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舞》 正文 黑暗将至 灰,介于黑与白的色调充斥于天地。天空,海面,眼前的小岛仿佛失去了生气,然而即使如此仍有一叶孤舟缓缓前行。塔洛克王国的巡游兵奉命巡视这片海域。一个面色苍白,头发微微卷起的塔洛克士兵边摇着船桨边小心翼翼地询问:长官,听说前面的那个小岛在3000年前被诸神诅咒了我们还是不要去为好。‘懦夫,一个没有人烟的小岛都能让你怕成这样,你应该在海港妓寨里和那些贵妇人上床,而不是当一个士兵’长着一脸棕色络腮胡子的大汉满口酒气地说道。他们依旧前行,可目的地是小岛还是………… 士兵将船抛锚后,跟随着长官进入岛上唯一片森林。奇怪的是森林里的树木长相怪异,有点像人又有点像兽,而在树根底下总有一丝丝驱散不掉的雾气。棕胡子的军官用剑劈开挡路的树枝,突然,一声诡异的叫声从远方传来。‘这里有人?’士兵瞪大了双眼,恐惧弥漫在他的四周使原本灰暗的环境更显阴森。“闭嘴,你要想回去就滚”军官面带不屑地回答于是独自向前走去。士兵终忍受不住那恐惧与孤独向小舟所在方向返回。大概半个时辰,军官走到了一个石洞面前,他打量了一番除了洞口大的出奇以外并无什么特别之处,他解下行囊喝了一口酒后便径直走进去,似乎嘴里还在咒怨那个士兵的懦弱。 黑暗吞噬光线,走入洞穴后不久军官便踢到一个东西,他拾起一看竟是一颗颅骨,虽然有点开始感到害怕但仍故作镇定,心想:我可是经历过三场战争的老兵。不料越走越心惊,踢到的骨头也越来越多,直到他看见一具长七丈宽三丈的巨型骸骨,‘那是……那是……兽族的比蒙巨兽,天哪!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然而人得到高等智慧的原因很大程度源于对未知世界的好奇和探索,他继续走下去,之后的道路渐渐平坦,似乎要找到出口,可最后堵在军官面前的是一扇深褐色的大门,门上悬着一个巨大的青铜锁。就在此时军官感到一种致命的威胁,这样的第六感往往是正确的,尤其是出现在一个经历过三场战争的老兵身上,他刚欲转身,那深褐色大门轰然爆裂连同那把青铜大锁,爆炸的威力直接炸碎军官的一整条手臂,好在气浪将他推到一丈外得以保全性命。军官强忍着疼痛直起身子,转头一望…… 士兵穿梭于森林之中,军官的惨叫刺入他的耳中,他扭头回望,缩了缩了脖子,加快脚步向海岸奔去。等他到达小舟抛锚地时却发现小舟已不知所踪。这是他的身后传来脚步声,是军官,哦,不,是一个有军官样子的双眼泛红的怪物。怪物长啸一声向裤裆早已湿润的士兵冲去,咔嚓…… ———————————————————————————————————————————————————————————— 初秋金色的阳光照耀在塔洛克王国重装铁甲骑兵上,这是塔洛克的荣耀,大陆最强的铁骑之一。迈入中年的巴登坦国王站在高台之上检阅军队,心中不由升起一股自豪,从一个小小的渔村到如今数亿人国度之王,他凭借这只铁骑牢牢地占据潘托斯大陆最富饶的南方。‘接下来是骑士对决’指挥官甩动手中的绿旗。古老而残酷的竞技,骑士通过对决杀死对方,表现自己的勇敢和忠诚,最后获胜的将得到国王亲自授予的勇士勋章。 一头金发飘扬在空中,年轻而貌美的是百花骑士辛拉提。手持巨刀身着重甲的是金刚骑士,没人知道他的真名,只晓得当年他一刀将一头巨猿切成两半,因此得名。对决开始,金刚骑士率先向百花骑士冲锋,巨刀横扫,百花骑士向后一仰标准的舞蹈演员下腰动作,旋即一个转身将剑刺在金刚骑士肩甲和胸甲的交汇处,闪过一道血光,金刚骑士再次挥动长刀横扫逼退百花骑士。高台上一双美目盯着百花骑士泛着异彩,那是维利纳?斯兰芬皇后。自从梅娜皇后死后,巴登坦国王通过政治联姻迎娶了比他小二十二岁的斯兰芬三公主——维利纳?斯兰芬。哦,可怜的政治联姻有多少结局是令人满意的,对于老国王当然欣喜,但对于正处花季的维利纳来说这简直是场噩梦,哪个少女不向往白马王子?‘夫人,你觉得谁会赢得我的嘉奖’‘一定是百花骑士,他身手矫健,已经让金刚骑士多处负伤了’台下的百花骑士仿佛听见了皇后的赞美,又在金刚骑士身上留下一道伤痕,金刚骑士身上的铠甲已被染红,可悲的是血是自己的而非敌人。‘自古体格强壮的骑士能胜过体型瘦小的骑士,夫人,我觉得金刚骑士一定会赢’巴登坦国王自信道。终于百花骑士在将剑插入金刚骑士大腿后没及时遁开,被金刚骑士抓住机会转身一刀,百花骑士身首异处。他只击中了一刀,但这一刀要了敌人的命。对决结束,所有人起身为勇士鼓掌包括脸色苍白的维利纳皇后。‘你证明了你的勇敢,你的武技将被得到认可,赐予你勇士勋章,你将成为守卫王国的铁卫’‘谢吾王所赐,臣必肝脑涂地’高台之上再次爆发一阵掌声。‘众将士今晚休整,举办晚宴’巴登坦国王粗旷的声音缭绕于天际,欢呼声此起彼伏。 国王换上了晚礼服显得儒雅绅士,皇后一扫白天苍白的神色一身端庄大气的白裙尤为动人,当然最为耀眼的还是国王的长女—提兰公主。红色的低胸晚礼服显得性感和妖娆,足以见得年纪不大却初具规模。再配上她雪白的皮肤,金色的波浪形长发,为无数贵族子弟所倾慕。当然,国王的三个儿子也英俊非凡。长子史克拉,一身笔挺的西服包裹住他健硕的身躯,简练的短发有着一股逼人的英气。次子拉姆斯,标准的鹅蛋脸,中分的发型极显贵族气息,三子芬斯与他们不同,从小体弱多病,所以骨瘦如材,看见他第一眼感觉十分可怕。没人愿意和他交谈除了他的两个亲哥哥。芬斯知道自己不受欢迎,在宴会开始之后便淡出众人视线,独自走在返回庭院路上,忽然他看到一个黑影经过,好奇之下便偷偷地跟过去看看。 他一路尾随影子来到祭祀先祖的庙堂,只见两道人影在那里好像是交谈的样子,芬斯又凑近一点躲在拐角处想偷听他们交谈的内容‘安排妥当了吗’‘是的,他一定会去’‘这么自信,要是任务失败,你知道后果的’‘放心我有把握,而且我们有……’‘噗’的一声放屁声打断了他们的谈话。他们都发现有别人存在,缓缓向拐角处走来…… 正文 曙光剑 昏暗的灯光不断的摇曳,人影越来越大,脚步声也越来越响。邓奇科已经动了杀心‘若是这件事被他人知晓,不仅行动会失败,我的性命也不保啊!’他边心中嘟囔边紧了紧手中的短匕。终于走到了拐角,他示意另一人往后撤,突然一个转身短匕露出锋芒向前冲去,可是上天总不能如每个人所愿,匕首扑了个空,拐角后根本没人。邓奇科收回匕首略略诧异一下后,招呼后面那神秘人离开庙堂。通道的上端正伏着两个喘着粗气的人,瘦小的是芬斯,健硕的是拉姆斯,好在通道狭小,拉姆斯左手持着剑顶在对面墙壁上,右手搂着芬斯。 ‘好了,可以下去了。’ 拉姆斯松开左手,抱着芬斯落到地上。 ‘哥哥,你知道那两个人是谁吗?’ ‘一个是外交大使邓奇科,另一个不认识,不是本国人,看服饰有点像斯兰芬人。’ ‘你是说邓奇科私通别国?’ ‘难说,斯兰芬和我国是盟国,可能外交大使和他们有点正事要商谈,但在这种偏僻的角落就不好说了。’ ‘好吧,哥哥你是怎么找到我的?’ ‘我看你宴会开始后就离开,所以跟过来看看,怕你因为没人理你想不开。’ ‘哪会,我早就习惯的’ 拉姆斯拍了拍芬斯的肩‘你先回去吧,这个情况我要向父亲反应’ 于是两人肩并肩走出了庙堂,他们不知黑暗中有两双眼睛正盯着等他们,赫然便是刚刚已离去的邓奇科和神秘人,‘应该是大王子和三王子’神秘人阴森的声音响起,‘真是多事’‘要不要我们’神秘人还没说完邓奇科便打断他‘不可,毕竟是王子,把他们杀了会引起纷争的,不利于计划的实施’说罢神秘人的身影渐渐褪去,邓奇科也消失在夜幕之中。月还是那么圆,夜还是那么黑。 地点穿梭万里,一座装饰着巨大兽牙的营寨里四堆篝火分别在东,南,西,北四个方位竭尽所能地驱散黑暗,带来光明。紫色鬃毛的狮子是王权的象征,是万兽王国历来的族长,传说中紫髯金狮能带领兽族崛起,使他们离开潘托斯的北方,告别寒冷和饥饿迎接南方的温暖。这也正是齐纳的心愿,每年冬天兽族会因为粮食不足导致人口大幅减少,所以他们不得不发动战争向资源丰富的人族掠夺粮食,现已初秋可以开始谋划。这不国王和他的爱将们——泰戈族统领巴赫,狐族统领韦斯里,匹格统领诺斯比,比蒙统领塔,狼族统领提坦安利,熊族统领尤里乌格正在商讨战策嘛。 ‘我国与阿巴托王国接壤,其边境有三座城市,其中磐安城粮食最多,烈阳城次之,铸剑城最少,兵力分布也是如此,磐安城雄踞八十万精兵,烈阳城五十万,铸剑城四十万’狼族统领介绍情况道。 ‘果然狼族游骑兵的侦查能力冠绝各族’狮王满意的称赞道。 泰戈统领巴赫厉声道‘我万兽帝国有六十万精兵,五十万刚长大的新兵,合计一百一十万兵马,定能拿下人族城池’ ‘虽然我军人数较多,但人族也不是吃素的’狐族向来以智慧著称,狮王也很信赖他,韦斯里又顿了顿说‘磐安城粮食最多,可离我国最边缘的城市足有三千多公里,像比蒙一族行动迟缓根本不利于长途奔袭。铸剑城人数最少但有天险可依,易守难攻,城内弓弩不计其数,贸然攻打,我军必死伤惨重,所以现在唯一的一条路就是攻打烈阳城。’ ‘请国王任命我为先锋,我一定打下烈阳城’巴赫主动请命。 ‘可是有情报表明,现在镇守烈阳城的是耶华’提坦安利再次提供有用的情报 ‘耶华!那个三年前坑杀了我军四十万士兵的恶魔’诺斯比瞪大双眼满脸恐惧的样子 ‘那就新账旧账一起算,早晚把他人头割下来献祭兽神’巴赫不以为然道 ‘能得巴赫这样的猛将是本王的荣幸,本王见韦斯里沉默不语,可有高见?’ 韦斯里微微一笑‘臣不语因臣心中早有定计,我军如此这般……’营寨的篝火一直燃烧直到天明才熄灭。 鸟儿奏起欢快的旋律,叽叽喳喳地停落在被阳光印染的金色枝条上。拉姆斯睁开惺忪的双眼看着身旁正在熟睡的女郎,嘴角勾起淡淡的笑容。射箭场,传来一阵阵欢呼,史克拉连续七箭命中红心,哪怕是高级将领也很少能做到。拉姆斯已穿戴整齐走向史克拉‘大哥,箭术更精一步了嘛’‘还好,你真的决定要离开王都历练吗’‘是的,我已经下定决心了’‘也好,以你的年纪是该出去历练,父母知道吗?’‘知道,他们都同意了’‘好,你来试试’拉姆斯接过长弓迅速仰天射出一箭,三秒后一只大雁脱离雁群向地面坠去。射箭场内的士兵再次爆发一阵掌声,史克拉也满意的点点头,眼神中含着欣慰。 夜幕降临,国王召唤拉姆斯觐见。‘父亲’‘孩子,为父虽同意你出游但仍有些放心不下,我派金刚骑士与你同行如何?’‘有金刚骑士保护谈何历练,父亲我想成为帝国的最尖锐的刀一定少不了磨砺’‘好,不愧为我们塔洛克家族的一员,跟我来,我有东西给你’ 拉姆斯随着国王来到一扇巨大的黄金大门面前,门上挂着各种机关锁。‘这是铸剑城的传奇大师潘安花了十七年时间做的九曲连环锁,普天之下除了他无人能解开这道锁,这帝国宝藏有这扇门守护,又有哪个盗贼能偷窃,哈哈哈’言罢,国王将手放在一个凹槽处,大门纹丝不动,可过了五秒突然传出一声细微的转动声,旋即声音越来越大,门上的零件开始变化,最后‘咔哒’一声大门打开了。 金色夺目的光彩象征着帝国的财富。成箱成箱的黄金,成箱成箱的珠宝堆积如山。国王的脚步并未就此停止,迅速穿过这些引人犯罪的黄金珠宝,带着拉姆斯来到一间充满黑暗的房间,但是拉姆斯突然感到极度的不舒适,有一种无形的压力仿佛要让他下跪。国王缓缓点燃火折子,在微弱的火光的照耀下,拉姆斯终于发现了周围的一切。武器,各种各样的武器被悬挂在墙壁上或支架上。‘这是靳坦斯之弓,用兽族九头蛇的筋骨制作而成,风游侠以前的武器。那是天罡刀,天外陨星淬炼而成,我认为很适合你’国王介绍道。拉姆斯的目光并未顺着国王介绍的武器,而是死死盯着高台上的一把剑。‘父亲,我想要这个’ 国王先是有点诧异,然后说‘那是,是3000年前的救世主的配剑,至今无人能拔出’‘我想试试’拉姆斯执著地走上高台,看见一把黝黑古朴的长剑直插在玄武石上。拉姆斯缓缓走上前单手握住剑柄,用力一提,剑纹丝不动,拉姆斯再用双手握住使劲往上拉,但剑依旧如此。不服输的个性被彻底激发,拉姆斯双眼瞪大,手指之间渗出了血液,就在这时血滑落到剑身上,黝黑的表面开始有了纹路,马上拉姆斯就感觉自己的鲜血在往外涌不受控制,然后感觉越来越乏力,双腿跪在剑前。国王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情况但多年征战沙场的沉稳让他冷静下来,他快步走出宝库寻找医师。拉姆斯身上此时大部分鲜血已被抽空,剑上的纹路越来越清晰,十秒后纹路好像完成了最后一笔,停止了吸血。拉姆斯凭顽强的毅力并未昏迷,再感到体内情况后,他奋力一拔,离开了玄武石。塔洛克的人民都不会忘记这幕,金色光柱从天而降,照耀在国王的城堡上,很久很久不曾消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