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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千二百一十八章 甘拜下风了

作者:金牌书生        书名:特种兵王        类型:玄幻魔法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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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千二百一十八章 甘拜下风了

    “我看二百号攻击手段,还有那件武器,都是非常了得,再瞧他攻你之时,并没有极为吃力的样子,你觉得他会没有后手?”

    说话时,又瞥了两眼宋诺寻,见宋诺寻面带微笑,这队长暗道,果然猜的不错。

    白衣书生面色一僵,再无傲然,朝着宋诺寻拱手道:“二百号,小弟甘拜下风。”

    “宋某也是占了便宜,不然以书生的手法,胜负还很难断。”宋诺寻客气的回道。

    “哪里,刚刚是小弟有眼无珠,小看二百号,还请二百号不要放在心上。”白衣书生笑道。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谁的拳头大,就能赢得尊敬,赢得威望。

    “好啦,刚才针锋相对,现在却客气的要死。”队长心情很是不错,毕竟得到宋诺寻这中实力比书生还要强的高手加入,此行进入诸屿,又多了分信心!

    对宋诺寻,也不敢拿什么队长的架子,已经承认宋诺寻队员的身份,并为他介绍一下其他队友。

    来诸屿的人,都是有故事的人,所以,尊重个人**,不会有真名出现。

    扛着树桩的队长,姓金,金老大,元婴巅峰,卡在瓶颈已有十年时间,正是如此,他不顾生命危险,多次进入诸屿,一来巡逻获得战功,二来顺手可以猎兽寻宝,准备积累更多金钱,换些突破丹药,准备冲入渡劫期。

    十年瓶颈?宋诺寻不禁讶然,虽然自己对冲入渡劫期的难度,有所预计,也明白,很多修士可能一辈子都进不了渡劫期。

    但是,当他真正遇到这样例子,活生生的例子就站着自己面前时,宋诺寻窒息了!

    十年啊,整整十年!人这一辈子有几个十年?十年时间,徘徊不前,这真要把人给逼的神经错乱,也难怪,这金队长这么大岁数也闲不住,亲自带队。恐怕,再无法突破,宁愿死在诸屿里。

    白衣书生,杨少齐之子,估摸不是缺钱买丹药,而是以战代练,增强实战经验,从刚才与自己的战斗中的表现来看,宋诺寻深知其经验不丰富。

    还有一个女人,三四十岁,头上插着一朵鲜艳的芍药花,成熟妖媚,韵味十足,当宋诺寻比斗结束后,总是朝宋诺寻放电,她是元婴中期,大家叫她芍药姐。

    金队长真气传音,让宋诺寻不要和芍药姐发生啥事,死在她裙下的男人不下百人,心肠毒的很,此女暗器刁钻,杀人无形,端的厉害。

    宋诺寻微微一笑,保持距离,和不愿与她眼神沟通。

    另外一人叫谢哥,谢广君最小的弟弟,元婴中期,另一人叫尚哥,尚奇耶侄子,元婴后期,实力都不错,金队长也大致介绍了一下他们的战法特点,大家相互有个了解。

    当然,各自的真实身份,都是隐瞒的,即便连金队长都不知道。

    宋诺寻听闻巡逻之时,会遇到妖兽,巡逻队可以斩获,当即提出,直接购买妖兽,他来之前,曾外祖父答应教他孵药**,给他埋妖蛋,但是精血尸体这些,可要自己收集,所以,现在有机会早做准备也是不错的。

    刚刚宋诺寻展露的实力,再加说要直接买妖兽精血,这就省去了路程太长而消耗掉的精血,战友们真心无人讨厌他。

    随即各自分开,购买一些进岛屿的东西。

    两天时间后,联通岛屿和求仙真境的一个传递之形外,一只钢牙大肚蟾,静静趴在那儿,如同一间小屋。

    四米高,浑身土黄,背部宽大,一颗颗疙瘩,有拳头那么大,一根根麻绳以疙瘩为桩,将一应物品绑好。

    金队长扛着树桩,坐在蟾头上,见到队员来时,微微一点头。

    其他队友,想必多次坐过,一点不觉惊讶,上来后,找个位置,便坐了下来,宋诺寻也有样学样,将物品绑好,坐了下来。

    等到队员来齐后,拍了拍蟾头,钢牙大肚蟾慢慢爬走,不时还会连跳几下,宋诺寻坐在蟾背,倒不觉得颠簸。

    钢牙大肚蟾,时爬时跳,不时咕咕叫唤两声。

    金队长扭头对宋诺寻道:“钢牙大肚蟾,是本人宝宠,算是免费给队伍用了,不过,这货吃的多,来回一趟所耗费的事物,大家平摊。”

    宋诺寻点点头。

    随即打量起这个钢牙大肚蟾,这宝宠行进速度不快,但胜在持续度。

    坐在上面,舒服的很,而且牛蝇等飞虫一只都不来靠近,恐怕此物,本身就有毒,所以不怕一般毒物,毒瘴。

    “上峰安排,我们这支小队,第一站是诸屿寒淋岛,寒淋岛附近环境复杂,有沼泽,有泥潭,有峭壁,我这大肚蟾,可谓逢山过山,遇水过水,别看它皮糙肉厚,可精贵的很呐。上次吴老三出一千金,我都没舍得卖!”金队长随手扔了块肉,很是得意道。

    钢牙大肚蟾匀速前行,几个时辰,才走了四十里,比起众人箭步疾飞,可是慢太多了,不过节省大家的体力,各自团坐,还能安静修炼,或者领悟一下武诀。

    钢牙大肚蟾只要不时给予食物,就能一直前行,根本停不下来,又能遮风挡雨,还能避免毒气毒虫侵扰,难怪金队长如此得意。

    大家都是修道中人,深知曲不离口,拳不离手的道理,一点时间也不浪费,纷纷打坐,有的参悟法诀,有的检查体内旧疾,有的检查法宝。

    宋诺寻也入乡随俗,坐在一角,静静的修炼《飞霜诀》,多次吐纳,尽量存积真气。

    修炼间隙,宋诺寻又拿出母亲何芷荨给的储物手镯,里面宝贝很多,光是元婴期趁手的武器,就有二十多件,宋诺寻想给他们一人送一件,想想还是算了,漏富过头,就是作死的节奏。

    而且,宋诺寻储物手镯里已经有一件渡劫初期金轮,还有一样渡劫中期的半成品,都是母亲花了功夫给自己弄来的。

    宋诺寻将注意力放在金轮上,这玩意更适合渡劫期修士使用,而且需要极强的操控能力,宋诺寻现在勉强使用,最多只能发挥一成威力,还不如龙阳刀用起来方便。

    咦?宋诺寻眼睛一亮,二十多件元婴期武器中,竟然也有一面金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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