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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章:日记里的秘密(1)

作者:会写书的狗        书名:这个盗墓贼合法的        类型:恐怖灵异       直达底部↓       返回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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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汪凡与薛文化这两个无关人员被赶出书房后,便在院子里喝起酒来。

    薛文化点上一支烟,说道“阿旺!你到底怎么想的?”

    “什么怎么想的?”

    “少他妈的装糊涂,”薛文化故意往汪凡那这边吐着烟圈,边说,“吴兰兰和木云杉,你总得选一个,老这样一直脚踏两只船,到时两支船都开了,容易扯淡(蛋)呀!!”

    “你这臭嘴能不能别无的放矢,根本没有的事,”汪凡说着,用手挥了挥烟圏,骂道“滚!别对老子吹。”

    其实儿女情长的事,汪凡根本就没细想过,但现下自己兄弟提及到了,他还真就在脑子过了一遍。

    木云杉长得漂亮水灵,又有着少数民族少女别样的风情,但在自己看来,这就是个美丽的误会,自己只当她是个妹妹,压根就没往哪方面去想过。

    而吴兰兰成熟性感,有着一种很健康的美,又很是稳重,在特定的情况下也不失小女人的韵味,但不知为什么,汪凡也没有想过要与她进一步发展。

    他总能感觉到,他与吴兰兰之间有一道无形的屏障将两人隔开,至于为什么,自己也说不明白,儿女情长自古就是难倒英雄汉的话题,他也不是太爱去思考。

    “来!整一口!”薛文化坏笑着与汪凡碰了一下瓶子,随后猛灌了一口:“阿!爽!说真的!你想不想听听我的看法?”

    “滚!不想!”汪凡张口就来。

    “卧槽!你能不能别这么拽,很欠k呀!我他妈的主动给你提意见,你得虚心接受呀!俗话说……”

    汪凡知道薛文化又要开始满嘴跑火车了,打断道“得!你他娘的别再整个邓爷爷又或毛爷爷出来。”

    薛文化正要说重点,被汪凡打断,一下犹如被踩到尾巴的“加菲猫”,暴跳如雷道“我靠!狼爷正讲到重点呢,你丫不拿笔记起来也就算了,怎么还打断我呀!”

    “感情这种事是剪不断理还乱,是离愁,别是一般滋味在心头……。”

    薛文化见汪凡开始念诗,也打断道“我呸!你丫快打住吧,别一喝点酒就开始卖弄风骚。”

    汪凡说道“得!那本老子就和你说的正事。”

    说着,他下意识看了看二楼书房,随后食指向薛文化勾了勾,示意他把耳朵靠近点。

    待薛文化俯耳过来时,汪凡这才低声说道“明天我们去市里的公园、广场、超市门口……,总之这一类劳力散工扎堆的地方问问看!看能不能问出装修别墅的人是谁来。”

    薛文化补充道“还有装修公司。”

    汪凡摇头道“正规装修公司都需要签合同,需要用到身份证,你觉得改装别墅的人会去找装修公司么?……而且别墅那是什么地方,灭门案的现场,滇江市的人或多或少都知道些,正规装修公司肯定不会接这种活呀!再说了,咱们又不是警察,人家公司会告诉咱这些事么?但是散工就不一样了,随便给个一两百,准能套出点有用的信息来。”

    这两人正策划着阴谋诡计时,警方那边也已采集完了,随后吴兰兰芯便赶回去加班了。

    薛文化想跟汪凡一醉方休,但汪凡以要看刘思梅的笔记给回绝了,他独自拎两瓶酒便回房翻看复印的笔记。

    汪凡一边喝着酒,一边一目十行快速看着日记。

    日记是从1-9-8-9年12月1日开始写,截止到1994年7月18日。

    从法医对刘思梅骨骼尸检检出死亡时为24岁左右的依据来推算,日记是刘思梅17岁左右开始写,而最后一篇是在灭门案前两天时间所写,这也成为她人生最后一篇日记。

    张振兴是在1994年7月8日写下一篇决定向“病魔”妥协,加入犯罪团伙的日记,而灭门案是同年7月20号发生,拆迁也是同年3月开始批下,而大规模械斗则发生在同年7月22号,也便是灭门案之后两天。

    从时间推算,张振兴加入苗服女犯罪团伙第12天,灭门案便发生,这会不会是自张振兴加入该团伙的第一次大型犯罪活动?

    而刘思梅的死成为导火*索,激化树母寨民与拆迁队的矛盾,从而发生大规模械斗,而这背后的目的会不会是苗服女团伙精心策划,其目的就是为了拆迁……或者应该说为了让树母村的人快点搬离?

    刘思梅在同年7月18号写下日记后便被害,且尸体不在别墅,而是在欧鲁雪山苗服女练蛊的窝点,这是不是说明她遭遇过绑架?

    于是汪凡看的第一篇日记则是7月18号最后一篇,望能从中找出重要信息,可日记内容没头没尾,看得他似乎抓到了点重要的线索,但同时又什么都没抓到,7月18号刘思梅的最后一篇日记只这样写道。

    1994年7月18日,星期一,阴

    此时此刻本小姐的心情就如这鬼天气一样,乌云密布没有一丝阳光,今天他们又来了,还在一楼和爸爸大吵了一架,我很希望自己有十八般武艺,可以将他们打得满地找牙,但很可惜,我只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

    我猜他们肯定又是因为宝贝而来,到底宝贝在哪?为什么好像所有人都迫不及待要找到它,……

    写到这里笔记就断了,好像是有什么急事打断了刘思梅。

    笔记中提到的宝贝是什么?或许这就是拆迁背后真正的目的?

    于是汪凡将日记时间重点锁定在1994年,那年刘思梅共计写了二十来编日记,内容繁杂,什么都有,而其中有一篇看得他啼笑皆非,同时也嗅到了似有似无的线索。

    1994年3月10日,星期四,晴

    今天遇见一件很有趣同时又很生气的事,爸爸出差到南方城市九龙岛,我没去过南方城市,便强烈要求跟了过来,我对九龙岛这座海滨城市的认识是在历史课上,在《南京条约》里这个城市被清政府割出去,成了万国租界。

    当时我气得把课本上的一张外国人的合照给割下来撕了,结果照片后面是一个很重要的知识点,因为这事导致我那次历史考试不及格,现在想起来还很生气呢。

    我们住的地方就是当时租界的风鼓屿岛,爸爸来找一位大老板协商什么重要的事,他不让我听,便把我支到别墅外。

    爸爸见的这个大老板好像是做古董生意的,我知道爸爸这次来应该与寨里拆迁有关,但爸爸总以我是女儿家为由,不让我问他生意上的事。

    大老板住的别墅正是当年万国租界的洋房,洋房有很浓厚的古建筑气息,爬满了爬山虎,阳光明媚,绿阴葱葱,我很喜欢这样的环境。

    本来今天应该是很开心的一天,可还是碰见三个臭流氓怀了心情,他们二十出头,一看就知道是被古惑仔毒害的社会青年,抢劫我不说,还想劫本小姐的色。

    不过关键时刻,突然从一颗大树上飞出几颗石子,将三个臭流氓打得狼狈不堪,有两个头上还被打出血来,他们三个应该是第一次作案,见形式不对,灰溜溜就跑了。

    而我正好奇是谁救了我,正当这时从树上爬下一个瘦瘦的小男孩,八九岁模样,看着干干净净,很是阳光,不过一开口就颇为痞气。

    我这边还没开口道谢,他倒先说“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不要问我姓甚名谁,我只是做一名男子汉应该做的事!”

    我觉得这小屁孩说话挺有意思,浓浓的武侠味,便面含笑意多看了他两眼,更存心逗他说道“小女子感激不尽,不知大侠……哦!不!是少侠尊姓大名?”

    “想以身相许么?不必了!我还小实在不宜谈婚论嫁,告辞!”

    这讨厌的小屁孩说罢便脚步灵敏地跑得没影没踪了。

    敢情本小姐被一个毛孩调戏了,呸!还以身相许,本小姐未来的另一半一定是一位盖世英雄,他将会脚踏七彩祥云,在我每次遇见困难时便出现,而不是一个小毛孩。

    被抢一事我并没告诉爸爸,因为爸爸从大老板的别墅出来后一脸阴沉,我不想再让她为我的事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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