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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 196 部分

作者:未知        书名:娇妻养成日记        类型:高辣文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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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捷C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洗漱好,打扮一新,坐在旁边看着我,一身清爽,脸上带着清纯的笑容。

    这,是梦吗?我揉了揉眼睛,仔细看。

    “怎么,不认识了吗?”茗儿嘟起嘴巴,摆出一副教训人的样子,“都已经几点了?太阳都晒到P股了,还不起床了?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要人C心,害不害臊?”

    我——这真的是茗儿?此时的她又恢复了往日的脾气和性格,我只是感到不解,昨天的事难道真的只是一个梦?为什么没有一点残痕,哪怕只是一点点?

    “怎么了?看你一副发呆的样子,还没有睡醒吗?”茗儿道,“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

    “好消息?有沐娇的消息了?”

    “差不多吧,总之你要快点起床,我们先去吃早餐,然后才能告诉你。”茗儿说着果在我P股上拍了下,我还没来和及抓住她,已经笑着跑远了。

    这情景?怎么这么熟悉,熟悉得像是发生过很多次?算了,不想了,有沐娇的消息了,赶紧起床。

    我洗漱的时候,茗儿赶紧把刚刚买回来的早餐摆上,今天她怎么这么勤快?不但起得早,不用再喊了,而且还去买了早餐?难道是在为昨天的事情面赔罪?

    “你——今天起的很早?”餐桌前,我有意无意地问道。

    “是呀,怎么了,有什么问题吗?”茗儿一边喝着粥一边不解地看着我。

    “我是想问,为什么?”我试探性地问道。

    “什么为什么?因为睡不着,所以就起来了,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头还是有点疼,喉咙也有点痛,一会要去拿点药吃才行。”

    “你真的不知道头为什么会痛,喉咙为什么会痛?”

    “不知道啊,为什么?”

    “因为——你真的不知道吗?”我在想,这丫是真的忘了,还是在装?可她的眼神很清澈,又不像是在装,莫名是她的境界太高,我看不出来?

    “当然不知道了,为什么?”

    “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你真的都不记得了吗?”

    “昨天晚上?发生什么事了吗?我好像——一直在睡觉,你是不是——乘我睡着的时候干坏事了?”

    我——我咳了下,心想我有那么性欲强吗,道:“当然不是了,是在睡觉前发生的事情。”

    “发生什么事情了,我怎么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不知道呀,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茗儿说着放下筷子,认真地看着我。

    难道她真的忘了?

    听说受到强烈刺激的人,在潜意识的作用下会失去某一部分记忆,难道茗儿属于那种情形吗?因为太痛苦,所以就忘记了,完全不记得的,会是这样吗?

    茗儿还在看着我,等着我的回答。

    “没什么,粥快凉了,赶紧吃吧。”我低下头,继续吃粥,想还是等以后再说吧,找人合适的时候,昨天发生的事情,今天就问起,也许时间止太近了,太突然了,还是等等再说吧。

    “莫名奇妙。”茗儿说着拿起勺子狠狠地C进粥里,嘀咕道:“粥本来就是凉的,烫的要怎么喝。”

    “对了,你说有个好消息,是什么?”我想起来,问道。

    “是——”茗儿说着又犹豫了起来,“今天早上出去买粥的时候,那个卖粥的大婶说见到姐姐了,她早上也去买过粥。”

    “真的?”我立即兴奋起来,“这说明她也在这里,在这个小镇上?

    可是为什么不回到这里来,她住在哪里,你问了吗?”

    茗儿继续有些吞吐,“我问了,不过大婶也不知道,她还很奇怪我为什么会那么问,说我们不是应该住在一起的吗,还说姐姐她——说她——”

    见茗儿如此犹豫,我感到一种不祥,甚至不敢再听她说下去,可是有些时候,还是得勇敢面对。

    “说她什么?”我发觉自己的声音竟有些颤抖。

    “没什么啦,对了,这粥好吃吗?大婶的粥也是镇上最有名的呢,我从小就喜欢喝。”说着喝起粥来,回避开的我眼神。

    茗儿一定有什么事情瞒着我,我心里仿佛被什么东西给堵住了。

    “你不吃蕨菜吗?”见茗儿只吃粥,竟忘了吃菜,就从碟子里夹了一筷子泡制蕨菜放进她的碗里。

    我道:“有什么事情就直说了,我心里承受能力很强,你不说,只会让我胡思乱想,反倒更担心。”

    见我停下筷子,端正地看着她,等着她开口,茗儿将嘴里的粥吞下去,拿纸巾擦了下嘴巴,道:“真的没有什么,可能是我想太多了,告诉你,不过不许想太多,我也只是猜测的,好吗?”

    我点了点头,洗耳恭听。

    “大婶说——算了,还是不告诉你了,都说可能是我想太多了,说了你又心里难受,不说了。”茗儿说着转过身去,拒绝与我对视。

    “我——”

    “不要跟我讲道理!”我才一开口,茗儿就打断,“我们好好吃完早餐,一会去市场,也可能会去那里买菜,如果撞到的话,有什么话你直接问她好了。”

    “那——好吧。”我点了点头,继续吃粥,只是再也不知道是什么味道,直到茗儿夹了一筷子海带丝放进我碗里,才意识到我发呆了半天,脑子一直在飞速地旋转着,可是在想什么,自己也不知道。

    饭还没吃完,那边工地又开工了,机器的轰鸣声吵得要死,我和茗儿赶紧解决了早餐,出门,直奔市集。

    只所以有市集,是因为还没有卖蔬菜水果之类的大型超市,这里所谓的超市,如旁边那家比三家超市,这边的红福超市,以及多又好超市,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都只是小卖部而已,以零食为主,兼卖着饮料酒水,这里,这个小镇,在当初看来如此繁华的城市,其实就是一个小镇,偏僻而且落后。

    市集全是用遮阳棚罩起来的,一个个摊位,放着各自的货,才一走近,就闻到死鱼的腥臭味,还有苍蝇在空中无视地飞来飞去,巨大的工用风扇在两头对吹着,略散去夏日的炎热。

    早市时间已经过了,人不是很多,我和茗儿一边走着,一边四下张望,茗儿挑着菜,问我这要不要买,那要不要买,说想吃番茄炒蛋,一问番茄,卖菜的老大仰居然开出天价:“七块钱,要几个?”说着就要给我们拿。

    “不要了,七块钱,怎么那么贵?看我是新来的吗?”茗儿直接拒绝了,瞪了他一眼,走开。

    又问J蛋,也是七块钱一斤(在这里,一斤是指一公斤,即两市斤,西部用语,上面同),茗儿嫌贵,不要,然后嘀咕道:“我记得小时候才一块钱一公斤,番茄才五毛钱。”

    “你小时候?”我笑,“我小时候两毛钱可以买一大堆番茄。对了,你有多久没有买过菜了?”

    “哪有多久?”茗儿道,“才不过半年而已,我记和很清楚,那时候番茄才四块一斤,J蛋是三块八而已。”

    价格没错,差不多,看来茗儿倒也并非我想像中的完全不知柴米油盐,倒是个居家的女人。

    我道:“价格差不多吧,最近物价疯涨,很多东西都翻是成倍的翻,像油什么的,我记得半

    年前不到四十块钱就可以买到一瓶大装的金龙鱼花生油,现在都卖到七八十了,上次和雨绯一起去超市,特价的还是六十八,翻了一半。”

    “为什么会物价上涨呢?”茗儿感叹道,“马上连饭都吃不起了,真是恐怖。”

    我道:“放心吧,有我一个馒头,就会有你的一半,饿不死你的。”忽然说出这么感人的话来,不由有些后悔。

    “才不要,”不想茗儿竟一口拒绝,“没有菜我可吃不下去馒头,而且,我还喜欢吃R,对了,今天我们吃回锅R好不好?湘味的回锅R?”

    “你会做吗?”我有些怀疑。

    “那当然了,世上还没有什么菜我茗儿不会做的呢,需要五花R,太精了不行,没有味了,太肥了会很腻的,半肥半精的五花R最好,另外还要买蒜台,对了,考你一下,你知道什么样的蒜是新鲜的吗?”

    我无奈地摇了摇头,道:“要知道,我可也是穷苦出生,生活在社会的最下层,有什么事情不知道的?买蒜台时都要用指甲C一下,如果直接就断了,连丝都没有,就是新鲜的,要不就老了,就没有嚼头了。”

    “呵呵,想不到你还真的懂哦,厉害,厉害。”

    “过奖,过奖。”

    说着过去买五花R,茗儿故意要显摆自己能干,拚足了劲地还价,不过人家也不是路边货,一口价咬死不松口,最后在称完后,加了一小块R算是了事,茗儿冲我吐了吐舌头,表示很遗憾。

    见了红枣,茗儿想买,可又怕我说什么,不好开口,我看出她的意思,道:“想买就买吧,一会再买点花生,可以做八宝粥。”

    听我这么说,茗儿才买了,直接拿着路上吃,也不嫌脏。

    从这头到那头,不觉间买了很多菜,还有很多佐料,想都不知道还能住上几天,买这么多岂不都是浪费,不过见茗儿这么兴奋,有心要大展厨艺,我也不便拂她之意,况也不需要多少钱,不在乎那些。

    “你又来买菜啦。”

    “是啊,大婶,给我拿两根葱,要东北大葱。”

    这声音——我回过头去,人群中,那个正在买菜的女人不正是沐娇吗?换了大波浪的花型,略挑染了一层酒红色,看起来那么陌生,陌生而又可以一眼认出。

    沐娇付了钱,转过身来的时候,正好看到我,眼神里闪过一丝慌乱,想转过身去,可还是停了下来。

    “姐姐!”茗儿喊我几声,不见我回答,回身时,见了沐娇,喊了声,走过去。

    “你们——什么时候来的?”沐娇收回视线,和妹妹说话。

    “好几天了,我们一直在找你,尤其是何从哥哥,都快要疯了,到处找你,实在没办法,就*着我带到到这里来了,说找不到你,就不回出去了,在这里等你一辈子。”茗儿说着冲我吐了下舌头,扮了个鬼相。

    感觉,闹哄哄的市场里,突然间就只有我们两个人,彼此望着,却不知道如此走近,保持着这不远不近的距离,微笑着,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时间,都在凝结。

    第四十七章 古筝女子

    眼见就要倒闭几乎已被时光遗忘的茶室。

    当清茶的香味弥漫在空气里的时候,我们同时望向穿外,那透明一尘不染的玻璃墙似不存在,外面的行人看得那么清晰,可又分明隔着声音,划分为两个世界,此时的我们,如此近距离地坐着,中间亦像是隔着那层玻璃墙,感觉距离遥远到寒冷。

    音乐轻轻,像是回忆的旋律。

    “想不到,你——还是来了。”沉默了很久,沐娇先开口。

    “失去的东西,就要找回来,这是我一惯的原则。”

    “可是有些东西——可能失去了,就永远都不会再回来,找不回来了。”这句话,瞬间冰冷的我的心。

    “也许是这样,但不管如何,都要努力去寻找。”我说着这样的话,像是在咬着字,心在疯狂地跳动着,又尽力保持着镇定。

    “你去过乃乃的坟墓是吗?”

    我点了点头。

    “那就是了,我想谁会那么好心,帮我拔那些野草,原来是你。”

    拔野草?我没有呀,是——一定是茗儿做的,我行应着吧,回去后再和茗儿说就是了。

    我不说话,表示默认。

    “谢谢你能原谅乃乃,其实当初——算了,不提以前的事了,我——你们现在住在哪里?”

    “你家,老房子,再过几天可能就要拆了,你不回去看看吗?也许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是吗?我有回去过。”

    “你回去过,什么时候?”我心里不由一寒,心想不是在我和茗儿干事的时候吧,那她是不是听到了什么声音,还是见到了我们在——她应该有钥匙的。

    沐娇道:“回来的时候,有七八天了吧。”

    七八天,那么——我和茗儿才四天,她是什么都不知道了?

    我心里暗自松了口气,只是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些什么。

    “你——雨绯都告诉你了吗?”沐娇比我要勇敢,直接切入正题,眼睛看着我,似在捕捉着我的心思。

    我点了点头,依旧不知道要说些什么,或许我的到来,已经可以说明一些问题,只是不想用语言去表述。

    “可你还是来了,你——”沐娇说着端起茶,下半句也就淹没在茶水里。

    “你现在生活得还好吗?有段时间不见了,你——更漂亮了。”说这句话时,自己都控制不住认真的表情而笑起来,沐娇叹了口气,道:“我很好,你呢?”

    “我一直在找你。”这句话之后,该轮到沐娇的表白了,只是这时她的电话响起来。

    “不好意思,我接个电话。”说着起身,走向窗边。

    她如此的地客气,把我们之间本就有着的距离拉得更加遥远,我那些要说出来的感人的话一下子被压下去,我喝着茶水,像块木头似的坐在那,看着她接电话,那种感觉,一种很奇怪的错觉在不知不觉中升起:像是在看着或者是欣赏着别人的女人一样,多了一分陌生的美,少些一分亲切的熟悉。

    “我得走了。”沐娇没有坐下来,直接拿起她的包包,只是在等着我的起身。

    “哪里,我可以去吗?”我起身。

    沐娇摇动摇头,道:“对了,照顾好我妹妹,她还小,你——我真的得走了,再见。”说完转身,华丽地转身,或者,我可以伸手去拉住她,只是我只站在那儿,什么动作也没有,甚至还点了点头。

    看着她,直到消失在视线里,然后坐下来喝着茶水,从一走进这茶吧到现在,如同一直沉浸在梦里,隐隐约约,模模糊糊。

    窗外艳阳高照,为何不是大雨,也许那样更适合些,感到身心的空虚,像是失去了灵魂的空壳,没有直白的拒绝,可是她的客气,她的行为,已经在说明

    着冰冷的拒绝。

    或许,我只是诚意不够?想到这里,我疯狂地冲出去,同时跟着我冲出去的还是老板,因为我没有付钱。

    出了茶吧,顿感人世的喧哗,再也没有那种安静,而空气也瞬间炎热地袭过来,紧裹着我,这才是现实吗?那么刚才——宁可只是一个梦。

    茫茫人海,再也找不到沐娇的身影,这种突然的冲动就像当初一样,结果也是一样的无助。

    站在大街上,烈日当空。

    回去的时候,茗儿不在家,这丫不知道又跑哪玩去了,连个想说话的人都没有,在竹榻上坐了会,无趣,又出门,可要去哪里也不知道,拐进一家酒吧,直喝到天地昏暗才回去。

    茗儿依旧没有回来,我独自躺在竹榻上,望着满天星辰,突然很想发脾气,有种暴力的冲动,然后冲上楼,把一些留下来的破家具砸得稀巴烂,直到拳头破血,全身无力才罢,用冷水冲着身体。

    一天过去了,茗儿没有回来,明知道她一定很安全,可还是有些忙乱,打她的手机,她也不接。

    夜来了,出门,沿着古旧而熟悉的道路走过去,这条路,当初曾走过无数次,当然,是和沐娇,那时的恋爱,只牵着手,看着彼此就满足,一天不见都会想念,那时还没有手机,无法联系,只好提前约定,如果到点了还不见到对方,都会提心吊胆地着急,想她会不会出什么事,是不是来不了了,不停地看着时间,张望着路口,而当她终于同现,就像是一个发光体,再多再情感的美女也视而不见,被她比下去,全世界,她最独特,最好看(土的掉渣的一个词,可又带着多么强烈的回忆,就像我“喜欢你”,而不是“我爱你”一样。),也许本想保持冷默,只是笑容依控制不住地浮现在脸上,低头,踢着碎石子,等着她的一步一步走近,或者,欣赏着她的步代,独特,款款走来,没有那么性感,妖娆多姿,像是欣赏着风景,而这风景是私人的,独属于我。

    “有什么好看的!”沐娇总是被我看得不高兴,嗔道:“再看我都不会走路了。”

    我要牵手,或者拥抱,她就推开我,道:“现在不行,好多熟人。”

    于是只好忍着,故意保持着距离,装作陌生人,偷眼看她,想告诉世上所有的人,她是我的女人,娇,我的女人。

    当她遇到熟人,和别人打着招呼,会不自然地延伸出嫉妒,尤其是和男孩子打招呼,我总是会多看几眼那个男生,在想他会不会暗恋着我的娇,会不会是我的情敌,那个时候,会刻意地走近,贴近,想向人证明着我们是一对,她们我的女人,你,别靠近,沐娇向我介绍这些人时,我小心地听着,仔细地记在心里,分析着哪些会对我们不利,尤其是那些曾经追求过她的男孩子,甚至还有一个曾经为了她差点自杀的人,我得时时保持着警惕,高度重视。

    那个男孩子,追求她三年了,沐娇一直不答应,最后,在一天放学后,他在班级门口*住沐娇,告诉她如果再不答应他,作他的女朋友,他就自杀。

    “那你就去自杀吧。”沐娇一口拒绝了她,她的冷默让我心寒,同时又感到天意,如果不能当初的决绝,也许就不会有我们的今天。

    本以为只是一句玩笑,第二天才知道,他回家后真的割腕自杀了,被发现的时候床上流满了血,人已晕迷不醒,当然,结果是并没有死掉,被立即送到医院救活了,这件事也许现在听起来很可笑,不过我能感受到那种痛不欲生的感觉,当我失去沐娇的时候,也有那么一种冲动,或许是沐娇跟我说过这件事吧,她说自杀什么

    问题解决不了,根本就威胁不到她,你爱自杀就自杀好了,关我什么事,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自杀也没用。

    沿着这条街走过去,会上一座古旧的桥,据说是清明时期修建,烤瓷似的大方块砖上布满了伤痕,印证着历史的变迁,桥下是条我们曾我自己也曾独自走到尽头的河流,当初的清清河水如今已被工业污染成的臭水沟,离和老远,就散着腐败的气息。

    不再有古筝的声音,那时每次来时都会听到有人在弹古筝,借着水声飘过来,沾染着水泽气息,听着让人心情舒畅,牵着沐娇的手,站在桥上,倚着栏杆,就是整个世界,幸福地让人落泪。

    古筝,那是一个痛苦而美丽的爱情故事,是沐娇告诉我的,从那以后,我从古筝里只听到忧伤,然后,我们就喜欢往后山去了,很少再到这桥上来,而天气也渐渐凉了,随着逝去了炎热的夏天,我们的约会也变得越来越紧张,沐娇不再有饭后出去走走散热的借口,我对她乃乃的仇恨开始曼延。

    桥头住着一家三口,父母都是普通工人,有一个女儿,在学习音乐,梦想着有一天可以成为明星,她喜欢打扮,每次出门都打扮地花姿妖娆,成为这一片的第一小美人,从小学到高中,追求她的男生不计其数,好在她都看不上,有人说:她目中无人。

    喜欢出入各种上流场合,可她的出身背景不允许她这样做,工薪阶层的家庭出身很难供一个艺术系的女儿的,于是她们经常吵,为各种事情吵,大多离不开金钱,不过她的父母依旧是普通的工人,提职的事情是件了不可能的事情。

    在一次争吵后,她离家出走了,一个星期后,当父母找到她的时候,她已经和一个男人同居,在那时,同居是件很可怕很丢人很轰动的事情。

    他用一个有钱人家的孩子,同样的艺术系,学习西洋击打乐器,她则为古筝而入迷,古代和现在就这样不可思意地相撞了,融和了,不可再分开,哪怕父母用死相*也不可以。

    女孩子用自己的生命来证明着爱情的坚贞,证明着它的伟大,自己就是祝英台,而他则有山伯,只是在一次车祸后,她失去了双腿,爱情也在无情的车轮之下消逝了,无影无踪。

    倾尽家产,也无法挽救她的双腿,爱美的她有着有明星梦想的她开始绝望,在绝望里在无可奈何里回到了家,回到了那个曾被自己诅咒的小房间。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古筝每天都会响起,渐渐已经成了习惯,就像桥下的流水一样,而她,始终没有成为明星,现实中的明星太多,漂亮的,性感的,清纯的,可爱的,永远不会需要一个失去双腿的明星。

    那栋房子早已废弃了,不再有人居住,或许早已搬走了吧,也或许——

    站在桥上,夏天的夜,桥上有很多人,人来人往,大多是中年人,年轻的没有几对,流水静静地散发着腐败的气息,只是人们早已习惯了,也就不再感到难受,就像没有了这古筝,生活依旧,不曾改变什么。

    “对不起,让一下。”一个男人的声音传过来,我回过头去,看到一个男人推着一辆轮椅走上桥来,那个女孩似在哪里见过,脸上带着沉沉的回忆,穿了件美丽的裙子,裙摆在风中吹拂着,我看不到她的双腿。

    “我想吃冰淇淋。”她回头对男人说。

    “我去买,你在这等我。”男人去了,她看过来,我赶紧收回视线,我们本就不相识的,只是为什么会有些紧张?

    残缺的,才是最美的,像是有历史的城墙,那么我和沐娇呢?我望着桥头,希望她可以出现,在下一秒。

    第四十八章 小吃街

    晚风淡淡地吹着,空气中飘过来油炸丸子的香味,还有烤肠的味道,不得不承认,我饿了。

    跃过桥,走下去,左拐,脚步的记忆依旧如此熟悉,这是一条小吃街,因为炎热,桌子都摆到外面来,与是就有了抢地盘的概念,为此争吵甚至大打出手的事情屡风不鲜,骂街的悍妇更是随处可见,我走进去时,正赶上一场血战。

    据说是几个客人本来打算在这家吃饭的,已经坐下来了,因为两家是贴在一起,桌子之间也仅容一人过的距离,服务员把客要招呼过来了,结果几个客人赚这个位置不好,旁边有个喝酒的人吐了,于是就换了位,坐到旁边去,结果就是另外一家了,另外一家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服务员见客人坐下来,直接拿菜菜单过去,客人点了菜,这家世为另外一家抢生意,就立即骂开了,另外一家自然不服,直接给了一拳,于是一场血战就这样开始了。

    很无聊的情节,每天都在上演,从我小时候到现在,所不同的确,以前看着那些人光着上身,坐那那里喝着啤酒,吃着烤串,大声地喧喝,大声地笑,感到羡慕,现在,只感到无知,这种感觉就像一个人拿着手机在机场大声说话一样,恨不得全世界都听到,喂个不停,招人眼球,事实上只能证明他的手机有问题。

    我不喜欢那些喧闹,要求两串牛R丸子,夹在烧饼里,拿着吃,记得以前读书时就是这么过日子的,那地烧饼是五毛钱两块,现在是五毛钱一块,丸子是五毛钱两串,现在是一块钱一串,而且根本就没有牛R,全是淀粉,不得不为科技的发展而感到庆幸。

    我转过身,才咬下一口,见一个黑脸人走过来,一身的脏兮,以为他是乞丐,想今天去买菜,好像身上有几个硬币,正准备掏,那人竟没有向我伸手,也没有向任何人伸手,而是直奔泔水桶去,弯下腰,蹲下去,伸手就下去捞,捞到东西直接往嘴里塞,吃得唏哩哗啦的,甚是津津有味,看到这里,胃里一酸,几乎呕吐起来,赶紧快步离开,后面传来老板的打骂声。

    一口气离开小吃街,再也没有喂口吃东西,正想把饼仍是垃圾筒里,发现一条流浪狗在觅食,在垃圾堆里寻找着可以吃的东西,看起来像是一条名贵的狗,只是身上的毛早已脏死,耳朵搭拉下来,遮住眼睛,它看我时,要把头仰得高高的,盯着我手中的饼,闻着牛R丸的香气。

    可怜的小生命,不知道主人为什么会抛弃它,喜欢时,当作宝,谁都不能碰,讨厌时,直接抛弃。

    我把饼扔给它,它退后,远远地看着,看看饼,又看看我,不敢走近,很明显,它是一条受过训练的狗。

    “吃吧,我不会害你的。”说着我退后,见我退得远了,那狗才小心益益地走近,然后一口咬住了饼,大口吃起来。

    本是一件善事,结果送了它的生命。

    当我转过身去,要离开的时候,听到一声枪响,然后是狗吠,那天量种垂死挣扎的呻吟,我转过身来,看到它已经倒在地上,全身抽搐着。

    那边,响起了孩子天真的笑,一个七八岁的孩子端着威风凛凛的汽枪,身边围着几个孩子,他们用着羡慕和佩服的目光看着他。

    “怎么样,我打得准吧?!”他一副趾高气扬洋洋得意的样子,完全没有意思到他是在伤害生命。

    “在干什么?又玩枪,作业做完了吗?”大人从屋里出来,喝着走过来,拧住一个围看的孩子的耳朵,那孩子立即就哭起来,大人扔不放手。

    “你跟人家比什么,人家门门功课90分以上,你才几分?及格

    都及格不了,还跟人家玩?你要是也能考到90分,要什么有什么,要汽枪我也给你买,你行吗?”说着又是一巴掌,把孩子连托带拉地弄进屋里。

    这就是教育,素质培养里永远不会有人品这一项。

    小狗在一阵抽搐后,终于回归安静,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小吃街依旧繁华着,喧闹着,整个国家,经济在腾飞,这里,也不例外。

    突然间想起利姆露露,或许我正是受到她的影响,才会对这些社会现象越来越敏感,她是一个十足的厌世者,讨厌这个世上的每一件东西,每一个人,她足不出户,不愿和人交往,第一次上街买菜,一块钱的青菜那人问她要十块,后来知道了,气不过,让我陪着去找那个菜商,结果人家死活不认,还当着众人的面把我俩给骂个狗血淋头,说我们污蔑她,还嚷着要告我们,脏话说了一大堆,利姆露露在我安慰了几天才渐渐消了气,只是心病也就从此产生了,农场大叔到家里闹事,更让她感到不安,在极端的情况下,差点杀了他,如果不是我及时制止的话,她一直嚷着要回去,并非完全是因为见了飘雪,怕身份被揭穿。

    她也想过要工作,想行医,可没有证书,也没有学历,没有这两样东西,在这个社会是得不到认可的,唯一可以被认可的就是那张纸,尤其是纸上的钢印,她研究医学,练武,用此充实着人生,可看到我工作的辛苦,又发觉自己的一无是处,妹妹尚可在店里帮着,可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讨厌那些人,讨厌他们的对白,讨厌整个世界。

    现在,她一个人居住在那里,冰天雪地,还好吗?以前功尽弃一家四口,后来至少还有个妹妹陪着,现在,只剩下自己,这一切,难道不是因为我吗?不是我的介入,一切都不会这样,们依旧一家四口过着幸福的日子,是我把她带到这个世界来,可什么都给不了她,除了失望。

    回去?那天一定的,这个问题我很早就想过,在离开时就已经想过,但是什么时候,不知道,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会回去,或许是世界末日,世界,会有末日那一天的,期待着,像是期待着希望一样期待着灾难。

    走过去,越过一片梧桐林,然后踏上曼延至后山的台阶,我仰起头来的时候,沐娇正从上面走下来,我们目光相遇,有几分惊讶,然后沉默。

    第四十九章 打劫时间

    我停下脚步,看着她,想要开口,可又不知道要说些什么。

    沐娇的脚步略顿了一下,并没有像我一样停下来,她只是微微低下头,忽视着我的存在,走近我,一步,一步,然后几乎要擦肩而过。

    就这样,结束了吗?相遇,如同陌生人一样,我的心突然冰冷而痛苦起来,再也无法忍受这样继续下去,再继续忍受着沉默,忍受着擦肩而过,那样,我会崩溃。

    “想不到会在这里撞到你。”在她和我平行,要擦肩而过的时候,我开始说话,语气很淡,那是努力保持着平静心态的结果,打破使空气快要窒息的沉默的冰。

    “是呀,真想不到。”沐娇停下脚步,只是没有转身,我们一个向前,一个向后,并排着,像是黑道谈判的两个冷酷杀手。

    “你一个人?”显然,这话问和有些无聊。

    “是。”沐娇回答着。

    “这条路好熟悉,”我说,“刚才我去了桥那边,对了,有一个好消息要告诉你,你猜会是什么?”

    我想转身,可还是拒绝了,身体有些僵硬,那么,就这样说话吧,彼此看不到对方的脸,看不到眼睛,也许这样对话会更流畅些,可以更可以表达心中所想,就算那些语言再有些暧昧,再有些伤感,再有些掉自尊,只要不看着对方,看不到表情。

    “什么?”沐娇问得很轻淡,我听着她的语气,很仔细,这样的语气是让我感到心碎的,没有惊讶,哪怕是一滴水的份量,她只是在接着我的话,好让我不会认为自己是在自言自语。

    这样的感觉是不能有点过于敏感了?这是既我感到心碎之后的第二个反应,当感情很好的时候,我们会忽略很多,而当感情遇到问题,我们会很敏感,过于敏感,想太多,浮想联翩。也许,事情并不是这样的,我在心理告诉自己,事情并非如此,我们之间,有着太多的回忆,有着太深的感情,我们只是遇一个小小的问题,一定可以过去的,相信自己,相信她,要学会相信,面不能猜疑。

    既管如此安慰自己,仍感到不安,这种不安的直接结果就是让我感到紧张,努力想让自己镇静,可是不能,表现在语言上,一种想表达的冲动在强烈地刺激着自己的神经,可又发觉一时间自己的表达能力是如此的贫乏,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句子,一个准确的词,甚至,不知道要如何开口,而表达冲动的结果,不能表达,相反,是保持沉默,一种沉默的紧张。

    “是什么好消息?”沐娇转过身来,我不知道她为什么要转身,甚至,为什么会继续接过这个问题,以为她只是随口而问,并没有一分的好奇心,可是现在,当她转过身来,看着我,问起这个问题的时候,一种微妙而兴奋的感觉油然升起。

    她并非如此地讨厌我,并非如此地反感我们此地的对话面要尽快地离开,一切,所有可怕的想法都是无理由的,是因为害怕而产生的幻像,是过于敏感的结果,而她的行为,这简单地一个转身,然后看着我,它让我感动,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我开始意识到一个问题,不,是这个问题一直在心中,只是它从来都未如此强烈:沐娇,从未离开过。

    我看着她,感觉亲切,同时,全身的神经不再那么紧崩,开始放松,我暗暗舒了口气,意识到刚才的时间有多么漫长,在两个人的世界里,甜蜜的时光永远是短暂的,而分手的瞬间,永远是刻骨铭心,漫长而令人感到恐慌。

    恐慌,不错,就在这么一个词,准确而简单,有种被这个世界抛弃的感觉,不知道下一秒要做些什么,肚子再饿,也

    不想吃东西,看电影,看到结局也不知道是在说着什么样的故事,感到灵魂被抽走,在空中浮着,而又不能完全飘起来,像是陷进沼泽里,整个世界都是灰暗的,希望下一场雨,一场大雨,可天气如此晴朗,阳光明媚。

    不过现在已经不是了,一个转身的动作,一句话,一个看着我的眼神,已经拯救救了我,把我从一个灰暗的世界带到这个美丽的地方来,空气是清新的,才意识到有鸟叫,有雨后泥土的清香,以及,沐娇身上的香气。

    我看着沐娇,微笑着,有些发呆,沐娇低下头去,道:“怎么了,我——有什么不对劲的吗?”

    我说:“我发现,你比以前更美了。”

    “是吗?谢谢。”沐娇说着笑起来,只是这“谢谢”两个字让我再一次感到距离的拉远。

    “上面的亭子还在吗?已经有很多年没有回来了。”我说着叹了口气,仰望着朦胧在夜色里的山道。

    沐娇道:“在,刚才我就在那里。”

    “我想上去,你能陪我吗?”话说出口,又开始有些紧张,或许这紧张的原因更多的是源于她没有立即回答我,没有立即接受,也许就是相反的:拒绝,我再一次感到自己的敏感,在拒绝还未到达之前,我继续道:“想知道那个好消息的话,就陪我呆一会吧,好吗?我们就达小亭子那里,不会再远。”我这么说,后面补充的话,显然有些乞求的味道,这让我感到有些自卑,可更不想被沐娇拒绝。

    当然,我的话不是威胁,这一点,我们两个人都很清楚。

    沐娇略沉吟了一下,这一下的时间,像是一分钟那么久,其实也就是三秒吧,总有些时候,时间会无限地曼延。

    “好吧,不过很我了,我得早点回去。”听到沐娇这么说,我感到如释重负,只是这种感觉也只是一瞬间而已,一瞬间之后,再一次感到无比的沉重,我在想,她为什么要犹豫,为什么说要早点回去,猜测是件最痛苦的事情,我不敢去猜测,可心里又控制不住自己要往那方面去想,就像一个性发育刚刚成熟的男人见到一个心仪已久的女孩子一样,会不由自主地想和她亲近,或者更直接地上床,拥有她的身体,那是一种无可抵挡的诱惑,致使的诱惑,只是我现在所不可控制的想法是一个可怕的灾难,不可发泄,像是一颗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爆炸的定时炸弹,尤其是当我看到沐娇手里的手机的时候,这种恐惧感更强,我不知道它什么时候会响起,也许是下一秒,而当它响起的时候,我们之间的这场偶遇就将宣布结束。

    在心绪混乱的状态下,我们已经开始往上走,其实我想伸手牵住沐娇的手的,不过,或许还能不要这样做的好,至少在我们的对话没有结束之前,在我把所要表达的话说完之前,就暂且保持着这样的距离吧,像是刚步入爱河的情人,只静静地走在一起就可以。

    “还记得以前每次去桥上的时候吗,夏天的时候,晚饭后,我会去找你,在你家门口等你。”我的话开始从回忆开启。

    “不是门口吧,”沐娇立即纠正,“好像是拐弯的那个地方。”

    这个——我笑,“是呀,记错了,是拐弯的那个地方,因为你怕邻居看到我们,所以就让我走远点,那个拐弯处,还以得以前有卖水果摊的,现在好像没了。”

    “早就没了,”沐娇道,“路也已经重修了。”

    沐娇对话的C入,让我感到空气自由了很多。

    “好了,说正事吧,那个好消息是什么?”沐娇问道。

    “不急,慢慢说,有些事情是要有个过程的,直接就说了结果,就没有意义了,就像——

    就像爱情,”我和承认,当我想到用作爱情来比喻的时候,是别有用心的,而且感到一种痛苦,不过我更愿意用这种痛苦,来换到结果的幸福。

    “对,就你爱情,结果只有两种,在一起,或者,分开,不过最重要的不是这个,而是过程,经历过什么,挣扎过,痛苦过,努力过,失望过,那天一种舍不得的感觉,一种——”我得承认,我的语言表达有些问题,我想用爱情作比喻,可结果是不知道如此比喻,所以,比喻也就到此结束了,开始步入正题。

    “每次去桥上的时候,都会有古筝声,还记得吗?你跟我说过那个女孩子的故事,刚才我去桥上的时候,房子已经废弃了,没人住了,她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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