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纵四方》 正文 圣魔时空 。 此时正值隆冬,阴风怒号,大片大片的雪花,自阴霾天空纷纷落下。辽阔的大地,高高的山峦,全被这无边无际的大雪所覆盖。一眼望去,整个世界就只是白茫茫的一片。 随着一阵急促的破风声响起。漫天风雪的地平线上,出现了几个黑色的小点。 那是一行纵马狂奔的骑者。外围是几名着装黑色盔甲的护卫。黑甲护卫着中央一位身着白衣的美丽女子,而她怀里,正抱着一个病怏怏的小男婴。一旁,是一个外表高俊冷漠的中年人。 显然他们经过了长途跋涉和激烈的战斗,不仅几名护卫浑身伤痕累累,大手笔的铠甲上满是刀斧痕迹,即便是这样,也难掩那祥云花纹散发着的幽幽红光,而坐下棕色骸骨军马,也是大汗淋漓,口鼻不住地喷着白雾。 一行人刚策马冲出地平线,便借着满是积雪的山坡,一路狂奔而下。 棕色骸骨军马在护卫的催促下奋力向前。马蹄在高速翻动中,翻踏起零碎纷乱的鹅毛雪花。 嗖嗖嗖。 沉闷而冷酷的声响,在这苍茫的大雪中,如同死神的低唱。 他们身后的地平线上空,升腾起成百上千的箭矢。这些有着锐利箭头和白色翎羽尾翼的小黑点在短暂的滞空飞行之后,如同瀑布一般,带着尖锐的破空呼啸声,飞流向下,直扑前方纵马狂奔的骑者。 尽管擎着手臂上的护盾,并把长剑舞得密不透风,可是,奔逃的骑士依然无法阻挡箭雨对坐下棕色骸骨军马的伤害。 只听见几声悲嘶,骑士的坐骑接连中箭,一头栽倒在地。由于惯性,棕色骸骨军马的身体在雪地上冲出老远,刮起漫天雪花和黑色的泥土,狭长的黑痕参杂着暗红的血液,触目惊心。 而马上的护卫却没有丝毫慌乱。在棕色骸骨军马倒地的一瞬间,他们不假思索地纵身而起,空中一个翻滚,稳稳地落在地上,其中一个甚至还在半空中抓起军马身上的马鞍甩出,成功制止了一支即将射中女子的箭羽。 前方奔逃的骑士没有停下脚步,三位落地的骑士也没有向同伴看上一眼。他们只是在落地的同时转过身,呈品字形排列,一人在前,两人在后。静静的凝视着前方即将到来的大军。 巨大的盾牌,被猛地插在身前雪地中,三名护卫右手握拳放在心脏的位置,弯腰弓身,整齐地低喝道:“为了魔族的荣耀。”随即,三名护卫同声暴喝,长剑自头顶向来时路划出黝黑的半圆,发出一记猛烈到极点的斩杀。 怒喝声中,三记十字暗芒破空而出,迎风怒涨,化为三头巨大的暗芒猛虎。 轰!只听一声巨响。魔族骑士身前原本空无一物的虚空中,三头由暗黑光芒组成的猛虎的前身才刚刚探出来,就被刀芒迎面劈中,化作万千流芒,消散得无影无踪。 不过,这消散的光芒旁边,另外三头光虎,却完整地蹿出了虚空。它们裹着风,如同惊雷般狂奔而至,一头撞在三名骑士面前的盾牌上。 又是一声震天巨响。 一击无果,三名骑士迅速手擎盾牌,脚下呈弓步,半侧身,用尽全力抵挡着三头光虎的猛烈撞击。 苍茫的雪原上,三个巨大的环状冲击波,以三人为中心迅速扩展开来。圈内的积雪,被狂风一扫而空,高高扬起的雪花,在空中组成了一道不住旋转的白色旋风,越升越高。终于,在中心膨胀的五彩光团推动下,向四周炸开。 一米,十米,二十米............ 在那疾扑而至的五彩光虎的撞击下,三名骑士的盾牌,顷刻间就已经残破不堪,巨大的冲击力不仅将他们击退了二十余米,还将他们身体上本就破烂不堪的黑色铠甲撕裂开来,露出如同岩石一般坚硬,满布纵横刀疤的躯体。 咆哮的光虎,终于在一声无奈的虎啸声中,化作流光消散。 当三名骑士放下不堪使用的盾牌时,他们身上的铠甲已经化作了飞灰,脸上七窍也流出了诡异的绿血。露出大片的血肉模糊。显然受了重创。慢慢地,骑士的表情变得狰狞,扭屈、。最后只留下血红色的头颅、 可是,他们却如同没事人一般,只静静地站在原地,怒目圆睁,凝视着来时的山坡。 蹄声如雷。片刻之后,随着如林的长矛闪烁的寒光,数不清的骑兵,如同黑潮一般漫过地平线,出现在眼前。 从高处看下去,这苍茫雪原上的骑兵潮,无限地向两翼扩展开来,一眼竟似望不到尽头。 可是,尽管占有绝对的数量优势,但当追击的骑兵跃上山头,居高临下看着坡下的三名骑士时,所有人却都不由自主地拉住了战马缰绳。 一时间,无数战马人立而起,纷纷停下了脚步。 三名黑衣骑士,静静地站在两个山坡之间的平地上。面对千军万马,如同一道铜墙铁壁。黑色的指甲染满血丝,只剩下深邃眼眶,眼珠悄然落地… 而在他们身后,白衣女子·中年人和另外几名黑衣骑士,已经纵马奔上了另一个山坡。 “希律律........” 一声战马嘶鸣,白衣女子拉住缰绳,停了下来。 大雪纷飞,天地无声。 眼前,一条大河横断前路。 原本此刻正值滴水成冰的严冬季节,大河的水面已经凝结成厚度超过三米的冰层。 可就在白衣女子抵达岸边山头的同时,一条条蜿蜒的裂隙,却陡然间满布河面。大地在震动,冰层如同波浪般起伏,片片碎裂。下方汹涌的波涛,发出震耳欲聋的吼声,从裂隙中翻腾而出。巨浪击碎冰封,夹裹着块块浮冰,向下游奔涌而去,势不可挡! 白衣女子抬头,向对岸狂乱的风雪中看去。 呼啸的狂风,卷着大雪。一名看不清面目的红衣老人,缓缓而来。鲜红色的长袍,在雪白的天地间分外夺目。老人慢吞吞的对着远处大地而去。 一步,两步........ 从远方山脚到河边,是一段即便是纵马狂奔,也得整整一个祷时的距离。隔着肆虐的风雪,明明走得极慢, 可他,就那么轻描淡写地走了过来。每一步,都如同踏破虚空。 七步.......八步......... 九步过后,老者已经在波涛汹涌的大河边站定。但不过数步之下,却已出现在了天际之边。 然后,他轻轻挥了挥手。 云开,雪停,风歇! 天际号角齐鸣,清越的圣歌伴随着金色的阳光,穿过厚重云层之间的缝隙,洒落在大河滚滚波涛之间,铺展在山峦平原的积雪上。 天地,披上了一层圣洁的光晕。 而时间,却凝固了。 正文 绝唱 “哐当。” 眼见前路断绝,一名黑衣护卫忽然翻身下马,将手中的长剑插在大地上,双手握剑,单腿跪在了白衣女子的身前。 钢铁膝铠之下,积雪飞溅,跪痕惊心。白衣女子脸色不变。 看见这名黑衣护卫的动作时,对面山头的追兵骑阵,忽然间一阵骚动,魔族,负尽天下人惟不负主。 徐徐清风呼呼,风雪突破了红衣老人的束缚,听起来就像是末日前的一曲。 追兵的喧闹,并没有影响到黑衣护卫。他低着头,似乎在说着什么。在他之后,另外几名黑衣骑士,也以同样的姿势跪了下来。就连最初失去战马的三名骑士,也不例外。 而中年男子,也在其中。不过,他是紧紧地将女子和男婴搂在怀里。 但这一刻,无论是挥手喝退风雪的红衣老人,还是身后山头虎视眈眈的追兵,似乎都没有在这七个黑衣骑士的眼中。凝重地看着中年男子,或者说,看着魔族少主。 魔族少主只静静地看着眼前的白衣女子以及她怀里的男婴。风起云涌,白雪漫天! 穿着黑色战铠,摘下了头盔的他们,长着同样的黑色头发和一双魔鬼般的黑色眼睛。那背上红色的大氅和盔甲上红色的火焰花纹,让他们看起来就像是一团团在黑色深渊中燃烧的烈火。 他们的身材,和追击的骑士们比起来并不高大。当他们以谦卑的姿势跪下时,他们的身躯,在这苍茫的大地上,更是显得愈发渺小。 可是,他们的背脊依旧挺得笔直。 就像他们棕色骸骨军马背上的骑枪!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白衣女子淡淡地点了点头。 时间,再一次凝固了。 忽然间,一股决然的凌烈杀气,如有实质般从黑衣护卫身上升腾而起,直冲云天。 一道道暗红色的光环,从他们脚下的大地上旋转开来,越来越快,渐渐的,将他们整个人都包裹在一团红光之中。 片刻之后,这团红光猛然收缩,化作一团炽烈地火焰,附着在他们的身上。 四名黑衣骑士翻身上马,摘下了马鞍旁的骑枪,拨转了马头。三名立于山下的骑士,也同时从大地上拔出了长剑........... “决死令,燃烧!"为了魔族的荣耀!"沙哑的底喝,同归于尽的意味。 “疯了,他们疯了!” 惊骇的呼声顿时在追兵骑阵中响起。寒气如同涌泉般直冲天灵盖。长嘶声中,几匹战马陡然失去控制,不安地人立而起。 短暂的静止之后,七名黑衣骑士忽然动了。 三人步行,四人骑马。 步行者再也没有持盾,而是一手持剑,一手燃烧着灿烂的火焰,以生命为代价。 大步而行。骑马者纵马而出。 雄健的战马仿佛被黑衣骑士身上附着的火焰点燃了,马眼和四蹄,同时升腾起明艳的火光。 战马顺山坡而下,先是小步,然后速度越来越快。 独角兽脖子上的鬃毛,在狂风中飞舞着。铁蹄翻腾着,在雪地上踏出黑色的蹄印,翻起如同浪花一般的泥土,草根和积雪。 狂风卷积着乌云,七名黑衣骑士,就在这苍茫的大地上,在这流云下,在这飞雪中,在这立于这寂寥天地的阳光立柱间,带着浑身瑰丽的火焰,向数百倍于自己的敌人,咆哮而进。 中年男子没说什么,身体突然向后闪开,近一步拉开与追兵骑阵之间的距离。他那柄逆天魔神剑不知何时出现在手掌之中。巨剑向空中一指,在他头顶升起了一轮乌金色的光芒。中央是黑色,外围则是淡淡的赤金色。魔族少主黑色的眼眸也随之变成了红色。 背后受伤的重新十二翼迎风怒张,化为的紫色满月变得越发闪亮了。手掌多出了一个橘红色的巨大星光。直至蔓延到双手,天空中,一个巨大的符文从天而降,烙印向钢铁大军,而日月星组成的三角形也是急速旋转起来,不让红衣老人捕捉到他们的位置。 那个从天而降的巨大符文也变得越发闪亮起来。 因七名魔族恐惧的大军在见到男子时终于大乱,即将逃亡。男子嘴角扬起一丝嘲讽的笑,以魔族的高傲什么时候沦落到屠杀在这种垃圾的程度了。 “前进!” 滚滚大河边负手而立的红衣老人眉头微微一皱,但却恐惧地发现大军,凭空消失,没有是一丝声响,五千大军,怎么可能? 这是自己这一生中唯一的一次,唯一一次无法掌控的局面。 “穿送到哪里了。”红衣老人好不容易从牙缝里挤出几字。 中年人毫不留情的以嗤笑回应,答非所问道,“神王的裁决团也就能欺负一下手无寸铁的平民。” “好,好,好。”红衣老人极怒反笑,“今天,除了祭司,不管是谁,都!得!死!” “一共就两个。”中年人在此嗤笑。 红衣老人出奇的没有反啄,无视中年人的存在,看向白衣女子,阴沉的目光顿时柔和。白衣女子缓缓下了马。雪风中,长裙飞扬的她,宛若恰要凌风飞去的仙子。 她伸出手。晶莹如玉的指尖,拈住一朵雪花。柔软的雪花,落到手指上的时候,忽然变得坚硬而锋利。如同一片透明的六边形刀片,闪烁着圣洁的光芒。 红衣老子摇了摇头道:“你太固执了。” 白衣女子放开手,任冰花在自己身旁悬浮旋转,拈住了另一片雪花。 红衣老人叹息一声。 “何必为了一个孽种和一群被神所抛弃的魔兽,把自己也葬送在这里?” 白衣女子柔和的目光骤然一凝,几片雪花旋转在指尖,阵阵破风之声刺耳,柔弱的雪花如子弹般直射红衣老人。 红衣老人侧身,三两下躲过,直直看着白衣女子。 白衣抬起头,淡淡地道:“你说的孽种,是我的儿子。你说的魔兽,是我丈夫和我的族人。” “你的族人!”红衣老人声音骤然变冷。“不要忘了你的职责。” “毁灭魔族?”白衣女子仰头看着漫天雪花,“混沌初开,分阴阳,极阴,则魔,太阳,则为圣?黑中有白,白中有黑。” “圣!难道就不是恶了吗!”白衣女子声音突然变大。 “是,又不是。”老人的目光,越过白衣女子,看向她的身后,眺望那从地平线升起的那抹艳红。 看着红衣老者紧皱的眉头,白衣女子嘴角,浮现起一丝风情万种地微笑。 “十位魔神,二十名魔君,就七次突出重围,击杀了你们超过四千人,没错,神王的裁决团也就能欺负一下手无寸铁的平民。” 红衣老人沉默着,没有回答。 这种斗口,对他来说没有任何的意义。况且他比谁都明白,这些黑衣骑士们,是一群怎样强悍的存在。能够以四千人的牺牲将白衣女子和她的护卫逼到绝境,这本身就已经是一个了不起的成绩。 过程如何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不是么? 老人的目光收回来,落在了女子身旁那个病恹恹的小男孩脸上。一片片雪花,在白衣女子手指间凝结。然后飞旋着漂浮在她的身边。就像一个个白色的小精灵。 成千上万飞旋飘落的雪花中,那个注定会丧命的小男孩,正沉默地看着自己。男孩的眼眸,一金,一红。 黑头发双眸的漂亮男孩,天真纯朴,目光却充满了戏谑。 红衣老者的眼睛渐渐眯了起来,如果他能修炼,天赋必将是旷古绝今。 片刻之后,他的眼神凝固了,脸色也在刹那间变得铁青。 正文 天翊 白衣女子笑了起来。当那如同鲜花怒放般的美丽笑容,让整个世界都黯然失色的时候。 沉默的中年人动了。 看着身前的男孩,中年人眼睛中,流露出几分怅然之色,手缓缓抬起,朝着男孩的方向虚按了下去。 顿时,空气剧烈的扭曲起来,男孩全身一紧,仿佛已经被什么东西紧紧的包裹住了似的。这股力量极其强大,束缚着他的身体令他已经无法再进行任何小动作。下一刻,他的身体就在这强大的束缚力量带动下,缓缓的漂浮了起来。孩子没有笑,看这中年人,渐渐放松,突然,中年人颤抖着,这是我的孩子啊!我的血脉! 男孩渐渐合毕双眼,放松身体、收敛灵魂。一股奇异的力量从男孩身体表面拂过,衣服已经化为飞灰消失不见,男孩却没有感受到半分寒冷。 中年人弹指之间去掉男孩身上的衣服,他眼睛中也开始变得凝重起来。 强横的能量波动在下一刻已然绽放而出,一层红彤彤的光彩如同光球一般,圈住了男孩身体。中年人另一只手也已经抬了起来,猛然深吸口气,下一刻,它的左手却狠狠的抓在了控制着男孩漂浮在空中的右手之上。 左手狠狠刺入右爪之中,在这一刻,仿佛整个大地都轻微的颤抖了一下似的。 红衣老人双眼眯起,精血洗刷杂质,天赋重置么?红芒凝聚在手,化为一颗巨大的光球,环绕着灿烂的火焰,渐渐缩小,而颜色,也越来越鲜艳。 就在这时,宛如刀片的雪花从眼角掠过,一缕白发,在暴风雪中失去方向。“想活命就乖乖做个看客。”白衣女子玩指尖的雪花,淡淡的道。 “你可以试试,魔族少主的命,比我值钱多了。”手中不变,老人的声音没有一丝情感。 “加上我呢?” 红衣老者的瞳孔,骤然收缩。 视野中,一道阳光穿过乌云,如同天堂的圣光,将山头那一袭随风飘动的白衣笼罩。女子身边成千上万的雪片,都腾空而起,旋转着,宛如一朵洁白玫瑰的花瓣,绽放开来。 一瓣,一瓣....... 当这些花瓣随着女子慵懒的懒腰,绽放到极致的时候,忽然齐齐在空中一百八十度转弯,发出尖锐刺耳的破空声,骤然回射! 一朵赤红玫瑰,在凋零的雪花中,无声怒放! 血咒! 竟然是血咒! 这个让人不寒而栗的词,在他脑海中翻滚不休。权衡了一下得失,老人凝视着父子两,手中的光球,停止了旋转。 一老一少,隔着翻腾的大河,对峙着。 一滴滴金红色的液体从中年人的创口处缓缓流淌而出,从天空中滴落,朝着束缚着男婴的黄色光球落下。说也奇怪,当这金红色的血液滴落在光球上时,会自然而然的渗透而入,液体是有些灼热的,甚至是烫慰着,从头上流淌而下,顺着身体一直流淌到男孩全身,他静静的等待着,等待着自己的脱胎换骨。 一滴接一滴鲜血从中年人手中滴落而下,笼罩着男孩的那个红色光罩就像是个容器,不断承载着那一滴滴精血。 精血浸润着男孩的身体,并且在他四周汇集,渐渐的将他的身体完全浸泡在内。从脚下到小腿,再到腰间,一直向上蔓延。男孩能够清楚的感觉到,一股股热气不断从这液体中渗入男孩体内。一股浓浓的香气蔓延。 那香气仔细辨别起来,似乎是一种淡淡的馨香,闻起来第一感觉就是高贵,如此从骨子里就透露着高贵气息的香气,这种感觉是十分美妙的。 男孩全身一震,身体的三百六十万毛孔在一些奇异而玄妙的力量作用下全面打开,贪婪的吸收着身体周围那些粘稠的液体,而身体,也像是一个巨大的漩涡,不断吞噬着这些奇异的力量。 中年男子回头看向白衣女子,第一次有了情绪。白衣女子柔情绽放,笑了。 “我爱你。” “我爱你。" 这对年轻的夫妻,做着最后的告别。二人的目光,一同落在男孩上,男孩,有着他的妖异,以及眉宇间的王者之气。男孩,有着她的美丽,澄澈的大眼睛,看着二人。男孩,有着他们的双眸,君临天下。 中年男子静静抱着白衣女子,低头,轻吻女子额头,身影,逐渐虚幻。红衣老人在这一刻,只是陪衬。中年男子最终随风而逝,只留下深沉的声音,在大地上,回荡着,回荡着。 “,孩子的名字,叫,齐。” 顶天立地立于高人之处!一步高飞翔于云天! 白衣女子笑了起来。当那如同鲜花怒放般的美丽笑容,让整个世界都自愧。小男孩的身影,忽然亮起一团白光。而当白光消散的时候,男孩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远古定向传送卷轴!”老人铁青着脸,声音,几乎是一个字一个字地从紧咬的牙缝中挤出来。 “没想到,会让那个孽种逃脱。”老人脸上,是因为极度的羞恼和愤怒而涌起的青色,“这样做值得吗?” “值得。”白衣女子脸上的笑容平静而温柔。雪花,在她身旁越聚越多,一片片旋转漂浮着,折射出七彩斑斓的光芒。 “一个中了月末绝唱的毒,经脉尽毁,连天力都无法修炼的孩子,”红衣老者攥紧了拳头,冷哼一声,“别说逃不出我们的手心,就算他有命长大,又有什么用?” “那可说不准!”白衣女子抬起头,幽蓝的眼睛,清澈而妖异:“别忘了,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些力量,是神也无法抹去的!知道混沌吗?” 一片如同坟墓一般的寂静。 许久,老人声音沙哑:"真的?" 白衣女子的目光,从天空中一片随风飘荡的火红色大氅碎片上移开,最后落在大河对岸红衣老者的脸上。 "谁都说不准。" “你们可以欢呼胜利了。”她轻轻地道。抬起头,目光仿佛穿透漫天大雪,看见了那悠扬圣歌传来的天国大门,“不过别忘了保守秘密,一旦今天的一切泄露,你们往后的岁月,都将在无休止的报复中煎熬。” “最后,送你们一个预言吧。”白衣女子慵懒地伸了个懒腰。 即便冷酷如红衣老者,也禁不住在这一刻闭上了眼睛。眼皮剧烈地颤抖着。 他无法相信,这个世界上,竟然有对自己如此狠的女人! 当他的眼睛再度睁开的时候。大河对岸雪白的山头,只剩下一片殷红。 半空中,一滴鲜血,随着一阵香风,滴落滚滚大河,汇入浪花之中,消失不见。 “十八年后,,王者归来。” 只有白衣女子轻柔的声音,在耳畔,在这白茫茫的天地间,悠悠回荡。 正文 琴王镇 弹指一挥间,八年已过。 王者,要在剩下的十年里,悄然蜕变,一鸣惊人。而红衣老人,似乎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而那侥幸逃脱的男婴,倘若还活着,应该是八岁了吧。冥冥之中,天意似乎正在一点一滴的,颠覆着天地。 传奇,由此开始。 ,位于炎国最北端的小城,据说琴圣在附近坐化,小城也因此得名。这里属于整个始时空极北的范围,昼短夜长,常年处于寒冷的天气下。人们大多数靠在小城旁的冰海里打鱼为生。冰海常年有移动的冰山漂浮着,那里盛产的海豹、海狮皮毛,深受贵族们的喜欢。 天空中的阴云缓慢的漂浮着,又会带来一场风雪。走在大街上,谁也不会去注意一个长相不出众,眼神直直的孩子,但是,往往就是一错身的工夫,他们的钱袋就已经到了那小乞丐的手中。任何人第一次看到他手中鼓鼓囊囊的钱袋时,都会吃惊的合不拢嘴, 天上零星飘落的雪花给路人带来淡淡的寒意。小乞丐蜷缩在墙角,他是一名身材瘦小,穿着破破烂烂衣服,脸上脏兮兮的小男孩,身材瘦小,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样子,乱蓬蓬的头不知道多少天没洗过了,身难免带着一些难闻的味道。但他实际只有八岁,叫天翊。 这天翊,是生活在中最底层小偷,他称不上盗贼,因为他们只能靠一些小偷小摸来维持自己的生计。 他突然看到前面有一个衣着奇怪的人,之所以让他感到奇怪,是因为那个人的高大的身材完全笼罩在一件大斗篷中,从外面根本看不清相貌。斗篷下似乎有一个鼓鼓囊囊的钱袋在晃悠着,天翊决定,今天就以他为自己的第一个目标了。一边想着,天翊悄悄的跟了上去,从腰带上摸出自己那锋利的小刀片,等待着下手的机会。天翊之所以能够经常成功的牵到鱼,和他的韧性很有关系,每当他决定了猎物时,就一定会跟紧对方,直到自己得手为止。所谓的牵鱼,就是偷东西。 天翊从记事以来,就一直跟着一位老头生活,生活虽然艰苦,但也吃的饱穿的暖。天翊一身的技巧就是老头倾囊相授。一年多以前,那老头患病死了,天翊也就没有了生活来源,只得靠牵鱼勉强度日。但还好,老头为天翊留下了一间摇摇欲坠的屋子。在寒冷的,有什么比遮风避雪的房屋更好的呢? 天翊有一双灵巧的小手,这个孩子表面一直都是楞头楞脑的样子,说话有的时候都说不利落,问他叫什么也不知道,学偷东西的技巧也学的很慢,脑子似乎不太好使似的。但如果让那猥琐的老头形容,一定会是有这种想法的人,一定是被酒色掏空了脑子。天翊很执着,经过老头“几个月的教导和他自己的勤修苦练”,终于记住了顺手牵羊这一招,而且已经将这招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为了练习出手的速度,他甚至在寒冷的大街上一个人用手指戳地上的雪花,雪花沾的越少,就证明他的眼力越好,这个办法虽然笨,但却有着很好的效果。 跟着跟着,那个穿着斗篷的人走进了一家豪华的饭馆,饭馆从外面看装修的金碧辉煌,房顶都是用琉璃瓦铺成的,能到这儿吃饭,一定是财大气粗。想到这里,天翊不由得暗暗开心起来,如果能多牵些鱼回去,说不定自己能逍遥几天。他蹲到饭馆门口旁的角落里,耐心的等待着。 “去,哪儿来的小乞丐,一边呆着去。”饭馆的门童踢了天翊一脚,嫌恶的看着他说道。 天翊早已经习惯了这种势利鬼,赶忙点头哈腰的跑的远了些,找了处能够遮挡风雪的阴暗角落才再次蹲了下来。 把玩着手中锋利的小刀片,天翊耐心的等待着,他一点都不着急,吃饭吃完总是要出来的。双手上的刀片开始在指缝之间翻滚起来。不断的在每一个关节附近掠过,飞速的转动,就像是跳动着的精灵。 此时是正午,阳光照耀在天翊手上的刀片处,给人一种奇异的美感。就像是精灵在他之间跳跃一般。不得不说,天翊的手很巧。这也是天翊屡次得手的主要原因。 足足一个小时过去了,终于,那个穿着大斗篷的人走了出去,天翊兴奋不已,那个人是正面向他走来的。正面,是最好下手的。他赶忙站了起来,稳定住自己的心神,迎面朝那人走去。那人的身材很高,天翊只到他肚子左右的地方,两人间的距离在不断的拉近,天翊用夹有刀片的手挠着自己的头,就在两人相距一米之时,天翊脚下一个趔趄,和那人撞了一下。 天翊顿时感觉到自己似乎撞上了一面铁板似的,全身说不出的疼痛,他无意间抬起头,正好看到那个人的容貌。那是一副刚毅的脸孔,肌肉分明,魁梧的身材,气宇轩昂。 “对不起,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天翊忙不跌的陪不是。 那人只是哼了一声,并没有说话,依旧向前走去,似乎茫然不知自己的斗篷已经被割开了一道缝隙,腰间的钱袋已经不见了。 看着对方并没有难为自己,天翊兴奋的向前跑去,难掩心中兴奋,在钱袋到手的时候,就现重量异常大,即使里面完全是铜币,也足够今天生活的了。飞快的跑到一处小巷中。扭头看了看并没有人追来,不由得松了口气,拍拍自己的胸口,坐了下来。 掏出沉甸甸的钱袋,心中充满了喜悦。钱袋很精致,是用皮革做成的,上面有一个用金线勾成的六角星。天翊迅速的打开上面的绳口,向里掏摸着,他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钱袋,说明什么,说明了这钱袋的主人琼楼玉酒锦衣玉食。从业一年多以来,他偷到过一会金币,记得那回,他和老头居然整整放浪了三天。 当天翊将钱袋中的钱币全都掏出来时,惊讶的楞住了。因为,钱袋之中不但有他遐想已久的金币,更有着数十玫水灵币,甚至还有一个闪烁着璀璨光芒,他从来都没有见过的蓝色钱币。看着紫芒芒的一小堆,这可是足足十几个,天翊兴奋的大叫着。 正在他兴奋不已之时,钱袋上的金色六角星突然亮了一下,紧接着,一个年轻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你从来没有吃饱过么?” 天翊全身一震,手中的钱币不由得散落了一地,声音,这声音是从哪里来的?他四下看去,周围并没有人,“天神保佑,天神保佑。”天翊双手合十在胸前,不停的念叨着。 “你以为,天神会保佑一个小偷么?”苍老的声音再次响起,这回天翊听清了,声音竟然好象是从那个精美的钱袋中出的。 呆惊呼一声,将钱袋扔了出去,全身不由得微微颤抖着,这种诡异的事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他毕竟还是个孩子,恐惧之色从他的眼底流露而出。稀疏的雪花依然不断的飘落着,天空也还是那么阴暗,在这一刻天翊身上的破单衣似乎再不能给他带来温暖,一股寒流迅的从心底升起。 落在不远处的钱袋出淡淡的光芒,那漂亮的金色六角星上闪烁着如梦似幻般的淡淡金芒,在天翊惊恐的注视下,金芒突然转盛,一道模糊的人影出现在钱袋上方,人影渐渐的清晰,正是刚才那穿着大斗篷的中年人。 古怪而低沉的声音不断从斗篷中传出,如果老头在,一定会现,这个中年人是在使用空间穿梭。终于,他的身躯完全变成了实体,轻轻一飘,落在地面上。 中年落在钱袋旁边,他缓缓的弯下腰,将地上的钱袋拣了起来,叹息道:“好久不用这个机器了,真是生疏了不少啊!” 看到自己牵鱼的对象以如此怪异的情景出现,天翊就算再傻,也知道自己大难临头了。他怎么也没想到,已经四个月没有失手过的他,竟然会在成功的牵到一条大鱼的情况下,被金主抓到。他在地上蜷缩成一团,身体不停的颤抖着,在他想来,即将面临的,必将是一场狂风暴雨似的毒打,这种情况他已经不是第一次遇到了。上次被抓的时候,那个大汉更是差点将他的手打断,如果不是老头及时出现吓走了对方,恐怕他早就没有牵鱼的能力。但眼前,这中年人好像比大汉强悍了不止十倍,老头呢?老头!天翊几乎是在心里发出怒吼。越是危险的时刻,天翊总能保持着乐观的心态,只是老头教天翊的,他教的,可不仅仅是牵鱼,还有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的种种生存技巧,单论这个的话,天翊绝对是饿不死的。 但总是不尽人愿,若是老头多活十年的话,天翊一定会风生水起。只是······哎-- 老人将钱袋扔到天翊身前,淡淡的道:“给我拣起来装回去。” 天翊小心的将钱袋抓到手里,深深的看了一眼钱袋上那个金线勾成的六角星,他怎么也无法理解,人为什么会能从钱袋中来?他全身颤抖着,小心的将一玫玫钱币重新装回到钱袋之中,这个过程持续了不短的时间。奇怪的是,中年人并没有催促他,斗篷下一双闪烁着精光的眸子不断在天翊身上打量着。 “给您。”尽量让自己表现的卑微一些,双手捧着钱袋递到中年人面前,表现的懦弱一些,待会儿挨起打来,对方会打的轻点。这也是老头教的。天翊从来没有想过要反抗,以他这“饱经风霜”的身体又怎么反抗的了呢?哪怕对方是一个老人。 中年人接过钱袋,既没有动手,也没有放过天翊的意思,依旧站在他面前,看着眼前这个身材瘦小的孩子。 天翊低着头蹲了下来,冻的通红的双手护在头上,全身尽量蜷缩在一起,等待着暴风雨的来临。 到是很好看,十指修长,手掌宽厚,怪不得连我都没有察觉到东西被偷。“嗯,好,好,好。中”年人连接叫了三次好,谁也不知道他在想什么。 “你还没有回答我刚才的问题吧?” 正文 天翊?易天? 天翊一楞,下意识的抬起头,他又一次看到了中年人刚毅的脸,他脸上没有任何表情,正注视着他,“什么问题?” 那人眉头微微一皱,心想,原来是个傻小子,希望以后可以得到改变吧,现在,正好合适。 天翊点了点头,感觉上,这人是脑袋受到重创过么,今天医院放假,居然连打他的意思都没有,他的胆子不由得大了一点是的,“我知道您一定很生气,您要是不打我的话,能不能让我走。”虽然这次牵鱼失败了,但一天的时间毕竟很长,天翊觉的自己还有机会完成工作,他从来不会因为一次牵鱼失败而气馁,为了生存,他还是要继续的努力,做好自己的角色。 中年人嘴角微微牵动了一下有说过不打你么?你偷了我的钱袋,我打你似乎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吧。” 天翊刚刚轻松了一点的面容再次垮了下来,恢复双手抱头的姿势,低着头道:您能不能别打我的手。” 天翊有些惊讶的问道:“为什么?” 天翊小声道:“因为,因为我还要牵鱼,如果手坏了,就牵不到鱼,牵不到鱼就没有馒头吃了,还会被黎叔打。”装可怜,总是令人同情的好方法,更别说他还是个孩子了。 “牵鱼?黎叔?”中年人只是微微楞了一下,就明白了牵鱼是什么意思,也明白了黎叔就是眼前这个呆呆小贼的头。他心中产生一丝好笑的感觉,小偷被事主抓到,居然要求人家别打他的手,面前这个傻小子还真是呆的可以。。。 “打你还是轻的,以我的身份,即使杀了你,也不会有人找我麻烦,你信不信。” 天翊一惊,杀了我?你他妈开玩笑?“杀了我,我不就死了么,死是什么滋味,您能先告诉我么?死是不是会很疼,死了以后就没有馒头吃了吧。”尽管内心颤抖,依然不放弃,一脸呆呆的样子,继续问道。 果然,中年人突然觉得,和这个呆小子说话,自己的心情似乎开朗了许多。 “你想吃饱么?”中年人决定不再和天翊磨蹭下去,直接进入了正题。 说到吃,八岁的孩子顿时来了精神,早上吃的那个馒头早在寒冷的天气下消化掉了,他的肚子咕噜响了一声,抬起头,渴望的看着中年人道:“想啊!我最想吃饱了。要不,要不您给我一个那紫色的钱币,只要一个就够了。”一想到未来三天的快活,天翊的口涎顺着嘴角流了出来。当然,一切都是装的。 中年人道:“我不会给你钱的,不过,如果你想吃饱的话,就跟我走吧,我会让你吃饱的,而且,我不会打你。” “好,跟着你我可以吃饱吗,可是,我家里还有人,不,不用了,谢谢。” 开玩笑?跟你走,我想你一样吗? “你家?”中年人这才明白,这小子,比泥鳅都滑溜。嘴角扬起一抹诡异的笑,这危险的弧度要是让熟悉中年人的队员看到了,一定头皮发麻,慌不迭地的散开了,完了,金属之狐又要害人了。 天翊突然觉得自己胯下一冷,“哇,大大大大爷,你行行好吧,我还要传宗接代呢,你打我吧,打手也行啊。” “咳咳咳!”中年人正要下咽的口水突然呛到了,他越来越肯定着小子滑头,装的,一切都是装的! 小子你玩我,你完了! 一脸“柔和”的蹲下,身高正好和天翊差不多,“孩子,回家吧” “嗯,谢谢哥哥,哥哥是好人。” “哥哥当然是好人啊,你要紫晶币吗,给你。” “不要不要,是我错了,哥哥对不起,这钱,我不能收。” “你就收着吧,这是哥哥的一番心意啊。”中年人硬是把三两个紫晶币塞到了天翊手中。 这两个人,简直是在比谁更虚伪,在一千多年前,世人曾设过一项奖项,叫什么来着,奥斯卡?如果这奖项一直延长到至今的话,眼前的一大一小,绝对当仁不让,金榜题名! 而此时,中年人想着,“嘿嘿,小子,谅你精明似水,也要和老子的洗脚水,喝吧喝吧,我还有。” 天翊想着,“医院放假了!完了!快点甩开他啊!报警啊!救人啊!疯子杀人不犯法啊!” 不知道中年人要是知道了天翊的想法,是不是会真的让他不能传宗接代了。 “弟弟,你叫什么名字呢?” “哥哥,我叫易天。” “易天?”中年人突然全身一颤,不是这名字,是这名字倒过来,太让他熟悉了。“易天天翊?”中年人眼睛微眯,只因八年前,那个曾经差点将整个始时空颠覆的名字,叫天翊!易天?天翊?巧!太巧! “易天弟弟,你没有家人吗,你家人呢,我送你回家吧。” “不用了不用了,我家很近,我自己就可以了。”天翊一惊,要穿帮了。 正文 中年人 该死,这种低级谎言,居然也能编出口?完了,要穿帮了。蠢货。天翊暗骂道。既然有黎叔了,又怎么能有家人?让这二者同时出场就算了,居然还放心不下黎叔,有家人我摸个屁的鱼啊!完了完了,今日翊哥必死。天翊心头哀嚎道。 冷不丁的抖了抖身子,怪异的看着眼前十一二岁大的男孩。看得天翊心里一阵鸡皮疙瘩。 哎,不对啊,前面的那谁不是比我更蠢吗?天翊霎时醒悟。 嘿嘿,有机会。天翊一喜。好吧,既然你蠢了点,我估计也只能装的得和你一样蠢吧。没办法,翊哥为了保命,豁出去了,勉强屈就屈就。 天翊继续用童真的目光看着的脸,谁叫熊孩子装逼是咱的特权呢?不用白不用。 盯着天翊好久,暗道,不对,在这世界上,早已没有八岁的孩子了,顶了天他最小也就十一岁,姓名能改,模样能变换,但年龄是绝对不能伪装的。他,天翊?嘿嘿,不耍白不耍,找乐子,何不为?想到这里,继续恢复了原来的柔和表情,拉着天翊的手,把天翊送往巷口。 “好好好,易天小朋友,哥哥不送了,快回去吧,家人要担心了。路上小心啊。” 的手很宽厚,很温暖,给天翊一种安全感。天翊的则手比他小了几号,五指纤细,柔若无骨。因为刚刚天翊怕追上来,所以跑的特别偏僻。一路无话,两人就这么走到巷口。在人流中,拍拍天翊肩膀。意式天翊可以走了。 天翊可舍不得,转身紧紧抱抱。并不介意天翊满身的污泥,就这么任由他抱下去。 在看来,天翊不过是个独自流浪的小偷,可怜,并且心眼不坏,只是迫于生计而不得不做一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好好培养,定是一代天骄,但他现在要好好调教一下这未来的天骄,玉不琢不成器嘛,本教官今儿就要找乐子!嘿嘿。 至于为什么抱他,只能解释为演戏演的太好了,让天翊产生一种温馨的感觉,舍不得他。 但事实证明,因过度自信产生的后果是惨痛的,有时候往往会令人牢记一生。 的宽大斗篷,已经被割除了一道不显眼的口子。正值正午,没有一丝风,琴王镇难得令人感觉暖洋洋的,并没有感到异样。 “谢谢哥哥,哥哥,对不起。”紧紧攥着手,天翊回头“留念”地看了一眼道。 “嗯,以后要乖啊。”“笑了”如同三月春风。 “恩恩。”天翊眼眸微红。转身就跑,消失在茫茫人海之中。消失在的视野。 目送天翊离开,若有所思。 小子,你等着,一会我要你哭得很有节奏!我金属之狐此生第一次被牵鱼,居然是一个小孩子,心里想。 怪大叔,你等着,下次遇见你,我一定会好心给你留一件裤头。今天的钱袋,就当是利息!天翊恶狠狠的诅咒,这次他学乖了,快速跑进喧闹的人群中。 顾不得钱袋上印有gi的标志,毫不犹豫的把它扔了,这种品牌天翊还是知道一点点的,从前老头多少有教天翊一点上流社会的知识,老头当年事这么评价他的。 gucci。 古驰,gi,是意大利最大的时装集团。 此品牌时装一向以高档、豪华、性感而闻名于世,以“身份与财富之象征”品牌形象成为富有上流社会的消费宠儿,一向被商界人士垂青,时尚之余不失高雅。 古驰gucci的标志设计就如同它的商品一样,奢华高贵。金黄的颜色与设计形式所给人们带来的感觉都无可挑剔的展现了其企业的气质,虽然说这样的奢侈品总是会让很多人望而却步,却在人们心中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古驰的品牌标志整体并且和谐,下方的图案体现出整个标志设计的核心,好的标志设计可以把一个企业推上更高的角度,而古驰在标志上就展现出一个更高的层次,一个很多人都想靠近的层次。华丽的设计感使整个古驰的企业标志设计在众多的品牌设计中更显雄风。创建人古驰奥·古驰。古驰(gucci)chiodo系列灵感来源于马蹄铁固定于马蹄之上的锥形钉,早在1960年就开始出现gucci的珠宝及腕表的设计当中,在盛行的双glogo以外,chiodo系列想必也是最受追捧的目标。 如今,gi对跨足高级珠宝领域相当积极,亮相高级珠宝新作,再将马衔炼、双g、flora花虫图腾等品牌经典元素融入创意,并藉美钻、彩宝镶饰,映现更耀眼的时尚风华。、 天翊在乎这个品牌,天翊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这意味,,在上流社会占有一席之地。天翊眼睛眯成了一条缝。不断思考着,突然,身形一闪,天翊消失在大街上。如同没有出现。 这一切,都被不远处的收在眼底。 正文 木屋中 顺着麦田走到树林边缘的时,草丛中传来一阵细微的声响。天翊耳朵一动就判断了出来,喃喃自语,“兔子.....” 话音刚落的同式,天翊手中的木棍,闪电般的冲了出去,如同长了眼睛般,朝草丛直射。 天翊猫腰弓身,如同箭一般射了出去。 这一刻,天翊整个人完全变了。那看似瘦弱的身体,矫健得宛如一头精壮的猎豹。而他的奔行速度,甚至比一匹疾驰的骏马还快! 如果有人这时候在旁边的话,无论如何也不敢相信,这个如同人型魔兽一般的少年,竟然是城里那个傻傻呆呆小偷! 只一眨眼,天翊就到了兔子所在的草丛,分开长草,狡兔已被木棍牢牢固定。把兔子拎在手里,向丛林深处的小木屋走去。 翻过一个小山头,顺着两个小坡之间的绿树成荫的小道进入一个山坳,潺潺溪水和一栋修建在溪边山坡上的小木屋,就出现在眼前。 在这新元世界中,木屋如同世外桃源帮与室外的高楼林立格格不入。 “老头,我回来了。”天翊叫着,飞快地顺着坡道向小木屋跑去。 那双灵活有神的双眸和脸上的快活喜悦,让他的整张脸仿佛活了过来,每一个毛孔都透着一个少年的狡黠机灵。 少年步履轻快地穿过栅栏围成的小院,走进外墙爬满藤蔓和青苔的木屋。 房间里光线昏暗,空无一人。只有那些外表粗糙简陋,线条却带着一种古拙之美的自制家具,静静地摆放在那里。一座古朴的八仙台上,静静的摆放着一张黑白相片,相片中,和蔼而慈祥的老人,孤独的站着,老人的旁边,放着一架空溜溜的相框。 相框旁,老人凤笔疾书: 楚江微雨里,建业暮钟时。漠漠帆来重,冥冥鸟去迟。 海门深不见,浦树远含滋。相送情无限,沾襟比散丝。 天翊不知道老人为什么写这个,但天翊依然把它留下,留恋的看了他一眼,老人似乎背后似乎有故事,但天翊从不过问。 天翊熟悉的与相片打着招呼,径直走到了后院。 后院是一个小山坡,长满了高高的大树。阳光从树冠缝隙中洒下来,碎裂成一条条或粗或细的光柱,地面上一片斑驳的金色。 一颗爬满了绿藤的古树下,空荡荡的藤椅。 天翊走到老人面前的一棵被砍掉的小树木桩上坐下来,扬了扬手中的小刀片。 “中午吃兔子。” 林间静悄悄的。两只火焰蛾,从树荫下飞出来。一只橡果鼠顺着栅栏外的大树飞快地向上爬,蓬松的尾巴如同一个大包袱,裹满了采集来的果子。只一蹿,就钻进树洞不见了踪影。 天翊没有感到半分恶心,将剥了皮的兔子清理干净,穿在一根削减的木棍上,架上柴。然后在木桩上坐了下来,看着藤椅,郁闷地摇了摇头。 “你他妈怎么走的这么早,我······差点被打死,你呢?你到吗去了?你他妈到时回来啊!我容易吗我。” 天翊手里拿着插着野兔的木棍,看着火苗在兔肉上跳动着。很久很久,一滴晶莹的宝珀般的泪滴,从脸庞上滴落到了柴堆中,熊熊火焰顷刻间升腾而起,映红了少年脸。 手上缓缓地转动着兔子,看着烧出来的油脂落入火堆,发出“滋啦”的声响,天翊回忆着往事于老头发生的一件一件。 听老头说,自己是被他拣来的,在一间破窑子门前。他、老头说,这孩子叫天翊。 而他、天翊说,往事,随风而逝,就算在窑子门口,那咱也是草窝里的金凤凰。 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不信。或许是自己的心眼太多,老头觉得难对付,后来一谈到他不想谈的话题,他就会顾左右而言其他。而老头他教自己的一切,就是为了让自己能够在各种情况下活着。但老人,仍固执的说:‘你,叫天翊,但是在别人面前,你,叫易天,街头混混,易天!’ 你的身上,流淌着恶魔的血脉!你的六魂,属于天使一派! 一个叫天翊,哪怕就算是名字也能掀起一片腥风血雨的天翊,一个是易天,一个连小偷都称不上的小偷,这中间的差距,想必就连中年人都知道! 不知为何,天翊似乎隐约感到,老头似乎并不想自己出人头地。 天翊把兔子取下来,在餐盘中切成块,又烤了一大块黑面包,端上一碗烤兔子的时候煮好的玉米汤,向木屋走去。 照例把一半食物放在八仙台上,对着老人的相片微微鞠躬,天翊开始大块肉剁起来,半响,半只烤兔,只剩下一堆骨头。天翊打了个饱和,大大的伸了个懒腰。 风轻云淡,“看爷吃饭好玩吗,出来。” 屋里只有回音····· 随意捡起一根吃剩的骨头,依然是刚才的手法, “休!” “趴!”骨头砸在残破不堪的墙上。 "呀,天翊慢悠悠从椅子上走下来,木屋又回复了宁静。天翊从墙壁上取下木弓和剑,将一支箭搭在木弓上,啦至满月,对准了墙角。淡淡地站在那等着。 “别别别,我出来。”铁血的声音却带着无奈。 墙角中人影,逐渐清晰,中年人! “我只想知道,你是怎么发现我的。我自问,隐藏的很好,至少你,看不出来。” “我为什么要告诉你?”天翊冷然。 “天翊,是不是?我的易天小朋友?”中年人并不恼火,戏谑道。 “我可没承认。”天翊否认。 “你根本没打算承认。”中年人不知所以。 “将死之人,是不会知道的。”天翊言语开始透露杀意! “口气很大啊,我就是想知道,你是怎样发现的。”中年人仿佛没感到。 “你真的自认掩饰得好?很好?”天翊讽刺。 “至少你不可能发现。”中年人道。 “心跳、呼吸!”天翊自觉演不再去,收起木弓,看着中年人。 “好好好,厉害,无愧天翊二字。”中年人鼓掌。 正文 炎黄魂 天翊随意往桌子上一跳坐下,问道。 “为什么天翊二字对你刺激这么大?” “你不懂?亏你还是世界上唯一一个八岁孩子!也太他妈孤陋寡闻了吧!那你为什么停下?”中年人无语道。 中年人指的停下自然就是天翊不打算攻击他的行为了。 世界上唯一一个八岁孩子?天翊心里漏了一拍,也就是说,不知为何,这个世界上出现了恐怖的年龄断层,这种情况,本应不该出现啊。 天翊耸耸肩,“我只是觉得你是我命运的转折点罢了。”说到这,天翊顿了顿,傲娇到,“况且,你!打不过我。” “呸!我打不过你?小崽子!老子一个屁都能崩死你个万儿八千!”中年人刻意跳过天翊所说命运转折点,重点反啄实力一说,郁闷了,在部队呆了十年,才十年光景啊!如今的娃子这是肿么了?还无法无天了! “你可以试试?”天翊决定给中年人一个下马威,眉毛一挑,让你刚才虐我,爷记仇着呢!现在是我的天下,不报复,痴心妄想。是龙,你得给我趴着,是虎,你得给我卧着!ittine唯我独尊! “算了,不更你扯这些无聊的事了。”中年人无奈,再不进入正题,作者就要疯了,他是想要继续就这个问题探讨下去来着,奈何体内油水不够啊。救驾啊! 理了理衣服的褶皱,中年人正了正身体,“自我介绍一下,我,炎魄黄魂金属之狐,段天瑞!”段天瑞的声音不在软绵绵的,变得刚强许多,不得不说的是,还带着一点自傲!小样,你再飘,再飘啊!我吓死你。 “标准大叔一枚!。”天翊哼哼。而天翊内心,如同段天瑞听到自己姓名一般震惊,那个被自己在心中肉虐了多少遍的大叔,是炎黄的人!炎黄传说,那可是炎黄传说啊!没想到!自己居然见到了传说中的人物!他几乎是听着长大的啊! !这个组织,对于普通人来说可能很陌生,甚至都不知道是谁。最多也就是觉得,这个名字十分霸气而已。 可是,在炎黄国的核心组织中,这个名字却意味着无与伦比的恐怖力量。 天翊所在的这片大陆,不知为何,名为始时空,疆域辽阔得无法想象,其中王朝无数,几乎每一天都是有着王朝的衰败与兴起,而炎黄国,便是这些如同繁星般的王朝中出类拔萃纯在,但遗憾的是,仅仅只是之一。 在这世界上,有一个排行榜,超级帝国排行榜,炎黄国,排在第十!但在炎黄核心圈中,所有的成员都明白,在百年前,炎黄国,连最低等的帝国都算不上! 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近一步扩张实力,促进帝国霸业,就需要资源。 没有谁会嫌弃资源少的,几大超级帝国在科技发展确实是走在了人类世界的前列,所以,他们对于资源的开发也最为激进。 当发现暂时无法再进一步扩张时,他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对外变成对内。如果能够掌控更多资源,无疑对于未来发展和强者的诞生更有好处。 而资源区分配的基础自然是实力。 炎黄国地大物博,边界漫长,邻国自然也就多。当时,炎黄国正遭到前所未有的政变。 所以,百年前炎黄国的三大邻国,曾经针对前者展开了一系列的各种行动,甚至包括经济封锁。就是寻找机会,想要找到合适的可能,侵占炎黄国的地盘,瓜分炎黄国的资源! 终于,三大邻国中实力最为雄厚的天宫王朝终于坐不住了,千万大军压境,势如破竹,所到之处,鸡犬不留。 炎黄国一度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机。可就在这时,天宫放肆的所作所为,激怒了,站了出来,危难关头,他们出手,袭杀关键人物,扭转战局,三大大将毙命于铁拳之下,元帅尸体挂在城楼,鞭尸三千!天宫皇室,帝王死,太子废,从而引发整个天宫震动以及皇室恐慌,不得不撤军千里。 因为其余两大邻国并没有直接参与针对华盟的行动,没人死去,但两个首相却被吊在了皇宫处的旗杆上。幸好不是挂住的脖子,这才活了下来。 这件事让三大邻国震怒,几乎发动了所有旗下最强者来追查凶手。 而就在这个时候,这组织居然出现了,以一己之名,三人出战,向三大帝国发起挑战。 举世震惊,因为,谁都知道,天宫王朝的背是世界第.帝国,大元王朝!为此,天宫王朝甚至向大元借兵,大元倒也是财大气粗,二话不说立刻派出三十位顶尖强者助阵。 战斗是在一座废弃的大陆上进行的,那一战,帝国所有强者全部阵亡,两大太上皇上重创,回来后迅速传位,不久后也阵亡。 参与那一战的七十多名绝世强者,能够活着回来的不到三人。 那一战,被大元王朝末日之战。组织只在废弃大陆上刻下了三个长达千米的大字! 炎!黄!魂! 在末日之战前,炎黄国默默无名,经后来查证,,乃当世最强组织,百年前炎黄国正式更名,名扬始时空。 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世界中,这个组织都是禁忌的,没有人敢轻易提起。 最终结局是,三大邻国消失,大元王朝重创,一蹶不振,有的,只是炎黄国,整国家,受到了一个组织的庇护! 在那一战之后消失,偶尔出现一次,必定有石破天惊的事情发生。也正因为有的存在,炎黄国趁着这段缓冲时间,励精图治、飞速发展。总算是现在有了一定的底蕴。也被始时空十大超级帝国承认了地位。可以说,天翊就算不知炎黄国国王是谁,也会的传说倒过来背。 所以,天翊才会因段天瑞是的人而震惊。 “我们可以好好说话了吗?”段天瑞见到天翊呆滞的模样那叫一个爽,得意道。 “为什么我现在开始觉得弱爆了?”天翊苦笑道。 “小子,你到底是不是人啊。”段天瑞闻言抱怨,不得不说,这孩子心理承受能力太强了,自问自己不可能在八岁时做得这么好,他宁肯去暗杀了哪个国家的国王,也不愿在和他斗下去了。 正文 男神 “倘若你来找我只是因为我叫天翊的话,我觉得,你可以走了,你不是我要等的人。”天翊道。 “我就这么不受欢迎?”段天瑞眉毛一挑,突然顿悟,跟着小子谈话,最好还是不要太大喘气的好,一旦让他找到突破点,自己的戏份就全没了,于是赶忙接着说,“得得得,我找你,是想让你加入炎黄魂。” 越是风轻云淡一句话,往往越是石破天惊。 天翊全身一震。没想到,老头让自己去牵鱼的目的,居然是这个。不得不说,老头,眼光看得很远。 炎黄魂是什么?当今世上精端组织排行榜百年来从未别撼动的榜首,炎黄国的守护神,甚至是一句话就想做炎黄国的太上皇,也没有人敢发出异议,单单是一个组织,就能与一个国家抗衡。 平复情绪,暗喜,正题大戏终于来了,天翊赶忙从桌子上跳下来,问道,“为什么?” 段天瑞正色道,“因为,你叫天翊!”一句话,简单,明了。 “仅此而已?” “不然呢,要说什么?”段天瑞随意从套右手上无名指的戒指上一挥手,光芒一闪,一只雪茄凭空而现,递给天翊,“会?” 天翊当然知道段天瑞说什么,撇了一眼雪茄,眼里闪过一丝迷恋,“当然。” 迫不及待的正想接过。 段天瑞立刻收回去,无奈的瞥了某人几眼,“你才几岁。吊毛都还没长。” “呸,你有你了不起啊,我八岁怎么了,劳资四岁时就开始喝酒了。我不管,反正那支极品我要了。” “就你这样,还想要。”段天瑞打死不给。 “劳资怎么了,比你帅多了!”天翊是打定了要段天瑞手中的极品,不依不饶。 “你,鼻涕虫?哦不,呆瓜!” 的确,眼前这混小子黑发黑眸,一脸呆样,鼻子上还挂着一条恶心的长鼻涕,要是逃犯,警方就为难了,只要他往人群中一站,打死也找不到。 “总比你白披一张人皮好!”天翊嫌弃的看了,段天瑞不知为何,总觉得某人有一种颜值上的优越感不言而溢。段天瑞当然不会认为天翊蠢,一时间竟无言以对······ “你等着,小爷亮瞎你的狗眼。”撩下一句狠话,一溜烟,已不见天翊的人影,直到这一刻,中年人才觉得,天翊像个八岁的孩子,就是人飘了点。 “为了收买你,本少就忍了,这种用一个就少一个的极品,要是被你糟蹋了,我就掐死你!”段天瑞自我安慰,还带着一丝威胁的味道。 “嗯,纵横多年,爷终于见到了一个天赋比我好上一丝丝的人了,可惜是个混账。到魂界里,我一定好好特别关心一下你,哦不,是好好调教你,玉不琢,不成器嘛。” 这一下,段天瑞足足等待了小半个时辰。段天瑞倒不紧张,虽然他和那小子带的时间不长,但也相信那小子的为人,亦可说,他相信自己的眼光。所以段天瑞只是有些诧异,难道这混账跑去撸管了? “嘿!我在这。” “王八羔子,你······” “亮瞎了你的狗眼是不是?吓死你吓死你,你这渣渣,找人皮的时候也不找张好的。” 眼前这人,如果不是一身痞气,段天瑞还真认不出来,眼前的就是天翊。 首先皮肤比以前白皙了几分。却不是那种病态的白,白里透红,细腻,要是出去一站,女孩都羡慕。炯炯地有神地大双眸,一金一红,一头漂亮地暗蓝色中长发。小小的英俊的面庞带着几分刚毅地气势。面如刀削。释放着内蕴地神采。 “王八羔子!”段天瑞这个悲愤啊,这人这人是画出来的啊! “我能品品那雪茄了吗。”天翊天籁童真般的声音戏谑着段天瑞。等段天瑞转过头来,天翊才感到不对劲。自知之明,不再出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