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一章直播界的泥石流 叮…… 绑定成功…… 一道微弱的电子音夹杂在笙歌略显空旷的直播间。 当然,笙歌对于这悄然发生的一切是毫无察觉的。 嗯,她就是个网络主播。 在这日新月异,每天都有无数人使劲浑身解数就是为了引人眼球的网络大时代,笙歌这个主播做的就有点儿寒碜了。 第一,笙歌不是卖萌。 第二,笙歌也没有让人喷鼻血的火辣身材。 第三,吹啦弹唱样样不行。 但是她的这个直播间还是在经历了无数的风吹日晒之后牢固(摇摇欲坠)的存在下来。 不为其他,只是因为笙歌是个学霸,她能够帮人做作业。 就算是笙歌这个简陋的直播间已经存在了数年,可是却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长相。 嗯,她每一场直播都在戴着口罩帮人做作业。 倒不是说她故意调众人胃口,实在是她父母丢不起这个人。 笙歌家境殷实,根本不需要她抛头露面,锦衣玉食的过猪栏生活也未尝不可。 当然,一直以来笙歌也是这样做的。 可生活总有无聊的时候,于是突发奇想的笙歌就成了直播界的一股泥石流。 别人短裙热舞的时候,她在解难题。 别人情歌绵绵的时候,她在咬笔头。 别人笑声满天的时候,她在奋笔疾书。 当然,她还会时不时表现一下中国功夫。 没错,她就是个简单粗暴的学霸。 …… 流水的观众,铁打的笙歌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一年一年,笙歌送走了无数的小学生中学生,直播间傲然屹立。 解完今天的最后一道题,笙歌伸了个懒腰摘下口罩。 哼,这些学生是不是太抠了一点儿,打赏就不能多那么一丢丢吗? 看看今天即将到手的收益,貌似可以吃一碗六块钱的麻辣烫。 她该知足了,总比以前连个串串都买不起要好。 幸亏自己不需要靠直播赚钱,否则真是要饿死。 “喂,妈怎么了?”正想休息片刻的笙歌,看到了被静音手机上的夺命连环call。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脸如临大敌的模样。 “小歌啊,你三姑给你找了个相亲对象,听说还是个海龟,这个周末你们见个面吧……” 果然如此,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老妈的每一个电话都是在逼婚相亲。 二十五岁的年纪,大吗? 不大…… 可是在自家老妈眼里简直就是剩女中的战斗机,剩斗士,一剩到底。 “妈,这个周末恐怕不行,你也知道周末学生们的作业……” “还在干你那糟心的直播呢?一个月的酬劳都抵不上你的一只口红。” “不准拒绝,否则断了你的生活费。” 根本不给笙歌解释的机会,干脆利索的挂断了电话。 生活费啊,果然是杀手锏。 想想自己已经进行了十八次的相亲,高的矮的,胖的瘦的,白的黑的,各种歪瓜裂枣四季风景应有尽有。 绝大多数人一听到她是做网络主播,条件反射就灭灯。 剩下的一小部分听到她一碗酸辣粉的收入就逃之夭夭。 最可恶的是,相亲对象竟然不结账…… 呵,别拿豆包不当干粮,别拿酸辣粉不当美食。 相亲啊,意味着她又得结一次账,还真是生无可恋。 “叮,你想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吗?” 正在碎碎念的笙歌愣了一下,第一个想法就是她忘了关直播。 毕竟这种所谓的直播事故在网络上分外常见,什么某某某洗澡忘了关摄像头…… 笙歌认真检查了一遍,这种低级的错误是不会发生在她身上的。 幻听…… 只是还不等她躺下,那道电子音又一次想了起来。 迎娶白富美? 不想…… 本姑娘性别女,爱好男,还必须是美人儿。 “什么人在说话?”笙歌以为这又是什么她不知道的恶作剧。 “宿主你好,我乃直播系统001,当然你也可以叫我的小名丹丹。” 电子音似乎想要努力表现出一种俏皮的感觉,可是事与愿违,硬生生让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别叫我宿主,除非你是寄生虫。” 笙歌的学霸之魂瞬间觉醒,一本正经的纠正着丹丹的话。 作为一个学霸主播,笙歌秉承着严谨的科学态度杜绝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001一愣,这个宿主果然清丽脱俗。 如果笙歌知道001在想什么定会糊她一脸狗血,你以为你是霸道总裁啊。 这年头霸道总裁越来越不好混,总有莫名其妙的生物跑出来抢台词。 “宿主你想……” “不想。” 笙歌斩钉截铁的拒绝,然后戴上耳塞蒙着被子准备睡觉。 管他什么恶作剧,睡着了就听不到了。 “宿主可想摆脱相亲,迎娶高富帅?” 001转了几个圈终于知道自己刚才哪里出了问题。 摆脱相亲? 迎娶高富帅? 笙歌觉得自己好像要沦陷了。 这两个条件简直一个比一个有诱惑力,只是很可惜这都是幻觉。 笙歌觉得自己一定是刚才解方程解得虚脱了…… “这不是幻觉……” 001吧啦吧啦解释了半天,笙歌慢慢有些相信了。 就算是她把耳朵塞的再严实,这道电子音依旧能够清楚的出现在脑海里。 黑科技…… “为什么是我。” 学霸总是能够把刨根问底的精神发扬到极致。 “因为宿主是真正热爱直播啊,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简直就是一股清流。” 呵呵哒,笙歌简直不知道001这是在夸她还是骂她。 归根结底不就是一句明知道不赚钱还死不回头吗? “能退货吗?” 笙歌觉得以免被这个奇奇怪怪的东西缠上,她可以勉为其难的露露大腿,不做这股清流。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做学霸还是有风险的。 “不能。” “宿主,为什么要退货,你不是一直都没有工作吗?正好你可以把直播当成工作。” “以爱好为工作应该是件幸福的事情吧?” 闻言,笙歌只想翻白眼,谁说她喜欢直播,她就是懒癌晚期,不想动而已。 “别叫我宿主,受不了身上有寄生虫。” 真爱生命,不做学霸。 第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一) (一) 毫无征兆,笙歌的直播之旅开始了。 若说唯一欣慰的就是她那位王太后一样的妈咪不会看见她这样一张糟心的脸。 001赠送了她一个号称全宇宙夸时空的无敌直播间,只可惜这个直播间的观看人数是零。 “笙歌,你可以穿越不同的时空进行直播,一定会肥的流油。” “放心,所有收入三七开,你七我三。” 对于笙歌这么一个懒散的人来说,既然反抗不了,那就顺其自然。 当然,顺其自然的前提她根本不知道自己真的肥的流油。 …… “二蛋,你给我出来。” 笙歌看着湖水里倒影出的模样,差点儿吓死自己。 卷脏莲蓬吊搭嘴,耳如蒲扇显金睛。獠牙锋利如钢锉,长嘴张开似火盆。 虽说穿着衣服,但是圆滚滚的肚子就像是即将临盆的妇人,藏都藏不住。 看着这副长相,笙歌只能想出肥头大耳,油腻非常八个字。 作为一个看西游记长大的学霸(貌似一不小心暴露了年纪),对于这个造型分外眼熟。 猪八戒…… 笙歌真真切切的体会了一把欲哭无泪的感觉。 原来这就是二蛋口中肥的流油的真正含义,她还以为她会成为一个大富婆。 富婆=肥婆? 这样一个落差让笙歌简直是有些难以接受。 “笙歌,我不叫二蛋。”001气急败坏的纠正道。 呵呵哒,你还敢气急败坏。 任是谁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一头猪,都有些难以接受好吗? 要么就完全是一头猪,要么就彻彻底底变成一个人,半人半猪是要闹哪样? 不对,笙歌想了想八戒小哥哥是有三十六变的。 我变,我变…… 笙歌觉得自己快要废了,为什么猪八戒就能人模人样的在高老庄骗婚,她就变不了人。 人们常说同人不同命,可现在她已经成了猪八戒…… “二蛋,你是不是还有什么事情瞒着我?” 直播直播,谁规定作为旁观者就不能直播了吗? 呵呵哒,难不成身临其境的感觉会更加美妙? “确实有那么一丢丢小事瞒着你……”因为心虚,001也不再去纠结名字的问题。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直播系统中安插着心愿完成插件,所以,所以……” 听着001结结巴巴的声音,笙歌已经能够想象到一个娇羞的小美人儿揪着衣服忐忑不安的模样。 怎么办,本学霸的少女心碎了。 “九一分,我九你一。”自觉受到了伤害的笙歌开始了讨价还价的旅程。 哼,心情郁闷需要大量的收入来抚慰。 “要不要这么狠,笙歌,小的还需要足够的能量来维护您时空穿梭的安全性呢。” 笙歌冷漠脸,本姑娘不听。 “二八,二八……”001见笙歌不为所动,咬了咬牙,最终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成交。”笙歌的眼睛里闪过一道狡黠的光芒,小样,让你再算计本姑娘。 笙歌摸了摸自己的大鼻子,扭曲的笑了笑,既来之则安之吧。 “二蛋,猪八戒有什么心愿?” 笙歌实在搞不懂帮别人完成心愿的过程直播有什么好播的。 本姑娘可以重操旧业做学霸帮人做作业吗? “猪八戒不想取经,他想娶高翠兰为妻,然后回到天庭做天蓬元帅。” “醉酒戏仙子贬入凡间重新修炼他认栽,可是畜生道只能算是阴差阳错罢了,他想重新摆正自己被拨乱的命运。” “最重要的一点是他要保持现在的样子追到高翠兰。” 笙歌眼睛一眨一眨,好有志向。 不过,这确定不是在为难她吗? 高翠兰是有多想不开才会想嫁给一只猪…… 生无可恋…… “换个任务吧,我觉得自己完成不了。”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她是高翠兰,也做不到跟猪八戒在一起啊。 倒不是嫌弃,只能说她是个十足的颜狗,否则也不会单身这么多年。 “笙歌,你现在是猪八戒,自己嫌弃自己真的好吗?” 001并没有觉得八戒的长相有多么不堪入目,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这只能说有特点。 呵呵哒,对于001的想法,笙歌只想说一句口味独特。 想想西游记中猪八戒取经成功佛祖对他的评价“猪悟能……喜归大教,入吾沙门,保圣僧在路,却又有顽心,色情未泯。因汝挑担有功……” 取经一路,九九八十一难,所有的波折都化为佛祖轻描淡写的四个字挑担有功。 官方吐槽最可怕。 对于八戒,笙歌只能说无感。 不讨厌也不喜欢。 虽说他在取经途中喜好美人儿,偷奸耍滑,时不时还偷个懒,但是一切皆是情有可原。 他本就不向佛,虽为天蓬元帅,掌十万天兵却有一颗凡人的心。 七情六欲,嗔痴喜怒,爱恨纠缠种种情绪他皆有。 心中无佛,又如何要求他做到心无杂念,六根清净呢? 当然,若是猪八戒是个美人儿,她说不定还会成为他的小迷妹呢。 大智若愚的处事方式还是挺让人佩服的。 “笙歌,如今你既已知晓直播任务,那么在任务结束前我都不会出现。” “直播间敏感画面会自动马赛克,所以你不必担心**会泄露。” 001就像是负心汉一般说的分外绝情。 “二蛋,大礼包呢?” 笙歌觉得自己好像又被骗了,虽然她是一个学霸,但是就这样放心大胆的把她扔在西游记这个神话世界中真的没问题吗? 要知道这里可都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神仙,学霸貌似也没有用了。 嗯,终于体会了一把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的感觉了。 “大礼包是什么,我没见过。” “笙歌,祝你好运。” 不知怎么的,笙歌就是觉得001这声音贱兮兮的,让她恨得牙痒痒。 “二蛋,二蛋……” 呸,最起码给本学霸介绍一下剧情进行到了哪一步啊。 不给大礼包,不给金手指也就算了,竟然还这么神出鬼没。 差评。 “好大一只猪啊……” 就在笙歌口中碎碎念不停是时候,直播间出现了一条弹幕。 观众人数也终于突破了零。 第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 (二) 第一位观众的出现并没有让笙歌感恩戴德。 到底有多么重口味才能点进一只肥头大耳,肚子像快要分娩的猪的直播间呢。 “主播,你这是在反差萌吗?” 笙歌翻了的白眼,看到紧接着屏幕上出现的弹幕无力吐槽。 反差萌,哪里萌? 原谅她现在暂时还发现不了猪八戒的萌点。 “文艺范儿的直播间名称,本以为会看到一个长裙及地墨发及腰的书香女子,没想到竟然是一头猪。” 通过看弹幕,笙歌才注意到自己直播间的名字。 笙歌散尽,始觉春空。 确实很文艺,不过跟她没什么关系。 “本姑娘当初确实是个学霸美人儿,不过你来迟了看不到。” 笙歌随意的回复着,她现在当务之急就是搞清楚到了剧情到了哪一步。 将近十年没有看过西游记,很多剧情细节记得不是很清楚。 再说了当初她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迷妹,怎么可能记得出八戒都做了些什么呢。 她能说她记得最清楚的就是猪八戒调戏嫦娥小姐姐被贬下凡,高老庄强娶高翠兰的戏码吗? “哎呦,主播还是个暴脾气。” 又是一条弹幕飘过。 笙歌不理会观众的调侃, 走路太浪会闪腰…… 看着这个网名,笙歌不知道该作何感想。 “大兄弟,你是有多浪才能闪到腰吗?” 笙歌一边说着,一边接收猪八戒的记忆。 荒郊野外连个鬼影都没有,所以只能自救。 没想到猪八戒的声音并不像影视剧中那样粗犷反而有几分清爽干净的味道。 如果遮住外貌仅仅听声音,更像是青春期的白衬衫男神,属于阳光的味道。 就连那位走路太浪会闪腰都飘过一堆句话,显然又被反差到了。 对于笙歌来说,反差萌什么的必须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主人公是个美人儿。 “这位猪主播,本大小姐乃是如假包换的女子,前凸后翘的那种哦。” 一主播,一观众,就这么一来二去的闲聊起来。 看到这位闪到腰的话,笙歌撇撇嘴,听语气就绝对是个抠脚大汉,确定无疑。 越是缺什么,越是会反复强调。 在闲聊的功夫,笙歌终于接收完记忆。 很不幸,这个时候猪八戒已经在高翠兰人生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三年夫妻,然后被唐僧和孙悟空给擒了,美名其曰西天取经成就大道。 说实话,笙歌真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评价高老庄庄主的行为。 她记得原著中曾经这样描述过猪八戒在高老庄的生活“一进门时,倒也勤谨,耕田耙地,不用牛具;收割田禾,不用刀杖。” 按理说,猪八戒勤恳忠诚也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上门女婿。 可偏偏猪八戒变嘴脸,从一个彪形大汉变为了长嘴大耳朵的精怪样。 说高庄主以貌取人翻脸不认人也不合适,毕竟大多数平常人见了妖怪都会害怕。 请人除妖,实乃常理。 可猪八戒在高老庄毕竟劳苦功高,赚下了不菲的家产。 站在猪八戒的立场上,高庄主的行为便有些不近人情。 笙歌很是好奇,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猪八戒与高翠兰三年夫妻难道就没有半点儿情意吗? 这个时代对待女子很是苛刻,一个曾经嫁于猪妖,并被外界所知的女子还有人敢娶吗? 更不要说猪八戒临行还留了一句丈人啊,你好生看待我浑家,只怕我们取不成经时好来还俗,照旧与你做女婿过活。 这意味着猪八戒和高翠兰还是名正言顺的夫妻。 猪八戒西天取经,一去不回,高翠兰最可能的就是孤寡一生了。 “猪主播,你一皱眉感觉更加狰狞了。” “小儿止哭。” 那位走路太浪会闪到腰又一次开始刷存在感。 笙歌真的不是很想开这个直播,毕竟这个直播系统会跟随她很久,意味着这位闪到腰的大小姐永远知道自己的黑历史。 哼,宝宝不开心,宝宝不想说话。 “打赏一下压压惊。” 弹幕飘过,道具收入变成了两个赤晶。 赤晶是什么鬼?她怎么记得直播间都应该是些棒棒糖名车之类的道具。 她觉得她应该是史上最倒霉的主播,连道具构cd没有弄清楚就被坑了。 “二蛋,二蛋,求助。” 笙歌开始在脑海里呼唤001。 她觉得她很有比较了解一下打赏机制。 别人都是彩衣娱亲,她这是伴丑娱人。 呵呵哒,笙歌觉得自己都快喊破了嗓子依旧不见001的影子。 还真不出现了? 笙歌本以为001那句任务结束之前不会出现只是一句戏言,没想到真的这么狠心。 把她这样一个萌萌的学霸扔在一个妖精遍地的世界真的好吗? 没听过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吗? “大兄弟,赤晶是什么?” 笙歌充分发扬不耻下问的精神,向直播间唯一一位观众询问。 只是还不等她看到闪到腰的回答,脑袋就被狠狠的敲了一下。 “呆子,师父呢?” 不需要笙歌回头,弹幕就给出了她答案。 “好一只威风凛凛的猴子啊。” “猪主播,你这是在直播动物世界吗?” 大圣,传说中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一根金箍棒打退十万天兵天将的齐天大圣啊。 偶像…… “大圣。”笙歌转身给了孙悟空一个大大的拥抱,这可是真的孙大圣。 孙悟空只觉得自己被一堆肥肉猛撞,下一秒一股汗味儿便扑鼻而来。 “砰……” 先是被一推,然后一脚,笙歌就狠狠的摔在了不远处,因为肚子上肉太多还弹了两下。 明知道此刻摔了个狗爬该恼怒,可她就是忍不住想笑。 原来猪八戒的肚子弹性这么大。 “主播真怂,白长这么多肉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的弹幕中有说不出的幸灾乐祸。 “猴哥,你干嘛踢我。” 笙歌拍了拍肚皮上的灰,对于这件一身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她嫌弃极了。 连肚子都遮不住,要来有何用。 乍然见到儿时的偶像,笙歌难掩激动。 “师父呢?” 金箍棒朝地上狠狠一砸,顿时地动山摇。 第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 (三) 一阵阵灰尘随风飞扬,呛得笙歌忍不住开始咳嗽。 漫天风沙中,一身黄色僧衣加虎皮裙的孙悟空拿着金光闪闪的如意金箍棒岿然不动。 “……” 原来你是这样的大圣。 笙歌一边咳嗽,一边捂着眼睛在心里吐槽。 大圣,这样的你一点儿都不雄姿英发,一点儿都不威风凛凛。 直播间里的走路太浪会闪腰是瞎了吧? 有火眼金睛就是不一眼,都不怕风沙迷眼睛。 “你笑什么,师父呢?” 孙悟空眼睛微微一眯,如炬的目光直逼笙歌,好像实在怀疑面前这个师弟的真实性。 “猴哥,师父被妖怪抓走了……” 想到这句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话,笙歌下意识的开口了。 她能说她也不知道唐三藏哪里去了吗? 她接收猪八戒的记忆本就不是很详实,再加上她初来乍到没露馅就不错了。 “何方妖孽?” 孙悟空仔细打量了笙歌半晌,眼中时不时闪过疑惑。 紧接着,一声厉喝,金箍棒便朝着笙歌砸来。 笙歌连滚带爬的躲了过去,心有余悸的看着孙悟空。 “猴哥,你打我作甚?” 笙歌回想着西游记中的说话方式,怒气冲冲的对着孙悟空吼道。 她一点儿都不心虚,此刻她就是猪八戒,猪八戒就是她。 “既然猴哥觉得我是妖孽,那我自请离去,正好回高老庄全了我与翠兰的夫妻情义。” 这话一出,笙歌觉得甚妙。 反正猪八戒也不想去西天取经,回到高老庄看看能不能让高翠兰日久生情。 再说了,本姑娘是要当天蓬元帅,掌十万水军的,才不去做什么排不上名号的净坛使者。 越想,笙歌眼中越是控制不住喜悦。 说走就走…… 笙歌遗憾的看了一眼孙悟空,毕竟是自己儿时的偶像,看着这样的他不知为何有几分唏嘘。 在她的印象中,孙悟空一直都是气吞山河,战无不胜的。 穿一副锁子黄金甲,头戴一顶凤翅紫金冠,足踏一双藕丝步云履;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手举金箍棒一根,兜率宫炉中之烟炼就一双火眼金睛。 这是她记忆最深处的大圣。 她向往中的大圣是孙悟空,鸿蒙初辟原无姓,打破顽冥须悟空。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他。 面前这个压制了修为,克制了本性的他还是他吗? 笙歌眼中的同情和怜悯使得孙悟空有些摸不着头脑,就算他不复往日的辉煌也不需要猪八戒同情吧。 “站住。” 就在笙歌收回自己视线,辨别了一下方向准备回高老庄的时候背后传来了破风声。 下一秒,金箍棒就站在了面前,逐渐变大,挡住了前行的路。 “本大圣本来是有些怀疑的,但是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是真的。” “你本就在家心重,舍不得高老庄。” 这一刻笙歌真想骂人,猴哥你这么简单粗暴的做出判断真的好吗? “不不不,猴哥,你真的弄错了,我是假的,求你放俺老猪离开吧。” 笙歌知道自己打不过孙悟空,所以只能使那泼皮无赖的一招。 “别想骗俺老孙。” “走,找师父去。” 孙悟空把金箍棒变小,一棒子敲在了笙歌的身上。 “我真的是假的。” 笙歌吐血,这个年头说真话都没人信了。 “主播,用你那一身肉把前路撞开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带了两个滑稽的表情,真是让人气不打一处来。 “大兄弟,我这直播间庙小没意思,你还是换个热闹点儿的吧。” 做了好几年直播,永远都在埋头写作业的笙歌一点儿都不在意直播间的冷清。 反正今天已经有收益了,她很满足…… “主播你是在暗示本大小姐给你招揽点儿观众吗?” “倒也不是不可以,来撞开那只猴子,本大小姐就带着朋友们都来捧场。” 笙歌翻了个白眼,怎么什么时候都能遇到霸道总裁的风格吗? 本姑娘是真的在下逐客令,不是欲拒还迎。 “滚犊子。” 本姑娘不想跟伪娘说话。 撞开孙悟空,确定这个主意不是在忽悠他去找死吗? 猪八戒的法术她还没有掌握,现在除了空有一身肥肉,什么都得拿脸皮扛。 “八戒。” 砰,又挨了一棍子。 笙歌欲哭无泪,本姑娘不想受虐。 大圣,请您手下留情,我可是如假包换的姑娘啊。 怜香惜玉,懂不懂。 孙悟空:不懂,没看到本大圣带着紧箍咒吗? 哼,带上紧箍咒,本大圣便不染七情六欲,不懂人间俗事。 “别打了,我走还不行吗?” 光明正大走不了,她还不能偷偷摸摸吗? “你的钉耙呢?” 孙悟空再次狐疑的看了笙歌一眼,意味深长的提醒道。 “……” mmp,我怎么知道。 她觉得自己可能遇上了宇宙中最不靠谱的系统,没有金手指她就不说了,什么都不交代简直就是不负责任。 差评…… “可能是落在了一旁的茅草丛里。”笙歌赔笑着说道。 拳头不如人家硬,想拿鸡蛋跟石头碰都没机会。 她是想离开取经队伍,但不想被孙悟空一棒子打死。 “本大圣怎么记得你是钉耙不离手的,你不是口口声声叫嚣着九齿钉耙是太上老君用神冰铁亲自打造借五方谒谛,六甲之力锻造。” “不是还说俺老孙的如意金箍棒都比不上吗?” 孙悟空收紧了握着金箍棒的手,显然是等着一有不对就一棒子敲死猪八戒。 笙歌傻眼,原来看着搓搓的九齿钉耙有这么大来历啊,她是真的不知道。 “猴哥息怒,气大伤身,出家人以慈悲为怀,怎么能动不动就生杀念呢?” “你再这样,师父可就要把你逐出师门了。” 笙歌小心翼翼的说道,顺带感应了一下九齿钉耙的位置。 “猴哥,你能松下手吗,我去拿钉耙。” 猴哥脾气这么暴躁,修佛真的合适吗? 其实说起来大圣还是比较适合做那个快意恩仇的美猴王而不是所谓的斗战胜佛。 只可惜,她连八戒的命运都没有把握改变,又谈何改变他人呢。 第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 (四) 孙悟空很是纠结,火眼金睛告诉他面前的就是他那个好吃懒做还总想回高老庄的师弟。 可是,这举止行为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所以孙悟空手中的金箍棒紧了松,松了紧,一向敢打敢冲的他犹豫了。 “猴哥,你放心我绝对不跑。” 美人儿学霸笙歌很是狗腿的说道。 一直以来笙歌都觉得自己是个高冷的美人儿,现在才发现自己原来彻头彻尾就是个墙头草。 识时务者为俊杰。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孙悟空最终松开了揪着笙歌的手,双手交叉环抱着金箍棒,神色莫名的看着笙歌。 贪生怕死的性子倒是像了个十成十,可是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哪里不对。 笙歌也不敢玩什么花招,老老实实的找到九齿钉耙,然后屁颠儿屁颠儿的跑回了孙悟空身边。 偶像,大圣,猴爷爷,请您老人家放过小的吧。 “猪主播,雄起啊。” 叮咚叮咚…… 直播间连续响起了几道清脆的提示音,观众由一迅速变为两位数。 开门红,她是不是应该庆祝一下? 可是这都是些什么名字,难道她老了与社会脱离节奏了? 我的逗逼会吸光…… 我有辣条跟我走…… 总有刁民想害朕…… 呵呵哒,本姑娘还有一碗麻辣拌的要不要跟她走,保证吃香的喝辣的。 “老猪,本大小姐的基友可都给你带来捧场了,怎么的你也得崛起一下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得意洋洋的说着,毕竟猪主播也是直播界的一道泥石流,丑的有特色,怂的理直气壮…… 笙歌无语凝噎,刚刚还是猪主播,现在就成了老猪。 抱歉,本姑娘拒绝自来熟。 “八戒,怎么又想高老庄了?” 孙悟空毫无征兆的又敲了笙歌一棒子,跟肥肉碰在一起还有响亮的声音。 笙歌终于发现了,肥肉也是保护层。 只可惜她还是想把这身肥肉减了,就算是只猪,也得是最美的猪。 “没有,咱们赶快去救师父吧。” 根本不需要笙歌动脑筋,只要唐僧不在身边,那么一定是被哪路妖精节奏了,不是黄沙就是黑雾。 感觉唐僧每一次失踪都是一场特效表演。 听到笙歌说这话,孙悟空反倒不着急了。 “放心,师父不会有事的。” 孙悟空的声音太过于平静,就像是接受了既定的安排。 笙歌一怔,大圣的话分明就是得知了什么内幕才会如此肯定。 也是,毕竟是集天地精华而出的时候,怎么可能被完完全全坑蒙在鼓里。 “那要不咱们吃了再去?” 笙歌的肚子不受控制的咕咕咕叫个不停,身上也开始冒虚汗。 猪本就是最能吃的,这是本性,克制不住。 孙悟空腰板挺得笔直,眼睛微眯,目光灼灼的盯着笙歌,不经意间就流露出了刻在骨子里的不羁和傲气。 只是这份狂放被孙悟空深深的隐藏着,表面上倒真像一个一心西天求娶真经的向佛之人。 孙悟空的目光太具侵略性,使得笙歌忍不住心虚。 就在她以为孙悟空又会揍她一顿的时候,孙悟空蓦地笑了,就连周围的空气都清爽了几分。 “也好。” 孙悟空的声音不像猪八戒那样干净清爽,反而声如其人,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气,锐不可当。 笙歌觉得世界有些玄幻了,难道她穿了一个假的西游记世界,遇到了一个假的孙悟空吗? 她觉得很有可能,反正001是个辣鸡不靠谱的系统。 “吃。” 孙悟空拉着笙歌在一处看着还算干净的青石板上席地而坐,然后解开包裹,各色果子干粮应有尽有。 果子的香气勾动着笙歌的味蕾,垂涎三尺。 可是,她想吃肉。 她觉得世界上最悲催的事情不是穿成一只猪主播,而是这只猪还是个修佛的。 不能吃荤腥,不能有杂念…… 好吧,僧人这个职业貌似真的不太适合她。 就算不为了挽回高翠兰,她也得尽快脱离这个团体。 本姑娘注定是要征战星辰大海。 笙歌拿起一枚颜色鲜艳叫不上名字的果子,咔擦一声,很脆也很很甜。 “主播,你口中那个师父是倒了多大的霉才摊上你们这两个徒弟。” 看到这条弹幕,笙歌在心中无甚诚意的替唐僧默哀了三秒钟。 她和大圣吃的这么开心,唐僧却被别人当成盘中餐绑着,这么一想确实有点儿过分…… 不过这也不能怪别人,要怪只能怪如来设置九九八十一难。 一个果子,一个馒头,笙歌强迫自己把头转过去。 她要减肥,控制进食量是必须的。 “不合胃口?” 孙悟空挑挑眉,口中突出一个果核,诧异的问道。 “吃饱了。” 笙歌昧着良心说道。 她要用事实证明猪不但可以胖胖的,还可以萌萌的。 孙悟空眼里划过一道深思,却没有再多说什么。 “走吧,救师父去。” 孙悟空把包裹往肩上一扔,转着金箍棒径直向前走去。 笙歌很是疑惑,她知道孙悟空心中也许已经认定了她不是曾经的猪八戒,却不知为何没有戳破。 不论是她,还是孙悟空,抑或者那个还没出现的卷帘大将不过都是佛道博弈的牺牲品罢了。 笙歌扛着九齿钉耙紧紧的跟在孙悟空身后,要知道她现在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虚胖。 在没有把猪八戒的本领融会贯通之前她都是个吃软饭的小白脸。 …… 八百流沙界,三千弱水深。鹅毛飘不起,芦花定底沉。 笙歌看着石碑上的字,心中唏嘘,又一位倒霉鬼要被收入这个西天取经的小团体了。 没想到竟然是沙僧掳了唐僧…… “怎么,你认识?” “……” 笙歌茫然,她能装傻吗? 大圣的意思很显然就是在问她跟这流沙河中的妖怪是不是老相识。 “也许认识吧。” 笙歌并没有把话说的太满。 猪八戒因戏嫦娥被贬下凡,还能说一句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是他自找的。 那沙和尚呢? 所谓的琉璃盏不过就是一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 “既然是旧识,那就更好办了。” 第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五) (五) 孙悟空眼里闪过淡淡的嘲讽,但是眨眼的功夫便消失不见。 怎么好办了? 笙歌很是不解。 大圣水性不佳乃是常识,而她也不再是那个统领十万水军的天蓬元帅,进入这流沙河她怕是会被淹死。 在笙歌疑惑的时候,孙悟空便变大金箍棒不停的翻搅着八百里流沙河。 一时间波浪滔天,日月无光,就连那鱼虾都有不少翻了肚子。 出家人不是以慈悲为怀吗? 那为何大圣挥手间让这么多河中生物丧命却依旧无动于衷呢? 笙歌觉得,也许她进入的西游记开始崩坏了。 不多时,流沙河中冒出一红发蓝脸的壮汉。 对于沙僧的样子,笙歌已经不再陌生,所以并无太多惊讶。 但直播间为数不多的小伙伴却炸了…… “主播,原来你还不是最丑的,我忏悔……” 一头红焰发蓬松,两只眼睛亮似灯。不黑不青蓝锭脸,如雷如鼓老龙声。身披一领鹅黄氅,腰束双攒露白藤。顶下骷髅悬九个,手持宝杖甚峥嵘。 这是西游记中关于沙僧的描写。 沙僧丑吗? 笙歌并不觉得。 最起码沙僧还是个人,只能说现在太不修边幅了,所以特点鲜明。 “卷帘,你怎么在此处?” 笙歌盯着沙僧手中的降妖宝杖,装作惊讶的模样。 本欲发怒的卷帘乍然听到旧识的名字一愣,仔细思量都确定自己不识面前这只猪。 反倒是肥猪旁边的猴子是熟人。 “大圣此来可是为了唐长老?” 沙僧说话粗声粗气,与他魁梧的身材倒是颇为相符,若是静心拾掇一下必然是一位肌肉男。 不像猪八戒,真是白瞎了那个初恋的嗓子。 被无视,笙歌并没有觉得尴尬,只是微微有些不好意思的摸了摸鼻子。 毕竟在当年以一人之力大闹天宫的齐天大圣面前,任何人都没有太多存在感。 大圣的粉丝,下到三岁,上到八十。 “嗯。”孙悟空收回了金箍棒,淡然的点头。 “唐长老被我好生招待着,时机一到我就恭恭敬敬的送出。” 如此有礼貌的沙僧简直是在挑战笙歌的记忆力,难道不应该是轰轰烈烈的打一场,心不甘情不愿的才把唐僧还回来吗? 这跟剧情不一样啊…… “八戒,你有什么想说的?” 此刻笙歌的脸皱的都有些扭曲了,两只胖嘟嘟的小爪子一戳一戳,显得分外纠结。 如果现在做这个动作的是一个萌妹子,那么必然会让人内心一苏,而不是像笙歌这样让人看了倒胃口。 “主播,我吐了……” 刷刷刷,相同的几条弹幕就像是为了保持队形一般飘过。 本姑娘看不到,看不到…… 笙歌一噎,在心中催眠自己。 见孙悟空把话题引向了那头丑的掉渣的猪,卷帘才把注意力转移过来。 九齿钉耙? “你是天蓬元帅?”刚才还镇定自若的卷帘结结巴巴连话都说不清楚。 看到这样的天蓬元帅,再回想一下昔日威风凛凛阔气十足的他,卷帘瞬间居安思危觉得自己前途黯淡。 “你怎成了这副模样?” 卷帘咽了口口水,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可惜成效不大,依旧是哆哆嗦嗦的。 当初天蓬被贬下凡,诸人不过以为就是历一次劫,然后再入仙籍。 没想到,天蓬竟然入了畜生道。 笙歌苦笑,也好,省的她自我介绍了。 “我该说是阴差阳错的,还是蓄谋已久?” 唐三藏的西天取经能是一场阴谋,一次博弈,那么他们这些小小的棋子自然就是那些高高在上人的随手一指罢了。 恐怕在场的也只有孙悟空值得那些人慎重对待,要不然紧箍咒也不会戴在大圣头上。 要知道,猪八戒的心比孙悟空更不坚定。 “要叙旧以后有的是时间,毕竟是同伴,先说正事。” 孙悟空斜靠在一旁的大树上,嘴里叼着一根狗尾巴草,看起来吊儿郎当。 笙歌眨眼,厉害了,我的大圣。 其实您老人家才是穿越过来的吧,剧情了解的这么清楚。 姑娘我甘拜下风。 “收起你那副白痴的模样,说说你刚刚在纠结什么。”孙悟空随手把狗尾巴草扔在地上,纵身一跃坐在了遮阳的大树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笙歌。 “不是应该先打一架,佯装不敌再去请外援吗?” “演戏要演全套。” 笙歌意味深长的说道。 她知道,这个奇奇怪怪的孙悟空一定明白她的意思。 果不其然,孙悟空深深的看了笙歌一眼,紧接着笑了笑。 至于以憨厚老实著称的沙僧依旧一脸懵逼,不知所云。 “真没想到你这个呆子还能开窍,不错。” 孙悟空状似欣慰的用金箍棒戳了戳笙歌的肩膀,而笙歌下一秒便埋入了土里,只余个脑袋在外面。 大哥,您能轻点儿吗? “脑子和法力不可兼得吗?”孙悟空嗤笑着说道。 笙歌沉默不语只能装傻,她知道在孙悟空眼中她就是透明的。 不是她不想遮掩,实在是孙悟空那双眼太过于锐利。 孙悟空从脑后拔了一根猴毛,轻轻的吹了一口气,地上就多了一个与孙悟空一般无二的猴子,金箍棒转出了花儿。 “卷帘,打吧。” 猴毛幻化的猴子没有紧箍咒,眼神也更加桀骜难驯,金箍棒在手,无所畏惧。 这样的孙悟空让笙歌的眼睛微微发涩,渐渐的多了几分湿润。 沙僧果然如书中描述沉默寡言且憨厚老实,不问缘由便听从孙悟空的话挥出降妖宝杖虎虎生威的朝着猴毛幻化出的猴子奔去。 两人打的难舍难分,隐隐的沙僧还占据了上风。 “停,本大圣打不过,去去就来。” 地上的那只猴子随风而去,孙悟空便朝着南海观音的道场飞去。 原处只余笙歌和沙僧面面相觑。 “大圣这是在做什么?”沙僧挠了挠自己本就不多的头发,憨憨的问道。 这么呆呆的沙和尚,让笙歌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找外援。” “你明知唐僧是菩萨告知你要护的取经之人,那为何还要偷偷摸摸的掳去呢?” 第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六) (六) “把我刨出来。” 笙歌依旧是被埋在土里,她觉得再埋下去她指不定就成猪偶了。 沙僧倒也实诚,见笙歌这样说也不犹豫拿起九齿钉耙就要刨。 “慢点,你这一耙子下我的脑袋怕是就要报废了。” 好不容易,笙歌被沙僧救了出来。 “菩萨告知我,我的救赎就是前往西天取经的僧人。” “初初掳他时我并不值知情,可是知道后唐长老又赖在我的宫中死活不走。” “我也没法子,所以只好造了一劫。” 沙僧摊了摊手,光溜溜的地中海脑袋分外显眼。 “主播,聪明才会绝顶,可是为什么你身边这位看起来呆呆的,头发却秃的那么快。” 我有辣条跟我走开始在直播间刷屏,甚至给笙歌下达了一个打赏任务。 “主播,摸摸这位卷帘的头,打赏五个赤晶。” 明目张胆的收买啊,怎么办,好动心。 笙歌有些手痒,作为一个常年入不敷出的泥石流主播分外珍惜每一分收入。 虽说她自己也没有搞清楚赤晶到底什么鬼。 照她的意思来说,还不如直接打赏棒棒糖,最起码眼熟啊。 “这个任务我接了。” 笙歌在脑海中说道,下一秒那双不人不猪的罪恶爪子就出现在了卷帘的头上。 “卷帘,几年不见你怎么愈发秃了呢?” 笙歌状似感伤怀念的说道。 “……” 老实的沙僧一阵儿懵逼,刚才正在谈论那么严肃认真的问题瞬间转成掉头发真的好吗? 请把当初那个威严正经的天蓬元帅还给我。 不过,他们好像不怎么熟。 那一脸怀念往昔岁月,追念已逝感情的语气是闹哪样? 他是兢兢业业小心翼翼的卷帘大将,伴玉帝身侧从不敢踏错一步。 而天蓬乃是掌十万弱水水军的元帅,更是天宫难得的恣意人,他可不记得他们有什么关联。 “天蓬,数年不见你怎么愈发像猪了……” 像是为了对应笙歌的句式,沙僧沉思片刻一本正经的说道。 笙歌被噎住了,尴尬的收回了自己的猪蹄子。 沙僧,你收回刚才那句话我们还是好朋友。 “哈哈哈,没想到这个老老实实的人还能这么毒舌。” “看到主播被怼,好激动……” 连续几条弹幕飞过,笙歌的嘴角抽搐的更加剧烈。 她是个假主播,拥有一个假观众,还是黑心的那种。 “别废话,打赏哪去了?”笙歌凶巴巴的用神识说道。 “主播莫急,打赏这就送上。” 我有辣条跟我走下一秒就送上了十颗赤晶,比承诺的多了一倍。 人逢喜事精神爽,钻在钱眼里的学霸歌心中的郁闷瞬间被这十个闪闪亮的赤晶治愈了。 不就是被噎了一句吗,噎噎更健康。 “卷帘,人说话不能这么率真,你得委婉一点儿。” “再说了,本元帅本就投了畜生道成了猪,跟猪不像难道跟狗像?” 笙歌趁着好心情语重心长的拍了拍沙僧的肩膀。 怪不得在天庭那么多年还是个没实权卷门帘的,就这张嘴怕是就把能得罪的不能得罪的都得罪了个遍。 “……” 沙僧摸了摸自己的脑袋一脸茫然。 说实话也错了吗? 沙僧觉得自己的三观受到了挑战。 “算了,我们还是说正事吧。” “你刚才说造劫,那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内幕?” 笙歌一副哥俩好的样子,拦着沙僧的肩膀看似随意的问道。 “菩萨嘱咐只需护送东土大唐而来的唐僧西天成功求取真经,那么就可以弥补打碎琉璃盏的过失。” “至于这一劫,按着菩萨的意思顺手而为。” 在沙僧心中,既然已经与天蓬元帅成为师兄弟已是不可更改的事实,那么也没有什么好遮掩的。 笙歌闻言,可怜的看了沙僧一眼,这叫什么内幕,这是人尽皆知的好吗? 就连那些即将遇到的乱七八糟的妖怪知道的也比沙僧多。 真是不知道这是幸运还是不幸。 不管了,反正这跟她没什么关系。 哈哈哈,趁着猴哥不在,本姑娘要回高老庄竭尽全力撩妹了。 至于取经大任,她还是不插手了。 “你要去哪里?” “二师兄,你走错方向了。” 两道截然不同的声音想起。 一道桀骜不驯,视天地若无物,一道忠厚老实,逆来则顺受。 笙歌下意识握紧了手中的耙子,紧接着想到自己现在还是个弱鸡也就呵呵呵笑了起来。 mmp,什么时候才能掌握八戒的技能和法术,真心着急。 “猴哥……”笙歌嬉皮笑脸的看向前方树上突然冒出来的孙悟空,谄媚的说道。 这么快? 就算是一个筋斗云十万八千里跟观音唠叨两句这么短的时间也回不来吧。 不过想到孙悟空一根猴毛便能变换无数猴子猴孙的场景,笙歌泪目了。 她觉得她逃不出去了…… 呜呜呜,高小姐,还得委屈你独守空房一段时间,老猪我不是故意的。 虽然这只是一根猴毛所化,但是笙歌知道自己现在有几斤几两。 随便一个小妖都能把她抓了,别说是孙悟空的化身了。 本姑娘暂时认命,不跑了…… “卷帘,我不是二师兄,我就是个跑腿的。” 笙歌心中委屈,本姑娘一点儿都不想取经,也不想断绝七情六欲额。 猪八戒想着高翠兰和天蓬元帅的职位,而她想着吃香的和辣的,所以这声二师兄怎么也不可能成真。 “二师兄别谦虚了,师父收你在前,你自然是师兄。” “而师父的大徒弟齐天大圣,自然是大师兄。” 紧接着,沙僧规规矩矩的朝着树上那只假猴子问了个好。 “那只是一根猴毛所化。” 笙歌撇撇嘴,怨念十足。 打不过孙悟空她不在意,但是一根猴毛都能唬住她,这感觉就不太美妙了。 “大师兄功参造化,实乃对得起齐天大圣的名头。” 沙僧诚惶诚恐的说道。 笙歌眼神诡异的看了沙僧一眼,这是真老实,还是在装傻。 拍马屁的水平炉火纯青,让她刮目相看。 “卷帘,没想到你嘴这么甜?” “如果玉帝知道你方才的话是会觉得你识时务你,还是认为你大逆不道?” 第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七) (七) 笙歌似笑非笑的打量着沙僧,着实想看清沙僧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在她所熟知的西游记中,沙僧一直都是个沉默寡言的人, 大师兄,师傅被妖怪抓走了!二师兄,师傅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二师兄被妖怪抓走了!大师兄,师傅和二师兄都被妖怪抓走了! 师傅,大师兄说的对。大师兄,二师兄说的对。二师兄,大师兄说的对。 这就是西游记中沙僧经常说的话,除了这些就是个沉默的背景板。 正统西游记中沙僧就是个两不得罪的老好人,老实勤恳,也没自己的想法。 更不要说这样灵巧的夸赞孙悟空了。 崩坏的西游记世界,是不是意味着所有主线任务都变了? 还是说这才是真正的西游记? 笙歌眼神晦涩难懂,她所依仗的不过是她度过西游记,可是若是一切都变了呢。 001不知去向,没法儿为她解答。 当然,她也没指望靠001完成任务。 没有金手指,她可以创造一个金大腿。 “二师兄,刚才我真的就是诚心实意的夸大师兄,没有别的意思。” 沙僧着急忙慌的解释道,甚至还有些语无伦次。 看样子,不像撒谎。 而沙僧确实都快急哭了,不就是想说点儿好话融入团体吗,怎么感觉反倒惹了天蓬元帅的不快? “没事儿,大师兄确实功参造化。” 笙歌蓦地一笑,打破了有些诡异的气氛。 “二师兄,我带你去看师父吧。” 沙僧见笙歌笑了,霎时松了口气,不愧是以前统领过十万水军的天蓬元帅,就算现在投了猪胎,威势依旧。 笙歌撇撇嘴,既然偷跑不了,去见见大名鼎鼎的唐三藏也不错啊。 毕竟唐僧可是出了名的美男子,女儿国国王宁愿让出国王之位都要嫁给唐僧。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别看流沙河表面上看起来目无飞鸟,下无走兽,复无水草。夜则妖魑举火,灿若繁星;昼则劣风拥沙,散如时雨。细细的黄沙,沙随水动,水流沙流,二者始终不分离。 但是河底的美景却是大大出乎了笙歌的预料。 本以为是荒凉难以入目的,没想到亭台楼阁,华美宫殿应有尽有,看风格还是天庭的模样。 额,沙僧你这是对天庭掀门帘的生活有多么念念不忘。 “这么舒坦的生活,你真要随着我们去取经。” 笙歌摸着下巴,好奇的问道。 按照笙歌自己的想法,宁愿做个山大王吃香的喝辣的,也绝对不愿意去取经。 “打碎琉璃盏是我的过失,取经之途乃是赎罪。” 沙僧一本正经的说道。 玉帝和菩萨的旨意,就是沙僧的意志。 “……” 本姑娘无话可说,只能说人各有志吧。 “二师兄,师父就在这里。” 推门进去,笙歌就看到一个两个人搂着各种各样的食物吃的正香。 一个是彪形大汉,一个是清俊小生。 按照描述,那个清雅俊秀的小生一定是唐僧。 可是为什么唐僧有一头浓密的墨发呢? “唐长老。” 沙僧对着那个彪形大汉恭恭敬敬的问好。 一定不是她想的那样…… 笙歌拒绝承认那个肌肉发达的光头是传说中眉目如画,俊逸无双的唐三藏。 呵呵,请把她的御弟哥哥还给她。 “八戒,你猴哥儿呢?”唐三藏咽下水果,随口问道。 “请菩萨来救您了。” 笙歌现在有点儿累,她心心念念的美男子变成了一个草莽大汉。 “小白,给八戒让个位置,赶了这么远的路一定饿了。” 唐僧啪的一巴掌拍在了那位小白的肩膀上,椅子都颤了颤。 武力值这么爆表的唐三藏真的需要人保护着前往西天吗? 笙歌怎么看都觉得自己才是那个弱鸡,肩不能挑手不能扛。 若是可以,她真想做一个安静的美女子。 只可惜,她现在是一头猪。 “美男子,终于看到一个正常的人类了。” “洗眼,舔屏。” “妈妈问我屏幕为什么湿了……” …… 一堆堆弹幕飘过,遮住了小白的脸。 让开,本姑娘要看美男,不想看弹幕。 笙歌略一思索也就知道了这位芝兰玉树处处透着优雅贵气的男子是何许人也。 白衣飘飘,玉冠束发,腰间系着花纹繁复精妙的玉佩,一举一动都流露着世家的尊贵。 西海龙王三太子,敖烈。 一个官二代,因着未婚妻出轨九头蛇,失手打破了玉帝亲赐的明珠。 好吧,这也是个倒霉的。 兄弟,人生要想过得去,就得头上带点绿。 不过,那个未婚妻是不是瞎,身份尊贵,玉树临风的三太子看不上,非要缠上一条蛇。 “二师兄,你坐。” 敖烈矜贵的笑了笑,没有在意唐僧的粗鲁,笑意盈盈的起身邀请笙歌坐下。 小哥哥,你这么美,还这么懂礼貌,别人还有活路吗? “主播,请你离美男子远一点儿,影响我们截屏啊。” “对,明明正看着下饭,突然冒出一头猪。” “妈妈问我为什么吐了。” …… 美人儿在前,弹幕里的话笙歌装作看不到。 “本主播知道,你们这是在嫉妒我能与美男子亲密接触。” 笙歌坐下,顺带拉着小白坐在了身边。 “八戒,今天你怎么这么矫情,吃啊,别客气。” 唐三藏豪爽的把一大盘子水果搁在了笙歌面前。 矫情…… 本姑娘这是含蓄好吗? 看着这个身强体壮,高大威猛的唐三藏,笙歌不想说话。 也不知道这样的唐僧,女儿国那位国色天香的美人儿国王还能不能看上。 看不上的话,岂不是又少了一劫? “师父,徒儿不饿。” 要么瘦,要么死,本姑娘绝对不做一头胖猪。 “你不会是傻了吧,别客气,沙和尚也是自己人,过了这村可就没这店了。” “按照佛祖和观音的小气劲儿,三个徒弟已经是极限了。” 唐僧大口嚼着手中的果子,汁水四溅。 “吃。” 唐僧直接往笙歌嘴里塞了一个桃子。 师父,徒儿的梦碎了…… “我得准备准备,万一被观音碰了个正着就不好解释了。” 第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八) (八) 在笙歌目瞪口呆的注视下,唐僧洗脸净手,袈裟抖开,披在身上,手持锡杖,另一只手转动着挂在脖子上的佛珠。 除却比传说中略显壮硕的身材,端端是一副心慈面善吃斋念佛的僧人。 简直就是大变身啊。 “八戒,你也利索点,别磨磨蹭蹭的。” 师父,您还是别说话了,只要不说话,您还是一个美男子。 “小白,来给师父捆上。” 也不知道唐僧从哪里变出一捆麻绳,结结实实的就要往自己身上绕。 小白动作流畅娴熟的把唐僧捆在了柱子上,还打了一个好看的结,一看就是轻车熟路,老司机了。 笙歌看的一愣一愣的,原来所谓的师父被妖怪抓走了是这个意思啊。 主动送上门的唐僧肉谁不想要。 “八戒,你今天怎么看起来更傻了。” “哼,装傻你也回不了高老庄,师父还在苦哈哈的取经,你怎么能够回到温柔乡呢。” “阿弥陀佛,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佛祖,原谅弟子失言。” 唐僧十分想要做出双手合十的动作,只可惜被小白捆的太结实了,动弹不得。 笙歌眨眼,讪讪的笑了笑。 唐僧你这样口无遮拦真的好吗? 粗狂的汉子你威武雄壮,滔滔的口才像疾风一样…… 原来唐僧还是知道温柔乡的,那得有多瞎才能把雍容华贵貌美如花的女儿国国王抛在脑后。 “师父,不如把嘴也堵上吧。” 不开口的唐僧看起来还是有几分圣僧模样的。 笙歌扯了一块儿桌布直接塞到了唐僧嘴里,止住了唐僧的絮絮叨叨。 话唠…… 耳边终于清静了,笙歌淡定的坐在一旁看着直播间一帮逗比在卖蠢。 “主播,看看那和尚有没有八块腹肌,这么壮,应该有的吧。” “主播主播,别看那和尚,撩撩帅帅的小哥哥,想看小哥哥脸红。” “撩吧,撩吧,怎么有种预感这头猪会聊天星辰大海。” …… 呸,本姑娘是个有节操的,不娶何撩。 她是来完成任务的,不是来撩汉的,拒绝不以结婚为目的的勾搭。 “小白,坐近点儿,让二师兄好好看看。” 肤白如玉,面若桃花的敖烈有一种雌雄莫辩的的美,静静的站在那里,水晶都难以夺去他一丝的光芒。 当他开口时,又是一个矜持带着稍稍腼腆的邻家哥哥。 当然,这种邻家哥哥万里挑一,很多人终其一生都遇不到。 “二师兄,您不喜欢高小姐了吗?” 小白就像是一只受惊的小兔子,明亮的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笙歌,生怕笙歌做出什么禽兽不如的事情。 “好好说话。” 笙歌啪的拍了下桌子,声音清冽。 也许这声音就是八戒身上唯一可取并且还能吸引她的地方了吧。 还有小白,她可不信西海龙王精心教养的三太子会是一个小受模样。 龙,本就应该是叱咤风云,翱翔天际的。 “好。” 小白清了清嗓子,容貌还是那般耀眼,但整个人都气质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气宇轩昂,华贵大气,君临天下的气势扑面而来。 这副样子,谁还敢说这是个小受。 “二师兄,你是不是逃跑又被大师兄逮住了?” 人美,可是话听起来就不是那么悦耳了。 “胡说八道,我分明是与大师兄一起给你和师父寻斋饭,哪成想你们已经寻到了一个冤大头。” “也好,多一个人行李有人背了。” 美人儿面前怎么能够怂呢。 “观音来了……”小白的耳朵动了动,下一秒整个人就昏迷不醒的倒在了地上。 戏精啊。 上行下效,一定是唐僧起了不好的带头作用。 “二师兄,您要不要也晕过去?” 沙僧嘴角抽搐,他觉得加入取经队伍才是一条路走到黑。 这么不靠谱的一队人,真的是观音和玉帝所谓的救赎吗? 他表示无比怀疑。 说晕就晕…… “悟净,你怎可掳了取经人?” 河面上一道慈祥威严的声音直传海底,唤的是沙僧的法名,乃是由观音菩萨亲取。 “尊者,谁是取经人,弟子不识。” 菩萨并没有亲至,来的是木叉行者。 一番你来我往,沙僧说的天衣无缝,一切都推到了不知情上。 笙歌无比怀疑这个能说会道,面不改色撒谎的是沙僧的第二人格。 当着木叉行者的面,沙僧诚惶诚恐的解开了捆着唐僧的绳子,然后跪下磕头拜师皈依佛门。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你既诚心皈依我佛,贫僧哪有不收之理。” “我佛慈悲,普度众人。” 根本不需要木叉行者说什么,衣服师慈徒孝的美好画面就呈现了。 笙歌已经能够平静的看着两个戏精在演戏了。 不知为何,笙歌有点儿同情那位木叉行者,没看到唐僧嫌弃的表情,就差直接开口说你这么还不走。 笙歌猜测,如果不是唐僧怕崩了人设,肯定会直接把木叉扔出去了。 待着无趣的木叉悻悻离开了,看样子有些不悦。 “累死我了。” 唐僧活动了一下手脚,没有任何姿态的瘫坐在地上掏着耳朵。 沙僧就像是个忠实的卫兵,老老实实待在唐僧身后,任劳任怨。 孙悟空就像是个监控,三百六十度无死角打量着笙歌 大圣,您能别拿这种眼神看本姑娘吗,瘆得慌。 “你刚才又想逃?” 孙悟空一棒子敲在了笙歌背上,毫不留情。 莫名的,笙歌有一种上学时代被教导主任批评打板子的既视感。 本姑娘是个学霸,求通融。 “高家小姐不过就是一介凡人,对方嫌弃你至此,你好上赶着巴结,脸呢?” “想想你为高家赚了的万贯家财,再看看对方为了除掉你的绞尽脑汁,你是不是蠢。” “猪脑子。” “就算是忘不了凡尘,放不下七情六欲,你还不如去想想嫦娥,最起码还有点儿追求。” 孙悟空恨铁不成钢的又敲了笙歌一棒子,疼的笙歌呲牙咧嘴。 “猴哥觉得高翠兰配不上我?” 这还是笙歌第一次听到这个理论,果然还是自家兄弟比较亲。 第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九) (九) 就连笙歌自己来到这个世界接收了八戒的心愿,下意识的想法就是觉得高翠兰会嫌弃,从来没有想过八戒没有必要处处巴结一个凡人。 嗯,还是一家忘恩负义的人。 不过,谁让八戒心心念念的是让高翠兰喜欢上他呢?嫦娥仙子长得再美,都跟她没有任何关系。 唏嘘不已…… “凡间投胎成了一只猪,你就真把自己当成了蠢猪?” “再怎么你也是天蓬元帅,拥有天罡三十六变,要么重回仙班,要么取经成功,要么当个自在的山野小怪,哪个不比小心翼翼的娇惯着高翠兰强。” “凡人夫妻至多不过百年光阴,值得你这样心心念念的放不下?” 随着话音落下,又是一棒子…… 笙歌欲哭无泪,你以为本姑娘愿意去泡一个妹纸啊…… “猴哥,我就是非翠兰不娶。”笙歌梗着脖子,坚定的表面态度,一步不退。 “蠢货。” 在孙悟空的拳打脚踢之下,笙歌压根儿没有还手的余地,单方面的凌虐。 鼻青脸肿的笙歌看起来体型又大了一个号。 “八戒,你现在怎么这么怂,站起来告诉悟空怎么做猴。” 唐僧唯恐天下不乱,在一旁怂恿着笙歌。 取经之路太无趣,有两个徒弟逗逗乐子还不错。 “……”笙歌假装自己什么都听不到,躺在地上装死猪。 她觉得她得找个时间好好理理这个稀奇古怪的西游,经验害人不浅。 “八戒别想着回高老庄了,为师是绝对不会允许的。” “要想逃,先问问为师的禅杖。” 孙悟空吓唬完笙歌,身高体壮的唐僧握着金光闪闪的九锡禅杖恶狠狠的说道。 本姑娘命苦…… 师父,其实您不是圣僧,而是恶僧吧。 “徒儿知道了。” 好汉不吃眼前亏。 …… 师徒四人开始了你挑着担,我骑着马,西天取经上大路,一走就是几万里的生活。 笙歌看着变成小白马的小白心中常戚戚,被威武雄壮的唐僧骑着也不知道是何感觉。 唯一的美人儿不见了。 笙歌一度觉得之所以白龙马会出现在这个队伍里,就是为了拉高颜值。 小白就是颜值担当。 “八戒,你怎么一直盯着小白看?” “想骑骑?” 唐僧长腿一伸,换了个方向,嘚瑟的看着笙歌。 骑骑? 小白是个美男子,她骑着…… 怎么这么污…… “八戒,你脸红什么?”孙悟空咂咂嘴,绕着八戒走了几圈,上下打量着,显然是有些理解不了笙歌污污的脑回路。 猪八戒虽然很胖,但是也肤白如玉,在孙悟空的打量下面颊上的小绯红瞬间变成了火烧云,分外显眼。 “我敢打五毛钱辣条的毒,主播肯定想歪了。” “此骑非彼骑啊。” “什么骑我不管,我只想看那个小帅哥,请把貌美如花的小哥哥还给我。” “就是就是,一个虎背熊腰的大汉子怎么能够骑在我亲爱的小弟弟身上呢。” …… 一连好几条弹幕飘过,让笙歌看的眼花缭乱。 小弟弟…… 亲爱的观众们,说点儿不让她想歪的话好吗? 结合一下刚才的情况和语境,不想歪都难。 “主播,让小白帅哥变回来,二十枚赤晶送上。” 二十枚赤晶? 一听这话,笙歌不仅仅是脸红了,就连眼睛都开始发亮了。 她最喜欢这种慷慨的观众,土豪求支持。 “二十枚?我得好好考虑考虑。” “本主播的师父可不是个善茬,一禅杖下去说不定我就成了猪肉大饼了。” “不划算,不划算。” 笙歌抑制着心中的激动,面上犹豫不决。 赤晶虽可贵,生命价更高,若想看帅哥,赶紧来加价。 对于一个贫穷的学霸主播,每一份收入都是珍贵的。 所以,再多打赏一点儿吧。 “三十枚……” 一加加了十枚,好激动啊。 不过,赤晶究竟是什么鬼,不会相当于她那个时空的一毛钱吧? 三十枚,三块钱? 笙歌很是疑惑,只是没有人给她解惑。 “四十枚。” 一个哆嗦的功夫,又长了十枚。 “五十枚再加回答我一个问题,本主播就大人大量的让你们看看小帅哥。” “成交。” 下一秒直播间就飘出了五十枚赤晶的打赏。 “先打赏为敬,主播要问什么?” 笙歌看了看新鲜出炉的观众,我和我的狗到此一游…… “赤晶的购买力。” 这才是笙歌最关心的问题。 “一个赤晶大约能换一个棒棒糖吧。” 这位观众也是一个爽快人,利索索的回答道,然后又催促着笙歌履行义务。 本姑娘目前为止转了五十七个赤晶,终于从一个酸辣粉主播变成了过桥米线,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啊。 下一步呢,火锅?烤肉? 前途光明,奋斗满满。 “别急,看着吧。” …… “师父,大师兄,我没有想骑小白,我这庞大的身子怕是会把小白压坏了。” “这天也怪热的,是不是应该让小白变回来透透气。” 笙歌赔着笑脸试探着说道,毕竟唐僧也是个魁梧大汉,她这么明显的暗示,聪明的唐三藏应该能理解啊。 “八戒怎么懂得心疼小白了,以前不是属你压迫的很吗?” “骑着小白上路的法子不是还是你提出来的吗?” 唐三藏翻身从白龙马上纵身一跃,说不出的潇洒从容。 细节看本质,唐僧绝不是个微弱和尚。 笙歌欲哭无泪,不是因为小白吃了唐僧的那匹小白马,所以观音才让小白变成马赎罪吗,怎么又跟她有关系了? 八戒,你出来,咱们好好交接一下记忆,模模糊糊的只有的大概确定不是在玩本姑娘吗? “师父,那是以前嘛。” “师兄弟之间不就应该是兄友弟恭吗,大师兄对我就不错。” 笙歌很是违心,大圣对她一点儿都不好,一直用金箍棒揍她,幸亏她皮糙肉厚。 “八戒你不会是想迷惑为师,然后再悄悄跑回高老庄吧?” 唐僧一脸本圣僧已经识破了你的阴谋,看你再怎么编的表情让笙歌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猪八戒究竟干了点儿什么,让唐僧这么警惕? 第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 (十) 她倒是想逃跑,可是孙悟空在,她能逃出去吗? 武力值没有恢复之前,她是绝对不会轻举妄动的。 “师父,您想多了,徒儿对您的心天地可鉴啊。” “西天取经是一件造福大众,绵延后代的光辉事业,徒儿怎么敢落后呢。” 笙歌脸不红气不喘的开始了歌功颂德,再怎么说她也是个学霸,背过不少动员表彰稿子。 用不在实处,也就能用来忽悠忽悠人了。 “……” “……” 唐僧和孙悟空对视一眼,纷纷摇了摇头。 孙悟空伸手摸了摸笙歌的额头“八戒,你应该是晒中暑了。” “绵延后代?你一个取经的和尚有后代可言吗?” “别想着你那位高小姐了,说不定人家现在已经夫妻恩爱了。” 孙悟空不遗余力的打击着笙歌。 “师兄,现在的重点是让小白歇歇。” 眼看着直播间的观众开始叫嚣,笙歌也赶不上反驳孙悟空的话,只想让小白变回人身。 孙悟空华丽的转着金箍棒,似笑非笑的看着笙歌,金箍棒一颤一颤。 笙歌真怕猴哥一个手滑砸下来,然后受伤的又是她…… “也好,既然八戒这么要求,那就让小白恢复人身吧。” “不过以后背着师父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孙悟空意味深长,一双火眼金睛就好似看穿了笙歌小心翼翼遮掩的一切。 还好,只有大圣这么一个怪胎。 背着唐僧? 本姑娘一个弱女子,背着一个五大三粗的魁梧大汉,真的不是说反了吗? “大师兄,我这是虚胖……” 对于孙悟空做出的决定唐僧并没有反驳而是淡然应下了。 她觉得孙悟空和唐僧之间的关系有些奇怪,不是师徒,更像是一种平等的合作关系。 她在偷偷打量唐僧和孙悟空的时候,孙悟空也嘴角弯弯似笑非笑的看着她。 她是雾里看花什么都不清楚,而孙悟空则是洞幽察微一目了然。 在笙歌胡思乱想中,小白变为了人身,依旧是洁白的长袍,不带一丝褶皱,脸上连汗都没有,仿佛阳光对他格外温柔。 笙歌接到自己受到了暴击,美人儿和一只猪的差别待遇吗? “二师兄,其实我不热的。” “驮着师父,只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 笙歌点头,表示她已经亲眼看到了这样一个事实。 美人儿效应什么时候都是好用的,毕竟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小白一出,直播间都活跃了几分,零零散散的还收获了七八枚赤晶。 见钱眼开的学霸笙歌瞬间觉得自己受伤的小心灵被抚慰了。 “没事儿,看着你觉得空气都清新了几分。” 笙歌热切的拍了拍小白的肩膀,心里却在想着让打赏来的更猛烈一些吧。 她虽爱美人儿,但美人儿不是她说,还是打赏更靠谱。 …… “八戒,过来,为师走累了。” 唐僧招招手,对着笙歌笑了笑,就像是个哄骗小红帽的大灰狼。 累了? 脸不红气不喘,头上连个汗滴都没有,睁眼说瞎话吗? “师父,徒儿身上脏,怕污了您的袈裟。” 如果唐僧还是传说中那个面冠如玉,齿白如银砌,唇红口四方,顶平额阔天仓满,目秀眉清地阁长的美男子,笙歌说不定真的会十分没有节操的弯下腰让美人儿爬上来。 只是,传说只能是传说,当不得真。 在她面前的唐僧是个肌肉发达的汉子…… “没事儿,为师不在意。” 唐僧无所谓的挥了挥手。 你无所谓,本姑娘有所谓…… 笙歌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师父您合该锻炼一下,要不然的话徒儿现在人见人恶的体型就是前车之鉴。” 眼看着唐僧大腿一迈就要爬上她的背,笙歌慌忙退后。 别看姑娘现在膘肥体壮肥的流油,但真真切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小弱鸡。 猪的外表掩饰不了本姑娘优雅文弱的本质。 “大师兄……” 笙歌十分有眼色的求助大圣。 她总觉得大圣跟唐僧之间的关系不一般,大圣知道的貌似也更多一些。 笙歌想的很清楚,反正现在逃不了,所以她只能抱紧大圣镶金的粗大腿。 大圣抱着如意金箍棒独善其身,高冷的睥睨了笙歌一眼,活该,谁让你让小白起来的。 “大师兄,帮帮我,我厨艺不错。” 言外之意,你帮我,我以后拿美食回报。 大圣先是狐疑的看了笙歌一眼,随即想到了某种可能,眼里闪过一道了然。 大圣心中的百转千回笙歌悟不到,她能做的只是保证。 说起来,笙歌也想霸气狂娟的发挥一下主角光环把这帮人打的落花流水,只可惜她现在就是个做直播的小弱鸡。 以前二十多年的生命,她唯一擅长的就是解题…… 替小学生解题,替中学生解题,然后赚一份酸辣粉的钱。 “师父,不如换个法子让八戒弥补吧。” 在笙歌望穿秋水的眼神下,大圣终于恻隐之心一动开口了。 换个法子? “说来听听。”唐三藏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大脑袋,看起来有些憨厚的问道。 “师父,据说西方极乐世界讲究九九归一,也就是说我们取经一途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师父,不如把这个历难的机会让给八戒吧,恰好展示一下您作为师父的仁慈和大度。” “您说呢,师父……” 大圣条理清晰,语速不疾不徐的说道,让人忍不住信服。 怎么感觉又被坑了呢? 笙歌下意识就有这种想法。 要知道唐僧简直就是一个后世霸道总裁文的玛丽苏女主招麻烦的体质。 别人惹不起还能躲得起,但是唐三藏这个好像发着味道吸引妖怪的体质她真的是敬而远之啊。 不过现在她有选择的余地吗? 要么背上威武雄壮的唐三藏,两个胖子一起出油腻腻的汗恶心死,要么就应了大圣的提议,替唐僧被妖怪抓。 想了想,笙歌还是决定选第二个。 毕竟现在她可是团队中最弱的一个,妖怪来了,她想跑也跑不了,还不如讨点好处。 可是,她觉得以她现在这副尊容,貌似有些劫难是度不了了。 第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一) (十一) 那些妖精是得有多瞎,才能够硬绑着她做一对自由夫妻呢? 对于大圣的提议,唐三藏果然有些意动。 明明禅杖在手,那些拦路劫人的小妖怪根本不堪一击,偏偏他还不能出手必须乖乖被抓走,然后再等这只臭猴子去救。 身为师父,他也是有尊严的好吗? 反正只需要有个人被劫走,那么八戒也可以是被劫走的那一个啊,身为师父,弟子有难,当然得当仁不让冲上去解救弟子于危难之间。 唐僧觉得,这样光辉伟大的形象才适合他,那个怂的双手送上的绝对不是他。 相对于悟空,救师父而言,他更喜欢八戒,师父来救你了。 越想,唐僧就越是觉得悟空的这个提议简直完美的不能再完美了。 俺唐僧来也…… “不愧是为师精挑细选的好徒儿。” 唐僧满意的拍了拍孙悟空的肩膀,嘉许非常。 “八戒,为师觉得让你做背人这种力气活儿实在是有些屈才,为师方才有些失策了。” “现在看看,你大师兄的提议极好,你意下如何呢?” “你放心,你皮糙肉厚,那些妖怪是不会拿你怎么样的。” “乖啊……” 笙歌以前一直以为乖这个字眼是极其宠溺又纵容的。 不说温柔似水,但是最起码也要和煦如阳吧。 可是,为什么从一代圣僧唐僧口中说出来就是这么阴森恐怖呢? 为什么想象想象总是和现实不一样呢? 就算是小白来跟她说乖,她还可以自我催眠假装一下这是男友力爆发。 沉寂许久的直播间又一次有弹幕出现了。 “宝宝现在终于知道妈妈当年为什么用猴精猴精来形容了。” “一包辣条打赌,猪主播绝对被坑了。” “猪主播其实不仅仅长得像头猪,而是脑子也是猪。” …… 看到接二连三飘过的弹幕,笙歌嘴角抽搐,只觉得头上呱呱呱不断有乌鸦飞过。 为什么她就不能有一个绵软的粉丝呢,她也是个需要安慰的小女生啊。 “师父,也不是不可以答应……” 笙歌觉得这个念头拳头硬才有话语权,她现在就是个弱鸡,说出的话没分量。 如果拒绝的话,说不定除了多吃两棒子什么好处都没有。 嗯,在合理的范围内为自己争取合理的权益。 “嗯,乖,为师就知道你是个乖巧听话的。” “等等,师父,徒儿有一个小小的要求……” “能不能徒儿每度一难,您就允许我返回高老庄一次呢?” 笙歌经过深思熟虑才清楚如果没有唐僧或是孙悟空其中一人的允许,她绝对没可能偷偷摸摸的离开。 不能偷偷摸摸,那就光明正大。 “高老庄?八戒,难道你还放心不下那个糟心的地方。” “真是个死心眼……” 笙歌一提高老庄三个字,不论是唐僧还是孙悟空都是一副如临大敌的模样。 “师父,徒儿不是放不下红尘之事,而是觉得徒儿连累了高小姐。” “佛祖面前,众人平等,徒儿有幸得师父赏识遁入空门,佛光洗涤,但高小姐那里还是需要徒儿去赎罪弥补的。” “徒儿只是想尽可能的让高小姐生活舒适。” “师父,徒儿以佛祖的名义起誓,请您相信徒儿。” 呸…… 本姑娘不信佛。 诸天神佛,你这么忙,千万不要听见本姑娘刚才说的话。 本姑娘起誓,定然会完成八戒的心愿,顺带赚一些打赏。 “别看笑话,请用最粗俗的方式侮辱本主播吧,当然宠爱也可以。” 顾名思义,让打赏来的更加猛烈些吧。 “主播不要脸……” “主播厚脸皮……” mdzz,又被一群昵称浪荡的观众鄙视了。 这年头,做主播不容易,所以还是让她做回无欲无求的直播界泥石流了。 “八戒,你怎么这么奇怪呢?” 唐僧皱着眉头,光亮的大奔儿出现了一道道皱纹。 “师父,徒儿诚心侍候佛祖,绝无二心。” 笙歌连忙表明衷心。 “哦,我终于知道你那里不对劲儿了,原来这些话说的太动听了,你是这么能言善辩的猪吗?” “也是这是幻觉?” 唐僧照着笙歌的脑袋给了一巴掌,然后又在笙歌比别人大腿还要粗的胳膊上掐了一把。 杀猪的惨叫声响起。 “咦,怎么一点儿都不疼呢?” 响亮的惨叫声结结实实的把唐僧疑惑的声音盖了下去。 “师父,您手下留情。” “别掐徒儿,想看看疼不疼,掐您自己啊。” 笙歌连忙向后退了一步,挠了挠自己发红的手表,呲牙咧嘴。 本来就丑,一呲牙咧嘴更是不堪入目。 “原来掐的是你啊。” 一直搓着自己手臂的笙歌没有注意到唐僧眼里快要化为实质的疑惑。 但,一直注意着这里情况的孙悟空没有错过。 “师父,许是八戒想回高老庄弥补高小姐的心思激发了潜藏在内心深处的灵感。” “能言善辩岂不更好,以后问路化缘,想来以八戒的口才定然可以胜任。” 不需要直播间的那些浪到闪腰的观众提醒,笙歌也知道她曾经儿时的偶像齐天大圣毫不留情,不动声色的又给她挖了一个大坑。 宝宝想哭。 她觉得自己当初没莫名其妙的绑定这个直播系统前也是个吃穿不愁的娇滴滴小姑娘,怎么现在就成了全能猪了呢? 别的猪都是吃饱了睡,睡醒了吃,顺带晒个太阳,怎么到了她这里作为一头猪的使命就这么伟大而又繁复了呢? 同猪不同命,001你出来,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谈谈人生。 背的了胖和尚,做的了美食,还当得了说课,化得了缘,同时还能帮唐僧渡个劫…… 呵呵哒,本姑娘觉得这支取经队伍可以就此解散,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 既然本姑娘这么全能,一个人足以胜任,要你们做什么,难道奴役本姑娘吗? 笙歌觉得如果猪八戒能够亲眼看到她的生活,在心中窝火的同时,定然会十分庆幸当初自己懒散无赖的生活。 这个世界,还有大圣,对她一点儿都不好。 她想回家。 第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二) (十二) 果然,她就是个天生赚一碗麻辣烫打赏的主播,这种高大上的事业不太适合她。 唐僧觉得孙悟空真的就是他命里的指路星,可不是嘛,这么一说,八戒一个人完完全全可以胜任所有脏累差的事情。 嗯,相对应的,他这个当师父的可以解脱了。 不错,不错。 可是,这个样子会不会对八戒太残忍了一些呢? 好像有些不人道呢。 不过,这样好不容易心软的想法在看到笙歌胖乎乎满脸横肉的模样立即打消了。 这么胖,就当是无偿帮八戒减肥了。 再说了,八戒现在是畜生,人道什么的,跟人道主义精神没什么关系。 “八戒,你觉得你大师兄所言如何啊。” 满满的威胁,就像是只要笙歌不同意,慈眉善目的唐僧就会一禅杖把她揍成肉饼。 笙歌脸上肥肉抽动…… “主播好怂……” “我们浪费时间看一只胆小怕事的主播卖怂加卖蠢真的好吗?” 呵呵哒,对于弹幕里一些人的看法,笙歌嗤之以鼻。 王八之气不是谁都有的。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给她些时间让他先把八戒的法力恢复才是正事。 在此之前,所有的割地求饶,她都可以答应。 “师父,只要你答应徒儿的要求,一切好说。”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言笑晏晏的说道。 眼睛本来就小,一笑眼睛更是成了一条儿缝儿。 只有一个字,丑…… “悟空意下如何?”唐僧这个圆滑的有些不像不知世事的得道高僧把皮球又一次踢给了孙悟空。 在唐僧看来,艺高人胆大,这么高的本事得罪人的事情不做实在有些可惜。 一听唐僧的话,笙歌的心就一个咯噔。 她觉得,大圣貌似就是她的克星。 火眼金睛是可怕,但是更可怕的是他不动声色坑人的本事。 大圣,您大人有大量,放过小的吧。 小的就是一个做直播讨饭吃的人,不值得你在意。 “难道八戒如此心诚,若是我们不应了他,岂不显得有些不近人情。” “的确,众生平等。” 孙悟空看了笙歌一眼,仿佛能够清楚的感受到笙歌砰砰砰乱跳的心。 嗯,这是一项神奇的能力。 胸前这么厚的肉,笙歌自己都感觉不到任何心跳。 还好,随着大圣的话音落下,笙歌终于能升了一口气。 说实话,笙歌真心觉得自己顶着猪八戒这张皮让高翠兰喜欢上自己有些难。 嗯,对于这个任务他顺其自然让高翠兰过得更好就可以了。 至于究竟能不能结秦晋之好,她不强求。 大不了另一个愿望,她完成的更出色些就是了。 “好,既然悟空都这么说了,为师应了便是。” “八戒,为师看好你哦。” 一番唇枪舌战,你来我往,笙歌终于是在大圣的帮助下达成了一个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 不过,她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回高老庄了。 当然,前提是她得回腾云驾雾,不影响取经进程。 唐僧本以为有了八戒这么一个全能合他心意的徒儿,自己就解放了,没想到紧接着就遇到了试禅心的菩萨。 真倒霉…… 亲身经历了西游记中赫赫有名的四圣试禅心,笙歌有一种这一出,从一开始就是荒诞的闹剧。 漏洞百出…… 她就不信以孙悟空的聪明伶俐会看不出来。 明明就是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荒郊野外,人迹罕见。可偏偏这主人家粉泥墙壁,砖砌围圜。高堂多壮丽,大厦甚清安,端端是一种富丽堂皇的豪宅模样。 这么有钱,还长得样貌不俗,活脱脱就是白富美。 高老庄的高家父女都甚是嫌弃猪八戒的长相,而这户人家却是欢欢喜喜的想要结亲。 事出反常必有妖…… 也真真是难为了唐三藏和孙悟空按部就班的演了这出戏。 “师父,徒儿可以回高老庄了吗?” “你飞一个给我看看?” 还不等唐僧回答,孙悟空就在一旁贱兮兮的开口了。 也许一开始孙悟空还不太清楚,但是现在已经可以确定八戒身上的法力竟然无缘无故消失了。 猪还是那个猪,只是好像一切都变了呢。 孙悟空的眼神中带着玩味,还有静待一切发展的戏谑。 笙歌一愣,大圣,您不这么说话,我们还是可以做朋友的。 飞? 好吧,姑娘现在还不行。 “师父,徒儿认真想了想回高老庄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再加上这次历难徒儿也没有帮上什么忙,下次吧,下次吧……” 说这话的时候,笙歌的心都在滴血。 说到底她这也算的上是一个不怎么正统的穿越,就算成不了主角光环,但是也不要这么炮灰,比八戒本身还糟心吧。 累啊。 “呵呵……” 孙悟空凉凉的笑了笑。 “师父,徒儿觉得不如在此休整一下吧,菩萨刚走,想来也没有什么妖魔鬼怪敢来作祟。” “徒儿恰好手也痒了,八戒皮糙肉厚,正好给我练练手。” “闲的法术都有些手生了。” 孙悟空虎虎生威的挥舞着金箍棒,扑面而来的就是排山倒海的气势。 手生? 其实应该说是手痒想揍人更加确切吧。 笙歌心中哀嚎,大圣你这样是会失去我的,我可是你的小迷妹啊。 没有任何意外,唐僧对于孙悟空的提议想到没想就答应了下来。 孙悟空一只手就像拎小鸡儿似的揪着笙歌开始飞速像一旁掠去。 本来看体型,笙歌一个能分三个孙悟空。 但现在一看气势,就反了顺序。 到了目的地,孙悟空丝毫没有怜香惜玉,直接从半空把笙歌扔了下去,又被喂了一嘴土。 幸亏猪八戒不是一般的猪,要不然摔也要摔死。 “大师兄……”笙歌看了看周围空旷的环境,参天古木,遮云避日,阴森恐怖,心中忍不住犯怵。 这种环境,实在很是适合杀人灭口。 鬼知道笙歌为什么一看到这样一副场景会产生杀人灭口的想法。 好吧,心虚…… “你怕我杀人灭口?” 孙悟空随手从一旁不知名的大树上拽下一片树叶咬在嘴边,吊儿郎当的问道。 第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三) (十三) 被人看破了心思,笙歌罕见地没有尴尬。 “你是人吗?” 孙悟空贱兮兮的说道。 “就算要杀,也应该是杀猪灭口吧。” 笙歌眨眼,面前的孙悟空是被调包了吧,要不然怎么会这么快觉醒了毒舌这项强大的技能呢? 笙歌无比想挺起猪八戒大大的胸脯,趾高气扬的回一句本姑娘就是人。 嗯,那种场景只能想想。 如果她真那么嚣张,比她嚣张一万倍的孙悟空一定会让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的。 “八戒,你别这么心虚。” “你到底是不是本大圣当初亲手从福陵山云栈洞抓回来的那头猪根本不重要。” “本大圣不关心,所以你也别遮遮掩掩。” “我与那头猪交情不深,当初老孙我大闹天宫他还给我添了不少麻烦。” “后来重遇,也不过数日,你倒是会抓时机,俺老孙揍他的时候你怎么不来。” “我好奇的是你的夺舍之术是从何处习得,竟然能够瞒得过我的火眼金睛。” 孙悟空许是觉得倒挂着说话很酷,所以长长的尾巴绕在树上,身子却像秋千一样荡来荡去。 不知道为什么,同样是动物,可笙歌觉得孙悟空就是比自己这猪头好看。 嗯,她这是把自我厌弃精神发挥到了极致。 “好好想清楚再说话,否则本大圣的金箍棒可是不认人的。” 金箍棒就像是果冻一般,一晃一晃,还会拐弯…… 笙歌觉得这实在有些不符合科学规律,学霸的潜意识让她想要摸摸。 好吧,谁让她是个文科狗,别说摸摸了,就算是拆开也研究不出什么原理。 “猪八戒让我来的。” 笙歌本就不打算瞒着孙悟空,不过怎么说就是她自己的选择了。 “猪八戒不想取经,想回天庭当天蓬元帅。” “这是我跟他的交易,我占了他的身体,替他完成心愿。” “公平交易。” 至于什么直播系统之类的,笙歌根本没有打算告诉孙悟空。 要不然就是给孙悟空解释解释直播都得老半天。 就当她是孤魂,阴差阳错成了猪八戒。 孙悟空一个后翻坐在了树枝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笙歌,嗤笑着。 那笑声要多刺耳就有多刺耳。 笙歌听出了无尽的嘲讽,大圣这个偶像真是越来越不友好了。 “你得有多瞎,才能选了猪八戒这么一个呆子。” “还是说你口味比较重,喜好比较特殊。” 孙悟空拿着金箍棒敲了敲笙歌的头,哐哐哐响,那一刻笙歌真觉得自己的头是铅球。 原来这才是传说中的摸头杀…… 口味重? 抱歉,本学霸喜好正常,只能说001是个重口味的。 想想刚开始001说猪八戒长相还不错,就知道不能对她的审美报任何期待。 “别无选择,你以为我愿意。” 笙歌摊了摊手,无奈的说道。 她宁愿去当西天取经路上的妖精,什么白骨精,蜘蛛精,玉兔精乱七八糟什么精都好。 嗯,她就是个颜狗,颜值即正义。 “大圣,您问完了吗?” 笙歌总是觉得在这深山密林与孙悟空相对而立有性命危险。 嗯,她宁愿回去听唐僧唠唠叨叨也不愿意跟孙悟空独处。 孙悟空是彻底失去她这个迷妹了。 “答非所问,问你怎么进来的,你答的是什么?” “看你这蠢样,想来也不知道。” “不想问了。” 孙悟空从树上一跃而下,刷刷刷挥舞着金箍棒。 “谁让你走了,不是说好练手吗?” 笙歌再一次享受了一番被人单手提起拎着走的待遇。 本学霸不是小鸡仔…… 想象一下一对最萌身高差的情侣,大长腿男孩儿拎着女孩儿的衣领,怎么想怎么浪漫。 可是,她觉得她是专门来打破意境的。 “大圣,您清楚我现在没有什么法术,练不了您的手。” “不如你去找师父?” 笙歌摸着脖子咳嗽着,小心翼翼的建议道。 “就你了……” 孙悟空一字一顿,声音中带着说不出的戏谑。 很恶劣…… 这是笙歌心中唯一的想法。 嘴贱手欠,这就是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 接下来的半个时辰里笙歌经历了这辈子最恐怖的事情。 孙悟空竟然不断的拎起她,然后扔下来摔个狗吃屎,周而复始,笙歌已经记不清被摔了多少次。 疼的都有点儿麻木了。 当然,笙歌也是有收获的,最起码可以像武侠小说里的轻功飞檐走壁了。 这也就是为什么笙歌明明心里疼的直骂人,但是面上却不得不恭恭敬敬供着大圣的原因。 孙悟空的训练方法让笙歌想到了童话故事里老鹰妈妈在训练小鹰时直接扔下悬崖的场景。 呵呵哒,一对比她是不是还应该对孙悟空感恩戴德,感谢她不至于那么残忍。 “真是够蠢的,怪不得你选了猪八戒的身子。” “就你这傻不拉几的的样子还当天蓬元帅,真以为天上那些神仙是吃素的?” “心法呢,吃二郎神的狗肚子里了吗?” 砰,又是一棍子狠狠的敲在笙歌的背上,疼的笙歌的眼泪不受控制的流了下来。 笙歌表示,这不是她怯弱,生理疼痛挡不住。 “我忘了……” 笙歌怯弱弱的说道,她觉得她有了心理阴影,一看到孙悟空的金箍棒就直发怵,腿打颤。 跟孙悟空一比,当初的教导主任简直就是和风细雨,温柔的让人想哭。 呵呵…… 其实这真的不怪笙歌,一个从妖精不许成精的无神论社会过来的人怎么可能那么快适应妖精遍地走,不是腾云就是驾雾的生活。 万有引力的定律告诉她,人飞在天上简直是不符合常理的。 挑战本学霸的知识链啊。 一个在心里一直说着不可能不可能的人,怎么可能真的飞起来。 如果你随便跟一个人说天上有头猪在飞,对方怕是会当你从神经病院跑出来的吧? 我有药,你吃吗? “现在记起来了吧?” 孙悟空似笑非笑的说着,声音中的不怀好意让笙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笙歌连连点头,下一秒她就发现地上那些遮天蔽日的大树都变成了小黑点儿。 第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四) (十四) 大圣这是准备带她回去了吗? 一阵儿巨大的狂喜席卷了笙歌整颗心。 大圣真是个好人啊。 可是喜来的快,去的更快,过后便是狂风暴雨般的惊喜。 事实证明她还是太年轻,也低估了大圣的恶劣。 刚才还笑眯眯的大圣竟然丧心病狂把她这么一头手无缚鸡之力只是虚胖的蠢猪从几千米的天空直直扔了下来。 呵呵哒,她刚才还在庆幸孙悟空比老鹰仁慈呢。 可是,看看现在,你家悬崖有好几千米深啊。 风从耳边呼啸而过,笙歌觉得自己的脸已经被吹的变形,左挤右挤。 作为一个学霸是不是应该在这种时候精确的计算一下坠落至地面需要几分钟? 这一刻笙歌的脑袋里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有那么一刻,她甚至忘记了自己绑定了一个奇奇怪怪的系统。 “别人跳楼,主播这是跳啥?” “跳天还是跳云?” “看主播脸挤压的这么有艺术感,怎么都得打赏鼓励一下。” “说的也对,主播摔死终于不用看这张猪脸了,打赏庆祝。” 开了这个头,然后源源不断的有人开始庆祝笙歌被从高空扔了下来。 小到一赤晶,大到九十九赤晶,一会儿的功夫笙歌就赚了好几天麻辣烫的钱。 笙歌失笑,做主播做到她这个份儿上,就不单单是直播界的泥石流了。 有了收入,她是不是应该笑一笑呢。 “不想死就运行你的心法,除非你连一头猪都不如。” 笙歌茫然的时候,孙悟空冷漠果敢的声音透过重重云层灌入了笙歌的耳朵。 能活着谁想死…… 孙悟空的一声厉喝,打断了笙歌的伤春悲秋,摒弃所有的杂念,单方面屏蔽弹幕,开始一点点运行心法。 心法她是记起来了,至于怎么运行还得靠运气。 幸亏猪八戒这句身体不中看还是十分中用的,法术修习数万年,运行已经自成规律。 短暂的慌乱无措后,笙歌发现自己竟然可以慢慢的放缓坠落的速度,进而一步步控制着身体逐渐平稳的站了起来。 宝宝竟然真的可以站在空中了? 一激动,心绪一乱,好不容易稳住的身体又急剧的下降,接近地面的时候,只觉得被一记无影脚踹了一下,落在了大河中。 猪八戒曾经掌管天河十万水军,自然是识水性的。 笙歌从河中游上来,脸上难掩喜色。 她终于打破了自己固定思维中认为的不可能,这还得感谢一下孙悟空。 如果不是孙悟空最后一脚把她踹进了河里,说不定她现在就被摔成了稀巴烂。 “大圣,您真是个好人啊。” 就算此刻的孙悟空是毛脸雷公嘴,穿着虎皮裙,丝毫没有她当初看的大话西游中的至尊宝英俊不凡,但依旧是一种天不怕、地不怕,勇往无前。 “瞧你这没出息的,这就洋洋得意,自命不凡了?” “猪八戒是有多蠢才会相信你能让她重返天庭做天蓬元帅。” “真给俺老孙丢人。” “还有,俺老孙乃是齐天大圣,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是也。” 孙悟空是个骄傲的极致的人,所有的妖族开了灵智都在拼命的修炼化身成人。 但是孙悟空不是这样,他从不觉得自己尖嘴猴腮卖脸是毛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他自信,也骄傲,不屑于改变自己天生的样貌。 这样的孙悟空很难不让人佩服,不只是法术,还有心性。 也许有人会觉得这是一叶障目,不知天高地厚,但如果连自己本来面目都不敢面对又能走到什么境地呢? “那您是好妖还是好猴?” 笙歌第一次觉得夸奖都是如此艰难,需要斟酌选词的一件事情。 “蠢。” 又是一棒子。 笙歌觉得做完这一次的直播节目,她的抗打水平一定是直线上升。 回去之后,她怕是世界上最耐打的人了吧。 孙悟空第一次听到除了花果山那一帮猴子之外有人说他好,玉帝和佛祖,佛道两家的大佬口口声声说他顽劣不堪,桀骜不驯,不敬天地。 呵,如果他们口中的天地是指天庭和西方极乐世界,那他确实是不敬的。 这头蠢猪还算是有眼光,没跟玉帝一样瞎。 不过回天庭做天蓬元帅是什么鬼,还要给玉帝打工吗? 想到这里,孙悟空莫名有几分不爽。 “休息够了没?”孙悟空心头不爽,笙歌自然也就遭了殃。 接下来一个时辰,笙歌无时无刻不在体验这高空坠落失重的感觉。 唯一的成果就是,她貌似可以在空中保持的时间更久了。 痛并快乐着,冰火两重天啊。 笙歌觉得自己如果以后再遇到跳楼的,一定会来一句跳楼算什么好汉,有本事从云里跳啊。 哼,肯定会寒碜的那些跳楼的人不好意思再自杀。 “大圣,你明知一些事情,可为何还是带上了紧箍咒。” 往昔所造诸恶业,皆由无始贪嗔痴;从身语意之所生,一切我今皆忏悔。 她可一点儿都不觉得孙悟空后悔了当年大闹天宫,自立为齐天大圣的光辉岁月。 这段经历对天庭是一段耻辱,但对于大圣来说绝不是想要忏悔的事情。 如果真如她曾经看过的西游记一样,大圣不知阴谋带上了紧箍咒还情有可原,可是这个世界分明不是这样。 依据她的观察,孙悟空和大圣对于佛祖和天庭的佛道之争就算不是知之甚详,最起码也是略知一二的。 带上紧箍咒,岂不是受制于人。 笙歌知道自己虽然是个学霸,但是对于人心计谋这方面还是个小白菜。 看不懂自由霸气的大圣,也读不懂朦胧多样的唐三藏。 取经队伍藏龙卧虎。 笙歌啃着大圣为她摘来的果子,有一句没一句的问道。 她不确定这个很是**的问题,喜怒无常的大圣爷爷会不会回答她。 “戴上如何,不戴又如何。” “反正取经一途,有的是人想出力。” 孙悟空嗤笑一声,并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结。 自立为齐天大圣,就证明他有这个实力,若非佛祖亲临,他早就打的天翻地覆。 第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五) (十五) 山中无岁月,世上已千年。 他被压在五指山下整整五百年,唐僧就顺应天命的出现在他面前解除了束缚。 作为报答,保护唐僧也未尝不可。 “大圣说的是,取经一途有的是人想出力,那是不是多我一个不多,少玩一个不少呢?” 笙歌眼睛亮亮的,姑娘我一点儿都不想当和尚。 直播直播,她是来一边直播一边赚钱走上人生巅峰的。 “你是观音和如来亲自相中的,想逃?” “也不是没可能……” 笙歌眨巴着眼睛,然后呢?大圣,您老人家倒是接着说啊。 “翻过如来的五指山啊。” 言外之意,要么打出去,要么乖乖听话。 笙歌僵硬的撇撇嘴,这确定不是开玩笑吗? “如来和观音到底相中了猪八戒哪一点?我改。” 笙歌哭丧着一张脸,丑的触目惊心。 “相中了你是天蓬元帅,相中了你的厚脸皮……” 说起来孙悟空也着实想不通取经一路为什么要带上猪八戒,好吃懒做还爱挑拨离间。 油嘴滑舌勉强算的上是一个优点。 “……” 大圣,你这么说是会没有朋友的。 “大圣,你真的心甘情愿入佛门,放弃花果山的自由不羁吗?” 从小到大,孙悟空在笙歌心目中最经典的形象就是手握如意金箍棒身穿金甲脚踏云鞋,冲天气势扑面而来。 天上地下,他是最独一无二的。 “与你何干,快吃,吃完回去。” 又是一棒子,没得商量。 闭口不谈的问题,向来是心底最深沉不愿与外人说的秘密。 笙歌沉默的咬了一口手中的果子,汁液溅起,吃的分外豪爽。 大圣不想说的话,她也没抱心思问出来。 “有没有觉得猪主播特别怵这只猴子,虽说这只猴子确实霸气了一些……” “也许动物世界该改改了,猪和猴子的世界大战。” “秒怂猪,吊炸天猴子……” “没悬念没看头,差评……” 时不时飘过的弹幕让笙歌眼角抽搐,大圣那是霸气了一些吗? 孩子,你的小学语文是门卫老大爷交的吧,程度副词该去好好学学了。 大圣分明是气吞山河,威风凛凛。 笙歌真想霸气的来一句不看就滚,少bb。 可是,她不敢。 当年她虽说也是直播界的奇葩,但客源还是充足的。 没有人永远是小学生,但永远有小学生,这也就保证了她直播的收入。 “自己试试。” 笙歌一脸莫名,试什么? “自己试着飞回去。” 先是一棒子,然后才是这句姗姗来迟的解答。 “我……” 笙歌扔掉手中的果核,本想说一句我不行,但在闪闪发亮的金箍棒下还是认怂了。 男人怎么能够说自己不行呢。 嗯,她现在也是个男人,还要披着八戒的皮去勾搭高翠兰呢。 在大圣的灼灼目光下,笙歌颤颤巍巍的站在半空,看着脚下的一切逐渐变成一个个小点。 “大圣,我恐高……” 笙歌连忙闭上眼睛,不再往下看。 “现在说是不是太迟了点儿。” 孙悟空嗤笑着,在笙歌身后踹了一脚,笙歌直直的从半空降落撞在一棵大树上。 真真是闪了俺老猪的小腰啊…… 笙歌揉着自己胖乎乎的腰,是不是腰她也不知道,谁让胖的只剩肉。 “本大圣怎么不知道御空还能闭着眼睛?” “起来,继续飞。” 看着大圣,笙歌就好似看到了严谨刻板的教导主任,而她又再一次回到了高中时代。 继续飞,你踹下本姑娘干嘛…… 敢怒不敢言,怂货笙歌。 “八戒,看来你也并没有那么想回高老庄。” “难道你不学会腾云驾雾就靠着你这双小粗腿走回高老庄?” 孙悟空上下打量着笙歌,眼中的鄙夷和嘲讽就像是一把把利剑直戳笙歌。 绕是笙歌现在一身肉,还是觉得小心脏哗啦啦碎了一地。 明明她身板能分三五个孙悟空,可为什么她这么怂呢? 一看到孙悟空就能想起儿时看的动画片,大圣手执金箍棒一棒子拍死一个妖精。 “我飞。” 笙歌咬咬牙,腾云驾雾在西游记中是必须要学会的,大圣在一旁敲打也是好事一件。 笙歌歪歪扭扭的飞在半空,大圣抱着金箍棒虎视眈眈的跟在后面。 压力越大,动力越大,笙歌竟真的自己飞了回来,至于这一路的心酸苦楚还是不要对他人说了。 嗯,直播间里的小可爱插刀子已经插的够多了。 宝宝心碎。 “八戒,你猴哥儿下手竟这么重。” 百无聊赖坐在石头上念经的唐僧看到笙歌回来眼中冒出亮光。 心怀不轨…… 这是笙歌心中的第一个想法。 “看看这小脸儿肿的,为师都有些于心不忍了。” “不过,你这脸本来就挺肥的,不仔细看也看不出什么。” 唐僧一脸唏嘘,也不知道是在感叹着什么。 “师父,您有话就直说好吗,您这样,徒儿总觉得不踏实。” 阴风阵阵,这是呓语想用的形容词。 就唐僧着壮硕的身材,为什么会被别人认为是玉面圣僧呢? 唇红齿白,眉清目秀,丰姿英伟,相貌轩昂,好个妙龄聪俊风流子,堪配西梁窈窕娘。 这是女儿国国王对唐僧的评价。 呓语觉得女儿国国王一定是遇到了一个假圣僧。 “取经之路乃是造福万民,为师不敢耽搁,不如我们启程吧。” 笙歌挠挠头,走就走还用跟她说一声,什么时候她在团队中的地位这么高了。 受宠若惊啊。 “猪主播,你是不是忘了你们师徒刚才的约定。” “果然,胖的连脑子都只剩下肉了,真是悲哀啊。” 总有刁民想害朕贱兮兮的说道。 笙歌觉得自己一定是倒了八辈子每才会遇到这样一群观众。 她想要的是小可爱小仙女,不是一个个嘴贱是小毒舌。 不过这还真是提醒了他,大圣与唐僧的约定,也就是说从现在开始她要替唐僧去历劫,经历九九八十一难了。 她被大圣折腾的脑子都快散架了,忘了很正常。 “师父,徒儿能弱弱的问一句您经历了多少劫难了吗?” 第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六) (十六) 笙歌哀叹时运不济,本是吃喝不愁的泥石流主播,偏偏遇到了一个辣鸡直播系统,宝宝真是不开心啊。 系统垃圾也就算了,可剧情世界还是崩坏的。 美的人变丑了,丑的人依旧丑,简直不公平啊。 “多少难?” “为师好像记不太清楚了,你放心,为师会保护好你的。” 唐僧拍了拍笙歌的肩膀信誓旦旦的说道,只要别再让他憋屈的被妖精绑,什么都好说。 “呵呵。” 呓语面前的扯扯嘴角。 都说出家人不打诳语,唐三藏简直就是戏精附身啊。 一行师徒四人,再加上龙族太子敖烈没有一个是蠢货。 当然除了她。 她觉得她的到来不仅拉低了队伍的颜值,还严重拖了智商的后腿。 笙歌心中叹气,但看着壮硕的唐僧,锐气的大圣,又想想远在千里之外的高翠兰,立马怂了。 以前一直感叹空有一身撩妹的本事偏偏自己是女儿身,但现在好不容易能够光明正大的撩,她自己却有又怂的不敢上。 在稍稍休息,笙歌煮了一锅简单的蘑菇汤之后,师徒一行四人,再加上风度翩翩锦衣华服的小白接着上路了。 北城南笙:就想问问为什么这么个文艺的直播间名称却直播的是如此重口味的内容。 北城南笙:笙歌散尽始觉春空,宝宝还以为是个文艺女青年。 走路太浪会闪腰:被误导的不止你一个。作为猪主播的第一位观众我觉得有义务为你解答一下。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主播说她曾经是个长发飘飘的美女子。 北城南笙:你是说主播是头猪…… 好一言难尽都省略号啊…… 笙歌真心觉得这种日子没法儿过了,生活中被大圣和猴子欺压,直播间又被观众嫌弃。 哼,猪怎么了,能够混到天蓬元帅这种境界的猪也就只有她这么一头。 主播:不知道物以稀为贵吗?你们见过第二头跟本主播一样的猪吗? 呓语在脑海中回复着。 这段时间以来,她已经渐渐习惯了猪八戒的身份,毕竟她还要盯着这张猪脸生活很久。 走路太浪会闪腰:呦呦呦,猪主播竟然学会反抗了。 我的逗比会发光:可喜可贺哦。 我有辣条跟我走:撒花庆祝。 总有刁民想害朕:你们把我想说的都说完了,伐开心。 豺狼配女猫:主播这么有气势请去反抗压迫,特别指路左前方。 灯火阑珊处:右前方也可以。 北城南笙:咦,其实那个锦衣美男子才是主播吧。城里人真会玩。 北城南笙:主播,您跟这些人画风貌似不太对,美人配野兽? 北城南笙:尤其那头猪,丑的真是惊天地泣鬼神。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我什么都没有看到,楼下保持队形。 我的逗比会发光:哈哈哈 我有辣条跟我走:哈哈哈 豺狼配女猫:哈哈哈 灯火阑珊处:哈哈哈 笙歌觉得她直播间风气的跑偏一定与她的第一位观众有着不可分离的原因。 浪的都闪腰自然带坏了其他人,笙歌拒绝把原因往自己身上推。 嗯,一定是这样。 主播:北城姑娘,不是城里人真会玩,是你真会想…… 走路太浪闪到腰:666,怎么感觉主播突然觉醒了毒舌技能,怼人怼到飞起啊。 豺狼配女猫:难道你不觉得是被压抑的有点儿神经不正常了吗? 灯火阑珊处:楼上正解,不过看着主播被推下悬崖真的超爽。 北城南笙:我好像误会了什么,难道主播真的是猪…… 接受无能的语气啊。 在与直播间观众斗嘴的时候,唐僧师徒看到了一座连绵不绝峥嵘挺拔的高山,霞雾缭绕,彩云绕树,白鹤若隐若现,重峦叠嶂,龙吟虎啸,好一处蓬莱仙苑,仙家福地。 一路走来,大多都是荒郊野外,乍然看到仙气飘飘之地,笙歌还有些不敢置信。 这么福缘深厚之地,想来定不会有妖怪。 想到这里,笙歌松了一口气,虽说早死晚死都是死,单是她还是更愿意晚死。 “呆子,你认识这里吗?” 大圣典型的跋扈声音,就像是把笙歌当做了先知。 笙歌摇头,上次看西游记已经是很多年前的事情了,里面的情节大都忘的差不多了。 如果她把西游记熟烂于心,现在还能混的这么惨吗? “悟空,别对八戒这么凶,他可是师父都大功臣呢?” 唐僧和蔼可亲的训斥的孙悟空,顺带笑容满面的拍拍笙歌的大脑袋,像极了一个慈祥宽厚的师父。 呵呵哒…… 笙歌泪流满面,戏精唐三藏。 “师父教训的是,徒儿鲁莽了。” 孙悟空从善如流的应了下来,生动形象的演绎了师徒和睦。 北城南笙:突然感觉主播好可怜。 豺狼配女猫:喵喵喵,哪里可怜。 北城南笙:不喜欢你的昵称,拒绝回答。 灯火阑珊处:哪里可怜?我的昵称够文艺吧。 北城南笙:阑珊小哥哥,猪主播智商欠费,感觉最后被忽悠的连底裤都没了。 豺狼配女猫:喵喵喵,北城姑娘,歧视是可耻的,不过我赞同你的说话。猪主播在这个团队中就好似一堆珍珠中混进了一颗鱼目,不仅丑而且呆。 主播:喵喵喵的话我就不赞同了,本主播再蠢能有沙和尚蠢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当猪主播问出这个问题时,就证明她的智商不在线了。 北城南笙:正解。貌不惊人毫不起眼何尝不是一种自保的法子呢。 笙歌悚然,观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谁能保证沙僧都中厚老实默默无闻究竟是一张面皮还是本质呢? 不过不管怎样,这样的沙僧都最完美的保全了自身,使得所有人都没有把注意力放在他身上。 主播:宝宝受教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们没有这么丑的宝宝,呕吐。 北城南笙:丑拒。 笙歌撇撇嘴,这果然是个看脸的世界。 001一定是太蠢了,所以才会为她选了这样的身份做第一个直播,简直挑战人的审美极限。 “这不是蠢,是智慧。” “这帮人会成为你最忠实的粉丝,毕竟这么有特色都坚持看下来了。” 第十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七) (十七) 001贱兮兮的声音突兀的叮咚一声在笙歌脑海中响起,笙歌冷不丁被吓得打了个寒颤。 “你不是不在了吗?” “你不是说猪八戒不丑反而很有特点吗?” 笙歌在脑海中咬牙切齿的说道。 “……” “叮,系统已下线。” 笙歌气的牙痒痒,必须在心里安慰自己是优雅的小仙女。 生气使我丑陋…… “八戒,你在发什么呆?” 孙悟空大手一挥,在笙歌的脑袋上拍了一巴掌。 “师父让你带路。” “我不认识啊。” 哭唧唧,本姑娘真的不认识,为什么没有人相信呢。 笙歌咧咧嘴,默默的走在了最前方。 最前方也好,最起码不用动不动就被大圣赏一棒子了。 走路太浪闪到腰:主播,前方是不是有一座道观或是寺庙。 笙歌抬头看向郁郁葱葱的大山深处,树林掩映间确实有建筑若隐若现。 深山藏古寺,也许就是这样。 “师父,那里好像有一处道观。” 笙歌立志要表现出乖宝宝的一面,有事找师父,没事还是找师父。 “看看去,走了这么久,为师也累了。” …… 石碑立于山门左侧“万寿山福地,五庄观洞天。” 万寿山五庄观? 笙歌蹙眉,脑海中有几分模糊的印象,像是有什么要呼之欲出。 再往里走,两个身穿道服仙气飘飘玉雪可爱的童子迎了出来。 这还是第一次享受如此礼遇,唐僧摸摸自己的大脑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难道八戒的运气很好吗? 他才刚刚决定让八戒替他度满九九八十一难,怎么现在看这趋势更像是在享福。 “请问哪位是东土大唐前往西天取经的唐三藏。” 钟灵毓秀的童子询问着,笙歌下意识的避让,然却被唐僧踢了一脚。 唐僧想的很清楚,说不定这又是一处障眼法。 “我是,我是。” 笙歌认命的站出来。 两位童子四目相对,难言惊讶,这肥头大耳一头猪,面目狰狞,哪里是师父口中的圣僧。 “莫要胡说八道。” 两位童子厉声喝道,一脸警惕的看着笙歌。 “你这黄口小儿放肆,这的确是家师。” “你才是胡言乱语。” 大圣开了头,唐僧便肆无忌惮的接着说道“这是太宗皇帝公文,这是一路走来的通关文牒,这也能造了假?” “哼,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你说我师父是假的,本大圣还说这道观就是处妖精窝呢。” 孙悟空帮唐僧收起了公文和通关文牒,气势汹汹的便要下山。 两位童子交换眼神,咬咬牙再次开口了。 师父临行前的特意交代,他们不敢违背。 再说,除却相貌其他也都对的上,也许东土那边的人长相奇怪,审美也奇怪呢。 两位童子在心中安慰着自己。 “圣僧留步,刚才是我等无状,还望心有佛祖,不要介怀。” “圣僧,家师临行前曾吩咐弟子迎接奉上重礼,还望您稍作歇息。” 童子一改刚才的冷冽的怀疑,柔和仙气的挽留着。 “你师父是何人?” 这下不需要唐僧踹她,笙歌也知道开口了。 从没见过这么粗鲁的唐僧,真是毁了她当初的想象。 “家师乃是镇元大仙。” 两位童子颇为自得。 笙歌听到这个名字,终于记起了这是西游记中的哪一出。 镇元大仙是地仙老祖,三清四帝皆是其熟识故交,乃是天地间一等一的大人物。 笙歌的腿都在打颤了,脸上的笑容也勉强了几分。 孙悟空不动声色的观察着笙歌表情,看来他这位二师弟貌似是又想起了什么。 “请。” 笙歌自知避不开便随清风明月两位童子走了进去,看着用丝帕垫着的盘子里的两枚人参果,眼睛都快亮了。 小时候看电视,分外眼馋,长大后虽吃到了所谓的人参果,但毕竟只是长相肖似罢了。 “我等师徒五人,怎可给两枚果子。” 孙悟空理直气壮的开口,并不觉得讨要是一件难以启齿的事情。 “……” 笙歌暗中竖起了大拇指,大圣不愧是西游记中敢把人参果树敲死的猴子…… 闻言,两位童子脸气的都快要变色了,如果不是谨记镇远大仙教诲,怕是就要拎起扫把赶他们下山了。 “您有所不知,此乃人参果,三千年开花,三千年结果,三千年成熟,万年时间仅得三十枚。” “一枚果子便可增寿四万七千岁,乃是不可多得的奇宝。” 在大圣还准备说些什么的时候,笙歌壮着胆子揪了揪大圣的袖子“两枚分食足够。” 笙歌并不想与镇元大仙交恶,虽说西游记本就是佛道之争的一次阴谋,但镇元子却是一个坦坦荡荡知恩图报的人。 只因唐僧亲手传茶给他,便舍得两枚人参果相赠作为故人之礼,实属难得。 要知道,这开园之时,众宾齐贺也不过分食了两枚。 最重要的是,她不想人参果树受损,虽说会有观音玉净瓶中的甘露使得人参果树起死回生,但那毕竟是后天人为。 人参果树这样天生地养,与五行相畏的奇宝若是因为佛道之争而损耗怕有些惋惜。 她没有高高在上的佛祖考虑深远,但却依旧想遵循本心,与镇元子这样一个磊落有风度的人结一次善缘。 孙悟空勾勾嘴角,似笑非笑,但却依言没有再开口。 两位童子这才看笙歌顺眼了几分,果然这番高风亮节唯有师父口中的圣僧方才具有。 “圣僧,此果不宜久放,您还是尽早吃掉吧。” 见笙歌收下果子,清风明月两位童子舒了一口气,还好并没有如他们想象中那么胡搅蛮缠。 “人参果畏五行,清水化开食之。” 在两位童子离开后,笙歌淡淡开口。 她并没有权利代替唐僧分配人参果,刚才她开口阻止大圣,已实属冒犯。 “八戒知道的不少啊。” 孙悟空看向笙歌的眼神趣味越来越大,就好似无聊的取经之路终于出现了一件有意思的事情。 “按八戒说的做。” 唐僧翘着二郎腿,禅杖随意立在墙角。 第十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八) (十八) 夜帝:主播可卖这枚果子,价格由你开。 主播:你可是看中了人参果延年益寿的妙用? 夜帝:这只是其一。 主播:貌似没有时空交易吧? 主播:还有这果子我做不了主。 显而易见的事情,她现在就是个小跟班。 笙歌再一次开始呼唤001,还好这个辣鸡系统没有不靠谱到这种地步。 “你还没有解锁这项努力。” “有理想是好事,但是莫要好高骛远。” “万里征途,你仅仅踏出第一步,时空交易不是不可以,但收入到达三级才可以解锁。” 001贱兮兮的声音此刻听起来一本正经,毕竟系统和宿主是休戚与共的。 “你现在只是一级主播,lv2需两万赤晶,lv3则需要二十万,之后的每一级都是翻倍。” “三级解锁交易功能,每次直播可交易两种物件,四级则是四种,五级八种……” “现在懂了吗?” 笙歌点头,严重觉得这个等级设计不合理。 需要赤晶是十倍增加,交易数额仅仅只是两倍。 “一一,难得靠谱一次。” 一一是笙歌新给001起的名字,她自我感觉比丹丹更好听。 “那是……” “不过,一一叫谁?” 一一臭屁的说着,然后再次销声匿迹。 最为全宇宙最智能得直播系统,自然要给宿主充足的自由,不插手不帮助。 主播:夜帝,不好意思,本直播间确实有时空交易,但暂时还没有开通。 笙歌把一一刚才的话一字不差的解释给夜帝。 夜帝:二十万赤晶? 夜帝:好。 笙歌还没有理解到这个好是什么意思,直播间就出现了加粗发光的一排提醒。 “夜帝打赏二十万赤晶,成为笙歌散尽的第一豪客。” 主播:夜帝,我还没说完呢。 主播:人参果我没有处置权,如果你只是看上了它延年益寿和灵气充足我可以寻找替代品。但若是你还有其他用途,我怕是无能为力…… 叮咚,叮咚…… 主播笙歌升级为lv3,再接再厉,努力成为宇宙第一主播。 系统的提醒响起,笙歌的直播间等级瞬间变为lv3,而所能容纳的观众人数也随之增加。 夜帝:人参果拿不到吗? 主播:拿不到。 人参果万年仅得三十枚,她还没有那么大的面子能够让镇元大仙单独给她一枚。 夜帝:那你说的替代品又是什么? 主播:王母娘娘的蟠桃,虽没有人参果罕见,但同样有妙用。 主播:前面一千二百株,花果微小,三千年一熟,人吃了成仙得道。中间一千二百株,六千年一熟,人吃了霞举飞升,长生不老,后面一千二百株,紫纹细核,九千年一熟,人吃了与天地齐寿,日月同庚。 主播:当然这其中有夸大的成分,但的确有延年益寿的功效。 夜帝:主播所言属实? 主播:只要这个世界没有彻底崩坏就属实。 夜帝:好,那我先预订一次交易。 毕竟lv3也只有两次交易的机会。 “八戒,怎么又发呆了,本就是蠢猪一头,现在更蠢了。” 孙悟空拿着金箍棒再一次在笙歌背上招呼了一下,留下了一道狠狠的红印子,但笙歌自己却没有感觉到有多么疼。 “喝。” “依你的话,两枚人参果一分为五,这是你的那一份。” 孙悟空不由分说直接把人参果塞到了笙歌口中。 笙歌的心头滴血,吃一枚人参果可以拥有四万七千年的寿命,她大概吃了三分之一多一点儿,怎么算都有一万多年的寿命。 只可惜,寿命是猪八戒的,她带不走。 呵呵哒,宝宝新好痛。 她总不能为了不浪费人参果的妙用,直接在西游记的世界呆一万多年吧。 不,她拒绝。 “师父,我们是不是可以离开五庄观了?” 迟则生变,夜长梦多。 人参果树乃是天地生成时的一根仙藤成树,天下仅此一颗,与天同岁。 她着实不想这样一棵天地诞生之初的神树因佛道之争沦为凡品。 唐僧细嚼慢咽的吃了盘水果,然后看向孙悟空,怀疑的问道“这一劫就这么过了?怎么感觉不太真实。” 要知道以往的每一劫都是受尽苦难,要么被绑要么被蒸,这一次连个妖精毛都没见到。 “这算一劫吗?”唐僧有些不确定。 “难道惹点儿麻烦再走?”孙悟空挠了挠手,跃跃欲试。 孙悟空本就是唯恐天下不乱得性子,目空一切,豪气冲天,妖魔鬼怪也好,艰难险阻也罢,他都不畏惧。 “……” 笙歌的心提了起来,西游记不是都崩坏了吗,为什么还要遵循原著呢。 “人参果树……” “不,猴哥,只是想要造一难罢了,不如绑了那两个童子。” “清风明月乃是镇远大仙最为器重的童子若是掳走了他二人,镇元大仙必定大怒。” 最重要的是,鼎鼎大名的三打白骨精马上就要发生了。 带着清风明月,镇远大仙寻来也正好解决了白骨夫人。 众多传闻中白骨夫人与镇元子有故,一说二人乃是家人,二说便是白骨夫人曾是镇元子的夫人。 无风不起浪,既然后世有诸多传闻,那么就当卖镇远大仙一个面子,饶白骨夫人一命。 这样劫难也算度了,也不必惹得镇元子大怒。 要知道,在原著中镇元子挥手的功夫,唐僧师徒四人就被生擒。 这般一打四的大能还是适可而止比较好。 “只掳了两个弟子行吗?” “行。” 不行也得行,笙歌坚定的说道。 孙悟空只是轻飘飘的睨了笙歌一眼,便淡淡开口“可以一试。” “八戒还想着取经结束后回天庭做天蓬元帅,自是不想与镇元子结下生死大仇。” “不如就依了他,就当是提前犒赏了,毕竟日后用得着八戒的地方还多的是。” 孙悟空开口,唐僧只是略一思索便应了下来。 取经队伍中,看似拿主意的是唐僧,实则最终敲定都乃是孙悟空。 在这交谈的过程中,沙僧一直充当着木桩的角色,一语不发,眼神木讷,怎么看都像是个老实人。 “既然要走,总得带些食材。” 第二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十九) (十九) 自从笙歌表露了与她粗犷狰狞外表不同的精致厨艺,唐僧的口味要求也是与日俱增。 不再吃干粮,嫌硬划嗓子,一日三餐无比的准时,幸亏不食肉不饮酒,否则就真的成了个酒肉穿肠过的花和尚。 到时候,剧情也就彻彻底底崩的面目全非了。 “不如我做一次素斋,吃饱再走吧。” 相比起荒郊野外,笙歌更想在五庄观这种仙气飘飘的环境里下厨。 “也行。” 这个提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同意,反正镇远大仙也不会怎么快回来。 为什么知道,唐僧表示,这是经验之谈。 …… “圣僧,您要亲自下厨?” 清风听到这个消息,两道清秀的眉毛惊讶地弹了一下,黑白分明的大眼睛跟着瞪起来,睁成了两个大圆圈,红唇微张,好像被施展了定身法一般,说不出的可爱和娇憨。 自从笙歌为清风明月二人解围,笙歌在二人心目中的印象直线上升,这句圣僧喊的分外自然。 无论是在佛家还是道家,都强调尊师重道,所以乍然听到笙歌下厨有些惶恐。 弟子照顾师父不是天经地义的吗,何时发生了改变。 “若是圣僧想吃素斋,我等可以去做,圣僧就不必亲自下厨了。” 个子较小的明月怯生生的拉住笙歌脏兮兮的对襟,不忿的说道。 一定是圣僧人太好了,所以弟子们一个个才欺师灭祖。 笙歌眉眼弯弯,看着这样黑白分明纯粹可爱的清风明月,心中有几分负罪感。 好吧,掳走他们也是不得已而为之。 “无碍,我厨艺不错,一会儿你们也可以尝尝。” 笙歌一生只两大爱好,一好美人儿,二好美食。 她自认容貌不俗,所以为了与容貌相衬苦心学了厨艺,幸好她厨艺方面的天赋不错。 本来之前她可以做美食直播,收入也会丰厚一些,但谁让她懒呢。 所以她便选了最简单的解题直播。 好不容易说服了清风明月,笙歌开始着手做菜。 自从穿越到这个世界,第一次在这种高大上的环境中展露厨艺,笙歌隐隐有几分兴奋。 北城南笙:突然发现主播也许长了一颗娟秀细腻的心。 灯火阑珊处:一头猪做菜颠覆了我的世界观,急需拯救…… 对于直播间观众的起哄笙歌并没有在意,这个时代很多蔬菜还没有被发现或是种植,所以就算是在五庄观也很难有充足的食材。 菠菜,黄瓜,豆腐,茄子…… 除却调味品,笙歌仅仅在五庄观找到为数不多的几样食材。 越是寻常,越是普通,就越是考验厨师的技巧。 笙歌并没有多犹豫,一举一动,每切一刀都行云流水,是一种美的享受。 当然,前提是忽略笙歌现在的大猪脸。 香气四溢,随风看看飘荡于常年仙气飘飘云雾缭绕的万寿山五庄观,就连清风明月两个不重口腹之欲的童子都忍不住吞咽口水。 原来菜还可以这么做…… “你们能去通知师……” “通知我的徒儿们来吃饭吗?” 笙歌差点儿露馅儿,连忙补救。 “好,圣僧稍等。” 明月清风二人向来是形影不离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怎么感觉味道还不错,难道每一个胖子都是一个好厨师吗? 豺狼女猫:是这样吗?那我是不是应该接受追我的胖妹子,最起码有口福了。 主播:猥琐发育,别浪。相信被主播,太浪是在忽悠你。 太浪就是猥琐发育别浪的简称。 主播:宝宝本是小仙女,但却被一个辣鸡系统诅咒了。 主播:猪只是外表。 笙歌把菜摆上桌,静静的欣赏了一下,卖相不错,味道也不错。 我有辣条跟我走:我竟然相信主播的话。 美食的诱惑是强大的,大圣和唐三藏一行人紧跟着清风明月两位童子。 “尝尝吧。” 除却大圣,每个人都很满意。 笙歌觉得大圣一定是看她不顺眼,随意才会处处挑刺。 不过想想让猴子吃这些饭菜着实有些勉强,笙歌的心气就顺了不少。 “吃饱了吗?”大圣冷眉一挑,吓得清风明月两位童子一下子直起了身子。 “饱了。” “饱了那就走吧。” “走哪儿?” “怎么那么多问题,走就行了。” 大圣可不是那种耐性十足给人解惑的人,金箍棒一遍长,直接把两位童子栓在了金箍棒上,然后扛在肩膀上。 唐三藏大笔一挥嚣张不已的给镇元子留下了一张字条。 “不来你就是认怂了。” “我们要撕票。” 口口声声说撕票的人像是信奉佛祖吗? 笙歌觉得派唐僧历劫,一定是佛祖想着眼不见心不烦,毕竟这么一个大块头看着还是分外碍眼的。 “圣僧,您让我与明月同餐是最后的午餐吗?” 清风圆溜溜的大眼睛满是惊慌,让笙歌看了分外心怜。 “啪……”孙悟空对着清风的脑袋重重一拍。 “别说话,别装可怜,再叨叨可就没这么好的待遇了。” 孙悟空冷冷的瞥了笙歌一眼,就这样心软的模样还想着重回天庭去做天蓬元帅。 呵,别闹了。 回了天庭,也是炮灰。 孙悟空眼神中的含义笙歌可以读懂,但她只是暂时适应不了这样一个妖怪遍地,一棒子死一群的环境。 之前她不过是个普普通通的主播,坐吃等死的那种。 “呆子,以后擒杀妖怪,你补刀。” 孙悟空踹了笙歌一脚,早已被踹习惯的笙歌这一次稳稳的站住了。 猴哥,您老人家能不能不要这么嘴贱手欠,宝宝的一颗迷妹心已经彻彻底底的碎成了渣渣。 她没有受虐倾向,她再也不会迷恋大圣的传说。 “猴哥,我愚笨不堪,做不了补刀这么高大上有技术含量的活儿。” 笙歌连连拒绝。 何为补刀,杀死妖怪的最后一击。 孙悟空是想打消她心底的自以为是的仁慈和可笑的心软。 仁慈和心软,可不足以支撑她成为天蓬元帅。 “做不了也可以,本大圣也不是那种爱为难人的。” “但是,本大圣很喜欢听到别人拒绝。” 第二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 (二十) 一听但是,笙歌就知道重点来了。 这是多年做阅读理解做出的经验。 “不补刀,那本大圣每灭一个妖怪,就从你肚子上割一刀,看看是你肚子上的肥肉多,还是这漫山遍野的妖怪多。” 孙悟空呲呲牙,本就尖嘴猴腮,此刻看起来更是狰狞可怕,雪白的牙齿犹如荒郊野外乱葬岗的森森白骨,让人不寒而栗。 “……” 笙歌觉得她一定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然后才会受到这样的惩罚。 割肉…… 亏得大圣能够想出来。 笙歌气的都要笑了,但是她不敢。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我补……”笙歌咬咬牙说道。 她本就不是圣母,所有的善良和心软只不过基于自己没有受到伤害。 她不想伤人性命,是因为自小受到的教育是这样。 可是,她忘了,这已经不是她曾经的社会。 夜帝:本座认同猴头的做法。 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夜帝再一次冒头,为孙悟空的行为点赞。 夜帝:主播未免太过于妇人之仁了。 因着夜帝是直播间都第一土豪,所以他所有的弹幕都是流光溢彩,几乎能够闪瞎狗眼。 笙歌就是想装看不到都不行。 夜帝:猴头是在锻炼主播,前途未知,不知所谓的心软要不得,否则害人害己。 说完这句话,夜帝便再一次销声匿迹了。 第一土豪出现,所有的小啰啰便自发陷入了安静。 待土豪离去三秒后,直播间才重新开始活跃。 对于夜帝的话,笙歌何尝不知。 大圣面冷心热,刀子嘴豆腐心,不论是之前残酷的把她从云端丢下还是刚才强迫她补刀,都是大圣助她成长的一种方式。 她懂,也理解。 仙气飘飘,祥云密布,一看就是仙家福地的万寿山被师徒几人丢在了身后。 映入眼帘的是荆棘遍地寒光陡峭的深山,虽同样是山,但却与万寿山有着天壤之别。 此刻,猿声长啸,属引凄异,空谷传响,哀转久绝。 参天古木上盘踞着千尺大蟒,万丈长蛇,任是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个哀绝恐怖之地。 冷风吹过,犹如厉鬼的呼啸,让人头皮发麻。 笙歌还好,毕竟有心理准备,但清风明月两位童子则是吓得小脸都白了。 他们久居五庄观,从不外出,自以为世界都是祥和安静的,这样的场景很难让他们不害怕。 “别哭。” 本就阴森不已的环境配合上清风明月隐忍小声的啜泣,更是阴风阵阵,鬼哭狼嚎。 “怂包,还不如那个呆子。” 大圣没好气的说着。 大圣已经万分肯定笙歌定是此间世外之人。 所以就算她来到这里有不安,但却更多的是一种了然于心。 躺着也中枪的笙歌撇撇嘴,对于大圣的毒舌她表示很适应。 阴森森的密林中是不是响起残忍凄厉的嚎叫,笙歌的心绷得紧紧的。 夜帝:主播左前方三百米小土堆旁有一株星心通天草,价值不菲,主播可采摘。 神出鬼没的土豪大大一出现就为笙歌指了一条生财之道。 本以为自己是学霸的笙歌越发觉得她是伪学霸真文盲。 星心通天草是什么她根本不知道,但既然土豪大大说价值不菲,那不要白不要。 “猴哥,等一下。” 笙歌按照土豪大大的指引找到了星心通天草,就要简单粗暴的用手拔。 夜帝:玉佩刨土,暖玉盒收藏。 笙歌表示,这么矜贵娇养的药材与她无缘。 猪八戒身无长物,除了一身不新不旧脸肚子都遮不住的对襟什么都没有。 玉佩,暖玉之类的奢侈品本就不是八戒该有的。 还是算了,她还是老老实实做一个主播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美少年腰间有玉佩,主播上吧。 美少年自然是指小白。 叮咚…… “笙歌,直播系统有自带贮存空间,你没看吗?” 一一鄙夷的话让笙歌无地自容。 “不过,储存数量与交易数量相等,所以你自己得做好取舍。” 做好取舍…… 笙歌觉得一一实在是有些抠搜搜的,但谁让她现在还是个小新手呢。 主播:土豪大大,这星心通天草值得占据一个收藏位吗?您打赏的二十万赤晶解锁了lv3的权限,只可交易两种物品,收藏两种。 远在亿万里之外的夜帝蹙蹙眉,土豪大大,这个称呼听起来为什么会这么俗呢? 夜帝看看大气磅礴的宫殿,低调的奢华,天然纯正的黑碧玉铺就的地板,简单雅致,足以彰显他的品味。 土豪大大这个口味着实不符合他的审美。 夜帝:请主播换个称呼,夜帝或帝君皆可。 夜帝:星心通天草只对特定之人有用,五绝脉服之一步登天。 笙歌觉得她对这个奇幻的世界了解还是太少了,嗯,她不知道什么是五绝脉。 算了,还是挖出来吧,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八戒,你看着一株杂草干嘛?” “还是说你想把这个小土堆变为小坟包,你愿意的话本大圣可以成全你。” 大圣不耐的说道。 小坟包…… 大圣这是在咒她死吗? 笙歌敢怒不敢言,心中却在暗暗发誓等以后修为大成,一定要让大圣看看什么叫咸鱼翻身。 但笙歌这个时候忘记了咸鱼翻身还是咸鱼,就算她学会了猪八戒的全部法术,依旧不是孙悟空的对手。 不能,而非不愿。 千万年,西游记世界也不过才诞生出一个孙悟空。 “小白,借师兄玉佩用用……” 笙歌胖乎乎的猪脸上洋溢着狼外婆一般慈爱的笑容,不容分说摘下了白龙马腰间的玉佩,然后哼哧哼哧把星心通天草挖出来收进了直播间的储存室里。 白龙马一脸生无可恋,他引以为傲的生辰礼物,就这么被一头猪拿去挖野草。 如果不是看在现在是一伙儿的份上,白龙马一定要让猪八戒知道什么是不能动的。 玉佩乃是父王费尽心思送他的成人礼,三界内独一份儿。 “二师兄,你轻点儿,别弄断了……” 话音还未落下,玉佩就呈抛物线落下,恰好落在他的手心里。 第二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一) (二十一) 白龙马心惊肉跳,肉疼的摸着玉佩。 我的逗比会发光:呜呜呜,男神好可怜,好想抱在怀里好好疼爱。 脚踢幼儿园:主播竟然忍心这么凶残的对待男神。 拳打敬老院:男神,送你一个么么哒,别哭。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还真是太小觑主播了,主播既然能顶着这样一张脸就证明她有一颗强大的心脏。 主播:还是不要在那里展现你们可笑的同情心了,你们确定那不是好色想占便宜的心。 豺狼女猫:主播飞起,怼观众毫不留情,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主播。 “八戒,草呢?” 孙悟空慵懒的靠在参天古木上,难得优雅温和的问道。 笙歌:“……” 貌似又露馅了。 “我吃了。” 身为一头猪,吃草也不是一件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哦?” “刚刚被挖出的草吃进肚子嘴边会没有土吗?” “八戒,虽说你不修边幅不拘小节,但你也不能这么随便啊。” “有没有想过,你挖的那一株草恰好有某只野兽刚刚撒过尿呢,我好像真的看到上面有水渍……” 孙悟空双臂交叉环抱,顺带指头还转着金箍棒。 厉害了,我的大圣,您这么说是想恶心谁。 如果她刚刚真的被星心通天草吃下去,也许真的会被恶心的吐出来。 笙歌还来不及说些什么,就被歇斯底里的哭声和呕吐声吓到了。 大圣把小白吓吐了…… 老老实实呆在一旁沙僧递过水壶,轻轻的拍了拍小白的背。 “呦,小白是有孕了吗?” “看来龙族真的是得天独厚啊……” 大圣仿佛根本不知道自己在小白呕吐这件事情上扮演了什么角色,而是调笑着说道。 得天独厚…… 男子怀孕,自然得天独厚。 若是被其他龙族听到大圣的话,说不定还能引发一场龙族与猴族的大战。 怎么办,突然有那么一丢丢期待。 笙歌觉得事情因她而起,安静看戏貌似不怎么道德,正要解围,就听到唐三藏唯恐天下不乱都接话了。 “谁的,谁的。” “你的,还是你的?” 唐三藏的目光不断在清风明月身上打转,吓得两个本来就被孙悟空转的晕晕乎乎的孩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了起来。 “不是我们……” 也不知道清风明月的智商是不是被大圣的金箍棒转没了,这么明显玩笑的话都没有听出来。 “怎么不是你们,既然如此就更不能放你们走了。” 吐的昏天暗地的白龙马傻眼了,想要解释他根本不是怀孕,只是被恶心的。 被撒过尿的草是用他的玉佩挖的,他偏偏拿出来之后又摸又亲…… 呕…… 不能想了,再想又要吐了。 “师父说的是,清风明月自然是要对小白负责的。” 孙悟空和唐僧二人师唱徒随好不热闹。 笙歌摊手,这貌似没她什么事情了,她还得感谢小白替她解围,否则大圣还指不定怎么揪着她不放呢。 “对了,八戒。” 孙悟空话锋一转,让笙歌全身都肥肉瞬间绷紧。 “草好吃吗,好吃你就再吃点儿。” 孙悟空一把揪起一撮草塞进了笙歌微张的大嘴里,苦涩的味道瞬间席卷了笙歌的口腔。 笙歌下意识的就想吐出来,但却被大圣下一句话唬住了。 “说谎本就是要受到惩罚的,逃避是逃避不了的。” “除非你真的想再换一种。” “师父,您说徒儿说的对吗?” 说着说着,孙悟空就看向了唐僧,阴冷暴戾的气息瞬间烟消云散变为了孝顺的好徒儿。 “悟空说的是,出家人不打诳语,打了诳语要被拔掉舌头,扔进油锅。” 唐僧瞬间上道,顺着孙悟空都话说了下去,刻意把语气放的深沉,在这阴森森的大树林里分外可怕。 笙歌欲哭无泪,吃,不就是草吗,绿色有机还健康。 笙歌狠狠的咽了下去,唐僧一定是个假的金蝉子,前半句出家人不打诳语听起来还蛮想那么一回事儿的,后半句是什么鬼? 出家人这么狠辣真的好吗? “师兄,可以了吗?” 笙歌知道,孙悟空是不打算打破砂锅问到底了。 “这么乖巧,自是可以的。” 孙悟空眉眼弯弯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脚下泥土松软,笙歌再一次体会了一把被活埋的滋味。 还来不及应付完孙悟空,笙歌就对上了清风明月怨念十足的眼神。 原来你不是圣僧,你骗了我们…… 这是笙歌对清风明月眼神的解读。 不是本姑娘想骗你们,本姑娘也是被逼无奈。 “走吧,真是不想在这个林子里呆太久,憋的慌。” 孙悟空继续拎起清风明月径直往前走去,很多事情看在眼里就好,不必要都说出来。 走路太浪闪到腰:猴子方才的眼神真是吓死宝宝了,难为主播了。可是我还是想问一句草好吃吗? 主播:呵呵。 笙歌满嘴涩味,就连口水都变成了绿色。 别人是头上带绿,她这是什么? 口水带绿? 藏在一旁草堆中的小妖有些傻眼,这确定是白骨夫人口中所说的从东土大唐而来前往西天取经的圣僧,而不是玩杂耍的…… 如果圣僧是这样,那他这个小妖是不是就可以直接成佛祖了。 真是辣眼睛啊,取经队伍素质堪忧啊。 在笙歌不知道的地方,一个小妖开始了他的忧国忧民之旅。 …… 在笙歌碎碎念时,刚刚从上清天上弥罗宫听混元道果回来的镇元子也看到了那张嚣张不已的纸条。 饶是儒雅大度的镇元子看到后都难以克制自己心中的怒火。 他自问对唐僧师徒已经礼遇至极,可对方又是如何回报他的礼遇呢。 看看这纸条写的,张牙舞爪龙飞凤舞,哪里像是悲天悯人的出家人该有的气势,分明都可以与曾经的战神肩并肩了。 不管镇元子心中如何作想,这一趟他都不得不去了。 他虽低调隐居,但面子还是要的。 镇元子孤身一人追着唐僧师徒,他相信自己都实力。 “师父,歇会儿吧,再走下去八戒怕是就要喘死了。” 第二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二) (二十二) “师父,歇会儿吧,再走下去八戒怕是就要喘死了。” 走出密林,来到一处平坦开阔的空地,四周怪石林立。 笙歌翻了个白眼,大圣一会儿不刺她,肯定浑身不舒服。 不过,她确实是要喘死了。 每走一步,就好似一座大肉山在移动,还带着吧唧吧唧碰在一起的声音。 她终于可以理解猪八戒为什么一遇到吃的就没命了。 消耗大,自然饿的就快。 看看气定神闲,悠哉自然犹如在东海水晶宫的敖烈,笙歌这下心更疼了。 她浑身臭汗,自己都快要受不了。 而敖烈却依旧是个优雅尊贵,风度翩翩的世家公子。 人们常说人比人气死人,那她现在是什么? 猪果然是比不上龙的,比如她吃过猪肉但闻都没有闻过唐僧肉。 为什么有心愿的不是白龙呢? 比如让她去跟九头虫逗一场,比如去惩治未婚妻,再怎么样都比变成猪八戒要强。 “那就歇会儿吧。” “八戒,你这小身板,可让为师说什么好呢?” 唐僧咂咂嘴,嫌弃不已。 笙歌不言不语,蹲在一个比较凉快的角落哼哧哼哧的喘着气。 孙悟空变成了一片树叶轻飘飘的落在怪石上,没有任何动静。 须臾,一位身姿窈窕,眉清目秀的农家女子手提青沙罐和绿瓷瓶出现在众人的视线内。 虽只是身着普通的农家粗布衣,但满身的风华却是表露的淋漓尽致,让人侧目。 很美,不愧是鼎鼎大名的白骨夫人。 笙歌的眼神瞬间就亮了,目光灼灼的看着白骨精幻化的少女,倒也符合原著中八戒的好色轻浮。 “呵……” 不轻不重的轻呵声不知何时出现在笙歌耳边,一只小蜜蜂嗡嗡嗡叫个不停。 大圣…… 笙歌对大圣着实是有心理阴影了,不再感叹白骨精的盛世美颜,而是沉默的低下头锤着自己的腿。 “哪里来的妖精。” “别说你是寻常村妇,我们师徒都走的满头大汗,偏偏你鞋上不沾灰,额头无汗滴,若是村妇都这么神奇了,我怕是取经也无用了。” 大圣一禅杖敲上了白骨夫人,根本不给白骨精说话的机会。 白骨精心中悚然,只想骂人,这个秃头的大汗到底是从哪里出来的。 笙歌再一次生动形象的演绎了目瞪口呆四个字,不愧是观音亲自给的禅杖,非同一般啊。 “呆子,怎么心生怜惜了?” “还是又心软,想要做一回好人了。” 孙悟空狠狠都在笙歌的面颊上蛰了一下,迅速鼓起一个大包。 “……” 笙歌觉得她一定是倒霉值太高了。 “师父,您下次下手轻一点儿,不是说好让八戒补刀吗?” “您这样,八戒可是要生气不替你度难了……” 笙歌弱弱的表示她巴不得唐僧大发雄威一禅杖敲死所有的妖精,又怎么会生气呢。 大圣,您这样说话,迟早是会失去八戒的。 “呦,瞧师父这个暴脾气,差点儿忘了。” 唐僧神神叨叨的收起禅杖,然后装模作样的闭上眼睛开始念经。 镇元子来的要比笙歌想象中早。 “师父……” 清风明月看着那个鹤发童颜,白须整齐的老人激动的眼泪都流下来了。 “我精心招待你们,你们却掳我弟子,着实可恶。” 最可恶的是,还留了那么嚣张的纸条。 镇元子手指轻点,被绑在金箍棒两头的清风明月瞬间恢复自由先是瞪了笙歌一眼,然后眼泪汪汪的向镇元子跑去。 笙歌摸摸鼻子,宝宝又被瞪了,好气哦。 看来欺软怕硬是所有人的通病,不分年龄大小。 接下来,笙歌见识了一番什么叫一挥手把他们师徒五人收进袖子都神功。 夜帝:袖中乾坤?看着有点儿像。 夜帝得弹幕在直播间中总是别具一格的,从来都没有类似于感叹的废话。 孙悟空拿金箍棒随意戳了几下,见戳不破也就不再动作,而是安安静静的闭目养神,顺便把金箍棒收进耳朵。 反倒是唐僧孜孜不倦的拿着金光闪闪的禅杖不断的戳着看似软绵绵的衣袖,似是不戳出一个洞誓不罢休。 笙歌则是在心中默默都数着数,着急白骨精为什么还不出现。 她是愿意相信白骨夫人与镇元子有渊源的,否则这里距离五庄观那么近,仙气灵气自然都比其他山头浓郁。 但为何只有白骨夫人占山为王,修炼成妖呢? 难道野兽比不上一架白骨吗? 只能说,这座山只允许白骨精留下。 在笙歌心心念念中,白骨夫人姗姗来迟。 “大仙?” 白骨夫人此刻化身为一老妪,声音粗糙沧桑。 笙歌竖起耳朵,眼神中熊熊燃烧着八卦之魂。 “你是为唐僧而来?” 镇元子微微收拢了一下袖子,眉头紧蹙。 “唐僧不是你想招惹呢,本座允你在此修炼,不是助纣为虐。” 佛教与道家的事情,他身为地仙不想过问。 此次他追来也只是就事论事,并不想惹入纷争。 “你被打伤了?” “看在往日的情面上,本座再劝你一句,如果你就此离去许是还能保一具枯骨,否则……” 否则只会烟消云散,就连这白骨也会化为灰烬。 这是镇元子没有说的话。 “大仙,我无意伤圣僧之命,我只是想求一块儿圣僧肉。” “小妖不曾想过长生不老,只是不想消散。” “我是白虎岭上一个女尸,采天地灵气,受日月之精华而成的妖精。” “死前,我是白虎岭上一户普通人家的女儿,及笄,当地富户强行掠走。遭到**后,被遗弃荒山,冻饿而死,那日恰逢中元节,断送了我入地府轮回的机会。” “我本质乃是飘散于世间的游魂,附在白骨上不肯离去成了精,但游魂终有消散的时候。” “为了不消散,我努力修炼妄想成仙被天庭选中,但事实证明天庭不需要游魂不需要白骨。” “成仙一途堵死,我已无路可走。” “要么置之死地,要么认命等待游魂散尽。” 白骨夫人消去变身,露出原形,干干净净的一架白骨,大大的眼窝阴森恐怖。 第二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三) (二十三) 笙歌在镇元子的袖子中听着白骨夫人的自述,眼中的八卦渐渐褪去,变成了深思。 当年她年幼之时看三打白骨精,总是感叹于孙悟空的冷静睿智,奋不顾身,顺带在埋怨一下唐僧有眼无珠,但却从来没有想过白骨精为何而存在,又为何冒着必死的风险,一而再再而三的只求一块儿唐僧肉。 那个时候,在她的眼睛,白骨精只是一个精怪,还妄图吃唐僧肉,死有余辜。 “怎么,又戳中了你柔软的小心脏。” “白骨精是可怜,但可怜绝对不应该是为恶的理由。” “你能确保白骨精修炼的百年来没有伤人性命吗?” “要不你去看看白骨精的洞府,看看里面有多少具枉死的枯骨。” 孙悟空依旧闭着眼睛,但口中说出的话却如同一把坚不可摧的剑直插笙歌的心脏。 笙歌承认,大圣的话虽尖锐一针见血,但最是冷静真实,仿佛看透了这个世间一切的尔虞我诈。 她知大圣好意,跟在大圣身边的每一天都是痛并快乐着,复杂极了。 “可怜绝不是为恶的理由。” 因着他们师徒在镇元子的袖子中自成一个世界,白骨精无法听到他们的谈话,但镇元子却可以。 镇元子把这句话转达给白骨精,当初他容白骨精在此修炼,就是感叹她不易。 “大仙。” 白骨精悚然大惊。 身为游魂,她确实杀过人,甚至洞府中还有一把以人头搭成的椅子。 但那都是她附在白骨上没有神智时所为。 “白骨精,若你还不知悔改,那么本座会亲自料理。” 镇元子向来都是个公正之人,心中自有一杆秤。 “这颗丹药给你,只要你今后一心向善,潜心修道,那么未尝不能一步登天。” “若你修成仙骨,可来五庄观寻本座。” 笙歌对镇元子的做法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无论是在她曾经看过的西游记中还是现在她身处的崩坏西游记中,镇元子都是一个儒雅公正,仙风道骨的人。 当初孙悟空打死了人参果,救活之后,镇元子便能放下芥蒂,与孙悟空结为异姓兄弟,足以见其磊落。 也许是因为他本身站的足够高,眼界大,但不论怎样,镇元子都是一个值得称赞的仙人。 镇元子再一挥袖子,师徒五人便从袖子中落了下来。 白骨精接过丹药并没有犹豫直接吞了下去。 “白骨精,你师徒对唐三藏下手,虽说他也重伤你,但你毕竟有恶意在先,所以你理应对其道歉。” 白骨夫人并没有狡辩,而是直接弯曲膝盖,重重的跪在地上磕了三个头。 如果不是走投无路,她也不会明知对方是金蝉子转世仍然不管不顾出手。 镇元子如此做法,让唐僧微微有些不自在,点点头,答应放走白骨精。 待白骨精离开后,镇元子才开始了结他们之间的事情。 “师父,您能不能放过他。” 清风明月指着笙歌,悄声说道。 “师父,他虽欺瞒了我们,但却也为我们解围。” “应该是个好人吧。” 笙歌听着清风明月为她开脱,感动的无以言表。 唉,看来好人还是有好报的。 “说吧,你们为何引我前来。” 如此低劣粗糙的激将法,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只是觉得这一劫太过于顺遂了,所以想自找麻烦。” 唐僧身披锦襕袈裟,九龙禅杖,威严逼人,说出的人却是一本正经。 笙歌:“……” 请看我一脸无语。 若是这么心安理得面不改色说话的人是大圣她一点都不觉得奇怪,但唐僧佛光普照的人总是有点儿别扭。 “金蝉子。” “当年盂兰盆节,你敬我茶时还是个文质彬彬清秀儒雅的小僧,为何现在?” 笙歌在暗地里狠狠点头,她也觉得很奇怪。 “你十世轮回,本座本以为如来定会让你忘却前尘往事,没曾想你竟带着记忆。” 镇元子声音随和,如同两个唠家常的人在随意说话。 “你也说了,十世轮回,每一世长两斤不是很正常的吗?” “至于记忆,阴差阳错喝了掉入凡间的孟婆汤,否则我也不会知道自己数世凄苦竟是被精心设计的。” “我自幼修持一心向佛从无杂念,就算没有这么多算计,难道我就不会传经弘道吗?” “镇元子,你又可知过去九世我经历了什么?” 唐僧不再像之前一样吊儿郎当,神情肃穆,好似压抑着极大的悲怆。 笙歌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安安静静听着唐僧难得正经的说话。 第一次她觉得这里的每一个人在嬉笑怒骂轻佻恣意之下都藏着别人无法触碰的伤痕。 这也是她第一次觉得也许这不是一个崩坏的西游记,而是一个更加真实详细的西游记。 在她的认知中,西游记中的每一个人物都是吴承恩赋予了生命,但是她忘记了在书中人看来这就是他们生存的真实世界。 故事有开端有**有结局,但却无法一一说明每一个人的细小时间。 波澜壮阔,经久不衰的经典中,这些人在既定的命运中又在做怎样的反抗。 灯火阑珊处:为何我突然觉得这个向来壮硕的逗比和尚好像有一段阴暗的过去呢。 北城南笙:细思极恐,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妖怪会知道这个和尚的肉可以长生不老呢。是不是,是不是…… 浪九九:是不是说这个和尚之前被吃过。 书生:也许更确切的说是分食,否则不会随随便便一个妖精都知道,且分食的人还活的很好。 豺狼女猫。:吃人肉,有这么重口味吗? 玉面小青楼:你们没有看出这个和尚有大后台吗?仔细看。 走路太浪闪到腰:有大后台一般人一定不敢分食,那么…… 北城南笙:依旧细思极恐。 我有辣条跟我走:妈妈问我为什么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魔狱:可以长生不老的人肉吗?请来一斤。 魔狱画风迥异的话打乱了所有人的推测,好不容易有点儿氛围的直播间再一次被闲聊覆盖。 第二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四) (二十四) 对于接下来的闲聊,笙歌并没有再关注,而是把画面固定在那几条记录上陷入了沉思。 人们常说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还是很有道理的,三言两语便道明了真相。 唐僧并没有对镇元子细说,整个人的画风再一次变成了吊儿郎当的模样,禅杖随意的握在手心。 “罢了。” “清风明月也未曾受到伤害,此事就此皆过。” 镇元子突然想到了千万年前佛门的那次灭顶之灾,成佛不意味着寿与天齐永远不死,而那时天庭与西天决裂,王母拒绝供应蟠桃…… 那佛界究竟是怎么挺过了那场大灾呢。 看着面前的唐僧,不言而喻。 “金蝉子,看在旧识的份上,本座再多说一句,一切随心,莫要生了执念,入了魔。” 金蝉子悟性极高,否则也不会成为佛祖的二弟子,这样的人他不想眼睁睁看着入了歧途。 “你还真是多虑了。” 唐僧痞里痞气的说道。 镇元子长长的叹了一口气,然后把视线放在了笙歌身上,凝眉“你竟无半点妖气,前途不可限量。” 笙歌装傻,宝宝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 她是人,自然不会有妖气。 清风明月离开前,还偷偷抱了笙歌一下。 …… “师父,徒儿能够跟您商量一件事情吗?” 一连过了两劫,笙歌很是兴奋,这是不是意味着她可以去看高翠兰了。 猪八戒一共有两个心愿,一是高翠兰,而是再次成为天蓬元帅。 她来到西游记世界也不短了,还从未见到过高翠兰,不得不说她任务完成的有些不称职。 “你确定自己不会半路被什么妖精逮住吃烤肉。” 唐僧斜睨了笙歌一眼,淡淡说道。 “应该不会吧。” 她又不是唐僧的玛丽苏招妖体质,就她这副面目可憎的样子还会有邀请看上,就算吃都会觉得菲尼。 “大师兄。” 笙歌看向孙悟空求助。 她知道,在这个队伍中唯一一个能够左右唐僧决定的人只有孙悟空。 小白是颜值担当,沙僧则是背景板。 “师父,不如我们一起去吧。” “毕竟这两劫时间也太快了,不如返回高老庄吃顿便饭再走吧。” 笙歌傻眼,这也可以吗? 她只是想去高老庄谈个底,拖家带口是不是太兴师动众了。 “甚好。” 唐僧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欣然同意。 “腾云驾雾,早去早回,来来来。” “小白,变身。” 唐僧兴高采烈的说着,仿佛只要能在取经途中生个事端他就很开心。 小白应声,等时天空中出现了一条白龙,通身雪白泛着荧光,唯一奇怪的是龙角不知去向何处,而身上的鳞片消失殆尽,剩下的更像是新长出来的。 师徒四人坐在小白的背上,也不管会引起什么轰动,就这么心念所至的回到了高老庄。 浪九九:我看到了什么,不伦不类的一条龙? 魔狱:主播,请把龙筋抽出来…… 笙歌无语,名如其人,魔狱的每一条弹幕都气势汹汹,残忍不已。 第一条是要吃唐僧肉,第二条就是就抽龙筋。 孩子,这么残暴真的好吗? 主播:这位施主,您需要吃斋念佛,修身养性,杀伐残暴之气太盛,只会反噬伤了自己。 跟在唐僧身边这么久,笙歌别的没学到,似是而非唬人的话还是学了不少的。 魔狱:主播你是一头猪不是一个秃驴,好好说话。 笙歌撇嘴,她宁愿自己是个和尚。 这个时候的时候笙歌根本不知道一语成谶是真实存在的。 高老庄虽名为庄,实则是一处大半人姓高的村庄。 鸟语花香,丰衣足食,篱笆围成的小院一个接一个建在道路两侧,在一众茅草屋中,青砖巨石盖成的房子就格外显眼了。 鹤立鸡群也不为过。 那特殊的砖瓦房就是一行人的目的地。 “呆子,看到了吧,这其中有你一大半功劳,只可惜你却被赶了出来。” 孙悟空凉飕飕的说道。 猪八戒曾经是真的想要跟高翠兰过日子的,所以为高家赚下了不菲的财产。 “我媳妇儿在里面就行。” 笙歌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子,梗着脖子答道。 她已经想好了,她无法代替猪八戒爱上高翠兰,只能尽可能的照顾,至于他们二人在他离开之后会走到哪一步就看猪八戒自己的造化了。 “媳妇儿?” “出家人哪来的媳妇儿。” 听了笙歌嚣张不已的话,唐僧有点儿不快了。 “隐了身形吧,莫要引起恐慌。” 孙悟空轻轻一点,不知用了什么法术,就算有过路人也不会有人看到。 “走吧。” 没有惊动任何人,师徒五人走进了高家。 高家此刻热闹极了,听声音好像是在办什么酒宴,笙歌不动声色的找了一遍,并没有在酒宴上找到高翠兰,反倒是高翠兰的两个姐姐以及各自的家人以主人翁的姿态招待着客人。 笙歌勾勾唇角,看来这高家被嫁出去的两个女儿瓜分了。 那招赘婿在家的高翠兰呢? 高翠兰曾经居住的小院已经完全荒废,木门腐朽不知被虫蛀了多少洞,似乎一阵风吹过,那扇摇摇晃晃的木门就会彻底失去作用。 墙头屋顶院子长满杂草,郁郁葱葱,几乎已经没有下脚的地方,院子里的房子都落锁,因着雨水的侵蚀满满都是铁锈。 高翠兰哪里去了? 高太公有三个女儿,向来最疼宠高翠兰,否则也不会独留她在身边招赘婿在家。 “不在这里不是很正常吗?难不成高翠兰要留在这里怀念被妖怪囚禁的日子?” 孙悟空曾假扮过那高家小姐,所以并不陌生。 “不是不在这里,而是不在高家。” 笙歌有几分担忧,她刚入西游记世界接收了猪八戒的记忆和心愿,就有些担忧高翠兰的结局。 “与其想东想西,不如找个人来问问。” 大圣一如既往的简单粗暴,对着笙歌踹了一脚,笙歌立马显了原形。 青天白日,一头猪立于天空,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妖怪啊……” “好像是姑爷。” 第二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五) (二十五) “别胡说,姑爷不是已经被东土大唐而来的圣僧带走了吗?” “走了就不能回来了吗,难道你忘了姑爷走之前说什么了吗?” “可是都走了两年了啊……” 这些人中最惊慌的要数高老太爷和她那两位穿金戴银犹如官太太一般的女儿了。 笙歌的突兀出现吓到了正在饮宴的所有人。 看看这里的热闹奢靡,再想想刚才那个小院的凄凉落寞,笙歌淡然的心中不可抑制的出现了怒火。 一直以来,她都很清醒。 她知道自己只是过客,她只是和做直播的,所以不论在队伍中被怎么折腾,她都可以一笑置之不放在心上。 但是现在她却再也无法置身事外。 这怒火也不知对对猪八戒的,还是对下面这群吃的很开心的人的。 认真说起来,这座庄园,主人公是高老太爷,然后便是高翠兰,毕竟高翠兰是招赘在家做儿子用的。 可这些人喧宾夺主,而高翠兰却不知所踪。 “岳丈,两年不见,你可还好?” 笙歌知道自己肥头大耳猪妖状对高老太爷的视觉是一种怎样的冲击。 “你……” 高老太爷打着哆嗦,手指颤抖,两眼一翻,晕了过去。 呵呵,真是不经吓。 “你们呢?” “你们可好,吃我的,穿我的,花我的,可是我的夫人呢?” 笙歌站在半空中,冷笑着,面目狰狞,就算她现在吃个人都不会有人觉得奇怪。 “妹夫……” 看起来年龄稍长,眼角下皱纹点点的中年女子声音打颤。 “大姐啊,看来这两年您的生活过的不错啊,手腕上的镯子怎么也得几百两吧。” “大姐,翠兰与你最是亲厚,那三年间常常与我说长姐如母,既然如此,你来说说翠兰在何处吧,说不定我还能饶你一命呢。” “想来你也知道我就是飞沙走石生冷不忌的妖怪,人肉什么味道几年不吃还真有点儿忘了。” “是该清蒸还是油炸,亦或者是剁碎炖一锅汤呢?” 笙歌冷笑着,脸上的肌肉不断抽动,九齿钉耙在阳光的照射下泛着冷光。 “饶命啊,真的不关我的事情。” 高香兰跪在地上不断的磕头求饶,笙歌心中的不安一点点扩大。 “说。” 她如今虽然依旧没有掌握猪八戒全部的能力,但唬一唬这些人还是可以的。 猪爪一点,院子中的大石头便炸成粉碎。 “在,在,在庄子外的破庙中。” 高香兰继高老太爷之后也晕了过去。 “我回来前,谁也不许走,否则我不介意生吞活剥了整个高老庄的人。” 笙歌握拳,手指关节发出清脆的响声,洁白的牙齿咂咂作响。 猪八戒本就长相凶厉,她刻意为之下,越发的狰狞恐怖。 庄子外的破庙笙歌隐隐有几分记忆,与其说是在庄子外,不如说是在山脚下,破败荒凉,阴森可怕。 破庙屋顶上的茅草已经被风掀走了大半,庙门也随意的扔在杂草中,墙壁上无数的洞,这样的地方可以住人吗? 高老庄那些人有什么资格把高翠兰赶出来呢,就因为她嫁了一个妖怪夫君吗? 但不要忘了,做主许下这门亲事的是高老太爷。 作为一个闺阁女子,高翠兰不过是在家从父罢了。 笙歌心思复杂,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脚步沉重走进了破庙。 “还是不肯放过我们母女吗?” 角落中坐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双目空洞无光,木木的盯着一个方向一动不动,头发上满是杂草,手上皆是污泥。 而女人怀中却小心翼翼的抱着一个小女孩儿,相比起女人的污秽憔悴,小女孩儿只是看起来稍稍有些瘦弱。 小女孩儿眼睛闪亮,呀呀呀的咬着自己的小手看着笙歌,并没有因为笙歌丑陋的外表露出任何排斥和恐惧。 甚至在笙歌打量小女孩儿的时候,小女孩儿对着笙歌张开了双臂。 异于常人的是,小女孩儿长了一双猪耳朵。 这是高翠兰吗? 这就是她被赶出高老庄的原因吗? “爹和大姐是决定要把我们母女浸猪笼吗?” 高翠兰依旧呆呆的坐着,但却一点点收紧了抱着小女孩儿的手。 也许是因为嘞的太紧,小女孩儿哇哇哇哭了起来。 “妞妞,是不是娘弄疼你了。” 高翠兰手忙脚乱的安抚着怀中的小女孩儿。 她的眼睛瞎了…… 笙歌心中有清楚的认知。 她以为就算没有猪八戒,高老太爷也会善待高翠兰的,毕竟往日的父女情做不得假。 “翠兰。” 笙歌鼻头一酸,声音有些哽咽。 高翠兰猛地怔在原地,脸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有仇恨,有遗憾,有怀念,还有庆幸。 笙歌是可以理解高翠来这些看似复杂情绪的。 毕竟在猪八戒露出原形前,他们夫妻也算恩爱,有过一段平凡的幸福。 但猪八戒原形毕露后,所有的恩爱都被打破,变成幻影,人怕妖乃是再正常不过的。 “你为什么回来?” 高翠兰心里清楚,她这副残废的模样已经很难照顾妞妞了。 娘为了救她,撞柱而死,才让父亲和姐姐松口饶她和妞妞一命。 但命可以饶,活罪却难逃。 眼瞎了,腿残了,她真不知道自己还能照看妞妞多久。 如今他回来,也算是个托付吧。 “对不起,我以为……” 笙歌实在无脸说出我以为岳丈会好好待你的话。 所有的歉意和解释都苍白无力,难以抚平曾经的伤害。 跟在笙歌身后的大圣,难得的安静下来,没有幸灾乐祸,没有嬉笑怒骂,只是安静的站着。 “妞妞,她是你的女儿。” 提到那个瘦弱的小女孩儿,高翠兰污泥的面庞凝现出慈祥的笑容。 哪怕这个小女孩儿难容于世,但依然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 爹和姐姐要把妞妞烧死,把她浸猪笼,在那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过一直尊敬爱戴的家人会有这样的面孔。 真是可笑呢,到头来,唯一一个能够照顾妞妞,且保妞妞周全的人却是当初被爹爹想方设法赶走的猪刚鬣。 “我知晓。” 那双耳朵,足以说明一切。 第二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六) (二十六) “你承认就好。” 高翠兰黯淡无光的空洞眼眶中有热泪划过。 于她而言,活着早就是一种负累。 娘亲因她而死,爹爹姐姐弃她于不顾,甚至想置她于死地。 当年的她何其傻,听得爹爹哄骗,自以为猪刚鬣被高僧擒走,什么都不会变。 可是她却忘了人心易变。 猪刚鬣在高家待了数年,为高家带来了不菲家产,爹爹成为有名的老财主,她的存在就是名声上的污点。 妞妞出生前,爹爹还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妞妞出生,她和妞妞都成了必死之人。 爹爹,姐姐,怎么能够忍心这么做呢? 笙歌喉咙干涩,嘴巴开开合合,半晌说不出一句话。 原来很多时候,那句你可还好都没有时机没有颜面问出口。 虽说她不是真的猪八戒,但依旧自责不已。 “你带她走吧。” 高翠兰依旧瘫坐着,把怀中的小女孩儿对着笙歌都方向举了起来。 “你呢?” 笙歌再蠢也看出高翠兰的身体并不好,甚至已经油尽灯枯了。 如果她再池来三五个月说不定见到的就是两具尸体。 “你我本就是孽缘,但妞妞是无辜的,你带她走就好。” 支撑高翠兰活下去的念头一直都是妞妞,如今妞妞有人依靠,她终于可以放心了。 高翠兰瘦弱的胳膊无法支撑妞妞的重量,不断的颤抖着。 笙歌下意识接过了妞妞,妞妞五官与高翠兰有八成相,如果不是那双耳朵,已经会是一个可人的小女孩儿吧。 妞妞咿咿呀呀的不知道说着什么,小巧的鼻子微微耸动,然后嫌弃的用小手捂上了鼻子。 显然是嫌弃八戒的一身臭汗味。 “你随我走吧,我会想办法医治好你的眼睛和腿。” “难道你不想亲自看着妞妞长大吗?你还不知道妞妞的样子,还没有给她取名字,还没有看着她嫁人生子,你真的放心就这么撒手离开吗?” 笙歌知道,高翠兰死志坚定,除了妞妞没有人能够激起她求生的**。 “我是个大老粗,这你也知道,妞妞这么娇弱,我怎么能够照顾好呢。” 像是配合笙歌一般,妞妞突然扯着嗓子大哭起来。 妞妞一哭,高翠兰脸上的颓丧绝望被着急所取代。 有戏…… 高翠兰重新把妞妞抱在怀里哄着,沉默许久才点点头。 她比任何人都想看着妞妞长大,嫁人,生怕她像自己一样遇人不淑。 说服高翠兰并不困难,高翠兰是传统意义上的女人,逆来顺受,仿佛生来就不会反抗一般,否则也不会任由高家的人欺负到这种境地。 “你恨你的家人吗?” 笙歌虽然心软,但始终不是圣母,她更加信奉的是有仇报仇,有怨抱怨。 恨吗? 先是茫然,之后高翠兰又摇了摇头。 笙歌见状,颇有几分无奈。 竟是不恨吗? 这样一来,倒显得她有些多管闲事了。 “走吧,我背你。” 笙歌闻闻自己身上的汗味自我嫌弃了一番,然后跳进一旁的小溪中洗了个战斗澡。 妞妞连连摆手,拒绝靠近笙歌,反而兴致勃勃的看着孙悟空。 “……” 笙歌心惊,真怕大圣一时不爽顺手一棍子又砸下去。 妞妞细皮嫩肉可不像他这样皮糙肉厚耐砸耐揍。 出人意料的,大圣把金箍棒收进耳朵,抱起了妞妞。 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妞妞揪着大圣嘴边的猴毛,咯咯笑了起来,甚是悦耳。 笙歌摸摸额头的虚汗,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孩子,凭你这一个动作,就足以说明你前途无量。 确定大圣不会突然暴起,笙歌也背起了高翠兰。 高翠兰很瘦,皮包骨头,背起来感觉不到任何重量。 看看角落中扔着的各种果子残羹剩饭,很容易想象出母女两个是怎么活下来的。 回到高老庄,晕过去的高老太爷和高香兰已经醒了过来,看到高翠兰便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忏悔。 笙歌波澜不惊,可高翠兰显然是心软了。 或者说,对于高翠兰来说最重要的永远是家人。 如果不是妞妞,高翠兰怕是不会生出一丝反抗的念头。 “看在翠兰的面子上,本座可以原谅你们。” 呵,话虽这么说,笙歌早就决定离开时把猪八戒当初挣下的家产带走。 她就是扔河里听个响,都不会留给这群人吃香的喝辣的。 再说了,她现在可是拖家带口的,就当是奶粉钱了。 大圣比笙歌做的更加过分,笙歌只是拿走了金银财帛,大圣直接是一棒子敲烂了整个山庄。 第一次笙歌觉得大圣都金箍棒如此顺眼,如此解气。 当然,这一切都是瞒着高翠兰做的。 这些并不会伤了性命,只是让高老太爷和他的两个女儿女婿一朝回到解放前罢了。 …… “八戒,你还真有后了?” 唐僧已经不知道多少次问这个问题了。 虽说取经队伍不伦不类,但突然多出个孩子貌似就没有那么好交代了。 “嗯,真的假不了。” 如今的笙歌终于换了一件新衣服,终于能够遮住自己的大肚子了。 每天袒胸露乳,本姑娘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那你可得想想怎么安排,你知道观音会时不时抽查,如果被观音知道了,这小胖妞怕是就会被带走被养成一个没有七情六欲只听观音命令的童子了。” 笙歌撇嘴,什么叫小胖妞,她们家的妞妞明明是个小可爱,只可惜这个小可爱只粘着大圣。 嗯,她绝对不承认她吃醋了。 不管怎么说,她现在才是小可爱的爹爹吧。 “找一处民风淳朴的村落,待我的腾云之术更加娴熟后,我就可以两不耽误了。” “或者说师父您老人家大发慈悲放走我?” 笙歌想要脱离取经队伍的心一如既往地强烈。 “呵呵……” 唐僧报以一声冷笑。 “那女施主的眼睛始终是个问题。” “眼盲又如何能够照顾好一个一岁多的孩子呢?” 唐僧的怀疑很有道理。 “我不瞎,我可以。” 笙歌连连表示,本姑娘还是比较喜欢过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至于取经这么高大上的事情,她还是不勉强自己了。 第二十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七)第二更 (二十七) “呵呵。” 依旧是高贵冷艳的笑容。 “悟空,过来。” 唐僧对着大圣招了招手,他觉得对待八戒这种厚脸皮,还是悟空出手比较好。 大圣胸前挂着一个小奶包,看起来倒也没有那么锐气毕露。 “悟空,他欺负我……” 笙歌还以为唐僧会说出什么,没想到竟然大言不惭的告状。 欺负…… 这句话着实小娇羞啊。 没有任何商量,一棍子砸在了笙歌肉乎乎的身上,压下去然后又弹了起来。 妞妞似乎是觉得好玩,然后伸手戳戳笙歌的肥肉,戳一下反弹一下,玩的不亦乐乎。 “说说吧,准备怎么解决。” 在小白安抚下坐在石头上的唐僧轻飘飘的把问题扔给了孙悟空。 徒弟这么多,自然是用来排忧解难的。 “师父刚才不是已经与八戒商量过了吗?” “徒儿觉得可行。” 孙悟空把妞妞塞进笙歌怀中,一本正经的说道。 这也是目前唯一的法子…… “至于高翠兰的眼睛倒不是无解,太上老君还是观音举手之劳而已,只不过八戒没这个面子,而高翠兰现在还不适宜出来露面。” “若我们取经可以快一些,高翠兰其实足以照顾妞妞。” “那个小姑娘倒是比八戒要聪明的多。” 大圣慵懒随性的靠在一处石头上,不疾不徐的说道。 把高翠兰带离高老庄本就不在预料之中,在破面中高翠兰能够守着妞妞活下来,那么只要安顿好换个地方绝对可以衣食无忧过的更好。 不是狠心,这是理智。 笙歌安静的听着,这样睿智淡然的大圣与往日霸气狂狷老子天下第一的他有鲜明的对比。 大圣究竟是什么样子呢?笙歌心中产生了好奇。 “呆子,你又发什么呆。” “高翠兰那里你自己去说,没人代劳。” 孙悟空照着笙歌的脑子就是一巴掌,鼓囊囊的额头立马出现了一只猴爪子。 “……” 笙歌其实并不想去,刚刚说出口的话却必须亲自推翻。 她觉得如果她真的是个男人,那么一定是渣男。 不过高翠兰要比笙歌想象中的清醒温顺,陈述利弊之后,高翠兰应了下来。 反倒是混世小魔王妞妞哭着喊着非要大圣抱。 宝宝,你爹爹是我,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笙歌把高翠兰留在五庄观山下的村落中,虽不繁华,但胜在安全。 笙歌为高翠兰留下足够的粮食衣物并央求着大圣画了一个大圈保护他们母女的安全。 一个瞎眼的年轻女子,一个年幼话都说不利索的小孩儿,笙歌不敢冒险,也不敢拿他们的安危来测试人性的善恶。 “翠兰,我要走了。” “我会找时间回来看你们的,你们保重。” 高翠兰依旧沉默不语,除了木然便是冷漠。 自从把高翠兰从破庙带出来,她就再也没有开口。 笙歌叹了一口气,就这样还娶高翠兰为妻,八戒确定不是在天方夜谭吗? 有了高翠兰和妞妞做牵挂,笙歌终于开始积极的度难,使得西天取经的时间大幅度缩短。 因着笙歌代替了唐僧的位置,而唐僧则是作为打手出场,所以这个西游记世界已经崩坏成另一个世界了。 霸道和尚降妖记…… 还是吃俺唐僧一禅杖…… 有了虎虎生威肌肉健硕的唐僧在,大圣出手的机会都少了。 大圣一闲,笙歌就遭殃,这是条铁的规律。 笙歌已经完全沦为大圣练手的工具,手生都时候揍两下,手痒的时候揍两下,开心的时候揍两下,不开心的时候揍两下…… 绝对是居家旅行发泄必备的良品啊。 …… 没有三大白骨精,自然也就没有了唐僧怒斥孙悟空逐出师门的事情。 丑陋不堪的笙歌被黄袍怪擒住之后那位温顺善良美丽可爱的百花公主并没有对她嘘寒问暖,亦没有对她哭诉要求他带什么家书。 只是远远的看了笙歌一眼,便不屑的转身离去了。 笙歌大哭,她有丑的那么惊天地泣鬼神吗? 对于西游记中的百花公主和黄袍怪之间的爱恨情仇,笙歌不知道该作何评价,该哀叹不是真爱还是造化弄人呢。 一个是天上的奎木狼,一个是披香殿的侍女,心生私情而下凡,可偏偏下凡后一个成了妖一个成了公主,更加的门不当户不对。 但这难不倒我们的黄袍大王啊,一阵风就掳走了百花公主,做了多年夫妻,更生了两个孩子。 笙歌想不通,难道长的好看的人才能引发思乡之情吗? 她丑,百花公主就不需要帮助,不想离开黄袍大王了吗? 好吧,女人的世界她复杂,她是头猪理解不了。 唐僧出手一个顶俩,一禅杖打出了奎木狼的原形,比猪八戒还丑。 蓝脸蛋,长着长长的獠牙,鹦鹉嘴般的鼻子,红头发紫胡子,简直是比圣诞树还喜庆。 浪九九:主播,你脱离了第一丑男的身份,可喜可贺,特此发来贺电。 豺狼配女猫:+1,从未见过品味如此独特之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虽丑,但有一个正常的审美。终于发现主播在厨艺外再次拥有了一个可取之处。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现在一定在矜持着笑着,看看主播的眯缝眼。 北城南笙:难道只有我一个人看到那块儿石头后面的女人在盯着我们家男神看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北城的关注点永远这么奇特。啧啧啧,眼睛发亮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对于弹幕中描述的景象,笙歌并看不到。 她现在还被绑在洞内,至于直播间的摄像头覆盖范围有多广她就不得而知了。 男神? 女人? 小白和百花公主? 笙歌觉得她好像察觉到什么了不得的秘密了。 原来丑真的是原罪,而美貌真的会招蜂引蝶。 黄袍怪现出原形,再有光风霁月芝兰玉树锦衣华服的贵公子小白做对比,简直磕碜到不行。 小白完全符合当初她对唐僧的想象,假设若是小白代替唐僧渡劫,那么剧情绝不会崩坏。 呵呵哒,原来你是这样的百花公主啊。 我丑,崩坏剧情怪我喽。 第二十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八)第三更 (二十八) “救命啊……”洞府外的打斗声听起来很是激烈。 笙歌想了想,自己还是应该为这么热血澎湃的打斗添一些伴奏。 只是条件限制,她只好扯着嗓子喊,喊着喊着竟然真真有了几分旋律感。 正打在兴头上的唐僧一下子僵住了,这么逗比徒弟是来玩他的吗? 一个愣神,蓝脸的黄袍怪长长的獠牙便扎进了唐僧的胳膊里。 “嗷呜……” 唐僧一脚踹开黄袍怪,看着胳膊上汩汩流着血的窟窿,可怜兮兮的喊道。 “呜呜呜,我不打了,动手有风险,动前需谨慎。” “小白,快来救师父。” 笙歌满头黑线,唐僧,你的节操呢? 还有,就算求救不是也应该喊悟空吗? 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 灯火阑珊处:男神化龙也好帅,原来不是所有的动物都那么丑。 我的蛙离家出走了:为什么我嗅到了一种浓浓的j情味,请告诉我,我不是一个人。 笙歌在心中弱弱的举手,十分想告诉这个养蛙人他不是孤军奋战。 带特产回家的蛙:呵呵,你就是一个人。男神是大家的,拒绝组cp。 楼下是女神:颜值不般配,不适合yy。 主播:哦。我绝对不是看着你的昵称才露脸的。 笙歌欲盖弥彰,此地无银三百两得说道。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脸呢? 笙歌表示,脸那是什么,再说现在顶着的又不是她的脸。 北城南笙:哇哇哇,那个丑女人竟然开始在男神面前装可怜,后卫团呢,出动,灭了那个女人。 北城南笙:主播,我们打赏一千赤晶,希望主播能够让外面那朵白莲花尝尝厉害。 莲花仙子:白莲花?我莲花一族可是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直播间的争吵笙歌从来不会插手,吵吵更健康。 笙歌此刻的心神被北城南笙的那句一千赤晶所吸引,这可是一笔巨款啊。 嗯,正好她也看百花公主不顺眼,一举两得替天行道。 主播:北城的打赏任务的接了。 主播:乖,你们接着吵,就当我没有出现过。 笙歌虽然看不到外面的场面,但直播间弹幕一人一句足以为她展示一个生动都画面。 嗯,崩坏的剧情有那么一丢丢回到了正轨。 但百花公主哭诉思乡之情的对象变了,彪悍壮硕的唐僧视而不见,看上了贵气俊逸一看就非寻常之人的小白。 说的也是,龙本就是传说中才有的,小白现出原形,非但不会让人惊恐,反而会更加让人迷恋。 笙歌觉得小白身前应该挂一个牌子,上面就写着不要迷恋哥,哥只是个传说。 “救命啊,救命啊……” 笙歌再一次开始了阴阳顿挫的呼救声,还是大圣念着一直练手的旧情帮笙歌解开了束缚。 刚刚走出洞府,笙歌就看到了唐僧惊世骇俗的一脚。 “离小白远一点儿。” 注孤生的唐三藏小哥哥啊,丝毫不怜香惜玉。 但这浓浓的醋味是错觉吗? 嗯,一定是的。 我是白夫人:大和尚好帅,送花花。 “八戒,你刚才在里面嚎什么嚎。” “要不是因为你,为师怎么可能被这么一头比你还丑的家伙给咬了。” 唐僧狠狠的剜了笙歌一眼,如果不是怕牵动胳膊上的伤口,一定会一禅杖敲过来。 嚎…… 笙歌无奈,那么好听的歌唱,是嚎吗? “弟子以为师父嫌弃徒儿累赘,然后抛下徒儿西去,所以才会不安的大叫。” 笙歌一本正经的睁眼说瞎话,就是不承认自己是在嚎。 “呵。” 唐僧还没说什么,大圣的一声漫不经心的冷哼就让笙歌蔫了。 她又一次得意忘形了,忘记在大圣面前撒谎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了。 如果有人为她撒谎是什么味道,她一定会打一句说是青草的味道。 “师父,徒儿错了。” 秒怂笙歌立马认错。 在大圣面前撒谎,坦白不一定从宽,但抗拒一定对盐上加盐。 “为师受伤了,需要好好补补,所以接下来就需要你费些功夫做一些有营养的东西了。” “嗯,为师口味有点儿重,不挑剔。” 说话的功夫,唐僧吞了口口水,鬼知道他是想到了什么好吃的。 笙歌眨眼,师父,您老人家其实是故意受伤的吧。 只不过在大圣和唐僧虎视眈眈的注视下,笙歌着实没有胆量说这句话。 “徒儿知道了。” 笙歌捏着嗓子看着唐僧胳膊上刺目的红色平静的应了下来。 终于能够安静的看戏了,笙歌在心中感叹着。 之间被唐僧狠狠一脚踹开了百花公主狼狈的跌落在地上,一脸震惊加不解的看向唐僧。 而被孙悟空擒住交由沙僧看着的奎木狼心疼不已。 “身为出家人,怎可动粗。” 百花毕竟是公主出身,踉跄的站起来扶着巨石,楚楚可怜的质问着。 “好好说话。” 唐僧搓了搓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重重的用禅杖锤了锤地冷漠的说道。 笙歌失笑,这真是个钢铁直男啊,真真是浪费了百花公主的良苦用心。 “……”百花公主有刹那怔愣,怎么这么不按套路出牌。 “你这妇人着实可笑,方才见小白英俊潇洒便立即抛下糟糠之夫另投他人,真是薄情寡义之辈。” “真是可怜那个丑家伙一直在替你求一条活路。” “你还是个公主,哪个公主像你这样。” 唐僧毕竟是轮回数世的人,想要啰嗦谁也不是对手。 “听听你刚才对小白说的话,每一句都在置这个丑家伙于死地,就差直接说你快救我走,我以身相许了……” “你们还生了两个孩子?后悔了?早去哪儿干嘛了?” 唐僧杵着禅杖不屑的看着百花公主。 笙歌津津有味的看着,然后顺带在直播间与小伙伴交流着。 主播:北城南笙,看来你的打赏任务有人替我做了。唉,终于能够享受一把躺赢的感觉了。 主播:本主播也做吃瓜群众好好看戏了,拒绝打扰,当然如果还有打赏任务的话,本主播双手双手表示欢迎,热烈欢迎。 第三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二十九) (二十九)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脸呢? 主播:主播已下线,有事请打赏。 说完这句话,笙歌不再看直播间,而是全身心的投入看戏大业。 “大师,你误会了。” “再次之前我从不能确认他是妖怪,就算是心有怀疑,也无法像人诉说,唯有你们。” 百花公主轻咳着,眼神闪烁不敢看被沙僧看守的黄袍怪。 “你们也知道他变身后与常人无异,形容典雅,体段峥嵘。言语多官样,行藏正妙龄。” “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弱女子,怎么能够辨别呢。” 百花公主泫然欲滴,只是美感却因为脸上的灰尘大打折扣。 唉,本来能够欣赏一出美人垂泪的画面,只是被唐僧一脚给毁了。 笙歌不得不承认,百花公主是个聪明人,说出的话倒也还算有理有据。 但是谁让她倒霉遇上个十世轮回的唐三藏呢? 她一个看西游记长大的人来到西游记世界都没法儿大杀四方只能任劳任怨做个小跟班。 百花公主该知足了。 谁说穿越就一定能够呼风唤雨呢,呵呵全都是骗纸…… 现在看来她不仅仅是直播界的泥石流,还是穿越界的泥石流,毁了穿越大神打下的赫赫威名。 罪过,罪过啊…… “演够了没?” “没演够的话也憋着,我没时间看你演戏。” 笙歌敢保证,如果不是百花公主聪明离得够远,刚才绝对又是一脚。 厉害了,我的唐三藏,这么会怼。 话题终结者啊,如果一般人对这么怼,一定会被噎的不会说话。 但事实证明,百花公主不是一般人。 “大师,您是不是误会我了,我自幼在王宫长大,对外界事情知之甚少……” “姑娘,给自己留些面子吧。” 搀着唐僧的小白幸灾乐祸的说道。 跟在唐僧身边,他最是清楚不过,一旦让唐僧打开话匣子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 本来只是啰嗦,但近墨者黑,跟在大圣身边又学会了字字珠玑一针见血这一点。 “小白,跟着为师念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为了她破了戒不值。” 唐僧眼睛一瞪,强迫着小白念了好几遍才罢休。 “百花公主,听本僧一句劝,怜取眼前人吧。” “说再多冠冕堂皇的话也改变不了你的见色眼开的本质。” “我那个丑徒弟已经被关了几日了,怎么不见你求救。” “这么多人就单单看中了小白吗?” “别狡辩,我大徒弟可是有火眼金睛。” “你确定厌恶他入骨吗?恨不得抽了他的筋,扒了他的皮吗?” “可要想清楚哦,别忘了你们还有两个孩子,也别忘了这些年他的百依百顺和嘘寒问暖。” “如果你真的想好了,小白可以替你除了他。” 唐僧后来的话一改之前的尖锐,反而温和带着禅心,每句话话每一个字眼都带着煽动和蛊惑的意味,尤其是小白两个字。 百花公主眼神闪烁,看着面前的黄袍怪,又看看身后阴森潮湿的洞穴,咬咬牙点了点头。 她是公主,本就应该拥有令人艳羡的人生。 离了黄袍,她还可以委身给小白龙啊。 反正他们师徒需要父王在通关文牒盖上玉玺,一物换一物,最是公平不过。 “呵……” 又是一声标准的孙氏冷笑,骄傲不逊嚣张不已,但又尖锐的让人害怕。 “喂,听到了吗?想明白了没有?”唐僧踹了黄袍怪一脚,凶巴巴的说道。 “听明白了。” 黄袍怪淡淡的抬头,眼神不悲不喜,就好似再也看不到一丝情绪。 “百花羞,穿的锦,戴的金,缺少东西我去寻,四时受用,每日情深。” “十三年,你就没有一时心软吗?” “既然你忘了我,也许这段情本就是孽缘不该存在,你要走我无法责怪,但十三年的千依百顺换来的却是你想让旁人杀我,真是可笑至极。” “言尽于此,缘尽于此。” 黄袍怪深深的看了一眼百花羞,然后化作一道流光直逼天庭。 “他走了,你自由了,走吧。” 唐僧本来对于百花羞和黄袍怪之间的事情并不关心,但谁让百花羞把主意打在了小白身上呢。 哼,小白可是他的白龙马,岂是随随便便一个人都能觊觎的。 百花羞心中忐忑,就好似有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了。 黄袍吗? 那不过是一介山野精怪,与什么值得她放在心上的,可是为什么她却觉得怅然所失呢? “大师,不知我可能同行?” 百花羞也是个果断的人,既然与黄袍怪已经了断,那么她必然要做起高高在上的公主。 此处乃是荒山野岭,不知与宝象国究竟隔着多远。 她一介弱女子,如何能够安然无恙的翻山越岭跋山涉水的回到宝象国呢。 说不定刚出虎穴,又进狼窝。 下一个遇到的妖怪可就没有黄袍这么好说话了。 “当然……” “不能。” 唐僧嘴角勾勒出一个玩世不恭的笑容,淡淡的说道。 他是前往西天取经的,又不是做慈善收容所的。 百花羞“……” 百花羞心中恼怒,从未见过如此诡辩难缠的僧人,就是父王座下的臣子都没这么能说会道。 “僧人不都应该是仁义慈悲,同情弱小的吗?” 百花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脸上又堆出满满的谄媚和笑容。 要不是这荒山野岭经常三五个月见不到一个人,她又何至于这样低三下四求人。 “不好意思,我从来不知道能够妖怪做十三年夫妻的会是弱小。” 唐僧站在小白身侧,挡住百花羞欲说还休的眼神。 他不喜百花羞并不仅仅是因为她与奎木狼之间的前世今生,更多的是百花羞此人心性不加。 从头至尾眼睛黏在小白身上是一点,另一点就是百花羞从头至尾都没有提过与黄袍怪的两个孩子。 根本不需要怀疑,只要百花羞回到宝象国,那两个孩子定然难逃厄运。 “走了。” 唐僧一声令下,西行队伍再次前进,至于百花羞刚开始还远远的跟在队伍后面,后来便越落越远,看不到踪迹。 第三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 (三十) 笙歌知道,曾经披香殿的侍女可不是那么容易就会死的,指不定剧情君的作用下又会有什么奇遇呢。 北城南笙:怎么感觉意犹未尽呢? 灯火阑珊处:确实,黄袍丑八怪不简单啊,这么理直气壮的上天一定是有后台。 直播间里的这些观众跟着笙歌也有不断的时间了,从一个一无所知的小白也逐渐清楚这个世界的大概。 浪九九:不简单啊不简单,难不成会是天神? 带特产回家的蛙:真想看看百花羞知道自己嫌弃不已的夫君是天神的脸色,一定很精彩。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么幸灾乐祸真的好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当然好,这样的戏请再来一百场。 笙歌默默的做着潜水党,看着如雪花流水一般的弹幕,不得不佩服群众的智慧,人多力量大,一猜一个准啊。 奎木狼是二十八星宿之一,且还是西方白虎七宿之首。 是个不大不小的官,所以下凡这么久都没人发现。 在这之后笙歌在大圣的陪同下腾云驾雾返回小山村看望了高翠兰和妞妞。 一如既往高翠兰冷漠平静,妞妞则是笑眯眯的贴在大圣身上。 女儿大了不由爹,明明话都说不利索就知道先占下了,好气哦。 魔狱:这是主播女儿吗?炖了味道应该不错。 魔狱和夜帝永远是直播间观众里的奇葩,一个是心狠手辣重口味,一个是一丝不苟老学究。 主播:炖了你,你的味道应该也不错。 说完这句话,笙歌二话不说研究出踢人技能,一脚把魔狱踢了出去。 哼哼哼,她是小可爱能是被人随随便便炖了的吗? …… 笙歌觉得小日子过的越发舒心了,法术一点点的恢复,在大圣的敲打和练手下,越发的娴熟,宝象国也近在咫尺。 “猴哥,我好像眼瞎了。” “小白,为师好像出幻觉了。” 笙歌和唐僧异口同声,只不过诉说的对象不同。 小白和大圣四目相对,同时开口。 “不瞎。” “不是幻觉。” 不瞎就意味着在城门外雍容华贵仪态万千,身边前呼后拥的人是百花羞。 豺狼配女猫:见鬼了…… 笙歌默默的点头,她心中的想法也只能用见鬼了这三个字总结。 “她怎么回来的?” 虽说笙歌早早就知道百花羞命硬死不了,但也没想到竟然比他们脚程还快。 “也许那个妖精也瞎了。” 唐僧怀抱着金箍棒,眉头一挑,说不出的邪性狂傲。 笙歌煞有其事的点着头,可不是嘛,这个世界腾云驾雾又不是仙人的专属。 北城南笙:接着一千赤晶,求主播完虐百花羞。 笙歌眨眼,这么大仇从哪里来的。 莲花仙子:一千零一赤晶,求主播证明百花羞不是出自白莲花一脉。 莲花仙子彻底是跟北城南笙杠上了。 不过对于这种抬杠,笙歌是喜闻乐见的。 本姑娘又要大赚一笔了…… 主播:两个任务我接了。 笙歌正志得意满的时候被大圣一把推了出去,直接与百花公主来了个面对面。 “别来无恙啊……” 笙歌干巴巴的说了句重逢时的经典语录,说不出的尴尬。 百花羞美目流转,轻笑一声,魅惑入骨。 “……” 笙歌只想说士别三日刮目相看啊,百花羞的段位不止上升了一点儿。 “我在等你们。” 百花羞并没有遮掩,娇笑连连。 “不,是在等他。” 百花羞十指纤纤,素手轻扬,食指向前指着站在壮硕唐僧身边依旧纤尘不染,锦衣华服的小白。 笙歌撇嘴,小白再怎么说也是龙宫太子,岂是一个小小的披香殿侍女能够配的上的。 “我给你们在通关文牒上盖上官印,你们把他留下。” 也不知究竟是什么给了百花羞底气使得她这般心安理得的索要。 呵呵哒,对于这个要求笙歌更想翻个白眼。 幸亏是她,若是唐僧听到这句话,绝对一禅杖拍死百花羞让她两个侍女都做不成。 “呵呵……” 笙歌僵硬的勾了勾嘴角,然后转身回去把百花羞的话告知了唐僧。 果不其然,一听说有人要抢他的白龙马,唐僧化身暴力和尚抓着禅杖就怒气冲天的朝着百花羞砸去。 笙歌捂眼,这么血腥着实不适合看啊。 罕见的,无往不利的禅杖被挡了下来。 浪九九:原来这个世界丑八怪是扎堆的…… “我叫你一声你敢答应吗?” 熟悉的台词让笙歌失笑,听到这句她就下意识的想到那首大王叫我来巡山。 金角银角大王…… 那百花羞还是百花羞吗? 笙歌下意识看向大圣,没有任何妖怪能逃的过大圣的火眼金睛。 “是妖也不是妖……” “师父,塞上耳朵打。” 紫金红葫芦,羊脂玉净瓶…… 唐僧不明所以,但还是依言塞上耳朵,然后挥舞的禅杖杀向了二怪。 “呦,又是熟人?” 孙悟空丝毫不害怕唐僧落下风,反而百无聊赖的再一次把关注点放在了笙歌这里。 “人不熟,但宝贝熟。” 笙歌已经养成了在唐僧和孙悟空面前不撒谎的好习惯,都是一把草的功劳啊。 “太上老君的宝贝……” 笙歌老老实实把自己想起来的东西告诉了孙悟空。 笙歌的本意是引起重视,没想到孙悟空凉凉的勾了勾嘴角,握着金箍棒加入了战局。 啪…… 碎了…… 笙歌觉得金角大王是假的,羊脂玉净瓶也是假的…… 而唐僧也轻而易举的制住了银角,没有紫金红葫芦,银角的站立十之不存一二。 俗话说的好,打完小的来老的。 眼见着金角银角落了下风,百花羞站起来手中有金黄色绳子一挥把唐僧紧紧的捆住了。 擒贼先擒王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正打在心头上的唐僧一脸懵逼,为什么以前受伤的是他,现在有了八戒替他渡劫,被绑的还是他…… “你绑错了,他才是头儿,我只是个小打手……” 唐僧可劲儿的眨巴着眼睛,以示真诚。 “干娘,您别被骗,那头猪之前是天蓬元帅,因为好色调戏了嫦娥被贬下凡,要么坏事做多了要么就是觉得调戏人没意思,所以投了猪胎。” 第三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一)第三更 (三十一) 笙歌脸上的笑容着实快要绷不住了…… 金角大王,您还能好好说话吗? 什么叫坏事做多了,什么叫调戏人没意思所以投了猪胎…… 这其中有必然联系吗? 难道说调戏人够了所以想投胎成猪去调戏猪吗? 呵呵哒,还真是高估了猪八戒。 北城南笙:干娘?主播请注意重点。 额…… 好吧,她确实把重要放错了。 百花公主=金角银角大王的干娘? 唐僧耸了耸鼻子,嫌弃极了“好重的骚气啊。” 短短的几个字被唐僧说的阴阳怪气抑扬顿挫,就像是在变着法儿唱戏一般。 笙歌一个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还能笑出来,看来你丝毫不担心啊。” 孙悟空踏着羊脂玉净瓶的碎片朝着笙歌走了过来。 笙歌撇嘴,当然不担心,不管在哪个版本的西游记中包括各种前传后传,这个取经队伍里可都是一群有主角光环的男人。 主角光环是什么,对于一个横扫十年小说的人来说,最是清楚不过。 “大圣,百花羞现在是不是妖精变的?” 这是笙歌心中唯一能够想到的。 “不是。” “确实是百花羞的身体,至于灵魂也许就是两者相容了。” 大圣面色平静的看着被绑的唐僧妖冶造作的表演,淡淡的说道。 “狐狸精?” 想到唐僧刚才那句好重的骚气,笙歌失声道。 她隐隐响起好像确实有一只老掉牙满脸都是褶子几乎都能夹死苍蝇的狐狸精。 嗯,并不是每一个狐狸精都有倾国倾城的眉毛和逆天的运气。 莲花仙子:狐狸如何能与本座白莲花相比,简直是笑掉人的大牙。@北城南笙,你还有什么还说的。 北城南笙:宝宝好无辜…… “确实是狐狸精,一只普通的妖狐,寿命即将到尽头,然后遇上了百花羞这么一个傻妞。” 傻妞…… 生动形象的形容啊,笙歌在心中默默的吐槽着。 “本大圣知道你对黄袍怪和百花羞的来历心知肚明,所以不必装傻。” “本来就蠢,装傻只会让人觉得你自作聪明的样子更蠢。” 大圣毫不留情的戳着笙歌脆弱的小心脏。 “大圣,您说的是,您接着说。” 笙歌觉得以后她如果失业了,还可以想办法去做狗腿,谄媚阿谀她一定是能手,顺带抗揍能力还比较强大。 “狐妖与百花羞达成协议,共用身体。” “当然这只是明面上的,现在百花羞的灵魂已经几乎被吞噬干净了。” “不得不说,百花羞确实是狐妖的及时雨,快死的时候送来了一具仙骨。” “狐妖想方设法一辈子都没能褪去妖骨,临死实现了愿望。” 孙悟空火眼金睛把这一切早已看的清楚,若是变身他早就一棒子打死了,如果是夺舍,他也可以毫不留情的出手。 但偏偏一人一妖是心甘情愿结契的,他能如何。 自找麻烦的事情,他可不想做。 笙歌默然,她该说百花羞是幸运的还是倒霉。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罢了,狐妖之所以对小白这么心心念念更多是百花羞的意愿。” “想染指小白,有好戏看了……” 大圣双手交叉,薄唇斜撇,饶有趣味兴致勃勃。 说的好引人遐想啊…… 唐僧和小白是什么关系呢,明明是最纯洁的…… 说着说着,笙歌说不下去了。 二人确实是骑和被骑的关系,虽说此骑非彼骑,但唐僧对小白的看重有目共睹。 “干娘,没有那条小白龙,我们有这个秃和尚也行。” “唐僧肉食之可长生不老,这是我当初偷偷在老君和诸位仙君谈话时迎来的。” “干娘,绝对不能放过这个秃驴。” 银角大王不停的在一旁煽风点火,目光垂涎的看着唐僧,像是只要狐妖一点头他就扑上去咬一口。 呸…… 唐僧狠狠的淬了一口。 一口一个秃驴,本和尚好气哦。 狐妖略显惆怅的揉了揉鬓角,烦忧不已。 “那条小白龙对本座可有可无,但百花羞对那条小龙可是志在必得,若是就这么眼睁睁放过去,百花羞怕是又要作乱。” 狐妖声音浅浅的解释着,秀枚微蹙,既有西子捧心的柔弱,又有狐狸一族浑然天成的妖魅。 笙歌不知道狐妖之前是什么样子,但是她必须得承认与百花羞合二为一的她,现在有一种惊心动魄的魅力。 百花羞尊贵优雅又有一张纯善美好的脸,而狐妖却是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为这简单尊贵添上了无上的风姿,美的让人晃目。 若论外表,小白和这个时候的百花羞还是蛮有cp感的,总比很唐僧强。 “小银,你没有说真话吧。” “这个和尚可不是本座能够动的了的,本座要的自始至终都只有那条小白龙。” 狐妖很识时务,如果是之前也许她还会破釜沉舟孤注一掷求唐僧一块儿肉,但她现在有了百花羞这具身体,急什么。 别到时候偷鸡不成蚀把米,她后悔都找不到地方。 “和尚,你也听到了本座的话,只要你留下小白龙,本座这就在你的通关文牒上盖章,并送上宝马以代步,顺带以宝象国半国财富赠送,就当是聘礼了。” …… 笙歌戳了戳小白的胳膊,猥琐的笑着“小白,感受如何?” “师父,二师兄欺负我。”锦衣华服依旧如往昔那个东海龙太子一般的敖烈嘴角轻启,对着唐僧面不改色的喊道。 “……”笙歌一阵儿恶寒,怎么感觉被喂了一嘴狗粮呢。 “悟空,揍他。” 唐僧头也没回,淡淡的说道。 揍他…… 这个他自然是指笙歌。 笙歌心中泪流满面,她一时得瑟忘记自己处于食物链的最顶端,谁给她的胆子去招惹小白。 她跟小白,一个食物链最顶端,一个食物链最低端,她想她是活腻歪了。 “过来。” 大圣毛绒绒的手一巴掌拍在了笙歌的脑门上,一时间笙歌只觉得天黑了星星要出来了。 别人的摸头杀是浪漫美好的,她这是什么呢? 暴力的美学吗? “师父,你快点儿,耽误我回去看妞妞了。” 第三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二) (三十二) “不行的话趁早认怂,我好去搬救兵。” 孙悟空有些不耐,捆仙绳是不错,但也不至于让唐僧束手无策。 唐僧那副贱兮兮的样子不用想也知道是玩心起来,想要逗逗这三只妖。 “不能搬。” “这只狐狸看上了小白,哪能儿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 唐僧振振有词,底气十足,丝毫不像是被捉住的。 “哼,你以为我稀罕你在通关文牒上盖的那个印啊。” 唐僧闭上眼睛,也不知道在口中说了什么,捆仙绳慢慢松开,然后一禅杖打上了狐狸。 “你……” “吃俺唐僧一禅杖。” 唐僧一直都觉得孙悟空在大妖精的时候喊的那句吃俺老孙一棒威风凛凛。 所以自从他有机会发挥后,便自顾自盗用了孙悟空这句话。 “棒下留命……” 一道苍老而又飘渺的声音由远及近从白云朵朵的高空传来。 棒下留命? 唐僧看了看自己金光闪闪的禅杖,心安理得的挥了下去。 他这不是棒,是禅杖,他这也不算是违抗。 一时不慎,根本没有想到唐僧敢这么大胆狐狸精被打了个正着,奄奄一息的躺在地上。 “咦,怎么没有化成原形呢?” 唐僧咂咂嘴,百思不得其解。 “干娘,你竟然敢伤我干娘。” 见狐狸倒在地上,金角银角大王怒气冲冲不顾一切的冲向了唐僧。 “咳……” 孙悟空轻咳一声,一棒子砸了下去。 “别去找死。” 孙悟空知道,唐僧是不会绕过狐狸精的,那一禅杖带着佛光彻底打散了狐妖的一身修为仙骨断裂,当然也让狐妖和百花羞彻底的融合在一起。 这意味着,狐妖成人,就算来人能够救下她,也不过如凡人一般百余年寿命。 “大圣,你……” 驾着祥云从天而降的是仙风道骨手拿拂尘的白胡子老头儿太上老君。 他本打算说大圣你身为取经之人怎可如此狠心。 但当他看到围着狐妖时不时咂咂嘴点评两句的唐僧,硬生生把这句话咽了下去。 他一定是出现幻觉了,温文尔雅手无缚鸡之力随便一个妖精都能绑了唐僧竟然一禅杖揍散了一只千年狐妖的修为…… 错觉,一定是错觉……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这个老头儿其实是学了变脸吧,真有趣。 浪九九:这应该是天上的仙吧,为什么要救一只狐狸呢。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这其中必有猫腻。 带特产回家的蛙:猫腻?明明是jq好吗? 主播:停停停,换个话题讨论。 笙歌已经不止一次见识了直播间观众的脑洞,她怕这些人再交流下去,彻彻底底毁了她心目中对仙人的想象。 请对她仁慈一些吧。 浪九九:呦呦呦,竟然炸出了主播,主播这是吃醋了吗?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此乃故人重逢,是不是应该找个地方喝一杯诉诉衷肠? 灯火阑珊处:原来主播好这一口,佩服佩服。 …… 笙歌看着歪的不行的弹幕无力吐槽。 “老君,你是来给本大圣送丹药的吗?” “你还真是了解本大圣,知道我这么久没吃嘴都没味了。” 孙悟空慢条斯理的收起捆仙绳,然后放进了袖子中。 但捆仙绳就像是认主一般,不听话的飘了出来。 太上老君暗暗翻了个白眼,他的丹药是糖丸吗,这么随意。 “怎么,老君难道不是来送丹药的吗?” “唉,看来本大圣还得自己再飞一次兜率宫,好忧心啊。” 孙悟空一边与捆仙绳较劲,一边漫不经心的说道。 这么不听话,那就毁了吧。 孙悟空不知道从哪里变出一把削铁如泥的匕首,拔下一根猴毛对着匕首吹了吹,掩耳不及迅雷致使的割向了捆仙绳。 “大圣,这是……” 太上老君心疼的眉毛都紧紧皱了起来。 “嗯?你有什么话说,仙丹吗?” 孙悟空打断了太上老君的话,见匕首割不断,直接用牙咬。 笙歌本以为自己会见证一段牙掉嘴烂的场景,没想到那韧性极好连匕首都割不断的捆仙绳硬生生让大圣用牙给啃断了…… 大圣的牙…… “呸呸呸,质量也不咋滴。” 大圣吐了吐口中的碎线,贱兮兮的说道。 魔狱:请给我一颗猴子的牙,价格由主播提。 笙歌眨眼,她不是把这个变态踢出去了吗? 主播:钱是重要,但也得有命花不是。 来到西游记世界这么久,笙歌最忌惮的还是大圣。 魔狱:我也打赏主播二十万赤晶可好? 笙歌星星眼,好心动啊,可是她不敢。 笙歌控制着自己不再去看弹幕,生怕自己心疼的滴血。 “大圣,这捆仙声是我兜率宫之物。” “你的?那怎么在这狐狸精身上,难道这狐妖是你哪次历的情劫?” 孙悟空咬断捆仙绳后,揪着缺口,一点一点散开,变成一根根金色的丝线。 呼…… 轻轻一吹,丝线密密麻麻的落了一地。 而太上老君的脸也彻底变得铁青,一来是因为大圣的话,而来是因为地上的捆仙绳。 “老君,这就是你的不对了,仙与妖真能相恋呢?” “你可是玉帝老儿身边的红人,你这样做岂不是让玉帝为难吗?” 孙悟空一直以来都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跟太上老君新仇旧怨也不少。 太上老君铁青的脸能够唬住别人,但却唬不住孙悟空。 “大圣,慎言。” “你现在是圣僧身边的取经护卫人,自动秉承佛门偈语,谨言慎行不打诳语,怎可信口开河。” 太上老君克制着自己想要狠狠揍一顿孙悟空的想法,一字一顿咬着牙说道。 倒不是说他涵养有多好,实在是他怕自己变成被揍的那一个。 要知道大圣当年可是凭着一己之力打上了三十三重天。 五百年过去,万一更胜往昔呢。 镇定镇定…… “我没有心口开河啊,你不信问八戒。” 孙悟空再一次心安理得的把笙歌推了出来。 笙歌心里默默落泪,她只是想做一个吃瓜群众,为什么要这么对他。 “天蓬,别来无恙,你觉得呢?” 第三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三) (三十三) 太上老君看向笙歌和沙僧,语气中暗含警告。 笙歌默默撇嘴,本姑娘还是决定抱大圣的金大腿。 所以,不好意思了。 “老君,怎么会是别来无恙呢。” “老君仙风道骨一如既往,而老猪我已经物是人非面目狰狞了,当不起这句别来无恙,当然也当不起那声天蓬。” “当年的天蓬执掌天河十万水军,哪是现在我我能比的,所以老君还是慎言的好。” 笙歌绝口不提老君和大圣之前的话题,只是装傻解释老君的那句别来无恙。 “……” 太上老君一噎,狐疑的看了笙歌一眼。 难道变成了一头猪,脑袋也被同化了? “卷帘,你最是清楚我的为人,你觉得大圣的话可有依据?” 被指名的沙僧,先是茫然的看了太上老君一眼,才幽幽开口“小僧愚钝,方才参悟佛法,您能重复一遍吗?” 这一本正经的语气经由沙僧这张憨厚老实的脸说出后分外搞笑。 浪九九:这才是装傻的最高境界啊,不露痕迹让人叹服。 笙歌再一次被直播间的观众鄙视了。 被笙歌和沙僧这么一应付,太上老君确实是伤了心。 “我与狐妖素不相识,倒是金角银角乃是兜率宫里的童子,捆仙绳许是他们偷下来给了狐妖的吧。” “大圣还希望你能网开一面,绕他们一命。” 太上老君慈眉善目的挥了挥手中的拂尘,金角银角大王便化为童子跪在地上不断磕头求饶。 “本大圣是能饶他们一命,但我师父和诸位师弟受了惊吓,须得赔偿。” “狐妖要强娶小白龙,吓得小白龙脸都白了,站也站不稳,这还怎么取经。” “而你这两个童子更是兽性难训,非要吃和师父的肉,我师父胳膊都受伤了。” “还有八戒,这一吓都瘦了……” 大圣脸不红气不喘一本正经的开始了明目张胆的勒索。 呵呵…… 笙歌努力缩小自己的存在感,至于刚刚入西游记世界立下的宏伟誓言要瘦变成最可爱的猪被她选择幸的遗忘了。 人们常说要么瘦要么死,好像跟死相比瘦是一件那么简单的事情。 对此,笙歌只想来一声呵呵哒。 “老君,不是本大圣说你,童子就要看好,要不然来了凡间胡作非为伤了周围的百姓,都是罪过啊,死了之后是要下十八层地狱的。” 孙悟空声音幽幽不疾不徐的说道。 孙悟空很嚣张,但嚣张的有理由,同时目的也很明确,要的就是仙丹。 天天练丹,不让吃过期了怎么办? 嗯,他这是为太上老君好,辛辛苦苦炼丹放烂岂不是浪费。 闻言,太上老君看了看唐僧随意撸起的胳膊上小小的洞,怎么看都不像是刚被咬的。 可是,看看孙悟空一脸赖皮你能耐我何的模样,太上老君的眉头狠狠的跳了跳 笙歌甚至都听到了太上老君磨牙的声音,似乎下一秒就要活活咬死得理不饶人的孙悟空。 两个大佬打架,她是该躲呢还是该藏呢,反正绝对不能前面凑,容易被误伤。 可接下来的事情证明越是大佬,越是深藏不露,不到千钧一发的时刻绝不动手。 “圣僧,不知你想要是你补偿。” 知道唐僧来历的太上老君难得客气了一些。 “百八十颗仙丹吧,总得疗疗伤,休养生息一下吧?” 唐僧伸出自己的大手,摊在了老君面前。 一脸要给你就快点儿,不给别影响我打怪的表情。 太上老君觉得自己快要气炸了,当初为什么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放任这两个童子下界。 他觉得这不是唐僧在渡劫,而是他在渡劫。 “要不要我在送你一个代步的工具,天庭中天马众多,这一点大圣最清楚。” 饶是太上老君再忍耐,此刻话中都忍不住带刺。 简直欺人太甚,可谁让他理亏呢。 “这怎么行,喜新厌旧乃是大恶,老君乃是的刀仙人,怎能如此言语呢。” “再说了,我与小白相逢乃是缘分,岂是随随便便一匹天马能够代替的。” 唐僧幸灾乐祸的说道,竟然敢讽刺悟空,等着出血吧,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冤大头。 “老君,你这是在暗讽本大圣当年的无知吗?” “唉,确实无知,本大圣脆弱而又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仙丹也来个百八十粒吧。” 孙悟空尖嘴猴腮满是毛的脸做西子捧心状你沙僧装傻还要搞笑。 一直想要争一口气的太上老君这一刻突然想明白了。 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尤其对面还是一对厚脸皮不要脸的。 “这是我身上带着的所有仙丹,不知能否让圣僧和大圣满意。” 孙悟空接过葫芦,打开塞子看了一眼“勉勉强强吧。” “告辞。” 太上老君若是知道自己下来会遇到这种情况,他宁愿让金角银角自生自灭。 “唉,别走这么快嘛,把狐妖留下啊。” 唐僧一跃而起,一手扯下太上老君的外袍,一手拉住了狐妖,狠狠的拽了下来。 “手误手误,本来只想拽狐妖的。” “带妖精上天违反天庭规矩,我这是在帮老君。” 太上老君站在云端,居高临下看着喋喋不休的唐僧,嘴角抽搐,整齐干净的长胡子都气的掉下几根。 跟在老君身后的金角银角已经吓呆了,到底谁给他们的胆子去截这师徒几人。 “师父,干娘不管了吗?” “师父,您的袍子需要拿回来吗?” 金角银角四目相对,同时开口。 他们发誓,真的只是想表示一下而已。 “管,管什么管,再啰嗦你滚下去。” 太上老君气急败坏的说道,饶是他得道千年,此刻依旧气的想骂人。 这还像无欲无求的取经人吗?明明比市井上的泼皮还无赖厚脸皮好吗? 气煞老道…… 真想一脚把这两个蠢货踹下去,最关键的是这两个蠢货还是他亲自下界救回来的。 好吧,他更蠢。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衣服被扒了,太上老君直觉得阴风阵阵,冷的打颤。 唐僧着实太过分了,看来他得去找菩萨谈谈。 第三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四) (三十四) 南天门 “刚才嗖的一下过去的是太上老君吗?” “应该是吧?” “衣服呢?” “被扒了吧。” 顺风耳和千里眼不确定的交谈着,他们在南天门值守也有千万年了,从来没有见过那般狼狈恼怒的太上老君。 …… 待太上老君离开后,唐僧伸了个懒腰,把仙丹扔给了孙悟空,至于袍子则是扔给了笙歌。 “这是为师送给妞妞的礼物。” 礼物=旧袍子? 好独特的礼物啊。 “别小看太上老君这件道袍,刀枪不入水火不侵万邪皆避,多了这件衣服就好比多了一个护身符。” 唐僧撇撇嘴,把笙歌嫌弃的表情尽收眼底。 “师父,她是嫌脏。” 孙悟空一眼便望透了笙歌的心,凉飕飕的补充道。 不知为何,每一次听大圣开口,笙歌的心都会狠狠一跳,觉得阴风阵阵,浑身一凉。 放心,绝对不是心动,而是被吓得。 如果要问西游记世界谁最怕大圣的金箍棒,绝对不是漫山遍野的妖精,而是她。 别的妖精最起码三五棒子就完事了,不像她,每天都得三五棒子受着。 “师父,千万年的衣服,别长虱子……” “妞妞皮肤娇嫩,怎么能穿旧衣服呢。” 笙歌觉得她穿什么无所谓,但小可爱不能这么随便啊。 “呦,八戒,之前你那件恶心吧唧的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穿的都破洞了也没见你觉得脏。” “怎么现在有了新衣服觉得自己最厉害什么都看不上了?” 唐僧笑着,揶揄着说道。 “二师兄,太上老君的外袍带有避尘清洁之效,你放心,最是干净不过。” 小白龙看出了笙歌的窘迫,站出来解围。 陈年旧事:好暖心的小哥哥。 浪九九:新人爆照爆三围,这是规矩。 笙歌默默在心中赞同了陈年旧事说的话,小白由内而外完美精致的好像无可挑剔一般。 真不知道当年那个出轨的女人是不是眼睛瞎了。 至于第二条弹幕里的爆照爆三围她假装看不到,规矩规矩,身为直播间的主播她才是最可怜的。 笙歌收起太上老君的长袍,然后看向了大圣手中的葫芦。 仙丹啊,也不知道仙丹是什么味道。 会不会像小时候打了疫苗之后美人儿姐姐给的糖丸呢。 笙歌的垂涎被孙悟空尽收眼底。 “吃吧。” 孙悟空把仙丹平均分成五份,至于他自己那份也递给了笙歌。 “本大圣当年吃多了,看见就烦。” 孙悟空撇嘴,随意的坐在大树上,欲盖弥彰的解释着。 仙丹还能吃烦吗? 笙歌知道大圣刚才的话是故意说的,只是为了不要让她有心理负担。 “谢谢。” 笙歌低头,小声的呢喃着。 她一直都知道大圣虽桀骜不驯甚至目中无人,但却是一个心中自有原则,胡作非为却也恪守底线的猴子。 嗯,其实她是想夸大圣善良的。 可是想了想,善良这两个字怎么跟大圣都不太沾边。 所以她难得的发挥自己的大脑来了一长段夸人的话代替善良二字。 “别感动,本大圣就是想让你别那么怂,下次练手也能尽兴点儿……” 笙歌看着自己手中的丹药也不知是该吞下去还是该扔掉。 还不够尽兴吗? 一提到练手,看到金箍棒,她连骨头带肉都疼得狠。 算了,硬着头皮上吧,万一仙丹吃下去本姑娘脱胎换骨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当着狐妖的面分赃真的好吗? 浪九九:师徒五人很心大,我猜狐妖此刻想死的心都有了。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狐妖是死不了的。 “师父,这只狐狸怎么办?” 见弹幕提起,笙歌一边像嗑糖豆一般吃着仙丹一边随口说道。 啧啧啧…… 仙丹没有糖豆好吃,奇奇怪怪的味道,很难形容上来吃下去感觉涩涩的。 “八戒看上了?” 唐僧挑眉,黑黑粗粗的眉毛就好似一条大的毛毛虫,看起来分外有趣。 “没有。” 笙歌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连忙开口。 唐僧这个人阴险狡诈,总是挖坑还爱抠字眼,一旦被对方抓住漏洞,耳朵就别想消停了。 “小白,你说怎么办?” 果然,对上食物链顶端的小白,唐僧和蔼的不是一点点。 “通关文牒上盖了官印走就是了,现在的这只狐妖非人非妖,动手徒增孽缘。” 作为龙宫太子,小白龙自然是有几分见识的。 当年天庭还不是现在这样一家独大时,龙族和凤族乃是大族,天庭根本奈何不得。 但圣人归隐,龙族大患,至此龙族才衰落变成了天庭的属臣。 “还是小白聪明,八戒以后学着点儿。” 在唐僧都示意下,大圣一只手提溜着狐妖,大摇大摆的走进了宝象国在一处密室找到了被捆住即将要被煮了的国王。 “盖章。” 简单粗暴,宝象国国王心神俱疲被大圣一喝吓得晕了过去。 大圣一脸懵逼,晕什么,他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好吗? 不管三七二十一,大圣从宝象国国王手中拿过印玺盖了上去。 鲜艳的红,顺眼极了。 果然还是这样方便,以后说不通就直接用棒子打通吧。 至于那只狐妖就被扔在了皇宫里,至于今后造化如何,全看运气。 …… 吃了几十颗仙丹的笙歌当晚发起了高烧,整个人都好似在熊熊烈火上烤一般。 笙歌迷迷糊糊间想着其实这不是仙丹而是毒药吧。 可是为什么其他人都没事儿,本姑娘心好痛。 整整一晚上,笙歌都呆在一片湖泊中降温,新衣服也化成了灰烬。 “既然不少了,那就出来吧。” 大圣在一旁的大树上啃着果子,淡淡的说道。 这果子涩的很,这么久没吃王母的仙桃都有些想念了。 唉,以后八戒上天的时候他要不要也跟着去溜个弯顺手牵点儿东西回来呢。 “猴哥,我没有衣服。” 泡在湖水中的笙歌很是难为情,虽说现在是猪八戒的身子,但是她也很难接受自己就这么光秃秃的上去啊。 “麻烦。” 大圣把啃了一半的果子砸向了湖水,晕开一片涟漪,下一秒就飞向远处。 第三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五) (三十五) 眨眼的功夫,大圣手中拿着一套粗布衣服便返回来了。 “将就着穿吧,附近无市集只有农户。” “有市集本大圣也没钱。” 笙歌哪敢嫌弃,有的穿就不错了。 麻利的穿好衣服,无意间看着湖水倒影下的人影,笙歌有些愣神。 脸缩小了一圈,肚子上的肥肉也随着昨晚的高烧被蒸发了,现在的她若是看背影也是一个清俊小生。 这还是她吗? “猴哥,你说我是不是瘦了白了变好看了。” 猪八戒的外貌一直以来都是困扰笙歌的一大难题,曾经狰狞的外表看起来竟然有几分憨态可掬。 简而言之,觉得自己萌萌的。 “这样会不会不经打?” 大圣绕着笙歌赚了几圈,煞有其事的说道。 笙歌摸了摸自己的皮肤,嫩嫩的滑滑的,就好似刚出壳的鸡蛋。 她觉得自己真的很有可能成为西游记世界最可爱的一头猪。 “再变不还是一头猪吗。” 大圣一槌定音。 “……” 呵呵哒,大圣,我们没法儿好好做朋友了。 “走吧,再耽搁下去,师父手中的禅杖怕是就要想念你了。” 在大圣漫不经心时,直播间的弹幕出现了第一个高峰,显然是大家都不敢相信一觉醒来主播变美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竟然觉得主播很可爱……错觉,错觉,一定是错觉。 我的逗比会发光:好惊悚,喜欢男人都比喜欢一头猪要好,可还是觉得主播萌萌的。 夜帝:突然有了养宠物的冲动。 直播间第一大佬出现,弹幕的颜色闪瞎人的眼。 笙歌嘴角抽搐,在她心中严谨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大佬为什么画风也变得这么鬼畜。 主播:大佬,您别被带坏了…… 再见大佬这个称呼,夜帝不知道自己该作何感想。 …… “这还是我们的八戒吗?” 唐僧看见笙歌之后轻轻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手贱的还想捏捏脸,但却被笙歌眼疾手快的躲开了。 本姑娘的豆腐是那么好吃的吗? “悟空,你不会分给八戒的丹药都是美白瘦身的吧,师父也想要。” 唐僧看着皮肤白皙犹如上好美玉的笙歌,眼馋极了。 嘟嘟嘴,装作一副小可爱的样子眨巴着眼睛撒娇卖萌。 “……” 笙歌的眼神不断在唐僧和大圣之间打转,好惊悚的画面。 明明是个壮硕硬汉,肌肉发达结实,身材挺拔,做这种小女儿家的姿态着实有几分诡异。 唐僧是准备见异思迁迁到大圣身上吗? 不,师父,您要坚定啊。 “师父,那是因为八戒之前太丑了,所以才会有这么大的反差。” “您确定您真的想像八戒一样?” 大圣适应能力极强,似是根本没有被突然变得矫揉造作娇滴滴的唐僧所影响。 “真的好看了吗?不还是肥头大耳一头猪吗?” 大圣把笙歌推在唐僧面前,让唐僧近距离的观察。 好大的一张猪脸…… 唐僧瞬间息了想要撒娇卖萌的想法。 哼,他是师父,得时刻保证自己的威严,怎么能够丢了面子呢。 “师父,如果您在瘦一点,以后大妖精可就没有现在这么威风了……” 打蛇打七寸,作为唐僧的第一个徒弟,孙悟空还是极为了解唐僧心思的。 “也是,小白脸一个有什么好的。” “跟小白比差远了。” 唐僧摸着自己的下巴,煞有其事的说道。 呵呵哒…… 对于自己在队伍中的地位,笙歌再一次有了一个鲜明的体会。 “师父,我想回去看翠兰和妞妞一次。” “正好可以把师父给妞妞的礼物带过去,让妞妞知道您对她还是很好呢。” 笙歌绝对不承认自己是想回去得瑟一下。 每一次妞妞都更加亲近大圣,这一次她要一雪前耻,让大圣知道,她才是妞妞的爹。 “八戒,师父要问你一个严肃的问题。” 唐僧收起吊儿郎当的流氓样儿,轻轻咳了几下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开口。 唐僧每咳一下,笙歌的心就跳一下。 别人的胆子是越练越大,而她却是恰恰相反,越被吓,心理阴影越大。 “师父,您想说什么您只说就好,这么正经,我心里发虚。” 笙歌哭丧着脸说道。 “你的意思是师父平时很不正经?” 唐僧挑眉,粗粗的眉毛再一次开始跳起了舞。 笙歌无力吐槽,只能在心里默默的翻白眼,这是重点吗? 笙歌安安静静的站着,不插嘴。 唐僧的性子人来疯,你越是插嘴,他就说的越欢实。 “八戒,你说实话,你真的打算与高翠兰再续前缘?” “以你现在的眼力想必你也看的出来,高翠兰没有成仙褪去凡骨的缘分,她寿命不过百八十年,你自己心中要有思量。” “妞妞还好,明明你以为投了猪胎,可偏偏那个小 丫头继承了你的仙骨,只需稍加修炼位列仙班那是迟早的事情。” “为师说这些话是让你有个准备,佛门有曰:人生有八苦:生,老,病,死;爱别离,怨长久,求不得,放不下。” “一旦你过于心系她,这八苦说不定你会一个不落的承受。” 唐僧面容严肃,淡淡而又富有禅心的说了半天,这个时候的他倒真有几分十世轮回的圣僧样子。 笙歌茫然,不知道该如何跟唐僧解释。 天地良心,她对高翠兰绝对没有非分之想,只是想替猪八戒尽可能补偿一下罢了。 她去向正常啊,圣僧,您能不要随便拉红线吗? “呼……” “终于顺利没有笑场说完了,累死本圣僧了。” 正经不过三秒,唐僧再一次恢复了嬉皮笑脸的模样,招呼着小白过来给他捏肩。 “师父,你说的那些面前这个八戒是不会一一受过的。” 孙悟空一直都是冷眼旁观,一双火眼金睛洞若观火直直的看入人的心底。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八戒对高翠兰并没有多么上心,更像是完成某种任务罢了。 想计较而言,他觉得八戒对妞妞倒还有几分真意。 笙歌心里发苦,大圣说话总是这么意味深长让人心惊胆战。 第三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六) (三十六) 唐僧深深的看了大圣一眼,然后幽幽的开口“看来悟空和八戒之间有小秘密啊。” “唉,被抛弃都师父好可怜。” “小白,求安慰。” 笙歌本以为唐僧会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没想到又是在一本正经的耍流氓。 浪九九:壮和尚的良心不会痛吗? 说好的不投降:好想对着那个和尚来一句放开小白,让我来。 集合攻击敌方水晶:感觉大和尚居心叵测,心思不纯啊。 我养了一只蛙:真心有一种自己精心呵护了许久大大白菜被一头猪给拱了…… 笙歌现在对猪这个字眼异常敏感,繁多的弹幕里,笙歌一眼就看到了。 猪招你惹你了,再说了猪也不一定吃大白菜啊。 歧视,红果果的歧视。 主播:良心是不会痛的,一旦痛了那就意味着活不长了,另外声名猪是有尊严的,不做专业背锅侠。 “还愣着干嘛,麻溜滚蛋,早去早回。” 唐僧一脸的不爽,催促着笙歌。 “悟空,你也一起,这嫩嫩的八戒万一被哪个老妖精看上吃烤乳猪可就不好了。” 唐僧就好似地主老财一般,享受着小白的捏肩沙僧的扇风,眯着眼睛懒洋洋的说道。 这才是人生的巅峰啊,同人不同命。 一个叫生活,一个叫生存。 笙歌面无表情的开始吐槽,她实在不清楚到底是唐僧传染了孙悟空,还是孙悟空传染了唐僧,一个比一个嘴贱手欠。 她觉得自己在这个西游记世界呆久了,一定会成为一个内心吐槽帝。 面上淡然,心中早就百转千回不知道吐槽了多少…… …… 踌躇满志去看妞妞的八戒再一次遭受到了暴击,血槽已空。 明明本姑娘已经变得这么萌,就连大佬都想养一头宠物猪了,可为什么妞妞还是看不到。 姑娘,你眼神不好吧。 倍受打击的笙歌蔫蔫的离开了村庄,再一次踏上了西行的路。 笙歌也不知道是自己的原因还是这本就是个所有人崩坏的西游记,接下来的打妖怪取经一次次的偏离,然莫名其妙的度过一劫。 许是太上老君真的找观音谈心了,所以观音踩着莲花,右手持杨柳,左手持净瓶,出现在众人面前。 仙气飘飘慈眉善目的观音大士啊,但是说出的话就跟刀子似的直剜人心窝。 走路太浪会闪腰:佛门的人都这么凶了吗?我好像遇到的都是假和尚。 这也是笙歌的心声,观音自始至终都是端庄和善的笑着,但是一字一句都是在指责他们对取经一事的懈怠对佛祖的不敬。 笙歌只想呵呵哒,还不够快吗? 要知道真实的唐僧取经用了十四年…… 应付观音这种事情,唐僧最是擅长,菩萨说一句,唐僧就能引经据典说个三五句。 笙歌隐隐从唐僧声音中听出来不满和怨愤,那是一种隐忍的压抑。 一番唇枪舌战之后,唐僧接过小白递过去的水壶,灌了一大口,眼神奇怪的说道“菩萨是觉得我们取经太慢了懈怠佛祖了吗?” 唐僧一用这种语气说话,笙歌心里就直发毛,不用怀疑,这个不拘一格的唐三藏开始挖坑了。 只是这一次的坑不是针对她,而是针对大名鼎鼎观音菩萨。 观音,祝你好运。 对于唐僧挖坑算计一个人,笙歌只能在心里默默的替对方祈祷,祝你好运。 观音菩萨目光看似柔和实则阴冷深沉,身为如来最为器重的人,她一向自视甚高。 “取经一途本就一旁心无旁骛,一心向佛,尔等这样左顾右盼本就是一种亵渎。” 观音许是感觉到了唐僧语气的诡异,于是准备说一些似是而非模棱两可的话来应付,但却被唐僧冷硬的打断了。 “观音菩萨,别说这些虚的,我就问你一句话是不是觉得太慢了。” 这下唐僧连弟子二字都省了,直接平等的与观音对话。 观音一脸懵逼,不清楚唐僧的用意,然后点了点头。 “我知道了,要是没什么事儿,你就先走吧,难不成还留你吃饭?” 嫉妒不敬随意的话让观音怒火中烧,如果不是考虑到唐僧的特殊身份,一定会让唐僧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当年在佛祖座下,金蝉子虽然也有几分顽劣散漫,但也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见谁怼谁。 想想太上老君的连衣服都被扒了的下场,观音下意识拢了拢自己的袖子。 “对了,观音,不知你可否留下一滴仙脂露,前些日子被一孽畜所伤,现在疼得厉害,所以才不得已耽误了取经。” “取经心切,怎么能够被耽误呢,所以还请观音……” 唐僧示意了一眼孙悟空,两人一个手拿禅杖,一个手握金箍棒虎视眈眈的看着观音。 观音心中发苦,她终于能够理解太上老君亲赴道场时为什么一言难尽,为什么口口声声说这是一群流氓土匪,雁过拔毛的那种…… 看看这师徒二人的架势,这是准备求取不成直接硬抢吗? 观音气的手直发抖,右手中翠绿的杨柳枝不断的奕微弱的弧度抖动着,足以见观音心中的恼怒。 “你们还想强抢不成。” 观音咬牙切齿,再一次身临其境的体会了当初太上老君有苦不能言的痛苦。 玉净瓶中的甘露生死人肉白骨,唐僧只是被咬了一口就这么大言不惭,是不是有些太娇气了…… 观音踩着散发着柔和光芒的莲花站在半空,上下打量了几眼,似是要确定面前的人还是不是当年那个她亲自像佛祖举荐下界的取经人。 “不想强抢,所以菩萨宅心仁厚,一定会怜惜弟子的伤。” 唐僧说话方式很是有艺术感。 不想强抢,而不是不敢。 如果你死活不给的话,那他不介意强抢。 反正他回归西方之后大大小小都是要封佛的,十三级渡人渡己圆满修行的佛害怕得罪一个小菩萨吗? 至于悟空,那更是无法无天的主儿,别说观音了,五百年前就敢大闹天宫,顺带在佛祖手心里撒尿。 所以,他们二人还真没把观音菩萨看的多重要。 第三十八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七) (三十七) “菩萨,您可要拿稳手中的玉净瓶啊,看您哆嗦的,是在感念弟子一心向佛的赤子之心吗?” 唐僧贱兮兮的开口,伸手讨要着。 可恶…… 观音觉得唐僧贱兮兮的,简直可恨到一定境界。 “好。” 观音知道自己不是唐僧和孙悟空的对手,毕竟这可是当年一人大闹天宫的主儿。 至于紧箍咒,她已经完全心凉了。 看看孙悟空有恃无恐的样子,佛祖亲赐的紧箍咒怕是对孙悟空来说早就成了摆设,更不要说还有唐僧这个吃里爬外的东西在一旁指导着。 佛法相通,金蝉子既然能够成为佛祖的二弟子那么自然佛法造诣精妙,只要给他一些时日,自然能够解开紧箍咒…… 一滴甘露水,就当是偿还当年盂兰盆节她和佛祖合谋推唐僧出来的愧疚了。 菩萨心中,很是理所当然。 西天佛界,除却修行圆满的佛能够与天同寿外,其余弟子无论是菩萨罗汉还是普通的杂扫,都无法长生不老。 所以位数不多的佛总要有一个站出来,牺牲小我成就大我。 金蝉子就是她像佛祖建议且佛祖同意的人选。 一来,金蝉子虽有些散漫但还是很听如来这个师父的话的,而来佛界诸人因金蝉子长生不老,自然得感念佛祖恩情。 观音菩萨心中的百转千回,唐僧并不想了解。 过去的种种,牢记于心只会让自己更加痛苦。 “多谢菩萨。” 唐僧拿出一个玉瓶把甘露接进去,淡淡的说道,并不见什么诚意。 笙歌最是怕见这种传说中的大人物,生怕对方识破她是天外来客。 不是每个人都像大圣一般虽然嘴贱手欠但也光明磊落敢作敢为。 “你怂什么,就观音那个狗腿子哪里能看出你的异常,你以为每个人都是本大圣吗?” 孙悟空照着笙歌的脑门又是一巴掌。 笙歌很是怀疑大圣是不是对当年如来佛祖的五指山情有独钟,有不然为什么一直打她脑门。 还有,说观音是狗腿子真的好吗? 想想她小时候披着蚊帐站在床上拿着花瓶和枯树枝假装自己是观音菩萨。 好像小时候格外热衷于扮演电视剧中的人物。 “自然不是每个人都是大圣的。” “大圣独一无二功参造化……” 笙歌觉得自己现在的样子一定像极了天龙八部丁春秋身后的小弟,一出门就挥舞着一杆旗念广告词。 “……” 大圣意味深长的看了笙歌一眼,像是在无声的询问着脸呢。 菩萨一走,唐僧就把玉瓶递给了笙歌。 “这就当是你偿还高翠兰的吧。” “虽说高翠兰之难,并不是你一人之过,但你难逃责任。” “这个世界上缘分是最神乎其神的,孽缘也是一种缘,若是偿还不了,怕是会生生世世跟着你。” 唐僧说的毛骨悚然,就好似做了杀人放火的事情,对方变成厉鬼上穷碧落下黄泉都跟在你身后吓唬你。 mmp…… 笙歌心中直骂人,欠了高翠兰的不是她好吗? 她这才是无妄之灾。 不管笙歌心中怎么想,还是按照唐僧的嘱咐把这滴甘露给了高翠兰。 眼睛复明,断肢重生,就连容颜也恢复到了最年轻的状态。 不愧是当初高老庄精心娇养的姑娘,明眸善睐,身材高挑,步步生莲,身上冷漠的气息更添几分神秘。 不得不承认,娶到高翠兰这样的美人儿,对于被打下凡间投了猪胎的猪八戒来说已经很不容易了。 “你是猪八戒?” 这是高翠兰时隔许久的第一句话,眼睛里是浓浓的探寻和怀疑。 笙歌心虚的点了点头,欲盖弥彰的解释道“前段时间有奇遇,所以瘦了下来。” “不是容貌……” 笙歌的心提了起来。 千万别跟本姑娘说观音的一滴甘露会有这么大的作用,使得高翠兰也有火眼金睛…… 不对,应该是水眼金睛。 “也许是错觉吧。” “不是错觉,是我跟随师父修行洗去了身上的浮躁和暴戾。” 笙歌一本正经的解释着,把变化的原因推在了唐僧身上。 佛法高深的圣僧,两年多三年还感化不了一个猪八戒吗? 嗯,谁也不能怀疑她是真的猪八戒。 “也许吧,不过你确实是胆小了不少,看见我你很紧张吗?” 高翠兰眼神复杂又犀利的看着笙歌。 对于猪八戒,她不知该作何感想。 她心知,她的一生是猪八戒和父亲共同推动的。 但,这两个人她好像都无法彻彻底底的痛恨。 “你不必紧张,你还我康健就当是了了我们之前的纠葛。” “妞妞是你的女儿,以前是以后也会是。” 高翠兰最担心的依旧是妞妞。 就算她现在是健康的,但依旧护不了半人半妖的妞妞。 所以,她必须得依靠猪八戒。 “我知道,我没有想逃避,但现在还不是时候。” 不论怎样,现在都不是代替猪八戒与妻女互诉衷肠的时候。 就算唐僧和大圣不计较,若被观音发现了,他们三人绝对死无葬身之地。 “取经吗?” “现在入佛门这么随便吗?” “不过,只要你承认妞妞的身份,再等你三年又何妨。” 自始至终,高翠兰都没有提她自己,一直是在强调妞妞的安全。 笙歌知道,高翠兰有心结。 这个心结能解开的人只有猪八戒,不是她。 …… 回到取经队伍,唐僧像是跟观音菩萨赌气一般,千里前往西天,沿途妖精还不等豪言壮语的开口掳唐僧,就被他一禅杖送入了轮回。 在笙歌的记忆中,大部分的妖精都是有后台的,但不知道为什么唐僧和孙悟空一连闯过了数关都不见有人敢来算账。 显然,太上老君和菩萨的遭遇被知情人宣传开来,谁也不想遇到这一行雁过拔毛的师徒。 春来秋去,这段时间以来除了赶路就是再打妖怪,很少有耽搁。 如此诡异的速度再一次惊扰到了观音,只不过观音这次学聪明了并没有亲自前来,而是遣了一个童子。 “徒儿被抓了,难道作为师父要眼睁睁看着自己徒弟被睁了吗?” 第三十九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八) (三十八) 唐僧口中这个被抓的徒儿自然是指笙歌。 取经速度快了,笙歌几乎每天的日常就是被大圣揍,被妖怪抓,然后换个地方被妖怪抓,然后再被救,再被抓…… 呵呵哒,这简直就不是人过的日子啊。 “难道你被哪个妖精抓了,菩萨就能够袖手旁观吗?” 这是唐僧理直气壮的回答童子提问为什么身为佛门圣僧却要杀生的问题。 “……”童子欲哭无泪,这要怎么回答。 “妖怪虽有错,但罪不至死啊。” 童子只能揪着这一点不放。 “呵呵,你被煮一次就知道该不该死了。” “再说,你确定他们真的死了吗?” 身为有后台的妖怪,去地府流浪几天自然会有人带回去。 为表歉意,佛祖说不定还回送点儿佛光做补偿。 他不是在杀他们,而是送一场大造化。 “不亲自经历始终无法感同身受……” 唐僧右手拿禅杖,左手放在胸前低头颂起了拗口的佛经。 就在笙歌纳闷时,唐僧一跃而起拉下了童子,然后把童子扔到了妖精洞里。 鲜嫩的童子怎么说都要比八戒好吃。 “悟空,快去给菩萨报信,就说她派来的童子被妖精掳走了,我们师徒打不过……” 唐僧擦擦手,笑眯眯的对着孙悟空说道。 孙悟空闻弦音而知雅意,跟唐僧的配合已经天衣无缝。 好大一只狗:这个大和尚是要上天跟太阳肩并肩吗? 北城南笙:为什么突然觉得大和尚这么强悍做小白男神的骑士也不错呢。 唐僧雷厉风行的动作再一次燃爆了直播间。 不知不觉时,笙歌直播间的观众就突破了三位数。 嗯,主播是头猪在各个时空也越传越广了…… …… 普陀山,观音道场…… “你说什么,善财被抓走了?” 观音紧紧攥着杨柳枝,已经有些变形。 “嗯,我打不过,只好来求救,菩萨之前不是也经常帮我们吗?” “菩萨还是快点吧,你呆在这道场风吹不到雨淋不着,根本不知道山里的妖怪有多么凶狠,动不动就要脱毛煮全人吃。” “甚至时不时还会逼着人成亲,童子细皮嫩肉的,万一妖怪兽性大发怎么办。” 孙悟空故作狼狈,就好似来之前跟大山深处的某些妖精大战了一场然后仓皇而逃一般。 “呵……” 观音现在已经没有说话的想法。 她觉得这只取经队伍简直不可理喻,定然是无法无天的孙悟空带坏了金蝉子。 看来这些天筹谋的计划该提上日程了。 “带路。” 观音冷冷的说道。 孙悟空乐呵呵的,压根儿不在意观音的怒火。 在观音到了那个隐蔽的山洞时,看到的场景就是寄予厚望的童子与一位美艳女子衣衫半褪的糜烂场景。 “哪里来的妖孽,放肆。” 观音二话不说直接隔空一掌拍向了趴在童子身上的女人。 一掌下去,本来魅惑妖娆的女妖化为了一只乌黑庞大的蝎子,粗壮的腿攀附在童子身上,奄奄一息。 本来还有些沉醉的童子尖叫一声,推开了蝎子精,仓皇的裹上衣服跪在了菩萨面前请罪。 在观音即将触死蝎子精的时候,孙悟空阴阳怪气的开口了,把之前童子对他们师徒的教诲原封不动的还给了观音。 嗯,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这样最是公平不过了。 观音气的胸口起伏,手中脆弱的杨柳枝终于被折断,发出清脆的响声。 “悟空说的是,此妖虽顽劣不堪但罪不至死,不如本座带她回南海点化一番,正好除除妖性。” 从来都没有被这样算计落过面子的观音已经很难维持面上的平静和慈祥。 她之所以不能成佛,本就是渡人渡己修行不圆满。 “菩萨,难道你忘了我师父就是得到高僧吗?” “师父西行本就是为了弘扬佛法普济众生渡人至岸,这种小事还是不需要麻烦菩萨了。” “菩萨你还是赶紧走吧,我看这位童子的情况不太好。” 可不是不太好嘛,正在兴头上,顶头上司来了,美人儿也变成了一只丑陋不堪的大蝎子,然后还被喷了一脸血,他没晕过去已经算是心理素质强大了。 被孙悟空毫不留情噎住的菩萨不着痕迹的剜了蜘蛛精一眼,然后轻轻拽起童子便回了南海。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会不会是暴风雨之前的宁静,猴子这么得罪这位看起来有后台的菩萨,难道不会被惩罚吗? 我养了一只蛙:确实,临走那一眼真是意味深长啊,总感觉这件事情不会就这么轻而易举的遮过去,神算子,来来来,此处应有掐指一算。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猴头会有大灾。 …… 走路太浪会闪腰引出的这个话题又一次在直播间被众人讨论,各种阴谋诡计都有。 笙歌并没有多看,她知道西游记中大名鼎鼎的真假孙悟空的情节,如果有难,这应该就是难了。 “蜘蛛精,别装死了,知道你没死。” 唐僧用禅杖戳了戳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蜘蛛精淡淡的说道。 剧烈的咳嗽声,蜘蛛精一点点缩小变成了寻常蜘蛛大小。 “这一次就算我们恩怨两清了。” 唐僧紧接着说道。 蜘蛛精绑过猪八戒,本来应该一禅杖打死,但既然棒了他们,又从观音手中拿回一条命,饶了就是。 至于报复,他真的不介意。 “多谢圣僧。” 蜘蛛精欲哭无泪,谁知道当初随随便便绑了一头猪就惹来了这么多煞星。 在唐僧与蜘蛛精絮絮叨叨说个不停的时候,笙歌也在小声与大圣交谈着。 “猴哥儿,你知道一种叫六耳猕猴的猴子吗?” 笙歌就像是做贼似的小声问道。 “六耳猕猴,善聆音,能察理,知前后,万物皆明,可与我齐名,不入十类,不达两间。” “怎么,你是又提前知道什么了吗?” 大圣自认为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对笙歌还是比较了解的。 依笙歌对他的畏惧,如果不是真的有要事,绝对不会凑到他面前闲聊。 一开口就有事儿,这算不算乌鸦嘴。 第四十章想娶亲的猪八戒(三十九)第三更 (三十九) 乌鸦嘴,好的不灵坏的灵。 “大圣,您和六耳猕猴谁厉害呢?” 笙歌冒着被揍的风险,壮着胆子问道。 出乎意料的,有暴力倾向的孙悟空并没有揍笙歌,而是沉吟片刻之后淡淡说道“自然是我。” 听到大圣这句坚定却不显狂妄的话,笙歌放心了。 既然是大圣比较厉害,那么就算有六耳猕猴,大圣也可以几棒子打死。 真假美猴王,打死假的不就只剩真的了吗? “大圣,如果六耳猕猴冒充你,你会不会揍死他。” 笙歌颇有些好奇。 与大圣相处的这些天里,笙歌也算是对他有了更为直观的了解。 狂妄不羁,如意金箍棒在手,睥睨天下,无所畏惧。 对于藏在阴暗之中的事物有一种天然的厌恶,这也就使得大圣虽然狂妄,但也坦荡不羁,并不令人生厌。 “为何要揍死。” 孙悟空本就是天生地养日月精华所成的天地灵物。 自然从笙歌的旁敲侧击之中了解到了笙歌试探背后想要表达的事情。 观音为他设置的障碍就是六耳猕猴吗? 那么他不介意教教六耳猕猴怎么做猴儿,希望观音不会后悔算计了他。 ……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唐僧师徒五人威名更盛,而笙歌也在仙丹的作用下厚积薄发成功的把猪八戒的各项能力融会贯通。 这样一来,孙悟空当机立断的调整了战略,由笙歌开路,九齿钉耙虎虎生威。 一回生二回熟,笙歌终于彻彻底底适应了西游记世界,她依旧心慈手软,但却再也没有妇人之仁。 “八戒,本大圣突然有些想念王母的蟠桃了,哪日你回天庭,本大圣也许可以与你同行。” 孙悟空站在树下指挥着笙歌摘果子,也不知道想到了什么,这句话脱口而出。 结果就是…… 异常激动的笙歌一时没有控制住力气一脚踩断了枝干,满满一篮子的果子噼里啪啦砸在了孙悟空身上,而她自己也重重的趴在了泥土里吃了一嘴灰。 孙悟空嘴里叼着一个果子,咔嚓咔嚓咬着,像是在泄愤。 笙歌胆战心惊的爬起来,讪笑着。 “你很失望?” 孙悟空觉得笙歌的表情有点儿奇怪。 不应该是高兴吗,为什么会是失望。 “……” 笙歌连连摇头,她能说她是因为没有砸到孙悟空而失望吗? 刚才从树上掉下来的那一刻她心中唯一的想法就是要是把大圣压倒该多好。 嗯,真的只是单纯的压倒,千万不要多想。 “就你这样的,天庭是有多瞎才会让你当天蓬元帅,同龄十万水军。” 闻言,笙歌撇嘴,说的好像水军很厉害似的。 她所处的社会,水军千千万只要你有钱,分分钟送你上热搜。 “想不想玩一把大的。” 等笙歌重新摘满篮子后,两人腾云驾雾往回返,大圣毫无征兆的开口了。 笙歌的心猛地跳了跳,然后狐疑的看了大圣一眼。 这个玩一把大的是什么意思? 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 宝宝很怂,不想造反,她拒绝。 浪九九:主播快答应,我们想看大的,大杀四方来去自如的那种。 笙歌看到突然多起来的弹幕,瞠目结舌,这都是一群看戏不嫌事大的人啊,也不想想她的小身板能不能承受住大的。 在西游记世界也很久了,除却靠着小白的盛世美颜培养出一大批颜狗粉丝,狂放不羁的大圣同样有着强大的后援团。 嗯,都是一群嗷嗷叫的狼崽子。 “怂了?”孙悟空根本不需要看笙歌就知道笙歌在想什么。 之前他觉得笙歌眼瞎才会挑中了猪八戒,现在他的想法反过来了。 猪八戒是得有多么病急乱投医饥不择食才选了她…… 这么怂的一个人,就跟娇养着长大的闺阁小姐。 以前的猪八戒最起码还敢跟他对着干,现在呢…… 说好听点儿是识时务,说不好听点儿就是胆小怕事。 若是笙歌知道大圣的想法,一定会说一句她惜命。 “大圣,我打不过。” 笙歌实话实说,大闹天宫这种高大上的事情不是她能够做的。 “你觉得循规蹈矩天庭能收了你?” 作为老对手,孙悟空对天庭的德性最是清楚不过。 欺软怕硬。 孙悟空的话让笙歌的眼神暗了暗,她自知回天庭更像是一种奢望。 不论是沙僧还是猪八戒对于天庭来说都不过是弃子而已。 被狠狠丢弃的弃子要想被重新启用哪里有猪八戒当初想的那么简单。 猪八戒一直都觉得只要他不取经不入佛界,那么成为天蓬元帅只是时间问题。 对此,她只想说长的不美想的美。 “干了。” 笙歌仔细思考之后,咬着牙说道。 不赌,万分之一的希望都没有。 赌了,还有二分之一的机会。 要么等死,要么干一票大的。 想通这些以后,笙歌心中雄心壮志,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 怎么办,小时候大闹天宫的梦想貌似要实现了。 笙歌必须承认,在担忧下更多的是激动。 这件事够她吹一辈子。 “还不算太傻,不过现在还是解决眼前的事情比较好” 孙悟空的火眼金睛中略过一道亮金色的光芒,那是一种跃跃欲试想要跟人切磋练练手。 对于被孙悟空揍着过生活的笙歌对于这种眼神最是清楚。 笙歌疑惑,大圣不会解惑,但直播间的弹幕会。 笙歌早就发现直播间的摄像头好像覆盖范围特别广,就像是她的千里眼一般。 豺狼配女猫:两个主播…… 遇见兮兮:两只猴子…… 青衣公子:一模一样,这一定是玄幻了。 夜帝:再高深都只是障眼法。 夜帝的弹幕依旧是blingbling闪瞎狗眼,风格内容异于常人。 夜帝从不说废话,这位大佬就像是江湖百晓生一般。 从弹幕中,笙歌知道她一直等待着的六耳猕猴终于来了。 不来,她一种忧心忡忡,就像头顶悬着一把利剑,来了反倒放心了。 不过那句两个主播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观音亲自造出一头猪,还真是煞费苦心啊。 第四十一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 (四十) “你很惊讶,本大圣以为你什么都知道呢。” “本大圣之前还想着要不要让你改名叫神棍猪,如今看来你貌似没想到还有第二头丑的特立独行的猪……” 丑的特立独行…… 笙歌决定把这句当做夸奖。 …… 笙歌看到了空地上的师徒五人,那头猪跟她确实一模一样。 “为什么有两个大师兄和二师兄。” 沙僧默默的开口。 在取经队伍中,沙僧的存在感一直都是很低的。 “你们是哪里来的妖怪,竟然敢冒充本大圣。” 还不等笙歌和大圣说话,对面的猴子抓耳挠腮,挥舞着金箍棒就冲了过来。 笙歌十分没有义气的躲在了大圣身后。 毕竟在她所熟知的西游记中,六耳猕猴是可以与大圣平分秋色的。 虽说这个世界中的大圣更加的霸气侧漏,但她还是决定一怂到底。 小心驶得万年船,小命儿只有一条,丢了就没了。 “真怂。” 大圣斜斜的睥睨了一眼笙歌,万分怀疑跟着这样一个人大闹天宫其实是在自寻死路吧。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他的队友就是猪……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猴子鄙夷的眼神,一定在想这么蠢这么怂一定不是他师弟。 “你确定要过来吗?” 大圣杵着金箍棒站在原地,不动声色的笑着。 “哪里来的妖精,休得狂妄。” 六耳猕猴脚步微微一顿再一次向着孙悟空冲了过来。 “妖精?” “难道你不是妖族吗?” 孙悟空轻而易举的躲开了六耳猕猴的全力一击。 “再最后问你一句,你确定要打一场吗?” 孙悟空的身上爆发出惊人的战意。 “算了,问你干嘛,正好手痒,就当是解解闷了。” 孙悟空突兀的笑着。 挥舞着金箍棒的孙悟空没有那么多华而不实的招式,最是简单粗暴。 两只一模一样的猴子打在一起,笙歌看的眼花缭乱。 哪个是大圣…… 笙歌作为一个长期被大圣揍的人此刻也分不清究竟哪一科是真的。 我有辣条跟我走:求大神解读哪一个是真的。 豺狼配女猫:看的眼睛都花了,同求。 主播:弱弱的说一句有没有哪个大佬能够判断出。 人们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她直播间里的这些观众应该都算旁观者吧。 魔狱:真假重要吗,活下来的就是真的。 看到魔狱这两个字,笙歌整个人都有些不好了。 不过,必须得承认魔狱的话虽然冷漠刻薄的不近人情,但却是最正确的话。 如果是大圣赢了,六耳猕猴自然掀不起什么风浪。 但如果是六耳猕猴赢了,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因为那个时候只有六耳猕猴。 夜帝:并没有那么难以判断,两只猴子其实是有本质差别的,更多的是从先天性。 夜帝:原来的猴子灵气浑然天成根本不需要外界支撑,且修为更加纯粹和醇厚,依旧睥睨天下狂放不羁。 夜帝:但新来的那只猴子虽然不凡同时天地灵物,但绝对无法与之前那只相比,出手虽勇猛,却后继不足,若看不出这些看眼神就好。 夜帝再一次发挥了他百科全书式的特点,为直播间一众懵逼解惑。 也许是笙歌段位不足,笙歌确实没有听懂夜帝说的高大上的一堆,而是把重点放在了最后一句。 眼神。 虽然六耳猕猴不知因何缘故也拥有了火眼金睛,但是眼神中的那种一往无前的不一样的。 对于六耳猕猴来说,曾经的齐天大圣是他奋斗的目标,而对于大圣来说,他没有目标,心之所在。 刚开始六耳猕猴还能与大圣周旋一二,但慢慢便落了下风,最后被大圣一棒子敲晕在地上。 “要吃吗?” 唐僧握着一把瓜子,笑呵呵的问道。 吃着瓜子看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也着实是一件赏心悦目的事情。 “真假孙悟空告一段落,那猪八戒是不是也该来一次?” 唐僧嗑着瓜子,兴致勃勃的说道。 “打吧,若是败了本大圣给你收尸。” 言外之意,只要输了,就算不死,本大圣也揍死你。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本姑娘这么厉害怎么会输呢。 假的猪八戒并没有笙歌想象的那么厉害,但对方好像有一种神奇的液体,只要接触到就会有强烈的灼烧感。 一会儿的功夫,笙歌手心胳膊已经被烫了不少疤。 嘶…… 疼…… 孙悟空在一旁看的憋屈,一棍子揍了过去,那头张牙舞爪的猪顿时萎靡的倒在地上。 “师父,你看这像不像观音玉净瓶中改良过的甘露。” “不诚心向佛者,心有贪嗔痴皆会留下不可修复的疤痕。” 孙悟空在倒在地上的那头猪身上搜出了一个瓶子,神神叨叨的说道。 而笙歌只记住了那句不可修复的疤痕。 密密麻麻胳膊手掌都是丑陋的疤,最重要的是这疤还不是一时的,而是一辈子的。 她是不是应该庆幸自己避过了脸呢。 “应该是。” “当年就听说过观音玉净瓶甘露水分两种,只是一直无缘得见罢了。” “八戒,你也不必自怨自艾,反正你一直丑。” 唐僧说着说着看向了笙歌。 笙歌心碎,秃和尚,这是安慰人的方法吗? 什么叫一直丑,明明本姑娘现在萌萌的。 “其实也不是不可修复……” 唐僧意味深长,把笙歌的心高高揪着。 “皈依我佛,断绝七情六欲,疤痕自可消。” 呵呵,有法子等于没有。 她只是个平凡人,实在做不到清心寡欲阿弥陀佛。 被大圣揍晕的六耳猕猴悠悠转醒,只是此刻的他已经不是孙悟空的模样而是真正的变为了六耳猕猴。 “做自己不好吗?” 孙悟空居高临下的看着萎靡匍匐在地上的六耳猕猴,淡淡说道。 “我想做齐天大圣。” 六耳猕猴坚定的说道。 不只是他一人的想法,整个猴族凡是血脉奇特的都有这个想法。 “哪怕是假的?” 孙悟空挑眉,表情有些怪异。 他一直都觉得做自己是最好的,哪怕一直有人说他尖嘴猴腮吓人的很,但他也一直未曾送给化形的想法。 第四十二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一)第二更 (四十一) 他就是他,这个世间独一无二。 “只要是齐天大圣。” 六耳猕猴再一次不假思索的说道。 “那让给你了。” 孙悟空沉吟片刻,突兀的勾了勾嘴角,说起来他并没有从齐天大圣的名头中得到什么乐趣。 美猴王就不错。 “放心,我既然说了就不会反悔。” “走吧,我不杀你。” 六耳猕猴本就不凡,他不想动杀心。 一个齐天大圣的名头而已,送给他又何妨。 “我会亲自打败你的。” 六耳猕猴踉跄着从地上站起来,眼神复杂。 有仰慕,有尊敬,还有浓浓的战意。 仰慕? 笙歌心中奇怪,不应该是老死不相往来吗?可这一副难舍难分的样子是在做什么。 怎么办,本姑娘貌似又看到了一组cp。 “好。” “远离佛道,做世间自在齐天大圣吧。” 这是孙悟空看在同族的份儿上送给六耳猕猴的一句忠告。 佛不是那么完美的一件事情,能远则远吧。 “我来只是想取代你,取代不了我就走。” 许是笙歌心中想歪了,所以才会怎么看都觉得诡异。 只见六耳猕猴竟然趁着大圣不注意抱住了大圣,面颊羞涩的离开了。 天雷滚滚啊。 谁来告诉她六耳猕猴是公是母。 嗯,一定是她想多了,这一定是小迷弟见到偶像的激动。 这种羞涩,追星的都知道。 笙歌想尽办法在心中说服了自己。 无论怎样,她都无法心安理得的把大圣和六耳猕猴组cp。 …… 六耳猕猴离开许久,取经队伍都是一片安静,毕竟没人想做第一个触大圣眉头的人。 最终还是做师父的唐僧胆子比较大,清了清嗓子,道貌岸然的说道“这其实是一场交接仪式吧。” 偶像见面会…… 笙歌默默在心中纠正着。 “师父,您嗑瓜子牙疼吗?” “不疼啊……” “那徒儿可以帮你松松牙齿。” “……” 好画风清奇的师徒对话啊。 社会我猴哥,人狠话也多。 至于那头猪就像是不约而同被所有人遗忘一般,被大圣封了法术,唐僧设了迷阵,扔在了荒郊野外。 嗯,不亲手杀了已经是格外开恩了。 活下去还是死,看运气吧。 …… 真假美猴王计策失败,观音也有些束手无策了。 能够找到并说服六耳猕猴本就花费了很大的力气,连佛祖都出面了,没想到该是铩羽而归。 真是气煞人也。 “菩萨,菩萨不好了……” 一个玉雪可爱的小童子着急忙慌的跑了进来,发髻都歪了。 “有什么可着急的,本座没……” 没教过你们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吗? 这是观音没有说出口的话,倒不是她不想说,是在是童子接下来的话让她惊讶到失语。 “莲花池的莲花都谢了,而锦鲤池中的锦鲤也消失不见了,好像一夜之间被人偷光了。” 莲花和锦鲤都是观音道场的标志,更是象征着好运。 如今突然消失…… “锦鲤池边有猴子的脚印,菩萨您说会不会是齐天大圣。” 童子紧皱着眉头,自顾自的猜测着。 孙悟空吗? 不会的,如果是孙悟空来做这件事情一定是张扬跋扈大张旗鼓的,绝对不会这般偷偷摸摸。 六耳猕猴。 她就知道这种不入十类不达两间的天地灵物绝不会善罢甘休。 是不是猴子天生就是她的煞星,只要遇到猴子她就不会有好事。 追究只是其次,当务之急还是去向佛祖请罪吧。 “不好了,不好了……” “又怎么了……” “着火了……” 听到着火,观音再也没有办法维持面上的淡定。 荷花谢了,锦鲤丢了,她都能够悄无声息的掩盖过去,并不影响名声,但现在着火了…… 堂堂观音南海道场,竟然被一只畜牲闹到这种地步。 …… 去而复返的六耳猕猴留下一句已经报仇就匆匆离开,奔着偶像的目标继续修炼,留下了一头雾水的师徒几人。 “以六耳猕猴的性格和心性,至多去找了观音。” 唐僧故作高深莫测,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说道。 “师父,你能别说废话了吗?” “如果六耳去找了如来,这个世界上怕是又会多一座五指山。” 孙悟空翻了的白眼,他知道师父貌似又手痒了。 “师父,既然无聊,不如继续西行吧,早早取得真经,您回大唐做高僧,我回花果山做美猴王,至于八戒和沙僧,看运气吧。” 实力强大的才有话语权,没有实力就看运气。 “猴哥,你当初不是这么说的,明明说好要大闹天宫的。” 笙歌撇撇嘴,许是与大圣相处的时间久了,见了各方面的大圣,笙歌心中再也没有最开始那么多的恐惧。 “加我一个好不好。” 一道忠厚老实沉稳不已的声音响起。 说话的是自从来到取经队伍就一直默默无闻,承担了挑行李重任的沙僧。 沙僧从来没有出手,仿佛他会的只有挑行李。 这么久以来就好像是个木头人一般,话都很少。 “你?” 孙悟空和笙歌同时看向沙僧,天降红雨了吗? “嗯,我。” “大师兄,二师兄,我只是想明白了一些事情罢了。” “赎罪,一直求的救赎到底是什么,罪又是什么呢。” 一直以来安安静静的沙僧其实看的最清楚。 说话少,思考就多,一些曾经笼罩着他的迷雾在这个光怪陆离啼笑皆非的取经队伍中慢慢散去,一个清晰的世界出现在他年前。 因为琉璃盏,他心甘情愿被贬下凡占据流沙河为怪,得玉帝和观音指点,一直都是兢兢业业,但他突然发现这件事情也许一开始就是错。 “带我一个,我不会拖后腿的。” 从沙僧身上,笙歌看到了一个老实人的可怕之处。 默默无闻的他,竟然能够安然无恙的接下大圣六棍子。 现在掀门帘的都这么厉害了吗? 灯火阑珊处:原来蠢得真的只有主播一个人。 北城南笙:主播从头至尾好像只做对了一件事情,那就是阴差阳错入了猴子的眼,饱了一条金大腿,要不然现在早就成了盘中餐,说不定都烂了…… 第四十三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二) (四十二) 对于这种时时刻刻在抨击她的观众,笙歌只想说一句,抨击一句打赏一下吧。 嗯,她是个没有骨气的。 “可以。” 检验过沙僧能力的孙悟空,沉吟片刻就应了下来。 说实话,于他而言,沙僧比猪八戒更可靠。 就算是他一直以来都在刻意锻炼,但八戒的心性依旧不够坚定。 豺狼配女猫:主播这是被嫌弃了吗? 主播:知道就好,其实大可不必说出来。 笙歌心凉凉,她知道大圣对她不满意,但是她还是要把装傻进行到底。 …… 六耳猕猴的事情不了了之了,笙歌本以为观音和如来不会善罢甘休,但没想到风平浪静。 这个时候的笙歌忘了一句话叫暴风雨之前最后的宁静。 一路坦途,变化陡生。 如来突然取消了西天取经,不需要唐僧再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不需要再西行,这本是笙歌一直都期望的事情,但突然实现心中更多的是一种怅然,就好似打心眼里笃定的事情发生了改变。 “师父,还去吗?” 笙歌知道,一旦取经取消,他们师徒也就此分道扬镳了。 她志在天蓬元帅,而唐僧无论如何都脱离不了如来二弟子金蝉子的身份。 “去,为何要不去。” “我西天取经乃是受东土大唐太宗皇帝所托,与如来佛祖有何干系。” “佛祖仁慈不需要我们在经历九九八十一难,那我们就直接前往西天吧。” “就当是我这个做弟子的送给师父的一个大礼吧。” 唐僧声音平静,就像是做好了某种决定。 “师父说的有理,既然开始了,那么总得有始有终吧。” 孙悟空紧接着应道。 “……” 笙歌作为一个小跟班,两个大佬已经做好了决定她还能说什么呢。 不需要历劫,唐僧索性省了赶路的时间,坐着小白腾云驾雾前往灵山见到了如来。 “弟子唐三藏见过如来佛祖。” 唐僧并没有说自己是金蝉子,而是以大唐而来的得道高僧求见。 如来有些怔然,自从他成为佛祖,再也没有人敢如此武逆他。 他明明降下法旨不需要再西天取经,但金蝉子竟不管不顾来到灵山,究竟置他于何地。 这一路以来,唐僧的表现他看在眼里,自然知道这个弟子生了反骨,再也不能被他完完整整的握在手里。 如果金蝉子十世修行圆满,那么在佛界的地位必然不俗,再不是他能够颐指气使的。 之前金蝉子唯命是从,他能够尽力让金蝉子成就大道,但现在…… “佛祖,大唐圣上信奉佛祖,因此派遣弟子前来取经,还望佛祖降下真经。” 唐僧在殿外整整跪了九天九夜,但佛祖始终没有露面,反倒是曾经瘦过唐僧恩惠的罗汉面露不忍。 虽说他们也不解佛祖为何执意不见,但他们身为小小的罗汉,不能左右佛祖的决定。 “师父,真经而已,有那么重要吗?” 对于孙悟空的话,笙歌在心中连连点头。 以唐僧的佛学修为,哪里还需要拘泥于经书。 “自然答应了大唐皇帝,自然要带回去。” 带回去三个字被唐僧咬的很重。 “这九天九夜就当是提前对师父请罪吧,如今可以心安理得的去藏经阁了,走吧。” 唐僧站起身来,脚步微微有些踉跄。 小白连忙扶起唐僧,行云流水的在唐僧身上按了几下,消除了唐僧的疲惫。 霸气…… 对于唐僧的决定,笙歌佩服不已。 她所见到的唐僧虽然嘴贱,但其实心中自有坚持。 在唐僧和大圣硬闯藏经阁时,正在讲经的佛祖猛地睁开双眼,射出两道金光,金光所过之处尽皆化为虚无。 “佛祖,可是发生了何事?” 佛祖装模作样仁慈的笑着,闭口不言,下一秒却出现在藏经阁。 “你想做什么?” 佛祖一双大手闪着暗暗的金光,刀剑不入。 “求取真经。” “大唐需要佛经救赎,佛家强调渡人渡己,弟子是在修行。” 笙歌和沙和尚背上已经背满了经书,而大圣和唐僧则是负责开路。 “如来,你可敢与我一战。” 孙悟空目光如炬的看着如来,当年与如来打赌中了如来的算计被压在五行山下整整五百年。 虽然当初他也许不如如来,但也决计不应该败的那么彻底狼狈。 如来,一直是他想要打倒的人。 只有这样,他才能够彻彻底底的坚信自己乃是最强。 “你这儿猴头儿,五百年不见,为何还如此顽劣。你劣性不除,怎能对得起本座五百年前的良苦用心。” 话虽如此,但如来心中其实是有几分挫败的。 这猴头儿他早早便相中,若能来佛界便又是一员无往不利的大将,但偏偏金蝉子没有起好作用。 “悟空,不如你留在灵山修行可好?” 如来还是不想就这样让孙悟空溜走。 岁月漫长,他不介意多花些时间调教孙悟空,总归能够除掉孙悟空的妖性,彻彻底底变成他手中的一把利剑。 “不好。” “我拒绝。” 孙悟空想也不想的说道,他还想去尝尝王母的蟠桃呢,怎能在这佛界混吃等死。 “那就休怪本座不客气。” 如来身为佛祖,乃是西天佛界之主,自然有其原因。 一路上大杀四方威风凛凛的孙悟空第一次遇到了麻烦。 如意金箍棒看起来也不是那么好使。 “师父,猴哥儿会不会有事儿。” 笙歌有些担忧,佛祖不同于山野间的小妖。 “不会。” “但也不会赢。” 如来自持身份满口仁义平等,自然不会杀了孙悟空。 悟空虽说天生不凡,但毕竟年幼,那几百年的修为根本不能敌得过如来佛祖千秋万载的佛法。 “……” 笙歌的眉头紧紧皱着,为什么她觉得如来佛祖就好似反派**oss呢。 他们要想实现各自的想法,必然得打倒反派boss,若是打不倒,一切都是枉然。 孙悟空落了下风,这是意料之中的事情,但如来的面色并不好,眼中的金光都有些涣散。 笙歌咬咬牙,看看自己手中的九齿钉耙冲了上去。 第四十四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三) (四十三) 她的一身修为和法术如果不是大圣帮忙,她也不可能恢复的这么快。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好像眼花了,主播不是一直都很怂吗? 灯火阑珊处:其实主播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除了厨艺还比较讲义气。 正面对上如来,笙歌感受到了铺天盖地的压力。 “师兄,这就当是练手吧,提前并肩作战。” 为什么练手,当然是为了大闹天宫。 夜帝:面前此人是无法战胜的,能打败他的只有他自己。 姗姗来迟的夜帝最终下了定论。 没有人怀疑夜帝的结论,这段时间夜帝已经在笙歌的直播间奠定了稳固的地位,就连笙歌这个主播都没有夜帝的话有用。 看着夜帝的话,笙歌透心凉。 夜帝:古籍中有记载,世间有一种人战胜了自我,明悟了心,实现了全知、全能、不死,此为所有人指引出无量光明的方向。 全知全能不死…… 这六个字就像是巨石压在笙歌的心头,越发让她看不到希望。 夜帝:心魔,这是主播唯一的法子。 心魔? 如来断绝七情六欲额还会有心魔吗? 唐僧? 笙歌自问他们与如来并没有到了不死不休的一步,没了如来,佛界怕是会打乱,流窜于三界的邪恶势力必然会卷土重来。 所以,如来不能有心魔,一旦有了心魔,如来就会变成魔王。 在笙歌大脑快速运转时,沙僧也加入了占据。 孙悟空看了笙歌和沙僧一眼,大笑一声,并没有驱赶。 “我败了。” 孙悟空后退一步,淡笑着说道。 孙悟空虽亲口承认自己败了,但身上依旧战意凌然,不见丝毫颓丧。 这样的孙悟空好像更加豁达迷人了。 “佛祖,你可还记得当年如何成佛,又为何成佛。” 孙悟空收起金箍棒,不卑不亢的说道。 如来僵在高空,千万年已过,现在的他如何还是当时的他。 他知晓孙悟空这是在点醒他,他入了魔障。 成为佛祖前,他念的是天下苍生。 成为佛祖后,他念的却成了佛界安宁和权利归属。 佛界并不是真正的极乐世界,或许世界上并没有真正的极乐。 佛界实力派发展迅猛,教徒也参差不齐,随着当年西天打劫,固若金汤的佛界四分五裂。 他鬼迷心窍推出了唐僧,以弟子的血肉稳固了自己无上地位。 他真的没有心魔吗? 其实当年开始,他就不再是他了。 不知想通了什么,如来散去了通身刺眼的光芒,百丈高的身影终于化为了一个正常人。 “自今日起,本座如轮回,历练百世,五千年佛界诸佛罗汉不得出,外人不得进。” 一世五十年,百世五千年。 “观音同入轮回,重新炼心渡人渡己,修为圆满方可重归。” 此时的如来在佛界有绝对的权威,此话一出,就算有人心有异议,但也无人敢不从。 送他们师徒离开佛界,西方极乐世界立即关闭,五千年后方可重启。 临别前,佛祖曾问唐僧可曾恨过。 唐僧以不恨二字应之,只是恩怨已消。 “其实你才是最适合这极乐世界的人。” 说这话的如来眼神看向的却是唐僧和孙悟空。 …… 笙歌一脸茫然,事情的发展为何会变成这样。 她刚刚才觉得如来佛祖是反派**oss,下一刻大反派就缴械投降变成好人了,怎么看都有点儿玄幻啊。 浪九九:这是不是传说中的不战而屈人之兵,大圣威武。 司徒清清:八十二分不能再多了,剩下以六六六的形式给你。 余生敬你一杯酒:666。 弹幕上飘过一堆666。 但笙歌能说她还是一头雾水,不知道大圣和如来之间的玄机吗? 不能,她一点儿都不想做别人心中的蠢主播。 所以,笙歌就死死的憋在了心里。 取回真经,唐僧回到大唐做起了得道高僧,弘扬佛法,真正的成为了悲天悯人,慈眉善目的圣僧。 不再暴力,不再隐藏怨愤,这个时候的唐僧是由内而外的平和悲悯。 笙歌的疑惑进一步加大,好像从如来决定轮回百世开始,一切就不一样了。 “小白,可要一起。” “还是不了,我决定留在师父身边。” 唐僧没有接受如来的封佛,而是同样以凡人之躯继续轮回。 凡人寿命有限,对于小白的这个决定笙歌表示理解。 讲一个故事吧:为什么感觉有些悲凉。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小白龙的陪伴不是一世。 北城南笙:此话何意? 没有人解答,仿佛没有人想要看到答案。 取经队伍就此散开了,笙歌心中很是自然的升起了怀念。 小白和师父留在长安,而她和大圣和沙僧则是开始了他们的大闹天宫。 经过与佛祖一战,大圣修为再一次朝着不可抑制的方向发展,直接从南天门打上了凌霄殿。 玉帝心累,这种事情能不能不要发生的这么频繁,他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若说五百年前他还有些伪装,但现在是真真打不过这只石猴了,拉下面子再次向西天求救,但却得到了极乐世界关闭五千年的消息。 欲哭无泪。 “大圣,天蓬,卷帘,不知你们想要什么。” “天蓬元帅的位置。” “蟠桃。” “一道旨意,我无罪的旨意。” 笙歌,大圣,沙僧依次答道。 沙僧已经想的很清楚了,他不愿为仙,更想占山为王做个小妖,但前提是无罪之身。 本来已经打算割地赔款的玉帝有些傻眼,动静闹这么大,就为了这么点儿东西。 像是生怕三人后悔一般,玉帝即可恢复了猪八戒的天蓬元帅的位置,去了沙僧的罪过,更是求着王母给了孙悟空自由进出蟠桃园的资格。 毕竟玉帝最重视也最忌惮的自始至终都只有孙悟空。 “猴哥儿,能给我一颗蟠桃吗?” 笙歌心中还挂念着与夜帝的交易,悄声说道。 孙悟空坐在蟠桃树上随意摘下一个扔了过来。 叮咚,叮咚…… “经系统判定,此蟠桃品质绝佳,紫纹细核,九千年一熟,可延年益寿充盈灵气,价值九百万赤晶。” 第四十五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四) (四十四) 言外之意,蟠桃并没有传说中日月同庚的妙用。 但也绝对是价值非凡的宝物。 九百万赤晶…… 笙歌看了看自己直播间零零散散收到的打赏,刚刚五千就有些心凉。 这五千中还得与一一八二分…… 如果不是北城南笙和莲花仙子争执发布任务,她连五百都赚不到。 夜帝当初打赏的二十万赤晶直接用来了直播间升级,她闻都没闻到。 主播:“经系统判定,此蟠桃品质绝佳,紫纹细核,九千年一熟,可延年益寿充盈灵气,价值九百万赤晶。” 笙歌把一一刚才的话告诉了夜帝。 她现在只想关注一下九百万赤晶她能收多少劳务费。 不管怎么说,蟠桃也是她辛辛苦苦(谄媚巴结)得来的。 夜帝:九百万? 主播:多了吗?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补充了一句我也觉得多了。 九百万对于笙歌这个乞丐似的主播来说实在是一大笔巨款啊。 之前她就是一个解题的学霸,酸辣粉的收入。 现在成了一个莫名其妙的猪主播,能有辣火锅的收入她就很满意了。 主播:大佬,交易的金额不是我能决定的,如果大佬觉得贵的话…… 夜帝:…… 让夜帝无语的不是九百万,而是猪主播口口声声的大佬。 主播是不是对他有什么误解,不是大佬就是土豪…… 魔狱:主播,我出一千万,请把这颗蟠桃交易给我。 神出鬼没的变态观众一开口又一次引起了轩然大波。 难道这也是一个隐藏的土豪…… 我有小鱼干:惊现神豪,请收下我的膝盖…… 我养了一只蛙:大佬现在的品味都这么独特了吗? 独特到都开始看一头猪的直播了…… 笙歌看到魔狱的话,差点儿我可以交易两种的话脱口而出。 但比魔狱更加来去如风的一一凉凉的说道“何为两种?” 笙歌觉得她被鄙视了,谁规定两个一样的东西就不是两种了吗? 一下子高了一百万,要不是因为夜帝大佬这个世界对他帮助良多,她就要屈服了…… 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富贵不能淫这样高尚的情操笙歌好像并不具备多少。 主播:这枚蟠桃是夜帝大佬的,她早先预订了。 笙歌的心在滴血,可她却只能装作高风亮节。 不是她不想搞价高者得,实在是规则不允许。 浪九九:略略略,我终于从主播身上看到了心口不一这四个字是什么意思。 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摄像头早就把笙歌那张犹豫肉疼的猪脸照了进去。 笙歌表示有一群总爱揭短,总爱捅刀的玻璃碴子观众是一件很受伤的事情。 咬牙少了一百万,她已经很难过了好吗? 主播:你们这样是要失去宝宝的。 孙悟空坐在蟠桃树上一口一个桃子啃的打饱嗝,一低头就看到了自己的蠢师弟捧着一个小桃子一张脸都皱成了包子褶。 不就是一个桃子吗,有必要这么犹豫吗。 大圣觉得自己还是应该当一下好人。 只见大圣从蟠桃树上一跃而下,抢过桃子就塞入了笙歌口中。 皮薄汁多,等笙歌反应过来就只剩核了…… 笙歌傻眼,我刚刚吃了什么。 余生菇凉:主播刚才一口吃了九百万赤晶吗?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应当是如此。 笙歌看着自己空空如也的手,欲哭无泪。 一口吃掉九百万还真是奢侈啊。 夜帝:…… 夜帝能说他刚才还在思量着蟠桃能够对他起多大作用,下一秒蟠桃就进了猪主播的口中。 主播:大佬,您别生气…… 笙歌干巴巴的说道。 “八戒,很难吃吗?” 孙悟空自我感觉蟠桃是他吃过最美味的桃子,否则他也不会念念不忘了。 “好吃。” 好吃到让宝宝心痛了。 “猴哥儿,你能再给我一个吗?” 笙歌厚着脸皮,答应夜帝大佬的事情总得做到。 “王母和玉帝知道你这么贪吗?”九千年一熟的蟠桃最是珍贵,就算在蟠桃盛宴上都鲜少有仙人有资格品尝。 “不知道……” 笙歌其实是想证明自己不贪的。 孙悟空并没有再多说什么,而是再一次把树梢那颗最大的桃子摘了下来,递给了笙歌。 笙歌没有任何犹豫挂在交易栏里,指定夜帝购买权限。 夜帝或许也是怕了夜长梦多,并没有多做思量,九百万赤晶,一手交钱一手拿货。 看到热腾腾到手的九百万,笙歌心中戚戚,也不知道能够捂多久。 “蟠桃由你所得,直播间抽取一成中间中介费,剩下的你八我二。” 学霸笙歌按着一一的分割,迅速在心算自己拿到手的能有多少。 六百四十八万…… 笙歌很是满足,与刚才的五千赤晶相比,两百四十八万简直是六到飞起。 只是她要这些赤晶干嘛,难道只是为了升级直播间吗? 如此一想,笙歌感觉赤晶很是鸡肋,打击了她直播的积极性。 一一似是知道笙歌的想法,笑着说道“等到权限够了,你是可以开启直播间商城的,不是每个任务世界你都能好运气的遇见金大腿。” “早就跟你说过,这个世界看似冒险实则不难。” “直播间赤晶共计六百四十八万五千零四十九,是否选择升级。” 一一公事公办的说道。 “升。” 笙歌咬咬牙,就算不为了交易仅仅是为了物品储存,也得升级。 直播间等级由lv3变为lv4,赤晶也少了两百万。 “八戒,我知你不是这世间人,迟早要离去。” “那颗蟠桃就算本大圣送给你的一场造化吧。” 蟠桃的妙用可不仅仅是延年益寿。 笙歌眼眶微热,不等她感动大圣的如意金箍棒便劈头盖脸的砸了下来。 “猴哥儿,我现在是天蓬元帅,能留点儿脸吗?” “你跟本大圣谈脸面?” 蟠桃园中响起了笙歌撕心裂肺的惨叫声,一声高过一声。 在笙歌看起来只是惨叫,但在外人听来就是杀猪声。 仙气袅袅,祥云密布,瑞兽无数,安详静谧的天庭夹杂着惨绝人寰的杀猪叫,生生破坏了天庭的美感和意境。 第四十六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五) (四十五) 南天门外顺风耳苦着脸挠了挠自己的耳朵,不解的问向千里眼“天庭何时开了养猪场,难道玉帝真的痛改前非要让天庭像人间学习吗?” 千里眼顺着顺风耳指的方向定睛一看,嘴角抽搐。 这一幕自从大圣和天蓬元帅上天之后每隔几日就会发生一次。 也不知道是不是天蓬元帅皮痒,明明被打却还一直往大圣面前凑。 大圣那是什么人,一人可以单挑整个天庭的英雄。 “慎言。” “难道你忘了天庭回来一位天蓬元帅吗?” 之前天庭存在了数万年,各类动物植物修成仙的也不再少数,但唯独没有猪这个物种。 天蓬元帅当年被贬下凡投了猪胎,如今重回天庭便成了这天庭绝无仅有的一头猪。 “……” 顺风耳无语,这么扰民的叫声难道就没有人出来管管吗? 若是笙歌知道千里眼和顺风耳心中的吐槽,一定会无奈的解释,她不是故意找打,而是在大圣的胖揍下强大自身。 虽说玉帝的一道旨意恢复了她天蓬元帅的位置,但她发现并没有人把她放在眼中。 这一点很正常,有多大的实力才会有多少话语权,笙歌比谁都清楚。 猪八戒不同于其他仙人仙气飘飘,猪八戒拖家带口,只有她强大起来,才能给高翠兰和妞妞一个保障。 如何强大,自然是在不断的压迫之下不断突破自身极限。 虽说被大圣揍很疼,但收益也颇丰,毕竟能有大圣这样层次的人做对练,三界少有。 笙歌的身体肿了瘦,瘦了肿,在大圣的敲打下终于有了几分大将风范。 我是一只猫:感觉看主播的直播很适合宣泄,每一次大圣揍主播,我都在代入是自己在揍。 浪九九:就想问主播一句疼不疼。(滑稽脸) 余生菇凉:难道没有人心疼主播吗? 第一次在直播间看到心疼这两个字,笙歌感动的快要哭了。 只是事实证明她太年轻…… 余生菇凉:好吧,我也不心疼,就是看的很欢乐…… 欢乐…… 笙歌特别希望是自己看错了这两个字。 她挨打,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在欢快…… 主播:(哭丧脸) 笙歌决定自己不与直播间的这帮玻璃碴子一般见识,哼,这些人一定是嫉妒了。 一定是嫉妒她大发神威单挑了四大天王,没有人再敢小觑。 今天是她约二郎神杨戬比武的日子。 二郎神又比四大天王的段位高了一截儿。 “汪……” “哇……我认输。”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二郎神的狗这么大这么凶,扑过来就像有一座大山压过来一样。 被咬会不会得狂犬病…… “二郎神,我认输我认输,快管管你的狗。” 笙歌用耙子勉强撑着哮天犬的大嘴,生怕一口被吞下去。 她终于知道这条大黑狗为什么叫哮天犬了,嘴这么大啃一块儿都绰绰有余,更何况是哮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噗嗤……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请还我显示屏。 北城南笙:主播你是在搞笑吗? 直播间里所有的观众都在等着笙歌最后一战完成全盛的威名,没想到竟看了这么一场闹剧。 “你不是挺能的吗?” 二郎神唤回哮天犬,嘴角喊着打趣的笑容。 二郎神很好看,不同于小白的矜贵,而是一种雷厉风行,如果去出演霸道总裁一定很好看。 “不能,不能……” 笙歌心有余悸的看着哮天犬,生怕对方再扑过来。 “我甘拜下风……” 笙歌并没有与二郎神多做交谈便落荒而逃,留下了瞠目结舌的二郎神。 他的哮天犬不过就是看着吓人罢了…… 二郎神哪里知道笙歌对狗有阴影,每一个被大狼狗咬过的孩子都知道那是一段多么悲惨的经历。 …… “呜呜呜,猴哥儿,二郎神放狗欺负我。” 笙歌在大圣面前已经完全没有节操和面子了,一看到孙悟空立马可怜兮兮的说道。 她作为一头厚脸皮的猪抱大腿抱得心安理得。 孙悟空不知道该说什么好,打得过四大天王偏偏被二郎神的哮天犬吓得怂成这样,你让四大天王还怎么见人。 四大天王:难道我们还不如一条狗…… “猴哥儿,你一定要替我报仇啊。” 这件事情的结果就是笙歌先是被大圣揍了一次,然后又被大圣拎着亲自去跟哮天犬打了一架。 没错,就是哮天犬。 一头猪和一条狗的战斗把天庭闹得鸡飞狗跳。 打着打着,笙歌发现狗貌似也就没那么可怕了。 哼,吃俺老猪一耙子。 前来观战的四大天王看着打败一条狗便兴致勃勃想要摆宴席庆祝的笙歌,就像吞了一万只苍蝇那么难受。 好吧,他们还不如一条狗受重视…… 不管过程怎么搞笑离奇,笙歌终于在天庭拥有了自己的威严和权势,终于能够放心大胆的把妞妞和高翠兰带来天庭。 只是高翠兰淡淡的一句“你不是他”就把笙歌拒绝了。 对于高翠兰能够看出他不是猪八戒,笙歌其实心中早有预感。 不管怎么说,高翠兰都与猪八戒做了三年夫妻。 也罢,笙歌并不强求。 以她现在在天庭给猪八戒立下的基业,只要猪八戒不要太浪,浪的连裤衩都不留,保高翠兰和妞妞无恙很是简单。 “任务完成,可选择现在脱离或一天后脱离世界。” 笙歌决定再留一天,看看唐僧,小白和沙和尚。 许久不见,笙歌记忆中的唐僧已经很是模糊了,看着面前这个开口闭口阿弥陀佛和施主的唐僧,笙歌有一种前尘皆是幻想的错觉。 小白确实如当时所言留在唐僧身边,做一个梳理佛经碾墨铺纸的童子。 所有人都知道名满天下的圣僧身边有一个样貌俊逸的童子,佛法亦很是精湛。 八百里流沙河在沙僧的精心呵护下不再是之前的不毛之地,而是鸟语花香山清水秀,就连灵气都充足睡眠几分。 真好,每个人都幸福的成了自己希望的样子。 只可惜她要走了呢。 西游记世界留给她最深的印象竟是大圣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金箍棒。 “大圣,珍重。” 第四十七章想娶亲的猪八戒(四十六) (四十六) “大圣,珍重。” 笙歌壮着胆子,再离别前拥抱了大圣。 想想刚来这个世界时,她见到偶像很是激动,忘形之下去抱大圣被狠狠推开,笙歌就觉得自己被揍的很结实的肉又开始疼了。 “你与猪八戒的交易到底是什么?” 孙悟空本以为笙歌是占据了猪八戒的躯壳,不是一时,是一世。 但笙歌反常的举动告诉他,时间到了。 “完成心愿啊。” 笙歌松开孙悟空,轻轻的笑了笑。 孙悟空对她来说不仅仅是金大腿,更是良师益友。 没有孙悟空,她无法走到这一步,也无法强大的可以为高翠兰和妞妞遮风挡雨,消除所有的后顾之忧。 说起来,一切都是大圣赐予,大圣与她有恩。 “也好,师父之前常说总有别离时,无需强自求。” “珍重。” 孙悟空突然觉得手很痒,这么久一直都是八戒做练手,突然想到他要离去,他竟觉得金箍棒也不是那么顺手了。 和大圣朝夕相处这么久,笙歌已经很是了解他的小动作。 她知道,他这是又想揍她了。 好吧,这就当是一次特别的临别践行了。 “猴哥儿,要不要打一次。” 笙歌不喜欢悲凉的离别,不喜欢哭哭啼啼。 如果离别真的是需要仪式的,那就所有人活成最想要的样子,就是最好的离别礼物。 取经队伍中,她和大圣是最亲近的,当然是因为他们二人是揍人和被揍的关系。 “正合我意。” 大圣一跃而起,大声不羁的笑了起来。 这一次,笙歌竟然在大圣手中走完了所有的招式。 余生一杯酒:莫名觉得有些心酸。 余生菇凉:心酸加一,但还是想问楼上一句是要请我喝一杯酒还是我请你和一杯酒。 我有故事啊:这位菇凉,我觉得你歪楼了。 我是神算子: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必然不喜欢看到凄凄惨惨的画面。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是不是没有注意看画面,远方来了一只猴儿。 猴子在这里:哪里? 浪九九:莫名配一脸的昵称啊。 直播间的观众不约而同的不再提任何关于离别的伤感。 暖心…… 这是笙歌第一次觉得自己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似的观众还是有小棉袄的潜质的。 不过,猴子在哪里? “大圣,大圣,我来像你挑战了……”熟悉的跳脱声,笙歌心下明了来人是谁。 “你才是大圣。” 孙悟空皱皱眉,并没有对六耳猕猴的到来表示太大的欢迎。 “不不不,您一直都是大圣。” “听说您又大闹天宫了,为什么不等我……” “大圣,我觉得我越来越敬佩你了。” “大圣……” 略显寂静的郊外顿时因为六耳猕猴的到来热闹不已。 她怎么感觉这次重逢的六耳猕猴好像变得更加话唠了。 难道不是去修行,而是去练嘴皮子了。 “真的要挑战吗?别后悔。” 巴拉巴拉听六耳猕猴浮躁了半个时辰的孙悟空,最后一丝耐性都没了。 之前他以为最能掰扯的是自己的师父,没想到竟是这么一只不起眼的猴子。 就在孙悟空拿着棒子想要教一教六耳猕猴什么叫做能动手就别bb的时候,六耳猕猴突然开口。 “我后悔了,不挑战。” 孙悟空和笙歌同时晃了晃神,这样的神态还真是熟悉啊。 有这样唠唠叨叨的六耳猕猴在大圣身边,大圣也不至于那么无聊。 在她离开之后,大圣最起码还能有个聊天练手的人。 六耳猕猴比她强,大圣一定也能更尽兴。 猴子在这里:突然间想改名了。 浪九九:突然间觉得这个猴子好讨厌。 余生菇凉:突然间好想一脚踹走这个猴子。 灯火阑珊处:这是新兴的文体吗?突然间我有了疑问。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装深沉装文艺,能把猪主播的直播全程看完的绝对不是文艺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过这只猴子确实有点儿出现的不是时候,为什么不迟一天呢。 笙歌不觉得六耳猕猴这个时候出现是个错,人都是会有习惯的,哪怕是大圣再狂放不羁都不能免俗。 她呆在大圣身边这么久,如果她突然离去,大圣心中一定会有些不舒坦,有六耳猕猴在,大圣也能少想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想多了会抑郁。 “猴哥儿,晚饭我下厨吧” 笙歌就算是成了仙,成了天蓬元帅,依旧是像一个真正的人类一日三餐从不耽搁,规整的比人更像人。 毕竟她本质上确实是一个人。 “好。” “猴子不吃人类饭食……” 孙悟空和六耳猕猴同时开口。 笙歌尴尬的笑了笑,六耳猕猴,您能明天再开口吗? 最后的晚餐笙歌准备了各种各样的水果,香蕉桃子,葡萄,苹果…… “我想吃肉。” 大圣格外认真的说道。 笙歌笑了笑,怎么可能呢。 每一次吃她做的饭,大圣总是挑两筷子便不再吃,然后啃着桃子看她吃饭。 一天的时间过的很快,最后笙歌是在天庭离开的,身边没有任何人。 大圣被六耳猕猴拉走了,唐僧和小白在长安弘扬佛法,沙僧在鸟语花香的流沙河做霸王。 而妞妞和高翠兰则是依旧在那个小村庄。 有没有遗憾呢,笙歌也说不清楚,但最起码必须完成的做完了。 “离开。” 笙歌脱离世界时,许多弹幕被时空之力泯灭。 猴子在外面…… 很多一模一样的弹幕,但笙歌并没有看到。 离开西游记世界后,跨时空直播间已经关闭,众人看到的只有一个模糊的背影。 所有的观众只有一个想法,原来主播真的是女生啊…… “恭喜笙歌完成第一个直播。” 一一欢脱的声音响起,试图驱散笙歌身上的阴沉。 “嗯。” 笙歌抿嘴笑着,看不出喜怒。 他们都好,这就够了。 她不是圣母心,只是希望伙伴们好。 他们曾经携手闯祸了那么多的困难,早就亲似家人。 万望珍重。 …… 回到天庭的猪八戒先是狂喜然后就开始了暗无天日的生活,他的猴哥儿好像疯了,一直揍他…… 等到他好不容易习惯被揍后,猴儿却再也没有揍过他…… 第四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一) 想新生的祥林嫂 (一) 何以新生,从徒手搏狼开始。 ——笙歌 笙歌昏天暗地的睡了一觉,消去了心中所有的负面情绪,然后洗澡换衣,干净整洁,焕然一新的踩着高跟鞋提着包包与自家母上大人吃了一顿饭。 在一一的心理疏导下,笙歌已经能够平和的面对离别。 她一直以为自己都是毕竟冷淡薄情的,没想到离别同样忧伤。 “笙歌,即将开始第二个直播世界,还请做好准备。” 不知是不是笙歌的错觉,她总觉得一一比之前礼貌了几分。 “能先给个提示吗?” 笙歌觉得一一着实有些坑啊。 哪个直播系统舍得让主播第一个任务就变成一头猪,把一个只会算题的学霸扔到妖精遍地的西游记世界。 如果不是她狗腿,不,应该说当机立断的抱住了大圣的金大腿,现在她就成了荒山野岭的肥料了。 “依旧熟悉的世界。” 熟悉…… 一听这两个字,笙歌的心非但没有落下去反而更加不安了。 她觉得一一口中的熟悉并不是她认知中的熟悉。 熟悉意味着更加惊悚。 “人家这么可爱,怎么会坑你呢。” 呵呵哒,对于一一卖萌的这句话,笙歌视若无睹。 也罢,她就不信还有人比大圣凶…… …… 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个破败的土窑洞,家徒四壁,黑黝黝的窑洞已经有大半塌陷。 笙歌手中握着一把斧子正在劈柴,瘦骨嶙峋的手上满是大大小小的伤痕,还有冻疮。 天气清朗,但是不是有冷风吹过,小草冒头,很冷,有种春寒料峭的感觉。 笙歌只觉得自己四肢已经要僵硬了。 笙歌放下斧子,站在水缸边看着水里的倒影。 乌裙,蓝夹祆,月白背心,额头上还有个大疤,看起来苍老不已,眼睛虽大,但却格外空洞,就好似活着只是一种任务。 宝宝这是被扔在了哪里? 熟悉的世界?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主播? 北城南笙:是不是? 所有人都有些不敢确认,毕竟一头猪突然变成一个中年沧桑女人着实有些惊悚。 怎么感觉主播这么惨呢? 他们还以为做一头猪就够惨了,没想到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主播虽然变成了人,但好像更加活的凄苦了…… 主播:一样的配方,熟悉的味道。 笙歌只说说了一句耳熟能详的广告词表明自己的身份之后就开始接收剧情。 荒郊野外,这么安静,绝对不会有人打扰。 呵呵哒,确确实实是一个熟悉的世界。 祥林嫂年纪轻轻丧夫,经人介绍在鲁镇做工,第二年便被婆婆和卫老二强制将她卖给山里猎户贺老六为妻。 反抗也反抗了,逃也逃了,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还是被捆起来嫁了过去。 也不知是不是上天垂怜,祥林嫂生下阿毛,贺老六也踏实勤快,一家人虽不富有但也其乐融融。 可是,贺老六两年后死于伤寒,第二年阿毛又被狼叼走。 祥林嫂两次守寡,被认为是不祥人,深为主人嫌恶,祝福时一切祭器、供品都不许她沾手。 在柳妈的吓唬下,不想死后被分身到土地庙捐了门槛,以求赎‘罪孽’。 但祥林嫂的处境依旧没有改变,所有人都觉得她败坏风俗,天生不幸。 被鲁家撵出去,沦为乞丐。在一个除夕之夜,祥林嫂在爆竹声中倒毙在雪地里。 祥林嫂的一生就可以简单的概括为这两百多个字。 接收剧情的时候,笙歌觉得自己好像又一次回到了上学时期,毕竟鲁迅先生的课文总是那么深奥难懂。 若是笙歌没有记错的话,这篇文章叫祝福。 还真是个意味深长又一语双关的标题啊。 祥林嫂的心愿是想活的不一样,她一直都在反抗,但最终却只能不断屈服,不断认命,最后潦草收场。 活的不一样吗? 笙歌凝眉,还真是一个笼统而又模糊的概念啊。 不过也难怪,祥林嫂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不想屈服,又不知如何新生。 说起来这也是一个可怜又可悲的人啊。 花开半夏、微凉:作为一个新人,弱弱的问一句这是猪主播吗? 看这问话,就知道是慕名而来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之前是,只不过现在不是猪了。 主播:撒花欢迎。 在思考的过程,笙歌随口回答道。 她之前一直都以为做猪的那段日子会是黑历史,但现在却怀念不已。 那时候有大圣可以抱金大腿,她可以怂。 但现在祥林嫂貌似就是孤家寡人…… 不对,孤家寡人…… 笙歌想知道阿毛现在死了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主播,有狼。 花开半夏、微凉:这要直播野外求生了吗? 狼? 一听这话,笙歌就好似脚下生风一般从冲了出去,远远能够看到大野狼叼着一个孩子不断朝大山深处奔去。 这确定不是在玩她吗? 在这山坳里住的人每一家都隔的很远,就是想求助都不能。 笙歌手中拿着成年男人手臂粗的木棍,一边追着,一边扯着嗓子大喊狼来了。 只可惜祥林嫂的身子着实太弱了,三步两步就开始气喘吁吁。 不需要猜测,阿毛如果死了,祥林嫂的任务怕是就要失败了。 永远都不要怀疑阿毛在祥林嫂心中的地位。 笙歌师徒用法术腾云驾雾,但是天地灵气根本不足以支撑。 毫无头绪时,笙歌突然闻到自己身上突兀的出现了蟠桃的香气,顿时身子轻盈了许多。 这就是大圣说送给她的造化吗? 夜帝:主播,蟠桃妙用无数,你既然并没有用来长寿,那么就可以逐步改造身体。 夜帝:速度,力量,这是最基本的改造。 笙歌此时根本没有机会深想,只能按照夜帝的指导发掘蟠桃妙用,调节呼吸继续追着野狼。 距离越来越近了…… “站住,站住。” 笙歌徒手把木棍掰成了两段,一根直接朝着野狼的后肢砸了过去。 受到重击的野狼脚步踉跄了一下,微微停顿的功夫,笙歌终于追上了野狼。 追上之后该做什么呢…… 笙歌有点儿头脑发懵,更加不知所措了。…… 跟一头饥饿的野狼斗吗? 第四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第二更 (二) 她怂,她害怕啊。 莲花仙子:野狼口中的孩子情况不妙…… 言外之意,主播你要再不出手,那孩子说不定就死了。 笙歌欲哭无泪,她现在不是猪八戒没有法术,只是个中年妇女。 武松能打虎,不意味着她也能搏狼啊。 夜帝:哮天犬都打得过,何况只是一头浪。 夜帝说话总是这么简单直白,直接为你指明一条路。 笙歌苦笑,别人都是狗仗人势,但她一直都是猪仗猴势。 如果大圣在这里,一定会毫不留情的揍她一顿,然后一脚把她踹向野狼吧。 想到祝福中祥林嫂那句“我单知道雪天是野兽在深山里没有食吃,会到村里来;我不知道春天也会有。……果然,他躺在草窠里,肚里的五脏已经都给吃空了,可怜他手里还紧紧的捏着那只小篮呢。” 如果阿毛不死,祥林嫂一定不会那么悲惨。 某种意义上,阿毛是祥林嫂的一种信仰。 虽说她刚刚来到祥林嫂的世界,很难跟阿毛有什么母子之情,但如果眼睁睁看着阿毛被一口一口吃完,她…… 算了,拼了。 为了任务,为了祥林嫂,为了阿毛,也为了她自己。 就算做一个肆无忌惮的坏人,也要心无瑕疵。 笙歌看似想了这么多,但时间也仅仅是眨眼的功夫罢了。 野狼看着挡在自己面前,拿着一根木棍的人,用爪子狠狠的刨了刨土,怒吼声从喉间发出。 笙歌趁机看向阿毛,阿毛的半个身子都被野狼吊在口中,鲜血一滴一滴落下,短暂的时间地上已经积了一滩温热的血。 不幸中的万幸是阿毛的头在外面。 头,脖子向来都是最脆弱的,尤其是大脑。 野狼很大很壮硕,深灰色的毛油亮油亮的,四只粗壮有力的腿蓄势待发,耳朵机敏的竖着。 绿色阴冷的眼睛狡猾残忍却又贪婪的看着笙歌。 显然是把笙歌这个看起来瘦小憔悴的中年妇女当做了猎物。 野狼把阿毛吐在一边,尖牙闪烁着冰冷的寒光怒吼着向笙歌冲了过来。 心紧紧揪着的同时,笙歌也舒了一口气。 放下阿毛就好,这样她也能没有后顾之忧,畏首畏尾。 夜帝:腰部是狼全身最脆弱的地方。 夜帝隔空指挥着这场看起来实力悬殊的战斗。 笙歌迅速灵敏的躲过野狼的第一击,但还是被狼的爪子挠伤了手。 不能拖太久,大山中可不止这一头狼。 火辣辣的疼,真是比大圣的金箍棒疼多了。 野狼的速度也很快,慌乱之下笙歌只来得及拿半截棍子阻拦。 棍子打在野狼的头上,棍子碎裂,而狼也有刹那的呆滞。 没有武器,笙歌是安全感直线下降。 “一一,求一把趁手的武器。” 笙歌很知足,哪怕给她一把匕首也行。 谁知道辣鸡系统关键时候永远不在线,就算在也装傻。 一一的默不作声让笙歌的心沉到深渊后,也激起了心中的豪情。 改造了速度和力量吗? 跟着夜帝的指导,笙歌把力量集中在拳头上,狠狠的砸向野狼的头。 腰不是那么容易打到的…… “嗷……” 这一声不是狼叫的,而是呓语。 这么硬的头是练了铁头功了吗? 浪九九:果然是熟悉的味道啊,又一次上演了逗比的一幕。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不是看笑话的时候。 作为一个对狗有心理阴影的主播,看到比狗更凶狠的狼,岂有不怕的道理。 笙歌现在并没有太多的心思与直播间的观众说闲话,而是只能乘胜追击。 她也不知道自己被咬了几下,也不知道被踹了多少脚,等野狼被她打晕之后,笙歌已经鲜血淋漓,伤口深可见骨。 简陋廉价的粗布衣服成为布条,难以避体。 笙歌看着倒在地上呼气比吸气多,奄奄一息的野狼,咬咬牙搬去大石头砸了过去。 她不能赌。 狼这种动物的狠毒不是一般人能够想象到的。 如果不杀了,谁也不能保证野狼会不会成群结队的再一次找到她。 笙歌先是拖着野狼尸体扔到一旁的水潭里,顺带洗去自己身上的味道,才抱着阿毛离开。 阿毛双目紧闭,脸色煞白,但体温却格外高。 这还是个四岁的孩子啊。 看大夫…… 这是笙歌唯一的想法。 她再一次清楚的意识到她的学霸没有什么实用性。 如果没有这稀奇古怪的穿越之旅,她怕是依旧还沉浸于学霸的优越感不可自拔了。 北城南笙:主播你有钱吗? 看到弹幕,笙歌心凉凉。 好吧,她忘了,祥林嫂家徒四壁,就连平时的生活都难以维持。 莲花仙子:我略通医术,主播如果不嫌弃的话,可听我一二。 主播:不嫌弃,不嫌弃,怎么会嫌弃呢。 直播间观众真的是藏龙卧虎啊,怪不得大家都在刺她,只能说她才是最无用的那一个。 在莲花仙子的指引下,笙歌在漫山遍野的杂草中也找到了一些急用的药材,顺带还在犄角旮旯里找到了一根品相不错的人参,虽说也不算名贵,年份也不久远,但最起码可以解燃眉之急。 笙歌在简单的处理时候便徒步背着阿毛去镇里。 不得不说,这个山坳实在偏僻贫穷了一些,这么多人家竟然连一辆牛车都没有。 可阿毛的伤又耽搁不得,没办法,笙歌只能背着阿毛去镇里然后再去租马车。 翻箱倒柜,她在祥林嫂家中也仅仅找到二两银子,据说这还是贺老六在时攒下的。 对于这个时代的物价,笙歌并不是很了解。 但是秉着蚊子再小也是肉的想法全部揣在了身上。 山路崎岖,笙歌粗糙包扎好的伤口随着她的移动渗出血,染红了纱布。 她到底是招谁惹谁了,为什么惨的事情都被她遇到了。 当年她也算是直播界中的小透明,对直播界还是要了解一些的,看了那么多年直播从来没见过像她这么惨的主播。 她觉得她在卖惨。 也不算卖惨,她的确很惨。 每往前走一步,深可见骨的伤口就疼得要命,她又一次变成了一个血人。 第五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第三更 (三) 走路太浪会闪腰:碰到一个画风清奇的主播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豺狼配女猫:看完了动物大世界又来看荒野求生记,就想问问主播为什么这么奇特。 浪九九:我更好奇的是主播为什么这么倒霉。 花开半夏、微凉:直播界的泥石流。 在笙歌痛苦挣扎,一步一个血脚印下山的时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没有一个人暖心安慰,而是再一次开启了揶揄之旅。 本姑娘心好疼。 主播:我还是个孩子,你们这样对我真的好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抛下主播确实不好,不如你加入我们的聊天吧。 主播:…… 笙歌无语,这就是在明目张胆的曲解她的意思。 什么时候才能下山,才能到镇上啊…… 笙歌对大山产生了恐惧,本姑娘出去之后就算是乞讨也绝对不回来了,先立个flag。 主播:本主播在此立誓,如果再回来这座大山,再次直播徒手搏狼。 能够立下这样的誓言,笙歌是下了一定狠心的。 住在山坳里,出去比登山还难。 呜呜呜,怎么感觉比西天取经还要难。 当然是因为金大腿大圣不在了。 北城南笙:坐等啪啪啪打脸,楼下保持队形。 花开半夏、微凉:坐等啪啪啪打脸,坐等主播徒手搏狼。 灯火阑珊处:回味无穷啊。 主播:哼,一群玻璃碴子。 笙歌对自己直播间的观众已经绝望了。 她倒霉的遇到了一一这个辣鸡系统,又倒霉的遇到了这么一群看热闹永远不嫌事大的观众。 饿了,笙歌就啃一下祥林嫂烙好的玉米饼,渴了就喝一口溪水,时不时还能被突然窜出来的动物吓一跳,就差脱了衣服换成小草裙回归原始人了。 她觉得这不是在直播荒野求生,而是在直播原始社会进城记…… 唯一令她安心的就是阿毛的体温并没有持续高烧,看来莲花仙子的法子还是有用的。 磕磕绊绊大半天,笙歌脚上那双破布鞋终于露出了脚指,换的满是布丁的干净衣服也被划破了不少。 除了艰苦就是疼痛…… 来到这个世界才刚刚半天的功夫,笙歌就理解了祥林嫂的痛苦。 如果她是祥林嫂真的不见得能够活的比祥林嫂更长久。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心性坚定之人,在黑暗和绝望中也许真的无法扑腾到见到光明的那一刻。 下了山,距离镇子就不远了。 脚步蹒跚,衣衫褴褛的去了镇里,笙歌想办法去租马车但却屡次被拒绝。 原因是她浑身是血,怕她死在车上…… 这么说真的好吗? 这个时代的人说话都这么犀利了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哈哈哈,社会我车夫,人狠话不多。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还是赶快想想法子吧,小孩子的身体最是拖不得。 走路太浪会闪腰鲜少的温情还不是给笙歌的。 没有法子,笙歌只好在镇子中的一家看起来还不错的医馆诊治。 “受伤颇重,就算能够治好也会残疾。” 镇子里的老大夫看着笙歌,慎重的说道。 在这个民不聊生,战争频繁,流离失所的年代,人命是最不值钱的。 虽说身为一个大夫劝说对方放弃有违医德,但何尝不是无奈之举呢。 这个年代,活着不一定会比死了幸福。 “治。” 笙歌斩钉截铁的说道。 大夫的好意她心领了,但是阿毛不得不救。 “大妹子,我跟你说一句大实话,这个孩子的五脏和四肢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伤害,我没有把握治好。” “大妹子你如果下定了决心要治,那我建议你去县城的回春堂,医术精湛,但相应的诊金也就高很多。” 她也想去县城啊,只是没人拉着她。 从山上徒步下来她已经用尽了力气,实在没有法子背着阿毛再走到县城了。 “大夫,不知道这镇子里最便宜的成衣店是哪里。” 作为一个初来乍到的萌新,这个世界对笙歌来说是全然陌生的。 “大妹子与我老婆子身形差不多,不嫌弃的话可以给你一件。” 老大夫自然看出了笙歌浑身是伤,伤成这样还能够不动声色的跟他谈话,想来不是一般人。 年轻时候走南闯北他也算见过不少人,一件衣服结一个可能的善缘,他是乐意的。 “不介意,不介意。” 在绝望无助时,每一份善意都显得那么难能可贵。 猪八戒遮不住肚子的青不青,蓝不蓝的梭布直裰都过了那么久,怎么会嫌弃呢。 笙歌见到了老大夫的妻子,是位年约五十岁的妇人,身形确实与祥林嫂有几分相似。 只不过精气神要比祥林嫂好太多了。 明明祥林嫂才不过三十岁,可看起来却更加苍老憔悴。 “大妹子,我重新给你上些药包扎起来再换衣服吧。” 妇人叹了一口气,看着褪去衣衫满身伤口的笙歌,悲悯的说道。 “大妹子这是被野狼咬了吗?” 獠牙的印记是挡不住的,一看就明了。 妇人一边为笙歌包扎伤口,一边声音低沉的问道。 “嗯,阿毛被叼走了,我得救他。” 温热的房间,使得心神俱疲的笙歌昏昏欲睡。 来到这个直播世界,笙歌就没有一刻是轻松的。 先是与野狼搏斗,后又重伤背着阿毛走了半天的山路,早就筋疲力尽了。 只是阿毛的伤就是她悬在头顶的一把刀,让她随时保持清醒。 妇人略有些惊讶,看到笙歌疲惫不堪,便没有多说什么。 “好了,大妹子。” “老头子说阿毛的伤耽搁不得,我也就不多留你了。” 妇人收拾着被鲜血浸湿的衣服,和蔼的笑着。 笙歌鼻子酸了酸,这是她在祥林嫂世界遇到的第一份温暖。 哪怕不纯粹,但也是一根救命稻草。 穿着洗的发白的干净衣服走出来,笙歌看向坐诊的老大夫。 “大夫,不知道得多少诊金。” 笙歌说的羞涩,她现在着实穷啊。 “诊金就算了,大妹子还是赶快去县城吧。” “走的快的话,还能赶上,要不然就得等明天了。” “如果大妹子实在不好意思的话,那就等阿毛恢复后请我们夫妻吃顿饭就行。” 第五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四) (四) 笙歌知道此刻不是寒暄和相互吹捧的时候,感谢离开后匆匆雇了辆马车赶往县城。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是不是意味着主播时来运转了?可还是想看主播遭殃,不过这都是阿毛健康以后的事情。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必是洪福齐天之人,必能有惊无险逢凶化吉。 主播:承你吉言。 对于神棍的话,笙歌只是一笑置之。 如果洪福齐天是这样的,那她宁愿自己去当一个平凡小民。 笙歌必须得承认,胸无大志说的就是她这种人。 翳:你们说如果大圣看到主播这个样子是糟心呢还是糟心呢? 花开半夏、微凉:也许会恨铁不成钢吧。 北城南笙:我觉得如果大圣在这里一定会狠狠的先揍主播一顿,然后再带着主播大杀四方,到时候那片山里的狼可就遭殃了。 浪九九:你们没发现大圣是刀子嘴豆腐心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是不要揭主播的伤疤了。 作为笙歌直播间的第一位观众,走路太浪会闪腰的话还是有一定效用的。 如果不是怕他太浪,说不定笙歌就把管理员的位置交给了他。 笙歌安安静静的靠在硬邦邦的马车上抱着阿毛闭着眼睛,看着一条条弹幕划过,疲惫的同时有些惘然。 不得不说这些完整看完她直播的观众对于大圣都是很了解的。 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大圣,却不知大圣也有可能是斗战胜佛。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一定是在想大圣。 被戳破心思的笙歌淡然的笑了笑,朝夕相处的伙伴怎么可能会那么容易抛在脑后。 北城南笙:金大腿哪是那么容易忘的。 “阿娘……” 气若游丝,声音虚浮无力。 笙歌猛地睁开眼睛,看着幽幽醒来的阿毛。 阿毛很瘦小,本就白皙,此刻失血和受伤,看起来更是苍白如纸。 “阿毛,别怕,娘在这里。” 笙歌轻轻的抱着阿毛,生怕弄疼他。 阿毛被野狼叼在口中那么长时间,遍体鳞伤,再加上孩子更加脆弱,所以一路上笙歌都是心惊肉跳的。 “阿娘,豆豆撒了……” 阿毛疼得直吸气,但还是断断续续说完了。 阿毛记着自己的娘亲让他剥豆子,也记得…… “阿娘,疼。” “阿娘,我怕。” 也不知是说话牵动了伤口还是阿毛想起了之前的惊心动魄,黯淡的眼睛蓄满了泪水。 笙歌一直都不确定自己是不是一个感性的人,但现在她真真觉得眼睛酸酸涩涩的,有种想哭的冲动。 幸亏她救下了阿毛…… 笙歌突然在阿毛开口的这一瞬间觉得自己这一身伤其实挺值得。 “乖,阿毛会没事儿的,娘带阿毛看大夫。” 笙歌不知道自己此刻除了苍白的说这样话还能做什么。 “阿毛,不怕。” “没有大灰狼,大灰狼已经被娘打走了,再也不会有大灰狼了。” 笙歌轻轻的揉了揉阿毛梳着小辫子的头,心中软软的。 “嗯。” 阿毛声音浅浅的,没有一点儿力气,就算伤口很疼,也喊不出来。 “阿毛,乖乖睡一觉,醒了之后我们就找到大夫了。” 笙歌摸摸阿毛的额头,体温正常,伤口也没有恶化,心下稍安。 “嗯……” 阿毛眼睛半睁半闭,再也没有说一句话,就这样昏昏沉沉的在笙歌的怀里半寐半醒。 “师傅,能快点儿吗?” 笙歌催促着,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腾云驾雾,但是没可能。 “已经够快了,再快容易翻车……” 粗犷的声音从马车门帘外响起。 笙歌沉默…… 余生菇凉:突然觉得心酸酸的,没想到猪主播还有这么温柔暖心的一面。 我有故事啊:难道你忘了主播本身就是个女孩子,还是长发及腰的那种…… 笙歌眨眼,怎么感觉直播间的观众知道的有点儿多呢。 不是脱离世界的时候直播自动关闭了吗? 主播:知道的太多是要被灭口的…… 我有故事啊:灭口?主播还是担心一下自己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前方有山贼拦路…… 北城南笙:神棍是不是被啪啪啪打脸了,这就是洪福齐天吗? 我是个神棍:…… 一堆弹幕,笙歌关注的重点就是那句前方有山贼拦路…… 这得有多倒霉,才能让这么多糟心事儿都让她碰到。 取经是妖精挡路,看病是山贼拦路。 “师傅,停车。” “师傅,你这里可有防身的工具?” 笙歌掀开帘子,着急的问道。 说话的功夫,黑压压一群山贼就从低矮的山坡上冲了下来,手中拿着明晃晃的大刀,大刀上系着红布。 “……” “此山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一个脸上长着黑麻子,尖嘴猴腮的土匪挥舞着手中的大刀自以为很威风的说道。 笙歌嘴角抽搐,这句话还真是熟的不能再熟了,土匪劫道儿的经典台词啊。 “土匪爷爷,我上有老下有小,家里只有一亩薄田,每天就靠着马车接人赚些银钱,今天还没开工呢。” 不等笙歌说话,赶车的师傅就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磕头求饶。 “各位土匪爷爷,你们要财就要这个女人的,她有钱……” 躺着再次中枪的笙歌无语的撇撇嘴。 笙歌并不放心把阿毛放在马车里,万一马受惊,发生什么事情是谁也无法预料的。 她不就是想带阿毛去看个大夫治治伤吗,为什么就这么多人挡路呢。 “你们看我像有钱人吗?” 笙歌牢牢的把阿毛绑在身上,小心的避过伤口,才坦然淡定的走下马车。 对于她来说,这些土匪并没有野狼可怕。 “有钱人都爱装穷,交出来,饶你不死。” 喊话的土匪不屑的说道。 只要是被截的,就没一个承认自己是有钱人。 “你确定?” 短暂的休息之后,笙歌身体里已经恢复了一点儿力气。 跟土匪讲道理,永远是最弱智的。 就在笙歌准备放手一搏的时候,土匪头头开口了。 “真是个孬种……” 只见土匪头子一脚踹在了车夫身上,说话间大胡子不断的晃动着。 第五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五) (五) 笙歌知道,车夫是无妄之灾,如果不是她,车夫也不一定会遇到土匪。 “这位大佬……” 夜帝:主播是见谁都叫大佬吗? 主播:…… 大佬,这是重点吗? 为什么一本正经的夜帝也开始一点点跑偏了呢? 还能不能愉快的玩耍了。 “这位大哥,咱们能打个商量不?” 本打算好好教教土匪做人的笙歌仔细盘算双方实力之后,华丽丽的怂了…… 没错,就是怂了…… 她现在就是个满身是伤的中年妇女,底子还亏了。 如果给她些时日说不定她还能够力挫群雄,笑傲江湖,但那绝不是现在。 “跟土匪讲道理,你脑子是被驴踢了吧。” 络腮胡子大汉吹胡子瞪眼说道。 被一个土匪鄙视了,笙歌不知道该表示什么。 “大哥这么玉树临风威武挺拔器宇轩昂英武不凡正气凛然,就算是土匪也是非同一般的土匪,用常理看待那是对您的侮辱。”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的这番话真的让我闪了腰…… 浪九九:早知道主播不仅有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技能,还有狗腿巴结谄媚不打草稿的能力…… 北城南笙:我终于相信主播是个学霸了,看看这四字成语信手拈来都不带喘气的。 灯火阑珊处:应该是信口开河吧。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翻了个白眼,饱汉子不知饿汉子饥,如果这件事情不是发生在她身上,她也能凉飕飕的看戏。 “大哥,您看您能不能跟我打个商量。” 笙歌谄媚的笑着。 这么怂的主播还有人看,也着实不容易。 “我确实不是一般的土匪,我们卧虎寨拥有一颗劫富济贫忠肝义胆的心。” 满脸络腮胡子的大喊横刀立马,语气豪壮,就好似真的不是在做土匪而是在开疆扩土建功立业。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这是笙歌内心的想法。 笙歌能说吗?自然是不能的。 表里不一小能手blingbling光芒万丈的上线了。 “是是是,大哥说的对。” “大哥这么英明神武一看就是劫富济贫的侠义之士,我一直以来都很崇拜向大哥这样的人。” 笙歌是彻底不要脸了。 脸是什么,能吃吗? “没想到你这个小子还是挺上道儿的。” 络腮胡子大汉乐呵呵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也看到了笙歌怀中的阿毛。 我是个神棍:说打脸的在哪里,我就说主播会逢凶化吉。 莲花仙子:不着急,看下去。 “别以为你上道儿就不用给钱了,别啰嗦,给钱。” “作为一个侠义之士,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准备杀女人和孩子的。” 笙歌咬牙,她刚才说的那一大堆是说到狗肚子里吗? “大哥,我们孤儿寡母还深受重伤,只要大哥能够把阿毛的伤治好,我当牛做马一辈子给山寨洗衣服都行。” 笙歌在做着最后的努力。 “我们孤儿寡母身上也搜不出什么钱,能不能以劳动代替?” “但是还请您能够帮阿毛先治好伤。” 不用看也知道,直播间的弹幕一定刷疯了,有她这样一位主播,还真是给直播间丢人啊。 “你当我们是收容所啊。” “大哥,别听这个女人胡扯,她就是在拖延时间耍滑头。” 尖嘴猴腮满脸麻子的小个子男人贱兮兮的说道。 “你不像是大山深处的无知妇人,你究竟是什么人?” 络腮胡子大汉眯着眼睛摸着自己乱糟糟的大胡子神神秘秘的问道。 “我祖上是状元出身,爹爹考了秀才不幸染病去世,为了厚葬爹爹,才嫁到了山里。” 笙歌的假话张口就来,根本不用考虑。 这就是看多了小说,电视的结果。 电视里卖身葬父的桥段三天两头一见,随随便便就是落魄秀才,笙歌学以致用。 “这么说你还是个文化人?” 一听土匪头头的话,笙歌心中暗喜,看来有戏啊。 有戏就成,她真不想鱼死网破。 没有自知之明的逞凶斗恶说到底就是自寻死路。 说不定作为鱼的她死了,而这卧虎寨的土匪还活的好好的。 浪九九:怂也是一门学问,主播学习的很好。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主播并不蠢,这时候不怂难道送命啊,打赏送上。 走路太浪会闪腰终于大气了一回给了一千赤晶打赏,不再像之前那样三个五个憋着不给。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是给阿毛的医药费,主播别贪。 笙歌根本没时间与直播间里的观众斗嘴。 “嗯,爷爷自小亲自教导我,常说如果我是男儿身定然能够光耀门楣光宗耀祖。” 笙歌不要钱似的往自己脸上贴金,把自己夸的像一朵儿花一样人见人爱。 也不算贴金,她确实是个文化人,还是文化人里的学霸。 “大哥,阿毛是我的命,只要您能够让大夫为阿毛治伤,上刀山下火海我绝不皱眉。” 笙歌以一个刁钻的角度迅猛的速度掐住了大汉的脖子,以她的力量,轻轻松可以揭短对方的脖子。 “大哥,你也看到了,我有反抗的能力,但是我一直都不曾抵抗,就是想跟您和平解决,您说呢。” “忘了告诉你,我不仅曾经是个大家闺秀,而且还文武双全,杀了我可是你的损失啊。” 一为的谄媚讨好,对方是不会正视你的。 既然络腮胡子大汉言语间有松动的痕迹,倒不如再浇一把火。 笙歌无意伤到土匪头子,土匪头子真死了,那她才是捅了马蜂窝呢。 “你这是找死,放开大哥。” 笙歌的动作吓到了一众土匪,纷纷举着刀警惕的看着笙歌。 “别过来。” 土匪头子也只是简单的惊慌,然后安抚了身后的小弟。 “我知道你不会杀我,现在可以谈谈了。” “阿毛的伤可以治,但是我绝对不放心让你去县城,防人之心不可无。” 这一刻,笙歌终于相信面前的土匪真的是个非同一般的土匪了。 能够在她掐着脖子之后依旧面不改色的侃侃而谈,单单这份心理素质就令人侧目。 “只要治好阿毛的伤,一切好商量。” 这是笙歌的底线,不能再退。 再退还不如掐死大汉,她再跟这些人同归于尽呢。 第五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六) (六) “你随我上山……” “不行,万一你反悔呢,回到卧虎寨才是羊入虎口呢。” 笙歌断然拒绝,在大路上说不定还有逃跑的机会,但如果是跟络腮胡子大汉回到寨子里才是自掘坟墓呢。 “我会医术。” “你们身上的伤应该是与野狼搏斗所致。” 络腮胡子大汉有些无语,如果不是寨子里急需文化人,而这个女人带着个孩子又还牵制,他何至于这么低声下气。 直接一刀劈晕抢了银子走了就是。 “不瞎的人都能看出这是狼咬的。” 笙歌翻了个白眼,这如果就算会医术的话,那她也是个妙手回春的大夫。 “……” 这么冲…… 土匪头子真真是想掐死笙歌的心都有了。 浪九九:主播,别这么想不开啊,怂怂不丢人…… 北城南笙:主播,最快一时爽,过后火葬场。 莲花仙子:死马当活马医,主播可以让土匪看看阿毛的伤,本座便可以根据土匪的结论推测他是否会医术,医术是否足够救活阿毛。 笙歌眼前一亮,这是个好主意。 抱着阿毛,她根本不可能从这几十号挥舞着大刀的土匪手中逃了。 “你先看看能不能治。” 笙歌解开阿毛的衣裳,露出了被狼牙几乎刺穿的半边身体。 就算笙歌之前已经为阿毛简单处理过,但再次看到伤口,依然觉得触目惊心。 “我不能保证,但阿娘应该可以。” 紧接着土匪头子把自己关于阿毛伤势的判断说了出来。 莲花仙子:可以赌一把。 没错,就是赌,反正现在没有第二条路可以走。 阿毛的身子也经不起任何的碰撞。 夜帝:观其面相,不是十恶不赦之人,或可信任。 夜帝从来都不会无的放矢,他的话无疑是给笙歌吃了一粒定心丸。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佬果然是大佬,神棍你要事业了。 豺狼配女猫:大佬,请问你还有什么是不会的。 灯火阑珊处:为什么觉得大佬比之前动物世界直播中的如来佛祖更像是全知全能不死的大能呢。 魔狱:呸,相面这么初级的东西都有人推崇备至,还真是江河日下。 额,魔狱的画风向来是这么诡异,习惯就好。 “我信你一次,如果你骗了我,我一定会让卧虎寨所有人偿命。” 笙歌发狠着说道。 管他过后是不是火葬场,最起码得让土匪头子忌惮一二。 “上山。” 土匪头子深深的看了笙歌一眼,对于笙歌略显底气不足的虚张声势根本不放在心上。 “山上有药材,阿娘的医术是最好的。” 听着一个虎背熊腰络腮胡子的大汉喊阿娘,笙歌冷不丁的却想起了在马车内阿毛喊阿娘的模样。 …… 跟在土匪头子身后一路前行,山道崎岖狭窄,林木异常的高大山势险峻,易守难攻,进入主寨的山脊好似刀削一般,若不是有人引路绝对难以进入。 山寨内分布着许许多多木料搭建的房子,一家挨着一家。 穿过山寨,俯瞰之下有一处山谷。路迹明显,沟道狭长,地势平缓,谷内植被遍布,还分别有一处菜园子,药园和花园。 山谷宽敞,大山挡住了寒风,使得谷内比外面暖和许多。 纯净的空气沁人心脾,散发着山间泥土草木的清香。 山谷内最中间搭建着一栋精致的小楼,这是山谷内唯一一座建筑,并不像山寨那样拥挤。 这样的美景让笙歌很难想象到这是一处土匪窝,而不是世外桃源。 “那是阿娘住的地方,我带你过去。” 不知是不是错觉,笙歌竟然从土匪头子的声音中听出了紧张和期盼。 见自己阿娘都需要这么紧张吗? 浪九九:谷内有美人姐姐,难道是仙境吗? 余生菇凉:看起来谷内谷外就好似两个世界,美人姐姐真的好美。 司徒清清:真的是仙人,比之前的菩萨更加仙气飘飘。 直播间里不断飘过弹幕让笙歌傻眼,让她的玻璃碴子们夸上天的不会是这个络腮胡子大汉的阿娘吧。 面前这个络腮胡子大汉怎么看都有三十多岁了,他的阿娘最小也五十岁了啊…… 好奇啊…… 笙歌觉得自己的心就好似有猫爪子在不停的挠着一般。 跟在络腮胡子大汉身后,笙歌出现在小楼面前。 “儿子顾怀远求见母亲。” 络腮胡子大汉跪在地上恭恭敬敬的行了贵族之家的礼仪。 顾怀远? 没想到络腮胡子大汉竟有如此文雅的名字。 想到自己有求于人,笙歌也跪在了门口。 走路太浪会闪腰:仙女姐姐好像并不希望见到顾怀远。 浪九九:我不管我不管,仙女姐姐近看更好看了。 北城南笙:主播,仙女姐姐真的会医术,我看到她在配药,虽然不知道配的是什么药。 “你来做什么?” 泠泠然如高山青雪的声音就好似初春时节最冷的那缕被冬天忘记带走的寒风。 笙歌清楚的看到络腮胡子大汉的身子颤了颤,那双睿智的眼眸中满是自嘲。 “母亲,儿子并非有意打扰母亲清修,乃是今日偶遇一对母子,母子二人皆是受了重伤,被野狼所咬,没有办法所以才来求母亲出手诊治。” 顾怀远始终跪在地上言简意赅的说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呵。” 凛冽嘲讽的笑声让人忍不住起鸡皮疙瘩。 笙歌的心微微下沉,看来玻璃碴子们眼中的仙女姐姐好像不太好相处。 我是个神棍:主播莫急,老衲掐指一算,此女的冷淡只是因顾怀远的到来。 浪九九:别装神秘了,长眼的都看到了。 “你走吧,那对母子留下。” 半晌,就在笙歌以为不会再有人回应时,小楼中那道声音再一次响起。 笙歌感知比常人敏锐,听出了女子声音中的无奈苦涩与悲凉。 看来这是有故事的一家人,还是个伤心的故事。 不过,她不打算八卦。 治好阿毛,那就算对她有恩。 “阿娘其实最是心软,你放心她会就阿毛的。” “我在这里只会给让阿娘不快,先走了。” 顾怀远状似淡然的说道。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七) (七) “前辈,还请您出手救救阿毛。” 门应声而开,笙歌为自己那声前辈感到不好意思。 此刻,她终于明白弹幕中那群玻璃碴子们为什么会说谷内谷外是两个世界,为什么大家会口口声声的喊对方仙女姐姐了。 澄澈空灵,超凡脱俗,笙歌好似找不到恰当的词汇来形容。 简单到极致白衣,如流水月光挥洒大地,如身在蓬莱仙境,周身笼罩着一层飘渺的雾气,似真似幻,真真是像极了传说中的仙子。 世外仙境中住着是为飘渺清冷的仙子,最是让人倾慕。 这真的是顾怀远的娘亲吗?看起来最多不过三十岁,随意散在背后的墨发使得对方看起来更小。 笙歌万分庆幸自己刚才没有嘴贱的喊阿姨或是伯母,要不然她真的会无地自容。 “起来吧。” 声音中的清冷凛冽已经消失不见,更多的是一种宁静温和。 笙歌呆愣愣的,这样的倾城姿容,谈吐举止出现在卧虎寨真是诧异。 “多谢前辈。” 笙歌着实是认定了前辈这个称呼。 前辈总比喊伯母强,别人五十岁看起来像二三十岁,她三十岁看起来像五十岁,人比人气死人啊。 “你的伤呢?” 顾怀远的娘亲是在问先救治她还是先救治阿毛。 “前辈,先救阿毛吧。” 这一刻笙歌是真的相信面前女子有妙手回春的医术了。 “不必唤我前辈,进来吧。” 小楼里陈设非常简单,但处处都彰显着清雅和品味,让人忍不住放松心神。 “你坐这里好好歇歇,我会尽全力救治这个孩子的。” 女子说话不疾不徐,一直都保持着温和疏离的态度。 她拒绝与人亲近,也拒绝别人的靠近。 “好。” 笙歌确实有些筋疲力尽了,如今阿毛终于可以被救治,笙歌心神松懈,疲惫感虚弱感瞬间席卷了她整个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想采访主播,仙子姐姐当前,是何感觉? 主播:想睡觉…… 笙歌坐在柔软舒适的垫子上,眼睛微眯昏昏欲睡。 浪九九:是我以为的想睡觉吗? 翳:没想到主播竟如此直接,真是甘拜下风。 主播:你们需要去污粉。 笙歌是真的累了,哪怕身上的伤口疼得要命,但她还是想闭上眼睛睡一觉。 我是个神棍:刚刚说老衲打脸的在哪里,主播是不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了? 莲花仙子:没想到这女子医术还不俗,这也算是主播的运气了,就算去县城也不一定有这样高超的医术。 主播:本主播小憩片刻,你们自便。 也不知道直播睡觉犯不犯法,只是简单的眯着眼睛睡会儿,绝对不涉黄…… 笙歌沉沉睡着的时候,直播间如火如荼的交流着。 豺狼配女猫:为什么觉得这个荒野求生比上一个动物世界还要难呢,明明一个是普通人,一个是妖精仙人遍地跑。 翳:主播你不是一个人。 花开半夏、微凉:因为没有金大腿。 一针见血…… 确实,没有金大腿,所以笙歌从徒手搏狼开始都得自力更生。 岂一个惨字了得…… 灯火阑珊处:主播为什么要这么折磨自己呢?直播节目这么多,何必如此艰难呢。 笙歌徒手搏狼鲜血淋漓的样子深深的印在了每个人心中。 不同于之前在西游记世界笙歌被大圣从悬崖从云里扔下来看热闹的心态。 那个时候,他们知道无论如何笙歌都是安全的,因为大圣在,但这一个世界呢? 虽说这个世界没有妖怪没有法力,只是一些普通人,但他们也看出来这个世道并不太平,而主播的法术也不能用。 越是不太平,活着越是艰难,这是人尽皆知的事情。 北城南笙:也许主播想锻炼胆子…… 因为主播太怂了…… ……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夜幕降临,初春的夜晚还带着寒风的凛冽,夜幕之上星光闪烁。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醒醒,阿毛醒了。 只是这些人的提醒笙歌根本看不到,至于提示音也被笙歌关掉了。 当然,大佬的提示音是特权,不是笙歌能够关了的。 夜帝作为直播间的第一大佬,也是第一位交易者,自然有高于他人的特权。 夜帝:…… 夜帝没有说什么,只是欲言又止。 但响亮的提示音和闪瞎人眼的亮光惊醒了笙歌。 大佬,不知道扰人清梦是不道德的。 咦,阿毛醒了? 笙歌站起身来,看着依旧紧闭的内室不知道该进还是等着。 算了,还是等着吧。 有求于人就得有求人的态度,若是打扰了对方,反倒得不偿失了。 “醒了就进来吧。” 女子听到了笙歌的脚步声,淡淡的说道。 “伤口我已经进行了清洗消毒和缝合,伤到了内脏,得数次医治,希望你能有心理准备。” 看到脸色惨白,衣服又被鲜血浸湿的笙歌依旧像是不知疼痛一般只是担忧,心中轻轻的叹了口气。 “暂时没有生命危险,你的伤也该治了。” 流了这么多血,足以见得伤的有多重。 “阿娘,呼呼就不疼了……” 阿毛整个人都被包了起来,就像是个木乃伊一样,小脸皱皱巴巴的,小老头儿模样。 笙歌发自内心的舒了一口气,真好啊,阿毛终于不需要死了。 “阿娘不疼,阿毛好好休息,娘亲没事儿。” 怎么可能没事儿,娘亲再说下去怕是也要晕过去了。 女子看出了笙歌的勉强,轻轻扶了笙歌一下,柔软贵重的白衣袖子瞬间被染红。 笙歌不好意思的笑了笑,她穷,赔不起啊。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 只见白衣女子在阿毛身上一点,阿毛便睡了过去。 “你的伤比他重,但是你的修复能力好像太强大了些。” 白衣女子解开笙歌包扎的不算专业的纱布,仔细查看之后疑惑的说道。 按理说这么重的伤是绝对不可能到现在都保持清醒的。 “我也不清楚。” 总不能说自己是吃了王母娘娘的蟠桃吧。 要是说了,仙子姐姐怕是会把她当神经病。 “也亏得你的坚持,否则你们母子怕是都难逃一死。”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八) (八)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知道,我知道,仙子姐姐问我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我也知道,仙子姐姐可以问我。 女子有疑问,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们一个个争先恐后的献殷勤。 浪九九:因为吃了蟠桃? 魔狱:不,因为被揍习惯了,金箍棒的疼痛都习惯了,何况是头狼。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又是大圣功劳…… 北城南笙:还是别提主播的伤心事儿了。 笙歌眨眼,伤心吗? 并没有。 过往种种她会放在心里沉淀,成为自己走向更远的养料。 虽说她不是什么心理强大之人,但是自怨自艾也不是她的性子。 大圣的恩情,取经队伍搞笑逗乐崩坏的一切她都不会忘记。 “不知你该如何称呼?” 祥林嫂三个字差点儿脱口而出。 笙歌有点儿发懵,祥林嫂叫什么名字呢? 以前她不知道,现在也不知道。 她只是简单的接收了祝福的剧情罢了。 “笙歌。” 笙歌没有忘记自己此刻是在扮演着一个家道中落,无可奈何为了葬夫嫁入深山的女子。 不管怎么说,笙歌二字还带着几分闻言。 “笙歌?不错的名字。月色渐落声不寂,笙歌初寒夜未央。” “想来你父亲定是个有文化的,可你为何会成为这样呢?” 仙子姐姐一边为笙歌清理着伤口,一边闲聊着试图转移笙歌的注意力。 笙歌再一次把忽悠顾怀远的那番说辞用了出来。 她不怕被人揭穿,祥林嫂本就是个不受重视被忽略的彻底的人。 如果不是需要把祥林嫂卖钱,卫祥林的婆婆也不会想起还有这么一个晦气的儿媳妇儿。 《祝福》的最后,祥林嫂的死也是寂静无声的,没有人在意,甚至还有人嫌弃她不会挑日子,凭白污了别人过年的气氛。 说起来祥林嫂的死很难归结为谁的责任。 政权,神权,夫权,族权皆是罪魁祸首。 与其说鲁迅先生着墨颇重的写了祥林嫂,倒不如说是想让祥林嫂来代表一个时代的绝望。 曾经学习鲁迅先生的文章,总是觉得拗口深奥,如今亲生经历,更是明白了其中的绝望和痛苦挣扎。 既然祥林嫂想要新生,那就彻彻底底的与文章中那些过去那些阴暗化清界限吧。 鲁镇也好,卫家庄也罢,她都不会再回去。 当然,更加不想回去那个徒手搏狼的深山,她有心理阴影。 她觉得自己以后怕是会更加怕狗,狼跟狗长得像。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话说主播经历听起来蛮惨的,女儿在一旁听着都眼泪汪汪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一看兄弟你就是新来的,要不要赌一把,主播完全就是开局一张嘴,其他全靠诌,忽悠一个算一个,诌死一个算一个。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不愧是猪主播的第一位观众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请问主播还有什么技能是没有点亮的,说的好凄惨,让人潸然泪下啊。 灯火阑珊处: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会代入一头猪在装可怜,实在是不觉得凄惨,只觉得好笑。 北城南笙:主播是猪深入人心。 带特产回家的蛙:人生如戏,全靠演技…… 余生菇凉:难道只有我想知道主播又接了什么样的直播任务吗?好奇ing,主播这一次你究竟是什么人? 笙歌看着一条条弹幕,嘴角忍不住抽搐,这些人是想玩死她好继承她的直播间吗? 好不容易酝酿出的凄凉氛围,这下子烟消云散了,不笑场就算是对演技的考验了。 你以为她想撒谎吗? 谁让她之前为了忽悠顾怀远先是撒了一个谎呢。 现在就算她说她是个被第一人婆婆卖掉的没出息妇女都没人信了。 与其前后不一惹麻烦,倒不如自己亲手造出一份来历,再慢慢坐实。 民不聊生的时代,再离奇的身世都有人信,更何况她用的是电视剧中最经典的桥段呢。 作品源于生活,既然卖身葬父的梗儿在作品中都快用烂了,那么证明现实生活中也比比皆是。 主播:如你所见,我确实是个有身份的人。 笙歌一句话吊足了直播间里大多数观众的胃口。 主播:其实我是个寡妇,还是做了两次寡妇的那种。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是我太单纯竟然相信了主播。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么逗,你家里人知道吗? 北城南笙:就知道主播只会越来越惨…… 看着直播间里的你一言我一句,笙歌嘴角一时没有控制住露出了弧度。 mmp,竟然在说自己凄苦身世的时候笑了出来,她是智障吗? 笙歌在心中狠狠的唾弃自己,笑什么,难道不能再憋一会儿吗? 果不其然,笙歌发自内心的笑容没有躲过仙子姐姐的法眼,引起了仙子姐姐的注意。 “你很开心?” 听到仙子姐姐的问话,笙歌都快要哭了。 说的那么凄惨,氛围酝酿的那么好,她竟然自己笑了出来。 直播间里的那群玻璃碴子们可能注定是来讨债的。 豺狼配女猫:怎么办,突然心情大好,想讲笑话,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余生一杯酒:讲,热烈欢迎豺狼哥哥或女猫妹妹讲笑话。 豺狼配女猫:请唤我豺狼哥哥。 接下来就是无数能够把人逗的捧腹大笑的笑话新鲜出炉,无时无刻不再挑战着笙歌的意志。 笙歌气的想哭的时候,也无比怀疑这些搞笑又不低俗的笑话是从哪里听来的。 好吧,她必须得承认很好笑。 笙歌再一次淋漓尽致的体会了一把什么是痛并快乐着,还是抑制不住的那种快乐。 当然她也再一次确定直播间的玻璃碴子有升级为钢刺的可能。 笙歌偷偷摸摸的咬了咬自己的舌头,疼痛感抑制想笑的冲动,别提脸上的表情有多诡异。 走路太浪会闪腰:其实主播现在的表情就是最好笑的笑话,好想去戳一下。 余生菇凉:已截屏,也许可以做成表情包,配字该流泪的我却笑成花儿…… 余生菇凉:你们呢? “嗯。” 既然已经笑了,那就别否认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九) (九) 要不然更加不伦不类…… “我只是觉得悲伤已经过去,有阿毛在身边就足够了。” 嗯,知足常乐。 以笙歌的智商也只能想出这么个蹩脚的理由。 “也是,你能想的开就好。” 仙子姐姐浑身都散发着属于医家的祥和,宽慰着人的心。 在这样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生活,就算想不平和都难吧。 “好了,你的伤口并没有伤及内脏,好好休息一段时间就可以康复,阿毛那里你也不需要担心,我会尽力让他恢复如常的。” 说着这话,仙子姐姐忍不住蹙了蹙眉,显然阿毛的伤对她来说也是一种挑战。 虽说笙歌悍不畏死的冲上去从野狼口中救下了阿毛,但阿毛依旧受了很重的伤。 “麻烦前辈了。” 笙歌也是有几分眼力见儿的。 “叫我伯母就好。” 伯母…… 笙歌尴尬的咳嗽两声,一个看起来五十岁的人喊一个看起来不足三十岁的女子伯母,怎么看都有些诡异。 “前辈,您是我跟阿毛的救命恩人,我们理应尊你敬你。” 笙歌说的很是冠冕堂皇。 嗯,变年轻之前她真的不想喊仙子姐姐为伯母,那只能是自取其辱。 “我知你心思,我只是在驻颜方面颇有研究而已。” “我姓程。” 仙子姐姐淡笑着说道,犹如空谷幽兰静静绽放,氤氲雅致的香气幽幽弥漫。 “程伯母。” 笙歌也不再扭捏,脸这种东西她好像早就没了。 “嗯。” “阿毛现在睡着,你不需要担心,我看你精神不错,有时间谈谈吗?” 仙子姐姐轻轻说道,声音浅浅,好似风轻轻一吹就能散去一般。 谈谈? 谈什么? 笙歌有些疑惑。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放心吧,不论谈什么也绝对不会是谈你做压寨夫人,仙子姐姐没有那么瞎。 浪九九:主播放心吧,既没财也没色,别人有什么可图的。 虽说直播间观众说的有些磕碜,但也很有道理,她现在就是个丧夫的寡妇,还是个丑寡妇,有什么好害怕的。 “好。” 笙歌应了下来,刚刚睡了一觉,精神恢复了不少。 “坐吧。” 仙子姐姐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一边素手烹茶,一边笑着说道。 “山谷里简陋,还希望你不要嫌弃。” 这已经是笙歌在一天之内第二次听到不要嫌弃二字了。 大家是不是太高看她了? 祥林嫂全部家当也就二两银子,衣服都是小洞变大洞,补了又补,那山坳里的窑洞与这山谷小楼比,无异于一摊淤泥。 “他救你的条件是什么?” 仙子姐姐的面庞氤氲在袅袅的水雾中,让人看不太真切。 但仅仅听声音也能判断出异常。 有忐忑,有紧张,还有莫名的期盼。 他自然是指顾怀远。 笙歌咋舌,好一对奇怪的母子啊。 “我不知道。” 笙歌老老实实的回答。 “想来是因为我曾经随着父亲祖父习过字有关吧。” 生怕仙子姐姐误会,笙歌利利索索的回答道。 “是吗?” 仙子姐姐眼中的紧张顿消。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仙子姐姐是担心顾怀远不长眼的抢了主播做压寨夫人啊。不得不说,担心的有道理。毕竟主播…… 什么叫不长眼?她有那么差劲儿吗? 听太浪的意思就好像是仙子姐姐害怕她缠上土匪头子非要做压寨夫人一样。 直播间的观众总是在不遗余力的打击她,幸亏她长了一颗刀枪不入的心,最重要的是脸皮比城墙厚。 “嗯。” 笙歌只能干巴巴的应一下。 接下来便是漫长的沉默,仙子姐姐不开口,笙歌也不能找话题。 尴尬在沉默中无声的蔓延,笙歌已经不记得自己到底喝了多少杯茶,她只觉得自己快要被憋死了。 “程伯母,我想问下哪里有茅厕。” 对着不染纤尘的仙女姐姐,笙歌觉得询问茅厕是一种亵渎,是一件无比失礼的事情。 “我带你前去吧。” 笙歌从来都没有想过这样偏僻的城镇结合处的山谷里会有这样雅致干净的茅厕。 除了花香便是草木的清香,根本不会有一点异味。 从这点点滴滴,笙歌推测出仙子姐姐怕是家境不一般。 虽然身在土匪窝,但生活却依旧格外讲究,就连净水都有数道程序,最后洗完香喷喷的。 按照自己看了数年小说和肥皂剧的经验来判断,仙子姐姐才是被抢来做压寨夫人的。 仙子姐姐的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与这粗犷随意的土匪窝格格不入。 就连衣料都是经过了精心的选择,虽不名贵但也独具匠心。 言谈举止,做派规矩更像是底蕴深厚的贵族养出得大家闺秀。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主播一脸了然,是不是摸清了仙子姐姐的来历,没想到主播还有做神探的潜质。 我是个神棍:这种事情不是应该问老衲吗?老衲掐指一算,这都是上辈子的恩怨。 翳:神棍现在真的是无孔不入,努力刷存在感啊。 北城南笙:别跑题,求解疑。 主播:我不是神探,只是爱脑补。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脑补了一万字的土匪与大家闺秀不得不说的故事。 “你丝毫不惊讶吗?” 仙子姐姐开口了。 在土匪窝里,笙歌的出现对于她来说就像是一个惊喜。 哪怕只是可以心平气和文雅的聊聊天。 “不惊讶,您看起来就不是寻常人。” 不俗的谈吐,从容的气质,绝色的容貌,回春的医术,这哪是像一个土匪窝里的当家主母。 “你很聪明。” 仙子姐姐由衷的笑了笑。 “既然他有意让你做寨子里的夫子,我很开心,最起码他是想改变的。” “以后若你有什么不明白的,虽是可以问我。” “如果你愿意的话,也可以同我一起住在山谷中,这里也适合阿毛成长。” 突如其来的热情让笙歌受宠若惊。 她感觉自己的脑子不够用了,不明白为什么明明还疏离不已的仙子姐姐突然就热情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诸位口中的仙子姐姐是把主播当成了同类,当成了改变寨子的契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 (十)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还用掐指?神棍,照你这样的频率,迟早要残废。 我有辣条跟我走:掐着掐着就断了。 浪九九:只有主播才会觉得你神通广大。 笙歌暗暗撇撇嘴,虽说直播间是一堆玻璃碴子,但必须得承认这群人还是看了解她的。 这是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 主播:知我者你们也。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不是知你,是你太蠢。 太蠢…… 笙歌已经不记得自己被骂了多少次蠢了。 她哪里蠢了,她明明是个学霸好吗? 哼…… 大人不计小人过,她不跟这些人一般见识。 “不会麻烦程伯母吗?” 笙歌了解仙子姐姐的意思,毕竟孟母三迁的故事在那里摆着。 就算卧虎寨子中有仙子姐姐这样仙气飘飘干净温和的人,但也否认不了这是个土匪寨子。 什么是土匪呢? 就算是劫富济贫也必然有几分粗俗和嗜杀。 “不会,就当做个伴吧,我在这里也甚是凄清。” 就这样,笙歌接下来的住处敲定了。 …… 到现在笙歌自己也搞不明白她到底是在直播什么。 直播间观众认为是荒野求生,而她之前觉得是原始社会进城记,但现在城没进了,半路夭折,反而落草为寇成了土匪头子…… 难不成直播与仙女姐姐的日常吗? 直播间的那群玻璃碴子都是颜狗,肯定喜欢看仙女姐姐。 但是她总觉得顾怀远是不会这么轻而易举放过她的。 还有祥林嫂的心愿…… 新生啊…… 做土匪算不算是一种新生? 主播:如果你我上辈子过的很惨,有机会重生会做土匪吗? 笙歌觉得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在某些时候还是很有用的。 灯火阑珊处:这得有多么没志向才能想到做土匪。 北城南笙:嘘!这只是怂主播想偷懒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做土匪绝不会长久,时势不允许。 笙歌沉默,她就是安于现状的性子。 做猪八戒时最后那段时间之所以拼命的修炼只是想给高翠兰和妞妞一个依靠罢了。 虽然妞妞更喜欢大圣。 而祥林嫂的心愿笼统模糊,不像猪八戒那样明了,何为新生呢? 主播:神棍就是乌鸦嘴。 我是个神棍:你可以称呼老衲为预言家。 主播:何为新生? 夜帝:幡然醒悟回头是岸是新生;为不敢为弃不能弃是新生,梦化现实自立强大亦是新生。 浪九九:土豪说的好有哲理。 豺狼配女猫:猪变人,女变男是不是新生? 大浪淘尽:这是讲变身吗?如果你变成异性,第一件事情是做什么? 豺狼配女猫:好好爽一爽? 走路太浪会闪腰:突如其来的骚,闪了劳资的腰…… 余生一杯酒:太浪兄腰好像不太好,要不要补补。(滑稽) 笙歌看着不知不觉就歪了的弹幕,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主播:你们是污妖王吗?再说下去,说不定就被扫黄组扫走了。 主播:大佬果然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莲花仙子:那不是在形容莲花一族吗?主播别乱用。 主播:…… 笙歌一边与直播间的逗比玻璃碴子插浑打科,一边思考着大佬夜帝的话。 看众人的反应,一直做土匪貌似不太可取。 幡然醒悟回头是岸吗?祥林嫂已经醒悟了。 为不敢为弃不敢弃,化梦为现实强大自立可行。 但想要彻彻底底改变祥林嫂得多么不容易,受多重压迫难道要把压迫推翻吗? 笙歌蔫了,为什么每一次的任务都要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咱们得过且过好好直播不行吗? 本以为祥林嫂这个世界最凶险的事情就是徒手搏狼了,现在看看简直是自己想的太美了。 与未来可能要遇到的艰难险阻相比,狼就是小意思。 想要实现那个光灿灿的未来,怕是比西天取经都难。 大圣,师父,你们在哪儿…… …… 笙歌看向躺在自己身边一脸睡颜轻松安静的阿毛,弯了弯眉眼,其实未来也没有想象的那么可怕。 一个本来在剧情中要死的孩子被她从野狼口中救了下来,改变了必死之局,这就证明其实没有什么是绝对不能改变的。 祥林嫂悲惨的命运一定可以摆脱,祥林嫂一直渴望的光明温暖也一定可以到来。 阿毛这么可爱,她怎么舍得就让他一直呆在土匪窝中呢。 看着阿毛,笙歌忐忑不安的心第一次这么安静。 “阿娘,睡觉觉。” 阿毛浑身依旧被厚厚的纱布包着,但脸蛋看起来却有了血色,不再那么恐怖。 “好,睡觉。” 笙歌就这样闭上眼睛,安静的房间流淌着二人的呼吸声。 “阿娘,我睡不着,我想听故事。” 阿毛有精神听故事,笙歌是很开心的,只要不是之前气息奄奄的样子,她都喜欢。 作为一个学霸,故事多的是。 浪九九:主播,我睡不着,想听故事。 走路太浪会闪腰:只要一想到主播曾经是头猪现在却是这么温柔的慈母,我更睡不着。 灯火阑珊处:主播,讲故事吧。 北城南笙:打赏送上。 还有打赏吗?讲个故事还能一举两得,这么美好的事情,笙歌怎么会拒绝呢。 说起讲故事,笙歌最先想起的就是四大名著,但想了想四大名著貌似都不怎么适合三四岁的孩子听。 童话呢? 灰姑娘?白雪公主?海的女儿?火匣子? 小时候看童话故事书的时候还觉得那些故事纯粹有趣,长大后却发现童话其实才是最现实最血腥的。 本以为自己是个学霸,故事信手拈来,不曾想在开口之际,却不知该如何选择。 “从前有一个国王……” 没的选择,笙歌还是选择了白雪公主,这是她小时候第一个听到的童话故事。 听故事的阿毛慢慢睡了过去,但直播间却热闹不已,显然是对笙歌讲的这个故事嗤之以鼻。 带特产回家的蛙:这么蠢真的是公主吗? 笙歌看到蛙字,突然觉得自己讲错了故事,应该讲青蛙王子,看看这只带特产回家的蛙还怎么得瑟。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一) (十一) 余生菇凉:公主是颜狗吧,七个小矮人和王子果断选择了王子。 豺狼配女猫:果然,颜值即正义。 余生一杯酒:这么血腥的故事讲给阿毛听真的好吗?又是剖心又是下毒又是穿着在炭火上烧红的铁鞋子跳舞,一直跳到倒在地上死去…… 北城南笙:女人不狠地位不稳啊。皇后狠,白雪公主也狠…… 每个人都对这个故事有不同的关注点。 对于这样的情况,笙歌早就料到了。 童话其实很多小时候觉得有趣解气,长大后却会发现暗黑。 主播:讨论归讨论,别忘记打赏,先撤了。 笙歌的关注点更是异于常人,她只关心那些人应允的打赏。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又怂又贪财…… …… 一夜时间过的很快,阳光挥洒进小楼,温热明媚,让人忍不住暂时忘却所有的烦恼。 算起来她来山谷已经整整七日了,她的伤口恢复的极快,如今已经有酥酥麻麻的痒意了。 而阿毛的伤也通过几次治疗消除了隐患,现在只剩下修养和康复,唯一不确定是就是阿毛的右腿。 伤的太重,不确定能不能恢复如初。 如果不能,从此以后阿毛就只会是个小瘸子了。 她该去见见顾怀远了,昨日顾怀远就派人送了道口信要求她去寨子一趟。 笙歌知道,仙子姐姐会照顾好阿毛的,所以一身轻松的去了寨子。 清晨的寨子分外热闹,一个个裸露着上半身的男人在挥拳耍大刀,时不时聚在一起讲个荤段子。 笙歌身上那件被洗的发白的衣裳已经被仙子姐姐烧了,换上了一件柔软干净的面部衣服。 人靠衣装马靠鞍的话有时候还是很有道理的,换上新衣服新鞋子的笙歌虽说还是个老女人但精气神却好了很多。 只是听着那些男人大大咧咧讲着的段子,笙歌脸上难免会有些尴尬。 她终于知道仙子姐姐为何很少离开山谷出现在寨子里了。 幸亏她让阿毛住在了山谷,如果跟这些土匪住在一起,以后开口闭口讲段子,她岂不是得气死。 “你就是大当家的带回的那个又老又丑的女人?” 一个娇俏年轻的姑娘跳出来挡路了。 笙歌无辜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这里的人说话都这么带刺吗? “嗯,如果他没有带其他人回来,那你口中那个又老又丑的女人就是我了。” 不管怎么说,她都跟在大圣和唐三藏身边那么久,这样的话根本不可能影响到她。 再说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可是没少说这样的话。 本身是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现在她的心已经刀枪不入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劳资的四十米长的大刀哪里去了,别拦我,我要去砍死这个小姑娘。 我有辣条跟我走:淡定,一个姑娘家这么火爆真的好吗? 提成绩伤感情:主播为何时时被怼,这是人性得丧失还是道德的滑坡,预知后事,请听下回分解。 “你离大当家远一点儿,一个寡妇有点儿自知之明,别以为认识几个字就觉得自己高人一等。” 小姑娘犹如火辣辣的干辣椒,说起话来分外冲人。 笙歌优雅的笑了笑,对待疯子,你不是要比她更歇斯底里,而是优雅的让她无地自容。 跟这个小姑娘对骂,不是她能做出来的事情,岂不是堕了她老人家的名声。 哼,她可是响当当打败天下无敌手唯独败在一只狗手里的天蓬元帅。 “没想到年纪轻轻的姑娘也这么关心这些事情,我以为只有像我这个年纪的才会这么八卦。” 骂人不带脏字,彻底贯彻优雅的思路。 “不好意思,我还得纠正你话中的一处错误,我不是认识几个字,而是没有几个字是我不认识的。” 她虽怂,但并不是见谁都怂。 好气哦,本姑娘简直就是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 嗯,她就是欺软怕硬。 走路太浪会闪腰:果然主播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技能是随机触发的,主播雄起。 我是个神棍:看看那女娃子的脸色,又可以新鲜出炉一个调色盘了。 浪九九:我闻到了醋的味道,难道这个小年轻喜欢大胡子?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给出了肯定的回答。 没想到大胡子还有小迷妹,只是这个小迷妹未免嘴太毒了一些。 “有文化了不起吗,就知道你看不起我们寨子里的人,我要让怀远哥哥把你赶出去,还有你那个快死的小东西。” 回应小姑娘的是一个响亮的巴掌,她的阿毛好的很,哪里像是快死的小东西。 “你说的没错,有文化就是了不起,尤其是跟你这种毫无教养的丫头。” “红唇白牙,张口就诅咒人很有成就感吗?” 呵,卧虎寨就了不起吗? 再恐怖能有西天取经路上的妖精凶吗? 她可是见过世面的人。 “你竟然敢打我,我要跟你拼了。” 小姑娘张牙舞爪的像是要把笙歌整张脸撕烂似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快教教小姑娘做人。 他们把笙歌救阿毛的惊险和艰难看在眼中,很是理解笙歌为什么突然变脸。 “你难道不知道你口中的怀远哥哥也是我的手下败将吗?” “让开,别让我揍你。” 风水轮流转,提到揍人,笙歌竟有些跃跃欲试。 谁让她一直是被揍的那一个呢。 笙歌随手推开年轻女子,径直向前走去。 尊重永远是自己给自己的。 幸亏小姑娘脸皮薄找了个僻静的角落截住了她,要不然她还得麻烦的应付卧虎寨的其他土匪。 …… “咚咚咚……” 笙歌敲敲门,门被从内打开。 大胡子顾怀远正在刮胡子,一半脸干干净净,一半脸却满是胡茬子。 笙歌眨眨眼,她貌似能够理解那个小姑娘为什么会喜欢顾怀远了。 没有胡子的顾怀远,绝对的清秀小生一枚啊,棱角分明,因为常年做土匪,身上又带着痞劲儿和狠劲儿,默默吸引着旁人的眼球。 没想到这卧虎寨还真藏了一个美男子。 “你等我一下,马上就好。” 那么大一把刀刮胡子真的不怕把头割下来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五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二) (十二) 在笙歌的印象中,这么大的刀都是用来杀猪的…… “你刮着,听我说就好。” 笙歌收回自己的视线,一直盯着人家的脸也不好。 万一看的对方紧张了,手一颤抖,真的把头割下来或是毁容了谁负责。 “我刚刚揍了你的情妹妹。” 笙歌自来熟的坐在了一张大椅子上,随口说道。 正在拿着大刀刮胡子的顾怀远手一颤抖,一条细细的血痕出现在光洁如玉的面庞上。 额…… 笙歌表示她真的很无辜,她真的只是想了想。 走路太浪会闪腰:666,没想到主播还有这能力,神棍,又有人来抢你的饭碗了。 我是个神棍:抢不抢饭碗老衲不在意,只想知道破相该付什么责? 北城南笙:以身相许? 灯火阑珊处:别折磨土匪小哥哥了,就算毁容也不至于用主播磕碜他吧? 豺狼配女猫:主播看着比顾怀远的娘都老。 主播:禁止人身攻击,虽然说的是事实。 “顾大当家的,你怎么刮胡子还能把脸给刮破,是不是技术不熟练,或者是刀用的不趁手?” “看你的大胡子那么长,就知道你很久都没有刮过了。” “快擦擦一会儿再刮吧,万一再破了呢?” 笙歌装作一脸无辜的说道,绝对不承认是自己的原因。 能推的都推了,推不开的也不能承认。 谁让她是寄人篱下呢,好想大杀四方威风凛凛啊,鬼知道得等到猴年马月。 “……” 顾怀远满头黑线,盯着笙歌那张布满细纹的脸看了半天,显然是对笙歌刚才的话无语极了。 “顾大当家的,你是疼得不能说话了吗?” “不是我说你,只是刮胡子的小伤,你怎么能够这么怂呢。” “想想我,徒手搏狼浑身伤口都面不改色,你可得好好学学。” 笙歌围着顾怀远咂咂嘴,啧啧两声,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说道。 “唉,现在的年轻人真是越来越皮薄了。” 顾怀远嘴角抽搐,还皮薄?皮薄馅多肉厚,你当吃饺子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呦,看看主播这副戏精样儿,最怂的就是她,还好意思说别人。 我有辣条跟我走:被揍画面已截图做成表情包,需要的请留言。 “你叫笙歌?” “难道大家闺秀有文化的都是像你这样吗?” 顾怀远随意擦了擦脸上的血,然后用水洗了洗,心中暗暗吐槽,还真真是毁了笙歌这个名字。 “我是叫笙歌,不过大家闺秀绝不是我这个样子。” 她只是学霸,不能给大家闺秀丢脸。 “你娘那样谈吐举止优雅温婉恍若九天仙子的才是大家闺秀。” 顾怀远嘴角闪过苦涩的笑容,优雅温婉吗? 在他的记忆中娘亲一直都是冷漠高傲的,自他记事起就很少看到娘亲笑了。 “你很喜欢我娘吗?” 顾怀远沉声问道。 “嗯,仙子姐姐谁不喜欢呢。” 笙歌很是自然的答道,与刚才那个小辣椒相比,仙子姐姐就更好了。 “顾怀远,我揍了你的情妹妹,别说我敢做不敢认。” “她嘴贱,我手欠,但我敢作敢为。” 看刚才那个小辣椒的打扮和说话的底气就知道在这卧虎寨中不是一般人。 “什么情妹妹,书香门第的后人怎么这么口无遮拦。” 顾怀远再次听到情妹妹这三个字心有余悸的摸了摸自己的脸,幸亏他放下了大刀。 “口口声声怀远哥哥,怀远哥哥的,还警告我离你远一点儿,听那口气就像是正房质问小三一般。” 笙歌撇撇嘴,随性的说道。 就算她编了自己是大家闺秀又如何,毕竟已经嫁到大山里好几年了。 “小三?” 顾怀远别有深意的上下打量了笙歌一眼,他是得有多瞎才能找一个比自己娘看起来还要老的人做小三。 放心,他的口味没有那么重。 浪九九:哈哈哈,看看顾怀远嫌弃的小眼神儿,简直不要太逗。 灯火阑珊处:放开我,放开我,我不瞎,我不瞎…… 北城南笙:楼上解读的好深刻,好形象。 “怎么,别看本姑娘现在看起来老,但比你大不了几岁。” 笙歌不服气的说道。 作为一头猪被嫌弃,现在变成祥林嫂依旧被嫌弃,本姑娘心好累啊。 “姑娘?” “三十多岁看起来像五十岁的人带着个三四岁的孩子还可以称姑娘吗?” “我读书少,你别骗我……” 顾怀远摊了摊手,活脱脱一个好奇宝宝的样子,但说出的话却是每一句都是小刀子。 “呵,读书少就少实话。” 笙歌瓮声瓮气的说道。 土匪不可怕,土匪毒舌才可怕。 “说吧,你找我来什么事情?” 顾怀远这间房间的陈设构造并不像仙子姐姐那样讲究,更多的是粗犷随意。 嗯,这看起来才更像是个土匪窝。 “你我之间有约定,我娘救了阿毛,顺带还救了你,你是不是应该报答我?” “以身相许吗?” 笙歌一句话噎的顾怀远说不出话来。 顾怀远心累,这个寡妇是不是太恨嫁了,难不成为了在寨子里办一个私塾还得出卖身体? 这生意他做的是不是太亏本了。 “大婶儿,不,大嫂,大姐,我们不合适啊。” “以身相许还是算了吧,卧虎寨虽然是土匪寨子,但是杜绝情/色交易,你只需要做卧虎寨的私塾先生就好。” 顾怀远结结巴巴的说道。 能够得母亲另眼相看并允许住在谷内,由不得他不慎重。 “私塾先生还得动脑子,我……” 顾怀远生怕笙歌说出那句她还是不叫喜欢以身相许,连连开口。 “做私塾先生很简单的,只需要教他们识字就好。” “大姐,您放过我吧。” 明明还是春寒料峭的时节,顾怀远头上却出了一层薄薄的汗。 要知道顾怀远可是在笙歌被笙歌掐着脖子都能侃侃而谈的人啊。 “多久呢?” “难不成我大好的年华,貌美如花就一辈子留在土匪窝?” “要我一直留着也没问题,以身相许,到时候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笙歌憋着笑,努力一本正经的开口。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三) (十三)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快要被玩儿坏了…… 浪九九:第一次见到这么上赶着以身相许的“姑娘。” 走路太浪会闪腰:为何要强调姑娘二字呢? “大姐,三年,三年。” 本来在顾怀远的打算里,入了这卧虎寨就生是卧虎寨的人死是卧虎寨的鬼,但是这位大婶太热情…… “三年?三年是要抱俩的意思吗?” 笙歌不遗余力的揶揄打趣着顾怀远。 土匪窝再好,仙女姐姐再美,她都不可能在土匪窝中留三年。 看看顾怀远这张极具欺骗性的小白脸,笙歌觉得像之前的小辣椒一定前赴后继,她可不想躺着也中枪。 嗯,她更喜欢当个吃瓜群众。 “……” 顾怀远越来越怀疑面前这个大婶既不是山里的农妇也不是闺阁里的大家闺秀。 谁家的闺秀开口闭口以身相许,三年抱俩。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圣不在身边,主播彻底放飞自我。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性子就得需要人压着。 北城南笙:看惯了主播怂怂的样子,现在这样贱兮兮的还挺可爱。 贱兮兮…… 对于这样的形容词,笙歌敬而远之。 “大婶,不对,大姐,您说您呆多久?” 顾怀远心里流泪,要不是他打不过大婶,阿娘又站在大婶那边,他一定好好教教大婶做人。 如果笙歌知道顾怀远心中的想法,定然会撇撇嘴,她最不怕的就是挨打。 “一年。” 再难认的字一年也该熟了。 只是习字罢了,又不是考大学。 “好,一年。” “我还有一个要求。” 得寸进尺又是笙歌的一个优良传统。 “你的小辣椒情妹妹们如果没事找事,别怪我揍她。” 打不过就认怂,打得过就威风凛凛…… 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大圣一样能够揍她揍得那么顺手。 情妹妹们? 顾怀远顿时觉得牙疼,怎么办他突然有些后悔刮胡子了。 “揍吧,只要你不怕麻烦。” 顾怀远坏心眼的想着,他不是大婶的对手,难道全寨子里疼女儿的老爹也揍不了一个大婶吗? 如果大婶被揍了,他一定去干一票大的。 在与顾怀远达成共识之后,被正式介绍给了寨子里十八岁以下的少年和小姑娘。 嗯,被笙歌揍了一巴掌的小辣椒也在其中,气势汹汹的盯着笙歌,眼睛冒火。 “小姑娘,你讨厌学习吗?” “知识就是力量,有文化的女孩儿会更可爱哦。” 笙歌收起了在顾怀远年前耍赖的痞劲儿,恢复成以前做学霸时的乖宝宝模样。 只可惜就算装作乖宝宝她也不再是女神,看起来更像是皇宫里出来的刻板嬷嬷,专门拿戒尺恶狠狠体罚人的那种。 好伤心…… 别的主播要么年轻靓丽青春有活力,有么成熟有韵味御姐气场十足,她这是什么…… 整段垮掉。 顾怀远的脸僵硬的绷着,生怕自己笑出来。 建立私塾是他思虑许久之后做出的决定,就算是土匪,也得做个明事理有文化的土匪。 他其实是认字的,阿娘小时候曾经教过她,但在她跟着爹下山劫了一次道之后,阿娘就再也没有教过他任何的知识。 阿娘带来的书都是他自学成才的。 “我也不强迫你们习字,毕竟来学习的人越少,我就越轻松。” “当然,想跟顾怀远大当家一样文武双全做男子汉的可以来学,想追到大当家红袖添香写诗传情的也一定要来。” “像顾大当家这样才貌双全的男子汉可是不多见了哦。” 浪九九:不是荒野求生节目吗,为什么成了土匪向上记。 北城南笙:没想到被揍了整整一个世界的主播还有这么骚气的一面,提前恭祝主播桃李满天下,土匪一堆堆。 灯火阑珊处:主播难道改为变形记了吗?看不了主播挨揍,心慌慌。 “想学的赶快报名,名额有限。” 笙歌嘴角含笑的看着顾怀远变幻莫测的神色,笑得愈发灿烂。 阿毛没死,使得笙歌心中放下了一块儿大石头,所以整个人看起来都明媚了几分。 她本身就是个年轻学霸,没有经历过祥林嫂的痛苦,所以很难像祥林嫂一样绝望麻木。 新生啊。 她不但要给祥林嫂新生,也要带给阿毛全新的未来。 那么可爱的小包子…… 应该说阿毛抚慰了笙歌那颗受伤的小心灵,谁让妞妞当初对她这个做爹的一点儿都不热络呢。 余生菇凉:不做猪八戒后,主播智商见长啊,还知道美色诱惑了,不错不错。 余生一杯酒:菇凉,来一杯。 笙歌话音落下之后,现场有些嘈杂,尤其是那些粉面含春的小姑娘时不时欲言又止的看顾怀远一眼,然后又跟身边的小姐妹交谈几句。 “我报名。” 有人开头,陆陆续续有不少人站出来由笙歌写下了名字。 太久没有写字,笙歌刚开始的字就像狗爬一样,顾怀远如刀子似的眼神一刻不停的盯着她。 幸亏后来找回了感觉,才免了被顾怀远乱刀捅死的下场。 “小辣椒,你不报名吗?” 在场有不少人都报名了,至于那些几岁的孩子根本不需要笙歌动员就有家长代替报名。 就算是土匪,家长也有望子成龙的心情,不论在什么时代,这都是亘古不变的。 “你才是小辣椒。” 泼辣的小姑娘直接反怼过来。 “不就是报名嘛,谁怕谁。” “大当家,以后你就不能拿不识字为理由来拒绝我了。” “哼,我一定会打倒所有人成为你的新娘。” 在土匪窝中长大的姑娘总是要多几分野性和爽朗,这种直爽在很多时候都会令人眼前一亮。 如果不是第一印象着实不好,笙歌都会忍不住心生好感。 “小辣椒,我是教习字读文的,不是拳脚功夫哦。” “想成为大当家的新娘还是先改改你的毒嘴巴吧,男人都喜欢善良的女孩儿,这是作为过来人的经验……” “对了,报名之后你们就是我的学生,尊师重道可是必须的。” 不怕你们不听话,揍就是了。 揍一顿不行,那就揍两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四) (十四) 跟在大圣身边,笙歌还是学到了很多东西的。 其实最先获得新生的是她自己,因为遇到了大圣遇到了彪悍的唐僧。 就像直播间弹幕里说的那样,如果不是她阴差阳错入了大圣的眼,她现在早就化作肥料了吧。 西游记世界的危险性显而易见,谁都不能否认。 她褪去了妇人之仁的软弱,战胜了自己,也成就了自己。 在大圣面前,她一怂到底从无半点反抗。 一是因为自己打不过,二是因为他是大圣,是恩人也是儿时可望不可得的偶像。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走神了,眼神涣散,你们猜主播在想什么?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用猜吗?众目睽睽之下揉了揉自己的肉,必定是想起了被揍的日子。 莲花仙子:主播此时的底气是来源于曾经大圣的刻意历练和最后那场造化,有所怀念最是正常。 北城南笙:不谈论这个伤心的话题,莫名心酸。 莫名心酸吗? 笙歌没有觉得心酸,没有觉得遗憾,只是满满的感念。 大圣强大随性,自由不羁,没有任何人有资格成为大圣的拖累。 更不要说她还是一只又蠢又笨的猪了…… “喂,我要报名,你不会是想公报私仇不准我报名吧。” 响亮清脆略显刺耳的声音惊醒了笙歌,也驱散了她难得的惆怅和柔软。 “不会。” “你叫什么名字。” 笙歌的柔和让面前的小姑娘受宠若惊,她已经做好了长期战斗的准备,没想到这个又老又丑的女人突然温柔了。 “李梨,梨花的梨。” 因为她出生在梨花盛开的时节,没什么文化的爹娘就随意的为她取了这个名字。 “一别如斯,落尽梨花月又西,很不错的名字。” 笙歌这话是发自内心的,在一群二丫翠花招娣中,李梨这个名字犹如一股清泉,带给人惊艳。 小辣椒听不懂那句诗是什么意思,但隐约觉得应该是在夸她。 “别以为你夸我了,咱们之间的恩怨就能一笔勾销。” 小辣椒傲娇的说着,下巴扬的高高的。 因着年轻美貌,并不讨人厌烦。 “嗯,我记着你诅咒阿毛……” “不准你说……” 小姑娘也知道自己气急之下说的话有问题,连忙阻止道。 怀远哥哥还在这里,不能让怀远哥哥听到。 阿娘也说过男人都喜欢善解人意的姑娘,如果怀远哥哥知道她说了什么讨厌她怎么办? “那你以后听我的吗?” 趁火打劫,笙歌用的很熟练。 “听。” 无可奈何的小辣椒咬着牙一个字一个字往外蹦,苦着脸割地赔款。 “一言为定,说话不算数注孤生。” 小辣椒皱皱眉,这个丑女人怎么说话神神叨叨的。 注孤生就注孤生。 不过,注孤生是什么意思? 走路太浪会闪腰:果然没有依靠,主播才能发挥自己的才能啊,blingbling亮晶晶。 我有辣条跟我走:遮住的光芒总算开始拂去灰尘散发重见人世了。 浪九九:楼上说人话。 我有辣条跟我走:不跟文盲说话,本公子芝兰玉树学富五车……等等,让我去翻翻主播拍马屁那一堆怎么说的,我还专门截屏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辣条,你是想继承主播的逗比吗? 主播:一直被模仿,但从未被超越。 …… 在顾怀远的坚定和笙歌的煽动之下,建立私塾招生一事就这么顺利的完成了。 终于要重操旧业的笙歌无比激动,本姑娘就喜欢教人做题,诲人不倦。 “顾大当家,教学月钱是多少?” 笙歌跃跃欲试,再怎么说她当初都是一碗酸辣粉主播的身价,不收钱可是会掉档次的。 笙歌完完全全让自己刻意忘记了酸辣粉主播根本没有档次可言。 豺狼配女猫:为什么觉得主播是在玩火自焚? 豺狼兄的话就像是预言,弹幕刚刚划过,顾怀远就停下了脚步。 憋屈了一路的顾怀远在寂静无人的角落终于不再忍耐。 “你还好意思提银钱?” “谁让你刚才招生的时候那么说的……” 顾怀远头疼不已,他已经能够预想到未来的日子是多么水深火热。 阿娘带来的书籍中那些矜持优雅的女孩儿是不属于卧虎寨的。 卧虎寨的年轻女孩儿一个比一个直接,一个比一个泼辣,想要的他们都会尽力争取。 刚刚站在石阶上,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火烤一般,还时不时有新鲜的木柴加入。 “我以为你刮胡子就是在暗示我用美人计。” “我一直还觉得我们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根本不需要言语呢。” 笙歌挑挑眉,无辜得说道。 她已经找到了对付顾怀远的法子,百试不爽。 “……” 顾怀远气的都快要吐血,他得有多倒霉才摊上这么一个私塾先生。 如果早知道大婶这么油滑痞气,他还不如冒着被阿娘责骂的风险直接去县城里抢一个秀才呢。 “我刮胡子是因为想去见母亲。” 顾怀远咬牙切齿,这个年头儿刮胡子都有错了吗? 先是毁了容,又被退出去当诱饵…… 北城南笙:生无可恋脸,表情包又多一张。 余生菇凉:怀远小哥哥是在无声的求安慰吗?我的老阿姨之魂熊熊燃烧。 “哦,原来是个误会啊,你也不知道早点说清楚,闷葫芦什么的最讨人厌了。” 笙歌凉凉的说道,颇有些嫌弃的意味。 “亏我还沾沾自喜这么久,以为自己跟你有了默契。” 浪九九:主播这么能,大圣知道吗? 顾怀远真是有些害怕了,他怎么觉得大婶是在故意搓磨他? “大婶,你的脸呢?” 顾怀远第一次见到这么惊世骇俗的中年大婶。 在他有限的认知中,中年大婶要么是家长里短八卦不停,要么就是哭天喊地自怨自艾…… “脸?换了。” 笙歌很诚实。 脸确实被换了,每一场直播都是一张全新的脸,只可惜实话没人信。 “大当家,钱呢?” 动荡不安,民不聊生的年代,除了武力能给人安全感外也只有银钱了。 尤其是像她这么怂的人。 所以,顾怀远别想着岔开话题。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五) (十五) 想到从祥林嫂家徒四壁的家中都翻不出几两银子,笙歌就更加执着于银钱了。 别的主播都是吃香的和辣的,她呢? 解题穷,做猪穷,做孩子他娘更穷…… 没有最穷,只有更穷啊。 笙歌苦中作乐的想着。 满是新新旧旧伤口和褶子交织的手就这么摊在顾怀远面前,厚脸皮的要着工钱。 利人不利己的事情,她是不会做的。 “大婶,我娘医好了阿毛的伤,你给诊费了吗?” 山寨办学堂就是一笔大花销,能省一分是一分吧。 北城南笙:我为什么觉得的土匪小哥哥瞳孔里惊现算盘。 灯火阑珊处:精打细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顾姓小哥道行太浅,还是适合回家做宅男。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么神神叨叨,还不就是说土匪头子没有主播脸皮厚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继续雄起,为你疯狂打call。 笙歌按照弹幕里所说还仔细观察了顾怀远的眼睛,原谅她都快瞅瞎了,眼泪汪汪都没有看到惊现算盘这样的神迹。 好吧,她是个普通人,无法与直播间的这群玻璃碴子小钢针比。 脸皮厚? 这是缺点吗? 笙歌撇嘴,如果她脸皮薄玻璃心早就在是一头猪的时候羞愤跳河了…… 不对,跳河她也死不了,本姑娘会腾云驾雾。 “大婶,你别哭啊。” 顾怀远一脸懵逼,这个大婶画风清奇,他着实应付不了啊。 前一分钟还是死猪不怕开水烫,中间一分钟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让他心惊肉跳之后竟然自己眼泪汪汪的哭了起来。 天理何在…… 北城南笙:单纯的土匪小哥哥啊,胜负已定,无聊啊。 我是个神棍:顾小哥儿,睁大你的狗眼看看主播那是眼睛瞪酸了,生理反应。 浪九九:睁大你的狗眼……现在神棍说话都这么不拘小节了吗? 余生菇凉:这是重点吗? 余生一杯酒:主播学会了不战而屈人之兵这一招。 笙歌比顾怀远更加懵逼,她虽然脸皮厚但也不至于做出流泪耍赖的事情。 呼…… 一个好糟心的误会。 “仙子姐姐乃是世外高人,我怎能拿银子这样的阿堵物来污染仙子姐姐的高风亮节呢。” 笙歌一边说着一边在心中忏悔。 银子一点都不脏,银子快快来看我。 “想我和阿毛孤儿寡母,做私塾先生都不给开工钱,想来是想逼死我们孤儿寡母啊。” 有了那几滴眼泪,这话更有说服力了。 笙歌本打算是凭着拳头和厚脸皮讨价还价定下工钱,没想到关键时刻掉了几颗金豆豆。 将错就错,装装可怜吧,感觉还不错。 我养了一只蛙:戏精附体啊,土匪头子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没得比。 带特产回家的蛙:这么能演的主播看起来好欢乐。 顾怀远傻眼,谁来告诉他大婶的眼泪为何说来就来。 不愧是读书人,听听这口才,简直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啊。 就好似他不给工钱是多么罪大恶极的事情。 “一两银子?” 抠门顾怀远心在滴血,不当家不知柴米油盐贵。 笙歌自己也不清楚一两银子的购买力,但想想祥林嫂累死累活做长工也不过五百文,心中就有几分认同了。 当然,笙歌绝对不承认是顾怀远那副肉痛的样子逗乐了她。 “看在仙子姐姐是阿毛救命恩人的份儿上就一两银子吧。” 听着笙歌依旧是你占了大便宜的话,顾怀远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读书人都是这么牙尖嘴利,难缠的紧吗?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自己又给读书人摸黑了。 “还伸着手干嘛,难道你又反悔了?” 顾怀远虎视眈眈的看着笙歌,十分想拿刚才那把刮胡子的大刀把笙歌的手割下来。 “先给钱啊。” 笙歌也知道提前要工钱有些不地道,但谁让她没钱呢。 她总不能心安理得的靠着仙子姐姐养活,阿毛是她的责任。 “你真是掉进了钱眼里。” 顾怀远咬牙切齿,他更加后悔了。 他真的应该去县城直接掳一个私塾先生回来,本就是土匪讲什么文质彬彬。 哼,他讲礼貌了,可是掳上来的是什么人。 不管顾怀远再怎么不情愿,笙歌都拿到了五百文,另一半月末结。 走路太浪会闪腰:即兴采访主播,拿到第一笔工钱感觉如何? 主播:天格外蓝,空气格外清新,阳光格外明媚,钱格外少……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一对逗比,求带走。 夜帝:大乱已至,天象大变,混乱不堪,何来天格外蓝。 我是个神棍:弱弱的小透明偷偷说一句,大佬,您抢了我的台词。 主播:…… 笙歌就是一句玩笑话,不要这么正经好不好。 笙歌自知这是乱世,曾经作为猪八戒,她对天象是有一些感知的。 看起来蔚蓝如海的天空实际上常年蒙着一层灰白色的雾气,她怎么可能不知呢。 乱世之下,朝不保夕。 所以笙歌对于这个任务从来都没有掉以轻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要相信神棍的卦象,定然会逢凶化吉的。 笙歌没有回答,天意这种东西神乎其神,与其寄希望于天意,倒不如强大自身。 好运气总是自己赋予的。 笙歌脚步沉稳的回到山谷,拿着温热的毛巾为阿毛擦擦脸顺带让他漱口之后,喂了他一些流食。 “阿娘,阿毛也想学写字。” 阿毛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滴溜溜转着,就好似上好的黑珍让人萌到心里。 阿毛这么好看,她为什么就是个糟老婆子呢? 难不成贺老六是个养在深山无人知的美男子? “阿毛为什么想学写字呢?” 笙歌替阿毛掖掖被角,低头在阿毛的额头轻轻亲了一下才问道。 “学会写字阿毛就能照顾阿娘了,阿娘就再也不用给人劈柴扛沙包了。” 也许真的是穷人家里的孩子早当家,这样乖巧的阿毛让人怜惜不已。 “阿娘,我一直以为你只会绣好看的花儿,没想到还会写字呢。” 阿毛一脸的骄傲,眼睛发亮看着笙歌。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六) (十六) 笙歌心中一突突,她忽略了阿毛。 阿毛与祥林嫂相依为命,怎么会不了解祥林嫂呢。 幸亏阿毛现在还是个孩子,不会像成年人那样精明。 笙歌心念几经变化,终于想好了说辞。 绣花女红,不论是官家小姐还是贫民百姓皆自小学之,只不过用途不一罢了。 一是为名声观赏,后者则是为了贴补家用谋生之道。 所以祥林嫂绣工不错她并不惊讶。 “阿娘会的还很多,以后慢慢教阿毛。” “阿娘之前不是也教过你识数吗?” 没错,祥林嫂毕竟是在举人老爷家帮忙,耳濡目染也知道些最简单的数字。 “以前阿娘不是不想教你习字,是你年岁还小再加上阿娘无能赚不上银钱,所以……” 笙歌坐在床边揉了揉阿毛的头发,惆怅不已。 祥林嫂是迫切想要变好的,只不过力量太弱小反抗不了什么。 “阿娘,你很好了。” 阿毛想要牵牵笙歌的手,但因着受伤,本来再简单不过都动作都带着彻骨的疼痛。 “阿娘,等我伤好后您就教我读书习字好不好。” “嗯。” 笙歌点点头。 必须得承认,阿毛是个贴心的小棉袄。 于她而言,这是曾经的妞妞多不能给她的感觉。 阿毛全身心的依赖不同于妞妞对她的疏离,这么萌的小可爱她自然得好好护着。 …… “坐吧。” 每一次与仙女姐姐煮茶对饮,笙歌总是全身绷紧。 她只是一个应试教育下的学霸,真的没有古代大家闺秀的气质。 琴棋书画,不通琴,不精棋,亦不擅画。 百无一用是书生,尤其是她这种只会做题的书生。 “笙歌,寨子里的孩子难为你了。” 身为顾怀远的娘亲,她是了解卧虎寨的风气的。 “还好。” 她上学的时候,调皮捣蛋的孩子多的是。 “最近钻研医书,发现了一种新的法子可治阿毛受伤严重的腿,只是药草难寻。” 对于笙歌来说,现在最重要的就是阿毛了。 再难寻,她也会去寻。 仙子姐姐打开那本泛黄的古籍,字迹已经不甚清晰,只是隐约能够看到那株奇异的草。 咦,有些眼熟啊…… 笙歌挠挠脑袋,就好似在哪里见过似的。 莲花仙子:主播,你没有看错,这株草在你徒手搏狼后随意扯下来擦过手…… 走路太浪会闪腰: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主播当时还感叹了一句叶子柔软,以后得收集点儿去茅房的时候用。 浪九九:看看主播万紫千红的脸…… 我有辣条跟我走:这成语用的还真是惊天地泣鬼神啊,不过主播脸色真好看。 主播:你们说什么,我在哪里,我什么都看不到。 “仙子姐姐,这株草我曾经见过。” “不知这株草对阿毛的腿有什么作用?” 笙歌关切的问道。 不知为何,她总觉得自己的脸发烫,就好像有人扇了几十个巴掌一般。 “现在无用,三个月后,以此草配以我祖上传下的药水泡腿抹药,可以令肌肉复苏,也许可以让阿毛看起来与正常孩子无异。” 仙子姐姐耐心的解释道。 她一心向医,只是在这谷中无济世救人机会,唯有苦心钻研医术。 “看起来与正常孩子无异?” 笙歌凝着眉头,轻声呢喃。 只是看起来吗? “笙歌医者不是神,确实是看起来。” “有此药辅助,阿毛可以进行简单的行走,但无法长久,至于蹦跳之类的剧烈动作,恕我无能。” 仙子姐姐轻轻的抿了口茶水,袅袅水汽,口腔中带着茶香,回味无穷。 医者不是神…… 这五个字在笙歌脑海中不停的回响。 是她魔怔了。 “就算如此也是伯母大恩。” 笙歌已经打算过段时间回到那座深山寻这株擦手的药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忘了你立下的flag了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怎么出错,只是没想到这脸竟打的如此之快。 浪九九:啪啪啪……啪啪啪…… 北城南笙:楼上的九兄,你可能换一个象声词? 灯火阑珊处:人们常说腐眼看人基,北城这是什么?老眼听声污? 走路太浪会闪腰:老是老司机的老吗? 弹幕已经不忍直视,笙歌已经不想去确认自己直播间究竟是一群什么样的人。 不过总算这群人不把关注点放在她曾经信誓旦旦的说再不回那座山的话。 众目睽睽之下立下誓言,打脸还得这么兴师动众…… 唉,愁啊。 可惜,笙歌忘记了直播间玻璃碴子小钢针的尿性。 我有辣条跟我走:本主播在此立誓,如果再回来这座大山,再次直播徒手搏狼。 我有辣条跟我走:幸亏当初聪明的截图。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徒手搏狼搏的不是一头狼,想想就觉得热血沸腾,心生向往啊。 春风吹又生:自从主播谄媚的文采飞扬夸了土匪头子后,直播间弹幕画风就变了…… 笙歌:本姑娘心累。 笙歌觉得她这一辈子应该就是跟狼杠上了,躲不过去。 与一头浪搏斗都要了她大半条小命,如果一群狼她怕是要变成屎粑粑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拿出当年一猪打遍天庭无敌手的气势,不就是狼吗,小菜一碟儿。 夜帝:不是还有三个月吗?三个月狼没有变化,难道你不会变化吗? 夜帝自始至终都是最冷静最睿智的。 他在直播间的开口次数屈指可数,但第一次都是一语中的,一针见血。 笙歌心中一怔,妖魔鬼怪刀山火海都闯过来了,不就是一群狼吗? …… 在笙歌沉思时,顾怀远的声音在小楼外响了起来。 只要这对母子凑在一起,气氛就变得分外诡异。 “伯母,我去陪阿毛,你们好生谈谈吧。” 仙子姐姐看起来不像是那种冷漠不近人情的人,否则也不会对她和阿毛如此尽心尽力。 “也好。” 北城南笙:仙子姐姐和顾小哥哥终于要同框了,卧虎寨两大巅峰颜值代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实现历史性的会晤,这是值得铭记的时刻,来截图走起,打赏来一波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七) (十七) 笙歌嘴角抽搐,满头黑线,果然高手在民间啊。 看看这位北城姑娘说的话多么冠冕堂皇,高端大气上档次。 历史性的会晤…… 简直是要吓死本姑娘了,不知为何她脑海里出现的是两个大人物在握手。 她感觉自己好像回到了当初上历史课的时候…… “阿娘,手扎破了。” 笙歌从自己的脑补中抽身而出的时候就看到了自己指尖的血已经染红了绣架上的纱巾。 她不过就是想继承一下祥林嫂的女红技能罢了,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她。 怪只怪弹幕出人才…… 灯火阑珊处:我的关注点为什么还是主播在绣花呢,我想我是中毒了。 浪九九:因为你在脑补一头猪在笨手笨脚的绣花儿。 走路太浪会闪腰:猪都没有主播这么笨,好吗? 笙歌在心中默念,莫生气莫生气,人生就像一场戏…… “阿娘,你要给阿毛绣老虎吗?” 阿毛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在这样热切的眼神下,笙歌说不出拒绝的话。 呜呜呜…… 笙歌的心在淌泪。 阿毛,你真的不是看着阿娘不顺眼,想废了阿娘这双手吗? 绣老虎,这么高大上的事情真是要人命。 作为一个初学者,她顶多绣条线,她可不是那个无所不能可攻可守的祥林嫂啊。 “绣,阿娘绣的不好阿毛别笑。” 笙歌干巴巴的说道。 笙歌突然发现自己想想不到老虎是什么样子了,脑海里出现的动物除了狼和狗,大多都是半人半妖的奇怪模样。 西游记害我不浅啊。 动物她都绣不出来,她敢绣妖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自己说出的话,扎断双手也得绣啊(滑稽滑稽。) 笙歌现在真真是恨透了滑稽这个表情,也不知是谁造出来的。 唉…… 老虎,老虎…… 有了…… 笙歌想到了自己年幼学简笔画时的老虎,为了防止太丑,笙歌先动笔勾勒出轮廓才开始下针。 针这么细,她的力气那么大,手那么糙,真是不搭配啊。 在阿毛的注视下,赶鸭子上架的笙歌硬着头皮开始了绣老虎的大事业。 “两只老虎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下意识哼起这首儿歌,只能说记得太深了。 也不知道被扎破了多少下,一只极为抽象的老虎终于出炉了。 莲花仙子:想来主播不太适合这种细致的活儿。 余生菇凉:这,这真的是一头虎吗? “阿娘……” 阿毛看着自己阿娘费劲千辛万苦绣出来的老虎,真的很难违心的说出他很喜欢的话。 原谅他,他只看到黑乎乎一团,至于鼻子眼睛什么的他分不清。 笙歌干笑,孩子,你这么纯粹的眼神还真是让阿娘无地自容啊。 她究竟是多么想不开才想到要继承祥林嫂的女红呢。 事情那么多,她一定是傻了。 “阿毛,你有所不知。” “这是阿娘想把简笔画和刺绣融合在一起的尝试,只可惜阿娘手脚不如之前灵活了,都绣不出让阿毛喜欢的小老虎了。” 笙歌必须得承认,祥林嫂是个能抗得起锄头,也能绣的了花的女人。 这样的人勤劳踏实,本该拥有一个平凡而又温馨的人生,只可惜造化弄人。 阿毛眼睛眨巴着,黑曜石一般的眼睛瞬间被眼泪沾湿。 “阿娘,是阿毛不好,阿娘绣的阿毛都喜欢。” 阿毛想到了自家娘亲浑身的伤疤,想到了当天为了救他,娘亲一人徒手与狼搏斗。 其实,那个时候他还有几分是意识清醒的。 他怎么能够忘了娘亲为了救他,差一点儿也被大灰狼给吃了呢。 阿娘的手一定是受伤了,他要做个乖孩子,不能让娘亲难过。 笙歌根本不知道自己徒手搏狼那一幕给濒临绝境的阿毛留下了怎样的印象。 犹如巍巍高山,犹如暖暖日光。 对于阿毛来说,那是新生,是活着的希望。 所以不论笙歌怎么样,阿毛都在全身心的信任和依赖他。 北城南笙:阿毛小可爱不哭不哭,你娘亲是故意的。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阿毛已经在心中替主播脑补了一万条理由。 灯火阑珊处:唉,突然想要个小棉袄了,征婚,征婚…… 看着弹幕,笙歌眼中闪过一道异色。 她毕竟不是祥林嫂,阿毛要一点一点适应她们之间的不一样。 “阿毛,别哭,你一哭,娘亲就想哭了。” 笙歌这话不掺一点儿水分,短短的时间,她和阿毛共患难建立起深厚的革命友谊。 “阿毛,眼泪留在伤口上可就好的更慢了,难道阿毛不想让娘亲教你写字了吗?” “还有这座山谷很美,有蝴蝶有花儿,阿毛不想自己去看看吗?” 这一刻笙歌觉得自己上大学时选错了专业,她当初应该选学前教育。 学了学前教育,是不是面对小孩子就能从容不迫手到擒来了呢。 “不哭。” 阿毛软软糯糯的说道。 “阿娘,你能把老虎叠起来放在我的枕头下吗?” 阿毛的声音中依旧带着哭腔,让人听来分外怜惜。 笙歌羞愧,这么丑难道还要留着当纪念吗? 阿毛接下来的话以笙歌解惑了。 “有阿娘的味道,阿毛就不会害怕了。” 笙歌如梦初醒,她一直都关注着阿毛的伤,却忘了阿毛被野狼叼着那么久会不会留下心理阴影。 “嗯。” “阿毛不怕,娘亲这么厉害。” 笙歌挥舞着自己被扎的红肿的手,说不出的好笑。 在笙歌的安抚下,阿毛睫毛上还挂着泪珠就沉沉睡了过去。 毕竟受了那么重的伤,就算仙子姐姐再妙手回春,也不可能这么快就让阿毛生龙活虎。 阿毛阿毛…… 她是不是应该给阿毛起个正式的名字呢。 难不成简单点儿就叫贺毛? 这个名字她是拒绝的。 至于为什么姓贺,自然是因为贺老六是阿毛的亲生父亲。 就算是她,也不能剥夺这一点。 只不过,贺毛这个名字着实一言难尽啊。 除却外表,名字就是给人最开始最直观的印象了。 就算不能超凡脱俗,最起码也要中规中矩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八) (十八) 主播:诸位看戏的,要不要发挥你们的聪明才智为贴心可爱的阿毛取一个名字呢。 笙歌知道,直播间的观众每一个是泛泛之辈。 走路太浪会闪腰:名字只是代号,何须纠结,主播看戏。 我有辣条跟我走:原来仙子姐姐是被土匪头子的爹爹强迫上山的,怪不得这么别扭呢。 浪九九:世代御医,没想到最后竟落到了土匪窝。 笙歌对于仙子姐姐都猜测已经八九不离十,所以对看戏的欲望并不是很强。 她可以看出来顾怀远还是在乎仙子姐姐,而仙子姐姐也并不是全然无视顾怀远这个儿子。 只能说,仙子姐姐自小接受的教育让她无法容忍土匪寨子的存在。 顾怀远有意引导土匪寨子一点点改变,这就是母子关系和缓的关键。 主播:别只看热闹啊,动动脑子。 笙歌对于直播间这帮看起热闹就不要命的家伙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不过她还真是好奇顾怀远和仙子姐姐有没有和好。 对她有恩,她自是希望对方安好的。 安…… 对,就叫阿毛贺安吧。 安字代表着最简单最纯粹的祈祷和祝福,安康喜乐,万事随心。 就这样,阿毛的名字敲定下来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仙子姐姐哭的好可怜,我为什么觉得土匪头子的爹那么可恨呢。 笙歌心下好奇,但也没有着急,她知道直播间弹幕是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 豺狼配女猫:怪不得仙子姐姐会对主播这般亲厚,原来是同病相怜啊。 笙歌不紧不慢的看着弹幕,也完完全全了解了仙子姐姐的一生。 不同于她是假的大家闺秀,而仙子姐姐是真正的书香和医香世家,数代入宫为御医。 到了仙子姐姐父亲那一辈已经第五代了,只是因宫廷阴司,仙子姐姐的父亲活罪,全家被殃及。 那个时候政权已经不稳,各地起义此起彼伏,程家被流放经过卧虎寨时人口已经失了十之七八,程太医也彻底垮了。 当时的卧虎寨是顾怀远的父亲主事,抢了仙子姐姐上山,并用程太医的父亲威胁,直到顾怀远降生。 顾怀远出生,程太医病逝,程家只余仙子姐姐一人了。 顾怀远的爹爹允诺不再烧杀抢掠,但诺言并没有实现。 仙子姐姐自幼学医,讲究的是尊重生命,而那时的卧虎寨无恶不作,并不像现在这般有规矩。 顾怀远的父亲是仙子姐姐亲自下手毒死的,悄无声息。 上一代的恩怨便绵延到顾怀远身上,仙子姐姐和顾怀远之间其实是隔着杀父之仇的。 哪怕仙子姐姐是顾怀远的亲生母亲。 笙歌只觉得心中闷闷的,不论是谁,好像都找不到责怪的理由。 若是没有顾怀远的父亲,仙子姐姐可能如同其他的程家人一般死在各种起义中。 但让仙子姐姐有选择的机会,她真的宁愿选择这个吗? 谁对谁错,一时好像还真的无法说的清呢。 不过前尘旧怨,只要透彻的说明白,放下就好。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起名字这种事情还是找神棍比较合适。 主播:本主播已经取好了。 主播:贺安……是不是觉得清新脱俗雅致无双? 浪九九:呵呵,主播你开心就好。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从未见过像主播这般厚颜无耻的人。 笙歌撇嘴,一群玻璃碴子,本姑娘大人有大量,好女不跟玻璃碴子小钢针斗。 …… 丁叮叮当当…… 笙歌第一天作为夫子在卧虎寨亮相了。 不得不承认,顾怀远对于建立私塾这件事情还是分外认真的。 私塾外表看起来颇具年代感,但私塾内无论桌椅还是用具都无可挑剔。 实木讲桌上放置着一根教鞭,一个铃铛,一盒粉笔。 看到粉笔,笙歌松了一口气,她真怕回到那种只能用毛笔写字的年代。 不过也正常,祥林嫂本就是封建帝制被推翻,但依旧受压迫的人,这个时代并不像她以为的那么落后。 “笙歌。” 笙歌一笔一划正儿八经的在黑板上写下了这两个字。 作为学霸,笙歌有一手漂亮的三笔字。 笙歌假装看不到教室内横七竖八坐没坐样的这帮人,自顾自的自我介绍。 痞性深入骨髓,寻常教学方法根本改不了。 人们常说穷山恶水出刁民其实也有一定道理,环境对人的影响不可小觑。 恰好笙歌也并没有打算循规蹈矩的来教这些人。 不听话就揍,反正皮实。 令笙歌诧异的是在众多看笑话嬉戏的人中,小辣椒安静的坐在椅子上,近乎虔诚的看着笙歌写在黑板伤的那两个字。 那样的眼神,让笙歌感到震撼。 “瓜子好吃吗?” 笙歌站在一位撸起袖子嗑瓜子聊天的女孩儿面前,露出了如容嬷嬷一般的笑容。 “好吃。” 初生牛犊不怕虎总是这么无所畏惧。 “好吃就好。” “希望下午你也可以这么说。” 笙歌拍了拍女孩儿的肩膀回到讲台。 “今天我教最简单的十个字,学不会的不要紧,让我揍一顿就好。” 笙歌本打算按部就班的从拼音学起,后来想想她所学的拼音这个时代貌似还没有出现就改变了主意。 第一天还是从这些人最耳熟能详的计数开始。 她可以假装是大家闺秀,但不能惊世骇俗。 对于笙歌的话没有什么人放在心上,所以结果就是大多数的人都被笙歌松了松筋骨,只会疼却不会对身体有害。 而下午笙歌也给了嗑瓜子的姑娘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看到瓜子就牙疼。 “磕吧,磕完了就不需要受我管束了。” 与一麻袋瓜子相对的是女孩儿瞬间煞白的脸以及寂静无声的教室。 笙歌有恃无恐。 她看到了顾怀远的决心,也看到了寨子中老人想要摆脱土匪命运的憧憬。 所以,她清楚只要不过分,没有人会出手制止她。 笙歌心知体罚不可取,但非常时期当用非常手段,事实证明效果很好。 在平均每人被她揍了三次之后,课堂井然有序。 起哄的没了,毕竟没人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被揍得鼻青脸肿见不得人。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十九) (十九)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她多了一个小儿止哭的名字。 “巨猿……” 待笙歌知道后,苦笑不得。 本姑娘如此沧桑憔悴,如何当得起如此霸气侧漏的外号。 哼,巨猿一族表示不服。 就连顾怀远都没有想到猥琐的大婶竟然能将卧虎寨里那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训的如此服服帖帖。 在上课之余,笙歌一点点恢复体能。 真不是吹的,王母娘娘的蟠桃作用大的简直逆天。 三个月的时间,是卧虎寨那些人水深火热认字的地狱生活,也是笙歌脱胎换骨的见证。 笙歌的气色一天比一天好,就连皱纹都少了,只是容貌依旧只能称得上一句清秀。 笙歌心头是微微有几分失望的,阿毛这么萌,为什么她这个当娘的总在拖后腿。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莫皱眉,人得知足常乐啊,想想曾经一头猪现在清秀小佳人…… 余生菇凉:原来清秀小佳人是这样的,多谢楼上解惑。 浪九九:越发好奇主播本来长什么样子了。 笙歌蹙眉,她其实并不在意长相,只是日常脑洞散发罢了。 哼,不是每一个姑娘都能像她一样拥有一段身为猪八戒上山打妖怪下山娶媳妇儿的传奇经历的。 主播:宝宝有些怂。 心理阴影一旦形成,就不是那么容易抹去的。 今天是她正式啪啪啪打自己脸回大山里寻药草的日子。 她绝对不会相信自己人品大爆发,就在外过了三个月,大山里的狼就全部自爆身亡了。 初到这个世界,惊险的徒手搏狼着实有些心有余悸。 豺狼配女猫:主播,别怕,想象着那就是一颗颗大白菜,你左手咔嚓一下,野狼大脑袋断一颗,右手咔嚓一下,又能消灭一头……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是认真的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这种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事情是绝不可能出现的。 如今时节已经进入初夏,处处洋溢着绚烂明媚,再不是刚刚下山时的春寒料峭。 有着直播间观众的贫嘴,笙歌那颗自从离开卧虎寨就躁动不安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不就是狼吗? 本姑娘可是堂堂打遍天下无敌手掌天河十万水军的天蓬元帅兼职土匪窝的教书先生。 怎么算也可以说上一句阅历丰富了。 笙歌先是回到那座小镇找到当日曾经给予她帮助的大夫,实现承诺请他们夫妻吃了一顿饭。 雪中送炭难,锦上添花易。 越是艰难的环境,来自陌生人的关心就越发深刻。 笙歌从来都不是什么天老大地老二她老三王霸之气一出莫敢不从的大佬,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普通人。 有恩必报,这是身为一个普通人的原则。 告别了这对老夫妻,笙歌再一次踏上了回山之路。 夏时的山路不再寂静,但小路两旁的杂草疯长的几乎要掩住了本就崎岖不平的山路。 笙歌一手拿着镰刀开路,另一只手则是把遇到的药材一一挖出放进背篓里。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小钢针们说这座山遍布各种药草。 她也不贪,每种只拿一点儿。 以防万一啊。 谁能知道以后会不会生病受伤呢。 莲花仙子:主播你的运气可能不太好,貌似要下雨了。 浪九九:轰隆隆轰隆隆,我是小雨我要下…… 主播:…… 笙歌抬头看看天空,虽说算不上是乌云密布,但天色确实阴沉起来,说话的功夫细细密密的雨就下了起来。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此雨来的迅猛,一时半刻定必会停止,主播还是找个地方避避雨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次我赞同神棍的话,看这雨势,就算雨停了,主播怕是也不能进山了。 笙歌本打算速战速决的,毕竟阿毛还在卧虎寨,她担心。 只不过天不随人愿,她还是回祥林嫂的那座破房子里呆几天吧。 笙歌站在那座又塌了一面墙的破房子前嘴角抽搐。 危房…… 她住进去确定不会被活埋了吗? 笙歌推开颤颤巍巍的门,房间里的东西乱七八糟的倒在地上,就像是遭贼了一般。 本就是家徒四壁,现在更是连条完整的板凳都没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家里是遭贼了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这贼搜刮的可真干净,就连老鼠进来怕是都给哭着转圈圈。 主播:这贼得有多瞎才来偷我家。 笙歌这话是真心话,贺老六是家中的支柱,贺老六死了之后,祥林嫂的天就塌了,只能靠着一些绣活勉勉强强换些银钱。 不知为何,笙歌心中总有一股不详的预感。 这座大山许是天生和她八字不合,待雨停了,路就算再泥泞她也打算速战速决找了药材离开了。 只不过当初立下的flag,她就是吞着玻璃碴子也得实现。 这件事情证明,人不能乱立flag。 夜帝:主播,需要回溯之前的事情吗? 第一土豪说话总是这么闪瞎眼…… 主播:还有这种操作?(oo) 笙歌觉得自己就是一只井底之蛙,外面的天空远不是她所能看到的。 夜帝:自是可以的。 话音落下,笙歌面前凭空出现了一道水幕,几个人影出现。 好神奇…… 看完简单的回溯,笙歌更加懵逼了。 这卫祥林的娘难道是怕祥林嫂当成了会下蛋的母鸡,只要缺钱就卖一次? 没错,水幕上出现的人就是卫家的人,带头的还是卫祥林的弟弟。 这次据说是要把祥林嫂卖给一个七十岁的老头儿当媳妇儿。 老头儿一生没有娶亲,临死了就想买个媳妇儿与他同葬。 说白了,就是怕地底下孤单找祥林嫂做个伴儿。 笙歌觉得自己见识短浅的无法形容,这样也行吗? 原来不是她想彻彻底底与祥林嫂的过去划清界限就可以的。 她不找别人,不代表别人不找她。 卫家母子还真是为了钱什么都能做出来。 这得多倒霉。 卫家的人就像是推手,一步步把祥林嫂推入深渊,顺带再跺几脚,以防祥林嫂爬上来。 余生菇凉:原来没有最惨只有更惨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 (二十) 笙歌心中郁闷,真真是气死宝宝了。 之前把祥林嫂卖给贺老六,现在是觉得祥林嫂只能嫁给将死之人了吗? 这简直就是附骨之蛆,想赶都赶不走…… 主播:说了我只是个寡妇…… 笙歌摊摊手,状似漫不经心的说道。 其实,笙歌心头早已拢上了阴云,浓密的让人压抑。 家长里短的极品,总是让她最厌恶的。 祥林嫂曾经是卫家的童养媳,卫祥林的娘亲因着这一点素来对祥林嫂是颐指气使,把祥林嫂看做是她的个人财产,任意处置。 若真的被卫家人缠上,想要新生可就没那么简单了。 有些人就是吸血虫,只要你还有价值,那么绝对不会松口。 原这个世界上极品的人多了去了。 主播:贴心小棉袄们,咱们打个商量不与狼搏斗了可好? 笙歌本就有些怂,再加上雨后山路泥土疏松,万一狼没杀了,她反倒摔下大山可就得不偿失了。 主播:小狼这么可爱,我着实有些不忍心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本大小姐只听过一句兔兔这么可爱,你怎么能吃兔兔呢。 浪九九:主播,别忘了你可是有备而来啊,如果不徒手搏狼,岂不是浪费了这三个月来的努力…… 笙歌沉默,她怎么能够奢求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心软呢。 失策…… 走路太浪会闪腰:贴心小棉袄?主播你的心脏不痛吗? 雨整整下了两个时辰,待雨停后天色已经渐暗,显然不是个入山得好时机。 笙歌打算原地休息一晚,明天一早再如山寻找药材和野狼。 别人对野狼是避之唯恐不及,她呢? 却是自己非要撞上去…… 一夜无梦,当然这不代表笙歌睡得很香,在一个四处漏风堪比破庙的房间,心再打也做不到安然入睡。 睁着熊猫眼,笙歌天一亮就进山。 也许她的运气着实不太好,当初她杀野狼的地方已经被狼群占据做了窝点,而她需要的那株药材也唯有此处才有。 笙歌心中苦笑,老天真是不玩死她不死心啊。 主播:醒醒了,你们万众期待的搏狼群时间就要到了,兴奋吗?期待吗? 笙歌有心隐去了徒手二字…… 铜头铁骨豆腐腰,这就是形容野狼的。 只要武器顺手,身法迅速,想要打翻这群狼其实并不难。 明知对方弱点,如果不加以利用,她的脑袋一定是被驴踢了。 笙歌面不改色得从背篓里拿出一根黝黑晶亮的铁棍,一头还被削的很尖,锐利无比。 这就是笙歌准备的武器。 北城南笙:我该不该说主播作弊呢,好苦恼。 走路太浪会闪腰:据说武林高手都有成名武器,主播用一根铁棍也有情可原,只是主播不要再选选吗? 余生菇凉:女孩子家家的,难道不应该选择一些美美的兵器吗? 余生一杯酒:那是你还没见过主播用耙子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们的直播就是这么清新脱俗,丝毫不妖艳做作,这么接地气的主播哪里找…… 主播:…… 她又不打算闯荡江湖,与狼搏斗又不是选美,中用就好。 “嗷呜嗷呜……” 铺天盖地的狼嚎声响起,一双双幽绿色的眼睛盯着笙歌,粗壮的四肢不断的挠着地面,蓄势待发,似是下一刻就要冲过来,将笙歌碎尸万段。 饶是笙歌做好了准备,在这种气势汹汹的情况下难免心中发虚,一时间手心冒汗。 呜呜呜,本姑娘害怕啊。 为什么她不能做个安静的美女子,好好享受学霸的生活呢? 慢慢的,笙歌真心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 走路太浪会闪腰:冲啊…… 霎那间,直播间弹幕被这两个字刷屏,莫名的出现了一种热血沸腾的气势。 脑袋一冲动,笙歌就没控制住自己的脚步冲入了狼群。 mmp…… 这么横的一定不是她…… 一不做二不休,笙歌虽怂,但也是个当断即断的人。 行云流水虎虎生威得挥舞着手中的铁棍,不断有凄厉的声音响起,滚烫的鲜血时不时会喷笙歌一脸。 走路太浪会闪腰:有没有发现这棍法有些似曾相识…… 似曾相识…… 一看到这四个字,笙歌心中就有些心虚。 大圣的棒法有惊天动地之能,她稍稍借鉴一下怎么了…… 不心虚,不心虚…… 走路太浪会闪腰:如意金箍棒和九齿钉耙的结合?主播666啊。 豺狼配女猫:大圣的棒法可没有这么花哨,你们回想一下,取经一途有多少妖能让大圣出第三棒…… 直播间里顿时升起了一股怀旧风,对大圣的崇敬之情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正在苦苦与狼搏斗的笙歌失宠了。 笙歌心中流泪,口口声声喊着要懒搏狼的是你们,现在瞎了的还是你们。 宝宝心里苦。 化郁闷为力量,结果就是笙歌漂亮的赢了这一场。 回想三个月前,她在面对一头狼的时候只能侥幸获胜,现在面对一群狼还能游刃有余。 主播:本主播恨你们。 笙歌轻哼一声,洗了洗手,没有管满身的血污开始采药。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一个。 主播:都不听。 哼,本主播也是有脾气的,哪里能你想说就说。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如果不听一定会后悔。 魔狱:神神秘秘的,不就是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在一个尖嘴猴腮小年轻的带领下上山了吗? 笙歌眨眼,这刚刚下雨的天,难道还有人跟她一样不要命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别这么淡然,那个小年轻叫卫老二哦…… 卫老二…… 一看到这三个字,笙歌心中就像吞了苍蝇一样恶心。 好逸恶劳,娶媳妇儿都是靠着卖了祥林嫂,现在钱花完了,又开始打祥林嫂的主意。 什么时候卫家人在贺家坳的信息都这么迅速了。 要知道这些人要上山,她刚才就该留些狼,好好教教卫家的那些老鼠怎么做人。 怎么解决呢? 显然这些人事得了消息想把她抓回去,来个三嫁。 难不成全杀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一) (二十一) 人们常说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虽说现在不是月黑风高,但是最起码也是雨后深山人迹罕见,到时候杀了人连地方都选好了,省的她抛尸…… 不对,原因也完美,就说与狼两败俱伤。 这样一个念头在笙歌脑海中一闪即逝,心痒难耐。 好吧,这也只是一瞬间的念头罢了。 卫家和祥林嫂之间的恩怨,她不好多说什么。 祥林嫂也从未想过要报复那些人,所以她又何必平添杀孽呢。 不圣母不意味着就要杀人成性喜怒无常。 她心中自有一杆秤。 不杀难不成就这样放过…… 心绪难平啊,总觉得就这样轻飘飘放过郁闷的很。 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卫家的人既然又打起了祥林嫂的主意,就算罪不至死,也理应受些教训。 最好是一个永生难忘的教训…… 笙歌嘴角弯弯,露出一个坏坏的笑容。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好邪恶,不过我好喜欢怎么办。 浪九九:你们猜主播是动了什么歪脑筋? 余生菇凉:楼上的会不会好好说话,什么叫歪脑筋呢。 我们主播天资聪颖,睿智无双,计谋超群,乃是世间奇女子…… 走路太浪会闪腰:诡异的画风,一定是主播带坏了你们。 豺狼配女猫:每当你们这样文绉绉的说话,我就虚的慌,我是个文盲,是不是注孤生。大哭,大哭。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想要装神弄鬼。 正在布置场景的笙歌看到神棍的弹幕眨眨眼,没想到神棍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 没错,她就是要装神弄鬼。 希望卫家的人都有一颗强大的心脏啊,要不然吓死了她可不负责。 毕竟这深山最不缺的就是狼,死了正好为狼添一份口粮,就当是她在忏悔了。 笙歌的小心脏噗通噗通跳个不停,这是第一次刻意做坏事时的兴奋。 止都止不住的兴奋…… 阴沉沉的天气,狼藉的场地,满身的鲜血,披散的头发,还有什么比这种情况下装神弄鬼更合适呢。 主播:胆小的玻璃碴子们记得闭上眼睛啊。这是友情提示。 笙歌把自己吊上大树上,宽宽大大的衣服随着风和惯性左右摇摆。 长长的黑发垂直落下覆盖着面部,一滴滴未干的鲜血嘀嗒嘀嗒的掉在地上。 唉,如果再又一阵掳走唐僧的黑色大妖风就更好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主播。 浪九九:我以为主播会一不做二不休,全都杀了呢。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好主意…… 主播:先吓一吓不好吗?如果不知悔改,下一次全都杀了。 笙歌必须得承认,全都杀了这四个字有种无与伦比的吸引力,着实让她蠢蠢欲动。 卫家一行人在卫老二的带领下终于找到了笙歌。 “老二,这是……” 一位手握长棍,看起来凶神恶煞的中年人打着哆嗦问道。 “怕什么,不就是一群死了的狼吗。” 卫老二混不在意的说道。 就当是免费收入了,把狼皮一扒,狼胆一拿,又是一笔小钱钱。 “不是,你看前面。” 中年人的腿不断的颤抖着。 大风吹过,血腥味乘风而起,愈发浓郁,让人觉得身处地狱之中,周围皆是魔鬼残肢。 偏偏面前还有个悬挂在树上左右飘荡的女人,鲜血嘀嗒嘀嗒的吊着。 “鬼,是不是鬼……” 太过诡异的场景,让人望而却步。 “不就是个吊死的人吗。” 卫老二吞了口口水,故作镇定。 “走,上去看看。” “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一个吊死的女人吗。” 卫老二给自己打了打气,然后带着众人朝着笙歌走了过去。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貌似你吓不住这些人。 豺狼配女猫:主播,貌似你忘了卫家的目的。 余生菇凉:主播,你貌似又犯蠢了。 直播间三个貌似让笙歌的心凉了凉。 说起来卫家真不在意祥林嫂是死是活,只要能跟那个快死老头儿葬在一起就行。 只不过,她的装神弄鬼就这么简单吗? 怎么可能? 笙歌弯了弯嘴角,诡异的笑了起来。 卫老二径直走到树下,垫着脚尖,伸手在笙歌的鼻子下探了探。 死了? “就是个死人,我们自己吓自己干嘛。” 确定笙歌没有鼻息,卫老二终于轻松了几分。 “老二,这人并不是吊死的,只不过是被人拴在了树上。” 明眼人终于看到了笙歌背后那根细细都绳子。 卫老二撩起笙歌脏兮兮的头发,半晌终于觉得这张脸有些面熟。 不对,更面熟的是额头上的那个大疤。 “你们看,这是不是嫂子……” 嫂子…… 哪个嫂子…… 卫老二只有一个大哥,只有卫祥林。 祥林嫂死了? “真晦气啊,祥林嫂怎么死了,那老头儿会不会以此为借口把钱给昧了吧。” “可不就是嘛,晦气死了,就不能晚死几天吗。” “反正都是要死的,真是浪费钱。” “没什么,反正那老头儿就是想找个伴儿,死了就死了,大不了就说祥林嫂先下去等他了。” “这般重情义,那老头儿好意思昧了钱吗?” 笙歌听着这些话,果真是要气炸了。 这些人,活着都是一种罪恶。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要不要考虑,全杀了呢? 魔狱:我喜欢。 模棱两可的三个字。 没有人知道魔狱是喜欢那几个人的做法还是喜欢杀了那几个人。 “随便卷一个草席子把她带回去吧,多多少少都能换一些银钱,那老头儿孤寡一人,有的是钱。” 卫老二一槌定音。 待这些人把笙歌放下后,笙歌默默的睁开的眼睛。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黑压压的乌云聚集着,使得本就阴沉的天空更加恐怖。 风簌簌的刮着,一片片绿叶从枝头落下,掉在血泊之中。 笙歌撇撇嘴,这个时候还是枯叶比较应景,翠绿的叶子总有几分维和。 你看哪个闹鬼的地方不是荒凉无比。 真真是浪费了这一片叶子。 “小叔,你是下来陪我和你大哥了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六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二) (二十二) 如同锯子割木头似的声音,在这寂静诡异的场景中响起。 正在辛辛苦苦割狼皮的卫家人只觉得头皮发麻,一时间脚步钉在了远处,不知该如何是好。 “呵呵……” 笙歌轻笑两声,犹如夜间的鬼魅,凄厉阴森,一层一层地裹缠那些手染鲜血的人。 “小叔,难道婆婆告诉了你,我和祥林给她托梦说自己寂寞了吗?” “我就知道,婆婆对祥林最好。” “小叔,这些人都是你送来陪我们的吗?” “不过,我还是最钟意小叔你下来陪我们,毕竟祥林最疼你这个弟弟。” “小叔,你不知道,下面又冷又黑,因为我和祥林没有子嗣,所以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 笙歌声音尖利,一下一下都像是长长的指尖在挠着棺木,让人不寒而栗。 “小叔,你快来……” 笙歌故意把尾音拉长,使得这句话在风中久久不散。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想我一直都小觑了主播,戏精啊,演的还蛮像那么一回事情的。 浪九九:如果不知道始末,我一定会以为厉鬼索命。 相约黄昏后:你们看主播的面部表情和动作,这是把僵尸和厉鬼合二为一了吗? 主播:你们看戏别说话,万一本主播笑场怎么办。 笙歌可没有忘记之前在仙女姐姐面前演戏时的艰难。 一帮玻璃碴子在忙着讲笑话…… “啊……” 终于有人打破了沉默,尖叫出声。 这声尖叫就像是导火线,顿时铺天盖地的尖叫声此起彼伏。 “鬼啊……” “鬼啊,救命啊……” 卫家几个人脚步踉跄着,瘫坐在地上。 血腥味中又夹杂着其他奇怪的味道,没错刚才这群还在指指点点的人有的被吓尿了…… 春和景明:以前我一直以为吓尿了只是形容词…… 日暮途穷何处归:眼见为实,长见识了…… 笙歌没想到这一幕还炸出了两个潜水党,看名字还是文艺范儿。 主播:你们难道也是被直播间的名字吸引来的吗? 笙歌散尽,始觉春归。 笙歌必须得承认,这个名义很文雅,更像是解释古诗词的直播间。 可是这些被名字骗进来的观众一定不会想到这里的画风竟是如此的奇特。 日暮途穷何处归:主播说笑了,口口相传啊。小伙伴说多了一个泥石流…… 主播:泥石流?不该是清流吗。 “小叔,其实真的不必这么多人,只要你一个就好。” 笙歌声音一如既往的阴森恐怖,惨白的手指配上殷红的未干的鲜血,就像是地狱中爬出的索命冤魂一般。 笙歌缓慢的行走着,每一步都伴随着骨骼响动的声音,一下一下撞击着众人的耳膜,敲打着所有人的心脏。 “小叔,你这是在害怕吗?” 笙歌冰凉的手轻轻的捏上卫老二的脖子,低头轻轻呵气。 再怎么说她都经历过西游记那般光怪陆离满是精怪的世界,装神弄鬼吓唬人还是蛮在行的。 “小叔,当初你捆的我好疼啊。” “小叔,你可还记得我额头上的这个疤痕,你大哥可是询问了无数次呢。” “你说,如果祥林知道你和婆婆逼迫我二嫁,余他一人在地下凄清寂寞,会不会化为厉鬼吗?” 笙歌慢慢收紧捏着卫老二脖子的手。 杀人不过头点地,多没意思啊,还是就这样一点点折磨,一点点看着对方的恐惧放大直到崩溃最好。 对于贪得无厌自私到极致的卫家人,笙歌没有一丝好感。 没有把这些人扔到狼群里,她已经是心慈手软了。 待看到卫老二翻白眼,笙歌又松开了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的恶趣味啊…… 浪九九:本以为主播下不了手,没想到这里竟然是这么一出大戏。 “大嫂,大嫂,是我错了。” 卫老二倒也是个识时务的,二话不说直接跪在地上开始磕头求饶装可怜。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以为卫老二会说那句经典的上有老下有下…… “小叔,你放心,大嫂是不会怪你的。” “你与祥林关系亲厚,生时时时刻刻靠着祥林,如今还是下来与我们做伴吧。” “你不知我的灵魂被生生割裂的痛苦,因为二嫁,死了阎王都不知道该如何分配,为了公平,安抚贺老六,只好把我从中间割断。” “小叔,我好疼啊。” 笙歌突然拔高了声音,凄厉无比。 漆黑浑浊的眼睛掉下一滴滴血泪,就像是在这一刻化为厉鬼一般。 走路太浪会闪腰:吓死宝宝了,主播的神技能啊。 豺狼配女猫:当年打遍天庭无敌手唯独败在一只狗手里的主播现在好像只能使使障眼法了。 北城南笙:主播这么不求上进真的好吗,金箍棒伺候。 主播:方法老不老不重要,有用就行。 笙歌挑挑眉,没看到年长一些的人有的已经被吓晕了,倒在血泊中,就像是凶案现场一样。 “大嫂,饶命啊,饶命啊。” 笙歌撇嘴,真没出息,怎么比她还要怂。 “大嫂,你怎么死了呢,贺家坳的人不是说你刚刚回来吗?” 生死存亡之际,卫老二的脑袋转的格外快。 在极度恐惧之中,终于抓住了重点,头脑出现了一丝清明。 也许,也许大嫂根本没死,这是在装神弄鬼…… 卫老二装作无意的探了探笙歌的鼻息,然后心下大定。 “大嫂,装神弄鬼有意思吗?” 卫老二顿时王霸之气附体,顺便鄙夷的看了一眼瘫软在地上瑟瑟发抖的那帮人。 “别自己吓唬自己,她根本没死,不是鬼,她是故意的。” 卫老二声音高昂,就像是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这个时候的他已经忘记了被掐脖子时的怂样和绝望。 “装神弄鬼?” 笙歌撇撇嘴,直接用行动来证明自己是不是装神弄鬼。 只见笙歌直接单手举起了卫老二,扔沙包似的砸向了野狼尸体处,恰好掉落在血水淤积的小泥洼中。 “小叔,滋味如何呢?” 笙歌脚步轻飘飘的,每一步若有似无,就像是踩在空气上一般。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三) (二十三) 对于被迫咽了一大口血水的卫老二,笙歌表示幸灾乐祸。 没错,就是幸灾乐祸。 对于卫老二这种人,笙歌很难升起同情。 “小叔,你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笙歌诡异的笑着,惨白的面颊,偏偏嘴角却又有几缕血丝,就像是刚刚吃人一般。 “小叔,好久都没有尝过人肉的滋味了。” 笙歌变本加厉的吓唬着,亮晶晶的白牙咔嚓咔嚓作响,直到刚刚从血水中爬出来的卫老二再一次吓晕过去。 血水味道这么独特,卫老二怎么能够不好好享受享受呢。 “各位叔伯,你们也想来陪我吗?” 笙歌转而对向了陪同卫老二一起来的人。 不得不说,卫家是个大家族,且在做坏事上总是齐心协力。 比如把祥林嫂从鲁镇绑回去…… 比如再次逼祥林嫂出嫁,又是下药又是捆绑的。 呵呵哒,你以为是在演绎霸道总裁的虐恋情深吗? “也是婆婆心疼我,真是好感动啊……” “来吧。” 笙歌朝着为数不多清醒着的人招手。 既然为恶,那她着实做不到让卫老二一家再像之前那般顺风顺水。 笙歌伸手在这些人身上轻轻一点,很快便昏睡过去。 似真非真,似假非假…… 当然,笙歌并没有就这样放过卫老二,而是照着祥林嫂额头上的伤疤位置,揪着卫老二的头撞在了树上。 做完这一切,笙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她果然是个伪文艺,还是比较喜欢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 不杀,不意味着不能折腾。 卫家,就等着自相残杀吧。 笙歌清理完现场,有条不紊的背着自己的背篓,哼着轻快的小调下山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是在庆祝吗? 浪九九:主播高明,杀人于无形,是谁说主播是取经队伍中最蠢的,坐等打脸。 我有辣条跟我走:卫老二这下就算是回了卫家庄也要遭殃了,这些人回去就算分不清真假,也绝对不会轻而易举放过卫老二。 豺狼配女猫:主播那句婆婆待我真好着实诛心。 主播:别人能代劳的事情,自己又何必脏手呢。 无形中,笙歌装了一次逼…… 豺狼配女猫:主播是要从直播界的泥石进军装逼界了吗?一入装逼深似海,从此节操是路人,主播要慎重啊。 北城南笙:现在不是应该感叹一下主播装神弄鬼大获成功吗? 笙歌看着弹幕,嘴角弯弯。 解决了卫老二,笙歌浑身一轻。 她就想看看,在卫老二面前证实了自己诡异的大力气,卫老二还能不能笃定自己没死。 自古弹幕出神句,古人诚不欺我。 看看这些时不时飘过的弹幕,笙歌觉得自己的语言能力大幅度提升。 走出后山,回到贺家坳,笙歌三下两下推倒了祥林嫂那本就四面透风的房子,并且鲜血淋淋的写下了还我命来四个字…… 嗯,阴森森的,真是再满意不过了。 笙歌拍拍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离开了贺家坳。 主播:哼,本主播再立一个flag,这次离开,再也不回贺家坳,要不然直播吃键盘。 吃键盘,这么高难度的事情,可不是徒手搏狼可以比拟的。 主播:看看本主播的决心,房子都推倒了,怎么可能走老路。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此行离开后,与贺家坳的缘分算是断了,不过,与卫家的缘分也就此开始了。 浪九九:神棍这个消息是好是坏…… 主播:乌鸦嘴…… 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之前她还被大圣嫌弃自己是乌鸦嘴,现在就能心安理得的数落神棍乌鸦嘴了。 笙歌倒宁愿与贺家坳剪不断理还乱,但绝对不想与卫家有牵扯,当然也不想与鲁镇那些看笑话不腰疼的人打交道。 我是个神棍:主播可称这种高大上的能力为预言。 卫家吗? 笙歌皱皱眉,如果卫家的人再不知死活撞上来,她怕控制不住自己真的去实行了全杀了的计划。 她和卫家也算是新仇旧恨了,如果想要彻底清算,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主播: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笙歌贱兮兮的说道,头顶没有大山压着,笙歌说话难免轻快一些。 换上干净的衣服,笙歌再一次回到卧虎寨进行她的私塾工作。 阿毛在仙子姐姐的精心照料下,终于开始了一瘸一拐的康复之路。 笙歌相信,总有一天,阿毛可以像正常的孩子一般。 一年的时间倏忽而逝,许是习惯真的是很可怕的,笙歌竟然渐渐习惯了这样的生活。 教教书,练练武,养养花,顺带揍一揍皮痒的小年轻。 也许每个人上学时都大同小异,总是绞尽脑汁想尽办法与师长斗智斗勇,仿佛哪怕只是一个小的恶作剧成功了,都能高兴许久。 卧虎寨里的孩子也不例外。 最开始被笙歌揍怕了,曾经安分过一段时间,但不久之后就故态复萌。 与这样一群小年轻在一起,笙歌觉得自己的心态再一次恢复到青春年少。 这是笙歌在卧虎寨做私塾先生的最后一天。 一年的时间,阿毛大变样,营养丰富,不再缺衣少食后,阿毛就像是一颗耀眼的明珠,好看俊俏的眉眼,让人移不开眼。 这么贴心又好看的小棉袄,笙歌越发舍不下了。 在阿毛的事情上,笙歌从不假手于人,渐渐的真有了几分母性和慈母之心。 因着笙歌,阿毛在卧虎寨中地位非凡。 谁都知道严厉刻板武力值爆表的私塾先生,在阿毛面前一直都是笑眯眯的。 有问题,找阿毛…… 这是卧虎寨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至于顾怀远,那个俊逸非凡,充分继承了仙子姐姐外貌有点儿的大当家,也在热火朝天的带领卧虎寨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一切看起来都是好的…… 当然,这个好并不是顾怀远的感觉。 这一年来,顾怀远叫苦不迭,毕竟学到知识的适龄少女花样越来越多,一面是火辣辣的示爱,一方面又是花样百出。 或委婉,或含蓄,但无一例外的黏在他身后。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四) (二十四) 不用怀疑,这一定是笙歌当初在招生时那番极具煽动性的话所留的后遗症。 当然,唯恐天下不乱都笙歌也没少为这些姑娘出招。 至于笙歌这个万年单身狗是如何知道那么多别出心裁的点子的,当然是因为之前看看小说积累下的经验。 听到笙歌要走,顾怀远痛并快乐着。 没有大婶在,他的生活一定不会像现在这般水深火热。 “大婶,要不你再呆一段时间,等阿毛年岁再长些再离开。” 思量再三之后,顾怀远还是决定牺牲自己来成全卧虎寨。 笙歌的存在对于卧虎寨来说是至关重要的。 “呦,小顾,难道你是乐不思蜀了吗?” “还是说你也觉得阿毛长相俊俏,想取而代之呢。” 什么取而代之呢,自然是想做后爹…… 揶揄顾怀远的习惯,这一年来笙歌非但没有改变,反而越发纯熟。 一年来,笙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容貌虽说没有太多改变,但也不再苍老。 于是卧虎寨不少单身狗都动了心思,要不是武力震慑,说不定笙歌现在就成了卧虎寨真正的一员了。 顾怀远面色自然,被调戏了这么久,他早就免疫了。 只不过,他也是个聪明的。 他知道大婶之所以这么说,定然是打定主意要离开了。 也罢,他无法强迫大婶。 “大婶,你现在想好离开卧虎寨前往哪里了吗?” “世道越发的乱了,各种割据,混乱斗争层出不穷,这个时候实在不是个外出的好时机。” 顾怀远颇有些担心,虽说他口口声声称笙歌为大婶,可实际上心中已经把笙歌当做了姐姐,而阿毛就是他的外甥。 笙歌凝眉,沉吟片刻。 她何尝不知道这是一段黑暗又混乱的时光呢。 难不成因为黑暗她就一定得避世不出,静静的等黑暗混战过去吗? 到时候,祥林嫂可就五六十了…… 五六十,再新生? 她怕祥林嫂气的活过来掐死她。 “放心,我心中已经有了打算。” 笙歌决定的去处就是在这个时代赫赫有名的上海滩。 歌舞升平也罢,纸醉金迷也好,她必须得承认上海滩相对而言还算得上和平。 当然,这个和平究竟有多少水分她也说不准。 “别把气氛弄得这么伤感,指不定我们什么时候就见了呢。” “上海滩可是个好地方。” 顾怀远的志向,她看在眼中。 顾怀远是真的想把卧虎寨经营强大,乱世出英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是谁规定土匪就不能成长强大起来呢。 有兵,有枪,就有话语权。 有话语权,才能把自己的命运掌握在手里,否则只能任人宰割。 对这个时代的清晰了解,还得感谢当年她认真学习了历史。 “小顾,以后可还得靠你罩着了。” 笙歌熟稔的拍了拍顾怀远的肩膀,施施然离开了。 毕竟在卧虎寨生活了一年,离开还是得好好收拾收拾的。 “大婶,我没有感伤。” “我只是想问问你是不是想的太简单了,你去上海滩喝西北风还是出土。” “你皮糙肉厚吃苦受累不重要,阿毛可怎么办……” 笙歌脚步一个踉跄,小顾,你这么说话真的好吗? 亏她刚才还觉得有几分离别的意境呢,没想到又是自己脑补过度了…… 小顾同志,难道你一点儿都没有舍不得本大婶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因为嫉妒而扭曲的面孔,好怕怕哦…… 日暮途穷何处归:主播是自己脑补着大家会挽留她吗? 春和景明:你们这样往主播伤口上插刀子真的好吗? 笙歌翻了的白眼,太浪是什么眼神,她哪里嫉妒了,哼,不会说话就闭嘴。 “小顾,什么叫皮糙肉厚呢?” “我才疏学浅,孤陋寡闻,实在不清楚。” 笙歌停下脚步,转身看向了顾怀远,露出了狼外婆一般的笑容。 皮糙肉厚这个词,她可一点儿都不陌生。 好像每一个世界她都跟这个词离不了关系。 呵呵哒,她明明是个娇滴滴的小仙女,身娇体软易推倒的那种。 “……” 顾怀远心中敲响警铃。 他不就是把大家平常议论大婶的话说出口了吗?大婶这么凶干嘛…… 难道不是皮糙肉厚? 你见哪个娇嫩的徒手劈讲桌,拳头砸石头…… “大婶,我记得三当家好像找我有事……” “乖,别急。” 笙歌打断了顾怀远。 为了防止顾怀远三两天就忘了她,她还是给他留一个深刻的印象比较好。 否则等哪天顾怀远发达了,把她这个大婶抛在脑后,她还怎么抱大腿。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猥琐的笑容,就像是在想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 豺狼配女猫:什么见不得认的事情,两性话题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楼上说的好隐晦…… 豺狼配女猫:摊摊手,没办法,毕竟不是怼天怼地怼空气主播的对手啊,想想主播一句话噎死人的强大技能。 北城南笙:把怂说的好清新脱俗啊。看来主播的怂,深深影响了每一位观众。 主播:微笑脸,我就看看不说话。 笙歌笑眯眯的,胖揍了顾怀远一顿,巧妙的避过了他的那张俊脸。 嗯,她怂,她怕卧虎寨的小姑娘提着刀砍她。 相信她,以卧虎寨小姑娘的泼辣,这种情况是绝对有可能的。 “小顾,不必太感谢大婶。” “你太娇弱了,大婶觉得还是锻炼一下你身体的强度比较好。” 娇弱,自然是为了回应顾怀远的皮糙肉厚。 她就是这么斤斤计较的小人物。 余生菇凉:主播这是恶人先告状吗?这贱兮兮的模样还真是让人忍俊不禁啊。 余生一杯酒:画风清奇,值得好好珍藏。 “小顾,是不是觉得身体暖和多了?” 笙歌嘴角弯弯,和蔼可亲的看着顾怀远。 长辈对晚辈的一颗爱心,是多么深厚而又真挚。 “呵呵……” 顾怀远只觉得自己身体就像是被车碾过散架了似的,他是不是还得感谢大婶不杀之恩…… 幸亏笙歌没有读心术,否则还真不知道会怎么yy。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五) (二十五) 在笙歌的印象中,无数的霸道总裁文都会有这样的描述。 身体就像是被车碾过一般,稍一动就疼…… 难道你们不觉得熟悉吗? …… “笙歌,真的要离开了吗?” 面对顾怀远,笙歌可以狠心,但对上仙子姐姐,笙歌可就有几分气短了。 谁让仙子姐姐除了于她有恩外,还有那么强大的外貌杀伤力…… “伯母,我觉得是时候得带阿毛出去看看了。” 笙歌不知道祥林嫂想让阿毛成为一个怎样的人,但是她却想给阿毛最好的。 “也对。” 仙子姐姐的声音有几分萧索。 长久的处在安静中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热闹之后的荒芜。 仙子姐姐已经独自一人在山谷中住了许多人,素来是坐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从未觉得寂寞,而是守住了难得的宁静。 可是,一年的陪伴,让仙子姐姐觉得一人着实有些凄清。 “可有方向?” 仙子姐姐并没有挽留,而是揉了揉阿毛的头发,淡笑着。 强人所难,并不是她是作风。 “上海滩。” 笙歌把心中的答案告诉了仙子姐姐。 仙子姐姐舍不得,阿毛同样也舍不得。 但是,离别不就是这样吗? 悄无声息不辞而别有悲伤,郑重告别依旧会不舍。 “上海滩啊。” 仙子姐姐声音中有几分怅惘,还有些回忆。 “给,带着这些。” 仙子姐姐起身,在小巧精致的木箱中拿出几样首饰和一袋银钱递给笙歌。 “收下吧,如果不收,我心实在难安。” 笙歌咽下了即将出口的拒绝,伸手接了下来。 首饰雕琢精细,质地上佳,一看就非凡物。 “我为你和阿毛准备了一些常用的药物,你走时带上。” “明日我就不出谷送你了。” “送君千里和一语即别又有何区别呢。” 仙子姐姐长长的叹了口气,松开阿毛,转身离开了房间。 一天的时间过的很快,笙歌背着大大的包裹,手牵着阿毛。 “阿娘,我们还会回来吗?” 阿毛更加眷恋的是这里天然的玩耍场所和有趣的玩伴。 “不会。” “但是,有缘便可再见。” 笙歌坚信,顾怀远绝对不会甘心蜷缩于这样一座山寨。 真当她眼瞎,没有看到顾怀远房间中与日俱增的兵书和谋略吗? 顾怀远是个有原则的人,她不介意帮帮对方。 “阿娘,我舍不得。”阿毛声音软软糯糯,一步三回头。 “离别无需悲伤,你这样,山寨里的人看了会更加难过。” 笙歌尽可能用阿毛能够听懂的语言解释着。 数次辗转,笙歌终于到达了繁花的大都市上海。 一路上,笙歌真正见识到了这个社会的动荡与黑暗。 她曾经就说过,祥林嫂绝不会是个例,而是一个时代女性的缩影。 一路走来,她见过不少类似于祥林嫂的女子。 想反抗的,她顺手帮了帮,认命的,她便视若无睹走了过去。 不想反抗,他人也帮不了。 最让笙歌揪心的事情是,银钱差不多花完了。 笙歌带着阿毛找了家旅馆住了下来,开始研究谋生之道。 新生…… 新生须得先生存,而后才能生活。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是不是体会到了捉襟见肘的狼狈感……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可以去做打手。 北城南笙:打手……是我想象中拿着斧头一人砍遍一条街的那种吗? 笙歌翻了个白眼,打手她是绝对不会去做的。 永远不要小觑父母对孩子的影响。 老衲掐指一算…… 笙歌的关注点是在这六个上…… 主播:神棍,你掐指一算的本事有次数限制吗? 相比起打手,笙歌更想去做一个神棍。 算卦看相,装神驱鬼都可以…… 我是个神棍:老衲身躯一凉,主播是把主意打在我身上了吗? 豺狼配女猫:别怀疑,主播十有八九想靠着掐指一算发家致富了…… 一番合计之后,笙歌改头换面成为了半仙…… 女人看相算命,着实没有说服力。 为了打出名头,笙歌没少花费心思,甚至不要命的闯进了上海租界内最大的歌舞厅横冲直撞找了大人物。 简单粗暴…… 笙歌单挑保镖团,一战成名。 当然,相比起算命,一些做贼心虚惜命的大人物更像聘请笙歌做保镖。 笙歌矜持的拒绝了…… 本姑娘乃是温柔娴静的小仙女,怎么能做动手打人的保镖呢,实在不符合本姑娘的身份。 抱着试试的态度,也有一些人请笙歌测吉凶。 神棍出马,无所不能。 一来二去,笙歌的名声打了出去。 租界内谁不知道出现了一位半仙,有点石成金的本事…… 当然,点石成金只是谣传。 慢慢的,笙歌的银钱就如滚雪球一般壮大起来。 第一件事情就是买了一套小洋房,带着阿毛乔迁新居。 对于笙歌来说,有家才有根。 于是,笙歌在上海滩的事业版图就从一个神棍开始了…… 笙歌从未刻意打听过顾怀远,她知道雄鹰迟早会击长空,何必着急。 倒是卫家的人,真真是应了神棍的乌鸦嘴。 她已经来到上海了,竟然还看到了卫老二和卫婆婆。 阴魂不散啊…… 笙歌咬牙切齿,怎么办,真想掐死。 看着面前可怜兮兮装模作样让她既往不咎的母子,笙歌简直要控制不住身体里的洪荒之力。 难道不论之前做过什么,轻飘飘的一句我错了就可以翻篇吗? 她是想着翻篇,但这母子俩可不仅仅是想让她既往不咎这么简单。 不用怀疑,卫家母子就是想靠着她继续享受滋润的生活。 但是,她是这种以德报怨的人吗? 显然不是。 “卫老二,没想到你命还挺硬。” 呵呵哒,当初怎么没有吓死你。 卫老二的脸僵了僵,他自然知道祥林嫂这话是什么意思。 说实话,卫老二对祥林嫂还是怨恨的。 如果不是当日祥林嫂胡言乱语,他和娘怎么可能被赶出卫家庄,一路随着难民逃窜,来了这上海乞讨为生。 只是没想到,乞讨竟遇到了祥林嫂,更没想到的是当初可怜愚蠢的人现在竟然前呼后拥汽车洋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六)第二更 (二十六) “大嫂……” “别套近乎,我现在是贺老六的妻子……” 笙歌冷冷的打断了卫老二的话,真是烦人。 卫老二一噎,这翻脸的速度是不是太快了一些。 当初在贺家坳的后山,可是祥林嫂一口一句小叔,口口声声说着什么婆婆对她很好,送这么多人下来陪葬…… “儿媳,你就帮帮婆婆吧。” “想当年,你吃的穿的都是卫家的,你就当是报恩了。” 卫婆婆见卫老二碰了钉子,舍下老脸说道。 笙歌失笑,报恩?着着实实是个有趣的词啊。 怎么,这是要跟她算总账了吗? 也好,算算省的麻烦。 “吃的穿的?” “难道当年我不是一日三餐只能吃一顿吗,还是冷水配着窝窝头。” “至于穿的,不是补了又补直到不能补的破衣裳吗?” “卫家的田地是我在耕种,鸡鸭是我在喂,生活是我在打理,就算再抠东家也会管吃住吧?” “我在鲁镇做长工,积攒下的银钱是你收了,把我卖给贺老六换来一大笔钱,难道这恩还不算报完吗?” “认真说起来,该是你们报恩吧。” 笙歌寒着一张脸,冷冷说道。 “既然你们自己撞了上来,就别怪我狠心了。” 笙歌真怕神棍的乌鸦嘴成真,说她和卫家之间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 做事情还是一劳永逸比较好。 这一次,笙歌没有再心慈手软,而是直接快刀斩乱麻处理了卫家母子。 她已经给过对方机会,但谁让对方依旧贪婪呢。 伸手的同时就要做好被剁手的准备。 处理完卫家母子,笙歌只觉得神清气爽,当时来大上海还真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轰轰烈烈做神棍,然后积累自己的势力。 这不,处理卫家母子都不需要自己出手。 笙歌在上海滩的名声越来越响,大佬也好,富商也罢,笙歌积攒了不少人脉。 有钱,有人,笙歌便开始琢磨着要不要手掌军队。 有一位伟人曾经说过,枪杆子里出政权。 对于这句话,笙歌是格外赞同的。 她虽然武力值爆表,单挑一个保镖团不是问题,但她却做不到刀枪不入。 世道越来越乱,军阀割据,混战不停,要想活的好,要么真的找的一处世外桃源不出世,要么就拥有让人轻易动不得忌惮不已的势力。 两者之间,笙歌选后者。 世外桃源哪是那么好找的。 练兵买枪被提上了日程,笙歌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练兵这么高大上的事情着实不太适合她。 所以笙歌花高价雇佣了从军校毕业的人用军事化的正规手段练兵,组建自己的势力。 而她自己则是把精力放在了教育阿毛上。 阿毛是祥林嫂的命根子,也是她的贴心小棉袄,她必须得让阿毛有自保之力。 如今她想要在权势中分一杯羹,那么必然会被触及权利的人视为眼中钉。 如何让阿毛安然无恙就是重中之重了。 笙歌空有一身武力,但却无法让阿毛像她一样强大到一力破十会。 阿毛的那条腿就算看起来与常人无异,可实际上依旧残疾,无法承受高强度的运动。 阿毛是个乖巧懂事的孩子,从未在笙歌面前自怨自艾,也没有怨天尤人。 正是因为如此,笙歌才越发难受。 没有办法,笙歌只好尽力锻炼阿毛的枪法以及暗器。 暗器有损君子风范吗? 笙歌从不觉得暗器是中见不得人的法子。 如同剑客用剑,刀客用刀,琴师用琴,暗器不过也是一种兵器罢了,何来阴暗呢?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令笙歌没有想到的事情是阿毛竟然在兵法谋略上无师自通,小小年纪便运筹帷幄,一步三算。 笙歌傻眼,难道是老天爷看着她太简单粗暴了,所以才让阿毛这么聪慧吗? 她这个做娘的,有这么一个智多近妖的儿子,着实有些心慌慌啊。 阿毛的聪慧让笙歌欣慰自豪,但也担忧。 慧极必伤自古流传,并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可是,她却毫无办法,难道阻止阿毛吗? 她做不到。 她看的出来,阿毛是在用自己的方式告诉她,他可以保护好自己,他在让她安心。 也罢,做娘的既然无法阻止,那就坚定不移的支持。 她虽然对谋略不甚精通,但是她直播间的观众可是一个比一个鬼精。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的指点下,笙歌也时不时可以完善一下阿毛的策略。 时间一点点过去,五年的时间,笙歌成为了上海滩赫赫有名的人物。 当然,不再是神棍。 她本身对于看相算命本就不精通,求助于神棍本就是无奈之举,哪能一直麻烦呢。 靠着前期积累的庞大资金和人脉,笙歌紧随时代的潮流投资了商业帝国,顺带掌握了一方漕运,体会了一把做大佬的感觉。 事实证明,刀光剑影霸气侧漏的大佬生活不太适合笙歌。 毕竟漕运是很多人都看重的一块儿大肥肉,时不时就会发生火拼,眼看着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开出血红的花然后悄无声息的倒在地上,笙歌就觉得有些心凉凉…… 她可能依旧很难适应这样随意杀人无视道德无视原则的社会。 有时候笙歌也会觉得自己矫情过头,但是曾经多年接受的教育真的让她无法彻底放纵自己。 一直以来,她都在自保。 自保,新生,还有阿毛是她努力的原因。 时代越来越乱了,听说无数的军阀冒头,此消彼长,吞并之后有名的极大军阀之中终于有了顾怀远的名字。 再次见到顾怀远是在笙歌自己开的茶楼里。 此时的顾怀远一身煞气,身穿深绿色军装,笔挺帅气,俊朗得面庞上被一道细长的伤疤生生破坏了美感。 那道伤疤从眼角到鼻尖,让人看了甚是惊险。 笙歌假装漫不经心的喝着茶水,她必须得承认顾怀远身上的铁血肃杀让她有些忌惮。 那是真正从血雨腥风硝烟弥漫的战场上无所畏惧走过来的杀气,不像是她,只会凭着一身武力吓唬人,真正杀的屈指可数。 嗯,她杀的最多的还是野狼……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七) (二十七) 唉,野狼得多倒霉才能遇到她…… “小顾,坐……”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指了指自己对面的位置。 天知道她是不是吃了熊心豹子胆,对上明显改变的顾怀远还能叫出小顾这两个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嘴能不哆嗦吗?拿出火拼的架势,让顾怀远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更加霸气侧漏了,求扑倒求暖床。 灯火阑珊处:楼上你的节操呢? 北城南笙:碎了…… 顾怀远虽说破相了,但通身的气势却更加让人移不开眼睛。 那道疤痕更像是勋章,能够给人强大的安全感。 当然,安全感这种东西笙歌不需要别人来给予。 顾怀远让她觉得瘆得慌。 “大婶……” 顾怀远蓦地一笑,大婶两个字脱口而出。 说句毫不夸张的话,顾怀远一笑,整个房间从寒气逼人的隆冬来到万物复苏的春季。 这就是一个人的气势,强盛至此。 笙歌松了一口气,底气又足了几分。 可以看的出来,顾怀远本质上还是当初那个顾怀远。 嗯,她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怂的,做的最顺手的事情就是欺软怕硬。 “小顾,要不要罩着大婶呢?” 笙歌挑挑眉,随意了许多,笑容越发轻快。 她虽说在上海滩有几分势力,手中也握着一些私军,但绝对不能与顾怀远相比。 短短的五年时间,就连她当初都没有想到顾怀远能够走到这一步。 任是谁提起,都会忌惮三分。 这就是顾怀远,容不得她不重视。 “大婶,你这是在说笑吗?” 顾怀远坐下来大口饮尽了杯中的茶水,爽朗的笑着。 笙歌微微闪神,必须得承认,顾怀远的改变还是巨大的。 当初那个被她一句情妹妹就羞的面红耳赤的人终究还是消失了。 但直播间的小迷妹们与笙歌关注的重点显然不一样。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喝茶都是这么帅…… 余生菇凉:按理说这种牛饮最是粗俗,可为何顾怀远做起来就是这般帅气逼人,硬气果断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大婶,初来乍到,这上海滩还是得你罩着我。” 没错,顾怀远的军队正式进驻了上海,也几乎把南方数省尽数握在手中。 笙歌并没有钻牛角尖思考顾怀远这号理应不该存在人物是如何冒出来的。 现在所经历的直播世界本就与她所知不同,有所出入最是正常不过。 “大婶,没想到你还会算命啊。” “大婶,算一卦好不好。” 几杯茶下肚,顾怀远越发柔和了,身上的冷硬悄然散去。 笙歌知道,这是顾怀远在刻意控制着,不想让她恐惧。 “当然可以。” “不过,亲兄弟明算账,就算你喊我一声大婶也别想着赖账。” “一卦百金。” 笙歌自从成名后就鲜少为人算命,慢慢的也就让人散布出一卦百金的说话了。 “大婶,你这贪财的本性真是丝毫没变。” 顾怀远嚼着花生,一直笔挺的脊背稍稍松懈,靠着椅背上眯着眼睛,犹如一头打盹儿的雄狮。 “为何要变呢。” 混乱的世道,有钱有兵有权,这才是安稳的保障。 嗯,她是个彻头彻尾的大俗人,做不到飘飘欲仙不染尘埃。 “给句痛快话,这卦你还算不。” “算的话,赶紧掏钱。” 笙歌腿脚一抽,不轻不重的隔着桌子踹了顾怀远一脚。 笙歌一愣……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刚刚做了什么…… 幻觉,一定是幻觉。 呜呜呜,本姑娘竟然踹了大佬一脚。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是恃宠而骄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千万别想不开啊。 春和景明:为什么我脑补了一出主播血溅三尺的大戏。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拔枪啊,biubiubiu…… 艹…… 笙歌忍不住在心中爆粗口。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还真是无时无刻不在率先底线啊。 她真想问问,玻璃碴子们,你们的良心是被狗吃了吗? 但笙歌聪明的保持了沉默。 因为她清楚,一旦她问出口可能会收到两种回答。 第一,是呢,被主播吃了。 第二,是呢,被哮天犬吃了…… 这两个答案无论哪一个都不是笙歌想看到的。 哼,本姑娘也是要面子的好吗? 不过,走路太浪会闪腰那句恃宠而骄是认真的吗? 她觉得作为一个学霸还是应该力所能及为直播间的文盲玻璃碴子普及一下成语的日常用法。 主播:恃宠而骄就是说仗着自己受到宠信而骄横不可一世。 主播:太浪兄,你哪里看到本主播骄横不可一世了…… 笙歌觉得自己一辈子好像都与不可一世之类的词挂不上钩。 她怂,很难横起来。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文青病吗?咬文嚼字真是头疼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对,重点是太浪兄?兄?主播你是近视吧,本大小姐明明前凸后翘波涛汹涌,此胸非彼兄…… 主播:…… 笙歌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好。 她还真是小觑了太浪兄的不拘小节啊。 波涛汹涌…… 笙歌下意识的脑补,然后低头看了看自己的小平胸。 嗯,我平胸我骄傲,我为国家省布料。 不过,作为猪八戒的时候,她也是波涛汹涌好吗? 主播:原来太浪是女装大佬…… 不知为什么,笙歌一看到大小姐三个字,脑海里就会蹦出一句话,本小姐驾到通通闪开…… 也许是当年玩游戏的后遗症。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拦我,我的四十米大刀呢,我要砍死主播。 走路太浪会闪腰:一定是主播觉得我握不动刀了才敢这么飘,虽说本大小姐一夜七八次,但也绝对不虚…… 笙歌眨眼,她甘拜下风,她觉得在一本正经开黄腔的本事上,她永远都不是太浪的对手。 怪不得能起到这样一个昵称呢…… 不仅仅是走路太浪,说话也浪的不行。 一夜七八次,金、枪、不倒,霸道总裁的标配啊,没想到她的直播间还有这样的金牌代表。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八)第二更 (二十八) 主播:失敬失敬,是小的有眼不识泰山…… 笙歌发誓,她这句敬佩是发自心底的。 浪九九:弱弱的说一句,主播和太浪兄是不是说偏了。 浪九九:主播,请继续你的课程,小本本已经准备好。 主播:感动脸…… 真没想到直播间还有这样好学的小可爱。 主播:小顾同志对本主播宠吗?本主播拳打南山斑斓虎,脚踢北海混江龙,此等豪情万丈还需要小顾同志宠吗? 笙歌觉得跟一帮玻璃碴子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她越来越贫…… 余生一杯酒:求解释斑斓虎和混江龙具体长什么样子…… 笙歌卡壳,她就是随口一贫,真没见过。 我有辣条跟我走:请问主播是不是说嗨了,难道你没有听到土匪小哥哥已经喊了你五六声了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应该是嫉妒太浪小姐姐的波涛汹涌,一时怒火攻心忘了…… 主播:神棍,出家人不是提倡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吗? 我是个神棍:是啊,可是跟我又有什么关系呢。不好意思,也许忘了自我介绍,我没有出家。 好气哦…… 怎么感觉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贱兮兮的技能也是无师自通呢。 贱兮兮…… 嗯,创造这三个字的一定是一位大能。 既贴切,又生动形象。 “大婶,你想什么呢?” 顾怀远啪的一下拍了桌子,笙歌才回过神来。 果然,聊天不能太入迷,聊天需谨慎啊。 “大婶,你不会还想着霸王硬上弓强嫁我吧。” 顾怀远下意识收紧了自己的衣服,威严正经的坐直。 无声而又坚定的表达着自己的决定。 哼,不从,誓死不从。 笙歌满头黑线,忍不住嘴角抽搐。 孩子,你怎么可以这么逗比。 难道你是大圣派来专门娱乐本姑娘的吗? 当初她说什么一家人不说两家话三年抱俩的话都是玩笑,她都快忘了。 唉…… 既然肃杀铁血的顾怀远难得犯傻,她不逗逗岂不是对不住自己。 认真想想,太浪兄其实也没说错。 虽说恃宠而骄这个词不甚合适,但也有几分道理。 她就是仗着顾怀远不会与她计较,所以她才越发放肆。 笙歌万分想知道为何都是混江湖,她靠着神棍的帮忙才在上海滩站稳脚跟,而顾小哥就直接成大佬了呢。 按理说她这个熟知剧情熟知时代背景的不应该才是最大的bug吗? 光环在哪里? 当然,笙歌也只是随意一想,并没有放在心上,执着不已。 做小喽喽她都不介意,何况她现在还是个伪大佬呢? “小顾,你是不是太自恋了些?” 笙歌瞥了一眼顾怀远,怀疑的问道。 她可不能让阿毛太过于亲近顾怀远,万一把顾怀远这自恋的毛病学到了,她该怎么办呢? “自恋吗?不觉得。” “大婶没有这个想法我就放心了。” 顾怀远是真的松了一口气。 他的女人缘一向不错,当年在卧虎寨,寨子里适龄的小姑娘一直跟在他身后,甚至年幼的也口口声声说着长大要做他的新娘。 手握军队后,依然有不少名门闺秀军阀千金投怀送抱,但他一直都没有动结婚的念头。 姻缘一事,他更相信缘分。 再说了,他看的出来,母亲对那些女子没有太多好感。 真多年好不容易求得母亲的原谅,他又何必再自找麻烦呢。 大婶不一样…… 母亲对大婶总有一种莫名其妙的欣赏,他真怕大婶一句话,母亲就把他打包送给大婶了。 不用怀疑,这种情况很有可能。 “呦,这么嫌弃大婶啊。” “小顾,你这样实在是伤大婶的心啊。” 笙歌做西子捧心状,但并没有继承到西施太多的美感,反而更多的是东施效颦的喜感。 “算不算卦了?” 笙歌还是觉得难得忽悠顾怀远一次,百金就当是给她的见面礼了。 “算。” 顾怀远沉吟片刻之后,定定说道。 战场厮杀,手握大军,他其实更相信人定胜天。 顾怀远从不相信一切是先天注定的,但一卦能让母亲安心也好。 “钱。” 笙歌一脸公事公办,伸出大手展开,索要报酬。 定金到手,笙歌开始在直播间呼叫神棍。 她虽也跟着神棍学了一些皮毛,但顶多是忽悠人,当不得真。 主播:神棍,神棍,神棍可在? 笙歌一连在直播间呼叫了神棍三次都不见神棍应声。 “……” 笙歌心中有一个不好的念头,关键时刻掉链子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神棍好像离开了…… 主播:…… 浪九九:这是不是开天窗的节奏。 “大婶,有什么不妥吗?” 顾怀远看着笙歌阴晴不定的面色,心下忐忑,难不成他真的大祸临头? 额…… 他应该没有这么倒霉吧,心血来潮算一卦,还真算出滔天大祸了? “稍等。” “顾大帅人品贵重,这卦象自然得慎重一些。” 笙歌故作神秘的解释道。 顾怀远本就不安,现在更加心惊肉跳了。 人品贵重…… 大婶这么夸他是认真的吗? 笙歌装神秘的同时开始了在直播间的求助之旅。 只是一向热闹的直播间就好似被突然冰冻一般再也没有人露头。 玻璃碴子们抛弃她了…… 主播:你们这样是会失去宝宝的。 哼,难得在顾怀远面前装次神秘,没想到还出了纰漏。 魔狱:主播我可以帮你算一卦,这一卦我免费赠送你顾怀远的前世…… 魔狱…… 他会这么好心吗? 笙歌才不会相信天上会掉馅饼。 果不其然,魔狱的本性是不会改变的。 魔狱:主播可否把阿毛的灵魂进献给我…… 主播:滚犊子。 笙歌二话没说,直接把魔狱踢出了直播间。 这个魔狱难不成有恋童癖,上个世界要妞妞,这个世界要阿毛,真当她好欺负吗? 夜帝:顾怀远的确人品贵重命格不凡,主播这一点没有看错。 直播间第一土豪出场永远是blingbling闪瞎狗眼。 大大的加着特效的文字点亮了整个直播间。 笙歌只想掉炸天的回一句,别说废话说重点。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二十九) (二十九) 只可惜,大佬面前,她是小透明。 挑战大佬权威,她不敢…… 主播:弱弱的问一句然后呢? 笙歌足以充分提现表里不一这四个字。 夜帝:顾怀远有大难,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势力倾颓。 依旧是隐晦的一句话,但笙歌并没有再问。 看相算命向来如此,很少会有什么人会清清楚楚的说出你会在什么地点遭什么难。 那就不是看相,而是预言了。 夜帝:一月之内必有大难。 土豪大佬难得仁慈给出了时间,笙歌感恩戴德。 “大婶?” 顾怀远坐立不安,就好似大婶即将出口的话会宣判他的命运。 倒不是说他有多紧张,实在是大婶的表现容不得他不多想。 “……” 笙歌抬眼看了一眼顾怀远,喉咙有些发痒。 这要怎么说呢? 小顾同志会不会觉得她是乌鸦嘴,带着大军铲平她的小洋楼? 呜呜呜,她身娇体软易推倒,实在经受不起大军的摧残。 “大婶,平时不是你最爽利吗?” 顾怀远爽利二字咬的格外重。 在卧虎寨,笙歌打遍寨子无敌手,动手动的很勤快。 能动手就不啰嗦,算不算是一种爽利。 “顾大帅,提前声明不准撒泼。” 撒泼一词,相当有艺术。 撒泼…… 顾怀远嘴角抽搐,大婶这是在逗他吗?他看起来像是要撒泼的人吗? “说……” 顾怀远沉思说道。 “说就说,吓唬人有意思吗?” 笙歌愤愤不平的轻哼道。 “……” 顾怀远心中冤屈,他什么时候吓唬人了。 反倒是他自己被大婶营造的气愤吓得不轻。 “一月之内必有大难,轻则伤筋动骨,重则势力倾颓。” 笙歌咬咬牙,依旧是选择把夜帝大佬的话原模原样的复述出来。 在她眼里,夜帝一直都是高深莫测的。 “只是这样?” 顾怀远松了一口气反问道。 笙歌眨眼,这小顾同志的反应跟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为什么非但没有忧心忡忡还松了一口气。 “嗯。” 笙歌呆呆愣愣的点头。 大人物不愧是大人物,这心性就不是她这么一个小喽喽能够比得上的。 “又不是必死之局,你怕什么。” 无论是那句伤筋动骨,还是势力倾颓,都没有严重到必死的地步。 “大婶,必有大难,想必这大难想躲也躲不了,那就尽量弱化吧,说不定反败为胜呢。” “大婶有半仙之名,定然听说过祸兮福所倚这句话。” “危机,危险是伴随着机遇而生的。” 顾怀远再次饮了一杯茶水,侃侃而谈。 笙歌越来越傻眼,没想到小顾同志自我安慰能力这么强大。 她甘拜下风…… 也许她有些明白顾怀远为何会在短短的五年时间达到这样的成就了。 谋略战法本就不俗,再加上强大的心理素质,想不成功都难。 当然,最重要都是,顾怀远发现了宝藏…… 人比人气死人,她靠着坑蒙拐骗辛辛苦苦发家,小顾同志靠着发现了大宝藏直接起事成为赫赫有名的大元帅。 她和顾怀远之间有着质的区别。 她心心念念的是自保,是新生,是给阿毛最好的一切。 但顾怀远不同。 顾怀远从一开始就把他的眼界放的很高,幸好他成功了。 就像刚才她给出的卦象,顾怀远想的根本不是如何避过去,而是化祸为福。 作为曾经接受过马克思主义哲学熏陶国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笙歌坚信矛盾是对立统一的,矛盾双方可以相互变化。 指不定,事情真的没有她想象的那么遭。 嗯,也许她应该跟小顾同志学习一下这种高大上的心态。 想到这里,笙歌瞬间不担心了。 不担心,就容易想歪。 “小顾,你能跟我说说,怎样才能发现宝藏吗?” 她也好想一夜暴富啊…… 想象一下发现宝藏,打开那一堆堆木箱,放满都都是金银珠宝,那种情形是多么壮阔…… “大婶,你难道不觉得自己的思绪跳的太快了吗?” 顾怀远诧异的看了笙歌一眼,没想到大婶远在上海也听说过宝藏一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是觉得我们养不了你了,想找金大腿吗?夜帝大佬何在? 浪九九:别的小姑娘是眼睛呈现桃心,主播则是小金块儿。 还不待笙歌回应这些玻璃碴子们的话,闪瞎眼的打赏消息在直播间响起。 夜帝打赏主播十万赤晶…… 十万,十万…… 笙歌揉了揉眼睛,她好像眼花了。 原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还是有用处的,随随便便说两句话就让大佬打赏了十万赤晶。 土豪大佬不愧是土豪大佬。 主播:土豪,求罩。 再一次看到土豪二字,夜帝已经熟视无睹了。 他已经清楚,只要出钱的对主播来说都是土豪都是大佬。 可是为什么他依旧对这两个字这么嫌弃呢? 算了,看在猪主播为他寻来一颗蟠桃的份儿上他还是大人不计小人过好了。 魔狱:一进来就差点儿闪瞎眼,是谁,是谁,出来单挑。 走路太浪会闪腰:膜拜大佬,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我有辣条跟我走:膜拜大佬,小小心意不成敬意。 …… 接二连三,直播间被这句话刷屏,笙歌零零散散也收到了多则一千少则一块儿赤晶的打赏。 笙歌自问,这算不算是一笔非来横财呢? 唉,发横财,她会不会横尸街头…… 好怕怕…… “大婶,想要宝藏首先你的有个底蕴深厚的祖上,要不然宝藏哪是那么好寻的。” 顾怀远诧异的看着莫名其妙笑得春光灿烂的大婶,冷冷的打了个寒颤。 大婶越来越奇怪,越来越恐怖了,难道这是半仙跳大神的共性? “你不是就找到了吗?” 笙歌说话不经大脑。 “那是因为母亲祖上底蕴深厚,留下了大批古董金银。” 笙歌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之所以没有外传,不过是想坐实一些流言。” “比如天命所归,有时候鬼神之说还是很有用的。” “对了,大婶,你不是曾经也是千金小姐,书香门第吗,怎么就混到神棍这一行业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 (三十) 顾怀远挑挑眉,饶有趣味的看着笙歌。 大婶,还真是一个画风清奇的书香门第后人啊。 “什么意思?” 明显不再状态的笙歌问道。 “素来读书人都倡导对鬼神敬而远之,难道你不知道吗?” 说起来顾怀远对于笙歌当初那段卖身葬父的凄惨故事已经开始怀疑了。 大婶看起来怎么都不像是会逆来顺受之人。 再说了,那一身功夫,没个十年八年是不会成气候的。 说什么山里人力气大,纯粹是无稽之谈,也就是他当时年轻,还真就信了。 闻言,笙歌撇撇嘴。 神棍怎么了,我是神棍我骄傲啊。 最起码在她衣食无着的时候,神棍成就了她的事业。 嗯,笙歌觉得她还是应该为读书人正名,不能因为她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 “我辈读书人一生所求不过四事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绞尽脑汁,笙歌想到了这样一句大气磅礴辉煌洒脱又有志气的话。 “然后呢?” 顾怀远认真的问道,但眼中的戏谑是怎么也挡不住。 大婶这是演戏入迷了吗? “……” 笙歌沉默,在顾怀远一脸我看透了你的表情下,笙歌着实装不下去了。 哼,这样的小顾同志一点儿都不可爱。 犀利的眼神,让人无处遁形。 “好吧,我不是读书人,说到底就是一颗老鼠屎……” 笙歌摊摊手,无所谓的说道。 她所处那个时代与古时候的读书人是有极大区别的。 扫盲结束后,九年义务教育,谁都可以读书习字。 “……” 顾怀远无语,这样说她自己真的好吗? 顾怀远再一次在心中肯定了大婶的画风清奇,堪称四不像。 “喂,你那什么眼神……” 北城南笙:你们看土匪小哥哥的眼神像不像女人你已经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余生菇凉:你们说,土匪小哥哥会不会跟主播来一点旷古烁今的虐恋情深? 浪九九:跟谁?我好像眼花了…… 女人,你已经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看到这句话,笙歌一口茶水便喷了出来。 小伙伴们,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 主播:拒绝脑补,脑补是种病…… 笙歌总有一种错觉,直播间里隐藏着无数性别不明地点不明职责不明的霸道总裁。 先是一夜七次郎,后又是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 走路太浪会闪腰:放心,主播不是小顾同志喜欢的类型,难道你们忘了小顾同志对主播都称呼。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婶……那是乱、伦…… 笙歌咬牙,一群文盲,怎么就是乱、伦了。 不对,这不是重点。 主播:本主播还看不上小顾同志呢。 哼,明明是她的观众,但却没有人力挺她,着实伤心啊。 “大婶,您能注意下吗?” 顾怀远叹了一口气,认命的拿出帕子擦干净脸上的水渍。 看来大婶不仅仅是画风清奇,而是狂放不拘小节啊。 遇到这样的娘,看来阿毛这辈子都不需要担心后爹的问题了。 后爹这种生物应该是与大婶绝缘的。 北城南笙:土匪小哥哥的眼神又变了……像不像看智障,既同情又嫌弃。 智障…… 你全家才是智障。 本来对喷了顾怀远一脸茶水,笙歌还有几分愧疚。 但一听北城南笙这么一解释,只想呵呵哒。 什么鬼。 “注意不了。” “顾小哥儿,你是不是该走了呢。” “想要化险为夷也得自己先准备准备,不是吗?” 笙歌一本正经的都下了逐客令。 “一起。” “我娘请你和阿毛做客。” 自从大婶带着阿毛离开卧虎寨,母亲就心心念念着重逢。 “你敢不去?” 顾怀远张牙舞爪的看着笙歌。 笙歌摇头,怎么敢。 仙子姐姐有请,她怎么会推辞呢。 “我本来还想着待伯母安置下来后再上门拜访呢。” 顾怀远轻嗤一声“别说那些虚的,利索索带着礼物走吧。” 带着礼物…… 顾小哥这是在光明正大的索要礼物吗?脸呢。 “没办法,军费紧张,穷。” 顾怀远说的心安理得。 笙歌撇嘴,发现了大宝藏的人都说穷,那她这个神棍是不是该找一棵歪脖树上吊自尽了? 不过,说的也是。 五年不见,上门拜访,理应带着重礼,更不要说仙子姐姐还对她有大恩。 “那走吧。” 买上礼物,派人去接阿毛,驱车前往了顾怀远的顾公馆。 多么气派,多么威风。 哪像她的小洋楼,与顾公馆比起来简直就是逼仄狭小,难以入目。 “大婶,别这么夸张好吗?” “你随便算几卦,这样一个公馆就到手了,好吗?” “难道你不是觉得公馆太大才住在那个小洋楼不见换的吗?” 顾怀远没好气的看了笙歌一眼。 戏精,无时无刻不再演戏。 “知我者小顾同志也。”笙歌讪讪的笑了笑。 实在是没法儿跟顾怀远相处了,动不动就拆台。 戏精怎么了,演戏也是一件博大精深的事业。 “几年不见,越发贫了。” 对于顾怀远这句话,笙歌深以为然。 也不看看直播间一群什么观众,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她不贫就怪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现在心中定然是在甩锅,背锅的一定是我们。 笙歌:…… 其实神棍擅长的不合适掐指一算而是读心术吧。 “顾叔叔。” 笙歌和顾怀远刚下车不久,接阿毛的人也到了。 五年时间,阿毛已经是个半大的少年,棱角分明,清华矜贵,进退有据。 不得不说,笙歌把阿毛教育的很好。 人们常说乱世佳人,而阿毛就是这乱世中的贵公子,耀眼的让人无法忽视。 “真不错。” 顾怀远发自内心的称赞道。 也许大婶最值得自豪的地方并不是凭借一己之力在上海闯下地盘,并手握着一个大码头,而是有阿毛这样的儿子。 听说阿毛智谋无双,小小年纪已经开始帮着大婶处理大小事物。 大婶动武,阿毛以智取胜。 母子儿子,天衣无缝。 “那是当然。”笙歌与有荣焉。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一) (三十一) 笙歌是越发拥有做娘的感觉了。 “……” 顾怀远翻了个白眼,对于洋洋得意的大神着实有几分无语。 …… 一别五年,再次重逢,仙子姐姐一如往昔,看不出任何苍老。 药材的味道,清香雅致,古色古香的长裙越发衬得仙子姐姐肤白如雪。 “奶奶。” 阿毛奶奶二字叫的很是自然。 在阿毛心中,仙子姐姐就是奶奶。 笙歌沉默,孩子你看着这样一位仙子喊一声奶奶真的没有负罪感吗? “来,阿毛,这是奶奶给你的礼物。” 先是一块儿玉佩,接着就是一些孤本,价值连城。 阿毛也没有推辞,直接接了回来。 在阿毛心中,在卧虎寨的那一年,他终生难忘。 一餐饭,宾客尽欢,笙歌和阿毛当晚留在了顾公馆留宿。 一夜之间,顾大帅与半仙交好的消息上海滩人尽皆知。 虽说笙歌想过要抱大腿,但也没想到会这么轰轰烈烈。 其实,认真想起来与顾怀远的关系有利有弊。 但是不管怎么说,她和顾怀远都算旧识,这一点是抹灭不了的。 …… 时间一天一天的过去了,想要通过笙歌傍上顾大帅的人络绎不绝,无奈之下笙歌只好想到了称病的法子。 而笙歌也在等待着顾怀远化险为夷的消息。 只是,一个月的时间都快到了,笙歌依旧没听到顾怀远有什么大难,反而风生水起。 好吧,也许土豪大佬一时眼拙…… 当然,笙歌也只敢在自己心中暗暗吐槽,绝对不敢在直播间露面。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就这么期盼着顾小哥倒霉吗? 北城南笙:主播一定是怕砸了自己招牌。 灯火阑珊处:主播其实是想见证一下顾小哥怎么化灾难为荣耀吧。 主播:知我者玻璃碴子也。 就在笙歌以为老天一时眼瞎准备放过顾怀远的时候她被绑架了…… 不对,也不算是她对绑架了。 应该说被绑架的是阿毛,笙歌是自己主动送上门的。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阿毛贴心小棉袄,她怎么舍得让阿毛被绑架呢。 不过,绑架她干嘛? 算不算躺着也中枪呢。 听绑匪的意思,阿毛就是诱饵,顾怀远才是他们想钓的大鱼。 呵呵哒,对此笙歌真是肚子里窝了一肚子火。 要不是这些人给阿毛注射了不明的液体,她何至于这么束手束脚。 不管怎样,她都不愿意拿阿毛冒险。 她真的怀疑顾怀远真的能够化险为夷吗?她就知道大军阀哪是那么好做的。 被顾怀远取代的人,怎么能够甘心。 几大军阀头子联合在一起为顾怀远设计了一场大戏,真怕顾怀远马失前蹄被算计了。 不过,想想顾怀远指点江山的气势,笙歌瞬间安心了。 与其想东想西,倒不如安安静静的等着。 “喂,你们能不能把安儿给放了,人质要那么多干嘛。” 笙歌二大爷似的翘着二郎腿,流里流气的说道。 仙子姐姐的医术她是信的,不管这帮人给阿毛注射了什么,仙子姐姐也一定有办法。 嗯,谜之信任。 “要你没用。” 几大曾经的军阀头子坐在一起,头也不抬的说道。 笙歌满头黑线,她这是又被嫌弃了吗? 做人质都被嫌弃没用,这个世界未免对她太不友好了。 “你眼神是不是不太好。” 笙歌看着脸色苍白一直昏睡不醒的阿毛,心下担忧。 她是武力值爆表,但也不能无视成百上千条枪啊。 刀枪不入的那是神,不是人。 她的阿毛小可爱那么聪明,究竟是怎么被算计了的。 “如果安儿有任何闪失,你们也别想好过。” 若说这个世界笙歌最看重的是什么,那么一定是阿毛。 最开始把阿毛当做责任,后来则是真正的把阿毛当做了孩子来疼。 八九岁的孩子,就算再智多近妖,那也是个孩子。 “你们这些人还真是妄为大人物呢,据说一个个不是自诩光明吗,怎么还对妇女孩子下手。” 笙歌嗤笑着。 这就是这些人与顾怀远的差距,顾怀远就算鲜少用阴谋,更多的是光明正大的阳谋,让你退无可退。 与顾怀远相知,她也算有几分了解顾怀远的志向。 他很少计较于眼前一城一地的得失,他的心中自有丘壑。 与面前这帮同为军阀的相比,笙歌心中的天平下意识的向顾怀远倾斜。 这人啊,最怕比较。 “贺小公子的威名谁人不知,笙歌夫人还真是过谦了。” 几人中一个看起来更像儒雅的中年文士似的人开口了。 不得不承认,此人卖相不错,看起来还真像古时候的大儒,有几分蛊惑力。 “早就听说贺小公子天资聪颖,小小年纪便帮你打理大小事物,智多近妖,我们可不敢小觑。” 中年文士故作文雅的轻抿了一口茶水,淡淡说道。 自从知道顾怀远对贺安的看重和喜爱,他们就在筹划着这一切。 但贺安着实有些难以下手,半个月的时间神不知鬼不觉躲过了他们的数次暗算。 没有办法,他们花重金买通了贺安身边的下人,并且找了位易容高手,才接近了贺安,最终成功绑架。 这其中的艰辛,不必为外人道。 “夫人放心,贺小公子只是暂时昏迷罢了,并无大碍,我们事成之后自会恭恭敬敬的送贺小公子回府,赔礼道歉。” 他们并不想与这一对母子为敌,看起来笙歌就是掌握着一个普通的小势力,但哪个势力能够在更迭不休的上海滩屹立不倒,还让几国领事公开发表声名保护呢。 他们自始至终目标都是顾怀远。 只要除了顾怀远,分割了他手下的势力,那么他们自然也能够重回巅峰。 “并无大碍……” 听到这四个字,笙歌真想站起来扇这几个人一巴掌。 自她来到这个世界,阿毛何曾受过一点儿苦。 顾怀远,你要是再磨磨蹭蹭的,大婶我一定让你好看。 也怪她蠢,竟然因为担心阿毛就这么单枪匹马的来了。 当然,是她轻敌了…… 人们常说人之贱则无敌,那她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七十九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二)第一更。 (三十二) 人至蠢则无脑吗? 呵呵哒,不是说好胸大才无脑吗? 笙歌低头,看着自己一马平川的胸口默默笑了。 坐在笙歌对面的几个军阀大佬同时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这已经快要入夏,最是闷热,为何他们却感到阴森森呢。 这是不是不详的预兆…… “喂,要不咱们聊会儿天?” 笙歌忍住自己心中想要把这些人剁碎的想法,笑意盈盈的说道。 这些人看来是真的忌惮她,否则就不会在她身体里下药了。 软绵绵的身体,连抬胳膊的力气都没有,宝宝不开心。 不过,笙歌也算是琢磨出顾虑了。 这些人每六个小时会给她注射一次药品,可是因为她的身体强度异于常人,药效根本无法持续六小时,满打满算也就五个小时。 但笙歌一直都默不作声,没有轻举妄动。 鬼知道这些人是把她转移到了哪里,没有完全的准备她绝对不会打草惊蛇。 最重要的是,笙歌信顾怀远。 再怎么说,他都被她调戏过,这也算是一种战友情吧。 “夫人,你还是省些力气吧。” 夫人,夫人…… 一听到这个称呼,笙歌就忍不住牙疼。 不就是一个绑匪,装什么儒雅随和,差点儿就让她以为这是花前月下红袖添香。 本姑娘是寡妇,不是你夫人。 “要不我给你们算一卦吧,你们也知道我的第一桶金从哪里来的。” “我的卦可是只应天上有,一算一个准啊。” 笙歌笑眯眯的说道,瞬间把阴森森的仓库带向了一个诡异的气氛。 也许街上贴着假胡子装瞎子的半仙最能理解笙歌。 “……” 仓库里一阵儿沉默。 他们自然是知道笙歌本事的,虽说一卦百金,但通常千金都难求一卦。 毕竟自从发家之后,这位小寡妇越发任性了,算卦都得看心情。 入不了眼的,你送万金都没用。 “别想着耍我们鬼主意,蛊惑人心也没用,我们是不会上当的。” 开口的依旧是中年文士。 中年文士的话止住了一些人摇摆不定的心。 说实话,笙歌的卦象还是很有诱惑力的,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能够拒绝的了预知未来的诱惑。 笙歌撇嘴,本姑娘好无辜啊。 她不过就说了两句话,哪里是蛊惑了。 “算了,不想听也就罢了。” “不过看在你们没有对安儿动粗的份儿上,免费告知你们一句。” “一月之内必有大难,轻则血光之灾,重则势力倾颓青山不在。” 几个绑匪就算是曾经手握兵权割据一方的大军阀,也不值得笙歌央求着神棍出面算一卦。 她就照着夜帝曾经的批语,随便改了几个字,照猫画虎的说了出来。 哼,她可没有骗人。 这些人的挑衅,难道顾怀远真的会不放在心上吗? 看着吧,过不了多久她就得替这些人默哀了。 真当顾怀远跟她一样只敢杀野狼,看见人命就怂的不行吗? 从战场上厮杀过来的顾怀远,有热血有赤诚,但也绝对心狠。 这些人打的算盘,顾怀远也会让这些人知道什么是自作自受。 至于她,还是默默的当个吃瓜群众,跑个龙套就好。 她没有当主角的命,当然也没那个胆子。 她还是守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就可以了。 顶多等顾怀远行动的时候,她不拖后腿,帮他干掉几个就是了。 绑架阿毛的人,该死。 她怂,甚至还容易心软,但是绝不意味着她有以德报怨的圣母品质。 “休得胡言乱语,你这是在扰乱心神。” 对于中年男子的话,笙歌不置可否,只是笑笑不说话。 真有趣,这年头爱听真话的越来越少了。 “黑云罩顶,大难临头,信也好不信也罢。” 笙歌说完这句话就闭上眼睛假寐。 反正该忧心的又不是她,这种情况下该胆战心惊的是对面这些人。 从她来到上海滩,看相算命就没有不准过。 往日的名头,必然会扰的这些人心烦意乱。 嗯,她就是这么锱铢必报。 她过的不好,这些绑匪又凭什么吃香的喝辣的呢。 着实不公平…… 作为新时代的四有青年,追求公平敬畏公平,是每个公平的责任。 她很骄傲…… 笙歌的嘴角一直都挂着浅浅的笑容。 既然这些人没想着跟她彻底撕破脸皮,那么阿毛身上注射的液体就不是太大问题。 果然,无论在什么时候,实力强大才有话语权。 就算想守着一亩三分地过一种得过且过的日子,也需得拥有掌握这一亩三分地的实力。 等着吧,这些人会比她惨百倍。 心大的笙歌,靠着柔软的大椅子缓缓睡了过去,平缓均匀的呼吸声就像是在寂静压抑的仓库扔下的一颗石子,掀起真真涟漪。 涟漪过后,暴风骤起,滔天巨浪。 砸下一则大消息便撒手不管的笙歌根本不知道剩下那些人是什么想法。 正如笙歌所预料的,一句大难临头,扰的人心烦意乱。 盛名之下无虚士,这些人中或多或少都有人听说过笙歌掐指一算无所不知的神算子之名,甚至有人还曾有幸亲眼目睹过。 当然,最害怕的也是最了解笙歌本事的人。 古语有云,大难临头各自飞。 嗯,各自飞的不只是夫妻,还有合作伙伴。 这些人聚拢在一起为的是共同的利益,但如果这利益只是虚无缥缈的大饼,永远不可能实现呢。 为了大饼还要付出性命呢? 本就是勉强粘合在一起的队伍,根本经不起任何的三心二意和猜忌迟疑。 “你们说我们这次的计划会不会不够缜密,不如,不如从长计议吧。” 长久的沉默之后,终于有一位看起来大腹便便肥头大耳的小个子男人开口了。 权力当然美妙,但重要的是性命,不是吗? 没有军权,他依旧有钱有势,新纳的第三十八房小妾刚刚怀孕,他还是不要冒险了。 矮胖男人的一句话就像是一个引子,点燃了所有的的不确定和怕死。 “闭嘴,你们又何尝不知道这是不是笙半仙的诡计。” 笙半仙? 什么鬼。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三)第二更 (三十三) 浪九九:这么心大的主播还真是少见啊。好像清奇二字都都足以相容了。 余生菇凉:蔫坏蔫坏的……自己睡得这么香,反倒是吓得一帮绑匪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余生一杯酒:一百赤晶打赌,主播一定是故意的。 豺狼配女猫:╭(′ o ′)╭就是这个人!蠢得不要不要的,这个赌幼稚园的小朋友都不会跟你赌。 走路太浪会闪腰:好像唤醒主播啊,夜帝大佬求发言。 只有第一土豪的弹幕是有声音和特效的,他们这些小喽喽有心无力啊。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太浪大兄弟要失望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神棍,你可以喊我一声大胸弟,谢谢。 春和景明:人妖吗……又是大胸又是弟…… 泠泠七弦上:这是重点吗?感觉画风一遇上太浪兄就会跑偏…… 浪九九:有一个文雅的小伙伴被骗进来了,撒花庆祝。 走路太浪会闪腰:┐( ̄ ̄)┌怪我咯…… 我有辣条跟我走:( ̄ ̄)行行你胸大你先说。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是你眼睛好。 泠泠七弦上:噗╮( ̄▽ ̄)╭,笑崩了。 北城南笙:谁来告诉我,不就是喝了口水的功夫,颜文字怎么乱入了,罪魁祸首在哪里,拉出去砍了。 灯火阑珊处:你们是不是又忘了刚开始在谈论什么,智障…… …… 对于弹幕里时不时的跑偏,笙歌已经见怪不怪了。 哪怕笙歌睡着了,也可以想象倒直播间里的热闹。 与直播间弹幕欢乐无比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仓库压抑到几乎要变成实质的空气。 魔狱:停,好好看戏。 魔狱的一句话就像是为直播间的打闹画上了一个休止符。 对于敢跟夜帝大佬正面杠上的魔狱,这些人还是有些忌惮的。 没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就是充分继承了笙歌的怂和欺软怕硬爱看戏。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笙歌神算子之名可是实打实的。” “你们忘了那些前朝延续下来的大家族都对她讳莫如深吗,那些老家伙的固执你们又不是不知道。” 矮胖男人摸了摸自己额头上隐隐出现的汗水,语重心长的说道。 唉,要知道会有危险,他还不如再纳一房小妾,留恋温柔乡呢。 三十八房不太好听,他还是回去凑个整数吧。 “别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你是舍不得自己那三十八房小妾吧。” 在坐的,谁不想醒掌天下权醉卧美人膝。 但是就算好色也得有个度吧,哪像那个矮胖子,除了说不清的露水情缘,家里还有三个夫人,三十八房小妾。 真不怕哪天劳累过度,*****。 被所有人注视,矮胖子的脸登时红了。 “胡说八道,我哪是舍不得那三十八房小妾啊。” 矮胖男人信誓旦旦的说道。 嗯,他又不心虚,他说的是实话。 他现在心心念念的是即将要纳进门的那两房小妾。 “怎么你们都决意不走?” 矮胖男人是亲眼见证过笙歌本事的,当时的笙歌在上海滩仅仅是崭露头角。 他的岳父大人曾经就是道门中人,这些看似神乎其神虚无缥缈的东西,岳父也有一定了解。 就连岳父都甘拜下风的人,他敢质疑吗? 要不是岳父窥探天机前几年逝世,他也不敢像现在这样胡作非为。 “话我可给你们说清楚了,咱们分道扬镳。” 矮胖男人他本身就是个胸无大志的,之前之所以能够占据一座小城不过是运气好,有个好岳父。 但,好岳父也管的严啊。 没有大帅之名,他好像活的更潇洒了。 如果不是这些人日复一日的煽动他,他也不会掺和进这样的事情。 小娘子,他的第三十九,四十房小妾,他来了…… 至于为什么要一次纳两房小妾,自然是他受惊了,得压压惊啊。 “砰……” 一声尖锐刺耳的枪声在仓库内响起。 正在猥琐笑着的中年人胸口多了一个血窟窿涓涓的流着血。 前一秒还在想着抢谁家黄花闺女的矮胖子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死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就是成语杀伐果断的意思吗?吓死本姑娘了,需要拍拍大胸压压惊。 笙歌也被这一声枪响惊醒,睁眼入目的就是矮胖子死不瞑目的样子。 极度的惊骇,还有来不及隐去的色色笑容,使得这个人脸上的表情很是扭曲。 这么快就杀人了吗? 就连笙歌自己都没有想到她随意一句话竟然真的能够挑拨离间。 这么看来,她好像很有做阴谋家的潜质。 随便动动嘴,樯橹灰飞烟灭…… 不过,这个看起来纵欲过度的矮胖子是怎么死的? 泠泠七弦上:人不可貌相。真是没想到这个看起来文质彬彬手无缚鸡之力的中年人竟然开枪如此果断,杀人不眨眼啊。 浪九九:为什么突然感觉主播悬了…… 笙歌瞳孔一缩,她就知道这个中年文士没那么简单。 如果真是个文弱书生,他有什么资格代表这么多大佬军阀说话。 可不就是悬了嘛…… 她期望看到的事情是这些人相互厮杀起内讧,可不想就这么被中年文士强制震慑住。 不需要怀疑,中年文士这一枪确实有杀鸡儆猴的作用。 “这样是不是意味着血光之灾已经过去了呢?” 中年文士看似漫不经心的晃着手中还带着余热的枪,似笑非笑的看着笙歌。 “笙半仙,不知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笙半仙…… 对于外人对她的这个称呼,笙歌已经无力吐槽了。 不是生的,难不成还是熟的吗? “这样也可以?” 笙歌装傻的本事炉火纯青。 不要问她从哪里学的,沙僧,她曾经的三师弟不就是活生生的样板吗? 有样学样,模仿有什么难的。 “祸兮福所倚,这或许算不上什么坏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个胖子有三十八房小妾呢,死了怎么就不是坏事了。 豺狼配女猫:一下子真多人都成寡妇了,主播的团体好像又强大了。 主播:逗比,闭嘴。 笙歌无语极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一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四) (三十四) 好吧,她也没想到这个矮胖子能有这么多房小妾。 呵呵哒,明明都是胖子,为什么上个世界她追一个高翠兰都无功而返呢。 哼,本姑娘不开心。 同样都是胖子,但怎么差别这么大呢? 老天爷好像总是爱折腾她。 她不求有主角光环,但也别让她做炮灰啊。 “别扰乱心神了。” 中年文士虎视眈眈的看着笙歌,有忌惮,但更多的是警告。 他不愿意触那些外国佬的霉头,所以就不能彻彻底底的得罪笙歌。 “笙歌夫人,您还是少说话为妙。” 各方军阀,必然有所依仗的外国势力。 而笙歌一反常态的就好似万金油在各国之间有游刃有余,甚至在某种程度上还承担着桥梁的责任。 不就是都神棍么,有必要这样劳师动众的专门发表声明吗? 那份声明,容不得他不斟酌。 “话都不可以说了吗?” “安儿身体一直不好,难道你就准备让安儿一直昏迷着吗?” 遭此一难,阿毛的身体还不知道多久能够养回来。 阿毛不似她,皮糙肉厚。 与野狼搏斗的伤,她早就康复了,壮的就像一头牛。 但阿毛不一样,阿毛当年是伤了根本,哪是说补就能补回来的。 “不必担心,我会按时给他注射营养液。” 营养液…… 笙歌咋舌,这么高大上吗? 算了,明知道讲不通道理为什么还要讲呢。 “依旧是那句话,大难临头,你们好自为之吧。” 笙歌皱皱眉头,不悦的说道。 浓重的血腥味充斥着笙歌的鼻腔,让她忍不住觉得有几分恶心。 果然,野狼的血和人血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哼。” 中年文士眼睛寒光毕露,冷哼一声,对着笙歌身后的墙开了一腔。 依旧刺耳的声音,让人听了头皮发麻。 吓死宝宝了…… 笙歌的心猛跳着,这是恐吓她吗? “君子动口不动手,有话好好说嘛。”笙歌皮皮的说道。 在上海滩闯荡的这几年,笙歌见识了人生百态,各种性格信手拈来,国家欠她一座小金人。 中年文士没有说话,他真心觉得面前这个小寡妇就是根老油条,混不咧的东西。 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善变但偏偏每一张面孔都看起来分外真实的女人。 嗯,一个比一个贱兮兮的。 中年文士对着在场的其他几个军阀使了的眼色,然后率先走出仓库。 其余几人紧跟着中年文士的脚步离开了仓库。 笙歌舒了一口气,被枪指着还是蛮害怕的。 对天发誓,当初她真的是个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霸,爱岗敬业诚实守信的公民。 这种枪林弹雨,杀人不眨眼的生活着实很是挑战她的大脑。 浪九九:主播,想不想知道这群人在密谋什么。 豺狼配女猫:为什么我觉得九哥的下一句是你求我啊,求我我就告诉你。 走路太浪会闪腰:……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女猫又真相了。 笙歌嘴角抽搐,这都是一帮什么人。 不过,她确实想知道那些人密谋什么。 北城南笙:主播,拿出你的气势,狠狠的砸向九哥。 主播:气势那是什么,能吃吗? 主播:好好干活才有戏看,来,你们转播下大佬们都在商讨着什么。 笙歌怂的很自然,丝毫不见尴尬。 在玻璃碴子们面前,笙歌的脸面已经被踩进泥土里了。 想想在西游记世界,每次被猴哥揍完,等待她的都是数不清的嘲讽。 据这帮玻璃碴子们说,那是为了鼓励她…… 这样的鼓励,她还真是不怎么想要。 夜帝:人人皆是大佬吗? 大佬…… 笙歌眨眼,夜帝土豪为何对大佬这两个字如此敏感。 走路太浪会闪腰:爱莫能助啊。 笙歌咬唇,都说女人心海底针,大佬的心不是海而是太平洋。 主播:比我牛的都是大佬…… 笙歌实话实话。 夜帝:…… 一言难尽还是无话可说? 直播间弹幕瞬间出现了空白,久久之后太浪大兄弟才开口为笙歌讲述外面几位军阀的刀光剑影,你来我往。 虽说中年文士以狠厉果决的手段震慑住其余人动摇的心神,但是毕竟让人心生戚戚。 矛盾一触即发,所有的寒暄都只是表面。 矮胖子的死其实认真思索起来究竟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谁也不能确定。 那帮人之间有争论,有妥协,最终还是达成口头协议继续留着这里。 至于有多少真诚,那得看运气了。 笙歌弯弯嘴角,这样就好。 只要不是拧成一股绳,铁板一块儿,顾怀远的胜算又大了几分。 笙歌第一次开始享受这种动动嘴,不战而屈人之兵的感觉。 在这个仓库呆的第三天,终于有人来试探笙歌了。 毕竟中年文士不可能时时刻刻守在这里。 对于来人,笙歌并不陌生。 矮胖子和瘦麻杆在一群人中还是很显眼的。 根据笙歌的观察,矮胖子和瘦麻杆之间关系匪浅,一起扛枪一起抢女人的交情。 “就知道你会过来。” 笙歌接过瘦麻杆递过来的水一饮而尽。 瘦麻杆没那个胆量给她下毒,所以她不需要如同惊弓之鸟。 “笙半仙……” “能换个称呼吗?” 笙歌打断了瘦麻杆的话,她着实不喜欢。 “仙姑?姑奶奶?” 瘦麻杆也是个能屈能伸的人,一边不停变化称呼一边打量着笙歌的脸色。 “仙姑,您那一卦是真的吗?” 矮胖子的死,让瘦麻杆心生退却,但又不敢之言。 中年文士那一枪,胖子胸口的血洞牢牢刻在了他心中。 “自是真的。” “你以为胖子死就是最惨的吗?有没有想过他一死,那三十八房小妾,十几个子女都逃过一劫呢。” 笙歌抿抿嘴唇,故作神秘。 “仙姑,您跟顾大帅交情如何?” 中年文士左右看了几眼,咬咬牙刻意压低声音问道。 笙歌了然,轻声答道“共患难同生死。” 很有份量的六个字,当然是她瞎编的。 她怂,她贪生怕死,怎么可能跟什么人同生共死呢。 “仙姑,你看我怎么样?”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五) (三十五) 瘦麻杆极力推销着自己,脸上的渴望清晰可见。 笙歌装傻道“你也想做安儿的继父?” “……” 瘦麻杆心中暗暗撇嘴,什么年轻貌美的女人他没见过,哪来的心情做后爹,替别人养儿子。 不过,也想做? 瘦麻杆下意识的认为顾怀远有做贺安继父的想法。 可能吗? 瘦麻杆不着痕迹的打量着笙歌,三十多岁的年纪,样貌虽普通,但通身的雅致却是一种自成的风流,年纪是大了点儿,可要是顾怀远就好这一口呢? 北城南笙: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个满脸麻子的竹竿脑补了主播和顾小哥儿荡气回肠跨越年龄跨越审美的爱情故事。 北城南笙:我的顾小哥儿啊,命真苦,算是上了主播这条贼船下不来了。 笙歌翻了个白眼,她有那么差吗?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埋汰她都快成习惯了。 上海滩想要做阿毛继父的人多了去了,只不过她没那个想法而已。 不过,认真想想,少年有成手握兵权的顾怀远绝对是无数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她这个二嫁的寡妇好像就是滴在顾怀远这幅价值连城的墨宝上的一滴污秽…… 幸好她本身对顾怀远没什么想法,要不然一定会被戳的心窝子疼。 “仙姑,你误会了。” “贺安小公子聪颖非常,我哪有那个福分。” “我只是想求仙姑在顾大帅面前美言几句,我对顾大帅心悦诚服绝无反意。” 当初能够执掌一方的人个个都是枭雄,懂得当断则断的道理。 卦象只是一个引子,那句大难临头虽说能让他一时犹豫,但绝对无法让他下定决心。 投诚,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顾怀远名声极佳,与顾怀远共事总要好过中年文士。 他们这个联盟胜算本就不高,他又何必要一条路走到黑呢。 他这不是叛徒,而是弃暗投明,识时务者为俊杰。 笙半仙能够看出他们有难,难道看不出顾大帅的危机吗? 说不定对于他们这次的计划,顾大帅早有准备,只是当做一场强大自身的闹剧罢了。 现在回头还不晚…… “你这是在试探我,然后再杀了我吗?”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瘦麻杆,就是不松口。 想空手套白狼,哪有那么美的事情。 “仙姑真是说笑了,我对顾大帅那是一片赤诚……” “停,说人话……” 瘦麻杆一开口,笙歌就想到了自己当初被顾怀远劫道的时候那副恭维的样子。 拍起马屁来文采飞扬四字成语往外蹦都不带喘气的。 她现在可没有闲情逸致听瘦麻杆恭维顾怀远。 小屁孩儿一个…… “仙姑,我可以解了贺安小公子身上的药性。” “我们几人都掌握着一部分药剂方子,恰巧我手底下有位医痴,根据我和胖子的残方还原制作出完整的药剂。” 瘦麻杆为了自己的小命并没有说自己曾经调换了阿毛的药剂,拿贺安来试验医痴制出的药水。 “空口无凭,我想看到你的诚意。” 笙歌依旧柔和的笑着,仿佛根本不在意阿毛的安危。 “好。” 瘦麻杆当机立断应了下来。 他知道,此刻的他根本没有资格与笙歌讲条件。 无论顾怀远和他们谁胜谁败,笙歌都可以全身而退。 鬼知道,一个神棍是怎么忽悠了那么多大能量的人开口保护她呢。 忽悠? 若是笙歌知道瘦麻杆的想法,一定会狠狠的啐瘦麻杆一脸。 为了在上海滩立足,她又是装神婆,又是算命又是假装除鬼又是血雨腥风的,瘦麻杆瞎看不到吗? 瘦麻杆离开片刻后又匆匆而来,只不过这次跟在瘦麻杆身后的是一位穿着白大褂的人。 “贺小公子注射药剂的时间到了。” 这句话既是对笙歌说,也是对一旁看守的人说。 守着笙歌母子的并不全是他的人,所以该做的戏一定得做。 刚才压低声音与笙歌交谈,也许已经让这些守卫心生怀疑了。 所以,注射解药他不能去。 必须像之前偷换药剂做试验时神不知鬼不觉。 一个身穿军装的男子伸出胳膊,示意医生打针。 笙歌看的目瞪口呆,她只听说过古代皇上怕人下毒会找试菜的,没想到如今竟然有幸见了试药的。 这又是中年文士的手笔吧。 笙歌知道中年文士既能够狠辣果断,也可以心思缜密到让敌人无懈可击。 只见白大褂医生敲开玻璃瓶,用注射器吸了一些药水注射在军装男子体内,下一刻虎背熊腰看起来健硕不已的军装男子就软软倒在地上。 接替军装男子说话的是另一个男子。 “可以了。” 眼看着白大褂医生重新拿出一个针管和注射器,笙歌瞳孔紧缩。 瘦麻杆悄悄对笙歌使了个眼色,示意稍安勿躁。 在旁人看不到的角落,白大褂手中的药剂掉落在地上,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敲开一瓶。 长长的针慢慢的插进阿毛白皙瘦弱的胳膊里,药剂一点点推进。 “药性已解。” “只是我怕打草惊蛇所以在其中加入了蒙汗药的成分。” 瘦麻杆趁人不注意,悄悄解释道。 笙歌点头,她不介意相信瘦麻杆一次。 只要阿毛没事儿,那么只要顾怀远发起行动,她绝对可以安然脱身。 …… 夜渐渐深了,万籁俱寂,只有时不时的虫鸣响起。 一声枪响,一声短促的尖叫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紧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枪声,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在面前这些人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抢过一把枪把阿毛守在了身后。 只是十几个看守而已,对于笙歌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尤其是一步三算智多近妖的阿毛已经醒了。 待中年文士匆匆赶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仓库不远处的深山中。 别人望而却步的深山,笙歌偏偏感觉到熟悉和亲近。 毕竟上个世界她做的最多的事情除了挨揍就是翻山越岭,这个世界也是深山里搏狼。 葱葱郁郁,地形复杂的深山对于笙歌来说是天然的屏障。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二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五) (三十五) 瘦麻杆极力推销着自己,脸上的渴望清晰可见。 笙歌装傻道“你也想做安儿的继父?” “……” 瘦麻杆心中暗暗撇嘴,什么年轻貌美的女人他没见过,哪来的心情做后爹,替别人养儿子。 不过,也想做? 瘦麻杆下意识的认为顾怀远有做贺安继父的想法。 可能吗? 瘦麻杆不着痕迹的打量着笙歌,三十多岁的年纪,样貌虽普通,但通身的雅致却是一种自成的风流,年纪是大了点儿,可要是顾怀远就好这一口呢? 北城南笙:我哇的一声哭了出来,用脚趾头想也知道这个满脸麻子的竹竿脑补了主播和顾小哥儿荡气回肠跨越年龄跨越审美的爱情故事。 北城南笙:我的顾小哥儿啊,命真苦,算是上了主播这条贼船下不来了。 笙歌翻了个白眼,她有那么差吗?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埋汰她都快成习惯了。 上海滩想要做阿毛继父的人多了去了,只不过她没那个想法而已。 不过,认真想想,少年有成手握兵权的顾怀远绝对是无数少女心中的如意郎君,她这个二嫁的寡妇好像就是滴在顾怀远这幅价值连城的墨宝上的一滴污秽…… 幸好她本身对顾怀远没什么想法,要不然一定会被戳的心窝子疼。 “仙姑,你误会了。” “贺安小公子聪颖非常,我哪有那个福分。” “我只是想求仙姑在顾大帅面前美言几句,我对顾大帅心悦诚服绝无反意。” 当初能够执掌一方的人个个都是枭雄,懂得当断则断的道理。 卦象只是一个引子,那句大难临头虽说能让他一时犹豫,但绝对无法让他下定决心。 投诚,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 顾怀远名声极佳,与顾怀远共事总要好过中年文士。 他们这个联盟胜算本就不高,他又何必要一条路走到黑呢。 他这不是叛徒,而是弃暗投明,识时务者为俊杰。 笙半仙能够看出他们有难,难道看不出顾大帅的危机吗? 说不定对于他们这次的计划,顾大帅早有准备,只是当做一场强大自身的闹剧罢了。 现在回头还不晚…… “你这是在试探我,然后再杀了我吗?”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瘦麻杆,就是不松口。 想空手套白狼,哪有那么美的事情。 “仙姑真是说笑了,我对顾大帅那是一片赤诚……” “停,说人话……” 瘦麻杆一开口,笙歌就想到了自己当初被顾怀远劫道的时候那副恭维的样子。 拍起马屁来文采飞扬四字成语往外蹦都不带喘气的。 她现在可没有闲情逸致听瘦麻杆恭维顾怀远。 小屁孩儿一个…… “仙姑,我可以解了贺安小公子身上的药性。” “我们几人都掌握着一部分药剂方子,恰巧我手底下有位医痴,根据我和胖子的残方还原制作出完整的药剂。” 瘦麻杆为了自己的小命并没有说自己曾经调换了阿毛的药剂,拿贺安来试验医痴制出的药水。 “空口无凭,我想看到你的诚意。” 笙歌依旧柔和的笑着,仿佛根本不在意阿毛的安危。 “好。” 瘦麻杆当机立断应了下来。 他知道,此刻的他根本没有资格与笙歌讲条件。 无论顾怀远和他们谁胜谁败,笙歌都可以全身而退。 鬼知道,一个神棍是怎么忽悠了那么多大能量的人开口保护她呢。 忽悠? 若是笙歌知道瘦麻杆的想法,一定会狠狠的啐瘦麻杆一脸。 为了在上海滩立足,她又是装神婆,又是算命又是假装除鬼又是血雨腥风的,瘦麻杆瞎看不到吗? 瘦麻杆离开片刻后又匆匆而来,只不过这次跟在瘦麻杆身后的是一位穿着白大褂的人。 “贺小公子注射药剂的时间到了。” 这句话既是对笙歌说,也是对一旁看守的人说。 守着笙歌母子的并不全是他的人,所以该做的戏一定得做。 刚才压低声音与笙歌交谈,也许已经让这些守卫心生怀疑了。 所以,注射解药他不能去。 必须像之前偷换药剂做试验时神不知鬼不觉。 一个身穿军装的男子伸出胳膊,示意医生打针。 笙歌看的目瞪口呆,她只听说过古代皇上怕人下毒会找试菜的,没想到如今竟然有幸见了试药的。 这又是中年文士的手笔吧。 笙歌知道中年文士既能够狠辣果断,也可以心思缜密到让敌人无懈可击。 只见白大褂医生敲开玻璃瓶,用注射器吸了一些药水注射在军装男子体内,下一刻虎背熊腰看起来健硕不已的军装男子就软软倒在地上。 接替军装男子说话的是另一个男子。 “可以了。” 眼看着白大褂医生重新拿出一个针管和注射器,笙歌瞳孔紧缩。 瘦麻杆悄悄对笙歌使了个眼色,示意稍安勿躁。 在旁人看不到的角落,白大褂手中的药剂掉落在地上,没有办法只得重新敲开一瓶。 长长的针慢慢的插进阿毛白皙瘦弱的胳膊里,药剂一点点推进。 “药性已解。” “只是我怕打草惊蛇所以在其中加入了蒙汗药的成分。” 瘦麻杆趁人不注意,悄悄解释道。 笙歌点头,她不介意相信瘦麻杆一次。 只要阿毛没事儿,那么只要顾怀远发起行动,她绝对可以安然脱身。 …… 夜渐渐深了,万籁俱寂,只有时不时的虫鸣响起。 一声枪响,一声短促的尖叫打破了深夜的寂静。 紧接着便是铺天盖地的枪声,火光照亮了半边天空。 在面前这些人没有反映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抢过一把枪把阿毛守在了身后。 只是十几个看守而已,对于笙歌来说并不是什么难事。 尤其是一步三算智多近妖的阿毛已经醒了。 待中年文士匆匆赶过来的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仓库不远处的深山中。 别人望而却步的深山,笙歌偏偏感觉到熟悉和亲近。 毕竟上个世界她做的最多的事情除了挨揍就是翻山越岭,这个世界也是深山里搏狼。 葱葱郁郁,地形复杂的深山对于笙歌来说是天然的屏障。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三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六)第二更 (三十六) “你是什么人?”略显虚弱和沙哑的声音响起。 笙歌只觉得脖子上一阵儿冰凉,勉强低头就看到了阿毛手中拿着一把匕首抵住她的脖子。 笙歌心凉凉…… 她的贴心小棉袄竟然用她亲自为他打造的匕首冷冽的恐吓她。 她都打开方式好像不对,真想晕过去。 泠泠七弦上:这是又眼花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说阿毛如果不开口询问直接杀了会是什么后果…… 浪九九:坐等主播自证清白。 “阿毛,我是娘亲。” 笙歌哆哆嗦嗦的看着脸色苍白看起来无力虚弱但眼神狠厉的阿毛。 她亲手养大的孩子,这样对待她着实有些小郁闷。 不过,她也知道阿毛定是误会了什么。 “娘亲?” 阿毛手中的匕首并没有松开,与此同时认真仔细的打量着笙歌。 真的好像啊…… 比那天那个亲手递给他一杯茶的女人更像。 他唯一全身心信赖的人就是娘亲,没想到竟被敌人抓住了软肋。 阿毛犹如孤狼的眼神让笙歌忍不住觉得酸涩。 也许真的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她的阿毛那么软绵可爱,最贴心不过,怎么可能舍得用刀抵着她的脖子呢。 “阿毛,娘亲知道你被绑架后把你救出来了。” “阿毛,这把匕首还是娘打造的,还记得上面的花纹吗?那是你最喜欢的。” 笙歌叹了口气,认命的解释道。 她可不想因为一时的赌气,真的被割断脖子。 丑不丑是一回事儿,如果她死了,阿毛一定会悔恨终生。 以阿毛对她的依赖,说不定还会随她而去。 阿毛眼神闪了闪,这确实是只有他和娘亲知道的事情。 一举一动,一颦一笑,就连语气都是他最熟悉的模样。 真的是阿娘吗? “我娘亲才不会像你这么弱。” 笙歌眨眼,难道是要她暴力解决吗? 阿毛这么小胳膊小腿,哪能经得起她的摧残。 再说了,阿毛会的那几招还是她教的。 看着阿毛执拗的眼神,笙歌弯弯嘴角,迅速的在阿毛手腕一点,匕首掉落在地上。 “这下可以了吧。” 笙歌有些无奈。 有个这么警醒机智的儿子,痛并快乐着。 “阿娘,真的是你。” 阿毛并没有管掉落在地上的匕首,直接窝在了笙歌怀里。 毛茸茸的脑袋瞬间驱散了笙歌心头的郁闷。 “阿毛,娘说过不管什么时候都会保护你的。” 笙歌看着阿毛胳膊上的针孔,眼睛中闪过怒火。 “现在安全了,你顾叔叔会处理好接下来的事情,娘带你回去让顾奶奶看看。” 她已经逃了出来,顾怀远那里更是不需要再投鼠忌器,如果再赢不了,那也不需要什么宏伟志向了,还是回去当土匪吧。 背着阿毛,笙歌脚步踏实的朝着城内的方向走去。 把阿毛交给仙子姐姐,笙歌又带着自己的人手助顾怀远一臂之力。 虽说他和阿毛也算是被殃及的池鱼,但是自己的仇还是自己报比较畅快。 还有那个瘦麻杆,既然那么识时务有眼色,她顺带救下就是了。 “大婶,阿毛安置妥当了吗?” 对于笙歌的出现,顾怀远没有丝毫意外。 “小没良心的,小顾同志,你就一点儿都不担心大婶。” “我受到了惊吓,需要补偿。”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财迷。 嗯,一定是被刚开始祥林嫂的穷吓怕了。 “大婶,该怕的是这些人吧。” 顾怀远调笑着说道,仿佛前方的战火只是笑谈,不是拼命而是谈笑风生。 “真没趣。”笙歌吐槽道。 “不跟你说了,给你露一手,睁大眼睛看着,当年能揍你,现在也能揍你。” 作为被连累的人,笙歌觉得自己还是应该适当的表示一下怒火。 本想着抱大腿,没想到大腿没报成,反而受了连累。 抱大腿需谨慎,人还是得靠自己。 这是笙歌悟到的道理。 笙歌带着自己的人冲了进去,一马当先的擒住了中年文士。 阴谋诡计她不在行,但是简单粗暴她还是可以的。 砰…… 笙歌狠狠的踹了中年文士一脚,笙半仙笙半仙,再让他叫笙半仙。 她分明是神算子,半仙那是什么鬼。 “看到了吗,说你们大难临头你们还不信。” “本神算子的卦象可曾有过不灵验的时候。” 砰…… 又是一脚。 仿佛得多踹几脚,笙歌才能顺心。 “用安儿当人质来诱顾怀远上当,你是看不起安儿还是看不起本姑娘。” 中年文士擦擦自己嘴角的血迹,眼神晦涩。 这一次,失算了。 最大的错误就是绑了贺安,要不然就算杀不了顾怀远,他依旧能够轻松脱身。 到时候,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对于笙歌,中年文士只想说一句,这还是人吗,分明是人形机器。 现在的神棍半仙都这么厉害了吗? 他好像与社会脱轨了。 “成王败寇要杀要剐随意。” 他知道,等待他的只有死路一条,还好在谋事之前他疏散了血脉。 “这么硬气吗?” “你以为我耽搁这几天是在做什么。” 顾怀远穿着大皮靴,一步一步走了过来,铿锵有力,在硝烟还未散去的郊外甚是应景。 笙歌煞有其事的摸着下巴点点头,看样子她也得去弄一双大靴子。 走起路来咔嚓咔嚓,分外带感。 装逼也得有硬件设施啊,大皮靴绝对是装逼利器,一个顶俩。 对于顾怀远和中年文士的交锋,笙歌左耳朵进右耳朵出,不管这件事情如何收场都与她没有任何关系。 绑架阿毛的人,她亲手抓住了。 有顾怀远在,她还是不越俎代庖的处理了,顾怀远作为大帅,这个面子她必须得给。 通知了顾怀远放过那个瘦麻杆之后,笙歌便带着她辛苦练的兵离开了。 是死是活,是千刀还是万剐,关她屁事。 沐浴换衣,确定自己身上再没有血腥气之后笙歌才去顾公馆看阿毛。 笙歌到的时候,阿毛正在喝着白粥。 “娘亲,你要喝吗?” 阿毛眨巴着黑葡萄似的眼睛,乖巧的问道。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四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七) (三十七) 不知为何,这一刻,笙歌的脑海里出现的却是阿毛手拿匕首果敢狠厉的模样。 她相信,如果她无法说服阿毛,那把匕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割断她的脖子。 笙歌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娘亲害怕了吗?” 阿毛何其聪明,怎么可能看不透笙歌的想法呢。 “娘亲,那些人冒充你给我下药掳走了我。” 阿毛慢条斯理的喝下最后一勺白粥,姿态优雅的把青花瓷碗放在一旁的小桌子上,声音嘶哑。 这一切都是笙歌最熟悉的模样,她的阿毛一直都是最矜傲的贵公子。 “阿毛,娘亲不是害怕,是从未见过阿毛那副样子。” 就像天底下所有的母亲一样,一直都盲目的觉得自家孩子是世界上最好最完美的孩子。 “那些绑架阿毛的人,娘亲已经全部抓住交给了你顾叔叔。” “放心,娘亲并不是恪守善良,别人打一巴掌还得关心别人手疼不疼的人。”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雷霆予之。” 笙歌坐在床边,揉了揉阿毛的脑袋。 她还是喜欢阿毛黏着她,软糯可爱的样子。 她早该知道的,智多近妖的孩子怎么可能如寻常孩子那般天真烂漫呢。 “娘亲,对不起。” “不管在什么时候,阿毛都应该一眼认出你。” “娘亲,再也不会有下次了。” 阿毛用毛茸茸的额头在笙歌怀里蹭了蹭,声音清浅还带着数日未说话的沙哑,但却带着忽视不了的郑重,听起来犹如响鼓一下一下撞击着笙歌的心。 这个小家伙,她没白疼他。 她来到这个世界也有五六年了,看似是她一直在拼尽全力守护着阿毛,试图给她平安喜乐的生活。 但实际上,阿毛的存在也给了笙歌最大的安心。 阿毛的乖巧贴心,阿毛的软糯信赖,都是笙歌走下去的动力。 “娘亲不怪你。” “坏人太狡猾,怎么能怪阿毛呢。”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本来就是,那些人做坏事就罢了,竟然还易容成她的模样。 要是早知道就该多踹那个中年文士一脚。 远处郊外正在被枪毙的中年文士,子弹划破空气即将打响他额头时,他竟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子弹偏了…… “……” “……” 顾怀远和中年文士面面相觑,这喷嚏打的也太是时候了吧。 被笙歌影响的神神叨叨的顾怀远抬头看了看天,难道老天爷在告诉他不可杀吗? 呸…… 顾怀远撇撇嘴,这白净老头儿得罪了大婶,如果他放了这个中年文士,大婶会不会掐死他? 死贫道不死道友,还是杀了这中年文士吧。 大婶的战斗力,他害怕…… 只是刚才还悍不畏死口口声声叫嚣着成王败寇视死如归的中年文士突然间怂了。 还是怂的不能再怂的那种…… “顾大帅,我错了,求您大人不计小人过,绕过我这一次。” “上刀山下火海,以后唯你是从。” 顾怀远眨眨眼睛,他不过就是吐槽了一下大婶,这中年文士怎么就怂成这样了…… “你不是想死吗?” 顾怀远难得有几分耐心多问了一句。 中年文士苦笑一声,好不容易鼓足勇气求死,没想到竟然没死了。 求死之心哪是那么容易坚定的。 没见过那么多自杀一次死不了被救活的人再也不敢自杀第二次了吗? 好吧,他认怂了。 死是不敢死了,所以接下来他就得好好求求顾大帅了。 “顾大帅……” 中年文士也算是彻底的放下了节操,扯着嗓子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表忠心求饶命,其中也夹杂了一些重要信息。 顾怀远挠挠头,这下麻烦了…… 对于大上海郊外密林发生的这件啼笑皆非哭笑不得的事情,笙歌和阿毛自然是不知道的。 这个时候的笙歌还在体会着母子情深呢。 “娘亲,你要喝粥吗?” 阿毛想着自己饿,那么同样被绑架了几天的娘亲也一定饿。 “不喝。” 笙歌嫌弃撇撇嘴,摇了摇头。 对于一个无肉不欢的人,吃这种清淡无味的白粥简直是一种折磨。 “我想吃肉。” 笙歌实话实说,刚才动武运动量那么大,自然得吃点儿肉补补能量。 “娘亲,饿了几天得吃些清淡的东西,要不然对肠胃不好。” “这么简单的生活常识你怎么也不知道。” 阿毛盯着笙歌不赞同的说道,像是对有这么一个白痴娘亲有些无奈。 “可是,我并没有挨饿啊。” 笙歌虽然也被绑架了,但是那些人一直都是好吃好喝的敬着她。 虽说没有平常吃的好,但最起码是餐餐有大排骨大鸡腿的,有时候还能喝一杯鲜榨的果汁。 当然,笙歌没有说的这么详细。 她这是为了阿毛幼小的心灵不受伤害而着想。 “原来就我一个人饿着……” 阿毛扁扁嘴,看起来委屈极了。 “……” 笙歌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毕竟阿毛说的是事实。 事实就是在阿毛昏迷的时候,她吃香的喝辣的,活的很舒坦,就像是体验了一把郊区春游的感觉。 …… 在阿毛身体调养好之前,笙歌就打算暂住在顾公馆,所以没有任何意外的见到了跟在顾怀远身后的中年文士。 俗话说的好,仇人见面分外眼红。 看到中年文士,笙歌只想冲上去再狠狠踹他几脚。 当然,中年文士可就没有笙歌的愤恨了,有的更多的是心虚和瑟缩。 顾大帅说了,他能不能活下来,就看笙半仙的意愿了。 不对,千万不能再喊笙半仙。 他算是看出来了,笙半仙对这个称呼深恶痛绝。 不过也无可厚非,听起来确实不好听。 笙歌狠狠都瞪了顾怀远一眼,小顾同志,你胆子还真是肥了。 顾怀远悻悻的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然后摊了摊手。 身处他的位置,为了他一直想要实现的目标,已经容不得他随心所欲一直按心情办事了。 这个人手上掌握着他需要的东西,对他有莫大的帮助。 所以,这个人还有活着的价值。 他以他的价值换取了他活着的机会,等价交换。 但是,笙歌这里却是不好交代。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五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八) (三十八) 如果笙歌执意要中年文士死,他也没有办法拒绝。 所以,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给中年文士保证。 遭殃的是笙歌母子,抓到这些旧军阀的依旧是笙歌,笙歌有绝对的处置权。 能不能让笙歌松口,全看那个人自己的本事了。 笙歌的脸色并不好看,之前还在信誓旦旦的对阿毛说那些伤害他的人一定会被惩罚。 “笙歌夫人,您大人有大量绕过我吧。” “今后贺安小公子让我往东我绝不往西。” 笙歌闻言,摸摸鼻子,似笑非笑的说道“这番话看你说的这么顺口是不是已经说过一次呢。” 笙歌知道,在顾怀远决定不杀中年文士的那一刻,中年文士就再也不必死了。 她了解顾怀远的为人,能够让顾怀远改变初衷,也是这个中年人的本事。 “绕过是不可能的。” “饶你一命倒是可以。”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我想看到你徒手搏狼,懂了吗?” 笙歌重点强调了徒手二字。 她遭过的罪,让中年文士遭一遍就是了。 “另外,如果你能活着回来那就像你绑安儿一样,饿上三五天吧,不是你说并无大碍吗?” 笙歌素来都是个记仇的。 既然并无大碍,那就亲自试一试吧,省的以后再说的那么云淡风轻。 看到笙歌的举动,顾怀远情绪复杂,说到底这次还是他利用了笙歌。 难道他真的不知笙歌不会公然扫他面子吗? 当然知道,所以他这么做了。 呵,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卑劣呢。 他想,他永远都不能像大婶似的就算怂也怂的心安理得,光明正大。 “多谢笙歌夫人宽宏大量。” 中年文士也是个有眼色的,他知道自己不可能毫发无伤。 能够赚回一条命,已经是格外不易了。 “别叫我笙歌夫人,请唤我神算子或仙姑。” 她还是个黄花大闺女,连男朋友都没有的那种,夫人,夫人,夫个头啊。 笙歌心情分外不痛快,看什么都觉得不顺眼了。 “是,仙姑。” 中年文士也知道自己碍眼,应声之后便迅速离开了。 偌大的客厅只余笙歌和顾怀远二人。 顾怀远依旧是一身笔挺的西装,眉眼间的疲惫清晰可见。 笙歌知道,在她和阿毛被绑架的日子里,顾怀远一定也没有歇着。 仓库里的都是小打小闹,真正烦心的其实只是顾怀远。 胜败生死系于一线,他怎么可能不在意。 “看你做的好事。” 笙歌看着顾怀远一脸做了错事不敢开口像个乖宝宝一样等着责罚的神情,心中哭笑不得。 不用想,顾怀远这副表情一定是从阿毛那里学来的。 如果阿毛不小心惹她不开心了,就会是这样一副表情。 让你立刻心软,舍不得打舍不得骂。 顾小哥儿,怎么说你也是一方大帅,还能要点儿脸吗? “你就不怕有朝一日被他再咬一口。” 像中年文士那样的人,真的甘心屈居人下吗? “别到时候成了暖蛇的农妇。” 笙歌撇撇嘴,鄙夷的说道。 亏她之前还以为中年文士是个有气节视死如归的人,没想到是怂在内心里。 笙歌一开口,顾怀远那颗忐忑不安的心顿时就平静了。 大婶不生气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也不会丢脸的被揍一顿了。 “我也没办法啊,谁让他运气好在我开枪的时候打了个喷嚏呢。” 顾怀远摊摊手,努力表现的很无辜。 “……” 笙歌觉得自己又一次开了眼界,这样也可以。 “谁知道哪个鬼东西在背后偷偷低估姓梁的,所以他才会打喷嚏。”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顾小哥儿口中的鬼东西是不是就是说你…… 笙歌眨眼,莫名心虚怎么办。 她感觉,那个时候低估中年文士的十有八九就是她。 这么说来,中年文士还得感谢她救命之恩呢。 “姓顾的,别装傻,难道你不是得了好处。” “既然这样,咱们就过两招吧。” 偌大的客厅成了笙歌胖揍顾怀远的场地。 几分钟后,顾怀远喘着粗气鼻青脸肿的瘫坐在地上,生无可恋的看着屋顶。 大婶是不是太狠了,过招就过招,为什么招招指脸呢。 这么好看的脸,大婶也能下了手。 果然,嫉妒使人面目扭曲,大婶一定是嫉妒他的美貌了。 在顾怀远强行自我安慰的时候,笙歌在优雅的整理着衣服头发。 “小顾同志,我是真的要看的那个姓梁的徒手搏狼。” “地点必须是荒山的野狼群。” 笙歌一字一顿,掷地有声的说道。 千万不要以为她之前是在开玩笑。 “看那个姓梁的什么时候做好了心理准备就通知我。” 顾怀远闻言,呲牙咧嘴的笑了笑。 哼,猪头。 顾怀远丑丑的一张脸,简直惨不忍睹。 “别笑了,影响心情。” 顾怀远并没有再劝笙歌放过中年文士。 他只不过是承诺给姓梁的一个机会,他履行诺言了,接下来不管是被野狼咬死还是被饿死都不关他的事情。 “大婶,谢谢。” 谢谢…… 笙歌往外走的脚步顿了顿,这还是顾怀远第一次这么郑重的对她说谢谢呢。 如果能把大婶那两个字去了就更好了。 她就说嘛,顾怀远这次一定是收获颇丰,不然不会如此愧疚。 愧疚也好,顾怀远如果真的能够走到期望的那一步,心存愧疚,阿毛也可以活的更好。 对于中年文士的事情,笙歌并没有骗阿毛,阿毛身为受害者有知情权。 阿毛是个有智慧的孩子,自然不会像她这样只会靠拳头解决问题。 三日后,笙歌在距离城郊不远处的荒山中亲眼目睹了一场徒手搏狼的大戏。 中年文士身手不凡,在狼群中也有几分悍气。 “好了。” 看到中年文士力竭倒在地上,遍体鳞伤的时候笙歌终于开口了。 阿毛当年也是伤了根本,感同身受就好。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笙歌在上海滩的地位越发稳固,谁都知道这位神婆靠着算卦在上海滩打下了地盘,同时又有各国领事结识,而顾大帅又是其小弟。 顾怀远的势力也越来越广,有一统江山的大势。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六章想新生的祥林嫂(三十九) (三十九) 有过被绑架的经历,笙歌对于阿毛人身安全方面更加重视。 她一反常态,以铁血狠辣简直有些恐怖的手段像那些藏在暗处蠢蠢欲动的人宣告打阿毛的主意会是什么下场。 她就是这个帮亲不帮理的人,于她而言,阿毛最重要,其他的她都可以不在意。 尤其是她看到阿毛是不是的咳嗽,每次都心如刀绞。 她的强势,也像那些人证明她不是个软柿子。 如果不识好歹的来捏,说不定会踢到铁板。 在顾怀远势力不断推进之时,笙歌也力所能及的为顾怀远做了一些事情。 当然,她能做的事情绝对不是动脑子,直接简单粗暴动手就可以。 初识,她便知顾怀远非池中之物,一个能被她掐着脖子依旧面不改色的人,怎么会是普通的土匪呢。 但是那个时候她也不敢想象顾怀远竟志在天下。 当然,更没有预料到一个窝在大山里的土匪真的能够走到这一步。 因生于草莽,所以最是清楚平民百姓疾苦,因母亲是大家闺秀,在一定程度上也教给了他如何权衡利弊。 不患寡患不均不患贫而换不患不安…… 笙歌坚定不移的支持着顾怀远不仅仅是因为二人之间交情,更多的是她愿意相信顾怀远的初衷。 也知道,顾怀远可以不忘初心。 相比较争权夺利的其他人来说,顾怀远就好像是一股清流。 嗯,跟她一样。 好吧,她有些自恋。 不过,说认真的,顾怀远治军严明,绝不扰民,自有一套章程。 始终目标明确,且一往无前的走着。 脚踏实地,仰望星空…… 素来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得民心者得天下,这话绝不欺人。 在很多人看来,顾怀远能够走到今天这一步,成为全国最大的势力,统一也不过是时间问题更多的是运气。 最好的证明就是那发家的宝藏。 但在笙歌看来其实并不尽然。 运气,运气只是实力的一部分。 宝藏而已,难道其他军阀敛财敛的少吗? 跟那些军阀动辄一掷千金挥金如土比起来,顾怀远的宝藏不值一提。 但,最终为何只成就了顾怀远一人呢。 助顾怀远,等于是在助她自己。 祥林嫂想要新生,如果是彻彻底底的摆脱神权宗族封建的压迫获得新生,那么这个社会就需要毁掉,涅槃重生。 届时,祥林嫂曾经渴望的一切都可以拥有。 顾怀远的出现,让她看到了这样灰烬中新生的契机。 她记得一位为人曾经说过无论哪一个社会形态,在它所能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以前,是决不会灭亡的;而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的物质存在条件在旧社会的胎胞里成熟以前,是决不会出现的。 在她看来,新社会取代旧社会是必然的。 如今时机已到,那么何不推波助澜实现彻底的新生呢。 泠泠七弦上:莫名感觉主播多了一种家国情怀…… 走路太浪会闪腰:泠泠小姐姐,别把主播的偷懒说的那么清新脱俗。 浪九九:同意楼上,主播就是不想自己一肩挑,她才去帮顾怀远。 豺狼配女猫:没有顾怀远,主播只会更辛苦…… 泠泠七弦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没有顾小哥儿,主播不是依旧可以选择归隐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归隐?小姐姐太天真了,真以为这个社会还是古老的可以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吗? 北城南笙:主播想给阿毛最好的,怎么可能选择归隐。 笙歌默默的看着直播间的弹幕,心中有些怅惘也有些感动。 其实玻璃碴子们还是蛮了解她的,这算不算是意外的收获呢。 不管是为了阿毛还是祥林嫂,笙歌都不会选择归隐,所以现在这条路是避免不了的。 帮助顾怀远,最起码还能省心点儿。 除却懒,她更怕的是自己承担不了那份责任。 所以,她有自知之明,从一开始就明确定位自己。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一定是在偷偷窥屏,说不定已经感动的一把鼻涕一把泪了。 主播:…… 神棍的一句话,让笙歌不知道该说什么。 一把鼻涕一把泪,她有那么恶心吗? 哼…… 北城南笙:主播,你就一点儿都不担心顾小哥儿吗?这可是顾小哥儿的最后一战,也是最艰苦卓绝的一战。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一定会说一句不担心。要我说,这个直播世界,主播唯一真正记挂在心里的都只有阿毛。 走路太浪会闪腰:顾小哥儿对于主播来说更多的是合作伙伴。 余生菇凉:莫名有些佩服主播,这么优秀的小哥哥在身边,竟然还能保证春心不动……主播,你不会是冷血动物吧。 已经习惯默默窥屏不说话的笙歌嘟嘟嘴,春心不动很难吗? 她表示,so easy…… 她怂,但她很清醒,时时刻刻的清醒就足以让她清楚自己的位置。 顾小哥再可口,跟她都没有太多的关系。 他叫她大婶,她换他一声小顾,阿毛还得叫他叔叔呢。 不过,想必这个称呼用不了多久就得换了。 难不成顾怀远缔造新纪元后,她还敢叫对方小顾…… 好吧,她不敢。 一场笙歌以为必定会马到功成的战后一战超出了她的想象。 那是顾怀远自起兵后最艰苦的一战,当笙歌看到浑身鲜血摇摇晃晃勉强支撑着没有倒下的顾怀远时,神情有些恍惚。 还好,他成功了…… 顾怀远建立了新的国家,开启了新的社会新的纪元,就像笙歌最期望的样子。 笙歌知道自己不适合位高权重,所以谢绝了顾怀远的论功行赏。 自从上海滩重逢,她陪着顾怀远打江山已经九年了。 九年了,九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她真真正正成了一个四十多岁的老女人,而阿毛也成为了翩翩少年郎。 这个时代,四十多岁是真的称得上一声老女人了。 整整十几年的时间,她过的都很累,为了阿毛,为了祥林嫂的脱胎换骨的新生一直战战兢兢。 现在应该可以算是成功了吧……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七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四十) (四十) 笙歌想着,完成祥林嫂的心愿,这个直播也就结束了。 想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看了这么多年千篇一律的硝烟弥漫也倦了吧。 主播:听了十几年枪响战争,是不是都快恶心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怎么会呢,热血沸腾,帅气坚韧的兵哥哥,还能再看几十年…… 北城南笙:主播不会是要结束这个世界的直播了吧。看口气有些萧索啊。 灯火阑珊处:没有别的要求,这次直播结束请让我看清楚主播的容貌吧。 灯火阑珊处:上个世界模模糊糊的,一个看都看不清的背影勉强可以推测主播是个女孩子。 豺狼配女猫:就像被小猫的爪子挠一般…… 结束了吧…… 应该是要结束了…… 西游记世界不就是完成了猪八戒的心愿,坐稳天蓬元帅的位置不就可以脱离了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还不能走,拭目以待吧,不接受坐等打脸这个词。 神棍弹幕出现的那一刻,消失了时间年的一一的冒头了。 “你得在这个世界寿终正寝……” 寿终正寝…… 听到这四个字,笙歌一脸疑惑。 她寿终正寝了,祥林嫂怎么办? “祥林嫂已经入了轮回,因为绝望和恐惧,所以她选择了投胎转世。” “没办法,只有你替她活着了。” “当然,如果你实在不想呆着的话随便出个什么意外就可以了。” 一一欢脱的声音在笙歌脑海响起。 笙歌满头黑线,祥林嫂不回来了,她做这么多是为什么…… 随便出个什么意外? 笙歌看看一旁画室中安静画着水墨画的阿毛,撇撇嘴压根儿没有考虑这个建议。 “一一,能早点说吗?” 一一表示很无奈,她也想早点说,但祥林嫂刚投胎她拦都拦不住,她也很无助啊。 “笙歌,就当是度假了,反正心愿已经完成了。” 笙歌挑挑眉,也只能这样了。 看来,她这辈子还真的可以寿终正寝了。 不过也好,让她丢下十六七岁的阿毛,她还真有点儿不放心。 在她那个时代,阿毛还是个刚上高中的小毛孩儿呢,还没成年。 阳光细细索索的撒在阿毛身上,使得那张逐渐褪去了稚气的面孔越发光彩熠熠。 嗯,她的儿子就是这么优秀。 阿毛若有所感,放下笔转头看着笙歌露出了大大的笑容。 阿毛丝毫不知,他最崇拜的娘亲刚刚差点儿换人。 大大的笑容,就好似小太阳一般暖心。 从小到大,阿毛都是一如既往的贴心乖巧。 她怎么可以随便出个意外就死了呢,这辈子她要体验一把做奶奶的感觉。 笙歌眯眯眼,坐在摇椅上一晃一晃。 主播:不好意思,直播了十几年热血沸腾的战争,你们接下来可能要看几十年养老生活了…… 没错,就是养老。 祥林嫂的心愿既然已经实现,那么她可以按照自己的想法生活了。 她懒,她想做个米虫。 反正之间赚下的家业够她花好几辈子了。 虽然她拒绝了顾怀远给予她的职位,但顾怀远依旧惦念着她这个大婶,给了她一个荣誉职位。 嗯,不需要劳累,只需要关键时刻露露脸就行。 笙歌见好就收,毕竟她是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婆子,但阿毛还有无数的未来。 嗯,她努力做了官一代富一代,阿毛就可以做官二代富二代了。 …… 一壶清茶,几盘点心,笙歌和顾怀远相对而坐。 建国初期,顾怀远忙的脚不沾地,消除残余,发展民生,七年的时间,这个新生的国家才步入正轨,犹如徐徐升起的太阳逐渐露出峥嵘。 她五十岁二了,两鬓已经出现了不少白发,证明他确确实实已经老了。 “大婶,你怎么老的这么快,明明每天就是吃吃睡睡晒晒太阳。” 顾怀远凝眉,伸手扯下笙歌鬓角的一根白发,嫌弃不已。 mmp…… 小顾同志,你这么横,难道是忘了当年大明湖畔的大婶是怎么揍的你鼻青脸肿了吗? 是你飘了,还是我老了挥不动拳了…… 好吧,她是真的老了。 “怪不得你四十多岁了还单着,这张嘴注孤生。” 认真算起来,顾怀远比她小不了几岁,也过了不惑之年。 但四十多岁的顾怀远依旧俊朗帅气,比那些小年轻看起来更加成熟富有魅力。 看外貌,她真的当得起顾怀远一声大婶了。 笙歌心中很不平衡,为什么男人比女人老的慢呢。 她好像更倒霉,在这个世界压根儿就没年轻过。 三十岁的时候像五十,好不容易变年轻了,根本没时间美一美,忙来忙去然后就真的老了。 五十二岁了,真不知道她还能活几年。 不过还好,阿毛二十四岁了,年底就要娶妻了,她也算是完成了一件大事,到时候不至于有遗憾。 “小顾,再不娶媳妇儿可就真的老了。” 国家第一人,位高权重身份尊贵还容貌俊美,无数女人前赴后继。 “忙。” 顾怀远喝了一口笙歌煮的茶,随意说道。 对于顾怀远的随口解释,笙歌还是蛮相信的。 顾怀远是真的忙,而且他也洁身自好从未与什么女人发生过关系。 据他自己的说法,名不正言不顺。 “伯母不催你?” “看不到孙子辈不觉得遗憾吗?” 就算仙子姐姐医术精湛,精通养生之术,但是岁月不饶人,仙子姐姐难道就不想包包孙子吗? “催什么,元首位置又不需要继承,为什么非得要后代。” “再说了,阿毛不算孙子吗?” “前几年我娘还催过,但这两年估计是是心灰意冷了,加倍对阿毛好,像是把阿毛当成了亲孙子。” 顾怀远心安理得的说着。 年纪越大,就越是对男女之事没有太多情绪。 想着单着也不错,没事跟大婶喝喝茶聊聊天,锻炼一下筋骨。 笙歌想想仙子姐姐对阿毛无微不至的关心,眼里闪过了然,看来是对顾怀远不抱期望了。 这么好看的人单身,还真是有些天理难容啊。 当然,她就是感慨一下,绝对没有觊觎的想法。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八章想新生的祥林嫂(四十一) (四十一) 不过,阿毛有仙子姐姐和顾怀远护着,她就算哪天真的寿终正寝了也可以安心。 “大婶,别说我,你不是也单了几十年。” 顾怀远脸上来着将回一军的得意,一点儿都不像是在外界手掌大权的威严和睿智。 笙歌翻了个白眼,小顾同志,你现在是国家元首,不是土匪寨子里的那个玉面小郎君,身后跟着一群小辣椒的时代了。 这副小人得志的样子还真是欠扁。 “小顾……” “不对,对着一个糟老头儿我该叫一声老顾了。” “老顾啊,你是千年老铁树开不了花,而我已经开了两朵花没心情开了,你懂吗?” 笙歌轻哼一声,趾高气扬的说道。 “糟老头儿?” “大婶,我想你是老眼昏花了。” 顾怀远对糟老头儿这个称呼分外在意,他明明还很年轻好吗? 前几天那几个跟他常年征战的老部下的女儿还来献殷勤。 哼,老了他还能有这个魅力吗? 大婶眼瞎。 “大婶,你还去眼科看一看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的我好着急啊,顾小哥儿,那是重点吗?怎么感觉遇上主播,霸气侧漏的顾小哥儿都跑偏了呢? 浪九九:意思是重点是开了两朵花吗? 北城南笙:顾小哥儿又不喜欢主播,当然不在意。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顾小哥儿会再一次身体力行的为大家普及一个成语,后知后觉。 “我眼睛很好的好吗?” “你脸上的两道疤我都看的清清楚楚。” 越来越皮,老顽童这个词就是这么来的。 “你还好意思说疤?” 顾怀远气势汹汹的瞪着笙歌,等待着笙歌忏悔。 笙歌先是迷茫,紧接着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那些二十多年前的事情一幕幕在脑海里划过。 嗯,包括顾怀远拿着杀猪的大刀在剔胡子。 然后被她一句情妹妹吓得手滑破了相,然后她还颠倒黑白,恶人先告状。 “想起来了吧,你这个人就是二十几年一如既往的恶劣。” 提起曾经的年少鲜衣怒马的年少岁月,顾怀远显得有些神采飞扬。 二十多年过去了,大婶好像比他初见的时候年轻多了。 回想一下初见大婶的模样,顾怀远依旧忍不住嫌弃。 皱皱巴巴的衣服,遍体鳞伤,衣服都被鲜血染红了,怀中还有个气息奄奄的孩子,可就是这样狼狈的大神站在山路上自信的与她谈条件,并且还占据了主导。 他便知,她不是普通人。 事实也证明,当年的宽容和一时脑抽也是有好处的。 “哪能怪我吗?杀猪的刀用来刮胡子没有把脖子割断就是万幸了。” 笙歌虚张声势的说道。 “再说了,你分明就是小白脸一个一点儿说服力都没有,多几道伤疤看起来也英武一些。” 这话笙歌倒是没有说谎。 “你还有理了……” 顾怀远寸土不让。 两个老小孩儿看起来争得面红耳赤,守在门外的警卫员眼观鼻口关心,习惯就好。 谁让元首大人一遇到笙歌首长就变成智障。 这几年,他都习惯了。 很多人都说元首大人多年不娶单身一人是因为笙歌首长,但他作为元首大人近身保护的警卫员看的清楚。 对于元首来说,笙歌首长只是家人是知己,绝不涉及那些人暗自揣测的风花雪月。 再说了,笙歌首长那么彪悍的人,他感觉元首驾驭不了…… 笙歌蓦地一笑,这样的日子还真是惬意啊。 笙歌一笑,顾怀远也不再喋喋不休,开始安安静静的喝着茶水吃着糕点。 …… 在笙歌的殷切期盼下,阿毛结婚了,妻子是熟人家的女儿,就是瘦麻杆唯一的女儿。 瘦麻杆天性风流,但子女缘却不好,多年来也就只得了这么一个女儿。 小姑娘古灵精怪但心地不坏,笙歌看了也很是喜欢。 最重要的是阿毛心悦这个姑娘,她这个做娘的只要对方本性不坏,就做不出拆人姻缘的事情。 贴心乖巧睿智无双的阿毛,能有一个俏皮善良的小姑娘陪伴,她也舒心。 当然,让笙歌这样一个颜狗满意,小姑娘长相绝对是差不了的。 如果随了瘦麻杆的满脸麻子,她怕是会怂恿着阿毛悔婚。 嗯,就算她老了,也喜欢盛世美颜。 赏心悦目,吃饭都能多吃两碗。 大婚过后,笙歌正式晋级为婆婆,有了儿媳妇儿。 阿毛小两口相濡以沫很快便传来了好消息,笙歌的辈分又升了一级。 奶奶…… 看着自己怀中咬着手指滴溜溜转着大眼睛的小奶娃娃,笙歌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几十年的时间过去,她竟然差点儿忘了自己只是个大学毕业没多久的学霸女神。 她竟习惯了作为娘亲的感觉,也下意识的做着长辈该做的事情。 阿毛有了儿子,比笙歌更开心的是仙子姐姐。 这个时候的仙子姐姐满头白发,走路还得杵着拐杖。 仙子姐姐并没有随着时代顺应潮流穿衣服,依旧是古色古香,只是从白衣飘飘变成了神秘雍容的紫色。 在仙子姐姐的催促下,阿毛正式认顾怀远做了义父。 顾怀远无子,这样也算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 于顾怀远,于阿毛都有益。 笙歌继续着自己米虫的生活,静静的等待着寿终正寝的那一天。 死亡其实来的很突然,但笙歌去的很安详。 走路太浪会闪腰:也不知道主播死了一次之后会不会大彻大悟遁入空门…… 浪九九:乌鸦嘴一旦显灵,下次我们就得看个大和尚了…… 北城南笙:难道现在的重点不是顾怀远顾小哥儿以国母的身份安葬主播吗? 国母? 笙歌这个时候还没有脱离世界,刚咽气,一一那个神出鬼没的小系统也不知道哪里去了不来接她。 死亡之后她感受不到外界,但可以看到直播间里的弹幕。 顾怀远那个小子竟然在她死了之后败坏她的名声。 真真是又皮痒了…… 她已经可以想象到百年之后那些闲着没事干的文人怎么编排她和顾怀远之间可疑的关系。 她好冤…… 顾怀远一定是故意的…… 泠泠七弦上:认真想想主播也算是人生赢家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八十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一) 想改行的胡屠夫 (一) 人生赢家? 看到自己直播间难得的文化人开口,笙歌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如果人生赢家是这样,她还是比较喜欢做个输家。 她正准备开口,脱离世界的契机却到了。 脱离直播世界,直播间自动关闭,根本不需要笙歌操心。 至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之前嗷嗷嗷叫的要看她长相的话,笙歌选择性遗忘。 回到现实世界,笙歌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翻出了语文课本重新读了一遍祥林嫂的故事…… 笙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一下子从满脸皱纹的老奶奶变回来,她竟然有些不适应。 前一天她还在享天伦之乐,看着玉雪可爱的小孙子玩游戏,热闹极了。 几十年的时间,足以让她产生留恋。 不适应啊…… 笙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一夜无眠,第二天顶着大大的熊猫眼去见了自家母亲。 “还在做直播?” 笙歌母亲自觉的把笙歌的黑眼圈归结为熬夜替小学生做题…… “嗯……” 笙歌蔫蔫的答道。 心里却在思考着自己做祥林嫂的时候似母亲这般年纪是个什么样子。 习惯太深,一时戒不掉。 “不是妈说你……” 吧啦吧啦,笙歌又接受了一次关于直播是大坑,入坑需谨慎,早脱离早超生的教育。 呵呵哒,笙歌表示现在可不是她想不直播就可以不直播。 笙歌母亲见不得笙歌这么颓丧,拉着笙歌去游乐园玩了一圈,什么刺激玩什么,终于把笙歌眼中的暮气散去。 上吐下泻,心都快跳出来的笙歌终于觉得自己重新活过来了。 依旧是好好睡了几天,直到身体和灵魂的疲倦尽数消失。 轻装上阵,否则她怕自己会不堪重负。 “笙歌……” 听到一一欢脱的声线,笙歌反而松了一口气。 她已经说服自己接受了直播的生活,同样是直播,就当体会人生百态了。 只是,她真的无法接受自己在每一个世界老死。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 但是,她怕自己死多了心理变态。 “即将开始第三个世界,此世界是我精心挑选的世界,你尽管放心。” 精心挑选…… 笙歌好不容易平静下来的心再一次高高悬起。 对于一一的想法,她不敢苟同。 “你放心,一定不会再让你病歪歪的。” 言外之意,祥林嫂的世界都经历过了,最差还能差过刚进世界就徒手搏狼的运气吗? 对此,笙歌只想表示呵呵哒。 她也想相信一一,只是一一的信用值着实太差了一些。 “你就没有什么要表示的吗?” 一一还在等待着笙歌发问,没想到笙歌竟然不置一词。 “没有。” 笙歌摊摊手。 她勉强相信一一的话吧,最差不过如此。 “那就开始第三个直播世界吧。” …… …… “何以暴富,唯有成为举人老丈人……” ——笙歌 短暂的眩晕,笙歌进入了直播世界,直播间自动开启。 笙歌揉揉脑袋,闭着眼睛都能闻到满满的腥味,只是不同于上个世界的血腥味,而是肉腥味。 一一倒是真没骗她,这个世界她不是病歪歪的,也不是弱弱的,同时也没有掉落在荒山野岭跟野兽搏斗。 笙歌此刻身处一个城镇的小摊上,面前血迹斑斑的木桌子上放着新鲜杀死的猪,她的手中还有一把油腻腻但分外锋利的刀…… 所以…… 所以…… 她现在又变成了一个卖猪肉的? 一一这都是什么品味,她觉得自己不是来体会人生百态的,而是想方设法吃苦受累的。 莫名觉得她好像在上一个变形记的节目。 明明她是个衣食无忧丰衣足食的小姑娘,就算直播不是也应该直播一些上档次的东西吗? 卖猪肉…… 她无肉不欢,并不意味着她喜欢卖猪肉啊。 看着脏兮兮的袖子,案板上时不时还有几只苍蝇嬉戏逗留,养尊处优了十几年的笙歌忍不住干呕。 由俭入奢易,由奢出简难。 上个世界顾怀远建国开启新纪元,她也算是开国功臣,自然是风光无限,衣食无忧。 过惯了老封君似的生活,再来看现在简直是难以接受。 “老胡,三两猪肉……” 三两猪肉是多少…… 笙歌用油腻腻的手挠了挠脑袋,随意割下一小块儿,放在一旁秤上装模作样称了称。 “老胡,怎么今天又用到秤了,不是用手掂量掂量就可以?” 对面是个穿着麻布衣裳的庄家汉,衣裳看起来还算干净,想来家境殷实。 笙歌手一顿,她是知道熟能生巧这个成语的。 “昨晚手撞了一下,怕估摸不准。” 笙歌随口编了一个理由,把三两肉用绳子穿起来递给了庄家汉。 三两肉够吃吗? 她觉得都不够她塞牙缝儿的。 “不会是又被你那现世宝女婿给气着了吧。” “不是我说,你那女婿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现在都穷的揭不开锅,一家老小迟早要喝西北风。” 庄家汉接过猪肉,咂咂嘴很是不屑的说道。 女婿? 笙歌抓住了重点,她好像有穿成了一个老头儿,还是有女婿的,并且女婿还是个好吃懒做的穷鬼,好像还挺出名的。 “儿孙自有儿孙福。” 笙歌心大的说道。 “今儿怎么这么好说话?” 庄家汉诧异极了,平常不是老胡骂的最凶,他们这些人才敢这么明目张胆的附和吗? “……” 笙歌压根儿不知道自己现在所处的是个什么环境。 笙歌只是淡淡的看了庄家汉一眼,就再也没有开口。 庄家汉自觉无趣,提着肉哼着乡间小区儿就离开了。 笙歌找了块儿还算干净的石头坐下,脑袋闪过一道灵光…… 怎么办,她好像有一种不详的感觉。 现世宝女婿,还是个穷鬼,她是个卖猪肉的…… 登时,笙歌的脑海里冒出了一个人,胡屠夫…… 她竟然成了赫赫有名的范进老丈人,自家女婿都五十多岁了,那她呢? 当初读范进中举这篇文章的时候,她只是感叹于胡屠夫那张常人拍马都赶不上的嘴,刺起人来不要命,从来都没有深究过胡屠夫的年纪。 好像又快要老死了,宝宝不开心啊。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 (二) 想想后世对胡屠夫人物形象总结,笙歌累觉不爱。 蛮横泼辣,庸俗势力,凶暴粗鄙,当然在变脸方面也是一把好手。 范进中举前指着范进鼻子骂的是他,中举之后一口一个文曲星下凡的也是他。 她很想问一一一句,她选人都是什么眼神,不怕掉粉儿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口味真的要一直这么重下去吗? 这一次,太浪大兄弟没有再多此一举都问一声是不是主播。 毕竟这么惊世骇俗异于常人,也只有猪主播了。 浪九九:为什么我觉得主播越来越惨了,莫名兴奋中。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是不是应该去换沐浴换衣,这样惨兮兮油腻腻的样子着实挑战我们的胃口,这样还让我们怎么吃饭。 北城南笙:同意,穷不要紧,干净点儿就行。 在直播间你一言我一句嫌弃笙歌的时候,笙歌也解释了剧情。 正如她想象的,她确确实实成了儒林外史中赫赫有名的胡屠夫。 那个中举之后发疯的范进范举人就是他的女婿。 又一次成了名人,笙歌内心复杂无比。 范进是个士人,他一直生活在穷困之中,又一直不停地应试,考了二十多次,到五十四岁才中了个秀才。本文写他接着参加乡试又中了举人,欢喜过度疯了,然后胡屠夫打了他一个巴掌…… 这个故事就可以简短的概括为这几十个字。 笙歌纳闷,就算要穿不是也应该穿成范进吗?这个故事范进才是主角,胡屠夫一个糟老头子还能有什么心愿。 “直播任务,胡屠夫想改行。” “范进中举之后为母丁忧又考了进士,官位山东学道。” “胡屠夫有心改变自己的处境和位置,奈何不通文墨,武力又不精深,文不成武不就,被嫌弃也无力反抗。” “他想稳稳当当的做举人老丈人,以后的学道老丈人。” 听完直播任务,笙歌咋舌,胡屠夫还能被欺负的无力还手? 范进中举那篇文章中,不是他凶神恶煞打骂范进,范进都不敢吱声吗? 难不成胡屠夫日子后来过的并不好,并没有随着范进官位的提升而水涨船高风生水起吗? 不过想想也正常。 古话曾曰,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范进虽说考上举人已经五十多岁,待丁忧三年考上进士怕是就六十了。 但六十岁的进士不是没有,反而大有人在。 那种二十多岁连中三元考上进士的才是奇迹,相当于后来的学神。 学霸这样的称呼都不足以形容年纪轻轻的青年进士。 进士乃是天子门生,范进进士出身,自然可以要钱有钱,有权有权,要美人有美人了。 “一双红镶边眼睛,一头黄头发,歪腿烂脚……”这是佃农何美之浑家对胡屠夫女儿的描写。 糟糠之妻不下堂,为了读书人的名声,范进也会维持住胡氏的正妻之位,但真实的尊敬和喜爱又能有多少呢。 外面年轻貌美温柔贤淑的才女美人儿数不胜数,范进真的会在胡氏这棵连歪脖树都算不上的人身上吊死吗? 这个时代,女子十三岁便开始议亲,而胡氏待字闺中三十多岁还无人问津嫁不出去,所以才潦草的与范进结为夫妻。 范进中举前的数年里,胡屠夫的范进的辱骂鄙夷,范进难道真的会当做一阵风吹过什么都没有发生吗? 呵,范进可不是个两袖清风一身正义心有操守的真正文人。 综上所述,胡屠夫和他女儿貌似真的不会活的太好。 笙歌撇嘴,其实直播是假,真正的是她来帮人改善生活了吧。 她觉得一一应该改个名字,圣母一…… 不过,胡屠夫的心愿也是清奇,想要过的好还偏偏就拉住范进,做举人老丈人,学道老丈人。 这是什么想法…… 笙歌看看案板上卖出去没多少的猪肉,再看看火辣辣的日头,苦涩的撇了撇嘴。 这么热的天,她怕是不能偷懒了。 这肉要卖不出去怕是就要坏了,亏死她怎么办。 这个年代可没有冰箱,而冰块儿这种奢侈的东西也只有富贵人家才能享用。 不就是一头猪吗?她卖……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扯开嗓子开始吆喝。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猪肉大减价,你买不了吃亏买不了上当,补补身体看看人都是首选……” 余生菇凉:原谅我笑了出来,果然能做直播的都是全能的。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来告诉我六十岁老头儿吆喝着是什么感觉。 主播:感觉自己棒棒的,透心凉心飞扬…… 大滴大滴的汗从面颊落下,笙歌真怕自己再待下去会晒晕。 又是吆喝,又是减价,笙歌终于是把那头猪卖了出去,捏着手中的铜板再一次感受到赚钱的不易。 花钱容易,赚钱不易,且花且谨慎…… 笙歌手脚麻利的收拾好摊子,然后朝着胡屠夫家中走去。 胡屠夫的家位于庄南头,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小院子,但是要比祥林嫂家徒四壁的破败样好多了。 再怎么说,胡屠夫也是个卖猪肉的,虽说挣钱不多,但也薄有收入。 只是,这家乱的连站脚的地方都没有,弥漫着经久不散的腥味。 苍蝇到处打转,嗡嗡嗡叫个不停。 她本以为家中怎么也会比卖猪肉摊子干净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要不要考虑一下一把火少了呢,眼不见心不烦。 浪九九:太浪大兄弟尽出馊主意。 不得不说,太浪的建议还是很符合笙歌心情的。 但是想到冲动之后的结果就有可能是她露宿街头变成个住破庙的老乞丐,笙歌头脑瞬间就清醒了。 这院子虽然又脏又乱,但收拾收拾还是可以见人的,总比跟一群人住破庙强吧。 哼,她是那个穷女婿连她还不如。 她最起码还有一个小院两间房子,而范进现在就一个破草屋,一家人挤在一起。 两相比较,笙歌瞬间觉得满足了。 真想去见见大名鼎鼎的范进长什么样子呢。 老丈人去看望女婿,怎么感觉这么别扭呢。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 (三) 笙歌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把那些破破烂烂的东西收拢到一起一把火烧了。 至于胡屠夫的油腻腻的衣服她是不会穿了。 但烧了可惜,笙歌打包到一起准备哪天放在破庙。 走路太浪会闪腰:其实主播也就差烧了房子了。 刚才乱糟糟的房间院子,此刻看起来干干净净,甚至有些空旷。 唯余那棵结着小苹果的果树看起来赏心悦目。 而房间里也就只剩一张床,一个凳子,一张桌子了。 天色渐渐晚了,夕阳西下,夜幕笼罩,盛夏的夜空繁星密布。 笙歌本打算随便在树上对付一宿,明天置办好各种东西之后再睡在床上。 只可惜她忘了,盛夏时节,各种蚊虫最是繁多。 一不留神的功夫,笙歌被咬了好几个大包,痒的她差点儿挠烂。 哼,不论什么时代,蚊虫都是这么凶悍这么讨厌。 没办法,笙歌一手拿着烤干的馒头一手拿着茶壶回到了她嫌弃不已的房间。 没错,她就是嫌弃,她承认。 虽说她没有洁癖,但是也不能让她住在这么脏的地方吧。 房间里到处可见黑手印,甚至还有可疑的干成痂的鼻涕…… 呜呜呜,这简直是在折磨她。 走路太浪会闪腰:难不成主播要站一晚上吗?还不如听我的一把火烧了算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又是穷比,烧不起。 主播:曾经有位伟人说过浪费是可耻的。 她才不是穷比,她这是在减少不必要的浪费。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自己高兴就好。 夜渐渐深了,笙歌眼睛一眨一眨,上下眼皮就像是一对难舍难分的情侣,拦都拦不住。 最终还是困意占了上风,笙歌趴在桌子上睡了过去。 天蒙蒙亮,响亮的鸡叫声响起在庄子的每一个角落。 笙歌叹了口气,认命的睁开眼角伸伸懒腰,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身体关节。 好累啊…… 第一次发现睡觉竟然是一件如此艰难的事情。 笙歌简单的用凉水洗了把脸,入乡随俗的漱口,然后绕着庄子跑圈锻炼身体。 她接受自己老了,但是不愿意接受动不动就生病的日子。 胡屠夫就一个女儿,还嫁给了范进,之后更是鲜少回家。 如果她病了,怕是连个端茶倒水的人都没有。 怎么办,莫名有些想念贴心乖巧的阿毛。 也不知道阿毛现在怎么样了,有没有把她这个当娘的给忘了。 也许现在阿毛也要做爷爷了吧…… 算了,不能想,越想越觉得现在生活凄凉的有些可怕。 “胡老爹,你这是有急事?” “难不成你那个天生就是寒碜鬼的女婿又闯祸了?” “胡老爹,你年纪大了,还是悠着点儿吧。” 在晨练的过程中,笙歌遇到了不少人,每一个都觉得他又因为范进着急上火,就算她再解释,也没有人相信她真的是在锻炼身体。 反而会有人一脸同情的看着她,以为她是故意在给范进留脸面遮羞。 笙歌叹气,这范进和胡屠夫的关系是有多不好,当然范进的名声也真真是差到了极点。 也不知道胡屠夫当初把自家女儿嫁给范进是看上了什么。 难不成真的像胡屠夫说的“我小老这一双眼睛,却是认得人的。想着先年,我小女在家里长到三十多岁,多少有钱的富户要和我结亲,我自己觉得女儿像有些福气的,毕竟要嫁与个老爷,今日果然不错!” 好吧,笙歌自觉胡屠夫这段话假的很,很有巴结范进顺带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意味。 不过,现在她成了胡屠夫,怎么着都不能太过于嫌弃自家女儿。 笙歌憋着一肚子郁闷结束了晨跑,找到庄子里的木匠重新打造家具。 当然,她选择的都是一些最普通的木材。 唯一的原因就是胡屠夫家底不丰厚。 捏着小钱袋,笙歌踏上了前往县城的路,不管是被子还是衣服都得重新置办一下。 她这么兴师动众,让一些不明所以的人觉得她的第二春要来了,可能娶个媳妇儿。 对此,笙歌只是笑笑不说话。 成衣店中,笙歌选了一些棉麻类的衣服,既轻便舒爽又便宜,适合夏天穿。 一来二去,胡屠夫的家底儿被她败光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说如果胡屠夫知道自己攒了几十年的钱被主播一天败光了,会不会爬出来一刀砍死主播? 带特产回家的蛙:杀猪的刀杀主播吗?我能说蛮应景的吗? 豺狼配女猫:蛙兄,许久不见,别来无恙。 豺狼难得的文雅了一次。 带特产回家的蛙:别说了,前段时间倒霉的被踹出去击杀魔兽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杀狼,你杀魔兽,这也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有难同当了。 带特产回家的蛙:击杀魔兽的时候我抽空瞄了一眼直播,那狼能跟魔兽比吗? 主播:适可而止,别太过分哦。 笙歌知道自己再不说话,弹幕怕是就要再一次磕碜她了。 主播:咦,难道你们是在故意引起我的注意,让我参与讨论吗? 福至心灵,笙歌美滋滋的想到。 北城南笙:呦,没想到这都被主播发现了。 直播间也是一群妙人,顺着笙歌的意思开始了调侃。 笙歌坐在牛车上,嗑着瓜子悠闲的晒着太阳,感叹着岁月静好。 像是不让笙歌好过一般,本来安静听话的牛突兀的放了一个响亮的屁。 不仅响亮,而且漫长,余音袅袅,不绝于耳。 当然,味道也不是多么美妙。 祸不单行,接二连三的放屁结束后,这头拉车的牛开始拉肚子。 笙歌满头黑线,在这之前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看牛拉屎…… 笙歌下意识的想要从后面跳下去,但看到牛车后的粪便时,心凉凉。 余生菇凉:一首凉凉送给主播,希望主播依旧能够保持透心凉心飞扬。 余生一杯酒:凉凉夜色为你思念成河,化作春泥呵护着我…… 余生一杯酒:不对,呵护着大地…… 带特产回家的蛙:说的也有几分道理,这也是营养丰富的肥料。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四) (四) 笙歌咬牙,幸亏她也没指望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关心安慰,要不然她的心可能就会被扎的满是窟窿。 主播:同样一首凉凉送给你们。 “停车,停车。” 笙歌着实忍受不了这臭气熏天的环境,尤其还是亲眼目睹。 呜呜呜,她新作的衣服啊。 还没穿出去美一美,就被熏的这么臭。 赶车的是个与胡屠夫年纪差不多的老头儿,停下车一脸歉疚的看着笙歌。 “这是意外。” “应该是牛吃错了东西,或者是被县城里爱玩闹的小孩子喂了巴豆。” 车夫凝着眉头,解释道。 一个白发苍苍的老头儿,笙歌还真做不到嚣张的昧了车钱。 “没事儿,就到这里吧。” “这是车钱。” 笙歌从旁边跳了下去,小心翼翼的保护着自己的新鞋,不让踩上粪便。 砰…… 还不等笙歌站稳,按理说温顺的老牛冷不丁的伸蹄子踹了笙歌一脚。 笙歌就这么坐在地上,默默看天,总觉得这个直播世界的老天爷是个智障,在故意折腾她。 “你没事儿吧,我这牛也不知道是犯了什么毛病。” 老大爷这下是真的有点儿慌了,显然是害怕笙歌讹钱。 “大爷……” 这个称呼一出口,笙歌就知道糟了。 一个六十来岁的人喊另一个六十来岁的人大爷,这是在搞笑吗? 看到是智障的不是老天爷,而是她自己。 果不其然,一抬头就看到大爷双眼满是诡异,一脸你是认真的吗? 还不等笙歌想法子解释,大爷就上了牛车鞭子一抽,快速跑了…… 笙歌无语,她有那么可怕吗? 泠泠七弦上:大爷是觉得主播为了碰瓷装神经。 偶尔路过:看着好欢乐。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的运气也真真是绝了。主播,听我一句劝,你该找神棍算一卦去去晦气了。 主播:我就是神算子。 笙歌抬头看了看老天,骂了声贼老天。 这么巧合…… 呵呵哒,巧合的她都想哭了。 笙歌拍拍身上的灰站起来,头也不回的往范进家的方向走去。 哼,幸亏她买的被褥和成衣都是稍后帮她送回家的,要不然岂不是更遭殃。 她果然有先见之明,没有省那几个铜板。 上个世界,野狼跟她八字不合,这个世界牛与她天生犯冲。 总而言之,她就是不讨动物的喜欢。 范进小女婿,老丈人来了哦…… 范进家里住着一间草屋,一厦披子,门外是个茅草棚,反正是要多破败就有多破败,要多荒凉就有多荒凉。 想想自己还算周正的小院,笙歌瞬间觉得自家女儿貌似低嫁了。 笙歌清了清嗓子,提起气势正大光明的走进去。 胡屠夫可是凶厉的很,她可不能崩了人设,要怂也不是现在怂啊。 范进现在不过是个无功名在身的童生,少不得需要她接济。 周学道校士拔真材,三阅范进那晦涩难懂的文章,亲口感叹这样文字,连我看一两遍也不能解,直到三遍之后,才晓得是天地间之至文,真乃一字一珠的事情还没有发生。 也就是说,范进还没考上相公。 范进二十岁应考,考了二十余次,直到五十四岁遇到周学道被点为龙头,赞赏万分。 笙歌叹气,也不知范进是如何在缺衣少食人人奚落的情况下矢志不渝的考了三十四年。 笙歌刚刚走进去,就看到在披屋中搂着一本书摇头晃脑的读者,看起来甚是入迷。 这个时代,天子重文章,考究的手八股文和试帖诗。 无论是乡试,会试亦或者是殿试都对格式对句法有严格要求。 死板严谨的很啊。 笙歌重重的脚步声,惊的范进匆忙站起来作揖,连连道歉。 范进对自己这个老丈人,着实发怵。 “咳咳……” 笙歌不自觉咳嗽了两声,本就害怕的范进头压的更低了。 笙歌自是体会了一把居高临下的感觉,中举成为老爷前的范进一直都是这般低眉顺眼,逆来顺受,仿佛没有自己的脾气。 但中举之后呢,想想文章中的描述,范进很快融入了富贵圈,游刃有余,仿佛侵淫多年的老手。 所以说,范进究竟是什么样子谁都说不准。 只能说,在不同时候,范进选择表现出来的样子都是最适于生存的样子。 三十多年,从风华正茂到知天命都年岁,范进从不事农桑,亦不曾赚的一个铜板。 就是这样一副低眉顺眼谦虚受教的样子让人觉得打不得骂不得。 “岳父。” “抬起头来。” 笙歌强硬的说道。 她还没有看到范进究竟长什么样子呢。 范进应声抬头,只是目光依旧瑟缩。 笙歌上下打量着范进,一身麻布衣裳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补丁,看起来也不甚合身,约莫像穿了数年略有缩水。 一张儒雅的面孔,因营养不良底气不足显得有些尖嘴猴腮怯弱不堪。 的确是个读书人啊…… 笙歌再不愿意承认也必须得承认,无论哪个时代读书人身上都有一种独特的气质,那是一种融入骨髓的矜持和骄傲。 尤其是在这种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社会。 笙歌曾经看到过一句话,你所读过的书,最后都将成为你的气质和修养。 古话诚不欺我。 “范进,难道你没有想过一边赚钱一边读书吗?” 笙歌毕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很难理解范进这种撞了无数次南墙依旧不回头的精神。 “岳父,小婿愚钝,一心只读圣贤书都尚且总因文字荒谬,各位大老爷不曾赏取,难以求得功名,若是一心二用,岂不彻底荒废。” “再者,小婿着实不是事农桑或经商的人才。” “小婿家中本就频繁,常常衣食无着,哪能再经得起小婿折腾呢。” “所以,还请岳父见谅。” 范进低着头恭恭敬敬的拒绝着,顺带向笙歌解释,生怕笙歌一生气又开始不管不顾的责骂。 那些话,难听的很。 笙歌咂咂嘴,听听这话说的是多么巧妙,让她压根儿都没办法还嘴。 北城南笙:棋逢对手啊,也不知道主播现在是什么感觉。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五) (五) 走路太浪会闪腰:想想主播之前妙语连珠忽悠顾怀远的场景,再看看现在被老女婿噎的说不出话的场景,真真是应了一句风水轮流转,总有到你家的话。 余生菇凉:只想说一声……干得漂亮。 棋逢对手吗? 笙歌调皮的弯了弯嘴角,是不是把她这个曾经的学霸想的太简单了呢。 真当她大学的辩论社是白参加的,那一堆证书是摆样子的吗? 在前两个世界,她那些只是或许真没什么用处,毕竟她更多的是纸上谈兵,有实用的甚少。 但是,这也得看看跟谁比不是。 范进更不实用,好吗? “你这话可说差了。” “你熟读四书五经,想来定然知道朱圣人曾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朱圣人…… 没错,这些靠着八股文达到功名的皆奉朱熹为圣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别得瑟了,你崩人设了…… 笙歌嘴角抽搐,人设还真是个糟心的东西。 与此同时,范进也是一脸诧异的看着笙歌,显然是怀疑自家出口成脏,满口脏话的老丈人为何突然能够文气都蹦出一句朱圣人的话,且还用对了语境。 这绝对不下于天降红雨。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难道你忘了胡屠夫大字不识一个,只是个泼辣无比还不讲道理的杀猪汉吗? 主播:刚刚忘了…… 主播:安了,安了,别担心,让你们见识一下本主播的随机应变的能力。 北城南笙:是睁眼说瞎话的能力吧…… 主播:一样一样都一样,何必较真儿。 “小婿没想到岳父也是有大学问的人。” 范进始终都保持着一个最温顺恭敬的姿势,仿佛低头已经成了一个习惯。 孩子,地上有钱吗?看的这么认真。 走路太浪会闪腰:接下来隆重欢迎我们的主播开始她的表演,鼓掌。 “这就是你的不对。” “生无止境学无止境,这不是你经常告诉岳父的话吗?” “岳父卖猪肉之余,认真的思考了一下你说的话,觉得很是有道理。” “所以岳父专门买了四书五经好好研读,你难道就没有发现岳父身上的不一样吗?” “昔日有吕蒙事隔三日当刮目相看,现在为何就不能有我胡屠夫刮目相看的一天呢。” 笙歌仰着头,下巴微微翘着,把胡屠夫那张傲慢的嘴脸学了个十成十。 范进凝眉沉思,不一样的地方吗? 岳父最先走进来的时候,他单单只是发现了岳父今日着装分外讲究干净,看起来像是新裁制的衣裳,但他若有似无的闻到了一股奇怪的问道。 他虽不知这股味道是什么,但却可以保证绝不是猪肉的味道。 猪肉啊…… 好像大半年都没有食过荤腥了。 虽说君子不中口腹之欲,但他真是有些快要忘记猪肉的味道了。 想到这里,范进下意识看了一眼笙歌空空如也的手。 岳父为什么这次过来没有带些大肠和廉价酒呢?这不都是惯例吗? 岳父虽说说话带刺骂起人来也绝不含糊,但也终归是有好处的…… 笙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天啊,她在范进的眼神中看到了什么。 垂涎? 还是盯着她的手? 恋手癖吗? 笙歌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自己满是茧子和伤口的大老手,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恋手癖一般不都应该恋的是白皙如玉十指纤纤的吗? 没想到范进的品味竟如此独特…… 她的女婿果然非常人啊。 笙歌手背在衣服上蹭了蹭,然后装模作样的背在身后,藏起了自己漂亮的小手手…… 好吧,笙歌只觉得胡屠夫这双手糙的很。 可谁让范进就看上了她这双糙手呢,必须得保护好。 据说有些恋手癖严重的,心里有些扭曲的人会把别人的手割下来,小心防腐珍藏。 呜呜呜…… 她不想当残疾人。 小手手,以后我再也不嫌弃你了。 不对,为了防止范进一时想不开,她还是好好保养一下自己的手吧。 哼,他不是喜欢糙糙的吗?那她就变得白白的滑滑的。 不得不说,这的确是个哭笑不得的误会。 范进也感觉到自己的目光过于直白,讪讪的笑了笑,收回目光。 “岳父说的是,小婿受教了。” 范进又是一副虚心受教的模样,不论你说什么,你都说的对。 面对这样的范进,笙歌觉得自己一身本事好像没处使了。 不是说好棋逢对手的吗,怎么突然就偃旗息鼓了呢? 吊的本姑娘不上不下难受的很。 “范进,你真的不考虑一下吗?” 半工半读很丢脸吗? 她那个时代多的是一边打工赚钱,一边上学读书的人。 “小婿愚钝,自是无法像岳父这般聪颖出彩。” 范进心中的怪异感越来越浓。 范进…… 他这个岳父有多久没有这么简单的喊过他的名字了。 每一次不是现世宝就是大穷鬼窝囊废,乍听岳父这么客气他竟觉得受宠若惊。 事出反常必有妖,难道看了几天书自觉成了文化人的岳父又想出了什么新的幺蛾子来折腾他吗? 短暂的时间内,范进眼神的变化被笙歌尽收眼底。 笙歌撇嘴,本姑娘不就是把可爱的小手手藏起来了吗,范进用得着这么善变吗? 这么看来,范进的恋手癖果然比她想象的还要严重。 唉,危险无处不在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有没有发现你这个便宜女婿其实说话滴水不漏,既讨好了你,你绝不会让他自己的利益受损,谁再说这范进是个书呆子,坐等打脸吧。 主播:这一点我知道。 一个几十年未中的童生,先是成了秀才后又考上举人,然后完美的适应了官场生活,游刃有余如鱼得水,怎么可能是个简单人呢。 可不就是滴水不漏圆滑世故么。 她甚至都有些怀疑范进这么多年没有考中,其实是把大多数的心神浪费在了趋炎附势,虚伪交际上了。 “唉,既然你都说岳父我比你聪颖,要不我也去试试院试,万一考中了秀才,做个相公也不错,最起码也是个读书人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六) (六) 笙歌装作云淡风轻,不知轻重的样子随口一说,实则仔细观察着范进的反应和神情变化。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666啊,没想到主播竟想到了这一招,你是要玩死这个便宜女婿吗? 花花世界花花心:难道主播看不出范进刚才那句聪颖出彩其实是恭维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我猜范进现在一定是吞了苍蝇一般难受。 北城南笙: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主播这个法子甚妙吗?不要忘记,范进考了三十年二十多次连个秀才都没考中,你们说万一主播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考中了,范进会怎样…… 范进会怎样? 笙歌撇嘴,范进好的很。 范进是典型的大器晚成,前五十年就跟得罪了老天爷似的诸事不顺,但五十四岁遇到周学道这么一个贵人,霉运尽扫,老天又开眼了,就跟开挂似的,一路向前根本不带停的。 一个秀才而已,人家范进可是未来进士,学道…… 嗯,是个大官。 学道是管理全省的教育工作,正三品的地方高官,仅次于巡抚,与布政使和按察使同级。 类似于她那个时代的省教育厅厅长。 这么一想,笙歌瞬间觉得自己这个女婿简直牛的不能再牛了。 主播:你们小觑了我这个便宜女婿。 笙歌熟知范进结局,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不知道啊。 一旦开挂,范进那绝对是主角人物。 她刚才那句话虽说是心血来潮,但并不是随口一说,她是认真的动了这个念头。 “怎么,不可以吗?” 见范进久不说话,笙歌粗声粗气的追问道。 范进只觉得自己晕晕乎乎的,今天的一切好像都变得不太正常了。 “倒不是不可以……” 范进似是难以启齿一般,磕磕绊绊,半天说不出一句有用的话。 呵,范进心中就是觉得不可以,他甚至都觉得胡屠夫有些异想天开。 他不就是客气一下吗,岳父为什么要顺杆子往上爬。 读书人,谁不是年纪轻轻风华正茂都时候开始读书考取功名,哪像岳父六十岁的人了,突如其来冒出了读书的想法。 说不定还是心血来潮,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他已经可以想象到同窗会怎么笑话他了。 本身他几十年未中就是一个大笑话,如今又多了个岳父。 岳父就是个地地道道的屠夫,大字不识一个,说话粗鄙,哪能作为童生去参加院试。 简直是在开玩笑。 “既然不是不可以,那就这么决定吧。” 笙歌可不管范进心中的愁肠百结,自顾自的说道。 “我虽为你的岳父,但是年纪比你大不了几岁,所以你也不必觉得难堪。” 范进低着头偷偷翻了个白眼,该难堪的不该是岳父自己吗? “你给我说说参加院试考秀才有没有什么要求。” 笙歌虽说对这个时代的科举制度有一定了解,但唯恐有偏差,还是多问几句。 “……” 范进沉默,看样子岳父还真的打算去参加院试了,看起来兴致还颇高。 “说话啊,你不会是怕我超了你吧……” “年轻人,你可不能这么不自信啊,妄自菲薄最是要不得。” 笙歌用自己的大糙手拍了拍范进的肩膀,然后又迅速撤了回来。 好吧,差点儿忘了要保护自己可爱的小手手了。 范进无语,年轻人? 上一句还说年纪比他大不了多少,现在他就成了年轻人。 呵呵哒,你是岳父你是长辈,你说了算。 “岳父说教的是……” 又是这句几乎成了惯例的话。 笙歌扶额,你倒是回答问题啊。 “凡应考生员之试者,不论年龄大小,皆称儒童,习惯上称为童生。” “只有通过了县试、府试两场考核的学子才能被称作童生。” “唯有通过县试和府试,才能以童生身份参加院试考取秀才。” 范进也还算是有些靠谱,在笙歌的追问下为笙歌解惑。 笙歌挠挠自己洗的干干净净,已经花白的头发,苦恼极了。 她以前一直都以为古代小秀才遍地都是,随随便便都能考。 没看那些风花雪月都话本子中动不动就是穷困潦倒的落魄秀才。 没想到,考秀才还这么麻烦。 县试府试,那是什么? “女婿啊,县试和府试,一般在什么时候啊。” 笙歌看看现在的艳阳天,觉得她可能错过了今年的县试和府试。 她做学生时考试一般都在六七月份,哪有在大盛夏考试的。 “县试在各县进行,由知县主持,每年二月举行,连考五场。 通过后进行由府的官员主持的府试,在四月举行,连考三场。” 范进看自家岳父上了心,叹了一口气认命的尽职尽责详细解答道。 他倒是想不耐烦的拒绝,但是他不敢啊。 岳父骂起人来,绝对能让你怀疑活着的价值。 难得岳父心情好,他还是不要自找麻烦去触眉头了。 虽说县试和府试都是最基本最底层的考试,但是他可不觉得岳父能够通过。 以岳父的暴脾气,听私塾先生讲课,绝对超不过一个时辰就会爆发。 再说了,岳父完全没有基础,字都不认识,通过县试就不知道是猴年马月的事情了,更不用说跟他一起参加院试考秀才了。 这么一想,范进的心气顺了不少,看向笙歌更加低眉顺眼。 范进的心绪变化笙歌自是不知道的。 “那你的院试是什么时候?” “院试一般三年两考,丑、未、辰、戍年为岁考,寅、申、巳、亥年为科考。” “最近一次院试是几日后。” “下一次乃是明年岁末,十二月份。” 范进也没有给笙歌讲的太长远,毕竟乡试会试殿试什么的,他也没有机会接触。 他这个半路出家的岳父根本不可能通过,想那么多干嘛。 笙歌掐着指头算了算,明年岁末那一次院试就是范进开启开挂人生的起点了。 人生贵人,周学道也就作为考官来到这里。 “还好。” “今年考不过不要紧,咱们明年父子俩一起考。” 岳父老丈人也勉强算是父亲,不是吗?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七) (七) 饶是范进胆小怕事温顺恭敬,听到笙歌这话都忍不住变了脸色。 这不是诅咒他吗? 他已经考了三十多年,岳父对他再不满也应该积点口德吧。 “你想去,如果明年岁末,你我父子二人同时考中秀才,岂不是一段佳话。” “后年再参加乡试,简直美哉美哉……” 范进很有几分恼火,但听着自家老丈人的美梦,简直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怒了。 为什么在老丈人眼中,考举人就好像是一件手到擒来的事情。 迷之自信啊…… 别忘了,岳父现在还是个大字不识的文盲。 他现在唯一的想法就是能够过了院试,做一个相公。 童生这个身份背了几十年,着实压的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每逢考试,他都紧张的整宿整宿睡不着觉。 同窗的嘲笑,岳父的责骂,妻子母亲的期盼,厚重到他有些难以接受。 科举于他而言,是他摆脱一切的唯一路径,抛不开。 “范进,好好复习啊,考试成绩不重要,重在参与。” 笙歌觉得自己身为长辈,看在范进为她解惑都份儿上她或许应该安慰范进几句。 范进心痛…… “岳父教诲的是。” 笙歌在这句话中听出来咬牙切齿。 范进默默的看着凹凸不平的地面,心中碎碎念。 他这个老丈人是不是隔一段时间不戳他心窝子就不痛快。 呼…… 深呼吸,不气不气。 “范进,你那些考童生的书要不要借给老丈人我看看?” 笙歌觉得有便利不用是傻瓜。 对科举考试内容她是半点不了解,虽说上个世界她做了私塾先生,对古文繁体字都知道不少。 “好。” 胡屠夫在范进心中积威深重,范进就算不满也不敢出言反抗。 他现在一介白身,以后还得依仗岳父。 长远的不说,最近家里穷的一粒米都没有了,貌似又得岳父援助了。 幸亏妻子对他尊重,以夫为天,不吵不闹。 在范进收拾书的时候,笙歌去见了他那个存在感极低的女儿。 如果说胡屠夫在范进中举的故事中是个出彩的配角,那么范进妻子就是个路人甲。 不对,路人甲的路人乙。 正式出场都找不到几次,外貌性情都是由他人口述。 没有存在感的女人啊…… “爹。” 胡屠夫以往的凶悍泼辣深入人心,范进一家人,包括嫁给范进为妻的亲生女儿都对胡屠夫怕的很。 刚才爹进来,她和婆婆都看到了,但却谁都不敢跟着爹去披子看范进。 “这么怕我?” 笙歌挑眉,谁来告诉她胡屠夫之前是做了什么才让这些人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 她是杀人了还是放火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终于想到我为什么会觉得范进有些似曾相识了? 泠泠七弦上:与君初相识如遇故人归吗? 豺狼配女猫:泠泠小姐姐,你这么清新脱俗怎么可能猜到太浪兄的想法呢。 我有辣条跟我走:知太浪者非我莫属。太浪一定是觉得范进怂起来发怒不敢言偏偏还表现的一本正经心安理得似曾相识。 浪九九:默默的说一句,我好像懂了。 灯火阑珊处:别人都是侄女肖似姑姑,到了主播这里就是便宜女婿肖似老丈人了。 “爹,你遇到什么喜事了吗?” 范胡氏聪明的岔开话题,转移到自家老爹的新衣服新鞋子上。 她看得出来,今天的老爹很奇怪,非但没有咬牙切齿的骂夫君,反而看起来还相谈甚欢。 既然如此,她还是让老爹保持好心情吧,到时候借钱也好借一点儿。 不管是范进,婆婆,还是她,都怕了老爹那张嘴。 “读书算喜事吗?” 笙歌绞尽脑汁也想不到胡屠夫能有什么喜事。 “丫头,你要不也抽空学学算账认字?” 笙歌好心的提醒道。 不管怎么说,明年冬日范进考中秀才,次年夏日便会高中举人,范胡氏迟早是要做官太太的。 做官太太,主持中馈是一件必要的事情。 手握掌家大权,不论范进以后娶多少个小老婆,范胡氏的地位都动摇不了。 当然,这是最坏的结果。 如果她也能过高中的话,范进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 范胡氏…… 这是什么鬼称呼,比她之前的笙半仙还不如。 “爹,你不会是糊涂了吧。” 范胡氏话一出口脸色就变了,自己吓自己的。 她怎么敢这样对老爹说话呢。 “爹,我的意思是这家里穷的经常吃了这顿没下顿,为了吃饱,忙都忙不过来,哪里还有时间看书写字学算账呢。” “还没几文钱,哪里还用得着算,要是传了出去,别人怕是会笑掉大牙。” 范进妻子小声的嘟囔着。 看书写字那是贵人才能做的事情,她哪能做呢。 笙歌哑然,显然她没有考虑到范家的处境。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现在范家衣食短缺,她的便宜女儿哪来的底气算账习字。 “万一范进高中呢,你这样如何能与他红袖添香。” 不是笙歌贬低自家便宜女儿,胡屠夫的女儿长的确实不尽人意。 枯黄的头发,颇具喜感的眼睛,五官也无出彩之处。 “爹,你现在说话怎么也文绉绉的,不过也怪好听的。” “那得等夫君中了再说吧。” 这么多年,一次次期望,一次次失望,她早就死心了。 只可惜,婆婆和夫君还是憋着一股气非要考中扬眉吐气。 依她的想法,世上道路千万条,又不是非要一条道走到黑。 只是,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她也不好忤逆夫君的意思。 “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笙歌本想让范胡氏抽空认几个简单的字,不求做才女,但也别做睁眼瞎啊。 “海绵是什么?” 范胡氏正儿八经的反问道。 “……” 这是重点吗? 笙歌心累,没法儿交谈了。 他这女儿也是个务实的,绝对不去思考未来的事情。 她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回去研究一下那些晦涩古板的书本,为她以后做大老爷做准备。 嗯,到时候他做范胡氏的靠山就是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八) (八) 这与胡屠夫的心愿并不冲突。 胡屠夫就是想保持着在范进面前的高姿态,不论是举人老丈人,还是学道老丈人,都能够坦然自若。 别人的依仗如何能够必得过自己强大起来呢。 她越是强横,范进就越是忌惮。 只是不知道那个科举究竟有多难,若是她连县试都考不过,她还是重新想个法子。 不管怎么说,她曾经都是个女神学霸。 “爹,女儿商量件事儿呗。” 范胡氏搓了搓自己的手,颇有些不好意思的开口。 笙歌眨眼,这个动作好生熟悉。 “爹,过些日子就是科考,女儿想为范进做顿好吃的鼓励一下,顺带帮他筹集一些路费。” “四十多里的路,天气这么热,夫君身子骨儿弱,总不能跑着来回吧。” 范胡氏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归根结底中心思想就一个——要钱。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主播这一次是散财童子啊,不错不错。 浪九九:有没有发现主播子女缘很好。 身子骨儿弱? 她明明才是老弱病残好吗? 怎么感觉女儿一点儿都不心疼他呢,一定是她养了一个假女儿。 “爹,你看你都穿着新的棉布衣裳了,怎么也得多给女儿一些吧。” 范胡氏酸溜溜的说道。 她上一次穿新衣服还是嫁给范进的时候,棉布衣裳啊,她想都不敢想。 没见夫君身上穿着的还是打着布丁的麻布长袍吗? “……” 笙歌无语,胡屠夫杀猪烈日炎炎下卖猪肉与人讨价还价的辛苦,怎么不见范胡氏心疼。 她穿新衣服碍着范家了吗? 瞧瞧这话说的,就像是打翻了醋缸一样。 “三十里路也不算什么,爹走得,他就走不得了吗?” 笙歌粗黑的眉毛一挑,凶相一显,沉声说道。 果然,不是自己养大的孩子就是不亲厚。 似阿毛那样的既乖巧懂事贴心又智多近妖的孩子可遇不可求啊。 “爹,话可不能这么说……” 一听到要不上银钱,范胡氏就有点儿急了。 如果爹就这么走了,婆婆和夫君那里都不好交代。 爹孤家寡人,那些银钱放着也没用,为何不接济一下她这个唯一的女儿。 “那该如何说?” 笙歌也来了兴趣,她到真是有耐心听听范胡氏的想法。 范胡氏对她的态度,也就决定了未来她对待范胡氏的态度。 胡屠夫对这个女儿都不甚在意,她这个外人也没必要腆着脸上赶着去做慈父吧。 “爹,你也别怪女儿说话不中听。” “夫君常年手捧四书五经,哪像爹一样身强体壮……” 呦,言外之意就还是说她皮糙肉厚呗。 呸,皮糙肉厚这个成语是赖定她了吗? “你觉得爹接济你是天经地义的吗?” 笙歌双手交叉环抱于胸前,嘴角弯弯,饶有趣味的看着范胡氏。 她倒是想找个柱子靠一靠,但是想想自己的新衣裳还是算了吧。 “爹,待夫君高中,您作为老丈人不是面上也有光?” 范胡氏的脑袋可是比她的外表好看多了…… 难道范进是看上了范胡氏的内在? 笙歌神神叨叨的想着。 她本以为范胡氏是个老实巴交不善言辞的中年妇女,没想到这好口才是得对上她的时候才能显现出来。 面上有光吗? 想想剧情中范进中举后作为他老丈人的胡屠夫也不过就得了几两银子,就连宴席都是上不得台面的。 如果不是胡屠夫心心念念的要坐稳范进老丈人的位置,她这个懒散货是绝对不会跑来跟范进攀交情。 过自己的日子不好吗? “倒不是爹不给,就像你看到的,钱花了,我还置办了一些家具。” 笙歌实话实说,范胡氏爱信不信。 搂着一堆书偷偷站在墙角听的范进轻轻跺跺脚,妻子这次说话真是太不经大脑了。 “岳父,这是你需要的书。” 范进脚步匆匆的走过来,姿态摆的极低。 “还是你这个小年轻比较可爱。” “给,这是岳父的一点儿心意,不过还是那句话重在参与不要勉强。” 反正这次又考不中…… 当然,这句话是笙歌偷偷在心里补的。 范进接铜板的手顿了顿,这钱是接还是不接啊,岳父说话一如既往让人心情不快。 “给我就好。” 范胡氏伸手就要把铜板拿过去。 笙歌似笑非笑,合上手指,淡淡的看着范胡氏。 “这铜钱是给范进科考用的,你拿来做甚。” 笙歌这番作态就是故意的。 她知道为何每次范进不出面,不过就是为了维持读书人的矜持,顺带再自我安慰这不是他的想法。 但她偏偏就是要这么正大光明的让范进承了她的情。 至于那个便宜女儿,她还真是不想再多打交道了。 也许真真是应了一句话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人,范胡氏从头至尾都没有关心过她这个爹。 再怎么说,她也六十来岁了。 顶着大太阳来到范家,一口水不给,一句关心的话不说,直奔主题。 难怪胡屠夫带这个女儿也比较凉薄。 当然,这是相对的。 身为女儿不思孝敬长辈,反而绞尽脑汁的想靠长辈的接济过活。 胡屠夫虽说毒舌,说话专门揭人短,但多年来没少接济范家。 可偏偏嘴太毒了,让人记住的只有凶狠泼辣。 怨不冤…… “女婿,岳父也不是那些做老爷的,不能一掷千金出手阔绰,这串铜钱,勉强算是一点儿心意。” 笙歌直直的把铜板放在了范进骨瘦如柴的手心中。 然后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的收回了手。 嗯,时刻警惕保护好自己的小手手,别忘了范进是个恋手癖,还专门恋她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是被咬了吗?有必要收的那么快吗? 主播:你们不懂有一双被人觊觎的小手手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情。 笙歌颇有些自得的说道。 她手又大又糙怎么了,反正还有个重口味的范进小女婿。 浪九九:我听到了什么?让人觊觎的小手手?是指主播那双刷都刷不干净的手吗? 北城南笙:停,画重点,主播的意思是说范进恋手癖吗?还独恋主播的手?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九) (九) 豺狼配女猫:我脑补了一大场被和谐的场面。老丈人和女婿不得不说的故事…… 主播:楼上真会脑补,吓死宝宝了。 范进看着自己手心里的一串铜板,突兀的觉得有几分灼烧感。 岳父这是换了一种折辱他的法子吗? 不再恶语相向,也不再拳打脚踢,而是这样和风细雨的杀人于无形。 他没有错过岳父刚才那句话中连用了两个成语,皆合乎语境,挑不出错误。 难道岳父真的天赋异禀,随随便便翻几页书就能有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 怎么办…… 万一岳父真的考中了他该怎么办? 寒窗苦读三十余载不如一个心血来潮的卖猪肉老汉,这怎么看都是一个笑话。 他已经考了二十多次了,他真的不知道自己这条科举之路有没有通。 可是,他不能彷徨,必须一条路走到黑。 高中,成为官家老爷已经是他的执念,是他这辈子唯一要做的事情。 就算明知考中的希望不大,他也不能退缩。 他不知道自己除了一次次科举还能做什么。 范进手颤颤巍巍的收起铜钱,看向笙歌的眼神中多了复杂和紧迫感。 再不济,他也不能败给他一向最看不起最不屑的老丈人啊。 言语粗鲁,行为凶暴,市井气十足,他不是最看不起这种人了吗? 哪怕他对老丈人的接济其实心知肚明。 “收起来就对了嘛,好好考,多谢你的书。” 胡屠夫声音粗犷,面对范进,二人就好似无半点相同。 一个是塞外大漠的黄沙疾风,一个是江南水乡的烟雨朦胧。 胡屠夫和范进站在一起,哪怕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依旧会让人觉得胡屠夫是在恃强凌弱,范进在委曲求全…… “爹,你拿走夫君的书干嘛?这些书可都是夫君的命根子啊,你……” 丝毫不知道笙歌在心中偷偷又记了一笔的范胡氏不识趣的开口了。 “岳父乃是长辈,你怎可如此急躁。” 范进是个聪明的,连连阻止。 以往泼辣凶厉的岳父他虽发怵,但心中是不屑的。 若是有朝一日他能够翻身做主,定然会一雪前耻。 今天的岳父一反常态,可他却比以前更加害怕了,就好似一个一眼能够望到底的人,再相遇就变得深不可测,让他束手束脚了。 他虽连考三十余载未中,并不意味着他傻,不通世故。 “夫君说的是。” 对上笙歌一张小嘴就跟机关枪似的范胡氏听了范进的话瞬间变得温顺。 呵呵哒,胡屠夫这个爹做的真失败。 再怎么说,胡屠夫养这个女儿都养了三十多年啊。 “爹准备看书习字参加科举,指不定以后也能做个举人老爷或是天子门生呢。” 笙歌居高临下的看着范胡氏,大大咧咧笑意盈盈的说道。 这随意的语气,就好似是在商量着吃什么饭,当不得真一般。 天子门生? 不同于范胡氏的嘲笑,范进则是心中暗暗思量。 没想到岳父也知道天子门生呢。 年轻的时候他也雄心壮志野心勃勃的想着自己定然会一帆风顺,官运亨通,以天子门生的身份加官进爵。 可是,几十年的失败一点一点磨去了他的自信风发。 他现在只想着能够通过院试和乡试做一个举人老爷,这样也算是能够堵住那些看笑话人的嘴了。 难啊,难啊…… 他这般沮丧,他的岳父却那样自信轻松,还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 “举人老爷?” “爹,你有看书这功夫倒不如去多杀几头猪然后好好的培养范进。” mmp…… 笙歌真的想骂人了,这个便宜女儿他真的不想认了,能不能断绝关系。 显然不能…… 没了这个便宜女儿,她还怎么做范进的老丈人啊。 “还是女婿告诉我的学无止境啊,你这个水平和智商显然是理解不了范进的话。” “女婿,我这女儿给你添麻烦了。” 笙歌以牙还牙的刺了回去。 别以为我是你爹就得对你千依百顺,本姑娘欺软怕硬。 哼,显然你现在就是个软的。 “岳父说的什么话。” 范进绝口不提范胡氏不好的地方,反而拐弯抹角的夸着范胡氏,直让范胡氏双颊绯红,一脸感动,就差范进一声令下上刀山下火海了。 呵呵哒,原来根源在这里。 笙歌表示她算是学到了。 “我先走了。” 笙歌看看天色,估摸着送棉被家具的快要上门了,耽搁不得。 她可不想晚上再趴着桌子一角睡,太累了。 便宜女儿和便宜女婿的事情可以慢慢来,不着急。 至于科举,她抱得态度更是自然。 行不行,看天意。 “岳父不留下来用点饭吗?” “爹,这次你过来,怎么没有带些猪肉来呢。” “天气热,酒不带也就算了,哪能不带些肉呢,大肠卖不出去,送给女儿也好啊。” 这下,笙歌又觉得自己的手火辣辣的烫了。 总有贱人在觊觎宝宝的手。 难道是想继承本宝宝可爱的小手手吗? 只不过,这次盯着笙歌双手看的是范胡氏,而范进则是低着头,显然不想参与这件对于他这个读书人来说有些掉价的事情。 这就是范进的方式。 不参与不反对,给了,我就心安理得的吃着用着花着,反正不是我要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哈哈哈…… 浪九九:我终于理解了主播刚才说范进有恋手癖是什么意思了,我就说嘛,范进再瞎也不可能瞎成这样啊。 豺狼配女猫:主播又一次自作多情了,撒花庆祝…… 这个时候笙歌也反应过来了,自然知道是自己想多了。 只不过为什么她丢脸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这么开心呢。 再说了,他们不是已经陪她过了几十年了吗? 果然一日是玻璃碴子,一辈子都是玻璃碴子。 自作多情? 哼,你全家都是自作多情。 笙歌沉下脸冷哼一声“你忘了爹要看书,想吃猪肉自己买去,爹不卖了。” 糟心女儿…… 如果没有阿毛那样贴心的小棉袄,笙歌还不会觉得生气。 只是经历过最好,其他的就更加不值一提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八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 (十) 不过,她又不是胡屠夫,范胡氏她也没养过一天,不孝跟她也没什么关系。 她一点儿都不生气。 “你是觉得我今天好欺负吗,一而再再而三的出言不逊。” “范进不是苦读四书五经吗,难道没有教过你三从四德。” 笙歌学着胡屠夫往日的样子,扯开嗓子如同大喇叭一样狠狠说道。 笙歌心里清楚,范胡氏是知道三从四德的。 要不然为什么会对范进千依百顺,只不过她下意识的忽略了从父。 这个时代,对于三从四德是分外看重的。 她不过是个路人,可不想去挑战整个社会制度和千年形成的风气。 社会是需要一点点发展,思想是需要随着社会发展而逐渐解放的,过犹不及。 蝴蝶效应,如果她不自量力强行插手,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 笙歌很有自知之明,从不认为自己知剧情就一定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一直以来,她都小心谨慎。 “别以为我不说那些话,你们就可以骑在我脖子上拉屎撒尿了。” 听到这句话,范进松了一口气。 果然,这样的岳父才最熟悉,最让人放心。 笙歌伸出手佯装着要扇范胡氏巴掌,直到范胡氏怯弱弱的开口装可怜。 她算是看清楚范胡氏的性格了,给点儿阳光就灿烂,好了伤疤忘了疼。 她刚来时,范胡氏态度多好。 说了几句话,看她好说话,然后就蹬鼻子上脸了。 看着吧,范胡氏真正头疼的日子在后头,真以为官家太太就是吃香的喝辣的养尊处优那么简单。 “岳父,您大人不计小人过,这次是我们夫妻说话冒失。” 这就是范进,态度惯是摆的谦卑,说话不疾不徐,却也卑微的让人生不起气来。 当然,就算生气更多的也是恨铁不成钢。 笙歌撇撇嘴,这范胡氏跟范进的智商和情商就不在一个段位上啊。 被卖了,说不定范胡氏还乐呵呵的帮着范进数钱呢。 智商是硬伤,弥补不了。 唉,她这个当爹是以后有的愁了。 “你这小子嘴就跟抹了蜜似的,听起来怪让人舒心的。” 笙歌轻轻拍了拍范进的肩膀,这纤瘦虚弱的身体,真担心考着考着突然晕倒啊。 不过,晕倒就晕倒吧。 这次考不上,下次考上,说好了父子俩一起考的,范进哪能抛下她。 范进低垂着头,嘴角抽搐,岳父这句话听了真是让人觉得别扭啊。 年轻时,他意气风发也曾随着同窗好友造访过花街柳巷,喝酒听曲儿顺带在春风一度。 岳父方才的话,真是像极了青楼中恩客对女子所说。 还有那称呼,他真是不想多做纠结了。 想想今天岳父换了几种称呼,小年轻,小子…… 被一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人喊,还真是有些难为情啊。 笙歌自是不知道他的便宜女婿思维发散到了花街柳巷,顺带回味了一把青春年少。 “别送了,好好复习。” 笙歌摆摆手,抱着范进的书就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范进看着那道身影,总觉得有些奇怪。 “夫君,你怎么就把书给我爹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爹那暴躁的性子,指不定三两天就给你烧火了。” 范进神色平静的安抚着自家妻子,以前他觉得岳父和妻子都是蠢的,一个是暴躁没脑子,一个是温顺死脑筋,没想到今日一见他竟看不透岳父了。 难道真如岳父所说,士别三日定当刮目相看吗? 岳父改变,也不知是好是坏。 他也许该相信妻子所说,过不了几日,岳父就原形毕露了。 看书进学科举,可是一件极需耐心的事情。 “夫君,你说爹怎么越来越小气了,自家又是穿新衣换新鞋的,怎么就舍不得多给我们一些呢。” 范进依旧淡然的听着妻子絮絮叨叨,漫不经心的安抚着。 他倒不觉得收拾干净,衣着整洁有什么错。 最起码今天刮了胡子换上新衣身上没有异味和肉腥味的岳父看起来没那么糟心了。 如果有钱,他也想每天穿新衣。 “夫君,你说我要不要抽空回娘家一趟?” 范进看着依旧在谋算着如何从胡屠夫手中多那些银钱的妻子,心中默默叹了口气。 妻子这样,他都不知道是该夸她一心向他,还是该说她一声蠢了。 “最近还是不要打扰岳父了,岳父既有心求学,这是好事。” “你在家中照顾好母亲就是了。” 范进觉得自家岳父不再是一点就着的性子,他得再观察观察。 …… 离开范家的笙歌并不知道便宜女儿又想着法子算计着她已经花的差不多的钱。 当然,知不知道她都不在意。 如果她不愿意,便宜女儿休想从她手里掏出一块儿铜板。 刚才给范进,只不过是答谢一下范进的解惑和赠书之情。 欠人情什么的,她不愿意。 能用铜板解决的,那就用铜板解决吧。 再说了,范进说话听悦耳的,无论真假,最起码听着舒心,总比便宜女儿一直钻在钱眼里好吧。 笙歌回到家中不久,被子床铺家具就被送来了,简单的收拾了下,笙歌呼吸着新鲜的空气,眉开眼笑。 她就是这么肤浅,容易满足的人。 笙歌烧水洗澡后在自己的床上打了几个滚儿,然后才去烧饭。 随意煮了粥,拌了点凉菜,笙歌就这么对付了晚饭。 在拥有已在崭新的家喜悦中,笙歌抱着软和的杯子沉沉睡了过去。 至于看书什么的,还是明天再说吧。 磨刀不误砍柴工,她得先养精蓄锐,才会一鼓作气啊。 …… 又是嘹亮的鸡叫声唤醒了笙歌。 啊啊啊…… 睡觉不能睡到自然醒真是一件痛苦又无奈的事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睡觉竟然还打马赛克,黑漆漆的还是个六十岁的老头儿,有必要吗?有必要吗? 浪九九:主播,你即将面对一群人的询问。 笙歌自是知道的,昨天她动静那么大,庄子里的人一定好奇她是不是脑子抽了风。 所以她聪明的选择了人迹罕见的地方晨跑。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九十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一)上架第一更 (十一) 只是,八卦不是笙歌想躲就能躲过去的。 太阳高照,家家户户都有噼里啪啦声音响起的时候,笙歌院外已经经过了不少人,甚至还有驻足观看,时不时交头接耳嘀嘀咕咕一番。 既然躲不过,那就正大光明的面对吧。 八卦这种东西你越是想遮掩想低调,那么指不定别人脑补出的东西多惊世骇俗了。 “胡老爹,难不成家里要添新人了?” 这是接受程度最高的一个猜测。 毕竟在庄子里一般只有办喜事的人家才会这么大张旗鼓的拾掇,就差把房子拆了翻新盖了。 “……” 笙歌摸摸下巴,她想自己过的舒坦点儿有问题吗? 难道有限的条件内创造最舒心的生活不好吗? 添新人? 来一段夕阳恋吗? 只不过她是一个披着男人皮的女人啊,难不成来百合? 笙歌摇摇头,还是算了吧。 还是一个人比较舒心。 她是个颜狗,夕阳恋意味着对方也是个糟老婆子。 看起来糟老头儿和糟老婆子天造地设,可她喜欢美人儿啊。 “说什么呢,我不就是想自己过的舒坦点儿吗,抠抠巴巴的赚钱干嘛。” “再说了,我准备改行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想做个文人,最起码得先置办一身行头吧。”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便宜女婿要躺着也中枪了。 不等笙歌反应,就听到看热闹的人七嘴八舌的开口了。 “老胡,不会是被你那个现世宝窝囊废女婿给带傻了吧,文人?那玩意儿能当饭吃吗?” “胡老爹,范家那个穷鬼的话可信不得。” 笙歌了然,神棍不愧是神棍啊,掐指一算就没不灵验过。 “老胡,还是出摊卖猪肉吧,最起码也是个收入。” 所有人不约而同以为笙歌是受了范进的蛊惑,所以先是讨伐范进,后又是劝说笙歌。 那掏心掏肺的模样,还真让笙歌有一瞬间恍惚。 “就是闲来没事读个书,又不是不赚钱了。” 笙歌可没想像范进一样,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 胡屠夫的多年积蓄已经被她花的差不多了,难不成喝西北风。 书中的颜如玉和黄金屋着实满足不了她。 “钱嘛,花了再赚就是了。” 笙歌淡淡的说道,随意应付了几句,在其他人长吁短叹中关上了门。 对于流言蜚语,笙歌并不放在心上。 这可不是她强大到百毒不侵,而是她熟知这个时代的人性。 想想范进中举前后周围人态度的转变,就足以让她悟到人性谄媚。 这样说或许有失偏颇,但也有一定的可取之处。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读书人也许还会被人看不起,但学而优则仕之后,则会人人巴结。 科举高中,不论是在读书人还是在庄家汉心中都是高高在上的存在。 这是一种病态,狂热迷恋到极致的病态。 笙歌净手后,打开范进送给她的书,书已经微微有些泛黄,但每一页都整齐规整的写着旁注。 范进的字一笔一划,工整严谨,看起来赏心悦目。 看来,范进是真的下了苦工的,这样的人大器晚成乃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也许范进缺的真是周学道这样一位伯乐。 晦涩难懂的文章在范进的注释下看起来容易多了。 笙歌走马观花的浏览着,每一篇文章范进都用心的写了感想,相当于她做学生时候的读后感。 范进所做的文章结构严谨,但读起来未免有些太生涩深奥了,总让人看的云里雾里。 笙歌哑然,如果范进按照注释的风格参与科考,说不定早就成为举人老爷了。 一篇一篇看下去,笙歌渐渐发现了范进的闪光点。 因为她熟知范进中举的故事,所以范进的痴狂疯癫和世故也被她牢记心中,本能的就不喜这样的人。 可现在看来,范进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笙歌作为一个初学者,采取了最笨的法子,一字不差的默背。 幸好,笙歌记忆力不错。 谈不上过目不忘,但最起码看个两三遍也能记住。 时间一天一天过去了,笙歌舒展了没几天的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她没钱了,存粮也空了…… 她能做什么呢? 思来想去,笙歌选择了替人写信赚些琐碎铜钱。 一举两得,既能维持生计,又能练字。 范进规整严谨的字在前,她用毛笔写出的字就有些上不了台面了。 人们常说字如其人,万一考官看到她鬼画符的毛笔字直接画叉叉怎么办?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以为主播又会扮个独眼龙做半仙…… 浪九九:我也觉得做半仙比较省事,一回生二回熟,出门一张嘴,装备全靠忽悠。 主播:本主播是个有理想有追求有文化的读书人,怎能做出这样迷信的事情。 上个世界不太平,混乱纷争不断,依靠神棍那是不得已而为之。 但这个世界不一样啊,她不着急,慢慢来。 “胡老爹,院试的结果出了……” “我知道,范进又没中。” 笙歌打断了来人的话,淡淡的说道。 “这下你可说岔了,范进中了相公……” 笙歌停住脚步,难道剧情又崩坏了? 明明应该是明年腊月,周学道慧眼识珠点为头名,然后晦气一扫。 怎么就歪了呢? 难不成她刺激了范进,然后不小心就中了? “真是没想到范进还能中了相公……” 笙歌表示她更惊讶。 呜呜呜,范进小女婿,你怎么就抛弃了老丈人直接成秀才了呢? 难道跟老丈人一起以童生的身份再参加一次院试很丢人吗? 小女婿,你现在中了,还能不能遇到周学道了…… 这才是笙歌最关心的事情。 贵人难遇,错过又该如何弥补。 “胡老爹,你不高兴?” 来报信的人观察着笙歌脸色,试探着问道。 “高兴,怎么会不高兴呢……” 高兴的都快要哭了…… 西游记世界崩坏大圣和师父诡异就算了,为什么就连范进小女婿都发奋图强突然成秀才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感觉主播都快要哭了……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二)上架第二更 (十二) “胡老爹,范进花了三十多年中了秀才,那得多少年才能成了举人老爷啊。” 哪壶不开提哪壶…… “也不知道是不是考官见范进老了,所以不忍心才勉强让他过关。” 笙歌凝眉,这年轻人说话怎么尽戳人心窝子呢。 秀才啊…… 说起来秀才不过是读书人中最基础的身份罢了,带不来财带不来权,并不会多么受人尊重。 举人就像是一道坎儿,跨过那道坎儿,就水涨船高,地位不一样了。 笙歌觉得他与其在这里听这个小年轻挑刺儿,倒不如去看看范进,顺带有些问题需要请教。 她感觉,她这个岳父和范进之间关系莫名有些复杂…… 年龄相仿,可做兄弟…… 现在她请教对方学问,又可以师徒相称…… 以后说不定又会是同窗,同僚…… 呵呵哒,越想越复杂。 “小兄弟,大爷我还有事儿,先走一步。” “有时间,咱们再好好聊聊人生。” 笙歌调整了一下自己背上的书篓,慈爱的说道。 笙歌想象了一下倩女幽魂中书生打扮的宁采臣,再看看水池倒影里的他,又是会心一击…… 再怎么打扮都是糟老头子。 不过,老也是有优点的,最起码可以心安理得的自称一声大爷。 自欺欺人很重要,要不然这么糟心的日子可怎么过啊。 “大爷,您慢点儿可别摔了……” 回应小年轻这句话的就是笙歌左脚踩右脚,摔了个狗扒土。 书篓里的东西噼里啪啦的砸在了她的后脑上。 这个世界,老天爷确实对她不友好。 她不就是走了一下神儿吗,用的着拿这样激烈的方式提醒她? 只要老天想整你,那么谁都是乌鸦嘴的化身。 幸亏她身子骨儿硬朗,要不然其他老头被这么摔几次早去见阎王了。 笙歌踉跄着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转头看向开口的小年轻。 小年轻捂着自己的嘴巴,但微微抖动的身体和眯成一条缝儿的眼睛,无一不在表示他笑得正欢快。 小年轻,幸灾乐祸。 本姑娘大人有大量,不跟你计较。 笙歌揉了揉自己被砸的生疼的后脑,然后弯腰把东西捡回书篓,一瘸一拐的回家准备去看自己新鲜出炉的秀才便宜女婿。 她是不是跟范进犯冲…… 也不知道当年胡屠夫把自家女儿嫁给范进的时候有没有合八字。 唉,上辈子做半仙的后遗症,她好像越发迷信了。 回家途中,笙歌用写信的酬劳为范进买了两斤肉,打了五两酒。 胡屠夫那么凶,范进考了秀才后都拿大肠和酒去看了范进。 她可不能落后…… 笙歌先是回到家中换了身干净的衣服,准备提着肉和酒去庆贺的时候,想了想二斤好像有点儿多。 要不,她还是偷偷割一点儿下来,晚上自己吃…… 她也爱吃肉的,可是肉有那么一丁点儿小贵。 嗯,不多,她就割一点儿。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越来越抠了,细数主播特点,一怂,二财迷,三抠,四武力爆表。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样真的能嫁出去吗? 笙歌瞥了一眼弹幕,太浪兄的心是不是操的有点儿多了。 她这是随遇而安,各种环境都能很快适应,一看太浪兄就不懂。 笙歌在边角割下一小块儿猪肉后,坦然自若的拎着剩下的猪肉和酒信步朝范进家走去。 想到明年寒冬腊月大雪纷飞的她还得去一个人孤零零的考秀才,笙歌就觉得心酸。 小女婿抛弃了她这个年迈体弱的老人,独自一人飞黄腾达去了。 走着走着,笙歌觉得自己的戏好像太多了点儿。 好吧,她还是不要这么矫揉造作无病呻吟了。 妙龄少女作一作是情趣,她这个糟老头子一作就是惊吓了。 她好像没福分做妙龄少女。 再一次来到那座风雨飘摇看起来破烂不堪的小院子,笙歌叹气。 好像更破了,万一哪天来一场狂风暴雨突然塌了压死她可爱的小女婿该如何是好。 “爹,你来了啊,你知道吗,范进这次中了……” 眼尖的便宜女儿,隔着那道破破烂烂的门就开始眉飞色舞的夸起范进。 就好像五十多岁中个秀才,是一件惊艳绝才的事情。 范进这个没出息的丈夫就突然变得金光闪闪一般。 “呵,你倒是先把门打开啊。” 笙歌翻了个白眼,这不过就是中了个秀才就乐成这样,以后可怎么办呢。 “你要是不愿意开门,那我可就一脚踹开了。” 这么破破烂烂的门,她一脚可以踹三个。 “爹你别着急啊,我这不是太高兴了嘛。” 范胡氏飘飘然的打开了门,眼角眉梢都洋溢着喜悦。 笙歌眨眼,文章中有描写范进中了秀才范家人的样子吗? 难道不是被胡屠夫夹枪带棍的骂了一顿,甚至把范进中了相公的事情都归结到受了胡屠夫的提携。 其他貌似也没怎么描述…… 怎么感觉一换了她来,一切好像就又不一样了。 “爹……” 范胡氏看到笙歌手里肥瘦相间成色极好的肉,眼睛里登时亮起了光。 又可以吃肉了啊…… 笙歌颇有些无语,有必要这么直勾勾的盯着她看吗? 如果不是她之前就看透了范进夫妻的想法,怕是还会自作多情的以为有人觊觎她的小手手。 “把肉炒炒,把酒温上。” 笙歌走进那件住人的屋子,范进老母盘腿坐在炕上,满是褶子的脸笑成了一朵花。 但是那发自内心的笑容在看到笙歌的笑容后瞬间收了起来。 嗯,这就是属于胡屠夫的震慑,没人是不发怵的。 “亲家母……” “亲家公……” 笙歌和范进老母同时开口。 对视一眼,笙歌闭上嘴巴,示意范进老母亲先说。 女士优先,她现在是个爷们。 只是胡屠夫以前的战绩太过于辉煌,她这一闭嘴,让范进母亲的心更加惴惴不安,一双浑浊的眼睛左右飘忽,嘴巴开开合合就是说不出什么话。 笙歌看了甚是着急。 范进老母亲心中叹气,范胡氏哪里去了,怎么就不来解围。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一百零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三)上架第三更 (十三) 范胡氏当然是接过笙歌的肉和酒后就躲在小草棚里研究吃食了。 “你有事吗?” 笙歌本就只是打算给范进老母亲打个招呼,没想到竟然被对方吓成这样。 胡屠夫,胡大爷,你以前究竟是做了什么孽…… 怎么感觉范进老母亲见了她就像是耗子见了猫呢。 她自问,上个世界小顾同志对她就够害怕的,没想到跟范进老母亲一笔,小巫见大巫啊…… “没没,亲家公你坐。” 见笙歌开口,范进老母亲如蒙大赦,连忙从炕上下来穿上自己露着脚指的破鞋子。 “不了,我找范进。” 欺负一个老奶奶,笙歌总觉得有些不自在。 算了,她还是留着力气去范进面前倚老卖老吧。 “范进被几个同案好友约走了,亲家公怕是等等片刻。” 同案好友…… 同窗好友…… 别看只是一字之差,但其中的意义却是天差地别。 没想到不过刚刚公布了院试名次一两天,这次同中相公的学子就自成了一个小团体。 “不碍事。” 笙歌去披子里等着范进,顺带翻翻范进的书。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署名魏好古。 魏好古就是那个跟在文章中跟范进同年中秀才,又相约去乡试的读书人。 笙歌摸摸自己光洁的下巴,貌似除了范进,又有人崩坏了剧情还。 这些人本应是周进慧眼识珠,为何现在却提前一年中了秀才。 这幅字她上次来还不曾在墙上看见,显然是近两天挂上的。 中了个秀才就春风得意了吗? 那么魏好古知不知道一日看尽的不是曲江苑的鲜花,而是平康坊的众花呢。 约走了? 约去何处? 魏好古涉猎颇广,在八股取士四书五经的时代依旧喜好着汉唐的诗词歌赋,算得上是一个风流雅士。 笙歌坐在范进常坐的那把椅子上翻看着范进最新作的文章,眼睛里闪过了然。 看来,此次范进能够顺利中了秀才,是真真有几分变通了。 笙歌也不知自己等了多久,天边挂着的最后一缕余晖也渐渐隐去,皓月当空,夜风徐徐吹拂。 盛夏的夜风都带着闷热,莫名让人烦躁。 范进是做什么去了? 千万别告诉她,一时春风得意就真的去花街柳巷赏花了。 难道范进不知明朝其实严令禁止官员狎妓吗? 虽说这个时候范进只是秀才,虽说当政的皇帝朱厚照也甚是顽劣。 但文人若是坏了名声,科举又能走多远呢。 五十多岁的老男人了,就不能安生点儿吗? 笙歌狠狠的把书扔在桌子上,一用力掰掉了桌子的一个角。 好吧,她这么强大的武力,为什么要绞尽脑汁的做秀才呢? “爹,菜需要再热热吗?” 范胡氏一颗心都被那碗肉勾着,压根儿没有想过自家夫君此刻说不定正在赏花问柳听着小曲儿喝着酒呢。 说起来,青楼可真是一种特色文化,标榜着卖艺不卖身身,端的是高姿态。 “吃吧。” 话音刚刚落下,小木门就被敲响了,范进弱弱的声音传来。 哟,回来的还真是时候。 “夫君,你回来了啊。” “爹带了些酒和猪肉来看你,都等了你一个多时辰了。” 范进身上依旧是一件麻布衣衫,只是比之前满是补丁那件看起来新多了。 看来出门之前也好好拾掇了一下。 脂粉味,酒味,虽然只是淡淡的,但是并不能逃过笙歌的鼻子。 看来男人对女色的追求还真是蛮执着的,据她所知,镇子上最西边的胡同里才有一个不伦不类的青楼。 挂着青楼的牌子,做着妓院的勾当。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女人花?” 胡屠夫天生长的比较粗壮,再加上是做体力活的,看起来就壮硕无比。 而范进不事农桑,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活脱脱一个文弱小书生。 所以当笙歌提起气势居高临下的跟范进说话的时候,总能带来压迫感。 范进眼中满是窘迫,半晌才开口“岳父,我什么都没做……” 做错事之后的经典台词,笙歌表示自己很理解。 “岳父,我真的就是坐了坐。” 范进对天发誓,如果他知道这些人约他是去青楼,他是不会去的。 不对,只能说这个青楼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 他一直都以为青楼合该就是喝喝酒听听曲,谈谈诗词歌赋,没想到这一个青楼竟这般乌烟瘴气,简直不堪入目。 他时刻谨记自己的身份,知道狎妓的下场。 “是吗?” “我还以为你不想走科举这条路,不想做官了呢。” 笙歌双手交叉环抱于胸前,眼神戏谑但也冷漠。 亏她之前还以为她的便宜女婿是个一心求学的,哪怕世故了一些,痴狂了一些。 “真的。” “岳父,我刚刚坐下就出来了,只是有些远我又没钱,所以只能走回来。” 范进连连表清白。 这样的岳父好可怕,看看不自觉就握起的大拳头,范进真怕这一拳头砸向他。 他身子骨弱,经不起这么殴打。 “你确定不是你因为没钱所以才没留下来?” 范进脸爆红,岳父还能好好说话吗? “岳父,小婿知错了。” 范进这个时候可没有管男儿膝下有黄金,直接扑通一声跪在了笙歌面前,就差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洗脱冤屈了。 笙歌瞠目结舌,便宜女婿,你的节操呢? 读书人不是最重气节吗,那你为什么一言不合就跪下了。 笙歌不是真的胡屠夫,所以很难真的明白范进对胡屠夫的恐惧。 胡屠夫这些年来何曾对范进少了打骂,气节这种东西真的不能太当回事儿。 如果看的太重要,他怕是早就呕血而亡了。 范进这干净利索的一跪,反而让笙歌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莲花仙子:主播,便宜女婿没有说谎,他的确滴酒未沾。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是被便宜女婿这一跪吓懵了,没看到气势都散了吗? 浪九九:看来主播还是做不惯恶人啊。 笙歌自是知道范进没有撒谎,虽说身上萦绕着酒气,但那也是被沾染上的。 第一百零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四)上架第四更 (十四) 如果不是她感知敏锐,也不一定闻得见。 只不过,她觉得还是应该防微杜渐。 秀才相约去喝酒听曲了,那几年后成为天子门生是不是青楼都放不下她了。 笙歌觉得,作为一个老丈人真是心累。 明明这些破事,在剧情中提都没有提,难不成提前过了院试,就意味着一切都要变了。 不行,范进必须得按照剧情轨迹做上山东学道,否则她是任务完不成啊。 所以,便宜女婿,抱歉了,你的这些风花雪月的小心思岳父就得狠辣的掐断了。 嗯,岳父就是这么自私。 不对,也算不上自私,互利共赢啊。 鬼知道剧情一旦崩坏,会扭曲到什么地步,所以绝对不能松懈。 万一范进中不了举,万一殿试出些问题,万一…… 对于崩坏的剧情,笙歌能够瞬间脑补一万种可能性。 做岳父累,做一个非要死趴着范进的岳父更累。 听说正德皇帝最是宠信宦官,就算这个世界不是真正的历史,但应该也有些相似之处的吧。 要不,她进宫做个宦官,吹吹枕边风? 呸,不对,是耳边风。 可是做宦官得割掉身上某个小物件,她虽然本就有些嫌弃,但怕疼啊…… 好吧,这一计策行不通。 范进若是入朝为官,绝对不会承认有一个阉人岳父的。 那比岳父是杀猪的还难让人接受。 唉,怎么感觉前途渺茫呢。 都怪范进,老老实实明年冬日中相公就是了,为什么非要崩坏时间线呢。 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道理,她还是懂得。 现在是时间线变了,鬼知道以后的…… 不行,不能想了,越想越觉得这个任务悬的慌。 哼,依靠别人什么的最麻烦了,饶是她有千般本事也变不成范进,牵不住范进的头脑和身体。 正胆战心惊听候凶岳父责骂的范进,又感觉到岳父浑身散发着冷气,就像是要过来掐死他一样。 岳父,不要冲动,冲动是魔鬼啊。 我们是老丈人和女婿的关系,可不是不共戴天的仇人啊。 岳父…… 范进觉得所有秀才里就没有他这么倒霉的,摊上一个这么厉害是岳父,他也没办法啊。 “哼。” 又是一声冷哼。 范进看了看被夜风刮下来的叶子,心凉凉。 这次岳父不会拿着杀猪刀追着他砍吧。 再想下去,他怕自己先晕过去。 范进和笙歌相互脑补着,但谁也看不透彼此的想法。 “听闻你中了相公,我立马带着肉和酒来庆贺,没想到……” 她还狠狠摔了一跤,吃了一嘴土好吗? 宝宝好委屈,但宝宝就是不说。 “岳父,小婿真的错了,要打要骂,您高兴就好。” 嗯,只要不拿杀猪刀砍他就行了。 留得小命在,一切都好说。 笙歌撇嘴,能不能不要认错这么爽快。 “拿扁担来。” 又粗又长的扁担,用来抽人最是趁手。 她这是防微杜渐,难不成真等着范进以后迷恋上青楼再出手? 亡羊补牢,为时已晚,丢了的羊再也找不回来了。 “哦……” 已经看傻了范胡氏迷迷糊糊拿着挑水的扁担,在交给笙歌的时候才反应过来。 “爹,你要扁担干嘛啊。” 范胡氏压根儿就没有听懂自家老爹和夫君说了些什么。 夫君究竟是做了什么,老爹气的竟然要动手了。 不就是跟几个同案好友聚了聚吗? 笙歌和范进说的隐晦,迷茫的不是范胡氏还有范进的老母亲。 “不拿扁担难道拿杀猪刀?” 笙歌叹气,真不知道便宜女儿这么呆是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不能打啊……” 又是扑通一声,笙歌面前又跪了一个人。 范胡氏手中还紧紧抱着扁担,生怕笙歌抢了去。 不同于范胡氏的声嘶力竭,范进心中只有苦笑。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岳父想过拿杀猪刀砍。 老天爷啊,我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范进心里就住了一个小戏精,还是自动加戏的那种。 看着一手抱着扁担,一手抱着她小腿快要哭出来的范胡氏,笙歌快要气笑了。 吃力不讨好…… 离本姑娘远点儿,不知道衣服新换的啊。 笙歌收回自己的腿,退后一步,从院外的路上折下一根枝条。 谁也别想动摇了她要揍范进的心…… 范进看清楚笙歌手中握着的东西时,反而松了一口气,不就是枝条吗? 只是当枝条刷刷刷打在他身上的时候,范进才知道自家岳父揍人的本领又上升了。 明明脆弱的枝条,岳父偏偏甩出了鞭子的效果。 呜呜呜,实在是疼死他了。 范胡氏骨碌离得远远的,显然是跟范进的想法一样,不就是枝条吗,不扁担好多了…… 估摸着范进的身体,笙歌抽了十几下,隐约看到范进的屁股上渗出血才把枝条扔在一边。 做错事,就得受罚。 一个老丈人看女婿的屁股,着实诡异。 “这件事到此为止,若有下次……” 笙歌徒手掰断了一旁立着的手臂粗的木棍。 动手永远比干巴巴说话有用。 这下不仅范进老实了,就连一旁哭哭啼啼的范胡氏也下意识捂住了嘴巴,生怕发出声惹得自家老爹不快。 万一那根棍子换成她呢…… 难得的,范进这次跟范胡氏心有灵犀一点通,根本不需要言语。 “岳父教训的是,不会再有下次了。” 范进在范胡氏的搀扶下站起来,连连表示。 笙歌看着范胡氏和范进老母亲都是憋着泪的模样,瞬间觉得自己这个恶人好像太深入人心了。 “这是金疮药,去给他敷药。” 范进瞳孔一缩,唯唯诺诺的示意范胡氏接过金疮药,心里都要哭了。 哪有来看望人还带金疮药的,岳父难道是存了一定要揍他的想法吗? 这下是范进冤枉笙歌了…… 金疮药是别人送的,用来抵写信的酬劳。 “还是爹想的周到。” 没脑子范胡氏开口道。 “对了,相公,我怎么闻着你身上香香的,好好闻啊。” 范胡氏傻白甜随口问道。 范进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别玩他了,好不好。 第一百零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五)上架第五章 (十五) 他真的知道错了…… “是吗?”范进讪讪的回答,绝口不提为什么香香的。 岳父刚刚揍完人,妻子再闹起来,是会要人命的。 笙歌莞尔,傻人有傻福。 范胡氏这样也能少些烦恼,所以不必对她严明。 “夫君,你这是做错了什么。” “真是要吓坏我了,我还以为爹要那扁担抽你。” “抽坏了扁担还怎么挑水啊。” 范进觉得自己屁股好像更疼了,妻子说这话是认真的吗? 饶是如此,范进都没有再范胡氏面前坦诚之前去了哪里。 他真的是被忽悠着出去的…… “许是岳父唯恐我荒废了学业,染了不好的习性,所以才会如此生气。” 被揍了一顿,范进反倒不觉得难为情。 他明白,岳父这是为他好。 身为一个秀才,风花雪月不修其身不正其行的名声传出去,乡试怕是也就毁了。 被揍了,总比岳父一边拿着刀砍他一边大嗓门要好的多吧。 “可是我爹这下手也太重了。” 范胡氏看着范进血肉模糊的伤,眼泪不受控制的掉了下来。 “别哭啊……” 疼…… 媳妇儿,你能不要忙上添乱了吗? 眼泪掉在伤口上就像是撒了一把盐一样,火辣辣的疼。 “不哭,不哭。” “夫君,这天气这么热,你被爹揍了,卧床养伤很是会不舒坦,万一烂了可怎么办……” 范胡氏的脑洞不受控制的发散着。 烂了…… 范进只觉得头疼,能安安静静的上药吗?别吓他…… 听力不俗的笙歌听着房间内小夫妻二人的絮絮叨叨,弯了弯嘴角。 其实这样的范进看起来并不讨厌,真真实实的面对接触一个人是带着感情带着喜怒和温度的。 再巧妙形象的文字都难以完整的勾勒出一个人的方方面面。 说起来,范进蛮有趣的。 能屈能伸,该怂的时候怂,也没什么不好。 范进老母亲拄着拐杖站在一旁,胆战心惊的看着笙歌,就连咳嗽都是硬憋着,实在憋不住了拿手捂着,尽量不发出太大声音。 亲家公真是越来越可怕了…… 范进老母亲看着一旁细细的枝条和断了的粗木棍,心跳的更快了。 也不知道亲家公这一身力气从哪儿练出来的。 难不成杀猪? 杀猪的时候猪要反抗,一来二去,就练出了神力? “亲家母……” “在……” 范进老母亲一听到笙歌开口,立马回答道。 这态度像极了军训时候的教官点名,反倒让笙歌有些不自在。 真的没必要这么怕她…… 笙歌自问她自己还是挺和颜悦色的,一定是胡屠夫之前造的孽太多了,长相也过于凶厉。 “亲家母,你没必要这么紧张。” “只是些皮肉伤,不会有大碍。” 笙歌突然觉得自己当着范进老母亲的面揍范进好像有些太过分了。 她是不是太双标了? 如果有人当着她的面揍阿毛,她早就抄家伙找人拼命去了。 就像上个世界中年文士那句无大碍就被她小心眼的记住了。 现在她有对范进老母亲说了出来…… 所以,作为亲家,为了以后长久的友好和谐相处,她还是应当稍稍解释一下。 “亲家母,身为还未中举的秀才,出入花街柳巷难道是不想要功名了吗?” 笙歌压低了声音,淡淡说道。 这么多年,范进母亲对于中举这件事情也有了执念。 她相信,范进母亲知道了这件事情,范进怕是又得过几天鸡飞狗跳的生活。 花街柳巷…… 不想要功名…… 范进老母亲快速的抓住话中的重点,呆呆的点头。 “这还真得多谢亲家公提醒。” 范进老母亲觉得自家儿子踏实可靠忠厚善良,一心只读圣贤书,怎么可能回去花街柳巷呢。 嗯,一定是被那些年轻人带坏了。 范母的这种想法在长辈中最是常见。 自家孩子熊,一定是被更熊的孩子带坏了。 “亲家公,这次没事儿吧。” 范母的心提的高高的,早就把笙歌刚刚狠狠揍了范进一顿的事情抛在脑后。 不就是揍了一顿吗,之前也没少挨打。 现在是重点是会不会影响接下来的乡试,会不会影响以后做官老爷…… “应是无事。” “不过这种事情必须得杜绝,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鬼。” 笙歌点到为止,并没有解释太多。 狎妓和喝酒听曲还是有质的差别。 “这孩子怎么能这样让人操心呢。” 范母拿拐杖重重的敲了敲地,察觉到笙歌的视线之后才有所收敛。 范母心中想哭,亲家公,您能赶快走吗? 你在,我就是想履行一下做娘的威严都不敢。 上好药的范进,被范胡氏扶着一瘸一拐的走了出来。 “今日来,一是想贺你中秀才,二来则是有些问题想跟你请教。” “现在看来时机不太合适。” “给你三天的时间养伤,养好伤后搬去我家。” “想来亲家母也不会介意我监督范进吧。” 说最后一句话时,笙歌看向了范母。 范母面露难色,但是想到笙歌刚才说的话,咬咬牙点了点头。 儿子现在吃些苦头,总比做不了官老爷强。 再说了,亲家公虽然凶了点儿,但最多就是皮外伤,伤不了小命。 慈母多败儿,她可不能纵容毁了进儿…… 范进的视线悄悄的在自家岳父和老母亲身上打转,他才是当事人啊,为什么没有人问问他的意见。 他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范进已经不记得这是他今晚第几次觉得自己命苦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岳父……” 笙歌先是重新折了一根枝条,才笑意盈盈的看向范进,再一次露出了狼外婆的笑容。 看似和蔼可亲,实则冷漠凶暴,一言不合就动手的架势。 “怎么,难道女婿你嫌弃岳父的小院子吗?” 枝条在笙歌手心发出沙沙的声音,一点一点帮范进回想着刚才挨揍的回忆。 “怎么会。” “岳父说的是,一切都听岳父的。” 范进华丽丽的怂了,捏着嗓子怯弱弱的答道。 三天…… 只有三天 三天之后他就得入地狱了。 第一百零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六) (十六) 没错,跟在岳父身边,如同身处无间地狱。 住在自己家中,还时不时被岳父责骂,如果形影不离,他怕是就要被打死了。 后年的乡试之年,指不定他的坟头草都有膝盖高了。 命苦啊…… 可是他能怎么办呢。 浪九九:生无可恋脸……截图,是不是感觉与主播有七成像。 豺狼配女猫:敢怒不敢言脸……也截图,依旧觉得与直播甚是相似。 余生一杯酒:主播,这个便宜女婿不会其实是你的便宜儿子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着范进弱弱的样子,就能想起曾经主播在大圣手底下水深火热的日子。 便宜儿子…… 笙歌大两万着范进,她可没有这么大能耐,会有这样一个流传千年的儿子。 “爹,我呢,我呢。” 范胡氏在一旁着急的显示存在感。 “你接着照顾亲家母啊。” 笙歌淡淡的说道。 她可没有心情接一个咋咋呼呼总是想多算计她一些的便宜女儿回家。 最重要的是,院子里房间没那么多。 三间房…… 一间她住,一间厨房,一间堆杂物。 范进去了还得自己收拾呢。 “爹,你不能这样……” 眼看着范胡氏再一次好了伤疤忘了疼时,笙歌手中的枝条啪的甩向地上,刺耳尖锐的声音成功让范胡氏闭了嘴。 让范进住在她眼皮子底下,是她深思熟虑之后的打算。 人性善变,经不起考验。 再说了,范进住在胡屠夫的小院中,她也能时不时请教一下,顺带培养一下老丈人和女婿的深厚感情。 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 “爹,有话好好说。” 范胡氏给了范进一个眼神,她尽力了,你自求多福吧。 “亲家公,时候不早了,先吃饭吧。” 笙歌看着范家人的心不在焉,婉拒了范母的邀请。 显然,留在这儿吃饭怕是会被嫌弃。 哼,幸亏她聪明,偷偷割下一小块儿。 本姑娘才不屑的跟你们挤,本姑娘要回去吃独食了。 笙歌哼着新学的小曲儿,乘着夜色晚风明月踏上了回家的路。 夜晚的乡村道路少了白天的喧嚣,当然也少了那些看八卦的人,笙歌很是舒心。 空气清新,这点很好。 时不时的空气中会传来菜肴的香味,勾起了笙歌的馋虫。 确实有点儿饿了。 她现在也是秀才老丈人,晚上一定得大吃一顿,好好庆祝一下。 哼,举人老丈人还会远吗? …… 看着笙歌轻快的背影,范家一家三口同时松了一口气。 岳父老人家是不是太喜怒无常了,难道揍了他一顿就变得开心了吗? 连这种拗口的小曲儿都哼上了。 范母表现的最为夸张,扔掉拐杖,直接坐在石板上。 她觉得亲家公要是再来这么几次,她怕是活不长了。 一个杀猪卖猪肉的,为什么会有这么强的气势。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杀气…… 原来杀猪都是一件如此高大上的事情。 “婆婆,你快起来,地上凉。” 范胡氏空不出手扶范母,只能开口说着。 “没事儿没事儿,正好静静心。” 可不就是得静静,一颗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 现在的亲家公真是越老越可怕了,就是静静的站在那里不说话,都吓得她大气不敢出。 明明以前,如果被逼急了,她还敢撕咬几下的。 可是,现在呢…… “进儿,你有没有觉得你岳父越来越凶……” “越老越有气势了……” 范母瞥到范胡氏,临时改口。 当着人家女儿的面,总不好说她爹的错处。 范进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不仅越来越有气势了,而且还比以前聪明了。 说句不好听的,岳父之前就是的混不咧。 “唉……” “唉……” 两声叹气不约而同的响起。 范胡氏一脸懵逼,婆婆和夫君为什么一起叹气。 “进儿,你以后顺着点儿你岳父,要不然受苦的可是你自己。” 娘老弱病残,保不住你啊。 这是范母的未竟之语。 “娘子,你不是说岳父带了酒肉来吗,你再去热热……” 范进先是看着范胡氏离开后,才看向了被吓得坐在地上的老母亲。 “娘这次的事情不怪岳父,但是能不能不去岳父家……” 范进还在做最后的争取。 他是真的不想去啊。 救命…… “不能。” 范母也是个果决的,斩钉截铁的回答着。 既然已经答应了老丈人,怎么能够反悔呢。 嗯,她没那个胆子。 “进儿,你想开点儿。” 范母拍了拍范进的肩膀,叹着气说道。 范母捡起被自己随手丢在一旁的拐杖,站起身来朝着小破屋走去。 范进扶着院内的大树,龇牙咧嘴…… 院子中间断成两截的木棍分外显眼,看来岳父以前那么多年对他都手下留情了。 当初是谁给了他勇气,竟然敢偷偷鄙视看不起岳父。 亏他还自诩自己是家中唯一一个读书人呢。 一夜无眠,被打的屁股开花的范进只能趴着,这个姿势想要入睡着实有些困难。 当然,心里藏着事儿才是睡不着的根源。 此次中了秀才,连他自己都没有想到,毕竟岳父已经再一次次告诉他重在参与了。 他自己也想了想,大不了就是明年年末跟着岳父一起考秀才。 不过,这是得在岳父过了县试和府试之后才能说的。 抱着这种漫不经心的态度,他竟然莫名其妙的过了,名次还不差。 到现在,他自己都是云里雾里的。 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以前每次院试前几天他都整宿整宿睡不着,这次也许是被刺激的狠了,倒是吃得饱睡得好。 然后中了…… 房间中昏暗不已,只有微弱的月光撒进来。 范进眼睛睁的大大的,夜半时分,人最是敏感,最是容易胡思乱想,当然,也最是清醒。 秀才都考了三十多年,举人呢? 一时间范进有些迷茫,对科举的痴狂下掩藏的经常都是恐惧和无措。 因为无路可走,他只能一条路走到黑。 看到今天的岳父,他突然有些相信岳父也许真的能够走通科举这条路。 这样一想,他这个自幼读书的人不可避免的难为情。 第一百零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七) (十七) 唉,愁啊…… 岳父现在都这么凶,那岂不是中了科举之后会更凶。 这日子可得怎么过啊。 不行,为了以后能够少挨些揍,他还是好好读书吧。 做了官老爷,岳父也能忌惮一二。 不知不觉,范进都想法已经跑偏了不少。 吃饱喝足睡得正香的笙歌根本不知道她又一次在范进心中留下了心理阴影。 …… “夫君,你怎么哭了?” 清晨,东方微白,鸡鸣响起,唤醒了一个个沉睡在梦乡中的人。 范胡氏揉揉迷迷糊糊的眼睛大大咧咧的问道。 “打哈欠打的。” 范进有口难言。 他怎么可以忘了自己妻子睡相可以差到惊天地泣鬼神呢。 一晚上,他都伤口以各种方式被打了无数次。 要知道这样,他还不如就在小披子的桌子上趴一晚上得了。 “夫君,是不是太疼了。” “我这就给你上药。” 范胡氏根本没有想到范进这副眼泪汪汪的小受模样是自己造成的。 “夫君,我昨晚做了一个梦,梦到我跟爹一样厉害了。” 范胡氏一边给范进换药,一边笑眯眯的说道。 范进苦笑,可不就是一样厉害了嘛,厉害的晚上睡觉都手舞足蹈,根本不记得身边还有一个受伤的夫君。 “夫君,我怎么感觉你这伤怎么比昨晚更重了?” 丝毫不知情的范胡氏伸手轻轻戳了戳。 范进再一次享受到了疼着抽气的感觉。 “你帮我收拾一下,我今天就去岳父家。” 思来想去,范进郑重决定道。 他再也不想体会昨晚的疼痛了。 反正迟早都得去,早去两三天也没什么。 “夫君,你不会是遇到不干净的东西了吧?” 范胡氏因为惊讶,不经意加重了受伤的动作。 范进愈发坚定了要提前去笙歌家中享受单间的想法。 “子不语怪力乱神,你胡说什么。” 憋屈了一晚上的范进,声音中不自觉扬起了几分。 别人都是起床气,他这是被打了一晚上的气,可偏偏有气还没处撒。 瞧自己妻子一脸迷茫,压根儿不知道昨晚造了什么孽。 “夫君,你不是最怕爹了吗?” “再说了,你去了爹家中,谁给你上药啊,爹粗手粗脚那么大力气,我可不放心。” 闻言,范进心凉凉。 他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中把伤养的差不多了再去吧。 他实在无法想象自己那个五大三粗手掰木棍的岳父温柔上药的场景。 不能想,不能尝试…… 这种尝试是具有高风险的。 …… 范进中了秀才,笙歌家门口都热闹了不少,但真正祝贺的却很少,大多都是拈酸吃醋,顺带再骂一句也不知道踩了什么狗屎运。 狗屎表示,这次真的不管我的事…… 明明我准备好的狗屎明年才会到来,他也想知道为什么范进就突然中了相公了…… 日上三竿的时候,笙歌终于背着自己的书篓再一次去人流密集的地方做起了写信先生。 笙歌看着头顶依旧火辣辣不见一丝凉爽的太阳,心中郁闷。 本姑娘想吹空调,想吃西瓜,想吃冰激凌,想喝柠檬汁…… 想做的事情实在太多了,就是不想写信赚钱。 笙歌看看自己狗爬似的毛笔字,嘟嘟嘴,罢了,她还是不要好高骛远了。 笙歌已经想的很好,这份写信先生的职业她就干到能把字写得可以见人,然后她就去做寻宝人。 嗯,没错,就是漫山遍野的去找药材。 她感觉这种等级森严的社会貌似比乱世还难混了一点儿。 在乱世,谁都没功夫搭理你。 她也想过凭着自己出神入化的厨艺去混个大厨当当,但是没人敢用她,所以她很无奈啊。 等本姑娘以后有钱了,一定开一家酒楼,一天只卖一桌的那种,让你们想吃都吃不到。 笙歌一边胡思乱想,一边麻木的为一位年迈的老人写好了信。 “老胡,听说你女婿做了秀才,要不要请客吃饭。” 笙歌身边几个卖书画甚至算命的假瞎子在老人走后起哄。 “秀才?” “你,还有你,难道不是秀才吗?” 笙歌随手指着两个摇头晃脑摸着乱糟糟胡子,装着睁眼瞎的半仙。 这个时代,秀才着实难考,但考中之后也没有用。 既不能光宗耀祖,也不能养家糊口,甚至就连自己的衣食住行都难以保证。 秀才…… 呵,只是听着好听罢了。 想想那些古装剧中,动不动就是秀才穷困潦倒,秀才妻离子散…… 做秀才,需谨慎。 “……” “我们这不是得庆祝秀才这个群体再一次庞大起来了嘛。” 成天忽悠人大难临头的假瞎子反应极快,瞬间改变了说辞。 不愧是当年中过秀才,说的就是好听。 “那你们得去跟范进庆祝,我又不是秀才。” 笙歌摊摊手,赚钱这么难,别想着让她做冤大头。 “你还真是一毛不拔。” “我就是一毛不拔,你能奈我何……” 笙歌就是个欺软怕硬的人,一帮同样在街边混饭吃的人还不至于让她怂。 哼,论嘴仗,她还没怕过谁。 笙歌一人,力战群雄,说的口干舌燥,提前收摊。 她绝对不承认自己是厌倦了做写信先生。 …… 一晃三天便过去了,笙歌安然的坐在家中等着她的便宜女婿上门。 她本以为午时怎么也该到了,没想到范进竟然磨磨蹭蹭到了月上柳梢头。 呵呵哒,你还能来的再迟一点吗? “岳父,小婿知错了。” 在笙歌开口之前,范进聪明的开始认错。 笙歌讪讪的摸了摸自己的嘴角,这范进是不是就知道认错。 “明知故犯,错上加错。” 范进凝眉,他能来了就不错了。 岳父是没有见到他来时,妻子和母亲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生离死别的样子。 就好像他来岳父这里就好似上刀山下火海再无归期。 明明最坚定答应岳父的是母亲,到头来哭的最凶的还是母亲。 那大哭的声音,扰的旁人都上门了。 可,这话他能跟岳父说吗? 显然不能,万一岳父听了怒火中烧,去揍母亲一顿那该如何是好。 第一百零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八) (十八) 母亲年龄大了,可经不起岳父这么折腾。 “下不为例。” 笙歌看着范进一瘸一拐的走路走势,难得心软了一次。 “那是你的房间,自己收拾。” 她这么懒,千万别想让她温柔体贴的照顾伤号。 当然,如果伤号有盛世美颜那就另当别论了。 她就是这么没有原则…… 可谁让范进也就是个跟她差不多的糟老头子呢。 说不定再过几年,看起来比她都老。 都是糟老头子,那还是自力更生吧。 范进诧异,岳父就这么轻飘飘的放过他了,有些不可思议啊。 亏他已经做好了准备,等待着岳父劈头盖脸的骂他一顿。 这么多年,他早习惯了。 人们常说女人心似海底针,可怎么感觉岳父这心思可比女人的心思难猜多了。 就算范进再聪明,也想不到胡屠夫五大三粗的壮硕身体里装的是个学霸姑娘。 “看什么看,我可不管伺候。” 哼,就凭你是个糟老头子,所以撒娇卖萌装可怜都没用。 “小婿怎么敢让岳父操劳呢。” 范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已经炉火纯青。 面对胡屠夫范进只有一招,那就是认错,不停的认错,态度良好,绝不顶嘴。 以前是忍辱负重,现在是胆战心惊…… 他不敢顶嘴,也不敢反抗啊。 “……” 笙歌暗暗撇嘴,范进这样子就像是个没有棱角的皮球,滚向哪里就是哪里。 圆滑,会做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便宜女婿不是应该奋起反抗,让主播这个糟老头子知道什么是凛然不可侵犯吗? 浪九九:太浪兄想多了,便宜女婿在识时务上青出于蓝胜于蓝。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其实是想看戏吧,毕竟这个世界主播有丢丢威风哦,一瞪眼,便宜女婿一家大气不敢出。 余生菇凉:主播的怂深入人心,几天不见怪想念的。 笙歌眨眼,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见不得她好吗? 好不容易能够威风一下,这些人却开始一个个怀念以前被欺压的她。 简直是欺人太甚…… …… 范进推门看到乱七八糟堆放的杂物,顿觉生无可恋。 他还受着伤呢,岳父好狠的心啊。 范进偷偷扭头看了看月下独饮,自在舒坦的笙歌,心更疼了。 同人不同命,谁让人家是岳父呢。 以后他也得养个女儿,到时候也能体会一下做岳父的感觉了。 女儿…… 想起子女,范进就有些黯然。 这一生许是真的无子女缘吧,他都五十三岁了…… 他以往很少想这些事情,一心只扑在科举读书上,为何如今却总是会胡思乱想…… 作为一个从来都没有做过体力活的人,收拾一间杂物房着实有些困难。 笙歌知道,但却没有帮忙的意思。 读书可以,考科举可以,但这并不意味着就要做个废人啊。 就这弱不禁风的小身板,哪里能够经得起以后的风浪。 为了避免范进中举之后再发生什么闹剧,笙歌决定以后有事没事都多折腾折腾范进,锻炼一下他的承受能力。 “快点儿。” 笙歌饮尽杯中茶水,催促道。 “嗯……” 范进有气无力的应道。 他觉得自己都快要虚脱了,胳膊困困麻麻的,感觉提不起力气。 “岳父,我睡哪儿?” 范进好不容易把杂物收拾整齐,预留出充足的空间休息学习,却发现没有床。 “……” 笙歌这才想起,胡屠夫那张油腻腻充满了年代感的床已经被她烧了。 “不是有桌子吗,你先将就一晚上。” 笙歌心安理得的说道。 “将就……”范进抬头看看挂在天边的明月,可是这明月却照不进他心中。 以前只觉得前途茫茫,不见光明。 现在他觉得单单活着都是异常艰难的事情。 “不愿意吗?” “你没听说过天将降大人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吗?” “桌子怎么了,看不起吗?” 北城南笙:主播是要玩死便宜女婿吗? 主播:注意用词,你这个字眼着实容易让人想歪啊。 玩死…… 怎么玩…… “岳父教训的是。”范进捏着嗓子,矫揉造作的答道。 这也是一种锻炼…… 范进在心中安慰自己,就当是提前应付以后的上司。 “咕咕咕……” 寂静的小院,肚子咕咕响的声音甚是清晰。 范进窘迫的摸着自己的肚子,眼神飘忽。 整整一天,他就在早上喝了一碗稀粥,接下来就是应付母亲和妻子的痛哭流涕依依惜别…… “饿了?” “等着。” 笙歌也没有做的太过分。 这个时代讲究君子远庖厨,范进这种深受科举制度荼毒不可自拔的人,更是时时刻刻把这种所谓的圣人之训放在心上。 她可不能逼的太过分,物极必反。 再说了,她也并不是要把范进培养成一个二十四孝老公。 夫妻相处之道,那是范胡氏该做的事情,与她何干。 笙歌手脚麻利的把中午就炖好的排骨加热,现在对排骨可没有后世那么推崇,所以很是便宜。 “吃吧。” 排骨配粗粮饼,她现在也是个贫困人口啊。 如果哪天要消除贫困人口,那么也就是她的大限之期。 浓郁的肉香味萦绕在范进鼻尖,范进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没想到岳父独自一人也能把生活过的如此精致,丝毫没有他想象中的穷困潦倒,不修边幅。 在岳父下厨的时候,他偷偷看了看院子和房间,处处都整洁干净,甚至还带着些文雅。 范进越来越觉得自己以前是睁眼瞎。 “别把口水掉进去。” “……” 范进的脸顿时红了,幸亏灯火昏暗,看的不太真切。 这一点岳父没变,说话依旧像一把刀子,不捅死人不罢休。 “没想到岳父的厨艺这么好。” 例行吹捧,这是范进的求生之道。 他最怕的人,岳父一定排在首位。 “呵呵。” 笙歌似笑非笑的看了范进一眼,孩子,你就算想拍马屁,你也吃一口再拍更有说服力啊。 就闻了闻味,吞了口口水,你就知道厨艺好了? 万一是黑暗料理呢? 第一百零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十九) (十九) 范进一怂,沉默了。 一旦沉默,尴尬就会迅速蔓延。 范进终于举起筷子,夹了一下块儿排骨放在口中,慢慢品尝。 为什么妻子就没有继承到岳父大人的厨艺呢? 想想这么多年来,妻子做饭时的简单粗暴,再尝尝岳父大人饭菜的色香味俱全,范进突然有一种过去几十年他都是在吃猪食的想法。 这么好的厨艺,县城里溢香楼的大厨怕是都比不上吧。 当然,他只是猜测。 溢香楼一餐饭抵得上他家中半年的开销,他只是经过溢香楼时闻到了飘散下来的香味。 浪九九:没想到便宜女婿吃饭时姿态蛮优雅的,本以为会看到一个狼吞虎咽的草莽大汉。 北城南笙:难道你忘了主播曾经说过,便宜女婿自幼读书习字,就算科考不中,但有些东西还是深深的刻在他的骨子里。 在范进吃饭时,笙歌也在不着痕迹的打量着他。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说的没错,范进确实有良好的修养,不管是浮于表面还是深入骨髓,但他最起码表现出的一面让人看了很舒心。 范进察觉到笙歌的目光,心忍不住紧了紧,岳父大人难道又想出什么折腾他的歪点子了吗? 范进这个人,心中越是害怕,表现出来就越是谦卑温顺。 战战兢兢的吃了这顿饭,喝干净最后一口汤,范进拘谨的如同犯错的孩子坐在笙歌对面,一双手都不知道该放到哪里。 “刷碗去。” 笙歌指指石桌上的碗筷,淡淡的说道。 刷碗? 范进的瞳孔紧缩,他听到了什么。 身为读书人,如何能刷碗。 “不愿意吗?” “自今日起便是你我相依为命,难道你是想让我伺候你吗?” “我知道你自持读书人的身份,觉得这是一件有辱斯文的事情,但我不是读书人吗?” “除了读书人,我还是你长辈。” “如果不愿意刷碗的话,以后你做饭,我刷碗,由你选择。” 笙歌看着范进的眼睛,直接了当的说道。 范进犹豫不决,他其实很想站起来啪的一声把碗摔在地上,有骨气的说一句他就不洗。 可是,他已经先一步想象到如果他真的那样做了,会面对怎样的下场。 也许碎了的碗就是他…… 范进眼神闪烁,心中开始盘算。 岳父的段位还真是越来越高了,现在轻声细语说出的话都让人反驳不了。 洗,他洗就是了。 “小婿不通厨艺,还是刷碗吧。” 范进咬咬牙,站起身来把袖子撸起了端着碗走进厨房。 不多时,啪嚓一声,碗碎裂的声音响起。 正在饭后一百步活到九十九的笙歌忍不住凝眉。 就算真的一事不通,也不至于五十多的的人刷不了碗吧。 笙歌皱眉的过程中,又是两下清脆的响声,听起来还蛮有韵律喊。 呵呵哒,这下都砸了,明天用什么…… “岳父,我不是故意的……” 月光下,范进扁着嘴,一双手满是水滴,嘀嗒嘀嗒掉落在地上。 眼神中有委屈,有恐慌。 这样的范进,让笙歌忍俊不禁。 如果是个妙龄少女做出这副表情,怕是真的会有无数男子前赴后继的来到她面前,为少女排忧解难,只为让少女展颜一笑。 只可惜,现在楚楚可怜,差点儿就梨花带雨的是范进。 抱歉,她非但升不起任何的怜惜,还甚是想笑。 “岳父,手滑……” 范进着急的向笙歌解释,生怕一有耽搁,下一秒他也会碎成渣渣。 面对这样的范进,笙歌突然发现她生不起气。 活宝似的便宜女婿,她能怎么办…… “收拾干净。” 笙歌不轻不重的说道,并没有追究。 她在范进的神色和眼睛里看不出谎言和虚假,所以她信他不是故意的。 做不做是原则问题,也是态度问题。 第一次做出现疏漏,作为长辈她该仁慈一二。 “啊?” 范进呆呆的挠了挠自己的脑袋,怔愣不已。 他是不是出现了幻听…… 岳父刚刚说什么? 我是谁,我在哪儿,我刚刚听到了什么…… “还愣着干嘛……”笙歌强装冷漠,憋着笑意。 看来把范进带回来好处多多啊,最起码可以愉悦心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为什么这个便宜女婿跟主播最开始的时候说的不太一样呢。回想一下主播总结便宜女婿时的用词:热衷功名,怯弱麻木,为人虚伪,迂腐无能…… 走路太浪会闪腰:怯弱我是看到了,可为什么我却觉得萌萌的会不会是我的审美出现了问题。 北城南笙:楼上不是一个人,我也觉得大叔萌萌哒。 大叔…… 笙歌撇嘴,前一秒还是便宜女婿呢,现在就成了大叔。 这年头,大叔都成了爱称。 主播:也许你们不知道呆萌这个词。 说起来,笙歌挺能理解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善变,毕竟刚才的范进确实在无意间戳中了萌点。 呆呆傻傻,还委屈的不行。 “小婿多谢岳父。” 范进对着笙歌鞠了个九十度躬。 看着摔成碎片的碗,笙歌心累,又是一笔不必要的开销。 不行,明天她得买些木碗,到时候范进小女婿随便摔。 “岳父,小婿收拾干净了。” 片刻功夫,范进就再一次站在笙歌面前,双手放在身后。 五感敏锐的笙歌听到了嘀嗒的声音,耸动鼻子闻到了淡淡的血腥味。 嗯,有着充分经验的笙歌第一时间就断定这绝对不是狼血…… “你的手怎么了?” 映着月光,笙歌看到了地上渐深的颜色。 “没事儿……” 范进底气不足的说道。 一直以来,他都觉得读书才是世上最难的事情,其他不值一提。 可是,刚才简单的刷碗,就又一次打击了他为数不多的自信心。 碗碎了,手破了…… 好像倒霉事情都被他摊上了。 范进第一次开始反思,他是不是真的太无能了。 “我都闻到味道了。” 笙歌翻了个白眼,她已经大概猜测到发生了什么事情。 不用想,她单蠢没有生活自理能力的范进小女婿肯定是用他可怜的小手去捡碎片了。 奈何碎片不听话,割破了范进的小手手。 第一百零八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推荐票1000+加更 (二十) 哼,再让你觊觎本姑娘的小手手。 “别装了,我看看。” “万一割的严重了,再也写不出那手好字就有趣了。” 一板一眼,严谨刻板的字…… 范进伸出手,半明半昧的月光下,笙歌眼尖的看到了一道深深的伤口,鲜血正欢快的流淌着,咕嘟咕嘟,似是有小鱼在跳跃。 笙歌倒吸了一口冷气,满鼻子的血腥味…… 这确定是拿碎片割的…… 就是专门自杀,怕是都不会割的这么果断和锋利吧。 “女婿,就算你不想活了,也不能在岳父家里自杀啊,这样岳父可是会吃官司的。” “还有,下次你得割手腕,手掌没什么用……” 范进脸色通红,嘟嘟囔囔,没有人能够听清楚他在说什么。 “进来吧。” 笙歌点亮了所有的蜡烛,照的房间内如白日般明亮。 “坐。” 笙歌开始怀疑,把这么一个生活能力还不如孩童的人带回来,究竟是对是错。 难道她做长辈做上瘾了? 范进很是拘谨,生怕自己手掌上的血会滴在地板上。 笙歌余光瞥了一眼范进,心中叹气,越发看不清楚范进究竟是怎么样的人了。 记得她当初学习范进中举这篇课文时,对范进绝对谈不上什么好感。 在她看来,身为一个男子,反倒要靠着妻子和老母养活,这就是最不可原谅的罪过。 再加上,文章中描述的范进着实不怎么讨喜。 她对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描述,确确实实是她最开始对范进的印象。 可是,经过短暂的相处,她对范进天然的恶感少了许多,反而觉得这也是一个有趣的人。 矛盾…… 笙歌手脚麻利的为范进清洗伤口,然后上药绑绷带。 幸亏她上个世界跟着仙子姐姐学了点儿皮毛,否则这大晚上还得辛辛苦苦的带着范进去医馆。 最重要的是,还得花钱。 对于一个穷人来说,再小的钱钱也得精打细算。 暂时做不到开源,那就得尽可能节流。 范进有些傻了,看着自己包扎的整整齐齐的伤口,他突然很想问一句,岳父大人,请问你还有什么是不会的。 能够舌战群雄,能够手掰木棍,能做一桌好菜,如今还能包扎伤口,看起来还专业无比…… 怎么办,感觉岳父越来越神通广大了。 他本以为只要他做了官老爷,就能够摆脱岳父大人的阴影,现在看来他怕是一辈子都逃不开了…… “发什么呆……” 难不成范进现在已经有老年痴呆的症状了…… 老天爷,别折腾她了,行吗? 范进老年痴呆了,她还怎么做官老爷的岳父大人。 “小婿觉得岳父大人无所不能,值得小婿用一生来学习。” 对于这些溢美之词,范进小女婿信手拈来,这求生欲简直是不要再强大。 “……” 笙歌无奈。 怎么办,遇到了一个无时无刻不在拍马屁的女婿,在线求…… 这么谄媚,谦卑,做官了会不会也是个欺软怕硬的贪官。 好像有些对不起以后要被范进管理的老百姓…… 范进心中直突突,岳父喜怒无常太善变,怎样才能自保,急求…… 明明刚才还是和风细雨眉眼弯弯,怎么眨眼的功夫就阴沉下来了。 难道刚才的马屁拍错了…… 不应该啊,这么多年,他都是这么过来的。 不拍马屁,他怕是早就被那把血迹斑斑的杀猪刀砍死了。 “范进啊……” 每说一个字,范进的心就提高一分。 偏偏笙歌就好似是在故意折腾范进似的,一字一顿,说的格外缓慢。 范进苦笑,岳父大人,您能说快点儿吗? “以后有拍马屁的功夫,还不如去好好研究一下学问,顺带想象怎么学以致用。” “难道你就打算高中,然后做官老爷开始享清福吗?” 范进低头,难道不应该这样吗? 几十年寒窗苦读,受尽委屈和嘲讽,有朝一日高中不就应该扬眉吐气,一雪前耻吗? 范进的沉默,笙歌看在眼中。 范进现在已经是为了高中而高中,年轻时的壮志酬酬指点江山的豪情已经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失败而消磨。 怎么办,她竟诡异的有些理解范进的想法。 好吧,骨子里她也是个自私的人。 不过,秉着长辈的原则,她还是说道一番吧。 “范进,为官之道……” “岳父,您不觉得言之过早了吗?” “想要为官,怕是得过了会试吧。” 这是范进第一次打断笙歌的话,且还是如此急切的打断。 笙歌一时语塞,叹了口气。 也罢,以范进的世故聪明,已经知道她要说什么。 既然心知肚明,说不说出口也无关紧要。 “岳父,天色已晚,小婿不打扰了。” 范进匆匆离开,回到了自己的杂物房,坐在凳子上长吁短叹。 为官…… 为官…… 哪个读书人最开始不想清正廉明做一番为国为民的事业。 可是,现在他心中的热情已经被浇灭。 他不止一次看到富贵人家重金讨好考官,三年时间连过县试府试院试乡试…… 若真是才学斐然,他也不会这般不平。 几十年的失败,几十年的沉浮,他已经渐渐明白了,举世皆浊我独清是不可能的。 与其成为异类任人欺辱,倒不如直接融入浑水之中。 只是没想到,岳父会突然看透了他的心思,甚至还忧国忧民了一次。 可笑啊…… 唯有亲身经历,才能知道他这几十年遭遇了怎样的黑暗与苦痛。 沉浸在冰水里的心,早就落入了深渊,无法坦荡磊落。 黑暗中,范进不知何时,早已枯竭的眼泪竟一滴一滴掉下来。 许是在寂静漆黑的夜晚中,人最脆弱也最感性吧。 他竟有几分怀念当时那个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知天高地厚的自己。 只可惜,终究是回不去了呢。 他再也无法成为那个年少轻狂的自己。 站在门外的笙歌,收回了想要敲门的手,默默的转身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方才那压抑到极致的呜咽声,和久久没有断去的叹气声,让她无端的感受到压抑和沉闷。 范进…… 你究竟是怎样的人。 第一百零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一) (二十一) 笙歌竟微微有些自责,自以为是的在范进身上贴了标签。 其实,不曾经历过,又何谈感同身受,又有什么资格评价呢。 不过都是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罢了。 也许,她该更加全面现实的看到范进这个人。 夜色中,一人辗转反侧,一人长吁短叹…… 只能说,这第一晚,谁睡得都不好。 熟悉的鸡叫声唤醒了所有沉睡或假寐的人,提醒大家新一天开始了。 昨晚的不愉快已经是过往云烟,过去就过去了。 笙歌打开门就看到了眼圈微微发肿,但依旧谦卑儒雅笑着的范进。 笙歌微微有些不自在。 “岳父大人,早上好。” 若不是昨晚亲耳听到范进呜咽哭泣,她怕是永远都无法想象到对科举痴狂的范进会在无人的深夜难过。 “早上好。” 笙歌干巴巴的说道。 看着晨光下的范进,笙歌总觉得范进身上多了一些东西,同时也少了一些东西。 只是,就算她绞尽脑汁,也实在看不透。 “你稍等,我烧些水。” 笙歌看着范进包扎的严严实实的手,着实做不出什么劳役伤号的事情。 清晨一碗粥,一碟咸菜就对付了过去。 笙歌开始她一边看书一边写信的生活,而范进终于脱离了笙歌的视线,得到了短暂的自由。 就算岳父昨晚和蔼可亲的没有指责他,但范进在看到笙歌背影越老越远的时候还是忍不住松了口气。 因为右手受伤,范进也没有勉强做文章,而是漫不经心的翻看着书,不知在想些什么。 岳父不是说过要走科举一途吗,那为何还要浪费时间在帮人写信上。 明年二月,可就要开始县试了…… 范进小女婿,第一次担心自家岳父的学业。 当然,又开始跟几个半仙漫无边际聊天的笙歌压根儿不知道便宜女婿担心她了。 考虑着家中的伤者,笙歌只是在接口呆了一上午,在午饭前便匆匆赶了回来。 她看到了什么…… 一心只读圣贤书的便宜女婿竟然在烧火做饭。 太阳从西边出来了吗? 昨晚不是连洗碗都不乐意吗? 难道她的便宜女婿被穿了…… “天王盖地虎……” 这五个字,脱口而出。 那些千篇一律的穿越文中不都是拿这句话都接头暗号的吗? 她活学活用一下也不为过。 “岳父,你回来了。” “不对,你应该说……” 笙歌的声音在看到范进那张脸时戛然而止。 黑漆漆的,一块黑一块白,这是在烧火吗? 范进毫不知情的擦着脸上的汗,随口问道“应该说什么?” 范进暗暗思索,难道岳父是在考察他对对子吗? “这不是重点……” 看看这呆呆傻傻的样子,就不像是被人穿了。 “重点是你看看自己的样子。” 笙歌拉着范进来到水缸前,静静欣赏滑稽的范进。 有趣的便宜女婿…… “……” 范进僵在原地,亏他刚才还在沾沾自喜终于把火点着了。 “岳父,小婿失态,还请岳父见谅。” 文绉绉的话,笙歌心想,真是不知道以前大字不识一个的胡屠户是怎么受得了范进这样文绉绉说话的。 依她看,胡屠夫的暴脾气听到范进这样阴阳怪气的说话,怕是会更生气吧。 范进确定自己以前被胡屠夫责骂不是自找的吗? 胡屠夫那样的性子,真不见得能受得了范进文文弱弱还总是文绉绉的话。 “小婿面污……” “说人话……” 笙歌打断了范进的话,淡淡的说道。 “……” 范进委屈,他说的不是人话吗? 岳父说话,真是越来越阴阳怪气了。 老丈人和女婿在心中不约而同的吐槽对方阴阳怪气。 “岳父,小婿……” “范进,你就直接说你想洗脸就行了,你说的不累,我听着都累了。” 笙歌摆了摆手,示意范进自便。 饭桌上,范进数次欲言又止,然后又眼巴巴的看着笙歌。 笙歌被范进这样虔诚恳求的眼神看着饭都快说不下去了。 “有话说,吞吞吐吐的像什么样子。” 笙歌擦了擦嘴,皱着眉头说道。 “岳父,你刚才那个对子的下联是什么?” 天王盖地虎…… 范进觉得这个上联所选的两个意向都分外大气磅礴,更像是指点江山似的人物所出。 对联…… 笙歌嘴角抽搐,这不就是个流传数年的段子吗? “宝塔镇河妖……” 思量再三,笙歌还是没有说出那句红茶两块五…… “……” 范进凝眉,显然是有些不太满意。 下联与上联相比,明显少了些气势,意境上差了不是一点半点。 “岳父可还有更好的下联?” “没有。” 一个段子而已,请不要为难他…… 走路太浪会闪腰:我觉得我要萌上这个大叔了…… 浪九九:主播快出来,有人要抢你的便宜女婿。 豺狼配女猫:爱是一道光,绿的人发慌。 北城南笙:讲真,我看着大叔越来越顺眼了。 主播:我觉得你们太傻太天真。 常处卑微,如何能够看到本性。 唯有多年夙愿成真,不再谨小慎微委曲求全,方能一探究竟。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 再这样奇怪的相互嫌弃中,笙歌和范进的同院生活鸡飞狗跳的开始了。 当然,这个鸡飞狗跳是笙歌自以为的。 因为范进始终都保持着最谦卑的态度,说着最柔和的话,做着最寻常的事情。 在范进心中,在岳父眼前生活听话和低调是不二法门。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炎热的盛夏悄然逝去,秋风徐来,院子里的果树硕果累累,飘散着浓烈的果香。 笙歌终于能把字练得可以见人了,所以她也摆脱了摆摊写信的生活。 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笙歌去大山里挖了些药材卖了一笔钱,开始了宅在家里坐吃山空的生活。 对于笙歌而言,这种混吃等死看看书喝喝茶不理繁琐的日子最是惬意。 再说了,身边还有个逗趣的便宜女婿。 “范进,你今年中了秀才也没用。” 突如其来的一句话让范进摸不着头脑,岳父怎么旧事重提了? 第一百一十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二) (二十二) 他曾经就觉得岳父对他明年中秀才分外笃定,就好似县城街口算命的老先生。 反倒是他今年神来之笔中了,令岳父措手不及。 这都过去几个月了,岳父难道准备秋后算账了吗? 商,伤也;物既老而悲伤。夷,戮也;物过盛而当杀。 这是他曾独欧阳修秋声赋中所言。 难道岳父发脾气都要讲究节令,遵循阴阳吗? 秋季,草拂之而色变,木遭之而叶脱,倒也是个肃杀凄凉的季节。 “岳父何出此言呢?” 范进看似慢条斯理的合起了书,摆出一副乖巧前辈的模样,实则整个人已经绷得紧紧的。 如果岳父揍他,他要不要逃呢? 可要是逃了祖父会不会更加生气,然后变本加厉呢。 真是左右为难,进退维谷。 笙歌可不知道她文绉绉总有点儿文青病的便宜女婿已经脑补了很多精彩的剧情。 她明明是安静美貌的小仙女,怎么老有人会觉得她是暴力女呢。 “就算你考上了,你也得后年夏日方可参加乡试。” “到时候,你还是逃不了跟老丈人一起参加乡试的命……” “哈哈哈……” 笙歌摸着自己刚刚蓄起来的小胡子,张牙舞爪的笑了起来。 三年一乡试,下一次的乡试还在后年。 呜,胡子摸起来感觉还不错。 前段时间笙歌见那些大儒都是留着长长的胡须,她一时心血来潮也开始蓄胡子。 现在她的兴奋劲儿还没下去呢。 “……” 范进瞠目结舌…… 亏他以为岳父会说出什么惊世骇俗的话,还会不会一发怒直接拆了他。 岳父大人,您的智商呢? 就这么一点儿小事就值得您笑得这般激情飞扬吗? 范进嘴角抽搐,忙低下头生怕自己露出嫌弃的表情。 唉,岳父还真是个奇怪的人。 比如现在,看起来就像是个智障。 笑得花枝乱颤得意忘形的笙歌很是不满意范进的淡然。 明明之前讨论这个问题,范进还一脸不情愿,为何现在却这般平静。 “女婿,你高兴吗?” 笙歌伸手戳了戳范进,目光灼灼的盯着对方。 “高兴。” “小婿现在这里恭祝岳父大人一路顺风次次高中。” 求生意识强烈的范进,在笙歌面前一如既往的反应灵敏。 再说了,朝夕相处的这段日子,范进已经渐渐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 在学问上,岳父也经常能够提出一些耳目一新的想法。 甚至有些在他听起来怪诞不已,但必须得承认让人过目不忘。 他甚至都在想,若是岳父真的能够到达殿试那一步,指不定还是当今圣上最喜欢的那类人。 天马行空,心血来潮,但却也有趣。 圣上好玩是出了名的,岳父想要投其所好并不难。 “你不觉得丢脸了?” 这下反倒是笙歌有些莫名其妙了。 之前范进不是都引以为耻的吗?要不然他能被刺激的提前中了秀才? “这将会是一段佳话。” 范进脸不红气不喘的把笙歌当初说的话原版照样的还给了笙歌。 如果老丈人和女婿同时中举,的确算得上是一段佳话。 但若是他名落孙山,岳父一鸣惊人,倒是他还真不知如何自处了。 这样的打击比过去三十年积累起来还要严重。 笙歌就像是一拳打在棉花上,悻悻的坐了下来,就连刚刚蓄起来没多久的小胡子都看着碍眼了。 “再写篇文章,我看看……” 笙歌觉得自己或许是最无用的穿越者,明明穿越之前也是个学霸啊。 可是,她这个学霸好像太没用了。 看看她曾经看过的无数网文小说中那些不管之前是做什么的,反正一穿越就风生水起做王妃做女皇甚至还能开天辟地引领社会思潮的……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到现在,她更是有实无名的拜几乎在后世成为人尽皆知的笑柄范进为师请教学问。 同样是穿越,她怎么就混的那么差呢。 森严的登基,刻板的框架,使得在这个社会生活的人们必须按照统治者的意愿挣扎生存。 想要造反? 呵呵哒,不怕被株连九族你尽管造作。 “好。” 范进连忙应下。 在范进看来,现在的岳父只要不动粗,不去展现他那天生神力,他就觉得很满意了。 在范进写文章的时候,笙歌又一次拿起那些考试的书啃了起来。 老天保佑,希望能中,总不能太丢穿越人士的脸。 再说了,她还有一个直播间。 万一落榜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该怎么取笑他。 想想就肺疼……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有没有发现范进大叔比之前看起来年轻了许多。 主播:太浪兄,那是本主播的功劳…… 范进自从来到她的小院中,不愁吃穿,也没有邻居敢上门指桑骂槐嗤笑,顶多就是刷个碗,能不面色红润吗? 她这个岳父做的还真是孝顺…… 没错,就是孝顺。 看看范进身上得体整洁的衣衫,干净儒雅的面庞,哪里还能想到之前的落魄样。 别人都是女婿孝敬老丈人,她这是什么?养着女婿吗? 浪九九: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主播老实交代在图谋什么。 主播:图谋一辈子做老丈人…… 笙歌实话实说。 “砰砰砰……” 一下接一下的敲门声响起,打断了笙歌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你来我往互不相让的争论。 北城南笙:不开心,大叔的原配来了…… 主播:三观还能再不正些吗?人家是原配,你们这是觊觎人家同生死共患难的夫君…… 笙歌眨眼,范胡氏来干嘛。 “开门去。” 笙歌踹了范进一脚,范进一时不查,墨汁在纸上留下了重重的痕迹。 正文思泉涌,有了绝妙的灵感,偏偏被打断了…… 范进脸黑…… 但抬头看到笑得一脸坦然根本不知道自己做了什么的笙歌,黑沉的脸努力勾勒出一个不太僵硬笑容。 不能生气,不能生气…… 这是岳父,生气的下场绝对是他倒霉。 不气,不气…… 范进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磨叽什么呢,你媳妇儿来了,欢喜不?” 第一百一十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三)求订阅 (二十三) 范进看了笙歌一眼,只觉得脑海里有个小人在开口。 看,越来越像神棍了,都会未卜先知了。 他觉得岳父一定是脑子抽了,才会选择科举这条路。 以岳父的口才,忽悠些达官贵人做座上宾然后飞黄腾达也是一条捷径。 以岳父的武力,随随便便就能打一个武状元回来,然后建功立业做个大将军。 范进脚步不慢的打开院门,头发乱糟糟的范胡氏就出现在他面前。 呵,还真的未卜先知了。 “夫君,就知道你在跟爹享福。” 范胡氏的第一句话就成功让范进不知道该说什么。 “进来,站门口是想让人看笑话吗?” 笙歌沉声说道。 前两天不是才让范进给范胡氏和范母送了些吃食吗? 按理说应该能够维持一段时间了。 “爹……” 范胡氏哑然,她确实有几个月的时间没有见过自家老爹了。 为什么几个月的时间,她发现这个爹越活越减轻了。 跟夫君站在一起,就好像是两个隐居在世外桃源的大儒。 衣袂翩翩,雅致风流。 范胡氏甚至都有些不敢相信面前这个一举一动都温雅优美的人是她粗俗大嗓门的爹。 读书真的对人有这么大改变吗? 范胡氏在背后偷偷搓了搓自己的手,半天没有踏进来。 刚才那一刻,她觉得自己就好似是一个异类。 范胡氏想起了之前爹说让她读些书的话,第一次有些心动。 笙歌随意把书合起来,堆放在一旁,示意范进为范胡氏煮了一杯茶。 以笙歌如今的经济能力,自然买不起多么好的茶叶。 “你怎么想起过来了……” 笙歌有自知之明,范胡氏绝对不可能是因为想孝敬她这个做爹的了。 范胡氏接茶水时看到了自己与夫君的手,心下惊慌,差点儿把杯子摔碎。 夫君的手白皙修长,只有握笔的地方留着厚重的茧子。 而她呢…… 手指又粗又大,还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茧子,指甲缝儿中还有味洗净的污泥。 夫君恍若天边彩霞,而她就是地上淤泥。 这样的夫君,若以后高中做官老爷她还能配得上吗? 走神的范胡氏并没有听到笙歌的问话,而是陷在自己的思绪中久久不可自拔。 “……” 笙歌瞥了一眼范进,自己的媳妇儿自己解决。 范进轻咳一声,像是看不到范胡氏指甲和掌纹缝隙中的陈年旧泥似的,很自然握在了手中。 “你想什么呢,岳父问你话呢。” 虽然是平平常常的话,但语气却也柔和,带着安定人心的力量。 “……” 范胡氏眼神复杂,盯着面前越发风姿卓著的男人,嗓子干疼,不知道该说什么。 唯有手心持续不断的温暖,让她不至于那么恐慌。 笙歌闭目养神,作为一个老丈人,她不想吃狗粮,秀恩爱到别处。 “岳父刚才问你为何而来。” 范进见妻子回神便收回自己的手,重复了一遍笙歌的问题。 “爹,我就是想来看看你。” 话到嘴边,范胡氏突然改变了说辞。 她着实说不出自己是来要银钱做新衣服的话。 就算她再不想承认也知道,现在爹对她比以前温和多了。 最起码还会隔三差五的送些铜板和猪肉给她,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指着她鼻子骂她丢人现眼。 可也就是对着这样的爹,她再也无法像以前那样厚脸皮。 “……” 笙歌挑眉,小年轻,你不老实啊…… 笙歌清楚,范胡氏是在说谎。 以她前两次对范胡氏的了解,恨不得把胡屠夫所有的家产都拿走时时刻刻都在算计她这个当爹的,此次亲自上门绝对是无事不登三宝殿。 被惦记,被算计,她着实难有好心情。 许是笙歌的眼神太过于锐利,范胡氏渐渐低下了头。 “算了……” 笙歌觉得自己实在是有些幼稚,再怎么说都是死过一次还当过妖怪的人了,跟范胡氏有什么好计较的。 这些小事,无伤大雅。 “范进,我准你回家住几日,恰好这两天镇子里赶集,你可以带着她做件衣服,毕竟冬天要到了,这衣服着实单薄了一些。” 给范进放个假,也给自己放个假…… 就算范进小女婿再有趣,每天看着也累了。 想必便宜女婿也受够了她这副颐指气使的老脸。 适当的放松,有利于以后继续压迫。 “几日有点儿少,半月吧,你回家住半月。” 笙歌大手一挥,给了范进一贯铜钱,然后放了一个小长假。 范进欲言又止,但范胡氏看着一贯铜钱眼睛已经亮了。 穷怕了的人,再没有钱能够更让她有安全感。 一贯铜钱就是一千文…… 要知道一斤猪肉不过二十几文三十文钱,一千文可以买多少肉…… 作为文盲的范胡氏有些算不清了。 不过,爹什么时候出手这么阔绰了。 “爹……” “再要也没了。” 范胡氏贪婪的眼神,笙歌尽收眼底。 她乐意给就给,不乐意给谁也别想来要。 说到底,范胡氏终究不如范进会做人。 就像她以前说的,真假姑且不论,范进言谈举止最起码让人看了不会生厌。 “岳父,这就足够了。” “岳父大恩,小婿以后必报。” 虽说范进觉得自己手上的钱有些烫手,但考虑到渐渐转凉的天气以及母亲妻子的身体,最后还是收下了。 是他无能,几十年来连自己的母亲妻子都养活不了。 “没事儿,尽管花。” 笙歌心情大好,因为直播间范进的迷妹们见不得范进如此窘迫的模样纷纷打赏…… 打赏什么的,多多益善。 笙歌笑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缝儿,下巴傻女都小胡子一颤一颤,说不出的有喜感。 送走了范进夫妻,笙歌常常的舒了一口气,本姑娘接下来的半个月要尽情造作了,终于不用维持身为岳父的尊严了。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之前是不是脑袋被驴踢了,非要在范进面前言传身教,试图把范进小女婿歪了的三观拽回来。 哈哈哈…… 来啊,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的时间。 比如睡觉睡到自然醒,比如吃肉吃到想吐…… 第一百一十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四) (二十四) 过去的几个月真真是受够了便宜女婿每天早上比鸡叫还要准时的诵读声…… 鸡还有打盹儿都时候,范进小女婿就没有睡过头的日子。 笙歌无比怀疑,范进小女婿是不是在脑子里定了闹钟。 女婿早起发奋读书,她这个做岳父的实在没脸睡懒觉。 走路太浪会闪腰:再一次证明主播是个没心没肺的,别人的离别都是依依惜别,偏偏主播这里就差放鞭炮庆祝了。 豺狼配女猫:这算什么,上个世界顾小哥儿感念主播功绩,以国母之礼下葬,不还让主播嫌弃的不行吗? 主播:那是感念功绩吗?分明就是在破坏本主播的一世清白。 以后世人越发强大的脑补能力,她和顾怀远之间绝对少不了一出风花雪月荡气回肠的爱恨情仇。 什么开国元首为开国功臣笙歌首长一生不娶啊…… 什么相爱的人偏偏不能在一起啊…… 指不定就连阿毛的身世都能被那些人编出一朵花来。 不用怀疑,这一定会发生。 所以千万不要指望她感谢顾小哥儿,如果她能从棺材里爬出来一定会掐死顾小哥儿。 她冤啊…… 浪九九:清白?主播难道你忘了祥林嫂在遇到小顾同志时已经是个二嫁都丧夫的寡妇了吗? 泠泠七弦上:你们说,史书上会不会记载主播是爱之深,所以怕克死顾怀远,所以相爱才没有相守…… 灯火阑珊处:泠泠小姐姐不愧是文化人,666,表示很有可能。 豺狼配女猫:怎么办,想想都觉得好刺激。 直播间热火朝天的聊着后世可能出现的流言蜚语以及那些所谓专家还可能会给出证据的桃色新闻,笙歌眼泪汪汪,只觉得心凉凉。 北城南笙:有段时间要看不到范进大叔了…… 灯火阑珊处:小别胜新婚…… 主播:一群小婊砸…… 笙歌心累的不再看直播间的弹幕,真是没想到范进还能有一帮迷妹粉儿,还是迷的不要不要的那种。 管中窥豹,足以想象范进以后成为官老爷得有多少妙龄少女前赴后继的成为范进的妻妾。 在这个三妻四妾的社会,多几个妾室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范进纳几个妾她不管,但正妻必定得是便宜女儿。 要不然,她还怎么做老丈人。 也不知道便宜女儿有没有那个本事不让范进生厌。 愁啊,愁啊,明明是老丈人,却偏偏操着媒婆的心,着实闹心。 这样一想,笙歌觉得放假想要造作的心瞬间凉了一大半。 …… 离开笙歌小院的范进和范胡氏走在乡间小道上,两道身影一高一矮,一儒雅一脏乱,看似诡异,可翻飞的衣角却又把两个人紧密的交织在一起。 范胡氏脸上的兴奋清晰可见,时不时就看一眼看尽微微鼓起的胸口。 嗯,那里面整整放着一贯钱。 就连她大婚嫁给范进时,爹都没有这么大气过。 “夫君,你说爹是不是发了什么财?” 这个问题范胡氏最终还是憋不住了,神秘兮兮的压低声音问道,就怕路过的人起了谋财害命的心思。 范进忍不住凝眉,不喜妻子如此小家子气。 可是,小家子气却又怪不了别人,只能怪他自己。 “没有。” “也许是爹十数年的积蓄吧。” 范进并没有说笙歌在荒山采药的事情。 荒山人迹罕见,常有野兽出没,岳父为了采药都跟野狼搏斗了,虽说回来后岳父云淡风轻的不当回事儿,但他知道,野狼那种凶悍成性的动物,怎么可能那么容易全身而退。 也不知道岳父是不是受伤了,他闻到了血腥味…… 唉,花着岳父拿命换来的钱,总觉得有些烫手。 至于为何不告诉妻子,他是怕妻子一时被钱蒙了心冲昏了头脑,不管不顾的也要去荒山采药。 先不说妻子认不认识药材,单单说荒山的凶险,就让人望而生畏。 万一…… 万一妻子不甚遇到野兽,那该如何是好。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到时候他又该如何向岳父交代呢。 要知道,范胡氏可没有岳父的身手。 “怎么可能?” 范胡氏下意识的就要反驳,说实在的她待字闺中没有嫁给范进时爹就开始卖猪肉了,收入多少她旁敲侧击最清楚不过。 “岳父既给,那就是岳父的恩情,你又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呢。” 范进隐去了嘴角常年挂着的和煦谦卑笑容,冷冷的说道。 其实,范进对这个岳父的感觉也很是复杂。 但再复杂也无法回避恩情的问题。 就算不能有恩必报,但也绝对不能恩将仇报。 一贯钱足以让母亲和妻子温暖舒适的过冬。 “呃……” 范胡氏犯起了结巴,没有想到范进会这样疾言厉色的对她说话。 嫁给范进这些年,因为爹泼辣凶厉,所以不论是范进还是婆婆都没有对她红过脸。 而她投桃报李,对婆婆也很是孝顺。 沉默在蔓延,范胡氏惴惴不安,而范进也失了交谈的心思。 一路无言,范胡是回到家中的第一件事情竟是对着范母告状,说她一片好心却偏偏被嫌弃。 范进气笑,把那一贯钱交给范母,便回到了披子。 披子是范家看起来唯一还算干净的地方,没有奇怪的味道,没有长年累月的污垢,只有淡淡的墨香气。 几个月未曾来披子读书,桌子上书架上落了一层灰。 范进换下身上的衣服,穿上过去的补丁衣服开始打扫卫生。 “夫君,你怎么能做这些事情呢,我来打扫……” 范进闻言,手中捏着湿了水的麻布,似笑非笑的看着范胡氏。 打扫…… 自范胡氏嫁入范家,怕是就没有想起过干净整洁这件事情吧。 同样是小院,差别还真是大。 自家妻子竟还不如壮硕的岳父注意卫生。 如果说他对范胡氏没有一丝失望,那绝对是假话。 但他也知道面前这个看起来蓬头垢面不修边幅的女人陪他过了这么多年艰苦充满嘲笑和讥讽的生活。 他的不事农桑,无所作为,且多年不中,她都可以接受。 那他呢。 第一百一十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五) (二十五) 一日为妻子,终生都是妻子。 范进自知他不是正人君子,亦没有圣人的高风亮节,但却不能没有底线。 思及此,范进叹了口气。 “不用,你去做午饭吧。” “午饭后带着母亲,我们一起去赶集吧,冬日将至,还是储备些过冬的东西吧。” 范进淡然的笑了笑。 “嗯。” 范胡氏笑眯眯的点了点头。 真好,终于可以去赶集了。 范进打扫干净房间,坐下来铺开纸笔,开始继续刚才的文章。 灵光一闪,若是不写下来,怕是不多时就会忘了。 下笔如神,一气呵成。 范进吹了吹未干的墨汁,抬起头来看着新鲜出炉的文章,光彩熠熠。 范胡氏顿住脚步,手脚僵硬。 刚才那样的夫君,真是恍若夜晚的皎洁明月,虽依旧温和低调,但却自成雅致。 她虽不通文墨,但数年的熏陶也不是一点儿用都没有。 “夫君,午饭好了。” “夫君,不知道你能不能在闲暇时教我习字?” 范胡氏最终还是下定了决心。 笙歌和夫君的改变让范胡氏还在对未来迷茫的时候便产生了危机感。 “嗯。” 范进并没有多做犹豫便应了下来。 若是妻子读书习字之后亦可像岳父那样,他会很开心。 在笙歌不知道的时候,范胡氏就开始了她的崛起之路…… 半月的时间倏忽而逝,范进伸了个懒腰看看在桌子另一头笨拙且认真写字的范胡氏,眉眼弯弯。 妻子和岳父不愧是父女,这性子都很是相似。 一旦下定决心,就会付诸于行动。 “太阳落山之后我就要去岳父家了,你若是有什么不懂的,每隔三天可以去询问。” 范进嘱托着。 他能力有限,就算妻子勤奋向上,他也没有宽裕的银钱为妻子请女先生。 女先生那是钟鸣鼎食之家的大家闺秀方有的教育。 “夫君,那我给你准备下行囊。” 范胡氏揉了揉犯困的胳膊,站起身来。 读书写字实在是累,她怎么觉得比她做一天家务还要辛苦的。 可是,她不得不学。 当范进背着范胡氏准备的衣裳走在回笙歌小院路上时已经繁星满天。 秋风习习,已有几分凉意。 只是,范进没有想到岳父家竟院门紧缩,投过缝隙看也是漆黑一片并没有烛火亮起。 范进询问邻居,非但没有得到我们有用的信息,反而被嘲讽了一顿。 “肯定是怕你这现世宝女婿上门打秋风。” “你这人也不知羞,这么大年纪竟然靠着老丈人养着。” “胡老爹也不知道是造了什么孽,竟然摊上了你这样的女婿,真是可怜,可怜……” 范进垂落于身侧的手微微握拳,但始终没有说出反驳的话。 这些话不是已经听了很多年了吗?不是早就应该习惯了吗? 为什么现在听起来竟然有些愤怒和悲哀。 最可怕的不是永处黑暗之中,而是隐约看到光明却又被打回现实。 恨自己,恨他人…… 五十多岁的老秀才,果真是个窝囊废。 范进的精气神一点点弱下去,双眼中的灼灼光芒也渐渐熄灭。 他的生活本就应该是这样,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他无能,他怯弱,他一事无成…… 怎么能够因为岳父的改变,他便忘乎所以了呢。 范进脚步僵硬,拖着瞬间疲惫的身体,脚步踉跄的离开了邻居家。 “噗嗤……” “还真是个糟老头子,就这样子还想着当官老爷呢。” “这范进也不知道撒泡尿照照自己,看看他那尖嘴猴腮的样子哪里像是大富大贵的命。”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哈哈哈……” “就是,胡老爹也不知道是不是傻了,竟然还一再维护这个倒霉鬼,也不怕被连累倒了霉运。” “听说胡老爹也有心科举,万一到死也考中才好笑。” 背后的嘲讽声和毫不遮掩的笑声就像是一把刀一点一点割着范进本就有些脆弱紧绷的神经。 范进此刻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远离这些人。 茫茫夜色,范进漫无边际的走着。 待他回过神来就发现自己走到了庄子外的荒地边。 深秋,万籁俱寂,就连虫鸣鸟叫似是都变得吝啬了。 范进坐在废弃的耕垄上,没有叹气,没有破口打骂,没有自怨自艾,就这么安安静静的坐着,沉默发呆。 …… …… 浪九九:主播,前方有个俊俏小男鬼…… 豺狼配女猫:不应该是妖艳小女鬼吗? 余生一杯酒:似是个书生,背影看起来貌似还有些眼熟。 北城南笙:卧槽,是不是,是不是…… 泠泠七弦上:这道背影带着遗世独立的厌倦和无助,就好似被世人所抛弃一般。 浪九九:…… 泠泠七弦上明显画风不同的话一出,立刻引起了一片无言以对。 还能好好说话吗? 秉着呵护直播间这唯一一股没有受主播影响的清流,所有人都没有毒舌。 满载而归的笙歌兴致勃勃的看着直播间的讨论,眯了眯眼睛。 俊俏小男鬼? 妖艳小女鬼? 笙歌摸着胡子,猥琐的笑了笑。 难道她现在成了书生,女鬼妖精什么的就主动上门了吗? 听说女鬼女妖都有盛世美颜,终于可以大饱眼福了。 笙歌下意识的忽略了那句俊俏小男鬼…… 不过,俊俏小男鬼也可以。 欣赏盛世美颜本就不应该拘泥于性别,她要做一个海纳百川的赏花人。 笙歌按照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指路,看到了坐在垄耕上低垂着头,发丝披散的…… 鬼…… 男鬼…… 为什么她隐约看到了白发…… 为什么深夜遇鬼,还要遇到一个糟老头子。 难不成是个想寻死的落魄书生,难不成比范进还惨? 大半夜穿着白衣服披散着头发是在故意装鬼吗? 你这么爱造作,你家里人知道吗? …… 北城南笙:哇哇哇,真的是大叔…… 走路太浪会闪腰:好像真的是,心疼ing 大叔? 大叔等于范进。 那么不远处这个看起来就很丧,似是要寻短见的糟老头儿是范进…… 不过就是半月未见,范进怎么就这么丧了…… 第一百一十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六) (二十六) 小女婿,你真是让老丈人我操碎了心啊…… “喂……” 笙歌在范进身后轻轻的推了推范进。 扑通一声,范进在地上滚了一圈。 笙歌嘴角抽搐,范进小女婿刚刚那是睡着了吗? 睡着都可以表现的这么丧,难道是新技能。 “嗯?” 范进揉了揉自己的脑袋,迷迷糊糊的看着来人。 “岳父?” 岳父这是又去哪里了,为什么他依旧闻到了鲜血味。 他其他可能不太好,但鼻子却是最灵敏的。 “哟,三更半夜的在这荒郊野外装什么鬼魂,你以为吓死人不偿命啊。” 笙歌拉起范进,撇着嘴说道。 “你是因为进不去所以就这么郁闷?我不是交过你翻墙爬树吗?” “我那小院子你随便翻一翻绝对能进去。” 笙歌本以为范进会像上次那样,磨磨蹭蹭的拖到明天晚上才到,谁知道这一次竟变得这么积极。 “我忘了……” 范进呆呆的挠了挠头,绝口不提自己被嗤笑,并且连累岳父也被人嘲笑的事情。 “蠢。” 笙歌打了个哈欠,皱着眉头说道。 亏她还以为自己能够在这月明星稀夜深人静的荒郊野外看一次盛世美颜。 没想到竟然是便宜女婿,真是浪费感情。 “回去吧。” “岳父,你这是去了哪里?” 范进余光看到了笙歌身后那个足足有大半个人高的背篓里放满的是各种各样的小动物,无一例外,这些动物身上都插着竹箭。 一箭毙命…… 野兔,野鸡,飞禽,还有一头小鹿…… 厉害了,我的岳父大人,难道你的专职是猎人吗? “去那座荒山呆了几天。” 笙歌漫不经心的说道,生活太无聊,所以思前想后笙歌决定去野炊…… 荒山中能吃的小动物遍地都是,与其困在家里无聊到发霉,还不如吃肉吃到想吐…… “呆了几天……” 范进看着自家岳父指着的方向,眼神暗了暗。 世代相传,那座荒山甚是可怕,野狼,熊瞎子,大虫…… 岳父难道就不怕吗? 别人就算逼不得已从那里赶路都是全副武装胆战心惊,岳父可倒好,主动撞上去。 “喂,你那是什么眼神。” 笙歌用自己做的弓箭戳了戳范进,不满极了。 小子,我是你岳父…… “冬月快要到了,正好可以腌制些腊肉,到时候下着雪吃着肉温点酒,小日子过的最是惬意。” 笙歌眯着眼睛,像是一样想象到那样的日子。 嗯,还可以吃些火锅,无火锅不冬天。 “对了,等我做好你给你娘送点儿回去。” 范进只觉得心中涌过一道暖流,岳父虽说嘴有点儿毒,但是对他和家人都很好。 为了让大家冬天吃饱穿暖,岳父不辞辛苦不畏危险深入荒山打猎。 年迈之人,怎么不让人感动。 “岳父,你对我们一家人真是太好了。” “岳父您辛苦了。” 笙歌眨眼,谁来告诉她范进便宜女婿究竟自己脑补了什么。 听听刚才这两句话说的,非但不文绉绉的,反而情深意切…… 对他们一家人简直是太好了? 哪里好? 笙歌有些懵逼,她果然跟范进脑回路不同。 她注定是个用拳头解决问题的莽夫,不像范进便宜女婿就连脑补都能这么清新脱俗。 “岳父,你有没有受伤?” 范进紧张的看着笙歌,仔细的打量着。 好看的鼻子就像是小狗一般围着笙歌嗅着什么。 “……” 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半月不见,范进小女婿好像有疯癫的潜质了,这是不是意味着范进小女婿还是会疯。 会心一击啊…… “你闻什么……” 笙歌拽住范进的长发,高冷的推开。 虽说本姑娘现在是糟老头子,但你也不能袭胸啊。 “闻闻岳父有没有血腥味,有没有受伤……” 范进丝毫不知道笙歌的想法,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血腥味? 大姨妈算吗? 只可惜她现在连大姨妈都没有了。 “没有受伤,那些动物在本……本老汉手中不费吹灰之力,樯橹灰飞烟灭。” 差点儿又说成本姑娘…… 范进眼中的柔和越来越胜,也不知道又脑补了什么。 岳父这一定是不想让他担心,不想让他有心理负担,可是他一定得把岳父的恩情记在心中。 今后他一定得更加努力的发奋读书,做好能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呸…… 应该是一家人都能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不需要再为了生存如此艰难。 “智障……” 笙歌看了一眼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正呵呵呵笑个不停的范进。 小年轻,你是不是得吃些药,你这病好像越来越严重了。 笙歌现在是一点儿都看不出范进的精明了,他更像是个爱脑补的智障。 不过,这个脑补好像是对她有益的。 嗯,那就将错就错吧。 这可不是本姑娘撒谎的,是被迫被感恩的。 毫无压力,笙歌瞬间说服了自己。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叔这算是被主播收服了吗? 北城南笙: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大叔分明是被自己的脑补收服了。 余生菇凉:我就说嘛,上次主播去大山深处挖那些上了年份的药材,被我们怂恿着再一次与野狼搏斗后,大叔就开始别别扭扭脑补了。 泠泠七弦上:主播的好运气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范进小女婿这是脑补了主播抛头颅洒热血只为他们一家人能吃饱的激情剧情。 主播:原来如此…… 主播:多谢解惑。 对此,笙歌只想说,让这样的误会来的更加猛烈一些吧。 本姑娘来者不拒…… “哈哈哈……” 笙歌现在只想仰天大笑三声。 怪不得便宜女婿越来越智障了…… “你笑什么?” “就你能笑?” “……” 范进悻悻的摸了摸鼻子,好吧,他怎么能去质问岳父呢。 “翻墙……” 笙歌在自己腰间摸了半天也没摸到钥匙…… “岳父是把要是丢了吗?” 范进低沉着声音,生怕自己不小心将笑意溢出来。 笙歌顿时横眉冷对,虚张声势。 “胡说,本大爷是想锻炼一下你的身手。” “小年轻,你膨胀了……” 第一百一十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七) (二十七) “趴下,我先进去。” 至于为什么不让范进先踩着她的肩膀,当然是因为她怕范进小女婿拉不进去她。 范进依言蹲下,让笙歌踩在他的肩膀上。 歪歪扭扭,范进踉跄了几下倒在地上。 “我的肉……” 笙歌心疼的看着被压扁的筐子,眼泪汪汪。 “岳父,太重了……” 范进揉着自己的肩膀,五官扭曲。 刚才岳父踩在他肩膀上的那一刻,他清楚的听到了自己骨头咔嚓的脆响声。 再这么踩下去,会不会断了…… 笙歌挠挠头,好吧,她忘了自己的大力气了。 装的满满当当的筐子她背着不觉得有什么,但是绝对也是个成年男子的体重。 刚才没踩死范进小女婿算范进好运气了。 “岳父,其实我们可以不翻墙的……” 范进观察着笙歌的脸色,犹豫再三还是说了出来。 惹岳父不开心总比真的残废了要好…… 残疾人是不能参加科考的。 “嗯?” 笙歌的手顿了顿,便宜小女婿,你刚刚再说神马…… “岳父,我会开锁。” 范进瑟缩着肩膀,努力降低自己的存在感。 开锁…… “你为什么不早说?” 笙歌露出了和蔼可亲的狼外婆笑容,惨白的牙齿在如水的月光下就像是下一秒就会张开血盆大口吞了范进这个碍眼的小女婿。 “你没问……” “……” 说的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浪九九:撒花撒花,热烈庆祝再一次看到主播吃瘪。 豺狼配女猫:谁能想象我看了主播这个世界一路酷霸炸天的样子是多么憋屈,这样的范进小女婿请再多来一沓儿。 灯火阑珊处:楼上你不是一个人。 带特产回家的蛙:心情大好,打赏送上。 o(# ̄ ̄)==o)) ̄0 ̄“)o 本来还有心计较什么的笙歌,看到哗啦啦从天而降的打赏之后瞬间眉开眼笑。 爱你么么哒…… 嗯,她就是这么没有节操,志气什么的,还是等直播系统升级等到一一所说的兑换商场能够开启的时候再捡起来吧。 她这可不是怂,而是识时务者为俊杰。 当初上个世界那个中年文士就是这么说的。 唉,一提起打赏,就有些想念出手阔绰的大佬…… 帝君大老爷,你在哪儿。 说曹操曹操到,闪瞎人狗眼的特效和blingbling的颜色再一次震惊了整个直播间。 夜帝打赏主播一万赤晶…… 大佬就是大佬,一出手就不会是零头…… 笙歌认真想了想,面对大佬她是不是应该表现的狗腿一点儿。 主播:大佬,您缺腿部挂件吗? 主播:你还想看到我吃瘪吗? 笙歌就像是被打了鸡血一般,一句一句说个不停。 夜帝:不缺,不想。 主播:大佬不愧是大佬,说话都是这么言简意赅清新脱俗,佩服佩服。 夜帝:如果你能改个称呼,我想我会更让你佩服。 主播:…… 大佬不好吗? 浪九九:主播,你能收起你的口水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谄媚的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果然范进小女婿是师承主播,这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我们也很是佩服。 主播:呵呵哒…… “岳父,岳父?” 范进撞着胆子推了推笙歌。 怎么办,岳父好像得失心疯了。 不骂他就算了,为什么笑得这么灿烂,像极了前段时间绚烂盛开的菊花。 嗯,他竟然从彪悍的岳父脸上看到了谄媚和巴结。 他不会看错,那笑容他很是熟悉。 因为很多时候,他就是那个样子的。 谄媚和巴结一定不是对他的,难道这里除了岳父和他还有第三个人。 范进缩着肩膀四周看了看,除了徐徐吹过的凉风,连个鬼影都没有。 不对,鬼影…… 不会是岳父能够看到他看不到的东西吧。 佛祖保佑,玉皇大帝保佑…… 范进只觉得自己遍体冰凉,那些从指尖穿过的风好似都变得阴森起来了。 呜呜呜…… 他明明是个坦坦荡荡读书人,怎么被岳父影响的越来越迷信鬼神之说了。 待笙歌回过神来就看到范进生无可恋欲哭无泪的一张脸。 女婿,你又怎么了…… “岳父,你是不是能看到那些飘着的东西?” 范进左顾右盼,小心翼翼神神秘秘的低声说道。 笙歌冷不丁觉得有些冷…… 飘着的东西…… “叶子?” 深秋叶子枯黄,风一刮落一地,看不到才不正常吧。 “不是,是,是……” “是什么啊?” 听着范进这嘟嘟囔囔半天说不出话,笙歌就恼火。 “鬼魂……” “……” 谁来告诉她,范进小女婿是不是这段时间突然开发了小脑,所以想象能力大幅度提高,她这个做岳父的都有些hold不住了…… “看不到。” “子不语怪力乱神,你没读过?” 看样子,范进小女婿被脑补吓得不轻啊,说话都带上颤音了。 啊啊啊…… 可以去唱歌了…… “读过,可是,可是岳父你刚才眼神空洞的在笑什么,还笑得那么……” “那么真诚……” 求生意识强大的范进为了小命为了不受皮肉之苦违心的说出了真诚二字。 他不敢当着岳父的面说狗腿…… “呃……” “就是想到了一些有趣的事情,一时没忍住。” “看什么呢,快去开门。” 笙歌照着范进的好脑勺拍了一巴掌。 呵呵哒,一定是刚才太激动了,一时表演的太入戏。 真当她没有看到范进小女婿刚才的纠结。 他一定是想说谄媚或是狗腿啊…… 真是难为范进小女婿了,什么时候这两个词跟真诚成了近义词。 语文老师会气死的…… 浪九九:哈哈哈…… 北城南笙:哈哈哈…… 主播:哈什么,听到被别人当做鬼魂这么开心啊。 笙歌的话落下,直播间陷入了诡异的寂静。 好吧,他们只注意到了主播吃瘪…… 笙歌洋洋得意的一个一个捡起自己掉在地上的小动物。 这可是冬天的肉,可不容有失。 “开了,岳父可以进去了。” 月光下,范进的手中拿着一根不知道从哪儿捡的细铁丝,衣服皱皱巴巴的…… 第一百一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八) (二十八) 细铁丝…… 这就是范进小女婿的作案工具吗? 呸,开锁工具。 从范进动作到锁开还没半分钟…… 笙歌上前看了看完好无损依旧可以锁上的锁子,沉默了。 厉害了,我的便宜女婿。 没想到,你竟是这样的范进。 看看这速度,看看这作案手法,不需要板砖不需要铁锹,就是一根细铁丝…… 没错,你没有看错。 一看范进小女婿就是老手啊。 初来乍到的,怎么可能这么安静且快速的开了一把锁,脸上脸惊讶都没有,只有理所应当和淡然。 范进,其实你是江洋大盗吧,只是潜伏在科举文人中的卧底…… “女婿,教教岳父这一招,行吗?”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范进,就差跪下磕头拜师了。 对于笙歌来说,这一招开锁神技,可比那些之乎者也有趣多了。 “女婿,你要不考虑一下咱们两个人来个组合,你管开锁,我管偷,劫富济贫去……” 笙歌跃跃欲试。 无聊的日子,找些趣事儿也很是不容易。 “女婿,看你这么熟练,是不是……” “不是……” 范进连连打断笙歌的话。 他真的只是个屡次考试不中的落魄秀才,跟劫富济贫这样高大上的事情真的不沾边。 岳父,您放过我吧。 笙歌咂咂嘴,一脸不相信。 难道这神一般的开锁技术你娘胎里带出来的。 别看她读书少就就忽悠她。 “岳父,咱们先进去吧……” 在大街上谈论开锁谈论偷盗,他真是没那么大胆子。 “也对,女婿说的对,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么隐秘的事情当然要回家说。” “……” 范进扶额,岳父这是又误会了什么。 对天发誓,他是清白的。 他就是一无是处,但绝对没有做过作奸犯科的事情。 看着院门重新关上,范进松了一口气,终于不用站在家门口大街上作死了…… 笙歌点燃烛火,准备跟范进来一场秉烛夜谈。 “岳父,我的开锁技术真不是偷东西练出来的……” 要去偷,他家里早就吃香的喝辣的了,哪里还需要这么艰难。 “难不成还真有人闲的没事干开锁玩?” 笙歌只觉得牙疼,对多闲的人才能干出这样的事情。 可是,下一秒她就看到范进郑重的点了点头。 “……” 还真有…… 她的便宜女婿就是典型代表,并且还真的自学成才了。 范进小女婿,其实你三十多年考不中秀才是有原因的吧…… 看来不是去研究人情世故而是去钻研开锁了。 开锁技术哪家强,中国山东找蓝翔。 不对,应该是明朝广东找范进。 都怪蓝翔打的广告太走心了,走心的她都忘不了了。 “这不重要,重点是能教我吗?” “难道你不觉得我骨骼精奇天赋异禀,是万中无一的武学奇才,不,开锁奇才吗?” “你把这门开锁神技教给我,一定是你开锁神技的有缘人。” “不愿意教,那我买还不行吗?” “你卖不了上当,卖不了受骗……” 混过多年贴吧论坛,从小看广告长大的笙歌,这些话随口而来,都不带考虑的。 范进掏了掏耳朵,眼神越来越诡异。 他为什么觉得自家岳父一天一个性子,这口才可以去街上做兜售小二了吧。 他甚至已经想象出岳父站在酒楼或是布庄前拉客的场景。 一定火爆至极…… 他必须得承认,在口才这方面,岳父确实天赋异禀。 异到快要吓坏他。 这样的岳父,是他以前根本无法想象的。 圣人云,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 可是为什么他觉得只有最善变且还没有规律可循的岳父最难应付。 自卖自夸也是种本事,还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他必须得服。 厉害了,我的岳父。 就这口才,死的也能说成活的。 做文人,可惜了。 “既然岳父想学,小婿自然是会竭尽所能教给岳父的,岳父说那些好真是折煞小婿了。” 见范进松口,笙歌也默默松开了拳头,打消了武力威慑范进的想法。 小女婿乖巧一点儿,多好。 范进也丝毫不知,他在拳头下又差点儿游走一圈儿。 “岳父,时候不早了,不如我们先休息?” 说起来范进刚才在荒地坐着睡着了,现在其实也不怎困。 可是想想岳父惊险的入深山打猎,一定身心俱疲,作为晚辈他一定得有心。 “也对。” 虽说笙歌对开锁神技感兴趣,但也知道大晚上学有点儿蠢。 学了这开锁神技,她就是劫富济贫,风流倜傥的大侠了。 这个世界不能用,她难道不会以后的世界用吗? 技不多压身…… 笙歌把猎物随手放在厨房,简单洗漱了下就酝酿睡意。 真是没想到啊,她的范进小女婿还有做江洋大盗的潜能。 一想想一段时间以后,她也可以拥有秒开锁的神技,笙歌就激动的有些睡不着。 这种成就感可比跟野狼搏斗大多了。 过度兴奋的下场就是失眠…… 也不知道是不是在荒郊野外住习惯了,回到柔软的大床上笙歌竟然有些飘飘的感觉。 数着数,天蒙蒙亮的时候笙歌终于睡了过去。 就连鸡叫声,都没有惊醒笙歌。 对于经历了半个月野人生活的笙歌来说,公鸡打鸣,小意思。 就算是打雷,她都不见得能醒过来。 站在门外的范进听着房间内震天的呼噜声,越发愧疚。 岳父定然是累了,否则怎么可能会打呼噜。 就让岳父睡个懒觉吧,不碍事。 范进自我安慰道,并且十分贤惠去厨房照猫画虎的煮了一锅粥。 虽说君子远庖厨,但既然能够为了他们一家人凛冬有肉吃有衣穿不顾危险的去荒山,那么他下厨又何妨呢。 不就是一锅粥么…… 他之前虽没有做过,但看妻子和岳父也做过不少次。 有什么难呢…… 只是范进没想到打脸来的这么快…… 笙歌是在一片焦味和烟中醒过来的。 是谁,是谁趁着本姑娘想烧死本姑娘…… 居心叵测…… 本姑娘向来与人为善,从不挑拨离间,怎么会有人想烧死本姑娘…… 第一百一十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二十九) (二十九) 咦,只有烟…… 笙歌看看日头,心里有个不详的预感。 范进小女婿不会是想表小心去做饭了吧。 笙歌匆忙穿上衣服走出去看着灰头土脸耷拉着头的范进。 “女婿啊,你不是已经烧过一次火了吗?” 言外之意,不是都说一回生二回熟吗? 可你为什么一次比一次惊险呢。 “……” 范进张口结舌,半天说不出话。 笙歌叹了口气,她这个小女婿一犯错就是这个模样,好心塞。 她是不是该庆幸厨房没有被烧了,她的那些猎物也被及时的拯救出来了。 “岳父,我就是想煮粥。” 范进挠挠自己的脑袋看着眼角还挂着眼屎的岳父说道。 要不要提醒岳父吗? 要不还是算了吧…… “你饿了?” “饿了就饿了,挤眉弄眼干嘛。” 笙歌毫无所觉,还以为范进眼抽筋了。 “没事。” 范进想着这么丢脸的事情,既然岳父看不懂他的暗示,那他还是就这样不说了。 “你等着,我洗漱好了再煮粥。” 笙歌摆了摆手,打着哈欠说道。 当笙歌看着镜子里那个挂满眼屎胡子拉碴蓬头垢面的糟老头子时,只觉得自己的头顶有一大片乌鸦呱呱呱叫着飞过。 原来不是范进小女婿有眼疾…… 笙歌只觉得她的脸是快要丢完了。 在餐桌上喝粥,两人有一搭没一搭说话中,笙歌又发现了一件丢脸的事情。 明明她之前一不磨牙二不打呼噜三不说梦话的,可为什么现在会打震天响嗯呼噜呢。 范进小女婿,你一定是在说谎。 对吗? “那一定是我太累了。”笙歌煞有其事的说道。 “嗯,小婿也这样认为。”范进很是捧场,一本正经的答道。 “……” 接下来的时间笙歌把学习开锁神技当成了生活的重点,各式各样的锁子都买了一个,让锁匠都开始怀疑笙歌是不是终于想通了不再去走科举那条路,而是继续做生意人了…… 没错,就是生意人…… 买锁子的…… …… “女婿,岳父我觉得开锁还是一个砖头砸开比较省事。” 因为学习开锁神技,笙歌已经不知道自己掉了多少根白发。 本就为数不多苦苦挣扎的黑发现在也几乎要被白发侵蚀殆尽了。 果然,做侠盗是需要天赋的。 “难吗?” 范进眼睛都没有离开书,随手摸了一个锁子,吧嗒一声就打开了。 “……” “难。” 笙歌叹了一口气,口中神神叨叨的背着四书五经,手却在不停的与手中的锁子作斗争。 哼,不会是一把锁子吗? 本姑娘就不信了,野狼都能打一片,还奈何不了一把锁子…… 深秋已过,凛冬而至,在所有人沉浸在喜气洋洋的大年中时,笙歌已经在为头悬梁锥刺股的为年后二月份的县试做准备。 农历二月,春昼初长,山花烂漫,是个好时节。 作为一个学霸,从五岁开始经历了大大小小的考试,笙歌本以为她已经是百毒不侵,云淡风轻了。 只是,当县试的告示彻底下来后,笙歌发现自己不淡定了。 紧张…… 无边无际的紧张…… “岳父,重在参与。” 范进把当初笙歌安慰他的话说了出来。 笙歌瞥了一眼范进,不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 “不想高中的学子都不是好学子。” 笙歌撇着嘴,淡淡说道。 “岳父,以你现在的学识足以连续考过县试府试。” 范进谦虚的没有提院试。 毕竟他自己考院试都考了三十多年。 “是吗?” “是。” 得到范进肯定的答案,笙歌扔下手中已经快要被她翻烂的书出去踏青了…… “……” 范进觉得刚才一定是他多管闲事了,这样是岳父哪像是紧张的样子。 哪个应试的学子会像岳父一样在考前还有心情出去踏青野餐…… 没错,就是野餐。 “岳父,等等我。” 范进吞了口口水,必须得承认岳父烤肉水平让人垂涎三尺。 二月份考试的岳父都不着急,明年才考举人的他更不着急。 嗯,至于读书什么的还是先吃了再说吧。 …… 笙歌看着眼前手脚麻利生火的范进,弯了弯嘴角。 这半年来,范进变化很大。 毕竟跟她这样简单粗暴总是跳脱的人在一起想像以前一样迂腐刻板都难。 再说了,范进小女婿求生意识那么强,投其所好这么简单的事情做的最顺手不过。 路过的行人,看着坐在草地上大口吃肉的翁婿二人,忍不住撇嘴。 什么有伤风化,什么丢了读书人的脸面…… 被骂惯了的范进已经可以面不改色,而心大的笙歌更是刀枪不入。 嗯,你们一定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喝口小酒,吃快烤得滋滋冒油的肉,顺带看看争相盛开的花瓣,笙歌只觉得小日子过的甚美。 她本质上就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上个世界跟着顾怀远干大事那是迫不得已。 这个世界如果不是怕小范飞黄腾达之后开始出幺蛾子不认她这个岳父,她想找个世外桃源体会一下采菊东篱下悠然现南山的生活。 在笙歌心心念念中,县试轰轰烈烈的到来了。 一群年轻小子里进来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儿,这感觉简直比鹤立鸡群还要酸爽。 一路走来,笙歌接受到了无数的注目礼。 看吧,看吧,又不会少块肉。 笙歌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屏蔽了这么所或探究或好奇或嘲讽的视线,然后面不改色的走进考场。 等她一坐下,笙歌觉得都有些快虚脱了。 谁说眼神不可以杀人,不能杀人那是因为眼神还不够多。 考题中规中矩,笙歌把自己的天马行空和范进的晦涩难懂巧妙的结合在一起,洋洋洒洒下笔如有神的写下了一篇卖相极好的文章。 当然,字迹若是可以再飘逸一些就更好了。 笙歌拖着自己的下巴美美的欣赏了片刻,然后站起身来交给主考官审阅。 笙歌低着头,默默的等待着自己的命运宣判,心里在想着考完吃什么补充一下营养。 主考官并没有说什么,而是在笙歌试卷上做了一个标记。 第一百一十八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 (三十) 笙歌表示很满意,只要不是叉叉就足够了。 “你可以先回去了,成绩会在三日后公布。” 闻言,笙歌对着县老爷恭恭敬敬的鞠了个躬然后才悄声离开。 在这小县城里,县老爷就是土皇帝。 人们常说阎王好过小鬼难缠,若是被县老爷视作眼中钉,她这辈子都别想中秀才了。 走出考场,笙歌就看到了范进和自家便宜女儿站在门外举着一把油纸伞安静的等待着她 笙歌抬头,也不知什么时候竟然淅淅沥沥的下起了小雨。 这里的春雨,细如牛毛,非但不会让人心生厌恶,反而会产生一种如烟如雾的朦胧感和浪漫感。 隔着雨雾,笙歌仔细的打量了一下又是许久未见的范胡氏。 自从读书习字以来,范胡氏的改变称得上一句翻天覆地。 虽说身上依旧是是普普通通的布料衣服,但行为举止已经有模有样。 “爹。” 范胡氏看笙歌久久没有走过来,只以为笙歌没有看到二人,伸手小声喊着。 这个时候她已经知道大庭广众之下大声喧哗是一种不礼貌没教养的行为。 爹和夫君都跟她说过,读书写字的目的不一定要是成为才女,而是应该明是非懂礼貌。 笙歌挥手示意看到了。 这么一看,她的便宜女儿跟范进还是蛮般配的嘛。 这大半年的时间,她把范进和便宜女儿的变化一点一滴都看在眼中。 必须得承认,她很欣慰。 “爹,回去吧。” “天气不好,我已经先温了些酒,回去正好可以暖暖身体。” 范胡氏并没有提任何关于县试的事情,显然是提前得到了范进的提点。 “嗯。” 笙歌接过范进递过来的油纸伞,打开。 笙歌曾经不止一次梦想过她有朝一日撑着一把油纸伞穿着汉服漫步在江南的烟雨朦胧中。 只可惜,这里不是江南。 只可惜,她现在是个糟老头子。 遗憾…… “岳父,小婿雇好了马车,这边走。” 在笙歌的接济下,范家的生活水平也呈直线上升。 之前那种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已经随风而去,就连范母的身体都渐渐好了起来。 整整一个冬天,都没有得伤风。 这一顿饭是在范家吃的,肉肥美多汁,酒凛冽清香。 如今的范家干净多了,房间中还十分文雅的插了几株桃花。 淡淡的桃花香萦绕在鼻子,门外淅淅沥沥的小雨似是落在玉盘的珍珠,在演绎一出动听的音乐。 酒足饭饱之后,范进终于问出了正题。 “岳父,你觉得此次县试你可能过关?” 其实范进是自信岳父可以通过县试的,只是他怕岳父万一故态复萌天马行空的写了一堆惊世骇俗的话,到时候别说过不过了,怕是该考虑能不能活下来的问题了。 这么长时间,耳濡目染,他虽已经满满理解岳父的想法,但考官绝对无法理解,只会觉得岳父有心造反谋逆。 “我写的中规中矩,对了,主考官在我的试卷上画了这样一个标记。” 笙歌蘸着水在桌子上画了一下。 看到这个标记,范进松了一口气。 岳父过关了,他的小命也保住了。 “岳父只需静待三日后的官府布告就好。” 闻弦音知雅意,笙歌知道自己这是**不离十过了。 结果如范进所预料,笙歌以头名的成绩通过了县试,得到了四月份参加府试的机会。 头名…… 笙歌咋舌,她自己这是超常发挥了吗? 还是说主考官就好她这一口儿。 她敢保证,如果把她跟范进的文章放在一起,那么主考官一定会选择她的…… 这可不是自恋,而是经验之谈。 任何时候都不要小觑了规整之外的可读性。 四月份的府试,笙歌依旧顺顺当当的度过,这其中少不了借鉴范进文绉绉严谨古板的风格。 说起来,她该对范进道一声谢。 大半年来,范进在学问上对她帮助甚大。 笙歌连续与好名次通过县试和府试,一时间在这个小县城声名大噪。 倒不是说县试和府试有什么了不起,实在是胡屠夫的年龄和学习时间太具有震慑力。 关注的人越来越多,等着看笙歌笑话的也越来越多。 院试之前,笙歌仔细回想儒林外史中对周学道的描写以及她认真收集的资料,仔细揣测应该怎样才能够保险的中秀才。 “岳父,你在研究周大人?” 范进看着笙歌桌子上厚厚一沓纸,诧异的问道。 笙歌挑眉看向范进,听这语气,范进是认识周学道啊。 “你认识?” 笙歌反问道。 “前段时间曾在书肆偶遇,有幸相交,只是那是还不知是周大人。” 范进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笙歌咂咂嘴,原来人跟人的缘分是真的阻断不了的,也不是那么容易改变的。 以范进的谦卑,相交意味着二人相谈甚欢。 本来她还在担心没了周学道这个贵人,范进还能不能像儒林外史中走的那般顺畅。 现在她倒是可以放心一些了。 范进的仕途不会因为提前中了秀才而半路夭折,也就是说她可以好好做官老爷岳父了。 嗯,她一定得坐稳。 每一个想来抢她岳父位置的,多半是欠揍,打一顿就好了。 “你觉得周大人是个怎样的人?” 这不怪笙歌走捷径,实在是这个时代的阅卷具有太多的主观性。 合了主考官的口味,自然可以占几分便宜。 范进沉默,似是有些难以回答,半晌才幽幽说道“是个复杂的人。” 复杂…… 笙歌敛眉,可不就是复杂。 说起来周学道和范进还真有些同病相怜,前半生沉沦落魄受尽冷眼,后半生却也春风得意一帆风顺。 只因为同情范进就可三阅范进文章,而不是随意宣判命运,就足以说明周学道是个不算坏的人。 “岳父,你不必忧心,周大人是个秉性中厚迂而不腐之人。” “只要有真才实学,周大人定然会慧眼识珠。” 范进中肯的评价道。 笙歌叹了口气,秀才啊…… 考个秀才就这么难,那以后可怎么办。 后悔了,怎么办。 第一百一十九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一) (三十一) 唉,要不还是去武举吧…… 这样的想法一闪而过,只是笙歌想了想可能会造成的轰动,瞬间息了心思。 六十多岁的老头儿去表演胸口碎大石,她敢表演,别人还不一定敢看呢。 指不定又会像之前拉牛车的老爷爷以为她是蓄意碰瓷。 院试悄然而至,送笙歌参加考试的依旧是勤快的便宜女婿范进。 这半年来,范进脸上倾颓之色一点点消失。 儒衫在身,黑白相间的头发整齐的束着,谈吐优雅,举止有礼,若不是年岁有些高,甚至笙歌都有些怀疑若是范进中举后会不会有高门贵女榜下捉婿。 这素来是个不成文的惯例。 大家闺秀和寒门学子大多是话本子上风花雪月的遐想,而能够匹配上大家闺秀钟鸣鼎食之家的唯有天子门生。 且还是相貌俊美,风华正茂,前途无量的天子门生。 她是不是得感谢范进在一个小小的院试上蹉跎了三十余年呢。 这完完全全就是在造福她,为她降低任务难度啊。 真真是有趣极了。 果然,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 “岳父,您听到我刚才所言了吗?” 范进对自家岳父一会儿沉默一会儿傻笑搞得有些发懵。 千万别告诉他,自家岳父在进入考场前得了失心疯。 他虽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但就怕万一。 “……” 笙歌挠头。 哎呦,范进小女婿刚才还说话了? 她不过就是假设想象了一下范进早几十年中举进而以天子门生入仕途,又该是怎么样的风流倜傥指点江山…… 见笙歌这等装无辜的模样,范进认命的叹了口气。 岳父于他有大恩,他的耐心得更多些。 许是岳父岁数大了,精力不集中很是正常。 二十四孝便宜女婿范进瞬间在心中为笙歌找好了说辞。 不就是没听到嘛…… 小事一桩,他在说一次就是了。 “岳父,您放松心态,您之前的文章我已于数日前恳请周大人批读,周大人很是赏识,说您文字很具有灵性,答题做文章风格自成一路,想来问题不大。” 范进这一年半来,伴笙歌身侧一同读书写文章,两人取长补短,皆有不小进益。 范进此刻是真心希望岳父能够高中,待几个月后一起参加乡试。 人们常说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 他和岳父虽不是亲生父子,但也当得起一句父子。 闻言,笙歌眨眼。 答题风格自成一路吗? 这一点她可不敢当。 做做三年高考五年模拟,答题规矩就深刻心中了。 “……” “你没话说的话那我可就进去了,这天怪冷的。” 笙歌搓搓手,瑟瑟发抖的说道。 也不知道是哪个不人道的把院试时间定在了农历十二月中旬…… 难不成这是要考试完直接放寒假让学子们红尘作伴活的潇潇洒洒策马奔腾共享人世繁华吗? 至于那些考不中的,直接跳江寻死吗? 想想她当初作为一个小学生,过年最怕被问到的问题就是 你考了多少分啊,班级第几名啊…… 挥之不去的噩梦。 尤其是她的家庭拥有庞大的亲戚数量。 “嗯。” 范进点点头,把考试用具交到了笙歌手上,贴心的就像是个怂孩子高考的母亲…… 笙歌瞬间被自己的想象毒倒了…… 接过东西,头也不回的走进了考场。 成与不成,就看这一次了。 笙歌已经打定主意,若是此次院试不成,那么她就直接掐灭科举这条路。 毕竟,中不了秀才就无法参加今年来年八月份的乡试。 乡试三年一次,作为一个白头发的糟老头子可没有那么多三年能够蹉跎。 她不像范进那么死心眼,也绝对不会撞了南墙不回头。 这小小的一个县,每次院试也只有二十人可中,这是规矩。 一场正试,试以两文一诗。第二场复试,试以一文一诗。 说起来,这院试程序并不繁琐,一天足以。 笙歌在考场内绞尽脑汁为自己光明未来而挥洒汗水和脑浆…… 呸,是智慧…… 范进就坐在临近考场的茶楼中一点点消磨着时光等待着。 他方才还在劝慰岳父可以放轻松,可现在他已经偏生又紧张起来。 范进茶水一杯接一杯,他自己都不知道喝了多少壶,时不时抬头看看天色,去茅厕的功夫透口气。 这个时候笙歌也做完文章,交给了周学道。 周学道绯袍锦带,气势辉煌。 “你就是范进的岳父?” 周学道仔细打量着笙歌,暗自点了点头。 这般气度,也算得上是值得称道了。 笙歌虽说不太满意周学道的称呼,但还是耐着性子点了点头。 她就是范进的岳父,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是。 这本就是事实,没必要咬文嚼字,矫情的揪着不放。 “听说你去年夏日突然福至心灵开始认字读书,一帆风顺的以头名通过县试府试?” 周学道并没有第一时间看笙歌的试卷和文章。 时间还早,恰巧也无其他学子前来交卷,周学道有心与笙歌交谈几句。 一来,他与范进志同道合,二来他是真真有些好奇这个好命的人。 “周大人说的是。” 这一刹那,笙歌范进附体,低眉垂首的答道。 这本就是事实,只不过她得学着范进小女婿的样子谦卑一下。 “那是童生侥幸。” 哪里有侥幸,她明明学的很辛苦。 “为何突然决定走科举一途呢?” 毕竟六十多岁心血来潮想参加科举的老头子实在是凤毛麟角。 听到这个问题,笙歌眼睛亮了亮。 幸亏本姑娘早就想到拖范进小女婿的福可能会面试,所以提前做了些准备。 嗯,她蒙对了一个问题。 笙歌很是虔诚的开始了她口若悬河的表演。 直播间的一群玻璃碴子们早就见怪不怪了。 北城南笙:主播,请开始你的表演。 泠泠七弦上:越是看主播的直播就越是觉得主播是个妙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忽悠死人不偿命的妙人吗? 浪九九:看看这位锦衣华服周大人发自内心眼神都遮不住的认同和佩服,我就忍不住同情。 第一百二十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二) (三十二) 余生菇凉:又一个人成功的被主播的口才俘获。 余生一杯酒:依我的意思,主播若有一日真的入仕途会不会是个谄媚圣上的昏官呢? 泠泠七弦上:楼上真相了。 笙歌一边抒发着自己心中唯有读书入科举方能正道的心情,一边偷偷瞄着直播间的弹幕。 昏官? 她能说她根本不想当官吗? 起的比鸡早,天不亮就得上朝,比耕地的牛还累。 她虽说算不上一个两袖清风一身正气的人,但也着实做不出三年穷知县万两雪花银的事情。 “周大人,此乃小生愚见,见笑了。” 笙歌拱拱手,谦逊的说道。 “不错,不错,你先下去吧。” 周学道此刻在心中已经对笙歌有了一个清楚的印象。 难道真的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 不论是范进还是这位范进的岳父,都是难得一见的妙人…… 不曾想在这僻静的小县城他竟有幸见到两位。 笙歌躬身离开,并没有试图留下继续攀交情展现她的口才。 物极必反,说多了遭人烦。 她被厌恶了不要紧,但不能连累范进小女婿啊。 她时刻谨记着,周学道是范进的贵人,是他开挂人生的开启者,她可不能破坏了。 唉,怎么办,她突然也想做外挂了。 要不然求求一一让她去个仙侠文里做个外挂好了。 比如什么随身老爷爷啊,什么掉悬崖找到的名剑功夫啊…… 那滋味一定美美哒。 只是以一一那异于常人的审美和尿性,绝对不会让她这么舒心。 先是猪八戒,接着祥林嫂,现在又是胡屠夫…… 这一个个的简直了…… 下一个会是谁呢?笙歌已经无奈到不报任何期望了。 笙歌沉默的坐在考场中数着地板上裂开的缝隙,静静等待着所有考生交卷,然后离开找便宜女婿喝酒吃肉。 如果她记得没错的话,院试并不会当场就会出成绩。 考完择日发一“长案”列第一名者为案首。院试取中者称“秀才”,正称为“生员”。 儒林外史中,范进就被周学道点为案首。 当当当响亮的钟声响起,笙歌再一次见证到了那些为多写一句话在监考官面前使劲浑身解数的人。 笙歌没有多看,第一时间冲到考场院门口等待着大门的打开。 不管考的如何都结束了,有时间患得患失不如好好吃一顿热腾腾火辣辣的火锅,然后盖着大棉被睡两天。 开门,不出意外看到了等在不远处的范进。 笙歌心暖了暖,在冷风呼啸的季节,便宜女婿一直等着看起来也是一件很两人感动的事情。 便宜女婿啊…… 人和人的尊重都是相互给予的,她给范进接济的同时给了范进最缺少的尊重。 因此,范进也真正的把他当做了老丈人。 “岳父,这里。” 范进站在高台之上,分外显眼。 “岳父,马车已经雇好。” 笙歌摇头“不着急,既然来了城里那就买些东西再回吧。” 寒冬腊月进城,对于她这个村里人来说是件奢侈的事情。 既然打定主意要吃火锅,那就热火朝天的吃一顿。 肉,她腌制了不少在长廊上挂着风干。 猪肉鹿肉兔肉鱼肉……各色各样都有。 但是,她觉得吃火锅还是煮些新鲜的肉卷,顺带拿大排骨熬些汤比较好。 “范进,回去晚上吃火锅怎么样……” “屋外白雪飘飘,屋内炉火上煮着喷香四溢的火锅,想想就美的不行。” 火锅? 范进苦了苦脸,他能说不想吃吗? 记得第一次吃之前,他还很是憧憬,毕竟他曾经书中看到过记载,但并未亲自吃过。 “师云,山间只用薄批,酒、酱、椒料沃之。以风炉安桌上,用水半铫,候汤响一杯后,各分以箸,令自夹入汤摆熟,啖之,乃随意各以汁供随意沾食。” 此乃《山家清供》中所描写。 岳父自制的火锅要比书中描写的更为丰盛,但是也绝对辣…… 红艳艳的辣椒,他看着就头疼。 怎么办,他不能吃辣。 尤其是像岳父做出的寻常难得一见的辣。 一吃,全身便开始泛红…… “放心,岳父给你做个不辣的。” 上次吃她是不知道范进不能吃辣,鸳鸯锅又不难。 看看她这便宜女婿,如临大敌,舍命陪君子的模样。 不辣的? 这也可以吗? 范进承认对上岳父,他就有些孤陋寡闻了。 岳父在吃食上的精通他甘拜下风,在岳父手中,仿佛没有不能吃做不好的东西…… 所以,他胖了…… 有时候看看水中的倒影,他都不敢相信这个白白嫩嫩脸还发光的人是他。 之前一年到头他都吃不上肉,现在…… 唉,痛并快乐着。 …… 寒冷的天气永远是催促人快速行动的最佳利器。 呼啸的寒风使得笙歌根本没有心情慢悠悠的逛街,而是是简单粗暴的买到所有的东西坐着马车回到了庄子里。 她坐的马车可不是古言中大家闺秀的马车,四面缝隙透风,木板随意搭建着,还是范进小女婿临时给她弄了个暖手炉。 不用想,这个马车造的质量不过关。 哼,等本姑娘当上大老爷先买一辆古言描写中的马车。 什么平稳舒适啊,什么陈设齐全美观,还有小茶几还有数不清的小抽屉,装满了各种各样的零嘴…… 别拦她,她要崛起做大老爷…… 回到家中,笙歌顺带让范进坐着马车去接范胡氏和范母,而她自己则开始做承诺给便宜女婿的鸳鸯火锅。 没有好厨艺的吃货不是一个称职的吃货…… 在这样一个理念下,笙歌当初在上大学之后就开始着手学习厨艺。 别人的旅游是欣赏美景,她的旅游是一边吃一边专门学习。 因此,她的旅程总是比别人长一些…… 各色美食,她虽说不上信手拈来,但总归是可以做一些的。 无论是地方小吃还是各大菜系…… 只不过她懒,下厨精心烹制得看心情。 炭火熊熊,锅里汤汁翻滚,飘香四溢。 鸳鸯锅,一锅看起来红通通满是红油辣椒的,一锅则是看起来醇厚素淡。 第一百二十一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三) (三十三) 但排骨熬汤的香气让人垂涎三尺。 笙歌轻轻舀了一勺汤,味道棒极了。 豺狼配女猫:每次看到主播下厨,都是一种痛苦的体验。 带特产回家的蛙:我更惨……家族自小全员辟谷…… 北城南笙:主播,我可以以身相许吗? 余生菇凉:突然很是嫉妒范大叔…… 以身相许? 笙歌一激动烫到了舌头。 难道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的审美被一一影响了。 对着她这个满是皱纹,头发花白的糟老头子都能这么理直气壮的说出以身相许四个字。 孩子,你的节操呢,你的坚持呢。 想想当初她被一一强制绑定时,一一忽悠她的话…… “宿主可想摆脱相亲,迎娶高富帅?” “叮,你想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吗?” 当时年少无知,竟有些被忽悠的心动…… 蠢啊,蠢…… 往事不堪回首。 看看一一这审美,选的直播角色,她觉得自己是注孤生的命…… 又老又丑是一回事,关键是活了这么多年,她看谁都像小辈。 对着谁都想来一句小年轻…… mmp 还能不能好好愉快的看小鲜肉了…… 对着小鲜肉,她觉得自己是老奶奶,下手有罪恶啊。 注孤生,注孤生…… 唉,女孩子以身相许也可以,她就不挑剔了。 主播:北城南笙小可爱,我应了…… 笙歌顺带做出一副娇羞样…… 她自是知道玻璃碴子们在玩闹,但她也乐得陪这些人闹。 这些人陪着她直播三个世界,早就习惯了。 北城南笙:(○Д○)嘤嘤嘤~ 灯火阑珊处:每次看到颜文字都得靠想象…… 北城南笙:既惊讶又难过……纠结ing 余生菇凉:如果主播是个小鲜肉,我也不介意投怀送抱…… 主播:我是女神…… 笙歌再一次强调了自己的身份,真怕自己做糙汉子久了,忘了自己是个姑娘…… 做直播,难啊…… 看见小鲜肉,人家会以为在搞基…… 看见小姑娘,自己过不了百合那一关…… 愁…… …… 范进小女婿带着妻子老母亲姗姗来迟…… “岳父,夜色渐暗,为安全起见,小婿便做主慢一些。” 范进一如既往的温顺,主动解释道。 笙歌点头,这样的范进仿佛比之前耀眼多了。 喷香四溢在侧,谁都没有心情多说废话,范进也终于吃到了不辣的火锅。 范进星星眼,好感动…… 唉,以岳父的手艺就算做大酒楼的厨师都是绰绰有余。 他前些天曾与周学道周大人与县城中最大的酒楼把酒言欢,那里的菜品可比岳父的差远了。 这么好的手艺,考科举浪费了。 笙歌感知敏锐,异于常人,自是把范进一会儿感动一会儿忧愁的神色尽收眼底。 小年轻…… 你这是怎么又心绪复杂了。 岳父老了,做不了你的知心小姐姐了。 滚烫的汤汁,肥美的肉片,一家四人吃的心满意足。 已经丧失洗碗能力的笙歌眯着眼睛假寐,做菜洗碗总得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但既然范母和范胡氏在此,范进就免了洗碗的任务。 笙歌怕她执意让范进洗碗,然后范母发飙…… 范胡氏主动承担了刷碗,时间已晚,笙歌便同意她们住下来。 小院中去年已经新盖起一间小屋,正好让范胡氏和范母住…… 三天的时间在凉风肆意吹刮下过去,放榜出谒见那日,范进兴师动众的跟在笙歌身后,比笙歌自己还紧张。 “范兄弟,你这岳父不简单啊。” 一句话便揭晓了笙歌院试的命运。 笙歌中了,代替了范进案首的身份。 笙歌傻眼,她这么厉害吗? 对天发誓,她觉得自己只要是前二十名有资格参加八月份的乡试就好…… 案首…… 范进眼神闪了闪,果然啊,在某些方面岳父要远远强过他。 “胡案首年龄虽大,但文字意气风华却也不失规矩与委婉,甚妙。” 这是临别之前,周学道对笙歌的评价。 年龄虽大…… 为什么要加这句话呢,为什么要时时刻刻提醒她,她是个快死的糟老头子呢。 嗯,笙歌一直觉得她能够上天与太阳肩并肩…… “范兄弟,半月来我通读你最近文章,你的文字老成沉稳,火候到了;即在此科,一定发达。我复命之后,在京专候。” 范学道对范进的临别赠言,笙歌并不陌生。 儒林外史之中,便是如此,只不过称呼变了。 原文中是龙头,如今是范兄弟。 果然,是贵人就是贵人,范进的好运气她羡慕不来。 能够一举以案首身份通过院试,成为秀才,这其中借鉴了范进不少的严谨和深奥。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走不通就换条…… 秀才…… 哼哼哼,本姑娘现在也可以理直气壮的称自己一声读书人了。 而范胡氏的身份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再不是低贱的商人之女,而是秀才之女。 笙歌本人并不觉得经商低贱,但谁让现在这个社会等级划分便是如此呢。 士农工商,谁也攀越不了。 秀才也算功名,范进就算以后再飞黄腾达位极人臣都不能再随随便便休掉范胡氏了。 身为一个老父亲,谁能理解她的心…… 只是,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也不知道五十来岁的范进还能不能有后。 “岳父,您为何这样奇怪的看着我。” 范进强忍着直到写完最后一句才抬头问笙歌。 岳父大人的眼神太灼热太强烈,他想假装自己没看到都不行。 欲言又止…… 难不成岳父还能有难言之隐? “女婿啊……” 一听这三个字,范进就头皮发麻。 一般来说,岳父只要这么客气,说出来的话都惊世骇俗…… 岳父大人,小婿胆小,求不吓。 “岳父您请说。”范进苦着脸说道。 “范进,你还能生不?” 能生不…… “……” 岳父大人,请问您说的是哪个生…… 范进只觉得天雷滚滚,周大人不是说您虽意气风华但不缺规矩和委婉吗? 假象吧…… 第一百二十二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四) (三十四) 诡异的沉默…… 诡异的尴尬…… 笙歌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好像说的太直接了,要不换个问法? “那个……” “岳父……” 笙歌和范进同时开口又同时闭嘴。 mmp 好像更加尴尬了。 “岳父,您请。” 作为一个尊老爱幼求生欲极强的谦卑女婿,范进自然要让笙歌先说。 范进心砰砰砰跳着,岳父大人,您能放过小婿吗? “我的意思是你为何多年没有子嗣。” 笙歌最终还是问的委婉了。 “此乃上天缘分,强求不得。” 范进颇觉尴尬,虽说这一年半来与岳父之间已经越发亲厚,但谈论这些问题还是有些不自在。 缘分? 笙歌觉得她是不是应该为她的便宜女婿普及一下生儿育女的常说。 只可惜,她是个文科生,确实有些难系统的解释出来。 再说了,便宜女婿也不一定能够理解。 她还是入乡随俗吧。 “女婿,难道你跟那丫头没有看过大夫吗?” “只要身体没问题,好好耕耘就是……” 范进脸爆红,好好耕耘……你以为犁地吗? 岳父果然是岳父,不拘小节,世间真汉子也…… “许是年龄大了……” “岳父……” 范进试图把话题换一个,只是没有成功。 “五十多岁而已,不大。” 这可不是笙歌安慰范进,君不见娱乐圈里的腊肉大叔们五十多岁生儿育女的多的是吗? “讳疾忌医最是要不得,不如岳父带你去看看大夫?” 笙歌的本意是带着范进和范胡氏一起,但想想这个时代对女子的束缚,还是打消了这个主意。 笙歌在上学时代学习海瑞时,并没有记住关于那篇课文的内容,而是语文老师的随口一句话被她记了十几年。 海瑞的女儿因为接过小厮给的一张饼,然后被活活饿死…… 无独有偶,管中窥豹,这个时代对女子的贞洁压迫令人不能小觑。 “……” 范进眼神闪烁。 岳父突然关心他的房中事,是觉得书不好看,科考不够难吗? 莲花仙子:主播,你这便宜女婿身体无恙。若是之前还有些单薄体虚,这一年多以来早补回来了。 主播:这样都可以?厉害了莲花小姐姐…… 笙歌自己也知道中医望闻问切,只是没想到莲花小姐姐靠着看直播就能如此肯定的给出结论。 这个直播间诡异,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更加变态。 莲花仙子:主播言重了。便宜女婿之所以无子是因为已经有数年之久没有同房了。 莲花仙子:希望主播做好心理准备,便宜女儿是身体和年龄已经不适合受孕了。 看到莲花仙子接连两条弹幕,笙歌只觉得自己的心就像是在坐过山车一样。 前一秒她还在思量着用什么法子促成范进和范胡氏的水到渠成,下一秒就被打入了深渊。 范胡氏不能有孕,那她还折腾个屁啊。 难不成要傻呵呵的为她人做嫁衣吗? “还是算了,就像你说的儿女乃是上天赐予的缘分,强求不得。” 笙歌的画风瞬间改变。 但仔细想想,又觉得自己好像有些自私。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是个三妻四妾合法化的年代,与她所处的时代不相同。 因地制宜,如果范进想要纳妾有后,其实无可厚非。 罢了,她要保住的是岳父的位置,至于范进要不要生儿育女,她还是不要过多干涉。 范进越发懵逼,变化这么快的岳父他好像有些跟不上节奏。 不过,能主动避开这个话题,他倒是真真的松了一口气。 子女之事,就像他说的,随缘吧。 前些年他被科举狠狠的压着,就连喘口气都是奢侈,怎么可能有心情男欢女爱呢。 久而久之,他倒在这方面真真有些清心寡欲了。 待他高中吧…… 如今好不容易在科举一途看到了曙光,怎能半途松懈,无功而返呢。 不着急,高中之后再与妻子商议子嗣一事。 …… 广东的八月份炎热多雨,高温使得人凭空的增添了些许烦躁。 三年一次的乡试如约而至,在小县城中,范进与笙歌已经成了名人。 乡试需得前往省城,因此笙歌早早便收拾好行囊带着范进领略了繁花的大城市。 自从来到这个任务世界,笙歌都快忘记外面是什么样子了。 在此之前,她去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小县城,买衣裳买肉…… “岳父,小婿在这里提前恭祝您高中。”范进对笙歌乃是心悦诚服,岳父非常人可及。 读书识字不过两年,却接连不断的通过了三次考试,一帆风顺的进入乡试。 这样的岳父,容不得他再像当初那般鄙夷。 在他看来,岳父入是了深山斗的了野狼还买的了猪肉赚的了银子,顺带还有一手好厨艺…… 一双看似粗糙不看的手可以妙笔生花,也可以做出满盘珍馐。 “是我们一起高中……” 历史的轨迹并没有因为她的到来而彻底混乱。 范进依旧是那个前半生穷困潦倒受尽辱骂,突然时来运转水涨船高光宗耀祖的他。 出榜那日,范进正带着一家老小趁着难得的凉爽天气游湖,享受片刻的清凉。 并不知在一片片敲锣打鼓声中,三位报喜的骑着高头大马喜气洋洋的敲响了家门。 笙歌作为一家老小中那个不是最老也不是最小的,也在泛舟游湖,亦不知有人前往小院报录。 一报二报三报…… 三拨人都没能把好消息带到,但又不敢随意离开,只好站在门口等待着。 谁都知道,范家和胡家的好日子就要到了。 一门两举人,且还是同时高中,绝对是一则流传百年的佳话。 正在泛舟游湖,吃着可口水果的笙歌随口问道“范进,秋闱的成绩是不是快要出来了?咱们这偏远的小村,报录的还不知道得多久才能来。” 范进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失笑。 岳父还真是自信啊,从来都没想过会不中,都开始在等着报录的人了。 上天真的会如此眷顾他和岳父吗? 范进不敢想…… 连续三十多年的失败,他的自信不堪一击。 第一百二十三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五) (三十五) “女婿,如果你中了,会不会高兴的发疯……” 笙歌谨慎的问道。 难道她还要经历一下原文中的场景扇范进一巴掌吗? 她力气这么大,确定不会一巴掌扇死范进…… 别到时候没打醒范进,反而一巴掌直接把他送进了棺材。 范进沉默,深思许久,最后摇了摇头。 笙歌见状松了一口气,总算是没有浪费她这两年来对范进折腾,小心脏越发强大了。 她该放心…… 也许该担心的是范母…… 范母一时富贵,细磁碗盏和银镶杯盘见这些家伙什物都是自己的,不觉欢喜,痰迷心窍,昏绝于地,忙了一夜,一命归西。 如今呢? 范母还是会死吗? 说起来范母已经年逾七十了,这古代已经算得上长寿了。 她看的清楚,范母的精气神越发弱了,常常闭着眼睛便会昏睡过去。 与其说范母乐极生悲,倒不如说是年岁到了。 就算没有这突如其来的富贵,范母的日子也不长久了。 笙歌同情的看了范进一眼,人生得意之际又遭受到了丧亲之苦,就当是涅重生吧。 过去了,未来一片坦途。 “范相公,胡老爹,终于找到你们了。” “恭喜你们高中了举人,报喜的人都站了一上午了。” 范进大惊,第一想法竟是有些荒诞无稽。 上天真的竟眷顾他和岳父至此吗? “傻了吗?” “我就说你会中,矜持淡定……” 笙歌直接伸出自己的大粗手拍了赶紧一巴掌。 待范进常常的舒了一口气之后,笙歌才放心。 “范相公,胡老爹你们赶快回去吧。” 笙歌撇嘴,同时秀才,差别怎么这么大呢? 范进就是范相公,她就是胡老爹…… 不公平,她要投诉。 范进停下了泛舟,急匆匆的回到家中。 “捷报贵府老爷范讳进,高中广东乡试第七名‘亚元’,京报连登黄甲。” 第七名…… 范进接过报帖,上上下下仔仔细细的看了好几遍,手颤颤巍巍,眼睛睁的大大的。 这是真的…… “我中了,岳父我中了……” 范进状似癫狂的拿着报帖来到笙歌面前,手舞足蹈。 笙歌皱眉,范进小女婿,你说话不算数啊,不是说好要矜持淡定的吗? “啪……” 笙歌一巴掌扇在了范进脑袋上。 她可没有胡屠夫那么多忌讳,也不会相信什么打了天上的星宿,阎王就要拿去打一百铁棍,发在十八层地狱,永不得翻身的话。 每年中举做老爷的多了去了,什么时候天上的星宿这么廉价了。 “不就是个举人吗,有什么好得瑟的,中了不是很正常吗,老丈人我看了两年书都中了……” 笙歌随手一巴掌和那句贱兮兮的话让周围人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胡屠夫会不会太放肆了一些,这可是举人老爷啊,就算是女婿也不能随便揍啊。 “胡老爹,范举人可是文曲星下凡,你这样可是会天打雷劈的。” 那些素日以来嘲讽折辱的邻居们立刻改变了嘴脸,一脸坦然的恭维着范进。 笙歌勾勾嘴角,这么善变怕是才会天打雷劈吧。 “哎呦,你们忘了我也是举人啊。” 笙歌贱兮兮的笑着,凭借着壮硕的身材居高临下的把所有人的神色尽收眼底。 这就是人性啊…… 多么真实…… 真实到让人感到厌恶。 “喂,范进,清醒了没?” 笙歌拍了拍一边的大石板,吹吹落灰,只见一个新鲜出炉的手掌印清晰可见。 范进打了个冷战,立刻收起了因喜而狂的样子。 呵呵哒,差点儿忘记了岳父大人的超高武力值。 就像岳父大人说的,中了不是很正常吗? 也许,他该信任自己。 见范进脸上喜色渐渐消退,眼神清明,笙歌示意在一旁依旧懵逼的范胡氏给报录员喜钱。 眼看着范进这里没他的事了,笙歌觉得自己也该回去看看自己的名次了。 作为一个二十四孝的女婿,范进亦步亦趋的跟在笙歌身后。 四十九名…… 看到这个名次,笙歌有些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伤了。 此次乡试共录取五十人,而她考了四十九名,难道是想让她体会一下六十分及格多一分浪费的心情吗? 笙歌面无表情的收起报帖,心知科举一途她算是走到头了。 十年寒窗,九载熬油,想要进士及第哪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她初来乍到,临时抱佛脚通过乡试已经算数万幸,她得知足。 算了,做一个举人挺好。 吃得饱穿的好有功名在身还有小钱钱可以赚,顺带还没有人敢欺负…… 她还是停下来歇歇吧…… 未来的那些会试殿试什么的,她还是别去占位置了。 范进看着自家岳父变幻莫测的脸色,心惊胆战。 岳父,您能讲道理,别揍我吗? 范进屁股上消不去的疤痕时时刻刻提醒着他岳父的暴力。 “岳父,其实四十九名也很好的。” 这话范进没有说谎,于他而言,中了就好。 中了,他才有资格前进一步。 “是挺好。” 笙歌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 范进满头黑线,挺好? 那您刚才一脸想吃人,报帖都快扯烂的样子是在吓唬谁? 吓唬他吗? 范进觉得心累,他感觉就算他以后真的可以做大老爷平步青云,岳父永远是他头顶越不过的大山。 不对,应该是不敢越…… 就在此时,一顶华丽的轿子由远处而来。 来人下了轿进来,头戴纱帽,身穿葵花色圆领,金带皂靴。 “世先生果然在此。” 张静斋,范进中举后的散财童子。 笙歌发现赶紧就好似突然觉醒了主角光环一般,她站在身侧,但所有人看到的都是范进。 明明她也是举人好吗?虽说是吊车尾的,但四十九名也可以做县官啊,为什么看不到她? 明明她长得比赶紧高,比范进庄,可存在感着实太低些。 “见过胡伯父。” 张静斋既已打定主意与范进以世兄弟身份同辈论交,那么必然要叫笙歌一声伯父。 笙歌其实蛮理解张静斋的想法,第七名的确要比四十九名更具拉拢价值。 第一百二十四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六) (三十六) “弟却也无以为敬,谨具贺仪五十两,世先生权且收着。且弟有空房一所,就在东门大街上,三进三间,虽不轩敞,也还干净,就送与世先生,搬到那里去住,早晚也好请教些。” 三进三出…… 笙歌看看自己拥挤的小院子,瞬间嫌弃了。 张静斋,不能区别对待啊。 “我呢?” 笙歌上前一步,双手交叉环抱,气势汹汹的看着张静斋。 “……” “……” 范进和张静斋同时愣住了。 张静斋是觉得半是恼怒,半是尴尬,而范进则是好笑。 好吧,这的确像岳父做出的事情。 “岳父生性豪爽,还请张兄莫要在意。” 范进已打定主意,若是岳父喜欢那就那这座宅子送给岳父就是。 再说了,他本就打算带着岳父一起居住。 一家人,理应住在一起。 “是我考虑不周,在那初空宅子不远处我还有一处空房,如果伯父不嫌弃可否收下?” 张静斋心中略微盘算,再次开口。 用两处寨子,换与范进的交情,不亏。 他算是看出来了,范进乃大器晚成,富贵荣华都在后头呢。 他之前虽没有雪中送炭,但锦上添花总归也要尽早。 “不嫌弃。” 笙歌笑呵呵的接下了。 “……”范进心中失笑,岳父这人还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索要都这般理直气壮。 乔迁新居,摆酒请客,三天的宴席,笙歌再一次见证了巴结谄媚仿佛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 也亏得她两年来没有苛待过范母,所以并没有发生像剧情中那样因为欢喜而窒息而死的事情。 倒是范胡氏,有些飘飘然了。 穿金戴银,花红柳绿,好不威风…… 当然,笙歌更想说的是滑稽。 明明长相本就有些磕碜,可偏偏非要往暴发户的方向打扮,满头的珠钗,胳膊上的大粗金镯子,脸上敷的白粉擦的胭脂活像一个耍猴致富的。 若是以前的范胡氏还能勉勉强强说一句温柔体贴小家碧玉,可现在只能用一句艳俗来形容。 笙歌理解范胡氏乍富的心情,可确实很难接受。 看着这样的范胡氏,她又想断绝关系了…… mdzz,别拦她。 瞅瞅范胡氏现在颐指气使拿腔作调的样子,笙歌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 她还以为范胡氏在范进的教育培养下脱胎换骨了。 事实证明,想太多。 大红大绿庸俗不堪还越发暴虐的范胡氏与越发清贵儒雅举止优雅的范进站在一起有云泥之别。 就算她是范胡氏的老爹,都无法昧着良心开口。 心窝子疼啊…… 姑娘,便宜女儿,你能不作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再不出手,便宜女儿就要与太阳肩并肩了。 言外之意,地面快要放不下她了。 北城南笙:便宜女儿与范大叔走过十数年艰难岁月,我们身为旁观者理应了解,可为什么看了依旧气的牙痒痒呢。 余生菇凉:范胡氏一时被蒙了眼障了心…… 笙歌点头,确实该教教便宜女儿如何做人了。 与范进十数年的共患难是范胡氏最大的利器,两人之间的感情也非常人可及。 但,再深厚的感情也会在范胡氏这样不停的造作下一点点消磨。 她看的出来,范进是记得那些年情分的,也愿意帮助范胡氏变成更好的妻子。 只可惜,烂泥扶不上墙。 这样评价自己的女儿,笙歌很是无奈。 作为一个简单粗暴的小仙女,教育人的方法自然也是一针见血了。 孩子出幺蛾子,多半是惯的。 打一顿不行,那就打两顿,没有什么糟心事儿是揍一顿解决不了的。 “跪下。” 笙歌握着鞭子,看着眼睛就差长在额头上的范胡氏,气不打一出来。 便宜女儿,是老爹我时间太久没出手让你好了伤疤忘了疼还是你成为举人太太飘了? “爹,我现在是官太太……” 范胡氏看着自己身上贵重的绸缎衣裳,皱皱眉。 地上这么脏,她怎么能够跪下去呢。 “呵,官太太?” “请问,范进现在做了什么官?” “就算你是天王老子,我揍你也是看心情。” 笙歌直接踹了范胡氏一脚,看着她踉跄着跪在地上。 她为数不多的耐心,早就在看到范胡氏不知好歹时消耗干净了。 别给她讲什么父女情深,很抱歉她没养过范胡氏。 范胡氏看着被碎石划破的裙子,尖叫一声,抬头怒目而视。 但在她看到笙歌那双满是厌恶和冰冷的眼睛时,僵在了原地。 她曾经在夫君眼中看到了一闪而过的厌恶,只是她自欺欺人的告诉自己那是错觉。 二话不说,笙歌直接抽了范胡氏十鞭子。 “知道自己哪里错了吗?” 笙歌握着鞭子居高临下的看着范胡氏。 不知道错,那就一直跪着吧,千万别指望她心软。 “爹,不是你曾经告诉女儿的吗?要尽量让生活精致。” 卧槽…… 这还是她的锅了? “你那是精致吗?” “别忘了范进还只是一个举人,不是一座取之不竭的金山。” “随便一身大袖广襟袍子就十几两银子,吃东西还得摆出官太太的谱儿,现在还学起来顺我者昌逆我者亡那一套。” 笙歌简直不敢相信以前看起来弱弱守礼的范胡氏竟然能够面不改色的抽一个丫鬟五十个巴掌。 “饰不可过,亦不可缺。淡妆浓抹,唯取适宜耳。你看看你这张脸,还能看到本来的面目吗?” 笙歌把铜镜扔在范胡氏面前,粉敷的惨白,能直接去唱戏了。 “你的这副作态,一个举人太太怕是放不下你了,你该去做皇后娘娘。” 笙歌知道此刻如果不好好敲打范胡氏,那么来日待范进走的越高,那么越有可能遭致不必要的灾祸。 她甚至都有些怀疑自己努力成为范胡氏的靠山究竟是对是错。 范胡氏如此目中无人,难道这其中没有她的缘故吗? 范进尊她敬她,从不违逆,而她有考中举人,使得范胡氏身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官家小姐…… 进儿成为官家太太,听听这身份多么高大上。 第一百二十五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七) (三十七) 所以,范胡氏不必再因为出身因为地位而谨小慎微,也不必苦苦压抑着想法。 笙歌也不想看到范胡氏战战兢兢,她也想看到范胡氏理直气壮。 可理直气壮不是肆意妄为,更不是不知道天高地厚。 她本以为扬眉吐气最先改变的会是范进,不曾想范进依旧对她恭敬有加,亦不曾拈花惹草,反倒是范胡氏这个从一开始就算计他的便宜女儿要灿烂的上天了。 噫吁,多么糟心…… “夫君是不会止步于举人的。” 范胡氏低着头,看似卑微,但语气笃定。 笙歌失笑,这是重点吗? 还能不能好好交流了? “是谁给你这么大勇气的,梁……” “外面那些成天巴结着你顺带挑拨离间的人吗?” 差一点儿说出梁静茹三个字。 影响太深,成了习惯。 “你的脑子呢,你忘了之前这些人是怎么指着鼻子骂你,就差拿着扫把打你了吧。” “不记仇就算了,勉强说你大人大量有良好的心胸,但那些人说什么既信什么,脑子被狗吃了吗?” 笙歌真真是要气死了。 她本以为熊孩子都是小娃娃,不曾想还有四十来岁都天真到蠢做作到令人生厌的熊孩子。 笙歌话音落下,后门外巷子里适时响起几声狗叫,似是在自证清白,说他们没吃。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在这一瞬间简直是要笑崩了…… 笙歌嘴角抽搐,老天爷总爱在这种小事上开玩笑。 “可是我觉得他们说的对啊。” “夫君绝不会止步于举人。” 范胡氏这是咬住笙歌最后一句话不松口了。 “呵……” “你觉得范进以后成为天子门生位高权重还能看上你这样作天作地的人吗?” 笙歌觉得面对这样不愿意挣脱看现实的人,还是一棒子敲响比较好。 你越委婉,对方就越灿烂。 呵呵哒,好心喂驴肝肺,图什么。 “你自己想想看,范进有多久没有陪你读书写字,没有让你研磨铺纸,没有给你讲发生的事情了?” “范胡氏,你陪着范进十几年不离不弃,范进是牢记在心的。” “可是你觉得凭着这点恩情就能胡作非为吗?” “别天真了。” 笙歌觉得自己长的五大三粗说这些话着实违和。 都说没娘的孩子像根草,她为什么觉得没老婆的糟老头子更可怜呢。 既得动手,还得苦口婆心。 浪九九:也不知道便宜女儿能不能理解笙歌的苦心…… 豺狼配女猫:反目成仇就有趣了。 反目成仇? 笙歌嗤之以鼻,想要做仇人那也得旗鼓相当,否则有什么资格。 如果范胡氏想不通,那所谓的父女情分维持表面就好。 她会想法子让范胡氏依旧做着范夫人,至于实际如何,谁又关心。 “跪着吧,什么时候想通了什么时候再起身。” “如果偷偷溜走,别怪我揍死你。” 笙歌冷冷的看了范胡氏一眼。 还真是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范胡氏唯唯诺诺的点了点头,自以为隐晦的揉了揉膝盖。 笙歌假装没有看到,径直离开了院子。 院子不远处鹅卵石长廊上,范进长身玉立锦袍加身站在树下,神色莫测。 “麻烦岳父了。” “岳父大人放心,此生小婿绝不会休弃她的。” “相伴十数年,早就剥离不开了。” 这是范进给笙歌的承诺。 无论是范胡氏的相伴之情,还是笙歌的点拨接济之恩,范进都牢记心中。 也许他做不了岳父心中所期望的忧国忧民兼济天下的官员,但也不会彻彻底底堕入黑暗。 在嘲讽辱骂看不起中,是岳父一点一滴改变了他。 经年难忘…… “多谢。” 笙歌深深的看了一眼范进。 说起来,便宜女婿也是个有趣知恩图报的人啊。 范进弯弯嘴角,跟在笙歌身后亦步亦趋。 乍闻笙歌决定不再去参加会试,止步于举人,范进还有些诧异难以理解。 可笙歌的坚决让范进知道,这是不容改变的事情。 也罢,既然岳父已下决心,他还是不要勉强了。 “岳父,天色不早了,是不是……” 范进为笙歌斟茶,意有所指。 前些年的困苦日子,使得妻子的身体已经垮了不少。 跪在地上,着实伤身体。 “我来做恶人。” “她现在这副样子,现在不敲打,以后还如何做你的贤内助。” “你注定是要入仕的,步步谨慎,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笙歌淡淡的说道。 既然范进一开始就选择了在范胡氏面前做个好人,那么坏人就只能她来做。 范进欲言又止,久久没有言语。 天色渐晚,落叶铺满青石板时,范胡氏在丫鬟的搀扶下敲响了笙歌的房门。 声泪俱下,言辞恳切。 笙歌似笑非笑的听着,至于真假,她不想辨认。 她需要的只是范胡氏的态度罢了。 “好自为之。” “回去吧。” 笙歌淡淡的挥了挥手,示意范进接着去表现他的夫妻情深。 身为局外人,她看的清楚,在这个便宜女儿心中,范进一语重千金。 她一顿敲打,范进再温言相劝,范胡氏便不足为虑。 范胡氏看到范进,神色窘迫…… 父亲那满是厌恶的眼神让她感触颇深,跪在地上,她也算是清醒过来了。 这几个月来,她的确得意忘形了。 外面人谈起她,谁不是偷偷摸摸的在背后戳着脊梁骨骂她。 “夫君。” 范进对着范胡氏眨眨眼,告诉她稍安勿躁。 告别了笙歌,一对老夫妻双双把家还。 笙歌并不知范进对范胡氏说了什么,只知道自第二天开始,范胡氏便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不再化着夸张到极致妆,也不再恨不得把所有的金银首饰戴在身上,也不在疾言厉色暴虐易怒,名声竟一点点好了起来。 笙歌松了一口气,便宜女儿不拖后腿她就烧高香了。 果然,范进就是便宜女儿的心头肉。 她这个存在感极低的父亲怕是只能留下一个恶人的印象了吧。 心累…… 刷存在感也不能刷点好的…… 需要大吃一顿,好好补补。 第一百二十六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八) (三十八) 因着范母没有死去,所以范进并没有因为丁忧耽误了第二年的会试。 如同剧情中所写,开挂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一步步,范进平步青云。 而笙歌则是老老实实做了一任的县官,然后过起了地主老财的生活。 对于胸无大志,曾经靠着麻辣烫收入都能坚持做直播的笙歌最是喜欢这种米虫生活。 不对,说猪栏生活更加恰当。 吃吃喝喝睡睡,看看热闹,再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调侃几句,这种生活简直不要太美妙。 范进做到了山东学道,举家迁往山东。 笙歌婉拒了范进的邀请,她就是一糟老头子去凑什么热闹。 几年相处,她也信范进的为人。 五十多岁的人了,总不能再那么轻易出尔反尔了吧。 令笙歌没有想到的是,素来寡淡的便宜女儿竟然哭的凄凄惨惨,就好似感情很深似的。 笙歌很是尴尬…… 一年的时间倏忽而逝,在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等待着一一提醒她任务完成的笙歌收到了范进的来信。 信中说,范进和范胡氏一起收养了一双儿女,也算是儿女双全,有人继承香火。 对于范进洁身自好没有纳妾,笙歌还是很意外的。 这就好比她一直期望的只是芝麻,但范进突然给了她一个大西瓜似的。 一直以来,她努力的方向就是让范胡氏坐稳范夫人的位置,但从没想过一生一世一双人。 范进和范胡氏请她前往山东一叙,笙歌想了想应了下来,就当是去旅行了。 落后的交通,使得每一次出行都让笙歌叫苦不迭。 北城南笙:主播,要去看范大叔了吗? 余生菇凉:也许这个时候范大叔已经变成范大爷了…… 浪九九:地中海啤酒肚吗?这是标配…… 走路太浪会闪腰:呸,楼上还能好好说话吗?简直不敢想象儒雅圆滑却有坚持的范大叔变成那样会多惊悚。 豺狼配女猫:唉,真是没醒到便宜女婿竟然能够在飞黄腾达之后非但做到了糟糠之妻不下堂,且还没有纳妾。 灯火阑珊处:只能说便宜女婿脑补了太多主播的恩情。 泠泠七弦上:恩情最是难还,更不要说范进还把主播看成了贵人和救赎…… 笙歌哑然,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并没有说错。 一直以来,她都在想尽办法的对范进施恩,以至于后来范进真的敬她如父亲后,她反而心虚了。 这也是她拒绝随同范进去山东的原因。 主播:重色轻友,一听要去看范进小女婿你们就活跃了,真真是伤透了本主播的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哒,难不成日复一日看主播秀自己有多懒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看的我都顿悟了…… 呵呵…… 笙歌也知道过去一年,她过的很是无聊,出门赏风景的时间屈指可数,实在是难为这帮玻璃碴子们了。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欢快娇俏的歌声在笙歌脑海里想起。 貂蝉小姐姐…… 笙歌首先想到的就是王者荣耀中貂蝉小姐姐圣诞节皮肤…… “笙歌,好久不见哦。” “看你这么懒洋洋的,下次是不是应该给你找个刺激点儿的世界,就当手刺激打赏了。” 一一就好似没有烦恼一般,声音一如既往的欢脱。 “我可以离开了吗?” 笙歌一针见血的问道。 再不走,就长虫子了。 “可以是可以,不过你还是应该去山东看一看才更放心,不是吗?” 一一此话一出,笙歌的心瞬间提起来了。 难道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情。 “天机不可泄露。” 一一装神秘,来无影去无踪的消失。 临走前留下一句话,是去是留随意。 笙歌心中无语,这么吊人胃口真的好吗?她本来还打算慢慢悠悠的去山东,现在怕是得马不停蹄的赶过去了。 真是不怕闪了本姑娘的老腰。 别忘了,本姑娘已经快七十了,人过七十古来稀。 风尘仆仆,披星戴月,笙歌用最短的时间到达了山东,入城后也向百姓打听了一下范进。 范进名声不错,前段时间喜得儿女,上门庆贺的络绎不绝。 笙歌见到了范胡氏,只是范胡氏微微皱起的眉头,眼角下繁密的皱纹无一不在告诉笙歌她过的不好。 不好? 心中不是还洋溢着幸福和脉脉深情吗? 几番追问下,笙歌也终于明白了来龙去脉,新鲜出炉的孩子是范进的亲生儿女。 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还是范胡氏自己…… 范胡氏久不能孕,与众多贵妇的交际中吸取了经验,抱了去母留子的想法。 笙歌着实不能理解,亲自把别的女人送到自己喜欢的人床上,还尽心尽力的盯梢不让人发现是多大的魄力。 还下药? 真是怀疑范胡氏的脑子里究竟装了些什么…… 在范进入山东为官前,她与范进就有一次促膝长谈,范进本就有意过继,不在意是否亲生,偏偏范胡氏自作孽不可活。 范胡氏选的那个女子也确实有本事,一次生了一双龙凤胎。 龙凤胎啊,不是向来是女主才有的标配吗? 那女子也是个聪明的,怕死求了范进,范进本不知这个与他春风一度的女子,可证据确凿,他又辩驳不得。 范进不愿纳妾,又不忍伤其性命,给予重金送女子出府,只是待孩子出生后把孩子接回府中,以收养的名义。 对此,笙歌不置可否。 事情到了这一步,范进还能怎么做,难道要亲手掐死自己的孩子才算重情重义,对得起笙歌多年恩情,也对得起范胡氏的相依相吗? 蠢…… 笙歌气的一掌拍碎了一张桌子,铁青着脸不愿意看范胡氏一眼。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以前她还以为自己就是最蠢的队友了。 范胡氏此等做派,还不如光明正大的展现贤惠为范进纳妾。 小妾所生之子乃是庶子,身为嫡母还怕对方翻起什么风浪吗? 现在以嫡子身份记入家谱,入宗祠,以后有的是范胡氏后悔。 去母留子? 究竟谁给范胡氏的胆子,看来当初她是揍轻了。 第一百二十七章想改行的胡屠夫(三十九) (三十九) 那名女人也绝不是个简单货色,别到时候白白替别人养了十几年孩子,孩子还视你为仇人。 笙歌心中憋闷,紧接着狠狠的在地上踹了一脚。 范进和范胡氏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旁边被乳母抱着的两个孩子哇哇哇哭了起来…… 都是被吓的…… 笙歌看看被自己一掌拍碎的桌子,又看看跪在自己脚下一语不发的两人,耳边萦绕着的是两个婴儿哇哇哇的哭声…… 一时间,笙歌只觉得生活惨淡,聒噪的很,看不到任何生活的希望。 范胡氏一脸恐惧,而范进则是犹豫不决。 范进害怕岳父要求他把孩子送出去。 岳父提议他不敢不应,可他又舍不得。 “安静点儿。” 笙歌皱皱眉头。 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这个闹剧要如何收场。 最重要的是,闹剧还是自己这个便宜女儿一手导演的。 这么蠢,她能说说什么。 来来来,断绝父女关系,谁都别拦她…… “爹我错了……” “别叫我爹。” 烦都烦死了。 “岳父,此事我也有失当之处,还请岳父责骂。” 范进跪在地上,沉沉的叹了一口气,开口说道。 年逾六十,亲生儿女摆在面前,他实在做不到无动于衷。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目的。你本就是要受人尊敬的坐稳范进的老丈人,只要范胡氏还是名正言顺的范夫人,是那两个孩子的嫡母,你又何必淌这趟浑水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再说了,你现在是举人,曾任县官,范进绝不会休妻,而胡屠夫想要的尊重你已经替他赚得了,哪怕没有范进。 笙歌沉默。 难得见太浪兄说出这么清晰明了还有道理的话。 她是不是太入戏了? 真的把拖后腿的猪队友范胡氏当做了女儿。 她任务就是做范进的岳父大人,面子和里子,她曾经都想送给范胡氏,奈何范胡氏不争气。 她只是范胡氏的便宜老爹,哪怕是胡屠夫在这里,都不可能为范胡氏所做的每一个决定负责。 四十多岁的人了,既然敢做,就要敢承担。 以范胡氏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性子,这一次她就算想方设法帮她兜住,下一次指不定闯出更大的祸事。 想通这一点后,笙歌舒了一口气。 “女婿啊,这是你的家事,岳父不该也不能置喙。” “事到如今,你看着办吧。” 笙歌此话一出,范进和范胡氏同时抬头,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 范进是疑惑,而范胡氏则是凉薄。 范胡氏不敢相信她爹就这样轻飘飘的放过这件事情了。 她以为,爹一定会替她讨回公道的。 呸,公道? 笙歌若是知道范胡氏的想法定会嗤之以鼻,你有什么公道需要讨。 “女婿,不管怎样,岳父都希望你能够善待她。” “养不教父之过,所以岳父欠你一声抱歉。” 范进这下是真的惶恐了,整颗心惴惴不安。 抱歉? 不是岳父欠他一声抱歉,而是他欠岳父许多声感谢。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当初的他何尝不是这样呢。 身为一个男人,不能养家糊口,不能耕地赚钱,在科考这条路上一条路走到黑。 如果没有岳父突然的转变和支持,他真不知他能不能走到如今这一步。 “岳父……” 笙歌摆摆手,示意范进不必多说。 她不管范进过去多么无能,多么可悲,但是她必须得承认如今的范进还是个挺有趣的人。 范进同僚上门,没法子,范进只好前去招待,房间里只余笙歌和范胡氏。 笙歌怒其不争,但又无可奈何。 去母留子的法子在大户人家最是常见,她能说什么。 “看在父女一场的份儿上,你若还信我的话,就听我一句。” “不要心有芥蒂,更不要迁怒,这两个孩子你就当亲生儿女养着吧。” 若是培养了母子之情,最起码不至于到头来不仅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赔了夫人又折兵。 “言尽于此,你能不能听进去,愿不愿意听,随意。” 笙歌并没有在范进府中逗留太长时间,参加了两个孩子的满月,在外人面前给足了范胡氏面子之后,给范进留了一封信才离开山东。 “一一,我要脱离。” 笙歌叹了一口气,说道。 如今她私藏颇丰,还有功名在身,胡屠夫回来也足以锦衣玉食,衣食无忧的做一个地主老财。 而范进那里,看在往日情分,定然也会给予范胡氏该有的尊重。 只要范胡氏不再犯蠢,荣华富贵也好,含饴弄孙也罢,都不是妄想。 “对了,一一,胡屠夫大字不识一个,回来会不会露馅呢。” 笙歌灵光一闪,突然考虑到这方面。 “你得有多迟钝,现在才考虑到这一点。” 一一故作嫌弃的说道。 迟钝吗? 还好吧。 第一个世界大圣和唐僧对她不是猪八戒心知肚明。 第二个世界,不知道什么时候祥林嫂就投胎不回来了。 考虑这么早也没用啊。 “至于会不会露馅我不知道,但是胡屠夫回来会继承你举人的学识。” 闻言,笙歌松了一口气。 倒不是因为不会露馅,而是觉得幸亏没有继承她的大力气否则胡屠夫的暴脾气说不定就成了一个人形大杀器…… “其实你的想法多余,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完完全全相同的两个人呢。” “既然决定完成心愿,那么就得面对差异。” “心愿,往往意味着改变,若是一成不变哪里还需要你。” 一一声音欢脱,听起来就像是个小孩子在故作深沉的讲大道理。 笙歌咋舌,这么光棍的想法,简直比她还要擅长自我安慰。 “当然,如果你害怕露馅,你可以自己继续呆着。” “胡屠夫那里自会有等价补偿。” 一一继续说道。 笙歌眨眨眼睛,继续呆着?还是饶了她吧。 如今她该做的完成了,便宜女儿过的也比剧情要好,范进也平步青云人人敬仰,留着干嘛。 无趣。 “走了。” 笙歌下定决心,脱离的胡屠夫的身体。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最后看到的依旧是个长发及腰的背影。 第一百二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一) 想“为人”的杜十娘 (一) 胡屠夫自认心虚,回去之后倒也没有往范进面前凑。 有钱,有功名,还去触什么霉头。 于是胡屠夫偏安一隅过着地主老财的生活吃香的喝辣的,还来了一段夕阳恋…… 范进曾来看望过胡屠夫,但久久沉默之后什么都没说。 岳父所留之信,再三嘱咐他善待妻子,他答应了。 就算不是君子,一诺仍是千金。 范进好像明白了什么,但好像又什么都没有明白。 那些人只知道范进的背突然坨了,头发白的速度好像更快了,发呆的时间变得更长了。 范胡氏不知范进心忧何事,相反她很高兴。 因为父亲待她可比之前亲厚多了,甚至还补了她几台嫁妆…… “夫君,好看吗?” 范胡氏拿着精美繁复的金钗比对着。 范进看着喜上眉梢的妻子,沉重的点了点头。 嗯,这样也好。 他所想到的就当是场惊世骇俗的梦吧。 岳父还是这个岳父…… 一样的,什么都没变。 是不是只要这样告诉自己,就真的什么都没变。 范进不知,也不想再探索什么。 笙歌的最后一封信以及当年读过的书在范进下葬时被一同带进了坟墓。 岳父于他之恩,无以为报。 …… 这一切,回到自己时空的笙歌并不知道。 因着范胡氏的事情,笙歌回来心里头还有些窝火。 依旧是找出课本,读了一次范进中举的故事。 许是真的对范进改观了,所以就算笙歌看到文章描述中范进中举后的丑态,她反而弯了弯嘴角笑了起来。 嗯,她的便宜女婿。 说起来她对范进并没有施以什么恩情,可偏偏范进把一切都堆积在她身上,造就了她灿烂辉煌的恩人形象。 就连周学道这个金手指,貌似在范进心中都快要被她取代了。 笙歌泡了和热水澡,才浑身放松下来。 熟悉的电话声响起,不用看,笙歌也知道是自家母上大人。 作为一个解小学作业的泥石流主播,还是个资深宅女。 “笙歌,报道说今晚有百年难得一遇的蓝月亮和血月,你要不要去看。” 自家母亲的声音一如既往的风风火火,比她更像一个年轻人。 “不看,累。” 笙歌想也不想拒绝了。 好久都没有临幸她的游戏了,再不玩忘了可怎么办。 “你就宅在家里发霉吧。” “今晚不出来,那就明天吧,恰好周六。” “再带你玩一次刺激的游戏。” 刺激的游戏…… 母亲大人,您指的是上次吐的昏天暗地的那次吗? 小心脏弱弱的,经不起吓啊。 周六…… 又是一个周六,好像不管她在直播世界待多少年,她这里永远只过一周。 黑科技啊…… 笙歌再一次确定了一一就是个黑科技。 挂断电话,笙歌擦干头发就开始了大杀四方的游戏之旅。 农药,许久未见,有没有想念本姑娘。 熟悉的页面,熟悉的声音,让呆在古代多年的笙歌热血沸腾。 double kill triple kill quadra kill penta kill …… ace 连续几声响亮又激动人心的语音播报在笙歌手机游戏页面响起。 谁说庄周无用只是蹭助攻呢? 我方:眼里住着小可爱(孙尚香):庄周的骚操作啊,溜得一批,服啊。 全部:盛夏且晴天(韩信):对方庄周是小号吧。 全部:好好的梦(庄周):我也是庄周啊,哭…… 全部:笙笙慢歌(庄周):…… 这一局笙歌一方本以占据足够优势,一波团灭之后,直接推倒了敌方水晶,闪亮的mvp熠熠生辉。 唉,无敌真寂寞…… 好像串词了。 这不应该是宫本的吗? 一代版本一代神,天美代代削宫本。 心中默哀三秒钟…… 笙歌收起手机,站在落地窗前眺望,母上大人下午不是说今晚有百年难得一遇的蓝月亮,要不要去看呢,正好饿了,这是个问题。 算了,只要不是世界末日一切都不重要,还是打游戏吧。 饿了,可以叫外卖。 万一又要开始直播,她就玩不成游戏了。 她要成为国服庄周,为庄周正名。 这是个高尚的纯粹的伟大的脱离低级趣味的理想,她要为之而奋斗。 蓝月亮红月亮什么的,过后刷微博也可以…… 再说了,他也有蓝月亮啊,只不过此蓝月亮非彼蓝月亮。 血月?不是狼人,血月有什么好看的…… 笙歌揉揉眼睛,冷水洗了把脸,重新拿起手机打开游戏…… 敌军还有五秒钟到达战场,请做好准备。 在笙歌沉迷游戏准备大杀特杀时,夜空中的月色逐渐发生变化,微弱的蓝却诡异的让人无法忽略。 就连笙歌的队伍中都有人是不是谈论两句。 笙歌是个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想拿超神的庄周小哥哥。 哈哈哈…… 六个人头了,还差一个…… 笙歌看着对面残血逃生的李元芳准备乘胜追击实现自己的超神。 断线,重联数据中…… 我艹…… 饶是笙歌涵养再好,此刻都忍不住破口大骂。 最后一丝血了,只需要翅膀再扇那么一下下…… 我的超神啊。 我的国服庄周梦啊。 请你们一定要保重,来日咱们江湖再见。 竟然突然没有无线了,无奈了,她竟然有一天也变成了坑队友的那种人。 唉,也许蓝月亮和血月都不乐意看她打游戏了。 罢了,不打游戏,本姑娘睡,睡醒之后还得陪母上大人去游乐园做刺激的游戏…… 呵呵哒,这话说的真邪恶。 笙歌是真真有些累了,只不过打游戏的时候强行亢奋,现在没网,困意就一点点冒头,然后一发不可收拾了。 一夜无梦,还是自己的大床更加柔软。 心知出去玩,笙歌扎起马尾穿了双运动鞋,看起来更像是个上学的孩子。 实际上呢…… 她看谁都像孩子…… 果真糟心啊,明明是个风华正茂的美少女,现在看着小鲜肉她只能露出奶奶般的笑容。 还能不能愉快玩耍了。 “笙歌,你是不是壮了?” 母亲大人的一句话又戳了笙歌的小心脏。 壮了…… 哪里壮了? “也许是你走路太彪悍了……” 彪悍…… 又是壮又是彪悍,这是该用来形容女神学霸的词汇吗? 第一百二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 (二) “笙歌,你是不是看了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 笙歌能说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是…… “我看着你走路大开大合的,就像是个不拘小节的绿林好汉在走路。” 笙歌满头黑线,好吧,原来根结在这里。 做了好几年胡屠夫,难不成走清宫小碎步? 胡屠夫本身就身材高大,一步抵她三步,走着走着就习惯了。 “笙歌,你步子跨这么大,难道不怕裤子扯了吗?” “大庭广众之下,可买不上裤子。” 笙歌母亲咂咂嘴,眯着眼睛,每一次见女儿都有新奇的体验。 上一次是沉沉暮气就像是一只脚踏进棺材快死似的,现在感觉又成了个五大三粗的汉子…… 做母亲的,生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姑娘容易吗? 笙歌无语,母亲大人,您能好好说话吗? 笙歌和自家母上大人再一次在游乐园度过了一个难忘的上午。 玩完所有刺激的项目,两个人无异于两个女疯子…… “妈,你说咱们这算不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呢。” 笙歌咕咚咕咚灌了一大瓶矿泉水,喘着粗气说道。 “你不觉得我们年轻了吗?” 笙歌母亲瞥了一眼笙歌,唱着反调。 跟着出手阔绰的母上大人,笙歌终于享受了一次满汉全席级别的大餐。 唉,靠着她酸辣粉儿的收入何时才能挺直腰杆…… 听说酸辣粉儿还涨价了,不是六块,而是七块了。 回到自己的小公寓里,笙歌闲着没事给小学生又做了一场解题直播。 许是许久未见,小学生们今晚貌似变得大气了。 这算不算小别胜新婚呢? 一连几天,笙歌白天去个各大学领略青春风采,晚上就做直播,生活仿佛回到了最开始的样子。 唉,要是一直能这样就好了。 “笙歌,可以开始下一个直播了。” 似是知道了笙歌的想法,一一马不停蹄的开口了。 “……” 宝宝能拒绝吗? 应该能的吧。 “不能拒绝。” 不能拒绝就不能拒绝,好好说话不好吗? “这次能挑个好的直播对象吗?” “你难道没有看到我妈前两天那痛心疾首的眼神,就差直接说我是绿林好汉了。” 笙歌在试图据理力争自己的权益。 宝宝不过就是想直播美少女,怎么这么难呢。 “没问题。” 一一的回答出乎意料的爽快。 这下反倒要轮到笙歌害怕了。 一一像是这么好看的吗? 不像,怎么看都不像,所以这是又挖了一个坑在等她吗? 一一似是看出来笙歌的不信任,连忙表清白。 “这次真的是美少女哦。” “美的不要不要的那种。” 美的不要不要的? 是指美的都没人想要吗?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吐槽,但是自知她也没什么反抗的余地。 嗯,刀山火海都闯过了,还有什么可怕的…… 好吧,真的可怕,每一次直播都精心动魄。 宝宝不开心。 “皮卡丘,上吧。” “第四个直播直接开始。” …… …… …… …… #何以为人,唯有掌控自己# 笙歌 无边无际的窒息感,海浪一点点拍打着她,随着海水的风起云涌,笙歌只觉得下一秒她就会死去。 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打量的海水灌入口腔鼻腔,火辣辣的疼,空气一点点被海水占据,身体一点点变重,意识一点点变得模糊,四肢不受控制,逐渐的沉入海底。 还有,她怀中抱得是什么鬼…… 难不成她来就是受死的吗? 笙歌这下真的是觉得委屈了…… 想着一一说的美的不要不要不要的,不会真的是因为没人要投河自尽了吧…… “笙歌,你死了,这个直播世界可就就失败了哦。” “自救,想办法自救。” 笙歌此刻真想让一一也感受一下这种无助和绝望。 “救命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卧槽,这里是深邃辽阔的大海,主播这是要表演深海潜伏吗? 浪九九:主播好像要不行了…… 北城南笙:主播,你忘了你曾经掌管十万水军吗?弱水都不怕,这海水你虚什么…… 余生菇凉:重点是主播这次是个女孩子……还这么美…… 余生一杯酒:好像还很有钱…… 海水的压力使得笙歌睁不开眼睛,但是这并不妨碍她看到直播间弹幕。 长得美还有钱,自杀有意思吗? 笙歌气的只想骂人…… 幸亏本姑娘游泳技术不错,一下淹不死,不过怀里这硬硬的东西真碍手碍脚,扔了算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能扔啊…… 豺狼配女猫:夜明珠祖母绿、猫儿眼,诸般异宝,价值连城。主播,你确定自己扔了不会后悔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四周还散落着不少古玩器具,看来主播这次是个大土豪啊。 笙歌看到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的弹幕,瞬间抱紧了怀中的小木箱子。 败家可是会遭天谴的,这么珍贵,反正不重,她还是抱着吧。 笙歌自己都不清楚什么时候这么抠了,明明自小她也是衣食无忧啊。 一定是在祥林嫂的世界被穷怕了,淹海里都舍不得扔了这些值钱的玩意儿。 笙歌鼓起力气,奋力向上游着。 再一次感谢大圣当初给了她一颗蟠桃,让她拥有异于常人的速度和体力,要不然必死无疑啊。 近了,越发近了,海水的压力渐渐变小…… 笙歌冒出头挥舞着手臂,试图有人注意到她,顺带施以援手救救她。 好不容易睁开眼睛,看到了周围的环境。 碧波荡漾,清明气爽,岸边还有为完全消散的白雪,水汽袅袅,仙气飘飘,好一处美妙精致啊。 这样的地方相比较自尽,更加适合游玩。 “上来了,上来了,竟然又浮上来了。” 笙歌想的没错,这里的确是个游湖赏景的好地方,停着许多艘船,夹板上站着许多人。 “救命啊……”笙歌扯开嗓子喊道,但因为之前被海水所呛,听起来沙哑无比。 善水性的船工,接二连三的跳下来,在众人的帮助下,笙歌终于体会到了躺在船上的踏实感。 所有人都用一种或敬佩或好奇,但也有鄙夷的眼神看着她。 笙歌脑袋许是进水了,觉得昏昏的。 第一百三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 (三) “微儿,微儿……” 微微微……微你妹啊…… 笙歌抬头看着面前锦衣华服书生模样的男子。 千万不要问她为什么可以一眼断定这是个书生…… 难不成这就是冤有头债有主。 笙歌剧烈的咳嗽,海水随着她的咳嗽不断的从口中流出。 不用想,也知道她现在一定很狼狈。 余光看着不断翻涌深不见底的江水,眼神暗了暗。 多大的勇气,要有多绝望才能抱着这么多价值连城的东西跳江呢? 跳江? 还是是个美女? 怀里还有一堆古玩珠宝? 这情节有点儿熟啊…… “李甲?” 笙歌试探着喊道。 老天爷保佑,玉皇大帝保佑,佛祖保佑,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啊。 只见书生一脸黯然,听到笙歌的称呼,万念俱灰,就好似被这个世界遗弃一般。 笙歌挠挠头,这是要闹哪样? 难道是她想错了,不是杜十娘怒沉百宝箱故事中的负心汉李甲吗? 看这神情脉脉欲言又止的眼神,还真是让她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矫情…… 说话就说话,露这种膈应死人的眼神干嘛。 怎么的,是想矫情死本姑娘,继承本姑娘怀里的珠宝吗? 呸,想都别想。 王者号都舍不得让你继承,更别说怀里价值连城的宝贝了。 别想着觊觎,觊觎也不给,表深情更不给。 本姑娘要注孤生,别拦她。 “你到底是谁倒是吱下声啊。” 笙歌接过一中年女子递过来的斗篷披在身上,皱着眉头说道。 一语不发的盯着看,怪人的,好吗? “你以前都唤我郎君的。” “微儿,我知道是我负了你,我无颜在要求你像之前那样对我。” “微儿,你还好吗?” 书生一脸的近乡情更怯,想要伸手扶起笙歌,但又缩了回去。 “等等……” 笙歌凝眉抓住了书生话中的重点。 以前你都唤我郎君? 这么说,这个道貌岸然看起来深情不悔的有情人真是个负心汉。 而她,又一次变成了大名鼎鼎的人物。 杜十娘…… 杜十娘叫杜微吗? 笙歌并不是很清楚。 让她晕一会儿…… 一一这是不玩死她不罢休啊。 泠泠七弦上:主播不是一直都期望着自己变成美人儿吗,现在梦想成真了为什么看起来更加生无可恋了。 笙歌敛眉,可不就是生无可恋嘛…… 此时正值仲东中旬,这瓜州渡口虽处江苏,但薄雪初降未消,着实有些冷。 阿嚏…… 笙歌打了个喷嚏,大冬天跳江简直萌萌的。 “扶着我回船。” 笙歌此刻手脚无力,若再在这甲板上吹冷风,怕是会发高热不止,到时候会更麻烦。 不论是愁还是怨,还是等她恢复了精气神再说。 “哦……” 李甲受宠若惊…… “不行,你已经被他以千两银子卖给了我,岂能言而无信。” 一貂帽狐裘通身就差直接写着我有钱的男子拦住了笙歌的去路。 “你要卖了我?” “你凭什么卖了我?” 笙歌没有看那个叫不上名字的男子,而是看向李甲,理直气壮的问道。 “孙兄,此事就当从来没有发生过吧。” 李甲面色有些难看,他对微娘并不是无情,刚才微娘纵身一跃前的那番话,让他愧疚。 “区区千金,未为难事。妾椟中有玉,恨郎眼内无珠。命之不辰,风尘困瘁,甫得脱离,又遭弃捐。妾不负郎君,郎君自负妾耳!” 掷地有声的一番话萦绕在他脑海,挥散不去。 微娘对他情深义重,处处为他着想,他怎么能够因千金卖掉微娘呢。 再说了,微娘方才随手丢弃的珠钗古玩就不止千金。 想到这里,李甲忍不住看向了笙歌手中紧紧搂着的盒子。 若是他没眼花,这其中随意一个小玩意儿就价值千金。 唉,他还真是错了,没想到有朝一日竟做了买椟还珠的事情。 “李兄,此话差矣。” 富商子弟方才见杜姓小娘子性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就那般果断跳江,本已被吓到。 可如今,看这小娘子呼救被救起,花花心思又起了。 似这杜姓小娘子一般美貌着实少有,如今看起来更加楚楚可怜,我见犹怜。 这等尤物,怎能轻易放过。 不就是一个烟花柳巷的浪荡女子吗,还装什么贞洁。 千金,他已经给足了面子。 还希望着杜姓小娘子不要给脸不要脸。 “孙兄,你我知己论交,你只是清楚小弟与微娘情深意重,那千金我稍后就送回,你意下如何。” 李甲骑虎难下。 身为书生,他脸皮本就薄。 刚才微娘一番慷慨激昂理直气壮的话后愤然跳江已经引起了众怒。 想想刚才那些旁观者对他的指摘,李甲就忍不住双颊泛红。 就算是为了名声,他也得护住微娘。 千金而已,只要微娘的心还在他身上,万金都是手到擒来。 唉,想起随着滚滚江水沉下去的翠羽明,瑶簪宝珥,玉箫金管古玉紫金玩器,李甲就有些心痛。 有了这些,他在爹面前说出想要娶微娘的话也多几分底气啊。 “就事论事,别整那些没用的。” “亲兄弟还明算账呢,实话跟你说吧,我从一开始就是看上了这个小娘子想纳回家中。” “不像你,一边看似情深不悔,一边又兴高采烈的千金卖了。” “呸,你也不嫌自己恶心。” 富商子弟豪气的挥了挥手,示意李甲别说那些有用没用的。 凉风袭来,浑身被江水打湿的笙歌浑浑噩噩的接连打了好几个喷嚏,觉得脑袋在嗡嗡嗡叫着。 无数只苍蝇似是要围着她,把她吃了。 “闭嘴。” 笙歌冷冷,因着声音嘶哑更显凄厉,就好似地狱冤鬼一般。 要不是本姑娘现在浑身无力,谁有心情在这里听你们叽叽歪歪。 农历十一月,昨晚上还下了雪,你去江里沉下去再游上来试试。 “微娘……” “小娘子……” 两个截然不同的称呼,但同样让笙歌厌烦。 “有什么事儿过会儿再说。” “我死了,你们身上可都有人命官司了。” 虽说讲究民不举官不究,但谁让她现在有钱呢。 有钱能使鬼推磨。 第一百三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四) (四) 唉,后悔了怎么办。 钱这么重要,她刚才是不是应该在江里再捡点儿,反正是她扔下去的,不捡白不捡。 看看这木匣子还空着许多地方,浪费了。 浪费是可耻的。 笙歌只觉得自己晕乎乎的,但那双白皙如玉就好似精雕细刻的手却牢牢的抱着宝箱,生怕被抢了。 “小娘子,我游船可比你租的这条船舒服的多。” 富商子弟在尽情的显摆着自己优越的一面。 的确,李甲此刻站在富商面前的确有几分磕碜。 只是,在无力出手这一刻,笙歌选择了李甲。 虽说这是个负心汉,但还不至于霸王硬上弓。 看看面前富商子弟红果果的眼神,就差直接上前扒了她的衣服,然后来一段运动了。 累…… 笙歌现在只想好好休息,然后再慢慢接收剧情算账。 “你是想让我死吗?” 杜十娘无愧花魁的名号。 就算笙歌此时狼狈到了极点,也不再似以往柔媚天成,但依旧能够让人看直了眼。 “船就在这里,你看着,难不成我和李甲还能插着翅膀飞了吗?” 笙歌不耐的说道。 要不是本姑娘被江水泡的没力气了,早就教教你怎么做人了。 有钱了不起吗? 哼,就连了不起,也得打的你了得起。 富商子弟心中火热,但也看出了笙歌此刻的状态。 淘淘江水,寒彻入骨,这样娇滴滴的小美人儿掉下去怎么可能没事儿呢。 也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总不能让这使得千家粉面无颜相对的绝色佳人香消玉殒啊。 见富商子弟不再纠缠,笙歌舒了一口气。 在李甲的搀扶下,回到了船舱。 “你出去。” 笙歌指着又想坐下来表深情诉衷肠顺带说负心只是有苦衷的李甲。 她身上的鸡皮疙瘩还没落下去,可不想再起一身。 “微娘,我知伤了你的心……” 浪九九:为什么我觉得这个世界这么得慌呢,比主播荒山野岭斗野狼还让人害怕。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好不容易变成个美人儿,怎么能被人觊觎呢,让开,通通让开。 北城南笙:通通是谁? “出去。” 笙歌看也不看李甲一眼。 怎么,不出去是想偷看本姑娘换衣服吗? 真是没想到鼎鼎大名的太学生竟然这么重口味。 想看也不给看,本姑娘好不容易变美,容易吗? 就像太浪兄说的,谁也不能觊觎,她自己看。 李甲一双眼睛犹如含着春水,似是有无尽的深情想要诉说。 偏偏笙歌是个不懂风情的。 在笙歌眼中,李甲依旧是个小年轻,还是个不太顺眼的小年轻。 李甲长长是叹了口气,转身前看了一眼笙歌依旧牢牢抱着的小箱子。 笙歌心酸了,小年轻,你太贪心了吧。 一边觊觎本姑娘美貌,另一边还在偷瞄着本姑娘的小钱钱。 谁给你的胆子。 李甲一步三回头,似是在等着笙歌心软喊一声郎君你回来。 只可惜,如今的杜十娘美艳无双的壳子里装的是笙歌。 到现在,笙歌自己都分不清是男是女了。 她做过猪,做过中年妇女,做过杀猪大汉…… 别说是男是女了,是人就不错了。 见李甲终于磨磨蹭蹭的走出房间,笙歌脚步虚浮而又踉跄的插上门紧闭所有的窗户,然后换衣服。 “微娘微娘,是不是应该给你请个大夫。” 笙歌在擦头发的时候,听到了李甲敲门。 请大夫? 呵呵,照你这后知后觉的样子,别人早就淹死了。 “不需要,别来打扰我。” 敲门声有一种只要笙歌不开口就誓不罢休的意思。 终于清净了…… 笙歌躺在床上,抱着自己的小匣子沉沉的睡了过去。 热…… 笙歌只觉得自己身上就像是要着火了一般,黏黏的,昏昏睡睡间,笙歌隐约觉得自己是发热了,可是如同梦魇一般,无论如何也醒不过来。 笙歌拼命的想要睁开眼喊出声来,只可惜嘴巴开开合合依旧发不出任何的声音。 呵,她就知道,泡在大冬天的江水里,怎么可能没事儿呢。 就算她皮糙肉厚,但这不是还没来得及锻炼吗? 现在这具身体美则美矣,但绝对不糙…… 杜十娘乃是无数人千金散尽想要搏其一笑的花魁娘子,琴棋书画房中术样样精通,但绝不精通强身健体之术。 她是个地地道道的美人儿,身娇体弱易推倒。 莲花仙子:照这样烧下去是会烧傻的吧? 豺狼配女猫:脸蛋都可以蒸鸡蛋了,怎么办呢? 浪九九:没办法,我们唤不醒,而刚才还在表深情的又去跟那个有钱人称兄道弟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也不是没有办法。 我是个神棍:夜帝大佬请出手。 泠泠七弦上:神棍的意思是夜帝第一大佬发言时的声音吗? 我是个神棍:这只是其一,其二则是主播贪财小气的性子了,没看发高烧都抱着小匣子吗? 余生菇凉:神棍高见。 #夜帝打赏十万赤晶。# #夜帝打赏十万赤晶。# 夜帝:主播再不醒,双倍赔我。 闪瞎眼的特效配上震耳欲聋,重口味一一自以为美妙的音乐不断在直播间出现。 笙歌意识虽有些模糊,但直播间与她密切相连,断断续续还是可以看到弹幕听到声音。 大佬出手了…… 二十万赤晶啊。 只是还不等笙歌高兴,就看到了大佬那句双倍赔偿。 吓死宝宝了…… 宝宝现在是病号,玻璃碴子们不安慰就算了,竟然还在恐吓。 夜帝:装可怜是没用的,二十万赤晶可不是为了看你睡觉。 夜帝:尤其是除了脸其他都是一团黑雾,很惊悚的好不好。 夜帝:两倍不醒,那就四倍。 四倍…… 这一刻笙歌只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意识瞬间回笼。 千万不要小看一个穷怕了的老年人抠搜搜的样子。 四倍赔偿,无异于是在要她的命。 不能睡了,不能睡了…… 笙歌挣扎起来,把船里的摆件一扫扔在地上,清脆响亮的声音。 只要外面的不聋,怎么都都应该进来关心一下她这个跳江差点儿死了的人吧。 滚烫的体温,笙歌眼前就好似有无数道影子。 第一百三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 (五) 浪九九:主播,你的两个小情郎正在把酒言欢…… 把酒言欢? 笙歌呵呵哒,是她小觑了李甲,还是高看了李甲的智商。 果然,李甲是个靠不住的。 刚才还一副含情脉脉舍不得的样子,现在就能跟情敌把酒言欢。 呸,没有最渣只有更渣。 笙歌拿起碎片不断的砸着船壁,终于惊动了船娘。 得救了啊…… 来到这个世界短短的不到一个时辰,她竟两次经历了生死大劫。 若是无人管她,再烧下去怕是就直接在睡梦中死了吧。 船娘呼救,周围游船终于有位医女出面替笙歌降温。 不过看医女嫌弃的眼神,笙歌也清楚这些人许是看不上她的身份。 可笙歌还是挺感谢医女忍着不情愿出手诊治她。 船靠岸了,笙歌真真是经历了一次病去如抽丝的感觉。 本就白皙如玉的脸庞,此刻却看起来有些透明无血色。 在养病的日子里,笙歌也接收了剧情。 的的确确是杜十娘的故事,她小时候听过的那个杜十娘。 杜十娘乃是让无数人前赴后继的青楼名妓,但久存从良志,处心积虑地积攒一个百宝箱,收藏在院中的姐妹那里,希望将来可用来成就自己的姻嫁。 经过长期考验和寻觅,她选择了看似情深意重的李甲,并且**终身托付于他。 因此姐妹们听说她顾从李甲离开妓院,大家都是纷纷相送,并以资相助为盘缠将百宝箱还给于杜十娘。 李甲担心归家不为父亲所容,杜十娘便与李甲泛舟吴越,徐徐图之。在途中,一富家公子偶然相遇,目睹杜十娘美貌,心生贪慕,就乘与李甲饮酒之机,巧言离开,诱惑并使李甲以千金银两之价把杜十娘卖给了他。 杜十娘心知自己被卖弄,万念俱灰,抱着百宝箱投江自尽。 笙歌黯然,“自古红颜多祸水”似乎已成了男人们根深蒂固的观念。 在笙歌看来把这个故事归结为简单的痴情女子负心汉有些浅薄。 在这样的社会,有身份的人去娶这种娼妓贱妾为世所不容为人所不屑,而为妾而触父,因妓而弃家更是让人唾弃。 妾通买卖,乃是不成文的规定。 杜十娘聪明美貌且目标明确,就是想从良堂堂正正的做人,而不是作为一件任人买卖的商品。 只是,她选错了人。 李甲怯弱自私,所有的深情不过是基于不伤己的情况下。 若只是一腔深情错负他人倒还不至于让杜十娘纵身一跃。 只能说,杜十娘把她的未来,她设想多年的期望和憧憬都寄托在了温吞犹豫的李甲身上。 这才是最致命的。 杜十娘跳江,实则是她无可奈何之后对于命运的最后一次抗争。 她苦心筹划,倾心相托,百般呵护,已经即将要看到胜利的曙光了,可依旧抵不过李甲和孙富在喝酒时的随意聊天。 海誓山盟,郎情妾意,万般憧憬在两男子的谈笑间灰飞烟灭。 从良为人,而不再是玩物不再是商品,是她一生中最大的愿望,而今希望破灭。 世间最在乎做信任的背叛了她的感情与信任,多年的反抗看起来微不足道,悲愤交集之下,金钱美貌等同于尘土,此世已无丝毫可留恋,只有以死来表示抗争。 越是悲观绝望,越是一片荒漠,就越是把李甲想象的犹如皎洁明月,不染尘埃。 换而言之,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这也是她偏执和打击之下,唯一能够做出的选择。 很是正常。 这件事情,这个悲剧,究竟该怪谁呢? 笙歌苦笑,谁之过? 李甲吗? 那不过就是这个时代一个小小的共性罢了。 青楼女子在他们心中不过就是寻花问柳时可以赏心悦目的玩具可以带出去炫耀的花瓶。 他们自小接受的教育便是这样。 自上而下,无一例外。 如果不是杜十娘绝望之下投江而死,李甲都不会觉得有错,反而觉得理所当然。 烟花柳巷的女子而已,我赎了你,那么就是你的主人。 哪怕李甲口口声声唤杜十娘微娘,开口闭口执子之手与子偕老都掩盖不了李甲在心里从头至尾对杜十娘的蔑视。 因为蔑视,因为打心眼里看不起,所以才会在孙富几句鼓动之下就以千金卖出。 指不定那个时候李甲还在盘算着,赎杜十娘才花了三百金,可转手一卖却赚了千金。 还真是稳赚不赔的买卖啊。 更不用说,那三百金李甲自己未出一分,皆是杜十娘多年经营攒下来的钱。 完完全全空手套白狼,睡了美人儿又换了千金。 好像全世界的好事都被李甲一个人占了。 主角光环吗? 幸亏故事的结尾说李甲和孙富都不得善终。 可笙歌自以为,这个故事的结尾不过是作者的一厢情愿刻意美化罢了。 从未把杜十娘当作人,又有什么人会因为一个玩物投江而郁郁而终呢。 可信度太低了吧。 好吧,只能说,这个结尾说服不了她。 不可否认,李甲确实是个薄情寡义又怯弱胆小的负心汉。 无力承担,就不要许下那么多让自幼被卖入烟花地又想重新为人的杜十娘心热的承诺。 呵,还真是复杂啊。 笙歌轻轻的吐了一口气,揉着微微发胀的穴位。 江里一游,彻夜高烧,身体哪是那么容易恢复如初的。 …… “笙歌,杜十娘的愿望就是为人。” 为人? 笙歌并不觉得诧异,就算一一不说,笙歌也能隐约猜到。 只是现在的重点不是愿望,而是一一选择她进来的时机。 “一一,有件事情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谈谈。” “你这是想让我直播海底三万里吗?” “你这样还不如让杜十娘死了我再过来。” 明明这个世界还有好多的时机,可偏偏非要等到投江自尽的时刻,难不成这样分外酸爽吗? 事实也的确如此,酸爽的让她终生难忘。 真觉得每一次穿越直播,都像是在跳崖锻炼心跳。 “死了啊。” 一一淡淡的说道。 “嗯?” 笙歌最开始有些摸不着头脑。 死了? 杜十娘死了? 第一百三十三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六) (六) 笙歌发誓她刚才那句真的只是吐槽,绝对没有咒人死的意思。 “死了。” “心存死志,漆黑无边,江水冰冷,无人伸以援手怎么可能不死。” 闻言,笙歌沉默。 早该想到的,不是吗? 如果这是她第一个直播世界,她的身体没有经过蟠桃改造,没有爆表的武力值,在深不可测的冰冷江水中等待她的也只有死亡。 “这个世界你尽情造作吧。” 言外之意不必担心什么违和感,也不必担心杜十娘回来会不会适应。 死了就是死了,在她到来之前便死了。 笙歌依旧沉默着。 这个故事莫名让她有几分压抑,就好似依旧被江水淹没着,苦命挣扎,可却仍被吞噬。 无力挣扎,无处可逃。 一一在笙歌沉默的时候就销声匿迹了。 对于笙歌,一一完全执行的是放养政策,在直播世界从来不干涉笙歌的行为和做法。 就好似笙歌这个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赚钱还做直播的泥石流分外让她放心。 李甲乃浙江绍兴人氏,连续走了许多天水路,终于靠岸。 笙歌连续几天都把自己关在房间中,没有人知道她在忙什么。 船靠岸,不需要人前来呼唤,笙歌就自己打开了房门。 几天的时间,足以让她把所有的压抑全都消散。 她这个人,素来都喜欢轻装上阵。 人生之事,不如意十之**,学会好好调理自己的心情是重中之重。 “微娘。” 李甲看着笙歌一身裙摆摇曳,火红妖艳的裙装眼神闪了闪,颇有些不满,但又碍于心有愧疚不好开口。 笙歌多敏锐,把李甲的一举一动都看在眼里。 呵,她不就是穿了身艳丽的衣裳吗?有必要这么鄙夷。 难不成真得要想俏一身孝吗? 浑身雅艳,遍体娇香,两弯眉画远山青,一对眼明秋水润。脸如莲萼,分明卓氏文君;唇似樱桃,何减白家樊素。可怜一片无瑕玉,误落风尘花柳中。 这是剧情中对杜十娘的外貌描写。 杜十娘既然能够成为第一名姬,那么容貌自是极其华艳,光彩照人,否则凭什么艳压群芳,又凭什么让其他女子心服口服让无数王公贵族们前赴后继呢。 一直以来,杜微,杜十娘都美的惊心动魄。 “你有何资格唤我微娘呢?” “难道是凭着咱们那段所谓的恩深似海恩无底,义重如山义更高岁月吗?” 笙歌白皙的手指配上殷红的指甲,就好似一件上好的艺术品。 对于笙歌而言,杜十娘是青楼女子又何妨。 她被卖入烟花柳巷之地,非她所愿。 但进了那里,她也只能想方设法的活下来。 有什么好嫌弃的呢。 又不是自甘堕落。 好不容易变成个美人儿,难道她还不能美美的得瑟一下吗? 没有人理解一个做了畜牲又做了汉子的女神再一次变为大美人儿是什么感觉。 “李甲,还记得你对我说过什么吗?” 笙歌指尖轻轻挑起李甲的下巴,笑意盈盈的说道。 身体健康真美好。 想笑就笑,还有力气…… 嗯,想揍人的时候也能揍。 “倘得玉成,决不有负。” “若不遇恩卿,我李甲流落他乡,死无葬身之地矣。此情此德,白头不敢忘也!” 笙歌回忆着剧情中李甲所言,一字一顿调笑着说道,说不出的魅惑。 “这就是你的绝不有负吗?” 笙歌看着李甲身后的包裹,不用看,那千金尚未还给孙富。 “贱室不足虑,所虑者老父性严,尚费踌躇耳!” “呵,贱室?” “李甲,我何曾穿你一衣食你一餐花你一银?” 笙歌想到李甲与孙富的把酒言欢所说内容,就忍不住想笑。 说的还真是冠冕堂皇啊。 李甲眼神闪烁,似是在猜测笙歌从哪里听来的这句话。 这话确实是他所言,且一字不差。 孙富吗? 难道这几日在江上背着他,杜十娘已经跟孙富勾搭在一起了吗? 一定是这样,要不然杜微怎么可能知道的这么详细。 果然是妇人水性无常。尤其是烟花之辈,少真多假。 李甲神情愠怒,就好似自己真的被背叛了似的。 “李甲,你无话可说吗?” 笙歌收回自己的食指,拿出帕子轻轻擦了擦,嘴角一直挂着笑容。 “你的确应该无话可说。” “毕竟若是归根结底算起来,你该欠我。” “你说呢。” 笙歌的脸皮可比真的杜十娘厚多了。 就算是比不上城墙,也算得上防弹衣了。 毕竟她是能够顶着猪八戒的外貌心安理得若无其事的招摇撞骗。 李甲无钱时,是杜十娘接济他。 就连所谓的赎身三百两都是杜十娘先掏了一半,成功赎身之后又还了一半。 李甲有什么脸做主卖了杜十娘。 瞧他能的…… 笙歌嗤笑着,淡淡的看着李甲那张变换不停的脸。 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这李甲看起来温和中厚,若仅仅看外貌,倒真像是个可以托付终身的人。 尤其是这人说起小情话来信手拈来,唬的人恨不得一颗心掏出来给他。 这点上,李甲倒是跟她那个便宜女婿有点儿像。 便宜女婿范进哄起范胡氏来不就是让人起鸡皮疙瘩,但偏偏范胡氏美滋滋吗? 只不过,李甲可比便宜女婿讨厌多了。 真是对不起便宜女婿,竟然拿这样的人渣跟他做比较。 “微娘,我于孙兄所言只是一时鬼迷心窍,还请你原谅我。” 李甲压下心头的怒火和酸意,深情不悔的说道。 当日在瓜州渡口,微娘跳江之前的那番话被无数人听到了。 哪怕微娘是烟花地出身,都有人感叹一声重情重义。 若是他就这么负了她,指不定那些人会怎么编排他呢。 要知道,游江之人除了归家游子还有些非富即贵的。 不需要怀疑,微娘当日果敢决绝的一面定然在那些人眼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所以现在,无论怎样,他都不能把微娘交易给孙富了。 哪怕明知二人现在可能已经有染。 不就是一个妾室吗? 名满天下的第一名姬作为妾室,也不是一件特别丢脸的事情。 第一百三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七) (七) 指不定还能给他带来意想不到的收获。 这个时候的李甲已经下意识遗忘了自己的誓言。 一个名姬而已,哪里配得上他的正室之位。 春和景明:看看这个小人眯成一条缝的眼睛,怎么感觉是在算计主播。 盛夏且晴天:潜水了这么久,好不容易等到主播变成了美人儿,可不能被这只癞蛤蟆叼走啊。 我就打了个哈欠而已:主播莫要轻信此人。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可不是相逢一笑泯恩仇的人。主播一定忘不了海水淹没窒息的感觉。 浪九九:主播,浪吧。 “李甲,你说你的脸皮怎么那么厚呢?” “怎么,还需要我帮你回忆一下那天晚上你对我说了什么吗?” “年轻人,记性这么差,怪不得不成器呢” 笙歌上下打量了李甲几眼,若是李甲义无反顾的带着那一千两白银回家,说不定她还会高看几眼呢。 这种人才是典型的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 “你我好好掰扯一下吧。” “听闻这浙江绍兴也是难得的富庶之地,以往久处京都,见惯了北方的风景,初见南方景致,看起来也不错。” 当然,如果没有这个碍眼的家伙在就好了。 “李甲,你是愿意站在这岸边与我一同受众人眼光洗礼呢,还是找一处酒楼坐下。” “放心,绝不用你掏钱。” 笙歌殷红的嘴唇开开合合,可是再不见之前的郎情妾意,温软动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还是这么会捅刀子,典型的嘴贱手欠,究竟这是你的本质,还是大圣和唐三藏影响了你。 带特产回家的蛙:看看李甲敢怒不敢言的样子,只想说一句干的漂亮…… 浪九九:主播你这么造作,杜十娘的粉丝会不会群起而攻之。 主播:粉丝是什么,煮猪肉的那个吗? 月嵘流殇:(#Д) 浪九九:煮猪肉的那是粉条好吗?亏你还卖过一段时间猪肉。 灯火阑珊处:你们够了…… 主播:突然想起忘了对大佬说声感谢…… 当初被大佬闪瞎眼的特效和叮叮当的声音逼醒,这也算是救命之恩了。 只不过当初病的实在是太严重了,一来二去便忘了这回事。 今日天高云淡,清空万里,笙半仙掐指一算适合道谢。 夜帝:呵呵…… 笙歌眨眼,大佬这是不悦了吗? 主播:呵呵虽然只有两个字,但…… 夜帝:但实际也只有两个字。 笙歌嘴角抽搐,大佬还能不能愉快的保持大金主小仆人的关系了…… 适当的被恭维一下,有利于调节内分泌失调…… 李甲一脸的摸不着头脑,面前这个表情丰富的女人难不成冲撞了河神? 还是说,杜微现在本身就是不干净的东西。 滔滔江水,哪有人跳下去沉的不见影子之后还能再浮上来的。 能浮的也只有鬼了吧。 李甲越看越像,那殷红的嘴唇可不就像是被血液染红的吗? 还有那白的发亮的皮肤,正常的人怎么可能这么白…… 人一旦有了怀疑,无论看什么都像是自己所猜测的一样。 笙歌抬眼看向李甲的时候,就看到了李甲瑟瑟发抖,瞳孔放大,就好似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一样。 笙歌摸头,她这次美的倾国倾城啊。 “李甲……” “啊……” 回应笙歌的是李甲冲破天际歇斯底里的叫声。 “不是我,不是我,我不是故意的。” 李甲只以为自己也会变成下一个染红杜微嘴唇的人。 李甲脚步踉跄,状若疯癫,帽子鞋子因为匆忙向前跑摔了一跤,全部掉在地上,但李甲仿佛毫无察觉,完全抛却了读书人的样子。 “……” 笙歌撇嘴,第一次装疯卖傻演技就这么高,她还真是佩服啊。 刚才不是还想算计她和她的珍宝吗?怎么她就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调侃了几句,这厮就装疯卖傻弃她而逃了? 难道是看出她想要追债吗? 哼,就知道李甲是个不老实的,竟然敢在本姑娘面前装疯卖傻。 真当本姑娘长的美就好欺负吗? 欺负死,你们也不美……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李姓小生倒像是看见鬼…… 主播:你不说话我们还能是师徒…… 再怎么说,她都跟着神棍学了好几年的掐指一算看面相,混出了当年在上海滩的第一份产业。 赫赫有名,一掐一个准的笙半仙不就这么来的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其实神棍说的也不无道理。主播你得好好想想如何堵悠悠众口。 带特产回家的蛙:江水深不见底,主播来时杜十娘本已气息消散,又如何能够再游上去呢,非人力所及…… 主播:我不是人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不是…… 浪九九:不是……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不约而同的说道。 呼呼呼…… 去死本姑娘了。 不过仔细想想这些玻璃碴子们说的也有力。 杜十娘乃是京城名姬,虽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但绝对是个弱女子。 杜十娘恩客无数,这绝对改变不了,也隐藏不了。 一个娇滴滴空有倾城姝色,手无缚鸡之力的美人儿游上来确实有些不可思议。 堵幽幽众口吗? 忽悠不行吗? 笙歌眼波流转,长长的睫毛一眨一眨,顿时计上心头。 河神啊…… 百试不爽的法子。 这年头,祭河神的不少,既然祭那么必然就有一大部分人是相信的。 嗯,就算是不信,也不敢公然明言河神不存在。 承认存在就好,既然存在,为何本姑娘就不能遇到。 笙歌眉眼弯弯,丝毫没有已经成为众人眼中风景的自觉。 毕竟做惯了画风清奇的存在,很难让笙歌在短时间内重新拾起作为美人的自豪…… 笙歌能说这段时间窝在船舱里,她就只顾着欣赏自己新鲜出炉的盛世美颜了吗? 颜狗的世界,没有最可笑,只有更可笑。 北城南笙:作为一个如假包换的妹子竟然看主播看呆了,主播你以后还是做一个糙汉子吧,这样的主播,太美以至于我接受不了。 豺狼配女猫:这般绝色,偏偏主播总爱露出一些猥琐的表情,这滋味,酸爽的让人终生难忘。 第一百三十五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八) (八)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还是站着不说话不微笑最好看。一说话一走路一笑,就惊悚了。 笙歌还来不及为自己的小聪明而欣喜,就看到了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说她配不上这盛世美颜。 嫉妒…… 红果果的嫉妒。 主播:你们不能因为嫉妒我的盛世美颜就这样诋毁我,你们一定是想气死我,然后继承我的美貌,哼,我是不会上当的。 脸皮早就能防弹的笙歌,意味着她已经完全能够游刃有余的接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任何调侃和嫌弃。 来啊,互相伤害啊。 胜利总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里。 嗯,作为直播间唯一一个主播,她就是少数人。 邪不胜正,多不压少,时间会证明她的盛世美颜。 “小娘子……” 早早就等在岸边的孙富本来见李甲识时务的自己离开还心中有些欣喜。 没想到这个小娘子竟然呆呆的站在原地看着李甲离开的背影。 还真是情深意切,让他这个旁观者感动不已…… 呸,怎么可能。 看的牙痒痒,恨不得追上李甲狠狠的踹他几脚。 就算有气也不能冲着小娘子发啊,这娇滴滴的,就算有脾气也只能放在床上撒…… 美人,就该值得怜香惜玉。 京城的第一名姬啊,这名头就让他心生火热,克制不住自己的冲动。 笙歌抬头,看着孙富自以为一副翩翩浊世佳公子,穿的华贵但也庸俗的摇着扇子站在不远处树下。 笙歌抬头看天,大冬天扇扇子,你有毛病吧。 她来的时候农历十一月中旬,在江上磨磨蹭蹭这么多天,早就进入十二月了。 公子,您要热的话,就脱了衣裳,与江水来一个零距离接触,这样一定能够体会一把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 呵呵,心是飞扬起来了,身体肯定会沉下去。 别看孙富是个大男人,但看他那脚步虚浮的样子就知道纵欲过度,底子都快要垮了。 这样的人,指不定沉到江里还不如杜十娘呢。 “你很喜欢小娘子这个称呼吗?” 待孙富走过来后,笙歌随口问道。 孙富先是点头,然后十分机敏的接了一句“小娘子不喜欢吗?不喜欢的话,换小宝贝小美人儿小妖精好不好。” “只不过,这小妖精还是比较适合在特殊环境下喊计较刺激。” 人们常说,三句话就能看出本行,笙歌还不信。 但现在听听孙富这说的两句话,深以为真理。 哪怕她不知道孙富这号人,仅听这几句话就知道是个什么货色。 “既然你喜欢,那就送给你了。” 笙歌稍稍退后一步,冷冽的说道。 如果说她跟李甲还有些勉强可以算得上旧情的感情在,那么和孙富就没什么干系了。 既然没关系,她又何必为难自己呢。 早就想揍人了,只是苦于没有力气。 只不过揍人也得选个好时机,最起码得让自己看起来是正义凛然的。 “什么?” 孙富先是没听明白,待反应过来之后非但没有生气,反而心神荡漾一脸春色的压低声音偷偷摸摸的回了句“小娘子喜欢就好,情趣,情趣,我懂……” “只要小娘子肯让我嘿嘿嘿……” 笙歌傻眼,怪不得李甲在对杜十娘还有几分真心实意的情况下还能被孙富说动。 听听,这孙富就不是一般人。 还嘿嘿嘿…… mdzz…… 还嘿嘿嘿,你怎么不啪啪啪呢? “你怎么如此无礼,大庭广众之下视礼法羞耻为何物?” 笙歌拔高声音,气势如虹,如同不可侵犯的高山白雪,扬手啪啪啪在孙富左脸上扇了三下。 你不是想嘿嘿嘿吗?本姑娘成全你。 嘿嘿嘿不就等于啪啪啪吗? 三个巴掌,正好。 唔…… 好像不太对称啊。 笙歌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笙歌的手还没落下,孙富的脸就以肉眼可见肿了起了。 孙富一脸懵逼,笙歌出手打了孙富一个措手不及,已经挨打了,他自己还茫然不知。 “啊啊啊……” 孙富摸着自己肿得老高的左脸,怒目而视。 笙歌挑眉,看来今天她跟啊啊啊很有缘啊。 先是李甲不知道脑补了什么鬼东西披头散发的啊啊啊着跑走了。 现在又轮到了孙富口齿不清就像含着糖一样啊啊啊。 她是不是也应该来一句啊啊啊,啊啊啊,我是卖报的小行家…… 咦,怎么好像哪里唱错了。 “贱……人” “嗯?见谅?不好意思,我是小心眼。” 笙歌心安理得的曲解着孙富的意思。 “我不会放过你……”因为左脸被笙歌揍的肿了起来,孙富说话何难让人听清楚。 “哦,你还敢调戏我?” “那就再来一次啪啪啪吧。” 本姑娘早就看一边脸肿着不舒坦了,还是对称点好。 她虽不是强迫症,但难免孙富会遇到强迫症啊。 她这是在帮助强迫症。 助人为乐,请叫她红领巾。 响亮的三下,再一次响起在孙富脸上。 还是这样最舒心。 “……” “……” 那些还没来得及下船或是上岸后还没来得及走的行人目瞪口呆的看着笙歌。 老话说的没错,越美的东西越危险。 “你……” 孙富伸出食指指着笙歌,口水因为疼痛哗啦啦流,可却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咔嚓…… 清脆的响声,当然比咔嚓声更加响亮的是孙富杀猪般的惨叫声。 “各位父老乡亲,此男子乃色中恶魔,你们可得小心保护家中女子,莫要让这男子得逞啊。” 笙歌神色变换,开口时已经泪水涟涟,凄楚可怜,让人心软了。 笙歌觉得自己越来越像那种让读者恨的咬牙切齿的白莲花了。 唉,怎么办,好不容易做了美人,不做一次白莲花怎么甘心呢。 做白莲花,也是需要资格的,好吗? 她以前就算是想造作,都没机会。 “你不过就是个青楼女子,这番作态不是凭白让人看笑话吗?” 围观者中清楚笙歌底细的并不少,妓子出身,烟花之地,总归在常人眼中乃是抹不去的耻辱。 有人同情,自然也会有人嘲讽。 这很正常。 第一百三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九)打赏10000+加更 (九) 这样的身份,过去注定了她这个想要为人的任务不会多么容易。 过去,永远不会因为过去而过去。 过去,永远不会因为逃避而过去。 亦不会因为你去遮掩,恐惧而过去。 那就是一个槛儿,要么就趴下来等死,要么就跨过去。 风言风语有何惧? 她的便宜女婿都受了几十年的风言风语不是都活的好好的,并且还成就开挂人生了吗? “我的确是个青楼女子,且还是年幼不知事尚不知人间险恶之时就被卖入了青楼。” 笙歌擦去满脸的泪水,站在原地抬头淡然说道。 事实就是事实,说出来又何妨。 你说的越光明正大,那些人窃窃私语时才会越低调。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又是一段神奇凄惨的往事。 浪九九:难道只有我一个人想起了主播当初在仙子姐姐面前声情并茂的演绎了一段卖身葬父,穷酸秀才女儿的故事吗? 月嵘流殇:作为潜水党,我怕说出来羞耻ing 豺狼配女猫:说不完的故事是不是意味着主播本身就是个有故事的人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爱上一匹野马,可我的家里没有草原,这让我感到绝望,笙歌小姐。 mdzz…… 笙歌简直是对直播间这帮说话永远能够不知道歪到哪里的人无语了。 还野马? 还有故事的女同学…… 她是不是应该在下次直播的时候带上那么多年积攒下的证书,证明一下她是一个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好学生。 主播:你们多看看八点档,多看看童话故事,你们也是有故事的男同学,女同学,或者是人妖同学。 主播:接下来我要说的是真实事件。 走路太浪会闪腰:啊,狼来了……啊,狼又来了……啊,狼把主播咬死了…… 戏精啊…… 深呼吸,不能跟玻璃碴子们一般见识,也不能被影响。 现在她是要尽职尽责的扮演白莲花,这是一个光荣而又伟大的事业。 “父亲好赌,卖掉了母亲,后又卖掉了我。” 这话半真半假。 杜微杜十娘的确是被自小卖入烟花地,但因何,她自己都不知道。 “……” 笙歌泪眼婆娑,声音淡然的讲述了一个女子深陷泥沼却仍然向往光明的故事。 之所以声音淡然没有歇斯底里就是为了表达一种疲惫。 杜十娘琴棋书画样样精通,为何就不能有一个好的结局的。 “我自以为遇到了可以托付终身之人,于是把银子给了李甲,让他代为赎身,只是没想到到头来依旧是一场空。” “当日悲愤欲绝,唯有投江一死。” 说到这里,笙歌陡然提高了声音。 嗯,重点来了,看戏的观众们,好好听啊,传出去可还要靠你们呢。 千万不要辜负了我对你们的殷切期盼。 “奈何江中有神君,怜我满腔赤诚,怜我一片贞烈,怜我多年不易,指点迷津,方有机会重回人世。” 其实笙歌更想简单粗暴的说一句河神看我倾国倾城美貌不凡,舍不得我死…… 可是,她怕面前这些人用石头砸死她。 所以,她还是入乡随俗,说的神神叨叨些吧。 神君? 江中的神君自然是河神…… 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至极都有不少地方逢年过节便会祭祀河神。 于是,偌大的江边站着无数人静悄悄的。 其实笙歌这番话很多人在潜意识中是有几分相信的。 这还是当日杜十娘跳江前虽说让无数人感念。 有人想要反驳,但却不敢第一个出头。 他们这些靠水的地方,可比北方更加相信河神。 万一触怒了河神,到时候谁又能负责呢。 但总有些人是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当然更多的是看不惯笙歌身为一个名姬哗众取宠,甚至还想清清白白。 在这些人心中,一日为妓子,那么终身都是妓子,只能一辈子被指指点点,没有权利活的像人。 这也是杜微聪颖非常,但仍把希望寄托在一个男人身上的根本原因。 整个时代的风气思想皆是如此,她能如何。 她苦苦挣扎,自救不了,唯有靠他救。 只是,一心想要回归人生活的杜微忘记了他人永远不如自己可靠。 整个社会都是如此,你又拿什么来保证你选的人是特殊呢? 不是没有万里挑一的特例,但也不是每个人都有这样的好运气。 好运气,通常意味着可遇不可求,那只是几率很小的偶然事件。 “胡言乱语。” “河神受四方敬仰,哪是你一个一双玉臂万人枕的烟花柳巷之人可以玷污的……” 玷污…… 这个词用的让笙歌无力吐槽。 为什么开口的会是个小伙子呢,难道她的美貌没有杀伤力了吗? 还是说她的到来真的如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所言严重拉低了杜微杜十娘的颜值…… 她有那么差吗? 本来笙歌还以为发难的会是少女或是中年女子,没醒到…… 唉…… “你怎知我是胡言乱语?” 笙歌不慌不忙的问道。 “你拿什么证明你你不是胡言乱语。”小伙子轻嗤一声,反问道。 “凭借着我真的见到了江中神君,神君赐我一线生机。” “要不然你觉得我是怎么上来的。” “你可以试试沉下去之后还能不能上来。” 没错,笙歌就是在一本正经的诡辩。 “若是没有遇到河神大人呢?” 小伙子咬牙切齿不死心的接着问道。 “那也许就是你心不诚志不坚人不真,花花肠子太多,神君不喜欢……” 根本原因是你长得丑,神君又不好搞基这一口…… “唯小人和女子难养也……”小伙子气的直发抖甩出这样一句话。 “这位公子,还请你客气一些,难不成你母亲是男人?” “还有,我曾经虽为烟花柳巷之地的第一名姬,但我已经赎身从良,且神君有言,过去的那个我已经消失在淘淘江水中,言我乃是新生。” “若你不信,可以去问神君。” 笙歌光脚不怕穿鞋的,说起话来得理不饶人。 嗯,有本事你证明没河神。 当然,你更有本事的话,也可以让河神证明她说了假话。 第一百三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 (十) “看公子这般咄咄逼人,难道公子的意思是人就不能有向善从良之心吗?” “还是说公子格外赞同这种众目睽睽之下耍流氓的行为。”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向那位年轻的公子,声音不疾不徐,可说出的话无一不是把对方推往舆论的反面。 “呵,真是没想到啊……” 说道最后,笙歌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似是有诉不清的悲哀。 “也许在你们所有眼里,我都应该被淘淘江水所吞没。” “难道,我连活着的权利都没了吗?” 欲说还休,欲语泪先流的技能被笙歌点亮了…… 笙歌也没想到,她竟然在装小白花这方面无师自通。 好吧,怂也是无师自通。 她这个人,笙歌自己都不知道该作何评价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辣眼睛啊…… 浪九九:不是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为什么我只看到了群众的眼睛是火热的。 带特产回家的蛙:那是你不知道颜值是正义。 谁都否认不了,天生丽质很多情况下的buff加成。 孙富被气的哇哇哇乱叫一通,肿得就像一头猪。 跟在孙富身后的小厮一脸懵逼,他是谁,他在哪里……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凶的女人…… 这应该是母夜叉里长的最好看的,最好看的里最凶悍的一个了吧。 据公子说,这杜小姐还是京城第一名姬,裙下之臣如过江之鲫。 可是为什么他觉得这么不可靠呢? 还是说京城的男人都不怕被揍。 看看少爷脸肿得,怕是十天半个月出不了门了吧。 就算是有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的话,但也不是这么个风流法儿啊。 不过,认真想想,少爷窝家不出的日子,那些未出阁的平民小姐也能放松一段时间了。 小厮正在神游天外就被人从后踹了一脚,摔了个狗吃屎。 呸……哪个天杀的狗东西敢踹小爷……厮我…… “少爷……” 小厮揉着屁股回头就看到了怒目而视的孙富。 少爷,打你的不是我,你是不是踹错人了呢? 少爷,杜小姐在那边…… 难道,少爷被杜小姐六巴掌扇成斜眼了吗? 不应该啊。 他明明看到杜小姐在少爷的左右两颊上各扇了三巴掌。 就算最开始歪了,后面也应该正了啊…… 小厮的表情过于丰富,逗乐了笙歌。 笙歌噗嗤一声笑了出来,不需要多想,这个小厮一定不是合格的小厮。 说不定刚刚上任…… “你是刚刚做他的小厮吗?” 笙歌见众人已经开始散开各自归家,三五成群的一边嘀嘀咕咕一边向远处走去,便开始问道。 小厮见美人儿问话,腾的闹了个大红脸,就连屁股上被踹的那一脚都忘了。 他终于理解少爷为什么宁愿花千金都要与李公子抢杜小姐了。 “回杜小姐的话,小乃徽州新安人士,今年十五,刚刚来到少爷身边不足二月。” 小厮就像是倒竹筒一般,把自己的底细交代了个干干净净。 孙富气的牙直痒痒,这么蠢的小厮一定不是他的。 而笙歌反倒是笑了起来,十五岁,还真是小年轻啊。 怎么办,她突然又想露出狼外婆的笑容了。 “看的出来。” “你与他不一样。” 这个他自然是指孙富。 这孙富一看旁人便知是个生性风流,惯向青楼买笑,红粉追欢,若嘲风弄月,到是个轻薄的头儿。 而这小厮,还带着几分天真。 砰…… 又是一脚。 孙富实在看不过去自己小厮在那个揍了自己的女人面前卖蠢。 他之前还觉得这个小厮呆是呆了点儿,最起码不多嘴,没想到竟是个此等货色。 “……” 小厮哭丧着脸。 但孙富是主子,他就是一个小厮,任劳任怨,任打任骂。 “孙富,不知你现在可能心平气和的与我谈谈了。” 笙歌把心平气和四个字咬的很重。 肝火太旺盛,可是会伤身的。 孙富下意识的就想口吐脏话出一口恶气,但一动就疼的脸让他心碎了。 这个女人是不是修炼了铁手功。 “不能吗?” 笙歌拉长最后一个字,问道。 “能。” 孙富看着笙歌渐渐伸起的胳膊,争分夺秒的回答道。 好汉不吃眼前亏,他这不是怂,是聪慧。 “这才乖嘛……” “听话乖巧的孩子才惹人喜欢,知道吗?” “动不动就骂人可是会遭天谴的啊,知道什么是天谴吗?” “这就是……” 笙歌握拳砸向岸边一棵已经枯死许久的树。 树,轰然倒下。 在范进小女婿身上,笙歌就体会到了能动手就别叨叨。 揍一顿,什么都老实了。 “……” “……” 小厮和孙富四目相对,同时长大了嘴巴。 少爷这是惹了个什么煞星…… 他这是招惹了一头母老虎吧…… 小厮和孙富不约而同的想到。 一拳砸到一棵树,这其实不是京城第一名姬而是江湖第一高手吧。 “杜小姐,前方有茶楼,那是个说话的好地点。” 小厮是个有眼色的,立刻指着岸边不远处的茶楼说道。 孙富有口难言,这个小厮也是他找来讨债的吗? 大庭广众之下,这个暴力女人说不定还能收敛几分,如果去了茶楼,也许他死了都没人知道。 命苦啊…… 千金买了一个女人,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都怪李甲,为什么不告诉他这个杜十娘这么彪悍。 怪不得他随随便便说了几句话,李甲就忙不迭的应了下来。 原来这杜十娘就是个烫手的山芋啊,想甩掉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偏偏他自己还送上门去。 李甲,小爷我发誓这辈子跟你势不两立,不共戴天。 “请……” 不管孙富心中如何苦哈哈,还是对着笙歌做了一个请的动作。 女煞星,您说啥就是啥,只要不把我像那棵树一样拦腰截断就好。 我孙家三代单传,我若是死了,那可怎么办啊。 “真乖……” 笙歌笑眯眯的说道。 社会如此和谐,人与人之间自然也要友爱相处了。 这不,彼此和睦气氛多融洽。 在小厮的带路下,笙歌孙富三人走进了茶楼,但孙富分外固执的表示绝对不进包间。 笙歌挑眉,也许姓孙的没钱了…… 第一百三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一) (十一) 笙歌口中的姓孙的却在心中泪流满面的想着坐在大堂中死了最起码也有人可以收尸,不至于死都是悄无声息的。 老天爷啊,我为什么会这么倒霉呢。 本公子除了花心一点儿,是不是调戏个良家女子,也没做什么缺德事啊,去青楼争粉头也是阔绰大方,可怎么就这么倒霉呢。 也许,他该去拜拜佛去去晦气了。 “我有钱,茶钱不用你出。” 本姑娘有一匣子价值连城的珍宝,天天请你喝茶都可以 当然,只要你不害怕。 “……” 孙富心累,这是茶钱的问题吗。 笙歌此话一出,茶楼里不少人看向孙富的眼神中都多了鄙视。 竟然还是个吃软饭的…… 这得多好的运气吃软饭还能碰到这样千娇百媚价值连城的美人啊。 嗯,他们也想吃软饭了…… 如果孙富知道茶楼这群人的想法,一定会一口老血喷出来,然后指着这群人的鼻子骂一句有眼无珠,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岸边少了一棵树吗? 好运气…… 上黄泉路的好运气。 “杜姑娘,大堂就好,热闹,热闹……” 孙富顶着一张大猪脸,想法设法,绞尽脑汁的想要想一些大堂喝茶的好处。 只可惜,半晌只能想出热闹二字。 比较以前最嫌弃在大堂跟这么多人一起挤的就是他。 非雅间不入…… 孙富挤眉弄眼看向自家小厮,可偏偏小厮在如此奇特的印象下竟然化身笙歌的小迷弟,一双眼睛亮亮的,就差赴汤蹈火了,哪里还有时间看自家少爷的眼睛。 倒是笙歌,注意到了孙富。 难不成自己刚才揍他的时候不小心刮到了眼睛吗? 看看这抽的…… 瞎了可怎么办,她是不会以身相许的。 “不去雅间不去不去……”孙富见求救不成,在心中狠狠的骂了小厮一顿后,开始耍赖,直接坐下不走。 “……” 厉害了,原来你是这样的孙富。 就这样竟然还把杜十娘逼着跳江了…… “这里就这里吧。” 笙歌想了想,又能省下一笔小钱钱了。 笙歌看着孙富选的位置,四面八方都是客人,这样的环境谈事情还真是酸爽啊…… 这是在刻意锻炼她的脸皮有多厚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孙富是怕主播在雅间神不知鬼不觉的灭了他,然后顺手把他扔江里喂鱼。 浪九九:同意同意,没看孙富就差哭了…… 笙歌看完弹幕眨眼,原来是这样啊。 “原来你是怕我杀了你啊。” “放心,作为五讲四美的好公民,是不会做犯法的事情的。” 杀了他…… 孙富低着头,生怕自己眼中的怨恨流露出来。 对杜十娘,他有觊觎,有恐惧,但更多的是怨恨。 长这么大,还没有受过这么大的委屈呢。 “孙富,李甲是没有资格把我卖给你的。” “李甲看似为我赎身,但银子是我出,李甲就是个顺手牵羊的。” “我是自由身,这点官府可以证明。” 幸亏当初李甲没脑子,并没有把杜十娘归于奴籍,要不然她现在会更麻烦。 “那一千金你要是舍不得就去寻李甲要回来吧,需要我给你指路吗?恰好我也去讨债,咱俩还能搭个伴……” 李甲傻眼,这女人是疯了吗? 什么时候烟花地见不得人的女子都这般理直气壮了,光明正大了。 这胆子,一般人还真没有。 李甲的身份,他了解一二,这绍兴府的布政大人。 素来民不与官斗,他家虽是徽州富商,但商人乃是最低等的。 官员之家,向来都是以银子交好。 如果因为千金他撕破脸皮上门,若是被父亲知道,怕是会打断他一条腿。 再三代单传都没用,反正打断腿不妨碍生儿子…… 尤其是这银子还是为了争一个女人,这事情说出去非但不会有人同情他,反而会狠狠啐他一口。 “小……” 小娘子…… 呸,他对天发誓,这真的只是惯性。 因为家中富庶,他调戏小女子已经成了习惯。 “杜姑娘,我家中有急事不便逗留,那千金就当是交朋友了。” 李甲现在只想回到徽州新安。 只有回到自己的地盘才最安心。 到时候,他就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 这个杜姓小娘子,他得徐徐图之,报今日之仇。 就算是不能报仇,也得拉上他的那帮狗肉朋友。 不是说好有难一起当吗? “……” 大佬就是大佬,千金扔出去都不眨眼睛。 可是一个人上门势单力薄,还是带上孙富吧,唱戏也热闹点儿。 毕竟是三个人的故事,怎么能让孙富就这么随随便便退场呢。 头上长角了吗? “嗯?” “你不去?” 笙歌摩挲着手中的杯子,眉头一挑,一字一顿的反问道。 “去……” 孙富苦着脸答道。 断掉腿总比丢掉小命强吧。 大不了去了李甲,他就开始拍马屁,不是说伸手不打笑脸人吗? 嗯,他就一直笑,笑到抽筋为止。 他就不信了,拍马屁还能得罪李大人。 哼,他以后一定要认识更大的官,整死李甲那个小东西。 敢算计他…… “真乖……” 又是这两个字…… 孙富总觉得自己无形间被京城花街柳巷的第一名姬给调戏了…… 真乖,乖就给你一颗糖吃…… 真恶寒啊。 “趁热打铁,不如我们现在就去吧,说不定还能蹭一顿午饭呢,也不知道这当官的吃的跟我们这些小老百姓一样不。” 笙歌想想装疯卖傻背着一千两逃跑的李甲,忍不住撇了撇嘴。 帽子和鞋子都掉了下来,怎么不见那一千两丢了呢。 越想越觉得被李甲这个靠不中贪慕美色的负心汉给套路了。 小老百姓? 李甲心中吐槽,京城第一名姬,吃的穿的用的,哪一样不是上上选。 “这不太合适吧。” 孙富口齿不清的建议道。 哪有上门做客专门选饭点儿的。 没错,就是上门做客。 他和这位暴力女只是偶然相遇,绝不是相携讨债。 “怎么不合适,就这么说定了。” 反正要去,早晚都不如现在去。 现在,永远是个黄道吉日。 第一百三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二) (十二) 说定了? 大姐,您老人家跟谁说定了…… 孙富越来越怀疑,京城的烟花柳巷是没有人了吗,竟让这样的杜十娘稳坐第一名姬的位置,且还人人趋之若鹜。 瞎…… 嗯,当初他也瞎了。 不过,幸亏老天庇佑,他清醒了。 势不如人,哪有反抗的权利。 …… 几番问路之下,笙歌到达李府时已经过了饭点儿…… 这个是重点……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她李布政住的这么远呢。 唉,这算不算是代替真正的杜十娘见了一次在剧情中只闻其名不见其人的公爹呢? 整个故事中,李布政都没有露面,但任何人都无法忽视。 就这样一个没有露面的人,吓得李甲先是不敢归家,之后又卖了杜十娘…… “杜姑娘和我家公子上门拜访贵府三公子。” 小厮是个很有眼色的,见大门紧闭就自动上前去敲门。 “不见客。” “我们三公子才刚刚回来,老爷夫人正忙着呢。” 大门只开了一个缝儿,话说完就砰的关上了。 额…… 高门大户不仅门槛儿高,大门还这么难进。 笙歌上前再次敲开了大门。 “你家公子欠我们钱,如果不让我们进去,我们可就得去说道说道了。” “堂堂布政大人家的三公子,听说还是个太学读书人,欠钱不还是什么道理。” 人言可畏这四个字任何时候都有用。 舆论这把剑,与其让别人用来伤你,倒不如主动握在手里。 门房的人狠狠的瞪了一眼笙歌,然后硬巴巴的扔下一句等着就再次关上了门。 等啊,等啊…… 笙歌觉得自己饿得都快要把门口的狮子给啃了的时候,门终于开了。 随着门童的引路,笙歌和孙富见到的人不是李甲,而是李甲那位传说中家风严厉刻板注重名誉的爹。 对于李家的家风,笙歌只想呵呵笑笑不说话 若真像传闻中那般看重清明规矩,就不该让李甲去烟花柳巷。 真的家风好的家族,子弟皆是洁身自好,爱惜羽毛。 呵,李甲不过就是名声听起来不错罢了。 至于其中,究竟怎样,谁又知道呢。 “你就是杜微?” 李布政直接忽视了孙富,看向了笙歌。 眼神和声音中的浓浓厌恶,就像是笙歌刨了李家祖坟似的。 李布政的忽视,让孙富欣喜。 现在看来被杜微揍的面目全非也不是没有好处,最起码李布政绝对不会记住他的样貌,更不会知道他是徽州新安有名的富商子弟。 谢天谢地…… 嗯,以后他如果得势,折腾李甲的时候也会手下留情的,就当是报今日恩情了。 “我就是杜微。” “那个你儿子曾经迷的神魂颠倒不思归家的杜微。” “当然也是被你那个食言而肥懦弱无能儿子抛弃投江自尽的杜微。” 笙歌脊背挺得直直的,气势丝毫不弱。 她虽然怂,但是她现在又不心虚。 李甲确实先是山盟海誓,得尽好处之后又负了杜十娘逼得杜微投了江。 因果因果,有因才有果。 杜微毕竟是死了,这件事情怎么可能就这么简简单单揭过去呢。 不理清旧怨,如何开始新途。 孙富看的傻眼了,姑娘,大姐,您能好好说话吗?这样夹枪带棒的明显就是找茬啊,这哪是回答问题。 明知道李布政不喜,可偏偏还是这般作态…… 大姐,您要找死可别拉上小爷啊,小爷还没来得及生孩子呢。 孙富偷偷摸摸的远离了笙歌,努力降低存在感。 我不认识这个人,我不认识这个人,这是真的…… “哦,原来你投江了啊。” “似你这般污秽之人,江水为什么就没有溺死你呢。” 李布政眼露寒光,冷漠无情的说道。 就好似笙歌这样玷污了李甲的人本就不应该活在这个世上。 江水没有淹死她,反而是过错了。 这下,本来就心惊胆战的李甲更加恐惧了。 针锋相对啊…… 老爹不是说这些当官的说话最是圆滑吗?可情况不对啊…… 爹,你是不是骗儿子了? 听听这李布政说话,完完全全就是往人心窝子里插刀子啊。 要知道,当日杜微投江,他着着实实吓了一跳。 他虽好色,但不想害命啊。 后来看着杜微诡异的浮上来了,他才又一次升起了蠢蠢欲动的小心思。 可是事实证明,这种小心思要不得。 现在他可怜的母亲大人来到他面前都不可能认出他是她的贴心宝贝儿子…… 果然,他不是当官的料。 这些当官的心都硬,他比不了。 只是,杜微杜小姐是这么容易被戳到的吗? 呵,江水都收不了,哪是李布政几句话就能戳死的。 “你很遗憾?” 笙歌轻笑一声,笔直的背弯了弯,耸耸肩膀,丝毫不为所动。 想拿气势压她吗?呵,也不看看她是被谁训练出来的人。 本姑娘曾经跳过云蹦过悬崖杀过野狼打过仗也当过县官…… 如果被这么一个小布政吓到,大圣怕是会一棒子打死她。 像她这么丢脸的徒弟,大圣怕是不会认吧。 大圣那样的存在,踏破凌霄放肆桀骜一往无前,她是他教出来的,怎能时时刻刻都怂呢。 怂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绝技。 嗯,就像范进小女婿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开锁绝技。 “真是不好意思呢,神君言我此生所有厄运已过,命不该绝,日后必定贵不可言。” 贵不可言什么鬼…… 反正要比布政贵…… 笙歌觉得她好像有渐渐像段子手发展的趋势。 “呵……” 李布政一脸轻蔑。 一个自小在烟花地长大的女子,所经男子不计其数,还贵不可言。 呵,哪个贵人瞎了,想找这样一个肮脏的女人。 “说吧,你到底想要什么。” 李布政满是不耐烦,挥了挥手,就好像笙歌的存在污染了李府的空气一般。 “这样是没用的,空气是流通的。” 笙歌好心的提醒到。 也许,这位老头儿没文化呢。 “……” 孙富真是要哭了。 他真怕自己今天会变成被殃及的池鱼,然后李布政大手一挥把他下了大牢。 第一百四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三) (十三) 唉,今年一定是他的倒霉年。 “放肆,还真是那种地方长大的,不懂规矩,不知羞耻。” 李布政拳头紧握着,恨不得掐死笙歌。 真是不知道自家儿子到底眼睛哪瞎了,看上了这种空有美貌却俗粗鲁的女人。 这绍兴府无数的名门闺秀看不上,偏偏看上个青楼女子。 “瞧您这话说的,是我拉着您儿子的手入的烟花柳巷吗?” “李大人,虽说我懂所有的父母都觉得自己孩子什么都是好的,哪怕屁都是香的,但您也得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 “如果不是李甲每日表现的那么情深不悔非我不娶,我又怎么会跟他来这绍兴府呢。” “绍兴再繁华富庶,能比得上京城吗?” “说句不好听的,您儿子在我的恩客中根本不值一提,可谁让我之前被您儿子所谓的深情迷了眼,自以为这就是良人,待我归途,然后傻乎乎的以身相许呢。” “谁知道,李甲不过就是个什么都想要却什么都不想付出的怯弱负心汉,若早知这样,我断不会看上这样的人。” “做我的恩客,我都嫌丢脸。” 笙歌淡淡的笑着,慵懒随意,就好似是在逗弄着自己养的猫。 说实话,相比起孙富,笙歌更看不上李甲。 孙富这人,就是喜好美色,看上了好皮囊。 可李甲呢? 逛着青楼,说着海誓山盟,偏偏玩着玩着觉得自己有了真情,想娶回家。 万事俱备临门一脚的时候又反悔了…… 呵,你让你妈生你的时候生出来再塞回肚子。 如果能的话,她绝对既往不咎,哪怕杜微的死,李甲脱不了干系。 “你……” 李布政吹胡子瞪眼,说话都哆嗦起来。 而孙富则是欲哭无泪,大姐,难道青楼女子都是这样豪爽泼辣吗? 不是说那些花魁娘子皆是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笑不露齿行不露足,除了身份,其他完全比得上钟鸣鼎食之家的大家闺秀吗? 是他以前太天真,还是他遇到了一个假花魁…… 他比较偏向后者…… 听听杜微说的这话,简直让李布政无法回应。 自己寄予厚望的儿子,被最看不起的青楼女子评价成做恩客都嫌弃…… “杜微,你别太过分。” 李布政毕竟是个读书人,很难像笙歌这样说话大(chou)开(bu)大(yao)合(lian)…… “过分吗?别忘了我进来你就在咒我死。” “不过,过去的我是真的死了,现在的我可是神君亲口所言的大富贵之人。” “所以你也别担心我攀着李甲不放。” 不知为何,笙歌这个时候很想中二的来一句,过去的我你们爱搭不理,未来的我你们高攀不起…… 好吧,太中二,说出来可能有点儿羞耻…… 那她还是不说了…… 正在神神叨叨的李甲再次听到笙歌那句真的死了,突然背后发寒,脑门上密密麻麻的铺了一层冷汗。 大姐,姑奶奶,小的以后再也不打您的主意了,你能不吓唬小的吗? “今天我来只是要债的。” “李甲在京的衣食住行皆是我的银子,如今既然恩情已断,那么钱财还是早些算清吧。” 笙歌伸手展开,示意李布政利利索索给。 “一派胡言,甲儿入京本官曾予他数千金,此次归来尚余千金。” 李布政真是恨得咬牙切齿,如果不是他涵养足够,真想抓花这杜十娘的脸,看她还怎么蛊惑自家儿子。 “哎呦,布政大人,您不说我还真给忘了……” “谢谢您哦……” 笙歌这话说的笑容满面,就像是老鸨似的。 看戏的孙富心是提到了嗓子眼,他就知道,杜微是不会让他就这么轻松自在看戏的。 “你说的那一千金是这位公子所给。” “我隆重的给你介绍下,这是徽州新安孙家公子,孙富。” “你那儿子也忒不是东西了,吃我的穿我的花我的住我的,竟然还反手将我卖给了孙富。” “你那儿子的脸皮也不知道是遗传了谁。” “以后打仗都不用修城墙了,李甲直接上,就那脸皮就足够抵挡千军万马。” 杜微,杜姑娘…… 小爷我也想问问你,你的嘴皮子和拳头是继承了谁…… 就算青楼里的妈妈有嘴皮子,那拳头呢? “李布政,我现在可是自由身,也没有做你儿子的妾,你儿子这样自作主张的卖了我,也不知道官府会如何判啊。” “你是官老爷,要不先给我们分析分析。” “过段时间天子的钦差怕是会到这绍兴府进行今年的官员绩效考核吧。唉,也不知道布政大人的儿子带头欠债不还,又肆意买卖人口会怎样呢,想来钦差会很感兴趣吧。” “你也知道,京城的官员,我很熟的……” 很熟的…… 熟的…… 孙富在心里,又一次为笙歌贴上了一个口无遮拦的标签。 还说李甲脸皮厚,可李甲脸皮再厚能厚的过杜微吗? 完完全全的小巫见大巫,好吗? 李布政只觉得自己心中窝着一团火,可是却无处可发泄。 “私闯民宅,污蔑当朝官员,该杖毙。” 李布政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死人最放心。 那孙姓公子看起来是个老实的,不像这个杜微就是个刺头,恨不得刺死所有人。 “大人,您的深思熟虑啊。” “我和贵公子的往事不是秘密,江上的闹剧也是人尽皆知,当然我来这布政府可是来来回回的问了十几二多个人呢。” “贵公子的负心薄幸还贪财欠钱不还的美德若是我有难怕是会闹得更加沸沸扬扬吧。” “倒是大人今日若是和谐相处,外界的人指不定会说大人明察秋毫是个清官,帮理不帮亲呢。” 和谐相处…… 李布政心里狠狠的骂道,还真是恶心了和谐这俩字。 而孙富是彻底目瞪口呆了…… 这小娘子是有备而来啊,怪不得路上那么隆重又兴师动众的。 现在的歌姬舞女名姬都这般神秘了吗? 妈呀,他会不会被骗的成为乞丐…… 看来烟花柳巷是个有风险的地方,最起码不像他当初以为的那么安全…… 第一百四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四) (十四) “大人,小女子身无所系,但你确定要拿美玉来碰我这瓦砾吗?” “瓦砾虽普通,但不见得不够坚硬。” “你说呢。” 虽说笙歌坚持认为自己是最美的玉…… 李布政努力想要维持着自己身为官员的威严的淡定,但是终究还是维持不住。 他就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不要脸都可以不要的这么光明正大,心安理得。 杜微…… 呵,他就说嘛,一个烟花巷长的的女人怎么可能有真心。 这不,甲儿才刚刚狼狈的回府,这个女人就明艳动人衣着华贵的前来索债。 也罢,就当是破财免灾了。 这要甲儿经此一事不再留恋花丛,可以奋发向上,也算是值了。 再说了,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如今是甲儿被这杜姓女子捏住了把柄,所以他才寸步难行,进退维艰。 过了这段时间,风平浪静之后,少个从良的青楼女子又不是什么稀罕事儿。 病死意外,死法多的是。 他刚刚还真是怒火上头了,竟然被这样一个小姑娘刺激到了,失了体面。 “直截了当,你要多少。” 李布政并没有说甲儿欠你多少,而是一句要多少。 这话就像是把笙歌放在了一个势利小人的位置上。 势力小人又怎么了,她乐意。 笙歌假装自己根本没有听懂李布政话中的玄机。 “李大人,您勉勉强强也算得上是达官贵人,自然知道我这京城第一名姬的价位。” “看在您儿子李甲是我老相识的份儿上,一天不多要,百金就好。” “别说我狮子大开口,李甲最清楚京城子弟为与我春风一度可出千金。” “半年来,李甲吃我的穿我的,一百多天,把零头再一免,就按百天算,一天百金,一百天是多少呢。” “我读书少,布政大人可别骗我。” 为什么要免了零头呢,整个更想四舍五入进成两百天。 唉,一下子少了一半。 “万金……” 李布政的心狠狠跳了跳。 他虽说家底不菲,但是也经不起儿子这么浪啊。 百金…… 李布政看着面前这个娇艳的就像是一朵花的女人,实在舍不下脸面说他一天值不了百金。 这才是最憋屈的。 甲儿入京之后迷恋杜微,他也曾派人查过,自是清楚杜微的身价。 京城第一名姬,别说千金了,还有很多恨不得散尽家产就为与她一夜良宵的。 这个杜微嘴这么贱,又贱又毒的,他已经可以想象到如果他说一句没有自知之明,这个女人会说出什么恶心人的话。 算了,他年纪大了,经不起折腾了。 只是希望甲儿是真的长了记性,别过两天又故态复萌,藕断丝连。 他可没有无数个万金让李甲折腾。 万金…… 有命拿,可别到时候没命花啊。 李布政对着信任的管家使了个眼色,示意管家去拿钱。 这个时候很是敏感,天子的人也要到了,他还是消停一段时间吧。 笙歌悠哉悠哉的坐在椅子上,随口说道“李大人,别忘了贵公子可还欠这位徽州新安孙富孙公子一千金呢。” 笙歌再一次强调了孙富的来历。 这李布政毕竟老了,她好心多提醒两次有错吗? 孙富这个时候是真的快要憋不住哭出来了。 在笙歌虎视眈眈的注视下,孙富始终没有胆子完完整整的说出那句一千金他不要了。 拿到银子,笙歌笑容更盛了。 “布政大人,我在这里祝贵公子以后科举顺利位极人臣且佳偶天成白头偕老。” 笙歌表示,这话她一点儿都不真诚。 李甲有什么资格爱情事业双丰收呢。 “……”李布政冷冷的瞥了笙歌一眼,没有表示。 这话听起来就是阴森森的,他是绝对不相信这个嘴贱的女人能有这么好心。 “孙公子,不走是等着李大人管饭吗?” 笙歌看着缩在一旁再也看不到任何嚣张跋扈的孙富,兴致盎然的说道。 她也饿,要不就留下来用饭吧…… 经过短暂相处,深知笙歌性格的孙富一改怯弱的样子拉着笙歌头也不回的离开了。 大姐,您不想活了,能不能别带上他。 孙富察言观色的本事是一流,自然能够看出李布政得隐忍已经快要到达极致。 吃饭? 断头饭吗? 吃饱喝足上黄泉…… “杜姑娘,这钱给你。” 小跑着远离了李府,孙富才舒了一口气。 怀里的千金就像是烫手的山芋,能丢就一定要想尽办法丢了。 他再也不要在外面浪了,他得回去跟自家那个大腹便便的爹请罪。 是打是骂,全看爹的意愿了…… 还是回家最安全,这么残暴的美人,他实在是无福消受了。 “买身钱?” 笙歌似笑非笑的问道。 “怎么敢,这是我孝敬杜姑娘的。” 孙富连连解释。 姑奶奶,你现在就是主动跟着我,我都不敢要了。 笙歌凝眉,说实话她现在还真有些不知道接下来的路应该怎么走。 她一番折腾,只待舆论发酵,李甲的名声就坏了。 想要及第,几率很小。 哪怕李甲是个官二代。 只是,她现在成为杜十娘为的不是报仇,而是为人。 哪怕她现在一手编造了神君救她的谎言,顺带又把李甲拉下了水,让他成为个人人唾弃人负心汉。 但是这一切依旧改变不了她本身的卑微。 方才身处李府,从头至尾,李甲的父亲李布政都没有拿正眼看过她。 她出现在李府,是对李府的一种侮辱。 不仅仅李布政是这样,就连现在看起来对她心惊胆战的孙富亦是如此。 孙富虽怕她,但心中依旧只把她当做玩物。 为人,为人哪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罢,一口吃不成胖子,想要彻彻底底改变杜十娘的处境,唯有真真正正的掌握自己的命运。 不急,也急不得。 “钱我接下了。” 笙歌接过孙富递过来的钱,然后紧接着说道“听说徽州新安府风景秀丽富庶繁华,不如你我同行?” 既然没有目的地,为何不先了解一下这里呢。 “……” “姑娘说的不错,我徽州商人足迹遍天下……” 第一百四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五) (十五) “咳咳……”不等热情小厮说完,孙富就如同被口水呛到了,迫不及待的开始咳嗽。 你个小东西,是想害死小爷吗? 这么个女煞星,不离开,反而还盛情邀请,谁给你的狗胆子。 “孙富公子,嗓子不舒服吗,是需要看看大夫,还是让本姑娘干脆利落的为你通一通。” 笙歌笑意盈盈的说道。 拥有盛世美颜,仿佛就连空气都清新了,太阳都温暖了。 “……” 孙富有口难言。 真倒霉,自十五岁开始他就留恋于花丛,真真是应了一句玩了一辈子鹰,到头来还是被鹰啄了眼睛。 去吧…… 大不了他回去不要脸的求求他爹,问问该怎么办。 他爹一辈子走南闯北,走过的桥都比他走过的路多,吃过的盐比他吃过的米还要多。 当然,这话是他老子每次训他的时候所说。 既然老爹这么厉害,这个时候正是老爹出马的时机。 哼,既然吹出去牛皮,那就得好好实现,牛皮哪是这么好吹的。 牛皮不要钱的吗? “杜姑娘能来,蓬荜生辉,甚是欢迎。” “徽州新安虽说算不上什么大地方,但因为多年经商,倒也是一片富庶。” “能与杜姑娘一路同行,是我孙富的荣幸。” 孙富拱拱手,温和颇具欺骗性的说道。 鬼知道孙富脸上的和颜悦色究竟是怎样伪装出来的。 笙歌挑眉,孙富也是把能屈能伸趋利避害的好手啊。 “唉……” “本来我也只是有这样的想法,还没决定好。” “既然你如此盛情邀请,我也不好推辞。” “既如此,本姑娘就随你去看看徽州新安是什么样子吧。” 笙歌故意逗着孙富,她虽然对孙富并没有李甲那般厌恶,但多折腾一下才能出气啊。 “……” 孙富一口老血差点儿喷出来。 杜微,你这才是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吗? 你刚刚那是有想法?分明就是强迫人同意。 爹,儿子被欺负惨了,求救命。 “杜姑娘,不知你准备何时启程。” 拳头不如人家硬,孙富是彻彻底底的贯彻了人在屋檐下,一定得低头的理念。 “吃点东西再走吧,来一次绍兴府容易么。” 人生在世,吃吃喝喝睡睡觉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哼,反正本姑娘这么美,吃不胖。 孙富嘴角抽搐,这姑娘还真是心大。 跳江没多长时间,除了病了一场,活脱脱没一点后遗症。 他当初是得有多么鬼迷心窍,才会觉得杜微惹人怜爱,是个梨花带雨柔弱无骨的女人呢。 柔弱无骨? 呵呵哒,一拳头砸断一棵树的是肉吗? 孙富是彻彻底底被笙歌之前那一手震慑住了。 “杜姑娘说的对。” “在下对这绍兴府也颇有了解,不如我带路?” 疼久了,脸就麻木了,说话反而利索了。 “带路可以,但你是不是要带个斗笠遮遮脸。” 丑,妨碍食欲…… 孙富手指一僵,连连点头,他这副样子走在街上难免会被人指指点点。 没想到杜微还有这般细心善解人意的时候。 既然这么善解人意,当初揍他的时候为什么不能手下留情? 宝宝心好痛…… 硕大的斗笠戴在头上,孙富的整张脸都被埋在阴影了。 笙歌弯弯嘴角,这样可舒服多了,谁愿意整天对着一张猪脸。 猪脸…… 差点忘了,她自己曾经也是一头猪。 真是难为小白了,曾经那么俊俏贵气的小白就得天天看着她这头猪,还得喊一声二师兄…… …… 孙富不愧是个吃喝玩乐的好手,找到的酒楼倒也称得上一句高大上。 也许这孩子是被笙歌吓得有了心理阴影,死活都不愿意去雅间。 孙富表示,呆在一个小空间里没有外人,他没有安全感啊。 他那个小厮,那绝对是坑他的。 笙歌无语,如果她想杀了孙富毁尸灭迹还用等这么久? 深不可测的江水,她只要把孙富一脚踹下去,连最后一步都省了,哪里还需要她脏手。 算了,她身为一个老年人,得爱幼,不能跟小年轻一般见识。 吃了顿大餐,打包了些东西,笙歌一行三人就踏上了回徽州新安的路。 正所谓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本来白天还是晴空万里,可到了日落之后却刮起了大妖风,天更是黑的能够滴出墨来,一颗星星都没有。 笙歌住在客栈中,百无聊赖。 唉,没有网络的年代就不能打游戏,好忧伤啊,忧伤的不能自已。 庄周新出的皮肤,她还没有玩够啊…… 笙歌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夜渐渐深了,笙歌却还是精力旺盛。 一定是她在船上的时候睡多了…… 微小的声音在笙歌房外响起,一个机灵,笙歌闻到了一股奇奇怪怪的味道,当机立断的捂住了鼻子。 幸亏她的体质是强化的,要不然还真着了道。 谁派来的人呢? 笙歌闭着眼睛假寐,开始思考来人何意。 作为一个小仙女,这个直播世界她貌似就得罪过李家和孙富。 孙富没这个胆子,而李甲没这个魄力,有可能下黑手的也只有李布政了。 哼,还是布政呢,这么抠,不过万金而已,还不如她扔进江里的多…… 因为万金就来谋财害命,不愧是当官的,胆子就是肥。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来想看一场戏,没想到主播反应这么灵敏。 笙歌表示不是她反应灵敏,而是她对开锁的声音分外敏感。 各种各样的锁,正着开反着开,各种各样开…… 只要是锁子,她都玩过。 这还得感谢她的便宜女婿啊。 咔哒一声,锁开了,两个五大三粗的黑影出现在笙歌房中。 浪九九:主播这么娇滴滴的,这些人怎么能够舍得下手。 北城南笙:之前听闻过美人计,不知道今日还能不能亲眼看上一出美人计。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想太多,主播那欺软怕硬的性子,像是会这个两个宵小之徒使美人计的吗?你们不觉得太掉价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依我看,主播只会更加的简单粗暴放飞自我。 主播:知我者太浪大兄弟也。 第一百四十三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六) (十六) 势不如人才需要美人计,她现在又不是处于弱势,美人计什么的还是想想就好了。 偌大的房间只有一根蜡烛发出微弱的光芒,手提大刀的两位大汉四目相对,然后点点头,一步步朝着床边走了过去。 呀…… 这么好看的女子,也不知道出钱的人是怎么舍得杀死的。 大汉眼中闪过犹豫,当然不可能是犹豫要不要杀,而是犹豫杀之前要不要做些不可描述的事情。 嗯,为什么要用不可描述四个字来概括,当然是怕点娘的和谐大军啊。 反正这貌美小娘子已经被他们用迷烟迷倒了,迟杀个一时片刻也不碍事啊。 两个大汉眼神交流,瞬间下了决定。 早死迟死反正是死,倒不如让他们二人好好享享福。 听说这女子还是京城的第一名姬,想来定有不凡之处。 阴影逐渐弯腰,笙歌猛地睁开眼睛。 “大哥,你今晚是吃了一碗大蒜吧……” 笙歌翻着白眼,嫌弃十足。 你说杀人就杀人,吃那么多大蒜干嘛,难不成壮胆子么。 实在是要熏死本姑娘了,就算是想配合你演戏都做不到了。 该配合你演戏的我差点儿吐出来。 “……” 大汉先是一脸懵逼。 **香什么时候药效这么短了,难不成误打误撞大蒜是**香的解药? 如果真是这样,那可就麻爪子了。 “本来想让你神不知鬼不觉的死去,也省的痛苦,可谁让你运气不好的醒了过来了。” 大汉凶相毕露,这个时候也不再想着先舒服舒服再杀人了,只想一刀砍死回去好领赏钱。 女人再美,也没有银子舒坦。 只要银子足够多,还怕睡不上美人吗。 “唉,这能怪我嘛,只能怪你们大蒜吃多了。” 笙歌云淡风轻的把头发微微收拢起来,省的一会儿动起手来碍手碍脚。 本姑娘不是吸血鬼,大蒜不管用…… “你……” 胆子略小的大汉已经有些怂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还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在笙歌轻描淡写的几句话中渐渐消散。 我是谁,我在哪里,我为什么会手里握着一把刀,我怎么真的做上了杀人的勾当。 “小孩子家动刀动枪的,晚上容易尿床。” “这么大的孩子了,怎么能够这么不懂事呢。” 笙歌掀开被子,慢条斯理的下床穿鞋子然后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的夺下了二人手中的刀。 “别想着拖延时间,老子一刀砍死你……” “大哥,刀不在你手上……” 比较怂的那个汉子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 大汉嘴角抽搐,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一脸尴尬,谁来告诉他刚刚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眨眼的功夫刀就不见了。 这装逼是门学问,他显然学艺不精。 “刀在这里,想要吗?” 笙歌左右手各一把刀,忍不住在心中吐槽。 一看这俩人就是业余的,这刀还没有胡屠夫杀猪卖肉的刀看起来锋利。 “来,坐下,本姑娘给你们上一堂课。” 笙歌指着房间中仅有的两把椅子,笑眯眯的说道。 大汉眨眼,这女人怕是智障吧,就算不是智障,脑子也有坑。 他们刚才竟然被一个傻女人唬住了,真是丢脸。 “臭……” “啪……” 一个字,一巴掌,多公平。 笙歌清楚,这个大汉想说什么。 大汉被笙歌这一巴掌打蒙了,本以为这个女人手无缚鸡之力,没想到竟练着铁砂掌。 一巴掌下去,他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嗡嗡嗡响个不停,眼前除了金星什么都看不到。 有没有功夫,一巴掌就知道。 “别跑。” 笙歌伸手拎起那个胆小的,直接扔在了椅子上。 说了讲课,就要好好听一听啊。 一个大汉,就这样被笙歌如同拎小鸡一样,面不改色的提溜着,实在有些震撼。 老天爷,他们究竟是来杀一个怎样的女魔头。 “门外站着的那个,不进来看看吗?” 正准备落荒而逃的孙富脚步顿住,面露难色。 因为心中藏着事情,他辗转反侧难以入眠,便起身去客栈的院子中转了转,回来恰好看到了想要作恶的两个大汉。 一番犹豫之后,他还是选择了默不作声。 好吧,他根本没怎么犹豫。 他跟杜微本就不是什么好友,如果杜微死了,他反倒更加轻松。 于是,他心安理得的开始站在门外看戏。 从杜微开口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要糟。 这两个大汉怎么杀人准备的**香都这么劣质,难道不清楚舍不得孩子套不着浪吗? 女魔头发现了他,他还能逃吗? 孙富用行动告诉大家是不能逃的。 短暂的时间内,孙富的大脑告诉运转,无论如何都不能承认自己看到了却不做声。 孙富脚步僵硬的打开房门,走了进去,看到两个就像乖宝宝的大汉情,心凉凉。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你说你们杀人,拿这么一把刀确定会有用吗?” 听到这里,孙富忍不住在心中补充,不仅仅是刀,还有**香。 如果**香不是这么劣质,这个凶女人早就被大卸八块了。 “看,就说这刀既不中看也不中用了。” 两个大汉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他们看到了什么,徒手掰断刀子吗? 虽说他们这刀确实是廉价了一些,可是也没这么脆弱吧。 他们后悔了…… “就算是杀人,你也得爱岗敬业。” “你们这副业余的不能再业余的样子,还是混吃等死吧。” 笙歌嫌弃十足,连审问的想法都没有。 幕后黑手,除了李布政还是李布政,有什么好问的。 “该你上场表演了。” 笙歌推了推孙富,示意他别只顾着看戏。 孙富眨眼,表演什么,他真的不会徒手掰断刀子啊。 杜微姑娘,求求您饶了小民吧。 “揍,留口气就成。” 既然来了,哪能毫发无伤的离开。 “……” 孙富这下也不知道自己是该高兴还是该哭了。 不死贫道死道友,两位倒霉人,得罪了。 “仔细选好,是要被他揍,还是让本姑娘干脆利落一些红刀子进白刀子出呢?” 第一百四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七) (十七) 笙歌打了个哈欠,贱兮兮的说道。 她自是知道,这两个大汉是绝对不甘心被孙富揍的。 若是她不出声,说不定被揍的只剩一口气的就是孙富了。 大汉蔫了…… 刀都能掰断,这样的女魔头他们还是消停点儿吧。 最起码没要了命啊。 任何时候最怕的都是比较,两害相权取其轻。 本来还有心反抗一二的大汉,瞬间蔫了,任凭孙富的拳头砸在他们身上。 这个富家公子,一看就是弱鸡。 这小拳头砸在他们兄弟身上就跟挠痒痒似的。 但是为了配合,两个大汉不约而同此起彼伏的喊出了歇斯底里的声音。 痛啊…… “聒噪……” 笙歌塞住这两个大汉的嘴,皱皱眉。 入室杀人,她这个受害者还没喊呢,你们两个大汉还要脸吗? 还有孙富,拿出你强迫小姑娘的架势来,这是揍还是调戏? 看着孙富轻飘飘的拳头,再看看孙富一脸的隐忍,笙歌总是能够想起那句人家用小拳拳锤你的胸口,你还爱不爱人家了…… 画面太美,不敢脑补太过…… “孙富,要不还是换我揍你吧。” “就你这副样子若是被人看到怕是会让不知情的人以为你是有龙阳之好,这是你们三人之间的情趣呢。” 笙歌脱鞋披散开头发,重新躺下眯上眼睛。 唉,这么一通闹腾,反而让她有了睡意,这生活果然还是得热闹一下。 “……” 孙富满头黑线,杜微说的是认真的吗? 就算是有龙阳之好,他也不可能重口味的挑这么两个人吧。 再说了他万花丛中过,除了在杜微这里失手看错了眼,还从未有不成功的时候。 不过,他还是听懂了杜微的警告。 唉,暴力凶狠的杜姑娘这是在嫌弃他力气小。 呵呵哒,他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长的的富贵少爷,又不是扛大包的,哪来的力气。 只是,这话他只敢在心中吐槽,绝不敢说出口。 此时此刻,在孙富心中除了岸边那棵轰然倒塌的大树还有桌子上明晃晃断成两截的刀子都是阴影。 这阴影还偏偏都与杜微有关。 孙富咬牙切齿,受伤的拳头越发重了起来,本来还演戏演的正欢快的大汉懵逼了。 这位富家公子是吃了什么东西,怎么力气暴增? 这下小拳拳变成了大铁拳,砸的人喘不上气。 笙歌满意的点了点头,睡觉。 走路太浪会闪腰:今日要闻,三更半夜一个女人和三个男人不得不说的故事。 浪九九: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灯火阑珊处:我以为你是预知到了这两个大汉该准备后事了…… 孙富听到床上越发平稳的呼吸声,松了口气。 杜微也真是心大,这样都能睡得这么熟。 而那两个大汉已经被彻彻底底打晕了,鼻青脸肿,看不到一处完好。 幸亏杜微睡着了,要不然他的这双手也要给废了。 怪不得杜微不自己动手,原来揍人也是一件如此有学问的事情。 别看他是揍人的,可是他也真的很疼啊。 刚开始是火辣辣的疼,现在就是木木的没有知觉了。 兄弟,咱们就这样点到为止吧。 孙富不知不觉间对这两个大汉生出了一种惺惺相惜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觉。 当然,他要比这两个大汉幸运的多,只是挨了几巴掌,没被揍成这样气息奄奄的模样。 孙富心里自发的把揍人这件事情记在了杜微身上。 嗯,又不是他想揍嗯,他是被逼的。 笙歌继续睡的香甜,孙富为了小命着想也不敢偷跑,只能瘫坐着静待天亮。 东方初晓,天蒙蒙亮。 笙歌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倒在地上横七竖八的三个人。 天啊,她睡着之后这是发生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 难道真的揍着揍着来电了,然后就滚了床单? 看看这地上的狼藉,这战斗是有多凶狠啊。 笙歌咂咂嘴,觉得她是不是欺负孙富欺负的狠了,审美突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还是说孙富被霸王硬上弓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那猥琐的小眼神,真真是毁了这张倾国倾城的脸。 浪九九:主播现在应该长着麻子脸,老鼠眼睛,流着口水。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一定是脑补了少儿不宜的画面…… 豺狼配女猫:主播别脑补,他们只是累了…… 主播:你确定这是句解释吗? 累了…… 为何累了? 然后这个话题又回到了最开始。 笙歌踢了踢孙富,孙富凶神恶煞的睁开眼睛张口就想发火。 但看到踢自己的人是笙歌时,瞬间变得像被捏住了嗓子的鸭子。 “小孙,战果不错嘛。” 笙歌摸着自己的下巴,意有所指。 孙富腾的站起来,等待笙歌的审阅,丝毫没有听出笙歌口中的言外之意。 “把这两个人交给客栈掌柜,送到衙门,别忘了把那两把刀带上。” 孙富可怜兮兮的看了那两个还昏迷着的大汉一眼,皮肉之苦受过了,还得去官府。 “你很可怜他们吗?” “那顿揍是他们意图杀我的惩罚,但你又可知他们之前没有恶记?” “送到官府,是生是死跟我们都没有任何关系了。” 我们? 听到这两个字,孙富感受不到任何的感动。 他一点儿都不想跟杜微这个残暴的女魔头合称我们…… 打开房门,孙富去喊醒自己那个好命的小厮,两人拖着两个大汉下了楼交给了掌柜的。 “少爷,您真是越来越英武了。” “是不是杜姑娘教了您几招,所以您才这么厉害。” “少爷,要不您也教小的几招,以后这种粗活累活,小的来就好,您坐着喝茶看戏。” 小厮屁颠屁颠跟在孙富身后叨叨叨说个不停。 真是没想到自家只会在女人堆里打转的少爷竟然还能以一敌二。 “闭嘴。” 孙富只觉得自己的脑袋抽抽抽疼。 他不敢得罪杜微,难道还不能训斥一下自己的小厮吗? 自从杜微一拳砸倒一棵树之后,这个小厮就越发跳脱了。 一回家,他就把这个小厮打发了,谁劝都没用。 第一百四十五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八) (十八) 客栈在深夜溜进两个大汉意图杀人引起了客栈掌柜的重视,立马派店小二快马加鞭前去报官。 虽说这两个大汉看起来倒霉了点儿,非但没有杀了人反而还被揍的这么惨,但是掩盖不了行凶的本质啊。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这富贵公子看起来文文弱弱风流倜傥的,没想到动起手来也绝不含糊。 所有人下意识的都把这件事情归结到孙富身上,丝毫没有注意到笙歌在其中的丰功伟绩。 毕竟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这么粗暴武力值爆表的人。 于是,笙歌华丽丽的被人忽视了。 因着这件事情,孙富人气高了起来,就连脸上的淤青和红肿,都被围观的人们自发的归结为见义勇为然后不幸受伤。 虽说人民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但比眼睛更加雪亮的是观众的脑补。 脑补起来的观众,脑洞突破天际。 孙富表示自己痛并快乐着。 因着名声变好,孙富多了不少小姑娘的暗送秋波和投怀送抱。 孙富被笙歌压抑的那颗浪子之心蠢蠢欲动。 多年浪子,哪是那么容易收心的。 “孙公子,你眼睛出问题了吗?” 笙歌很是不雅的拿筷子敲了敲碗。 孙富还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难道忘了本姑娘揍人时的洪荒之力了吗? 吃饭的功夫,眼睛就像是抽筋似的,一眨一眨,真当她瞎看不到孙富发自内心的春心荡漾? “……” 孙富一僵。 这日子真是没法儿过了,他觉得自己这是请了位祖宗。 生活如此美好,可你偏偏却不让我浪。 能得这么多小姑娘的青睐,容易吗? 小厮根本不知道自家公子内心的苦逼,而是星星眼的看着笙歌。 杜姑娘真是越来越霸气了,怎么办,越看越好看了。 “唉,怎么办呢,我现在突然觉得孙家要不就在你这代断了单传也挺好。” 笙歌美目流转,媚态横生。 孙富难得的没有色迷心窍,而是只觉得下身一冷,就好似在刚才那一刻体会了一把感觉上的宫刑。 杜微杜姑娘,您是不是太霸道了一些。 不让睡就算了,怎么还不让撩别人? 本公子心好疼。 孙富知道,以笙歌的性子绝对不是告诉他多子多福,而是让他以后再也无法体会幸福…… 一劳永逸的解决了他…… 当然,还有他的小兄弟。 杜大姐,您这么凶残,真的好吗? 娘,救命啊…… “杜姑娘说笑了。” “我们在此地已耽搁了不少时间,不如我们即刻启程吧。” 孙富机警的说道。 唉,一定是杜姑娘被伤透了心,所以才见不得旁人恩爱。 都怪李甲。 “你舍得下这群美娇娘?” 笙歌看着周围女子看向孙富时的欲言又止和欲说还休,叹了口气。 肤浅,肤浅。 孙富不是已经被她揍成了猪头吗?为什么还是会有说不清的女子青睐? 难道是因为孙富身上的环佩叮当吗。 这年头,除了颜值,银子也是正义。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 孙富装作一副清心寡欲的模样,神神叨叨的说道。 呸,明明是万花丛中过的浪子,偏偏要装不近女色的苦行僧。 笙歌撇撇嘴,年轻人,你能在说这话的时候能收起那副肉痛的表情吗?那样更有说服力。 “没想到你对佛法还有研究,想来你也是与佛有缘。” 闻言,孙富的心又高高提了起来。 他错了,他不应该装…… 孙富无比的害怕面前这个说风就是雨的杜大姐二话不说直接剪了他的头发,把他送到寺庙。 从此以后,美人再美,看得到摸不着。 美酒再醇,闻得到喝不到。 肉食再肥,也与他无关…… 那样的日子,想想就觉得生无可恋。 “杜姑娘,我怎么会对佛法有研究呢,我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俗人,大俗人。” 孙富万分真切,就差拍着胸脯了。 他真的是个大俗人,想娶三十八房小妾,吃香的喝辣的到达人生巅峰的那种。 “姑娘,我家公子没说假话。”小厮定定的点头。 如果他家公子这样色中饿鬼,常年留恋烟花之地顺带还时不时招摇过市调戏良家女子的人都与佛有缘,佛怕是也会气的想杀人,破了杀戒。 “……” 孙富嘴角抽搐,拥有这样一个贴身伺候的小厮,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真是可惜啊。” “我还打算着送你入京城中香火最旺盛的寺庙呢,还想着若你真有悟性成就圣僧之名,顺带罩罩我呢。” 笙歌似笑非笑,慢条斯理的把杯中的烈酒一饮而尽。 做惯了糙汉子,就连酒都忍不住选的烈了几分。 虽说火辣辣的,但也分外尽兴。 孙富吞了口口水,这么彪悍的绝代名姬,怕是也只有京城中的那些大人物才能驾驭吧。 这么烈的酒,喝起来面不改色。 孙富觉得,越是与杜微相处的久,自己关于花魁这两个字的理解就更加一言难尽。 “我这样的人简直就是玷污了寺庙。” 孙富不遗余力的抹黑自己,生怕自己下一秒就变成秃子。 小厮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他家公子还是有优点的,最起码有自知之明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成了众人眼中的母夜叉恶婆娘,而孙富救赎那可爱惹人心怜的小绵羊。 浪九九:主播真真是越发威风了。 豺狼配女猫:你确定不是孙富太怂了? 灯火阑珊处:感觉大圣的一颗蟠桃奠定了主播的威风之旅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遇软她就硬,遇硬她就软。看着吧,这个世界貌似又可以见证主播谄媚巴结贱兮兮的样子。 北城南笙:静静看戏。 对于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笙歌不置可否。 欺软怕硬是美德,这可是羡慕不来的。 不过太浪兄说的也没错,这酒楼中的姑娘们可不就觉得孙富生活的暗无天日。 如果不是对女子束缚过重,指不定就有仁慈心爆棚的少女站起来义正言辞地讨伐笙歌了。 唉,姑娘们,你们为什么就不能投过表面看本质呢。 孙富不是良配啊。 第一百四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十九) (十九) 算了,就当是做好事了…… 身为京城第一名姬,竟然要化身正义使者,拯救即将失足少女了。 唉,为什么没有人给她颁奖呢。 “孙富,你的第三十九房小妾是不是怀孕了?” 笙歌此话一出,整个酒楼大堂寂静一片。 少女的芳心渐渐碎落成渣渣,弥漫着颓然气息。 孙富瞪大眼睛,怀孕? 他有后了? 这个懵逼孙富抓住的第一个重点。 呆愣片刻之后,才反应过来这又是杜大姐的幺蛾子。 三十九房小妾…… 他爹就是再宠他,都不会任由他造作到这种境地。 更不要说这些年来爹爹一直在努力经营名声,试图捐官,摒弃贱商身份,谋一介官身。 他虽胡作非为吊儿郎当,但也知道爹爹的底线在哪里。 所以,他也从调戏良家妇女转为流连烟花之地一掷千金与各色美人翻云覆雨。 一直以来,他也是颇为自得的。 毕竟他长相虽说算不上龙章凤姿,但也自诩俊朗非凡,再加上出手阔绰,向来是无往不利的。 谁知道,碰到了杜微这个异类。 没得手就算了,反而还甩不掉了。 宝宝心里苦,但宝宝就是不说话。 “孙富,虽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可你也不能来者不拒吧。” “看看你的后院乌烟瘴气成了什么。” 笙歌自顾自的说道。 谁让她拳头硬,孙富现在看到她就发怵呢。 孙富张口结舌,对天发誓,他的后院还是蛮和谐的。 母亲大人的手段,足以保后宅安宁。 泠泠七弦上:终是懂得了戏精一词是何意,主播玩的好欢乐。 主播:七弦小姐姐,你得坚持自己的出淤泥而不染,做一股与众不同的清流。 泠泠七弦上是直播间玻璃碴子里难得的文艺女青年,怎么能被重口味的玻璃碴子传染呢。 笙歌这里的喧闹李家自是无法体会的。 …… 两个大汉刚被扭送到官府,李布政就收到了消息。 竟然失败了…… 这是李布政没有想到的。 在李布政看来,杜微不过就是在烟花之地之地长大的女人,能有什么本事。 难不成那位孙姓公子出了力? 可怎么看,那孙姓公子都不像是有担当的人,那么怂,这能解决得了两个大汉吗? 李布政眼睛微眯,握着茶杯的手已经紧绷,青筋凸显。 这事过于人尽皆知,那两个大汉怕是不好捞出来了。 幸亏,自始至终,他从未露面。 没用的人,活着也没什么价值。 “老爷,三公子醒了。” 甲儿醒了吗? 李布政的眼神中有惊喜有愠怒。 甲儿乃是幼子,自小最得他疼爱,爱之深责之切,没想到他寄予厚望的幼子竟然被一个青楼女子玩的团团转,简直是丢尽了李家的颜面。 可甲儿是他的儿子,失望也好,愤怒也罢,总不能彻底了断。 “请大夫了吗?” 李布政缓缓放下手中的杯子,声音平稳,让人听不出任何的情绪。 谁也不知道,李布政刚才对杜微动了杀念。 对于情绪,能够如此收放自如,也实属不易,足以看出这是个浸淫官场多年的老狐狸。 “回老爷的话,夫人已打发人去请了回春堂的闫大夫。” 闻言,李布政眼神闪烁。 甲儿当日癫狂失态的回答家中,胡言乱语一番便晕了过去。 好不容易在闫大夫的针灸下醒了过来,却只能张口闭口说些胡话。 甲儿究竟是看到了什么,才被吓成这个样子? 杜微吗? 他必须得承认杜微非一般青楼女子可比拟,但也绝对不至于把甲儿吓得魂不守舍,足足昏迷了好几天。 也罢,就算是要教训甲儿,那也得弄清楚事情还的来龙去脉。 李布政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锦袍上几不可见的褶子,不疾不徐的打开门走了出去。 悬在天际的太阳,乃是冬日里难得一见的明亮温暖。 可是,为什么看起来这么碍眼的。 感受着这样的日光,想到了一身红衣当面恬不知耻顶撞他的杜微,李布政冷冷的哼了一声。 亦步亦趋跟在李布政身后的管家,头垂的更低了,脸上的表情更加谦卑。 作为这李府的老人,作为布政大人的心腹,管家最是清楚主人的心狠手辣。 多年来,凡是被大人惦记的人,绝无好下场。 无一例外。 管家心中唏嘘,那位杜姑娘美则美矣,但太蠢了些。 身为一个青楼出身的女子,不躲起来就算了,竟然还敢光明正大的威胁老爷,简直就是活腻外了。 在管家心中,笙歌已经是个死人了。 “老杜,收尾的事情就交给你了。” 蓦地,李布政突兀的开口。 脸上明明是百姓最常见到的仁慈父母官的笑容,但说出的话却不见半分感情,冰冷的就好似阴暗角落中未来得及化开的玻璃碴子。 杜管家见怪不怪,平淡谦卑的应了下来。 收尾,自是要彻彻底底的解决那两个大汉之事。 老爷做事,从不留把柄。 哪怕那两个大汉自始至终都不知是何人买凶杀人雇佣了他们。 中间转了无数个弯,就算是死也得做个糊涂鬼。 这是老爷一贯的风格。 “你做事我放心。” 一句不知是喜是怒的话让杜管家的心高高提着。 …… “爹。” 坐在床上,魂不守舍脸色苍白的李甲看到李布政一个激灵,瑟缩的开口。 李甲从小到大,最怕的人就是李布政。 “杜微到府中要债,取走了万金。” 这是李布政开口的第一句话。 他最不想看到的就是李甲依旧对那个小娼妇心存柔情。 以防万一,索性撕开二人之间那层看似含情脉脉的窗户纸吧。 杜微跳江一事,前因后果他已了解清楚。 他最怕李甲因着此事又对杜微有了愧疚之心,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一听杜微二字,本就苍白的脸更加透明了。 “你在怕什么。” 李布政颇有耐心的坐在李甲床边的凳子上,目光如炬。 只见李甲左顾右盼,一双无神的眼睛不断转动,许久之后,才偷偷摸摸压低声音故作神秘地说道“爹,杜微是鬼,是从江中爬出来索命的恶鬼。” 第一百四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 (二十) “爹,杜微已经死了。” 李甲瑟缩发抖,但这句话却说的格外肯定。 “……” 李布政满头黑线,努力压抑着自己的怒火。 子不语怪力乱神。 他可以容忍自己的儿子留恋花丛,不思进取,但绝对无法容忍最小的儿子神神叨叨开口闭口都是鬼。 他想了千万种答案,却没想到甲儿是自己吓到了自己。 “胡闹,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李布政眼睛紧紧的盯着李甲,不怒自威。 “爹,我说真的。” 李甲本来最开始也以为自己是胡思乱想,想着装疯卖傻的离开也是一种法子。 可是,在回来的路上,惊吓慢慢褪去之后,他越想越觉得自己无意间猜到了真相。 他可是亲眼看着杜微失去挣扎,彻底被江水吞噬,悄无声息的沉默。 他确定,杜微必死无疑。 就算是水性再好的渔民,在那种情况下也不可能再抱着木匣子游上来。 更何况,杜微自幼长在京城,不善水性。 淘淘江水,冬日冰冷刺骨,人只要掉进去不久便会手脚抽筋,然后死亡。 杜微一个身娇体软的弱女子绝不可能是例外。 除非她已经死了…… 除非她现在已经是地狱里的恶鬼…… 他自幼读书,在顽劣不堪的年纪也看过不少山中精野志怪小说,以前只觉得是无稽之谈,现在想想也不无可能。 “爹,您认真想想,杜微一个弱女子真的能够在沉下去之后再游上来吗?” 李甲的声音因着数日昏迷,听起来干涩沙哑,却凭白多了几分说服力。 李布政敛眉沉思,对于杜微那套河神之说,他是半分不信的。 但若是无河神,被江水吞噬,杜微又是怎么上来的? 这个问题值得好好探究。 正因为这件事情过于匪夷所思,所以那些愚昧的百姓才会信了杜微的说辞。 恶鬼吗? 李布政觉得这件事情就好似一团乱麻,让人摸不着头脑。 常言道,魑魅魍魉鬼怪之物惧怕阳光,可那日他分明看到杜微面不改色的在阳光下挑衅他。 不对,不对…… 李布政摇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些。 “甲儿,你可知杜微如何解释吗?” “江中神君怜她忠贞,惜她悲悯,赐予她新生。” 李布政简短的把这几天来的流言总结起来告诉李甲。 “一派胡言。” 李甲毫不犹豫的否定了李布政的话。 古往今来无数名士国士投江而死,从不见神君现行点拨,偏偏对一个残花败柳心生怜悯,怎么想都觉得是无稽之谈。 难不成在神君心中,那些无双国士比不过一个妓子吗? “爹,素问京城中有一高僧,通古今晓未来,与其猜测,倒不如请神僧出手。” “这本就是佛家之责。” 李甲在京中太学入学,自是对一些事情知之甚详。 李布政摸摸自己下巴上的胡须,沉吟片刻,重重的点了点头。 此事太过于匪夷所思,与其脏了自己的手染了一身腥,倒不如让别人出手,坐收渔翁之利。 思及此,李布政应了李甲的提议。 “甲儿,经此一事,你可有长进?” 这才是李布政最关心的问题。 李甲眼神黯了黯,但随机便恢复一片清明。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而他与杜十娘已经有无数的温存日子,如今割舍虽有些不忍,但总归不是难事。 再说了,如今的杜微是人是鬼都不清楚呢。 他虽贪慕杜微美貌,但也绝不容自己有失。 那万金,就当作他们二人一刀两断的见证吧。 当然,也是他给杜微补偿。 若是笙歌在此处,定会呵呵哒,李甲,你的脸怎么这么大呢。 补偿? 呸…… 李甲也知父亲脾性,最是严谨刻板,这种时候容不得他半点犹豫。 “父亲,儿子知错了。” 李甲毫不犹豫的承认错误,父子之间气氛难得和缓。 在笙歌不知情的时候,一场针对她的阴谋就轰轰烈烈的展开了。 对于笙歌而言,知道与否并不重要。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认怂,不能认怂就逃。 真正的杜十娘已经死了,这个世界她不必有任何的桎梏。 笙歌随同孙富前往徽州新安,而浙江绍兴府关于她的流言此起彼伏久久未曾散去。 一是她自编的神君之语,二便是由李家散播的孤魂野鬼索命说。 一个烟花之地的绝代佳人成为了绍兴府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这个时候,笙歌已经进入了徽州地界。 数日的相处,孙富已经彻彻底底的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一次次的见证了笙歌的彪悍,孙富着实生不出什么反抗之心。 哪怕家近在咫尺,想找的靠山也近在眼前。 “听闻孙兄得一美人,倾国倾城,甚至可比得上让六宫粉黛无颜色的贵妃杨氏。” “孙兄,好福气啊,怪不得乐不思蜀不归家呢。” “是爽的忘了吧。” “不知兄弟们可否一见?” 孙富看着成群结队的狐朋狗友口中的轻佻之言不绝于耳,脸瞬间白了。 兄弟们,求绕过。 杜微杜大姑奶奶,可是能够徒手劈数,谈笑间解决两个大汉,荒山野岭还能让野狼闻风丧胆的人物。 爽…… 呵呵哒,你们可以亲自体会一下新鲜的带着热气和腥味的野狼血喷洒在脸上之后,再问爽不爽。 想来那个时候一定刻骨铭心,永生难忘。 这样的美人儿,原谅他无福消受啊。 “孙兄,别这么小气啊,如果你玩腻了可以送给我们兄弟乐呵乐呵……” mmp…… 越说越过分了,兄弟们,你们是想让我们孙家绝后吗? 玩腻了? 谁玩谁还说不定呢。 果然啊,姜还是老的辣。 父亲以前就经常告诉他远离这些惹是生非的狐朋狗友,可他偏偏不信邪。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不对,他也怕神一样的对手。 他的胆子好像被杜大姑奶奶吓破了。 “杜姑奶……” “杜姑娘……” 孙富很想扇自己一巴掌。 哪怕心里觉得杜微比姑奶奶还难缠,但也不能说出来啊。 “呦,看来此次的美人深得孙兄之心啊。” 第一百四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一) (二十一) “孙兄不是常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吗?” “怎么现在却又舍不得了呢。” “可不嘛,没看到孙兄都自己骑马,美人坐轿子了?” “想来这位美娇娘定然不凡,否则又怎么能让孙兄这么千依百顺呢。” 说话的功夫,一位自诩潇洒风流嘴角还有一颗黑痣的公子哥上前一步掀开了轿帘。 “……” 轿帘掀开,入目的是笙歌口水横流头发乱糟糟的睡样。 孙富嘴角抽搐,姑奶奶,您还真是与众不同啊。 “孙兄还真是口味独特啊。” 掀开轿帘的人讪讪的收回了手。 浓密的墨发遮挡着面容,他们看的并不真切。 但就这副豪放不羁就好似绿林好汉的睡相就让他们甘拜下风。 “隔着头发看美人实在不尽兴啊。” “住手……” 眼看着狐朋狗友的咸猪手就要碰到笙歌,孙富求生欲极强的喊道。 只可惜,孙富的这句提醒还是迟了些。 伴随着孙富的住手二字,随即响起的就是哀嚎声。 孙富敛眉,兄弟,我尽力了。 “好看吗?” 笙歌甩开黑痣公子哥的手,蹙眉问道。 真是不可饶恕,她好不容易梦到了贴心乖巧的阿毛,这些人竟然打扰她。 软糯糯的小棉袄不见了…… 笙歌打理了头发,缓步从轿子上走了下来。 衣袂翩翩,妖娆多姿。 杜十娘的美与媚是刻在骨子里的,哪怕笙歌走路依旧带着胡屠夫的彪悍,可依旧无损于杜十娘的美。 一代名姬,当之无愧。 当然,步子能够再轻盈一些就更好了。 “……” 孙富把他这些酒肉朋友眼中一闪而过的惊艳尽收眼底,心中开始默哀。 看来有眼无珠的不止他一人。 算了,作为好哥们不就是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怎么能够让他一个人被杜微吓唬呢。 想到这里,孙富默默把提醒的话吞进了肚子里。 反正不死人,吓吓更健康。 “小娘子果真是貌若天仙,让百花惭愧。” “敢问姑娘芳名,小生乃是这徽州新安府郑家公子。” 寒暄一开始,便停不下来。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更不用说这些人以前并没有少做交换美人妾室的事情。 常年混迹在青楼的风流浪子,能指望对方是君子吗? 在这些人眼中,笙歌既是李甲新得的美人,他们还是有机会一亲芳泽,说不定还能春风一度,尝尽人间极致欢愉呢。 “公子,他欺负我……” 孙富本在静静的看戏,等待着笙歌发飙,顺带让这些狐朋狗友看看什么是天生神力。 可是,却没想到竟然等来了笙歌软糯乖巧又极具诱惑力的一句话。 每一个字都像是一把小扇子,在轻轻撩拨着人的心,让听者欲罢不能。 最近一次听到杜微如此言语,还是那晚江中的唱曲。 闻此绝调,辄不禁神魂之飞动。鸾鸣凤奏,不足喻其美。 孙富心神忍不住荡漾,但当他看到杜微戏谑的眼神时,便如同被一盆冰水从头浇了下来。 真没出息…… 明明知道面前这是一朵食人花,竟然还是被迷惑了。 不过杜微此举为何意? 让他出头吗? 他可不觉得自己比杜微强大。 只是姑奶奶都开口了,他敢不从吗? “都散了,散了。” “杜姑娘是我孙富的贵客,你们莫要放肆。” 孙富站在笙歌身前,试图挡住那群狐朋狗友的眼神。 嗯,这样的眼神真讨厌。 想到自己曾经也是这其中的一员,孙富的心情就有些复杂。 “贵客?” “孙富,你哪能有什么贵客,美娇客还差不多。” 这些人与孙富乃是熟识,说话早就荤素不忌,哪是孙富一句话能够打发得了的。 “孙富,你之前不是来信说你得了京城第一名姬吗?” “若是我没有猜错,就是面前这位姑娘了吧。” “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笙歌凝眉,怎么办,她也很赞同好东西是应该分享的。 嗯,她看这位郑公子腰间的玉佩就很是精致贵重,要不分享一下? 反正她百宝箱中还缺点儿东西,再说了盛情难却啊。 既然郑公子都提了出来,她怎么能够狠心拒绝呢。 俗话说得好,君子有成人之美。 她虽不是君子,但也能做个女装大佬。 “公子说的甚是有理。” 笙歌笑意盈盈的开口了。 本就清亮如水的眼睛此刻更是熠熠生辉,让人眼前一亮。 “呦,还是这位小娘子懂事……” 不同于郑姓公子的轻佻,孙富默默的降低存在感,在心中替这位好基友点了根蜡。 他虽与杜微相识并不久,但也看得出来杜微可不是什么心胸宽广之人。 看看这自绍兴归来一路上,想方设法的败坏李甲的名声。 以李甲现在的知名度,就连巷子里孩童传唱的歌谣都在说李甲的背信弃义软弱无能。 哪怕有李布政这样做官的老爹,李甲这辈子都不可能入仕为官了。 身为太学生,官员子弟,断了仕途,着实不是一件小事。 杜微的心还没有芝麻大…… 兄弟,你自求多福吧。 这么上赶着作死,他实在是拦不住啊。 “我很喜欢公子腰间的玉佩,不如分享一下。” “公子不是说好东西是要分享的吗?” 笙歌在郑姓公子反应过来之前,玉佩就在她手心了。 果然,她眼神还是蛮毒辣的。 这块玉佩,绝对可以当传家宝。 “美人喜欢玉佩,本公子送你一块儿就是了,但这块儿不行。” 说话间,郑姓公子便要挑起笙歌下巴。 “是吗?” “可是,我就是喜欢这一块儿啊。” 笙歌微微后退一步,脊背挺直,收起了声音中的魅惑。 孙富的心一提,姑奶奶这是要发大招了。 走过路过,千万不要错过。 “郑公子,你很喜欢裸奔吗?” “没想到这徽州新安府的富商子弟口味竟如此独特。” “许是我长在京城,孤陋寡闻了。” 这是笙歌在回应最开始的那句女人如衣服。 怎么办,手有些痒,要不扒了对方衣服,让他做一个风一样的男子? 真真觉得这是个绝妙的主意。 第一百四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二) (二十二) 笙歌不知花费了多少心力,才抑制住了自己蠢蠢欲动的恶趣味。 杜十娘费尽心思,几番筹谋才能够从良。 从良之后,自然不想看到声名狼藉的局面。 这一点从杜十娘想做李甲的妻子而不是妾室就可以看出来。 只可惜,自始至终,在李甲的心中杜十娘都只是一个可供玩乐的风花雪月之地的女子。 哪怕这个女人有倾城之色,哪怕这个女人想要忠贞不二。 只能说,青楼女子,一代花魁,绝色名姬已经在杜十娘身上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这不是她离开青楼,赎身从良就能揭下来的。 呵呵…… 笙歌敛眉,她已经能够想象到如果她趴下这位郑姓公子的衣服会引起什么轰动。 想想那个后果,还是算了吧…… 手痒心痒,却不能付诸于行动,好生心酸啊。 “不识好歹……” 郑姓公子眼神一冷,他自是听出了笙歌话中的反讽之意。 “好歹?” 笙歌轻笑一声,纤细柔嫩的玉手把玩着手中质地绝佳估摸着很值钱的玉佩反问道。 唉,这么好看的手便宜女婿却看不到了。 想到当初自作多情的误以为范进小女婿有恋手癖,还独爱胡屠夫那双大糙手,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郑公子,请问你何曾表露出好呢?” 这个时代啊,周遭之人竟对此见怪不怪。 “残花败柳而已,不过不是看你还有几分姿色,你以为你还有机会这样站着与本公子说话。” 郑姓公子家境与孙富相仿,否则也不会在孙富阻止之后依旧放肆恣意。 笙歌沉默的把玩着玉佩。 怎么办,别人都说爱屋及乌,她现在好像有点儿恨屋及乌了。 因看着这位郑公子着实厌恶,导致就连这价值连城的玉佩都让人分外不喜了。 唉,看来她的财迷属性还不够深。 要不然,把这块玉佩扔了吧。 这么值钱,应该也挺硬的。 玉佩在众目睽睽之下被笙歌砸在了地上,清脆悦耳的声音慢慢驱散了笙歌心头的阴霾。 果然,音乐拥有神奇的力量,能够抚平忧伤,吹散烦恼…… 还真想多听几次呢。 笙歌真心觉得自己贱兮兮的。 原来,她不仅怂,还贱兮兮的。 这个自我认知,莫名扎心啊。 “孙公子,奴家失手了……” 笙歌嘟嘟唇,开始无辜的卖萌,把锅推向的孙富。 招惹了杜十娘,那稍稍收拾下烂摊子不是很正常吗? 难道杜十娘的一条命还不如一块儿玉佩值钱么? “……” 孙富一颗还在幸灾乐祸的心沉到深渊。 呵呵哒,果然笑话不是这么轻而易举就能看的。 前一刻还在心里偷乐姓郑的玉佩碎了,看他以后还怎么显摆。 现在这个锅就成自己的了…… 作为矫情甚笃的狐朋狗友,孙富最是清楚姓郑的有多宝贝这块玉。 不对,换句话更确切的应该说是姓郑的母亲总是在得瑟这块玉。 什么来历不凡啊,什么地位尊崇荣耀啊…… 依他看,不就是一块儿玉吗,有必要得瑟的上天? 嗯,现在好了,杜姑奶奶一出手,玉碎了…… 如果是平常,他一定乐的看热闹。 只可惜,现在杜姑奶奶有意把他从旁观者变成当事人。 好想反抗啊…… “你……” 孙富揽住了郑姓公子想要扇笙歌巴掌的手。 玉碎了,还能买第二块儿。 胳膊断了,难不成还能被再生一次? 郑兄,你得感谢小弟我的救命之恩。 “郑兄,有话好好说嘛……” 嘛…… 笙歌眼神古怪,不停的在孙富和那位郑公子身上打转。 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这是在撒娇吧? 她好像没听错吧? 难不成这群公子哥的花样已经玩出了新高度? 孙富汗毛竖起,姑奶奶,能换种眼神吗? “好好说?” “孙富,你也知道我母亲对这块儿玉的看重。” “这可是前朝王爷贴身玉佩,母亲身份血统的证明。” 笙歌听得一愣一愣的,前朝皇族王爷的玉佩? 身份血统的证明? 至少都过了几百年了,谈血统? “孙富,我可是王爷后裔。” 笙歌失笑。 王爷后人算什么,她还是女娲后人,炎黄子孙,龙的传人呢。 这三个身份,哪一个提起来不比王爷威风。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贱人,你笑什么。” “……” 孙富讪讪的笑着。 这个和事佬,他是做不了了。 姑奶奶,就算你想笑也憋一会儿好吗? 向他学习学习,他听着这句王爷后人也想笑。 可是,他笑了吗? “自是笑自己目光短浅,没看到郑公子背景竟如此光辉。” 一个王爷,还是前朝的,都不知道死了几百年了…… “郑公子,也不知当今圣上是否知道你郑家如此推崇前朝呢。” “王爷血脉,是挺正统的,难不成还想干一出大事业?” 前朝正统血脉能做什么呢,自然是造反啊。 这是不言而喻的事情,笙歌点到为止。 “……” 孙富佩服的五体投地。 原来姑奶奶除了拳脚功夫好,嘴巴还这么毒。 他是不是还得感谢姑奶奶之前对他手下留情了呢? 最起码,没想着让整个孙家抄家灭族啊。 郑姓公子一愣神,语塞不知该说些什么。 “你莫要胡言乱语,我郑家对圣上忠心耿耿,日月可见。” 郑姓公子确实有些慌神。 多少文人因为含沙射影的写了一些模糊暧昧的文字被下大狱,然后送上了断头台。 这种事情屡见不鲜。 他已经能够想象到这些话一传二二传三,三人成虎越描越黑之后,等待他们郑家的会是什么下场。 郑姓公子越想越觉得心虚,额头上冒出了冷汗。 对此,笙歌还有些纳闷。 她就是想吓吓对方,但也没必要怂成这样吧。 “郑公子,难不成你忘了数日来皆是阴天,无日也无月。” 言外之意,日月可见证不了你郑家的一片赤诚。 孙富这个时候已经很自觉的退居笙歌深厚,眼观鼻口观心的做起了背景板。 嗯,能不与郑家交恶最好。 如果避免不了,反正不是他亲自造作的,到时候老爹揍他也能稍微轻点儿。 第一百五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三) (二十三) “你给小爷我等着……” 郑公子抛下一句狠话之后便故作镇定的离开了。 留下一众面面相觑的公子哥还有玉佩的碎片。 郑姓公子触了眉头,足够让其他富商公子哥儿忌惮几分。 他们也算是看出来了,这杜微可不是一个善茬儿。 圣人诚不欺我,唯女子和小人难养也。 “孙兄,我记得我还有事,就先走了,有空再聚。” 接二连三的人告辞,用的还是一听就很假的勉强理由。 孙富想到曾经的狐朋狗友临走时一言难尽的眼神,就知道他这是要被这个小团体给抛弃了。 想想以前组队逛青楼的场面,孙富就忍不住一腔激荡。 只可惜,这个场面一去不复返了。 唉,想到以后逛青楼都是孤零零一个人,孙富就觉得郁闷。 两月未归,也不知道小柳小翠她们怎么样了…… “依依不舍?” 笙歌真心是有些受不了孙富的眼神了。 你能想象到一个男人对着另一群姿色各异的男人露出不舍都神情是什么模样吗? 画面太美,不忍直视。 孙富连连摇头,不用想,也知道杜姑奶奶又想歪了。 听到杜微的声音,孙富心里头对小柳小翠的绮念瞬间烟消云散了。 怎么又忘了青楼不是个安全地方呢。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万一哪天运气不好玩,又碰到了类似于杜姑奶奶这样的美人儿,他怕是会横尸街头。 对天发誓,他再也不要去青楼了。 美人再重要,也得有小命睡不是。 孙富弯腰捡起玉佩的碎片用小厮递过来的帕子包起来。 以防万一,如果郑家来索要玉佩,这也是个交代。 浪九九:唉,莫名心酸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唉,莫名想念啊。 豺狼配女猫:唉,莫名惆怅啊。 笙歌翻了个白眼,对着直播间这群是不是画风改变的玻璃碴子,她已经掀不起任何情绪了。 嗯,这又是一种新兴的文体。 作为一个聪明的学霸,笙歌决定发扬好沉默是金的品德。 不需要怀疑,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一定为她挖好了坑,在等着她跳。 哼,本姑娘这么聪明,以不变应万变。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已洞悉各位的想法。 泠泠七弦上:不就是心酸想念惆怅主播怂贱怂贱的样子么…… 对于泠泠七弦上越来越接地气的画风,笙歌无力吐槽。 小姐姐,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小棉袄吗,你怎么悄无声息的就向着玻璃碴子们靠近了? 主播:←_← 主播:给你们一个眼神自行体会。 …… 看着莫名其妙又开始冒冷气的笙歌,孙富胆战心惊。 女人心海底针…… 这是不是太善变了一些。 “杜姑娘,不如在下给你在城中置办一处宅子吧。” 孙富现在只想干净利索跟笙歌划清界限,然后再也不联系。 至于老爹的责骂,他现在已经毫不畏惧了。 “何须如此麻烦,孙府那么大,随便给我个厢房就是。” “孙公子,你说我们是如何相遇的呢?” 孙富眨眼,一脸迷茫。 姑奶奶,您有话直说好吗,不需要打哑迷。 “杜姑娘觉得我们是如何相遇的才合适呢?” 生怕自己说错的孙富,小心翼翼的问道。 “实话实说啊。” “只不过与你同行时顺带救了你几次,解决了些谋财害命的贼人以及山间野兽罢了。” “孙公子,不是我说你,财不外露的道理你总听过吧。” “如果不是你总是口口声声的说自己家财万贯,何至于惹下这么多的麻烦事儿。” 笙歌温柔的笑着,开始化身知心小姐姐循循善诱。 孙富瞠目结舌,这样也可以? 他是不是太孤陋寡闻了?要么就是脸皮还不够厚。 不行,他以后得多读书了。 读书使他快乐…… 明明那两个大汉是奔着杜微来的,跟他有什么关系。 “杜姑娘说的是。” 孙富现在已经没有多余的想法了,他只想感受一下家的温暖。 他需要自家老爹出来壮壮胆。 只要让他回家,一切好说。 “真乖……” 笙歌拍拍孙富的脑袋笑眯眯的说道。 小厮一脸淡定的看着,能跟杜姑娘这么亲近,少爷一定是祖上积了阴德。 小厮对于笙歌的崇拜,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得杜姑娘与众不同。 嗯,拳头硬力气大嘴还毒又狡诈,最重要的是看着还很无辜很漂亮…… 若是笙歌知道小厮心中对她的评价,定然会好奇的问一句,孩子,你这是在夸人,还是在骂人,还能好好说话吗? …… 笙歌随同孙富一起回到了孙府。 最开始,孙母并没有正眼看笙歌,直到孙富捏着嗓子憋屈的说了一句笙歌是他的救命恩人,笙歌才得到了孙睦的一个眼神。 接下来,就是孙母对孙富铺天盖地的嘘寒问暖。 笙歌终于明白,慈母多败儿这句话其实也是有几分道理的。 看看孙母这无原则无对错的疼宠,笙歌觉得孙富就是干出杀人放火的事情都不稀奇。 “咳咳……” 笙歌轻咳两声,示意孙母她这个外人还在。 “杜姑娘,多谢你对小儿的救命之恩。” “不管你有什么心愿,我孙府都会尽力达成。” 哪怕孙母从孙富口中知道了笙歌是孙富的救命恩人,孙母都难以对笙歌有太多好感。 这样从骨子里妖娆妩媚的女人,很难让多年来一直跟无数女人斗智斗勇的孙母产生好感。 在孙母看来,笙歌与那些人一般无二。 还不等笙歌开口,孙富就开始拆台了。 “娘,你能不说大话吗?” 不管什么心愿? 娘,您老人家是不是忘了我们孙家只是普通的富商之家…… 这语气,活脱脱天王老子。 “孙夫人,晚辈只是想借居一段时间罢了。” “孙夫人美貌慈爱,如同国手笔下的观音像,真是让晚辈不敢直视。” “之前见孙公子谈吐不俗,自成风流,和善大度,晚辈就在猜测定然是拥有一位慈爱的母亲,孙公子才能养成这样温和儒雅的性子。” “孙公子这样的人,晚辈能够救他实在荣幸。” 第一百五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四) (二十四) 灯火阑珊处:啧啧啧…… 北城南笙:主播的狗腿总是这么的出其不意。 泠泠七弦上:主播,千万别拍马屁拍在马腿上,你说这么邪乎,孙夫人不会觉得你心怀不轨吗? 我有辣条跟我走: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看到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笙歌也终于理解为什么孙夫人的眼神会这么奇怪了。 既愉悦,又忌惮。 呵呵哒,原来是怕她会对孙富下手啊。 如果要下手,她早就下手了。 当然,此下手非彼下手。 孙富这个时候已经傻眼了,这还是那个一掌劈倒一棵树,揍起人来不含糊的杜姑奶奶吗? 谈吐不俗,自成风流,温和儒雅? 这真的是在夸他吗? 被揍怕了的孙富,此刻只觉得受宠若惊。 当然,更惊的是杜微的太多。 如此谦卑礼貌,这些话说起来看不出任何勉强,这份功力难能可贵。 见惯了杜微霸气侧漏的样子,乍然见到这样的杜微,孙富有些恍然。 美人千面…… “娘,既然杜姑娘只是想暂居一段时间,你应了就是。” “她是儿子的救命恩人,救儿子于危难之际不止一次,这样的小要求你怎么还能犹豫呢。” 孙富可不是在帮笙歌说话,而是怕自家母亲再犹豫下去,杜微暴力的一面觉醒。 他可不认为母亲的身板比山里头野狼还要耐实。 “……” 听到孙富的话,孙母更觉得别扭了。 难道自家儿子已经被这个看起来魅惑天成的女人蛊惑了? 还是说两个人已经发生了什么不可对外人道的事情? 看这杜姑娘的身形,也不像是个黄花大闺女了…… 唉,这还是儿子第一次郑重其事的带一个女人回家呢。 奔着为妾,看在这杜姑娘对富儿有救命之恩的份上,她勉勉强强的不做拆人姻缘的事情。 笙歌压根儿不知道,孙母已经自发的把她视为孙富的小妾了。 来徽州新安,笙歌本就是毫无头绪之下随意的选择。 剧情中,与杜十娘之死纠葛最深的也就是孙富和李甲。 “杜姑娘,不如你就先住在荷香苑。” 孙母深思熟虑之后,郑重说道。 笙歌不置可否,倒是孙富有些欲言又止,但因当着笙歌的面又把即将出口的话咽了下去。 在笙歌身影越老越远后,孙富开口了。 “娘,你为何要把杜微安置在荷香苑。” 荷香苑乃是距离他最近的几个院落,之前母亲不止一次说过那几处院落是安排他妾室所在。 “不安排在荷香苑,难不成安排在客苑?” 孙母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府中人来人往,客苑又是人多眼杂,既然你有心纳杜微为妾……” “噗……” “咳咳……” 孙富刚刚喝了一口茶,听到母亲那句有心纳妾一下子喷了出来。 随即偷偷摸摸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四周,生怕传出去。 母亲,您是嫌儿子活的太潇洒了,想要了儿子的小命吗? “这么大了,还是这么冒冒失失的……” 孙母根本不知孙富的心理活动。 “娘,儿子可从来没有想过要纳杜微为妾啊。” “娘,你可别害儿子……” 孙富心中委屈,好想把自己受的委屈告诉自家母亲。 但是他自己也清楚,以母亲对他无原则的疼爱,只要知道杜微对他的虐待,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打上门去。 到时候,又会是一出人间惨剧。 “你还想光明正大的娶她为妻?” 显然孙母误会了孙富。 她以为孙富那两句反抗,又是一出真爱之说。 “……” 孙富哑然。 母亲,您的想象力何时如此漫无边际了。 “富儿,娶妻娘是坚决不会同意的。” “那杜微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家女子,更不要说早已**于你。” “我孙家虽也是商人之家,但绝不允许这样的女子登堂入室。” 孙母义正言辞的说道。 孙富扶额,什么叫早已**于他?他有那个胆子吗? 他觊觎杜微时,杜微贞烈,宁愿一死。 待求死未死之后,杜微就好像是变了一个人。 容貌该是那样倾城,但性子却是天差地别。 当初的杜微虽有烈性,但一言一行其实最是温柔不过。 现在呢? 暴力粗俗,不拘小节,有时候还猥琐…… 很抱歉,他接受无能啊。 这样的杜微,再美他也无福消受。 “娘,你误会了。” “儿子对杜微真的没有半分歪心思,天地良心啊。” “杜微也仅仅也是因着听多了徽州商人的故事,心有向往,想来领略一番风土人情。” “娘,刚才那些话你可千万不要当着杜微的面说。” 孙富绞尽脑汁的解释他和杜微之间的关系。 对天发誓,他和杜微之间的关系比井水和河水之间还干脆。 井水和河水都是水,他和杜微都是人,这就是唯一的联系。 至于其他的,他避之唯恐不及。 “当真?” 孙母上下打量了孙富几眼,满是不信任。 自家儿子什么德性,做母亲的最是清楚。 “自是真的。” 他胆子小,他惜命,不想以身犯险。 从此以后,杜微就是姑奶奶。 辈分上差着呢,这下总可以证明清白了吧。 “你可知她是什么来历?” 见自家儿子迫切撇清关系的样子,孙母将信将疑,暂且把这个问题揭了过去。 “……” 孙富纠结,但当他想到当日杜微在江边慷慨激昂闻者伤心的一番话时,眼前一亮。 还有什么回答比当日杜微那番表演更合适呢。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如此。 浪九九:主播,你可知荷香苑是什么地方。 主播:呵呵…… 笙歌听力极好,她虽不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看的远,但是她也勉强可以听到丫鬟的嘀嘀咕咕。 豺狼配女猫:唉,也不知孙夫人知道孙富被揍时的模样,好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泠泠七弦上:我就看看不说话。 “这位姐姐,不如你再去请示一下孙夫人,可否换个院落?” 贞洁压死人的年代,她又有何能力去推翻整个制度,存在了千年的思想。 只要她住进了那个院子,到时候她怕是真真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第一百五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五) (二十五) “这……” 侍女显然有些犹豫。 夫人治下的手段,向来是说一不二的。 “孙夫人安排我在荷香苑定是对我与孙公子的关系有几分误会,现在想来孙公子应该解释清楚了。” “我乃孙公子的救命恩人,孙夫人不会迁怒你的。” 笙歌坐在花园的凉亭中歇歇脚。 阴沉灰蒙蒙的天气,久了总是会让人觉得有几分压抑。 冬天的花园,看起来有些单调乏味,倒是那烟雨朦胧下的青砖白瓦有几分韵味。 笙歌托腮,静静的看着。 既然来了这徽州,那么“为人”之旅就从这里开始吧。 徽州数百年来经商不断,风气要远比那些端着贵族骄傲的地方包容开放的多。 行万里路,眼界自然要更加开阔。 入乡随俗吧,也许她可以试着经商。 嗯,她有钱,可以浪。 大不了等银子浪完了,她在跳下江里捞一点儿…… 当然,这只是想想。 虽说这仍是一个士农工商等级森严的社会,商人在贵族眼中依旧只是贱商。 但最起码要比她原本青楼妓子的身份好上许多。 最起码,商人是人啊。 笙歌纤细白嫩的手指一下一下敲击着桌面,心中慢慢规划着蓝图。 经商,颇有些难度,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好好学学。 救命恩人的身份,她得不要脸的好好用用。 前去问话的侍女小姐姐姗姗来迟,恭谨的跟在孙夫人身后。 孙夫人这尊大佛怎么过来了…… “唉,命苦的孩子……” “……” 笙歌表示画风转变太快,她无力接受啊。 主播:求解…… 笙歌知道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一定清楚来龙去脉。 走路太浪会闪腰:就不解……('w 笙歌咬牙,太浪兄这贱兮兮的样子还真是几世不改啊。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孙夫人会为主播解惑。 弹幕上刚刚飘过这句话,孙夫人就感伤的开口了。 厉害了,我的神棍…… 唉,怎么办,好不容易坚定的经商之心有点儿犹豫了…… 还是做神棍简单,掐指一算,财源滚滚…… 笙歌挑眉,孙富倒真是聪明,直接把她当日那番话一次不差的重复下来。 这么好的记性,不去考科举真是浪费了。 看来,她得给孙夫人吹吹耳边风了。 像孙富这么风流倜傥,气宇轩昂,还天资聪颖,就应当做个官老爷…… 哈哈哈…… 正悠哉悠哉翘着二郎腿喝茶吃点心的孙富打了个喷嚏,只觉得阴风阵阵。 谁,是谁…… 谁又在背后算计本公子…… 跟在笙歌身边这段日子,孙富早就胆战心惊草木皆了。 “小兔崽子,你给老子滚出来……” 中气十足的一句话直接吓得孙富从椅子上掉了下来。 虽说当初归心似箭,一次次给自己洗脑说不就是被老爹揍一顿么。 只不过,眼看着揍就来了,他发现洗脑貌似不管用了。 娘,救命啊…… 孙富听声音就知道,自家老爹这次是气急了。 所以,不管三七二十一,先跑了再说。 “娘,救命啊……” 孙富一边跑,一边扯着嗓子大喊。 孙府的下人一个个淡定的做着分内之事,显然这一幕已经发生了不止一次了。 “小兔崽子,你还敢跑。” “再跑,老子打断你的狗腿。” 孙富撇嘴,一会儿小兔崽子,一会儿狗腿…… 所以,他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再说了,不跑是傻子。 有娘在,爹揍他总会轻点儿。 想到这里,孙富跑的更快了,叫喊声也更加凄厉尖锐,传遍了整个孙府。 正与孙夫人相谈甚欢的笙歌,抬头望天,为什么她有一种错觉,孙富的叫声把乌云都要吓跑了。 孙夫人尴尬的笑了笑,久久不知道该说什么。 “娘,救命啊,救命啊……” “跑什么,身后有狼追你么,也不知道注意下脸面。” 孙母恨铁不成钢的戳着孙富的额头说道。 “没有狼,有爹啊……” 孙富气喘吁吁的说道。 爹可比狼恐怖多了。 再说了,脸面什么的能吃吗,在杜微面前,他早就没脸了…… “……” 笙歌莞尔,没想到这孙富还是个逗比啊。 她觉得孙富以后路途宽敞,就算走不通科举,也能找个戏班子唱戏。 看看这嗓子,简直了…… “小兔崽子,你再跑,老子揍死你……” 笙歌了然,原来遗传在这里。 一个手握着胳膊粗木棍的中年人出现在众人面前,口中还骂骂咧咧,似是非要一棍子砸死孙富。 “老爷……” 孙夫人这个时候也顾不上尴尬不尴尬了。 这一棍子下去,稍有不慎会死人的好吗? 富儿这次究竟是又做了什么事情,竟然让老爷把揍他的棍子都换了…… 富儿,你提前知会娘一声很难吗? “夫人,你让开……” “这次我非得好好教教这个逆子怎么做人。” “成天在外浪荡就算了,现在竟然还因为粉头跟郑家起了争执……” 粉头笙歌摸摸鼻子,躺着也中枪么。 “见过孙老爷……” 笙歌施施然的向孙老爷问好。 孙富看到笙歌就像是看到救星。 姑奶奶,你救救小的吧,快点儿把那根木管掰断吧。 “……” 孙老爷手一僵。 还有比这种情况更加尴尬的吗? “老爷,这位杜姑娘是富儿的救命恩人。” 生怕自家老爷再说出什么让人难以接受的话,孙夫人连忙开头。 救命恩人…… 孙老爷眨眼,这又是哪一出? 原来比骂人更尴尬的是你骂的还是自家儿子的救命恩人。 “老爷,杜姑娘也只是受富儿之邀请,暂居府中。” 孙老爷默默的把手中的棍子扔在了一旁的大树后,假装刚才的一切都没有发生。 救命恩人…… 富儿什么时候弱到需要一个姿容倾城的女子救了…… 怎么办,这救命恩人说出去有些丢人啊…… “杜姑娘,多谢你富儿的救命之恩,富儿是孙府唯一的子嗣,你对孙府有大恩……” 孙老爷虽然对救命恩人四个字很是怀疑,但该有的礼貌和感激都没有少。 常年经商之人,是不会主动树敌的。 第一百五十三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六) (二十六) “爹,您跟杜姑娘先谈着,儿子就先……” “嗯?” 孙老爷冷冷的看了孙富一眼。 他就这么一个儿子,偌大的家业最终还是要交到孙富手上。 他不奢望孙富能够开疆辟土,但最起码能够守住这份家业啊…… 只是慈母多败儿…… 早年间,他常年在外经商,一去数月甚至一两年,待他安稳下来,富儿的性子早就定型了。 吃喝玩乐,贪慕美色,又不学无术…… 唉,一提起来,他就忍不住叹气。 “先?” “先请家法吧。” 孙老爷知道自家儿子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 整个孙家,也就只有他能够镇住他了。 所以,他唯有将严父这个任务进行到底。 “救我啊……” 孙富可怜巴巴的看向笙歌。 杜姑奶奶,看在小的这段日子以来您让往东小的绝不往西的态度上救救小的吧。 家法…… 他怕啊…… 为什么老爹会他就不能稍稍温和一些呢。 他真的是亲生的吗? 孙富自我怀疑中…… 笙歌被孙富娇滴滴的小眼神看的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怎么办,她觉得孙富生动形象的演绎了欲说还休四个字,万千柔情都被一双美目囊括。 真是…… gay里gay气的…… 她真怕孙家的血脉断在孙富这一代…… 笙歌决定转过头去,假装看不到,眼不见心不烦。 “杜姑娘……” 百转千回的三个字,硬生生的让笙歌打了个寒颤。 如此高的段位,本姑娘甘拜下风…… “孙老爷,惹怒郑家是我之过,孙公子也只是为了保护晚辈。” “您要责罚那就责罚晚辈吧……” 孙富星星眼…… 只要姑奶奶这次能够让他免于被揍,他以后一定心悦诚服。 “……” 见笙歌帮他捡起棍子,孙老爷满脸尴尬。 他能揍自家儿子的救命恩人吗? 他之所以能够将家业从一穷二白做到新安府前三,靠的就是新意。 如果因为与郑家交恶,他就揍了儿子的救命恩人,到时候他该如何自处。 “甲儿护你乃是天经地义,我揍他不仅仅是因为郑家一事。” “杜姑娘你有所不知,我这儿子就是个混不咧……” 闻言,笙歌好想回答一句她知道啊。 只是,当着人家父母的面这样说好像不太好。 “如果是这样的话,孙老爷您更不必动怒了。” “孙公子之前就说此次外出游玩他心有所感,决定痛改前非,决定走科举一路了,您现在应该为孙公子寻位好先生……” 正对笙歌感恩戴德的孙富愣住了…… 姑奶奶,您梦游了吧。 本公子立志做世间潇洒人,科举什么的,你是听鬼说的吧。 姑奶奶,您吓唬本公子就算了,怎么能够葬送本公子的美好生活,把本公子推入火海呢。 本公子誓死不从。 “是吗?” 孙老爷觉得这句话水分更大,你之前那句救命恩人更让人怀疑。 “是的,不信您问孙公子。” 笙歌笑意盈盈的看向孙富。 呵,锅哪是那么好推的。 不想挨揍,那就清心寡欲去考试吧。 本姑娘曾经作为六十岁的老头儿还去考科举了呢。 怂什么,上吧。 孙富生无可恋,他真想不管不顾的回一句,爹,您还是请家法吧。 儿子不怕疼,一顿不行不解气的话,您就揍儿子两顿吧。 儿子受的住…… 嗯,只要不让儿子读书,一切好商量。 读书,要命啊…… “孙公子……” 明明是千娇百媚的声音,却让孙富觉得浑身一冷。 他知道,姑奶奶这是又在恐吓他了。 呜呜呜,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为什么他的命这么苦。 孙富苦哈哈的抬头看向了握着棍子,不断摩挲,笑得越发风华绝代的笙歌,垂头丧气的点了点头。 嗯,读书使他快乐…… 爹,您目光锐利,一定要看出儿子的不情愿啊。 爹,儿子以后是风花雪月还是刀山火海就看您一念之间了。 孙老爷敛眉,既然点头了,作为一个巴不得儿子成材的老父亲,自然是很开心。 至于不情愿什么的,在哪里? 抱歉,他老了,老眼昏花看不清楚,不是最正常不过嘛。 “夫人,你也看到了。” “既然富儿难道有心上进,作为父母,我们得成全啊。” 孙夫人云里雾里的,她的儿子怎么可能奋发向上呢,还考科举? 如果说看几句诗文撩小姑娘,她倒是信。 科举什么的,跟她儿子有关系吗? 分明八竿子打不着啊…… “儿子,你是认真的……” 其实,孙夫人更想问的一句话时,你没发烧吧。 听到自家母亲的问题,孙富激动的差点儿哭出来。 还是娘了解他啊。 当然不可能是认真的,他是屈打成招…… “娘……” 孙富扁扁嘴,正准备哭诉。 “孙夫人,贵公子一路上已经不止一次严明他的志向,非天子门生绝不罢休……” “……” 天子门生? 那是什么? 对于文盲孙富来说,科举就是陌生的。 不过,听起来好厉害的样子…… 孙老爷这下是真的忐忑了,天子门生? 不是他埋汰自家儿子,实在是他觉得儿子考个举人谋个官身脱离了商人贱籍就顶头了…… 天子门生什么的,他想都不敢想。 “孙夫人,不信的话您可以问一下孙公子身边的小厮……” 跟着孙富惨叫而来的小厮一脸坚定的点点头。 杜姑娘说什么那就是什么,哪怕说现在有着大太阳他也认为是对的…… 孙富咬牙,这是坑他二人组吗? 为什么他没有第一时间把这个总是坑他的小厮给打发了。 命苦啊…… “娘,是真的……” 一句话,孙富水深火热的生活开始了。 孙老爷摸摸自己那两撇小胡子,赞许的看着笙歌和小厮。 唉,看到一个肯上进的儿子,老怀甚慰啊。 “你以后就做少爷身边的书童吧,那些杂事都不必做了。” 孙富抬头,他老爹是想他被坑死吧…… “孙老爷,您看孙公子如此上进,家法还是免了吧。” “这棍子有伤父子和气,还是交给晚辈处理了吧……” “您觉得呢?” 笙歌淡笑着说道。 棍子在手不能掰,真闹心。 第一百五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七) (二十七) 这个时候,孙老爷正看笙歌顺眼,欣然同意。 只要能让孙富上进,远离那些狐朋狗友,就算跟郑家交恶,他也乐意。 孙老爷想的很好,哪怕这位杜姑娘对富儿的救命之恩是假的,但看在这件事份儿上,他依旧会礼遇有加。 只是,下一秒,他看到了什么…… 咔擦咔擦…… 连续几下脆响,又长又粗的木棍被笙歌云淡风轻的掰断了…… 掰断胳膊粗的木棍都不需要眨下眼睛吗…… 怎么办,他好像相信了杜微对富儿的救命之恩了。 当然,他也理解富儿的委屈求全了。 富儿,爹理解你…… 可是,为什么爹依旧这么兴奋呢…… 只要富儿能上进,被揍几次又如何…… 咔嚓…… 又是一声…… 最后被笙歌握在手里的那截木棍别碾碎成了粉末…… 孙老爷只觉得下身一冷,这杜姑娘真是…… 一言难尽…… 而孙富看到自家老爹的惊诧,瞬间觉得心疼的乌云慢慢散开了。 而孙夫人则是完全震惊了…… 幸亏富儿跟杜姑娘没关系,也不想着纳妾,否则就以这彪悍的战斗力,孙家怕是真的要断后。 谢天谢地,她的儿子终于清醒了一次,没有被美色所惑。 救命恩人不愧是救命恩人,就这身手足以让常人望尘莫及。 小厮神神叨叨的站着,这就惊讶了? 你们是不是太孤陋寡闻,见识浅薄了…… 哼,愚蠢的人类…… 呃…… 他自己好像也是人类…… “杜姑娘,好身手……” 孙老爷干巴巴的说道。 这位杜姑娘还真真是应了一句话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啊。 也好,只要富儿忌惮杜姑娘,那么科举一事也不是镜中花水中月了。 只要富儿上进,杜姑娘就是孙家全家的大恩人。 “好身手……” 孙夫人附和着,眼神复杂。 她为什么之前竟然还想把杜微跟富儿凑在一起…… 富儿说杜微是京城一代名姬,原来名姬是这个样子的啊。 京城果然是京城,就连绝代名姬都跟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画风如此清新脱俗,也不知…… 她是不是得感谢那些觊觎老爷的小妖精们不是像杜微这样的。 否则,指不定她的坟头都长草了。 谢天谢地…… 一会儿回去她就抄写经文,感谢佛祖。 …… “杜姑娘,不知你有何打算呢?” 丫鬟们前去打扫院落,孙氏夫妇便同笙歌坐在花园的凉亭下烹茶聊天。 而孙富垂头丧气耷拉着脑袋蹲在地上感怀他一去不复返的浪荡岁月。 小翠,小柳,永别了…… 他总算是被普及了一下天子门生是什么。 果然,比他想象的还要高端大气上档次。 他就是个小臭虫,逛逛青楼就不错了,有什么资格考科举呢。 杜姑奶奶,小的知错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孙富总算是彻彻底底了解了这句话。 那晚他也不知道发什么疯,非要停泊在瓜州渡口,好死不死的还恰巧听到了杜微唱曲,第二天还看到了杜微的盛世美颜…… 嗯,他情愿自己那个时候聋了…… 杜姑奶奶,您这么彪悍,咱们当初有话好好说就是。 孙富拿着小木棍,数着地上的蚂蚁窝,眼泪汪汪…… 过去再潇洒,都一去不复返了。 “徽州商人数百年间足迹遍布天下,声名显赫。” “既来了这徽州,不学习一下经商之道着实有些不甘心呢。” 笙歌也算是看出来了,这孙老爷不是什么心思阴沉之人。 因此,欣赏的应该也是光明磊落的人。 与其遮遮掩掩,倒不如光明正大。 经商之道? 孙夫人安静的坐着不发表任何意见。 她虽心有诧异,但也不会多言。 “女子经商,世所不容。” “你可做好了准备?” 孙老爷凝着眉头,略有些为难的开口。 徽商传承数百年,鲜少有女子当家做主经商。 若无子嗣,也是女子招赘在家。 必须得承认,女子经商,甚是苛刻。 俗世眼光也罢,同行相欺也好,都不是那么轻而易举可以度过的。 流言蜚语更像是一把刀,看似无形,却刀刀见血。 “嗯。” 笙歌并没有多做犹豫。 难吗? 自是难的。 这个直播世界一直让她有种无处下手的感觉。 “为人”谈何容易啊。 妓子的身份,是摆脱不了的过去,是世人眼中永远抹不去的污点。 虽说人们常说英雄不问出处,但事实上呢? 韩信的胯下之辱被提了几千年…… 她清楚,钱权永远是正理。 权,此刻于她而言犹如高山之巅,沿途满是冰雪荆棘,可望不可及。 经商,虽是她心血来潮之举,但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流言蜚语又如何呢? 嗯,她脸皮厚。 她心知,为人须得强大,须得掌控自己的命运。 那就一切从经商开始吧…… 笙歌第一次露出了不属于她的野心勃勃。 一直以来,笙歌都是个得过且过的人。 “既如此,接下来我会账房先生先教会你看账本,顺带学习一些简单的管理之道。” 孙老爷并没有问什么多余的问题。 经商之人尤为眼尖,这位杜姑娘衣着配饰皆是不凡,自然不是缺钱之人。 “晚辈多谢孙老爷了。” 笙歌笑容真诚了许多。 孙富默默地数着地上的蚂蚁,心里碎碎念。 他也想去经商了…… 只要不读书…… 爹娘,你们千万不要被杜微这副温柔无辜的样子骗了。 “你于富儿有恩,投桃报李,乃是正理。” 孙老爷并没有过多的纠结于笙歌女子身份。 他几十年来走南闯北,又不是没有见过独当一面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人。 “……” 笙歌低头,莫名心虚。 不过,想到杜微之死,笙歌瞬间又觉得理直气壮了。 一报还一报,此事一了,前尘旧事再无半分关系。 …… 笙歌离去后,孙氏夫妇依旧坐在凉亭中。 来龙去脉,孙夫人总得告诉孙老爷。 听罢,孙老爷眼睛微眯,半晌才缓缓开口“此女子非池中之人。” 来历是做不得假的。 “老爷,只是杜姑娘那层身份会不会影响到孙家的清明?” 第一百五十五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八) (二十八) 两人少年夫妻,她自是清楚老爷对名声的看重。 她虽对杜微心生同情,但也着实不愿看着老爷的清名染上瑕疵。 白手起家,看似只是简简单单的几个字,但坐起来却难如上青天。 “夫人,过去真的那么重要抹不去么?” “只要她未来的辉煌能够彻底的照亮过去,污点还会是污点吗?” “几十年来,我这双眼睛还是能够识人的。” “这姑娘,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雪中送炭总比锦上添花要好的多,此举就当是替富儿还债了。” 自家人知道自家事。 他看出了富儿面对杜姑娘时的忌惮和心虚。 忌惮很容易理解,那心虚呢? 唉…… 孙夫人似懂非懂,但也没有再多问什么。 “过来……” 孙老爷对着在依旧在地上蹲着的孙富冷呵道。 孙富习惯性的身子抖了抖,没办法,老爹的阴影已经深入骨髓。 其实孙富在听到自家老爹说还债二字时,他的心就高高提了起来。 这么多年,父亲走南闯北,自然不是那么好忽悠的。 “过来,难道需要爹再拿一根棍子请你过来?” 孙富苦笑着站起身来,一步一步磨磨蹭蹭的朝着孙老爷走过来。 扑通…… 孙富很是自觉的跪在了地上。 膝盖与坚硬的地面接触产生的响亮声音,让人听了都觉得疼。 “爹,我差点儿逼死了杜微……” 孙富没有心存侥幸,把他与杜微之间真真切切的恩怨告诉了自家父母。 当然,也没有推翻之前那套救命恩人说。 孙富虽说是个情场浪子,花花公子,但是从来没有想逼死人。 “逆子……” 孙老爷怒不可揭,手掌重重的拍在石桌上。 他的儿子现在已经混账到这种地步了么? “爹,儿子知错了……” 孙富心头一颤,心中无端的想到若是杜微拍桌子,一定不只是响亮这么简单。 “呵……”孙老爷轻嗤一声,满是自嘲。 枉他一生自诩高风亮节,可竟然连自己的儿子都管教不好。 “祠堂跪着。” “从今往后断了与你那些狐朋狗友的往来。” “过不了乡试,那这辈子都不要想着花前月下的事情了。” 孙老爷这次是真真有些动怒了。 能将人逼的跳了江,那跟逼良为娼又有什么区别呢。 “是……” 孙富唯唯诺诺的应了下来。 这样的父亲,使他生不起任何反抗的心思。 他能告诉父亲,狐朋狗友已经把她抛弃了吗? 杜微太彪悍,吓坏了大家。 孙夫人搀扶着孙老爷离开之后,孙富才颤颤巍巍的从地上站起来。 唉,命苦的他还得去给杜微通风报信核对口供。 世界上有他这么吃力不太好的人吗? 进客苑,还得通报,孙富觉得扎心了…… 笙歌凝眉,孙富见到她就像是耗子见了猫,不是恨不得有多远跑多远吗? 好不容易回来家,不出去浪浪,见她干嘛? 难道是想带着她一起去浪? 俗话说的好,喝酒撩妹,最容易培养感情。 “请进来吧。” 身为一个客人,怎么能够把主人拒之门外呢。 “杜姑娘,我已经向爹娘坦白。” 笙歌看着孙富膝盖位置的灰尘,眼里闪过明了。 看来在外闯了祸的孩子向家长认错了…… “然后呢?” 笙歌好奇的问道。 坦白就坦白,还专门跑过来跟她说一声,是想让她为孙富的诚实点赞吗? 还是说孙富小公子是来邀功的? “没有然后啊……”孙富挠挠脑袋,一脸懵逼。 他不就是为了知会杜微一声,也好让杜微做个心理准备啊。 “……” “那你走吧。” 笙歌感觉她跟孙富的思想不在一个轨道上,实在难以交流。 “你放心,你我之间的旧怨一笔勾销,自此之后我不会再故意折腾你。” 笙歌突发善心安慰了孙富几句,但却只得到了孙富一个白眼。 孙富表示,宝宝心里苦。 还自此以后…… 本公子没有以后了,以后的时光注定了昏暗凄惨。 书有那么好看么? 有美人身娇体软易推倒么? 这个答案如此清楚,可惜他还是要被迫远离了美人,投进书的怀抱,苦苦挣扎。 别跟本公子说话,本公子突然不想理你了。 笙歌失笑,孙富,你是不是飘了,都敢对着本姑娘翻白眼了。 “你就这么不想走吗?” 笙歌看着孙富一步三回头的模样,诧异极了。 她的魅力这么大吗?大到让孙富战胜了恐惧…… 唉,自恋的感觉真不错。 “不想去跪祠堂……”孙富垂头丧气的说道。 从小到大,祠堂就是他最最讨厌的地方了。 “乖,祠堂那么热闹,你跪着就当是跟前人交流了。” 笙歌嘴角的笑意越来越大。 孙富其实就是一个被宠坏了熊孩子,曾经以为这个世界上没有钱办不到的事情。 “……” 孙富叹了口气,加快脚步。 本公子不想跟杜微说话。 祠堂热闹?鬼多吗?扎心了…… 孙富觉得自从跟杜微相识,他的心已经千疮百孔,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彻底蔫了呢? …… …… …… 笙歌并不知孙家如何解决了与郑家之事,反正她没有等到郑家发难,仿佛当日在街上的那一出闹剧只是错觉。 连续多日的阴雨天终于放晴了,笙歌也终于开始了跟着孙老爷最倚重的大掌柜学习看账本以及简单的经营之术。 孙家上下皆知笙歌是孙富的救命恩人。 因此他们就算对女子抛头露面经商交易颇有微词,但还是尽职尽责的完成了孙老爷的吩咐。 经商是一门大学问,博大精深到让笙歌产生了一种荒缪的想法。 早知道这么难,还不如女扮男装靠科举。 不是说一回生二回熟吗?反正她作为胡屠夫已经考过乡试,还做了几年县官。 可是笙歌看看自己难得的好身材,还是收起了这个想法。 女扮男装? 别逗了,除非所有人都是瞎子。 笙歌以前看电视看小说看到女扮男装的梗儿总是在怀疑,难道所有人眼神都不好吗? 还是老老实实学经商吧。 好身材是用来愉悦自己的,可不是用来糟践的。 第一百五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二十九) (二十九)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笙歌已经能够基本看懂账本,并且简单快速的处理一些杂事。 孙老爷大手一挥,给了她一家金饰店铺,让她做掌柜锻炼。 自从笙歌开始学习经商,已经很久没有与孙富见过了。 哪怕两人同在孙府…… 听说孙老爷花重金为孙富请了徽州远近闻名的大儒,听说孙富在大儒和孙老爷两座大山的压迫下开始了头悬梁锥刺股的生活,听说什么小柳小翠的还黯然伤神了一段时间…… 毕竟像孙富这么人傻钱多还年轻的客人不多见。 不同于孙富单调的与书为伍的生活,笙歌这几个月可谓是多姿多彩。 经商,归根结底就是一门与人打交道的艺术。 笙歌见识了形形色色的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本事也越来越炉火纯青。 笙歌自信的表示,范进小女婿说话的水平也比不上她了。 所有人都知道笙歌背后的大山是孙家,最开始风言风语如同瓢泼大雨劈头盖脸的朝着笙歌砸了下来。 一方面是女子经商的惊世骇俗,另一方面就是旁观者脑补的风花雪月爱恨情仇的大戏。 mmp…… 高手在民间,脑补的高手更是潜藏在看戏的人群中。 直到孙夫人和孙老爷出面认下她做义女,那场轰轰烈烈的认亲宴让无数人津津乐道。 徽州新安府不论是有头有脸的人物还是普通百姓都知道杜微深得孙家人的喜欢。 几个月来,看笙歌笑话,戳着笙歌脊梁骨骂的人不计其数。 不守妇道,恬不知耻…… 这些话,似是不死死钉在笙歌身上就绝不罢休。 累吗? 习惯了得过且过的笙歌表示很累很累。 可是,累又能怎么办呢? 最起码一起开始了,总比束手无策要好的多。 全程看主播的玻璃碴子们也开始了积极的求知日常。 求的自然不是经商之道,而是骂人的艺术。 笙歌敢保证,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小本本上一定记了一大堆。 嗯,那些恶言恶语都是别人曾经对她的辱骂。 哪怕笙歌早已预料到这些,但经历时依旧感到疲惫和难堪。 许是人在疲惫和故作强大的时候最容易念旧。 笙歌已经不止一次梦到了第一个直播世界,梦到了当初抱大腿的生活。 那个世界,看似艰险,妖魔鬼怪满地爬,可实则她过的最是如意,最是顺风顺水。 也不是嘴贱手欠狂妄不羁却也重情义的大圣还好吗? 彪悍会演戏的师父和光风霁月的小白还在长安诵经传扬佛道吗? 流沙河是不是已经在沙僧的经营下变成了世外桃源呢。 在西游记世界,她只是一个小喽喽。 当初觉得无比艰难的事情就是挨揍…… 日复一日的挨揍…… 那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世界,有人强大的可以作为依靠。 自那之后呢? 她好像慢慢的强大了,一点点可以作为别人的依靠了。 阿毛也好,范进也罢,其实都是她一点点努力一点点经营的结果。 午夜梦回,笙歌总觉得怅然若失。 她得承认,这个世界对于她颇为艰难。 艰难到让她一往无前的时候又忍不住怀念留恋。 “掌柜的,你有什么好的推荐……” 娇俏轻快的声音拉回了笙歌的思绪。 无端的,笙歌有些羡慕这样清脆明快不知忧愁的声音。 虽说她总是用欲承皇冠必受其重来安慰自己。 可是一个人能够承担的其实就摆在那里。 超过了,必然就会感觉到累。 “不知姑娘你挑选配饰所谓何事?” 笙歌的话音落下,就看到小姑娘的面颊上飘起了绯红。 笙歌心中有了思量,便开始挑选合适的一一介绍到小姑娘。 看着小姑娘笑容满面的离开,笙歌弯了弯嘴角。 这还是个不识人间忧愁的姑娘,也希望她终其一生都有幸不尝悲伤离去。 金饰店铺在笙歌的经营下生意越发红火,当然也有一些不怀好意的公子哥儿不信邪的上门挑衅。 嗯,笙歌最不怕的就是造作了。 一来二去,谁都知道这位孙家的义女,美则美矣,但性子着实暴躁,动起手来绝不含糊,甚至时不时还能来一段英雄救美。 新安府的少年郎觉得日子越发的艰难了。 因何而艰难呢? 自是因为未婚妻小表妹什么的竟然开口闭口说她们不如杜微…… 心中有猛兽在咆哮,怎么办…… 店铺的经营对笙歌来说已经算不上什么了,所以在她的几番要求下,孙老爷最终松口允许她走南闯北远足经商。 这一走,笙歌整整走了将近两年的时间。 她的足迹最远踏足了其他的国土,低价大量的收购了皮毛宝石,转手卖出,获得了暴力。 两年的时间,曾经压在笙歌身上的枷锁一点点散去。 大漠的风沙凛冽如刀,夜空却是格外的干净清澈,圆月当空,笙歌坐在帐篷外安安静静的听着她马队里的人喝酒吃肉聊天。 两年的时间足够他们混的很熟,也足够他们敬畏笙歌。 最开始所有人都不看好笙歌的远足经商,但一次又一次笙歌的果敢和手腕都让人侧目。 马队里的弟兄们在数次被笙歌拯救于危难之际后也心悦诚服,成为了笙歌背后站着的第一批忠实的人。 这些人会伴随着她一步步的实现杜十娘的“为人”的心愿。 两年了,该回去看看,也该与孙家告别了。 她必须得承认,孙家人待她极好。 如果杜微感受过这种温暖,当初是不是就不会那么绝望了? “老大,你也吃点儿吧。” 扑鼻的肉香勾动着笙歌的食欲。 金黄的外皮内包裹着酥软的肉,浓郁的香气似是在发出邀请。 笙歌笑着接了过来,一口肉一口酒开始了美滋滋的小生活。 男子顺势坐在了笙歌身边不远处,安静的呆着。 “林远,不走了,该回去了,弟兄们也该回去看看了。” 林远是她倚重的副手。 “好,我等会儿就下去安排。” 林远并没有多问什么,而是习惯性的应了下来。 她信任他倚重他,那么他便会对得起她的信任和倚重。 第一百五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 (三十) 走投无路,在他被老东家污蔑之时,是老大不管不顾把他收入了马队。 他曾经问过她原因,她只是简简单单的一句。 “曾经是对手,自是了解为人。” 在笙歌看来,林远的老东家一定是眼瞎了才会舍得丢掉林远这样一个经商奇才。 她不是天才,但林远是。 在经商这方面,她只能算得上是临时抱佛脚,然后辛辛苦苦的学习着。 可林远呢? 林远天生便有独到的眼光,同时也有干脆利落的心性和手段。 认真想想,笙歌其实也明白林远老东家的想法。 林远乃是奇才,那个老东家怕自己握不住,反噬其身。 “林远,回去之后你有什么想法?” 一路走来,林远对她帮助甚大。 哪怕林远想另起炉灶,她也会帮他实现。 这样的人,本就不该屈居人下。 “老大要做什么,我跟着就是了。” 林远憨厚的笑了笑,脸上的纵横交错的疤痕让笙歌闪了闪神。 疤痕,这是老东家留给林远最后的东西。 “林远,在经商上我远不如你,跟着我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笙歌实话实说,盈盈月光下,笙歌看着自己满是茧子和皱纹的手,淡淡说道。 看来,就算她现在成为美人儿也没有享清福的运气。 再过几年,这双手,这张脸怕是又要变成胡屠夫了。 林远顺着笙歌的视线,看到了那双曾经交易数万金,也曾经在荒山野岭斗土匪的手,鼻子酸酸的。 其实他们所有人都忘了这个在危险之际站在他们面前的老大其实不过是个年过双十的女子。 这双手,其实也是肤白如玉,纤细修长的。 可是现在呢? 那双手上大大小小密密麻麻满是伤疤和茧子,若是看这双手谁能想到这双手的主人会是曾经的京城名姬呢? 老大的身份来历,从不曾刻意隐瞒过。 就好似别人恨不得深深藏起的事情,对于老大来说光明正大反而更好。 “老大,再奇才也得有命施展啊。” 林远淡淡的笑着。 他曾经在老东家那里立下了汗马功劳,可最后得到的是什么呢? 污蔑,毒打,最后若不是老大强硬的带走他,他怕是早就是一具枯骨了。 “呃……” “你这是在说我心狠手辣,会卸磨杀驴吗?” 笙歌满头黑线,她不就是斗土匪杀野兽的时候凶了点儿吗? 林远小可爱,你这么说话是会挨打的啊。 笙歌狠狠的咬了一口烤肉,扎心了,宝宝心好痛。 “……” 林远翻了个白眼,配上满脸的伤疤看起来有几分狰狞。 “老大,你的智商是不是也随着烤肉被消化了。” 林远无奈的说道。 “还能好好说话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华丽丽的被鄙视了…… 北城南笙:小本本记下来,这又是一句揶揄人的名句。 灯火阑珊处:画重点。 豺狼配女猫:看着林远的疤痕,总有一种土匪小哥哥的既视感。 这里的土匪小哥哥自然是指顾怀远。 “你可想好了?” 笙歌追问道。 若是林远打定主意跟在她身边,那么她倒是可以完全放手,把经商这一块儿交给林远。 物尽其用,人尽其才。 “嗯。” 林远起身定定的点头。 看着架子上立马又要烤好的肉,很自觉的再次为笙歌割下一碟子。 谁说女子不食肉呢,老大简直就是无肉不欢。 “既如此,手里头的这些产业都交给你来打理吧。” 杜十娘本就为笙歌留下了一笔价值不菲的遗产,再加上孙府的支持,笙歌这两年多来也算是小富了。 笙歌坚信,这些产业在林远手上定然可以很快翻倍。 “嗯。” 依旧是一个字。 在笙歌面前,林远极少问为什么,也极少会推辞。 如同此刻,他没有惶恐,也不曾拒绝。 老大吩咐了,去做就好,何须如此纠结。 …… 大漠中,篝火彻夜的亮着,狂烈的风难得的温顺了一些。 天蒙蒙亮,笙歌走出帐篷悠悠的叹了一口气。 又一次得去面对那些能够杀人的流言蜚语了。 笙歌看着镜子中那张沧桑的脸,生出了一种今夕何夕的感觉。 明明她走南闯北才两年,为何老了这么多呢? 也不知杜十娘如果知道她现在这副模样,会不会埋怨她糟践了这倾城容颜。 当初柔嫩细滑犹如刚剥壳鸡蛋的皮肤被这大漠的狂风黄沙吹的粗糙不堪,被炙热的太阳晒得双颊黑红。 笙歌弯弯嘴角,自娱自乐的想着,现在她貌似可以唱大戏了。 “走了,回家了……” 笙歌振臂一呼,她不想回去,但也不能阻碍这些跟着她的人回去看看妻子儿女啊。 再不回去,指不定隔壁老王就趁虚而入了。 隔壁老王:姓王的好冤枉…… 自边塞回涓涓流水的徽州新安路上又花去了两个多月的时间。 …… 这天孙府外挂着红绸,府内唱着戏,笙歌站在大门外都能够感受到这份喜悦。 红绸? 孙富大婚了吗? 这是笙歌心头的第一个想法。 “老大,需要去通报一声吗?” 笙歌正犹豫间,就看到了被簇拥着从府内走出来的孙富。 三年不见,孙富貌似多了几分书卷气,最起码身上人傻钱多的气质不见了。 就连衣着打扮都清雅文气了许多。 孙富径直从笙歌身边走过,余光都没有赏笙歌一眼。 “……” 笙歌表示,她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泠泠七弦上: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容颜衰,情郎相见不相识,一眼不看径直走。 浪九九:还有什么比这更扎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扎心了,老铁。果然,男人不可靠…… 豺狼配女猫:果然,就说孙家人不可能认出现在的主播。神棍,出来,你输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豺狼施主别着急,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北城南笙:现在不是应该安慰一下主播么?比如来一句干得漂亮…… 主播:呵呵哒…… 许是笙歌的眼神太怨念了,走了几步的孙富又倒了回来,一本正经的看着笙歌。 笙歌眼睛一亮,她就知道自己没老到这种地步。 第一百五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一) (三十一) 唉,看着孙富小可爱又顺眼了几分。 老怀甚慰啊…… 只是,还不等笙歌嘴角勾勒出笑容,然后打个招呼,就听到孙富贱兮兮的开口了。 “大婶……” “大姐……” 许是觉得叫大婶有点儿伤人,孙富还好心的换了一个称呼。 mdzz…… 此时此刻,笙歌只想爆粗口。 孙富小公子,看来本姑娘当初给你的印象还不够刻骨铭心啊,两三年就给忘了。 实在是罪过啊。 要知道,当初就应该揍得狠一点儿。 “大姐,你到孙府所为何事,是来找我爹的吗?” 孙富被笙歌阴恻恻的眼神吓了一跳,大姐,咱们能有话好好说吗? 这吃人的眼神,简直跟当初那位姑奶奶像了十成十。 爹说,那位姑奶奶远足经商了,并且做的有声有色。 嗯,姑奶奶虽说凶悍,还爱动手,但是最起码长的美啊。 其实,被这样的眼神看着,孙富是心虚的。 毕竟,这样的眼神实在是太像看负心汉了。 难不成这不是他老爹欠下的感情债,而是他? 呃…… 老天爷,别吓唬他,难道他以前的口味这么重吗? 被老爹关了三年,他早就清心寡欲了…… 所以,大姐,对不起了。 一瞬间,孙富已经打定主意,不管这位大姐说什么,他都不承认。 不过,话说回来了,这位大姐身材不错,想来年轻时候也是位俏佳人。 难道这三年过的不如意,所以才老了吗? 这样一想,孙富更加心虚了。 越来越觉得,这很有可能就是他的感情债。 “呵……” 笙歌轻呵一声,活动了一下手腕。 孙富眼神微眯,妈妈咪呀,大姐的这个动作有点儿眼熟啊。 一看到这个动作,孙富只觉得浑身都在疼,一些渐渐模糊的记忆再一次清晰。 杜姑奶奶揍人之前,就喜欢做这个动作。 “大姐,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 孙富伸出双手挡在身前,同时后退一步,一脸警惕的看着笙歌。 “这是孙府,你打我可是会有官府抓人的。” “再说了,我现在是举人老爷,有官身,你打我可是会株连的。” 孙富虚张声势的说道。 “哎呦,没想到当初的花花公子竟然成举人老爷了,还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啊。” “株连?” “那就一起死吧。” 笙歌弯弯嘴角,缓步朝着孙富走了过去。 孙富眯眯眼,这声音也有点儿熟啊,还有这五官也很相似。 只不过跟杜微比起来老了些黑了些丑了些还沧桑了些…… 然后这一堆些加起来,就让孙富觉得这位大姐有些磕碜。 杜微…… 杜姑奶奶…… 难道这位大姐是杜微的姐姐,然后现在来寻仇了? “停……” “您是杜微的家人吗?” 孙富小心翼翼的问道。 暴力也是有家学渊源的吗?为什么这位跟杜微长的很像的大姐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 大家都是读书人,君子动口不动手。 “孙富,你说我是谁呢?” 笙歌一只手漫不经心的提溜起孙富,似笑非笑的说道。 而林远憋着笑,也不知是有意无意,此刻开口来了句“杜微姑娘。” 林远的嘴角含着戏谑,可眼神深处却是一片心疼。 老大最亲近的家人都不识得老大了吗? 以老大那样的倾城姿容,本来值得最好的一切。 可奈何,到了老大这里就是风里来雨里去,宿荒山入沙漠斗土匪。 两年的时间,对于老大来说真是太苛刻了。 杜微? 孙富一愣,根本没有在意离地的身体,而是脑海中回荡着那四个字。 杜微姑娘? 这个沧桑粗糙的大姐是杜微吗? 杜微这是经历了什么,又发生了什么? 她,她过的很不好吗? 孙富心中这一刹那满是怒火。 爹不是说杜微现在生意做的风生水起,小有身家吗? 爹不是说杜微手底下已经有了自己的班底,假以时日中成大器吗? 可事实呢? 他与杜微不过三年未见,杜微为何就完完全全变了个人呢。 “杜微,你过得很不好吗?” 孙富的声音里有酸涩,有愧疚。 三年时间,他闭门不出,熟读圣贤书,跟着大儒求学,他也知道了当初的自己是多么混蛋。 他不止一次感谢杜微没有死在江中,否则他真的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安稳入睡。 没有人知道,他的房间中开始供奉河神。 不论杜微当初死里逃生的那番言论是真是假,他都感谢江中神君。 “……” 笙歌哑然,这跟她设想的剧本不一样啊。 孙富这副快哭出来的模样实在不在她的意料之中啊。 就算要哭,那也得等到她揍人之后啊。 现在哭,让她很难为情啊。 “过的很好啊。” 笙歌想了想,不管怎么说,孙富都是举人老爷了,她还是给对方留些面子吧。 要不然,这会成为孙富的黑历史。 “……” 孙富很自然的把这句话理解成安慰,甚至还在心中觉得杜微善解人意了许多。 “杜微,走,我带你去见爹娘。” “这两年多,娘一直在念叨你。” “以后你就留在府中吧,爹有万贯家财,现在我又中了举人,以后你就是大家闺秀,不用再受苦了……” 面对笙歌,孙富除了愧疚,还有感激。 当日读书科举,不情不愿。 但必须得承认,是杜微的强势和爹的顺水推舟成就了如今的他。 因着对杜微的忌惮,所以读书他从未放松。 当然,他更想去折腾下李甲。 当日在李布政府上,孙富就有这样的念头了。 想要折腾李甲,必然要比李布政的官大…… “……” 笙歌头大,这又是什么剧本。 为什么她觉得孙富现在越来越多愁善感还爱脑补了。 大家闺秀? 什么鬼? 看着她这副鬼样子像大家闺秀么? 懵逼的不只是笙歌,还有那群簇拥着孙富出来的读书人和公子哥儿。 所有人知道,孙家真正的富贵日子要来了。 孙老爷有钱,而孙富现在又考取了功名…… 有孙老爷家产在背后运作,孙富官途一定会走的比其他人顺遂许多。 这人啊,都是见风使舵。 第一百五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二) (三十二) 没见这两天,都有好几波媒婆上门了。 就连新安府的官家小姐都屈尊降贵,一改往日的骄傲,几次假装偶遇了。 孙家这是水涨船高了。 只是,这个看起来像是遭了大难的女人是从哪里来的。 倒也不是说这个女人落魄,毕竟落魄的人也戴不起如此繁复精致的玉佩。 杜微? 这个名字有点儿耳熟啊。 公子哥儿们面面相觑,大眼瞪小眼,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人都是健忘的…… 两年时间过去,能够记得杜微这个名字的少之又少。 就算记住,记住的也只有杜微的倾城姝色和惊世骇俗。 如今,杜微不复以往倾城色。 “好好说话。” 笙歌照着孙富的脑袋拍了一巴掌。 她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因为没有理由再动手揍孙富一顿而遗憾。 两年多未见,甚是手痒。 再加上孙富那句大姐,着实扎心。 “……” 嘤嘤嘤…… 孙富觉得好生委屈。 这么久不见,杜姑奶奶还是不能够小鸟依人。 他无比怀疑,当初是不是他眼花了,才会觉得杜姑奶奶是个娇滴滴的弱女子。 “杜微,如果爹娘知道你回来一定会很高兴的。” 虽然被笙歌拍了一巴掌,但孙富并没有在意。 与曾经被揍得鼻青脸肿相比,刚才那一拍更像是爱的抚摸。 当然,这话他也只敢在自己心里想想。 随着孙富的话音落下,后知后觉的吃瓜群众公子哥儿们在眼神交流下终于对上了号。 这真的是孙老爷的义女…… 曾经在新安府名动一时的经商女子,且有闭月羞花之貌。 mmp…… 岁月还真是把杀猪刀,杀的他们都不认识了。 “杜小姐……” 一群公子哥儿纷纷向笙歌问好。 孙富一举考中举人,且还是以出挑的名次,这就意味着孙富又再进一步的实力。 当年孙老爷夫妇对杜微的疼爱他们有目共睹。 笙歌弯弯嘴角,示意问好。 这些人,其实一点儿都不陌生呢。 孙富推辞掉公子哥儿们的邀请,不由分说的带着笙歌走进了府中。 林远亦步亦趋,像是影子一般跟在笙歌身后。 没有人阻拦,也没有人敢阻拦。 “孙富,没成想你还真就中了举人。” 中举啊…… 笙歌眼神晦涩难懂,有些人也许真的受上天的偏宠。 范进五十多岁才勉强中举,而孙富呢? 一时间,笙歌有些不知道该作何言语。 “还不是被你吓的……” 孙富偷偷的瞥了一眼笙歌,嘟嘟囔囔的说道。 不想被揍死,自然就得奋发向上。 “什么?” 笙歌听得不太真切。 “因为本公子天资聪颖,如有神助。” 就是借孙富十个胆子,孙富都不敢正大光明的吐槽笙歌。 笙歌撇了撇嘴角,无奈的笑了笑。 必须得承认,三年的时光就好似在孙富身上镀上了一层莹莹的玉光。 当初的轻佻浮夸自以为是,在三年的时间中一点点被温润文气所取代。 如果杜十娘遇到了是这样的孙富,也许她投江自尽的悲剧也不一定会发生。 当然,这仅仅是假设。 孙富的出现只是杜十娘悲剧命运的一个偶然。 没有孙富,杜十娘亦难在李甲身上得到救赎。 李甲自始至终的优柔寡断自私自利都证明了他不是良配。 而能救赎杜十娘的,也唯有杜十娘自己。 依靠别人,那都是刷脸靠运气。 “杜微,你听说了吗,李甲以太学生的身份又重新去京城了。” 孙富观察着笙歌的脸色小心翼翼的说道。 “还有,在你离开新安后,曾有一僧人上门。” 孙富在尽可能的把笙歌离开这两年多里发生的事情简单的说出来,以方便笙歌能做好准备。 笙歌敛眉,僧人? 这又是李家的幺蛾子,要坐实她孤魂野鬼的身份吗? 只可惜,她现在是真真正正的杜十娘,真真正正的人。 在西游记的世界,观音菩萨都无法断明她的身份,更何况只是一个僧人呢? 僧人的佛法再精妙,再高深,能够比得过观音菩萨吗? 别逗了…… 至于李甲入京一事,笙歌更未放在心上。 她可以折腾过孙富之后,轻描淡写的揭过去,不意味着李甲也有如此好命。 如果说当初的孙富是个风流小人,那李甲就是个彻头彻尾的伪君子。 谁让她讨厌的就是伪君子呢? 所以,李甲这辈子都不要想着出人头地,风光无两了。 见笙歌依旧面不改色,李甲忐忑不安的心突然定了下来。 杜微姑奶奶,哪是一般人能够奈何得了的。 其实,僧人上门,他是隐约能够猜到一些的。 只是,真也好假也罢,他都不想去深究。 因他之故,杜微怀抱百宝箱投江自尽,是真的。 而杜微死而复生逃过一劫,于他有恩也是真的。 虽说杜微也没少折腾他,也没少揍他,但他明白,与李甲相比,杜微对他已经很是仁慈了。 …… 见到孙家父母,又是一通嘘寒问暖,惹得孙夫人眼眶红红的。 孙夫人看着笙歌这样着实是心疼的。 当初玉一样得人儿,现在为何变成了这样…… 孙夫人心中万般酸涩,也算是懂了远足经商的辛苦。 笙歌哭笑不得,不就是皮肤糙了点儿,黑了点儿吗?有必要这么大惊小怪吗? 事实告诉笙歌,孙家人确实对于这件事情兴师动众。 回到新安府孙家的日子,笙歌总是周游在各种珍珠粉牛奶之类的保养品之中。 笙歌看着自己每天用牛奶泡澡,觉得奢侈极了。 不过,在这样小心翼翼的照顾下,笙歌的皮肤渐渐好了起来。 虽然比不上以前的吹弹可破,但是最起码看起来也是白嫩健康。 一白遮百丑,更不要说笙歌本来五官就精致的无话可说。 嗯,闲来无事照镜子的笙歌发现自己又美了……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终于也能够在看直播的时候多下饭了。 对于直播间那群一直守着她不离不弃的玻璃碴子们,笙歌很想有情调的感激一下。 但,这也仅仅是想想,笙歌是绝对不会这么做呢。 这么做的结果只有一个…… 第一百六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三) (三十三) 想想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尿性,她小伤感一下,他们就能大笑三天…… 玻璃碴子们的幸福快乐就是建立在她的痛苦之上的。 …… 笙歌并没有在新安府留太久。 深思熟虑后,笙歌决定重回京城。 京城是杜微最熟悉的地方,也是杜微迫切想逃离,可是却又逃离不开的地方。 同时,李甲在京城…… 她这几年来过的如此心酸,李甲怎能像无事人一样心安理得的享受荣华富贵,甚至还厚着脸皮呆在太学呢。 “杜微,你确定不要留在孙家吗?” 孙家如今已是徽州新安府首富,若是笙歌留在这里,无论笙歌的过去有多么不堪,都没有人敢指摘。 可是京城呢? 说句不好听的,京城天子脚下最不缺的就是达官显贵,孙家其实真的不够看。 杜微到了京城,谁能护着她呢? 还是说,杜微依旧没有放下李甲呢。 爱之深恨之切…… 他可以想象出杜微对李甲的满腔深情,自然也能体会被辜负的怨愤。 一代名姬,无数人拼命的想搏美人一笑。 只可惜,美人芳心有属。 “又不是不回来了。” “孙富,再哭哭啼啼,别怪我揍你。” 笙歌真是觉得李甲越来越爱上演离别时依依不舍那一套了。 当年被逛青楼小团体抛弃的时候,就是这么一副欲说还休的娇羞模样。 小可爱,你现在是举人,脸呢? 笙歌晃了晃拳头,恐吓的说道。 “揍吧……” 笙歌挠挠耳朵,很怀疑自己是不是耳朵出现了幻听? 孙富最怕的不就是挨揍吗? 当日孙富被孙老爷吓得满院子跑求救的样子还历历在目。 她动手可是要比孙老爷重多了…… 力气大,没办法,控制不好啊。 “你不会读书读傻了吧……” “揍了我,就别回京城了。” 笙歌和孙富同时开口。 笙歌一愣,莫名有些小感动怎么办。 按理说,她跟孙富之间本就是立场对立,可为什么在她的小造作之下竟然还真有了几分革命情谊。 她看得出来,孙富那句话做不得假。 “不。” 笙歌坚定的拒绝了。 孙富皱眉,显然有些不喜欢笙歌的回答。 “新安风景不美吗,气候不宜人吗?孙富不够大吗?爹娘对你不够好吗?” 孙富在笙歌面前第一次挺直了背抬起了头,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 “还是说……” 说到这里,孙富顿住了。 接下来的话,他没有说出口,也不想说吃口。 还是说,在你心中,徽州新安所有的一切都比不上京城有一个李甲在…… 这是孙富的未竟之语。 可是,他知道,这样的话不应该说出来。 他对杜微,不存半点男女之情,最开始的悸动风花雪月蠢蠢欲动的小心思也在杜微徒手劈断一棵树的时候偃旗息鼓了。 他心知,他心悦之人绝不是这个样子。 可是,他对杜微除却愧疚和感激之外,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依赖…… 他第一次察觉的时候,也觉得不可思议。 依赖? 难道是杜微揍的他还不够惨吗? 还是说杜微不够彪悍? 也许正是因为杜微揍他揍的很惨,也足够彪悍,所以他才愿意相信依赖杜微。 如此复杂的情绪,孙富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宣之于口。 他甚至都想过如果杜微这辈子无法得遇良人,那么就算千万人阻挡,他也会力排众议娶杜微为妻。 这是还债,这也是感恩…… 孙富心头的这些小心思,笙歌自然是不知道的。 听到孙富的话,笙歌挑挑眉。 厉害了,孙富小公子,你现在都懂得曲线救国了…… “新安风景很美,气候也很宜人,孙家更是首富,义父义母待我无可挑剔,但是我还是想回京。” 笙歌说的很是郑重。 从哪里跌进深渊,就要从哪里站起来。 “京城,不得不回。” 孙富听出了笙歌话里的坚决,便不再多言。 也是,就像杜微说的,又不是不回来了。 就算杜微言而无信真的不回来了,他也可以继续走科举这条路,总有一天可以做京官。 不是害怕杜微回京无人依靠,无权无势吗? 那他就努力成为有权有势的人,他来做杜微的后盾。 他还年轻,杜微也年轻,所以他还有大把的时间。 就这样,阴差阳错,孙富又一次坚定了自己未来的路,并且一步萌生了野心。 位极人臣,荣耀加身…… …… 笙歌回京,只带了林远一人。 孙富看着骑马走在马车前的林远,不开心的咬咬牙。 呵呵哒,明明是他先认识杜微姑奶奶的…… 不开心,不开心…… “再咬下去,嘴唇就破了……” 孙夫人翻了个白眼。 她现在是人逢喜事精神爽,以前总是在青楼浪荡的儿子中了举人。 她的义女如今也家财万贯,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商人…… 只是,为什么她看自己的儿子有些不正常呢? “富儿,你不会是……” 孙夫人想到了一种可能,瞬间瞪大了眼睛。 “嗯?” 孙富一脸茫然。 他娘怎么也学会了欲言又止这一套。 “你不会是心悦微儿了吧?” 孙夫人左右张望了一下,放低声音说道。 “怎么可能……”孙富陡然开口,声音尖利。 娘啊,你觉得儿子有这个胆子吗? 虽说他想让杜微过的好,但是这不意味着拿自己的小命冒险啊。 只是孙富这急于证明清白的样子在孙夫人眼里就是欲盖弥彰…… “……” 孙夫人只觉得自己的心抽抽疼…… 最怕什么就来什么。 微儿长相不俗,能力也强,但拳头也太硬了…… 万一什么时候富儿故态复萌又开始去风花雪月浪荡了,微儿会不会让富儿后悔自己做人…… 断子绝孙都不意外。 “富儿吧,微儿可是你义妹,你可不能这么丧心病狂啊。” “你现在可是读书人,这样龌龊的心思就是衣冠禽兽啊。” 孙夫人把孙富拉到僻静处,痛心疾首的呵斥道。 “……” 我是谁,我在哪里?面前的人在说什么? 娘啊,孩儿是亲生的吗? 这是孙富第一次怀疑…… 第一百六十一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五十一) (三十四) 丧心病狂,龌龊,衣冠禽兽…… 这是该拿来形容亲儿子的词吗? 不需要怀疑,他娘就是在拼尽全力把他和杜微的关系往乱(伦)上靠。 有这么坑儿子的吗? “娘,你真的想多了。” “就杜微一掌劈大树的样子,儿子敢肖想吗?” “我这么小胳膊小腿的,哪能经得起杜微揍……” 孙富这话说的虽然有几分故作风趣,但的确是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娘,你不会是想看到儿子被杜微揍死吧。” 孙富一脸惊恐的看着自家母亲。 “……” 孙夫人无语极了。 确实唉,杜微这暴力的性子让人望而却步啊。 杜微年纪还小,难道以后就孤独终老吗? 一时间孙夫人想的又多了…… 杜微的过去,以及现在她抛头露面经商,真有那种胸襟似海的男子敢娶吗? 如果那些看似想娶杜微的男子也只是图杜微的年轻美貌和家财万贯呢? 要不,还是牺牲自己的儿子吧。 富儿能有今天,少不了杜微的帮助。 再说了老爷不止一次称赞杜微,这样的杜微除了过去有些难以启齿外,好像还真没有什么地方配不上富儿。 有她看着,也能放心些…… 孙夫人此刻心中纠结极了,一边担忧杜微所遇非良人,一边又担心如果她把富儿和杜微撮合在一起,酿成悲剧,喜事变丧事怎么办…… 愁啊…… 孙夫人的犹豫不决,笙歌自然不知。 从徽州到京城,何止千里迢迢。 笙歌并没有打算昼夜赶路,而是准备附庸风雅,领略一下沿途的风景。 水路也好,陆路也罢,哪里的风景好,她就在哪里。 磨磨蹭蹭,笙歌到达京城已经是三个月的事情了。 笙歌回京,无人知晓。 但是在笙歌安顿下来的第二天,就有一位老和尚带着徒弟上门了。 呦,小和尚长的白白净净,眉清目秀,看着小和尚,笙歌脑海中便能想到拈花一笑素衣温和的场景。 “老衲曾前往徽州新安府寻过女施主。” “阿弥陀佛。” 老和尚双手合十,缓缓说道。 笙歌弯弯嘴角,寻吧,看吧,她又不是见不得人。 “听信了李家人之言吗?” 老和尚看着慈眉善目端庄威严,倒也不像是个骗子。 最起码比直播间里欢脱的神棍要正式许多。 因此,笙歌也不打算虚与委蛇。 “非也。” “李家人之言应了老衲的卦象,所以老衲才会亲自前往徽州新安府,只是听闻施主远足经商,无法相见。” “是看看我到底是不是孤魂野鬼吗?” 待老和尚话音落下后,笙歌挑挑眉说道你。 她完全能够想象出李家人会以怎样恶毒的语言来编排她。 如果她能够被当成妖孽被活活烧死,李甲人怕是还会庆贺摆宴吧。 “施主乃是被佛祖庇佑之人,老衲怎会胡言。” 佛祖庇佑吗? 笙歌眨眨眼,她能说她也是跟佛祖打过架的人吗? 虽说怂的一招也接不下来…… 笙歌宁愿相信,老和尚口中的被佛祖庇佑,是她与大圣,唐僧西天取经所修功德。 “既如此,你又为何会寻我……” 这下轮到笙歌迷茫了。 笙歌本以为老和尚是听信了李家人的话,想收了她,为民除害。 可现在,看样子这种可能性不太高啊。 “贫僧只是想问施主一句,世间可有佛?” 老和尚此刻问的分外郑重和虔诚,指尖的佛珠被长期摩挲的分外圆润有光泽。 闻言,笙歌一愣,这是来请教吗? 可是为什么她更觉得这是在砸场子呢? 这么高大上的问题,老和尚觉得她可能知道吗? “西天……” 笙歌忐忑的回答道。 “曾经在西天,现在不知……” 想到在西游记世界佛祖的结局是轮回渡劫,笙歌补充道。 “大师,佛祖在心中。” “佛观万物。” 笙歌最终还是神神叨叨的说了这句她本身很嗤之以鼻的一句话。 她本来已经做好了等待老和尚发问的准备,没曾想老和尚竟然就此陷入了沉思。 主播:我是不是又说错话了…… 笙歌在直播间求助。 她看出了老和尚一心向佛,若是因为她几句似是而非的话走了岔道,她可承担不起啊。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和尚可能是真的进入了深度思考。 主播:不要吓我,宝宝还是个孩子,经不起吓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呵哒,脸呢…… 笙歌对着跟着老和尚来的小和尚使了个眼色。 小和尚,别愣着了,唤醒你师父的重任就交给你了。 小和尚似是看不懂笙歌的暗示似的,依旧敛眉转着佛珠,嘴巴开开合合,一句句佛经流淌开来。 笙歌表示,她可能是个假和尚。 “你去看看你师父啊。” 笙歌伸出手指戳了戳小和尚。 “施主,此乃师父的大机缘,师父一生钻研佛法,定是受了施主启发,待师父大悟,佛法必定会更进一步。” 先是一句阿弥陀佛,小和尚才声音浅浅的开口。 “……” 笙歌抓狂,为什么她感觉她遇到了一对碰瓷师徒。 别理她,她想静静。 她觉得自己是神经病啊。 “出问题了可不怪我……” 笙歌提前推卸责任。 “施主,此话何意?”小和尚眨眨清澈如水的眼睛,颇有些疑惑。 面前这个女施主怕不是脑子有问题吧。 师父不是说这位女施主是受佛祖庇佑吗? 呵呵哒,佛祖庇佑的都是二傻子吗? 师父不就是顿悟吗,有必要这么着急忙慌的撇清关系吗? 女施主,你的脑子呢? 小和尚外表纯净无辜眼神清澈干净,但是这绝对不意味着不会脑补。 相反的,他表现的越无辜,心里就越是疯狂的吐槽。 “没什么,没什么。” 笙歌摆了摆手。 不就是突如其来的思考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只要不思考的过程中圆寂了,一切都好说。 笙歌看看天色,时候不早了,得好好思考一下晚饭吃什么了…… 至于这一对师徒,眼不见心不烦。 出家人都是仙,她还是不要多嘴的问一句了。 “林远,走。” “施主,您就没有什么话对贫僧说吗?” 第一百六十二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五) (三十五) 笙歌一只脚踏出门槛,另一只脚刚刚抬起,就听到了小和尚的话。 本姑娘天生与佛无缘,吃不了素,自然无话对和尚说。 于是,笙歌难得实诚没有耍贱的开口道“没有啊。” 看看本姑娘真诚的眼神,绝对不掺假。 “如果施主无话对贫僧说,那就贫僧对施主说吧,反正也差不多。” 小和尚嘴角清雅的笑容弧度没有发生一丝变化。 笙歌撇嘴,这是什么逻辑。 小和尚,你研究的不是佛经,而是诡辩吧。 笙歌收回迈出的脚,转身,上下仔细打量着小和尚。 她感觉自己好像又差点儿看走眼了。 这个小和尚一定不如表面上看起来这么简单纯善,亏她还以为这是个小白兔呢。 孩子,演技不错啊。 “施主,您觉得众生是否平等呢?” 小和尚笑意盈盈一脸期待的看着笙歌,就好似每一个毛孔都在诉说着赶快点头,赶快点头…… 笙歌勾唇,恶劣的笑了笑。 你想听到的,本姑娘就不说。 小小年纪,竟然还想着套路本姑娘,简直是不知天高地厚。 这些套路,都是本姑娘当年玩剩下的。 真以为在彪悍唐僧手下讨生活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吗? “事实上是不平等的。” 笙歌一本正经的答道。 本就不平等,有什么好心虚的。 “……” 小和尚腹诽,怎么被佛祖庇佑的人是这个鸟样子,能不能按套路走。 算了,山不就我我就山,小小的挫折怎么能够挡住本和尚想吃香的的心呢? “女施主乃是明眼人,贫僧佩服。” “……” 呵呵哒,笙歌终于确信这个小和尚就是一只披着咩咩小绵羊皮的老狐狸,还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那种。 “正因不平等,我佛才讲求众生平等。” “所以,贫僧不想例外,不如女施主就带上贫僧吧。” 凑不要脸的…… 笙歌无语,这个小和尚说这话面不改色,这段位她都有些佩服啊。 老和尚看起来也像是个憨厚老实的,为什么养出了小和尚这样的弟子…… 养不教,父之过…… 师之过…… “我们去吃肉……” 笙歌爽利的回了一句。 “小和尚,你是和尚,这项美好幸福充满愉悦感的活动可能不太适合你。” 笙歌贱兮兮,幸灾乐祸的走过去拍了拍小和尚的肩膀。 嗯,本姑娘就是得瑟。 想套路本姑娘的都不是好孩子。 “正合贫僧的心意。” 听到小和尚这句话,笙歌的笑容僵在了嘴角。 mmp,这也是个假和尚吧。 话说到这份儿上,笙歌也说不出什么拒绝的话了,毕竟人家师父还一动不动的杵在那里。 笙歌本有些郁闷,但几串糖葫芦下肚,牙都酸了,那点小郁闷早就被她抛在了九霄云外。 小和尚说话虽说饮食荤素不忌,但笙歌还是专门为其点了素菜。 吃饱喝足,打道回府。 笙歌还十分好心的为老和尚打包了一份清水豆腐,想着老和尚动脑了,得补补…… 吃吃豆腐,脑子都是豆腐渣。 一个多时辰了,就是解高考最后一道大题都要完美打出来了。 除非,解这题的是学渣。 老和尚显然是佛法研究这方面的佼佼者,否则李家也不会这么大费周章的找老和尚对付她。 李家人既然寻了老和尚,那就是对老和尚绝对的信任。 只是,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无力的。 回到买下的小院中,笙歌就看到了依旧站在房间中的老和尚。 若是不仔细看,怕是真会被猛地吓一跳。 “诶,你师父怎么还不醒。” 站着睡觉的本领还真是强大啊。 老和尚,其实你不是神僧,而是睡神吧。 笙歌用胳膊轻轻的撞了撞小和尚。 饭桌上,总是培养感情最快速的方式。 更不要说这个小和尚其实拥有一颗逗比的心。 “别撞了,正常。” “我睡哪儿?” 小和尚的话题转的很快。 培养出饭桌友情,小和尚也懒得口口声声贫僧施主了。 “你是认真的吗?” 笙歌满头黑线。 老和尚得多倒霉才收了这么个徒弟。 “呵,睡地上。” 笙歌翻了个白眼,径直回到了自己的卧房。 怎么办,她越来越觉得老和尚会在花厅站到地老天荒了。 老和尚,你真的不是来碰瓷的吗? 一天,两天,三天…… 在笙歌默默的在心中回忆着人几天不吃不喝会死的时候,老和尚如同石化的身体微微颤了颤。 这是要醒了,还是要晕了…… 早知道就不该听小和尚的话。 嗯,小和尚一定是想等着老和尚圆寂之后,继承老和尚的遗产。 “多谢施主赠言。” 老和尚睁开眼睛,目光如炬,双手合十。 “……” 笙歌讪讪的笑了笑,分外心虚。 鬼知道她几天前说的那些神神叨叨是从什么小说故事上看来的。 再说了,佛在心中这样的话不是出家人挂在嘴边的吗? 老和尚,你不老实啊。 似是知道笙歌心中的疑问,老和尚解释道“施主是受佛祖庇佑之人……” 听到这里,笙歌在心里默默的擦了擦眼泪,咱们能换句话说吗? 妈妈问我为什么悲伤辣么大,自然是因为总有老和尚在忽悠着她再去当和尚。 心中虽吐槽不断,但戏精笙歌面上只是温婉的笑了笑。 您继续说,看看还能说出什么…… “施主口中说出的佛理,乃是有禅意佛光的……” 笙歌嘴角抽搐,本姑娘的嘴会发光,为什么本姑娘自己不知道 也许是擦了夜光口红吧…… “那个,神僧,你饿了吗?” 有说这句话的功夫,还不如填饱肚子呢。 “师父,您这就是对牛弹琴,杜微就是个粗人,听不懂。” 小和尚更想说的是,佛祖一定是瞎了才会庇佑这样的人。 要不然,就是师父的卦象错了。 老和尚眼神诡异的在笙歌和老和尚之间打转,他不就是打了个盹儿的功夫,为什么感觉他的弟子跟女施主的感情突飞猛进…… 唉,还是他管教不严,弟子定性不足。 笙歌跟老和尚想的完全不一样。 粗人? 哪粗? 小和尚,你的眼一定是瞎了。 第一百六十三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六) (三十六) “不得无礼……” 不用笙歌开口,老和尚就直接呵斥道。 “……” 笙歌若无其事的摸了摸鼻子。 老和尚为什么对她莫名尊敬呢?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王霸之气么? 总感觉这个世界她有了传说中顶顶大名的玛丽苏女主光环。 嗯,这一定是错觉。 那么苏的东西一定跟她没关系。 在老和尚看不到的角落,小和尚对着笙歌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显然是对老和尚的呵斥不放在心里。 可不是嘛…… 在饭桌上彪悍的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人,怎么可能与佛有缘呢。 依他看,更像是跟绿林好汉有缘。 “不知施主接下来打算做什么?” 老和尚双手合十,慈眉善目的说道。 笙歌凝眉,这个问题还真是问住她了。 做什么? 自然是要实现杜十娘的心愿,难不成混吃等死啊。 她倒是想,但是她没那个实力。 “为人。” 笙歌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女施主乃是通透之人,又何必拘泥于世俗眼光呢?” “师父,您何必说的这么文雅呢,分明就是杜微脸皮厚的刀枪不入,其他人的眼光根本伤不了杜微。” 小和尚心中吐槽,师父一定是老了。 在他看来,杜微可不是一般的强悍。 “……” “……” 老和尚和杜微都尴尬的笑了笑。 只不过,一个怀揣着歉意,一个则是一颗想杀人的心。 小和尚,你简直比那些过河拆桥的还要可恶。 吃本姑娘的,穿本姑娘的,坑蒙拐骗也是本姑娘带着你,你这样说话简直扎心了。 “若施主真的在意这些俗世之人的眼光,老衲可以施以援手。” “众生平等,佛渡人也渡己。” 笙歌眨眨眼睛,也许她真的是时来运转了。 金手指都不需要她去找,反而主动上门了。 怎么办,受宠若惊啊。 矜持,矜持,千万不要笑出来。 “噗嗤……” 笙歌下意识的捂嘴,明明说好不笑的。 “师父,你看杜微多有意思。” 清脆带着笑意的声音成功的让笙歌黑了脸。 这个小和尚天生就是来讨债的。 “老衲管教不严,还望施主见谅。” 老和尚对自己这个顽劣且毒舌的熊弟子已经无语了。 “小孩子而已。” 笙歌故作大度的说道,心里却在恨得牙痒痒。 呵呵哒,小屁孩子,欠揍。 再熊,再熊就让你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老和尚跟笙歌寒暄了几句之后,就红着脸拖着自己毒舌还十分没眼色的徒弟离开了。 有这样的弟子,他是不是该哭一哭。 老和尚这件事情对于笙歌来说更像是一个插曲,对于她本身而言没有什么影响。 仔细思量之后,笙歌准备重操旧业。 嗯,这个旧业当然是指算卦看相,想到开锁子的面壁思过…… 笙歌打算为自己当初在绍兴府那一番神君搭救之言再遮挡一层神秘的面纱。 青楼女子,无师自通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阴阳看命运,本来就是一件怪诞的极致的事情。 但若是两件怪诞的事情合二为一呢。 假的也会变成真的。 笙歌向来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既然打定主意要做神棍,笙歌便很快准备好神棍必备。 笙歌并没有打算做什么伪装,毕竟她不会什么高深的易容术。 至于什么粗浅的男扮女装,在笙歌看来就是骗鬼的。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瞎了的只有男主角。 于是,一个年轻貌美的神棍小仙女华丽丽的新鲜出炉了。 …… 走路太浪会闪腰:神谕……看看主播这霸气十足的两个字,金光灿灿的牌匾,以及镶金的大门,简直是…… 主播:威武霸气,金碧辉煌…… 笙歌自发的为太浪兄接完了这句话。 浪九九:主播,谁给你的勇气?愚公么? …… 愚公移山是笙歌最近刚刚讲给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故事。 初时,直播间玻璃碴子大佬们并没有把这个故事放在心上。 对于时不时斗魔兽的大佬们,移山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直到笙歌笑嘻嘻又贱兮兮的告诉大家愚公是个普通的年纪快到九十岁,指不定什么时候就入土的老头儿…… 所有人才保持了沉默。 但随即在直播间弹幕毫无征兆火起来的一句话就是愚公爷爷威武霸气,给我移山倒海的信心…… …… 走路太浪会闪腰:难道不应该是不伦不类吗?你见哪个算卦的不是努力表现的仙风道骨,仙气飘飘,生怕这些阿堵物污染了他们的灵气。 豺狼配女猫:主播不愧是主播,永远的画风清奇,神棍圈子里的泥石流,难得的老实人。 画风清奇? 笙歌弯弯嘴角,她不就是体验了一把暴发户的感觉吗?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需要这么激烈的反应么? 哼,本姑娘有钱。 (w*) 主播:富人的世界,你们这群穷比怎么可能懂…… 笙歌贱兮兮的开始了日常怼玻璃碴子的任务。 怼吧,不怼嘴痒。 北城南笙:我们这群穷比……主播你是认真的吗? 灯火阑珊处:夜帝夜帝,呼叫夜帝,主播说你是穷比…… 主播:…… 笙歌怂怂的保持了沉默。 夜帝作为直播间的第一大佬,她还是有些发怵的。 哼,她有钱是事实,直播间的这群既是玻璃碴子还是穷比的人就是嫉妒了。 一定是这样的…… 迷之自信。 ━Σ(Д|||)━ 笙歌志得意满的想着,本姑娘赚的钱不花,难道等着自动分解吗? 于是,一个风格诡异,处处都彰显着这里主人很有钱很俗俗的只剩钱的神棍铺子开张了。 在京城寸土寸金,最繁华的地段…… 向来在这种地段经营的都是日进斗金的产业,接待的都是些出手阔绰的达官贵人。 倒也不是没有算命的,只不过算命的都是窝在街角的位置,竖着杆旗子就潦草开张了。 像笙歌这样大张旗鼓表面自己不差钱的神棍绝无仅有。 “神谕”刚刚开张,引起了不小的轰动,只是看着偌大的店里只有一把金光灿灿的椅子再无其他外纷纷咋舌。 第一百六十四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七) (三十七) 卧槽…… 怎么感觉店铺里的这个年轻女人贱兮兮的…… 当然,也有一些人觉得很是眼熟。 杜微杜十娘是当年的京城第一名姬,无数人趋之若鹜的想要一亲芳泽做入幕之宾,但不是所有人都有这个机会。 花魁也是有花魁的特权的。 于是,幸运的人春风一度,不幸的人睹画思人。 虽说杜微离开了京城数年,烟花之地也有了新的花魁娘子,但并不是所有人的都把笙歌忘的干干净净。 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 一会儿的功夫,看热闹的人群已经开始了指指点点,显然是相互咬耳朵说悄悄话之后回忆起来笙歌的来历。 对于这一幕,笙歌见怪不怪。 时代是这样,风气是这样,与其生气的理论,倒不如抓紧时间看完手中的话本子。 呵,本姑娘又不靠算命生存。 哼哼哼,本姑娘有的是小钱钱。 第一天,从艳阳高照到日暮时分,笙歌的店里没有迎来一个算命的客人。 夕阳西下,笙歌伸了伸懒腰,看着提着食盒脚步沉稳的林远皱了皱眉,她是不是太得过且过了。 要不还是再多一件装备吧,看来单单这把椅子还不够。 笙歌研磨情真意切感人至深的写了一篇神君救人幡然醒悟通晓天机的文章。 千万不要怀疑一个能够考上举人的读书人写文章的文采。 不是本姑娘平常不想写,是怕写出来吓死你们。 “林远,快去找个雕刻师傅,把文章用鎏金的大字刻出来……” 笙歌满意的吹了声口哨。 这文章也不知道谁写的,真是棒死了…… 看看这字迹,看看这文采,能写出这样文章的人一定是个蕙质兰心,内外兼备的人。 鎏金大字…… 林远嘴角抽搐,老大最近的品味很迷啊…… 到处都是金光灿灿,俗不可耐啊…… 可是作为老大身边最称职的左右手,还是假装这个品味很高大上很清新脱俗吧。 鎏金大字确实蛮贵气的。 为什么说完这话,林远突然感觉到自己的良心在痛呢。 “哪里写的有问题吗?” 笙歌看向表情丰富的林远,满是疑问。 千万不要告诉她,她这个大学霸写了错别字。 这就有些打脸了。 林远小可爱,好好说话,我们还是好兄弟。 “没,老大的文章写的悲戚感人。” 嗯,他是被感动到了,绝对不是在嫌弃老大的品味。 笙歌舒了一口气,不是就好,她可以放心的吃林远送来的美食了。 就坐在这把纯金亮闪闪的椅子上…… 也不知道会不会消化不良…… …… …… 林远对笙歌吩咐下来的事情素来是雷厉风行,绝不会有二话的。 笙歌忍着不舒服就窝在金光闪闪的椅子上憋屈的睡了一觉,天亮之后就看到店铺外对了一块儿石碑…… 看起来颇为沉稳大气的石碑以及感人至深的文章配上的确实亮亮的金色。 嗯,蛮好看的…… 笙歌摸着下巴,左看看右看看,爱不释手。 现在名正言顺了,今天应该会有想算命的客人来一探究竟了吧。 只不过,看着时间还早,她还是再眯一会儿吧。 金椅子虽好,但实在不适合睡觉啊。 笙歌打了个哈欠,抛弃了自己的金椅子认命的拥抱了软榻…… “醒醒,醒醒……” 真聒噪…… “杜微,走水了……” 笙歌只觉得耳朵一疼,几乎要刺破耳膜的声音就在耳边响起。 呃…… 她好像聋了…… 笙歌一双眼睛冒着火,看着一脸无辜装纯善的小和尚二话不说照着对方后脑勺扇了一巴掌。 熊孩子,欠揍。 果然,一巴掌下去,神清气爽。 笙歌揉了揉依旧在轰鸣作响的耳朵,恶狠狠的瞪了小和尚一眼。 “师父,她打我……” 小和尚不愧是演技派的。 看看这可怜兮兮的声音表情,不知为什么这一刻笙歌想起了壮硕彪悍的唐三藏被咬了之后就是这样凑不要脸的对着小白告状的。 唉,拿小白玉佩挖的那根她连名字都记不住的草还在直播间的储物匣子里长蘑菇呢。 感觉那种高大上的草,她是用不上了。 皮糙肉厚的,耐揍。 老和尚眼观鼻口关心,假装看不到自己在作死道路上不断狂奔的徒弟。 嗯,作为一个被徒弟折腾了无数次的师父,他也是有怨念的。 有这么一个古灵精怪的徒弟,实在是痛并快乐着。 “听闻施主开张,特来庆贺。” 老和尚笑眯眯的说道,似是根本看不到笙歌这俗不可耐独特到极致的品味。 笙歌淡定的整理了一下头发,一本正经的带着两位来客参观了她金灿灿的椅子,这可是“神谕”这家店里标志性的设备。 嗯,没有金椅子,“神谕”就不是神谕了。 “杜微你是不是去抢劫了?” 作为跟笙歌混吃混喝了几天的小和尚,甚是了解笙歌爆表的武力值。 “小样,本姑娘有钱。” 笙歌臭屁的说道。 笙歌在极端的时间内默默组织了很多句戳心窝子的话,就想戳死小和尚,只是不速之客貌似又撞上来了。 一听这称呼,笙歌就知道这是杜微曾经的老相好。 十娘…… 自从她成为杜微,就再也没有提过杜十娘这个名字了。 “十娘,是不是觉得姓李的那小子非良配呢……” 轻佻的语气,暧昧的眼神,让人忍不住浮想联翩。 “十娘,这京城的花魁可都不如你有感觉。” “要不再让本公子回味一番?” 笙歌安静的在心里告诉自己莫生气,狗咬你一口,难不成你还要冲上去咬口一口吗? 跳梁小丑,不要动气…… 可是事实证明,笙歌从来不是一个有涵养的人。 嗯,她就是小心眼,斤斤计较。 如果狗咬了她一口,她可能真的不会冲上去咬狗一口,但指不定会简单粗暴一不做二不休的把狗剁了…… 嗯,她被调戏了,自卫是正常的…… 于是,笙歌默默的伸出了手,只是不等她的小手接触到开口的纨绔,就见小和尚冲了出去,直接一脚把对方踹了一个狗啃泥。 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第一百六十五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八)明阳春夏小可爱的第一章加更 (三十八) 唉,小孩子怎么能够这么粗鲁呢…… 不过,对此,笙歌只想说一声干的漂亮。 当然,下次能够放着让她来,她会更加的开心。 “小兔崽子……” 骂骂咧咧的声音随即响起。 小和尚是个半大的少年郎,不说话时真真如同一位拈花一笑佛之子。 但此刻,却见这位佛之子直接对着踉跄的快要爬起来的公子哥儿又是一脚…… “……” 这一次,笙歌都听到了对方骨折的声音。 呵呵哒,好凶猛的小和尚。 “……” 笙歌看了一眼老和尚,这究竟是怎么教育出来的。 只不过,当她看到老和尚脸上的纵容时,瞬间明了。 “小兔崽去,你知道本公子是谁不……” “等会儿本公子就让你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的滋味应该也不错吧……” 无耻下流到极致的话充斥在每一个人耳边。 笙歌幸灾乐祸的看了一眼不知天高地厚的公子哥儿,笑眯眯的沉默着站在一旁。 骂了小的,难道老和尚就不出面了吗? 当然,这位小纨绔也可以让自己长辈出面,到时候就得比比究竟是老和尚的能量大,还是对方的能量大。 “阿弥陀佛,施主慎言。” “老秃驴……” 小纨绔在看到老和尚那张具有标志性的脸时,整个人就像是被人掐住了脖子一般,瞬间僵在原地。 对于他刚刚指着鼻子骂的老秃驴,京城所有的勋贵之家都不陌生。 皇帝陛下最信任的人…… 圣上信佛,对于老秃驴的话虽说不上是言听计从吧,倒也是尊崇又加。 皇上虽不上朝,但不意味着失了九五之尊的权威。 有皇上在,谁也送不了老秃驴。 更不要说,老秃驴是真有几分本事,平日里能够请到对方的也唯有各大家族了。 他一个靠着父亲荫蔽作威作福的二世祖,其实根本没资格与老秃驴一见。 小纨绔如同被泼了一身冰水似的,整个人开始发颤,所有的怒火在不知不觉间悄然散去,露出了谦卑的一面。 “大师……” “师父,你别被他这个样子骗了,徒儿刚刚听到了他喊您老秃驴,喊徒儿小兔崽子……” 专业拆塔小能手上线。 吃瓜群众眨眨眼睛,这一幕揭短的情形何其相似。 前不久她就刚刚被小和尚揭过。 易地而处,怎么看怎么舒服,要不然她以后也觉醒一下这方面的技能? “……” 老和尚有几分无奈。 虽说这是自家徒儿在告状,但是他真真是不喜欢老秃驴,小兔崽子几个字。 “大师,刚才是小子有眼不识泰山,才口出狂言,小子愿意赔礼道歉,还望大师给小子一个机会。” 若是地位相当,他说不定还会耀武扬威撕扯一番。 但是,他对上大师,无异于蚍蜉撼大树。 虽说大师只是个僧人,无权无势,但京城中除却圣上,还有不少大人物欠其恩情。 如果他不管不顾的继续叫嚣,不难想象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笙歌挑眉,无趣。 这个纨绔刚才一番话说的是合情合理,就算是平常人都很难发火,更不要说大师是一个声名在外的圣僧了。 “施主的腿呢?” 老和尚依旧不疾不徐的说道。 “此乃小子说话不讲究改得的。” 纨绔想也不想的回答道。 他不过就是想来调戏一下曾经的京城第一名姬,毕竟都是老相识,只是没想到竟然踢到了硬板。 嗯,杜十娘那刺眼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贱兮兮的。 不过就是个玩物,现在却这样看他笑话。 “既然说话不讲究,那就暂时不要出来了。” 这个暂时是多久呢? 纨绔下意识的想问,但看到老和尚慢慢寒下来的脸之后,瞬间禁声。 不问就不问,一个佛门高僧,脾气这么不好真的好吗? 看来这老和尚就是要护着杜微了,没想到杜微在被李家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抛弃了之后非但没有落魄,反而还得到了大师的青睐。 这运气,为什么连他都有些嫉妒了呢? 错觉,这一定是错觉。 他可是堂堂朝廷二品大员的儿子,怎么能够嫉妒一个自小流落在青楼的妓子呢。 哼,他不屑。 “小子明白,多谢大师指点。” 纨绔疼得呲牙咧嘴,但是却依旧装模作样的拱手行礼。 笙歌撇撇嘴,亏她还以为能看一出大戏呢。 没想到,戏台子刚刚搭好,戏就散场了,还真是短小啊。 这一幕被一些好奇的人看在眼中,普通百姓对于大师的身份有疑问,但是对每天在街上横冲直撞牛气冲天的小纨绔,他们可是一清二楚的。 能让这个二品大员的儿子忍气吞声,想来是有不凡之处。 这个不凡,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安在了老和尚身上,至于缩在一旁神情猥琐的吃瓜群众笙歌下意识被所有人忽略了。 曾经的京城第一名姬是不是变得更加猥琐了,并且还变成了吃软饭的。 在纨绔一瘸一拐离开之后,陆陆续续终于有人走进了笙歌这家俗不可耐金光灿灿充满暴发户气息的神棍铺子。 笙歌郁闷,为什么这些人不是因为她写下的那篇情真意切的文章进来的呢。 小仙女写的文章,竟然没有人感动的泪花连连,不科学啊。 进来的客人看到了旁边的一卦一金的牌子,然后傻眼了。 虽说他们也看出来这家店的主人应该是个人傻钱多的傻冒,但是也没必要傻到这种境界吧。 一卦一金? 会有这种拿一两金子来算卦的傻子么…… 心中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在少数,但很快都被啪啪啪打脸了。 嗯,这种傻子还真有。 “大师,我来算一卦。” “这位施主,杜姑娘才是这里的卦师。” 老和尚一字一顿,慢悠悠说道。 这些人真瞎,杜姑娘身有佛光,受佛祖庇佑,更有莫名的大气运加持,这些人都是瞎的看不到吗? 嗯,这就是典型的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 张公子的手僵了一下。 说实话都是官二代,交际圈子都是差不多的。 杜微,杜十娘,这个女人曾经是京城中最闪亮的一道风景。 第一百六十六章想“为人”的杜十娘(三十九)明阳春夏小可爱的第二更加更 (三十九) 他是家中不受宠的庶子,自然没有一掷千金搏美人一笑的资本。 虽说他一直都鲜少出入烟花柳巷之地,但对杜微的大名和容貌还是知之甚详的。 那个时候,在那些公子哥儿的圈子中不少人为能够与杜微春风一度视为炫耀的资本。 嗯,包括他的兄长,府中的嫡长子。 其实他拿出一金算卦,也只是模模糊糊记起了这位大师究竟是何许人也。 身为庶子,本是没有资格知道这些事情的。 但谁让阴差阳错,他曾经与大师有一面之缘呢。 在他看来,一金换大师一卦,很是值当了。 别说一金,百金他也换。 “大师说笑了。” 张公子顿在原地,颇有些不知所措。 “出家人不打诳语。” 许是与刚才那位口出恶言的公子哥儿相比,张公子看起来好了很多,老和尚的耐心也慢慢恢复了。 “杜姑娘蒙神君眷顾,乃是有大神通之人。” 老和尚面不改色的说道。 笙歌低头,嘴角抽搐,这老和尚撒谎简直连眼皮子都不眨一下。 之前不是还说她与佛有缘,受佛祖庇佑吗。 现在怎么又成了神君…… 难道老和尚不知道佛道很多时候同不了路吗? 这么智障的老和尚是怎么混成神僧的,笙歌表示分外怀疑。 嗯,她自动的把老和尚那句话理解成了杜姑娘萌…… “……” 张公子依旧一副宛如得了失语症的样子。 要不要算,要不要算…… 张公子心中开始了激烈的天人交战。 若今日,他在杜微手里算了一卦,不出一刻钟,他和杜微的名字就会连在一起,被传遍大街小巷。 一个过气的花魁,一个家族庶子,都不是什么值得关注的点。 可若是过期花魁摇身一变打着神君的名头给一个家族庶子算命,这里面能够茶余饭后念叨的可就多了。 不怪他犹豫,实在是他的身份在家族中过于尴尬了。 谨小慎微,还生怕惹了父亲发怒。 不难想象,如果这些流言传到父亲耳中,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他只是众多不受宠的庶子之一,逐出家族父亲根本不会犹豫。 张公子看了笙歌一眼,又看了大师一眼,然后咬咬牙点了点头。 求一卦吧…… 无论怎样,就当是求大师一个青睐了。 这么多年他时时刻刻的保持谨慎,生怕出现一点儿疏漏,可家中依旧无他容身之处。 见张公子点头,笙歌惊讶了。 张公子的犹豫排斥,她是看在眼里的,只是没想到张公子竟然应了下来。 是因为老和尚么? 笙歌觉得自己真相了…… …… 主播:神棍,你算卦的本事被嫌弃了。嘤嘤嘤(_) 我是个神棍:┗┃·■·┃┛ 我是个神棍:分明是主播被嫌弃了,主播以后别说你的看相算命之术是老衲教的,有辱师门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就是闲得慌…… 主播:我很淡的,不信你闻闻,仙气飘飘小仙女。 主播:()嘤嘤嘤~ 明明她是真的有几分做神棍的本事的,可是为什么所有人都是有眼无珠呢。 宝宝不开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报告大佬,这里有只嘤嘤怪,求除怪。 因为夜帝大佬长期的壕无人性,使得他在直播间的地位比笙歌这个主播还要高上几分,就只差一个名正言顺的管理员身份了。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小心眼的笙歌自始至终都没有松口管理员的身份。 哼,一一那个浪到极致的小婊砸也不知道哪里去了,能够几年几年不露面。 就算对她是放养,也不能这么没责任心吧。 作为一个被坑的学霸,笙歌表示很伤心。 浪九九:主播,说句心里话,你实在不适合这种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明媚忧伤的作态啊。 浪九九:主播,要不你还是撸起袖子找个地方表演一下揍人吧,这个可能比较适合你。 北城南笙:那不是文艺女青年最爱的姿势和角度吗? 豺狼配女猫:咦,姿势?什么姿势?有意思吗?舒服吗? 豺狼大兄弟一出现,直播间淡淡的忧伤文艺风瞬间变污了。 不需要怀疑,豺狼大兄弟在问这个问题的同时,心里已经开始脑补无数的姿势,就差一个人跟他尝试了…… 唉…… 笙歌叹了口气,她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绝对不与一群污妖王同流合污。 仙气飘飘的小仙女,怎么能够这么污呢? 随着笙歌的一声叹气,张公子的心高高提了起来,难道杜微算出来的跟命运很艰辛吗? 要不然为何这一声叹气会是如此的深沉和复杂。 是啊,他这样的人,怎么能够妄想着有美满呢。 虽说张公子对笙歌算卦的本事是有几分怀疑的,但是有大师作保,他愿意一试。 “公子是要算姻缘吗?” 笙歌后知后觉的问了一句。 一卦一金,这么便宜,自然只能问一个问题,难不成还指望这一两金子让她看了前世今生。 呵呵哒,想当初,她可是一卦百金,一卦千金的。 “不算。” “算前途。” 对于一个不受宠的庶子,最重要的永远不会是姻缘。 “……” “额,迟了,我已经为你算了姻缘。” 笙歌心中碎碎念,这么个眉清目秀的小年轻,看起来也没什么不良嗜好,怎么就不愿意算姻缘呢。 “……” 张公子无语,他能说什么。 罢了,姻缘就姻缘吧,反正他最开始求的就是希望这一卦能够让他在大师面前留些印象。 “张公子的命定之人就在近日。” “张公子若是无事便可往城南走走。” 笙歌神神叨叨的说着。 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很是不舒服。 果然做神棍的时候,还是需要长些胡子呢,只可惜她现在没有这个能力啊。 “至于前途,这位公子,前途无非就是你想要的光明大道,与其我算,倒不如你自己走出来。” 笙歌其实在神棍的指点下算出了张公子的前途。 嗯,前途无量,却也下场凄惨,只是这些话不说也罢。 笙歌知道,这是个心性坚韧且聪明的人。 第一百六十七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四十) (四十) 有没有今日这一卦,张姓公子都会走出未来那条路,那不是她一个卦象能够左右的。 “多谢姑娘赐言。” 对于笙歌口中的城南命定之人,张公子并没有放在心上。 无前途,姻缘有何用。 多年的磕磕绊绊,谨小慎微,使得他早就不想这些风华雪月之事了。 “看在你是第一位找我算卦的人,虽不是诚心,但依旧送你一语。” “莫要忘了初心,莫要失了本心。” 下场太惨,笙歌还是忍不住唠叨了几句。 张公子悚然大惊,抬头看着笙歌那双笑眯眯似是凡尘所有事情都无法侵袭的眼睛,心颤了颤。 这一刻,他觉得好像这些年的隐藏在杜微面前无处遁形。 这双眼睛能够看到他内心深处,看到了他一直压抑的本性。 惶恐,着急,发怒…… “张公子?”笙歌笑意盈盈的说道,波光潋滟的眼睛犹如滔滔江水,乘着万千的湖光山色。 不知为何,这一刻张公子觉得自己竟真的有些相信门外石碑上刻着的文章了。 若是杜微无奇遇,当年那个在无数人身边周旋委身的女子为何会这般通透又神通呢。 杜微的才情果真不负当年的盛名。 那些文字虽说悲戚,但读起来莫名有一种大气和严谨,根本不像是风花雪月烟花柳巷之地走出来的女子,更像是一个熟读四书五经的老学究。 可这份刻板严谨中又有女儿家的柔情和才华。 先不说这卦是否灵验,单单门口石碑上的文章就足以侧目。 在他看来,如果杜微不是女儿身,没有那般不堪的历史,位极人臣也是可能的。 “姑娘之言,铭记于心。” “你可要善待你的命定姻缘之人啊……” 戏剧化的转折,谁都没有想到这位看起来衣着谈吐皆不俗的公子会心悦诚服。 这是托…… 绝大部分人心里都是这样认为的。 “大师,小生告辞。” 笙歌作为旁观者,清楚的看到在面对老和尚的时候,张公子更加心切。 不过,这并不难理解。 老和尚如今能够带给张公子的,远比她要多的多。 有一就有二,笙歌眼波流转间就可以说出前来算卦之人数十年的经历,一时间声名大噪。 “神谕”也许真的是杜微沟通了神君。 随着时间流逝已经渐渐隐藏在尘土下关于杜微与李甲的那段过往又一次被人提起,包括杜微当日愤然投江被江中神君所救的传言。 曾经觉得怪诞到极致的传言,此刻却平添了神秘和几分可信度。 否则,一个青楼妓子,又能有什么本事通过去,晓未来呢。 这就是笙歌的打算。 在笙歌眼里,这是个最等级森严,最苛刻最坏的时代。 但,这也是一个难得可以投机取巧的时代。 这个时候,还没有所谓的科学破除了一切迷信。 神,神谕,依然会有无数人趋之若鹜。 杜微,杜神算,杜仙姑的名头渐渐超过了当初身为花魁时的名声。 初时还有人不屑,但越来越多应验,仙姑之名也被接受。 嗯,笙歌那件画风清奇,金光灿灿的神棍铺子成了京城独树一帜的风景。 明明俗不可耐,可却让人望而生畏。 五年的时间倏忽而逝,在林远的操持下,笙歌的家产又不知道翻了多少倍。 她如今是远近闻名的富婆加仙姑。 有钱,任性。 很少有人再提起杜微当年身为妓子时的昏暗与耻辱。 老和尚身为圣上最为信任的圣僧,坚定的如同信徒站在了笙歌身后,直言受佛祖庇佑。 笙歌知道,老和尚是真真切切看到了一些她自己无法看到的东西。 比如曾经出入西天的佛光,比如曾经身为天蓬元帅的仙气…… 虽说时过境迁,那个世界早就远离了她,但有些东西却是时时刻刻在伴随着她,刻在身体,烙印在灵魂。 因着在朝廷征战,国库空虚之际,笙歌大手一挥,捐出了数百万两白银,解了燃眉之急,久不上朝的万历皇帝圣旨一下,册封了笙歌为一品诰命夫人。 圣旨一下,意味着笙歌的身份有了本质伤的变化。 这就是皇权的可怕,谁都不能否认。 圣上这道突如其来的圣旨自然有固守着身份的阁老反对。 可一个任性的能够二十多年不上朝的皇上,怎么会如此简单的对他的臣子妥协呢。 不过就是册封一个一品诰命夫人罢了,这些人就狗急跳墙了,真的有把他当做皇上吗? 再说了,杜微就算是妓子又如何。 这大明朝之前胡闹的先祖还少吗?宫女都可为贵妃,一世盛宠,杜微为何就做不得一品诰命夫人了。 再说杜微入京的这几年来,积攒下姣好的名声,仙姑二字既是对她神算子之名的肯定,也是对她乐善好施的见证。 更不要说,在这些文臣武将推三阻四的时候,人家大手一挥,直接捐了几百万两。 你们能吗? 能的话朕就不封了…… 于是,打定主意耍赖到底的圣上直接就将这样一句话告知了前来求见,希望他收回成命的臣子…… 阁老一个个傻眼,几百万两,别说他们没有,就算是有,也不能拿出来啊。 要知道,这位坐在龙椅上的圣上早就看他们不顺眼了。 到时候如果反问一句银子哪来的,是不是贪污的,他们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不就是一个一品诰命夫人吗? 相比较而言,现在的圣上还不算胡闹到极致,他们可以勉强接受。 再说了,总比惹怒了皇上,圣上一时恼怒直接封其为贵妃强吧。 由此,本打算轰轰烈烈反抗的阁老们悄咪咪的收回了自己伸出的爪子。 遇到一个油盐不进的皇上,他们做臣子的也很无奈啊。 哪个文臣不想名流青史,若真的逼得皇上退无可退,他们就只能以死谢罪了。 得到消息的笙歌松了一口气,做了一次散财童子,家产几乎都要见底了,如果还见不到回报,她怕是会气的一家家拜访。 让他们知道得罪一个女人的下场。 尤其是这个女人武力值爆表。 第一百六十八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四十一) (四十一) 笙歌摩挲着质地柔软的圣旨,眯眯眼睛。 终于,一切都在慢慢变好了。 最开始的一筹莫展也好,中间的退缩迷茫也罢,如今都要过去了呢。 这些年来,从不敢有松懈。 现在,她有银子,有名声,还有诰命的身份。 在这满是达官贵人的京城中,她终于还是有了一席之地,终于还是站稳了脚跟。 曾经的妓子的身份很少有人再提及,就算提及也再不复以往的鄙夷和不屑。 当然,笙歌始终不是白花花的银子,做不到让所有人都喜欢。 看不惯她的人会酸酸的刺几句,可是终究难以伤她半分。 神谕依旧是那个神谕,那把金光灿灿的椅子随着时光流逝已经不像最开始打造出来那般有光泽。 秉着顾客是上帝的想法,笙歌有打造了一把俗气的金椅子,但前来求卦的人视若无睹,自发的坐在了那把旧椅子上。 笙歌咬咬下嘴唇,难道这些人都瞎吗?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些人的眼是被你亮瞎的。 我是个神棍:老衲很是赞同太浪兄的说法。 主播:肤浅…… …… 那般新鲜出炉的椅子就这样被无情的抛弃了,孤独的在神谕的角落里接受灰尘的朝拜,慢慢的被遮掩了光芒。 偶然之际,笙歌见到了她算卦的第一位客人,张公子。 曾经府内不受宠的庶子,因为去了此辅的嫡次女而水涨船高。 年纪轻轻便位极人臣,大权在握。 笙歌看着他小心呵护着大着肚子的妻子的模样,弯了弯嘴角。 看来,这位张公子把他当日之言听在了口中。 做人留一线,下场自是不会再那般凄惨。 笙歌买了一堆点心和小吃去看小和尚。 几年的时间,当年那个表面上看起来纯善无辜的孩子越发的犹如沐浴佛光…… 但,这都是表象。 小和尚依旧十分顽劣…… 虽说他已经基本继承了老和尚的衣钵,声名在外。 看着一身僧衣,芝兰玉树的小和尚没有半分仪态的在狼吞虎咽,笙歌满头黑线。 之所以对小和尚几番纵容,也许是因为他们都是一类人吧。 “别用你那冒着绿光的眼睛看着我……” 小和尚冷不丁的冒出这样一句话。 冒着绿光? 小和尚,本姑娘万分的确定你瞎。 冒着绿光的那还是人吗? “不就是吃了你点儿糕点吗?难不成你还想吃回去?” 小和尚语不惊人死不休的继续说道。 “……” 笙歌嘴角抽搐,出家人这般口无遮拦佛祖就不管管吗? 还有在一旁敲着木鱼装木头实则在看热闹的老和尚,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不会痛的话,本姑娘可以免费替你扎几下。 “杜微,真是觉得你越来越抠了,明明是尊贵的一品诰命夫人,过年过节还能进宫见皇后太后,可这小吃怎么还是这么千篇一律。” 小和尚面上嫌弃着,但吃的动作却一点儿也不慢。 “有吃的就不错了。” 笙歌冷冷的扯了扯嘴角,她一点儿都不想看小和尚这浮夸的演技。 见皇后见太后,对于他来说,不是家常便饭的事情吗?谁让人家有一个好师父呢? 这年头,需要拼的不仅是爹,还有师父。 老和尚,你腿部还需要挂件吗? 又是一通跟小和尚的互相伤害,笙歌最后气急的踹了小和尚一脚才整理了一下衣衫和头发施施然离开。 能动手就别bb,她怎么能够忘记这条定理呢? 这么强大的武力可不能浪费了,一颗蟠桃可是价值无数赤晶呢。 唉,也不知道一一口中所谓的升级什么时候才能到来。 “假象,假象……” 身后的小和尚摇头晃脑的说着。 笙歌柔和的弯弯嘴角,不气,本姑娘现在可是个有身份的人,跟一个小秃驴生气,实在是有**份。 不气吗? 看看这称呼从小和尚都变为小秃驴就知道笙歌究竟有没有生气了…… 从头至尾,笙歌的心眼都跟针眼一样大。 指不定什么时候还被堵了…… 笙歌装模作样,摆着一品诰命夫人加仙姑的谱儿回到了“神谕。” “哎呀,累死本仙女了……” 砰的一声关上大门,隔绝了喧闹,笙歌开始放飞自我。 装淑女,装矜贵,真不是她一个彪悍的莽夫能做的来的事情。 看看这贵族圈,一个个笑不露齿行不露族,说话都像是山路十八弯,让人听得云里雾里摸不着头脑…… 姐姐们,咱们简单粗暴一点儿,有事儿说事不好吗? 笙歌叹气,京城这样的贵气地方看来真的不适合她。 明明每天吃香的喝辣的,可为什么眼角的皱纹依旧越来越多了呢? 唉,一定是愁的。 笙歌随意扒拉下鞋子,光着脚感受了一下凉飕飕的地面。 咦,怎么感觉多了一把椅子,还格外晃眼呢? 也不知道哪个狗日的这么嚣张,做了一把这么金灿灿的椅子。 当然,更碍眼的是坐在椅子上的那个人。 笙歌绝对不承认,这个世界她的品味已经扭曲的不像话了。 莫名其妙喜欢这种金灿灿发着光的东西。 显然,正义愤填膺的笙歌已经完完全全忘记了那把被她抛在脑后的可怜的椅子。 金椅子:哭唧唧。(oo) “来者何人……”笙歌中气十足的大喊着,准备施展一出无影脚。 偷偷摸摸进店的,都不是好人。 “杜微……” 一个急刹车,想秀没有秀成的笙歌砰的一声悲剧的摔倒在地上。 清脆的骨折声配合着笙歌惨绝人寰的猪叫声,成功的让坐在金椅子上的人黑了脸。 这么多年不见,杜微怎么越来越像个男人了…… 他觉得自己进京之后一路上听到的关于杜微的传言都是假的。 别人都是闻名不如见面,一遇上杜微就成了见面不如闻名。 不是都说杜微仙气飘飘,温和善良,出手阔绰吗? 他就知道,这是假的。 动不动就把人揍成猪头的杜微怎么可能跟温和善良挂上钩儿。 至于出手阔绰,呵呵哒,错觉吧…… 捐几百万两的怎么看都不像是抠搜搜的杜微能做出的事情。 第一百六十九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四十二) (四十二) 投江之后求救还要捧着小匣子的人像是大气的人吗? …… 北城南笙:孙富小哥哥现在竟然多了两撇小胡子,累觉不爱。 余生菇凉:现在应该换个称呼叫大叔了。 我绝不是第五人格:难道只有我这个小萌新发现怪大叔盯着主播脚丫子看吗? 豺狼配女猫:其实楼上是蓝孩纸吧…… 浪九九:豺狼兄,别装可爱,你够了<(`^)> 主播:你们难道不应该关心一下亲爱的主播吗?良心不会痛吗? 泠泠七弦上:主播在哪里?我只看到了一个面目扭曲的丑比!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难道忘记自己曾经的名言了?良心痛,那是快死了,我们还不想死…… 主播:{{|└(>o<)┘|}}你们这样会失去宝宝的…… …… 看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没有任何可能和几率转化成小棉袄了,要不要人道毁灭一下? 笙歌的确疼得面目扭曲,无力怼人了。 还真是风水轮流转,想当年她刚刚进京的时候,看到那个纨绔被小和尚一脚踹的骨折还觉得看戏不过瘾…… 呵呵哒,老天爷终于看不过去她如此造作了。 疼啊…… 最重要的,最倒霉的是,这骨折还是自己摔的。 既没有人揍她,也没有人踹她。 果然,她跟孙富就是八字不合。 一遇到他,就倒霉…… “孙富……”笙歌咬牙切齿的瞪着孙富。 本姑娘一个娇滴滴的弱女子伤成这样,怎么就不见孙富有所表示呢,扶她一把也行啊。 可是,这样茫然是盯着她是要干嘛…… 呵呵哒,别以为本姑娘骨折了,你就可以得瑟的上天了。 揍你,完全不需要脚…… “扶起我来。” 笙歌恶狠狠的看着孙富,如果不是怕刚才那只无影脚伤到孙富,她又何至于急刹车。 果然,好人做不得。 笙歌再一次确信了一句死道友不死贫道的重要性。 “杜微,原来你也会受伤啊……” 只见孙富非但没有扶起笙歌,反而围着笙歌绕了几圈,口中还是不是啧啧啧两声,颇为感概。 “……” 笙歌嘴角抽搐,这是感概的时候吗? 不会受伤的那还是人吗? “扶不扶?” 笙歌看着自己肿的很高的脚,怒目而视。 “扶……” 孙富这下终于把重点放在了笙歌的脚上。 嗯,这样一双如玉的小脚,谁都无法想象出她的主人竟是恐怖如斯…… 一掌都能劈断一棵树,更不要说一只脚了。 孙富曾经亲眼见过杜微曾经一脚踹飞了一头野狼,然后自己面不改色。 呃,这样表里不一的脚,他还是不要欣赏了。 真怕杜微来一句看了她的脚就要负责的话,他可消受不起。 孙富扶起笙歌,以最快的速度请来大夫接骨。 “你来干什么?” 笙歌此刻总算是有心力与孙富交谈了。 “为官。” 孙富这个曾经流连烟花之地一掷千金的公子哥儿最终还是成为了天子门生。 这几乎是他之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考中进士之后,孙富先是在远离京城的穷乡僻壤积攒资历和政绩,如今一举以正三品的官位入京任职。 三十岁的正三品,虽算不上是绝无仅有,但也绝对称得上一句罕见。 “本想着成为你的靠山,没曾想你竟悄悄的成为了一品诰命夫人,且还是鼎鼎有名的杜仙姑。” 孙富这话有数不清的唏嘘。 当日笙歌从大漠归来的惨样印在了孙富脑海中,这比任何的戒尺都有用。 在一品诰命夫人面前,他的正三品官职好像不怎么够看。 “看你酸的……” 笙歌翻了个白眼,如此年轻的三品大员,以后定然是风光无限位极人臣,指不定还能接几位阁老的班。 “你知道李甲的近况吗?” 孙富也知道自己该知足。 思量片刻之后,他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他和李甲是造成让杜微投江的直接罪人,杜微选择了宽恕他,而对李甲,杜微却久久不能释怀。 他不知为何杜微选择了与他既往不咎。 “李甲?” “前几年听说他被太学除名,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入仕途,在那之后就没怎么关注过了。” 笙歌凝眉,对李甲的厌恶是与生俱来的。 听到这两个字,笙歌就忍不住皱眉头。 她本打算是与李甲不死不休的,可随着时间的推移,李甲越发落魄,而她也越发忙碌,她竟逐渐把这个曾经痛恨的人抛在了脑后。 如果不是孙富提起,她真的要彻底把这号人忘的干干净净了。 “李家倒了……” 孙富在笙歌面前扔下了这样一句话。 李家虽说算不上是什么真正的煊赫之家,但在浙江绍兴府向来也是说一不二的。 笙歌先是诧异,但看到孙富欲言又止的模样后,瞬间明了。 “你做的?” 李布政当日高高在上的言语表情,如同影像一般在脑海中划过。 “嗯。” 孙富点了点头。 “这算不算是公报私仇啊。”笙歌咬着果子,随口说道。 李甲她都不在意了,又怎么会关心李家呢。 “不,李布政做的恶罄竹难书,别说抄家了,就说诛九族都不足为怪。” 孙富壮着胆子瞪了笙歌一眼。 姑奶奶,我们不是团结友爱的小伙伴吗?你怎么能够这样怀疑本公子。 “哦。” 笙歌淡淡的点了点头。 也是,能够随意买凶杀人还能神不知鬼不觉解决后续事情的人怎么可能是善茬呢。 “你要不要去看看他。” 闻言,笙歌下意识的想要拒绝。 李家倒了,那么被太学除名的李甲下场自然不会好到哪里。 居高临下的去奚落一番吗?笙歌并不想这么做。 这倒不是笙歌突然在自己猥琐贱兮兮的一颗心中突然又发掘了一部分的圣母情怀,实在是她觉得不值得。 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好好养养伤,然后吃几块儿肉呢。 把心思浪费在李甲身上,简直不可饶恕。 只是话到嘴边,笙歌却始终说不出不去了三个字。 李甲曾经是杜十娘的救赎,是杜十娘黯淡生命中视为最纯粹的东西。 只是,杜十娘死了。 第一百七十章想“为人”的杜十娘(四十三) (四十三) 死在了淘淘江水中,承受了窒息的痛苦。 哪怕杜十娘死了,可李甲依旧是杜十娘过不去的一个劫。 无论怎样,哪怕就是为了给死去的杜十娘一个交代,她都应该去看看李甲。 从此之后,再无半分干系。 “去。” 笙歌眼神晦涩。 自始至终,她都无法对李甲升起半分好感 当初他但凡多一点担当,多一点果断,也许这样的悲剧也不会来的这样激烈,让人措手不及。 “嗯。” 孙富点了点头。 该去让杜微看看了,看过之后,执念也好,怨恨也罢,都散了吧。 杜微看着实在不像是是一个适合记仇耿耿于怀的人。 哪怕她真的是个小心眼的人。 但他更希望的是看到杜微有仇当场报,快意恩仇比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隐忍要更加适合杜微。 杜微本就是个小人,没必要辛辛苦苦装君子。 …… 跟着孙富,笙歌在侍女的搀扶下看到了窝在破庙中的李甲。 明明李甲与孙富年龄相仿,当初相识时更是说不出的风流文雅,只是现在呢? 蓬头垢面,衣衫褴褛,乱糟糟的头发上满是稻草,脚边还放着一个破碗…… 落魄到这种地步了吗? 笙歌远远的看着那个早早就颓丧的人,莫名唏嘘。 圣上仁慈,李布政所犯之罪并没有祸及家人,唯有李布政以及他最器重的长子伏法。 李甲身为李布政喜爱的幼子,自小很少沾染这些事情,因此倒也没有被下大狱。 对于这样凄惨的李甲,笙歌很是诧异。 难道李甲忘记了当初的他是多么的自视矜贵了吗? 笙歌一步步的走了过去,华贵的锦衣,明艳的配饰,鞋尖上镶嵌着的东珠,这一切的一切都让笙歌与这个破庙格格不入。 嘈杂的破庙陷入了鬼一般的寂静。 如此打扮的笙歌在这些以乞讨为生的人眼中无异于是神仙妃子。 这是贵人,他们得罪不起的人。 “李甲……” 笙歌朱唇轻启,突然觉得手中的拐杖碍眼极了。 如果没有这根拐杖,她此刻应该更加气势逼人吧。 好不容易能做一回仗势欺人的坏人,怎么能够杵着拐杖呢。 嗯,看起来更像是个逗比。 李甲黑漆漆满是污渍的手抬头遮挡了一下头顶略有些刺眼的阳光,这才眯眯眼看向了来人。 嗯,这是他还不容易才占领下的地方。 乞丐是源源不绝的,但破庙终归是有限的。 “杜微……” 李甲忍不住发抖,但也忍不住嫉妒。 当他看到站在杜微身边以保护者姿态出现的孙富时,终于压制不住了心中的仇恨和怒火。 孙富,是他不共戴天的仇人。 当年如果不是孙富,他也不会动了把杜微以千金交换的念头。 现在如果不是孙富,他李甲也不至于家破人亡,偌大的家族走的走,散的散,死的死。 孙富,为什么要这样对他。 还有杜微,果真是个水性杨花的贱人。 以前对着他海誓山盟情深意重,现在却与孙富狼狈为奸。 “啊……” 李甲怒吼着冲向了孙富,似是要把孙富活活咬死。 至于为什么他下意识避过了残疾的笙歌,倒不是因为他还顾念着旧情,而是因为他在心中已经认定了杜微是孤魂野鬼。 这些年来,不管杜微如何经营自己的名声,也不论有多少人相信了杜微那套神乎其神的说辞,在李甲看来,杜微依旧死了…… 对于杜微,李甲的心情一如既往的复杂。 但此刻的复杂中更多的是仇恨和嫉妒。 他曾经是风头无两的太学生,而杜微只是青楼妓子,心心念念巴结着他想要与他一同把家还。 现在呢? 杜微是高高在上的一品诰命夫人,是无数人信奉的仙姑。 而他,只是罪人,只是乞丐。 如果杜微没有坏了他的名声,他现在应该已经可以为官了吧。 只是,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 笙歌嗤笑一声,用完好的那只脚轻飘飘的踹开了李甲。 再怎么说,孙富都是她名义上的义兄,而之前孙家夫妻待她确实不错。 如果不是孙家夫妻助她,她也不会如此快的站稳脚跟,成为富商。 没有钱,再多的筹谋都是空中阁楼。 “李甲,今日来看你的人是我。” 笙歌看着自己鞋尖上的污渍,皱了皱眉。 唉,真是讨厌,新鞋子又被弄脏了。 “李甲,今日前来,我只问你一句话,你可曾诚心实意的想要娶杜十娘为妻。” “是否真的想带她脱离苦海,给她一个重新为人的机会。” “这庙虽说破了,但佛像仍在,想必你也听说过我的名头,可通鬼神。” 笙歌阴恻恻的说到,故意拉长的声音就好似浸了黄泉水一般阴冷可怕。 李甲僵在了原地,心中快速的开始了盘算。 杜微这样问他,难道是因为依旧忘不了当年那段情吗? 看着雍容华贵名利双收,任是谁见了都得和气恭敬喊一声仙姑的杜微,李甲咬了咬牙。 孤魂野鬼又如何,只要能够让他重新回到人上人的生活。 李甲迅速的调动好自己的情绪,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之前的苦衷和有口难言,把所有的罪过都推给了被送上断头台的李布政身上,顺带还抹黑了一下孙富。 笙歌的嘴角一直都含着笑,就好似真的被李甲这一腔的情真意切所感动。 孙富在一旁听得牙痒痒,手上青筋爆出。 如果不是杜姑奶奶在前面挡着,他真想过去教一教李甲怎么做人。 不过,这些鬼话连他都骗不过,难道还指望着能够骗过杜微吗? 别逗了。 李甲现在无异于就是自作孽不可活。 本来杜微求的就是一个答案,一个彻彻底底的解脱,可谁让李甲偏偏在这个时候又动了歪心思呢? 呸,杜微是那种能够儿女私情左右的人吗? 他也算是看清楚,杜微这近十年来的所作所为桩桩件件都目的明确。 “为人。” 笙歌不着痕迹的搓了搓自己的胳膊,这些话听着还真是膈应人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李甲,原谅你倒不是不可以。” 熟悉笙歌的人都知道,她这是准备造作的前奏。 第一百七十一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一) (一) 正在声泪俱下的表演的李甲眼睛深处满是狂喜。 他就知道,女人难成大器,最是心慈手软。 呵,再怎么说,他当初都是杜微最称心如意的入幕之宾。 “在我投江的地方跳一次。” 一命换一命,至于究竟能不能活下来,就看运气吧。 笙歌肆意的笑着。 海水窒息的感觉真是不好受呢,她虽说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近十年了,但她还是无法忘记那种感觉。 如果不是她体力异于常人,怕是还来不及造作就死了。 “……” “……” 李甲孙富同时愣在了原地。 李甲恨得牙痒痒,这女人还真是恶毒极了。 而孙富则是一脸的理所当然,这才像杜微的风格啊。 哼,让李甲在满嘴胡言乱语,竟然还想着在杜微面前给他上眼药,真是其心可诛啊。 难道李甲没有见识过杜微的简单粗暴? 万一杜微一下子脑抽相信了李甲的话,到时候哭唧唧的就是他了。 嘤嘤嘤~ 也不想想,他跟杜微的友谊可是从刀光剑影中建立起来的。 嗯,虽说挨揍的总是他…… “微娘,你还是无法原谅我吗?”孙富一脸悲伤,就好似笙歌是个抛妻弃子的混蛋负心汉。 “我不是说了吗,你跳一次江,我就既往不咎。” “还有,现在我是一品诰命夫人,你这一声微娘,我就可以治你一个以下犯上的罪名。” “李甲,好了,别再嚎了,再嚎下去,我会忍不住让人毒哑你。” 笙歌本以为她会好好捉弄李甲一番,只是她发现自己并没有什么兴致,只是厌倦。 她知道,这个世界,她已经彻彻底底待着厌倦了。 最开始的迷茫,后来的繁忙,她好像从来都没有一刻是放松的。 以她那得过且过的性子,能在旁人满是鄙夷的眼神下过将近十年,还真是一件难得的事情。 “李甲,一条腿换一条命,好自为之吧。” 笙歌在李甲的膝盖骨上看似轻飘飘的踩了一脚,力度控制的很好。 疼,但也仅仅是让那条腿成了摆设,绝对不会伤及性命。 就这样吧。 记挂着过不去的仇恨,真是心累。 笙歌没有再看李甲一眼,示意侍女搀扶着她离开。 孙富则依旧茫然,他没有错过杜微方才脸上的厌倦和空寂,那样的神情可以简单归结为生无可恋四个字。 要知道这样,他就不该带杜微来看李甲…… 孙富的心忍不住开始发慌…… …… 达成杜十娘心愿的笙歌觉得日子更是无聊了。 当初累成狗是嫌弃没有轻松的时候,现在一点儿事没有混吃等死,又觉得无聊了。 说起来,她就是倦了,找不到新奇的事物,找不到什么不离开的价值。 杜十娘已经死了,只要她达成心愿,什么时候离开是她的自由。 只不过,她走了,人也真的死了。 唉,亲自按部就班有条不紊的安排自己的身后事是什么感觉呢? 对此笙歌表示还不错。 笙歌先是把产业的九成留给林远,剩下的一成给了孙富。 她偌大的商业,近些年来都是林远在经营筹划,理应拿到九成。 剩下的一成就当是为孙富铺路吧。 孙富收到地契房契的时候,一阵儿懵逼,随即就是巨大的恐慌。 杜微这是真的决定好了吗? 众人眼中的官场新贵,衣衫不整的骑马狂奔,在“神谕”门口停了下来。 “神谕”大门紧闭,那块儿被无数人临摹的石碑静静的立在门口。 曾经烟花柳巷十娘已死,如今活着上来的是蒙神君庇佑的杜微…… 其实,最开始相信这句话的人就是孙富。 后来的她,其实已经不是杜微了。 孙富脚步沉重的推门进去,空荡荡的,没有一个人。 身后逐渐响起了脚步声…… 孙富没有侥幸,没有转身,他听得出来,这个脚步不属于杜微。 果不其然,是林远…… 这个时候的笙歌已经走进了自己督修的坟墓中,然后对着一一说了一句可以回去了。 这具身体虽不是她的,但她也实在不想看着曝尸荒野,也不想看着被野狼分尸。 她跟野狼一族的仇恨是世仇…… 呵呵哒,这样说也不知道会不会被打。 …… 京城的百姓突然发现“神谕”关门了,逢卦必准的杜仙姑消失了。 不知多久,才有人在深山中发现了杜微的坟墓。 这个时候,才有人恍然大悟,杜微死了。 杜微死去的消息,最欢喜的人莫过于李甲。 李甲看着自己的断腿,大笑着,却戛然而止,鼻息消失,只有脸上还挂着狰狞的笑容。 一切真的都结束了呢…… 林远的商业帝国越来越大,而孙富也走到了位极人臣那一步。 高高在上,大权在握。 只是,所有人都发现这位最年轻的阁老太过于洁身自好了。 从不踏足风花雪月之地,但相比较以前的能言善辩,现在反倒是看起来粗暴了许多。 …… 笙歌回到家中,一股脑儿的铺在了床上。 累啊,这个任务世界真的是压的她喘不过气来。 果然,美人不好做,她还是做她的糙汉子吧。 糙汉子也许耐压能力更强大一点儿。 一个热水澡,一个满是人影的梦…… 这归来的第一觉,笙歌睡得很是不安稳,无数的人脸在她梦中划过,有笑意盈盈的,有狰狞着要她偿命的,还有许许多多奇形怪状的妖精…… 笙歌是被累醒的…… 整整一晚上,她都在斩妖除魔,马不停蹄的操劳。 mmp…… 笙歌忍不住的爆粗口,本姑娘都回来了怎么做个梦睡个觉都不能消停呢。 笙歌烦躁的挠了挠自己的头发,直到把自己变成个女疯子…… 熟悉的手机铃声,不用看也知道是自家老妈…… 周末惯例吃饭…… 笙歌怀疑自家老妈主要是想看看她是不是还活着,有没有被直播的麻辣烫收入给饿死,有没有因为每天解题给累死。 不得不承认,现在的小学生作业实在是越来越变态了。 笙歌万分怀疑,如果她现在上小学,能不能小升初都是一个大问题。 嗯,怪不得现在小学生总是知道的太多。 第一百七十二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 (二) “笙歌,妈前几天逛街遇到了一个不错的小伙子,你们来可以试着处一处……” 接通电话的第一句话就让笙歌知道这是自家的母上大人又开始亲自下场做红娘,操心她的婚姻大事。 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笙歌发现,她现在对于恋爱结婚这件事情,更加的不上了。 别忘了,本姑娘现在可是能够徒手搏狼,一掌劈树,考得了举人经的了商还大的了妖怪,要男人干什么…… 自己能耐太大,还这能看上一般人吗? 这是个大问题…… 要不然到时候实在不行的话,她就自己凑活着一个人过算了。 “妈,我病了……” 笙歌捏着嗓子矫揉造作的对着手机装可怜。 “呵呵,要么自己过来,要么我接你过来。” 知女莫若母,不需要思考,笙歌母亲就知道这是自家女儿开始出幺蛾子了。 倒不是她逼得紧,实在是自家女儿宅的很啊。 天天跟小学生打交道,难不成还指望着小学生长大了娶她…… 她这个做妈的,可承受不了这个刺激啊。 “我自己过去。” 笙歌蔫蔫的说道。 她一定是有个假母亲…… 笙歌起床刷牙洗脸,素面朝天的穿着一身休闲刺绣白衬衫加牛仔裤就出门了。 “怎么感觉你现在装的很……” 这是母上大人看到笙歌的第一句话。 “笑不露齿,每一步都跟经过测量似的,大小差不多,你不是处女座啊……” 笙歌没好气的翻了一个白眼。 她感觉自己每做完一个任务回来,自家母亲大人都会数落她几句。 上一次是彪悍,走路大开大合,有绿林好汉的气场。 这一次,简简单单的三个字,装的很…… 呵呵哒,当她融入贵族圈容易吗? 因为杜十娘的过去和背景,她要想彻彻底底的摆脱就容不得有一丝一毫的差错。 她的礼仪规矩,在京城的贵族圈是出了名的。 在那个世界花费了那么大力气再学,怎么可能这么快就忘记了。 “算了,听说现在的年轻人都喜欢这样气质的小姑娘。” “看来你还挺上心这次相亲对象的……” 笙歌沉默的喝着自己的苏打水,淡然的看着自家老妈一个人自嗨。 待那个传闻中还不错的小伙子来了之后,笙歌母亲便了个可笑又幼稚的理由离开了,留下笙歌跟那个人大眼瞪小眼。 只见对方还是认真的凝视了笙歌几眼,然后慢慢皱起眉头,然后郑重其事的问了句“你是个主播?” 笙歌下意识的把面前这位理解成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 毕竟解题那个摇摇欲坠的直播间已经是历史了。 不过,面前的男子似是怕笙歌不理解,紧接着解释了一句“就是解那些幼稚小白数学题的那个。” 呃…… 笙歌瞬间丧失了说话的兴趣。 说解数学题就算了,为什么还要加上幼稚小白四个字…… 小学数学题怎么了,别拿豆包不当干粮。 她才刚刚认为小学生作业很变态,面前这人就说幼稚小白。 但秉着以往的假优雅,笙歌还是点了点头。 “如果你指的是专门为小学生排忧解难的主播的话就是我了。” 笙歌的这句话显然就是在回怼年轻男子那句幼稚小白数学题。 笙歌生来就不是个喜欢吃亏的。 她吃的了辣,喝的了酸,就是忍不下吃亏。 “是你的话那就好说话了,我有件事情想跟你谈谈……” 吧啦吧啦,接下来漫长的时间里笙歌收到了她直播间里的第一份如此繁琐麻烦的投诉…… 什么不专业啊,什么基础知识不扎实啊,什么装可爱啊…… mdzz…… 这样的神经病究竟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本姑娘不就是在直播解题的时候为了方便带个个发带防止头发滑落吗? 小兔子发带就是很可爱,哪里需要装…… 还有,她解得是小学数学题,学生听懂会做最重要,又不是做可言。 神经病……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忍无可忍,站起身来头也不回的走了出去。 神经病加话唠…… 笙歌甚至还能听到背后的男人在骂骂咧咧说什么这就是现在主播的质量,真是堪忧…… mmp,你的智商才堪忧。 如果不是考虑到在公众场合发飙,自家母上也会发飙的后果,笙歌真想回去抽这个男人一顿。 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笙歌趁着心头的怒火,很有气势的给自家母上大人打了个电话,义正言辞的控诉恶行,直说的对方哑口无言。 “妈,你是不是看着对方人模狗样的就忘了看他是不是个智障。” “一坐下就开始说什么数学题,他这么严谨,怎么不去研究一下阿拉伯数字怎么来的……” 笙歌就好似打开机关枪似的,突突突说了一大堆。 笙歌表示她就是故意的,她就是得镇住一下母亲大人,要不然隔三差五相亲岂不是史诗级大灾难。 “……” 手机那头是长久的沉默…… “智障也不在脸上写自己是智障啊。” 久久的沉默之后,这句虚张声势底气不足的话才传过来。 “妈,下次再相亲,你自己去。” 笙歌嘴角挂着小狐狸一般狡猾的笑容,然后轻哼一声,很是气愤的挂断了电话。 嗯,这都是套路,都是计策。 她这么聪明的人,怎么能被相亲所累呢。 本姑娘注定是要征战星辰大海的。 美食,是笙歌这样一个吃货注定不能放弃的东西。 解决完相亲大事,笙歌开始了她大饱口福的过程。 吃,永远是一件能够给人提供愉悦感的事情,尤其是只吃自己喜欢的。 笙歌想起了网上那句为什么大人不挑食的话…… 那是因为大人从来不买他们不喜欢吃的东西。 现在想想,这简直就是真相帝啊。 就像她现在,管她会不会胖,好吃最重要。 笙歌沿着那条著名的小吃街,从街头吃到街尾,然后手里还大包了不少。 在这样热闹的环境下,人的食欲是会无形增长的。 再说了,她又不是一个人,她在代替很多人吃。 单单一个猪八戒,就够吃空一条街。 第一百七十三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 (三) 笙歌腆着大肚子,就像是怀孕三个月显怀似的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 唉,吃累了,还是回去先睡一觉,睡醒了接着出来吃吧。 这一觉,并没有随着她吃的很幸福而睡得很安稳。 就好似在上个世界的茫然紧张彻底爆发一般,过去经历的形形色色的人开始一点点侵扰她,不断在梦中出现,似是要把她永远的拽入梦中。 笙歌惊醒,大口大口的喘着气,满头冷汗。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这个时候窗外已经彻彻底底的暗了下来。 因为没有开灯的缘故,房间中只有正对着窗户都地方被微弱的月光照亮。 笙歌皱着眉头,啪啪啪拍了自己几巴掌,然后光着脚下地打开了房间中的所有灯。 一时间,颇有些刺眼。 以前,她最爱的做的事情就是吃,然后睡。 可为什么这个任务世界回来之后,睡觉却成了一件让她觉得恐怖的事情呢? 笙歌揉揉顿顿发疼的太阳穴,叹了口气。 一夜无眠,笙歌是在victor,defeat的交错声音中度过的。 游戏伴随着她从深夜等来了黎明。 笙歌抓狂,这样下去,她怕是真的会疯了…… 笙歌换上轻便的运动衣漫无目的的走着,等到他却回过神来已经发现自己走到了游乐园门口。 mmp…… 笙歌表示她一点儿都不想再玩刺激的游戏了。 她怕怕…… 可笙歌以及鬼斧神差的站在游乐园门口,等待开门买票。 再一次,笙歌作死的挨着玩了那些刺激的游戏,不止一遍…… 笙歌难受的上吐下泻,似是要把那些乱七八糟的想法也吐出去。 她只是想好好睡着…… 也不知道是自我心理安慰起了作用,还是挨着玩了这些刺激的游戏真的减压疲惫了,笙歌难得的睡得很香。 一夜无梦,神清气爽…… 第二天睡觉睡到自然醒的笙歌差点儿喜极而泣。 她本以为睡觉这件幸福的事情就要离她而去了,以后长夜漫漫只能看着手机打游戏了,没想到竟然峰回路转。 哈哈哈,高兴死本仙女了…… 但是当她想到自己为什么能够柳暗花明又一村时,笑容瞬间僵住了。 呵呵哒,这是不是意味着从此以后她跟那些刺激小游戏结下了不解之缘。 老天爷,她不想这样啊,求放过…… 一通哀嚎,笙歌认命的起床。 她必须得承认昨天艰难而又痛苦的游乐园之旅后,她确实整个人都轻松了许多。 嗯,这样一个方法还是很有用的。 对于异世界直播的她,心理和情绪的健康是分外重要的。 如果她什么时候崩溃了,在异世界自杀了,到时候悔青肠子都来不及了。 所以,相害相全取其轻。 嗯,她爱游乐园的刺激项目,刺激项目让她快乐。 笙歌表示自己这话说的很是违心。 回家的时间总是过的很快的,笙歌还没有享受够这样的气愤和心境,一一那个讨厌鬼的声音就开始自以为欢快实际上聒噪到不行的响起。 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当…… 你以为过圣诞节么…… “笙歌小可爱,笙歌小仙女,有没有觉得人间的声音又好听了。” 笙歌沉默,用实际行动来表示自己拒绝跟智障说话。 智商太低会传染…… “呃,不是人们常说千穿万穿马屁不穿吗,为什么笙歌小仙女无动于衷呢。” “……” 笙歌翻了个白眼。 怎么办,她好像发现了一个足以致命都大问题。 她的直播系统不仅辣鸡,而且还是个智障。 跟这样辣鸡又智障的系统做战友,难道不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吗? 笙歌心中默默的流着泪,她这是倒了多大的霉。 怎么办,她好像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直播一段手撕系统…… 撕了系统,她就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了。 为什么她看的小说里面主人公都能霸气的手撕系统,而她就是个小弱鸡呢。 不公平,本仙女抗议…… “笙歌小仙女,人家辣么可爱,你怎么能够忍心手撕人家呢。” “小仙女,你是不是不爱伦家了呢……” 笙歌满头黑线,谁来告诉她,为什么一一的画风变成了这样。 在她累死累活完成心愿的时候,一一究竟在哪里浪,是不是已经浪到天际了。 “笙歌小仙女,能被手撕了的系统都是辣鸡……” “你是辣鸡中的战斗鸡么?” 忍无可忍的笙歌回了一句。 “……” “小仙女,你是认真的吗?” 戏精一一悲痛欲绝的问道。 “认真的不能再认真了。”笙歌不假思索的回答道。 嗯,跟智障说话有损身份。 “笙歌小仙女,我决定这次让你做个真和尚……” 一一控诉着。 真和尚? 真合适意味着不能吃肉不能吃荤不能看美人儿,还要守一大堆的清规戒律。 天啊,谁来告诉她,她刚才说了些什么…… 选择性失忆,来不来得及。 “一一大佬我错了,请收下我的膝盖……” “一一大佬,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笙歌秒怂,和尚什么的真讨厌。 “呵呵……” “迟了……” 大佬一一高冷的回答道。 笙歌生无可恋,这个任务世界直接让他崩了怎么样? 反正她经历的这几个世界,早就崩的漫无边际,看不出原来的样子了。 呵,做和尚怎么了,本姑娘就要吃香的喝辣的。 哼,谁让本姑娘的拳头硬呢。 不服,手底下见真章…… 一一看着笙歌眉飞色舞的样子,轻嗤一声,她像是那么愚蠢的系统吗? 笙歌小草包,一定会喜欢她的大礼的。 她才不是辣鸡中的战斗鸡…… “该你上场表演了……” “笙歌小草包,加油……” 等等,刚才她听到了什么…… 辣鸡系统长本事了…… 好想手撕系统啊,能不能找个大佬求助呢? 当初在第一个世界为什么没有找霸气侧漏的大圣直接撕了系统呢…… 悔啊,悔不当初。 …… …… 辩机腰斩长安日,长安当哭美娇娘。 …… 哪怕笙歌再不愿意,笙歌还是进入了一一口中那个做真和尚的直播世界。 第一百七十三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四) (四) 世间安得双全法,不负如来不负卿。 …… …… 佛在日常中,在谈天说地里; 在农人的种子里; 在织布的梭子里; 在一餐,一饭,一滴水里; 在我们的梦里…… …… 笙歌睁开眼睛,入目的便是看起来颇为简陋,但也雅致无比充斥着檀香和墨香的草庵。 做工普通的木桌上放着崭新抄写的佛经,看样子墨迹未干。 字体方正,严谨,却又透着一种慈悲。 笙歌这下是真的相信一一直接让她变成了一个真正的和尚了…… 这个和尚绝对是个自持严守清规戒律的人。 看陈设以及满屋子的佛经,就足以。 唉,要不要崩了人设呢? 看着和尚抄佛经的严谨,绝对不会去大口吃肉大口喝酒。 就在笙歌犹豫不绝的时候,粗糙的木门被从外推开了。 笙歌下意识的抬头看向门的方向,也不知是这艳阳天阳光太刺眼,还是来人太过于明艳动人,笙歌竟觉得有刹那的晃神。 英姿飒爽却又鲜艳夺目的骑装,女子的长发整齐的束着,五官精致中带着凛冽,与生俱来的贵气让人移不开眼。 只需这一眼,笙歌就确定这是个家世背景不俗的人。 一般人,不会有这样的底气和贵气。 不过,这好像也不是个好相与的。 眼角眉梢,都带着的是一种睥睨,哪怕此刻稍稍柔和,但仍让人忍不住退缩。 当然,笙歌这样死皮赖脸的人是绝对不会被吓得退缩的。 于是,初来乍到的笙歌做了一件恨不得想撕了自己的蠢事。 只见笙歌就这样直直的,互不相让的看着女子,直到对方低下了高昂的头。 呃…… 怎么办,她好像忘了自己其实是个和尚。 要不退回去,重新来一遍? “这位施主,不知你所为何事?” 笙歌眯眯眼,阳光刺的眼都想流泪。 “本宫不知法师在此,突然造访,还请法师见谅。” 看起来高高在上的女子竟这般有礼,这是笙歌所没有想到的。 但是当她看到女子微红的耳根时,心里突然凉凉了。 不会吧,一见钟情这么狗血的事情不会发生在她身上吧…… 早知道真该管住自己的眼睛,没事对视什么。 女子就这样脊背挺直,眼神中流露着喜悦和意外,期盼的看着笙歌。 这个僧人看起来约莫二十,半旧的僧袍,却难以掩去他的清艳纯粹。 用句不太恰当的词来形容,她觉得面前的僧人犹如水莲,丰神俊逸,潋滟波光,一眼让人望到心里,再也无法忘却。 这一面,她就知道,这是她一直以来想象中的人,也是她渴望的能与她举案齐眉红袖添香,雪夜对诗的人。 只可惜,她早已有夫,而他已皈依佛门。 被女子盯着的时候,笙歌的心跳的更快了。 当然不可能是激动的,她是害怕…… 不要在她还没有理清楚剧情的时候,就招惹上了桃花。 关键这朵桃花还那么美,美艳尊贵到让她身为一个女人都有些晃神。 面前这位女子在样貌上与杜微不遑多让,但骨子里刻着的骄傲自信以及尊贵,是杜微望尘莫及的。 唯有那种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又是饱受着宠爱长大的人才会有这样的气质。 只是,为何她在女子的眼神中看到了落寞。 不行,不能再看了,她真的不想谈恋爱,撒狗粮是可耻的。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为什么迟来了一会儿的功夫,就好像错过了整个世界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明明一个是和尚一个一看就是贵女,看为什么看到仍然忍不住称赞一句金童玉女呢……看脸的世界伤不起。 浪九九:我只想问主播一句,你是不是找神棍私底下偷偷改运气了。从上个世界开始,你直播的人选就莫名变成绝色佳人了。 豺狼配女猫:楼上说的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主播你是不是忘了自己是个女人,身为女人还撩妹,可耻。 带特产回家的蛙:不娶何撩……尤其是你还是个和尚…… 灯火阑珊处:弱弱的提醒一下,你们是不是忘记了正往这边敢的男人,指不定女子已经是有夫之妇了。 莲花仙子:我们要做一个三观正直的人。 笙歌正在绞尽脑汁的想着怎么能够简单粗暴的掐断这株有可能萌芽生长的烂桃花时,看到莲花仙子那句忍不住笑了出来。 嗯,她不是故意的。 她只是一看到莲花仙子四个字依旧首先想起的是白莲花…… 白莲花,三观正直…… 笙歌不知,这一笑彻底撩动了佳人心。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别傻笑了,没发现面前的美人儿都迷住了吗? 北城南笙:友情提示,面前的人是公主……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看到的要比笙歌远的多。 所以,笙歌看到的只有面前的女子,而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则是看到了周围的一切,自然也看到了一个长相魁梧孔武有力的男子着急忙慌在后面追着喊公主。 公主,和尚…… mmp…… 笙歌心中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为什么这一次的套路也感觉这么熟悉呢。 千万不要告诉她,这是高阳公主和辩机和尚的孽缘。 爱上和尚什么的,最虐心了。 当然,她不想做一个三观不正的人,也无法认同什么真爱至上的言论。 主播:弱弱的问一句,这位公主的叫什么…… 笙歌在直播间问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心中在不停的期盼。 千万不要是,千万不要是…… 突然的孽缘和命定的孽缘,差别还是很大的。 命定的,想要掰断就不是那么容易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高阳…… 看到这两个字,笙歌只觉得自己心中的某一根弦彻彻底底的断了…… 要不要装晕过去呢,怕什么来什么。 若是没有意外,她真的变成了辩机,那个在历史上褒贬不一的和尚。 他清俊绝艳,他文采斐然,但他与高阳的那段禁忌恋却抹杀了他所有的一切。 留下的,唯有yinluan的恶名。 身为一个僧人,还是一个前途光明的僧人,却跟有妇之夫纠缠在一起…… 的一百七十五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五) (五) 唉,愁啊…… 为什么她觉得越来越生无可恋了。 身为一个和尚,还是个颇有争议的和尚会有什么心愿呢…… 唉,不是接收剧情的时候,这些感概还是等着面前这位姑奶奶走了,她再发吧。 除却大圣,笙歌终于觉得有人棘手了。 还是打不得骂不得的那种…… 好想手撕一一啊,自己没本事还专门找事制造难度的辣鸡系统。 咦,为什么总觉得她忘了什么事情呢…… 笙歌挠了挠脑袋,还是想不起来也就不纠结了。 在这么一会儿的空档,面前女子看向笙歌的眼神更加柔和了。 这个和尚还真是有趣呢。 第一眼看起来不染烟火气,干净澄澈。 第二眼看起来胆大却又单纯,眼神一如既往的不见阴霾。 第三眼看起来则是多了些孩子气。 这份孩子气,让她更加欢喜。 为何,为何她没有早早遇到面前这人呢。 如若当年遇到她,她是不是可以凭着父皇的宠爱任性一次呢。 女子心中有说不出遗憾和难过。 笙歌终于是直观的感受到了高阳公主眼神中的灼热,一个激灵,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宝宝是个小仙女,千万不要吓宝宝啊。 只见笙歌眨巴了几下眼睛,计上心来,然后很是不雅和随意的翘起了二郎腿,就差挖鼻孔了…… 姑奶奶,放过小的吧。 这一刻,笙歌总算是体会到了当年孙富有苦说不出的心情。 唉,最难消受美人恩啊。 “喂,你谁啊……” 笙歌一副二流子地痞流氓的模样斜着眼睛看着高阳公主。 自毁形象什么的,坐起来不要太容易。 笙歌越发觉得自己本质上可能就是个汉子。 “……” 高阳有些傻眼。 为什么一个人眨眼的功夫就可以发生这样翻天覆地的变化。 前一刻清雅俊秀,世间独立,这一刻却是痞气粗鲁,就好似她最不喜欢的那种人。 高阳公主眉头微微蹙起,因为通身的气派,使得她不怒而威,小小的草庐空气瞬间变得凝滞。 见此,笙歌反倒是松了一口气。 不喜欢就好,就怕你死心眼的喜欢。 “看什么看,没见过和尚么” 笙歌很是蛮横。 这一刻,整个无比想念胡屠夫的满脸横肉。 她坚信,如果她现在长了一张胡屠夫的脸,高阳公主绝对赏她一鞭子,治她一个大不敬之罪,然后扬长而去。 “……” 高阳公主依旧凝眉,一语不发,似是要看笙歌还能变化出几种样子。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是在作死啊,斩断桃花不意味着把脑袋也割了…… 泠泠七弦上:人们常说头发长见识短,可主播现在秃了还是蠢。 “你可知本宫是何人?” 良久,高阳公主终于开口了。 虽说高阳公主已有几分不耐,但初见的惊鸿一瞥却如同一只小手在挠着她的心,痒痒的,让她说不出什么狠厉的话。 “不知道……” 笙歌很是违心的说道。 笙歌在这里耍了个小心机,不知者不罪。 “呵……” 高阳公主冷哼一声,眼中的冷芒已经化成实质。 她算是看清楚了,面前这个和尚就是在愚弄她。 她生在皇家,长在皇家,且还是父皇最疼爱的女儿,怎么可能是个蠢人。 这个和尚分明就是看出了她的心思,然后想要不着痕迹的惹她厌烦。 她就那么让人恐惧么? 她身份不够尊贵吗?她长的不够美吗?她能带给他的利益不够多吗? 高阳公主此刻心中有气有喜。 气的是笙歌的不合作,喜得是笙歌的聪慧。 她喜欢的向来都是儒雅温和,文采斐然且文武双全的才子,绝不是那种有勇无谋的莽夫。 面前的和尚怎么看都像是老天爷专门为她创造出来的。 “不知道不要紧,本宫可以告诉你,你得牢牢记住。” “因为,自今日起,这个名称将会伴随你一生,不死不休。” 高阳的霸道是铭刻进骨子里的。 她想要的,便会拼尽一切得到。 “……” 笙歌望着挑起自己下巴的那根细细长长的手,有些无语。 为什么这里又是一股浓浓的霸道总裁风。 确实,历史上高阳公主和辩机这两个名字自从相识就牢牢的纠缠在一起。 缠绵也好,犹豫也罢,就算最后辩机因腰斩而死,两人的联系都没有斩断。 千年的历史,千年的恶名。 “本宫乃大唐当今圣上第十七女,高阳公主。” 高阳公主的下巴扬的高高的,说不出的自豪和骄傲。 高阳这两个字,本就有能力让无数人仰望,甚至一些皇子都得看她脸色。 大唐,大唐…… 笙歌听到的重点是这两个字。 对大唐,她真是一点儿都不陌生啊。 贫僧自东土大唐而来,前往西天取经…… 这不是她的便宜暴力师父唐三藏最经常说的话吗? 也不知这个任务世界里的大唐会不会是她所以为的大唐,还会不会有玄奘西行,会不会有那么多传奇的故事。 余生菇凉:等等,我好像抓住了重点。大圣,大和尚还有优雅贵气的小白是不是会出现…… 走路太浪会闪腰:惊喜来的太快,啊啊啊…… 北城南笙:这个时候很想文艺的说一句世界这么大,该相逢的依旧会相逢…… 笙歌看着直播间因为高阳公主话中的大唐二字而掀起的弹幕**,心里动了动。 世界这么大,该相逢依旧会相逢吗? 笙歌眨眼,为何她竟突然有些记不清那些过往了呢。 主播:别瞎激动,也许这个大唐并不是那个大唐…… 笙歌很是诚实的开始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泼冷水。 她说的是实话。 西游记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虚构出的世界,而辩机和高阳公主是真真切切存在于古代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的。 这两个世界,其实天差地别。 真是的玄奘西行,没有妖魔鬼怪,没有长生不老,没有猪八戒没有沙僧,更没有大圣…… 也许在这个任务世界她可能会遇到历史上那个不畏艰难西行取经传扬佛教的玄奘,却不会遇到她那个彪悍强壮的大和尚。 为何会觉得遗憾呢? 第一百七十六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六) (六) 笙歌一直都知道自己是个普通人,哪怕她现在看似奇妙的穿梭在不同的世界,经历着不同的人生。 但自始至终,笙歌都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她牢记着自己的本心,不曾迷失。 因为她是一个普通人,所以她胆小怕事,欺软怕硬,平凡人身上的缺点和劣根性她都有。 西游记世界是她穿梭万界进行直播的第一个世界,她总是会多缅怀一些,多舍不得一些。 主播:玻璃碴子们,千万别抱太大期望,期望越大失望越大,本主播怕你们哇哇哭。 主播:哇哇哭的时候千万别来找本主播,本主播嫌弃你们。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话的意思是你自己心里也在小小期待吧。 太浪兄什么时候开始说话也开始这么一针见血了…… 笙歌表示自己被扎心了…… “贫僧见过公主……”笙歌破罐子破摔的对着高阳公主行了个礼。 真是够够的了,本姑娘不想惹桃花,尤其是这朵桃花还是个美艳到不可方物的女子…… 呵呵哒,她是女儿身啊。 难不成因为完成个直播,她还得改改性取向。 她觉得若是被她的母上大人知道她在撩妹,母上大人会直接一棍子打断她的腿。 “你的法号是什么?”高阳公主打量着简陋的草庐,轻声问道,眼神深处却满是探究。 为何,她再也寻不到最开始那惊鸿一瞥时的悸动了呢? 乍见那一年,她心中竟生出了无论如何哪怕飞蛾扑火也要把面前的和尚拉下万丈红尘与她一起沉沦的想法。 现在和尚依然是和尚,可她竟觉得哪里变了。 若是笙歌知道此刻高阳公主心中的疑惑,定然会感叹女人的直觉。 她刚刚来到这个直播世界,代替原来的辩机,在那个时候,她到底是她自己还是辩机谁都说不清楚。 “辩机。” “师从大总持寺萨婆多部学者道岳,此乃贫僧的清修之所,招待不足之处,还望施主见谅。” 笙歌也不打算再造作出什么幺蛾子了。 她心如磐石,任凭高阳公主再怎么撩拨,她不动如山就好了。 对此,笙歌还是分外相信的。 身为一个女人,还是个美女学霸,怎么可能会被另一个女人轻而易举的撩到呢。 哼,她也是要脸的呢。 “施主贵为陛下之女,还是莫要在这荒凉之地逗留了。” 笙歌有模有样的双手合十,神神叨叨的装起了僧人。 作为一个曾经亲自到过灵山的人,装和尚还真不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 “若本宫执意如此,你奈我何?” 高阳公主挑挑眉,饶有趣味的问道,眼神中是怎么都掩盖不了的兴趣。 对于高阳公主来说,这个善变的僧人可比她孔武有力有勇无谋的驸马好太多。 眉清目秀,丰神俊逸,半旧的僧袍都难掩其绝代风华,长身玉立,似是让周围简陋而又朴素的环境熠熠生辉。 还有那手抄的佛经,更是让她惊喜。 能够写出这样的字对佛法有如此精湛的理解,怎么可能会是莽夫呢。 她从未想到在这样一个长安西南郊的林地,一座孤零零的草庐中可以遇到这样一个让她怦然心动想要红尘万丈的僧人呢。 那一眼,她竟下意识忘记了自己是个有夫之妇。 笙歌眼皮子都没抬,自顾自盘腿坐下开始一本正经的诵经。 本姑娘心中只有佛祖,没有美人儿,更不会因没人所动。 只是这佛经会不会太无聊了些…… 笙歌本身就是个不信教的人,让她喜欢上诵经这么高大上的事情简直是不可能的。 笙歌在心里默默的盼望着高阳听得无聊,利索索的走,要不然她真怕自己装着装着睡着了,那个时候可真就没脸了。 笙歌一板一眼枯燥无味的念着晦涩难懂的经书,而高阳公主却是一反常态的听得很认真,时不时还满意的点点头。 父皇崇佛,身为他最宠爱的女儿,怎么可能不略通一二呢。 正因为略懂,所以她才更知道面前这个年纪轻轻的小和尚是有真才实学的,绝不是沽名钓誉之辈。 嗯,小和尚的声音也清润如山涧清泉,涤荡人心。 辩机,辩机,这样的人足以配得上这样的名字。 在笙歌不急不缓的诵经声中,高阳公主的正牌夫君姗姗来迟,气喘吁吁。 房遗爱乃是房玄龄的二子,不似房玄龄一般睿智无双文采飞扬,相比较而言到更是痴迷于武功。 “高阳……” “公主……” 高阳公主秀气的眉头再一次紧紧皱了起来,也不知道是在不满房遗爱的称呼,还是不满房遗爱扰乱了这一室的静谧安详。 高阳公主自与房遗爱成婚后,就不曾真正接纳这个夫君。 她不喜他,却不得不嫁他,这是她身为皇室公主一辈子都逃不开的责任。 夫妻,本应是举案齐眉红袖添香,她和驸马这样不伦不类算什么。 “公主……” 房遗爱嘴角的笑容瞬间僵住,但还是依言换了称呼。 这是当今陛下最疼爱的女儿,下嫁于他,这是荣宠,也是警惕。 高阳这样明艳动人,似是一团火高傲燃烧的人,他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呢。 只可惜,她无意于他。 顺着高阳公主的视线,房遗爱看到了坐在蒲团上安然诵经,不为外物所扰的笙歌。 房遗爱呼吸一滞,心中警铃大作。 他与高阳夫妻许久,自是清楚高阳喜好的。 面前的这个僧人真真是符合了高阳心心念念的样子。 高阳是个傲慢的人,也是个直接的人。 身为公主,她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皇家的那些掩攒事儿,见得多也就不足为奇了。 高阳也要如其他公主一般圈养面首了吗? 只是面前这个僧人可不是个普通僧人啊,小小年纪,便精通大小乘佛法,为无数人所称颂。 这样一个一心向佛,一身僧衣皈依佛祖万事不扰的人真的能够被高阳拖出那化外一方吗…… 笙歌依旧在不急不缓面不改色的诵着经,心里却在粗暴的骂人。 mmp…… 别人都是夫妻混合双打,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成了高阳和房遗爱混合双看她呢。 第一百七十七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七) (七) 她知道她美,但是也不需要看的这么认真吧…… 被这样的眼神看着,笙歌心里直发毛,她觉得此刻,自己就像是案板上的鱼肉,面前的人似乎是在思考着哪里下嘴比较合适。 本来就不喜欢诵经,现在更是烦躁了。 “公主,小师父在此诚心礼佛,你我还是不要打扰为好。” 房遗爱觉得自己还能够拯救一下,没必要放弃的这么早。 高阳合该知道,似辩机此等名声斐然的青年才俊,若是与她不清不楚,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高阳公主冷冷的看了房遗爱一眼,如此悦耳的诵经声,不好好听着,说什么话。 在此之前,高阳从未觉得枯燥乏味的佛经竟比这世上的任何一种乐器都让人难忘…… 当然,更加难忘的是面前这个小师父。 “看什么看……” 笙歌终究还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暴脾气,大手一拍,草庐中放满佛经的木桌就一块块碎裂坍塌,佛经散落一地。 任是谁看到这样的笙歌都不会想到刚才营造了满室静谧祥和的人会有这样一副样子。 “公主殿下,您身边是您的驸马,难道您不知不出轨是美德吗?” 笙歌也不管对面的两个人能不能听懂,就一股脑儿的说了出来。 真爱至上的观点,她自始至终都没有赞同过。 哪怕现在她是辩机,哪怕后世不少追求浪漫自由和真爱的文人不断都美化高阳公主和辩机之间的爱情,可是都否认不了这就是一段违背道德,不被人所祝福的禁忌恋。 不出轨? 房遗爱和高阳公主眼中不约而同的闪过疑惑。 “您是高高在上的公主,又何必为难我一个小小的僧人呢。” 笙歌现在无比的期盼这个世界的玄奘法师就是她的彪悍师父,这样她就可以厚颜无耻的抱大腿。 像高阳公主这样的,她师父一个揍五个。 唉,金大腿你在哪里,本姑娘甚是想念,你是不是迷路了呢? “强扭的瓜不甜。” 笙歌语重心长的说道。 孩子,好好的公主你不做,为什么非要自寻死路呢。 你是公主,皇帝老子不会杀你,但是绝对会要了本姑娘的小命啊。 腰斩…… 想想历史上辩机的下场,笙歌就不寒而栗。 腰斩就是用重斧子活生生的把人从腰部砍为两截儿。 腰斩的可怕在于,被处以腰斩的人并不会立即死,而是要受很大的痛苦后才死去。 这就好比让一个人承受了莫大的痛苦又眼睁睁看着自己的腰一点点断开,然后整个人分为两半。 这么残酷的刑罚,她真的不想去碰。 这样一想,本来对高阳公主容貌还有几分欣赏的笙歌立刻驱散了心中那些柔软。 对敌人仁慈,那么就是对自己残酷。 嗯,她是个自私又怂贱怂贱的人。 虽说现在她跟高阳公主的关系还算不上敌我对立,但若是再纠缠下去可就不一定了。 “若本宫就是想扭呢。” “甜不甜重要吗,你又如何得知本宫喜欢的不是瓜扭下来的瞬间的。” 高阳公主居高临下的看着依旧盘腿坐在一堆散乱佛经中的笙歌,认真不已的说道。 “……” 笙歌眨眼,怎么办,如此强大的逻辑,她实在是应付不了啊。 本来扭瓜这件事情快不快乐与她无关,可谁让现在她是瓜呢。 呵呵哒,累觉不爱啊。 对于如此理直气壮的高阳公主,笙歌还真是有些头疼呢。 谁让人家是金枝玉叶,皇上宠爱的公主呢。 再说了,那一本正经的狡辩,她听了很合心意,甚至还默默的在心里的小本本上记了下来。 可前提是现在她是当事人啊。 痛并快乐着。 笙歌看了一眼长的强壮魁梧的房遗爱一眼,小伙伴,你这么怂真的好吗? 拿出你的男子气概,让高阳公主看到你的存在…… 没看到你的夫人此刻在当着你的面明目张胆的出轨吗? 爱是一道光,绿的你发亮。 在笙歌眼神的注视下,房遗爱竟然默默的低下了头,假装看不到。 (Д)ノ 气死宝宝了…… 呜呜呜,怎么办,本姑娘现在想抱金大腿。 “公主殿下,若你喜欢这草庐,贫僧送于你。” 呵,反正她又不是辩机,她不爱清修。 千万不要忘了她上个世界扭曲到极致的审美,就喜欢金光闪闪的东西。 这个破草庐,这么荒凉,一点儿都不适合她的气质。 笙歌说完这话,潇洒的留给高阳公主和房遗爱一个背影,消失在郁郁葱葱的山林中。 “公主,辩机碰不得……” 房遗爱觉得自己还真是憋屈到了极致,可是却反抗不得。 明明妻子当着他的面给他带绿帽子,可是他不仅不能责骂,还得耐心的解释,以防引起大祸。 “有何不可,本公主心悦就够了。” “不过就是大总持寺萨婆多部学者道岳之徒弟,真当佛门可以与皇家抗衡了么。” 高阳公主满是不屑。 父皇之所以信佛,不过就是为了早年的杀戮可以心安一点儿。 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佛门中人都有资格让父皇让步的。 “公主,你莫不是忘了玄奘法师,法师西行取回真经,听闻要在长安各寺庙中选取就为熟稔大小乘佛教的佛门僧人用以翻译真经,辩机小师父入选的几率很大。” 房遗爱小心翼翼的解释道。 其他僧人或许高阳公主可以不在意,但玄奘法师绝对不容忽略。 先不说玄奘法师乃是陛下亲自册封的御弟,仅仅说他不畏艰险取回真经,传承佛门文化,就让玄奘法师的名声到达顶峰。 若玄奘法师最后真的择中了辩机,那么辩机摇身一变就会成为九名缀文大德之一。 到时候若是高阳公主再与辩机传出什么流言蜚语,必然会引起轩然大波。 闻言,高阳公主皱了皱眉,果然,和尚这种东西最是烦人。 当然,除了她的辩机。 高阳公主已经下意识的把辩机归结为她的人。 她看上的人,岂能逃了。 再说了,辩机从不曾经历红尘风月,又怎知不会坠入凡尘之后贪恋呢。 第一百七十八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八) (八) 高阳公主又莫大的自信,她有姣好的容貌,高贵的出身,热烈的性情。 她就不信一个久尝安静的僧人真的能够一直心如止水。 “不是说取经一途遥远艰难么,为何会回来这么快。” “当初玄奘西行时,不是说过少则十年,多则数十年么,为什么去了几年就回来了。” 高阳公主难得孩子气的埋怨道。 当初父皇亲封玄奘法师为御弟,下旨要求他西行取经弘扬佛法时,她仅仅是个半大的孩子。 “……” 房遗爱保持着沉默,这话能够随便说吗? 玄奘法师取经归来,整个长安甚至整个大唐都陷入了狂欢,陛下也数次称赞,这还是第一次有人在嫌弃玄奘法师回来早了。 “也许玄奘法师佛缘深厚,佛祖怜悯心诚吧。” 本不欲说话的房遗爱察觉到高阳公主不快的神情定定的开口了。 “……” 高阳公主面无表情,这话说跟不说又有什么区别呢。 房遗爱其实提醒的没错,父皇如今对玄奘法师的宠信已经到了难以想象的地步。 她曾经也装作诚心实意向佛去求见玄奘法师,意图凭借着玄奘法师对父皇的影响,再一次加深她的权势。 只是,她吃了闭门羹。 没错,她连玄奘法师的面都没见上。 最开始她以为玄奘法师繁忙,可在她求见三次依旧被拒之后,她便知道自己不被这位大名鼎鼎的神僧所喜。 这个认知让她有过短暂的挫败,可她并没有放在心上。 她从不认为自己会跟僧人有什么交集。 可是,现在看来,话说的有点儿早了。 “不是还没有天下皆知么。”高阳公主胸有成竹的说道。 只要还没有以父皇圣旨的方式昭告天下,一切就还来得及。 九名缀文大德的选择,除了谙解大小乘经论、为时辈所推之外,对名声和人品也甚是看重。 想要操持舆论捧起一个人难,但若是想要以一些捕风捉影的消息污蔑一个人最是简单不过了。 辩机如今失去的,她会以另一种方式弥补给辩机。 加倍…… “……” 房遗爱整张脸已经黑到了极致。 他不要脸了,是吗? 做驸马做到她这种地步,也实在是没有谁了。 高阳公主志得意满,对笙歌多了一种志在必得。 其实,高阳公主的这种心理并不难理解。 身处高位,养尊处优,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唯有在亲事上很是不顺遂。 如今机缘巧合阴差阳错遇到了一个一眼便深入心底的人,哪是那么容易想通的。 而这个僧人的逃避装傻,非但没有让高阳公主气馁,更多的是挑起了一种好胜欲。 哪怕她对辩机其实已经少了刹那的悸动。 不得不说,笙歌犯蠢了。 自从遇到唐三藏孙悟空之后就觉醒了简单粗暴嘴贱手欠人怂技能的笙歌对于这种儿女情长的事情已经自动免疫了。 没有直接被高阳公主勾搭走已经是烧了高香了。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别急着跑嘛,咱们来聊一聊被公主殿下撩的感觉。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与高阳公主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哦…… 浪九九:总觉得驸马大兄弟头上绿油油,大草原一望无际啊。 笙歌本来丝毫都没有放在心上,嘴里还叼着一片树叶,假装自己是潇洒的剑客…… 大河之剑天上来…… 呸…… 看到神棍兄那句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笙歌潇洒不了,也淡定不了了。 她的算命看相之术就是师承神棍大兄弟,神棍大兄弟的能力是经过时间和实践检验的。 老天爷嫌她活的太快活了吗? 她觉得自己的态度已经很鲜明很坚定了。 是她拒绝的不够彻底吗? 还是说她长得还美了…… mmp,太美也是一种罪过。 主播:神棍兄,话可不能这么说啊。 主播:再怎么说咱们都有夫妻之实啊……呸,师徒之实…… 笙歌真是有些服气自己的脑袋缺根筋儿…… …… 豺狼配女猫:卧槽卧槽……主播你是不是在无意间暴露了什么。 灯火阑珊处:这就是主播跟着神棍兄学本事得本质原因吗? 余生一杯酒:师徒……师生恋,想想就好激动啊。 我是个神棍:求放过…… 神棍兄弱弱得三个字求放过被直播间的弹幕大流瞬间掩盖。 笙歌撇嘴,日子过得是不是太无聊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才会因为这么一点儿小事儿得瑟成这样…… 不就是口误么…… 夜帝:好生热闹…… 大佬出场,不同凡响。 这是笙歌最深刻的体会,大佬每次出场都深合笙歌的心思。 亮瞎眼的特效加上blingbling发光的文字,瞬间就秒掉了那些起哄的弹幕。 这才是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这气势…… 笙歌自动开启了自己狗腿的一面。 大佬土豪在前,请不要阻挡她献上自己的膝盖。 话说,她好像很久很都没有见到大佬在直播间露脸了。 难不成去做救苦救难就世人于水火之中的观世音了? 主播:大佬,好久不见。(w`) 星星眼不就是粉丝见到偶像的特有眼神吗?看看,多形象,多接地气。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给自己点了个赞,顺带喊了一声666。 大佬,您能看在小的这么配合的份儿上大手一挥再给个豪气赏么…… 笙歌真想看看一步步解锁之后的直播间能有多神奇。 “阿嚏……” 千万时空之外,正皱眉的夜帝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到了他这种程度,打喷嚏这种事情几乎已经离他而去了。 不需要犹豫,夜帝就知道有人在念叨他…… 也许,念叨他的人就是屏幕里这个笑得一脸谄媚,眼睛眯成一条儿缝儿,说不出多么狗腿的主播。 看样子,这一次猪主播变身为僧人。 只是,主播这种怂贱怂贱欺软怕硬的人真的能够尽职尽责的做好清心寡欲慈悲为怀的和尚吗…… 为什么他有一种预感,这又是一个即将要被主播崩坏的世界。 直播什么的,当闹剧看看最舒心,千万不要去想什么合不合理。 闹心…… 第一百七十九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九) (九) 主播:大佬,您最近好吗? 笙歌绝对不承认自己这个时候怒刷存在感是为了让大佬临幸她…… 呃,应该是临幸她的直播间。 夜帝:嗯。 夜帝淡淡的颇具装逼风格的一个字。 这个世界上还有人能够让他不好吗? 主播:大佬心情愉悦,手头有没有宽松一点儿呢。 笙歌是彻彻底底不要脸了…… 笙歌在默默的在心里数着数字,思考着大佬是会在她数到三的时候打赏还是数到五的时候。 像大佬这么果决的人,一定不会拖到五秒以后。 钱串子掉落的声音,笙歌嘴角灿烂的笑容在看到具体数字时瞬间扭曲了。 大佬,什么时候您也这么抠了。 唉,蚊子再小也是肉。 夜帝向来是神出鬼没的,欣赏完笙歌有趣的变脸之后又消失的无影无踪了,谁也不知道他是不是潜水去了。 …… 走路太浪会闪腰:呼,大佬在,我都不敢冒泡了…… 浪九九:冒不冒泡不重要,重要的是欣赏够了主播久违的狗腿一面。 带特产回家的蛙:话说,主播,你这么爽快的拒绝了高阳公主,万一任务就是撩妹呢…… 笙歌悚然大惊,小可爱,千万不要这样吓唬本主播。 毕竟她不是辩机,实在不知道辩机心中最大的遗憾是什么。 万一她避之唯恐不及的高阳公主对于辩机来说就是世间一切呢? 唉…… 笙歌拍了拍光溜溜的脑袋一脸懵逼,她好像忘了自己还没有接收剧情和任务。 要怪只能怪她被高阳小姐姐的热情吓到了。 怪不得人们常说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呢,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关键时刻还是很有用的。 笙歌看了眼人烟稀少的山林,随意找了棵大树,手脚麻利的爬上去,开始接收剧情。 剧情的的确确是高阳公主和辩机那段惊世骇俗的感情。 一个是大唐的名僧,深得玄奘看重的弟子。 一个是皇家的公主,最受太宗宠爱的女儿。 一个乃是方外之人六根清净清心寡欲,一个热烈如火高傲任性。 一见钟情,奋不顾身的想要在红尘之中厮守。 辩机最终还是被高阳所融化,一起在万丈红尘之中沉溺纠结。 他心中有佛,放不下。 如今,他心中又有了高阳公主,还是放不下。 放不下,唯有逃避和自我拉扯。 可是,这毕竟是一段违背道德不被世人所期待和祝福的禁忌恋。 玉枕被偷一事,使得这件隐秘得禁忌恋大白于天下。 太宗皇帝震怒,辩机被判了腰斩之刑,而高阳作为曾经最受皇上宠爱的女儿被禁止进入皇城。 辩机的死,对于高阳公主来说是一个莫大的打击。 爱恨情怨,对于高阳公主来说都是过不去的东西。 在遇到辩机之前,高阳以为这世上最清俊最伟岸的男子是三哥。 那个继承了两代帝王的血脉,天生尊贵非凡的男人。 因为三哥的优秀,两相比较之下,高阳越发的看不上孔武有力智慧不足的房遗爱。 直到遇到辩机…… 辩机的出现对于高阳公主来说无异于是一束照亮阴霾的光。 辩机愿他不负佛祖,不负高阳公主。 辩机至死心中都是有愧的。 他明知高阳公主乃是有夫之妇,可是依旧在红尘中眷恋不已,最终害人害己。 他愧对佛祖,他愧对高阳,愧对房遗爱,愧对世人…… 他希望这一世他是心怀清明的,高阳公主是一生无忧得享天年的。 他爱她,但却只想守护。 他不愿她再为了他下场凄惨,千年骂名。 笙歌接受完剧情和辩机的心愿,只觉得心里堵堵的,说不上什么感觉。 高阳公主和辩机的这段感情实在说不上多么光明,多么幸福。 不论后人多么渲染二人之间的悲情和深刻,都抹杀不了高阳是有夫之妇,辩机是佛门僧人的身份。 笙歌不知道辩机被腰斩前有没有后悔,想来是不悔的吧。 虽说,他不想辜负的最后都辜负了。 对于挣扎在佛祖和高阳之间的辩机来说,死亡或许也算得上是一个被动的选择了。 辩机的心愿…… 笙歌有些发愁,不负佛祖,难,不负高阳公主更难。 难不成这个任务世界里,她就真的得告别美食,每天清心寡欲的吃素菜么。 不好意思,她真的不爱素菜。 而不负高阳,守护她一生荣宠无忧得享天年更难。 高阳公主对辩机那种与生俱来的欣赏本就难摆脱了,她还得自己送上门去对高阳好…… mmp,这确定不是为难她么。 笙歌心累啊…… 她是不是还得感谢一下辩机没有简单粗暴的希望能够与高阳公主结为光明正大的夫妻? 笙歌突然发现自己直播世界的任务越来越扭曲了,好想撂挑子不干啊。 难道辩机以为他长的帅就能随便提任务了。 本姑娘心里是拒绝的。 …… 带特产回家的蛙:看样子,主播接收到的任务不太美妙啊,鼓掌撒花庆祝一下。 北城南笙:不会真的应了蛙兄的乌鸦嘴,是要撩妹吧? 豺狼配女猫:主播直播撩妹,想想就好刺激。 浪九九:这年头女孩子都这么猛了么…… 走路太浪会闪腰:可以脑补主播是个男人…… 泠泠七弦上:八戒兄或是胡屠夫么…… 因着笙歌也就只化身猪八戒和胡屠夫直播过,所以玻璃碴子们一脑补,想到的不是大肚子扇子耳朵的猪八戒就是半截身子入土的胡屠夫…… 走路太浪会闪腰:莫名觉得高阳公主好可怜。 可怜? 笙歌一听这话就气炸了,她才是最可怜的好吗? 既不能吃香的喝辣的,还得小心翼翼的守护着高阳公主,最重要的是还不能有任何的风言风语,这确定不是在开玩笑吗? 笙歌摸了摸咕咕叫的肚子,看着山林中时不时跑过的兔子飞过的鸟,口水直流,很想扑上去咬一口。 明明可以大吃一顿,可现在就只能看着流口水…… 主播:你们想的可真龌龊,本主播这样光风霁月的人可是要皈依佛门,一心侍奉佛祖的。 笙歌这话说的言不由衷,甚是违心。 第一百八十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 (十) 笙歌恨得牙痒痒,锋利的牙齿刺破了树叶,苦涩的味道传满了整个口腔。 唉,她的心此刻比叶子都汁液还要苦。 这个季节,山林中连颗能吃的果子都找不到。 笙歌恶狠狠的也不怕苦,把整片叶子咬烂,吞进了肚子里。 最好有毒,毒死本姑娘算了。 可惜,向来都是祸害遗千年。 笙歌这种祸害中的战斗鸡,老天爷哪是那么容易就收走的。 “唉,这山林为什么会这么大,为什么这么远,什么时候才能走出去呢。” 笙歌第无数次感叹。 她不就是想去见识一下大唐朝长安的风貌吗? 辩机就算是喜欢清修,也没必要找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吧。 笙歌锤了锤自己走的发困的手,望着依旧看不到头的山路,生无可恋。 早知道,她就该抢一匹马……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有件事情不知当讲不当讲…… 主播:有话直说,有…… 笙歌觉得自己是个有涵养的主播,绝对不能给学霸这个团体丢脸,于是默默的收回了后半句。 走路太浪会闪腰:刚才高阳公主和帽子兄好像是在密谋什么,只不过当时直播间被主播一句夫妻之实点燃,所以大家都没注意到……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有,主播走不动的话可以骑头狼……想想主播驯服了狼,骑狼进城会引起的轰动,热血澎湃啊。 泠泠七弦上:刚才确实帽子兄和高阳公主在神神叨叨的说什么,作为一股清流,我隐约听到了他们说玄奘法师选徒…… 帽子兄是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房遗爱的爱称。 因为他们从来都没有见到过像房遗爱这样,把忍功修炼的分外强大的人。 不过玄奘选徒跟高阳公主有什么关系,难不成高阳公主傲慢灼热的外表下还藏了一颗向佛的心…… 深藏不露啊。 笙歌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很小。 高阳公主在佛门方面感兴趣的只有一个辩机…… 好吧,这么说是不是有点儿得瑟呢。 至于太浪兄那句驯服一头狼骑着回长安城,笙歌下意识忽略了。 难道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忘了她跟狼族的血海深仇了…… 如果狼族中也有跟她一样有奇遇,转生到数个世界的狼,那么他们一定是生死大敌。 宿世仇怨…… 北城南笙:玄奘法师,玄奘法师……好生熟悉的。 我是个神棍:看来主播是要另投师门了,老衲好生伤心啊。 好生好生…… 笙歌看着直播间弹幕里一连出现好几个文绉绉的好生,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我知道你们好生,就是生一个足球队也没人管你。 不过,为什么时间变了呢。 她隐约记得玄奘法师西行取经回长安已经是辩机和高阳公主相识五年之后了。 那个时候的辩机和尚和高阳公主,已经沉沦过,也纠缠过,最终选择了逃避。 难不成…… 笙歌心中有一个可怕的猜测,整颗心忍不住加快了跳动。 想想在唐三藏的带领下,她们取经队伍一路上过五关斩六将的绝代风姿,她好像知道了玄奘法师回来早了的原因。 这是不是说,这个世界其实在某种程度上与之前西游记的世界有一定的重合,或者说是融合。 哈哈哈…… 本姑娘也是个有金大腿的人了,本姑娘要去抱大腿。 等下次再碰上高阳公主,他也能够让高阳公主享受一下被仗势欺人的感觉。 就算没有她,辩机也会成为玄奘法师的徒弟,现在她来了,当然要不要脸的抱紧大腿了。 当务之急就是赶回长安城,认亲…… 主播:你们说高阳公主为什么要嘀咕玄奘法师啊…… 笙歌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颇为不解。 看着身边努力生长的野草,有什么东西在笙歌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卧槽…… 原来高阳公主打的是这个主意。 高阳一定是知道了辩机对大小乘佛法的了解,以及在年轻一辈佛门僧人中的声望,想破坏辩机的名声,毁了辩机拜入唐僧门下的机会。 呵呵哒,还真是最毒妇人心啊。 高阳公主这一招无异于是釜底抽薪,一针见血。 她才刚刚想去抱金大腿,高阳公主就想把金大腿给她弄折了。 辩机小可爱,睁大你的眼睛看看,有地位有身份有谋略的高阳公主根本不需要守护啊。 如果高阳公主是个男儿身,这李家的江山还指不定什么人坐上呢。 师父,救命啊,总有公主想害徒儿。 这个时候,笙歌莫名想念唐僧的禅杖,一禅杖敲死一妖精的那种。 快来吧,师父你敲死高阳公主,徒儿一定不拦着…… 浪九九:还能为什么,不就是看上主播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高阳和主播必然一世纠缠…… 神棍的一世纠缠四个字让笙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神棍兄,咱还能好好说话吗? 主播:神棍,你能憋着不说话吗? 正因为她清楚神棍说出的话有多准,所以她才会害怕。 一世纠缠…… 太可怕了,有没有。 她一点儿都不想纠缠啊。 我是个神棍:唉,主播果然是起了异心,师徒的小船说翻就翻,请问主播你有没有感受到快要被淹死的感觉,那是老衲悲伤的眼泪…… 主播:戏精…… 笙歌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找唐僧…… 其实,认真想一下太浪大兄弟骑狼的话也不是不可以,四条腿的狼跑的总比两条腿的快。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是要干嘛…… 主播:骑狼…… 豺狼配女猫:666啊,主播见过多少狼被短时间的驯服…… 狼这种动物,最是孤傲。 笙歌眨眼,表示,为什么要驯服呢,她不就是要骑着下山吗? 打一顿,打怕就好了啊。 许是这个山林真的太大太过茂密了,也或许是笙歌跟狼族之间的缘分太深了。 就算笙歌不去找狼族,狼族也会去找她。 笙歌看着两三只眼冒寒光的野狼,松了一口气,幸亏没有遇到狼群。 两三只而已,小意思。 事情要比笙歌想象的更加顺利,当然也有可能笙歌遇到的这三只是披着狼皮的哈士奇在装狼。 第一百八十一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一) (十一) 被笙歌揍了一顿之后就很是不要脸的怂了,挣着抢着要笙歌骑。 笙歌咋舌,她跟野狼打了这么多回的交道,第一次见到这么怂,这么配合的狼。 笙歌怀疑,其实这是狼族的叛徒吧。 不仅笙歌有些傻眼,就连直播间等着看戏打脸的玻璃碴子们也有些难以接受了。 这一定是假狼。 于是…… 笙歌骑着一头狼,同时身边还有两头互送狼的陪同下,威风凛凛的下山了。 笙歌惬意的眯着眼睛,感受着山风拂过面颊的清爽感。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 主播:住口,请让本主播静静的装会儿逼…… 笙歌以为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有准备捅刀了,随意异常坚决了拒绝看玻璃碴子们说话 野狼的速度不快不慢,长长的毛发在春日阳光的照射下散发着柔和的光,坐在野狼背上双目紧闭姿态悠闲肆意淡然洒脱的笙歌更是一道亮丽的风景。 笙歌在静静的装逼…… 而有人还是眼瞎的把笙歌装逼的这一幕当成世界最清绝罕见都风景记入心底,永生难忘。 所以,这充分的展示了眼见不一定为实的正确性。 房遗爱骑着马与高阳公主并排行着,高阳公主能看到的,他自然也尽收眼底。 只不过,他与高阳公主的痴迷不同,他更多的是害怕。 辩机小和尚太神秘了,越是神秘,就代表着高阳公主可能会捅的篓子越大。 如果到最后,他们房家也兜不住了呢。 辩机小和尚看起来清俊无双,手无缚鸡之力,可没想到竟然能够让三头这山林间的野狼如此顺从。 野狼,最是高傲。 打猎,杀死野狼不足为奇,但驯服却少之又少。 这辩机小和尚是不是还有他不知道的来历,房遗爱觉得自己得回去再调查一下了,千万不能明知是火坑还让高阳甚至连带着整个房家跳进去。 这一刻,房遗爱觉得自己悲哀极了。 “驸马,你能吗?” 高阳公主知道房遗爱一向自恃武功高强。 “不能。” 房遗爱眺望着越来越远骑着野狼在山路上行进的辩机小和尚,沉重的说道。 他的确做不到同时与三头野狼搏斗,且还毫发无伤,就连僧衣都没有弄脏。 这个小和尚,确实不同凡响。 他必须得承认,高阳公主看人的眼光很好。 “我就知道他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 也唯有三哥能够与之相媲美了…… 高阳公主默默的在心里补充道。 在她年少的岁月中,三哥就是这世间最强大最让他敬仰的人。 高阳明艳高傲的面庞上染上了红晕,仿佛这一刻她才真正的进入了情窦初开的豆蔻年华。 她的眼中,都是他。 哪怕这个时候的辩机小和尚和那三头奔跑起来像一阵风的野狼已经变成了一个黑点,再也看不清楚。 房遗爱心中钝疼,他渴望给她他拥有的一切。 只是,他所拥有的都不是她想要的。 高阳公主与生俱来就拥有常人难以拥有的一切,所以对于感情她才莫名的执拗和坚持。 爱恨分明…… 这种性子,他真说不上好,也说不上什么不好。 只是,作为夫君,看着妻子对着另外一个僧人满是痴迷,还真是有些无法接受啊。 “公主,计划要不再缓缓吧。” 既然辩机小和尚的实力远远超过他们所预计,那么想要用舆论毁了辩机小和尚的打算就得从长计议了。 谁知,高阳公主想都没想,坚定的拒绝了。 “辩机如此强大,那么玄奘法师的弟子身份就更加不重要了。” 听到高阳公主的话,房遗爱有些傻眼。 这大唐的佛门弟子,谁不以被玄奘法师选中作为最高的荣耀呢。 不重要…… 究竟是谁给了高阳公主如此强大的信心。 房遗爱垂下眼睑,眼神晦涩难懂。 …… 笙歌根本不知道她不过就是心血来潮想要静静的装一会儿的功夫,就再一次无意间撩到了高阳公主。 笙歌表示,作为一个纯妹子,对于撩妹这种事情,她还真的不怎么想去做。 不娶何撩…… 明知负不了责,还去撩,那不就是跟渣男无异了吗? 野狼的速度还是值得称赞的,不多时,笙歌就看到了巍峨雄伟的长安城,看到了高耸壮观的城门,看到了熙熙攘攘想要进城的百姓。 这就是大唐的盛世,百闻不如一见。 笙歌从野狼背上一跃而下,本想完美的耍个帅,可是安静了一路的直播间突然冒出了一句弹幕。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难道不知你在装逼的时候,高阳公主一脸痴迷的在不远处看着你吗? 灯火阑珊处:羞红的脸蛋,深情的眼神,坚定的神情,看来主播又成功撩到妹了。 有没有撩到妹,笙歌不知道。 她只知道自己帅不过三秒,她没有完美落地,而是摔了个狗啃地。 她绝对不会承认她是被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给吓到了…… 辩机的心愿她也算是看明白了,她不想去探究辩机对高阳公主的感情,她只是简单粗暴的知道编辑这一世并没有选择跟高阳公主再续前缘。 对她而言,有这点认知就足够了 至于那些杂七杂八的感情,一看就心累。 所以,笙歌只坚定的执行任务,至于个中苦楚她绝对不会手贱的去探究。 浪九九:为何高阳公主看到的永远是主播光芒万丈的一面呢,像这么狼狈的时刻为什么总缺席。 带特产回家的蛙:也许这就是孽缘…… 蛙兄的点评可谓是字字珠玑,言简意赅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有没有想过以主播跟高阳公主的孽缘,也许看到狼狈的一面指不定更能催化感情,玛丽苏文不都是这么写的吗?本大小姐绝对不相信你们没有看过。 余生菇凉:桥段虽狗血但抵不过经典啊。为何经典,自是因为生活中有无数人在前赴后继的实践。 主播:你们能盼本主播点儿好吗?累觉不爱 笙歌踉跄的从地上爬起来,半旧的僧袍此刻是完全不能见人了。 除了泥泞,就是杂草。 第一百八十二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二) (十二) 崎岖的山路,她平安无事。 到了城门外,在她想装装仙气飘飘的时候偏偏摔了个狗啃泥。 老天爷果然是对本姑娘一如既往的不友善啊。 也许老天爷知道她不是土著,这是在无声的排斥她。 笙歌无意间瞥向了一路上乖的像小狗狗的三头狼,为什么她总觉得这三头狼在偷偷笑她…… 这一定是错觉…… 嗯,这也许也不是错觉。 驭兽尊者:本尊者终于有用武之地了…… 直播间弹幕新鲜冒出的一个昵称让笙歌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为什么她下意识觉得这个驭兽尊者出现就是为了打脸呢。 嗯,指不定还会成为扎心玻璃碴子团中的中干力量。 走路太浪会闪腰:驭兽兄不会是想着翻译一下野狼在交流什么吧……d(д) 驭兽尊者:浪兄,小弟对你的敬佩之情犹如滔滔江水,每次看到您在水弹幕,小的无话只能潜水的时候,都很羡慕。 笙歌满头黑线,谄媚也是会互相传染的吗? 不过,就算是谄媚也有点儿创新啊,这话她都说了多少次,照搬出来不觉得丢银么…… 呵,就这说话的水平怪不得只能潜水。 驭兽尊者:三头狼是在疑惑面前这个走路都摔跤的蠢人真的是刚才揍他们的人吗?它们还想着要不要再操练一顿。 走路太浪会闪腰:补刀兄,佩服佩服。 显然,补刀兄就是太浪送给驭兽尊者的外号。 一群扎心玻璃碴子中出现位补刀小能手也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笙歌嘴角弯弯,奈何不得直播间这群来历神秘的玻璃碴子,难道她不不能单方面凌虐这三头狼吗? 不是怀疑么,那她就揍到它们怀疑人生吧。 笙歌说的很是理直气壮,嗯,她就是欺软怕硬啊。 于是,正在热切交流着看笑话的野狼华丽丽的悲催了。 再一次被笙歌揍了一顿以后,野狼乖巧的就如同小猫咪,甚至还摇着尾巴用自己的大脑袋蹭着笙歌。 呵,也就是本姑娘力大无穷。 笙歌拍了拍野狼的头,示意野狼可以走了。 本姑娘现在信佛,不杀生。 …… 城门外排着长长的队,笙歌百无聊赖的数着自己衣服上的泥巴,然后黑了黑脸。 对于玄奘是唐僧的事情,笙歌并没有太大的把握。 只是连续几个世界孤军奋战,她真是有些累了。 请赐给她一个大腿,让她歇会儿吧。 对于笙歌来说,能够遇到唐僧都是老天开眼了。 至于大圣,那可是神话传说中的人,如果也出现在这个世界那就太怪诞了。 再说,她怕疼啊。 之前她是个皮糙肉厚的猪八戒,再怎么说也是有法力的,金箍棒揍不死。 可现在,她可是细皮嫩肉眉清目秀能让高阳公主一见倾心的玉面小僧人啊。 一棒子,她觉得她就可以去黄泉路上走一圈,去见证一下孟婆究竟是个老太婆还是和美艳的大美人了。 唉…… 此刻,笙歌觉得自己的心情复杂极了。 她是绝对不会承认她这是近乡情更怯。 终于轮到笙歌进城了,许是笙歌看起来太脏了些,士兵也只是敷衍了事的看了笙歌一眼就让笙歌进去了。 这个时候,笙歌好想中二的来一句你们这样对本姑娘一定会后悔的。 笙歌翻了翻辩机身上,找不到一件值钱儿玩意。 看着湖面倒影里自己披头散发满身泥泞根本看不出本来的面目,笙歌计上心来。 嗯,要不还是乞讨吧,连妆都不需要化。 于是笙歌手脚麻利靠着自己彪悍的战斗力抢占了人流量最繁花的街道,十分接地气的捡了个破碗黑木棍就神神叨叨的蹲在地上。 嗯,本来是装的,但此刻却比真的叫花子还要像。 毫无疑问,看着笙歌的壮举,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一脸嘲笑。 好像主播总是在做这些出人意料的事情,偏偏她自己却不觉得有问题…… 对于笙歌这样一个画风清奇的女主,他们已经无力吐槽了。 三观问题,太过于高大上,探讨不了。 再说了,主播本就是一个复杂的人。 坏人,算不上。 三观正的君子,更不是。 一句话总结就是嘴贱手欠人怂。 笙歌昏昏欲睡的蹲在街边,等待着好人的施舍…… 嗯,她现在不是辩机,现在她是她自己。 笙歌不断的在心中催眠自己。 要不是辩机太穷,她何至于除此下策。 不是说辩机是个声名斐然的青年才俊么,为什么身上连一件值钱的东西都没有。 想想在她那个时代,不少和尚都是肥头大耳,大腹便便白白胖胖的。 辩机小和尚,你是不是混的太惨了一些啊。 叮叮咚…… 铜钱撞击破碗发出愉悦而又清脆的声音。 这样好听的声音,对于笙歌来说比什么都来的让她清醒。 笙歌手脚麻利的把手盖在碗上,生怕得来不易的铜钱打了个转就从破碗滑了出去。 “……” 好心人一脸懵逼…… 本以为是个残废,没想到这动作都快要比得上练家子了。 这得有多想不开,才能堕落的当乞丐啊。 “……” 笙歌也疑惑的与好心人对视着。 不是吧…… 三个铜板你还想反悔要回去吗? 踏踏踏踏…… 接二连三的马蹄声响起,骑马走在最前面的依旧是明艳耀眼的高阳公主。 笙歌如同耗子见了猫一般,猛地缩回了头。 人们不是常说惹不起还可以躲得起嘛,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是躲也躲不开了。 宝宝心里苦吗,这个世界的任务还能好好完成吗? 魔狱:主播不是想撇清关系吗?现在是个好机会。 重口味的魔狱神出鬼没的开口了。 主播:本主播不傻,别想着忽悠本主播。 这个时候,如果表明身份,辩机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笙歌的头压的很低,生怕高阳公主一时眼尖又看到了她。 看不到我,看不到我…… 只是,老天爷好似又一次抛弃了笙歌,并没有听到笙歌的祷告。 笙歌表示,贼老天,有本事一道雷劈死本姑娘…… 名贵的马在笙歌面前停了下来,紧接着跟在高阳公主身后的侍卫和驸马也安静的停在原地。 第一百八十三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三) (十三) 呵呵哒,不会这样都认出本姑娘了吧。 笙歌心里好苦。 怎么办,她越来越相信神棍兄说的话了,她和高阳公主之间就是剪不断理还乱的孽缘,要不然怎么可能到哪里都能遇到。 既然这么难,要不然本姑娘索性从了吧…… 她可以跟高阳公主来一段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 至于帽子兄,实在是对不起了,本姑娘也不想啊。 本姑娘保证,绝对不会碰高阳公主一根手指…… 房遗爱看着狼狈脏兮兮的笙歌,一脸疑惑。 为什么他觉得高阳公主的行为越来越奇怪了呢? 平日里最讨厌不干净的不就是高阳自己了吗? 千万不要告诉她高阳停下来是因为这个乞丐身上穿了一件僧衣。 难道爱屋及乌都能到这种程度吗? “抬起头。”清冽傲慢的声音,带着她自己都不知道的期许。 高阳公主坐在高头大马上,手中握着华贵的鞭子,端庄贵气。 笙歌只觉得自己心头的那根线断了…… 最怕什么来什么…… 本姑娘现在脏兮兮的自己都嫌弃,高阳公主你口味这么重真的好吗? 笙歌磨磨蹭蹭的抬起头,万分庆幸自己为了以防万一在脸上涂了一层锅底灰。 她就不信了,这个样子高阳公主真能认出她。 高阳公主看着笙歌那张黑漆漆的脸,说不出的失望。 只是,这双眼睛好熟悉啊。 如果不是顾及着公主威严和皇家面子,高阳公主真的想下马拿出帕子轻轻的擦一擦,看看黑灰下的面孔。 “你的僧衣很好看。” 只见高阳公主拿出一锭金子,扔在了笙歌的破碗中。 是的,僧衣好看,眼睛也好看。 这一刻高阳反思自己,难道她不是心悦辩机,而是博爱的喜欢所有年轻和尚了吗? 下意识的,高阳公主讨厌自己心中的想法。 “乞讨终归不是正途,拿着这锭金子做些小生意,应该也能勉强养家糊口。” 高阳公主突然哩嗦的说道。 房遗爱一脸见鬼的看着高阳公主,他为什么不知道高阳公主还有这么温和多管闲事的一面呢。 “……” 被喂了一碗鸡汤的笙歌也有些茫然。 看来,每个人都是多面的。 只是,高阳公主难得的这碗鸡汤算是给错人了。 因为她本来就没有打算以乞讨为生,她怕万一这段黑历史被唐僧知道了,会一禅杖敲死她。 好好教教她做人。 见笙歌沉默,高阳以为笙歌是个哑巴,叹了一口气,才一甩鞭子继续朝着房府而去。 笙歌舒了一口气,每一次遇到高阳公主,她都如临大敌。 笙歌利索索的握着那锭金子,如同做贼一般七扭八歪绕了无数个胡同直到确信没有人跟着她才放心。 唉,果然,没有银子寸步难行。 笙歌找了家客栈,洗了个热腾腾的热水澡,换了件崭新柔软的白衣,吃着香甜美味的糕点开始思考人生。 她没吃肉,不算破戒。 …… 而这时回到房府翻阅着经书,专门让侍女点燃檀香的高阳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了哪里有问题。 那双眼睛,真的是太像了。 想到辩机在草庐的狡猾,高阳公主隐隐猜测自己可能又被骗了。 许是心悦一个人,再大的怒火也会化为万般柔情。 “来人,把刚才遇到的那个乞丐带回来。” 不管那个乞丐是不是辩机,对她都没有什么影响。 如果不是辩机,凭着那双眼睛,她也会给他千金,保他生活无忧。 但若是辩机的话,一切可就有趣了…… 高阳公主嘴角挂着玩味的笑容。 如果是,她是不是可以将计就计,省去无数麻烦直接把辩机接入府中呢? 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 高阳公主以前一直觉得这只是一句玩笑话,可现在她却无比的笃定。 刚刚走到门口的房遗爱顿住了脚步,然后假装自己从来没有来过,也从来没有听到高阳吩咐侍卫的这句话。 因为那件僧衣,因为那双眼睛吗? 房遗爱苦笑一声。 世人皆言能够娶到公主是无上的荣宠,可谁又知道这其中的悲哀呢。 笙歌早就离开,高阳公主的人自然扑了个空,几番打听之下,才知这个乞丐今日才来,以一敌十抢占了地盘…… 高阳公主得到消息,嘴角的趣味越发明显了。 也许那个黑漆漆的小乞丐真的是辩机。 想到自己扔给辩机的那锭金子,高阳就说不出的懊悔。 倒不是舍不得,而是觉得当时应该直接施舍一块儿玉佩,最起码那锭金子拿香囊装起来也好啊。 这样她就可以勉勉强强的自我安慰,那是二人的定情信物,不是她一个人的一头热。 高阳公主摊开上好的宣纸,亲自研磨,辩机的样貌便跃然纸上。 这是她第一次如此快速而又深刻的把一个人记在心中。 只见画上的人是高阳公主见辩机的第一眼,纯粹干净,柔和却又简单,拈花一笑禅音入耳。 这是她心动的一眼,也是她执念的一年。 哪怕接下来的辩机狡猾生动,甚至称得上多变,都没有这一眼让她难忘。 她不清楚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冥冥之中自有定义这回事。 她只知道在看到辩机的那一眼,她的心中满了,而脑海中不断回荡着一个声音。 就是他了,这一生就是他了。 就好似他们之间已经发生过无数的风花雪月缱绻温柔。 辩机…… 高阳公主有些晃神,随着叹气声响起,一大滴墨汁滴落在纸上,晕染开,模糊了辩机的容貌,再也找不回当初的感觉。 不知为何,高阳公主这一刻心中竟觉得心酸,好似有什么东西萌芽,却又来不及生长,便彻彻底底的粉碎了。 直到红了眼眶,高阳公主都不明原因。 画毁了,她不快,但可以重新再画,可为何她就是很难过呢? 高阳公主再一次摊开一张纸,想要画出最开始的模样,却发现无论如何都找不回那种感觉,画不出她心里想象的那个人。 就好似一切的悸动热切,都只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 偌大的一张纸上,满满写着辩机二字。 第一百八十四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四) (十四) 从最开始的心慌到慢慢的虔诚,仿佛这两个字才能让她安心。 高阳公主神情越来越平静,可眼神却越来越癫狂。 她隐约觉得自己好像失去了什么格外重要的东西。 高阳公主面无表情的弯腰捡起最开始那张被墨晕染的画像,透过斑驳的墨迹,她好像能够看到一个美目含笑淡然温暖的人一身僧衣对她招手,轻喊着高阳。 高阳…… 她仿佛能够听到那悲悯的声音。 一时间,高阳泣不成声,可是却始终小心翼翼的护着怀中的画。 这是一种潜意识的动作。 …… 前来唤高阳用膳的房遗爱站在精致华美的帷幔外,看着坐在地上毫无姿态美感可言,哭的有些激烈甚至看起来有些扭曲的高阳公主,心情复杂。 他坚信,这样的高阳此生也许他都不会再有第二次见到的机会。 为何会这样绝望,为何会这样痛苦? 此刻,房遗爱并不能理解高阳公主的情绪。 他清醒,也看的清楚。 哪怕再那间小草庐中高阳公主看起来再坚决,实际上对辩机并无太多深情。 为了一个一面之缘的僧人,高阳不至于如此失态。 哪怕高阳公主真的把那个僧人记在了心里,以高阳的心性此时此刻会做的事情是想方设法达成所愿而不是独自一人在房间中歇斯底里的大哭。 这种悲伤,不太正常。 房遗爱是彻底疑惑了。 终究是有些不忍…… 房遗爱叹了一口气,脚步轻轻的走过去想要扶起坐在地上的高阳公主。 虽说三月的天气春光明媚,但地上着实还有些凉意。 据他所知,高阳的小日子怕是也快要到了。 这般坐在地上,到时候怕是会很难受。 只是房遗爱的好意,高阳公主并没有感受到,而是如同护犊子的老虎一般护着自己怀中的画,生怕有人抢去。 “公主,莫要伤了身体。” 许是已经习惯了高阳公主的冷淡和抗拒,被推开的房遗爱脸色不见有一丝变化。 居高临下,房遗爱看清楚了画上人。 哪怕墨汁已经彻底让人脸斑驳,但这并不妨碍房遗爱看到画上是个僧人。 僧人…… 能让高阳公主记在心里的僧人,此时此刻只有辩机。 房遗爱眼神黯了黯,漫不经心的收回了视线。 “公主心中已有定计,为何还在此落泪。” “公主不是说过眼泪最是无用吗?” 对于房遗爱的疑问,高阳公主并不能给出解答,她自己亦不知。 只是在她看到画像被毁,而她再也画不出来后就悲从中来,一时难以自抑。 是啊,眼泪最是无用。 既然画不出来,那她就把人好好珍藏吧。 高阳公主在房遗爱的注视下丝毫不见窘迫的收起画像,然后慢条斯理的收拾好自己的衣着发饰,再一次恢复成了众人眼中那个雍容端庄得天独厚的公主殿下。 若不是依旧微微发红的眼眶,谁也不会想到高阳公主刚刚曾经歇斯底里的莫名其妙的哭过一场。 原因,她自己不知。 “不知驸马前来所为何事?” 高阳公主的声音因为哭泣略有些沙哑,但一如既往的傲慢。 但配着发肿的眼睛,莫名有些萌。 “今日府中阖府团圆,今晚的团圆饭乃是惯例。” 房遗爱淡淡的解释道。 满纸的辩机二字,让房遗爱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他本就不是什么好脾气之人,只是谁让他遇到了高阳公主呢。 “你且先去,本宫稍后就到。” 高阳是知道轻重缓急的,她如今这副样子绝对不适宜就这样出现在众人面前。 以她在房府的地位,若是众人知道他落泪,还不一定掀起什么轩然大波的。 房遗爱点头,他也是名门子弟,自是知道高阳公主的思量。 看着房遗爱关门离开,高阳公主紧绷着的神经才慢慢松开。 辩机…… 房遗爱…… 一个是她初见便再难忘记的人。 一个却是她十里红妆名正言顺的夫君。 真是可笑啊。 她何尝不知这样的自己若是被百姓知道,就是他们口中的浪荡之人。 呵…… 高阳公主看了一眼被整齐放在桌子上面容模糊的画像,小心翼翼的添上了时间。 她真怕,她忘了。 郑重到她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 高阳公主觉得自己好像是病了…… 画了一个艳丽略显浓重的装,遮住眼睛的异样,高阳公主才在前呼后拥之中去所谓的团圆饭。 她是最后一个到的…… “公主……” 所有人都起身向她问好。 高阳公主面不改色的点头示意。 不论是皇宫还是房府对于她而言都不是家。 这些人其实也没有把她当做家人,她心知肚明。 作为一个得圣上盛宠的公主,她从来都是聪慧冷血的。 因着高阳公主的到来,谈笑风生的宴席瞬间陷入了沉寂,所有人都一板一眼礼仪完美的挑剔不出一点问题。 嗯,高阳公主早就习惯了。 很识趣的,高阳公主说了几句场面话,随意夹了几筷子就以胃口不佳离开。 夜渐渐深了,高阳公主的眼睛开开合合,但却始终都睡不着。 她现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等天亮,找最好的工匠大师把那幅毁了的画裱起来。 …… 高阳公主的失态,远在一个小客栈里贪图一时安逸的笙歌显然是不知的。 趁着晚饭的功夫,笙歌也在大堂里打听到了玄奘法师如今的位置。 弘福寺…… 弘福寺因着玄奘法师自印度取经归来,成为无数佛门僧人心中的圣地。 “朕今观法师词论典雅,风节贞峻,非惟不愧古人,亦乃出之更远。” 这是太宗皇帝给玄奘法师的评论。 是不是她的暴力彪悍师父呢? 也不知这是不是因为笙歌第一次再遇以为此生无法再相见人时的惶恐还是害怕被唐僧揍。 唉,不纠结了,有什么好纠结的。 是与不是一看便知。 只是,她该以何种姿态出现在唐僧面前呢。 惨一点儿搏同情吗? 若是对上一般人,这一点儿指不定还能行得通。 可是,对上唐僧,不按常理出牌的大和尚…… 第一百八十五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五) (十五) 笙歌表示她心里实在是没谱儿啊。 她总觉得如果自己可怜兮兮的上门了,唐僧一定会敲死她。 可是如果一本正经的,会不会又没有效果呢。 唉,愁死本宝宝了…… …… 走路太浪会闪腰:看看主播这副矫揉造作的模样,本大小姐很是怀疑主播不是为了续师徒之情,而是去为了勾搭。 浪九九:像不像情窦初开的小姑娘一脸纠结可又期盼的去见小哥哥,然后花前月下,你侬我侬。 主播:d(д) 笙歌惊讶脸,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脑洞还是一如既往的大。 勾搭唐僧…… 不好意思,她没那个胆子。 嗯,最重要的是唐僧长的不符合笙歌的审美。 壮硕的彪悍和尚,她着实喜欢不起来。 主播:其实你们是想去见小白吧。 笙歌暗搓搓的说道。 毕竟小白是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在那个光怪陆离,长的乱七八糟好像动物的妖精中第一个男神级别的人物。 第一个惊艳了时光的人,总有一种特殊的情怀在。 我有辣条跟我走:小白……也不知道小白怎么样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人都是红袖添香诗词歌赋,可偏偏到了大和尚和小白这里就成了研磨诵经,青灯古佛了。 看着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你一句我一句的在缅怀过去,笙歌眼神闪了闪,她怎么不知道这些人这么长情,这么记性好。 原来玻璃碴子们除了在针对她的事情外还是很柔和的。 小白啊…… 别忘了小白可是西海龙王三太子啊。 虽说她期望着可以见到这些人,但如果见到了她反而会觉得不可思议。 笙歌觉得自己想的越多,越优柔寡断。 不想了…… 笙歌灭了房间中的烛光,开始强迫自己入睡。 管他是不是,明天天一早她就去弘福寺一探究竟。 就算玄奘法师不是她曾经的师父,她也会想尽办法成为九名缀文大德之一。 为了能跟高阳公主势均力敌,她必须得搏一搏。 明明任务是潜心修佛,默默守护,为什么她就偏偏把任务给扭曲了呢。 要怪只能怪她来的时机巧合的不能再巧合了。 恰好是山林草庐…… 恰好是一见钟情…… 呵呵,恰好她现在很想掐死一一。 别人的系统都是金手指,而她的就是小坑比。 别看笙歌做了一系列的心理建设,可实际上依旧是辗转反侧难以入眠。 直到客栈寂静不见,喧闹生起,笙歌眼神依旧亮晶晶,但黑眼圈却也可以堪比大熊猫了。 笙歌就好似打了鸡血似的,猛地从床上跳起来,然后穿上洗的干干净净的僧衣,啃了个馒头就朝着弘福寺的方向走去。 弘福寺乃是贞观八年,太宗皇帝为追荐太穆皇后,遂于右领军大将军彭国公王君的故宅建寺,以智首律师为上座。 待玄奘法师自西域归来,所携回的佛舍利、佛像、大小乘经律论等均置于此寺。 这在长安城并不是什么秘密。 只是,笙歌看着人满为患却又安静肃穆的弘福寺大门,沉默了。 这么长的队,她什么时候才能排到…… 玄奘取经归来,在长安百姓乃至所有大唐百姓心中便成为了神僧,佛祖庇佑之人,未来坐莲花而成佛的存在。 如此大能,他们这么可能不向往,不想着沾沾福气呢。 因此,弘福寺的香火分外鼎盛,哪怕玄奘法师鲜少露面,哪怕这里有穿着森森铁甲的帝国士兵在守护在巡逻,哪怕这里规矩多的发指…… 这些规矩自然不是玄奘法师所定,而是圣上为彰显玄奘法师的大功德所规定。 笙歌看了看握着长枪不断在弘福寺四周巡逻顺带维持秩序的士兵,又望了望新修的庙墙,估摸了一下自己可以安然无恙且不惊动任何人进去的概率。 嗯,她这么强,一定可以的。 笙歌绕着弘福寺转了一圈,踩点,终于选好了一个幽静安全还人少的地方。 哈哈哈,俺老猪来也…… 砰…… 笙歌想要翻墙,可就好似撞到了什么一般重重的落在地上。 原来她真的摆脱不了帅不过三秒的定律。 只是被摔的快要散架的笙歌非但没有沮丧,反而眼睛深处皆是火热。 嗯,这番神通绝不是普普通通的僧人可以做到的。 也许,她所期望的抱大腿吃香的喝辣的,仗势欺人的好生活就要来了。 唉,人的运气来了挡都挡不住。 笙歌自恋的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脑袋,咧开嘴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 走路太浪会闪腰:卧槽,本大小姐看到了什么,结界吗?看来主播确实要他乡遇故知了。 浪九九:只有我想知道主播现在的小身板能不能经得起大和尚的揍吗? “快,抓住这个意图闯寺的假和尚,别让他逃了……” 穿着铁甲握着长枪的士兵脚步匆匆的朝着笙歌跑了过来。 在阳光的照射下,铁甲和枪头都泛着冷光。 似是只要笙歌一反抗,长枪就毫不犹豫的插进笙歌的身体里,让笙歌体会一下万枪穿心的感觉…… 什么鬼…… 笙歌一脸懵逼,不要吓本姑娘,本姑娘很胆小的,好吗? 寺庙不是佛门清净之地吗,为什么要这么爽快的动刀动枪,总感觉画风不太对。 也是,遇到她那个一禅杖就是一妖怪的师父,正常了才奇怪。 还有,她不是假和尚啊。 “有话好好说啊。” 笙歌十分爽快的怂了。 “我不是假和尚,我是大总持寺著名的萨婆多部学者道岳之徒,听闻玄奘法师佛法精湛,这才慕名而来。” 笙歌双手抱头,蹲在地上弱弱的说道。 北城南笙:mmp,我到底粉上了怎样一个主播……再怎么说也是个才名在外的僧人,怎么就这么怂呢。 豺狼配女猫:主播这副样子真的能够成为九名缀文大德之一吗?怕是走后门才行吧。 余生一杯酒:编辑看到主播这个样子会不会感叹一世英名毁于一旦。气节什么的,主播身上是不存在的。 笙歌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幸灾乐祸,呲了呲牙。 第一百八十六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六) (十六) (w)嘿 弱智…… 她又不是打不过这些士兵,这不怪民不与官斗。 这些士兵背后站着的可是大唐的皇上,那位坐在皇位上的九五之尊。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这可不是说说玩的。 她惹了高阳郡主还能挣扎一下,拯救一下。 但若是挑衅了帝王威严,那就等着早死早超生,十八年之后又是一条好汉吧。 只见侍卫头领一脸严肃的看着笙歌,就好似想接着听听笙歌怎么继续编。 “来点儿新鲜的说辞。” “每个想闯却闯不进去的都这么说。” “来人,押走,查查身份有没有问题,有问题关进大牢,没问题扔出去。” 等等…… 笙歌觉得自己还可以垂死挣扎一番。 “施主,佛门清净地,这么大火气不好。” 啪…… 笙歌光溜溜的脑袋挨了一巴掌。 被打了…… 被个小侍卫打了,笙歌表示不服。 “再嗦直接关进大牢。” 笙歌眨眼,想想大牢里除了茅草就是老鼠,瞬间蔫了。 哼,今天谁也别想拦着她抱住金大腿。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开始放大招…… “师父,徒儿来看你了。” “小白,二师兄来了……” “师父,我是八戒啊,有人欺负我……” 笙歌这个凑不要脸的人扯开嗓子大喊,最后越喊越委屈,就差扁扁嘴哭出来了。 笙歌对面的士兵愣住了,越看越觉得这是个招摇撞骗的假和尚。 这段日子他们见了无数的和尚,这样的还真是第一次,不得不说长了见识。 还有,八戒? 什么东西,刚才不是还在说辩机么…… 唯恐声音传的不够远,弘福寺内的人听不到一般,笙歌双手做喇叭状,撕心裂肺的喊着。 “把嘴堵了,带走……” 嘤嘤嘤~ 正在寺庙内抄写佛经的光头大和尚被这撕心裂肺的叫声吓了一跳,手中的毛笔在经书上留下了重重的一笔。 大和尚看着即将就要抄满的经书,愤愤的扔下了笔。 真是气死本和尚了…… “小白,你有没有听到什么聒噪声……” 只见大和尚的不远处有一个在慢条斯理磨墨的青年。 青年墨发整齐的束着,华贵的锦袍不见一丝褶皱,一举一动都说不出的优雅贵气。 大和尚和青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一个粗鲁,一个矜贵。 “许是二师兄来了吧。” 青年的声音泠泠然如晨风拂面,清爽舒服。 “说话能不能转过头来……” 大和尚颇有些不满。 听到二师兄三个字,大和尚的眉头轻轻皱了皱,但很快便松开了,谁也没有看到。 “来就来吧,这么鬼嚎干嘛,难不成头顶的结界还能挡住他的九齿钉耙。” 大和尚义正言辞的批评着。 “师父,你生气其实是因为又得抄一页佛经吧。” 青年停下手中的动作,转过身来,芝兰玉树,光风霁月。 这样的人好似本就不该存在于这清苦的寺庙。 唐僧:“……” 他的小白马好像说话越来越扎心了。 欠收拾…… 好吧,他必须得承认小白真相了。 唐僧重新开始抄写佛经,只是那鬼哭狼嚎声再一次不要钱的响了起来。 杀猪吗,这是。 “师父,我是八戒啊,难道你忘了徒儿为了你上刀山下火海被妖精绑被锅蒸的日子了……” “小白,我是二师兄啊,你的玉佩还被我刨过草呢,他们还说草上的露水是尿……” 次拉,这下连纸都破了。 唐僧抬头,看着小白,而小白则是看着腰间的玉佩,一脸嫌弃。 能不能别提这件事情,闹心啊。 对于八戒前后的变化,唐僧是心知肚明的。 听到外面喊的可怜兮兮的声音,唐僧神色莫名。 既已去,为何归。 尤其是还以这副惨样和窝囊气回来。 难道悟空西行路上的棍棒下没有效果么。 还是说,他的禅杖揍得不够狠。 见唐僧久久没有说话,小白沉吟片刻之后,幽幽开口了。 “师父,要不要接二师兄进来。” 只见唐僧毫不客气的翻了个白眼。 “你有几个二师兄,接什么接,一个小结界都闯不过来,蠢得令人发指。” 小白:“……” 小白摊了摊手,看着弘福寺外声音传来的方向弯了弯嘴角。 二师兄…… 爱莫能助啊。 嗯,师父说不接那就不接吧。 唐僧努力静下心来,强迫自己听不到鬼哭狼嚎的猪叫声。 只是,这心不是说静就能静下来的。 “师父,徒儿要被刺死了……” “啊……” 声音戛然而止。 唐僧扔在毛笔,以鬼魅的速度消失在房间中。 小白挑挑眉,他就知道。 小白漫不经心的收拾着被墨汁溅到的地方,至于寺庙外发生的事情,他丝毫不担心。 有师父在,二师兄遇到再大的麻烦也会迎刃而解。 至于二师兄,他也很无奈啊。 大不了被师父揍一顿啊。 放心,师父的禅杖虽然厉害,但一定会手下留情揍不死二师兄的。 毕竟,猴哥儿的如意金箍棒也挺厉害的,师父不想伤脑筋。 嗯,不辞而别的人揍两顿都不为过。 若是笙歌知道小白的想法定然会大喊冤枉,她辞了啊。 她那个时候还辛辛苦苦一个挨着一个看望了一遍呢。 …… 笙歌本打算崛起的时候,一个披着袈裟金光闪闪的大和尚诡异的出现的面前,没有人知道对方是什么时候出来的。 这比装的…… 这么久不见,师父看起来好像越来越像回事儿了。 救命啊。 (w`) 唐僧看着被五花大绑,口中还被塞了东西的笙歌皱了皱眉。 这个徒弟还是这么蠢。 不过,为什么变得这么清秀,能跟他的小白相媲美呢。 呵,本和尚不开心。 笙歌看着不置一词不开口救她的唐僧,傻眼了。 师父,您老人家傻看什么呢,先松绑啊。 笙歌绝对想不到唐僧这是在嫉妒他变好看了。 唉,这个真是他徒弟吗? 明明是个小白脸好吗? 真不想认,要不转身走吧。 “圣僧……” 侍卫们纷纷放下长枪向唐僧问好。 笙歌:“……” 扎心了,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第一百八十七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七) (十七) 他和唐僧是师徒啊,为什么差别这么大。 “嗯。” 只见唐僧高冷的点了点头,连微笑都吝啬给一个。 在笙歌的惊讶中,唐僧一语不发转身离去。 mmp…… 好想骂人啊。 唐僧来逗这一圈图什么呢。 智障…… (ノ=Д=)ノ┻━┻ 侍卫们也是一脸懵逼,圣僧这是在干嘛…… 不过,托这个假和尚的福,他们也算是见到了圣僧。 嗯,要不就放了这个臭小子吧。 笙歌体内的熊熊之火开始燃烧,终于挣脱了五花大绑,然后速度的拽出嘴里塞的东西,对着唐僧的后背砸了过去。 唐僧就像是后背长了眼睛一般,轻松的就躲了过去,姿态优美。 “放肆……” 笙歌的随性之举吓到了侍卫。 如果在他们的眼皮子底下,神僧受到了伤害,那么他们就是被杀头也不为过。 “大……” 和尚…… “嗯?你准备说什么。” 唐僧猛地转头看向笙歌,而笙歌即将出口的话也来了个急刹车。 呼,不气不气,这可是金大腿。 笙歌在心中默默的劝着自己。 “大师父……” 笙歌笑容满面,态度来了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 金大腿说什么都有理。 “你还有二师父?” 唐僧眉头微蹙,藏在宽大袖筒里的手不知在掐算着什么。 “怎么会呢,徒儿只有您一个师父。” 金大腿在前,笙歌立马把直播间的神棍兄抛在了脑后。 唉,谁让唐僧是个小心眼呢。 只是笙歌这样做的后果就是直播间炸了…… 清一色的略略略挤满了弹幕,显然是在diss笙歌那句狗腿的话。 笙歌假装看不到,能抱到金大腿才重要。 笙歌看着唐僧微蹙的眉头慢慢松开,心中一喜。 她就说嘛,唐僧不是个绝情的人。 可是,事实却告诉笙歌如何无死角啪啪啪打脸最响亮。 “贫僧不记得还有你这样清俊的弟子……” 清俊二字,唐僧咬的格外重。 笙歌:“……” 这是什么意思呢? 难不成唐僧只认她曾经那张猪脸,看不上现在她这张初恋脸? 初恋脸什么的最珍贵了,好吗? 或者是,唐僧嫉妒了…… 应该不会吧,毕竟小白长的可是要比她好看无数倍。 唐僧都有勇气跟小白朝夕相处,那…… 而傻白甜侍卫却把重点放在了贫僧二字上。 唉,圣僧就是谦虚,这才是真正的大家风范,这才是值得人敬仰的大师。 哪像刚才那个假和尚,一直叫嚣。 见没用,就开始一把鼻涕一把泪的装可怜。 这种假和尚怎么可能会是圣僧的徒弟呢。 “师父,徒儿没有小白好看。” 笙歌实在是有些猜不透唐僧的心思,但想到唐僧对小白的偏宠,决定投其所好。 她不知道怎么拍唐僧的马屁,难道她还不能拍小白的吗? 闻言,唐僧一脸的理所当然,小白的好看是有目共睹的,不需要谦虚。 见唐僧点头,笙歌开始顺杆子往上爬。 “师父,你这是肯认徒儿了?” 笙歌狗腿又一脸期待的看着唐僧。 这个时候,唐僧在大唐的地位远远比真正的历史上重要。 也许,这不是她所学习的那个时代。 这里,唐僧的名望,帝王的信任已经到了顶点。 嗯,抱住这个金大腿,她以后也不必见了高阳就像是老鼠见了猫一样。 “认不认,这还是得看禅杖的。” 无中生有,唐僧也不怕侍卫们惊讶,直接拿出了禅杖,劈头盖脸的朝着笙歌砸了过来。 师父,这样是会死人的啊。 之前猪八戒虽说是天蓬元帅,但其实已经是只猪妖。 既然是妖,就要比人类皮糙肉厚的多。 “嗯?” 唐僧似笑非笑的看着笙歌。 要么被揍,要么滚蛋。 多么简单明了的选择题。 真当离开时便离开,回来时便归来是件随心所欲的事情吗? 笙歌读懂了唐僧的神情,微微顿了顿,停住了准备逃跑的脚步。 揍吧,不揍死就好。 禅杖一下一下打在笙歌身上,很疼。 但是看着唐僧的神情,笙歌就喊不出疼痛的话。 单方面的挨揍结束了,笙歌的体型胖了一圈…… 笙歌保证,此刻就算是真爱高阳公主出现也绝对认不出现在这个跟充了气似的大胖子大猪头会是她心心念念的如意郎君。 “好了吗?” 笙歌瑟缩的看着唐僧。 她知道,唐僧很是手下留情了。 如果唐僧真的想揍死她,只需要一禅杖,她根本没有任何反抗的机会。 唐僧用看白痴的眼神看了笙歌一眼…… 小年轻,你是不是太傻白甜了。 悟空如果知道你回来就不是揍你一顿能够解决的了。 怎么办,好想看戏。 唐僧暗搓搓的想着。 既然想看戏,那还是把八戒留在身边吧,最起码看戏的时候方便些。 “此人是贫僧旧识弟子,麻烦诸位施主了。” 唐僧对着尽职尽责的侍卫解释道。 侍卫们现在整个世界观都崩塌了,他们都不敢相信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圣僧了。 原来,圣僧这么彪悍啊。 哪里需要他们保护,若是真发生什么不可预料的事情,还指不定谁保护谁呢。 因为唐僧带给他们的震撼太大,以至于让他们暂时忘记了笙歌和唐僧之间奇怪的相处。 笙歌跟在唐僧身后进入了弘福寺,弘福寺并没有笙歌想象中作为圣地那般雄伟壮观,反而像极了平常人家的小庄园。 简单,低调,可径直却不错。 笙歌想想自己住客栈的钱都是乞讨来的,再看看唐僧大佬却住着庄园似的寺庙,心彻底碎了。 这一刻,她无比想唱一首凉凉送给自己。 “小白。” 笙歌控制着脸部的肌肉,扭曲而又狰狞的对着小白打招呼。 “……” 小白眼中满是了然。 他就知道,师父绝对会揍二师兄一顿,否则不足以泄愤。 毕竟当初被大师兄练手的日子,是师父这一辈子的黑历史。 憋屈,可是谁又让师父不是大师兄的对手呢。 那段时间,大师兄莫名的热衷于找人切磋。 美名其曰是切磋,实际上却是单方面的凌虐。 三界内有名的仙人都被揍了一遍。 第一百一十八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八) (十八) 当然,这其中包括师父。 谁让师父那个时候嘴贱的说了一句都是猪假装没差别也可以…… 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他的二师兄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听起来有些离奇,但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并不是不可接受。 大师兄揍了师父,师父现在揍二师兄,不是再正常不过吗? 谁让二师兄是大师兄的小弟呢? 嗯,这都是因果啊。 大师兄再疯狂的与人切磋之后便宅在花果山中做起了美猴王。 佛界也好,天庭也罢,数次伸出橄榄枝想要招揽,只可惜大师兄志不在此。 毕竟大师兄如今在三界之中俨然是天下第一人。 只要招揽过去,那么必定会多一个战无不胜的战神。 除了在花果山,大师兄唯一做的事情就是时不时去蟠桃园摘几个蟠桃,顺带再逗逗妞妞。 大师兄对妞妞的特殊,他们看在眼中。 这是这份特殊究竟为何,不需深究。 都说大师兄最为洒脱不羁,狂妄潇洒,不惧风雨不畏艰险,也不怕前途漫漫只身一人。 可,他们这些最亲近的人知道。 最纯粹的人,最是重情。 不管怎么说,二师兄都被狠狠揍了那么多年,就好像是被大师兄一手调教出来的。 他不知,二师兄的归来是不是件好事。 愁啊…… 突然的离去,突然的归来,谁又知道此刻的重逢预示的不是又一次别离呢。 小白向来矜贵寡言,但这绝不意味着他真的是个傻白甜。 “二师兄……” 小白觉得这个称呼有些不太适合。 毕竟如今在天庭中混的风生水起,妻贤女孝的天蓬元帅也是名义上的二师兄。 三界之人,凡是有名望的,谁人不知天蓬元帅在天庭几乎就是个开挂的存在。 三界第一人花果山水帘洞美猴王是其师兄,而他又打遍天庭无敌手偏偏在哮天犬身上吃了瘪。 因着玉帝当年的许诺,天蓬元帅这些年过的很是恣意。 凡人妻子高老庄高翠兰也在仙丹的养护下白日飞升成就仙身。 用句俗气到极致的话,天蓬元帅就是达到了人生的巅峰,爱情事业双丰收。 许是天蓬元帅心中面对他们也有些心虚,所以除却一些必要的碰面,他们取经队伍鲜少团聚。 小白不懂,为何当年二师兄待高翠兰无微不至,高翠兰依旧不冷不热。 而天蓬元帅归来,却那般轻而易举的接受了呢。 难道只是因为她清清楚楚知道他不是他吗? “小白,该换个称呼了。” “他法号辩机。” 不管怎么说,二师兄猪八戒这个称呼都不应该存在。 两个猪八戒,该如何共存呢。 谁都不知,若是天蓬知道还有另一个曾经的他回来,是感激还是恐慌呢。 人心,人性,永远经不起试探。 “辩机乃是为师刚刚收下的九名缀文大德之一,助为师翻译自西天取回的佛经。” 一句话就决定了笙歌的身份,给予了笙歌无数人佛门僧人渴望的地位。 明明这是她所求,为何这一刻笙歌反而感觉到的更多的是心酸呢。 归来,不意味着时光反转,也不意味着她还是她。 二师兄…… 曾经西天取经被揍的生活终究成为一段提不得不能提的过往。 小白闻弦音而知雅意,他清楚师父的顾虑。 辩机的身份必须得瞒着。 以师父的恶趣味,也定然不会亲自告诉大师兄,二师兄换了个身份重新归来。 唉,算了,他还是安静看戏吧,反正师父也不会折腾死二师兄的。 “师父……” 虽说她已经不再是猪八戒,最起码她现在依旧可以唤唐僧一声师父。 这个世界上最暖心的事情就是你所希望的成了真。 挨揍就挨揍吧,最起码有粗大腿。 “师父,总有人觊觎徒儿……” 笙歌开始吧啦吧啦的告状,仗势欺人什么的她最喜欢了。 只是为什么唐僧的表情并不像她所想象的那样呢。 “辩机,炫耀乃佛之大戒……” 听到唐僧这句话,笙歌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别闹了,她是炫耀吗? 为什么她觉得一段时间不见,唐僧的脑回路更加清奇了呢。 最最重要的是,他们之间的交流有代沟。 “师父,这不是炫耀,这是烦恼……” “美好的烦恼?” 唐僧随口反问道。 笙歌这下是真的有些无语了。 她感觉,师父这样的佛门圣僧好像有点儿太接地气了。 说这些颇为轻佻的话,佛祖真的不会怪罪吗? 好吧,她忘了佛界已经关闭了,重开之日遥遥无期,师父现在可以尽情的浪。 “师父,您老人家能不开玩笑了吗?” “高阳公主是有夫之妇,而我又是佛门弟子,这如果纠缠在一起是要腰斩的。” 笙歌耐着性子解释道,谁让人家是金大腿呢? “你这是又知道了什么?” 唐僧反问道。 他总觉得自己这个怂怂的徒弟有些神秘。 未卜先知,且好像总是比他们知道什么。 “……” 笙歌一脸懵逼,我是谁,我在哪里,我刚刚又说漏了什么。 (д`) 唐僧虎视眈眈的盯着笙歌,手中的禅杖时不时晃动一下,似是在提醒笙歌考虑清楚之后再开口。 笙歌:“……” 能不要吓唬本姑娘了吗,再说本姑娘也没打算撒谎啊。 别看唐僧长的壮壮的,看起来不像是个足智多谋的人,但若是谁小看了唐僧,一定会后悔。 在真正的聪明人面前耍小聪明是没用的,只会更加证明你有多蠢。 “辩机会因与高阳公主的私情腰斩而死。” 笙歌压低声音,想要营造一种神秘感,只可惜…… “然后呢,你想做什么。” 唐僧依旧波澜不惊,语气淡淡的看着笙歌。 接着说啊,话说到一半故意吊人胃口吗? “不想死啊……”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能活着,谁愿意死。 唐僧翻了个白眼,这个简单的问题还需要发愁么。 “留在弘福寺,想死也死不了。” “大不了为师去跟皇帝说一声,让他看好自己的女儿。” 公主而已,他还真没放在心上。 第一百八十九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十九) (十九) “不可……” 笙歌连连阻止道。 以皇上对唐僧的信任,这句看似提醒的话就足以让高阳公主失去所有的荣宠和庇佑。 一个是信赖倚重的圣僧,一个是没事找事的女儿…… 皇上会偏袒谁并不难猜。 闻言,唐僧皱皱眉。 这个徒弟,还是这么的麻烦。 别人都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可为什么他的徒弟一直都是这么瞻前顾后优柔寡断呢。 唐僧冷哼一声,很是不满。 看来悟空教育人的手段还真是不行啊。 看着唐僧皱眉,笙歌心里发苦,她也不想顾及高阳公主啊…… 可是,谁让高阳公主心尖尖上的人呢。 她是因辩机的心愿而来到这里,自是不会不顾辩机的想法,不顾直播的任务。 “师父,高阳公主得一生无忧,富贵荣华,得享天年。” 听到笙歌的话,唐僧瞪大了眼睛。 既如此,何至于这么麻烦。 “没想到你还是个重情重义的,既然这么看重高阳公主,你还不如还俗娶了她。” 显然,唐僧误解了笙歌的意思。 “不是我,是辩机。” “辩机希望看到高阳公主是幸福的尊贵的。” 点到为止,唐僧联想到笙歌为猪八戒时的举动,心中明悟。 “师父,你的三观是不是碎了……” 笙歌的这个问题是针对唐僧那句还俗娶了她问的。 高阳公主可是有夫之妇,把出轨说的这么理直气壮也甚是少见。 “和离难道不比戴绿帽子要强吗?” “离离头上草,年年岁岁绿油油。” “和离,圣上指不定还会给房府一些弥补。” 笙歌很是怀疑唐僧这些怪话究竟是从哪里学来的。 “……” 笙歌哑口无言。 金大腿不愧是金大腿,说的就是这么有道理。 只可惜,她是女儿身啊。 就算高阳公主恢复了单身,不再是禁忌,她也不会有丝毫念头。 风花雪月这种事情最是糟心。 本姑娘可是要征战星辰大海的,哪儿能被一个高阳公主所束缚。 …… “你说什么?” 远在房府刚刚散出去人手准备抹黑笙歌的高阳公主一脸怒火,白皙的手掌狠狠的拍在了桌子上。 “公主殿下,弘福寺那边儿传来消息玄奘法师收辩机小师父为徒。” “辩机小师父已经随玄奘法师入住弘福寺一同翻译佛经,不捎多时,便会天下皆知。” 前来禀报的公主府侍卫老老实实的重复了一次。 “公主,要不要收手。” 相比较高阳公主,房遗爱还是十分清醒的。 “收手?” 高阳公主嗤笑一声,冷冷的摇了摇头。 “不知驸马有没有听过一句话不患寡而患不均?” “既然圣僧之前已经明言,以谙解大小乘经论、为时辈所推的资格,选出九名缀文大德。” “为什么辩机要是例外呢。” 其实,高阳公主此刻的心情很是复杂。 辩机越优秀,就证明她的眼光越好。 可这也就意味着,她得到他的机会越小。 辩机…… 高阳想到那张面容被模糊掉的画像,心下意识的炖疼起来 “如此不平等之事,也不知其他僧人心中会不会有不忿呢。” 高阳公主从未想过要收手。 天下皆知玄奘法师徇私言而无信,她就不信玄奘法师依旧会无动于衷力保辩机。 她心知,她此刻所做的一切,若是辩机知晓,必然会恨她。 所以,这些她都不会让他知道。 就让事情闹得大一些吧。 高阳公主看着自己莹莹如白玉的手诡异的笑了笑。 她就是想得到辩机…… 第一眼就有这种强烈的渴望。 她知道,她这种情绪是不正常的,甚至有可能会让她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可是,她真的控制不了。 不知为何,从遇到辩机是那一刻起,她的心就再未静过。 隐隐约约,她就好似自己忘了些什么,又记起些什么…… 不管是什么,都只与辩机有关。 房遗爱叹了口气,也许他该去找父亲谈谈了。 玄奘法师,就算是倾房府所有的势力,都难以撼动一二。 高阳是不是魔怔了,是不是把这件事情想的太过于简单了一些。 为了一个辩机,赌上所有的尊贵,值得吗? 不行,不管是为了房府还是为了高阳公主,他都必须与父亲商议,想办法阻止这件灾难性的事情发生。 …… 在弘福寺的笙歌看着月光第九十九次感叹自己进入弘福寺的决定是不是有点儿冲动。 果然啊,冲动是魔鬼。 虽说证明了玄奘法师是唐僧,也成功的报上了金大腿,有力量与高阳公主势均力敌,但是…… 但是这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些…… 笙歌摸摸自己的后背,疼的抽了一口气。 呜呜呜,为什么又挨揍了。 唐僧那恨铁不成钢的眼神是多么熟悉。 就好似是在嫌弃她无论什么时候都混的这么惨。 能不能不挨揍…… 她觉得自己遇到了一个假唐僧,真的唐僧明明对小白温和有耐心。 扎心了…… 心塞(-w`) 师父还是那个师父…… 自从她来到弘福寺,又一次开始被唐僧拉做苦力。 所有需要唐僧出面的事情,都是她代为处理。 所有人都知道圣僧玄奘法师收了一个清俊儒雅眉清目秀的弟子。 却不知这个弟子白白净净的脸蛋后是遍体鳞伤…… 千万不要想歪了,只是被揍的。 唉,明天又得顶着圣僧弟子的名头去开大讲座了。 又得费脑筋好好思考一下怎么忽悠了…… 还在心烦的笙歌并不知关于她的阴谋舆论已经发酵到极致,就差一个小火星就能够点燃整片大草原。 倒不是说笙歌傻白甜没脑子,而是唐僧的霸气让笙歌觉得高阳公主也不是那么可怕…… 蜜汁信任。 而在房府之中,分居着的高阳公主和房遗爱心思各异。 就算不同床,梦也异。 高阳公主在思量着自己的计划成功几率有多大,而房遗爱却在沾沾自喜着自己拦截了高阳公主的人。 殊不知,高阳公主作为圣上最宠爱的公主,怎么可能没有底牌。 正因为有底牌,才能有底气,底气十足的相信自己可以拿下辩机。 第一百九十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 (二十) 讲经大会上笙歌终于遭受到有史以来的第一次诘难。 笙歌失笑,这就是千夫所指的感觉吗? 主播:本主播现在就来向大家展示一下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气质。 泠泠七弦上:主播怕不是个文盲吧…… 主播: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群人来势汹汹啊,看看这些多出来的生面孔就是在挑事儿啊。 浪九九:对于挑事儿的,难道主播就准备宽宏大量吗? 豺狼配女猫:你们真是太高看主播了,主播的心眼还不如针尖大。 主播:本主播是温柔的小仙女。~(^3^)-☆ 笙歌有一搭没一搭的回着直播间玻璃碴子的话,顺带冷眼看着眼前的闹剧。 对于挑事儿的,自然不能放过了。 不就是想把她架在火上烤吗,有什么大不了的。 嗯,人至贱则无敌。 贱兮兮的也是一种优良传统。 “辩机也不知道给圣僧下了什么**药,明明就是个徒有虚名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假和尚,偏偏入了圣僧的眼。” “圣僧不是说众人推举选取译经人么,为什么就神不知鬼不觉的选了辩机。” 众人你一言我一语,似是要彻彻底底的把脏水泼在笙歌身上。 笙歌勾唇,这些人是觉得他们师徒好欺负了吗? 言语之中竟然还有人想把唐僧也代入流言之中,把他拉下神坛。 高阳么? 笙歌实在想不到除了高阳公主还有什么人会这么无聊。 烦啊…… 她现在的身份注定了她和高阳公主无论如何都不能为敌。 守护…… 一个想默默守护,一个想的却是费尽心思得到,哪怕扭下来的瓜不甜。 这本身就是对立的。 辩机还真是给她出了个大难题啊。 笙歌淡淡的笑着,眉眼弯弯,清雅无双,温热明媚的阳光撒在笙歌身上,如同为她镀上了一层金光。 在千夫所指的时刻,笙歌表现的很平静。 远远坐在对面酒楼的高阳公主站起身来,凝眉沉思。 为什么还是不一样呢。 这副清雅干净的模样明明就是最开始让她心动的。 这副样子最熟悉,最难忘。 可是为什么看着却有什么不一样了呢。 高阳公主看着在僧人群中淡然自若安之若素的辩机,有些疑惑。 错觉吗? 还是说她当初的刹那悸动只是她自以为。 扪心自问,她心悦面前这个年轻俊逸有学问的僧人吗? 若说真的无动于衷是不可能的。 面前的这个僧人满足了她对身侧之人的所有小女儿时期的幻想。 文雅秀气,学识斐然,甚至在无数人诘难时依旧清高雅致。 这样的辩机,无法不让人注意到。 无数的僧人,他是最耀眼最瞩目的。 可是,这样耀眼夺目的人很多,为什么一眼她便对他动了心呢。 她何尝不知,这是一种禁忌。 若是被世人所知,必定会遗臭百年。 可是,在看到他的那一眼,她就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心了。 只是,她不懂,为什么现在看着辩机却再也找不回那天那一刻的感觉了呢。 高阳公主苦笑一声,不能错过,不能后悔。 再次抬起头,高阳公主的神情再一次坚定起来。 讲经处越来越喧闹,越来越混乱。 明明是最神圣之所,此时却嘈杂的犹如菜市场。 世人皆言出家人六根清净,清心寡欲,但谁能保证剃度点戒疤之后就真的能够诚心皈依佛门呢。 贪欲其实始终掩藏在心底,形影相随挥之不去。 微妙时刻,只需一个火星子就可以彻彻底底的引出心底的贪欲。 平日里表现的越是凛然不可侵犯,此刻撕开那张面具之后就越是歇斯底里。 场面越发乱了…… 甚至有些涵养不够的僧人已经把手中的经书自以为砸向了笙歌。 有一就有二…… 笙歌依旧淡笑着,蠢货。 一群蠢货,蠢就算了,还这么让人讨厌。 在经书落下的时候,笙歌以一种非人的速度刁钻的角度一一接下了那些经书。 她最擅长的向来都不是耍嘴皮子,真当她挨的揍都是白挨的吗? 静静观看的高阳公主也松了一口气,她真怕那些经书砸在辩机身上。 辩机身材虽修长但也瘦弱,若是被那些经书砸到,不管怎样都会受伤。 手底下的人还真是不会办事。 只是她也没有想到辩机身手竟如此了得敏捷。 不过,待高阳公主想到辩机当日在山林中骑着野狼潇洒从容的样子后,心中了然。 嗯,辩机一直都是这般文武双全,她早该知道。 一时间,高阳公主眼睛中异彩连连,顾盼生辉,美的让人晃神。 …… 笙歌看着手中厚厚一堆曾经那些僧人自以为虔诚写下的经书,朱唇轻启。 “砸够了吗?” “如今佛门中都是这样的弟子了吗?” “撕咬攀扯无脑,乌合之众。” 笙歌也不怕得罪人。 就算怂,也要选择对象。 面前这群人,还不值得她委屈求全。 她确实要求全,但绝不是委委屈屈。 笙歌把经书整齐的放在桌角,才再一次看向那群被有心人激的面红耳赤的僧人,徐徐开口。 怪不得唐僧不愿意应付这群僧人。 若是如来知道自己的经书要传给这些人,也不知会作何感想。 “各位,可是心气平了?” “既然贫僧能够作为译经人自然是有道理的。” 笙歌这次打算先礼后兵。 先光明正大的证明自己确实有拜入唐僧门下作为缀文大德…… 唐僧本就是金蝉子,佛祖的二弟子,经年累月聆听佛祖讲经,这些经书对于唐僧来说无异于家常便饭,何须专门选择缀文大德,翻译佛经。 说到底,唐僧就是懒了。 连九九八十一难都懒得度的人,你还能指望他兢兢业业的翻译经书。 乖,别天真了。 她曾经是唐僧取经路上的二弟子,耳濡目染怎么可能对佛经一窍不通呢。 当初在灵山,唐僧整整跪了九天,作为徒弟他们自然是相随在侧的。 灵山,处处皆是佛音,让人过耳难忘。 呵,你们这群愚蠢的凡人,就等着看本姑娘如何全方位的碾压你们。 笙歌很是中二的想着。 第一百九十一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一) (二十一) 圆润清澈的嗓音,陌生拗口而又韵律感十足的佛经从笙歌口中缓缓念出。 最开始的那几段他们勉勉强强还能听懂,毕竟那是圣僧之前在陛下召开的讲经大会上解释过。 据说是取回的真经…… 喧闹的场面随着笙歌的声音一点点安静下来,直至最后只余笙歌干净如山泉的诵经声。 既然是打脸,还有什么比得上从面前这些人最擅长领域打败更好的呢。 “诸位,可还满意?” 笙歌觉得稍稍有些口渴便停止了装逼。 有些不死心的人底气不足的叫嚣着“谁又知道这是不是你窃取了圣僧的成果。” “蠢货……” 笙歌毫不客气的开口了。 若是平日里笙歌这副模样的僧人在别人看来还有些另类。 但今日在这么多人大打出手的之后,笙歌这副干脆利落的作态并不会再让人觉得有什么奇怪。 “窃取,师父为何取经?” “取经乃是为了弘扬佛法,渡人渡己,造福万民。” “你的想法怎可如此自私呢。” “方才所诵经书不过是贫僧想要证明自己的有资格助圣僧翻译佛经。” “想要泼污水的,适可而止。” “礼貌用过了,若是诸位再不识好歹,别怪贫僧不客气。”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她这几句话嚣张的话是故意说之。 她本就是个小心眼的人,前来挑衅怎么能够没有表示呢。 唉,她好像还是比较适合简单粗暴的法子。 快快快,你们千万别怂,继续折腾,本姑娘正好手痒。 还好,总有些不知死活的家伙让笙歌尽兴。 被唐僧揍了几天的笙歌,自认为身手速度都上了一个台阶。 别人练功都是刻苦,她的捷径是挨揍。 笙歌不知道这究竟是不是一件幸运的事情。 姿态优雅从容不迫的揍了挑头的僧人一顿,笙歌施施然整理了一下僧袍回到了弘福寺。 呵,本姑娘打不过唐僧,还打不过你们这群人吗? 是不是有些太小看本姑娘了。 …… 高阳看着铩羽而归的僧人,狠狠的捏住了手中的帕子,眉头紧皱,说不出的不悦。 这场讲经闹剧很快便传遍了整个长安城。 房遗爱接到消息的时候已经太迟了。 心有余悸…… 这是房遗爱唯一的感觉。 明明父亲已经亲自出手了,可为什么高阳公主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谋划成功了。 高阳公主…… 房遗爱叹了口气,颇为头疼。 对上圣僧,到底是谁给了高阳公主这样的底气。 难道高阳公主是真的想跟圣僧在陛下面前一较高下吗? 两败俱伤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其实按照他内心深处的想法,对上圣僧,高阳公主会完败。 陛下一定会不问缘由的偏袒圣僧,更不要说此次本就是高阳公主理亏。 房遗爱能够得知,房玄龄当然更早得到消息。 到底是官场老人,房玄龄不至于失态。 只是心中对于高阳公主的不喜和警惕更加多了几分。 房家本以足够荣耀,尚公主也非他本意。 可是谁让陛下就是在这长安城的少年郎里相中了遗爱呢。 遗爱和高阳公主的面和心不和他看在眼里却无能为力。 高阳公主可是陛下最疼爱的女儿啊。 他们房家一退再退,高阳公主是不是欺人太甚了。 对付辩机? 为何要想方设法的对付一个八竿子打不着的和尚呢。 虽说遗爱遮遮掩掩,但是并不妨碍他猜到一些事情。 高阳公主…… 房玄龄摩挲着手中的茶杯,沉思着如何才能在不伤己的情况下解决掉这个烫手的山芋。 这份滔天恩宠,他们房家并不想要。 从这一刻开始,房玄龄已经决定如何化被动为主动。 坐实了高阳公主和辩机这段禁忌关系么? 若是这样,遗爱的名声可是就彻彻底底毁了。 一时间房玄龄有些举棋不定。 …… 弘福寺内,唐僧翘着二郎腿,磕着瓜子犹如地主老财一般看着小白烹茶。 “师父,再怎么说你现在也是圣僧,以后这暴脾气还是得克制一下。” 小白有一句没一句的随口说道。 弘福寺内的气愤从不像外界人所想象的那般严谨威严,反而是说不出的恣意。 “如果不是八戒……” “辩机太磨磨唧唧,哪里还需要为师动气。” “那群人一看就居心不良,辩机竟然还耐着性子周旋,看来还是平时为师揍他揍的不够狠。” 唐僧下意识的还是把八戒二字说出了口。 毕竟在他记忆中的是八戒,是那个肥头大耳膘肥体壮一起过九九八十一难的猪悟能。 而不是如今这个眉清目秀的辩机。 “师父,徒儿觉得二师兄刚才法子甚好。” “既可堵悠悠众口,在最后时刻也出了气。” “如果二师兄一开始就动手怕是会留下把柄,让人指责。” 小白心平气和的说着。 仿佛时光对于小白格外的宽容,除了留下温润再无其他。 “……” 唐僧何尝不知小白说的在理,但始终有些心气不顺。 就好似是自己的徒弟,为什么要干站着让别人诘难呢。 再说了,他可忘不了当初他还因为这个糟心的徒弟,被另一个不孝的徒弟打着切磋的名义狠揍了一顿。 这么能的徒弟,怎么能够被别人欺负了呢。 “咦?” 正在烹茶的小白手顿了顿。 “师父刚才可曾感觉到外人的气息?” 小白身为龙族,对气息甚是敏感。 虽然只是一刹那,但他是真真切切感受到了。 这长安城真的还有人能够在不惊动他和师父的情况下神不知鬼不觉的蛙潜入弘福寺吗? “有吗?” 唐僧大大咧咧的反问道。 刚才只顾着生气了,哪里还赶得上注意四周。 “也许是错觉吧。” 小白不确信的说道。 他和师父都非这凡世间人,这长安城内弘福寺应该是最安全的地方了吧。 …… 正挂着笑容装模作样往弘福寺赶的笙歌刹那间汗毛竖起。 有人在暗中盯着她? 笙歌的感知向来敏锐,从不会有差错。 有人盯着笙歌并不奇怪,笙歌奇怪的是盯着她的这个人竟然让她产生了一种死亡来临的感觉。 第一百九十二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二) (二十二) 也就是说暗中的那个人想杀她,她毫无还手之力。 什么人? 高阳公主手底下还有这样超脱与俗世的高手吗? 随即,笙歌就摇了摇头,否认了这个想法。 能够让她毫无还手之力的人一定是世外之人,世外之人绝不会被高阳公主的富贵财帛所打动。 不是高阳公主的人会是谁呢? 笙歌每一步都走的很小心,提起十二万分的精神,生怕下一秒就身首异处。 还是不够强吗? 在生死攸关之际,笙歌开始反省自己平日里是不是太得过且过了一些。 自以为身手不俗,就自诩天下无敌。 如今刚刚到这个世界不久,就倒霉的遇到了可以让她一招毙命的人。 呵呵哒,宝宝心好痛。 主播:玻璃碴子们,你们能不能看到藏在暗处的人是谁…… 走路太浪会闪腰:能,也不能。 笙歌的心就好像是过山车一般起伏不定。 走路太浪会闪腰:是一个全身都笼罩在金色雾气中的人,很强很强,比大和尚要强,至于容貌,看不到。 我是个神棍:为何老衲在这个人身上感受到了天道气息。 天道…… 笙歌悚然大惊…… 神棍说的是天道,而不是天道庇佑。 难不成她已经倒霉到这种地步,让天道化身来到这长安城亲自抹杀她。 笙歌的心惴惴不安,她始终都是个外来者。 夜帝:不是天道……确切的说来人应该是这方世界的第一人,天道自动笼罩其身。 笙歌咋舌,这有什么区别吗? 笙歌只知道,在暗处的那个人很牛逼。 世界第一人…… 她不经吓的。 夜帝:按理说能被天道笼罩的世界第一人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相当于这方世界的秩序者。 夜帝:能为秩序者,心无挂碍,无所羁绊,可为何却久久没有动手呢。 世界第一人,自是能够看透笙歌的身份,这一点他们所有人都没有心存侥幸。 主播:也许我好看? 笙歌苦中作乐的想着。 指不定什么时候死期就到了,她还不能选择快乐的死吗? 辣鸡系统,也不知道能不能救了她。 她的大和尚师父虽然也有金光闪闪的身份,但毕竟比不过世界第一人。 她还是不要去拖累了。 夜帝:观其气息,对主播应无恶意,主播不需要表现的这么视死如归。 言外之意,别装了,我们大家都知道你快要怕死了。 主播:扎心了…… (n`n) 唉,这是不是意味着她还可以挣扎一下,不需要这么快认命? 笙歌努力摆出最好看的笑脸,试图让那个不知道的人看着她更加顺眼些。 怂怂的笙歌,为了活下去不介意短暂的出卖色相。 呜呜呜…… 为什么弘福寺还不到。 求放过…… 不紧不慢的跟在笙歌身后的人隐约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若有似无,若是常人看了只会觉得眼花。 也只有直播间那群不凡的玻璃碴子们才能看到来人的特殊。 谁都不知道来人想的是什么,不杀也不现身,同样也不会放笙歌离开。 若是笙歌仔细观察,就会发现周围的场景是那么虚幻。 似真似假,再无一个行人。 只可惜,现在笙歌闷着头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走回弘福寺。 大和尚在那里,她要抱大腿。 …… “啪……” 清脆的响声,唐僧手中的茶杯掉落在地上,溅湿了僧衣。 “师父?” 小白不知其中缘故,很是疑惑。 自从师父当日从灵山归来决定在这长安城中安心翻译佛经不问世事,就很少再喜形于色了。 如此失态,还是二师兄离开后,师父被大师兄揍的时候。 “八戒的气息消失了。” 凭空消失,他无迹可寻。 “怎么会这样?” 小白立刻停下了手中的动作,秀气的眉头紧紧皱着。 他知道事情的轻重缓急,若是二师兄在他和师父的眼皮子底下失踪,在大师兄那里又该如何交代。 瞒着吗? 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也永远包不住火。 “师父,会不会像上次一样……” 悄无声息的离开了…… 这是小白的未竟之语。 唐僧摇摇头,不会的,八戒的每一次出现都是有目的有任务的。 这一次八戒的任务是让高阳公主一生尊贵无忧,荣养天年。 排除自己离开,那么必然是被人掳走了。 “小白,你感受到的那道气息可能追寻?” 唐僧灵光一闪,想到了小白那句看似随意的问题。 小白苦笑一声,感受到那道气息都纯属侥幸,何况是追寻呢。 唐僧的脸色更加难看了…… mmp…… 弟子是个小弱鸡,他这个做师父的也跟着遭殃吃苦受累。 等这次把八戒救下来,一定要狠狠的揍,哪怕本领不强,但最起码练得耐揍些,死的时候也能多挣扎会儿,等他们来救。 气死人了…… “小白,你前往花果山,若是悟空不在,那么必然在天庭蟠桃园,;你去这两处寻寻。” “八戒的消息,他一定会来。” 以防万一,唐僧还是做了两手准备。 能在他和小白的眼皮子底下神不知鬼不觉的带走八戒,那么他也不一定是对手。 究竟是什么人? 佛界紧闭,天庭也很是安静,冥界的人吗? 烦啊…… 唐僧抓狂,他是真的不喜欢动脑子,还是取经路上比较好,一禅杖下去整个世界都安静了。 “师父,会不会是猴哥儿……” 小白眨眨眼睛,试探着问道。 “呃……” 唐僧哑然。 会吗? 应该不会吧。 悟空来长安城的次数屈指可数,如果不是偶尔还能在天庭的蟠桃园见到,三界之内的人怕是都以为悟空死了…… “悟空的气息你我师徒都很熟悉,既然你未辨别,那么可能性就不是很大。” “不要耽搁了,你我分头行动。” 话音落下不久,手握着禅杖的唐僧就出现在了笙歌气息消失的位置。 一条普普通通的巷子,回弘福寺的必经之路,看不出任何打斗的痕迹。 看来他那个蠢徒弟现在还不知道自己已经不在长安城了。 真是糟心啊…… 糟心的徒弟,他就不该认。 第一百九十三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三) (二十三) 唐僧现在万分的后悔当初为了看好戏把笙歌留在身边。 呵呵哒,这下好了,别说看好戏了,指不定还得跟那只猴子好好切磋一顿。 他实在是不愿意承认身为师父却打不过徒儿。 悟空就是个异类,那身法力和功夫就好像是打了鸡血似的一日千里,让人望尘莫及。 明明俨然已是三界之内无敌手,可偏偏修炼起来进境还是如此快。 唉,打不过啊。 收了这么多徒弟,一个比一个糟心。 一个蠢,一个凶,一个呆,只有小白最贴心。 也不怪他这个做师父的偏心。 当初他就应该在认出八戒的瞬间,直接大包送到花果山,好戏什么的哪是那么好看的。 有悟空在,别说一个高阳公主了,再来是个都不是问题。 所以啊,一念天堂一念地狱。 唐僧在笙歌消失的地方驻足观察了好一会儿才定定的看向了天空的某个位置。 对手有点儿强啊…… 要不然他还是不要管他那个蠢徒弟了,这么蠢的徒弟想收一个不是分分钟的事情吗? 话虽如此,唐僧却还是拿出禅杖狠狠的砸了过去。 嗯,先把这个临时的小结界砸开。 只是想象太美好,现实太骨感,结界一动不动,而唐僧却被狠狠的弹开砸在了地上。 呃…… 唐僧觉得自己受伤了。 他现在已经弱到连一个结界都奈何不了了吗? 明明当时在取经路上他也是一禅杖一个小妖精的金蝉子啊。 扎心了…… 幸亏没人,作为一个圣僧也是要脸的,好吗? 悟空,你再不来,失去的可不就是那头猪了。 唐僧叹了一口气,伸手在巷口巷尾加了结界,以防有普通百姓误入这里看到他逗比的对着天空挥禅杖。 嗯,他还是要维持自己圣僧的威严的。 正在自以为很努力往弘福寺赶的笙歌只觉得地动山摇,下意识的寻找安全的地方抱头大喊地震了快跑…… 呵呵哒,当年做学生的时候地震疏散演练的后遗症。 笙歌苦笑,怎么感觉这个世界处处不顺呢。 明明她很顺利的抱上了金大腿,梦想的是一种吃香的喝辣的仗势欺人的生活啊。 夜帝:这不是一个真实的世界,应该是主播的外援来了。 夜帝:主播,别犯傻了。 夜帝在直播间是不可置疑的大佬,不仅仅是土豪程度,同样也是身份博学以及身份。 这个直播间的玻璃碴子没有普通人。 笙歌眨眨眼,假世界…… 她以后吹嘘的时候是不是可以说自己进入过一个假世界。 明白不是地震后,笙歌送了一口气,然后找了块儿干净的石板坐了下来。 反正这是个加世界,再走也走不出去。 神秘人不杀她,外援也来了,她还是歇会儿吧。 笙歌很是心大。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莫名的笙歌有了一种光棍思想。 神秘人:“……” 这怕不是傻子吧…… (;一_一) 满是嫌弃啊。 稍稍稳固了一下小世界,神秘人身形变换,化成了人身猪脸的模样,手中还拿着九齿钉耙。 头皮发麻,笙歌猛地闪开,坐着的地方石板已经碎了。 笙歌揉揉眼睛,她看到了什么。 猪八戒,九齿钉耙…… 这是这九齿钉耙用的怎么这么碍眼呢,你见过谁用耙子用敲的…… 浪九九:我这是看到了什么……真假猪八戒对决?这算不算是大水冲了龙王庙…… 豺狼配女猫:我只是想采访一下主播现在是何心情。 灯火阑珊处:心情复杂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只有我好奇这是怎么一回事儿吗? 主播:我只是曾经代替猪八戒存在过一段时间。 笙歌简单的回答道,一双眼睛却是疑惑的盯着猪八戒。 这真的是猪八戒吗? 笙歌表示很怀疑。 唐僧说现在猪八戒爱情事业双丰收,在天庭过的春风得意,受人恭维,怎么会突然来到凡间,还杀气腾腾的拿着九尺钉耙砸向了她呢。 最重要的是,猪八戒会有这样锐利一往无前的眼神吗? 她自认为对猪八戒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安于现状,喜欢享受,这不应该是属于他的眼神。 “猪八戒”手握九尺钉耙淡淡的看着笙歌,似是要把笙歌的每一个眼神剖析清楚。 这样的眼神让人无处遁形。 “你认识本座……” 初恋的嗓音…… 这是当初笙歌认为猪八戒身上唯一能够吸引她的优点。 好像啊…… 一模一样的外貌,完全相似的嗓音,还有标志性的九齿钉耙,这一定是个与真正猪八戒很熟的人。 笙歌已经完完全全确定面前的人不是猪八戒。 那么懒散的性子,怎么可能成为三界第一人,还天道降临,别逗了。 猪八戒完完全全都不是那种奋发上进的人。 说句不好听的话,猪八戒一直都是个胸无大志的,期望都是老婆孩子热炕头的生活。 “你是什么人?” 笙歌反问道。 “猪八戒”没有回答,只是依旧居高临下的看着笙歌,眼神晦涩难懂,九尺钉耙不由分说的敲了下来。 笙歌:“……” 如果不是场合不对,笙歌真想大喊一声九齿钉耙不是这么用的。 想当初她为了练好九齿钉耙吃了多少苦。 mmp,你装也装的像一点儿啊。 笙歌灵活的躲闪着,作为曾经九齿钉耙的主人,最是了解九尺钉耙。 每一个细微的闪躲都毫无瑕疵。 哼哼哼,你就打不到我。 笙歌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个装猪八戒的大佬其实对她没有杀意,更多的是试探。 试探什么呢? 这种场合实在不适合笙歌思考。 再说了她作为一个学霸,应该是学霸里最没有脑子的。 脑子那种东西,笙歌好久都没有用过了。 只要对方不杀她,笙歌就放心了。 就在笙歌沾沾自喜的时候,九齿钉耙不知道什么就变成了一根其貌不扬的棍子…… 额…… 难怪她说耙子用的奇怪呢,这不,换成棍子就顺眼多了。 不对,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她好像躲不过这一棍,曾经被金箍棒支配的恐惧被唤醒,瞬间席卷了笙歌整个人。 第一百九十四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四) (二十四) 下意识的笙歌做了无数遍的动作。 “大圣,饶命……” 这句话完全就是笙歌极度恐惧之下无意识的话。 被金箍棒揍了无数次,笙歌看到棍子就会脑补成金箍棒。 笙歌很少叫孙悟空大师兄,向来都是大圣。 一来这是她儿时的偶像,二来她在时时刻刻提醒自己她不是真正的猪八戒。 破风声响起,但棍子最终还是在笙歌头顶停了下来。 笙歌愣住了…… 没有被砸死,笙歌也终于后知后觉的想起自己刚才喊了什么。 大师兄…… 这是孙悟空,是大圣吗? 笙歌缓缓的抬起头,看向棍子的主人。 依旧是肥头大耳大猪头,可是却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睥睨天下的霸气。 这种样子,笙歌最是熟悉。 “大圣?” 笙歌小心翼翼的喊道。 有惶恐,有期待。 若说笙歌最怕的人,不是绑定她的辣鸡系统,也不是直播间的玻璃碴子,而是大圣。 想起那段被揍的生活笙歌依旧觉得肉疼。 “……” 幻化慢慢褪去,一张棱角分明锐利无比的面庞露了出来。 笙歌:“……” 她好像又眼花了。 是不是老了就容易眼花。 笙歌很是懵逼,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却沸腾炸锅了。 这还是大圣第一次变化成人的模样。 笙歌心中暗暗思考,这张脸还是很好看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原来大圣是这个样子的,无论怎样变化,那独有的气质都不曾改变。 豺狼配女猫:原来把主播吓成狗的人是大圣啊。 灯火阑珊处:请别诬陷狗…… 北城南笙:怪不得对主播不曾露出任何杀意。 大圣并没有言语,而是就这般狂妄的看着笙歌,似笑非笑。 金箍棒也不在是其貌不扬,变成了笙歌最熟悉的样子。 金光闪闪…… 扭曲的审美啊。 金箍棒就在笙歌头顶一掌的位置停着,似是在等着笙歌一造作直接一棒子敲死笙歌,然后一了百了。 笙歌心慌慌…… 大圣,咱们有话好好说啊,别这样,动刀动枪的对身体不好。 诡异而又尴尬的沉默在悄悄蔓延。 笙歌突然感觉很是心虚,但又想不到心虚的理由。 她本就是属于游客的性质,直播顺带完成任务,她不是猪八戒,这一点孙悟空从看到她的第一眼就知道。 她也从不曾隐瞒过,何来心虚呢。 笙歌在心中给了自己无数的心理建设,希望自己雄赳赳气昂昂的抬头挺胸对着大圣淡然的来一句别来无恙唉。 嗯,不就是一句话么。 别怂,笙歌,上吧。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做了无数繁琐而又无数的大气动作,然后咬牙对上了大圣的眼睛。 呵呵哒,怂了…… “大圣,我错了……” 笙歌生无可恋。 唉,一定是大圣给她的心理阴影太大了,导致她一看到大圣就忍不住发怵,下意识就想求饶。 打不过啊打不过。 笙歌只求大圣看在她认错态度良好的份儿上能够手下留情。 半晌,回应笙歌的依旧是沉默。 “我错了……” 没有办法,笙歌硬着头皮再次开口了。 笙歌生怕大圣十分狗血而又接地气的问她一句错在哪里。 于是,笙歌低垂着头,绞尽脑汁的在想着理由。 错了吗? 扪心自问,笙歌并不知道。 “错了吗?” 良久,大圣终于开口。 这短短的三个字彻彻底底的粉碎了那尴尬又诡异的沉默。 这次的声音不再是之前的初恋音,而是属于大声的那种傲气和锋利。 他不畏惧一切…… “嗯嗯。” 见大圣说话,怂笙歌如同小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 只要大圣老人家开口,她哪里都错了都可以。 “既然错了,那就理所当然的要受罚。” “起来。” 一说这话,笙歌就知道有些揍是逃不了的。 命苦啊。 笙歌哭丧着脸站了起来,一副任打任骂的小媳妇儿样。 笙歌表示很扎心。 真的,她以为自己已经可以征战银河了,没想到在大圣面前还是这么怂。 唉,本姑娘真的不想这么怂啊,要不然奋起反抗吧。 呃…… 好死不如赖活着,她还是不要自寻死路了。 噼里啪啦,劈头盖脸,这方虚幻的小世界里响起了笙歌杀猪般的叫声。 待大圣停手,笙歌依旧如同一滩烂泥倒在地上,出气比进气多了。 笙歌勉强睁开眼睛,这算不算是劫后余生呢。 这应该是她被揍的最狠的一次了吧。 足以看出大圣心中有多么不满。 大圣眉头依旧蹙着,手指轻轻在笙歌身上点了点,然后掏出一颗丹香弥漫的仙丹扔在了笙歌口中。 笙歌身上的伤一点一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如初。 笙歌傻眼,大圣难不成是想恢复了她之后然后再揍一顿啊。 别这样,别这么变态…… …… …… “师父?” 小白急匆匆的赶回来就看到了毫无姿态坐在地上气喘吁吁的唐僧。 这是经历了什么,一场大战吗? 看着也不像啊。 “小白,你可算回来了。” 唐僧现在觉得自己委屈的都快要哭了。 “咦,猴子呢……” 唐僧往小白身后看了看,然后诧异的问道。 他那个叱咤风云的大徒弟已经宅到这种地步了吗?连八戒的消息都召唤不出他来了吗? “大师兄不在花果山,也不在蟠桃园。” 小白扶起唐僧,如实回答道。 “师父,那是临时的小世界么?” 小白指着被唐僧的禅杖砸的有些扭曲的结界,皱着眉头问道 原来师父就是被一个小结界欺负的这么狼狈。 嗯,怎么办,好想笑。 许是唐僧看到了小白眼中的揶揄,大吼一声拿着禅杖一跃而起砸向了结界。 结界应声而碎…… 唐僧摸摸自己的光溜溜的脑袋,他刚才算不算是超常发挥。 “小白,看到了吗,师父还是很厉害的。” 唐僧刚准备得瑟一下,就看到两道人影出现在面前。 心塞塞啊,能不能让他完整的装一下。 “嗯,师父还是很厉害的。” 小白很是体贴的附和道。 怎么感觉师父越来越傻白甜了呢。 跟着这样的师父,是不是注定了前途无亮呢。 第一百九十五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五) (二十五) 嗯,幸亏他早就把前途抛在了九霄云外。 “大师兄,二师兄。” 小白矜贵清雅的对着大圣和笙歌点头问好。 对着大师兄,他真没胆子喊二师兄一声辩机。 咦,难道大师兄转性了,没有揍二师兄么? 二师兄的衣衫看起来除了有些不整洁,看不出任何被揍的痕迹。 就连那张小脸都是白白净净,俊逸潇洒的。 不应该啊…… 小白虽然好奇,但还是没有蠢到对着孙悟空问出一句二师兄你为什么没有挨揍的话。 但唐僧显然就没有小白的顾忌了,大大咧咧的开口。 “八戒,你为什么没有被揍呢……” 没有被揍…… 听到这四个字,笙歌只觉得牙疼。 她哪里是没有被揍,明明是差点儿被揍死好吗? 有苦难言啊。 嘤嘤嘤~ 哭唧唧(;;`) 怪不得大圣好心的喂给他一颗仙丹,原来你是这样的大圣…… 笙歌觉得自己又一次被刷新了三观。 如果孙悟空知道笙歌此刻心中的想法,定然会不由分说的再揍笙歌一顿。 他不就是看着她满身的伤,鼻青脸肿的样子看着碍眼么。 果然,好人做不得,好猴子也做不得。 “师父,徒儿看着像是那般暴躁的人吗?” “徒儿喜欢的是切磋,可不是欺负人。” 孙悟空此刻依旧是人类的模样,站在阳光下,犹如战无不胜的将军。 “……” 唐僧撇撇嘴,还真是睁眼说瞎话。 切磋? 实力相当那才叫切磋。 这三界,还有什么人能够跟悟空实力相当吗? 千万别让切磋这两个字背锅…… “早知道是你,为师就悠悠闲闲的在弘福寺喝茶了。” 呵,小白好不容易烹茶,他还没喝到。 真是觉得悟空和八戒之间是孽缘…… 悟空轻易不到长安,平日三请五请都请不来,这一次八戒刚刚出现,就不请自来,还偏偏阴差阳错的听到了他和小白的对话,知道了辩机就是八戒。 呵呵哒,知道就知道吧,搞这么一出是想干嘛。 “徒弟也是怕师父受了蒙逼,该走了。” 孙悟空收回金箍棒,旁若无人。 刚才笙歌在小世界里被揍得惨兮兮的样子是无人有缘看到了。 …… 走路太浪会闪腰:平常总是想看到主播被揍的惨兮兮的样子,怀念怂怂的主播,可是为什么看到了却又不想再看了呢。 浪九九:那是主播被揍得太狠了。 灯火阑珊处:看大圣下手,虽不致命,但确实没一棍子都没有太留情。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因祸得福,以后无论是练功还是修炼都事半功倍。 北城南笙:这根本不是因祸得福,而是大圣故意为之。 …… 笙歌看着弹幕,默不作声。 再事半功倍都比不过大圣,笙歌已经快要绝望了。 别人的故人重逢都是温情脉脉热泪盈眶的,而她偏偏就是鼻青脸肿皮开肉绽。 难过…… 宝宝心好痛,但是宝宝却不能说。 回到弘福寺,笙歌如同乖宝宝一般坐在蒲团上努力降低存在感。 本姑娘只是个翻译经书的,请不要让本姑娘躺着也中枪。 偏偏大圣和唐僧并没有如笙歌的意,三句话不离她。 大圣每皱一次眉头,笙歌就心惊肉跳。 大和尚,你是故意的吧。 本姑娘什么时候怜香惜玉,宁愿自己委屈也不愿意让高阳公主受伤了。 明晃晃的挑事儿啊,大和尚,本姑娘要叛出师门弃暗投明。 唐僧一股脑儿人把自己知道的事情告诉了孙悟空,顺带把笙歌这个烫手的山芋扔给了对方。 呵呵哒,这么蠢的徒弟除了会给他惹事还会干嘛。 嫌弃。 经过笙歌被掳走的事情,唐僧算是明白了,看戏需谨慎,绝对不能把自己搭进去。 烫手的山芋…… 笙歌:莫名其妙被嫌弃。 挑完事儿的唐僧拽着小白去坐看云卷云舒了,却把笙歌一个人留下来独自面对不知喜怒的大圣。 “此次是因为高阳公主?” 孙悟空并没有问所谓的来龙去脉,而是直接开门见山问清笙歌的来意。 笙歌先是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也不全是。” “辩机希望皈依佛门,诚心修佛,同时也愿一生守护高阳公主,使高阳荣华无忧。” 面对大圣,笙歌没有丝毫的隐瞒。 一生守护? 孙悟空勾勾嘴角,神色莫名。 “呆多久。” 笙歌先是一愣,然后才反应过来这是大圣在问她在这个世界呆多久。 “不知。” “嗯。” 孙悟空淡淡的点了点头。 再次相遇,笙歌总觉得大圣哪里不一样了。 哪怕眼神依旧是锐利无比,无所畏惧,但还是有些地方变了。 就比如现在,她竟然从大圣身上看出来淡然和内敛。 那是一种不愿为外人道,不愿为外人知的感觉。 一场无始无终莫名其妙的谈话就这样结束了,笙歌摸不着头脑,但也不敢去问大圣的想法。 …… 讲经大会上的轰动最终还是惊动了圣上。 或者说凡是跟唐僧有关系的事情,圣上都会格外关注。 对于唐僧,圣上无比信任。 接到入宫圣旨时,笙歌是傻眼的。 怎么这么快就要见天颜了呢,抗旨不遵行不行。 “别怂了,你如今是为师选择的译经人,无论如何皇上都不会为难你。” “召你入宫很有可能就是看看你是否如这些天的流言蜚语所言是个草包。” “拿出你忽悠人的本事,指不定还会荣耀加身。” “得到凡俗界帝王认可,那些流言蜚语自是再伤不了你半分。” 唐僧一边嗑着瓜子,一边百无聊赖的说道,手边却放着满满的经书。 唉,不想抄,也不想翻译。 笙歌眨眼,这算不算是传说中的站着说话不腰疼呢。 “皇宫之中没人奈何得了你,实在不行打出来就是了。” 大圣一如既往的干脆利落,简单粗暴。 “嗯。” 笙歌重重的点了点头,就好似打了鸡血一样。 想那么多干嘛,最差还能打出来。 唉,怎么忘了她还有大圣这个金大腿呢。 有了大圣,笙歌毫不留恋的抛弃了唐僧…… 嗯,她就是这么的喜新厌旧。 第一百九十六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六) (二十六) 在三双犹如探照灯一般明亮眼睛的注视下,笙歌挂着假假的笑容走出了弘福寺,坐上了皇上派来的马车。 马车门帘放下的一刹那,笙歌松了一口气。 自从重逢,笙歌整个人都紧紧绷着。 毫无缘由,她自己也想不清楚。 故人重逢,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般喜悦。 心知肚明,她是一个迟早要离开的人。 师徒,师兄弟,真的能够毫无芥蒂的接受她的来去无期吗? 不重逢,她还可以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那只是一段直播的过往。 在她直播任务结束的刹那,一切就烟消云散了。 唐僧,小白,大圣…… 笙歌叹气,无比纠结的揪着自己的僧袍。 笙歌并没有注意到马车内的小茶几下有一只小小的虫子,把笙歌自我纠结的一幕收入眼底,包括最开始那如释重负的吸气呼气。 弘福寺距离皇宫太极宫稍有些远,笙歌纠结着便睡了过去。 她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辗转反侧一夜无眠。 微风吹起马车门帘,小虫子顺着缝隙飞了出去。 孙悟空心思其实也蛮复杂的,当初对着猪八戒膘肥体壮他下得去手,可现在对上眉清目秀的辩机,总觉得是在恃强凌弱。 他清楚,辩机没有错。 聚合离散皆是缘分,再说了从一开始他不是就知道他不是真正的天蓬元帅。 没有不辞而别,所有的一切都是心知肚明的。 上次离别,他就站在宫殿外。 不进,不挽留。 必须得承认,八戒刚刚离开的时候,他确实有些不适应,仿佛练手都觉得有些乏味生涩。 于是他又一次在三界内掀起了一场大风浪,打着切磋的名义单方面的逞威风。 他能说他曾经在八戒眼中看到了星星吗…… 每一次他威风凛凛的时候,都能看到八戒满眼的专注。 八戒说那是星星眼。 虽说当时的八戒那样一副表情会让他觉得很戏剧性,但时间一久,他竟有些习惯了。 习惯了拿八戒练手,习惯了他大杀四方时八戒的星星眼…… 切磋着,切戳着,他也清醒的知道他好像再也找不回之前的快意,于是就回到花果山,鲜少外出。 重逢,是意外。 万事随心,这是他一贯秉承的原则。 哪怕知道重逢之际就注定了别离。 可是也不能因为别离就选择逃避。 他从不是一个庸人自扰的人。 做该做的,做想做的,做能够让他意气风华的,这就足够了。 长安城郊外的河水旁,孙悟空变回了他本来的模样。 自始至终他都不认为身为石猴的自己低人一等。 高阳公主吗? 孙悟空嗤笑一声,罢了,既然是自己一手揍出来的人,帮一帮也是应该的。 为了挽留而故意破坏的事情他还真做不出来。 皈依佛门,默默守护高阳公主? 难吗? 不难。 能够让高阳公主知难而退的法子并不少。 …… 在马车上睡得一塌糊涂的笙歌并不知道自己的金大腿已经在开始替她考虑了。 做小弟,福利还是很不错的。 若是笙歌知道,一定会非常庆幸自己坚定的在一开始就是大圣的小迷妹。 虽然做小弟被揍的日子水深火热,但是福利也是大大的。 “辩机长老……” 尖细柔顺的声音在马车外响起。 笙歌惊醒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装模作样的整理了一下僧袍。 本来忐忑不安的笙歌看到巍峨的太极宫反倒是安静下来了。 来都来了,怂什么怂,就当是太极宫一日游了。 再说了,她的老大可是大圣,三界里的第一人。 她可没有忘记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当初说的话,大圣身具天道。 她是天道的小弟,哼,敢欺负本姑娘,直接降到雷劈死你们。 笙歌跟在内侍身后经过蜿蜒幽静的小道走过抄手长廊,笙歌终于见到了这大唐的圣上…… 以及雍容华贵仪态端庄的高阳公主…… 孽缘…… 笙歌快速的收回眼神,不再看高阳公主一眼。 “贫僧辩机见过圣上。” 笙歌十指合拢左右并掌向皇上请安。 先不说唐朝对和尚特赦,可以不行三拜九叩之礼,单单说皇上给唐僧的特权,笙歌身为唐僧的徒弟就使她拥有了见皇帝不跪的资格。 “小师傅,今日朕召你入宫只是想请你单独为朕讲经。” 身为皇帝自然不会简单粗暴的说就是看笙歌有什么资格能够被唐僧认作徒弟。 “你既是玄奘法师所选,必然有独到之处,也不知朕是否有这个荣幸。” 从头至尾,这位大唐圣上,开创了贞观之治的伟人脸上都挂着和煦的笑容,威严又不失亲切。 第一眼,感官不错,最起码不会像高阳公主那样高高在上咄咄逼人。 但笙歌并没有因为皇上的礼遇而掉以轻心。 不要忘记,也就是面前这位看起来儒雅温和大度从容的皇帝陛下亲手做出了弑兄杀弟的大不韪之事。 成王败寇,他成功了,但史书却依旧记下了曾经的点点鲜血。 哪怕最终他兢兢业业仁慈爱民开创了贞观之治的盛世,依旧有无数后人指责。 笙歌谦逊的应付着皇上的问话,生怕有一丝差错。 讲经,对于她这样擅长忽悠奉承的人并不难,更不要说她还是一个有几分真本事和金手指的人。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各方大佬都有…… 这才是她最大的金手指…… 高阳公主眉眼弯弯,静静的聆听着诵经声,清华无双,字正腔圆。 嗯,如她想象中一模一样。 在皇上面前,高阳公主毫不掩饰自己对辩机的欣赏,但却很好的藏起了眼中的痴迷和觊觎。 她的心思,绝对不能被父皇发现。 父皇看重玄奘法师,同时房家又是父皇的肱骨之臣,她下嫁房遗爱,何尝不是父皇在政治上的考量呢。 若是她觊觎辩机的事情被父皇得知,怕是…… 那样的结果,她不愿意设想。 笙歌侃侃而谈,整个房间都流淌着笙歌干净温和的声音。 辩机的容貌和嗓音是无可挑剔的,这样的他哪怕只是静静站着,都能够让人脑补出菩提树下拈花一笑的盛世芳华。 第一百九十七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七) (二十七) 皇上眼睛深处的怀疑和不满随着笙歌的诵经声已经慢慢褪去,取而代之的是信服。 当然,皇上信服的是唐僧不是笙歌而是唐僧的眼光。 不愧是玄奘法师选中的人,的确有可圈可点之处。 这不,就连他这个颇为挑剔的女儿都满是赞赏。 “父皇,这辩机小师父如此惊艳,是不是该赏。” 高阳公主说这话时带着小女儿家的软糯和濡慕,就像是寻常人家般父慈女孝。 笙歌看着这一幕,心情有些复杂。 的确,此刻高阳公主还是皇上最为宠爱的女儿,给予了无上的恩宠。 而高阳公主也视皇上为天底下最伟大的父亲。 可是,后来呢? 皇上赐辩机腰斩之刑,更是禁止高阳公主踏入皇宫。 皇上驾崩,高阳公主更是一滴泪未流,反而怂恿他人造反。 对皇上,高阳公主敬仰过,尊重过,但在辩机死后也确确实实的恨过。 辩机的死,对于高阳公主而言,失去的不仅仅是惊艳了她人生的男子,同样还有她一直信赖的父亲,以及无上的尊贵。 或许高阳公主敢那般无法无天,也打心眼里认为皇上不会那么残忍。 只可惜,高阳公主高估了皇上的包容,也低估了皇上的怒火。 玉枕被发现,对于皇上来说这就是最大的耻辱。 玉枕是他赐给高阳的,却成了高阳和辩机这段禁忌恋的定情信物。 “父皇……” 高阳公主轻轻的晃了晃皇上的衣袖,娇滴滴的说道。 笙歌心中思量,高阳公主在皇上面前的表现是颇具章法的。 娇俏可爱,确实能够让皇上体会到父女亲情。 “高阳,莫要胡闹,俗物怎能入了辩机小师傅的眼呢。” 皇上虽嘴上说着莫要胡闹,但眼角眉梢的纵容和无奈是骗不了人的。 这样威严又不失慈爱的皇上,确实很难让人想象到东窗事发后的坚决果断。 “辩机小师傅,不知你可有什么心愿,朕定会想方设法帮你达成。” 许是在皇上心中,这些得道高僧对于俗物都是不理不睬的,所以压根儿就没有考虑金银财宝的赏赐。 笙歌眨眼,心愿的确是有的,但是你帮不了本姑娘啊。 难道你能管住高阳公主的眼睛和心,让她再也不要做不切实际的梦吗? 这话笙歌当然不能说。 “贫僧唯一的心愿就是助师父翻译佛经,弘扬佛法,普渡众生。” 这些冠冕堂皇的话,笙歌张口就来,根本就不需要考虑。 “不愧是玄奘法师的高徒,大公无私,高风亮节。” 笙歌表示,她一点儿也不高风亮节。 什么金银财宝,玉器宝石,请尽情的赏赐她吧。 只可惜,皇上好像把她想的太清心寡欲了,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了。 呵呵哒,她能怎么办,她也很无奈啊。 不过,看样子今天的皇宫之行算是有惊无险了。 当然前提是高阳公主不要再出什么幺蛾子。 可是,事情往往都是怕什么来什么。 “父皇,高阳深感佛法博大精深,其中奥妙令人心驰神往,不知高阳能否前往弘福寺听玄奘法师和辩机小师傅诵经?” 高阳公主一双大大的眼睛,干净清澈的看着皇上。 …… 走路太浪会闪腰:戏精啊……如果这是本大小姐第一次见高阳公主,怕是会被她这样一副天真无邪的样子所蒙蔽,然后被坑的连裤衩子都没了。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高阳公主也不见得想要你的裤衩子啊。(·_·;)ノ 灯火阑珊处:重点是高阳公主贼心不死啊。 泠泠七弦上:不,重点是主播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直播间有刹那的安静,显然是在思索泠泠小姐姐的话。 余生菇凉:的确如此,一对上高阳公主,主播总是束手束脚,从未真正放手去做什么,更多的是一种水来土挡的应付。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北城南笙:呵呵哒,该大圣上场表演了,主播还是尽职尽责的被揍吧,指不定大圣揍高兴了,一出手分分钟解决。 主播:扎心了…… 对于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笙歌并没有表现出多么生气。 她清楚,那是事实。 无论是她对高阳公主的态度还是她和大圣之间的差距。 天壤之隔,让她根本无法生出比较之心。 至于对高阳公主的态度,因着辩机的心愿,她的确是有些优柔寡断裹足不前。 “这……” 皇上并没有第一时间给高阳公主答复,而是看向了笙歌。 呵,弘福寺哪是那么好进的,他身为皇帝,想要进入弘福寺都得提前派人前去询问。 笙歌一本正经的看着地板,双眼不见身边事。 别想着本姑娘开口,对于高阳公主她躲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还去创造机会呢。 皇上:“……” 这圣僧的徒弟怕不是个傻子吧…… 他这么明显的暗示,难道辩机看不到吗? (□′) 皇上觉得玄奘和辩机这对师徒还是有相似之处的,最起码让你生气都没处撒。 “高阳,弘福寺乃圣僧所在之处,若想进入,你还是以诚心去感动圣僧吧……” 这句话跟没说又有什么区别…… 高阳可怜兮兮的眨巴着眼睛,小女儿态十足,可心中却很是不理解皇上的结局方式。 玄奘的佛法再精深,也不过是一介僧人,永远不可能凌驾于皇权之上,父皇何必如此忌惮。 父皇才是这天下之主啊…… 佛教,信则有不信则无,何须如此郑重其事。 高阳更加相信的是我命由我不由天。 自己想要的东西,当然得自己争取。 就好比辩机,若她不自己想方设法,辩机也不会自己送上门啊。 “父皇,辩机小师傅乃是第一次入宫,不如儿臣带他去欣赏一下皇宫的美景?” 高阳不愿错过每一个与辩机相处的机会。 是为了亲近,还是为了弄清楚一些东西,她其实自己也不清楚。 对于高阳公主的话,皇上也没有感觉到多么奇怪,毕竟在皇上心中,高阳公主一直都是贴心的小棉袄。 “也好。” 笙歌看着光洁的地板,无声的拒绝着。 第一百九十八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八) (二十八) 只可惜,皇上显然没有想询问笙歌的意思。 应该是,自始至终,皇上忌惮的都只是唐僧一人。 笙歌很是好奇,她那个光头和尚师父究竟辣手摧花做了什么事情,才让这位赫赫有名的帝王如此尊敬和忌惮呢? 笙歌绝对不信只是因为唐僧的佛法无边…… 真正历史上的真正唐僧取经归来也不像现在的大和尚一般尊荣无限。 唉,这其中有猫腻啊。 笙歌觉得自己该找时间问问唐僧,好法子总得共享啊,怎么能够这么自私呢。 “皇上,贫僧只愿争分夺秒的翻译佛经,赏景之事还是待佛经事了吧。” 笙歌理直气壮又冠冕堂皇的解释道。 “父皇,翻译佛经也不急在这一时半刻啊,若是被外人知道了,怕是会以为父皇苛待僧人呢。” 高阳公主娇俏软糯的说道。 似是玩笑,又好像分外认真…… 小婊砸…… 笙歌现在真的只想粗鲁的破口大骂,原来公主殿下真的是戏精。 主播:现在笙歌主播为大家直播的是一代公主殿下的戏精史…… 满屏的哈哈哈和666让笙歌的心更加堵了。 “辩机小师傅,朕恰巧有些疑问整理一下,需要你帮忙带给玄奘法师。” “趁着这个时间去欣赏一下这皇宫景色也未尝不可。” 盛情难却,话说到这个份儿上,若是笙歌再坚持,就有故意以下犯上武逆圣上的嫌疑了。 看着笑嘻嘻的皇上,笙歌心中吐槽,若是皇上知道高阳公主的心思怕是就笑不出来了。 而高阳一定是在心中默默的给皇上贴了个神助攻的标签。 …… 笙歌沉默的跟在高阳公主身后远离了皇上。 “辩机,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甚是思念。 这是高阳公主想要说的完整的话。 整日看着那张被污了的画像,好像已经不足以慰籍高阳公主的心。 她真的觉得若是再不相见,她会完完全全忘记那个人的长相。 那副画像她找的是这长安城最有名手艺最好的工匠,裱起来之后就挂在了寝殿。 “辩机,你可曾……” 可曾有半分的想起我。 高阳公主从未有任何时候像现在这样小心翼翼甚至可以说有些卑微。 她看得出来,辩机并没有把她高高在上的公主身份当一回事。 权势也好,容颜也罢,对于辩机来说没有丝毫的诱惑力。 可是,她好像除了权势,除了傲人的容貌也着实没有什么能让辩机动心的了。 这个世界上真有对美色对金钱地位都毫不在乎的人吗? 僧人也是人啊。 就好比那群被她随意挑拨几句就失了本心的和尚。 “施主,众生平等。” 言外之意,男女在本姑娘心中没有差别。 “施主所为莫不是以为天知地知?只是贫僧还是想说一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点到为止,笙歌并没有气急败坏的质问。 她知道一定是高阳公主,这就足够了。 高阳公主的神情有一瞬间的慌张,但很快又平静下来。 “辩机,你未尝风月之事,又怎能确定自己会不喜,又怎能如此避如蛇蝎。” 高阳公主向来都是个热烈如骄阳的女子。 说起来,这样的人并不让人生厌。 “子非鱼焉知鱼之乐。” “施主,就算贫僧想要还俗,那也未必要选择你。” “难道以公主殿下的冰雪聪明没有设想过若是你我纠缠之事被陛下得知,陛下会如何处理。” “腰斩还是凌迟?” 笙歌不知道辩机的想法,但若是她,她绝对不会为了所谓的情情爱爱宁愿失去生命。 再说了,她跟高阳公主之间真的是清清白白的啊。 “别说了……” 高阳公主脸色顿时煞白,恶狠狠的看向了笙歌,就好似被踩了尾巴炸毛的猫。 笙歌挑眉,她实在不知是哪句话惹了高阳公主不快。 来,说出来,本姑娘继续造作。 笙歌很是有自知之明的觉得自己贱兮兮的。 脸色煞白,泫然欲滴的高阳公主很能激起男人的保护欲,只可惜她是个假男人…… “腰斩……” 高阳公主失声呢喃道。 她已经连续几晚梦到了那个僧衣在身清华温润的男子在骄阳之下生生被腰斩。 可也就是在这极致的疼痛下,男子还是护住了一只蚂蚁。 其实,男子确确实实从头至尾都是一个真正的僧人。 众生平等,仁慈悲悯。 午夜梦回,每一次惊醒,她都只能安慰自己这是一场梦,不必当真。 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所以她才会梦到这样恐怖的时候。 但此刻被辩机清清楚楚的点出来,她知道,她还是害怕了。 对于高阳公主的反应,笙歌有些疑惑,怎么感觉她好像又错过了什么事情呢。 “不说就不会发生吗?” “施主,不知是您与圣上的父女情分深厚,还是圣上的颜面和江山社稷更为重要?” “你这能赌的起,还是说你是想要亲手把贫僧送上死路。” “贫僧死,对施主可有好处?” 笙歌一针见血的说道,一改往常的温吞和犹豫。 有些话总归是要亲自说出来,才能让高阳公主打消侥幸,认清现实。 若是父子亲情对于圣上来说真的重于泰山,也就不会有所谓的宣武门之变了。 孩子,别太天真。 经历了数个世界,笙歌对于人性看的分外透彻。 赌不起,不能赌。 “这是你不与本宫在一起的顾虑吗?” 高阳公主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似是溺水的人拼命的想要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的稻草。 仿佛只需要笙歌一声淡淡的肯定,高阳公主就愿意陪着笙歌刀山火海一起闯。 这样的眼神,让笙歌的心颤了颤。 一时间,笙歌着实有些不清楚该如何评价高阳公主这个人。 若是站在房遗爱的立场,高阳公主就是给他戴绿帽子的人,残忍自私。 可若是站在辩机的立场呢? 哪怕最后辩机是因高阳公主而死,但高阳公主对辩机的那份感情却是真的。 唉…… 笙歌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她怎么觉得她刚才那一堆话算是白说了呢? 公主殿下,请问你抓住的重点是什么? 第一百九十九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二十九) (二十九) 重点不应该是你我二人应该干脆利落的划清界限吗? 公主殿下,您的脑回路好像有点儿清奇啊。 本姑娘有些消受不起啊。 “你想多了……” 笙歌觉得自己此刻就像是个负心汉,她甚至都能够想象到她这话说出口的时候高阳公主心碎的声音。 可是就像泠泠七弦上所说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长痛不如短痛。 原来拒绝一个女孩子是一件如此烧脑筋的事情啊。 “其实……” 笙歌故作神秘,压低声音“其实,我喜欢的是男人。”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她丝毫不觉得难为情。 这本来就是事实,虽说她现在是个男子,可是她本质上确实是个长发飘飘的小姑娘啊。 喜欢男人这件事情应该不会变了…… 高阳公主脸上的镇定和忧伤一点点碎裂,眼睛因为惊讶瞪的很大。 她听到了什么…… …… …… 我有辣条跟我走:哈哈哈,看看高阳公主那一脸哔了狗的表情,哈哈哈…… 走路太浪会闪腰:怪不得主播一直不温不热,原来终极大杀招在这里啊。 浪九九:跟主播这拒绝人的方法相比,什么你喜欢哪里我改的话简直弱爆了。 带特产回家的蛙:就算变性也不是这男人,这一招还真狠…… 主播:你们是不是忘记了本主播确实是个如假包换的女孩子…… 笙歌表示,她刚才那句话真的就是发自内心的说一句的实话。 扎心什么的,像是她这么可爱的小仙女会做的事情吗? 显然不是。 豺狼配女猫:我好像找到了常年单身狗的原因。同性相惜,女孩子都跟着女孩子跑了。哇的一声我哭了出来。(w`) 主播:楼上也是个戏精。 …… 高阳公主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总觉得自己刚才幻听了。 而笙歌似是嫌给高阳公主的打击还不够大似的,又轻飘飘的重复了一遍“我喜欢的是男人。” 为表真诚,笙歌还努力眨巴着眼睛。 看本姑娘的眼神,这句话真的是真的不能再真了。 “辩机,你是故意的?” “你在故意羞辱本宫?” 闻言,笙歌傻眼,怎么就故意羞辱了,这年头都不让说句真话了吗? 不过既然公主殿下心有疑问,她还是应该尽职尽责的回答一句。 “这是真心话。” “公主殿下你设想一下,您身份尊贵,容貌倾城,对贫僧更是有情有义,正常点儿的男人都该有点儿心动了。” “可是谁让贫僧天生就不喜欢女人呢。” “说句推心置腹的老实话,就算贫僧还俗,贫僧也是为了喜欢的男子还俗。” 笙歌也算是彻底的放开了,对着高阳公主就好似两个小姑娘在聊心事。 至于还俗,这个直播世界是不可能了,谁让辩机的心愿是皈依佛门呢。 唉,她有心无力啊。 “……” 高阳公主一脸懵逼,我是谁,我在哪里。 她费尽心思的留辩机在皇宫,争取到这个独处的机会,是为了再次表明心迹,努力一次。 可是,她听到了什么。 也许她这是在梦游…… 嗯,一定是梦游,如果不是梦游的话,清俊无双,一心只有佛祖的辩机怎会说出这样荒诞的话。 对于龙阳之好,她在这长安城是贵族圈也略有耳闻,但这始终都是一件上不得台面的事情,从来都没有人像辩机说的这样理直气壮光明正大。 嗯,一定是在梦游,她得回去好好睡一觉,醒了就知道这一切就是假的了。 北城南笙:这一刻突然觉得高阳公主莫名可爱啊。 豺狼配女猫:这是被主播玩坏了。 主播:好好说话。 眼看着高阳公主要把笙歌独自一人扔下,晕晕乎乎的离开,插刀小能手笙歌再一次开口了。 “施主,你确信你心悦之人是贫僧吗?” “你可要想清楚。” 这句话对于高阳的打击和震撼远远要超过之前那句。 高阳公主猛地顿住脚转身,死死的盯着笙歌。 “你此话何意。” 高阳公主故作镇定。 若是仔细看,还能观察到高阳公主的手在微微发抖。 不知是因为惊讶,还是因为害怕。 “公主以为是何意呢?” “公主,莫要被你的执念蒙蔽了心,遇事还是多听听心的回答比较好。” 笙歌又一次完美的装了神棍。 笙歌觉得自己如果说完这话能够凭空消失就更具说服力了。 “公主,莫要让陛下等急了,贫僧先行去告辞了。” 笙歌没有再多说一句话,便朝着来时的路返回去。 可是走着走着,笙歌觉得自己玩大发了,她好像迷路了。 谁让高阳公主带着她的时候是哪偏僻往哪儿走呢,她就算是想找个宫女内侍问问路都不行。 好吧,她错了,现在返回去还行不行。 显然是不行的…… 因为她忘了…… 绕啊绕啊,笙歌不知道绕了多久,也不知道第多少次感叹太极宫的大后,终于见到了一群小宫女。 呵呵哒,她好像饶进了后宫。 现在藏起来还来得及吗? 也不知道外男闯入后宫要不要砍头。 她跟这皇宫天生犯冲。 “蠢……” 熟悉的嗤笑声,笙歌惊喜的回头便看到了气势逼人满是嫌弃的大圣。 嗯,凭空出现这种事情对于大圣来说简直就是小意思。 “大圣,您来了,累吗,渴吗,饿吗?” 笙歌拍马屁,连您都出来了。 “真蠢。” 这次变成了两个字,依旧满满的是嫌弃。 笙歌一噎,大圣,怎么这么久不见,您依旧是嘴贱手欠呢。 难道一天不刺本姑娘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吗? 呵呵哒,典型的欠揍,就该好好揍一顿。 可是,谁来揍呢? 笙歌表示,她就算有那个胆子也没那个实力啊。 “大圣,我迷路了……” 笙歌眨巴着眼睛,准备把装可怜进行到底。 万一哪一下恰好戳中了大圣柔软的小心脏呢。 可是,笙歌忘记了大圣是石猴。 “好好说话,眼睛抽筋了吗?”大圣对于笙歌向来是不假辞色的,能揍就揍…… 大圣,您这样是会失去本姑娘的。 呜呜呜,她也是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啊。 第二百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 (三十) “大圣……” 笙歌蔫蔫的唤了声。 孙悟空下意识的皱眉,怎么办,听到八戒这蔫蔫的声音,他突然就手痒的想要揍他一顿了。 揍了,是不是就变得生龙活虎了。 “走……” 如同老鹰捉小鸡似的,孙悟空揪着笙歌的后衣领凭空消失。 “大圣,我还没有向皇上辞行……”笙歌弱弱的说道。 怎么感觉大圣越来越喜怒无常了呢? 一会儿嫌弃,一会儿冒冷风,大佬都是这样阴晴不定吗? 怪不得有伴君如伴虎这样一句话。 “辞行?” “忘了……” 大圣说的很是理直气壮。 毕竟他站的位置足够高,越强大,世俗的桎梏就越少。 若是常人说这样一句话,听起来就会觉得分外搞笑。 但大圣说出来,只会让人觉得是理所当然。 笙歌觉得自己应该就是传说中的资深小迷妹了。 大圣是她从小的偶像…… 被偶像揍着,痛并快乐着。 好吧,她好像被揍傻了。 “要回去吗?” 这个回去自然是回去辞行。 依笙歌的意思,自然是要回去的,毕竟偌大的一个人从皇宫中凭空消失,引起的恐慌可不是笙歌能够想象的。 这会让皇上怀疑他的家来去自如,恐怕以后就再也睡不着了。 只是,大圣威势太盛,她不敢说啊…… “要,不要?” 笙歌观察着大圣的脸色,求生欲十分高的等待着随时换答案。 “麻烦。” 大圣瞥了笙歌一眼,似是不耐的说道,但还是依言带着笙歌神不知鬼不觉的回到了皇宫。 笙歌委屈的揪着衣裳,她觉得此刻她应该蹲在角落画圈圈比较应景。 嘤嘤嘤~ 哭唧唧(;;`) 明明她也是有小迷妹和小迷弟的,为什么碰上大圣她就这么怂,完全没有光芒了呢? 呵呵呵,宝宝不开心啊。 …… …… 泠泠七弦上:莫名觉得萌啊,怎么感觉大圣和主播的相处这么有喜感呢,看来能够让主播吃瘪的只有大圣啊。 余生一杯酒:就问主播你还叼不叼…… 余生菇凉:加一,确实很萌\(////)\ 灯火阑珊处:这互动,啧啧啧……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算不算是口嫌体正直啊。什么时候我掉炸天的大圣也有别别扭扭小情绪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大圣完整的听到了主播和高阳公主的对话…… …… …… 咬牙切齿看着弹幕的笙歌愣住了,神棍说的一定是假的。 大圣像是那么没有节操偷听的人吗? 大圣可是偶像啊,偶像不都是光鲜亮丽,高端大气上档次的吗? 大圣,千万别让你的偶像光环熄灭啊。 “大圣,你什么时候过来的?”笙歌后知后觉,小心翼翼的问道。 “忘了。”依旧是理直气壮的两个字。 笙歌:“……” 我有一句mdzz不知当讲不当讲,你拳头硬就牛逼吗? “你是想问我有没有听到你跟高阳公主的郎情妾意?” 笙歌下意识的想要点头…… 呸,不对,什么郎情妾意,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大圣不觉得那是一刀两断吗?” “这么说你们之前还连过?” 大圣反问道。 “……”大圣的脑回路同样清奇,清奇到让笙歌招架不住。 “怎么会,我跟高阳公主之间可是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 笙歌生怕大圣一棍子下来教教她怎么做人…… 大圣凝眉看了笙歌一眼,想到刚才在八戒离开后,高阳公主蹲在地上泣不成声的模样,突然莫名有些觉得高阳公主可怜。 看八戒这副没心没肺的样子…… “还去不去告辞了?” 大圣颇有些烦躁的瞪了笙歌一眼,好想踹八戒一脚啊。 莫名烦躁…… “去……” mmp,大圣又暴躁了,这么喜怒无常还能做朋友吗? 偶像,她也是会脱粉的,好吗? 别以为你是偶像,本姑娘是小迷妹,你就可以尽情造作。 毫无意外,在殿外,笙歌再一次看到了高阳公主,只是这个时候的高阳公主只是远远的看着笙歌,举止挑不出差错。 “贫僧见过施主。” 笙歌从容淡定的问好。 辩机的心愿注定她和高阳公主不能为敌。 既然不能为敌,那就想办法消除心结,为友好了。 高阳公主眼神复杂的看着笙歌,也不知道是在复杂笙歌那句喜欢的是男人,还是心悦之人到底是谁。 “小师傅回来就好,本宫正发愁如何向父皇解释呢。” 疏离而又有理的回答。 笙歌叹气,只要不执念她,高阳公主看起来还是很顺眼的。 “施主,好自为之吧。” “你之前所做之事,贫僧不计前嫌,你我就当互不相欠吧。” 高阳公主看着笙歌的背影,眼神微眯,互不相欠?这一辈子怕是都没可能了。 辩机身上的秘密她一定要搞清楚。 她不同意,辩机真以为界限是那么容易划清的吗? 进殿之后又是冠冕堂皇的寒暄,全了礼数,走出宫门就看到了不走寻常路坐在茂密大树上的大圣。 看到金大腿在这里,莫名心安。 只是还不等笙歌温暖一下,再一次体验到了被提溜起来的感觉。 呵呵哒,本姑娘也是要脸的好吗? 浪九九:主播,我还是应该告诉你,大圣又听到了你的那句不计前嫌…… 主播:…… “大圣,你是想抢顺风耳和千里眼的饭碗吗?” “铁饭碗不好找啊……” 闻弦音而知雅意,大圣淡淡的睨了笙歌一眼。 不需要任何一个字,笙歌就怂怂的闭嘴了。 她这个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性子什么时候能改改。 “说说你的打算吧?” 来到风景秀丽,流水潺潺的郊外,大圣简单粗暴的从半空中扔下笙歌,在快要被摔成肉饼的时候有拉住了她。 呃…… 这是在帮她回忆一下那段噩梦般的经历吗? 累觉不爱。 在没有法力的情况下,她一点儿都不想做空中飞人。 她是社会主义接班人,违背科学规律的事情她不做。 (oo) “嗯?” 笙歌疑惑,打算? 笙歌能说实话,她压根儿还没来得及想吗? 说出来会不会被揍…… 第二百零一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一) (三十一) 自从她来到这个世界知道自己是辩机,而对方是高高在上的高阳公主后,最大的想法就是抱大腿,有能力有资格与高阳公主势均力敌旗鼓相当。 她是很有自知之明的。 身为一个僧人,想要与一国公主抗衡是一件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 嗯,厚脸皮的她认为抱大腿也是一种能力。 哼,别人想抱还抱不着呢。 抱大腿,故人重逢,暗无天日的被揍,使得她还没来得及分出心思思考接下来的打算。 笙歌是绝对不愿意承认是大圣的存在给了她无敌的信心…… 感觉厚颜无耻到她这种境界,也实在是少见了。 “啪……” 一巴掌,大圣直接扇在了笙歌光溜溜发亮的脑袋上。 说话就说话,动手动脚要干嘛…… 笙歌在心中吐槽。 这么粗暴…… 笙歌终于知道自己热衷于简单粗暴解决事情的习惯是从哪里来的了…… 一个彪悍的大和尚,一个三界第一人齐天大圣…… “你不会以为你刚才那通话就让高阳公主知难而退了?” 大圣满是嫌弃,就差直接说笙歌蠢了…… 笙歌表示,大圣还不如直接说她蠢。 “不是吗?” 笙歌觉得自己刚才对高阳公主说的那番话已经足够推心置腹了。 为什么大圣的语气听起来还是这么嫌弃呢? 想到大圣刚才听到她说她喜欢男人,笙歌就忍不住的羞耻。 她要不要对着大圣澄清一下她其实是个可爱又漂亮的女孩子呢…… “啪……” 又是一巴掌…… 这一巴掌彻彻底底的打消了笙歌打算坦白从宽的想法…… 哪有一个女孩子会造作的变成一头猪,然后被一只猴子天天揍。 她也是要脸的好吗? 就让大圣认为她是个猥琐厚脸皮的糙汉子吧。 “高阳公主如果那么好打发,还用得着你吗?” 对于笙歌的自信,大圣嗤之以鼻。 “你难道没有想过高阳公主会为了你破釜沉舟吗?” 他看到了高阳公主的泣不成声,自然也看到了高阳公主擦干眼泪之后的一往无前。 对于辩机,高阳公主是势在必得的。 哪怕高阳公主心有疑虑…… “……” 果然,天定的孽缘最是糟心。 “大圣,你说怎么办吧……”笙歌觉得彻底的破罐子破摔,反正已经不要脸的抱大腿了。 好不容易遇到了金大腿,能偷懒尽量偷懒。 大圣居高临下的睨了笙歌一眼,听听这话,说的是多么理直气壮,这是想彻底赖上他的节奏吗? 他很是怀疑,当初取经路上是不是太闲了,才会调教了这么一个没皮没脸的小弟。 偏偏揍得太顺手了,小弟走了,他还有些不适应。 这算不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呢? 怎么办? 大圣凝眉,在认真的思考这个问题。 对于他而言,天底下顶顶大的事情也不过就是几棍子就能解决。 像高阳公主这样的,吹口气就行。 偏偏他这个小弟麻烦多。 “你说高阳公主能不能经得起本大圣一棍子。” 孙悟空煞有其事的说着。 笙歌打了个激灵,大圣咱们能不能遇事动动脑子,别这么粗鲁。 别说高阳公主了,她现在都经不起大圣的一棍子。 “大圣,高阳公主身娇体弱,要不还是换种方法吧?” 作为一个小弟,笙歌感觉自己说话都是弱弱的。 “你试过?” “什么?” 笙歌一时间没有反映过来。 待笙歌反应过来,顿时瞪大了眼睛。 厉害了,我的大圣,什么时候您老人家竟然学会了一本正经开黄腔的技能。 只是,这话她该怎么回…… 笙歌总觉得这个问题不管回什么都有挨揍的可能。 这个时候,大圣也反应过来自己脱口而出说了什么话。 呵呵…… 就知道不该一时好奇听那些人说些乱七八糟的话。 看看面前这头猪滴溜溜转的眼睛,就知道没想什么好事儿。 …… …… 春和景明:这尴尬=凸 灯火阑珊处:可是我为什么感觉到的是暧昧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感觉到暧昧的,难道忘记了在大圣心中主播依旧是头猪吗? 浪九九:太浪兄这话实在是在主播的心窝子上插刀啊。 北城南笙:大圣和主播怎么可能出现暧昧的气氛呢……就算热情飞扬,那也是被揍的…… 笙歌眼神飘忽,静静的看着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你一句我一句。 无数次,玻璃碴子们都在矢志不渝的践行一句话旁观者清。 她必须得承认,在大圣心中,她的的确确还是那头在西天剧情路上被揍的很是凄惨的猪。 大圣所有的宽容和特别,皆是因为她是猪八戒…… 哪有什么人会对着一头猪产生什么旖旎缱绻的心思呢。 再平凡的人都不会,更不要说大圣现在还是三界第一人。 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幸好,从一开始她就端正了摆好了态度。 大圣时儿时的偶像,如今的金大腿,仅此而已。 她是大圣亲自调教出来的人,某种程度上大圣才是真真正正的给予了她自保之力的师父。 自保之力对于她这个不停在不同世界穿梭直播的人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小命都没了,其他更不要想。 大圣上下打量着笙歌,很是不理解这头猪怎么又开始走神了。 明明现在眉清目秀的,可为什么比做猪的时候还要蠢呢。 算了,你能指望一头猪想出什么法子。 大圣想了想,与其在这里与一头猪耗时间,还不如他利利索索的解决了这头猪的后顾之忧。 待笙歌回神,又一次看到了大圣犹如在看智障的眼神。 mmp…… 她这么可爱的小仙女,怎么可能会是智障呢? 大圣,你这是在明目张胆的歧视吧。 “来,练练手。” 大圣想的很简单,既然这头猪没有脑子,那就把身手练得更好点儿吧。 脑子和武力,总得有一个,要不然连祸害都做不了。 “不要……” 风景优美的郊外响起了笙歌凄惨到极致的声音。 看那上窜下跳的样子,分明更像一只猴子。 幸亏此处无人,否则指不定还会传出什么可怕的谣言。 第二百零二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二) (三十二) 比如青天白日闹鬼…… 比如一个看起来文雅俊秀的和尚原来是个大变态…… “救命啊……” 在被揍的时候,总是笙歌潜能发挥最大的时候。 此刻,笙歌脚下生风,拼命的往前冲。 大圣嘴角挂着戏谑的笑容,手中的金箍棒以一种让人眼花缭乱的速度转着,但其实仔细看就会发现真正落在笙歌身上的少之又少。 大圣始终都与笙歌保持着一种固定的距离,不远不近。 看着笙歌狼狈胆小的背影,大圣突然想起了他听到的那番谈话。 我其实喜欢的是男人…… 他听到谈话,却从未把重点放在这句话上。 不知为何,此刻却突然想起来八戒这句一本正经但却很真实的话。 膘肥体壮肥头大耳的八戒喜欢一个男人…… 不对,八戒现在是清雅无双,芝兰玉树,但是这也不意味着八戒就可以心安理得的喜欢男人了啊。 虽说像八戒这么怂,也很少有女孩子喜欢。 唉,怎么感觉收了个小弟就像是收了个大麻烦呢,伤脑筋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 闹心啊…… 正在侥幸的笙歌感受到背后突然冒出的冷气,认命的坐在地上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打吧,打吧…… 本姑娘实在是跑不动了啊。 拳头不如人,那能怎么办。 大圣握着棍子的手顿了顿,他这是看到了什么。 扎心…… 怎么办,看着八戒哇哇哇可怜兮兮哭着的样子,他竟然诡异的觉得八戒喜欢男人也是一件好事。 呸…… 他怎么能够这么想呢。 既然他一手调教出了八戒,那么就该为八戒负责,哪怕这个小弟其实神秘的很。 怕疼,怕苦? 揍着揍着被揍习惯了,自然就不怕了。 软弱,不够强大? 练着练着自然也就强大了。 有他和师父在,八戒的小心脏想不强大都有点儿难。 于是,笙歌根本不知道掀开了她地狱生活,让她提前打开地狱模式的就是她那几句贱兮兮的话。 若笙歌知道,让她改口说喜欢女人都可以。 嗯,她就是这么没有节操。 大圣再一次硬起了心肠,直接踹了笙歌一脚。 笙歌傻眼了…… 大圣还真是郎心似铁啊,笙歌压根儿没有注意到自己作为一个学霸竟然用错了词。 她已经这么辛辛苦苦装可怜了,一把鼻涕一把泪竟然换来了大圣毫不留情的一脚。 呵呵哒,真是白白浪费了她这么辛苦酝酿的眼泪。 “哭什么哭,起来,接着练。” 又是一脚…… 笙歌这下是真的觉得悲从中来了。 当初她是得有多天真才会想着抱大腿之后就吃香的喝辣的? 大圣就是她的克星啊。 …… …… 笙歌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回到了弘福寺,看着弘福寺的大门,笙歌真有一种鲤鱼跃龙门得道升天的感觉。 大圣,本姑娘不修仙,不打妖精,求放过。 也不知道大圣是出于什么心情,什么恶趣味,竟然让笙歌招摇过市。 这下,整个长安城都知道鼎鼎有名的辩机和尚被揍成了猪头。 不少嫉妒笙歌的和尚心中暗爽…… 甚至纷纷猜测是哪路英雄豪杰做好事不留名,敢于去揍玄奘法师的爱徒。 对于笙歌的惨样,唐僧以无数种花样表达了幸灾乐祸。 看着惨兮兮的笙歌,唐僧仿佛才能出了心中当初被揍的怨气。 师父被徒弟揍,他实在没脸跟别人诉苦啊。 唉,唯有小白懂他心中的感觉。 这一次没有仙丹,没有法术,大圣就好似真的铁了心一样让笙歌自生自灭。 于是,笙歌只好卧床养伤。 …… 高阳公主从皇宫出来已是宫门关闭下钥之后了。 刚刚走出宫门,高阳公主就收到了笙歌被揍得成为一头猪的消息。 不知为何,高阳公主竟然觉得莫名有些解气。 哼,再让辩机一次又一次的拒绝她。 该揍…… 解气之后,心疼和怒火齐上心头。 什么人有胆子敢揍辩机,她是不是应该派人暗中守着辩机了。 一边监视,一边保护。 “改道,前往弘福寺。” 高阳公主始终都还是有些惦念辩机的。 她知道,她若是不看一眼,绝难心安。 “殿下,弘福寺在日落之后是禁止任何人进入的。” 马车外小跑着跟随的侍女连连提醒道。 “本宫知道。” 别说日落之后了,就算青天白日,玄奘法师也绝对不会同意她进入弘福寺。 可是,进不去她也想去看看。 仿佛站在弘福寺的门口,隔着院墙隔着大雄宝殿佛祖金身,她依旧能够看到辩机,知他好不好。 辩机喜欢男人? 不知怎么的,高阳公主竟然想到了当初惊鸿一瞥看到的那个在玄奘法师身边贵气矜傲,一举一动都美如画的男人。 是他吗? 一时间,烦躁涌上心头。 时间一点点过去,距离也一点点缩短。 高阳公主的心中无比渴望有一次侥幸,她可以见到辩机。 虽然她最清楚不过,这种侥幸是几乎不存在的。 一声接着一声的叹息,足以表达出高阳公主心头的矛盾。 马车外伺候的是高阳公主的心腹,听着高阳公主满是忧愁的叹息,忍不住心中唏嘘。 她是自幼侍奉在公主身边的,从未见公主殿下有过如此挫败的时候。 辩机,她见过。 她也知,那会是公主殿下钟意的人。 只是,值得吗? 赌上所有的尊荣和名声起搏一个根本无情之人。 是的,在她眼中,辩机就是一个无情无心之人。 …… “殿下,到了。” 夜色下,弘福寺显得更为幽静庄严。 宽大的门紧闭着,似是在宣告着对高阳公主这个不速之客的不欢迎。 “敲门。” “算了,还是本宫亲自敲吧。” 高阳公主心思沉沉的说道。 一声又一声的敲门声,打碎了属于弘福寺的安静。 只是,敲门声再密集也无法敲开弘福寺的门。 “殿下,爱惜自己身体啊。” 侍女明知不合规矩,但还是忍不住开口了。 高阳公主也知侍女好意,所以并没有对侍女的逾距加以斥责。 “去马车上把本宫的古琴取过来。” “本宫突然想奏一曲了。” 第二百零三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三) (三十三) 皎洁月光,清幽夜色,袅袅春风,这样的夜晚无疑是极美的。 夜色下,如怨如慕,如泣如诉的琴音响起,一下一下都好似是在轻轻撞击着人的心。 卧床养伤的笙歌神情复杂。 乐通人心,足以表明高阳公主的心。 只可惜这份不知因何而起的深情她终究是要辜负的。 她不是辩机,而高阳公主爱上的也不是她。 琴音袅袅,不绝于耳,一遍又一遍。 看着越来越深的夜,笙歌突然有些躺不住了。 高阳公主知不知道这样做若是被传了出去,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懂琴的人并不少…… 虽说因着唐僧的霸道,弘福寺周围甚是人烟稀少。 “感动了?” 悄无声息,大圣推开了笙歌的房门。 笙歌撑起来的手又弱弱的收了回来。 嗯,还是不要担心别人了,明明她才是最惨的好吗? 大圣都来了,她能怎么办。 “八戒,你到底想如何。” 孙悟空很是清楚,八戒自始至终跟他们不是一类人。 哪怕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刻意锻炼八戒,试图让他变得杀伐果断,但这都掩盖不了,八戒骨子里其实还是一个格外坚持着某种他似乎不能理解的原则的人。 听到大圣的问话,笙歌有些懵逼,这话是什么意思呢? 她不就是想把高阳公主劝回去,别这么造作吗…… “大圣,我能不能先澄清我不是感动……” 笙歌弱弱的举手,乖巧听话的犹如小学生。 “但高阳公主会这么想。” 大圣从来都不是什么粉饰太平的人。 一针见血,让人找不到试图遮掩的东西。 “……” 笙歌沉默了,她不出去就是了。 大圣看着蒙着被子装乌龟的笙歌,不置一词然后突兀的消失在了房间中。 下一秒,弘福寺的大门打开了。 正在抚琴的高阳公主在听到寺门打开的刹那,双眼散发着灼热的光芒。 只是当她看到走出来的人时,光芒又一寸一寸的熄灭,最后归于安静。 这是什么人? 高阳公主就算再不愿也必须得承认这个人身上有无与伦比的自信和气势。 就连父皇都不能与其相媲美。 萤火怎可与皓月争光…… 这个念头在高阳公主脑海中不断的浮现,一点点清晰起来,再也挥之不去。 弘福寺真的藏龙卧虎,怪不得父皇如此忌惮。 这个人无比夺目…… 倒不是说有倾城容颜,只能说此人身上的睥睨天下狂放不羁的气势是最闪耀的,让人最先注意到,也最让人过目难忘。 高阳公主诡异的觉得辩机身上的某种气质与眼前此人如出一辙。 这绝对是朝夕相处之后辩机下意识的学习模仿。 “这位公子……” 不待高阳公主说话,大圣就冷冽的开口了。 “你想见辩机?” “你只需要回答是或者不是。” 大圣的性情就决定了拖泥带水不是他的风格。 高阳公主懵逼了,怎么感觉这弘福寺的人一个比一个奇怪呢。 但是,高阳公主还是毫不犹豫的点了点头。 大圣直接拎着高阳公主飞檐走壁来到了笙歌的窗户下。 半开着的窗户,足以让高阳公主看清楚。 …… …… 浪九九:主播,又到了你表演真正实力的时候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忽然有些看不懂大圣的做法了。 北城南笙:大圣的意图岂是你们这些愚蠢凡人能够理解的。 余生菇凉:快快快,来吃药,中二病又犯了。 笙歌努力的绷住,一本正经的装睡觉。 笙歌想到自己十七八岁的时候自以为很文艺的看过一句话,永远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嗯,她现在成了那个装睡的人。 从高阳公主出现在弘福寺外,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就开始全程为她解读了。 明知大圣和高阳公主在窗户外,笙歌也只能装睡。 “看到了吗?” “心中有波动吗?” 大圣再一次把高阳公主送出了弘福寺淡淡的开口了。 高阳公主沉默。 看到了,看到了辩机鼻青脸肿的模样,也看到了辩机装睡…… 装睡和真正入睡是有很大差别。 “你看清楚了吗,你确定你执着的人是在床上拙劣装睡的猪头吗?” 高阳:“……” (oo) 也是难为辩机了,跟这么个毒舌的人在一起,虽说这个人长相真不错。 浪九九:呦呦呦,爱称都出现了。 莲花仙子:猪头…… 我是个神棍:你们确定那是爱称吗?为什么老衲感觉到的是满满的嫌弃。 余生菇凉:主播,对于多了一个爱称,你有何感想。 主播:扎心了…… 笙歌敢拿她加起来过了几百年的寿命保证,大圣只是在阐述一个客观事实。 嗯,鼻青脸肿的大猪头。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太寂寞了吧,竟然看谁都像是在组cp。 “你是辩机口中会心悦的男子吗?” 在孙悟空面前,高阳公主实在无法摆出高高在上的姿态。 她不知花费了多大的心力才能够保持镇定,不至于太过于失态。 大圣脸上的锐利一点点龟裂,很是错愕。 这高阳公主是不是接受的太快了。 不对,这不是重点。 笙歌看着直播间一排排噗嗤的笑,有些茫然,这是又发生什么事情了? 明明直播间是她的,可是她却看不到。 这直播间其实是赝品的,辣鸡。 大圣的沉默被高阳公主看在眼中,把沉默当成默认。 也是,有面前这样的男子在身边,世间再多繁华应该也难以入眼了。 “多谢。” 高阳公主姿态优雅的告辞,转身她又是高高在上的公主,不再受任何人的气势所压。 “他既心悦你,烦请你待他好些。” “他身上的伤应该是你揍的吧。” 马车前,高阳公主幽幽的开口了。 有这样强大到让人不敢直视的人,怎么可能有人伤得了辩机呢。 除非动手的就是面前的男子。 这世间还真没有公平可言。 她心心念念想要得到的人,宁愿被另一个人揍,却不愿亲近她半分。 她还真是输的彻底啊。 尤其是输的还是一个男人,越想越憋屈。 如果不是一直以来的教养在,高阳公主真想狠狠的找块石头踹两脚。 第二百零四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四) (三十四) 乍听辩机说他心悦之人是男子,她还以为这是辩机故意为之,是推脱之言,为了让她死心。 可现在看来,也许在辩机心中真真早就住进了一个人。 好吧,是她想岔了,她还以为是跟在玄奘法师身边那个芝兰玉树看起来矜贵温润的贵公子。 没曾想,将会是这样的危险到极致的人。 没错,就是危险。 在此之前,她一直都在坚信着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 哪怕有无数人推崇弘福寺,推崇玄奘法师,她都没有真正觉得有什么东西可以凌驾于皇权之上。 直到,遇到这样一个从来都没有听说过的人。 她莫名的笃定,若是面前之人想,那么一定能够不费吹灰之力拿下父皇引以为傲的唐皇朝。 这是高阳公主第一次开始在心中思量为了辩机惹上这样一个人值不值得。 虽说她之前也想着哪怕飞蛾扑火,哪怕破釜沉舟,都要得到辩机。 其实,她清楚,以父皇对她的宠爱,以她的公主身份,惩罚绝对是不痛不痒的。 古往今来,皇室公主,养面首的不计其数。 因为有凭借,所以才有恃无恐。 可是这个突然出现的人却让悄无声息的打散了她的凭借。 一国公主,不过如此。 高阳公主心生退意。 孙悟空有些怔愣,什么叫辩机心悦他…… 高阳公主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孙悟空本想解释,但想了想高阳公主实在不是什么重要的人,便息了解释的心思。 如果不是八戒,他可能永远都不会知道高阳公主这号人。 孙悟空指尖轻弹,一只小小的流光溢彩虫子划过夜幕,在高阳公主的鬓角轻轻咬了一口,随即便化为尘埃。 这一切,无人察觉,就连高阳公主自己也仅仅是觉得鬓角位置微微凉了凉。 他看的出来,高阳公主已然心生退意。 既如此,那就彻彻底底的让对方不敢靠近吧。 那些支离破碎的梦境,那些似是而非的后果也该彻彻底底清晰了。 马车车轮滚动之际,弘福寺厚重的大门也再次合上。 对于大圣来说,高阳公主不过是与八戒有几分交际的陌生人。 高阳公主很聪明,所以想要让高阳公主知难而退是一件很容易的事情。 …… …… 笙歌的直播间这时已经彻底的炸开了锅,喊666的玻璃碴子们此起彼伏,不战而屈人之兵这几个字不断的在直播间弹幕出现。 当然,也有不少玻璃碴子们看热闹。 余生一杯酒:为什么想对高阳公主说一声干得漂亮呢? 瀚海之舟:作为一个资深潜水党,这下是彻彻底底潜不住了。神助攻啊。 泠泠七弦上:我们的口味是不是太重了些…… 笙歌在你一言我一语中,终于辛苦的理清了来龙去脉。 这个世界是不是玄幻了,高阳公主竟然会以为她喜欢大圣…… 别闹了好吗,她又不喜欢被揍。 对于偶像,只可远观,不可亵玩。 尤其是像大圣这种能动手就不动嘴,能打架就不吵架的嘴贱手欠偶像。 呵呵哒,她没有受虐倾向。 只是,她真没想到大圣出面竟然这么神速,还真就像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所言,不战而屈人之兵。 笙歌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若有所思。 确实,大圣是挺凶神恶煞的,吓坏娇滴滴的小姑娘最是正常。 一想到高阳公主不再执着于她,笙歌突然觉得身上的伤都不疼了,浑身也充满了力气。 她觉得她可以与太阳肩并肩,与大圣一决高下。 笙歌美美的想着,金大腿其实还是没有抱错的。 …… 高阳公主深夜回房府,房家所有人都知,但也所有人都同时装作不知道,绝口不提。 悦耳动听清澈干净的诵经声在高阳公主的房间响起。 偌大的房间中被一扇华美贵重的屏风一分为二,高阳公主闭眼躺在床上假寐,而屏风外则是有数个僧人在诵经。 无一例外,这些人都是很年轻的僧人,或多或少与辩机都有几分相似。 要么眼睛,要么嘴唇,要么就是声音…… 诵经声低沉悠扬,是最好的睡眠利器,但高阳公主却是翻来覆去睡不着。 高阳公主睁眼看着床边挂着的画像,耳边充斥着佛经,心突然间安静了下来。 辩机…… 他是不是不是你。 高阳公主也觉得自己这个想法很是怪诞,但就是出于女人的直觉,她越来越笃定。 夜愈发深了,诵经声也逐渐的和缓,直至消失。 只见高阳公主的眼角脸庞挂着晶莹的泪珠,脸上悲痛欲绝,似是整个人生都了无意义。 这一夜,高阳公主完完整整的做了她与辩机一声的梦。 相识,相知,相爱,逃避,腰斩,歇斯底里,直至她死。 梦结束了,高阳公主却依旧沉溺于梦中不愿醒来。 不知是不是因为她在能中见到了辩机,见到了那个让她一眼就怦然心动此生难忘的僧人。 半旧的僧袍,在山花烂漫简单朴素的草庐中拈花一笑,佛音阵阵。 这才是他。 她心悦之人从头至尾都是他。 似乎只要她不醒来,他就在,永远都不会消失。 那些模模糊糊的东西,随着这个完整的梦境终于变得立体,变得刻骨铭心。 …… …… 陛下最宠爱的女儿高阳公主连续昏迷数日让整个房府上至房玄龄下至小厮都慌乱起来了。 万般无奈,房玄龄只好打消了瞒着圣上的念头,前去负荆请罪。 太医院的太医在房府来来去去,可却始终都无法唤醒高阳公主。 若不是微弱的鼻息,起伏不定的胸口,所有人都会以为高阳公主已经去了。 昏迷着的高阳公主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守了下来。 好脾气的皇上在早朝上看着自己倚重的肱骨之臣也逐渐开始恼怒。 百官战战兢兢,终于有人提出让鼎鼎大名的玄奘法师前去看看。 就当是死马当活马医了…… 当然这句话是没有人敢说出来。 素来在外以高冷沉默待人的玄奘法师大手一挥,派出了手中的高徒。 美名其曰,解铃还须系铃人。 第二百零五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五) (三十五) 卧床养伤的笙歌被大圣仁慈的赐了一颗仙丹。 丹到伤除,摇身一变又是一个眉清目秀的俊逸小僧人。 在床上当烂泥养伤的笙歌瞬间痊愈之后,顿时有些飘飘然了。 嗯,虽说本姑娘曾经被揍成了一头猪,但现在还是人模狗样的。 呸,怎么能够这样形容自己呢。 她可是娇滴滴的小仙女啊。 千呼万唤使出来,笙歌终于享受到了一次众星捧月的瞩目感。 虽说这是唐僧的功劳。 奉旨前来接笙歌的房遗爱,内心就像是被打翻了调味瓶一样,五味具杂。 他心知肚明,面前这个芝兰玉树,干净清澈都僧人是他妻子心尖尖伤的人。 如今房府后院还养着一群僧人呢。 高阳公主对外宣称是感叹佛法精深想要研习,事实究竟如何怎么可能瞒过他呢。 因为辩机,所以高阳公主爱屋及乌。 不,说的更恰当些应该是爱而不得。 爱而不得,拼命的想要慰籍,所以才会费尽心思的在全国各地的寺庙中寻找与辩机眉眼相似的僧人。 说来也奇怪,寻是寻到了许多,但高阳公主从未做出的任何逾距之事,真真就是听那些僧人日夜诵经。 这是对辩机的执念所致吗? 还是说她要为了辩机守身如玉。 房遗爱必须得承认,他是有些妒忌面前这个笑起来眉眼弯弯干净的犹如一汪清泉的僧人的。 辩机虽没有显赫的家世,但却拥有了高阳公主最爱的样子,拥有了玄奘法师的庇佑。 某种意义上来说,这个僧人是他的另类情敌。 虽说这个情敌从头至尾都对他的妻子不假辞色。 他都有些不清楚他是该怨恨呢,还是该感谢。 因为辩机,高阳守身如玉,并没有真正意义的给他戴了绿帽子。 如今,他还有求于辩机。 高阳公主昏迷不醒,若是救不回来,整个房家,父亲数十年的功劳都会坍塌。 覆巢之下,安有完卵。 于公于私,高阳公主都不能死。 笙歌被房遗爱的眼神盯得有些发毛,脑袋中开始闪现她曾经在网络上看到的什么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的事情。 比如白刀子进红刀子出…… 比如一瓶硫酸泼死你…… 比如啪啪啪扇你几巴掌,让你怀疑人生…… 笙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吓死宝宝了,还是后退一步留出安全距离吧。 只见房遗爱伸向袖口,似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mmp,不会是真想捅死她吧。 兄台,冷静啊。 “事情不是你想的那样……” “有话好好说,别动手啊。” 笙歌觉得自己很冤枉,明明什么都没有做,为什么谁都觉得她跟高阳公主有一腿。 笙歌思量,如果她一时没有控制好力道,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当朝驸马爷踹成重伤会不会被打入天牢。 高阳公主还没救活,再把驸马揍成重伤…… 画面太血腥,她不敢想象啊。 房遗爱:“……” n( ̄ ̄)n (#--) 这辩机小师父怕不是个智障吧。 真真是长了一副好皮囊,具有强烈的欺骗性。 房遗爱满头黑线,假装没有看到周围人诧异的眼神,依旧笑得和煦得拿出了父亲准备好的东西。 这是要刺她了吗? 笙歌眼疾手快,飞快的跃起一脚踹向了房遗爱的手腕。 辩机小师父疯了吧…… 不,笙歌表示她没有疯,只不过脑补过度了。 泠泠七弦上:主播,那应该是块儿价值连城的玉吧…… 主播:我好像瞎了,什么都看不到了。 她不就是看到了有东西在闪闪发光,然后先入为主的理解成了小刀刀吗? 拿玉做成的刀刀也是可以杀人的,好吗? 没见过的分明就是见识少。 “蠢……” 熟悉的嗤笑声,满是嫌弃的意味。 在所有人都以为这块儿玉的下场凄惨的时候,一道模糊的人影接住了玉,然后轻飘飘的扔回了呆愣的房遗爱手心里。 温凉的触感使得房遗爱慢慢回神…… 天地良心,这可是他们房家的传家宝啊。 如果不是此次事态紧急,为了让皇上息怒,父亲也舍不得忍痛割爱拿出来。 幸亏没碎,碎了的话,父亲怕是会气的吐血。 经此一事,房遗爱再次确定辩机小师傅其实就是个脑残智障无疑。 拒绝反对…… “多谢这位公子,不知公子尊姓大名?” 房遗爱下意识的道谢。 如此伸手,值得结交。 只是半晌他都没有得到回答,抬头就看到神秘的男子在沉默的看着辩机,而刚才还威风凛凛的辩机小师父此刻怂成狗。 哈哈哈…… 房遗爱忍不住在心中大笑,恶人自有恶人磨。 “人瘦了,为数不多的脑子也没了么?” ←_← 在外人面前,大圣很给面子的没有揍笙歌,这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笙歌很懂得满足,不就是又被刺了几句吗? 大圣嘴贱手欠这是共识,不被刺才奇怪。 …… …… 走路太浪会闪腰:第九十九次怀疑,本大小姐究竟粉了一个怎样的主播,为什么主播总有一种化神奇为腐朽的力量,不对,应该是总能华丽丽的闹笑话…… 我有辣条跟我走:我是被你拽来的。别人都是一入腐门深似海,我们这是什么?一入猪门…… 主播:你这是粉儿吗?炖猪肉的那个粉条吧? 谁家的粉丝这么扎心,简直是比大圣的嘴还要贱。 这样的粉儿,你还是脱了吧…… 笙歌骑在高头大马上招摇过市,大唐开放包容的民风最大程度上解放了对人的禁锢。 身为一个骨子里是女人的假和尚,却收到了一些小香囊和小玩意儿。 对此笙歌表示,大姐们,下次能吧菜叶子换了吗? 扔花就算了,菜叶子是什么鬼。 |w) 静静看着这一切的房遗爱脸更黑了,现在是集体眼瞎了吗? 一个表里不一的和尚而已。 没错,就是表里不一。 也许在别人严重,辩机小和尚是矜贵清傲,干净清爽的。 但是,他是透过表面看到了本质。 这就是个又怂又贪吃的假和尚…… 别问他是怎么知道的,情敌间微妙的直觉。 第二百零六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六) (三十六) 笙歌敏锐的感觉到了房遗爱身上低气压…… 帽子兄,不是吧,这你也要生气。 “给……” 笙歌很是实诚的把手中的翠绿欲滴的菜叶子扔在了房遗爱怀中。 没想到帽子兄这么喜欢绿色。 房遗爱看着怀里的菜叶子,脸黑黑红红,就好似调色盘一样。 好气哦…… 房遗爱真想握着长剑对着辩机高喊一声,本公子要挑战你。 死生不论的那种。 “不够吗?” “够了。” 房遗爱扭曲勉强的笑着。 笙歌默默的吞下了那句不够这里还有的话。 总感觉说出来会有性命之忧。 在房遗爱的殷切期盼中,房府终于到了。 也不知道是为了表示对笙歌的敬意还是为了让皇宫里那位高高在上的帝王看,房家上下老小百十口人乌泱泱的站在大门口迎接笙歌。 嗯,本小仙女就是这么人见人爱。 并没有过多寒暄,笙歌就径直走进了高阳公主的房间。 这个时候,可没有什么不开眼的说什么男女大防,男女授受不亲的话。 笙歌看着躺在床上双目紧闭,因为缺水面颊嘴唇干瘪,消瘦的有些不像话的高阳公主,心下诧异。 当然,最诧异的却是高阳公主脸上挂着的余愿已了的淡泊和满足。 通俗点说就是高阳公主已经彻彻底底的失去了求生意识,不愿意醒过来。 笙歌眼神复杂,高阳公主这是在梦中见到了辩机,也知道了她不是真正的辩机。 不需要怀疑,这一定是大圣的手笔。 大圣不愧是大圣,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惊人。 她已经在很努力的学着大圣的干脆利索了,只是看样子她好像不得其法,学的不怎么样。 偌大的卧房,除了昏睡不醒的高阳公主,就只有笙歌一人了。 笙歌打量着房间的陈设,自然也看到了被高阳公主挂在床头的那幅画。 虽容貌模糊,但笙歌依旧一眼认出那不是她。 她不会有那般平和的眼神,也不会有那种清澈无垢的感觉。 其实,高阳公主心悦的无论前世今生都只是辩机。 唯一的辩机…… 如今因她是辩机,有着辩机的容颜,带着些许辩机的气质,才会让高阳公主执念。 辩机,高阳公主,房遗爱,这三个人之间就好似是一段剪不断的纠葛,理不清的乱麻…… 唉,三角恋真可怕。 笙歌很是不合时宜的感叹着。 不对,应该是感情很麻烦,能不碰就不碰。 莲花仙子:主播再不救,高阳公主怕是真死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也许主播只是想回味一下做女孩子的感觉,毕竟这闺房比僧房看起来可要舒适华贵的多。 看到看到这些弹幕,笙歌也不再耽搁。 她并没有装神秘,而是简单粗暴的按照大圣教给她的法子,在高阳公主的鬓角下狠狠掐了几下。 第一下,高阳公主没有醒。 第二下,依旧没有醒。 第三下,笙歌咬牙切齿用了所有力气,指甲刺破皮肤的声音,随机便是浓浓的血腥味…… 呜呜呜…… 笙歌吓得收回了手。 她是谁,她刚刚在哪里,她做了什么,她一定是在梦游。 会不会毁容…… 如果毁容了,高阳公主会不会让她负责。 这才是笙歌所担心的…… 血没有白流,疼也没有白疼,高阳公主幽幽转醒,无意识的把手伸向了鬓角,黏黏热热的,刺目的猩红。 血液的颜色让高阳公主的理智迅速回笼。 看着熟悉的卧房,看着床头触手可及的画像,她知道,梦醒了。 从此以后山高水长,她再也进不到辩机了。 人们常说所爱隔山海,山海亦可平,但如果隔着的不是山海,而是生死呢。 没有人告诉她。 “那个,实在不好意思,下手重了。” 任何时代,女人对于自己的容貌都是分外看中的。 一想到她的大指甲很有可能在高阳公主鬓角周围留下疤痕,笙歌就很是心虚。 高阳公主缓慢的把眼神移过去,看到了她朝思暮想的一张脸。 她无数次渴望有机会与辩机共处一室,无数次梦想着辩机的眼中可以有她。 只是,这一幕实现了,但是这却不是她的辩机。 笙歌看到了那双眼睛,眼睛中再无灼热也再看不到执着,唯有荒凉和死寂。 显然,高阳公主人虽醒了,但却依旧念着那个在梦醒后就消散不见的辩机。 “你……” 你为什么会是他…… 这是高阳公主想问的问题。 只可惜因为她数日昏迷,滴水未进,嗓子干疼,已经说不出任何话。 “我不是故意的。” 笙歌下意识的以为高阳公主是想责问她。 毕竟平日里的高阳公主看起来很是倨傲,威严。 “既然你已经醒了,那我就先走了。” 笙歌只觉得袖子一紧,就发现自己僧袍的袖口已经被高阳公主死死捏在手里。 看看高阳公主手背上爆出的青筋,以及突然明亮的眼神,笙歌就知道自己貌似是暂时走不成了。 算了,她还是不要跟病人一般见识了。 “我不走。” “我找太医进来给你看看。” 高阳公主将信将疑的看着笙歌,直到笙歌再三保证,高阳公主才松开了自己的手。 不是她无理取闹,她只是怕这一别再也见不到与辩机一般无二的这个人,那些疑惑就再也无法问出口。 无论是弘福寺,还是那晚遇到的神秘人,都不是她一个小小的公主能够惹得起的。 笙歌一声吆喝,门外等候着束手无策的太医差点儿高兴的哭起来。 天地良心,他们这段时间已经快要被圣上的怒火烧死了。 高阳公主再不醒,他们怕是也要活不下去了。 皇上虽是仁君,但是人都有亲疏远近,爱女生命垂危,自然会有人成为炮灰。 没看到深得皇上器重的房大人这几天也灰头土脸的吗? 决定了,这件事一了,他们就改信佛。 最起码这一次是玄奘法师的高徒救了他们。 太医和房府的几位女眷鱼贯而入,所有人不约而同的对高阳公主脸上的血假装视而不见。 圣僧的高徒出手,哪是他们这些凡人能够理解的。 第二百零七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七) (三十七) 被房遗爱木木的站在一旁看着满脸流淌着鲜血的高阳公主,嘴角抽搐,他敢保证,这一定是辩机那个假和尚掐的。 只是竟然没有人问。 玄奘法师弟子的名头是不是太好用了一些。 房遗爱摸着自己的下巴,蠢蠢欲动思考着要不要出家混混。 看看这个假和尚,过的可是要比他这个房府的二公子风光多了。 唯一欣慰的是,高阳公主这次都没有再含情脉脉的看着辩机了。 不管是想在众人面前避嫌,还是真的经历过生死想通了,他都无比的欣慰。 否则,他只会更加心塞。 脑补帝笙歌再一次脑补了。 难道帽子兄因为被高阳公主戴了绿帽子已经心理变态了吗? 否则要怎么解释他看着高阳公主脸上的鲜血非但没有担忧而是嘴角弯弯呢。 照这个趋势,帽子兄会不会一时想不开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高阳公主,继承高阳公主的遗产,吃香的喝辣的…… 嗯,笙歌就是这么没有志向,遗产的作用只有吃香的喝辣的。 笙歌的眼睛顿时瞪大,恶狠狠的瞥了房遗爱一眼。 哼,凡是要干扰她任务的都是坏人。 不要忘了,辩机的心愿可是让高阳公主荣养天年,寿终正寝…… 这要是被房遗爱莫名其妙的干掉了,她可怎么交代啊。 坏人…… 躺着也中枪的房遗爱满是疑惑,谁来告诉他,辩机这个智障和尚又在想什么。 明明是辩机这个智障和尚无意间勾搭了他妻子,偏偏还能这么理直气壮。 哼…… 深觉自己尊严受到了挑衅和伤害的房遗爱毫不示弱的瞪向了辩机。 呦呦呦…… 一场由眼神交流的战争由此爆发。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是想要体现自己有多萌吗? 明明是个眉清目秀芝兰玉树的小和尚,此刻眼睛瞪的圆圆的,脸蛋也微微鼓起,分明就是在装可爱啊。 卖萌可耻…… 对着这么可爱的一张脸,遗爱兄也不知道是怎么能够忍心的。 果然,万年级别的单身狗是不需要解释的。 萌…… 笙歌好不容易才积攒的气势,因为太浪兄这轻飘飘的一句话瞬间破功。 摆脱,她想表现的是凶神恶煞,可不是萌啊。 太浪兄,您老人家是不是眼神不太好。 看着表情丰富的笙歌,房遗爱毫不掩饰的翻了个白眼。 就说这是个假和尚,偏偏还没有人相信。 哪个和尚像辩机这样表情多到是个智障…… 如果不是顾及到高阳公主的地位和身份,他真想摇摇高阳公主的头,大声的问一句,公主你脑子进水了吧。 睁大眼睛好好看看面前这个智障和尚真的是你的命定之人吗? 房遗爱扪心自问,他相貌虽比不上辩机,没那么油头粉面,唇红齿白,但绝对不是个智障啊。 高阳公主为什么就是看不到他呢。 房遗爱很是挫败,假和尚,谁让你没事干装的那么仙气飘飘,悲悯慈爱。 不知什么时候高阳公主已经睁开了眼睛,余光尽情的观察着她曾经自以为是心悦之人,以及她民义上名正言顺十里红妆的夫君。 她觉得她一定是被当初辩机那句他喜欢男人吓到了…… 要么就是在见了那个神秘男子一面以后,对辩机喜欢男人的话深信不疑了。 现在看着辩机跟房遗爱的眼神互动,为什么觉得这么暧昧呢。 好吧,她就是看着辩机跟谁都像是有一腿,这个说法虽然有些粗俗,但真真的是她的心声。 谁让辩机是她身边第一个光明正大说自己喜欢男人的和尚呢。 世界上做痛心的事情不是喜欢的人不喜欢你,而是你看着喜欢的人跟自己的夫君更般配…… 扎心了…… 高阳公主觉得自己受到了暴击。 不看了,糟心,眼不见心不凡。 之前明明是她费尽心思的在追寻辩机,但辩机高冷的连个眼神都不想给她。 如今呢,倒是跟他的夫君眼神激烈了。 往往闭上眼睛也不可能真正实现眼不见心不烦,最起码此刻的高阳公主就是如此。 闭上眼睛,她在心中反复比较房遗爱和当晚那个神秘惊鸿一瞥的男子。 房遗爱完败。 唉,真是不想承认自己的夫君这么磕碜的一个事实啊。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太医诊脉,言明高阳公主只需要休养一段时间就可恢复如常之后,所有人都松了一口气,下意识的就要寻找救命恩人辩机。 只是,辩机小师父很明显顾不上搭理他们这群拍马屁的人啊。 不过,这房府的二公子,驸马爷又是怎么在这短短的时间内跟辩机小师父杠上的。 棘手了…… 惹不起啊。 惹不起他们就闭嘴降低存在感吧。 房间里唯一心中有谱的就是房府的女主人,高阳公主的婆婆卢氏。 对于高阳公主对辩机那点儿心思,卢氏也从自家老爷那里听了几句。 平日里也没见遗爱这么沉不住气啊,怎么在今天这种特殊时刻与高阳公主正面杠上了呢? 这些围观的人会怎么想他们房家呢? 恩将仇报? 糟心了。 身为房府的女主人,自然是长袖善舞的,几句话的功夫就缓和了房间中的微妙气氛。 在卢氏的示意下,房遗爱也知道自己过了,便心不甘情不愿的收回了眼神。 对此,笙歌脑海里响起了胜利二字。 嗯,美美哒小仙女赢了。 比眼神,糙汉子怎么能够比得过小仙女呢。 痴心妄想。 高阳公主吃了一些清淡的东西之后,恢复了一些力气。 命令所有不相干的人离开,房间中再一次剩下了笙歌与高阳公主二人。 房遗爱如同一个闹脾气的孩子,刻意把关门的声音弄的很瞩目。 智障假和尚又要装模作样了,好气哦。 高阳公主一个眼神看过来,房遗爱的抽风瞬间治好了。 这才是真正的一物降一物。 “你为何会是他。” 高阳公主也不磨蹭,开门见山的问道。 笙歌眨眼,公主殿下现在的小心脏都这么强大了吗? 睡了几天的功夫,就能简单粗暴接受一个人变成另一个人。 第二百零八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八) (三十八) 公主殿下不愧是公主殿下…… 她觉得她就算是跟高阳公主说人是能飞的,小白是龙,高阳公主都能面不改色的接受。 这强大的接受能力啊…… 笙歌在心中斟酌再三,思考着应该说些什么。 万界直播间这种连她自己都没有搞明白的黑科技还是算了说吧,要不然解释起来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那么长时间,足够她回弘福寺再抄几篇佛经了。 嗯,长话短说,只说重点。 “我是为了辩机的心愿而来。” “他这一生想皈依佛祖,想要守护你一生无忧,想皆不负,只可惜这世间没有双全法。” “哪怕现在我成了他,知道故事的来龙去脉,过去未来,可依旧做不到不负如来不负卿。” “当日在草庐那一眼,就注定了辩机此生依然负了你。” 笙歌也并没有隐瞒什么,该说的一句不少。 当然,不该说的,一句也不多说,她可是一个很有原则的人。 “他在哪里?” 高阳公主眼神锐利逼人,可仔细看就可以观察出这更像是一种虚张声势,为了一个几率很小的侥幸在壮胆。 “你该知道的。” 她来了,且辩机的心愿还是一生守护高阳公主,这就证明了辩机是真真正正的不会回来了。 真正惊艳绝才,纯澈干净的辩机是真的消失了。 简简单单的五个字,高阳公主听到之后就像是被抽去了所有的精气神。 本就苍白无血色的脸蛋此刻看起来更像是透明一般。 刚刚因为喝了粥有些红色的嘴唇此刻也灰败一片。 大滴大滴的泪水从脸庞划过,无声的砸进了棉被里。 最开始是无声的流泪,慢慢的变成了小声的啜泣和呜咽,最后变成了嚎啕大哭。 是啊,她该知道的。 明明心里已经是再清楚不过,可为什么依旧问出了这个问题呢。 因为她不甘心,因为她舍不得,因为她还想试一试。 是不是面前这个人离开了,辩机就能回来呢。 只是这你该知道的五个字让她明白,任何侥幸都不会存在。 笙歌面红耳赤,她突然发现自己曾经引以为傲的好口才此刻竟想不出只言片语来安慰高阳公主。 当然,她更想做的是怎么样能够让高阳公主不哭。 孤男寡女,本就引人非议,再加上高阳公主又这么歇斯底里的哭着,别人会怎么想。 呜呜呜,请不要拖后腿好吗? 本小仙女可还想完成辩机的心愿呢。 僧人,坏了名声,会是别人眼中的什么? “姑奶奶,你能别哭了吗……” 女人真麻烦…… 尤其是哭泣的女人。 烦躁的笙歌在吐槽这一句时完完全全忘记了自己也是个女人,如假包换的那种。 看来,当糟汉子久了还是很容易忘记自己的本来性别的。 长此以往,笙歌喜欢上一个女人好像也不是完全没有可能的…… “……” 高阳公主泪眼婆娑的看了笙歌一眼,突然很是小女儿姿态的回了一句“不能……” 你是公主,你说了算。 笙歌表示,身为一个包容世人的和尚,这点心胸她还是有的。 “那你先哭着,我出去静静。” 她现在只想静静。 原谅她,经历的越是多,眼泪这种东西就越是与她无缘。 好像她只有被大圣揍得狠的时候,她才能假惺惺的矫揉造作想要博取大圣的同情心挤几滴眼泪出来。 只可惜啊,大圣可不是她几滴眼泪就能哄骗的。 笙歌真心觉得大圣的火眼金睛好像又变得强大了。 “不能。” 又是一句任性的回答。 笙歌:“……” ≡ ̄ ̄≡ (_) 笙歌真心是觉得自己好像欠了高阳公主了。 …… …… 泠泠七弦上:我莫名有些相信神棍当日的那句话了。高阳公主和主播的这段孽缘是会纠缠一世的。 余生菇凉:楼上,你不是一个人。 主播:高阳公主不是都知道本主播不是她心心念念的那个辩机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人瘦了,为数不多的脑子也没了吗? 太浪兄恬不知耻的盗用了大圣那句话。 主播:←_← 给你一个眼神,自行体会。 北城南笙:主播你没发现高阳公主经常让你吃瘪吗? 笙歌点头,发现了。 可是这跟纠缠一世的孽缘有什么关系? 北城南笙:可你有做过什么反抗吗? 看到北城南笙的这句问话,笙歌下意识的就想要反驳。 这可是辩机心尖尖上的人,想要一生守护,无忧无虑的人啊。 北城南笙:主播这是要拿辩机的心愿当借口吗?主播想想你在之前直播世界的作为,你真的面对高阳公主束手无策吗? 北城南笙:承认吧,主播,你其实就是心软了。 呃…… 北城南笙这一番话说的笙歌哑口无言。 不管怎么说,高阳公主都是个萌妹子啊,她实在做不出辣手摧花的事情啊。 当然,笙歌更加好奇的是,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去集体进修了吗?为什么说话一个比一个头头是道呢。 说的好有道理,本小仙女竟无言以对。 主播:你们以多欺少,本小仙女说不过…… 笙歌厚脸皮的撤退了。 本小仙女说不过还不能躲吗? …… …… “喂,你怎么不说了?” “不想说……” 这一问一答,无比默契。 笙歌觉得自己和高阳公主之间的气氛更加诡异了。 “怪不得你喜欢男人。” “除了本宫,好像也没有女人喜欢你了。” “偏偏本宫执念你的时候,你还傲娇。” “凭实力单身的人,本宫该说些什么。” 笙歌满头黑线,高阳公主这是生死之际突然觉醒了毒舌技能吗? 没有女人喜欢是一件可怜的事情吗? 呵呵,她可是小仙女啊。 愚蠢…… 笙歌这一次终于有了点微弱的优越感。 “唉,好像你喜欢的男人对你也不怎么样嘛……” 笙歌无语,高阳公主,你这是疯了吗? “之前的伤,他揍的吧。” “这算不算是家暴呢,偏偏有人还乐在其中。” 高阳公主冷哼一声,依旧不遗余力的往笙歌的心口插刀子。 (;一_一) 第二百零九章想皆不负的辩机(三十九) (三十九) 卧槽…… 谁来告诉她高阳公主究竟是受了什么刺激,难道是被穿了? 不管怎么说,之前的高阳公主都是高贵端庄的,现在怎么就这么接地气了。 许是笙歌懵逼的蠢样子取悦了高阳公主。 高阳公主收起了咄咄逼人的神情,眉眼弯弯。 这个人有着辩机的容颜。 仅这一点,就值得她最大的包容。 “喂……” 知道来龙去脉的高阳公主再也无法对着笙歌喊出辩机二字。 “多谢。” 笙歌搞不清楚状况的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脑袋。 女人果真是善变啊。 刚刚还横挑鼻子竖挑眼的指责她,戳心窝子,眨眼的功夫又跟她道谢。 她有些跟不上高阳公主的节奏了。 对于笙歌的蠢样子,高阳公主不忍直视。 在梦境中看到了真实的辩机,再看面前这个,简直有些辣眼睛啊。 她当初怎么就一门心思的想要得到这样一个蠢人呢? (=Д=) 嗯,她心悦这副容颜,但更加心悦的是容颜里那个一身僧衣,拈花一笑的的人。 “不谢……” 笙歌干巴巴的回答道。 明明她和高阳公主之间已经清清楚楚了,为什么笙歌反而觉得更加尴尬了呢? 一定是因为高阳公主笃定了她喜欢的是大圣…… 难道以高阳公主的聪慧,看不出大圣那样的人就是天边灼热的光束,没有人能够靠近。 只可远观不可亵玩蔫 她惜命。 穿梭了数个世界,活了很久,但不意味着她就想找死了。 她本质上还是那个渴望着平和的人。 “噗嗤……” 高阳公主眉眼弯弯的笑了出来。 这笑容中有哀伤,有释然,有祝福。 连续昏迷的这么久,梦中的一切就好似完完整整的一生。 生生死死,仿佛人的心境真的可以变得豁达。 她知道,辩机至死不悔。 她知道,她曾经的一腔深情并没有错负他人。 她知道,辩机从不曾负她。 在梦中她看到了辩机死后她的的歇斯底里,对父皇的怨恨,对这个世界的怨毒…… 就连死亡,她都不曾甘心。 明明与和尚有染的皇室公主很多,可为什么她的辩机却死了呢。 还是以那样惨烈的方式…… 腰斩啊。 她的辩机死前该有多疼呢。 还有她的夫君,房遗爱因谋反事件捕杀。 好像从始至终,她看不上眼的夫君都坚定不移的跟在她身后。 歇斯底里的时候,她也曾口不择言的说过,遗爱是她一声的耻辱,而辩机,哪怕他们的爱情不被世人祝福,依然是她的骄傲。 回过头来想想,驸马应该那一生过的都不快吧。 虽说尚了公主,成为右卫将军。 但相比较失去的,得到的这些几乎可以不提。 她已经祸害了他一生,这一世还是放过他吧。 她知道自己心底深处牢牢的烙印上了一个人,哪怕那个人已经彻彻底底的消失在世间。 可这不意味着她真的能够忘记。 所以,在所有一切都还未发生的时候,就彼此放过吧。 那些她曾经带给驸马的耻辱,现在想想还真是有些过分。 也是难为了驸马。 人人都说房府的二公子空有一身武力却是个莽夫,可是认真回想一下,这个她嫌弃了一辈子的莽夫从未对她红过脸。 她何德何能,遇到了惊艳了她一生的辩机,也遇到了在她身边相守数十年的房遗爱。 只可惜,这本就是不该有的孽缘。 待养好身体后,是时候与驸马谈谈了。 高阳公主这个发自内心的笑容,让笙歌闪了闪神。 高阳公主的美,笙歌从来都没有否认过。 “希望以后本宫前往弘福寺不会再被拒之门外。” 高阳公主调笑着说道。 “……” “这我也做不了主啊。” 笙歌颇有些为难。 只要高阳公主心思通透,不再执着于她,她并不介意与高阳公主成为朋友。 但是,在弘福寺她就是那个地位最低的啊。 求她,那还不如去求小白。 最起码小白开口,唐僧那个彪悍和尚乐呵呵的就应下了。 闻言,高阳公主有片刻的怔愣,随即看似善解人意的说道“看出来了。” 不管是玄奘法师,还是那个仅有一面之缘的神秘男子,以如今这个辣眼睛和尚的水平,确实难以跟对方相媲美。 笙歌再蠢,也听出了高阳公主话中的揶揄。 这不是在安慰,而是在插刀子。 “放心,不为难你了。” 高阳公主觉得如果她去找当晚那个神秘人,也许比跟这个蠢和尚说话要管用得多。 哪怕知道面前之人不是她,她也想多见见这副容颜。 已经消逝的辩机,她一个人铭记就好。 “莫要为难自己。” “前世种种无论悲欢离合,最起码辩机至始至终都是希望你好的。” 也不知是出于何种立场,笙歌临别前最终还是不忍心多说了两句。 痛苦从来不是铭记一个人最好的方式 高阳公主眼神微闪,看着远去的背影,惨然一笑。 她的辩机不负她,如今亦不想辜负佛祖。 那么,她成全就好。 辩机的心中是她和佛祖,而她的心中辩机就是佛,佛就是辩机。 她不信佛,但是她信辩机。 一生无忧吗? 还真是有些不易啊。 高阳公主把视线收回,看向了那张容貌模糊的画像。 事到如今,她也终于清楚为什么她铭记在脑海中的唯有这一幕。 …… …… 笙歌被房府众人感恩戴德的送回了弘福寺。 “二公子,你以后能换种眼神看贫僧吗?” 阴恻恻的,她总觉得房遗爱会趁她不注意捅她一刀。 “二公子,贫僧与高阳公主之间清清白白,你得相信啊。” 笙歌就差直接说出她跟高阳可以是好姐妹,但绝对不会有男女之情的。 “恩人说哪里话。” 房遗爱咬牙切齿的说道。 哼,他就看了,怎么着吧。 mmp…… 笙歌觉得她跟房遗爱之间可能梁子是彻彻底底结下了。 如果房遗爱不说的那么咬牙切齿,好像她还能催眠自己。 话不投机半句多。 “来,比划比划。” 笙歌觉得,作为男人还是应该用实力说话。 ~( ̄ ̄~)(~ ̄ ̄)~ 第二百一十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四十) (四十) 她一定要趁着这个机会好好教教房遗爱做人。 风水轮流转,打不过大圣,难道她还揍不了个房遗爱吗? 不要以为本小仙女就是个绣花枕头…… 总觉得在房遗爱心中,她就是个靠脸吃饭的小白脸。 她得让房遗爱知道,她靠的是实力。 主播: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本主播要表现酷帅狂炸的一面了,有钱的碰个钱场,有人的捧个人场。 得瑟不已的笙歌不遗余力的在直播间吆喝。 哼,被大圣欺压了那么久,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怕是早就忘了她英姿勃勃的一面。 别忘了,本小仙女曾经也是可以徒手搏狼的。 光辉的历史简直一个手都数不完。 虽说好汉不提当年勇,但适当的提提,有利于增加自信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又飘了……本大小姐的四十米长的大刀哪里去了…… 豺狼配女猫:就喜欢主播这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性子。 莲花仙子:主播这性子说好听点儿的是乐天,不好听点儿就是没心没肺了。 主播:心塞(-w`)ㄟ(θθ)厂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好像说话越来越有水平,越来越隐晦了。 怎么办,作为一个学霸她都有些辨别不清这是不是在夸她了。 没心没肺不好吗? 要不然她也不可能这样顺其自然,随遇而安,迅速的接受了各个世界直播的生活啊。 嗯,她就是个不愿意向命运抗争的人。 哼,看不惯啊,有本事过来揍本小仙女啊。 前提是,你得有大圣的本事。 房遗爱听到笙歌的话,整个人眼睛都亮了,甚至有点儿不可置信。 他想揍这个假和尚很久了,只是一直碍于对方的身份。 他甚至都想过要不要趁着夜色套个麻袋,狠狠到底揍这个假和尚一顿。 “真的?” 惊喜来的太突然,房遗爱表示自己有点儿不相信。 “真的。” 笙歌忙不迭的点点头。 兄弟,别磨蹭了,再磨蹭下去,本小仙女怕被大圣发现。 被发现,挨揍的就不是兄弟你了。 “你的先立下状子?” “军令状还是生死状?”笙歌反问道。 原谅她孤陋寡闻,只听过这两种。 但状子不嫌少,听起来牛掰就好。 房遗爱:“……” 怎么办,更觉得这是个智障和尚了。 房遗爱嘴角抽搐,他不就是想让辩机提前写好不是他故意揍的,以防圣上秋后算账,迁怒房家,怎么就牵扯到生死状军令状了。 “来吧。” “生死状。” 见房遗爱久久不说话,笙歌自顾自的决定道。 不要问她为什么是生死状,因为听起来比较霸气。 “写吧。” 笙歌扯下僧衣的一角,然后眼睛都不眨一下的捡起树枝划破了房遗爱的手指。 “兄弟,你看起来比较壮硕,血多,替贫僧也写一份吧,到时候贫僧按个手印就好。” 又怂又自私的笙歌说的很是心安理得。 房遗爱看着自己左手食指涓涓冒着鲜血,有些恍然。 血多也不是这么用的啊。 怎么办,好像一拳砸死面前这个假和尚,一了百了。 就说了这是个假和尚了。 要不然你见哪个成天开口闭口慈悲为怀的和尚面不改色的划破别人手指,看着流血很欢快。 “我不是左撇子……” 呸,房遗爱万分嫌弃自己,他明明是想骂的,怎么就说成这了…… 笙歌后知后觉,好像真的没有分清楚左右手。 呜呜呜,她的脑袋是不是真的被大圣敲坏了。 到了这个时候,笙歌都不忘把污水泼到别人身上。 这种精神,值得发扬。 ←_← “那就再割一次吧。” 笙歌麻利的划破了房遗爱的另一只手。 “快写,大男人磨磨蹭蹭的,别到时候生死状还没写完,你就流血流死了。” “到时候你可就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写生死状流血死了的人……” “你不会是想用这个方式名留青史吧?” 笙歌小仙女觉得自己又危险了。 怎么办,总有小婊砸想往本小仙女身上泼脏水。 “闭嘴……” 智障…… 房遗爱只觉得自己的神经砰砰砰直跳。 他真是一刻都不想跟面前这个智障和尚嗦了。 写生死状流血流死的人,辩机也敢想。 一会儿写完生死状,揍死这个小白脸和尚。 真是要气死他了。 刷刷刷,房遗爱就写完了生死状,鲜血淋漓,满是血腥味。 不对,马车里明明一直有现成的文房四宝,他为什么要用血写。 果然不能跟智障和尚多交流,要不然有变智障的风险。 影响智商…… 说不定这个和尚是觉得他流点血就虚弱了,到时候比划就能占便宜。 呵呵哒,这个智障和尚好阴险…… 其实这个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从来不是脑补,而是两个戏精加脑补帝捧在一起,那场面还真是火星撞地球。 明明两个人脑回路差了十万八千里,偏偏还能自以为是的衔接在一起。 一问一答,看起默契十足。 “写好了,那就来吧。” 就这房遗爱指腹的血,笙歌按了个手印。 然后二话不说朝着房遗爱的脸招呼了过去。 打人不打脸什么的,笙歌早就忘了,不打脸那还叫打架吗? 房遗爱还没反应过来劈头盖脸的就挨了好几拳。 呵呵哒,这个和尚真阴险,还知道出其不备。 反应过来的房遗爱很快就开始反击,但是他绝望的发现自己竟然不是这个智障和尚的对手。 这是比划吗? 这分明就是炫耀。 可怜的房遗爱同学真的觉得自己深深的受伤了。 长的没这个假和尚好看就算了,怎么还打不过。 他当初一直觉得假和尚驯服了野狼是机缘巧合用了些技巧,没想到这个和尚竟然这么强…… 呜呜呜…… 房遗爱看着在风中飘荡着的血腥味还未散去的生死状,更加心痛了。 用自己的血写了生死状,然后上赶着找死,像他这样的人好像真的能留名百世了。…… 假和尚这么残暴,以后揍高阳公主可怎么办。 再怎么说,高阳公主都是他妻子啊。 “停……” 砰…… 回应房遗爱的又是一拳。 第二百一十一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四十一) (四十一) 笙歌挑眉,说比划就比划,说停就停,你以为本小仙女是你造的机器人啊,设置了开关键。 哼,本小仙女这一次就是要打怕你。 唉,难怪大圣总是那么热衷于揍她,这揍人的感觉还真不错。 想着想着,笙歌竟然可耻的笑了出来…… (°3°)- 房遗爱已经彻彻底底绝望了。 这个假和尚不仅是个智障,竟然还变态。 他到底是有多想不开,才想着跟辩机比划。 后悔了,行不行。 房遗爱万分庆幸自己没有脑残的去实施蒙着麻袋小巷子揍人的计划。 要不然,他可能会凄惨的横尸街头。 虽说现在情况也差不了太多。 揍着揍着,笙歌觉得自己有点儿累了,而帽子兄也被她揍成了猪头。 要不,就就这样吧,点到为止,揍多了,伤和气啊。 虽说有生死状,但她也没有胆子大到直接打死房遗爱啊。 打死了房遗爱,她还得陪高阳公主一个驸马,麻烦…… 再说了,房遗爱也蛮可怜的。 若是房遗爱知道笙歌心中点到为止的想法,怕是会直接一口气上不来气死。 这是点到为止吗? 他觉得自己这伤怕是得卧床好几个月。 还真真是应了一句话,天道好轮回,苍天饶过谁。 前段时间他还在幸灾乐祸辩机被揍成了一头猪,现在成了猪的却是他…… 心累啊。 房遗爱躺在冰冷的石板上喘着粗气,笙歌也不知道脑子怎么抽了一下,可能觉得自己站着炫耀有点儿欠,于是一股脑的在房遗爱不远处躺了下来。 嗯,比划了之后那就平等对话吧。 对手躺着,那她也躺着吧,省的说她欺负人。 当然,笙歌也没有忘记把生死状捏在手里。 万一房老大人来找她,她也有理,不是吗? “喂,兄弟,愿赌服输,你可不能被贫僧打了,就让你们家老的出来。” 笙歌伸展手臂恰好可以碰到房遗爱的胳膊。 被戳到伤口的房遗爱疼得倒吸了一口凉气,然后怒目而视。 他丢不起那个人…… 看着笙歌那张光洁如玉的面庞,房遗爱也不知从哪儿来的力气朝着笙歌扑了过去…… 笙歌是谁,哪是想扑倒就能扑倒的。 只是,刚刚从花果山筋斗云赶过来的大圣,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堪称凌乱的场景…… 孙悟空眼神一眯,难不成八戒其实对房遗爱有意思? 以她的眼力自然是看到了房遗爱身上的伤,看似严重,实际上没有伤筋动骨。 这算什么…… 笙歌只觉得这一瞬间天都黑了,难不成西天取经路上的大妖怪跟着唐僧来了长安城。 她现在细皮嫩肉的,会不会被妖怪逮了蒸蒸吃了。 不过,就算要吃,能不能先吃房遗爱。 虽说这房遗爱皮糙肉厚的,但耐不住肉多啊。 笙歌怯弱弱的瞄向起风的地方…… 不是妖怪,是大圣…… 笙歌并没有劫后余生的喜悦,反而更加胆战心惊。 妖怪最起码还能听你嗦两句,挣扎一下,但遇到大圣…… 呵呵哒,怎一个惨字了得。 不是说大圣最近回在花果山处理些事情吗,怎么半天就回来了。 虽说您老人家有筋斗云,但也不能这么浪费啊。 “大圣……” 笙歌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收回了即将又要揍在房遗爱脸上的手,然后对着大圣谄媚的笑了笑。 “开心吗?” 笙歌眨眼,大圣问的这是什么问题。 送命题啊。 谁让她根本摸不透大圣都心思呢。 “开……” “不……” 笙歌真是不知道哪个回答更合大圣心意,可以让大圣揍她的时候温柔点儿。 虽说温柔这个词压根儿与雷厉风行的大圣根本不沾边。 房遗爱疑惑的看着来人,拯救了传家宝的人啊,这是要来救他了吗? 房遗爱觉得自己受伤的小心脏可以稍稍补一补了。 别着急埋,本公子觉得自己还可以拯救一下下。 只是,房遗爱心目中的恩人,一个眼神都没有赏给他,直接提溜起辩机那个智障和尚走进了弘福寺。 噗噗噗…… 房遗爱觉得自己又连中了三剑,怕是活不下去了。 呵呵哒,为什么恩人也只能看到辩机那个智障和尚呢? 受伤了…… 房遗爱直挺挺的躺在弘福寺外的青石板上,不呼救也不爬起来回房家,任凭风吹着。 嗯,这样本公子可以静一静…… 被笙歌彪悍吓坏了的小厮终于反应过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喊着朝着房遗爱跑了过去。 “公子啊,你可不能就这么去了。” “你去了,小的可怎么跟老爷夫人交代啊。” 小厮没有说的是,明明知道自己打不过,为什么还要上赶着找死呢。 房遗爱听到小厮撕心裂肺极具穿透力的哭喊声,气的晕了过去。 晕过去的最后一个想法就是他的脸怕是要彻彻底底丢光了。 这个小厮是非要闹得人尽皆知才罢休吗? 闹心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闹心的人一个接着一个。 小厮看到房遗爱闭上了眼睛,第一想法就是公子死了…… 公子死了,他是逃,还是报官呢? 唉,辩机小师父这么凶残,还有玄奘法师做师父,这种神仙打架,他一个小奴才还是不要参与了。 嗯,那就逃吧…… 于是懵逼的小厮压根儿没有是探探房遗爱还有没有气,就直接跑了。 只不过跑着跑着又回到了房府报信。 好吧,谁让包裹攒下来的月钱还留在房府呢。 再说了二公子待他也不错,他也不能让二公子曝尸荒野啊。 就当给自己积阴德了…… 小厮是这样说服自己的…… 小厮的一句二公子死了,吓得高阳公主差点儿从床上掉下来。 梦里可不是这样的啊…… 虽说房遗爱会死,但那也是因为跟着她反叛谋逆而死啊。 别吓她…… 房家一大家子紧赶慢赶来到弘福寺外看到了凄凄惨惨倒在地上昏迷不醒还有一口气的房遗爱。 当然也看到了那张清奇的生死状…… 呵呵哒,脸还真是丢光了。 看着弘福寺紧闭的大门,思量再三,还是没有人敢去敲开。 嗯,遗爱还可以抢救抢救,不着急算账。 第二百一十二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四十二) (四十二) 弘福寺外房家人的来去匆匆,以及因为粗心小厮闹得笑话笙歌是在直播间玻璃碴子的转述下得知的。 怎么办,好像笑。 只不过,眼前这个情形,她好像更危险。 笑别人之前还是先顾好自己吧。 “大圣,我错了,不该逞凶斗恶打架伤人。” 求生欲极强的笙歌秉着先认错的态度直接开口了。 “……” 大圣,您老人家能不能说句话,这样阴恻恻的不开口,真真是像极了房遗爱那个欠揍的。 “你觉得房遗爱怎么样?” 良久,大圣斟酌再三的开口了。 难得的,大圣这次问的很委婉。 有这么一个小弟,真糟心。 孙悟空万分庆幸,自己只脑抽了一次,收了一个小弟,要不然他岂不是得麻烦死。 怎么样? 笙歌在心里思考大圣问这话的意思,这个时候她是不是应该发扬一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民主,和谐,公正,法制…… “还不错吧。” 笙歌表示,如果不是高阳公主,她压根儿都不会注意帽子兄。 之所以揍帽子兄,那也是为了成全帽子兄想比划的一颗心。 “具体些……” “相貌,性格。” 笙歌狐疑的看了大圣一眼,这问题有些奇怪啊。 什么时候大圣对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感兴趣了。 原因只可能有一个,那就是大圣对房遗爱感兴趣了。 脑海里闪过这个念头后,笙歌只觉得天雷滚滚。 难道大圣是因为她揍的人是房遗爱,所以才会这么生气吗? “相貌英武不凡,性格宽和不拘小节,实乃人中之龙凤。” 既然大圣看着遗爱兄顺眼了,那她拼了命的夸就是了。 没醒到帽子兄还有这样的运气。 壮硕孔武有力也可以勉勉强强算得上是英武不凡,至于性格么…… 能够在剧情中给辩机和高阳公主望风,难道还算不上是不拘小节吗? 她这夸的也不算违心。 呃…… ←_← 为什么觉得大圣的眼神更加锐利了呢? 是不是她夸的不够有水平。 大佬,请再给小的一个机会,小的一定会发挥毕生所学夸的高端大气上档次。 “这么说,你对房遗爱很满意?” 大圣冷冷说道。 笙歌心下一凛,大圣这是吃醋了。 天地良心,她真的对房遗爱那种肌肉男无感啊。 她喜欢的是…… 是什么类呢…… 不对啊,为什么感觉这么奇怪呢。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笑死本大小姐了,有什么话直接说就好,这拐弯抹角的简直是场大戏。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你又懂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大圣以为主播喜欢的男人是房遗爱,而主播以为大圣看房遗爱顺眼了。 浪九九:果然,脑补是大敌。 笙歌看着弹幕,表示自己受教了。 “你是不是心悦房遗爱。” “大圣,我对房遗爱没兴趣啊……” 大圣和笙歌不约而同,同时开口。 尴尬…… =凸 大圣觉得自己好像是犯蠢了。 大圣觉得他好像就不应该来这长安城。 不对,更确切的说八戒的存在就是在影响他的智商。 尴尬啊…… 孙悟空觉得自己化身成人不太好,最起码像现在脸上都没有猴毛来掩盖他的尴尬了。 算了,不管八戒到底是喜欢男人还是女人,都是他的小弟。 遇到的时候,护着就是了。 这个尴尬的问题还是不要再纠结了。 …… …… 房遗爱被抬回房府,还没来得及离开的太医物尽其用直接扎了几针,房遗爱就被扎醒了。 听着一脸心疼加焦急的母亲转述他昏迷之后的闹剧,房遗爱又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这下整个长安城都知道他的丢脸事情了。 啊…… 他要跟辩机势不两立。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为什么他的小厮就是敌人的神助攻。 鼻青脸肿的房遗爱一卧床就是两个月,只是那伤还是根深蒂固。 每一次照镜子,房遗爱都忍不住心痛。 高阳公主本就看不上他,这下更是惨不忍睹了。 长吁短叹,房母卢氏万般无奈只好舍下面子进宫求了贵人,求来了一盒祛疤圣药,据说是西域进贡的珍品。 房遗爱脸上的疤渐渐退了,因着两个月卧病在床,身上多了一种属于书生的文弱,壮硕的身材消瘦的几分,就连皮肤都变得白皙了。 若是以前,房遗爱定会十分嫌弃自己这副白斩鸡的样子。 但是,现在明确了自家公主殿下的喜好,房遗爱对于这样的变化不怒反喜。 这两个多月来,她也算是看出来了。 高阳公主的眼神中对于辩机的执着已经渐渐消失,虽说房间中依旧悬挂着那张容貌模糊的画像,但最起码府中的僧人已经遣出去了。 他得知足。 嗯,对上高阳公主,他就是有些气短,没有出息。 高阳公主曾经是这长安城中最靓丽的风景,无数勋贵之子趋之若鹜。 年少之际,午夜梦回,她也是他的梦中人。 皇上一旨赐婚诏书,他欣喜若狂。 曾经他以为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就是梦想成真。 他年少思慕之人,将会成为他明媒正娶的妻子。 他视若珍宝…… 可是,他没想到这一切都只是他的空欢喜,一厢情愿。 高阳公主自始至终都不曾看他一眼。 多年思慕,已入骨髓,他割舍不下。 所以,她厌他,烦他,他依旧伴其身侧,为其排忧解难,只愿她笑靥如花。 多卑微啊。 卑微到他竟然为高阳公主出谋划策如何得到辩机。 房遗爱苦笑,割舍不下,唯有负重前行。 所以一点点小小的变化,就足以让他相信这是柳暗花明的预兆。 他愿意等。 听闻房遗爱伤势痊愈,高阳公主终究还是将二人和离的事情提上了日程。 她心中有一个洞,洞里住着一个人,叫辩机。 如今,她没有怨,没有恨,亦不想再拖累上一世义无反顾追随在她身后谋反的房遗爱。 她必须得承认,他虽不是她爱的样子,但已经耿直爽朗,是个难得的好人。 一世拖累都无以为报,如何还能心安理得的在心有辩机的情况下继续拖累呢。 第二百一十三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四十三) (四十三) 于是,在房遗爱想着日久天长的时候,高阳公主则是想着和离。 昏迷的日子,经历了一生,高阳公主再不像之前那样锋芒毕露傲慢无礼。 如今的高阳公主蜕变的犹如圆润温和散发着盈盈光泽的上好珍珠,越发的让人移不开眼。 明艳妖冶的色彩换下,取而代之的是清雅温和,空谷幽兰。 隐隐的,竟能从高阳公主身上感受到禅意。 是的,高阳公主是遣散了府中的僧人,但这不意味着她从此之后不再信佛。 她的辩机要成佛,她信她的佛。 房遗爱看着远远走来,一身白色暗纹的锦缎襦裙,行走间犹如一朵朵沁人心脾的鲜花盛开。 若是以前的高阳公主是盛世牡丹,那么如今的她则是沉淀之后的暗夜昙花。 清幽无双,虽寂静,却让人无法忽略。 看着这样的高阳公主,房遗爱突然有些心慌,是什么让高阳公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一直以来,他都自恃为最了解高阳公主的人。 只是这一刻,他突然不敢再这么自信了。 房遗爱的心慌慌的,失手打翻了石桌上的杯盏。 一股不详的预感逐渐在心中发酵。 走的近了,房遗爱才看清楚高阳公主锦缎襦裙上的绣花。 梵文,佛经。 还是辩机吗? 房遗爱的心酸酸的,但更多的是一种恐惧。 这样的高阳公主就好似已经彻彻底底的与世隔绝,拒绝任何人的靠近。 好像从高阳公主从昏迷中醒来,他就没有这样静静的看着她了。 高阳公主鬓角位置点着一朵优昙花,他知道那是在遮挡被辩机掐出的疤痕。 不知出于何种原因,高阳公主并没有用任何祛疤的药,就这样让指甲掐出的伤成为了她的一个标志。 《法华经方便品》云:“如是妙法,诸佛如来,时乃说之,如优昙钵华,时一现耳。” 优昙花乃是佛教的四圣花之一。 佛…… 又是佛…… 房遗爱觉得他这一生可能是要彻彻底底跟佛门杠上了。 房遗爱在打量高阳公主的时候,高阳公主何尝不是在观察房遗爱呢。 她清楚,与房遗爱和离会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就是父皇那里,都不是好交代的。 和离之后,外人还指不定如何编排她和驸马。 可是,不和离又能如何呢? 莫名的,高阳公主有些心虚。 好像两世,房遗爱都没有丝毫对不住她。 “驸马,你好像白了……” 呵呵哒,高阳公主表示,这么没水平的开场白一定不是她说的。 做夫妻做到她和驸马这个份儿上,也实在没谁了。 没话找话说,最尴尬。 房遗爱:“……” (#/。\#) 这是房遗爱根本没有想到的话,以往公主根本不会关注这些啊。 新婚之际,他为了引起公主殿下的注意,还曾幼稚的把所有鲜艳的颜色堆在了身上。 但高阳公主不怒不惊,依旧坦然自若,面不改色。 怎么办,有些受宠若惊啊。 o(v)o 房遗爱傻呵呵的笑了笑,摸着自己的后脑勺憨憨的回答道“是吗,以后会更白的……” 高阳公主嘴角抽搐,原来没有最尴尬,只有更尴尬。 她的驸马好像傻了,会不会是那天被揍傻的。 呃,要不要缓缓再说和离的事情呢? 万一驸马承受不住打击彻底疯了该怎么办。 “公主,坐。” 房遗爱丝毫没有注意到自己被茶水烫的通红的手。 这是公主第一次来看他呢。 高阳公主讪讪的笑了笑,坐在了房遗爱对面。 心虚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开口,怎么办。 抛却偏见,高阳公主发现其实房遗爱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般一无是处。 他是没有斐然文采,亦没有风流自成。 但是他的耿直,坦率,恰巧在某些时候是最重要的。 一直以来,她都在嫌弃着他的粗鲁他的直接,殊不知这是她的偏见。 她把对父皇不顾她意愿赐婚的怨气全都堆积在了房遗爱身上。 她无法反抗父皇,所以才仗着公主的身份和房遗爱的千依百顺万般折腾。 认真想想,房遗爱何其无辜。 她的冷漠,她肆无忌惮的表达对别的男人的兴趣,房遗爱都照单全收。 越想,高阳公主都觉得自己不是个东西。 果然,人就得没心没肺糊涂着过,一反省,就容易自我厌弃。 圣人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怎么办,她有点儿不认同圣人的观点了。 十几年第一次反省就这么糟心,要是日日反省,她怕是真没活下去的勇气了。 一个字,真渣啊…… “驸马,你身体好些了没?” 痊愈了的话,承受力也能强大些,不至于被她和离的话吓吐血。 “好了好了。” 为表强壮,房遗爱还啪啪啪拍了几下胸口。 高阳公主满头黑线,怎么越来越觉得房遗爱像个智障了。 不对,跟假辩机犯傻犯蠢的样子有些相似,这算不算是传说中的夫妻相。 这个时候的高阳公主还不知道“一入腐门深似海,腐眼看人基”这句高大上的话。 “驸马,本宫有件事情与你商议。” 思前想后,高阳公主还是觉得采取迂回路线,曲线救国。 “驸马,本宫有意为你纳一门平妻,不知你可有中意人选?” 以防和离之后房遗爱孤寡一生,她还是提前尽一下妻子的责任吧。 房遗爱脸上的笑容僵住了,难道高阳公主之前那两句罕见的关心都是为了这件事情做铺垫吗? 若他想纳妾,娶平妻何至于等到今日。 高阳,你怎能狠心果断至此呢。 “公主,微臣从不愿享齐人之福。” 自从大婚,高阳公主就在有意无意的把她陪嫁的侍女赐予她为妾。 一次两次,他拒绝的同时又深感疲惫。 他知道,高阳公主看不上她,不愿意他碰她。 世人都想身边美人环绕,可是,他想要的自始至终都只有一个她。 “公主,微臣既然娶了公主为妻,那么一生都会追随左右,永不背弃。” “公主,这些事情以后还是休要再提。” 第二百一十四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四十四) (四十四) 房遗爱轻描淡写说出的一句话使得高阳公主的心顿顿的疼着。 一字一句都像是一记重锤在拷问着她。 微臣既然娶了公主为妻,那么一生都会追随左右,永不背弃。 若不是她在昏睡中经历了完整的一世,她怕是根本不会在意房遗爱的这句话。 人性善变,无论男女。 可,她经历了一世,就彻彻底底的清楚,房遗爱这轻飘飘的几个字,她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的话,房遗爱用了一生在践行。 直至死亡,他都没有背弃她。 辩机被腰斩后,她疯狂歇斯底里,却忽略了身边的驸马在用自己的方式守护着她。 一时间,高阳公主只觉得自己眼眶涩涩的,似是要有什么温热的液体夺眶而出。 她自觉强大,她也清楚,那是一种荒芜的强大。 可是,在想清楚这一切之后,她竟又一次觉得软弱。 真是可笑啊。 高阳公主不着痕迹的转过头去,眨眨眼睛,掩下了泪意。 “不知公主可还有事相商。” “若无事,微臣就要继续抄写家训了。” 嗯,被揍了还要抄写家训,真是心酸。 “……” “没,没了……” 高阳公主知道,此刻的气氛和心境并不适于她再谈起和离的事情。 再等等吧,和离一事乃是大事,牵扯甚广,本就应该徐徐图之,不应操之过急。 慢慢来,再等等看吧。 谁让她现在看到驸马就觉得心虚呢? 刚说了迎平妻的事情就说和离,驸马怕是会认为自己又给她戴了绿帽子。 果然啊,反省时间操蛋的事情。 以后谁再说反省,她跟谁急。 高阳公主并不知道这一缓,这一等,就是几十年,就是一辈子。 亦想不到她整整嫌弃了一辈子的驸马,两世相守。 有些人注定只能惊艳时光刻骨铭心,却不会温暖无尽岁月。 而有些人则是以一种润物无声的姿态牢牢的占据你的生命,永不背弃。 辩机是前者,而房遗爱是后者。 有幸两者兼得的,是世间幸运人。 离开时的高阳公主比来时多了几分情绪和人情味,不再飘飘乎不似世间人。 房遗爱看着高阳公主的背影,眼神黯淡。 他怕再说下去,他会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问出他一直想问的。 为什么就是不能看看他呢。 不管何时,无论如何,他都不愿意让高阳公主承受他的脾气。 他捧在心尖尖上的人,想把世间美好一切皆给她。 …… …… 时间倏忽而逝,五年…… 五年笙歌的武力又有了一个质的飞跃,当然在这五年的时间,笙歌也成为了长安久负盛名的法师。 人人都会尊称她一句法师。 因为笙歌的存在,唐僧并没有像剧情中那样再收其他译经人为徒,只有笙歌一人。 那些在别人看起来晦涩难懂拗口神秘的经书,在被唐僧指点之后,笙歌表示自己毫无压力。 辩机之名,慢慢响彻长安,成为所有僧人羡慕的对象。 之前,旁观者觉得笙歌是幸运儿,入了玄奘法师的眼。 五年的时间,笙歌证明,她拥有的不仅仅是幸运。 于是,茶余饭后,人们说话的用词变了。 玄奘法师慧眼识珠,大浪淘沙,一眼就看出了辩机师父的不凡。 高阳公主也成为了弘福寺的常客,当高阳公主第一次敲响弘福寺大门时,笙歌还以为彪悍师父或是大圣一定会二话不说一脚踹出去。 不需要怀疑,唐僧和大圣一定是有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怜香惜玉可不是他们的习惯。 只是,令笙歌没有想到的是,高阳公主竟然安然无恙的走进了弘福寺,且还成为了弘福寺的常客。 甚至时不时还能吃到大圣从花果山摘来的受天地灵气滋养的新鲜水果。 这待遇…… 笙歌表示,她已经嫉妒的不像人了。 嫉妒是她丑陋,使她质壁分离。 为什么挨揍的是她,吃水果喝茶的却是高阳公主呢? 她万分怀疑高阳公主是不是见异思迁,看大圣比辩机更好看,然后弃暗投明了? 哼,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大圣。 明明她也是可爱的小仙女啊。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高阳公主的身侧开始频频出现了房遗爱的身影。 于是,在被揍之余,笙歌也会被塞狗粮。 也许,这就是她胖了的原因。 没错,明明这一次她成了眉清目秀的小鲜肉,却被大圣硬生生的炼成了彪悍的糙汉子。 美名其曰,这样更厉害。 大圣,您的品味,本小仙女还真是不敢苟同啊。 几年里,笙歌也曾见过猪八戒一面,且二人还曾在一个桌子上用饭。 可是猪八戒并不知道面前的她曾经代她而活。 笙歌看着胖嘟嘟的猪八戒,实在有些心痛。 想当初,本小仙女花费了多少心血才变成萌萌的小猪,可这才多久,猪八戒就更丑了。 惨不忍睹啊…… ←_← 倒是妞妞,有意无意的多看了她几眼,直看的他心惊肉跳。 猪八戒甚至在临走前还幸灾乐祸的拍了拍她的肩膀。 显然对于她被揍,乐见其成。 不知为何,笙歌觉得妞妞看大圣的眼神很奇怪。 好吧,她总觉得别人在觊觎她的暴力偶像。 唉,大圣一直都是这么吃香。 …… 时光荏苒,偌大的弘福寺住着的一直都是唐僧,小白,还有她和大圣。 自重逢相遇,大圣除却必要从未离开笙歌半步。 笙歌自然是不会自作多情,矫情的相信那句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嗯,大圣只是为了揍得更加顺手。 慢慢的,岁月这把杀猪刀开始光顾她。 皱纹多了,腰慢慢弯了,在这弘福寺,笙歌觉得自己就好似是个异类。 一群长生不老的人中间夹杂了一个老头子…… 说话颤颤巍巍,走路都要杵拐棍。 唯一的好处就是大圣不再揍她了,许是觉得这一棍子下去她就会散架,有些磕碜。 还好,她的任务也算是完成了。 高阳公主一生无忧,荣耀加身,更是儿女双全,真真是应了辩机的心愿。 房遗爱这个二十四孝夫君,自意气风华到白发苍苍都是高阳公主的信徒。 第二百一十五章想皆不负的辩机(四十五) (四十五) 笙歌不知道自己对高阳公主算不算是默默的守护,毕竟她跟高阳公主的相处更像是毒舌一相逢,不刺死不死心。 明明变得温婉动人的高阳公主偏偏在对上笙歌的时候如同刺猬。 笙歌表示,宝宝好委屈。 为什么本小仙女这么可爱,却没人喜欢呢。 糟心的世界,糟心的人儿。 说实话,笙歌是真心有些不喜欢这样静静等死的日子。 经历死亡,她怕有后遗症。 一一不是没有说过,她可以找个法子死。 但是,对于怂怂的她来说,自杀比等死更可怕。 这晚,笙歌再一次摇摇晃晃的爬上了床,看到了枕头边的玉盒中放着的丹药。 清香扑鼻…… 不用想,看看这成色也知道这是大圣从太上老君的兜率宫顺来了。 玉盒下压着一张小纸条,上面棱角分明的字就表明了主人的身份。 大圣…… “这枚丹药可延年益寿百年。” 百年啊,笙歌颇有些心动。 只是,她真的要在这里再留百年吗? 高阳公主年事已高,而辩机之名响彻天下,她已经失去了留在这里的意义。 百年啊…… 若是再留百年,她怕她彻彻底底融入这里,再也剥离不开。 只是仙丹啊,好想吃。 笙歌觉得大圣就是故意的,心痒痒。 不吃,不吃,本宝宝就不吃。 笙歌砰的一声关上了玉盒,眼不见心不烦。 百年啊。 她不能留。 有些人相处久了,是真的会习惯会舍不得的。 注定是要离开了,早去也算是对所有人的一次解脱吧。 大圣…… 大圣本就应该是个狂放不羁的人,不羁的人本该潇洒, 不误红尘,不误岁月。 是,不能吃。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罕见的没有发表任何言论,笙歌有种自己在单机的感觉。 难不成玻璃碴子们看厌了她这张老脸…… 心痛…… 笙歌并没有看到禅房外的菩提树下,一个身材挺拔笔直不畏天地的人影站在一起。 没有吃啊…… 大圣舒了一口气,他不知道自己应该是轻松还是失望。 罢了,八戒的选择。 他从来都不愿意左右别人的选择。 不管是朋友还是小弟,他都尊重。 也许又一次到了离别的时候了吧。 此次重逢乃是缘分,下次许是遥遥无期了。 …… 一颗仙丹在枕头边,哪怕关上玉盒依旧能够闻到一颗幽幽的丹香。 勾人啊。 笙歌觉得自己好像饿了,吞了口口水,继续睡。 一夜辗转反侧,笙歌越发觉得大圣真的是故意的。 第二天,笙歌看到白发苍苍,颤颤巍巍杵着拐杖的高阳公主,笙歌的心才舒坦了一点儿。 “喂,其实你是没有心的吧。” 几十年,笙歌旁观了高阳公主的一生,与此同时,高阳公主又何尝不是旁观了笙歌的一生呢。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笙歌闪神,她突然想到了很多年之前直播间玻璃碴子们说她心软。 如今快死了,高阳公主竟然又说她没有心。 卧槽…… 做人好难啊。 “高阳,辩机和房遗爱谁更重要。” 笙歌贱兮兮的开口了。 不就是比戳心窝子吗,谁怕谁。 嘴皮子功夫,本小仙女还没有怕过人呢。 “……” 高阳公主收起戏谑看好戏的神情,目光放空,不知该如何开口。 辩机啊…… 这些年来她从未刻意提起,也从未刻意忘记。 那张已经渐渐褪色的画像依旧挂在他的床边,她仿佛依旧能够看到那个拈花一笑淡然悲悯的人。 遗爱也算是清楚了,她独爱那张画,哪怕她对假辩机再没有什么执着。 也许,哪怕遗爱再耿直,也看出了一些。 她不说,他不问,这是一种默契。 求仁得仁,又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呢。 说实在的,当初她真的没有想过会跟遗爱白头偕老,一生一世一双人。 她真的是秉着和离的念头的。 可是为什么,在什么时候开始,她因为辩机紧紧关上的心门再一次被遗爱敲开了呢? 等一等,拖一拖,一拖就是一辈子。 如今她和遗爱都是快要入土的人了,她是公主,他依旧是她的驸马。 其实,她的心终究还是软了。 “我很幸运。” 高阳公主顿顿的说道。 幸运有辩机的惊艳,幸运有遗爱的两世陪伴,幸运有这个假和尚一辈子的毒舌戳心窝子。 与她上辈子身首异处,家破人亡的下场相比,她已经很幸福了。 辩机还是遗爱重要,这个问题的答案的重要吗? 所占位置本就是不同的…… 笙歌挑眉,是啊,高阳公主这一世过的很幸福。 心中有人,身边有人。 她铭记了那个腰斩而死的僧人,又开启了一段新的人生。 她是高高在上的皇家公主,也是房遗爱捧在手心里的公主。 “你是因为辩机的心愿,还是因为你自卑?” 高阳公主突兀的开口了。 笙歌有些不解,公主殿下,咱俩都是吵了一辈子的人了,用得着这么隐晦吗? “当年你拒绝本宫的时候不是说喜欢的是男人吗?也会为了心悦的男人还俗。” “结果呢?” 高阳公主很是诧异,面对那样一个优秀神秘到极致,无时无刻都让人移不开眼的男人,辩机竟然不动情。 她越来越怀疑,这个假和尚当初就是骗她…… 闻言,笙歌讪讪的笑了笑,这话说的无言以对啊。 mmp,保持清醒也错了。 她该怎么说呢,她本就是个小仙女,喜欢可爱的蓝孩纸很正常吗? 难不成非得把逼成百合姐姐…… 什么百合**好,还有什么来着,想当初她在网上也看了不少段子。 “贫僧是个尽职尽责爱岗敬业的人。” 言外之意,直播任务大于天。 “别装了,假和尚。” 高阳公主也知道自己问不出什么了,愤愤不平的说道。 笙歌黑脸,还会说话吗? 什么叫假和尚? 高阳公主和房遗爱这对夫妻简直就是插刀小能手。 一口一个假和尚,一口一个智障和尚。 还真是妇唱夫随啊。 “走吧,你家那位跟屁虫又来了。” “也不想想,就你这糟老婆子谁看得上?” 第二百一十六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一) (一) 话虽如此,其实笙歌是有些感叹的。 房遗爱终此一生真的只有高阳公主。 事到如今,她已经不想去深究也不想去回忆真正的历史是什么样子。 她只知道,这样很好。 微风不燥,岁月静好。 “你这是来自单身狗的嫉妒吧。” 高阳公主毫不留情的捅刀子。 噗…… 笙歌觉得自己快要吐血了。 她能不能说单身狗这个词还是她告诉高阳公主的。 午后暖阳,微风习习,身形佝偻的两个老人相携离开的背影其实总是让人看着暖心的。 很是圆满呢…… …… …… 高阳公主寿终正寝,薨。 得到这个消息后笙歌生生的划破了正在抄写的佛经,顿在了远处。 死了吗? 无病无痛,寿终正寝。 一下子少了这个跟她吵了几十年的人,笙歌的心还真是觉得空落落的。 高阳公主薨逝,她好像是真的找不到继续留下来的理由了。 高阳公主的轰轰烈烈的法事是有笙歌亲手操持的。 这一世,她与高阳公主关系密切,可至始至终都没有任何的风言风语。 一是,房遗爱与高阳公主夫妻情深,这是不争的事实。 二是,辩机师父一心向佛,佛法精深,众生平等,怎会行那等龌龊之事。 在房府,笙歌见到了房遗爱。 房遗爱的头发好像全都变白了,脊背也更加弯了,但是却看起来精气神很好的安排着高阳公主的身后事,从不假手于人。 笙歌看到了高阳公主的棺材中放着的那幅画。 她清楚,这是房遗爱亲手放进去的。 他不愿高阳公主有遗憾,也不愿意她会心有不安。 相守一世,已是极大的幸运。 房府接连办了两场丧事,谁让房遗爱在高阳公主之后也逝世了呢。 这个世间,熟悉人好像还真是越来越少了呢。 当初那些针锋相对的人也好,羡慕嫉妒的人也罢早已被黄土埋身。 笙歌叹了口气,她离开的时候也到了呢。 秋风瑟瑟,大片大片金黄色的银杏叶铺满地面,就好似是在进行一场盛大的仪式。 “要走了吗?” 大圣的声音不见不舍,不见留恋,唯有一种洒脱不羁。 不畏惧,不谈恋。 “嗯。” 笙歌点了点头。 是要走了呢,她的身体也已经到了穷途末路的时候了。 熬不下去了。 “嗯。” 大圣淡淡的也回应了一声。 “你叫什么名字?” 临别之际,大圣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笙歌。” 这本就不是什么秘密。 笙歌? 笙歌? 这名字怎么就这么娘呢? 怎么听这都不太像一个男子的名字啊。 “喂,八戒,你究竟是不是个男人啊。” “还是说因为名字这么娘,所以你才喜欢男人呢?” 孙悟空凝眉问道。 这个文绉绉的名字还挺好听的,可是是不是跟八戒有些不太般配呢。 只是,回应孙悟空的唯有满室寂静和簌簌落下的银杏叶。 孙悟空扭头便看到了鼻息全失,眉眼宁静不见痛苦。 想来,八戒是安然离去的。 不对,应该说是笙歌。 笙歌啊…… 笙歌离去,是不是就只剩空寂了呢? 本以为自己潇洒不怀念的孙悟空,只觉得一瞬间心有些空了。 相处久了,终归有些不习惯啊…… 看着满地金黄色耀眼的银杏叶,大圣竟升不起任何的喜悦和欣赏。 必须得承认,哪怕他强大到无所不能,但依旧不愿离别。 大圣微微弯腰,双手抱起了气息全无的笙歌。 且随手在地上放下了一颗晶莹剔透不知从何处而来的舍利子。 以笙歌在这大唐的名望,这颗舍利子一定会被高高供起接受香火。 轮回转世,也许可以叩开佛界大门。 大圣低头,看着怀中的糟老头儿嫌弃极了,真丑,真轻啊。 什么时候,那个眉清目秀又十分抗揍的小和尚变成了一个糟老头子呢。 抱在怀里,竟感觉不到丝毫的重量。 他知道,他给她的那颗仙丹依旧放在床头。 呵…… 大圣招招手,丹药随即凌空飞起,回到了他的手心。 玉盒和丹药皆化为粉末…… 笙歌…… 你究竟是谁。。 只是有可能他再也没有机会当面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了。 …… …… 人们发现高僧辩机许久都没有出来讲经了。 官方消息,辩机师父坐化,躯体化为了舍利子。 这下,舍利子一现,越发的让人们笃信辩机是世所罕见的高僧。 长安城弘福寺少了一个神僧,而相对的,乃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自开清浊而立,鸿蒙判后而成的花果山多了一座坟。 更确切的应该说是小土包吧。 花果山的猴子们很是诧异,为何大王这次回来抱回来的却是一个又老又丑的死人呢。 且这个死人还葬在了花果山最尊贵的地方,在大王的小竹屋的旁边。 不少长老或隐晦或明了的说晦气,但是大王却一概置之不理。 大王好像越发的不爱外出了。 就连之前捧在手心里的妞妞小姐也难以让大王一如既往的待她了。 嗯,有惊艳的老猴子都认为一定是那个又老又丑的死人的原因…… …… …… 盛极一时,煊赫天下的弘福寺好像也在时间里悄悄散去了。 辩机圆寂,唐僧不知所踪,弘福寺顿时便寂静下来。 也许依旧有人信佛,但为他们祈福讲经的人却不一样了。 好像一切都变了,好像一切都没有变。 …… …… 回答家中结束直播任务的笙歌也是一脸懵逼。 她是怎么死的。 这死怎么看怎么诡异啊。 虽说无病无痛,寿终正寝最好,但也不能死的这么迅速啊。 前一秒她还在回答大圣她叫什么,下一秒她就嗝屁了…… 会不会吓死大圣…… 亲眼看着她死,大圣也是衰衰的。 说起来在她慢慢老去后,大圣不再揍她,她过的也很是舒服。 呜呜呜,好亏啊,正准备表明自己小仙女的身份,只可惜…… 若是以后有人问她,有没有见过说着话就死的人,她一定毫不犹豫的点头。 她就是典型事例,好吗? 还有什么人比她更倒霉的。 无论之前做了多少心理建设,离别总让人心戚戚。 “一一,其实你是故意的吧……” 第二百一十七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 (二) “系统有事暂不在线,有事请留言。” mmp…… 这个系统不仅辣鸡,而且还不靠谱。 好想卸载啊,为什么当初她要清新脱俗的做直播界的泥石流呢。 好心累。 笙歌觉得有了这么一个不靠谱辣鸡系统,她就算是遇到再奇怪的事情都不觉得有什么不可思议。 过了老态龙钟颤颤巍巍的生活,再一次变成美少女,笙歌依旧有种自己蹦一下腿就会断的错觉。 洗澡,美美的在柔软的大床上睡了一觉。 夜半时分,笙歌醒过来再一次拿出了自己的手机点开了熟悉的游戏页面。 作为一个万年辅助,笙歌的钻石排位作死的拿出了孙悟空,还咬咬牙买了个地狱火的皮肤。 不知为何,相比较而言,她还是比较喜欢地狱火而不是至尊宝。 哪怕至尊宝也是个潇洒不羁,少有的美男子。 可是,她更喜欢霸气的地狱火皮肤的孙悟空。 嗯,至尊宝是紫霞仙子的。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我方:猴子发战绩…… 虽说地狱火皮肤看着就比较有震慑力,但队友还是有浓浓的不信任感。 笙歌:战绩是什么,能吃吗? 作为一个白板英雄,哪有战绩可发。 要知道本姑娘可是个万年辅助啊,庄周和孙悟空之间的距离哪是一只鲲能够抵消的。 所以,笙歌假装自己根本看不到。 为什么秒选孙悟空呢,之后就知道了…… 地狱火的猴子再怎么说也要风骚得打个野,让队友膜拜一下啊。 只可惜,想象很美好,现实很骨感。 作为一个威风凛凛浑身是火焰的猴子,她竟然被妲己的二技能控住了,然后配合着韩信和百里守约不仅抢了她的蓝爸爸,然后还收走了一血。 mmp…… 还没来得及耍帅,就送了人头。 看着地狱火猴子倒在地上,其他英雄肆无忌惮的来来回回时不时踩两脚,笙歌就莫名的觉得…… 唉,爽啊。 作为一个永远都不可能是大圣对手的人,她也就只能不要脸的在游戏里被虐了。 嗯,被虐的不是她,而是大圣。 送一血就好似是个开端,笙歌惨不忍睹的操作开始了。 一顿操作猛如虎,一看战绩0-8 …… 笙歌的队友开始怀疑人生,这样的猴子怕是青铜局都遇不到吧。 没有任何意外,整局都在惨遭碾压的笙歌输了。 评分21…… 刚刚退出,返回初始页面,笙歌就收到了系统信息,嗯,扣了八分…… 吓死宝宝了…… 这是笙歌第一次被扣了分掉了星还能美滋滋的笑出来。 只是,好像有些对不住队友啊,要不然再邀请一次,她玩庄周? 只可惜,她的队友被吓怕了,毫不犹豫的拒绝了她的排位邀请。 笙歌摊摊手,这不是她不想弥补,而是对方不给她弥补的机会。 关了手机,笙歌嘴角弯弯的再一次酝酿睡意。 嗯,她亲眼看到大圣被揍了,总算是人生圆满了。 夜很深很深了,笙歌闭着眼睛,笑着笑着眼泪流了下来。 大圣啊…… 她是死在了大圣面前。 空旷的房间里,响起的是笙歌低低的呜咽声。 半晌,笙歌狠狠的抹了把眼泪。 嗯,有什么可哭的呢。 本姑娘可是当过糙汉子的人。 太阳升起,笙歌又是一条好汉。 笙歌突然发现独自一人的直播完成任务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般可怕。 心有依赖,其实才是最悲剧的。 第二天一大早笙歌就再一次踏上了前往游乐园玩刺激游戏的旅途。 这好像是目前为止最好的能够让她在完成直播任务后放松心情。 轻装上阵对于她这样无穷无尽穿梭万界不知何时是尽头的人来说尤为重要。 她不想疯,更不想抑郁。 笙歌看着游乐园中卡通布偶的唐僧西天取经师徒四人,弯了弯眉眼和嘴角。 嗯,唐僧那个彪悍的大和尚才不会这么俊秀。 小白更是变成马的次数都很少。 至于大圣…… 唔,有点儿丑,怎么办。 笙歌伸手戳了戳大圣的脑袋,起伏不定的心终究还是归于寂静。 “同学,你能不戳了吗……” 布偶装里有个人…… ┐(─__─)┌ 笙歌表示好尴尬=凸。 “再戳下去可就要烂了……” 笙歌犹如触电般猛地缩回了手,落荒而逃。 …… “一一,开始吧。” 在与母上大人吃饭交流之后,笙歌准备利利索索的继续直播。 就算是征战银河,也有结束的一天。 “你怎么不问了?” 对于笙歌这一次这么主动省事的进行任务,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一一有些诧异。 每次直播前,笙歌都不是磨磨蹭蹭,问东问西吗? “呵呵……” →_→ 给你个眼神自行体会。 笙歌算是知道了一一这个辣鸡系统的尿性了。 反正直播世界一个比一个糟心,还有什么还问的。 大不了十八年之后本姑娘又是一条好汉。 呸,小仙女。 “笙歌,我是如此可爱又贴心的系统,一定不会亏待你的。” 对于一一这句讨巧卖乖的话,笙歌报以冷笑。 信你才有鬼……(=_=) 在一一这个辣鸡系统身上,笙歌是彻彻底底了解了一句话。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还不如提前做好最坏的准备。 “小可爱我生气了。” 哼…… 一声愤愤不平的轻哼落下,笙歌就知道自己再一次进入了直播世界。 何以解忧,唯有暴富。 孔乙己。 呼…… 为什么感觉这么冷呢? 笙歌只觉得寒风不断的扇着她巴掌,似是要把她彻底摧毁。 果然,就不能对一一报以希望。 笙歌睁开眼睛,就看到了家徒四壁,四面透风的破屋子,破屋子里好像就只有身下这张床称的上是家具了。 怪不得感觉到这么冷呢。 被子又薄又硬,就好似铁片,屋顶淅淅沥沥的露着雨,凉风透过破烂烂的墙带来瑟瑟凉意。 这得有多穷…… 她以为成为寡妇祥林嫂和卖猪肉的胡屠夫已经是最倒霉了,现在看来,她还很年轻。 年轻到不知道糟糕的世界有多少…… 再怎么说祥林嫂的家还能遮风挡雨,而胡屠夫也是小有积蓄。 第二百一十八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 (三) mmp…… 接受无能啊。 明明前一秒她还在家中吃香的喝辣的,睡着柔软的大床,下一秒就来了这四面透风的破屋子。 这又是什么倒霉鬼…… 别人的直播都是极尽奢华,高端大气上档次,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在卖惨了呢…… 她的直播间都是玻璃碴子,可没有圣母心啊,怎么感觉一一的算盘打错了呢? 笙歌做起身来,看着骨瘦如柴的手,嫌弃极了。 看这样子,就知道吃不起肉。 对于一个无肉不欢的人来说,没有肉是一件多么难以忍受的事情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为什么成了一个穷鬼,唏嘘不…… 泠泠七弦上:脸色清白,皱纹间还夹些伤痕,乱蓬蓬的花白的胡子,长衫又脏又破,主播君,你这是经历了什么。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后悔吗? 笙歌不明所以,后悔?后悔什么? 许是知道以笙歌的智商听不懂,好心的玻璃碴子们再一次开口了。 浪九九:明明只要主播愿意,就可以在大唐吃香的喝辣的,还有大圣当金大腿,背有靠山,天下我有…… 灯火阑珊处:加一,一颗仙丹延年益寿百年,主播是不是后悔守着那颗仙丹多年却没有下手…… 笙歌看着直播间你一言我一句,心酸极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刚才她仅仅是有些嫌弃,现在却…… 至于后悔吗? 不悔。 这一点她早已想的清清楚楚。 生老病死,人之常态。 笙歌穿着破鞋子把门插上,准备在这个屋顶下着小雨的破屋子里接受一下剧情。 没有剧情,实在是没有底气啊,两眼一抹黑…… 熟悉的世界,熟悉的剧情,对此,笙歌已经坦然接受了。 她从辩机再一次变成了孔乙己,那个她曾经在课本上学到的可怜可恨人。 她很是怀疑,一一为什么选择的都是些这么复杂的人呢。 孔乙己,苦读半生,热衷科举,在“四书”、“五经”中耗掉了年华,落到即将求乞的境地,也死不回头。在咸亨酒店,他是唯一一个穿着长衫却站着喝酒的人。 即便已经成为了所有人眼中的笑柄,可是依旧不愿意脱下那件象征读书人身份的、又脏又破的长衫。 哪怕这个长衫看起来已经无法入眼。 百无一用是书生,尤其是这种科举不中,“四体不勤”、“五谷不分”的落魄书生。 不知是出于傲气还是不通俗物,孔乙己养成懒惰的恶习,不会营生。 为了活下去,坐着一些小偷小摸的事情,时常被人打。 即使落到被打折腿的惨境,他还要用手慢慢地走到酒店去喝酒。 后来吃了熊心豹子胆偷到了丁举人家中,然后被打断了腿,慢慢消失在所有人的视线中。 孔乙己留给众人最后的印象是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 说不出的凄凉和落魄,但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任何人的同情。 孔乙己的心愿:暴富…… 接收完剧情和任务,笙歌心中只有一个想法,那就是呵呵哒。 暴富…… 这还真是一个简单而又朴实的愿望啊。 嗯,谁不想暴富…… 笙歌听着耳边嘀嗒嘀嗒落下的雨滴声,心越来越凉,怎么个暴富法子呢? 打家劫舍算不算? 再怎么说她曾经也也是做过土匪头子老师的人…… 说真的,笙歌真的不知道该对孔乙己作何评价。 若是看结局,他确实是可怜的,只是这份可怜,究竟多少是孔乙己自己造成的。 当初在中学学习《孔乙己》时,她印象最深的就是孔乙己教学茴香以及伸手捂着盘子生怕孩童抢完所有茴香豆的形象。 记得那个时候老师还让人总结孔乙己的人物形象,她很逗比的说了句三无男人。 没钱没房没老婆…… 嗯,当时她的话音落下,响起的便是哄堂大笑。 记忆犹新啊。 说到底,孔乙己还是既可笑又可悲啊。 咦,她是不是忘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笙歌凝眉,总觉得自己好似忽略了些东西。 咸亨酒店…… 这是整篇故事里贯穿全文的地点,嬉笑怒骂,人生百态,甚至是麻木冷漠。 这个咸亨酒店在鲁镇。 鲁镇啊,这才是她想说的重点。 她不清楚这个鲁镇是不是曾经带给祥林嫂希望也毁灭了祥林嫂的鲁镇。 如果是同一个,祥林嫂是本来的,还是被她所改变了命运的? 也许一切都是偶然吧,毕竟在鲁迅先生的笔下,鲁镇是大多数故事的发生地。 孔乙己社戏,明天祝福…… 这些都发生在鲁镇。 鲁镇是鲁迅笔下构思出的一个存在于心中的水乡小镇。 也许她该去打听一下。 她做祥林嫂的时候,从未踏足鲁镇,当时她对鲁镇下意识的排斥,就好似不在鲁镇就能彻彻底底的与祥林嫂悲惨的过去亦或者是可能的未来划清界线。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表情为什么那么蛋疼呢…… 浪九九:一言难尽,主播这次要怎么造作…… 作为直播间的老观众,这些玻璃碴子们也算是清楚了笙歌直播的内容和任务。 主播:这是鲁镇……这次应该是要给大家展示如何花样暴富了。 笙歌简短的把孔乙己的故事说给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余生一杯酒:这么说,这还是一次故地重游? 北城南笙:说起来都快要忘了软糯可爱的阿毛是什么样子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打赏送上,主播快去找找阿毛吧,暴富什么的不着急。 笙歌清楚,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跟她有一样的担忧,担忧阿毛在这个世界并没有摆脱被野狼吃掉的命运。 找吗…… 既然来了,不找找又如何放心呢。 在阿毛身上,她第一次在直播世界体会到了真正的家人和贴心小棉袄。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你是不是要重新做一次国母…… mmp…… (`⌒メ)ノ 这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吧。 她的名声啊。 顾怀远那个臭小子,简直欠揍。 第二百一十九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四) (四) 对于国母,笙歌表示想太多。 这是不是那个世界都不一定,还国母。 再说了,她现在是个糟老头子啊。 糟老头子也能当国母么…… 看着淅淅沥沥下个不停的雨,屋子里一股潮湿的霉味,而孔乙己的身上也满是疙瘩。 笙歌知道,学名叫湿疹。 这破屋子,再住下去是会死人的吧。 笙歌觉得,她当初学过的那首茅屋为秋风所破歌用在这里很是应景。 俄顷风定云墨,秋天漠漠向昏。布衾多年冷似铁,娇儿恶卧踏里裂。床头屋漏无干处,雨脚如麻未断绝。 当然,孔乙己没有儿子,就是个孤家寡人。 岂是一个惨字了得。 当然,这屋子中唯一一处不落雨的地方被摆放了一堆书。 或凌乱,或整洁。 笙歌实在是没有办法再在这张潮湿到发臭的床上了呆了,但天下着雨,又出不去。 笙歌穿着破鞋子决定翻翻书…… 呦,她好像发现了什么了不得的事情。 这些书字迹批注明显不同,显然不是出自一人之手。 再看看这纸张材质,也并不是孔乙己一个穷的连屋顶都修不了的人能买得起的。 偷的…… 对于宁愿偷被被打也不愿意脚踏实地努力活下去的孔乙己,她还真有些不知道说什么。 不论放在那个时代,这种人总是为人所不齿的。 偷书…… 偷书是意味着孔乙己还没有放下心中那个科举梦么。 殊不知用不了几年就会改朝换代,那些曾经被无数读书人捧在手心里封为金科玉律的四书五经就彻彻底底的派不上用场了。 科举制会被废,自然这些为科举而生又无勇气变通的人下场会更加凄惨。 剧情中孔乙己好像也是偷到了丁举人家中,然后被打断了腿…… 一场小雨接连不断的下了三日有余,笙歌饿的都想要啃书的时候,天放晴了。 不是常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么。 颜如玉和黄金屋都有了,难道还没有她想吃的东西…… 这是笙歌的自我催眠。 天一放晴,笙歌就知道自己去浪的时候到了。 翻箱倒柜,就差把这个破房子拆了,笙歌才找到了九文钱。 这钱好像刚好合适去咸亨酒店温两碗酒,点一碟茴香豆吧。 可是,这抵不了饿啊。 笙歌把九文大钱揣在了兜里,穿着那件破旧的长袍和鞋子就出门了。 不管了,饿就饿吧,还是去看看剧情里是老地方咸亨酒店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浪别浪去发育…… 豺狼配女猫:太浪兄觉得自己顶着这个昵称说这句话合适吗? 主播:没有浪,是潜入敌方,打探消息…… 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柜里面预备着热水,可以随时温酒。 这就是鲁镇酒店的格局。 唯有那些有钱有权穿着长衫的人方才有资格进入房间中。 对于握着九文大钱的笙歌,想要进入店铺显然是在痴人做梦。 “孔乙己,这是又偷着了?” 周围一群穿着短衫,难得悠闲,便故意高声大喊着。 仿佛取笑孔乙己,就能让他们变得高贵似的。 而那些穿着长衫有身份有地位的人在路过时,则是目不斜视。 倒不是说修养有多高,而是不屑。 “凭空污人清白可是要被用针缝嘴巴的。” 笙歌笑容淡淡的说着,可是却让听的人忍不住心里发寒。 为什么感觉孔乙己不一样了呢? 平常大家取笑,孔乙己就会涨红了脸,半晌说不出一句话,让人看了欢乐,怎么今天这张嘴就这么毒了。 孔乙己偷没偷不关她的事,反正她没偷。 嗯,还没来得及偷…… 笙歌觉得以她的身手去偷,一定不是挫挫的被发现还时不时被揍…… “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 笙歌对着柜台里的少年郎说道,随机学着孔乙己被描述了无数次的动作,把那九文大钱一一排开。 嗯,不得不说,这样付钱的方式还是蛮爽的。 两碗酒下肚,笙歌只觉得火辣辣的,倒不是说着咸亨酒店这兑了酒水的多烈,而是孔乙己的胃有些受不了。 “孔乙己,今儿喝酒怎么这么爽利。” “平常你不是满口都是圣人之训,之乎者也吗?” 说实在的,他们也听不懂什么圣人之训之乎者也,但是能够嘲笑孔乙己就够了。 听到这些明显想看好戏的话,笙歌依旧不动声色。 酒喝了,就该做正事了。 “这鲁镇是不是有个鲁四老爷?” 对于孔乙己能够这么接地气的穿着长袍坐在门口的木凳子上跟他们聊天,他们还是有些意外的。 谁不知道这孔乙己每天自视甚高,往往以读书人自居。 “怎么,这次是又想去鲁老爷家中偷书了吗?” 有人喝着酒,大大咧咧的反问道。 “读书人的事怎能能算得上偷呢?” “你们有谁在鲁四老爷家做短工么,能不能说给我听听。” 笙歌赊账又点了两碟茴香豆,送给柜台外的这帮短工就着喝酒后,也得到了自己知道的答案。 鲁四老爷鲁家,是这鲁镇少有的富贵人家,常年长工短工不断,所以这些人是知道不少内情的。 据说去年冬初,鲁四老爷家要换短工,卫老婆子带来了一个年纪大约二十六七,脸色青黄的寡妇。 整天的做,似乎闲着就无聊,又有力,简直抵得过一个男子,所以第三天就定局,每月工钱五百文。 这当时在鲁镇还有不少人议论。 这个寡妇就是祥林嫂。 真的确认了祥林嫂在鲁镇,这的的确确是一个时空一个时代,笙歌莫名的有些怔仲。 去年冬初才刚刚到鲁镇吗? 这么说这个时候的祥林嫂虽然丧夫成了寡妇,但还没有像未来那样惨。 还没有被卫家人发现,没有被嫁给贺老六…… 也就是说阿毛还不知道猴年马月才能出来,或者再也没有出来的机会。 打听到自己想知道的,笙歌就施施然的去了鲁镇外不远处的荒郊野外。 没钱吃不起饭,难道还不允许她打些野味,吃饱之后拿剩下的换钱吗? 一分钱难倒英雄好汉,虽说她跟孔乙己都不是什么英雄。 第二百二十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五) (五) 但她是真的不想再住孔乙己那间都发臭的屋子了。 兔子,野猪,野山鸡,笙歌来者不拒,吃饱喝足之后满载而归。 这些剩下的野味自然是被他卖给了镇子里开酒楼的,换了一些钱。 对于笙歌打了头野猪,鲁镇掀起了轩然大波。 毕竟像孔乙己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经常被揍的人怎么看都不像是能够擒得住野猪还毫发无伤的。 对于所有人的好奇,笙歌只是矜持的笑而不语。 真当本姑娘上个世界的揍是白挨的吗? 用这些野味换了几两银子,笙歌豪爽阔绰的找了家客栈住了下来,洗着热水澡,穿着崭新舒服的衣裳,吃着荤菜…… 这才是人生唉。 笙歌表示,她是一个无肉不欢的人,素菜什么的,她真心不爱。 笙歌如孔乙己一般置办了几件长衫,她是真没兴趣真的像做工扛麻袋的一样穿个褂子。 嗯,她得保护自己的少女心…… 浪九九:主播,不得不提醒你一个残酷的事实,你上次打猎换来的银子好像已经见底了…… 言外之意,你不能再吃香的喝辣的,住客栈穿新衣了。 主播:你不说话我们还是好朋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打算怎么暴富,难不成要重操旧业了吗? 笙歌眨眼,旧业…… 她什么时候都有了固定的旧业了? 主播:什么旧业? 走路太浪会闪腰:坑蒙拐骗一张嘴,不就是神棍么? 主播:不会…… 笙歌打算这一次放飞自我了。 一样的时代背景,怎么能用一样的法子…… 太low了…… 主播:这一次本主播打算打家劫舍,烧杀抢掠了。 嗯,没错,这次她不打算动嘴了,准备简单粗暴干脆利落的动手。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三观呢。 主播:被你吃了。 夜深人静,笙歌啃完了手中的水晶猪蹄,补充了胶原蛋白,看着铜镜中依旧苍老枯瘦的容颜,叹了口气。 还是猪蹄吃的不够多…… 笙歌决定接下来的一个月每天吃猪蹄,吃到皮肤有弹性有光泽才罢休。 月黑风高夜,趁着夜色潜入鲁四老爷家看看是不是祥林嫂吧。 夜晚的鲁镇其实并没有笙歌想象中那般寂静,反而有些热闹,小街小巷,都是推着小车在兜售各种小吃零嘴还有些手工制品。 街角处挂着灯笼,各色的灯笼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香气充斥在鼻尖,很没有出息的,笙歌又饿了。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比想吃就吃想睡就睡更加幸福的呢。 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笙歌瞬间说服了自己。 于是,从街头吃到街尾,笙歌花完了最后一个铜板。 摸摸空空如也的口袋,笙歌沉默了。 她好想做一个热爱小动物的人,只可惜现实太残酷…… 因着吃的太撑,笙歌腆着肚子就好似一个怀孕初初显怀的孕妇。 提前踩好点,笙歌轻车熟路的跳进了鲁四老爷家。 不愧是有钱人啊…… 想想自己那个逼仄狭小还四处透风屋顶漏雨的破屋子,再看看面前这座雕梁画栋颇具历史气息的大宅子,整个心碎了。 要不然她也来鲁四老爷家做个长工吧,最起码有干净屋子住。 她力气这么大,绝对一个顶三个,鲁四老爷绝对不亏,有仇家来的时候,她还能客串一下保镖。 鲁四老爷府上还没有静下来,陆陆续续来来往往的长工络绎不绝,笙歌趴在主院的屋顶上瞪大了眼睛,生怕错过一次。 笙歌不停的打着哈欠,好困啊。 于是,心大的笙歌躺在屋顶上睡着了…… 幸好,笙歌没有打呼噜的习惯。 除了觉得屋顶有些硬,笙歌这一觉睡得很是舒服。 鲁四老爷家规矩甚多,所以在主院,鲜少有人大声说话,这可比人员复杂的客栈安静多了。 浪九九:主播666啊,幸亏主播不是个杀手什么的,要不然杀人的过程睡着就实在有些…… 笙歌脸黑,这能怪她吗? 要怪就只能怪大街上的小吃太美味,吃饱就会想睡觉,人之常情。 笙歌又换了一个屋顶趴着,日上杆头,笙歌终于看到了那个略微熟悉的身影。 这个时候的祥林嫂远比她那个时候年轻有活力,最起码面色是红润的,做起事情来手脚也甚是麻利,为人也不像后来那般瑟缩胆小。 笙歌看的出来,对于面前辛苦而又充实的生活,祥林嫂是很满意的。 若是没有卫家人,祥林嫂就算孤家寡人也不至于像祝福的剧情中过的那么凄惨。 笙歌有些犹豫,她是不是应该阻止卫家人带走祥林嫂。 还是说应该在祥林嫂嫁给贺老六以后,阻止贺老六死亡? 她其实真的有些想念阿毛呢。 如果祥林嫂没有嫁给贺老六,阿毛还会存在吗? 算了,顺其自然吧。 她倒是想让自己自私一点,直接把祥林嫂送到贺老六面前,但是终究还是有些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阿毛的娘亲,她护着一些吧。 不管怎么说,她曾经也是祥林嫂。 这一刻,笙歌突然有些理解大圣了。 面对她,大圣应该也是她现在这种情绪吧。 想护着,尽可能的护着。 她得尽快让自己在鲁镇拥有话语权和势力了,这样卫家来捉人的时候,她也能有护人之力。 就算祥林嫂最终还是要嫁给贺老六,那也得是她自己选择的结果,而不是被强迫寻死不得不嫁。 嗯,最好就是她成为大地主有钱人,请祥林嫂去府中做长工。 还有什么比放在眼皮子底下更安心的,好事坏事都能第一时间知道。 来无影去无踪,笙歌离开了鲁四老爷家,回到了客栈。 “今天还继续住吗?” 显然是笙歌压在柜台抵房费的银子用光了。 “住……” 笙歌看着自己的新衣裳,实在是觉得孔乙己那个小破屋子配不上她的新衣服。 她这就去赚钱,不就是钱吗?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荒郊野外的那片荒林子被封了呢。 很多真枪实弹的军人站在荒林子的各个入口…… 第二百二十一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六) (六) 笙歌秒怂。 她虽然觉得自己牛逼轰轰的,但貌似还真的不是枪炮的对手。 据说不知道是在林子中发现了什么,所以才有军队的军人如此严密的荒林子围起来。 笙歌傻眼,前不久她才在荒林子中转了一圈,怎么没有发现能够值得军方人出面的大宝贝呢。 唉…… 这可不应该是她关心的问题,她应该去关注一下怎么能够在太阳落山之前给客栈把今天住宿的钱补上。 笙歌雄心壮志的来,然后灰溜溜的走了。 这一刻,笙歌还真有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说的重操旧业的想法。 可是,这个小镇的人对孔乙己太熟了,置办行头都得花钱。 笙歌漫无目的的在街上走着,直到看见了茶楼中说的激情四射的说书人。 嗯,除了拳头,她口才也不错,也许她可以试试。 笙歌找了一个四通八达的街口,借了一张破旧的木桌子,堂而皇之的坐在桌子上讲那些她曾经看到过的志怪故事。 渐渐有人群在笙歌周围聚集,时不时还会追问着接下来呢? 渐入佳境,眼看着听众听了进去,然后就神神叨叨的来了句“预知后事如何,请听下回分解。” 孔乙己也是这镇子里的老熟人,所以大家说起来话来救没有那么注意。 “孔乙己,谁不知道你每天都闲着,既然闲着就把故事给讲完,吊人胃口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就是,就是,难不成你现在胆子都大到青天白日去窃书的程度了?” 说话的人故意把窃字咬的很重,顿时引起了哄堂大笑。 谁让孔乙己以前总是说一句读书人的事儿哪能用偷呢。 是窃…… 笙歌听到这话可没有像孔乙己一样无措的涨红了脸,她的脸皮现在已经快要到天下无敌的地步了。 就这么轻描淡写的风凉话是不可能让她觉得窘迫的。 说起来,这话正中下怀。 只见笙歌羞涩的搓了搓手,摸了摸显然比之前有些鼓的肚子,大张旗鼓的说了一句“又饿又渴,总得去赚点吃饭钱吧。” “喂,孔乙己你这是彻底不要你读书人的尊严了。” “就是就是,孔乙己你之前不是口口声声都说不会为五斗米折腰吗?” 看戏的老百姓突然觉得其实孔乙己在鲁镇也不算是坏事,最起码他们每天看戏,看久了也能文绉绉的说几句话,显示一下他们也是肚子里有墨水的人。 “非也非也,凭着自己的口才学识赚钱,圣人是不会怪罪的。” “大家要不要捧个钱场啊,不需要多,一人一文就够了。” “一文钱买不了上当买不了吃亏,甚至连半碗酒就买不着,但是你们却可以听到一个奇幻庞大的故事。” 笙歌再一次无缝切换到兜售大神的形象。 对于一个热爱看小说的人来说,故事张口就来,绝对不怕歇业。 大家面面相觑,提到钱谁都有些不情愿,尤其钱还是给鲁镇的大笑话孔乙己。 但若是故事不听完,心里又痒痒的,做工都会心不在焉。 有心思活络的人已经在想着自己要不要退的远一点儿,等一会儿有人掏了铜钱,孔乙 己开讲了他再回来? 沉默在蔓延,终于有为年轻的少年郎开口了。 笙歌笑眯眯的看着少年郎,少年郎衣着干净整洁,虽看起来不像是大富之家,但也应该衣食无忧。 这个年纪,好奇心最是旺盛。 笙歌没有丝毫愧疚的把铜钱收入囊中,甚至还在心中吐槽为什么其他听众不像少年郎这么爽快。 有一就有二,人都有从众心理。 不一会儿笙歌便收到了几十文铜钱,估摸着应该可以勉勉强强在客栈住一天了。 但,好像她房间的档次要降低了。 一个故事讲完,笙歌便要离开,没曾想却有人听得意犹未尽,甚至掏钱准备让笙歌再讲一个。 笙歌眨眨眼,一张老脸笑成了一朵花,有钱不赚是傻子。 于是,又是几十文铜钱入手。 街角的人越聚越多,但笙歌说什么都不讲了。 她得做个有原则的人,怎么能让讲就讲呢。 听完故事的这些人三三两两的相携去咸亨酒店温酒点些小菜。 咸亨酒店的学徒发现今儿的不少老客人要么是少点一碗酒,要么就是不点配酒的小菜,这么一算与往日相比,要少收入两三百文呢。 笙歌表示,她收入觉得没有那么多,她顶多收了一百多文。 咸亨酒店的学徒打听之下才知道原来这群人来之前去听了孔乙己的别样说书。 孔乙己什么时候会说书了? 在他的印象中,孔乙己只会揪着茴香的茴故作姿态显示自己读书人的身份,无趣的很。 说书这件事情,怎么看都跟孔乙己挂不上钩啊。 从这些客人的话中,好像孔乙己还讲的很好,最起码让他们掏出了铜板。 哪怕依旧有些心不甘情不愿…… 因着故事是自己花钱听到的,这些客人谁都不愿意把故事分享出来给没有花钱的人听。 于是,这群人无形间就为笙歌打了次广告,拉拢了一次客人。 笙歌回到客栈,大手一挥,豪气的把铜板放在了掌柜面前。 “先扣今天的,不准多扣。” 与笙歌豪气的动作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她说出的话。 “不着急。” 年老的掌柜摸了摸胡子,把装铜板的布袋子朝着笙歌推了过来。 笙歌眨眨眼,这可不像这个抠门老掌柜的作风啊。 平常,这个老掌柜恨不得把一枚铜板掰成十枚来用,什么时候见过老掌柜把铜板往外推的,还笑眯眯的说了一句不着急…… 呵呵哒,事出反常必有妖。 难不成这个老掌柜在觊觎她? 迷之自信…… “掌柜,您有话就直说,别这么看着我,慎得慌。” 笙歌搓了搓自己的胳膊,后退一步警惕的说道。 如果老掌柜真有什么不轨之心,她要不要教教老掌柜做人呢? 她皮糙肉厚的,下手没个轻重,万一打坏了这个老头儿怎么办。 全程欣赏着笙歌这副作态的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笑得前俯后仰,主播的画风一如既往的清奇。 第二百二十二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七) (七)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副样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被恶少欺负的良家女子……只是,你是貌美如花的良家女子吗? 浪九九:主播你都已经惨到这种三餐不保的地步了,还有什么值得觊觎的。 主播:也许有人透过表面看到本质呢,本主播可是独一无二啊。 笙歌话虽说的这么臭屁,但还是把浪九九的话听在了耳中。 是啊,她都这么惨了,还有哪里是值得别人觊觎的呢。 可是,怎么看都觉得这个抠门老掌柜笑得像狼外婆。 听到笙歌的话,老掌柜脸上堆出来的笑容僵了僵,这孔乙己好真是不会说话。 但为了能够以最小的代价说服孔乙己,他不介意再被说几句。 天大地大,都没有钱大。 “孔乙己,听说你今天在街口说书了?” 鲁镇就这么大,无论发生了什么事情,都会像一阵风一样,很快的传遍每一个角落。 所以,在孔乙己还没有回来的时候,老掌柜就知道了孔乙己今天做的事情。 甚至为求真伪,他还把客栈里唯一一个店小二给派了出去。 “嗯。” 笙歌点了点头。 唉,没想到她这么快就在鲁镇出名了,她要不要提前练练签名呢,万一以后她有粉丝了怎么办。 “要不明天开始你就在客栈里说书?” 客栈掌柜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 主播:哈哈哈,打脸了吧,客栈老掌柜就是觊觎本小仙女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的确是觊觎了,主播开心就好…… 豺狼配女猫:呦,这么配合,可不像太浪大兄弟的作风啊,难不成太浪大兄弟转性了。 泠泠七弦上:浓浓的宠溺感扑面而来。 余生菇凉:看来太浪兄的确是要开始宠主播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好美色…… 言外之意,笙歌现在就是个糟老头子。 夜帝打赏主播两万枚赤晶…… 在众多的弹幕中,夜帝这条闪瞎眼的打赏记录与众不同。 笙歌财迷的性子瞬间表露无疑,嗯,大佬就是大佬,从来都不说废话,一出手就是这么阔绰。 主播:大佬,好久不见,您依旧这么清艳绝尘。 夜帝:你拍马屁的功夫依旧不见长进…… 主播:…… 笙歌咬咬牙,大佬好像不知道伸手不打笑脸人的道理。 不过,谁让大佬是衣食父母呢? 余生一杯酒:太浪大兄弟,你这才是实力宠…… 带特产回家的蛙:为什么惊现了情侣头像,余生…… 就在所有人揪着余生的八卦问的时候,一道逾百万的打赏消息让直播间重新寂静下来了。 所有人,包括笙歌下意识的以为是夜帝大佬又出手了。 但这次并不是夜帝。 打赏的人没有昵称,没有头像,就好似是黑科技一般空降在了笙歌的直播间。 不少玻璃碴子们哭着喊着抱大腿,但这个人就好似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没有出现。 这是笙歌第一次多事儿的翻了一下直播间在线观众名单。 这个打赏的人应该是最近出现的,但好像网不好,上个一两分钟就会掉线…… 好吧,网不好也是笙歌猜测的。 一下子收入了这么多赤晶,笙歌感觉自己又可以吃香的喝辣的了。 对了,一一说直播间多少赤晶可以升级来着? 她的直播间是在卖给夜帝一颗蟠桃之后,飙升到了lv4,升lv5好像需要两千万…… 两千万赤晶…… 笙歌看看自己直播间余额那里连一千万都不够的时候,刚刚还热血沸腾的心瞬间凉了。 站在笙歌对面的老掌柜看着笙歌的脸色变来变去,心惊肉跳。 这孔乙己怕不是个疯子吧。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表情都换了多少种了。 刚才狂喜,现在这是? 悲凉…… 孔乙己是个智障。 老掌柜开始怀疑自己找孔乙己谈这笔生意对不对,毕竟孔乙己可是劣迹班班啊。 “掌柜,说书可以,但是我有什么好处。” “管住管吃行不行?” 老掌柜毫不犹豫的说道,千万别指望着他掏钱。 “那说书的收益呢?” 笙歌依仗着身高优势,就这么居高临下的看着老掌柜,她倒要看看老掌柜能不能脸不红心不跳的说出归客栈的话。 “这个好商量嘛……” 话到嘴边,老掌柜似是知道自己可能有些过分便临时改了想法。 只要孔乙己说书说的足够精彩,能够吸引来更多的客人,一切好商量啊。 难不成听书的客人不能坐下来点些小菜,或是喝些茶饮些酒…… 这样一来,他客栈的生意也能起死回生。 “这门面是我提供的,不如说书收益你八我二。” “你在这客栈里吃住全免?” 说实在的,老掌柜这话很合笙歌的心意,她现在就是缺个吃饭睡觉的地方。 再说了,她说书也说不了太久,让老掌柜占点儿便宜也没什么。 “可以。” 笙歌点了点头。 “不过……” “还有……” 笙歌和老掌柜同时开口。 秉着尊老爱幼的想法,笙歌还是让老掌柜先说了。 “咱们这只是一个设想,先试验半个月……” 老掌柜可不放心就这么让孔乙己在客栈里白吃白住,一来他还不确信有没有客人来,二来,孔乙己那好吃懒做的性子,真是靠不住。 笙歌点头,毫无疑问。 这本来也是她想说是,她可不想一直靠嘴皮子吃饭。 再说了,她就不信那些军爷能够守着那片荒林子一直不走。 军队在,做什么都束手束脚。 不能打猎暂且不提,笙歌觉得自己打家劫舍杀人放火的远大理想都受到了桎梏。 有这么一只彪悍又训练有素的军队在,她有那个胆子往枪口上撞吗? 笙歌觉得断人钱财之仇不共戴天。 可是,民不与官斗。 唉…… 千万不要告诉她,她的放飞自我之旅还没有开始就要惨遭夭折啊。 “掌柜的,你知不知道镇子外的军爷是来做什么的?” 笙歌好奇的问着。 谁知道刚才还慈眉善目的老掌柜竟然横了笙歌一眼,冷声说道“你可千万别打军队的主意,到时候你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第二百二十三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八) (八) 考虑到笙歌柔软的小心脏,以及二人刚刚才确定下来的还十分脆弱的盟友关系,老掌柜没有说出那句你死了别连累别人的话。 笙歌摸摸脑袋,她看起来像是这么智障的人吗? 为什么大家看她是眼神都这么相似呢。 现在老掌柜看的眼神像极了房遗爱那个二十四孝忠犬相公。 很是有经验的笙歌已经无声的解读出了老掌柜的眼神。 智障…… 呵呵哒。 她讨厌智障这个词。 她不就是有些好奇吗,不让问就不问好了。 “老朽来给你讲讲这镇子外的这座山……” 笙歌嘴角抽搐,老掌柜的,不带你这样耍人的。 先是训斥,然后在她都快要打消好奇心的时候竟然又来了一句好好讲讲。 老头儿,你不按套路出牌啊。 在老头儿的讲解中,给那座荒山安排了一个神乎其神的来历,仿佛这样能够让鲁镇也沾点儿仙气,蓬荜生辉一样。 宝藏…… 古墓…… 这些对于笙歌来说更像是存在于电影和小说中的词汇被老掌柜说出。 笙歌撇撇嘴,她怎么就没看出鲁镇外的荒山里有宝藏呢。 她明明前段时间刚刚在荒山里转了一圈,看哪儿也不像是风水宝地啊。 好吧,不狡辩了,上次去,她压根儿就没有注意地形和风水,就想着能够打些野味吃饱换钱。 呜呜呜…… 她这算不算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笙歌觉得自己的心在滴血。 如果没有军队驻扎,她可能还会对老掌柜的话嗤之以鼻,但是现在却听起来蛮像那么回事的。 呵呵哒,如果她发现了宝藏,那么距离一夜暴富还会远吗? 主播:神棍,看来你还是学艺不精啊。 她的看相算命,风水堪舆之术都是从神棍那里学习来的,与她的初通皮毛不同,神棍是这方面的大行家,不应该没看出来啊。 我是个神棍:咳咳,主播,那天我们大家看您兴致勃勃的追着野猪漫山遍野的跑,实在是不好意思的打扰您的兴致啊。 我是个神棍:我们大家都以为您比较喜欢活蹦乱跳的小动物呢…… 笙歌看着神棍的话,双目瞪大。 她已经靠着神棍那句兴致勃勃的追着野猪漫山遍野跑的话脑补出了一个智障入宝山而不自知。 智障…… 主播:呵呵,本主播就是热爱小动物。 嗯,热爱熟的小动物,最好厨艺高超能做的香喷喷的。 主播:你们就是故意的。 神棍的话变相的证明了鲁镇外那座不起眼的荒山确实有宝藏,最不济也有古墓。 为什么她就不能提前知道呢。 唉,现在就只能等着军队走了,她再去碰碰运气。 难不成这支军队还能把山挖空不成? “老掌柜,我有点儿累,先去歇歇……” 心累,还伤痕累累的,就好像是被捅了无数刀一样。 唉,孔乙己一夜暴富的梦又得无限期的推后了。 笙歌拖着自己厚重疲惫的身躯爬着楼梯,老掌柜一脸莫名,不就是说书吗,怎么感觉孔乙己整个人都像是被掏空了一样。 (#Д) 这是做了什么不该做的事情了。 瞧这孔乙己穷的,也不像是有钱逛花楼的人啊。 夕阳西下,天气突变,狂风骤起,暴雨倾盆,这样的天气在鲁镇是极为少见的。 在这样一个无数人担惊受怕的夜里,笙歌却睡得分外香,还做了一个美梦。 她梦到孔乙己的那间破屋子塌了,房子下面是个宝藏,有了宝藏,她一夜暴富,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出任ceo,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巅峰。 没错,笙歌是笑着醒来的。 天亮了,暴雨也停了。 打开窗户天空清晰如碧,空气也是格外清新,带着草木的香气。 笙歌伸了个懒腰,怪不得很多人喜欢做梦呢,做梦的确能够让人心情好。 “砰砰砰” 敲门声响起。 笙歌穿上长衫打开门,就看到了客栈里唯一的小二满头大汗的看着笙歌。 “孔乙己,你家的老房子塌了……” 小二看向笙歌的眼神很是怜悯。 唉,这下孔乙己算是一点儿家底都没了…… 笙歌颇有些怔仲,人们常说美梦成真,这下不会是真的成真了吧。 哈哈,她就知道老天爷不会一直对她这么差的,她可是有主角光环的人。 唉,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风水轮流转啊。 本小仙女的运气要来了。 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错过了荒山大宝藏,老天爷就配给了她一个小宝藏。 嗯,她以后再也不骂贼老天了。 “多谢多谢……” 笙歌笑意盈盈的拍了拍店小二的肩膀,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店小二很是摸不着头脑,这孔乙己不会是伤心都脑子都坏了吧。 看看这反映,实在是不怎么正常。 笙歌连蹦带跳的离开了客栈,留下老掌柜和店小二面面相觑。 “真可怜……” 老掌柜和店小二异口同声的说道。 可不就是可怜嘛,房子没了,人好像也疯了。 老掌柜很是奇怪,他昨天怎么就动了让孔乙己说书的心思呢。 他现在只盼望着孔乙己不要缠上他。 幸亏他说了半个月的试验期。 笙歌意气风华的回到孔乙己的小破房子,果不其然,与梦中的场景一样,塌的很彻底。 笙歌手脚麻利的拿着铁锹开始挥汗如雨的挖…… 一个时辰,两个时辰,笙歌只觉得头顶的太阳西移,面前大大小小无数的坑…… 我是个神棍:主播,有句话我很早就想说了,你今天没有财运。 浪九九:主播,千万别妄想着天上掉馅饼的事情了。 主播:我想的是宝藏。 笙歌一本正经的纠正着。 馅饼那是什么,有宝藏好吗? 再说了,她不爱吃韭菜。 直到笙歌把孔乙己这座小房子的地面挖的找不到一块儿平地才死心。 贼老天,又玩她…… 这么一天的功夫,孔乙己疯癫的消息也传遍了整个鲁镇…… 对上大家或同情或看好戏的眼神,笙歌有口难言。 被当成疯子还不是最严重的。 最严重的是,竟然有些心思歹毒的人来故意来试探,似乎让疯子孔乙己受点儿伤是件很荣耀的事情。 第二百二十四章想暴富的孔乙(九) (九) 对于这样的人,笙歌丝毫不介意让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笙歌垂头丧气的回到客栈,怎么办,非但没有一夜暴富,反而让孔乙己的名声更坏了。 现在鲁镇的人提起孔乙己不仅仅是好吃懒做还爱偷东西了。 什么暴力,疯癫,傻子…… 好像都成了笙歌身上的代名词。 好心累,不就是想美梦成真吗? 唉,她也想有大圣点石成金的本事。 也许大圣是给了她自保之力和底气的人,笙歌对大圣有一种无与伦比的信心和依赖。 (oo) “老掌柜,做碗面,记得多放点肉。” 没有肉,实在咽不下面条啊。 笙歌头也不抬的对着老掌柜说道。 只是,为什么今天的客栈这么寂静呢?老掌柜也一改话痨的性子,难不成是怕她难过。 她可不觉得老掌柜是这么贴心的小棉袄。 抬头,笙歌就看到了坐在客栈一楼最中间位置的一个穿着军装的中年男子。 咦,这军装还真有些像顾怀远那个臭小子的。 不过,笙歌的重点可不是在军装男子上,而是在军装男子面前的桌子上。 那张木桌,摆满了各种各样的美食,最重要的是全是肉…… 烤乳鸽,烧鸡,水晶蹄膀,东坡肉…… 笙歌不着痕迹的咽了口口水。 不怪她着急的一夜暴富,实在是她想吃肉。 没有小钱钱,吃肉只能是幻想。 “过来坐坐?” 只见军装男子拍了拍身边的椅子,声音雄浑有力不容置疑的说道。 她? 笙歌指指自己? 她没有犯事儿啊。 难不成挖自己院子还有罪了,还是说她揍的人里有后台? 哭唧唧…… 笙歌向老掌柜求助,老掌柜沉默的递给了笙歌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民不与官斗,更不用说跟军队了。 坐坐? 坐就坐,谁怕谁。 笙歌绝对不承认自己是被一桌子的美食给俘虏了。 身为一个吃货,却身无分文,这样的扎心谁懂。 笙歌径直走过去,输人不输阵,笙歌抬头挺胸坐下来扯了一根鸡腿…… 这一连串的动作做起来行云流水不见丝毫尴尬。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就不能再忍忍吗? 笙歌: 她不是故意的,极度饥饿的情况下,大脑是很难控制行为的。 想象一下,她一大早兴致勃勃的去挖宝藏,累了一天,滴水未进,看到一桌子肉,她没有狼吞虎咽就不错了。 “孔先生还真是与传闻中不一样啊。” 对于笙歌的失礼行为,中年军人一笑置之。 在外行军打仗的人,本就不像那些旧贵族一般恪守规矩,否则也做不出深山挖古墓刨祖坟的事情。 对于挖古墓筹措军费一事,笙歌不置可否,毕竟这又不是开天辟地头一次。 当年曹操行军不也是如此么。 “嗯嗯。” 笙歌傻乎乎的点了点头,填饱肚子再说吧。 一只烧鸡下肚,喝了几口上好的绍兴酒,笙歌才觉得有点儿真实。 腹中饱饱,心情好好。 “先来自我介绍,我姓陈。” “我观孔先生身手不凡,不知有没有意向从军?” 中年军人浓眉大眼,说起话来也是中气十足,一听就知道不是个文弱书生。 从军? “不要。” 笙歌想也不想就拒绝了。 从军又不能让她一夜暴富,所以她才不去吃力不讨好。 在祥林嫂那个世界她就过厌了那种枪林弹雨的生活。 再说了,她要在鲁镇护着祥林嫂,尽可能避开祥林嫂的悲惨命运。 “嗯?” 中年军人有些疑惑。 他来之前也做了一些打听,孔乙己可是这鲁镇的名人,人人笑话奚落的人,犹如过街老鼠。 他本以为此刻他伸出橄榄枝孔乙己会毫不犹豫的接过去呢。 “不喜欢打仗……” “他们说我疯了。” 笙歌觉得自己直接拒绝好像不太好,万一惹怒了对方,直接一枪毙了她可怎么办。 疯就疯吧,只要别拉着她上战场。 “愚人的眼光孔先生又何必在意呢。” 中年军人依旧是云淡风轻的笑着,似是对拿下笙歌胸有成竹。 他亲眼看到了孔乙己教训人的始终,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 孔乙己绝对是个身手不凡,以一敌百的人,稍加培养,又是一名将才。 既然遇到了,那就不可错过。 “孔先生不喜欢打仗喜欢什么呢?” 面对有本事的人,中年军人也愿意给予一定的耐心。 “钱。” “能一夜暴富最好。” 笙歌很是实诚的说道。 从军只会让她不断厮杀,却不会让她暴富。 当初身为祥林嫂,在这个吃人的社会,她不得不强横起来。 如今,她是孔乙己。 孔乙己的情况与祥林嫂不同,一个新生,一个是暴富。 暴富说起来要比新生简单的多,完全没有必要逐鹿天下。 中年文士端着茶水的手颤了颤,这孔乙己跟传闻中还真是一点儿不像啊。 不是说他迂腐无能,守着读书人最后的尊严成天之乎者也吗? 呸…… 传言害死人。 在他看来,孔乙己要清醒现实的多,哪是什么天真的圣人门徒。 中年军人把自己准备好的那一通热血沸腾颇具煽动性的话慷慨激昂的说给笙歌。 说这话时,中年军人满心自得。 这套家国天下,国家有难匹夫有责的说辞向来是无往不利的。 靠着这冠冕堂皇的一套,他一路走来可是网罗了不少有才人。 笙歌面色平静的看着中年军人自娱自乐的演讲,然后细嚼慢咽的吃着烤乳鸽。 一看这桌菜就不像是这家小客栈能够做出来的,这烤乳鸽的皮脆脆的,香香的…… 唉,就这点儿水准就想煽动她,是不是太看不起她了呢。 如果她真是个热血青年,指不定真的被这一席话说动,立马就随着这个中年军人上战场抛头颅洒热血了。 只可惜,她不是,并且还对战场有了厌倦。 她这辈子就想做个地主老财…… 无论风云如何突变,她都巍然不动。 时代是不会因为她一个人的存在发生变化的。 该变革的依旧会变革,该改朝换代的依旧会改朝换代。 只是不知道这次会不会是顾怀远了。 第二百二百五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 (十) 中年军人说的口干舌燥,差点儿连自己都相信了。 他本以为会看到一张热血沸腾一往无悔的脸,可是却没想到看到的却是油腻腻的一张脸。 嗯,啃烤乳鸽啃的。 如果他没看错,这孔乙己对他这番话应该是无动于衷吧。 为什么呢? 中年军人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要知道,这套说辞可是无往不利的啊。 难道是他这次发挥的不太好?还是说情感表达的不够深刻。 笙歌啃完最后一块儿肉,一本正经的回了一句“军爷说的很对,只是小人的觉悟好像没有那么高。” 上战场又不能暴富…… 笙歌摸了摸鼓囊囊的肚子,瞬间觉得今天一点儿都不亏了,最起码饱餐了一顿。 中年军人平静的脸色终于被打破,但依旧没有露出狰狞的一面。 “孔先生,我们最近都会在镇外的密林中,若是改变主意可虽是来找我。” 中年军人要走,笙歌才看到了站在角落阴暗处手执长枪,忠心守护着中年军人的两个年轻人。 哎呦,这其中一个有点儿面熟啊。 瘦麻杆…… 她是不是应该喊一声亲家…… 想想瘦麻杆家那个古灵精怪的小姑娘,在跟外貌结婚之后可是带给了她不少的乐趣。 谁能想到如今还是个愣头青的瘦麻杆以后也会是几大军阀之一呢。 难不成瘦麻杆干掉了面前这个笑面虎中年军人? 笙歌觉得还是蛮有可能的。 “孔先生认识鄙人的警务员?” 笙歌毫不犹豫的摇头。 “就是看着特征鲜明,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可不就是鲜明么…… 原来瘦麻杆是从年轻瘦到了老,高高瘦瘦,好像只有骨头没有肉似的。 也不知道瘦麻杆后来娶了那么多房姨太太,那些女人是怎么受得了的,大晚上不会觉得自己是跟具骷髅架子在一起吗…… 好吧,她想多了。 她立志要做的是一个小清新,而不是污妖王。 人家辣么可爱,自然是小仙女。 “……” 中年军人越发无语了。 他本以为这孔乙己是个干脆利落的习武之人,没想到竟…… 一时间中年军人竟然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词汇来形容他此刻糟心的感觉。 而瘦麻杆则是比中年军人有更直观的感觉,他竟然在孔乙己眼睛中看到了熟稔和亲切,这是做不了假的。 难不成这是他们家中的长辈? 他实在不记得自己跟这么一个糟老头子有过往啊。 瘦麻杆满心疑惑的跟在中年军人身后离开了客栈。 …… …… 老掌柜和客栈内唯一的店小二瞬间就像是活过来一样。 毕竟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像笙歌一样被几杆枪对着都能心安理得的吃了一大桌子菜。 “孔乙己……” “掌柜的,千万不要告诉我这桌菜没付钱……” 没付也千万不要来找她,她付不起啊。 老掌柜脸黑,这孔乙己其实是个智障吧。 如果他客栈里能有这么好的手艺,还用得着孔乙己拉客。 “不是,这桌才是城里天香楼里的招牌菜。” 闻言,笙歌松了一口气。 既然付了钱,那她秉着不浪费的原则要不吃完再休息。 “来来来,老掌柜,坐,别客气,大家有话饭桌上说。” 笙歌拉着老掌柜和店小二在桌前坐了下来,脸上堆着的是主人家招待客人般的笑容。 老掌柜此时已经无语极了,这究竟是谁得客栈。 不过,不吃白不吃。 就这一桌,在天香楼想吃下来怕是不下十几两银子。 孔乙己这个穷鬼,一辈子应该都没一次性握过这么多银子。 “孔乙己,你怎么不跟着军爷走?” 说起这件事儿,老掌柜就心有余悸。 难道孔乙己没有设想过,万一被拒绝的军爷恼羞成怒大开杀戒怎么办? 他可不想被殃及,做冤死鬼。 难不成读书人都是猪脑子吗? “走?去暖床吗?” “放心,他这么大张旗鼓的来怎么可能会杀人呢。” “能做到他这个位置,避嫌二字还是懂的。” 笙歌剥着虾壳,大大咧咧的说着。 老掌柜成功的被噎住了。 暖床? 孔乙己,你的脸呢? 他算是看明白了,孔乙己已经彻彻底底不要他自己那张脸了。 “也不看看你自己什么德性,谁暖床要你?”老掌柜反讽道。 话音落下,老掌柜才感觉到有些不妥。 明明他想说的压根儿不是暖床不暖床的问题。 “老掌柜,你这是歧视吧。” 笙歌吃虾不喜欢蘸醋,就喜欢虾出锅后的原汁原味。 “掌柜的,怎么感觉你巴不得我去从军上战场呢?难不成咱们两家有仇,你非得看着我家断子绝孙?” 笙歌凉飕飕的回怼道。 在怼人这方面,她还从来没有怂过呢。 嗯,除非对方武力值比她高。 老掌柜挑眉,轻嗤一声,这还用他诅咒吗?这孔乙己本就是个孤家寡人,断子绝孙不是常理吗? 难不成就孔乙己这狼藉的名声,吃不饱穿不暖还指望有女人嫁给他,开枝散叶? 老掌柜的眼神成功的让笙歌怒了。 看不起人啊。 好吧,她现在好像还真没有什么能让人看得起的。 笙歌从不是一个自命清高的人,所以这几句话和眼神对于她来说不痛不痒。 “看着吧,我注定是要一夜暴富的人。” “掌柜的,等我暴富了,天天来给你捧场。” 笙歌说话,丝毫没有耽搁剥虾的速度,一会儿的功夫一盘虾就见底了。 智障…… 这是老掌柜心头唯一的想法。 什么叫天天来给他捧场,他又不是个花魁。 呸,被孔乙己影响坏了。 …… …… 中年军人的到来并没有在笙歌的心中掀起太大的波澜。 生活一切照旧,只不过鲁镇的人们对她多了几分好奇,少了几分疑问。 笙歌在客栈一边说书,一边耍杂耍,秀武功,捧场的人越来越多,老掌柜和笙歌每天都能赚个满盆金钵。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如果大圣知道他精心调教出来的武功,被你用来耍杂耍,会不会一棍子废了你,让你再也没有机会出来得瑟。 浪九九:主播这也是谋生嘛,可以理解。 第二百二十六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一) (十一) 浪九九:可大圣就不见得理解了。好久都没有见大圣全力惊天一棍了,还真是颇为想念啊,反正主播是打不死的小强,不如就满足一下我们的心愿吧…… 看到直播间的弹幕,笙歌很是心虚。 杂耍卖艺,实非她所愿。 但是这鲁镇会说书的人多了去了,但是会说书又武艺高强的就她一个。 为了赚钱,谁都不容易啊。 主播:大圣是不会知道的。 笙歌底气十足,她虽然到现在都没有搞清楚这个直播间是怎么回事儿,但丝毫不影响她确认大圣根本不知道直播间的事儿。 反正大圣不知道,她就可以尽情的造作。 笙歌也算是发现了,没有大圣,她就最大。 我是个神棍: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啊。 主播:闭嘴。 一次又一次的事实证明神棍就是个乌鸦嘴,所以一看到神棍露头,笙歌就有些虚张声势了。 不知为什么,笙歌突然想起了那个在直播间神秘砸下百万打赏却一直不上线的大佬。 网不好也不可能差到这种地步吧…… 笙歌默默是在心里吐槽。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鲁镇天太小,你想要一夜暴富,除非是把鲁镇所有富贵人家洗劫了,否则一夜暴富只能是你夜夜做的梦。 豺狼配女猫:主播这个年纪应该也就只能做做暴富的梦了吧,什么温香软玉的不适合主播,毕竟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主播:…… ≥≤ 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文化水平见长啊,开车都能开的这么隐晦了。 老司机,带带我。 泠泠七弦上:难道你们忘记了主播是个长发及腰的女孩子? 就在这时,叮咚一声提醒,笙歌看到了那个打赏了百万的大佬上线了。 第一想法,抱大腿…… 主播:大佬,不知您尊姓大名? 只是,笙歌这句话刚刚发出去,无名大佬就再一次掉线了。 扎心了。 笙歌真心觉得自己脆弱的小心脏已经彻彻底底受伤了。 一万点暴击啊…… 大佬,您到底所在的位面有多穷,才能连接个直播间都这么糟心。 嗯,绝对不是大圣。 这下,笙歌反而是放心了。 “一一,直播间这群观众究竟是怎能回事儿?” 笙歌觉得直播了这么久,像她这么一无所知的小白主播还真是少见啊。 “这个直播间系统可以直接匹配到一些高级星球。” 言外之意,高级星球技术杠杠的,看个直播小意思? “那大圣的那个世界能不能?”笙歌不确信的问道。 “不能。” 一一斩钉截铁。 听到一一的回答,笙歌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遗憾,但总归是松了一口气。 余生菇凉:主播你这副表情究竟是想哭还是想笑? 主播:你瞎了…… 怼起直播间的观众来,笙歌丝毫不留手。 余生菇凉:我要脱粉,一杯酒,你要不要走…… 余生一杯酒:那个有话好好说嘛,画风这么清奇的主播哪里找? 余生菇凉:心好痛…… 主播:戏精…… 余生一杯酒:主播。(·_·;)ノ …… …… 笙歌一连说书半月,手中终于有了一些银两。 在客栈老掌柜极力要与她续约时,笙歌拒绝了。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说的有道理,她怎么说都是大圣亲自训练出来的人,也算得上是大圣唯一的徒弟,她怎么能够杂耍呢? 客栈老掌柜一脸痛心疾首,他仿佛已经想象到一棵摇钱树离他而去。 这半个月一来,他对孔乙己也算是有了一个新的了解。 孔乙己的脑子中仿佛装着数不清的故事,引人入胜。 而孔乙己的功夫毫不花哨,让人惊呼不已。 这样一个人,是怎么在鲁镇成为一个笑柄的呢? 老掌柜觉得自己得重新审视一下孔乙己了。 这天,笙歌又一次见到了那个中年军人,身后跟着的依旧是瘦麻杆。 “孔先生很缺钱吗?” 这一次中年军人并没有再说那些冠冕堂皇的话,而是开门见山,一针见血。 笙歌耸耸肩,不置可否。 不缺钱,她能耍杂耍吗? 她这么懒散的人最希望的就是能够吃香的喝辣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睡觉睡到自然醒。 “这些钱够吗?” 中年军人示意瘦麻杆拿过一个小皮箱,打开放着的是各种金银珠宝…… 笙歌很想嘴贱的问一句这些是不是你刚刚挖出来的…… 能够随手送出这么多,足以见得他们挖了一个大宝藏。 唉,笙歌再一次唾弃自己有眼无珠,入宝山而不自知。 有了这些金银珠宝,笙歌可以一跃为鲁镇首富…… 钱滚钱,她已经想象到自己暴富之后的生活了。 “够是够了,但我还是不能去。” “没钱花总比没命强吧。” 笙歌处处展现出的都是自己的贪生怕死。 中年军人叹气,他自始至终都没有从孔乙己的眼神中看到恐惧,就算找借口也走心一点儿啊。 这半个月,他从不曾放弃对孔乙己的观察,越是观察,越是心惊。 孔乙己绝对不像表面上表现出的这么贪生怕死,这么愚蠢白痴。 武艺高强,且冷静睿智,脸皮还厚,能屈能伸,这样的人绝对是一块儿璞玉。 有了这样的人,他征战天下一定如虎添翼。 “乱世,独善其身就一定能够平安吗?” 中年军人真是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千里马脱缰而去。 笙歌凝眉,自是不能。 但她已经基本确信小顾在这个世界,若是她随了其他人,日后必定与小顾同志对立。 乱世迟早要结束,新纪元迟早要开始,为什么她就非得跟小顾对立呢? “不去。” 笙歌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中年文士真想一枪崩了面前这个油盐不进的怪胎。 缺钱,他来送钱,可孔乙己依旧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模样。 在他手下做一员大将,难道不比在这小镇做乡绅有成就感吗? 先礼后兵。 “走不走?” 中年文士最终还是掏出了抢抵住了笙歌的脑门。 对于孔乙己这种人,软的不行,那就来硬的吧。 “……” 笙歌眨眼,她这是不是就是典型的敬酒不吃吃罚酒? 第二百二十七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二) (十二) 笙歌在心中盘算着自己干掉中年军人的概率有多大…… 嗯,好像还蛮高的。 她虽然怕枪支弹药,但就这么一两杆枪,她自信自己还是能够应付的。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 “要么走,要么跟着这个小镇一起覆灭。” 中年军人知道自己不是孔乙己的对手,但他既然来了,怎么可能毫无准备呢。 mmp…… 怎么办,又想爆粗口了。 笙歌觉得她自己越来越粗俗是有理由的。 看瘦麻杆这么习以为常的表情,就知道中年军人做这种强买强卖的事情已经很是轻车熟路了。 呵,怪不得顾怀远会是最终的赢家。 最起码,顾怀远足够光明磊落问心无愧。 谁说光明磊落之人不能走到最后呢? 威胁她啊…… 好想扭断面前这个中年军人的胳膊,狠狠的揍一顿,好好教教他怎么做人。 杀了中年军人,她也能全身而退。 “你能走,其他人能走吗?” 中年军人开始攻心了。 笙歌好想回一句,其他人如何,于她何干。 可是,她发现,她好像还是做不了一个彻头彻尾的坏人。 坏的不彻底,最是揪心。 “何必呢?此行就算我与你同去,闹得这么不愉快,也很难做到上下同心了吧。” 笙歌很是疑惑,中年军人可不像是这么蠢的人啊。 “这点你不需要担心,你我之间又没有真正的生死大仇。” “你要暴富,我送你金银珠宝。” “你要女人,那么我送你倾城姝色。” “战场上,虽硝烟弥漫,冷酷无情,但也是最容易培养战友情的地方。” “战场上走下来,彼此把后背交给对方,化干戈为玉帛不是很容易的事情吗?” 中年军人相信面前这个在鲁镇声名狼藉的人能够带给他超乎想象的东西。 人们常说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可他反而觉得寻到一匹千里马是一件多么难得之事。 笙歌敛眉沉思,她必须得承认,中年军人说的很有道理,这样是个聪明人。 他们之间很久没有生死大仇,想要化解并不难。 呵呵哒,势不如人,还能怎么办。 嗯,她以后一定要谋朝篡位,夺了中年军人的位置。 “如果我要男人呢?”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中年军人。 嗯,她就是故意的。 “……” 中年军人有片刻的怔愣,没想到孔乙己好这口。 他自己是不是有点儿危险了? “放心,看不上你的。” 笙歌撇了撇嘴,中年军人这副就跟别人欠了他二两黄豆的样子,她真看不上。 “要走可以,我有两点要求。” “第一,我要带走鲁四爷家的一名长工。” “第二,我要打家劫舍烧杀抢掠。” 这下,中年军人更加诧异了。 这都是些什么稀奇古怪的要求。 “那个,我们是正规的军队,不是土匪窝。” 中年军人解释道。 “能挖墓,难道就不能抢劫了吗?” 哼,这是她这一世立下的目标,可是还没来得及实施就夭折,她怎么甘心呢。 中年军人哑口无言,真想问一句,孔乙己,你的三观呢? 不是都说孔乙己虽没有功名在身,也是个饱读诗书的人吗? 难道圣人之训就让孔乙己学会了如何一本正经光明正大的无耻? “随你。” 有人替他做这些见不得人的事情,他高兴还来不及呢。 在这个乱世,筹措军费都是各凭本事。 “你要带走的是哪个男子?” 听到中年军人的问题,笙歌翻了个白眼。 真是嫌弃,就这智商还当大将军呢。 “谁告诉你是男子。” “她是祥林嫂。” 卫家上门是迟早的事情,她着实不愿意看着祥林嫂再一次经历那样悲惨的事情。 若她不顾一切跟着中年军人走了,近几年有没有机会回鲁镇都不清楚。 到时候,祥林嫂怕是会重蹈覆辙,再一次成为那个可怜人。 唉,毕竟是自己人。 至于阿毛,只能说此生无缘了。 中年军人有口难言,是谁刚刚才说想要男子的。 所以他便先入为主的认为孔乙己想要带走的是心上人。 祥林嫂? 哎呦,有夫之妇啊。 没想到孔乙己的口味竟然这么重。 以免夜长梦多,中年军人雷厉风行的把祥林嫂从鲁家带了出来。 鲁四爷是典型的欺软怕硬,所以带走祥林嫂并没有什么波折,反倒是不明所以的祥林嫂有些挣扎。 祥林嫂是地地道道的乡野村妇,这辈子屹今为止经历过最可怕最无助的事情就是丧夫。 被五大三粗凶神恶煞的军人带走,祥林嫂真真是被吓坏了。 据说是孔乙己指名点姓要带她走的。 祥林嫂欲哭无泪,她跟孔乙己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这么坑害她。 唉,命苦啊。 祥林嫂一把鼻涕一把泪,哭的可怜兮兮。 看到笙歌,祥林嫂停住哭泣,声音哽咽“孔乙己,你放了我吧。” 笙歌摸着鼻子,有些尴尬。 “祥林嫂,卫家有意卖你二嫁,用换来的银钱为卫祥林的弟弟娶妻。” “你若愿意二嫁,你就安静的在这鲁镇等着吧。” 中年军人在一旁沉默的听着笙歌的话,没想到孔乙己还是个深情的人。 不得不说,这还真是个无趣的误会。 祥林嫂擦了擦眼泪,怎么可能,之前婆婆不是还要求她为祥林守节吗? “这是真的,这位大司令帮我查到的。” 笙歌把锅推给了中年军人。 中年军人戏谑的看了笙歌一眼,然后点了点头。 谁让他看中的这匹千里马就是喜欢这个寡妇呢。 二嫁还是跟孔乙己走? 在此刻祥林嫂看来,显然是跟着声名狼藉的孔乙己走比较可怕。 最起码,婆婆和小叔还是熟人,也许她回去求求,婆婆就能改变主意呢。 “我不跟你走。” 祥林嫂说的斩钉截铁。 笙歌一脸懵逼,这跟她设想好的剧本不太一样啊。 不是说祥林嫂宁死不从吗? 难不成跟她走比死还可怕吗? “我有那么可怕吗?” 祥林嫂先是下意识的点头,然后紧接着拼命摇头,生怕笙歌发火。 唉…… 笙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心中满是无力和挫败。 第二百二十八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三) (十三) 她无法苛责祥林嫂什么,毕竟没有亲身经历,祥林嫂也不会相信她的未来会是那般绝望和凄惨。 如今的祥林嫂虽然丧夫,但活的充实自在,确实找不到跟着她远行的理由。 就算她把未来会发生的事情说出来,怕是祥林嫂都会以为她是说书说的魔怔了。 罢了,顺其自然吧。 笙歌把祥林嫂拉到角落,给了她两条项链。 不能多给,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笙歌还是懂的。 祥林嫂一脸莫名其妙,推却不了,只得手下。 怎么办,感觉这两条项链烫手啊。 “祥林嫂,这两条项链你可得收好了,不要让任何人知道。” “如果有难,你也能靠着这两条项链重新开始生活了。” 笙歌真怕祥林嫂蠢的被人卖了还在帮忙数钱。 她一走,也许祥林嫂真的避免不了二嫁的命运,但是她仍旧希望二嫁的祥林嫂不要过的那么不幸。 有这两条项链傍身,祥林嫂嫁给贺老六最起码也能来镇子里置办一处宅子。 这样一来,伤寒的贺老六也许救治及时就不会死,阿毛也就不会被山里的野狼叼走。 “你若信我,以后还是莫要在山坳子里了。” 笙歌轻轻的叹了一口气,言尽于此,祥林嫂今后如何就看运气了。 …… …… 祥林嫂摸着自己的胸口,胸口位置放着那两条项链。 这孔乙己为什么这么奇怪,说话神神叨叨的。 可是,她竟然有点儿忍不住信服,就好似孔乙己格外了解她似的。 孔乙己…… 祥林嫂其实是相信自家婆婆和小叔能够做出把她卖了的事情的。 可是,在孔乙己说要带她走的时候,她竟然觉得二嫁其实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情了。 祥林嫂咬了咬牙,回到了鲁四老爷家,绝口不提笙歌项链的事情。 …… “孔乙己,真没想到你还是个情圣啊。” 笙歌成了中年军人的部下,与瘦麻杆迅速熟稔起来。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的瘦麻杆比后来有趣的多。 “情圣?” 什么鬼? 笙歌皱皱眉头,在她不知道的地方,这帮人又脑补了什么。 “喜欢直接带走就行,总比留在这儿当下人强吧。” 其实在所有人眼中,长工依旧是下人,是仆从。 “谁告诉你我喜欢她的。” 笙歌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 这些人为什么就一定要给她配对呢? 真是心累。 瘦麻杆直接把笙歌的矢口否认解释成被拒绝之后伤心颓废。 只见瘦麻杆拍了拍笙歌的肩膀,豪气十足的说道“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寡妇。” “孔兄弟,我跟你说,等进了城我带你去个好地方,到了那里你就会知道什么是千娇百媚,人生极乐了。” 说着说着,本来还一本正经的瘦麻杆就开始向笙歌传播带颜色的文化。 笙歌嘴角抽搐,看来好色与年龄无关,与身份地位也无关。 现在的瘦麻杆是个小兵,好色就提现在逛青楼。 后来的瘦麻杆成了大司令,好色就是一房接一房的娶姨太太。 当初她带着阿毛去瘦麻杆的公馆时,就看到了各色美人,就好似旧时皇帝的三宫六院。 她十分怀疑瘦麻杆子女缘单薄,值得了一个女儿,大概就是年轻时候青楼去多了吧。 唉,血一般的教训告诉大家,年轻的时候不要浪…… “兄弟,好自为之吧。” 笙歌诚恳的学着瘦麻杆的样子拍了拍对方的肩膀。 瘦麻杆一脸莫名,为什么觉得孔乙己看他的眼神透着可怜和同情呢。 这眼神还真是像极了以前在村口坑蒙拐骗的半仙。 跟着大部队,笙歌离开了这座小镇,甚至还经过了顾怀远的卧虎寨。 这个时候的顾怀远应该还很年轻吧。 她可没有那个好心告诉中年军人顾怀远以后是大佬。 不得不承认,中年军人待她极好,刚刚进入军队便给了她实权让她历练。 看的出来,中年军人的确是想把她培养成手下的一员大将。 所向睥睨,战无不胜。 只可惜,她志不在此啊。 笙歌从来都没有想过建功立业,扬名立万。 如果让她选择,她更愿意每天睡觉睡到自然醒,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钟。 大志向什么的不太适合她。 被赶鸭子上架的笙歌觉得自己人生的乐趣都被剥夺了。 这只军队确实是在鲁镇外的密林大山中寻到了宝藏,有了银钱,就有了底气,整个军队都旧貌换新颜。 别人每提到一次宝藏,笙歌就觉得是有人在割她的肉。 为什么她当初在山中追着野猪跑的时候没有留点儿心看看风水看看地形呢? 人的运气啊…… 人比人气死人。 如果是她发现了宝藏,现在她早就暴富,指不定就完成任务了呢。 完成直播任务,身上就没有枷锁,想怎么浪就怎么浪。 心疼啊…… 中年军人如笙歌所愿,打家劫舍这种事情都交给笙歌这个三观有问题的人来做了。 笙歌非但没有嫌弃,反而还做的津津有味。 很早之前她就想做个劫富济贫的侠盗了,只可惜一直没机会。 现在有冤大头出钱出力出人,她何乐而不为呢。 笙歌也是个会做人的,每次抢的都是恶感满腔罄竹难书的恶人,且抢了钱之后除了一般都会分为三份。 一份给老百姓,一份交给中年军人做军费,最后一份就是她自己的了。 毕竟她还得顾及着孔乙己的心愿啊。 暴富…… 这么简单朴实接地气,亿万大众都由的心愿,她怎么好意思不完成呢? 对于笙歌的做法,中年军人看在眼里。 孔乙己的爱钱,从没遮掩。 如此光明正大的爱钱,他很难讨厌。 再说了,在他心中,孔乙己的价值要远远超过那些金银珠宝。 银子军费什么的,没了可以再筹集,但人才错过了想再寻到可就难了。 于是,因着中年军人的纵容,笙歌在军队中就好似一个特殊的存在,但是却没有人妒忌。 嗯,因着孔乙己,他们所有人的伙食和待遇都提高了不少,最起码顿顿有肉,餐餐有汤。 第二百二十九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四) (十四) 能见到的才是实实在在的好处。 没有孔乙己,也会有其他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再这么造作下去,比顾小哥哥还像土匪。 浪九九:其实太浪大兄弟是想说恶名传千里吧。 主播:千金难买我乐意。 若说孔乙己之前是被嘲讽被奚落的笑柄,那么现在就是小儿止哭的凶名。 谁不知道陈大司令手下有一员猛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 好吧,笙歌觉得这个名声还是有些失实的,她自认为并没有做什么恶事,可凶名却远扬。 又是一年初春,笙歌收到了一封来自鲁镇的信。 信是客栈的那个抠门又财迷的老板写的。 笙歌临行前曾经交代客栈老掌柜照看一下祥林嫂,若是有什么应付不了的事情就写信给她。 以客栈老掌柜财迷的性子,绝对不可能是义务的。 信中提到,祥林嫂家中来人接她回去,据说是准备二嫁。 意料之中…… 当初祥林嫂没有随她走,就注定她摆脱不了卫家人,也改变不了二嫁的命运。 既然抗拒不了,那就顺其自然。 这一直都是笙歌的处世态度,她向来不喜自虐。 就好比被这神秘莫测的直播系统不由分说的绑定,她无能为力,所以在有限的范围内那就让自己尽可能的快乐和强大。 也许她本质上就是个随遇而安的人,所以才能够这么怡然自乐。 嗯,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没出息。 笙歌提笔给客栈老掌柜回了一封信,交给收下的士兵寄出去。 她总得让客栈老掌柜去打听一下祥林嫂接下来的生活啊。 她的阿毛…… 她可舍不得让阿毛受一点儿苦。 只是,这一世她不是阿毛的娘亲,又有什么理由把阿毛带在身边呢。 再说了,阿毛可是祥林嫂的命根子啊。 真愁。 “老孔,既然这么放不下,怎么不去试试?” 说话的是陈姓中年军人,所有人都以为笙歌对祥林嫂一往情深。 哪怕佳人已经成了寡妇,还是不悔。 “能换个称呼吗?” 笙歌没好气的白了中年军人一眼。 老孔老孔,她哪里老了,她分明还是娇滴滴的小仙女,好吗? “怎么,今天没人邀你吃酒?” 她算是看出来,中年军人更适合做一个奸商,而不是统帅千军万马的大司令。 悄无声息之间就能坑的对方跟他签下协议,一大笔银子就会入账。 这本事,笙歌叹为观止。 “这小城好像没什么人值得本大司令亲自出马了。” 相处久了,中年军人也就不在遮掩。 笙歌满头黑线,看看这臭不要脸的样子,谁能想到当初还能说出那样一番慷慨激昂的话呢。 假象…… 全都是假象…… “其他人知道您老人家这副样子吗?” 越是相处,笙歌就越是佩服面前这个嬉笑怒骂都胸有成竹的人。 这样一个人,在祥林嫂的世界怎么样都不该是籍籍无名之辈啊。 运筹帷幄,决胜千里,这个中年男子绝对有这样的本事。 她有自知之明,她就好比是中年军人手里最锐利的一杆枪,指哪儿打哪儿。 她没有那个脑子去筹谋那么多的事情。 她这算不算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呢。 这么说自己真的好吗? “孔乙己,你回去看看吧。” 这个时候,中年军人已经彻底的把笙歌当年那句想要男子的话当做了笑谈。 仿佛唯有各种金银珠宝才能让孔乙己展颜一笑。 不要权,不要美人,只要钱。 他还真没见过像孔乙己这么清心寡欲的人。 身为他手下器重的大将,想要靠着送美人来攀关系的不计其数,可孔乙己是怎么做的呢? 听话的,送回去 不听话想要造作的,一个字就是揍。 久而久之,孔乙己就多了一个外号,粗暴和尚…… 粗暴是指能动手就绝对不动口,和尚自然就是指清心寡欲不近女色了。 乍然听到这个外号时,笙歌是五味具杂的。 她做和尚的时候,房遗爱和高阳公主一口一个假和尚智障和尚…… 现在她就想做个江洋大盗,竟然又有人觉得她像和尚了。 宝宝能怎么办,宝宝也很无奈啊。 “再等等吧,不着急。” 现在祥林嫂刚刚新婚,与贺老六正是新鲜的时候,她还是不要去碍眼了。 她要做的事情是尽可能的护好祥林嫂和指不定已经被怀上的阿毛。 她其实很清楚,这个阿毛并不是她那个乖巧听话的贴心小棉袄。 可是,她依旧想把最好的给他。 “再等,别人连娃都有了。” 中年军人咂咂嘴,揶揄不已。 “正好啊。” 笙歌一本正经的答着。 她等的就是阿毛,把她打下的滔天财富双手捧在阿毛面前。 这一世,她是不可能娶妻生子,那么孔乙己注定还是无后的。 没有血脉相连的亲人,那么她可以寻一个养老送终的人啊。 阿毛是最好的选择。 义子…… 义子也是儿子。 笙歌安慰着自己。 “孔乙己,你,你不会是把主意打在了心上人孩子身上了吧。” “我可告诉你啊,好色不是错,你情我愿,但是恋童可是要不得的。” 中年军人蹙着眉头,生怕笙歌在歪路上一去不复返。 “……” (;一_一) 笙歌表示无语,这想象力还真是丰富。 恋童? 不好意思,她真没这怪癖。 她最多就是恋恋小孩儿肉嘟嘟白嫩嫩的手。 只是,真没想到中年军人的三观还挺正的。 跟在中年军人身边,她也算是见识了不少道貌岸然的达官贵人。 表面上看起来忧国忧民,可私底下呢? 呵…… “我只是想认个义子。” 笙歌耐着性子解释道。 怎么办,她慢慢发现了中年军人的人格魅力,对这支军队有了归属感。 呜呜呜,到时候对上顾小哥可怎么办啊。 她本来还打算就现在这里苟着,等顾小哥乘风而起扶摇直上九万里的时候她就一去不复返做个叛徒。 可是,现在呢? 虽说她是被中年军人拿枪逼着来的,但是她心中并无怨念。 这并不是什么宽宏大量,只是身处哪里她并不看重。 第二百三十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五) (十五) 中年军人何尝不是给了她一个乘风破浪的契机呢? “义子?” “爱屋及乌吗?” “真没想到你这份情还蛮长久的。” 中年军人挑了挑眉,玩笑着说道。 说实话,一面之缘,他真没看出祥林嫂哪里值得孔乙己钟情的。 虽说以前的孔乙己看起来也不过就是个糟老头子。 可是,现在呢? 如今有多少年轻貌美的姑娘前赴后继的想要跟在孔乙己身边,哪怕没有名分。 只可惜,孔乙己从来都不为所动。 “呵呵” 笙歌已经无力解释了,所有人都认定了她对祥林嫂一往情深。 解释不清那就不解释了。 “你也悠着点儿吧。” 别看这中年军人看起来威严壮硕,但身体早已是千疮百孔。 若是好生调理,说不定还能恢复。 只是,这中年军人不离酒色,应酬不绝,性子也是个潇洒的,根本不当回事儿。 “人生在世若是不能随心而为,就算长命百岁又有何意义呢。” 又是这句话…… 笙歌默默的翻了个白眼,这句话她已经听了无数次。 唉,作为一个又怂又惜命的人,很难赞同中年军人这种无异于慢性自杀的想法。 “有本事下次咳血别喊大夫。” “没本事……” 中年军人对答如流,丝毫没有介意笙歌有些不敬的语气。 应该说,共事这么久,他早就习惯了。 “孔乙己,我就说你会舍不下这里的。” 中年军人把杯中的热茶一饮而尽,压下了嗓子中想要咳嗽的**。 不能咳嗽,得忍着。 要不然孔乙己就又该嗦嗦了。 他从没见过像孔乙己这样怪异的人。 “……” 笙歌沉默,能不能不要提这个话题。 天地良心,她真的不想跟顾小哥为敌啊。 用一句不太合时宜的话,顾小哥顾怀远就是天命所归,而她如果与顾怀远为敌,那就是天命路上的炮灰。 唉,要不等顾小哥打下半壁江山之后,她说服中年军人投诚吧。 于公于私,她都不愿意站在顾怀远的对立面。 曾经,她是顾怀远的搭档,他们曾并肩作战。 …… 冬去春来,两年的时间倏忽而逝,大地再一次被春意唤醒。 在这一年里,笙歌收到了三封来自鲁镇的来信。 第一封是祥林嫂与贺老六在鲁镇买了一家院子。 第二封是祥林嫂怀孕,生下了阿毛。 第三封是祥林嫂和贺老六夫妻关系紧张,据说贺老六在嫌弃祥林嫂的旧事,于是便有了新欢…… 三封信有好有坏,笙歌的情绪也随之变得复杂。 阿毛的出生,笙歌很是开心。 可曾经在剧情中踏实可靠的贺老六怎么就成了渣男了呢? 新欢? 难道贺老六在娶祥林嫂之前不知道祥林嫂丧夫寡居的事情吗? 以贺家坳的艰苦,能娶上媳妇儿就不错了,竟然还敢出轨…… 不对,这个年代还称不上出轨。 这是一个新旧思潮交织碰撞的时代,有人崇尚自由恋爱一夫一妻,可依旧有很多人坚信,一妻多妾。 男人有几房姨太太是最正常不过的事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算不算是好心办了坏事…… 看到太浪大兄弟的话,笙歌的心一紧。 她其实是明白太浪大兄弟所要表达的意思的。 男人有钱就变坏…… 这句话虽然有失偏颇,但也不无道理。 剧情中,贺家坳在地形陡峭,进也进不来,出也出不去,没钱见的人少,自然生不出什么花花心思。 可如今因着她留给祥林嫂的那两条项链,是的他们有资本走出大山在小镇中置办一处房产,过一种衣食无忧的生活。 饱暖思yin欲,尤其是这个人命不值钱,一餐饭就可以买下一个流浪的女子的战乱时代。 呜呜呜…… 她不是故意的。 她只不过就是想让祥林嫂过的好些,让阿毛摆脱了被野狼拖走活活咬死的下场。 只是,好像天不随人愿。 也许是时候该回去看看了…… …… …… “这是打算英雄救美了?” “既然是自己心尖尖上的人又何必放在别人手里糟践。” “这次去了就把她接过来吧,反正你也想认义子。” 中年军人并没有多做挽留,也丝毫不担心笙歌会一去不复返。 笙歌微微有些闪神,虽说祥林嫂不是她心尖尖上的人,但她确实有把祥林嫂接在身边的想法。 可是谁让祥林嫂觉得她是骗子,宁愿二嫁嫁给贺老六也不愿随她出来呢。 这种事情,强求不得。 “我这一去,少则三五个月,多则一年,你自己注意着点儿。” 笙歌从不怀疑直接中年军人筹谋的能力,她担心的是她的身体。 她真怕此去一别,再次回来见到的就是棺椁了。 “放心吧。” “祸害遗千年,这几年打仗手上沾的血,阎王爷也不会收我的。” “要不要本大帅给你派一个团,威风凛凛的回鲁镇,让那些人看看你孔乙己并不是笑柄?” 中年军人拍了拍笙歌的肩膀,大笑着说道。 若是认真听,还可以听到中年军人声音中的喘息。 他的身体…… 笙歌在心中叹了口气。 “不用。” “我一人足矣。” 她只是回去看看祥林嫂,又不是带兵攻下鲁镇,这么兴师动众,别人怕真的会以为她是个智障。 “你们文人不都兴衣锦还乡这一套吗?” 当初在鲁镇,中年军人没少打听孔乙己,自是知道孔乙己过的多么落魄。 “你觉得我是文人吗?” 笙歌反问道。 虽说她以前真的算得上是个女神学霸,但是现在呢? 现在她早就习惯了自己是个皮糙肉厚还欺软怕硬的猥琐糙汉子。 文人的风骨,她丝毫没有,这一点她还是有自知之明的。 “呃……” “不是,你是个土匪。” 这是一句发自内心的回答。 彻头彻尾的土匪习性…… 笙歌眨眼,确实啊,做不了文人,做个土匪也不错。 告别了中年军人,笙歌一人一马,朝着鲁镇的方向行进,一路上见识了人生百态,也领略了什么是病态。 这是个破旧立新的时代,那些潜藏在旧时代中被逼出的病态一点点撕开伪善的面具表露在众人面前。 第二百三十一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六) (十六) 卖子易女在乱世中最是常见。 可是又有谁关注过那些被卖掉的幼女下场如何? 还有那些打着自由恋爱名义始乱终弃不顾家中妻女的所谓的大文豪大知识分子。 越是混乱,越是病态,就越是证明需要大变革。 …… …… 几年的时间,鲁镇并没有太大的变化。 流水潺潺,清风拂面,带着属于古镇的优雅和古老,让人忍不住想乘着一叶轻舟领略湖光山色。 那悠久的青石板桥面上,坑坑洼洼好像更多了。 笙歌褪去军装,穿着一身最简单最常见的长袍穿梭在鲁镇的大街小巷。 很陌生…… 鲁镇于她而言本来就是个陌生的地方。 成为孔乙己没多久,她就从军,随着中年军人,足迹踏遍了大江南北。 孔乙己的那间小破屋子彻彻底底的塌了,小院杂草丛生,荒芜破败。 好吧,意料之中啊。 本来就是四处透风,屋顶漏雨,几年过去了,不塌才奇怪。 也许她该趁着这个机会在这里重新建立一个大宅子。 虽说她不在意什么衣锦还乡,更不在意鲁镇的百姓如何看她,但孔乙己呢? 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孔乙己被人奚落多年,有朝一日身怀万贯家财,会不想着荣归故里,衣锦还乡吗? 既然她现在成了孔乙己,那么她理应为孔乙己设想一二。 笙歌看看自己脚上那双新鞋子,认真想了想还是不要进破院子看了。 嗯,反正看了也不会变新。 唉,会会老朋友去吧。 对于她而言,鲁镇的老朋友就是客栈的老掌柜。 而对于孔乙己而言,鲁镇的老朋友就是咸亨酒店里的学徒和客人。 笙歌本以为经过几年的时间,客栈会愈发萧条,不曾想当年那间小客栈竟然翻新甚至扩建了。 看来老掌柜这几年没少赚钱啊。 只是她有些纳闷,老掌柜从哪儿赚的钱。 鲁镇本就是座小镇,当地人鲜少住店,而来往有人更是少之又少。 “老掌柜……” 柜台依旧是那个柜台,店小二依旧是那个店小二。 笙歌十指弯曲轻轻的敲击着柜台的桌面,笑意盈盈。 老掌柜闻声抬头,本来佝偻的腰越发弯了,一双眼睛更是浑浊。 老了…… 老掌柜老了…… 这一刻,笙歌清晰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你……” 老掌柜嘴唇轻启,声音嘶哑,犹如枯树皮的手指轻轻颤抖。 “你是孔乙己?” 老掌柜浑浊昏暗的眼睛中划过一道亮光,显然是没有想到孔乙己会回来。 “老掌柜,是我啊。” 其实见面最常见的寒暄是别来无恙…… 只是,怎么可能别来无恙呢。 面对老掌柜,笙歌真心说不出别来无恙四个字。 “回来了,回来就好。” “来,坐。” “对了,你等等,让你尝尝客栈的特色。” 老掌柜佝偻着身躯,手中杵着拐杖,忙忙碌碌的安排着。 直到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被摆放在圆桌上。 嗯,都是肉菜。 看来老掌柜还记得她的喜好。 “孔乙己,趁热吃。” “有事儿吃完再说。” 老掌柜对于笙歌回来的原因心知肚明。 这几年,笙歌的回信中只提到了祥林嫂,显然祥林嫂就是笙歌在鲁镇唯一的牵挂。 笙歌眼眶微微发热,这是她第一次进入这个直播世界后感受到鲁镇这座闭塞的小镇其实也是蛮有人味的。 因着祥林嫂和孔乙己的遭遇,使得鲁镇这个地方就好似被笼罩上了一层阴霾,让她难以接纳。 笙歌握着筷子,风卷云残,在老掌柜的期待之下吃光了所有的菜。 她终于知道为什么客栈在老掌柜的经营下越发红火了。 就这做菜的手艺,鲁镇上绝无仅有。 “孔乙己,前两天我给你去了一封信,看样子你应该收不到。” “贺老六把祥林嫂赶回了贺家坳……” 老掌柜断断续续说了很多话,但笙歌的脑海中回荡的一直是这一句。 赶回了贺家坳…… 阿毛呢? 笙歌的脑袋里不可抑制的出现了在祥林嫂世界里追着野狼找阿毛的场景。 阿毛小小的身体被野狼整个叼在口中,差一点点儿就救不回来了。 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可阿毛还是在乖巧的高速她,阿娘,我不疼…… “阿毛呢?” 笙歌着急的追问着。 就算贺老六嫌弃祥林嫂,但是不管怎么说阿毛都是贺老六的亲生儿子啊。 血脉亲人,也许贺老六不会对阿毛那么残忍呢。 笙歌心中残存着侥幸。 “随祥林嫂一起回到了贺家坳。” “贺老六的小妾怀孕了……” 又是一个重磅炸弹…… 笙歌怒极反笑。 贺老六不就是个因为一碗冷饭得了伤寒而死的短命鬼。 现在竟然因为她的插手活的风生水起,就连小妾都有了身孕。 呵,还真是没什么不能改变的啊。 这一刻,笙歌突然很是后悔自己的一念之仁。 “孔乙己,你别着急啊。” “祥林嫂是个能干的,就算回了贺家坳也能自给自足。” 老掌柜看着笙歌身上陡然升起的怒火,连忙安抚道。 笙歌勉强的弯了弯嘴角,祥林嫂还真是没出息啊。 当初让祥林嫂随她走,祥林嫂能够坚决的拒绝,怎么现在就变成二十四孝妻子了呢? 还是所谓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想法在作祟吗? 为他人做嫁衣…… 笙歌心中满是怒火,脚下生风,问清楚位置之后找到了祥林嫂买下的那处小院。 嗯,二进的宅子,不大不小,但也不是贺老六能够负担得起的。 笙歌连门都懒得敲,直接拍拍手翻了墙头。 也不知是倒霉还是运气好,刚刚跳下墙头,笙歌就与贺老六碰了个面对面。 好吧,她其实并不认识贺老六。 毕竟这是个短命鬼。 如果这个不是贺老六,那么肯定就是贺老六被绿了。 笙歌坦然自若的打量着贺老六,丝毫没有被撞见的心虚和惶恐。 有什么好心虚的,这买院子的钱本就是她给祥林嫂的。 她站在这里,名正言顺。 贺老六长了一张中厚老实脸,只是那双闪烁不停的眼睛出卖了他的内心。 第二百三十二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七) (十七) 贺老六一身柔软干净的棉布长袍,怀中搂着一个娇俏佳人。 女子正值二八妙龄,浑身洋溢着一种青春的气息,一头乌发被两根金簪束着,更为这种纯美增添了几分富贵气息。 当然,这并不是笙歌最关注的。 笙歌最关注的是女子雪白脖颈上带着的项链。 多眼熟啊,这就是当初她送给祥林嫂以备不时之需其中一条。 早就嘱咐祥林嫂这两条项链不要为外人道,没想到竟然出现在了贺老六姨太太的脖子上。 真出息啊。 也对,对于祥林嫂而言,贺老六可是要与她携手一生的人,怎么能够是外人呢。 呵,愚蠢。 女子虽然年轻,但手上的皮肤并不算白皙细滑,显然这不是个养尊处优长大的大家闺秀。 只不过,贺老六想要的就是一个比祥林嫂年轻干净的女子,这就够了。 更不要说女子还有一张娇媚入骨的容颜。 女子小腹微微隆起,显然这就是老掌柜口中那个孩子…… “你是什么人?” 贺老六把女子搂在怀中,底气十足。 这是他的家,任何闯进来的人都该被抓起来。 “我是什么人?” “难道祥林嫂就不曾对你提起过我吗?用我的银子买下的院子,你说我是谁?” 笙歌抬手,轻轻拽断了女子脖颈上的项链,随手扔在了地上。 这种成色的项链,她多的是 但是这不意味着她就喜欢看着项链戴在她讨厌的人身上。 嗯,她就是这么随意的人。 千万别对她说什么女子是无辜的。 听到笙歌提到祥林嫂,贺老六的眉头忍不住皱了皱,眉眼间透露出的全是嫌弃。 仿佛对于贺老六来说,祥林嫂就是个耻辱。 待看到笙歌的动作的,嫌弃变成了怒火。 “孔乙己?” 说话的功夫,贺老六就要拿起一旁束着挑水的棍子朝着笙歌打过来。 笙歌挑眉,上一个向她挑战的应该是房遗爱吧。 结果呢,房遗爱半死不活在床上躺了数月。 嗯,动手就动手吧,正合她意,反正她就不愿意说废话。 …… …… 带特产回家的蛙:卧槽……贺老六眼瞎吧,难道看不到主播是个练家子…… 浪九九:接下来的画面可能会过于血腥,未成年请及时回避。 走路太浪会闪腰:前方高能…… 我是个神棍:来来来,下注了,看看贺老六能在主播手里坚持多久晕过去。 神棍一开赌桌,弹幕瞬间活跃了不少。 …… “我确实是孔乙己呢。” “你识字吗,回写吗?不会写的话我可以免费教教你。” “不收费呢,就当是送给你未出世孩子的胎教礼物。” 笙歌柔柔的笑了笑,轻松的卸下贺老六手中的棍子,然后一点点掰断。 清脆的声音,真是悦耳啊。 “还有更粗一点儿的吗?” 棍子,她只怕大圣的如意金箍棒。 贺老六呆呆的看着笙歌,眼睛瞪的大大的,这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 这还是人吗? “没了……” 贺老六怔怔的回答道。 笙歌闻言,掏出了枪,指指的顶在了贺老六的头上。 嗯,好想一枪崩了这个渣男啊。 花着她的钱,欺负着她的人,还撵走了她的阿毛,真当她是好欺负的吗? ←_← 贺老六下意识的拽过年轻女子,挡在身前。 笙歌挑眉,呦,她还以为多么情深意重呢。 还真真是应了一句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啊。 她还没开枪呢,怕什么。 “贺老六,你怕死吗?” 笙歌嘴角含着笑容,饶有趣味的看着贺老六。 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啊…… 贺老六感受到凉凉的枪口抵在额头,对面人的手指就好似是在变戏法儿一样时不时松一下…… 贺老六的身体不停的颤抖…… “原来也是怕死的啊。” “怕死为什么不好好对祥林嫂呢,难道你不知道祥林嫂是我的人吗?” 笙歌可不管贺老六会不会想歪。 经此一事,无论祥林嫂愿不愿意,她都不会允许祥林嫂继续跟贺老六呆在一起。 当然,如果祥林嫂非得向她展示一下什么是白头偕老的话,她也不介意做一次抢孩子的恶人。 反正土匪做久了,抢人和抢钱貌似也没有质的差别。 “喂,听说你还是祥林嫂捡回来的。” 这话,笙歌是对旁边哭的梨花带雨的年轻女子说的。 哭什么,拿枪指着的又不是你…… 年轻女子瑟缩着肩膀,低垂着头,不敢看笙歌。 她确实是随着战乱流浪到这里的,鲁镇虽说祥和,但也排外,身为一个来历不明的流民,就连地主家收长工都不会考虑她。 遇到祥林嫂的时候,祥林嫂正怀着身孕。 她百般委屈才让祥林嫂收留她在身边,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 卑鄙吗? 呵,乱世之中她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怎样才能活下去,怎样才能让自己活的更好。 目前而言,贺老六是个不错的选择。 只是,现在看来,这种平静怕是要被打破了。 “别装可怜了成吗?” 这种梨花带雨楚楚可怜的小白花,笙歌敬谢不敏。 “放心,我没打算拆散你们,你们依旧可以做一对恩爱夫妻。” 恩爱两个字,笙歌咬的很重。 年轻女子眼中的世俗和算计是瞒不过她的,她倒要看看没有了这座院子,没有了这个避风港,还能不能恩爱如初。 当然,就算不能她也会强迫着二人一世白首。 想做三就三,想出轨就出轨,想分开就分开,怎么能这么任性呢? (_)!! 笙歌收起了手枪,她本就是打算吓唬吓唬贺老六。 啪啪啪…… 笙歌直接扇了贺老六几巴掌。 为了阿毛,为了那个愚蠢逆来顺受的祥林嫂。 砰…… 又是一脚,贺老六远远的摔了出去。 清脆悦耳的骨折声伴随着贺老六的惨叫声,交汇成一曲奇怪的曲子。 “嗯,好好养伤吧。” “对了,你可得好好照顾你的夫君,莫要逃走啊。” 笙歌假惺惺的笑着,轻轻的拍了拍年轻女子的肩膀。 “你最好听话,要不然你会发现最幸福的永远是过去。” 第二百三十三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八) (十八) 一世情深,她总得成全一二啊。 笙歌抿嘴,深藏功与名。 年轻女子只觉得自己的心狠狠的颤抖着,因为恐惧泪水反而看起来多了几分真诚。 为什么她不知道祥林嫂还有这样的靠山…… 若是早知道,她又何至于委身于贺老六。 她只需要小心的呆在祥林嫂身边,获取祥林嫂的信任,就足够了。 这个看起来貌不惊人的老头儿究竟是什么人? 目送着笙歌嚣张的离开院子,年轻女子瘫坐在石凳上,双目无神。 她该怎么做…… 留下还是逃走…… 年轻女子心中其实是更倾向于逃走的。 天大地大,她就不信那个人可以找到她。 可是,她还怀着身孕啊。 年轻女子看着自己微微隆起的小腹,眼中浮现出丝丝柔情。 她是被家人抛弃的人,腹中这个是她血脉相连的人啊。 该怎么办…… 年轻女子犹豫不决。 若是要走,孩子定然是要不得了。 可是,她舍不得啊…… 贺老六终于反应过来,着急的嘘寒问暖,仿佛把自己刚才拉女子挡枪的行为忘的干干净净。 年轻女子垂眉低首轻嗤一声,把不屑怨愤以及无尽的悔意深藏心底。 再次抬头,泫然欲滴,让人看了心生怜惜。 “相公,他是谁……” 明明是质问,但年轻女子却把语气和姿态拿捏的很好,丝毫不会让贺老六感觉到窘迫和恼怒。 贺老六看着自己小娇妻全身心依赖的模样,瞬间觉得自己男子气概再一次冒了出来。 “孔乙己,应该就是那个女人的姘头……” “早就知道那个女人不是个好东西,没想到竟然除了是个寡妇,还跟别人不清不楚。我早就说阿毛指不定是谁的野种呢。” “幸亏早早赶走了那个女人,要不然……” 提到祥林嫂,贺老六依旧是一脸嫌弃。 甚至就连祥林嫂这三个字都不愿意提…… 年轻女子的眉头微不可查的蹙了蹙,委身于贺老六是迫不得已的选择。 而祥林嫂呢? 为什么有那样强势神秘的男子做选择却还是选择了贺老六。 呵,眼瞎。 她也知道自己抢了祥林嫂夫君这件事情做的不地道,可是她只是想找一个依靠不至于漂泊不定。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相公,那个人是什么来头,我们也好早做准备。” 年轻女子声音柔柔的,每一声每一句都在轻轻的抚平贺老六心中的怒火。 果不其然,也许还真的是一物降一物,也或许是贺老六真真是对年轻女子有几分在意,年轻女子话音落下,贺老六就觉得自己心头舒坦了几分。 孔乙己是什么来头…… 贺老六也是一头雾水,他之所以能够记住这个名字还是当初祥林嫂告诉她孔乙己拿出那两条项链的事情,他嘲讽孔乙己是个白痴…… 当初当了一条项链就让他们购置了一座两进的小院,几年来衣食无忧,足以见得这项链的价值…… 项链越是贵重,他就越是觉得孔乙己脑子是个有问题的,跟祥林嫂之间是有猫腻的。 当初家中说亲,让他娶个寡妇,他本就有些不情不愿。 但谁让贺家坳在大山里,而他们家更是贺家坳最困难的家庭,知根知底的都不愿意嫁给他。 没办法啊…… “应该没什么来头,那个女人之前说孔乙己多年来在鲁镇就是个笑柄。” “端着读书人的骄傲过的甚是落魄,经常做些小偷小摸的事情。” “据说还经常因为偷东西被打……” 听着贺老六的回答,年轻女子心中的疑惑越来越胜。 贺老六口中描述的人跟她看到的是一个吗? 久不得志的落魄书生? 被人揍的小偷? 鲁镇茶余饭后的笑柄? 抱歉,这些她真的没有看出来。 孔乙己留给她的第一印象就是强势和运筹帷幄,更像是个久经沙场战无不胜的将军,可不是什么手无缚鸡之力的落魄书生。 至于穷困潦倒…… 呵,还真当她是那种头发长见识短的无知愚妇吗? 孔乙己衣衫虽然看起来貌不惊人寻常无比,但她可以确定,那件长衫绝对质地不俗。 多年的流浪,经历过无助绝望,自然也见识过荣海富贵。 虽然是以一个丫鬟的身份。 能够在大户人家安然无恙待下去的丫鬟怎么可能是菟丝花呢…… 年轻女子心中的千种想法自是不会于外人道。 “相公,普通书生怎么会有枪呢?” “……” ┐(─__─)┌ 贺老六哑然…… 他倒是听祥林嫂随口提起过孔乙己从军了,但是他一直觉得这兵荒马乱的,一个书生早就不知道死在什么地方了。 “他从军了。” 贺老六老老实实的答道。 这是他知道的所有关于孔乙己的消息。 自从孔乙己离开鲁镇,所有人都不知他去了哪里,做了什么。 跟他有同样想法,以为孔乙己早就死了的不计其数。 军人? 年轻女子沉思,观气势,孔乙己不像是普通的兵卒…… 从军大战危险,但也必须的承认,若是能够活下来,必然能够赚取赫赫军功。 逃还是不要逃…… 问题再一次回到了原点。 明明理智告诉她,天大地大只要想走,没有人可以找得到她。 可是,心底深处却又有一个声音在不断的告诉她,不要逃,也不能逃。 孔乙己的最后一句话不断在年轻女子脑海中回荡…… 最幸福的永远是过去…… 言外之意,只要她赶逃,那么未来的每一天都会过的无比凄惨。 这就是光明正大的恐吓威胁,可偏偏她还是被吓到了。 年轻自己不满的看了贺老六一眼,越是比较,就越是觉得当初她委身贺老六的这步棋走错了。 只可惜,没有回头路了。 “我们卖了这个宅子,走吧。” “再换一个小镇,没有人认识我们,孔乙己也不会找到我们的。” 贺老六还是清醒的,没有愚蠢的以为自己可以跟孔乙己正面杠上。 留不得,只能逃。 只要有钱,在哪儿都一样。 闻言,年轻女子心中一个咯噔。 她就知道,贺老六就是个外强中干的。 第二百三十四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十九) (十九) 必须得承认,贺老六的话具有无比大的诱惑力。 是啊,隐姓埋名,换座小镇,他们的生活不会有任何改变。 反正对她来说,鲁镇不过也就是个陌生的小镇罢了。 她想点头…… (w`) 纠结啊…… 可是每当她想点头应下时,总是能够想起孔乙己拍着她的肩膀笑意盈盈说着话的模样。 忍不住打寒颤啊。 若是她没有感觉错的话,孔乙己说这话的时候,好像巴不得他们偷偷离开,然后就会有无数的好戏。 还是不要离开了…… 只是,该怎么说服一心想要在孔乙己回来之前改头换面开启新生活的贺老六呢。 虽说三十六计走为上计,但是…… “相公……” …… …… 年轻女子在想尽办法不动声色的劝说贺老六时,笙歌骑着快马,朝着贺家坳所在的那座深山奔去。 祥林嫂那个蠢货…… 对于祥林嫂,笙歌也不知道自己是恨铁不成钢的恼火还是一种真真切切的埋怨。 祥林嫂和阿毛孰轻孰重,她其实并不会做太多犹豫。 祥林嫂究竟是个什么性子呢? 笙歌发现自己就算做了一世的祥林嫂,那一世也从微末走到了煊赫,可惜她还是不清楚祥林嫂究竟是何等性情。 她不是祥林嫂。 她的确是个随遇而安顺其自然的人,但是祥林嫂呢? 她真的不确定啊。 剧情世界,祥林嫂为了反抗不嫁给贺老六宁愿撞死,如今她接纳了贺老六,认准了贺老六是她的夫君,那股执拗的性子会不会再一次冒出来给她上演一出虐恋情深的狗血大戏? 后悔了,真是越插手越麻烦,她还是没有大圣那般的本事,就算想护一个故人都难以护的周全。 笙歌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伤害。 她怕是穷其一生都没有机会到达大圣那一步了吧。 好吧,她还是认命的做一个小迷妹就好,征战星辰大海的路上总是需要偶像的,难不成都变成炮灰吗? 她不是很喜欢手撕炮灰开地图的生活。 累…… “能不能有点儿出息。” “大圣的确是一方世界的最强者,但你也不差啊。” “他跳脱不出,而你可以征战星辰大海。” 经常玩消失的一一突兀的出声了。 没有人能够决定和限制笙歌最后能够走到哪一步,最难的是笙歌自己无法坚持到最后。 无穷尽的生命,无止境的世界,久而久之会如何呢? 真怕有一天她好不容易绑定的这个直播界的泥石流会给她撂挑子不干啊。 听到一一的话,笙歌并没有欣喜或是得到鼓舞,反而心有戚戚。 无法跳脱出那个世界吗? 跳出三界之外,不在无形之中,但却永远无法超脱那个世界。 那方世界对于大圣而言,许是禁锢吧。 两世的相处,她最是清楚大圣有一颗好战无往不胜的心。 成为世界第一人,天道加持,她既为他开心,也有些隐忧。 对于大圣而言,世间最寂寞莫过于无对手,再无人能够激起他那颗好胜强大的心。 好吧,也许她可以借用一下代代被削的宫本台词。 无敌真是寂寞…… “我只想混吃等死……” 笙歌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 一一觉得自己当初可能眼瞎了,为什么会觉得笙歌会是直播界的一股清流呢。 什么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分明就是懒吧…… 这一定是真相。 见一一再一次销声匿迹,笙歌心知这是又一次对她无语了。 混吃等死,多么崇高的理想啊,为什么就是没有人能够理解呢。 唉,她也寂寞…… …… …… 笙歌看着面前这座熟悉的大山沉默了。 好吧,剧情不管怎么变,贺家坳所在的这座山是不会有任何变化的。 一样的崎岖,一样的难走…… 别说马了,就算是人怕是都很难安全无恙的走下来。 没有办法,笙歌只好把马拴在山脚下,徒步前行。 累啊…… 笙歌很难想象祥林嫂是怎样抱着还不会行走的阿毛翻越这座杂草丛生的大山的。 以贺老六的薄情寡义自是不会好心的送祥林嫂和阿毛回来。 越想,笙歌就越是觉得愤怒。 呵,贺老六还真是个白眼狼。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算不算是一次故地重游呢?算起来当初在祥林嫂的世界,这座山的野狼可是遭了大灾…… 徒手搏狼…… 笙歌眼神微闪,是啊,当初刚刚变成祥林嫂的时候,与狼搏斗其实是在赌博。 恰巧,她赢了。 浪九九:主播,若是你与阿毛只能是陌生人,你会不会心酸…… 主播:…… 笙歌沉默,心酸吗,自是会有的。 只是她也清楚,她的贴心小棉袄在那个世界,而不是这里。 这个世界的阿毛只是祥林嫂的儿子。 当然,也有可能成为她的义子。 待笙歌找到贺家坳时,身上那件低调奢华有内涵的长衫已经沾满了杂草和泥土,现在看起来还真有几分当年的狼狈模样。 还是那个破屋子…… 不对,比她当年看到的还要破。 毕竟当初在祥林嫂那个世界,贺老六可没有现在这么多花花肠子,对祥林嫂和阿毛还算不错,人也算勤恳,自然房子整理收拾的就比现在干净有人气。 如今的这个小院子阴冷潮湿,破败荒凉,说是鬼屋也不为过。 她想要把最好的都给予的阿毛就住在这样的地方吗? 笙歌抬脚进入了小院,径直推门。 一个小小的还在襁褓中的孩子被放在床上,屋子里空无一人。 若不是还能看到祥林嫂的衣服和生活痕迹,笙歌怕是会以为祥林嫂抛弃阿毛消失了呢。 笙歌弯腰抱起闭着眼睛睡得很是香甜的阿毛,鼻子有些发酸。 她是真的很想念她的贴心小棉袄了呢。 哪怕这个阿毛不是陪着她几十年的小可爱。 阿毛很轻,很瘦小,脸上是有些营养不良的苍白,一点儿都不像别人家的孩子那般玉雪可爱,反而像个骷髅架子。 意料之中,可是依旧难掩心疼。 那个世界,她拼命的想带给阿毛最好的一切,而阿毛也成为了她最希望看到的模样。 第二百三十五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 (二十) 可是现在呢,她看到了什么…… 也幸亏这是在大山深处,人贩子轻而易举进不来,否则指不定阿毛早就被偷走卖了…… 从一座山卖到另一座山,一辈子出不了山。 然后成为手里捧着窝窝头,菜里没有一滴油的小可怜…… 笙歌硬生生打了个寒颤。 看来祥林嫂把阿毛带回大山也不是没有一点儿好处。 哪怕都是山,但最起码最起码这座山比较熟悉啊。 脑洞发散,笙歌堵堵的心情突然好了起来。 笙歌伸手戳了戳阿毛瘦的有些咯吱手的脸,眉眼弯弯。 虽说这个小阿毛看着磕碜,但是再磕碜也是阿毛啊,这就是别人比不了的。 我戳,我再戳…… 笙歌就不信她一直戳戳不醒阿毛。 她的阿毛明明是个运筹帷幄的神通啊,面前这个吃不好穿不暖没心没肺睡得很香的小傻子绝对是假的…… 若是笙歌此刻有镜子,就会发现自己此刻的神情是多么柔和,那是其他人从未见过的模样。 也许笙歌还不够强大,也许她也不够坚定,但在阿毛面前,她始终都是那个最为周全的阿娘。 虽说她不曾十月怀胎,但最起码在阿毛身上她第一次体会到了初为人母的忐忑和喜悦。 若说经历了这么多世界,笙歌最信赖的,那么一定是大圣。 但若说让她最疼爱的,一定是阿毛。 哪怕她养的第一个孩子其实是妞妞。 但谁让妞妞对她并不亲近呢。 人心换人心,她也懒得去贴妞妞的冷屁股。 在笙歌锲而不舍的戳脸下,睡成猪的阿毛终于醒了过来。 阿毛虽然现在丑的像一只丑猴子,但眼睛却是笙歌熟悉的形状和颜色。 醒来的阿毛嘴角吐着泡泡,眼睛一眨一眨的看着笙歌。 …… ……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难道就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吗?哪个被吵醒的孩子不是哇哇哭…… 浪九九:也许阿毛是随了主播的清奇画风。 豺狼配女猫:呸,阿毛又不是主播生的…… 泠泠七弦上:你们是智障吧,难道不觉得阿毛有些不寻常吗? 主播:确实不正常…… 主播:瘦的不正常。 泠泠七弦上:果然不能对主播的智商抱希望,真是智障啊。 主播:←_← 给你们个眼神自己体会。 主播:泠泠小姐姐,毒舌注孤生啊。 泠泠七弦上:大圣也毒舌…… 作为直播间的老观众,很是清楚能够治住给点阳光就灿烂主播的只有大圣。 于是,笙歌华丽丽的被噎住了。 主播:好男不跟女斗。哼。(`)つ …… …… 笙歌不再关注直播间的玻璃碴子,而是看向了眼睛滴溜滴溜转着的阿毛。 小可爱,不哭的小可爱更可爱。 而阿毛看了笙歌几眼,也不知是想到了什么后知后觉的开始扯开嗓子大哭。 小可爱,你别哭啊,哭什么…… 笙歌一脸懵逼,看着乖巧安静的阿毛突然间就跟疯了似的,不要她再抱着。 哼,不让抱偏要抱…… 笙歌只感觉到手上一热…… 天啊,她经历了什么。 久别重逢,阿毛送给她的见面礼就是尿了她一身吗? 还能好好玩耍么…… 好吧,养孩子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事情可能不太适合她。 她这算不算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阿毛刚才是在提醒她吗? 她好像理解了直播间玻璃碴子那句阿毛有些不寻常。 不过,现在可不是考虑这种大哲学的时候。 笙歌有模有样的夹起阿毛,不让他尿自己一身。 嗯,她来的着急没有带衣服,可不想就穿着一身这样的衣服呆在这座大山里。 阿毛再一次恢复了安静,就像是害羞一般,闭上眼睛,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 唉,小小年纪就知道装睡。 笙歌叹了口气,放下阿毛,认命的洗手然后翻箱倒柜为阿毛换了一身干净的衣裳。 她也想换…… 整个过程,阿毛都安安静静乖巧的不像话。 笙歌就算是再迟钝,也知道这其中必然有什么事情出乎了她的预料…… 笙歌脱下自己的长衫,搭在一旁,缓缓开口。 “阿毛?” 阿毛睫毛颤颤,但却始终都不肯睁开眼睛。 笙歌只觉得心头有万千疑惑需要来解答,可偏偏阿毛是个还能够开口说话的婴儿。 此时的阿毛只能牙牙学语,可却无法说出完整的话。 也不知道等了多久,笙歌才听到屋外响起了脚步声,抬头隔着窗户就看到了老了许多的祥林嫂,胳膊上挎着一个篮子。 笙歌的突然出现吓到了祥林嫂…… “孔乙己?”祥林嫂仔细打量了笙歌许久,才有些不确定的开口。 面前这人眉眼五官与孔乙己有几分相似,可气势却差了十万八千里。 在祥林嫂眼中,她见过的最贵气的莫过于鲁镇的老爷。 只是此刻,她发现面前的人远非那些贵气阔绰的老爷可比。 几年的时间,人真的会发生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吗? 一时间,祥林嫂竟有些难以接受。 “嗯。” 笙歌弯腰捡起祥林嫂因为惊慌掉落在地上的篮子,随口应道。 “你怎么会在这里?” 祥林嫂一脸警惕。 她跟孔乙己之间其实一直都是陌生人,直到孔乙己莫名其妙的非要带她走。 “回来看看,听说你被贺老六赶了回来,所以特来看望。” 笙歌可不懂什么说话委婉的艺术,直截了当的一句话让祥林嫂顿时气红了脸。 “你胡说。” “相公的意思是贺家坳是根基,交给一般人他不放心。” 听着祥林嫂虚张声势自欺欺人的话,笙歌一时忍不住便嗤笑着。 “根基?” “就这么个破院子?” “我给你的两条项链,就算是买二十个这样的院子都绰绰有余吧。” “你碍眼了,所以被赶回了深山。” 笙歌一针见血,毫不留情的戳破了祥林嫂刻意营造出来的假象。 根基? 你以为你祖上是皇帝,留下了开国宝藏啊。 一个大山深处的破屋子,好几里都不见人影,谁稀罕。 其实,笙歌更想说的是,你喜欢吃苦喜欢发扬艰苦奋斗的精神,随意…… 第二百三十六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一) (二十一) 但是,能不能不要带着她的小阿毛。 受苦,展现三从四德是你一个人的事情。 她的小阿毛合该锦衣玉食,生活无忧,成为懂事善良但也聪颖无双的小公子。 想当初,谁提起阿毛,不会尊称一声贺小公子呢。 贺安…… 一生安乐,一生无忧。 许是笙歌的嚣张和尖锐刺痛了祥林嫂的心,祥林嫂再难维持那副朴实无怨言,一心出嫁从夫的模样。 “孔乙己,如果不是你当初说什么最好搬出大山,我又怎么会带着相公前往鲁镇,并买下一个院子。” “如果不是听了你的话,我与阿毛又怎么会落到这步田地。” “如果早知道……” 正如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所预料的一般,祥林嫂还是把锅推在了她的身上。 笙歌挑眉,认真想想,祥林嫂说的有几分道理,只可惜这么狗血的罪名她可不认。 嗯,有损英明。 “祥林嫂,是我逼着你救下那朵白莲花的吗?” “还是我逼着贺老六跟白莲花滚在了一起,给你带了绿帽子甚至有了孩子?” “还是说是我让贺老六厌恶嫌弃你的?” 许是跟大圣呆久了的缘故,笙歌也越来越不喜那些故意粉饰太平的话。 认清现实不好吗,何必自欺欺人呢? 祥林嫂眼睛瞪大,嘴巴开开合合,似是想找什么话来反驳笙歌,只是半晌都没有说出一句完整利索的话。 她知道,她是迁怒了。 她也知道孔乙己说的这些话就是事实。 可是,她不愿承认。 贺老六是她二嫁的夫君啊,哪怕二嫁之前她有些不愿,但成婚后她是真的收起了所有的不愿意彻彻底底的想跟他真心实意的过日子。 所以,为了让一家人活的更好,她听从了当时孔乙己临行前交代她的话,搬出了大山,在小镇上置办了寨子,生活平淡但也温馨。 她以为她的好运就此来了…… 只可惜,好景不长。 她带回家的流浪少女成了相公的妾室,且在成功怀了身孕之后,说动相公把她和阿毛赶回了大山。 她的一切再也不是她的了。 “承认吧,贺老六自始至终都不曾真心实意的接纳过你。” “不过,你说的也有道理,如果贺老六不出山,也许真有可能按部就班的跟你过一辈子,直到他死。” “倒不是说他多心悦你,只能说他没得选。” “只要有机会,贺老六就会毫不犹豫的丢了旧的换新人。” 笙歌开启了毒舌模式,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刀子狠狠的插在祥林嫂的心口。 上个世界,大圣和唐僧都是嘴贱手欠的典型代表,朝夕相处,耳濡目染,她刺起人来也完全是大佬级别的。 只可惜,一直没有机会出手罢了。 听着听着,祥林嫂面上的血色尽褪,身子微微颤抖,也不知道这份怒火是对笙歌的还是对贺老六的。 笙歌猜测,很有可能是对她的。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是在讨打吧。这么毒舌,怕是会注孤生吧。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祥林嫂绝对想伸出手一巴掌扇死主播,好好教教主播怎么做人。 浪九九:一直都知道主播怼起人来战斗力爆表,毕竟对我们这些可爱的小粉丝,主播都是怼起来毫不留情的。 主播:可爱的小粉丝?在哪里…… 分明就是一群玻璃碴子好吗,还可爱的小粉丝,这得有多瞎才能说出这么昧着良心的话。 作为一个在红旗下长大的孩子,必须得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不能说瞎话。 灯火阑珊处:别人家的主播都是撒娇卖萌,时不时唱个曲跳个舞来个么么哒求打赏求爱抚,我们的主播却是这么简单粗暴,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主播:┐(─__─)┌ 一群智障,本主播不想搭理你们。 还么么哒,她是个优雅的小仙女,才不会做这么没有节操的事情。 嗯,她要坚定自己直播界泥石流的身份。 本小仙女可是有身份有背景的人。 …… …… “祥林嫂,当初帮你不过是我自幼通相面之术,看出了你命途多舛所以想搭一把手。” “让你搬出大山,我为的是阿毛。” “阿毛是早夭的命相,如果不搬出大山,阿毛迟早葬身野狼腹中。” 做过那么久的神棍,只要笙歌愿意自带神棍气质。 葬身野狼腹中? 见笙歌说到阿毛,祥林嫂的神情变得恶狠狠。 她现在只有阿毛相依为命,孔乙己怎么能够这么恶毒诅咒她的阿毛呢。 看祥林嫂的表情,笙歌就知道祥林嫂误会了。 误会就误会吧,没办法,这年头说实话都没有人相信了。 这鬼地方,一天都不想呆着了。 余生菇凉:是我眼花了吗?为什么我感觉阿毛小可爱听到主播那句葬身野狼腹中的话之后猛地睁开眼睛。那惊讶和奇怪绝不是一个牙牙学语的孩子该有的。 余生一杯酒:同感…… 带特产回家的蛙:你俩把头像换了再发弹幕,虐狗呢吗? 灯火阑珊处:怪不得大家都说恋爱中的人智商为零,你俩现在才看出来吗? 北城南笙:智障…… 主播:我为什么没有看到呢? 豺狼配女猫:因为主播脑子已经全被用来怼人了。 (_) 还能好好说话吗? 笙歌叹了一口气,她觉得她一心二用的本事还真是越来越强大了。 一边怼祥林嫂,还能分出心思怼粉丝,简直觉得自己棒棒哒。 笙歌小仙女,你说你怎么就能这么可爱呢。 “孔乙己,你说我什么我忍了,但你如果再诅咒阿毛一句,我,我,我掐死你。” 祥林嫂凶神恶煞张牙舞爪的恐吓着笙歌。 笙歌脸黑,她这是诅咒吗? 她巴不得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都双手捧在阿毛面前,只要阿毛愿意,阿毛想要。 mdzz。 气死本小仙女了。 这一刻笙歌无比后悔她没有听陈大帅的话带一队人马回来。 哪怕不做什么,壮壮声势也行啊。 “什么是诅咒,那是相面算命之术。” “呸,就是满嘴胡扯。” “……” 第二百三十七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二) (二十二) 笙歌摊手,她还能说什么。 再说了,祥林嫂满嘴胡扯四个字确实言简意赅的总结了很多招摇撞骗打着算卦名义的神棍半仙。 没想到,祥林嫂还有这么清醒的时候,她还以为祥林嫂的脑子都被贺老六的挖完了呢。 她是不是该庆幸一下,这个世界还算正常,不像她当初看过的那些霸道总裁文里的总裁大人和小白花女主。 总裁虐我千百遍,我待总裁如初恋。 总裁对我招招手,我就屁颠跑过来。 嗯,她很希望祥林嫂在对上贺老六之后依然能够保持双商在线的状态,这样她也能省点事儿,要不然她怕自己控制不住自己的暴脾气,直接一巴掌拍死贺老六,敲傻祥林嫂。 与其养个造作的,她更愿意养个彻底傻了的。 “你想不想离开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 “你就算不为你自己考虑,你也为阿毛考虑考虑。” “你看看阿毛这瘦巴巴跟只丑猴子的样子,丑死了。” 浪九九:丑猴子……主播,希望你下次遇到大圣的时候还能说的这么理直气壮底气十足。 灯火阑珊处:也许就是因为遇不到了,主播才会这么放肆。 我是个神棍:的确如此,大圣那方世界主播进入两次已经算是意外。 笙歌眼神微微闪了闪,谁都没有注意到。 不需要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说,她也知道,意外只能有一次。 在辩机的世界遇到大圣,重逢抱大腿无忧安心的过了几十年已经是意外之喜了。 人不能太贪心。 她不知自己归途在何处,所以那就不要生出任何想要停留的心思。 否则,伤人伤己。 主播:口误…… 丑猴子只是比喻,毕竟猴子那张脸跟可爱的小阿毛比起来还是很磕碜的。 当然,大圣除外。 大圣的美已经是超脱了容颜外貌的,任何人在遇到大圣时,都不会把重点放在长相上。 一个人足够强大,足够坚定,无所羁绊,那些世俗言语看法都无关紧要,甚至还不如一阵从耳际刮过的风。 最起码风还能凉爽一二。 “祥林嫂,你好好想想。” “忘了告诉你,我给你的第二条项链待在那朵小白花的脖子上。” “你跟阿毛在这里吃不饱穿不暖,那对狗男女却在吃香的喝辣的,狼狈为奸,卿卿我我。” “你真是不知道大白天的俩人在院子中有多腻歪。” 如果祥林嫂想听,笙歌丝毫不介意给她讲一出活色生香的故事。 作为一个老司机,这些都是小意思。 呸,小仙女。 祥林嫂的面色很是难看,总觉得心中有一口恶气,吐也吐不出,咽也咽不下。 这孔乙己怎么看着更讨厌了。 幸亏是笙歌没有读心术这么高大上的异能,要不然肯定会贱兮兮的回祥林嫂一句。 吐也吐不出来,咽也咽不下去,那是慢性咽炎的症状…… 也不知道您早上刷牙的时候干呕不? …… “再这样下去,阿毛就更丑了,以后长大了不仅丑而且还会因为营养不良长的很矮,以后就是又穷又矮又丑,看了糟心。” 作为一个颜狗,实在是比较喜欢赏心悦目的东西啊。 祥林嫂凝眉,为什么她觉得这才是孔乙己关注的重点呢。 再说了,就算阿毛又穷又矮又丑,跟孔乙己有什么关系。 难不成孔乙己是觉得他自己长相不俗?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笑死本大小姐了。主播的重点仍然是这么与众不同,只不过,主播你说这话的时候有没有考虑阿毛脆弱的小心脏呢。 泠泠七弦上:难道主播忘了阿毛其实也藏着秘密吗? 主播:本主播说的是实话,要想长得美,就得从小保持的美。 浪九九:我以为后半句是就得从小想的美…… “看看这天气,这两天都比较适合下山,你早做决定。” “我不想看到一个这么瘦的丑孩子……” 在笙歌看不到的地方,阿毛的嘴角不停的抽搐。 孔乙己吗? 这是谁。 阿毛也觉得自己是个怪胎,好像生来就比其他孩子知道多,其他孩子懂得多。 甚至他的脑袋里还有很多在他看起来光怪陆离的记忆。 他到底是什么? 阿娘…… 他知道他的阿娘是祥林嫂,但后来改名叫笙歌。 他记忆中的阿娘并不是他出生后看到的模样,他的阿娘风趣幽默也带着不怕死的韧性。 他对阿娘最初的印象就是阿娘赤手空拳从野狼口中救下了他。 可是,面前这个阿娘确实是他的亲娘啊,这一点他很确信…… 孔乙己…… 孔乙己究竟是什么人呢。 面对孔乙己他竟然感觉到诡异的熟悉,无论是说话时的神态语气亦或者是小动作。 可是他也清清楚楚的知道,他的脑海里自始至终都没有孔乙己这个人。 呵,孔乙己这么难听的名字,也不知道是谁起的。 孔乙己…… 阿毛再一次闭上眼睛,敛起了心中的万千思绪,看起来就像是个再正常普通不过的孩子,哪怕看起来更加安静。 祥林嫂看着孔乙己,心里憋屈极了。 走还是不走。 离开贺家坳,她又该怎样面对相公呢。 孔乙己说的没错,相公的确是在嫌弃她的二嫁之身,哪怕她再不愿意承认。 可是若是不离开,难道就让阿毛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吗。 一时间,祥林嫂有些犹豫。 她怕她离开惹怒了贺老六,然后被休弃。 若是再被休,她还有什么颜面活在这个世上。 “给我三天时间,我考虑一下。” 笙歌自出现就表现的很是强势,使得祥林嫂就算有脾气也不敢对着笙歌发。 笙歌再一次见证了欺软怕硬的本性。 交流像弹簧,你弱他就强,你强他就弱…… 这句话怎么这么耳熟呢,她究竟又改了什么经典的话。 笙歌觉得自己不仅仅是有做直播界泥石流本事,说不定还能做毁经典的推土机。 三天? 笙歌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三天还不算太长,她可以接受。 只是,能先让她洗个澡吗? 只是洗了澡之后穿什么…… 这是个大问题,需要认真思考一下。 第二百三十八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三) (二十三) “三天就三天。” 哼,如果你不同意,本小仙女就要直接抢人了。 她要抢走小阿毛,让小阿毛去做矜贵优雅的小公子,她会打下万里锦绣送给阿毛。 嗯,她要让阿毛做一个富二代。 笙歌就这样在这个破屋子中住了下来,求了祥林嫂很久,祥林嫂才把当初成婚时亲手做给贺老六的衣裳拿了出来。 崭新的,贺老六还没来得及穿。 一听是新衣裳,还没有被渣男贺老六穿过,笙歌就乐呵呵的收了下来,不再出幺蛾子。 “你要洗澡吗?” 笙歌想着反正要烧水,不如一次多少点儿。 “……” 祥林嫂咬牙切齿的看着面前气定神闲根本没察觉自己话有什么不妥的孔乙己。 怎么感觉这个孔乙己越来越像个臭不要脸的了? 这是调戏…… 明目张胆的调戏…… 祥林嫂一时气红了眼,恶狠狠的瞪了笙歌一眼,便低下了头不再看笙歌一眼。 笙歌茫然的挠了挠脑袋,无辜极了。 本小仙女到底去说错了什么,竟然又瞪本小仙女。 哼,还真是女人心海底针,小仙女不开心了。 北城南笙:为什么感觉主播越来越有像直男发展的趋势了。钢铁直男啊,主播,你真真是要注孤生的节奏啊。 主播:为什么不是钢铁直女呢,北城小可爱,你在歧视女孩子哦。 灯火阑珊处:主播你这么皮真的好吗…… 主播:皮皮更健康。(°3°) (w*) 本主播的心思哪是你们这些玻璃渣子们能够理解的。 主播:本主播是要征战星辰大海,问鼎大道的,注孤生就注孤生,有什么人能够跟上本主播的脚步呢。 笙歌一边生火烧水,一边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贫嘴。 一天不贫,浑身都不舒服。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先跟上大圣的脚步再说吧,每次都被揍的像孙子…… mmp,本小仙女生气了,哪壶不开提哪壶。 大圣那是偶像,本小仙女是要敬着的。 什么叫揍的像孙子,明明是本小仙女不愿意跟偶像动手。 (////) 主播:太浪大兄弟,等不长出胸的时候再说话。 论插刀小能手,舍笙歌其谁。 戳人心窝子,总是一针见血。 笙歌觉得这也是一门强大的技术,一般人学不来。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的大刀哪里去了,本大小姐要砍死这个主播,谁也别懒我。 我有辣条跟我走:前排兜售汽水瓜子辣条爆米花,绝对是看好戏时的不二选择,先到先得,过期不候啊。 豺狼配女猫:太浪大兄弟是不是恼羞成怒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啊啊啊……(□′) 主播:会发颜文字了不起啊。 整个烧水的过程,笙歌都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聊的热火朝天,当然也气的太浪大兄弟恨不得一刀劈死她。 走路太浪会闪腰打赏主播一万赤晶…… 直播间一条打赏通知空降…… 呃…… 太浪大兄弟这是被她气疯了吗? 身为捅刀小能手,专捡人痛处捅,太浪大兄弟竟然还给她打赏。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叫我什么…… 主播:大佬在上,请手下小的的膝盖…… 笙歌就是这么没有节操…… 剑拔弩张的气氛就在这么一万赤晶的打赏之下烟消云散了。 笙歌洗了个热水澡,换上了崭新干净的衣裳,然后再一次去逗阿毛。 是啊,她也看出来了,阿毛是个有小秘密的人。 只是这个小秘密究竟是什么呢。 唉,阿毛现在竟然不会说话,要不然还能听些秘密出来。 笙歌对着阿毛又是戳又是拍的,仿佛非得叫醒阿毛这个装睡的人不可。 祥林嫂站在一旁敢怒不敢言,她的阿毛这是倒了什么霉,竟然让孔乙己这么个怪胎惦记上了。 可不就是个怪胎吗…… 央求她给衣服的时候,竟然不要脸的说她的衣服也可以。 嗯,男装女装她不嫌弃,最重要的只要是新的就行。 这是什么癖好…… 她可得看好阿毛,不能让阿毛跟孔乙己以后多做接触,要不然她怕她的心脏承受不了。 “安……” “阿毛,既然醒着就不要装睡了。” 安儿两个字差点儿脱口而出。 说实话笙歌并自始至终都没有想以母亲的身份与阿毛相认。 她不能,也不该让祥林嫂处在那般尴尬的境地。 她与阿毛成了母子,真正的祥林嫂该如何自处的。 再说了,这么离奇的事情还是不要让更多的人知道了。 并不是所有人都像大圣一般火眼金睛能够猜到能够看出来,且还能够平淡的接受,给她自保之力。 任笙歌千般打扰都无动于衷的阿毛在听到安字后就睁开了眼睛,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 安…… 他记得,阿娘为她取名叫贺安。 安儿…… “啊啊啊……” 这是阿毛第一次张开嘴巴试着说话,只可惜发出的都是啊啊啊的声音,谁也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也不知道为什么一直安静的有些不正常的阿毛会突然这么激动。 祥林嫂更不会多想,只觉得是笙歌戳阿毛戳的太过分了。 笙歌嘴角抽搐,看到了吧,这就是不会说话的不便之处。 “阿毛,你说你这么丑,我要看着嫌弃怎么办。” 笙歌揉了揉阿毛的脸蛋,直到看起来有些红扑扑。 祥林嫂心疼极了,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孩子究竟怎样落入了孔乙己的手中。 是丑还是好看,跟孔乙己有什么关系。 祥林嫂真想拿起扫帚,把孔乙己扫地出门。 什么东西…… 真可恶。 阿毛瞥了一眼笙歌,给了笙歌一个智障的眼神,然后再一次闭上眼睛,神神叨叨的酝酿睡意。 笙歌无语…… 怎么办,这个小阿毛好像没有以前贴心乖巧可爱了。 笙歌也不想想,就她刚才折腾阿毛的方式,其他孩子早就哭的一口朝着笙歌咬过来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威武我阿毛小公子。看到主播吃瘪,感觉空气瞬间清新了许多。 浪九九:真是好奇阿毛身上究竟藏了什么秘密……请告诉我,我不是一个人。 第二百三十九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四) (二十四) 山里的夜晚总是来的很早,虫鸣鸟叫似是就在耳边,当然也有大山深处野兽的嘶吼声。 深山的夜是安静的,也是喧闹危险的。 安静是于人而言的,贺家坳的人太阳落山前必定归家,不会在外逗留。 毕竟这里山高路远林深树葱,稍有不甚就会葬身野兽之口。 笙歌很是绅士的打了地铺,枕着自己的手臂。 说起来这个屋子要比孔乙己那个破屋子强多了,最起码没有四面漏风还能住人。 夜渐渐深了…… 阿毛平稳的呼吸声响起,笙歌觉得很是安心。 唉,好想搂着她的小阿毛,可是她怕祥林嫂把她当成变态。 唉,孤枕难眠啊。 明明她朝思暮想的贴心小棉袄就在眼前,可是还不能亲亲抱抱举高高。 愁…… 笙歌长吁短叹,翻来覆去,夜不能寐。 祥林嫂整颗心都高高提着,跟一个陌生男人共处一室,这是她之前从来不敢想象的。 若是被贺老六知道,怕是会更加掀起她吧。 祥林嫂无声苦笑着,漆黑的房间中,祥林嫂的眼角挂着晶莹的泪水。 生活好像都很爱跟她开玩笑。 嫁给祥林,她虽然伺候婆婆供养小叔很是辛苦,但那是她过的最幸福的一段时光。 祥林待她很好,哪怕婆婆很是偏心,对她和祥林也很是不满。 但祥林却总是在能力范围之内给她最好的。 穷,但是她很怀念。 只可惜,她还没来得及为祥林延续香火,祥林就离世了。 婆婆说她是不祥之人,生来命硬克夫,如果不是她,祥林也不会死的那么早。 很多时候她也在怀疑,是不是真的像婆婆说的那般,她生来就是个不详之人。 离开卫家,不再被日服一如的责骂,她松了一口气。 只是,在她刚刚适应新生活之后,婆婆和小叔又做主把她嫁给了贺老六。 她看的出来,若不是不得已,贺老六绝对不会娶她。 就像孔乙己说的,贺老六从来都不曾真的看得起她。 只是,她能如何呢。 祥林嫂手握拳头抵在唇边,生怕自己发出声音惊动了其他人。 但饶是如此,那种压抑到极致的呜咽声还是传到了笙歌耳中。 笙歌本就没有入睡,听着祥林嫂小声的呜咽声,心情更是复杂。 她是不是对祥林嫂太过苛责了呢? 她曾经也是祥林嫂,也曾真真切切感受过祥林嫂的绝望和无助。 旁观者清,但是她也不能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来要求祥林嫂事事如她意。 祥林嫂是纯纯粹粹的这个时代的人,想法必然受限。 嫁鸡随鸡嫁狗随狗,根深蒂固,轻易动摇不了。 她白日里何必要那般尖酸刻薄的撕开所有的假意的伪装和太平,打碎祥林嫂所有的期待呢。 好吧,不是每一个人都像她一般厚脸皮没心没肺。 笙歌不再翻身,而是闭上眼睛假装进入了熟睡。 祥林嫂想哭,那就哭吧。 她确实需要一个发泄情绪的地方。 笙歌也不知道那种压抑绝望的哭泣声究竟持续了多久,因为她竟然心宽的在祥林嫂的呜咽声中睡了过去。 她对天发誓,她真的就是想眯一眯…… …… …… 笙歌是被劈柴声惊醒的。 穿上长衫,打开窗户,笙歌就看到了动作熟练劈柴烧水麻利的就像是个男人的祥林嫂。 确实,正如客栈老掌柜所说,哪怕贺老六把祥林嫂赶回了大山,以祥林嫂的能干依旧可以自给自足活下去。 只不过,活的不够好而已。 柴,是祥林嫂在山里捡的。 菜,是祥林嫂自己在后院圈了块地种的。 粮食,是祥林嫂用柴火,蔬菜和在山里摘得蘑菇换的…… 祥林嫂在尽可能的用自己的双手活下去。 换个角度,不再迁怒之后,笙歌突然发现祥林嫂还是很值得佩服的。 祥林嫂是那种求生意志很强烈的人,只要心中还有一个坚持,她就能想方设法让自己活下去。 被贺老六赶回贺家坳,祥林嫂已经知道她是被抛弃了。 可为母则强,她没有贺老六可依旧有阿毛,阿毛是她血脉相连的亲人,也是她被贺老六抛弃之后活下去的信念。 易地而处,如果她是祥林嫂,在一切都不知晓的时候,她做的不见得比祥林嫂好多少。 最起码,她没有祥林嫂那般明确而又坚定的求生意志。 笙歌斜靠在门框上,长衫乃是厚重的黑色,上面为表喜庆用红色丝线绣着一些花鸟,倒真有几分贵公子的感觉。 只不过这个公子年龄好像有点儿大。 看的出来,这件长衫一定花费了祥林嫂很多的心力,只可惜因着她那两条项链就露出本性的贺老六根本没有在意。 祥林嫂不好吗? 不适合做妻子吗? 不,祥林嫂性子沉稳又勤快,手脚麻利还无怨言,这样的人绝对是居家过日子的好选择。 但是,贺老六因着祥林嫂曾经嫁人的事情很是嫌弃,却对一个满身都是坏心思的娇娇女捧在手心。 愚蠢。 祥林嫂是一心一意想要跟贺老六过日子的。 但是那朵哭起来梨花带雨娇滴滴的小白花呢。 呵,不见得吧。 与其说小白花年轻女子看上了贺老六,倒不如说看上了贺老六暂时能够提供给她的安稳生活。 贺老六在嫌弃着祥林嫂,小白花年轻女子何尝不是在嫌弃着贺老六呢。 只不过贺老六眼瞎,什么都看不出来。 祥林嫂若有所感,转身就看到了笑得有些邪气慵懒的靠在门框上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的孔乙己。 这样的孔乙己,还真是有些不敢认啊。 昨日,孔乙己许是因为赶路爬山,所以看起来颇为狼狈。 今日的他,真真是贵气无比。 这些年,孔乙己应该活的很好。 不知为何祥林嫂突然想到了几年前孔乙己要带她走的话。 如果当时她跟着孔乙己走了,一切是不是都会不一样呢。 后悔吗? 祥林嫂扪心自问。 不悔。 有了阿毛,其实是真的不悔的。 再说了,以她的性子,就算再选择,在一无所知的情况之下,她依旧不会选择跟着一个声名狼藉的人远走他乡。 第二百四十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五) (二十五) 祥林嫂失笑,摇了摇头,然后接着用斧头劈柴。 米缸又见底了,她得范进劈完好去换些米。 是她这个做娘的无能,才让阿毛瘦的那么不健康。 “劈那么多柴干嘛,不是三天就要走了吗?” 笙歌看着堆了一地的柴火,挑了挑眉。 都说女人善变,不会是祥林嫂睡了一晚上,然后又变卦了吧。 祥林嫂无语的看了笙歌一眼,不是说好三天时间考虑吗?怎么现在又成了三天后就要走了? 孔乙己就这么笃定着她会选择跟他走吗? 说实话,昨晚想了一夜,她依旧很茫然,做不出任何抉择。 不管怎么说,她现在还是贺老六的妻子。 哪怕她被赶回了贺家坳,哪怕她的相公另纳新欢。 “没米了,劈些柴好去换些米。” 祥林嫂收回视线淡淡的回答道。 除却最开始的迁怒和怨愤,祥林嫂已经能够很平静的面对孔乙己了。 无论怎样,说到底,孔乙己都对她有恩,她不能恩将仇报。 当年孔乙己留下两条项链本意也是为了她能够过的更好。 是她没有听孔乙己的劝告,把两条项链都告诉了贺老六。 那个时候她想着夫妻一体,他们已经一起拜过天地就是一家人了,所以就把孔乙己的告诫抛在了脑后。 她很清楚,贺老六变成如今这副模样,怪不得孔乙己。 再说了,孔乙己知道他们母子有难前来探望,这份心意她也得感恩。 “换米?” 笙歌嘴角抽搐。 在这大山里最不缺是就是柴火,最缺的就是粮食。 要用柴火换粮食,那得多少柴火才能换一斤米…… “别劈了,我去山里边给你抓些小动物,这个换米应该要比柴火换的多。” 大山对于别人来说凶险无比,但是对于笙歌来说绝对是个如鱼得水的好地方。 “对了,阿毛现在断奶了吗?” 作为一个从来都没有养个婴儿是人来说,孩子的一切对于笙歌来说都是陌生的。 祥林嫂涨红了脸,羞愤的看着笙歌,然后不言语的继续砍柴。 笙歌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这个问题问的好像不太对。 哪怕这是一个旧秩序即将崩塌的时代,但无论什么时候男女都有别,这点必须牢记。 她下意识的还以为自己是个女子,所以说起话来就好似两姐妹聊天一般随意。 但对于祥林嫂来说,那无异于一种侮辱。 “不好意思,对不起。” “我的意思是如果没有断奶的话可以顺便抓只狼啊豹子回来……” 笙歌有些窘迫的解释道。 说实话,笙歌真不知道狼奶豹子奶,小孩子的肠胃能不能喝。 她这些都是当年看电视里看的…… 郭襄不就是生下来就喝的豹子奶吗? “不用不用,我换了一头羊。” 祥林嫂下意识的拒绝道。 顺便抓只狼啊豹子回来? 呵呵哒,你以为自己是森林之王还是草原之王。 “那也行。” 笙歌呆呆的挠了挠自己的脑袋。 祥林嫂看着笙歌这副呆呆傻傻的样子弯了弯嘴角。 嗯,现在看起来可比那咄咄逼人的样子顺眼多了。 那些话听起来真是扎心啊。 “你等着啊,柴就别劈了,多了烧不了。” 笙歌嘱咐着祥林嫂。 同样是女人,那个小白花的手就是白皙干净,而祥林嫂就满是茧子,比她这个男人的手还糙。 祥林嫂自己不注意,那她就提醒着,反正大家都是好姐妹嘛。 祥林嫂无语极了,听听这语气,就好像这一趟就一定会满载而归似的。 “你别乱跑,在家看着阿毛,如果哪天被人偷走了有的你哭。” 笙歌出大门前又唠叨着多说了一句。 她始终都觉得把一个还不能开口言语的婴儿单独留在家里不是个事情。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就算不被人偷走,可若是发生个意外呢。 “唉,你倒是拿把刀或是耙子啊。” “对了,你千万别忘大山深处走,后山那里有狼,一群一群的很是可怕。” 祥林嫂追出门口后,就看到笙歌已经走的很远了。 好吧,就是去打些小动物,应该不需要担心的。 不管怎么说,孔乙己不是都打了几年仗吗。 仗都打了,难道还不能抓些兔子山鸡这些小动物吗。 祥林嫂这样安慰着自己。 阿毛在屋子里完完整整的听了祥林嫂和笙歌的对话,不知道想到了什么,一双眼睛亮亮的,就好似夜晚的皓月,熠熠生辉,让人移不开眼。 有狼…… 他自是知道有狼的…… “阿毛……” 祥林嫂进门就看到了笑的温暖快乐的阿毛。 阿毛就好似能够理解她的不易,除却出生时的大哭,再也没有见阿毛哭过,一直是甜甜的笑着,就好似一颗小太阳,让人忍不住心疼。 可是贺老六不这么想啊。 在贺老六看来,不哭不闹的孩子就是有问题。 他每天指桑卖槐说她的阿毛是个脑子有问题的孩子,说她就是个不吉利的人,当初就不应该生下阿毛。 祥林嫂弯腰抱起阿毛在怀里轻轻的晃着。 自从嫁给祥林,她就一直梦想着有一个孩子了,只是孩子来的太不容易了。 阿毛乖巧的窝在祥林嫂怀中,眼神有些茫然。 他脑海中的那些事情真的存在吗?是真实的吗? 脑海中,他的阿娘可以徒手搏狼,能言善辩,甚至还可以行军打仗,就好似无所不能一般。 可现实呢。 现实中的娘亲依旧很爱他,但其他方面吗? 谁都不会把这两个人当成一个人的。 可是,这真真切切都是他的娘亲啊。 阿毛有些想不明白。 他感觉自己已经隐隐的抓住了什么,可是想梳理清楚的时候,又是一团乱麻。 “阿毛,你说阿娘该带你离开这里吗?” “你阿爹会怎么想。” “阿毛,你还记得阿爹长什么样子吗?” 祥林嫂也不管阿毛能不能听懂,絮絮叨叨的说着。 这贺家坳人烟稀少,一户与一户之间隔着很远,平日里也唯有他们母子相依为命了。 很多话,哪怕祥林嫂明知阿毛是个孩子听不懂,却依旧只能对阿毛说。 第二百四十一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六) (二十六) 这大山,对于祥林嫂来说是禁锢,可也是一层逃避的保护圈。 阿毛眯着眼睛,阿爹这种东西是什么? 他只知道自己有阿娘,有义父,有奶奶,唯独不知道有阿爹。 在记忆中,阿爹本就是个模糊到极致的人。 如今又是刚出生就被阿爹赶回了大山里。 他就是想知道阿爹是什么样子都难。 于他而言,阿爹的存在并不怎么重要。 他现在好奇的是孔乙己…… 他总觉得孔乙己知道的太多了,多到有些神秘,可那份神秘却也让他忍不住想要靠近。 …… …… 贺家母子的谈话,笙歌自是不知道的。 故地重游,她不知道野狼们的心情是怎样,但最起码她是兴奋加激动。 换粮食…… 也不知道一头野狼和一头野猪能换多少粮食。 笙歌嘴角挂着笑容,哼着这几年来跟着中年军人走南闯北学来的小调,快步的走向了祥林嫂口中的后山。 后山依旧是那个后山,野兽颇多。 笙歌寻了根趁手的棍子,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削尖,开始了她的狩猎之旅。 狩猎,她是个老司机。 轻车熟路,笙歌找到了野狼的老巢…… 浪九九:主播,你这波操作实在是有点儿骚啊。 豺狼配女猫:野狼:宝宝好可怜,为什么总有贱人想杀朕…… 灯火阑珊处:主播这是又要展现与野兽搏斗的实力了吗? 笙歌:不,怎么会呢,本小仙女是个热爱和平的人,怎么会做那么粗鲁的事情呢。放心吧,本小仙女是来讲道理的。 至于讲道理的法子…… 嗯,那就得看心情了。 只是令笙歌没有想到的是,这群狼看到笙歌丝毫没有反抗的**,直接窝在地上摇头晃脑,大尾巴一晃一晃的,应该很舒服…… 笙歌很是没有脑子的直接伸手摸了上去…… 确实,比狗尾巴还要舒服。 等笙歌反应过来,才发现自己做了什么愚蠢的事情。 别人是被美色所惑,她呢? 被狗色吗? 说出去会不会被寒碜死…… 笙歌收回自己的手,看着趴在地上呆萌的野狼,觉得她好像是做梦了。 她还没有动手好吗? 这么乖巧,她还怎么好意思讲道理呢。 “咳咳……” 笙歌轻咳两声,无语极了。 难不成野狼也有趋利避害的本能,觉得打不过她就直接怂了吗? 还是说其实野狼是记得她这么个凶残至极的人的…… 若是此刻有外人来到这里,定然会惊讶于乖张残暴的野狼此刻犹如一群小猫咪一样趴在地上…… 没错,就是小猫咪,可不是爱造作的哈士奇。 笙歌觉得此刻她就算是想做狼王,这群野狼也一定会举爪子同意,然后扯开嗓子,嗷嗷嗷嚎上几下以示庆祝。 你们这么怂真的好吗? 笙歌叹了口气,找了块儿干净的石头坐下来与野狼们大眼瞪小眼。 这么合作,既然讲不成道理,那就相互对视一下吧。 见笙歌坐下,有只野狼偷偷的跑出去,然后叼了一只可爱的小兔兔回来…… 嗯,小兔兔还活着。 正准备撸起袖子大干一场的笙歌,看着两只前爪举着小兔兔要送给她的野狼,沉默了。 这诡异的画风,让她束手无策啊。 兔兔这么可爱,你怎么能抓兔兔呢…… 笙歌很是矫情的吐槽着…… 毕竟作为一个无肉不欢就是不爱吃素菜的小仙女,吃掉的可爱小动物不计其数。 笙歌眼神复杂的接过来小兔子,然后随手打晕放在了一旁。 反正她是来打猎的,有免费的猎物送上门不要白不要。 见笙歌收下了兔子依旧坐着不见起身,其他野狼有样学样纷纷转身出去溜了一圈,一头狼抓了一只小动物,然后当着笙歌的面扔在石头上撞晕…… 笙歌嘴角抽搐,她真的不是来收礼的,天地良心啊。 她不就是好奇这群狼怎么这么怂了吗? 不过,她还是走吧,要是再不走这周围的小动物怕是就要绝种了…… 笙歌看着身边围了一圈晕过去的小兔子山鸡之类的动物,很是发愁,到底该挑哪些带回去呢。 唉,选择恐惧症啊。 太瘦的不行…… 太老太肥的也不行…… …… ……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是在遗憾这群野狼里没有只善于烹饪的吗? 笙歌:你这样说本小仙女是会失去本小仙女的…… 笙歌用一旁的树条随手编织了一个大背篓捡了些卖相还不错的猎物放在了里面。 就在编织的功夫,三头野狼拖着一头晕过去的野猪回来了…… 好贴心的野狼啊…… 笙歌决定从今天开始她要跟野狼一族化干戈为玉帛,以后再也不揍狼族。 手痒了,那就再挑一个就好。 狼族,就放过吧。 一头野猪对于经过蟠桃改造天生神力的笙歌来说,扛起来简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只是,会不会弄脏衣服呢…… 野猪可不是像小兔兔那么干净,显然在野狼把野猪拖回来之前经历了一番恶斗。 笙歌在一起把主意打在了野狼身上,能拖回来,自然也能送出去,就当是雇了两个苦力了。 费劲九牛二虎之力,笙歌才训练好三头野狼让它们理解她的口令指示。 于是两头狼拉着一头野猪,一头狼背着大背篓,还有一头狼驮着笙歌,招摇的翻过了后山,准备回贺家坳。 时不时嚎一声,许是野狼的本性。 嚎着嚎着,一路走来,小动物们藏的很严实,生怕被抓起来吃掉。 正在家中看着阿毛缝缝补补的祥林嫂听到响亮的狼嚎声,神色一变。 不会这么倒霉吧…… 怎么看现在都不像是野狼下山的时节啊。 祥林嫂开始担心院门够不够结实,开始忍不住相信孔乙己那句阿毛会葬身野狼腹中的话。 一直镇定的阿毛也脸色发白…… 他是真真留下了心理阴影,没有人知道亲身经历被野狼的牙齿刺穿身体侍卫的疼痛和恐惧,永生难忘。 还是改变不了吗? 还是要再经历一次吗? 他还会有那样的好运,阿娘还会救下他吗? 会的吧…… 阿毛目光灼灼的看着在心中曾经敬畏依赖的阿娘。 第二百四十二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七) (二十七) 只是,他只看到了更加慌张不知所措的阿娘。 罢了…… 阿毛闭上了眼睛,不再多做思考。 如今他只是一个行动不便,无法言语的婴儿,能做的实在是太少了。 “啪……” 笙歌对着野狼的脑袋就是一拍。 “别嚎。” 再嚎下去整个贺家坳的人怕是会吓尿吧。 “嗷呜嗷呜……” 回应笙歌的是两声更加响亮的嚎叫声。 “……” 笙歌无语极了。 她怎么能够期盼野狼听懂她的话呢。 (><)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要是再这么兴师动众的回去,怕是进不去贺家坳了。 主播:啥意思? 直播间在某种程度上就好比是笙歌的金手指。 金手指千里眼,顺风耳。 浪九九:贺家坳的人已经准备组团与狼搏斗了…… 主播:(#Д) 不要这样,她真的没打算与贺家坳的人敌对啊。 可是,笙歌看了看身后拖着野猪,背着背篓的野狼,还是觉得找野狼当帮手是正确的。 要不然这么多战利品她可怎么带回来啊。 兴师动众就兴师动众吧…… 笙歌瞬间说服了自己,然后悠悠然闭上了眼睛开始小憩。 野狼在山路上可比什么马车轿子平稳舒服多了。 狼嚎声越来越近,贺家坳里的人也三三两两聚集在一起。 但毕竟山路难走,人家之间又相隔甚远,所以大多数人还是一家人呆在一起,准备应对即将到来的野狼。 而祥林嫂则是用所有的东西抵住大门,然后紧紧的抱着阿毛,似是要汲取力量。 “那是人?” 第一个看到笙歌坐在狼背上,身后还跟着三头野狼的人诧异的揉了揉眼睛,不敢相信自己所看到的。 这是狼控制了人,还是人控制了狼。 打还是不打…… 村民犹豫了。 笙歌当机立断站在狼背上,大声喊道“乡亲们野狼不伤人,他们就是来替我送点儿货……” 听到笙歌开口,野狼也十分给面子的嚎叫,场面甚是壮观但也可怕。 笙歌清楚的看到那家人的腿抖了抖…… ←_← 能别嚎了吗? 为了增强说服力,笙歌现场让野狼表演了一番摇尾巴蹭手臂。 “那是狼吗?” 看着笙歌大摇大摆的背影,那家人真心觉得这年头野狼是不是也可以当做小猫咪养了。 一路走过来,野狼也彻彻底底习惯了笙歌时不时逗逗它们表演一下什么是萌乖巧可爱。 看到祥林嫂家破院子,笙歌常常的舒了一口气。 这一路终于是走过来了。 野狼心累,她也累。 门紧紧锁着…… “开门啊……” 笙歌啪啪啪敲了敲门。 笙歌喊一声,野狼嚎一声,然后摇摇尾巴晃晃头,就好似是专训练出来配合一般。 呃…… 祥林嫂已经快要吓哭了,听到孔乙己的声音先是一喜,然后又瘫坐在地上。 谁来告诉她,这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笙歌脸黑,没有办法,拍了拍野狼的脑袋示意它们可以放下东西走了。 野狼舒了一口气,头也不回一下子窜出了老远。 天啊,终于能走了。 它们也不知道为什么看到这个人会这么害怕。 趋利避害的天性使得它们毫不犹豫的怂了,然后又是装小狗又是上供…… “开门吧,狼走了。” 笙歌靠在破门边,嗓子冒烟。 一路上就只顾着解释了,现在她就想好好喝一大盆凉水。 半晌,都不见有人来开门。 好吧,这算不算是狼来了的故事。 笙歌手脚麻利的翻墙,然后自己打开了门,把那些猎物抬了进来。 “这些够换粮食了吗?” 祥林嫂隔着窗户看到了院子中满满的猎物,有兔子,有野鸡,还有一头大野猪…… 确信没有狼之后,祥林嫂才把抵着屋门的柜子移开,抱着阿毛走了出来。 “那些野狼?” 祥林嫂心有余悸。 之前她是知道山里有野狼,但是从未像刚才那般深切的体会过恐惧。 她深知,若是有朝一日野狼下山来,凭她一人之力绝对无法阿毛周全。 就好比刚才…… 她能做的只是抱住阿毛,什么都做不了。 “送完东西就走了啊。” 笙歌实话实说。 “野狼很可爱很听话的,其实也可以试试讲道理……” 阿毛扭头看着笙歌,眼神深邃,似是想要投过笙歌看到什么人。 嗯,野狼在她阿娘面前也很听话的。 阿娘讲道理的法子就是拳头。 拳头硬就是最有说服力的道理。 孔乙己也是吗? 他信孔乙己的话,毕竟刚才野狼确实就在院外,而孔乙己毫发无伤。 春和景明:无形装逼最可怕……看来以后得学学主播这一招了,看看祥林嫂目瞪口呆的样子。 大风吹又吹:我只看到了那头昏过去的野猪要醒了。 笙歌时刻注意着直播间的弹幕,扭头就看到了野猪摇摇晃晃的就要站起来。 好吧,不能小觑野猪的破坏力。 她还是在野猪没有开始破坏的时候敲晕吧。 笙歌握拳,直接朝着野猪的头部砸了过去。 祥林嫂下意识的闭上了眼睛,她已经能够想象到血肉模糊的一面了。 只是,惨叫的是野猪,再一次晕倒的还是野猪。 而孔乙己只是云淡风轻的洗了洗手,然后擦干净。 阿毛始终定定的看着笙歌,眼睛一眨不眨。 好熟悉啊…… 孔乙己,阿娘…… 祥林嫂丧失了说话的能力,呆呆的看着笙歌手脚麻利的处理那些小动物。 “够换粮食了吗?” “嗯嗯……” 祥林嫂下意识的点了点头。 太多了。 不是说三天就要离开了吗? 呸,她怎么被孔乙己的想法影响了呢。 不是还在考虑中吗? 好吧,她是被刚才的狼嚎声吓到了。 “那就去换吧。” 笙歌累了,就想抱着可爱乖巧的小阿毛睡一觉。 既然祥林嫂能够做好,那她就不要插手了。 “给贺家的族长送过去。” “记得好好的讲述一下贺老六的薄情寡义。” 笙歌拍了拍祥林嫂的肩膀,然后很是自然的把阿毛抱在了怀中,然后揉了揉脑袋…… 阿毛的眼睛有些酸酸的,他好像隐隐确定了什么,也好像猜到了什么。 第二百四十三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八) (二十八) 现在的阿娘不是记忆中的阿娘。 而孔乙己却给了他很熟悉的感觉。 世间真的有如此光怪陆离的事情吗? 阿毛开始回忆他之前看过的志怪故事,包括阿娘讲给他的那些。 不敢确定,甚至都不敢触碰。 “阿毛,刚才害怕了吗?” 笙歌看着阿毛一身的冷汗,叹了口气,担忧的问道。 野狼竟然吓到了她的小阿毛。 既然她都打算开始化干戈为玉帛,那她要不就带着小阿毛去见见世面。 嗯,就这么说定了,明天就去。 反正看祥林嫂的样子还没有下定决心,她不介意多逗留一段时间。 带着阿毛熟悉一下野兽,熟悉一下山林。 怕什么,就得去多接触。 这样一个乱世,她实在没有办法能够完完全全的护阿毛周全。 所以她不能把阿毛养成温室里的花草,不能见一丝风雨。 她可以提供给阿毛最优渥的生活,也可以给阿毛想要的一切,但阿毛也要自己立起来。 “阿毛,明天带你去见一些新伙伴。” “很可爱的,别害怕……” 阿毛看着笑的慈眉善目的孔乙己,心中发凉,为什么有一股不详的预感呢。 新伙伴? 孔乙己在这里还有熟人吗? 千万不要告诉他是野狼…… 他能不能拒绝,他一点儿都不想跟野狼亲密接触。 日上三竿,祥林嫂才满头大汗的回来,背上背着满满一袋子粮食。 祥林嫂看着自家阿毛那张小脸在孔乙己的蹂躏下变成各种形状。 偏偏阿毛还不哭不闹,眼神专注的看着孔乙己,嘴角还挂着笑容。 她看的出来,阿毛很喜欢孔乙己。 身为阿毛的阿娘,自阿毛出生,她对阿毛的照顾就从不假手于人,很是了解阿毛虽然看起来乖巧懂事,但其实很是冷漠不愿理人。 孔乙己很特殊。 阿毛很喜欢,她也看孔乙己顺眼了不少。 “回来了。” “你把米煮上,我烤肉。” 祥林嫂看着吩咐起来有种指点江山意味的孔乙己,沉默了…… 这究竟是谁的家,究竟谁才是主人,谁才是客人呢? 好吧,谁让孔乙己拳头硬呢。 祥林嫂按照笙歌的吩咐淘米然后煮米,然后看着孔乙己颇有大厨风范的把肉切片腌制烤上。 肉疼啊。 祥林嫂平日里舍不得用的油被笙歌一刷子一刷子涂着,祥林嫂只觉得孔乙己是在割她的肉。 这都是钱啊。 当肉片被烤得滋滋冒油,香气扑鼻的时候,祥林嫂吞了口口水,突然觉得物有所值。 这就是她平常做饭不好吃的原因吗? 烤肉,炖汤,孔乙己就好似是长了三头六臂一般,有条不紊的做出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饭菜。 没想到孔乙己除了拳头硬会打仗竟然还会做饭。 人不可貌相啊。 孔乙己既然有技艺在手,为什么当年会在鲁镇混的那么惨呢? “当年你在鲁镇是藏拙吗?” 祥林嫂虽然是个地地道道的农家女,但是在鲁镇鲁四老爷家做长工时,她也耳濡目染的学了些文化。 谁让鲁四老爷热衷于附庸风雅呢。 “以你做菜的水准,鲁镇的客栈酒楼老板怕是会挣着抢着要你吧。” “怎么就能够沦落到去偷被打的地步呢?” 能不要提那么惨的过去吧。 是肉不好吃,还是米饭不够香,亦或者是阿毛不够可爱,祥林嫂竟然还有功夫回忆他以前有多惨。 “懒。” 多么清新脱俗的一个答案。 “……” “来来来,别说了,凉了味道可就差了。” 笙歌很是自来熟的在饭桌上一马当先的做了下来,夹了片肉片放在嘴里嚼了嚼。 唉,调味品不够多啊。 可惜了…… 平日里喝着羊奶的阿毛一反常态的非要尝一口笙歌所做的菜。 肉肯定是不能吃的,被阿毛缠的没有办法的祥林嫂用勺子浅浅了舀了一勺,吹了吹然后喂给阿毛。 汤入口腔,阿毛并没有第一时间咽下去,而是仔细回味。 阿毛的眼眶慢慢红了,咽下去时不甚呛了一下,引起了剧烈的咳嗽。 于是,笙歌和祥林嫂谁都没有注意到阿毛究竟是眼眶先红的,还是先咳嗽的。 至于直播间那一群靠不住的玻璃碴子们,一双眼睛更是差点儿长在了笙歌所做的菜上…… 灯火阑珊处:主播,其实你直播错了内容,你应该做攻略男神直播。就你这厨艺只要长的不是太惊世骇俗绝对无往不利。 浪九九:呵,大圣怕是会把主播揍死。 笙歌撇嘴,厨艺是学给自己的,又不是用来讨好别人的。 男神直播? 她现在不就是男神吗? 之前不是有不少年轻貌美的女子前赴后继的想要跟她春风一度吗? 唉,作为一个有厨艺的男神,好有压力啊。 主播:男神的颜看看就行了,至于攻略什么的还是算了吧,懒。 一餐饭毕,祥林嫂把阿毛交给笙歌便自觉的去刷碗。 阿毛窝在笙歌怀中,小脸紧紧贴着笙歌的胸口,不哭不闹,不言不语。 孔乙己真的是他记忆深处的阿娘吗? 可以让野狼忌惮,可以做出味道熟悉的佳肴,甚至那些小动作都那么像。 如果不是阿娘,这个世界上真的会有如此相似的两个人吗? 从没有一刻,阿毛像现在这样迫切的开口。 祥林嫂洗碗之后看着阿毛乖巧的窝在孔乙己怀中,而孔乙己很是熟练的一下一下拍着阿毛时不时还会唱几句动听的摇篮曲…… 为什么她感觉这才像是一家人呢。 祥林嫂并没有多想,她只是觉得如果贺老六能够这样对阿毛,该是一件多么幸福的事情。 她十月怀胎的儿子,自降生就没有被贺老六抱过。 真的嫌弃到这种地步吗? 祥林嫂心中酸涩,她二嫁难道就是一件不可饶恕的罪过吗? 为什么在成婚前贺老六不拒绝呢。 笙歌抬头便看到了祥林嫂眼眶红红,一脸怀念又闺怨的表情。 显然,这种表情的出现不可能是因为她。 要么是想起了死去的卫祥林,要么就是想起了寡廉无耻的贺老六 她觉得后者可能性比较大。 祥林嫂依旧对贺老六抱着希望…… 第二百四十四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二十九) (二十九) “能不去吗?” 祥林嫂一颗心都高高提着。 别人家都是对野狼避之唯恐不及,为什么孔乙己就非要抱着阿毛去后山找野狼呢。 就算是孔乙己想找死,也不要带上她的阿毛啊。 “嗯。” “要不你也一起去?” 笙歌心想,祥林嫂作为阿毛的娘亲不放心很正常。 既然担心,那就一起去吧。 闻言,祥林嫂的整张脸都皱在了一起。 她能拒绝吗? 谁来告诉她,孔乙己脑袋是不是坏了,一大早起来就非要带着阿毛去后山,美名其曰与大自然动物来一次亲密接触。 确定这亲密接触不是指一口被野狼吞下去,然后被当做肥料吗? “去。” 别人是有了媳妇儿忘了娘,阿毛这是什么。 祥林嫂觉得自己好像被抛弃了…… 一大早阿毛就窝在孔乙己怀中死活不下来,她这阿娘就像是被彻彻底底遗忘了似的。 阿毛嘴角弯弯,倒不是说他猜测孔乙己是他记忆中的阿娘便不再认同祥林嫂。 祥林嫂是他的亲生母亲,这一点毋庸置疑。 只不过,这一刻他迫切的想要验证自己的猜测。 每多一点证据,就足以让他的心雀跃一分。 她的阿娘,从野狼口中救下了他,教他读书习字,教他谋略武功,把世界上最好的一切,包括人人艳羡的地位和权势都亲手交给了他。 就好像只要他要,哪怕阿娘没有,也会想方设法得到然后捧给他。 何德何能,他有如此宠溺他的阿娘呢。 哪怕他记忆中的阿娘不是真正的阿娘。 但,阿娘对他的恩情和慈母之爱,铭刻心底。 笙歌抱着阿毛,祥林嫂紧紧的跟在笙歌身后,神情警惕的望着四周,生怕突然窜出什么野兽,使得他们三人彻底丧命。 晨光投过茂密的枝叶零零散散的铺洒在地面,驱散了深山的枯寂与阴森,但却难以消弭祥林嫂心头的恐惧和张慌。 这一路走的很是有惊无险,孔乙己就好似一个永远解不开的谜团,无论什么危险他都能够迎刃而解。 长蛇也好,野猪也罢,孔乙己似是能够提前发现一般,先发制人,为他们打开一条顺畅之路。 “阿毛,别怕。” “阿毛,你看这些小动物还是很可爱的,前提是你的拳头得够硬。” 笙歌时不时会跟阿毛说几句话,在这大山深处听起总有些诡异恐怖。 小动物? 祥林嫂忍不住冷笑,这是小动物吗?谁家小动物是几米长的毒蛇…… 如果不是她身体好,这一路走来怕是就要被吓死了吧。 “孔乙己,阿毛听不懂,你还是少说话吧。” 祥林嫂没好气的说道。 身为一个母亲,她着实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身处这样的险境。 哪怕她知道也许孔乙己有能力护他们周全。 笙歌挑眉,听不懂吗? 不一定吧。 她的阿毛可是有小秘密的啊。 但是,笙歌并没有反驳祥林嫂。 许是做过祥林嫂,所以她格外的能够理解祥林嫂的心理。 只能说,她教育阿毛的理念与祥林嫂不同,想带给阿毛的未来也与祥林嫂不同。 她希望的是,阿毛可以成长强大。 无论时势如何,无论阿毛选择怎样一条路,都能够坦然自若从容笃定,而不是被迫做什么。 而祥林嫂呢。 她对阿毛的一颗慈母之心毋庸置疑,想给阿毛安稳,但这世上怎能有绝对的安稳呢。 人在家中坐,锅从天上来的事情还少吗? 就像是她…… 明明做一个麻辣烫收入主播很是自在,却偏偏被绑定了一个位面直播间系统。 “有见面了……” 笙歌朝着野狼群挥了挥手。 笙歌觉得这些野狼越发的有意思了。 亲眼看着一群悠闲晒太阳的野狼在看到她的刹那竖起了浑身的毛发,然后又被迫怂怂的蔫下去摇尾巴,这情形还真是有趣啊。 驭兽尊者:为什么这个人又来了…… 驭兽尊者:野狼的心声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若是主播成了这后山的常客,你说这些野狼会不会真的变成会摇尾吐舌汪汪叫的小狗。 浪九九:不会…… 阿毛竖起脑袋,任凭笙歌抱着居高临下的看着周围的野狼。 阳光照射下,獠牙发着惨白色的光,很是人。 阿毛忍不住颤抖,深入骨髓的疼痛和恐惧其实时时刻刻伴随着他。 “啪……” 笙歌先是揉了揉阿毛毛茸茸的脑袋,然后又伸手啪了野狼一下。 “合上嘴巴。” 小孩子怕狼,这是很正常的。 但阿毛的恐惧是不是太真切了些? 泠泠七弦上:恐怕我是看了一个傻白甜主播…… 主播:你才是傻白甜,你全家都是傻白甜,你见过哪个傻白甜能够徒手搏狼的。 阿毛呆呆愣愣的看着面前这一幕,这还是野狼吗? 孔乙己究竟对这些野狼做了什么…… 而祥林嫂的惊讶丝毫不弱于阿毛,只不过她想的要比阿毛更多。 祥林嫂对孔乙己的惊讶中多了几分恐惧…… “来,阿毛,摸一摸。” 笙歌可不管阿毛和祥林嫂的惊讶,直接抱着阿毛完下了腰。 “别……” 这一幕看在祥林嫂眼中无异于是羊入虎口。 谁不知道野狼性情狡诈,狠辣,若是突然翻脸阿毛岂不是会受伤。 “没事的。” 面对祥林嫂,笙歌的耐性总要好上几分。 阿毛看了笙歌一眼,坚定的伸出了手。 他该试着信他一次,如果孔乙己真的是娘亲的话,就算野狼突然咬住他,他也相信孔乙己可以保他无恙。 野狼的毛发比想象中浓密柔软,在笙歌的注视下,阿毛心中的恐惧慢慢褪去。 笙歌抱着阿毛翻身坐在了野狼背上,就好似骑马一般。 祥林嫂:“……” 你们走了,我怎么办…… 祥林嫂看着自己腿边不断蹭着她小腿的野狼,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哪怕现在野狼乖巧的像一只小猫咪,她也不敢靠近啊。 “等等我啊……” 祥林嫂思来想去依旧不敢坐在狼背上,所以只好快跑着追在笙歌身后。 笙歌咬唇,不累吗?明明说好野狼很乖的…… 不累那就跑跑吧。 第二百四十五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 (三十) 于是,后山的密林中出现了这样奇怪有趣的一幕…… 一个挺拔强壮越有文雅至极带着书生气的中年男人怀中抱着一个婴儿骑着野狼在山林领略风光,身后跟着一位发丝凌乱衣衫朴素的年轻女人…… 而年轻女人身后又是跟着一队野狼…… 若是不明真相的人怕是会以为这山林中有一支军队在极速行军。 “你要不也试试?” 笙歌看祥林嫂着实狼狈,满头大汗,衣服上也被过往的荆棘划破了不少,心中不忍。 祥林嫂看着张嘴吐着獠牙的野狼坚定的摇了摇头。 跑步使她快乐…… “那你要不找个地方歇歇?” 她真怕祥林嫂成为跑步跑死的人,到时候谁负责呢? 她还想认阿毛做义子呢,背上杀母之仇怎么办。 贴心小棉袄变成扎心小铁锤,她怕是会伤心死。 “不要。” 祥林嫂果断的拒绝,鬼知道这荒山野岭的什么时候会蹦出一头野猪,她可没孔乙己一拳揍死一头猪的本事。 “能不跑吗?” 祥林嫂很是怀疑,难不成骑着野狼跑滋味非同一般吗? “……” 笙歌挠挠自己的头发,好像是可以不跑的。 她就是想让阿毛通过亲密接触,克服对野狼的恐惧。 可后来她看着阿毛脸上的笑容,突然就不想停下来了…… “可以回去了吗?” 祥林嫂背靠大树,双手叉腰,气喘吁吁,上气不接下气。 再跑下去,她觉得自己的肺怕是要炸了。 她真心觉得孔乙己居心叵测,就是想累死她,然后抢走阿毛。 祥林嫂愤愤不平的想着。 阿毛今天都没有让她抱…… 不开心…… 她的贴心小棉袄跟着孔乙己那个小婊砸跑了…… (┯_┯) 笙歌点了点头,回去就回去吧。 不过怎么回呢? 笙歌是更倾向于骑野狼回去的,而祥林嫂显然不敢,难不成跑下去。 累…… 祥林嫂见笙歌点头,心头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想要喜极而泣。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下山还得跟着野狼跑。 要不然还是坐一下吧。 再跑下去肯定会累死,但坐在狼背上指不定还不会被咬死。 两害相权取其轻。 于是,祥林嫂颤颤巍巍爬上了狼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唉,还真是神清气爽啊。 祥林嫂发现,孔乙己阔别几年后的再次出现后带给她的是一个崭新的世界。 也许,她看到的太少了…… 第一次祥林嫂开始思考她的一生是不是就只能出嫁从夫。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贺老六和那个小婊砸来了…… 浪九九:好像手里还带着大大小小的礼盒。 主播:小婊砸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没错,笙歌直接就忽略了贺老六。 不是她埋汰贺老六,实在是贺老六就算想出幺蛾子也没那个脑子。 蠢是硬伤。 贺老六这算不算是傻白甜呢。 泠泠七弦上:也许是想冰释前嫌,接祥林嫂回鲁镇吧。 豺狼配女猫:嗯,贺老六满脸的不情愿,反倒是小白莲很是真诚。 主播:卧槽…… 没想到小白莲段位竟然这么高。 这是个聪明人,只不过这些小心思用在她身上是不是有些大材小用了呢。 依小白莲的脑子,贺老六绝对是被哄的团团转。 不得不承认,小白莲和贺老六这一招行得极妙。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她就是回来替祥林嫂撑腰的,也就是说她是祥林嫂的靠山。 既然不敢逃,那就接着讨好祥林嫂了。 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贺老六和祥林嫂之间自然也不可能是一日夫妻。 这样一来,这恩更是无边无际了。 更不要说祥林嫂明显对贺老六还有期待。 再加上有阿毛这个儿子啊。 儿子在,那就是一条永远断不了的扭断。 (oo) “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 笙歌蓦地看向了祥林嫂,淡淡的问道。 “歇会儿。” 祥林嫂一本正经的答道。 就想歇会儿捶捶腿,然后再吃点儿东西喝点儿水。 天大的事儿也得往后推…… “呃……” “我是问你今后的打算。” “比如贺老六……” 笙歌可不打算让祥林嫂蒙混过关。 祥林嫂垂眸,试图遮掩心中最真实的情绪。 贺老六…… 她是该说服自己男子三妻四妾很是正常呢,还是应该随着孔乙己离开。 她看的分明,孔乙己待她并无男女之情,甚至连所谓的暧昧都没有。 同情还是理解…… 这是她从孔乙己眼神中看到的情绪。 莫名其妙,孔乙己从第一次见她便是一种同情,就好似她经历了世界上最惨的事情一般。 惨吗? 她并不觉得。 “如果贺老六前来接你,你会不会摒弃前嫌,再一次与他做一对恩爱夫妻。” 笙歌打破砂锅问到底说道。 接她吗? 祥林嫂晦涩的眼神中凸显出一抹亮光。 阿毛的父亲,她的相公。 “愚蠢。” 笙歌撇嘴嗤笑着。 根本不需要祥林嫂开口,看表情笙歌就知道祥林嫂心中还没有来得及熄灭的小火苗再一次燃烧起来了。 “……” 阿毛心中满是了然。 他那个迫不及待抛弃了他和阿娘,然后迎娶新人的父亲怎么可能突然间幡然醒悟呢。 说句不恰当的话,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这次那个父亲前来,恐怕是因为孔乙己吧。 只可惜,阿娘看不透这一点,心中依旧残存着侥幸。 阿毛已经万分确定,他的阿娘不是她记忆中那个在乱世为他撑起一片天的阿娘。 反倒是孔乙己…… 想到这里,阿毛忍不住弯了弯嘴角。 也许他真的是自己的阿娘呢。 “小阿毛,你笑什么……” 笙歌很是手欠的戳了戳阿毛的脸蛋,贱兮兮的问道。 相比起冥顽不灵的祥林嫂,她还是更乐意逗逗小阿毛。 果然,不管时空怎样变换,小阿毛都是一如既往的可爱。 …… …… 骑着野狼进村,笙歌三人再一次引起了轰动,只不过祥林嫂此刻有些心不在焉。 “你心中所想之人就在门口。” 心中所想之人就在眼前本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可为什么说出这话,她这么糟心呢。 第二百四十六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一) (三十一) 让人疲惫的从来不是爱情本身。 所以,同理,让人糟心的也不是话本身。 心中所想之人? 祥林嫂猛然抬头,贺老六还是她? 定睛一看,祥林嫂就看到了不远处站在门口的贺老六和那个她亲自带回家又抢走了她的家的女子。 祥林嫂看着贺老六小心翼翼的搀扶着年轻女子,生怕对方受一丝伤害时,眼睛忍不住酸了酸。 人和人的待遇还真是相差甚远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为什么觉得主播是在幸灾乐祸呢…… 我是个神棍:主播,还请你把嘴角的笑容藏起来。 豺狼配女猫:明目张胆的笑啊…… 笙歌看着直播间的弹幕笑容瞬间僵硬,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幸灾乐祸了? 好吧,她就是个小人。 长痛不如短痛,祥林嫂痛够了,自然就会放手了。 她要做的就是慢慢等着祥林嫂心如死灰离开就好。 笙歌抱着阿毛从野狼背上一跃而下,嘴角挂着恶趣味的笑容,伸手拍了拍野狼的脑袋。 野狼也很是配合的长嚎一声朝着贺老六冲了过去。 正在小心翼翼陪着小娇妻的贺老六听到这熟悉的狼嚎声,腿瞬间软了。 作为一个在贺家坳长大的人,对野狼这种凶残的动物一点儿都不陌生。 这贺家坳每年都有人葬身野狼腹中。 每逢冬日会是冬雪初融春寒料峭的时节,野狼都会从后山翻过来进入村子里。 当初他不由分说把祥林嫂和阿毛赶回这贺家坳何尝不是动了这样的心思。 孤儿寡母,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婴儿,一个妇道人家,只要野狼下山,那么必然不是对手…… 这样一来,祥林嫂就会彻彻底底的从他生命里消失。 那处二进的宅子,包括还没花完的钱,都会是他的。 …… “早就说了不要来找祥林嫂,那就是个晦气的人,这不一来就遇到了野狼。” “真是倒霉。” 贺老六拉着年轻女子一边闪躲一边骂骂咧咧。 “指不定祥林嫂和阿毛早就被野狼咬死了。” “野狼咬死,孔乙己就算是再霸道也不能怨我们吧。” 笙歌拉着祥林嫂站在一处土堆后静静的听着贺老六犹如滔滔江水般的嫌弃和怨恨。 “相公……” 年轻女子此刻也被吓得花容失色,难以保持震惊。 哪怕她心智不俗,但在面对一头长着獠牙的野狼时,也忍不住害怕。 真是倒霉啊。 这一刻年轻女子心中终于有点儿相信贺老六的话 祥林嫂就是个天生的扫把星。 “听到了吗?” “这就是你心心念念的夫君吗?” “虽说自古以来就有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的话,但这贺老六是不是太狠心了些。” “再怎么说阿毛都是贺老六的亲生儿子啊,贺老六怎么能够希望阿毛被野狼咬死呢。” 打蛇打七寸。 笙歌清楚,对于祥林嫂来说,阿毛就是如同精神支柱一般的存在。 也唯有阿毛安危,才能够动摇祥林嫂心中的天平,才能浇灭祥林嫂的侥幸。 所以,就请贺老六配合一些,让那些难听扎心的话来的更加猛烈些吧。 嗯,她就是一个贱兮兮的坏人。 (><) 别人都是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亲,而她呢。 好吧,从她知道贺老六的渣属性之后,就在想方设法的想着拆散对方了。 唉,像她这样的人,怪不得会注孤生啊。 不对,可不是注孤生这么简单,她已经孤了好几辈子了。 都怪一一,这都选的是些什么直播对象。 再直播下去,她好像真的会认为自己可攻可受可男可女…… 哪里还需要什么蓝盆友…… 笙歌看着祥林嫂眼中的泪水,出奇的有些无动于衷。 哭不可怕,难过也不可怕,就怕好了伤疤忘了疼,然后对方稍稍的嘘寒问暖一番就忘了曾经的苦难。 只希望她还能够看到曾经那个执拗的祥林嫂。 阿毛别过脸去,略微有些不忍。 他清楚孔乙己的意图,也明白孔乙己此举是为了阿娘好。 但阿娘这样,让他看了确实有些担心。 顾及着年轻女子还怀着身孕,笙歌也没有不依不饶,见祥林嫂面沉如水后,就把手指放在唇边打了个响亮的口哨。 “走吧,该去看看你的相公,阿毛的阿爹了。” “毕竟像贺老六这样的阿爹,着实少见。” “虎毒不食子,物以稀为贵……” 阿毛听着孔乙己一句接一句仿佛是往人心口插刀子的话满头黑线。 这毒舌的水平,恐怕也只有那个凭着三寸不烂之舌掐指一算就在上海滩闯下赫赫威名的阿娘能够做到了吧。 嗯,不愧是他记忆中的阿娘。 若是笙歌知道阿毛的想法,定然会嫌弃的撇撇嘴。 孩子,你还太年轻。 年轻,见识就少。 如果你见过嘴贱手欠的大圣和唐三藏之后,就不会这么少见多怪了。 大圣的嘴贱程度是跟他手中的金箍棒成正比的。 大圣的武力值是那个世界俨然的第一人,这是不是就是说…… 好吧,这讨打的话还是想想就好。 …… …… 祥林嫂的脑海中一直回荡着那句虎毒不食子…… 呵…… 祥林嫂冷笑一声,大步绕过土堆走了过去,而野狼这时早就消失在了大山中。 “贺老六……” 祥林嫂眼角的泪痕还未彻底擦干,可贺老六就像是下意识忽略一般,直接皱起眉头,扯开嗓子粗声粗气的埋怨道。 “你去哪儿了?” “你知不知道刚才有野狼,如果不是运气好,你就会又成了寡妇。” 贺老六骂骂咧咧,而祥林嫂不复之前的悲戚,只是神色淡淡的看着贺老六。 这个她曾经想着真的能够一世相携相伴的人。 笙歌并没有着急上前,而是给了祥林嫂足够的自我发挥空间。 说真的,她宁愿让祥林嫂再次变成寡妇,也不愿意看着祥林嫂跟贺老六纠缠不清。 当断则断,就算是过年也用不着贺老六这样要钱没钱要颜没颜要品没品的人。 当小白脸也是需要资本的好吗,真当小白脸这碗饭好吃? “你知不知道我差点儿被野狼咬死……” “知道……” 第二百四十七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二)第一更 (三十二) “知道……” 许是祥林嫂对贺老六的骂骂咧咧终于不耐,淡淡的回了句知道。 贺老六一脸懵逼,他刚刚是听到了什么。 而继续藏在土堆后的笙歌则是一时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很好,这很祥林嫂。 再接再厉,本小仙女很看好你哦。 笙歌必须得承认,祥林嫂这轻描淡写的两个字让她分外舒心…… 她就怕祥林嫂看到贺老六然后黏黏糊糊好了伤疤忘了疼。 “你说什么?” 贺老六不顾自己的小娇妻在一旁挤眉弄眼,怒不可揭的问道。 他早就习惯了祥林嫂逆来顺受,唯命是从的模样。 知道,知道什么? “知道你差点儿被野狼咬死。” “我在旁边看着呢。” 祥林嫂依旧语气平平,似是贺老六这个相公就算是被野狼咬死也与她无再大干系。 “……” “……” 贺老六和年轻女子四目相对,面面相觑,这画面跟他们想象中不太一样啊。 怎么办…… (皿) 他们本以为祥林嫂看到贺老六前来,定然会感恩戴德欣喜若狂,然后前尘旧恨皆是云烟。 没想到祥林嫂竟是这样的反应。 年轻女子心下暗叫不好,难不成祥林嫂是听到了贺老六刚刚的口不择言? “姐姐……” “我记得你之前是叫我夫人的。” 祥林嫂冷不丁的打断了年轻女子的话。 笙歌在土堆后看的暗爽,祥林嫂这番举动确实是出乎了他的预料啊。 (_) 年轻女子一噎,在贺老六动怒之前,连忙使了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柔柔弱弱的接着开口。 “夫人,纤儿知道您心有怨愤,纤儿也自知有错,不奢求您的原谅。” “只是这乱世之中,纤儿想求一处容身之所,相公忠厚老实,待纤儿极好,所以纤儿……” “若是夫人有什么不满就请朝着纤儿来发泄,这怨不得相公。” “只要夫人能够原谅相公,纤儿做什么都可以。” 笙歌从来都没有怀疑过年轻女子的心智。 这不柔柔弱弱谦卑温顺的几句话就在向祥林嫂致歉的同时再一次揽住了贺老六的心。 恐怕这个时候,在贺老六心中,祥林嫂更加面目狰狞了吧。 有这个本事,何必要浪费在贺老六身上呢。 笙歌咂咂嘴,有些索然无味。 年轻女子可是比她聪明多了…… 也不知道她就是蠢,还是被大圣影响的,反正就是不爱阴谋诡计。 一个字,就是干…… 干不过,那就逃,等干的过的时候再跳出来大杀四方。 脑子这种东西,到底有没有,她自己也不知道。 如果她没有提前给祥林嫂打预防针,说不定祥林嫂还真有可能在贺老六和年轻女子的攻势之下软化,然后一家人欢欢喜喜的回到鲁镇。 结果就是,祥林嫂被蒙在鼓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就被算计死了,她可怜的小阿毛怕是会更可怜。 笙歌咬咬下唇,再一次揉了揉阿毛的脑袋。 “呵……”祥林嫂勾勾嘴角,冷笑一声。 又是这副模样啊。 当初就是这副可怜兮兮的模样,让她忍不住动了恻隐之心,然后引狼入室。 “做什么都可以吗?” 祥林嫂反问道。 “夫人,纤儿知道自己有错,可稚子无辜,纤儿此刻腹中怀有相公的骨肉。” “待十月期满,纤儿生下孩儿,任凭处置。” 稚子无辜? 祥林嫂并没有因为年轻女子这几句话便心软。 知道稚子无辜,可为什么当初还能够挑拨着相公把阿毛赶到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深山老林之中呢。 为母则强,强大的不只是人,还有心。 祥林嫂平静的看着贺老六和年轻女子。 这一刻,她格外清醒,感知也格外敏锐。 确实,也许真的像孔乙己所说,贺老六不是良配,一个想食子的恶人也不会是一个好父亲。 她宁愿阿毛没有父亲,也不愿让阿毛时时刻刻还得面对来自亲生父亲的算计和刁难。 家人的算计远比外人更能摧毁一个人。 难道的清醒啊…… “贺老六,你是来接我回鲁镇的吗?” 祥林嫂蓦地一笑,这一笑说不出的潇洒自然,让那张略有些疲惫的面庞看起来多了几分光泽。 贺老六收回自己差点儿黏在年轻女子身上的眼神,下意识的就想摇头。 他巴不得祥林嫂和阿毛死在这深山之中,回鲁镇,想的美。 只不过,当他想到自己与小娇妻的筹谋时,勉强的点了点头。 只是那神情要多敷衍就有多敷衍。 “回到鲁镇,她怎么办?” 祥林嫂伸出十指,指向年轻女子。 女人一旦想清楚,便会冷静的可怕。 “妻只能有一个。” 祥林嫂淡笑着,不疾不徐的说道。 贺老六皱眉,就这么个不干不净的女人还想当他的妻子,真是白日做梦。 “夫人,纤儿愿意自降为妾室。” 年轻女子果断的开口。 正妻又如何,妾室又如何,只要孔乙己走了,祥林嫂还不就是案板上的鱼肉,任凭她处置? “回去吧。” 贺老六不情不愿的说道。 “贺老六,跟你回去不是不可以,但是她必须得留在这深山之中。” “相信你一定会平等对待的吧。” 说实话,祥林嫂心中的天平已经慢慢的倾向了孔乙己。 哪怕孔乙己对她没有丝毫的男女之情,但是对她的悲悯和同情不是假的,对阿毛的疼爱也不是假的。 贺老六忍不住就要破口大骂,什么东西,竟然还敢得寸进尺。 “你怎么能这么狠心,纤儿身怀有孕,怎能在这大山之中受苦。” 贺老六可舍不得自己的小娇妻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呆着。 祥林嫂的心越来越凉…… 直至犹如浸在冰水之中,再也感受不到任何一点儿温度。 受苦…… 原来贺老六也知道是受苦,可是为什么他就能够眼睛都不眨一下毫不犹豫的把阿毛赶回来呢。 祥林嫂突然失了周旋和戏弄的心思,有些意兴阑珊。 她又何必在这里与贺老六虚与委蛇呢,有这个时间她还不如去跟阿毛培养一下感情。 孔乙己那个小婊砸总想抢她的阿毛。 哼。 第二百四十八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三)第二更 (三十三) 贺老六她不要了,但是她的小阿毛总不能让孔乙己那个小婊砸抢走吧。 总有小婊砸想抢她的小阿毛…… (><) “贺老六,你累吗?” “你心中的打算我约莫也能猜到一些,虽然我并不知道孔乙己怎样威胁了你。” “如果你是几天前来这贺家坳接我和阿毛,我一定会欣喜若狂的随你回鲁镇,然后接纳纤儿,傻不拉几的伺候着你们。” “但是没有如果。” “孔乙己若是不回鲁镇,你恐怕都不会想起我和阿毛,甚至都还在期盼着我跟阿毛能够葬身野狼腹中,彻彻底底的省了你的麻烦。” “不要演了,我看累了。” 这最后一句话是在呼应第一句话。 就算贺老六没有表演累,祥林嫂也看的失了兴致,不想再看下去了。 贺老六眼神飘忽不定,略有些心虚。 因为祥林嫂的一字一句皆是说在了他的心坎上,这也的的确确是他内心深处的想法。 他就是巴不得祥林嫂死了。 “贺老六,既然你来了贺家坳,那就和离吧,正好请贺家坳的族亲们做个见证。” 直到现在,祥林嫂才想明白孔乙己送野猪肉那日为什么会让她哭诉贺老六的薄情冷漠以及她跟阿毛的可怜。 “和离?” 贺老六很是惊讶。 在他的想法中,祥林嫂一直都是个小心翼翼的人,生怕他厌弃,为什么现在竟有了主动开口提和离的底气? 难不成是孔乙己? 想到孔乙己先他两天来到这贺家坳,贺老六就觉得自己头顶一片绿油油。 这贺家坳破房子除了火房,也就一个破房子能住人,指不定祥林嫂早就跟孔乙己勾搭在一起,关系有了实质性进展。 呸,真是晦气啊。 “你是不是偷汉子了?” 贺老六本质上就是个不通文墨的庄家汉,自然不能奢求他说起话来有多么文雅。 简单粗暴…… 偷汉子…… 笙歌听到这三个字嘴角忍不住抽搐。 如果她没有理解错的话,贺老六话中的这个汉子是指她吧。 贺老六是不是太高估她了,她怎么能够对祥林嫂下手。 这倒不是嫌弃祥林嫂,实在是因为她曾经就是祥林嫂。 如果她真的是祥林嫂偷得汉子,那跟自己上自己有什么区别。 唔…… 捂脸…… mmp,又想歪了。 不是说好要做彼此的小仙女吗? Σ(||||||) 祥林嫂嫌恶的看了贺老六一眼,她好像从未了解过这个跟她同床共枕过的相公。 她以前究竟是为什么死心塌地的认定了贺老六是能给予她新生和温暖的良人呢。 呸,眼还真不是一般瞎。 都怪孔乙己,当初神神叨叨的跟她说二嫁,久而久之她在心底已经接受了自己迟早要二嫁的事实,也没有想着要反抗。 这孔乙己是不是她的扫把星啊。 祥林嫂万分怀疑。 嗯,不仅是扫把星,还总想跟她抢孩子。 贱兮兮的。 “贺老六,我没你说的那么不堪。” “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见了个女人就想扑倒……” 祥林嫂毫不相让的说道。 反正已经打定主意要和离了,她也完全没有不要顾及贺老六的颜面了。 要撕就撕,谁怕谁啊。 光明正大偷听的笙歌顿时觉得天雷滚滚,祥林嫂你再这样下去怕是会崩了人设吧。 还有,阿毛,你能不能不要听得这么认真…… 少儿不宜啊。 笙歌长长的叹了一口气,顺势捂住了阿毛的耳朵。 小小年纪,听什么听。 万一耳濡目染,长大了之后成为一个污妖王,还是一个擅长撕逼的污妖王,她该找谁去哭。 嗯,她以后得多向阿毛传递一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东西,努力把阿毛培养成一个能动手就别bb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你……” 贺老六怒不可揭,作势便要伸手揍祥林嫂。 祥林嫂也毫不示弱,多年的劳动使得祥林嫂的体力并不比一般男人差。 年轻女子在一旁捂脸,欲哭无泪。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事情会发展成这个样子…… 好想哭啊。 这跟她想象中的一点儿也不一样啊。 在鲁镇,她好不容易才说服了贺老六前来接祥林嫂,她想的是化干戈为玉帛,可不是水火不容啊。 贺老六真是蠢,势不如人,是意气之争的时候吗。 真是蠢死了。 不对,如果不蠢的话,也不会被她骗的团团转了。 看来,人蠢,有好处,也有坏处。 坏处就是蠢得差点儿气死她。 “男人对女人动手算是什么本事呢。” 看戏看够了的笙歌整理了一下长袍,施施然的走了出来。 本小仙女都能够怜香惜玉,不对女人动手,你个糙汉子怎么能够做出这样天理不容的事情。 “奸……夫……” 贺老六咬牙切齿的说道。 但随即便想到了孔乙己的可怕之处,于是便讪讪的低下了头。 他可以对着祥林嫂肆意辱骂,但却不能在孔乙己面前造次。 嗯,他怕被揍。 贺老六看着窝在笙歌怀中乖巧听话的阿毛,心下不满。 果然不是他的种,就不跟他亲。 笙歌若是知道贺老六的想法,定会笑得合不拢嘴,毕竟像贺老六这样费尽心思想带绿帽子的人也着实少见。 物以稀为贵总能博人一笑。 “君子有成人之美,反正你已经有了娇妻,不如就应了祥林嫂与她和离吧。” 笙歌微微笑着,然后随意深处一只手然后面不改色的提起了贺老六。 身体离地的感觉不太美妙啊。 这贺家坳身处大山之中,周围皆是崇山峻岭,如果孔乙己想毁尸灭迹,他绝对反抗不了。 应,他应就是了…… 只要不死,有话都能好好说。 再说了,他本身就不想要祥林嫂这个妻子。 “我答应。” “和离就和离。” 其实在贺老六心中本意是更加倾向于休妻的。 像祥林嫂这样不守妇道红杏出墙的人,浸猪笼都不为过,更不要说是休妻了。 可谁让他在孔乙己面前弱的就像是个小鸡崽,毫无反抗之力呢。 mmp,他不想做小鸡崽。 第二百四十九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四)第三更 (三十四) mmp,他不想做小鸡崽,他想做个大老鹰,然后一爪子抓死孔乙己。 贺老六深深觉得,面对孔乙己,他属于男人的雄风已经彻彻底底熄灭了…… 而年轻女子已经一脸的生无可恋,随便吧,她算是无能为力了。 唉,无谓的挣扎还是不要做了,说不定孔乙己还能看在她表现良好的份儿上善待她几分。 困兽犹斗,不明智。 再说了,她跟贺老六连困兽都算不上,顶多算是个小弱鸡。 如果惹得孔乙己不开心,一手一个就能把他们扔下山,让他们体会一下什么是曝尸荒野的感觉。 “乖,这才听话啊。” 笙歌顺势放下了贺老六,笑意盈盈拍着贺老六的肩膀。 唉,虽说孔乙己样貌算不上俊秀,但这身高还是能够让她傲视群雄的。 她很满意。 狗熊也是雄…… …… …… 浪九九:主播这话为什么说的这么骚气……骚气的让我有些看不下去了。 灯火阑珊处:只有我发现主播在大圣不在的时候堪称浪吗? 豺狼配女猫:猥琐发育,别浪。 余生一杯酒:再浪下去,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落地成盒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谁让主播是一个集怂与浪于一身画风清奇的骚气主播呢。 主播:你们这是在欺负本主播不玩游戏,听不懂你们在说什么。 浪九九:呸,脸呢。 主播:被你吃了。 浪九九:(--)主播伤到了我的小心脏。 …… …… “既然应下了,那就赶紧带路走啊。” 一时没忍住,笙歌踹了贺老六一脚。 谁让她一直看贺老六不顺眼呢,幸亏只是踹了一脚,而不是没忍住直接一刀捅死,否则还得担心怎么抛尸呢。 主播:你们说我踹了贺老六一脚,会不会染上渣男属性呢,简称渣气,在线等,挺急的。 北城南笙:好想竖中指,主播你这是戏精附体了吗?再这样下去,宝宝怕是会要精分了。 带特产回家的蛙:你以为这是脚气啊,还传染。 主播:你看你这只蛙就比较蠢,婊里婊气能传染,渣气怎么就不能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放心,就算渣气会传染,也传染不了你,你做不来始乱终弃的事情,因为……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不……举。 主播:扎心了…… 笙歌看到太浪太兄弟这句话,瞬间觉得受到了十万点暴击。 还能不能做彼此的小天使了…… 贺老六看着浑身冒着冷气的孔乙己,缩了缩肩膀,敢怒不敢言。 他听话就是了,别发火啊。 在贺老六的带领下,笙歌,祥林嫂以及年轻女子一行几人来到了贺家坳的族长家中。 陈述一番后,在族长的见证下两人和离。 顺利的让笙歌都有些不敢相信。 这么简单,祥林嫂就单身了。 单身是不是意味着本小仙女就有机会了呢。 唉,忘了本小仙女不举了。 伐开心啊…… “这天色不早了,我们还是明天再下山吧。” 虽说笙歌是对这贺家坳深恶痛绝,但夜色下走山路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 再说了,她累了,好好睡一觉,明天神清气爽再下山。 终于让祥林嫂跟贺老六划清了界限,真是很有成就感。 祥林嫂呆呆的点了点头,看着手中新鲜出炉的和离书,有些不知道今夕何夕。 从此以后,她只有阿毛一个亲人了。 所以…… 孔乙己那个小婊砸休想跟她抢阿毛。 想到这里,祥林嫂狠狠的瞪了笙歌一眼。 笙歌摸不着头脑,有些茫然。 女人心海底针,她这是哪里又惹到祥林嫂了,为什么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啊。 不行,她得去抱抱可爱乖巧的小阿毛,驱驱这股不详的预感。 “阿毛还是不劳烦孔先生费心了。” 孔先生? 笙歌心头觉得更加不详了。 为什么她以前没有发现祥林嫂是这么一个文绉绉人呢。 泠泠七弦上:显然祥林嫂是怕主播抢走她最后一个牵挂。 莲花仙子:英雄所见略同。 主播:什么意思? 笙歌表示她也没有想抢走阿毛啊。 祥林嫂是阿毛的娘亲,这一点谁都否认不了。 余生菇凉:就是说主播你以后想接近阿毛有的愁了。 笙歌眨眼,她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她是不是不应该拆了这桩亲,而是应该打包把贺老六送过来。 呃…… 好吧,她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作为一个女神学霸,却偏偏是只万年单身狗总是有原因的。 面对感情,眼睛里揉不进沙子…… 在这方面,她执拗到有些苛刻。 算了,大不了以后再为祥林嫂寻一门好亲事。 像贺老六这种渣男,理应早些撇清,保持距离。 天涯海角最好,当然生离死别她也不介意。 “祥林嫂,有件事情我想跟你商议一下。” 笙歌努力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真诚一些。 祥林嫂收紧了抱着阿毛的手,一脸警惕的看着孔乙己。 这个总跟她抢阿毛的小婊砸又想干什么。 哼…… “什么事儿?” 祥林嫂硬邦邦的回答道。 笙歌一噎,能不能还没有开始谈话就满是火药味呢。 “这世道艰险,你跟阿毛孤儿寡母的终究少个依靠,你如果不嫌弃的话……” “嫌弃……” ←_← 笙歌傻眼,看祥林嫂怼贺老六的时候,她莫名觉得解气。 但祥林嫂把这份战斗力用在她身上,怎么这么扎心呢。 本小仙女不开心了…… “你话都没有听完怎么就嫌弃了……” 笙歌长长的吸了一口气,温和的说道。 “因为我知道你不管说什么都是为了抢阿毛……” 祥林嫂底气十足的说道。 “……” 笙歌心累,能不能不要说的这么直白。 一开始就戳穿,还让她怎么往下编呢。 “祥林嫂,你认真想想,这几年兵荒马乱,你真的能凭一己之力保阿毛平安吗?” “放心,我对你没有什么企图,更不会跟你抢阿毛。” “我孤家孤人一个,无父无母亦无兄弟姐妹,不如你认我做兄长,这样一来,我即可以保护你和阿毛,别人也不能说什么流言蜚语。” 第二百五十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五) (三十五) “你意下如何?” 思来想去,这是笙歌觉得最好的法子。 虽说她做不成阿毛的义父,此生也听不到阿毛乖巧的喊她一句阿娘,但最起码她依旧是阿毛的亲人。 她依旧能够护阿毛和祥林嫂平安,为阿毛打下锦绣未来。 这样就足够了。 闻言,祥林嫂很想硬气十足的回一句不如何。 但是理智告诉她,仅凭她一人,着实无法护阿毛周全。 只是,孔乙己为什么要对她和阿毛这么好呢? “为什么?” 祥林嫂不愿留着疑惑,便直接问出了口。 “帮你便是在帮我。” “我没有家人,你们便是我的家人。” 曾经,我是你。 曾经,阿毛唤我一声阿娘。 曾经,我看着阿毛结婚生子,无忧开心。 …… 祥林嫂心头依旧满是疑惑,孔乙己这回答跟没有回答有什么区别。 但是她也知道,她恐怕是问不出什么了。 “好。” “我答应。” “大哥。” 就这么简简单单很是随意的几句话,就决定了笙歌与祥林嫂的关系,以及笙歌与阿毛的关系。 阿毛的眼睛酸酸的,这个世界上怎么可能会有无缘无故的好意呢。 他既然能够有所怀疑,那么在上海滩闯下赫赫威名的阿娘,甚至在死后被尊为国母的阿娘怎么可能就什么都看不出来呢。 阿娘…… 他清楚阿娘的用意。 这一生,他都无法再光明正大的喊阿娘一声阿娘了。 孔乙己,是娘亲的大哥,他的舅舅…… 不管在什么时候,都在努力的护他周全,给他最好的一切。 阿毛眼眶红红的,但却努力控制着自己不让眼泪掉下来。 这是阿娘的决定啊。 笙歌何其敏锐的感知,更不要说她还有一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直播间。 阿毛的异状,她怎么可能不知道。 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明言为好,否则伤人伤己。 她不想,也不愿意成为祥林嫂不幸的推手。 …… …… 笙歌心中郁闷,遭殃的自然是贺老六和那个年轻女子。 毕竟浪起来,连笙歌自己都害怕。 好吧,笙歌从来都没有觉得自己浪,只认为自己怂成狗,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总是说她不仅骚气还浪的骚气。 “贺老六,今后你与祥林嫂再无半分关系。” “我在这里希望你跟你的小娇妻能够一世相守。” “懂吗?” 听话的人总能活的长久。 “嗯嗯……”贺老六从善如流的点了点头。 他本就是要跟纤儿一世相守的。 而年轻女子已经面色如纸,大滴大滴的冷汗从额头落下。 她已经知道,她的未来不仅仅是颠沛流离那么简单了。 “孔先生,不知您怎样才能网开一面。” 年轻女子不死心的问道。 “不能。” 笙歌不为所动。 如今看起来年轻女子是有些可怜,但可怜并不能抹杀她过去做错的事情。 可怜难道就是正义吗? “那处宅子我会收回,如果我知道你与贺老六分开或是做了潘金莲,别怪我不客气。” 笙歌冷冷的说完便关上了院门。 这一夜,本来打算好好睡一晚然后神清气爽回镇子的笙歌并没有回房间。 而是在院子里的那棵大树上望着星空,一夜无眠。 至于贺老六和年轻女子,则是胆小的窝在门口的石板上坐了下来。 贺老六十分贴心的解下外套铺在了年轻女子身下,小心的护着。 虽说当日贺老六下意识的抓着年轻女子挡在了身前,但是不能否认他的心里是真的有年轻女子的。 年轻女子感受着身下的柔软,心情复杂。 贺老六…… 她该何去何从。 二进的宅子没了,她心中所想的安稳富贵也没了。 面前这个男人,她又该如何选择呢。 “纤儿,你不要担心。” “回到鲁镇,我这就去码头上找个工作,一定不会让你跟孩子受苦的。” 贺老六其实心中也很是迷茫,但是他也清楚,自今日起,他就再也不能坐享其成了。 他的妻子,他的孩子,都得靠他养着。 他本就不是什么养尊处优的人,自小在贺家坳长大自是辛苦操劳。 一切从头开始,他是有些惶恐,但破天荒的多了几分踏实。 为什么之前他一直在期盼着祥林嫂死,何尝不是因为他自己一直在胆战心惊。 花着的钱不是他自己的,住着的房子不是他自己的…… 如今都没了,也许也是一件好事。 只是,他怕他的妻子会接受不了。 “回去我们住哪儿。” 年轻女子显然不是会被几句话轻易动摇的人。 面对贺老六,她始终清醒。 “……” 贺老六一愣。 是啊,他一直都在想着回鲁镇,可是回去之后该怎么办呢。 首先住就是个大问题。 可是,留在这贺家坳吗? 他着实不愿意让她置身于险境。 沉默在蔓延…… 笙歌静静的听着贺老六和年轻女子的交流,无声的叹了口气。 说真的,他还真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贺老六。 对于祥林嫂来说,贺老六确实很渣,但是对年轻女子呢…… 汝之砒霜,彼之蜜糖。 只能说贺老六从来都没有看上过祥林嫂,所以渣起来就义无反顾。 住哪儿? 那就看你们表现,和祥林嫂的心情吧。 东方初晓,太阳渐渐跳出大山挂在天空。 笙歌从树上一跃而下,活动了一下略有些僵硬的身躯,手脚麻利的洗漱然后准备早餐。 唉,作为一个有妹妹有外甥的男人,她就得好好表现。 做好早饭,笙歌舀了碗粥,夹了几片肉和一个馒头打开门递给了年轻女子。 不管怎么说,她如今都怀有身孕。 许是因为阿毛,所以对于孩子,她都能宽容几分。 唉,心软是种病啊,可得好好治治。 至于贺老六,那就饿着吧。 反正皮糙肉厚,身强力壮的,一天不吃也饿不死。 …… …… 祥林嫂何尝不是一夜无眠呢,多了份和离书,多了个名义上的哥哥,她怎么可能无动于衷,心安理得呢。 有些事情有些人看不透,问不透,所以只能沉默。 “大哥……” 祥林嫂眼神复杂,但依旧唤了笙歌一声大哥。 第二百五十一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六) (三十六) 大哥? 笙歌能说,她其实更想让祥林嫂喊她一声小仙女吗。 大哥…… 她不是哥啊。 明明是个小仙女。 “大妹子,早上好。” 请问,还有什么人,比笙歌更加苦逼。 儿子不能认,学霸女神变成了污妖王糙汉子。 mmp,这个直播系统究竟给她带来了什么变化。 别人都是女神养成,男神养成,她这是什么?污妖王养成吗? 很是心累啊。 想当初,她也是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啊。 现在看着身上突然多出来的物件,都能面不改色了。 呵呵呵…… “早饭做好了,吃饭吧。” 笙歌真心觉得自己根本不需要蓝盆友或女盆友这种生物。 美食做的有她好吗?武力值有她好吗?还是有她能够懂自己…… 这种人根本不存在的好吗。 “嗯。” 不管祥林嫂对孔乙己的情绪怎么复杂,都必须得承认孔乙己的好手艺。 饭桌上很是安静,许是祥林嫂和笙歌都没有适应自己的新身份。 两个单身狗凑在一起,想欢乐都难。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主播画风怎么变得温馨了……怂贱怂贱浪起来啊。 浪九九:主播你是不是忘了自己的直播任务了。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可不是祥林嫂的金手指啊,难不成你真的想化身白胡子老爷爷,来一次老爷爷废材流? 主播:废材流老爷爷流都过时了,好吗?还有,本主播是娇滴滴的小仙女。 …… …… “要整理一下吗?” 启程下山前,笙歌见祥林嫂在驻足在院中久久不语,于是开口问道。 说实话,她真心不觉得这么个破院子有什么好收拾的。 让过去过去,让未来到来。 虽说这句话有点儿矫情和理想化,但是不得不承认很有道理。 “不必了,走吧。” 祥林嫂抱着阿毛转身,头也不回的打开远门走了出去。 和离书在手,她跟贺老六再没有任何关系。 虽然昨天她气恼怒火攻心,做出的决定有些冲动,但是她不后悔。 孑然一身有孑然一身的好处,最起码她不需要再每夜辗转反侧,期望那些不可能得到的东西了。 只是,这跪在她面前的是什么鬼。 怎么,这是又要来什么苦肉计了吗? “孔先生,祥林嫂,求你们把那处宅子暂借于我们,我一定会尽快赚到工钱还清的。” “我知道我对不起你,但是我实在是不忍心纤儿居无定所,她有孕在身,我实在是没有办法了……” 贺老六一股脑说完,便不停的开始磕头,一声又一声,清脆而又响亮。 待笙歌反应过来时,浓郁的血腥味已经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笙歌眼神微黯,贺老六究竟能为年轻女子做到什么地步。 其实,这一幕完全在她预料之中。 年轻女子冷漠沉静的眼神终于有了几分动容。 无论如何,贺老六始终待她不错,是她腹中胎儿的爹爹。 “我错了……” “只是我真的没有办法了……” 贺老六翻来覆去的始终是这句话话。 “孔乙己,把那处宅子暂借于他吧。” 祥林嫂语气平淡,征求着笙歌的意见。 那处宅子,是她用孔乙己的钱所买。 “你确定?” 一处宅子,对于笙歌来说可有可无。 她听得出来,贺老六是走投无路了。 既然她无意逼死贺老六,而祥林嫂也愿意前尘往事抛下,她又何必非要做什么坏人呢。 嗯,她可是的小仙女。 “嗯。” 祥林嫂点了点头,并没有多看贺老六一眼。 那处宅子就当是偿还贺老六当日给卫家的聘礼,偿还他带给了她阿毛。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被贺老六从卫家买下的。 她是卫家的童养媳,若不是贺老六买下,那么她生死皆是卫家人。 一处宅子换问心无愧互不相欠,她并不吃亏。 …… …… “孔乙己,能喊两头野狼来吗?” 祥林嫂锤着腿,望着依旧不见终点的山路,破罐子破摔的开口了。 嫌弃野狼的是她,现在想念的还是她。 “让我抱着阿毛我就喊。” 笙歌这个见缝插针顺杆子往上爬的小人立刻提出了要求。 哼,她就是想抱抱阿毛,为什么这么难呢。 就算她不是阿毛的阿娘,但最起码也是舅舅吧。 可祥林嫂防她就跟防人贩子似的。 虽然她曾经真的动过若是祥林嫂死不悔改就把阿毛抢走的念头…… 祥林嫂翻了个白眼,就知道孔乙己这个小婊砸在时时刻刻惦记着她的阿毛。 哼,她是一个为了能够坐在野狼背上就出卖自己儿子的人吗? 事实上…… 她真的是。 祥林嫂坐在狼背上开始回忆自己刚刚做了什么,怎么就鬼迷心窍的答应了孔乙己的要求了呢。 一定是因为她看到了阿毛额头上的汗水以及被太阳晒的红扑扑的脸。 呜呜呜,对天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拿阿毛来换舒适呢。 泠泠七弦上:主播一脸的老怀欣慰,真是有些膈应人啊。 春和景明:主播心里一定是笑成了一朵菊花,说实话,祥林嫂心中其实已经接受了主播这个跟她抢儿子的人吧? 主播:你才是菊花…… 笙歌无语,这都是什么比喻,难道还以为菊花是清幽雅致花中君子吗…… 她那个时代,菊花已经被玩坏了。 她也知道,祥林嫂对她并没有太多的排斥,只不过下意识觉得她对阿毛好的过分,所以才会警惕。 自以为偷偷摸摸跟在笙歌和祥林嫂背后的贺老六和年轻女子已经彻底傻眼了。 如果贺老六有幸能够见到高阳公主和房遗爱说不定还能交流一下各自心情呢…… 这还是人吗? 年轻女子心中升起了无数恐惧和忌惮。 既然孔乙己希望她跟贺老六白头偕老相守一世,那她还是听话点儿吧。 千万不要问她为什么这么怂,就连反抗都不想反抗一下…… 野兽是通灵性的,能够让阴险狡诈的野狼如此听话如此害怕,那么孔乙己本身该何等强大呢。 细思极恐。 她总觉得孔乙己身上有惊人的秘密,但是这些秘密她没有触碰的资格。 第二百五十二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七) (三十七) 那天,在孔乙己离开后,她专门去镇子上转了一圈,打听孔乙己究竟是什么人。 可是,她听到的与她看到的恍若两人。 如果不是她找人画下了孔乙己的画像,她都不敢相信这真的是两个人。 卑微怯弱死脑筋的孔乙己突然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必然是有原因的。 奇遇…… 好奇心害死人…… 她可不想因为好奇就葬送了自己的小命。 她只需要知道孔乙己强大神秘,她根本无力相抗就足够了。 只是,能不能分她一头狼…… 年轻女子绝对不会承认她就是眼红了。 ≥≤ 笙歌和祥林嫂坐在野狼背上一路狂奔。 漫长的山路终于看到了尽头,笙歌打了个口哨,她那匹不知道去哪里浪的马终于回来了。 小伙伴,你是不是趁本小仙女不在去勾搭别的马了。 唉…… 笙歌很是自然的抱着阿毛一跃而上,只是祥林嫂怎么办。 祥林嫂是死活都不肯跟她同乘一骑的。 于是,笙歌又悻悻的下来,把马让给了祥林嫂。 “我不会骑……” 祥林嫂说的很是无辜。 无论是卫家还是贺家,都不是能养的起马的人家。 “你坐马车。” 贺老六和年轻女子来时雇了辆马车,马车虽不大,但再多加一个祥林嫂还是绰绰有余的。 祥林嫂面露犹豫,贺老六是她之前的相公,纤儿是抢了她相公的人,同乘一两马车会不会尴尬。 “尴尬的该是他们。” “要么走着回鲁镇,要么就坐马车。” 贺家坳回鲁镇是要经过一些小镇的,显然不可能骑野狼回去。 可能造成的恐慌和轰动暂且不提,单单野狼返回时会不会攻击人类,笙歌并不能保证。 “那还是坐马车吧。”祥林嫂并没有多做犹豫。 她感觉她快要被孔乙己洗脑了,脸皮什么的能吃吗?还不如烤的肉香。 再说了,做错事的又不是她,她问心无愧。 于是笙歌和祥林嫂在山脚下的凉亭里喝着凉白开吃着肉干吹着凉风悠闲的等待着贺老六和年轻女子。 等啊等啊,笙歌都觉得自己快要吃撑了,才隐隐在崎岖的山路上看到贺老六和年轻女子的身影。 啧…… 真磨蹭。 主播:你们有没有觉得本主播是真善美的化身呢。 我有辣条跟我走:看到主播这句话,就连辣条都不能阻止我想呕吐。 走路太浪会闪腰:脸呢…… 主播:本主播要是不善良的话,还会在这里等着贺老六吗?直接一不做二不休把马车抢了岂不是更加省事儿。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确定你不是想坐下来歇歇,吃饱喝足之后再启程? 主播:←_←给你个眼神自行体会。 笙歌撇撇嘴,她不就是想改变一下自己怂贱怂贱的形象吗,怎么就不给她机会呢。 真善美的小仙女,我来了…… …… …… 贺老六和年轻女子皆是满头大汗,说不出的狼狈可怜,可偏偏贺老六的关怀让祥林嫂看了心酸。 她一直都期望的关怀啊。 “贺老六,马车载上祥林嫂。” 笙歌这句话说的理所当然。 宅子都借给你住了,还不让蹭蹭马车吗? 说不定这租马车的费用还是祥林嫂当初当掉的那条项链所留。 大佬说话,岂敢不应。 贺老六诚惶诚恐的点头,此刻在他心中,孔乙己已经恍若妖孽了。 把祥林嫂交代给贺老六,笙歌就忙不迭的骑上马疾驰而去,就好像身后有鬼追她似的。 “孔乙己,你把阿毛给我放下。” “孔乙己……” 在笙歌背影逐渐消失变成一个小黑点的时候,祥林嫂咬牙切齿撕心裂肺的声音在尘土飞扬中响起。 就知道孔乙己这个小婊砸不安好心。 阿毛,是阿娘不好,让你羊入虎口。 笙歌嘴角挂着志得意满的笑容,不就是想抱抱阿毛吗,为什么都得斗智斗勇。 阿毛偷偷的翻了个白眼,阿娘好像比记忆中更加幼稚了。 可是为什么看着阿娘这副样子,他很开心呢。 笙歌这里是美滋滋的走了,而祥林嫂则是窝着火,没好气的催着贺老六。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孔乙己总是这么惦记她的小阿毛。 难不成阿毛有某方面不良嗜好…… 在鲁镇做工时,她也曾在别人的闲聊中听到一些有钱人家的公子少爷不爱红妆美人儿偏爱粉雕玉砌的少年郎…… 千万不要告诉她,孔乙己是打着这个主意。 可是,阿毛还是个婴儿啊…… 祥林嫂糊涂了。 因着心中藏事,祥林嫂反倒忘却了三人同处一室的尴尬。 笙歌带着阿毛直接回到了客栈,她的破屋子塌了,在重新建好之前,就住在客栈吧,顺便还能说说书给老掌柜拉拉生意。 可是为什么老掌柜一脸八卦呢…… 看来八卦真的是不分年龄段的。 祥林嫂回到鲁镇后经过打听紧跟着笙歌来到了客栈。 她想,她很有必要跟孔乙己好好谈谈了。 谈谈阿毛的问题,要不然她的一颗心总是提着放不下。 …… …… 笙歌听完祥林嫂的话,颇为无语,为什么总是有人要把她想成污妖王呢。 祥林嫂,到底是谁给你传播了这样的思想。 “我命中与阿毛有缘。” “你放心,你所担心的事情绝对不会发生的。” 笙歌叹了口气,又开始了神神叨叨的解释。 “我此生无子,阿毛会是我唯一的继承人。” “你若不信,我可在此立誓。” 笙歌说的很是郑重。 孔乙己想的是暴富,但暴富并不影响阿毛继承她的遗产啊。 在直播世界,笙歌鲜少束手束脚,但阿毛对于她的意义不同凡响,所以她愿意多让步。 千金难买我乐意,本小仙女就是这么恣意。 遗产…… 祥林嫂很是怀疑,一个走南闯北打仗的人,还有遗产? 难不成继承打仗穿的破靴子? 还有,这个时候谈遗产是不是有些早。 虽说孔乙己长她十余岁,但距离死还是早的很。 “立誓就免了。” 祥林嫂讪讪的说道。 孔乙己对她有大恩,此番质问本就不该,可谁让她就是不放心呢。 “我信你。” 第二百五十三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八) (三十八) 祥林嫂发誓,她真的不是眼红遗产而松口的。 (_) 贺老六倒也是言而有信之人,的确刚刚回到鲁镇就开始找工作。 码头搬运工,大家族的短工,以及镇子前往城里的采买工…… 这个样子恐怕才有剧情中所描绘的诚恳老实。 那处宅子与其说是祥林嫂暂借给贺老六的,倒不如说贺老六在每月付着房租。 笙歌不知是年轻女子是因为她的警告,还是真的被贺老六软话,反正是老老实实的呆在贺老六身边,成功的生下一个儿子。 不再是锦衣玉食的优渥生活,年轻女子的气色并不如前。 这段时间,笙歌也没有闲着,而是着手找了这镇子中的能工巧匠盖了一所大宅子。 美轮美奂,精致巧妙…… 谁都知道曾经落魄的孔乙己发达了,衣锦还乡并且还与祥林嫂结成了异姓兄妹。 鲁镇,因为笙歌一人的到来掀起了惊天波浪。 半年的时间倏忽而逝,在笙歌的教导下,祥林嫂已经掌握了基本的习字技巧,阅读一些简单的文字不成问题。 “给阿毛起个名字吧。” 笙歌一边戳着阿毛肥嘟嘟的小脸蛋,提议道。 若说这半年,变化最大的一定是阿毛。 如今的阿毛不复之前的瘦骨嶙峋,反而白白净净,粉嫩可爱,看起来就好似观音座下的童子。 “姓什么?” 祥林嫂皱着眉头反问道。 她与贺老六再无瓜葛,贺老六也没有资格做阿毛的爹爹。 “你可还记得你姓什么?” 笙歌之前曾经问过祥林嫂姓甚名谁,可祥林嫂却没有丝毫的印象。 自祥林嫂记事起,她就已经是以卫祥林童养媳的身份存在了。 家住何处,父母是谁,一概不知。 祥林嫂凝眉沉思,依旧摇摇头。 三岁便被卖到了卫家,如今已经过期二十来年,她怎么可能还知道自己究竟是谁。 “姓孔吧。” “不仅阿毛姓孔,我也改姓孔吧。” 二嫁之日起,她就再也不是卫家人,见人介绍祥林嫂已是不妥当。 “也好。” 让阿毛与他姓,她自是十分欢喜的。 “阿毛,叫你什么好呢?” 如今阿毛已经能够清楚的吐字了。 “安” “安” 听到祥林嫂的问题,笙歌和阿毛不约而同的说道。 祥林嫂眼神狐疑,不停的在笙歌和阿毛之间打转,为什么越是相处就越是觉得孔乙己和阿毛之间有猫腻。 还有,她的阿毛是不是太聪明了些。 智多近妖,这究竟是一件好事还是坏事呢。 见笙歌和阿毛坚持,祥林嫂也不好反驳。 安字,虽简单,但寓意却也不凡。 孔安…… 为什么这么难听呢。 只可惜,难听只有她一人觉得难听,阿毛喜滋滋的接受了自己的名字。 安…… 姓贺还是姓孔,于他而言,并不重要。 相反,能够跟阿娘一个姓氏,他很开心。 “你准备叫什么呢?” “笙歌……” 笙歌悚然大惊,抬眸不着痕迹的看了一眼祥林嫂。 巧合吗? 笙歌…… “为什么会取这样一个名字呢,这样的名字可不常见。” 笙歌藏起自己微微有些发颤的手,努力装作很自然的样子。 “昨日读诗刚刚看到,觉得好听。” “以前见你曾经写过,觉得好看。” “名字,好听好看就足够了。” 祥林嫂一本正经的解释着。 可笙歌的一颗心并没有安静下来,反而第一次感觉到无边的恐慌。 她在改变的究竟是谁的命运? 还是说这个世界其实从一开始就不是一个正常的世界。 毕竟阿毛的存在,就证明了这个世界是有漏洞的。 笙歌微微低头,可是却撞进了阿毛那双睿智清澈的眼睛中。 她一直都知道阿毛很聪明,当年的上海滩谁又不忌惮贺安贺小公子运筹帷幄的本事呢。 只见阿毛轻轻握住的笙歌的手腕,温热柔软,传递出的温度一点一点在平复着笙歌心中的动荡不安。 “好。” 笙歌这句回答其实已经很勉强。 孔安,孔笙歌…… 呵…… 笙歌敛去眼中的沉思,一点一点收拾好自己莫名其妙的恐慌情绪。 一个名字而已,为何她的心却又一种强烈的不安呢? 也罢,也罢,走一步看一步。 …… 盛夏悄然而至,在鲁镇过着地主老财生活的笙歌收到了一封信。 这封信打破了她所有的平静。 中年军人病重,怕是活不了了…… 谁说他们的初遇并不友好,但在几年的征战中已经成为了朋友。 临行前,她那句话只是心忧,可是却没想到一语成谶。 信是瘦麻杆写的…… 收到信,笙歌就知道鲁镇这短暂的平静再也留不住了。 “收拾下东西,我们即刻启程。” 笙歌不放心把祥林嫂和阿毛留在鲁镇。 祥林嫂并没有多问什么,点头应下。 如今的安稳是孔乙己所给,她不能忘恩负义。 星夜兼程,连日赶路,笙歌终于赶了回来,只可惜依旧没有见到中年军人最后一面。 公馆被素缟花圈纸扎包围着,凄凉阴森的哀乐奏响着,不断在陈公馆上空盘旋。 今日是中年军人下葬的日子。 “将军……” 对于笙歌的归来,几家欢喜几家愁。 人走茶凉,树倒猢狲散乃是常情,在中年军人病倒的日子里,手下已经有不少人心怀鬼胎,就等着中年军人一烟气就开始瓜分势力。 笙歌摆摆手,走向尚未合上的棺材,仔细打量的功夫请教着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确实是身体垮了,重病难治。 看到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给出的答案,笙歌松了一口气。 还好…… 还好不是有人刻意算计。 笙歌归来,强势的扛起了中年军人手中的大旗,接过来所有的势力。 名正言顺。 因为中年军人临死前在众人的见证下写了一封信把自己唯一的儿子托付给了笙歌。 这一出让笙歌想起了汉昭烈帝的白帝城托孤,但中年军人是不是太高看她了呢。 她就是个简单粗暴的家伙,哪能不得了孔明先生的一步三算,事无巨细。 她没那个脑子。 不过,她依旧有条不紊的做好了势力的接收。 因为,她有阿毛。 第二百五十四章想暴富的孔乙己(三十九) (三十九) 对于笙歌而言,绝对是能动手就别bb。 跳的欢快的就直接彻底打怕,一劳永逸。 而阿毛的方法却与笙歌截然不同。 智谋,能用脑子解决的绝对不动手,不战而屈人之兵。 外人都在猜测笙歌手中有一个孔明在世的军师,可是任是谁都想不到这个军师会是个孩子。 笙歌忙里偷闲,终于能够喘口气的时候,发现了祥林嫂的改变。 几番追问,笙歌知道,祥林嫂遇到了顾怀远。 是呢,就是顾怀远,那个曾经唤她大婶的顾小哥儿。 究竟什么才是剧情呢。 笙歌只想说,孔乙己这个世界的剧情,在她对祥林嫂伸出援助之手的时候已经崩的一塌糊涂了。 或者说,阿毛的特殊就是最大的bug。 “英雄救美?” 这么俗套的剧情吗? 顾小哥儿的颜值自是不需要怀疑的,而祥林嫂在经过这一年来的调理也看起来娇媚动人。 顾怀远的出现对于笙歌和阿毛来说都是一个极大的震撼。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顾怀远还不是那个问鼎天下手握大权的人,仍旧是卧虎寨的大当家,苦于寻找卧虎寨的出路。 在祥林嫂的引荐下,笙歌见到了年轻的顾怀远,没有大胡子,脸上没有疤,清俊雅致,温和却又不失锐利,这样的人最是吸引人眼球。 没有疤啊…… 笙歌失笑,她没有去卧虎寨,顾怀远自然就不可能在用杀猪刀刮胡子的时候被她吓到。 这样的顾怀远说不出的好看。 只是,顾怀远面对不卑不亢,进退得当,谦虚又不卑微是表达的自己的想法。 那双眼睛唯有在看向祥林嫂的时候才有几分温情。 是的,只是温情,一种发自心底的信任和依赖,却看不出属于男女之间的旖旎情丝。 顾怀远自始至终唤祥林嫂都是笙歌,亦或者是孔小姐。 笙歌…… 顾怀远口中每出现一句笙歌,笙歌的心就止不住跳一下。 好吧,她还是没有适应祥林嫂拥有了笙歌这个名字。 “你说你要归顺于我?” 笙歌着实没想到顾怀远的来意竟然是归顺。 毕竟在她的大脑中,顾怀远是最后的赢家,缔造了新纪元的人,怎么可能来抱她的大腿。 可是事实证明没有什么是不可能发生的,只有想不到。 顾怀远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土匪,不是长久之计,这一点他一直都清楚。 前来投奔孔乙己是他深思熟虑之后的结果,他很欣赏孔乙己雷厉风行的作风。 当然,还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笙歌,孔大帅的妹妹,孔笙歌。 闹市初见,他就觉得笙歌很是面熟,就好似是在哪里见过一般。 在得知对方名字后,这种感觉愈发强烈。 忍不住靠近,忍不住信任。 与君初相识,如遇故人归,也许这就是此刻他心中的想法吧。 于公于私,孔乙己都是归顺的最好选择。 笙歌沉默了。 顾怀远,顾小哥儿,你能不能不要给姑奶奶我出难题里。 你家不是还有一个大宝藏在等着你继承吗,利索索的去把宝藏挖出来走向人生巅峰就好,何必在这里浪费时间。 难道顾小哥儿是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昏君? 可是当初她跟在顾小哥儿身边那么多年年,怎么没见顾小哥儿爱上她呢,只会一次次坑她。 临死,还得摸黑她的名声。 不公平啊,说好的本小仙女是女主呢,剧本是不是拿错了。 “顾怀远,你得清楚,我只是在替陈公子暂时打理掌管军队和势力。” “你投奔的不是我,而是陈氏。” 笙歌冷静的在替顾怀远陈述利弊。 “我天生懒散,过不来这种大权在握殚精竭虑的日子。” “不久之后,我就会将大权交还给陈公子。” “你做决定之前,还是最好想清楚这一点。” 已故的中年军人的确是个有大胸怀的人,但这不意味着他的儿子可以青出于蓝胜于蓝。 中年军人的儿子狠辣有余,智谋胸怀不足,显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最近她已经发现身边多了不少监视她的人,不出意外就是陈公子按耐不住要对她出手了。 陈公子的心思并不难理解,不就是怕她彻彻底底的把这只军队变姓孔吗? 呵,还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本小仙女一直能想的都是暴富,可没想着权倾天下。 顾怀远心思玲珑剔透,闻弦音而知雅意,与这样的人交流最是省心。 “孔先生可愿来我卧虎寨。” 笙歌挑眉,土匪小哥哥这是准备招揽她了吗? 去还是不去,这是个问题,只不过现在还为时尚早,不着急做决定。 “你觉得卧虎寨能够放下我吗?” 笙歌反问道。 只要她愿意,已故中年军人留下的势力,她剁手可得。 只可惜,她不愿意。 她总觉得就这样将中年军人的势力据为己有,就好似亲自捅死中年军人,手上沾了他的血似的。 嗯,她就是个矫情的人。 “孔先生,卧虎寨不会永远只是卧虎寨的。” “只要孔先生愿意,顾某愿意与孔先生共掌卧虎寨。” 顾怀远掷地有声,端的是大气魄。 笙歌眼神中满是赞同,她早就知道顾怀远能够走到最后那一步,眼界智谋胆识手腕缺一不可。 看看这气魄…… “此事不急。” “既然你今日来了,那就容我设宴款待,以答谢你对祥林……舍妹的救命之恩。” 祥林嫂三个字脱口而出。 好吧,在她的心中,祥林嫂一直是祥林嫂,她真的没有办法坦然自若的喊出笙歌二字。 mmp,这不是在为难她吗? 本小仙女不开心了。 “孔先生言重了,路见不平,任是谁都会那样做的。” 听着顾怀远冠冕堂皇的话,笙歌忍不住撇了撇嘴。 呸,相交几十年,本姑奶奶怎么就不知道你还是个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好汉呢。 明明是阴死人不偿命好吗。 一个劫道的土匪在这里讲路见不平。 难道当初抢劫她和阿毛的是鬼吗? 都是千年老狐狸,在这里装什么纯真小绵羊。 笙歌真心觉得自己快要呕死了。 第二百五十五章想暴富的孔乙己(四十) (四十) 气死本小仙女了。 (><) “哦,那你就走吧。” 笙歌扔下硬邦邦的一句话,就起身以有事为名走了。 顾怀远,祥林嫂面面相觑,唯有阿毛心里闪过了然。 好吧,义父应该是惹阿娘生气了。 他也觉得义父那句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装的有些过头了。 依他看,义父应该是路上的不平吧,拔刀砍得就是他。 “孔小公子……” 顾怀远看着阿毛眼睛盯着他,连忙低头问好。 谁都知道,孔先生的逆鳞是孔小公子,只要是孔小公子想要的,孔先生一定会竭尽全力得到。 可以说,孔小公子是谁也惹不得的。 “顾叔叔好。” 阿毛乖巧的点了点头,然后甜声回答道。 看着阿毛这贴心小棉袄的乖巧模样,谁也想象不到,他是站在笙歌身后让人忌惮不已的神秘军师。 顾怀远冷不丁打了个寒颤,为什么这软糯可爱的小孩子让他深深忌惮呢。 “也许大哥今日有事,还请顾先生见谅。” 祥林嫂从刚才的震惊中反应过来。 就是个瞎子,也能看出孔乙己刚才有些不快了。 不快什么? 她一无所知。 “无碍。” “不知是否有荣幸请孔姑娘共进午餐?” 顾怀远说话时,眼睛注视着的却是祥林嫂额头的位置。 为什么他总觉得少了些什么呢? 顾怀远收回视线,心中惴惴不安。 “娘亲,昨天不是跟舅舅说好中午一起吃饭的吗?” 阿毛淡淡的说道。 他看的分明,义父对娘亲没有男女之情,若是娘亲一股脑儿的自作多情,到最后难以收场,为难的只会是阿娘,他如今的舅舅。 别看阿娘做事果断雷厉风行,但是她简单粗暴的外壳下却装了一颗柔软的心。 旧人,所以阿娘仁慈。 对他人仁慈,为难的就是阿娘自己了。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也许他该与阿娘商议一下如何点醒娘亲,也让顾怀远明白他自己心中的想法。 祥林嫂闻言讪讪的笑了笑,然后婉拒了顾怀远的邀请。 顾怀远告辞离开,一直都觉得背后有一双幽深的眼睛在直直盯着他,让他胆战心惊。 “娘亲是想让顾叔叔最我阿爹吗?” 在祥林嫂面前,阿毛的表现中规中矩,就像是个真正的孩子,除了有些聪明的不像话。 阿毛一句天真的问话,让祥林嫂有些不知所措。 “没有。” 祥林嫂迫不及待的否认,反倒更像是在欲盖弥彰。 阿毛微微笑了笑便不再言语,娘亲和阿娘的差距还真不是一般大啊。 阿娘从来不会因为什么人而患得患失,也不会想把自己的命运交到别人手里。 当初的阿娘在上海滩那般光彩熠熠,可是从不见阿娘那颗心有所动摇。 有人说阿娘是被伤透了心,所以才会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对于这一点,他嗤之以鼻。 阿娘像是那种为情所伤的人吗? 应该说,阿娘那颗心从来没有因为男女之情跳动过。 “我去看看舅舅。” 阿毛迈着小小胖胖的小短腿去寻笙歌。 很多事情,他跟笙歌心照不宣,所以交流起来也就分外容易。 阿毛的担心,笙歌也有隐忧。 顾怀远那样的人,真的很容易让人动心。 清俊不凡的外表,文雅矜贵的谈吐,这一切就是很多人想象中的样子。 是啊,若是有朝一日祥林嫂对顾怀远动了心,她又该如何收场呢。 人的眼睛是骗不了人的,顾怀远看向祥林嫂时的确温情脉脉,但也足够冷静。 那不是看心爱之人时的眼神。 她虽然是个万年单身狗,但是她也见了不少有情人。 房遗爱看高阳公主时的眼神几乎就是柔和的滴出水来,谁都能感受到其中的万般情谊。 提到高阳公主,房遗爱就是欢喜的。 可顾怀远不一样,顾怀远冷静睿智。 也许她该找顾怀远谈谈了,只是祥林嫂会不会又以为只她棒打鸳鸯。 反正她是一个有前科的人…… 烦死了…… 以后她再也不要做什么烂好人,不要多管闲事。 旧人也好,故人也罢,反正已经故了。 …… …… 收到笙歌邀请的顾怀远一脸懵逼,孔先生这是要出什么幺蛾子了。 不过,顾怀远如今还没有资格拒绝笙歌的邀请。 笙歌下了请帖,顾怀远必须得到。 按照要求,顾怀远到达了请帖中所说的地方,见到笙歌明白了意思后,顾怀远沉默了。 男女之情? 他对孔笙歌有吗? 扪心自问,他会因为孔笙歌的出现而欢喜雀跃吗? 不会。 让他亲切的是那张脸,那个名字,至于感觉反倒成了其次。 “多谢孔先生提点,是小生考虑不周,造成的困扰,小生会尽量解决。” 顾怀远也不愿祥林嫂因着自己不坚定的立场而芳心错付。 于是,接下来的几天,笙歌先见到了祥林嫂眼眶通红,接下来就是数日的消沉。 mmp,她好像又做了一次恶人。 在笙歌彻底整合了中年军人留下来的势力之后,果断的放权给中年军人的儿子,然后毫不犹豫的离开了这座城市。 她可不想过每天被人监视的生活,烦都要烦死了。 接下来的几年时间笙歌走上了一条挖宝藏的不归路,谁让直播间里有一群能够给她指点方向的玻璃碴子呢。 外面的水深火热,硝烟弥漫,而笙歌则是从一个大山出来直接钻入另一座大山。 顾怀远声名大噪时,她也拥有了金山银山。 这样应该可以算是暴富了吧。 直播任务完成,她也许该去抱个大腿了,要不然拿什么来守住这座金山银山呢。 大腿,自然就是顾怀远了。 虽说现在已经不能雪中送炭了,但是最起码可以去锦上添花吧。 有钱任性,暴富的笙歌直接给顾怀远捐了些军费,然后自告奋勇打了两场胜仗就站稳了脚跟。 这一切顺利的出乎笙歌的预料。 多年来,顾怀远依旧单身,祥林嫂那颗被拒绝的心再一次开始蠢蠢欲动了。 如今,顾怀远是阿毛的义父,她是不是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呢? 事实证明,近水楼台也有可能得不了月,反而掉下河淹死。 第二百五十六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一) 想勇猛的武大郎 (一) 阿毛一天天长大,有笙歌和顾怀远做靠山,阿毛生来就是天之骄子。 顾怀远一如当初,成为了最后的赢家。 祥林嫂是自始至终都陪在顾怀远身边,所有人都默认了祥林嫂对于顾怀远的特殊性。 唯独除了顾怀远。 孔乙己的年岁本就要比祥林嫂大许多,堪堪看到阿毛长大,笙歌就阖然长辞。 这一次死亡来的格外快,笙歌根本来不及交代任何遗言就脱离了这个直播世界。 可是,笙歌并无遗憾。 临终前,她听到了阿毛的一句阿娘。 这句阿娘,这一世,她肖想了几十年。 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她与阿毛心知肚明,可是终此一生都没有相认。 舅舅…… 阿毛喊了她十几年舅舅啊。 “阿娘……” 果然,阿毛喊的阿娘最是动听。 孔乙己暴富的心愿她实现了,因为她成为了顾怀远开创新纪元之后的首富。 祥林嫂的命运再一次被她改变了,哪怕这一生她都没有得到顾怀远。 可是这不意味着祥林嫂过的不好。 孔乙己的妹妹,孔家的小姐,儿子还是开国元首的义子,尊荣富贵祥林嫂皆有了。 对于祥林嫂而言,遗憾自然是有遗憾的。 可是,与本来悲惨的命运相比,此刻的她已经足够幸运了。 在这个世界,与故人重逢,笙歌并没有上个世界的轻松,反而背负了莫大的枷锁。 本来说好要浪的,可是却在祥林嫂身上一次次让步。 宠着阿毛,是心甘情愿。 帮着祥林嫂,尽的是情分,为的是心安理得。 真是可惜呢,这一次竟然没有等到阿毛成婚,她就去世了。 这是笙歌闭上眼睛前的最后一个想法。 …… …… “你喊他什么?” 威严中带着几分迫切的声音在阿毛背后响起。 阿娘…… 是阿娘吧。 如今的顾怀远不再似当初一般俊美无双,岁月终究还是没有绕过任何一个人。 顾怀远的眉眼间有了皱纹,甚至就连声音都不再如以往清脆。 阿毛眼泪汪汪,哭的不能自已。 十几年来,阿毛从来都不曾落泪,这是他第一次流泪。 他的阿娘一直都在给予他最好的一切,哪怕从来他都不能喊她一声阿娘。 “你为什么喊他阿娘?” 顾怀远坚信自己不会听错。 他对笙歌这两个字熟悉,对阿毛娘亲那张脸熟悉,可是面对孔笙歌,他总觉得有什么是不对的。 他怕他的信任错负他人,他也怕他的依赖认错了对象。 有些人遇见仿佛就是生来注定的,就好像在他看到孔笙歌的第一眼就知道他们是认识的。 只可惜,越是相处,就越是奇怪。 明明熟悉姓名,熟悉的脸,可是为什么再也给不了他熟稔的感觉。 “义父。” 阿毛看向了这个两世都是他义父的男人。 他清楚,义父没有他的奇遇,至多是隐隐感觉到了熟悉。 所以,他认出了阿娘,义父没有。 “义父,娘亲本来是没有名字的,别人唤她一声祥林嫂。” “笙歌二字是娘亲在舅舅房间中看到然后引为名字的。” “笙歌……” 顾怀远有些茫然,千头万绪可是却没有一点是她能够抓住的。 “她是谁?” 这是顾怀远唯一能够问清楚的。 “舅舅。” 我的阿娘。 对于笙歌的身份,阿毛绝口不提。 有些事情已无再提起的必要,就像终此一生阿娘都没有要求他喊一声娘一样。 止于唇齿,掩于岁月。 这就是最好的选择,最后的结果。 孔乙己的丧礼办的很是隆重,就连国家元首都亲自前来吊唁,这是谁都没有想到的。 孔乙己的丧礼结束之后,顾怀远毫无征兆的辞去了元首的身份,开始执着于一些旁门左道。 他总觉得有些事情是需要自己弄清楚的。 哪怕,真的需要很久…… 哪怕,真的没有结果…… …… …… 脱离直播世界的笙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无论是遗憾,亦或者是担忧都要通通放下。 能跟阿毛再一次尽母子情分,她已经很知足了。 这一次笙歌并没有再去游乐场玩什么刺激的游戏,而是十分平静的度过了休息的一周。 她发现,她已经能够慢慢调节自己的情绪。 其实,直播不同的世界,何尝不是对人生百态的一次次体验呢。 对于笙歌而言,游乐场可以不去,但游戏不可以抛弃,只不过这一次笙歌没有再拿着猴子去王者峡谷被虐,而是开始吃鸡。 大圣本就该是桀骜不驯的,只是她手里的猴子有些废。 作为一个怂到骨子里的人,笙歌充分发挥了苟着的良好美德。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苟着苟着就被毒气毒死了呢。 哼,新游戏对她不友好。 伐开心(○^^) “开始任务吧。” 既然苟着吃不了鸡,那她就苟着去完成任务吧。 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这一次你有艳福了……” 一一这句话让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也算是有了经验了,一一描述的世界越美好,实际上就越糟心。 “你能不能闭嘴,听了怪人的……” 笙歌皱着眉头阻止了一一接下来的话。 听一一在这里说话,还不如利索索进入直播世界接收剧情。 “这次真的没骗你,你真的有艳福了……” 一一的声音还在耳际,笙歌就感觉自己进入了一个新的直播世界。 艳福…… 她一个小仙女需要什么艳福。 只能看看不能摸,还真是心痒啊。 直播间玻璃碴子那句不举深深的刻在了笙歌心里。 唉,生活艰辛,何必插刀子。 笙歌看着自己肩上挑着的担子,掀开遮着的白布一看,馒头? 这么说,她还是个手艺人,最起码要比孔乙己的起点要好吧。 不过,当笙歌看到自己明显比常人短一截儿的腿,心瞬间凉了,这个剧情她好像又猜到了。 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孔乙己,本小仙女再也不嫌弃你了。 呜呜呜…… (┯_┯) 卖炊饼的武大郎…… 不出意外,她现在就成了武大郎。 本小仙女内心是拒绝的。 武大郎,这可是个声名赫赫的人啊。 第二百五十七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 (二) 武大郎卖炊饼人熊货囊。 这是一句歇后语。 言简意赅,就足以概括武大郎了。 她上个世界是不是就不该嘴贱的对贺老六的小娇妻说什么潘金莲。 一语成谶这种事情发生在她身上实在是太常见了。 差点儿忘了自己的乌鸦嘴。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在你身上我验证了一句话,丑是无止境的。没有最丑只有更丑。 我有辣条跟我走:当初是头猪,我还能欺骗自己那是萌,现在呢? 浪九九:主播你就自己说吧,现在你多高。 主播:身高八尺有余,腿长一米八…… 日常皮一下,不皮不开心。 不过,现在皮了也不开心。 本小仙女是个颜狗啊。 泠泠七弦上:说谎是可耻的。八尺?五尺都没有吧。 莲花仙子:一米八的大长腿……主播你确定能看到自己的腿吗? 主播:扎心了…… 武大郎身不满五尺,面目丑陋,头脑可笑,上身长下身则短;清河县人见他生得短矮,起他一个诨名,叫做三寸丁谷树皮。 这是水浒传中的描写。 本来就矮,还上长下短,除了屁股就是脚。 腿什么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唉,真是心忧啊。 主播:你们别叨叨,让本主播静静。 本小仙女现在只想静静,谁也不要来理她。 至于炊饼…… 本小仙女现在没有心情卖。 笙歌找了处干净的巷子,开始坐下思考人生,剧情什么的不着急。 作为一个看四大名著长大的人,对于水浒传不陌生,对于武大郎更不陌生。 笙歌真心觉得自己的心千疮百孔了。 她得缓缓…… 现在还只是看到了自己的身高,还没看长相。 笙歌不敢保证自己会不会成为第一个被自己长相吓死的人。 颜狗伤不起啊。 这就是一一说的艳福吗? mmp,好想把一一大卸八块啊。 叮咚叮咚,直播间那个没有名字的大佬再一次上线了,这一次倒不是秒掉线,而是说了一句话。 “你是谁?” 这个字体并不像是直播间弹幕的统一字体,反倒更像是亲自写出来的。 一笔一划,铁骨铮铮。 笙歌翻了个白眼,小仙女不开心,不想说话。 笙歌默默的在心里数着数,就看着这个神秘大佬几秒钟掉线。 一…… 二…… 三…… 掉线了。 哼。 (><)就知道坚持不过三秒。 等这位神秘大佬什么时候坚持过在线一分钟,她再回答问题。 本小仙女的直播间,任性。 笙歌看着日渐毒辣的日头,摸了摸饿的咕咕叫的肚子,瞬间觉得生无可恋。 吃快儿炊饼? 不要,本小仙女无肉不欢。 笙歌掂量了一下武大郎今天赚的铜板,约莫可以吃顿肉。 自己赚的钱自己花,谁让貌美如花的妻子压根儿不需要她养。 于是笙歌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口,一人一个免费把炊饼送出去,挑着轻飘飘的担子去了酒楼。 “一壶酒,半斤牛肉。” 笙歌大手一挥,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有气势。 只可惜,武大郎天生就跟气势这种东西无缘。 水浒传中潘金莲的视角曾言,武大郎三分似人,七分似鬼…… 这短短的八个字足以见得武大郎长相多么磕碜。 “武大,今儿怎么有空来吃酒了?” “难不成家里那位美娇娘不让你入家门。” 任是谁见了武大郎都会忍不住调笑几句,谁让武大郎娶了位貌美风流的妻子呢。 一块儿羊肉落在了狗嘴中…… 哪怕潘金莲作风风流,但依旧还是有很多人不忿。 “你惦记?” “再惦记也不是你的。” 笙歌怼起人来丝毫不留情。 她真怕武大郎的心愿是跟潘金莲和好如初做一世恩爱夫妻啊。 恩爱夫妻…… 有可能吗? 就像贺老六嫌弃祥林嫂,潘金莲也是从头至尾都没有看上武大郎。 强扭的瓜不甜啊。 被笙歌这么一怼,店小二瞬间息声了。 今天的武大好像不太正常。 往日里武大郎怯弱无能,就连别人当着他的面调戏了潘金莲,他都不敢发作,只能灰溜溜的逃走。 今儿怎么就突然有了气性呢。 唉,不容易啊不容易。 就看在这难得一见的脾气上,他是不是应该偷偷给他点儿兑水少的酒? 笙歌可不知道店小二的想法,只觉得吃饱喝足有力气之后再想别的事情。 酒足饭饱,这个时代的酒肉可比她之前吃的有嚼劲多了。 笙歌打了个饱嗝,付了饭钱,悠闲的临窗坐着待日头不再那么毒辣才施施然离开。 古色古香的小城,不绝于耳的叫卖声,笙歌手贱的买了一只精致但也价格实惠的簪子。 卧槽…… (#Д)Σ 身为一个绝世大丑男,拥有一个风流韵事不断最后杀夫的妻子,买簪子给谁用…… 真是手欠啊。 哼,买簪子的肯定不是她,而是武大郎。 笙歌毫无压力的把锅推给了武大郎。 毫无目的的走着,笙歌慢慢出了城,看着城门上端庄严肃的阳谷二字,心下也明白,看来武大郎已经从清河县搬来了阳谷县。 只可惜,武大郎不明白一味的逃避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一个懦弱无能还相貌丑陋的人却娶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本就是一件让人妒忌的事情。 妒忌是原罪,也是人的本性。 妒忌的人越多,看热闹的就越多。 逃到哪里,都避免不了。 除非武大郎强势起来,除非潘金莲不再貌美如花。 只可惜,没有那么多除非。 武大郎唯一强势的一次还是去捉西门庆和潘金莲的丑事…… 笙歌坐在人烟稀少的河边,开始沉下心接受剧情。 是啊,哪怕身为一个颜狗下意识的排斥这样的长相,但直播任务还是要继续的。 嗯,她是一个敬业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以貌取人是错误的。 笙歌很是装逼的说服了自己,然后开始接受剧情以及武大郎的心愿。 唉,还是嫌弃丑,怎么办。 π_π 心塞塞。 笙歌叹了口气,认命了。 这的确是她曾经熟知的《水浒传》世界,她也的的确确是那个死于妻子之手的倒霉又窝囊废的武大郎。 第二百五十八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 (三) 糟心…… 身为旁观者和如今身临其境成为武大郎所看到的和所感觉到的是完全不一样的。 b数存于心而非于行。 武大郎自幼父母双亡,虽悲惨,但也含辛茹苦的养大了武松。 只是性子怯弱无主意已经改变不了了。 逆来顺受,从不敢反抗。 生来样貌丑恶,身材短小,是以久不娶亲。 潘金莲原是大户人家的婢女,因不愿依从主子便去告知了主母。 主子怀恨在心,于是打着侮辱潘金莲的名义非但分文不取还倒贴了一些钱把潘金莲嫁给了武大郎。 这一婚事,不知武大郎不知是福是祸,但突然多了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武大郎还是十分开心的。 他虽勤恳,但始终无人愿意嫁给他。 潘金莲本是心高气傲之人,否则也不会在被主子强迫时反抗。 可是,她没想到反抗反倒落了个嫁给清河县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 一个从未入过眼的人,突然成了她要相守一生的夫君。 潘金莲怎么能够甘心。 武大郎也知道自己娶了个美娇娘是走了狗屎运,所以事事以潘金莲为先。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更不要说潘金莲本就无意嫁给武大郎。 所以那些地痞流氓,浮浪子弟们时不时的就会上门骚扰一番。 一个主动,一个刻意,武大郎就是想防都防不了。 防不了,那就躲…… 于是,懦弱的武大郎就从清河县搬到了阳谷县。 潘金莲着实消停了一些日子,可是武松的出现使得潘金莲那颗本就不安分的心再次跳动。 只可惜,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武松是个不解风情的,理解不了潘金莲的万般柔情。 更不要说潘金莲还是他的长嫂。 长嫂如母…… 所以哪怕他知道了潘金莲的心思,也只是隐晦的告诫。 与西门庆的相遇,是偶然也是必然。 更可笑的是,潘金莲还是应武大郎的要求每日早早关窗失手把棍子掉落恰好砸在了西门庆身上。 无巧不成书…… 若潘金莲是未嫁之身,指不定会是一段风月佳事。 一个有心,一个有意,王婆在中撮合,**,潘金莲便跟西门庆勾搭在一起。 最终被蒙在鼓里的只有一个武大郎。 好不容易从外人口中得知,义愤填膺一辈子就这么硬气了一次去捉……奸……的武大郎还被西门庆一脚踹中心窝重伤卧床。 若是武大郎仅仅是爱慕潘金莲美色,笙歌觉得这个说法是偏颇的。 明明亲眼见到了自己妻子与外人同床共枕,又被奸夫踹成重伤,可偏偏武大郎还是想给潘金莲一个机会。 说只要潘金莲安心回来,给他卖药治伤,他就可以既往不咎,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更不会告诉孔武有力勇猛不凡曾经打死过老虎的武松。 武大郎这句话的确有威胁的意味,但何尝不是一种让步呢。 他心中自知自己配不上潘金莲,所以愿意一退再退。 只可惜,潘金莲只听出了武大郎在用武松威胁她,所以恶由心生,在王婆的挑拨下,做出了弑夫的事情。 不对,也许潘金莲听出了武大郎的让步。 可是,她却舍不下浓情蜜意,正打得火热的西门庆。 在潘金莲眼中,身为财主的西门庆风度翩翩多金帅气,可要比三寸丁谷树皮的武大郎好太多。 往前一步,便是她一直期望的生活。 所以,潘金莲最后还是选择了舍弃武大郎。 武大郎在被潘金莲喂下砒霜时,依旧不曾怀疑过潘金莲真的会狠心至此。 之后的事情就顺理成章了,武松办事归来,发现武大的死有疑问,于是几番查探,发现了西门庆潘金莲以及王婆合谋杀死武大的事情。 之后便杀了西门庆和王婆,并割下了头。 这就是整个剧情。 武大郎的心愿竟不是报仇,不是杀了潘金莲和西门庆以泄心头之恨,反而是想变得勇猛。 这勇猛不仅仅是指武大郎想要改变懦弱卑微的性格,而且也是想从外貌上彻底改变。 他与武松乃是嫡亲的兄弟,他养大的武松,兄弟情深,但何尝没有羡慕呢。 一个是三寸丁谷树皮。 一个是景阳冈打虎英雄,一表人才,英俊神武。 潘金莲对武松的青睐,他也略有感觉,可是却只能假装不知道。 他心知,潘金莲嫁于他从不曾心甘情愿。 被毒死,他有怨恨,有不满。 但西门庆和潘金莲下场均凄惨,萦绕在心头的那份怨气突然就散去了。 武大郎知道,他的悲剧归根结底在于自己。 几十年,从不曾真正的立起来,软弱无能,卑微懦弱,从不敢反抗。 西门庆是偶然,他的悲剧确实必然。 …… …… 接受完剧情和武大郎心愿的笙歌,对武大郎的看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不得不承认,武大郎最后是清醒的。 他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也认识到了悲剧发生的根源。 对潘金莲,武大郎心思是复杂的。 喜得娇妻,武大郎是真真的把人捧在了心尖尖上的。 只可惜,终成怨偶,而他自己也死于潘金莲之手。 若是没有丝毫怨怼,那是不可能的。 但对潘金莲,武大郎也不仅仅是怨怼那么简单,否则也不会在心愿中对潘金莲只字未提。 不敢提,也不知怎么提…… 如今剧情已经进行到了武大郎从清河县搬到了阳谷县紫石街赁房而居。 只是武松还未曾归来,而打虎的消息却已经在阳谷县传开了。 看来,她马上就能见到赫赫有名的打虎英雄了。 不过,她也能徒手搏狼啊,为什么就没有人推崇呢。 她是不是得找个时间也去喝三碗酒,然后耍一通醉拳,打一头老虎? 毕竟武松初初扬名就是因为景阳冈打虎。 她得让别人知道虎父无犬子…… 呸,虎弟无犬兄。 更确切的说,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只不过,武大郎的心愿让她有些为难啊。 改变怯弱卑微,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性格很容易,但是外貌呢? 据说所知,如今的宋朝可还没有亚洲四大妖术啊。 整容吗? 整了脸,小短腿怎么整? ps? 拉长? 这确定不是在为难她吗? 第二百五十九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四) (四) 可是,ps是在自欺欺人啊。 武大郎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气的跳出来掐死她? 如果这是一个医术发达,科技先进的时代,她还可以采取手术的方式把骨头拉长试着长高。 可是,这是大宋朝啊。 拉长骨头十有**会变成截肢手术,到时候不仅矮丑,还是残废了…… 愁死了…… 究竟是她画风清奇,还是一一为她选择的直播世界更加扭曲? 清奇加扭曲等于绝配吗? 笙歌忍不住嘴角抽搐。 哪怕接收了剧情,对武大郎的恶感没有最开始那么强烈,但笙歌还是接受不了自己这样一副尊荣。 对于颜狗来说,颜值即正义。 长得丑,你就少bb。 笙歌看着河水中的倒影,再一次长吁短叹的半晌,直到太阳慢慢落山,草丛中的蚊虫开始出现叮咬人。 不想被咬的一身包,只好往回走。 傍晚时分,畅游小城,其实也有一种说不出的韵味。 大宋朝并不像大唐那般对坊市规定严格,所以就算夕阳西下,街上的小商贩非但没有减少,反而愈发多了。 只可惜,笙歌现在没有心思关注这些。 丹阳县紫石街…… 笙歌站在门口半晌,总觉得自己好像忘了什么东西。 主播:你们有没有觉得本主播丢了什么东西? 浪九九:丢了颜值,算吗? 灯火阑珊处:丢了吃饭的家伙…… 笙歌恍然大悟,她把武大郎每天挑着炊饼的担子忘在了城外。 算了,忘就忘了吧,反正她也没打算跟武大郎一样卖炊饼。 会不会做是其次的,利润少赚钱慢才是最重要的。 人们常说人丑就要多读书,那么矮丑不仅得多读书还得多赚钱。 任重而道远啊。 武大郎租赁的房子是一楼一底两场居室,说起来甚是宽敞。 二楼住人,笙歌缓步摸着黑走上二楼,幽幽烛火,昏暗却也温暖。 入目的便是头发披散,烛火下做着女红,静待武大郎归来的潘金莲。 灯下观美人,越观越美,这句话还是有一定道理的。 眉似初春柳叶,常含着雨恨云愁;脸如三月桃花,暗藏着风情月意。纤腰袅娜,拘束的燕懒莺慵;檀口轻盈,勾引得蜂狂蝶乱。玉貌妖娆花解语,芳容窈窕玉生香。 笙歌发现,剧情之中对潘金莲外貌的描述没有丝毫夸张。 风流韵味,浑然天成。 眉目含情,眼波流转,都好似有无尽的轻易要诉诸于口。 哪怕现在未施粉黛,墨发披散,也丝毫无损她的美。 潘金莲的美更恰当的可以称之为媚,柔媚入骨,见之难忘。 乍看之下,笙歌有瞬间的晃神。 笙歌在铜镜之中看到了自己的身影,旁边便是花容月貌风华无双的潘金莲。 一时间,笙歌竟觉得有些自惭形愧。 “你今日怎地如此晚归?” 潘金莲放下自己手中的绣花,秀眉微蹙,似是有些不满。 蹙眉的动作,看起来都是那般伤心悦目。 笙歌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鬼哭狼嚎声中回神,轻咳一声,想要掩饰自己的失态。 她身为一个女人,在看到潘金莲的第一眼都有些失神,何况是风流成性的西门庆呢? “今日有事儿耽搁了。” 笙歌并没有多做解释,只是随意的解释了一句。 与其说是解释,倒不如说是敷衍。 “可是遇到什么事情了?” 潘金莲起身便要褪去笙歌的外衣,略有些担忧。 声音软软,让人听了似是能够酥到骨子里。 笙歌眼神微闪,潘金莲的容貌怕是与杜十娘不相上下了。 只可惜,她成为杜十娘后,再也发挥不出杜十娘那种让人迷神的美。 “只是不想再卖炊饼了。” “夫人,委屈你了。” 接收剧情时,笙歌知道,武大郎在发现潘金莲与西门庆的丑事前,一直都想对潘金莲说一句委屈她了。 身为夫君,不能护她周全,亦没有在她被骚扰时挺身而出,武大郎深感抱歉。 潘金莲的手顿了顿,有些诧异的看着笙歌。 委屈? 她自是觉得委屈的。 可是什么时候武大郎有了这样的自知之明? 一时间,潘金莲竟有些不知该如何回应武大郎的这句话。 …… …… 走路太浪会闪腰:总感觉是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这武大郎究竟是走了什么大运气非但没有孤独终老,反而娶到了这样一个沉鱼落雁的美人儿。 浪九九:我在催眠自己,潘金莲才是主播…… 豺狼配女猫:楼上你不是一个人。 泠泠七弦上:主播这次是要做什么? 主播:长高长高,我要长高。 莲花仙子:主播可否为我们简单介绍一下这个直播世界? 显然,对于美女和野兽,如此特点鲜明的搭配,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也是心生好奇了。 笙歌简单明了的把这个世界的剧情说给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 灯火阑珊处:唏嘘啊…… 余生菇凉: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北城南笙:不相匹配,就注定了结局是悲惨的。如果主播你是潘金莲,你会心甘情愿的嫁给武大郎吗? 北城南笙:本就不心甘情愿,所以才会抵抗不住外界的诱惑。 北城南笙:这从一开始就注定了。可是潘金莲的手段也着实狠辣了一些。 春和景明:要注意,武大郎不仅仅是矮丑,并且性子还怯弱无能,在坐的真的有人会欢欢喜喜的嫁吗? 看到北城南笙的问题,笙歌沉默了。 会心甘情愿,欢欢喜喜吗? 扪心自问,笙歌的答案是不会。 自己做不到,又凭什么居高临下站在圣母救世主的立场之上去指责辱骂她人呢。 潘金莲想要的,与武大郎能给的,本就不一样。 这就是一出悲剧,彻头彻尾的悲剧。 武大郎被毒死,可怜可惜。 可潘金莲真的就一无是处,只剩下流传了千百年的**吗? 就不该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讨论这样有深度的问题,岂不是陷入了自我纠结。 主播:你们是要为潘金莲洗白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何为洗白,因是因,过是过,杀人之事不容抹杀,我们只不过是探讨了悲剧因何而生。 第二百六十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五) (五) 主播:你们这么正经,本主播有些心慌慌啊。 笙歌习惯了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逗比不正经。 突然变得这么正经,笙歌表示她的小心脏着实有些受不了啊。 泠泠七弦上:(·_·;)ノ 北城南笙:唉,装深沉是一件辛苦的事情,大家还是放飞自我吧。 画风变得正常,笙歌才舒了一口气。 这才对嘛,一群玻璃碴子装什么哲学家。 …… “夫人,你……” 笙歌欲言又止。 她还真是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处理武大郎和潘金莲的关系。 和离? 还是重修旧好,做一对恩爱夫妻? 笙歌表示第二个有些难度啊。 哪怕她真的能够实现了武大郎的心愿,成为高富帅,可依旧与潘金莲做不了恩爱夫妻。 如此娇艳欲滴的美人儿,她真的能够狠心让对方守一辈子活寡吗? 她虽然变成了一个男人,但是不意味着男人能做的事情她都可以毫无心理压力的做出来啊。 心累…… “夫人若是觉得委屈,不如你我和离,不知夫人意下如何?” 笙歌本就不是一个善于筹谋的人,她更喜欢快刀斩乱麻。 和离? 潘金莲悚然大惊,今天的武大郎绝对不正常。 一直以来,武大郎恨不得把她捧在手心里,今天怎么舍得提出和离了? 又是试探她吗? 真是没想到,武大郎试探她的法子倒是一个接一个。 别人调戏她的时候,武大郎大气不敢出。 “你这是何意?” “难不成你外面有相好了,所以这才迫不及待的想要把我赶出去?” “奴家已经失了清白之身,你要我如何?” 说到最后一句话,潘金莲是真真觉得委屈了。 就算她有花容月貌,可再也不是黄花大闺女,没有清白之身,哪个正经人家会再要她。 她不过就是不愿意屈从主子,为什么竟落得个嫁给了清河县武大郎的下场。 她悲愤,她怨恨,可是她的卖身契捏在主人手里,不得不从。 嫁给武大后,有时候她竟自暴自弃的想着,当初就该从了主子。 最起码主子有钱有势,长的还比武大好看点儿。 “不,不是赶你出去。” 美人落泪,笙歌有些手忙脚乱。 “只是觉得以你的容貌和聪明能干,嫁给我实在是委屈了。” “我也知道,我素来无用,让你看不上眼,想着不能再耽误你,所以才想到了和离这个法子。” 笙歌抓了抓自己的脑袋,连忙解释道。 武大郎没有想着报仇,所以笙歌和潘金莲的立场本就不是对立的。 了解了来龙去脉,她甚至有些体谅潘金莲。 潘金莲的眉头皱的更紧了,武大今日究竟是遇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情才会这么奇怪呢。 “我的确嫌弃你无能,在我被调戏欺辱时都不敢出面。” “你身为相公,一家之主,何时承担过你的责任。” “我的确嫌弃你样貌丑陋,可谁让我的清白之身给了你,我能如何。” 潘金莲悲从中来,总觉得她这一生看不到任何希望,总觉得前路漆黑,好像也只能一条路走到黑了。 可是,她真的好想过另一种不一样的生活啊。 “……” 笙歌无语,她能说她也嫌弃自己样貌丑陋吗? 好吧,像她这么嫌弃自己的人好像不多见。 “夫人,你放心,我今后一定会发奋图强,给你更好的生活。” 笙歌信誓旦旦的说道。 只是说完就有些后悔,她这是非得亲自尝试一下被戴绿帽子的感觉吗? 潘金莲用手帕拭去眼泪,心想看着你就糟心,怎么更好。 悲从中来啊…… 但凡武大郎能够长的正常些,她也就安下心来好好过日子了。 这么磕碜,她实在是找不到说服自己的理由啊。 潘金莲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低下头。 不能再看了,再看睡觉会做噩梦。 …… …… 笙歌合衣躺在潘金莲身边,黑暗中睁着双眼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相公,你接下来的打算是什么?” “不卖炊饼做什么?” 潘金莲声音娇柔,有些疑惑。 她与武大做夫妻的时间也不断了,除却做炊饼,她也没发现武大还有什么赚钱的特长。 “夫人喜欢什么?” 笙歌反问道。 潘金莲翻了个白眼,她喜欢玉树临风,她喜欢芝兰玉树,她喜欢富贵荣华。 可是,这些武大郎都给不了她。 见潘金莲久不作声,笙歌接着说道“我想去考科举。” 士农工商…… 官员无论在任何时候都处于一种特殊位置。 残疾人不能考科举,可是朝廷律法又没有规定矮丑的人不能考试。 做官,最有保障。 “……” 潘金莲嘴角抽搐。 考科举? 她真想粗俗的回武大一句,你也不撒泡尿好好照照自己,看看自己哪里长的像官老爷。 “相公之前并未读书习字,现在是不是有些晚了?” 潘金莲说的很是委婉,似是要顾及武大郎那为数不多的自尊心。 “只要想开始,任何时候都不晚。” 好吧,又是一句鸡汤。 mdzz…… 这是潘金莲心里最深的想法。 如果不是大宋朝重文轻武,她倒是可以去尝试一下走武举。 只是,如果她上战场打仗,时不时消失个三五个月,绿帽子会不会戴遍阳谷县。 这一点,是很有可能的。 本小仙女是真的不想尝试被戴绿帽子的感觉,然后又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毒死。 她可不像武大郎那般宽宏大量,如果潘金莲算计了她,她绝对不会轻轻揭过去,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所以,丑话说在前头吧。 “夫人,以后你若是有了意中人,我绝不为难,一封和离书放你离开。” 嗯,你可千万不要脑子抽非得毒死本小仙女。 本小仙女是个小心眼儿的,爱记仇。 到时候哪怕你长的美,本小仙女也会弄死你。 “夫君觉得奴家这样一副残花败柳的身子哪个正经人家会接受。” 黑暗中,看不到武大郎那张丑脸,潘金莲突然觉得其实生活也不是那么绝望。 嗯,前提是武大郎别丑的惨不忍睹,要么就是她瞎。 (_) 第二百六十一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六) (六) 唉,只要一看到武大郎那张丑脸,那双还没胳膊长的小短腿,她就忍不住想哭。 人怎么能够这么丑…… 丑的惊天地泣鬼神。 “我只是说万一,夫人只需要记住我这句话就行。” 都是可怜之人,女人又何必为难女人呢。 不到万不得已,她真的不想跟潘金莲到了你死我活那一步。 “时候不早了,早些歇息吧。” 话音落下,笙歌松了一口气,潘金莲同样也松了一口气。 还好武大郎没有不管不顾的想要亲热,否则她真怕自己忍不住一时吐出来。 一夜无梦。 天微微亮,笙歌看着身边美人儿,觉得上天不公极了。 美人儿就算流口水也美,她就算不流口水,没有眼屎,也丑。 有这么一个惊艳众生的妻子,她还真是受之有愧啊。 笙歌轻轻叹了一口气,走下床去,开始锻炼身体,恢复自己爆表的武力值。 丑,不是堕落的理由。 晨练结束后,笙歌做了一桌色香味俱全的早餐,自己先吃后没有惊动潘金莲便离家去买文房四宝以及科举要用的书。 日上三竿,潘金莲幽幽醒来,身边无人,早已习惯。 潘金莲伸了个懒腰,白嫩细长的胳膊,凹凸有致的身材展露无疑。 潘金莲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养成睡懒觉不早起的习惯是为了不看到武大郎那张大丑脸。 睁眼就看到,一天都会有一个坏心情。 久而久之,就习惯了睡觉睡到自然醒。 武大郎宠她,也从未要求她做什么。 有时候想想武大郎也不是没有可取之处,可是谁让他太丑了。 任何的可取之处,配上那张脸和那双小短腿,就再也找不到光彩了。 潘金莲慢悠悠的穿衣洗漱绾发,起身打开了窗户。 武大郎租赁的这处临街的两层小楼地段不错,此时路上已经熙熙攘攘很是热闹了。 小商贩的吆喝声,零嘴的香气,让人觉得其实生活还是可以过得去的。 潘金莲走下楼,看到桌子上摆着的美食,有些发愣。 这是武大郎做的吗? 只可惜有些凉了啊。 潘金莲随意吃了两口,便放下了筷子。 没有炊饼的香气? 是啊,差点儿忘了武大已经说了不想再卖炊饼。 那早起做什么? 潘金莲有一种不详的预感,千万不要告诉她,武大郎真的打定主意要考科举? 像是回应潘金莲似的,门被从外推开。 刺眼的阳光铺洒进来,站在阳光下抱着一堆书的武大郎…… 依旧很丑…… 别人都是恍若天神,为什么到了武大郎这里就是大丑比了。 潘金莲觉得自己受伤了。 “你这是?” 潘金莲实在是不愿意听到武大郎说什么要读书的话。 (_)!! 有这些银子,难道不能买些胭脂水粉,不能买跟簪子,最不济还能裁剪身衣衫。 指不定武大郎出一身华贵的衣裳看起来就没有现在这么磕碜了。 人靠衣装马靠鞍。 “看书啊。” 笙歌说的一本正经。 本小仙女倒要看看,待她一朝高中,西门庆还有胆子给她戴绿帽子吗? 不就是一个破落的乡绅,本小仙女还嫌你怕? “夫人不必担心,这些年来我还有些积蓄,哪怕不卖炊饼,也会让你衣食无忧的。” 笙歌见潘金莲神情有些不快,淡淡解释道。 潘金莲扶额,一天的好心情又没了。 不卖炊饼,岂不是意味着武大郎一天都会窝在家中? 这是非得磕碜死她才罢休吗? 潘金莲觉得自己得找些事情做了,要不然每天跟武大郎朝夕相处,她怕自己会抑郁。 笙歌丝毫没有自己被嫌弃的自觉,自顾自的收拾起以前做炊饼的家业,腾出一楼,做了书房。 “夫人,以后我就住在一楼了。” “读书胜在清心寡欲寒窗苦读,所以就不便与夫人同床而眠了。” 笙歌一边收拾着,一边说道。 潘金莲如水的眸子中控制不住的惊喜,祸兮福所倚,老话果然没错。 这样一来,潘金莲突然发现武大郎识趣多了。 最起码比之前硬跟她亲热,还非要生孩子好多了。 自己长什么样子,心里没点儿b数吗? 自己丑,小儿止哭不过瘾,难不成还得再生个孩子膈应人吗? 她真怕到时候,孩子生出来,她是第一个被吓死的人。 虽说孩子也有可能随她,但这是有风险的。 所以,要她给武大郎生孩子,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幸福来得太快了…… 哪怕之前潘金莲很是不同意武大郎读书走科举,但现在却动摇了。 不愁吃穿,你随便怎么闹腾吧。 …… 笙歌不找麻烦,可是不意味着麻烦不找笙歌。 确切的说,麻烦找的是潘金莲。 武大郎素来软弱,所以有些垂涎潘金莲美貌的地痞流氓时不时就会上门调戏一下。 哪怕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发展,但是摸摸小手,逗逗乐都让人心驰神往。 以前武大郎这个时间都在外卖炊饼,潘金莲也不会把这些事情说给他。 反正说了也无用,武大郎从不会保护她。 敲门声砰砰砰作响,潘金莲的脸色有刹那的煞白,下意识看了武大郎一眼。 待看到武大郎那张老实丑陋的脸时,又苦笑一声。 靠武大郎还不如靠自己,这么长时间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应付这些地痞流氓,还不是什么要紧的大事。 潘金莲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打开门。 躲是躲不过的,不开门,这些人也不会善罢甘休,看热闹的也会越来越多。 笙歌有些不解,这是高利贷上门催债的吗? 为什么她不记得武大郎还欠债? 虽说武大郎是个大丑比,但是还算小有积蓄,不至于沦落到去借高利贷。 不是借高利贷,那就是来收保护费的? 笙歌看着潘金莲笑得千娇百媚,可眼睛深处满是无助和厌烦。 她曾经在水浒传上看到,潘金莲生性风流,浪荡不堪,可若她真是这种人,当初半推半就从了那家男主人又有什么不可呢? 她没有从,一方面的确书她心高气傲,另一方面何尝不是不想那么随便呢。 潘金莲,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Д=) 第二百六十二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七) (七) 经历这么多世界,笙歌早就不再像以前那样武断的把人分为好人和坏人。 有多少纯粹的好人和坏人呢。 哪怕再臭名昭著声名狼藉的人,依旧能够或多或少的发现人性的闪光点。 再乐善好施流芳百世的大善人,也许在不为人知的某些地方存在阴霾。 所以,不曾亲自观察亲自经历,又有何资格评判呢。 潘金莲用余光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武大郎,沉默退缩? 很正常。 应付这种事情,潘金莲已经很是顺手。 “小娘子今日珠钗不错,让小爷瞧瞧……” 也不知是因为武大长的矮小还是这些地痞流氓根本没有把武大看在眼里。 “还真香呢。” 珠钗入手,痞里痞气的轻浮男子顺势挑起了潘金莲柔顺的秀发放在鼻尖轻轻闻着。 “小娘子,不如你从了我可好?” “再不济也要比跟着那个面目狰狞的三寸丁谷树皮强太多吧。” 为首的地痞话说的越来越下流,越来越不堪。 笙歌挑眉,她的存在感是不是太低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还不出手吗?好好教教这些人怎么做人。 泠泠七弦上:潘金莲是不是早已习惯这样被轻薄的日子,也没有丝毫想求助的想法。 北城南笙:只能说知道求助无望。 豺狼配女猫:主播还是不要做看客了。 主播:不急,再等等。 倒不是说笙歌想眼睁睁的看着潘金莲被欺负,熟视无睹。 她只是想知道,潘金莲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奴家既已嫁给武大,自然就是武大的人了。” 潘金莲娇笑一声,酥胸微颤,似是丝毫不介意被人把玩的发丝。 “这珠钗公子既然喜欢,奴家自然得双手奉上。” “不知可否能让公子满意?” 潘金莲知道身后之人无动于衷,心中一片凉薄。 是啊,不是早就知道武大不会替她出头,更不愿她把事情宣扬的人尽皆知。 武大懦弱,可却好面子。 只可惜,武大的面子是他自己亲手扔掉的。 “满意,满意。” “不过我更满意的是你啊,小娘子。” 眼看着地痞流氓的手就要摸上潘金莲的面颊,笙歌终于动了。 总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被戴绿帽子啊。 笙歌猛地扔掉手中的抹布,端起那盆污水径直越过潘金莲,先是踹了那个男子一脚,然后果断的把水倒在了那些人身上。 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本小仙女是病猫吗。 也不知道这个出场方式够不够帅气,毕竟武大郎想要的是勇猛啊。 还有什么比保护自己的妻子更英明神武的呢。 …… …… 余生菇凉:主播难道不知道泼水其实是女子撕逼常见的方式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以为主播的出场会是霞光万丈闪瞎人眼,没想到竟是天雷滚滚。 浪九九:主播你还想不想挽回佳人的心了。 主播:…… 本小仙女本质上就是个娇滴滴会撒娇会卖萌的小可爱,泼污水不是很正常吗? 主播:你们要透过本主播这个丑比的皮囊看到女神的灵魂。 豺狼配女猫:好看的人千篇一律,丑比的丑各有各的不同……精彩不,精彩的点赞哦。 笙歌撇嘴,这不就是在说她丑的惊天地泣鬼神吗? 主播:方法糟心不重要,有用就行。 …… 这群眼瞎的玻璃碴子们难道没有看到刚才还在耀武扬威自以为风流不羁的痞子们已经满身污水狼狈不已了吗? 欺负她的人,问过她的意见了吗? 笙歌觉得自己此刻一定浑身blingbling发着光,毕竟主角光环在身啊。 男主角…… 本小仙女现在像不像霸道总裁? 哼,你们成功的引起了本总裁小仙女的注意。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你凹造型的时候能不能把手中脏兮兮的木盆放下,辣眼睛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长得丑不怪你,丑还凹造型导致更丑就怪你。 …… 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扎心的话把笙歌从霸道总裁的自我感觉中拯救出来。 心酸酸,还能不能让本小仙女自我催眠会儿。 丑比连做梦的权利都没有了。 “你满意不满意我?” 笙歌抬头挺胸,努力让自己看起来更加的高大威猛。 只可惜,对于身长屁股大腿短的笙歌,高大威猛这四个字更像是自我催眠。 抬头挺胸,腿没有更长,屁股没有变小。 活脱脱一个笑柄。 而潘金莲依旧有些懵逼的看着笙歌,似是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才看到的。 武大竟然敢反抗了吗? 哪怕不是为了她,仅仅是为了面子也足够让她惊讶了。 只不过反抗就反抗,这么矫揉造作干嘛。 被笙歌一脚踹在地上赏了一盆污水的小痞子恶狠狠的一把抹去脸上的水渍,站起身来咬牙切齿的看着笙歌。 只不过笙歌现在可没有时间观赏小混混的狰狞面目,而是一本正经的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互怼。 春和景明:主播你要不踩个凳子吧,看你装的实在辛苦。 泠泠七弦上:逗比的气质是由内而外散发的。 显然,笙歌装出来的高大威猛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面前是不过关的。 主播:一群肤浅的家伙,以貌取人…… 哼。(#--) 浪九九:主播说这话心脏不会疼吗?最喜欢以貌取人的是谁?难道主播现在连镜子也不照不是在嫌弃自己吗? 笙歌:心脏疼那是心脏病,命不久矣 好吧,笙歌必须得承认她现在已经基本戒了照镜子了。 她怕影响她一天的好心情。 不照镜子她还能自我催眠,她现在还是娇滴滴的小仙女或是英俊潇洒的辩机小哥哥。 武大那是什么? 抱歉,她不认识。 笙歌呆呆愣愣不言不语的模样被所有人看在了眼中。 小痞子们是志得意满,似是很满意武大被自己的雄姿吓倒。 潘金莲并无失望,刚才那一盆水已经足够了。 虽说她嫌弃武大,可不管怎么说,武大现在都是她的夫君,她安身立命所在,她还是应该护着。 只不过,要怎么护呢? 面前这群地痞流氓,轻浮公子可没有一个好相与的。 第二百六十三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八) (八) 往日里,她知自己没有靠山,也知武大不是这些人的对手,所以她都尽可能的笑脸相迎,周旋一二。 可就是如此,还是会时不时被吃些豆腐,拿走些首饰珠钗。 今日该如何解决呢? 说起来,潘金莲并不生气武大惹来麻烦却又戛然而止不再出声。 对于她而言,武大能够站在她身前就已经是她不敢奢望的事情。 夫妻已久,她怎么可能不了解武大的为人。 懦弱无能,大气不敢出,永远都想着息事宁人。 本来就丑,再加上这性格,更丑。 惨不忍睹的那种。 呵呵→_→。 武大不知,息事宁人只会让对方变本加厉。 发愁啊。 “诸位公子,奴家在这里先赔声不是,各位公子光风霁月胸怀坦荡,想来是不屑于计较这些小事的。” 说到小事二字,潘金莲忍不住牙疼。 是小事吗? 这群人犹如蝗虫,一旦沾染上,必然得付出很大代价。 美人蹙眉,别有一番风情。 哪怕那些地痞子们心中恼火恨不得撕了武大,可依旧沉醉于潘金莲的美貌。 小娘子栽在武大身上还真是可惜了。 如此美貌,就算不能日日厮守,哪怕只能尝尝味道,也是极好的。 轻浮浪子们此时竟然有些感谢武大一时愤怒泼了一盆污水,这样一来想要息事宁人大事化小,岂不是就任由他们为所欲为了? 小娘子…… “小娘子,如果本公子就非要计较呢。” 带头的痞子眼睛微眯,若不是笙歌挡着,怕是就要直接挑起潘金莲的下巴,好好感受一下那份细滑白嫩了。 真是碍眼啊。 地痞流氓看着挡在潘金莲面前的武大郎只觉得心情瞬间又变得很是糟糕。 人丑就藏起来,跑出来吓人是很不地道的。 笙歌挑眉,她的存在感这么低吗? 是她刚才泼水的动作不够帅气,还是她长的不够触目惊心,这么忽视她真的好吗? 笙歌秉承着存在感是自己赚来的原则,轻咳一声。 “咳咳……” 看这里,看这里。 虽然本小仙女没有潘金莲长的高挑,但最起码是很有特色的吧。 眼瞎的小年轻们。 “喂,你们是不是忘记了什么重要的事情?” 仰着头看人,笙歌只觉得自己的脖子都要酸了,可是这些人偏偏还是看不到她。 唉,也许她得听从一下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建议,踩一个凳子了。 于是笙歌哼哧哼哧的返回去,搬了个木椅放在门口,众目睽睽之下华丽丽的踩了上去。 嗯,居高临下的感觉还真是美妙啊,就连空气都清新了。 “这下你们看到我了吧。” 笙歌直直的挡在潘金莲身前,因踩着一个凳子的缘故,把潘金莲挡的严严实实。 地痞们:卧槽,哪里来的丑比,我们要看漂亮小姐姐~( ̄ ̄~)~ 笙歌:本主播只是美的不明显。 地痞流氓眼睛一瞪,便伸出脚使坏的踹向了凳子。 哼,谁让武大郎这个丑比刚刚踹他的。 这么高的凳子上掉下去,一定能把门牙摔掉,这样一来,武大郎一定更丑。 只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这个凳子这么结实。 “啊……” 确实有惨叫声响起,只可惜不是笙歌狼狈的摔在地上。 而是那个试图踹凳子的小痞子捂着脚,单脚蹦蹦跳跳,说不出的滑稽。 “你这是在玩杂技吗?” 笙歌嘟嘟嘴,装作很无辜的样子。 潘金莲满是惊讶,看着站在凳子上挤眉弄眼装无辜的武大郎…… 虽然这个人背影依旧矮胖,但…… 呵呵哒,好像更丑了,她实在无法违心的承认武大郎长的不丑。 “武大郎,你是不是不想活了。” 一声令下,数个小地痞一起朝着笙歌冲了过去。 潘金莲已经捂上了脸,她已经不忍心看接下来的场景了。 本来就丑的武大郎若是脸着地,会不会丑的更加惨绝人寰。 呸,不对,她不能这么想。 不管怎么说,这一次武大郎都站出来维护她了。 只不过,她得好好盘算一下家中的积蓄够不够赔偿。 闹成如今这个局面,不陪是不行了。 她现在可还没有丧夫的打算。 就算武大郎是个矮胖的丑比,但依旧给了她一个衣食无忧的环境。 当然,武大郎能够稍稍变美些就更完美了。 不得不承认,武大的丑和懦弱是潘金莲心中过不去的沟壑。 在潘金莲盘算着是在武大郎被凑后是请大夫还是硬忍着的时候,那群骚扰了她无数次嗯地痞流氓已经尽数倒在了地上,哭爹喊娘。 (=Д=) 这一定是她打开方式不对…… 潘金莲闭上眼睛,重新睁开,可看到的依旧是地痞流氓们哀嚎惨叫,而武大郎则是双臂交叉,一脸天下第一高手的姿态站在椅子上,生生有了一种睥睨天下的气势。 什么鬼,武大郎这是突然觉醒了吗? (皿) 如果忽略掉脚下踩的椅子,以及凸出来许多的大屁股还有那张丑的很有特色的脸,武大郎指不定还这能成为一个英雄。 只可惜有了这么多前提,武大郎只能是清河县逃到阳谷县的笑话,而不可能是个让人钦佩的英雄。 潘金莲此刻心中有些许感动,但是比感动更多的是疑惑。 武大有如此本事,可为何以前从不曾护她半分呢。 如果武大肯护她一二,她又何至于抛头露面放浪赔笑,还落了个浪荡不堪的名声。 她是看不上武大,也想着拥有一段不一样的生活,可是这不意味着她想做一个人尽可夫的女人,谁都可以调笑戏弄一二。 想到此处,潘金莲看向笙歌的眼神愈发复杂。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不要在那凹造型了,美人小姐姐好像不开心了。 笙歌跳下凳子,看向潘金莲。 此刻的潘金莲脸上的确已经没有了笑意,甚至眼神里多了些她看不懂的东西。 幽怨? (#Д) 别吓唬本小仙女…… 潘金莲在面对武大郎时,怎么可能会有幽怨这种情绪呢。 什么是幽怨…… 那不是漂亮小姐姐们在面对不懂风情的人时才会有的吗? 第二百六十四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九) (九) 倒不是说笙歌不解风情…… 女人最懂女人的,好吗? 只能说,潘金莲的风气是不可能对着武大郎展现的。 一定是她看错了。 再一次看向潘金莲的神色,刚才那复杂的眼神果然消失不见。 好吧,就知道是她看错了。 可是,为什么她的心中有一股怅然若失的感觉呢。 mmp…… 千万不要吓唬她。 难不成她也被潘金莲漂亮小姐姐的盛世美颜所吸引,然后一颗心不由自主的拴在了潘金莲小姐姐身上? 一定不会是这样的。 本小仙女取向正常,只喜欢美美的小哥哥。 怅然若失个鬼,这一定是武大郎那个丑比的心思在作祟。 默念清心咒,决不能被武大郎的情绪影响。 …… …… 鬼哭狼嚎嗷嗷叫的地痞流氓们觉得这个世界对他们太不友好了。 武大郎揍了他们之后在做什么? 跟漂亮小姐姐深情对视吗? 武大郎,你自己长的多丑心里没点儿逼数吗? 你以为是郎才女貌,金童玉女,天造地设的一对啊。 地痞流氓们觉得自己不仅仅是身体受伤了,可怜的小心脏也受到了暴击。 “武大郎,你给小爷们等着。” 经过刚才笙歌不动声色装腔作势那几脚,他们也算是清楚自己不是武大郎的对手。 回想一下刚才,简直就跟下饺子似的。 只是武大郎这么厉害,为什么现在才出脚…… 难不成武大郎这个人比较喜欢看着别人调笑戏弄自家妻子? 好吧,这品味独特,他们不得不服。 怪不得武大郎长的这么丑,原来是口味太重,平凡的外表承受不了。 “等着就等着。” 笙歌轻嗤一声。 一群不入流的地痞而已,真当可以在这阳谷县只手遮天了? …… …… 兴致勃勃来,却铩羽而归的地痞流氓们脚步踉跄,相互搀扶着离开了武大租赁的这间二层小楼。 开着茶楼的王婆早就在笙歌大发神威的时候窜出来看戏了。 对于王婆,笙歌可没有那么复杂的心情。 除了讨厌就是厌恶。 剧情中,西门庆和潘金莲能够成就丑事,离不了王婆的牵线搭桥。 武大郎的死,也离不开王婆的出谋划策。 笙歌目光幽幽的打量着王婆,真是看不出来这个看起来笑得慈眉善目很是和蔼乐于助人的王婆玩起恶毒的心思也不遑多让。 可不就是乐于助人吗? 笙歌嘲讽的勾了勾唇角。 想当媒婆撮合亲事,开什么茶楼,直接在嘴角点颗痣,换个职业算了。 当然,以王婆的特殊才干,想必青楼老鸨这个职业的大门会永远为她敞开。 茶楼…… 呵,还真不知道是什么藏污纳垢的所在呢。 想想王婆撮合西门庆和潘金莲时的心安理得和娴熟,以及出主意毒害武大郎时的的果断和狠辣,就知道不是第一次做这样泯灭人性的事情,指不定早就轻车熟路了呢。 笙歌冷笑一声。 她成了武大郎,给了潘金莲机会,没有不由分说的折腾报复潘金莲,不意味着她会放过王婆。 笙歌收回视线,然后拉着潘金莲回到屋内,关上了门。 …… 王婆打了个寒颤,心里莫名害怕。 武大郎刚才那个眼神,犹如戏文中经常描述的从地狱中爬出的恶鬼。 呸呸呸,真是晦气。 武大郎是什么,当邻居这么久了,她还不清楚吗? 也不知道武大郎今儿是哪根筋不对了才会如此。 王婆剁了剁脚返回了茶楼,但还是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以后少招惹武大郎。 方才的事情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会咬人的狗不叫。 反正觊觎潘金莲美貌,想看武大郎笑话的大有人在,她又何必自己出手呢。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笙歌可不管王婆心中的警醒,而是开始告诫潘金莲,王婆此人不可信,不可深交。 只不过,显然潘金莲不以为意。 倒不是说潘金莲觉得王婆多么真诚善解人意,只能说此刻潘金莲的重点根本没有放在王婆身上。 “夫君,你的身手何时这般好?” 潘金莲随意拿起一本笙歌买回来不久的书翻阅着,状似无意的问道。 “你的书拿反了……” 笙歌化身耿直小仙女,直愣愣的说道…… “……” 潘金莲一阵儿羞恼。 看来她对武大郎是一点儿都不了解啊。 她本以为武大郎就是个守着自己炊饼摊子大字不识一个早出晚归的糙汉子,不曾想竟还识字。 文武双全吗? 潘金莲狐疑的看着武大郎,武大郎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别的公子哥儿文武双全端的是芝兰玉树光风霁月的谦谦公子的模样,为什么武大郎就是这么一个丑比呢。 丑是一回事儿,不会生活就是另外一回事儿。 她被迫嫁给武大郎,自婚后二人就鲜少交流。 武大每日自挑炊饼担儿出去卖,到晚方归。她每日在家,别无事干,一日三餐吃了饭,打扮光鲜,只在门前帘儿下站着。 衣着光鲜,独坐屋内。 “你识字?” “嗯。” 笙歌点点头。 她与武大郎本就是天差地别,她经历了数个世界,武艺也好,诗文也罢,都有接触。 做过大将,考过科举,再怎么掩饰藏拙都不可能成为第二个武大郎。 莫怕他们有相同的容颜。 一个谎言需要无数的谎言,还不如索性应下。 反正潘金莲对武大的过往本就知之甚少,就算武松来了,笙歌也不怕揭穿。 虽是亲兄弟,但许久未见,有些差别不是很正常吗? 三日不见定刮目相看。 他们不见何止三日,三年都有了。 “读过什么?” 潘金莲虽只是大户人家的婢女,但识文断字不在话下,更弹的一手好琵琶。 她自视甚高,不仅仅是因为容貌。 若非出身阻碍,她的未来必定不是小小的县城。 “诗文,经义,策论,都略有涉及。” “你也知我虽年幼失去双亲,但十几年来依旧还是赚下来些许家产。” “不愁吃穿,自然闲暇就会看一些书。” 别人都是开局一张图,其余全靠编,而笙歌连图都不需要…… 信手拈来,熟烂于心。 第二百六十五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 (十) 对于笙歌来说,胡诌这件事情早就是轻车熟路不在话下了。 再说了,也不全是编啊。 最起码武大郎的确不穷。 能够在县衙附近,县中心的位置租赁二层小楼,请客随口就能拿出两贯钱。 一贯一两银子啊。 西门庆布庄的伙计月钱也不过就是二两银子。 认真说起来,如果不是武大长的丑,胆子又小,说不定也会是个高富帅。 “……” 潘金莲一脸智障的看着武大。 编吧。 还诗文经义策论都略有涉及,呵,怎么不说自己是进士呢。 做夫妻这么久,武大到底有几斤几两她还不清楚吗。 俗话说的好,三句话露底。 “你别不信啊。” 笙歌被潘金莲的眼神看的有些心虚。 “我那是怕你自卑,所以才藏拙……” (#Д) 潘金莲摸着秀发的手顿了顿。 她这是听到了什么? 自卑? 她? 别逗了,跟一个大丑比在一起,怎么可能自卑,她是嫌弃好吗? “武大,该自卑的是你吧。” “毕竟你长的那么丑。” “奴家花容月貌,你自卑是应该的,不必谦虚。” 潘金莲慢条斯理姿态优雅的重新换了一只珠钗插在了头上。 看成色质地以及做工都远远要比刚才被地痞流氓们握在手中把玩的那支好太多。 应付那群人,一回生二回熟,小菜一碟啊。 只不过这一次怕是要后患无穷了。 武大这个大丑比捅了这么大篓子,竟然还敢在这里自我感觉良好。 总结一下武大刚才说的话,言简意赅…… 本公子文武双全,腹有诗书,只不过怕你自卑觉得配不上本公子,所以本公子才一直小心翼翼的装脓包。 哎呦,这个脓包装的时间可真够长的啊。 笙歌满头黑线,潘金莲的嘴都这么厉害了吗? 这怼人的本事,简直跟她怼直播间的玻璃碴子时有的一比啊。 看来以后在潘金莲面前耍嘴皮子对注意一下了,指不定到最后骂的是自己。 …… …… 不瘦十斤不改名:这算不算是风水轮流转。主播,让我们看到你不屈不挠勇于抗争的精神。 泠泠七弦上:楼上是新人吗? 主播:呸,那就是个万年潜水党。 主播:本主播怜香惜玉,是个侠骨柔肠的侠义之士,怎么会跟一介妇孺计较呢,肤浅。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自从变成了个大丑比,口口声声说人肤浅。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放心,没有人能够投过你惊悚的外表看的你欺软怕硬怂怂的内在的,别担心。 主播:扎心了……(#--) …… …… “娘子,话可不能这么说。” “为夫之前觉得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所以才起早贪黑的卖炊饼。” “可现在为夫想明白了,没有银子是万万不能的,可是也不能因为忙着赚银子而忽略了娘子,也不能放弃了学问。” 笙歌一本正经的解释着。 “……” 潘金莲心底唯一想说的一句话是,奴家不需要你陪,你还是忙你的吧,见多了,生活怕是就绝望了。 “既然夫君武艺不凡,以一敌十不在话下,为何之前从不出手,眼睁睁的看着奴家被欺辱戏弄呢?” 潘金莲思量再三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如果不问,如果得不到解答,这会变成一根刺,永久的横在心中,拔也拔不掉。 到时候,她会看着武大郎这个丑比更丑,更难以入目。 心结久了,她怕自己会成为杀人凶手。 为了武大郎这么一个出了名的人赔上性命,好像不太值。 最起码就样貌而言,一个她能抵得上是个武大郎。 笙歌:“……” 这个问题该怎么回答了。 …… 浪九九:哈哈哈,我就看着主播编,然后再也编不圆。 主播:这是不可能的。 呵呵哒,一群等着看她笑话的玻璃碴子。 “娘子,为夫只是怕自己下手没轻没重,闹出了人命。” “阳谷县毕竟是为夫的家乡,所以为夫只好带你来到清河县。” “本以为躲到这里就没人再上门骚扰,不曾想……” “是为夫思虑不周,让娘子忧心了。” 说实在的,笙歌也想不到一个替武大懦弱洗白的好借口。 毕竟武大胆小怕事是个不争的事实。 “别说这些冠冕堂皇的借口了。” “归根结底,还是你怂吧。” “老实交代昨儿你是找了什么靠山了,出手才这么有底气?” 思来想去,潘金莲都觉得武大郎故意看笑话的可能性不大。 武大郎的好面子跟胆小怕事是一样的。 所以,怂才是最真实的原因。 至于武大文武双全,她不想再深究。 难得糊涂。 文武双全总比真的是一个草包强吧。 虽然都是丑比。 笙歌眨眼,就这么轻轻揭过去了? 看来潘金莲除却貌美如花,也算得上冰雪聪明,有一颗七窍玲珑心了。 不过,作为一个漂亮小姐姐,说话为什么要这么毒呢? 吐槽潘金莲的笙歌已经忘记了自己是杜十娘的时候是怎样把那副盛世姝色糟蹋成鬼样子的。 就连觊觎过她的孙富都嫌弃了…… 笙歌凝眉,本小仙女打遍天下无敌手,哪里还需要什么靠山。 只是,很显然,这话不能对潘金莲说。 靠山,靠山…… 是了,还有什么靠山比威名赫赫的打虎英雄武松更合适呢。 武二,武大养了你那么多年,关键时候借名头用用不是顺理成章吗? “娘子果然聪明,一猜就准。” “不知娘子是否知道我有一个弟弟?” 笙歌故意卖着关子。 “说重点……” 潘金莲冷冷的说道。 她怎么可能知道,她一直都以为武大郎是孤家寡人呢。 弟弟? 难不成长的比武大还要丑,还要矮…… 画面太恶劣,她实在不敢再想象。 一个丑比不行,还得再来一个更丑的,这不是要她的命吗? 笙歌悻悻的摸了摸鼻子,这漂亮小姐姐不按套路出牌啊。 剧情里不是说好漂亮小姐姐千娇百媚柔媚入骨吗,假的吧。 分明高冷范儿,有大姐头的感觉。 剧情太假,不能相信。 一一:呵呵,分明是你崩坏了。 第二百六十六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一) (十一) “重点就是我好像找到了离家多年的弟弟了。” 漂亮小姐姐一旦高冷起来,还是蛮吓人的。 笙歌秉承着怜香惜玉的美德,爽快干脆的说道。 本小仙女可不是怂。 毕竟像潘金莲这样的漂亮小姐姐,她一个可以打二十个。 潘金莲忍无可忍的翻了个白眼,谁关心你有没有找到离家多年的弟弟。 看武大郎这副样子,她就实在无法对武大口中的那个弟弟心存幻想。 “你有听说过前段时间景阳冈的打虎英雄吗?” “武松,那就是我弟弟。” “如今因为打虎的威望在阳谷县做了个都头,这样一来我们在官府也是有靠山的。” “你想,我们要钱有钱,现在又有了后台,这阳谷县岂不是任我们走。” 笙歌得意洋洋的说道。 潘金莲咋舌,就武大的弟弟还能打虎? 怕是还没有老虎的腿长吧…… 为什么她觉得武大郎这句话水分太大呢。 “你见到了?” 潘金莲满腹狐疑,连忙问道。 “没有……” “听说了,也许是心有灵犀一点通,我一猜就知道是我弟弟。” 笙歌摇了摇头。 潘金莲无语极了,一猜…… 只是听说了个姓武的,就这么嚣张,若是真相认了,武大怕是要上天跟太阳肩并肩吧。 潘金莲嫌弃的看了笙歌一眼,以前武大只是丑又怂,现在又成了个智障。 别拦她,她想弑夫。 “呵呵……” 潘金莲用看智障的眼神瞥了笙歌一眼,然后摇曳生姿,步步生莲的上楼对镜贴花黄,自我欣赏了。 跟丑比在一起久了,也会变成丑比的。 所谓的夫妻相不就是这样吗? 嗯,她可不愿意变成丑比。 …… …… 两人相安无事的吃了午饭,来不及小憩片刻,木门就被咚咚咚给敲响了。 吃饱喝足,美美睡一觉是人生幸事,可为什么总有凑不要脸的非要来打扰她的美好生活呢。 笙歌满是不耐烦的打开门,有官兵,有地痞…… 她这是要有牢狱之灾了吗? 是不是可以来一次监狱一日行呢? 直播一次会不会创新高呢。 “一年有余不见哥哥,哥哥怎么搬离了清河县来到了这阳谷县呢。” 最重要的是还成了被告…… 武松是了解自家哥哥的,懦弱老实,三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 而清河县是哥哥土生土长的地方,更是有一处不菲的房产,怎么看都比这租赁的二层小楼强啊。 开口之人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 笙歌看着比自己高一个半头的武松,脸黑成了锅底。 她万分怀疑,武大和武松不是亲兄弟…… 亲兄弟哪有差别这么大的…… 武松要是能把个头儿稍稍分武大一些,武大郎也不至于如此搞笑。 本小仙女不开心了。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哼(ノ=Д=)ノ┻━┻。 “谁来了?” 潘金莲身姿妖娆的从楼上走下来,看到官兵时脸色一边,到是阴差阳错的忽略了相貌堂堂的武松。 真是没想到那群鸡鸣狗盗之徒竟然还有胆量告官府。 此事也不知道该如何了结了。 这一刻,潘金莲下意识的希望武大郎那句在县衙做都头的弟弟是真的存在。 背后有人,底气足啊。 咦,这个高大威猛的男子是谁? 潘金莲站在笙歌身后看到武松时,一双眼睛都变亮了。 唉,武大跟这个男子站在一起更加不堪入目了。 “这是我的弟弟,武松。” “武松,你去终于来了……” 演技派实力影后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开始哭诉自己的辛苦。 至于脸面什么的,笙歌从来都没有放在心上。 “你真是不知道哥哥在你走后过的有多惨。” “被人欺负的在清河县待不下去,只好灰溜溜的来了阳谷县,可是这群鸡鸣狗盗之辈却时时来骚扰,还会顺走些东西。” “弟弟,你可要为哥哥我做主啊。” 笙歌直接坐在地上,抱着武松的小腿,委屈的就好似个告状的孩子。 反正站着也看不到武松,那还不如直接坐在地上,还能装装可怜。 “……” “……” 潘金莲和武松面面相觑。 显然是都没有想到武大郎竟然这么放的开,在众目睽睽之下就抱着武松的腿开始诉苦。 脸呢…… 潘金莲默默的低下了头,这个智障,她不认识。 这么智障的人,绝对不是她的夫君…… “哥哥……” “武松,哥哥以前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拉扯大,你可不能现在长大了就嫌弃哥哥啊。” “哥哥以后可就靠你了。” 演戏是会上瘾的。 比如此刻的笙歌,进入状态之后就停不下来了。 …… ……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还真是放的开……求教,怎么做到的。 主播:因为本主播会唱小星星啊。 笙歌的日常一皮,很是欢快。 走路太浪会闪腰:演戏还能分心怼观众,主播其实你已经精分了。 主播:我是精分我快乐…… 浪九九:主播,你确定你刚才可怜兮兮的一番话是在让武松感恩吗?你确定不是在恶心他吗…… 笙歌歪歪头,回想一下,她不觉得自己哪句话有问题啊。 武松看着死死抱着自己大腿不撒手的武大,神情复杂极了。 什么叫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他拉扯大…… 他没这么重口味,好吗? 大哥,能不能不要这么感情奔放,他实在无力接受啊。 难道哥哥没有看到身后随他来的官兵已经对这一幕不忍直视了吗? 呜呜呜,他也是要脸的好吗? 只可惜武松不了解戏精上身的笙歌还没有过瘾是绝对不会撒手的。 “武松,这些人竟然还敢来抢你嫂子,给我戴绿帽子,你真是不知道哥哥我过得有多憋屈。” “也多亏你嫂嫂坚贞不屈,誓死不从……” 笙歌话音落下,所有人的脸色齐齐变了,包括潘金莲本人。 坚贞不屈? 誓死不从? 这是武大郎用来形容她的词汇吗? 自从嫁给武大,她听的最多的话就是浪荡不堪,水性杨花。 第二百六十七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二) (十二) 无论是在清河县还是阳谷县,她的名声都不好。 名声败坏的源头,其实是从那个想要强迫她的主人开始的。 她反抗,并告知了主母,恼羞成怒的主子便开始抹黑她,然后一怒之下故意羞辱她把她嫁给了武大郎。 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这是武大郎内心的想法,还是武大郎故意为之。 跟在武松身后的官兵嘴角抽搐,简直不敢相信自己刚才听到的。 潘金莲的貌美和艳名同样是广播千里的。 可以说,这阳谷县谁人不知潘金莲的轻佻和妖娆,那个轻浮浪子不以调戏她为谈资。 武大其实不仅是个瞎子,还是个聋子吧。 潘金莲的艳名就是这阳谷县茶余饭后最有趣的谈资。 武松也有些丈二摸不着头脑,他随初到这阳谷县,也不识大嫂潘金莲,但就刚才大嫂眼睛发亮下意识搔首弄姿打理头发和衣服的举动,就让他知道大嫂绝对不安于室。 坚贞不屈?誓死不从? 很抱歉,他是真的没有看到。 当然,也不能这么武断的说大嫂不安于室,只能说大嫂不甘心嫁给大哥。 从大嫂的眼神中,他看到了不甘和野心。 武松心一凛,大哥娶了这样一个美娇娘,他真的不知道是该喜还是该忧了。 若是…… 唉,武松叹了口气。 “武松,你怎么不吭气,难道你也默认这些人欺辱哥哥了吗?” “我的命好苦啊,想当初一把屎……” “停……” 武松只觉得自己的神经抽抽抽跳着。 能不能换句话说。 他是真真不想听什么一把屎一把尿了,他又不是屎壳郎,没有那种嗜好。 “我管,我管……” 为什么这次重逢大哥画风这么诡异。 明明他之前很是期盼见到大哥的,可现在…… 实在是一言难尽啊。 -_-|| “你才不会管大哥呢。” “一看你就是听了那群乌龟王八蛋的污蔑来抓哥哥的……” 笙歌不依不饶的说道。 一群小地痞,曾经顺走了潘金莲那么多珠钗首饰,怎么可能一笔勾销呢。 她不仅是个小心眼,还是个铁公鸡。 就算这群小地痞不报官,她也会想方设法要回来。 既如此,那就正好借借武松的东风吧。 呵,谁让她是三寸丁谷树皮,而却又一个威名赫赫的弟弟呢。 有靠山不用是傻瓜。 “弟弟,你不知道这些人抢了我多少财物。” “更是趁我不在,欺负你大嫂。” “哥哥无能,不能护你嫂子周全,可今日忍无可忍,所以才悲愤出手。” “长嫂如母,就算你看不上我这个哥哥,也不愿意认这个大嫂,但你也不能助纣为虐,帮着一群地痞流氓欺负我们吧。” “真是命苦啊。” 笙歌干嚎了两声,可是就算是实力派,也有流不出来眼泪的时候啊。 眼泪就那么多,流完可就没有了。 请叫本小仙女林天仙…… 天上掉下个林妹妹。 “……” 助纣为虐…… 随着官兵一起前来的苦主小地痞们捂着伤口欲哭无泪。 谁是纣,谁在施虐…… 他们就是觉得武大郎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那一身的功夫让人骇然,所以才专门去衙门找了风头一时无两的打虎英雄。 老虎都能打死,更不要是说武大郎那个三寸丁谷树皮了。 武大郎再强,能强过打虎英雄。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们,打虎英雄是武大郎的弟弟啊。 原谅他们眼拙,实在看不出二人有何相似之处啊。 一个威武不凡,气宇轩昂,一个猥琐丑陋,身材短小,还是个臭不要脸能够彻底豁出去的。 除了都姓武,真真是找不到其他了。 一把心酸泪…… 请容他们默默的为自己哭一场。 小地痞们已经预料到了自己可能面临的下场…… 太可怕。 打虎英雄一拳怕是能够砸死他们。 武大郎那个阴险鬼…… 自己有那么牛逼的兄弟,为什么不吭声,一直逆来顺受呢。 要是早知道,他们绝不敢如此放肆啊…… “大哥,你先松手。” “不松……” “大哥……” 走路太浪会闪腰:为什么本大小姐觉得自己是在看一出狗血的腻腻歪歪的家庭伦理大戏呢。 浪九九:松手。就不松。乖,松开…… 豺狼配女猫:为什么我想污了,脑补了一出少儿不宜的带颜色画面。 豺狼配女猫:好吧,我去自动面壁了。 灯火阑珊处:豺狼兄这么一说,还真有些颜色啊…… 主播:…… 也不知是笙歌幸运还是不幸,在抱着武松小腿演戏的时候随意瞥了一眼直播间的弹幕,就看到了直播间玻璃碴子们化身污妖王所发的弹幕。 mmp…… 还真别说。 这对话还真是有些狗血啊。 笙歌打了个寒颤,犹如被火烫着一般猛地撒开了手,然后缩在了潘金莲身后。 漂亮小姐姐,你可要保护好本小仙女啊。 总有刁民想害朕…… 潘金莲:“……” 果然,武大郎勇猛只能靠运气。 而武大郎则是松了一口气,被自家大哥抱着小腿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诉,这个场景确实有几分诡异啊。 接受无能…… 还是这样就好,兄弟就该有个兄弟的样子。 武松看着躲在潘金莲身后瑟瑟发抖不敢高声言语的武大郎,心中酸涩。 虽说这次重逢的场景让他有些不适,但不得不承认,在父母尽丧后,是大哥一力撑起了那个支离破碎的家。 一把屎…… 呸,一粒米一杯水的把他养大,甚至找武术师傅教他习武。 他有今日成就离不开大哥是细心照顾。 看大哥这害怕的样子,就知道大哥平日定是被欺负的狠了,所以才会害怕的发抖,并且在众目睽睽之下开始告状…… 眨眼的功夫,武松就替笙歌想好了理由,主动替笙歌开脱了。 罪魁祸首就是这些小痞子…… 武松冷哼一声,黑粗黑粗的眉毛皱起,顿时凶神恶煞,一改之前的英雄侠义。 呃…… 笙歌伸出头,为什么感觉武松看起来有些像胡屠夫呢。 不对,这副凶巴巴的样子就像是个杀猪的。 只不过这个杀猪的有些年轻,还有些小帅气,典型的硬汉形象。 第二百六十八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三) (十三) 不怪潘金莲对武松春心萌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对于美人谁不想欣赏一二。 就算在她所在的时代,武松也会有一群哭着喊着叫男神求嫁求生猴子的小迷妹们。 所以,她莫名理解。 “就是你们这些宵小之徒敢欺我大哥?” 武松的声音带着天生的豪气,哪怕凶神恶煞,也能让人听出豪气干云,忍不住心生钦佩。 笙歌挠挠自己的手心…… 什么是差距,这就是差距。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一有对比,立刻扎心。 对于自己的形象,笙歌是心知肚明呢,就算说猥琐她也拒绝不了。 小地痞们瞬间怂了…… 总觉得自己会变成那头已经被剥皮抽筋的大老虎。 嘤嘤嘤(_)。 他们知错了。 扑通…… 根本不需要武松出手,那些小痞子们就自发的跪在了地上。 像是被笙歌传染一番,没有最可怜只有更可怜。 武松沉默了…… 握着的拳头也不知道是该伸出去还是收回来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 一边是哭哭啼啼可怜兮兮的大哥,一边是还不待他出手就怂成狗的小地痞。 这阳谷县的小地痞就这么不能打吗? 就这水平还能成为地痞流氓? 别逗了。 “抢了的东西呢?” 武松冷喝一声,拳头重重的砸在地面上。 笙歌只觉得头皮发麻,尤其是看到武松手背握拳凸出来的地方已经冒着鲜血。 威慑就威慑,自残干嘛…… 一看这皮糙肉厚的程度就不如她。 笙歌咂咂嘴,嫌弃极了,越发觉得自己可以徒手打虎了。 潘金莲非但没有被吓得花容失色惊叫连连,反而美目流转异彩连连,说不出的欣赏。 男子合该有这样的气魄,保家卫国也好,照顾妻儿也罢。 若是不能,如何称之为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还,我们还。” 我们还还不行勉强? 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非得动手,看着就怪疼的。 “武都头,能不能给小的们一些时日。” “以前的那些东西被小的当了,要想凑齐得费些力气。” “武都头,小的说的是真话啊。” 小地痞们欲哭无泪,已经彻底失了反抗的想法。 这两兄弟,一个比一个凶残。 真人不露相啊,怪不得武大郎伸手也那么好。 “两天时间。” “两天时间一到,你们要是没来归还,小爷我就让弟弟打的你们哭爹喊娘屁滚尿流。” 笙歌生动的演绎了狗仗人势仗势欺人的形象。 小爷…… 瞧瞧这称呼变得,就差灿烂的上天了。 对于笙歌这样一副小人得志的模样,潘金莲已经不忍直视了。 她的丑比夫君…… 她究竟是有多倒霉才会有这样的夫君。 可是为什么她竟然隐隐觉得武大上午站在凳子上的逗比模样有些小帅,比武松还深藏不露。 武松的霸气和威猛是显露于外的,武大呢。 不是草包,就是能隐忍的戏精。 眼瞎了,她得赶快回去洗洗眼歇歇了。 …… “多谢武大爷。” “多谢武都头。” “小的自今日起一定改头换面重新做人。” 小地痞们一个个感恩戴德,能活着一切都好说。 这武松看起来实在是太凶神恶煞了,他们怕…… “等等……” 笙歌眼睛登时一亮,喊住了脚下生风恨不得一步千里离开这里的小地痞们。 小地痞们心猛地一跳,以前怎么就没有发现武大郎这么难缠呢。 “武大爷,您有何事吩咐小的。” 小地痞哭丧着一张脸,可却努力摆出一副谄媚的笑脸,要多扭曲就有多扭曲。 “改头换面带上我吧。”笙歌一脸期待,说不出的热衷。 自从来了这个世界,她就开始发愁怎么能够摆脱这个矮丑的形象。 …… ……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是魔怔了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不是魔怔了,是拼了命的想变美,毕竟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压力山大啊。 …… “武大爷,您是有名的大善人,我们这些作恶多端坏事做尽的人真能跟您相提并论呢……” 小地痞们实在有些维持不住脸上谄媚的笑容。 只想哭,求放过。 以前在他们心中,武大郎那绝对是大善人,还是个善财童子。 只要手头短缺,他们就会来武大郎家中理直气壮的拿一些,顺带调戏一下秀色可餐的潘金莲。 那样的日子,可能就要一去不复返了。 毕竟大善人已经开始露出獠牙,时时刻刻等着撕碎他们了。 对天发誓,以后见了武大郎他们绝对绕着走。 明明被打的是他们,受害人也是他们,可为什么现在苦苦求饶装小可怜的还是他们。 “请看我真诚的脸,我是真的诚心求教。” 闻言,潘金莲默默的在心里补了一句,看你丑比的脸。 哪有真诚,只有丑陋…… “武大爷,求您方法小的吧。” “小的以前真的是有眼不识泰山,只要你肯放过小的,小的以后唯您马首是瞻。” 小地痞的头子,也就是戏弄潘金莲口口声声自称本公子的年轻人也直接抱住了笙歌的小腿…… 武松手背上一滴一滴掉落的鲜血就好似一把锋利的刀子抵在他的脖子下,让他不得不害怕。 呃…… 笙歌挑眉,这年头流行抱腿吗? “真小气……” 笙歌也知是自己有些强人所难了,索性撇了撇嘴,掰开小年轻的手回到屋内。 这场闹剧,时间有些久,表演的有些入戏,筋疲力尽啊。 如蒙大赦,小地痞们终于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一边哭一边跑。 看戏看的目瞪口呆的压抑们已经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知道能说什么了…… 请问,他们这么兴师动众是来做什么的? 看戏吗? 不是说好为苦主申冤,然后行凶者绳之以法吗? 可是,他们做了什么呢。 原告吓跑了,被告一脸心安理得,还悠哉悠哉。 武都头这算不算是徇私舞弊,包庇罪人。 这个想法在他们的心头一闪而过,只是这武大郎怎么看都不像是能以一敌十的存在啊。 反倒是潘金莲,依旧是让人惊艳。 唉,一朵鲜花插在了牛粪上。 第二百六十九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四) (十四) 可怜,可惜啊…… “你们……” “武都头放心,我们什么都没有看到。” 求生意识分外强烈的衙役们根本不需要彩排,不约而同异口同声的说道。 一群时常危害治安的小地痞罢了,若是换个说法,就会成为武都头的一笔功绩。 所以他们说的毫无心理负担。 这可是打虎英雄唉,那群小地痞应该感到荣幸。 ≡ ̄ ̄≡ 武松觉得自己无辜极了。 他说什么了,为什么这些人这么害怕,难道他天生长的凶神恶煞吗? 他只是趁着醉意上心头,然后阴差阳错打死了一只大虫。 为什么所有人觉得他出拳就会死人呢…… “武都头,我们还有事,就先走了。” “武都头与武大爷兄弟久别重逢理应好好庆祝一番,我等就不叨扰了。” 话音落下,几乎不给武松挽留的机会,便相携快步离开。 武大郎这么智障,武松武都头又这么暴力,他们还是离这两兄弟稍微远些吧。 万一殃及池鱼呢。 智商太低会传染。 而容貌太丑,个子太矮也会传染。 他们可不想成为阳谷县的大丑比。 笙歌坐在屋内的椅子上,百无聊赖的翘着二郎腿,听着那一声声武大爷…… 你才是大爷,你全家都是大爷。 本姑娘明明还是一个萌萌哒小仙女,大爷什么的是该用来称呼本小仙女的吗? 伐开心。 武松状似无意的收回手,讪讪的摸了摸鼻子。 却没注意到,手上的鲜血沾到了棱角分明英武不凡的脸颊上。 “咳咳……” 笙歌轻咳一声,眼神复杂的看向了潘金莲。 没有任何意外,英俊挺拔武力不凡的武松再一次入了潘金莲的眼。 至于有没有走心,笙歌还不确定。 她是不是应该自豪。 最起码潘金莲还没有像剧情中那般盛情邀请武松。 “进来吧,让你大嫂包扎一下吧。” 笙歌如同一个老财主一般,悠闲的坐在椅子上,然后眯着眼睛。 眼不见心不烦。 自己的小娇妻勾搭自己亲手养大的弟弟,怎么想怎么糟心。 ……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这是准备成人之美吗?可是这算不算是不伦恋。 今天你挨打了吗:没想到像主播这样的厚脸皮竟然还有自知之明。 走路太浪会闪腰:还真别说,潘金莲跟武松站在一起还真是赏心悦目,金童玉女,男俊女媚…… 浪九九:世界上最悲催的事情不是自己长得丑,而是长得丑却有了一个漂亮妻子,但漂亮妻子却看上了自己的弟弟。 豺狼配女猫:默默的为主播点一排蜡。 泠泠七弦上:主播,还是想提醒你一下,若是不想被绿,你还是好好注意一下潘金莲和武松吧。 笙歌沉默着…… 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说的道理,她何尝不知。 可是,潘金莲最终与谁走到一起,她都无力说些什么。 她不是武大郎,甚至不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也无法跟潘金莲成为真正的夫妻。 所以,她着实不能耽误。 相比起妻妾成群风流成性的西门庆,她还是更加放心威名赫赫的武松。 虽然这很有可能只是她的一厢情愿。 “金莲见过叔叔。” “叔叔,请到这边来。” (不要纠结称呼,此称呼遵循原著,也就是现在的小叔子。) 只见潘金莲千娇百媚却又不失礼貌的叉手向前问好。 “嫂嫂真是言重了。” “嫂嫂还请受小弟一拜。” 能够在大虫面前从容不迫的武松,却在面对娇弱女子时多了几分拘谨。 他本就是个不懂风情的粗人,自是有些不知所措。 “还真是扎煞奴家了呢。” 潘金莲娇笑一声,如银铃清脆,如酒水绵柔。 “别在那里谢来谢去了。” “都是一家人在那儿讲究什么虚礼,不怕流血流死,就继续在那儿互相谦让吧。” 笙歌微眯着眼睛很是随意的说道。 哼,果然每一个漂亮小姐姐都是颜狗。 潘金莲在与她相处时就是不遗余力的怼她,可是一换成武松就是娇笑连连温柔热情了。 扎心了,老铁。 武松:“……” 潘金莲:“……” 笙歌看似云淡风轻的话让潘金莲有些发热的脑子渐渐的冷静下来,也知道自己刚才过于热情,举止语言也略显轻浮。 若是以往她必定不会在意武大的想法,会抓住一切机会走出这里,离开武大郎。 可是今时不同往日,武大上午的一番举动,让她隐隐有些不安。 若是仔细问她缘由,她又说不上个所以然。 也许一切都是女人的直觉在作祟。 很多时候女人的直觉看似无理取闹,实则准的不讲道理。 想到这里,潘金莲微微的敛去颇有些急切的笑容,直起了身体,不再故意凸显身材的优势。 不管怎么说她都是武大郎的妻子,当着武大郎的面做这件事情的确有些过分。 至于武松,压根儿没有把注意力放在潘金莲的容貌和傲人的身材上,更不要说看清楚潘金莲隐晦而又迷茫不确定的情愫了。 武松注意的重点是笙歌…… 武松定定的看着被书包围在其中,眯着眼睛,却难掩气度的大哥,心下微惊。 若是忽略大哥略有些滑稽搞笑的外表,单单看这份气质,恐怕更像那些经历过大风大浪,历尽千帆洗尽铅华之人。 大哥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方才在门外窝囊可笑,此刻确实风雨不动自然洒脱。 笙歌的感知何等敏锐,更不要说武松的眼神根本没有丝毫遮掩的意味。 就是光明正大理直气壮的看着。 “别看了,再看你也不会这么丑。” “包扎去吧。” 笙歌淡淡的说了一句,然后拿起一本书开始走马观花的看着。 经历了数个世界,任何字体于她而言都不存在阅读障碍。 哼,本小仙女可是教出过开国元首的人,当然也翻译了灵山佛经…… “大哥,小伤而已,不碍事的。” “倒是这么久让大哥受委屈了,弟弟今后定会好生照顾大哥,不会再让大哥受一丝欺辱。” 武松随意的把手背在了身后,一脸歉意。 第二百七十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五) (十五) “我知道不碍事,死不了人,但是……” “但是,我讨厌血腥味。” 笙歌猛地抬头,精光乍现。 嫌弃意味十足。 哼,不就是长了一张好看的脸吗。 有什么了不起的。 武松:“……” 我是谁,我在哪里,为什么我忠厚老实都大哥变得如此善变。 (д`) 大哥,一年有余不见而已,为何您就成了这副德性呢。 不知不觉间就能一句话把人噎住。 “是弟弟考虑的不周到。” 武松无言以对,只好伸出手默默的让潘金莲为他包扎好。 说起来,这点儿小伤,武松根本不看在眼里,可谁让大哥这么嫌弃呢。 武松看着低眉顺眼,动作轻柔的潘金莲,心中喟叹,果然是人不可貌相。 方才他下意识的就把大嫂归结为不安于室之人,没想到大嫂手脚还如此麻利,是个可以勤俭持家的。 如此一来,他也算是可以放心了。 “叔叔,不知你可是购置了宅院,住在何处?” 潘金莲一边收拾这绷带和金创药,一边柔和的问道。 笙歌冷眼旁观着这一幕。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潘金莲极美,克制之下少了几分风尘味,多了一些属于女儿家的柔和娇羞,不至于一眼就让人看出轻浮的想法。 的确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说,潘金莲与武松站在一处郎才女貌甚是般配。 容颜这种东西是天生的,在这个没有整容术的年代,是羡慕不来的。 对于这一幕,笙歌并不陌生。 毕竟这是在剧情中曾经发生过的。 只不过此时的潘金莲没有剧情中那般放肆和殷切罢了。 唉,一会儿她要不要继续成人之美呢。 要不要邀请武松来家中小住呢。 潘金莲不是死缠烂打之人,从剧情中被拒绝就再也没有心思去勾搭就能看出来。 而武松呢? 笙歌认真在心中盘算了片刻,实在觉得潘金莲和武松走在一起的可能很小。 人言可畏,叔嫂又如何能够在一起呢。 好吧,她还是不做三观不正的人了。 也许对于武大郎来说,潘金莲可以跟任何人再次结为夫妻,但一定不能是武松。 一个是他放在心尖尖上宠着的女人。 一个是他费尽心思养大的弟弟。 难以接受。 “小弟没有哥哥赚钱谋生的本事,所以不曾购置房屋,依旧住在县衙之中。” 武松不知潘金莲其意,但依旧如实答道。 “县衙如此简陋,真能有家中舒心,不如叔叔搬来家中一起住着,也好相互之间有个照应。” “毕竟似今日之事……” 潘金莲欲言又止…… 可武松已然明白嫂嫂之意。 “若是叔叔肯搬来这里,定然不会再有那泼皮无赖敢前来骚扰。” 武松点头,有应下之意,只是他那善变的哥哥武大郎再一次跳出来猛刷存在感了。 “娘子,为夫不够勇猛吗?” “武松既然成为都头自然是被委以重任的,你怎可让小家耽误了他为大家出力呢。” “你我虽不能助他,但也不能拖他后腿啊。” 笙歌一本正经的胡诌着。 既然没可能在一起,那就直接斩断潘金莲刚刚萌芽,还没有来得及想清楚的情愫,以防万一。 感情这种东西,最是由不得人控制。 若是相处久了,潘金莲日久生情,爱而不得成了执念可如何是好。 她既成了武大郎,那么必会避免武大的悲剧。 武大悲剧可免,那潘金莲也许也可以有一个较为完满的结局。 “只是来家中小住而已,怎会妨碍公务?” 潘金莲声音中有些不快。 她自己也分不清是在不快武松不能与她同处一屋还是在不快之前一直对她唯命是从的武大郎突然开始果断的反对她。 今日之前,只要她说,武大便不会反对。 只要她要,武大便会不惜大价钱买下送给她。 所以,她虽然只是普通的平头娘子,却过的犹如县令家中的千金。 一个对她千依百顺唯命是从的人,为何突然转了性子呢。 难道是武大郎心灰意冷了吗? 还是说武大看出了她的心思? 潘金莲自己都没有发现,那个让她惊艳的武松,其实并没有占据她多大的心神和生活。 “若是有个急事儿呢。” 笙歌也不生气,不急不缓的反问道。 “不知弟弟意下如何?” 武松只是有些粗心,不意味着少根筋。 笙歌确信以武松的智慧可以听出她是拒绝他来家中同住的。 若武松真傻,在剧情中也不会对武大郎的死起了疑心。 “大哥说的是。” “县衙住的很好,所以就不麻烦嫂嫂了。” “至于嫂嫂所担心之事,武松亦会放在心上,会多让压抑巡逻此处的。” 武松顺着笙歌的意,拒绝了潘金莲的要求。 对于大哥不愿让他住到家中来,他虽有些不解,心中亦有些憋闷,可是他却不会违逆大哥的意思。 如果没有大哥,不会有今日的他。 也许他早就不在这个世上了。 所以,大哥于他而言,亦兄亦父。 父兄之言,他理应遵从。 “也好。” 话说到这个份儿上,潘金莲也着实说不出什么挽留的话。 虽依然温婉,可脸上的笑意却牵强了许多。 她现在只想好好的骂武大一顿,问问他,脑子又在抽什么疯儿。 昨晚不是还在惦记着这个血脉相连的亲兄弟吗? 怎么今日得以重逢,除却门外可怜兮兮的哭嚎,就再也不见兄弟情深呢。 “叔叔,不住可以,但怎么也得在这里吃顿饭吧,否则邻里知道了怕是会笑话的。” “好。” 潘金莲脚步有些僵硬,转身之后脸上的笑意便尽数褪去。 …… 潘金莲前去准备饭菜,少了这个主动找话题活跃气氛之人,尴尬的沉默在悄无声息之间开始蔓延。 当然,能感觉到这份尴尬的只有武松。 笙歌作为一个厚脸皮的人,刀枪不入,百毒不侵。 最最最重要的是,本小仙女沉浸于知识的海洋不可自拔。 武松手足无措,呆呆的站在笙歌对面,没有笙歌的允许也不知道该不该坐下。 大哥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他有些摸不透了。 第二百七十一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六) (十六) 摸不透大哥的心思,摸不透大哥的脾气…… 他可不想再被怼的说不出话,站站就好,能不能坐根本不重要。 反正身体好。 “坐吧。” “大哥不是故意让你难堪,还希望你能明白大哥的难处。” “大哥是个大丑比,本来就丑,若是与你同在一处,怕是只会让你嫂嫂觉得更加难以入目。” “你嫂嫂貌美,且有才情,大哥自知配不上她。” “可是大哥也会羞愧,也会难过啊。” 一煽情,笙歌就止不住了。 戏精本精啊。 …… …… 天上星亮晶晶:还真是难为主播了,扯起谎来一口一个大丑比。 浪九九:主播的厚脸皮,还会难过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画面太美,想象不到。 “武松,大哥这些年来待你如何,想必你也清楚。” “你我之间兄弟情深,大哥怎么可能置你于不顾呢。” “这是大哥的一些积蓄,你拿来置办一处宅子吧,你嫂嫂说的没错,住在县衙终究不是个长久之计。” 笙歌推心置腹,时不时还会拿出剧情中武大郎与武松儿时的艰苦岁月忆苦思甜。 于是,武松心中的芥蒂还没有来得及开花,就彻底泯灭了。 只见武松满是感动,若不是男子气概,怕是早就泪眼汪汪了。 是啊,他与大哥经历了那么艰苦的岁月,怎么能够猜疑大哥呢。 他一直都知道大哥自卑于容貌,没想到心中竟然背负了这么多痛苦。 他合该理解大哥的。 若是作为亲兄弟都不能理解照顾大哥,那么他这一身武艺要来何用呢。 “大哥,难为你了。” “以前是弟弟不好,没能理解大哥。” “大哥,这些银子弟弟不能收,你已经照顾了我太多年了。” 武松说的真诚,连连推拒着笙歌递过来的银子。 笙歌暗暗送了一口气,终于是揭过去了。 她真怕自己照这个速度,早晚会精分。 “收下吧,若是你不收,你大嫂怕是会真真认为哥哥我是个冷酷无情置自己弟弟于不顾的人。” “这都是哥哥这几年专门留给你的。” 笙歌把钱塞入了武松满是茧子的大手里,终于有些理直气壮了。 武松磊落坦荡,她并不愿算计他。 “好。” 武松心神激荡,只觉得对大哥的陌生荡然无存,只余兄弟情深,共患难共富贵。 苟富贵勿相忘。 这么多年,大哥如一日,对他从不曾改变。 因着这番谈话,笙歌和武松之间的气氛逐渐融洽,话匣子也慢慢打开了。 哪怕身为一个丑比对魁梧挺拔的武松有些嫉妒,但依旧忍不住欣赏。 武松虽杀伐之气太盛,可并不是一个莽夫,反而粗中有细,有条不紊,心有丘壑。 武松的结局是怎样的呢? 武大郎视角的剧情里并没有给出,她曾经也粗读水浒传,略有些印象。 武松在征乌龙岭时被包天师斩断左臂,后班师时武松拒绝回汴京,在**寺出家,享年八十岁。 善终…… 笙歌不知武松的这个结局是好是坏,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算不上荣耀富贵,最起码得了个善终。 水浒传一百零八条好汉,得了善终的又有几个呢。 宋江接受招安,看似一条土匪洗白的光明大道,从此加官进爵封侯拜相,风光一时。 可真正得到了这份荣耀的又有多少呢。 有,的确有。 可硕果仅存的几人,更像是踩在了兄弟的血肉之上,铸成了康庄大道,就连一心筹谋想要接受招安的宋江也下场凄惨。 打仗走过来了,却死在了高俅的毒下。 也不知道临死前宋江有没有后悔。 一百零八条好汉,病死的病死,淹死的淹死,害死的害死,战死的战死,像武松这般得了善终的已经很是让人羡慕了。 最起码,还活着。 无论活着多苦多累,依旧还是活着。 这一世,不会有杀西门庆杀潘金莲之事,武松亦不会再被逼无奈上梁山,走上那条不归路。 笙歌已经告诫自己,不要烂好心。 护着武松,护着潘金莲,这些与武大郎息息相关的人就足够了。 “武松,答应哥哥日后莫要再轻易出手。” “你受伤,哥哥会担心,你伤人,哥哥会伤神。” “不对,可以出手,但别打死人……” 笙歌说话间就觉得若是武松空有一身武艺却被她束缚着有些不妥。 嗯,那就随便打,别死人就行。 武松翻了个白眼,牛饮一般喝了一杯白开水。 什么叫轻易别出手…… 然后又换成别打死人…… 他像是那么简单粗暴的人动不动就杀人的魔头吗? 哥哥,你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大哥,我很和气的。” “打死老虎只是意外,弟弟只不过长的比较凶而已。” 遇到世上唯一一个亲人,武松就好似归巢的燕,无论在外多么逞凶斗恶,在笙歌面前,武松都服帖的像一个小绵羊。 笙歌咋舌,武松小哥哥,你能好好说话吗? 长的高大魁梧却在对着本小仙女这个矮丑的大丑比在撒娇,实在是有些辣眼睛啊。 还有什么叫和气…… 一个血洗鸳鸯楼,男女老少一个不留的人,怎么好意思厚着脸皮说自己长的比较和气。 脸呢…… “乖啊,听话……” 潘金莲出来后听到的就是这样一句黏黏糊糊的话。 呸,在她不在的时候,武大郎究竟又造作了什么。 乖啊…… 可偏偏武松还是一脸的理所当然,并不觉得武大郎这句话有什么问题。 这对兄弟…… 潘金莲觉得自己想歪了。 “嫂嫂……” 武松敬重武大,所以在明白了潘金莲对武大的重要性之后,自然而然的便会敬潘金莲。 鱼肉瓜果,美酒佳肴一应俱全…… “没想到嫂嫂手艺这么好,今日弟弟可是有口福了。” 潘金莲坐主位,武松对席,笙歌只是随意坐在了旁边。 无论是寻常百姓还是勋贵王爵之家,坐主位的必定是一家之主,鲜少有女子可坐主位。 武松偷偷打量着自家嫂嫂,见嫂嫂一脸坦然并无惶恐,便已心知这家中地位谁在做主。 第二百七十二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七) (十七) 而哥哥对此并无异议,显然早已习惯。 武松暗自审度,心中已有思量。 潘金莲亲切而又不失矜持的摇摇头,然后招呼武松用饭。 作为一个无肉不欢的吃货,笙歌已经开始动筷。 你们尽管寒暄叙旧情,本仙女先吃为敬。 笙歌好鱼,因此第一筷子品尝的就是鲜嫩香气四溢的鱼肉。 果真不错…… 没想到潘金莲长的貌美如花还有这样的厨艺,真真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啊。 这样的人其实应该是女神才对吧。 为什么潘金莲却偏偏被冠以浪荡之名。 唉,真是越来越觉得武大郎配不上潘金莲了,怎么办…… 鱼肉的鲜美也不能抵消笙歌心头的郁闷。 哼,大丑比,就知道吃。 笙歌化悲愤为食欲,开始了自己风卷云残的动作。 武松傻眼,他哥哥现在都这么能吃了吗? 而潘金莲更多的是觉得丢脸,怎么就像是个饿死鬼投胎似的,就好像她平时克扣他吃食似的。 (><) 嫌弃,嫌弃,真是越来越嫌弃…… “你们也吃,别只顾着看我。” 虽说本小仙女长的貌美如花,倾国倾城,闪瞎了你们的钛合金狗眼。 “哥哥胃口真好。” 武松讪讪的说道。 如果武大郎不是他哥哥,他一定对怼一句吃到哪里去了。 潘金莲则是低下头翻了个白眼,呵,谁看你了。 大丑比…… 潘金莲此时对武大郎的情绪越来越复杂,有嫌弃有讨厌,却又在这份嫌弃中夹杂了一些探究和好奇。 武大郎的变化,让潘金莲忍不住的想要搞清楚一些事情。 “一想到不用卖炊饼了,我就高兴的能再吃三大碗。” 炊饼那是什么,有肉好吃吗? 哼,本小仙女爱吃米…… 潘金莲:这个智障。 “哥哥欲不卖炊饼,打算从事何种营生呢。” 哥哥不似他这般好斗,自是不能凭着武力在县衙谋一份差事的。 哥哥做炊饼手艺不错,在整个清河县都是首屈一指的。 “科举啊。” 笙歌努努嘴,很是诚恳的说道。 “你们难道没有看到本小仙女置办的书吗?” “买书不读难道是用来烧火的?” 笙歌反问道。 怪不得身高挺拔胸肌发达,原来脑子有些不够用,这么简单的问题,有什么好问的。 简直就是个智障…… 被鄙夷的人又在鄙夷着别人,这简直就是个跳不出去的怪圈。 “科举?” 武松真真是有些觉得自家哥哥事被地痞流氓们欺负的狠了,要不然也不会冒着这样惊世骇俗的想法。 科举,那是咱们一个卖炊饼该想的吗? 十年寒窗九载熬油得名师教导,都不一定能够通过科举入仕。 大哥难道就想凭着这一时的心血来潮击倒千万人,走过独木桥,然后踏上金銮殿接受册封吗? 别梦了…… 与大哥相依为命那么多年,原谅他真没看出大哥是那块儿料。 “没事儿,不用这么惊讶。” “不就是科举嘛,小菜一碟儿。” 笙歌慢慢品了一口酒…… 唔,不好喝,竟然还有些划嗓子。总有刁民想害朕。 毒酒,毒酒,这是毒酒,救朕啊…… 笙歌已经在脑海里演练了无数个小剧场,直到把她自己逗笑。 可不就是小菜一碟儿吗,人们常说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熟能生巧了。 再怎么说,她都是考过举人的。 武大郎的脑子再磕碜,难不成还能磕碜过六十岁的胡屠夫。 一对比,瞬间觉得自己棒棒的。 嗯,还是奖励自己再啃一个烤猪蹄吧。 很多人都不喜猪蹄,一是因为不雅,二是因为油腻。 但是对于笙歌这个无肉不欢的人,烤得脆脆香香的猪蹄撒上调料之后油腻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至于不雅…… 本小仙女都已经是个大丑比了,再不雅,能比现在还丑吗? 这不是破罐子破摔,而是有自知之明。 再说了,猪蹄可以补充胶原蛋白,是有名的美容圣品。 丑比就该多吃猪蹄,万一吃着吃着变美了呢。 俗话说得好,功夫不负有心人…… mmp…… 笙歌狠狠的咬了一口猪蹄,还真是给自己灌鸡汤灌上瘾了。 呸。 “哥哥,你可能不太了解朝廷的科举制度。” 怎么可能是小菜一碟儿呢。 怎么办,他的哥哥好像真的疯了。 事到如今,哥哥不仅矮丑,而且脑子也不灵光了。 唉,以后可得把哥哥照顾的细致些。 “确实不太了解。” 笙歌停止与烤猪蹄战斗,抬起头迷茫的看向武松。 你了解,你继续说啊,话说一半最撩人。 她是考过科举,但那是在一个距今隔了数百年的朝代。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哪怕是考科举。 “……”武松深深的吸了一口,这样的哥哥还真是不忍直视啊。 不了解,就敢大放阙词,究竟是谁给了哥哥这样的底气和勇气。 潘金莲勉为其难的递过去帕子让笙歌擦擦蹭了一脸的油。 饿死鬼投胎。 “我朝实行两级试:发解试与省试。发解试相当于初试,由各州郡主持,考生通过发解试获得参加省试的资质;省试相当于复试,由礼部主持,被录取者便可从此步入仕途。至于殿试,通常都不黜落,只排定名次。” “国家以科目网罗天下之英隽,义以观其通经,赋以观其博古,论以观其识,策以观其才。” 武松吧啦吧啦说了一大堆,直说的笙歌头昏脑胀,眼冒金星。 能好好说话么…… 不过,笙歌也算是听懂了武松想要表达的中心思想…… 哥哥,你别做梦了,有这个时间还不如做两笼炊饼卖。 笙歌保证,这绝对是武松话里话外想要表达的意思。 心塞塞啊。 “跟我想的也差不多啊。” 科举,大同小异。 “放心,哥哥我一定考个功名衣锦还乡,以后继续做你的靠山。” 笙歌油腻腻的爪子就这样豪爽不拘小节的拍在了武松的肩膀上。 直到看到武松官服上参差不齐的油爪子印,笙歌才反应过来。 呵呵哒,忘了自己刚刚啃了猪蹄。 武松小哥哥,本小仙女说自己不是故意的,你信吗? 第二百七十三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八) (十八) 应该是信的吧…… ━Σ(Д|||)━ 笙歌白痴的笑了笑,然后讪讪的收回了自己的手。 意外,真的是意外啊。 本小仙女发誓。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确定你不是在变相吃豆腐吗? 浪九九:主播,我们这是在一本正经的直播,跟外面那些妖艳贱货不一样…… 泠泠七弦上:加一,主播,吃豆腐和变相吃豆腐是不允许。 豺狼配女猫:我也觉得是主播的春心开始荡漾了。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是觉得自己是个大丑比,想要近朱者赤吗? 主播:天下第一美,舍本小仙女还有谁。 主播:豆腐是什么,能有肉肉好吃吗? 北城南笙:卧槽……原来你是这样的主播,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是想吃豆腐,原来还想吃肉啊。 春和景明:以什么姿势吃,小白求解。 带特产回家的蛙:这是一辆开向巫妖国的车啊,长见识了。 主播:原来这不是开向幼儿园的吗?本小仙女还是的孩子啊,求下车啊。停车,停车。 笙歌为了避免尴尬,在直播间里与玻璃碴子们互相调侃了几句,然后面色才没有那么难看涨红。 她的这些粉丝,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难道就没有人管管吗? 一言不合就开黄腔啊。 看看这信手拈来的话,简直就是老司机啊。 她一个仙气飘飘的小仙女有些跟不上啊。 …… …… “大哥,不碍事。” 武松丝毫没有在意,甚至觉得自家哥哥的窘迫有些可笑。 只是,这官服怕是得洗洗了。 衣锦还乡? 看来大哥这臆想症还是丝毫没有好转啊。 “大哥,其实你不必如此辛苦的。” “我如今已在官府谋了个差事,以后可以护着哥哥的。” 武松说的很是委婉。 “切……” 笙歌很是不领情,她什么时候需要靠武松护着了。 天大地大,她有需要人护着的时候吗? 也许好像大概有吧…… 但是那个人怎么可能是武松小哥哥呢。 “就你那牛脾气,一言不合就动手,我善后都来不及,怎么可能还期望你护着呢。” 一言不合就动手…… 说着说着,笙歌就觉得这几个有些熟悉。 好吧,她好像也是这样。 这是大圣亲自教给她的金科玉律,能动手就别bb。 “放心,等大哥以后位极人臣了,你想动手就动手。” 笙歌又一次想拍拍武松的肩膀,但碍于自己的油爪子还是默默缩了回去。 位极人臣…… 武松听到笙歌这话,心里没有一点儿得瑟,反而凉凉的。 大哥想的是不是有些太美好了。 刚刚还是衣锦还乡,现在都像是位极人臣了,下一句是什么…… 好吧,他胆子小,不敢想象。 “大哥,会的会的……”武松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没有那么敷衍。 他实在是不想再刺激大哥了。 在外游历的日子里,他有幸结交过一些江湖郎中。 失心疯患者,还是顺着比较好。 没错,就是失心疯。 在武松眼里,武大神经怕是有些不正常了。 不正常的人,不能刺激…… 潘金莲简直不忍直视。 这一对兄弟完完全全就是在形象的诠释,你丑,没事儿,我瞎。就算我不瞎,也会装瞎,反正我们是哼哈二将。 “食不言。” 潘金莲淡淡的开口了。 她实在是不想听这一对兄弟再演下去了。 明明初见武松时,只觉得惊为天人,想着一世若是能与似武松这般的男人也算是不枉此生了。 可是为什么只是一餐的功夫,她就觉得方才的惊艳不见了呢。 虽然武松依旧高大魁梧,英武不凡,可是她看了只想说一声智障。 辣眼睛…… 她现在想收回刚才的想法。 “好。” 对于漂亮小姐姐的话,笙歌表示欣然接受。 美人儿,总是有特权的,尤其是还是一个有趣的美人儿。 “……” 武松表示,大哥真怂。 不过,怂很正常,不怂就不是他大哥了。 …… …… 笙歌在与武松交流时,始终都没有停止观察潘金莲的反应。 见潘金莲眼中的惊艳与灼热尽数散去,笙歌露出了一个深藏功与名的笑容。 请不要问本小仙女的名字。 本小仙女做事不留名,请叫我少先队员。 唉,暂时免去了被戴绿帽子的危险,还真是不容易啊。 一顿饭吃的气氛很是诡异,但也算是其乐融融,潘金莲是真真代入了嫂嫂这个角色。 武大郎是个大丑比,但谁让她是大丑比的夫人。 夜色中,晚风习习,武松带着笙歌给的银子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这里。 笙歌只觉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不要这样看本小仙女,要不然本小仙女会觉得你透过现象看到了本质呢。 本小仙女会忍不住赞叹一声有眼光。 武松站在街角拐弯处看着在幽幽灯火下矮小的身影,眼睛酸涩。 他的大哥…… 自小他就不是个安分守己的,他闯祸,大哥跟在他的身后就是在一直收拾烂摊子,为了他低三下四的求人,只是为了让他安好。 大哥一直待他很好,好到让他觉得无以为报。 所以…… 所以…… 哪怕大哥现在好像有些神经质了,他也不会嫌弃的。 大哥不让住在一处,那他就在对面租个房子,保护大哥。 所有欺负大哥,觊觎大嫂的,他全部打跑。 “说吧,你是怎么忽悠武松了?” 潘金莲语气分外笃定。 在她去准备饭菜时,武松和武大之间的气氛还很是尴尬,可偏偏就是这一会儿的功夫,武松就唯武大名是从了。 这算一算是武大人小鬼大,而武松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呢? 唉,为什么好看的认都没脑子呢。 伤心π_π。 “……”笙歌撇撇嘴,潘金莲这是对她有偏见吧。 “兄弟哪有隔夜仇,更不要说自小我便与武松相依为命。” “长兄如父,长嫂如母,他自得敬重。” 长嫂如母…… 潘金莲听到这话甚是觉得糟心,她分明还青春正好,武松都比她长三岁。 如母…… 呸,她有那么老吗? 武大这是在时时刻刻提醒她莫要坏了伦理吗? 第二百七十四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十九) (十九) 放心,她现在是真真对武松歇了那份心思。 惊艳? 乍见之下的惊艳都是骗人的,谁又知道对方到底是不是智障呢。 比如武松…… 跟武大的相处简直就是无脑,她不忍直视啊。 “官人,奴家风华正茂,年轻的很。” “老的只有你一人。” 不仅是个丑比,还是个老丑比…… 武松一走,潘金莲就恢复成了高冷毒舌大姐大的模样。 笙歌心中默默流泪,还能不能好好做彼此的小天使了。 奴家…… 为何别人说出这两个字就是娇滴滴的,而潘金莲缺带着凛冽杀气呢。 漂亮小姐姐,你这样是会失去本小仙女的。 “夫人,风华正茂说的是二八妙龄少女。” 言外之意,你个二十二岁的老女人就不要在这里装嫩了。 哼,网上不是都在说九五后的老阿姨了吗。 身为一个老阿姨,怎么能够眼睁睁的看着一个即将要跨入老阿姨行列的漂亮小姐姐自欺欺人呢。 她这是在捍卫社会的公平正义。 (e) 潘金莲闻言,恨恨的瞪了笙歌一眼,然后一语不发噔噔噔踏上了楼梯。 那声响,就像是恨不得踩死笙歌一般。 谁来告诉她,武大的嘴什么时候变得这个利了。 不行,她得缓缓。 她感觉自己好像遇到了一个假夫君。 “夫人脚步轻点儿,万一楼梯塌了可就不好了。” “对了,夫人可要记得洗漱啊,要不然可是会长虱子的。” 再怜香惜玉都不能掩盖笙歌斤斤计较小心眼的模样。 哼。 笙歌摸了摸自己的鼻子,本小仙女怼起人来,连自己都怕。 不让你知道本小仙女的厉害,你还真当本小仙女战斗力为负。 潘金莲停住脚步,猛地转身,居高临下的睨了笙歌一眼,真真有一种高高在上的华贵感。 武大是在故意恶心她吗? “官人,就算奴家摔了破相了,也不会比你丑。” “这点你就死心吧。” 潘金莲嘴角挂着柔和的笑容,一字一句声音浅浅就好似是情人间的呢喃。 温软,动听,让人欲罢不能。 只是说出的话就像是一把尖锐的匕首,直直插进对方心中最敏感最柔软的位置。 扎心了…… 笙歌脸上得意洋洋的笑容僵住了。 mmp…… 还真是低估了漂亮小姐姐的战斗力。 “我丑,我开心啊。” “反正我自己又看不到。” 明明是一对夫妻,此刻却成了两个女人在互撕的战场。 撕吧,撕吧,小撕宜情。 潘金莲狠狠都剜了笙歌一眼,头也不回的转身,然后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武大郎还真是越来越讨厌了,亏她白日里竟还觉得武大多了几分男子气概。 真真是眼瞎了。 哪个男子气概的人会这样斤斤计较。 小心眼的大丑比,娶什么亲,孤独终老最合适。 潘金莲觉得自己胸中满是愤懑,不知花费了多大的力气才让自己忍住没有冲下去,好好教教武大怎么做一个低存在感的大丑比。 笙歌散漫了掏了掏自己都耳朵,然后重新在桌前坐下来,对着幽幽烛火独饮。 怎么办,她觉得自己好像有千杯不醉的金手指了。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还真是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浪九九:身为一个大丑比,究竟是谁给了你底气,让你这样怼漂亮小姐姐。 春和景明:注孤生的节奏啊。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难道你不知道自己多幸运才娶了这么一个如花似玉的妻子吗?你心里没点儿数吗? 主播:你们这是在嫉妒,红果果的嫉妒,嫉妒使你们成了大丑比。 主播:见色忘义。 笙歌似是觉得一杯一杯的饮酒不过瘾,直接拎起酒壶咕咚咕咚灌了起来。 这酒难喝的很,最重要的是好像灌水了,怪不得她觉得自己千杯不醉呢。 不行,明天她得去买些上好的女儿红。 笙歌不停的喝着,直到整整一坛都进入了她的腹中。 咦,为什么觉得有小星星了呢。 笙歌傻笑着,手中的酒坛子轰然落在地上成了碎片。 清脆刺耳的声音惊到了正躺在床上不停诅咒着武大的潘金莲。 武大那个大丑比又在出是你幺蛾子。 紧接着,扑通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 潘金莲再也待不住了,很是怀疑是不是自己的诅咒生效了。 呜呜呜,她真的只是随口一说啊。 潘金莲随意的穿上鞋子,慌乱的跑下楼,看到了躺在碎片中的武大。 凶案现场? 她是应该前去救治武大呢,还是应该保护凶案现场呢? 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不过,死人的肚子会起伏吗? 潘金莲壮着胆子,蹑手蹑脚的走过去,轻轻的把手放在武大的鼻尖,松了一口气。 幸亏没死…… 要不然她会成为首个用诅咒杀人的妖孽。 潘金莲叹了口气,不情不愿的扶起笙歌,然后把笙歌放在了一楼的木板上。 原来武大长的这么小还是有好处的。 迷迷糊糊间,笙歌只觉得身边萦绕着一种别样的香味。 嗯,比烤肉的味道好闻。 咕噜…… 又饿了,怎么办。 笙歌的小短胳膊一揽,就把潘金莲拽在了自己怀里。 这块儿烤肉有些嫩,有些软啊…… 潘金莲目瞪口呆的看着武大就像一只狗看到了一块儿骨头一样不断耸动着鼻子嗅着她。 卧槽…… 吓死人啊。 她是骨头? 这个想法让潘金莲沉默了。 挣扎,挣扎不过,潘金莲只好认命的窝在了武大怀中。 算了,忍忍吧。 这一夜,笙歌只觉得自己身边就好像是有一块儿价值连城的美玉,也好像是有一只喷香扑鼻的烤鸭。 只可惜,睡前好像吃的太饱了。 不知睡了多久,笙歌只看到一根棍子从天而降,像是要直接砸成肉饼。 “啊……” 张牙舞爪,笙歌砰一脚把潘金莲踹在地上然后惊醒。 “啊……” 又是一道更加响亮的喊声。 笙歌看着凌乱的木板床,再看看衣衫不整的自己和潘金莲,惊讶极了。 谁来告诉她发生了什么? 别吓她,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 (#Д) 第二百七十五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 (二十) 酒后乱…… 最后一个字,笙歌实在是不敢乱想。 可是看潘金莲衣衫凌乱,发丝披散,香肩半露的模样,怎么都不像是什么都没有发生啊。 喝酒还真是误事啊。 笙歌敲了敲自己有些发胀的脑子,可是却什么都想不起来。 而地面上的碎酒坛子,更是只让笙歌想到了一句战况惨烈。 难不成他们直接从地上然后战到了木板床上? 笙歌傻眼了。 (д`) 喝酒之后,她真的就有了男性的能力了吗? 呜呜呜,那她现在到底是男是女,还是说成了人妖…… 本小仙女堕落了。 想啊想,可是笙歌的记忆依旧是在喝酒时戛然而止,后面发生了什么根本不清楚。 潘金莲是怎么到了她怀里的呢。 以潘金莲对武大的嫌弃,显然不可能主动窝在她怀中。 强迫? 这两个字犹如两个灯泡出现在笙歌的脑海中。 卧槽…… 她竟然是个禽兽。 (=Д=) 试问,她究竟是怎么从一个仙气飘飘都小仙女变成一个强迫漂亮小姐姐的禽兽呢。 直播的世界,她究竟发生了什么? 细思极恐。 吓死本小仙女了。 对了,本小仙女有直播间。 …… …… 主播:小可爱们,贴心小棉袄们,昨晚是不是一切和谐? 笙歌问的隐晦。 走路太浪会闪腰:和谐?夫妻生活和谐吗?还是说是指主播勇猛,大展雄风呢? 主播:好好说话。 笙歌现在是真的没有什么心力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调侃。 累啊…… 她真心觉得自己腰酸背痛的样子就活脱脱是纵……欲……过度了。 并且,她还是被睡的那一个。 浪九九:主播难道忘了凡是限制级的画面我们都看不到吗。我们也很心痒的。 ⊙w⊙ 限制级…… 笙歌更加觉得自己吓坏了,怎么又牵扯到限制级了。 看到这三个字,笙歌只觉得自己的脑海里自发的出现了打断打断的要被和谐大军扫叼的带颜色的文字。 生动形象…… 此处省略一万字。 豺狼配女猫:我们只看到了主播一脸垂涎的把漂亮小姐姐抱在了怀里,不顾漂亮小姐姐的挣扎,死死抱住……然后,然后,就黑屏了。 北城南笙:对此,我只想说一句,放着,让本姑娘来。 灯火阑珊处:主播,你真的是一个长发飘飘的小姑娘吗? 浪九九:反正我看到了主播对着漂亮小姐姐流口水。 …… …… 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笙歌心凉了。 黑屏了?限制级的?还死死抱着不撒手,还不顾潘金莲的挣扎…… 呜呜呜,她真的做了禽兽不如的事情? 笙歌很怀疑,自己还是小仙女吗? 流口水…… 她是那种人吗…… 笙歌欲哭无泪,以后她再也不一坛子一坛子的喝了。 往事不堪回首啊。 …… …… 潘金莲恼怒的坐在地上,本来准备好好的怼怼武大,没想到却看到了武大表情这样丰富的一幕。 难过…… 后悔…… 咬牙切齿…… 还有,环抱着胸,一脸被强迫的样子是要闹哪样? 本来应该恼怒的是她好吗? 被一个大丑比抱了一晚,然后天一亮却被踹下了床,大丑比还一脸后悔。 她还没嫌弃武大,武大竟然还敢掀起她? 这是要造反吗? “夫人,昨晚……昨晚……” 笙歌实在说不出那句最晚我们有没有做什么不该坐的事情。 “昨晚?” “昨晚怎么了?” 潘金莲悠悠然的从地上起来,嫌弃的闻了闻身上的酒味,饶有趣味的看着她的戏精大丑比夫君。 以前要死要爱活非要跟她做那档子事,同床共枕的不是武大吗? 这演技,还真是足以以假乱真吗? 武大这是换了套路? 不得不说,这套路还真有点儿成功了。 “官人是指搂着奴家不放吗?”潘金莲拢了拢自己披散的头发,含情脉脉的看向笙歌。 笙歌冷不丁都打了个寒颤,漂亮小姐姐,你还是怼本小仙女吧。 这样娇滴滴的,本小仙女消受不起啊。 求放过…… “娘子,除了搂,还有其他吗?” 笙歌也算是彻底放开了不再扭扭捏捏直接问道。 “官人觉得一男一女相拥同床还能做什么呢?” 潘金莲眼睛波光潋滟,就好似盛着一片星空,让人沉溺其中。 (#Д) 漂亮小姐姐这是在对她放电吗? 难不成男女之情真的是睡出来的。 对于一个万年单身狗,笙歌真心不了解男女之情,以及男女之间的原始之事。 她只觉得漂亮小姐姐现在的表现好诡异。 好看是好看,但是就是慎得慌。 “也有可能睡死了,什么都做不了啊。”笙歌心存侥幸的说道。 “官人啊这话可就说错了。” “难道官人忘记了自己是怎么热情似火,如狼似虎吗。” 潘金莲媚眼如丝,轻轻的挑起秀发,笑靥如花。 “……” 笙歌的心一顿…… 漂亮小姐姐,请你好好说话。 什么是热情似火呢? 热情似火不是形容小妖精的吗?他现在是大丑比,当不起这个词。 呜呜呜,漂亮小姐姐都说她热情了,她昨晚究竟得多禽兽啊。 “不会吧……” 身为一个小仙女却禽兽了一个漂亮小姐姐,怎么想都觉得很惊悚。 笙歌此刻真心觉得自己之前做了万年单身狗是个错误决定。 别看她每天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怼起来就好似污妖王转世,但那都是总裁文里的理论啊。 可是,却没有人确切的告诉她男人跟漂亮小姐姐同床共枕之后是什么反应。 心酸啊…… 早知如此,当初就该多看些小h文。 思来想去,笙歌觉得还是应该用理论指导实践。 比如…… 笙歌猛地跳下床,一把抱住了潘金莲小姐姐。 好像真的没有反应啊。 不会硬…… 笙歌瞬间松了一口气,她对漂亮小姐姐是没有反应的。 哈哈哈…… (w`) “娘子,为夫的酒品还是很好的。” “为夫既然说了要清心寡欲,一门心思的去走科举之路,就不会碰娘子的。” “娘子难不成是想念为夫了吗?” 第二百七十六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一) (二十一) 确认自己还是个如假包换的小仙女,并没有成了一个真正的男人,笙歌又恢复成了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性子。 皮啊…… 逆风就怂,顺风开浪…… 这就是笙歌凑不要脸的性子。 这不,浑身一轻豁然开朗的笙歌就开始调戏起了漂亮小姐姐。 “呸……” 潘金莲真想一脚踹过去。 想念武大?也不知道是哪个大丑比昨天晚上抱着她不撒手。 潘金莲凝眉,此刻的武大与昨夜的武大似是有天壤之别。 劫后余生? 若是她没有看错的话,武大刚才脸上露出的就是劫后余生的侥幸和愉悦。 侥幸什么? 潘金莲心中一直有一个声音在告诉她,武大郎并不想与她有肌肤之亲。 嫌弃她啊? 潘金莲眼神微黯,不知怎么的,她又想起,武大昨日在那些痞子面前掷地有声说她忠贞不屈的样子。 必须得承认,那个时候的武大好像看起来并没有那么丑了。 “官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既然官人有鸿鹄之志,不如先有个子嗣吧。” “奴家也想的很清楚,绵延子嗣本就是奴家之责。” 潘金莲不疾不徐的说着,眼睛不着痕迹却又分外仔细的盯着笙歌,似是要探出什么。 “……” 笙歌装傻般挠了挠头。 漂亮小姐姐,难道你也看到了本小仙女清艳绝尘的内在吗? 要不然怎么解释之间潘金莲对武大郎避之唯恐不及,现在却非要凑上来。 果然,本小仙女出马,无往不利。 …… 主播:看到了没,本主播光芒万丈,就连漂亮小姐姐都急着给本小仙女生猴子了。 日常一皮。 笙歌这种怂贱的性子就注定了她也是个爱瑟的。 主播:太受欢迎,怎么办,在线等,挺急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确定漂亮小姐姐能够生出猴子吗? 春和景明:略略略,主播这是在想猴子吧。别解释,我们懂的。 天上星亮晶晶:这是该炫耀的时候吗?主播难道你不应该担心一下你能不能有子嗣?怎么有? 呃…… 笙歌沉默了,果然她的重点跑偏了。 是啊,她没反应,怎么可能跟潘金莲有子女呢。 “不着急。” “还是等到为夫高中之后再谈此事吧。” 笙歌落荒而逃。 她总有一种自己在潘金莲小姐姐面前掉了马甲的怀疑。 漂亮小姐姐实在是出乎她意料的聪明,她很难周旋下去。 潘金莲默默的看着笙歌故作镇定的背影,嘴角弯弯,果然啊,在她不知道的时候,武大就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她引以为傲的美貌,怕是在武大眼中已经没有太多价值而言了吧。 被一个自己一直忽视嫌弃的丑比无视,这种感觉着实不太美妙。 笙歌的感知何等敏锐,潘金莲的注视使得笙歌有一种如芒在背的感觉。 还好,还好,还好这种沉默和尴尬并没有延续太久。 被武松吓跑的地痞们手捧着金银首饰敲开了笙歌的家门。 “武大爷,这些是小的们连夜赎回来的。” “还有些暂时下落不明,但小的们一定会尽快找回来的。” 小痞子们目不斜视,眼神也不再闪烁,身上的那股子轻浮气散去不少,真真有了种邻家少年郎的感觉。 笙歌高冷的点过头,然后接了过来,砰的一声关上了门。 欺软怕硬人之常情,武大软弱无能且不敢反抗,这些地痞们才会上门骚扰。 所以,对于这些地痞,笙歌并没有什么非要置之死地的仇恨。 “娘子,这些首饰……” 潘金莲看着笙歌手中捧回来的首饰,脸色一白,嘴角的笑容说不出的僵硬。 每一件首饰,都代表着一段晦暗的经历。 委曲求全,她在那些地痞流氓面前极尽轻浮,甚至任由别人吃豆腐,更是背上了浪荡的名声,再也抹不去。 这些首饰,她一点儿都不想看到。 “拿走,我不要。” 潘金莲的声音中多了几分张慌,似是恨不得直接把那些首饰扫在地上,狠狠踩上几脚,眼不见心不烦。 笙歌眼中满是了然,潘金莲这副样子就好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恼羞成怒。 “娘子,为夫自是清楚这些在外不知辗转经历了多少人的首饰配不上娘子。” “所以为夫想说不若就把这些首饰卖了,为夫亲自设计请县城内有名的工匠为你打造一根独一无二的簪子。” 节约光荣,浪费可耻。 就算武大郎家底不薄,可也不能便宜了那些地痞啊。 她要回这些首饰,可不是为了故意揭开潘金莲的伤心事。 设计? 潘金莲上下打量着武大郎,怎么办她越来越觉得自己的夫君得了臆想症,她要不要请郎中过来把把脉呢。 “娘子不必挂心,为夫会处理好的。” 漂亮小姐姐本就值得最好的东西。 花容月貌,精致首饰,相辅相成,相得益彰。 潘金莲默默的上楼,坐在窗边,高高的俯视着热闹繁华,人来人往的大街。 过往的行人如此多,贩卖东西的小商贩也是不计其数。 可是…… 可是为什么就是找不到一个比武大还丑的人呢。 她每天的生活仿佛都是如此的单调,日复一日不断重复。 无趣呢。 她一直都想找到一个完美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安安心心做武大郎的妻子,然后生儿育女,不再梦想着有朝一日可以与他人登对。 只可惜,很难。 潘金莲一颗芳心无处安放,而笙歌则是沉浸在了书籍的世界,不解风情。 一对看起来本就违和的夫妻,实际上的确心从未在一起。 岁月如流,捻指间,半月的时间倏忽而逝。 武松如同剧情中那般被知县委以重任,送金银到东京谋求升迁之路。 这一次,武松并没有嘱托太多。 十数日的相处,武松已然明白,大哥虽有些臆想症,但心中也是有丘壑的,那些叮嘱自是不必再有。 武松走了,西门庆还会远吗? 不会了…… 自从武松离开阳谷县,笙歌就开始在脑海中设想潘金莲与西门庆会以怎样的方式相遇。 第二百七十七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二) (二十二) 自从武松离开阳谷县,笙歌就开始在脑海中设想潘金莲与西门庆会以怎样的方式相遇。 然后**相爱,不顾一切的要毒死武大郎。 西门庆和潘金莲这两个名字在经过数千年的流传后已经割离不开了。 西门庆风流儒雅还多金,最最重要的是有一张清秀小生的脸,与武大郎比起来,简直可以称之为男神。 见证历史的时刻就要到了。 许是因为心中惦记着这件事情,笙歌看书都少了几分耐心,时不时都会抬头隔着长长的楼梯想象一下潘金莲此刻在做什么。 若是不明所以的人,怕是会以为笙歌是个痴汉子,对潘金莲一往情深。 唉,真是挠心挠肺啊。 笙歌其实并不确定若潘金莲再一次眼瞎的看上西门庆,她是该成全好事辣手摧花,再一次毁一桩亲事。 西门庆是风流多情,但多情的人也最是无情。 与你蜜里调油时,怎样都好,可一旦心血来潮的感情淡去,那么等待潘金莲的必定会是容颜未老恩先衰。 妾通买卖的时代,因一时激情委身给西门庆的潘金莲又该如何自处呢? 要不把西门庆打残,然后直接送给潘金莲? 西门庆残不残给她没有什么关系,只要漂亮小姐姐想要就行了。 亲疏远近…… 漂亮小姐姐离她比较近,最起码在一个床上搂着睡过啊。 ……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的书都被墨汁涂完了……主播,不能说说你为什么心不在焉么。 灯火阑珊处:加一,这两天主播都毁了三本书了,上一次差点儿蘸着墨汁把炊饼吃完。 走路太浪会闪腰:别人主播是专心致志读书喝了墨汁,我们的主播是走神蘸了墨汁,主播,你为什么这么叼呢。 浪九九:主播,你究竟在心不在焉什么? 心不在焉什么? 笙歌撇嘴,如果她说在心忧着自己什么时候能戴上绿帽子,会不会被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怼死。 主播:本主播心忧天下,忧国忧民,辗转反侧,夜不能寐,食不下咽…… mmp…… 说不下去了。 笙歌简直快要把自己恶心死了。 她就是个欺软怕硬的小怂货,忧国忧民的大侠形象不太适合她。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还在心中默默的数着主播你可以厚脸皮到什么程度? 灯火阑珊处:主播,你还是实话实说吧,再不说我会以为你真的看上了漂亮小姐姐。 豺狼配女猫:主播这两天都不知道偷偷瞄了漂亮小姐姐多少次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心忧的不仅仅是漂亮小姐姐,而是绿帽子。 主播:…… mdzz,许久不见神棍,她都差点儿忘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里有一个掐指一算的神棍了。 春和景明:卧槽……信息量有点儿大啊。 走路太浪回闪腰:西门庆?大佬要现身了吗? 笙歌在刚刚进入直播世界时就把这个世界的基本剧情说给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这个世界浓墨重彩的的人就是武大,武松,潘金莲和西门庆。 主播:呸,大佬?那是西门大官人,不要毁了本主播大佬这两个字。 …… …… 在笙歌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互怼的时候,潘金莲小姐姐一如往常站在窗户下看着楼下的繁华。 她名声不佳,就算不出门也有无数的戏弄上门,更不要说上街闲逛了。 一道熟悉的人影出现…… 接连几天,她已经数次看到了这个男人。 王婆的茶坊鲜少有富贵老爷盈门,这个男人就似鹤立鸡群般很是显眼。 观其外貌举止,男子应是财主之类的身份,可偏偏又多了一份书生的儒雅和风流。 只见男子抬头,温和儒雅的笑容明亮耀眼的眼神…… 无论是身份亦或者是容貌,就如同她想象了无数次的男人。 一个笑容,让潘金莲微微失神,手中的帕子不慎掉落,恰好落在了男子得肩上。 男子伸手拿起放在鼻尖轻轻的嗅了嗅…… 潘金莲闹了个大红脸,慌乱的阖上了窗户,一颗心噗通噗通的跳着,隔着窗户隐隐约约的看着街上的人影,不知所措。 她是有夫之妇,帕子落于他人之手本就有些不妥。 可是,为什么,她都心中却有几分莫名的雀跃呢。 她记住这个男子已经数日了,每一日就像是二人默契的约好一般,同一时刻,同一地方。 他抬眸一笑,而她静静的站在窗户前看着。 默不作声。 心有灵犀吗? 潘金莲心中的负罪感被可能突破如今沉寂如水生活的契机所覆盖。 是啊,她不想再像现在这样了…… 武大,武大…… 武大郎的身影出现在脑海,就像是一瓢冷水直直的倒在了潘金莲的心上,驱散了所有的旖旎。 难道真的要踏出这一步,成为所有人所不齿的女人,坐实浪荡的名声吗? 潘金莲脸色煞白,瘫坐在凳子上,双目无神。 她和武大真的算是夫妻吗? 不论是之前还是现在,他们交流甚少,与其说是夫妻,倒不如说是相逢不识的陌生人。 北城南笙:主播,你不用再心不在焉了,漂亮小姐姐显然是已经春心萌动,芳心已付了。 笙歌突兀的笑了笑。 潘金莲与西门庆的一切互动都被看热闹的玻璃碴子们生动形象得描述给了她。 手帕? 为什么不是板砖呢? 直接砸瘫算了。 郎有情,妾有意,她要怎么做呢。 笙歌放下书,大步流星的朝着楼上走去。 “娘子,听闻王婆茶坊的茶水不错,今日得空,不如你我相携前去吧。” “娘子,脸色如此苍白,莫不是身体不适?” “唉,都怪为夫这段日子以来忙于读书忽略了娘子。” “改日吧,改日吧。” 潘金莲连连拒绝道,白皙嫩滑如玉的额头细细密密的布满了汗水。 想要用帕子遮掩,却想起帕子早已不在,而不是落在了那个男子肩头。 她不知自己是在恐慌着什么。 是怕武大郎发现她的心事,还是怕以这样的姿态出现在那个男人面前。 男子一看就知家境不俗,而她…… 第二百七十八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三) (二十三) 而她,是个有夫之妇。 “何须改日呢。” “王婆于你素来照顾又加,之前为夫忙于卖炊饼,就算想感激也有心无力。” “择日不如撞日,就今日吧。” 照顾有加? 笙歌的心中泛着冷意,王婆,其实才是整个剧情中最阴沉的人。 最毒妇人心啊。 尤其是还是王婆这样的老女人…… 西门庆在,王婆在,如今她和潘金莲去了也算是各方齐聚了。 想想刚才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描述,他就知道西门外对潘金莲是起了心思的。 哼,还闻了闻帕子。 (><) 本小仙女真想把你鼻子给割了。 “娘子,走吧。” 不由分说,笙歌抬头目光灼灼的看了潘金莲一眼,便直接下楼。 看上了,就去会会。 如果实在想要,打残了养着就是。 潘金莲的心砰砰砰跳着,刚才那一眼,让她发自内心的恐惧。 为什么她有一种武大郎一切都心知肚明的感觉呢? 那一眼,让她觉得自己是个透明人。 “好。” 潘金莲半晌才弱弱的答道。 去吧…… 不过就是她一人的小心思罢了,武大郎是不会发现的。 潘金莲默默的在心底安慰自己。 不知是出于何种心思,潘金莲小心翼翼的跟在笙歌身后,一双纤纤玉手不知何处安放,时不时整理下衣衫,时不时摸摸头发。 笙歌脚步不疾不徐,目不斜视,可是却通过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表述把潘金莲的娇羞小女儿姿态尽收眼底。 孽缘难不成真的是剪不断的吗? 眼睁睁的看着漂亮小姐姐投向渣男的怀抱,还真是五味具杂啊。 …… 王婆的茶楼说不上装修多么华丽,反倒是十分接地气。 也不知是西门庆究竟图什么,非得跑那么远,来如此简陋的茶楼。 笙歌和潘金莲的相携出现,使得茶楼有瞬间的静谧。 不得不说,武大和潘金莲一直都是这阳谷县的名人,如今又多了一位打虎英雄武松。 当日武松呵退地痞流氓的事情经过王婆那张巧嘴已是人尽皆知。 当然,笙歌抱着武松大腿哭的一幕也是众所周知了。 武大不仅丑,而且还是个大怂比,可偏偏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和勇猛强壮的弟弟,活生生打死了一头老虎。 “王婆……” “来壶茶。” 笙歌环视一周,并没有在大厅中看到西门庆的身影。 哼,谋算着见不得人的事情,怎么敢做在大庭广众之下呢。 西门庆动了心思,自然会多方打听潘金莲的来历,然后思考怎么样才能勾搭上。 果不其然,王婆从一处隐秘的房间中应声而出,隔着缝隙,笙歌看到了深蓝色的锦袍。 哎呦,正主在小房间里呢。 “王婆,忙吗?” “忙的话就不用专门招待我们了,我可以和这里眠的公子拼个桌。” 笙歌大步流星的走过去,想要在小房间的门关上之前堂而皇之的走进去。 只可惜,她高估了自己的小短腿。 腿短,这是硬伤啊。 笙歌欲哭无泪,只能装傻厚着脸皮推开已经紧闭的门。 小房间里光鲜略有些昏暗,可相对人多眼杂的大厅无疑是一个商量事情的好地方。 不仅隐秘,还安静。 幽幽的光线,笙歌不动声色的打量着西门庆。 西门庆年岁不过三十,相貌端庄,儒雅,头上带着的方巾使得他看起来更像是个家世优越的文人,风度翩翩,温和风流。 若只看外貌,端端是一个良配。 最起码养眼,养眼还能多下饭。 潘金莲踌躇不安的跟在笙歌身后,一双手不断的揪着身上的衣衫,恐惧在慢慢加剧。 西门庆先是对不速之客的恼怒,紧接着便是疑惑。 哪个不长眼的东西赶闯进来? 那是…… 潘金莲? 待西门庆看到笙歌身后的潘金莲时,眼睛顿时多了几分光彩,手中装模作样的扇子再一次不自觉的还是扇动。 美娇娘是潘金莲,那面前这位大丑比就是武大郎了? 一直听说武大郎丑,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丑到这种地步。 还真是闻名不如见面啊。 既然武大郎这么丑,他怎么忍心眼睁睁看着美娇娘受苦受难呢。 嗯,他得做从天而降的大侠,拯救美娇娘于水火之中。 大丑比怎么配得上潘金莲呢,也只有他这样风度翩翩多金帅气的公子哥儿方可拥有此等美人儿。 美人儿千姿百态,如绝世珍宝,值得好好珍藏。 “还请姑娘原谅在下的失态。” “姑娘容貌倾城,在下一时晃神,多有得罪。” 西门庆很是谦逊有礼的站起来拱手赔罪,让人忍不住心生好感。 笙歌撇嘴,再一次巧遇戏精。 对于潘金莲,西门庆自始至终都只是想睡…… mmp,她是不是应该说的文雅些? ┐(─__─)┌ 自从来到这个任务世界,成为武大郎,她的存在感好像低了许多。 难道是因为潘金莲的容貌太耀眼了吗?耀眼到能够彻底遮盖一个大丑比造成的轰动。 哼,本小仙女不开心了。 潘金莲面颊微酡,头压的更低了,生怕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心事。 也不知西门庆是不是故意的,观察到潘金莲的窘迫后便从袖子中拿出捡到的美人儿帕子轻轻擦了擦嘴,然后放在了胸口位置。 …… …… 笙歌眼冒火光,这是当着本小仙女的面儿调戏美人姐姐吗? 西门庆,你的眼里究竟还有没有本小仙女了? “这位公子,难道你没有看到我吗?” “是我长的不够丑,还是说你瞎到了拯救不了的地步?” “还有,这帕子看着还真是眼熟啊。” 笙歌一把从西门庆的胸口抢回帕子,然后抬手撕烂。 再让你得瑟…… 西门庆:“……” 谁让这个大丑比来摸他的胸口的。 明明他想要调戏的是潘金莲,为什么回应他的却是武大郎。 还有那句难道不够丑吗,让他如何回答? “不知这位是?” 西门庆不得不收回视线,看向笙歌。 呕…… 真是不愿意看武大郎啊。 不行,他得看看美娇娘洗洗眼。 “武大郎。” “本公子行不更名,坐不改姓。” 第二百七十九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四) (二十四) 笙歌掷地有声。 想要睡本小仙女的漂亮小姐姐,还在这里假装不认识本小仙女。 你这么能,你家里人知道吗? “……” 西门庆扇扇子的手顿住了,什么时候一个大丑比都能这么理直气壮了。 还真当这阳谷县还有人想要成为武大郎吗? 出了名都大丑比,还有都貌美如花的妻子,指不定什么时候就被戴了绿帽子。 嗯,他就是一个在致力于撬墙角的人。 “这是本县的财主,人称西门大官人,万贯家财,更有生药铺子日进斗金,钱过北斗,米烂陈仓,赤的是金,白的是银,是鼎鼎的富贵殷实之家,更是得了县太爷的青睐,奉为座上宾。” 王婆一张脸笑成了一朵花,这自然是重点在向潘金莲解释。 她可没有忘了西门庆所求,牵线搭桥,反正这西门庆和潘金莲具是风流之人。 她自己这双眼这些年来识人无数,潘金莲的娇羞说明她对西门庆确有情思。 嗯,这就足够了。 王婆心有成竹,她仿佛已经看到西门庆许诺的报酬在向她招手了。 王婆志得意满,这钱赚的可比苦苦经营茶楼来的轻松多了。 “这位是……” 西门庆打断了王婆想要继续介绍的意思。 既然方才武大已经理直气壮的报了家门,他再装不识就有些失真了。 “在下听过武大的为人,性情温和,又是个赚钱能手,是个好人。” “想必这位就是武大兄的娘子了吧,真是让人艳羡啊。” 西门庆的语气控制的很好,既能让人感受到他对武大真诚的称赞,更能隐晦的让人看到他对潘金莲那份觊觎。 这种半明半昧,蒙着暧昧这层面纱的感情,最是能够撩动人心。 俗话说的好,半遮半掩最撩人。 就连半是娇羞半是恐惧,生怕武大郎看出她不安分心思的潘金莲都忍不住偷偷抬头,近距离打量了一下西门庆。 之前他们已有数次谋面,但每一次都是一个楼上倚闯俯视低眉浅笑,一个抬头仰望恣意风流。 原来,近距离看西门庆时此等感觉啊。 潘金莲就好似被碰到触角的蜗牛,刚刚抬起头看了一眼便猛地低下。 一份朦胧却又让人悸动的情愫不断在这个小房间中蔓延。 默默见证了这一切的笙歌挑挑眉,然后轻咳一声。 虽说半遮半掩最撩人的确没错,但是难道潘金莲没有听过那句暧昧让人受尽委屈,找不到相爱的证据…… 咳咳…… 没听过不要紧,想听的话,本小仙女可以大发慈悲的唱给你听。 mmp…… 这句话一过脑袋,笙歌的脑海里顿时蹦出了另一首歌,想把我唱给你听…… 她是谁,她再哪儿。 为什么在情敌面前,她还能走神走的这么清奇搞笑。 笙歌简直是要对自己无语了。 还有,她应该是史上被情敌发好人卡的第一人吧。 别人是被女神拒绝然后发了好人卡,她呢。 一个想撬她墙角,睡她漂亮小姐姐的人,竟然还敢给她发好人卡。 本小仙女四十米长的大刀哪里去了,拉出去砍了。 mdzz…… (#--) “原来是西门大官人啊,还真是久仰大名,不知大官人家中的十几房小妾过的还好。” “人口这么多,也难为了西门大官人努力赚钱养家。” “只是在下有一事不明,不对,应该是两事,不知西门大官人可否慷慨解惑?” 不就是装文邹邹的说话吗,本小仙女可是考中过举人的。 哼,西门庆不过就是一个走了狗屎运突然翻身的暴发户。 “武大兄弟,尽管开口,在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虽说当着潘金莲的面被武大挑出了家中十几房小妾的事情,略有些尴尬,但这丝毫妨碍不了孔雀想开屏的心。 “因着武松,承蒙县太爷赏识,也曾与县太爷有一餐之情,可为何没有听县太爷提起过你呢。” “还有,赤的是金吗?本……” 又是差点儿一句本小仙女。 “赤金在下听过,但赤色的金子,在下闻所未闻。” “所以劳烦西门大官人可以让在下开开眼界。” 好吧,笙歌就是在费尽心思的鸡蛋里挑骨头。 西门庆嘴角文雅的笑容有些挂不住了,像武大这么较真当面落人面子的,他还真是第一次见。 “在下不过就是一普通商人,王婆夸大了,当不得真,当不得真。”西门庆讪讪的解释道,想要心虚的揭过这件事情。 若他家境真像王婆说的那般可以挥金如土,他又何至于来这种小茶坊喝茶呢。 虽说他的的确确有些醉翁之意不在酒。 毕竟他有一些酒肉朋友曾经隐隐约约提到过,王婆茶坊可是一处能够成就好事翻云覆雨的好地方。 武大家就在隔壁,房间外头就是茶坊,在这样的地方岂不是更加刺激? “唉,西门大官人,虚荣心真真是要不得的。” “虽说我家中金银虽不如西门兄家中那般雄厚,但也不缺衣食首饰。” “这帕子,不知西门大官人作何解释?” 笙歌手中不断碾磨着手帕,冷哼一声,似笑非笑的问道。 “此帕子是在下无意间在街上捡得。” “观这帕子刺绣精致,香味更是清幽雅致,想来帕子的主人定然是一位倾国倾城又多才多艺的女子。” 嗯,他不需要潘金莲多么多才多艺。 只需要样貌动人,身躯娇软,花样多就好了。 “武大兄弟不由分说的撕烂帕子岂不是白白毁了帕子主人的一番心思,真真是有些不妥啊。” 西门庆的话无时无刻不在撩动潘金莲。 左一句样貌不俗,又一句多才多艺,真真像是把潘金莲捧在了手心上。 若不是场合不对,自己又丑,笙歌恨不得直直啐死西门庆。 脸呢? 还敢当着她的面撩漂亮小姐姐,欠揍啊。 怎么办,本小仙女的拳头又跃跃欲试了。 “西门大官人果然慧眼如炬,一语中的。” “这帕子的主人的确秀外慧中,是个秀外慧中,勤俭持家的女子。” “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就是拙荆。” 第二百八十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五) (二十五) “帕子乃是女子**之物,西门大官人捡到直接毁去就是,此番作态若是让不明所以的人看到,怕是会以为拙荆与西门官人不清不楚呢,岂不是凭白坏了拙荆的名声。” “本来看着你举止谈吐像个读书人,没想到竟也是个没头脑的。” “罢了,罢了,在下是彻底没了与西门官人拼桌的想法。” “毕竟,人以类聚。” “万一让别人以为我似西门官人一般放荡不羁见色起意家中妻妾成群,那我可有嘴都说不清了。” “虽然我长的丑,但我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我此生只会有拙荆一位妻子。” “小妾什么的,更是不会有。” 笙歌恬不知耻的说出了这句在小学答语文阅读题时的话。 某某某,有一颗金子般的心。 虽然我很丑,但我很温柔。 笙歌的一张嘴就好似机关枪一般,啪啪啪对着西门庆扫射。 西门庆语塞,心中满是骇然。 事实与传闻严重不否啊。 哪个眼瞎的人看到了武大郎是个怂逼,从不敢惹事,一直都是忍气吞声,之前更是不要脸的抱着武松小腿哭。 听听这张嘴,噎死人不偿命,也根本不给他反驳的机会,哪个胆小怕事的人是武大现在这个样子。 不实的传言害死人啊。 他也算是看出来了,武大郎就是个混不咧,脸面这种高大上的东西根本不在武大郎的考虑范围之内。 要不然,哪个要脸面的人能做出当街抱腿告状大哭的事情。 据说还是一把鼻涕一把泪…… 什么叫此生只会有一位妻子不会有任何小妾,就武大这丑比样就算想纳妾,应该也没有人想要嫁给他吧? 他再迟钝,也清楚武大所谓的同桌饮茶只是幌子,分明就是故意的。 听听这话,就差直截了当的说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空长着一张骗人的脸,却是的风流草包性子。 呵,他就是好看,就是长了一张让女人喜欢的脸,怎么了。 “你丑也不能不让我好看啊。” 脱口而出,西门庆就傻眼了。 这么白痴的话,是他这个浊世佳公子该说的话吗? 笙歌:“……” 潘金莲:“……” |w) 潘金莲嘴角抽搐眼神复杂,为什么她从西门庆的话中听出的是撒娇呢。 呃,不能脑补。 再脑补下去,她怕是会把西门庆凑成一对。 难不成其实西门庆眼光独特看上的人是武大,之所以每日风雨无阻在楼下看她是在曲线救国。 先把她勾搭走,然后跟孤家寡人的武大郎在一起就成了顺理成章? 信息量有点儿大啊。 潘金莲摇了摇脑袋,拼命让自己不再乱想。 “西门大官人的确是好看……” 笙歌忍着笑意,连连点头。 西门庆的脸色越来越黑了,就差撸起袖子直接与笙歌干架。 “武大,你是不是说话太过分了些。” “男子三妻四妾乃是常理,在下虽妾室众多,但从未有偏颇和冷落,衣食无忧,并给了最大的宠爱。” 呵,丑比怎么能够理解了美人环绕的感觉。 “精力旺盛,佩服佩服。” 笙歌很是不屑西门庆的话。 哪有什么从未偏颇和冷落,人的心本来就是偏的。 人的精力也就那么多,你宠一个,自然就会冷落其他人。 要不然皇宫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阴私之事,那么多废妃怨女。 万年单身狗笙歌表示,她绝对不是在妒忌。 笙歌表示,她自己宁愿做万年单身狗也绝对不愿意争风吃醋。 掉价啊。 本小仙女虽然怂,但要怂的有格调。 笙歌话中浓浓的嘲讽所有人都能听出来,不知什么时候坐在大厅中饮茶吃着小菜的客人也竖起耳朵开始八卦。 笙歌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到这些人的眉目在传什么八卦…… 眉目传情,她这里就是眉目传八卦。 喂,你听说了吗,从清河县搬来的大丑比竟然崛起了,还敢跟西门大官人吵架,快来看,快来看,过时不候啊。 多么像白雪公主里的那句国王的女儿要出生了…… “你,欺人太甚……” 西门庆扔下扇子,狠狠的拍了下桌子,桌子上的碗盘发出清脆的响声。 哟,这是要打架了吗? 打架好啊,本小仙女就喜欢简单粗暴的解决问题。 恰好手痒。 笙歌眼睛火热,看着西门庆就像是在看救命恩人一般。 西门庆嫌恶的打了个寒颤,武大郎这个大丑比不会是看上他了吧。 那**的眼神,他丝毫不陌生,毕竟他看想要同床共枕女人的时候就是这么火辣辣。 呸,恶心死了。 竟然被一个大丑比惦记了。 “比拍桌子吗?” 笙歌勾勾唇角,笑得分外猥琐。 很好,很喜欢,你成功的猜透了本小仙女的喜好。 只可惜,没有奖。 “等等……” 潘金莲想到之前武大郎站在凳子上不费吹灰之力打倒了一群地痞的场景后,心中顿时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她总觉得西门庆打不过武大郎。 只可惜,她出声还是迟了。 在她开口的瞬间,实木的方桌就被笙歌一掌拍碎,成为了一堆废木料。 而方桌上的茶水以及小菜轰然洒落在地上,满地狼藉。 卧槽…… 这桌子其实是个假的吧…… 还说是这个桌子之前就被割断了,武大郎只是过来演个戏? 可为什么西门庆刚才拍了一掌却纹丝不动呢? 嗯,要不桌子是假的,要不就是西门庆是假的。 (#Д) 吓死…… 这是西门庆心中最深的想法。 身为这个小房间里的常客,他最是清楚刚才被武大郎看着轻飘飘一掌拍碎的桌子有多么结实。 毕竟那张桌子可是能够承受两个人重量的啊…… 毕竟那也算是他的一处好地方…… 可是,就这么被武大郎拍烂了。 呵呵哒,武大郎这么牛逼,为什么以前要装的那么怂? 怪不得丑,原来都用来长力气了。 敌我力量过于悬殊…… 建议撤…… 西门庆可不想自己再挨上武大一掌,就算是不死,他也得去半条命。 美人儿,哥哥对不住你。 不能拯救你出水深火热了。 第二百八十一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六) (二十六) 他打不过武大郎这个大丑比啊。 自古红颜多薄命,潘金莲小娘子的命还真是苦。 嫁得一个夫君,不仅是个大丑比,竟然还是个暴力狂。 有话好好说,动手做什么。 粗鲁…… 小娘子,哥哥我爱莫能助啊。 毕竟他调戏潘金莲时也不知道武大郎这么能打啊。 不行,他得惜命。 他还有万贯家财等着他花,他还有十几个小妾等着他疼爱呢。 救人于水火之中却搭上自己,有些不值得啊。 无缘,无缘啊。 本公子不开心。(w`) 西门庆满是遗憾的看了潘金莲一眼,此等魅惑天成柔媚入骨的女人却不是他的,好可惜啊。 西门庆不是没有想过硬碰硬,可惜他不硬啊。 虽说他家境殷实,可是武大郎也不穷啊。 丑比虽丑,但武大郎却实实在在是一把赚钱的好手。 至于在官府的人脉,若是以往他还真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把武大郎送进牢房。 可是,现在的武大也是有背后有人的。 谁人不知县太爷极为信重武松,所有的紧要事最先想到的都是武松。 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武松富贵荣华的日子在后台呢。 至于他…… 他跟县太爷的关系还大多是他自己吹嘘出来的。 为官之人,大多都看不上他这种暴发户。 所以,他不可能,也不能为了潘金莲而冒着得罪官府的风险。 没有潘金莲,总归还有其他人。 西门庆的心思转的很快,再次看向潘金莲时轻浮和戏谑已经深深的藏了起来,只余清明。 阅人无数的潘金莲瞬间便明白了西门庆的取舍,苦笑一声,却没有太多感触。 她也清楚,自己之所以能够像现在这般放肆,更多的是因为她有退路。 她知道武大郎对她的在意,也清楚武大是她一直可以回头的存在。 呵…… 潘金莲在心中狠狠的鄙视自己。 吃着碗里里的,看着锅里的,她留在武大郎身边何尝不是在骑驴找马? 也许市井中对她的评价是真实的。 她真真是那种水性杨花不安于室的女人。 …… …… 走路太浪会闪腰:美人黯然伤神还真是让人心疼啊。 浪九九:总觉得我们的三观有些不对,明明主播才是原配啊。 带特产回家的蛙:要怪只能怪主播丑的惊世骇俗,实在是何难让我们有cp感啊。 天上星亮晶晶:看来主播又掐灭了一朵桃花,捡了一条红线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我就发现主播很擅长拆人好事,难道这是来自单身狗的嫉妒吗? 主播:呸,那是孽缘,孽缘就不该存在。 …… “这桌子?” 笙歌呆呆的挠了挠头,就好似是最无辜的。 “没想到这桌子如此不结实,西门官人为何不告诉在下一声呢?” 笙歌一脸无辜,恬不知耻的控诉着西门庆,字字句句都在透露着西门庆故意算计她的意思。 “……” 西门庆心中无语,武大砸烂了桌子还怪他? 难不成大丑比都是臭不要脸的吗? 唉,又一次心疼潘金莲小娘子了。 也不知道神不知鬼不觉干掉武大郎的几率有多大。 好生心动唉。 “这自然是怪不得武大兄弟的。” “这桌子,在下赔偿。” 西门庆客套的笑着,眼神却时不时瞄一眼笙歌的手,生怕再一拳砸下来。 “西门官人果真是个大好人。” 哼,好人卡还给你。 作为一个仙气飘飘的小仙女是不需要好人卡这种东西的。 (><) 笙歌伸过手,揪着西门庆的领子,轻飘飘的举起了西门庆。 她最想做的是动手,可是不能无缘无故的动手啊。 “太激动了,所以……” 笙歌放下西门庆,眼神平静的致歉,要多敷衍就有多敷衍。 “……”西门庆已经无力吐槽什么。 武大郎就是在明目张胆的威胁他。 只要他轻举妄动,绝对揍死他。 嗯,他是不会上当的。 “武大兄弟还真是武艺高强,小的佩服佩服。” 没有人不是能屈能伸,只能说还不够害怕。 之前,西门庆也一直以为他可以对武大郎视而不见轻而易举的得到潘金莲,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西门官人也是能屈能伸。” 无趣,她还以为西门庆会奋起反抗呢。 “不打不相识,不打不相识。” “这说明武大与西门官人也是有缘人,还是握手言和吧。” 王婆从呆呆愣愣中清醒过来,连忙做和事佬。 有缘人? 西门庆表示,他一点儿都不想跟武大郎做有缘人。 武大郎是个大丑比…… 如果他也成为大丑比,家中的十几房小妾怕是也会给他戴绿帽子。 就好比倒霉的武大郎…… 他这些年来也算是万花丛中过了,所以潘金莲显然就是对他动了心思。 这样的女人,他见多了。 …… “娘子,这里怕是不适合饮茶了,不如你我还是去大厅里坐着吧。” “看看这小房间,光线昏暗的,哪里像个茶室。” 藏污纳垢,这是笙歌想说的话。 只可惜,如今还不合时宜。 “官人。” 潘金莲修眉微蹙,轻轻的拉了拉笙歌的袖子,示意笙歌适可而止,不要再造作。 都是邻里,抬头不见低头见,武大郎这番作态还让人如何相处。 “娘子,莫要忧心。” “王婆自是不会放在心上的。” 待武松回来,就是收拾王婆的时候了。 看起来清雅的茶坊,实际上就是个强迫良家妇女的暗娼馆。 王婆是这里的主人,怎么可能会完全双手干净呢。 说起来,笙歌倒真是有几分佩服王婆的巧嘴,三言两语就能说服他人,然后还装作一副不知情的样子索要报酬。 这脸皮,她叹为观止。 王婆一张老脸上很难再维持微笑待客,武大这是从软绵绵的炊饼直接变成刺猬了吗,见谁都想刺两句。 碍眼…… 明明又能撮合一件好事,赚银子,可是缺生生被武大搞砸了。 一个大丑比,守着一个如花似玉的小娘子,好意思吗? 王婆不曾反思自己此举是否妥当,毕竟一回生二回熟,她已经是老手了。 王婆欲发怒,但是却看到了西门庆的眼神暗示。 第二百八十二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七) (二十七) 一腔怒火只得压下,重新开始陪笑脸,可心中却已经怨毒的咒骂了笙歌无数句。 什么东西…… 本来王婆想要把潘金莲另许别家是为了些许酬劳,可现在是真真更多的想要恶心武大郎了。 懦弱无能说不定还能让人可怜一二,可偏偏现在却锋芒毕露,不留情面,那她也不必可怜这个大丑比了。 就算西门庆歇了心思,她也会为潘金莲另寻一个好地方。 武大郎有武松坐兄弟,攀上了县太爷又如何。 这阳谷县来往的行人商贩不知几许,以潘金莲的美貌,心痒之人犹如过江之鲫。 阳谷县的县太爷能够管得了阳谷县,难不成还能插手其他县的事情吗? 再说了,潘金莲是自愿。 潘金莲能因西门庆的几天楼下邂逅动心,自然也能因为他人委身。 到时候她倒要看看被戴了绿帽子又闹得人尽皆知的武大郎还有什么脸能够在世上存活。 呵,再让武大郎闹事,再让武大郎暗讽,竟然还敢坏她好事,真以为这阳谷县有了武松,武大郎就能横着走了吗? 丑比的眼界向来很浅。 …… 若是笙歌知道王婆此刻的怨毒,定会失笑。 这三观还真是清奇,原谅她有些理解不了。 天上星亮晶晶:我为什么觉得阴风阵阵,看着笑眯眯的王婆硬生生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是怎么回事儿? 浪九九:笑得太热情,有猫腻,指不定王婆早就恨毒了主播,已经开始盘算着怎么弄死主播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砒霜毒死,烧火棍砸死,还是直接找一个臭男人恶心死主播…… 我是个神棍:知王婆者太浪大兄弟也。 主播:想的美好算不算回光返照? 灯火阑珊处:哈哈哈,主播这张嘴还真是越来越毒了。有主播这个大丑比在,王婆设想的再美好都没有任何机会实施。 …… 笙歌嘴角弯弯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斗嘴聊天。 王婆恨毒了她并不意外。 一个心狠手辣的人,千万不能指望她心胸宽广。 因着一件小事,恨毒了一个人,最是正常不过。 只可惜,王婆注定下场凄惨。 回光返照都是可怜她了。 笙歌找了处临窗的位置,小口喝着茶水,吃着小菜,看着窗外的热闹繁华。 不用想她都知道漂亮小姐姐现在心绪纷乱,她还是给漂亮小姐姐一个理清自己思绪的机会吧。 难不成跟着一个风流成性妻妾成群的西门庆真的要比跟着一个大丑比强吗? 武大郎虽丑,可是自始至终心心念念的都是潘金莲一人。 当然,若是潘金莲有好的归宿,她也会奉上和离书,然后亲手准备一份嫁妆送她成婚。 她是单身狗,可不能让漂亮小姐姐陪着她做单身狗啊。 实在是于心不忍啊。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潘金莲偷偷打量了笙歌许久,就等着笙歌开口,可笙歌只是悠闲都喝着茶水连一个眼神都没有给她。 潘金莲那颗本就惴惴不安的心此刻更加惶恐了。 做贼心虚说的就是这种情况。 “什么?” 笙歌放下粗糙的茶杯,眼波流转,贵气浑然天成。 潘金莲有刹那的失神,面前这个微然自若的人真的是她嫌弃已久的夫君吗? 矜贵,傲气,一举一动,哪怕有些粗鲁都恰到好处。 若是忽视那张脸,也许还可以看出些许美感。 (=Д=) 那是刻在骨子里,浑然天成的贵气和优雅,由内而外散发。 “娘子是嫌这里的茶水不合口味吗?还是觉得茶杯过于粗糙?” 方才笙歌神游太虚,根本没有听清楚潘金莲在问什么。 她看潘金莲杯中茶水点滴未少,所以才以为是潘金莲不喜。 “娘子,这些杯子确实简陋了些。” “待他日为夫高中,定然为你定制一套玉杯。” 笙歌从来都不认为自己会是个穷人。 本就是个丑比,怎么还能穷下去呢。 就算走不通科举这条路,她大不了重操旧业,一边算命,一边盗墓…… 呸,为什么她感觉自己这么猥琐呢? 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为什么她的旧业不能高大上一点儿呢。 难不成贱兮兮的性子决定了她只能这么猥琐么? 不开心。 “……” 潘金莲无语。 武大郎一开口,刚才的贵气就幻灭了。 口口声声高中,高中不了呢?难不成上吊自尽? “你是不是知道了什么?” 潘金莲收回自己的视线,轻轻的抿了一口杯中的茶水,用实际行动来展示她对茶水和杯具并不嫌弃…… “知道了什么?” 笙歌放下茶杯,然后恣意风流的笑了起来。 若不是那张大丑脸,怕真的会有无数人前赴后继吧。 “知道了这茶坊藏污纳垢,算吗?” “知道了这西门官人风流成性妻妾成群,算吗?” “知道了王婆心思歹毒,心眼奇小爱记仇算吗?” 笙歌绝口不提潘金莲的心事。 对于漂亮小姐姐,她还是宽容一些吧。 那层纸,若是由她戳破,漂亮小姐姐难免会窘迫…… 藏污纳垢? 潘金莲左右观察,茶坊人来人往生意兴隆,如何藏污纳垢。 至于西门庆的风流,她已知晓。 “娘子觉得那些隐秘的小房间是为何而存在呢。” “娘子觉得那些略有身家的人选择这间茶坊是为何呢?” 笙歌反问道。 潘金莲是个心思剔透之人,她只需要点到为止即可。 呃…… 不会吧…… 潘金莲的脸猛地红了起来,但瞬间又煞白。 “娘子冰雪聪明,以后还是远离了王婆为好。” 笙歌清楚,就算潘金莲对西门庆动了情思,但也绝对不愿被当成妓子对待。 她的话已经说的足够明白。 冰雪聪明? 潘金莲笑容苦涩,这四个字真的不是在嘲讽她吗? 怪不得她刚刚记住西门庆,王婆便几番邀请,原来这都是算计好的啊。 西门庆翩翩书生的公子形象轰然倒塌。 还有什么比我视你为良人,你认我为妓子更让女子愤怒的。 “夫君,你,你可知……” 你可知奴家也对西门庆动了心。 可是这句话她却始终无法说出口。 第二百八十三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八) (二十八) 潘金莲看着西门庆清澈而又深邃的眼睛,喉咙就像是被堵上了一般,说不出任何话。 一旦说出,又该如何收场呢? 潘金莲不知。 如今的武大郎平静通透的让她忍不住心生恐惧。 其实,他是清楚的吧。 潘金莲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冷静清醒。 武大再也不是之前任她欺瞒愚弄也不自知的武大郎了。 其实,武大一切都清清楚楚吧。 王婆茶坊的隐秘之事都瞒不过他,更遑论是她自以为藏的很好的心事呢。 武大郎不言,是不介意,还是为了给她留面子。 “娘子,不合口味的话换一家就是了。” “走吧。” 反正本小仙女有钱,吃香的喝辣的。 不合口味换一家? 潘金莲的心猛地一跳,一语双关吗? 不行,以后绝对不能做贼心虚了,要不就把脸皮练得更厚一些。 …… …… 笙歌与潘金莲交流之时,王婆与西门庆发生了纠葛。 见睡不上潘金莲,西门庆自然不欲如约把酬劳付给王婆。 几两银子,一只纯金簪子于他而言虽然算不得什么,但也不愿意就这么白白送给王婆。 说起来西门庆对王婆也略有不满。 最起码情报不准…… 若是他知道武大郎力大无穷,他也不至于落得今日委曲求全的下场。 还想着索要报酬? 呵,他没要赔偿就不错了。 “西门大官人,为了几两银子撕破脸皮,值吗?” “我王婆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如果西门大官人非得撕破脸皮言而无信,我王婆也不介意好好宣扬一下你的光辉事迹,向来武松武都头也很乐意听的。” “也不知道打虎英雄打起人来是什么样子?” 王婆并不怕西门庆赖账,她手里捏着西门庆的小秘密,那么西门庆就不足为虑。 “你这个暗娼楼子是不想要了吗?” 西门庆觉得憋屈极了。 今日这是怎么了,为什么一个两个都想着要来威胁他。 他西门庆看着像软柿子吗? “西门大官人是想告发我这茶坊的勾当吗?” “你能得罪起那些人吗?” 王婆冷哼一声,很是不屑。 一个暴发户而已,真以为她跟潘金莲描述的极尽奢侈的场景是真的吗。 自己有几斤几两,心里没点儿数吗? 西门庆的确有些闲钱,但也仅仅是衣食无忧罢了。 这阳谷县光顾过她这里的有钱人多了去了,何须惧怕一个西门庆。 西门庆:“……” (□′) 说的好强势,本公子竟然反驳不了。 老虔婆…… 西门庆不情不愿的掏出钱袋子付给王婆酬劳。 真是晦气,赔了夫人又折兵。 不过本就是因为几两银子的临时联盟,能指望多牢固。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干娘说笑了,我不过就是开个玩笑而已。” “早就答应的报酬,我西门庆怎么可能会不认呢。” 西门庆是典型的有贼心没贼胆。 想灭了武大郎,拯救漂亮小姐姐出困境,但是不敢做。 想好好杀杀王婆的晦气,也只是想想。 他唯一有贼心又有贼胆做的应该就是勾搭美人儿了。 只可惜,现在这个胆还暂时让笙歌唬住了。 “我就知道大官人不是那等言而无信之人。” “以后常来啊。” 王婆看着破烂的桌子,已经在筹划着重新置办一个既结实又有情趣的新桌子了。 毕竟有的客人好这口啊。 呸,鬼才常来。 虽说在王婆这里能够睡到美艳妇人,黄花大闺女,但是太危险了。 谁又敢保证下次不会遇到比武大还凶残的人。 直接一掌,他都快要吓尿了。 好怕怕啊…… 为了留住这条小命,他还是老老实实去勾栏院子吧。 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没有潘金莲,本公子还有一大片花海等着本公子采摘。 对了,他是不是应该去跟武大郎套套近乎,不求睡得漂亮小姐姐,只求学几招傍身的功夫。 哪怕不为了劫富济贫,也能在美人儿面前露个脸啊。 武大郎那样的大丑比在一掌拍碎桌子时都能让人觉得霸气侧漏,更不要说他长的风度翩翩。 到时候学个一两招,绝对能让那些美人儿眼前一亮。 泡妞,还不用花钱的生活最美好…… 一边学功夫,一边再跟武都头攀攀关系,然后他就真的以后可以问心无愧的吹嘘他是县太爷的座上宾了。 哈哈哈…… (oo) 心情大好的西门庆暂时也不愿意去计较王婆的糟心。 哼,老虔婆,待本公子学好功夫,慢慢来收拾你。 哼哼哼…… 西门庆大步流星,脚步轻快,摇着扇子,口中还哼着勾栏院子的小曲儿,开始思考准备些什么礼物,明天上门先赔罪然后再求助。 他也算是看出来了,武大郎不喜算计,那么他就光明正大的去赔罪,坦诚相待,老老实实承认之前自己的心思就好。 大不了挨打……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西门庆学着笙歌不要脸的精神,开始自欺欺人的安慰自己。 如果笙歌知道西门庆脑袋一抽灵光一闪的要来跟她套近乎,怕是也会不可置信。 嗯,不愧是大名流传了千百年的人,就是不一样。 “娘子,你好女红还是厨艺?” “常年呆在家中始终不益身心。” 每天想些有的没的,大多数情况都是闲得慌。 忙起来,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无病呻吟的心事。 “厨艺。” 她厨艺女红皆不俗,更弹的一首好琵琶。 “娘子,不如为夫给你开一家小酒楼吧。” “你看心情每天做菜,想做了做,不想做就不做。” “不图赚钱谋生,最起码有事可做。” 笙歌没想到自己竟然在武大郎这个大丑比身上体会了一把霸道总裁挥金如土只为搏美人儿一笑的感觉。 嗯,本小仙女一直有一颗浪漫的心,只是一直没有机会。 “有事可做?” 潘金莲喃喃自语。 她的确是厌烦了每日独坐窗前一语不发,天亮等天黑,一成不变的生活。 开酒楼,可以吗? 她真的可以抛头露面吗? 最好面子的武大是认真的还是仅仅在试探她,调侃她。 第二百八十四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二十九) (二十九) 但,哪怕是试探,她也认了。 她真真是厌倦了。 “我可以吗?” 潘金莲的声音中少了妩媚妖娆,多了的却是忐忑和期待。 “自是可以的。” 不就是个小酒楼吗?只要美人姐姐喜欢,开个大酒楼都好。 色迷心窍想着博美人一笑的笙歌的确有种做昏君的潜质。 哼哼哼,不能跟漂亮小姐姐手牵手,但最起码看着可以养养眼啊。 本小仙女懂得知足。 “还是算了吧。” 潘金莲喃喃说道。 她是武大郎的娘子,知道武大郎到底有多少身家。 确实,武大郎积蓄不少,吃穿不愁衣食无忧,但也没有太多的钱财让她挥霍。 酒楼啊…… 再小的酒楼,无论是租房还是装修都是一笔大的支出。 她不能一边嫌弃着武大,肖想着别人,一边还心安理得,理所应当的让武大付出。 那样她就不仅仅是放荡那么简单了。 她说服不了自己。 开一家酒楼,很有可能让武大郎多年的积蓄清空。 还是算了吧。 少些折腾,也少些负罪感,千篇一律的生活虽然厌烦,但最起码已经习惯了。 习惯就好。 呃…… 笙歌一顿,这跟她的设想有点儿不一样啊。 她本以为漂亮小姐姐会兴高采烈的采纳她的提议,然后风风火火的开启新的人生。 有事可做,便不会心中彷徨,只把期望寄托在男人身上。 不喜欢吗? 不,她看得出来潘金莲很是意动,只是为什么要拒绝呢。 内疚,不安?还是觉得受之有愧。 眨眼的功夫,笙歌就把潘金莲心中的想法猜了个七七八八。 看来,漂亮小姐姐的三观还是很正的,依旧可以拯救一下。 幸亏她一来没有按照惯有的想法一棍子打死所有人。 “娘子不必忧心银钱,为夫来解决。” “至于店面,这间二层临街小楼就很是合适。” “我们用这两层小楼来做店面,然后重新买一处环境雅致的宅子。” 人来人往,吆喝声不断,这样的房间怎么可能适合人居住呢。 “……” 潘金莲抬头看了笙歌一眼,心中暗暗吐槽。 什么叫重新买一处环境雅致的宅子?这话说的这般有底气就好似真的能够锦衣玉食挥金如土一般。 这阳谷县想要买一处似达官贵人居住的三进院落何其昂贵。 拿什么买? 这武大郎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吗? “娘子,为夫是认真的。” “银子的事情交给为夫,娘子只负责貌美如花就好。” 笙歌发现自己越来越适应武大郎这个身份,当然更适应的是自己有一个貌美如花的妻子。 妻子貌美如花,她自然就得想法子赚钱养家。 笙歌已经开始担心如果有朝一日,潘金莲真的成了别人的妻子,她的钱给谁花? 难不成把对方一家人都养了? 这个想法一出现,笙歌就觉得自己的头顶变成了呼伦贝尔大草原。 像她这样心胸宽广的人,还真是少啊。 嗯,她真的不愧是个仙气飘飘的小仙女。 潘金莲:“……” (д`) 潘金莲觉得自己听到武大郎这神情脉脉一往无悔的话应该感动,可是为什么她更想笑了呢。 不行,得憋回去。 不管怎么说,她都得给武大郎留些面子,不能让武大太难堪…… 只是,憋不住怎么办…… …… 被武大一打岔,潘金莲心中的忐忑愁绪散去了大半。 虽说明白自己自以为的良人其实不靠谱很难过,但总好过不管不顾跟了对方之后下场凄惨要好得多吧。 潘金莲是个聪明人。 这也是笙歌为什么喜欢宠着的原因。 嗯,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是因为自己脑子不太好的原因。 …… 直到回到家中,潘金莲都是晕晕乎乎的,就连笙歌什么时候出去潘金莲都没意识到。 她是真的可以摆脱一成不变闷在家中的生活了吗? 巨大的惊喜使得潘金莲下意识的就忽略了西门庆那个风流人。 一个乍见之欢的无缘之人,怎么能够比得上有事可做呢。 直到夜幕降临,潘金莲才意识到自己的丑比夫君不知去了何处。 夜渐渐深了,潘金莲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睡不着。 这还是嫁给武大郎以来,自己第一次深夜呆在家中。 窗外时而呼啸的冷风,让潘金莲忍不住颤抖。 的确,临街的房子确实不适合居住。 随便一个擅长撬锁,攀爬的人都能够轻而易举的进来,没有任何的安全可言。 如今,武大郎又不在…… 深夜中,撬锁的声音分外清晰。 潘金莲咬牙哆嗦着站起来手中握着挑窗户的棍子,站在楼梯拐角。 她甚至都在绝望的思考,老人是为财还是为色…… 若是为色,她应该抵死不从还是委屈求全。 武大,你在哪儿。 这是潘金莲第一次如此希望自己的大丑比夫君在身边。 门被打开,紧接着响起的便是沉重的脚步声。 呵,潘金莲无声的苦笑着,她下午还在奢望着有可能开始的新生活,现在却…… 脚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潘金莲眼中的丧气和柔弱一点点散去,然后咬着牙鼓起勇气举起了棍子,狠狠的朝着即将拐过来的人影砸过去。 “卧槽……” 黑暗中,笙歌一手捏住棍子,然后不慌不忙的用另外一只手掏出了夜明珠。 皎洁纯粹的光照亮这逼仄的角落。 “娘子,是我啊。” 笙歌献宝似的把夜明珠拿在潘金莲面前显摆,想要博美人一笑,最好得一个香吻。 只可惜,非但没有得到香吻,反而迎面而来的是一个巴掌。 虽然这也算得上是亲密接触,但这跟想象的有些不太一样啊。 为什么潘金莲小姐姐拿到的剧本跟她设想的不一样呢。 漂亮小姐姐,能不能按套路出牌呢。 不开心。 …… 棍子从手中滑落,紧接着响起的就是小声的呜咽声。 呃…… (#Д) 为什么挨打的是他,哭的却是漂亮小姐姐呢。 难不成真的是长的好看就不用讲理吗? 笙歌摸摸自己微微有些发烫的脸,好吧,并不疼,所以她还是不装了…… 第二百八十五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 (三十) 漂亮小姐姐,你别哭啊。 要不,要不…… 要不还给你打…… 笙歌手中硕大的夜明珠骨碌骨碌的滑落,掉在地上,在楼梯上打了个滚儿停在了犄角疙瘩。 脆脆的声音,笙歌就知道圆溜溜的夜明珠绝对被磕出一个角。 不过,本小仙女一点儿也不心疼。 谁让本小仙女包裹里还有一堆金银珠宝呢。 有钱,任性唉。 “娘子,你别哭啊。” “要不你再打一巴掌吧。” 笙歌杵着自己的脸凑到潘金莲小姐姐面前,找打。 什么打人不打脸的话,笙歌压根儿不看在眼里。 她不是君子,就是个怂贱怂贱厚脸皮的女神…… mmp,她应该是第一个用怂贱厚脸皮这样的词来形容女神的第一人吧。 向来提起女神不都是高高在上冰清玉洁什么的吗? 看来她终此一生都只能是个泥石流了。 再说了,潘金莲小姐姐打人一巴掌就跟挠痒痒似的。 如果她骨子里是个男人,怕是真的会贱兮兮的说一句打是亲骂是爱。 “你……” 潘金莲瞠目而怒,一张精雕细琢的面庞看起来越发有活力。 “是你,为什么要撬锁子。” “钥匙呢,就算钥匙丢了也能敲门吧。” 潘金莲眼睛红红的,有些虚张声势的喊道。 敲门…… 说的好像她敲门潘金莲就敢下来开门似的。 再说了,她可是的开锁高手。 嗯,范进小女婿亲自教的。 鼎鼎大名的范进,有没有听过。 她本以为自己能够悄无声息不惊动任何人打开锁子,可谁让太久不撬锁,手艺下降了呢。 不行,这可是吃饭的手艺,不能丢。 “我想着三更半夜你定是熟睡了,不想打扰你,所以才出此下策。” 对于笙歌来说,就算是黑的也要说成白的,不是自己都责任千万不能认,就算是自己的也得指鹿为马成为别人的。 恩,这就是她的志向。 征战星辰大海,无敌于天下。 她打算另辟蹊径达到无敌于天下的境界,那就是人至贱则无敌。 成不了至高,做至贱也不错。 反正都是无敌。 殊途同归嘛…… “这还怨我了?” 潘金莲怒极反笑。 这武大郎是不是个缺心眼,住在这临街的房子,她一个弱女子怎么可能大晚上独自一人安寝呢。 “还有,你做什么去了?” 武大郎蓬头垢面,满身灰尘,新做的衣裳也被荆棘划破了许多。 一看就没干好事。 哼…… (‘⌒メ)ノ 笙歌见漂亮小姐姐不再纠结于她撬锁的事情,也不再梨花带雨的哭泣,顿时松了一口气。 美人垂泪,她看了心痛。 谁让本小仙女长了一颗怜香惜玉的心呢。 “娘子,你看。” 笙歌拉着潘金莲的手来到桌前点亮了数根蜡烛,献宝似的把包裹解开摊开在桌子上。 昏暗的烛光下,金子耀眼,玉饰温润柔和,翡翠碧绿,还有那圆溜溜的东西好似传说中的夜明珠…… 圆的…… 刚才被武大郎扔掉的那个是什么? 潘金莲心中有不好的预感,连忙手执一根拉住循着楼梯慢慢往下发现了孤零零呆在角落里碰的有些面目全非的夜明珠在散发着幽幽的光芒。 像是在无声的控诉着,艰难的埋怨着…… 本珠珠可是价值连城的珠宝,你怎么能这么对待本珠珠。 潘金莲弯腰捡起了夜明珠,抬手擦拭了沾着的灰尘,然后拾步而上。 “武大郎,你是想翻天吗?” 潘金莲摊开手,把破了的夜明珠摆在了笙歌面前。 “娘子,不就是个破珠子吗?” “你喜欢的话这里还有好多,你看,大大小小的,以后就能当琉璃珠弹着玩了。” “就知道娘子会喜欢这种亮晶晶会发光的东西。” “看来为夫还是恨了解娘子的。” 笙歌自以为很聪明的把那个破夜明珠弹到一边,然后又把完好无损的挑出来堆在潘金莲面前。 “这些够娘子玩吗?” “不够的话为夫过段时间再去找……”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看主播像不像一个色令智昏为搏美人一笑不顾一切的傻子。 浪九九:主播,你可千万不要为了漂亮小姐姐一个人变了取向啊。 我有辣条跟我走:难道只有我在期盼着与大圣重逢吗?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可要把持住啊。 …… 笙歌眼神微闪,期盼与大圣重逢? 怎么办,她好像有些不太期望啊。 就算下次真的侥幸能重遇大圣,她也绝对不会主动往前凑。 家暴现场,她害怕吧。 她还是个孩子,为什么要让她经历如此悲惨的事情。 笙歌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 …… 潘金莲居高临下的斜睨了武大一眼,她们的关注点是不是不一样。 不过,居高临下看人的感觉还真不错。 现在看来,有一个小矮子般的丑比夫君也是有好处的。 “哪来的?” 潘金莲也不再执着于那个破珠子。 没错,就是破珠子。 “你去偷了?” 看这狼狈的模样,真真像极了钻狗洞出来。 不过,这阳谷县真有此等富庶之家吗? 有了这些,武大郎绝对可以一跃成为阳谷县的首富。 偷…… 不过在成为阳谷县首富之前,她是不是应该考虑一下武大郎会不会有牢狱之灾? 是偷吗? 笙歌也不确定。 她不过就是去大山里转了一圈,刨了几个洞然后就有了。 “捡的。” 笙歌小声答道。 “捡的?” “你捡个东西都能蓬头垢面满是灰尘?” 潘金莲瞬间拔高了声音。 呵呵哒。 他的丑比夫君现在都开始对她撒谎了。 果不其然,男人有钱就变坏。 武大郎就算是个大丑比,也改变不了他是男人的事实。 “嗯。” “就是捡的。” 再一次回答,笙歌的声音坚定多了。 谁规定捡东西不能一身土了,掉在刨出来的土坑里了,不行吗? 本来以本小仙女矫捷的身手不至于这么狼狈,但谁让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们看热闹不嫌事情大,故意折腾她呢。 “哪儿捡的……” 潘金莲追问道。 这天底下的好事难不成都让武大郎遇到了,天理难容。 第二百八十六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一) (三十一) “大山里……” 笙歌弱弱的说道。 她真怕漂亮小姐姐嫌弃她是发现了一个宝藏。 天地良心,她真的没有挖墓。 呜呜呜,笨小仙女不是盗墓贼。 “你怎么不说你是在家门口捡的。” 潘金莲嗔怒着,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娘子比较喜欢从家门口捡吗?” “那我下次扔在门口再重新捡一次好不好……” 笙歌再一次生动形象演绎了无脑宠妻的痴汉模样。 笙歌在心里偷偷问自己,霸道总裁宠妻有她这么大手笔。 能动不动就让漂亮小姐姐把夜明珠当弹珠玩吗? mmp,你个智障。 潘金莲无语极了。 门口重新再捡一次? 武大郎,你这么能,你为什么不上天呢? “真的是在大山里……” “你不会是去挖墓了吧?” 潘金莲终于反应过来,然后嫌弃的把夜明珠扔在一旁,然后又怕掉下去微微收拢了一下。 “没有,没有。” 呜呜呜(┯_┯) 她怎么舍得让漂亮小姐姐用死人的东西呢。 有些因果万一沾染上该怎么办。 她荤素不忌没关系,可漂亮小姐姐柔弱娇嫩,还是离晦气的东西远些吧。 “我就是走着走着然后掉进了一个洞里。” “恰好那个洞是个宝藏……” 笙歌美美的解释着。 “呵呵……” 潘金莲双手交叉,懒散的靠在桌边,戏谑的看着武大郎。 再编,再编,编的这么认真,她都忍不住的快要相信了。 “真是没想到官人的运气这么好。” 好到让她忍不住揍武大郎一顿了。 “为夫的运气一直很好,要不然怎么能够幸运的娶到娘子这样的女子为妻呢。” “是吧。” “为夫这辈子最大的幸运就是遇到了娘子。” 呸,怎么又撩妹了。 天地良心,撩妹真的不是她本意啊。 呜呜呜,她的性取向会不会真的出问题了。 动不动就撩妹,撩的她自己都腿软了。 潘金莲微微一顿,老天爷啊,她那老实巴交的夫君哪里去了。 面前这个油嘴滑舌的登徒子真的是她夫君吗? 她现在是不是应该很应景的掬个眼泪,表示一下自己很感动呢? 可是,哭不出来啊。 要不然掐自己一把…… 舍不得啊…… “娘子,咱们白日里不是说要开一家酒楼吗。” “咱们现在有钱了,酒楼想开多大就多大,院子想买几进就几进。” “娘子,你开心吗?” 笙歌眨巴着眼睛,目光灼灼的看着潘金莲。 “娘子,如果你喜欢的话可以亲手布置新宅子。” ≥≤ “开心。” 潘金莲咬牙切齿的说出这两个字。 说实话,此时此刻她虽有些气恼,但心中的确是有几分雀跃的。 她知道武大郎没有说实话,这么多价值连城的东西怎么可能是轻而易举一句运气好就能捡到的呢。 如果真的那么容易,武大郎又何至于如此狼狈。 有一个人把你的喜好记在心中,想方设法的帮你达成所愿,这已经足够了。 可是,为什么这个人一定要丑的惊天地泣鬼神,让她食不下咽呢。 瑕疵啊,瑕疵啊。 不管怎么说,潘金莲对武大郎都在一点点改观。 这个夫君,她虽然依旧在嫌弃,但是却不再厌恶。 生活不再一成不变,是不是意味着就可以有趣很多。 日子丰富多彩,也许这个矮丑的夫君也是可以接受的。 必须得承认自从嫁给武大郎,成为武大郎的妻子,武大郎都在尽可能给她最好的。 “捡就捡的吧。” 潘金莲也不欲对这件事情刨根问底,最起码不是偷不是抢,不会住监狱就行了。 她得懂得知足。 武大郎这个夫君虽然丑,她也不是一无是处的。 “洗洗再睡吧。” 潘金莲亲自下楼为武大郎热了一锅水,递过去毛巾。 笙歌受宠若惊,她还是第一次享受到漂亮小姐姐如此温柔的对待啊。 她就说嘛,漂亮小姐姐怎么可能真的凶悍无比。 看来漂亮小姐姐还是很喜欢她带过来的亮晶晶的珠子的。 嗯,有空她就去寻一点儿。 …… 潘金莲独自一人坐在楼上,看着桌子上璀璨夺目的珠宝,眼睛酸涩。 夜已深,街很静,入耳的只有沐浴的水声以及武大郎是不是轻轻哼着不知名曲子的声音。 这一刻,潘金莲的心格外安静。 武大郎回来了,她终于可以安心熟睡了。 潘金莲重新拿起那颗被砸出一个角的夜明珠,珍而重之的放在一般贴身而戴的香囊中。 破珠子也是值得收藏的。 潘金莲做完这一切才重新上床,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她只占了一半的床。 完完整整留出了靠外的一半,就像是在刻意的等待着什么人。 这一天,潘金莲的心情起伏不定。 先是被西门庆捡到了帕子,她娇羞悸动,随后又是幻想破灭,紧接着武大郎给了她很大的惊喜。 其实一直守着她的都是武大郎吧。 等啊,等啊…… 沐浴的水声停止,哼曲声也消失了,随之而起的是均匀的呼吸声。 呵呵哒…… 潘金莲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受到了伤害。 算了算了,武大郎一定是累极了,就算是要折腾他,那也等明天天亮吧。 一沾枕头就睡,这得多心大。 潘金莲很是怀疑武大郎就是彻底转性了,而她好像也没什么魅力了。 不行,明天一早,她必须得亲自验证一下自己的魅力。 难不成她已经提前进入了人老珠黄的阶段? 潘金莲就是思考着怎样验证自己的魅力中睡了过去。 笙歌压根儿不知道明天一亮等待自己的将是多么**激情的一幕。 笙歌现在只想睡,睡到地老天荒。 累啊…… …… …… 天蒙蒙亮,笙歌被生物钟叫醒。 不对,被梦想叫醒。 像本小仙女这样清新脱俗的女神,自然只能被梦想叫醒。 我要考科举,我要当状元,快来快来数一数,二四六七八…… 潘金莲听着楼下的可以放轻的脚步声,然后咬咬牙目光坚定起来。 哼,她就是去见证一下自己的魅力,点到为止,绝对绝对不会发生什么事情的。 第二百八十七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二) (三十二) 没有着外衣,只是穿着宽松舒适的中衣,大片的香肩裸露在空气中。 当然,也仅仅是香肩而已…… 松松垮垮的中衣,看起来更像是自然垂落。 白皙如玉的嫩足,蔻丹颜色鲜艳明亮,耀眼的红色,雪白的肤色交织在一起,形成了最鲜明的对比。 一点一点,撩动着人心底藏着最深的那把火。 “武大郎……” “官人。” “夫君。” 每一个称呼,潘金莲都唤的柔情似水。 正在准备着早饭的笙歌茫然回头,然后僵在了原地。 卧槽…… 她看到了什么。 大早上就这样,真的让人吃不消啊。 幸亏,幸亏,她本质上是个女人。 漂亮小姐姐,你这是又准备出什么幺蛾子呢。 求放过。 本小仙女定力十足,但武大郎的小兄弟不一定把持的住啊。 漂亮小姐姐,你可不要玩火**啊。 此时此刻,直播间也是一阵阵鬼哭狼嚎。 …… …… 豺狼配女猫:妈妈问我为什么屏幕湿了。 灯火阑珊处:终于知道主播为什么身为一个女人都能千金搏美人一笑了,原来美人儿是真的能够倾国倾城。 带特产回家的蛙:只要美人儿再让我看一眼,我去挖十个宝藏都可以。 浪九九:只有我关心什么时候能不黑屏吗? 天上星亮晶晶:眼里有桃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夜帝大佬最近哪里去了,怎么总不见露面呢。 春和景明:大佬的世界你不懂,也许是看不了主播这么一副色令智昏的模样自动潜水了吧。 余生菇凉:没有大佬包养,直播间人气都低了。 主播:你们竟然还看到了漂亮小姐姐的香肩,自戳双目,以证清白。 能让直播间一群玻璃碴子们鬼哭狼嚎足以见得潘金莲此刻的妖娆。 唉,小心脏砰砰跳。 笙歌现在很想没有节操的来一句我们一起喵喵叫,一起喵喵喵喵喵…… …… “娘子,今日怎么起的这般早。” “清晨,天还有些冷,把衣服穿好。” “若是染了风寒,可就得不偿失了。” 笙歌大步向前,直接帮潘金莲把衣服穿好。 唉,皮肤好滑啊。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专门摸得。 潘金莲:“……” (д`) (=Д=) 潘金莲不知道该以怎样的表情来回应武大郎的动作。 其实武大郎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不解风情这么简单了吧? 这是智障…… “娘子,莫不是衣服不合身了?” “等会儿成衣店开门了,为夫找裁缝专门来给娘子量体裁衣,我们用最贵的绸缎。” 笙歌缩回自己丑爪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漂亮小姐姐,咱们有话好好说,不要动手动脚。 这真真是在考虑本小仙女的定力了。 潘金莲“……” 她的丑比夫君是一定要显示他自己到底有多么智障吗? “你接着装。” 潘金莲瞪了笙歌一眼,对牛弹琴浪费感情,真是气死她了。 “装什么……” “娘子,为夫怎么有些听不懂你在说什么了呢。” 继续装傻,拒绝滚床单。 嗯,哪怕本小仙女宠漂亮小姐姐,也不能改变她的性取向。 “官人,奴家不美吗?” 潘金莲索性不再纠结肩膀有没有外露而是直接把头放在武大郎的肩膀上,吐气如兰。 氤氲馥香,迷醉至极。 “美……” “奴家是什么家。” 一个美字刚刚出口,笙歌就醒悟过来。 将装傻进行到底。 “……” 潘金莲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满是挫败。 她何尝看不出武大的逃避和装傻,正因为清楚,所以才会觉得挫败。 他的美貌怕是再也不能让武大郎放在心上了。 轻松? 还是失落? “官人,我们生个孩子吧。” 潘金莲头脑发热,这句话突然冒出来。 说出来后,她自己都有些傻了。 之前她不是一直都尽可能的减少与武大郎的联系吗?为何现在会脱口而出说想孕育子嗣。 一个丑比夫君还不够吗? 笙歌只觉得整个人要僵住了,通体冰凉。 皇上,臣妾做不到啊。 虽说她现在看起来就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男人,该有的也有。 但中看不中用啊。 不对,身为一个大丑比也不中用。 简而言之,她硬不起来啊。 “官人,奴家只是开玩笑的。” “奴家可不想生一个比你还丑的孩子,一大一小两个丑比是要呕死人吗?” 潘金莲笑靥如花的说着,声音听起来依旧轻快。 可是,笙歌却偏偏敏感的听出来闺怨。 卧槽…… 这是欲求不满之后开始嫌弃了吗? 其实,她还蛮理解潘金莲的。 在这个时代,哪个女子不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做母亲呢。 好吧,就算是她送再多的漂亮珠子,也抵不过一个软软绵绵的孩子。 就像她绝对舍不得交换阿毛一般。 那是无价之宝。 …… 潘金莲身姿有些僵硬的走上楼去,笙歌默默的看着背影不知该说些什么。 怎么办,她跟漂亮小姐姐的关系越来越诡异了。 好发愁,痛并快乐着啊。 …… ……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注孤生啊,怎么忍心漂亮小姐姐的要求呢。我来,我来。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是个颜狗啊,是什么让主播毫不犹豫的拒绝美人儿的盛情邀请呢。唯一的可能就是主播硬不起来啊。 灯火阑珊处:放着,我来! 主播:你们难道忘了本主播其实是个小仙女吗? 浪九九:噗,确实是个小仙女,杀猪盗墓挨揍的小仙女,多么清新脱俗,让人见之难忘。 主播:本主播想用四十米长的大刀砍死你,小仙女之名不容置疑。 浪九九:看来主播又忘了自己三寸的身高了。 主播:真是不能愉快玩耍了。心酸酸啊。 笙歌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暴击,需要转移注意力才能满血复活。 在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面前,她就好像是游戏里的小boss,这些人以刷她为乐。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娶何撩? 笙歌嘟嘟嘴,她没娶,武大郎娶了啊。 难不成要她对潘金莲冷嘲热讽,奚落责备吗? 或者是一包砒霜直接毒死吗? 不好意思,她真的做不到啊。 第二百八十八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三)明阳春夏小可爱加更 (三十三) 自从了解了潘金莲不是那般狠辣放荡之人,她就再难对这个貌美如花又冰雪聪明一点即通的女子产生恶感了。 既然不讨厌,还是自己的妻子,那就宠着吧。 面对一个大丑比,漂亮小姐姐应该还是能把持的住不会对她产生男女之情的。 再说了,被潘金莲亲手毒死的武大郎都不曾怨恨,她吃饱了撑的非得折磨漂亮小姐姐? …… 转眼的功夫,笙歌就把直播间玻璃碴子们那句不娶何撩抛在了脑后。 也不知是对她自己的颜值自信,还是对潘金莲的自制力笃信,反正丝毫不曾放在心上。 日头渐渐大了,寂静了一夜的长街再一次被商贩占据,各种吆喝声唤醒了一天的最初。 再一次从楼梯上走下来的潘金莲已经打扮得体,端庄秀丽,看不出刚才香辣惹火的影子。 早饭桌上的气氛很是尴尬。 两个心知肚明的人却又非要装作什么都没有发生一般。 一个盛世美貌,一个丑陋温柔。 笙歌是彻彻底底的贯彻了那句我很丑,但我很温柔的话。 早饭之后,还是笙歌打碎了这份由假装营造出尴尬。 “娘子,不知你想如何设计酒楼。” “还有我们的房子,娘子想住哪里,像住多大的。” “只要娘子想要,我就去买。” “钱不够了,大不了再去捡点儿。” 只是下次捡好像得换个地方了,一天都不知道能不能来回。 说实话,她个人就很不喜欢这个房子。 嘈杂,喧闹,每天想睡个懒觉都不可以。 这种繁华地段,还是做店铺比较合适。 “捡点儿……” 还真是大言不惭啊。 潘金莲很是仁慈的没有揭穿武大郎。 “三进吧。” 潘金莲沉吟片刻,决定道。 其实依她的意思,两进足以。 可是一想到楼上那些价值不菲的金银财宝,潘金莲就觉得院子深些比较安全。 小贼想进来也没那么容易。 庭院深了,自然金银财宝藏的时候就方便多了。 现在回想起来,潘金莲觉得自己的心也恨大,要不然怎么可能昨晚就那样把那些东西随意扔在桌子上就睡过去呢。 怪不得睡不踏实,太刺眼了。 想到就去做,笙歌正准备带着潘金莲去中介看看有什么房源。 可是,为什么一打开房门就看到了一张讨厌的脸。 她是喜欢看漂亮小姐姐的花容月貌,但是不意味着她喜欢看西门庆这张脸。 西门庆越是样貌俊逸风流倜傥,就会越显得他猥琐丑陋。 砰…… 笙歌黑着脸直接关上了门。 向来喜欢简单粗暴解决问题的笙歌根本没有在意西门庆前来所为何事。 倒是心思细腻的潘金莲心中转了数个弯,想了百种可能。 若是她没有看错的话,西门庆手中提着的是礼物吧。 赔礼道歉? 西门庆来向她的丑比夫君赔礼道歉吗? 潘金莲觉得这个世界她越来越陌生了。 “就知道西门庆不安好心,长的好看就能大早上来别人家门口添晦气吗?” 笙歌不满的絮絮叨叨着。 噗嗤…… 潘金莲一时没忍住,笑了出来。 放下偏见,她的丑比夫君也是有可爱的一面。 笙歌轻哼一声,对西门庆的恶感更甚还。 哼,漂亮小姐姐笑了,还是因为西门庆。 本小仙女不开心。 本小仙女昨晚挖了一堆金银珠宝,漂亮小姐姐都没有笑,还赏了她一巴掌。 mmp…… 扎心了。 …… …… 碰了一鼻子灰的西门庆,讪讪的笑了笑。 幸亏,幸亏本公子聪明没有靠的那么近,要不然就把这么笔挺好看的鼻子可就要被撞坏了。 哼哼哼…… 不过,潘金莲还真是美啊。 哪怕在心里说服了自己千万次不要招惹潘金莲,可是在看到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的想要多看一眼。 还是被吓的不够惨…… “武大兄弟,在下是来跟你赔罪的。” 西门庆腆着笑脸温和的说道。 “在下知道昨日之举多有不妥,所以还希望武大兄弟能够见谅。” 西门庆略有些不好意思。 毕竟他堂堂的西门大官人亲自来跟三寸丁谷树皮赔礼道歉,这些旁观的人还指不定在心里怎么笑他呢。 真当他没有注意到就连小商贩的吆喝声和叫卖声都下意识变低了吗。 哼,就是想看他的笑话。 “武大兄弟,在下真的是诚心实意的。” 为了来道歉,他昨晚都没有去新纳的那个小妾房里,而是睡在他为了装模作样专门布置的书房里。 他都这样了,武大郎都看不到他的诚意吗? …… …… “夫君,冤家宜解不宜结,既然他诚心实意前来赔礼道歉,夫君就见见吧。” “伸手不打笑脸人。” 潘金莲劝武大郎见西门庆倒不是因为对西门庆心存爱慕,而是设身处地的替武大郎着想。 武大的名声在阳谷县本就不加,若此次把西门庆拒之门外,阳谷县的人还不知道在身后怎么编排武大郎呢。 “我不怕结仇啊……” 笙歌嘟嘟囔囔的说道。 仇人怕什么,来一个打一个,来一双揍一双,直到揍的对方不敢记仇。 一顿不行,那就揍两顿。 笙歌一边不满的嘟囔着,一边还是依潘金莲的意思不情不愿的打开了门。 潘金莲的轻声细语被西门庆听在了耳中,心中愈发妥帖。 果然,潘金莲不仅貌美,心灵也很美,是个善良美好的姑娘。 只可惜,这个好姑娘插在了武大郎这棵歪脖子树上。 不对,武大连棵歪脖子树都算不上。 “进来吧。” 笙歌侧开半个身子,没好气的说道。 “武大兄弟,这是我专门给你选的礼物,补身子用的。” 西门庆挤眉弄眼,晃了晃手中的两个礼盒。 补身子? 笙歌挑眉,她的身子看起来有那么差吗? 她虽然长的矮,可是她很强壮啊。 一拳能打死一头牛的那种…… “我身子很好,不牢西门官人惦记了。” 哼,你不能因为本小仙女又丑又矮就觉得本小仙女身子弱。 “武大兄弟,你还是没有明白在下的意思。” “补身体,补的时身体的某一方面……” “这可都是难得一见的珍宝啊。” 第二百八十九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四) (三十四) 嗯? (○Д○) 笙歌打开盒子,一张脸已经黑成了锅底。 可不就是大补之物嘛…… 补的都没边儿了。 西门庆是觉得她不举吗,送这么多大补品。 笙歌觉得如果她把西门庆的这些东西都炖成汤喝了,指不定可以体会一把做真男人的感觉。 什么是真男人…… 不可描述啊。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潘金莲俏颊微红,头压的很低,已经在心中暗骂了西门庆无数次。 身为大户人家的婢女,潘金莲自是知道这些东西所为何用。 真是没想到西门庆竟是这样的人,还真是白瞎了那样一副好相貌。 西门庆:“……” 为什么武大郎就这么手快的当着潘金莲的面打开了礼盒呢。 这样一来,潘金莲小姐姐会如何想他?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只是为什么武大郎的脸色更差了呢。 这可是他深思熟虑一晚上才精挑细选出最适合武大郎的礼物,可为什么武大郎不喜欢呢。 难道是因为武大郎觉得他窥探了秘密? 他自诩万花丛中过,自然能够看出潘金莲和武大郎没有夫妻生活。 守着这么一个漂亮的美娇娘什么也不做,唯一的可能就是武大郎不举。 他觉得,对于武大郎来说最重要的就是补好身体吧…… 所以他才投其所好。 难不成,这好,投错了? 丑比心,海底针。 身为一个帅气的大官人,理解不了丑比的想法啊。 真是难为潘金莲小姐姐了,跟这么个不懂风情的人在一起,白白浪费了一副好相貌。 “夫君,你且先与西门官人交谈,妾身上楼了。” 潘金莲对西门庆的感官越来越差,她为什么会觉得这会是良人呢。 她发现自己的眼光越来越差…… 先是武松,后又是西门庆…… 当然,也可以说她善变,前一刻还看着顺眼,后一刻就觉得不过如此。 都怪武大郎…… 每一个跟武大郎扯上关系的人,好像画风都变了。 武大郎其实是有毒吧…… 潘金莲幽幽的看了笙歌一眼,然后摇曳生姿的上楼。 哼,西门庆看不上她。 她还看不上西门庆呢。 本姑娘傲娇着呢。 见潘金莲上楼,西门庆和笙歌都大大的松了一口气。 “西门官人,我觉得我们也许应该好好谈谈了。” 笙歌砰的合上盒子,阴森森的说道。 虎鞭…… 牛鞭…… 羊宝…… mmp,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西门庆,你口味还能再重一些吗? 本小仙女怎么可能看得上这些东西并且还咽下去呢。 “西门庆,这就是你说的补身体的大补药吗?” 笙歌铁青着脸,恨恨的说道。 呜呜呜,漂亮小姐姐会不会觉得她是个大色鬼呢。 明明清心寡欲都不举。 恶名是不是来的太突然了。 “当然……” 西门庆声音拔的老高。 这可都是补身体的圣品,就算是武大郎拳头硬,也不能不认这一点。 他得亲自捍卫圣品的尊严,谁让他是直接受益者呢。 如果不是这些暖肾壮阳的东西,他怎么可能肆无忌惮的纳妾研究房中术呢。 哼,圣品的尊严不容诋毁。 “武大兄弟,你别看这些东西寻常,可实际上都是在下精挑细选之后决定的,每一个都是上品,你看……” “看看这长度,着色泽,都不是凡品啊。” “吃起来……” 西门庆越说越觉得回味无穷,忍不住口齿生津。 这东西虽然看起来不雅,第一次吃甚至都觉得惺的很,可是功效的确不小。 吃了之后,虎虎生威啊。 “闭嘴。” 笙歌厉喝道。 听着西门庆所说的话,笙歌忍不住脑补,然后就是想干呕。 原谅她,她脑补到了不该脑补的。 笙歌再一次深深怀疑,她还是个仙气飘飘的小仙女吗,还是当年那个高冷的女神学霸吗? 毁了,毁了…… 笙歌心酸酸。 “西门庆,拿上你的东西滚出去……” 笙歌把礼盒往西门庆的怀里一塞,不由分说的便要把西门庆赶出去。 本小仙女拒绝跟重口味的人交流,谁让本小仙女出淤泥而不染呢。 呸,她是怕自己近墨者黑。 不需要怀疑,西门庆绝对就是黑墨汁,黑的不能再黑的。 黑仙女…… 难不成以后她就要变成满身挂着墨汁的黑仙女了吗? 人生黯淡唉。 “武大兄弟,我真的是诚心实意来道歉的。” “武大兄弟,小弟观您身手不凡,气质不俗,有心来请教,还请给小弟一个机会啊。” “武大兄弟……” 被笙歌大力推着的西门庆仓促之下只好狠狠的把笙歌抱在了怀里。 唔…… 这是要被憋死了吗? 身高优势,原来是用在这种地方的吗? 别人都是埋胸,被美人姐姐搂着,柔软细腻…… 她这算什么…… 被一个糙汉子,还是个风流成性的糙汉子,并且还是她的情敌,要跟她抢漂亮小姐姐也埋胸了。 天啊。 天啊,这胸口真硬啊,她断定,西门庆绝对没有胸肌这种东西。 本小仙女快要闷死了。 “撒手。” “不放。” “放手。” “不放……” 笙歌和西门庆再一次开启了经典的不讲理模式。 被惊动的潘金莲一脸惊讶的站在楼梯口,看着西门庆和她的丑比夫君相爱相杀。 她就说嘛,西门庆醉翁之意不在酒。 “砰……” 笙歌一脚想要踹开西门庆,让西门庆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可奈何西门庆抱得钛金…… 于是两个人直接滚到地上,场面看起来迷乱不已。 (Д) 潘金莲觉得自己是不是应该先回避一下,接下来是不是就会发生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啧啧啧…… 要不还是避避吧。 也许她在武大郎面前没有魅力也是情有可原的。 原因不就是面前的场景嘛。 跟男人比,她还是算了吧。 这可不怪她没有魅力,实在是因为性别不同啊。 唉,奴家确实美美哒…… (○`e○)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本大小姐得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漂亮小姐姐怕是想歪了。 我是个神棍:这算一算是歪打正着呢,主播确实喜欢男人啊。 第二百九十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五) (三十五) 浪九九:可是我看主播明明更喜欢漂亮小姐姐啊…… 灯火阑珊处:真相了。 笙歌看着直播间的弹幕,撇撇嘴角。 本小仙女喜欢男人,但是也不喜欢西门庆啊。 她要做一个立场坚定的小仙女,西门庆那可是情敌啊。 倒在地上,笙歌也就顺势挣脱了西门庆。 “西门庆,其实你没胸肌吧……” 这句话脱口而出。 呸。 说完,笙歌就知道自己说了一句不该说的话。 对天发誓,她真的不关心西门庆有没有什么胸肌。 潘金莲的脸色更加诡异了,真是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武大郎。 真真是奴家这段时间眼睛擦的不够亮,没看出来。 西门庆喘着粗气从地上站起来,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总有一天我会练出来的。” 西门庆以为笙歌是在嫌弃他,连忙表情决心。 他可是来求学的,怎么能求学的话都没有说出口就被嫌弃了呢。 所以接下来他是不是该极力推销自己? 于是,西门庆把自己夸的天上地下绝无仅有,生怕笙歌拒绝。 作为旁观者,潘金莲眼神越来越复杂。 啧啧…… 情况有点儿复杂啊。 丑比武大郎在不断嫌弃,而西门庆竟然上赶着自己往上贴。 什么时候她的丑比夫君竟然如此受欢迎了,简直不可思议啊。 难道武大郎身上有什么发光点,是她眼瞎的没有看到的吗? “说人话。” 笙歌听着西门庆口若悬河滔滔不绝的自夸,简直忍无可忍。 孩子,就算你把自己夸成了一朵花,本小仙女也是绝对不会对你另眼相看的。 “武大兄弟,小弟想在你手下学几招防身功夫。” 西门庆从善如流当机立断的答道。 就好似这句话已经在心口演练了千千万万次。 防身功夫? 笙歌满头黑线,依她看其实不是要学防身功夫,而是想学撩妹功夫吧。 西门庆本就爱好美人儿风流成性,不去调戏女子就不错了,怎么可能会有女子调戏他。 呵呵,防身功夫怕是用不到了。 →_→ “你防身?” “防什么人近身?” 笙歌饶有趣味的看着西门庆。 她倒想看看西门庆能够说出什么清新脱俗画风清奇的话。 说实话,她着实没有料到西门庆今日会拿着礼盒上门致歉。 虽说礼盒内的东西实在是不合她的心思。 但是,西门庆这一闹,倒是让二人之间剑拔弩张的气氛消散了许多。 她本以为她成为武大郎,与西门庆之间就是不死不休的局面。 可没想到西门庆竟是这么一个赖皮货。 嗯,没有胸肌的赖皮货…… 笙歌很是怀疑,跟这么个赖皮货,她能置什么气。 “防……” 西门庆磕磕绊绊结结巴巴半天也没说出什么话。 防什么…… 防身之术一般都是漂亮小姐姐在练习,他巴不得多多勾搭漂亮小姐姐呢。 嗯,防的是大丑比,尤其是像武大郎这样丑到惊天地泣鬼神的大丑比。 万一哪天走在路上碰到一个兽性大发的大丑比可怎么办。 “防丑比。” 西门庆老老实实的答道。 他不是不想狡辩,他只是下意识觉得若是狡辩的话,他的下场可能不太美好。 他总觉得武大郎握着的拳头蓄势待发的想要揍他。 笙歌:“……” 潘金莲:“……” 呵,男人。 肤浅…… 潘金莲心中再一次为西门庆贴上了一个标签。 殊不知她心中不近女色的夫君才是最肤浅。 笙歌有些无语,哥们儿,你这么坦诚,让本小仙女刚刚准备好的戏份作废了啊。 要学防身的功夫吗? 那就学吧。 保管学了之后,防了所有的漂亮小姐姐。 至于怎么学,挨揍啊。 虽说这法子听起来有些残忍,但的的确确有立竿见影的效果啊。 她就是典型。 “学防身功夫好啊,既然西门官人有此心思,我也不好拒绝。” “只是我想多问一句,西门官人是真真下定决心了吗?” 笙歌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和蔼可亲满脸笑容的看着西门庆。 狼外婆的笑…… 西门庆受宠若惊,这还是武大郎第一次这么和气啊,可是为什么他却忍不住想打寒颤了。 要不,要不还是算了吧…… 西门庆有种直觉,若是他现在点头了,等待他的就是水深火热的日子。 防身之术那是什么,能吃吗? 能不能一拳砸碎一张桌子重要吗? 不重要…… 那他还是维持自己小书生的形象为好,只要房中之术厉害就行了。 嗯,他要做一个知足的西门大官人。 “在下认真想了想,学武一事还是作罢吧。” 就算要学也不能来这儿学。 也不知道他昨晚是不是脑抽了,才会想到跟武大郎学一招半式。 唉,还真是浪费了他精心挑选的礼物。 哪怕武大郎表现的很是嫌弃,但他始终坚信那只是表象。 有男人会对自己能不能威猛不在意吗? 丑比也是男人。 “话可不能这么说,习武强身健体益处无穷,西门大官人怎么能够半途而废呢。” “既然有了这个想法,那就一鼓作气吧。” “我是很愿意教的。” 笙歌笑意盈盈的拉着西门庆坐下来,一副好商好量的样子。 西门庆身体绷得很直,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 他这算不算是自己把自己送进了虎口呢。 也不知道现在逃还能不能来得及。 貌似。 貌似是来不及了吧。 …… 在笙歌的威逼利诱和巧舌如簧下,西门庆晕晕乎乎的应了下来。 直到西门庆手中拿着礼盒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后,才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自己究竟做了什么蠢事。 卧槽……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武大郎忽悠起人来不偿命呢。 不行,为了小命着想,绝对不能来。 西门庆已经打定主意藏在家中绝不出门,大不了他多请几个看家护院的。 嗯,本大官人有的是钱。 这样一安慰,西门庆瞬间觉得自己的心踏实了。 都说练拳打死老师傅,武大郎再牛能牛的过老师傅吗? 有钱能使鬼推磨,本大官人有钱底气足。 不行,他得去打听一下有名的武师了。 第二百九十一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六) (三十六) 在这方面可不能省钱,一定要找点儿有真本事的,花拳绣腿的可不行。 至于标准…… 就用能不能一拳砸烂一张桌子为界吧。 没错,西门庆的的确确是把武大郎不费吹灰之力砸烂桌子的一幕印在了脑海里。 发怵啊。 不在意可不行,毕竟他当初可还想着勾搭武大郎的小媳妇儿。 万一哪天武大郎突然想秋后算账怎么办。 …… 笙歌并不知道西门庆心中的小九九,就算知道,她也只会说一声戏真多。 送走了西门庆,笙歌自然要陪着漂亮小姐姐潘金莲前往卖房中介,问一下房源。 只是,漂亮小姐姐的眼神太奇怪了,竟然还很疏离的自动远离他一米距离。 漂亮小姐姐,您能不这样看我吗。 看的本小仙女实在腿软啊。 “娘子,你有话直说,不用憋在心里。” 笙歌宁愿潘金莲劈头盖脸的骂她一顿,也不愿这么神神叨叨的看着她。 “没话可说。” 潘金莲傲娇的摇了摇头。 唉,武大郎突然变得对女人没有感觉,这究竟是好是坏呢。 如果武松追究起来,会不会觉得她这个做嫂嫂的不称职,然后像打老虎一拳打死她呢。 唉,她这个做嫂嫂的还真是难啊。 “……” mmp,漂亮小姐姐好不容易温柔了,为什么眨眼的功夫就又变得高冷了。 本小仙女不开心。 哼,都怪西门庆,明天开始揍死他。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嗯,她就准备按着这句话一点儿不落的操练西门庆,一定要把西门庆操练成社会主义接班人。 买房子分外顺畅,笙歌看房之后征得潘金莲的意见之后当下便全款买下了一套三进的宅子,风景确实不错,像是文艺女青年的审美。 笙歌也没想到,妖娆妩媚魅惑天成的潘金莲竟然有一颗文艺女青年的心。 唉,终于对漂亮小姐姐的了解又进了一步。 以后她投其所好也能更无瑕疵了。 终于有大房子住了啊。 潘金莲漫步在大宅子中,有些今夕何夕的不真实感。 这真的是她的了吗? 这里是不是可以种些花,种些什么好呢。 那里是不是可以搭一个秋千,顺带砌一个茶室。 …… 潘金莲一步步走过,心中对未来突然有了些期望。 其实一切也不是那么难以忍受。 有了住处,笙歌大手一挥,所有的家具都换了新的。 反正有钱…… 解决了大宅子,自然就该找些工匠重新装修一下临街的两间小楼了。 漂亮小姐姐喜欢,她怎么忍心让漂亮小姐姐等太久呢。 …… …… 忙忙碌碌的一天结束了,搬进大宅子的第一个晚上,笙歌丝毫没有认床,也没有换了新环境的不适,而是直接倒在床上呼呼大睡。 累啊…… 赚钱累,花钱也累。 反倒是潘金莲在偌大的房间中看着院中高高挂起的灯笼,有些怅然。 因着是临时置办的宅子,住进来也很是匆忙,所以丫鬟小厮并没有一并买下。 白日里不觉得什么,夜间倒是有些过去凄清了。 潘金莲提笔作画,武大郎丑陋略有些狰狞的容貌跃然纸上。 她画工虽不好,但也勉勉强强可以入目。 武大郎啊,我该那你如何是好。 以她的聪颖,自是能够感觉出她和武大郎之间的关系有些诡异了。 虽说她对武大郎一直以来都没有男女之情。 但武大郎呢? 她敢保证武大郎以前对她是有情的,可是现在…… 武大郎看向她的眼神清澈无比,再无杂念,唯余单纯的欣赏。 至于夫妻之事床笫之欢,武大郎更是无心。 她看的透彻。 可是,这样一来,她跟武大郎之间算什么呢。 还是夫妻吗? 如果不是夫妻,她该如何心安理得的住着大房子,吃香的喝辣的。 不,她做不到,也说服不了自己。 潘金莲想着已经开始在装修中的小酒楼,心中踌躇满志。 她勤快一点儿,生意是不是就会很红火。 这样一来,她也能心里舒服些。 潘金莲看着纸上的画像,眉眼含笑,真是没想到给了她安稳和轻松的竟然是她一直都看不上的人。 不得不说,造化弄人啊。 …… 在幽静的大宅子中,笙歌终于安稳的睡了一个懒觉,再也不会被什么小商贩的喊叫声惊醒。 人生的幸福事,睡觉睡到自然醒。 笙歌满足的伸了个懒腰,这种日子真幸福啊。 果真是一分价钱一分货,这宅子没有买错。 接下来,她该去做什么呢? 嗯,操练西门庆。 她都醒了,西门庆怎么还可以赖床呢。 …… …… 笙歌稍稍打听便知道这阳谷县大名鼎鼎的西门大官人家住何处。 只是,她不明白西门庆的那点儿财产值得这么多的看家护院吗? 如果她没看错的话,面前这些人都是有点儿底子的,看看那肌肉…… 笙歌很是怀疑西门庆每天很这么多肌肉男呆在一起不会自卑吗? 要知道,西门庆可是没有胸肌的…… “西门官人,不是你与我说好的吗?” “学点儿防身的功夫,防丑比。” 正早晨起来努力奋战,再一次展现一下男人雄风的西门庆远远听着笙歌在大门外的嚎叫声,瞬间软了…… mmp,他的话当不得真啊。 西门庆丧气的爬起来,然后冷着脸穿上衣服,耳边是他明媒正娶妻子的唠叨声。 “再让你纳妾,身体不行了吧?” “有纳妾的银子,你还不如去看看大夫,调理下身体……” “看看你瘦巴巴只剩骨头架子的身体……” 西门庆知道,他这是被嫌弃了。 昨天是被武大郎嫌弃他没有胸肌,今天一大早就被自家妻子嫌弃身体不好。 倒霉的人。 西门庆一语不发的推开门,站在大门口,看着几个新请的彪形大汉心情瞬间舒坦了。 本大官人身高八尺,对上一个小矮子,完胜啊。 “武大兄弟,小弟还是不麻烦你了。” 西门庆想要端着架子,可是为什么他对上武大就忍不住的发怂呢。 这是病,得治啊。 第二百九十二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七)第一更 (三十七) 现在他这副陪着笑脸的模样,跟他想象中威风八面居高临下不太一样啊。 真真是白瞎了昨天他花那么多钱雇用了这么多彪形大汉。 嗯,他可不能这么怂。 咳咳…… 西门庆轻咳两声,试图让自己的气势更盛一些。 “本公子不欲学武,所以武大兄弟还是不要强求了。” 西门庆站在那几个彪形大汉身后,气势汹汹的说道。 “你出来。” 笙歌招了招手。 小年轻怎么能够不听话呢。 对付不听话的小年轻她最在行了。 笙歌和煦的笑着,一点一点引诱着西门庆。 怎样对付不听话的小年轻呢。 一个字,就是揍。 “不。” 西门庆看着武大郎身侧的手已经握拳,再一次忍不住担忧。 他请的这些彪形大汉真的能够挡住武大郎吗? 再怎么说他都是这阳谷县赫赫有名的西门大官人啊,可是为什么现在却倒霉成了这个样子。 武大郎跟他犯冲吧。 “这可由不得你了。” 那几个被西门庆重金聘请来的彪形大汉虽说看着强壮孔武有力,可对于笙歌来说,不值一提。 作为一个被大圣揍的人,对付这些人小意思。 在西门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就发现自己再一次体会了双脚腾空扑腾的感觉。 这武大郎是真的有毒吧。 还有他花了那么多银子雇用的人,就这么弱? 弱的就像是一张纸,随便被武大郎一扯就烂了。 假人…… 赔钱…… 西门庆恨恨不平的瞪了一眼,你们还好意思嚎,没有看到本大官人都被提起来了吗? “武大兄弟,有话好好说啊。” 从这个角度看,西门庆发现武大郎好像更丑了。 “我好好说了啊,可是你不听。” “现在可以好好说了吗?” 笙歌单手举着西门庆,淡淡的说道。 “能,能……”西门庆忙不迭的答道。 他想报官,告武大郎想杀他。 可是县太爷会信吗?这阳谷县谁人不知武大郎最是好脾气,就像是被面捏的一样,没有半点气性。 如果不是他阴差阳错看上了潘金莲,怕是也不会知道真正的武大这么简单粗暴。 面捏的…… 第一个传出这话的怕不是个疯子吧。 误人子弟。 “真乖。”笙歌放下西门庆,然后对着西门庆的肩膀重重拍了两下。 西门庆只觉得自己的左肩上就好似有一座大山压过,然后他的左脚就陷了下去。 (#Д) 吓死本大官人了,这武大郎还是人吗? 笙歌看到了西门庆眼神中的惊恐满意极了,她可没有闲工夫每日来西门庆府上报道。 只要吓住西门庆,西门庆自然就乖了。 “要去习武吗?” “要去学防身术吗?” 笙歌笑眯眯的收回了手,和蔼可亲的说道。 她可是小仙女啊,怎么能动粗吓唬人呢。 看,西门庆不是还好好的吗? “学。”西门庆生无可恋的答道。 倒霉的人生就是从遇到武大郎开始的。 他不就是想勾搭一下漂亮小妹妹吗,怎么就惹上了武大郎这个煞星了。 呜呜呜,他喜欢的是美人,一点儿都不想被一个大丑比惦记上。 尤其是这个大丑比还有点儿暴力倾向。 “那就好。” “我最喜欢听话的小年轻了。” 闻言,西门庆在心中腹诽,得有多倒霉才能让大丑比喜欢。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难道不觉得自己跟情敌之间的关系有点儿诡异吗?相爱相杀好基友? 主播:无知,旗鼓相当才是敌人,这西门庆,本小仙女挥挥手就能让她灰飞烟灭。 在怼直播间玻璃碴子时,笙歌也不忘装装腔作作势假装自己很牛。 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这是何等的豪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开心就好。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浪的已经忘记了自己要长高高的心愿。 长高高…… 扎心了…… 她怎么可能忘记了武大郎想要长高高的那颗心呢。 可是,在这个时代想要长高,非人力可为啊。 修仙吗? 洗经伐髓,断骨重生吗? mmp,别闹了,水浒传的世界要是再被她折腾下去怕是就要直接玩完了。 一群凡人中来个修仙的…… 画面有点儿带感,她不敢想。 怕想着想着脑袋一发抽,真的冲动的踏上了修仙这条不归路。 确实,长远来看,修仙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但是,想要修炼到一个断骨重生,再塑容颜的阶段,至少也需要百年。 百年以后武大郎认识的人都化为了一坯黄土,漂亮小姐姐也成为枯骨,那个时候的勇猛真的是武大郎想要的吗? 修仙不易,想要走这条路,必然就要放弃一些东西。 …… 笙歌知道,自己迟早是会踏上修炼这条路的,只是现在还不是时候。 凡人寿命不过百十年,她合该以武大郎最希望的模样生活。 不修仙,就只好用最古老的法子了。 医…… 万一她突然人品大爆发找到一个传说中生死人肉白骨的医圣医神什么的。 她得心怀希望,拥抱光明。 …… 笙歌提溜着西门庆招摇过市的穿过了大街小巷,然后来到了她新鲜出炉的大宅子前。 没错,她就是来跟她的情敌显摆。 嗯,她就是这么肤浅。 “傻站着干什么,这是我新买的宅子,怎么样,比你的好些吧。” 笙歌下巴轻轻抬起,很是臭屁的说道。 “嗯嗯。”西门庆连忙应道,待答完找地方吐了半天才看到面前古朴大气的宅子。 哪怕是三进的宅子,算不得多大,但也很有讲究。 西门庆发现自己曾经在武大郎面前引以为傲的优势一点点烟消云散。 除了长相,他怕是哪里都不如武大郎了吧。 这样一个认知,让西门庆觉得自己受到了十万点暴击。 亏他以前还觉得自己是个高富帅,笑傲这阳谷县其他公子哥儿。 错觉…… 全都是错觉。 “武大兄弟,原来你家底这么丰富啊。” 西门庆幽幽的说道。 如果武大郎不是一个惊世骇俗的大丑比,怕是会有很多美人儿想要主动献身吧。 “小意思。”笙歌装作随意的样子挥了挥手。 第二百九十三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八)第二更 (三十八) 不过,她说的可都是真话啊。 她捡的那些,哪一件不是价值万金还有价无市的宝贝。 可是,她不准备卖啊,她要给漂亮小姐姐玩。 笙歌霸道总裁就是这么任性。 西门庆:“……” 脸呢,凑不要脸的。 说你胖,你还喘上了。 小意思…… 就这么大一个宅子,怎么可能是小意思呢。 倒不是说他买不起,而是买了之后他貌似就得住着大房子搂着如花似玉的美人儿喝西北风了。 所以,他还是知足一些就住自己的房子吧。 不要嫌弃,也不能嫌弃。 “武大兄弟,您要教我什么呢?” 不知不觉间,西门庆就把称谓变成了您。 “你会知道的……” 笙歌活动了活动自己的手腕,阴恻恻的笑了起来。 谁让你不乖呢,不乖的小年轻就该被揍。 于是,在这座幽静的大宅子里此起彼伏的想起了惨叫声,可偏偏伴随着惨叫声的是一句句苦口婆心的教诲。 一声惨叫,一句教诲…… 听着听着,竟觉得分外的和谐。 西门庆蹲坐在地上捂着自己的头,双眼通红,可怜兮兮的看着笙歌。 若不是心中还记着他身为西门大官人时的男人风采,怕是就直接坐在地上开始哭了。 他为什么要把自己送上门来挨揍呢。 挨揍就算了吧,可为什么还要时不时教育他两句。 西门庆觉得自己好像回到了二十年前上私塾被先生用戒尺敲手板的时候。 只不过,武大郎可没有先生那般慈眉善目。 武大郎揍起人来简直不要命的,好吗? 明明浑身都痛,可他偏偏还在这疼痛之中感觉到神清气爽。 难不成真如武大郎所言挨揍也是强身健体的好法子? 要么,就是他自己贱兮兮的。 “武大兄弟,要不今日就到这里吧。” 西门庆心酸极了。 他真想不顾一切的变卖了家产换座小县城重新开始,离武大郎远远的。 绝望啊…… 就算想报官,县太爷都看不上他。 西门庆深深觉得自己以前的威风凛凛都是假的。 “就到这里?” “怎么可以呢?” “刚才那些还只是开胃菜而已。” 更加惨烈的叫声响起,但是这叫声却比刚才听起来复杂多了。 似痛非痛? 正在对镜梳妆慢慢哼着小曲的潘金莲手一滑将眉毛画歪了。 这叫声,还能再让人想歪一些吗? 惨叫就惨叫,这么抑扬顿挫干嘛,这不是在故意给人留下想象的余地吗? 想着想着,西门庆和武大郎就都不正常了…… 潘金莲慢慢悠悠的重新洁面,然后开始了繁琐的对镜贴花黄的过程。 今日的潘金莲眉间不见烦闷和无聊,反而是一种温和的喜悦,透露着丝丝亲切,让人忍不住想要靠近。 之前的潘金莲美则美矣,却少了一种从骨子里透出的光彩。 如今这份光彩使得潘金莲的容貌越发的熠熠生辉,让人挪不开眼。 恍若新生。 …… 被笙歌蓄意操练完的西门庆已经不良于行了。 西门庆只觉得自己浑身的骨头就像是被武大郎全部拆下来然后又重组了一番似的。 他很怀疑,武大郎是不是嫉妒他长相俊美挺拔故意想把他弄残废的。 呜呜呜…… 万一他真的残废了怎么办。 难道武大郎是想弄残他,然后好继承他那些貌美如花的妾室吗? 其心可诛啊。 像他这样被人揍完还得自己花钱雇轿夫回府的倒霉蛋真的有吗? 西门庆长吁短叹的回到府中,认同付钱给轿夫。 只是谁来告诉他那些被武大郎打的落花流水的彪形大汉为什么会凶神恶煞的看着他,就好似他是杀父仇人。 有没有搞错,明明本大官人才是雇主啊。 “西门庆……” “到……” 一听到有人用这种阴恻恻恶狠狠的声音喊他,西门庆就忍不住立正稍息然后一本正经中气十足的喊到。 mmp…… 条件反射啊。 武大郎究竟把他折腾成了什么样子,本大官人心酸酸啊。 西门庆诡异的反应让几个彪形大汉愣在了原地,这跟想象中不太一样啊。 看来这西门庆脑子不太好。 西门庆反应过来之后才松松垮垮的瘫了下来。 “西门庆,你是故意让我们几个兄弟送死吧。” “呸,明明是你们故意让本大官人送死,你们是本大官人雇佣的,一个个不是都吹嘘自己以一敌十无敌手吗?” “怎么看到武大郎那个大丑比就怂了。” “看到了没,看到本大官人被你们害成什么样子了,你们还好意思质问本大官人。” “自己没本事就早说,没有金刚钻就别揽这瓷器活。” 西门庆本不想多说什么,但听到那几个彪形大汉质问的话,瞬间就像被踩到尾巴的猫炸毛了。 一句句反驳的话就像是不需要喘气似的一口气说了出来。 彪形大汉:“……” 卧槽…… 这还怪他们了,明明是西门庆说的不准确,鬼知道那句力气大是大到这种程度。 就那力气何止是拍烂一张桌子那么简单…… 嗯,没错,西门庆就是故意让他们去送死,好让那个大丑比打死他然后被官府砍头。 不得不说,这西门庆的心思真是阴沉。 哼。 不揍他一顿,实在是难泄心头之愤。 “兄弟们,上,揍他。” “这厮一看就是个心思歹毒的。” 一番拳打脚踢,西门庆倒在地上翻着白眼看着那几个彪形大汉带着银子扬长而去。 呸,他这算是什么事情啊。 明明已经回到了大门口,可为什么在自家门口依旧被揍了一顿。 无妄之灾啊。 武大郎…… 西门庆并不傻,归根结底还是因为武大郎。 可要是在刨根问底,那就只怪他自己作死的惦记上了别人的小媳妇儿。 有苦说不出的感觉真憋屈。 最最重要的是,他不敢怨恨武大郎啊。 西门庆隐隐觉得若是他真的不知死活,那么武大郎绝对会毫不犹豫的灭了他,且还是神不知鬼不觉的那种。 人贵有自知之明,他还是不要作死了。 嗯,当务之急是他得考虑一下在家门口挨打为什么没有人出来救他…… 第两百九十四章想勇猛的武大郎(三十九)第三更 (三十九) 门童,家丁,小厮还有那群貌美如花的妻妾都聋了吗? 难道选择性的忽视了他直入云霄的喊叫求生声。 这是想要造反吗? 难道是忘了究竟谁才是一家之主,月钱是谁发的吗? 是可忍孰不可忍。 哼,等会儿就把这群下人全辞了。 至于貌美如花的妻妾…… 嗯,一定是因为庭院太深了,所以声音才没有传过去。 貌美如花的人,心灵也一定是极美的。 他绝对不应该怀疑他的妻妾。 他的妻妾一个温柔似水,贴心乖巧,更难的是以他为天,这样的女子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呢。 嗯…… 西门庆瞬间说服了自己。 下人可以辞退,但妻妾还是留着吧,舍不得啊。 唉…… 他好像忘了月钱好像不是他发的,而是夫人…… 西门庆如同落魄重伤的乞丐拖着残破的身躯爬着一点点爬到门口,用满是灰尘的手敲响了大门。 这门真硬,磕的手疼。 半晌,门确实是开了,只不过门童却好像不识这个蓬头垢面头发乱糟糟衣服破烂兰的乞丐是自己老爷。 “我们家老爷玉树临风风流倜傥,是这阳谷县的第一美男,你就算是想冒充也得先看看自己这副样子啊。” 闻言,西门庆不知道自己是该喜还是该怒。 “我得赶快去禀告夫人刚才那群歹人已经离去,好让夫人放心。” 砰的一声,厚重的大门再次关上。 西门庆一口老血喷了出来,彻底晕了过去。 …… …… 西门庆并不知道自己晕了多久,他只知道自己醒来以后身下躺着的是柔软的大床而不再是冷硬的地板,鼻尖萦绕着的是熟悉的香味,耳际传来的是甜软的声音。 好怀念啊。 西门庆觉得自己就像是死了一次似的。 只是,为什么他那群小妾跟想象中不太一样呢。 竟然有些庆幸他受伤…… 西门庆不动声色的闭上了眼睛,心安理得的听自家妻妾的絮絮叨叨。 好吧,他自以为后院花团锦簇,也自以为自己一碗水能够端平,所以才一房接着一房的小妾往家抬。 可是现在看来,没有人希望后院中进新人。 新人和旧人之间好像永远是一个调和不了的矛盾。 新人受宠,旧人必然就要受冷落。 他本以为听着自家小妾那句受伤了就不会出去勾三搭四的话会怒不可揭,其实不然。 西门庆也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被打傻了,竟然开始反思自己。 也许他的小妾已经足够多了,各个貌美如花温柔娴静,他为何还要不知足的拈花惹草呢。 潘金莲虽美,可他的小妾也不丑啊。 反正他家中人口已经够多了,要不然就到此为止吧…… 西门庆故意发出了声音,让妻妾们知道他醒了过来。 西门庆绝口不提刚才听到的那些肺腑之言。 …… …… 时间如同白驹过隙,大半年的时间倏忽而逝。 大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 前往京都办差事的武松回来了,据说这趟差事半的很是不错,最起码听闻阳谷县的县令来年有官升一级的希望。 也就是从县令变为知县…… 因着武松办事圆满,使得县令对武松更加看重。 爱屋及乌,武大郎真真是在这阳谷县可以横着走。 虽说县令只是个七品芝麻官,但阳谷县山高皇帝远,只要县令是靠山,那么笙歌便不惧其他。 再说了,笙歌也没打算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 她做的最多的就是揍揍西门庆,提高西门庆的抗打击能力。 最起码西门庆有了胸肌了,这是不是证明她的理论是正确的呢。 西门庆也不知是被揍怂了,还是真真收心了,再也没有踏足烟花柳巷之地,反而像极了一个居家好男人。 被揍,做生意,然后回家…… 这就是西门庆的生活。 虽说西门庆府中的十几个小妾使得他很难与居家好男人有关系…… …… …… 酒楼也开了,潘金莲既是老板也是主厨。 女人抛头露面不是没有人置喙,只不过笙歌不在意,潘金莲就更加不放在心上了。 靠自己而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有什么错呢。 难道身为女子就得日日呆在房中绣花梳头然后对着窗外的落花残叶长吁短叹吗? 以前她也认为她的一生就该是那个样子了。 她之前所求最大不过就是脱离了武大郎这个大丑比,找一个称心如意的郎君,共度余生。 可是现在想想,以前的自己还真是有些愚昧呢。 难道脱离武大郎之后,真的就能一生无忧无虑过的比现在好吗? 不,不会的。 她也逐渐明白了武大郎想要告诉她的,有事可做,有力自保又比有人可依更加让人心安。 心中不再彷徨,自然不会再无病呻吟。 如今她已经很少再像以前那般嫌弃武大,拼命的想要脱离了。 必须得承认,让她有事可做,给了她真正救赎,让她明白真正的救赎是自己的是武大郎。 那个她嫌弃已久的夫君。 说起来,武大郎这个夫君除了是个大丑比,其他方面做的是无懈可击。 她想做的,他都会同意,并且给她最大的支持。 所以,她的酒楼越来越火,开出了阳谷县。 在她被质疑被污蔑时,也是武大郎站出来一力护她。 哪怕无男女之情,她依旧心生眷恋。 她隐约明白,终此一生,她应该都不会遇到像武大郎对她这样好的人了。 只可惜,她对他无男女之情,他对她亦无风月之心。 潘金莲也不知她和武大郎的默契从何而来,但却让人很舒服。 潘金莲和武大郎的日子越来越红火,王婆自然就越憋屈。 以王婆的圆滑世故不是没想过与武大郎主动交好,可是谁让笙歌对王婆有一种天然的厌恶呢。 这个世界,她最厌恶之人非王婆莫属。 至于原因,不知道。 哼,就是这么任性。 在笙歌和西门庆的连手调查下,王婆的茶坊被疯了,就连王婆也被收押大牢判了流放之刑。 说调查也算不上,因为西门庆本就是个熟知内情的人。 只不过西门庆之前有顾虑不愿出头罢了。 第二百九十五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四十)第四更 (四十) 如今有笙歌这个唯恐天下不乱还力大无穷的有钱大丑比做靠山,西门庆毫不犹豫的开撕了,做起了他的污点证人。 呜呜呜…… 西门庆是绝对不愿意承认自己是被逼的。 谁让自与武大郎之间的差距越来越远了。 哪怕武大郎现在还是个大丑比,但是无论是阳谷县还是清河县再也无人敢光明正大的提那句三寸丁谷树皮。 不明真相的人都以为武大郎是个吃软饭的,靠的是潘金莲在外经营的酒楼。 对此,他嗤之以鼻。 潘金莲的变化那么明显,谁都能看出来。 若是没有武大郎,潘金莲应该还是当初一个稍被撩拨就春心萌动的女子,哪会如现在这般强大坦然,光彩熠熠到让人不敢亵渎。 他在与武大郎混熟之后,曾经偶然进入过潘金莲的房间。 对天发誓,纯属意外。 只是也就是那次意外,让他知道当初武大郎在大宅子前轻描淡写说的那句小意思是多么真实。 可不就是小意思嘛…… 照明的是价值连城的夜明珠,熏的是千金的九合香,地上铺的是自远处而来的柔软毯子,就连那张床的随意的小挂饰都值百金。 有这样的房间,那几间酒楼算什么。 吃软饭的? 有这样想法的怕是瞎了吧。 …… …… 宋代的科考实行两级试:发解试与省试。 发解试相当于初试,由各州郡主持,考生通过发解试获得参加省试的资质。 省试相当于复试,由礼部主持,被录取者便可从此步入仕途。至于殿试,通常都不黜落,只排定名次。 笙歌磕磕绊绊的过了解试,也不知究竟是因为才学还是因为她的家底。 “官人,要不就到这里吧。” “有功名在身就好,何必执着于做官呢?” 潘金莲略有些小心的说道。 随着生意越经营越盛大,潘金莲的眼界大了许多。 若是一步步考上去,是需要殿试的。 而殿试则是需要看脸的…… 若是武大郎的容颜触怒了圣上或是吓坏了圣上,轻则革除功名,重则满门抄斩。 不值得啊。 如今在这阳谷县,甚至是郡中,武大都是赫赫有名的,有何必非得找死呢。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 笙歌虽不认同这句话,可必须得承认这是千年社会中的主流思想。 武大郎想勇猛,所以她希望方方面面都能是最好的。 “官人,殿试是要看脸的啊……” 纠结许久,潘金莲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被她打破梦想,总比被圣上要了小命强吧。 笙歌:“……” 日子过得太顺心,她都差点儿忘了自己其实是个大丑比。 的确,殿试是需要看脸的,进士出身要求相貌端方。 武大郎无论是这张脸还是身高都算不得端方,反而有些狰狞。 奈何她有一颗上进的心,可偏偏被外貌泼了冷水,怎么办…… 整容吧…… 笙歌依旧觉得整容是最可行的。 “娘子,为夫很丑吗?” 笙歌蓦地抓住潘金莲的手,眨巴着眼睛,含情脉脉的说道。 没错,笙歌想努力的寻找一种适合丑比的表情。 漂亮的人会三百六十度无死角,难不成等待大丑比的就只能是三百六十度全是死角吗? 万一…… 万一某个角度某个表情还能入眼呢。 “……” 潘金莲嫌弃的把自己的手抽回来。 没有最丑,只有更丑。 哪怕是跟武大郎朝夕相处了这么久,她依旧不能习惯武大郎这张大丑脸。 “官人,你还是正常点儿吧。” 潘金莲的话在笙歌百毒不侵的身体上又插了一刀。 也让笙歌深深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丑比是真的有可能三百六十度全是死角的。 “娘子,神医有消息吗?” 笙歌也散出不少家产和人手前往江湖寻找所谓的医圣医神,试图挽救一下自己的脸和矮小的身材。 只可惜,久无消息。 潘金莲摇摇头,有神医之名的确实不少,可是想要达到武大郎改头换面拔骨变高的着实没有。 武大郎确定不是想变美想疯了吗? 算了,身为武大郎的娘子,她不能抹杀武大郎那颗爱美的心。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就算是大丑比,也是有爱美的资格的。 笙歌抿抿嘴,颇有些沉默。 她究竟该如何做,才能长高高呢? 难啊…… 至于科举,笙歌决定还是要去试一试。 就算胆小怕事,就算是怂,她也不能试都不试。 顺其自然是一种态度,一种生活方式,但绝对不是什么都不做便丧气的说一句随缘。 那不是真正的顺其自然。 殿试看脸又如何,只要她通过了省试,走到了那一步,就证明她成功了。 难不成圣上还真能因为她长得丑而杀头吗? 呵,若真是这样,圣上还要不要自己礼贤下士仁德清明的形象了。 哪怕圣上真正的样子并不是如此,但是只要不是彻底撕破脸皮,那就一切还有周旋的余地。 笙歌打定主意,就算那殿试是龙潭虎穴,她也定然是要闯闯的。 武大郎勇猛,她也很刚的好吗? 哼,本小仙女打遍天下无敌手。 见自己劝说不动,潘金莲也就息声。 武大郎绝不是冲动无脑之人,她该信他。 …… 知道笙歌打算的武松,闭门不出两日后毅然决然的辞去了在官府的位置,不顾县令的挽留踏上了从军之路。 不对,现在应该叫知县。 他本意是为了守护大哥,可是他发现依旧是大哥在守护着他。 大哥用矮胖的身子为他重新撑起了一片天。 既然大哥意已决,那么他就该用自己的法子来守护大哥。 他孔武有力功夫不俗,想来军营更加的适合他。 武松的离开,让笙歌的眼眶微涩。 在你全心全意守护对方时,对方亦会尽最大的可能圆你心愿。 譬如武松,譬如潘金莲。 曾经看不起她的漂亮小姐姐,也在用手中的人脉,一点点为她铺路,打造名声。 笙歌很是庆幸来到这个世界后没有不管不顾的不死不休报仇。 所以,她有了弟弟,有了漂亮小姐姐。 第二百九十六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四十一)第五更 (四十一) 既然做,那就做到最好吧。 武松走了从军这条路,必然是心中做好了打算想要干一番事业。 做哥哥的,自然是要帮帮的。 有钱任性…… 笙歌是越来越熟练霸道总裁这个身份了。 霸道总裁笙歌不仅仅要宠漂亮小姐姐,还要宠孔武有力的兄弟。 至于她自己,当然是团宠了。 你见哪个霸道总裁文里的总裁不是团宠,女配男配见一个爱一个。 什么,你说男配是来抢漂亮小姐姐的? 呸,子非男配怎么能够知道是不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呢。 嗯,多金颜好智商高的霸道总裁最适合本小仙女去扮演了。 于是,有了笙歌这个演霸道总裁上瘾,总想宠别人的智障后,武松所在的队伍就好似被幸运女神光顾了一般。 粮草不缺,盔甲崭新,就连大刀长矛都要比别的人锋利些…… 于是,于是…… 在笙歌刻意的帮助下,再加上武松本就是智勇双全,所以很快便军功赫赫。 百夫长…… 千夫长…… 偏将…… 前锋将军…… 通过自己的厮杀,武松在军营中站稳了脚跟,拥有了话语权。 武松并不傻,亦不是不知变通之人。 他明白,在短短的时间内,他可以走到这一步,离不了大哥的帮助。 真好呢。 若是有朝一日大哥入了朝堂,他们兄弟一文一武相得益彰。 哪怕…… 哪怕真的如嫂嫂所言,万一大哥触怒了圣上,他也有力周旋一二。 殿试啊…… 不得不说,大哥若是真的能走到殿试那一步,已经成功了。 …… …… 武松在疆场上挥洒热血,赚取军功时,笙歌也通过了省试,以一个吊车尾的成绩,勉勉强强又一次做了倒数。 不怕不怕,倒数最好,不多不少。 接到喜报的潘金莲神色复杂极了,她知道自己此刻该欢喜雀跃,可是心中却忍不住的替武大郎担忧。 她的官人,真真成了她一直希望的样子。 只可惜,大难临头啊。 罢了,罢了,大不了到时候拼尽全力用这万贯家财换武大郎一条命就是了。 银子没了再赚就是,可若是武大郎没了,这个世界上可就少了一个有特色的大丑比。 “官人,殿试你要尽可能的降低存在感,能缩在角落就缩在角落吧。” 潘金莲忧心忡忡的说着,脸上的笑容都勉强了不少。 她不求武大郎能赚取一个好名次,活着回来就好。 “不会有性命之忧的。” 笙歌安慰道。 皇上不至于昏庸到如此地步,因为她是个大丑比,就要了她的狗命。 呸,什么狗命。 本小仙女不是单身狗,有漂亮小姐姐在身侧呢。 “我等你回来。” 潘金莲声音幽幽的说着。 他们虽有夫妻之名,但其实更像兄妹更像家人。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在潘金莲心中,武大郎的形象就高大起来,成为支撑着不断做自己想做之事的底气。 “与我做夫妻,委屈你了。” 笙歌若是个真正的男儿身,怕是她会尽可能的给潘金莲一切。 只可惜,她至始至终都是个女子。 “官人莫说这样的话了。” “行囊银子奴家早已备好,京中一切皆已打点,官人放心前去就好。” 朝中有人好说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潘金莲花重金提前拜托了几位官员,为的就是万一。 笙歌抿嘴笑了笑,谁说潘金莲就一定得是风流放荡,声名狼藉呢。 潘金莲一直都是一个心思细腻之人,只可惜一直没有人给她机会罢了。 如今的潘金莲是这郡中声名显赫之人,亦是有名的大善人。 笙歌始终都坚信,只要未来足够耀眼,那么足以驱散曾经的晦暗。 …… 笙歌一走,潘金莲就开始着手命管家清点家中财产,倒不是为了大难临头各自飞,而是为了以防万一也好应急。 最起码看在这万贯家财份儿上,皇上的脸色也能好看一些。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几年了,难道你对漂亮小姐姐没有一丝动心吗? 浪九九:漂亮小姐姐上得厅堂下得厨房,在外呼风唤雨在内又是温柔贴心,得妻如此夫复何求。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性别相同,主播难以动心。 主播:漂亮小姐姐对本小仙女也是没有动心的,如今这般似家人相处不好吗? 余生菇凉:潘金莲不止对主播无心,怕是任何男子都无法让潘金莲悸动了吧。 北城南笙:如今的潘金莲足够强大且眼界开阔,儿女私情早就不重要了,更不要说早年的遭遇让潘金莲已经生了不安。 春和景明:加一,我也觉得漂亮小姐姐很是享受目前的生活状态,男盆友什么的,不重要…… 笙歌觉得自己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个有大智慧的。 主播:也不知有没有机会前往你们所在的世界直播呢。 这还是笙歌第一次主动的提起这个问题。 带特产回家的蛙:怕是不能…… 夜帝:倒也不是绝无可能,只是你还太弱。 大佬一出场,整个直播间都变得金光闪闪亮瞎狗眼了。 特效加上音乐,简直是独树一帜,人间独秀。 你太弱…… 扎心了…… 她不管,她就是要去祸害一下这群玻璃碴子。 笙歌顿时脑补出自己拳打南山敬老院,脚踢北海幼儿园,一米以下全部放倒,太平间里一跺脚,“不服的站起来!“没有一个敢喘气的盛况。 哼,本小仙女也是个大佬。 (#/。\#) 主播:夜帝大佬,小的愿闻其详。 戏精笙歌在自己脑海里大杀四方的时候,面上却在谄媚狗腿的陪着笑脸。 夜帝:既然吾等所处的世界可以观看到直播,那么就在某种程度上意味着主播无法跨越这道桎梏来到吾等世界,否则岂不是扰乱了天道。 夜帝:当然,若是主播强大到可以跨越这道桎梏,那么也许可以寻得些许机会。 笙歌虚心学习着,跨越桎梏听起来就很牛的样子,好像不太适合本小仙女仙气飘飘不以为喜不以己悲的形象啊。 要不还是算了吧,反正她也不是多么渴望去造作。 第二百九十七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四十二)明阳春夏小可爱的加更 (四十二) 主播:能举个例子吗? (#Д) mmp,她为什么要嘴贱的问出这个问题,这不是在自取其辱吗? 可是心中痒痒的,蠢蠢欲动是为何? 难道真的是为了去玻璃碴子们的世界造作吗? 对于强大,笙歌一直以来其实都没有太强的执着,所以她问出这个问题才惊讶。 好好活着混吃等死不好吗? 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呢。 本小仙女要做一个爱好和平的佛系主播。 跨越桎梏什么的,还是想想就好了。 夜帝:你关心? 主播:还能再扎心一点儿吗? 为什么夜帝大佬说起话来言简意赅,但扎心程度却一点儿不比直播间那群唠唠叨叨的玻璃碴子弱。 扎心二连击了,本小仙女不想再遇到扎心三连击了。 要不然她的血条是会空的。 夜帝:例子么,就是大圣,这个例子你应该印象最深刻。 夜帝:他以强大到世间第一,天道临身,但却依旧无法超脱桎梏,跨越限制,无法得真正的自由不羁。 夜帝:也许他可以窥得那一丝桎梏缝隙,得以片刻自在,但想要彻底打碎桎梏,数百万年无一人可得。 大圣…… 笙歌敛眉,心中微顿。 这是个存活于直播间大佬们口中的存在啊。 呜呜呜,明明本小仙女才是主角,可是为什么人气却没有大圣高。 想哭,想哭。 (就是,明明小怂货才是主角,为什么人气却被甩了那么远……) 笙歌注意到夜帝大佬用了两个不同的词…… 跨越桎梏窥得缝隙…… 彻底打碎桎梏…… 在笙歌心中,大圣一直都是强大到无所不能的。 虽说遇到大圣她挨揍,但是也唯有在那个时候她是彻彻底底安心的。 她明白,只要大圣在,那么她就是真正的安全,无人能伤她半分。 可就是这样的存在,她心中不羁潇洒傲视天下的大圣竟也仅仅是也许可能窥得一丝桎梏缝隙,得以拥有片刻真正的自在。 笙歌心中有些许丧气…… 夜帝:主播,你还是太弱。 卧槽…… 非得三连击么。 夜帝大佬,您老人家是有强迫症吧,非得凑够三连击才罢休? 主播:说的好像你很厉害似的,难不成你超脱桎梏了吗? 主播:哼…… (д`) 直播间鬼一般的寂静,笙歌也愣在了原地。 刚才那个霸气侧漏怒怼大佬的人真的是她吗? 一直以来她不都是努力陪着小心,生怕大佬生气吗? 现在撤回还来得及吗? 也不知道能不能撤回。 只可惜她觉得撤回也没什么用了,夜帝大佬一定看到了。 跪地磕头求饶,一哭二闹三上吊有用吗? 要不试试? 反正她都已经抱着武松的小腿哭过了。 没有最丢脸,只有更丢脸,人至贱则无敌啊。 笙歌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是会无敌于天下的。 也不知道到时候无敌于天下别人会怎么称呼她?无敌大帝?还是贱人大帝…… 呸,想到贱人大帝这四个字就这么牙疼呢。 mmp,好像又想远了,总爱脑补是不是也是一种病。 嫌弃(′~`;) 主播:大佬…… 那句小的知错了,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小的计较这句话还没有说出口就看到了夜帝大佬带着特效的特殊字体。 嗯,一如既往的亮眼,并且还艳俗。 夜帝:的确,我确实无法超脱桎梏,也许永久的止乎于此。 一语落下,夜帝就再也没有弹幕出现。 笙歌的心忐忑不安,夜帝大佬这是什么意思,原谅她没有,这是生气还是不生气了。 直播间又是寂静和沉默在蔓延,直到确定夜帝大佬下线。 走路太浪会闪腰:呼呼呼……请让本大小姐喘口气,吓死本大小姐了。 浪九九:我真怕大佬手撕了主播啊。 天上星亮晶晶:厉害了,我的主播,请你接下我的膝盖。 余生一杯酒:主播,你这是转性了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真真是大佬中的大佬。 主播:大佬笙歌在此,接受膜拜。 主播:转性?转性这是不可能的,本大佬一直是个小仙女,才不要做糙汉子呢。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你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啊。 北城南笙:日常一皮,不皮不开心。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迟早有一天会把自己皮死。 笙歌挑眉,贱死都不怕了,还怕皮死吧。 我无敌,我骄傲。 …… …… 笙歌坐在进京的马车上,摇摇晃晃的看着手中的书,脑子里想的却是夜帝的话。 原来强大如大圣,亦无法超脱桎梏,得大自在啊。 这是不是说大圣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可怕呢。 这是不是意味着下次遇到大圣她也可以叫嚣的来一句“来来来,本小仙女非得揍的你满地掉牙。” 画面太美,忍不住动心啊。 被大圣揍了两个世界,笙歌是真真的无数次想要体会一把翻身做主人的感觉了。 嗯,揍大圣一顿,让他知道本小仙女是不能惹的。 唉…… 怎么感觉这个可能性不太大呢。 哪怕大圣无法超脱桎梏,但也不是她这么小透明能够揍的了的。 还是好好活着吧,这种高风险丧命的游戏,还是不要有了。 嗯,以防万一,她还是不要遇到大圣了。 哼…… 大圣的人气本来就很高了,若是再让大圣刷存在感,这个直播间还有没有本小仙女的容身之处了。 不行,绝对不行。 笙歌真心觉得遇到大圣不仅要挨揍,并且还得从主角变成配角,本小仙女就不开心。 呜呜呜…… 若是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知道笙歌的想法定然会说一句,不遇到大圣你也不是主角。 谁让你天生就是个配角命呢。 怪不得他人。 配角怎么能够妄想属于主角的光芒呢。 乖,做个佛系主播不好吗? 争风吃醋这种事情不太适合仙气飘飘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啊。 笙歌猛地合上书,然后闭上眼睛。 果然,坐在马车上根本不适合看书,就像晕车似的,想吐…… 她是不是天生与这些交通工具犯冲呢? 也许大概可能是吧。 本来只是想着假寐,可是却沉沉睡了过去。 第二百九十八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四十三)昆仑山A玉虚宫小可爱的加更送上 (四十三) 一定是刚才用脑过度了,绝不是因为她是猪。 …… …… “老爷,别院到了。” 别院是潘金莲提前购置,为的就是尽可能让武大郎没有后顾之忧。 呵,又是老爷。 本小仙女年轻貌美,不适合这个称呼。 如果不是因为这个称呼,指不定很小仙女还能大手一挥让你带薪休假呢。 随着这几年潘金莲生意越做越大,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餐饮,所以足以也算是遍布了大江南北。 笙歌也没有想到因为自己当时的一时心软和恻隐之心会培养出一个叱咤风云的成功商人。 果真是人不可貌相啊,谁能想到娇媚妖娆的潘金莲小姐姐会走到如今这一步呢。 好吧,她好像真的成了一个吃软饭的。 明明她是一个大丑比,漂亮小姐姐才是貌美如花啊。 这关系是不是反了呢。 京中乃是天子脚下,最不缺的就是达官贵人,做生意自然少不了这些达官贵人的支持和光顾。 所以,潘金莲很是注重与贵人们交好。 她本意是为了让潘金莲小姐姐有事可做,可不是为了让小姐姐委曲求全啊。 所以,她要做官。 并且要做大官, 身为大丑比,是要给漂亮小姐姐遮风挡雨的,绝不能让漂亮小姐姐被人欺负。 笙歌觉得自己想要做官的理由还真是清新脱俗啊。 不对,更确切的说,她应该是在逗比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各种放飞自我,她到底是浪到了什么地步。 不是说好苟着吗? 在京中修整了两日,殿试的日子到了。 应承了潘金莲的几位官员在看到武大郎的长相后瞬间觉得银子拿的有些烫手了。 主持省考的官员是瞎子吗? 这样的人还能放着通过省考?这确定不是在故意玩他们吗? 呵呵哒…… 省考主考官:试卷密封着,我们也很无辜的,好吗? ┐(─__─)┌ 那几位官员只觉得心中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卷起狂风,似是要把所有人撕碎。 他们也算是看过武大郎的画像,只以为许是画师技艺不精,所以才会画的那么抽象,有些惨不忍睹。 但是没想到真人长的更加抽象,更加惨绝人寰。 也真是难为画师了,还能画的像个正常的的人。 怪不得潘金莲写的那封信那般情真意切,给的银子那么厚实,原来都在这里等着他们呢…… 现在退回去银子还来得及吗? 现在他们只得期盼着其他人能够亮眼些吸引了圣上的眼神,至于武大郎还是能藏多深就藏多深吧。 可是,再藏接受封赏的时候也得露脸,生无可恋啊。 他们本以为不就是说几句好话,是个再简单不过的事情,然后大笔银子到手,可是却没有人告诉他们这是个要命的差事啊。 这几位官员偷偷摸摸的相互对视一眼,然后低下了头看着地板。 发愁啊…… 这是这几位官员的打算怕是要落空了,毕竟在一群高大挺拔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人中,一个身材矮小看起来还有些猥琐的人就分外显眼了。 尤其是其他人还远离了笙歌,就像是怕被传染上细菌一般。 mdzz…… 笙歌退无可退,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在圣上的好奇下抬起了头。 皇上:“……” 这个大丑比究竟是怎么通过省考的,如果封赏了这个大丑比,会不会拉低他大宋朝官员的整体颜值水平? 哼,一看这臣子就不懂得揣摩圣心,把这个难题丢给他。 该罚…… 皇上脸色一变,大殿中如同寒风过境。 伴君如伴虎的话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 稍有不慎,人头落地。 这是个皇权至上的社会,没有人制约的皇权自然无所顾忌。 这可是宋徽宗啊,被后世评价为“宋徽宗诸事皆能,独不能为君耳!” 也就是说这是个博学多才兴趣丰富的圣上,只是在为君之道上做的不够好罢了。 毕竟能够一手创立瘦金体的也实在不会差到哪里。 笙歌眉眼弯弯,嗯,她就喜欢这种不按套路出牌的皇帝。 兴趣多样,她才能投其所好啊。 于是大殿内的官员和诸位学子在接下来的时间里见证了一个大丑比是怎样巧舌如簧舌如莲花精彩表演的诞生。 归根结底,就是溜须拍马,投其所好。 只是那马屁拍的恰到好处,不偏不倚,让人最是舒心。 且话说的也甚是文雅,在拍马屁的过程中也充分展示出他不是个粗俗不通文墨之人。 有才华,有能力,还不死板,会拍马屁能让圣上开心,这样的人如果不是大丑比怕是会平步青云,一步步位极人臣吧。 只可惜…… 颜值是硬伤。 那几位被潘金莲拜托的官员见圣上的脸色不再那么难看,心思也开始活络起来。 也许,武大郎还可以拯救一下。 也许,已经到了他们手中的银子还可以挽留一下。 嗯,还是试试吧。 除却那张大丑脸和那个矮身材,武大郎的表现确实可圈可点,他们说起好话来也不算违心,就当提前结个善缘了。 有一便有二…… 这些为笙歌说话的人也算聪明,并没有显示出与笙歌私下的熟稔,而是一副公事公办为民着想的样子,所以生性多疑的皇上也并没有怀疑这些人以前被做了功课。 圣上的态度本来就有所松动,再加上这些臣子列数好处,于是龙颜大悦的圣上大手一挥封了笙歌做礼部员外郎。 按理说笙歌作为一个新鲜出炉的进士是没有资格担任从五品的礼部员外郎,可谁让之前的礼部员外郎刚刚被撸了官职,而恰巧圣上又觉得礼部多一个圆滑的大丑比对他意义非凡。 毕竟礼部最是刻板讲究规矩,如今多了个这么懂他心思的,以后必然是一把利剑。 嗯,先把那些顽固的老头儿刺的血肉模糊。 丑就丑点儿吧,反正从五品的官员也不会每天来他面前膈应他。 嗯,恶心的是那群礼部冥顽不化开口闭口祖宗家法于理不合的老头儿。 丑比也是有丑比的好处。 作为一个明君,他得懂得知人善用。 第二百九十九章想勇猛的武大郎(四十四) (四十四) 拉低颜值水平就拉低吧,反正做官的又不是他。 皇上很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想着。 朕是独一无二的帝王。 可是,还是丑啊。 不行,再看他可能午间就吃不下饭了。 等会儿殿试结束之后,他一定得去看看他后宫如花似玉的美人儿。 洗洗眼,让他知道这个世界上不仅有大丑比,还有大美人儿。 …… 笙歌站起来恭恭敬敬的退下站在一旁,怎么感觉有些玄幻呢。 她本来求的是个芝麻,现在好像得到的是一个西瓜吧。 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 笙歌很想装逼的来一句。 礼部员外郎啊,这官职是不是有些高? 他这算不算是因祸得福了呢。 就算是那些帅气的小鲜肉应该也不可能初入仕途就是从五品吧。 嗯,官二代的待遇啊。 果然,她就是天生的主角命。 配角什么的,有多远走多远。 笙歌美滋滋的站在角落,已经开始幻想着等会儿殿试结束之后该去吃什么庆祝一下了。 不过,吃什么有没有给漂亮小姐姐报信重要呢。 美食美人儿…… 笙歌自以为没有人再注意她,殊不知这样一个惊世骇俗的大丑比哪怕只是静静的站着,都是大殿中最靓丽的风景。 呸,最特殊的。 哪怕就是坐在龙椅上的皇帝,明知大丑比看多了会伤眼,可还是忍不住是不是盯一眼,然后默默消化半晌。 整个殿试都在这样诡异的气氛中进行,谁让皇上的脸色时不时就要变一下呢。 他们这些常伴君侧的人对于圣上的脸色最是敏锐。 于是,殿试结束后,所有人后背都出了一身的冷汗,虚脱似的。 呵呵哒,这样惊心动魄的殿试他们再也不要参加了。 →_→ 都怪武大郎那个大丑比。 懵然无知的笙歌,此刻还在心中打着腹稿,该怎样文采飞扬的给漂亮小姐姐去封信,讲述她刚才的壮举。 拍马屁什么的就不说了,只说她高风亮节力挫群雄的一幕。 嗯,报喜不报忧。 笙歌很是心安理得的曲解了这句话。 承了潘金莲请求的几位官员,本欲过来与笙歌打招呼,毕竟以后也算得上是同朝为官了。 可是,笙歌的智障模样让他们忍不住打了退堂鼓。 还是算了,他们得独善其身,就算是想交好,也不能交好这样的智障啊。 难不成好运气会一直伴随着这个丑比智障? 于是几位大人对视一眼,均轻哼一声,高冷的挥了挥袖子抬脚而下。 如今武大郎没有被砍头,他们的银子也算拿的心安理得了。 嗯,回去就给潘金莲回封信,好好讲述一下刚才大殿上的惊心动魄以及他们的努力周旋,当然还有武大郎的胆小怕死。 若是潘金莲识趣,定然自然该怎么办。 这些人身为官员自然有专门的送信人,因此笙歌那封处处展现自己勇猛威武文采飞扬的信并没有第一时间送到潘金莲的手中。 接到那几位官员的来信,潘金莲的一直提着的一颗心终于落了下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些官员明里暗里不就是要钱吗? 她给就是了,谁让她现在穷的只剩下钱了。 至于官员信中所提到的武大郎胆小怕死,谄媚巴结,潘金莲根本没有放在心上。 说本大老板的官人胆小怕死,呵,好像你们不怕死似的。 面对皇上不苟着,难道还要叫嚣的找死吗? 如今锦衣玉食挥金如土的日子过得不好吗,非要主动把脑袋放在铡刀下。 没错,潘金莲很是认同武大郎的行为。 只要活着回来,一切都值得表扬,这就是潘金莲的底线。 而同样收到平安信的武松则是默默的卸了盔甲,停止了连续几天的走来走去。 待笙歌那封写了好几页的长信送到潘金莲手中后,再一次闹了一场大笑话。 潘金莲把两封信放在一起反复对比,很是怀疑这讲的是同一件事情吗? 哼…… …… …… 信寄到不久,笙歌作为高中的进士就由京城返回,坐着高头大马游街身上还挂着红绸以表喜庆。 若是不明所以的人怕是会以为大丑比武大郎又办了一次婚礼,毕竟当初娶潘金莲时就是悄无声息的。 进士游街自是热闹非凡,只是更多的人还是在嘀嘀咕咕说着八卦。 三寸丁谷树皮竟然真的能够高中进士,衣锦还乡,大丑比现在都这么厉害了吗? 武家,是彻彻底底的崛起了,不是他们这些平民百姓能够攀附的起的了。 武大郎这个大丑比入了仕途,而潘金莲在商场上叱咤风云,据说那位打虎英雄也在军营中混的风生水起手握实权。 人比人,气死人啊。 为什么这武家就跟开挂似的。 最开始本以为武家顶有本事的就是当初景阳冈醉酒打虎的武松了。 不曾想,最显赫之人竟是丑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武大郎。 不得不承认,造化弄人啊。 笙歌坐在高头大马上听着周围百姓的话,依旧觉得神清气爽。 哼,羡慕嫉妒恨吧。 本小仙女可是要一直勇猛下去的,现在这只是小意思。 潘金莲女总裁,大手一挥,在大宅子前大摆流水宴席三天,更是请来了郡中第一酒楼的大厨掌厨。 清河县的县令坐立难安,生怕笙歌秋后算账来教教他怎么做人。 毕竟当初在清河县,他也没少折腾武大和武松这对兄弟。 而西门庆已经彻彻底底把自己定为成了武大郎的小弟,至交好友,生死与共,相识于微末,一次次的吹嘘自己的好眼光。 可心中却忍不住的犯嘀咕,难不成老天爷真的比较垂青大丑比? 简直是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啊。 他要不然也在自己脸上划两道,紧跟武大郎的步伐? 唉,不管了,先清点清点自己又收了些什么吧。 (><) 直到现在,西门庆才悟明白一个道理,没有白挨的打。 被武大郎揍了那么久,原来就是等着如今这一刻。 鸡犬就鸡犬吧,不要拦他,他要升天…… 以后,他一定要抱紧武大郎的大腿,武大指东他打东,绝不犹豫。 …… 第三百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一) 想活长久的卫 (一) 笙歌在阳谷县并没有多留,她被陛下封为礼部员外郎自然进京赴职。 戏精西门庆生怕自己被大佬丢下,上演了一幕活色生香的生离死别。 笙歌忍住自己想要一脚把西门庆踹出去的冲动,咬牙切齿的点了点头。 也不知道西门庆这赖皮的性子是天生的,还是后天养成的。 真是个凑不要脸啊。 一得到笙歌的首肯,西门庆就乐的屁颠屁颠的回府收拾行囊,踌躇满志的做好了踏足京城的准备。 嗯,本大官人以后也是天子脚下的…… 百姓了…… 潘金莲倒是比西门庆还要利索,毕竟在武大郎进京殿试时,她就做好了破釜沉舟的准备。 不就是搬家吗,没什么大不了。 恰巧这阳谷县也不太适合她越来越大的生意了,毕竟地处偏僻,信息交流不便。 于是本以为自己至少还得在阳谷县耽搁一月的笙歌,三天后就坐上了回京的马车。 呃…… 她这算是什么,专门回阳谷县显摆一下吗。 嗯,就算是要显摆也得让她显摆彻底啊,还有当初好些看笑话的人没有领略她现在的绝世风采呢。 哼,有必要这么着急吗? 本小仙女不开心。 “收回你那幽怨的眼神。” “更丑更惊悚。” “你是不把当初那些人吓得夜不成寐不罢休吧。” 潘金莲说起话来,高冷御姐范儿更盛,真真像极了一个霸道女总裁。 笙歌欲哭无泪,漂亮小姐姐,你是不是又把剧本拿错了。 不是说好本小仙女做霸道总裁的吗? 潘金莲:呵,谁让你先吃软饭的。再bb,削死你。 …… …… 入京后,笙歌的为官之日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熬,鬼知道她是怎么入了皇上的眼了。 换句更加恰当的话,整个礼部,皇上只喜欢她。 受宠若惊啊。 有了皇上的宠信,笙歌的官越做越大,所有人都以为她是皇上的心腹。 嗯,她自己也是这么认为的。 可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皇上见他还得每次隔着屏风。 皇帝陛下,你这样会让本小仙女想歪的好吗? 男女有别相夫婿的时候,不是才会这般大费周章吗? 好吧,归根结底还是嫌他丑,她得有自知之明。 …… 十年的时间,是笙歌一步步踏上辉煌的时间也是潘金莲把自己的商业帝国拓展到全国各地的时间。 至于西门庆则是彻彻底底贯彻了混吃等死的原则。 嗯,谁让他的眼光好,谁让他的武大兄弟位极人臣呢。 哈哈哈…… 仰天大笑三声。 笙歌曾经与潘金莲商议过,接触与她有名无实的夫妻关系,且可以把所有的过错归于她身,她可以净身出户,并且可以继续做潘金莲的兄长。 只是被潘金莲断然拒绝了。 潘金莲直言,如今她早已不需要靠着男人的宠爱或是夫妻生活来肯定自己。 所以,这样很好。 好吧,既然漂亮小姐姐都不嫌弃她了,那她还是不要造作了。 …… 若说笙歌最执着的事情是什么,那么必然是寻求神医,改头换面。 潘金莲看在眼中,却又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促膝长谈吗? 不,她没有资格,毕竟她曾经才是那个最嫌弃他的人。 旁人千万句嫌弃带来的伤害都抵不过枕边之人自以为无意的一句话。 她知道,武大郎想高大威猛,想容貌正常。 可是,她现在却想告诉他,皱纹点缀之后的容颜,美丑又有多大差别呢。 至于身高,哪怕武大身材矮小,可是他设立的书院造福了多少无力支撑读书的人。 其实,武大郎远比很多看似风度翩翩的人更加伟大。 他给予了无数人机会,也给予了她新生。 当年的那句终此一生不会再遇到第二个武大成为了现实。 …… 几十年如一日,笙歌都在努力的找名医,只可惜几十年过去,她从青年变为中年,然后再到老年,都没有遇到那个传说中生死人肉白骨的医圣。 笙歌不禁怀疑她的女主命是不是又走失了,还是说她这一辈子的运气都用在了当初的殿试上。 直到迟暮,直到漂亮小姐姐变成漂亮老姐姐,笙歌还是与神医无缘。 她甚至都动过修仙的念头…… 可是,西门外老了,潘金莲老了,武松也老了,笙歌又生生的掐断了修仙的念头。 若是这些老熟人都死了,武大郎的勇猛要来何用呢。 笙歌死了,老死的…… 带着无尽的惆怅和不舍死了。 mmp,本小仙女不就是想长高高吗,为什么这么难。 想当年,本小仙女连天蓬元帅都当过了却还长不高。 笙歌是真真相信了一句话,颜值身高是硬伤…… …… …… 笙歌的丧事办的并不像那些人想象的轰动大排场,甚至潘金莲都没有惊动任何人。 潘金莲独自一人扶灵柩回到了阳谷县。 是的,是阳谷县,不是清河县。 潘金莲知道,她难忘的武大郎是从阳谷县开始的。 潘金莲把笙歌葬在了当初微末之时买的大宅子里,坟墓旁的那颗大树长的好像更加郁郁葱葱了。 接下来的时间里,潘金莲开始整合手中的资产,一部分送给了西门外的子孙,一部分留给了武松,而绝大多数却是用来建设书院。 潘金莲很忙…… 从她当初点头要做酒楼告别那种一成不变的日子是就很忙。 这一忙就是一辈子啊…… …… …… 回到现实世界的笙歌忐忑不安,毕竟没有长高高啊,心虚…… 只是没想到一一并没有多说什么,而是进行了一场商业互吹。 笙歌傻眼,难不成她把勇猛想错了,不是长高高? 那她这些年为了长高变美吃的中药都要堆成山了是为什么? 自虐吗? mmp,她一点儿都没有自虐倾向的,好吗? 瞬间觉得底气十足的笙歌,觉得自己又有了手撕一一的能力。 “呵,这就是你说的艳遇?” “要不你下次变成大丑比试试?” 笙歌虚张声势的说道。 好吧,其实也算艳遇的,毕竟漂亮小姐姐确实很漂亮啊。 “呃……” “大丑比还有漂亮小姐姐生死不弃,难道你没有觉得自豪吗?” 第三百零一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第三更 (二) 对于这个泥石流宿主…… 不对,笙歌不让叫她宿主。 唉,画风清奇的泥石流笙歌让她在应付的过程中也变成了戏精。 “呵呵……”笙歌咬牙切齿。 笙歌看着镜子中年轻漂亮的容颜,喟叹着。 唉,真美。 真不愧是小仙女。 只可惜还是比不上漂亮小姐姐。 真真是难为漂亮小姐姐看了武大郎那张丑脸一辈子。 自从她成为武大郎,她已经鲜少照镜子了。 嗯,身为一个小仙女,她接受不了自己变成大丑比。 “一一,说说吧,怎么补偿?” “你不要觉得我好欺负……” 笙歌故作凶狠的说道,实则是为自己争取下一个世界的福利。 鬼知道一一的审美,会为她选择怎样的世界。 如果下个世界还是个可以跟武大郎媲美的大丑比,她是接受不了了。 嗯悬梁自尽是一个好选择。 不行,上吊死了会很丑。 #怎么样能够美美的不影响颜值死去,在线等,挺急的# “你能演的再肤浅一些吗?” 一一郁闷,难道因为她是个系统,所以笙歌就歧视吗? 哼,就连演技都不走心了。 不走心,走肾也行啊…… 呸,她明明是天底下最单纯的系统,可为什么现在也可以一言不合的开黄腔了呢。 究竟是谁影响了谁…… 一一已经不止第一次怀疑自己当初的眼光了,只可惜上了贼船下不来了。 不是说好女神学霸吗? 不是说好清心寡欲吗? 不是说好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吗? 呵呵哒,全都是假象。 她明明看到的是一个又怂又贱还怕死的人。 至于学霸? 呵呵哒,她看到的是智障…… “不能。”笙歌理直气壮的答道,再一次生动形象的演绎了智障两个字应该怎么写。 “呵呵……” “放心,下一次肯定不会是个大丑比了。” 一一笑声甜美,只是却让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又有一种不详的预感。 她每一次的预感都会成真。 一一嘴角弯弯,让你再演技浮夸,让你再资深颜狗,不就是美人儿吗? 多的是…… 来啊,互相伤害啊。 宇宙无敌单纯美系统vs又怂又贱大智障。 耶,完胜。 一一不出声后,笙歌就撇了撇嘴,不用想都知道一一这个坑爹没用系统又去思考怎么坑她了。 别人的系统不仅有大礼包还是贴心小棉袄,一比较,血条清空。 她的逗比智障系统给她画了一个世界商城的大饼之后就没有许诺什么了。 呵,就连这唯一的大饼都是嗖的。 折腾吧,大不了互相伤害。 本小仙女反正可以苟着顽强生存。 是打不死的…… 小仙女。 哼,有跟逗比系统置气的时间还不如欣赏一下自己美美的脸蛋,消除一下关于武大郎大丑比留下的阴影。 真美啊。 (○`e○) …… …… 洗个热水澡,笙歌打开水浒传再一次温习了一下武大郎和西门庆的故事…… 不对,武大郎与潘金莲的故事。 哼,怎么能这么写她的漂亮小姐姐呢。 明明她的漂亮小姐姐是个自立自强,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温柔体贴又能指点江山的成功商人。 可温柔,可霸气,最重要的还很漂亮,这样的小姐姐怎么会是书上的样子呢。 哼,不开心。 笙歌气愤的把水浒传扔在一旁,然后打开电脑,开始啪啪啪码字。 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在码字,不是在打游戏。 没有玩联盟,没有玩农药,更没有玩吃鸡。 她要为漂亮小姐姐正名。 寂静的夜里,只有笙歌啪啪啪不断敲打键盘的声音,一个与众不同的潘金莲出现在屏幕上。 编辑…… 发布…… 笙歌只希望自己的文笔能够吸引人一些。 漂亮小姐姐可是她捧在手心里宠了几十年的,怎么能够眼睁睁看着谁提起都要啐一口呢。 哼…… 笙歌打着哈欠,站起来伸了个懒腰,看着就连厚重的窗帘都遮挡不住的阳光,心中深刻觉得这是个睡觉的好时候。 唉,真没想到她竟然不打游戏不睡觉写了整整一夜,足以见得她对漂亮小姐姐深沉的爱。 害羞,捂脸。 笙歌正准备倒在床上,好好的与周公下下棋,就接到了自家母上的夺命连环call。 生无可恋…… 不用想,懒觉一定睡不上了。 果不其然,母上大人叫她回家吃饭,顺带看看她一周没见,是不是还活着…… 还活着…… 这是亲妈该说的话吗? 笙歌闭着眼睛动作机械的洗脸刷牙,冰水泼洒在脸上都不能有一丝驱散笙歌的困意。 为了漂亮小姐姐,好辛苦啊。 不知情的人说不定还会以为她做了什么少儿不宜的事情耽搁了睡觉呢。 …… …… 一路打着盹儿,笙歌打车回到了家中。 “大龄女青年你昨晚不会是……” “停……” “妈,我就是熬夜打了会儿游戏。” 知母莫若女,母上大人一开口,笙歌就知道对方想说什么。 还有,谁是大龄女青年。 本宝宝明明是个小仙女。 小仙女是不会老的,更不会恨嫁。 “我懂,我懂……” “年轻人嘛,游戏游戏……” 听到自家母上明显很有深意的话,笙歌差点儿一口血吐出来。 她终于知道自己清奇的画风来自何处了…… 哼,上梁不正下梁歪。 “妈,我先去睡会儿,饭熟了再叫我。” 笙歌迷迷瞪瞪的摸着楼梯扶手轻车熟路的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然后闭着眼睛准确无误的扑倒在床上。 果然,她此生钟爱三件事。 美人,美食,以及与周公下棋。 这么一看,本小仙女也算是一个志趣高雅,兴趣广泛的。 嗯,值得鼓励。 (oo) 哈哈哈,本小仙女果然棒棒的。 …… 周末两天,笙歌都是在家中陪着父母度过的,至于母上大人提议的刺激游戏,她敬谢不敏。 既然她已经能够自我调节好情绪,又何必找虐呢。 只是,她觉得留在母上大人身边就是找虐。 …… “笙歌,可以开始了吗?” 哎呦,销声匿迹了两天的一一终于露脸了,听听这声音中藏不住的笑意,就知道没安好心。 第三百零二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 (三) “寄生虫宝宝,你来了啊。” 笙歌慢条斯理的放下手中的眉笔,挑挑刚刚画好的眉,贱兮兮的说道。 本小仙女算计不过你,难道还不能过过嘴瘾,刺你几句? 一一:“……” 笙歌这是哪里又抽了。 呵呵,老天爷,快来个人收走她的智障宿主吧。 不生气,不生气…… “可以开始任务了。” 一一一脸的公事公办,不与笙歌计较。 “这是又挑好坑我的世界了?” “就知道你嫉妒本小仙女的美貌。” 互相伤害,谁怕谁,本小仙女还没有怂过呢。 一一是彻彻底底觉得笙歌是被刺激了。 嗯,不能跟智障一般见识。 “笙歌,放心,这个世界你很美,美的惊天地泣鬼神。” 话音落下,笙歌就早一次开始了她的直播世界。 …… 为什么感觉周围这么吵,还有空气真浑浊,最最重要的是本小仙女的心口有些疼,还有些喘不上气。 糟了糟了,要晕了…… 心口疼? 笙歌的脑海里冒出来的是西子捧心这个词。 卧槽…… 一一不会这么大手笔让她变成了西施吧。 她还没有做好准备变成四大美人之一呢。 最最重要的是,笙歌觉得自己没有脑子,玩不过那个时代的权谋家。 乱世,从不缺智慧之人。 自然也就少不得有棋子,西施就是一颗留名千古的棋子。 因美貌,因坎坷生平。 呃…… 怎么没有胸呢。 在晕过去之前,笙歌最后一个动作是摸上了自己的胸,并狠狠的揉了几下。 真平啊。 这四大美人之一的西施不会是个平胸吧。 累觉不爱。 晕过去的笙歌自然也就看不到直播间玻璃碴子们因为自己摸胸那一幕引起的疯狂。 天上星亮晶晶:晶莹剔透如白玉雕像看不出丝毫瑕疵,可是为什么这样一个人就偏偏被主播毁了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幸亏本大小姐心脏比较好,这算不算是一念天堂一念地狱呢,前一刻还是个惨绝人寰的大丑比,现在就是个羸弱玉雕的公子哥儿。 浪九九:为何作为一个纯爷们儿都忍不住动心了…… 我有辣条跟我走:诸位还是清醒一点儿吧,贵公子以前再美都是以前了,主播来了,你们还报什么期望,难道你们忘记了当初艳惊天下的杜十娘被主播折腾成什么样子了吗? 北城南笙:不说破我们还是好朋友,呵呵哒真是浪费了刚刚萌动的心。 豺狼配女猫:我们是不是应该担心下主播会被挤死…… …… …… 还好,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担心的事情并没有发生,最起码笙歌被救走的时候胸口还有起伏。 只是那惨白的嘴唇,还真是让人忍不住想要亲上去啊。 深藏功与名的一一谦虚的勾勾唇角,嗯,这就是美人儿啊。 反正笙歌想要做美人儿,男女都爱的美人儿不是更好吗。 好吧,她已经预料到了笙歌会把这个世界造作成什么样子。 身为宇宙无敌美系统还是静静看戏就好,毕竟她的笙歌是泥石流。 至于她自己,安静做挂件就好。 ……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就算醒来她也觉得自己的胸口闷闷的,一个简单的起身动作就出了一层薄汗。 病美人儿啊。 可是,看这房间的陈设不像是个女子啊。 房间的虽说也清香弥漫,可的的确确更显大气硬朗。 所以…… 所以她是个男人? 然后自以为自己是西施小姐姐,临昏迷前还摸了一把自己的胸? (#Д) 卧槽…… 虽说她想走一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人至贱则无敌的道路,可是也没想过众目睽睽之下出丑啊。 笙歌看着铜镜中的那张脸,有些愣神。 肤色白皙,超尘绝俗,双眸灿灿若星,惨白无血色的薄唇以及额头上的冷汗并没有折损这张脸半分,反而越发让人心怜。 很美,美的惊心动魄。 不,用美字都让人觉得俗艳,配不上这如玉风姿。 俊爽风姿,朗然照人。 笙歌伸手轻轻捏了捏自己的面颊,只见上面薄薄的敷着一层白白的粉末…… 伪娘吗? 笙歌看看周围的装饰,以及梳妆台上琳琅满目不知名的玉盒,心里越发肯定了她这次貌似真的穿成了一个伪娘。 笙歌发现自己变成了朝思暮想的美人儿并没有觉得多么雀跃,反而有些凝重。 身为一个大丑比可以尽情造作。 可若是作为一个谪仙似的人物还能造作吗? 有压力啊。 笙歌很怕自己毁了这个美人儿形象,毕竟她的任务对象大多数都是重口味啊。 笙歌沉默的重新回到床上,闭上眼睛开始接收剧情。 伪娘就伪娘吧,她是个荤素不忌的主播,怎么能够嫌弃任务世界呢。 哼,一一那个辣鸡系统。 笙歌咬牙切齿的想着。 一边在心里扎小人,一边接收剧情。 一心二用,小意思。 …… 年少才非洗马才,珠光碎后玉光埋。江南第一风流者,无复羊车过旧街。 …… 恒子,字叔宝,有盛名,为太子洗马,后移家建邺(今南京),中兴名士,为第一。早卒。 这里的指的是卫,那个美名满天下的玉人。 他是魏晋之际继何晏、王弼之后的著名的清谈名士和玄理学家,初任太傅西阁祭酒,后任太子洗马。 永嘉四年,因五胡入侵中原,北方大乱,为保存门户,卫携母举家南行,由于路途遥远,饥寒交迫,积劳成疾,于永嘉六年不幸卒于南昌。 卫啊。 笙歌睁开眼睛,有些不知所措。 看杀卫的故事谁人不知,无论老少,皆是耳熟能详。 卫南渡后到豫章,然后到下都,因为人长得极其漂亮,名气又大得吓人,所以“观者如堵墙”,不堪劳累,遂病而死。 当然,在世说新语中亦有另一种说法。 可无论是哪一种说法都改变不了卫英年早逝的结局,仅仅活了二十七年。 卫一生本该有更大建树,也本该留下更多的故事,只可惜最后只是草草离世。 看杀卫的故事太过于响亮,使得千百年后的许多人已经忘记了卫才名。 第三百零三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四) (四) 能成魏晋名士,中兴第一人,怎么可能只是容颜倾城而腹中粗鄙呢。 只可惜…… 活长久…… 有趣,有趣。 笙歌越来越觉得最近她任务世界的心愿接地气了。 活长久,长高高,暴富…… 笙歌揉揉微微发胀的太阳穴,发愁极了。 这是一个飘飘欲仙的时代,追求的是一个更高程度的自由和自我。 冠小而衣裳博大,风流相放,舆台成俗。 林泉之下临风而立,濯濯如春月柳,谡谡如松下风。 漂移潇洒,玉树临风,这就是人们争相想要成为的名士。 可以说这是个以貌取人,以才华取人最为严重的一个时代。 卫,能够名流千年的名士,自是犹如明珠,温润剔透。 俗气点说,卫有颜有才家境也不错。 成为这样一个人,笙歌表示压力很大。 ┐(─__─)┌ 崩了人设怎么办,有点儿小怕怕啊。 想想上个世界她的欢脱和逗比,她简直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啊。 她只会做仙气飘飘的小仙女,不会做神仙似的玉公子啊。 有一种不详的预感,怎么破。 总觉得她好像又会不知道崩坏到什么地方。 “郎君,您醒了。” 娇滴滴轻柔的声音,只可惜是个小厮。 “郎君,药已经煎好了,您趁热喝。” 听着这矫揉造作的声音,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好好的少年郎,咱们能不能好好说话。 “放下。” “你先出去吧。” 笙歌简直是要被小厮身上浓郁的香粉味道熏死。 虽说她知道,男子敷粉戴香在魏晋之时已经是一种风尚,可依旧是接受无能啊。 不过,这卫的声音还真是好听。 林籁泉韵,清脆动听,真真是大珠小珠落玉盘的悦耳。 笙歌都不知道老天爷对卫究竟是宠还是弃了。 倾城容颜,精雕玉镯,腹有诗书,可偏偏是个短命鬼。 早死,那么要这些东西又有何用呢。 小厮应声退下,行走间都好似是在刻意营造出一种羸弱轻盈的美感。 呵呵哒。 小年轻,你是个蓝孩纸啊。 笙歌着实无力吐槽,她该努力接受这种审美吗? 抱歉,她是个钢铁直女。 …… …… 春和景明:哪怕知道这样芝兰玉树的壳子里是个逗比,我都忍不住要舔屏。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我们一定要过这样大起大落的生活吗?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这次是要干嘛?长得高,长得好,应该不会有亲亲抱抱长高高的心愿了吧。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当务之急怕是要养好身体。 主播:我这么美,我这么美…… 主播:好吧,就是得养好身体活的长久一些。 天上星亮晶晶:怎么办,我突然有些小怕怕,限制这么小,岂不是意味着主播又会肆无忌惮的造作,毁了这精雕细刻的玉人? 春和景明:主人,还请手下留情,对美人儿温柔些啊。 笙歌黑脸,愚蠢的凡人。 哼,本小仙女不屑跟愚蠢的凡人交流。 智商太低会传染。 哼,本小仙女这一次一定会美的很有气势,不就是人设吗。 小意思。 笙歌这病一养就是半月,据说是早前偶感风寒未去根,所以才会在众人的围观之下一口气喘不过来晕了过去。 呵,真弱。 养病的这半月,笙歌也算是搞清楚了如今的情形。 笙歌不知剧情与真正的历史相差多远,是终归是不一样的。 如今的卫还仅仅是一个丰神俊逸的少年郎。 嗯,马上就要议亲了。 乍然听到这个消息,笙歌又差点儿被吓得硬生生晕过去。 议亲啊…… 上个世界让漂亮小姐姐独守空闺几十年,她已经很是愧疚了,难不成这个世界还是要造孽? 娶了,只能看不能动,实在是挠心啊。 不对…… 本小仙女现在是高冷的谪仙形象,不能有这么猥琐的想法。 憋住。 去污粉,去污粉,本小仙女需要去污粉。 委屈。 幸亏还只是议亲,否则就真无转圜的余地了。 笙歌匆忙找到卫的父亲,想要表明心意,拒绝这桩亲事。 能拖多久是多久…… “叔宝,你身子可还有不适?” 卫父放下手中毛笔,细细的眉毛微微蹙起,似是有些不满。 笙歌一脸的迷茫,本小仙女还没有说话,怎么就惹得中年美大叔不开心了? 能够生出卫这样容颜倾城的儿子,卫恒的样貌自是不会太差。 “回父亲的话,孩儿身体已无大碍。” 有些摸不着头脑的笙歌,只好老老实实的回答。 本小仙女身子这么弱,难不成中年美大叔还能揍她? 只要不动手,一切都好说。 这个时候,笙歌已经忘记了她自己是个能动手就绝不bb的人。 简单粗暴。 “既已无大碍,为何还是这般不修边幅蓬头垢面的模样?” 呃…… 不修边幅? 蓬头垢面? 难不成在中年美大叔眼中她就这么邋遢。 亏她刚才前来时还差点儿被镜子中宽衣大秀,衣袂飘飘,仙气缭绕的自己迷晕。 说实话,笙歌还是蛮喜欢这个时期服饰的。 仙气飘飘,羽化登仙。 嗯,最是适合她这种小仙女。 “不知孩儿何处不妥,还请父亲明示。” 如果面前之人不是卫的父亲,她怕是会以为对方是在故意找茬,嫉妒她的盛世美貌。 哼,千万别想着气死本小仙女,你就能继承本小仙女的盛世美颜了。 “哼……” “你这是在不满为父为你选择的亲事吗?” 卫恒宽大的袖袍一扫,冷声问道。 为什么今日看着卫,怎么看怎么不顺眼呢。 mmp…… 笙歌在心中吐槽,谈话能不能不要跳跃的这么大。 本小仙女脑子不太够用,怕跟不上啊。 不过,开门见山也好,她也实在是懒得猜对方的心思了。 哼,本小仙女本来就可以靠脸吃饭,一点儿都不想靠脑子和才华。 不满啊? 有本事咬我啊。 (ノ=Д=)ノ┻━┻ 哪怕笙歌变成了绝世大美人,拥有了盛世美颜,依旧无法改变贱兮兮的性子。 本小仙女可是要无敌于天下的。 第三百零四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五) (五) 别看笙歌遇事总是一番云淡风轻顺其自然的样子,其实本质上也是个无法无天的性子。 若是无人压着,绝对是浪到天际。 只可惜,进行时空直播这么久,唯一能够让笙歌打心底里发怂的貌似也就只有大圣了。 “父亲,孩儿却是不太想要这门亲事。” “孩儿自知身体羸弱,弱不禁风,常年辗转病榻,乐家姑娘嫁给孩儿着实有几分委屈。” “孩儿不愿拖累别人,也不想娶妻。” 无论乐家姑娘是美是丑,是愚是智,笙歌都不愿有所牵扯。 “放肆。” “乐家伯伯对你多有赏识,如今更是把膝下爱女嫁于你,你此番拒绝对得起谁。” “儿女婚事结的是两家之好,岂容你如此放肆?” 卫父的声音带着天然的威严以及久居高位的傲气,让人违逆不得。 只可惜,笙歌就是个混不咧。 想凭气势吓倒她,省省吧。 有了大圣这个珠玉在前,其他都是瓦砾。 “父亲,您说的对啊,结亲不是结仇。” “乐伯父对膝下女儿宠溺无比,若是得知乐家姑娘嫁于孩儿不幸,岂不就是结仇了。” “父亲,孩儿不想娶亲。” 笙歌的态度异常坚决。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如果现在不果断拒绝,她日需要同床共枕的时候她要怎么应付。 哼,本小仙女要维护自己的清白之身。 “父亲,不是还有大哥吗?” 死贫道不死道友。 再说了乐家姑娘也是久有盛名,想来也是个如花美眷。 她享受不了这份美人情,但不代表别人不愿意啊。 “逆子……” 茶杯落地的声音,笙歌的衣衫被茶水溅湿,漂亮的小脸蛋差点儿被划破。 mmp,当一回美人容易吗? 总有刁民觊觎本小仙女的盛世美颜。 笙歌凝眉,剧情中不是说卫父最是宠爱卫吗,更是视卫为骄傲。 可是,现实与剧情严重不符啊。 “你难道不知你大哥你有婚约?” 卫比卫年长七岁,如今早就是个风度翩翩陌上如玉贵公子。 相貌虽不如卫,可在这京都之中,亦是声名显赫。 毕竟,卫家和王家两大家族的产物怎么可能差了呢。 “……” “父亲,大哥不行,堂哥也可以啊。” 笙歌为了把这个如花美眷推出去,还真真是把卫府所有的适龄的公子想了一遍。 还真是有些难为她这个猪脑子了。 笙歌深深觉得她如今脑子不够用,就是因为第一个世界穿成来猪八戒。 哼,谁不知道,猪八戒最蠢。 甩锅这种事情,一回生两回熟。 做着做着就会发现甩锅这种事情,很爽。 “你是铁了心的不愿你乐家姑娘吗?” 卫父深深的看了一眼卫,声音沉重的问道。 他本以为卫家与乐家结亲,又会是美事一桩,且乐家清名在外,有这样的岳父,对叔宝来说无异于是锦上添花。 之前也未曾见叔宝反感乐家姑娘,怎的现在就斩钉截铁的不愿求取了呢。 “是,孩儿不愿。” 笙歌毫不犹豫的答道。 身为一个小仙女,怎么能够再娶一个如花美眷呢,这确定不是开玩笑。 “你莫要后悔。” 卫父只觉得自己的胸口有一团火,他得出去走走,否则真怕没忍住好好教教这个不孝子怎么做人。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便宜老子是不是用了五石散。 笙歌敛眉,五石散在魏晋时期的文人名士间甚是流行,甚至无数的达官贵人趋之若鹜。 服五石散,非惟治病,亦觉神明开朗。 长期服用,皮肤便会变得白嫩细致,六朝美男子,肤质皆以白皙闻名,王衍“手白更胜玉柄”。 这在魏晋时期就好似成了共识。 魏晋风骨…… 真名士自风流,除却才识风度,容貌也是尤为重要。 这个时代的审美以白皙孱弱病态为主,越是阴柔越是雅致,就越是为人推崇。 也许卫的父亲卫恒真真是用了五石散,毕竟五石散服之身体燥热。 浪九九:主播,你的父亲大人是在嫌弃你今日既无敷粉,也未佩香,甚至未点唇画眉,因此才会觉得你不修边幅。 主播:(д`) 好吧,哪怕她已经来了半个月,可依旧无法适应这诡异的审美。 卫本来就是肤白如玉,盈盈光泽,阴柔美好,端端是雌雄难辨,若是再佩香散发点唇画眉,真的有人能够分清卫究竟是男是女吗? 怪不得围追堵截卫的粉丝男女都有。 再说了,白粉敷面,那是惨白好吗? 接受无能啊。 不过,被嫌弃就嫌弃吧,反正本小仙女现在有一个好心情。 卫家是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又有公主下嫁,因此卫家的庭院自是奢侈大气。 穿池构山,长数百丈,植莲蒲,缘岸杂以奇木。其上建阁楼,跨水为之。山上有楼,楼极高峻,远近皆见。 无事一身轻的笙歌漫步在庭院之中,开始思索自己该如何做。 说起来,卫的心愿活长久,真不算难,最起码要比武大长高高的心愿简单。 只是活长久吗? 怎么活呢? 她既然成为了卫,那么就算是她再跳脱,也不愿太过于崩坏这个可叹可惜的名士。 可若是遵循卫的生活方式和状态她又做不到。 毕竟,她不是卫,没有卫的才气,没有卫身上自成的风流雅致。 卫年少有美名,她真怕自己毁了这份美名。 归根结底,她怕是不能再像卫那样以清谈睿智著称了。 不过,卫能够在清谈中把人气的吐血,说明卫也不是个绵软的性子。 嗯,她不喜欢怂包子的性格。 该怂怂,该贱贱,该硬硬,但是绝对不能是个软包子,要不然怕是会气死本小仙女。 离开这里吧…… 笙歌心中有一个声音在不停的劝说着。 离开,然后开启一个崭新的卫时代。 她无法成为曾经的卫,那就做好未来的卫吧。 笙歌意动,她该有自己的选择。 只是还未等她做好决定,就收到了曲酒流觞清谈论诗的邀请。 (#Д) 第三百零五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六) (六) 清谈? 谈什么? 她好像最擅长的就是谈美食谈美人谈挨揍,只是这些貌似没有所谓的名士想跟她谈。 论诗…… 抱歉,她写不出来啊。 虽说她当初是个学霸,但是也没有人教过她写诗啊。 应试教育下出来的学霸不会写诗很丢人吗? 笙歌并没有觉得。 →_→ 谁规定学习好就得会写诗的。 你行你上,不行就闭嘴。 呜呜呜(┯_┯)…… 现在逃还来得及吗? 笙歌很是后悔,早知道她就不该犹豫,当初利利索索的收拾行囊以游学增长见识为由离开多好。 到时候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谁能奈何本小仙女。 哼,大不了占山为王。 卫:笙歌小仙女,这个想法危险,要不得,要不得…… 若是卫知道还动了占山为王打家劫舍的念头,怕是会拼着孱弱的身体也要把笙歌掐死。 本公子不是让你来造作的。 好好活着做个贵公子不好吗? 心累…… …… …… 逃好像是来不及了,谁让那些前来小伙伴太殷勤了,竟然跑到家中来迎接她。 硬着头皮上吧,本小仙女是要征战星辰大海的,一个清谈算什么。 哼,本小仙女忽悠起身来连自己都不知道真假。 “停……” “不敷粉。” 笙歌一把抓住侍女的手腕,凝眉说道。 这么白,鬼知道会不会铅中毒。 好不容易做了一次美人,想要谋害她这张脸的都是敌人。 “郎君,清谈赴会,怎可如此寡淡前去。” 侍女是随同卫的母亲一同来到卫家的,王家侍女为仆不为奴。 再加上汪家的钟灵毓秀地位尊崇,使得这些侍女要比他人自由些。 “你家公子盛世美颜,何来寡淡一说。” 笙歌站起身来,看着镜子中唇红齿白眉清目秀的少年郎满意极了。 初恋脸…… 本小仙女若是以这副样子出演校园青春剧,一定会风靡大江南北,成为国民初恋。 真美。 笙歌自己都不确信,若是年少青葱岁月遇到这样一个眉眼如画如玉璧人似的男子,还能不动心吗? “叔宝,你的羊车早已备好。” “莫要误了时辰,让人觉得失礼。” 前来接笙歌的乃是王家表哥。 王家百年富贵之家,底蕴深厚,王家表哥静站门前,眉眼含笑,柔和亲切的看着笙歌。 有一个美男子…… 笙歌很是怀疑,一一让她来这个世界是不是为了增长见识? 毕竟见多了倾城姝色,谁还会对凡夫俗子动心呢。 真真是应了一句话,乱世将至,妖孽尽出。 笙歌本欲回王家表哥一个大大的笑脸,毕竟是颜狗。 颜狗对上盛世美颜,哪里还有高冷的道理。 可是,笙歌在嘴角刚刚上扬的时候突然想起了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对卫的描写。 “美风神,善清谈;常以为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终身不见喜愠之色。” 这也就是说,她现在是个清冷淡然的美少年。 咧嘴大笑这样的事情不太适合她。 别拦本小仙女,本小仙女要装高冷。 呵呵哒,有谁能够理解一个颜狗大逗比对着一个美男子装高冷的苦楚。 累…… 不行,不能崩人设,最起码不能崩的这么早。 考验演技的时候到了。 “劳烦表弟前来相邀。” 笙歌高冷的点了点头,礼貌又不显疏离的答道。 王家表哥似是已经习惯了卫无悲无喜好似天上仙人的模样,并没有觉得惊讶或是不快。 只是,笙歌的高冷和仙气在看到卫的专用羊车之后有些绷不住了。 四头雪白的山羊拉着一辆精心设计雕刻的羊车,羊车只有头顶有围幔遮阳,其余几面透风…… 笙歌很是怀疑,这样的设计难道不是为了更好的把自己的盛世美颜展现给道路两旁的粉丝吗? 难不成我们的卫男神外表高冷,其实内心也是个火热的大男孩儿? 呃…… 她不能这样诋毁卫。 只是,她真的不想做养车了。 老老实实做个中规中矩的马车不好吗?这样招摇过市不引起轰动才怪。 “表哥,我能坐你的马车吗?” 有求于人,笙歌终于不再装高冷,而是开始了卖萌。 反正本小仙女现在还是个少年郎,脸这种东西还是长大以后再说吧。 “……” 王氏表哥有些愕然,显然是惊讶于笙歌变脸的迅速。 卫表弟这是在跟他卖萌吗? “好。” 这个字根本没有经过大脑便脱口而出。 卫本就是王卫两家中姿容最为出色的,否则也不会让人自行惭愧。 平日里卫清冷淡然,沉默寡言,可远观而不可亲近。 端端是一朵高岭之花。 可是,刚才卫表弟竟然笑靥如花,弯弯的眉眼如同点亮的星空,璀璨无比。 哪怕今日的表弟并没有敷白粉,点红唇,画细眉,配香囊,就连衣衫都是最为简单的款式,可依旧让人移不开眼。 卫家明珠,果真是名不虚传啊。 难道世人常道,王家三郎不如卫家一子。 素来,王家都有族亲对此评价不忿,可今日他真真是有几分信服了。 单就这份干净纯澈如谪仙的容貌就不是他们琅琊王氏的普通子弟比得上的。 “请。” 笙歌看着高大的马车,很想展示一下自己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风采,奈何现在她是个病秧子,走几步路就会气喘吁吁。 算了,风采以后表现也不迟。 万一现在得瑟的摔成了残废可怎么办。 呵,那个时候人们茶余饭后的传言怕是又要多一个。 喂,你们听说来没,卫家明珠,就那个卫不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上了个马车就残废了…… 于是笙歌老老实实的踩着车凳上了马车。 车内熏香,香气清雅宜人,像极了王家表哥身上的味道,犹如盛夏炎日中从高山刮来的一阵凉风,让人心旷神怡。 不过,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 这马车装修的是不是太低调奢华了些。 果然,这才是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 看起来其貌不扬,实则处处秒杀他人。 小小的马车,处处皆精致。 第三百零六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七) (七) 看到这样一辆马车,笙歌瞬间觉得自己上个世界挖的宝藏还不够多。 给漂亮小姐姐的东西还不是最好最舒服的。 嗯,最起码漂亮小姐姐没有这么华贵舒适五脏俱全的马车。 后悔啊。 果然,一一就是为了让她增长见识的。 唉…… 琅琊王氏的世界,她这个丑比不了解啊。 “叔宝为何长吁短叹?” 王氏表哥一上马车就看到自家如玉的小表弟一脸的怅然所失,就好似失去了全世界一般。 为何他总觉得今日小表弟的表情过于丰富了呢。 难不成以往是表弟脸上敷的粉太厚了,盖住了这些有趣的表情? 嗯,他觉得很有可能。 “我为什么没有马车。” 酸溜溜的一句话脱口而出。 想想她那个四面透风的羊车,再看看王家表哥华贵舒坦精致无双的马车,笙歌瞬间觉得这个世界除了活的长久外终于有目标了。 对了,能不能不要叫她叔宝。 要不然她第一个响起来的是隋唐英雄传里的秦叔宝。 王氏表哥:“……” 小表弟这是在跟他撒娇吗? 卫家虽然不如琅琊王氏显赫,但也是数一数二的勋贵之家,数到从政,怎么可能连辆属于自己的马车都没有呢。 至于羊车…… 好吧,他之前也觉得有点儿招摇过市,可谁让表弟好看呢。 就算是兴师动众,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表弟喜欢的话,表哥过几日亲自督人打造一辆送你。” 闻言,笙歌眨眼,这就是现实中傍大佬的感觉吗? 啧啧…… 感觉还不错。 “叔宝,今日你为何没有敷粉,描眉呢?” 嗯,这才是王氏表哥想要问的重点。 他虽不在意,但难保主持这次曲酒流觞清谈会的主人不会觉得失礼。 “表哥,小弟只是突然不喜。” “天下名士,洒脱风流,快意恩仇,小弟崇尚名士,自会以名士之举来要求自己。” “随心而已。” 笙歌装模作样的说着。 随心…… 她来到这个世界一直都被拘着好吗? 那颗蠢蠢欲动的逗比之魂还被她牢牢的关在铁笼子里,生怕一打开就犹如脱缰的野马再也拉不住寻不着。 “叔宝高见。” 笙歌刻意的沉默,使得马车内很快陷入了安静。 她第一次有些感谢卫的高冷形象,否则就这么文绉绉的说话,她会累死。 没说一句话,都好像是动用了无数的脑细胞。 马车平缓的驶过了卫府外的略显空旷的长街,进入了繁华的大道。 轻轻挑起马车的窗帘,笙歌就看到了呆在大路两旁手中提着篮子,篮子中要么装的是花草,要么装的就是瓜果。 那么大的瓜果砸人可是会砸死人的…… 其实卫不是被人看死的,而是被热情的粉丝用瓜果砸死的吧。 笙歌觉得自己真相了。 在笙歌和王氏表哥之前,刚刚有一辆马车缓缓经过,地上还有被踩烂的鲜花和水果。 笙歌已经做好了被围追堵截的准备,可是却发现刚才还欢呼激动跃跃欲试的年轻男女们全都禁声了,无一人敢上前。 畅通无阻啊…… 笙歌很是惊讶。 不知什么时候马车后面出现了一群穿着盔甲,手中拿着刀剑,铁血肃杀的士兵,沉默而又不容忽视的守护着马车。 怪不得,怪不得。 就算要追星,也得顾及自己的小命啊。 笙歌松了一口气,她可不想再发生像上次那样被众人围观晕过去的事情。 不过,她也算是看出来了,王氏表哥绝对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般温润如玉,暖如春阳。 也是,琅琊王氏是多么显赫的宗族,族内子弟不知几许。 能在在无数琅琊王氏子弟中脱颖而出手掌实权的怎么可能是只会清谈之辈呢。 之前倒是她想岔了。 “与表哥外出,最是舒心。” 笙歌靠着软软的靠枕,眯着眼睛,鼻尖萦绕的是清雅的香气,让人忍不住昏昏欲睡。 她是不是也应该想法子有些自保之力呢。 卫的身体中看不中用,就算是她这辈子习武,也不见得能有多大的成就。 天生体虚,这是后天补不过来的。 嗯,除非再给她一颗蟠桃。 只可惜,蟠桃那是只存在于西游记世界里的东西。 王氏表哥欲回答之际,就看到了眼睛微微阖上,显然是睡过去的笙歌。 倒不是笙歌贪睡,实在是笙歌与马车这种工具天生气场不合,一坐上就犯困,止都止不住。 王氏表哥叹了一口气,轻轻的从小盒子里拿出薄毯,轻轻的盖在了笙歌身上。 唉,早就知道表弟身体不好,前些日子更是大病了一场。 只是没想到竟然弱到这个地步,说话的功夫就能晕过去。 也不知姑母可知,若是知道的话还让卫乘羊车出入有有些其心可诛了。 “再平缓些。” 王氏表哥声音清冽,不同于卫的清脆,反倒是有一种刻在骨子里的冷漠。 …… 马车缓缓的行进着,穿过大街,跨过城门,来到城郊的一处竹林之中。 竹林幽静,隔篁竹,闻水声,如鸣环。 青树翠蔓,蒙络摇缀,参差披拂。 此处竹密山高水清景雅,水汽缭绕,朦胧摇曳,如同人间仙境,似是冷清月宫。 感知到温度骤降的笙歌,猛地睁开眼睛,然后歉意的看了一眼王氏表哥。 走下马车,笙歌下意识拢了拢身上宽敞飘逸的衣衫。 这里美则美矣,可是过于幽静深远,凄清无比。 只觉得肩上一重,就发现一件素色大氅落在肩头,熟悉至极的清雅问道。 不用猜,笙歌亦知这是王家表哥呢。 笙歌挑挑眉,琅琊王氏子弟都是这么善解人意吗? 不愧是刻在骨子里的贵族气质。 “多谢表哥。” 笙歌也不扭捏,若是在这竹林深处被冻上半日,她怕是又得卧床半月。 到时候她游学之行又得耽搁。 笙歌跟在王氏表哥身后,一步步踏着石阶。 呵呵哒,选这么个地方是想着杀人抛尸比较方便吗? 本就是初春时节,还没彻底回暖,来这种深山老林不是上赶着想生病吗? 第三百零七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八) (八) 本小仙女不喜欢生病。 府中花园,茶楼酒肆,既然是清谈,何处不可以? 难不成只有在这等悄怆幽邃之地才能有灵感吗? 笙歌撇撇嘴,心生退意。 清谈是魏晋名士针对本和末、有和无、动和静、一和多、体和用、言和意、自然和名教的具有哲学意义的命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魏晋玄学…… 笙歌上学时,曾经略有涉及。 待笙歌气喘吁吁之后,此次清谈之地终于到了。 原来深山藏古寺,谁能想到这幽深凄清的竹林深处还有一座古朴大气的小楼呢。 若是穿梭直播之前,身体里还有一个文艺女青年之魂的笙歌应该会很喜欢这里。 只可惜经历了数个世界,文艺早就被磨的丁点不剩。 笙歌表示此次前来,她就是凑人头的。 小楼内陈设齐全,笙歌与王氏表哥已经算是姗姗来迟。 石凳…… 不是说好外出清谈都坐蒲团的吗? 本小仙女身娇体弱,坐不得这冷冰冰的石凳。 只见王家表哥面色坦然姿态优雅贵气的褪下大氅,精细的折叠成四四方方的形状,然后理所当然的放在了笙歌面前的石凳上。 大氅质地柔软华贵,坐上去肯定要比蒲团舒服的多。 “叔宝,坐吧。” 王家表哥无视周围人的探究,只是目光灼灼的看向了笙歌。 很好,很强大。 笙歌抿嘴轻笑,她发现有个表哥感觉也不错啊。 自从穿梭时空直播,好像除了阿毛,也数得上这个王家表哥无微不至了。 表哥照顾表弟,理所当然。 笙歌厚着脸皮坐了下去,然后抬头直视那些在窃窃私语的人。 说吧,本小仙女一点儿都不怕你们说。 王氏表哥眼里的探究更浓了,只不过正在与其他人比眼神的笙歌并没有注意到。 名士? 谪仙? 呵,也不过如此。 这些年眼中不是依旧有遮掩不住的嫉妒,甚至是幸灾乐祸。 “可以开始了吗?” 王氏表哥带着冷意的声音劈开了这一室的不怀好意。 笙歌并不关心此次要清谈些什么,于她而言,她脑海里记忆更深的是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有资格坐在这里的无一不是勋贵公子,无一不是被人推崇的青年才俊。 可是,谈论哲学却从不付诸于行动有用吗? 琅琊王氏,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尊贵的代名词。 王氏公子开口,莫敢不从。 笙歌百无聊赖的饮着茶,然后听着各家才俊的高谈阔论,充分发扬了多听少说的优良美德,扮演了一个合格的聆听者。 只可惜曾经卫的名头太盛,就算她想躲,这些人也不会给她躲的机会。 清谈么? 试试又何妨。 从头至尾,笙歌都贯彻了卫的高冷。 声音平淡,面无表情。 上大学时,她曾经钻研过哲学,对于魏晋玄学的清谈之风她也略有了解。 想打本小仙女的脸,功底还不到。 侃侃而谈之后,笙歌淡淡的笑了笑,一杯热茶下肚之后,才感觉手脚有了温度。 冷…… 至始至终笙歌都觉得冷。 笙歌有一种预感,她怕是又要生病了。 穿到这样一个病弱美人身上,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明明她是那么爱造作的性子啊,可偏偏如今是造作不得了。 别说造作了,就连大声说话都有些无力负担。 …… “表哥,小弟身体不适,不知可否提前离席。” 笙歌还是高估了卫的身体,只是半个时辰的功夫,她就觉得头昏眼花,就好似有人在用银针扎她脑袋的穴位似的。 疼。 王氏表哥看向笙歌,只见笙歌的面颊泛红,眼神却有些迷离,便知风寒怕是又要临幸他这位自幼体弱的表弟了。 这次也怪他思虑不周,本想着卫接了请帖,他顺带接来,一路也可以照应一二。 却不曾想到卫的身体竟然弱成了这个样子。 “我随你一同离开吧。” 他与卫之前关系虽算不上亲厚,但再怎么说都是表亲。 既是他带来的,他自当完好无损的把卫送回去。 “不……” 笙歌的不必二字还没说出口,就听到一声颇有些挑事儿意味的话。 “卫家明珠,难道是不屑与我等交谈吗?” mmp…… 笙歌皱眉,对于挑事的,她一向都没有好感。 没有好感,下手自然不必留情。 别以为本小仙女现在病着,你就可以为所欲为了。 哼。 “不知这位女郎女扮男装是否惬意?” 笙歌盯着开口之人的耳垂,甚是明显的耳洞,难道除了她,其他人都是瞎子吗。 笙歌实在理解不了古代女扮男装的梗儿。 男子和女子骨架相差甚远,器官更是天壤之别,难不成换个衣裳盘个发,就成女人变成男人了吗? “你……” “不知我何处得罪了你,在下身体虚弱乃是众所周知,前段日子更是生了一场大病,难不成你是想让在下命丧于此吗?” 撕逼这种事情,笙歌不喜欢,并不意味着她不擅长。 不喜欢则是因为她更倾向于动手解决。 只是对于女子,笙歌怕自己没轻没重,伤了对方那颗玻璃心。 不过,这个女扮男装的有些眼熟啊。 乐家那位姑娘? 笙歌曾经在卫的书房中见过乐家姑娘的画像,很是传神。 差点儿成为她的未婚妻,她是不是应该发挥一下怜香惜玉的精神? 唔,可是她只喜欢潘金莲漂亮小姐姐啊。 外面那些妖艳贱货根本不可能动摇潘金莲小姐姐的地位。 “适可而止吧。” 卫的老相识,她还是温柔一些吧。 毕竟她折腾起人来,连她自己都害怕。 几句话的功夫,笙歌觉得自己的头好像更疼了。 总有刁民想害朕。 …… 一只温凉的手覆在了笙歌的额头上,笙歌的第一想法竟然是皮肤好滑…… 紧接着才是哪个不要脸的在趁机吃她豆腐。 欠揍。 啪…… 笙歌一巴掌拍向了额头上的那只手…… (д`) 王家表哥不动声色坦然自若的收回自己那只被笙歌一巴掌拍的通红的手,理所当然的搀扶起笙歌,留给了众人一个引人遐想的背影。 第三百零八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九) (九) 王氏,他们得罪不起。 至于那位乐家姑娘,被笙歌戳破了女儿身的身份之后便息声了。 虽说如今女子地位远高于秦汉,不再是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的论调,但也仅仅是如此。 无论什么时候都倡导着女子持家有道,贞洁忠诚。 如果仅仅只是被戳破了女子身份,她还不至于恐慌至此,毕竟乐家乃是难得的清明之家。 可谁让揭破她身份的是卫家卫呢,那个芝兰玉树的如玉公子。 乐家与卫家有意结亲,在上流社会算不得什么秘密,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别人会如何看她…… 恼羞成怒,故意想置卫与险境吗? 乐家姑娘在笙歌离开不久,便匆匆离开,远离了那些人的探视。 …… 笙歌晕晕乎乎的走着,自从开始时空直播以来,她就没有经历过这种弱不禁风孱弱体虚的林妹妹身体。 想当初本小仙女是可以一拳砸死一头野狼的啊。 现在呢…… 野狼吹一口气,就能让本小仙女卧床数日。 呜呜呜,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英雄不提当年勇,往事不堪回首啊。 “表哥,方才,方才……” 方才是小弟的无心之失…… 笙歌此刻的脑子犹如一团浆糊,乱糟糟的,难不成要她说本小仙女以为有个登徒子在轻浮本小仙女吗。 捂脸,好羞耻啊。 (><) “无碍,是表哥唐突了。” 王氏表哥依旧温润如玉,进退有理,整个人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像是被国手大师精心绘出来似的,美的不可方物。 这就是琅琊王氏的教养吗? 真真是名不虚传啊。 王氏表哥默默的接受着笙歌的打量,面不改色。 这是一个自律,严苛到极致的人。 笙歌收回视线,一脚深,一脚浅的在竹林中艰难的行进着。 她是得有多蠢,才会来这种深山老林参加清谈会。 发烧太久会变傻的,她本来就不是很聪明。 笙歌觉得,这个世界简直是要了她的狗命。 作为一个能动手就绝对不bb的小仙女,现在却成了手不能提肩不能抗还时不时生病的卫…… 画风有点儿不适合她啊。 要不直接找根绳子吊死自己算了。 王氏表哥看着笙歌越来越虚浮的脚步,内心也开始挣扎。 按理说,他搀扶着卫下山本已是仁至义尽,对姑母,对卫王两家的殷勤关系也算是有所交代。 至于卫的身体,于他而言并无太大干系。 可是,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卫的病情不断加重吗。 说起来,今日的卫与以往大不相同。 之前的卫,最是遵循世家规矩礼仪,虽飘逸出尘,但骨子里最是刻板认真。 任何不合时宜的动作表情都不会出现的卫身上的。 今日的卫却有些诡异。 可以眉眼弯弯,眼睛亮亮的问他求一辆出行的工具。 可以心安理得的接过他递过去的大氅,甚至能够接受他的搀扶…… 这一切在此之前简直不可思议好吗? 嗯,莫名觉得如今的卫顺眼了几分。 在此之前,他与卫的交往更像是氏族之间的礼尚往来,虽说琅琊王氏声名显赫,但也不可能超脱于世外。 卫年少有才名,及冠之后更是芝兰玉树,让无数人趋之若鹜。 这样的人,值得王家笼络,值得他出手。 但也仅仅是如此。 可是现在他不介意把卫当成真正的表弟。 既然是表弟,那么繁文缛节就少多了。 王氏表哥弯腰,直接把笙歌抱在了怀里,皱皱眉,默默的嫌弃着真瘦。 笙歌傻眼,她这是享受了一次公主抱的待遇吗。 美人的特权啊。 表哥抱表弟,这也算是利落当然吧。 笙歌很是粗神经的想着。 嗯,最关键的是她真的走不动了。 这破身体…… 笙歌慢慢放轻松,嘱咐自己现在是个蓝孩子,现在是表哥抱表弟,很正常,很正常,不要多想。 于是,于是…… 笙歌很是安心的闭上了眼睛,并且还调整了一下自己的头,找了个合适的位置。 王氏表哥:“……” (#Д) 直播间玻璃碴子:“……” (=Д=) 惊悚,一次比一次惊悚。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是觉得笙歌这一次直播的画风完完全全变了。 哪怕笙歌本质上还是个逗比,可为什么扑面而来的是浓浓的基情。 可是,真的觉得好养眼啊。 一直以来,笙歌直播间的画风都是逗比智障加简单粗暴。 谁让大圣在最开始就奠定了笙歌的直播风格呢。 笙歌乍然变成了一个病美人,别说笙歌不适应,就连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都觉得不可思议。 徒手搏狼变成了弱不禁风,改变有点儿大啊,不行,得让他们缓缓。 王氏表哥同样觉得惊悚…… 他抱得应该是个假卫吧。 这荒山野岭的,不会真遇到了志怪故事里的山野精怪吧。 这个卫有点儿假…… 王氏表哥好看的眉头再一次紧紧蹙起,不知道是在思考着什么。 …… ……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刚刚学会了一个词兄弟情……多么生动形象,多么贴合实际。 我有辣条跟我走:兄弟情……≡ ̄ ̄≡ 浪九九:你信吗? 北城南笙:画面太美,美的我想歪了。 天上星亮晶晶:谁让主播现在这副模样像极了一个小受受呢。唉,忍住,不能动心…… 春和景明:默哀三分钟。 …… 昏迷中的笙歌并不知道直播间玻璃碴子们已经歪到了天涯海角,各种污妖王此起彼伏。 嗯,就是兄弟情,纯纯的兄弟情。 笙歌在车上半醒半睡,蓦地觉得自己和王氏表哥这副样子有些不太合适。 既然不用走了,那她还是自己找个小角落窝着吧。 坐在车上,还躺在王氏表哥怀里,这…… 于是笙歌过河拆桥的爬起来,远离了王氏表哥的怀抱。 过河拆桥什么的,习惯就好。 王氏表哥松了一口气,这才正常啊。 刚才的卫一定是假的。 王氏表哥收起了那副温润如玉的表情,闭上眼睛假寐,久不言语。 至于在想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 第三百零九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 (十) 姑母知道表弟这么有趣吗? 王氏表哥骨子里其实还是个冷漠到极致的人。 只是不知他如今想到了什么有趣的事情,才微微让这份冷漠多了些许暖色。 (°3°)- 一室静谧,无人言语。 …… 王氏表哥亲自把笙歌送到了卫府,并找来了京都的圣手名医为笙歌诊治身体。 据说是有神医之称,出神入化。 神医…… 本来还蔫蔫的笙歌眼睛登时亮了,就好似吃了灵丹妙药一般生龙活虎。 “神医,你会整容拔骨之术吗?” 哪怕已经不再武大郎的世界,这依旧是笙歌梗在心里的一根大刺。 不拔掉就一直在隐隐作痛。 为什么她上个世界就找不到起死回生出神入化的神医呢。 差评。 主角光环好像碎了。 神医:“……” (#Д) 卫家明珠卫这是魔怔了吧。 难道卫觉得自己还不够美吗?还不够惊心动魄让人趋之若鹜吗? 整容? 也许是卫卫郎君觉得自己长的太美了吧,感到困扰吗。 嗯,一定是这样的。 他怎么能够觉得卫魔怔了呢。 “卫郎君,你是想稍稍普通一些吗?”神医委婉的说道。 “怎么可能?” 笙歌撇撇嘴,身为颜狗就是喜欢一切盛世美颜。 “我的意思是能不能变得更好看,更高……” 在一旁的王氏表哥觉得自己以前构架出的世界观好像坍塌了。 他的表弟竟然是这样的人吗? 更好看,更高…… 表弟是想把这京都所有的光彩都聚集在自己身上吗。 慧极必伤,情深不寿,表弟难道不清楚这个道理吗? “有是有,只是老朽并不建议卫郎君尝试,挫骨削皮毕竟是有风险的……” 神医没有说的话是就算挫骨削皮也不一定有如今这张盛世美颜,熠熠生辉。 嗯,指不定卫家明珠就废了,变成了卫家丑珠。 笙歌:“……” 为什么在武大郎的世界她就遇不到有勇气有胆识挫骨削皮的神医呢。 哼,不开心。 笙歌身上突然聚集起的精神气尽数散去,又变成了那副蔫蔫的要死不活的样子。 唉,上辈子她是个大丑比,丑了一辈子的那种。 并且一辈子几十年,她都不怎么敢照镜子。 这种伤痛,谁理解。 显然,笙歌丧气的状态让在场的王氏表哥和神医都误会了。 所有人都以为笙歌是在为不能变得更高更好看而郁闷。 “表弟,其实你现在已经足够丰神俊逸,没有必要……” “我知道。” 笙歌蔫蔫的答道。 本小仙女现在有多美,不需要别人来肯定。 卫的美貌之名传了千年,而粉丝更是遍及各个年龄段。 王氏表哥:“……” Σ(っ°Д°;)っ 怎么办,他突然觉得自己无往不利的脑子不太够用了。 最起码,他现在根本不知道面前这位明珠表弟在想些什么。 卫家明珠,卫家玉树…… 难不成是个智障? 呃…… 不会的。 当世无数名士都对卫赞不绝口,难不成所有人都看岔了吗? 王氏表哥并不知道现在的他距离真相只有一步之遥。 “表弟,你好好休息。” 王氏表哥被笙歌那句我知道惊的风中凌乱。 与其在这里失态,还不如告辞离开。 嗯,他得好好冷静一下,分析分析卫家明珠是发生了什么。 他敢确信,卫的确是变了。 这一点,无需怀疑,他只需要弄清楚的就是因何而改变。 …… 王氏表哥并没有顺利离开卫家,而是被卫恒,也就是卫的父亲请到了书房。 也罢,会会这位名义上的姑父也不错。 若说卫家,卫最敬重的应该就是卫恒了。 卫的改变总能在卫恒身上发现些许端倪吧。 想到此处,王氏表哥眉眼含笑,儒雅贵气的应了下来。 卫与王氏表哥在表面上看起来就是截然不同的两种人。 卫乃是高山之巅的千年冰雪,清冷淡然,飘飘乎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 而王氏表哥呢…… 不管王氏表哥本质上是怎样一类人,最起码表现出来的绝对是温润儒雅,柔和矜贵,让人觉得暖阳照身,如沐春风。 “小侄见过姑父。” 琅琊王氏的礼仪规矩总是让人挑不出错处的。 “叔宝拒了与乐家的婚事,这件事让姑父甚是发愁。” “小辈之中,叔宝与你最是亲厚,不知你可否能替姑父劝说一二。” 卫恒虽然已经与乐家委婉的表达过卫的想法,可这件事情最好的结果就是继续缔结秦晋之好。 王氏表哥挑了挑眉,嘴角的笑容越发灿烂。 呵,这话说的还真是有趣啊。 他与卫亲厚?这确定不是在开玩笑吗? 之前的卫就像是一块儿冰,拒人于千里之外,靠近不得。 哪有什么亲厚而言。 所谓的亲厚不过是想把卫彻底拉拢到他身边,成为他手中一颗好用的棋子。 琅琊王氏是个大家族,想要掌权谈何容易。 “叔宝自小便心中有丘壑。” “既然是叔宝亲自拒了这门婚事,那么自是心中有打算的。” “姑父不妨听叔宝一次。” 其实按照王氏表哥最开始的想法,必然是要尽可能撮合卫家与乐家的亲事。 乐家清明在外,两家结亲无异于是锦上添花如虎添翼,于他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可是,王氏表哥决定自己还是帮卫一次。 嗯,就当是为了偿还卫今日给了他一个好心情。 最重要的是,他发觉卫变了,他不喜欢脱离他掌握之外的东西。 在彻底搞清楚之前,还是莫要让这些俗事侵扰了。 “……” 卫恒无语。 他这位来自琅琊王氏的侄子还是第一次这样立场明确的拒绝他所求的事。 他一直都清楚琅琊王氏对待姻亲的态度,有用者拉拢,无用者弃之。 这位琅琊王氏的天之骄子之所以还时不时来府中拜访,更多的是因为卫家的名声,还有那颗卫家的明珠。 他从不怕被人利用,最可悲的是一个人连利用的价值都没有 他知晓琅琊王氏对卫的看重,所以无比的想加重卫身上的筹码,谋得卫家进一步辉煌。 第三百一十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一) (十一) “姑父,叔宝体弱多病,深山老林的清谈会,姑父还是莫要让他赴了。” “至于那辆羊车,我很喜欢,所以这次就带走了。” 王氏表哥收起了自己玩世不恭温和清润的一面,声音果断,如同露出獠牙的野兽。 让人拒绝不得,也不敢拒绝。 他是琅琊王氏子弟,依靠的是王家,但也不仅仅是王家。 凡是大家族,龌龊之事就不会少。 他能从中脱颖而出并培养出自己的势力,就证明他不是逆来顺受任人揉捏的软柿子。 卫恒:“……” 有话好好说不好吗? 不就是一辆羊车吗?他给就是了。 “一辆羊车而已,喜欢带走就好。” “至于叔宝的身体,姑父会让人小心照看着的。” 卫恒脸上慈爱的笑容有些勉强和僵硬,若不是为了那份表面上的和气,怕是就要直接冷下脸了。 “姑父怕是没有听懂小侄的意思。” 王氏表哥蓦地一笑,璀璨无比。 卫恒想在这个时候装傻,也得看他是否允许了。 “姑父,小侄的意思是清谈这样劳神伤身的事情还是不要让叔宝参加了,至于羊车游街,实在是过于高调,姑父你觉得呢。” 在他没有弄清楚卫身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之前,卫绝对不能死。 “叔宝如此体弱,若是这颗卫家明珠没了,该如何是好。” 王氏表哥也懒得雾里看花模模糊糊了。 他真怕自己如果不确切的表明态度,下一次来卫家参加的就是卫的葬礼了。 卫恒脸上的笑容是彻底坚持不住了,欺人太甚。 呵,琅琊王氏了不起吗? 卫家是王家的亲信,但不是属下。 琅琊王氏的一个小辈用这样的语气跟他说话,简直是欺人太甚。 只可惜,琅琊王氏是真的了不起…… 王氏表哥离开之后,卫恒喘着粗气,将面前的瓷器一挥袖子扫在了地上,难掩心中怒火。 卫是他的孩儿,如何管教,不需要外人置喙。 再说了,也不是随随便便一个清谈就能把卫请去的。 真当他这个做父亲的,不把卫放在心上吗? 他自幼看重的孩儿,怎么可能放任不管 琅琊王氏的手是不是伸的太长了些。 再说了,他一个小辈就能代表整个琅琊王氏吗? 琅琊王氏的争斗丝毫不比皇宫之内皇位更迭来的仁慈。 …… 怒火平复之后,卫恒开始思量王氏这位小辈态度突变的原因。 是卫失了价值? 还是说卫更得对方的心意? 如果不得心意,王氏小辈可能这么看重,并且露出真正的一面吗? 原因不同,对于他接下来的选择也大为不同。 …… 春和景明:主播,没想到你的便宜表哥对你还是挺好的。 浪九九:的确,唉,兄弟情,好羡慕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表哥为表弟身体与长辈怒目相对,不惜自曝底牌……怎么样,这个总结好不好? 豺狼配女猫:太浪大兄弟,你确定你不是在搞事情吗? 北城南笙:卧槽,好深的兄弟情啊。 余生菇凉:不好意思,我在心中脑补了一出霸道强硬攻和体弱智障受的一万字不可描述的带颜色的小文章。 余生菇凉:有没有想看的,我可以大方的码出来啊,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主播:一群智障…… 对于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调侃,笙歌丝毫没有放在心上。 腐眼看人基,这是病,得治。 只可惜,她没有药,治不好这群玻璃碴子啊。 所以就让他们在腐女的路上狂奔一去不复返吧。 身为一个贴心的小仙女,看戏就好。 主播:污妖王们停一停,本主播只想知道你们口中兄弟情深的大戏究竟是指什么? 主播:别只顾着传播不良信息,说重点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呦,原来主播是个急性子,只想看重点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重点就是主播被公主抱了,画面好美…… 所有人都是第一次见笙歌病美人的样子,所以不可能不激动。 作天作地小能手,怼天怼地小杠精变身孱弱的病美人,真真是吸引人。 没错,笙歌由怼人小能手进化为小杠精。 这是个历史性的时刻,这是一个需要铭记的时刻。 笙歌脸黑,她问的重点是什么,这群玻璃碴子。 公主抱怎么了,表哥抱抱病重的表弟很难接受吗。 呵呵哒,不仅仅是腐眼看人基,明明就是污眼看人污。 没救了。 主播:我想问的是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 mmp,一群戏精,明明知道她在问什么,却故意一个个装傻,是要上天吗?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里总归还是有一本正经的社会主义好青年存在的。 见笙歌再三追问,最终还是有好心人替笙歌解惑。 闻言,笙歌松了一口气。 哼,就知道卫的父亲没那么容易放弃这门亲事。 幸亏王氏表哥态度足够坚决,省了她许多麻烦。 不过,王氏表哥真的是一头蛰伏的猛兽,可以随时露出爪牙,将身边一切威胁撕碎吗? 啧啧啧……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王氏表哥看起来明明那么温润如玉,让人如沐春风,怎么可能是头小野兽呢。 真是好奇一个矜贵公子露出獠牙是什么样子。 …… 笙歌这一病又是病了将近一月,只是这一月内,笙歌有了重大发现。 她的药中竟然有让人身体持续虚弱的药材,不致死,只会让她看起来弱不禁风,更具一种令人追捧的柔弱美。 呃…… 对此,笙歌实在不知道是该生气还是该感激了。 这个时代的男子的确是推崇柔弱美,这种审美来的突然但也声势浩大,风靡了整个社会。 下药的人是为了让她更美吗? 站在这个角度上,她确实应该感激一二。 可是,本小仙女并不想做个病美人啊。 本小仙女做梦都想恢复到徒手搏狼一掌拍碎一张桌子的强大。 走几步路就气喘吁吁,很抱歉,本小仙女不喜欢这种美。 万一死了可怎么办,卫的心愿可是活长久啊。 上个世界没有让武大郎变美,若是这个世界再让卫英年早逝…… 第三百一十一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二) (十二) 上个世界没有让武大郎变美,若是这个世界再让卫英年早逝…… 到时候她就不仅仅是直播间的泥石流那么简单了。 总有刁民想害朕…… 身为卫家明珠,有胆子和有能力控制她身体的也不过就是那么几个人。 笙歌懒得去纠结到底是谁,也不想去问出于何种目的。 卫的血缘亲情她不看重,但是也不能彻彻底底的撕破脸皮啊。 就这样吧。 难得糊涂。 有纠结难过的时间,还不如好好锻炼锻炼身体,让自己尽快摆脱这个虚弱的身体。 “你说乐家姑娘上门做客?” 正在收拾行李的笙歌手一顿,开始思考乐家姑娘是来找她撕逼的吗? 她收拾行李容易吗,能不能等行李收拾完再进来。 笙歌已经打定了主意即日就去辞行以游学之名,如果便宜父亲不允许,那就偷跑吧。 月黑风高的晚上,离家出走也别有一番趣味。 至于乐家小姐…… 她也找周围贴身服饰的人打听过,卫与乐家小姐并无私情,只能说两家是世交,所以在年幼之时有过数面之缘。 至于书房中的画像,也是卫的父亲卫恒命人送来的。 既然无私情无旧怨,笙歌更加心安理得了。 “是的,郎君。” “老爷吩咐郎君前往花园湖心亭待客。” 湖心亭? 又是一个杀人弃尸的好地方啊。 笙歌觉得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后,脑子就有些清奇了。 看着哪儿都想着是杀人弃尸的好地方,难不成卫孱弱的身体里有一颗想要杀人的心吗? 不就是花园湖心亭待客吗? 她去就是了。 她倒是要看看乐家姑娘还有什么旧情要跟她叙叙。 如果是要撕逼,她一定奉陪。 笙歌面不改色的把行李随意放在一旁,然后随意洗了把脸整理好衣衫就前往花园湖心亭。 这段时间以来,卫家下人已经习惯了笙歌这副不修边幅的样子。 幸亏是天生丽质,要不然还指不定磕碜成什么样子呢。 卫家不少下人觉得卫是受了刺激,才会这般自甘堕落。 笙歌轻嗤一声,愚蠢…… 本小仙女这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 笙歌无视所有人的窃窃私语,径直向花园湖心亭走去。 水波粼粼,烟雾缭绕,花园的湖心亭的卫府难得的清幽雅致之地,且因阴冷,笙歌自成为卫之后,从未踏足这里。 乍然一看,别有一番韵味。 笙歌走过长长的白玉长桥,湖中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吐着泡泡,为这阴冷之地增添了生气和活力。 湖心亭精巧贵气,一砖一瓦一石皆是价值不菲。 也是。 卫家虽比不上琅琊王氏那般显赫底蕴深厚,可毕竟也数代为官,家底不菲。 女装的乐家姑娘明艳动人,看样子是个雷厉风行的性子。 “乐家姑娘上门可是有何指教。” 笙歌拢了拢身上的衣衫,哪怕如今已立夏,可是在这烟波浩渺水汽袅袅的湖心亭,笙歌依旧觉得有些冷。 唉,她是不是应该给自己准备个手炉呢。 “卫,你为何不同意卫乐两家的婚事。” 乐家女郎本来还有些羞涩,可是笙歌的开门见山让她知道,卫是个不解风情的。 若是她委婉,也许得不到她疑惑的答案。 “卫,我不够优秀吗?” “卫,我家世不够显赫吗?” “卫,我们也算是青梅竹马啊。” 乐家姑娘心中是不甘心的。 她自幼便与卫相识,懵懂时,便把这个卫家明珠印在了心上。 卫,清冷雅致,犹如明珠在侧。 这样的卫,她怎么可能毫无挂碍呢。 卫家伯父待她极好,她也一直以为只要她及笄,卫及冠,她就可以名正言顺的成为卫得未婚妻。 良辰吉日,她就可以成为卫的妻子。 卫啊…… ,大的圭就是古代帝王诸侯举行礼仪时所用的玉器,华美贵气。 《尔雅》中有云,圭六尺二寸谓之。 卫就是这京都城中最闪耀的一颗明珠。 卫家明珠,卫家玉树,哪怕卫身体孱弱,也丝毫不能影响卫的清名。 就在她以为自己多年夙愿终将达成的时候,卫给了她重重一击。 卫不愿娶她,亲口拒绝了二人的婚事。 当日竹林清谈,她不顾颜面开口,想来已经让卫觉得心生厌烦了吧。 乐家姑娘无声的苦笑着。 “乐伯父的美名传天下,乐家自是显赫。” “至于你,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更是熟稔于清谈,虽是女儿身却胜于寻常男子,当然配得上一句优秀。” 虽然她娶补得乐家姑娘,但笙歌也不会乐意得去污蔑什么。 嗯,本小仙女不猥琐。 “至于青梅竹马,我就不敢沟通了。” “在下自问之前相处遵循圣人之道,不曾有半分逾距,除却必要,在下从不曾私下邀请你,何来青梅竹马呢。” 何为青梅竹马。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他们不曾两小无猜,不曾朝夕相处。 如果仅仅因为父辈的交情就得称一句青梅竹马,那么是不是有些太随便了。 乐家姑娘脸色煞白,显然是没有想到卫会如此一针见血斩钉截铁的表明态度。 “至于为何拒了婚事,只是觉得你我不合适……” 说到不合适三个字,笙歌顿了顿,不合适不是渣男分手时的专用词汇吗? 可是,笙歌有时候真的觉得不合适不仅仅是托词。 很多时候,恋人之间是真真存在着不合适的。 “婚姻大事,虽说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可是谁又不渴望着两情相悦呢。” “结亲借的是两家之好,可怨怼相处,终成怨偶该如何是好。” “在下并非你良人,强扭的瓜不甜。” 拒绝美人这种事情一回生两回熟,反正又不是第一次做了。 难缠高傲的高阳公主都被她拒绝过了。 “卫,我懂你的意思了。” 乐家姑娘颇为幽怨的看了笙歌一眼。 乐家姑娘终究不是高阳公主,说不出什么不管瓜到底甜不甜,扭下来再说的话。 (><) 第三百一十二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三) (十三) 不知为何,笙歌心中竟生出了一种怅然。 乐家姑娘没有高阳公主的底气,也没有高阳公主身上与生俱来的傲慢和自信。 高阳公主虽是女儿身,但她却有指点江山的魄力。 高阳公主啊…… 想到高阳公主,笙歌难免的就会想到帽子兄,不管怎么说,帽子兄最后都算是得偿所愿了。 与高阳公主相守一世的是帽子兄,死后长眠在一起的依旧是帽子兄。 阴差阳错,谁又知道那不是回归正途呢。 “卫,你心中无我。” 乐家姑娘是被娇宠着长大的,虽无高阳公主睥睨天下的气势,但也要比寻常人家的姑娘胆大许多。 笙歌:“……” 这话要她怎么回呢? 点头么? “卫,你放心,今日来我只是求一个答案,并不是想要纠缠于你,所以你不必担心。” “很是感谢当日你在清谈会上没有揭破我的身份。” 听说卫病了一个月,乐家姑娘还是十分内疚的。 当日在清谈会上开口,她也只是一时不忿,并不是刻意针对。 因爱成恨的事情并不会发生在她身上,毕竟一直以来都是她对卫的单相思。 卫从未对她和颜悦色,也从未对她有过承诺。 她就算是想恨也毫无缘由啊。 闻言,笙歌松了一口气。 善解人意的美人儿最可爱了。 能不为敌是最好的,不管怎么说乐家姑娘和卫都应该是有一段姻缘的。 哪怕乐家姑娘死的比卫还要早。 只不过因为她的到来,这份姻缘还没来得及萌芽就要被彻彻底底的掐断了。 “岸边那位就是你王氏表哥吧?” 乐家姑娘蓦地开口。 王氏表哥? 笙歌忍不住眉眼弯弯,倒不是因为来人是王氏表哥,而是因为她终于可以摆脱这种尴尬的气氛。 如果乐家姑娘是来撕逼,她可能还会气势汹汹得理不饶人。 可对方如此讲理,她反倒有些不知所措了。 笙歌是典型的吃软不吃硬。 当然,如果硬到笙歌反抗不了,那就直接认怂吧。 “乐姑娘,这湖心亭清净是清净,可始终太过阴冷。” “不如你我堂中品茗可好?” 笙歌跃跃欲试的提议着。 若她还是最开始那个文艺学霸女神,定然是会非常心悦这种仙气袅袅的地方。 可谁让她现在是个病秧子呢。 一切以不发病为主。 “可。” 乐家姑娘是彻彻底底的死心了。 在卫心中,她竟不如一个忽远忽近的琅琊王氏表哥。 卫刚才嘴角的笑容,她忽略不了。 白玉长桥,莹莹光泽。 再一次踏足其上,笙歌依旧觉得这西晋贵族之家过于奢靡。 “表哥。” 笙歌俏生生的问好。 卧床养病一个月,笙歌也算彻底与王氏表哥熟悉了。 “今日身体可好?” 王氏表哥很是熟练的为笙歌把脉。 “挺好。” 不吃那些刻意让她柔弱的药,笙歌相信自己的身体可以一点一点恢复如常。 乐家姑娘的眼神不断在笙歌和王氏表哥之间打转,狐疑极了。 何时卫与琅琊王氏子弟如此亲厚了。 琅琊王氏乃是顶级名门望族,姻亲不计其数。 只可惜,能入了琅琊王氏眼的寥寥无几。 “王郎君为何久居洛阳呢?” 乐家姑娘的言外之意便是身为琅琊王氏年轻一辈声名鹊起之人为何会长留洛阳,不反悔琅琊呢。 大家族,争斗不休。 久不归家,如何才能处于权力的核心位置呢。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乐家姑娘挡在笙歌面前护犊子似的的看着王氏表哥,似是只要发现王氏表哥不怀好意,就扑上去好好教育一下对方怎么做人。 哼,再怎么说都差点儿成为她的未婚夫,岂能让他人欺负。 王氏表哥眼睛微闪,为何久居洛阳,自然是为了…… 卫? 是的,这一次在洛阳耽搁了一个多月,就是为了卫。 可是他又何必对外人解释呢。 “乐姑娘着男装也是清雅无双啊。” 王氏表哥眼神凌厉,并没有一丝想与乐家姑娘周旋的念头。 不过就是差点儿结亲罢了,这护犊子的一幕看了真是碍眼。 既然觉得碍眼,那也就不必装的儒雅温和了。 乐家姑娘有一刹那的心虚,但很快便强势起来。 “比不得得琅琊王氏贵胄天成。” 卫性子清冷,不理俗事,指不定会被面前这位琅琊王氏的贵公子骗的连骨头渣都不剩。 做不了未婚夫妻,也不耽搁她护着卫,反正这些年来打听卫的事情早就成了习惯。 别看面前这位温润儒雅代人和善,骨子里其实还是一头凶兽。 以往待卫并不亲厚,为何这一月来却接连不断的上门探望。 事出反常必有妖。 乐家姑娘与王氏表哥厮杀,笙歌则是一脸懵逼。 乐家姑娘怎么就与王氏表哥杠上了呢? 相爱相杀? 她是不是应该搬个小马扎买瓶汽水嗑着瓜子看戏? “卫,不知你与乐家姑娘可还有事?” 王氏表哥直接把话指向了一脸懵逼想着看戏的笙歌。 笙歌下意识的摇了摇头,然后随即就被拉走了…… (д`) 怎么办,总感觉这个世界的画风有些不太对。 不详的预感啊。 乐家姑娘看着两人的背影依旧交缠在一起的手,眼神晦涩难懂,总感觉自己触及到了什么,却又没有及时抓住,硬生生的从指尖溜走。 卫与王氏表哥身材同样高大挺拔,只不过卫骨架瘦弱,比不得寻常男子,所以看起来纤弱瘦小。 白袍与水蓝色长袍行走间时不时交织在一起,更像是是天空与云朵的碰触,和谐极了。 “……” 乐家姑娘晃了晃头,一定不是她想象的那样。 一个是卫家明珠,一个是琅琊王氏俊秀子弟,绝对不可能如她所想。 嗯,那是对卫的侮辱 在乐家姑娘心中,卫一直都是清澈雅致,不染尘埃。 …… “你的身体好了不少。” 笙歌在王氏表哥说话的功夫便抽回了自己的手。 两个大男人牵手,慎得慌。 虽说表哥表弟一家亲,但还是得注意着。 第三百一十三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四) (十四) “嗯,的确好了不少。” 笙歌干巴巴的回着。 王氏表哥的手灼热滚烫,并不像卫的手一年四季皆是冰凉。 与其说是玉人,倒不如说是用千年玄冰所雕砌。 一冷一热,让笙歌恍然。 “你可是想好了要去何处?” 王氏表哥一来二去也算是清楚了笙歌有意离开,也不知是出于何种心思一直替她隐瞒至今。 仁慈? 还是怜悯? 王氏表哥也不确定。 他只是知道,对上体弱多病的卫,他着实有些心软。 罢了,他手中棋子还有许多,虽说不如卫家明珠亮眼,但聊胜于无。 勉勉强强放过卫吧,就当作是赏心悦目了。 如今局势不稳,洛阳城中风起云涌,暗潮流动,若是卫继续留在京都,怕是真的会成为暗潮重的一具枯骨。 棋子常有,明珠难得。 谁让如今的卫让他看着顺眼了些许呢。 正如乐家女郎所言,他不可能久留京都洛阳,琅琊才是大本营。 局势不稳,琅琊王氏内部权力争夺亦是更迭不休,他不可能坐以待毙,更不可能为了探究卫一人,舍了滔天权力。 百年王朝,千年世家。 琅琊王氏就是那永垂不朽的千年世家。 “往南走。” 至于具体要到哪里,笙歌并没有周全的思虑。 怕冷,畏寒,所以她要找一座风和日丽春和景明适合调养身体的城市。 到时候看心情吧,喜欢哪里就在哪里停留。 这一世,笙歌要回归小仙女的生活,坐看云卷云舒,静听花开花落。 佛系小仙女棒棒哒。 “不如你随我回琅琊吧。” 此话一出,鬼一般的寂静。 王氏表哥神情亦很是不自然,连他都不清楚为何会突发奇想的邀请卫前往琅琊。 琅琊王氏千年底蕴,势力盘根错节,前往琅琊,他真的能够护住脆弱的卫吗? 没错,就是脆弱。 在王氏表哥的心中,卫就好似一件传承了千年的精美玉器,华贵倾城却也脆弱无比,似是轻轻一碰就会碎裂。 难得遇到一个真正令他赏心悦目之人,护不住该如何。 笙歌眼中异彩连连,若说她对流传了几千年的琅琊王氏不好奇,那一定是假的。 可是,要去吗? 不去,本小仙女不去淌浑水。 “不了,有机会再去吧。” 笙歌声音平静的拒绝道。 闻言,王氏表哥高高悬起的心终于跌落,不知是轻松还是失落。 亏他还在心中预设了千万种可能,卫却果断的拒绝了他的邀请。 “也好。” 突兀的,王氏表哥蘸着水在桌子上写下来一个地址。 “每月一封信,这个地址。” 笙歌满头黑线,这是来到古代成为大美人儿卫也逃避不了写家庭作业的命运吗? 看着王氏表哥一脸严肃不容置疑,笙歌便知道自己没有拒绝的余地。 若是王氏表哥插手,笙歌没有机会能够逃离卫家。 逃不了就意味着她必须得按照卫父为卫设计的未来一步步走下去。 势不如人,不得不低头。 笙歌点头应下,说不出的乖巧,至于心中到底怎么想就没人知道了。 先离开再说吧。 …… 在王氏表哥的陪同下,笙歌来到书房见到了为父,开始提外出游学增长见识的事情。 果不其然,卫父断然拒绝。 卫父不允许他寄予厚望的卫脱离他的视线。 “姑父,我们谈谈吧。” 王氏表哥漫不经心的夺下卫父手中的玉器,冷冷的说道。 “卫,你先出去吧。” 明明这是卫家,可王氏表哥却比笙歌表现的还要坦然和有底气。 笙歌很是怀疑这个世界她是不是运气爆表遇到了金手指。 她本以为自己病歪歪的会很是艰难,没想到王氏表哥横空出世替她解决了许多麻烦。 笙歌默默的退出书房,站在花架下,开始思索王氏表哥的好意究竟为何。 难不成慧眼识珠,发现了她是个小仙女吗? 这也不是没有可能…… (w`) …… ……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这个世界是要直播被人宠着吗?被表哥宠,被未婚妻宠?花式虐狗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虐的就是你…… 浪九九:主播,被宠着是什么感觉呢。 笙歌凝眉,仔细思量着,被宠着的感觉还真不错。 必须得承认,王氏表哥待她极有耐心,比她的便宜父亲好多了。 之前的世界要么是被揍,要么就是做别人的金手指,被宠着的确是一种新奇的体验。 如果她能够别这么弱不禁风,这个世界就更加美好了。 北城南笙:还是兄弟情吗? 余生菇凉:看着养眼就好…… 笙歌在花架下找了个凳子坐下来,托着下巴,微眯着眼睛。 卫父同意最好,不同意,想办法偷溜就是了。 只不过逃跑那是下下策。 能光明正大,谁愿意偷偷摸摸。 笙歌打着盹,时不时瞟一眼门口,希望王氏表哥能够带给她一个好消息吧。 门开了…… 王氏表哥脸上依旧是和煦的笑容,看不出喜怒。 笙歌真想看看这张温润如玉的外表揭开之后,王氏表哥是什么样子。 “游学可以,时常捎信回来。” 卫父虽看着依旧有些不快,可眼睛深处皆是满意。 王氏表哥居高临下的揉了揉笙歌的脑袋,快步离开了卫家。 真是没有想到,有朝一日他竟然会为了一颗棋子做交易。 不过,卫家是不是太贪心了些。 卫父虽不满卫离京,但想到自己刚刚得到的,卫离京也就显得无足轻重了。 笙歌小跑着追上王氏表哥,气喘吁吁的揪着对方宽大的袖子。 没事走这么快干嘛,显摆腿长吗? 哼(ノ=Д=)ノ┻━┻ “表哥,你是与父亲做了什么交易吗?” 笙歌斩钉截铁的问道。 看卫父的表情就知道卫父收获颇丰。 被宠着,不意味着她喜欢欠人人情。 孱弱不是怯弱的理由。 “小打小闹而已,你不必放在心上。” “明日我便要返回琅琊了,再见不知何时,记得多写几封信就好。” 很多时候,面具戴久了,是不是也会融入血肉。 第三百一十四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五) (十五) 就好比现在,哪怕心中有万千怒火,对上卫,他依然可以皎洁温润,做一个柔和至极的谦谦君子。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 他清楚,自己从来都不是一个出淤泥而不染,谦和宽容之人。 只是他也清楚,这是最适合琅琊王氏贵族子弟的一张面具。 似卫这般脆弱还有些简单到愚蠢的人,在勋贵之家已经甚是少见了。 物以稀为贵,毕竟是自己曾经选中的最易掌控的棋子。 哪怕现在更蠢了,他也理应护着点儿。 小打小闹? 笙歌凝眉,为什么她觉得王氏表哥的话分外不可靠呢。 “我会的。” 笙歌重重的点了点头。 她算不得好人,但也知恩图报。 无论王氏表哥出于何种意图帮她,她都会牢记这份恩情。 光明正大的在外游学总好过东躲西藏犹如老鼠过街的日子吧。 若她还是之前徒手搏狼的强大,那么她自是不惧在外闯荡。 只可惜,她现在是卫。 美则美矣,却体弱多病。 认清现实,是最大的清醒,也是最大的幸运。 笙歌从不会盲目自信,许是大圣的存在让笙歌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保重。” 王氏表哥意味深长的说道。 他付出代价为卫谋来了光明正大的自由之身不再受卫家桎梏,亦不必按照卫恒所规划的一生按部就班。 他第一次烂好心,希望卫活的长久点儿。 如果刚刚离家就撒手归西,岂不是白白让卫恒得了便宜。 说真的,他着实不愿参加卫的葬礼。 长命百岁最好,能够看着他厮杀出一条血路荣耀一生,更好。 卫的存在仿佛就是在证明他不是个泯灭人性的残暴之辈。 嗯,他也是有好心的。 至于为什么帮卫,他已不想深究,就当是他也是个好人…… “表哥,你亦是。” “我不能与表哥并肩作战助表哥一臂之力,但他日若是表哥达成心中所愿,我一定会美酒一壶,千里相贺。” 笙歌不是白痴,自是知道王氏表哥心有宏愿。 正义是非她不愿道诉,乱世之中,有人求自保,有人求高位,有人求天下大权。 所求不同,无可厚非。 王氏表哥微微一笑,果然,卫家明珠还不算太傻。 至于能不能并肩作战他并不看重,卫如此脆弱,还是激情山水做个逍遥人比较好。 “也祝你达成所愿。” 这话听着虽敷衍,但也绝对是王氏表哥最简单真诚的嘱咐。 乱世之中,心随所愿已经是最大的幸运。 …… 王氏表哥一走,笙歌谢绝了卫父要举办践行宴,诚邀京都名士前来参宴的想法。 游学而已,有什么好庆祝的。 被笙歌拒绝,卫父脸上也不见恼怒,反而拍了拍她的肩膀说了一句不错…… 什么不错? 笙歌勾勾唇角,样貌不错,还是与王氏表哥交好不错? 王氏子弟无数,手掌实权的寥寥无几,可她偏偏就入了王氏表哥的眼吗? 真是好笑啊。 琅琊王氏,天下第一望族,手中赚钱的营生和特权自是无数。 她的游学为卫家带来了暴利,当然是称得上一句不错了。 ┗┃·■·┃┛ 笙歌的笑容逐渐变得嘲讽。 所谓的父子亲情慈父之心其实远比不上整个家族的飞黄腾达。 呵,怪不得王氏表哥曾经隐晦的告诉他莫要抱太大期望。 笙歌站在卫府门外,看着金光灿灿的卫府两个字,眼神淡漠。 此次离开,除非她有了自保之力不会受制于人也不会再拖累他人,否则她绝不会再踏足京都,回到卫家。 弱者啊…… 她现在是个弱者。 笙歌深深的看了一眼这个她曾经叹为观止的奢华之地,转身头也不回的坐车离开。 嗯,车是王氏表哥多送,比王氏表哥那一架过之而无不及。 马车徐徐的前进着,四角的铃铛幽幽的响动着,似是要把笙歌拉回另一片时空。 熟悉清幽的香味时时刻刻萦绕在鼻尖,使得笙歌并不觉凄清。 此次游学外出,笙歌一共带了小厮侍卫共八人,一来照顾生活起居,二来保护自己。 谁让她现在是个弱鸡呢。 至于这八人之中有没有卫家的眼线,笙歌并不在意。 反正她带着不少银子,而西晋又有百万奴隶,难不成一路走来她还培养不出自己的心腹吗? 身体弱不代表她就得混吃等死。 毕竟她要看着王氏表哥达成心中所愿,千里相贺呢。 离开卫家,她就是一个崭新的她。 ……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个世界主播是要做旅行主播了吗?可是我想看点儿激动人心的啊。 主播:旅行不好吗?鸟语花香山涧清泉皆是美的像一幅画。 主播:唉,就当是免费为你们洗洗眼睛了。 哼,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不仅污还腐,可就就是得看看大自然的美景,涤荡一下灵魂了。 浪九九:主播无时无刻不在怼我们。 …… 事实证明,旅行真的不好…… 身处歌舞升平的繁华富贵之地,便以为这个世界处处光明富庶,却不曾想哀鸿遍野,奴隶处处皆是。 笙歌好像真真体会了一把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景象。 这究竟是个怎样的时代…… 一鞭子一鞭子,笙歌亲眼看到在火辣辣的太阳下,身穿盔甲的士兵骂骂咧咧的甩在体弱年老的奴隶身上,也亲眼看到重伤的奴隶被人抬着随意扔到了乱葬岗。 就像是提前约定好的一般,身体刚刚被扔下,就有铺天盖地的乌鸦飞下来分食。 一桩桩,一件件,皆是在挑战着笙歌那本就有些坍塌的三观。 其实,她曾经以为得多么光明,这个社会就有多么黑暗残酷吧。 奴隶只是一方面…… 其实也难怪,会有奴隶起义,会费尽心思推翻这个王朝。 这是一段连续数百年的混乱时期。 笙歌的心沉甸甸的,她做不到达则兼济天下,如今她能做的唯有穷则独善其身,不同流合污。 时代如此,该如何评判对错? 笙歌不知。 于是,笙歌动笔写下了自己自游学以来的第一封信。 信的开头是表哥二字。 第三百一十五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六) (十六) 笙歌心头的困惑需要有人来解,她甚至需要有人打破她眼前的迷障,告诉她前路在哪里。 她本想着独善其身,可是在她救下第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婴儿时就知道,她做不到独善其身了。 笙歌很是恼怒自己的心软。 明明决定了只是过客,不会再沾染是非人情,可为什么偏偏管不住自己的手呢。 是那双迷茫还不知世界险恶的眼睛,还是耳边接连不断的哀嚎声。 她看到的,与她在京都卫家所以为的是完完全全两个世界。 她一直告诉自己的都是做能力范围之内的事情,不要自找麻烦。 更不要说她现在只是个弱鸡,唯一能够凭借的就是卫家公子的身份。 这样一个身份其实就如同雨中浮萍,看似是救命的希望实则无依无靠。 何去何从…… 进一步,从此等待她的就是刀光剑影,尔虞我诈,甚至是朝不保夕。 退一步呢? 游山玩水,恣意洒脱,不理俗事,做一个自在人。 只可惜,在见识了这惨烈的现实后,她好像再也做不来自在人了。 笙歌知道,她做不到无动于衷,她的那颗心其实一如既往有柔软的部分存在。 她退不得,却又看不到前方在哪里。 笙歌苦笑,她应该是最失败的穿越者了吧。 呵,怪不得她没有主角光环,那是因为她从来都没有一颗主角的心。 她本软弱…… 这是笙歌第一次客观的评价她自己。 她没有一往无前的决心,甚至找不到一定要变强的信念。 穿梭数个世界直播,她真的有努力想要改变过什么吗? 不曾…… 她看不到的前方,看不透的迷雾,需要有人给她指一次方向。 “把信即刻送出去。” 笙歌封上信封,递给了身边的侍卫。 今天的夜格外黑,只有少数几颗星星散发着微弱的光芒。 笙歌觉得自己还真是失败,想要做些什么的时候,心中的第一个想法竟然是若是大圣在这里定然可以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找依靠么? 这种依赖要不得啊。 “哇哇哇……” 响亮清脆的哭声打破了夜的寂静,也驱散了笙歌的自我怀疑和自我厌弃。 笙歌披上大氅,匆匆去了另外一间屋子。 这是临时租下的院子,算不得舒适贵气,但胜在干净。 乳娘怀中的孩子瘦小孱弱,有那么一刹那让她想起了阿毛。 心软是种病啊…… “公子,是老奴照顾不周,打扰公子休息了。” 奶娘是笙歌慎重考虑之后买下的。 乱世之中,她救下了这个孩子,免了一死,那就好人做到底吧。 王氏表哥帮了她,她帮了这个孩子…… “无碍,我来吧。” 在奶娘的震惊下,笙歌动作熟练的把孩子抱在怀中。 许是识得了笙歌身上的气味,哭闹不休的孩子打了个嗝儿,停止了哭泣,睁大眼睛看着笙歌。 许是因为瘦小,所以眼睛看起来格外大,再加上刚刚被泪水冲刷,很是明亮。 “真乖。” 笙歌伸手戳了戳孩子的脸,眉眼弯弯。 无论什么时候,孩童都能带给笙歌片刻的宁静。 “看来还是公子与小少爷有缘……” 奶娘在一旁讪讪的笑着。 她千哄万哄,可这孩子就是不依不饶的哭着。 谁曾想,卫公子一抱,立刻不哭。 看来人和人之间还真是有缘分这一说的。 “你先下去吧。” 笙歌抱着孩子坐在软榻上,逗弄着这个小孩儿。 有缘吗? 若是有缘的话,为何她没有来不及救下孩子的母亲呢。 生离死别每天都在上演,她为何独独对这个孩子心软了呢。 她虽救下了这个孩子,可却真的没有想好让这个孩子以何种身份留在她身边。 小少爷? 不错。 就当是收个义子了。 反正卫父不是一直催着她定亲大婚吗? 现在她一步到位有了儿子,卫父应该会更开心吧。 笙歌贱兮兮的想着。 该叫什么名字呢。 既然要当成儿子养,她这个做父亲的总该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啊。 “卫知秋。” 卫知秋,挺好。 笙歌呢喃着重复了几次,很是满意。 一叶落知天下秋不求闻达于诸侯,只希望你活有所得。 …… “公子,我们何时启程?” 随同笙歌一起外出游学的侍卫很是不解的询问。 他们在这座名不见经传的小城中已经停留半月了,这实在不像公子的风格。 “不急,再等等。” 等什么…… 自然是等王氏表哥的回信。 “游学不急在这一时片刻,怎么,看腻了这小城中的风光了吗?” 笙歌一边烹茶,一边笑意盈盈的问道。 小城虽小,但特产不少,这也勉勉强强算是苦中作乐了吧。 “风光?” “公子,您是在说笑吧。” 见惯了京都的富丽堂皇,小城的萧索实在是有些难以入眼,也真真是为难他们公子了。 公子自幼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仆从成群,何时受过这样的苦。 可公子却偏偏怡然自得,比他们适应的还要好。 就连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的身体看起来都越发健朗了。 最起码入秋以来,公子不曾染上风寒。 “何来说笑。” “城西的长华巷中有一家卖炊饼的,据说味道不俗,乃当地一绝,反正闲来无事,不如一同去看看。”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吸引她注意力的是炊饼二字。 这个卖炊饼的会不会也有一个漂亮小姐姐呢…… 侍卫:“……” 怎么办,公子越来越接地气了,如果老爷知道了,会不会砍了他们? 以前的公子是多么高高在上不染纤尘的谪仙啊。 唉,都怪他们照顾不周。 不过公子每一次发现的吃食味道都不错,所以,所以…… 所以他们还是去吧。 笙歌不伦不类的带着斗笠,坐上王氏表哥所送的马车前往了城西的长华巷。 嗯,她不是来吃炊饼的,她是来见漂亮小姐姐的。 …… “少主,卫来信。” 王氏表哥刚刚风尘仆仆进来,脱下大氅准备休息片刻,就听到手下来报。 “你唤他什么?” 王氏表哥眉头一皱,冷冷的说道。 第三百一十六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七) (十七) 是他御下不严,还说这些人压根儿就没有把卫当回事儿。 呵,再怎么说,卫都让他难得心软了,甚至不惜割地赔款只是为了让卫光明正大随心所欲。 直呼其名? 呵…… (><) 王氏表哥接过信,查看信封完好之后并没有立刻打开,而是气势逼人的注视着前来送信的属下。 “你唤他什么?” 王氏表哥把信放在桌子上,中指弯曲,一下一下撞击着桌面,不疾不徐的问道。 “卫……” “卫小公子。” 卫两个字差点脱口而出。 但随着少主的眼神越来越冷,求生欲强烈的侍卫硬生生改口了。 卫小公子…… 谁来告诉他,他去执行任务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 难不成卫小公子入了少主的眼,得了少主的青睐吗? “卫小公子?” 王氏表哥的眼神并没有回暖,甚至眉头也依旧皱着。 侍卫只觉得两条腿忍不住打颤,还是不对吗? 那要叫什么? 少主,您能明示吗? 他觉得自己的智商可能不适合留在少主身边了,要不他还是主动请求去外出执行任务吧。 “那你觉得卫公子,卫大公子是谁?” 王氏表哥饶有趣味的问道。 他抬举卫,那是他乐意,其他人又算什么呢。 本来最开始他在卫家选择的棋子就是卫,哪怕如今他舍了这颗棋子,也不意味着其他人可以上位。 卫家,他看重的自始至终只有一个卫。 侍卫:“……” 一段时间不见,少主为何这般阴阳怪气? 当初那个英明神武绝不说废话的少主哪里去了。 少主这是在强调卫的特殊吗? 侍卫狐疑的看了自家主子一眼,心想待会儿得去好好打听一下了。 “卫郎君?” 侍卫觉得自己委屈极了…… 一个称呼纠结半天,要不直接果断的来一句夫人来信了? 少主…… 少夫人…… 反正少主从不近女色,而卫长相也算得上阴柔美好。 “下去吧。” 王氏表哥挥了挥手,示意属下离开。 他就是让他身后跟着的所有人知道卫家他承认的只有一个卫公子。 侍卫揉了揉额头的汗,心有余悸的退了出去。 看来对于少主而言,卫很是重要。 …… 待属下离开之后,偌大贵气的房间中唯有王氏表哥一人,清雅的香气一如往昔。 王氏表哥并没有着急的把信打开,而是沐浴更衣之后才郑重其事的打开。 这可是卫的第一封信啊…… 他本以为卫当日应下也是敷衍,不曾想竟真的来了一封信。 卫的字…… 真难看…… 卫之前的字的什么样子呢。 自然舒展,灵动飘逸,年纪虽轻,但端端称得上一句大家风范。 现在呢,虽然也算得上是气韵生动,但总让人觉得幼稚。 字迹…… 一个人的字迹真的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吗? 王氏表哥翻出卫之前的字,仔细对比,无一处相似。 卫啊…… 王氏表哥心中有一个惊人的猜测,但却不敢说服自己。 扪心自问,好像令他心软的是如今的卫…… …… …… 远在千里之外准备敲响卖炊饼大门的笙歌惊呼出声。 终于察觉到自己忽略了什么? 字迹。 字如其人,卫从小练字,书法自成一派,她俗人一枚,怎么可能完完全全把卫的字临摹的别无二致呢。 更不要说写信那天晚上她思绪翻涌,自是不会顾及到很多细节。 露馅了…… 并且还是自己主动揭露的。 果然,晚上就是个让人胡思乱想的时刻。 “公子?” 侍卫看着自家公子突然苍白的脸,一颗心瞬间提了起来。 在这偏僻小城,若是公子发病,他们该如何是好。 “没事儿,敲门吧。” 笙歌勉强的笑了笑。 如今杞人忧天已经于事无补了,信恐怕早已到了王氏表哥手中。 她只能期盼着卫与王氏表哥之前从无书信来往。 只是,可能吗? 卫年少出名,明珠之称无人不知,书法更是一绝。 就算是不曾有书信,王氏表哥总归是见过卫的字的。 “公子,您身体不舒服吗?” 炊饼哪有自家公子重要。 “没事儿,就是想到了一些不开心的事情。” “多买点儿,就当是在路上当干粮了。” 心中藏着事情,笙歌说起话来便会少了兴致。 “公子是准备启程了吗?” 终于不用留在这个偏僻荒凉的小城了。 喜半参忧啊。 “嗯。” 启程吧。 万一她等了许久,最后等来的是捉拿她的兵马呢。 她不信王氏表哥,确切的说是她不信人心,她不能赌,也不敢赌。 本小仙女可是要长长久久的活着。 至于回信…… 笙歌利利索索的把短租的小院买下来,并且雇佣了一个年迈且聋哑的残疾老人看门代她收信。 她要做的就是远远的观望着,保证自己的安全。 …… 正在读信的王氏表哥并没有预料到在刹那的功夫,笙歌就想了那么多。 对于王氏表哥而言,他的确是好奇卫身上发生的事情。 但也仅仅是好奇罢了。 至于追究,抱歉,他没有那个闲情逸致。 只是,如果卫不是卫,他的重金岂不是浪费了。 王氏表哥一边揉着自己的鬓角,一边看着笙歌的来信。 慢慢的,脸上那种云淡风轻的笑容藏了起来,取而代之得是慎重。 卫迷茫了吗? 怎么做? 进一步还是退一步。 卫身体孱弱多病,进一步的话该如何躲开那些刀光剑影呢。 私心作祟,他反而更加希望卫退一步。 远离纷扰,远离勾心斗角,修身养性,静待盛世即可。 反正,只要他不死,琅琊王氏屹立不倒,卫就不会成为他人怜悯的对象。 难得的心软,他打算心软到底。 只是,他的私心,卫能够理解吗? 既然卫郑重其事的写下了这封信,那么心中必然已经有了思量。 卫求的不是指一条路,而是希望有人能够坚定的认同他进一步。 该如何回呢。 王氏表哥心中对跟在卫身后的侍卫多了几分恼怒。 游学,游学,能不能去富贵之地。 第三百一十七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八) (十八) 卫乃是在锦绣堆中长大的,从未见识过这世间黑暗,弱肉强食。 哪怕如今的世道着实乱了些,但繁华热闹的城池还是有不少的。 可为什么卫偏偏走了荒山野岭呢,还亲眼见到了乱葬岗的乌鸦分食。 脑子有问题么…… 惯会装的温和儒雅的他都忍不住要爆粗口。 之前,他只想着成全卫的心愿,脱离卫家的桎梏,却忘了,桎梏同时也是一种保护。 身体孱弱的卫,鲜少离家。 大多数都是游玩或是参加清谈会,自是不知世道凶险的。 该怎么说呢? 卫看起来是高山白雪,可望而不可及,可也因为心思剔透纯澈,所以才会有一颗为国为民的心。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 真是没有想到卫竟还存了这样的心思。 怎么办,他竟有些后悔让卫见识了黑暗。 不过,既然卫想要进一步,那就进一步吧,他倒要看看这个需要他保护的表弟能够走到哪一步。 不是棋子,也可以是合作伙伴啊。 当然,最重要的是卫可以走到与他平等相视的那一步。 他愿意给他时间,愿意给他尊重。 前提是,卫没有英年早逝。 于是,王氏表哥开始提笔回信。 当然,他再一次对卫发出了盛情的邀请,邀请卫到琅琊王氏。 琅琊乃是锦绣成堆的奢侈之地,如此一来,卫也不必再见到那糟心的一幕幕。 还是私心作祟啊。 虽说他肯定了卫想要前进一步的想法,但还是希望他能够独善其身。 “王初,进来。” 他收下有四个可以独当一面,既可运筹帷幄,又可决胜千里之人。 王初是四人中性格最为跳脱的,想来能够与卫相处融洽。 王初也就是刚才那位倒霉侍卫。 “少主……” 王初恭恭敬敬的请安。 少主这是打算旧事重提,好好操练他一番吗? 不要啊,他打不过少主…… 作为一个护卫竟然不敌自己要保护的少主,真真是一件让他无语至极的事情啊。 “交给你一件重要的事情。” “带着你的人,带着这封信,去寻卫,之后就留在他身边,保护他。” 既然卫有了想要前进一步的想法,他也不能视若无睹。 脆弱的表弟,还是得护着。 “少主?” 王初有些不明所以。 他自幼跟在少主身边,因忠诚聪慧屡建奇功被赐了王姓。 “卫……” 王氏表哥也不知该如何说。 “卫很重要,所以你得护着。” 如果不是他脱不开身,还要在这锦绣堆中挣扎谋夺想要的东西,他说不定都会自己前去。 卫身上秘密很多,所以呆在卫身边应该会很有趣吧。 卫很重要…… 王初觉得自己的脑子好像越发的不够用了。 少主这句话到底是想表达什么呢。 “属下领命。” 就算心有疑惑,王初依旧诚心实意的接受了任务。 少主的话,绝不违逆。 “即刻启程,莫要耽搁。” 不要让卫等久了。 在王氏表哥心中,卫一直都是脆弱无比,就好似轻轻一捏就会散架一般。 真是好奇,如此脆弱的人能够走到哪一步啊。 必须得承认,他心中是有些许期待的。 “是。” 王氏表哥把笙歌的来信整齐小心的放在一个木匣子中。 看到空空的木匣子,他的第一想法就是也不知卫写给他的信能不能装满这个木匣子。 若是装满的话…… 那,那他就再助他一臂之力。 割据一方的诸侯也不知卫会不会喜欢。 …… …… 笙歌并没有走很远,而是在安全的地方静静观望。 她要确定王氏表哥的态度,若有可能,对于曾经施恩于她的人,她着实不想敌对。 “公子,今日有一队人马前往院子,带头的是王初。” 王初? 王氏表哥的得力干将吗? 一队人马? 这是要捉拿她回去,然后严刑拷打吗。 笙歌秀眉紧蹙,有些拿不定主意 该不该露面呢。 再等等…… 笙歌在这里发愁,可是比笙歌更愁的是王初。 他是带着少主的任务而来,如今却连卫郎君的面都见不上。 卫郎君这是在跟少主玩捉迷藏吗。 他不知信的内容,更不知卫的字,所以现在最懵逼的就是王初了。 可能他与卫八字不合吧。 身为少主的得力属下,自然不可能是草包,寻着蛛丝马迹找到卫并不难。 更不要说护短的少主早就在卫身边留了自己人。 但是,他有些捉模不透,少主的护短,护的是他,还是卫郎君。 执行个秘密任务,感觉整个世界都变了。 在内应的帮助下,王初顺利的找到了笙歌。 “卫郎君,这是少主的回信。” 单膝跪地,双手举信的动作,让笙歌明了王氏表哥的态度。 她不清楚王氏表哥是真不知还是装不知,但不为敌就是最好的结果。 身边有内应,她何尝不知。 就算她看不到,也有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在看热闹。 之所以一直没有出手清理,不过是因为这些人没有做出真正伤害到她的举动。 哪怕是内应,也在尽可能照料着她。 离开卫家时,她就预料到了自己会被监视,要不然不管是卫父还是王氏表哥都不会心安。 所以,她一本正经装傻就好。 “表哥可还好?” 笙歌亲自扶起王初,礼貌性的问道。 “少主一切安好。” 少主…… 笙歌注意到王初的称呼,眼中悄然闪过震惊。 少主与公子是性质截然不同的两个称呼 凡是王家公子皆可被称为公子,可少主却是真真正正的奉王氏表哥为主。 这队人马训练有素,很是不俗。 少主啊,她何时才能收拢训练好自己一批人。 如今身边的人唤的除了公子便是郎君…… 王初并没有多言,而是脊背挺直沉默的站在一旁等待着笙歌的吩咐。 卫很重要…… 时至今日,他依旧没有想明白重要是重要在哪里。 少主手中重要的棋子吗? 还是说卫真真在少主心中不一样了? 做侍卫,好累…… 不仅得把少主吩咐的事情做好,还得揣摩心思…… 第三百一十八章想活长久的卫玠(十九) (十九) 好怀念当初那个说一不二的少主啊。 笙歌回到房间打开信,心中从头至尾都不曾提到关于字迹的问题。 这个结果还算不错。 王氏表哥的字严谨锐利,笔力雄健,有横扫千军万马之势。 谁能想到看起了温和儒雅如沐春风的王氏表哥其实有大野心呢。 邀她到琅琊王氏常住吗? 笙歌知道,王氏表哥相邀是想给她一处安身立命之所。 可是,她这人矫情。 她人给予的,一来不安心,二来不放心。 对于王氏表哥的这个提议,笙歌一笑置之,不曾放在心上。 笙歌认真的看着信,看到王氏表哥半是戏谑,半是认真的话语,眉眼弯弯。 王氏表哥的意思很简单,人生苦短,想做便去做。 成败与否,不重要。 不重要吗? 在笙歌心中,开弓没有回头箭,不成功便成仁。 屯兵百万,逐鹿天下,她不敢想。 但割据一城,自保的同时给予他人庇护总是可以的。 至于王初,她留下了。 她不是不知好歹之人,一个谋略功夫皆不俗的属下对她来说可遇不可求。 她没有那么多的时间劳心劳力的等着。 多么希望此刻小小的一个雪球他日能够成为雪山,让人忽略不得。 笙歌打开门,王初依旧站的笔直,但眉间的疑惑却是越来越浓。 少主的态度过于奇怪,身为属下,主心难测啊。 “王初,自今日起你便留在我身边助我一臂之力。” 说话的功夫,笙歌轻咳了两声,苍白的面颊上多了两坨红晕。 她的身子是在逐渐变好,但依旧是个病秧子,不如正常人那般强壮。 其实,对于这副弱不禁风的身子她已经预料到了。 本以为断了药,她就可以一点点恢复,可是现实让她知道,那些药已经从根本上损害了她的免疫系统。 所以,再养,她依旧是个弱鸡。 王初连声应下,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卫。 这身子有点儿弱啊…… 看样子应该是成不了主母了。 依少主强势果断的性子绝对不会看上向卫这样弱小的白面公子。 啧啧啧…… 他怎么能够怀疑英明神武的少主会对卫动了心思呢。 一定是卫还有利用价值,或是少主觉得无趣了,想要体会一下表哥表弟一家亲? 不知为什么,理智告诉他这样的猜测是正确的,可是心里总有一个声音在悄悄的说着,别自欺欺人了,少主就是对卫动了情。 何时见少主待人如此宽厚过。 别看少主在外人面前儒雅至极,可他们这些陪着少主长大的人才知道少主最是狠心冷漠。 能够在轻笑中毫不留情的覆灭一个家族,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有好心呢。 卫…… 求生欲再一次发挥了作用,王初决定要按照对待当家主母的态度来对待卫,以免少主再冷冷的来一句你唤他什么…… 难啊,做侍卫难,做少主的侍卫更难,尤其少主现在貌似还对一个男人有了心思。 不过,必须得承认,卫的容貌没有丝毫瑕疵,当得起世人送他的那句卫家玉树,卫家明珠。 卫的美是那种集天地灵气于一身的钟灵毓秀,别说男子,就是琅琊王氏的女郎中都寻不到一人能与卫媲美的。 静静站在那里不言不语时,犹如高山之巅百年不化的冰雪,剔透高冷冷艳。 但若是开口,眉眼弯弯时,通身的疏离和冷漠就化为了夜间皎洁的明月,让人心生向往。 站在这个角度,少主的决定的确是可圈可点的。 在他心中,卫的容貌早就跨越了性别,所以才会一开始就怀疑少主是不是对卫动了不该有的心思。 哪怕世人如今肆意洒脱,但依旧不能光明正大的接受断袖之癖。 而卫的性子也绝不是委曲求全,若真如他猜测一般,少主和卫又该何去何从呢。 唉,想多了。 明明他是个跳脱的性子,却偏偏被少主逼成了个深沉大妈。 “公子放心,属下定会竭尽全力助公子达成所愿。” 嗯,表忠心很重要。 “多谢你家少主。” 笙歌讪讪的笑了笑。 应该是你家少主…… 这句话在王初的唇齿间划过,差点儿脱口而出。 呃,他不能作死,刚刚来到卫公子身边,他得给卫公子留下一个好印象。 万一卫公子真的成了当家主母,到时候少主想罚他,他也算是有靠山了。 作为一个智者,得懂得深谋远虑。 “哇哇哇……” 婴儿的啼哭声在这座略显简陋的小院中响起。 王初:(д`) 难道,难道少主这么强,与卫公子连孩子都有了…… 呸…… 王初觉得自从他开始猜测少主和卫公子的感情,他的智商直线下降。 两个男子,如何孕育后代。 不行,为了挽留他为数不多的智商,他得告诉自己这是纯纯的兄弟情。 兄友弟恭,弟弟有难,哥哥相帮,多么正常。 嗯,正常。 笙歌微笑表示着歉意,然后转身抱着知秋才重新出来。 她的儿子,没什么见不得人的。 “卫公子,这是?” 浓浓的好奇心就像是猫爪子在不断挠似的,最终战胜的理智。 于是,王初有些迫不及待的问道。 “我的儿子,名唤知秋,以后你唤他小公子就好。” 笙歌捏着知秋慢慢胖起来的小手,眉眼弯弯,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笙歌觉得自己可能有恋手癖,不恋美人的纤纤玉手,也不恋男子的骨节分明,单单喜欢婴儿肉嘟嘟滑嫩嫩的小胖手。 这该如何是好呢。 笙歌觉得自己的品味清奇极了,怪不得只能做泥石流。 我的儿子…… 这是什么意思? 王初觉得自己的脑子有些卡壳,短暂的失去了思考的能力。 卫卫公子竟然有儿子了…… 呃,那他们少主该怎么办,岂不是只能做继室? 卫已经及冠,有后很是正常,只是一直未曾听说过卫大婚,所以他就从未往这方面想过。 没有明媒正娶的妻子,小妾通房总归是可以有的。 毕竟像少主那样清心寡欲洁身自好的还是少数。 第三百一十九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 (二十) 少主身为琅琊王氏子弟,既有荫蔽,同时有文武双全,智计无双,凭着一人闯出了一片天地,想要献身的女子犹如过江之鲫。 可偏偏从不见少主碰一人。 怎么办,突然感觉有后的卫配不上冰清玉洁的少主了。 少主眼睛里不容沙子,这条路,看来是漫漫无归期了。 唉,少主难得对一个人好,容易吗? 如此一来,王初看向知秋的眼神就有些复杂了。 很可爱,但是怎么就不是少主和卫的孩子呢。 不开心啊。 (w`) “没想到卫公子年纪轻轻就做了父亲,不知小公子的母亲是哪家小姐?” 王初不死心的问道。 其实还是可以拯救一下的。 笙歌狐疑的看了卫一眼,真是没想到表哥派来的人竟然好八卦。 这么八卦,表哥能受得了吗? 表哥不会是自己受不了王初这性子才扔给她的吧? 笙歌觉得自己真相了。 “死了……” “这是公子的义子……” 笙歌与乳娘同时开口。 呵呵哒,乳娘这是专业拆台吗。 说实话,她并不打算大肆宣扬知秋的身世,安安静静做卫的儿子不好吗? 虽说她是个弱鸡,但也一定会护好自己的儿子。 义子…… 得到答案的王初蓦地松了一口气,他就说还可以拯救一下的。 哼,虚惊一场吧。 “不知公子家中可有通房小妾之流?” 王初知道自己问出这个问题很是不合适,但是身为一个好属下得时时刻刻谨记为少主分忧。 如果没有的话,皆大欢喜。 如果有的话,他就去悄悄处理了。 笙歌凝眉,这王初是在查户口吗? (><) 本小仙女怎么觉得王初问的有点儿多呢。 “自幼身体虚弱,修身养性还来不及,怎么可能会有通房呢。” 话说到一半,笙歌话锋一转“只是不知道这与王侍卫有何关系,难不成能不能成大业还得看看有没有通房小妾?” 笙歌似笑非笑的看着王初。 “……” “属下失言,还请公子责罚。” 王初认错态度良好的跪在了地上。 他总不能说提前替少主勘测好敌情吧。 明明派个人去查就能详详细细的知道,为什么脑子抽的非要当面问出来呢。 一定是他智商下降了。 “你不会喜欢本公子吧?” 笙歌的这句话如同神来之笔,狠狠的砸在了王初的心头。 卫公子,您还能稍稍矜持一下吗?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问出这个问题不觉得有些羞涩吗? 喜欢卫? 他不敢啊。 只是他还来不及开口证明清白,就听到卫继续说道“虽说本公子没有妻妾通房,但不意味着本公子喜欢男子。” “嗯,本公子喜欢漂亮小姐姐。”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所以你就别打听了,死了这条心吧。” 随同笙歌从卫家而来的侍卫小厮憋着笑,而王初则是一脸懵逼。 不是说好卫家明珠高贵冷艳吗? 抱歉,他只看到了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智障。 “公子误会了。” “属下真的是一时好奇究竟是何等风华的女子才能配得上公子。” 哼,再风华绝代,也比不上少主。 本来在王初心中一直想的都是卫配不上少主,可现在才发现一头热的很有可能是自家少主。 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不用多风华,让你看看。” 笙歌命人从房间里拿出一张潘金莲小姐姐的画像递给了王初。 “本公子就喜欢看这个漂亮小姐姐。” 画像上的潘金莲没有最开始的轻浮弱小的浪荡,唯有璀璨淡然,绝世风华。 犹如一块儿被世间一等的精巧工匠打磨出的珍品。 很美,很妖娆,却让人不敢亵渎。 王初只觉得自己的心轻轻的颤抖了两下。 这样的风情,这样的绝色,世间难有人相媲美。 一个卫家明珠,一个绝世珍品,的确是金童玉女,天作之合。 王初偷偷的看了一眼卫,发现卫看向画像时眼神柔和,带着怀念,便知道这个女子与卫是有故事的。 “不知公子可否……” “不能……” 不待王初说完,笙歌就断然拒绝了。 潘金莲小姐姐的画像,谁都别想染指。 王初的心又往下沉了沉,卫如此在意,少主的胜算岂不是更低了。 他本来还想着寻个机会把这副画交给少主,知己知彼才能百战不殆啊。 “王侍卫,少八卦。” 王初满头黑线,他这是被华丽丽的嫌弃了吗? …… 接风洗尘宴后,王初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 哼,卫公子竟然连信都不给少主回,真是有些替少主不值啊。 不行,他得给少主去封信,告诉少主卫思慕一个倾世容颜的女子。 正好他还记得画像中女子的长相,这就画出来随同信一起带给少主。 王初起身挑亮烛火,铺纸研磨,可是画来话去都画不出一个正常的人形。 呃……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他其实也是个灵魂画手呢。 如果让他把美人儿的骨架子画出来,说不定他还能画的更好。 “进来……” 王初猛地拽开门,对着一旁藏在大树上警戒的人喊了下来。 “老大?” 老大三更半夜不睡觉是要装文雅吗? “把今日卫公子画像上的女郎画下来。” 王初略有些烦躁的说道。 (#Д) 被王初唤进来的小侍卫一脸惊恐,原来老大辗转反侧睡不着觉是因为思慕啊。 只是看上了卫公子的心上人,这是不是有些不好。 “老大,君子不夺人所好,你这样是不是有些不妥……” 小侍卫试探着说道。 王初黑脸,他为了少主还真是忍辱负重啊。 不行,等下次见到少主一定要好好邀功。 “快点儿画,别嗦嗦的。” 王初啪的一巴掌拍在了小侍卫肩膀上,大声说道。 “哦……” 小侍卫嘟嘟囔囔的说道。 小侍卫虽不似王初的灵魂画手,但画出来的人像确实与笙歌手上的那张相差甚远。 王初拿着新鲜出炉的画像长吁短叹,就好似是个失意青年。 这幅画像要不要给少主呢? 第三百二十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一) (二十一) 倒不是说他后悔替少主刺探敌情了,他着实是怕这幅有些不符合实际的画像误导了少主,然后让少主错估了情敌的实力。 万一,他只是说万一…… 万一少主真真对卫动了心思,而卫却心系着画中美人可如何是好。 嗯,为了少主的终身幸福,他决定冒着生命危险去偷画了。 以他的身手,一定能神不知鬼不觉的把画偷走。 夜深人静,三更已过,所有人皆进入了熟睡。 王初手脚麻利的离开自己的房间,仔细观察之后,蹑手蹑脚却又非常利索的进入了笙歌放画像的房间。 王初本以为会有多幅画像,不曾想只有他白天看到的那一幅惊艳了所有人的画像。 偷还是不偷…… 王初咬咬牙,正准备下手,身后却传来了凉飕飕的声音。 “你要做什么?” 王初猛地转身,黑暗中不知何时站立了一个身材纤瘦之人。 “卫公子……” 王初没有试图狡辩,他好奇的是卫公子怎么悄无声息的站在了他的背后。 “表哥送你来,是让你夜半三更做贼的吗?” 笙歌不疾不徐的点亮了烛火,照亮了这一室的漆黑。 王初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他好像给少主抹黑了。 其实,在最开始他是可以打晕卫公子的,只是他想到若是伤了卫公子可能面临的结果,就怂了。 他没有胆子去挑战少主的耐心。 “你想偷画?” 笙歌的视线顺着王初的手看到了挂在墙上的画像。 潘金莲漂亮小姐姐…… 王氏表哥手下的人难道自制力都如此差吗? 嫌弃…… 莫名嫌弃,现在退回去还来得及吗? 王初真的是表哥信中描述的那个聪颖果断屡建奇功的心腹吗? 假的吧。 其实真的王初已经被掉包了吧。 “卫公子,属下一时鬼迷心窍,做出了此等冒犯之事。” “请卫公子责罚……” 王初也不再狡辩,被当场抓包,哪还有什么脸狡辩。 跪在地上低着头的王初,映入眼帘的是一双秀气可爱,白皙如玉的脚。 许是因为地面有些凉,脚趾在不自然的挑着。 呃…… 他终于知道自己所犯大错是什么。 卫公子今晚宿在了书房,偏偏他还不知道。 “你确实鬼迷心窍,本公子倒有些怀疑表哥送你来的目的。” “表哥对我不放心吗?” 笙歌着实不愿用这样的恶意来揣度王氏表哥的用心。 王初的脸因为笙歌的这句话变得煞白。 如果因为他今天的冒犯之举,使得卫公子对少主生了嫌隙,他难死难辞其咎。 本来,这样低级的疏漏是不应该发生在他的身上的。 可为什么仅仅是偷画这样一件小事,却被当场撞破呢。 轻视吗? “卫公子,少主待您绝无恶意,偷画是属下自作主张,不是少主示意。” “公子如何责罚,属下都无半句怨念。” “但请您莫要误会了少主。” 王初一直挺直的脊背终于弯了下去。 他可以无所顾忌,但少主的心思他不得不放在心上。 “偷画都偷不好,让本公子如何信任你。” “你确定你能助本公子一臂之力吗?” 笙歌有些忍受不了地面的冰凉,小步跑着坐在了软榻上,严严实实的把脚包了起来。 寒从脚起,差点儿忘了自己是个病秧子。 王初眨了眨眼,总感觉画风不应该是这个样子的。 卫公子是在嫌弃他办事不利吗? 呃…… 跟他想的不太一样啊。 “这次是意外……” 偷这幅美人画像,还是卫公子的心上人,他本就有些踌躇不安。 再加上少主对卫公子的心思也只是他一人猜测,无法证实,所以做这事儿时他才会徘徊犹豫,心不在焉,以至于不够细致。 “意外吗?” 笙歌似笑非笑的看着跪在地上的王初。 王初初来乍到,这是他第几次道歉了。 “你到底是鬼迷心窍还是色迷心窍?” “怎么,你也对本公子的漂亮小姐姐动了心思吗?” 笙歌目光如炬,若仔细看就会发现眼神中并无太多嫌弃。 漂亮小姐姐盛世美颜,一见倾心再见难忘的不计其数。 “属下不敢。” 王初心中没底,有些搞不清楚卫究竟想做什么。 “那你说说既然你不曾色迷心窍,这三更半夜偷画是想做什么?” “难道是想为表哥提前收集些美人儿?” 笙歌声音中带着笑意,让人分不清是认真还是玩笑。 王初:“……” 卫公子的脑洞是不是有些太大了呢。 可是他该如何解释,如果说实话,可万一都是他自己都胡思乱想呢。 做侍卫难,做一个想当红娘的侍卫更难。 王初知错了。 “属下怕公子受骗,所以才想拿到画像,好好查一查。” “属下自知逾距,自请受罚。” 笙歌一听就知道王初没有说实话。 一个刚刚从琅琊王氏而来的侍卫,怎么可能设身处地的为笙歌着想呢。 说谎话都不会说,那王初还能干的了什么呢。 唉,怎么办,越来越嫌弃了。 “你是表哥派来相助我的,责罚一事还是你自己回琅琊禀明表哥,让表哥自做决断吧。” 不是笙歌小心眼斤斤计较,而是王初今晚偷画已经不仅仅是逾距那么简单了。 换句话说,王初被王氏表哥送到她身边,那么她现在勉勉强强也算得上是他暂时的主子。 严重点说王初此举是背主。 这样的行为不能纵容,若之后有样学样,她跟王氏表哥之间的嫌隙只会越来越大。 王初一颗心重若千金,被卫公子赶回了琅琊,这对于他来说就是最重的惩罚了。 在此之前凡是少主交给他的任务,他都毫无差错的完成了。 如今刚刚来到卫公子身边,就因为自作主张被赶了回去…… 他该如何交代呢? 面对少主他绝不敢有丝毫隐瞒。 愁啊…… “不知卫公子可否能将那幅画像暂借给属下。” (#Д) 笙歌挑眉,这是不是贼心不死…… “你想带回琅琊给表哥?” 笙歌一眼就看出了王初的心思。 一幅漂亮小姐姐的画而已,王初为何如此执着。 第三百二十一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二) (二十二) 尤其这画中人还不是此间世界人。 难不成一见钟情这种事情还真的让她给遇上了? 不对…… 若王初对漂亮小姐姐一见钟情害了相思病,就不会处心积虑想将画像带给表哥了。 难不成王初还真想查查漂亮小姐姐是何方人士? “借倒是可以借,但他日你必须给我一个解释。” 能让王氏表哥交口称赞的笙歌愿意给予一定的宽容和信任,哪怕王初自出现表现的就有些跳脱,不合她心意。 先是八卦,然后又半夜三更摸进房间,若是不知情的人,怕是会把王初当成采花大盗吧。 呃…… 怎么越来越觉得王初就是喜欢她了…… 自恋是种病,可她一点儿都不想治,怎么办。 “多谢公子成全。” 王初重重的磕头,然后把画像拿在手中,趁着夜色披星戴月骑马赶回了琅琊。 请罪要及时…… 笙歌一脸懵逼,她成全什么了。 万一王氏表哥也看上了漂亮小姐姐,她去哪儿变一个出来。 果然,画美人像这种爱好要不得,万一惹了他人思慕,岂不是单相思吗? 笙歌打了个哈欠,很是不雅的使劲搓了搓脚,待感觉到脚有温度之后,将就着在软榻上睡了过去。 也怪王初运气不好,来书房偷画,恰恰赶上了她宿在书房写计划书的时候。 像她这么懒散的人,夜宿书房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偏偏就让王初赶上了。 人倒霉了,喝凉水都塞牙缝。 一夜无梦,软榻虽有些小,但谁让笙歌是个病秧子,躺下也就是一小团呢。 因为怕冷,整个人更是蜷缩在一起。 …… “启程吧,继续走。” 游学依旧是游学之名,但是游学过程中她要开始滚雪团了。 “王侍卫长呢……” 跟着笙歌从卫家而来的人没看到王初便有些疑惑。 反倒是王家的那对人马一脸尴尬。 老大一来就干出这么惊世骇俗的事情,他们能说什么。 所有人都亲耳听到了卫公子说画中人是心上人,可老大还是撞着胆子厚着脸皮三更半夜去偷画。 也亏得是卫公子脾气好,要是少主在这里,怕是五十鞭子下去直接等会戒律堂学规矩去了。 “回琅琊去了,不等了,走吧。” 身后还跟着这么一堆王氏表哥的人,王初想回来还怕找不到吗? “……” …… …… 远在琅琊的王氏表哥从容不迫的发出一道道的指令,安排着手下人做事。 只是会在闲暇至极时不时看一眼木匣子,然后皱皱眉头。 他送给卫一队人马,难道卫还不写封信好好感谢一下他吗? 只希望王初别办砸,惹了卫的不快。 依他看,卫着实有些木讷。 明知他对他另眼相看,却还是傻乎乎的不知亲近。 若是其他人得了琅琊王氏的青睐,怕是一天一封信都会想办法套近乎。 笙歌:一天一封信是不可能了,本小仙女是一个不爱做家庭作业的人。 王氏表哥定定的看着木匣子,思考着究竟猴年马月才能装满。 难不成他迫不及待的想送卫一份封疆大吏的大礼吗? 王氏表哥闲暇的时候并不多,所以留给他胡思乱想的时间更少。 他相信卫,也相信王初可以很好的助卫一臂之力,却不知几天后等待他的会是灰头土脸的王初。 …… “少主,属下前来请罪。” 房门外,王初重重的跪在地上,双手捧着费尽心思从笙歌那里暂借来的画。 “少主,属下前来请罪。” 每说一句,王初就会磕一下头。 刚刚睡过去的王氏表哥听到王处的声音猛地惊醒,脚步如风的打开门。 “可是卫出了什么事儿?” 王氏表哥的头发散乱着,鞋子也没穿,身上穿着的唯有就寝时的中衣。 “卫公子无碍。” 王初看着眼前不顾仪态的少主,心中的思量又多了一分。 听王初说卫无碍,王氏表哥才反应过来自己如今是一副什么模样。 砰的一声门关上,门再一次被打开的时候,矜贵儒雅的贵公子出现在众人面前,就仿佛方才只是错觉。 “进来吧。” 王初一进门便自觉的跪下来。 “既然卫无碍,而你又风尘仆仆回来请罪,那就是你做错了什么。” “算算时间,你应该是刚去就被赶回来了吧。” 王氏表哥端坐在雕花木椅上,喝了口茶醒神,平静的问道。 “少主,属下有罪。” 面对少主,王初升不起任何的狡辩心思。 对少主,他又敬又畏。 王初把自己从笙歌手中暂借来那幅画双手捧着递了过去。 “这是卫公子的心上人。” 王氏表哥端着茶水的手僵了僵,很快,没有人注意到。 卫的心上人? 王氏表哥放下手中的茶水,用锦帕擦了擦手,接过王初手中的画像慢慢打开。 的的确确是个娇美无匹,容色绝丽,不可逼视的女人。 他关注的重点不是画中女子有多美,而是执笔之人多用心。 绘画在于形神具备,透过画,足以看出执笔人的认真。 “卫亲手所绘吗?” 王氏表哥勾勾唇角,意味深长的问道。 “是。” 王初定定的答道。 “这与你犯错可有关系?” 王氏表哥一边看着画中人一边问道。 必须得承认,画中女子倾城姝色,世间少有,倒也配得上卫的容貌。 只是卫清冷书生气,画中的女子则是魅惑天成,没想到卫心悦之人竟是这类人。 王初开始老老实实一字一句的讲述当天发生的事情,从找到卫到被赶回来,没有一丝一毫的隐瞒。 “我怎么不知你如此八卦呢。” 王氏表哥卷起画放在一旁,冷冷的问道。 他本以为会收到卫的一封感谢信,又能为木匣子里多一张信,没想到竟是王初灰溜溜的被赶了回来。 “属下以为……” 有些话实在是有些难以启齿。 他在心中自己思量那是他的事情,可若是说出来很有可能就会使少主大怒。 揣度人心,最难。 “你以为什么?” 王氏表哥揉了揉自己的眉头,尽可能让自己看起来没有那么动怒。 第三百二十二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三) (二十三) 他惯会装的儒雅温和,一张温润如玉眉眼弯弯的脸无往不利,自小就成了他在外的一张面具。 只要他愿意,何时何地,他都可以做一个和善宽容让人如沐春风的贵公子。 可是,现在他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心中的恼怒。 他不知是因为王初坏了事,办砸了他交代的差事,还是因为那幅已经被卷起来的画。 他知道,如今他笑不出来了。 这才离家游学多久,有了义子,有了心上人,还多了脾气和气性。 当初他是不是就不该助卫离开卫家。 只要他出手,卫一生一世都得困于卫家。 他本以为他事事迁就,卫对他会多几份信任。 难得的,他想体会一把表哥表弟的兄弟亲情,可没想到只是他一厢情愿。 卫的事情,无论大小,都没有想过与他商议一二。 心软的位置,好像一点点在慢慢的变硬。 “他可还好?” 见王初久不回答之前的问题,王氏表哥索性换了一个问题。 “卫公子身子依旧有些弱,当日属下刚刚见到卫公子,卫公子亦曾向属下打听少主是否安好。” 王初福至心灵的说道。 果不其然,王氏表哥阴沉的脸稍稍亮了些。 不论是客套话还是真心想问,有这句话最起码也代表了一个态度。 “你还是不想说吗?” 王氏表哥颇有些头疼。 最信任的属下明明知无不言言无不信,可现在却支支吾吾明显的不想回答。 说实话,王初这事做的很是让他为难。 “既然你不想说,下去领五十鞭子然后去戒律堂一趟吧。” 王初奇功无数,可功是功,过是过,功过不相抵。 也不知道经此一事,他还能不能对王初信任如常。 王初听出了少主声音中的萧索和冷意,心下大惊,少主这是怀疑他的忠诚了吗? “少主,是属下自作主张以为少主对卫公子看重,所以才想着防患于未然。” 王初咬咬牙还是将自己的猜测隐晦的说了出来。 他不怕少主的猜测,但怕少主对他失望。 看重? 王氏表哥凝眉,他对卫确实挺看重的,甚至都想着亲手捧一个诸侯之位送到卫面前。 只是,这看重与王初深夜偷画有何关系。 尤其是这画中女子还是卫的心上人…… 一个念头在王氏表哥脑海中闪过,就像是一条线,把所有散乱的话语连在了一起。 他懂了…… 他对卫的青睐让手底下的人以为他对卫动了心思。 怪不得王初那般难以启齿,毕竟断袖一事终究是有些上不得台面的。 呵,不近女色也是错吗? 王氏表哥微微的挑了挑眉,有些不解。 这怪他吗? 貌似不怪他。 要怪就怪卫长的雌雄莫辨了些。 “以后莫要自作主张了。” “下去领罚吧。” 王氏表哥随意的挥了挥手。 五十鞭子对于王初来说不在话下但戒律堂学规矩怕是会让他头疼。 少主这是否认了吗? 可王初看着少主松开的眉头,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 难道真真应了一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吗? “属下领罚。” 王初叩头告退。 “少主,那幅画是属下向卫公子暂借的,是要还的。” 关门前,卫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他真怕少主一怒之下毁了这副画,到时候怎么跟卫公子交代。 门阖上的刹那,王氏表哥重新拿起了那幅画,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卫啊卫…… 看画上女子穿着打扮与常人有异,但也是华贵精美,看其绾发,应该是妇人了。 妇人…… 卫还真是有出息啊。 据他所知,京都的富贵人家中貌似没有与画中女子相似之人。 衣着打扮如此特点鲜明,想要查清楚并不难。 否则,画中人根本不是世间人。 暂借,要还…… 看来卫对这幅画珍而重之啊。 王氏表哥微微收紧了握着画的手,待脑海里回想起那句只是想卫公子暂借的话时才猛地松开。 还吗? 他还卫一幅一模一样得就好了。 身为琅琊王氏子弟中的佼佼者,琴棋书画此等风雅之事,他很是精通。 临摹一幅画,小菜一碟。 王氏表哥把画像挂在书桌前,铺纸研磨,行云流水,不见磕绊,眨眼的功夫一张倾国倾城的美人图便出现在眼前。 王氏表哥放下手中的笔,视线不断在两幅画之间打转,眼神越来越暗,就好似在酝酿着巨大的风暴。 呵呵…… 低沉的笑声在房间中响起,他终于知道两幅画唯一的差距在什么地方了。 哪怕卫不如他画工精湛,技巧也不如他娴熟,可谁让卫画这幅画时是倾注了心血的,一颦一笑,每一个神态都恰到好处栩栩如生,这得何等的熟悉,何等的用心啊。 因为倾注了心血,所以哪怕这幅图画工普通,却已经光彩夺目。 卫啊,卫…… 身为世家贵族子弟,画工如此拙劣,他是不是以后应该让卫多连连了。 至于夫子,他就很合适。 原来,不知不觉间,卫竟然已经跟一介妇人走的这般亲近了。 也许,他该亲自去拜访卫。 “来人。” 王氏表哥闭目平静了心绪,再睁眼时又是个贵公子。 “少主。” “去查画像中人,越详细越好。” 王氏表哥把自己临摹人那幅画像递给了来人。 他本想着以假乱真,可是再他画出来后他就知道他临摹不出那份神韵和感情 画也是有生命的。 “是,少主。” 来人接过画像,沉默恭敬的离去。 王氏表哥手下各司其职,并不需要他过多嘱咐。 …… …… 一连喝了数杯茶,青涩凛冽的茶香,才让王氏表哥把心中那股无名的火慢慢压下去。 他究竟在气什么? 气自己画艺不精,还是气卫的疏离。 没错,卫对他依旧是疏离的。 王氏表哥从木匣子中拿出那封绝无仅有的信,再次读了一遍,然后冷漠的揉成一团扔在了地上。 真是可笑,他所有的信件来往都是阅后即焚,为何要缺心眼的把卫的来信珍而重之的放在木匣子里呢。 第三百二十三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四) (二十四) 甚至竟还想过只要卫给他的来信能够装满整个木匣子,他就送给卫一份大礼。 真是幼稚可笑。 王氏表哥看着地板上孤零零的那团纸,心中并没有觉得多快意。 尤其是木匣子空空的,看起来刺眼极了。 罢了,他不能因为卫的一幅画失了涵养。 他的失态就证明了他的修养还不到家。 言而有信,虽说那样的想法也只是他自己一人想了想,但既然想过要给,那不论怎样,他都会给卫。 王氏表哥弯腰捡起地上的纸团,一点一点的展开,然后小心翼翼的重新放回了木匣子中。 这可不是他多么看重卫的这封信。 呵,就卫那难以入目的字哪里值得他珍藏。 他不过就是为了守住自己的坚持,一点点加强自己的涵养,与卫有何关系。 哼…… 王氏表哥傲娇的想着。 至于那幅画,真是碍眼,待见到卫,他就立刻还了,绝不耽搁。 王氏表哥灭了烛火,合衣继续睡了过去。 只可惜,这一觉睡得很是不安稳,就好似梦中有什么东西在不断的翻涌着,让人忽略不得。 好不容易天亮了…… 这一刻,王氏表哥唯一的感觉竟是劫后余生。 睡觉好累…… …… …… 服侍的下人们鱼贯而入,待王氏表哥梳洗换衣后,正准备去看看王初的伤势。 王初这件事情做的虽说没脑子,但初衷是好的。 最起码让他知道了卫心心念念的竟是一个已婚夫人,看年纪也绝不是什么二八妙龄女子。 真是没想到,卫的口味竟然如此独特。 的确,就像王初说的需要防患于未然。 卫意中人是个年长卫近十岁的妇人,若卫不知悔改,指不定要掀起什么轩然大波呢。 “少主,老宅传来消息,三日之后三夫人会开赏菊宴。” 三夫人? 这是不是意味着他不能今日便启程去见卫呢。 三天的时间,决计不够。 三夫人他倒是不在意,但谁让三夫人背后站的是老夫人呢。 菊花有什么好看的,每年看来看去不就还是那几样吗? 无趣…… “少主,可是要做些手脚?” 闻言,王氏表哥抬起头,雷厉风行的说道“做什么手脚,吩咐下去,我们的人谁都不许动,赏菊宴必须得按时举办。” 既然老夫人有意让三夫人举办赏菊宴,那么三天后办不成五天后也会办。 他着急去见见卫,好好教教卫画工再顺带告诉卫心悦有夫之妇是不对的,哪有时间在赏菊宴上做手脚。 凡是耽搁他见卫的,都该去戒律堂好好学学规矩。 “告诉王初,给他四天的时间养好身上的伤。” 既是王初办了错事,那么负荆请罪绝对不能少了王初。 要不然小心眼的卫还指不定在心里怎么编排他呢。 他本以为他会恼怒会直接切断与卫的联系,但是他发现自己做不到。 既然决定纵容着卫,那么自然得多些宽容。 好不容易心软了一次,半途而废算怎么回事。 三天的时间眨眼而过,笙歌过的一如既往的悠闲恣意,虽说有想法招兵买马,可谁让她现在连小钱钱都没有呢。 招兵买马偷偷摸摸建立自己的私军,所需的钱财何等庞大。 所以没有做好万全的准备,她不准备贸然动手。 笙歌只是在茶余饭后之际才会掰着手指数数王初离开几天了,然后顺便设想一下王氏表哥会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说实话,她还真没什么自信。 王初是表哥倚重的属下,而她只是个弱不禁风还需要人当靠山的小弱鸡,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难道不觉得王初的态度很奇怪吗? 主播:他不是态度奇怪,而是脑子不好。 初来乍到,三更半夜偷画,哪是脑子好的人能办到的。 就算是想偷,那也得有一个万全之策吧。 蠢货…… 智商太低会传染。 浪九九:太浪大兄弟的意思是王初对你的看重来的莫名其妙,主播你不会忘了自己现在是个病秧子,小弱**。 浪九九:虽说王初表现的并不好,但他想要尊敬你却是真的。 主播:我想你们是瞎了…… 泠泠七弦上:总觉得王初把主播当成了未来主母,否则也不会见到知秋紧张,见到画像更紧张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泠泠小姐姐此言不虚。 主播:(д`) 主播:不要吓宝宝,宝宝还只是个孩子。 扪心自问,笙歌觉得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猜测并不可靠。 她与王氏表哥的接触其实并不多,那日的曲水流觞清谈会是二人的初见。 除了她被赏了一次公主抱,貌似也没有什么过分的事情。 接下来就是日复一日的养病探病,然后故作高雅的下盘棋。 天知道她有多讨厌下棋这样需要动脑的事情…… 嗯,她和王氏表哥的接触清如水啊。 她确定除了那个公主抱并无不当之处啊。 所以,她才会觉得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腐眼看人基。 还能不能让表哥表弟好好相处了。 笙歌对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猜测一笑而过,并没有当回事。 …… 琅琊王氏的赏菊宴如期举行,暗中盯着的人松了一口气。 少主不使坏也就算了,竟然还得让他们盯着不许别人使坏。 难不成少主转性子了吗? 与其说是赏菊宴,倒不如说是琅琊王氏与其他各族之间的一个名正言顺的交流大会,当然还是未婚男女的相亲宴。 毕竟能来琅琊王氏参加宴会的,皆是钟鸣鼎食之家。 若是相中了,绝对是门当户对,佳偶天成,不会出现那种穷书生和富家小姐的闹剧。 王氏表哥百无聊赖的坐着,可面上挂着的却是儒雅温和的笑容,看起来虔诚温润。 为什么以前就没有发现菊花这么丑呢? 赏什么不行,非得赏菊花。 唉,脸都快要笑抽了,什么时候才能离开呢。 王氏表哥听着耳边的丝竹声,寒暄声,莫名觉得有些烦躁。 第三百二十四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五) (二十五) “九郎君……” 王氏表哥看着自己面前这个含羞带怯娇俏可爱的姑娘,脸成功的黑了。 一个接一个,没完了是吧…… 自从他坐在这里,官家女郎一个接一个,是觉得他好欺负吗? 王氏表哥环顾四周,发现自家兄弟身边的女郎只多不少,瞬间觉得舒坦了。 “有话直说。” 他实在是失了耐心周旋。 “……” 女郎一怔,有话直说说什么,难道她暗示的还不够明显吗? 女儿家矜持娇羞,如果她大庭广众之下表露心意,岂不是凭白让人笑话吗? 不是都说王家九郎君最是温润如玉吗? “没事儿……” “没事儿那你就别站在我面前遮挡视线。” 在此之前,王氏表哥从不知道参加宴会竟是一件如此无聊的事情。 (#Д) 女郎面色一僵,福了福身,有些失魂落魄的回到了自己的座位上。 哪怕她没有表露心意,也知道了王九郎的想法。 一颗少女心碎成渣渣。 王氏表哥的一颗心冷硬如冰,没有丝毫怜香惜玉的意思。 唉,王初身上的伤已经无大碍了,可他还在这里被宴会所累,无法抽身。 耽搁了几天,也不知道卫心里是怎么琢磨的。 “九郎,来。” 就在王氏表哥开始想象着卫的模样时,再一次被打扰了。 呵呵哒,还能不能让他好好想想卫了。 (><) 三夫人…… 王氏表哥压下心中的不耐和烦躁,阔步走向前去。 “三伯母。” 长辈面前,容不得他放肆。 琅琊王氏自诩顶级名门,规矩教养一向令人瞩目,若是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他做出什么不慎的举动,怕是就要惊动老夫人了。 “九郎,你可是有心事,伯母看你心不在蔫的。” 三夫人一脸和蔼却依旧遮不住眼神中的精明。 看起来是个泼辣直爽的妇人,可实际上能执掌王家老宅的中馈,心狠手辣难以对外人道。 “小九能有什么心事,只是作业温书时间有些晚了。” 王氏表哥温和乖巧的答道。 就算有心事也不能跟你说啊。 他在琅琊王氏身份尴尬,虽为嫡系子弟,可父亲早亡,母亲多病,无靠山可依。 所以,他手中的一切都是他自己打下来的。 这是他的底气,也是他的骄傲。 “小九最是听话了。” “听说你前段时间在京都逗留甚久,可是遇到了意中人。” “小九你已及冠多年,你母亲缠绵病榻无法为你操持婚事,你若是有意中人,可一定得告诉三伯母啊。” 三夫人笑意盈盈的拍了拍王九郎的手背,外人看来就是一幅母慈子孝图。 王氏表哥心中毫无波动,演戏吗? 谁不会呢。 “小九之所以在京都耽搁了些时日,乃是因为卫家卫卧病在床,出于礼节,多加探望。” 认真算起来,他跟卫也算不得什么表哥表弟。 偌大的王家,亲情血缘早就如大树般盘根错节,嫁到卫的姑姑,他其实没什么关系。 意中人吗? 为什么所有人都觉得他在京中就是为了意中人呢。 就卫那个小病秧子,怎么会是他的意中人。 “没有也不要紧。” “今日宴会上的女客皆是金枝玉叶家境不俗,小九可有入眼的?” “我家小九丰神俊逸,温润如玉,眼光可是挑的很啊。” 三夫人打趣着说道,就好似王九郎是她一手养大的孩子。 “……” 他是老了么,为什么大家都着急的给他说亲事。 “小九无心此事……” 还不等王九郎拒绝,三夫人就打断道“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有什么好害羞的?” “来,这是伯母的娘家侄女儿,你们年纪相仿,可以认识一下。” 王九郎抬眸,站在三夫人身后的就是刚才那个被他一句话赶走的姑娘。 年纪相仿? 三夫人说这话难道良心不会痛吗? 他及冠数年,而面前女子应该是刚刚及笄,这相仿仿的也太多了吧。 “原来姑娘是三伯母的侄女。” “可就算如此,在下也对姑娘无意啊。” 王九郎话一出口,三夫人长袖善舞的嘴脸有一瞬间僵硬。 自从她执掌老宅中馈后,还没有人敢落她面子,这王九郎一个没爹的孩子有什么资格。 “伯母,强扭的瓜不甜。” “似女郎这般娇俏可爱,会有更好的亲事。” 王九郎清楚,若是他再不开口,今天宴会结束之后,他与面前女子的婚事怕是就要传的沸沸扬扬天下皆知了。 哪怕八字还没有一撇。 三夫人不就是怕他脱离了掌控,所以着急忙慌的想要拉拢他,顺带分一杯羹。 只不过,这吃香还真有些难看。 继室之女何时也能配琅琊王氏嫡系子弟了? 就算是想应付,那也得用点儿心啊。 “小九……” “伯母,时候不早了,我得去向祖母问安了。” 老夫人信任三夫人,但何尝不怜惜他这个年幼失沽的孙子呢。 这些年来,三夫人风头无两,是不是太目中无人了些。 王九郎走出赏菊宴的那一刻长长的舒了一口气,丝竹声,歌舞声,喧闹声皆被他抛在了身后。 向老夫人请安,自是得来一招恶人先告状。 离开王氏老宅,王九郎带着画像和一队护卫便朝着卫的方向寻去。 正如笙歌所想的那样,队伍中有王氏表哥的人,那么王初想要找到她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 连绵数日的秋雨终于停了,天空放晴,太阳柔和而不刺眼。 笙歌抱着知秋坐在新搭的秋千架上,吃着葡萄,故意使坏般把酸酸的普通去了核之后放进知秋的口中。 然后一脸得瑟的看着知秋白嫩嫩肉肉的小脸皱在一起,挤眉弄眼。 哈哈哈…… 笙歌觉得自己成为卫之后做的最正确的一件事情就是收养了知秋。 “好吃吗,好吃的话再吃一颗吧。” 说话间,笙歌拿起一颗葡萄又要剥皮…… 只见卫知秋深处胖嘟嘟的小手捂住了自己的嘴巴,不断的摇头,嫌弃意味十足。 知秋虽还不能口吃清楚的言语,但最起码能够听明白笙歌表达的是什么意思。 第三百二十五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六) (二十六) 坏,坏…… 面前这个是坏人…… 卫知秋轻轻哼着,闭上眼睛,捂着嘴巴,就是不看笙歌。 “你不说话,就代表你想吃了。” 笙歌觉得自己还真是无耻之徒,卫知秋成了她的儿子,是不是一件倒霉的事情呢。 “乖,再吃一颗,爹爹就带你去买甜甜的小糖人。” 爹爹…… 笙歌表示自己很是适应爹爹这个身份。 …… 浪九九:主播,王氏表哥来了…… 很大程度上,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就是放哨的…… 王氏表哥亲自来了?笙歌觉得这件事情好像不在她的预料之中啊。 难不成是来给王初壮声势的吗? 笙歌把葡萄塞进自己口中,然后擦了擦手,努力装出一本正经高山白雪的模样。 至于刚才那个逗孩子的恶劣人,那都是假象。 卫知秋眼睛睁开一条缝儿,看着爹爹不再让他吃酸酸的东西,心情瞬间好了。 嗯,他还是很喜欢爹爹的。 “卫……” 王氏表哥锦衣华服,墨发整齐,眉眼含笑。 笙歌提着的那颗心瞬间踏实了,看样子就不是来兴师动众的。 “表哥。” 笙歌抱着孩子眯着眼睛嘴角弯弯的从秋千上下来乐呵呵的走了过去。 这么多个世界,难得有人纵着她。 果然,颜值即正义。 王九郎伸手揉了揉卫的脑袋,焦躁不安的心总算是安静了下来。 他想见他,这一点毋庸置疑。 “这就是知秋吗?” 王九郎把注意力放在了知秋身上。 白白净净,眼睛大大的,王九郎很是怀疑卫收养这个孩子是不是就是因为好看…… “表哥,这是我的儿子。” 笙歌献宝似的把儿子捧在了王九郎面前,笑眯眯的想让王九郎抱一抱。 王九郎手脚僵硬,有些不知所措。 但在笙歌的期盼下,王九郎还是伸出了手把知秋抱在了怀中,看那姿势就知道生涩无比。 王初低垂着头跟在王九郎身后,哪怕被揍了五十鞭子,他依旧觉得少主对卫动了心思。 少主,你确定这不是你的私生子吗? 琅琊王氏的后辈,怎么不见少主好心抱一抱呢。 果然到了卫公子这里,一切的不可能都变得顺理成章了。 “表哥,你不要这么紧张,知秋很听话,很好玩的。” 笙歌又拿出一颗酸葡萄,作势要放进知秋口中。 条件反射般,知秋捂着嘴一张小脸皱皱巴巴,顿时逗乐了笙歌。 养个孩子,当然要好玩。 “……” 王九郎有些错愕。 他还是第一次听到用好玩两个字来形容孩子的。 不过,笑起来的卫很好看,明媚健康,气色不错。 被笙歌这么一闹,王九郎的紧张倒是消了不少,抱着孩子的姿势看起来正常了许多。 小孩子绵绵软软的,让王九郎很是小心翼翼。 “你的身体可还好?” 王九郎顺势替笙歌把了把脉,虽说依旧不如正常人那般强健,但也不至于想之前那般微弱,就好似一不注意就会断掉似的。 也罢,哪怕就仅仅是因为这样,也值了。 “好着呢。” 笙歌拍了拍自己的胸脯理直气壮的说道。 “表哥,孩子让乳娘抱吧。” 乳娘? 王九郎对卫身边的一切女性抱着警惕的态度。 不要忘了,卫心上人就是个妇人。 待看清楚乳娘的长相后,王九郎对乳娘彻底放心了。 这么普通的长相,卫就算是喜欢上他也不会喜欢上乳娘呢。 呃…… 这句话为什么这么不对劲儿呢。 他堂堂琅琊王氏嫡系,跟一个乳娘争什么,脸呢。 (#Д) 遇到卫,他的智商就不在线了。 一定是卫那个小傻子影响了他。 王九郎把手中的孩子递给了乳娘,面色坦然。 待乳娘抱着孩子离开后,王九郎瞪了一眼王初。 王初心领神会,开始认错。 王初本就是跳脱的性子,装可怜这种求生技能简直就是无师自通。 听到王初受了五十鞭子,笙歌心中的那一丁点不快就烟消云散了。 “这件事情到此为止,我既往不咎。” 王氏表哥在这件事情上已经给了足够的尊重,她也不能不知好歹的揪着不放。 再说了,她好奇的是王初偷画的原因。 “卫,画中女子乃是妇人打扮,年龄应也长你至少十岁,王初是怕你行差就错,所以才想把画带给我查明白。” “王初离开琅琊时我曾吩咐他护你周全,把所有的不安定因素扼杀在摇篮中。” 王九郎声音淡然,徐徐说道。 偷画的原因,他早就替王初想好了。 且这个原因,卫还挑不出任何的问题。 王初:(Д) 厉害了,我的少主…… 这就是他和少主的差距啊,他的段位还太低。 笙歌:(ロ) 原来是这个样子…… 笙歌很是懵逼,她想了数个原因,独独没有想到这个。 王初怕是不正常吧。 漂亮小姐姐盛世美颜,王初注意到的就是年龄和打扮…… 这眼得有多瞎? 必须得承认画中的漂亮小姐姐的的确确是后来的潘金莲,褪去了软弱轻浮,变得强大骄傲耀眼的潘金莲。 她印象最深的就是后来相依相伴几十年的潘金莲。 若是让她画十几岁含羞带怯如花骨朵一般的漂亮小姐姐,她也画不出来啊。 “卫,既然画中人已是罗敷有夫,有了家世,你还是应及早收回心思。” “长痛不如短痛。” “王初深夜偷画此举甚是不当,你可以随意处罚。” 王九郎揣摩人心已经登峰造极。 笙歌眨眨眼,她能说漂亮小姐姐的夫君就是她吗? 王初偷画竟真真是为了她着想? 为什么她总觉得有点儿不可信呢。 可是王氏表哥信誓旦旦,应该也做不得假。 罢了,翻篇。 本小仙女一点儿都不愿意纠结过去。 嗯,以后再也不画美人像了,麻烦。 “表哥,王初初衷可彰,虽行为不妥,但既是受了你的吩咐,那就下不为例吧。” “刚才我已经说了既往不咎,自然不会再处罚了。” 笙歌很是大度的说道。 她虽是个斤斤计较的小人,但谁让王氏表哥待她好,对她有恩呢。 第三百二十六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七) (二十七) 有仇报仇,那么有恩呢? 有恩必报。 毕竟做人不能太双标。 可以怂贱,但是不能婊里婊气啊。 笙歌想着轻描淡写的揭过去,可王九郎不这么想啊。 要把所有的隐患扼杀在摇篮中。 “不知画中人是哪家夫人?” 他让人去查已有数日了,只可惜无半点消息传来。 按理说找一个人对于他的情报网而言根本不值一提。 “……” 笙歌挑眉,这是要较真吗? 哪家夫人…… 当然是她的夫人。 “我亦不知,只是萍水相逢偶然相遇。” 漂亮小姐姐盛世美颜,她一见钟情也不是不可能啊。 王九郎抬眸深深的看了笙歌一眼,不知,竟答不知。 若仅仅是萍水相逢那么简单,如何能绘出画中的一颦一笑哪怕是眼神都那般传神。 卫在说谎啊。 “卫,不如你也为我画一幅人像吧。” 王九郎定定的说着,嘴角的笑容略显虚无,就好似轻风吹拂就会消散。 “我画艺不精,还是不献丑了。” 早知如此,当日她就不该显摆的拿出画像给王初看。 自作孽,不可活啊。 “我不介意。” 王九郎依旧淡淡的笑着,如一幅静默的山水泼墨画。 我介意啊…… 笙歌下意识的就想说出口。 “我画……” 笙歌本质上就是个小怂货。 别看王氏表哥嘴角含笑,但如果她拒绝,等待她的一定不美好。 嗯,本小仙女一直是个求生欲极强的人。 “乖。” Σ(||||||) 王九郎的笑容真切了几分,轻飘飘的一个乖字,是安慰,也是愉悦。 笙歌低头,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你以为逗二哈呢…… 哼。 移步书房,笙歌铺纸,王九郎研墨,因着二人皆是倾城之色,一个清雅俊秀,一个温润如玉,凭空的多了几分琴瑟在御莫不静好的感觉。 嗯,说的俗气一点就是红袖添香。 “画吧……” 王九郎研墨后,留下两个字便要转身离开书房。 笙歌一脸懵逼,模特都走了,要她怎么画?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王氏表哥确定不是在为难她吗? “表哥……”笙歌出言挽留。 “很难吗?” 王氏表哥顿足,哪怕笙歌并无多言,他依旧看清楚了笙歌想要表达的意思。 “一个萍水相逢只有一面之缘的妇人,你都可以画的栩栩如生惟妙惟肖,画表哥应该也不是难事吧?” 王九郎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在计较着什么。 他自知现在的他有些愚蠢,心中已有定论,可偏偏还是存着侥幸想试试。 笙歌咬咬下唇,怎么可能不是难事…… 为什么这次相见,感觉王氏表哥越来越别扭了。 请把最开始那个温柔的大暖男还给她。 言毕,王九郎离开书房,坐在笙歌刚才做的秋千架上。 秋千架上萦绕着熟悉的味道,看来卫染香与他别无二致。 熏染着同样的香料,王九郎自听到卫撒谎后便紧绷的神经微微放松。 说谎啊…… 他又有何资格有何立场斥责卫说谎呢。 他从未对卫坦诚,卫有心隐瞒也是理所应当。 “少主……” “不必多言。” 王九郎打断了王初欲言之事。 “……” 王初默默的退下。 看少主这副样子分明就是所求不得,年少思慕,可偏偏还不承认。 患得患失了吗? 少主杀伐果决,能够在丧父无依无靠的情况下依旧在琅琊王氏的大家族中占据牢不可破的地位,怎么会是优柔寡断的性子呢。 真真是应了一句当局者迷。 …… …… 笙歌瘫软的窝在椅子上,看着书桌上的画纸,有些茫然。 之所以她能够画出漂亮小姐姐皆是因为她与小姐姐朝夕相处几十载,神情也好,小动作也罢,皆了然于心。 可王氏表哥呢? 笙歌凝眉,自问,她对王氏表哥了解吗? 答案自是否定的。 哪怕他纵着她,甚至可以说是纵容,但她真真切切的不了解王九郎。 她与王九郎的相处认真算起来的话只有养病的一个月。 那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王九郎通常都是隔日拜访探病, 每一次都会带些吃食,有趣的小物件,经常是一呆就是一整天。 要么下棋,要么王九郎抚琴,她煞风景的打着瞌睡,时不时眯着眼睛吃着小吃喝着茶水,日子很是恣意。 在她面前的王九郎一直都是温和体贴,周全细心的。 除却最开始的一两次,王九郎带着吃食和小物件都甚合她心意。 她与王九郎能够快速的熟悉,王九郎的细心功不可没。 可,那也仅仅是熟悉罢了。 王九郎是纵着她,她也以为自己会信任王九郎。 可事实上呢…… 她发现自己其实在脑海中并没有一个完整而又深刻的关于王九郎的画像。 她记得他的纵容,也记得他的相貌,可就是无法做到行云流水。 其实,最薄情冷漠的人一直都是她。 笙歌清醒的认识到了这一点。 mmp,果然,她不仅怂贱胆小怕死,而且还薄情冷漠自私…… 卧槽…… 她这样的人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运气吧…… (д`) 呃,不是在想怎么画吗,怎么到了自我反省上。 吾日三省吾身,三餐吃什么,美人怎么看,脸皮怎么更厚…… 扯远了…… 王九郎的画像,怎么办…… 笙歌知道自己的画技顶多只能算是稚嫩,漂亮小姐姐那副是超常发挥,万一一紧张变成灵魂画手怎么办。 瞎画吧。 笙歌破罐子破摔的想着。 看王九郎那副小心眼的样子,她不画肯定不罢休。 笙歌提笔,她心中最熟悉的还是那个在她面前温和清雅看起来与世无争的王九郎。 可熟悉归熟悉啊,熟人多了去了,可是有多少能够刻在脑海深处…… 总觉得这幅画是送命画,愁啊。 万一死了,知秋长大以后也不知道会不会给她烧烧纸,让她不至于死了还是穷比。 好不容易成了个美人,小仙女想长命百岁啊。 不就是一幅人像画吗? 怂什么,一个字,就是干。 大老爷们,犹豫什么。 画不好很正常,谁让本小仙女是糟汉子…… 第三百二十七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八) (二十八) 就在笙歌雄赳赳气昂昂准备动笔的时候,一大滴墨汁砸在了纸上,毁了那张画纸,也让笙歌虚假的气势弱了下去 这算不算是出师不利呢。 …… …… 日头渐渐偏西,夕阳的余晖染红了天际,也让这幽静简陋的小院多了些温暖。 两个时辰了啊,卫,你还要耽搁多久。 “吩咐厨房准备些酒菜吧,两个时辰卫应该是饿了。” 王九郎反思,他是不是有些强人所难了。 那幅妇人画像,行云流水,不见犹豫,显然在卫心中,夫人的所有都已铭刻。 显而易见的答案,何须心存侥幸。 紧闭了两个时辰的书房门打开了,王九郎登时站起身来。 卫的脸色略显苍白,额头上还有一层薄汗。 “身体又不舒服了吗?” 王九郎发现自己对上如此孱弱的卫,始终无法做到冷硬。 “还好。” 笙歌接过王九郎递过来的茶水一饮而尽,脸色看着才慢慢正常起来。 笙歌发誓,以后再画人像就剁手。 “画在桌上。” 笙歌淡淡的说道。 王九郎扶着笙歌的手顿了顿,明明他一直在期盼着这幅画,可现在却偏偏近乡情更怯。 笙歌轻轻的甩开王九郎的手,脚步略有些踉跄的向着自己的房间走去。 又累又饿…… 本小仙女现在只想好好睡一觉。 王九郎看着自己空荡荡的手,无声的笑了笑。 画在桌上…… 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王九郎抬步走进了书房。 书房的地上扔着许多张被墨水染了到底纸,书桌上的摆放着的画,画中人是他低头轻抚琴时的模样。 画工依然拙劣,但最起码可以入目。 原来在卫面前的他是这个样子的…… 若是与那幅美人像比较,的确是落了下乘,但对于王九郎来说已经足够了。 本来已经不抱任何期望,可结果依然可期。 王九郎珍而重之的收起了画像。 这可是卫为他画的第一幅画像,是不是可以抵得上十封信? 嗯,距离双手捧给卫一个诸侯之位又近了一些。 …… …… “少主,卫公子在房间中休息。” “嗯。” 王九郎点点头,轻轻的推开了房门。 反正他都抱过卫了,进一下房间应该也不过分吧…… 黄昏时分,房间里的光线很是晦暗,卫蜷成一团缩在床上,看起来更像是个没有长大的孩子。 这本不是笙歌的睡姿,可谁让卫身体畏寒,这个睡姿是最适合她的。 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王九郎坐在床前,有些出神。 明明只是他算计好的一颗棋子,可何时就开始心软了呢? 是卫孩子气的要马车时,还是他轻轻抱起卫时,亦或者是那一个月的朝夕相处。 说实话,卫真心有点儿蠢。 可是蠢着蠢着,他竟硬不起心肠按照设想好的去安排卫的一生。 卫身子弱,如果他再在背后默默做推手,卫怕是很难会寿终正寝吧。 这么蠢的棋子,岂不是在说他这个下棋人不够精明。 到现在他都有些想不清楚为何就糊里糊涂煮卫离开了卫家。 “醒醒,吃点儿东西吧。” 看着卫这副模样,王九郎难得的有了负罪感。 一幅画而已,他又何必折腾卫呢。 明知卫体弱,还把卫关在书房两个多时辰。 笙歌皱眉,扰人清梦的都不是好东西,该打…… 只是还不等笙歌出手,就感觉到自己被腾空抱起,熟悉清冽的香味让笙歌猛地睁开眼。 卧槽…… 又是公主抱。 王氏表哥这是热衷于公主抱吗? 可是,王氏表哥这副表情再加上这个动作,总让她有一种对方是自己老父亲的感觉…… “你醒了?” 王氏表哥的声音有些低沉,似是怕要惊散这一室的静谧。 不过,如果王氏表哥知道笙歌是把他当成了老父亲,怕是就不会这么平静坦然了。 “嗯。” 笙歌微微挣扎着。 身为大老爷们被抱着,成何体统。 “别动,吃点儿东西去。” 笙歌无语,吃东西就吃东西,抱本小仙女干嘛。 要是被别人看到,威严何在? “卫,你还是这么轻。” 显然,这是在对两次公主抱做比较。 →_→ 笙歌翻了个白眼,老父亲这是在嫌弃自己家的傻儿子喂不肥吗…… “放我下来。” 笙歌冷声说道。 本小仙女是想抱就能抱的吗? “好。” 只见王九郎把笙歌放在床上,然后弯腰,很是自然的为笙歌穿上鞋子。 (#Д) 笙歌:吓到本小仙女了,真是越看越像照顾宝宝的老父亲了。 只是这个老父亲俊美的有些不像话。 “我自己来。” 笙歌抢过自己的另一只鞋子,慌乱的穿上。 让这么俊美多金的老父亲为她穿鞋子,受宠若惊啊,会折寿的。 为了自己能够长命百岁还是离老父亲远一些吧。 笙歌穿上鞋,利利索索的打开门,努力驱散自己脑子里关于老父亲养孩子的画面。 mmp…… “公子,少主。” 香气四溢的饭菜味飘荡在整个小院内。 笙歌默默的吞了口口水,她就知道王九郎是个细心的。 作为一个吃货,笙歌何难在饭桌上依旧保持着高岭之花的一面,那是对美食的亵渎。 王九郎看着面前一个人吃掉了整整一条鱼,半只鸡的卫沉默了…… 这么能吃,肉都长在了哪里? “卫,吃些素菜吧。” 王九郎不由分说夹起一根绿油油纯天然的菜放在了笙歌碗里。 对于笙歌来说,所有绿色的素菜都叫绿叶子…… “我不是羊,不吃草……” 笙歌嫌弃极了。 是鱼肉不够鲜美,还是鸡肉不够肥美,为什么偏偏要吃草。 本小仙女无肉不欢。 笙歌嫌弃的绕过绿叶子,筷子准确无误的夹了一块儿香喷喷的排骨。 呃…… 总有小婊砸想抢本小仙女的肉肉。 没错,排骨被半路劫走了。 不仅如此,更过分的是整张桌子上的所有肉菜都被王九郎吩咐人撤了下去。 呵呵哒,到底谁才是主人。 哼,喧宾夺主,笙歌恨恨都瞪了王九郎一眼。 第三百二十八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二十九) (二十九) “王九郎……” 笙歌颇有些气急败坏。 王九郎挑眉,这是卫不准备故作清雅乖巧了吗? 在此之前,卫一直唤他都是表哥。 听起来,卫这样清爽的喊王九郎也不错。 不弱,以后就把表哥省了吧。 “卫,你还想不想养好自己的身体了。” “再任性,你就跟着我回琅琊。” 王九郎的话听起来像是开玩笑,可又有多少人能够真真切切的区分清楚一句话当中究竟是玩笑还是认真。 王九郎的确对卫放心不下,他真有把卫带回琅琊的想法。 这才外出多久,日子就丰富多彩了,如果时间长了,会不会把天捅破? 笙歌沉默了…… 她究竟得多造孽才能遇到一个爱多管闲事的王九郎。 呜呜呜,现在不认表哥还来得及吗? 她觉得王九郎这次前来,就是为了挑刺。 先是说她不应思慕有夫之妇,然后又嫌弃她画艺不精现在又开始管制吃食。 素菜那么难吃,有什么好吃的。 唯一的一项乐趣都被王九郎剥夺了。 哼,本小仙女想撸猫。 “吃。” 王九郎面沉如水的把各种素菜一样夹了两筷子放在了笙歌面前的碗中。 他颇通医术,自是知道食肉丝毫不沾素于身体无益。 素菜…… 本小仙女一口素菜都不想吃。 “吃。” 又是冷冷的不近人情的一个字。 “你想干嘛?”见笙歌久无动作,王九郎叹了一口气,沉声问道。 心软是种病啊。 “撸猫。” 笙歌头也不抬脱口而出。 王九郎:“……” (#Д) 他为什么总觉得卫不是想撸猫,而是想吃猫呢。 都已经这么饥不择食了吗? “喵……” 笙歌:(д`) 王九郎:Σ(っ°Д°;)っ 刚才那声绝对不是他叫的。 在卫面前,他到底多么无下限了。 “表,表哥……” “表哥你这是让我把你当成猫吗?” 笙歌忍着笑意,脸都有些扭曲了。 她怕自己一不小心笑出来,王九郎直接用巴掌招呼她。 至于被逼着吃素菜的不开心,笙歌已经被王九郎惊世骇俗的一声猫叫给忘到九霄云外了。 “卫……” 王九郎的脸涨红着,咬牙切齿的喊道。 “表哥,我真没想到你竟然如此豁的出去。” “哈哈哈……” (σ′)′)σ 还是没有忍住,笙歌大笑着。 毕竟王九郎学猫叫,实在是反差萌啊。 萌的她的小心脏扑通扑通跳着。 站在门外的王初眼观鼻口观心,假装自己什么也没有听到。 刚才那个无节操无底线的凑不要脸学猫叫的人一定不是他英明神武的少主。 唉…… 少主啊,在卫面前你还要丢脸成什么样子。 王九郎咬咬牙,直接把头杵在了笙歌面前。 如此豁出去了…… 既然卫都这么说了,他岂能不坐实这句话。 “呃?” 笙歌一脸懵逼,王九郎是要在暂时完学猫叫之后再展示一下铁头功吗? 不愧是琅琊王氏的子弟,就是样样精通 (_) 你很棒棒呦,加油。 “喵……” “喵喵……” 又是连续两声猫叫。 站在门外的王初已经彻底绝望了。 不要问他为什么对人生失去了希望,实在了少主让他怀疑人生。 笙歌傻眼了…… 对于王九郎的动作,她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她想撸猫,王九郎就把他自己当成猫让她过过手瘾。 笙歌的手颤颤巍巍的放在了王九郎的头发上,然后又很快的缩了回来。 眼睛酸酸的,是为什么。 见笙歌缩回了手,王九郎直接按着笙歌的手放在了自己的头发上。 王九郎是何其骄傲的人啊。 哪怕表现的再温润如玉,亲切儒雅,他都是矜贵傲慢的琅琊王氏嫡系子弟。 呃…… 难不成王九郎真的把她当成了地主家的傻儿子,然后把他自己当成了老父亲。 细思极恐啊。 “一会儿吃蔬菜。” 清澈温和的声音很是煞风景。 “不吃。” 笙歌猛地缩回了手。 mmp,美色惑人啊,就知道王九郎不安好心,原来是在忽悠着她吃素菜。 头可断,血可流,无肉不欢的小仙女可遇不可求。 “啊……” “王九郎,你属狗的啊。” 笙歌看着自己胳膊上的牙印,恶狠狠的说道。 “不是,属猫的。” 王九郎慢条斯理的整理着自己的头发,一本正经的说道。 “撸猫就得做好被猫挠的准备,你说呢。” 妖孽…… 装傻还装的这么好看…… 果然,这个世界对她这个颜狗不友好。 王九郎的颜值,太容易让笙歌忽视掉他都其他恶劣了。 颜狗,伤不起啊。 “王九郎,谁家的猫像你这么野……” “挠主人的猫是没有小鱼干吃的。” 笙歌愤愤不平,本小仙女这么美,竟然被一只假猫给咬了。 “吃吧。” “做了你想做的,那就得听我的了。” 王九郎把筷子塞进笙歌的手中,温柔似水的说道。 哼…… 笙歌咬唇,阴谋家…… 她就知道王九郎学猫叫还让她摸头发是一场彻头彻尾的阴谋。 可偏偏她还真的上当了。 本小仙女不开心。 笙歌拿着筷子,直接往嘴里塞了一团绿叶子,囫囵吞了下去。 绿叶子有什么好细嚼慢咽的。 “卫……” 王九郎下意识的凝眉。 原来卫改变的不知是字迹画工性格,还是饮食习惯。 之前的卫真真是如高山之雪,找不到凡人的烟火气。 大口食肉对于以前的卫来说是决计不可能的。 他本想弄清楚卫身上的谜团,却没想到谜团越来越大,把他整个人都笼罩在其中,再也抽身不得。 王初多么想装聋作哑,假装自己听不到房间内的声音。 少主,您的脸皮在卫公子面前还真是堪比城墙啊。 都这样特殊对待了,还不承认对人家动了心思。 别别扭扭的少主啊。 唉,卫公子已经有心上人了,少主这样做算不算是第三者插足,有些不地道呢。 唔…… 也不算是,毕竟卫公子的心上人是有夫之妇。 少主这是在拯救卫公子出水火,是一件大功德的事情。 第三百二十九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十) (三十) 嗯,少主就是这么一个大公无私,高风亮节的人。 王初不断的给自己洗脑,试图让自己忘记刚才那个喵喵喵学猫叫的少主。 ≡ ̄ ̄≡ 嫌弃极了…… …… …… “怎么了?” 笙歌吞下素菜,然后灌了一口汤,咽下去之后一脸警惕的问道。 嗯? 难不成王九郎那个阴谋家好想给她夹素菜? 哼,士可杀,不可吃素菜…… 笙歌伸手捂住了自己的碗,拒绝的意味十足。 王九郎:这卫应该是个智障吧…… 好吧,既然都已经是智障了,他还是不要刨根问底了。 智障有智障的好处…… “出去走走消消食吧。” 王九郎本来打算说的是你什么时候开始无肉不欢了。 可是话到嘴边,王九郎突然咽了回去。 就算是再受大的刺激,一个人也不会发生这么多的变化。 除非,卫已经换了一个人。 曾经的卫如同谪仙下凡不染纤尘,而如今却是个厚脸皮的智障,他该说些什么。 最让他无奈的是,他竟看着如今的卫甚是顺眼。 真的是病了啊…… 如果卫不是卫,一切就都可以说的通了。 画像女子他查不到身份,也许是卫曾经的夫人。 卫再厚脸皮,再智障,应该也做不出第三者插足的事情。 卫的夫人啊。 王九郎蓦地笑了笑,不知是荒凉还是愉悦。 笙歌挑眉看了一眼王九郎,傻笑什么。 呵,傻子。 ⊙w⊙ 因着王九郎心中藏着事儿,所以饭后散步消失很是沉默尴尬。 笙歌心想,王九郎还真是越来越别扭了。 她为什么要陪着王九郎在这里别扭呢。 “表哥,我有些担心知秋,不如还是早些回去吧。” 笙歌越发庆幸自己收养了知秋,不仅好玩,还能当借口。 还真是一举多得啊。 “卫,你不打算娶亲了吗?” “无论是京都还是琅琊都有无数的名媛贵女,你还是稍加考虑一下吧。” 凉凉的秋风中,王九郎也不知自己为何会说出这样一句话。 他宁愿卫新遇了佳人,也不愿卫守着画像守着那个不可能的人。 “还是算了。” “现在有知秋做伴,娶亲做什么?” 明明是个小仙女,可偏偏还被逼着娶漂亮小姐姐,多糟心的事情。 “你就准备守着画像,守着那不知在何处的女子过一辈子吗?” 王九郎眉头紧皱,说出的话有些颓丧。 笙歌抬眸,王九郎是知道了什么吗? 为什么她觉得王九郎的话意有所指呢。 笙歌心虚了。 “表哥,为什么非得娶亲呢?” “卫家我非独苗苗,就算我一生不娶亲,卫家也有大哥继承香火。” “再说了,我体弱多病,能活多久都是侥幸,何必拖累别人呢。” 笙歌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她不娶亲,有无数正当的理由。 王九郎居高临下的斜睨了笙歌一眼,再编,接着编。 “表哥……” 王九郎目光灼灼,笙歌有一种被看穿的感觉。 “回去吧。” 王九郎从不是一个钻牛角尖的人,有问题,他会想方设法的解决,而不是一条路走到黑。 若卫不是此间人,那么画中妇人自然也不可能出现在卫身边。 所以,他又何必自寻烦恼呢。 王九郎觉得自己的心里还是蛮强大的。 明知占了卫身体的不知是何处的孤魂野鬼,偏偏还能坦然自若的面对甚至宠着。 笙歌紧绷的心微微放松。 她讨厌跟聪明人打交道。 如果她现在不是个病秧子,没有武力值,她何须如此憋屈呢。 被人宠着,的确不错。 只可惜她这样风里来雨里去的性子注定不适合被人桎梏的生活。 她还是适合摸打滚爬,顺风就浪,逆风就怂。 被娇宠着容易失了本心。 虽然她的本心就是个贱兮兮的小怂货。 王九郎啊。 笙歌突然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是不是也发现了王九郎有些不对呢…… 浪九九:主播你不如收了他吧,这么多的世界,你连个感情线都没有,真是捉急啊。 北城南笙:正好你现在有个好相貌,般配极了…… 主播:好相貌也不是我的啊。再说了身为一个小仙女怎么能够跟凡人相恋呢,种族不同是要遭天谴的。 笙歌神神叨叨的说着。 感情线什么的,根本不在她的计划之中,好吗? 单身,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她迟早是要靠着人至贱则无敌这条路问鼎大道的,难不成还有人贱兮兮的能够与她想媲美? 走路太浪会闪腰:小仙女……主播,大圣是那方世界天道加身之人,总能配得上你吧,可是怎么也不见你走走感情线呢。 主播:呜呜呜,太浪大兄弟你说这话究竟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本小仙女娇滴滴的,你竟然让本小仙女去送死。 主播:大圣太牛,小仙女配不上啊,门不当户不对,注定是悲剧。 她没有受虐的爱好,为什么要找揍。 大圣那是什么人,是她这种贪生怕死的小怂货能够肖想的吗。 呼…… 幸亏大圣进不来直播间,要不然看到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岂不是会揍的她更狠。 她胆小,还不想死。 余生菇凉:主播你的口才究竟是在哪儿练出来的,好奇ing…… 主播:看段子算不算…… 豺狼配女猫:什么段子,荤段子吗? 主播:呸,肉段子。 …… …… 王九郎并没有在笙歌身边待多久,他有他要成就的事业。 “卫,半月一封信……” (#Д) 这是又要布置家庭作业了吗? 这幅情形多么像上学时候每次放假老师一脸为她好布置一堆作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模样。 作业那个小妖精,本小仙女从来就没有爱过啊。 “表哥,会不会太频繁了些。” 笙歌自我感觉她好像并没有太多的事情要向王九郎交代的。 再说了,写信写信,怎么看都像是在鸿雁传书,信笺寄思。 呃…… 本小仙女一点儿都不想把丰神俊逸的王九郎掰弯。 罪恶感啊。 求放过。 好好做表兄弟不好吗? Σ(||||||) 第三百三十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十一) (三十一) “隔天吗?” 王九郎挑眉,嘴角噙着温润的笑容。 “……” 笙歌无语,这是要让她每日挣扎于家庭作业的深渊中爬不起来吗? 写信相当于作文…… 作文哪是那么容易写的。 本小仙女可是准备着拥兵,自立一方的,哪来的时间隔天写作文。 “半月,半月就半月。” 笙歌讪讪的笑着。 “卫,保重,王初就接着留给你用吧。” 王九郎翻身上马,琅琊王氏的情形越来越混乱,他还真是不能长时间离开。 留给她用? 怎么用? 笙歌的第一个想法就歪了。 王九郎的身影越来越小,直至消失。 mmp,总算走了。 王九郎在身边,真心让笙歌有一种被老父亲盯着的感觉。 造作惯了,哪怕现在是个病秧子,也不能阻止笙歌内心的躁动啊。 本小仙女想造作,谁也别拦她。 …… “公子,学喵喵叫的少主有没有很可爱?”王初嬉皮笑脸的跟在笙歌身后,少主一走,他的胆子就肥了。 笙歌的脸登时一红,能不能不要提这茬了。 “不如下次我写信告诉王九郎?” “或是你亲自去问?” 王初这家伙也是个皮皮虾。 皮的都没变儿了。 “公子,你看我们家少主风华绝代,家世尊贵,人品贵重,对您也很好。” “不如……” 王初挤眉弄眼,贱兮兮的笑成了一朵花。 简直是要比王九郎来之前赏的菊花还要灿烂。 “乖,你也说了那是你们家少主。” 笙歌拍了拍王初的肩膀。 这么皮的属下,她真真是有些不想要啊。 王初一愣,很快便反应过来,他哪有那个胆子把少主变成他们家的啊。 他胆子可没这么肥。 …… 日子一晃半月,笙歌看着自己面前的一箱金银珠宝有些傻眼,而金银珠宝上的一封信更是鹤立鸡群。 笙歌喉咙干渴的打开信,王九郎锐利雄健的字迹便映入眼帘。 “卫,你该写信了。” 笙歌很是懵逼,这是专门计算着时间送了这一箱金银珠宝过来,顺带提醒她一下不要忘了写家庭作业的吧? 若是王九郎在这里,定然会纠正一下笙歌的想法。 不是顺带…… 讨要信才是最要紧的。 王初在一旁吞了口口水,少主不愧是少主,就是大手笔。 跟少主一比,什么送簪子送手镯都弱爆了。 这还真真是应了一句美人一笑值万金啊。 笙歌清楚王九郎送这一箱金银珠宝的用意,不就是怕她资金不足,畏首畏尾吗? 不过,她是一个有旧业的人,重操一下应该没什么问题吧? 笙歌并没有拒绝这一箱金银珠宝,一来她目前的确需要,二来若是她拒绝了,王九郎指不定别别扭扭又要发什么疯。 收就收下吧,大不了以后还两箱。 笙歌大手一挥便成了身价不菲的富翁。 只不过得交家庭作业有些糟心啊。 表哥亲启: 半月不见,表哥可安好? 笙歌假惺惺的问了一句好,然后把这半个月以来的早餐午餐晚餐都吃了些什么,报菜名似的写了下来,满满的一大页,看起来很有份量。 最后笙歌一本正经的加了一句,表哥你看我吃的这么多,身体定然没有问题,别担心。 笙歌美滋滋的看着,然后吹了吹墨迹。 嗯,真是能够想象到王九郎看到这封信时的模样。 真聪明…… 笙歌忍不住给了自己一个赞。 看看她多听话,多有诚意,家庭作业完成的多么好。 哈哈…… 你好棒棒呦…… “来,这是回信。” 笙歌把信交给送金银珠宝来的头头,然后喜气洋洋的去摸金子了。 得先检查一下这一箱子里到底有没有值得收藏的,以后留给知秋娶媳妇儿用的。 …… …… 坐吃山空,想要达成心中所愿,笙歌就不可能只靠着这一箱的金银珠宝。 嗯,是时候重操旧业了。 “盗墓?” 跟在笙歌身后的侍卫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听到的。 公子,你怎么成了这个样子? “不是盗墓,是寻宝。” 笙歌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乱世将至,相信诸位也看到了。” “乱世之中,唯有把命握在自己手中才最踏实,不是吗?” 这段时间来,王九郎又送钱,又送兵器,又送粮的,这些人心中已经有了猜测。 因此对于笙歌的话并没有太多惊讶。 只是盗墓有些不在他们的想象之中。 “军费是必需的。” “卫家要不来,也不能总是依靠王九郎,寻宝是最简单的法子。” “你们也知道,我学过一些风水堪舆的本事。” 别人盗是盗,她盗也是盗。 一回生二回熟,她已经熟的不能再熟了。 “谨遵公子吩咐。” 其实也由不得他们反对了。 自王九郎上次返回琅琊后,笙歌便开始有意无意的栽培信任之人。 她必须得保证有人是只忠于她的,刀山火海,阴谋诡计都能效忠她。 王九郎的人,她敢用,但却不敢全信。 至于卫家的人,背后牵扯的主子更是攀扯不清,用都有些棘手。 所以,她只信自己一手培养的人 “公子心中可是已经有了计划?” 王初要比其他人淡定的多。 盗墓罢了,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嗯,明天一早便行动。” 她怕一推迟,这个风声传到王九郎那里,到时候她说不定就会被绑到琅琊。 …… 这一夜注定是个不眠夜,有人忐忑,也有人踌躇满志,想要在乱世之中建功立业,荫蔽妻儿。 在直播间神棍的指点下,笙歌轻而易举的找了藏宝的地点。 凡是大墓,必定有风险。 笙歌身为一个病秧子,身手也不再麻利,按理说不应亲自下墓,可谁让她不放心呢。 她怕她好不容易培养出的这帮人全军覆没。 有她在,有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指点,想来也能够避开一些危险。 嗖…… 也不是第一次干这种缺德是事情了,可是为什么这次却觉得透心凉,浑身就像是被包裹在凉风中呢。 千万不要告诉她,夜路走多了,这一次碰见鬼了。 作为一个小仙女,她怕鬼…… 第三百三十一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十二) (三十二) “公子,您可是身体不适?” 墓地阴冷诡谲,王初本就不是很赞同笙歌下墓。 少主放在心尖尖上的人,他真的不敢让对方冒险。 “就是有点儿冷。” 笙歌上下牙齿打着颤,哆哆嗦嗦的说道。 不仅冷,本小仙女还有点儿怕啊。 “公子不如您上去吧,属下来照看着。” “不必。” 笙歌应付着王初,然后开始在直播间里露头…… …… …… 主播:小可爱们,这里不会有鬼吧…… 有鬼的话,本小仙女就得换一条谋生的法子了。 盗不了墓,那就得去算命。 走路太浪会闪腰:呦呦呦,从主播口中听到一句小可爱当真不容易啊。 主播:别皮了,本主播就快撑不住了,难道你们想看到一个被吓尿的主播吗? 浪九九:mmp,主播,你真的是个长发及腰的漂亮小姐姐么,看看你这话,简直就是比糟汉子还要糙。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鬼是没有的…… 鬼是没有的…… 看到这五个字,笙歌瞬间觉得自己满血复活,又可以再大战三百回合。 我是个神棍:没有鬼,阴气是足的。 我是个神棍:主播身子弱,体虚阳气则不足,甚是容易阴气入体,俗称撞了邪祟丢了魂儿。 话能一次性说完吗? 笙歌咬牙切齿,她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阴气入体…… 她感觉现在就有些不正常了。 主播:会不会有性命之忧? 不死,一切都好说。 我是个神棍:主播,你只是这具卫的身体弱,可本质上你穿梭数个世界的灵魂强大啊,所以别怂了,一个字,就是干。 言外之意,死不了,顶多再卧床养养病。 有笙歌和玻璃碴子们指点,一行人顺利的穿过了层层陷阱,见到了堆成小山的金银珠宝。 只是,笙歌觉得自己浑身发烫,每走一步都好似千斤…… 要晕了…… 这个中看不中用的废柴身体,本小仙女真的不想要啊。 昏过去前,笙歌的最后一个想法竟然是这些人会不会见钱眼开起内讧呢。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咱们这么做是不是有些不地道啊。 泠泠七弦上:俗话说得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难不成主播在这个世界一直做一个病秧子吗?就算咱们受得了,主播自己也受不了。 浪九九:特殊时期当行非常手段。 余生菇凉:可是万一主播撑不下去了呢? 书生:引阴气修固疾,强身健体,你们这是想让主播成为食阴之体?怪不得一路上看主播所画阵棋,所设阵法有些诡异,原来是在这儿等着主播…… 豺狼配女猫:食阴之体有先天后天之分,这后天虽说修不得仙法,但强身健体是没有问题的,阴气毕竟也是天地灵气。只不过…… 我是个神棍:只不过主播这辈子怕是又得孤独终老,别想着碰漂亮小姐姐了。凡是食阴之体那必定是至阴至柔的,唉,主播硬不起来了啊。 北城南笙:神棍你别皮了,如果主播撑不过来呢……主播病弱的身体就像是个筛子,阴气横冲直撞是修补也是破坏,万一主播一怂,怕疼,然后就真死了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会的,就因为怂贱怂贱的,所以才不会死。 …… 昏过去的笙歌根本没有想到自己是被玻璃碴子们算计了。 没想到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除了互怼扎心,还有这神不知鬼不觉算计她的本事。 …… 紧跟在笙歌身后的王初,见笙歌昏倒,连忙接住,只是,为什么这么冷啊…… 王初只觉得铺天盖地都是阴冷的气息,不要命似的朝着卫的身体涌过来。 他接着卫的双手已经变成了青紫色,就像是中了剧毒。 呵呵,难不成这古墓的阴气还是个颜狗,只看的上卫公子的盛世美颜吗? “别慌,扛着这些箱子,走。” 笙歌昏过去,王初迅速转换了角色,有条不紊的布置着。 他唯一担心的就是卫公子的身体…… 可是…… 为什么出不去呢? 一行人在这庞大的地下宫殿不断的兜转着,却始终找不到出口。 是卫公子之前设下的阵法和布置的阵棋吗? 王初心有猜测。 接连不断的阴气依旧翻涌不止的缠绕着笙歌…… 一个时辰…… 两个时辰…… 在所有人已经绝望,以为自己只能被困在这里等死的时候,阴冷潮湿的气息消散了,人的墓地就好似一瞬间迎来了春暖花开万物复苏的时节。 “走……” 王初毫不迟疑,大手一挥,带领着众人离开了墓地。 这一次,畅通无阻。 离开墓地的王初没有劫后余生的喜悦,脸色依旧难看的可怕。 他从未见过一个活人的身体似卫公子这般冰冷。 不对,就连尸体都不会冷的让人发颤。 该如何向少主交代…… 回到大本营,王初请来了医师,然后迅速派人给王九郎送信。 琅琊王氏,千年世家。 少主作为琅琊王氏的嫡系子弟,见识绝不是他一个小小都侍卫能够比得上的。 城中所有的医师都被王初请了过来,要么是一筹莫展,要么就是摇摇头准备后世。 如果不是笙歌还有脉搏,怕是所有人都会不约而同的把笙歌当做死人。 昏睡中的笙歌只觉得是无边无际的冷,还有深入骨髓的疼。 真真切切的有人在一口一口咬她啊…… 呜呜呜,是不是有人在火葬她,或者是把她扔在了江里被鱼分食了…… 可是,她没有死啊。 盗个墓还赔上了小命,不是说好一回生二回熟吗。 果然,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不靠谱。 卫的心愿是活长久,现在非但没有活的更长,好像比本来的卫还要惨。 最起码本来的卫还是被人看死的,她这是盗墓被吓死的吗…… 想到后世提起卫,都会嘲笑的说一声找死的盗墓贼,白瞎了那张好脸,笙歌整个人都不好了。 mmp,咬就咬,能不能一口吞下去,还非得一小口一小口的。 疼死本小仙女了。 就在笙歌以为自己葬身鱼腹,迟早化为养料的时候…… 第三百三十二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十三) (三十三) 疼痛消失了。 取而代之的是耳边絮絮叨叨说个不停的声音。 没死…… 也没被鱼吃,否则怎么可能听到王九郎的声音呢。 嗯,一如既往的讨厌。 王九郎在发怒吗? 笙歌一边冷的发抖,一边听着周边的一切动静。 呃…… 为什么她觉得王九郎发怒时候的声音也蛮好听的。 颜狗果然没救了。 卧槽…… 有小婊砸在扒本小仙女的衣裳,这就不能忍了。 笙歌拼命醒了过来,虚弱的揪住了在自己身上作乱的手。 四目相对,谁心虚谁尴尬。 笙歌: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王九郎,趁火打劫。 王九郎: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卫明珠,不扒衣服就不醒…… 好吧,首先败下阵来的是笙歌,倒不是说笙歌脸皮不如王九郎厚,可谁让现在被扒衣服的是她呢。 “表哥。” 卧槽…… 这声音怎么这么细,像太监,本小仙女昏睡的时候到底经历了什么。 难道有人把本小仙女给阉了吗? 如果不是被王九郎注视着,笙歌真想不要脸都伸出手摸一摸。 虽说不喜欢当男人,但是这不意味着她喜欢当太监啊。 “没死就行。” 王九郎淡漠的抽回自己的手。 笙歌一噎,这是不是就是常见的久病床前无孝子。 王九郎以前那么温柔,现在却这么凶。 活脱脱就是从小奶猫变成了大狼狗。 唉,把王九郎比做孝子,貌似也只有她能做出来。 “神医,您再看诊断一下吧。” 对上身旁仙风道骨的老头儿,王九郎变得很有礼貌。 王初在一旁看的嘴角抽搐。 哎呦,我的少主啊,看把你能的。 也不知道这些天是谁着急上火,然后不顾身份的求来了神医。 心直口快一时爽,到时候追妻就不爽了。 老神医捏着自己的长胡子,点点头。 没想到被他诊断为活死人的患者还能醒过来,如果不是王九郎在一旁虎视眈眈,真想把这个病人带回去好好研究一下。 嗯,做药人最合适了。 “这位公子已无大碍,好生调养便是,只不过……” 老神医捏着自己的花白长胡子,神神叨叨的,把笙歌和王九郎的心高高的提了起来。 “肾精亏虚肾气不固……” 吧啦吧啦,老神医说了一大堆中医上的专业术语,笙歌一知半解,但却听懂了最后那句大俗话。 她貌似就是变成了一个太监,虽说那玩意儿还在。 可是,骨架会越来越纤细,喉结会慢慢消失,声音会越老越细,男不男女不女…… 不过好在她依然很美。 笙歌觉得她得大吃一顿压压惊。 王九郎是略同医术的,听着听着,王九郎的脸色越来越奇怪。 这老头儿要不是他亲自请来的,他怕是会以为是卫的托儿。 卫不想娶亲,老头儿就说卫会变成太监。 那卫说太阳是绿的,老头儿是不是也会眼睛都不眨一下的说成是绿的。 就跟绿帽子似的。 感恩戴德的送走了老神医,王九郎依旧觉得气急,心绪难平。 卫整整昏迷了一个月,他把京都,琅琊,还有隐居在山野的名医一一请来,可诊断出最好的结果竟然是维持一个活死人的状态。 有呼吸有脉搏,但就是不会醒。 盗墓…… 卫还真是长本事了,别说卫家了,就连上琅琊王氏所有的殷勤都没有一个像卫这么有本事的。 “卫,你缺银子吗?” 卫缺银两,他送银两。 卫缺粮草,他送粮草。 卫缺人马,他送人马。 可为何卫就不能多信任他几分呢。 “缺。” 笙歌果断的点头。 她想要建一座牢不可破的城池,城的百姓丰衣足食,衣食无忧。 这座城池,需要庞大的资金。 “对了,王初,那些金银珠宝你有没有安排人带回来。” 那可是本小仙女用命换回来的啊。 呵…… 王九郎都快要气笑了。 昏迷一个月,醒来的第一件事情竟然是关心那些银子的去处,还真是不怕死啊。 王初缩了缩肩膀,他现在一点儿都不想刷存在感啊。 少主的状态明显不对,他不敢火上浇油,卫公子,求您看在小的兢兢业业尽职尽责把您背回来的份儿上放过小的吧。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 他一点儿都不想所被烤熟的鱼。 “卫……” “卫,真实的你究竟是什么样子。” 王九郎有些挫败。 他了解曾经的卫,却不了解如今的卫。 哪怕他投入了巨大的心血,可付出与回报不成正比。 卫自始至终都把他拒之门外。 哪怕不想承认也必须得承认。 笙歌的心猛地一缩,王九郎的问题她该如何回答。 只是,王九郎似是看出了她的犹豫,留给她的只是一个略显萧索的背影。 突然觉得有些对不住王九郎啊。 不需要怀疑,她昏迷中听到的声音就是王九郎在发怒。 也许,也许该找个时间与王九郎好好谈谈了。 “公子,您不必担心那些银子,属下完好无损的到了回来。” “一部分充作了军用,一部分少主找了些专门的人打理经商。” …… …… 主播:老实交代,你们究竟怎么坑害本主播了。 笙歌并没有蠢的无药可救,稍微一想,就知道她名义上的师父神棍兄坑了她。 不对,更确切的应该说,是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联合坑了她。 主播:太浪,枉我这么信任你,你怎么能够在背后捅刀子呢。 主播:哭唧唧(;;`)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有没有认人说过,其实你不适合装可怜呢。 我是个神棍:老衲价值一算,主播现在身体康健,有使不完的力气。 我是个神棍:主播,我们也是为了你好。 主播:━Σ(Д|||)━ 把本小仙女变成了太监,竟然说是为本小仙女好。 浪九九:主播,你现在不会再被疾病所扰,可以习武,可以回到之前能动手就别bb的生活,难道你不喜欢吗? 豺狼配女猫:反正你也硬不起来,是不是太监也无所谓啊。 主播:说的好有道理,好理直气壮,本小仙女竟无言以对。 第三百三十三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十四) (三十四) 硬不起来就一定得变成不男不女吗? 本小仙女接受无能啊。 泠泠七弦上:主播,过段日子你就可以徒手搏狼了,难道你不开心吗? 主播:开心,开心的想先撕了你们。 …… 笙歌在床上稍稍养了两天,就生龙活虎了。 自从来到这个世界,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觉得空气清新过。 这样一想,貌似也不亏啊。 “表哥呢?” 笙歌一边扎着马步,一边问道 “少主回琅琊了。” 王初老老实实的答道。 王初表示,身为一个属下好揪心啊。 卫公子和少主之间的气氛显然不对,可偏偏少主不言,而卫公子不知。 回琅琊了? 笙歌皱眉,叹了口气。 好吧,她就知道王九郎依旧不愉,否则也不会不声不响的离开。 “公子,少主不是生您的气,只不过琅琊王氏势力争夺逐渐白热化,少主离开琅琊已经一个多月了,手中势力受损,所以才连夜赶回的。” 王初似是知道了笙歌的想法连忙解释道。 “哦。” 笙歌平静的嗯了一声,听起来有些冷漠和不近人情。 “王初,你过来,咱们练练。” 笙歌突然觉得有些手痒。 本小仙女的盖世神功还是应该让其他人见识一下的,否则很难让人心腹。 王初:Σ⊙⊙川 练练? 怎么练? 卫公子的小身板看起来瘦瘦小小,弱不禁风,好像力气稍微打些就能折断,他不敢练啊。 卫公子,不要为难小的了。 如果您想练的话,那就等少主回来的。 想怎么练就怎么练,想在哪儿练就在哪儿练。 床上也行…… 嘿嘿 笙歌右手握拳,拳头带着破风声向着王初的面门砸去。 她知道,不出手,王初是不会相信的。 本小仙女天赋异禀,只要能习武了,那么必然进境是一日千里。 王初:卧槽,我是谁,我在哪里…… 不是说好卫公子是个病秧子,三天一小病五天一大病的吗? 那现在打的他毫无还手之力的是谁? “公子,您是吃了灵丹妙药了吧?” 王初气喘吁吁的趴在地上,好奇的问道。 他竟然被卫公子揍了…… 这应该是最大的耻辱了吧。 他长的没有卫公子好看,就连拳头都没有卫公子硬了吗? “你有那种灵丹妙药吗?” “有的话给我一颗。” 那段昏迷的被啃噬疼痛的日子她真的不愿意回想。 “以后少八卦,再八卦揍你哦。” 笙歌晃了晃自己的拳头,眯着眼睛说道。 本小仙女现在又能够徒手搏狼了,不听话的人,本小仙女会优雅的把对方揍趴下。 王初:“……” 他这是被恐吓了吗? 他不就是好奇卫公子和少主进行到哪一步了吗? 少主那别别扭扭的性子,他要是不助攻着,追妻路岂不是更加漫长。 矜贵优雅的少主,他不忍心让少主注孤生啊。 揍了王初一顿,笙歌神清气爽,提笔写下了给王九郎正儿八经的第二封信。 除却最开始那封她选择走哪条路的信,其余家庭作业都是在蒙混应付。 与其说是信,倒不如说是最详细的菜名,甚至有的连菜谱都抄了。 呵呵哒,她是有多混账。 笙歌觉得像她这样的人,不孤寡一生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写信是为了告知王九郎,她身体大好,因祸得福,不必担心。 这封信送出了很久很久,一个月,两个月,三个月…… 久到笙歌以为信被私吞了…… 好吧,只能说她彻底惹怒了王九郎,王九郎单方面割断了二人的联系。 笙歌浅笑,她说不清此刻心中是何想法。 毫无意外,她的的确确松了一口气。 王九郎待她特殊,她看在眼中,哪怕最开始她说服自己是最单纯的表哥对表弟的关心,可是慢慢的,她知道,王九郎对她的兄弟情有些诡异了。 太好了,好到她说服不了自己。 王九郎何等心性,可是却能够在她面前百依百顺,甚至予取予求。 王九郎不是大善人,也不止她一个表弟。 笙歌忘不了喵喵叫着的王九郎,也忘不了她昏迷中听到的那个无助绝望的声音。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感情这回事,笙歌并不擅长,也没有打算尝试。 成为一个病秧子,尝试到被人捧在手心里的纵容,不在她的计划中。 她好了,那么一切就回归正途吧。 …… …… 笙歌恢复了武力值,有钱,有了人脉,手下的势力在不断的聚集。 世道虽乱,她想名正言顺的建城,庇佑一方少不了圣上下旨。 她暗中招兵买马的消息传入了卫父耳中。 卫父一封信送到了笙歌手里,勒令她回京。 卫父想走一条荣耀之路,可是却不愿像笙歌这样冒险。 一着不慎,满门抄斩。 笙歌弹了弹手中的信,嗤笑着,回京是不可能了。 自投罗网吗? 如今天下大乱,圣上忙于平复各地叛乱,无暇顾及她。 可若是回了京城,就不是她能控制的了的。 笙歌把卫父的信靠近烛火,一点点看着火蛇将信燃烧成为灰烬。 …… 三年的时间倏忽而逝,整整三年,笙歌与王九郎都不曾联系过。 “少主,成功了。” 成功了吗? 她彻彻底底的将这座南方小城纳为己有。 城辖下的所有县全数归附,不归顺的,也被她打了下来。 现在就差圣上一旨加盖了玉玺的圣旨了。 笙歌圈养私兵,拥兵自重已经不是秘密,最开始圣上也曾试探着直接把她定性为叛乱者剿灭,可每一次都铩羽而归。 因着她的举动,卫父在京中受到了皇上的苛责,所以才会写信勒令她回京。 其实,她早已料到了。 回京干嘛? 当然是用她一个人的性命换取卫家全族的存活和荣耀。 毕竟被用来交易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只可惜,她真真不是那种为了别人可以牺牲自己的人。 卫家人,她可以照抚,可以赡养,但绝对不会为了成就他人荣耀牺牲自己。 嗯,她本性自私,这一点是改不了了。 “是不是该煽动些人向皇上请封了?” 笙歌若有所思。 第三百三十四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十五) (三十五) 在卫道士眼中,她就是乱臣贼子 在皇家正统眼中,她就是试图谋朝篡位不共戴天的仇人。 笙歌相信,如果不是如今的起义势力此起彼伏,而她又没有明确的打出改朝换代的旗号,仍尊圣上为九五之尊。 怕是京中的兵马早就挥师南下,把她连根拔起了。 她是不是应该卖个乖,讨好一下焦头烂额的皇上。 她要的只是亲手一座平安喜乐衣食无忧的城池,皇上应该不会非得剿灭她吧。 她可以递个折子,然后就该煽动人站在她这边朝堂上替她说话了。 财帛动人心,恰好她现在不缺钱。 笙歌提笔斟酌再三写下了折子,派人连夜送了出去。 只是,折子并没有送到圣上手中,而是半路拐了个弯送到了王九郎手中。 多年来,已是惯例。 凡是笙歌手中出去的信件,皆会到王九郎手中。 王九郎不使坏,而是默默的留下原信件,誊抄一份,重新送出。 他一直都想着卫给他的信可以攒满一木匣子,只可惜自三年前他没有回信,就像是默契一般,两人再也没有联系。 他不联系,只是他看清楚了,看清楚了他对卫那羞于见人的心思。 他惶恐,狡辩,可是卫昏迷的那一个月里,他再也欺骗不了自己。 那层薄纱,再也挡不住他心中的绮丽心思。 同时,他也深知,他走不进卫心中。 恰好琅琊王氏有事,所以他灰头土脸的匆匆赶回。 自那之后,他只收到了一封因祸得福,逢凶化吉的信。 他松了一口气,但也更加清楚卫的神秘,卫庞大到他想象不到的过去。 他没回信。 卫也再没有往琅琊送过一封信。 可是,他多么想攒够一匣子的信。 烛火下,王九郎打开了笙歌的折子,一字一句慢慢的读着。 明明是是晦涩生硬,冠冕堂皇请封的折子,可却被他读出了万千柔和。 卫真的凭着他自己打下了一座城,也收服了一城的民心。 他很好,他一直都知道。 据说,卫如今的身手已经在江湖高手榜上排榜首。 那个小病秧子,真的是因祸得福了。 请封吗? 那他就助卫一臂之力吧。 他要让卫的城,卫的努力,光明正大。 王九郎把折子重新誊抄了一遍,盖上私印,递给了送信人。 没错,卫的私印也是他偷偷摸摸刻的。 仿佛自他清楚自己的心意后,他就再也无法站在阳光下。 他和卫是表兄弟。 虽说断袖之癖,历朝历代皆有。 可卫现在容不得名声有损。 “你且放心把折子递进宫,其余事情不必担心。” 王九郎挥挥手,淡漠的说道。 待人离开后,王九郎便召集得力属下,商讨这件事情该如何解决。 卫的折子看似是对圣上俯首称臣,是一种让步,但何尝不是一种挑衅的。 圈养私兵拥兵自重,如今还光明正大的递折子请封,这无疑会极大的刺激到皇权本就飘零的圣上。 天子一怒,伏尸百万。 哪怕如今诸王作乱,可圣上已经是玉玺在手,正统所在,轻易覆灭不了。 他也算是看出来了,卫的志向就是一座城,而不是彻彻底底的颠覆超纲。 他没有宏伟志向,一座小城本就是他尽力为这个时代做的事情了。 也好…… 王九郎一直都觉得卫其实还是适合山野悠闲,做个自在人的生活。 平安无事且顺利让卫达成所愿其实没有想象的那么难,毕竟他已经在很多年前就做好了准备亲手捧一个诸侯之位送到卫面前。 如今,二人再无瓜葛,他亲自捧好像不可能了,但依旧能够让卫达成所愿。 嗯,多年准备,他也终于可以送出去这份筹备了多年的礼物了。 小匣子已经要满了呢。 正好,一切都刚刚好。 …… …… 递折子只是笙歌的试探,她在试探圣上的态度。 如果圣上态度强硬,无法商量,那么她也不准备让人再去游说。 可是在她紧锣密布布置着城防,生怕圣上大怒翻脸的时候,天子使臣带着圣旨来到了她一手打造的城池。 笙歌站在高高的城墙上,向下眺望,那抹熟悉的身影出现在眼前。 王九郎。 没想到多年后的再次重逢竟是这个样子。 王九郎的整个身体都绷得很久,他还是舍不下这个可以光明正大见他的机会。 天子使臣,前来宣旨。 多么合适的机会,多么合适的借口。 卫好像更瘦小了,银白色的战甲勾勒着他纤瘦的身材,那不是一个正常的男子该有的模样。 只不过必须得承认这样的卫好像更加夺目了。 本就是雌雄莫辨的长相,如今看起来更像是个偷偷女扮男装的女郎了。 王九郎想起当年抱卫的场景,忍不住苦笑。 笙歌居高临下的凝视了片刻,然后一声令下,打开了城门。 她和王九郎终究无法为敌。 既是他来了,那么就不会她最坏打算中的数十万大军。 “恭喜你,得偿所愿。” 一本正经的宣旨,然后中规中矩的祝福。 笙歌颇有些恍然,怔愣片刻才接下了圣旨。 她清楚,这薄薄的一纸圣旨背后,王九郎定然付出了极多。 就像她当年出卫家,明明出让了利益,可王九郎只是云淡风轻笑着说一句小打小闹而已,你不必放在心上。 小打小闹…… 明明是正统眼中的叛贼,如今却多了一张加盖了玉玺的护身符。 “你也是。” 笙歌接过圣旨,轻声说道。 王九郎天纵奇才,在她一手打造城池的时候,王九郎也逐渐伸出了自己的獠牙,一点点蚕食着琅琊王氏的权力,归于己手。 能够在一个千年世家如鱼得水逐渐说一不二的王九郎不是她能比得上的。 王初注意到卫公子与少主之间的尴尬,硬着头皮,干巴巴的说道“使臣辛苦,宴席已备好。” 王初现在都不清楚他自己究竟算是谁的属下了。 在他以为少主会明白心思然后绞尽脑汁追妻时,少主竟断掉了与卫公子的联系。 第三百三十五章想活长久的卫玠(三十六) (三十六) 少主没有召他回去,而卫公子也像是忘记他本来是少主的属下一般,不曾提起这件事情。 就这样,他就呆在了卫公子身边。 随同他来的手下人,已经彻彻底底与卫公子的将士融为了一体。 呃…… 他这算不算是一仆侍二主呢。 “对,使臣请。” …… ……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么多年没见,本大小姐都差点儿忘了这对萌攻受了。 浪九九:不是说好兄弟情深的吗?如今相遇会不会干柴遇烈火,然后一发不可收拾。 余生菇凉:不是泼楼上的冷水,王九郎本就是心思隐忍之辈,而主播更是心冷自私,所以你想象的应该不会出现了。 豺狼配女猫:总觉得王九郎向来大手笔,之前是粮草金银珠宝兵戈,如今数年不见,直接捧来了一个诸侯之位。同男子,汝独秀。 余生菇凉:不过,圣上所封的明珠侯是认真的吗?这不都是郡主向来才有的封号吗? 灯火阑珊处:造化钟神秀,可为什么王九郎还是单身呢。 我有辣条跟走:主播你真的不曾有一丝一毫的波动吗? 北城南笙:只有我一个人好奇王九郎究竟能为主播做到什么地步吗? 明珠…… 王九郎是绝对不会告诉卫明珠的封号是他亲自所拟。 卫家明珠,亦是他独一无二的明珠。 笙歌默默的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你一句我一句的调侃。 波动…… 三年多的时间,足够让所有的波动归于寂静无声。 确实,她是骨子里是个冷漠自私的人,这一点反驳不了。 王九郎放慢脚步,然后一点一点变得与笙歌并排行走。 一身官服,不苟言笑的王九郎与笙歌记忆中那个温和淡雅的人相差甚远。 在她面前,王九郎一直都是笑如春风。 笙歌有些不知道该唤王九郎表哥,还是使臣。 笙歌把王九郎送到院子门口,便匆匆离去了。 王九郎风尘仆仆,哪怕是要赴宴,也得先沐浴换衣。 “卫,你可还欢喜。” 王九郎看着笙歌颇有些落荒而逃的背影,轻声呢喃。 他这一来,究竟是对是错。 …… 笙歌被封诸侯,城池是她名正言顺的属地,这是一件大喜事。 小城之中处处张灯结彩,热闹非凡。 接风洗尘宴设在了城主府中,王九郎赴宴时换下了一身的官服,换上了笙歌记忆中的锦袍。 有些人,天生就是芝兰玉树的。 觥筹交错,丝竹声乱,处处皆是平安喜乐。 王九郎看着被众人推崇尊敬的卫,眉眼含笑。 当年那个娇弱的小病秧子竟真的走到了这一步。 哪怕没有他的周旋,卫在小城中的地位也无法撼动。 一口烈酒下肚,王九郎竟觉得灼烧感强烈。 三年多没见了啊…… 他的书房中皆是卫的画像,或故作清冷,或绵软可爱,甚至是狡猾厚脸皮。 他竟有些分不清楚,对卫究竟是心动多一些,还是爱而不得执念多一些。 王九郎一杯接着一杯灌着酒,渐渐的,眼前的场景就有些恍惚。 “卫……” 王九郎举着酒壶,手拿酒杯,努力控制着踉跄的脚步,一脸傻笑的朝着笙歌走了过去。 朝思暮想的一张脸啊。 “卫,你为何越发消瘦了?” 酒过三巡,参宴的宾客大多微醺,并没有察觉到王九郎的失态。 卫家与王家是姻亲,亲切些也理所应当。 反倒是王初眨了眨眼,心下多了些明了。 他家少主为什么这么怂了。 酒壮怂人胆…… 少主难得有这个机会,他可不能让别人破坏了。 “公子,少主也许有话想对您说,不如您陪少主出去吹吹风醒醒酒。” “酒过三巡,您离场也不算失礼。” 王初觉得像他这样尽职尽责的属下一定是绝无仅有了。 笙歌下意识的就想拒绝,可王九郎执拗的握住了笙歌的手腕,孩子气的看着笙歌。 至于王九郎手中的酒杯早就跌落在地上。 酒杯再好能有卫的手臂舒服吗。 罢了,若是琅琊王九郎在众人面前失态,怕是会有损琅琊王氏的尊严。 王九郎那么爱面子的一个人,她还是多顺从些吧。 跟喝醉酒的人是没有道理可讲的。 略微嘱托了几句,便任由王九郎攥着她的手腕离开了这里。 与觥筹交错杯盘狼藉的宴会不同,王九郎拉着她一路到了城主府最僻静的地方。 坐在台阶上,王九郎依然握着笙歌的胳膊。 “卫,你更瘦了……” “卫,你怎么会这么冰……” 王九郎就像是个发现了新奇玩具的孩子,一双眼睛亮晶晶的盛满了整个星空。 “卫……” 王九郎唠唠叨叨的说着,似是要把这三年多耽搁下的话一夜说完。 “卫,我有些怀念最开始的样子。” 哪怕是醉酒,王九郎都努力克制着自己,没有任何的逾距。 最过分的应该就是依旧攥着笙歌的手腕了吧。 “卫,你为什么就不能多写一封信给我。” 只要再多一封,他定然不管不顾厚脸皮守着卫。 只可惜,当年他没有回信,卫也再没有写信给他。 笙歌安静的听着王九郎的絮絮叨叨,也任由王九郎攥着她的手腕。 醉酒的王九郎不再矜贵威严,而是像个受了委屈的孩子一样,渴望得到他人的关注。 “卫,你究竟是什么人呢。” 王九郎伸手想要轻抚笙歌的面颊,却被笙歌轻轻的避开。 “呵……” 小声的自嘲声。 王九郎把头靠在笙歌的肩膀上,沉默不语。 笙歌只觉得肩膀上有些潮湿,然后又慢慢干了。 夜渐渐深了…… 笙歌也没有动作,就任由让王九郎靠在她的肩膀上睡了过去。 天蒙蒙亮了,笙歌抱起王九郎朝着小院走去。 公主抱…… 王九郎曾经公主抱过她两次,她应当也只有这一次机会了。 笙歌把王九郎放在床上,沉默片刻,便要转身离开。 “喵……” 小声的猫叫似是触角,勾起了多年前的回忆。 那个为了让她心甘情愿吃素菜学猫叫的王九郎。 王九郎依旧闭着眼睛,在用最后的方式追忆着。 第三百三十六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一) 想颠覆的苏妲己 (一) 笙歌轻笑一声,压下心头的涩意,径直离去。 一将功成万骨枯,走到这一步,无论是她,还是王九郎都没有任性的余地。 她的身后,是一城的百姓。 王九郎的身后,也是十余年的筹谋。 断袖之癖,终究是上不了台面的。 对于百姓对于舆论,她和王九郎只能是姻亲的表兄弟。 伤人伤己的事情,不如及早斩断。 “保重。” 临关门前,笙歌沉声说道。 千言万语,归根到底都是她不曾对王九郎动了心。 若是心动之人,不会像她这般冷静。 对王九郎,她有感动,有怀念,毕竟是第一个宠着她的人。 可是,总觉得差一点儿。 就这样吧…… 王九郎的滔天大恩,余生几十年她会尽力偿还。 门阖上后,王九郎依旧闭着眼睛似是在沉睡之中,方才的猫叫,昨夜的絮叨,那都是酒后的醉言,当不得真。 他清楚,他和卫终究是走不到一起的。 他谋定而后动,机关算尽,唯有对上卫他失了分寸。 他和卫都没有任性的机会,他们身上都背负了太多他人的期许,一步都不能错。 此次前来,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不过是想断了他心头的最后一丝念想。 不再心心念念,不再徘徊不前,断了念想,他才可以做回以前一步三算的王九郎。 王九郎嘴角上扬,不知是在自我安慰,还是真真想通了一切。 扪心自问,他究竟是想心随所愿还是真真想断了念想。 呵…… 不重要了,卫已经替他做好了决定。 卫虽一语不发,他也知晓,止乎于此,于人于己皆是最好。 …… 天已大亮,王九郎洗漱更衣,面上已经看不出任何的不妥。 酒醒了,梦就醒了…… 期期艾艾的王初看到王九郎越发沉冷的眼神,就知道一切是他想多了。 王九郎前来是辞行的,见也见了,多年的礼物也送了出去,该走了。 知秋如今正是最皮的时候,他远远的看着卫一次次不厌其烦含笑管教着知秋,眼中的沉冷渐渐薄了些。 嗯,这样也挺好。 执念最是要不得。 “卫,我要走了。” 王九郎眉眼含笑,一如数年前笙歌最熟悉的模样。 两人相对,就好似一同去参加曲水流觞的清谈会,一切都没有变。 她是卫家明珠,他是琅琊王氏王九郎。 而他们只是亲厚的表兄弟。 笙歌读懂了王九郎的微笑。 “表哥,王氏是不是要举家迁徙了。” “若是用的着我的地方,随意支配。” 笙歌一边揉着知秋的脑袋,一边笑意盈盈的说道。 最好的结果,不外如是。 “表叔。” 卫知秋古灵精怪的挣脱了笙歌的手,然后藏在王九郎身后对着笙歌做鬼脸。 “我会的。” 王九郎弯腰抱了抱知秋,毕竟这是他唯一抱过的孩子。 “表叔,我认识你的。” “我在爹爹的书房中看到过你的画像。” 卫知秋贴在王九郎的耳边,嘀嘀咕咕的说道。 王九郎嘴角的笑容慢慢扩大,笙歌一脸的莫名其妙,这个小子又再偷偷摸摸的说什么。 王九郎想起了当时他强硬的把卫关在书房两个多时辰,只为要一张画像。 没想到,卫竟又重新绘了一幅。 念念不忘,他也不求回响。 “金陵也不错,你若有时间可带着知秋一起去看看。” …… …… 王九郎走了,抛下了最后一丝遗憾,轻装上阵。 笙歌在小心翼翼的经营着自己的城池,让人不敢觊觎。 与此同时,关于王九郎的消息也会时不时传于笙歌耳中。 “王与马,共天下” 说的就是琅琊王氏天下第一望族的位置。 王九郎成婚了,娶的是谢家小姐。 谢家是唯一一家勉强能与琅琊王氏相匹配的大家族,倒也算是门当户对,佳偶天成。 王九郎成婚时年岁已不小,但那场大婚依然轰动了整个长江以南的地区。 笙歌备了整整两箱金银珠宝,命人送给了王九郎做大婚礼物。 婚后第二年,王九郎有了第一个孩子,笙歌又备了两箱金银珠宝送了过去。 ……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笙歌的城池已经是牢固不可动摇。 西晋王朝帝王有心铲除,奈何辅助他登基的王氏在这件事情上格外执拗,默许了那座城池的存在。 王九郎手握实权,无论是琅琊王氏还是朝堂之上。 王九郎一生无任何妾室通房,只有名门谢氏之女一任妻子。 …… 王九郎重病垂危,笙歌第一次踏出城池去见了他最后一面。 “真丑。” 笙歌杵着拐杖,满脸皱纹,却依旧笑话着王九郎。 都老了啊,王九郎好像比她老的快。 “卫,你来了。” 平平静静的一句话,似是这一生最后的心愿。 心愿了,气息无。 “真没出息,走的竟然比我这个病秧子还要早。” 笙歌坐在床边,觉得自己应该应景的哭两下,可是却怎么也哭不出来。 嗯,确实没什么好哭的,毕竟她也活不了多久了。 这也是第一次笙歌见到了王九郎的妻子。 王谢氏的年岁要比王九郎和她都要小很多。 “你能来,他应该走的很安心。” “他待我很好,一如许诺的那般,除了感情,一切都给了我。” “多谢你能来看他。” 直到现在笙歌才知道,王九郎娶的是谢氏的一个受尽搓磨的庶女。 王九郎救她出水深火热,你情我愿达成了共识。 笙歌转身,看着床上气息全无的王九郎,有些怅然。 …… 笙歌这一世是寿终正寝的,去世时知秋的孙子都出生了。 这么久,都要忘记了初到这个世界是什么样子了。 合该是欣欣向荣,一片春色。 …… …… 离开任务世界,笙歌回到了属于她自己的世界。 王九郎啊…… 笙歌查阅资料,却发现王九郎不再任何的记载中。 呵,数千年,彻彻底底的抹灭了一个人曾经存在过的痕迹吗? 过去的,终究是丁点痕迹不剩。 “笙歌,做一个美人儿感想如何呢?” 神出鬼没的一一冒头了。 日常一皮的笙歌,此刻并没有想皮的念头。 第三百三十七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 (二) 她深知自己这一个世界的画风都有些不对。 最开始作为一个少无缚鸡之力还不能习武的病秧子,她自以为优雅矜贵着,被王九郎纵容着。 离家一步步成为一城之主,这其中少不了王九郎的帮衬。 她一直想偿还,却一直没有机会,唯一能做的就是王九郎有喜事的时候送两箱金银珠宝。 不过,这也很好。 这意味着王九郎一世无风险,无波浪,平安喜乐。 见笙歌久久没有回答,一一也没有再出声。 对于一个习惯了自己摸打滚爬的人来说,突兀的被人捧在手心,不是一件容易遗忘的事情。 王九郎的存在就好似是在笙歌波涛汹涌人生中的一抹平静的亮色。 笙歌放好了洗澡水,然后慢悠悠的泡着澡,没有人知道她在想什么。 累…… 笙歌此刻感觉到的是一种身心俱疲的累。 笙歌低头,把头埋在水里,沉默的好像一尊雕像。 水渐渐凉了,笙歌打了个冷颤,起身裹上浴衣擦干头发,默默的开始了她的手游人生。 夜已深,偌大的房间里只有游戏中的音乐和任务的配音。 连跪了十三把…… 笙歌觉得今天可能不太适合打游戏。 庄周明明是她胜率最高的英雄,可偏偏今晚一直在送死,一直在出错。 不是抢了射手的红buff,就是直接冲进了塔然后被塔打死了。 呃…… 也许是她手脚不灵活了…… 笙歌安慰着自己。 我方:风吹柳絮:孙尚香:庄周你挂机吧,吃了我的兵线抢了我的红buff,竟然就去送人头,你就默默的呆在泉水吧。 笙歌撇嘴,好吧,她就是被嫌弃了,明明她的庄周不是金牌辅助就是银牌辅助。 宝宝竟然掉了一个打断,过去的几个小时,她究竟经历了什么。 笙歌洗了把脸,决定不能做一个大坑比。 孙尚香:卧槽,庄周换人打了吧…… 连续十三把的defeat之后,终于听到了一声激动人心的victor。 笙歌揉揉有些发涩的眼睛,随手把手机扔在了一旁,抱着被子睡了过去。 梦中的王九郎风华正茂浅笑款款,伸手说着卫你来了…… …… …… mmp,一定是王九郎死后,王谢氏那番话给她的触动太大了。 笙歌一觉睡到了日上三竿,然后洗漱穿了一条明艳动人的大长裙,挎着包包回老宅跟母上大人吃饭。 休息的日子就在逛街吃东西发呆被母上大人调侃中度过了。 “笙歌,这一次本系统一定为你选一个既漂亮,武力值又爆表的人物,你就放心吧。” 一一难得的有几分愧疚。 她与笙歌休戚与共,笙歌颓然,她也得不了什么好处。 笙歌翻了个白眼,信你才有鬼。 讲道理,在一个地方摔倒好几次还不长记性那就不是智障这么简单了。 “我发誓。” 一一在不遗余力的透支着自己为数不多的信用额度。 “呵呵→_→” 给你个眼神,自行体会。 “选好了,选好了,这次一定包你满意。” 闻言,笙歌嘴角抽搐,一一这话怎么有种青楼老鸨的既视感呢。 公子,一定包您满意。 小翠不行的话,换小柳。 Σ(っ°Д°;)っ “别嗦了,早去早回。” “笙歌,你怎么能够这么冷漠,伤了人家的小心脏。” 笙歌:mmp,别人是演员的诞生,一一就是戏精的诞生。 究竟是谁影响了谁。 …… …… 诸侯之女承恩露,玉帛金丝绣华服。娇若九重天仙子,实为殷商亡国狐。炮烙熔骨锻赤练,虿盆噬魂化流毒。引得凤鸣彻岐山,摘星鹿台尽归土。 …… …… 笙歌是被凛冽清幽的酒香和馥馨浓郁的脂粉味呛醒的。 (д`) 笙歌小仙女吓傻了,她是谁,她来到了哪里。 一个个不穿衣服在追逐打闹,原始社会吗…… 可是在笙歌的印象中,原始人也会用树叶造个小裤裤的吧。 会不会长针眼…… 笙歌下意识就想拍拍自己的胸口,压压惊。 出乎意料的嫩滑…… 啊…… 本小仙女竟然在luo奔…… 这究竟是个什么时代,男女随便成这个样子。 笙歌快速的扯下一旁树上挂着做装饰用的丝绸一层两层裹在了身上。 笙歌轻轻的舒了一口气,终于有了安全感。 浪九九:为什么满屏的马赛克,主播你这是在进行多么少儿不宜的事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刚来就这么劲爆吗? 北城南笙:本来还沉浸于王九郎的世界不可自拔,可看到满屏移动的马赛克,宝宝忍不住想歪了。 豺狼配女猫:主播求去除马赛克,好人一生平安。 笙歌无语极了,直播间这群玻璃碴子的模样,怎么那么像哭着抢着要资源的…… 主播:马赛克是去不了了,祸害遗千年,本小仙女不需要一生平安。 余生菇凉:所以说,我们这个世界就要靠着看马赛克度日了吗? 灯火阑珊处:这就是个劲爆的世界,余生,你可千万不要乌鸦嘴。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余生菇凉言之有理。 主播:你闭嘴吧…… 神棍的乌鸦嘴跟她有的一拼。 “爱妃,你怎么了?” 在笙歌咬牙切齿愤愤不平的时候,面前出现了一张略显老态的脸。 男子两鬓斑白,眼角也有了些皱纹,可看起来依旧孔武有力,因为有八块腹肌…… 笙歌看到腹肌便打住往下看,她真怕自己长针眼。 爱妃…… 能喊爱妃,面前这位应该是位帝王了。 “妾身突感不适,想歇息片刻。” 如此荒唐的帝王,笙歌心中已有几分猜想。 “唤太医看看吧。” 许是对原身真有几分疼爱,听到笙歌说身体不适,便着急的说道。 笙歌:mmp,您老人家能先穿戴整齐再说话吗? 虽说她已经不止一次当过男人,但不代表她喜欢看男人的身体啊。 “妾身谢王上关心。” 笙歌柔柔的福了福身,便要转身离去。 只不过,她的小白手被握住了。 “爱妃难道不知有时候穿比不穿更撩人吗?” Σ(っ°Д°;)っ 笙歌一脸懵逼,她竟然被一个老男人撩了。 呵呵。 第三百三十八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 (三) 她看起来像是那么容易被撩到的人吗? 愚昧。 你们对本小仙女的铁石心肠一无所知。 “王上真爱说笑。” 笙歌控制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生怕忍不住一拳砸过去。 敢撩本小仙女,真当本小仙女是吃素的吗。 “本王从不说笑。” 面前的男子说笑间便把手附在了笙歌的胸口,想要揉捏几分。 卧槽…… 真当自己是王上就可以所以耍流氓了。 “王上……” 笙歌轻飘飘的捏住了男子的手腕,笑得高贵冷艳。 “爱妃今日还真是有趣。” 男子不动声色的观察着笙歌,然后抽回了自己的手。 …… …… 笙歌远离了这个奢靡**的地方,第一时间开始接收剧情。 作为在红旗下长大的社会主义接班人,三观还是很正的。 接收完剧情,笙歌都有些不知道对一一该感谢还是好好的揍一顿了。 一一那句信誓旦旦的本系统这次一定为你选一个既漂亮又能打的人。 呃…… 的确,苏妲己,堂堂轩辕坟三大妖之一的九尾狐美的惊心动魄,当然也很能打。 残忍到让史书记载了千万年。 一一这是觉得上个世界她没有做到流芳百世,就准备实现她遗臭万年的心愿吗? 她觉得她自己还可以拯救一下。 剧情很是复杂,但依旧可以长话短说,这就是那个妇孺皆知的苏妲己惑乱江山的故事。 一个是轩辕坟的九尾狐,一个是部落族长之女苏妲己,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却成为了一个人。 九尾狐的元神附在苏妲己的身上,操控着苏妲己的一切。 苏妲己是帝辛作为战利品带回商王宫的。 帝辛对女娲不敬,在朝拜女娲时作下了淫词烂调,惹得女娲大怒。 因着帝辛还有二十八年的帝王气运,不能直接覆灭,因此就召唤了轩辕坟三大妖,加速商王朝的灭亡。 直到死,妲己才清楚不论是她,还是帝辛,都只不过是棋盘上的一颗棋子。 元始天尊门下十二弟子犯了红尘之厄,杀罚临身,昊天上帝命仙十二称臣,故此三教并谈,乃阐教、截教、人道三等,共编成三百六十五位成神。 此时成汤合灭,周室当兴,又逢神仙犯戒,元始封神;姜子牙享将相之福,这才有了商周两大阵营的大混战,目的都是为了让封神榜计划能顺利实施。 有道伐无道,只不过是封神榜这盘棋上不可或缺的棋子罢了。 哪怕没有帝辛所作的诗,武王伐纣,商灭周兴依然会存在。 姜子牙是封神榜的操控着,而女娲就是封神事业的直接推动者。 妲己知自己有错,所以不盼轮回,不盼成神,不盼位列仙班褪去妖骨,她宁愿一世为妖,掀翻这盘棋,求一条问心无愧的路。 清楚了妲己的心愿,笙歌整个人都不好了。 她能说她宁愿妲己盼轮回,盼成神,也不愿意去跟圣人为敌吗。 哪怕是妖,也得有自知之明啊。 封神榜那是五圣人打定主意要做的事情,她一个小妖怎么可能扭转乾坤。 嗯,她觉得她也不需要拯救了,直接上吊算了。 “一一,你出来,我觉得我们得好好谈谈人生。” 她觉得她更适合做个贪生怕死的小痞子,一点儿都不适合干这种动不动就翻天覆地的大事业。 “你是不是忘了本小仙女是一个听女娲补天女娲造人神话故事长的的人。” “让本小仙女与造人始祖作对,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不用看,笙歌也知道自己的面目有多么狰狞。 埋怨使她面目丑陋。 但丑就丑吧,总比找死强。 身为宇宙第一无敌系统的一一也懵逼了,这个宿主真难伺候。 好像她挑的任务,笙歌就没有一个满意的。 多么有意思,难道笙歌就没有一双发现美的眼睛吗? 日常装死…… 她一个天真烂漫善良可爱的系统怎么可能怼得过杠精笙歌呢。 眼不见心不烦。 呵呵哒…… 笙歌就知道她的辣鸡系统一言不合就装死。 装死她能怎么办,难道也装死吗? 生无可恋脸。 …… 泠泠七弦上:乌云叠鬓,杏脸桃腮,浅淡春山,娇柔柳腰,其似海棠醉月,主播好风情。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是个粗人,只想说一句,看到主播如今这副容颜,身为女人都要把持不住了。 浪九九:美人儿,你可是有什么烦心事儿,别皱眉,我们会心疼。 我是个神棍:主播你能控制一下你自己,别魅惑我们好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狐族的魅惑之力?难不成主播这次成了妖? 整个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都在讨论妲己的容貌,没有人理解笙歌心中的苦逼。 一群颜狗。 主播:宝宝现在还控制不好妲己的法术。 虽说她之前也修习过法术,但猪和狐狸还是有区别的。 之前猪八戒的心愿是不取经娶高小姐然后继续做天蓬元帅掌管天河十万水军,那个时候她就觉得是异想天开。 可谁让她当机立断的抱了大圣的大腿呢。 一切不可能变成了可能。 如今妲己的心愿比猪八戒更加高端大气上档次…… 好吧,她欠猪八戒一句对不起。 妖族的心愿总比人要复杂宏伟,难不成是因为活的久了,所以想的就多? 可是就算想的多,也别来为难她啊。 笙歌絮絮叨叨的把这个世界的剧情详详细细的说给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从武大郎的世界,笙歌就发现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在分析事情上还是可圈可点的。 三个臭皮匠,顶个诸葛亮。 北城南笙:我在主播的故事里发现了一个绿茶…… 北城南笙:成汤气运黯然,当失天下;凤鸣岐山,西周已生圣主。天意已定,气数使然。三妖可隐其妖形,托身宫院,惑乱君心;俟武王伐纣以助成功,不可残害众生。事成之後,使你等亦成正果。 北城南笙:难道就我一人发现了这话中的问题。呵,既要惑乱君心,乱了这江山大统,又不可残害众生?难道那位圣人不知,帝王昏聩,民不聊生是必然吗?再说了,如何惑乱君心?投其所好,新奇有趣,顺带再倾国倾城…… 第三百三十九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四) (四) 北城南笙:帝辛是何等心性,想要迷惑,谈何容易。难不成圣人有百利而无一害的法子? 北城南笙:说的不好听点儿,这种时代,百姓生命皆是系于帝王一身的,帝王无心政事残暴昏聩,还想着不残害民众,好婊啊。 北城南笙:不是智障就是婊,鉴定无疑。 灯火阑珊处:…… 浪九九:…… 主播:…… 直播间里清一色的省略号代表了所有人懵逼的心情。 就连笙歌都没有想到,北城南笙会这般愤慨。 主播:咳咳,来,开始讨论下一个方面。 果然,直播间里卧虎藏龙,也许三个臭皮匠真能顶个诸葛亮也说不定呢。 笙歌有自知自明,她再能打,武力值再爆表,都不可能是五圣人的对手。 嗯,她打算先苟着。 猥琐发育,别浪。 这可是洪荒时代啊,鸿钧三清女娲准提…… 哪一个不是大佬。 哪怕她心里牛逼轰轰无往不利的大圣在这群人面前应该也只能算是小孩子了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女娲成圣人了吗? 主播:女娲造人,应该算是人族和妖族的圣人。 走路太浪会闪腰:乖,智障主播,那就不是五圣人了,加上鸿钧老祖,你要面对的大佬是七个。 主播:…… 笙歌能说她看到太浪大兄弟这句话,当真是掰着手指数了一遍吗…… 主播:只是不想当棋子,又不是得跟所有大佬都翻脸,既然是一盘封神的大棋,那么必然是盘根错节的,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那么这盘棋必然就全盘毁了。 笙歌表示,她没有跟所有大佬翻脸的勇气。 笙歌清楚,于妲己而言,最恼怒的就应该是女娲了。 正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说,女娲此举的确有些出尔反尔。 封神演义中有这样一句话“启禀娘娘得知,昔日是娘娘用招妖幡,招小妖去朝歌,潜入宫禁,迷惑纣王,使他不行正道,断送他天下。小畜奉命,百事逢迎,去其左右,令彼将天下断送;今已垂亡,正欲复娘娘钧旨,不期被杨戬来追赶,路遇娘娘圣驾,尚望娘娘救护。娘娘反将小畜缚去,见姜子牙发落,不是娘娘出乎反乎了?望娘娘主裁。” 女娲回曰“我使你断送殷商天下,原是合上天气数:岂意你无端造孽,残害生灵,荼毒忠烈,惨怪异常,大拂上天好生之德。今日你罪恶贯盈,理宜正法。” 这就是事成之后,女娲的狡辩之词。 说实话,她也想问问,难不成大佬心中有画风清奇,不损害百姓不残忍的法子吗?说出来让大家听听啊。 emmmmmm…… 笙歌觉得只有这个才能代替她心中的想法。 妲己罪不可赦,那么身为圣人真的就独善其身心安理得吗。 笙歌撇撇嘴,果然,不论是哪个时代,拳头硬说的话才有理。 唉,本小仙女什么时候拳头才能硬到这种程度,到时候见了大圣,她应该也能不费吹灰之力的把大圣揍趴下。 美滋滋啊。 到时候,大圣怕是都得唤她一声老祖宗。 余生菇凉:主播,身为妖寿命漫长,是不是只要你不死,其实是可以等到大圣的…… 笙歌无语,大圣是永远活在直播间玻璃碴子心中的。 几千年啊,她应该是活不了那么久。 推翻了那盘棋,她的下场应该也不会好到哪里。 至于见大圣,随缘吧。 成为一代妖后,笙歌的心情是痛并快乐着的。 她无比想知道一一的下限是在哪里…… 潘金莲,苏妲己…… 本小仙女也是醉醉的。 …… …… 如今的妲己已经作恶多端,早就引得怨声载道,无数人恨不得剥皮抽筋除之而后快。 红颜祸水,祸国妖姬,这样的称呼也成了妲己的代名词。 笙歌觉得她现在处境艰难,前有虎,后有狼,进退维谷。 想要实现妲己颠覆这盘棋的心愿,那么必然得阻止殷商覆灭。 可谈何容易啊。 就那个光着身子遛鸟的王上真的能够带给百姓安康,能够守住这偌大的江山吗? 讲道理,反正她是不信的。 笙歌不知真实的帝辛是什么样子,亦不知曾经的帝辛是何等的英勇威武,但就刚才酒池肉林的一面之缘,让她心中下意识的排斥帝辛。 如今的帝辛已经当不起天下之主的责任,哪怕曾经年少不凡孔武有力。 该如何是好呢? 笙歌紧皱着眉头,如同幽灵一般穿过商宫古老悠久的殿宇长廊宫墙回到了妲己的宫殿,摘下头上厚重的饰品,长长的叹了口气。 哪怕如今的商宫看起来有些英雄迟暮的悲凉,但笙歌依旧能够想象到她的繁荣昌盛。 “爱妃,为何叹气?” 清冷薄凉又带着威严的声音从层层叠叠的围幔后传来。 “爱妃这回来的有些晚啊。” 围幔之后,一个挺拔的人影拨开遮挡出现在笙歌面前。 笙歌抬眸,越发觉得人靠衣装这句话是至理名言。 黑金色的过膝长袍,深沉而又华丽,腰部束着绶条,腰带之下挂着一块儿质地极佳的玉佩,越发衬得人长身玉立挺拔俊美。 当然眼角的皱纹和鬓角的白发出卖了帝辛的年龄。 帝辛老了…… 笙歌嘴角轻扯,为什么影视剧中的帝辛独宠妲己时是正当壮年,英武不凡,到了她这里就是上了年纪的老头子呢。 帝辛年逾六十,虽说看起来更像四十多岁。 “回王上的话,妾身身体并无不适,只是心绪不佳,所以才想着在外走走,不曾想竟耽搁了时间。” 玩心眼,十个笙歌也不是一个帝辛的对手。 与其狡辩,倒不如老老实实的承认说谎,免的被追问之后更加狼狈。 “没有让爱妃玩的畅快,是寡人之过。” 帝辛说话间便握起了笙歌的手,随意的把玩着。 帝辛盛宠妲己,这一点是无需质疑的。 喜妲己所喜,给予恩赐。 恶妲己所恶,给予惩治。 壮年时的帝辛攻无不克无往不胜,可英雄迟暮是在所难免的。 妲己的出现,点燃了帝辛早已见见冷却的热血,再一次让他体会到了冲动热血,这是老去的他求而不得的东西。 第三百四十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五) (五) 爱不爱的太深沉,她不知道,也不想探究。 但必须得承认,妲己对于帝辛而言是特殊的。 初遇妲己,帝辛大权在握,王令一出,莫敢不从。 所以他有底气和资格宠着妲己,给妲己想要的一切,毁灭妲己厌恶的一切。 一个刻意,一个任性,国坚臣忠的大商朝一步步到了如今众叛亲离的地步。 妲己的错…… 也是帝辛的错…… 帝辛没有了壮年之时的雄才伟略,高瞻远瞩,妲己点燃的只是帝辛对美色对物欲的热血。 本就被胜利冲昏了头脑,好大喜功的帝辛有了妲己这位祸国妖姬,自然是更加盲目。 帝辛,你可还记得自己曾经力挽狂澜稳固统治时的盛举? 帝辛,曾经真的是个难得的开拓之君。 “王上,你可还记得当初您攻打有苏氏部落时的样子吗?” 笙歌轻笑着抽回了自己的手。 聪明如帝辛,难道对妲己就无丝毫怀疑吗? 曾经的帝辛虽喜好美色刚愎自用,但也是文韬武略,才智过人,为何到了现在就任由妲己胡作非为呢。 “爱妃怎的突然忆起了旧事。” 对于帝辛而言,那就是旧事。 旧事无论对错功过,他都不愿重提。 人生如棋,落子无悔。 最重要的是,毁也无用。 “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 “王上您觉得妾身是什么呢?” 笙歌觉得自己是在玩火。 难道她是非要亲口给帝辛说她是妖孽吗? 呵呵哒,她还不想作死。 她只不过是想给自己找一个盟友,对抗逐渐兴盛的西伯候府,对抗这封神的棋局。 封神榜乃是利益驱使,牵扯甚广,她不能孤身一人,处处为敌。 虽说她觉得光着身子遛鸟的帝辛可能不堪大用,可万一还是能拯救一下的。 凡是有利有弊,帝辛残暴霸道,但也足够**,说一不二。 “寡人的爱妃自是祯祥,这无需质疑。” 帝辛眸色深沉,嘴角却挂着宠溺的笑容。 妲己是珍宝,独一无二。 笙歌:mmp,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好一个美色误人啊。 祯祥…… 帝辛是怎么昧着良心说出这句话的。 “王上难道没有听到朝臣百姓是如何议论妾身的吗?” 笙歌看着自己的手再一次到了帝辛的手中,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小可爱,你是有恋手癖吗? 可是你没有本少仙女的范进小女婿可爱。 “是何人惹了爱妃不悦吗?” “不知爱妃想如何处置呢,还是说爱妃有什么好玩的想法要试试?” 帝辛把妲己今天的异常归结为听到了风言风语,所以有些不快。 “爱妃不必如此拘泥,你想做什么,寡人都会赞同。” 在帝辛看来,妲己不过就是好玩了些,算不得大过。 他宠妲己,所以再阴狠的一面都会被美化成特殊。 “……” 笙歌颇有些无语。 她真真是在帝辛和妲己身上体会了你杀人他递刀,你防火他盯梢的既视感。 这对臭名昭著的帝后其实是变态吧…… 帝辛竟然不觉得妲己有错。 mmp,恕她见识浅薄。 这是不是说她必须得坐实妖妃的身份。 “王上,妾身突然想做一个好人了。” 笙歌目光灼灼,一本正经的看着帝辛。 帝辛把玩着笙歌小白手的手一僵,狐疑的瞥了一眼妲己。 为什么觉得今天的妲己格外丑呢? 大丑比想要做好人了吗? “然后呢……” 帝辛收回了自己的手,云淡风轻的问道。 然后…… 笙歌哑然,她该说什么。 难不成说让帝辛清醒一些,不要与她为伍,更不要受她蛊惑,展现出当年的雄才伟略吗? 她还是不要作死了。 “没有然后了。” “妾身只是厌倦了当众人口中妖妃的感觉。” “妾身要做名留青史的一代贤妃,让那些蹦哒的欢实的百官自己打脸。” 笙歌就像是发现了好玩的事情一般仰头看着帝辛。 六十岁的人,还是这般俊美,难得啊。 只可惜,她没有大叔癖,更没有恋父情节,本小仙女萌萌的。 帝辛眸子一眯,闪过幽芒。 今日的妲己很是不对劲。 他自是清楚曾经妲己怂恿他所做的事情在百官和百姓眼中是多么的残暴。 可是,他不在意啊。 身为天下之主,难道连宠心尖尖上人的资格都没有吗? 他一手稳固下来的王朝,毁在他手中又何妨。 帝辛嗤笑着,不以为意。 “杀了便是,何须忧心。” 人杀的多了,自然不必放在心上。 他喜欢看妲己展颜一笑时的妖魅入骨,更喜欢看妲己发现新鲜事儿时的娇蛮无礼。 有苏氏养了一个合他心意的好姑娘。 嗯,他很满意。 他的妲己无需变为一代贤妃,更无需单纯温柔,他就喜欢这样肆意妄为的妲己。 世间独一无二。 这样的妲己,也不知苏护是怎样养成的。 帝辛的思绪微微放远,想起了当年终南山云中子所言“宫中有妖,乃千年狐狸精,假托人形。” 云中子所言真的是无稽之谈吗? 苏妲己的确不像是苏护能够养出的女儿。 当日他下旨举国甄选美人儿,苏护不愿遵从,先写造反。 这样的人,怎么可能教养出妲己这般心性乖张之人呢。 杀了便是,何须忧心…… 笙歌听到帝辛这轻描淡写是八个字心中一凛,沉默了片刻。 帝辛是真的没有把人命当一回事儿。 “王上,防民之口甚于防川,靠着杀人怎么可能堵住流言呢。” 笙歌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不至于僵硬。 伴于帝王身侧,的确不是一件容易事。 姜王后与帝辛多年夫妻,情深意重,不依旧是在妲己的几句挑拨之下,受尽折磨凄惨死去吗? 姜王后搏的是帝王信任,企图让帝辛清醒,但姜王后输了。 如今,她真的要搏帝王的宠爱吗? 那虚无缥缈,抓不到摸不着的宠爱无异于是空中阁楼,当不得依仗。 帝辛为何宠妲己,无非就是妲己貌美且投其所好能够迎合帝辛,能够想出新鲜的点子搏帝辛一悦。 宠这个字,本来就是不平等的,带着一种高高在上的赐予感。 第三百四十一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六) (六) 所以,妲己留给了她一手的烂牌,唯一的依靠还是虚无缥缈的宠。 帝辛是王上,看你顺眼时,百依百顺,可以娇宠着。 可如果不顺眼呢…… 再说了,笙歌很是怀疑,妲己对于帝辛而言是不是求而不得,退而其次的选择。 《封神演义》中,帝辛为何选妃。 那是因为帝辛忘不了在女娲庙的惊鸿一瞥,深感三宫六院,无一人合她心意,无一人有此姝色。 只可惜,女娲是上古正神。 看不到,摸不着,唯有靠着雕像以解相思愁苦。 帝辛的宠,万万当不得真,尤其是她不是真正的妲己,不是真正的倾城妖魅九尾狐。 她做不到与帝辛志趣相投,也做不到三观契合。 指不定这令所有女子嫉妒不已的盛宠何时便会轰然倒塌。 “爱妃,你愚钝了。” “若杀一人做不到杀鸡儆猴,那么就十人百人千人。” “惊惧之下,自然就无人反抗。” “人最是惜命。” 帝辛的语气依旧是轻描淡写,随意的就像是在思考着今晚临幸哪位美人儿一般。 愈是这样,笙歌就越是心冷。 说实话,她对帝辛最后那句人最是惜命很认同,她就是那种没志气惜命的人。 但不是所有人都像她一般贪生怕死,噤若寒蝉。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会有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在沉默中爆发,相应起义者的。 “王上,妾身只是玩笑之语,无人惹妾身不快。” “王上,听闻您才学过人,曾在女娲娘娘庙前题诗,妾身心驰神往……” 笙歌生硬的岔开了话题,转到了女娲娘娘身上。 笙歌也知,封神不是女娲一人之过,可是,谁让她如今成了妲己呢。 所有的利益纠葛中,所有的大佬中,唯有女娲与妲己交集最深,羁绊最多。 “爱妃可是拈酸吃醋了?” “你可是朕遍寻天下得来的美人,无需妄自菲薄。” 帝辛伸出双臂轻轻的环着笙歌的腰,垂首窝在笙歌的肩头。 美人在怀,最是惬意。 凤鸾宝帐景非常,尽是泥金巧样妆。曲曲远山飞翠色,翩翩舞袖映霞裳。梨花带雨争娇艳,芍药笼烟骋媚妆。但得妖娆能举动,取回长乐侍君王。 当日在女娲庙上香,他的的确确是对女娲动了心思的。 女娲之容,有倾城之姿,见之难忘。 回宫之后,辗转反侧,寤寐求之。 当初的后妃,再无一人能得他半分垂爱。 妲己,就是在他最空虚之际出现的,且一言一行还分外的合他心思。 他就喜欢这个胡闹的妲己。 “爱妃,晚膳已好,你我早些用膳好歇息啊。” “**一刻值千金……” 帝辛轻轻嗅着笙歌发间的香气,意有所指的说道。 笙歌:总有老男人在觊觎本小仙女。 什么**一刻值千金,见鬼去吧。 笙歌颇有些郁闷的想着。 拿开你的老手,别抱本小仙女。 …… …… 浪九九:主播是不是要**了…… 北城南笙:呜呜呜,王九郎,你死的好惨啊,芝兰玉树把主播捧在心尖上的王九郎都没有机会同床共枕,这个老男人竟然还想着跟主播做不可描述的事情。 风华秋染:王九郎不在的第n天,日常祭奠王九郎。 泠泠七弦上:请问主播,即将**是何感想。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四十米长的大刀哪里去了,本小仙女要砍死这个老男人。 万万没想到:只有我觉得大叔型也不错吗?大权在握,霸气威武…… …… 王九郎在直播间的人气也有渐渐窜高的趋势,腐女团体的强大,谁都小觑不得。 笙歌此刻没有心思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插浑打科,侍寝…… 真没想到本小仙女打遍天下无敌手,有朝一日竟然还面临被逼侍寝的窘态。 她觉得她可以考虑一下太浪大兄弟的建议,直接砍死这个老男人。 虽然她没有四十米长的大刀,但她有一拳砸断一棵树的大手。 呃…… 杀了帝辛,商朝可就彻彻底底的乱了。 就像他说的,哪怕帝辛残暴,但只要现在帝辛坐镇,就能让很多蠢蠢欲动的人不敢有任何动作。 帝辛存在的价值还是很大的。 再缓缓,就算要杀,也得过段日子啊。 嗯,养猪道理。 (><)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你的智商果真堪忧啊。主播,你是不是忘了你现在是千年大妖,千年的九尾狐奈何不得一个凡人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认真说起来,你这只妖也是出身正统啊。 主播:你这是为本主播寻到了一条洗白之路吗?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你还是先解决了今晚的侍寝再说吧。 …… “爱妃这是在等着朕同你一起沐浴吗?” 帝辛饶有趣味的看着笙歌,似是要透过层层包裹看到不找一缕的她。 “……” 老流氓…… “爱妃平日辛苦了,不如今晚朕服侍爱妃沐浴吧。” 只见帝辛宽衣解带,无需宫人伺候便自行褪去了象征帝王权威的外衣,露出了白色的中衣。 笙歌抿嘴,帝辛好像不太适合白色。 经历过这么多个世界,所遇之人中,好像王九郎是穿白色最好看的。 温和也好,俊雅也罢,王九郎总能穿出不同的韵味。 mmp,想远了。 “王上,还是妾身自己来吧。” 笙歌捏住了帝辛想要给自己脱衣裳的手,好想一用力就掰断啊。 “爱妃今日有些拘谨啊。” 帝辛反手握住笙歌,在笙歌耳边轻声低语。 素日,妲己都是热情肆意,极尽妖魅热烈,甚至有些放浪。 今日竟多了些禁欲美。 反正是自己宠着的人,就当是是情趣了。 偶然反抗一下,就当是美人儿撒娇。 “爱妃可是想到了新的玩法?” 一阵阵热气喷洒在笙歌的耳际脖子,使得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新玩法…… 帝辛,你能想些不带颜色的东西吗? 一个六十多岁的人了,修身养性不好吗? 老是想着做运动,迟早有一天死在运动上 “王上,妾身美吗?” 笙歌抬头,娇柔入骨,吐气如兰,把九尾狐的魅惑之力发挥到了极致。 第三百四十二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七) (七) 抱完本小仙女竟然还想着睡,瞧把您老人家给能的。 笙歌不喜欢大叔…… “王上……” 笙歌清透水润含情脉脉的眼睛变得通红,其中有精光流转。 再不济,妲己都是千年大妖,怎么可能奈何不得帝辛呢。 魅惑之力加上催眠,就不信帝辛还能保持清醒。 就在笙歌志得意满的等着帝辛晕头转向答一句美的时候…… 她听到了…… “不美,今日格外丑。” 帝辛神色恍惚,显然此话是脱口而出,真诚无比的。 笙歌:Σ(っ°Д°;)っ 她听到了什么…… 直播间的玻璃渣子都不能抵挡她的美,帝辛竟然说今日格外丑,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本小仙女还没有嫌弃你这个老男人,你竟然还敢嫌弃本小仙女。 四十米长的大刀呢,先礼后兵,她觉得直接揍晕帝辛。 朝着帝辛脖子后一劈,帝辛便晕了过去。 …… …… 天上星亮晶晶:噗…… 浪九九:不美,今日格外丑。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有注意到主播狰狞的嘴脸吗?哈哈哈,打脸了。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你还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啊,劈晕帝辛,现在爽了,明天怎么交代…… 主播:消了帝辛的记忆就是。 笙歌一脸的理所应当。 不揍帝辛,难不成等着帝辛睡她吗? 春风十里,不如她揍帝辛。 她这是为了帝辛好,修身养性,才能长命百岁啊。 豺狼配女猫:666,熟悉的配方,原来的味道,果然是不能指望主播优雅的解决问题了。 …… 笙歌挑眉,说实话,如果妲己不是妲己,没有这么高大上的心愿,她肯定会很满意这具身体。 不仅美,还能打。 本小仙女就喜欢动手能力强的人。 上个世界做卫时,她觉得自己都要快憋屈死了。 没人宠着不要紧,本小仙女喜欢宠漂亮小姐姐。 笙歌看着软塌塌倒在她怀里的帝辛,嫌弃的把对方放在床上,然后悠闲的沐浴入睡。 笙歌并不知道在她入睡之后,本来应该晕的很沉的帝辛睁开了眼睛,清亮睿智。 妲己…… 哪怕你是九尾狐,寡人也认了。 只是,今晚你所说的那番话是何意思? 厌倦了寡人残暴狠辣,厌倦了草菅人命吗? 为何呢? 帝辛伸手轻轻的描绘着笙歌的容颜,沉沉的叹了一口气。 来不及了,妲己。 寡人如今骑虎难下了。 …… …… 天蒙蒙亮,笙歌猛地醒来,一摸身边的位置已经冰凉,显然帝辛早已离开。 呼…… 笙歌松了口气,她是真的有些不知道该怎么跟老男人琴瑟和鸣红袖添香。 她比较适合注孤生。 看着镜子中的盛世美颜,笙歌自恋的摸了摸脸颊。 哪里丑了,分明就是个倾国倾城俏佳人。 帝辛眼瞎,她知道。 …… “娘娘,娘娘,王上他……” 宫人的欲言又止让笙歌涌起不详的预感。 帝辛是要出什么幺蛾子了吗? 还是说她昨日的记忆消的不够彻底。 “娘娘,王上有请。” 不待笙歌仔细询问,帝辛身边最宠信的宫人就出声了。 笙歌无暇多想,脚步匆忙的跟在宫人身后匆匆赶了过去。 铺天盖地的红,青石板已经被染红,浓郁的血腥味直让人犯呕。 笙歌眼睁睁的看着那些还未来得及干掉的血液,徐徐的流淌着。 一颗颗头颅就这样随意的摊在地上,很多人眼睛都没有来得及闭。 有那么一瞬间,笙歌以为这是九幽黄泉。 凉风吹拂着笙歌的衣衫,就好似在奏响一曲曲悲歌。 笙歌忍不住浑身发凉…… 她以为她自己心性已经足够强大。 盗过墓,打过仗,搏过狼,做过官…… 可是,直到这一刻她才知道,她的那颗心从未如此冰凉过。 为何会如此? 笙歌不解。 “爱妃,你来了。” “不知你对面前的这一切满意吗?” “寡人希望看到爱妃笑靥如花,随心所欲。” “诋毁你的,杀了就是。” “寡人说过,杀一人不足,那就十人百人。” “爱妃,这百人不知道能不能解爱妃心头之怒呢。” 高台之上,华贵威严的帝辛一身帝王朝服,与这里阴森诡谲的一切看起来格格不入。 谁能想到就是台上轻笑对着她伸手柔声喊着爱妃的人亲手缔造了这一幕呢。 这是笙歌第一次从骨子里感觉到恐惧。 这种恐惧与她被大圣揍时,无一丝一毫的相同。 她只想逃离此处,得片刻喘息。 杀人,对于帝辛和妲己来说,就是日常娱乐,就像她自己日常一皮一般。 只是,她无法接受。 “爱妃不喜欢吗?” “也是,是寡人思虑不周,砍头这样的死法,怎么能够让爱妃满意呢。” “爱妃最是喜新厌旧。” “炮烙,醢,剖心……不知爱妃更喜欢哪一种呢。” 帝辛云淡风轻,王服加身,轻描淡写,百人性命于他而言不过儿戏。 “不如寡人再抓些人来吧。” 帝辛一声令下,似是看不到周围侍卫眼中的愤恨和不忍。 得民心者得天下,帝辛是在自己送死。 “等等……” 笙歌声音嘶哑,半晌才说出这两个字。 从故事中看到与自己亲眼所见,总归是不同的。 “王上,妾身很喜欢。” 很喜欢…… 喜欢到她很是后悔昨晚没有掐死她。 “爱妃喜欢就好。” “既如此,剩下的人就改日再处决吧。” 帝辛走下高台,伸手轻轻揽着笙歌的肩膀,看起来恩爱无比。 笙歌清醒的认识到,她可能是拯救不了帝辛了。 道不同,不相为谋。 帝辛不可能成为她想要抵抗姬家的依靠。 无论是不是妲己影响了帝辛,如今的帝辛残暴疯狂已经刻入了骨髓,她阻止不了帝辛的杀伐和血腥。 以杀止杀,重刑严罚,从来都不能使民心归顺,天下大同。 她要颠覆棋局,阻止封神大业,那么必然就得缔造一个君贤臣忠民敬的国家。 海清河晏,国泰民安,衣食无忧。 帝辛,不会再是她的选择。 笙歌眼眶酸涩,鲜血微微染红了她的鞋子,那一抹猩红分外刺眼。 第三百四十三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八) (八) 笙歌很冷…… 这些人是不是因她而死。 是她心存侥幸,以为帝辛可以恢复成明君。 呵,妲己都是身死才换来的教训,帝辛如今大权在握,怎么可能轻易被她动摇呢。 是她愚蠢了。 “爱妃,你有心事?” 帝辛目光炯炯,就好似能够通过眼睛看透笙歌这个人。 “……” 笙歌沉默的看了眼浅笑和煦的帝辛,心情分外沉重。 帝辛毫无心理负担,看来杀人甚至是虐杀都是家常便饭了。 妲己是蛇蝎美人,帝辛是残暴君王,却偏偏独宠妲己一人。 若是换个人来,是不是可以谱写出一片荡气回肠的虐恋情深呢。 呵,还真是狗血。 只可惜,她这个人有些执拗,享受不了这千万条人命之上的恩宠。 笙歌不知是不是自己优柔寡断,但若做大事者须得如妲己帝辛一般,她宁愿做个平凡人。 笙歌想坚守自己那不太正的三观。 “王上,许是昨晚没睡好,所以精神有些恍惚吧。” 闻言,帝辛看着笙歌惨白毫无血色的面颊,呲牙笑了笑。 惨白的牙齿如同森森白骨,阴冷的可怕。 既然走到了现在,那么妲己也必须得陪着他走下去。 退缩? 退不得。 妲己,不要太天真了。 苦海无边,可回头也不一定有岸。 没有人会给她岸,也没有人会让他们活下来。 既然结局是注定的,何不就活的恣意一些呢。 残暴,冷血,暴君妖妃,多么合适。 不,更合适的应该是暴君妖后了,也许该把妲己封后提上日程了。 “也是,寡人现在脖子还隐隐作痛,想来定是昨晚太疯狂了。” “只可惜寡人有些记不清昨晚爱妃是如何热情妖娆了。” 帝辛颇有些遗憾,看向笙歌的眼神也有些露骨。 身后是浓郁到作呕的血腥味,可帝辛依旧能够毫无所觉的说出这样的话题。 “爱妃,不如你我再回味一番吧。” 白日宣淫,对于帝辛来说,别有趣味。 …… …… 天上星亮晶晶:为什么我觉得帝辛更像是个病娇…… 春和景明:病娇都没他鬼畜,总觉得帝辛好像是知道了什么。 带特产回家的蛙:其实知道些东西也不奇怪,封神是一件利益纠葛势力洗牌的大事,圣人之间也不可能做到心如止水,公平无私。 椒盐鸡翅:弱弱的说一句,很正常啊。元始天尊顺应所谓的天意助周伐商,也许会有人想在这所谓的天意之下拨另外一颗棋子呢。比如通天教主。 走路太浪会闪腰:讲道理,本大小姐觉得你们说的很有道理。 浪九九:所以说,主播,你是不会孤军奋战的,当然前提是你得先把拖后腿的处理了。 笙歌哑然,有帝辛在身边,再好的一手牌也会成为烂牌。 更不要说现在已经是负面受敌的情况了。 处理了帝辛…… 对于这个提议笙歌很是心动,如何处理呢。 一步一步来吧。 帝辛身份特殊,若是简单粗暴的杀了,很难达到理想的效果。 帝辛虽昏聩,可商王朝依然有忠于帝辛,以身殉国的臣子。 杀了帝辛,她这一辈子也不要想着染指商朝基业。 她需要另一个强有力的盟友…… 不用多么聪明,不拖后腿,是皇室血脉,听话就好。 姜王后的两个儿子,殷洪殷郊本应该是嫡系血脉,最佳的选择。 可谁让姜王后惨死于妲己之手呢。 正统原配皇子跟她是不共戴天的杀母之仇呢。 殷洪殷郊恨不得把她杀之而后快,怎么可能跟她合作呢。 指不定她前脚找到对方商议结盟一事,后脚这俩人就把她给卖了。 到时候,今天被砍死的那些人就是她的前车之鉴。 那么,她唯一的选择就是武庚。 封神演义中并没有具体提到武庚是纣王哪个妃子的儿子,只是在姜子牙占领朝歌城,抓捕纣王宫殿中的所有成员的时候,搜出来的。 可以说,武庚几乎没有在封神演义中露脸。 但,只要是存在的,对于笙歌而言就足够了。 “王上,妾身觉得这日子有些无聊,好像就缺个孩子养养了。” 笙歌娇笑着,似是已经完全忘却了刚才百颗头颅浸湿在血水中的场景。 她还是过去那个安生不下来的一代妖妃,苏妲己。 “爱妃这是在暗示寡人不够努力吗?” 帝辛年逾六十,他此生都不可能跟妲己有子了。 不过,正如他意。 作为一个注定是要被推翻的亡国之君,他和妲己的孩子还是莫要来这世上受苦受累了。 他宠妲己,想在能力范围内给妲己想要的一切,那么爱屋及乌,他也想把这万里江山碰到他和妲己的儿子面前。 只可惜,锦绣山川不是他的。 “王上,您真没正形,妾身是认真的。” “不知陛下宫中可还有王子王女?” “陛下,妾身与您一同养孩子,定然别有一番趣味。” 笙歌任由帝辛把玩着她的手,目光灼灼,笑意盈盈,就好似真的想到了一个绝妙的主意。 帝辛不忍扫兴,眉头微皱。 他虽为帝王,但子女缘浅薄,以往他也不曾过问宫中之事,只知道排的上位份后妃应是无子了。 “寡人得好好想想。” 帝辛捏着笙歌的手,神色莫名。 妲己,你究竟想干嘛。 他虽握着妲己的手,却感觉到妲己好像与他相隔万里。 他迫切的想要肌肤之亲来确定妲己还是在身边的,依旧与他站在同一个阵营,被所有人骂着暴君妖妃。 笙歌感受到了帝辛露骨的目光,在回到宫殿之后就变成了一只九尾狐。 帝辛如此强大的心脏,想来很容易接受她其实是妖的设定。 帝辛:━Σ(Д|||)━ 这算不算是想什么来什么呢。 他才刚刚怀疑妲己是妖,如今妲己就变成了一只九尾狐。 有些生猛啊…… 他得缓缓。 笙歌撇嘴,她就不信帝辛能够丧心病狂到日狐狸…… “如王上所见,妾身非有苏氏族长之女,而是轩辕坟三大妖之一。” “你我相见,非缘分,而是女娲娘娘有心为之,至于原因,陛下想来是心知肚明的。” 第三百四十四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九) (九) 帝辛依旧深情如水的笑着,饶有趣味的看着笙歌。 美人儿就算是变成狐狸都让人心动。 “然后呢……” 帝辛弯腰轻轻的揪了揪笙歌的耳朵,春风得意的问道。 “……” 笙歌眨眨眼睛,帝辛的反应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没有震惊,没有恼怒,平静的不像话,就像是早早就接受了自己命运的设定。 “然后你不生气吗?” 笙歌很是疑惑。 没有人希望自己活在算计之中,更遑论这个人是一代帝王呢。 “生气啊。” “也许是寡人表现的不够明显吧,要不退回去给寡人一个重新诠释的机会?” 帝辛摩挲着笙歌的耳朵,一本正经的说道。 emmmmmm…… 笙歌是真的理解不了帝辛了。 笙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认命的说道“女娲娘娘深感你亵渎了她,所以才派妾身来到商宫引诱王上众叛亲离成为亡国之君。” “哦……” 帝辛抑扬顿挫的一个哦字,听起来更像是戏谑。 “原来女娲娘娘竟是这般小气的人啊。” “寡人并不觉得寡人的诗有错啊,难不成女娲娘娘是个长相奇丑无比的家伙,偏偏塑了一个美人雕像吗?” “如果是这样的话,寡人就能理解为什么女娲大怒了。” “许是觉得寡人的诗刺痛了她敏感卑微的神经……” 帝辛的声音如同徐徐的清风,带着调侃和戏谑,唯独听不出反抗和恼怒。 笙歌:(#Д) 谁来告诉她,帝辛究竟经历了什么,变成了这般戏精的模样。 老男人,还能好好说话吗? 不得不承认,这样的帝辛让笙歌紧绷的心微微有些放松。 也许真的如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所推测的那般,帝辛对于这盘大棋并不是一无所知。 既然不是一无所知,那为什么就任由着妲己在朝堂后宫造作呢? 真的是一个宠字可以解释的吗? “王上……” “美人儿,不必多言,其实你化成狐狸还是不错的,寡人也在想为什么这两天你为何丑了。” “化成狐狸,寡人也就不在意美丑了。” 帝辛的声音优雅矜贵,就似是在烹茶弹琴,优雅闲适。 笙歌翻了个白眼,这是重点吗。 什么叫本小仙女这两天为何丑了…… mmp…… 原来帝辛觉得她最不像妲己的地方竟然是变丑了。 难道不应该是不给他睡吗? 差评。 “王上,你关注的点在哪里?” 与美丑相比,再怎么看都像是众叛亲离国破家亡比较严重吧。 难不成帝辛已经昏聩到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 呵,想风流,本小仙女也是不给睡的。 “美人儿说的是越发动乱的朝纲,还是此起彼伏的起义。” “放心,寡人心里有数。” 帝辛轻轻的顺着笙歌的毛发,神态说不出的闲适。 笙歌小仙女想骂人了…… 她觉得一定是上个世界在小城里呆的太久了,忘了外面的世界是多么鬼畜。 呵呵哒,再鬼畜能有帝辛鬼畜吗? 老男人…… 笙歌实在是受不了帝辛那双顺毛的手,呲牙咧嘴挣脱之后跳在了房梁上。 有什么好摸的。 “爱妃,寡人好奇的是今日你为何要告诉寡人。” “难不成是想告诉寡人你被寡人的风采所折服,所以背叛了女娲娘娘吗。” 帝辛也不介意笙歌的反抗,很是自然的收回了手,在鼻尖闻了闻。 笙歌:(=Д=) 她这是遇到了什么变态。 难不成这一次她真的会大开眼界,遇到日狐狸的…… “妾身偶然得知,女娲娘娘安排给妾身的是一条不归路。” “作恶多端的妖怎么可能妄想着修成正果呢,等待妾身的是灰飞烟灭,永不超生。” “妾身不想死,尤其是不想这样不明不白的死。” 笙歌言毕便沉默着。 呵,不管封神大业的结局如何,她的下场是不会改变的。 妲己做的恶,哪怕有功也难以弥补。 想来妲己也是清楚这一点,所以只想着颠覆棋局摆脱棋子的身份,至于她最好的归宿就是孑然一身无牵无挂干干净净的消散在这个世界。 “王上,您难道就是要等死吗?” 你想死,也别拉上本小仙女啊,本小仙女还要做任务呢 帝辛**于鹿台之上,还得了个天喜星的封号。 而妲己呢…… 妲己其实最大的失败者。 九尾狐族因她而蒙羞,哪怕千万年之后提起整个狐族,都成了骂人的词汇。 狐狸精…… 要知道,在此之前,九尾狐曾经作为一些部落的图腾和象征。 “爱妃,你能反抗得了吗?” “寡人这一生年少尊贵,成年以嫡子的身份继承大统,开疆扩土,当然也纵情享乐,寡人这一生无遗憾。” “荣耀加身几十年,寡人做一回亡国之君又如何呢。” “若寡人不残暴,如何能够让其他人揭竿而起呢。” “寡人就是要等死啊。” 帝辛贱兮兮的说道。 笙歌呆呆愣愣的听完,气的咬牙切齿。 帝辛是心知肚明,只不过他早已接受了自己的结局。 这样奇葩的想法,她难以理解。 看看那些重生文中,凡事能预知灾难的,都在竭尽全力改变前世悲惨的命运。 可为什么到了帝辛这里,就成了安静等死了。 也许是因为帝辛没有真正死过,不清楚**的痛苦,所以才能轻飘飘的说出安静等死的话。 “爱妃,不如你也安静等死吧。” 帝辛抬头看着笙歌,目光似是承载着万千深情,声音更是似水柔情,可说出的话却是毫不留情。 笙歌:━Σ(Д|||)━ 这个世界上怎么还有比她更贱的人,确定不是来抢饭碗的吗? 本小仙女可是要靠着人至贱则无敌成就大道,征战星辰大海的。 “王上还真是自私呢。” 这样的偏爱,她要不起啊。 笙歌腾的从房梁上跃下,重新化为了人性。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就该身临其境的体会一下死亡的痛苦。 到时候,也不知道帝辛还能不能轻飘飘的说出等死的话。 好死不如赖活着。 谁让她弄不死帝辛呢,帝辛有气运护体啊。 (_) 第三百四十五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 (十) 整个大商朝二十多年的家国气运在身,哪是她一个小小的狐妖能够奈何的了的。 没看到,就连女娲都却步了,反而选择了这样一个迂回的法子。 唉…… 弄不死帝辛,难道还不能折腾折腾吗? 谁让本小仙女怂贱是刻在骨子里的呢。 “爱妃,你真的是丑了。” 帝辛看到飘然落在他面前的笙歌,凝眉,一本正经的说道。 “真的是丑了……” 似是怕笙歌不信,帝辛还专门强调了一遍。 “眼睛还是那个眼睛,鼻子还是那个鼻子,嘴巴还是那个嘴巴,就连头发的长度都没有改变,可……” “可就是丑了。” 帝辛伸手轻轻的描摹着笙歌的眉眼,详详细细的说道。 笙歌:“……” 真是够够得了…… 丑就丑了,用得着一遍遍强调吗? 她有自知之明,她一个怂贱的小仙女怎么可能比得上千年大妖苏妲己的魅惑天成呢。 “王上,您能闭上嘴吗?” 笙歌咬牙切齿。 “更丑了……” 闻言,笙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然后伸手在帝辛的额头见点了一下,指尖有红光闪烁。 不怕死的人,那就去感受一下**的痛苦吧。 啧啧啧…… 千万不要说她恶毒,她可是个仙气飘飘的小仙女啊。 也不知道那么多种死法,帝辛为什么偏偏选择了**呢。 一点点被火吞噬,灼烧,噼里啪啦作响…… 难不成还有烤肉的香味吗? 再让你说本小仙女丑。 笙歌随意把帝辛扔在软榻上,听到帝辛的头磕在扶手上,恶毒的弯了弯嘴角。 嗯,傻了才好。 …… …… 泠泠七弦上:也不知主播何时才能展现出优雅的一面,明明是个倾国倾城的千年九尾狐,美如画,却偏偏单手举着一个糙汉子,然后轻飘飘的扔了下去。emmmmm……主播你还真是毁人不倦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基本上已经不对主播抱期望了。就算主播现在表演胸口碎大石,我都不会惊讶。 豺狼配女猫:脱衣服的那种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有哪种胸口碎大石是不需要光着膀子的吗? 北城南笙:呦呦呦,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太浪大兄弟…… 灯火阑珊处:醉翁之意不在酒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emmmmm,这都是一帮什么人,本大小姐四十米长的大刀砍死你们。 泠泠七弦上:好凶……好凶…… 笙歌挑眉,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讲带颜色的话越来越轻车熟路了。 妲己能被称为红颜祸水,祸国妖姬,自然是要容貌有容貌要身材有身材。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是做了什么呢。为什么帝辛看起来这么痛苦,活生生像是被**…… 主播:文明讲话,快乐你我他。 笙歌觉得闲来无事,她应该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上一堂思想教育课。 至于内容,就用思修课本的东西吧。 幸亏本小仙女记性好,还记得一些。 笙歌在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贫着,而帝辛却在体验着烈火焚身,眼睁睁看着自己被烧成焦炭。 陷入笙歌制造幻境中的帝辛,看着亲手点起的火一点点吞噬着自己,所有的从容淡定,安静等死都不见了。 必须得提一句,无良笙歌提升了在幻境中的疼痛感。 呵,她就不信被烧一回,帝辛还能做一个佛系亡国之君。 幻境中的帝辛不断的哀嚎着,希望有人能给他个痛快。 他到底是有多蠢,才能选了**这么个死法。 就算是要**,也先灌自己一杯毒酒啊。 终于感觉自己要死了…… 帝辛再次之前从来都没有觉得死是一件如此解脱的事情。 嗯,就算死也不能选择**。 这是帝辛咽气前唯一的想法。 只是,等他再睁开眼的时候,依旧是漫天的火海,依旧是劈哩叭啦木头灼烧的声音…… 这也就是说他还得经历一次被活活烧死的感觉…… 不,不要。 帝辛看着高耸入云的台子即将倒塌,一咬牙便跳了下去,摔成了肉饼。 呜呜呜……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摔死也会这么疼,并且还这么恶心。 再一次睁开眼,没有了漫天火海,帝辛终于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终于不用再死了。 可是,为什么控制不住的想把杯中的酒喝下去呢。 一口灌进去,七窍流血,身体各个部位就像是被重组似的,咯吱咯吱作响,很久很久,他才咽气。 再一次睁开眼睛,他是在断头台上。 杀人不过头点地,不就是砍头吗,他不怕。 呃…… 事情貌似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他作恶多端,杀人无数,草菅人命,百姓竟不约而同的希望他能被凌迟片肉。 一片一片,浓郁的鲜血,他亲眼看着自己被片的薄薄的肉被送入一个个恨他入骨的百姓口中。 呕…… 一半是疼的,一半是恶心的。 他杀别人,觉得是畅快,如今他自己的肉成了盘中餐,就不是一件美妙的事情。 妲己…… 妲己,救寡人。 呃…… 忘了,若是商朝亡了,妲己的下场并不会比他好太多。 呜呜呜,疼啊。 …… …… …… 帝辛不知道自己究竟经历了多少种死法,在他以为自己会一直翻来覆去周而复始死下去的时候,终于醒了过来,整个人就像是从手中被捞出来似的。 他刚刚经历了什么,不堪回首啊。 他看到了什么…… 他以为下场比他更惨的妲己在吃着肉喝着小酒,惬意极了。 肉…… 酒…… 帝辛忍不住干呕。 他想到了自己**的焦味,想到了自己一片一片被割下来的肉,想到了自己喝下去的毒酒。 “王上,您好吃一点吗?” “看您睡了这么久,一定是饿了,吃点儿吧。” 两根细长的碧玉夹起一块薄薄的肉片,靠的油滋滋香喷喷的那种。 帝辛:…… 妲己,其实你是故意的吧。 那些分到他肉的人,为什么就不知道烤烤,非得血淋淋的吃下去恶心他。 呃…… 这好像不是重点。 “陛下,很香的。” “每一片都薄薄的,是妾身专门请刀工上佳的厨子用锋利的刀一片一片偏下来的。” “陛下,尝尝吧,万一您也喜欢呢。” 第三百四十六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一) (十一) 笙歌看起来温柔似水,贴心乖巧。 呵,玩不死你。 真以为你是帝王,本小仙女这只千年的狐狸就奈何不得你了。 天真啊。 哼,不是说安安静静等死吗?你再安静等一个试试。 死法儿,没有最惨,只有更惨。 你见过多少自杀过一次没死的人还有勇气死第二次。 唉,刚刚的幻境忘了设计一种最重要的死法…… 那就是非常痛苦的死在男女之事上。 她就不信,到时候帝辛还能做个老流氓。 帝辛硬生生打了个寒颤,抬眸看着笑靥如花眼神清亮的妲己,暗叹了一声最毒妇人心。 不需要怀疑,他刚才经历的那一幕幕与妲己脱不了干系。 不是说好一日夫妻百日恩吗? 可是为什么妲己说翻脸就翻脸呢。 难道是妲己嫌弃他老了吗? 呃…… 他再老能有千年的狐狸精老吗? “寡人不吃,劳烦爱妃了。”帝辛咬牙切齿怕,冷汗淋淋。 他自问这一生没怕过什么,可如今是真真怕极了那奇奇怪怪的死法。 原来,死是一件如此艰难的事情。 第一次帝辛有些后悔他之前和妲己无聊之余发明了那么多千奇百怪的死法,却没有想过这些死法有朝一日用在他身上是什么样子。 “王上,您还是先沐浴一番吧。” 本来还勉勉强强有几分颜值,现在浑身湿答答的,头发凌乱,因为过度惊惧之后脸上的皱纹都明显了不少。 彻头彻尾的老男人啊。 现在是年轻人的天下,老头子还是让贤吧。 帝辛嘴角微微抽搐,自从摊牌之后,妲己是越来越不把他放在眼里了。 只不过,他现在也没什么心情看见妲己。 尤其是妲己还在大口吃肉,每吃一口,帝辛都觉得是从自己身上割下来的。 他得缓缓…… 也许真的是上了年纪了,跟不上千年狐狸精的节奏了。 帝辛脚步踉跄着,离开了笙歌的宫殿,似是要重拾一下帝王威仪。 笙歌抿嘴笑了笑,她就不信到了现在帝辛还能坦然的面对死亡。 安静等死…… 呵呵哒,如果帝辛还能佛系等死,她敬他是条汉子。 啧啧啧…… 不得不说,这肉烤起来味道还真不错,帝辛还真是没有福气啊。 一堆肉食菜肴中,一盘素菜鹤立鸡群,分外显眼。 好吧,她现在已经习惯了不管吃什么多喜欢吃肉,都会摆上一盘素菜了。 至于素菜能吃多少,全都看心情。 …… 泠泠七弦上:主播,我很好奇你究竟是造了一个什么幻境,让一心等死的帝辛怕成这个样子。 主播:唔,山人自有妙计,不可对外人道也。 泠泠七弦上:emmmmmm,装逼不会有好下场呢。 主播: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以语海,本主播知道你见识短浅,是绝对不会嫌弃你的,谁让本主播是个心地善良又长得美的小仙女呢。 主播:像本小仙女这样善良美丽还贴心的主播不多了,幸亏你们粉的早。 吓唬了帝辛一通,大吃了一顿,笙歌沉甸甸的心情好了不少。 豺狼配女猫:原来主播说话还能这么文绉绉,这是不是说明主播距离优雅也八字走了一撇。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是让帝辛死了无数次,让后让帝辛彻底的恐惧了死亡。唉,像本神棍这样掐指一算无所不知的仙人也少了,尔等凡人快来膜拜。 走路太浪会闪腰:mmp,总觉得直播间的画风会在主播的带领下成为邪教组织。 主播:我骄傲啊。 笙歌慢悠悠的喝了杯酒,然后眯着眼睛等着帝辛。 呵,她就不信帝辛在经历了那么恐怖的事情之后还能够安然入睡。 唉,有些可惜,幻境造的好像还不够惨。 笙歌默默的算着时间,沐浴换衣,焕然一新看起来又人模狗样的帝辛终于还是姗姗来迟了。 人靠衣装马靠鞍,古人诚不欺我。 走之前还是个磕碜的糟老头子,现在就变成了风度翩翩中年美大叔。 呃,再美也不是她的菜。 她可是个有节操的人,只喜欢小鲜肉。 像她这么专一的人为什么是个万年单身狗呢。 “妲己,你想做什么。” 帝辛看着随性慵懒窝在软榻上很没样子的笙歌,开门见山的问道。 “王上,妾身说的还不够明显吗?” “妾身可做不到像您那样安静等死,妾身还没有那等心性。” “妾身不想做女娲娘娘手中的那颗棋子了,更不想做大业成功后被抛弃的那种,所以妾身得自救啊。” 笙歌眼眸微眨,笑意莹莹。 帝辛听着笙歌口口声声的妾身,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他的这个妃子有些生猛啊。 “王上,妾身不想再惑乱江山了。” “妾身想打造一个海清河晏百姓喜乐的大商朝。” “嗯,说白了,妾身就是想找晦气,下棋的人不开心了,妾身就开心。” 笙歌嘴角的笑容越来越灿烂,与在稍显寂静的夜格格不入。 “你又如何能保证反抗了之后不会死的更惨呢。” 帝辛反问道。 笙歌一愣,难不成她真把帝辛吓坏了,口口声声都是死的惨。 “王上,妾身现在想选的人不是你。” “所以,你也不必担心,再说了,你早就是女娲娘娘黑名单上的人,真以为你苟着就可以缩小存在感,然后被既往不咎了吗。” “当然,若是王上实在害怕的话,妾身可以在最后关头让您神不知鬼不觉的死亡,不必承受任何的痛苦。” 这本就是一件寻不到退路的反抗。 帝辛当日色字当头手贱的在女娲庙作下那首诗时,就注定了他的下场会很惨。 女娲是被奉上了神坛的,久居高位,受万人追捧,哪里能够容得下帝辛的亵渎。 帝辛看着侃侃而谈,胸有成竹,眼神清凉的妲己,有些恍然。 这还是那个在他身下婉转承欢,妖魅如画,爱好享乐的妲己吗? 从没有一刻,帝辛像现在这般陌生。 不过,也必须得承认,这样的妲己好像也没有那么丑了。 他勉勉强强还可以接受。 不必承受任何的痛苦么……有点儿心动啊。 第三百四十七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二) (十二) 只是那句想选的人不是他是什么意思。 他是这堂堂大商朝的王,百官臣服,大权在握,哪怕他胡闹了些,依旧是这大商朝说一不二的存在。 有了他,妲己必定会事半功倍。 可是,他竟然不是妲己的选择。 (#Д) 难受加惊讶,他接受不了。 被嫌弃的既视感是怎么回事。 “你不选寡人?”帝辛依旧觉得不可思议。 “嗯。” 笙歌很是自然的点了点头。 选择帝辛,对于她而言,弊大于利。 “你简直是放肆。” 随心所欲惯了的帝辛,忍不住心头突如其来的怒火,厉声呵斥道。 “王上,纸醉金迷,犬马声色,随意妄为已经牢牢的把您控制住了。” “你真的还能做回大商朝英明神武的王,在这四面楚歌之中开创出一个国泰民安的盛世,让那些宵小之辈只能望洋兴叹吗?” 闻言,帝辛下意识的就想应下。 但是在对上妲己那双灼灼光华的眼睛时,沉默了。 他知道,他不能。 他的脊梁,他的雄心壮志,他的才智果决早就在日复一日的温柔乡中磨没了。 他很早之前就不再是那个致力于开疆扩土,英明神武的君王了。 他喜欢享乐,他习惯了安逸。 一方面,是他真真醉倒在了美人乡中。 另一方面,他是真的老了。 哪怕再不想承认,也抹杀不了他老了的事实。 鬓角的白发,眼角的皱纹,不充沛的精力…… 一桩桩,一件件都在清楚的诉说着这样一件事情。 他心知肚明,妲己说的是真的。 他控制不住自己暴虐的心性,他应该会是一个暴君,而不是一个力挽狂澜扶危墙于不倒的贤明君王。 他该有自知之明的。 可是,听着妲己这话,依旧不顺耳。 他是王上,妲己是他捧在心尖尖上的后妃,如今他竟然被嫌弃了。 不是说好,雷霆雨露皆是君恩吗。 “虽然寡人很想赞同你说的话。” “但是寡人得告诉你,不选寡人,难道选寡人那两个嫡皇子吗?” “妲己,别忘了,你可是殷洪殷郊的杀母仇人啊。” “想让他俩与你合作,你想想就好了。” 帝辛居高临下的看着笙歌。 不知为何,他竟希望他依旧是被选择的那一个。 哪怕,他明知自己不合适。 笙歌有些傻眼,帝辛这一脸的得瑟和幸灾乐祸是要闹哪样,还能不能好好做朋友了。 帝辛:寡人从不想跟你做朋友,寡人只想睡你。 “王上,妾身与两位王子交恶,您很开心吗?” 笙歌微微蹙眉,真是越来越觉得帝辛鬼畜了。 看来在幻境中虐的还是轻了。 “寡人不是这个意思。” 说实话,帝辛是颇有些得意的。 “不是这个意思是几个意思啊。” 笙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 帝辛一愣。 呵,女人。 这翻脸不认人的速度还真是快啊。 “王上,妾身就是想搏一搏,搏一条生路。” “所以,你可以退位做太上皇吗?” 笙歌觉得自己该说的,该解释的,都已经解释清楚了。 “妲己,你是不是忘了一点呢。” “寡人是暴君,你是妖妃,你觉得这大商朝的臣民还能够接受你吗?” 帝辛觉得妲己有些天生。 人都是这样,好事很善于抛却脑后,而恶事却铭记于心。 他和妲己做出的那些荒唐事,朝臣百姓不可能就这么容易的忘了。 “妾身明白。” “所以妾身想要送给未来君王的第一份大礼就是清君侧。” “妾身愿意抛却这一尊肉身,助未来帝王收服民心,赢得威望。” 笙歌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 无论她想辅佐谁登基,开辟王朝霸业,她都必须得是首要铲除的。 这一点,她看的很清楚。 “妲己,你……” 帝辛微微后退两步,明明前几天还妖魅柔弱在他身下婉转承欢的人,为何变化这么大。 这已经不仅仅是性格变了这么简单了。 “王上,还请您成全妾身。” 笙歌微微福身,弯曲着腿仰望着帝辛,却又不容置疑。 她知道,她现在的做法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在谋朝篡位,要生生的夺了帝辛的至尊之位。 帝辛苦笑一声。 “妲己,你何其狠心。” “成全你去送死?还是亲手把王位捧在你面前。” “突然发现,无论你的反抗成与不成,寡人都是最大的受害者。” “你说,为何寡人不选择随心所欲的度过这二十来年呢。” “你说呢,妲己……” 帝辛捏着笙歌的下巴,冷漠的笑着。 他捧在心尖尖上,给予盛宠的妲己,翻脸无情竟来的这么快。 笙歌的脸色一白,看来说道理是说不通了。 “妲己,你想杀了寡人吗?” 帝辛冷笑着甩开了手。 “寡人需得好好想想。” 帝辛现在只觉得暴虐怒火缠绕在心头,让他忍不住想要杀人泄愤。 仿佛只有杀人,杀更多的人,才能让他的心绪平静下来。 正因为如此,帝辛才觉得凄凉。 说实话,他竟然更喜欢当初那个跟他一起胡闹,在众人眼中残忍的祸国妖妃。 只可惜,他清楚,他的妲己再也不是他的妲己了。 他甚至无能失败到让妲己选择都做不到。 “王上。” 笙歌凝眉,说实话,她并不想让帝辛就这样走出这里。 她不选帝辛,除却她那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最重要的还有,她控制不了帝辛。 若她和帝辛达成合作,她左右不了帝辛的决定。 帝辛想杀人,她劝不了。 帝辛想大兴土木,她也阻不了。 所以,于公于私,她的选择都不可能是帝辛。 “放心,寡人不会对你怎么样。” “再怎么说寡人跟你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寡人不会愚蠢到做自断臂膀的事情。” “你是不是确定了寡人的后宫还有子嗣?” 帝辛背对着笙歌,无人见他脸上落寞和挣扎。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那么,可恨之人呢。 人,本来就是一个复杂到极致的生物,哪能单一论之呢。 “对。” 笙歌答道。 “你又如何确定他比寡人更合适?” 第三百四十八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三) (十三) 他清楚,在此之前,妲己对于后宫之人都是不屑一顾的。 至于那些惹了妲己的人,早就被妲己毫不留情的碾压折磨而死。 他怎么不知道,妲己何时还注意到一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了。 没错,就是小人物。 早年他征战在外,带回的女子无数,春风一度新鲜劲一过就抛在了脑后,不再过问。 大商朝约定俗成有嫡子继承大统的惯例,王后名下有嫡子,其他名正言顺家世深厚的高位嫔妃又无子,所以他向来不过问宫中之事。 妲己呢? 妲己何时留心了。 笙歌沉默,她该怎么回答。 总不能说随便一个人做王上都不会比现在的帝辛更差劲儿了吧…… 她惜命,还不想死。 触怒帝辛对她而言没什么好处。 “你就只是单纯的嫌弃寡人罢了。” 帝辛嗤笑着,大步流星的离开了。 妲己虽沉默,但他明白妲己的意思。 明明说好了做彼此的暴君妖妃,妲己却偷偷想做一代贤后。 太后也是后。 莫名觉得自己被抛弃了。 嘤嘤嘤~ 帝辛觉得他应该是最可怜的王上了吧。 百姓想推翻,大臣想着死谏,妲己想着抛弃他,就连两个嫡子也与他离了心。 虽说这一切都是他自己作出来的。 可现在突然被妲己提了出来,瞬间觉得自己最荒凉。 帝辛明白,妲己就算随意选一个王子都要比他强。 如今他的性情已经算得上是喜怒无常,若妲己辅助的是他,他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犯浑。 可是,立其他王子为储君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 殷洪殷郊乃是正宫嫡子,两人尚在人世,朝臣怎么会接受其他身份卑微王子做储君呢。 他当年之所以能够登基为帝,便是沾了身份的光。 妲己啊…… 帝辛也想搏一搏了,哪怕妲己选的不是他。 什么二十多年的帝王气运,什么注定是最后的失败者,反正是死,不如搏一搏。 反正妲己说了最后就算是死也会让他无痛无惊。 嗯,总比**强。 帝辛现在也算是佛系心态了。 妲己尽情造作吧,结果最坏莫过于当初那位神人的预言。 帝辛招手,吩咐亲信去调查后宫还有那些名不见经传的王子。 身为王上,他还是有几分眼光的。 半个时辰的功夫,帝辛手上就拿到了详尽的资料。 因着他的忽视,其余皇子难有出彩之人。 武庚…… 这应该是其中唯一一个可圈可点的王子了。 若是他没有猜错,妲己选择的人也应该是武庚。 武庚年少且无母,若妲己想要做什么,武庚是最好的选择。 “给寿仙宫苏娘娘送去。” “且转告她一句,她的要求,寡人准了,但稍安勿躁。” 帝辛摆了摆手,打了个哈欠。 老了,也许是真的老了。 以前彻夜在灯火通明的酒池肉林欢闹嬉戏,他一直觉得自己身强力壮,正值壮年,下意识忽略了自己的年龄。 他真的觉得自己有用不完的力气。 只可惜,经历了一场死亡噩梦,听完了妲己的肺腑之言,他突然累了。 罢了,就听妲己一次吧,哪怕那个女人如今已经是翻脸无情了。 做太上皇也不错,依旧可以美人在怀,醉生梦死,且那些大臣还不会过多干涉。 他相信,妲己会把武庚培养成合格的君王。 只可惜,他好像睡不到妲己了。 还真是遗憾啊。 他一生阅女无数,可妲己真真是让他爱不释手啊。 可惜,可惜…… …… 虽说困意笼罩,哈欠不断,可帝辛并没有真正入眠。 天大亮,帝辛罕见的召众臣议事,主题中有一个,那就是重新立后。 他要为妲己重新选择一具身体,让妲己可以名正言顺的露面。 政务官冯家有一女,据说也是姿容出色,空谷幽兰,可唯独身体不好,医师断言活不过十八。 这就是他的选择。 恰好,冯氏娇女年方十六。 两年的时间,足以让妲己教导武庚,做好准备。 两年后,冯氏女亡,妲己取而代之。 完美…… 朝臣们一愣一愣的,立后?难道王上是铁了心要把妖妃妲己送上后位吗? 眨眼的功夫,不少臣子已经在心里思考着要不要死谏,会不会连累家人。 “王上,不可啊。” “寿仙宫苏娘娘不宜为后,立其为后,冒天下之大不韪啊。” 在比干的带领下,一群臣子跪在地板上声音凄厉。 帝辛皱了皱眉,一群没见识的东西,他们就算是把王后之位捧到妲己面前,妲己都不一定看得上。 “寡人知道啊。” 帝辛轻飘飘的说道。 一群正准备来一场声情并茂大戏来说服帝辛是臣子一噎,不知道该说什么。 王上这是什么意思? “尔等不必急着寻死觅活,想死,法子多的是,何必撞柱子呢。” “柱子撞的人多了,剩下的人不觉得大殿晦气吗?” “找死也不要妨碍别人。” 帝辛混不咧的说道。 也不知道这群顽固不化的老东西也不知为何对大殿最中央的那颗柱子情有独钟。 难不成,格外好看吗? 帝辛撇撇嘴,嫌弃十足。 大臣们大眼瞪小眼,大气不敢出。 王上又犯浑了…… 觉得大殿晦气吗?可死在王上手上的人何止千百,若王上真的顾及这些,大商朝就不会是现在这样一副乌烟瘴气的模样了。 王上这是在暗示他们换个死法吗? 做臣子好累…… “寡人倒是想立妲己为后,可谁让人家不喜欢呢。” “所以,你们可以缓缓下次再死谏。” 帝辛玩味十足,说出的话痞里痞气。 有些古板的大臣忍不住皱眉,可随即想到了帝辛以往的荒唐之举,瞬间觉得这些话不会是小意思。 嗯,不立妲己为后,一切好商量。 大臣:王上,您这么皮,真的好吗? “不知王上心仪哪家姑娘?” 有人壮着胆子问道。 “寡人看冯氏娇女就不错。” 帝辛大喇喇的说出了自己精心选择的人。 冯氏娇女? 据说冯家也就只有一个快死的病秧子吧。 陛下这是口味换了,喜欢孱弱这一款吗? 第三百四十九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四) (十四) 怎么看,冯家的那位病秧子跟沉溺于女色的王上,画风都不搭啊。 嗯,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冯家倒不是没有庶女,可入宫为后,怎能是身份卑贱的庶女呢。 所以,大臣们不约而同的只想到了冯家的病秧子。 “王上您指的是冯氏长女吗?” 总有细心的人,小心翼翼的问道。 帝辛不耐烦的皱了皱眉,难不成这些朝臣又有意见了? 立妲己为后,不同意。 立冯氏娇女为后,还是有意见…… emmmmm…… 他这个王上做的有什么意思,还不如老老实实听妲己的退位让贤。 “尔等又有意见?” 帝辛的声音中带上了狠厉,铁青的脸色使得还想唧唧哇哇的朝臣想起了帝辛云淡风轻杀百人的模样。 帝辛是位随心所欲的君王,他们怎么敢得寸进尺呢。 只不过,该提醒的还是要提醒,万一王上秋后算账找他们晦气怎么办。 “王上,冯氏长女身体孱弱常年缠绵于病榻……” “停……” 不待开口之人说完,帝辛就冷冷的打断了。 “这是寡人娶妻,不是你们。” “寡人就喜欢体弱的,如果再有异议,那就立妲己为后吧。” 帝辛清楚,一听妲己,这些人就会让步。 明明他和妲己暴君妖妃不分离,可这些人只敢捡软柿子捏。 “臣等无异议。” 立妲己为后…… 呵呵,只要不是妲己,是谁都可以。 …… …… 朝廷所议之事很快就传入了笙歌耳中,她虽不理解帝辛此举何意,但也并没有着急。 帝辛既然答应了她的计划,那么就不会这么快出尔反尔。 帝辛必定是有缘由的。 此刻,她要做的事情就是找到武庚。 真是没想到,帝辛竟然与她做了同样的选择。 见识了酒池肉林的奢靡,享受了寿仙宫的富丽堂皇,笙歌从来都没有想过威严庄重的商宫里还有如此破败之地。 略一思索,笙歌便想明白了。 在皇宫内,得盛宠,那么便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而不得宠,被王上抛却脑后,自然就是自生自灭。 说不上残忍,这只是一种环境下的生存规则。 更不要说这些人无母族,亲生母亲大多是帝辛征战在外带回来的俘虏,春风一度,新鲜劲儿一过,就被忘的彻底。 见风使舵,踩高捧低,人性使然。 想来这些人对帝辛的感情也很是复杂。 不是每个人都有妲己的运气,身负盛世美颜,又得帝王恩宠。 在宫人的带路下,笙歌找到了武庚。 武庚年约十岁,身材消瘦,看起来瘦瘦弱弱,面色蜡黄,小小年纪手掌便满是茧子。 这就是名不正言不顺的王子,连体面点的宫人都不如。 若生母能够封妃,届时又是另一种景象。 哪怕不是嫡皇子,依旧可以锦衣玉食。 可谁让武庚生母不详呢。 笙歌看着怯弱弱的武庚,心疼之余竟更多的是满意。 她好像越来越坏了…… 过去的武庚过的越惨,就会越惦记拖她出水火的恩人。 如今,她就是这个恩人。 唉…… 好想做一朵真善美化身的小白莲啊,可是为什么本小仙女花骨朵儿都变黑了呢。 “妲己娘娘。” 一身华服,贵气逼人,恍若神仙妃子的笙歌出现在简陋略有些肮脏的地方,掀起了渲染大波。 这宫中谁人不知,妲己娘娘走到哪里,哪里就会死人。 妲己得王上盛宠,说一句万千宠爱于一身都不为过。 妲己娘娘要谁死,那么谁绝对逃不过去。 乌压压的跪了一片,凭空的让这本就荒凉的偏僻之所多了几分悲壮。 很是不自在的笙歌硬生生打了个寒颤…… 本小仙女发誓,她真的被这些人身上浓郁的苍凉和恐惧吓到了。 她又不是柯南,这些人那么怕她干嘛。 为了不把人设崩的太彻底,笙歌居高临下睥睨着跪拜的众人,高冷傲慢的对着随行的宫人说道“把武庚带走。” 其余人是劫后余生的庆幸,而武庚则是一脸煞白。 妲己娘娘的凶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求娘娘饶命,求娘娘饶命。” 武庚跪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求饶着,整个身体抖的根本停不下来。 就仿佛是要他离开了这个破地方,等待他的不是折磨就是死。 笙歌:(#Д) 本小仙女不就是想做个好人吗,为什么这么难呢。 “武庚,随我离去。” 笙歌皱着眉,看着哭的可怜兮兮上气不接下气的武庚,颇有些无语。 少年,难道你没有看到本小仙女的盛世美颜吗? “妲己娘娘饶命……” 不管笙歌说什么,武庚都是一味的求饶和流泪。 万般无奈下,笙歌只好让宫人架着武庚离开这座挤满了人的破宫殿。 走了很久武庚依旧凄厉的惨叫着,就好似笙歌做了多么惨无人道的事情。 “闭嘴。” “再出声,我割了你的舌头。” 果然,做好人难。 嗯,那就继续做坏人吧。 笙歌的话音落下,哭喊了一路的武庚怯弱弱的用瘦巴巴的小手捂住了嘴,而眼泪依旧哗啦啦的流着,说不出的可怜。 笙歌无力扶额,武庚这副惨样,活像是她把大户人家的少爷往山沟沟里卖。 讲道理,你们见过本小仙女这么好看的人贩子吗? 愚蠢的凡人。 “不准哭。” “再哭把你眼睛挖了。” 许是妲己往日的凶名太盛,所以就算笙歌是轻飘飘说着,依旧吓了武庚一跳。 这下,既不喊也不哭了,而是不受控制的开始打嗝。 武庚一边打嗝,一边小心翼翼的看着笙歌,生怕笙歌再恶狠狠的来一局不许打嗝…… 呜呜呜,他真的控制不住打嗝啊。 妲己娘娘这么凶,也不知道父王喜欢妲己娘娘什么。 说不定,父王比妲己娘娘更凶呢。 “放开他,让他自己走。” 这可是她要亲手捧上王位的人,被两个宫人架着,像什么话。 “别腿软。” “走不好,我不介意打断你的腿,让你以后再也走不了。” 眼看着武庚就要瘫软着坐在地上,笙歌再一次开口了。 第三百五十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五)加更 (十五) 软的行不通,那就直接来硬的吧。 反正妲己的狠辣与手段已经深入人心了。 所以,那就继续坏下去吧。 武庚在瘫坐在地上之前,用瘦巴巴满是茧子的手撑住了自己。 狼狈,滑稽。 “起来,自己走。” 笙歌冷漠的站在前方,淡淡的说道。 身后漫天的霞光非但没有让笙歌晕染上温暖,反而更添诡谲。 武庚忍住心头的寒意,亦步亦趋的跟在笙歌身后。 妲己娘娘是想他死吗? 宫里关于妲己娘娘的传言不绝于耳。 无数人在背地里唾骂着,却遮掩不了眼睛深处的艳羡。 所有人都在羡慕妲己娘娘的盛世美颜,羡慕她得父王独宠,更是羡慕她的锦衣玉食随心所欲。 这商宫中,名声最差的是妲己娘娘,可最闪亮的依旧是妲己娘娘。 真凶…… 一路上,沉默无言。 武庚虽是帝辛的血脉,可从未见识过繁华似锦,他的一方天地就是那一处简陋破败的宫室。 自记事到现在,他每天思考最多的事情就是吃什么,该怎样才能吃饱。 站在富丽堂皇的寿仙宫外,武庚手足无措,看着庄严肃穆的大门久久不敢抬步。 一身布丁,满是泥泞的他与这雕栏玉砌的寿仙宫格格不入。 他是地上的淤泥,寿仙宫随意一个宫人都可以踩他两脚。 自幼丧母,但却能够在吃人的后宫无人庇护活下来,他绝对不是小白痴。 “进来。” 笙歌站在台阶上,看着依旧在门口小心翼翼手足无措的武庚,强硬说道。 话音一落,武庚就下意识的迈了进来。 他是不是表现的太怕妲己娘娘了…… 天地良心,他是真的怕妲己。 听听妲己娘娘说的话,不是割舌头就是挖眼睛再不然就是打断腿…… 他害怕。 “带王子去沐浴。” 侍候在左右的宫人听到笙歌的话,明显一愣。 谁都没有想到妲己会承认了武庚的身份。 以妲己娘娘在商宫内的特殊地位,若是得了妲己娘娘的青睐,一步登天。 武庚苍白的面颊上也满是诧异…… 王子…… 他知道自己的父王是这大商朝的君王,可却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能够有名正言顺的王子身份。 他知道,他和那座宫殿里的其他人一样,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妲己娘娘竟称呼他为王子吗? 宫人们掩去了心中的想法,恭恭敬敬得带着武庚去沐浴换衣,再没有一个人敢敷衍懈怠。 谁都知道,今日之后,这商宫中又多了一位媲美嫡王子的存在。 以王上对妲己娘娘的宠信,指不定这武庚会是下一任的王呢。 殿内,帝辛依旧悠然的坐着了。 “见到那小子了?” 帝辛看着笙歌鞋子上沾上的泥土有些不悦。 随便派个宫人把武庚带来就是,哪里用得着这么兴师动众还亲自前去。 呵,老子都待遇还不如一个臭小子。 他来寿仙宫都没见妲己亲自迎接。 “嗯。” 笙歌点了点头。 “怎么,你是来解释一下立后的原因吗?” 笙歌随意的坐了下来,慵懒随性,就好似没有骨头都猫儿一般。 明明是名满天下的暴君妖妃,现在二人却是一个比一个懒散。 嗯,恶名也是名。 “寡人的爱妃吃醋了吗?” “你若是不愿,寡人立刻反悔。” 说实话,帝辛还是比较想立妲己为后。 惑乱天下,惑乱的是他的天下。 偌大的江山,难道还养不起一个祸水吗。 若不是时势不对,他的妲己何须如此委屈。 “王上金口玉言,一言九鼎,哪能言而无信呢” “妾身只是好奇王上这神来之笔的原因罢了。” 笙歌顺其自然的拍着马屁。 “呵,寡人还不曾解释,你就觉得是神来之笔。” “若寡人只是看上了冯氏娇女的容貌,想要金风玉露呢?” 帝辛痞子似的说道,那贱兮兮轻佻的模样像极了常年流连于风月场所的公子哥儿。 六十多岁的老头儿了,装什么风流。 笙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自从跟帝辛摊牌以后,她就越发自在了。 见笙歌混不在意,帝辛自嘲的笑了笑。 他怀疑,狐狸精不仅有九条尾巴,还有九颗心,要不然怎么可能抽身的那么快呢。 再怎么说,他们之前也是你侬我侬,一起作死,如今妲己却神不知鬼不觉抛弃了他。 心塞塞啊…… “冯氏娇女体弱多病,断言活不过二九年华。” 闻言,笙歌傻眼。 “你是想背上克妻的名头,还是想守寡?” 笙歌脱口而出。 帝辛嫌弃的看了笙歌一眼,以前为什么没有发现这只九尾狐这么蠢呢。 “鳏寡孤独,丧妻称鳏夫。” “没文化,真可怕。” “难道你忘了寡人的元后是怎么死吗?” 笙歌一噎,沉默了。 她发现帝辛也是彻底的抛弃了帝王包袱,怎么皮怎么来。 本小仙女说不过你,闭嘴总行了吧。 虐死元后的是妲己,不是本小仙女。 笙歌觉得这个世界若是要评最强背锅侠,那么一定是她。 “寡人给你两年的时间,两年你培养武庚,当然决不能传出去,外界提起你跟武庚只能是你变着法儿折磨他。” “两年之后,寡人退位,寡人是太上皇,而冯氏就是寡人为你寻的身份。” “冯氏家世清白,寡人聘其为后,到时,还有什么身份比皇太后辅政更加光明正大的。” 帝辛此举有私心。 他就是要与妲己做名正言顺的夫妻。 笙歌敛眉沉思,不得不说,帝辛的安排很周全。 她终究是要用妲己这具身体成就武庚清君侧的威望,弥补他非嫡子的缺陷。 再没有什么身份比皇太后更加合适了。 “冯氏娇女活不过十八,人尽皆知,倒是该如何解释?” “纸包不住火,别忘了,奇人异事可不少。” 距离姜子牙入朝歌的日子不远了。 她跟姜子牙,注定是敌对。 “先祖传下一枚丹药,可去除妖气,遮挡外人探视。” 先祖…… 笙歌的第一想法是,几百年真的不会过期吗? “你不必心有顾虑。” “寡人迎娶冯氏娇女,必会给予无上的荣耀。” 第三百五十一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六) (十六) 帝辛虽不知妲己发生如此大变化的原因,但也清楚妲己多了分仁慈之心。 “既然寡人聘其为后,又想着利用她的身份,那么便会给她同等的回报” 说实话,向来杀伐果断的帝辛对于妲己的这份优柔寡断是嗤之以鼻的,可谁让自己曾经宠过呢。 如今二人又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他还是多担待些吧。 “等等,我只想知道放了几百年的东西难道不会过期吗?” 笙歌表示她真的不是日常一皮。 只是,看帝辛的模样好像不太信她。 emmmmm “就当寡人多管闲事了。” 传承了几百年的丹药,他好心送给妲己,竟然还被嫌弃了。 笙歌讪讪的笑了笑,谄媚的开口“王上,您宽宏大量,还是不要跟妾身这一介妇人计较了,您说呢。” “哼。” 老男人帝辛傲娇的轻哼了一声,然后别过了头。 还是想睡妲己,怎么办呢。 嘤嘤嘤,寡人想哭。 …… …… 在笙歌和帝辛大眼瞪小眼,相顾无言时,焕然一新的武庚被宫人带到了二人面前。 只见帝辛咂咂嘴,一脸嫌弃。 他可没有这么丑的孩子。 也不知道妲己究竟是看上了武庚哪里,瘦瘦小小,切切弱弱,难成大气。 “你们先下去吧。” 笙歌伸手挥退了宫人。 “奴才见过王上,妲己娘娘。” 武庚小心翼翼的跪在地上叩头,哪怕面前的是他的亲生父亲,他依旧只能自称奴。 除非,父王名正言顺的认下他,把他记在有位份的妃嫔名下。 只是,妲己娘娘在前,这后宫其余后妃形同虚设。 在此之前他从来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可以得见父王,可以踏足这商宫谈之色变的寿仙宫。 奴? 帝辛的笑容很是玩味。 同样是他的血脉,武庚和殷洪殷郊为何相差如此之大呢。 果真是矮子里挑个高的,难啊。 朽木不可雕。 帝辛微微的点了点头便阖上眼睛,闭目养神。 他杀伐果断,南征北战,自是看不上如武庚这般胆小瑟缩之辈。 笙歌无语的叹了口气,都说虎毒不食子,为什么她觉得帝辛就恨不得杀了武庚呢。 其实,她了解帝辛的想法。 哪怕帝辛暴虐,依旧是大权在握,说一不二,他觉得武庚配不上他的帝位。 “你可知本宫为何带你来寿仙宫?” 笙歌冷漠不近人情的声音让帝辛听起来舒坦多了。 妲己都没给他好脸色,凭什么要温柔待一个处处不如他的小子呢。 嗯,妲己就该这么高贵冷艳。 妖娆热情留给他一人就好,哪怕只是曾经。 “奴不知。” 武庚斟酌半晌,胆战心惊的开口了,生怕下一秒就会身首异处。 “武庚,你在装傻吗?” 笙歌轻轻执起酒杯,小泯一口。 她发现,这个世界她独爱酒。 烈酒也好,带着果香气的淡酒也罢,她都来者不拒。 烈酒凛冽迷醉,淡酒清香绵延,各有千秋。 笙歌眯着眼睛打量着武庚,那双眼睛虽怯弱但却不达眼底。 能够让帝辛选出的,怎么可能是无能之辈呢。 “妲己娘娘,奴真的不知。” 武庚不断的叩头,清脆响亮。 也不知是无意还是刻意,武庚的头完美的错过了铺着厚厚地毯的地方,重重的磕在了大理石上。 眨眼的功夫便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笙歌挑眉,这是要玩苦肉计吗? 不过,是不是试错地方了。 妲己和帝辛都不是什么心慈手软会有恻隐之心的人。 妲己可是一个好奇有人寒冬赤脚走路就命人砍下对方双脚的蛇蝎女子。 而帝辛更是杀千人而不皱眉,云淡风轻的人物。 难道武庚不知,他越惨,帝辛就会越兴奋吗? 帝辛嗜血,这是个不争的事实。 “就算是毁容也抹杀不了你本来就长得丑的事实。” 帝辛眼中的暴虐蠢蠢欲动,可说出的话依旧欠揍。 都流血了,不如杀了吧,想个有趣的法子,还能博美人一笑。 可是,待帝辛的目光移到笙歌清冷的面庞上时,心瞬间一凉。 是啊,他的妲己再也不是之前靠着虐杀人为乐的妖妃了。 真想让那些对着妲己喊打喊杀的人看看,究竟是谁在挽救大厦将倾的商王朝。 不是那些叽叽歪歪,自诩忠臣良将之辈,也不是那些遵循着祖宗之法不懂得变通的老古板。 是妲己…… 那个他们口中的祸国妖妃。 好想看打脸啊,忍不住怎么办。 “王上。” 笙歌出声制止道。 从来没见过哪个帝王的嘴像像帝辛这么毒的。 不过,毒就毒吧,总比动不动杀人要好的多。 笙歌始终忘不了帝辛站在高台上,脚下是成百上千颗头颅的场景。 不杀人,一切都好说。 嗯,这个世界要做佛系小仙女。 帝辛瞄了一眼笙歌,再次闭上了眼睛,忍下了心头的杀意。 “武庚,别想着用苦肉计了。” “本宫和王上都不是良善之人,你就是一头撞死在柱子上,我们都不见得心有波动。” “不行换个地方,不准撞柱子。” 坏气氛的帝辛再一次开口,打断了笙歌的话。 呵呵哒…… 作为一个怂贱的逗比酝酿出高贵冷艳,冷血残忍容易吗? 这帝辛应该是个智障,幸亏没选他做合作伙伴。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如果眼神能杀死人,帝辛现在已经千疮百孔了。 “呃……” “你接着说。” 真凶。 帝辛吐槽着。 静静的旁观了这一幕的武庚,心中风起云涌。 他一直听说王上独宠妲己娘娘,却不知竟然宠到了这种地步。 Σ(っ°Д°;)っ 这王宫之中谁不是仰人鼻息,靠着王上的一点点关注存活。 妲己娘娘是唯一的另类。 妲己娘娘敢在王上面前惬意饮酒,可以肆无忌惮的翻白眼发脾气甚至还能打断王上的话。 如果他没有感觉错的话,王上刚才对他真真动了杀意,而妲己娘娘轻飘飘的两个字就让王上偃旗息鼓。 传闻终究是传闻,远没有亲眼所见来的令人震撼。 他的机遇是不是要来了呢? 武庚不确定,但还是想搏一搏。 他不想再呆在暗无天日的地方,不想再吃馊了的东西,不想再被随意一个宫人踩在脚底。 第三百五十二想颠覆的苏妲己(十七 ) (十七) 更不想朝不保夕,时时刻刻为了生存而挣扎。 所以。他必须得抓住这个机会。 只要能够让他摆脱任人欺凌的局面,他原因付出一切。 (д) 若是笙歌知道武庚心中的想法,定会来一句这是个美丽的误会。 帝辛对她不是盛宠,她也绝不是依附于帝辛而活。 不过只要武庚识时务,她就很满意了。 “不知妲己娘娘需要奴做什么,上刀山下火海,奴绝不推辞。” 他也没有推辞的资格。 妲己娘娘要他死,只是一句话的事情。 无谓的挣扎,要不得。 武庚很清醒,一直都很清醒。 他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想要摆脱什么,他认命也不认命,屈服也不屈服。 “这就对了。” “真乖。” 笙歌满意的点了点头。 她就喜欢跟聪明人交流,省事。 别装傻,装傻,装傻她会忍不住想出手揍人。 “自今日起,你就留在寿仙宫吧。至于需要你做什么,日后就知道了。” 笙歌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了。 “奴听令。” “寡人不准。” 武庚和帝辛同时开口。 帝辛冷冷的睨了武庚一眼,他现在都没有跟美人同床共枕的机会,这个邋里邋遢满脸血污的臭小子却有资格住进寿仙宫,简直就是天理难容。 不允许,就是不允许。 哼(^) 寡人就算再没有地位,也不是一个臭小子可以排挤得了的。 o(n_n)o~ “王上,您真的不宠妾身了吗?” “唉,是妾身天真,忘了只闻新人笑不闻旧人哭。” “如今皇后娘娘还未入宫,您就开始嫌弃妾身,就连这唯一的宫殿都得让出去。” “妾身的命好苦啊。” 笙歌放下酒杯,戏精附体,帕子掩面,梨花带雨的哭了起来,好生可怜。 卧槽…… 帝辛一脸懵逼,没想到他的爱妃还有这一面。 睁眼说瞎话,故意曲解他的意思…… 呵,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妲己,是寡人识人不清。 “爱妃,寡人待你如何,还需怀疑吗?” “武庚的年纪已经不适合与你同处一宫,寡人不允。” 帝辛分外固执,绝对不容商量。 “王上,有什么地方比寿仙宫更安全呢。”笙歌反问道。 妲己凶名在外,寿仙宫在众人眼中无异于是龙潭虎穴,魔窟深渊,绝对不敢有人窥探。 帝辛沉吟片刻,开口“寡人可以把寿仙宫与一旁的小楼打通,武庚就住那里吧。” 寿仙宫的一切都是妲己亲手布置,小到饰品,大到家具摆件皆是他精挑细选,价值连城。 寿仙宫不能住第三个人。 “也好。” 笙歌见帝辛神色坚定,不容置疑,也就不再争取。 为这种小事触怒帝辛,不值当。 “就按王上吩咐去办。”笙歌拨了两个宫人伺候武庚,且唤医师前去包扎伤口。 这件事,笙歌并没有遮遮掩掩,偷偷摸摸。 于是一个喝茶的功夫,便传遍了整个朝歌,武庚这位名不见经传的王子也以这种匪夷所思的方式被众人所知晓。 茶余饭后的谈资中,祸国妖姬妲己娘娘依旧心狠手辣,只是这次换了玩法换了人选。 不再是普通官员,也不再是寻常百姓而是拥有王族血脉的武庚。 据说武庚进入寿仙宫不过片刻,便血肉模糊的被抬了出来。 至于请医师,所有人都不约而同的归结为妲己娘娘又要出新的幺蛾子。 恶名昭著,根本不需要笙歌故意安排便达到了她想要的效果。 嗯,她总得给武庚一个日后清君侧的条件。 …… …… 夕阳西斜,日暮降临。 笙歌用强硬手段赶走了想要宿在寿仙宫耍流氓的帝辛,便盘腿坐在床上修炼。 这个时期,天地灵气日常充裕。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本大小姐总觉得武庚是个滑头,不是那么好控制的,指不定到最后就是兔死狗烹的下场。主播当心啊。 泠泠七弦上:同感,武庚能隐忍,也有一颗往上爬的心,说通俗点就是有野心,不是一个可靠的合作伙伴。 武庚自以为藏得很深的隐忍和野心怎么可能瞒得过活了无数个年头的玻璃碴子呢。 主播:我知道。野心总要有的,若武庚真的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怯弱胆小无能,我反倒会怀疑自己的选择。我要的只是武庚能够坐稳帝王之位,是一位明君就够了。 主播:至于兔死狗烹这种下场,反正本主播是要离开的。 倒不是说笙歌突然有了圣母心,只能说她是真的不在意。 只要能够完成妲己的心愿,她根本不在意在这个世界留多久。 …… 笙歌在修炼,而武庚同样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这是他第一次睡这么柔软的床,也是第一次不用提心吊胆晚上会有人来抢他的窝窝头。 不管妲己娘娘想让他做什么,他都会照做。 但,他也会一步步强大自己。 这也许是他唯一的机会了,绝对不容有失。 入睡…… 必须得睡…… 在妲己娘娘面前必须得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否则稍有差池,等待他的都是生不如死。 在不断的催眠下,武庚缓缓睡了过去。 入睡…… 惊醒…… 哪怕在这里有宫人值夜,武庚还是在不断惊醒。 断断续续,他根本不知自己到底睡了有没有一个时辰。 武庚是顶着黑眼圈被带到笙歌面前的。 一身锦衣华服穿在武庚身上并没有让他看起来拥有王族气派,反而更多的是滑稽和好笑。 常年卑躬屈膝,使得武庚的肩膀是软塌塌的,脊背也是弯的。 瘦巴巴明显营养不良的脸蛋骨头突兀,看起来可怜又狰狞。 “别跪了。” 笙歌有些发愁,她真的能把一个小青铜培养成王者吗? 任重道远啊。 毕竟她自己还只是一个小钻石。 “武庚,你识字吗?” 笙歌依旧高贵冷艳,正红色的衣衫颇有些刺目。 笙歌的手中握着一把长长的戒尺,看着到她腰间的武庚冷漠的问道。 呸,这个小屁孩儿长得有些矮啊。 难道以后的武庚不仅丑,还矮? 脸上大大小小的疤痕,触目惊心。 第三百五十三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八) (十八) 呜呜呜…… 本小仙女不想养丑孩子,尤其还是满脸疤痕的丑孩子。 现在换一个还来得及吗? 对于一个颜狗来说,这的确有些难以接受。 “回妲己娘娘的话,奴不识字。” 武庚低着头,两只小手缠绕在一起,忐忑不安。 他一个连宫人都不如,怎么可能识字呢。 笙歌真想凑不要脸的回一句,真巧,本小仙女也不认识。 这个时代的文字简直是要比鬼画符还难认,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个文盲了。 她不认识,但是妲己的记忆里有啊,就当是一起学习了。 “本宫可以教你读书习字,教你人生道理,你可愿学?” 笙歌伸手摸了摸武庚满是疤的小脸,迅速收回了手。 有些划拉手,小仙女不喜欢。 武庚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眼中迸发出的灼灼光芒似是要把所有的拙劣和黑暗燃烧殆尽。 读书习字,这是贵人们才有资格做的事情。 他贱如草荠,从来都不敢奢望。 “想。”武庚毫不犹豫的答道。 不论妲己娘娘最后想算计什么,他都会毫不犹豫的跳下去。 读书习字,于他黑暗的生命而言无异于是一抹划破阴霾的阳光。 太过于珍贵,所以他不敢有一丝一毫的犹豫。 他怕他稍一犹豫,妲己娘娘就会反悔。 他愿意学…… 笙歌被武庚响亮的声音下了一跳,她从未见过这样双眼放光的武庚。 见笙歌久久不曾言语,武庚眼中的亮光归于沉寂,一片荒芜。 是他奢望了…… “本宫可以教你。” 武庚的眼神竟让笙歌有负罪感。 “本宫是有条件的。” 笙歌沉默的看着武庚,等着他表态。 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她得让武庚明白这个道理。 她和武庚更多的是一种相互利用,谈母子情分为时尚早。 再说了,她并不觉得自己有那么大的能耐可以驯服武庚。 “无论妲己娘娘让奴做什么,奴都不会反抗。” 武庚扑通一声跪在地上,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眼中的渴望和恳求清晰可见。 “本宫说了你不必跪。” 笙歌扶起武庚接着说道“第一,不外传。第二,听话。” 长得丑,还不听话,怎么活。 难不成跟她一样靠贱兮兮活着? 唉,人至贱则无敌这条大路只能她来走。 无敌是多么寂寞。 “奴遵命。” 武庚本以为笙歌是想在他身上尝试什么折磨人的法子,没想到竟是如此简单的要求。 妲己娘娘竟这般天真吗? 他势不如人自然会无比乖巧听话,可有朝一日他遇水化龙呢? “对了还有第三点,本宫喜欢漂亮的人,以后脸上不要再添疤了。” 笙歌补充道。 若是再丑下去,可就惨不忍睹了啊。 本小仙女可不想见识武大郎第二。 天下第二丑。 浪九九:主播的每个毛孔里都在无声的散发着抗拒。 浪九九:丑比丑比,离本小仙女远点儿…… 北城南笙:九兄所言甚是。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还是把嫌弃藏得深一点儿吧,小心阴沟里翻船,死在小孩儿手上。 主播:身为颜狗,这是条件反射,控制不住。 o(口)o 武庚:(>_<) 妲己娘娘是在开玩笑吧。 武庚偷偷摸摸的抬头,看到的是一脸郑重。 呃…… 原来妲己娘娘是认真的。 也对,他从未见过似妲己娘娘这般毫无瑕疵美得惊心动魄之人。 “奴脸上的伤大多是故意为之。” “为了自保,不得不做。” 武庚徐徐的讲述了这些年他在那座破旧宫殿为了活下去所做的挣扎。 品味独特的人向来不少,不想沦为那些趾高气扬之人的玩物唯有自残。 “武庚,别的本宫虽说不能承诺你什么,但是只要你听本宫的话,本宫可保你衣食无忧,心随所愿。” 笙歌的声音淡淡的,听不出悲悯,也听不出鄙夷。 她都要将王位捧到武庚面前了,难道还不够心随所愿,求仁得仁吗? “奴多谢妲己娘娘。” …… 跟一帮糟老头子斗智斗勇满腔怒火想发泄一下的帝辛漫无目的的来到了寿仙宫,看到的就是这样温馨的一幕。 他心目中一直想睡的女子握着臭小子的手,手把手的在习字。 温馨,但也刺眼。 他突然后悔了,当初就不该矫情的不要孩子。 谁能想到时而妖娆热情,时而高贵冷艳的妲己竟然还会这样的有耐心呢。 当然,也很严厉。 他站在这里偷偷观察的一会儿功夫,就看到武庚挨了好几下戒尺。 呵,揍死臭小子也不为过。 站在他这个角度,武庚整个人都是窝在妲己怀中的。 又不是亲儿子,这么上心干嘛? “咳咳……” 帝辛轻轻咳嗽了两声。 其实自帝辛出现,笙歌便知晓。 帝辛的轻咳声下了武庚一跳,一大滴墨汁落在了锦帕上。 没有纸张,她也只能奢侈一次了。 难不成让初学写字的人就开始在龟甲竹子上刻? 她怕磨灭了武庚对读书习字的热情。 “啧啧……” 帝辛咂咂嘴,故作嫌弃的拿起锦帕,品头论足。 “妲己,寡人记得你的字也很一般,还是不要在这里丢人现眼了。” “武庚的字,寡人来负责。” 他可以睡不到妲己,但是也不能让其他人亲近妲己。 他就是个一言不合就杀人的小心眼帝王。 笙歌:Σ(っ°Д°;)っ原来帝辛是想做夫子啊。 谢天谢地,她终于是快要解脱了。 连个纸都没有的时代,她真的不想展现自己本就差劲的字。 武庚则是觉得自己时来运转,被天大的喜事砸中。 要知道,就连嫡王子都没有机会亲自接受王上启蒙。 “王上此言甚好。” 笙歌举双手赞成。 能简单粗暴解决问题,为什么要用脑子呢,笙歌现在已经没有脑子了,更不爱学******辛学过正统的帝王之术,虽说长歪了,但也比她强。 “小子,你过来。” 帝辛对着武庚招了招手。 “寡人是你的什么?” “妲己娘娘又是你的什么?” 帝辛觉得他应该提前强调,莫要让武庚生了不该有的心思。 妲己乃是九尾狐一族,上天眷顾,青春永驻。 第三百五十四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十九) (十九) 朝夕相处的久了,生出几分旖旎也不是不可能。 所以,他要把这种可能扼杀在摇篮之中。 闻言,笙歌差点脱口而出自问自答。 你是我的优乐美。 原来人家是奶茶啊。 这样我就可以把你捧在手心了…… emmmmmm…… 她可能是没救了。 她竟然在帝辛和武庚之间脑补出了一场大戏。 腐女的世界,挣扎不出来了。 …… 武庚也是一脸的莫名,不太明白帝辛的问题是何意思。 呃…… 这到底是送分题还是送命题? 武庚下意识的向笙歌投去了求救的眼神。 虽然妲己娘娘看起来高贵冷艳揍起他来也不留情面,但他依旧觉得妲己娘娘比父王安全。 “回王上的话。” “王上?” 帝辛冷笑一声,砰的一脚踹向了武庚。 电光石火,笙歌一下子都没有反应过来。 “父王。” 武庚的求生意识发挥了关键作用,灵光一闪,父王二字脱口而出。 帝辛顺势收回了即将踹出去的第二脚。 “寡人是你的父王,给予了你血脉。” “而妲己娘娘救你出水火,除却是你的母妃,还是你的恩人。” “自今日起,你须得待妲己如母,孝顺恭敬,不得违逆,否则孤寡一生,不得善终。” 他是一介凡人,寿命至多不过十数载。 而妲己乃是轩辕坟的九尾狐,千年岁月弹指一挥。 就算他死,妲己也不应受任何委屈。 “儿臣立誓。” 武庚并没有多做犹豫。 只是一句誓言而已,却能换来光明正大的王子身份,还能有盛宠在身的妲己娘娘为母妃,这是一件怎样都不亏的事情。 不过…… 妲己娘娘的恶名是个大问题。 (_) 要知道妲己娘娘虽然得父皇盛宠,但也是朝臣和百姓口中的红颜祸水,祸国妖姬。 想要再进一步,妲己娘娘的名声必然是他最大的阻碍。 笙歌百无聊赖,武庚的誓言她并不放在心上。 呵,若是誓言有用的话就不会有那么多的痴男怨女了。 虽说用这个比喻不是很恰当。 “既然妲己为你母妃,那么从此刻起你就要谨记孝悌廉耻,莫要做出什么不妥当的行为。” 这句话才是帝辛最想说的。 武庚颇有些怔愣,有些疑惑帝辛想要表达的意思。 听不懂归听不懂,却丝毫不妨碍武庚从善如流。 如今的情势根本容不得他有丝毫的反抗。 …… …… 于是,武庚成了唯一一个有荣幸接受帝辛亲自教育的皇子,当然这一切都是在秘密中进行的。 在外人眼中,武庚受尽了王上和妖妃的折磨,据说武庚每一次离开寿仙宫都是脸色苍白,脚步虚浮,满头冷汗,可怜极了。 武庚的名声越来越响,隐隐超过了殷洪殷郊两位嫡皇子。 只不过是可怜的名声。 帝辛是暴君,笙歌是妖妃,武庚就是小可怜。 …… 八月初九,宜嫁娶,大吉之日。 帝辛于这日正式迎娶冯家娇女入宫,明媒正娶,祭太庙告祖宗,依仗排场远非元后可比。 若仅仅看这份阵仗,怕是所有人都会以为喜怒无常的帝辛终于厌倦了妲己,坐拥了新欢。 毕竟若是不在意,没有放在心上,怎么可能会这么兴师动众。 大婚立后的细节,帝辛不厌其烦一次次反复确认,那份慎重就好似情窦初开便心心念念的女子终于要嫁给他。 得偿所愿不仅仅是满足还有郑重。 看着帝辛如此上心,朝臣们又不淡定了。 Σ(っ°Д°;)っ 冯氏娇女会不会成为第二个妲己娘娘,或是更甚? 之前也没有见王上这般看重妲己娘娘啊。 唉,也许他们该相信冯家的家教,绝不会出现祸国妖姬。 再说了,冯氏娇女活不过二九年华。 就算想闹也有心无力啊。 ( ̄ ̄“) 如此一想,朝臣们瞬间舒坦了。 看在王上即将又要丧妻的份上,他们还是好心别上奏了。 不约而同,就像是集体眼瞎一般,朝臣们对立继后逾距的地方非但没有阻挠,反而尽可能尽善尽美。 咦…… 这是帝辛登基这么多年第一次觉得老古董也有可爱的时候。 既然老古董们好不容易乖巧了一次,那他也不介意最近省心点儿。 嗯,大婚,他高兴。 …… “母妃,您不要难过。” 武庚看着倚在门框上眺望着远方的笙歌,眼睛酸涩。 母妃自入宫变得父王独宠,哪怕立后,他也以为是父王对朝臣们的交代。 可是,父王的忙碌和慎重几乎就是在明明白白的告诉所有人。 他心悦新后。 武庚半喜半忧,喜的是新后出现,那么凝聚在妲己娘娘身上的焦点就会一点点散去,哪怕妲己娘娘曾经作恶多端。 忧呢。 他忧的是父王真真厌倦了妲己娘娘。 女人无宠是什么样子,他最是清楚。 妲己娘娘待他极好,他不愿妲己娘娘也沦落到那等悲惨的地步。 “难过?” 笙歌收回视线,狐疑的看了武庚一眼。 这孩子是在为她担心吗? 她还以为自己会养出一个白眼狼呢。 “武庚,你哪里看出母妃难过了?” 笙歌揉了揉武庚的脑袋。 啧啧啧,还是一如既往的丑啊。 小脸又瘦又满是疤痕,她还是老老实实的摸头吧。 “母妃,儿子会一直陪着你,给你养老送终的。”武庚趁机表着忠心,试图让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固。 哪怕父王不再宠妲己娘娘,也不是他能够鄙夷的。 再说了,如今他们的身份注定了共进退同荣辱。 幸灾乐祸,暗暗窃喜不该是他做的事情。 呃…… (“□) 笙歌满头黑线,武庚表孝心的话他听了一点儿都不感动。 是她没有教好,还是帝辛毒舌的基因太强大。 嗯,一定是帝辛的锅,不管她的事情。 看着武庚稚嫩的面庞,略带算计的眼神,笙歌失笑。 这孩子不仅丑,还有些蠢。 又矮又丑又蠢,可怎么活啊。 笙歌再一次为自己的选择担心了。 养老送终? 不好意思,她堂堂的九尾狐注定是老不了的。 “你父王迎娶新后不是很正常吗?” “本宫有什么好难过的。” 第三百五十五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 (二十) “小脑袋别想东想西,让你背的你背下来了没,背不下来,可就不是敲板子那么简单了。” 笙歌挥了挥手中崭新的戒尺,已经有些记不清楚这是第几把了。 至于以前的…… 断了…… 太脆弱了,不经打,还没敲两下,戒尺就断了。 唉,原来这年头开始就有粗制滥造了啊。 武庚一看到戒尺就忍不住手心疼。 妲己娘娘不动手是高贵冷艳如同传说中的仙子,一动手…… 简单粗暴,真狠啊。 啪…… 只见妲己娘娘手上稍稍用力,新鲜出炉的戒尺再一次光荣的结束了它短暂的生命。 “母妃您别生气,孩儿这就背。” 武庚瑟缩着肩膀,他真怕自己的下场比妲己娘娘手中的戒尺还要惨。 “这就好。” “懒散了这么些日子,身子骨都有些废了,该出去活动活动了,万一那些人忘了本宫的绝世风华呢。” 笙歌伸了个懒腰,贱兮兮的说道。 头上顶着妖妃的名头,她这么颓废,实在有些名不符实,配不上红颜祸水祸国妖姬的称号。 这个世界如此强大,不造作岂不是有些可惜。 嗯!o( ̄ ̄)n 本小仙女可不想相夫教子,就这么被困在寿仙宫。 “母妃……” 武庚欲言又止。 按武庚的想法,妲己娘娘最好就趁机沉寂下来,然后等着笼罩在她身上的骂名一点点散去。 在今日这个隆重举国欢庆的日子,妲己娘娘是在不适合露面。 “大人的事情,小孩子不要插嘴。” “你要做的事情就是把本宫要求你做的事情完美的做完。” “本宫强大如斯,难道还怕他人的流言蜚语吗?” 笙歌下巴轻扬,活脱脱仗势欺人的傲慢模样。 武庚:“……” 妲己娘娘,那不是流言蜚语好吗? 那完完全全是您自己作出来的啊。 “呵,本宫今日就是去抢风头,顺带让那些老头子回忆下本宫的盛世美颜。” 真以为祸国妖姬是想做就做的吗? 她有自信,妲己的容貌足以让天地失色。 唉,得去作恶了。 (_) 若是她一直过安分守己的老年人生活,还怎么让武庚声名大噪呢。 到时候武庚除了她,怕是达不到理想的效果,收效甚微。 所以,她得时常出去造作,让所有人咬牙切齿,让所有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只有这样,武庚杀了她才会是众望所归,民心所向。 死也要死的有价值啊。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 哼,本小仙女是要重于一个国家的。 mmp…… 又装逼扯远了。 “来人,伺候本宫更衣。” “怎么隆重怎么来,怎么惊艳怎么来,听懂了吗?” 宫人连连应声,娘娘这是要去撕逼了, 她们就说嘛,娘娘绝对不可能就这么消停下来。 果然,事实证明他们的猜测是对的,娘娘前段时间是在养精蓄锐。 说实话,他们很喜欢最近的娘娘。 只可惜,本性难移啊。 妲己本就完美惊艳的容貌在宫人的巧手下越发的光彩夺目,熠熠生辉。 娘娘的风采,世间无人能掩盖。 也不知圣上哪根筋儿搭错了,竟然另寻了新欢。 遇到了娘娘这样的姝色,其余容貌还能入眼吗? “不错,赏。” 九尾狐果然是一种得天独厚的种族。 高贵,貌美,强大,难怪远古有部落以九尾狐作为图腾,精神象征。 饶是武庚早已习惯了妲己的美貌,在看到这样盛装打扮的妲己时,依旧闪了神。 心中的忐忑不安,尽数消失。 妲己娘娘的地位会非常稳固,绝对不会有人动摇。 除非,父皇是真的老眼昏花了。 “武庚,你想挨揍吗?” 笙歌凝眉,挥了挥手中的拳头。 唉,还真是可怜天下父母心啊。 她在殚精竭虑的为武庚铺路,武庚却在欣赏她的美色。 哼,小小年纪不学好。 武庚打着胆子吐了吐舌头,做了个鬼脸。 “母妃,您若是想惊艳众生,切记不要动手。” 唉,母妃也就只有这张脸能够迷惑人了。 作为儿子好发愁啊。 (>_<) 怪不得父王让他发誓,像母妃这只剩下脸的,他可不就得好好孝顺嘛…… emmmmmmm…… 笙歌撇嘴,高冷的哼了一声,便宜儿子竟然都开始嫌弃她了。 呵,男人。 不对,呵,男孩。 “你就等着母妃为你捧来锦绣前程吧。” 笙歌拖着长长的裙摆,带着宫人声势浩荡贵气逼人的离开了寿仙宫。 讲道理,她真的就只是想去刷下存在感,绝对不是去砸场子,抢新郎的。 帝辛那个老男人还不值得她出手。 “母妃,你可悠着点儿,据说新后身体不好,您别闹出了人命。” 武庚不放心的追出来嘱托道。 唉,有一个只剩脸的母妃,简直是操碎了做儿子的心。 笙歌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儿踩到了裙子。 mmp…… 武庚这个儿子其实是来讨债的吧。 身上这条裙子可是她为了艳惊四座专门准备的,最能体现妲己的魅力。 端庄妩媚于一身。 毁了谁赔? …… …… 立后是件大事,新后需得接受百官朝拜,笙歌所去之地便是那高台。 长长的台阶数不清有多少阶,笙歌抬步拾阶而上。 喜气洋洋又庄重威严的场合因着妲己的到来,多了些戏剧性。 新欢旧爱这是要进行大碰撞了。 妲己凶名太盛,死在妲己手上的人不计其数,大殿那根被染红的柱子就见证了这一切。 如果柱子会说话,一定会嫌弃十足的来一句,过来,自己动…… “娘娘止步。” 总有些人是出淤泥而不染的,比如七窍玲珑心的比干王叔。 比干地位特殊,又手握实权,自视甚高,一心想着要守好这商朝的江山,绝不能被妖女毁掉。 妖女自然就是指笙歌了…… “王叔,你为何要阻本宫呢。” “王上曾下旨,整个商宫,本宫无处不可去,王叔是要不遵王上旨意吗?” “也是,王叔身份尊贵,既是先帝的托孤大臣,又是王上的王叔,怪不得如此有底气不听王上的话。” “唉,王上也是命苦啊。” 第三百五十六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一) (二十一) 笙歌假惺惺的感叹着。 她就是故意的。 比干在大商朝地位尊崇,受人爱戴,她与比干的冲突必然会被津津乐道。 什么目无长辈,恃宠而骄…… 嗯,她很喜欢这样的罪名。 “王上登基多年,所下旨意都无人听从,怪不得王上倦了循规蹈矩呢。” “王叔,无人听王令,您说王上还怎么能够称得上是天下之主呢?” 笙歌眼角轻挑,笑靥如花。 好吧,她就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怎么办呢…… “你……” “你,强词夺理,信口雌黄,老夫一心忠君,却被你如此污蔑,简直欺人太甚。” “妖女。” 比干老王叔气的嘴角的胡子不断的抽搐抖动,伸出食指说不出话。 “王叔,此言差矣。” “忠君可你只是说说,那是得做的。” “王叔,您年纪大了,还是莫要做心口不一的事情了,多累啊。” 说起来,比干也是个复杂的人。 不可否认,比干是一代忠臣,敢于直谏,为民请命,难得的好名声。 可是,比干真的不会心有不甘吗? 商朝除却嫡子继承,也有兄死弟继的传统。 比干才学胆识谋略计谋皆是不俗,真的能够心甘情愿的屈居人下吗。 若帝辛雄才大略,英明神武,也许这种不甘只会随着时间消散。 可谁让如今的帝辛昏聩不已呢。 比干怒其不争,却碍于自己贱出的身份不得不忠。 他忠的是商王朝,并不是帝辛。 “王叔,还请让步吧。” “本宫可是专门来恭贺皇上大婚的,放心,本宫就只看看不说话。” 笙歌越来越觉得自己有男主角的气质了。 嗯,我就蹭蹭,不进去…… 身为女主,怎么能够男主角的工作抢了呢。 这岂不是应了一句,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无路可走。 “来人,王叔累了,扶王叔下去。” 笙歌大手一挥,嚣张跋扈。 唉,演戏也是一个技术活,不是每个人都能像她一样人见人恶的。 就喜欢这些人心里恨得咬牙切齿,面上却得老老实实听她的话。 真是太坏了…… 这么折腾比干王叔她真的不会被骂吗? 心慌慌。 “妲己娘娘且慢。” “比干王叔走不得,立后流程中需要王叔出面念福词。” “娘娘,王叔是王上的长辈啊。” 晚辈大婚娶继后,德高望重,向来被委以重任的比干怎么能够狼狈的被赶走呢。 “这得看王叔了,毕竟像本宫如此好说话的人也不多了。” 笙歌欣赏着自己的纤纤十指,浅笑嫣然。 她这是先礼后兵呢。 反正她如今的任务就是造作,尽情的摸黑自己,还有什么好顾及的呢。 动嘴不行,那就得动手了啊。 “娘娘请。” 不是所有人都像比干那样耿直不化,眼看着笙歌发怒,立刻有人怂了。 妲己娘娘的怒,一点儿都不比王上弱。 唉,王上,您自求多福吧。 “真识趣。” 笙歌笑得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显得更为狭长。 裙摆摇曳,步步生姿。 所有人看着光彩夺目的笙歌,心中忍不住发凉,病怏怏的冯氏娇女真的能够撼动妲己娘娘在王上心目中的地位吗? 有点儿悬啊。 总觉得王上这次的事情做的诡异。 …… 笙歌可不管大臣在想什么,她可是妖妃啊,祸国妖妃不是只需要我行我素就可以了吗? 难得有个世界让本小仙女能尽情造作。 所以,抱歉了,各位。 今日的帝辛精气十足,看起来龙行虎步,似是年轻了十岁,还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 果然,老男人都喜欢年轻漂亮的小姑娘。 笙歌移眸看向了帝辛身边,需要人搀扶才能站立的冯氏娇女。 能让帝辛选中,绝对是有不俗的姿色,笙歌很坚信这一点。 别看帝辛说的冠冕堂皇,实则依旧有自己家的小心思。 冯氏娇女的美与妲己截然不同。 妲己美的惊心动魄,明艳妖娆,似是悬挂在天空的红日。 而冯氏娇女则是一种孱弱,一种空谷幽兰。 看到这样林妹妹似的美,笙歌就有些腻歪。 做过卫,这种美她就再难以入目了。 “妲己。” 帝辛看着盛装打扮的妲己,有些心虚,但也有些跃跃欲试的激动。 (w`) 妲己是不是要来抢婚了? 妲己是不是突然发现了自己的好,舍不得让其他人做上皇后之位了。 妲己是不是想提前来刺探一下敌情,看看冯氏娇女有没有威胁力。 他就说,女人都是口是心非。 唉,他该怎么做呢。 是半推半就的从了妲己,还是为了已经定好的计划严厉拒绝。 呜呜呜,舍不得啊,他现在最想做的事情就是睡了妲己,反正江山已经后继有人,是死是活留给武庚去厮杀。 至于他…… 喝酒吃肉睡妲己,美滋滋的小生活。 嗯,众目睽睽之下一定不能拒绝妲己,要不然妲己傲娇起来,他绝对驾驭不了。 妲己,你怎么还干站着,倒是快抢婚啊。 发挥你的魅力,发挥你的口才,快把寡人抢走啊。 帝辛不断眨巴着眼睛,示意妲己可以开始她的表演了。 emmmmmm…… 笙歌一脸懵逼,帝辛这是暗示她赶快走,别坏事吗? 这可不行,盛装打扮还没发挥作用呢。 于是,笙歌坚定的摇了摇头。 “你就是王上要立的新后?” 笙歌轻轻挑起冯氏娇女的下巴,飞扬跋扈,肆意任性的说道。 “你是不是在心里思量着本宫为何要在这立后之日来到这里?” “不用思量了,本宫善解人意告诉你就是。” “本就身体虚弱,思虑过重伤身啊。” “你听着,本宫就是来给你下马威的。” “本宫不介意王上立你为后,但是你也得懂得如何做人,否则本宫不介意让你做第二个姜王后。” “姜王后怎么死的,想必你也略有耳闻。” “本宫就是这么恶毒,你能耐本宫何?” 笙歌尖长的指甲刺破了冯氏娇女柔嫩的皮肤,一滴滴血珠挂在下巴上。 病态的白,刺眼的红。 不好意思了,她不得不为。 立后之日,先怼比干,又伤新后…… 第三百五十七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二) (二十二) 传吧。 把本宫的恶名传遍朝歌城吧。 “你懂了吗?”笙歌加重了手上的力道,她甚至还能够听到冯氏娇女的抽气声。 “妲己……” 帝辛收起自己痴迷的眼神,一脸心疼的看着冯氏娇女…… 脸上的伤…… 他可是千挑万选才选出这么一个貌美还体弱注定早夭的人,妲己怎能伤了呢。 难道妲己忘了冯氏娇女迟早会成为她的身体吗? 不行,可不能有一丝一毫的损伤。 不过,刚才的妲己真霸气,就算伤人都伤的这么理直气壮,光明正大。 “王上这是在怪妾身过分了吗?” 笙歌收回自己的手,擦干指尖上的血迹,慢悠悠的说道。 本小仙女在造作,老男人你可别坏事。 帝辛很想点头,但对上笙歌灼灼的目光,便有些说不出话 哪怕妲己彻彻底底的变了样子,可依旧是他最爱的模样。 他只能这样说服自己。 朝臣们看的很是过瘾,王上,你倒是拿出杀人的气魄怒怼妲己娘娘,让妲己娘娘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啊。 不过,帝辛注定要让朝臣们失望了。 “不过分,不过分。” 他跟妲己是一条绳上的蚂蚱,怎么能够觉得妲己过分呢。 朝臣:→_→王上您的王霸之气哪里去了? 笙歌:真乖。 笙歌收回视线,继续看向了冯氏娇女。 直觉,笙歌觉得看着病怏怏的冯氏娇女没那么简单,她可不想阴沟里翻船。 “王后娘娘,您该表态了。” 笙歌口中虽是敬称,但语气和表情听不出任何的尊敬,就好似她合该站在万人之上,所有人对她俯首称臣。 唉,贪生怕死怂惯了,突然这么霸气十足有些底气不足啊。 也不知道她的表演还能不能让这些人满意。 “本宫素闻妲己娘娘威名,如雷贯耳,很是佩服。” “王上既然聘娶本宫为一国之后,本宫就会承担起王后的职责。” “以身作则,统帅后宫。” “不知妲己娘娘觉得本宫说的如何呢?” 冯氏娇女轻咳一声,柔柔弱弱却又不容置疑的开口了。 繁复精美的嫁衣,贵重精巧凤冠,无形之中使得冯氏娇女看起来多了些威严。 这应该就是朝臣们最希望看到的样子。 端庄,威严,能够配得上一国之后的位置。 “王后娘娘还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呢,也不知王上是不是老了,眼神坏了,才会觉得你是表里如一楚楚可怜需要人疼爱的小白莲。” “唉,手痒了,想必王上不介意再丧妻,然后再立一位皇后吧。” “反正这大商朝想为后的女子犹如过江之鲫。” 别说帝辛六十,就是八十岁牙掉完了,都有风华正茂的女子前赴后继的进宫。 王后啊。 那是何等的荣耀。 笙歌捏着冯氏娇女的脖子,轻飘飘的把对方提了起来,似笑非笑。 细细的脖子轻轻一扭就会断掉,想来声音会十分清脆悦耳。 笙歌觉得,这个世界她好像真的有点儿变态了。 “妲己,冷静些。” 帝辛轻轻的挠了挠妲己的手心,眉头微皱。 立后当日,大庭广众之下杀新后,他怕自己护不住妲己。 找事刷存在感,也得懂得适可而止啊。 笙歌冰冷的看了帝辛一眼,然后收紧了捏着冯氏娇女脖子的手,一点点剥夺她的空气。 直到翻白眼,似是一口气咽不上来,变成死在妲己手中第二任王后时,笙歌松开了手。 “王后娘娘,现在总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吧。” “本宫想杀你,如同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所以收起你的小心思。” “活不过二九年华,为何不好好享受剩下为数不多的时光呢。” 笙歌随意把冯氏娇女扔在地上,珠钗掉落,梳的精致的发髻凌乱,条条青丝散落下来。 看来,她得好好派人去查查这位冯氏娇女的过去了。 当日她一听帝辛说对方体弱多病,常年缠绵于病态,活不过二九年华就没有放在心上。 今日一见,这心性绝对是**oss级别的。 从她出现在这里,她都没有看到冯氏娇女眼中有慌乱。 帝辛这是什么眼光,傻白甜那么多,怎么就选了个心机腹黑女呢。 这不是没事找事吗? 笙歌没好气的白了帝辛一眼,趾高气扬的众目睽睽之下接过了凤印,然后又砸在了地上。 嚣张跋扈,舍她其谁。 “封后大典继续。” 笙歌踢了踢地上的碎渣子,云淡风轻的说道。 “妾身祝王上王后娘娘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嗯,她就是来送祝福的。 “愣着干什么,继续啊。” 笙歌瞥了一眼呆呆愣愣的宫人,嫌弃十足。 宫人欲哭无泪,妲己娘娘,您确定您不是在为难小的吗? 凤印您砸了,王后娘娘您伤了,王上您嫌弃了,比干王叔您怼了,好好的一个封后大典被您的神来之笔毁成这样,还怎么继续呢。 最闹心的是,妲己娘娘这么过分,毁了王上精心安排的大典,王上竟然依旧眉眼含笑。 呵呵哒…… 厉害了,我的妲己娘娘。 “你们继续你们的,本宫累了,回去歇歇。” 笙歌缓缓的走下去,站在比干面前无辜的笑了笑。 嗯,她就看看不说话…… 男人的这句鬼话信不得,她的话自然也信不得。 “王叔,本宫方才失礼多有得罪,还望王叔大人有大量,莫要与本宫计较,本宫在这里像您道歉了。” “王叔,王上和新后可还在等着你念福词呢。” 笙歌微微福了福身,表达着自己的歉意。 朝臣们有些傻眼,妲己娘娘这是来致歉的,还是来炫耀的。 怎么办,比干王叔好像更生气了。 “再会。” 笙歌娇笑着,在众人的目送下,招摇过市声势浩大的离开了封后现场。 闹了闹了,存在感也刷了,想必接下来一个月里朝歌城茶余饭后的谈资又是她了。 想到那些百姓一个个咬牙切齿骂着她,笙歌就觉得成就感十足。 求仁得仁,她得感受到幸福感。 比干敛眉沉思,七窍玲珑心的人,自是比寻常官员眼睛更为毒辣,想的更为深远。 第三百五十八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三) (二十三) 除却最开始的恼怒,比干已经平静下来,大脑也在快速的运转。 妲己娘娘今日大闹封后大典是为了什么? 比干向来喜欢打破砂锅问到底,追本溯源。 以前的妲己娘娘虽仗着王上的宠爱也蛮横,残忍,但绝对没有大胆到今日这种程度。 惹了他,惹了圣上,甚至众目睽睽之下伤了王后,砸了凤印,对妲己娘娘有什么好处呢。 妲己是在挑衅,也是在宣告,可是想要告诉众人她特殊的位置也不必如此放肆吧? 他总觉得妲己在谋算着什么。 就好似他搞不懂王上突然有了立后的心思,并且力排众议一心求娶冯氏娇女一样。 暴君妖妃好像哪里不一样了。 比干的眉头紧皱着,就好似是遇到了旷世大难题,就连一旁微子的挤眉弄眼都没有注意到。 私下了,比干,微子,萁子的关系甚是熟稔。 若说比干只是稍稍有些不甘心,那么微子则是觉得自己明珠蒙尘生不逢时。 他与帝辛一母同胞,可仅仅以为他出生时母亲还没有位高权重,便被剥夺了继承权。 所以,他的不忿是最大的。 王室之中,皇宫之内,想要奢望真正的兄弟之情是多么天真无邪。 帝辛昏聩,沉湎于女色,微子心情是复杂的。 一方面,他期望着起义军能够推翻帝辛,弟死兄继。 可另一方面他又害怕帝辛作的太过,偌大的商朝就真的犹如大厦将倾挽救不回来了。 他不想到时候连权臣都做不了。 “王叔,王上唤您呢。” 微子没有办法,只好揪了揪比干的衣袖。 难不成王叔也老了,竟然都开始走神了。 比干整理了一下衣衫,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被妲己娘娘一手搞砸的封后大典,又得他出面了。 他一个老人家容易吗? 再说了,明明他跟妲己娘娘是水火不容的局面,为什么帮妲己娘娘收拾烂摊子的却是他呢。 他不是应该落井下石吗? 做什么都不应该收拾烂摊子啊。 难受啊。 比干认命的走上去,站在帝辛身侧,微微后退一步,开始组织已经彻底乱了的封后大典。 唉,冯氏娇女现在这么惨,真的适合在这个时候封后吗? 头发散成了鸡窝,下巴上又满是鲜血,哪个王后有冯氏娇女这么惨。 就是逃难也比这个强吧。 说实话,冯氏娇女与妲己娘娘站在一处,真真是黯然失色 无论是容貌,还是气势。 妲己娘娘的气场真真让人望而生畏,若妲己娘娘没有坏事做尽,手上沾了那么多条人命,指不定他会赞成妲己为后呢。 而冯氏娇女方才那句以身作则统帅后宫勉勉强强有了些母仪天下的风范,可随即就被妲己娘娘简单粗暴的一个掐脖子打散了那股子气势。 究竟是谁给了妲己娘娘底气呢? 王上吗? 不…… 比干下意识的推翻了这个猜测。 就连王上怕是都不敢再告天地祭祖宗的封后大典上做的这么过分。 一场声势浩大本以为会被传为佳话,津津乐道的封后大典就在众人的心不在焉和狼狈中戏剧性的结束了。 那些曾经奢望过新后能够与妲己娘娘平分秋色甚至稳压一头的朝臣们已经彻底失望了。 嗯,新后能够在妲己娘娘的搓磨下活过二九年华就不错了。 看妲己娘娘嚣张的样子,压根儿就没有把新后看在眼中。 凤印都砸了,脸面也被彻底的踩在了地上,新后还算什么母仪天下的王后。 当然,最捉摸不透的是王上的心思。 按理说,王上如此费尽心思大张旗鼓的安排立后事宜应该是心有冯后的,可为什么冯氏新后被揍了,差点儿被掐死,大婚立后一事也被闹得一团糟,也不见王上生气呢? 他们觉得自己的智商好像不太够用了。 唉,一定是王上对他们压迫的太紧了,然后越来越傻了。 在一众朝臣中,表情最奇怪的竟是冯氏娇女的父亲。 女儿在大婚之日被欺辱至此,他的表情竟是放松。 …… 被送入后宫的冯氏娇女看着镜子中狼狈的自己冷漠的笑了笑。 传说中的妲己娘娘果然名不虚传,只可惜脑子不太好使。 今日妲己的确是打出风头,让她这个新后颜面扫地,成为了一场笑话。 可如此放肆的妲己,下场会好到哪里呢? 不过就是一点儿小伤,她丝毫不放在心上。 能笑到最后的才是真正的赢家,她只需要做好一位贤明王后该做的事情就好。 到时候,朝臣百姓自然会为她出头。 忍辱负重却依旧母仪天下贤明仁德的王后与红颜祸水祸国妖姬,百姓会拥护哪个,不言而明。 只是,冯氏娇女并没有想到,笙歌就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 她的本职任务就是造作啊。 造作的翻天覆地,打乱了整盘棋才是最好的。 母仪天下那么累,她还真懒得去做。 “王后娘娘,奴婢唤医师前来为您诊治一番吧。” “据说王上那里有不留疤的药,若是王上有心,定然会赏赐娘娘的。” 侍候左右的宫婢小心翼翼的提醒道。 冯氏娇女挥了挥手,示意不必。 诊治什么,多在下巴上留一段时间,岂不是说明妲己更是狠辣? “下去吧。” “本宫想歇歇。” 冯氏娇女挥退了所有的宫人,中指轻轻沾了丝鲜血放在口中回味了片刻。 鹿死谁手还不知道呢。 今日是她封后之日,王上若是不蠢,那么必然会来她宫中留宿。 她可以楚楚可怜,但却不能狼狈不堪。 这样的惨样怎么能够得王上宠爱呢? …… …… 寿仙宫。 大闹立后现场的笙歌回来之后便换下了身上那件繁复厚重的衣衫,卸下了压得人快要喘不气过气来的头饰,换了身轻便的装扮。 第一件是就是着人去查新后的事情。 女人的直觉,向来准的很。 “母妃,您真的太强了……”跟在笙歌身后的宫人已经在武庚的追问下,把她出卖的彻底。 武庚很是好奇,这个世界上还有母妃不敢做的事情吗? 第三百五十九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四) (二十四) 这简直就是当众打脸啊,还一连打了好几个,都不带停歇的。 母妃,您不累吗? 还是说母妃您觉得自己的名声还不够响亮?仇家还不够多? 新后…… 比干…… 这敌人一个比一个强大,偏偏都还是母妃自己惹出来的。 嗯,母妃除了脸美,惹事的功夫也不遑多让。 他觉得自己以后都生活怕是也会水深火热。 “仙女的世界,凡人只能膜拜。” “让你背的背下来没,竟然还好意思八卦。” “出去扎马步……” 笙歌一掌把武庚拍进了地面,然后拔萝卜似的拔了出来,单身扔了出去。 挨揍也是一种能力。 谁也不知道他们这条路走下去会面临到多么恐怖的敌人,所以她就想方设法把武庚练的耐揍一些。 她的亲身实践证明,疼着疼着,然后就强大了。 手撕敌人,绝无问题。 武庚被飞扬的尘土呛得咳嗽,却也只能认命在烈日的暴晒下扎马步。 她的母妃,他一言难尽啊。 也许爱惹事的本事与母妃的身手是成正比的。 不是说好越是高手越是神秘,越是高冷吗? 可为什么母妃就是的逗比呢。 (_) “扎马步都能心不在蔫,武庚你是不是又欠揍了?” 啪,话音落下,一鞭子就甩在了武庚背上。 疼,但是却不会受伤,更不会伤了他的根本。 武庚很是好奇自家母妃究竟是怎么练成这种神奇的本事,难不成手揍人揍出来的。 他被揍,只是疼。 甚至挨揍挨多了,他竟觉得自己身体强了不少。 他这是被打傻了,还是出现幻觉了? …… 笙歌:什么揍人……本小仙女明明是挨揍多了…… 不过,这段悲惨又丢人的往事还是不要对外人说了。 她只需要在武庚心中维持一个光辉高大的形象就好。 “还走神,是不是觉得本宫揍得不够重?” 笙歌冷哼一声。 小胳膊小腿,瘦巴巴还是个小矮子,以后长大了可怎么讨媳妇儿啊。 作为母妃,养孩子就是得操心啊。 尤其是这个孩子还有个操蛋的父亲。 嘤嘤嘤~ 唉,武庚这孩子注定了命途多舛。 笙歌猫哭耗子般假惺默哀了三秒钟,然后毫不留情又给了武庚一鞭子。 小可怜,母妃这是在为你好。 要不然孤独终老,没有漂亮小姐姐看上多可怜。 不是每个人都有本小仙女的运气时常有漂亮小姐姐常伴身侧的。 哪怕她丑成了武大郎。 又挨了一鞭子的武庚终于是收起了自己乱七八糟的想法,老老实实的扎马步。 他也很想有母妃的身手啊。 可母妃说好的身手来自挨揍。 他总觉得母妃是为了找一个能够光明正大揍他的理由。 唉,母妃好像除了没脑子,爱惹事,好像也没有缺点了。 可是,这两个缺点就足以致命啊。 都发誓一生孝顺母妃了,他还能做什么? 认命吧…… (_) “派人去查查新后的过去。” 笙歌伸手唤来了得力的宫人,安排道。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没脑子不意味着本小仙女喜欢送死啊。 阴沟里翻船这种事情鬼才喜欢。 就好比是打农药,前期取得了巨大优势,然后一浪被一波了…… emmmmmm…… 到时候她去给谁哭。 笙歌一点儿都不想承认这种翻车局她经历了无数次。 难过到她怀疑人生。 游戏翻车了能够再来一把都那么难过,何况是在做任务呢。 唉,为了少翻车拯救全场,她都开始练貂蝉小姐姐了。 靠人不如靠己啊。 “娘娘,要不要奴才……” 宫人做了个抹脖子的动作,杀伐果断堪比帝辛。 笙歌无语,难道这些宫人都是跟妲己太久了,所以习惯了斩草除根吗? 身为这些人的主子,有点儿小怕怕啊。 不过,以前妲己看不顺眼的差不多都死了。 也难怪宫人们有这样的想法。 “不需要。” “冯氏可是新后,如果本宫再动手杀一个王后,这朝歌怕是留不得本宫了。” “你只需要去查清楚冯氏究竟隐藏了什么就好。” 笙歌耐着性子安抚道。 别人都是觉得手下人不得力,而她却是担心属下做的太过分。 好忧桑啊。 “奴才领命。” 别看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不起眼的小奴才,但观其脚步就知道这是个练家子,所以笙歌也才放心。 无事一身轻的笙歌坐在树荫下吃着水果,享受着宫人扇扇子然后眯着眼睛看着在烈日下扎马步的武庚。 唉,黑了。 “武庚,你是不是觉得本宫太狠了。” 笙歌毫无形象可言的咬了口果子,咂咂嘴说道。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啊。 武庚坚定的摇了摇头,然后不理睬笙歌。 呵,母妃又要设陷阱了,他才不会那么傻的踩进去。 如果他点头,下场会更惨。 “武庚,不如练一场吧。” “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笙歌把手中的果子随意一扔,然后赤手空拳朝着武庚打了过去。 哼,以为点头就能躲过去吗? 你还真是小瞧了本小仙女的恶劣。 半盏茶的功夫,武庚就气喘吁吁鼻青脸肿的倒在地上。 mmp,他这是招谁惹谁了,为什么没过几天就要被操练一番。 “武庚,本宫果然就是真理的化身,挨揍有利于强大自身。” “你看,上一次本宫揍完你,你就晕了过去这一次最起码还清醒着。” “继续努力,争取下一次能站着。”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家是刻意控制了力道。 大圣能把她训练出来,可为什么她却训练不出便宜儿子呢。 绝对不是她不如大圣,而是武庚不如她。 笙歌很是熟稔的把锅推在了武庚身上。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别自欺欺人了,你就算在年岁上成了大圣的老祖宗,也学不来大圣那一套。 浪九九:简而言之,你只能当小跟班。 豺狼配女猫:唉,挨揍的人怎么能够翻身做主呢。 主播:mdzz…… 笙歌很是怀疑她直播间究竟是怎么一群玩意儿…… (ノ=Д=)ノ┻━┻ 大家相亲相爱一家人不好吗? 第三百六十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五) (二十五) 唉,一群智障。 身为小仙女怎么能够跟智障相比呢。 掉份儿。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深觉举世皆浊她独清。主播怕不是个傻子吧? 泠泠七弦上:主播傻不傻我不知道,武庚反正是傻了…… 泠泠七弦上:最怕都不是主播忽悠人,而是被忽悠的人还深以为然。 北城南笙:一个喜欢忽悠,一个想被忽悠,能有什么办法。 emmmmmmm…… 笙歌脸黑,什么叫她喜欢忽悠,还能不能好好说话呢? 这是实践出真知,懂不懂? 没文化,真可怕。 (_) 主播:最怕的不是没文化,而是自以为有文化。 哼,怼人笙歌从来就没有怂过。 不服,来战啊。 单挑还是团战,任选。 打不过再跑也来得及。 …… 武庚看着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笙歌,沉默了。 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你美你有理,这总行了吧。 隔三差五被操练,日子合适是个头啊? 匆匆赶来的帝辛,一入寿仙宫感受到的就是尘土飞扬。 他心中貌美如花的狐狸精妃子撸着袖子粗俗不已,继承他江山的臭小子也可怜兮兮的倒在灰尘里,说不出的可怜。 唉。 ≡ ̄ ̄≡ 当初的寿仙宫是多么奢靡艳丽,为何现在就成了这种模样呢? 看来,妲己不仅丑了,品味也差了。 “妲己……” 帝辛叹了口气,颇有些心累。 就算是动武,那能不能稍稍文艺一些呢。 身为后妃,这番举止却是容易让人有诟病。 可罕见的是,叽叽歪歪的人对上妲己之后仿佛就看不到妲己的错处一般。 是妲己太凶了,还是妲己太美了。 呵,美不美跟他有什么关系,反正他又睡不到。 笙歌挑眉,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示意宫人带武庚下去涂抹些活血化瘀的膏药后,才慢悠悠看向了帝辛。 emmmmmm…… 依旧是一身喜服,这是来向她这个万年单身狗来宣誓一下大婚是多么愉悦? “王上,您是来兴师问罪的吗?” 毕竟帝辛最是怜香惜玉,那个娇滴滴病怏怏空谷幽兰似的的并美人儿真真是让人心疼。 嗯,她不心疼,她只是觉得腻歪。 谁让她是小仙女呢。 帝辛:“……” 帝辛无语,妲己怎么说话还是这么冲?难道火气还没有发泄完吗? 请把以前那个妩媚妖娆,善解人衣,更善解自己衣的妲己还给他。 呜呜呜…… 明明是自己的妃嫔,却只能看得着摸不着。 遇上妲己心情不佳时,就连见都见不到了。 像他这么倒霉的王上,还不如提前**算了呢,活着有什么意思。 “王上沉默是默认了呢,还是心虚了呢?” “王上是不是觉得宠爱新后有些对不起我这个旧人呢?” “还是说,王上是想来显摆一下喜服是多么华贵繁复?” “唉,谁让妾身是个命苦的……” 戏精附体的笙歌生动形象的演了一个苦命的被抛在脑后的无宠旧人,活脱脱一个深闺怨妇。 而帝辛就是那负心汉。 帝辛:(#Д) 厉害了,我的妲己娘娘,竟然还有这种操作。 立后一事,不是我们商量了许久的吗? 至于为何,两人都是心知肚明。 现在他竟然成了喜新厌旧的负心汉…… 莫名委屈啊。 虽说他之前的的确确喜欢美人儿,喜新厌旧,可现在只想说的依旧是妲己,何来只听新人笑不问旧人哭呢。 忧桑啊。 宫人: 随侍妲己左右的宫人却是一脸认同,心中替自家娘娘抱不平。 毕竟他们都是听着帝辛对妲己娘娘的海誓山盟过来的。 虽说对着一位帝王谈背叛有些天真,可心中难免有些不忿。 王上和娘娘不是说好做彼此的小可爱么,为什么王上现在又娶了名义上统帅后宫的贤后。 唉,有了王后,娘娘还能像如今这般自由吗? 王上,是可爱多不好吃,还是娘娘不够美,竟然让您娶了个病秧子? 许是帝辛素来对寿仙宫宽容,所以这些宫人才敢悄悄腹诽。 帝辛感受到那些眼神,如芒在身。 帝辛越发觉得自己亏了。 美人睡不上,骂名还得自己背着,有他这么苦逼的帝王吗? 怪不得他的王叔看他的眼神越来越奇怪了。 不但治不了国,而且还管不了自己的美人儿。 生活黯淡成这样,怪不得王叔恨铁不成钢。 “王上,您新婚燕尔不去陪伴王后娘娘左右,怎地来了妾身这位昨日黄花弃妃这里?” 笙歌的戏一旦开场,哪是那么容易散场的。 唉,本小仙女是在证明自己的多才多艺。 虽说琴棋书画都不怎么精通,但本小仙女擅长演戏啊。 技艺在精不在多…… 帝辛:“……” 妲己这是非得要把一盆污水泼在他头上,不泼不甘心吗? 呃…… “爱妃,寡人有事情跟你商量。” 帝辛对着笙歌使了个颜色,示意着不要演的太过,适可而止。 “王上是想收回妾身管理后宫的权利吗?” “还是想警告妾身以后唯王后娘娘的命令听从?” “王上,还真真是应了一句兔死狗烹了……” 帝辛听着笙歌凄厉的声音,额头上的青筋嘣嘣嘣跳着。 兔死狗烹…… 他自己都睡不到的美人儿,怎么可能杀了呢。 “进来。” 帝辛咬牙切齿,面目狰狞,连拉带拽把笙歌拽进了房间,剥夺了笙歌演戏的机会。 “妲己,你不是兔子也不是狗,而是狐狸精。” “演戏的时候能不能走点心不至于这么敷衍,寡人听了头痛。” 帝辛自己到了一杯茶,一饮而尽。 他是彻底不指望妲己伺候他了。 在这寿仙宫,他堂堂一国之君比不上一个臭小子,想想就觉得心酸莫名。 曾经小意温存的妲己是不可能找回来了。 他不开心…… “王上是对妾身的表演不满意吗?” “若是不满意的话,妾身不介意再来一遍。” 反正生活如此无聊,适当造作有利于充实生活,身心健康。 这可是一举多得的大事啊。 “站住……” 帝辛嘴角抽搐。 他算是看明白了,他对妲己是丝毫没有办法。 第三百六十一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六) (二十六) 打不得骂不得,想睡也睡不上。 不是说话身为王上,三宫六院,天下美人都是他的囊中之物吗? 可为什么想睡个妲己这么艰难呢? 尤其是,他打不过现在的妲己了…… 就算是想上演一段霸王硬上弓都不行了,果然是生无可恋。 “寡人满意。” “很满意。” 这几个字就好似是帝辛硬生生一字一顿咬出来一般。 “那就好。” “正好妾身演的也有些累了。” “若是王上不满意,妾身就算再来一次都没刚才有水平,顶多就是一哭二闹三上吊。” “妾身这么美,死了多可惜。” 笙歌皮皮的说道。 笙歌觉得像她这种性格一定不需要担心生活无聊,她自我娱乐,自我造作的精神多么强大。 强大到完全可以娱乐自己。 帝辛:(#--) 这是个智障,一定不是他曾经美艳无双的妲己。 “今日你为何会众目睽睽之下做的如此之过?” “就算是想继续恶名,也无需演的这样卖力吧。” “今日若是你一时没有控制好力道,冯氏当场丧命,就算是朕也护不住你啊。” “那群老东西一定会上奏请朕就地正法……” 帝辛凝着眉头,满是不赞同。 不过,如果换种就地正法的方法,他倒是很乐意听从安排。 十八种花样不行,那就来三十六种…… 帝辛随即便色咪咪的偷偷看着笙歌。 太长时间没有鱼水之欢,他都有些忘记了妲己在床上婉转承欢时,是何等的风采。 笙歌的感知何等敏锐,帝辛自以为隐晦的打量,笙歌怎么可能忽略,更不要说色令智昏的帝辛眼神是那么露骨直接。 笙歌既不皱眉,也不说话,直接一掌劈向了桌子。 帝辛看着碎成渣渣的木桌,看着噼里啪啦掉了一地的杯盏,色心也碎成了渣渣。 呜呜呜…… (w`) 不让睡,还不让想,妲己这么霸道真的好吗? “王上,还要继续刚才的话题吗?” 因着劈烂了桌子,笙歌和帝辛面对面,中间是一堆渣渣废木材。 这个气氛有些诡异啊。 帝辛忍不住缩了缩肩膀,随即想到自己应该是王霸之气,然后又挺直了脊背。 他可是个一本正经的帝王,怎么能够被一只狐狸精吓到呢。 嗯,这是一段黑历史,该忘记。 “妲己,比干王叔旁敲侧击的询问寡人你是否有异常,然后还数次进言希望寡人莫要太放纵你。” 帝辛僵着脸,试图一本正经的岔开话题。 “王上,妾身做的过分吗?” 笙歌挑挑眉,换了个位置。 帝辛喜欢坐在一堆废渣子上,不意味着她喜欢啊。 有软榻不坐是傻子。 帝辛就是那个大傻子。 “妲己,冯氏注定早夭,寡人今日给予的一切荣耀他日都是你的,你为何还要砸了凤印呢?” 帝辛着实是有些不明白妲己的做法。 笙歌嗤笑着。 “您就当妾身突然变得善良了,舍不得让新后活在欺骗中啊。” 笙歌乖巧的笑了笑。 帝辛撇了撇嘴,这确定不是在说笑吗? “你可是发现了冯氏不妥当的地方?” 帝辛耐着性子追问道。 冯氏是他精挑细选出的人,信息应该不会有错啊。 “王上,您说冯氏注定活不过二九年华,可是亲自吩咐医师诊断过?” “你说冯氏常年缠绵于病榻是个病秧子受尽家中排挤,可是你亲眼所见?” “王上,妾身怕您带回来的不是一只羊,而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 倒不是说安分守己,软弱无力就得任由他们欺负。 就像帝辛说的,他们在冯氏死后用冯氏的名义活下去,是他们欠了冯氏。 所以,帝辛会给予冯氏生前荣宠,死后尊荣,入皇家陵墓。 如果冯氏真像传闻中那般被冯家所排挤,所嫌弃,甚至死后也入不了冯家坟地,那么宫里的确是一个好的选择 互相利用,相互偿还。 算不上谁欺负谁。 只是,现在明显情况发生了变化,绝不如帝辛设想的那般。 唉,别人的王上就是火眼金睛的鉴婊专家,可为什么她遇上的王上就是只能看见美色的大猪蹄子呢。 笙歌算是想明白了,以后要是不想单身了,一定得找个头脑清醒的。 “冯氏都病了十几年来……” 帝辛底气不足的答道。 他的确没有亲自派人到冯府,天下皆知的消息还需要查吗。 “你个大猪蹄子。” 笙歌已经彻底失了与帝辛交流的想法。 谁能保证天下皆知就一定是真的了?眼见都不一定为实,何况是耳闻呢。 有没有听过一个词是扮猪吃虎,闷声发大财。 一看帝辛就是没有接触过网络小说的。 不是每个人都像她这般,给点儿阳光就灿烂,一顺风就浪的没边际。 “妲己,你想吃猪肉了吗?” “狐狸精喜欢吃猪蹄吗?” 帝辛讪讪的笑着,不生气,吃什么都好。 笙歌翻了个白眼,不想再多说话。 “要不寡人把冯氏的父亲带来,是真是假一问便知。” 本来帝辛还理直气壮不觉得自己有错,可是谁让美人动怒呢。 对于帝辛来说,真病假病其实无关痛痒。 若冯氏真的如妲己所言,他不介意亲手送她下地狱。 反正手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条人命,债多不压身,作恶多了,他已经不在意了。 对付一个小小的冯氏,哪怕再心机腹黑,都不需要劳心伤神。 一力破十会,他能镇压了叛乱,难道还杀不了一个冯氏吗? 妲己可以优柔寡断,但是他不会。 “妾身已经着人去查了,王上静待消息即可。” “王上,不是说好吃猪蹄的吗?” 笙歌不喜欢蒸的猪蹄,也不喜欢煮的猪蹄,唯独喜欢烤得香喷喷皮脆脆很有嚼劲不会觉得腥的那一种。 若是在撒上辣椒面,孜然粉,就更美妙了。 只可惜,这个时代条件不允许啊。 不过,她不介意。 任何时代,厨师都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能够化腐朽为神奇。 她静静等待奇迹的诞生就好。 帝辛:“……” emmmmm…… 真没见过爱吃猪的狐狸精。 第三百六十二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七) (二十七) “寡人这就吩咐人去做。” 帝辛觉得自己怂的有些莫名其妙。 明明自己也是帝王一怒伏尸百万的存在啊,可为什么现在却乖巧成这样呢。 乖巧脸jpg。 难不成是因为睡不到妲己了,所以才气短心虚吗? 唉,本来就是上钩的鱼,想怎么啃怎么啃,可为什么他啃的食髓知味离不开了,鱼却脱钩了呢? 重新钓鱼,就是得乖巧些。 可是,他觉得路漫漫其修远兮,累死路上也看不到头。 别说装乖巧了,就算是装孙子,妲己都不见得让他睡。 如果妲己再让他睡一次,他可以坚决不要脸的喊妲己奶奶。 他的节操好像是真真碎了。 …… …… 泠泠七弦上:面前的这个帝辛还是当日站在高台上面不改色杀百人,然后笑意盈盈对着主播伸出手的帝辛吗? 浪九九:楼上,有疑问的不是你一个人。 北城南笙:霸气狠辣的帝辛为什么变成了一个小绵羊呢。咩咩咩…… 余生菇凉:明明是老绵羊。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帝辛是对主播睡而不得,所以才这番忍耐。 豺狼配女猫:口口声声老衲,然后一本正经说睡觉,老头子,你真秀。 我是个神棍:什么秀呢。 主播:秀气的秀…… 笙歌嫌弃的打断了豺狼兄和神棍即将开始的商业互吹。 同九年,汝独秀。 睡而不得吗? 倒不如说帝辛如今怕死了,因为怕死所以多了不甘心同时又对她多了忌惮。 看来以后她得时常制造些幻境让帝辛怕怕了。 毕竟总被人想着以什么姿势扑倒,不是一种好的体验。 唉,谁让她这么美的。 待猪蹄烤好,笙歌细嚼慢咽吃的时候,派出去前往冯家实地调查的宫人回来了。 “别着急,喝口水吃个猪蹄再说话。” 辛辛苦苦去完成任务,她当然得犒劳一下。 闻言,帝辛冷冷的看了宫人一眼,这可是寡人亲自监督每一道程序烤出来的猪蹄。 美人吃就算了,你吃算怎么一回事? 哼,要是不识时务敢吃的话,寡人下次就把你变成烤猪。 感受到帝辛凶狠的眼神,宫人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是啊,王上还是那个一言不合眼睛不眨一下就杀人的王上 他身为一个下人怎么能够因为王上在妲己娘娘面前和煦就得意忘形呢。 “回娘娘的话,奴食素,不喜肉。” 心口疼…… 这话说的好违心啊。 他明明很是喜欢吃肉的,好不好。 最重要的是,这个猪蹄烤得明显很有水准,喷香扑鼻。 咽咽口水再汇报吧。 “啧啧……” 笙歌咂咂嘴,很是遗憾。 不能吃肉的人生,怎么能够算得上圆满呢。 “那你说说自己查到的吧,毕竟是要跟王上举案齐眉,白头偕老的人呢。” “那可是王上的枕边人啊,总得让王上自己了解下。” 笙歌笑眯眯的啃完了一根猪蹄,然后漱漱口擦擦手说道。 帝辛那个大猪蹄子,就会帮倒忙。 帝辛装作十分无辜的样子四处张望了下,我是谁,我在哪里。 阴风阵阵啊。 妲己现在笑意盈盈的说话,都让人觉得这么可怕了。 妲己娘娘的话一定要听啊…… 笙歌话音落下,宫人便开始详详细细的的叙述自己问查到的东西。 唉,想查到这些还真是不容易。 时间一分一秒的在流淌,房间内的气氛也越来越凝重。 笙歌嘲弄的挑了挑眉,瞥了一眼帝辛。 “王上,你听到了吗?” “您心目中受尽排挤,受尽欺压的小可怜是多么的惊心动魄……” 唉,这个小可怜还真真是应了一句没人爱。 谁能想到整个朝歌城人尽皆知缠绵于病榻常年抱着药罐子的病秧子其实才是牢牢的把冯家掌握在手中的那个人呢。 如果不是前去调查的宫人用命威胁,然后搬出了她,怕是还查不出这些。 活不过二九年华? 别闹了…… 哪个还有两年寿命的人眼睛深处会有那么强大的野心,这确定不是在开玩笑吗? 呵呵哒。 帝辛就是个大猪蹄子。 呵,男人。 新后亲母病逝,既而冯氏弄死了即将入门的继母,然后做主抬进府中一个身份低微胜在听话的妾室主持府中大小事宜。 所有人都以为妾室跋扈,虐待嫡女,可实际上呢。 冯家合府人命都掌握在新后手中。 mmp,活不长的其实不是新后,而是冯府的其他人吧。 新后擅养蛊…… emmmmm,这完全就是**oss的配置啊。 看看这年纪轻轻杀伐果断的,多么像重生文中的重生女,重生归来虐渣复仇,然后一路高歌猛进,杀伐果断。 这新后才是这个世界里的女主吧。 笙歌觉得自己真相了。 以新后的本事计谋,大商朝覆灭,依旧能够活的风生水起。 帝辛的运气究竟是多么爆棚,才能随手一点点到这么一个**oss。 难道帝辛是觉得冯府太小,不够新后施展拳脚,想给她更大的天地,所以才把她弄进宫来。 笙歌心有余悸,如果不是她今天大闹立后大典,心生怀疑,是不是在今后的两年里就会带着那可笑的多弱者的怜悯被玩死? 别说颠覆棋盘了,她会死在宫斗里。 笙歌确信,她不是宫斗那块料。 不管是甄传还是延禧攻略,她如果进去了,活不过第一集。 炮灰中的炮灰啊。 这个问题棘手了。 “王上,您是故意的吧?” 笙歌恨不得扇帝辛两巴掌,就这选人的眼光,瞎子都不见得这么背吧。 “……” “妲己,要不然我们一不做二不休快刀斩乱麻除了?” 帝辛觉得像冯氏这种可能会碍事的,还是简单粗暴除了为好。 作为一个红旗下长大的社会主义好青年,笙歌竟然有些赞同帝辛的提议。 她的自私还真是深入骨髓啊。 “也许人家也没想造作呢……” 如果不是帝辛把冯氏弄进了宫里,她们八竿子都打不着。 “妲己,心慈手软要不得。” 帝辛沉声说道。 他们的情形本就是千钧一发,容不得有一丝漏洞。 心慈手软要不得? 笙歌已经不是第一次听到这句话了。 第三百六十三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八) (二十八) “王上,这件事情妾身自己处理吧。” 笙歌凝着眉,淡淡的说道。 一直以来笙歌都秉承的是一种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可显然这种原则有些不符合实际。 新后冯氏确实还没有招惹到她,但是她绝对不能也不敢肆无忌惮视若无睹的看着冯氏慢慢做大。 她有自知之明,无论是计谋还是心智,她都不是冯氏的对手。 只不过,她唯一的依仗就是不怕冯氏最得意的蛊虫。 九尾狐,向来神秘而又强大,多少人,多少修士对九尾狐的心头血渴求不得。 “你行吗?” 帝辛将信将疑,脱口而出。 若是以前的妲己,帝辛绝对不会有如此怀疑。 曾经的妲己,心狠手辣与他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是,妲己变了。 如今的妲己心中像是莫名的多了某些操守和坚持,虽说在他看来有些矫情,但不得不承认,这更像是一个正常的人。 他在变态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妲己却偏偏不声不响从了良。 这种操蛋到底心思不提也罢。 这就好似两个倒霉的沦为烟花之地的女子,说好做彼此的姐妹,妲己却遇到个好人家嫁了。 这种遭遇,莫名糟心啊。 “王上,你是不是忘了妾身的身份呢?” “妾身可是九尾狐,堂堂的轩辕坟三大妖之一,王上怀疑妾身,倒不如担心一下你自己。” 笙歌横睨了帝辛一眼,没好气的说道。 “我不是在怀疑你的能力。” “冯氏心狠手辣,能够以全族之人的性命来养蛊,寡人是担心……” 寡人是担心你一时心慈手软,反倒糟了算计。 哪怕妲己再也不是曾经的妲己,他依旧想尽可能的护着。 “王上,妾身没那么傻白甜。” “不过,妾身确实不会杀她。” “王上,您拭目以待吧。” “不过,蛊虫这种东西神秘莫测,奉劝您一句不要被美色冲昏了头脑,到时候可千万不要指望妾身救您。” 笙歌实在觉得帝辛不像是个能够经受住美人儿刻意诱惑的人。 嗯,装了一脑子的废颜料。 “……” 帝辛面色微红。 好吧,必须得承认,要不是闹了这一出,他今晚必定是要宿在新后宫中的。 不止是今晚,按祖宗规矩至少三晚。 以他随意的性子,指不定会玩出什么花样呢。 一直以来,他虽宠妲己,但却没有守身如玉的意识。 身为帝王,美人在侧不睡还是人吗? 连畜牲都不如吧。 若是睡了,蛊虫到身上可怎么办。 不行,他得跟冯氏保持距离,不能因为一棵歪脖子树毁了一整片大森林。 当然,如果那棵树是妲己的话另当别论。 只要能睡妲己,他可以不睡别人。 “爱妃说笑了,寡人可是要守住清白,只……” “停……” 笙歌当机立断的打断了帝辛的话。 这个凑不要脸的,开口闭口都是睡了她。 emmmmm…… 真有这种说话不拘小节的帝王吗? 本小仙女无力面对啊。 “看来,当日王上的梦还少了一种最重要的死法儿。” 笙歌勾勾嘴角,阴恻恻的说道。 她早就后悔了,可却一直没有实施。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是个适合制造幻境的吉利日子,也是个让帝辛清心寡欲开始做苦行僧的日子。 帝辛心一凛,顿时觉得阴风阵阵,他觉得自己好像捅了马蜂窝,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走为上…… “爱妃,寡人突然想起还有些政务没有处理,就不在此逗留了。” “待寡人有空再来看爱妃。” 帝辛匆匆忙忙的站起身来就要往外走。 “站住,有什么政务比妾身重要。” 跑什么跑,就算你是蛇皮走位,本小仙女也切死你。 笙歌娇笑着拉住帝辛的袖子,然后不留情面的把其他伺候的宫人赶了出去。 呃…… 王上和妲己娘娘是要白日宣淫,开始**一刻值千金吗? 帝辛生无可恋,他错了,谁来救救他。 若是以前妲己笑意盈盈的肯跟他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他怕是会乐呵呵的扑倒妲己。 只可惜,现在情形明显不对。 倒不是说他不愿意做死在牡丹花下的风流鬼,实在是妲己不会让他风流。 呜呜呜…… 他已经想象到了等到他的是什么。 为什么妲己对他就能这么狠心呢,难道是因为自己之前睡过她? “妲己,有事好商量。” “寡人刚才真的是在开玩笑。” 像他这么怂,真的还能做好王上吗? 他觉得自己急需重振一下身为帝王的霸气。 “王上,妾身会很温柔的。” 笙歌款款笑着,说不出的温柔惬意。 “王上,你是自己躺上去,还是妾身把您扔上去。” 说实话,笙歌真不愿意等帝辛晕过去,还得她动手。 她一身蛮力,如果下手每个轻重,把帝辛扔残废了可怎么办。 笙歌虽声音温柔,可却虎视眈眈。 帝辛一咬牙,直接躺在了软榻上,不就是去梦睡美人儿吗,正好他喜欢。 术业有专攻,他就是这方面的能手。 他就不信妲己还真能让他清心寡欲变成一个苦行僧。 哼,来吧,谁怂谁是傻子。 帝辛一脸视死如归的闭上了眼睛。 笙歌颇有些无语,她已经有些猜不到帝辛的想法了。 一会儿要死要活,一会儿又是这么大义凛然,其实您不是这大商朝的帝王而是脑补帝吧。 只有脑补帝的世界才会这么丰富,也只有脑补帝才能想的这么惊才绝艳。 唉,真是没想到这个世界上还有这般惊才绝艳的人物。 此处应有六六六啊…… 笙歌叹了口气,开始为帝辛织造幻境,恶心不死帝辛,也累死帝辛。 虽说她没真正看过小h文,但是还是能够想一想的。 男女,男男,各种各样听说过的姿势都可以让帝辛在梦里试一试…… 待帝辛陷入幻境之后,笙歌也推门走了出来,把帝辛一人留在了房中,她可不想一会儿听到帝辛那暧昧的声音。 到时候,她有嘴都说不清了。 “娘娘……” 宫人们的欲言又止让笙歌知道,她貌似出来迟了。 第三百六十四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二十九) (二十九) 所有人都以为她霸王硬上弓睡了帝辛吗? 不要这样。 真的以为她不要脸的吗? “娘娘,是不是王上身体有恙。” 其实宫人说话已经非常委婉了,他们想说的是王上是不是不行了。 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快呢。 笙歌沉默,又端起来高贵冷艳范儿。 本小仙女绝不回答。 越回答,这群宫人越八卦,她只需要装高冷就好了。 …… 豺狼配女猫:我现在只好奇重口味的主播究竟为帝辛织了一个什么幻境,看主播这遮掩不住的高兴劲儿,一定是大举动。 泠泠七弦上:男女之间无外乎就是那点事儿,我现在担心的是帝辛会不会就此以后不爱女孩子,移情别恋喜欢蓝孩纸…… 走路太浪会闪腰:泠泠小姐姐,你也太小瞧主播了吧。主播辛辛苦苦织了个幻境,可不仅仅是让帝辛换了取向的。等着瞧吧,帝辛以后就是个苦行僧了,男女都硬不起来了。 主播:知我者太浪大兄弟也。 男女之间那点儿事,男男之间那点儿事 帝辛都六十多岁的老头子了,修身养性不好吗? 山川秀丽风景不美吗?美味佳肴不香吗?为什么非得执着于睡美人儿呢。 你说是不是。 唉,为了帝辛能够活的清心寡欲,她还真是操碎了心。 以防帝辛诡异的声音传出来尴尬,笙歌躲的远远的。 嗯,该去看看武庚有没有偷懒了。 挨了打上了药,就该认认真真思考怎么能够在下次的挨揍中表现的更好,怎么能够不思进取呢。 笙歌冠冕堂皇的开始去监督武庚。 作为一个人人打骂咬牙切齿的祸国妖姬,这么操心是为什么什么。 不是说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吗? 为什么到了她这里,群众就瞎了呢。 难道她不是女主角吗? “母妃,你是做了什么心虚的事情吗?” 武庚一边练着拳脚功夫,一边贱兮兮的问道。 “……” 好吧,的确是有些心虚。 她可是准备剥夺了帝辛身为一个男人的乐趣啊。 可是,她为什么要心虚呢。 她这可是为了帝辛好啊,一来修身养性长命百岁,二来还能以防别人使美人计。 一举多得啊。 但,还是心虚啊。 真怕帝辛一会儿醒过来提着刀杀了她。 她是要反抗呢,还是要反抗呢? 要不然还是去把帝辛从幻境中唤醒吧。 可是万一真像直播间玻璃碴子所言,帝辛经历了前半截儿幻境然后从此变了取向呢。 想到这里,笙歌停下了脚步。 “让母妃如此犹豫,难道是父王的事情吗?” 武庚本就是个机敏的孩子,稍稍一猜便猜到了点儿上。 “还有心思关心别的事情,看来本宫下手还不够重啊。” 笙歌张牙舞爪的挥了挥手中的鞭子,虚张声势的说道。 烦…… 这个便宜儿子一点儿都不贴心。 日常想念阿毛ing 养了这么多次便宜孩子,唯有阿毛最得她心意。 乖巧听话又贴心的孩子,可遇不可求啊。 笙歌嘱咐别人盯着武庚,自己却慢悠悠绕着偌大的商宫开始散心,思考怎么解决冯氏的事情。 不想杀人,但是她也不想因为心慈手软自己招惹祸端。 所以,她得想一个好办法。 …… …… 笙歌根本不知在她走后,武庚就偷偷溜到了房间外,想知道帝辛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不过,当他听到那奇奇怪怪的声音后,脸顿时通红。 在母妃的宫里,父王竟然在宠爱其他女子吗? 怪不得母妃的神态那么不自然,原来母妃是伤心了。 唉,父王怎么能够做的如此过分呢。 先是声势浩大立了新后,又在同一天在寿仙宫里宠爱了别的女人,这不是把母妃的面子扔在地上踩吗。 武庚愤愤不平的咬了咬牙,然后开始打听房间里的人是谁。 问来问去,无人得知,就好似突然从天而降出来一个神秘女人似的。 武庚只打听到在母妃离开不久之后房间里就有暧昧的动静了,母妃甚至在离开前下令任何人不得靠近。 母妃这是已经难过到绝望了吗? 原来母妃竟然这么可怜啊。 他以后一定要好好孝敬母妃,嗯,娶的妻子也得好好孝敬母妃。 武庚满商宫的寻找笙歌,生怕笙歌绝望之下寻了短见。 待站在湖边准备从桥上一跃而下跳在船上撑杆一游当然笙歌看到气喘吁吁且张慌不已的武庚时,一脸莫名。 “别跳啊。” “别想不开。” 武庚下意识的想要拉住的笙歌。 笙歌躲开了,武庚掉了下去,成了个落汤鸡。 笙歌居高临下站在桥上看着在湖里扑腾的武庚,谁来告诉她,她不在的时间又发生了什么。 在笙歌的视线压迫下,紧跟着武庚而来的宫人恭恭敬敬的交代了。 哦…… (-w-`) 原来武庚是真的想偷懒啊。 “寻个水性不错的人来教教武庚识识水性。” 既然武庚都这么积极的自己跳了下去,她这个做母妃的也不能拖后腿啊。 孩子这么好学,母妃自然得成全。 “那就让王子这么扑腾着吗?” 宫人觉得不等他寻来人,武庚王子就淹死了。 笙歌挑眉,手中拿着竹竿子,一头捏在手中,一头扔给了武庚,保证武庚淹不死。 武庚:(#Д) 这个时候母妃不是应该派人来救他吗? 为什么还要拿个竹竿子戳他,每当他快要爬上来的时候,母妃就再把他戳下去。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心狠的母妃。 他是不是应该庆幸一下竹竿子没那么尖。 尖点儿,他就被戳死了。 武庚继续在湖里扑腾着,直到水性极佳的师傅来了,笙歌才收回来那根不断把武庚戳下水的竹竿。 看来,今日关于妖妃妲己的流言又能多一条了。 怼了比干,掐了冯氏,砸了凤印,然后戳了武庚…… 宗室,皇后,王子…… 她这算一算是除了帝辛都得罪完了? 不对,她得罪帝辛才是最狠的。 她这种人走在路上应该都会被人套麻袋吧,究竟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运气么…… 运气也是实力的一种啊。 ~( ̄ ̄~)~ 第三百六十五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 (三十) “学不会不准上来。” 笙歌冷硬的留下一句话,然后留给武庚的是一个果决的背影。 对于武庚,她从来都不是慈母之心,一开始培养的就是一个合格的君王。 合格的君王,还是一个她寄予厚望,希望能够力挽狂澜的君王,就不应该有鲜明的弱点。 不会水,那就学吧。 武庚的身份,所处的环境,注定了她不会像宠阿毛那样宠着武庚。 武庚必须得学,不断的学,不断的强大。 武庚:(=Д=) 原来母妃没有最心狠,只有更心狠。 可是谁让他跟着母妃的时候就答应了听话呢。 一言九鼎,既然说了,那就去做吧。 只不过,这样的母妃让他有些小伤心啊。 眼看着笙歌的身影越来越远,武庚彻底是死了心,老老实实的开始学水。 他绝对不怀疑母妃那句学不会不准上来有水分。 母妃在对待他学习各种东西时,绝不会留情。 可是,他真的有些害怕啊。 小时候曾经被宫扔进水缸,从此他对水就多了一种恐惧。 那他刚才为什么要不假思索跳过来救母妃呢? 虽说以母妃的身手根本不需要他救。 是怕母妃有恙,他再一次跌进深渊,成为那个偏殿中的杂草,还说说他真真接受了母妃。 他自小就是个野孩子,啃过杂草,吃个虫子,他一心想强大,却苦于没有机会。 是母妃给了他这个机会。 所以说,母妃的确是他的恩人。 以他的聪明自是知道母妃其实并未把他当做真正的孩子。 不过,有利用价值就是好的。 母妃救他,教他,就说明他有价值。 有价值就不需要担心被舍弃,他要做的就是让自己的价值不断扩大,与母妃的利益彻彻底底绑在一起。 再次感受到被湖水淹没过头顶的窒息感,武庚难得的没有挣扎,没有恐慌。 不过就是识识水性罢了,以后他要学的会更多,也会更加强大。 母妃是恩人,也是跳板。 他很清楚。 …… …… 笙歌估摸着帝辛从幻境中醒来的时间,不疾不徐的回到了寿仙宫。 那暧昧到令人浮想联翩的声音已经停止…… 看来倒霉鬼帝辛已经醒了过来。 要打要骂随意,小仙女绝不还手。 谁让她自己做的事情缺德呢。 帝辛到底得有多倒霉才能遇上她这个贱兮兮的东西。 帝辛运气不好啊。 笙歌在心里默默给自己打气,然后推开了门。 这一次的帝辛外表上看起来并没有上一次那般狼狈不堪,可眼神却多了些不近人情。 帝辛眸光微深,喉咙发紧,略有些干涩眼神复杂的看着笙歌。 他还真是小觑了妲己,那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妲己究竟是怎么脸不红心不跳的造出来的。 先是倾城佳人,后是粗鄙不堪,最过分的竟还有男男。 他不是没有听说过有些人好男风,但一直不以为然。 当然,经历了这个让他不知道吐了多少次的幻境,他更加接受不了了。 妲己是要彻彻底底绝了他睡美人的心啊。 无论男女,就是铁了心想让他做的苦行僧。 他是不是得感谢妲己想的如此周全。 男人,女人,只要是人,都别动歪心思…… 帝辛恨得咬牙启齿,但又不知怒火该如何发泄。 #论如何在一个突然变太监的帝王面前生存,急求。# #尤其还是自己亲手断了对方心思的。# 唉,是不是应该直接洗干净脖子等死。 “妲己……” 帝辛修长的十指微微弯曲,似是掐着笙歌脖子般恨不得掐死。 “王上,您醒了啊。” “王上,您经此幻境有没有觉得自己的心境大幅度提升,就连空气都清新了几分。” “您越来越有世外高人的风范了。” “王上,妾身真的是为了你好。” “俗话说得好,一滴精十滴血,您已入花甲,人活七十古来稀,您难道不想长长久久的活着看着咱们的计划成功吗?” “再说,指不定过个十年八年,幻境您就忘的差不多了。” “这几年就当修身养性,一门心思谋求胜利了。” “王上,您德才兼备,大人大量,一定会原谅妾身的。” 笙歌的技能除了戏精,应该就是拍马屁了吧。 想当初成为祥林嫂被顾小哥劫道时,就知道她拍马屁的水准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换句话说,也可以是颠倒黑白不要脸比较强大。 能甩出去的锅绝对不留在自己身上。 作为一个小怂货,不拍马屁是要上天吗? 这可是保命的手段啊。 她早就说过,技艺贵精不贵多。 她就是爱拍马屁爱颠倒黑白,脸皮厚贪生怕死欺软怕硬怎么了。 笙歌眨巴着水润的大眼睛,一本正经的装着无辜。 本小仙女就是好无辜啊,王上您就是再昏庸也不能生气啊…… 帝辛看着纯良无害就好似不染尘埃的笙歌时,心里的怒火就好似砸在棉花上的拳头一般。 妲己心得有多黑啊…… 这是帝辛唯一的感叹。 “你让寡人睡一次,一笔勾销。” 帝辛冷笑着,高深莫测的说道。 笙歌:(っc) 她听到了什么? 难道她的幻境失败了?可若是失败了,帝辛这一脸苦大仇深,就好似被她刨了祖坟的悲愤是要闹哪样? 也许,这是帝辛的心结。 可就算是心结,帝辛也是有心无力了啊。 想清楚这些关键之后,笙歌眉开眼笑,甚是真诚的说道“若能够让王上原谅妾身,妾身自是愿意献身的。” 笙歌一颗颗解开自己外衣的扣子,慢条斯理,美好的就像是一幅画,褪去外衣,只留中衣时,笙歌上前一步靠近了帝辛。 帝辛似是想到了什么恐怖的画面,厉声喝道“够了……” 哦…… 笙歌嘟嘟嘴。 就知道你有心无力。|w) 看来她幻境中设计的那些趣味环节也不是没有用啊。 比如,正气氛和谐的时候,突然变出了惊悚恶心的东西。 比如,正宽衣解带的时候,突然厉鬼小姐姐披头散发出现了…… 你以为,本小仙女给帝辛设计都是带颜色的环境吗。 第三百六十六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一) (三十一) 不,你错了。 是惊悚片中的带颜色幻境。 是不是清新脱俗,高端大气上档次呢。 (w)嘿 帝辛现在不仅仅是有心无力这么简单了,他应该是有洁癖,不想人靠近了。 她会不会把一个色胚子老流氓改造成一个高冷男神了? 这算不算是矫枉过正呢。 到底是老流氓受欢迎,还是高冷男神受欢迎呢。 笙歌觉得她应该去做个调查了。 “妲己,你还真是让寡人刮目相看啊。” 帝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让自己狰狞扭曲的表情看起来正常些。 呵,不就是修身养性吗? 他虽然不知道自己能不能修身养性成功,但他知道自己的耐性一定是很强大了。 要不然他怎么可能控制住不一巴掌拍死妲己呢? 妲己制造的幻境,真真让他有些怀疑,妲己的脑子里装了些什么。 他自诩阅女无数,各种花样更是玩过不少,可为什么与妲己制造的环境一比,就好像是小巫见大巫了呢。 他的见识是一个小土堆,妲己脑子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就是一座大山…… 高山仰止啊,佩服佩服…… (皿) 佩服的他都想一剑杀了以泄心头之愤了。 听听妲己说的那些冠冕堂皇的话,若是他恼怒,就好似不识好歹。 颠倒黑白,巧舌如簧,真是…… 帝辛觉得自己词穷了,找不到一个恰如其分的词语来形容妲己。 真是贱到极致了…… 身为一代帝王,他想爆粗口骂人了。 仿佛只有这种原始粗俗最简单粗暴的法子能够让他的心气顺一些了。 不对,其实做原始的法子不是骂街…… 只可惜,他现在用不了那个法子了。 心塞塞啊。 一直都想睡妲己,如今妲己好不容易主动宽衣解带了,他竟然恶心的泛呕。 生无可恋啊。 妲己一定是预料到了,所以才会解扣子解的那么自然那么优雅那么从容。 呜呜呜…… 嘤嘤嘤~ 妲己一定是在心里嘲笑着他中看不中用。 可明明他本身是可以大战三百回合都眼睛不眨一下的啊。 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委屈。 既然妲己这么舌灿莲花巧舌如簧,他当然得废物利用,怎么能只让他自己享受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的感觉呢。 那群唧唧哇哇,总是一件小事就是唠叨一个时辰的老古板,用妲己去对付最合适。 关门,放妲己…… 经此一事,帝辛对妲己最后那点儿旖旎心思算是彻彻底底的废了。 …… “妲己,寡人允许你上朝听政。” 帝辛眉开眼笑,露出来狼外婆对小红帽的笑容。 笙歌一怔,帝辛的变化有些快啊。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帝辛这是又在打什么歪主意,幺蛾子。 “王上,妾身一介妇孺,不通文墨,头发长见识短,怎么能去做上朝听政这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事情呢。” 为了拒绝帝辛,笙歌丝毫不介意往自己身上泼污水。 “你不去也得去。” “不去的话,寡人就去通敌。” 帝辛斩钉截铁的说道。 哼,你不是想反败为胜吗?你不是想掀翻棋局吗?你不是不想死的那么惨吗? 那就乖乖听寡人的话。 帝辛傲慢的看着笙歌。 毁了寡人的终身幸福,竟然还想着悠闲度日,别做梦了。 哼(ノ=Д=)ノ┻━┻ 笙歌:“……” 帝辛这个大猪蹄子是在威胁她吗?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真以为她是能随随便便威胁的人吗? “王上,你不怕死了?” “那么疼,那么惨,成王败寇,哪怕起弃暗投明,旁人也忘不了你曾经的昏庸荒唐。” “嗯,你只会比现在更惨。” 呵,来啊,互相伤害啊,谁怕谁。 笙歌觉得她跟帝辛这种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还互相伤害的画风有些诡异啊。 “……”帝辛脸黑。 妲己这个凑不要脸的,他以前为什么会被迷的神魂颠倒。 果然,抛却了男女之前那点儿事的想法,他才能更加清醒。 妲己就是厚脸皮黑心肠…… 小仙女什么的,那一定是过去的他傻了。 帝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威逼利诱,不管怎么样,他都要让妲己去应付那群老东西。 反正两年后他就是太上皇了,为什么还要忍受老东西们的唠唠叨叨呢。 哼,寡人就是要尽情享乐。 难不成除了那件原始的事,他还找不到其他有趣的事情了吗? “妲己,你不是一直都想刷存在感吗?” “还有什么比去朝堂上怼宗室怼臣子更便捷有效的法子?” 帝辛循循善诱的说道。 笙歌呲牙,她是想刷存在感,但是不想去找死啊。 那群宗室,帝辛都没法子,只能冷着,她上赶着去怼真的好吗? “妲己,上朝听政可不仅仅是刷存在感那么简单。” “你说你要辅佐武庚,可深居后宫,无论是眼界还是能力,都会受到极大的限制,唯有站在庙堂之上,方能有所改变。” 笙歌: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笙歌很是怀疑,是不是她的巧言令色影响到了帝辛。 “你求我啊,求我我就去……” 皮起来的笙歌,连她自己都控制不了。 她绝对不承认,这句贱兮兮让人恨的咬牙启齿的话是下意识说出来的。 她这得有多皮多贱啊…… 闻言,帝辛脸部的肌肉疯狂的抽搐着,手掌也渐渐握拳。 mmp…… 随着寡人征战南北的大刀哪里去了,寡人要劈死面前这只贱兮兮的狐狸精。 还出身轩辕坟,还高大上的九尾狐? 别闹了,一条尾巴的普通狐狸都没妲己这么讨厌。 怪不得女娲在一堆九尾狐里选了妲己,绝对不是因为妲己貌美,也绝对不是因为妲己忠诚,而是因为妲己又皮又贱。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我想你应该是觉得活着太累了,想歇歇…… 主播:日常一皮,忘了场合,本小仙女也无奈啊。 (_) “王上,妾身的意思是……” “求求您让妾身去吧,妾身十分想去朝堂听政。” 脸那是什么,笙歌表示不熟。 第三百六十七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二)第三更 (三十二) 帝辛傻眼,这么没节操真的好吗? 原来妲己等于没节操加凑不要脸。 跟这样的妲己置气,真的值得吗? “你求寡人啊,求寡人寡人就让你去。” 说话这句话,帝辛整个人神清气爽。 笙歌:emmmm 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只是这转的是不是有些太快了。 “求你。” 笙歌硬巴巴的扔出这两个字。 “那寡人就勉为其难的让你去吧。” 帝辛轻哼一声,傲娇不已。 笙歌恨不得给自己一巴掌,她的嘴到底是多贱啊。 …… …… “王上,您今晚可怎么宠幸冯氏啊。” 笙歌甚是没有诚意的问道。 更确切的说她是在幸灾乐祸,大张旗鼓声势浩大的立了新后,若是帝辛让冯氏独守空闺,明天一上朝那些老头子的怕是用唾沫淹死帝辛。 帝辛瞥了笙歌一眼,作为合作伙伴,这么缺心眼真的好吗? “你去……” 帝辛冷冰冰的说道。 “你是千年的九尾狐,必然不会忌惮小小的蛊虫。” “今晚朕的龙撵就是你的了。” 帝辛二话不说,就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推给了笙歌。 别说他现在已经是中看不中用了,但就冯氏的蛊虫,他也不会把自己置于险境。 他现在的委曲求全可都是为了活下去。 光明正大的活下去,哪怕是以太上皇的身份。 “至于老头子们的唾沫,难道你忘了,所有的行为比起你上朝听政都不值一提吗?” “该焦头烂额的是你。” 帝辛高贵冷艳的看着笙歌,然后欣赏够笙歌的诧异之后才离开了寿仙宫。 做了那样一个惨烈的梦,浑身粘兮兮的,他该去沐浴一番。 焕然一新,又是一条好汉。 …… 夜幕降临,暗红色的宫灯照亮了商宫大大小小的宫殿,最明亮的当属寿仙宫。 帝辛的龙撵早已等在寿仙宫门前,笙歌慢条斯理的啃了两个鸡腿,漱漱口,施施然的踏上了龙撵。 寿仙宫都是她的人,所以她根本不怕露馅。 宫人亦步亦趋的跟在龙撵后挑着小巧精致的宫灯,朝着冯氏宫中走去。 …… …… “娘娘,王上往这边走了。” 早就被冯氏安排在路边打探的宫女,兴高采烈的回去汇报。 身为仆从,娘娘得宠,他们的日子才能好过。 就像寿仙宫,随随便便一个宫人都能让其他人巴结许久。 “本宫知道了。” “下去吧。” 冯氏画了条细长的眉毛,说不出的楚楚可怜,弱不禁风。 脖子上的掐痕并没有损伤她的魅力,反而越发让人怜惜。 冯氏很美。 这一点毋庸置疑。 她虽不知王上为何选她入宫为继后,但既然木已成舟,她欣然接受。 小小的一个冯家,她早就呆腻了。 入宫会一会恶名昭著的妲己娘娘,她早就心驰神往了。 如今的情况,比她想象中好太多。 “王上驾到。” 尖尖细细的声音从房间外传来。 冯氏低眉颔首,柔和的灯光使得她本就滑嫩的皮肤更加光洁如玉。 灯下观美人,越观越美。 她今晚定然要想方设法与王上水乳交融,把至今为止最得意的蛊虫在王上身体内种下。 什么妲己娘娘…… 一定会是她的手下败将。 “你在想什么?” 笙歌先是默默在心中比较了一下冯氏和卫究竟谁更美。 毕竟在外貌上,二人是同类型的美。 认真思量,还是卫更美。 冯氏悚然抬头。 “为什么是你?” 冯氏脸上的错愕与恼怒,清晰可见。 可错愕之下,隐藏更深的是恐惧。 必须得承认,她有些害怕不按常理出牌的妲己。 立后大典上发生的事情,于她而言是一种耻辱,她必定要报。 “为什么不是本宫呢?” “本宫今日来可不是为了跟你诉说姐妹情谊的。” 反派死于话多的道理笙歌还是懂的。 谁规定动手前就一定要唠唠叨叨,展示高贵喜悦。 本小仙女就比较喜欢先动手。 笙歌挥手在房间四周布下一层结界,保证任何动静都不会惊动其他人,当然也没有人能够闯入。 笙歌隔空轻飘飘的举起了冯氏,笑靥如花 真美呢。 这么美,为什么会如此狠辣呢。 难道真的是最毒妇人心吗? “你不是人?” 冯氏瞳孔微缩,下一秒便开始大声呼救,而她的指尖也出现了一颗褐色的药丸。 与其说是药丸,倒不如说是蛊虫。 “别喊了,喊破喉咙都不会有人来救你的” “对了,本宫又不会杀你,你何必如此紧张呢。” 笙歌清亮的眼睛诡异的红了起来,相对的冯氏的眼神越老越涣散。 笙歌问,冯氏答。 待得到自己想要的东西后,笙歌用细长的指甲划开了冯氏的手腕,口中念念有词。 只见冯氏的皮肤表面起伏不断,看样子是有一条虫子在经脉里拱来拱去。 然后沿着笙歌划开的口子慢悠悠露出来头。 许是冯氏养这只母蛊时间久了,所以用成年人拇指粗细,很是狰狞。 对于这种软体动物,笙歌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冯氏死,蛊虫死。 但若是蛊虫死了,冯氏也只是会受伤。 笙歌把蛊虫置于火焰之中,加入了至阳至烈的药材,面色平淡的看着母蛊烧为灰烬。 母蛊死了,冯家人身体里的蛊虫自然就成了无头的苍蝇。 做完这一切,笙歌按照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说法,在冯氏身上的几大穴位轻轻一拍,冯氏本就苍白的脸越发没有血色。 这两年,就这么昏迷不醒着吧。 醒着就坏事,那就睡着吧。 放心,她是不会让冯氏死了的。 乖乖昏迷着,安安静静的不坏事多好。 其实按冯氏所做之恶,死都不足以赎罪。 可她没有替天行道的爱好,再说了,能有妲己恶吗? …… …… 三更半夜,夜深人静,笙歌离开了冯氏宫中。 她貌似又得对帝辛说声抱歉。 想必明天一大早整个宫城就会传遍帝辛和冯氏做着做着,冯氏就晕了…… 然后帝辛就萎了…… 帝辛突然不近女色,总得有一个顺理成章的理由。 冯氏不就是吗? 帝辛被吓得再也硬不起来了。 多好。 唉,到时候帝辛是不是还要感谢她呢。 第三百六十八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三)第四更 (三十三) “啊……” 响彻云霄的惊呼声打破了宫城内的寂静。 新后昏迷不醒,气息微弱,虽说还有一口气,但也跟死人没有太大区别了。 一夜睡得不安稳的帝辛揉揉眉头,烦躁不已。 叫的这么惨,难不成是死了吗? 妲己是不会杀了冯氏的,那这些宫人叫的这么惨干嘛。 “出去问问怎么回事儿。” 帝辛不快的踹了宫人一脚,吩咐道。 宫人应声而去,很快就张慌的疾步走了进来。 “王上,不好了。” “王后娘娘昏迷不醒,生死不知。” “医师也是焦头烂额,束手无策。” 闻言,帝辛凝了凝眉,昏迷不醒?还不如直接杀了算了呢。 “让外面安静点儿,打扰寡人安寝,杖杀。” 帝辛本就冷漠狠辣,绝对不会吝啬几个宫人的性命。 “王上,大家都说……” 宫人硬着头皮把流言说给了帝辛。 帝辛:…… (#Д) 他就知道,妲己不会这么听话的办事。 又一个黑锅推在了他的身上,是嫌他昏庸的名声不够响亮,配不上妲己祸国妖妃的名头吗? 洞房花烛夜,然后把新后睡晕了,而他自己也萎了…… 还能再荒唐一些吗? 帝辛觉得他整个人都要被妲己玩坏了。 “摆驾寿仙宫。” 帝辛黑着脸,阴恻恻的说道。 他跟妲己这算什么? 相爱相杀吗? 宫人心中疑惑,这种人情况下不是应该去看王后娘娘吗?为什么是去寿仙宫。 可明显他没有这个胆子问出来。 似王上这种暴怒的状态,也唯有妲己娘娘能够顺毛了。 因着时间尚早,所以寿仙宫安详静谧,似是混乱不堪的商宫中的异类。 明明是罪魁祸首,却睡的最香。 他都有些不知道该说妲己善良,还是狠辣了。 “砸门。” 帝辛一声令下,随行而来的宫人便开始砸门。 安静中突然出现的剧烈声响,硬生生让笙歌有种心脏骤停的感觉。 不用想,也知道帝辛发疯了。 笙歌认命的起身穿衣,然后严阵以待。 帝辛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屋子离的光线还很是昏暗。 “妲己,你是一日不折腾寡人,你就不舒坦?” 帝辛已经能够想象到待会儿上朝等待他的会是什么局面。 兴师动众册立的新后,然后被他做晕了…… 还是生死不知,醒不过来的那种。 {{|└(>o<)┘|}} 妲己确定不是故意把他推在火架子上烤吗? 妲己在造作的时候,也没有忘了摸黑他的名声,让他再没有机会做稳帝位。 妲己这一系列看似无脑随意的行为,实则都是在给武庚铺路。 任何人都不能成为武庚上位的阻碍,包括他。 “王上,妾身不是故意的,你信吗?” “谁让昨天入夜后前往新后宫中的也只有您呢。” “污水不往您身上泼,往哪儿泼?” 笙歌打了个哈欠,幽幽说道。 “王上,不是您说所有的行为都抵不过妾身上朝听政引起的轰动吗?” “所以王上在恼怒什么。” “您与妾身的恶名本来就举世皆知,多一笔又何妨。” 笙歌脸不红心不跳的开始了她的洗脑过程。 帝辛听得一愣一愣的,被妲己这么一说,他才发现他好像根本没有生气的理由。 明明他气的快要炸了…… 妲己说的好有道理,都快要把他说晕了。 “妲己,你真是好样的。” 帝辛咬牙切齿的说道。 明明很气的,却好像气的毫无道理,底气不足。 闹事的又不是他,他为什么有种自己是在无理取闹的感觉呢。 emmmmm…… 他应该是没救了。 帝辛简直无法想象若是跟这样凑不要脸的妲己生活的时间久了,他会惨成什么样子。 不是亡国之君也拯救不了他了。 “多谢王上赞赏。” “都是王上英明,选了妾身为您做这件事情。” 笙歌笑意盈盈,语气谄媚。 帝辛:更气了,这么办。(-_-) 帝辛离开寿仙宫时都有些云里雾里,明明他是气势汹汹而来,可为什么还没撒气,就垂头丧气夹着尾巴出来了。 怒火依旧憋在心里呢。 妲己有毒。 妲己那张嘴更有毒。 颠倒黑白,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帝辛去看了新后一眼,确定新后不会醒过来,只会这样不生不死的昏迷着,帝辛才放心。 他也说不清自己为什么要去看这一眼。 说实话,如果妲己心软,他不介意自己亲手补上一刀。 为了大业,为了武庚上位,妲己连他都能够利用,他也不介意灭了所有的不安定因素。 上朝的时辰到了…… 想到能够看到妲己被一堆老东西指着鼻子骂,帝辛瞬间觉得舒坦了许多。 今天的炮灰是妲己,他作壁上观,看戏就好。 反正那群老东西,也不敢真的骂他。 但是,对妲己,那群老东西可就没有这么好说话了。 哎呦,妲己就自求多福吧。 这是帝辛这么多年第一次着积极的上朝,听老东西们唠唠叨叨。 妲己作为今天重量级的人物,姗姗来迟。 自妲己入殿,帝辛便眯着眼睛,一语不发,他倒要看看妲己的战斗力能够强到什么地步。 双方谁怼过谁,对他都没有坏处。 妲己表明来意,掀起了轩然大波。 那些一言不合死谏的,被妲己提小鸡似的轻飘飘提了起来。 至于那根死谏大臣钟爱的柱子,则是被妲己一拳砸烂了。 那些动不动就祖宗家法喋喋不休的,妲己则以忽悠死人不偿命的姿态高大上的怼了所有人。 文臣武将,都败了…… 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在了老王叔比干身上。 可谁知比干老王叔双眼一翻,两腿一瞪晕了过去。 众臣:(||Д) 帝辛:不开心啊,差别对待,老王叔竟装晕,差评。 笙歌则是意味深长的看了比干一眼,七窍玲珑心,果真是不一样啊。 想的比他人长远,看的比他人透彻。 看来比干心中已经有所怀疑了。 比干一晕,笙歌上朝听政,参与政事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了。 手下败将的文臣武将只能气的干瞪眼,却也说不出什么。 第三百六十九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四)第五更 (三十四) 这么彪悍的妲己娘娘,王上竟然独宠…… 难不成是被迫的? 唉,默默的为王上掬一把同情泪。 …… …… 时间一晃数月而逝,所有朝臣都习惯了大殿上站着的那个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妲己娘娘。 终于有人后知后觉的猜到王上把妲己娘娘弄来朝堂的意思了。 王上是嫌他们太嗦,让更能怼,更能挑剔的人来治他们。 笙歌依旧时不时造作着,今日看上了哪片地方,要建园林,明日好奇哪家公子,然后便派人掳了去。 民间传闻,妲己娘娘有活吞人心脏的爱好,尤其喜欢那些眉清目秀身强体壮的小年轻们的…… 所以,凡是妲己娘娘看上的人皆杳无踪迹。 很多人猜测,一定是被挖了心脏之后,抛尸了。 传闻妲己娘娘喜欢上了变戏法儿,隔三差五都就会让王上举国寻找能人异士,花重金,花费无数财力,就是为了看戏法儿。因着戏法儿,死了无数人。 传闻妲己娘娘喜欢建园林,动用国库的钱财,劳民伤财的见了数座价值连城中看不中用的园林,引得民声载道。 …… …… 关于妲己娘娘的恶名,三天三夜都说不完。 此处应有笙歌澄清脸jpg。 被她吃了心的小年轻在她建造的园林里挥汗如雨…… 画重点…… 绝对不是在做带颜色的运动。 至于那些变戏法儿的人则是陆陆续续成了武庚的师傅,最起码勉强挂上了点关系。 西岐不是以能人异士甚多自傲吗?那就比比,看看谁怕谁。 她要用自己的任意妄行,用自己狠辣随性的名声,一点点为武庚打造一个强大的班底。 在一切如火如荼进行着的时候,姜子牙来到了朝歌城。 说实话,哪怕笙歌如今成了妲己,也无法理解姜子牙在剧情中为何要来朝歌为官。 明明早就接受了元始天尊的旨意,辅佐西岐,成就大业,完成封神大事。 那来朝歌城晃这一圈是图什么?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难不成亲眼见识了帝辛和妲己的荒唐,他能更加心安理得的自诩站在大义的立场上推翻殷商。 还是说就是来讨个老婆? 讨了个老婆,还万分嫌弃,想想姜子牙后来对马氏的做法,笙歌就有些不耻。 说实话,笙歌也不知道为什么她会对姜子牙有偏见…… 不仅是这个任务世界,而是她一直都不喜。 笙歌让帝辛对姜子牙给予高位,甚是器重,几乎是有求必应。 她倒是要看看,得了她和帝辛如此恩惠的姜子牙,日后换了一幅嘴脸还能不能趾高气扬,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指责她和帝辛。 换句话说,现在给了姜子牙权柄地位的是帝辛,是她。 至于姜子牙的妻子,马氏,笙歌也接近了宫里,精心调教。 姜子牙不是嫌弃马氏粗鄙不堪,样貌丑陋吗? 那她就还姜子牙一个不一样的马氏。 一个单身了七十多年的单身狗竟然还挑肥拣瘦,呵,还是没有单够。 也不知道马氏被她调教之后,还能不能看得上白发苍苍还心高气傲的姜子牙。 姜子牙在前朝大权在握,而笙歌则是一点点调养教育马氏,男人喜欢的那点儿红袖添香又不难。 至于容貌,千年的九尾狐狸精在此,迎刃而解。 马氏在商宫足足呆了三月有余,出宫与进宫时相比,仿佛换了一个人。 姜子牙明知妲己身份有异,却偏偏找不到证据,也无法让她现出原形。 再怎么说,笙歌身上都有时空之力,还有任务完成的愿力在,哪是一个半吊子姜子牙可以看透的。 希望姜子牙能够喜欢她亲自调教的尤物娇妻。 姜子牙:Σ(っ°Д°;)っ 这跟他想象中有些不太一样啊。 姜子牙亲自接自己苍老还粗鄙的妻子归家,可三月不见,妻子文雅娴静,柔和似水,就连骂人都是软糯糯的。 就连那张枯树皮似的老脸都看着年轻了二十多岁。 皱纹少了,皮肤白了…… 这是他一直最期望的模样啊。 姜子牙的第一想法是被妖精附体了,可是各种法宝,各种试探,都证明,这真真是他如假包换的妻子。 emmmm…… 谁来告诉他这三个月究竟发生了什么? (#Д) 他的糟老婆子变成了一个如花似玉的美娇娘。 说起来这三个月里,他过的春风得意,羡煞旁人。 在山上,他本就是资质平庸,很难出类拔萃,这是他第一次享受到恭维,享受到礼遇。 不得不说,帝辛和妲己虽然造作,虽然爱胡闹,可是这大商朝,这朝歌城并没有师父说的那样可怕,混乱,甚至还井井有条。 他也有疑惑…… 暴君和妖妃这样造作,国家竟还能有序进行…… 难道仅仅是因为大商朝的国运仍在,气运庇佑的缘故吗? 享受着锦衣玉食的生活,看着貌美如花又小意温柔的妻子,想到师父的嘱托和任务,姜子牙皱眉了。 再多的荣华富贵他也不敢悖逆师父啊。 除非他是不耐烦了。 姜子牙开始扭扭捏捏的辞官,每辞一次,笙歌和帝辛都会给予更多的赏赐进行挽留。 如此,姜子牙辞官三次,终于放行。 这个礼贤下士的姿态,笙歌和帝辛做的很足。 全天下人都知道,能人异士姜子牙受帝辛和妲己看重,给予无上恩宠。 对于姜子牙辞官之事,马氏没有异议,充分的在表演一个温柔娴静的妻子,更得姜子牙的心意。 …… 姜子牙离开朝歌,笙歌松了一口气,本小仙女看着讨厌的人,演戏都觉得不自在了。 走了好,早走早轻松。 不过,既然注定要背叛她和帝辛,另投敌营,为什么还要带着她跟帝辛的赏赐呢。 呵,由俭入奢易,由奢出俭难。 不管怎么说,前往西岐,前途不明,姜子牙当然要做充分的考虑。 他可是一个有小娇妻的人,怎么舍得小娇妻吃苦受累呢。 辞官之后,姜子牙就在思考着以何种姿态进入姬家人眼中才能受到重用。 神秘,强大,最适合不过。 流传了数千年的姜子牙钓鱼,愿者上钩终究还是上演了。 第三百七十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五) (三十五) 呵,笙歌是那种安静等死的人吗? 造作的人生,安静不了。 …… 初来乍到的姜子牙并不清楚西岐最近流行起了什么,只是打听到姬家父子的行程,便开始了他的表演。 姜子牙深知自己七十多岁,又和姬家没有交情,很难获得赏识。 所以,他必须得另辟蹊径。 渭水之滨溪,姜太公独自垂钓。短竿长线,线系竹钩,可钩却是直的,并离水面有三尺多高,且没有鱼饵。 姜子牙白发披肩,仙风道骨。 只可惜,事情的发展注定要让他失望了。 “西风起兮白云飞,岁已暮兮将焉为?五凤鸣兮真主现,垂竿钓兮知我稀。” 春和景明,万物复苏,桃李争艳,灼灼其华。 这是个春光无限,意气风发的时节。 姜子牙高端大气的直钩钓鱼,口中吟唱着blingbling发光的词。 这简直就是装逼利器唉。 如果没有笙歌在捣乱,姜子牙定然能够如同剧情中一般被周文王屡次相请,引为大才。 只是,没有如果。 笙歌这个造作鬼已经神不知鬼不觉的毁了姜子牙这条画风清奇清新脱俗的等天梯。 君不见西岐处处有智障的渔人直钩钓鱼,口口声声曰掉的不是鱼,是王侯,愿者上钩。 君不见西岐衣衫褴褛的渔人大气磅礴的呐喊着忆昔成汤扫桀时,十一征兮自葛始。堂堂正大应天人,义旗一举民安止。今经六百有余年,祝网恩波将歇息。……我曹本是沧浪客,洗耳不闻亡国音。 君不见西岐处处皆是高谈阔论之人吗?且一个个都是鹤发年老之人,端的是道貌岸然。 西伯侯姬昌初闻此类之言,心潮澎湃,几番求索见到真人,可一次比一次荒唐。 久而久之,激动欣赏没了,有的只是挫败和张慌。 姬昌如今也只是一个小小的西伯侯,西岐与朝歌的关系并没有如同剧情中那般紧张。 伯邑考没被做成肉包子硬逼着西伯侯吃下,且笙歌做主放回了姬昌,还带着重礼遣人送其归来西岐。 所以,西伯侯的仇恨远没有剧情中来的激烈,也没那么顺理成章。 姜子牙心目中的明君人选,未来的天下之主并没有因为他这几句高端大气上档次听起来热血澎湃的话驻足。 而来乘着车架,一脸平静的离开,连打开帘子看看是何方高人的想法都没有。 呵,还嫌朝歌在西岐找的麻烦少吗? 车轮滚动,尘土飞扬,姜子牙一脸懵逼,这跟他想象中也不一样啊。 难道是他在山中呆的时间久了,然后与这个世界脱节了吗? 不是师父说帝辛乃是千古暴君,人人得而诛之,周氏将兴,让他匡扶明君,成就大业,切不可逆天而行吗? 可是,为什么感觉跟师父说的不太一样呢。 帝辛的确是喜怒无常,骄奢淫逸,但他在朝歌数月,却未见帝辛真正杀过一人。 妲己的确是红颜祸水,颠倒众生,可是他也未见妲己做什么泯灭人性的事情。 更多的,是一种小打小闹。 名声依旧恶,可是却不像传闻中那么令人恐惧,想要推翻。 而师父口中贤明仁德的未来之主呢? 他还没有接触,不能客观的做出评价。 被尘土呛到,被西伯侯姬昌忽视的姜子牙,终究不能如剧情中一帆风顺,哪怕几经周折加入了姬昌的阵营,也做不到上下一心,君臣毫无间隙。 许是上天安排的缘分最大…… 本来平静路过的西伯侯突然心念一动,总觉得这个渔夫也许不像他之前招揽的那些徒有其表,只能高谈阔论的说几句词。 他总觉得冥冥中,他和刚才那个渔夫有关系。 再说了,那个渔夫看起来也是仙风道骨,有几分真才实学。 也许,他应该再观望下。 至于为什么没有在心念一动的情况下直接带回去,则是因为他已经闹了无数次乌龙,带回来无数的乌合之众。 再带回去,万一还是个笑话…… 到时候他该如何自处。 所以,还是在暗中观察后再做决定。 “停车。” 在堪堪转弯后,西伯侯开口。 西伯侯站在拐角处不动声色的打量着姜子牙,心中越发满意。 观其举止,真真有几分世外高人的感觉。 正在他准备过去相邀带回府中时,看到一美貌妇人姿态优雅摇曳生姿的朝着姜子牙走了过去。 美貌妇人手中还提着食盒,拎着一坛好酒。 紧闭的塞子也挡不住凛冽的酒香,这坛酒极其贵。 只见姜子牙随手扔下鱼竿,大口喝酒…… 西伯侯觉得自己心中关于世外高人的想象再一次幻灭了。 既有如花似玉的美人,又有锦衣玉食,还有陈年美酒,哪里像世外高人了? 想想那些流言蜚语中说直钩掉的不是鱼,而是他,西伯侯就忍不住黑脸。 他看起来有那么傻吗? 一个高深莫测的行为,随随便便几句听起来神神叨叨的话就能哄骗了他吗? 哼,是不是太小瞧他了。 好吧,事实上他还真就被骗了,还不知是一次两次。 西伯侯姬昌再一次看了美人在侧,美酒在怀,佳肴在前的姜子牙,叹了口气,踏上了车架。 呵,幸亏观察了观察,要不然又会带个草包回去。 虽说这次貌似还是个有钱的草包。 看来,上天安排的缘分也不是一定牢固的…… …… 正在大吃大喝的姜子牙根本不知道他期望的明君就这样失望而归了。 嗯,吃的穿的用的住的,都是笙歌赏的。 笙歌真想看看,姜子牙还怎么理直气壮大言不惭的站在制高点上灭了她。 她就是在施恩,光明正大的施恩,让全天下知道姜子牙受了苏妲己和帝辛的恩情。 嗯,她就是这么卑鄙。 “子牙,日头这么大,不如先回家歇歇吧。” “我已经为你煮好了水,回去便可以沐浴换衣,待日头小些再来吧。” 马氏温温柔柔的说着,每一句话都像是说在了姜子牙的心坎上。 姜子牙想到刚过去不久卷起无数尘土的车架,心想西伯侯不可能如此短时间的再经过此地,他等着也无用,于是也就应了下来。 第三百七十一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六) (三十六) 师父吩咐的任务也不急在这一时片刻。 反正商朝气运还有二十余年。 最重要的是,他深思熟虑想出的法子,西伯侯姬昌竟然无动于衷,他有些挫败啊。 既然无用,那就得另谋他法。 不过,还是先歇歇吧。 就像马氏说的,日头那么大,年纪大了还是回去吧。 …… …… 接下来的数月里,姜子牙想尽了办法,各种骚包惹人眼球的法子都挨个试了遍,可依旧不能踏进西伯候府的门。 姜子牙觉得西伯候府在歧视他。 明明很多真才实学不如他的人,都锦衣玉食重金被请进来府中,可偏偏他这个元始天尊的弟子被拒之门外。 好气哦…… 就在姜子牙一筹莫展的时候,朝歌城传来消息,一代妖妃,红颜祸水,妲己娘娘死了…… 竟然死了? 乍闻这个消息,姜子牙有些难以置信。 在他眼中,妲己一直都是神秘的,为何而神秘,皆是强大。 朝歌城难道藏龙卧虎,有人真能杀了妲己娘娘。 在姜子牙奇怪万分的时候,马氏更多的是一种担忧。 对于马氏而言,妲己不是传闻中杀人如麻的妖妃,更不是暴虐蛮横的祸水,而是赐予了她新生的人。 “子牙,妾身能否回朝歌城一趟,好歹替妲己娘娘上柱香啊。” 姜子牙断然拒绝了马氏的要求。 妲己是妖,这一点毋庸置疑。 既是妖,有何资格在死去之后依然享人间香火。 再说了,妲己娘娘恶名在外,无数人喊打喊杀。 据说是武庚王子亲手杀了妲己娘娘的…… 可他总觉得传闻不可靠。 “不行。” “妲己已死,看样子帝辛也会被逼退位,武庚因杀妲己之功,功在千秋,造福社稷,必然能够凭着这股声望问鼎王位。” “不要忘了,就连比干如今都以武庚马首是瞻。” “成王败寇,武庚与妲己势如水火,武庚势头正旺,你前往朝歌城就是自投罗网。” 姜子牙说的头头是道。 朝歌城的天变了,那么他也不能在西岐继续蹉跎下去了。 夜长梦多,谁知道会发生什么变故呢。 他必须得加入西伯侯的阵营,得到西伯侯的认同。 否则若是师尊闲暇之际掐指一算,知道他仍旧一筹莫展无寸进,怕是会大怒。 师尊本就看不上他,深觉他走修炼一途难成大器,所以才会让他下山左右这凡俗界的富贵事。 若是他连这个都做不好,师尊怕是会彻底舍弃了他,令派师兄下山着实安排此事。 到时候,他真真就是弃子了。 妲己的死,让姜子牙有了一种紧迫感,就好似头顶悬着一把利器,若是他再耽搁下去,他也就活不成了。 所以,姜子牙的心思根本不在朝歌城内,而是在西伯候府上。 靠着半吊子术法,姜子牙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了西伯候府。 直言其身份,并把其下山的缘由一五一十的告知了西伯侯姬昌。 这个时候的姜子牙,已经没有时间做高姿态了。 姬昌摸着下巴,凝眉沉思。 元始天尊座下弟子,好大的来头啊。 可就是脑子不太好使。 对于姜子牙,姬昌并不陌生。 当日在渭水之滨溪初见后,他又屡次偶遇到了姜子牙。 巧合的令人发指…… 每一次姜子牙都是做足了高姿态,装的甚是神秘,可偏偏再也不得他眼缘。 一次一次,越发厌恶了。 与其说是军师,倒不如说是狗皮膏药。 西岐大权交给这样故作姿态的人真的好吗? 元始天尊到底得有多瞎才收了姜子牙这样一个徒弟,看来大名鼎鼎都传说中的元始天尊也不过如此嘛。 西伯侯姬昌在心中对元始天尊下意识的便多了几分轻视。 “二十年来窘迫联,耐心守分且安然。 溪石上垂竿钓,自有高明访子贤。 辅佐圣君为相父,九三拜将握兵权。 诸侯会合逢戊甲,九八封神又四年。” 姬昌意味深长的读着姜子牙姜子牙的这首预言诗。 好吧…… 必须得承认他一个世俗的侯爷对这首被姜子牙读的抑扬顿挫仙气十足的预言诗一知半解。 emmmm…… 他根本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但最基本的还是能够看懂的。 二十年来窘迫联,应该就是说姜子牙下山以后会有多年的困顿生活。 可,谁不知道姜子牙在朝歌城风光无限,位高权重,得了王上和妲己娘娘的赏赐。 那么窘迫的人,家底丰厚又有美貌妻子,锦衣玉食出行皆有车架。 别闹了…… 他虽听不懂这些神神叨叨的话,但也不意味着他傻啊。 至于垂钓…… 西岐在溪直钩钓鱼的多了去了,难不成都是元始天尊的弟子? 确定元始天尊能够忙的过来吗。 他是小人物,不理解传闻中仙人的精力旺盛。 还相父…… 这不是在诅咒他死吗? 难不成以姜子牙的年龄,能够做他的相父? “你或许还不知道朝歌城的天变了吧。” “妲己死了,王上惊怒忧伤之下,伤心欲绝,身体垮了,再也无心政事。” “而武庚王子在比干的带头拥护下即日登基为王。” “朝歌城将焕然一新。” 姬昌略带嘲讽的说道。 这两年多来,妲己和王上的名声有多恶劣,那么武庚的形象就有多正面。 在百姓心中,武庚是不屈不挠抗争着妲己的象征。 且还一直在妲己的折磨下活了下来,最终反败为胜,杀了妲己。 于是,武庚于百姓而言,是一种精神寄托。 如今又有了比干等一群大权在握的老臣支持,武庚强势崛起已经是不可逆转的了。 武庚这两年来的经历,就好似传奇。 诡异的让他有一种妲己实则是在用整条命为武庚铺路的感觉。 妲己,是在成就武庚。 否则以妲己的盛宠,妲己杀人如麻的名声,武庚再坚强不屈都不可能活下来,并且还成长为一个合格的掌权者。 而王上也许也清楚这一切,默默推动着事情的发展。 否则王上退位怎么可能如此干脆利索,不拖泥带水。 要知道,那可是王位啊。 也许,事实真的如他所预料的这般。 第三百七十二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七) (三十七) “侯爷,子牙知晓。” “只不过侯爷这般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是不是有些不妥呢。” 师父都说了周室即兴,那么就不会出错。 师父交给他的任务,他必须得完成。 商王,周兴,大势所趋。 “本侯爷只不过审时度势,有自知之明。” 他总觉得朝歌那趟水太深了些。 仔细思量,妲己和王上这两年的做法也是耐人寻味。 事出反常必有妖,何必着急呢。 “侯爷,大商朝在王上多年的残暴统治下,早已是风雨飘摇民不聊生,这两年来更甚。” “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大商朝如今早就是一个腐朽到骨子里满是漏洞风雨飘摇的存在了。” “只需要一阵强大的风,以一种摧枯拉朽之势,彻底覆灭。” “侯爷,您素来有贤明,得民爱重,是最合适的人选。” “再说了,家师乃是元始天尊,他的预言又岂会错。” 姜子牙耐着性子想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说服西伯侯。 他必须得激起西伯侯逐鹿天下的豪气,否则一切都是白搭。 他何尝不知西伯侯姬昌对他感官不佳,言行举止都透着排斥,如果不是他表明身份,西伯侯怕是会二话不说把他赶出府去。 一脸懵逼啊…… 难道是因为他天生不讨人喜欢? “预言?” 西伯侯姬昌斜睨了姜子牙一眼,本来他还不想这么快打元始天尊的脸,可谁让姜子牙这么积极的往上凑呢,他不打都有些对不住自己呢。 “你确定你师尊预言中的明君是本侯爷?” “那个叫你相父的是本侯爷?” 姬昌一脸看傻子的表情注视着姜子牙,他倒要看看姜子牙要怎么说。 不是能言善辩吗? 他倒要看看能不能编出一朵花来。 都说妲己娘娘在朝堂上经常舌战群雄,怼的人说不出话来,偏偏还无懈可击让人寻不到漏洞。 姜子牙和妲己娘娘的本事究竟谁高一筹呢,他拭目以待。 姜子牙:“……” (#Д) 这个侯爷不按常理出牌啊。 他就是再能厚着脸皮瞎着眼颠倒黑白也说不出让西伯侯叫他相父的话啊。 他也清楚,师尊预言中的应该是姬昌的儿子。 至于是哪一个,他还得再算算。 “侯爷,成就大事怎能是一蹴而就呢。” “就算师尊口中能够缔造新王朝的不是你,那么也一定会是你的子孙。” “您……” 西伯侯打断了姜子牙的侃侃而谈“停……” “儿孙自有儿孙福,既然你要辅佐的明君是本侯爷的儿孙,那你就亲自去找他们谈吧。” “本侯爷老了,没有那么多的雄心壮志了。” 西伯侯挥了挥手,意兴阑珊的说道。 不同的相遇情形,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在西伯侯心中的地位。 地位不同,说出的话份量自然也就大打折扣。 在西伯侯心中,姜子牙也不过如此。 再也不是像剧情中那般觉得世间神人,奉若神明。 笙歌这只小小的蝴蝶,终究还是掀动了这盘大旗的一角。 曾经牢不可破的君臣关系终究难以如同剧情中那般融洽。 西伯侯不以为意,姜子牙又何尝不会心存怨怼呢。 毕竟姜子牙初下山在朝歌城受到了礼遇,无论是妲己还是帝辛都给予了姜子牙无上的尊崇。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多做对比,那么怨怼自生。 “侯爷。” 姜子牙有些无奈。 他下山前设想了无数种情况,却始终没有预料到如今这种情形。 暴君给予了他荣耀尊重,而师尊口中要他一心一意辅佐的姬家却是对他爱搭不理。 如果不是对师尊的话确信无比,他怕是会觉得卦象错了,预言也乱了。 是你叫辅佐的是儿孙,那就去找儿孙谈吧…… 这么混不咧的话,西伯侯姬昌究竟是怎么脸不红心不跳说出来的。 如今姬昌才是这西岐的掌权人,姬昌不死,他去找儿孙谈有什么用。 别闹了…… 难不成他来西岐做的第一件大事就是联合姬昌的儿子弄死姬昌,然后获得话语权吗? 姜子牙皱眉。 姬昌这副油盐不进的姿态,让他有种无从下手的感觉。 姬昌对他有偏见…… 姜子牙心头闪过一道亮光,难道是因为他曾经在朝歌城为官的原因吗? 也是,毕竟是敌对关系,西伯侯心中有芥蒂也是在所难免。 “侯爷,您莫不是嫌弃我曾经在朝歌城为官,贪于享乐,所以才轻视于我?” 有心结不可怕,解开就是了。 最怕的就是什么都不知道,什么都不能做。 西伯侯沉默不语,心中越发对姜子牙不齿,又要开始编了,他继续听着就是了。 西伯侯的一语不发在姜子牙看来就是默认。 姜子牙心中一喜,开始组织语言为自己洗白。 “侯爷,我前往朝歌只是为了近距离观察王上和妖妃的暴虐,体会民生疾苦,更好的为大业打下基础。” “我师承元始天尊,多年在深山,又岂会是贪图享乐之人呢?” “侯爷,您真的是误会我了。” 说着说着,姜子牙自己都信了。 没想到他的形象竟然是如此高大吗? 西伯侯:这个凑不要脸的,说的真漂亮。 呵,姜子牙现在身上穿的华服还是王上和妲己赏赐的财宝所买。 就连那个貌美如花的妻子,都是妲己娘娘亲自调教。 不是贪图享乐,你倒是把美人儿财宝留下啊。 石锤一堆堆,迟早捶死你自己。 姜子牙见西伯侯依旧沉默,心中不满,这样高高在上的人怎么可能是带领周室兴旺的王者呢。 “元始天尊为何遣你下山呢,难道是因为元始天尊最看重你,你最出色吗?” 不说话则已,一说话就捅刀子。 姜子牙觉得自己受到了一万点暴击。 就算他再恬不知耻也给不了西伯侯姬昌一个肯定的答复。 师尊功参造化,若是他说的话被师尊无意间窥到,到时候他百口莫辩。 “也许元始天尊就是觉得你难成大器,修不成仙,所以这才把你打发下来,省的碍眼。” “元始天尊是不是后悔收你做弟子了?” 不得不说,插刀小能手西伯侯真相了…… 第三百七十三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八) (三十八) 姜子牙:宝宝好气哦,可是宝宝什么都不能说,还不能掉头就走。 Σ(っ°Д°;)っ 他想象中的礼遇又加见鬼了吗? 被如此对待,姜子牙哪怕涵养再好,心中难免都有了几分不满。 毕竟在他一次次想方设法进入西伯侯视线却屡屡失败就打击了他的傲气,郁闷越积越多。 可就算有不满和怨怼,他还是不能掉头就走。 得罪了姬昌,他怕是真的只有等姬昌死了,才能着手完成师尊的吩咐了。 姬昌是个有功德在身的人,他就算是想弄死也不敢啊。 可是,他不出手,鬼知道姬昌能活多久啊。 所以,他也只能把所有的不满忍下。 “侯爷,师尊只是觉得我更适合做这件事情而已。” 西伯侯闻言轻笑,难不成与世隔绝长在山上的人就比较天真吗? 他都瞧出了异样,可偏偏这位自诩元始天尊座下弟子确实一头雾水。 看来他得好好的给姜子牙普及一下了。 “姜子牙,你真觉得王上和妲己娘娘这两年暴虐昏庸到了极点吗?” “不错,残暴奢靡的名声的确响亮,几乎到了人尽皆知小儿止哭的地步。” “朝堂上是死了不少大臣,可那些真正有贤明又有才干的可有损伤?” “妲己娘娘是劳民伤财建了不少山庄,可山庄内部是什么样子谁见过。” “传闻妲己娘娘喜食人心,靠着年轻有生机的心脏维持青春貌美,可是你亲眼见过吗,你见过一个被掏了心的尸身吗?” “各地起义的确络绎不绝,可你见谁成功了吗?” “那些流言蜚语,那些名声不过都是在掩人耳目,你这个有大才的元始天尊的弟子真的看不出来吗?” “谁又知道这两年,妲己和王上究竟做了什么?” 西伯侯不疾不徐的说道,但声音中的轻嘲却是那么明显。 细思极恐…… 他总觉得妲己和王上在下一盘大棋,又没有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他又何必急着送死呢。 再说了,当年他拘于里,得以回归西岐,妲己和王上是做足了姿态的,王上甚至都开口明言他为君有失。 于公于私,他都不是那个高举反商大旗的人。 平日里姬昌也是一个文雅敦厚大气之人,按理说不至于如此刻薄,可谁让姜子牙此刻在姬昌心中已经成了一个玩弄心术试图搅弄风云让他送死的小人呢。 轮到了姜子牙沉默…… 姬昌的疑虑,他也有过,可既然师尊已经明言了殷商的气运,那么就算有猫腻也不足为虑。 “既然你想留在西伯侯府,那么本候允了。” “可本候可给不了你封侯拜将,当然也不可能认命你为军师,就做门客可好?” “候府清贫,怕是没有姜府的阔绰富贵。” 他已经查到姜子牙在西岐购置了一间大宅子,虽说比不上他候府宽敞,可装饰确实一等一的好。 至于置办宅子的钱从哪里来的,不言而明。 宅子里丫鬟仆从,一应俱全,端端是人间富贵人。 “多谢侯爷。” 姜子牙连连道谢。 再清贫,他都得留下来。 偌大的候府,难道还养不了他一个人吗? 再说了,他乃元始天尊的弟子,西伯侯真敢虐待他不成? 不得西伯侯青睐,他也只能留在府中徐徐图之了。 反正在师尊的预言中,他要辅佐的本就不是姬昌,而是姬昌的儿子。 待他算出命定的天子,那么一切好说。 “你若是无事,那就先退下吧,本候还有些公务尚未处理。” 退下通常是上位者对于下属顺理成章的一个词。 姜子牙颔首,不再多说什么。 姜子牙也算清醒,他知道在姬昌心中,他是不会有太高都地位了。 “等等……” “王上和妲己娘娘待你不薄,你这样急不可耐的推翻难道良心真的一点儿都不会痛吗?” 作为一个旁观者,姬昌都觉得帝辛和妲己待姜子牙已经足够好,几乎已经给了姜子牙能够赐予的一切。 可姜子牙翻脸倒也翻的干脆利落。 哪怕真的如姜子牙所言那般为了天下正义,为了百姓疾苦,可他依旧觉得有些薄凉和寡淡。 翻脸无情,性子薄凉的人真的可以寄予厚望,委以重任吗? 心有隐忧啊。 姜子牙脚步一顿,心中微恼。 为什么感觉这个西伯侯这么难伺候呢? 姜子牙自问他还是胸有丘壑,无论是才智还是计谋都可堪大用,绝对是运筹帷幄决胜千里的一把好手。 可为什么西伯侯就是这么嫌弃呢。 说实话,被西伯侯如此挤兑,他倒真真有几分想念朝歌的风土人情了。 身为一个门客,且还是不受西伯侯姬昌待见的门客,自是没有可能带家室一起住在府中的。 唉…… “退下吧。” 见姜子牙久不言语,西伯侯叹了口气。 他本来也没有指望从姜子牙口中听到什么。 做都做了,说的再大义凛然,天花乱坠也不足以为信。 …… …… 姜子牙在告知马氏之后,随即便搬入了西伯侯府中。 马氏在姜子牙离开后,匆忙收拾行李赶回朝歌。 若是问马氏,姜子牙和妲己娘娘谁比较重要,那么马氏一定会毫不犹豫的答一声妲己。 她虽是个多年为出嫁的老女人,按理说嫁给姜子牙应该感恩戴德。 可谁能想到她嫁于姜子牙之后,二人成了一对怨偶呢。 互相嫌弃,互相责骂。 本就没什么感情,夫妻情分自是更加寡淡。 那三月与妲己娘娘相处,她方才清楚,女子不一定要以夫为天不一定要一条路走到黑。 妲己娘娘让她看到了她和姜子牙本来的解决。 好一个覆水难收,好一个爱慕虚荣。 马氏着急赶路,而朝歌城的确如姜子牙和西伯侯姬昌所意料的那般,变天了。 …… …… 十天了…… 整整十天了…… 武庚已经浑浑噩噩的呆了十天,依旧不敢相信他的母妃竟然死了。 只是为了把他光明正大的送上帝位。 两年来,他已经习惯了母妃对他称得上严苛的教育,他也一点点成长为母妃和父王希望的样子。 他清楚,他跟母妃之间更多的是一种交易。 第三百七十四章想颠覆的苏妲己(三十九) (三十九) 可他依旧接受不了母妃的辞世。 最可笑的是,母妃的尸体是他亲手拎在了朝臣面前。 他第一次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世人面前,带着清君侧捍卫江山社稷的丰功伟绩。 他早在之前就知道了母妃的打算。 他有过惊讶,有过窃喜。 他甚至做好了大业成功需得有人牺牲的准备,甚至也清楚也许那个人有可能是母妃。 一将功成万骨枯,他觉得那样的牺牲是值得的。 他也心存侥幸,母妃那般强大,许是有转机的。 可亲眼看着母妃死在自己面前,他才发现他有些无力承受。 两年的时间,母妃一点一点把她打磨成了一块剔透的玉石,虽说手段强硬了些。 “父王,你不是说过母妃会醒过来吗?” 帝辛在武庚自责之际便告知了武庚,他和妲己的计划。 明明他跟妲己商量好,占据冯氏的身体。 可十天了,冯氏醒了,却不是妲己。 “寡人怎么知道。” 帝辛烦躁的一脚踹开脚边的凳子,他抓狂的想杀人。 他比武庚更着急。 哪怕他睡不了妲己,也有心无力,可妲己依旧是特殊的。 特殊的贱…… 这也是一种本事啊。 武庚质问他,他质问谁。 (°Д°)┴┴ “儿臣这就去问问冯氏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武庚匆忙起身,身上满是肃杀。 武庚是真正上过战场平过乱的,两年的时间想把武庚培养成一个合格的君王自然不能遵循常理。 所以,笙歌一直都是拔苗助长的。 哪里凶险,就把武庚扔到哪里。 幸好,武庚活了下来。 “站住。” “你忘了你如今的贤德之名从何而来吗?” “那是寡人和你母妃用这两年的造作堆积出来的,你别一朝毁了。” “再说了,寡人已经问过了,冯氏傻了。” 冯氏如今的智商如孩童,且之前的记忆全无,什么都问不出来。 “以不变应万变。” “如今该是你顺应民心,登基为王,开启一个新篇章了。” “别让你母妃的苦心白费。” 帝辛拍了拍武庚的肩膀。 如今的武庚与两年前大不相同,除了疤痕,眉眼长开,越发和他相似了。 只不过,他已迟暮。 而武庚则是冉冉升起的新星,也许真的能够实现妲己的心愿。 不得不承认,妲己的眼光确实毒辣。 “父王,您就不担心母妃吗?” “怪不得母妃一直都对你不冷不热不上心。” 两年来,武庚也看出了父王和母妃相处的诡异之处。 什么帝妃情深,什么红颜祸水…… 明明是两看相厌,相爱相杀好吗? 相互折腾,不折腾死人不偿命。 (#Д) 扎心了…… 帝辛觉得自己受到了暴击,还能好好说话吗? “你还小。” “寡人信她。” “若她无恙,自会回来。” “若她有恙,你我下场也好不到哪里,终归是殊途同归。” 回来了会重逢,死了也会重逢,谁都逃不过。 如果妲己真的发生了意外,就证明这盘棋真真是死了,再无颠覆的可能。 他唯一需要考虑的就是选择什么样的死法痛苦少一些。 武庚沉默,他的确没有父王了解母妃。 他们二人之间是守着外人不得知的秘密的。 “父王,您可以召集朝臣商议退位禅位之事了。” 武庚的身形在这两年里拔高了许多,此刻他定下心来,沉声说道,倒真有几分王者霸气。 小小的少年,纤瘦的肩膀,其实在无形中已经可以扛起责任了。 “有什么好商议的。” “如今宗室有比干支持你,朝堂上又有大半的朝臣追随你,若是寡人下旨,所有人怕是都会欢喜雀跃。” 帝辛有些挫败,当帝王当到这种人人嫌弃的地步也是挺不容易的。 “寡人真是不清楚,你哪里入了比干那个老东西的眼?” “比干那性子简直就是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 对他不屑一顾,可偏偏却对武庚格外上心。 如果不是清楚比干的品性和为人,他怕是都要觉得比干对武庚有不为人知的想法。 emmmm…… 自从经历了妲己制造的环境,他好像越来越污了。 想什么都会想偏,很是怀疑,妲己究竟给他带来了什么变化。 “儿臣也不知。” “是母妃与比干叔爷爷长谈过,之后叔爷爷才来做儿臣的先生。” 武庚老老实实的答道。 母妃太神秘,也太强大了。 其实身为一个掌权者,身边有这样的人,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酣睡。 可是,如今母妃消失,他又说服不了他自己。 呵…… ┐(─__─)┌ 他注定是个复杂有野心的人。 他可以乖巧孝顺的听从母妃的话,可若是有朝一日母妃的存在与他的霸业产生冲突呢。 他这个人心理很阴暗,他清楚。 在深渊中挣扎数年,如同草芥般长大,怎么可能纯善如初呢。 …… …… 在外人眼中千疮百孔风雨飘摇的大商朝开启了新的时代。 帝辛退位,武庚登基。 一系列惠民的措施有条不紊的进行,使得大商朝焕发出一种新的生机与活力。 当然也有不安好心的人戏称这是回光返照,覆灭之前最后的光亮。 在帝辛都有意让步下,在比干的强硬支持下,武庚迅速坐稳了王位,也让那些蠢蠢欲动的诸侯不得不息了心思。 当然,也只是暂时。 武庚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这些人的的确确没有看在眼中。 在很多人看来,武庚不过就是有个好运气,恰巧让妲己死在了他手上。 本以为王位更迭,必有大乱。 到时候朝歌实力大减,他们可以混水摸鱼,坐收渔翁之利。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帝辛竟如此干脆利落的退位,连发怒都不见得一次。 所以他们也只好按耐住心中的想法。 蛰伏下来,慢慢寻找机会。 呵呵哒,不是说好帝辛对妲己娘娘爱之如命,宠之入骨吗? 妲己娘娘被帝辛所杀,也不见帝辛有任何举动。 这就是所谓的宠爱吗? 也不过如此,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退位还退的如此开心和轻松的。 第三百七十五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四十) (四十) emmmm…… 莫名有些替妲己娘娘不值呢。 都说妲己娘娘恃宠而骄,横行无忌,暴虐专横,可是宠在哪里呢? 他们一点儿都没有看到帝辛有想替妲己娘娘报仇的想法。 倒是昏迷了两年突然醒来却傻了的冯氏被武庚尊为嫡母。 好吧,好像到头来妲己娘娘除了背了一身恶名,什么都没有得到。 …… …… 这些人心心念念,津津乐道的妲己娘娘在哪里呢…… 当日笙歌脱离了妲己的身体,妲己便立刻气绝身亡。 她本来打算按照跟帝辛所约定好的,准备借用冯氏的身体,以一个正大光明的身份匡扶正义。 只可惜,她发现一切都是她和帝辛想当然了。 她本就是为了掀翻棋局,在一群大佬的眼皮子底下动手脚。 那些大佬在这片天地是什么层次呢? 无异于是天,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跟天对抗,怎么可能顺风顺水,一切如意呢。 这两年来的顺利,让她有些侥幸,自以为躲过了大佬们的窥探。 大佬不愧是大佬,不出手则已,一出手惊人。 在她准备与冯氏共享一个身体,一体纳双魂时,一道不属于冯氏的气息使得冯氏的灵魂瞬间强大凶残起来。 那种强大力量,笙歌只在西游记的世界里大圣与如来对战时感受过。 相差应该是不大。 那个时候大圣还未完全恢复,在与如来对战时处处受桎梏。 而她更是个小弱鸡。 就是那种她面对如来时的威压,让她恐惧,让她承受不住。 当然,冯氏本神的神智在气息降临是就以摧枯拉朽的姿态完全泯灭。 也就是说冯氏傻了…… 傻了的冯氏只会一本心思的撕咬对抗她。 按理说,打不过,她不占这具身体逃了就是。 可是,她逃不了啊。 她的的确确是被禁锢了,她的力量一点点被削弱,然后就被带到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地方。 她猜测,她离开冯氏的身体之后,冯氏应该醒了,只不过也傻了。 这样一来,她也能放心些。 若是冯氏不傻,她真有些担心武庚和帝辛玩不过这个小婊砸。 只是,她现在在哪儿呢…… emmmm…… 四周皆是火光,似是要把她一点点蒸发,完全消散在这个世界里。 隔着火光,她似乎看到了轩辕坟…… 轩辕坟是女娲补天之时,砍了一只巨龟的四足用作撑天的柱子,神龟又可以称为轩辕。所以巨龟死后的葬身之处就叫轩辕坟。 时光变迁,沧海桑田。 轩辕坟已经在岁月中变成了一座灵气充足的大山,山中精怪妖物无数。 这些妖都是与妲己生活在一处的。 妲己乃是轩辕坟三大妖之一,那些妖也算得上是妲己的小弟。 这是要干嘛…… 都把她掳到这里了,大佬竟然还不露面,有意思吗? 敌不动我不动,她倒要看看最后谁憋死谁。 笙歌也不再看火光外的轩辕山,而是闭上了眼睛,任凭烈火灼烧炙烤。 被揍过被摔过,也被从高空扔下过,好像还没有被火烧过。 再怎么说,她也是大圣的小弟,大圣练出来火眼金睛,她万一也能炼出一双冒牌的呢。 笙歌苦中作乐的想着。 …… …… 夜帝:主播,那火不简单,它可以灼烧诱发出一个人的心魔,然后彻彻底底的死在心魔之下。 夜帝:看来背后的人是用正常的法子杀不了你了,或者说,不能亲手杀,只能是你自己杀了自己。 主播:弱弱的说一句,小仙女除了觉得有点儿烫,也其他感觉啊。 …… …… 确实,别看火光浓郁冲天,可笙歌绝没有觉得多么痛苦难耐。 否则她也不会嬉皮笑脸的开玩笑。 主播:夜帝大佬,如果你能打赏个,小仙女指不定连烫都不觉得了。 夜帝:…… 走路太浪会闪腰:厉害了我的主播,像你这样贪生怕死爱美贪财的人,也不知道会有什么心魔。 浪九九:主播,你放心,被火化万之后,我们一定会凑钱给你送个花圈的。 笙歌觉得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应该是要失望了。 执念才会成心魔,她是一个活的很废的人,何来心魔呢? 见笙歌一直平静,藏在背后的人终于有些熬不住了。 “你不是妲己。” 突兀出现在火光中的不是别人,是女娲。 这一点,笙歌也料到了。 妲己是女娲用招妖幡唤来的,出了问题,影响了封神大业,自然也得女娲吃面解决。 圣人也是要面子的,好嘛? 笙歌曾经跟着帝辛去看了女娲庙中让帝辛一见倾心的雕像,此刻的女娲比雕像中多了些尊贵威严,少了和蔼和娇美。 “妲己心有执念,妄想褪去妖骨,成就大道,绝对受不住这心魔火的炙烤。” “再说了,妲己不会如你这般在面对轩辕山众妖生死不知的时候依旧波澜无惊平静的不像话。” “你很聪明,比那个重情的妲己聪明多了。” “本座不一定非要你死,但你得替本座完成一件事情。” 女娲始终居高临下,声音却不显倨傲,而是让人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覆灭了商朝吗?” “呵,女娲娘娘,难道您看出来大商气运未尽,而西岐终究只能是一个小小的诸侯王。” “若是不乖,怕是诸侯王都做不了了。” 知道心魔火奈何不了她,笙歌说话也底气足了些。 看来她身上有女娲娘娘忌惮的东西啊,否则女娲娘娘直接驱逐了她,换个人继续祸乱商朝就好,何必这么费劲。 呃…… 什么时候她这么牛了,都能跟圣人侃侃而谈了。 大圣,来,小姐姐教教你做人。 这装的好像有点儿大啊…… …… “不,本座要你去西岐。” “元始天尊弟子姜子牙不堪大用,到如今还没有取得姬昌信重。” “这其中少不了你的手笔吧?” “本座要你助西岐崛起,让西岐有资本与朝歌分庭抗礼。” 笙歌沉默的听着女娲的话,撇了撇嘴,女娲娘娘这是在教她南辕北辙殊途同归的道理? 呵呵,好不容易培养出了武庚,她脑子抽了才会去壮大西岐。 别想了。 第三百七十六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四十一) (四十一) 笙歌硬气的想着。 同时,笙歌在心中盘算着女娲如此迂回的原因。 圣人之间应当是有协议的,谁都不能直接左右凡俗界,否则妲己也好,姜子牙也罢,都不会千里迢迢下山,用凡人的方式解决。 呦…… 如此一想,笙歌瞬间乐了。 底气更足了。 哈哈哈 (w)hiahiahia “不去。” 贪生怕死的小怂货笙歌第一次觉得自己在大佬面前也可以这么硬气。 唉,是不是经此一事之后,小怂货这顶帽子就可以从她头上摘下来了。 女娲:Σ(дlll) 她已经记不清楚有多漫长的岁月没有人敢这么跟她说话了。 很好,你引起了本座的注意。 不过,引起本座注意的都得死。 她乃妖族圣人,妲己应招妖幡所出,本就应该以完成任务为己责,如今却莫名其妙芯子换了人。 尤其是,如今换了的人魂魄很奇特。 有佛光,有仙力,有寿元,有功名,有功德,整个魂魄都像是在金光闪闪的发着光。 这样的人,要么是后台强硬,要么就是注定强大。 虽然身为圣人,可她也不想无缘无故招惹这份因果。 越是强大,沾染上的因果和业障就越难消除,谁也不知这份因果何时会成为阻碍。 若妲己还是之前那个小妖,她又何至于如此劳心伤神。 成了谁去不行,非得成为妲己。 女娲娘娘不开心了…… 前些日子,她突然收到了元始天尊传信,说封神大业遭受阻碍,根源是妲己。 当时她还不信,在她的印象里,轩辕坟的九尾狐一心都在梦想着褪去妖骨成就大道,绝对没有胆子也不敢违逆她的意思。 如今看来,此妲己非彼妲己。 “你是真的以为本座不敢杀你吗?” 女娲凝眉,圣人之间的关系本就微妙,妲己奉她法旨下凡,却做的是阻挠封神大业,解决了妲己,她怕是还得亲自去元始天尊处走一趟。 “女娲娘娘功参造化,哪有什么不敢的。” “只是小妖有一事不明,还请女娲娘娘解惑。” 笙歌收起那副强硬的模样,突然恭顺的问道。 “你问。” 女娲娘娘高高在上,云淡风轻的答道。 “娘娘当日让小妖祸乱商朝,小妖想问娘娘心中可有那种即可以惑乱朝纲让大商灭亡,却不伤民,不伤天害理的法子?” 笙歌沉声问出了她进入这个世界以来就一直疑惑的问题。 若是有法子,请告知她,也让妲己心服口服。 若是无法子,那么剧情中为何又那般高姿态的指责妲己,说什么民不聊生。 “你……” 女娲沉默半晌,并没有给出笙歌什么答案。 看来,世间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鱼和熊掌也不可兼得。 笙歌嘲讽的笑了笑,果然是拳头硬才有话语权,才能有自保之力。 正义也好,公平也罢,依靠不得他人。 笙歌的嗤笑声惹怒了女娲,也彻底让女娲放下了顾忌。 有因果有如何,有业障又有何。 她有造人,补天的大功德在身,除非做出覆灭人类的事情,否则天道不会也不能降罪于她。 不过就是有业障,她徐徐除了就是。 再说了,这个魂魄本就是异世之魂,她有十分正当的理由除了。 这份因果,元始天尊怕是得跟她一起贪了。 女娲笑了笑,纤纤玉手一翻,所谓的那些心魔火消失的干干净净,取而代之的漫天的长剑。 每一柄剑都带着铺天盖地的凶煞之气,足以杀死笙歌,并让笙歌永被封印。 笙歌依旧无声的笑着,大佬出手就是狠辣。 能补天,自然能杀人。 笙歌已经对从女娲手中逃出去不抱任何期望,她不可能会是女娲的对手。 女娲对妖族有天然的压制。 这一次,她是妲己,是九尾狐呢。 不死,怕是不行了。 她只希望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辣鸡系统一一能够靠谱点儿,把她弄回去。 这两年来,她背负了无数骂名,殚精竭虑,时时刻刻都在筹谋着,好不容易有了翻盘的希望。 可女娲出现,让笙歌知道,一切都只是空中阁楼。 帝辛曾经在跟她商量对付冯氏时说,一力破十会,哪怕冯氏手段再强,他要她死,那么就不得不死。 如今风水轮流转…… 女娲要她死,她不得不死,亏她还觉得自己能够硬气一会呢。 不过既然是必死之局,那她总得死的好看些吧。 唉,只是希望武庚和帝辛那一对让她操心的父子能够守住如今来之不易的局面。 只要商朝内部不崩,她就不信二十八年时间一到,西岐就自动变得牛掰了。 …… 不是女娲的对手,但只要能伤一下,也值得炫耀了。 可笙歌看着女娲身前的剑雨,就知道自己的想法怕是实现不了了。 刚开始,笙歌还游刃有余的扛过了几剑。 可逐渐的,剑越来越急,剑身上裹挟着的威势也越来越重。 一道伤口…… 两道伤口…… …… …… 直到遍体鳞伤,筋疲力竭。 女娲娘娘依旧是端庄优雅,嘴角噙着悲悯和煦的笑容。 而笙歌满身是血,满身是窟窿倒在地上。 这是第一次,笙歌受伤这么严重。 如果不是大圣之前经常敲打她,她怕是也不可能到现在还撑着一口气。 笙歌惨然一笑,握拳。 原来,终得强大。 强大到可以睥睨一切,强大到可以护自己周全。 …… 浪九九:主播,我真的不嘴贱了…… 主播:别忘了打赏送花圈,小仙女可还记得呢。 笙歌皮皮的贱到。 还没有完成任务,就这么走了,真有些不甘心呢。 一把巨剑由天幕而降,直直朝着笙歌心口的位置插了过来。 夜帝:小心,若是被刺中,主播会伤到神魂…… 但女娲最后这一剑,可不是笙歌想躲就能躲过去的。 一道刺眼的金光闪过,笙歌下意识闭上眼睛,只听到了两把利器碰撞在一起发出的剧烈的声音…… 巨剑碎了…… 刚才不知何处发来的惊天一击,击散了女娲娘娘的最后一剑,使得女娲娘娘从头至尾都格外平静的神色出现了惊骇。 怎么会这样呢。 第三百七十七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四十二) (四十二) 别说女娲娘娘惊讶,就连笙歌都有些懵逼。 还有什么比你已经做好了死亡的准备,却偏偏没死被救了来的刺激。 可是,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呢。 要知道,就不闭眼了。 可是,那般强光不闭眼,她怕是就瞎了。 女娲沉思,她本以为这是个未来会走的很远的人,不曾想身后竟也有大背景。 异世? 究竟是在哪片时空,又出现了这样的强者。 那惊天一击,直接就震碎了无数长剑凝聚而成的巨剑,也使得她不得不后退了一步。 杀妲己最好的时机已逝,女娲心中的忌惮更盛。 要不要继续站在元始天尊这条船上,为了元始天尊都弟子姜子牙顺利实施封神大业扫除障碍呢。 惹上这么一个棘手的敌人真的好吗? 如今他们圣人之间互相制衡,谁也奈何不得谁,可若是她惹了一个头疼的敌人,那可就不一样了。 封神本就是一次博弈,她又何必因为被帝辛那几句污言秽语所激怒,然后彻底站在元始天尊那条船上呢。 静观其变不好吗? 电光火石间,女娲做好了选择。 “你走吧。” “上天有好生之德,本座不杀你。” “今后你所作所为本座亦不会加以干涉,但你既为妖,那么就得受本座管束,不得伤天害理,不得草菅人命,否则本座下一次出手就不会这么轻易放过你了。” 女娲高高在上,装腔作势的说道。 笙歌爱搭不理,这也叫轻易放过吗? 刚才那最后一剑分明就是必杀技好吗? 说的这么冠冕堂皇,凭白让人生厌。 如果她不是被莫名其妙的救了,她现在早就死的不能再死了。 (#--) “你让我走,总得告诉我这是哪里吧?” “难道就我这千疮百孔,留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还能活下去。” “难道你是想让我流血流死。” “最毒妇人心。” 笙歌气喘吁吁,声嘶力竭的冲着女娲的背影喊道。 今日不杀本小仙女,改天你可就杀不了了。 女娲头也没回,隔空扔下一张符纸。 笙歌也不管自己满手血污,胡乱的捏住了符纸。 笙歌并没有着急离开这处空旷的地方,她想搞清楚刚才究竟发生了什么。 电光火石…… 救人还不留姓名。 嗯,高风亮节,值得佩服。 救命之恩,以身相许是没有可能了。 只是笙歌遍寻四周,除了发现几根软软的毛发,一无所获。 笙歌随手把毛发扔在地上,也许是哪位大佬同情弱小,然后出手了吧。 不管了,活着就行。 主播:你们有看明白刚才发生了什么事情吗? 灯火阑珊处:手动艾特夜帝大佬,刚才那一瞬间的战斗,应该只有夜帝大佬那个层次的能够一眼看明白。 北城南笙:加一,我等小喽喽也是一脸懵逼。 夜帝:那股力量像是跨过了时空之间的屏障,很强。 主播:能说的简单点儿吗? 夜帝:应该是有人知道主播有难,所以在那千钧一发之际超脱了片刻桎梏救了你。 夜帝:方才本座有心无力,抱歉。 emmmm…… 笙歌觉得可能是自己脑子有问题了,夜帝刚刚说完,她想起的唯一一个人就是大圣。 毕竟她也就只认识那么一个牛逼哄哄的人物啊。 大圣竟真的走到了这一步,超脱时空,摆脱桎梏,得真正的大自在了吗? 主播:夜帝,方才那个人是否已经到了传说中那一步。 夜帝:不曾。 夜帝:刚才那股力量认真看便知道后继无力颇有些虚张声势,只能说在那一瞬间勉勉强强的迈出了一只脚,可如此勉强,终究不妥。 夜帝:主播,救你那人,现在应该反噬不小。 笙歌的心高高提着,眉头也紧紧皱着。 走路太浪会闪腰:会不会是大圣,毕竟主播也只认识大圣一个这种层次的啊。 浪九九:若是不相熟之人,怎么会这么费劲心思救主播,并且还要忍受反噬之苦呢。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十有**是真的。 主播:遭受反噬会怎样? 夜帝:看情况而言,掉落境界,或是重头再来。 笙歌的心顿顿的疼了起来,其实完全没必要花费这么大心神救她的。 有一一在,就算她神魂有损,依旧可以活下去,然后辗转于另一个世界。 如此大的恩情,一时让笙歌有些束手无策。 同时,她担忧。 笙歌沉默着,然后把方才她随手扔下的毛发弯腰捡了起来,打开符纸。 失重感传来,啪叽一声,笙歌重重的摔在地上。 哦…… 现在她是一只狐狸…… 还是一只血肉模糊快死的狐狸…… 她不想死呢。 好不容易被救下来,怎么能这么窝囊的再死去呢。 自退位后便守着寿仙宫的帝辛,看着一头鲜血淋漓的狐狸从天而降,整颗心都揪在了一起。 “妲己?” 笙歌只来得及点了点头,便彻底晕了过去。 女娲娘娘给的符纸,一定是故意的。 让她摔死…… …… ……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昏迷了多久,待醒来后就感觉到自己浑身有用不完的力气。 呃…… 她这自动修复的能力是不是太强大了些。 那以后她是不是就成了打不死的小强呢。 笙歌醒来后询问了一些基本情况才知道自她自杀脱离苏妲己的身体已经一年有余了。 “妲己,你是发生了什么事吗?” 帝辛看着重新化为人形的妲己,终觉得有些陌生。 这时的妲己,样貌与之前大不相同。 唯一一点相同的地方都没有了呢…… 帝辛有些挫败。 笙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被你看上的漂亮小姐姐揍了,差一点儿就死无全尸了。” “女娲?” “女娲娘娘把你抓走了吗?” 帝辛反问道。 好吧,他当年写到那几句诗真是手贱。 不过,女娲庙里的雕像确实有些好看过头了。 要不然,他下旨重建所有的女娲庙,把雕像换成一个慈眉善目的老婆婆吧。 这样也算不得诋毁,不敬。 “武庚呢?” 毕竟是她一力培养起来,力挽狂澜的君王,笙歌还是有些想念的。 第三百七十八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四十三) (四十三) 不对,她是怕没她压着,武庚作死。 武庚数个有野心的人,有野心不见得是坏事,可有时候真的会使人性更经不起推敲。 “已经派人去通知她你醒了过来。” “想来等会儿便能过来了。” “不过,你该以什么样的身份留在宫中呢?不如寡人再纳你为妃?” 帝辛跃跃欲试的说道。 笙歌摆了摆手,拒绝了。 “既然武庚都已经是王上了,那他随便给我安排一个姨母啊,恩人的身份就好。” 最怕的是武庚那小子翻脸不认账。 有些人是天生的枭雄心性,容不得有人在一旁质疑。 “父王,你说母妃醒了?” 武庚脚步匆忙,可眼中却有犹疑。 若母妃还像之前那般强势该如何是好呢? 朝堂上,做决定的永远只能有一个人。 他真的不想跟母妃生了龌龊。 “武庚。” 笙歌淡淡的说道。 幸亏她也没太期望在武庚身上培养出什么母子情分。 武庚呆在原地,面前的女子与母妃没有一点相似之处。 以前的母妃美的惊心动魄,明艳而富有侵略性,站在那里就让人忌惮不已。 如今的母妃呢,更多的是一种洗尽铅华的淡然。 若不是清楚母妃太多,他怕是都不敢相认。 “母妃……” 武庚像以往那般像笙歌请安。 “你无需担心本宫挟恩图报,也无需担心本宫夺权。” “本宫当年既然选择了你,那么本宫就是信你的。” “本宫的存在不过就是为了惊醒你,让你莫要因为一时繁华被迷了双眼,重蹈了你父王的覆辙。” “别犯蠢,兢兢业业最好王上,力挽狂乱,莫要让大商朝败在你的手上,本宫就绝不会干涉。” “可若你想除了本宫,那是不可能的。” “本宫一手教导你,你应该知道本宫的强大。” 笙歌并没有拐弯抹角,而是一针见血的说道。 半是安抚,半是警告。 她清楚武庚最担心的是什么。 武庚高高提着的心放了下去,可却莫名的生出来几分委屈。 武庚也觉得自己甚是矫情,明明知道自己一直想要的是什么,竟然还在这里因为母妃的开门见山委屈。 呵…… “母妃,孩儿绝对不会辜负您的教导。” “大商朝的基业不仅不会毁在孩儿手上,反而会越走越远。” 武庚掷地有声的说道。 因为儿时的遭遇,武庚比那种锦衣玉食,顺风顺水长大的皇子更加坚毅果决,也更加的一言九鼎。 “本宫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你的亲人也好,恩人也罢,你随意编造一个吧。” 笙歌淡笑着,武庚终究是长大了。 当然,也从当年那个被笙歌嫌弃的丑八怪变成了一个棱角分明的少年郎。 什么叫女大十八变。 明明是男大十八变好吗? “为何不让父王迎您为太后呢?” “两宫太后,也未尝不可……” 武庚自以为聪明的提了个意见。 笙歌无语,为什么就一定要把她跟帝辛绑在一起呢。 “太后这个身份太高大上,还是算了吧。” “就你的救命恩人什么的,编一个就是了。” …… …… 大商朝朝歌城商宫内突然出现了一个女子,年纪轻轻,是当今王上武庚的救命恩人。 据说,若是没有这一女子,怕是就不会有如今这个救民于危难的王上。 王上感念其恩情,尊其为义母。 于是笙歌又成了这大商朝特殊的存在。 不同于她身为妲己时的臭名昭著,这个时候她竟然有了信徒…… 有些百姓在武庚的忽悠下,感念她的大德,竟然为她立了生祠。 刚开始笙歌还有些不好意思,但在感觉到体内的力量随着信仰她的民众越多越来越强横时,笙歌欣然接受了。 能够强大自身,何乐而不为呢。 这是信仰之力。 怪不得那些大佬都要在凡俗界立庙供人祈福信奉呢。 有了收获,笙歌感觉自己这个任务世界越来越幸福了。 好吧,莫名其妙的幸福感。 …… …… 远在西岐的姜子牙简直是愁的抓狂,师尊口中预言必定败亡的商王朝如今蒸蒸日上,真真有几分中兴之势。 而西岐,这潜龙之所,平静的有些可怕。 他算出来师尊口中的明君指的是姬昌二子姬发,所以有心引导。 对方正值热血,自是被他激起了野心,但是还不等他们有所行动就被出卖,告发到西伯侯姬昌那里。 所以…… 大计划又失败了。 姬昌为防日长梦多,果断的将伯邑考立为了世子。 如今朝歌欣欣向荣,百官和民众拧成了一根绳,他是傻了才会找死。 新王武庚虽年少,但颇有贤明君王之相,行事也颇有章法,更有七窍玲珑心的比干辅佐。 最让他吃惊的是,少年帝王竟然还是个武能平叛的帅才。 大商中兴,已经势不可挡了。 伯邑考取得了新王的信赖,他何不趁机立伯邑考为世子呢。 姜子牙久无进展,便被元始天尊重新召回了山里,然后因行事不周,违反师命被逐出山门。 至于封神一事,更是被交给了门下其他师兄弟。 姜子牙从来都没有想过自己有朝一日会如此落魄,他本以为在西岐不被重用的日子就足够窝火了。 姜子牙也不知道自己究竟是抱着什么心理重新踏足朝歌城的,看着朝歌城百姓的安乐,姜子牙第一次怀疑师尊说的话就一定是真的吗? 意料之外的,他遇到了他的妻子马氏。 在他入职西岐西伯侯府后,马氏就自己回到了朝歌。 他知道,马氏不齿他背信弃义。 马氏跟在一位尊贵的女子身后,应该就是如今王上那位名满天下的义母了。 “子牙。” 马氏端庄的问好,就好似二人是最普通的点头之交。 姜子牙有些懊恼,但也有些羞愧。 若是当初他没有离开朝歌城呢。 若是西伯侯姬昌没有那么不屑他呢? 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封神大业不会因为姜子牙一人而停滞,新的人选已经动身在西岐,试图再一次搅弄风云。 在笙歌的授意下,武庚重新邀姜子牙入朝为官。 第三百七十九章想颠覆的苏妲己(四十四) (四十四) 笙歌虽有些不喜姜子牙的为人和品行,但不得不承认姜子牙的的确确是有些真本事在身的。 她不是这方面的行家,但姜子牙给了武庚,必然能够如虎添翼。 难不成如今的朝歌还比不得西岐吗? 再说了,经过这次的打击,姜子牙比之前多了些踏实,当然也更加现实。 经历过被抛弃,经历过被漠视,才会更加珍惜现在的一切。 反正是封神大业,原剧情中的姜子牙和现在接替他的人决斗不是最恰当了吗? 人尽其用,物尽其才。 姜子牙知道,此刻能够收留他的也只有朝歌城里。 姜子牙倒也没有藏私,他清楚他余生荣耀皆与朝歌城融为一体,休戚与共。 说实话,就连笙歌自己都没有想到她造作竟然将封神大事的执行者造作的下了山,成了跟她一个阵营的人。 想来,姜子牙不会让她失望的。 …… …… 元始天尊最近有些愁,这场关于封神的博弈,他好像看不到胜利的希望了。 弟子接二连三的下山,却始终取不得进展。 就连西伯侯姬昌,这个本该死了让位给姬发的人依旧活的好好的。 他知道天机乱了。 当日他给姜子牙的预言师好像都失效了。 也不对…… 姜子牙的的确确困顿了一段时间,如今封侯拜相风光无两。 只不过,令姜子牙困顿的是在西岐的日子,风光的却是注定败亡的商王朝。 一切都乱了。 姜子牙是他选中的最适合操持凡俗界封神大事的人,只是他一时恼怒,把姜子牙赶下了山。 如今却成了对付他的一把利器。 最让他觉得烦闷的事情是,曾经与他站在同一战线立志反商的女娲,竟然不声不响的闭了死关,坚决不再插手封神一事。 呵…… 他有些搞不明白女娲的想法,当初最积极的不也是她吗? 毕竟当初帝辛写在女娲庙的那首诗,使得女娲在圣人间徒添了笑料。 难不成,时过境迁,女娲连这件让她恼羞成怒的事情都忘了吗? 闭关? 不就是怕他上门谈话吗? 呃,若是女娲在此,怕是就要喊冤了。 她虽然不再插手,可是不意味着就要胆小怕事心虚的躲起来啊。 她之所以闭关,是在调息时发现竟受了内伤,不得不闭。 唉…… 元始天尊从来都没有想过他筹划已久的封神大事竟然因为一只九尾狐挫败成这样。 最可恶的是,帝辛竟然把大商那颗传承了数百年的丹药给了妲己。 非圣人出手,根本不能令妲己现出原形。 可他堂堂元始天尊,难道要去对付一只小妖吗? …… …… 不知什么时候,朝歌城开始疯传起一条流言,说作恶多端的妲己娘娘并没有死,而是金蝉脱壳,换了具身体重新活了过来。 如今王上的义母就是曾经的妲己娘娘。 这条流言刚刚出现的时候,无数人嗤之以鼻。 王上的义母大仁大义,岂是妲己那红颜祸水能够比得了的。 可,流言愈演愈烈,说的有鼻子有眼。 恰巧,朝歌城遇到了百年一遇的大旱,这样一来使得那条传言更加可信。 为笙歌立下的生祠一个个被砸倒,笙歌的修炼也被迫停止。 呵,她等了这么久,终于在她身上做文章了。 看来元始天尊派下山主持封神的弟子一个不如一个啊。 五年的时间无寸进就罢了,竟然还想出了下毒让西伯侯姬昌早死的阴毒法子。 大难不死被救下的西伯侯想到了姜子牙当初预言师中的明君…… 这是那些谋士等不及想除了他,辅佐他的二子上位吗? 没有人想死。 就这样一步步,西伯侯竟然被迫到了武庚的阵营。 偌大的西岐唯余姬发苦苦支撑,但在朝歌大军的攻势下节节败退,溃不成军。 那盘棋,终究还是散了。 如今的大商,海清河晏,国泰民安。 这场来势汹汹却很是奇怪的大旱,怕是又是那些人得手笔吧。 不过,这不重要了。 这盘棋,她最终还是颠覆了。 至于妲己身上的恶名…… 嗯,这场大旱也许是一个彻底洗刷恶名的契机。 说不定,她还得感谢元始天尊呢。 “母妃,你怎么一点儿都不着急?” 武庚犹如热锅伤的蚂蚁,来来回回走着。 可流言的中心人物却在惬意的喝着酒,吃着肉,时不时还眯着眼睛回味一番。 这究竟是谁的劫难。 “着急有用吗?” 笙歌挑挑眉,一脸无辜的说道。 既然无用,为何要着急呢,再说了,她心中已经有了盘算。 “就算要死,也得做个饱死鬼啊。” “据说饿死鬼是投不了胎的。” 笙歌的一本正经让武庚一噎。 死…… 流言发酵到这种地步,甚至越来越多的佐证出现,就连他的王位都开始被人质疑来的不明不白。 难道那些叫嚣的最厉害的人忘了曾经他是被他们推着走上了王位吗? 说什么他身份卑贱,殷洪殷郊两位嫡皇子还在世,他不配这个王位。 …… …… 难道一句不明不白,身份卑贱,就能够抹杀了他继位六年来的辛苦付出吗? 难道这些人就没有看到六年的时间,大商朝发生了怎样翻天覆地的变化吗? 也许是安稳太久了吧。 一心想当个明君,名流千古的武庚有些心凉。 “武庚,你只需做到问心无愧。” “你得明白,什么是盖棺定论,明君可不是由这么些煽风点火的人能够决定的。” “这几年,你做的很好,母妃很满意,你成长的比母妃所希望的还要好。” 笙歌亲眼见证了武庚的蜕变,也亲眼目睹了武庚继位后收拾烂摊子的焦头烂额。 可是,一桩桩一件件,武庚都做的很好。 把一个满目疮痍,民不聊生的的大商朝打造成了一个国泰民安的盛世。 唯有西岐犹如皮癣,去也去不掉。 “武庚,该让西岐见识一下我朝歌的战力了。”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那些人该出来震慑一下世人了。” 笙歌声音果决,有些人不狠狠的把他打到尘埃里再也抬不起头就根本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第三百八十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一) (一) 不是说妲己娘娘喜食青壮年的人心吗? 她就让那些愚昧之人看看她把这些精挑细选的青壮年培养的何等强大。 不是说妲己娘娘骄奢淫逸肆意兴建庄园吗? 她就让所有人看看那些豪华阔绰的庄园下究竟是怎样一个庞大的军事基地。 嗯,破解流言的法子永远不是你口干舌燥的解释。 因为没有人会听。 人们只会听,只会看,自己想要听,想要看到的。 既然如此,那么她也不白费口舌。 强势打脸,强势让所有人不得不听,不得不看。 解释那么多干嘛,非但浪费口水,还会让人觉得是在欲盖弥彰。 得不偿失…… 这种傻子事情,笙歌拒绝去做。 “母妃是打算动那些人了吗?” 那些母妃亲自指定计划章程训练出来的人,他一直都非常清楚。 那会是一支强大到所向睥睨的队伍,足以让所有人震撼。 “武庚,你我母子给西岐的机会已经够多了。” “如果再退缩,会让人觉得我们胆小怕事。” “就这一次,彻底的灭了西岐,让这盘棋再也没有盘活的余地。” 笙歌眼睛微眯,狠辣尽显。 “都听母妃的。” 武庚想都不想的应了下来。 “这段日子我应该不会在朝歌,我去处理些私事。” “最后一场仗,你亲自到前线去主持。” “就让世人看看,究竟谁才是真正的天命所归。” “记住把我为你寻觅的那些能人异士带上,以防别人耍阴招。” “别忘了,还有姜子牙。” 姜子牙的光芒越发显眼了。 有姜子牙在,最起码不用担心军心,不用担心叛徒。 姜子牙跟她一样爱忽悠。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她就不信节节败退的遭受了无数挫败的姬发还能如剧情中一般耀眼。 恰好,她的武庚光芒四射。 武庚识趣的没有问笙歌准备做什么,他清楚,母妃不想说的,没有人能够问出来。 不论是他,还是父王。 这几年来父王真真是清心寡欲,还走上了一条修炼之路。 …… …… 大军开拔,打响了最后一战时,笙歌也找上了女娲。 打不过,她也要光明正大的打一场,清楚自己的差距。 否则,就这么离开这个世界心有不甘。 当日被救,她一直都心忧。 这一场不打,她心难安。 “……” 女娲有些头疼…… 她的内伤还没好彻底,这位姑奶奶怎么就又找上了门。 还公平比试…… 别闹了,打死算谁的? 妲己,她从不忌惮,但她忌惮当日救下妲己的那个人啊。 她必须得承认,她不如那个人。 他们几圣人也算是与天同寿,功参造化了,可却做不到踏出这方世界。 她认输,行不行。 显然是不行的,因为妲己已经冲了上来。 哪怕女娲心有顾虑,笙歌却依旧不是对手。 笙歌遍体鳞伤,却也酣畅淋漓的走了。 好吧,乍一看,她好像就是来贱兮兮找到的。 …… 回到朝歌城,修养了数日,武庚也带着大军班师回朝了。 大胜…… 西岐再也没有了翻身的余地。 因着这场毫无瑕疵的大胜,使得流言渐渐有了偃旗息鼓之势。 关于那两年,笙歌造作出的谣言,也不攻自破。 民众犹豫了…… 妲己娘娘是作恶,可也幡然醒悟,造福了百姓,他们该如何是好。 机智如笙歌,怎么会给这些人犹豫的机会呢。 百年一遇的大旱没了,天降甘霖…… 妲己娘娘死了…… 嗯哼…… 你们不是在骂本小仙女吗?也不知道骂着本小仙女却享受着本小仙女的恩惠是种什么心情。 不想感恩,也必须得感恩。 …… …… 武庚和帝辛四目相对,坐在寿仙宫中。 谁都没有想到,妲己竟然是以这样的方式。 这是二人第二次如此颓丧。 武庚不是没有想过牺牲母妃,奠定他的千秋大业,可是他无论如何都下不了决心,所以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 可是,没想到母妃竟这样果决,没有与任何人商量。 天降甘霖,破了圣人的布置,然后彻底死了。 不会再复活,也不会再简单粗暴的揍她一顿。 笙歌把妲己的内丹留给了帝辛,这是妲己唯一能够留给帝辛的东西。 帝辛惦念的从头至尾都是真正的妲己,她该给他留个念想。 至于她的便宜儿子,她自问已经仁至义尽了。 几年来,他们培养出的母子情分终究稀薄。 不过,任务终归是完成了。 …… …… 时光荏苒,白驹过隙,大商朝在武庚的治理下蒸蒸日上,这个古老陈旧的朝代再一次焕发出新的生机,就好似还有无尽的岁月,无尽的荣光。 一切都未结束,一切都才开始。 …… 笙歌回到现实,长长的舒了口气。 这种长得美又能打的美人儿果然不好做,这个世界每一天都得精心筹谋。 累死小仙女了。 幸亏是只九尾狐,如果是人的话,笙歌怕是会早生华发。 没看到武庚年纪轻轻就有了抬头纹吗? 这种一步三算的事情果然不是人干的事情。 别人是智多近妖,她是直接成了妖。 笙歌并没有太多的感概,与女娲那一架打的酣畅淋漓,哪怕她输了,哪怕她遍体鳞伤,那她真的很畅快。 所有的憋屈也好,不满也罢,就那么消失了。 好吧,这样看来打架才是最好的发泄方式。 “一一。” 笙歌终于有了心情呼唤这个神经兮兮的辣鸡系统。 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不靠谱的。 说好的主角光环呢。 被女娲揍的时候,怎么不见辣鸡系统大显神威救了她呢。 “一一,如果……” 笙歌有些不知道该如何组织语音。 “你是想问大圣会怎么样吧?” 辣鸡系统也有突然灵光一闪的时候。 比如现在就变得聪明了。 “笙歌,个人有个人的造化,你且不必忧心。” “既然迈出了那一步,那么就证明是有迈出的勇气和决心的。” “强者之路,本来最重要的就是信念和强者之心。” “一个天道临身,几乎要化天道继而超脱的怎么会如此轻易被打倒。” “夜帝虽强,可他终究卡在了那一步,所以他的话不必尽信。” 第三百八十一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 (二) 笙歌在脑海里自发脑补了一代大佬,双手背着伸手,抬头仰望星空,背后是无边无际夜幕,深沉而又装逼的说出来放在那段话。 emmmm…… 不得不承认,一一刚才的语气有些深沉啊。 差点儿吓到了笙歌这个小怂货。 也不知道夜帝若是知道了一一对他的评价,也不知道会不会一时刺激,奋起修炼,然后莫名其妙的突破了。 哈哈哈…… 到时候,一一这个辣鸡系统就有的玩儿了。 嗯,就这么干。 等下次直播的时候,第一件事情就是告状。 这个辣鸡系统,她不需要。 其实,在笙歌看来,夜帝一直是直播间里的大佬,不仅多金还还是个百科全书式的人物。 天大地大,就好似没有夜帝不知道的事情。 对了,差点儿忘了,她直播间里还有另外一个大佬。 没有名字…… 帅不过三秒的那种。 还问她是谁? 就不告诉你,就不告诉你…… 想着想着,笙歌竟然没控制住自己唱了出来。 强者之心吗? 大圣那颗彪悍的心,哪里需要她担心。 这就好似一棵小草在担心着一颗参天大树接受的阳光雨露够不够。 呵呵哒…… 再不想承认,她也得有自知之明,她得大圣真的不是一个层次的。 相遇是幸运,得见的缘分。 大圣从不是那种能够被打倒的人,她这是在庸人自扰。 压在笙歌心头的那块儿重石,消失了。 …… …… 许是因为在上个直播世界压抑的太久,每天需要算计的东西太多,回来之后的笙歌觉得一切都是美好的。 就连母上大人催婚的那张脸,都变得可爱了。 神清气爽,无事一身轻。 这一次回来,是笙歌有史以来心态最好的。 没有纠结,没有压抑。 当然,没有一一那个扫兴的家伙一直在提醒她该去主播了,一切就更美好了。 呵,辣鸡系统就会扫兴。 笙歌算是看明白了。 “一一,这次你为什么没有给本小仙女保证什么又美又能打?” “难不成下一个世界连你都觉得一言难尽了?” 习惯了一一每个世界直播之前都会刷一波存在感,一一突然变得低调,笙歌反而有些不安。 有点儿觉得她是不是在羊入虎口。 “不,下个世界很欢脱。” “你可以称之为圆梦之旅。” 一一端正态度,一本正经的说道。 笙歌:(_) 梦想…… 梦想在某种程度上可以无限接近于执念。 本小仙女是个没有执念的人啊。 女娲对心魔火都引不出她的执念,说明她清心寡欲。 小仙女棒棒的。 没有梦想。 什么生活不只有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的田野,笙歌是不信的。 呵,还有远方的苟且 本小仙女是条没有梦想的咸鱼。 唯一勉强算点儿梦想的就是想把大圣揍得哭爹喊娘了吧。 可是,她也有自知之明。 梦想和幻想还是要分的清的。 呃…… 不要告诉她,一一这个辣鸡系统真的要让她揍得大圣哇哇哭…… 不要,小仙女是拒绝的。 她的求生**还是十分强烈的。 笙歌紧紧的抓着自己的沙发,生怕一一一时凑不要脸一脚把她踹进下一个世界。 活着不好吗? 为什么要去找死。 本小仙女真的不想去见大圣。 心虚也好,害怕也罢,她就是不想去。 还没有去,她就已经能够想象到她面临的是什么生活。 暗无天日,一直挨揍。 呜呜呜…… 事实证明,还是一一想的太简单了。 一一倒也没有与笙歌掰扯什么大道理,一反常态简单粗暴的连人带沙发,一脚踹进了直播世界。 她应该是穿越史上最秀的穿越者了吧。 毕竟带着沙发从天而降,足够另类。 …… …… 熟悉的眩晕感,可是对于笙歌来说,再眩晕都比不过心中的绝望。 人生还能活的凄惨些吗? 落地…… 笙歌真真如一条咸鱼,趴在沙发上一动不动。 未来的生活,已经注定,那她还是歇歇吧。 咸鱼翻身,还是咸鱼。 …… 日映岚光轻锁翠,雨收黛色冷含青。 清风拂面,云雾翻涌,花草相间,朦胧飘渺,甚是神秘。 笙歌也不知自己在沙发上瘫了多久,知道天色渐晚,夜风微凉,肚子咕咕叫,笙歌才爬起来。 直播间里早就说的热火朝天,而笙歌十分无聊的开始爬楼,深藏功与名,做一个完美的潜水党。 啊,她成了一只猴子。 不是咸鱼…… 莫名有点儿失望。 笙歌有些怀疑是不是一一对精怪有偏见,作为一只有神智的猴子,注定又是一个妖。 猴妖再美,能美的过九尾狐吗? 笙歌对猴子的颜值是不抱希望的。 据说,猴子是人类未进化完全时的模样,人类都有大丑比,何况是猴子呢。 天气说变就变,零星的雨点从天空中落下,笙歌发挥着自己大力士的优点,把沙发扛在自己肩膀上朝着最近的山洞走去。 真是没想到,她随手一抓带来的沙发竟然会改变她的生活质量,难不成让她像真的猴子一样,风里来雨里去,树上石板,睡哪儿都行吗? 山洞很大,但也很简陋。 笙歌把沙发放在山洞的一脚之后,开始出去摘果子饱腹。 她倒是想吃一顿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但是,谁让现在条件不允许呢。 她怕自己一把火烧了山。 在盈盈水光中,笙歌也看到了自己这次的长相。 桃子形的面庞,长长的黄色的毛发,眼睛亮亮的,有些可爱。 笙歌下意识的与大圣做对比,好吧,的的确确是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若说大圣的颜值在猴子中是顶尖的,那么她就是铺地的。 现在就连颜都比不过大圣了,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呢。 笙歌一口一个果子,恨恨的咬着。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山中的夜晚寂静而又热闹。 笙歌用了些杂草树枝堵上洞口,以防有其他动物跑进来。 之后,便开始接收剧情。 这次的剧情,十分简单,原主更是简单的连名字都没有。 一个无名的猴子却立下了一个牛气哄哄的心愿,要做这花果山的王。 第三百八十二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三) (三) 你没看错,就是花果山。 一个连名字都没有的野猴子,竟然还想抢大圣的位置? 小可爱,活着不好吗? 为什么非要找死。 大圣那样的人,像是会屈居人下吗。 别闹了。 她还是老老实实当咸鱼吧。 笙歌听着山洞外雨滴落下的声音,窝在柔软的沙发上,高贵冷艳的思考着人生。 野猴子给的剧情也叫剧情吗? 除了知道这是花果山,除了知道想做猴王,其他一概不知。 一一还真是堕落了,竟然连这种不入流的任务都开始接了。 一一:→_→ 不入流吗? 呵,也不知道刚才是把哪个怂货一听任务就吓成狗。 “一一,我能问下这是大圣那个花果山吗?” “一一,大圣现在是不是还在吸收日月精华,天地灵气,还是个石头。” “想要破石头而出,还得百八十年啊?” 笙歌难得摆出了求教的姿态。 大圣是巍巍大山,笙歌连攀登的**都没有。 “不知道啊。” 一一格外无辜的摊了摊手。 “呵呵……” 笙歌翻了个白眼,信你才有鬼了。 认真思考一下,笙歌觉得自己还是有被拯救的可能性呢。 怎么可能好巧不巧的正好碰到了大圣,再说了如果这个时候大圣已经成了美猴王,大不了她换座山。 然后把那座山改名叫花果山20就是了。 她就是这么凑不要脸。 当然,如果大圣还是块儿石头,她怕毛啊。 哼哼哼(ノ=Д=)ノ┻━┻ 到时候诞生在花果山的大圣还是得老老实实喊她一声大王。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现在都不需要来说明直播世界的情况了吗?难道当了猴子真就牛气冲天了? 主播:画重点,认真听。这里是花果山,本小仙女这次的直播任务是当猴大王。 泠泠七弦上:是我以为的花果山吗? 灯火阑珊处:突然想给主播点赞,第一次见这种上赶着找死还这么积极的。 北城南笙:主播常说,种族不同,不能相恋,必遭天谴……主播,你是为了追到大圣,然后大义凛然的变成了猴子吗? 浪九九:就是,这次主播还能说出种族不同的话吗…… 笙歌撇撇嘴,翻了个白眼。 她是得有多想不开才会跟一个揍的她天昏地暗的人相恋。 笙歌满脸都写满了拒绝。 …… 夜越来越深了,笙歌打了个哈欠,搂着一颗大桃子沉沉的睡了过去。 桃子对猴子的吸引力是毋庸置疑的。 天亮后,笙歌废物利用,给自己造了身粗糙衣裳,穿在身上四不像。 可是,身为一个人,原谅她实在做不到光溜溜的到处跑。 那一身猴毛给不了她安全感,总觉得是在一丝不挂的裸奔。 笙歌揪了揪自己的衣裳,别别扭扭的走出来山洞。 太阳高悬在天空,却不觉炎热,雨后的山间格外雅致。 笙歌漫无目的的在深山中行走着,这次的剧情给不了她任何的帮助,所以,她想知道的,都必须亲自去看看,去问问。 许是披上了衣裳,所以让她在这座大山有很是另类。 时不时会有调皮的猴子跑过来揪揪她劣质的衣裳,然后一脸嫌弃的跑开,拒绝与她交流。 笙歌:难道这年头穿衣服都有错了吗? 成了猴子,笙歌自然能够听到漫山遍野的动物说话,叽叽喳喳,但是却没一句有用的。 不对,也不算是全然没有收获。 最起码如今的猴族还是群龙无首,等着她去当山大王。 哈哈哈,也就是说,她跟大圣并不处在同时期,莫名兴奋怎么办。 抑制不住的想要大笑三声,以示庆贺。 想要当猴王必然就要有猴子们的支持,只可惜也不知是她长得丑,还是因为她穿着衣裳,反正猴子们都对她爱搭不理。 就算笙歌跟猴子们打赌说谁穿过水幕,谁就是王,都没有人理她。 笙歌有些傻眼,这跟她想象中不太一样啊。 emmmmm…… 笙歌觉得这种怀柔的方式可能不太适合她。 先礼后兵,小仙女决定揍遍全山无敌手,不仅仅要当猴王,她要做火锅山的山大王。 笙歌壮志凌云的想着。 以她现在的本事,揍猴子,揍野猪,揍野狼…… 凡是动物,她都没有问题。 可是,她好像缺少一把神兵利器。 就像大圣的如意金箍棒,哪怕最开始的如意金箍棒并算不上天地顶尖法器,可随着大圣的不断强大,如意金箍棒早就不能同日而语。 说句丧气的话,她不仅是大圣的手下败将,还打不过如意金箍棒。 没错,她就是这么丧,这么没用。 好吧,神兵利器可遇不可求,再说了她就算想去抢大圣的如意金箍棒,她也奈何不了东海龙王啊。 她这个人,在大场面,永远逞不了威风。 确定自己靠着寻常方式融入不了猴群,笙歌也就打定主意靠着自己的拳头称王称霸了。 笙歌先是壮着胆子挑战了花果山其他族群的王,然后当着所有猴子的面,一拳砸开了花果山的一块大石头。 “你们为什么不拥护我当王呢?” 笙歌居高临下终于问出了这个问题。 “因为你丑。” “因为你奇怪。” “因为你是只母猴子。” …… …… 七嘴八舌,听得笙歌一阵儿头大。 丑…… 奇怪…… 母猴子…… mmp,这都是些什么理由。 难不成猴子的世界都有男女歧视了? 这是不对的。 “丑又怎么了,本王拳头硬。” “拥护我称王的出列,不拥护的……” 笙歌狰狞的笑着,骨节分明的手指不断作响,颇有些恶霸的感觉。 识时务者为俊杰,贪生怕死可是整个自然界的良好品行。 更不要说,在动物界,弱肉强食表现的更加明显。 在笙歌不废吹灰之力的揍怕了那几个刺头之后,笙歌在花果山称王了。 呃…… 按理说,她现在已经完成任务了,可是为什么还不让她走呢。 笙歌觉得辣鸡系统一一不是掉线就是偷溜了。 不是说好直播任务是让这只野猴子当王吗? 她现在不算王吗? 笙歌有些疑惑。 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又被坑了。 第三百八十三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四) (四) 笙歌扪心自问,她现在已经算是超额完成任务了。 野猴子想当猴王,她现在都是山大王了,可是一一为什么还不带她走? “一一,一一……” 笙歌一遍遍不厌其烦的呼唤着一一。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作为一个小怂货,自然要搞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 在笙歌已经失望的时候,脑海里突然又多出来一幕幕画面。 嗯,画面她一点儿都不陌生。 旌旗蔽天,天兵天将遮云蔽日,一场场战斗昏天暗地。 笙歌有些懵逼,为什么突然要让她看大圣对抗天兵天将时的场景? 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吗? 笙歌心头一跳,不详的预感好像更加强烈了。 “这本就是野猴子脑海中的景象,所以它也以为这才是真正的王。” “打遍天下无敌手,威风八面,无往不胜。” 神出鬼没的一一千呼万唤使出来就给笙歌带来了一个噩耗。 那些修饰词,笙歌并没有在意。 她关注的是第一句…… 野猴子脑海中的景象…… 也就是说野猴子亲眼看到了大圣如何威风,如何多抗天兵天将,然后又死在了花果山与天庭的对立之中。 所以,她脑海中记得的就是大圣作为美猴王时时何等气势。 “然后呢?” 笙歌有气无力的问道。 她已经,也许大概可能知道她会遇到大圣了。 “然后?” “然后自然是你这样的王不符合原主心目中的想象啊。” 一一一本正经的答道,假装根本没有看到笙歌的一副咸鱼样。 老天,求放过。 她没有大圣的本事,也复刻不来大圣那跌宕起伏的一生。 大闹天宫什么的,笙歌有贼心没贼胆,同样也没能力。 如果天宫让她养马,看蟠桃园,她绝对老老实实兢兢业业。 当然,如果有可能偷烤个马肉,偷摘颗蟠桃,日子就更加美好了。 “少女,努力吧,人家看好你呦。” ≡ ̄ ̄≡ 笙歌颇有些无语,这可不是看好不看好的问题。 再说了,以她平庸的资质,就算天庭缺养马的也不会看上她啊。 所以,她跟天庭貌似是起不了冲突的。 不做这个任务,可以吗? 大圣是看不上弼马的官职,要做齐天大圣。 而她呢…… 无论是放马的还是看蟠桃园的都看不上她。 本来就没有可比性,还妄想着与大圣一般威风。 野猴子,你野心不小啊。 →_→ “一一,你为什么不叫人家小仙女了。” “你是不是不爱人家了?” 笙歌日常一皮,苦中作乐。 “你莫不是忘了这个世界其实是有小仙女的?” “想做小仙女,那就努力修炼吧。” “看好你呦,野猴子。” mmp,如今连少女这个称呼都没了。 “一一,你是不是外面养了别的猴子?” 笙歌不忿的追问道。 可素来神出鬼没的一一,竟然又消失了。 笙歌百无聊赖的窝在沙发上翻来覆去,深觉这个任务就是个大坑。 她总觉得一一是故意让她来挨揍的,从没见过如此厚颜无耻的系统。 呵,系统。 既然走不了,笙歌顿时觉得如此简陋阴暗的山洞配不上她高高在上的山大王身份。 本来她想着,当了大王就能走,所以根本没想着去改善生活水平。 如今走不了,就应该去发现水帘洞了。 身为猴王,笙歌觉得她有责任有义务带领整个猴族获得更好的生活。 当然,大闹天宫,撕毁生死簿这样的事情就不要找她了。 在社会主义旗帜下长大的小红花,热爱和平,也捍卫和平。 大家都是朋友嘛,有什么不能商量着来的。 笙歌凑不要脸的想着。 (w`) …… “昨夜本王入梦,梦中仙人指点,说在这水幕之后有一洞天福地,有花有树有石房,可遮风挡雨,不惧霜寒,霞光祥瑞,美不胜收。” 笙歌坐在她独一无二的沙发上,神神叨叨的说着,颇有几分指点江山的意味。 一派白虹起,千寻雪浪飞;海风吹不断,江月照还依。冷气分清障,馀流润翠微;潺名瀑布,真是挂帘帷。 众猴子:这怕不是个智障吧。 可是碍于笙歌的拳头,谁都不敢质疑。 水流湍急,飞天瀑布,大王不会是想让他们都被淹死吧。 “你们不信?” 笙歌发现,凡事遇上她,画风总会变得诡异。 在剧情里,这群猴子不是应该欢欣鼓舞,抓耳挠腮着急的想要进去吗? 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偏偏就成了智障了? 哼,别以为她看不懂这样的眼神。 笙歌也不欲多言,事实胜于雄辩,与其神神叨叨的跟这群猴子讲道理,倒不如直接进去,让这群猴子知道她所言非虚。 笙歌纵身一跃,穿过瀑布。 “大王死了,大王死了……” 穿过水幕,轰鸣的水声之下笙歌还能隐隐约约的听到身后那群猴子的嘶吼声。 emmmm…… 她为什么听出来兴奋。 笙歌很是怀疑,这群猴子是不是还想敲锣打鼓,恭送她去世? 虽说她之前这个猴王做的很是不称职,除了揍人就窝在那个山洞不出来。 笙歌随意折了一枝花,重新跳出水外。 “本王没死呢。” 笙歌嗅了嗅花香,贱兮兮的说道。 “这里面的确有座洞天福地,你们爱信不信。” “信的随我前去,不信的就继续留在外面,反正里面地方有限。” 笙歌话音落下,便有稀稀拉拉的几只猴子站在了笙歌身后。 不需要怀疑,这几个都是被笙歌揍趴下过的。 无论在哪里,崇尚强者都是本性。 有一就有二,心念转动间,其他猴子也陆陆续续的跳了进来。 欢呼声,雀跃声,不绝于耳。 待这群猴子各自占好地盘之后,笙歌站在石台上,清了清嗓子,居高临下的开始训话了。 “我是谁?” 笙歌想的很清楚,既然走不了,那就坐稳猴王的位置。 千奇百怪的答案…… 丑猴子…… 奇怪的猴子…… 母猴子…… 听到这些回答,笙歌郁卒。 (_)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这群猴子的重点永远是在美丑公母上? 第三百八十四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五) (五) 果不其然,不仅人类分美丑,就连猴子都开始注重美丑了。 换句话说,也许颜值的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 人类不断进化,都不能解决颜狗的属性。 “我是谁?” 笙歌耐着性子,笑得愈发和煦,但脚下踩着的大石头却出现了裂缝。 本小仙女的耐性真的不好啊。 (ノ=Д=)ノ┻━┻ 想揍猴…… 她觉得,她当了猴王,日复一日揍猴子也未尝不可,谁让她也是被猴子揍过的人呢。 让人记忆犹新的,永远都是被恐惧支配的日子。 那些被笙歌揍过的猴子,是最先反应过来的。 “王。” “你是我们的王。” 在一堆千奇百怪的回答中,这个答案最让笙歌满意。 果然,挨揍才能让猴子变得听话。 所以,笙歌决定从明天开始每天寻些猴子练练手。 “真乖。” “你们呢?” “难不成又忘了我是猴王了吗?” 笙歌笑意盈盈,但满脸的毛发,让这笑容看起来多了些恐怖。 求生意识强的不只是人,还有猴子。 “大王……” 陆陆续续有人向笙歌问好。 她必须得在这群猴子的脑海深处立下一个清晰的概念。 她是猴王,任何妖艳贱猴都不能代替。 明确了自己的身份,笙歌大手一挥解散了训话。 但这群猴子水深火热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自那日后,笙歌每天的生活除了揍猴子,就是每天跳出水帘洞找块儿大石头晒太阳。 石头那么多,鬼知道哪个是大圣。 笙歌现在已经有一种混吃等死的心态了,反正注定要遇到大圣,那就好好珍惜没有遇到之前的生活吧。 把花果山的大石头挨着躺了一遍之后,笙歌选择了最舒坦的一块儿。 她做的猪八戒,做过九尾狐,自是清楚身为妖修如何修炼。 这块儿大石头不仅躺着晒太阳舒服,修炼起来也是事半功倍,进益明显。 于是,那块儿大石头就成了笙歌的心头好。 晒晒太阳,修炼修炼,然后再啃点儿水果。 如果有猴子问她,躺在铺满水果的石头上睡觉是什么感觉…… 一个字,那就是爽…… 笙歌觉得照这种速度修炼下去,也许她是可以得道成仙,位列仙班的。 嗯,不遇到大圣,一切都好说。 …… 时光如白驹过隙,山中岁月计算不清。 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猴子们精挑细选孝敬她的水果开始减少了…… 呃…… 明明她真的铺满了整个石面的。 哼(ノ=Д=)ノ┻━┻ 一定是花果山中有不识好歹的其他动物偷吃了她的水果。 该揍…… 于是笙歌发挥了自己山大王的权利,开始全力缉拿偷水果的小贼,但查来查去一无所获。 总有小贼惦记本仙女的水果。 花果山灵气充足,洞天福地,产出的水果自然也是鲜嫩多汁,酸甜可口。 就连她这个食肉动物,都不惦记着吃肉了。 查不到小贼没关系,大不了以后水果她随身带着。 一天,两天…… 沉寂安静而又富有灵气的大石头突然躁动了。 巨大的石头炸裂,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滚了出来,见风就长变成了猴子模样。 目运金光,射冲斗府。 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笙歌有些傻眼,千选万选,她怎么就眼瞎的选了块孕育了大圣的石头呢。 是她运气不好…… 还是她眼光太好,知道这块儿石头不简单。 修行数年,抵得过其余精怪修行几十年。 …… …… 金光惊动了凌霄宝殿的众仙家,经千里眼顺风耳查探后具禀“下界金光所在之处,有两只猴子。” “一只修炼将有所成,一只乃是仙石孕育。” 就这样,在笙歌还一头雾水的时候,她就在天庭的大佬面前挂上了名号。 不是说好只看大圣吗? emmmmm…… 现在逃开还来得及吗? 万一以后大闹天宫,玉帝和众仙家会不会把她当做同伙? …… “你为何后来不放置果子了呢?” 大圣的声音此刻是清脆的,亦是带着不谙世事的纯粹。 简而言之,萌萌哒。 笙歌看着挠着脑袋,眨巴着水灵灵眼睛问她话的大圣,瞬间觉得自己的小心脏有些承受不住了。 原来大圣还有这么可爱,这么萌的时候啊。 怎么办,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体内老阿姨的熊熊之火了。 乖,过来,让小仙女亲亲抱抱举高高。 笙歌这种颜狗,对于美好的事物没有丝毫抵抗力。 如果不是脑海中一直有声音在不断的提醒她,这是大圣,是一棒子就能揍死她的孙悟空,笙歌怕是就会下手了。 “咳咳……” 笙歌清了清嗓子,让理智回笼。 大圣不愧是大圣,得天独厚啊,明明就是只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野猴子,可通身萦绕的灵气,比她这个修炼了好几年的还要浓郁。 扎心了,老铁…… “那是本王的果子,为何要给你。” 笙歌下巴轻扬,理所当然的说道。 她现在是花果山的王,大圣还是只刚出生的野猴子,有什么好怕的。 别怂,一个字就是干。 她还以为是花果山哪个不服气她当王的想要挑战她的权威,所以才会偷吃呢。 “本王倒想问问,不问自取便是盗,你偷吃的时候问本王了吗?” 鬼知道笙歌为什么在口口声声的强调她是王。 唉…… 哪怕做了再多的心理建设,笙歌看到大圣都会忍不住怂。 这种怂是刻在了骨子里的。 “你摘果子的时候,问过果子的意见了吗?” 大圣将了一军,反问道。 笙歌: 一点儿都不萌了。 她怎么能够因为大圣这萌萌的外表而忘记了大圣嘴贱手欠的本质呢。 “摘下来就是本王的。” “你是石头,还会吃东西……” “再顶嘴,就把你赶下山,这座山是我的。” 笙歌趾高气扬,一本正经的恐吓着大圣。 “……” 大圣觉得他好像有些听不懂,但又听懂了…… 这座山是面前这个讨厌的猴子的。 这个认知,让他有些不愉悦。 他天生地养,受日月精华,不知存在了多少岁月,可以说他才是那个实实在在见证了花果山的猴子。 第三百八十五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六) (六) 所以,他也知道,面前这只丑猴子很厉害。 呃…… 不想被赶走呢。 大圣眨巴着水润的眼睛,然后便面朝下躺了下去,脊背平平的。 (д`) 笙歌觉得自己的脑袋可能有些短路了。 大圣这是在干嘛。 莫名心慌慌啊,总觉得她是在作死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 “你……” 明明是石头,可为什么毛发却这么柔顺的,柔顺的她都想伸手摸一摸了。 打住…… 又跑偏了。 “你为什么不上来呢。” “你不是很喜欢躺在我的身上嘛。” “不要赶我走,好不好。” 大圣眨巴着清透纯澈的眼神,摇晃着细长的尾巴,声音干净可爱。 笙歌:(=Д=) 笙歌脸爆红,什么叫很喜欢躺在他身上…… emmmm,不要败坏本小仙女的名声,本小仙女躺的明明是石头,好吗? “我都把身上的灵气分给你了。” 见笙歌久久不躺下,小猴子自己爬起来,绕着笙歌一圈一圈的转着。 虽说他也不知自己诞生神智多少岁月,但见过的生灵屈指可数。 他在这山顶,鲜少有猴子或是其他动物爬上来。 “别转……” 终究笙歌还是没有遏制住体内的老阿姨之魂,对着这只可爱萌到极致的小猴纸伸出了魔爪。 嗯,果然跟她想象的一样柔顺光滑。 大圣以后身上的毛发可是会变身的,要不然她趁现在偷偷撸一把下来? 唉,要不直接剃干净算了,反正还要长的。 “本王可以留你在山中,但是你得听本王的话。” 笙歌拉着大圣毛茸茸的小手,笑意盈盈。 这个时候的大圣,怎么看都比以前可爱。 人们都说最美不过初见,可是为什么她更喜欢现在的小猴纸呢。 萌萌的,可爱的。 就是说话有些容易让人浮想联翩。 “有果子吃吗?” 这才是他最关注的事情。 “有。” “只要听话,想吃什么都有。” 笙歌分外有耐心,声音也是罕见的柔和。 本来想着趁大圣还没有法力无边战无不胜的时候狠狠的揍一顿,可是没有人告诉她刚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大圣这么萌啊。 萌的她心都化了…… 一切好商量。 至于揍不揍的,以后再说吧 “那我就听你的。” 大圣任由笙歌牵着他毛爪子,并不觉得有任何不妥。 面前这只猴子虽然丑还暴力,但是却跟他最亲近。 自他有了灵智,这是唯一一个终日守在他身边的猴子。 虽然丑了点儿,但是他可以接受。 笙歌可不知道大圣心中是如何评价她的,反正她此刻美滋滋的,犹如哄骗了小红帽的狼外婆。 “我这就带你去看看本王发现的洞天福地。” “你说过你要听本王的话。” 笙歌不放心的强调着。 她始终忘不了大圣是怎么样的不羁潇洒,也始终无法把面前这只萌萌哒小猴纸与大圣画上等号。 所以,她还是有些不安。 “嗯。” 大圣随意点了点头。 不能被赶下山,所以就要听话。 笙歌:(w`) 好萌…… 这么萌是犯法的,好吗? 笙歌带着大圣跳过了水幕,进入了水帘洞。 “这是本王发现的。” 笙歌犹如一个急需表扬的孩子显摆着。 大圣清澈如水的眼眸中突兀的浮现出一丝疑惑,熟悉的地方,熟悉的气息。 难道是他在这花果山山顶存在的时间太久了些,所以才会有这样的错觉吗? “大……” “小猴纸,来,本王给你介绍一下。” 大圣二字,差一点脱口而出。 笙歌的深思有些恍惚,如今她来了这里,来到了这个世界刚刚开始的位置。 难道她真的还能眼睁睁的看着大圣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吗? 五百年的压迫,五百年的孤寂,之后便是漫长的剧情,永无尽头的为佛之日。 笙歌表示,自己做不到呢。 可是,她又能改变什么呢。 难道真的以为恐惧之后可能会发生的事情就把大圣拘在在花果山,不外出拜师,不去学那通天的本事了吗? 到时候,大圣还会是大圣吗? 笙歌陷入了两难之境。 笙歌长长的叹了口气,感受到手心里的痒意,抬头便对上了大圣略显担忧的眼神。 素来,都是大圣护着她。 这一次罕见的,她先大圣一步,也比大圣强大了些,那就换她护着他吧。 如果,天道违背不了,五指山注定存在,那就压她吧。 反正这只野猴子期望中猴王的样子就是大圣的样子,那五指山压她也理所当然。 “来,本王给你们介绍一下。” “这是本王带回来的小猴纸,你们可不准欺负他。” 笙歌站在石台上,中气十足的说道。 任何族群都是有排外情况存在的,哪怕是猴子。 “大王,这只猴子真好看。” “就是就是,比大王好看多了。” “哎哎哎,我要给他生小猴子。” …… …… 笙歌脸黑,一群只关注外貌的猴子。 生小猴子…… emmmm,大圣是说睡就能睡了的吗? 不要命了。 “安静点儿,他是本王带回来的,谁都不准动。” “皮痒的,可以过来找本王操练。” 笙歌冷冷的睨了一眼众猴子。 闻言,众猴子蔫蔫的。 好不容易有一只好看的猴子,可偏偏被大王占了。 不开心…… 可是谁让他们的拳头又没有大王硬呢。 “你转转,看喜欢哪里,就选住在哪里吧。” 对这只萌萌的小猴纸,笙歌格外纵容。 () 大圣沉默不语,拉着笙歌径直朝一个方向走去。 “没有路了。” 笙歌看着不知在执着什么的大圣,凝了凝眉。 “有。” 说好听话的小猴纸,固执的说道。 “本王都把这水帘洞转遍了。” “回去,带你去吃好吃的果子。” 对于固执的熊孩子,笙歌觉得揍一顿是最合适的,可是无论如何,她也下不了手。 唉,她多善良啊。 明明大圣揍她揍的那么狠,她竟然还下不了手。 她真是一个善良的小仙女。 …… 浪九九:这真的是大圣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见过酷帅狂炸天的大圣,还真真没见过这么萌的。 第三百八十六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七) (七) 泠泠七弦上:莫名觉得萌化了。 北城南笙:只有我在想这段经历会不会成为大圣的黑历史吗? 果子? 大圣歪着脑袋,好吧可以先去吃好吃的果子,慢慢找路。 真的有路的…… 笙歌拉着大圣回到了她住的地方,偌大的石桌上已经摆满了各色各样的水果。 桃子,香蕉…… 大圣也不管不顾,一口一个,笙歌眼睁睁看着大圣身上的灵气在吃下水果之后又浓郁了许多。 呵呵哒,她千辛万苦的修炼,难道还比不上大圣吃水果吗? 总觉得这个世界的大圣开了外挂。 不用修炼,天地灵气都在不要命的往大圣身体里灌,偏偏大圣还不觉得有丝毫不适。 喂,灵气是不是搞错对象了。 明明她才是女主好吗? 也许是因为她吃的不够多…… 笙歌不信邪的也像大圣那样一口一个,可是,灵气非但没有见长,反而她自己都快要撑死了。 笙歌认命了。 大圣一定是天道的私生子。 …… “你自己选个地方住下吧。” 水帘洞极大,大大小小的房间可住下千百只猴子。 当然,最好的那个她占了。 谁让她现在拳头最硬呢。 大圣眨巴着萌萌的眼睛,似是听不懂笙歌在说什么。 下一刻,大圣变成了一块儿巨石,跟那块儿笙歌躺了无数次的巨石一模一样。 笙歌:Σ(っ°Д°;)っ 笙歌第一时间并没有来得及思考大圣为什么要变成一块儿巨石,她关注的是大圣为什么现在就能变换。 emmmm…… 明明是一只刚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野猴子,还没下山,还没去找菩提祖师拜师学艺呢。 她得缓缓…… 难不成这又是一个假的西游记? “小猴子,你还能变其他吗?” 周围太静了,笙歌清楚的听到了自己因为惊讶吞咽口水的声音。 巨石轻轻的摇晃了两下,似是在点头。 之后,巨石消失,变成了一颗桃子。 鲜嫩的桃子,看起来就很有食欲。 呃……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大圣好像无师自通了。 笙歌觉得自己的小心脏再一次受到了暴击,大圣本来就是大佬,如今开了挂,是不是如来都挡不住大圣崛起的步伐了。 …… …… 主播:你们谁能来解释下这是为什么吗? 浪九九:主角光环? 走路太浪会闪腰:基因突变? 泠泠七弦上:此处应有夜帝大佬。 我是个神棍:夜帝大佬受刺激,怕是又去闭关了。 带特产回家的蛙:许是轮回…… 主播:(#Д) 笙歌本以为夜帝在上个世界说的从头再来就好似是打网游等级清了,装备没了,两手空空重新来。 可是没想到是开了挂的。 主播:意思是,这是一个大圣? 带特产回家的蛙:按理说应该是这样。 得到答案的笙歌开始思考她揍大圣成功的可能性到底是多少。 既然一一说这是圆梦之旅,那她就圆圆梦好了。 嗯,她得让神棍选个吉日,把大圣揍得哭爹喊娘。 “小猴子……” “我有名字。” 清澈如泉水般的声音响起,大圣再一次变回了小猴子的模样,轻轻一跳,窝在了笙歌肩头。 呃,这么乖,她真的下不了手啊。 “孙悟空。” 笙歌只觉得耳边痒痒的。 这只猴子是不是知道的太多了。 无师自通法术,然后还知道本来的名字,这个轮回好像掺假了。 “嗯。” 笙歌点点头。 她还是习惯了换他一声大圣,而不是其他。 齐天大圣,独一无二的大圣。 “早些休息。” 笙歌把大圣从肩头抱下来,轻声说到。 其实,大圣总归是不一样的。 她穿越直播的第一个世界,让她拥有自保之力,且救她于为难之际的大圣。 唉,不愧是儿时的偶像。 小猴子歪着脑袋,皱着眉头,然后蓦地变为了巨石。 “你应该睡在这里。” 小猴子的声音满是理所当然。 笙歌在巨石上修炼了多年,小猴子早就习惯了笙歌的气息,甚至习惯了有这么一只丑猴子躺在他身上。 小猴子很清楚,他不讨厌这个丑猴子的味道和气息,他甚至觉得熟稔。 “……” emmmm,笙歌有些接受无力。 明知道这块儿大石头是大圣变得,她真的做不到心安理得的躺在对方身上。 皇上,臣妾做不到啊。 “你现在都破石头而出了,就应该像其他猴子一样择一个房间而居。” “我是王,怎么能够跟猴子同室而处呢。” “哼,本王还要不要猴王的威严了。” 笙歌很是有骨气的拒绝了。 巨石再次消失,呆萌的小猴子挠着毛茸茸的脑袋,似是在纠结什么大事情。 “我给你灵气好不好,就像以前一样。” “如果不行的话,我就抢了你猴王的位置,这样就可以同处一室了。” 大圣深思熟虑之后,一本正经的开口了。 笙歌嘴角抽搐,这样说,真的好吗? “你现在可打不过我。” 笙歌装了壮声势,气势汹汹的说道。 “打得过。” “如果不是我把灵气分给了你一些,你会更弱。” 大圣一本正经的回答着。 笙歌叹气,明明这么萌,可为什么说出的话却这么不讨喜呢。 果然,抢她人气的都是不讨喜的。 “本王说打的过就打得过。” …… …… 气势很足,结果很感人。 笙歌不愿意相信,她辛辛苦苦修炼了这么多年,竟然被一个刚从石头里蹦出来还没半天的小家伙给打倒了。 还败的这么凄惨。 这跟她想象的又不一样了。 她本以为这个世界,在大圣学成归来之前,她还是可以作威作福的。 事实证明,她想的太多。 说好的圆梦之旅呢,果真是骗子。 “我现在打败了你,是不是大王了。” “大王的话,你是不是就该听了。” 稚嫩的声音,却是无比的认真。 “你不能抢我大王的位置……” 头可断,血可流,大王位置不可丢。 她在这个直播世界的任务就是当猴王,如果现在就被大圣抢了去,她该找谁去哭。 笙歌在艰难而又努力的在捍卫自己大王的宝座。 “那就睡在一起……” 第三百八十七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八) (八) 几番商量之下,两人各退一步。 大圣不再变石头,而是占了笙歌一半床,至于猴王的位置,大圣一脸嫌弃的施舍给了笙歌。 呵,这么弱都能当猴王…… 啧啧啧…… 笙歌很是庆幸没有其他猴子看到她刚才委曲求全的模样,要不然她这个大王还有何威严。 “明明说好听本王的话。” 笙歌碎碎念,不断的在心里吐槽着。 呵,猴子。 不仅男人是大猪蹄子,大圣也是大猪蹄子。 “你是不是又不想要你猴王的位置了?” 外表呆萌,实际上依旧嘴贱手欠的大圣一本正经的说道。 “你不能离我这么远。” 大圣攥着笙歌的手,想要把笙歌拉的近一些。 笙歌:(#Д) 本小仙女都勉为其难的跟你同床共枕了,你竟然还不满足。 偌大的石床,一人占一半,井水不犯河水不好吗? 大圣真难缠。 笙歌真想底气十足的来一句不就是猴王吗,本小仙女还看不上呢。 “要不我还是变回石头你躺在我身上吧。” 闻言,笙歌愤愤不平的瞪了大圣一眼,长的这么萌,说话却这么扎心,是会被套麻袋的。 知道么。 笙歌磨磨蹭蹭的又像中间挪了一丢丢,两只猴子,有什么好矫情的。 她的母上大人养的两只小狗每天还朝夕相处呢。 呃…… 她这么形容真的好吗? 夜渐渐深了,半寐半醒间,笙歌听到了颇有些不确定的声音。 “笙歌?” 听到笙歌二字,笙歌吓的睡意都没了。 不是在叫本小仙女,本小仙女什么都听不到,本小仙女睡着了。 她给大圣说过她叫什么吗? 好像是说过,在辩机的世界,说完她就直接咽气了…… 笙歌只觉得有一只不安分的手,越过了她画的线,然后牵上了她的手。 (=Д=)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大圣。 登徒子啊,三更半夜吃母猴子的豆腐。 小仙女的手是想拉就能拉的吗? 事实证明,还真是想拉就拉,只要能打的过她。 毕竟她惜命,也舍不得把自己的手掰断。 不就是拉手吗,随便拉,只要不抢大王的位置,咱们有话好说。 笙歌作为一个小怂货,志气这种东西早就消失的干干净净了。 一夜无梦,笙歌在灵气的萦绕下,睡得很是香甜。 明明她没有打坐,没有修炼,可修为却在蹭蹭蹭的往上涨。 这可比她坐在石头上修炼还要神速。 原来这就是跟外挂大圣牵着手睡觉的好处啊。 不就是牵手吗,想怎么牵就怎么牵。 笙歌甚是没有节操。 …… …… “大王,小猴纸还只是个孩子啊,你怎么忍心这么早就下手呢。” “大王,您是要给这只漂亮的猴子生小猴子吗?” 一大早,笙歌还来不及吃些水果,她的房间外就堵满了猴子。 所有猴子都知道,她跟大圣同床共枕了。 她的清白啊。 明明什么都没有做,却偏偏担了污名,小仙女不开心。 要不然她直接把大圣给睡了吧,坐实流言。 还是算了吧,她还想好好活着。 大圣还是适合放在神坛,而不是把他留在身边。 emmmmm,天天被揍,谁能受得了。 不喜欢挨揍…… “孙悟空。” “嗯?” “孙悟空。” 大圣正色纠正着猴群对他的称呼。 他是孙悟空,也是齐天大圣。 有些事情他记得,有些事情暂时忘记,但终究会想起。 一步步来,他不着急。 “大王,为什么它的名字比我们好听呢,我们就是翠花,二狗子,小草……” “就是就是,大王,您偏心……” 三个女人一台戏,几百只猴子搭了无数太戏,你一言我一句,叽叽喳喳,笙歌听得头都大了。 这群猴子是不是高看她了,她能取出二狗子翠花这种名字就不错了。 孙悟空…… 这牛逼哄哄的三个字,一看就不是她能想出来的啊。 鸿蒙初辟原无姓,打破顽空须悟空。 她还没这么高的水平。 “名字是他自己起的,不关本王的事情。” “有本事你们也自己起啊。” 笙歌摊了摊手,逃难似的离开了水帘洞。 自从成了猴王,她觉得自己成了居委会大妈,每天都要干不完的鸡毛蒜皮的小事。 谁今天给了谁一拳…… 谁又偷了谁的桃子…… 谁又抢了谁家的母猴子…… …… …… 一件接一件,应接不暇。 原主到底得有多瞎,才能许下这么个心愿,还是说她这个猴王当的有问题。 笙歌漫山遍野找着舒心的石头,可像孕育大圣的那块仙石可遇不可求。 笙歌百无聊赖的躺在草地上,嘴角叼着狗尾巴草。 说起来,花果山还真是一个世外桃源,蓝天白云大海高山,洞天福地,灵气充足。 这是个适合养老的地方。 笙歌正眯着眼睛晒太阳思考人生的时候,眼前出现了一道阴影。 这是老天爷要让她求阴影面积吗? 穿越了这么多个世界,真有些忘了阴影面积是怎么求了。 “你解决完那些猴子了?” 想当初,大圣的猴王当的多么潇洒,做的还是甩手掌柜,怎么她现在就成居委会大妈了呢。 “嗯。” “揍趴下了。” “能动手就别说话。” 大圣顺理成章的说着,然后在她身边的草地上躺了下来,学着笙歌的模样叼了一根狗尾巴草。 能动手就别说话…… 好吧,她就说她为什么会变得这么简单粗暴,源头就在大圣这里。 “不听话,多揍两次就好了。” 嗯,尤其是那些还想着跟笙歌生小猴子的家伙。 真是没想到,像笙歌这么丑的猴子,竟然还有猴子喜欢? 瞎了猴眼里吧。 “你是不是叫笙歌。” 大圣枕着自己的手,偏过头来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 笙歌只觉得周围灵气一滞,然后故作镇定的摇了摇头。 她总觉得大圣在揍她这件事情上有执念…… 别人都是揍一两次就不揍了,偏偏只要她遇到大圣,一直在挨揍。 水深火热的生活,暗无天日啊。 “不是吗?” 大圣默默的收回了眼神,似是自言自语。 “既然不是,那就没必要让着你了。” 第三百八十八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九) (九) “我觉得大王的位置挺适合我的。” 大圣眼睛微眯,似是唠家常的在与笙歌闲聊。 云淡风轻,随意至极。 笙歌怒目而视,夺位之仇不共戴天。 威胁…… 理直气壮的威胁…… 呜呜呜,她心目中儿时的偶像何时成了这副样子。 “做猴王很累的,鸡毛蒜皮的小事都会劳烦你。” 笙歌勉强的笑着,心里却开始在扎小人。 本小仙女不开心啊。 每次对上大圣,她都一筹莫展,只能是被欺压都份儿。 “不会。” “他们不敢。” 大圣声音依旧淡淡的,可气势上却把笙歌压到了尘埃里。 “既然你不是笙歌,那我可以看在与你同床共枕的份儿上允许你留在花果山,不至于无处可去,流离失所。” “但是,以后灵气是不可能给你了。” “猴王的位置也不可能是你的了。” 笙歌闻言,心头燃起了滔天怒火。 不过是一天的时间,呆萌小猴子怎么就变成霸道总裁了。 她有些接受无能啊。 没有大圣,她就是大佬。 大圣一出现,她连大佬的小弟都不如。 笙歌认真思索,表明自己不喜欢遇到大圣,哪怕大圣是她的救命恩人。 她天生怂,却又爱造作。 大圣在,她连呼吸空气都觉得紧张不已。 “我是。” 笙歌捏着嗓子,丧气的说道。 赌气似的别过头去,再也不看大圣一眼。 在你浪的路上总有一头拦路虎,这种时候该怎么办。 哼…… 大圣高高提着的那颗心,尘埃落定。 他能记起的东西不多,他还记得的东西也不多。 他记得这两个字,记得这种熟悉的气息。 只是大圣还来不及惬意片刻,就听到了身旁的啜泣声。 声音很小,但足够他听到。 笙歌哭了…… 就那只丑猴子竟然哭了…… 大圣的心麻麻的,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他总觉得这种情况有些不太正常,他下意识觉得笙歌不该是这个样子的。 不是柔柔弱弱,也不是哭哭啼啼。 那该是什么样子呢?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墙都不扶就服主播,主播你还真是豁出去了。 浪九九:主播这是准备一哭二闹三上吊吗? 北城南笙:还真别说,主播这一哭更丑了…… 灯火阑珊处:可是我为什么觉得大圣却开始在主播的眼泪攻势下软化了呢? 我是个神棍:这不是你一个人的感觉。 …… …… 笙歌的确是哭了,为了挤出这几滴珍贵的眼泪,笙歌硬生生拧了自己很多下。 既然她打不过大圣,也没大圣凑不要脸,所以她打算以柔克刚。 装可怜这种小白花最经典的技能,她这种演技派怎么可能不会呢。 唉,人聪明了,挡也挡不住。 笙歌不断的哭泣抽噎着,努力扮演着一个楚楚可怜的模样。 “你哭什么?” 大圣戳了戳笙歌的肩膀。 笙歌不就是靠着暴力登上了猴王之位,他比笙歌强,就算想抢猴王之位也是理所当然吧。 就这哭哭啼啼的样子,怎么能做好猴王呢。 笙歌依旧不看大圣,被大圣戳了一下后假装很害怕的颤抖着。 “你明明说好听话的。” “可是却言而无信,出尔反尔。” “先是打我,然后又威胁我,还想抢猴王之位,你知不知道这个位置就是我的命啊。” 笙歌悲愤不已,这几句话丝毫没有演戏的成分。 大圣: 强者为尊,不对吗? 如果他真的想要猴王之位还会在这里跟笙歌说这些废话吗? 打不过就哭? 这算怎么回事? 难不成笙歌以后就准备靠着哭一路坐稳猴王之位吗? 再说了,猴王之位就是她的命,这句话是不是说的太过了? 大圣总觉得这只哭起来更丑的丑猴子是在算计他。 可是,这件事情上他的的确确是出尔反尔了…… “好,我可以不抢你的猴王之位。” “但是……” 一听但是,笙歌的心都提了起来,就连可怜都忘装了,那表情要多诡异就有多诡异。 一句话,重点永远是但是后面的,这是做英语阅读理解做出来的经验。 “但是,自明日起,你同我一起修炼,我会亲自指导你的修炼。” 花果山众多猴子,难得有一只似笙歌这般有灵气懂修炼的猴子。 (#Д) 笙歌一听这话内心是拒绝的。 指导…… 她不用思考都知道大圣知道的画风是什么样子的。 不停的揍,不停的揍…… 她的生活就会由现在的吃香的喝辣的变为暗无天日的挨揍。 这哪是当大王该有的生活。 笙歌好想给大圣甩个冷脸,然后高贵冷艳的来一句:呵,不就是猴王之位吗,本小仙女还看不上呢,就留给你当做纪念吧。 只可惜,这种高冷范儿永远都只能是遐想,当不得真。 “我自知愚钝,所以还是不劳烦您指点了。” “我本无大志,只想在这花果山混吃等死,若是您真的想指点,还是去指点以为有鸿鹄之志的猴子吧。” 比如六耳猕猴…… emmmmm,第一个世界六耳猕猴最后都留在了大圣身边。 本小仙女不需要指点。 “我乐意。” 大圣冷冷的瞥了笙歌一眼,不再给笙歌质疑的机会。 呵呵…… 笙歌悄悄翻了个白眼,你乐意,本小仙女不乐意啊。 这就好比你好不容易放了个寒假,准备过年浪里个浪,可谁知道却有人神不知鬼不觉的给你报了个补习班,还是全封闭的那种…… “还有,以后不准哭。” “哭的这么丑,吓人。” 大圣不喜欢看到笙歌的眼泪,尤其是不想看到以后笙歌凡是打不过对方就用眼泪这一招。 所以,他可得好好操练笙歌了。 真当他没有看到笙歌不断掐自己然后还流不出眼泪的窘态吗? 小小的花果山,只要他想,神识可以轻易覆盖。 更不要说,笙歌就在他的身旁玩这些小心思。 依旧在努力装着可怜的笙歌根本不知道就因为这几滴来之不易的眼泪再一次成为她水深火热的推手。 正所谓,自作孽,不可活。 嗯,幸亏不知道,要不然笙歌真是没有勇气活下去了。 第三百八十九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 (十) 笙歌蔫蔫的回到了水帘洞,身边跟着的是狗皮膏药似的孙悟空。 今日的水帘洞格外安静,再没有了往日里的嘈杂和嬉皮笑脸,众猴子吃香蕉时的声音都小了许多。 谁来告诉她,大圣究竟做了什么。 “你做了什么?” 笙歌揪了揪大圣,小声问道。 “揍了他们一顿。” 大圣看着搭在自己手腕上的毛茸茸的小爪子,皱了皱眉。 为什么是爪子呢…… 笙歌嘴角抽搐,揍了一顿? 这到底揍的有多很,才能让天性乖张机灵的猴子变得这么乖巧安静。 大佬不愧是大佬,她这个小弟比不上啊。 …… …… 事实证明,大圣那一揍效用是分外明显的,猴群自己能够处理的事情绝对不来麻烦她,解决不了的,大圣出马。 她这个猴王,就是混吃等死,当然再加上挨揍。 在花果山的猴群眼中,笙歌依旧是猴王,至于彪悍的大圣则是她的暖床猴子。 当她无意间听到猴群嘀嘀咕咕的小声言语后,笙歌心头犹如一万头草泥马急驰而过。 这群猴子是不是太高看她了呢。 认真说起来,她才是那个暖床丫鬟吧。 到现在,她甚至都有些习惯两只猴子睡在石床上了。 大家都是猴子,有什么好嫌弃的。 …… …… 在这样诡异的氛围中,两年的时间倏忽而逝,那群指望着笙歌生小猴子的猴群失望了…… 两年了,他们在王竟然还没有怀上小猴子。 大王不是跟那个叫孙悟空的夜夜同床吗? 看来孙悟空不行啊…… 在动物界,雌性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是要远远高于雄性的,毕竟绵延后嗣这样的重任放在了雌性身上。 更不要说,雌性生来要柔弱几分,活下来的也就少了些。 所以,在动物界,一个雌性有数位雄性是一件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更不要说,笙歌还是猴王了。 见笙歌两年都无所出,猴群着急了。 那几位曾经被笙歌打倒的猴子毛遂自荐,想要为她暖床。 笙歌看着自己面前这几只猴子,有些傻眼。 她什么时候这么受欢迎了…… 单身了无数个世界,难不成老天爷是要在这个世界偿还她吗? 可是,她还是比较喜欢单身啊。 还有,猴群是不是误会了什么…… 她的的确确跟大圣是同床共枕,可偌大个石床一猴分一半,井水不犯河水,顶多就是大圣那个臭不要脸的趁着她睡觉偷偷拉拉手…… 天地良心,她跟大圣之间真是再清白不过了。 白日里除了修炼就是挨揍,每天忙忙碌碌,累成狗,哪有时间造小猴子。 再说,跟大圣造小猴子这件事情…… 她既没贼心,也没贼胆。 从一开始,她就把大圣放在了偶像的位置上,一个永远的英雄,身为一个小喽喽是生不出任何亵渎的心思的。 虽说大声嘴贱手欠的表现让这种高大的形象垮了许多。 可再垮也是大圣啊。 笙歌有自知之明,也始终清醒。 笙歌自知,她这种人骨子里其实是有几分薄凉的,更确切的说,看起来潇洒恣意,狂妄不羁的大圣比她还要热血。 经历的越多,笙歌竟渐渐有种历经红尘,也看淡红尘的感觉。 emmmmm,真怕有一天她遁入空门出家了。 …… “你们是不是误会了什么?”笙歌挠挠自己的脑袋,翘着二郎腿坐在大圣专门准备的王座上反问道。 “大王,您是猴族的王,怎能一直无后呢。” “既然孙悟空不行,那么我等自愿陪在大王身边,让大王生下小猴子……” 孙悟空不行…… Σ(っ°Д°;)っ 笙歌一噎,真是好奇大圣听到这句话是什么心情。 唉,也许是真不行呢,毕竟是石猴。 “我和孙悟空什么都没有发生……”笙歌觉得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两年多的时间,她跟大圣朝夕相处,晚上还睡一张床,要说什么都没有发生,应该也没人信啊。 “大王您不必为孙悟空遮掩,我等陪在大王身边,不会与孙悟空争宠,孙悟空依旧可以做大王最宠爱的那只猴子。” “就是,既然孙悟空不行,那总不能让大王不生小猴子吧……” …… …… 你一言,我一句。 自从大圣那次以一猴之力揍了整个猴群后,笙歌已经很久没有被这么多只猴子包围着叽叽喳喳说不停的感觉了。 这感觉真酸爽…… 有些像当年被母上大人催婚的感觉。 大圣铁青着脸,从门外走进来,看脸色就知道是听了这群猴子自寻死路的话。 一句一个孙悟空不行,她拦都拦不住。 笙歌表示,既然大圣来了,那也就不关她的事情了。 小可怜们,不是本小仙女不救你们,实在是本小仙女无能为力啊。 不就是被揍吗。 本小仙女身为猴王都被揍了无数次,习惯就好,不死人的。 大圣这朵高岭之花岂是她能染指的。 真是愚蠢。 笙歌眼睁睁的看着大圣简单粗暴的解决了这件事情,可偏偏依旧有不要命的猴子被揍趴下了还要嘴贱的来一句就算你拳头硬,还是不行…… 围观了这一幕的笙歌,捂脸…… 这是得有多想不开想要找死啊。 ┐(─__─)┌ 唉,总有些人不畏惧强权的,也不是所有人都像她这么怂。 大圣:→_→ “住手……” 笙歌硬着头皮开口了。 身为猴王,有责任让猴群和平。 “本王暖床猴子的事情就不需要大家操心了。” “哪怕孙悟空不行,本王也是不会换人的。” 呵,那张石床,她不信她能有第三个人有胆子躺上来。 孙悟空听了这话,眉头又忍不住皱了起来。 什么叫暖床猴子…… 什么叫他不行…… 他只是习惯了身边有这股气息,也眷恋这种难得的熟悉。 反正做石头的时候,他跟笙歌就睡在一起了…… 笙歌对着欲言又止的猴子们使了个眼色,就当本小仙女求你们了。 emmmm…… 等本小仙女完成任务走了,有下一任猴王选出来了,你们想怎么暖床,想以什么姿势暖床,本小仙女都不管。 但现在,求放过。 第三百九十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一) (十一) 除了在大圣面前,笙歌还是有一定的王者风范的。 毕竟她还挂着猴王的身份…… 一场闹剧,荒唐的开始,滑稽的结束。 只不过…… “笙歌……” “大圣,我还要修炼,有什么事情以后再说。” 笙歌已经隐约猜到大圣要跟她商量什么事情。 生小猴子…… 她该如何给大圣解惑呢。 如今的大圣,看似一如既往的凌厉霸道,可有些时候依旧稚嫩简单。 也许这就是当初救她的后遗症吧。 “笙歌,为什么说我不行?” 大圣一脸求知欲的问道,一本正经看不出一丝羞涩或是暧昧。 他记得的,便清楚。 他忘了的,或是不曾经历过的,他便迷茫。 笙歌: 她该怎么说呢。 现在的小猴纸虽然依旧是嘴贱手欠的本质,可有时候真的萌萌的。 一双大大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你的时候,简直就是萌到了心里。 “因为你还小啊。” 笙歌眉眼弯弯,狗腿而又谄媚的说道。 原谅她,她真的无法把大圣当成真正的小萌猴对待,尤其是再一次被揍了两年之后。 她始终无法理解大圣为何执着于揍她。 哪怕现在的大圣已经忘了许多事情。 “小吗?” 大圣挠了挠自己的脑袋,然后一点点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长高。 毛茸茸的小手挠了挠笙歌的掌心,大约比笙歌高出一个头左右后,一脸得意的问道。 大圣这是在卖萌吗? 一边揍她,一边卖萌,这是犯规的好吗? 让她连讨厌都不能光明正大了。 笙歌仰头,看着略显稚气,却犹如此间少年,清新干净的大圣闪了闪神。 最萌身高差吗? 她喜欢美人儿,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但是,她也格外青睐气质干净之人。 如今的大圣虽隐隐约约记得些东西,可却还未曾经历被如来佛祖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的孤寂与反抗,也未曾经历取经路上的无趣和被迫。 这个时候的大圣是纯粹的。 他的嚣张,他的潇洒不羁,是我没有任何阴霾的。 没有束缚,没有挣扎,更没有可为或不可为的无奈。 “嗯,长大了。” 笙歌抬手想要揉揉大圣的脑袋。 这样精致纯粹的猴子,她真真是做不到眼睁睁看着大圣再经历一次曾经的挣扎。 “呵,长大了也不跟你生猴子。” “丑。” 大圣高贵冷艳的瞥了笙歌一眼,然后再次缩了下来,到了隐约与笙歌一般无二的高度。 “你这么丑,我怎么会跟你生猴子呢,收起你的龌龊小心思吧。” 大圣伸手一脸嫌弃的戳了戳笙歌的脸。 笙歌:Σ(っ°Д°;)っ 卧槽…… 这样的大圣让她无力吐槽啊。 亏她还费尽心思的想要替大圣解惑,亏她还觉得大圣萌。 丑…… 丑真的是原罪啊。 “呵呵。” “您老人家高贵冷艳,冰清玉洁,哪里是小的能够攀上的。” 笙歌冷漠的笑了笑。 扎心了,老铁。 跟大圣说话,得时时刻刻做好被扎心的准备,还是扎的血肉模糊的那种。 萌都是假象,嘴贱手欠才是本质。 正被噎的不知该如何疏解心中郁闷的笙歌,感受到自己脸上的温热。 呵,猴子都是大猪蹄子。 这算不算是口嫌体正直? 乖…… 别觉得本小仙女是你轻轻卖一下萌就能收买的。 “我丑,别碰我。” 风水轮流转,笙歌淡淡的说道,有种万物不萦绕于心的飘渺感。 丑比也是有丑比的尊严的。 “……” 真爽…… 看着大圣目瞪口呆的模样,笙歌就像是大热天喝了冰镇的西瓜汁一样,甜滋滋,透心凉。 对,小仙女要喝一杯西瓜汁。 …… …… 大圣目送着笙歌一蹦一跳的背影,眼睛微眯。 智障…… 两年来,朝夕相处,大圣也算是摸透了笙歌的性子。 怂,伶牙俐齿,还有些智障…… 他为什么会觉得这样一只智障丑猴子熟悉呢。 好奇怪。 丑就是丑,难道他还不能说了? 尤其是身上那件奇奇怪怪的衣裳,难道就不能穿件好看的? 在大圣有限的记忆里,那根本不能算衣裳,就是扯了块布随意包在了圣上,一截儿长一截儿短,露胳膊露腿。 嗯,也许他该下山去看看了。 他的神识越来越强大,已经逐渐能够窥得大海另一边的城池。 那里有熙熙攘攘的人群,有吆喝不断的叫卖声,最重要的是有好看的衣裳。 既然笙歌那么不愿他说丑,那么他就下山去为笙歌置办一件真正的衣裳吧。 身为一个天生地养的猴子,他竟然不觉得世俗界恐惧,就好似他已经行走了千万年。 孙悟空是果断的性子,想做自然就不会瞻前顾后。 于是美滋滋喝了杯山寨西瓜汁,晒着太阳睡了大觉的笙歌发现大圣失踪了…… 呃,她这是被抛弃了吗? 呸,她怎么能够产生这种怨妇情绪。 难不成大圣是出去揍猴子了吗? 这是笙歌的第一想法。 只是,漫山的猴子都被她派出去找大圣,可大圣却毫无踪迹。 这下,笙歌是真的有些傻眼了。 mmp,那只石猴,竟然就这么走了。 这可是花果山啊。 除了山,便是海,难不成大圣是觉得受了刺激然后不告而别了? 笙歌站在山脚下,看着波涛汹涌的大海,银辉撒在海面上,似是海中有另一颗月亮。 蓦地,笙歌傻笑了起来。 她想起了自己曾经学过的一篇课文,猴子捞月…… 说的好像猴子很傻似的。 不过,这一世她成了猴子,的的确确有些心软了,就连脑子都有些不清醒了。 果然啊,这是猴族特定的傻基因影响了她。 不管怎么说,大圣都是她的救命恩人。 突然离山,为的是何事? 还会像剧情中那样求仙问道拜菩提祖师为师,学一身本事吗? 可大圣不是都无师自通,超越了本身的自己了吗? 要知道曾经的大圣在经过岁月的不断流逝后,已经俨然成了天地间的第一人。 无论是谁,他都无需再仰望。 算了,猴子心,海底针,哪是她一个小喽喽能够猜的到的。 第三百九十一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二) (十二) 如水的月光倾泄在笙歌身上,天地间的灵气突然暴涨,刹那的功夫,笙歌有种脱胎换骨的感觉。 波涛汹涌,浪声呼啸的大海,也刹那成了寂静。 看着海水倒影里的自己,笙歌弯了弯嘴角。 果然,她还是最喜欢自己做人。 海中倒影着的人算不得绝美,也算不得倾国倾城,但也是耀若春华,占尽风流。 只是身上那件衣裳有些不得体呢。 唉,做小仙女其实也是有好处的,最起码有衣裳穿了。 祸兮福所倚,没想到在大圣离开的这个夜晚她也成就了自己的机缘,褪去了妖骨得道成仙。 没错,就在她以为自己成了留守老人的时候,她飞升了。 笙歌说不上她现在是喜多一些,还是不愉多一些。 当初那只刚刚从石头里蹦出的小猴子竟然不辞而别抛弃了她。 越想越觉得有些郁闷呢。 笙歌见过了接引她成仙的小仙,然后稍稍把位列仙班的时间往后推了几天。 万一她的小猴子走着走着后悔了,然后又不想不辞而别了怎么办。 反正天上一天,地上一年,也不在乎她耽搁的三五分钟。 一天两天,三天…… 五天…… emmmm,大海就算再大,也足够大圣一个往返了。 笙歌推脱不得,只好跟着接引使者位列仙班,成为了仙界一名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猴仙。 好吧,在这天庭中,她是独一无二的。 因为就她一只猴子成了仙。 物以稀为贵,再加上她嘴甜能说会道,王母娘娘竟然大手一挥,给了一道让她看守蟠桃园的旨意。 呃…… 她能说她是奔着弼马温这个官职来的吗? 说实话,她很喜欢蟠桃园,更喜欢吃蟠桃,所以这种只能看不能吃的日子才分外难熬。 日复一日,笙歌无聊到都开始靠着吃蟠桃树的叶子度日了。 叶子苦涩无比,可是蕴含的灵气却很可观。 桃子吃不得,难道叶子还不让吃几片了吗? 她在担忧,万一大圣已经逃不开天定的命数,到时候她也不至于拖后腿,能帮一二是一二,大不了被五指山压的时候,她还能去做个伴儿。 只是…… 大圣的嘴那么毒,朝夕相处五百年怕是种折磨。 …… 天庭谁都知道多了一位猴仙,毕竟难得有小仙能讨王母欢心。 只可惜,对于这位猴子仙,他们是只闻其名,不见其人。 时常整年整年的窝在蟠桃园中,从不踏足天界的其他地方,乖巧的根本不像一只在山间长大的野猴子。 如此安分守己,王母更是几番嘉奖。 在众人眼中,这位新鲜出炉的猴仙,深入简出的程度唯有广寒宫的嫦娥仙子有的一比。 只不过,看守蟠桃园的小仙子无论是容貌还是地位都有万万比不过月宫仙子的。 对于外界的评价,笙歌并不知情。 再说了,就算听到,她也不介意。 一个是上位仙,一个是下位仙,的的确确不能相提并论。 笙歌也曾想过旁敲侧击的询问一些看起来慈眉善目的上界仙,打听菩提祖师是否新得了一个弟子。 可是想到剧情中大圣下山前菩提祖师的要求,笙歌还是息了这个心思。 许是她太过在意大圣,所以她唯恐自己稍有不慎,就会如同蝴蝶的翅膀,使得事情向更加不可控的方向发展。 她得安慰自己,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 成仙的日子悠闲但也无趣,当然最重要的是没有自由。 日复一日的修炼,笙歌有种自己进入了高三,每日每夜做三年高考两年模拟,做十年文综真题时光的错觉。 人们都说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可是,谁来当初她也没有不努力啊。 心塞塞。 因着笙歌听话乖巧,安分守己,且把蟠桃园照料的甚好,虽说树叶子看起来稀疏了些,可蟠桃的质量却胜以往。 王母娘娘大悦,把笙歌调在来身边做司茶女官…… 好吧,还是个伺候人的事情。 不过,笙歌还是乐呵呵屁颠屁颠的摘了一大包树叶子兴高采烈的入住了瑶池。 谁让王母娘娘身边的消息比较灵通呢。 作为司茶女官,商议大小事情,她大多都可以在场的。 这样一来,打听揣测大圣的下落就更加便利。 …… 在此之前,笙歌从未想过自己能跟安分守己乖巧听话挂上边,且多次因为乖巧善解人意被王母赏赐。 她变了吗? 笙歌觉得这种可能性很小。 也许是她的演技提高了。 云雾缭绕,嫌弃飘渺的天宫,若是静下心来欣赏,别具一番风情。 笙歌见到了广寒宫的嫦娥仙子,见到了如今还掌管着十万天河水军的猪八戒…… 再见猪八戒,笙歌有些无语。 不对,这个时候应该叫天蓬元帅。 认真说起来,她跟猪八戒还是有相似之处的。 都是颜狗…… 她喜欢美人儿,猪八戒也是美人儿,看到嫦娥仙子,猪八戒就失魂落魄,不瞎的都能看出猪八戒对嫦娥仙子的觊觎。 当然,笙歌也听了些八卦。 弱水之灵,似是与掌管水军的猪八戒之间有小猫腻。 毕竟,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也是可能的。 这些八卦成了笙歌无趣的天宫生活的调味品。 …… 一日,笙歌受王母娘娘之命相请玉帝前往瑶池品茶,却在凌霄殿外见到了急匆匆的四海龙王。 别问她是怎么一眼认出四海龙王的…… 龙族那亮瞎眼的品味还有长在额头上的角,再看看那身金光闪闪的衣裳,不瞎的都能认出来。 四海龙王上天是来告状的吗? 笙歌默不作声的站在了凌霄殿外听完了四海龙王的话。 这是她自从成仙以来,第一次听到关于大圣的消息。 东海抢了金箍棒,北海抢了藕丝步云履,南海抢了凤翅紫金冠,西海抢了锁子黄金甲…… 装备到手,也不知大圣接下来要干嘛? 怒毁生死簿吗? 笙歌的心紧了紧,说实话,毁生死簿,凡猴属之类有名者皆从生死簿上划去并不是一件正确的事情。 生老病死,此乃大道。 为何要违逆呢。 难道花果山猴子不死,真的是件大幸事吗? 第三百九十二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三) (十三) 不见得吧。 “花果山?” 玉帝沉吟片刻,总觉得这个地名有些熟悉。 “玉帝,王母娘娘身边的司茶小仙就是来自花果山的猴子,深得王母喜爱。” 提醒玉帝的是太白金星。 太白金星此人,怪异非常。 明明深得玉帝宠信,可却又圆滑的很。 太白金星这短短的一句话,无形中便改变了玉皇大帝的想法。 王母娘娘身边的司茶小仙…… 同来自花果山,想来必然有几分关系。 哪怕他是玉帝,都不能随便触王母的晦气,要知道天庭的蟠桃园是掌握在王母手中的。 天庭众仙之所以能够长生不死,与天同寿,全仰赖于王母。 对王母身边的司茶小仙,他耳闻过不少。 先是替王母看守蟠桃园,后又被王母调在了身边,是个讨喜的性子。 自己人…… 玉帝简单粗暴的把花果山那只猴子划归到自己人的阵营。 “小仙笙歌参见玉帝。” 笙歌适时的开口了。 这是一个契机,她必须得抓住这个契机回花果山一趟。 “可是王母那里有事?” 玉帝端坐着,威严不已。 而四海龙王则是一脸的委屈,就好似被欺负了等待做主的孩子。 笙歌暗中撇了撇嘴…… 南海北海西海龙王不是应该怪东海龙王吗? 要知道,大圣去的是东海,而东海龙王不地道的又把自己那三个兄弟坑了。 “王母娘娘要玉帝陛下前往瑶池品茶。” “玉帝陛下恕罪,小仙方才在殿外听闻花果山三字,可是出了何事?” “小仙赴汤蹈火,愿为玉帝排忧解难。” 笙歌拍马屁的本事是无师自通的。 玉帝使了个眼色,太白金星心领神会把四海龙王的来意言简意赅的阐述了一次。 “若是陛下允许,小仙可禀明王母娘娘,允小仙下界一探究竟。” “可。” 玉皇大帝高贵冷艳的应了下来。 …… …… 得到了玉皇大帝的允许,笙歌在禀明王母娘娘之后,被允准离开天庭前往花果山。 站在云端,笙歌徘徊了。 emmmmm…… 想起大圣不辞而别,笙歌就觉得郁闷。 当然,此番她回到花果山会不会依然挨揍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笙歌飘荡在花果山上空,久久没有下去。 唉…… 一声接一声的长吁短叹。 …… …… 正斜靠在石椅上的大圣,锋芒毕露的眼中蓦地闪过笑意,但很快就被别扭所代替。 哼(ノ=Д=)ノ┻━┻ 他不就是下山想法子为笙歌置办了件衣裳,因想着觊觎笙歌最好的,所以就耽搁了几日。 不曾想,待他回到花果山,他心心念念想哄开心的丑猴子竟然成仙了。 成仙有那么好吗? 说实话,他虽每日都会偷偷分给笙歌一些灵力,但着实没有想到笙歌会在这么短的时间之内脱胎换骨,得道飞升。 大圣敛眉,指尖随意一点,狂风大作,乌云密布,站在云上犹豫不决的笙歌更是东倒西歪…… 明明已经成仙多时,她发现自己竟然奈何不了这阵妖风,就连控云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做不到了。 (#Д) 摇摇晃晃的云,肆虐无顾忌的风没有再给笙歌犹豫的机会,她直接从云端滚下,直直的摔向了地面。 emmmmm…… 还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啊,她的灵力竟然来了花果山之后不好用了。 难不成她以后也会成了段誉? 六脉神剑,时灵时不灵。 无法调动灵力,自然也就无法控制自己的下落。 花果山到处是怪石,就这么掉下去就算不粉身碎骨,怕是也会毁容吧。 好不容易成了真的小仙女容易吗? 她是该护脸,还是护其他。 不管了,活着最重要,至于挨打脸面什么的,齐齐整整活下来再商榷。 “大……” “孙悟空,救命啊。” “救命啊,我不想摔成肉饼。” 笙歌扯开嗓子,歇斯底里的喊道。 风灌进鼻腔,呛得生疼,眼眶忍不住红了。 笙歌对天发誓,这仅仅只是生理反应,她控制不了。 孙悟空抿嘴,轻笑,笑意很浅,几乎要化作青烟消散在空气中。 还是这么怂啊…… 大圣本意是想将笙歌的降落速度变缓,不至于她受伤。 可在最后时刻,他还是离开了石椅,把将要脸着地的笙歌揽在了怀中。 大圣:哼,本大圣绝对不是心疼这只蠢猴子,只不过是想让丑猴子承情,到时候他怎么开心怎么奚落。 刚刚落地,笙歌还来不及感谢,大圣就黑着脸,一脸嫌恶,高贵冷艳的推开了顾笙。 “听闻你是王母娘娘身边的红人,也不过如此吗。” “连个云都控不好,真是丢人。” 话一出口,大圣就悔了。 不是说好假装不认识的吗? 不是说好一看到笙歌就把对方撵下花果山的吗? 他竟然没管住自己的嘴。 笙歌:“……” 笙歌略心虚,看样子,大圣很是生气啊。 不过,说她腾云驾雾都不行,是不是有些恶人先告状了。 大圣,我劝你善良。 “怎么,天庭是派你来做说客,还是说先礼后兵?” 大圣见笙歌就不言语,烦躁的踢了踢脚边的杂草。 每次对上笙歌,他都耐不住性子。 不说话? 难不成她还委屈了? 这个时候见他生气,笙歌难道不应该解释一二,然后皆大欢喜吗? 他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想要的就这么一点点。 他也是要脸的,好吗? 大圣不着痕迹的打量着笙歌,做一只猴子不好吗?为什么要幻化成人呢。 他都没有嫌弃他丑,她竟然自我厌弃了。 在他逐渐恢复的记忆中,笙歌竟然还当过一头猪,如果记忆无误的话,应该是天庭如今还威风八面的天蓬元帅。 那么丑,他都收了小弟,自然现在更不会嫌弃丑了。 唉,要怪只能怪自己当初眼瞎,收了个丑小弟。 笙歌依旧沉默着,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说明来意。 认真说起来,她的的确确是天庭来的说客。 她看的出来,因着她在天庭这段时日的长袖善舞八面玲珑,说穿了就是拍马屁深得王母娘娘喜欢,所以玉帝对花果山并没有什么敌意。 第三百九十三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四) (十四) 四海龙王虽来告状,可那点儿小事,对于日理万机,三界之主的玉帝来说,真不算什么。 几件法宝,算不上大事。 除了东海的那根定海神针还勉勉强强能够让玉帝在意。 如今的如意金箍棒远不如后来跟着大圣朝夕相处通人性生灵智那般精妙无双。 法宝随主人,在遇到大圣之前,这如意金箍棒不过是东海龙王束之高阁的一根棍子,来头再大,对于东海龙王来说都无异于是一块儿废铁。 遇到大圣,大圣多了件称心如意征战四方的法宝,而如意金箍棒也重获新生,可谓是相得益彰。 说起来,玉帝和大圣之间的矛盾,更确切的是颜面问题。 玉帝不愿颜面受损,所以必然要大圣低头,甚至俯首称臣。 可大圣一身傲骨,潇洒不羁,举世无双,又如何会向玉帝低头。 他宁愿打个天翻地覆,宁愿最后惨淡,也不愿一开始就去失了那颗好斗的心。 再说了,这个时候的大圣不再是剧情中的大圣了。 笙歌时刻记着直播间玻璃碴子的话,这是大圣轮回修行,往日的一切假以时日终究会回到他的身上。 他还是那个世界第一人,甚至更强。 这样的人,她实在说不出让对方屈服的话。 违心…… 太违心了…… 就算她这个人贱兮兮的,依旧做不来这件事情。 大圣:(°Д°)┴┴ 你倒是说话啊,一直沉默着,显得好像本大圣欺负人似的。 真想一脚踹死面前这只丑猴子。 气死了…… 没等他回来,然后潇潇洒洒的去做小仙还有理了? 说话啊…… 说话啊…… 抓心挠肺,可大圣面上依旧是高贵冷艳,不可一世。 笙歌自是不知道大圣的小心思,只见她勉强弯了弯嘴角,将自己心中组织好的语言一板一眼的说出来。 “此次玉帝和王母娘娘遣我下来的确是为了一探究竟。” “不知你接下来打算如何?” 笙歌偷偷的看了一眼大圣,然后忐忑不安的揪着自己的衣服,不断的打着圈圈。 唉…… 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她为什么要做。 她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若大圣终究跟天庭对立,她该如何。 思来想去,笙歌都觉得自己做不到与大圣做对。 呜呜呜,她好像要做叛徒 “你觉得应该怎么做呢?” 眼见笙歌开口,大圣松了一口气。 他真怕笙歌像之前一眼不由分说开始掉眼泪,到时候他能不哄吗? 可一哄,不就意味着他原谅她了吗? 哼。 他才不会这么轻而易举的原谅这只丑猴子。 大圣的指尖无意间碰到了笙歌的衣裳,柔软无比,不染尘埃,看样子应该是织女的手艺。 如此看来,这只丑猴子在天庭还是蛮受宠的。 仿佛,在没有他的地方,没有他的时候,她过的很好。 这样一种认知,让他放心,但也凭空的有几分失落。 要知道,当初那头猪可是连法术都习不会,腾云驾雾更是他用非常之法教会了对方。 如今,在尊卑森严,秩序严谨的天庭,笙歌都能混的如鱼得水了。 按理说,他该高兴。 他不是从一开始就在尽可能的培养这只丑猴子吗? 独当一面,有力自保。 如今看来,这只丑猴子学习的很好。 大圣蓦地想到了自己多年前为笙歌准备的衣裳,再看看笙歌如今身上穿着的这件,莫名有些心酸。 当年的他,记得的很少。 只是想尽可能给她最好的,所以他不远万里去了当时最繁华的城池得了最华美舒适的衣衫。 如今看来,不值一提。 就算再不想承认,他也必须得承认。 当年他辛辛苦苦得到的衣裳比不上眼前这一件。 仙人之物,凡间俗物如何比。 “你想怎么做?” 笙歌反问道。 无论如何,她都做不出干涉大圣决定的事情。 既如此,那就随了大圣的心思吧。 “你留下。” 大圣的未竟之语是,留下,依旧做这花果山的王。 玉帝之位,他从未想过。 笙歌:“……” 笙歌有些傻眼。 其实这是挑衅吧。 两国交战不斩来使,现在她只不过是玉帝派来打前站的小仙,大圣直接把她留下其实是在宣战吧…… emmmm…… 会不会阴差阳错,她成了传说中的红颜祸水。 呵呵哒,本小仙女一点儿都不喜欢被人指着鼻子骂的日子,上个世界做妲己时受够了。 “大圣,你想起了多少?” 笙歌也不知自己为什么在这个时候提起了这个题外话。 “看来你知道的还不少。” “笙歌,以前本大圣真的以为你是个男子。” “毕竟像你这么臭不要脸的女子世上罕见。” 大圣挑了挑眉,他终究还是没有弄清楚笙歌身上的谜团。 笙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这么嘴贱,难道不怕被吗? 再次声明,大圣,本小仙女劝你善良。 “本大圣记起来你是头猪,隐约还记得你是个清秀小和尚,只不过清秀小和尚那一世,本大圣还没有完完全全记起。” “好了,本大圣回答了你的问题,那你要不要留下来呢。” “在花果山做王不好吗?非得去天庭做那伺候人赔笑脸的事情?” 大圣手中的金箍棒光芒灼灼,似是在呼应大圣的话。 笙歌撇撇嘴,她可没有大圣的本事啊,所有得道小妖必然得遵循天庭的统一安排。 玉帝,三界之主。 “我还是大王吗?” 笙歌自知一走就是这么多年,临走前她也卸下了大王的责任,如今花果山应该是大圣的天下了吧。 “是啊。” “是你说只要是猴王,万事好商量。” “猴王的位置,本大圣一直都给你留着啊” 孙悟空一本正经的说着。 猴王…… 笙歌闪了闪神,这个世界她的终极目标是要做跟剧情中大圣一样造作的猴王啊。 从来没见过像原身这只野猴子上赶着找死的。 她是不是可以提前热一下自己被压五指山的盒饭了呢? 唉,野猴子想当王是假,实则是想经历一遍大圣的跌宕起伏的生活。 别闹了,齐天大圣孙悟空只有一个。 第三百九十四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五) (十五) 许愿望的时候,难道都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吗? “若我不回天庭,玉帝会不会觉得是你拐走了我,顺带挑衅了天庭?” 笙歌偏头看向了大圣。 本小仙女怂,不想做帮凶。 “明明是天庭拐走了你。” 嘴贱手欠的大圣丝毫不退让。 孙悟空觉得自己委屈冤枉极了。 明明是他把灵气潜移默化日积月累的送给了笙歌,最后就在他下山置办衣裳的几天被天庭带走了。 这就好比他辛辛苦苦养了只兔子,然后被野狼叼走了。 以他对笙歌的馈赠,笙歌喊他一声师父都不为过。 (#--) “得道成仙不是每个妖族的心愿吗?” 笙歌反问道。 玉皇大帝,三界之主。 要么佛修入西天,要么得道入天庭。 不是每个人都如同大圣一般有跳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的底气和勇气的。 “瞧你那点儿出息。” “花果山不好吗?若你喜欢,本大圣可以把花果山打造成第二个天界。” 实力永远都是有底气的根本。 笙歌摇摇头,三界之主的位置不适合大圣。 他生来不羁,随心所欲,这样的他合该是潇洒自在无牵无挂的。 站的位置越高,担的责任也就越大。 细思之下,无论是俗世帝王还是各界之主,哪一个不是兢兢业业心忧万物。 染上了权欲的气息,大圣也就不再是大圣了。 他继续做自己就好,有一颗好胜的,永不屈服的心,一步步强大,挣脱桎梏,星辰大海,自由潇洒。 “我只想做猴王。”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走吧。” “这么多年,带你去看看水帘洞。” 大圣锋芒锐利的眼神中透着柔和,莫名的让人心安。 笙歌有些怀疑大圣大张旗鼓去东海抢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 虽说大圣没有恢复所有的记忆,但也不是剧情中不谙世事,刚刚离开菩提祖师归来的两眼一抹黑。 想要宝物,以大圣的本事神不知鬼不觉便可以得到更好的。 何必兴师动众,大张旗鼓再去一趟东海呢。 “大圣,你是不是知道我在天庭啊。” 笙歌仰着脸,一脸八卦的问道。 孙悟空漫不经心的睨了笙歌一眼,不得不承认,这样的笙歌貌似比做猴子的时候好看多了。 不过,做猴子不好吗? 这些年来,他游历天下,见识了许多妖修之人想方设法的想得一颗化形丹,褪去妖身便而为人。 九尾狐族最甚…… 为了有足够的修为化形,他亲眼见到明明是得天独厚的九尾狐族竟低三下四的魅惑着凡人。 在道士除妖时,他也不知自己在见到九尾狐真身时为何会心软,出手一救。 为妖,真真就是一见如此见不得人的事情吗? 大圣伸手轻轻在额头一点,俏生生的小仙女顿时就变为了一只满脸是毛红着脸的丑猴子。 笙歌看着自己毛茸茸的爪子,整个人都不好了。 天地良心,她更习惯做人啊。 “大圣,你是不是嫉妒我化形后的盛世美颜呢。” 笙歌愤愤不平,壮着胆子咬了大圣的手一口。 呸,满嘴毛。 emmmmm…… 她能说她很嫌弃吗? …… …… 泠泠七弦上:为什么感觉大圣如此傲娇……你们有没有发现,每一次见大圣,感觉都有些不一样。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个问题本大小姐最有发言权,谁让本大小姐是大圣的第一个观众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是说大圣变了,只能说主播对于大圣而言比最开始重要了。再怎么说,主播都是大圣亲手揍出来的人,那是别人能比的吗? 浪九九:是我太孤陋寡闻了吗?什么时候挨揍都成了一种荣幸。 北城南笙:一直都想组cp,可是为什么看不出大圣和主播的cp感呢。不是主播太怂,就是大圣太残暴。 灯火阑珊处:cp之路漫漫啊,怎么看主播都像是个注孤生的命。 …… …… 注孤生…… emmmm,虽说本小仙女现在还单身,但不意味着本小仙女一辈子都单身啊。 不对…… 她已经单身了不止一辈子了。 猪八戒,祥林嫂,胡屠夫,孔乙己,武大郎,这些角色单就单着吧,反正她也不忍心祸害别人。 可为什么她是妲己和杜十娘这样的盛世美颜时还是无人心仪呢。 也许她天生不犯桃花。 “你很喜欢为人的模样吗?” 大圣略显低沉的声音打乱了笙歌的吐槽。 下意识,笙歌点了点头。 她生而为人,自然最熟悉最喜欢的还是为人。 “大圣,我没有嫌弃你啊……” 求生意识强烈的笙歌迅速反应过来。 就是借给她熊心豹子胆,她也不敢嫌弃大圣啊。 “大圣,就算您是猴子,也是最美的猴子……” 笙歌觉得自己被大圣吃的死死的,明明她也是穿梭过数个世界,跟女娲都打过一架的大佬了,为什么大圣一个眼神就让她怂成这样…… 不合理啊…… 思来想去,笙歌也只能把原因归咎于当初她做猪八戒的时候留下的心理阴影太强烈了,强烈到她忘不了。 一看到大圣,就浑身疼。 “就算……” 这两个字在孙悟空喉间不断徘徊。 孙悟空的神情不断的再变换,无人知晓他在想些什么。 笙歌想变回人形,却发现自己的法力竟然被禁锢了…… (#Д) 厉害了,我的大圣,您还能再霸道一些吗? 你能想象一只丑猴子穿着织女织就的柔然华服时的滑稽和可笑吗? 画面太美,笙歌拒绝想象。 可,拒绝想象不意味着就真的可以逃避了。 花果山最不缺的就是水,水中倒影着笙歌的模样,笙歌忍不住黑了脸。 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明明同为猴子,在她身边的大圣就是威风凛凛,令人过目难忘。 至于她,就好似是皇帝的新装里的蠢皇帝。 “你不开心?” 大圣从不知委婉是何物。 他看出来了,那么便问出口。 不开心,那么就想方设法让对方开心就好。 “你要像我这么丑,就知道开不开心了。” 这个世界成为一只丑猴子笙歌再一次清晰的知道,任何一个种族都是分美丑的。 第三百九十五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六) (十六) “丑吗?” 大圣停下脚步,上下打量着笙歌。 笙歌本以为自己会享受一把偶像剧的待遇苏一把,然后听大圣来一句“不丑啊,甚得本大圣心意。” 笙歌只求大圣看她顺眼些,下手揍她的时候可以稍稍放点水。 至于什么心尖尖上的人,笙歌就是做梦都不敢想。 嗯,大圣下手轻点儿她就烧高香了。 “的确很丑。” “看来你还是有优点的,不算一无是处。” 大圣咂咂嘴,煞有其事的评头论足。 扎心了…… 笙歌觉得一定是自己太单纯了,所以才会在刚才依旧对大圣抱有期望。 大圣那张嘴犹如王者峡谷纵横敌我野区上中下路发育奇好一棒子一个小脆皮的猴子。 怀抱期望只能说明被揍的还不够惨。 “放心,本大圣好看。” “你与本大圣站在一起,好歹还能中和下。” “本大圣不嫌弃你。” 孙悟空臭屁的牵起了笙歌的毛爪子,似是觉得笙歌身为一只猴子毛发不够柔软,心念一转,就把笙歌的爪子变回了白皙嫩滑的手。 接着想象一个满脸毛的猴子长了一双如玉的纤纤十指。 emmmmm…… 笙歌此时此刻已经拒绝去思考了。 听听大圣的语气,就好似能够跟他呆在一起,她该感恩戴德似的。 本小仙女心好累,请让本小仙女静一静。 笙歌沉默,大圣也没有强迫着让她开口。 天上一天,地上一年,这么多年过去,若不是他足够聪明记性不错,怕是就要忘记笙歌的模样了。 笙歌哪怕是只丑猴子,也不能忘记啊。 毕竟在他还没有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时候,笙歌就日日与他相伴,他也豪气的分了一缕天地灵气给她。 他们的气息,他们的命运,在就在那个时候,紧紧绑在一起了。 哼,他们花果山的王,竟然在天庭做什么司茶小仙,王母娘娘难道不会觉得茶呛喉咙吗? (ノ=Д=)ノ┻━┻ 在穿过水帘洞之际,大圣突发怜悯之心松开了笙歌身上的桎梏,使得她的法力可以自如流畅。 下一秒,笙歌就变回了人形。 终究,她只是个人。 大圣似是想到了什么,眼神有些复杂。 其实,他根本不知笙歌是何许人也,这样掏心掏肺,他是不是有些盲目。 水帘洞内的布置一如她离开时的样子,就连那个随着她穿越的沙发也干净整洁的摆在她的房间中。 她的到来,引起了猴群的好奇。 当年那些自荐枕席想要为她生小猴子的人全都消失了。 物是人非呢…… 笙歌蓦地有些怅然。 “猴儿们,这就是你们的大王。” 孙悟空拉着笙歌站在高台之上,中气十足的对着交头接耳好奇不已的猴群宣布这个消息。 眉眼弯弯,看的出来,他的心情很好。 “就是那个修行短短数年便能飞升的那个大王吗。” “大王,您化人形之后好好看,我也会这么好看吗?” “大王,我能为您生猴子吗?你看,我也很好看的……” 一别无数年,猴子也换了一群,可是说出的话画风一如既往。 好看…… 生猴子…… 这些熟悉的话,微微冲散了笙歌心中的怅然。 好吧,猴族应该是最注重颜值的一个种群了。 “大王,您还走吗?” “大王,当神仙好吗?神仙的桃子有我们花果山的好吃吗?” 听着猴子们叽叽喳喳童言无忌的问题,笙歌似是跨越了时光,再一次看到了当初那个刚刚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大圣。 呆萌,可爱。 对于猴子们的问题,笙歌给不出答案,难道要她丢脸的说她在天庭这么久还没有吃过蟠桃园的蟠桃吗…… (“)汗 太丢脸了。 她要在猴群面前维持一个良好的形象,保持住大王的威严。 “太上大王……” 笙歌:(皿) 太上大王是什么称呼…… 笙歌一脸懵逼的看向了大圣,根本不需要怀疑,在花果山能够拥有这样清新脱俗称呼的只能是大圣。 在笙歌看过去时,大圣的神色有些不自然,但嘴上却依旧不饶人。 “本大圣在人间游历,凡俗界有帝王,也有太上皇。” “你是这花果山的王,本大圣自然不能屈居人下,思来想去只有这太上大王的位置还算合适了。” 孙悟空眼神飘忽,但却装作底气十足的样子说道。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憋住笑意的。 (w)hiahiahia 真是没想到,大圣志向竟然如此高远,还想当她爹…… 也不知道她那位催婚的母上大人知道,会作何感想。 “咳咳……” 笙歌忍着笑意,故作正经的清了清嗓子。 “太上大王啊……” 一个称呼被造作的笙歌喊的分外有趣。 当然,笙歌是故意的。 笙歌觉得以她刚才的表演,想来应该可以去当红的青楼做一个捏着兰花指的老鸨…… “好好说话。” 大圣朝着笙歌的后脑勺毫不留情的扇了一巴掌…… 还是熟悉的味道,还是原来的配方…… 大圣:笙歌智障,一巴掌就好。 笙歌:“……” 真是没情趣…… 这么娇滴滴,百转千回的声音,大圣怎么就不见得喜欢呢。 一喜欢,少揍她一些多好。 呵,像她这么懂女孩儿心思的人注孤生,那么大圣该是什么了。 注孤生这个名头,她还是不要跟大圣抢了。 “大圣,你知道一般皇上和太上皇之间是什么关系吗?” 笙歌压低声音,神神秘秘的说道。 “大圣,原来你想当我父亲啊。” “大圣,我拿你当兄弟,可是你却想睡……” 呸…… “可是你却想当我爹……” 笙歌痛心疾首,捂着眼睛不忍看大圣。 好吧,她是怕自己笑出来。 惹怒大圣的后果,她不愿意想象。 孙悟空:Σ(っ°Д°;)っ 他听到了什么…… 当笙歌的爹? 原谅他,他真的没有这个想法。 “笙歌……” 大圣咬牙启齿,怎么就忘了笙歌也是个不吃亏的呢。 “大圣,你不必解释,我知道了。” 孙悟空:知道什么了? 总觉得有些招架不住笙歌了,是不是他揍的还不够重。 第三百九十六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七) 十七 “本大圣待你是不是有重恩?” “你是本大圣亲手教出来的,这个世界本大圣又分了些许灵气于你,难道你要本大圣屈居你之下吗?” 孙悟空凝眉,理所当然的解释着。 讲真,他方方面面都比笙歌强,若是他居于笙歌之下听笙歌的吩咐,确定笙歌不会得意忘形吗? 再说了,以笙歌的性子的的确确需要他时不时敲打着。 “可你也不能想着当我爹啊。” 笙歌依旧狡辩着。 大圣虽说这些年来在外游历,但以大圣的性子,大圣绝不会想着融入人群。 哪怕千百年,大圣依旧是游离在外的。 她打不过大圣,难道还不能狡辩吗? 没有听圣人说过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她就要做那个难养的。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商量。” “只要大圣以后切磋练手的时候可以稍稍温柔些,我也可以勉为其难认你为义父。” 在大圣面前,笙歌的追求一直很低。 不挨揍可能就是极致的追求了。 闻言,孙悟空的脸色越来越精彩,他该说什么? 为什么听着笙歌这些话这么刺耳呢? “别想了,本大圣绝不会收你这么丑的猴子当义女。” 大圣毫不留情的说道。 “不过,你到底是男是女。” 这个疑问已经萦绕在大圣心头千万年了。 无论是天蓬元帅还是记忆里那个眉眼如画的小和尚都是男儿身,甚至让当朝公主痴情不悔。 可现在的笙歌是母猴子啊…… emmmmmmm…… 可男可女,可攻可受么? “女孩子能不能少挨揍?” 笙歌甚是警惕的追问着。 只要少挨揍,别说女孩子了,哪怕不男不女她都能接受。 “你要编个性别出来?” 大圣不可谓是不了解笙歌,笙歌眼波流转,他就知道对方在心里打什么歪主意。 倒不是说笙歌的喜怒皆显于形,而是笙歌在他面前并没有设防,哪怕口口声声在说着怕挨揍,笙歌都是信他的。 信他不会害他,信他会护他周全,信他会给予她所想要。 笙歌:Σっ°Д°;っ 大圣什么时候成了他肚子里的蛔虫,有些小怕怕啊。 嗯,她的的确确有根据大圣的话编个性别出来的想法。 是男是女,是猪是猴子,对于笙歌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她都是当个堂堂杀猪大汉的人,岂会在意这些小节。 她不过大圣看着实在不太像怜香惜玉的人。 他只见过大圣在高阳公主面前是温和的,竟然能够容忍高阳公主一次次在弘福寺来去自如,且时不时还能得到大圣从花果山带来的水果。 “▔▔ 千万不要告诉她,大圣喜欢高阳公主那一款的…… 趾高气扬,骄傲跋扈…… 前半生有皇帝爹宠着,后半生有房遗爱数十年如一日的守着,想不骄纵都难。 唉,若不是在大圣面前,她也是恣意傲慢的,可谁让她就是会遇上大圣呢。 一来她打不过大圣,二来大圣对她有大恩,在大圣面前造作无异于是找死。 “大圣,怎么会呢。” “我是个如假包换的蓝孩纸,这次成为母猴子是意外。” 哼,就不告诉你。 ╭╯╰╮ 本小仙女也是傲娇的。 唉,直播间那位一掷千金挥金如土的神秘大佬哪里去了? 好像已经很久没有再看到神秘大佬上线掉线了…… 难不成彻底没网了…… 亏她还想着等对方能够坚持在线一分钟回答他的问题呢。 蓝孩纸…… 孙悟空皱眉,真有像笙歌这般爱臭美的蓝孩纸吗? 还起了个娘里娘气的名字…… 笙歌二字一听就非常女气。 “大圣,你真的不当本小仙女的义父吗?” “过了这村可就没有这店了啊。” 笙歌依旧在不遗余力的煽动着大圣。 哼,等她回去再一次看西游记的时候她就可以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指着屏幕里的大圣来一句这是本小仙女的义父。 本小仙女? 大圣敏锐的抓到了笙歌的自称。 他真真是越来越怀疑,笙歌其实就是个厚脸皮的智障戏精。 别问他为什么要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笙歌。 直觉,懂吗? 属于男人的直觉。 “拒绝丑比。” 大圣不假思索的开口。 笙歌如此热切,那么必定没打什么好主意。 丑比…… 扎心了…… 明明在天界,她虽是个司茶小仙女,可也有不少人明里暗里夸过她生的貌美。 “大圣,猴子和人的审美不一样吗?” 笙歌觉得心累。 大圣挑眉,看来笙歌是人。 笙歌为人,喜欢的自然也是人,哪怕他如今把笙歌留在了花果山,笙歌习惯和向往期待的依旧是人的生活。 “都散了吧……” …… …… “大圣……” “你很怕我?” 二人独处,笙歌总显得有些拘谨。 笙歌脸黑,这还用问吗? 哪个一直被揍的能不害怕? “你不必怕我,我会伤你。” “这次,你的任务又是什么。” 孙悟空已经意识到笙歌的每一次存在都是带着任务而出现的。 想必笙歌经历过的世界是他所不能想象的,至于为何他们数次相见,想来应该是他们的缘分比旁人深厚几分吧。 在大圣面前笙歌也不会刻意隐瞒。 穿梭直播了这么多个世界,大圣始终都是她最信任的存在。 亦师亦友亦恩人…… 只可惜一直以来,她都无以为报。 不过,再无以为报,她都不会考虑以身相许。 救命之恩报答的方式很多,以身相许是最愚蠢的。 再说了,大圣生来洒脱不羁爱自由,她若是以身相许,以恩情把大圣拴在身边,对于大圣来说可能就不是报恩而是报仇了。 如果有朝一日不再是单身狗,那么她一定是遇到了让她怦然心动之人。 她足够清醒,所以追求的也就格外纯粹。 不强求,不期许。 “大圣,你可恢复了曾经学艺大闹天宫后被压在五指山下的记忆?” 如果大圣记得,她说起来可就方便多了。 提起五指山,大圣表情有些不自然。 虽说如来当时的确算计了他,可那个时候他不敌如来也是事实。 不过笙歌是怎么知道的? 他争强好斗,但也输得起。 “记得。” 第三百九十七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八) 十八 笙歌越发神秘了…… 他的一切她都知晓,可她的过往呢? 他不知。 关于笙歌最初的记忆,就是笙歌在变成猪八戒之后。 他尤记得当时的笙歌是多么稚嫩胆小,远不如现在的厚脸皮和圆滑。 当初的笙歌不会登云驾雾,就连演技都粗糙的很。 当时他还嘲笑过猪八戒究竟得有多蠢,才会找了一个这样的小白来替他完成心愿,重返天庭做天蓬元帅。 难不成猪八戒真以为玉帝是吃素的吗? 若不是他突发好心,指不定笙歌在那个世界得受多少磨难呢。 无论是玉帝,还是如来都不是好相与的。 取经一途本就是玉帝和如来无声的默契,难道猪八戒单凭一个笙歌就能颠覆了两位的想法,扭转了取经一事吗? 现在回想,他已经记不清了当时为什么会出手相帮。 罢了,不重要了。 “记得就简单多了。” 笙歌吧啦吧啦的把这只野猴子的宏伟心愿详详细细的说给大圣听,中间还夹杂了几句她自己的吐槽。 大圣,你确定你不是在带坏小孩子吗。 说的口干舌燥,笙歌接过大圣递过来的清冽山泉,一饮而尽。 透心凉心飞扬。 笙歌的理智在一杯冰凉泉水的刺激下也渐渐回笼。 笙歌…… 你不能因为大圣摆出了倾听的友好姿态就忘乎所以啊。 不过,大圣端茶倒水,倒是让她分外喜欢呢。 “你的意思是本大圣当年迷弟太多,所以才有了你这一遭来此世界?” 大圣似是读懂了笙歌的心声再一次倒了一杯甘泉递了过去。 不想揍笙歌的时候,他不介意对笙歌好一些。 毕竟这么多年,他只有笙歌一个小弟,自己手把手教会的人,太怕他,也有些不爽啊。 “嗯。” “我本来以为这只野猴子只是想当猴王,可事实证明我还太年轻,想的太简单。” “他想重复大圣当年的威风凛凛。” emmmm…… 这个猴王当的还真是不容易啊。 “这么说还是本大圣的锅了?” 孙悟空伸了伸懒腰然后慵懒闲适的窝在石椅上,眯着眼睛,颇有几分睡意。 笙歌眨眼,那一刹那她竟从大圣身上看到了矜傲。 假象,一定是假象。 “怎么会……” 笙歌假笑着,实在有些违心。 好吧,她就是觉得这是大圣的锅。 只可惜,她不敢说啊。 “你要重走本大圣当年走过的路吗?” “怒毁生死簿,大闹天宫,被压五指山五百年,然后走上那条西天取经之路吗?” “如果你想的话,也可以试试。” 对于笙歌的任务,孙悟空从不会多加干涉,亦不会左右笙歌的决定。 那是属于笙歌自己的成长。 大不了在笙歌性命攸关之际他出手相救。 不死,便有无数种可能。 “为什么一定要被压五指山呢?” 笙歌反问道。 野猴子看到了大圣威风凛凛,以一人之力对抗万千天兵的豪情,可并不知道大闹天宫的大圣其实是败了。 那个时候的大圣更像是一种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不知天高地厚。 “谁说自立为齐天大圣就得与天庭不死不休呢。” 笙歌凝着眉,靠在石椅背上,思索接下来怎样才能以一种不伤己的方式完成野猴子的心愿。 五指山的盒饭,她真真不想吃。 两全之法…… 难啊。 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她早就拥有了数张面孔。 唯一不变的就是厚脸皮欺软怕硬。 花果山与天庭对抗,本就是伤人伤己的事情。 她不是大圣,没有一往无前的豪情。 该怎么做呢…… 其实,说起来她根本不知野猴子究竟想要的是什么。 emmmmm…… 野猴子自己其实也是一头雾水吧。 无论如何,总是离不开一个利字。 她可以与天庭对抗,前提是她有足够的实力,有足够的利益,能够让这场对抗在她最希望的时候戛然而止。 金蝉子吗? 金蝉子会不会是她这个任务的一个关键点。 如今的金蝉子还在轮回之中,还在重复着他被分食的噩梦。 一个是金蝉子…… 一个就是蟠桃园…… 若是她手中握有金蝉子和蟠桃园,那么她就有与如来和平谈判的资格。 至于能不能守住蟠桃园,就看大圣的了。 有金大腿在,不抱白不抱。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有什么还丢人的。 笙歌从来都不是那种自持身份,觉得一己之力可以摆平所有的人。 她只要想着法子完成野猴子的心愿,贪生怕死就贪生怕死吧,怂就怂吧。 蟠桃园毕竟是王母娘娘的私产,王母娘娘待她不错,明抢抢不过,暗偷又过意不去。 笙歌再一次吐槽,为什么她不能把良心这种东西扔了呢。 当然,她是不敢利用大圣的,实话实说。 “大圣,你想不想师父?” 既然暂时肖想不了蟠桃园,那就去看望下大和尚吧。 大和尚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所以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把能拉拢的都拉拢到身边,这池水自然就会被她搅浑。 浑水才能摸鱼。 “那个大和尚?” “你确定你会想他?” 大圣的表情说不出的扭曲。 谁都有可能想那个大和尚,唯独笙歌不可能。 这是又要出什么幺蛾子了吧。 这是准备把他和大和尚都算计进来了吗? 说好当个智障,为什么又开始筹谋了呢。 好吧,也许笙歌不习惯五指山的荒凉。 能动手就别bb不好吗? 动脑子多,容易得老年痴呆。 笙歌黑脸,大圣这是什么表情? emmmm…… 再怎么说都有师徒之名,辩机的世界又曾给过她庇护,虽说看戏成分居多,但她其实也是能够感念一下的吧。 “别想了。” “大和尚在清醒过来之前对如来和西天佛界可是别无二心的。” “你可别指望着大和尚能够随你犯蠢。” 大圣轻飘飘的说着。 这个世界他的的确确是轮回重修,可不意味着大和尚也换了人。 这个时候的大和尚应该还是个慈悲为怀,拈花一笑心中只有佛祖的小弟子。 世代为僧,信奉佛祖。 “人都有亲疏远近。” “于我而言,佛祖只是陌生人,大和尚却是两世的师父。” 第三百九十八章想当王的野猴子(十九) 十九 笙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小心眼的她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在第一个世界大圣和大和尚究竟是怎样狼狈为奸折腾她的。 明明是唐三藏的西天取经,可到了最后却变成了她时常被妖怪抓去。 然后大和尚从天而降,彪悍的喊一声师父来也…… #-- “师父?” 大圣饶有趣味的看了笙歌一眼。 金蝉子除了对小白龙还有几分温情在,对其他人其实颇有些淡漠。 直到后来到了西天,得了如来最后的歉意,金蝉子才再一次成为了那个弘扬佛法的大师。 乍然恢复记忆的金蝉子对佛界,对万物苍生都产生了质疑。 西天取经路上表现的越是荒诞,就证明他的心中越是一片虚无。 “也许此时的金蝉子跟你想象中不太一样呢。” 大圣的话别有深意。 十世轮回,是如来亲手为金蝉子安排好的宿命。 当年金蟾子能够恢复记忆,只是阴差阳错。 如今呢…… “你找到他又能如何……” 笙歌满腔的热情被大圣的一瓢凉水泼了个透心凉。 难不成就这样眼睁睁看着大和尚一世一世的轮回,然后一世一世的分食。 早点清醒不好吗? “大圣,我们是不是该去一趟地府?” 笙歌皱着眉头,有几分不确定。 就算金蝉子是如来佛祖座下二弟子,可如今金蝉子是在凡人界轮回,相当于仙人历劫。 既在凡俗界,那么就要守凡俗界的规矩。 孟婆能够让经过忘川的鬼魂忘却前尘往事,那么自然也有秘法让对方想起。 唉…… 看来她终究是要踏上大圣的老路了。 大闹地府怕是避免不了了。 什么十殿阎罗,什么孟婆判官,什么牛头马面,她怕啊。 她第一怕大圣揍…… 第二怕的就是各种孤魂野鬼…… 地府…… 一想到地府到处是鬼,笙歌整个人都不好了。 笙歌眼巴巴的看着大圣,希望大圣能够大发慈悲随她去一趟阴曹地府。 只见大圣高贵冷艳的摇了摇头“不是我们,应该是你。” 他一手调教的小弟,他自是得护着。 可护着不意味着事事皆要为她办的周全,此时他可形影不离护着,可来日呢。 笙歌注定不会停留在此处,所以所有事情还需要笙歌自己经历。 笙歌有些怂啊,虽说刚过易折,可太怂了,也不成。 地府其实并没有笙歌想象的那么可怕。 有些鬼还是很讲道路的。 听到大圣的回答,笙歌脸黑。 “冥界的人还是很友好的。” 大圣伸出自己的毛爪子拍了拍笙歌的肩膀。 笙歌瞥了大圣一眼,这简直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以大圣的彪悍,谁敢不友好。 emmmmm…… 不就是个阴曹地府,自己去就自己去。 谁怕谁。 再说了,她只是去求助。 她是个文明人,能不动手就绝不动手。 相亲相爱一家人不好吗 …… …… 笙歌最终还是自己来到了地府,谁让大圣铁了心就是不随她一道呢。 黄泉路,忘川河边,奈何桥,望乡台。三生石上录三生,孟婆汤喝过前尘尽往。 在天界呆的久了,乍然间来到地府,笙歌很是不适。 天庭灵气弥漫,仙气飘渺,霞光万丈,处处都透着光明与灿烂。 哪怕夜晚亦是星河密布,熠熠生辉。 可地府呢…… 放眼望去,昏黄色主宰了这里。 血红的忘川河两岸盛开着妖娆的花,花香与腥味交织在一起,说不出的糜烂诡异。 忘川河边有一摆渡的老人,沉默不语,只是在不停的把鬼魂一次次送往奈何桥孟婆处。 若是心有执念不愿喝孟婆汤的,便会被溺入忘川河中浸泡千百年。 可嫌少有人能够承受住被忘川河水浸泡之苦。 在这昏暗的阴曹地府中,形形色色来来往往的鬼魂似是形成了一抹亮色。 笙歌看到自诩深情之人刚下忘川河便哭爹喊娘,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想要爬出来,可却被摆渡老人一木匠重新拍下去。 做鬼,也只能三心二意。 笙歌看着头发花白的摆渡老人生猛的动作,欲哭无泪。 笙歌很是怀疑她这小胳膊小腿的,能不能经受住摆渡老人一木桨。 笙歌怯生生的站在黄泉路忘川河岸边,始终不敢踏上那条小船。 她证实过了…… 来到此处除了地府阴差,便是那数不尽的鬼魂…… 寿终正寝的…… 吊死的…… 饿死的…… 淹死的…… 各种各样。 而摆渡老人貌不惊人的船桨似是有无穷的威力。 “姑娘,可要过河?” 笙歌不知自己在忘川河边呆了多久,反正忙忙碌碌的摆渡老人是闲了下来,并主动给她打招呼。 笙歌并没有被偏爱的感觉,反而有种对方是狼外婆,而她是小红帽,一上船,对方就把的吃了的错觉。 阴曹地府的阴风是不断的…… 笙歌拢了拢袖子,小心翼翼的打量着摆渡老人。 摆渡老人也任由笙歌打量,大大方方。 “若是姑娘再留在这忘川河边,小老儿怕是就压制不住这忘川河中的恶鬼了。” “姑娘难道不知有功德的魂魄,对于忘川河的恶鬼来说,一点便如同新生吗?” 见笙歌久不言语,摆渡老人幽幽说道。 笙歌敛眉,她来阴曹地府是不是有些冲动。 凡俗界也是又能人异士的,也许有秘药可以让金蝉子记起前世的些许片段。 笙歌扭头,她来时的黄泉路竟再也看不到尽头。 不再有选择,她唯有继续往前走。 “功德?” “王母娘娘也常说小仙是个有大气运的。” 笙歌浅笑嫣然,一袭天水碧色衣衫在这昏黄色的地府分外显眼。 天水碧天水碧,染就一江秋色,鳌戴雪山龙起蛰,快风吹海立。数点烟鬟青滴,一杼霞绡红湿,白鸟明边帆影直,隔江闻夜笛。 摆渡老人似是听不懂笙歌话中的深意,依旧是弯着腰,手执船桨看着笙歌。 笙歌轻轻一跳,坐上了摆渡老人的小船。 “不知姑娘来这地府可有要事?” “以姑娘如今的法术想要在这地府来去自如怕是有些难度。” “我们地府还是很讲道理的。” 第三百九十九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 二十 许是摆渡老人太久没有见到能够与他聊天的活人,所以自笙歌上船便一直絮絮叨叨。 忽略掉摆渡老人通身笼罩的灰色雾气,看其佝偻的身子,怕是会认为这只是个寻常的邻家老伯伯。 很是讲道理…… 笙歌挑眉,这倒是跟大圣说辞一样。 …… 浪九九:主播,你还是小心点儿吧,功德之力在身有利有弊,你在这忘川河的恶鬼眼中无异于是最好的美食。 浪九九:哪怕他们生前再作恶多端,只要咬你一口,沾染上你的功德之力,那么来生不然衣食无忧,心随所愿。 走路太浪会闪腰:只有我觉得这个摆渡老人奇怪吗…… 泠泠七弦上:活物来到地府,第一件事情不是应该上报吗?可这摆渡老人非但不见惊慌,反而主动相邀,难不成这个世界的地府是真的很讲道理,热爱和平? 笙歌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说的讲道理,热爱和平就忍不住嘴角抽搐。 想想摆渡老人方才用船桨敲忘川河鬼魂的生猛,就很难想象这是个讲道理的地方。 也许拳头好使才是硬道理。 “姑娘,你可是来找孟婆的?” “姑娘……” 摆渡老人如同话唠一般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笙歌的耳边除了鬼魂的哀嚎声就是摆渡老人的唠叨声。 可偏偏摆渡老人的唠叨声完美的与忘川河鬼魂的通呼声融合在一起。 “摆渡老人,您可知如何让这凡人记起前尘旧事?” 既然摆渡老人爱唠叨,那她就陪着唠叨会儿吧。 当然,前提是她要保护好自己,以防忘川河中的恶鬼攀上她的脚踝。 “姑娘所问之人应该不是普通的凡人吧。” “以姑娘修为若想让凡人忆起过往并非难事。” “可既然姑娘来这地府涉险,就足以证明姑娘心中所想之人非凡人。” “到底是那九重天上之人,还是那西天断绝了七情六欲的佛陀呢?” “姑娘,十忆九伤,前尘往事记起并非好事,徒增负担而已。” “姑娘,你觉得如何?” 摆渡老人不愧是这忘川河摆渡了千万年的智者,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 “摆渡老人,对方总有知情的权利。” “任是谁几世都活在阴谋之中偏偏还不自知,难不成就是天大的幸事了吗?” 二人谁也说服不了谁。 “姑娘所说的应该是西天佛祖的二弟子金蝉子吧” 摆渡老人淡淡说道。 笙歌悚然大惊,这冥界是不是太深藏不露了点儿。 就一个摆渡人,凭借着她的三言两语竟然就能猜到唐僧身上。 emmmmm…… 皿 笙歌保持沉默,不承认也不否认。 “姑娘是老朽这么多年在这地府见到的第二只活猴子。” “前些年,有一猴头,气势汹汹的来了地府,来去自如,无人能近身。” “阎王殿下本以为大难临头,可不曾想对方只是看了一眼生死簿便悄然离去。” “那只猴子,可是要比姑娘修为深多了。” “阎王爷不知与那猴头达成了何协议,阎王殿下竟然没有到九重天上告。” 大圣…… 也只有大圣有这样的本事和能力。 只是,她不知大圣来这地府,看一眼生死簿图什么? “同属猴族,姑娘与那猴头气息又有几分相近,想来孟婆和阎王殿下都会给姑娘几分薄面。” “说过了,我们地府是很讲理的。” 笙歌就死活不信摆渡老人那句地府还是十分讲道理的话。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听说望乡台旁有块儿三生石,可照前世今生来世,不知是真是假?” 笙歌好奇的问道。 若是孟婆也没有办法,她也许就得拘着唐三藏来看看这三生石了。 只要唐三藏不傻,总归是能看出阴谋的。 “呃……” “这个问题小老儿就不多回答了,三生石,一言难尽啊。” 如今笙歌还不知摆渡老人口中的三生石是怎样一言难尽,直到她亲眼见到,才清楚是个什么智障玩意儿。 一路的提心吊胆,笙歌终于穿过了忘川河,踏上了奈何桥。 “多谢摆渡之恩。” 笙歌拱手。 “若姑娘真记得小老儿今日之恩,他日还是少些杀戮,毕竟小老儿摆渡也是很累的。” “神仙打架,遭殃的不仅是凡人,还有小老儿啊。” 摆渡老人意有所指,淡笑着说道。 “姑娘,小老儿就在此处等着你吧。” “做事得有始有终。” 待笙歌踏上奈何桥,一步步拾阶而上,摆渡老人看着忘川河中的恶鬼,幽幽的叹了一口气。 这三界总归是平静的太久了。 风浪将起,唯愿少死些人,他也能歇歇。 …… …… 孟婆鹤发童颜,一身红衣,面容姣好。 笙歌来时,孟婆正倚在栏杆上打盹儿,右手作扇子,一下一下的扇着,看起来百无聊赖。 好一个鹤发童颜的慵懒随性的美人儿啊。 笙歌觉得自己若是死了,走上奈何桥,遇到这么一个美人儿,她怕是很乐意留下与孟婆做伴。 此等美人,看着便赏心悦目。 “猴子?” 孟婆抬眸,随意看了一眼笙歌。 “你可是受了情伤,所以要在我这里讨一碗孟婆汤?” “不过,我这孟婆汤对活人可无用啊。” 孟婆依旧靠在栏杆上,娇笑着说道。 “你没听说过自古红蓝出cp吗?你为何要穿一件天水碧色的衣裳,绿的碍眼。” 孟婆勾唇,蓦地一笑。 一笑倾城,一眼惊艳。 随着孟婆的笑意,花白色的头发瞬间变得漆黑,墨发披散,惊艳更甚。 这才真真是一个让人一眼万年,终生难忘的女子。 一见孟婆误终身啊。 幸亏这经过奈何桥的鬼魂们会喝了孟婆汤投胎,否则见识了此等绝色定然会觉得生无可恋。 当然,孟婆说出的话就有些混不咧。 自古红蓝出cp,这话说的倒没错。 “小仙自知无颜,难以与孟婆美貌相配。” 对于美人儿,笙歌一如既往的热衷。 “倒也是。” “你还挺有自知之明的。” 孟婆挑眉,戏谑不已。 “本座的美貌自是你比不得的,你还算聪明。” 笙歌:#Д 第四百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一) 二十一 这话为什么听起来这么耳熟呢? 此处应有大圣…… 笙歌眨眨眼,莫名觉得大圣和孟婆气场相合啊。 “孟婆言之有理。” 美人儿说什么都对,说什么都有理。 笙歌无比希望自己是男儿身,可以撩遍全天下的漂亮小姐姐。 …… 豺狼配女猫:这是孟婆吗?究竟得有多瞎,才能把这样的绝色佳人称之为婆婆…… 浪九九:如果这是婆婆,我愿意做婆婆的老头子。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就是个色迷心窍的,看到漂亮小姐姐都忘了自己怕鬼……主播难道你不知道孟婆小姐姐本质上也是个鬼吗? 北城南笙:我想你们是忘了主播的尿性,主播不是怕鬼,是怕那种千奇百怪死的恐怖而又丑陋的鬼…… 主播:咳咳,低调,低调。 如果每一个鬼都像孟婆小姐姐这般美艳无双,一笑倾城,她真真不介意成为地府的常客。 “同是猴子,为何差别如此之大呢?” 孟婆美目流转,顾盼生辉,语气之中似是有遗憾,有嫌弃。 “之前来的那只猴子可没有你这般乖巧嘴甜,那只猴子自带嘲讽效果,让人恨得牙痒痒,可偏偏又奈何不了。” 自带嘲讽效果…… 笙歌忍不住嘴角抽搐,她一定是中毒太深了,否则她怎么可能此刻脑海里浮现的是程咬金的爱与正义呢。 不是都说穿着爱与正义的程咬金上场,自带嘲讽效果,让人忍不住追着打,可偏偏肉的由打不死吗? 也是难为苏烈了,出了个爱与和平…… “本座观你与那猴子气息相近,难不成你是他子孙后代?” 孟婆继续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说道。 子孙后代…… 笙歌越来越怀疑孟婆漂亮小姐姐是不是跟大圣有不可言说的秘密了,这脑回路甚是相近啊。 精分少女欢乐多…… 这奈何桥上有这样一位画风清奇的孟婆,倒也别有趣味。 “孟婆姐姐,您怎么知道他想做我的爹爹呢……”笙歌笑意盈盈,美人儿着实赏心悦目啊。 笙歌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这奈何桥了。 “真贫。” “说吧,你来寻本座所谓何事?活物在这地府呆久了,怕是会阴气入体,时常见到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孟婆挑眉,轻轻一跃,揽着笙歌的细腰坐在了栏杆之上。 做鬼的约莫都喜欢活人身上的温度,只可惜着地府片刻她都离不得。 笙歌:′д` 直播间玻璃碴子:w 看戏专用脸…… 笙歌很是诧异,刚刚才想着撩遍天下漂亮小姐姐的笙歌,竟然被红衣孟婆给撩了。 不过,她喜欢…… 她也算看出来了,孟婆漂亮小姐姐也是个多面人,画风多的很啊。 第一眼的慵懒随意。 第二眼的惊艳无双。 第三眼的痞里痞气。 最后一眼的霸气天成。 这样的孟婆小姐姐,谁人能抵挡她的魅力呢。 嗯,被美人儿小姐姐抱着的感觉真不错,就是凉了些。 “我想问孟婆姐姐一事,还希望孟婆姐姐可以解惑。” 有求于人的笙歌分外嘴甜。 “靠的近些就解惑……” 孟婆秀眉轻挑,痞气十足。 真真是眷恋啊。 笙歌:“……” 她不是自诩要用拳头打天下吗,为什么现在要靠脸了。 难不成孟婆小姐姐看上了她的盛世美颜,想要跟她做相亲相爱一家人吗? 她要不要从了呢…… 要不还是从了吧,怎么着都不吃亏。 唉,有色相出卖也是不错的。 笙歌紧紧的搂着孟婆小姐姐的胳膊,就好似多么依恋似的。 好吧,她就是怕自己从奈何桥上掉下去,河里的丑鬼还是蛮可怕的。 “你倒是乖巧。” “说吧。” 孟婆轻轻的挑了挑笙歌的秀发,这就是阳光照耀的味道吗? 被调戏的笙歌:w嘿 “孟婆姐姐,不知可否有法子让渡劫轮回之人想起前世今生?” “不知您的孟婆汤可有妙用?” 笙歌屁颠屁颠的把更多的头发塞进孟婆手心里,那模样要多狗腿就有多狗腿。 “人?” “还有凡人轮回可用渡劫二字吗?” “小猴子,你莫要诓骗本座,别觉得你有个牛逼哄哄的假爹爹,就能天大地大横着走了。” “本座随黄泉一同诞生,黄泉不枯竭,本座就不灭。” “你那假爹爹可以在地府来去自如,甚至可以把十殿阎罗揍成孙子,可是奈何不了本座呢。” 孟婆就好似安慰小狗似的,一下一下摸着笙歌的头发,颇有些爱不释手。 听着孟婆一口一个假爹爹,笙歌心情复杂极了…… emmmm…… 她这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若是西天佛界中的佛子呢?” 笙歌小心翼翼的问道。 “西天佛界?” “小猴子,你所谋倒也不小,不过若是佛祖知道了你坏了他的大计,想来会不由分说的超度了你。” “这地府还有地藏菩萨,本座总不好于佛界为敌吧。” 孟婆淡笑着,十指轻轻一点,不远处忘川河中试图爬出来的恶鬼,便彻底泯灭为尘埃。 杀伐果断啊…… 笙歌知道,孟婆这是让她忌惮。 “小猴子,莫要用这种眼神看本座。” “孟婆汤无用,有用的是本座。” “不如你替本座在这奈何桥上呆十年,本座便答应你所求之事?” 十年…… 笙歌想也不错的拒绝了。 她怕鬼…… 如果让她与鬼魂朝夕相处十年,她感觉自己会被吓疯。 那个时候,她连装疯都不需要了。 “你怕鬼……” 孟婆突然变脸,方才还美艳无比的漂亮小姐姐竟然变成了比忘川河中最恐怖的鬼还要可怕的鬼。 啊…… Σд; 笙歌下意识的推开孟婆小姐姐,然后整个人掉下了奈何桥。 闻味就到的鬼魂,密密麻麻。 笙歌傻眼,她这是要被活活吞了吗? “小猴子,不知你是否听过这样一句话,鬼怕恶人。” “唉,本座如此喜欢你,可你却怕鬼,着实让本座伤心啊。” “看在他是你爹爹的份儿上,本座总得帮你一把啊。” “鬼,有什么好怕的。” “你看,一指灭一个。” 第四百零一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二) 二十二 显然,孟婆在这忘川河作威作福惯了,否则也不会一指还未落下,围在笙歌身边的恶鬼就做鸟兽状散去。 笙歌:“……” 这样简单粗暴真的好吗? 笙歌觉得自己之前好像还是没有学到简单粗暴的精髓。 这一门学问,博大精深啊。 像孟婆这般不动声色就能让无数野鬼惊惧至此的才是装逼的最高境界。 唉,她还差的远啊。 路漫漫其修远兮啊。 不是说好鬼还是很讲道理的吗? 可为什么孟婆一言不合就把她扔下了忘川河,而忘川河中的恶鬼一言不合的就要撕咬他呢。 呵…… 猴子都是大猪蹄子。 “孟婆姐姐,这忘川河中的恶鬼可以随意杀吗?这些难道不需要轮回吗?” 笙歌可不想无缘无故的就沾染了这么多大丑鬼的因果。 冥冥之中的因果,最是难以预料。 “放心吧,靠近奈何桥附近的都是那些千年来都恶性难改的,死有余辜。” “你非但不会沾染任何的因果,反而会被当做替天行道,你身上的功德之力便会更加强盛。” “当然,前提是你能杀了对方,否则这群在忘川河中浸泡了几千年的恶鬼只会把你撕碎。” “别瞪我,瞪我你也无可奈何。” “本座也实在好奇,身为一个猴子,灵魂上竟然有如此精纯的念力,你倒是好福气。” 孟婆坐在栏杆之上,腿垂下来,一晃一晃。 美人倾城,无一处不完美。 笙歌:“……” 厉害了,我的孟婆小姐姐,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 Σっ°Д°;っ 笙歌终于知道对孟婆若有似无的熟悉感来自何处了。 不是因为大圣,而是因为她自己。 孟婆小姐姐方才倨傲贱兮兮让人恨得牙痒痒的样子不就是她以前的模样吗? 她素来以别人心中咬牙切齿面上对她还无可奈何沾沾自喜。 emmmmmm…… 孟婆小姐姐是要跟她抢人至贱则无敌的通天大道吗? 漂亮小姐姐,你这么美,不适合这条容易被人套麻袋的路啊。 “孟婆小姐姐,您美丽动人,明艳大气,小仙怎么会害怕您呢,小仙怕的是又丑又狰狞的鬼。” 笙歌拼命的想要爬上来,可每次都是刚刚离开河面,孟婆小姐姐长长的衣带就好似长了眼睛一般甩在笙歌的肩膀上。 扑通一声,笙歌又掉了下去。 “本座的貌美无需你夸赞,那是有目共睹的,你还是老老实实呆在这忘川之中,一个时辰之后,如果你还活着,本座可破例带你去三生石。” 孟婆不知从何处变出了一把长剑,红衣灿烂,衣袂飘飘,宽大的袖子,长长的腰带在舞剑时随风起舞。 孟婆美的张扬而已恣意。 笙歌在天庭多年,见过月宫仙子的精致清雅,可在这一刻,她竟觉得世间最美的风景莫过于孟婆的倾世一舞。 嫦娥孤寂,孟婆何尝不孤寂呢。 “别看了,再看下去,那些恶鬼就要分尸你了。” “本座这一舞是为了庆贺你旗开得胜,凡人界不是在征战前都有这样的仪式吗?” 孟婆一舞结束,似是开启了恶鬼向笙歌冲过来的信号。 对于笙歌来说,厉害不厉害是次要的,最让她难以接受的是辣眼睛啊。 不知是哪里来的吊死鬼,伸着长长的舌头,不管不顾的缠上了笙歌的脚踝。 黏湿阴冷,笙歌顿时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卧槽…… #`′凸 真当本小仙女是病猫,任由你们占便宜。 一看这吊死鬼就是个猥琐的,竟然用舌头舔她。 是可忍孰不可忍啊。 只可惜依旧没有一件趁手的兵器。 笙歌手握成拳,闭着眼睛,开始四面八方的砸了下去。 关于这个画面可以想象一下一个菜鸡貂蝉开了大毫无思路跳落跳去偏偏对手还预判不出落在哪里的模样。 一个王者跟小青铜谈预判确定不是在搞笑吗? 闭着眼睛的笙歌可不会被大丑比膈应到。 唉,也不知道武大郎投胎到地府会不会也会被这样嫌弃。 好生凄凉啊。 坐在栏杆上正准备看戏悠哉片刻的孟婆惊讶的手中的瓜子都落在了地上。 不是说好怕鬼吗? 本座才刚刚摆好看戏的姿势就这么结束了? 这么残暴吗? 孟婆心想,这只猴子算不算是瞎猫撞了死耗子。 笙歌刚刚睁开眼睛,还来不及欣赏自己的一顿操作猛如虎的战绩,就感受到有东西密密麻麻的披头盖脸砸了下来。 ┐──┌ 瓜子…… 竟然是瓜子…… 还是炒的火候适当,香喷喷的那种。 如果不是自己双手刚刚揍了无数的大丑比,笙歌就要直接抓一些放嘴里嗑瓜子了吗? 等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阴曹地府为什么还有炒的这么香的瓜子并保存的这么好。 高贵冷艳的孟婆小姐姐竟然准备磕着瓜子看戏吗? Σっ°Д°;っ 笙歌一跃而出,站在奈何桥上施了个清洁咒语。 “孟婆小姐姐,你能告诉我这些瓜子从哪儿来的吗?” 笙歌指着飘在忘川河面上的瓜子,好奇的问道。 “牛头马面去勾魂的时候顺便带回来的啊。” 孟婆摊了摊手,颇有些遗憾的看着那些落在忘川河的瓜子。 “看来又得麻烦牛头马面了。” 只见孟婆用脚在奈何桥上狠狠一跺,整个黄泉忘川都抖了抖。 笙歌:“……” w 她这是终于见识到了霸道总裁文中描述的某某大总裁,一跺脚整个国家都要抖三抖的真实模样吗? 好吧,孟婆再一次刷新了她的认知。 “孟婆姑奶奶,你又什么吩咐小的?” 牛头马面满头大汗的站在奈何桥上心有余悸的看着孟婆。 “您有事吩咐一声就行。” 牛头马面真真是牛头马面。 大长腿有腹肌身材爆表,就算头长的一言难尽…… 可惜了啊。 “喊人那种粗俗的事情不太符合本座的作风。” “你带回来的炒瓜子可能有自己的想法,不想让本座吃,所以还得劳烦二位去凡间再带些回来了。” 孟婆一本正经的睁眼说瞎话。 笙歌眼冒小星星,就喜欢孟婆这样妖艳不做作的漂亮小姐姐。 第四百零二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三) 二十三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快把你的痴汉表情收一收…… 浪九九:主播怕不是对妖艳不做作几字有误解。 主播:妖艳不做作等于优雅的简单粗暴。 笙歌振振有词。 也许在颜狗的世界,颜值真真是正义。 一脚跺下去,地府抖三抖的彪悍孟婆,在笙歌眼里都是正义的化身。 甚至笙歌已经忘记了之前她刚刚才被孟婆一言不合的扔下忘川河。 牛头马面抹了抹额头上根本不存在的汗滴,谄媚狗腿的表情与笙歌有的一拼。 “孟婆姑奶奶,您说的是。” “此次定给您带回些没有自己想法的炒瓜子。” 话音落下,牛头马面没有丝毫耽搁,立刻朝着地府外冲去,就像身后有一条大恶犬追似的。 笙歌看的一愣一愣,怎么办,她突然想要孟婆跟大圣天雷勾动地火的来一架了,反正两人都这么彪悍。 “孟婆小姐姐,您说出瓜子有自己想法的话,良心不会痛吗?” 呵呵哒…… 她得为阴曹地府接受孟婆小姐姐压迫的小可爱默哀三分钟。 “本座说的不对吗?难道这些瓜子不是想去忘川河玩中学学游泳?” “还是说你不想去三生石处看一看了?” 孟婆小姐姐一本正经,神情淡然的威逼利诱加狡辩。 脸皮之厚直逼笙歌…… 笙歌再一次担忧,自己的位置可能不稳了。 “孟婆姐姐说的是,这些有自己想法的瓜子不要也罢。” 笙歌义愤填膺的说道。 “真乖,本座看了甚是喜欢。” “比你爹爹可是顺眼多了。” 孟婆摸了摸笙歌的脑袋,和蔼可亲的说道。 爹爹…… 爹爹…… 孟婆小姐姐口口声声爹爹,这个梗儿是过不去了吗? 多倒霉才能摊上像大圣这样一言不合就动手的爹爹。 emmmmm…… 这是家暴懂不懂。 “本座知道你对三生石心存侥幸,希望三生石可以帮你。” “不过看在你难得顺眼的份儿上,本座奉劝你莫要抱太大期望。” “本座只想告诉你一言难尽。” 孟婆嘴角含着笑容,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 …… 笙歌亦步亦趋的跟在孟婆身后,来到了传说中的三生石。 石面光滑入境,隐隐约约的倒影着人影。 乍一看,挺正常的啊。 笙歌丈二摸不着头脑,这样的三生石难道有什么不对啊。 “孟婆,你竟然亲自带人过来了?” “孟婆孟婆,你有没有觉得我看着更加四四方方了?” “孟婆孟婆,怎么又是一只猴子,还是个大丑比。” “孟婆,咱们可说好的,大丑比不能照镜子,要不然可是会污了本石头的眼。” …… …… 吧啦吧啦,自从笙歌站在这里,三生石话就没有停过,连气都没有喘一下。 笙歌很是好奇不换气一口气这能说一刻钟的时间吗? 这就是三生石吗? 话唠加颜狗…… 这个世界是要被颜狗统治了吗? 在花果山是这样,来了地府还是这样。 “孟婆孟婆,你别拔剑啊,有话好好说。” “孟婆,我们都是这么多年的老相识了,你怎么能让本石头在一个丑猴子面前丢脸呢。” 一块儿四四方方的石头在笙歌眼前一边唠唠叨叨,一边跳来跳去。 只见孟婆干脆利落的手执长剑刷刷刷在三生石上削了几下,肉眼可见,三生石好像又小了些,但是更齐整了啊。 原来,三生石真真是被孟婆削出来的啊。 “孟婆你还真别说,被你这一通乱削,本石头一身轻啊。” 三生石喟叹着,似是满足极了。 笙歌撇嘴,这样求生欲强烈的三生石岂是一个贱字了得。 三生石怎么死的,一定是贱死的。 三生石不停翻滚着到了忘川河边摘了鲜艳火红的曼珠沙华,待递给孟婆时已经零落成泥碾作尘了。 “呜呜呜,孟婆小姐姐,人家需要安慰啊。” 孟婆:┑ ̄Д ̄┍怪我咯 笙歌:Σっ°Д°;っ 这三生石究竟是个什么智障玩意儿。 珍爱生命,远离智障。 “闭嘴。” “再说话把你削成渣渣。” 孟婆晃了晃手中的剑,耀武扬威的说道。 孟婆话音落下,就见三生石蔫蔫的回到了原位,一生不吭。 “去吧,照照三生石,看看你能看到什么……” 孟婆的声音中似是憋着笑,在等着看戏的那种,笙歌总觉得孟婆甚至还想掏把瓜子,让看戏更加有趣些。 不详的预感啊…… ︿ 总觉得像三生石这样的智障玩意儿,不太可能帮她成事。 难不成真的要她留在地府帮孟婆卖十年孟婆汤? 本小仙女从内心深处都是拒绝的,每一个细胞都写满了拒绝。 笙歌站在三生石前,的确最先出现的是她为妲己那一世的模样。 只不过,这出现的到底是些什么…… 苏妲己…… 女娲…… 商宫中貌美的妃子…… 还有后来长的芝兰玉树的武庚…… 这其实不是在回忆前生,而是再审美吧。 一个个美人儿的影像在三生石上划过,三生石絮絮叨叨的点评着。 这个脸盘大了些…… 那个腰粗了几分…… 再不然就是这个脚稍稍大了许…… emmmmm…… 笙歌已经无力吐槽了,她站在三生石前这么久,竟然没有看到一件完整的事情,反倒是把她上一世见过所有算得上美人儿的人,不论男女过了一遍…… ╯﹏╰ 笙歌不抱期望了…… “石头大爷,这生就跳过吧,看下一世。” 最起码她能知道自己下意识变成了什么东西,在完成什么任务…… “这可不行,做事要善始善终。” 于是,现在三生石上浮现的就是她在天庭见到的大大小小的仙子。 最后定格在孟婆舞剑的画面上…… 再一次看到,依旧美的惊人。 “本石头也算是阅女无数,貌似也只有月宫中的嫦娥仙子能够有几分媲美孟婆。” “孟婆,你真的不要考虑考虑本石头吗?” “你看从黄泉入口到望乡台,除了那个摆渡老头儿,也就只有本本石头了,本石头齐齐整整,难不成你要抛弃本石头去选摆渡老头儿?” 第四百零三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四) 二十四 “你要敢选,本石头就砸破老头儿那条船。” 笙歌:#-- 她想回去了。 这个地府可不仅仅是讲道理那么简单了,她总觉得自己拿错了剧本,来到了一个画风清奇的地府。 还能不能好好商量该怎么觉得金蝉子的问题了。 她终于知道这一路走来鬼差稀少罕见,哪怕不得不经过而脚步匆匆的原因了。 这里有一个智障话唠三生石…… 不过,有这个三生石在这地府也不是一无是处,最起码那些舍不得投胎的,能够奋不顾身去投胎。 谁愿意跟这么个智障玩意儿呆在一起。 “石头大爷,您倒是开始看下一世啊……” 笙歌忍不住插嘴。 她留在这里可不是为了听智障三生石审美的。 “你当本石头不想看啊,本石头就看到了一件破衣裳,跟你身上这件还差不多。” “一定是你下辈子丑的太惨绝人寰了,所以本石头才会自动屏蔽掉……” 笙歌耳边都是三生石的嘲笑声。 呼呼…… 吸气,放松,莫要跟一块儿石头一般见识。 笙歌:╯°Д°╯︵┴┴ 还是好气啊。 实在没忍住,笙歌一掌劈向了三生石。 这么贱兮兮还智障的三生石真的就是欠揍啊。 打一顿不行,那就打两顿吧。 “你以为本石头是谁想打就能打的了的……” 话还没有说完,三生石就开始嗷嗷嗷凄惨无比的叫了起来。 “堂堂三生石,知前世,明今生,晓未来的三生石难道看不出这只丑猴子身上有精纯的念力和功德吗?” 孟婆倚在一旁的石柱上,看起来柔弱无骨。 谁能想到孟婆这样一位看起来娇滴滴的美人儿软绵绵的也是个一言不合就动手的存在呢。 不过还是好喜欢呢…… 怎么办,她觉得她自己好像是没救了。 “念力功德那种东西又没有被照出来,本石头不知道很正常……” …… …… “孟婆小姐姐,要不我们还是走吧。” “您说的没错,这块儿三生石的确是挺让人一言难尽的。” 笙歌很是自如的挽上了孟婆,把自己带着体温的手递过了孟婆。 像她这样善解人意的小仙女真真是世间少有啊。 “等等啊……” “一言难尽吗?本石头知道你对本石头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所以本石头不介意你多说会儿,百句千句够不够。” “你倒是快点儿夸本石头啊……” 笙歌拉着孟婆回到奈何桥上时,身后还不断传来三生石的叫嚣声。 emmmmm…… 其实这才是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吧? 三生石一块儿石头抵得上千军万马,那些再说地府顾忌的,她想去拼命。 “这地府还真是热闹。” 笙歌喟叹着,学着孟婆的样子坐在了栏杆上。 孟婆红衣如火,而她是清新的绿色…… 此情此景,笙歌忍不住想到一句红配绿赛狗屁…… 好吧,有些煞风景。 “你别看三生石是个混不咧的,可他却是这地府最聪明的。” “三生石只看凡人前世今生和来世,哪怕你真的带来了佛界那位大能,三生石也只会像应付你一样应付过去。” 孟婆恶作剧一般,又要把笙歌推下去,却又在最后关头把笙歌揽了上来。 “我知道。” 大名鼎鼎的三生石怎么可能会是那样一副样子呢。 黄泉生,孟婆在,接着三生石就出现了,差不多可以说成与地府同时存在,诞生了千万年的东西,怎么可能真真是那么个智障玩意儿呢。 只不过三生石想演,那她假装相信就是了。 反正她已经揍了三生石一顿。 故意装的那么贱兮兮,可是要挨打的。 “所以,能帮你的只有本座,不知此时你是否还要拒绝本座的提议?” 笙歌抬眸扭头,目光深邃的看了孟婆一眼。 她清楚孟婆的打算,却也没其他选择。 “十年太久,我应付不来。” “再说了,你确定这黄泉你可以离开十年吗?” “一年。” 一年的时间,笙歌表示自己可以勉强接受。 唉,她怕鬼啊。 她所筹谋之事,一年的时间无关痛痒,所以她等得起。 一年在奈何桥上换金蝉子提前回忆起前尘种种,认真想想,并不亏。 最难偿还的便是人情债,似孟婆这般明明显显提出交换条件的最好不过。 如果她不怕鬼,一定欣然同意。 “一年啊,也可以。” “你所求之事,本座会替你做到,这点请你放心。” “所以,同样的,让投胎转世的我鬼魂们喝孟婆汤就是你的责任了。” “你修为法术虽比不上那只猴子,但应付恶鬼之流还是绰绰有余的,前提是你不害怕。” “你越害怕,对方就越喜欢逗你。” 孟婆摇身一变,红衣变成了天水碧色的衣衫,倾城绝色佳人也变成了笙歌此时的模样。 然后孟婆素手清扬,笙歌变成了一个角色佳人。 好吧,角色互换,笙歌表示理解理解。 “我爹……” 呸…… *`へ′* 她一定是被孟婆洗脑了,真真把大圣当成爹了。 “那只猴子能够识破一切的幻化之术……” “你放心,本座在某种程度上可是黄泉化身,远古之物,无人能识。” 许是第一次离开阴曹地府,孟婆很是欣喜。 笙歌眨眼,她当然放心了。 希望孟婆能够喜欢被大圣每天揍的生活。 哈哈哈whahaha 终于要脱离水深火热被大圣揍的生活了。 丑陋的恶鬼怎么了,大不了变好看些,实在不行就动手揍一顿。 协议达成,孟婆欢欢喜喜的离开了地府,在地府入口碰到了捧着一堆炒瓜子的牛头马面。 “乖……” 孟婆拍了拍牛头的大脑袋…… 马面:“那语气为什么那么像孟婆姑奶奶……” 牛头:“孟婆姑奶奶身边的人就是不一样,把孟婆的口气学了十成十。” …… …… 孟婆走后,还来不及放松片刻的笙歌就感觉到有人在背后踹了她一脚,直接把她踹进了忘川河中…… 只是这一次没有一个鬼魂敢靠过来。 看来成为孟婆后,她靠刷脸就能活了…… 第四百零四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五) 二十五 是谁…… 是谁这么毫不留情的踹了她一脚…… 笙歌满头雾水的爬上来,还来不及喘口气,又是一脚…… emmmmm 总有刁民想害朕。 为什么孟婆在的时候就是威风八面,她就是这么凄惨呢? 笙歌隐隐约约听到一声冷哼声。 阎王还是小鬼? 偷偷摸摸算什么本事。 笙歌也不着急出来,就这么呆在忘川河中,直到形色匆匆的牛头马面抱着炒瓜子回来,笙歌才一跃而上。 “孟婆姑奶奶,可是这忘川河中的恶鬼又不消停了?” “以后这种小事,您吩咐一声就好,何须亲自动手。” “孟婆姑奶奶,这是您的瓜子。” 牛头马面谄媚如初。 “这河中恶鬼有了自己的想法,本座不过是想亲自教教这群恶鬼怎么做鬼。” 笙歌施了个清洁咒,学着孟婆的语气高贵冷艳的说道。 以孟婆往日彪悍的战绩,就足够她唬人了。 “孟婆姑奶奶您说的是,这群恶鬼有您亲自教,绝对是三生有幸。” emmmm…… 明明是倒了三辈子霉。 笙歌接过瓜子,想要学着孟婆的样子坐在栏杆上嗑瓜子,可想到有人会趁她不注意,踹她下河,也就歇了这个想法。 她也是要脸的好吗? 在牛头马面这两个大丑比面前,她还是保持高贵冷艳比较好。 “嗯?” “你们还有事?” 笙歌挑眉,冷冷的说道。 奈何桥现在是本小仙女的地盘,你们怎么还不走。 “没有没有。” “我们这就走。” 牛头马面忙不迭的说道,然后一溜烟消失,奈何桥再也不见其踪迹。 笙歌舒了一口气,在熟悉孟婆的人面前,笙歌总担心露馅。 唉,也不知道孟婆小姐姐顶着她的那张脸去哪儿浪了。 天灵灵,地灵灵,求大圣认不出孟婆,直接揍…… ′w` 笙歌站在奈何桥中央许久,直到确信没有孤魂野鬼再踹她才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找个地方歇会儿吧。 只是,笙歌小觑了地府孟婆的忙碌。 每时每刻都有人死去会被勾魂使者带回地府投胎,所以短暂的惬意之后便是看不到尽头的繁忙。 忙不可怕,可怕的是你日日面对的都是无数大丑比。 寿终正寝的老成了榆树皮,淹死的浮肿的吓人,服毒死了的七窍流血,更是恐怖,至于吊死的,舌头都能荡秋千了…… 没有最可怕,只有更可怕,这是笙歌得出的结论。 最糟心的是,不远处还有三生石那个大话唠在不停的嘀嘀咕咕,没有片刻停止。 几乎每一个鬼魂经过三生石,都会被三生石活色生香生动形象的评价一通,活脱脱把一个投胎转世的过程演绎成了世界选美大赛。 而三生石就是那个最挑剔眼最尖嘴最毒的评审。 笙歌根本不知孟婆是如何千万年如一日在这里呆下去的。 她也终于体会到了孟婆削三生石那般简单粗暴的原因。 因为,她也想这么做。 三生石就是欠削。 “能不喝孟婆汤吗?” “奴家与段郎约定下辈子继续做夫妻的。” 笙歌机械的兜售着孟婆汤,见递过去的孟婆汤没有鬼接,便抬头看向了来人…… 来鬼…… 段郎? emmmm,本小仙女还梦郎呢。 不过,难得有一个风华正茂,还死的优雅,死相也甚是干净的女鬼,她不介意耐性好一些。 就当是洗洗眼了。 “约定下辈子吗?” “那为什么不约定同年同月同日死呢?” 笙歌不怀好意的问道。 经历了这么多的世界,笙歌早就不介意以最大的恶意揣测别人,对于什么许了下辈子的更是嗤之以鼻。 真是单纯,单纯到有些犯蠢。 “段郎曾言在其位谋其职,段郎十年苦读一朝高中,还来不及一展抱负,怎能随奴家赴死。” 闻言,笙歌撇撇嘴,听这美人儿言谈举止颇有章法,想来家境殷实,不是那贫苦之家。 呃…… 不会又是一段大家闺秀与穷书生的故事,山盟海誓深情不渝,然后穷书生高中之后便另投名门贵女的怀抱了吧? 狗血,狗血。 “本座冒昧的问一句你的身份……” 笙歌随手把孟婆汤递给了美人儿身后的吊死鬼。 “添香楼的清倌儿。” 美人儿谦逊的说道。 笙歌:#Д 好吧,可能现实比她想的更狗血。 “你确定自己不喝孟婆汤?” 笙歌已经对名妓与穷书生感天动地的往事不感兴趣了。 本小仙女还着急处理完这批孤魂野鬼,嗑瓜子看会儿戏小憩片刻呢。 谁有精力听这种开个头儿就能想到结尾的故事。 “奴家不想忘。” 美人儿掷地有声的说道。 “不想忘你倒是让让啊,不知道时间宝贵啊,就你这会儿的功夫浪费了多少人投胎转世。” 笙歌没好气的说道。 “石头,交给你了。” 笙歌踹了美人儿一脚,直接踹向了三生石的方向。 唧唧哇哇的,还是认不清现实。 认清现实就没这么多无端妄想和期许了。 “我也不想喝孟婆汤。” “不想喝那就下去。” 笙歌简单粗暴的把再一个拒绝喝孟婆汤的小鬼扔进了忘川河。 众鬼魂:Σっ°Д°;っ 这么暴力真的好吗? “后面排队的把自己收拾的齐整些,故意吓人的,那就下去游一圈吧。” 笙歌高贵冷艳的说道。 若都是些貌美的鬼,还能让她赏心悦目,可偏偏一个个故意吓人。 欠揍…… 众鬼魂:这个孟婆有点儿凶。 谁都不想被踹进忘川河中,毕竟浸泡其中就会时时刻刻忍受灵魂之苦,无人喜欢。 于是,笙歌话音落下之后,众鬼魂在能力范围之位把自己收拾的正常些。 奈何桥陷入了鬼一般的寂静。 立威在前,效率大大提升。 …… 约莫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方才掷地有声情深不悔的美人儿痛哭流涕悲痛欲绝的返回到奈何桥上。 只是会下意识的想揉揉屁股…… 笙歌咬唇,好吧,也许是她那一脚踢的太重了些。 “我……” “本座知道你来讨要孟婆汤,喝吧,喝了利索索去投胎,本座没时间听你的苦情大戏。” 第四百零五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六) 二十六 不是没时间听…… 而是你的戏份太狗血。 美人儿红肿着眼睛,似是有几分幽怨。 笙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别用这样的眼神看本小仙女,负你的又不是本小仙女。 冤有头,债有主,就算想报仇也得找对人啊。 难不成就因为她让对方认清了现实,毁了那个虚假的美梦,这就恨上她了? 本小仙女很无辜的好吗?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她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诉诉一腔深情错负他人,说说满心的幽怨与绝望。 浪九九:卧槽…… 浪九九:什么时候太浪大兄弟都能这么文雅的说话了,确定不是搞笑吗。 主播:清醒,清醒。 主播:说了能怎样,诉了能怎样,总归是已经死了,马上就要投胎了,说的多么绝望迟早忘的干干净净,有这个功夫怀念过去还不如认认真真想个姿势投胎,万一脸着地了,连这张漂亮的小脸蛋儿都没了。 泠泠七弦上: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北城南笙:莫名为以后可能喜欢上主播的人担忧。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么冷漠清醒真的好吗? 主播:好的很。 …… …… 现实的确是比幻想出的梦境残酷,可难不成因为现实不被期待,那就可以假装认不清现实了吗? 别闹了,还是歇歇吧。 本小仙女冷漠清醒,本小仙女自豪啊。 “孟婆……” “别孟婆长孟婆短了,喝了这碗孟婆汤,前尘旧事你想记也记不住。” “别耽搁时间,没看到本座忙的很吗?” 笙歌觉得自己的脾气越来越暴躁了,对美人儿的要求好像也是越来越高了。 不仅仅要长的貌美,还要拎得清。 “……” 美人儿欲哭无泪。 这个孟婆不按套路出牌,难不成投胎前她连说句心里话的机会都没有吗? 好不甘心啊。 明明她才是那个资助段郎,数年情深的女子,可到头来她得到了什么? 笙歌挑眉,这是要化作厉鬼的节奏吗? 本小仙女不过就是不想听狗血的故事,难不成就要背了这段因果。 mmp…… 本小仙女好怕怕啊。 笙歌把陷入魔怔的美人儿一脚踹进了忘川河,踢的还是同一个位置…… 成为落汤鸡,美人儿眼睛中的红色终于褪去。 这就乖了…… “喝不喝?” “不喝就泡着吧,多泡会儿脑子就清醒了。” 不能只长脸,也得长长脑子啊,再不济拳头硬些也好。 “喝……” 直到投胎,美人儿还是没有机会说出自己的满腔心事…… 笙歌不介意听故事,反正地府无聊,可前提是你的故事足够精彩,足够跌宕起伏,那种一句就让人索然无味的还是憋着吧。 男女之间那点儿事,你负我也好,我负你也罢,她真真是不怎么感兴趣。 …… …… 地府不分昼夜,笙歌都有些记不清楚自己在奈何桥上呆了多久,好似久到她已经有些习惯了啰啰嗦嗦的话唠三生石。 没有鬼魂时,三生石的唠唠叨叨是这寂静地府中唯一的声音。 笙歌学着孟婆的样子在奈何桥上跺跺脚,虽说地府没有抖三抖,但终归是把牛头马面召唤出来了。 笙歌脑海里蓦地出现了一句话,欢迎来到召唤师大峡谷…… 呵呵,谁能像她一样召唤出牛头马面? 不能吧…… whahaha “孟婆姑奶奶,可是炒瓜子完了?” 牛头马面丈二摸不着头脑,实在想象不到除了让他们去凡间带炒瓜子,孟婆还能找他们干什么。 笙歌黑脸,别跟她提炒瓜子,谁提跟谁急。 吃炒瓜子吃的她都上火…… “本座今日想换换口味。” “鱼香牛肉丝,烩鸭四宝,酱酥桃仁,干烧鱼翅,麻辣豆腐,荷叶蒸肉……” 笙歌吧啦吧啦一口气报了几十个菜名。 每天让干活,总得让她吃饱吧。 牛头马面的表情更扭曲了,这都是什么? 谁来告诉他们,孟婆姑奶奶常年在地府不曾外出,可为什么比他们知道的还要多。 哼ノДノ┻━┻ 一定是那群不安分的小鬼说的,以后送上奈何桥的小鬼,他们得好好照料一番。 “孟婆姑奶奶,您能再说一次,稍稍说慢些吗?” 牛头马面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珠,小心翼翼的说道。 “不能……” 笙歌傲慢的拒绝了。 她不是报不出几十个菜名,而是她自己也不知道她说了点儿什么…… “快去快回。” “本座饿了,难道你们没有看到很多就连跺脚的力气都没了……” 笙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是,是,我们这就去。” 牛头马面苦哈哈的黑着一张脸离开了地府,开始去帮笙歌寻觅那些菜肴。 什么时候孟婆都需要吃东西了? 确定不是在故意折腾他们吗? 要知道孟婆可是跟黄泉同时诞生的大佬啊,哪怕十殿阎罗会消亡,孟婆都不会死。 唉…… ╯﹏╰ 好愁啊。 若是有人问他们,在阴曹地府最怕的是谁,那么一定不是十殿阎罗,而是孟婆。 孟婆揍起人来可是不讲道理的啊。 …… …… 奈何桥上当笙歌开始掰着指头算时间,这么长时间不吃肉,她都快要淡出鸟了…… 也不知道孟婆去了人间是不是已经浪的忘记答应她什么了…… …… …… 花果山水帘洞…… 鼻青脸肿的孟婆打了个喷嚏,是谁在背后嘀咕本座…… 呜呜呜…… w 她后悔了…… 离开地府的日子跟她想的一点儿也不一样。 她以为来到人间等待她的是无数的温暖,无数的美景,无数的热闹…… 事实证明,她不仅长得美,而且想的也挺美的。 刚刚溜出地府还来不及浪,她就被一只猴子拘到了花果山,然后水深火热的生活就开始了。 mmp…… 她怎么就惹上这只猴子了呢。 被揍,夜以继日的被揍,她很是怀疑那只丑猴是怎么在这样一个爹手里坚持下来的。 她不要再呆在人间了,她要回地府,谁都别拦她。 刚才打喷嚏,是不是那只爱揍人的猴子又在思考怎么揍她了? 摊上这么个爹,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情啊。 第四百零六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七) 二十七 不过,回地府之前,她还是应该去完成答应那件丑猴子的事情。 唉…… 孙悟空打破了她对人间的一切幻想。 还是地府美好,最起码她是大佬,作威作福,绝对没有人敢把她揍成这样。 向来不是只有她揍别人吗? 就连三生石,她都是想削就削。 不行,她得溜走了。 …… …… 正在石床上闭目养神的大圣察觉到那个偷偷离开花果山的人影是,弯了弯嘴角。 一眼? 能在人间待下一月,算他输。 不过,不知他随即想到了什么,嘴角的笑容又迅速掩去。 偷溜出花果山,感受着人间繁华的孟婆,忍不住心神荡漾,如果不是身上的伤在提醒她,孙悟空找到她是眨眼的功夫,她怕是就要奔向这繁华的人间一去不复返了。 唉…… 还是不要心存侥幸了。 若是被孙悟空逮到,到时候恐怕她更惨。 她来人间是来浪的,可不是挨揍的。 心酸酸啊。 待解开金蝉子的历劫记忆,她就马不停蹄的返回地府,绝对不逗留。 孟婆掐指一算,心中明悟,按着算出的位置,孟婆连夜赶了过去。 …… …… 待孟婆见到金蝉子时,有些傻眼。 难不成那只丑猴子不是筹谋着大计,而是看上了这个金蝉子? 身材修长,长身玉立,悲天悯人,浑身都散发着一种祥和的气息,让人忍不住新安。 此人甚是清秀,当的上一句玉面僧人。 若是笙歌在此处定然不敢相认,这还是她记忆中那个彪悍大和尚吗?分明就是个比辩机还要眉眼如画的僧人。 人家辣么可爱,一定是蓝孩纸。 “小僧见过仙人。” 金蝉子看着凌空而立的孟婆,依旧是不卑不亢,温润如玉,眼中依旧盛着天下众生。 孟婆哑然,这真真是一个修佛至纯至圣之人。 如此平和悲悯的金蝉子,她有些不知所措。 真的该让他提前想起之前种种吗? 若是她不出手,金蝉子也许还能享受几世的平和善良,可一旦想起来呢? 哪怕再心中无私之人,也接受不了被奉为信仰之人如此算计。 唉…… 孟婆沉沉的叹了口气,迟早是要想起的,这天道她干预一次又何妨? 再说了,有那只丑猴子的异数在,只要她别太过分,天道只会假装看不到。 “本座今日前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无论他日你是喜是悲,都与本座无关。” 蓦地,笙歌想起了地府中的地藏菩萨。 “众生度尽,方证菩提,地狱未空,誓不成佛”。 说起来,西天佛界如今虽有些乌烟瘴气,但总归还是有痴儿的。 这天终究还是要变一变了。 孟婆不再犹疑,亲自解开了金蝉子几世的记忆,面露不忍。 庞大而又惨烈的记忆让金蝉子晕倒在地上,冷汗淋漓。 “既然见到了,那就回花果山吧。” 孙悟空蓦地出现,抓向了孟婆。 孟婆脸色一变,顾不得再同情金蝉子。 “孙悟空,我是孟婆……” 掉马甲跟挨揍比起来,简直就是小意思。 “呃?” “这是你新想出的逃避挨揍的法子吗?看来是本大圣揍的太轻了。” 大圣在心中先是轻声应了句本大圣自然知道你是孟婆,而后便凶狠的说道。 孟婆欲哭无泪…… 她究竟得有多蠢,才会做出跟那只丑猴子互换身份的事情。 “我真的是孟婆……” 自从上次孙悟空在地府来去自如,她就知道孙悟空很强,但是却不知竟然强到了这种地步。 再怎么说,她都是伴黄泉而生的。 有孙悟空在,那只丑猴子明明就可以在三界横着走,何须如此费心算计呢。 唉,有这么一个爹,到底是幸还是不幸呢? “你若不信,可随我到地府。” 孟婆着急说道。 孙悟空沉吟片刻,点了点头。 “也好。” 莫名的,孟婆觉得她被算计了。 不仅仅是孙悟空,还有那只怂怂的怕鬼的丑猴子。 那只丑猴子一定知道变成那个样子,孙悟空一定会揍她,可是却没有提醒。 指不定还在心中祈祷着她被揍呢。 emmmm…… 什么时候丑猴子都有这么大的心思了。 亏了,亏了…… 从没有一刻,孟婆像现在这般归心似箭…… 只是,回到地府,她看到了什么? 在她被揍的水深火热的时候,那只丑猴子竟然过的如此滋润。 满桌都美味佳肴,还有香气弥漫的酒香,牛头马面侍奉在左右,一个扇扇子,一个倒酒,惬意极了。 至于孟婆汤…… 奈何桥上一如既往的排着长长的队,一个个噤若寒蝉,大气都不敢出,很自觉的走到孟婆汤前舀起一碗喝下去,然后乖乖去投胎。 emmmm,什么时候这群鬼如此听话了? 还有,她在的时候可没见鬼魂如此干净整洁就好似要入宫选秀。 最最重要都是,不是说好笙歌怕鬼吗? 这跟她想象中鸡飞狗跳的生活完全不一样啊。 她在受苦,而那只丑猴子竟然在享受。 还能不能好好玩耍了…… 浪九九:别怪我们没有提醒你,大圣和孟婆回来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静静看戏…… “咳咳……” 因为极度的惊吓,笙歌呛到了。 “孟婆姑奶奶,您慢点儿,先喝点儿酒缓缓……” 就在这时,整个地府都晃动起来。 “孟婆?” “两个孟婆……” 牛头马面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受到了冲击。 “孙悟空……” emmmmm,孟婆怎么跟孙悟空搅和到一起。 只见孟婆隔空一指,笙歌就变回来本来的模样。 “孟婆小姐姐,您怎么回来了?人间不好玩吗?” 见大圣和笙歌走过来,笙歌满脸堆着笑容,谄媚的说道。 “呵呵……” 孟婆高冷的笑了笑。 嫉妒使她质壁分离。 “孙悟空,这下你该相信本座是孟婆吧。” 有黄泉在侧,孟婆终于有底气再次自称一声本座。 “哦。” “原来你真的是孟婆啊,本大圣眼拙了。” 孙悟空声音平静颇有些面瘫的说道。 甚是了解大圣的笙歌抿嘴无声的笑了笑,她就知道瞒不过大圣。 “孟婆小姐姐,你放心,答应你的事情我一定会做到的。” 第四百零七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八) 二十八 “一年就一年,我不会反悔的。” 笙歌眨巴着眼睛,一脸真诚。 whahaha 漂亮小姐姐一定挨揍了,她从没觉得大圣揍人是一件如此欢乐的事情。 “孟婆小姐姐你放心,我虽然只是一只名不见经传的猴子,但是也懂得言而有信。” “既然当初承诺了您留在奈何桥一年,我就会做到。” 笙歌笑眯眯的,做足了一言九鼎的范儿。 孟婆:“……” w 大圣: ̄﹏ ̄ 戏精本精啊。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样真的不会被天打雷劈吗? 豺狼配女猫:孟婆小姐姐如此美艳,你怎能舍得算计至此。 灯火阑珊处:主播恐怖如斯啊。 泠泠七弦上:主播,孟婆小姐姐怕是快要气炸了。 主播:请看我真诚的眼神。 “孟婆姐姐,您是不放心我所以回来视察的吗?” “您说的没错,鬼魂还是挺讲道理的,知道我讨厌丑比,就一个个拾掇干净才过来。” “对了,孟婆小姐姐,牛头马面我也用着很顺手……” 自从大圣过来,笙歌根本没有施舍大圣一个眼神。 请让本姑娘安安心心在地府待够一年吧,本小仙女现在一点儿都不想离开。 孟婆:好气哦,可是本座还得保持优雅。 呵,牛头马面真是欠揍,为什么就只知道给她带炒瓜子? 别看她去了人间这么多天,除了挨揍,吃的都是各种各样的酸果子,酸的她的牙都快要倒了。 “本座思来想去都觉得施恩不能图报,所以你我之间的约定就此一笔勾销。” “你所求之事,本座已经替你达成。” 孟婆努力维持着高贵冷艳,没有拔出剑好好教教笑的一脸灿烂的笙歌做人。 唉,她不求这只丑猴子滴水之恩涌泉先报,但是也不能恩将仇报啊。 丑猴子在这里吃香的喝辣的,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可她呢? 不能回忆,一回忆就更气了。 笙歌严肃的拒绝了…… 她也不想跟大圣朝夕相处啊。 但是,这话只能在心中想想,绝对不能说吃口。 “孟婆姐姐,知恩图报,既然您向往人界,又与我达成协议,您这么积极利索的完成了我所托,我怎么好意思毁约呢。” “孟婆姐姐你放心,我一定会在这里待够一年的。” 一年不行,十年也可以啊。 “你这是在知恩图报吗?分明就是在恩将仇报。” “你立刻收拾东西离开。” 高贵冷艳的孟婆再也装不下去了,拔剑直接抵着笙歌的脖子,气急败坏的说道。 不走? 不走就割了你的脖子。 笙歌一脸不赞同,一本正经的看着孟婆“孟婆小姐姐,你这是陷我于不义地啊。” 孟婆吐血,究竟是谁陷谁于不义之地。 忍无可忍,孟婆直接一脚把笙歌踹除了地府。 笙歌惋惜,倒是让她把那一桌的美味佳肴吃完再走啊。 美人凶猛啊…… 不过,大圣究竟对孟婆小姐姐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才能让揍人都能优雅至极的孟婆小姐姐如此暴躁。 ╯﹏╰ 地府啊,本小仙女舍不得你啊,可奈何硬生生的被拆散了。 …… …… 奈何桥上,大圣与孟婆相对而立。 “你怕是从一开始就认出我了吧?” 这个疑问在孟婆脑海众逐渐清晰。 emmmmm,明知道她不是那只丑猴子,下手依旧这么很。 故意的吧。 “自然。” 孙悟空点头。 孟婆简直是快要气笑了,这两只猴子真tmd不要脸…… 一个两个都来算计她,真当她这个孟婆是面捏的吗? “那只丑猴子有你这样对爹爹,本座很是放心。” 爹爹二字被孟婆咬的很重。 “你们可是商议了计策?” “不曾。” 孙悟空一口咬定。 这还需要商议吗? 从他看到笙歌眼睛里的恶趣味时就猜到了笙歌的打算。 如笙歌所愿,顺带帮孟婆活跃一下禁锢,毕竟孟婆在这阴曹地府呆的时间也够久了。 太久不动弹,可是会僵化的。 爹爹? 这两个字甚是刺耳。 他可没有笙歌那么丑的后代。 …… “多谢孟婆相助之恩。” 孙悟空拱拱手,很是郑重的表示感谢之后就离开了地府。 奈何桥上,牛头马面瑟瑟发抖,冷汗淋漓,众鬼魂一脸茫然。 那个踹鬼魂下忘川河的竟然不是真孟婆。 什么时候假的都可以这样底气十足了。 他们得缓缓啊。 …… 地府大门外,笙歌满脸的留恋不舍。 “你不想走?” “本大圣来之前可是看到金蝉子晕了过去,若是耽搁久了,指不定就被那个山野精怪煮了吃了。” 孙悟空似笑非笑,双臂交叉。 若笙歌自己足够上进,何须他揍。 “为什么是煮了,而不是红烧或是油炸?” 笙歌下意识的反问道。 在笙歌得认知中,红烧或是油炸都要比水煮好吃。 待她回想清楚大圣完整的一句话后,傻眼了。 天地良心,她对吃唐僧肉没有兴趣啊。 虽说别的精怪对唐僧肉心心念念,可是作为一个从小吃唐僧肉长大的社会主义好青年,怎么可能在贪图一毛钱就能买到一包的唐僧肉呢。 当年上幼儿园小学时,每天口袋揣两包唐僧肉。 “笙歌,这就是你所说的有些想念师父了?” “在本大圣看来,你应该是在心中设想了千百种吃唐僧柔的法子吧。” “笙歌,本大圣劝你善良。” 闻言,笙歌在心里默默的补充了一句,大圣,做人不能太尔晴…… “大圣,师父有难,你我还是莫要再这里耽搁图口舌之快了。” “若是师父有什么闪失,我的良心可是会疼的。” 笙歌瞬间变脸,满脸愁容,很是虔诚的装模作样,若不是大圣从头至尾围观了笙歌的言行,怕是也看不出任何猫腻。 演技好像又提升了…… 大圣默默的在心中评价道。 “本大圣想你可能缺一把趁手的兵器。” 兵器? 一听这话,笙歌的眼睛登时亮了几分。 嗯嗯嗯,她的确是缺趁手的神兵利器,她的要求不高,就像孟婆那把剑就好。 自从在地府中目睹了孟婆舞剑时的惊艳,笙歌就心心念念想要着红衣舞剑了。 第四百零八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二十九) 二十九 “大圣,您是给我准备了兵器吗?” 笙歌屁颠儿屁颠儿的问道。 如意金箍棒那种级别的她就不妄想了。 哪怕不是长剑,是鞭子,笛子,扇子都好啊。 重点是好看就行。 “嗯。” 大圣弯唇无声的笑了笑。 但是那笑,怎么看都有些不怀好意。 笙歌本是一脸期待的看着大圣,但是在看到这个笑容后,心中便是不详的预感。 emmmm…… 大圣是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耙子……” 耙子…… 为什么是耙子…… 笙歌傻眼,她可以拒绝吗? 虽说这只耙子跟猪八戒对九齿钉耙不太像,但还是耙子啊。 她心心念念的也像孟婆来一段惊鸿之舞,可是谁来告诉她举着耙子怎么舞。 表演一下耕种吗? 她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大圣,我认真想了想,兵器这种东西有没有不重要。” “俗话说的话,心中有剑,那么手中便有剑……” 笙歌开始了她的演讲,把当年她在仙侠玄幻武侠小说里看到的主角装逼时的话语一一说了出来。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就是为了表达一个意思。 本小仙女不要这个耙子,你想给谁就给谁。 大圣居高临下饶有趣味的看着笙歌,一副看好戏的表情静静等待着笙歌说完了所有的话。 “还有吗?” 大圣意犹未尽的问道。 笙歌:“……”。 突然有些搞不清楚大圣想干嘛了。 惊恐啊。 皿 “没有的话,就该本大圣开口了。” “本大圣只问一句,你能做到心中有剑,世间万物皆是剑,无剑胜有剑吗?” 大圣一如既往的一针见血。 笙歌:︿ 玻璃碴子们:噗……哈哈哈whahaha 扎心了…… 笙歌觉得大圣这一句简直抵得上她刚才绞尽脑汁说出的一大堆。 臣妾做不到啊…… 依大圣的意思,做不到就别bb。 “也许应该大概做不到吧。” 笙歌蔫蔫的答道,浑身上下所有的细胞都在不遗余力的无声拒绝着。 你见过哪个小仙女拿耙子的…… 当年做猪八戒时的记忆如同放电影似的在笙歌的脑海中飘过,最后定格。 这辈子都不想再成为猪。 “这是本大圣精挑细选,亲手为你打造的。” “本大圣觉得这个最适合你的气质……” 话音落下,不由分说,便把这个耙子塞进了笙歌手中。 笙歌脸黑,这算什么?强买强卖吗? 送魔鬼芭比粉的是钢铁直男,大圣送耙子是什么? “多谢大圣的心意。” 笙歌讪讪的笑了笑,那笑容要多虚假就有多虚假。 笙歌已经打定了主意,他日她一定要重新为自己寻一把神兵利器,亮瞎大圣的狗眼,让大圣知道什么是审美。 “走吧,莫要耽搁了。” “金蝉子若是少了一块儿肉就怪你,收个礼物都磨磨唧唧的。” “矫情……” 笙歌华丽丽的再一次被嫌弃了。 生无可恋啊…… 耳边是大圣一针见血的嫌弃,直播间里是排山倒海的嘲笑,她这个小小的主播真的还能活下去吗? 要不然她直接从这云头跳下去算了…… 想了想会摔成稀巴烂,笙歌叹了口气。 …… …… 在大圣的带领下,笙歌见到了依旧晕着的金蝉子。 emmmm…… 孟婆不会是搞错了吧? 这个清秀俊雅的小和尚分明就是那种女孩子心心念念的白衬衫男孩类型,怎么可能是西天取经路上比她和沙僧还彪悍的大和尚。 任是谁看到地上的金蝉子都会忍不住感叹一声,好俊的人儿啊。 “大圣,会不会是搞错了?” 笙歌揪了揪大圣的袖子,一脸忐忑的问道。 不是说好仙人历劫轮回,无论几世容貌都不会有任何改变吗? 难不成金蝉子是吃了激素或是误食了毒药,然后才变成那个彪悍的大和尚? 不行,她得缓缓…… “没搞错。” “本大圣不是早就跟你说过,此时的金蝉子与你记忆中的并不相同。” “辩机……” 辩机二字让笙歌傻眼…… 难不成大圣想起了当年她刚答完名字就咽气的场景? 如果是她,也会有心理阴影。 可是对天发誓,她真的不是故意的。 “大圣,我为辩机那一世的记忆你全都想起来了?” 之前大圣说约莫记清了她是个小和尚,如今怕是全都记起来了。 “嗯。” “你是不是觉得金蝉子此刻有些像当年的辩机,眉眼如画,悲天悯人。” 的确…… 金蝉子像极了笙歌没有崩坏时的辩机。 那样的辩机,哪怕一身陈旧的僧袍,拈花一笑便能让人铭记终生。 “去吧,见到了你心心念念的师父,你不该上去尽尽孝心吗?” 大圣冷不丁踹了笙歌一脚。 笙歌已经逐渐忘却的记忆开始清晰…… emmmm,那天一而再再而三把她从奈何桥上踹下去的其实是大圣吧。 亏她还以为是阴曹地府的阎王或是小鬼呢。 唉。 谁让她怂呢,敢怒不敢言。 笙歌蔫蔫的唤醒金蝉子,然后与金蝉子大眼瞪小眼。 她不知道该与金蝉子说什么啊…… 在金蝉子的记忆中,她是不存在的,西天取经是未来才会发生的事情。 金蝉子先是茫然,随后便甚是疏离的向笙歌道谢,然后沉默的回到了僧房。 观其背影,萧索孤寂,就好似被全世界抛弃一般。 这话虽听起来有些中二,可倒也蛮符合金蝉子如今的境遇。 金蝉子世世代代都是为佛祖而生的,如今发现他视为信仰的东西其实早早就选择遗弃他。 他是工具,是佛祖笼络整个佛界的工具。 还有什么比这更加心凉。 笙歌皱眉,这样的金蝉子拒人于千里之外,似是已经游离世外不愿再靠近任何人。 她是不是应该去把小白给掳来…… 既然在西天取经路上大和尚能够如此宠小白,想来也是一物降一物。 “你口才不是很好吗?” “上啊。” 大圣懒洋洋的在一旁说着风凉话。 谁都无法预料金蝉子恢复世代记忆后是一种什么性情,包括他。 “……” 笙歌翻了个白眼。 不是她不想说,而是金蝉子根本不会入耳。 第四百零九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三十) 三十 “你不会是还想着把小白掳来吧,别忘了小白的身份。” “龙族最是护短,西海龙王奈何不得玉帝,但是绝对不会容忍你掳来他的三太子。” “其实你是想替佛祖把取经队伍拉拢起来吧……” 大圣云淡风轻的说道。 笙歌哑口无言。 她好像真真是一步步把所有人聚集到了一起。 她,大圣,金蝉子,若她真的把小白掳来,那么就只差卷帘大将了。 emmmmm…… 她可不想再去取经。 不能吃肉,不能看美人儿,还会被时不时架在火上烤。 “二位施主盘桓于此许是有事要与贫僧商议,请进。” “僧房简陋,还望二位施主海涵。” 僧房的门打开了,金蝉子声音平静的邀请着笙歌和大圣。 笙歌心中一喜,这是不是意味着事情还有转机。 西天佛界承金蝉子恩情的不在少数,若是拉拢了金蝉子,那么佛界便不再是如来一手遮天。 如来自顾不暇,还有什么心思与玉帝下一盘大棋。 笙歌觉得上位者们其实就是有些闲得慌,动不动就以三界天下众生下盘棋。 难道只有这样才能提现出他们的特立独行高高在上? 是围棋不好吗?还是象棋不好看? 再不行还有五子棋和跳跳棋呢。 一个字,就是闲。 “想来二位施主定是知晓贫僧身份的,所以贫僧也就不故作神秘了。” “多谢仙子唤醒贫僧轮回记忆。” 闻言,笙歌尴尬的摸了摸鼻子。 孟婆这算不算是做好事不留名,明明在地府吃香的喝辣的是她,挨打受累的是孟婆,如今金蝉子感激的是她。 这感觉还真是有几分酸爽啊。 “师……” “金蝉子,助你唤醒记忆的是地府的孟婆小姐姐,不是我。” 笙歌难得良心发现澄清着。 “孟婆口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是你吧。” “你请来孟婆,为的是什么?” 金蝉子开门见山的说到。 “……” 笙歌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她能直接说想让金蝉子谋朝篡位,去撬了如来的墙角吗? 孙悟空凝眉,他素来果断不喜拖泥带水,如此试探的交谈着实让他有些许厌烦。 为什么他觉得当年那个举着禅杖一路上大杀四方的彪悍和尚更顺眼呢? “她想大闹天宫,你是她请的外援……” 多么简单的事情,是成是败,说出来才知道。 试探来试探去,看了闹心。 笙歌:厉害了我的大圣,你竟然连外援这个词都知道。 “如来是贫僧师父。” “师父可不仁,但我不可不义。” …… ……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真的是那个走路带风揶揄起人来不偿命的大和尚? 浪九九:有疑问的不只是你一个人。 豺狼配女猫:看来主播这次要失望了。 …… 笙歌沉默,一首凉凉送给她自己。 她从未想过金蝉子真的能够以德报怨,依旧心无怨言。 “别装了。” “说人话。” 孙悟空随手从盘子里拿出一个果子就砸向了金蝉子。 一个个的,都是戏精本精。 在笙歌的目瞪口呆中,金蝉子开口了。 “贫僧可以帮你牵制住佛祖,贫僧方才掐指一算,你与贫僧命中有缘。” “师徒缘。” 金蝉子疏离的笑着。 师徒缘…… 这意味着她摆脱不了被压五指山,然后西天取经的命运吗? 她今日出门是不是忘了看黄历,黄历上一定写着诸事不宜。 …… …… 在大圣的安静看戏下,金蝉子的似笑非笑中,一桩交易就这么达成了。 拉拢了金蝉子,笙歌便把主意打在了王母的蟠桃树上。 当年一颗蟠桃,受益匪浅。 “随本大圣回花果山,本大圣给你一个惊喜。” 大圣一把揪住了想要偷溜回天庭的笙歌,故作凶神恶煞的说道。 惊喜? 呵呵哒。 笙歌表示对大圣口中的惊喜一点儿都不好奇。 像大圣这般比钢铁直男还直的能有什么惊喜而言,惊吓还差不多。 只可惜,强势如大圣,怎么可能会给笙歌选择的机会呢。 笙歌是被大圣扛回花果山的…… 就是扛,就像抗麻袋的那种。 笙歌已经无力吐槽。 但是所有的不满在看到水帘洞后的蟠桃树后,偃旗息鼓。 “什么时候水帘洞变大了……” 这分明就是当初大圣执着说还有路却碰壁的地方。 难不成一直以来她看到的都是水帘洞的冰山一角? “大圣,还有路没?” 笙歌一脸垂涎的看着孙悟空。 再怎么说,大圣曾经都是世界第一人,天道临身了,也许在花果山中大圣又建了一个小世界也说不定呢。 “有。” “只是现在我还打不开。” 笙歌眼睛亮亮的,如今看着大圣终于又恢复了偶像的感觉。 blngblng发着光的那种。 大圣不愧是大圣。 “这个惊喜可还喜欢?” 许是被大圣折腾太久留下来心理阴影,一看大圣这过于灿烂的笑容,笙歌的心一凛。 “喜欢喜欢。” 笙歌看着蟠桃树,隐去了心中的担忧。 嗯,想那么多干嘛。 也许大圣真的是良心发现,单纯的想送她一个惊喜。 只是等笙歌在蟠桃树上美滋滋睡了一觉,醒来发现天都变了时,才知道自己有多蠢。 她真傻,她单知道大圣是个嘴贱手欠的,却不知道大圣的心也这么黑。 在看到花果山上空遮云蔽日的天兵天将带头的还是老熟人托塔天王时,笙歌瞬间祥林嫂附体。 谁来告诉她,她不过就是在蟠桃树上睡了一觉,做了个天下第一的美梦,醒来就成了天庭公敌了。 大圣究竟又造作了点儿什么? 再怎么说她跟大圣也算是老熟人了,大圣怎么能够这么折腾她。 交友需谨慎,防火防盗防大圣。 “李天王,可是玉帝不满小仙迟迟不归天庭?” 一个李天王她现在都打不过,更不要说多的像蚂蚁的天兵天将了。 “大胆小妖。” “玉帝命你下界探明情况,谁知你居心叵测竟偷盗蟠桃树,此为一罪。” “大逆不道,自立为齐天大圣妄图推翻玉皇大帝,此为二罪。” “大军临前,不知悔改试图狡辩巧言令色,此为三罪。” 第四百一十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三十一) 三十一 李天王手持宝塔,掷地有声,威严不已。 笙歌:#Д 她是谁,她在哪儿,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偷盗蟠桃树? 她曾经是有这个想法,可是最后不是也没成行吗?难不成想都不让人想了吗? 至于自立为齐天大圣? 这不是大圣的名头吗?借她一百个胆子她也不敢据为己有啊。 在花果山能阴了她的只有大圣了。 “大王,您快点儿把这群碍眼的天兵天将打走。” “大王,要不先吃个桃子吧。” 今日的大圣没有穿那套blngblng亮瞎眼的装备,手中拿着一个蟠桃一本正经的煽风点火。 大圣其实就是故意的吧。 “大胆小妖,你还有什么话好说。” 李天王横眉冷对,居高临下的说道。 人证物证具在,写着齐天大圣四个字的棋子还立在一旁,蟠桃已经被大圣不由分说的塞进了笙歌口中。 笙歌有苦说不出啊。 想到昨天大圣问她是否喜欢这个惊喜时的意味深长,笙歌肠子都要悔青了。 “上,把这小妖捉拿回天庭问罪。” 李天王根本不给笙歌辩解的机会,大手一挥,满天的天兵天将齐声应道。 “大王,不就是些小喽喽嘛,哪里值得您出手,小的替您摆平。” “待他日攻上凌霄殿做玉皇大帝时您在出手就好了。” 大圣口口声声自称小的,若不是时机不对,笙歌真想对天大笑三声。 话音落下,孙悟空手执金箍棒便朝着李天王和天兵天将冲了过去。 擒贼先擒王得道理孙悟空是不需要明白啊。 王和小喽喽,直接一网打尽不好吗? 眨眼的功夫,刚才还威风凛凛趾高气扬的天兵天将一个个从天上掉了下来,乌压压躺在了花果山上。 emmmmm…… 笙歌无语,现在的天兵天将都是花架子吗,竟然这么不耐打。 “大王神功盖世,执掌三界……” 笙歌听着猴子们在大圣的带领下齐刷刷的喊着口号,脸已经成了铁青色。 执掌三界? 别闹了。 “妖猴,你等着。” 李天王放了狠话,召集着已经受伤歪歪扭扭躺在花果山上的天兵天将原路返回。 真真是气势汹汹来,灰头丧脸回去。 “不用等着了,我们大王这就准备打上凌霄殿了。” 孙悟空寸步不让,直接拉起笙歌一个筋斗反倒了云里。 笙歌有口难言,谁来告诉她,今天是不是她的灾难日? “啊啊啊……” 笙歌指着自己的嘴巴,示意大圣解除了禁制,让她说句话。 “待事成后说话也不迟。” 大圣淡淡的答道。 “你这么怂,理应被压在五指山下历练一番。” “你放心,此五指山非彼五指山,你就当成闯关就好。” “九九八十一关,一一闯过,自然就出来了,若是闯不过,那就在里面等死吧。” “金蝉子不是说你与他有师徒缘吗?这场大造化就由金蝉子送给你吧。” “不用感谢,本大圣做好事不留名。” 闻言,笙歌已经失去了反抗的动力。 大圣这个大阴货,她一直都是在想方设法摆脱被压五指山的命运,没想到紧要关头竟被大圣捅了一刀。 有话好好说不好吗? 为什么非要让她压在五指山下? 接下来的事情,顺理成章,大圣以她的名义大闹天宫,口口声声叫嚣着要拉玉帝下马,并且真真把玉帝揍了个落花流水。 外援也被太白金星请来了。 不是如来,而是金蝉子。 覆手为山,被设下禁制的笙歌眼睁睁看着一座大山从天而降死死地的把她压在了里面…… 被压在五指山后,大圣设在笙歌身上的禁制终于消失。 大圣和金蝉子一前一后,相携来到了五指山外,隔着小洞,笑容和煦的看着笙歌。 “贫僧曾言与施主有一段师徒缘。” “这就是师徒缘起,待施主闯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贫僧放在最后一关的真经,那这份师徒缘就算终了。” 金蝉子浅笑嫣嫣,依旧是那副悲天悯人拈花一笑的清雅无双。 只可惜,笙歌如今实在是欣赏不来。 笙歌很是怀疑这两个大阴货究竟是什么时候商量好的。 看看这一天时间,简直就是荡气回肠,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明明她昨天这个时候还在抱着蟠桃树傻乐,想着终于有了跟如来谈判的资格,可现在却被压在了五指山下。 呵呵…… 既然是要被压在五指山下的,那她为什么还要辛辛苦苦的计划。 笙歌觉得自己受到了十万点暴击。 ︿ 大哭…… “老秃驴,本小仙女不想跟你说话。” 笙歌咬牙启齿的看着大圣和金蝉子。 狼狈为奸,不可原谅。 “施主,难道贫僧没有说过你骂贫僧一句,每一关的难度就会再涨一成吗?” “善哉善哉,佛门僧人实在不愿伤人性命,所以你不要逼贫僧了。” “贫僧实在不愿意伤人性命啊。” 金蝉子轻叹一声,幽幽说道。 笙歌:╯°Д°╯︵┴┴ 气死本小仙女了,老秃驴一定是故意的。 呼…… 不能生气,不能生气。 “笙歌,不是你说你的任务就是复制本大圣当年的壮举吗?” “看在你我相识的份儿上,本大圣就勉为其难帮你快速实现了。” “合二为一,你也不需要出来五指山后再去取经了……” 大圣双臂交叉,淡笑的看着笙歌,就好似他做了一件天大的好事似的。 呸…… 笙歌现在实在是不想看到大圣和金蝉子的嘴脸。 呵呵哒,她一个人受罪了,大圣和金蝉子却解脱了。 一个不用被压五指山,一个不用九九八十一难取真经,其实她是用来替这两个人挡灾的吧。 她被压五指山,想出去还得闯关,然后带出真经。 emmmmm…… 这是把本小仙女当牲口使唤。 呵,本小仙女就不动,就要在五指山里混吃等死,然后等着任务完成,一一带她离开。 本小仙女也是有脾气的好吗? 哪怕她知道大圣此举于她也并非无益处,可是还是好气啊。 生气!!╬ 明明她才是跟大圣一个阵营的好吗? 第四百一十一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三十二) 三十二 为什么她就睡了一觉,整个世界都变了。 大圣跟着金蝉子跑了,把她压在了五指山下。 金蝉子,你是不是忘记了大明湖畔的小白,怎么能够陪着大圣狼狈为奸呢? 她的命好苦啊。 早知道如此,还不如死皮赖脸的留在阴曹地府吃香的喝辣的耀武扬威呢。 差评…… ╭╯╰╮ 孟婆漂亮小姐姐怎么就不知道多坚持一段时间呢。 也许真的是想曹操,曹操到。 笙歌刚刚才在心里吐槽孟婆,孟婆就红衣飘飘落在了笙歌面前。 笙歌傻眼,不是说好孟婆不能离开地府的吗? 难不成孟婆又找到了冤大头,所以她自己出来浪了。 孟婆小姐姐,您找冤大头的话,可以考虑一下本小仙女吗? 一回生二回熟。 “啧啧。” “没想到你这只丑猴子也有今天啊。” 孟婆异彩涟涟,幸灾乐祸丝毫不掩饰。 之前幻化成笙歌的模样被大圣带到花果山的日子是孟婆一生的噩梦。 幸亏离开的早,要不然再呆下去她就可以求自己的心理阴影面积了。 笙歌:○`3′○ 她这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竟然悄无声息间成了三界公敌。 真是折煞她了。 在玉皇大帝眼中,她是乱臣贼子,试图颠覆统治。 对于如来佛祖来说,她居心叵测破坏了他的大计。 如今又蹦出个孟婆小姐姐,代表地府来慰问她。 扎心了,老铁。 孟婆小姐姐,难道你忘记了你我在地府相亲相爱的日子了吗? 搂也搂了,抱也抱了,怎么能够翻脸不认账呢。 哼,渣女。 ╭╯╰╮ “孟婆小姐姐,难道你忘了当初在地府对我搂搂抱抱了吗?” “还是说你舍不得大圣的棍棒教育?” 笙歌怼起人来还没认过输呢。 如果大圣不动手,大圣都是手下败将。 孟婆:“……” 这只丑猴子长得丑,心也丑。 她不过就是眷恋人类的温度,怎么就被说的这么带颜色呢? 还有什么叫舍不得孙悟空? emmmmmm…… 得有多变态,才会有这样的想法。 “唉,再能说你也只能呆在五指山里了。” “真是凄凄惨惨戚戚啊。” 孟婆虚情假意的说着,甚至还装模作样的擦拭眼角根本不存在的泪水。 就算有,那也是鳄鱼的眼泪。 笙歌“好气哦。” 0 “五指山内宽敞的很。” 混吃等死足够了。 “你很闲?” 安静看戏的大圣冷冷的开口了。 “难道地府是觉得这次大闹天宫没有死什么人,没有生灵涂炭吗?” “不尽兴?” 大圣已经摸上了金箍棒,似是要好好帮孟婆活动一下筋骨,回忆一下暗无天日的生活。 孟婆:ヽ*。&amp;amp;gt;Д&amp;amp;lt;o゜ 真可怕。 “本座只是偶然经过此处,见故人在此,所以前来拜访。” “本座还有要事,就不逗留了。” 一秒正经脸。 她本以为自己与黄泉伴生,也是大佬,孙悟空奈何不得她。 可事实呢? 孙悟空是打不死她,但是不妨碍把她往死里揍。 笙歌撇嘴,戏精。 …… 孟婆留给笙歌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笑眯眯的离开了五指山。 她绝对不会承认在知道丑猴子被压在五指山下的时候专门美滋滋的给自己放了假。 唉,她才不会担心那只丑猴子呢。 有那样一个彪悍的爹,除非孙悟空首肯,否则谁又能伤了丑猴子? 不用想,这只丑猴子一定是被孙悟空算计了。 可怜啊…… …… …… “笙歌,本大圣是不是忘了告诉你,金蝉子联系了雷公电母,别想着混吃等死了。” 孙悟空怎么可能看不懂笙歌的心思。 笙歌怒目而视,都是脏套路。 她心目中英明神武,正气凌然,敢于反抗一切的大圣什么时候学会了这么多的脏套路。 请把她儿时的偶像还给她。 这个大圣一定是假的。 “老老实实呆着吧。” “本大圣勉为其难的在外面等着你,不需要太感激。” 感激? 笙歌默默的翻了个白眼,不扎小人就不错了,谁还会感激你。 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她终于体会到了孟婆咬牙切齿的心情。 在笙歌的注视下,大圣建起了一座小竹楼。 不远不近,就在笙歌目光所及之处。 笙歌无语问天,以后在她每天水深火热的时候是不是就要看着大圣在自由潇洒。 她真的不需要这样的等待。 嫉妒使她丑陋。 …… …… “一一” 笙歌开始呼唤她那不靠谱的辣鸡系统。 扪心自问,虽说糊里糊涂,但好像她的任务完成了。 大战过天兵天将,也大闹过凌霄宝殿,难道这还不算那只野猴子心中的威风凛凛吗? “一一,你能不能带我走?” 在笙歌的千呼万唤下,辣鸡系统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出来了,只不过并没有带给笙歌想要的答案。 “本系统检测到宿主此时所处的环境有利于激发体内潜能,更好的征战星辰大海,所以不予理会。” 一一公事公办装模作样的说道。 宿主…… 她讨厌这两个字…… 仿佛是寄生虫和寄体的关系。 什么叫有利于激发她身体内的潜能,分明就是想跟大圣狼狈为奸。 哼,等她真的有能力征战星辰大海,首先手撕了系统。 指望不上一一,也断绝了笙歌最后的侥幸心理。 唉,本以为可以混吃等死,可谁让大圣腹黑的联络了雷公电母呢。 不好意思,她怕疼。 最重要的是,她不想变成烤猴子。 也不知道会不会是一道美味。 笙歌看着竹楼中悠闲吃着蟠桃的大圣,心中的怨念简直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几乎要把这五指山淹没了。 大战天兵的是大圣,揍玉皇大帝的是大圣,抢了太上老君丹药的是大圣,如今吃着蟠桃呃还是大圣…… 可为什么受罚的却是她呢? o口o 抓狂ng…… 在笙歌胡思乱想的时候两道身影从天而降。 呦,又是老熟人。 在天庭,她是王母娘娘的司茶小仙,而雷公电母又是王母娘娘那里的常客。 这可惜,物是人非事事休啊。 她在受罚,雷公电母却在监刑。 稍有懈怠,她就会被五雷轰顶。 第四百一十二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三十三) 三十三 “笙歌仙子,你怎能走上这条不归路呢?” 见面日常寒暄也变成了唏嘘。 “玉皇大帝应西天佛界金蝉子所求,命我二人前来监督。” 熟人见面,分外尴尬。 尤其是当初在天庭还凑不要脸的称兄道弟过。 “呵呵。” 笙歌冷漠脸。 怎么走上这条不归路? 你们得去问孙悟空,本小仙女不过就是睡了一觉,然后莫名其妙就成了三界人人喊打的存在了。 她比窦娥还要冤枉。 …… …… 在雷公电母的磨刀霍霍下,笙歌不情不愿的开始了她的九九八十一难。 她本以为,以大圣的简单粗暴,就是不听的挨打,可没想到有朝一日挨打还得总结技巧。 第一关,笙歌整整用了三个月的时间,经过遍体鳞伤的代价,成功的躲过所有的攻击,又是三个月,她反攻为守,彻底的摧毁了第一关…… 雷公电母看着凄惨无比的笙歌,总是会唏嘘片刻。 不是说好西天佛界的人最是无欲无求,悲天悯人吗?可为什么金蝉子设下的五指山竟如此恐怖呢。 闻名不如见面,西天佛界真可怕。 通过第一关,笙歌有片刻的喘息机会。 只是第一关啊…… 第一关就整整用了六个月…… 九九八十一关? 大圣和金蝉子是不是太高看她了。 笙歌接过大圣扔过来的蟠桃,三下两下便啃完了。 六个月里,她食用的都是仙露,蟠桃,身体几乎是在以质的飞跃改变。 看到笙歌吃的蟠桃,雷公电母眼中的可怜就被垂涎所取代。 哪怕他们在天庭也是个小仙官,但蟠桃也不是想吃就能吃的上的。 什么时候犯错伙食这么好了? 要不然,他们也触犯个天条试试? “你怨我吗?” 大圣站在笙歌面前,轻声问道。 怨吗? 笙歌其实最开始是有气恼的,可再大的气恼在她亲手摧毁了曾经揍的她哭爹喊娘的第一关后也烟消云散了。 那种成就感无可比拟,笙歌表示很喜欢。 就像一个学渣突然解出了数学题,觉得整个世界都对她友好了。 笙歌摇了摇头,并没有多说什么,然后转身走向了第二关。 每一关,难度都会逐次增加,想必破关的时间也会越来越久。 呜呜呜…… 她真的不想被压五百年啊。 尤其是直播间的玻璃碴子还在说风凉话。 …… …… 走路太浪会闪腰:所以,我们又要开始看通关了? 浪九九:主播,我们都要快被看抑郁了。 泠泠七弦上:我们这届的观众分外苦逼,歇歇睡醒主播还是在通关的路上,我是不是该一睡不醒? 主播:猪栏生活是可耻的。╭╯╰╮ 作为一个奋斗型主播,有资格批评指责直播间这群混吃等死的家伙。 哼。 本小仙女在一群玻璃碴子中出淤泥而不染。 笙歌一边鄙夷的谴责着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一边哭丧着脸走向了第二关。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原谅她,整篇海燕到现在她就只记得这一句。 她倒是想中二的多喊几句,可是原谅她,知识贮备有限。 她觉得再这样下去,她就会成为传说中头脑简单,四肢法度的种群一员。 本小仙女是拒绝的。 …… …… 第二关着实要比第一关艰难的多…… 周而复始,笙歌觉得五百年好似都不够通过这九九八十一关。 …… …… 在笙歌看不到的时候,一身红衣的孟婆,惊艳众生,光芒四射的站在大圣身后,随同大圣看着五指山的方向。 此时的大圣不再是尖嘴猴腮满脸毛,而是幻化成了人身。 静静站在那里,就好似真正的撑起了一片天。 清风拂过,挑起了他耳际几缕发丝,在锐不可当中多了几分肆意邪气。 若是笙歌看到这一幕,定然会嘟嘟囔囔来一句“原来你有了别的狗……” emmmmm…… 她一不在,大圣就舍得幻化成人形了,这简直就是区别对待。 “孙悟空,再怎么说那只丑猴子都是你的后代啊。” “摊上你这么个爹,那只丑猴子也是怪倒霉的。” 自从孟婆发现只要她妥善做好准备,短暂的离开地府不会有任何影响后,便隔三差五来凡间听个小曲儿喝口茶,顺带调戏下美人儿。 “孟婆,本大圣想,你一定是太闲了。” “不如练练手?” 大圣日日等在此处,怎么可能心中没有一丝恼火。 孟婆:嘴贱是病,为什么她就是没忍住呢? “本座不过就是好奇。” “有你这样一个爹爹在,她何须这样在生死一线上拼搏。” “本座曾去请教过金蝉子,九九八十一关你几乎都是按着丑猴子进步之后的极限设置。” “若稍有差池,其中某一关完成的不够完满,再往后岂不是有性命之忧?” 孟婆适时的表达了自己的疑惑。 她从未见过似孙悟空这般狠心冷静却又果决的人。 孙悟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站在此处看着那只丑猴子遍体鳞伤,竟然真的能够做到无动于衷。 笙歌本不必如此艰难。 “她不会有事。” “皮肉之苦总好过他日命悬一线。” 不是每一次他都能够及时救了她。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命悬一线?” “怎么会?” “这三界如今还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惹笙歌。” “这不是有你在吗?再怎么说你也是她的便宜爹爹啊。” 笙歌是属于一战成名的那种,虽说从头至尾笙歌从未出手,但她的名号却响彻了三界。 而后又被西天佛界炙手可热的金蝉子收为首徒。 有金蝉子,有孙悟空,笙歌绝对算得上是三界内惹不得的人。 孙悟空沉默…… 有他在,他自会护她周全…… 可大多数,他是不在的。 他不在,她又该当如何。 到最后,能够依靠的只有她自己。 她必须得足够强,强到可以在他手下有逃命的机会。 沉默在蔓延,孟婆反思,难不成她又说错什么了吗? 这年头,猴子都这么难伺候了。 阴晴不定…… 要不是看在笙歌与她有旧,孙悟空化形之后长得不错,她才懒得来此处。 第四百一十三章想当王都野猴子(三十四) 三十四 “你莫要再来。” 沉默许久,大圣幽幽的开口。 孟婆:Σっ°Д°;っ 她这是被嫌弃了吗? 想她三界第一美人,竟然被嫌弃了。 不行,她得缓缓。 也许猴子的审美是跟人不一样的。 “再来就该让你回味一下生活了。” 笙歌的热闹是谁想看就能看的吗? 幽幽无尽岁月,他也只收了这么一个小弟。 孟婆:“……”。 喜怒无常的人最可怕。 惹不起,惹不起啊。 溜了,溜了。 …… …… 沧海桑田,时光如白驹过隙,三百年的时间悄然而逝。 大圣颇有些紧张的站在五指山前,这应该是最后一关了吧。 最后一关,几乎是把前八十关最难的东西杂糅在一起,若是笙歌能够成功通关,那么就算在他手里,也有反抗的余地。 整整三百年…… 想当初,他被压在五指山下五百年。 最开始憋屈恼怒在日复一日的寂静之中全都化为了冷漠和颓丧。 他出不去…… 那个时候的他不可一世,却不是如来的对手。 哪怕如来不使手段,他依旧会受挫。 如来压了她五百年,他满心悲愤。 如今他亲手策划压了笙歌三百年,笙歌又该作何感想呢。 笙歌说的没错,他的的确确是用脏手段算计了她。 这最后一关,每一分每一秒好似都要更紧张了。 虽然当日他信誓旦旦的高速孟婆,笙歌不会有事,但…… 在孙悟空的焦躁不安中,五指山轰然倒塌,一个脏兮兮蓬头垢面的人影从漫天的灰尘和杂石中一跃而成。 那双眼睛,亮的惊人。 漫长的岁月,孙悟空从未见过那样明亮到刺眼的眼神。 嗯,他的火眼金睛除外。 “吃本小仙女一耙子……” 笙歌刚刚跳出来,不由分说举着耙子便向大圣砸过来。 她依旧嫌弃这个丑比耙子,可是必须得承认,通关这九九八十一关,耙子给了她莫大的帮助。 一次次的并肩奋战,她竟与这丑比耙子有了心心相惜之感。 呸…… 这是一件多么恐怖的事情啊。 她想要的从头至尾都不是一个丑耙子…… 孙悟空看着生龙活虎张牙舞爪的笙歌,无声的笑了笑。 都说祸害遗千年,笙歌又贪生怕死,怎么会有事呢。 孙悟空拿出了金箍棒,给予了笙歌足够的尊重。 放水这种事情他是不会做的。 笙歌经历了三百年的苦修,值得这样的尊重。 笙歌气势汹汹,一顿操作猛如虎,却依旧是被大圣打倒在地。 可笙歌没有一丝一毫的气馁,最起码她在大圣手里有了反抗的实力,不至于像以前那样只有挨揍的份儿。 北城南笙:今天是个好日子…… 浪九九:普天同庆,撒花撒花。 泠泠七弦上:主播解脱了,我们也解脱了,甚好,甚妙。 “我饿了……” 笙歌躺在乱石之上,被关了三百年,她竟然没有觉得空虚,真是奇怪。 “竹楼之中早就备好了各种美味。” 大圣估摸着时间,早就在半月前每日前往县城中的酒楼定一桌酒菜。 笙歌眉眼弯弯,这样的大圣看起来舒坦多了。 多会做人,多乖巧。 只要不玩脏套路,你我还是好朋友。 笙歌决定大人有大量的原谅大圣和金蝉子之前的脏套路。 施了个清洁咒,笙歌焕然一新,再次变成了美美的小仙女。 “咦,大圣,你怎么舍得化形了?” 笙歌这时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在她面前的是人类形态的孙悟空。 她得有多瞎,再天昏地暗打了一架之后才看见。 一定是刚才灰尘太多了。 大圣:#°Д° 孙悟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莫生气,莫生气。 不是早就知道笙歌是个智障吗? “你还吃不吃了?” 孙悟空真是后悔自己竟然连续半个月都去购置酒菜。 那个时候,脑子一定是进水了。 “吃,吃。” 笙歌撇撇嘴。 从未见过像大圣这般不经夸的人,刚才还心想乖巧呢…… 别人都是帅不过三秒,大圣就是可爱不过三秒。 笙歌屁颠儿屁颠儿跟着大圣身后回了竹楼,大口吃肉,大口喝酒,感叹着生活恣意小日子舒坦的时候,金蝉子这个不速之客到来。 “你我师徒缘分已……” 金蝉子话还没有说完,就看到了一桌子的鸡鸭鱼肉。 心塞塞啊…… Σっ°Д°;っ 他收的弟子这么彪悍,是不是给佛门抹黑了? “施主,出家人不杀生不食荤腥。” 笙歌翻了个白眼。 怼人小能手立刻上线,这么多年,不能演戏,不能怼人,生活还有什么意义? 演戏和怼人,那是生存本能,绝对不容松懈。 如果不是考虑到金蝉子的小心脏承受不了,笙歌很有可能升级为杠精直接来一句“你的肉就不是荤腥了吗?” 好吧,虽说她这人有点儿不要脸,还爱幸灾乐祸。 可谁让金蝉子太惨了呢,她还是高抬贵手吧。 “金蝉子。” 笙歌细嚼慢咽之后放下筷子,笑眯眯软糯糯的开口了。 “第一,鸡鸭鱼都不是本小仙女杀的。” “第二,你是不是忘了自己刚才说了什么,师徒缘分已尽。难不成佛界炙手可热的大人物竟然是个智障?” 任是谁看了笙歌笑意盈盈,乖巧可爱的脸,都想不到笙歌说出的竟是这般扎心的话语。 金蝉子:╭╯3╰╮ 他这是招谁惹谁了? 还能好好玩耍吗? “哼,你这样恩将仇报的人,本小仙女拒绝跟你交流。” 明明她对金蝉子有恩,可金蝉子后脚就把她压在了五指山下。 emmmm…… 这个世界,仿佛她才是叱咤风云的齐天大圣。 再一次躺枪的金蝉子沉默了。 好好呆在西天佛界不好吗?就算不好也能去教教那条小龙念经啊。 唉,那条小龙也是个可怜人,未婚妻竟然跟别人跑了。 他一定要感化那条小龙,不能让他误入歧途。 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棵草。 实在不行,拜他为师,皈依佛门也好啊。 ~o* ̄ ̄*o 于是,金蝉子急匆匆的离开了。 笙歌一脸懵逼,金蝉子可不是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人啊。 第四百一十四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三十五) 三十五 虽说这个金蝉子长的眉清目秀,不再似以前的彪悍大和尚,但也心黑了许多。 讲道理,她如此挑衅,金蝉子就算不怼回来,也会故作悲天悯人的啰嗦一堆大道理。 “大圣?” 笙歌疑惑的看向孙悟空。 “听说西海有条小龙的未婚妻逃了,金蝉子想必是去感化那条小龙,想为佛界添一个有佛缘的人吧。” 孙悟空给笙歌添了一碗饭,淡淡的说道。 小白的未婚妻又跟那条虫子跑了? 笙歌依旧不理解,那条虫子究竟哪里比小白优秀了。 小白是西海的龙王三太子,身份勋贵,家世显赫,长相眉目如画,哪里比不过一条虫子了。 瞎…… 真瞎…… 如果她是小白的未婚妻,一定会牢牢抱住小白这个大美人儿。 “感化用得着这么着急吗?” 笙歌撇撇嘴,万分怀疑。 也许金蝉子也是个颜狗,想着用小白提高西天佛界的颜值水平。 如今的金蝉子在西天佛界如日中天,哪怕他的历劫没有圆满,那些曾经受过他恩惠的菩萨罗汉之类的也无人敢置喙。 佛家,最重名声。 “西天求取真经此事已无,若小白却因一时触犯天条被玉帝惩罚,还不知未来如何。” 孙悟空微微蹙了蹙眉,不是说三百年不曾沾荤腥饿的很吗? 可他瞧笙歌倒是对其他事情很是关心。 “真经……” 笙歌呢喃着真经二字,觉得自己似是忘记了什么…… 记忆复苏。 “这就是师徒缘起,待施主闯过九九八十一难,取得贫僧放在最后一关的真经,那这份师徒缘就算终了。” 这是当年她被压在五指山下唐僧假惺惺说的话。 真经…… 最后一关有真经吗? 笙歌不确定。 反正从一开始她的关注点也不在真经上。 五指山现在已经是废墟一片,就算有真经,应该也烂了吧。 呃…… 大圣挑眉,似是知道了笙歌心中所思所想,不疾不徐的开口道“别听金蝉子胡说八道,当年五指山内关卡是本大圣与金蝉子一同设计,自是清楚最后通关之时就是山塌之时,金蝉子怎么舍得把真经放在其中呢。” “他就是在唬你。” Σдlll 不是说好出家人不打诳语吗? 金蝉子究竟算不算一个真正的出家人?还是说金蝉子是出家人众的异类。 她以后拒绝跟金蝉子交流。 “快些吃吧。” “如今你破山而出,玉帝想来会召你入天庭,毕竟当年金蝉子压你在五指山下应的也是玉帝的要求。” 闻言,笙歌苦着脸。 她是最强背锅侠,而玉帝就是个大傻子。 想想三百年前她那小怂样,像是敢自立为齐天大圣造反的人吗? 她就是想想,还没来得及做。 如今在五指山下不分昼夜艰难修炼了三百年,她是不是可以一雪前耻了。 既然要造反,那总要坐实这个名头啊。 三百年前那场声势浩大却又寿命短暂的造反,她从头至尾都没有出过手,睡了一觉,然后糊里糊涂就被压进了五指山。 本小仙女不服。 “你还想着大闹天宫?” “玉帝虽在某些方面做的不妥,可在三界的大事上也算得上是中规中矩。” “你拉他下马,谁去做玉帝?” “别看本大圣,本大圣不去。” 孙悟空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要做玉皇大帝,管理三界事务。 就连当年初出茅庐,年少轻狂想的也是做齐天大圣威风威风。 他清楚,他不喜欢玉皇大帝那个位置,否则后来他有的是机会。 那个位置对于三界众生是无上的荣耀,可何曾不是一道枷锁呢。 成为玉帝,就要承担责任。 “你去吗?” 她? 笙歌扪心自问,她能做好玉帝吗? 她不可能永久的留在这个世界之中,单单就这一点就无法胜任玉帝之位。 可是不上去显摆一下,实在有些对不住她这三百年的艰苦啊。 “不当玉帝,就去打一架。” 笙歌一字一顿的说道。 “我也不打玉帝,就打那些当年围攻过你的。” 总要给玉皇大帝留些面子啊。 …… …… 笙歌也是个风风火火想到就做的性子,利利索索吃完饭,就扛着她那把丑耙子就像是去耕地一样,根本不用玉帝召唤,就意气风华带着大圣闯进了南天门。 唉,耙子这个大丑比实在是有损她的形象啊。 干什么,都像是去耕地除草。 她也是要脸的,好吗? “什么人……” 千里眼顺风耳如临大敌。 “本小仙女在此。” 笙歌也不躲不闪,就那么光明正大的从南天门一直打入了凌霄殿。 玉帝: 他这是招谁惹谁了,清净日子还没过多久,这个煞神怎么就又上天了。 当年他倒是想网开一面,放了笙歌。 可谁让孙悟空和金蝉子说他们这是在故意锻炼后辈。 心酸酸啊。 做玉帝做到她这个份儿上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上次是锻炼? 这次呢? 最让玉帝憋屈的是,他还不是孙悟空的对手。 想请外援,如来却是焦头烂额,应付金蝉子都有些勉强。 他本以为迎接他的又是一场厮杀,却看到笙歌把耙子一手,拱手向他问了一句好。 ○Д○ 这是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不过,这耙子有些眼熟啊,跟天蓬元帅的九齿钉耙看起来蛮像的。 “参加玉帝陛下。” “小仙此次前来,是想为自己正名的。” “当年我从头至尾都不曾出手也不曾承认要造反却被压在了五指山下三百年。” “总觉得自己是白受了惩罚,所以我打算现在补上错事。” “这样一来小仙与天界就再无瓜葛,恩怨两清。” 笙歌开始了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表演。 玉帝:“……” 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可是,他冤枉啊。 当年他也是被逼的啊。 他听说花果山有人自立为王,自称齐天大圣,试图造反,才派托塔天王李靖下界一探究竟…… 至于后面发生的事情,太过仓促,他还没来得及反应就结束了。 然后糊里糊涂的就成了那个下旨压笙歌三百年的人。 第四百一十五章想当王的野猴子(三十六) 三十六 冤有头,债有主,真真不怪他啊。 玉帝现在真的有种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的感觉。 本座真冤枉。 “你打算如何?” 玉帝及时制止了殿内叫嚣着笙歌大逆不道要处置的众仙家。 玉帝黑脸,他觉得自己的凌霄殿站了一群瞎子。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如今都过了三百年,笙歌也脱胎换骨,锐不可当,再也不是当年王母身边的司茶小仙。 这群仙家万一打起来,指不定会团灭。 识时务者为俊杰,再说了反正三百年前都跟孙悟空合作过一回了。 “小仙打算挑战当年围攻过小仙的人。” “无知小儿,狂妄自大。” 笙歌的话音刚刚落下,就有仙人急得跳脚指着笙歌的鼻子骂。 笙歌勾勾唇角,她不屑与这群人做口舌之争。 不开口,她也知道这些自持身份的仙家加起来都说不过她一人。 唉,胜之不武。 所以还是用拳头说话吧。 玉帝浑身一轻,幸好当年他没有出手。 挑战? 也好。 正好让这群养尊处优自以为是主宰的仙家知道人外有人天外有天。 天界安宁太久了。 哪怕三百年前有短暂的动荡,可却丝毫没有唤醒这群沉溺于尊贵和强大的仙人。 也只有一一被揍趴下,才能清醒。 “摆擂台挑战合情合理,本座允了。” 在一片反对声中,玉帝不容置疑的开口了。 “多谢玉帝,玉帝真是通情达理的明君,三界在您的带领下一定可以祥和平安,蒸蒸日上。” 笙歌再次拱了拱手,光明正大的拍起了马屁。 玉帝:#Д 当年在王母娘娘身边,笙歌作为司茶小仙嘴就甜的很,最讨人喜欢。 如今三百年过去了,司茶小仙的嘴也越发讨喜了。 踩了一群仙家,然后又恭维了他。 甚好,甚好。 “借仙子吉言了。” “传本座口谕,擂台就摆在凌霄殿外的仙台上,自今日起,凡是仙子下战帖之人,不得避战。” 虽说笙歌和孙悟空从南天门势如破竹打上了凌霄殿,让他这个做玉帝的着实尴尬。 可祸兮福所倚,他只期望笙歌莫要留手,好好让这群醉生梦死的仙人看清楚现实。 他们不仅打不过孙悟空,连当年的司茶小仙都打不过,还有什么脸在他面前倚老卖老。 虽然他也打不过孙悟空,但谁让他和孙悟空是伙伴呢。 嗯,合作伙伴。 众仙家目瞪口呆的看着玉帝,久久才反应过来。 凡是挑衅天庭权威的难道不应该以雷霆手段镇压,杀鸡儆猴以儆效尤,让三界众生知道天庭威严不可侵犯。 可玉帝陛下的反应有些奇怪啊。 他们一定是看错了,陛下的眼中怎么可能有跃跃欲试呢。 错觉,一定是错觉。 “臣等谨遵玉帝圣命。” …… …… 一场有玉帝批准的声势浩大的挑战在凌霄殿外如火如荼的开始了。 最开始笙歌挑战的只是那些名不见经传的小仙,她总得试试水。 狮子搏兔,亦用全力。 她可不想才刚开始就灰溜溜的夹着尾巴离开了。 笙歌逢战必胜,不怕死的天蓬元帅竟然作死的开了场赌局,赌笙歌可以连胜多少场。 似是不嫌事大,天蓬元帅率先投了笙歌全胜。 天蓬元帅这一举措,就好像是捅了马蜂窝一般,紧跟着笙歌成为了天庭众仙家的公敌。 可天蓬元帅丝毫不怕,每天握着个九齿钉耙在天庭招摇过市。 笙歌很是担心天蓬元帅会被套麻袋揍了,她是不是应该提醒一番呢。 呃…… 还是算了。 猪八戒不蠢,他之所以如此张扬必然是有了玉帝的示意。 没想到这一世的猪八戒变化比唐三藏还要大。 没有投猪胎的他,依旧意气风华,在加上阴差阳错被玉帝视为心腹,倒也算得上是风光无两。 当然,这一世的猪八戒没有与嫦娥仙子纠缠不清,反倒是跟弱水神女相爱相杀。 …… 擂台挑战成了天庭难得的盛事,就连深入简出的嫦娥仙子都走出来广寒宫远远看了笙歌一眼。 自从见过孟婆,笙歌看向嫦娥的眼神便不再那么惊艳。 说起来,嫦娥如今虽说成了月宫现在,但整日凄清寂寥。 因着那颗仙丹是西王母赐给后羿的,却被嫦娥服下,以至于西王母实在难以给嫦娥好脸色。 嫦娥也知自己身份尴尬,鲜少外出。 笙歌叹了口气,如此美人儿,着实可惜啊。 笙歌的挑战赛依旧在继续着,直到四大天王败在笙歌手中,天庭哗然。 他们这些元老级别的仙人竟然败给了一个司茶小仙? 这样的结果,谁都无法接受,尤其是那几个叫嚣的最欢乐的。 当初叫嚣的多开心,现在打脸就多疼。 笙歌倒是没有挑战二郎神,谁让二郎神当年就压根儿没出手呢。 再说了,二郎神长的好看,她怕自己下手没个轻重毁了那张好看的小脸儿,就有些得不偿失了。 挑战赛结束,笙歌赢得是战无不胜的盛名,而天蓬元帅则是赚的满盆金钵,玉帝不动声色间便壮大了自己的实力。 玉帝曾挽留笙歌在天庭做仙官儿,可却被笙歌拒绝了。 做官什么的,简直太累了。 尤其是她几乎把天庭的仙人揍了个遍,她可不想成天被人念叨着怎么死。 离开天庭前,笙歌前往瑶池给王母娘娘奉了最后一次茶。 必须得承认,王母娘娘待她不错。 在所有的故事中,王母娘娘都是专制蛮横的形象,无论是七仙女还是织女,一提起王母娘娘大多数人下意识就会觉得是坏人。 可是,待在王母身边久了,她却慢慢能够理解王梦瑶的做法。 “笙歌,本座当年便算出你非池中之物。” “擂台挑战,玉帝很满意。” “若花果山待不下去了,可以继续回本座这里。” 不涉及天条,王母还是十分和蔼可亲的。 笙歌颔首,只不过心中却不以为意,她可是花果山的王呢。 哼,只有她赶别人,怎么可能有人能赶她走。 “王母娘娘,多保重。” 笙歌带走了她的那套用了许久的茶具。 第四百一十六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一) 一 三百年,花果山一如既往。 长着蟠桃树的地方,只有大圣和她可以进去。 三百年,猴子换了一茬又一茬,她依旧是王,只是不再是最开始的王。 笙歌知道,在她连胜时,她的任务圆满完成了。 “是不是又要离开了?” 孙悟空并没有太多伤感,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他知道她要离开,所以才会抓紧一切时间让她变得强大。 九九八十一关,每一次都生死拼搏都会刻在笙歌的骨子里,成为她下意识的动作。 所以,他知道,应该是可以了。 “嗯。” “快了。” 如今她是仙人,又使用了无数蟠桃,自然不能等着老死。 “也好。” 大圣淡淡的说着。 笙歌敛眉,说实话,她还是比较喜欢悄无声息的离开,实在无需渲染的多么伤感。 离开的人,心有挂碍。 剩下的人,便会不舍。 所以,不必伤感,不必挽留,也不必刻意为之。 顺其自然,这是一开始就知道的结果。 “走吧,带你去看看更大的水帘洞。” 蟠桃林的尽头是一件小小的竹楼,竹楼旁是一方矮矮的小土包。 笙歌似是想到了什么,突然有些心虚。 “这是辩机。” “当年去突然死去,本大圣便带回了花果山。” “这一次,你如果要走就别离得太远,要不然费事……” 大圣声音平淡的说着。 费事…… 什么费事? 肯定是觉得死了还得把尸体带回来埋了费事啊。 笙歌:╮╯_╰╭ 果然啊,跟在大圣身后,是永远都不可能感动过三秒的。 前一秒在感动,下一秒你就得做好被扎心的准备。 “本大圣甚至还想过要不然直接把天蓬元帅直接踹下去投成猪胎然后埋了。” “这样最起码也算是凑齐了。” 远在天庭抱着各种法宝笑眯眯的天蓬元帅打了个喷嚏。 呃…… 难不成弱水又在想他了? 唉,女人就是麻烦,一会儿不见,就会偷偷念叨他。 如果猪八戒嘴角的笑容不那么灿烂,这话就更可信了。 …… …… 而笙歌听到大圣的话则是撇了撇嘴,你以为是极其七颗龙珠召唤神龙呢? 笙歌并没有再看那方小小的坟墓,而是踏进来竹楼。 桌子上一个小小的盒子引起了笙歌的主意…… emmmmm,怎么看着那么像大话西游里的月光宝盒? 好像还是个半成品? Σдlll 难道月光宝盒是大圣亲手造的? 这是不是说明大圣和白晶晶紫霞之间还是有一段旷古烁今的三角恋…… 上天安排的最大。 呃…… 她爹以后成亲,她要不要提前备一份贺礼? 可是她身无长物,要送什么? 笙歌为难了…… …… …… 孙悟空见笙歌一直盯着桌子上的小木盒,闪了闪神,这个盒子他还没有彻底研究透彻,所以还是先莫要对笙歌说了。 待他研究透彻,然后改良完成再说也不完。 “我出去刨坑,你准备准备死吧……” 大圣随手收起盒子,然后云淡风轻的说道。 笙歌:#Д 她这是得有多惹人厌,竟然被催着去死。 准备准备死吧…… emmmm…… 真想一耙子敲死大圣,好好教教他怎么做一只猴子。 走路太浪会闪腰:唉,我们的大圣依旧是嘴贱的很啊。 “笙歌,做好准备,你可以死了……” 一一就像是故意一般,学着大圣的语气对着笙歌说道。 扎心了老铁…… 她遇到的都是一群什么东西? 大圣转身离开了竹楼,真的开始用双手刨坑…… 笙歌被一一带离了这个世界,而大圣刨坑,捧出的是一坛酒。 这是一坛埋了千年的酒。 大圣仰头,咕咚咕咚一饮而尽,然后重新刨了一个大坑,拿出准备好的东西,把笙歌埋了进去。 大圣觉得自己无比吃亏。 别人养个徒弟什么的,还懂得孝敬孝敬师父。 可为什么他收了个小弟,每每都是学成之后就消失。 要不然再收个小弟? 收一个不需要屡次经受分别的小弟? 大圣把最后一捧土覆在了坟头上,然后摇了摇头。 收小弟好累。 他好像也做不到再这么劳心劳力管教一个小弟了。 …… …… 回到自己本来世界的笙歌,看着自己手里的耙子,吓得嗷嗷叫了起来。 这个大丑比是打定主意缠上她了吗? 不行,不行…… 她可不要每个世界都拿着个耙子,简直有损她的形象。 她要剑…… 呃…… 下一秒奇迹出现了,丑了吧唧的耙子竟然随着笙歌的念头变成了一把削铁如泥的长剑。 惊的笙歌直接扔在了地上…… 卧槽…… 耙子成精了。 明明在那个天地灵气都异常充足的世界没有成精,反而跟着她回到这里成精了。 我要板砖…… 长剑再一次又变成了板砖的模样。 笙歌傻眼,她这算不算是意外的收获。 我要手镯…… 笙歌念头一闪,板砖变成了精巧无双的手镯。 已经有些适应的笙歌,弯腰捡起手镯,戴在了手腕上,这下她终于有了称心如意的兵器了。 笙歌眉眼弯弯,表示自己大人大量,不再计较大圣那句准备准备死吧。 …… …… 心满意足的笙歌跟着自家母上大人浪了一个星期之后,笑眯眯浑身一轻的开始做任务了。 她觉得现在她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 她越来越适应这样的生活,甚至开始慢慢享受。 “一一,你别说话,直接送我进去就好。” 反正没有一次,一一的话是靠谱的。 一一:“……”。 作为宇宙第一无敌美系统,再一次被嫌弃了。 许是被嫌弃的久了,她已经能够充耳不闻了。 “多保重哦。” 一一直接把笙歌推进了下一个任务世界。 既然笙歌上个世界收获颇丰,不如这个世界就去沉淀一下吧。 说起来,她跟大圣抱着的是同一种态度。 …… …… 笙歌听到一一多保重三字,面上笑嘻嘻,心中呵呵哒。 不用想,这又是一个糟心的世界。 短暂的失重感,笙歌便进入了新的世界。 唔…… 还没睁开眼睛的笙歌就知道周围有不少人,所以这不是一个接收剧情的好时机。 第四百一十七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 二 笙歌觉得她满身不舒服,尤其双腿,竟没有知觉。 瘸子? 笙歌下意识摸上了自己的腿…… 断了,已经毫无知觉,看来是陈年旧伤。 难道一一竟然让她做了残疾人?上个世界受了那么多苦,整整压了三百年,如今就想着在这个世界浪一浪。 反正没有大圣,她觉得自己还可以浪。 只是,为什么她成了瘸子…… 难以接受,难以接受…… …… …… 浪九九:主播,你就算知道我们这群小可爱对你不离不弃,那你也不能这样自暴自弃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现在看着更像是恶鬼,满脸伤疤,还是个瘸子,你怎么能够这样伤我们的心? 豺狼配女猫:就是就是,不是说好这个世界大杀四方,威风凛凛的吗? 泠泠七弦上:果然不能对主播抱太大期望啊。 主播:╭╯╰╮ 笙歌深深的叹了一口气,她也很委屈的好吗? 借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一句话,果然不能对一一抱太大期望。 心酸酸啊,请容许她静静的哭一会儿。 生活为何如此艰辛,她觉得自己快要抑郁了。 笙歌自己并不知道,她不过就是自怨自艾的叹了口气,吓坏了一旁三个人,当然还有一个小婴儿。 “哇哇哇” 婴儿响亮而又清脆的哭声使得笙歌不能再躺尸下去,只得睁开眼睛。 дb 卧槽…… 她看到了什么。 房间里站着三个人,各有特色,笙歌总觉得那个中等个子拿着大剪刀的有点儿眼熟。 不过,笙歌的注意力还是最先放在了方才还哇哇哭的婴儿身上,谁让那个脸上带着伤疤的女人已经把手掐在了婴儿脖子上,只需稍稍用力,便可以将这个婴儿掐死。 “住手……” 笙歌:Σっ°Д°;っ 惊吓一直有,这个世界特别多。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她发声的是肚子…… 腹语…… 瘸子…… 掐婴儿的疯女人…… 圆脑袋大剪刀…… 还有一个瘦竹竿…… …… …… 以上总总联系起来,她是谁,昭然若揭。 段延庆…… 四大恶人之首…… 恶贯满盈…… 呜呜呜,这下笙歌是真的想哭了。 她招谁惹谁了,别人穿越不是段誉就是乔峰虚竹王语嫣,最不济都是阿朱刀白凤之流,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成了人人喊打喊杀的段延庆。 笙歌觉得,自从遇到了一一这个辣鸡系统,她就在倒霉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唉,辣鸡系统就是不坑死她不死心啊。 “老大?” 年约四十的叶二娘缩回了手,一脸疑惑的看着笙歌。 虽说他们同属四大恶人,可他们三人联手都不见得是老大的对手。 若不是老大把他们拉拢在一起,他们也不可能有如今响亮的名声,更是被西夏一品堂礼遇。 笙歌:“……” 她真心不想用肚子说话,也真心不想当个丑八怪加残废。 房间内的其他三人感觉到笙歌身上的低气压,一个个噤若寒蝉,生怕笙歌发火。 唯有那个不知世事的小婴儿在扯着嗓子哭…… 叶二娘整个人都颤了颤,惹怒老大的代价她承担不起。 果然,别人家的孩子都不乖巧。 叶二娘伸手便要在笙歌发火之前掐死婴儿。 “住手。” 笙歌恶狠狠的瞪了叶二娘一眼。 可怜永远都不能成为作恶的正当理由,就好似你可怜,作恶就心安理得一样。 “老大?” 叶二娘呆愣愣的看着笙歌,似是不理解笙歌为何要出言制止。 可笙歌却不再言语,闭上眼睛,静静的靠在椅子上,无人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云中鹤和岳老三对视一眼,然后点点头,拉着不知所措的叶二娘离开了房间。 老大的心情明显不佳,就算借他们熊心豹子胆也不敢在这个时候不要命的继续触怒老大。 叶二娘心领神会,抱着孩子跟在云中鹤和岳老三身后离开了房间。 好吧,她依旧一头雾水。 往日,她抢别人的孩子就好似寻常人在菜市场挑选鸡鸭鱼肉,捡着长相乖巧可爱的,玩腻了,就直接掐死。 老大也从不置喙,如今为何开口了? 四大恶人里没有好人,绝不可能是莫须有的同情心。 “岳老三,你说老大这是什么意思?” 叶二娘疑惑的询问着。 岳老三向来不服气,他觉得自己丝毫不比叶二娘差,却偏偏屈居第三。 哼,老大一定是觉得叶二娘是女流之辈,所以才想着多加有待。 “请叫我岳老二。” 岳老三毫不客气的怼了回去。 “二娘,这孩子还是先留着,看老大的意思应该是不想让你杀这孩子?” 云中鹤劝着叶二娘,老大心情不愉,这个时候若是起冲突惊扰到老大,他们都得少层皮。 显然,叶二娘也知道厉害,悻悻地闭上了嘴,抱着孩子坐在了院子大树下的石凳上。 只有直肠子的岳老三觉得自己这是又胜了叶二娘一筹,心里美滋滋的。 …… …… 笙歌靠在椅子上长吁短叹,觉得老天爷对她何其不公,同样是穿越,为何她如此另类? ╭╯╰╮ 笙歌杵着段延庆的本命铁拐杖,一瘸一拐的找了个模模糊糊的铜镜,用力看清自己到底是个什么丑样子? 她老爸是武侠迷,所以也听老爸讲过一些。 不过,她记忆最深的是林志颖那个版本里的段延庆,那简直就是她童年的噩梦。 满脸的疤痕,足以证明他曾经有一段多么惨烈的过去。 段延庆啊…… 小的时候看天龙八部,更多的注意力放在了段誉乔峰虚竹以及神仙姐姐身上。 她自小便是个俗人,喜欢美人儿。 因此喜欢段誉也就比其他两位英豪无意间多上几分,后来年岁渐长,才慢慢不喜段誉的优柔寡断,处处留情。 笙歌并不愿承认,她成武段延庆从未嫌弃过段延庆的恶名,她在意的是段延庆的相貌。 口不能言,腿不能行,还毁了容,这几乎就是要被打入绝境了。 笙歌揉了揉鬓角,开始接收剧情,天龙八部已经是她十多年前看过的了,除了些许经典的情节,大都忘却了。 第四百一十八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 三 是福是祸,是劫还是机,等她接收完段延庆的剧情和心愿再说吧。 段延庆本是大理国太子,名正言顺的正统继承人,得天独厚的身份,惊艳绝伦的天赋,备受推崇。 那个时候的他俊逸不凡,尊贵大气,是沐浴在光明之中的。 后来大理内乱,奸臣杨义贞某国,太子的身份让他的逃亡之旅增添了无数的艰辛,多方追杀,身中数刀。 面目全毁,双腿残疾。 大理政权夺回,却不是他的。 如何甘心呢? 可不甘心又能怎样。 绝望至极的他来到白马寺外想要求一个解脱,却遇到了他昏暗人生中唯一的希望和光明。 长发白衣观音…… 让他觉得上天还是没有抛弃他的。 那个时候的段延庆并不知道,他心目中光明所在,白衣观音所思所想。 “我要找一个天下最丑陋,最污秽,最卑贱的男人来和他相好,你是王爷,你是大将军,我偏偏要去跟一个臭叫花子相好。” 这是刀白凤扑向段延庆时的想法。 阴差阳错,那个人是段延庆,曾经大理皇室的荣光所在。 而后段延庆咬着牙成为了江湖上一等一的高手,对当年的仇人以及一路追杀他的人展开了报复。 于是,曾经的皇族太子变成了江湖上的恶贯满盈。 他曾经也是太子啊,如今却只能在暗处与宵小、魑魅魍魉为武。 苏星河的玲珑棋局,使他更加清楚了自己的处境,进退维谷,两难之境。 正,他再也不是。 邪,也无法再抛却。 丁春秋此人虽心狠手辣小肚鸡肠,但那句风凉话没有说错。 一失足成千古恨,再想回头那也是不可能了。 他作恶多端,可始终都在绝望里挣扎。 最后的解脱都是因为刀白凤言段誉是他的儿子。 段延庆最大的悲剧和痛苦都是不能再为善了。 段延庆的心愿是改邪归正。 归正…… 他归正,一切归正。 多么希望他还是当年那个风华绝代尊贵无比的大理太子。 …… ……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越发心累了,为何又是这样一个复杂的人呢? 悲悯悲叹的恶人最是闹心。 咱们能一条路走到黑吗? 了解完段延庆的一生,笙歌莫名其妙多了些感触。 唉…… 还是那句话段延庆可以报仇雪恨,她也从来不是信奉什么以德报怨别人给你一巴掌你再把脸放过去再挨一巴掌的善男信女。 报仇是报仇,那是毁了一生的仇。 可却不应该报仇之后再残害无辜人。 可怜,不是为恶的理由,更不是借口。 不论是段延庆还是叶二娘。 笙歌把剧情简单的说给了直播间嗷嗷待哺的玻璃碴子们,然后杵着拐杖,推门走了出去,每走一步,笙歌的心都分外沉重。 段延庆的心愿,着实有几分棘手。 段延庆何何许人也,哪怕头上冠着四大恶人之首的恶名,可谁都不能否认曾经的他是多么光彩夺目。 段延庆进退两难,她难道就真的比段延庆强上太多吗? 她倒是比段延庆能打…… 这算不算是一个优点? ╮﹀_﹀╭ “叶二娘。” 笙歌看着左右两边面颊上均有三道血痕的叶二娘,冷漠的开口了。 腹语,能好听的到哪里? “老大。” 叶二娘登时站了起来,怀中刚刚安抚好熟睡的孩子再一次惊醒。 “把孩子交给叶老三,你进来。” 笙歌觉得她这个世界应该就是要做一个高冷的大丑比了。 腹语传出的声音简直有些瘆得慌。 叶二娘心下一凉,跟老大单独谈话…… “是。” 电光火石间,叶二娘想了许多,就连眼神都飘忽不定了。 笙歌看着人到中年依旧颇有几分姿色的叶二娘,那段与玄慈的过往无法对外人道。 玄慈翩然离去,孩子也被萧远山偷走,放在了少林寺。 失夫丢子,明知自己夫君是江湖上响当当的人物却不敢相认。 久而久之,可以说这样的叶二娘已经疯了。 “老大,不知您找二娘要谈什么?” 笙歌指了指椅子,示意叶二娘坐下。 其实,金庸老爷子笔下的恶人都是带着悲悯之心而写的。 有创痛,有阴暗,有让人怜悯的过去,却偏偏又让人恨得咬牙切齿。 “玄慈可好?” 笙歌并没有遮遮掩掩,开门见山的说道。 这是个武侠的世界,能够给予她最大的包容度。 她自信她可以不惧任何人。 叶二娘一下子折断了自己长长的指甲,一脸惊恐哆哆嗦嗦都看着笙歌,却又强装着镇定,想要蒙混过去。 “本座既然开口了,那么必然是有了证据。” “二娘,想清楚再回答。” 笙歌慢悠悠的喝了杯茶水,动作闲适自在。 叶二娘想杀了她吗? 说句不好听的,简直就是自不量力。 “老大是从何处得知这个消息?” 叶二娘最怕得是老大已经把这个消息告知了西夏一品堂。 到时候,她就是想护玄慈都做不到。 当年,她是真真对玄慈动过爱慕之心的。 只可惜,造化弄人。 “本座自有渠道。” “二娘,世界上没有不透风的墙,你如此作为,可想过纸包不住火后是什么模样吗?” “玄慈是少林寺德高望重的方丈主持,可当年却做出了抛妻弃子的举动,而你因着他的离去加上幼子丢失,便成了现在的叶二娘。” “你得了今日的果,玄慈有逃不了的责任。” 既然段延庆想要改邪归正,想要让一切回归正途,那么她就当作日行一善吧。 说实话,她真的有些看不起玄慈。 那是一个拿得起放不下之人,东窗事发被人揭破竟以死谢罪,可怜叶二娘跟着殉情,虚竹刚认爹娘又称为孤儿。 “老大,那不是他的错。” “当年是我引诱他在先,理应承担着恶果。” “老大,二娘求你,就让秘密成为秘密吧。” “儿子丢了,我毁了,总不能再让玄慈也成为人人唾弃之辈吧。” 叶二娘跪在地上苦苦哀求着。 笙歌失笑,这就是自以为拥有爱情,深情不悔的女人吗? 为何她看到的只有愚蠢,她是不是太冷情了些? 第四百一十九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四) 四 她可以保守秘密,但萧远山和慕容博这两个知之甚详的人怎么可能放过玄慈呢。 萧远山慕容博各怀鬼胎,恨不得整个中原都乱成一团。 没有风,都会想着兴风作浪,更遑论是手中掌握着无数的秘密呢。 一个为了复仇,一个为了振兴大燕。 “叶二娘,若我说,你儿子还活着呢?” 笙歌沉吟片刻便开口了。 既然注定是会被当做惊涛骇浪最最恰当时候掀开的秘密,倒不如由她日行一善。 秘密揭开之后,就不再是秘密了。 “你说什么?” 叶二娘目光呆滞,喃喃自语。 若说玄慈是她年轻时的红袖添香,那么儿子就是她发疯的执念。 “老大,您说,他,他还活着?” 叶二娘反应过来后,双眼迸发出灼灼光芒,就好似濒死之人得知世界上还有一味灵丹妙药可以救她性命。 “是。” “他活着,只是以你现在的名声可以认他吗?” “叶二娘,你与云中鹤和南海鳄神不同,你心有牵挂,也心有执念。” “我们四大恶人,江湖人无人不厌恶,这样的我们如何认亲?” 笙歌颇有些吃力的说道。 她还是有些不习惯腹语啊。 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治好嗓子和双腿,都是些陈年旧疾,怕是难了。 “老大,只要您能帮我找到孩儿,二娘这条命就是你的了。” “上刀山下火海,如果有人想伤您,二娘一定会挡在你身前。” 叶二娘重重的磕了三个头,一字一顿,掷地有声的开口。 他们这些身在黑暗众作恶多端的人都需要一个救赎。 “唉。” “说来也可笑,你那心上人与你那孩儿十几年同处少林寺,却相见不相识。” 虚竹也算得上是天龙八部世界中的主角,气运逆天,本是个资质普通的小沙弥,却阴差阳错解了玲珑棋局,得了无崖子传承,而后李秋水和巫行云争斗,也成全了虚竹。 虚竹一人得了逍遥派三人两百多年的功力,且还摇身一变成了西夏驸马。 嗯,这简直就是逆袭文的经典套路。 “我那可怜的孩儿就在少林寺吗?” 叶二娘再也忍耐不住,眼泪夺眶而出。 可怜的孩儿…… 笙歌表示,她对这个形容不太满意,若是人生大赢家虚竹都要算可怜的话,那些被叶二娘亲手掐死的孩子算什么? 罪有应得,该死吗? 叶二娘,本就是个病态的人。 “叶二娘,本座并不建议你现在前往少林寺,声名狼藉作恶多端的你能为虚竹带来什么呢。” “如今你的儿子是找到了,可那些被你亲手掐死的孩子呢?” “你想方设法赎罪,本座才会放你去。” 笙歌丝毫不为叶二娘的泪水打动,做错事就得认错,就得补偿,哪有什么真正的一笔勾销,既往不咎。 赎罪? 叶二娘有些不敢相信她刚才听到的。 他们是江湖上人见人憎的四大恶人啊。 恶贯满盈,无恶不作,凶神恶煞,穷凶极恶。 老大这是怎么了? “你做还是不做?” 笙歌冷喝一声,不耐的说道。 “老大是想带着我们改邪归正吗?” 叶二娘不确定的问道。 一朝踏入罪恶,真的还能回头吗? 就算她想要回头,中原武林的正道人士也不会放过他们。 老大何时有了这种天真的想法。 “是有如何,不是又如何?” 笙歌似笑非笑的反问道,从腹腔中传出的笑声越发的诡异阴森,让人头皮发麻。 既然段延庆想要归正,她做就是了。 难道头上冠着恶人之名就一定得一条路走到黑,见了棺材也不落泪吗? 她倒要看看她行正义事会如何? 如今,她才是段延庆,别人都想法于她何干。 迟早有一日,她会光明正大回归大理段氏,让那些人知道曾经惊艳绝才的延庆太子浴火重生。 “老大,回不了头了。” 叶二娘声音沉重,带着对未来的绝望。 她甚至开始怀疑,究竟要不要认回儿子。 认回之后,她能带给孩子的只有江湖人的鄙夷和厌恶。 “如何回不了头。” “你怕的不过是你走不到光明,不被正道所接受,却又变不回现在的模样。” “叶二娘,还未做便要缩回来吗?” 笙歌冷声说道。 畏首畏尾,如何成就大事。 叶二娘:#Д 她虽惊讶于老大的改变,但也听出了老大的决心。 罢了,就果决一次又如何。 最差也莫过于现在这般了。 “二娘明白了。” 叶二娘见笙歌闭上了眼睛,一副不愿多言的模样,也就悄悄离去了。 院子里悄然等候着都岳老三和云中鹤看着额头通红泪眼婆娑的叶二娘,心下诧异。 究竟发生了什么? 还有…… 叶二娘竟然哭了…… 谁人不知叶二娘就是个疯子,最是乖张。 “把孩子给我。” 叶二娘从岳老三怀中抱回婴儿,傻里傻气的笑了起来,似是感受到了叶二娘的好心情,婴儿舔了舔叶二娘落在他嘴角的眼泪,咯咯咯笑了起来。 云中鹤:皿 岳老三:Σっ°Д°;っ 叶二娘怕是疯了…… 又哭又笑是闹哪样? 最奇怪的是,叶二娘抱着那个小婴儿的时候,竟然真真多了些许慈爱,就好似是真正的一家人。 emmmmm…… 太不正常了。 这样的叶二娘让他们觉得毛骨悚然啊。 “我这就带你找娘……” 听到叶二娘这句带着笑意的话,岳老三和云中鹤的第一想法都是这个婴儿的娘已经死了,叶二娘是准备送他们下去团聚了。 只是让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叶二娘竟然把孩子放在摇篮中,亲自煮了一碗软糯糯的粥,一勺子一勺子吹的温度适宜喂给了孩子。 岳老三和云中鹤对视一眼,觉得这个世界一定是开始疯狂了。 天噜啦,这是不是要天降红雨了? 不行,他们得缓缓。 …… 在婴儿吃饱熟睡之后,叶二娘抱着婴儿离开了院子,不知去了哪里。 岳老三性子耿直,一根肠子通到底,藏不住事,叶二娘前脚踏出院子,岳老三后脚就敲响了笙歌的门,想要求一个解答。 第四百二十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五) 五 云中鹤见状,并没有阻止。 一来,他也好奇,二来,南海鳄神素来与他不睦,多次坏他好事,若是惹怒了老大,岂不是方便了他。 在他看来,南海鳄神简直不配留在四大恶人之中。 明明江湖人人嫌弃,可还是会在他准备行好事时,打断。 “进来。” 笙歌淡淡的开口。 可以说,四大恶人中,笙歌最喜欢的就是拿着大剪刀的南海鳄神了,看起来凶神恶煞,却也耿直可爱的很。 尤其是,在天龙八部中,岳老三一共就杀过三个人,万劫谷的进喜儿,大理皇宫的士兵甲,大理四大护卫的古笃诚…… 这样一来,岳老三倒是名不符实。 “老大,叶二娘是发生什么疯?” 岳老三粗里粗气得问道。 虽说他一直不满叶二娘居于老二的位置,但也不想看着叶二娘发疯。 “你担心她?” 笙歌挑眉,揶揄的问道。 对于岳老三,她不介意多几分耐心。 谁让这是她便宜儿子的徒弟呢。 唉,凭白又涨了辈分。 如此一来,笙歌看向岳老三的眼神越发的慈爱,让岳老三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我岳老二怎么可能担心她呢。” “哼,谁让她抢了我岳老二的位置。” “我大人有大量,不跟她计较。” 岳老三如同被踩了尾巴的猫,傲娇不已。 笙歌看的欢乐,所以眼神也就更像一个长辈。 “老大,您能不这么看我吗?” 岳老三嬉皮笑脸的说着。 不仅叶二娘不正常了,就连老大也不正常了。 难道有人下毒了? 西夏一品堂什么乱七八糟的毒药没有。 难不成有人看不下去,想要除了他们四人? “咳咳……” 笙歌收回视线,一本正经的清了清嗓子,再一次变成了那个阴沉沉的段延庆。 “也许叶二娘想为善,想赎罪吧。” 闻言,叶老三瞪眼,圆溜溜的脑袋,圆溜溜的眼睛,看起来就像某只吉祥物,至于那把大剪刀更是让人忍俊不禁。 为善? 赎罪? 叶二娘那样咔嚓咔嚓捏断人脖子的人竟然还会想着为善。 别闹了,若是叶二娘能做个好人,那少林寺的方丈都能娶媳妇生子杀人放火了。 哼…… ノДノ┻━┻ 他可聪明的很,老大别想着哄骗他。 “老大,这不可能……” 岳老三斩钉截铁的回答。 笙歌:“……” 心好累,这年头说实话都没人信了。 “本座的话你不信,那你来问本座干嘛?” “利索索的滚出去,别来烦本座。” 笙歌故作嫌弃的撵着岳老三。 只见岳老三真就躺在地上蜷缩成一个圈,拖着大剪刀滚了出去。 笙歌:Д 这岳老三简直就是个活宝。 留这样的人在身边,想来生活会增加许多乐趣。 让滚就真的滚了出去…… 笙歌着实有些佩服。 …… 等在院子中准备看好戏的云中鹤,却发现并没有等来自己想象中的老大发怒,岳老三遭殃。 什么时候老大的耐心变得如此之好了? 诡异啊…… 云中鹤眯着眼睛,眉头紧皱,不知在思量着什么。 “云中鹤,你又在打什么歪主意?” 岳老三抱着那把大剪刀,凶神恶煞的看着云中鹤。 他总觉得云中鹤的歪点子最多,稍不注意就会被阴了。 云中鹤瞪了岳老三一眼,他虽不如岳老三,但也不怕。 谁规定岳老三问他,他就得回答。 岳老三看着云中鹤不搭理他的臭屁模样,气的忍不住爆粗口。 竟然敢小瞧爷爷…… 看打…… …… 笙歌发散神识,关注着院子里的动静,对于云中鹤,她着实是不喜的。 许是她为女子,所以对那些强占女子的人深恶痛绝。 再说了,云中鹤可没什么阴影,他就是单纯的好女色,好欲望。 这样的人,她还是算了日行一善吧。 难不成把云中鹤的命根子剁了? 笙歌思考着剧情,心中默念着我要一把大剪刀,于是凭空出现了一把大剪刀…… 哈哈哈whahaha 还好,她称心如意的兵器随着她一同穿越了。 我要拐杖…… 剪刀变成了拐杖…… 神兵一出现,笙歌觉得身边的天地灵气都活跃了不少。 这是个武侠世界,不能修仙,但是她是不是可以尝试着用简单的法术引着灵气修复他的腿伤。 作为一个喜欢美人儿的小仙女,真心不想一直杵着拐杖啊。 “叮咚……” “叮咚……” “系统拓展升级,恭喜主播拥有了自由的空间储存。” 辣鸡系统一一装作一脸很正经的样子学着做一个正经的系统。 空间储存…… 不是说好会有空间商店的吗? 笙歌觉得应有尽有的空间商店只能是梦了,遥遥无期啊。 ╯﹏╰ 聊胜于无,有个空间能放东西也不错,最起码她的金手指又多了一个。 笙歌操纵着神识进入空间,由于是个初级的空间储存,所以勉勉强强只有一间小屋子大小。 为什么别人的空间描写起来就是好几个足球场那么大,又是有灵泉,又是有灵果的…… 笙歌再一次体会到了同人不同命。 “一一,你是不是傻,为什么上个世界不升级。” “如果上个世界我有自由空间储存,那岂不是能带着玉露琼浆和蟠桃。” “你,你真是傻乎乎啊。” ┐──┌ 笙歌恨铁不成钢的说着。 有玉露琼浆和蟠桃,她这条断腿重生也不是什么大问题。 辣鸡系统不靠谱。 一一:“……” 她能说上个世界看热闹看的太欢乐,她给忘了吗? 见一一久不回答,笙歌就知道一定是辣鸡系统心虚的又溜了。 唉,只能期盼着有幸再次一次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世界了。 到时候她一定发挥代购的精神,能屯多少是多少? …… …… “岳老三,岳老三……” 笙歌大喊道。 既然有了空间,那就不能浪费。 正在喋喋不休吐槽着云中鹤的岳老三被这中气十足的叫声吓了一跳。 老大这是又叫他干嘛? 刚刚才让他滚出来,难不成老大喜欢看他像个球一样滚? 岳老三想了想,真就推开门滚了进去。 笙歌:Σдlll 第四百二十一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六) 六 emmmm,这个岳老三是想笑死她,好继承她新鲜出炉的空间吗? 居心叵测。 还不等笙歌吩咐,岳老三又滚了出去。 进来…… 出去…… 笙歌觉得自己眼都要花了。 再滚下去,她就要控制不住自己的洪荒之力,好好教教岳老三怎么做恶人了。 就岳老三这样的,顶多能做个喜剧演员。 大恶人? 别闹了,这简直就是在高看岳老三。 就连那些勋贵之家狗仗人势的官家做的坏事都要比岳老三称职。 岳老三的存在简直就是在给四大恶人拖后腿。 做坏事也许需要能力的,好吗? “站起来,要不然本座用那把大剪刀剪下你的狗头。” 笙歌气势汹汹的吓唬着岳老三。 岳老三一脸懵逼,他这算不算时吃力不讨好? 还有,什么叫狗头? 见过这样圆溜溜的狗头吗? “老大,您吩咐。” 岳老三心中吐槽,可面上却很是狗腿。 “你去集市上购置一些衣物,文房四宝,还有上好的伤药还有……” “对,还有各种各样的调料。” 笙歌决定出远门一趟,她进入世界的时间点还早,大名鼎鼎的琅嬛福地依旧不曾被人造访,所以她准备去碰碰运气。 对于段誉的凌波微步,她可是眼馋的很。 虽说她现在是个瘸子,学不了这凌波微步,单不意味着她每个世界都是瘸子吧。 一一纵不可能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吧? 清晰的世界脉络就是好,尤其是这种能寻宝的世界,只可惜她是个瘸子…… “老大,你要出去?” “这些小事自然会有人操心……” 岳老三正准备吧啦吧啦说,就被笙歌的眼神制止了。 他去买就是了…… 还是云中鹤聪明,刚刚就离开了。 …… …… 岳老三轻功虽不如云中鹤,但上集市买些东西还是很快的。 笙歌一一将岳老三买回的东西收拾进空间,然后静待叶二娘回来。 她只交代几句,就要去寻宝了。 叶二娘是一身狼狈回来的,哪怕她把孩子送了回去,也抹杀不了曾经她亲手偷了孩子还想掐死。 “可曾后悔了?” 笙歌杵着拐杖站在胎记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叶二娘。 十几年来邪恶恣意,随心所欲,如此被一户普通的人家侮辱,叶二娘难免新生怨怼。 这是她不愿意看到的。 只见叶二娘擦去脸上的污秽抬头,失魂落魄。 “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我。” “丢了孩儿,我歇斯底里到发狂,想着若是找到了孩儿,一定要一口一口撕碎偷了孩儿的人。” “这么多年,我已经快要忘记当年的自己是多么悲痛愤怒。” “看到那一家人失而复得的喜悦,看到他们对我的痛恨,仿佛真真是回到了十几年前。” “只可惜,那个时候没有人把孩子送还给我。” 叶二娘的脸上还有淤青,头发上还流淌着未干的鸡蛋液,看起来荒唐而又狼狈。 她只是被打了几下,那家人并没有杀她。 甚至被她偷走的孩儿还对着她笑了笑。 自从知道虚竹还存活在世,叶二娘的内心就多了希冀和柔软。 年轻之时,所爱之人,在,哪怕不在身边。 寻了十几年的儿子也存活于世,让叶二娘觉得其实生活没有那么绝望。 她痛恨当年偷走儿子的人,但也庆幸对方没有杀死。 不论出于何种原因。 “老大,我不悔。” 叶二娘郑重的说道。 赎罪也好,忏悔也罢,那都是她应该做的。 这么多年,她作恶多端,以死谢罪都不为过。 “那便好。” “本座希望你能够记住此刻的本心,莫要再动摇。” “少林寺待本座回来同你前去,你莫要心急。” “好自为之吧。” 为恶十数年,怎么能够因为这一件事情就既往不咎呢。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叶二娘要走的那条路还远的很。 “多谢老大。” “二娘在这里恭祝老大心随所愿。” 叶二娘眼神闪了闪,她总觉得如今都老大变得更加神秘莫测了。 曾经她还能感受到老大的功力,可如今却犹如石沉大海,感知不到半分。 这说明,老大越来越强大了,远远的把他们三人甩开。 这也就是她根本不怀疑老大说谎的原因。 说到底,老大也是个可怜人。 “老大,他日若是您想回大理,若有差遣,二娘愿赴汤蹈火。” 虽说她与岳老三云中鹤三人互相不服气,甚至还有些小算计,但是对老大是心悦诚服的。 “本座记住了你的话。” “只是如今还不是时候。” 笙歌抿嘴,淡淡的说着。 唉,肚子在说话,忧伤那么大。 “岳老三、云中鹤,本座不在的时候你们就听从叶二娘的吩咐,不得擅自行动。” “否则,本座绝不姑息。” 笙歌用拐杖轻轻的敲了敲地面,坚固的青石板一寸寸离开,犹如蜘蛛网布满了院子的每一个角落。 “云中鹤,若你控制不住自己的欲望,城中各楼姑娘都会欢迎你,但是若是在本座不在时招惹是非,玷污良家女子,如同此拐杖。” 段延庆的铁拐杖断裂,掉在了地上。 笙歌撇嘴,她现在有称心如意的神兵,想变什么变什么。 云中鹤脸色变了又变,然后唯唯诺诺的应了下来。 敲打完这三个人,笙歌便自己赶着一辆马车离开了。 至于为什么不用轻功…… 轻功也是很好体力的,好吗? 想要杀掉段延庆的不计其数,若她力竭,遭了暗算怎么办。 别跟她说正道人士不会动这些见不得人的算计…… 她不信。 …… …… 笙歌离开后,云中鹤心有戚戚。 “你们有没有发现老大的功力更加深不可测了。” “世人都言南慕容北乔峰,可我怎么觉得都比不上老大呢?” 云中鹤心里酸酸的,一个双腿残疾,面目狰狞,且还不会说话的残废比他们都要强…… “你感知到没错,所以不想死还是听老大的话吧。” “没有老大庇护,江湖上想杀我们都多了去了。” 叶二娘中肯的劝说着。 她看的分明,老大不喜云中鹤。 第四百二十二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七) 若云中鹤依旧不知死活挑衅老大的命令,那么她绝不怀疑,等待云中鹤的下场绝对好不到哪里。 甚至不需要老大动手,只需要老大放出消息云中鹤在四大恶人中除名,那么江湖上闻风而动的卫道士门便会合力杀了云中鹤。 老大是江湖上当一流高手,可他们不是。 看在曾经共事多年的份儿上,她不介意好心提醒一句。 但至于有没有成效,她便不知道了。 “云中鹤,好自为之。” 她虽不知老大为何突然转了心思,引她向善,可她不厌恶这种感觉。 若能在阳光下,谁又真的喜欢做阴沟里的老鼠。 也许对于老大而言也是如此吧。 老大曾经是身份显赫的大理太子,是个芝兰玉树俊逸非凡的贵公子。 如今成为四大恶人之首,也真真是造化弄人啊。 云中鹤:┐┌ 他怎么了…… 他不就是喜好美色,时不时强占个良家女子吗? 他要是连这点儿喜好都没了,怎么还称得上是个恶人。 难不成都像岳老三一样不务正业,做坏事都做不好? 他正常的很,最不正常的就是老大和叶二娘。 不做坏事,当什么恶人。 他轻功了得,踏雪无痕,只要他小心些,叶二娘也不会发现。 叶二娘似是知道了云中鹤的想法,似笑非笑的看了云中鹤一眼,直看的云中鹤头皮发麻。 叶二娘的眼神让他意识到若是他违逆了老大的眼神,下场指不定比那根铁拐杖还要惨。 云中鹤冷不丁打了个寒颤,诚惶诚恐的低下了头。 多年来,老大不像是管这种闲事的人,最近是怎么了? 云中鹤心思阴沉,自然也就想的多。 而岳老三自始至终都在不平一件事情,那就是为什么管事的事叶二娘。 难道在老大心里他都不如疯疯癫癫又哭又笑的叶二娘吗? 哼,他岳老三不服。 “叶二娘,老大是不是忘了你脑子不太好,疯疯癫癫?” “我岳老二怎么可能不如你呢。” “不行,我要去找老大,像老大证明我是可以做岳老二呢。” “哼,一定是你迷惑了老大。” 岳老三扛着他的大剪刀愤愤不平的说道。 迷惑了老大? 叶二娘挑眉,岳老三是不是太高看她了。 老大可是大理太子爷,何种绝色不曾见过,想想大理镇南王段正淳,左拥右抱风流不羁。 至于去找老大? “你不怕被老大揍回来,就去吧。” “唉,也不知道你能不能受的住老大三招。” 叶二娘似是喟叹着轻声说道。 岳老三:=凸 什么时候,他竟然连老大三招都接不下来了。 哼。 他要闭关,然后等老大回来,当着老大的面挑战叶二娘,他一定要为自己正名。 他是岳老二不是岳老三…… …… …… 笙歌驾着马车,就好似一个寻常的老者,再加上她可以遮掩了容貌,一路上无人能够认出他是大名鼎鼎的段正淳。 笙歌一路驾车,来到无量山附近才弃了马车,按照剧情李的描写轻而易举的找到了琅福地。 笙歌一眼便注意到了那个白玉雕成的玉像,她本就是奔着功法而来。 雕像栩栩如生,尤其是那双眼睛,神采飞扬,好似活人一般。 这样一个雕像,足以说明雕刻之人的用心。 想想剧情中段誉队神仙姐姐的痴迷,口口声声傻乎乎言着“神仙姐姐你若能活过来跟我说一句话,那我为你死一千次一万次也如身登极乐,欢喜无限。” 自己这个便宜儿子,竟还是个多情种子,女人缘与段正淳有的一拼。 她真不知,段誉后来心心念念的究竟是王姑娘还是这琅福地的一尊玉像。 神仙姐姐在段誉心中留下的震撼太大了,所以在见到王语嫣后才会觉得这是神仙姐姐临世,从那以后便苦苦追寻。 笙歌对这雕像无太多兴趣,她还是喜欢活生生的美人。 尤其是这又是一段混乱的感情,无崖子,李秋水,巫行云,还有这玉石美人儿。 武侠剧中多渣男…… 这是笙歌最近总结出来的。 可偏偏在武侠剧中讲究的事大仁大义,家国大事,好像做些利国利民的事情私生活可以忽略不计。 武侠剧中的渣男好像渣的十分有底气。 无崖子明明心系的是李秋水的妹妹,却不直言,一面与李秋水红袖添香研究天下功夫包罗万象,一面却又心心念念爱而不得的李沧海。 在李秋水误会无崖子移情别恋巫行云之后,仍不解释,看着这两个女人不断的争风吃醋。 可以说,逍遥派的毁灭与无崖子脱不了干系。 笙歌直接用匕首划开了蒲团,拿出了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 段誉嫌弃习武粗俗,而逍遥派以轻灵飘逸,娴雅清隽的著称,以段誉那性子习逍遥派的武功最合适不过。 只是,虚竹确实逍遥派的传人。 她无意毁人传承,更不要说叶二娘如今还是自己人。 笙歌拿出纸笔铺在石板上,静静的抄录着。 唉…… 幸亏她学过丹青,否则灵魂画手抄这些功法,怕是会抄出精神病。 尤其是这北冥神功功法画的还有些色…… emmmm…… 这其实是一本春宫图吧。 笙歌甩了甩有些发困的手臂,把自己亲手抄下来的北冥神功房间空间,然后把原本重新缝在了蒲团中。 在怎么说这也是她便宜儿子的机缘,做爹的抢了不太合适。 虽说她的便宜儿子看起来也是个处处留情的花心鬼,好吧,作为一个旁观者,笙歌觉得段誉处理感情的问题真真与段正淳像极了。 段誉最终选择了王语嫣,这一点不否认,但段誉与其他人就没有感情吗? 木婉清…… 钟灵儿…… 尤其是木婉清。 段誉确定在木婉清揭下面纱经历过那些风雨之后没有心动吗? 呵…… 谁让琅福地中神仙姐姐的雕像给王语嫣加分了呢。 这是得天独厚的优势。 唉,总觉得段正淳开后宫生下的孩子就是为了给段誉开后宫。 emmmm…… 贵圈真乱。 为什么她就不能有一个专一坚定的儿子呢。 </br> </br> 第四百二十三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八) 八 笙歌绝不承认,自己在这个时候嫌弃便宜儿子了。 说起来,她跟便宜儿子还是挺像的,都是颜狗,只喜欢美人儿 笙歌看着神仙姐姐的雕像,咬咬牙然后把雕像扔进了空间。 她倒要看看,没了雕像,段誉还能不能那么坚定不移得跟着王语嫣。 就当是免费的帮他们鉴定感情了。 做爹可真不容易啊。 不需要感谢她,请叫她红领巾。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确定你收了雕像,你那便宜儿子还会看到这个蒲团吗……主播,其实你是要绝了便宜儿子的传承吧。 笙歌:…… 好吧,她只顾着看好戏,竟然忘了这一点。 不过,不重要,大不了她留在这里好了,反正这里足够安全,一边练北冥神功,一边等便宜儿子。 当然,她还不会跟便宜儿子相认。 段正淳俊美风流大权在握,而她呢? 又老又丑,还是个瘸子,且还没有养育段誉一天,以这样的身份出现在段誉面前,难不成还指望段誉能认她? 别闹了…… 段誉是个颜狗。 ╯﹏╰ 淡淡的忧伤席卷着她。 她也是个颜狗啊,可现在却是个又瘸又残的大丑比。 小仙女不开心。 笙歌哼哧哼哧的有把蒲团撕开,然后扔进了空间里。 笙歌并没有第一时间开始修炼北冥神功,而是对整个石洞进行了一次大清理。 这是在剑湖湖底…… 人是铁饭是钢,难道成了大丑比就连吃肉肉的权利都没有了吗? 我要吃肉肉就要吃肉肉 吃饱才有力气和你逛遍这地球。 笙歌自娱自乐的哼着,身为一个腿脚不利索的老人,笙歌觉得她还是可以去抓些动物烤烤的。 比如,鱼…… 比如,可爱的小兔兔…… 比如,肥美的山鸡…… 顺带再摘些山野间的果子,若是开始修习北冥神功,出去觅食的时间就会少很多。 笙歌杵着自己由神兵化成的拐杖走出了琅嬛福地。 一会儿的功夫,笙歌背了一篓子剥了皮清洗干净的山鸡,鱼走了回来。 不要问她篓子哪里来的…… 她虽然是个手残,但是也不会手残到这种地步,连个篓子都编不好吧。 唉,有笙歌这个接地气的小仙女在,琅嬛福地注定不会再是段誉记忆中仙气飘飘还有神仙姐姐的地方。 肉香弥漫不好吗? 笙歌堆起木材点燃开始烤鱼,待一层层调料撒下去,肚子就更饿了。 习武之人,吃得多…… 可再能吃笙歌也没想到竟然吃了六条鱼,两只山鸡…… 段延庆其实是个大胃王吧…… 笙歌觉得这一定是段延庆的锅,跟她这个小仙女没有任何关系。 笙歌打着饱嗝,摸着圆圆的肚子,躺在石床上,眯着眼睛睡了过去。 吃饱喝足不睡觉,天理难容。 北冥神功,明天一早醒来就练…… …… …… 段延庆也许真真是个习武奇才,修炼北冥神功,从头到尾都没有半分坎坷,顺理成章的学会了。 穷发之北有冥海者,天池也。有鱼焉,其广数千里,未有知其修也…… 笙歌闲的都开始在背北冥神功了,段誉那个风流花心的蠢小子还不来。 emmmm…… 算时间,怎么都要轮到段誉遇上钟灵小姑娘了啊。 难不成被别的姑娘截胡了? 在笙歌闲的都快要数蚂蚁的时候,玉壁外终于有了声响,斯斯文文一身青衫脸上带着些许灰尘,但手中依旧执着拿着把扇子都段誉终于姗姗来了。 再不来,老子就不等你了。 笙歌没好气都看了段誉一眼,然后带上帷帽,把铁拐杖变成了一个寻常木棍,就好似他是寻常隐居在次的老人一般。 段誉看着石洞,有些傻眼,这跟他想象中不太一样啊。 再说了,玉壁上的画面也是美轮美奂仙气飘飘,可为什么进来之后就像是个猎户家,石桌上竟然还留着半条鱼…… 段誉忍不住嘴角抽搐,这是不是太接地气了一些? 这里有人住? “哪家小子?” 笙歌背对着段誉,声音粗糙。 “晚辈段誉见过老伯。” “晚辈误入此处,若是打扰到老伯,晚辈这就离去。” 他还得去救钟姑娘呢。 “站住……” 笙歌黑脸,真有些不想认这个便宜儿子啊。 可谁让段誉的存在是段延庆最后的光明和期冀呢。 笙歌很是怀疑,段誉这优柔寡断,对貌美姑娘又心慈手软的性子是跟谁学的。 十有八九是段正淳。 刀白凤在玉虚观出家,号玉虚散人,鲜少回王府,而段正淳也是个风流王爷,时不时出去偷偷香,来一段露水情缘。 唉,还是那句话,武侠剧里多渣男。 段正淳女人那么多,难道他从来没有想过会有人怀孕吗? 他又不是不正常,那些小三小四小五的也很是康健,有个孩子不是理所当然吗…… 偏偏段正淳十几年就是没想过…… 笙歌见段誉转身,叹了口气,她就知道没有了神仙姐姐,段誉小哥哥就丝毫不留恋这里了。 有这样一个便宜儿子,她是不是有些倒霉…… “不知老伯有何吩咐?” 段誉躬身,礼貌的问道。 段誉的家教修养还是不错的,这一点笙歌很是满意。 她一点儿都不觉得做爹有些难为情,毕竟她自己本来就是个不知道活了多少世的老古董。 单单是上个世界,她就待了数百年。 “你既进了这里,便说明你我有缘。” “老朽腿脚不便,不知少侠可否走近些。” 笙歌朝着段誉招了招手,笑眯眯的说道。 少侠…… 老人家称他为少侠? 可是他并不喜欢习武呢。 “你说你姓段?云南大理王室与你有何干系?” 笙歌明知故问道。 “家父正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 段誉很是自得。 笙歌听出了段誉的自豪,心中失笑。 当然得自豪,你爹不仅样貌俊美,还家世不凡,甚至给你生了个后宫。 钟灵娇俏可爱。 木婉清高冷果断。 王语嫣不食人间烟火。 若是再勉强算上阿朱阿紫,就更热闹了。 阿朱温婉贤淑。 阿紫古灵精怪。 只可惜这对姐妹心悦之人是乔峰。 与段誉无缘了。 第四百二十四章想归正都段延庆(九) 九 “真巧,老朽也姓段。” “老朽在此待了许久,只遇到了公子一人” “老朽腿脚不便,在此处发现了些许传承适合公子,不知公子是否愿意拜老朽为师?” 笙歌觉得她也是够阴险的。 “晚辈自幼不喜武学,怕是不能拜老伯为师了。” 段誉看着烟火气十足的石洞,心中失望极了,他总觉得不该是这样的。 笙歌:#-- 好气哦,可是本小仙女还得保持微笑。 她这个便宜儿子,真真是有些操蛋。 难道是因为她太丑了? 如果她是神仙姐姐,以段誉的尿性怕是就要直接跟着她走了。 她真的是神仙姐姐啊,可是段誉却不信…… “敢问段公子为何不喜武学。” “大理段氏一阳指闻名中原武林,若武学高深便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mmp,好心累。 不爱学拉倒…… 可是,她知道段誉若是没了这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这一世怕是就毁了。 三主角也就变成了两主角。 至于段誉,只能是靠着他人保护的大理段氏皇室中人。 #拥有一个只爱美色的便宜儿子,是什么体验# 这是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丑……” 段誉倒也算得上诚实,他始终都觉得习武之人粗俗不堪,有损他清俊小生的形象。 笙歌无语,她有一句mmp不知当讲不当讲。 丑? 被别人绑起来就不丑了吗? 蠢货。 别的主角都是眼巴巴的寻武功秘籍,她这个便宜儿子画风清奇。 “若段公子是担心这个问题,那就是庸人自扰。” “老朽准备教段公子的武功轻灵飘逸,好似九天仙人,用来逃命最好不过。” “公子还是看过之后再做决断吧。” 笙歌直接把凌波微步扔给了段誉,闭上眼睛,眼不见心不烦。 说实话,她宁愿去教杨过都不愿教段誉。 若是在杨过的世界,杨过小可爱必然就屁颠儿屁颠儿拜师了。 呵…… 谁让段誉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呢。 段誉没学到镇南王的功夫,可偏偏就把镇南王优柔寡断妇人之仁处处留情学了个十成十。 段誉接过,打开随意看了几眼,心下大惊。 他觉得这是最适合他的功法。 一来不伤人性命,二来可以用来逃命,最重要的是足够优雅美丽。 可是,拜师? 拜这样一个来历不清还不敢以真面目视人的老头儿为师真的好吗? 若是笙歌知道段誉的想法,可能又会气的吐血。 木婉清也蒙着面纱,怎么你就是任劳任怨,任打任骂,还以命相护呢? “你是否做好了决定?” 笙歌心中已有几分不耐。 不学也好,大不了她护着这个便宜儿子,只是不知道等以后亲眼看着身边的人叱咤风云,段誉会不会后悔。 “拜师是件大事,晚辈需得回家禀明父母,皇伯父,从长计议再做决定。” 段誉犹豫不决。 一方面他舍不下手中这精妙无双的功法,另一方面他又不想拜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老头儿为师。 ╯﹏╰ 为什么传承功法的就不能是个神仙姐姐呢,就像玉壁中看到的影子一样。 笙歌:#Д 段誉小可爱,你赢了。 笙歌靠着北冥神功,隔空取回了凌波微步,弯了弯嘴角“你走吧,也许老朽的传承之人不是你。” 对于断了段誉的崛起之路,笙歌凑不要脸的表示她没有负罪感。 难不成必须是神仙姐姐传下来的东西才符合段誉的审美吗? 反正段誉是大理世子,有镇南王,有他,还有天龙寺护着,就算手无缚鸡之力也能做好大理的王上,左拥右抱,美人如云。 想来这种悠闲自在,美人环绕都生活比较符合段誉的预期。 段誉傻眼,这老伯明明很热切的收他为徒,可为何就突然翻脸了呢,不是应该再许他一些好处吗? 比如…… 比如救了钟灵姑娘。 在段誉心中隐居在此的都是不出世的高人,想要救下钟灵再简单不过。 “若是老伯能帮晚辈救出一个人,晚辈便三叩拜老伯为师。” 段誉咬咬牙,颇有些舍生取义视死如归非说道。 笙歌凉凉都瞥了段誉一眼,说实话这样的弟子,这的儿子,她真真有些不稀罕。 儿子她有阿毛和知秋,至于弟子…… 嗯,以她在这个世界牛逼哄哄的功力,想收几个都可以。 “先叩头拜师。” 笙歌毫不退让。 待她把凌波微步和北冥神功教给段誉之后,天涯路远,还是少见为妙。 “弟子段誉拜见师父。” 段誉沉吟片刻,跪了下去。 他要救钟姑娘。 “你要救谁?” “钟灵。” 在段誉的带领下,笙歌一瘸一拐的去了无量山…… 段誉的余光一直观察着笙歌,看着笙歌真真瘸都不能再瘸,心下忐忑。 就这样一个瘸子,真的能够救出钟灵吗? 笙歌毫不在意段誉的观察,依旧不远不近的跟在段誉身后。 可能她根段誉小哥哥没有缘分吧,她看着段誉小哥哥着实有些不顺心。 若是真正的段延庆怕是会心甘情愿想方设法把天底下最好的东西捧在段誉面前。 到了目的地,笙歌不言不语,挥手间轻而易举打倒了所有人。 “想活命,把七日断肠散解药交出来……” 绝对的武力镇压,没有人能够升起反抗的念头。 那些人敢威胁段誉和钟灵,但绝不敢威胁笙歌。 “不想满门尽灭,就把解药交出来吧。” 笙歌坐在石狮子上,淡淡得说道。 灭人满门这种事情实在是有伤阴鸷,笙歌并不打算做。 左子穆眼神怀疑,腹语? 段延庆? 笙歌一跃而下,用内功直接帮左子穆把体内的闪电貂的毒药排出了体外。 “这样可以了吗?” “公平交易。” 在她看来,段誉本就是多管闲事才遭了这无妄之灾。 一个手误腹肌之力只会侃侃而谈的富贵书生,自以为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 这是江湖,不是镇南王府。 江湖从来都不是一个靠嘴讲道理的地方。 认真说起来,段誉其实也是个傻白甜。 原来傻白甜不一定得是女孩子,还有可能是男孩子啊。 第四百二十五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 十 尤其是这个男孩子还是她的便宜儿子。 “你……” 左子穆眼神闪烁不定。 据他所知,江湖上使用腹语之人应该就只有段延庆。 面前这个带着帷帽的老者同样是断腿腹语,实在是像极了段延庆。 可谁不知道段延庆心狠手辣,无恶不作,否则也不会得了个恶贯满盈的称号。 “解药。” 七日断肠散不似一般毒药,内功不一定能够完全清除干净。 “给。” 左子穆咬咬牙,最终还是没有问出心中的疑惑。 “本座这徒儿初入江湖,小白的很,还望多见谅。” 见左子穆没有揭破她的身份,笙歌很是满意。 这是个聪明人。 拿到七日断肠散的解药,笙歌直接给段誉灌了进去,至于钟灵…… 笙歌提溜着扔回了万劫谷,头也不回的揪着段誉离开了。 段誉一步三回头,满是不舍,就好似是在祭奠自己来不及开出花结出果的情愫。 “你看不到万劫谷门口挂着什么吗?” “姓段者入此谷杀无赦。” “你想过没有,钟谷主为何这般仇视姓段的?” 笙歌似笑非笑得看着情绪低落的段誉,冷冰冰的说道。 说实话,段誉这种性子小白文男主都当不了,只能做种马文男主。 段誉抬眸,满是不解。 “本座给你讲一则江湖上的风流韵事吧。” “当年镇南王段正淳年少轻狂初涉江湖,对俏药叉甘宝宝一见倾心,耳鬓厮磨,奈何家中已有娇妻,且在求娶娇妻时立誓一生一世不纳二妾。” “男人多情亦薄情,无法允诺名分,俏药叉甘宝宝激愤之下嫁给了钟万仇,那个时候俏药叉已有身孕。” “忘了告诉你,俏药叉与修罗刀可是师姐妹同侍一夫啊。” 笙歌笑容浅浅,云淡风轻的说道。 这个世界,三观低的很。 只不过,以段誉多情的性子,多半不会因此不喜钟灵。 呵…… 段誉一直都知道自己的父亲风流多情,倜傥不羁,否则母亲也不会住在玉虚观。 可却没有想到他游历江湖遇到的第一个姑娘就有可能是他的妹妹。 “锺夫人和钟灵妹妹也是可怜人。” 段誉唏嘘不已。 笙歌:Σっ°Д°;っ 围观的直播间玻璃碴子们:Д 笙歌很想知道,段誉究竟是怎么看出钟灵可怜的? 钟万仇把甘宝宝奉上了神坛,对钟灵也从未苛刻,钟灵怎就可怜了? 难不成非得甘宝宝被段正淳纳为妾室,然后钟灵被段正淳养大才叫不可怜吗? 段誉在同情这些小三小四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他的母亲刀白凤过的是怎样的日子。 凤凰儿…… 凤凰儿…… 刀白凤性如其名,骄傲尊贵,究竟在多绝望的情况下才能做出随意找一个男人春风一度的决定。 唉,段誉这个孩子的三观让她无力吐槽啊。 “段誉,为师不想与你探讨对错问题。” “为师想告诉你的是,以后若是看哪个姑娘顺眼了,多想一下,万一又是你父王遗落在民间的明珠呢。” “你也知道,你父王十之八九都是逗留在外面的。” 笙歌的话犹如一把尖锐的刀子插在了段誉心口…… 天下有情人终成兄妹…… 许是被笙歌刺激到了,一连几天,段誉都是蔫蔫的。 笙歌对段誉的耐性也几乎用完了,见段誉依旧一副惫懒伤春悲秋的模样,笙歌直接一棍子敲了上去。 孩子不听话,多半是欠揍。 打一顿就好了。 在笙歌的操练下,段誉再无精力思考以后遇到的美人儿可能会是妹妹的事情,越发勤快的练习凌波微步。 不为其他…… 为的就是在挨揍的时候,能够躲开。 有了目标,段誉凌波微步练习的越发纯熟…… 见段誉凌波微步已有所成,笙歌便把北冥神功扔给了段誉。 不学? 好啊,打一顿。 笙歌现在已经懒得跟段誉废话了。 段誉这个娇养大的世子,就是欠揍。 在笙歌暴力式教学下,段誉的变化立竿见影。 把属于段誉的传承还给段誉,笙歌无事一身轻。 “段誉,你可怜钟灵,有没有想过一切悲剧的源头是谁呢?” 笙歌挑了挑火,溅出来的火花噼里啪啦作响。 笙歌把烤好的鱼递给了段誉,段誉小心翼翼的接了过去。 这段时间是段誉这么多年来过的最为凄惨的日子。 不仅如同野人,且还时常挨揍。 对于自己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师父,段誉感情复杂。 见识了江湖险恶,他便知道自己以前的想法是多么天真可笑。 离开镇南王府,他就是一个手误腹肌之力的书生。 哪怕他说的再有理,也不会有人赞同。 段誉轻轻咬着烤鱼,开始思考笙歌的问题。 源头是谁…… 毫无疑问,是父王。 父王处处留情,春风一度,却没有承担责任。 笙歌轻笑,简单粗暴的训练法子也是有效的,哪里阴暗她就把段誉扔到哪里,摸打滚爬,自然也就长大了。 最起码三观不至于太歪了。 想到她喂段誉吃莽牯朱蛤和蝎子时,段誉的模样,笙歌忍不住笑了笑。 这段时间,她真没少折腾段誉。 “为师要走了。” “今后你好自为之吧。” “遇到漂亮小姑娘想撩之前,还是想好你能不能承担责任,能不能携手与她共度一生。” “要不然,以后你的孩子也会面临像你一样的困惑,万一喜欢的都是亲兄妹呢。”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她就是故意的。 扎心的话,听起来多么顺耳,想来段誉已经习惯了。 段誉脸黑,喜欢的都是亲兄妹…… 其实这才是天底下最大的诅咒吧。 可偏偏师父说的很是自然。 至于笙歌说的要走,段誉几乎都开始兴奋得在心中放烟花了。 哈哈哈…… 终于要走了。 他终于要解放了。 …… 别了段誉,笙歌又成了孤家寡人。 不过,孤家孤人有孤家孤人的好处,潇洒自由,最是惬意。 尤其是,她很就没多么喜欢段誉。 在她教段誉习武的这段日子里,中原武林发生了不少大事,颇有些动荡。 南慕容北乔峰,慕容复来了中原,曼陀山庄王语嫣惊艳四座,无人不晓。 当然,最骇人听闻的就是杏子林乔峰身世的揭露。 第四百二十六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一) 十一 马副帮主殒身,乔峰契丹人的身份暴露,一时之间成为众矢之的。 剧情里,这个时候段誉早就追在王语嫣身后王姑娘长王姑娘短,被迷的不要不要的。 也应该与乔峰在酒楼拼酒,然后义结兄弟了。 只是,这段时间她一边教段誉,一边带着段誉游历江湖,使得段誉的轨迹与剧情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段誉没有结识木婉清,没了揭下木婉清面纱,没有撩动木婉清那颗芳心。 当然,更没有与乔峰结为异姓兄弟的事情了。 至于接下来怎么发展,笙歌已不打算干涉。 若乔峰与段誉真的意气相投,那么迟早还是会成为兄弟。 至于王语嫣…… 笙歌颇有些一言难尽。 …… …… 笙歌病没有第一时间赶回去于叶二娘回合,而是去寻了苏星河。 世人皆知,无崖子用三年的时间摆出了玲珑棋局。 珍珑棋局,最是拷问人心。 她想去破一破…… 在苏星河面前,笙歌无意伪装什么,就以段延庆的本来面目出现。 珍珑棋局,棋局中劫中有劫,既有共活,又有长生,或反扑或收气,花五聚六,复杂无比。 笙歌不似段延庆那般进退两难,而是一往不前。 她在意都不是这盘棋局的输赢,她是要靠着不回头的气势自己杀出一条不一样的路。 你来我往,刀光剑影。 笙歌并没有破了珍珑棋局,可笙歌酣畅淋漓。 她没有畏首畏尾,亦不曾有片刻的犹疑。 她终究会完成段延庆的心愿,一切归于正。 “段老一往无前,老朽佩服。” 苏星河云淡风轻的把期盼重新归于原始,可额头上的汗滴和苍白的脸色出卖了他。 与笙歌下棋,绝对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轻松简单。 “我输了。” 笙歌洒脱的说道。 一局棋而已,她输的起。 再说了,她本就不是冲着无崖子百年功力来的,输赢无所谓,畅快最重要。 “段老心中自有打算,算不得输。” 苏星河接过童子递过来的茶,轻抿了两口,在热气缭绕下,苏星河的脸色才恢复了些许。 “听闻聪辩先生精通琴棋书画医学占卜,不知能否未我看一下腿。” “陈年旧伤,也好死心。” 笙歌轻轻的用拐杖敲了敲自己的腿,在天地灵气的不断滋养下,他的腿偶尔会有痒意。 笙歌觉得她还可以再拯救一下。 如果这个世界也有黑玉断续膏就好了。 苏星河诧异的看了笙歌一眼,他从未想过有朝一日竟然能与恶贯满盈段延庆和平共处,下棋饮茶。 他的确精通医术占卜,因此才能敏锐的发现段延庆的命相变了。 段延庆本是少时大富大贵,接而厄运连连,万劫不复,最终归于趁机。 可如今看来,段延庆的命相竟然再一次开始发亮。 这江湖越发有趣了。 本是声名狼藉的恶人,可竟也有这般滔天的运气。 苏星河在详细询问了笙歌,并多翻检查之后,皱着眉头,不解的回答道“按理说,二三十年的旧伤,无任何可能恢复。” “可说来也奇怪,你的双腿经脉竟在慢慢恢复,想来你也是有奇遇。” “老朽无能,治不了。” “但弱是你能按之前的法子不断温养,假以时日恢复知觉也不是不可能。” 苏星河老老实实的答道。 果然,老天还是眷顾段延庆的,否则伤了近二三十年的腿为何突然有了恢复的迹象。 “段老是个有大气运的。” 说到大气运,苏星河忍不住唏嘘。 当年盛极一时的逍遥派,却成了如今这副萧索的样子。 时也命也…… 若是笙歌知道苏星河的想法,必然会嗤之以鼻? 时也命也? 千万不要把自己的锅都推给老天爷,老天爷也是很忙的,好吗? 逍遥派成了这样后继无人的地步,完全是自己作的。 “承你吉言。” 笙歌将石桌上的茶水一饮而尽,然后杵着拐杖一瘸一拐的向远处走起,不恐慌,不畏惧。 苏星河看着笙歌的背影,敛眉沉思。 短腿,毁容,失语的段延庆都可如此坦然自若,光彩夺目,那当年的延庆太子该是如何的惊艳绝才。 若段延庆无腿疾,想来这江湖第一人怕是就要换人了。 他逍遥派何时能有这样一个人物横空出世,一来清理门户,二来振兴逍遥派。 他虽是师父的大弟子,可却武学不精,哪怕明知丁春秋背信弃义却无能为力。 珍珑棋局啊…… 珍珑棋局真的能选出合适的人得逍遥派传承吗? 罢了,罢了…… 记是师尊的意思,他听从就是。 …… …… 笙歌歪歪扭扭的试图扔掉拐杖,自己走一步,可拐杖刚离手,她就朝着地面上摔了下去…… ╮﹀_﹀╭ 还是慢慢来吧,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灵气温养了这么久才偶然有感觉,想要等到可以自如走路,怕是又得十几年啊。 再过十几年,她的牙齿会不会都老掉没了。 那个时候的她更加惨不忍睹。 …… 茶楼中,人声鼎沸,笙歌悠闲的吃着小菜,喝着茶水,听着八卦。 茶楼酒肆,永远都是八卦最热闹的地方。 江湖上最关注的依旧是乔峰…… 谁让乔峰俨然是中原江湖的佼佼者呢,打狗棒法,降龙十八掌,出神入化,英雄豪气。 也许,她的的确确该去少林寺一趟了。 一来把虚竹扔给苏星河,去破棋局,若是虚竹得知自己的身世,难保心有瑕疵,再也破不了这珍珑棋局。 二来,去会会萧远山和慕容博。 说实话,奇葩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时至今日,她依然理解不了萧远山杀乔峰养父母和恩师的缘由。 报仇也不是这么个报法儿啊。 别人是坑爹,而萧远山是坑儿子,不坑死绝不罢休。 如果不是最后还有个扫地僧,一夫当关万夫莫开,还指不定萧远山和慕容博要怎么折腾呢。 别忘了,多年心愿,怎么可能因为旁人的几句话就息了心思呢。 只能说萧远山和慕容博都是聪明人,势不如人且作恶多端,在死于皈依佛门之间,选择了皈依佛门。 第四百二十七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二) 十二 不听话,就得死。 是傻子都知道怎么选。 杀了那么多人,做了那么多孽,随随便便剃度,就有少林寺这个地方养老。 前尘往事,既往不咎。 死再多的人,也是当初六根清净皈依佛门前做的事情了。 如今的我不是曾经的我,曾经的我做的事情不能追究如今的我…… emmmm…… 活脱脱的诡辩论…… 可这个世界偏偏还被奉为至理名言。 哲学学的不够好。 …… 少室山阳坡,三间土屋,一棵大枣树。 大枣树下,乔父在扇着大扇子,喝着水,那小茶壶看起来已有年代感。 而乔母则是晾晒着菜干,虽有些贫穷可也是欣欣向荣的农家小院。 自给自足,不愁吃穿。 笙歌并没有惊动乔父乔母,只是静静的在一旁看了看,然后悠然的去了趟少林寺。 乔峰不归,萧远山便不会丧心病狂的杀乔峰养父母和恩师。 所以,她不必时时盯着。 潜入少林寺,笙歌没心存侥幸能够瞒过藏经阁的那位扫地僧。 可她也知道扫地僧若非遇到关乎少林寺兴衰大事者,也不会出头,否则怎么可能会任由萧远山和慕容博二十多年年如一日留在这藏经阁中偷学呢。 笙歌觉得她可能悟性不够,体会不到这些世界中大佬们的深意。 她又不做什么杀人放火的事情,扫地僧高人风范,自然不会搭理她。 她入少林寺为的只是一件事,那就是把虚竹偷出来。 偷出来丢给苏星河,然后她才能放心大胆的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不过,这虚竹实在是有些唠叨啊。 难不成僧人都如金蝉子那般,不唠叨就浑身不舒服? 见了英俊清雅的段誉,再见虚竹,虚竹这长相就分外磕碜了。 好吧,谈不上多丑,只能说是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浓眉大眼、鼻孔上翻,双耳招风、嘴唇甚厚。 这样的虚竹让身为演够的笙歌实在有些不知道该如何欣赏。 罢了…… 她段延庆只是一个大恶人,主角团的长相跟她没什么关系。 她揪虚竹出来,不过是全了虚竹的气运。 她来替段延庆完成心愿,但也不会毁了这些主角团们该有的运气。 嗯,她又不是蝗虫过境,自然不会颗粒无收。 “施主,贫僧木讷,不知您劫贫僧出来所为何事?” “阿弥陀佛……” “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善哉善哉。” “施主……” 笙歌见虚竹又开始唠唠叨叨那几句老的掉牙,听起来就反胃的话,就忍不住皱眉。 这样的主角团,颇有些奇葩啊。 逍遥派向来崇尚的是心随所愿,飘渺优雅,可偏偏虚竹这样啰嗦方正还有些刻板的人成了继承人,着实是有些画风突变啊。 也不知道逍遥派的祖师爷知道自家门派最后掌门人的画风变成了这样,会不会长吁短叹。 “再啰嗦,就用拐杖把你串起来烤串。” 笙歌晃了晃手中的拐杖恶狠狠的咬了咬手中的馒头。 唉…… 也幸亏李秋水心善送了虚竹一个妻子,要不然以虚竹的性子一辈子怕是都不能开窍了。 不能开窍,还啰啰嗦嗦,规矩甚多,这样的人注孤生。 主角就是主角…… 做个梦睡个觉,都能跟美人儿有一夜情缘,风花雪月。 虚竹:#Д 这个施主有点儿凶。 “施主,您不会这样做的。” “施主面恶心善为何要故意说这些恶毒之语,凭白让人误会……” 吧啦,吧啦,又开始了…… 笙歌真心觉得虚竹应该才是那个跟唐僧有师徒缘的人。 “虚竹啊。” “你再唠叨,可就别怪我当着你的看大口吃肉大口喝酒了。” “这些日子,本座看在你的面子上吃干粮吃果子,可若是你再不识好歹,本座也实在难以一切尊重你。” “想想那些可能因你而死的笑动物,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也不知道你算不算是犯了杀生之戒?” 小样…… 本小仙女还治不了你了? 虚竹:“……”。 虚竹有些疑惑,他开始分不清面前之人究竟是恶人还是善良之人了。 他从未见过如此矛盾而又乖张之人。 罢了…… 闭嘴就闭嘴吧,反正面前的施主也不会杀他,那他就老老实实跟着这位老施主吧。 也许过几天,老施主心情一好就把他送回少林寺也说不定。 …… …… 耳边终于安静下来了,笙歌加快速度,星夜兼程,把虚竹扔给了苏星河。 主角团不愧是主角团,误打误撞闭着眼睛下棋都能解了珍珑棋局。 亲眼目睹虚竹如何破珍珑棋局后,笙歌开始怀疑这样选继承人是不是太随便了。 如果现在文虚竹他是怎么破了珍珑棋局的,虚竹应该也只会说两个字…… 瞎破的…… 糊里糊涂下了一局棋,糊里糊涂多了七十年修为…… 活脱脱是天上掉馅饼。 本来苏星河对于虚竹是有些不满意的,但看到是笙歌怂虚竹过来,又联想到最近这段时间算得这几卦,心中的不乐意便少了些许。 无崖子一死,虚竹名正言顺的带着掌门扳指成了逍遥派的掌门。 “你想什么呢?” 笙歌拍了拍虚竹的脑袋,光溜溜,拍起来真舒服。 就是点的戒疤有些碍眼。 “就像是在做梦……” 虚竹摩挲着手上的扳指,脱口而出。 笙歌:呵呵…… 虚竹这算不算是得了便宜还卖乖? “虚竹,佛家讲究渡人渡己,如今本座需要你帮本座渡一个人。” “她早年突逢大变,精神失常,做了许多邪恶之事。” “你需得引她向善,让她做一个善人。” 送佛送到西,像她这样把亲生儿子亲自送到叶二娘身边的人真是当事罕见。 唉,像她这么好心的人,为什么就没有主角光环,就没有开挂的人生呢。 “渡人向善?” 虚竹眼睛亮亮的,颇有些跃跃欲试。 自幼在佛门圣地少林寺长大的虚竹,骨子里深深烙印着的还是佛门的规矩和习惯。 所以这样的虚竹,哪怕有一身不弱于乔峰的功力,依旧难以如乔峰一般英雄豪气,杀伐果断,力挽狂澜。 第四百二十八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三) 十三 在剧情中,虚竹修为大成,骨子里依旧时当初那个木讷的小和尚。 这样的人,其实也有可取之处。 赤子之心,分外难得。 “你能做好吗?”笙歌再一次连续拍了拍虚竹的脑袋,彻彻底底把虚竹的脑袋当成了皮球。 好吧,为什么她看所有人都要比她那个便宜儿子顺眼呢。 难得真真是应了一句爱之切责之深吗? 因为她成了段延庆,段誉是她的便宜儿子,心中对于段誉的期望无端就会高上几分。 期望越大,落差越大,失望就会越大。 希望他日,她与段誉重逢之时,能够看到段誉的成长和脱胎换骨。 emmmm…… 若是还是一口一个王姑娘,屁颠儿屁颠儿明知对方与慕容复青梅竹马放心所属却还是凑不要脸的跟在别人身后,她必定会好好揍段誉一顿。 难道没有人觉得段誉狗皮膏药似的追求,摆明了就是在撬墙角吗? 撬的心安理得,撬的光明正大。 “小僧愚钝,师父常言小僧资质差,难以领悟佛法精髓,怕是渡不了施主口中所言之人。” 深思熟虑之后,虚竹老老实实的开口了。 他想,可是他怕自己不能胜任。 “无妨。” “你的存在本就是一剂救命良药。” 笙歌笑呵呵的说道。 虚竹云里雾里,听得不太明白。 这还是他第一次离开少林寺,俗世间的一切看起来都是那么新奇。 “试试吧。” “出家人不是以慈悲为怀吗?” “难道佛门之人就是这样轻言放弃吗?” 笙歌直接怼了回去。 虚竹:你老,你丑,所以你说的有道理…… …… …… 笙歌直接提溜着虚竹找到了叶二娘。 “老大……” “叶二娘,进来。” “虚竹,你先在外面等等。” 笙歌觉得没有大圣的世界,神清气爽。 要是大圣在身边,她怎么可能这么威风。 笙歌关门挥手,用内力在房间四周布了一层防护,谁让虚竹那个蠢和尚现在有七十年内力呢。 小心驶得万年船。 “如你所想,他就是你的儿子。” “想来你自己有验证的法子。” “不过本座不建议你立刻母子相认,虚竹自幼在少林寺长大,耳濡目染,是个方正善良之人。” “本座是以让他渡你为由带他来的。” “先相处,再相认也不迟。” 笙歌觉得她真是操碎了心。 “我的儿……” 叶二娘眼泪不由自主的落了下来,十几年的沉痛和执念,让她疯魔,让她成了一个声名狼藉的坏人。 他都儿子终于回来了。 “叶二娘,本座让你向善不是说说而已。” “你就跟在虚竹身后,让虚竹渡你吧。” 叶二娘哭的癫狂,歇斯底里。 emmmm…… 杀别人儿子的时候,怎么没见叶二娘手软一下呢。 “虚竹就交给你了。” 笙歌抬眸,冷冷说道。 …… …… “虚竹,待你渡了她,你就可以回少林寺了。” “云中鹤,岳老三,本座打算离开西夏一品堂了,你们打算如何?” 笙歌回来此处,一来是为了把虚竹送到叶二娘面前,二来是为了彻彻底底的与段延庆的过去了断一下。 西夏一品堂,无论如何都不能留了。 西夏一品堂在中原武林,也是臭名昭著,不判出去,难道被西夏一品堂拉着一起进地狱吗? 当然,人各有志。 若是云中鹤和岳老三不愿意,她也不会强求。 不管怎么说,西夏一品堂对于他们来说也算得上是一处庇护之所,吃香的喝辣的,相互利用。 云中鹤瞳孔微缩,心中开始思量。 若老大判出了西夏一品堂,他若留下来,难道还能得到重用吗?指不定他还会被用来泄愤。 可如果不留在一品堂,去了江湖,他依旧寸步难行,前有狼后有虎,除非老大愿意依旧庇护他。 “老大,我们能再跟着你吗?” 云中鹤急切的问道。 笙歌饶有深意,似笑非笑的看了云中鹤一眼。 “听说在本座离开的日子里,你初时安分守己,把本座的话放在了心上,可过了些日子旧态复萌便想着继续祸害良家女子,还是叶二娘拦下了你?” “既然你不尊本座的安排,又何必依靠本座庇护呢?” “云中鹤,这世上可没有两全其美的事情。” 笙歌轻笑,难不成她看起来特别像愚蠢的冤大头吗? 她护着叶二娘,是因为叶二娘疯癫也是他人之过,杀人有因有果,如今有向善改错弥补之心。 江湖上,冤冤相报,究竟谁对谁错,真的难以一清二白。 这不是她曾经所在的那个社会,笙歌无比清醒的认识到这一点。 若是那个时代,手上沾染了这么多条人命,怎么可能活的依旧光明正大。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 可这是一个江湖。 三观她有些不能理解的江湖。 若有朝一日有人报仇,那也怪不得别人。 她看的出来,如今的叶二娘再也不复行走江湖时的妖娆邪肆,穿着最朴素的衣裳,梳着妇人的发鬓,一点点做着善事,就连身上的气息都平和了些许。 这样的叶二娘,其实值得救一下。 至于云中鹤? 肝火旺盛,心浮气躁,如今表现的再乖巧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 云中鹤,她救不了。 在她看来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强迫一个女子发生关系都应该处以极刑。 也许她的想法有些极端,可她真真是觉得这种人恶心至极。 因为一时的快意,因为自己的欲望,生生的毁了一个人,甚至毁了一个家庭。 云中鹤一人害得多少女子投缳自尽,有苦无处说,明明是受害者,却被千夫所指,只能以死谢罪。 可是,她们有什么罪呢? 生的稍稍貌美些,难道就是错吗? 云中鹤这人荤素不忌,年轻貌美的,半老徐娘的,凡是有几分姿色,就控制不住自己的兽欲。 这样的人与禽兽何异? 在剧情中,不是对刀白凤都起过念头吗? 连道姑都不放过,就知道云中鹤是什么货色了。 “云中鹤。” “本座这里留不得你了。” 笙歌目露寒光,伸手直接废掉了云中鹤的修为。 第四百二十九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四) 十四 失了修为,云中鹤也就失了仗势欺人的资本。 云中鹤目光欲裂,狼狈不堪得倒在地上。 他不懂,他做错了什么,段延庆要突然翻脸,如此待他。 云中鹤眼神晦暗绝望,却仍旧不觉自己哪里有错。 “云中鹤,若是他日本座再听到你为祸女子,不远万里,本座也会将你千刀万剐。” “本座会毁了西夏一品堂,所以你暂时性命无忧。” 云中鹤低垂着头,无人知晓他在想什么。 叶二娘欲言又止…… 至于虚竹则是看的有些呆滞,似是不能理解为何突然之间发生了这样的变故? “施主,切勿伤人性命。” 虚竹连忙在一旁劝说道。 笙歌嗤笑,不要伤人性命? 这云中鹤没有丝毫悔改之心,不死活着还有什么用。 “虚竹,并不是所有的杀人都是在作恶。” “你杀了他一人,死去的无数女子沉冤得雪,也拯救了无数未来可能会被他祸害之人。” “你难道要眼睁睁看着一幕幕悲剧再次发生吗?” 笙歌声音中的冷意让叶二娘的心忍不住颤了颤。 杀意…… 老大的杀意仅仅是对云中鹤吗? 不…… 还有她…… 老大心中从来都没有真正觉得她是可以原谅的,可是却不知出于何种原因不得不宽容了她曾经都所作所为。 凡是已经犯下了不可饶恕之错,那么必然得偿命。 这是叶二娘这么多天第一次意识到这个问题。 叶二娘忍不住倒退了一步,不敢与笙歌对视。 虚竹沉默…… 杀一无悔改的恶人,救千万人,这一恶人该不该杀。 “施主,苦海无边,回头是岸,只要你一心向善一切都还来得及。” “如今这位老施主已经饶你一命,你且好自为之吧。” “一身修为被废,就当是赎罪了。” 虚竹双手合十,一脸慈悲。 笙歌撇嘴,饶他一命?她看起来像是那种心慈手软的人吗? 明知道云中鹤烈性难改,还任由云中鹤活在世上?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无论是她,还是云中鹤,叶二娘。 过去多么多么悲惨,多么多么可怜,就能够成为杀人的理由了吗? 笙歌冷哼一声,没有再理会瘫软在地上的云中鹤,径直掠了出去,大闹了西夏一品堂。 叶二娘跟在笙歌身后沉默不语,显然是陷入了思绪之中不可自拔。 “老大,您为何不斩草除根?” 背着虚竹,叶二娘终于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云中鹤虽没了修为,但依旧不影响他的拳脚功夫,寻常女子依旧不是云中鹤的对手。 笙歌睨了一眼叶二娘“你觉得本座不是在斩草除根吗?” “云中鹤这些年做了多少恶,惹了多少仇家,你觉得本座是在妇人之仁放过他吗?” 她没有杀云中鹤,云中鹤只会死的更惨。 叶二娘心中一凛,果然,老大自始至终都没有打算放过云中鹤。 那她呢? “老大,那您为何放我一条生路?” 叶二娘终究思量再三还是问出了心中疑惑。 得不到答案,她实在难以新安。 笙歌笑而不语,自然是你必死之局已经注定。 她是来替段延庆完成任务的,但不意味着段延庆是个恶人,她就一定得拥有段延庆的三观,庇护这些人,改变应有的结局。 玄慈当年被慕容博蒙骗做下的错事以及娶妻生子,这些事情一旦被揭露出来,玄慈那般德高望重的人必然无法接受他人的指指点点,像剧情中那般圆寂是最好的结局。 她不准备插手。 如今提前送虚竹与叶二娘团聚,就当是她对叶二娘十几年疯癫的最后一点儿怜悯吧。 笙歌也不知自己这样极端的想法对不对,也许别的穿越者前来完成任务会想方设法让这几人成为段延庆的助力,彻底收服。 可是,她不行。 哪怕日行一善也只是在赎罪,但却弥补不了曾经的过错。 叶二娘不是说过只要她帮他找到儿子,叶二娘那条命就是她的了吗? 叶二娘的命,她不稀罕。 所以,那就用来偿命吧。 笙歌一直都知道自己很清醒,也很冷清,却从没想过有一天会冷漠到亲自思考自己怎么去死。 叶二娘,云中鹤罪有应得,段延庆又何尝不是呢? 段延庆在故事的结局并未死,所以在她完成任务之后,段延庆十有八九会回来。 嗯,回来也好,自己的罪过自己承担。 说实话,她真的挺不能理解,为何一入佛门,曾经哪怕罪恶滔天都能被既往不咎呢? 真是奇怪的世界啊…… 在此之前,她一直以为只有精神病才有这样的资格。 如今看来,还真是她见识浅薄。 叶二娘的心惴惴不安,就连见到儿子的喜悦都淡了不少。 “叶二娘,虚竹以后会告知你应该怎么做。” 叶二娘沉默的点了点头。 …… …… 段延庆叛出西夏一品堂,并毁了西夏一品堂在中原武林驻地一事,喧嚣尘上。 酒楼茶馆,人人交流的都是这件事情。 而后云中鹤惨死的消息,更为这次段延庆叛出一品堂一事增添了几分谈资。 就连匆匆赶往少林寺想要一探究竟,问清自己身世的乔峰都有些奇怪。 要知道,段延庆可是西夏一品堂难得的高手,也是罕见的爪牙,无往不利。 他之前也曾与段延庆交手,可却奈何不得对方。 以段延庆的功夫,只要段延庆想走,他留不住。 如今,段延庆竟然跟西夏一品堂决裂了,实在是匪夷所思啊。 关于段延庆…… 他也只想说一句卿本佳人,奈何做贼。 段延庆复仇,无人能够置喙,可复仇之后依旧滥杀无辜,却实在难以让人接受。 呵…… 如今他竟然还有心思顾及别人的事情。 如今他身世一出,怕是也成了一个进退两难之人了。 笙歌不远不近的跟在乔峰身后,乔峰性情豪爽大气,不拘小节,如今眼角眉梢也染上了犹疑。 看来身世揭露,对他影响甚大。 不…… 对乔峰而言,最惨的事情是他的亲生父亲亲手把他逼到了中原武林的对立面。 第四百三十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五) 十五 在快要到达少林寺地界时,笙歌先乔峰一步赶到了乔父乔母处,装作无意经过的样子救下了乔父乔母,一掌逼退了萧远山。 萧远山一击不中,迅速撤离。 乔三槐夫妇身边有乔峰留下保护的人,若是再耽搁,乔峰赶到,怕是当年的秘密就藏不住了。 如今还不是揭露秘密的时机,江湖还没有乱起来。 笙歌安置好乔家夫妇,静静都等在院子里。 一个时辰,不多不少。 “段延庆?” 乔峰看着坐在院子中杵着拐杖的段延庆,再看看显得有些乱糟糟的院子,心下惊慌。 谁不知道段延庆作恶多端,如今养父母不知如何了。 “乔帮主。” “你父母无碍,不必用这样的眼神看着本座。” 笙歌观察着乔峰,国字脸,一身正气,也许真真是相由心生吧。 乔峰是个悲情英雄,想着无愧于心,无愧于天地,不负任何人,可最后终究是负了他自己。 “你父母在房间里,暂时昏过去了,你自己去看看吧。” 笙歌时不时揉揉自己逐渐恢复知觉的腿,淡淡的说道。 最起码看到了不用做瘸子的希望。 乔峰看了一眼笙歌,没有再耽搁,大步流星的走进房间,检查一番后舒了一口气。 “你怎会在此处?” 确定乔父乔母无性命之忧,只是暂时昏迷,乔峰那颗高高悬起得心终于踏实落地。 “偶然路过,见这对老夫妇有难,拔刀相助。” 笙歌底气十足的说道。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乔峰只觉得这些话从段延庆口中说出分外可笑。 谁不知道,很多难本就是段延庆自己。 “你可以不信。” “在你父母醒来之后,一问便知。” 笙歌无所谓的摊了摊手,这年头做好人真难,好不容易想着做件好事,竟然没有人相信。 “对了,乔峰你是不是有孪生兄弟?” 笙歌状似无意的问道。 “为什么会这么说?” 乔峰挖出乔父埋在地里的酒,给笙歌倒了一杯。 “因为刚才想杀你养父母的跟你长的很像啊。” “若不是本座相信你的为人,也亲自与那人交手,怕是真会觉得你是要丧心病狂的杀你的养父母……” 笙歌接过乔峰递过来的酒,一饮而尽。 乔峰拿着酒坛子的手忍不住晃了晃,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 “本座不小心扯下了对方的面纱。” “的确与你长相相似,只不过比你成熟些许。” “本座可不屑说谎” “你倒是接着倒酒啊。” 笙歌晃了晃自己空荡荡的碗,催促道。 真是没想到,在这人烟稀少之处竟然还能喝到如此醇厚浓香的酒。 她救了乔峰的养父养母,喝对方一坛酒当做酬劳也不为过啊。 “此话当真?” 乔峰把酒坛子整个递给了笙歌,然后坐在笙歌对面一本正经的问道。 “自是当真。” 笙歌也不在用碗,而是直接举着酒坛子往嘴里灌。 武侠剧里不都是这样演的吗? 只是,这样的喝酒方式,笙歌非但没有感受到丝毫喝酒的快感反而觉得她自己快要被呛死了。 呜呜呜…… 她会不会成了第一个喝酒呛死的人。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友情提示,此动作危险,模仿需谨慎。 浪九九:主播总是在无声无息间把自己变成一个笑料,这也是一项绝技啊。 北城南笙:二逼主播欢乐多,我们看着欢乐也多。 主播:╮╯_╰╭ 这就是陪伴了她无数年的玻璃碴子啊,她该说什么好。 …… …… 笙歌把酒坛子扔在一旁,剧烈的咳嗽着,咳嗽的整个肺都要疼了。 武侠剧骗人不浅啊。 乔峰:#Д 不是说好段延庆是个智计无双,就算做恶事都一步三算的人才吗? emmmm…… 这分明就是个智障啊。 就算是故作豪爽用酒坛子喝酒,也不用一股脑劈头盖脸的灌吧…… 这样也许真的会呛死人。 “段老,这样喝酒的方式怕是不太适合上了年纪的人。” 会心一击…… 笙歌觉得再这么下去,她迟早会锻炼出一颗百毒不侵的心。 “有取笑本座的功夫,你还不如去想想你那位孪生兄弟的事情。” “这江湖上可没有人知道你有孪生兄弟,所以所有人都会觉得是你要亲手杀了你的养父母。” “恩将仇报,狼子野心。” “你说在杀你养父母未果的情况之下,你的孪生兄弟会做什么呢?” 笙歌直接怼了过去。 乔峰脸色一变,若说他此生最亲近的人莫过于养父母和恩师。 那个神秘人未能杀了养父母,会不会想法子杀了恩师。 乔峰猛地起身,朝外走去。 “站住。” “你去,才会把玄苦更早的推向死亡。” “他想嫁祸你,总得等你到了啊。” “还有,本座方才伤了他,他暂时应该无力出手?” “怎么,你要不要替你那未相认的孪生兄弟报本座的一掌之仇。” 笙歌口口声声孪生兄弟,像是根本不知道萧远山是乔峰生父一事。 乔峰脚步停顿,转过身来,不解的看着笙歌。 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为什么变了这么多。 听听那说话的语气和腔调,真是贱兮兮,让人恨得牙痒痒。 “本座饿了。” “救命恩人吃顿饭总不为过吧。” “你养父母醒来总归也要吃饭的。” 笙歌吊儿郎当的说道。 如果她现在不是个残废,指不定真的会翘着二郎腿,哼着小调。 乔峰:“……”。 谁来告诉他,为什么恶贯满盈段延庆会是这副德性。 …… 只可惜,笙歌最终还是没有吃到乔峰做的饭。 因为,乔家二老醒了。 乔家二老一醒过来,直接对着笙歌跪下磕头,喊她一声恩公…… 笙歌:Σっ°Д°;っ 这样郑重,会吓到本小仙女的。 天地良心,她真没想着要报答。 她可是立志要做一个好人的。 “爹娘可看到了凶手的模样?” 乔峰把乔家二老扶起来,有些好奇得问道。 乔三槐看着乔峰的那双眼睛,久久沉默。 良久,乔三槐开口。 “来人黑布遮面,只露出一双眼睛。” 第四百三十一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六) 乔三槐是乔峰的养父,自小养育乔峰长大,自然最是清楚乔峰的一切。 那双眼睛真的与乔峰太像了…… 如果不是他确定乔峰不会对着他露出那般凶残如野狼的眼神,怕是真的会以为这是自己养育了十几年的儿子想要杀他。 乔三槐欲言又止,不知道该不该说破。 乔峰定定的看着乔三槐,苦笑一声,心中便已有了猜测。 那双眼睛必然是像极了他…… 看来段延庆没有说谎。 “爹娘,这里住着怕是也不安全了,不如……” 不如怎样呢…… 如今天大地大,中原武林必然不会再信他。 而他竟然也无法再为爹娘提供一处容身之所。 “峰儿,你不必担心。” “此处靠近少林寺,方丈大师也派少林寺弟子处处照顾,想来贼人不敢轻易到来。” “峰儿,爹不想骗你,你的确不是爹的亲生儿子。” 乔三槐虽处在这山坡偏辟之所,但对于江湖上突然兴起的传闻也是有所耳闻的。 毕竟再偏僻,也都会有来往的路人。 “峰儿,爹依旧以你为荣。” 乔三槐拍了拍乔峰的肩膀,和蔼宽厚的说道。 生恩养恩,他无法确切的说哪个更为重要或是更为亲厚,但是他可以保证,他这些年来是真真把乔峰当成亲生儿子疼宠的。 乔峰只觉得有些哽咽,哪怕他再生性豪爽不拘小节,可是再被揭破身世,千夫所指的时候,都有些彷徨,似是这世间再无他可走之路。 当初身为丐帮人士,他以守卫中原,屠戮辽兵为己任,可如今告诉他,他才是契丹人,是中原人士憎恶的人。 大辽与大宋交恶已久,难以和平共处。 无论他做什么,都会被千夫所指。 无论是中原人还是契丹人,就好似他做什么都会是错。 这种时候,养父坚定的说,依旧以他为荣。 其实,他是不是还没有到了无路可走,举目四方皆为敌的地步呢。 “乔峰。” “身世而已,何须把自己完完全全禁锢于其中呢。” “契丹人于你有生恩,中原人对你有养恩,你想皆不负,可世上哪有这么多两全其美的事情。” “本座倒不是教唆着你舍弃哪一方,只是让你权衡得出最合适的法子。” 想想剧情中乔峰的下场,笙歌就忍不住唏嘘。 那时的他,真真是天下之大无路可走了。 他舍不下中原对他的养育之恩,所以不忍契丹出兵,并竭力阻止。 可对于契丹来说,乔峰就是叛徒,背弃了民族,背弃的祖宗,就是个十恶不赦合该千刀万剐的人。 乔峰抬眸,合适的法子? 段延庆确定这不是废话吗? 就这样的段延庆,究竟是怎么成为恶贯满盈的四大恶人之首呢? 笙歌:“……”。 乔峰小哥哥为什么要这样看她呢? 小怕怕啊。 …… 浪九九:乔峰是在用眼神鄙夷你,你说了一堆废话。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信本大小姐一句,在乔峰眼中你就是个智障。 主播:…… 笙歌暗暗撇了撇嘴,怎么可能是废话呢。 乔三槐夫妇未死,玄苦大师未圆寂,乔峰还不是剧情中那个被人指责为忘恩负义狼子野心的小人。 一切都还来得及啊…… 当年雁门关一事,只要揭破真相,乔峰的身世必然不会再像现在这般引人瞩目,毕竟当年一事,中原武林有责任的不在少数。 乔峰的身世,非乔峰之过。 “段老,你何时有了此等管人闲事的闲情逸志?” 乔峰敏感的察觉到,段延庆来到此处绝非什么偶然。 段延庆一生十数年都在致力于复仇夺回自己的位置,哪怕当初加入西夏一品堂也只是为了借势。 无利不起早,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实在难以相信段延庆竟是这样一个平和之人。 0 不是说好乔峰是个耿直的汉子吗? emmmmm…… 耿直的汉子不意味是个蠢货。 “本座只是收到消息有人想对你爹娘不利。” “恰好,本座厌烦了做一个恶人,所以就当做日行一善了。” “你不必太感激我。” 笙歌用一种欠抽的语气,贱兮兮的说道。 “日行一善?” 乔峰着实既觉得段延庆的话信不得。 相比较日行一善,他更愿意相信段延庆日杀一人。 “Σ ̄д ̄;你!! “你到底知道些什么?” 乔峰隐隐有种预感,当日在杏子林被揭破身份,好像是把他推入了迷雾之中。 可迷雾并没有随着他的进入儿变得稀薄,反而越发浓重了。 “该知道的都知道,可就是不想告诉你。” 笙歌摊了摊手。 “既然有人精心设了局,本座怎么还意思刚开局就让对方功亏一篑呢。” “看在你还比较顺眼的份儿上,本座可以给你指条路,盯着少林寺。” “本座还有事,先走一步了。” 笙歌臭不要脸的在乔峰方才挖酒坛子那里轻车熟路的拎了一坛酒。 “等等。” 乔峰制止道。 笙歌挑眉,不会真的这么小气吧。 “段老,乔峰观你也不是十恶不赦,灭绝人性之辈,你愿向善,这是好事。” “还希望您能约束好叶二娘和云中鹤,天道轮回,否则必会不得善终下场凄惨。” “▔▔ 笙歌咂咂嘴,好吧,还是没有提岳老三,就知道岳老三是个不称职的。 同为四大恶人,岳老三竟然想着要单飞…… “乔峰,难道你没有听说云中鹤死在了乱刀之下吗?” 笙歌反问道。 按理说,乔峰既然听说了他叛出西夏一品堂的事情,那么就应该也知道云中鹤惨死的消息啊。 毕竟前后隔不了几天…… “死的真的是云中鹤?” 虽说关于云中鹤惨死的消息喧嚣尘上,但相信的大都是些普通人。 有段延庆护着,无论是叶二娘还是云中鹤都不会有性命之忧,更不要说云中鹤轻功一流,只要云中鹤想走,没有人能够拦住他。 “再给本座一坛酒,本座就告诉你。” “你意下如何? 笙歌晃了晃手中的酒坛子,笑眯眯的说道。 真想把乔三槐带走,让他专门去酿酒。 第四百三十二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七) 十七 明明是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山民,可偏偏酿出的酒能够与天地灵气共鸣,使她的腿伤得到更快的滋养。 看来,每个领域都有奇才。 “酒?” 乔峰认真的看了笙歌一眼,他可从未听过四大恶人之首有贪杯的习惯啊。 “恩人想喝酒的话,可以都带走。” 乔三槐可不知笙歌在江湖上响当当的恶名,只是把笙歌当成了救命恩人。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更不要说面前的残疾老者还是救命恩人。 他虽是一个普通山民,但也能隐约想到那个与乔峰长了一双一模一样眼睛的人杀了他们夫妇,会在江湖上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所有人都只会认为是乔峰杀了他们夫妇。 本来乔峰身世被揭开后就处境艰难,如果再被栽赃嫁祸杀了他们夫妇,乔峰怕是真真会被中原武林驱逐,成为人人喊打的角色。 乔峰是他的孩儿啊,他怎么能够忍心看他亲手养大的孩儿陷入那般境地呢。 所以,面前的残疾老者不仅仅是他们夫妻的救命恩人,更对乔峰有再造之恩。 几坛酒而已,哪怕恩人要他的命,他也会给。 “当真?” 笙歌眼睛亮亮的。 还是乔三槐可爱啊,不像乔峰一样小气吧啦的,拿了一坛酒就喊住了她。 “当真。” 乔三槐点点头,主动把酒挖出来递给了笙歌。 笙歌也不避讳,直接把酒收在了空间里。 乔峰性情豪爽,恩将仇报的事情绝不会做出来,至于乔氏夫妇更是老实巴交知恩图报。 乔峰:Σっ°Д°;っ 乔氏夫妇:#Д 他们刚才是眼花了吗? “没想到你竟然比我想象的还要强大。” 乔峰只以为这是笙歌修炼的一门神秘不曾外传的功法,而在乔家二老眼中却奉为神迹。 乔峰轻笑,什么南慕容北乔峰,扪心自问,对上段延庆,他并无胜算。 江湖还真真是低估了段延庆啊。 这么说来,当初他与段延庆交手,段延庆放水了? “唉,知道就好。” “无敌还真是寂寞啊。” 笙歌很想装作高人风范的把手背在身后,抬头四十五度仰望天空,营造一种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可谁让她是个瘸子呢,瘸子就得杵着拐杖…… 所以,装逼又失败了。 乔峰满头黑线,这个段延庆还真是刷新了他的认知啊。 “乔峰。” “看在这么多坛酒的份儿上,本座回答你刚才的问题。” “死的的的确确是云中鹤。” “难道你不知道云中鹤的功夫是本座亲自废的吗?” 在她动手废掉云中鹤武功那一刻,就注定了云中鹤的结局。 呵…… 四大恶人之中,她最厌恶的就是云中鹤了。 乱刀砍死? 这样的下场倒是与云中鹤相得益彰。 毁了那么多女子,染了那么多女子的鲜血,合该最悲惨的方式死去。 乔峰悚然,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 竟然是段延庆亲自废了云中鹤的功夫? 也对,只有段延庆舍弃了云中鹤,其他人才敢动手,只是没想到段延庆竟做的这么果决。 “为什么?” 乔峰从来都不是个把疑问藏在心底的人。 “本座又老又残废注定孤独终老,本座嫉妒啊。” “难道你不知道嫉妒的人最可怕吗?” “所以,本座就废了云中鹤。” “不知这个理由能不能让乔帮主满意呢?” “不对,应该是前帮主……” 笙歌混不咧的答道,越发的随心所欲。 ╯﹏╰ 她一个寡家孤人,怎么能够忍受云中鹤天天风花雪月活色生香呢。 云中鹤不死,谁死呢。 “你……” 乔峰简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这哪像一个恶贯满盈的大恶人说的话,分明就是他以前见过的那些仗势欺人的小流氓。 段延庆,你这样对得起你的名号吧。 “至于叶二娘……” “放心,时间还不到。” 笙歌笑了笑,可眼中的冷芒却敬酒不散。 孩童,女子,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弱势群体。 她念在叶二娘的悲剧有他人之过,所以给叶二娘一段快活的时光,可结局却不会变。 笙歌不知道她的做法对不对,也不知道她这样算不算偏执。 可,她就是过不了自己心里这一关。 哪怕叶二娘再信誓旦旦一心向善,她都觉得无法抹杀当初死在叶二娘手上不计其数的婴儿。 这便是不可原谅之事。 乔峰皱眉,直到笙歌离开,都久久没有言语。 段延庆是在自己清洗吗? 第一个是云中鹤? 接下来呢? 叶二娘吗?还是他自己? …… …… 离开乔家的笙歌并没有远离少室山,反而寻了一处隐蔽的山洞留了下来。 有了乔父的酒,笙歌有更大的把握治愈自己的腿。 笙歌咬牙,重新断骨重接,没有人知道她亲自再一次敲断自己的腿,再一次续上时的痛苦。 当年段延庆受重伤,根本无力医治,所以那双腿断了之后也就彻底畸形了。 如今重接,无异于是敲碎骨头,重新接好,然后再慢慢修养。 若不是天地灵气不断涌来,笙歌怕是会疼得晕过去。 笙歌满头冷汗,面色惨白,衣服已经完全湿透了,可看在重新接好包着的腿,却无声的笑了笑。 她何时对自己都能这么下的了手了。 明明她最怕疼的啊。 一个个世界走来,她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 ╯﹏╰ 终于,不用做一个瘸子了。 不过,她是不是太冲动了一些…… 待笙歌肚子饿得咕咕叫的时候,她才想起现在她不能动弹该寻个前来伺候她的人…… emmmmm,等她恢复到勉强能走的时候,怕是就要饿死了吧。 …… …… 后悔了…… 她就该在乔三槐家躺尸,总好过在这荒郊野外等死的好。 一定是酒太美味,让她没了脑子…… 在笙歌的长吁短叹之中,她曾经嫌弃不已的耙子竟然一点一点蹦着朝山洞外蹦去。 呃…… 这算不算是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丑耙子竟然也嫌弃她了。 呜呜呜。 …… …… 乔家小院…… 正陪着乔父喝茶的乔峰听着敲门声,起身打开院门看到的就是一根自己站立着的拐杖。 第四百三十三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八) 十八 段延庆的拐杖? 段延庆在何处? 乔峰还以为段延庆在附近,用内力控制着拐杖。 不在? 乔峰皱眉,段延庆竟不在? 那这根拐杖? Д 怪事年年有,今年特别多,这拐杖难道成精了。 拐杖一蹦一蹦的往回走,见乔峰并没有跟上来,有停下等着乔峰。 乔峰彻底傻了…… 他自问这些年里走南闯北,他也算是见识广博,但从未见过如此奇怪的拐杖。 乔峰心念一动,亦步亦趋的跟在拐杖身后,见到了可怜兮兮的段延庆。 乔峰看着被固定良好,包扎严实的腿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断骨重接…… 这四个字听着简单,可做起来却是难上加难。 就连这江湖上鼎鼎有名的薛神医都不敢轻易尝试,更遑论是在这种破败简陋的环境下。 段延庆是真的不要命了吗? 断了十几二十多年的腿,就这样简单粗暴的自己重新敲断接上吗? 扪心自问,他真的无法像段延庆一般做到这一步。 不愧是四大恶人之首啊,对别人狠,对自己更狠。 呵呵…… 笙歌这个时候已经力竭疼晕了过去,方才接骨已经用尽了她的精力,自然不知道她自以为弃他而去的丑耙子去而复返还带回来乔峰。 幸亏耙子不傻找的是乔峰。 乔峰做了个简单的担架,双手举起,扛在头顶,就把笙歌带回来乔家。 至于那根拐杖,依旧一蹦一蹦跳的欢乐。 …… …… “恩人这是怎么了?” 乔父看着浑身湿透,分不清是汗还是鲜血的笙歌,诧异的把那盏陪了他无数年连把都断了的小茶壶摔在了地上,砸的粉碎。 乔峰真想不管不顾老老实实回一句,是段延庆自己找死…… 可不就是他自己找死吗? 就算想要接骨,那也得寻名医,寻灵药,万事俱备啊。 哪有人像段延庆这样直接找了个破山洞,用拐杖亲自敲碎骨头,然后再简单粗暴的接骨正骨。 难道段延庆就没有想过,稍有差迟,这条命就没了吗? “他腿本就有伤,应该是出了什么意外吧。” 乔峰在乔父的帮助下,把笙歌放在了床上。 “爹这就去寻个大夫。” 乔父看着被汗水和血液包裹着的笙歌,面露不忍。 这究竟多大仇,多大怨,才能到了这一步呢,就算是寻仇也不至于如此吧。 唉…… 可怜啊。 “寻常大夫根本无用。” 想要让段延庆安然无恙,怕是得去寻江湖上赫赫有名的薛神医了。 或是,苏星河…… 这是乔峰仅能想道的人。 只是,如今他契丹人的身份被揭露,无论是薛神医还是苏星河,他都求不来了。 若是江湖上得知他与段延庆混在了一起,怕是名声会更差。 不,瞻前顾后实非他性情。 段延庆于他有大恩,如今段延庆有难,他怎能见死不救。 问心无愧就好,名声权势都是身外之物。 “爹,您在这里守着他,孩儿去去就来。”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的催促聒噪下,笙歌心不甘情不愿的醒了过来。 “站住……” “本座无事。” 笙歌喊住了即将踏出门的乔峰。 emmmm…… 是不是如果她不醒过来,乔峰又会去聚贤庄寻薛神医,然后再来一段荡气回肠的悲情英雄史歌。 胡汉恩仇,须倾英雄泪。 聚贤庄那一幕幕太过于惨烈,她着实不想见到。 “本座不是莽撞之人,既然动手重新接骨,那么必然就是有了十之八九的把握。” “乔峰,本座不需要你为本座去请什么薛神医。” “当然,你非要请的话,可以去请苏星河,本座与他有旧。” “逍遥派的新鲜出炉的掌门都是本座亲自给他送过去的。” 苏星河不参与江湖事,多年来深入简出,对于乔峰契丹人的身份也不会那么排斥。 她只希望苏星河真的有办法让她不那么疼。 刚才在山洞中她咬牙,快刀斩乱麻,一鼓作气断腿接骨,如今骨接上了,可疼痛她真真是忍不了了。 她是真的怕疼啊。 闻言,乔峰无语。 十之八九的把握?究竟是谁给了段延庆这么大的信心? 如果不是他带回了段延庆,段延庆在那个破山洞中怕是就会饿死了。 至于那把拐杖。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 江湖上无数人对段延庆忌惮,谁都不想做出头鸟先动手,可若是段延庆身怀异宝,那可就不一样了。 “你管好你的拐杖……” 乔峰忧虑重重的说完,便转身去请苏星河…… “emmmmm……” “你知道苏星河在哪儿吗?” 笙歌对着乔峰的背影喊道。 珍珑棋局已破,无崖子把内力传给了虚竹便闭上眼睛寿终正寝死了…… 这一切丁春秋并不知晓,因此苏星河赚了条命,隐居起来,也不必死于逍遥三笑散。 乔峰顿足,不是说苏星河摆了珍珑棋局,广邀天下英才前往破棋局吗? “棋局破了。” “苏星河隐居起来了。” 苏星河在虚竹破了珍珑棋局后又把棋局恢复了原样,至于他自己也消失了。 所以世上暂时无人知晓无崖子已死,珍珑棋局已破。 笙歌悄声告诉了乔峰,苏星河的隐居地方,然后闭目养神。 待她腿好起来,还需要苏星河为他治治脸呢。 段誉长的那般风流俊俏,想来段延庆也有一副好皮囊。 她既然让乔峰把苏星河揪出来,那么自然有把握护他周全。 丁春秋最擅长的不就是毒么…… 不好意思,她直播间玻璃碴子里莲花仙子擅长医术。 有莲花仙子指导苏星河,那么丁春秋还有何惧? 不过,这个小说每个恶人的结局倒是有趣,佛门好像是一切恶人的归宿。 只不过,真的能感化吗。 …… …… 乔峰这一走就走了半月,笙歌也硬生生疼了半个月。 伤筋动骨一百天,更不要说笙歌的腿是彻底断了之后重新接起来的。 心心念念,乔峰终于回来了。 只不过,一人去,回来时便成了五人。 阿朱…… 王语嫣…… 段誉…… 外加一个苏星河。 没有神仙姐姐的玉像,段誉还是不可自拔的爱上了王语嫣吗? 难不成姻缘真的是上天定的最大? 第四百三十四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十九) 十九 还有乔峰……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乔峰,说好去请大夫,却拖家带口带回了这么多。 难道你不知道本小仙女这几天都快要疼死了吗? ︿ 难受。 “段兄弟,寒舍简陋,怠慢不周,还希望你能见谅。” 乔父看起来倒是很正常,而乔母则是热情过度。 两个如花似玉的小姑娘,是不是乔峰也能成就一段姻缘了? “乔大哥言重了。” 听着房间外的声音,笙歌生无可恋。 一段时间不见,怎么感觉段誉还是这么欠揍。 “王姑娘……” “王姑娘……” 笙歌无力问天,王语嫣是不是段誉的劫难。 不过,王语嫣不是心心念念自家表哥吗,怎么又与段誉同行了? 在笙歌看来,段誉就是个备胎,整整备胎了一整个剧情,然后在最后关头转正了…… 也许金庸老爷爷想表达功夫不负有心人,有情人终成眷属。 可,她始终都觉得王语嫣心中最重要那个位置是慕容复,段誉待她再好,都无法彻底取代慕容复。 知晓慕容复志在天下,便不辞辛苦背下了所有的典籍,只为能助慕容复一臂之力。 感情这回事,得不到的向来更让人感念一些。 虽说这话听起来有些渣,但事实就是这样。 你费尽心思,把自己的整颗心捧在了对方面前,付出了所有的心血和努力,可对方还是不屑一顾。 你能幡然醒悟,你能告诫自己不再沉迷,及时抽身,已是大幸。 可抽身之后呢? 抽身时候真能把对方彻彻底底从心口,从多年的记忆剜下来吗? 不…… 不能。 这是常事。 “你认识那位王姑娘?” 苏星河为笙歌诊断着,见笙歌总是时不时皱皱眉,多嘴的问道。 “不认识。” 笙歌果断的答道。 “你讨厌她?” 苏星河伸手轻轻在笙歌的腿部按了按,似是在拉家常。 “不讨厌。” 神仙姐姐何等风姿,美貌倾城,她怎么会讨厌呢。 她只是不喜欢自己的便宜儿子再像孙子一样被遛一个世界。 “真没想到你能下得了手。” “当初说过,慢慢滋养,你依旧能恢复,何必行如此激进的法子呢。” 苏星河想起乔峰的叙述,心下惊讶。 段延庆不愧是段延庆,难道当年沦落到那种地步都能崛起,凭着一己之力报仇雪恨。 忍常人之不能忍,得常人之不能得。 “不想等了。” “太漫长了。” 笙歌并不想在这个世界中多呆。 金庸笔下的人物,哪怕是十恶不赦都过于悲情。 她想快刀斩乱麻以一个全新的姿态光明正大的形象出现在所有人面前。 她可以随心所欲沐浴阳光,可以想为善便为善。 可以为了家国大业,出一份自己的力。 可以坦然自若的回答大理,告诉大理王室,告诉天龙寺的各位前辈。 段延庆,依旧是当年那个惊艳绝才的延庆太子。 苏星河失神,看来,段延庆所谋甚大啊,也不知跟段延庆扯上关系,是好是坏呢。 只希望,段延庆莫要让他失望吧。 “我这脸和嗓子可还有救?” 笙歌一片期盼的看着苏星河。 段延庆想要归正,想要回大理,可面目被毁,如何让大理王室接受呢。 虽说武侠的世界,谁拳头大,谁就是大佬,但朝廷和江湖总归是有差别的。 朝廷讲究颜面,讲究正统。 “你志在大理?” 段延庆想要夺回权力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想到段延庆在珍珑棋局上的一往无前,杀伐果断,苏星河知道,无人能够阻挡段延庆拿回自己荣耀的决心。 与其说段延庆对权力有执念,倒不如说对曾经那个光风霁月不染尘埃的自己有执念。 他拼命想要荣耀归故里,何尝不是在追念他自己最明媚无忧的岁月。 这还真是个复杂的人啊。 “脸,我可以试试。” “但嗓子,我就没有法子了。” 笙歌了然,对于苏星河的回答,她早有心理准备。 直播间的莲花仙子也曾说,以这个世界的构架推测,她的嗓子无药可医。 “治吧。” 笙歌抱着破罐子破摔的态度,对着苏星河说道。 能治好一样算一样啊。 苏星河哑然,他该说什么好呢? 该说段延庆认命,还是不认命…… 不过既然奇迹降临在段延庆身上,腿伤都有痊愈的希望,就说明段延庆命不该绝,依旧受上天疼宠。 这样一个大气运者,逍遥派交好,利大于弊。 …… …… 乔家三间房子,显然是不够段誉几人住下的,可不曾想段誉竟真的厚脸皮在乔家住了下来。 当然,随同留下来的还有王语嫣和阿朱。 此时的王语嫣心中无一丝一毫段誉的地位,也不知留下来的目的是什么。 她注定与神仙姐姐难同路。 她是动拳头的,而神仙姐姐是动心计动智谋的。 她一向都不喜欢跟太聪明的人相交太深,她有自知之明,知道几斤几两。 同在一个屋檐下,王语嫣也知道了笙歌的身份。 见王语嫣眼神平静,面色淡然,笙歌便猜出王语嫣怕是在来乔家的途中就旁敲侧击知道笙歌的身份了。 也许,她才是王语嫣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 “于多日前叛出西夏一品堂,覆灭了西夏一品堂在中原的驻地,且亲手废了云中鹤一身修为,不知小女子说的可对?” 王语嫣坐在笙歌对面,一边烹茶一边自信满满的说道。 笙歌皱眉,她好不容易央求着乔峰按着她所绘的图纸给她造了辆轮椅,难得的好天气出来晒晒太阳。 可王语嫣怎么就非得对着她显示自己的博学呢。 美人儿小姐姐,你再表现出这样万事胸有成竹,可就不可爱了。 “王姑娘。” “这天下皆知的事情你又何须再重复一次呢?” “要重复就说些罕见的事情啊。” 笙歌看着水汽缭绕中越发像天庭仙子的王语嫣,垂下眼睑,淡淡说道。 “段前辈说的是。” 王语嫣先是为笙歌斟了一杯茶,才徐徐开口。 “听段公子说,在无量山遇到了一奇怪之人,被迫拜师,想来那人就是您吧。” 第四百三十五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 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 “名闻天下,引得无数人蜂拥而至的珍珑棋局已破,破棋局的小和尚是您亲自送过去的吧。” “段公子得您指点,如今已是江湖上声名鹊起的年轻高手,虚竹虽名声未显,可得了无崖子七十年修为的他只会比段公子出色,绝不会是籍籍无名之辈。” “段老,您这盘棋下的有点儿大啊。” “拉拢了大理镇南王的独子,并让其拜你为师,是想将大理据为己有吗?” 王语嫣声音不疾不徐,似是一切皆在掌握之中。 该紧张的是段延庆,不该是她。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 笙歌将杯中的茶水一饮而尽,吊儿郎当的答道。 她真是不喜欢王语嫣这副天下大事尽掌握手中的模样。 难不成段誉自己缺心眼,所以就喜欢这种无所不知一步三算的美人儿? 智多近妖,慧极必伤。 难得长得如此貌美,何必自己主动找死呢? “王姑娘,看来这曼陀山庄还真是不遗余力的搜集消息啊。” “只是本座不知道你留在段誉身边为的是什么呢?” “难道是为了段誉世子的身份,想着拉拢段誉助你的情哥哥一臂之力吗?” “哎呀,是本座失言。” “王姑娘冰清玉洁智计无双,怎么会明知段誉心事的情况下还想着拉拢段誉呢。” 笙歌浅笑,得意极了。 因着苏星河在为她治脸,脸上涂了许许多多的药汁,一笑起来就像是职业小丑,生生要把人逗笑。 “你……” 王语嫣薄怒,脸上出现了两抹红晕。 美人儿动怒,依旧是美的惊心动魄。 “段老,小女子只是好奇能够精心策划这一切的人究竟是什么模样。” “大理属于延庆太子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段老又何必执着呢。” 王语嫣不动声色的在段延庆的伤口上撒着盐,试图激怒。 可笙歌不是段延庆。 “王姑娘,既然你口才这么好为什么不劝劝你的情哥哥呢。” “大理国毕竟还在,哪像大燕国早就成为了历史中的尘埃。” 不就是互撕吗? 来啊,谁怕谁。 不过,与这么漂亮的小姐姐互撕,还这是一种新奇的体验呢。 “王姑娘,既然你那么博学多知,天下之事尽皆在手中,那么你知道你的母亲李青萝与段正淳那段缠绵悱恻的过去吗?” “那你又知道这段婚外情生下的孩子是谁吗?” “小姑娘,你还年轻,别总盯着别人的伤心事,反倒是忽略了自家中那些藏污纳垢的东西。” “你母亲当年撬了刀白凤的墙角,你现在难道还想着哄骗段誉替慕容复的大业添砖加瓦出一份力吗?” 笙歌看着王语嫣通红的眼睛,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太尖酸刻薄了。 “对了,王姑娘,本座是不会与慕容复合作的,你死了这条心吧。” 笙歌之前就察觉到了王语嫣的心思,但看在王语嫣识趣儿的份儿上,她也假装看不到。 但今日是王语嫣自己撞上来的,所以就别怪她说话不留情面扎心了。 “苏老头儿,别看戏了,你倒是把本座推回去啊。” “要是被别人看到了还以为我一个糟老头子欺负人家如花似玉的小姑娘呢。” 笙歌别有深意的看了一眼院门。 她亲手教出段誉,教他习武,教他懂得世间险恶,可以说她是最清楚段誉有几斤几两的人。 还想着偷听? 也罢,让别人来揭露她的身份,总好过还得她自己想原因。 …… 段誉脚步踉跄着朝着后山人迹罕见的地方跑去,脑海里不断回荡着刚才听到的一切。 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竟是他的师父。 而他一见倾心的神仙姐姐竟然有可能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段誉坐在草堆上,莫名觉得有些膈应。 他本以为能够教养出神仙姐姐这种仙气飘飘完美无缺女儿的父母定然也是光风霁月,坦坦荡荡。 呵…… 不曾想,竟也是父王的露水情缘。 这件事情对段誉的震撼远远大于笙歌身份暴露。 这也算是笙歌撕逼漂亮小姐姐额外的收获吧。 …… …… 夜渐渐深了,乔峰未归来,段誉也未曾归来。 在笙歌的指点下,乔峰已经一步步开始触及到了当年事情的真相,所以昼夜不停抓紧时间调查。 至于段誉…… 笙歌真怕那个傻小子惊怒之下,不辞而别。 不过还好,三更天时,段誉磨磨蹭蹭披星戴月的赶了回来。 “你回来了。” 笙歌坐在庭院之中,隐于枣树下,如果笙歌不开口,段誉根本不会发现。 “坐吧。” 就在段誉准备把腿而逃的时候,又被笙歌喊住了。 段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装作云淡风轻的模样坐在了笙歌对面。 月光如水,洒下一地银辉。 “段誉,今日本座深思熟虑,思前想后深觉还是应该告诉你。” “本座也就是当日你在无量山剑湖底遇到的那个臭不要脸的糟老头子,也是你对王姑娘说的强迫你拜师的家伙。” “你我当日相逢纯属偶然,但既已相逢,那么本座便想着把凌波微步传授出去,毕竟本座是个瘸子。” “你是段氏之人,哪怕本座注定会与你的父王伯父有一战抢回自己的位置,但那个位置最后还是要交到你的手上。” “本座无后,而你又是大理段氏精心培养的未来的储君。” “本座今日坦白,是打算逐你出师门。你我二人之后再无师徒之名,你也不必担心本座会坏了你的名声。” “看在你我师徒一场的份儿上,本座告知你最后一个消息,王姑娘乃是镇南王之女。” 不仅是王语嫣…… 凡是段正淳的种儿,她都不怎么愿意让段誉心动。 近亲结婚,是会生傻子的,好吗? 以现在的迷信程度,一旦有傻子或是残疾婴儿降世,段誉哪怕登上了王位,依旧会被民众在背后诟病。 段誉很想调动起自己的情绪,可他却发现自己的心一片平静。 整整一下午,他已经说服了自己。 妹妹就妹妹吧,熟能生巧,他现在已经能够自如的发泄控制自己的情绪。 不就是心悦之人变妹妹…… 第四百三十六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一) 二十一 习惯就好。 毕竟似他这般妹妹遍布天下,且每一个都如花似玉各有特色的世间少有。 物依稀为贵,他是不是应该庆幸呢。 段誉自嘲的笑了笑。 自从知道父王的风流韵事,他便越来越能体会到母亲当年的不易。 母亲在玉虚观荒凉凄清,而父王呢? 父王走南闯北足迹遍布天下,当然,情缘也遍布天下。 小时候,母亲常年居住在玉虚观,而父王则是在外沾花惹草,给予他父母般疼爱的竟然是皇伯父。 “师父。” 段誉很是自然的喊出了这个称呼。 哪怕师父是四大恶人之首,他都没有资格嫌弃。 若不是师父带她看尽人间悲欢冷暖,恐怕他还是那个在锦绣堆中长大的天真孩子吧。 “师父,可不可以不为敌。” 段誉发现,他最在意的竟不是神仙姐姐成了妹妹,而是师父和父王皇伯父注定对立。 他该如何是好。 段延庆的身份在江湖上并不是什么秘密,与段氏家族的恩怨更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曾经的段延庆才是大理国最正统的继承人啊。 “师父,待父王传位于我,我就把这个位置还给你。” 皇伯父立父王为皇太弟,那么大理国君的位置不久之后便是父王的。 而他,是父王唯一的子嗣。 “这是我们的恩怨过去的恩怨,你还小。” “王位争夺不一定得是你死我活,我不会伤你父王和皇伯父的性命。” “时间不早了,你快去沐浴休息,看你这满身的草和泥土。” 笙歌觉得自己现在有点儿婊…… 这可如何是好呢? “师父,您还疼吗?” 段誉看着笙歌断骨重接后的双腿,幽幽说道。 之前他还幸灾乐祸过,谁让段延庆作恶多端呢。 没想打,那个被他幸灾乐祸的竟然是师父…… “疼啊。” 笙歌忙不迭地点头。 便宜儿子头一次关心他,他怎么能够不表现的激动一些呢? “活该。” 笙歌:Σっ°Д°;っ 原来便宜儿子的关心中是藏着刀子的啊。 “段誉,别灰心。” “天涯何处无芳草,你总能找到不是你爹女儿的小仙女。” 笙歌笑眯眯的说着,顺带还揉了揉段誉柔顺的头发。 ╭╯╰╮ 真汉子就应该去剃个板寸。 “师父,您还是不要说话了。” 那是安慰吗? 分明就是在不遗余力的扎心。 …… …… 一桩心事了解,笙歌的日子过得更加轻松滋润。 相对的,王语嫣的日子就窘迫了许多。 尤其是听着段誉口口声声喊她一声语嫣妹妹…… 自从她知道了母亲和段正淳的关系,对于妹妹这两个字给予莫名反感。 乔家,她是呆不下去了。 可阿朱的一颗芳心却落在了乔峰身上,摆明想等乔峰回来。 阿朱是表哥的侍女,得表哥信任,若是阿朱能够与乔峰皆秦晋之好,那么表哥阵营又会平添一员猛将。 对于阿朱痴心乔峰一事,她是乐见其成的。 可是现在她再也无法在乔家待下去了。 她虽熟读各派武学秘籍,能够看出各家招式,可却不会武功。 少室山与曼陀山庄相距甚远,她一人根本无法平安回到曼陀山庄。 她得回去求证,问问母亲,当年事情究竟是什么样子。 阿朱得留下…… 乔峰忙于追查身世之谜…… 算来算去,能够送她回曼陀山庄的竟然只有段誉。 思来想去,王语嫣还是开口恳请段誉送她回曼陀山庄。 段誉应了下来…… 哪怕不能再把王语嫣当做心尖尖上的神仙姐姐,可毕竟是他的妹妹。 王姑娘说的没错,她不谙武功,一女子长途跋涉,的确不安全。 笙歌沉默的看着这一幕,她这个便宜儿子还真是任劳任怨啊,会不会往情圣方面发展呢? “段誉,你过来,为师嘱托你两句。” “李青萝小肚鸡肠,为人残暴,当年甚至还威胁过段正淳杀妻,好名正言顺的成为段夫人。” “可不曾想,你爹虽风流但不绝情,没有应允,李青萝至此后性情更为暴戾,曼陀山庄内的山茶花就是用人体做花肥。” “若李青萝知道你乃刀白凤之子,就算不用你做花肥,也会把你当人质,威胁段正淳出现。” 段誉:┐──┌ 当着王姑娘的面这么说真的好吗? 王语嫣:﹏ 可能她与段延庆天生气场不和吧。 从小到大,她为表哥排忧解难,谋算了诸多事情,可从未体会过这种挫败感。 她向来都是温婉有礼,人畜无害,可段延庆为何如此敌视她呢。 “王姑娘,若你不能让段誉平安归来,本座会亲自杀了慕容复,这样一来曼陀山庄的花肥又多了一份。” 笙歌笑眯眯的威胁着王语嫣。 “您多虑了。” “段誉护送我回曼陀山庄,那么我护他周全乃是理所应当。” …… …… 段誉应下之后,王语嫣就迫不及待的启程了。 她得把当年的事情尽数了解,方能重新作出规划。 换个角度想,有这样一层关系,大理段氏与曼陀山庄的关系也就更加剪不断了。 表哥心心念念的想要复兴大燕,多年来矢志不渝的奔走,她与表哥青梅竹马,忧表哥之忧是她的本分和指责。 母亲说她迟早是要嫁给表哥做新娘的,夫妻一体。 段誉看着笑颜如花,温柔似水的王语嫣,叹了口气。 其实早早知道他和王姑娘的兄妹关系不失为一件好事,否则指不定他真的会情根深种,难以自拔。 而王姑娘也心有所属,坚贞不渝。 如白莲花一般静静绽放,清雅至极的王姑娘注定与他无缘。 早点醒悟,早点断了那份念想,于人于己都是一件好事。 …… …… 时间流淌,乔家小院除了阿朱这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剩下的都是糟老头子和糟老婆子。 阿朱侍奉乔家父母很是尽心,当然最让笙歌满意的是阿朱不仅长得美厨艺还不错。 吴侬软语,灿若夏花,虽是婢女,但却自幼居住于听香水榭,于大家闺秀并无太多差距。 貌美,聪慧,有气质,还有一手好厨艺,笙歌怎么看怎么喜欢。 第四百三十七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二) 二十二 樱桃火腿,梅花糟鸭,美味的让人忍不住想要去江南看看,究竟是怎样的风景才能养育出似阿朱这般的妙人。 ╮ ̄ ̄“╭ 怎么办。 好想把阿朱抢过来配给她的便宜儿子啊。 只可惜,阿朱小姐姐看不上段誉。 阿朱虽是婢女出身,但却从不妄自菲薄,也不曾自怜自艾。 她的心上人是乔峰,一个豪爽大气,磊落坦荡的真英雄。 拿得起放得下,无痴缠无闺怨,江湖豪气的同时又有女儿柔情。 剧情之中,阿朱和乔峰的感情,坦坦荡荡,光明磊落。 她配的上乔峰。 也许她不是最优秀的,但一定是最爱乔峰,最适合乔峰的。 只可惜,这是个悲剧。 “阿朱,今日吃什么?” 笙歌一边跟苏星河下着棋,一边朝着在厨房忙碌的阿朱喊道。 “清蒸鱼吧。” “段前辈,您腿伤未愈,实在不宜吃的味重。” 阿朱把垂落下来的碎发重新拢在耳后,浅笑款款的说道。 清蒸鱼? 笙歌想了想,觉得也行。 关键是以阿朱的手艺,就是炒个清水白菜,都能让人回味无穷。 “该你了。” 苏星河催促着笙歌。 当初他是怎么觉得段延庆是个棋艺高手的呢,分明就是个臭棋篓子。 棋下的臭,还总爱三心二意。 “怎么,是不是觉得惋惜,这姑娘怎么看都不会是你徒弟媳妇儿的。” “听说了没,叶二娘最近可是名声大燥,又是设粥棚,又是建收容所,收养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 “你出的主意吗?” 苏星河不解的问道。 难道段延庆是打算带着剩下的两大恶人一起向善吗? “不是我。” “许是她幡然醒悟想要赎罪吧。” 笙歌漫不经心的说道。 真正的善事是润物细无声的。 如今叶二娘骤然高调起来,必然是嗅到了什么,所以在尽力挽救自己的名声。 齐聚少林寺那场大戏应该不远了。 “赎罪?” “曾经犯下的罪孽真的能够因着醒悟为善而洗清,既往不咎,互不相欠吗?” 苏星河嗤笑一声,重重的落下一子。 “我赢了。” 逍遥派与丁春秋之间的仇怨,绝对不会因为丁春秋所谓的突然向善而抹杀。 笙歌看着棋盘,久久不能言语。 能洗清吗? 自是不能的。 对于这一点,她心中无比清楚。 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杀了云中鹤,甚至没打算原谅叶二娘。 她可没有资格原谅,毕竟受叶二娘伤害的并不是她。 “苏星河,你的药到底有没有用啊?” “这都多长时间了,本座的脸上不是奇奇怪怪的涂着药汁,要么就是擦着味道古怪的药膏。” 笙歌觉得自己都快要成了绿巨人了…… 苏星河不紧不慢的睨了笙歌一眼,又开始找茬了…… 明明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年龄了,偏偏还是这么喜欢找茬。 看来他的药味道还是不够奇怪啊。 “你瞎,老朽知道……” 苏星河实在不愿与笙歌争辩,倒不是他不善言辞,只能说他没有笙歌不要脸。 不愧是能当四大恶人之首啊,单单是这脸皮就让他望尘莫及怪不得他被丁春秋压迫了这么多年。 “你瞎,所以你看不到你脸上的疤痕浅了许多。” “你瞎,所以你看不到你的腿伤也在慢慢愈合。” “放心,老朽医者仁心,绝对不会与你这样一个伤残人士计较。” 苏星河微微笑着,不紧不慢的一边收拾棋子,一边说到。 笙歌:′д` 扎心了老铁。 她都不需要看直播间,也知道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们一定是笑的东倒西歪。 苏星河,年龄都这么大了,你这样戾气十足,怼起人来一针见血真的好吗? 不是说好修身养性的吗? 为什么你自己却在欢脱怼人的路上撒欢跑,然后一去不复返了呢? 最让笙歌揪心的事情就是,苏星河明明是个糟老头子,如今竟然有返老还童的趋势。 笙歌很是怀疑,把这样一个看起来文雅无双风流倜傥的聪辩先生带在身边真的好吗? 她本来就是个丑八怪,哪怕治好了脸,嗓子依旧是坏的。 唉…… 一定不会有漂亮小姐姐首先看到她。 阿朱听着院子里的争辩声,忍不住笑了笑。 这样烟火气十足,吵吵闹闹的生活,是她以前从未经历过的。 她居听香水榭之中,无论是公子还是王姑娘都是极重规矩之人,燕子坞向来都是清幽雅致,仙气飘飘的。 她也一直以为,世间之人大多应该也是似公子和王姑娘那般。 可现在看来,不一样的生活,不一样的人也分外有趣。 关于四大恶人的传言,她也一直以来都有所耳闻,公子和王姑娘亦试图招揽过,可是她看到的四大恶人之首的段延庆却给传闻中一点不同。 不对,外貌是一样的。 瘸腿,毁容,失声。 不过,假以时日,经过聪辩先生苏星河的妙手回春,外貌怕是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若段延庆站起来了,伤疤消失了,该是何等风姿。 大理王室,从未有仇人,单单看那位风姿无双的段公子就好了。 她看的分明,段公子本是对王姑娘有好感的。 好感来的莫名其妙,也消失的莫名其妙。 不过,这样也好。 反正王姑娘心心念念的只有公子爷,想嫁的也只有公子爷。 其余男子再是丰神俊逸,再是学识不凡,在王姑娘心中也比不过公子爷的一根头发丝。 王姑娘明知公子爷心中装了太多事,男女之情并不得看重,可王姑娘还是一如既往的守着公子爷,足以见得王姑娘对公子爷的那份深情。 段公子早些醒悟,也好过经年累月之后,再也难以拔除对王姑娘的喜欢,徒添伤感。 只是希望王姑娘能够坚守选择,莫要摇摆不定,否则真的会伤人伤己。 阿朱叹了一口气,脸上的笑容淡了下来。 她看的出段老对段公子的偏爱,若王姑娘真的算计了段公子,那么段老怕是真的会不顾情面出手。 段老的功夫,深不可测,公子爷在段老手中绝对过不了三十招,到时候没人能护得了王姑娘。 第四百三十八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三) 二十三 唉…… ╯﹏╰ 她这算不算是杞人忧天呢? 她只是个婢女,聪明机智如王姑娘,她能想到的事情,王姑娘怎么会想不到呢。 她还是莫要胡思乱想了。 若是饭菜烧的不美味,段老挑嘴,怕是又要啰嗦半天了。 听说段老救了乔大哥父母,更使乔大哥免于江湖风波,这是大恩。 段老好美食,恰好,她厨艺不错,可以投其所好。 乔大哥在她心目中是举世无双的大英雄,她喜欢他的旷世豪气,夜喜欢他的不拘小节,更眷恋他的侠骨柔情。 她不清楚乔大哥会不会接受她,可她得努力,不是 …… …… 乔父乔母看着争争吵吵的笙歌和苏星河,又看了看厨房里忙碌不停的阿朱,笑意盈盈。 这段时间,应该是他们过的最热闹的日子。 哪怕乔峰外出查探亲生父母一事,忙的不可开交,可这小院里的气氛却一直很好。 他们夫妻俩看的出来,阿朱小姑娘应是喜欢上了乔峰。 儿孙自有儿孙福,乔峰那孩子性情粗犷,是个不开窍的,真是难为阿朱了。 不过,不是他们做父母的自夸,乔峰虽有些不解风情,但绝对是个靠得住的好儿郎。 对于阿朱和乔峰一事,他们是乐见其成的。 阿朱温和贤淑,还有一手好厨艺,相处起来就连段老都称赞不已。 这样的日子,安稳而又充实。 “乔伯伯,乔伯母……” “段老,苏先生,开饭了。” 阿朱放声喊道。 阿朱的话如同一道讯号,笙歌和苏星河的互怼戛然而止。 有美食,何必要跟这个糟老头子较真儿呢。 许是阿朱在厨艺上当真有天赋,凡是尝过一次的美味,约莫都能在尝试做几次之后,完美呈现。 吃阿朱所做的饭菜,是一种享受。 每吃一次,笙歌都会更加想把阿朱偷走做儿媳妇儿。 如果王语嫣有阿朱一半手艺,她应该就不会反对了…… 好吧,她就是个自私自利的家伙。 只可惜王语嫣是自诩仙子莲花般的人物,能享受到王语嫣煮一碗粥待遇的怕只有那位赫赫有名的慕容复了。 若王语嫣愿意的话,会一字不漏记全天下菜谱,但依旧会十指不沾阳春水。 终究是个染不上烟火气的女子。 在笙歌一本正经剔鱼刺时,风尘仆仆的乔峰赶了回来。 如果不是熟悉乔峰的气息,笙歌怕是会以为是深山老林突然冒出了一个野人。 头发乱糟糟的犹如鸟窝,随意披散着。 本来还算光洁的下巴如今也是看起来脏兮兮的胡子拉碴。 这哪里看着还像大英雄,明明就是个猥琐流浪汉。 这样的乔峰,惨不忍睹,笙歌实在做不到再看一眼。 笙歌嫌弃的收回视线,继续专心致志的对付盘子中的鱼。 不就是查个案吗,用得着这么狼狈吗? 简直是比她这个又瘸又哑巴又毁容的人看起来还可怜。 尤其是眼神…… 多日未见,乔峰的眼神中多了荒凉和茫然。 阿朱可不似笙歌这般嫌弃乔峰,毕竟情人眼里出西施,在笙歌嫌弃的要死时,阿朱已经主动的为乔峰准备好帕子和温水。 乔峰冷淡而又疏离的点点头,表示谢意。 阿朱端着木盆的手僵了僵,乔大哥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明明之前她已经跟乔大哥相处过,乔大哥并不反感她,可为何现在…… 乔峰的异常情绪影响到了在场的所有人…… 呃…… 笙歌不算人。 也只有笙歌这样一个臭不要脸的在对付着盘子中的鱼,丝毫没有把乔峰的颓丧和茫然看在眼中。 一来,笙歌心大。 二来,笙歌相信乔峰。 乔峰岂是那种能够被打倒的人。 哪怕千夫所指,只要问心无愧,乔峰依旧可以傲然站立于世间。 与其担心乔峰,倒不如担心担心一条鱼她能不能吃饱…… 笙歌刚刚把一块儿鱼肉放入口中,就感觉有人踹了她的腿一下。 “嗷……” 笙歌凄惨的叫了起来。 是哪个恶毒的老不死竟然敢对着她的伤腿动脚。 呵呵…… 聪辩先生苏星河? emmmmm…… 分明就是臭不要脸苏星河。 “干嘛。” 笙歌先是仔细检查了检查自己的腿,然后没好气的睨了苏星河一眼。 凡是阻碍她变回当初那个风华绝代俊逸无双延庆太子的都是阶级敌人。 对待阶级敌人,就要如同秋风扫落叶一般毫不留情的消灭。 苏星河:#Д 苏星河无比好奇,老天爷为何会给段延庆这样的智障留一丝生机,甚至柳暗花明,直至风生水起? 难道老天爷是想找这样一盒智障调节下心情吗…… ╮﹀_﹀╭ 笙歌本不打算开口劝乔峰,可在看到阿朱央求的眼神后,华丽丽的怂了。 作为一个瘸子,得罪什么都不能得罪自己的衣食父母。 笙歌心不甘情不愿的用拐杖敲了敲地,把所有人的注意力吸引到她的身上。 “乔峰,喝一杯?” 笙歌窝在乔家这段日子,几乎要把乔父几十年的私藏掏光了。 乔峰擦了擦手,努力的笑了笑,然后故作轻松的坐在饭桌上同大家一起用饭,对于笙歌所说的喝一杯置若罔闻。 养父几十年没舍得喝的酒,全被段延庆一人折腾完了。 明明在养伤,可日子却过的分外滋润。 “乔峰,你是不是找到你兄弟了?” 笙歌戏谑的说道。 兄弟…… 乔峰脸黑。 他虽心中有些怅然,但也清楚事情真相如何应该告知养父母,以及这个救了养父母性命的恩人。 “爹娘,孩儿有件事想告诉你们。” 乔峰颇有些难以启齿,毕竟他的亲生父亲不仅想杀他的养父母,还想杀他是授业恩师。 说句不好听的,这简直就是狼心狗肺,恩将仇报的行为,令人不齿。 乔峰声音沉痛,低着头,将他这段时间忙前忙后风里雨里调查出的真相告知了乔氏夫妇。 乔氏夫妇难掩惊讶。 他们虽是乔峰的养父母,但却丝毫不知乔峰竟然有这样一段曲折的身世。 这江湖,怕是越来越难轻易而又干净彻底的判断孰是孰非了。 第四百三十九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四) 二十四 不,确切的说应该是这个江湖从来都未曾真正一清二白。 谁能想到当日那个出手狠辣想要要了他们命的人竟然会是乔峰的养父。 难道因着当年雁门关一事,乔峰顿父亲便要仇视所有的中原人吗? 陷自己亲生儿子于不仁不义众叛亲离的地步究竟有何好处? 乔三槐心情沉重,不知该如何开口。 沉默,一分一秒对于乔峰来说都无异于是一种折磨。 如今的乔峰的确问心无愧,可却不得不在乎养父母的想法。 “乔峰,你生母当年丧命于那场阴谋,使得好好的一个家庭散了,你生父想要报仇,也无可厚非。” “爹这不是没事儿嘛,你也不必自责了。”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以德报怨总是行不通的。” “只不过爹希望你可以心无阴霾,无愧于天地,依旧是那个豪气干云的乔峰。” “不管怎样,爹都希望你过得好。” 乔三槐亲手养大了乔峰,不是亲自更似亲子。 所以,他才理解不了萧远山的所作所为。 身为父母,不是都期盼着儿孙好吗? 可偏偏萧远山就非要把乔峰拖到这场血雨腥风之中。 ╯﹏╰ “峰儿。” “爹娘从来都不会怪你。” 乔母拍了拍乔峰的手,朴素温和的说道。 当日险些被杀,她当然害怕。 可她更在意的是这个她从小养大的孩子。 每一餐,每一衣,都是她亲手做的。 可以说,乔峰好,他们夫妻便会好。 笙歌充当了一个尽职尽责的观众,能不开口绝不开口。 好吧,谁让她有上帝视角呢。 “爹娘。” “孩儿定会孝顺您的。” 乔峰跪在地上,不由分说重重的磕了三个头。 笙歌撇撇嘴,听着就很疼…… 因着乔峰这三个响头,本就有些凝重的气氛越发凝滞压抑了。 笙歌众望所归的开口了…… “原来那不是你兄弟而是你爹啊……” ┐──┌ 笙歌生动形象的表达了自己的惊讶,表情夸张,可声音却很敷衍。 乔峰无奈的看了笙歌一眼,这段时间越是调查,他就越是忌惮。 段延庆,真真是神秘的不像话。 他敢保证,段延庆一定知道他的身世,就连当年的那段往事也是知之甚详。 “乔峰,你阻止不了萧远山。” “如今武林人士正四面八方的朝着少林寺聚集,当年那场由慕容博一手策划一手筹谋的秘密也应该见天了。” “你养父母未死,授业恩师也非死于你之手,这场江湖盛宴怕是不能尽如你生父的意了。” “你是个豁达之人,本座希望你自己心中有思量,但莫要钻牛角尖。” 萧远山造了不少孽,把天下人的目光聚集到了少林寺。 一场大风浪即将掀起…… 待这场风浪过去,她也该做回那个惊艳绝才的段延庆了。 …… …… 笙歌用特殊渠道给段誉去了封信,既然段誉与乔峰称兄道弟,那么在这种时刻必须得与乔峰共进退同荣辱。 笙歌喜欢帮亲…… 说实话,有北冥神功和凌波微步六脉神剑,再加上段誉如今那百毒不侵的体质,小小的一个曼陀山庄还奈何不得段誉。 虽说段誉依旧有些优柔寡断,不够果决,但也绝不是剧情中的傻白甜。 她带段誉见识过江湖险恶,带段誉尝过了人生百态,段誉再也不是不食人间愁滋味的公子哥儿了。 当初,在段誉遇到钟灵时,她便把段正淳的风流史以及加诸于刀白凤的痛苦一一告知段誉。 哪怕当时段誉不以为意,但现在必然牢牢记在心中。 再善良,都会心有芥蒂。 如果曼陀山庄不识好歹要杀段誉做花肥,那结果可就有趣了。 …… …… 远在曼陀山庄的段誉,的确如笙歌所料,一把火烧了满园的大理山茶花。 在他看到这些独具特色的大理山茶花之后,他就确定这曼陀山庄的王夫人必定是父王曾经的露水红颜。 因爱成恨,这些年多少人死于王夫人的狠辣以及那莫名其妙的恨意。 这山茶花开的越是妖娆越是美好,就说明死的人越多。 做花肥…… 呵呵。 段誉苦笑着。 父王抛弃了王夫人依旧活的恣意风流,山川五岳处处皆是父王的足迹,想必父王的风流韵事也应当遍布中原了吧。 父王当年之举,间接毁了无数人。 这是第一次,段誉开始去质疑段正淳。 段誉不再犹疑,数个火把燃起了熊熊烈火,代表着肮脏和罪恶的大理山茶花园彻彻底底变成了灰烬。 那么多人,被做了花肥,王姑娘可能不知情吗? 不可能的。 显而易见,王姑娘心知肚明,却听之任之,置若罔闻。 段誉对于王语嫣那颗心是真真冷了下去,再不起半点涟漪。 想到初见王语嫣,他便惊为天人,只觉得此女子只应天上有。 所以,最开始,他唤王姑娘是神仙姐姐。 那时的王语嫣在烟雨朦胧中一袭白衣,手执小巧的油纸伞蹁跹而来,像极了偷偷下凡的仙子。 在他心中,王姑娘是不染尘埃,不沾世俗的。 哪怕他后来知道是他美化了王姑娘,可依旧能待王姑娘有一颗慈兄之心。 现在看来,一切都是他的妄想。 他不是美化了王姑娘,而是从头至尾都不曾了解过王姑娘。 他爱上的,他一见倾心的是那个他自己幻想出来的神仙姐姐。 他心目中的神仙姐姐与王姑娘唯一的相似之处便是长了一张一模一样的面孔。 真是可笑啊…… 越是在这个江湖上行走,阅历越是增加,段誉就越是知道曾经的自己是多么愚蠢可笑。 “段誉……” 王夫人歇斯底里,咬牙切齿的看着段誉,若不是她不是段誉的对手,怕是早就扑过去把段誉生吞活剥了。 这么多年,这片山茶花园既是她泄愤的地方,也是当年那个人来过的唯一证明。 如今,山茶花园毁了,她还怎么一边等他,一边杀人为乐呢。 江湖不就是这样吗? 弱肉强食。 她坐拥曼陀山庄,又有大名鼎鼎的慕容复做外甥,她杀些人做花肥怎么了。 第四百四十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五) 二十五 怒放的山茶花,如同当年她见段郎时的模样。 “王夫人,您看看这山茶花下的累累白骨,当真问心无愧吗。” 扪心自问,究竟什么才是恶人。 江湖上鼎鼎有名的四大恶人之首段延庆为复仇背上了恶人之名,后又为活下去恶名越盛。 可没有恶人之名,就真的是纯善之人吗。 简单的善恶之分,真的能够为一人定性吗? 王夫人杀了多少无辜之人,可是却从未有人关注过。 善恶啊…… “王夫人,善恶终有报,天道好轮回。” 段誉亲眼看着山茶花园覆灭,看着那些白骨显露。 “段誉,段正淳为何会有你这样愚蠢的孩子。” “相信什么善恶,别做梦了。” “整个江湖,相信的都只有实力。” 王夫人讥讽的笑着,可除却癫狂,她也格外清醒。 “当日在杏子林,如果不是乔峰武艺高强,你觉得那群人会放任塔全身而退吗?” “难道你不知宁可错杀,不可放过吗?” “段誉,今日你毁我曼陀山庄,来日定会要你偿命。” 王夫人凄厉的声音,让人头皮发麻,不寒而栗。 段誉嗤笑,乔大哥全身而退靠的单单是武艺高强吗? 妇人之见。 “段公子……” 王语嫣于心不忍的扶起了自家母亲。 母亲再多过错,那也是她的母亲啊。 这么多年,母亲执念疯魔,若不是还培育着这片山茶花,母亲怕是早就坚持不下去了。 “王姑娘,好自为之吧。” 段誉看着这个曾经一见难忘的女子,看起来依旧是干净如水,温和清雅,哪怕皱眉亦美如画。 只可惜,他知道,那不是真正的她。 “段公子,母亲也是情非得已,还希望段公子宅心仁厚……” 王语嫣不疾不徐,声音犹如山间清泉,试图安抚段誉。 王语嫣已经接受了自己与段誉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 亲兄妹,也是表哥的一份助力啊。 表哥亦有执念,她实在是不忍心看着表哥一步步走到母亲这种地步。 她想伴着表哥。 说服不了,她也只能就这样随着表哥了。 “王姑娘,宅心仁厚可不是这样用的。” 段誉说不清楚自己心底到底是什么想法。 解脱还是轻松。 他只知道,他曾经惊为天人的姑娘终究是消散的干干净净了。 “王姑娘,看在你我有旧的份儿上,在下最后奉劝你一句,莫要蒙了心闭了眼,否则追悔莫及。” 他曾经见过大名鼎鼎的南慕容。 慕容复,那的的确确是个贵公子,相貌俊美,通身气派让人侧目。 只是那人野心太大,眼中更多的事复兴大燕。 至于王姑娘…… 他并未在慕容复眼中看出对王姑娘的深情。 他清楚,慕容复非良人,所以才厚着脸皮跟在王姑娘身后,期望王姑娘能够回心转意,幡然醒悟。 只可惜,他没等到…… 先是清楚王姑娘与他是血脉相连的兄妹,所以他不得已克制了心中的感情。 紧接着便又是清楚王姑娘非他所想…… 一段还没有来得及开出花朵的感情就这样戛然而止了。 可不管怎样,这终究是他曾经放在心上的姑娘。 哪怕今后相识陌路,他也不希望王姑娘泥足深陷,再也抽身不得。 不是每个人都能像段延庆一般复杂,既能畅快复仇,也能斩断所有的后路,想焕然重生。 无论做什么,段延庆都是一往无前的。 “段公子……” 王语嫣秀眉微蹙,为何她会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呢。 不,不会的。 她心心念念的只是表哥,以前是,现在是,未来也会是。 她一定会做好表哥的贤内助。 王语嫣沉默的看着段誉离开,她心知肚明,与段誉,他们终究只会是陌路人了。 段誉顽固,迂腐,如今无法原谅母亲的做法,他日也无法认同表哥的不择手段。 道不同不相为谋。 段誉与表哥终究不会成为一路人。 不过还好,还有阿朱。 想来阿朱那里定会有收获的。 英雄难过美人关,阿朱温柔娴静,宜其家室,乔峰如今流言缠身,阿朱不离不弃的陪伴,乔峰定会感动。 有乔峰,表哥那里也算是有交代了。 阿朱毕竟是姑苏慕容氏自小养大的婢女对表哥的忠心毋庸置疑。 哪怕乔峰不会臣服于表哥,可最起码总得全了姑苏慕容氏对阿朱的恩情。 …… …… 正在这小桥流水之地徜徉的段誉,几经辗转终于收到了笙歌的信。 笙歌为了懒省事,言简意赅都写了一封极为简短的信。 乔峰有难,速归…… 段誉接到信,忍不住嘴角抽搐。 反正是写一封信,为什么就不能写的详细一些呢? 没头没脑,凭白让人紧张。 段誉收到信,便开始马不停蹄的往回赶,越是靠近少林寺,喧嚣尘上的流言让人心惊。 少林寺似乎成了整个江湖暴风的中心,稍有不慎便会粉身碎骨。 难道这就是师父所说的难吗? …… …… 阳光炙热,无一丝风,沉闷让人压抑。 就是在这样一个天气,由慕容博,萧远山造作酝酿处的风暴拉开了序幕。 在乔家小院中的笙歌,扔掉拐杖,洗去了脸上奇奇怪怪的药汁,轻轻的笑了笑。 十几二十来年的陈年旧伤很难彻彻底底康复。 哪怕聪辩先生苏星河亲自出手。 笙歌的脸上依旧有浅浅的疤痕,但却不显丑陋,若不仔细看,也不显眼。 除却依旧是个嗓子坏了的哑巴,怎么看都是中年美大叔。 蛰伏了这么久,她终于可以在这场最大的风暴之后,开始属于段延庆得新生。 “你很开心?” 苏星河意有所指。 笙歌眯眯眼,假装听不懂苏星河的话,淡淡的点了点头。 “本座恢复了当年的容貌,自是开心。” “走吧,阿朱小姑娘也等久了。” 阿朱怕的是江湖上有人叫嚣父债子偿,以乔峰的死心眼怕是真的会一刀抵一命。 阿朱希望她能护着乔峰。 乔峰与四大恶人相熟,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身世被揭露后,乔峰仁义无双忠肝义胆的名声不复之前。 第四百四十一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六) 二十六 在笙歌这个臭不要脸的影响下,乔峰也不再为名声所累。 在少林寺山下,笙歌见到了眼神平和似是认命的叶二娘。 叶二娘与虚竹的相处,似长辈,似朋友。 在叶二娘的刻意为之下,叶二娘的名声毁誉参半。 曾经作恶多端,无数婴儿毙命于她掌下,这是罪孽。 可偏偏如今叶二娘日行一善,踏足之处皆有人受其恩惠。 “施主……” 笙歌点头。 如今看来虚竹和叶二娘这段时间母子情分处的不错。 “老大。” 叶二娘也看向了笙歌,短短的一个称呼似是蕴藏着无尽的深意。 诡异的,智障笙歌竟然有些读懂了叶二娘的心事。 “老大,以后就拜托你了。” 叶二娘接下来的这句话证明了笙歌的所思所想是再正确不过的。 笙歌挑眉,她看起来很像冤大头吗? 乔峰有事,阿朱寻她。 如今叶二娘还没事,就想着把虚竹托付给她了…… 笙歌很是怀疑,她看起来像那种护得了主角团的人吗? 简直就是在高看她。 笙歌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只是安静的看着叶二娘。 前段时间,叶二娘突然大张旗鼓声势浩荡的做善事,让天下人尽知,叶二娘幡然醒悟想要改邪归正。 笙歌很不是很确定叶二娘的用意,如今却是全然明了。 叶二娘做好了赴死的准备,也做好了以命偿命,以死谢罪,可却还是想把她的恶名降到最低。 慈母之心,她不置可否。 “若他有事,本座自会护着。” 笙歌在叶二娘的拳拳之心下最终还是心软了。 不管以往如何,她终究在这一刻不忍让叶二娘失望。 对错,善恶,可怜与可恨,终究还是交织在一起,再难分开。 人性,本就复杂。 虚竹依旧呆头呆脑,对于笙歌和叶二娘的话,不明所以。 为何要把他摆脱给段施主呢。 不过虚竹并没有来得及细想,如今回到少林寺,他必然是要向方丈主持谢罪的。 虚竹自幼长在少林寺,对于他而言,少林寺就是家。 如今他离寺甚久,若按寺归处理,从重处罚的话怕是回被逐出寺庙。 虚竹忧心忡忡,满心记挂的这件事情,因此并没有注意到叶二娘分外凝重而又不舍的眼神。 “叶施主,小僧要回寺请罪了。” “阿弥陀佛。” 闻言,叶二娘温婉慈祥的点了点头。 “叶施主,您莫要忧心。”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佛祖会宽恕所有诚心的信徒。” …… …… 待虚竹离开后,叶二娘再一次看向了笙歌。 “老大,我知道其实您一直都没有原谅我。” “不过,还是谢谢您,谢谢您帮我找回了儿子,让我与他相处这么久。” “二娘已了无遗憾。”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何况二娘我杀了那么多婴儿呢。” “老大,虚竹这孩子木讷还有些顽固不化,二娘只盼望着您能在二娘走后照拂一二。” “虚竹今日骤闻身世,必然心神不宁,再加上……” 话说到此处,叶二娘顿了顿。 笙歌了然,乍闻身世,紧接着又会骤失双亲,对虚竹都打击不可谓不大。 “二娘,你做好了决定?” 笙歌问道。 “老大,二娘想的很清楚。” “有些罪过非死不可赎清,越是行善,越是想要归正,过往的一切就像是附骨之蛆紧紧的绕着你。” “二娘一生所愿便是虚竹,如今心愿已了。” “老大,二娘在这里最后恭祝您夙愿成真。” 叶二娘看着重新站立起来,焕然一新的笙歌,真诚的说道。 老大能够冒着风险断腿重接,这份心狠和果断就说明老大非常人。 他们四大恶人中,也唯有老大心中自有丘壑。 她,不过是为了泄愤。 云中鹤则是为了女色。 至于岳老三,不过就是在混日子。 她随在老大身边多年,知晓老大经天纬地之才,当年的延庆太子怕是自今日起就会再一次重现人世。 江湖上的人言可畏又怎样。 老大想要的,从来都不是江湖人的尊重,也不是江湖人的信服。 老大追求的是大理王室的承认,承认他才是那个最正统最合适的继承人。 江湖和朝堂偶有相交,但江湖永远都不可能撼动朝堂。 所以,江湖名声与老大而言,并不重要。 “借你吉言。” 笙歌简短的答道。 如今她是一个中年美大叔,能不用腹语就尽量不用腹语。 …… …… 日上三竿,太阳高高的悬在天空之中,江湖人士纷纷叫嚣着让少林寺交出凶手。 无数人看到凶手使得是少林寺七十二绝技中的神功,少林寺就是想解释都无法自证清白。 有口难言。 这就是萧远山的阴谋。 既然算计不了乔峰,那么换种法子动摇少林寺这座庞然大物也未尝不可。 少林寺向来都是武林中的泰山北斗,少林寺一垮,中原武林无异于是自断右臂。 待少林寺颜面扫地,威信不再,自然就是他重回契丹之日。 这么多年蛰伏,他一为报杀妻之仇,二为契丹效忠。 中原,是他此生的敌人。 虚竹的身世最终还是被萧远山安排之人揭出,当年方丈主持娶妻生子,又错杀他人,为人之诟病。 更遑论,当年他所娶之人是叶二娘。 他抛妻弃子,是叶二娘心性大变的最大原因。 他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他而死。 叶二娘这么多年亲手杀了的婴儿究竟该归结在谁的身上。 叶二娘? 玄慈? 还是萧远山? 亦或者是主导了一切的慕容博。 这些人之中,谁都有不可逃避的责任。 若这个世上,凡是犯下了不可饶恕的罪孽都能靠着皈依佛门而既往不咎,那谁又来还死去之人公道呢。 这是笙歌最不能理解这个世界的地方。 玄慈以死谢罪,试图捍卫少林寺百年清誉,可在少林寺蛰伏了十数年的慕容博和萧远山怎么可能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玄慈一死,这二人如同跳梁小丑,上窜下跳,各自不遗余力的抹黑着少林寺。 少林寺名声,岌岌可危。 任是谁都没有想到,亲手阻止了萧远山的会是乔峰。 第四百四十二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七) 二十七 乔峰坦坦荡荡,侠义仁心,对萧远山并无太多父子之情。 当年雁门关一事,少林寺玄慈方丈的确有错,偏听偏信,可最大的幕后黑手却是慕容博。 慕容博野心勃勃,数十年如一日的筹谋,把所有人算计其中。 玄慈方丈已死,当年之事,就再不该怪在少林寺。 更何况,少林寺对他有授业之恩,多年来明知他契丹人的身份,却也不曾藏私。 少林寺毁了他的家,可也在尽心尽力的弥补,也成就了他。 “爹……” 乔峰看着那双与他几乎一模一样的眼睛,苦笑着。 玄慈方丈偿命,何必再不依不饶呢。 “让开。” “明知这些人都是你的杀母仇人,你却还是护着。” “我没有像你这样懦弱无能的儿子,让开,别逼我伤你。” 萧远山目露凶光,满是愤怒的看着乔峰。 在萧远山看来,凡是当年参与那场围剿的人都应该死。 至于是不是误会,至于有没有隐情,于他何干。 他是当年那场祸事的受害者,妻子亡,儿子也被迫交给别人养,他不得不蛰伏在少林寺,十数年如一日。 “乔峰,你是不是忘了你的身体里流淌着的是彪悍野性的血液。” “你看看你的刺青,你对得起这样的刺青吗?” “让开……” 萧远山一掌劈向了乔峰,但也刻意控制着力度,不至于伤到乔峰。 “爹。” “当年之事,冤有头债有主,罪魁祸首是慕容博……” “玄慈方丈身为带头人已经以死谢罪,你还要如何。” 吃瓜群众笙歌看着眼眶红红,瘫坐在玄慈和叶二娘尸体旁的虚竹,又看着跟萧远山互撕,谁也说服不了誰的乔峰。 啧啧啧……  ̄﹏ ̄ 看着真是无语啊。 要不她这个时候横空出世,好好教教这些人怎么做人? 谁让她现在是个中年美大叔呢。 她的便宜儿子姗姗来迟,身边还跟着镇南王段正淳以及那忠心耿耿的四大家臣。 笙歌打量着段正淳,她和段正淳谁比较好看呢? 段正淳是一种风度翩翩的风流倜傥,而她看起来则是冷硬和凶神恶煞。 哪怕她有一颗逗比的心。 看到笙歌,段誉挤过人群走了过来。 “师父。” 段誉低垂着头,轻声说道。 “还以为你又留恋哪个小姑娘回不来了呢?” “你过来,你父王没意见?” 笙歌拍了拍段誉的肩膀。 她如今是段延庆,与段正淳和段延庆有不可调和的矛盾。 立场对立…… 她要大理的权势,段正明兄弟绝对不会拱手相让,迟早是要对立的。 “父王现在没心思注意你。” “父王刚刚知道自己喜获了一对姐妹花儿女,只是阿紫不知去向,另一个还没找到。” “父王现在全身心的都想着找到那两个女儿。” 段誉颇有些丧气,本是不识愁滋味的少年郎,可此刻眼角眉梢依旧染上了愁绪。 “在父王眼中,你远不如他那两个女儿更值得看重。” 闻言,笙歌淡淡的笑了笑。 她倒是能够理解段正淳的想法,没有人会在意一个声名狼藉的恶人,更不要说段正明段正淳兄弟俩牢牢把持着大理。 她呢? 她不过是过气的太子爷。 当年效忠着他的人死了十之八九,剩下的那些老头子碍于她的名声也不会冒着抄家灭族的风险跟随她。 可以说,时至今日,她还是得孤军奋战。 “不忿吗?” “有什么好不忿的,镇南王自诩对每一个女子都是真心的,真爱的结晶,自然重视。” “你是不是害怕自己注孤生,生怕自己遇到的每一个心动的情妹妹最后都怕变为亲妹妹?” 笙歌戏谑都打趣着段誉。 何必为了已经注定再也改变不了都事情忧心难过呢。 段正淳都风流十数年如一日,剧情中被掀出来的不过都是些陈年旧事,难不成最近这十几年,段正淳改邪归正不沾女色了吗? 怎么可能。 段正淳常年在外,忙的是什么? 呵……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段誉,你以后若是要纳妾的时候也得小心,指不定还会有小妹妹。”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对天发誓,她真的不是在抹黑段正淳。 段誉脸黑,他为什么要过来见这个师父,明知道说话一针见血,刺起人来不要命。 emmmmm…… 他觉得自己这辈子怕是都得时时刻刻担心遇到的女孩子有没有可能是同父异母的妹妹。 “我只是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评价父王之举。” “子不言父之过,可父王既对不起母亲,又对不起如此多的女子……” 想到王夫人,段誉不寒而栗。 “所以你得吸取教训,不要做一只处处留情散发魅力的孔雀……” “得一人白首真的不如佳丽三千吗?” 笙歌适时的教育着段誉。 男子多情亦绝情,悲剧也会多的很。 好吧…… 她骨子里还是那个在红旗下长大的小仙女,认定的还是一夫一妻制。 感情这种东西,本就容不下杂质。 段誉沉默…… 他觉得他的感情似是因着父王的风流倜傥染上了阴霾,充满了风险和怀疑。 “段誉,你确定不去帮帮乔峰?” 乔峰如今明显不敌萧远山,不知是实力问题,还是碍于父子关系。 段誉摇了摇头。 他去就是添乱。 乔大哥需要的是能够雷厉风行帮他解决问题的人。 “啧啧啧……” 笙歌咂咂嘴,唯恐天下不乱的说道“你跟乔峰其实是塑料兄弟情吧。” 段誉:“……”。 ┐──┌ 他究竟是摊上一个怎样的师父。 就这样一副臭不要脸混不咧的模样,还想着抢王位,确定不是在白日做梦。 呵呵哒…… 与其担心师父做出什么可怕的事情,倒不如担心下父王还会做出什么荒唐的事情。 “师父,拯救天下苍生靠你了。” 段誉学着笙歌的语气中二十足的说道。 在笙歌还一脸懵逼的时候,笙歌就被段誉推了出去。 卧槽…… #Д 说好只是静静看戏的,为什么非要让他喧宾夺主上台唱这场大戏呢。 呵呵…… 第四百四十三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八) 果然,便宜儿子就是不够贴心。 哼。 ノ┻━┻ 笙歌如今变成了中年美大叔,扔了拐杖,疤痕没了,站在人前,无人可识。 就连段正淳也只是隐约觉得笙歌有些面熟。 …… …… 泠泠七弦上:主播,就此扬名也不错,江湖人,江湖事,终究看重的还是实力。 浪九九:实力比恶名盛,恶名自然也就不足为惧了。 主播:…… 笙歌摊摊手,江湖于她何干呢。 笙歌想的很清楚,她的主阵地从来都不是江湖。 不过,直播间玻璃碴子说的也有道理,既然被便宜儿子推了出来,那就一个字…… 干…… 恶名在身,总归有人不自在。 虽说笙歌贱兮兮的就喜欢别人咬牙启齿就干不过她的模样,但被人戳脊梁骨总是不美的。 在众人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笙歌就已经把乔峰和萧远山揍趴下来…… 嗯,两个一起揍。 拉偏架这种小人行径岂是她这种小仙女会做的事情。 围观群众: 他们刚刚看到了什么…… 本以为那个不知死活仗着自己有几分姿色的男人会成为两大高手过招的祭品…… 可结果呢。 乔峰和萧远山竟然被三下两下揍趴下了。 他们虽不知萧远山实力,但乔峰可是在江湖上闯下了赫赫威名,实力是响当当的。 他们以为是送死的,没想到竟是打脸的。 不是说好高人风范都是深藏不露,大隐于市吗? 可面前这个一脸得意就差清清楚楚写着快来膜拜大佬几个字的老男人实在不像是高人啊。 emmmm…… 没眼看啊。 如果不是他们中许多人清清楚楚的见识过乔峰的强悍,怕是会以为乔峰是个大弱鸡…… 惊诧之余,众人开始好奇,这个横空出世,揍起人来拳拳到肉手中还拿着个耙子的究竟是什么玩意儿。 江湖上有这号人吗? 什么时候耙子都能当武器了? 那是不是有朝一日,板砖,铁锹都能做成名武器了? 见众人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耙子身上,笙歌小仙女不开心了…… 就知道不能变耙子,可谁让她自从变美之后,耙子就不听使唤了呢。 败笔…… 耙子真是败笔。 本小仙女好不容易变成了一个中年美大叔,还没来得及施展人格魅力,就被一个耙子毁了。 一耙子毁所有。 戏精日常jpg· “誉儿,这就是你口中的师父吗,果真是真人不露相,世外高人啊。” 段正淳挤在段誉身边唏嘘不已。 段誉:“……” ╮╭ 段誉一言难尽的看了一眼自家父王,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誉儿,你能拜这样的高人为师,实乃幸事。” 段正淳不遗余力的夸赞着笙歌,使得段誉的脸色越来越复杂。 他是谁,他在哪里,他刚刚听到的是什么? “父王,您哪里看出他有高人风范了?” 段誉吞吞吐吐的说着,一张小脸皱皱巴巴。 “誉儿,休得胡言……” “他于你有授业之恩,那么你就得尊师重道……” 段誉打断了自家父王的话,一脸嫌弃。 “父王,你知道那人是谁吗?” 若父王知道他夸成花儿的人是段延庆,是四大恶人之首,是当年大理皇室的延庆太子,怕是会自打嘴巴。 所以,父王,您还是消停点儿吧。 说的越多,待会儿打脸就越疼。 段正淳摸着自己下巴上打理的干净整洁的小胡须,一本正经又虚心的摇了摇头。 这是副生面孔,不仅他不识,这**头接耳之人也不识。 “父王,您真的没觉得眼熟吗?” “父王,他……” 段誉还没来得及说完,就被突然暴起的萧远山打断了。 本来被笙歌打趴瞎得萧远山,就像磕了丹药打了鸡血似的猛地朝笙歌冲了过来。 笙歌撇撇嘴,就没见过这么蠢,这么不怕死的。 明知道打不过,却偏偏还要往上冲,为什么就不能跟她好好学学打不过就躺着认怂呢。 拳头带着破风声,无与伦比的气势让空气一滞。 笙歌看了眼着急的乔峰,然后犹豫着是把萧远山打趴下呢,还是直接揍死呢。 好吧,还是不要跟主角团当仇人了。 于是笙歌把耙子反过来用背面直接敲上了萧远山,不费吹灰之力的把萧远山再次揍趴下了…… 围观之人已经不知该如何说了。 那可是萧远山的奋力一击啊,竟然被这样云淡风轻的反打了。 emmmm…… 奇迹鲜少有,可今天却见了两次。 再次被笙歌打趴下的萧远山彻底萎靡下来,如同一摊烂泥彻底的倒在地上,狼狈不堪。 全力一击被击溃,萧远山也就垮了。 “誉儿,你刚才说他是谁?” 段正淳咽了口唾沫,心有余悸的说道。 扪心自问,萧远山方才那一击,他接不下来。 虽说他习武天赋不错,且有大理段氏的一阳指,可数十年风花雪月,怎么都不可能是日日习武藏于少林寺的萧远山的对手。 “段延庆。” 段誉淡淡得说道…… “嗯……” “什么?” 段正淳本是一脸欣赏,甚至还想尽心尽力的夸一夸笙歌,待回过神来之后,段正淳差点儿尖叫出声。 虽说最后克制住没有喊出来,但还是揪下了一小把胡子。 段延庆…… 当年那位延庆太子吗? 不是又瘸又残又毁容吗? emmmm,分明是个比他还要硬朗俊逸几分的中年美大叔啊,尤其是功夫还这么高。 天龙寺与大理王室一脉相承,在某种程度上既是大理王室的监管者,又是大理段家的靠山。 枯荣大师德高望重,神秘莫测,多年来,他只有幸亲眼见过大师出手一次。 在他眼中,枯荣大师的确是神鬼莫测的手段。 据说当年延庆太子被人追杀,第一个就想到来找天龙寺的枯荣大师主持公道。 可何时,段延庆竟强大到这种地步了。 奇遇吗? 一个声名狼藉,恶贯满盈又瘸又残又哑巴的段延庆为何又会有奇遇。 难道还得上天眷顾吗…… 已经低贱到尘埃里,为何还要横空出世。 怪不得他觉得眼熟…… 第四百四十四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二十九) 二十九 当年大理王室惊艳绝才,有明君之相的延庆太子,画像至今留在大理皇宫之中。 当年,所有人都以为延庆太子在流亡中被杀,正统继承皇位便是不可能。 后来,高升泰受其父高智升之命率滇东乌蛮三十七部兵马攻灭杨义贞,拥立段寿辉为大理皇帝。 一年后,上明帝段寿辉退位出家,他的兄长段正明继位。 若说起来,在延庆太子的时代,他和兄长都不过是边缘人物。 当年的段延庆是皇位的继承者,是大理国力挽狂澜开启新政的希望。 至于他和皇兄,不过就是些游山玩水的闲散人。 可当年杨义贞叛乱,曾经既定的一切都被打乱了。 段延庆啊…… 段正淳的眼神顿时复杂了许多,久久说不出话。 段延庆的存在,仿佛就是在时时刻刻提醒他和皇兄,皇位权势来路不正。 “誉儿。” “这些年来为父从不过问你交友私事,可是你怎能明知对方身份,明知他是四大恶人之首,却依旧自甘堕落,与其狼狈为奸呢。” 对于自己这么多年唯一的儿子,段正淳向来都是极为宠溺。 段誉想要的,他鲜少拒绝。 所以在最开始段誉才会是那般不识愁滋味得富贵少年郎。 段誉抿嘴,凝望着自己从小到大都最崇拜的父王。 自甘堕落? 狼狈为奸? 四大恶人之首? 父王难道忘记他自己刚才是怎么夸段延庆的吗? 果真是身份一变,立场就立竿见影的随之改变了。 “父王,究竟什么是善,什么是恶。” 碍于在众目睽睽之下,段誉实在不想揭破自家父王这么多年的荒唐事。 “王爷,小主子也只是一时被蒙蔽了双眼,您别生气……” 忠心耿耿的四大家臣开始发光发热劝慰段正淳。 父子之情,实在没必要因为一个外人而出现裂痕。 …… …… 段誉与段正淳之间所发生的短暂争执,笙歌并不知情。 因为打趴下了乔峰和萧远山父子,慕容博和慕容复又开始讨打了。 于是,笙歌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完美的实现了四杀。 quadrakll …… …… 主播:你们的主播秀不秀,快点儿来膜拜。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最秀,天秀地秀造化钟神秀不知主播满意否? 浪九九:主播,四杀之后该是什么…… 主播:无人能挡?还是超神? 笙歌说着说着突然想打游戏了,手痒痒,怎么办? 唉,庄周不够秀。 笙歌决定这个世界回去之后要用貂蝉小姐姐实现完美五杀,然后蒂花之秀撩撩漂亮小姐姐,带着漂亮小姐姐躺赢,泉水喊666…… 唉,貂蝉小姐姐仲夏夜之梦的手感不太好…… 想着想着,笙歌就想的越发偏了。 真不想在这里帮段延庆归正了。 于是,在所有人的注视下,笙歌华丽丽的走神了。 作为一个网瘾少女,她还是比较喜欢打游戏啊。 “段老……” 眼看着笙歌无意识的又要用耙子揍萧远山,乔峰迫切的开口了。 就段老现在这副凶神恶煞,恨不得一打九的模样,他真怕自己这个没事找事爱造作的父亲被一耙子打死。 谁来告诉他,刚才还一脸遗憾百无聊赖的段延庆想了些什么就突然变得杀气腾腾了,恨不得一耙子敲死父亲了? 难道段延庆突然想起与父亲有旧怨? 笙歌:“……”。 #Д emmmm,都怪萧远山长的太丑了。 笙歌收回了耙子,神神叨叨的站在了角落里。 只是,乔峰那句歇斯底里的段老还是传入了在场所有人的耳中。 段老…… 段老…… 武功闻名于世的段家人,应该也只有大理段氏了。 大理段氏一阳指,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可如今为何又出来这么一个大理段家的人,偏偏还没有使出一阳指就把乔峰和萧远山给打趴下了。 两大当世高手,在这位段姓人手中毫无还手之力。 所有认不约而同的看向了段正淳…… 大理王室镇南王又是皇太弟,关于段家之事,段正淳的话最有说服力。 段正淳脸黑,差点儿脱口而出来一句,段延庆才不是大理段氏之人。 四大恶人之首,恶贯满盈,只会給大理段氏抹黑,凭什么还酸大理段氏之人。 就算当年段延庆时大理太子,但那也是过去了。 段正淳很想装傻说他不识,可谁让段誉目光灼灼的盯着他呢。 刚才他才从段誉口中得知其身份,如今却要言不识,实在有损他在儿子心中的光辉形象。 这个时候段正淳还不知道,他的形象在段誉心中已经大打折扣了。 “他是段延庆。” 段正淳并没有多说,也没有向江湖中人解释段延庆与大理王室之间的恩怨,只是简简单单的说出来段延庆的身份。 段延庆三个字,比一切解释都有说服力。 段延庆多年来杀人无数,作恶多端,已经隐形成为江湖上的公敌。 这样的人再厉害,都不可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世人面前。 “段延庆?” 众人哗然。 段延庆三个字他们都不陌生。 断腿,毁容,腹语,一根铁拐杖,心狠手辣,这就是他们对段延庆所有的印象。 可何时段延庆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段延庆消失了数月,难不成就是为了治疗断腿和脸上的疤痕吗? 十几年二十年的旧伤,都有人可以治好吗? 惊艳了所有人的高手,竟然是声名狼藉的段延庆。 方才还高涨的气氛瞬间变得凝滞,眼中的憧憬和期许也变成了怀疑和忐忑。 段誉这个最初道出笙歌身份的人,依旧坦然自若,不见紧张,不见心虚。 善也好,恶也罢。 谁都不是段延庆的对手。 既然师父如今已经正大光明的出现在众人面前,那么就让惊讶更加彻底一些吧。 用实力来说话不好吗? 为什么非得争执不休呢,难道双方就不能心平气和的坐下来捅对方几刀吗? 实在不行,拳头也可以啊。 再说了,师父嗓子是坏的,腹语又不喜欢,所以就简单粗暴的动手吧。 当初跟着师父游历江湖,他学到了很多东西。 第四百四十五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 三十 口舌之争,永远无用。 师父当初做下的恶事,虽说大多数是为了复仇,但手段过于残忍,也算得上是罄竹难书。 与其畏首畏尾,胆战心惊的防着这些人发难,倒不如一次性把这些蠢蠢欲动的人震慑住,如此便不再需要时时费心了。 嗯,他信段延庆。 虽说段延庆要跟父王,皇伯父抢皇位,但是他也不能违心的说段延庆不行。 当初他还能安慰自己父王最起码身体康健,俊逸不凡,但如今容貌恢复站起来的段延庆,就真真让父王这微弱的优势荡然无存。 细细比较,他竟觉得段延庆比父王更加适合继承大理的王位。 父王生性风流,醉心女色,而段延庆却足够清醒理智,不会被女色所惑,更不会因着枕边风做出错误的决定。 其次,当年的延庆太子是大理皇室最正统的继承人,自小学习的便是帝王权术,中庸之道,驭下之法门。 父王呢…… 看看父王这遍地播种的孩子,就知道父王一直在致力于做什么了。 认真想想,其实,他与师父也不一定要处在完全对立的位置上。 父王既然喜欢美人儿,那就为大理王室延续血脉就好了…… emmmmm…… 这样想是不是有些不孝顺。 可是他实在是被父王这些年的行径膈应的慌。 父王看似没做什么十恶不赦的事情,可是被他一夜春风抛弃的女子呢。 数个女儿被遗弃,这是其罪一。 而被他抛弃的女子杀人泄愤,其罪二。 母亲多年清冷寡欢,抑郁不悦,其罪三。 ╯﹏╰ 最让他无语的是,为什么他遇到的每一个有点儿感觉的小姑娘都是他的妹妹呢。 这就有些无语了。 难不成是那可恶的血缘在作怪。 因着他与那些女子血缘相近,所以就下意识亲近,觉得心动吗…… 好生诡异。 段誉觉得他这一辈子可能真的与感情绝缘了。 当初傻白甜公子哥儿段誉被在笙歌厚颜无耻的坑蒙拐骗下终于有了自己清楚的判断和认知,也终于知道了这个世界真实的面目。 俗话说,你觉得这个世界岁月静好,不过是有人在替你负重前行。 扪心自问,笙歌并不赞同这样的方式。 真的有人能够替别人一辈子负重前行吗? 不能…… 既然无法做到时时刻刻直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守护,那么就不应该让对方在刻意营造的锦绣堆中失了自我保护自我生存的本能。 正因为清楚这一点,所以笙歌在被大圣折腾这么惨的时候,依旧做到了的无怨尤。 …… …… 在听到段延庆这三个字后,众人下意识后退一步,毕竟谁都不想成为那个耙子下的祭品。 残废的段延庆都能闯下赫赫威名,更何况是如今康健的他呢。 传闻中,段延庆杀人如麻,喜怒无常,性情暴虐,功夫深不可测,他们只是来看热闹的,还不想死。 “段延庆?” 慕容复呕出一口鲜血,心念流转间便在思考把段延庆拉拢到身边的概率。 表妹来信,竟言绝无可能与段延庆结盟。 愚蠢…… 如此强大之人,只能为友,不可为敌。 他毕生所念便是复兴大燕,这是他唯一的执念,大燕若不兴,他又该有何颜面存于世呢。 而段延庆定然也想拿回大理的国家大权…… “慕容复,你别想了。” “难道你的神仙妹妹没有告诉你,本座看不上那些阴诡手段吗?” “本座想要的,会以一种正大光明的姿态拿到手。” 笙歌撇撇嘴,好吧,不是他看不上那些阴诡手段,实在是她自己本就不擅长这些心智谋略,所以才下意识排斥…… 明知自己在算计这方面比不上别人还往上凑,不是送死吗? 作为国旗下长大的红领巾,她更喜欢扬长避短,一力破十会。 所有的阴谋算计都比不过实力的碾压。 慕容复凝眉,有些不敢相信他面前的是之前有过数面之缘的那个阴沉沉的段延庆。 其实这是假的吧…… 说句好听的,这是光明磊落,大侠风范。 说句不中听的,那就是脑子不好使,还有中二病,就像那些口口声声叫嚣着要凭自己一己之力拯救世界的智障孩童。 呵呵哒,难道是乔峰那个大傻子影响了段延庆? 没错,在他心中,乔峰就是个大傻子。 嗯,他绝对不是在羡慕嫉妒恨。 以彼之道还施彼身的慕容复,怎么可能去羡慕一个粗犷邋遢的草莽大汉呢。 就算做江湖大侠,他也要时刻谨记着慕容家的辉煌,不能失了矜贵和傲气。 慕容复又看了笙歌几眼,欲言又止。 罢了,罢了,待他帮段延庆一起解决如今这四面楚歌的危局后,想必段延庆就不会这般果断的拒绝了。 锦上添花易,雪中送炭难。 这个时候的慕容复已经下意识选择忘记他本来就被笙歌揍的很惨了。 就笙歌这个动手能力强的人,何时需要手下败将帮助了。 笙歌握着自己的丑耙子,挑挑眉,傲慢而又贱兮兮的开口“看不惯的或是想报仇的,那就一起上吧。” “打不趴你们算本座输。” 笙歌志得意满的拉着仇恨。 如今拉风的生活才是小仙女过的啊,如果一直像上个世界那样憋屈是会死人的,好吗? 哈哈哈…… oo 如果不是时机场合不对,笙歌真想仰天大叫三声。 慕容父子:见过找死的,却还没见过如此花样作死的。 围观之人:好狂的,狂的好想揍死…… 只有段誉无视所有人,依旧倜傥温和的笑着。 心里mmp,脸上笑嘻嘻,这就是段誉此刻的想法。 早就知道师父是个智障,却不知智障成这个样子。 好吧,作为徒弟不能这样说师父。 他要相信师父是艺高人胆大,想着一战成名,再无其他人蠢蠢欲动。 笙歌嚣张不屑的话语激怒了所有人,话都说到这份儿上,多打一,他们都怂了不敢上的话,那他们可还怎么在江湖上立足啊。 就算想怂,也不能在这么众目睽睽之下怂啊。 不能怂,那就上吧。 第四百四十六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一) 三十一 江湖上若是传出了胆怯的名声,可就再也不能挽回了。 段延庆再厉害,难不成还能敌得过江湖众人的围攻,双拳难敌四手,老师父还怕菜刀呢。 再说了,他们都是江湖上有名号的人,可比菜刀强多了。 万一成功了,指不定还能得一个除魔卫道的名号。 不过,就算要上,也得把后背处理好。 “段王爷,不知你大理皇室可还要与这等无恶不作之人同流合污?” 大理王族是否还承认接纳段延庆,对于他们来说很是重要…… 杀一人,不意味着他们就要对上整个大理王室。 天龙寺,不容小觑。 若大理王室决定护着段延庆,那么他们动手就得再思量思量了。 段正淳背在身后的手紧握成拳,心念转动,思考着该如何开口。 若是记着撇清,会不会显得太过于薄凉。 “按理说段延庆是我大理国曾经太子,正统继承人,我大理理应举国之力护其周全。” “可奈何段延庆十数年来杀人无数,作恶多端,出于江湖道义和天地良心,我大理其实该大义灭亲。” “只是段延庆终归是我大理王室之人,还望大家待会儿手下留情。” 段正淳一脸忧心忡忡,显得既仁义又有大义灭亲的大家风范。 段誉冷眼旁观着这一幕,若是以往他怕是也会如这江湖人一般称赞父王一声仁义无双。 可如今,他却看出了父王的伪善。 呵…… 这样做儿子会不会不好? 段誉轻嘲,嘴角挂着意味不明的笑容。 “你们到底上不上啊。” “看看这日头也不早了,本座可还着急用午饭呢。” 笙歌握着耙子不耐的催促着,阿朱为了让她出手保乔峰可是允诺了不少吃食呢。 想想就觉得垂涎三尺,可偏偏这群人在耽误时间。 至于段正淳的话,笙歌表示自己完全不在意。 她和段正淳注定成不了朋友,风流算不得多么天怒人怨的事情,可无责任心就让人不齿了。 睡了那么多女子,播了那么多种,一夜过去之后就成了过往云烟。 哼ノДノ┻━┻ 虚伪。 段誉嘴角抽搐,他的师父能够稍稍正常些吗? 这群江湖人怕是要气死了吧。 可是,看着莫名爽,怎么办。 ! 乔峰对于正在拉仇恨都笙歌已经不忍直视了。 算了算了,反正段老的彪悍不需要怀疑。 他的亲生父亲都被揍的这么惨了,其他人挨挨揍也不错。 段老曾经说过,风言风语都是因为闲的。 治疗闲人最好的法子就是揍一顿。 “你们倒是快点儿啊。” “万一本座先出手,你们被打趴下之后臭不要脸的说一句本座趁人之恩,那本座岂不是还要再揍你们一顿。” 在笙歌贱兮兮的不断叫嚣下,那群江湖人确定了大理王室不会插手,也就放心大胆的想要以多欺少,就算熬到段延庆力竭也要除了这个江湖上的大恶人。 嗯,他们是正义之师,有什么好心虚的。 再说了,四大恶人,如今早就是名不符实了。 当初段延庆自断臂膀,废了云中鹤的修为,使得云中鹤丧命,而南海鳄神在云中鹤死后,就像是害怕了似的,龟缩在南海不出。 如今,叶二娘也在玄慈死后,以死谢罪,想要赎罪。 四大恶人,段延庆硕果仅存。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段延庆竟然强大到了这种地步。 笙歌已经不知道自己这算啥了,超神都不足以形容她的彪悍战绩了。 揍这些人,笙歌可没有一丝留情和忌惮。 她只忌惮主角团。 路人甲路人乙,该揍揍。 唉,也不知道这样阿朱满意不满意。 怎么办,还是想把阿朱变成自己的便宜儿媳妇儿。 众路人:#Д 好吧,原来真的有以多打少还被揍的毫无还手之力的人啊。 他们就是。 他们亲自证明了俗语的不可靠性。 菜刀的的确确有可能砍不死老师傅…… 萧远山呕出了一口血,而慕容博也好不到哪里,辛辛苦苦筹谋了这么多年,竟然被段延庆一个声名狼藉的大恶人给毁了。 还有比这还滑稽的吗? 段延庆好好做大恶人不好吗…… 为什么偏偏还要做救世的大英雄。 如今段延庆横空出世,以一人之力挡住了所有人,并且把所有人揍趴下了。 在这样的战绩下,少林寺方丈娶妻生子的往事也就显得不足以为外人道也。 少林寺藏经阁深藏不露其貌不扬的大佬重新捡起了扫把,开始清扫着藏经阁前的落叶。 本以为少林寺到了大厦将倾,生死存亡之际,不曾想竟出了个段延庆。 段延庆何时这般强大了。 这个武林,这个江湖,有多久没有出这等让人望其项背惊才绝艳的人物了。 大恶人又怎样…… 这看似平和慈悲的少林寺中容纳了多少幡然醒悟之人。 哪怕段延庆没有皈依少林寺,但依旧有了向善之心。 不为恶,回头是岸。 也罢,段延庆狠狠的揍了这群围堵少林寺的人,也算是解了少林寺之围,理应结一个善缘。 少林寺海纳百川,自是还能放得下慕容博和萧远山二人。 于是那群还没有从被笙歌揍的惊讶中清醒过来的人便再一次震撼于扫地僧这位大佬。 身法奇妙,神出鬼没…… emmmm,很是怀疑他们当初是怎么在江湖上排上名号的。 就一个拿着破扫帚扫地的竟然都能让他们胆寒。 耙子…… 扫帚…… 这都是些什么武器。 难道现在是武器越奇葩,武功就越高吗? 要不然他们改日也重新换一把武器吧,刀啊,剑啊,都太过于寻常,不如就镰刀锯子什么的吧。 这些人眼睁睁的看着慕容博和萧远山被带走,但却丝毫没有开口的欲望。 被揍的这么惨,还找事,莫不是傻了。 至于乔峰,本打算追出去,但又被笙歌一耙子撂倒了。 “皈依佛门赎罪不好吗?” “不好的话,本座可以直接送他去西天见佛祖。” “乔峰,你亲生父亲终究是想杀了你养父母,你要如何让他们共处。” 第四百四十七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二) (三十二) “少林寺是最好的归宿,既能赎罪,也能保萧远山性命无忧。” 好麻烦…… 如果萧远山不是主角团乔峰的亲生父亲,她才懒得解释这么多呢。 萧远山做了这么多的恶,鬼知道会不会有人报仇啊。 扫地僧神功盖世,若是有扫地僧护着,最起码萧远山不必担心被仇杀。 主角团的父亲万一死了,耿直豪爽的乔峰变了可怎么办。 这可是她便宜儿子的兄弟啊。 乔峰陷入了沉默,整个人都显得颓然无比。 他自以为此生坦荡,无愧天地,无愧于心,可实际上呢。 他愧对了太多。 他无法斩钉截铁的说亲生父亲无辜,甚至无法正大光明的报当年的杀母之仇。 当年雁门关一事,终究还是终了在了玄慈一死上。 “大家伙儿还是散了吧。” “眼看着这日头也是差不多要吃午饭了,难不成大家逼死了少林寺的方丈,还在奢望着少林寺留大家用素斋吗?” 笙歌贱嗖嗖的说着,然后用一只手老鹰抓小鸡一般拎起了乔峰,朝着人群外走去。 待行到作壁上观的段正淳身边后,笙歌顿足,冷冷说道“段正淳,大理,本座迟早是要回去的。” “江湖事今日了。” “这些人打不过本座,所以也只能自认倒霉了。” “你该庆幸你养了个好儿子。” 笙歌可不会因为段正淳头上的绿帽子而同情他。 反正睡刀白凤的又不是他。 再说了,段正淳还不知道给别人带了多少绿帽子呢。 比如钟万仇,比如王语嫣她的便宜父亲,还有马大元…… 所以,笙歌没有丝毫心虚。 “段正淳,大理本座自会回去。” “你拦不住的。” 笙歌拍了拍段正淳的肩膀,嚣张的扬长而去。 今日一番声势浩荡的超神战绩,江湖人人人都会对她敬畏三分。 不瞎的,绝不会没事找事的想给她捅阴刀子。 她之所以能够十数年稳坐江湖第一恶人的宝座,何尝不是因为这江湖太寡淡了些呢。 如今慕容博可是更让人看不起呢。 在江湖人心中,直来直去看不过打一架绝不是令人最不齿的。 反倒是那些脏心思,脏手段,让人嫌而远之。 慕容父子,恰恰是如此。 也许自今日起,江湖上便再也听不到南慕容的名声了。 姑苏慕容氏那虚伪的清名终究还是在这一天被彻底的揭开了表象。 复兴大燕? 别做梦了。 “阿朱,走,该回去做饭了。” “你乔大哥该饿坏了……” 笙歌对着人群中的阿朱招了招手,傻姑娘,别看了。 今日果真是一个揭秘的好日子。 阿朱怕是在看到阮星竹之后也猜到了自己的身世。 不过,事到如今,阿朱已经不可能会再像剧情里一样拥有那般悲惨的结局。 真相大白…… 乔峰不会误会段正淳是带头大哥,阿朱也不会为了与段正淳那莫名其妙的父子之情而甘愿代死。 好吧,这的的确确怪她。 谁让在她的耳濡目染下身边人对段正淳的感官都不太好呢。 嗯,渣男。 阿朱? 慕容复浑浊的眼睛突现亮光。 是啊,他光复大燕也不是就此无望,表妹说过,阿朱对乔峰生了情愫,看这样子,乔峰对阿朱也不会全然无情。 阿朱…… 阿朱就是一道将乔峰和段正淳紧紧与他绑在一起的最关键的人物。 果然,老天爷是不会抛弃他的。 段延庆越是强大,对他的助益也就越大。 最好段延庆能够真的夺了大理国的王位,到时候大理国举国之力帮他一把,那么他定然可以成功。 阿朱不愧是他最贴心最乖巧的侍女。 不过,他不急在这一时。 如今段延庆声名大噪,若是他在这众目睽睽之下去寻了他,到时候江湖上必会传出他趋炎附势之名。 反正就阿朱在。 阿朱不死,那么他与乔峰和段延庆之间的关系便不会断了去。 慕容复看着笙歌翩然而去,眼中异彩连连,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他那个死而复生许多年的父亲又被抓走了。 …… …… “你能不能把我放下……” 乔峰咳嗽了几声,郁闷的说道。 怎么说他也是七尺男儿,竟然被挑在了耙子上…… emmmm,以为挑猪呢? “哦。” “你当本座喜欢挑着你吗,很累的。” “还不是怕你不管不顾的想随着你那亲生父亲出家为僧,到时候阿朱姑娘该怎么办?” 阿朱是笙歌在天龙八部里难得喜欢的姑娘。 似阿朱这般人美本事高厨艺好还会易容术的姑娘,怎么能够枉死呢。 乔峰:Σ(っ°Д°;)っ 阿朱:(#/。\#) 现在是说这种事情的时候嘛。 虽说阿朱这段日子一直都守着乔家二老,任劳任怨心甘情愿的陪着乔峰,但因着乔峰忙于奔波查探当年隐秘之事,阿朱也就没有在这个当口烦扰乔峰。 她等得起,也不怕守不到。 所以,这段感情,阿朱从未宣之于口。 如今被笙歌大喇喇的挑开,阿朱总归是有些羞涩的。 至于乔峰,现在是心神大震之时,若不是段老开口,他怕是还会对这段感情视而不见。 是啊,他怎会辜负了阿朱呢。 阿朱所做的一切,他都看在眼里。 长久守候,代他孝敬养父母,让挑剔的段老也称赞不已。 他和阿朱没有惊心动魄的回忆,一切都是温情脉脉,细水长流,看似轻描淡写,却在漫漫的陪伴中刻骨铭心。 他习惯了身边有阿朱,安静而又温馨的陪伴。 谁说习惯不是一种喜欢呢。 于喜欢相比,习惯更让人难以割舍。 乔峰敛起心中的万千思绪,握起了阿朱的手。 他失了一个家,阿朱又会带给他一个家。 相视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 乔峰本就不是那种心思细腻,能言善辩之人,他不会说,但是他会一一帮阿朱实现阿朱畅想的那种生活。 很多感情的开始不需要山盟海誓,不需要惊心动魄的誓言也依旧值得让人心动。 “啧啧啧……” 笙歌牙酸的咂咂嘴,然后叹了口气。 她究竟是有多想不开,身为一个单身狗竟然还想着撮合别人。 第四百四十八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三) (三十三) 借问狗粮何处有,笙歌遥指乔峰处。 mmp,静静看着乔峰和阿朱磨磨蹭蹭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多此一举呢。 难不成狗粮好吃到不行吗? 谁说只有腻腻歪歪,黏黏糊糊的狗粮让人心痒呢。 这种相视一笑的默契,也让人分外艳羡。 笙歌觉得,她这一生好像也就只能在吃狗粮中度过了。 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进行直播,她见识了各色各样的人。 优雅温润如王九郎,匪气中带着文雅的顾怀远,形形色色…… 见识的越多,她注孤生的几率也就越大了。 对上那样优秀之人,她都能够不心动,清醒搞怪的度过整个世界,她还如何在直播世界之后对现实中的人动心呢。 好吧…… 注孤生就注孤生吧。 大不了她回去之后重操旧业,继续去直播做作业解数学题。 本小仙女单身,很自豪。 …… …… 吃狗粮的结果就是阿朱小姐姐心情大好,为她加餐。 她心心念念的美食终于吃到了。 嗯,笙歌一点都不后悔自己戳破了乔峰和阿朱之间的那层模糊的屏障。 的的确确有句俗话说的对,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但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是等待的时间越久越好。 计划赶不上变化,谁都无法预料接下来会发生什么事情,到时候后悔都来不及了。 当初她自己在看天龙八部的时候,就有些惋惜聪明温婉的阿朱小姑娘…… 剧情中阿朱为了段正淳,为了报生育之恩,因着一段谎言替段正淳赴死,她这一死,笙歌也不知该作何评价。 作为一个旁观者,段正淳就是渣到了极致。 可在阿朱眼中,她自小便是孤身一人被卖入姑苏慕容氏,一直想象着自己的亲生父母会是何许人。 在得知自己是段正淳和阮星竹的孩子后,就要面临心悦之人,许了海誓山盟的乔峰要杀死生父的抉择。 她不忍,所以她代替了段正淳与乔峰比试。 但阿朱这一死,何尝不是再一次把乔峰推入了悲剧呢。 还好,如今一切皆如人意。 “阿朱,你是否猜到了你的身世?” 笙歌一边与苏星河下着棋,一边看似随意的问向了前来添茶的阿朱。 阿朱,虽然名义上只是姑苏慕容氏的婢女,但牵扯甚广。 与乔峰互通心意,不日便会大婚,那么乔峰与姑苏慕容氏之间必然会有了联系。 同时,阿朱又是大理镇南王段正淳的私生女,与大理王室也有千丝万缕割不断的血缘亲情,若是被段正淳认回,少不了一个郡主之位。 唉…… 伤脑筋啊。 她觉得她还是做一个简单的智障的。 这种走一步想十步的事情实在是不适合她。 阿朱正在倒茶的手一顿,滚滚热茶溢出茶杯,流淌在桌面上,然后嘀嗒嘀嗒的落在地上,微弱而又清脆的声音似是在不断的拷问着人心。 阿朱表情凝滞,显然她没有想到在这种喜庆的时候会听到这种问题。 她已经准备与乔峰大婚了…… 若是她的身份被揭开,乔峰本就复杂的名声怕是会更加剪不断理还乱。 大宋,大辽,若是再加上大理…… 她是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可是在猜测到的那一刻,她心中便不再有那么多期待。 她的存在,父不知,母不喜。 她清清楚楚知道这一点。 “阿朱,你不必紧张,本座只是随口一问罢了。” “本座观你眉眼间与段正淳身旁的美妇有几分相似,恰好当日你看向他们二人时也是神色异常。” 笙歌并没有在第一时间擦干桌子上的水渍,任由水渍晕染着桌面。 “段老英明。” “当日阿朱的的确确猜测出了自己的身世……” “段老,阿朱无认亲的心思。” 阿朱颇有些果断的说道。 她不愿也不能把乔大哥拉入任何可能潜在的风波中。 亲生父母安然无恙,抛弃她,爹娘也无任何不妥,她真真是息了认亲的心思。 “你自己想好。” “阿朱,身世一事,不是你的过错,你不必自怨自艾。” “乔峰也不是那等没有担当之人,你替他着想,他也不会弃你于不顾。” “既然你即将与他大婚,那么夫妻一体,本就该同心同德。” “不论是你亲生父亲还是慕容复。” “凡是可以两方面来看,你心中忐忑不安,也说明你不是忘恩负义之人。” 笙歌轻声安慰着阿朱。 慧极必伤,越是聪慧的人就越是容易在某件事情上钻牛角尖。 心事还是早日点破为好。 “段正淳对你有生育之恩,慕容家对你有培养之恩,回报一二是应该的。” “但若是对方贪得无厌,挟恩图报,你也不必忧心为大家添麻烦。” “真当本座的耙子是摆设吗?” 笙歌对耙子上感官复杂极了,明明她是个丑八怪的时候,耙子还是个乖巧听话神兵利器,自从她变美之后,耙子就越发固执不听话了。 难不成是怕她迷倒万千少女吗? emmmm…… 真是败笔。 阿朱莞尔一笑,她一直以为自己是不幸的。 可是现在看来,她何其幸运。 心悦之人豪气干云,是这天下的大英雄,恰好也心悦她。 而她因着一手厨艺也得了段老的青睐。 段老的存在更像是一个长辈。 任由她玩闹,任由她放肆,也会站在她背后替她撑腰,她何德何能呢。 “段老的耙子自然是天下无敌的。” 阿朱用棉布擦干水渍,又重新为笙歌斟了一杯茶,狗腿的说着。 她也算是看出来了,段老喜欢美食,对长相好的人又格外纵容,恰好,她厨艺不错嘴又甜。 笙歌眼神温和的看了阿朱一眼,阿朱这样的姑娘通人情而又不世故,让她忍不住喜欢。 只可惜,不是她的儿媳妇儿啊。 看看乔峰,再看看段誉的眼光。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不过,段誉现在总归不再像过去那般傻白甜了。 谁的便宜儿子谁操心。 段誉可是段延庆的救赎,不能不管。 笙歌知道,她在这座农家小院呆的时间不会太久了。 悠闲度日也要结束了。 第四百四十九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四) (三十四) 她现在只需要静静等着乔峰和阿朱大婚,顺带等着看慕容复准备出什么幺蛾子。 金银财宝,她可以出面代阿朱赠慕容复。 但慕容复若是想凭着阿朱这点关系想逼迫乔峰替她复兴大燕,她不介意把慕容复彻底揍醒。 …… 时间一点点过去,在乔峰和阿朱大婚之日,慕容复终于露面了。 带着厚礼,带着姑苏慕容氏与阿朱相熟多年的人。 这都是聪明人啊。 这是要以打感情牌为主吗? 慕容复这一辈子最大的执念就是复兴大燕,为了复兴大燕,慕容复可以无所不用其极。 “段老……” 只见慕容复对着笙歌行了个大礼,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 emmmm…… 笙歌大惊,难不成慕容复想要认她做养父? 别闹了,好吗? “慕容公子,你曾经是阿朱的公子爷,今日阿朱大婚你来就足够了,何必行如此大礼呢。” 因着整个对乔氏二老有救命之恩,所以在乔氏二老的郑重建议和再三要求下,笙歌也成了二拜高堂中的一位…… 呜呜呜呜…… 本小仙女明明就是个小仙女,突如其来就成了主角团大婚之日跪拜的高堂之一。 慕容复曾经是阿朱的公子爷,没道理对她行这么大礼啊。 心忧忧啊…… “段老客气了。” “在下与阿朱虽说是主仆之名,但实则情同兄妹,阿朱如今敬您如高堂,在下也应对您执晚辈礼。” “段老,这是应该的。” 慕容复锦衣华服,长相精致贵气,若单单看长相五官,的的确确是要比粗犷的乔峰更合笙歌的心意。 可,慕容复的心性真是不得笙歌喜欢。 笙歌:Σ(っ°Д°;)っ emmmm…… 这算不算是好的不灵坏的灵。 原来慕容复竟然真的动了认她为义父的心思啊。 不是说好慕容复最骄傲矜持吗,当初在剧情中也是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才迫不得已认了段延庆为义父吗? 可现在呢? 现在剧情才走到哪一步? 慕容复小哥哥,就算你不是三大主角,也勉勉强强只能算是个悲惨结局,但也不能这样崩剧情啊。 每个世界,有她一个人崩剧情就可以了,再来一个,她怕这个世界受不住。 “慕容公子,本座好像生不出你这样大的儿子呢。” “本座有徒弟,段誉,也有乔峰养老送终,不需要再多一个孝子了。” “慕容公子这般大礼,本座受不起。” 以笙歌这样的尿性,看不上的人恨不得怼死,怎么可能还跟慕容复来个委婉谦和呢。 别逗了。 想要算计阿朱小姐姐,就先过她这一关。 在这个世界中,难得有一个小姐姐,让她这样心心念念,欣赏喜欢。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觉不觉得这个世界你突然有了主角光环?主角配角全都成了你的小弟,你这样真的好吗? 浪九九:加一,回想上个世界,主播自己还是个处处受欺压的小弟,现在却又成了大佬。 泠泠七弦上:往事不堪回首啊。 主播:emmmm,哼(ノ=Д=)ノ┻━┻,不提上个世界,我们还是能够做好朋友的。 这个世界像这样风头无两不好吗? 直播间这群扫兴的玻璃碴子。 上个世界她那么惨,现在弥补一下好好造作好像也没什么问题吧。 生活不是本就该如此吗? 逆风的时候就猥琐发育,顺风的时候就尽情造作,何必想的那么长远的。 笙歌不愿为未来可能发生的事情而烦忧。 她是个胸无大志的人,她只顾当下。 嗯,她就是这个一个萌萌哒小仙女。 \(////)\ 瞬间觉得自己棒棒的。 闻言,慕容复也有些傻眼,不是说好伸手不打笑脸人吗? 他以为他把姿态放的这般低,又带着重礼,只是行了一个晚辈礼,段延庆终究不会当众打他的脸。 只要段延庆的态度表现的足够委婉,那么凭着这一个晚辈礼他也能够在江湖上借势。 可偏偏段延庆不按套路出牌,让他好生无奈。 “段老,段誉终究还是大理镇南王的亲生儿子。” “您当日在少林寺前宣战,与其段正淳立场注定对立,他日指不定还会战场相见。” “短短数年的师徒之谊,怎能比得上于段正淳十数年的父子之情呢。” “段老,在这段关系中,您注定是被舍弃的那一方。” 慕容复也是个聪明人,见笙歌直来直去,说话一针见血,也就不再绕弯子。 不就是扎心吗? 谁不会呢。 再说了,他陈述的本就是一个事实。 “还有,乔峰与段誉是结义兄弟,歃血宣誓,同生共死,他日你说乔峰是该帮您还是帮段誉呢。” 慕容复声音不疾不徐,侃侃而谈。 笙歌脸黑,从来都没有见过这么没有眼色的人。 好不容易等来了阿朱小姑娘得偿所愿的大喜之日,偏偏来了慕容复这么个讨人厌的家伙。 又是这样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样,与神仙姐姐王语嫣的模样像极了,这在某种程度上也算得上是夫妻相吧。 求人就得有个求人的态度,呵,虽说慕容复态度好,她也不会与他为伍。 但这副万事皆掌握在手中的高姿态莫名让人心烦。 到底是神仙姐姐影响了他,还是慕容复这个伪君子影响了神仙姐姐。 真是令人讨厌。 笙歌准备好好教教慕容复这个小年轻做人。 不会说话,就闭嘴。 拳头不如她,还想着威逼利诱她? 她像是那种被吓大的人吗? 笑话,别闹了。 “君子不在背后道人长短,慕容公子这番作态是不是去令人不齿。” 就在笙歌准备践行能动手就别bb的时候,姗姗来迟的段誉小哥哥黑着脸大步流星的走了过来,身后还跟着鼻青脸肿的四大家臣。 笙歌问号脸,这是发生了什么? 难道这江湖上还有不长眼的人敢打段誉吗? 不太可能吧。 慕容复的脸色也有些尴尬,毕竟他在江湖上向来自诩芝兰玉树坦坦荡荡公子,可如今他在背后道人是非,却被段誉当场抓包。 emmmm…… 还能再丢脸些吗? 第四百五十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五) (三十五) “段公子所言差矣。”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在下心无私念,又念在阿朱与段老的关系上,心有不忿,才敢于直言。” “敢问段公子,在下刚才所言可有一句虚言?” 慕容复底气十足,一脸坦坦荡荡。 笙歌:(w`) 这是要开始主角和大配角之间的精彩撕逼吗?年度大戏,绝对不容错过。 等等,她得聚精会神,全神贯注的看八卦。 当然,得让阿朱给她端一盘牛肉粒过来。 “等等,你们稍等片刻再互撕。” 笙歌打断了段誉即将出口的话,直到牛肉粒入口,才继续看向了石化的段誉和慕容复。 她已经准备好了小吃和看戏专用脸,这两个人为什么却不言不语了呢。 她又不是钟无艳,没有石化的技能。 你们这样安静,让本小仙女嚼在口中的牛肉粒都觉得不够香甜了。 “继续啊。” “本座准备好了。”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段誉:这个智障…… 他是真的有些不愿意认这个智障为师父啊。 嗯,他是不是要默认慕容复刚才的话其实就是真理。 他就是嫌弃这个智障师父。 好吧,他刚刚的确是想着好好跟慕容复撕撕的,可现在被师父这么一闹,瞬间息了心思。 可偏偏师父一脸兴致勃勃。 作为一个孝顺的徒儿,他好像不能让师父失望。 “慕容公子倒是好口才,明明是挑拨离间,却偏偏说的这般理直气壮,光明正大。” 段誉还是决定成全自家师父看戏的心思,毕竟师父连小吃都准备好了。 看戏专用脸…… |w) “段公子,你何须说的如此冠冕堂皇,你只需回答在下刚才可有说错。” 慕容复定定的看着段誉。 段誉何德何能,当初一个只知道吃喝玩乐的公子哥儿被天下第一高手收为了徒弟,紧接着又与乔峰是结义兄弟,好似所有的好事情都被段誉遇到了。 那他呢? 他辛辛苦苦筹谋多年,可到头来得到了什么呢。 若是笙歌知道慕容复的想法,定然会回一句因为你没有主角光环。 谁让段誉是三大主角团之一呢。 就算没有她,段誉也会活的风生水起,坐着大理的王位,只是可能还有些傻白甜,然后跟神仙姐姐相亲相爱吧。 好吧,她不仅仅是来崩剧情的,还是来拆cp的。 当然,段誉能有这样的好运气,除了主角光环外,还有段誉自己的赤子之心。 傻白甜,有赤子之心呢。 “我的的确确是大理世子,如今镇南王皇太弟的唯一儿子。” “这话慕容公子说的没错。” “可师父与我父王之争,乃是大理的内政,与你有何关系。” “谁规定立场对立就一定得是生死之争呢。” “父王和师父都是大理王室血脉,王位有能者得之,与你何干?” “再说了,不论是父王和师父谁是胜利者,反正继位的都是我。” “你是不是很羡慕嫉妒恨呢?” 段誉刚开始还说的很是正经,可是越说便越贱兮兮的,像是完全承袭了笙歌又怂又贱的性子。 笙歌看的津津有味,不愧是她的便宜儿子,这让人恨得咬牙切齿这点儿上得了她的真传。 这样的段誉看着让人多舒服。 听到段誉贱兮兮又得瑟不已的话,慕容复确实恨得牙痒痒,却又无可奈何。 段正淳的确是养了一个好儿子。 有段誉在,哪怕段延庆的实力完全凌驾于大理王室之上,段正淳和段正明依旧不会有性命之忧。 且得知王位最终会传到段誉身上,段正淳和段正明也不会殊死反抗。 这样的好运气,真是让人艳羡啊。 说到底,底蕴最深厚的竟然是段誉。 表妹也是无用,明明与段誉是同父异母的兄妹,可偏偏还是搞砸了这份关系。 明明表妹这么多年看着也甚是聪慧啊。 否则也不会把天下典籍熟烂于心,且倒背如流。 如今看来也是小聪明了,人情世故却处理的这么差。 就这样的人竟然还想着做大燕的王妃? “段公子说笑了。” “既然段公子与段老师徒情深,在下为自己方才的妄言向二位致歉,是在下枉作小人了。” 慕容复能屈能伸,依旧是矜贵儒雅的笑着。 单看外表和言行举止,慕容复真真当的上一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可实际上呢,表面上看起来光风霁月的慕容复竟是一个阴险自私的小人。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知道自己是小人,那就别开口了。” “今日是阿朱大喜之日,本座不想看到任何晦气影响心情的事情发生。” “若是有那些不长眼的东西跳出来造作,本座不介意把他做成花肥,想来慕容公子对如何做花肥深有感触,毕竟曼陀山庄艳丽的山茶花也少不了慕容公子的鼎力相助。” 笙歌咽下最后一块儿牛肉粒,随意的擦了擦手,漱漱口之后,淡淡的说道。 她就是在威胁,明目张胆的威胁。 谁让她现在是大佬呢。 她是大佬,她骄傲。 段誉在心中默默的为笙歌点了个赞,师父这张嘴,毒舌起来,连他自己都怕。 偏偏慕容复竟然还不要命的往上凑。 难道慕容复算计的时候没有打听打听师父对阿朱姑娘是多么看重吗? 似乎在师父心中,阿朱姑娘幸福就是一个执念。 如今阿朱姑娘与乔兄喜结良缘,师父怎么会让这大喜之日染上一丁点瑕疵呢。 大婚依旧在不疾不徐的进行着,乔峰并无太多亲友,哪怕他曾经豪气干云,粗旷豁达的结交了无数好友,可随着他身世的公布,关系瞬间变得模糊不清起来。 因此,除了不请自来的慕容复,大多都是些受过乔峰恩惠之人。 人数虽不多,但阿朱和乔峰的婚礼依旧是受到了众人的祝福。 汉人契丹,亦幻亦真。恩怨荣辱,俱化灰尘。 在塞外草原中驰马放鹰,纵犬逐兔,你驰马打猎,我便放牛放羊。 这是阿朱的心愿,也是乔峰的心愿。 乔峰如今处于一个进退两难的境地,江湖容不得,朝堂容不得。 无论是大宋还是大辽,都无他容身之处。 第四百五十一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六) (三十六) 他无法背弃任何一方,所以他背负承载的也就更多。 “便跟着你杀人放火,打家劫舍,也永不后悔。跟着你吃尽千般苦楚,万种熬煎,也是欢欢喜喜。” 笙歌亲眼见证了乔峰和阿朱之间的誓言,也亲耳听到了这句令人动容的话。 只要身边之人是心中所念之人,哪怕经历着常人难以接受的苦难,可依旧能够苦难煎熬中尝到甜。 纵是地狱,也闻花香。 见证了阿朱和乔峰幸福,笙歌心中也放下了一块儿大石头。 当年她看天龙八部时,看着阿朱倒在乔峰怀中,便有无尽的遗憾。 少不更事时,心中觉得闷闷的。 待她懂得了一些少女心思后,再看那个情节,愈发有些伤感。 还好,这个遗憾由她亲手弥补。 阿朱和乔峰的大婚结束之后,笙歌准备了金银珠宝,足以培养百十个阿朱,送给了慕容复。 她不喜欢与慕容复打交道,所以她希望慕容复能够有眼色识时务一些。 做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谁都不喜欢身边留着这么爱算计,且又自私到了极致的人。 笙歌清楚自己的脑子不太好使,玩不过慕容复。 所以,她也不打算玩脑子。 玩脑子多了,老的快,也死的早。 她是要征战星辰大海的小仙女,是要长命百岁的。 慕容复心不甘情不愿的带着金银财宝离开了乔家小院。 送走了这个倒霉孩子,笙歌觉得自己心情都明媚了许多,当然空气也清新了。 乔峰和阿朱并没有立刻离开中原前往塞外,而是带着乔家二老在一个风和日丽的小城隐居下来。 塞外是有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盛况。 但毕竟风沙太大,气温差异明显,离开这中原之地,对于乔家二老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乔峰和阿朱的时间还很长,他们有一辈子的时间去实现自己所畅想的生活。 但在追寻诗和远方之前,也得照料亲人。 在离开少室山前,乔峰带着阿朱在少林寺外重重磕了三个响头。 没有人知道,乔峰是在与萧远山告别,还是在与对他有教养之恩的少林寺告别。 …… …… 阿朱和乔峰一走,笙歌顿时觉得索然无味了。 虚竹在叶二娘和玄慈死后,便离开了少林寺地界,带着玄慈和叶二娘的骨灰回到了逍遥派。 也不知用了何种手段,乖张毒辣的星宿老怪丁春秋竟然归顺了虚竹。 星宿老仙,法驾中原,神通广大,法力无边…… 想到每一次出场,都自带特效的丁春秋,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既然虚竹有能力让星宿老怪归顺,那么想必虚竹也有能力约束好。 虚竹自小便经由少林寺教养长大,心性早已注定,叶二娘和玄慈之死,虚竹会痛会难过,但是却不会怨恨。 虚竹是个耿直到有些愚笨之人。 但这样的人,也是有可爱之处的。 三大主角,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机遇,哪怕她的出现崩坏了不少,但大方向总归是没有错。 …… …… 那日从乔家小院带着金银财宝离开的慕容复在消停了一段时间。 笙歌还以为慕容复死心了呢。 可没想到江山易改本性难移。 慕容复把主意打在了王语嫣身上。 慕容复知道段誉曾经对王语嫣那点不能对外人道的心思。 哪怕后来二人兄妹关系被揭开,但想必在段誉心中,王语嫣依旧是有不俗地位的。 惊鸿一瞥,真能彻底消散吗? 慕容复并没有愚蠢的觉得段誉能够因着那点儿情愫兄妹**,他只是希望段誉能够看在王语嫣苦苦哀求的份儿上帮他一把。 段誉吐口,那么段延庆和段正淳也必然不会再反驳。 慕容复主意打的不错,更不要说王语嫣还是个唯表哥是从的痴心小姑娘。 她虽觉得寻段誉相帮,有些难为情。 可表哥这段时间来长吁短叹,茶饭不思,身体日渐消瘦,她实在不忍心再见到表哥这样萎靡不振下去。 只要能帮到表哥,能让表哥重新振作起来,她愿意去做。 她还是更喜欢看到以前那个意气风华侃侃而谈的表哥。 于是,在一个大雨滂沱的傍晚,王语嫣找到了段誉。 好巧不巧,笙歌当日正好在段誉的小院中。 乔峰和阿朱婚后,段誉并没有返回大理,而是在中原找了处宅子长住下来。 院门被敲响,仆人前来通报时,笙歌正在与段誉互撕。 两个都是嘴贱兮兮的人,撕起来不要太好笑。 “你跟你的神仙姐姐难道还藕断丝连?” 笙歌颇有些嫌弃的问道。 难不成真真是上天安排的最大,事到如今,段誉和王语嫣是名义上的亲兄妹,难道感情真的能够冲破伦理道德吗? 毕竟段誉是她儿子一事还是秘密。 在世人眼中,段誉和王语嫣就是兄妹。 啧啧啧…… 笙歌觉得恶寒极了。 便宜儿子,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 莫名其妙被鄙视了的段誉也是一脸茫然,天地良心,自从当日在曼陀山庄两人不欢而散之后,他就再未与王语嫣联系过。 更不要说,他现在居住的宅子鲜少有人知。 如今王语嫣找上门来,倒也是良苦用心啊,只是不知道王语嫣为的是什么? 雨下的这么大,总不能将人家一个小姑娘拒之门外。 “请她进来吧。” 沉吟片刻,段誉淡淡说道。 此时此刻,他曾经对王语嫣的那段感情更像是一场大雾。 太阳升起,雾气终究还是消散的干干净净了。 仆人开门而出时,笙歌看向了门外,这雨的确是挺大的。 只是不知道这雨下这么大,美丽的神仙姐姐又打算出什么幺蛾子? 难不成神仙姐姐是在慕容复那里受了情伤想要来段誉这里找安慰吗? 就算不是如此,那也离不了慕容复。 王语嫣,慕容复,注定是隔离不开的。 没寻到更好的替代品时,慕容复也不会放开王语嫣。 这雨可真大啊…… 好像跟依萍去跟她爸要钱是一样大。 比小骨求她师父原谅时还要大。 嗯哼( ̄ ̄) 日常一皮啊。 皮皮更开心。 第四百五十二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七) (三十七) 大雨,好像永远都是渲染悲情最好的工具。 仿佛只要大雨滂沱,所有的悲痛和可怜都能够无限放大。 唉…… 大雨好生可怜。 不就是下场雨,都能被有心人利用。 段誉看着长吁短叹,看着大雨发呆的笙歌,嘴角抽搐。 他的师父是个分明是个逗比智障,却偏偏要做出这种伤春悲秋的幽怨模样。 简直就是辣眼睛啊。 接受无能…… 段誉觉得自己又开始动摇了…… 自家到处播种的父王虽说风流,但最起码不会像师父这么智障啊。 这么智障的人登上王位会不会把整个大理的民风都带到了逗比智障上。 毕竟上行下效。 民间所流行和倡导的,大多都是由上位者率先发起的。 心忧忧啊…… 以后交到他手里的大理国会不会是一个烫手的山芋。 他心里是拒绝的。 “师父,您叹什么气?” 段誉耐着性子问道。 也许上了年纪的人,就格外的喜欢惆怅吧。 师父毕竟不如他这般年轻,风华正茂,他得多体谅一下。 尊老爱幼不是吗? “感觉大雨好可怜……” “又是做红娘,又是做恶人,忙的很啊。” “段誉,你说你的神仙姐姐为什么晴空万里风和日丽的时候不来寻你,非得趁着这瓢泼大雨才能上门呢?” “本座孤陋寡闻,只听说过灯下观美人,越观越美。” “难道大雨里看美人儿真能看出一朵花儿来?除非真的是素颜,还天生丽质难自弃。” 笙歌咂咂嘴,喟叹着。 这个时代有防水的化妆品吗?神仙姐姐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也总该画个眉吧。 也不知道神仙姐姐眉笔质量好不好。 虽说她对神仙姐姐的性情和处事方式不敢苟同,但还是很吃神仙姐姐的颜的。 神仙姐姐的颜值,谁也否定不了。 段誉敛眉沉思,是啊,为何要独独选了这样一个时机上门呢。 “许是有急事吧。” 段誉颇有些犹疑的说道。 “错。” 笙歌粗鲁的拍了拍自己的大腿,掷地有声的说道。 “这一定是个精挑细选的日子。” 美人可怜兮兮,衣衫被水汽打湿,怜香惜玉的男人都不忍心扫地出门。 更不要说段誉还曾经对王语嫣一腔深情…… 嗯,今天是个好日子啊。 只可惜,王语嫣和慕容复的运气不太好,来寻段誉,恰好遇到了她留宿段誉家中的日子。 看来,慕容复的情报还是不够准确啊。 “段誉,本座可不希望你学了你父亲那副优柔寡断的性子。” “美人虽美,但只可远观,毕竟很多美人儿也是食肉的。” 笙歌意有所指的说道。 她已经将王语嫣的来意猜了**不离十,能让王语嫣屈尊降贵,并上演了一出装可怜大戏的也唯有慕容复了。 唉。 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不论王语嫣再怎么白莲花,但最起码对慕容复真真是一往情深,目前为止还没什么二心。 若是慕容复能够就此收回执念,不再想着复兴大燕那不切实际的梦,踏踏实实娶了王语嫣过日子,也许还能成就姑苏慕容的清名,避免最后的悲剧。 可慕容复终究还是大燕一事高于一切。 王语嫣这样的绝色佳人在慕容复看来永远都只是锦上添花,但绝对不会为其做出什么牺牲。 “师父,我与王姑娘是兄妹,不齿之事,徒儿还不屑去做。” 段誉颇有些无奈的纠正着。 他就算是再寡廉鲜耻,也不会不顾血脉亲情与王语嫣苟且。 可为什么师父就仿佛是认定了他跟王姑娘注定不清不楚,一世纠缠似的。 他是那样臭不要脸的人吗? 笙歌对上了段誉的臭脸,讪讪的笑了笑。 …… …… 撑着油纸伞,一袭白衣,婷婷袅娜的王语嫣出现在门外长长的青石板路上。 小小的油纸伞,很难挡住天空落下的大雨。 段誉失笑,这一幕多像当初他初见王语嫣时的模样,只不过当日的雨没有这么大,王语嫣的眉眼间也无这么多的愁苦。 终究还是一切都变了。 段誉已经能够心无波动的看着这位与自己有血缘亲情的同父异母的妹妹。 以父王怜香惜玉的性子,若是王语嫣以女儿身份请求,那么父王怕是会恨不得把天上星都摘下来送于她吧。 只可惜,王姑娘终究是得不到名正言顺的承认了。 母亲乃是摆夷族族长之女,摆夷族在大理势力极盛,父王当年求娶母亲之时,许下了一世王府中有一位女主人的誓言。 母亲不松口,父王无权接任何一位有露水情缘的女子入府,更无法让这遍地开花的女儿入大理王室玉碟。 他无权替母亲原谅任何人。 “段老。” “段公子。” 王语嫣走入廊下,收起油纸伞,脚步颇有些沉重的进入房间。 嗯,这倒不是说王语嫣心情沉重,而是鞋子湿了水,确实变重了。 所以往日里步步生莲,摇曳多姿的身姿也变得诡异滑稽起来。 自王语嫣出现在青石板路上,笙歌便一直紧紧的盯着王语嫣的脸,试图找出一些妆晕了的痕迹。 头发确实有雨水落下,但是却没有画眉毛的黑水啊,就连脸蛋依旧是清清爽爽的。 除了有些湿了衣衫王语嫣整个人看起来还是一位倾城姝色。 这不科学啊…… “王姑娘,你今天可有画眉,可有涂胭脂,可有点唇?” 笙歌的问题一个接一个抛出,让段誉和王语嫣直接愣在了原地。 段誉:(皿)他的智障师父这是又把关注点放在了哪里…… 而王语嫣则是疑惑,显然没有想到段延庆会问出这样的问题。 ( ̄д ̄;)ノ 本来她看到段延庆在此处还有些紧张和窘迫,现在被段延庆这么一问,她反倒放松了些许。 也是,段延庆是个不按套路出牌的人。 她越是担心,指不定段延庆根本就不会在意她。 “仅仅画了眉……” 王语嫣虽不知笙歌为何出此言,但还是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如今江湖上,无人能敌段延庆。 识时务者为俊杰。 第四百五十三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八) (三十八) 笙歌挑眉,这有些不科学啊。 “咳咳……” 段誉生怕自家的智障师父再问出什么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话,于是轻咳两声,夺过了话语权。 师父竟然还有心情关心王姑娘的画眉了没。 是太闲了吗? “王姑娘先喝杯热茶暖暖身吧。” 段誉看着一阵风吹过,王语嫣忍不住打颤,有些怅然。 他当初心心念念想要把这世间最美好的一切捧到王语嫣面前,可如今这个女子却被这样糟践着。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慕容复终究不是王语嫣的良配啊。 “多谢段公子。” 一杯热茶下肚,王语嫣才感觉到自己都身体有了温度。 冒着大雨,来见段誉,的确是表哥专门挑选的。 她无力反驳表哥,所以也只能依了表哥。 “王姑娘,你冒着大雨前来,不知所为何事?” 段誉收起了心中的不忍,淡淡的问道。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王姑娘和慕容复之间剪不断理还乱。 闻言,王语嫣眉眼间的愁苦更盛了几分,倒是有几分幽兰泣露的惆怅和忧伤。 “段公子,此次造访,实在是情非得已。” “表哥自少林寺一事之后一蹶不振,整日唉声叹气,身子也日渐垮了下去。” “人活着就靠着一股精气神儿,可表哥多年的执念突然知道无任何成功的几率,执念疯魔,我真怕表哥坚持不下去。” “等等……” 笙歌欣赏够王语嫣柔柔弱弱的语调和姿态,便开口了。 “王姑娘,你还是莫要说了。” “你劝不了慕容复,段誉这个傻小子更劝不了。” “你若是来借势,想要替慕容复寻相助之力,那你也是白来一趟了。” “大燕早就成了历史中的尘埃,无人能帮慕容复复国。” “慕容博辛苦筹谋几十年,不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吗?你真以为慕容复比慕容博更强吗?” 笙歌嗤笑着。 她说话本不该如此刻薄,可谁让王语嫣总是想把他的便宜儿子拖入漩涡之中呢。 她可是护犊子的。 王语嫣和慕容复之间的孽缘,她不愿多问。 但是,王语嫣就不该想凭着兄妹关系和往日的情分攀扯段誉。 什么时候外室的私生女都能这么光明正大的要求正室之子了? 脸呢。 “段公子,表哥与我青梅竹马,我着实不忍心见表哥这般颓废消沉。” “段公子,我也是你妹妹啊,为何你能善待木婉清,可是却不能助我一二呢?” 王语嫣依旧看向的是段誉。 在她看来心肠柔软的段誉要比毒舌狠心的段延庆好对付多了。 段誉一脸懵逼,怼王语嫣的又不是他,可为什么王姑娘要对着他发难呢。 再说了,他并不觉得师父所言有错啊。 复国啊…… 那就是举大理国之力都不一定会成功。 他是大理国镇南王府的世子,自幼享受着富贵荣华,百姓供养,怎能自私的为了一己之私弃大理国的数万百姓与不顾呢。 如果他真的冲冠一怒为红颜做了这等事,师父定然不会视而不见,指不定师父会不顾师徒之谊,直接揍死他。 不需要怀疑,这是十分有可能的。 师父的性子,有时候是挺逗比智障的,但有些时候也执拗的很,简单粗暴起来谁都害怕。 既然师父想着有朝一日回到大理,那么就不会眼睁睁看着他为了王姑娘口中的兄妹之情做下这些糟心事。 大理,不能毁在他的手上。 他自问,对于他这些犹如雨后春笋突然出现一个接着一个出现的妹妹并无偏帮。 他实在是难以理解王语嫣口中的善待木婉清是何意思? 难不成就因为他送了木婉清一座宅子? “王姑娘,大理国只是边陲小国,怕是难以助慕容公子实现他的宏图大业。” “如果王姑娘也缺宅子的话,我也可以送你一座。” 段誉一本正经的说道…… 她说的是事实啊。 大理国偏安一隅,自给自足,想要维持富足安定都已实属不易,为了王姑娘和慕容复发起战乱冒着灭国的风险实属不值。 享受了尊贵荣华,就得承担自己的责任。 这是师父教给他的。 陪在师父身边闯荡江湖的日子,他看到底层百姓为了活着苦苦挣扎,上位者随意一个决定,都能让百姓尝遍愁苦。 在其位,谋其政,担其责,不能昧着良知。 笙歌满意的点了点头,她的便宜儿子终于不负众望的长大了,没有让她失望,不再是剧情中那个傻白甜享乐的公子哥儿。 她也终于可以放心。 而王语嫣的脸色则是有些难看,她从来都没有想到段誉竟然会这般落她脸面。 什么时候,段誉竟然发生了如此大的变化。 “王姑娘,今日天气不好,你可在宅子中留宿,待天气放晴之后再走。” “至于王姑娘今日所请,恕我不能答应。” “王姑娘,当日你劝师父那些话,你大可对着慕容公子再说一次。” 乍然听到这句话,笙歌还有些懵逼。 待想起当日她与王语嫣那番谈话,便已明了。 没想到段誉这个便宜儿子还挺记仇的,这是不是意味着他这个当爹的要比红颜知己重要多了。 可若是段誉知道王语嫣不是他的亲妹妹,会不会气的想掐死她? 这一对可是她活生生拆散的啊。 莫名心虚中…… …… …… 大雨骤停,笙歌离开了段誉的宅子,狠狠地揍了慕容复一顿,直打的慕容复站不起来。 顾好眼前不好吗? 偏偏要为了那虚无缥缈的幻想,亲手毁掉现在。 愚蠢。 …… 笙歌改头换面,换了一个新身份,便从军,帮着大宋戍守边疆,收服失地,闯下了赫赫威名。 江湖上关于段延庆的传闻渐渐息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位无往不胜的大将军。 大辽在数次溃败后,签订了百年不入亲,岁岁纳贡的协议。 大辽,大宋止战。 辽,宋,再也不是生死仇敌。 乔峰契丹人的身份再也不是污点,大辽大宋签订协议友好相处,通婚贸易也逐渐开始。 汉族与契丹人已经不再是难以跨越的鸿沟。 第四百五十四章想归正的段延庆(三十九) (三十九) 乔峰不必再两难。 不必再夹杂在生恩与养恩之间不知所措,进退维谷,也不必再看着契丹人和汉人厮杀。 他在中原长大,一食一衣,尽是中原人的恩惠,可偏偏流淌着契丹人的血液。 每一次战争,他都无比的忧心。 这是笙歌送给乔峰和阿朱迟来的新婚大礼。 乔峰把家国大义看的太重,哪怕他心系阿朱,想要带着阿朱塞外牧马,看大漠孤烟,但他依旧无法把大宋和契丹人之间的仇恨割舍。 这样的乔峰始终是心有挂碍的,很难与最开始那般豁达豪爽。 久而久之,指不定剧情里的悲剧依旧会上演。 乔峰是阿朱心尖尖上的人,乔峰过的不好,阿朱势必也会压抑。 既然她一手促成了阿朱和乔峰的大婚,那么自然是要负责到底的。 她吃了那么多阿朱做的饭,怎么忍心看着阿朱小姐姐烦心呢。 毕竟像阿朱这样貌美厨艺好还嘴甜的漂亮小姐姐不多了。 唉…… 一说起漂亮小姐姐,笙歌就想到了潘金莲小姐姐。 这才是一个跟她朝夕相处几十年的小姐姐,她亲眼看到了漂亮小鸡姐的蜕变,那般光芒四射。 就好似在那个世界,她最得意的事情不是改变了武大郎必死的结局,而是看到了潘金莲小姐姐的成长和改变。 笙歌突然有些想念那个世界。 罢了,罢了,她的思维发散的好像有些过分了,明明是在说乔峰和阿朱的事情。 如今止战,不论是塞外大漠,还是江南的小桥流水,四时风景,秀丽山川,只要乔峰和阿朱愿意,那么居于何处都可以。 乔峰和阿朱到底是走了什么狗屎运,才能摊上她这样的长辈。 一手促成姻缘,还负责好扫尾工作,感觉她还真的是天下第一大好人。 乔峰不知战场上这位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大将军是笙歌,在了解到笙歌班师回朝之后,快马加鞭也赶到了京城。 “是你……” 乔峰看着笙歌有些傻眼。 有没有人可以告诉他一声,这天下还有什么事情是段延庆不会的,不敢做的。 武功天下第一人,不意味着能征善战啊。 就像他,他可以做到在战场上来去自如,但是却无法做到引领百万大军走向胜利。 “阿朱呢?” “乔峰你有些不地道啊,难道不知道本座最舍不下的就是阿朱姑娘的厨艺。” “本座知道你想来报恩,但是能不能带着阿朱一起来呢,本座有些不太待见你。” 笙歌就差直接明晃晃的说,她想见的只有阿朱。 乔峰无语,心中的感恩突然间就没了怎么办。 他实在是没想到换来大宋和契丹百年和平的竟然会是段延庆。 “段老,我这里还有阿朱亲手做的小肉干,你……” “要吃。” 笙歌理直气壮的伸出手,等着乔峰给她。 她出了那么大的力,在战场上风里来雨里去的那么久,难道就还不能吃些小肉干吧。 就算是八系菜品都摆在她面前都不为过吧。 一口一块儿小肉干,笙歌嚼了半天,熟悉的味道,好想跟着阿朱小姐姐和乔峰去养老啊。 每天吃着阿朱小姐姐做的饭菜,顺带等以后阿朱生下玉雪可爱的小娃娃后,她再含饴弄孙,顺带把阿朱的小娃娃培养成一代厨神。 哈哈哈(w)hiahiahia 越想,笙歌就越觉得这样的生活美滋滋。 只可惜,她还要回大理。 名正言顺的回大理,谁都无法阻挠她。 当年的延庆太子,终究还是要衣锦还乡,重回荣光的。 “段老,你可需要帮助。” 乔峰思来想去还是问出了这句话。 段延庆于他一家有大恩,争权等位,凶险无比,他自然不能眼睁睁看着段延庆陷入危局而不出手相救,那是在恩将仇报。 笙歌咽下最后一块儿小肉干,意犹未尽的看向乔峰。 有说这些废话的时间,倒不如带阿朱小姐姐给她做点美食,这样更实际。 “乔峰,你是要不顾与段誉的兄弟之情了吗?” “乔峰,你想报恩,可与段誉的兄弟之情又让你为难。” “乔峰,本座既然想送阿朱锦绣婚姻,幸福一生,那么就不会让你陷入两难的境地。” “可不是任何的都像本座这般仁慈。” “你终究还是要学会有所取舍的,乔峰,本座不需要帮助,本座会靠着自己重拾过去的一切。” 腿都能自己敲断,重新接了,她还有什么可怕的呢。 笙歌也不清楚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这般底气十足,不再自怨自艾。 她信自己。 是被压在五指山下的三百年吗? 那三百年,不仅重新锻炼了她的根骨激发了她的潜力,而且还抹去了她心底的浮躁和不自信。 她信自己可以一步步征战星辰大海,靠着她自己。 “乔峰,如果你真想报恩的话,以后可以每隔三五个月到大理看本座一次,当然前提是带上阿朱,否则本座会忍不住想要把你赶出大理的。” 乔峰就是个糙汉子,她怎么会喜欢呢。 她喜欢的是阿朱小姐姐。 没有阿朱小姐姐,乔峰去大理算怎么一回事。 乔峰脸黑…… 有一个糟老头子惦记自己的小媳妇儿,这种感觉还真是糟心啊。 “段老,你和大理会不死不休吗?” 乔峰忧心忡忡的问道。 段誉毕竟是镇南王唯一的儿子啊。 “不死不休?” 笙歌凝眉,乔峰这是在说笑吗? “乔峰,你知道何种情况才有可能达到不死不休的局面吗?” “深仇大恨且不必说,单就实力方面,也得差不多平分秋色,才会出现如此焦灼的局面。” “段正明已无在位之心,你觉得风流成性醉生梦死致力于到处播种撒花的段正淳会是本座的对手吗?” “若是连段正淳都比不过,那本座还是去阿朱身边过猪栏生活养老吧。” “还有,本座身后如今有整个大宋的友谊。” “大理只是边陲小国,而大宋确实锦绣山川,无边无际,只可惜本座不想靠大宋。” “本座只想以目前闯下的这份清名进入大理,以皇室身份入朝。” 第四百五十五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四十) (四十) 笙歌意气风华的说道,颇有些指点江山的意味。 而事实也的确是如此。 她带领着大宋的军队,数次大胜,让大辽心有忌惮签下了百年的友好协议,这已经证明了他有开疆扩土之能,也有领兵作战之才华。 那么她就不需要靠着征战来证明自己在军事方面的才华。 这一次,她需要站立的地方是朝堂。 做武大郎那一世她位极人臣,朝堂里的弯弯绕绕早就熟烂于心。 她得让大理的朝臣们知道,她不仅能征善战,还有治国才能。 这一次她就不要简单粗暴了。 偶尔委婉一点儿,用一下脑子还是不错的。 说实话,若是笙歌自己,必然不会紧紧盯着大理这个边陲小国与段正淳相争。 如今世界的各个角落都有人足迹未踏的地方,在那样的地方建功立业不好吗? 只可惜,段延庆不是她,也没有未卜先知的才能。 所以,她还是老老实实的完成段延庆的心愿就好。 乔峰看着锐气无比的笙歌,陷入了沉默。 这一刻,乔峰想到了聪辩先生苏星河对段延庆的评价,一往无前,无人能挡。 世人皆言刚过易折,可真的有什么东西能让段延庆折了吗? 段延庆看似简单粗暴,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但却是这世间少有的清醒人。 他的心中自有明镜。 是啊,段正淳何德何能,能够比得过段延庆呢。 这场看似凶险万分的夺位之争,实则从一开始段正淳兄弟便落了下风。 说来也是可笑。 段正淳和段正明兄弟也统治大理多年了,可为何一个还未归大理的段延庆就让大理掀起了滔天巨浪呢? 以他对段正淳的了解,段正淳其实更适合做一个风流王爷,而不是决定百姓民生的帝王君主。 “若你胜了,我和阿朱会去大理为你庆贺。” “若你败了,江南塞外,随你选个地方养老,想来阿朱定是十分欢喜为你下厨的。” 乔峰听完笙歌的话,就知不会出现你死我亡的局面。 段老待他都如此好,不忍他陷入两难之境,又怎么会对段誉视若无睹呢。 段老定不会让段誉遭受丧父之痛如此阿朱也能安心了。 这些年来,他愈发对段延庆好奇了,这样一个奇人,令江湖都多了几分亮色。 “败了就能随时尝到阿朱的厨艺了吗?” 笙歌兴致勃勃的问道。 大理的皇位与阿朱的手艺相比较,她个人更加青睐的是顿顿品尝到阿朱亲自下厨做的饭菜。 阿朱易容术出神入化,但更让人期待的是她不断精进的厨艺。 乔峰:(#--) 奇人难道都是这么智障的吗? 乔峰觉得他得缓缓。 …… …… 任是谁都没有想到,在江湖上几乎销声匿迹的段延庆竟然大变身份从军,紧接着又促使大宋和契丹签订了百年友好协议。 一时间,段延庆之名在朝堂在江湖,皆是如雷贯耳之势。 就连大理,老一辈的人也终于想起当年的延庆太子是如何惊艳绝才。 崇拜强者,人之常情。 段延庆之名经过口口相传,在大理孩童之间都成了英雄的代名词。 名扬天下的英雄,乃是大理曾经的延庆太子,英雄本就该回大理。 群情激愤,在上万人的联合签名上书下,段延庆以大理皇室中人的身份回到了大理的朝堂,以王爷之位入朝参政。 段延庆回归,段誉也紧随着笙歌的步伐回到了大理。 他得看着,要不然实在是有些不放心啊。 师父是个简单粗暴的性子,而父王又有些自诩尊贵颇有些傲气,万一上赶着找死,他也能拦拦。 远水救不了近火,他可不能呆在中原了。 再说已有许久没有见过母亲了,父亲风流多情,母亲独居玉虚观,他若是再不时常去见见母亲,母亲怕是会更觉凄凉。 最重要的是他想念母亲了。 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段誉并不觉得想念母亲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母亲忍受了多年的孤寂,他最想做的事情就是以后娶妻生子,让孩子承欢膝下,母亲也能颐养天年,含饴弄孙,不必似这十多年枯居于道观之中,空等时间流逝。 只可惜,他的妻子还不知在何处。 他觉得他有心理阴影了,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他怕他不小心再遇到一个同父异母的妹妹。 而大理的官家小姐…… 他很怀疑,以父王的风流,有没有染指过上一辈的大家闺秀…… 他可不想自己当婚的时候,岳母竟然是父亲曾经的小妾…… 那样很丢脸的,好吗。 阴影这种东西实在是有些太糟心了。 段誉回到大理,也开始与世子的身份参与朝政,因此他也有机会亲眼见证父王与师父的差距。 朝堂论事,父王每每都被堵的说不出话来。 讨论解决方案,师父也向来是更盛一筹。 段誉有些晃然,如今在朝堂上侃侃而谈,令无数人望尘莫及的师父哪里还有一点江湖上的气息,反而更像是一个多年浸淫朝堂的官员。 不,比官员又多了一份大气。 不过,仔细想想,也对,当年延庆太子自幼便是最正统的继承人,中庸之道,帝王权术,驭下之道,皆是最为正统的。 不像父王和皇伯父,都是半路出家。 往日里,百官觉得守成的皇伯父温和大度已是不错的君王。 可凡事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如今有了段延庆的惊才绝艳,皇伯父和父王便黯然失色,尤其是多年无建树,只是在风花雪月的父王更是颜面扫地。 段延庆没有用暴力,没有牺牲,没有任何流血事件的发生,就以这样一个最直观的对比,一针见血的告诉百官,告诉臣民,谁才应该是这个国家的一国之君,谁才是能够带领大理越发繁荣的君王。 这比用大军厮杀惨败,被狠辣夺位,更加让人无地自容难以接受。 谁都知道,当年的延庆太子回来了。 大理各处,流言四起,甚至有些不怕死的家伙已经开始叫嚣着让皇位回归正统。 段延庆,本就是名正言顺的。 第四百五十六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四十一) (四十一) 百姓从不在意坐在皇位上的人是谁,反正他们只是普通人。 他们在意的是坐在皇位上的那个人能不能让他们吃的更饱,穿的更暖,丰衣足食。 是段正明,还是段延庆,并不差别。 如今段延庆明显要比段正明和段正淳有为,所以百姓心中的天平慢慢的倾斜向段延庆。 朝臣亦是。 当年那场杨义贞大乱,使得大理天翻地覆,隐退的老臣们也渐渐有了复苏之相。 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段誉,心情有些复杂。 真是没想到,师父没有废一兵一卒就这样让父王溃不成军。 真真是攻心为上啊。 如今师父在朝堂上如鱼得水,哪怕他没有置一词,立一誓,但还是有无数人自发的拥立。 反观父王,挫败之下,更是醉心于酒色不可自拔,令那些追随之人越发颓丧。 若说唯一一件好事,就是母亲从玉虚观中搬出来了。 不论母亲表现的多么冷漠,都无法否认母亲对父王是痴情一片。 听闻父王过的不好,母亲便着急上火的从玉虚观离开,不由分说的回了王府。 观母亲着急的模样,就好似十数年的清冷都只是假象。 段誉不知,母亲如此情深意重,父王还有何不满意。 说实话,虽说父王位高权重乃是大理国的镇南王,皇上的亲弟,但母亲也不差啊。 摆夷族势力极盛,母亲就好似是摆夷族的小公主,嫁给父王,还理不清到底是谁高攀了谁。 刀白凤…… 凤凰儿…… 听听这名字就知母亲的特殊地位。 母亲身份尊贵,远非那些江湖女子可比,难道是父亲得到了雍容华贵的盛世牡丹,便开始想品尝一些不同口味的野花了吗? 他觉得他应该是被师父影响了,竟隐隐觉得三妻四妾本质上就是错误的。 感情这种事情纯粹的很,也狭小的很,只能容下两个人。 若他日后有幸得一心心相印的妻子,那么必会一生一世倾心相待。 …… 刀白凤回王府,段誉自然也就屁颠儿屁颠儿乐呵呵的跑了回去,就连心头的烦心事都扔在了九霄云外。 在段誉心中,自小最开心之事便是父王和母亲同时归家。 这在别人家中都是最常见不过的事情,可在他家中,却是难上加难。 中秋佳节团圆宴都是可遇不可求。 只是,他并没有想到这次的团圆是这般滑稽可笑。 段誉看着喝的酩酊大醉,抱着美貌侍女的父亲,心中说不出的失望。 而母亲一言不发的将侍女赶出房间,然后冷漠的给了父王一巴掌,将父王扇醒。 “凤凰儿。” “凤凰儿,你也是回来看我笑话的吗?” 段正淳颓然的瘫坐着,这些年来他享天下之养,早就习惯了这种众星捧月的尊贵日子。 可突然有一天段延庆荣耀归来,以摧枯拉朽之势打破了他多年的美梦。 刀白凤居高临下的看着段正淳,精神有一瞬间的恍惚,这真的是当年那个让她奋不顾身怦然心动的人吗? 输也好,赢也罢,但就算落幕也得有一个优雅的姿态。 段延庆这段时间的风生水起,她也略有耳闻,不得不承认,段延庆的确比段正淳更适合做一个皇上。 “王爷,就算段延庆继位,你一样是王爷,这一点不会有任何变化。” “还是说你已经厌倦了做一个闲散王爷,想要登基为君王?” 刀白凤一针见血的问道。 如今明眼人都能看的出来,段延庆登基上位乃是民心所向众望所归,就连摆夷族都有一些牙牙学语的孩子哼唱着童谣。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 哪怕她父亲是摆夷族族长依旧不能挡得住流言。 与其苦苦挣扎,倒不如优雅的离场。 段延庆,本就是大理国曾经的延庆太子,当年也是无数人寄予厚望开创新气象的太子爷。 如今上位,于公于私都算不得太过大逆不道之事。 就连大理国当今的圣上都有了退位之意,可偏偏段正淳这个皇太弟矫情上了。 难不成一年四季不归家,流连花丛挥金如土的段正淳真的能做好大理国的一国之君吗? “凤凰儿,你得帮帮我。” “岳父老人家是摆夷族族长,而摆夷族势大,大理国境内过半民族以摆夷族为首,只要岳父老人家肯帮我,我与皇兄不一定会输的。” “指不定还能一句扭转当前的败局。” 段正淳猛地窜起,捏着刀白凤的手腕,迫不及待的问道。 是啊,他还有一位尊贵无比的妻子。 有摆夷族相助,他如虎添翼。 刀白凤吃痛轻呼出声,看着面前面红耳赤胡子拉碴的男人,皱了皱眉。 “父王……” 眼看着刀白凤的手腕变得通红,段誉着急出口。 “别唤我父王。” “段誉,您心中可还有亲疏远近?还是说你真的觉得反正最后皇位会是你的,所以谁继位都与你无关?” 段正淳怒火攻心,说起话来便有些气急败坏。 段誉脸色一白,无力的垂下了手。 亲疏远近? 若是师父要杀父王,他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挡在父王身前,他死,父王都不会死。 可是,这一次,师父没有发动战争,没有用阴谋诡计,就这样正大光明的将一切摊在世人面前,给了百姓一个选择。 与其说是段延庆挡了道,倒不如说是父王被百姓和臣民抛弃。 难道父王真的以为师父的能力仅限于此吗? 他亲眼见识过师父征战沙场,哪怕浑身已溅满鲜血,依旧能够挥出一耙子。 他明白师父为何选了这样一条迂回柔和的法子。 师父不愿他受牵累,不愿他为难。 要知道,师父可是获得了整个大宋的友谊。 与大宋相比,小小的大理国又算得了什么呢。 “段正淳,你清醒些。” “你以为我没有联系过父亲吗,早在段延庆归来的第一日,我便给父亲送了一封信,全力支持你。” “可是,结果呢。” “没用的。” 刀白凤有些凄然,心中也有些担忧。 她怕,她怕当年之事被揭开,那么她与段延庆之事就会成为整个皇室的丑闻,而誉儿也会被声名所累。 第四百五十七章想归正的段延庆(四十二) (四十二) 她这一生,只做了一件离经叛道的事情。 她已经自我放逐了十数年,难道还不够吗? 她只能侥幸的说服自己,段延庆认不出她…… “王爷,皇上下旨,禅位于段延庆……” 朱丹臣的声音在房间外响起,也使得房间内的所有争执停止。 段正淳脸变得煞白,大吼一声,把房间内的摆设都扫到了桌子上。 刀白凤带着段誉离开了房间,给了段正淳独处的机会。 她知自己没有无力回天的机会,回府也只是希望她能在段正淳最艰难的时候陪在他身边。 她是他的妻子。 …… …… 笙歌继位顺理成章,登基大典声势浩荡,大理,大辽,以及西夏都遣来使者恭祝笙歌登基大喜。 当然,笙歌最期待的阿朱小姐姐也随着乔峰来了。 笙歌看着阿朱微微隆起的小腹,眉眼弯弯。 剧情里早逝的阿朱,如今有了如意郎君还有路属于她自己的孩子,真好呢。 想来,阿朱这一世定会幸福的。 登基大殿后的大宴,笙歌见到了刀白凤,这个在段延庆心中犹如白衣观音似的女子。 刀白凤还美,美的张扬而又大气,但岁月终究还是在刀白凤眼角眉梢染上了岁月的痕迹,再加上这段时间照料段正淳劳心劳力,神色更显沧桑。 笙歌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刀白凤,而刀白凤也如坐针毡。 笙歌的每一次打量,都让刀白凤的心高高悬起。 刀白凤偷偷瞥了一眼笙歌,注意到眼神后,整个人慌乱的打翻了桌上的酒杯。 没有侥幸…… 不存在任何的侥幸。 当年的事情,段延庆一清二楚。 “母亲?” 段誉担心的看着神色恍惚,似是受到巨大惊吓的母亲。 怎么了? “誉儿,娘突然觉得有些闷得慌,想出去透透气。” “别担心,娘稍稍片刻就回。” 刀白凤觉得压抑极了,她觉得自己必须得透透气,清醒一下,否则她真的怕自己做出什么失态的事情。 段誉有些犹疑,母亲的情绪和神色明显不对,他怎么可能放心呢。 但是刀白凤根本没有给段誉阻拦的机会,直接离开了大殿,没有顾及他人的注视。 酒过三巡,笙歌颁布了她继位以来的第一道圣旨,立段誉为太子。 她自信,在她这些年的言传身教下,段誉定然能够做好一国之君的位置。 众臣哗然,尤其是那些想要将女儿送入宫讨一番滔天富贵的人更是难以接受。 本以为段正淳段正明兄弟已经落入泥潭,不曾想段誉还有这样的际遇。 第一道圣旨是立段誉为太子…… 第二道圣旨便是废了选秀,以她身子早年间受了创伤不宜沾染女色为由。 反正她已经为大理国择定了继承人,她选不选秀有没有孩子,就再也不会影响到大理国的安定了。 一连两道旨意,掀起了轩然大波,有些人蠢蠢欲动,也被笙歌以雷厉风行的手段压制。 …… 时间一晃便从阳春三月变为深秋,阿朱与乔峰的孩子呱呱落地,也不知是不是出于移情的原因,她竟觉得这个孩子眉眼间长的有些像阿毛。 笙歌失笑,明明她对自己都越来越狠心了,可为何心肠还是这般柔软。 阿毛毕竟是她亲手养大的第一个孩子啊,总归与别人是不同的。 笙歌很是喜欢这个孩子,真真是宠成了掌中宝。 如今笙歌远离了江湖,可江湖上依旧有笙歌的传言,毕竟像笙歌这般人生大起大落,最终还能这般荣耀,玩的了江湖,当的了皇帝的实在是少。 当然,除了关于笙歌的谈资,江湖上每日都会出现一些新鲜的谈资。 比如曼陀山庄重建,比如王语嫣出嫁,嫁的却不是慕容复。 比如段正淳风流如往昔,镇南王府的女人如流水般进进出出,荒唐不已。 比如逍遥派在虚竹的带领下重新回到了江湖人的视线中。 比如刀白凤和段正淳的关系越来越僵硬,相敬如冰。 刀白凤是珍爱段正淳的,可奈何段正淳不断作死,将刀白凤心中的爱意一点点抹灭。 刀白凤终究还是那个如同凤凰一般骄傲的女子,不再为情所困作茧自缚后,越发光彩夺目。 镇南王与镇南王妃和离了。 反正,镇南王府之中女人甚多,多她一个不多,少她一个不少。 眼看着段誉的年龄也不小了,可偏偏段誉却无心男女之情,这可急坏了笙歌。 笙歌怀疑是不是自己当年太造作,然后让段誉心中的阴影面积太大了些呢。 难不成段誉真的觉得全天下看上的都是他同父异母的妹妹? 呃…… 她是不是应该告诉段誉真相? 然后把段誉那些妹妹们做主给段誉都娶回来? 好吧,她最怕老天爷给段誉的设定就是只能喜欢上段正淳的血脉。 她的确是不想让段誉跟这些血缘相近的人结婚,但更不想让段誉注孤生啊。 就在笙歌愁的白发都要长出不少的时候,段誉却跑到了她面前请求赐婚…… 呃…… 段誉心悦之人是大宋之人,当年段誉居住小院隔壁庄子里的姑娘,据说是不为继母所容,然后自小被送到了庄子上。 听到这样的身世,笙歌的脑子里脑补了一百万字的小说,大女主戏份儿,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emmmmm…… 这姑娘的身世难道真的不是窃取了小说的女主配置吗? 笙歌见段誉真有几分上心,便着人全力查了查女子的身世来历,皆没有问题,于是就命段誉带着女子入宫。 女子看着有些许清冷,不言不语时,有种淡淡的仙子气息,但眉眼间又带着坚毅。 笙歌很是怀疑,段誉是不是格外喜欢这种仙气飘飘的女子。 不过,当她看到女子在看向段誉时的眼神后,所有的担忧尽皆消失。 面前的女子,绝不会是想以段誉为跳板。 那样的柔情,那样的眼神,不会有假。 笙歌允了段誉的请婚,并亲力亲为,想着要大操大办。 太子大婚,当是大理国最大的喜事。 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段誉一定不会让她失望的。 第四百五十八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一) (一) 十里红妆,锦瑟和鸣。 在段誉大婚不久后,笙歌就把皇位传给了段誉。 做皇帝这种劳心劳力的事情,实在是有些不太适合她这种爱造作的人。 再说了,她隐约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不会留的太久了。 归正…… 这是段延庆的心愿。 如今,她实现了段延庆的心愿。 江湖上,四大恶人已是陈年旧事,鲜少有人提起。 就算有人再次提起段延庆,众人首先想到的也会是天下第一高手。 而朝堂…… 她是大理国的君王,名正言顺。 唉…… 笙歌觉得自己可以自恋一下,这个任务完成的美好极了。 好像还超额了,毕竟段延庆再也不是断腿大丑比了。 大婚后的段誉越发成熟,天潢贵胄,比她更像一位正统君王。 笙歌从头至尾都没有揭破段誉的身份,儿子认与不认并没有太大差别。 不是父子,也是师徒。 究竟是父子亲近些,还是师徒亲近些,谁都不能清楚的定论。 她实在没有必要再为大理国增添一笔桃色流言,茶余饭后的谈资。 本身,她登位后,毫不犹豫的立了段誉为太子,且拒绝选秀便惹人非议。 若是段誉真正的身世再传出去,还指不定他人怎么编排呢。 永远都不能小看流言蜚语的威力,也许整个大理皇室都会被人指摘。 什么她和刀白凤之间不得不说的秘密了…… 什么她登基的隐秘了…… 不需要怀疑,群众的脑洞是巨大的。 她是脑子抽了才会跑出去揭露段誉的身世。 而刀白凤,爱子心切,更不会把自家儿子置于危险的境地。 与段正淳和离之后,段誉就成了刀白凤唯一的指望和依靠。 笙歌谢绝了段誉挽留她在大理做太上皇的请求,准备去蹭蹭阿朱和乔峰的饭,然后逗逗阿朱生的那个小可爱。 多年未见,也不知当年那个眉眼间神似阿毛的孩子如何了。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是有些想念阿朱的手艺了。 这么多年,阿朱的厨艺一定更加精湛了。 告别了段誉,笙歌一路赏花观景,遍尝天下美味,顺带行侠仗义,英雄救美一番。 反正她现在是一个糟老头子,英雄救美也不怕漂亮小姐姐缠上她。 要知道漂亮小姐姐也是很挑剔的好吗? 如果你穿着一件粗布衣裳,手拿胡屠夫的杀猪刀,跳出去英雄救美,一定不会有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佳话。 同理,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头儿,除非是认女儿…… 笙歌还是有这点自知之明的。 走走停停,待寻到乔峰和阿朱已是大半年之后了,岁月并没有给阿朱带来沧桑,反而更显温婉动人,如同初冬季节的暖阳,让人忍不住眷恋。 如今阿朱与乔峰又添了一位软软糯糯的小女儿。 笙歌看着当年那个神似阿毛的孩子长开了之后再无半点阿毛的影子时,也说不清自己心中是什么想法。 失望吗? 并没有太多。 应该说这才是正常。 这么多个世界,这么漫长的时光,她怎么可能有幸遇到长相神似的人呢。 罢了。 她和阿毛已经有两世的母子情分,早该知足。 笙歌淡淡的笑了笑,心安理得在阿朱家中住了下来,过去了猪栏生活,时不时逗逗小姑娘。 软软糯糯,牙牙学语的小姑娘总是会甜甜的趴在笙歌腿上随着笙歌晒太阳。 这样安宁的日子,让笙歌突然产生了一种岁月静好,本该如此的想法。 背着小姑娘到处闲逛时,笙歌偶遇了王语嫣,当年不沾烟火气的神仙姐姐也嫁为人妇。 看着王语嫣脸上的笑容,眼神中的平和,笙歌便知道,王语嫣已经接受了她身侧那个看起来并没有多么出色但却疼她入骨的男子。 王语嫣博学古今,姿容倾城,爱慕之人如过江之鲫。 离了慕容复,王语嫣反而越发温润,美人如玉如酒,香醇甜美。 慕容复对王语嫣不屑一顾,自然会有人把她疼在骨子里。 至于慕容复…… 笙歌并没有刻意去打听,据说是娶了一位世家贵女…… …… …… 在笙歌日复一日重复养老生活时,对她进行放养的一一终于露脸了。 笙歌觉得一一的存在颠覆了她对系统的认知,她实在想知道别的系统究竟是什么模样的。 难不成都跟一一一样,神龙见首不见尾,彻彻底底的放养? 在离开前,笙歌自废了武功,也没有再抑制体内的暗伤。 四大恶人,她亲手废了云中鹤,叶二娘也自杀赎罪,段延庆又怎能这般风光无限得意无双的长长久久呢。 段延庆心愿得偿,一切归正,那么过去的罪孽是不是也该赎清呢。 …… …… 段延庆回来,他发现自己站了起来,脸上的疤痕几不可见,但同样的,他武功全无。 坐在大理皇位上的是他的亲生儿子,国泰民安,风调雨顺。 而他…… 无牵无挂,再无遗憾之后也该赎罪了。 …… …… …… 笙歌回到自己的世界,执拗丑陋的耙子又变得乖巧听话了。 只要笙歌想,耙子可以变为任何东西。 笙歌纳闷极了,这耙子是不是欠揍了些呢? 她想风风光光大杀四方的时候,耙子就死活不听话。 emmmm…… 这难道是怕她风头太盛,做万人迷吗? 笙歌孩子气的把耙子变成了一块儿板砖扔在了一旁,然后打开电脑重温了一遍天龙八部。 好气哦…… 明明傻白甜段誉小哥哥已经被她改造成了有明君之相的小可爱,并且还是个二十四孝老公。 而神仙姐姐也过的平和顺遂…… 最最重要的是,段延庆明明不是大丑比。 也不知道是出于何种心思,笙歌没有吃鸡,没有玩农药,甚至没有看小说,硬是耐着性子看完了整整一部天龙八部。 一边看,一边吐槽,然后气呼呼的接着看,接着吐槽…… 好吧,她貌似就是为了吐槽,顺带回想一下阿朱小姐姐做出来的美味。 别人都是图片仅供参考,实物绝不如图片。 可偏偏阿朱小姐姐那里,就是图片不如实物。 色香味俱全的美味佳肴,让她留恋不已。 第四百五十九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 (二) 好吧,她更喜欢那个世界大杀四方的模样…… 看完整部天龙八部的笙歌,也吐槽了一整夜,然后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心情大好。 果然,吐槽能让人心情大悦。 “一一,下个世界能做个女孩子嘛……” 心情一好的笙歌瞬间好了伤疤忘了疼,不记得一一折腾她的尿性,开始得瑟了。 “女孩子?” “倒也不是不可以。” “身为宇宙无敌美系统自然得成全你的心愿。” 一一平静的说道。 笙歌突然理智回笼,这实在是有些不像一一的画风啊,难不成一一又挖好了坑在等她? 也不知道现在后悔还来不来得及。 “笙歌,我观你此次任务结束,心情愉悦,不带包袱,不如我们乘胜追击,趁热打铁吧。” 本来还平铺直叙的声音瞬间变得贱兮兮。 笙歌还没有搞明白一一的话是什么意思,然后就被直接推入了新的世界…… 笙歌表示自己是拒绝的…… emmmmm…… 她还没有给母上大人报平安呢,她还没有跟母上大人每周例行吃饭购物呢。 若是她突然消失不见,母上大人会不会急死呢。 辣鸡系统,毁我人生。 一一似是听到了笙歌的心声,然后幽幽的说了句“身为宇宙无敌美系统怎么会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呢。” “你的母上大人只会以为你去跟野男人鬼混了……” 笙歌:Σ(っ°Д°;)っ 真没想到你是这样臭不要脸的系统。 小仙女简直快要气成猪八戒了。 身为一个万年单身狗,竟然背上了跟野男人去鬼混的名声,她简直是比窦娥还要冤枉啊。 呵呵哒。 →_→ 还不如让母上大人一位她失踪了呢。 差评。 “原来你心心念念的是窦娥啊。” “很可惜,这次的任务世界已经选定,突然改变怕是会有风险。” “不过,你不需要忧心,只要你愿意,下个世界你就是窦娥。” 笙歌:“……”。 mmp,这个系统是智障,她什么时候说自己想成为窦娥了? 这件事情证明,人不能乱说话,指不定什么时候身后就暗戳戳的站着一个辣鸡系统想安排死你…… 她就是例子。 笙歌已经彻底失去了与辣鸡系统一一交谈的心情。 反正已经被扔进了任务世界,与其跟辣鸡系统掰扯这些口舌之争,不如在任务世界好好造作一下,就算是非要掰扯,也可以去怼别人啊。 …… …… 走路太浪会闪腰:落差是不是有点儿大…… 泠泠七弦上:本以为是王者,没想到其实是个青铜…… 浪九九:唉,主播也是个经历过大风大浪的人了,可是为什么就不能养眼点儿呢。 北城南笙:我竟然粉了一个品味独特的主播,我觉得还是黑粉这个位置比较适合我。 笙歌无意间瞥过直播间零星飘过的弹幕,心中涌起了不详的预感。 emmmm…… 都从王者落成青铜了,想想这形容,就知道她现在有多惨了。 唉…… 真正的英雄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更不要说她还是个做过王者的男人…… 呸,明明是小仙女。 笙歌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然后睁开了眼睛,差点儿哇的一声哭出来。 英雄能够直面惨淡的人生,可是不想面对家徒四壁的人生啊。 身为英雄都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的。 她又要沦落为像孔乙己那样饿死自己的大穷逼了吗? 宝宝内心是拒绝的。 唯一一点不同是,她现在是一个女人,好像还是个老女人。 笙歌看着自己皱皱巴巴的手,满是茧子,一看就是过度操劳。 而房子,也仅仅是间泥土房,笙歌真怕来一场大雨,她就得露宿街头了。 同样是老人,为什么这个女人混的就不如胡屠夫呢。 笙歌隔着小小的窗子,接连不断的唉声叹气,然后认命的把门插上开始接收剧情。 既然反抗不了,那就学着享受。 这依旧是个儒林外史的世界,只不过她却不再是胡屠夫,应该也遇不到曾经那个可爱的范进小女婿了。 哪怕同属于儒林外史,但是却不再是同一个世界。 剧情很简单,但也很凄苦。 王玉辉…… 不过,她不是王玉辉,只是王玉辉那个连名字都没有的妻子。 原主和王玉辉有一子四女,长女已经守节在家,而另外几个女儿刚刚出阁不久。 这个直播世界的主要剧情是围绕王玉辉的女儿,王三姑娘展开的。 王玉辉是个穷秀才,中不了科举,也赚不上银子,只是有几分酸儒的志向,而王三姑娘的夫君因着重病过世,王三姑娘一门心思的想要饿死殉节。 公公婆婆劝了,不起作用,便请来了王玉辉。 可王玉辉非但不劝,并且还理直气壮权衡利弊之后回了一句“亲家,我仔细想来,我这小女要殉节的真切,倒也由着他行罢。自古‘心去意难留。” 然后又大义凛然的鼓励刚刚丧夫的三女儿“我儿,你既如此,这是青史上留名的事,我难道反拦阻你?你竟是这样做罢。我今日就回家去,叫你母亲来和你作别。” 自从王玉辉听到自家三女儿要饿死殉节之后,没有一句劝。 反而假装听不到女儿那句“我大姐姐死了丈夫在家累着父亲养活,如今我死了丈夫难道也要父亲养着吗,父亲是寒士养不活如此多的女儿。” 蝼蚁尚且偷生,王三姑娘如花似玉的年纪,若不是出于万般无奈,怎能生了殉节的心思呢。 她清楚,丈夫死,她无子留在婆家名不正言不顺。 而回到家中,必然也无法活下去,倒不如就此干脆的死去,还能为父亲得一个清名。 王玉辉显然也是想到了这一点,他苦读一辈子也只是一个秀才无法考取功名,如今女儿的死能够为他赚一个名士的名声,何乐而不为。 就这样,这件荒唐到极致的事情便发生了。 王三姑娘饿了整整八日才死去,王玉辉仰天大笑连说了两句死的好,死的好。 原主始终都无法理解自家丈夫和女儿的荒唐行径,也一直都耿耿于怀。 第四百六十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三) (三) 原主想不通,一个死后的清名就真的那么重要吗? 她自己的女儿固执愚蠢不听劝,她的丈夫扭曲麻木固执的想要求一个名声。 原主的心愿是想让这一家人都清醒的看一看。 剧情很是简单,所以笙歌很快便接收完。 作为一个吃货,还是个无肉不欢的小仙女,笙歌着实无法理解绝食自杀争一个牌坊的人是什么想法。 emmmm…… 活着不好吗? 如果嫁的丈夫死了,难道就都不活了吗? 笙歌表示自己好像接受不了这种脑回路。 笙歌把这个直播世界的剧情简单的说给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她需要玻璃碴子们与她同仇敌忾,好好的吐槽一番。 这样的渣爹…… 这样的蠢女儿,笙歌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形容了。 …… …… 泠泠七弦上:主播也不必如此气愤,这个世界的文人不大多都扭曲狰狞了吗?苦苦追寻功名而不可得,既然凭白多了个赚取名声的机会,王玉辉自然要紧紧抓住。 灯火阑珊处:当初若不是主播改变了范进小女婿,指不定范进也是滑稽可笑,只不过范进要比王玉辉幸运的多,最起码范进中了举做了官。而王玉辉穷尽一生都是个穷秀才。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不要吐槽了,上吧。一耙子不能清醒,那就两耙子吧…… 笙歌:(_) 耙子…… 好吧,她忘了耙子这回事情了。 她对时不时别扭的耙子已经完全绝望了,不强求了。 笙歌看着床边的耙子,长长的叹了口气。 一个字,就是干。 笙歌打开摇摇晃晃的小破门,看着破烂烂的院子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在小破院子中,有一处看着小但是分外干净整洁的房间,那就是王玉辉的书房。 也不知道是不是越是考不中,就越是执着,王玉辉对于读书一事心心念念,这辈子到头也就是个秀才。 考不中,便想着纂写解释一些书籍,想着名流千古。 礼书,志书,乡约书。 呵呵,不事农桑,在这个男主外女主内的时代,身为男主人不知养家糊口,却偏偏执着于虚无缥缈的事情上固执到扭曲了心性。 倒不是说志存高远,想着名留青史有错,但像王玉辉这般不顾家人死活,甚至还想靠着女儿的死来为自己赚取清名。 这样的男人就欠揍。 如今剧情才刚刚开始,作死的王三姑娘的丈夫虽然病重还没有死,王三姑娘也没赶上绝食。 “娘。” 丧夫守寡居于家中王大姑娘,看着气势汹汹的笙歌,怯弱弱的喊了一声。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她已嫁之身,却在丧夫之后,腆着脸回到娘家住着,吃喝全靠爹娘,她着实很难理直气壮。 笙歌看向怯弱弱脸色发黄的王大姑娘,明显的营养不良啊,瘦巴巴的,简直就是皮包骨头。 王大姑娘可没有王三姑娘那样和善的婆婆和公公,王大姑娘的丈夫新丧,其婆婆根本没有给王大姑娘反应的机会就把她扫地出门。 美名其曰,还其自由。 也不想想在这个对女子苛刻的时代,何为自由。 在绝大多数的女子眼中,相夫教子就是其一生最大的价值唯一的追求。 王大姑娘被赶出婆家,无处可去,只能回到娘家。 “大妮,你爹呢?” 笙歌很想见见故事中的王玉辉,看看究竟是怎样一副尊荣才有这种鼓励亲生女儿饿死的想法。 奇葩年年有,这个世界特别多。 笙歌觉得每个世界她都想吐槽一番。 “娘,爹爹去拜见徽州新任的府学训导余大先生了。” 王大姑娘低着头,小声答道。 这样一副模样让笙歌有些不喜,她虐待王大姑娘了吗?难不成她长的像继母样儿? “抬起头来说话。” 笙歌冷声喝道。 曾经作为天下第一人,气势自是不必多说。 王大姑娘一个激灵,然后腿一软,瘫倒在地上。 笙歌: 直播间玻璃碴子们:~( ̄ ̄~)(~ ̄ ̄)~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看的很是欢乐,就差直接来一段海草舞表示赞许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刚来就把原主大女儿吓得腿软了,主播这也算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 莲花仙子:主播,你这便宜大女儿可不是长寿之相啊,郁结于心,外加营养不良,左右不过三五年的活头了。 我是个神棍:莲花小姐姐,你怎能来抢本神棍的声音,掐指一算这种事情不该是本神棍的专属吗? 莲花仙子:本仙子是望闻问切,治病的基础。 主播:闭嘴(*m*) 笙歌王八之气一开,气势汹汹的说道。 她是天下第一,她说了算,别的都是些小喽喽。 反正一掷千金的夜帝大佬闭关不出,那个神秘的无名人也再未上线,她怼起人来毫不含糊。 不是长寿之相…… emmmm…… 为什么感觉王玉辉一家人这么倒霉,反倒是王玉辉这个冷漠扭曲的爹爹是个长寿呢。 看看这几个女儿嫁的丈夫,大姑娘守寡多时,三姑娘守寡在即,而二姑娘嫁的那位貌似也不是什么身强体壮的。 笙歌很是怀疑,原主和王玉辉到底是怎么挑女婿的。 就算瞎了眼乱指吧,最差也不过如此了吧。 瘫坐在地上的王大姑娘眼眶红红的,本就瘦骨嶙峋面黄肌瘦,如今恐惧瑟缩之下,更显可怜。 这不是白莲花楚楚可怜装可怜的模样,而是真真切切的恐惧。 对于这个时代的女子而言,丈夫是天,丈夫丧,天便塌了,无依无靠,犹如浮萍无根,风吹到哪里就是哪里,根本没有反抗的意识和能力。 尤其是家中还有一位时时刻刻想着名声,决不允许再嫁的爹。 王大姑娘丧夫时,年纪也不大,正值妙龄,生育能力仍在,嫁给一个勤恳朴实的庄家汉织布种田平安喜乐也未尝不可。 谁能说那种织布种田的日子不是一种幸福呢。 可王玉辉执拗,一心端着自己读书人的身份,觉得庄家汉是泥腿子,跟那些人打交道是自甘堕落。 第四百六十一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四) (四) 所以,王玉辉选的女婿通常都是能够之乎者也来几句的那种,至于真本事还真没有。 王玉辉自命清高,也不想想他一个三餐都无着落的人有什么资格嫌弃自给自足的庄家汉。 人家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有什么好丢脸的。 呵。 “大妮,娘可曾虐待过你?” 笙歌也没有弯腰去搀扶起王大姑娘,而是依旧这般居高临下的说着。 从剧情中,她便知道原主不是个狠心的。 虽说原主更偏心那个唯一的儿子,但是也绝对没有虐待女儿。 否则也不会听到王三姑娘要饿死自尽之后,那般焦急,且在三姑娘死后,身体也垮了。 王大姑娘不明所以,眼眶红红的,颇有些发愣。 母亲为何会如此问? “不曾。” 王大姑娘的声音中带着哭腔,这样威严的母亲,是她所感到陌生的。 难道娘也容不下她了吗,可是她真的无处可去了。 “娘待女儿很好,家中经常缺衣少食,可只要有一口吃的,娘都会先让女儿和弟弟吃了。” 王大姑娘情真意切的说道。 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家中最不易的不是她,而是娘。 娘年纪也不小了,不但得操持着一家人的生计,还得负责邻里亲戚的走动。 爹一门心思扑在科举上,哪怕年年碰壁,但也从不回头。 不问衣食,不问钱财,爹就像是个过路人从不关心家中事。 仿佛除了他手中书,世间一切皆俗物。 她不知道别的读书人是什么模样,但若读书人都是这般把妻子儿女置于不顾,那么她讨厌读书人。 别人的家庭都是越过越红火,可偏偏他们家却是越来越破败,越来越凄凉。 娘的辛苦,她看在眼中。 “既是如此,你为何这般怕我。” 笙歌紧接着问道。 她觉得,这个任务世界任重道远,绝不仅仅是原主所说那般让王玉辉和王三姑娘清醒。 难不成要眼睁睁的看着这家人饿死吗? 再说了,她一个吃货,也实在受不了家徒四壁。 “女儿只是觉得对不住娘,女儿无用,非但不能孝顺娘,反而还拖累着你。” “女儿心虚。” 王大姑娘的眼泪簌簌的落下。 在这家中每食一餐,她都惴惴不安,弟弟说的没错,自她嫁出去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是王家人。 可现在她却吃着王家的饭,穿着王家的衣,花着王家的钱,她怎么可能理直气壮挺直脊背呢。 笙歌皱眉,有些无从下手,不知道该怎么劝王大姑娘。 她十分信任莲花仙子的诊断,郁结于心,营养不良,不是长寿之相。 如今她成了王玉辉的妻子,又一次做了便宜娘,那么就不能白发人送黑发人。 她这个人喜欢办喜事,不喜欢办丧事。 “可是有人在你面前嚼了舌根?”笙歌笃定的问道。 原主的小儿子小时候看起来也是个乖巧懂事的,可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到了能说亲事的年纪,性子就越来越刁钻,嘴也越来越毒。 邻里的风言风语终究还是影响到了姐弟关系。 “娘,那是事实,确实是女儿无用,拖累了家中。” “如果不是女儿拖累,非但不能孝敬娘家,还吃穿住都靠娘家,弟弟怎么可能至今亲事难成呢。” 王大姑娘自幼接受的教育便是王家的一切都是弟弟的,男子才能继承香火,她们姐妹三人只是迟早要泼出去的水,而弟弟才是王家唯一的继承人。 “他亲事难成与你有何干系?” “他姓王,你也姓王,同为王家人,你住王家,名正言顺。”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 emmmm,难道血缘亲情真的这么浅薄吗? “他自己无用,怪不了别人。” “这村里家境贫寒的大有人在,可为何别人能娶妻生子把日子过得红火,可偏偏他亲事次次说不成,没有姑娘肯嫁他?” “一个女孩儿拒绝,可能是姑娘的问题。” “可这十里八村没有正常的姑娘答应,那就绝对是他自己的问题。” “手不能提,肩不能抗,偏偏还自命不凡附庸风雅,家里锅都揭不开了,还非要上好的文房四宝。” 可能是剧情真的让笙歌感到了憋屈,所以好不容易有机会说话的笙歌一开口便再难停下来。 mmp,这一家都是奇葩。 身为一个小仙女,她实在是理解不了庸俗凡人的想法了。 这样的家,可不就是得好好清醒清醒吗? 很抱歉,她简单粗暴,学不来孔圣人那套以理服人,她会怼人,也会揍人,偏偏就是不会讲道理。 王大姑娘眼睛瞪的大大的,这个把弟弟嫌弃成这个样子的真的是她娘吗? 虽说娘平日里也会不满弟弟的做派,可谁让爹宠弟弟的,总是时不时说一句这才是文人风骨,所以就算娘有不满也只是私底下叹气,从未说的如此直白。 如果弟弟听到娘刚才那番话,怕是又要闹翻天了。 “别说别人了,如果是我自己的女儿,我也不会肯把女儿嫁给她那样的人。” 笙歌意犹未尽的补充了一句。 她是小仙女,不是怨妇。 心中的愤慨和憋屈还是一次性释放出来比较好,要不然小仙女变气球可怎么办。 总是生气,总是不满的人老的快。 王大姑娘:“……”。 娘这话她该怎么接,要不然还是假装没有听到吧。 刚刚他们不是在谈论对她好不好的问题吗,怎么就突然转成了声讨弟弟呢。 王大姑娘一颗心高高提着,乖巧的等待着笙歌的下文。 “不过,你有句话说的确实没错,你的确无用。” 笙歌坦率的说道。 她不会因为王大姑娘可怜就昧着良心一门心思的偏袒美化对方。 无用就是无用。 丧夫的寡妇怎么了?难道就只能混吃等死吗? 这天底下寡妇多了去了,但也不是每个寡妇过的都像王大姑娘这么惨。 过什么样的生活,能够决定的只有自己。 “明知家中贫寒,经常是无米下锅,你也心有愧疚,想着孝顺爹娘,可孝顺不只是说说而已。” “只口中不咸不淡的说两句愧疚,心虚,却无行动改变这种局面,那还不如不说。” “听了闹心。” 第四百六十二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五) (五) 只说不做,更让人窝火。 “你究竟是在在意什么?” “年纪轻轻丧夫,居在娘家,食不果腹,衣不蔽体,难不成你还在意那莫须有的寡妇名声吗?” “你爹顽固不化,口口声声强调名声,强调守节,难道你也是吗?” “说句不好听的,你就算是想守节,但你已经被夫家逐出门,为谁守节?” “你哭哭啼啼,凄惨无比越发说明你无用。” “你姓王,丧夫后居于王家,无可厚非,但继续让爹娘养着就是你的不对了。” 笙歌看着稀里哗啦哭的可怜兮兮的王大姑娘,有些无语。 越看她越像个恶毒继母。 emmmm。 她是亲妈好吗。 “别哭了。” “你现在该想想如何赚钱谋生而不是哭哭啼啼。” 笙歌叹了口气,弯腰伸手扶起了王大姑娘。 难不成这个年代的女人真的都是水做的吗,哭起来就像是要下大雨。 王大姑娘怯生生的看着笙歌,脑子里乱糟糟的。 她没有克制自己眼泪,自从丧夫被赶回来,她处处小心翼翼,从来都不曾这般嚎啕大哭过。 憋在心中,时时刻刻都像是在负重前行。 如今她到底是害怕而哭泣,还是为了趁机发泄一下心中积压了数年的委屈,也只有她知道。 “娘,女儿知错了。” 多年的磨难,使得王大姑娘的心智分外成熟,对人情冷暖也看的分外清醒。 她知道,娘是打心眼里没有嫌弃她这个女儿的,娘这些话虽然尖锐了些,可何尝不真心实意的在为她着想。 若是她不自己立起来,不能自给自足,然后孝敬父母,待他日爹娘百年后,弟弟娶妻,王家就再也不是王家了。 哪怕她姓王,是弟弟血脉相连的一家人,可依旧没有踏足王家小院子的权利。 “可是,娘,女儿该怎么办。” 她有心改变自己如今的处境,可是却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多年的教育,已经让她彻底失去了生存的能力,出嫁前依靠爹娘,出嫁后依靠夫君。 夫君早丧,她不得不回到娘家,再次依靠爹娘。 可娘的话让她知道,也只有依靠自己最是理直气壮,底气十足,不必再担惊受怕,不必再忧心忡忡,可以抬头挺胸过日子,可以孝敬娘。 孝顺爹娘乃是天经地义,可她非但不能帮爹娘减轻负担,反而让娘在家中过的更加艰辛。 弟弟那些冷漠而又刺耳的话,爹爹满含怀疑的眼神,都让娘夹在他们中间,受尽了委屈。 她看的分明,她在这个家中其实并不受欢迎。 爹视弟弟为希望,喜弟弟所喜,恶弟弟所恶,哪怕他们当初有父女之情,姐弟之谊,但在日日的嫌弃和争吵之中,曾经的血脉心情早就化为乌有。 “怎么办?” 笙歌也有些发愁。 现在肚子饿,她饿的头昏眼花,脑子更是除了怼人想不出任何的法子。 就算是要想法子,那也得吃饱穿暖啊。 脑子这种东西可是需要好好娇惯着的。 “怎么办待会儿再想。” “洗漱一下,娘带你进城。” 笙歌豪气的拍了拍王大姑娘的肩膀,笑眯眯的说道。 一想到马上就能吃到香喷喷的饭菜了,笙歌的心情就好了许多。 进城? 王大姑娘眨眨眼睛,不解极了。 爹爹自小便告诉他,女子本就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若是抛头露面,那便是伤风败俗。 女子无才便是德,她从小到大,走过最远的路就是从娘家到了婆家。 更不要说她如今是寡妇。 提到寡妇的身份,王大姑娘就忍不住黯然伤神。 寡妇门前是非多,自从她寡居在娘家哪怕她从不外出可依旧有不绝于耳的风言风语。 无数的事情说的绘声绘色,有鼻子有眼,就好似她真是那等不知羞耻之人。 可偏偏爹和弟弟当了真,就连二妹回来时都明里暗里的要求她自省些,莫要牵连了他们。 “娘,我可以吗?” 王大姑娘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眼中的光亮似是要灼伤人心。 笙歌心头微酸,这到底是经历了什么,才会让王大姑娘如此受宠若惊,不过就是进城罢了。 难道出嫁再归家,真的就是泼出去的水,覆水难收了吗? 说实话,笙歌并不讨厌王大姑娘。 虽说王大姑娘性格软弱还有些愚笨,自幼就被那个痴迷于科举屡试不中的爹教导到歪路上,但本性还算得上纯善。 王家数口人中,笙歌对王大姑娘恶感最少。 王玉辉…… 笙歌只想说欠揍。 那个寻死觅活要殉节的三姑娘,笙歌更是呵呵哒。 二姑娘…… 故事中对二姑娘着墨甚少,但也不妨碍让笙歌知道二姑娘是个没良心的,有了婆家就忘了娘家。 别人家都是有了老婆忘了娘,到了她这里就是有了丈夫忘了家。 就这样比较下来,还是王大姑娘顺眼些。 “自是可以的。” “不过可不能这样一副样子进城,娘嫌丢人。” 笙歌快速的进入了角色,不就是当娘吗?一回生二回熟,她现在已经是熟能生巧了。 虽说这一次便宜儿女多了点儿。 在笙歌的催促下,王大姑娘换了身干净衣裳,但看起来依旧是有些拮据,不过笙歌也没有再为难。 整个王家,怕是也就只有王玉辉的宝贝疙瘩儿子能够逢年过节做一件新衣裳了。 笙歌翻箱倒柜找出原主这些年来偷偷攒下以防大难的铜板碎银子,一手攥着耙子,一手揪着王大姑娘的袖子雇了辆牛车,慢悠悠的朝着城里去。 若是不考虑生计,不考虑那些糟心的事情,这座小村庄也算得上是山清水秀鸟语花香了。 笙歌很是怀疑,在这样一个处处是宝的地方,王家为何会过的这么惨,而且还是一年比一年惨。 这里有山有水,打猎捕鱼耕种,只要肯花力气,丰衣足食总归是可以的。 可偏偏出了王家这个异类。 若是这个时代也有评先进文明城市这一项,王家一定是牢牢拖后腿的那一个。 王家人丁算不上兴旺,但也不算稀薄,可日子就是让人唏嘘不已。 第四百六十三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六) (六) 原因无非就是王玉辉自持读书人的身份,始终都秉承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理念,坚决不事农桑,不沾俗物。 而本应该成为顶梁柱的男丁,王家唯一的儿子好的不学,偏偏学了王玉辉的做派,甚至青出于蓝胜于蓝。 王家什么样,这两个人心里没点儿数吗? 就那几间四面透风,似是风一大就会塌了的破茅屋供不起小少爷。 一个老爷,一个少爷…… emmmm,倒是敢想。 原主虽是勤恳也节俭,可这个时代毕竟对女子的限制是太大了些。 女子打猎捕鱼,外面的风言风语都会把人淹死。 王玉辉那么好面子,怎么会让这样的事情出现的。 读书人…… 读书人…… 笙歌嗤笑着,读书人何时成了这个模样。 真正的读书人,有风骨,有良知,有能力,有大胸怀。 王玉辉真真是毁了读书人这三个字。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把王家多年积蓄全部带走,是要携款潜逃吗?你不会是忘了王三姑娘的丈夫过不了两天就归西了吧。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必定是想进城吃好喝好,然后再动脑子,俗话说得好,磨刀不误砍柴工。 莲花仙子:主播你不会真的要眼睁睁的看着你的便宜女婿丧命吧。 主播:知我者,神棍也,看来你我还是挺有默契的,不愧是有师徒之实。 笙歌的的确确是想去犒劳自己。 由俭入奢易,由奢出俭难。 上个直播世界她极尽逍遥不羁,在江湖,她是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天下第一高手,在战场,她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神秘将军,在朝堂,她是开创盛世的一代明君。 无论在哪里,她都是美味佳肴尽情享受。 她是个吃货,还是个颜狗,上个世界过的最是滋润。 如今落差太大,她得缓缓。 兜里的银子是原主赚的,她花起来一点儿都不心虚。 苦日子,大家一起过啊。 贫苦人家,缺衣少食,怎么能够养出少爷脾性的人呢。 不好意思,王家实在是太穷了,养不起啊。 待她潇洒完这把银子,大家一起苦哈哈吧,她倒要看看王玉辉在实在揭不开锅的时候还能不能坚持那份矜贵和傲慢。 一个破秀才,还看不起旁人。 emmmm,她还曾经位极人臣呢,单就功名这一点,她完全吊打王玉辉。 当然,要是靠拳头的话,王玉辉连吱声的机会都不会有。 说实在的,儒林外史中的范进可笑,但依她看,王玉辉还远远不如范进。 虽说范进也是个不能养家糊口的无能书生,但是他不会看不起银子,他足够清醒足够圆滑世故。 与其说范进执念疯魔,愚蠢的可笑,倒不如说他看透了人情世故。 他做不到古代圣贤人那般众人皆醉我独醒,所以他选择了同流合污,快速的融入官场,如鱼得水。 而王玉辉呢。 呵。 笙歌连评价的**都没有。 …… …… 莲花仙子:,主播,你是故意忽视我的问题吗? 莲花仙子:你这进城一来一回,三姑娘的女婿怕是真的就两腿一伸归西了,你难道真的就眼睁睁看着吗? 主播:不眼睁睁看着,难道闭着眼睛看吗? 笙歌虽有些不喜莲花仙子的问题,但也表示了足够的理解。 莲花仙子擅医术,观其一直以来在直播间的言谈便知这是个真正平和善良美好之人,对她也是数次帮助。 莲花仙子:…… 主播:漂亮小姐姐,你是不是忘了,本主播如今也是个普通人。我虽然穿梭了数个世界,熟知剧情,但依旧是人,不是神。 主播:这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古代世界,哪怕我曾经真的为仙人,也只是曾经。 主播:有金手指,但不能主宰整个世界。王三姑娘的丈夫已经是病入膏肓,早逝是定局,如何救? 看在莲花仙子以往对她多有相帮的份儿上,笙歌耐着性子解释道。 一直以来,她都是一个足够清醒理智的人。 说她薄情也好,说她冷漠也罢,她都认了。 笙歌接连几句回复弹幕的话,让直播间陷入了鬼一般的寂静,很久都没有一句弹幕飘过。 笙歌也不在意,陪伴了她这么多个世界的玻璃碴子们若是因为这么几句实话就离她而去,那也就不是她的玻璃碴子了。 牛车行的很慢,摇摇晃晃,笙歌打着哈欠,找了个舒服的位置枕在王大姑娘的大腿上,嘴角叼着一片树叶,眯着眼睛,一只手挡着略显刺眼的阳光缓缓睡了过去。 睡觉是件美好的事情,睡梦中她依然尝着阿朱的手艺,带着阿朱和乔峰的儿子干些上房揭瓦,让人咬牙切齿的事情。 …… …… 王大姑娘看着枕在她腿上,悠然睡起的笙歌,眼睛酸涩。 她有多少年没有见过娘如此放松闲适的模样,就连眼角下的皱眉似是都淡了几分。 相由心生,看来此时,娘是轻松的。 自她记事起,王家衣食住行人情往来所有的担子都牢牢的压在娘身上,娘也快速的老了。 王大姑娘伸手轻轻的为笙歌按摩着太阳穴,尽可能让笙歌舒服些。 她是个无用之人,只能竭尽全力,力所能及的让娘在疲累的时候能够舒服点。 笙歌是真有些累了,原主的身体看着强壮,可是内里已经很虚很虚了。 王玉辉不知,便宜儿子也不知,笙歌很是怀疑,王玉辉到底是把原主当成了什么。 日头越来越烈,王大姑娘尽可能的弯下腰,用自己的身体为笙歌制造出一方狭小的阴凉。 “咕咕咕……” 笙歌是被饿醒的,当然也是被她自己的肚子叫饿醒的。 为什么还是没有进城呢? 不就是进城吃香的喝辣的穿新的吗,为什么比当初西天取经的路程看起来还要遥远呢。 呜呜呜…… 她很是没有节操的想念大圣的筋斗云了,想去哪里,也不过就是一个心念转动的时间。 不过,还好,最起码她遥遥看到了一面古朴大气而又庄严的城墙,想来胜利再望了。 第四百六十四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七) (七) 笙歌看着王大姑娘因为热而红彤彤的脸,想到自己刚才小憩时王大姑娘的表现,弯了弯嘴角。 有良心,总是好的。 她虽没有奢望着别人报答,但总归是不希望被恩将仇报的。 如今王大姑娘最起码心性是过关的。 能为她按摩穴位,能够不动声色的为她遮阳扇风,只是为了让她入睡时更加舒适安稳。 这样的便宜女儿她更乐意接受。 城墙越来越清楚的映入笙歌和王大姑娘的眼睛,王大姑娘近乎痴迷的看着城门,看着来来往往的人。 她从未想过自己有朝一日竟然还可以进城,踏足她从未了解的地方。 牛车只把笙歌和王大姑娘送到了城门口,便等待着拉出城的人。 笙歌带着王大姑娘随着人群进入了小城,熟悉的吆喝声叫卖声,空气中缭绕着喷香扑鼻的美食味道,勾动着人的味蕾,让人心甘情愿掏腰包。 “娘,原来城里是这个样子啊。” 王大姑娘傻傻的跟在笙歌身后,小心翼翼的躲避着人群。 “这只是座小城,比这儿更繁华更热闹的比比皆是。” “走,娘带你去成衣店买件衣裳。” 洗的发白的衣裳还打着布丁,在这热闹的小城实在是有些格格不入。 笙歌不喜欢被人这样注视。 “娘,女儿的衣服还能穿。” “银子还是留下来给爹爹和弟弟买砚台和毛笔吧。” 王大姑娘诚惶诚恐地推拒着。 她已经很久都没有体会过买新衣裳时的喜悦了,久而久之,一切都习以为常。 爹爹? 弟弟? 笙歌一想到王玉辉还有那个素未谋面的儿子就闹心的慌,眉头忍不住皱了皱。 “你爹和你弟弟多么出色,想买砚台和毛笔自然会自己想办法,哪里用得着我们两个妇道人家操心。” “你爹不是常说入乡随俗,要懂得礼节吗?” “你看看咱们身边这些人,有谁像你我这样邋遢不修边幅,你爹是一家之主,又是秀才,你我自然得认真的聆听他的教诲。” “大妮,你说是不是。” 笙歌满是嘲讽的说道。 王大姑娘迷茫的看着笙歌,是这样吗? 娘的话的确是没错,爹每天都自诩是一家之主,向来是一言堂,爹决定的事情,没有人可以反对。 这样一来,娘的话好像挺有道理。 “娘说得对。” 爹也总是在说不能在人前蓬头垢面,衣衫不洁,失礼于人。 听娘的,总没错。 “孺子可教也。” 笙歌欣慰的摸了摸王大姑娘的头发。 她不介意王大姑娘看起来蠢蠢的,蠢蠢的乖一点儿也挺好。 不过这样是不是太好骗一些了呢? 笙歌可没有想着必须让王大姑娘一生守寡,若是王大姑娘有了想要再携手之人,笙歌一定会成全王大姑娘的心思。 笙歌带着王大姑娘去成衣店换了一身崭新柔软又舒服的衣裳,然后直奔县城里最有名的酒楼,一口气点了所有的招牌。 emmmm…… 看见菜单,她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体内的洪荒之力。 “娘,娘……” 王大姑娘在桌子下偷偷拉了拉笙歌的袖子,小声的提醒着。 方才置办衣裳的时候,她看到娘多年积攒的银子并不多了,这间酒楼的招牌菜价值不菲。 可她看娘点菜的架势,实在有些敞开肚子吃最后一顿的感觉。 就那点银子,勉强裹腹就好了。 笙歌不解,看着菜单上各式各样的肉肉,然后又看了一眼欲言又止的王大姑娘,有些摸不着头脑。 “先这些吧,不够吃一会儿再点。” 笙歌煞有其事的说道。 …… …… 带特产回家的蛙:哈哈哈,主播,我不得不提醒你,你荷包里的银子顶多只能点三个菜,而你刚才点了十几个…… 灯火阑珊处:也不知道这家酒楼可不可以以工抵债,刷盘子还是烧火? 主播:现在撤回来还来得及吗? 笙歌终于明白王大姑娘刚才是想跟她说什么了。 “大妮啊,娘刚才做了一件错事啊。” 笙歌握着王大姑娘的手,语重心长的说道吗。 她和王大姑娘是母女,她带着王大姑娘吃香的喝辣的,如今有难,那也得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 就算是刷盘子,两个人也能刷的快点儿 “娘,我知道。” 王大姑娘艰难的开口。 “乖女儿。” 一切尽在不言中。 (_) 美味佳肴一个个上齐了,王大姑娘苦大仇深的看着饭桌上热气腾腾香气四溢的饭菜,就是不敢动筷子,就好似菜里下了砒霜。 “大妮啊,现在不吃,一会儿也走不了,还不如吃饱,就算是死也得做个饱死鬼啊。” “你看,大妮,这些饭菜你这辈子可是都还没吃过呢。” “快吃,快吃。” 笙歌扭下一个鸡腿,不由分说塞到了王大姑娘手里,然后催促着王大姑娘吃。 食欲最终还是战胜了理智,娘说的没错,就算是死也得做个饱死鬼啊。 她这辈子从未见过如此精致的饭菜,吃一次也算是了无遗憾了。 说起来她活着其实并不太多牵挂了。 夫死,无子。 爹不喜,弟厌恶,唯有娘在力所能及的护着她。 哪怕依旧是缺衣少食,可那已经是娘能做到的极致了。 娘每日的粥米粒几乎可以数的清,而衣服补丁也是大补丁遮小补丁,在这样凄苦的情况下,娘能让她在王家有立足之地已实属不易。 及时行乐,能吃一次就吃一次吧。 她不清楚弟弟与同窗出去聚会时描绘的佳肴是何种样子,但她知道,能和娘一起穿新衣吃一次大餐,就已经是一件幸福的事情了。 王大姑娘大口大口的咬着鸡腿上的肉,烤鸡,皮脆脆的,肉嫩嫩的,腌制时添置了无数的调料,滋味妙不可言。 吃着吃着,王大姑娘的眼泪竟不受控制的落了下来。 原来吃肉是这种感觉啊。 笙歌一脸懵逼,她越发认同女人是水做的这句话。 哪怕像王大姑娘活的这般粗糙的女子。 不就是这个鸡腿吗,万一她以后发达了,让王大姑娘顿顿有肉,王大姑娘会不会精神失常。 看来她以后还是应该对王大姑娘好些了…… 第四百六十五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八) (八) “大妮,一口眼泪,一口肉,难不成这是一种新吃法?” 笙歌求知**十足的问道。 emmmm。 莫名觉得有些恶心怎么办。 王大姑娘一噎,眼睛瞪的大大的,傻傻的看着笙歌,然后不可抑制的开始打嗝。 笙歌黑脸,如果王大姑娘吃鸡腿噎死,究竟是谁之过。 鸡腿是她亲手递过去的,王大姑娘也是在听了她的话之后噎住开始打嗝的确…… 貌似如果王大姑娘真死了的话,她难逃杀人罪名。 笙歌的思维不受控制的开始发散,反倒忘了递给王大姑娘一杯水。 王大姑娘狠狠的灌了几杯水才停止打嗝,然后她悲催的发现自己饱了…… …… …… 进城第一顿饭母女二人吃的是状况百出,凭白让人看了不少热闹。 “是跑,还是等着挨揍?” 笙歌神神秘秘的问道。 “逃跑?” 王大姑娘看了看自己弱不禁风骨瘦如柴的小身板,想了想逃跑不成功可能出现的结果,王大姑娘坚定的摇了摇头。 那些店小二一个个手脚利索,哪是她能敌得过的。 “娘,您逃吧,别管我。” 娘多年操持家务,虽年纪大了,但腿脚还算利索,不像她受了打击之后就一直是病病歪歪。 笙歌:“……” #女儿总是这么大公无私,怎么办,在线求。# 不过,王大姑娘这身板想逃了确实难。 这算不算是有自知之明呢。 “小二。” 笙歌扯着嗓子喊道。 “客官,要结账吗?” 店小二肩膀上搭着一条毛巾,脸上堆着笑容。 “能不结吗?” 笙歌下意识的反问道。 店小二脸上的笑容有瞬间凝滞,这位看着沧桑的客官其实是来闹事的吧。 不过,谁让顾客是他们的衣食父母呢。 “客官,你若是身上带的现银不够,可以告诉小的府上位置,掌柜的会着人去取。” 店小二老老实实的答道。 酒楼的确可以不结账,但只有那些贵人官老爷才可以吃霸王餐。 “村里也管去吗?” 一听不需要以工抵债,也不需要挨打,笙歌的心思瞬间活络了。 死道友不死贫道,这是笙歌的处事准则。 王家虽是家徒四壁,银子没有,但多年来王玉辉和那个便宜儿子的摆件陈设还是能够还些债的。 王家过的再难,也没有委屈了那个便宜儿子。 不就是一顿饭钱吗,便宜儿子的砚台,扇子,玉冠总是值些钱的。 饿的连下锅的米都没了,还带玉冠不觉得讽刺吗? 店小二猛然抬头看向笙歌,然后僵硬的点了点头。 他本以为这是为小有身家的阔绰妇人,毕竟点菜都是不看价钱随心所欲,没想到竟是看走眼了。 “那就好。” 笙歌松了口气,然后一股脑儿的把位置报了出去。 “找不到银钱不要紧,你们可以搬东西。” 笙歌好心的提醒道。 毕竟人家店小二长途跋涉,辛辛苦苦的去一趟偏僻的小村,也是要花费时间和精力的,总不能让他白跑。 店小二嘴角抽搐,面前这位客人究竟是个怎样的智障呢。 搬东西…… 店小二心中有不详的预感。 这位点菜豪爽的客官不会是个大穷逼吧。 穷到连一顿饭菜的钱都出不起了…… 全程旁观了的王大姑娘觉得今日娘的言行刷新了她的认知,就好像是为她打开了一个新的世界。 原来这样也可以。 可若是弟弟和爹知道,怕是会气的破口大骂吧。 家里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是弟弟和爹置办的用品了。 …… …… 在店小二走后,笙歌悠闲的坐在靠窗的位置,悠闲的喝着茶水,一副臭不要脸的模样。 反正都欠了多债,还差一壶茶和一碟点心。 笙歌就是这种光棍思想。 一旁的掌柜看着笙歌闲适自在,翘着二郎腿哼着小曲儿的模样,颇有些无语。 从未见过赊了账被扣在这里的还能是这种嚣张的模样。 怕不是家里有矿吧。 正常人都应该像那个瘦骨伶仃的女人一样,坐立难安,心虚的不敢抬头。 “娘,如果爹爹把你我赶出王家可怎么办?” 王大妮思来想去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爹一向注重名声,时时刻刻都在强调着家丑不可外扬,不要堕了他读书人的身份。 如今她和娘吃霸王餐被扣在酒楼,店小二大摇大摆的去讨债,这下怕是十里八村都知道她和娘做的事情了。 以爹的性子,暴怒之下怕是真的会把她和娘赶出去。 闻言,笙歌挑眉,她这个小可爱女儿还真是天真的可怕啊。 已经习惯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从不操心家中之事的王玉辉,怎么会舍得把原主这个冤大头赶出去呢。 没了原主,谁来耕作,谁来织布,谁来洗衣做饭,谁来处理人情世故…… 没了原主,王玉辉怕是迟早会饿死。 “赶我走吗?” “七出之条,我一条没犯,整个王家都是靠我一人在供养,难不成他还真敢休妻?” “不过就算是注定要一拍两散,也该是我休夫。” “大妮,娘要教给你的第一个道理就是女子的依靠从来都是男人,所谓的安全感也不是要靠别人给予。” 考虑到不能太崩人设,笙歌又磨磨蹭蹭的加了一句“大妮,我与你爹共患难,非但不曾嫌弃他无法养家糊口,且还尽力操持着一家人的生计。” “若你爹真的以娘吃了一顿霸王餐而休妻,只能说明这些年娘的苦心都喂了狗。” 王大姑娘眼中的狐疑渐渐散去,她知道,娘说的是事实。 没有娘,这个家早就散了。 “大妮,你不必自怨自艾,也无需怨天尤人。” “生死有命,克夫一说纯属子虚乌有,你是娘的女儿,你若真命硬,娘能无病无痛活到现在吗?” “你无用,娘又何尝不是。” “你无法孝顺娘,而娘同样无法护你安稳,你是娘第一个孩子,娘怎么可能不心疼。” 戏精上身的笙歌,瞬间开始发挥影后般出神入化的演技。 她对着一个比真实的她还要大很多的人,她实在是生不出任何的母女情分。 她是小仙女,不是老阿姨。 第四百六十六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九) (九) 克夫…… 命硬…… 王大姑娘想着这些年的流言蜚语,低下了头。 自她年纪轻轻丧夫,这些流言蜚语就始终萦绕在她耳际,久而久之她都默默有些相信了。 说起来,她很少受到善待。 “大妮,娘会尽力护着你,但你也要自己立起来。” 若是王大姑娘不能自己坚定起来,那她就算做太多都改变不了王大姑娘的处境。 王大姑娘沉默。 改变吗? 她还能够改变吗? 这些年来她早就像一只蜗牛死死地缩在壳中,不敢思考不敢面对外面的一切。 别人的讥笑,别人的指指点点,还有她内心自己的拷问。 沉默一分一秒在蔓延,笙歌也不着急,招呼着小二又送来一壶茶。 …… …… 王家此刻一片混乱,可不像笙歌这里悠闲自在。 王玉辉一脸张慌,想要护着那些他珍藏多年的宝贝,可他却无能为力。 他那个愚昧根本不会反抗的妻子竟然敢去吃霸王餐,还明目张胆的用他呵儿子的东西来抵债。 “你们不能搬。” 王玉辉看着自己多年收藏一点点被搬出书房然后又被放在马车上心简直就是在滴血。 “为何不能搬?” 店小二的心情也算不得好,虽说他心中也有了预感,但真没想到那个点餐阔绰的妇人竟然如此窘迫。 什么眼神? 竟然嫁了个如此没担当的男人。 一路走来,他也听了不少王家的故事,全家人,有丈夫有儿有女竟然都靠一个快上了年纪的妇人养着。 呵…… “难道你要休妻吗?” “王秀才,你受妻子多年供养,不沾俗物,如今竟要为了一餐饭而休妻,你的良心不会痛吗?” 店小二看着周围逐渐聚集起的人群,扬起声音说道。 王玉辉脸黑,他这么多年小心翼翼经营的名声,难道就要在这一天彻底垮掉吗? 他考取功名多年不重,唯一能够留住的就是这一份清名了,如果名声也毁了,他还怎么坚持着他身为读书人的骄傲。 还有儿子的东西也被搬走了。 儿子可怎么在同窗面前抬头呢。 至于休妻…… 方才恼怒之下,他确实生出了休妻的心思,但也仅仅是一瞬间。 不仅仅是名声,更多的是因为这个家还需要妻子操劳着。 “我与贱内多年来共患难,怎会因为一件小事而休妻。” “这岂是读书人会做的事情。” 王玉辉清高得挥了挥衣袖,重新整理好自己的衣衫头发,然后默默的坐在一旁不作声。 心依旧在滴血,可却不能表现出来。 店小二不齿的笑了笑,然后心念一动,把王家所有值钱的东西全都不管不顾的搬走了。 就当是做好事了,多余出来的折成现银给了店中的老妇人。 …… …… 笙歌在酒楼中等啊等,然后郁闷的发现自己竟然又饿了,而店小二还是没有回来。 呃…… 难不成是王玉辉和那个便宜儿子突然奋起,誓死守护那些珍藏,然后把店小二绑了,杀人灭口吗? 王玉辉有那个胆子吗? 没有…… 笙歌撇撇嘴。 等啊,等啊,满载而归的店小二驾着马车归来,一会儿的功夫又给了笙歌一些碎银子。 笙歌一脸莫名,吃霸王餐难不成还送银子吗? 只见店小二憨憨的挠了挠脑袋,颇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一不小心拿多了,所以掌柜的把多了的折成现银命我交给你。” 笙歌先是一愣,然后狂喜。 真是没想到这个店小二竟然这么上道。 “小可爱,前途无量啊。” 笙歌拍了拍店小二的肩膀,默默的把碎银子放进了荷包。 刹那间,店小二觉得自己明悟了什么。 也许这位妇人,并不会像他以为的那么凄惨。 …… 想着还有些碎银子,笙歌大手一挥带着王大姑娘去住了客栈,如今天色已晚,揍人什么的还是放在白天比较好。 许是今天受到的震撼多了些,王大姑娘已经能够平静的跟着笙歌进入客栈。 夜深人静。 “娘,女儿不会再像以前那般怯弱了。” 笙歌并没有回应王大姑娘的话。 只要王大姑娘能够想通,那么根本不需要她肯定。 在笙歌迷迷糊糊间,王大姑娘絮絮叨叨的说了一大堆,似是要把她这么多年的委屈和痛苦全部诉说在这个安静的夜里。 日出东方,暖暖明亮的阳光照进房间,笙歌懒洋洋的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 王大姑娘眼角的黑眼圈说明她昨晚难以安眠,但精气神却较之往常好了太大,一直下意识便蹙着的眉头也渐渐舒展,眉眼间的愁苦也再没有以往那么浓。 心病难医,她最怕的就是还得给这个小可爱女儿办理丧事。 毕竟整个王家,可能也就这个大女儿合眼缘了。 “收拾收拾,回家。” 家…… 王大姑娘有一些瑟缩,但想到昨晚自己说出口的话,又慢慢挺直了脊背。 如果爹真的动怒,那她必然得护着娘,爹要打就打她吧。 笙歌啃着肉包子,雇了辆码字,闲适安静的思考着这个直播世界她该怎么做。 认真说起来这个世界并不像上个直播世界那个荡气回肠波澜壮阔,但越是鸡毛蒜皮的小事就越是糟心。 毕竟清官难断家务事。 武侠世界,能用拳头解决的事情都不算是事情,可现在呢,难不成她能把王玉辉揍死吗? 有点儿愁,有点儿愁啊。 想到王玉辉和一门心思寻死的王三姑娘,笙歌就忍不住长吁短叹。 这对父女真奇葩啊。 “娘,你别担心,如果爹动怒的话,女儿一定不会连累你的。” “爹是读书人,想来是不会动手的。” 王大姑娘以为笙歌是在担心回家之后得面对爹和弟弟的怒火,所以出声安慰道。 动手…… 笙歌一听到这两个字跃跃欲试。 动手? 王玉辉还想跟她动手? emmmm。 动手就动手,谁怕谁。 作为一个带着红领巾长大的小仙女虽说不赞同家暴这回事,但是她实在不介意好好家暴家暴王玉辉,好好教教王玉辉什么才是读书人。 这样的男人,不揍,还留着孝敬吗? 第四百六十七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 (十) 原谅她,像她这么自私的人,实在是很难像原主那样心甘情愿任劳任怨的伺候着王玉辉。 她这个人简单粗暴,所以她还是用自己都方式解决问题吧。 贤妻良母的画风,不太适合她。 家暴什么的,多多益善,那么欠揍。 既然王家人想靠她养着,那么就按她的规矩和方式活着吧。 寄人篱下,还想着颐指气使,脸呢。 笙歌觉得她自己好像越来越双标了,明明不赞同家暴,现在却想揍死王玉辉。 mmp…… 她竟然成了双标狗。 又怂,又贱,又双标,还自私,还爱怼人…… 怎么感觉她的画风越来越奇怪了呢。 别人都是越来越优秀,越来越像小天使,可为什么她却成了这个模样。 一定是穿越的打开方式不太大。 都怪一一,从来舍不得给她小仙女的角色。 穿梭万界直播,是不是给她打开了一个奇怪的通道。 笙歌真怕自己身上的标签变得越来越清奇,虽说她也立志做直播界的泥石流,可不想做人见人恶的家伙啊。 笙歌有些不敢想象以后的自己为什么会成为这个德性…… 好可怕…… 凸(>皿<)凸 “娘?” (_) 王大姑娘看着五官越来越扭曲的笙歌,有些担心。 娘这凶神恶煞的模样,看着实在是不像害怕爹爹和弟弟的模样。 时而咬牙切齿,时而惆怅忧虑,时而又义愤填膺…… 娘这个模样,真像小时候村头坐着的那个抽风的老大爷,整天疯疯癫癫,说些奇奇怪怪的话。 娘不会因为吃了一次酒楼的大餐就乐极生悲疯了吧。 王大姑娘: 笙歌凝眉,她就进行了一下自省,可为什么她的便宜乖女儿竟然用看智障的眼神盯着她。 便宜女儿,你再这么看娘,娘会忍不住用耙子揍死你的。 “大妮,你爹想动手的,娘很乐意奉陪的。” “不就是动手,动手有利于身心健康,多多益善。” 笙歌假装自己看不大王大姑娘奇奇怪怪的眼神,自顾自的接着之前的话题。 “一个文弱书生,还是个一事无成的老书生……” 笙歌的话并没有说完,但话中的不屑和嘲讽尽显。 笙歌从不鄙夷读书人,可谁让越来越多渣子毁了读书人这个身份呢。 王大姑娘看着被笙歌树在一旁摇摇晃晃始终都没有倒下来的耙子,沉默了。 …… …… 王家本就破败的大门如今看来更是摇摇欲坠,似是一阵风吹过,那扇被虫子蛀的满是洞的木门就会彻底掉下来。 笙歌杵着耙子从马车上下来,神情自若的直接一脚把破门踹了下来。 身为小仙女,出场总是得带些特效。 就像直播间的夜帝大佬,一发弹幕就是特效亮瞎所有狗眼。 亦步亦趋跟着笙歌的王大姑娘越发确信自家娘应该是哪里不正常了。 以前娘缝缝补补,恨不得把所有的东西都用了再用,补了再补。 如今不仅花了多年积攒的棺材本,还吩咐酒楼的店小二搬空了爹和弟弟的东西,如今更是一脚踹掉了大门。 唉。 娘以后还会做出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呢? 王大姑娘突然忧心忡忡了。 她发誓定会尽可能孝顺保护娘,可若是娘造作太过,她护不住可怎么办。 没看娘这一脚下去,爹的眼神更可怕了吗? 就连弟弟都是气势汹汹的看着娘,如果不是还顾及着母子这层关系,她很怀疑弟弟会不会直接捡起被娘一脚踹坏的木门砸向娘。 王大姑娘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抢先笙歌一步踏进了院子,爹和弟弟要发怒就冲她来好了。 笙歌看着雄赳赳气昂昂不知道脑补了什么的王大姑娘视死如归的样子,有些傻眼。 她这样怂贱欺软怕硬的人是不是就注定不可能跟王大姑娘这样的小可爱在同一脑回路上? 贱人有贱人的活法…… 纯善之人有纯善之人的活法…… “你这孽女,还敢回来……” 只见王玉辉二话不说,直接挺起袖子一巴掌朝着王大姑娘的脸扇去。 笙歌:(#Д) 这王玉辉是当她是个瞎子吗?还是说压根儿对她视而不见。 笙歌觉得自己身为天下第一人的尊严受到了挑衅。 是可忍孰不可忍,笙歌直接把智障耙子朝着王玉辉砸了过去。 耙子通灵性,笙歌知道耙子绝不会伤了王大姑娘,也不会没轻没重的直接把王玉辉砸死。 说起来这破耙子除了有时候不听话有些固执外,也没那么讨厌。 就比如现在…… 于是王玉辉的巴掌还没扇下去,耙子就不偏不倚砸在了王玉辉的腿上,清脆的骨折声在狭窄的小院中分外清晰。 王大姑娘:(○e○) 王小儿子:(⊙x⊙;) 究竟是耙子会拐弯,还是娘扔的太准了。 王大姑娘擦了擦额头上的冷汗,刚刚鼓起的勇气一下子全散了。 娘这么生猛,哪里还需要她护着。 “啊……” 王玉辉倒在地上,手掌又恰巧戳在了耙子的铁齿上,直接穿透了整个手掌,血肉模糊,几个血窟窿分外狰狞。 这下就连笙歌都有些懵逼了。 这其实真不怪她。 如果耙子会说话,那么耙子也会喊冤枉,谁知道王玉辉就连摔倒都摔的这么有戏剧性。 对天发誓,笙歌真的只是仅仅想砸王玉辉一下。 不曾想,竟然得到了额外的回报。 “你这个毒妇……” 王玉辉咬牙切齿,恶狠狠的看着笙歌,用另外一只完好的手捂着那只满是窟窿的手。 毒妇…… 笙歌眨眼,她好像又多了一个名称。 毒妇…… 毒妇,这不是虚竹的母亲叶二娘的称呼吗。 不过现在冠在她身上也蛮好听的。 “相公,这真的不怪我啊。” “我看到你要打大妮,一时着急,所以才不下心把耙子扔了出去。” “耙子也许有自己的想法,所以才朝着你的方向落了下去,还有你的手……” “用相公的话说,相公身为读书人,就连手掌都是有思想的。” “唉,我是个没有文化的农妇,实在是羡慕就连手都有思想的人啊。” 第四百六十八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一) (十一) “我第一次发现自己原来真的配不上相公啊。” 笙歌喟叹着。 手掌有自己的想法,她怎么可能管的了呢。 王大姑娘:“……”。 王小儿子:“……”。 他们为什么以前根本不知道娘这么巧言善辩,偏偏还狡辩的十分有道理呢。 “至于毒妇二字,我受宠若惊啊。” “耙子砸到你只是意外,至于手上的伤也是你自己主动撞上去的,还真别说,这事情听起来还真是有些邪门啊。” “相公,是不是你坏事做多了,老天有眼,所以耙子才独独砸了你。” 笙歌唏嘘着,还假装怯弱弱的看了看天。 像王玉辉这样的人,就算是天打雷劈也不为过吧。 如果她在这个世界能修法术,一定让王玉辉好好享受一下什么是天惩。 古人不是最迷信吗,她实在是想知道王玉辉被雷劈了之后,还能维持他现在心心念念的清名吗。 只可惜,她现在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妇啊。 (_) 王玉辉的脸色红了青,青了紫,不停变化,直到又听到笙歌接下来的一句话,脸色瞬间煞白。 “相公,也不知道你手伤成这样还能不能再写字了。” “这么有思想的手废了还真是让人惋惜啊。” 笙歌叹了一口气,看似痛惜不已,可眼中的幸灾乐祸根本挡不住。 王玉辉喘着粗气,上下牙齿打架,双颊在不断颤抖。 他的手…… 不…… 他是个读书人,绝对不能伤了手,否则他这一辈子到头也就是个穷秀才了…… 如果笙歌知道王玉辉的想法,一定会不遗余力的奚落。 就算手没伤,一辈子也就是个穷秀才了。 唯一的清名也就是王三姑娘自杀殉节后,全县的绅矜都夸王玉辉生了一个好女儿,亲自建了牌坊。 也就是从这个时候起王玉辉开始在徽州声名远扬。 虽说王三姑娘死后,王玉辉不知为何突然又开始怀念她,还假惺惺的缅怀了几天,但必须得说王玉辉一力促成了王三姑娘的死。 “我的手。” “请大夫,请大夫。” 王玉辉声嘶力竭的大吼着。 “相公,您还是安生些吧。” “别忘了您可是个读书人啊,读书人怎能如此失态呢,不就是伤了手吗,你这样还怎么称得上一句读书人呢。” 笙歌贱兮兮的说道。 笙歌觉得这一刻她像极了言情小故事里的绿茶小姑娘。 你失去的不过是条腿,紫菱失去的可是爱情啊…… emmmmm…… 对待王玉辉这种人,必须得更绿茶,更白莲,直接怼的他说不出话。 王玉辉怒目圆睁,什么叫不就是伤了手…… 身为读书人,难道手还不重要吗? 无知蠢妇。 “幺儿,快,快去给爹请大夫。” 王玉辉知道自己怕是指望不上笙歌和大姑娘了,所以看向了自己一直疼宠的小儿子。 在王玉辉看来,只要小儿子跟他站在同一立场上,就不怕那个无知蠢妇再出什么幺蛾子。 小儿子可是他们唯一的男丁,也是唯一的延续香火的存在。 王小儿子有些踌躇,看着似笑非笑,又重新把耙子握在手里的笙歌,实在是抬不起脚迈不开腿。 他无比的想知道那个把爹的腿砸断,又把爹的手掌戳穿的耙子是什么时候回到娘手里的。 握着耙子的娘让他分外害怕,尤其是耙子的铁齿上还沾着血。 “幺儿,你忘了爹是怎么疼你的吗?” “爹还准备带你去见余大先生呢。” 在王玉辉的催促下,王小儿子终于准备去请大夫了。 “站住。” 笙歌握着耙子,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幺儿,你确定真的要为你爹去请大夫吗?” “你爹不是常说,身为读书人,酷刑加身而面不改色,这才是读书人的真本色。” “若是你的同窗知道你爹只是个会侃侃而谈的人,会怎么想呢。” “还有,你有钱请大夫吗,难不成要赊账?” 笙歌不遗余力的挑拨离间,王玉辉和这个小儿子就是一对自私的父子,可能王玉辉对王小儿子还有几分慈父之情,毕竟还指望着这个小儿子传承香火呢。 可王小儿子呢。 在这样一个本就扭曲诡异的家中,被疼宠着长大的王小儿子更是自私。 否则怎么会对一直看着他长大的王大姑娘指手画脚专门戳人伤口呢。 王小儿子好不容易迈开腿,然后又停了下来。 为什么他觉得娘说的越来越有道理呢。 “相公,请什么大夫。” “难道你忘了我是个无所不通的无知村妇吗,能耕地能织布能喂鸡能撕逼能养家糊口,区区一个小伤,我足以胜任。” 唉,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王玉辉流血死了。 一看这个世界就都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王玉辉这么快就死了,她被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心烦时该揍谁呢。 渣男也是有存在价值的。 笙歌虽算不上精通医术,但是止止血包扎包扎伤口还是可以的。 至于那条被耙子砸断的腿更是小意思,正正骨养养就好了。 她上个世界瘸了十几年都能硬生生忍着疼再次敲断接上,更何况王玉辉只是被砸了一下呢。 王玉辉傻乎乎的看着简单粗暴给他止血接骨的笙歌,心中荒凉而又绝望。 他不仅手废了,怕是腿也瘸了。 成了残废,他还怎么自诩为读书人高高在上呢。 “你放心,残不了的。” “你是我的相公,是我一辈子的依靠,是这一家之主,我怎么会舍得你残废了呢。” 笙歌假惺惺的说道。 对天发誓,她真的不是对王玉辉生了怜悯之心,她只是不想自找麻烦。 万一王玉辉残废了,谁伺候。 emmmm…… 原主的心愿自始至终都没有想过跟王玉辉和离,所以她再怎么折腾王玉辉,好似都摆脱不了这个身份。 再说了,这个时代和离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她可一点儿都不想伺候这个又老又丑的渣男。 小仙女不能染污秽。 王玉辉:“……”。 为什么他只在这句话中听出了满满的恶意,丝毫没有所谓的夫妻情分呢。 第四百六十九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二) (十二) 残不了…… 他觉得他的妻子更想让他直接死了。 看看替他包扎伤口时的动作,粗鲁蛮横,与其说是止血包扎伤口,倒不如说更想再戳他几下。 emmmm…… 他绝对没有感觉错。 …… ……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其实是想让王玉辉疼死吧……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难道你没有发现王玉辉的伤口更加狰狞了吗?你真的没看到血窟窿越来越大了…… 灯火阑珊处:啧啧啧……最毒妇人心啊。 灯火阑珊处:不过,我喜欢。看来我们的三观是越来越歪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只想说干得漂亮。 主播:本小仙女觉得自己是在成全王玉辉啊,小仙女不是应该以实现凡人心愿为己任吗。 主播:本仙女是在助人为乐,做好事不留名,求不要太感激。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王玉辉不是说她是毒妇吗?她觉得她还不够毒呢。 在王玉辉时不时的惨叫声中,笙歌终于给王玉辉包扎好了,本来是被耙子插的几个血窟窿,如今却鼓成了一个大粽子。 笙歌咂咂嘴,看来她还是学艺不精啊。 她本以为在莲花仙子的指导下也算得上是妙手回春了,没想到竟然还是个手残。 真没想到,医术还是门艺术。 只要是艺术,都与她无缘。 “别嚎了,亏你还是个读书人,还自诩是君子呢。” “君子流血不流泪,你看看你,像什么样子,你以后要是再说一次自己是读书人,我就揍你一次。” 笙歌眉眼弯弯,晃了晃自己的拳头。 那温和带着笑意的声音就好似是在哄骗着小可爱吃糕点。 王玉辉看向笙歌的眼神就像是在看不共戴天的仇人,这是他的妻子。 妻子不就应该对丈夫唯命是从吗? 这还是那个几十年如一日辛辛苦苦任劳任怨从不会反抗的妻子吗? 王玉辉的惨叫声终究还是惹来了好奇的邻里想要一探究竟。 只不过,对上笙歌这个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杠精,想探清楚哪儿那么容易。 一句轻飘飘的“我家准备开荤了,刚才在杀猪,你听到的应该是杀猪叫……” 笙歌理直气壮,一本正经扛着耙子站在门口。 杀猪叫…… 猪叫…… 说出这话的笙歌根本没有考虑别人听到会怎么想。 毕竟邻里对王玉辉的声音也算不得陌生,明眼人都能区分清楚那是王玉辉的惨叫声。 至于王玉辉…… 他只觉得他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他堂堂一个读书人,还是个秀才,竟然被…… 简直就是有辱斯文。 当年他怎么就眼瞎的娶了一个这般残暴粗俗的农妇,果然是知人知面不知心啊。 这么多年,到了今日才认清这个毒妇的真面孔。 还有他的大女儿还是小儿子…… “幺儿,你去门口守着,杀猪也是一件郑重的事情,总不能让别人看了去。” 笙歌朝着王小儿子踹了一脚,直接把王小儿子踹到了门口。 熊孩子,不听话就得揍。 王小儿子受王玉辉十多年来言传身教,在自私冷漠这方面青出于蓝胜于蓝。 她不认为自己循循善诱,语重心长的说几句话就能把王小儿子掰正了。 既然说话无用,那也没有必要浪费口水,直接动手就是。 自私冷漠之人,向来也识时务。 她不奢求能够把王小儿子掰正,让他成为社会主义四有好青年,但最起码能把王小儿子打怕。 只要开始忌惮她,那就不会再像现在这么糟心了。 揍一顿不行的话,那就顿顿揍,这又不是什么难事。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她更多的是因为这样的解决问题的方式比较解气,所以,所以…… 被笙歌一脚踹到门口的王小儿子灰头土脸一脸懵逼,谁来告诉他发生了什么。 王小儿子有些不敢相信自己刚才所经历的。 从小到大,他都是家中的掌中宝,娘虽然没有爹那样无原则的宠他,可也从未呵斥过他,更不要说是动手了。 不对,娘刚才是动脚的。 王小儿子心中的怒火在看到手伤腿残瘫倒在地上的爹时,瞬间学聪明了。 他不过就是被踹了一脚,仔细想想其实并没有那么惨。 于是王小儿子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乖乖的拿起一块儿木板挡在了门口,也把所有看热闹的人驱散了。 家丑不可外扬…… 虽说今天的家丑已经差不多要扬的十里八村的百姓都知道了。 王大妮一会儿看看笙歌,一会儿看看王玉辉,这一切跟她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 她的理智还停留在刚才爹想扇她巴掌的时候…… 然后,然后…… 这是发生了什么。 她没有挨揍,娘也没有挨揍。 爹和弟弟还没有来得及询问银钱一事,然后就被娘打懵了…… 呃…… 其实也不算是被娘打懵,毕竟回顾整个过程,从头到尾娘也就随意一个耙子,然后踹了弟弟一脚。 可能是耙子发挥的太出色了。 当然,也有可能就像是娘说的那样爹的手太有想法了。 毕竟爹才是家中读书最多,最有学问的人。 不像她和娘,几乎就是目不识丁,大多数的事情还是从爹和弟弟的闲聊中知道的。 她是不是应该把爹扶起来,毕竟一家之主就这么狼狈的倒在地上,而她这个做女儿不作为是不是会不孝。 “大妮,给娘搬个凳子。” 笙歌觉得她得好好的跟王玉辉谈谈人生。 王大姑娘呆愣愣的搬了家中最干净的凳子,然后就要过去把王玉辉扶起来。 不管怎么说,那也是她爹啊。 “大妮,娘觉得这个时候跟你爹谈谈人生最好。” “你爹如今受了伤不宜移动,不如娘先跟你爹聊聊天谈谈人生,决定吃什么再移动,你觉得呢。” 笙歌淡淡的笑着,耙子在手中灵活的打着转。 王大姑娘的心颤了颤,也不知道娘从哪里寻来个这么邪门的耙子,还把耙子转的这么好。 别人都是转棍子,为什么到了娘这里就成了转耙子呢。 还有,娘的不担心被耙子误伤吗? 第四百七十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三) (十三) “大妮,难道你觉得娘说的不对吗?” 笙歌砰的把耙子扔在地上,扬起阵阵灰尘。 笙歌从来都不觉得善良孝顺是一种错,但是她希望大姑娘在发挥善良的时候看清楚情形。 王玉辉的确是王大姑娘的爹,但王大姑娘忘了王玉辉这些年的所作所为了吗? 还是说在王大姑娘心中,王玉辉做什么都是理所应当的。 王大姑娘有些不知所措,如果她什么都不做,便有悖于她自幼接受的教育。 如果爹不由分说的斥责娘,她会毫不犹豫的站在娘身前,不会让爹伤到娘。 如今,确实爹受了伤…… 王大姑娘的犹疑让笙歌皱了皱眉头,然后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 王大姑娘心中早就被数十年的教育养成了固定的三观,在家从父,不敢违背,只能默默顺从。 用她的思维来要求王大姑娘,着实有些不适合。 可实在是有些无力啊。 她理智上可以理解王大姑娘,可情感上着实有些郁闷。 “大妮,你觉得娘会伤了你爹吗?” 笙歌本以为王家会有一个贴心的小可爱。 可没想到这个小可爱也是个拖后腿的。 王大姑娘看着地上的那摊血,然后违心的摇了摇头,退后闭上眼睛不再看王玉辉。 王玉辉从来都没有一刻像现在觉得绝望而无助,他身为一家之主,竟然无人搀扶一下。 虽说多年来接连不中,可心中早已经接受。 之所以他依旧书不离手,端着读书人的傲慢,不过是想让世人看到他哪怕科举不中,也毫不气馁。 他是有大志向的人,科举从不是为了入仕。 另外,他不知他除了识些字外还能做些什么。 他一直以来精心培养的儿子竟然在这一刻也毫不犹豫的站在了毒妇那一边。 这实在是有些令王玉辉难以接受。 笙歌见状,终于松了口气。 她能没有任何心理负担的揍王玉辉,却没有办法揍王大姑娘。 “相公,不知你现在可还想休妻?” 笙歌下意识的想跷二郎腿,可考虑到今天崩的人设依旧够多了,然后便收敛起来。 日常崩剧情…… 日常崩世界…… 日常崩人设…… 笙歌实在觉得自己不是穿越那块儿料。 “相公现在手也废了,腿也残了,也不知道休妻之后该怎么办?” “不过相公疼惜幺儿,想来幺儿也会好好照顾相公的。” 笙歌贱兮兮的说着,声音中的幸灾乐祸丝毫不掩饰。 她本来就是想好好教教王玉辉怎么做人。 哪怕不能往死里揍,也丝毫不会影响她那颗想要折腾王玉辉的心。 真以为被耙子砸了一下就可以既往不咎吗? 她哪是那么宽宏大量的人。 她的心眼小的很啊。 撑着木板站在门口的王小儿子,心里苦哈哈,脸上愁兮兮。 休妻? 当他看到他的玉冠砚台还有那些珍藏被搬空的时候,真的是恨不得让爹把娘扫地出门。 方才娘进门的一刹那,他也想破口大骂。 可是被娘刚才那一连串的表现一震,他的理智再一次回笼。 决不能休妻。 这些年来他看的清楚,虽说爹是一家之主,说一不二,但真正操持着家中内内外外的是娘。 东西没了,可以再买。 可赚钱养家糊口的娘若是被爹扫地出门了,他和爹怕是会执手相看泪眼,无语饿的咕咕叫。 所以,他绝对不能让爹休妻。 “爹,娘向来勤俭节约,得这十里八村人人称赞。” “娘此次定然是有苦衷的,家和万事兴啊。” 王小儿子生怕自家迂腐无能的爹说出什么不可挽回的话,所以着急忙慌的开口。 若不是怕被笙歌揍,指不定就直接扔掉手里的木板,然后去摇醒王玉辉,告诉他别再暴怒之下做傻事。 王玉辉与王小儿子本质上是一样的人,闻弦音而知雅意。 王小儿子虽没有明说,但王玉辉也理解了王小儿子的想法。 再说了,现在就算是给他个胆子他也不敢说出休妻的话啊。 淡笑着的妻子都能毫不犹豫的砸断他一条腿,更不要说一旦被激怒了。 被休弃,对于女子来说是极大的侮辱。 他另一条完好的腿还不想被砸断。 (┯_┯) 做一家之主做到他这个份儿上还真是世间罕有。 不过,像他妻子这样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揍起人来这么彪悍的也实在少有。 他这究竟是什么运气。 王玉辉觉得这么多年,他一定是瞎了。 “夫人,刚才是为夫暴怒之下口不择言,所以才会说出休妻的话。” “毕竟家境贫寒,衣食经常无着落。” “你我共患难,这么多年相依为命相互扶持,早就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了。” “老夫老妻,感情深厚,怎么可能舍弃呢。” “你为人如何,我最是清楚不过。” “只要你说,我便信,就像幺儿说的,你一定是有苦衷的。” 王玉辉心中mmp,脸上笑嘻嘻,十分违心的说道。 王玉辉:这毒妇,无知愚昧,还相貌普通,出手狠辣,哪来的夫妻情深。 笙歌倒吸了口凉气,身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这情形,这对话,这场面怎么这么诡异,怎么这么眼熟…… 明明前一秒还是她轰轰烈烈的大杀四方,可王玉辉是怎么做到把画风毫不牵强的转到言情呢。 可不就是眼熟…… 只要你说,我便信…… emmmm…… 笙歌已经不记得多少本言情文中有这句话了。 明明是个渣男,却偏偏要塑造成深情男主的形象。 也不知道好好照照镜子,哪个男主是王玉辉这副模样。 苦衷? 笑话。 所有的苦衷都是借口,欺骗无知的小姑娘罢了。 嗯,她不是小姑娘,而是小仙女。 “那个,相公,我得打断一下。” “不好意思,我知道打断别人说话是一件十分不礼貌的事情,可是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你自以为是,自说自话的嘴脸了。” “相互扶持?” “你确定?” 笙歌觉得自己已经好几个世界没有触发撕逼这项强大的技能了。 毕竟上个世界,她是段延庆,就算想说也只能用腹语。 第四百七十一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四) (二十四) 她自己听到用腹语说出的话,都得慌。 所以上个世界她一直都在努力营造一种高冷男神的形象,虽说最终还是崩坏了。 至于上上个世界…… emmmm…… 往事不堪回首,跟大圣在一起的世界,哪里还有她发挥的余地。 就算是她想怼天怼地怼空气,可大圣在身边她也不敢啊。 有大圣的世界,她永远都是一个小怂货,惜命的很。 太久没用,她还以为她身为杠精的属性随着穿越直播世界消失了呢。 哈哈哈(w)hiahiahia 没想到,杠精属性生命力这么强大,也这么忠诚没有弃她而去。 她是不是应该开心的转个圈圈,撒个花庆祝一下呢。 (w)嘿 正在等着笙歌下文的王玉辉看着呵呵傻笑起来的笙歌有些懵逼,当然心底也更发寒。 王玉辉:Σ(дlll) 好怕再挨揍啊。 围观了这一幕的直播间玻璃碴子则是清一色的666弹幕飞过。 毕竟似笙歌这般时不时就脑洞发散,然后在脑海里刹那功夫脑补了数万字情节的事情经常发生。 谁让他们粉上的是个智障主播呢。 可若是让这个智障主播把脑补的情节动手写出来,那么瞬间所有的yy都没了。 …… 笙歌每笑一下,王玉辉的心就猛地颤一下。 老天爷,能不能不要玩他了。 怎么感觉他的妻子不仅出手狠辣,且还有些得了失心疯的症状的。 不过,若是得了失心疯,这一切就说的清了。 得了失心疯的人,做出什么惊悚之事就不难理解了。 王玉辉仰头问天,觉得自己苦逼极了。 也不知道这样的妻子还能不能赚钱养家,还能不能像以前一样任劳任怨。 愁啊…… 愁的他好像腿更疼了。 颇有些生无可恋。 不,绝对不能这样长久的憋屈下去。 若是有朝一日他的清名传了出去,定要与这个毒妇撇清关系,否则将会是他一生的污点。 似他这般光风霁月,一心著书的谦谦君子,怎能被这样一个毒妇玷污呢。 不过,那都是以后要考虑的事情。 当务之急,他还是应该解决了目前的困境,只有哄好这个毒妇,才有可能请到大夫好好养伤。 至于其他,待伤好后徐徐图之。 “自是确定的。” 王玉辉回忆了一下笙歌刚刚的问题,斩钉截铁的回答道。 自然是相互扶持。 他都没有嫌弃这个无知村妇。 笙歌:“……”。 mmp,又走神跑远了。 她的思想是一批野马,只可惜她现在没有容纳她思想的大草原。 还真是苦逼啊。 唉,把勒竹缰绳把野马拉回来了,再跑跑,指不定就被人当做智障了。 她还是继续她的撕逼大业吧,这个比较现实。 “相公,说假话可是要被天打雷劈的。” 脑补了一会儿的笙歌,心情瞬间明媚了许多,说话时也带上了笑意。 只不过,这笑意并不能让王玉辉放松。 说实话,笙歌还是没有放弃让王玉辉尝尝天打雷劈的套餐。 没有法术啊。 可是没有法术也有科学啊。 作为一个学霸,稍稍做些手脚,在下雨天让雷只劈王玉辉也是可以做到的。 这个念头一出,笙歌实在是有些控制不住自己了。 只可惜,直播间里的神棍说最近无雨。 小仙女不开心。 “相公,何为相互扶持呢?” “相公是个读书人,想来要比我这个无知妇人有文化的多,所以我也就不在相公面前卖弄了,免得搞出关公面前耍大刀的笑话。” “原谅我记性不太好,实在是有些想不起这么多年相公怎么扶持我了?” “难不成相公说的是看着我织布,看着我耕地,看着我东家借西家借吗?” “脸呢?” 身为杠精,一旦燃烧起熊熊的撕逼火焰,说起来话可就不知道委婉二字应该如何写了。 更不要说,笙歌对王玉辉,对王家充满了恶感。 “至于苦衷?” “虽说我只是个文盲,但也知为人应诚信。” “真没苦衷,不过食欲倒是有的。” “我只是觉得自己这些年任劳任怨吃不饱穿不暖实在有些凄惨,所以就去置办了件新衣裳,吃了一顿大餐,谁知银子不够,所以只好让伙计来搬东西。” “毕竟当初你和幺儿买那些东西的钱都是我赚的,我应该有处置权。” “你还别说,酒楼就是酒楼,比咱们吃的野菜糠米汤好吃多了。” “我也想明白了,女人就得对自己好一些。” “相公,以后还有劳你赚钱养家了。” 笙歌摊了摊手,颇有些无奈的说道。 哪怕她不能休了王玉辉,也不能揍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她要继续做一个冤大头,养活王家这一大家子。 王玉辉还没有老到那种靠人养活的地步。 而王小儿子也长大了,有了自食其力的能力。 唉,像她这种无知妇人,才需要人养着。 想要让王玉辉清醒过来,就得让王玉辉尝遍赚钱养家的辛苦。 虽说为恶之人通常都不觉得自己有错,王玉辉也觉得一切都是顺理成章。 王玉辉胸口憋得慌,就好似快要炸开一样。 今天一定是他的灾难日。 这个毒妇说了这么多,他该如何回答。 装晕…… 装晕是最好的决定。 想到这里,王玉辉就猛地闭上眼睛倒在了地上。 笙歌:“……”。 emmmm…… 她知道单知道王玉辉无耻,可是却没有想到竟然无耻到这种地步。 笙歌瞬间祥林嫂附体。 想装晕,也不看看她允许不允许。 真当她这个小仙女是好糊弄的吗? 真是好笑。 见王玉辉晕倒,笙歌也没有立刻戳穿王玉辉的把戏,而是准备上演一场夫妻情深的戏码。 她总得让王大姑娘看看她其实也是关心王玉辉的,不是什么绝情狠辣的恶毒婆娘。 不是有句话说得好吗,刀子嘴,豆腐心。 她就是要让王大姑娘认为她所有的恶语相向和果断冷漠都有深深的感情蕴藏着。 反正王玉辉创造了这么个机会,她总不能浪费吧。 就当是废物利用了。 (_) 化垃圾为资源也是一件十分不易的事情啊。 第四百七十二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五) (十五) 学以致用才是最高的境界。 只见笙歌猛地站起来心疼的看着王玉辉,然后着急忙慌的让王大姑娘找针,口中还是念念有词。 嗯,身为一个无所不能的绝世好妻子,丈夫晕倒不是应该想方设法弄醒吗? 笙歌真心不觉得自己有错。 “大妮,娘也不是故意折腾你爹的,娘就是气不过啊。” “可是没想到你爹的抗打击能力这么差,怎么说都连续落榜这么多年了,在邻里的指指点点下都顽强的译书,娘还以为……” “唉,还是娘对你爹的了解不够多啊。” 笙歌在接过王大姑娘递过来的针时,颇有些懊恼的忏悔着,听起来诚意满满。 “娘,您别自责。” “如果爹知道您不是故意的,一定不会怪你。” “爹常说身为读书人,乃是君子,君子坦荡荡,心胸宽阔,以德报怨,自是不会在意这些事情的。” 王大姑娘小声安慰着笙歌。 在亲疏远近上,她与娘是更为亲近的,可这么多年的习惯,爹在这家中的威严和一家之主的地位让她敬畏。 “娘也希望如此。” “真没想到娘有朝一日还能用针扎人,这算不算是无师自通的医术呢。” “听说人的穴位神秘莫测,你说万一娘这一针扎下去,万一扎错了,中风偏瘫流口水可怎么办。” “娘可是听游方郎中说过有的人被一针扎下去都傻了呢。” 笙歌忧心忡忡的说道。 不就是想演吗,她就陪王玉辉好好演一演。 正在装晕的王玉辉一颗心提的很高,脑海中不由自主的浮现出书中关于银针的描述。 针灸之法,神秘莫测,甚至都可以起死回生。 当然,也有可能让人一针毙命。 难道他就要丧命于一毒妇之手了吗? 王玉辉觉得他可能不能装晕了。 生死之下,一切皆是小事,他绝对不能死。 他还要考取功名,他还有赚取清名,光宗耀祖呢,怎么能够这么不光彩的死去呢。 就在王玉辉准备装模作样幽幽睁开眼睛的时候,笙歌抓住最后的时机,一针扎了下去。 笙歌这一针又快又准又狠,一针扎下去,一滴滴血珠便涌来出来,同时伴随着惨叫声。 王玉辉哭唧唧,而王大姑娘却觉得神奇极了。 从小到大,她都觉得娘虽是爹口中目不识丁的无知村妇,可在她看来,娘一直都是无所不能的。 如今娘竟然也无师自通了医术。 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这叫针灸之法。 王大姑娘目光灼灼,一脸崇拜的看着笙歌,娘不愧是娘,她以后也要像娘学习。 王玉辉惨叫过后,浑身的力气就好似抽光一般,失去了反抗的动力。 识时务者为俊杰,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如今他实在不宜与这毒妇周旋。 他相信,如果他刚才再继续装晕下去,那个毒妇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再扎他几针。 王玉辉的惨叫声再一次吸引了邻里的注意,王小儿子一句猪还没有杀完就把所有人顶了回去。 王玉辉心塞塞,一种不详的预感在心头缓缓升起。 他总觉得自今日起,他的生活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了,也许他一家之主的地位也会被动摇。 笙歌见王玉辉蔫蔫的模样,站起身来,整理了一下衣衫,装作一脸惊喜。 “相公,你醒了。” “相公啊,幸亏你醒了。” “万一你走了,留下我孤苦伶仃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笙歌努力想让自己挤出几滴眼泪,可奈何她现在只想仰天大笑,实在装不出悲戚。 于是笙歌只能干嚎着,流不出眼泪。 emmmm…… 她什么时候都以折腾人为乐了? 笙歌觉得她的三观可能急需拯救一下。 王玉辉忍住痛,擦了擦鼻子下的血珠,幽幽的看着笙歌。 这一定实在诅咒他…… 可哪怕他明知道这是诅咒,还得一脸善解人意的表示理解。 “无事。” “只要你我能够冰释前嫌,不再相互猜疑,受再多的苦都值得” 王玉辉深明大义的说着,就好似他自己才是那个受委屈的。 笙歌鸡皮疙瘩不受控制的起了一身,她觉得她好像知道王玉辉一直落榜一辈子只能做个穷苦秀才的原因了。 瞅瞅…… 瞅瞅这画风…… 王玉辉一说话,自动拐成了琼瑶风。 其实王玉辉是一直去研究苦情小言戏了吧,要不然怎么能够把其中经典的话运用的这般炉火纯青的呢。 一定是这样。 “相公,您确定受再多的苦都可以吗?” 笙歌笑意盈盈的问道。 王玉辉:“……”。 不用怀疑,这个毒妇一定是又挖好了坑等着他,他能不能把刚才那句话收回来呢。 “相公,君子一言,驷马难追,这是你经常放在嘴边的话,想来相公更喜欢以身作则。” “相公,你先好好养伤,以后我们慢慢来。” 慢慢来…… 当然要慢慢来。 她会一点一点让王玉辉彻底怀疑人生。 笙歌单身举起了王玉辉,然后把王玉辉扔在了床上…… 王玉辉欲哭无泪,而王大姑娘只想说一句好凶残。 不是说好养伤的吗? 娘这一摔,爹的腿伤怕是又要加重了。 王玉辉回了屋子,撑着木板的王小儿子终于也得了解放。 撑了这么久的木板,王小儿子只觉得手臂酸疼,饥肠辘辘,眼巴巴的看着笙歌,想等着笙歌下厨。 这么多年,他早就养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再说了,王小儿子很是自信他自己一定不会跟王玉辉的待遇一样,毕竟他是娘唯一的儿子。 只可惜,任凭王小儿子再怎么对着笙歌使眼色,暗示笙歌,笙歌都装作看不明白。 反正她吃了好几个肉包子,一点都不饿。 至于王小儿子饿了,那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直到王小儿子的肚子咕咕咕叫了起来,笙歌才停止了装傻。 “幺儿,你饿了?” 笙歌明知故问。 王小儿子并没有觉得笙歌语气敷衍,反而觉得这是天籁之音,动听至极,终于把他中尴尬和饥饿中解放出来。 这是他第一次觉得肚子咕咕叫不是一件丢脸的事情。 第四百七十三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六) (十六) 娘终于是问出来他饿不饿。 他就知道,就凭着他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娘就一定不会薄待他。 “嗯,我饿了。” 王小儿子夸张的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一脸迫切的说道。 “娘,儿子想吃鸡蛋羹了。” 王小儿子理所应当的说着。 自昨天娘带着大姐偷偷进城之后,他和爹就喝了一碗如清水一般的粥,一天一夜早就饿坏了。 笙歌眉眼弯弯,嘴角自始至终都挂着和煦的笑容,配上满脸的皱纹,倒真真有几分老母亲的感觉。 还是那种慈眉善目的老母亲。 “鸡蛋羹啊?” 笙歌反问道。 在王小儿子忙不迭的点头时,笙歌才坏坏的接道“我也想吃啊。” “幺儿,不如你告诉娘哪里有鸡蛋好不好。” 鸡蛋羹? 想不想吃牛肉羹。 难道王小儿子不知道这家中的情况有多难吗? 不过,也正常。 在原主吃清粥咸菜的时候,王小儿子就是再吃鸡蛋羹,吃米饭,这就是差距。 在王小儿子心中,他吃的比别人好就是理所应当。 王小儿子一脸懵逼,娘问的问题怎么这么奇怪。 一直以来都是娘在打理着家中的上上下下,一碗面,一颗蛋,都只有娘自己知道的最清楚。 “幺儿,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范仲淹都有划粥苦读的典故,你也应该向先贤学习,方不负年华。” “娘认真想了想,也许你和你爹屡试不中的原因就是吃的太好,过的太滋润了。” “娘为了不拖你们后腿,娘决定自今日起你自己赚到了什么,那就吃什么。” “你是读书人,天下大事都是侃侃而谈,更不要说是这区区谋生之道了。” “幺儿,娘相信你。” 笙歌拍了拍王小儿子的肩膀,义正言辞的说道。 王小儿子:“……”。 王大姑娘:(#Д) 娘不愧是娘,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王小儿子恨不得脱口而出,娘,您尽管拖儿子的后腿吧,儿子根本不怕被拖后腿。 这么多年,王小儿子已经知道他自己其实并不是读书那块料,否则也不会一直都碌碌无为,勉勉强强的考了秀才之后便再难上前一步了。 可谁让爹一生致力于科举,译书呢。 爹是一家之主,他自然是要投其所好。 不为其他,只是为了活的更好。 如今娘的话实在是让他措手不及啊。 可是,想想还在床上长吁短叹,时不时痛的忍不住哀嚎两声的爹,他还是默默认下比较好。 不就是鸡蛋羹吗。 他不吃就是了。 大不了这些日子娘和大姐吃什么,他就吃什么,能够填饱肚子就好。 难不成娘能眼睁睁看着他饿死吗。 呵。 他可是唯一的儿子,是要给爹娘养老送终,延续香火的,娘怎么可能舍得他死呢。 于是王小儿子打着出门会友的名义逃命似的离开了家中。 这么诡异的气氛,他一刻钟都不想再感受。 “大妮,娘出去转转,你在家守着你爹。” “时不时递碗水就行。” “至于请大夫,你有私房钱,能出的起诊金,那你就去请,如果出不起诊金,那就别没事找事。” “你也知道,家中不仅没有现银,就连东西都被搬空了。” “难不成你是想把娘卖给人为奴替你爹偿还诊金吗?” “当然,人家大夫指不定嫌娘老,看不上娘,恰好看上你为仆呢。” 笙歌吓唬了王大姑娘一通,扛着她丑兮兮的耙子扬长而去。 她就不信,王大姑娘为了王玉辉宁愿为仆都要请到大夫。 她看的清楚,王大姑娘与王玉辉之间并没有太多的父女情分,毕竟似王玉辉那般痴迷于科举已经疯魔的人并没有太多的感情要给他人。 为数不多的亲情,还被王玉辉一丝不剩的倾注给了王小儿子。 王大姑娘之所以会不忍,会下意识的想要替王玉辉说话,不过就是多年的习惯作祟。 在王大姑娘心中,她不过是王家的附属品,王家泼出去的水。 附属品自然得维护主人家的利益。 …… 因着揍了王玉辉一顿,笙歌来到这个世界的憋屈终于稍稍散了些。 王玉辉不痛快,她就痛快的很。 明明她接受过的教育就是不能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可现在为什么她就是反其道而行之呢。 就算她现在还是小仙女,那也一定是使着黑魔法的小仙女。 不过,没心没肺的笙歌很快就把王玉辉抛在了脑后。 笙歌的确是会时不时的自省一番,但自省的目的从来都不是悔过,而是为了让自己乐一下。 笙歌扛着耙子美滋滋的朝着村子的后山走去,一路上逢人就扬起笑脸,然后乐呵呵都打着招呼。 凡是遇到笙歌的人,差不多都觉得她的脑子怕是坏了。 笙歌可不管别人的指指点点,谁让王小儿子的话点醒了她呢。 鸡蛋羹…… 谁都想吃香的喝辣的,她吃不到鸡蛋羹还不能吃些肉吗? 这村子有山有水,想要吃饱穿暖实在是最简单不过。 “变背篓……” 笙歌闲来无事,再一次试了试丑耙子听不听话。 话音落下,丑耙子变成了用竹篾编成的背篓,然后还很乖巧自觉的覆在了笙歌背上。 笙歌:Σ(っ°Д°;)っ 天地良心,她真的就是一试。 毕竟在上个世界大杀四方之后,任是她威逼利诱,丑耙子都不为所动。 她甚至都自嘲自己还不如段誉的六脉神剑,最起码人家段誉的六脉神剑还越来越灵了呢。 谁知道,她现在就随口一说,耙子竟然又变乖了。 emmmm…… 画风变得有些快啊。 笙歌觉得这耙子一定是成精了。 她真的只是自己懒得编背篓才随口一说的。 …… …… 有了背篓,笙歌也没有再耽搁,而是捡了几块石头,砸晕几只野兔和山鸡,采了些蘑菇和野菜哼着小曲下山。 没错,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回到家中,王玉辉因为痛的力竭而昏睡过去。 在王大姑娘的惊讶下,笙歌手脚麻利的剥皮冲洗,腌制起来。 待入味后,便在院子的僻静角落架起火堆开始烤野兔。 第四百七十四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七) (十七) 阵阵的肉香飘荡在小院中,昏睡中的王玉辉都不由自主的吞咽起口水。 只有傻白甜女儿王大姑娘觉得笙歌这是在辛辛苦苦想着为王玉辉补身体。 接连几种调料下去,烤肉的香味更足。 王大姑娘目不转睛的看着笙歌动作娴熟的烤肉,油滋滋滋的往外貌。 王大姑娘很是怀疑娘是不是把家中仅剩的油全部用光了呢。 可以食肉了吗? 虽说昨天刚刚跟着娘去酒楼饱餐了一顿,但吃肉怎么可能吃的够呢。 香味越来越足,味道飘的越来越远。 笙歌的厨艺一直都不错,可谁让上个世界她是大佬,还有漂亮的阿朱小姐姐在亲自下厨,待她成为大理皇上后,更是有无数的宫廷御厨为她斟酌每日的餐单。 可以说,上个世界她过的分外滋润。 虽然是个大丑比,虽然还有个傻白甜儿子,但伙食却好的很。 唉,这个世界她也有个傻白甜女儿。 昏睡中的王玉辉最终还是被肉香吸引的清醒过来,好香,好香。 浓郁的香味让王玉辉下意识的暂时忘却了疼痛,一心想着终于能够吃到香喷喷的饭了。 难不成那个毒妇良心发现,想让他好好补补吗? 俗话说吃啥补啥,他这么瘦,还伤了腿,是不是就应该好好吃些肉顺带啃些排骨,强身健体。 嗯,虽说这毒妇表现不错,但是他也不能这么快原谅这个毒妇。 哼。 等啊等…… 王玉辉一直在等着笙歌给他送些肉,可是一直等不到。 王玉辉迫切的扬起脖子,透过狭窄的窗户遥遥看着院子。 嗯,不急,看样子还没有开始吃呢。 …… …… 王小儿子紧赶慢赶,终于在饭点前赶了回来。 肉香…… 难不成娘是觉得亏欠了他,所以想给他好好补补吗? 他就知道娘舍不得他这个唯一的儿子。 不得不说,王小儿子和王玉辉的脑回路鬼一般的相似。 “娘,我回来了。” 王小儿子喜形于色的说道,就差蹦哒着哼个小曲儿,表达心中的愉悦了。 有了肉,就连娘踹的那一脚都不疼了。 至于爹…… 那是耙子伤了爹,跟娘貌似没有太大干系。 跟着娘有肉吃,等他吃饱喝足以后再去看爹。 笙歌抬头,凉飕飕的看了王小儿子一眼,淡淡的开口。 “回来了啊。” “赚到要吃的东西了吗?” “幺儿,就算是要学先贤划粥苦读,但也得有粥啊,你说呢。” “锅在厨房,应该还有柴火,自己生火熬粥吧。” 说着说着,笙歌的眼睛眯了起来。 王玉辉渣…… 王小儿子也好不到哪里去。 难不成她看着很像那种宽宏大量的人,相逢一笑泯恩仇吗? 当然,也不是不可能相逢一笑泯恩仇,先揍的半死,只要还能笑得漂漂亮亮,一切好商量。 王大姑娘:(;Д)! 王小儿子:Σ(っ°Д°;)っ 偷听的王玉辉:(#Д) 这个毒妇她怎么敢。 幺儿可是他寄予厚望的儿子啊,不仅仅是为了光宗耀祖,还要延续香火啊 他这一辈子到现在都是个穷秀才,没有办法扬名立万,若是连这唯一的儿子都饿坏了,他该怎么向列祖列宗交代呢。 不过,儿子年轻力壮饿一顿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的。 反正他老了,儿子省下的肉他也能多吃点。 转念一想,王玉辉立刻心安理得起来。 “娘,儿子无能,并没有赚到吃的东西。” “娘,儿子一定不会让您失望,定然会好好努力的,只是,娘,你能不能让儿子先吃饱。” “磨刀不误砍柴工,只有吃饱才有力气养活自己,学习圣贤之道啊。” 王小儿子努力忽悠着笙歌。 笙歌眨眼,说的好有道理,她竟无言以对。 不过,无言以对也不妨碍她就是不给王小儿子吃的啊。 哈哈哈(w)hiahiahia 她打的兔子,她做主。 听听王小儿子那句话,吃饱才有力气养活自己,多么像每天喊着口号说要减肥的。 嗯,先吃饱才有减肥的力气啊。 没想到王小儿子也有这样的觉悟。 “幺儿,你不愧是读书人啊,说起话来就是好听。” “娘这一辈子啊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所以才没有你们那么会说话。” “看来娘以后也得多看看书了,不至于被你们说的哑口无言。” “幸亏店小二是个识时务的,没有把你和你爹爹的书都搬走,娘好开心啊。” 笙歌用刀子割下一块儿兔子头,稍稍吹了吹,在王小儿子的艳羡下放在嘴里嚼了起来。 一边吃,还一边感叹着,似是要把这香味描绘出来。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怎么能够这么贱兮兮呢,简直是要笑死本大小姐了,真真正正的杀人不见血啊。 浪九九:莫名觉得爽,看看王小儿子的脸色,真是大快人心啊。 灯火阑珊处:原来不是只有大杀四方才让人觉得痛快啊,像主播这样一本正经的装傻也噎死人也可以。 主播:淡定淡定,常规操作罢了。 跟直播间的这帮玻璃碴子成了熟识,笙歌早就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得瑟样了。 不就是怼人吗? 简直就是小意思。 常规操作,不值一提。 笙歌的话音落下,直播间出现的是满屏的略略略,显然这些玻璃碴子也是知道笙歌尿性的。 …… …… 王小儿子和王大姑娘在听到自家娘那几句唏嘘不已的话后,颇有些一言难尽。 他们无比想知道,娘是不是故意在戳人伤口。 还有,什么叫不会说话? 娘怼起人来分明是可以以一敌百的那种,好吗? “娘,如果您想识文断字的话,儿子可以教您。” 王小儿子屁颠儿屁颠儿的说道。 只要先吃饱,万事好商量。 娘,您老人家倒是分儿子一根兔子腿啊。 闻言,笙歌瞥了一眼王小儿子,咂咂嘴,然后摇了摇头。 “娘还是不耽搁你的时间了。” “毕竟你不仅要看书考试,还得想方设法的去谋生,娘怎么好意思打扰你呢。” “你的时间珍贵啊,要不然还得饿肚子去,娘实在是不忍心啊。” 第四百七十五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八) (十八) 说话的功夫,笙歌又吃了一片肉。 唉,好像缺点儿辣椒面。 蘸点儿红彤彤火辣辣的辣椒面,怕是会更好吃吧。 王小儿子还真是会说话,是觉得她真的是一个无知蠢妇,由着他随意糊弄吗? 王小儿子不自觉的吞咽了口口水,然后低下了头。 这是王小儿子第一次有清晰的认知,娘好像真的是希望他自生自灭,不打算管他了。 不要这样…… 他会被吓死的。 这么多年,他靠娘养着,实在是没有自我谋生的能力。 娘一人操持着家中大大小小的事情,他虽是家中唯一的儿子,可向来都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 甚至隔三差五还能与同窗好友相约前去喝酒听曲儿。 钱自然不是他自己赚的,也不可能是爹,只有可能是娘。 唉。 怎么突然觉得爹这么废柴呢。 好吧,他比爹还废柴。 “幺儿,娘虽是妇道人家,但不能让你成为言而无信之人,你还是去自力更生吧。” 话说完,笙歌就开始一心一意的对付烤兔子。 香喷喷,外皮脆脆的,火候掌握的更好,难道就因为怼王小儿子这个渣儿子就耽搁了吃烤兔子的最佳时机吗? 别闹了。 她不是真正的原主,可不会因为渣儿子是王家唯一的男嗣想着延续香火,便格外包容。 延续香火,与她何干呢? 延续玩的又不是她的香火。 笙歌很是光棍的想道。 再说了,王小儿子自从回来就一直盯着野兔,山鸡,一心想吃,却没有问一句这些东西来自哪里,也没有问她可有受伤。 渣儿子,没有最渣,只有更渣。 笙歌觉得自己对王家快要绝望了。 王玉辉渣。 王小儿子渣。 唯一还能入眼的王大姑娘心中愚孝的观念还根深蒂固,改造之路漫漫,指不定就中路夭折了。 所以,笙歌心中早就做好了孤军奋战的准备。 同样是儒林外史的世界,她有些想念她的范进小女婿了。 同儒林,王尤渣。 也不知道还没见过的王二姑娘和这次直播世界的关键人物王三姑娘,到底有多糟心呢。 emmmm。 到底有多想不开才会绝食而亡。 笙歌觉得王三姑娘可能需要享受一下跟帝辛一样的待遇。 帝辛是想作死,王大姑娘只想自杀,性质差不多。 唉,好怀念有法术,随意造幻境的日子。 欠收拾的人,都该好好收拾收拾。 “大妮,给。” 笙歌掰下一根兔子腿,递给了王大姑娘,然后自己悠闲的守着烤兔一片一片割下来慢慢吃。 有时候想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可现在她只想活的稍稍精致些。 毕竟这个世界太糟心了。 王大姑娘接过兔腿,颇有些诚惶诚恐,久久都不敢下嘴。 弟弟在一旁眼巴巴的看着,凶神恶煞。 在笙歌的催促下,王大姑娘终于轻轻咬了一口,只是还不等咽下去,就见王小儿子直接冲了过去把兔子腿抢走,三下五除二的啃完了。 笙歌有些傻眼。 这王小儿子还真是会出其不意啊。 难不成是当她死了吗? 笙歌并没有立即开口,在细嚼慢咽吃了七八分饱之后,才慢条斯理的开口。 “幺儿,这就是你的谋生之道。” “也对,你凭自己抢的,也是你的实力,值得肯定。” “那娘凭实力揍你,你是不是也得肯定一下。” 笙歌把刀子递给了王大姑娘,示意王大姑娘自己填饱肚子,然后拿起一旁立着的挑水扁担,淡笑着向王小儿子走过去。 就像打游戏,凭实力抢的人头,怎么能骂人呢。 王小儿子察觉到笙歌的意图,撒了腿的往外跑,只不过被笙歌随手一扔的扁担砸中了腿,摔了个狗啃地。 笙歌感叹,扁担还是没有丑耙子顺手啊。 丑耙子窝在手中,她想砸人小腿,绝对不会砸了脚。 只可惜丑耙子现在被她变成了个背篓还在厨房扔着呢。 “爹,救命啊,娘杀人了。” 还不待笙歌动手,王小儿子就撕心裂肺的喊道。 “杀人了,杀人了,娘杀儿子了。” 王小儿子是个求生欲极高的人。 他可不想像爹那样,被一句在杀猪糊弄住。 有外人在,娘肯定不会往死里揍他。 王小儿子觉得自己委屈极了,不就是抢了个兔子腿吗,以前全家的东西都是他先挑,先吃。 这个守寡的长姐一直住在家中本就是不应该,竟然还想着取代他的地位。 他都吃不上,大姐这个克夫的丧门星凭什么吃。 如果不是他饿了,他更想用兔子腿直接朝着大姐砸过去。 笙歌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用扁担狠狠的揍了王小儿子,然后众人来之前,再一次发挥了影后一般的演技。 早在笙歌暴揍王小儿子时,王大姑娘就扔下了刀,不再管烤兔子。 “我的命怎么这么苦啊。” “辛辛苦苦养大儿子,不求他能够出人头地,可怎么能够偷鸡摸狗加硬抢呢。” “我实在是没脸见王家的列祖列宗了。” “谁都不要拦我,我今天一定要好好揍揍这个儿子。” “好吃懒做,我就不提了,现在竟然还染上了明偷暗抢的陋习,与其看着他变本加厉,祸害邻里,还不如直接打死算了。” 明偷暗抢? 祸害邻里? 本是前来看热闹的人,一个个都气汹汹的看着王小儿子。 谁家还没有丢东西的事情,如今笙歌亲自言自家儿子是偷鸡摸狗,明偷暗抢。 那些丢了东西寻不到小偷不了了之的,如今都怀疑极了。 王小儿子本打算靠着这些邻里救他,不曾想竟出现了这样的变故。 “我没有。” “君子有所为有所不为。” 王小儿子忍痛叫嚣着。 他虽然想过去村里老母鸡经常下蛋的地方偷几颗鸡蛋,可谁让那些老母鸡太凶了些,差点儿把他的裤子啄破。 笙歌嗤笑,君子的确有所为有所不为,可王小儿子连真小人都算不上,何谈君子? “我本意是想让他学古时先贤,可没想到他竟是这样的本性。” “是我管教不善,对不起父老乡亲。” 王大姑娘已经彻底懵逼了。 而王玉辉则是着急上火嘴都咬破了,但是却出不来 第四百七十六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十九) (十九) 这个毒妇…… 这个毒妇是要彻彻底底毁了他的儿子,毁了他一生的希望啊。 读书人最重要的就是名声啊。 哪怕科举考中,都会有专门的官员前来调查名声,若是儿子背上了这偷鸡摸狗的名声,这一辈子别说为官了,就算是要做个普通人也会被指指点点。 不,不能这样。 他唯一的儿子,坚决不能就这样折在这个毒妇手里。 他可是亲眼看到了整个过程,不就是抢了一个兔子腿吗?这全家的东西都是儿子的。 老毒妇凭什么要用抢,用偷这样的字眼来形容儿子。 他必须得替儿子证明清白。 王玉辉勉强用那条还差不多的腿支撑着,可是谁来告诉他刚刚下地为什么就被一个背篓绊倒了…… 他的房间里什么时候有了背篓…… 羞愤至极,怒火攻心的王玉辉来不及大喊求助就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若是笙歌知道王玉辉的打算,只会无辜的摊摊手,真不怪她啊。 她真的没有指使那个丑耙子。 …… …… 笙歌一边骂着,一边拿着扁担狠狠的揍着王小儿子,直接揍的王小儿子皮开肉绽,连喊疼的想法都没了。 见笙歌揍的这么狠,邻里就算是心有疑问也不好再开口。 罢了。 罢了。 “王家婶子,你也别生气,这孩子打也打了,骂了骂了,想来是知错了。” “大家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邻里,也愿意再给这孩子一个机会。” 见王小儿子血肉模糊,皮开肉绽,围观的人也实在不能再无动于衷了。 小偷小摸,挨了这么狠一顿揍,也算是可以了。 王小儿子欲哭无泪,他冤枉啊,他有贼心也没贼胆,哪里需要这群粗鲁都山野村民给他机会。 可是,他不敢喊。 如果他敢喊出来,娘一定会继续往死里揍他。 “唉。” “我这个做娘的,真是失败啊。” 笙歌丧气的把沾上了血的板子扔在了一旁,然后颓然坐在地上,长吁短叹,就是不再说话。 好吧。 不是她不想继续演了,实在是她编不下去了。 “都散了吧,散了吧,别看了。” 许是场面太过于惨烈,邻里觉得这热闹看的有些不地道,所以便自发的散开了。 热闹的王家瞬间变得安静。 王大姑娘已经被彻底吓懵了,而王小儿子则是有苦说不出。 抢了一个兔子腿,却被揍的这么惨,王小儿子觉得自己亏大了。 不过,幸亏刚才已经把兔子腿咽了下去,要不然岂不是白挨打。 这样一想,王小儿子突然发现自己也不是那么惨。 “知道自己错在哪里了吗?” 笙歌居高临下的看着王小儿子,冷漠的问道。 “不该抢兔子腿……” 已经彻彻底底被打怕了的王小儿子老老实实的答道。 他真的错了…… 这一辈子,他都不想再吃兔子腿。 笙歌:好气哦,可是本小仙女还是要保持微笑。 难不成这个王小儿子是个傻子。 “被我揍了一顿,你就想到了这一点?” “我这个做娘的,终于理解了你为什么这么多年一事无成。” 笙歌毫不留情的刺着王小儿子。 就王小儿子这个脑子,这一辈子都不要想着走通科举这条路了。 “别人头脑简单,最起码四肢发达,怎么到了你这里,就废成这个样子了?” 笙歌咂咂嘴,嫌弃不已。 如今她成了原主,自然得替原主好好考虑。 她可没有打算一辈子都做这个可怜可叹的老妇人,所以她打算这个世界干脆利落的完成任务,绝对不能耽搁个十几年。 她会疯…… 当然,她更想星辰大海去浪。 如果能在离开前,见一见范进小女婿也是极好的。 太久没有练习开锁的技巧,怕是又要生疏了。 王小儿子:“……”。 娘还能说话再难听点儿吗? 他知道自己不是读书那块儿料,可谁让爹每天都言传身教的告诉他,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话呢。 他不要做低贱之人,不要像那些山野村民一般无知愚蠢。 “你喜欢读书,喜欢走科举那条路吗?” 笙歌就像是看不到王小儿子被她揍的血肉模糊的屁股,继续冷眼问着。 一条路走不通,难不成真的在南墙撞死吗? 她不希望有朝一日王小儿子也会成为王玉辉那样的人,祸害妻子儿女。 一人渣,有可能毁了的是无数人。 如今整个王家人的心理都扭曲至极,何尝不是王玉辉作了孽呢。 在王玉辉的影响下,能正常了才怪。 “喜……喜欢……吧……” 王小儿子磕磕绊绊,底气不足的说道。 就算是不喜欢也不能承认,要不然就得像村子里那些人每天扛着锄头去耕地…… 他不要过那样的日子。 “说人话。” 笙歌直接一脚踩断了扁担,厉声喝道。 还是被打的不够惨吗,竟然还敢耍小心思。 王小儿子打了个寒颤,痛且害怕着。 这样的娘好凶残。 之前爹那么惨的时候他还不以为然,甚至还有些沾沾自喜,爹伤了,自然也就没有力气督促他温书了。 可现在厄运降临在他身上,他才知道幸灾乐祸要不得。 如果有人问他,为什么会这么惨,他实在是不好意思回答抢了一个兔子腿。 “娘,儿子想……” “你还不说实话?” 还不等王小儿子说完话,笙歌就直接把趴在地上的王小儿子提溜起来。 王小儿子呲牙利嘴的痛呼起来。 “娘,娘……” “呜呜呜……” 王小儿子不管不顾的大嚎起来,凄惨极了。 一半是痛的,一半是吓的。 狭窄逼仄的小院里响起了王小儿子凄厉悲惨的大哭声,直接把晕死过去的王玉辉重新哭醒了。 王小儿子哭的这么惨,若是不明所以的人怕是会以为他正在哭灵。 幽幽醒过来的王玉辉,在听到王小儿子绝望悲惨的哭声后,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儿子哭的这么惨,到底是经历了什么。 毒妇,毒妇…… 王玉辉想破口大骂,可他嗓子嘶哑,只能勉勉强强有轻微的声音溢出喉腔,谁都听不到。 (皿#) 第四百七十七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 (二十) 笙歌嫌弃的看着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王小儿子。 这难不成是被她吓哭了吗? 可是她分明照过镜子,这个世界她长相挺和善的。 看着王小儿子,笙歌突然想起了当初她还在直播间解题时遇到的一个奇葩到有些可爱的小学生。 凡是作业,只要超过一页,那个孩子就开始默默掉眼泪。 别人问他为什么哭,小学生答,写作业写哭的。 …… …… 不过那个小学生可是比王小儿子讨喜的多,童言无忌,总是时不时会抛出几句让人听了忍不住想笑的话。 “不准哭。” 笙歌放下王小儿子,任由王大姑娘搀扶着。 许是笙歌在王小儿子心中实在是过于凶神恶煞,所以笙歌话音落下,王小儿子就死死地捂住嘴巴不敢出声,可眼泪还是不受控制的哗啦啦流着。 笙歌颇有些无语,王小儿子真有些让她无从下手。 “再问你一次到底喜不喜欢走科举这条路。” “到底喜欢不喜欢读书。” 笙歌觉得现在她的形象一定是童话故事里的恶毒老巫婆,都不需要化妆的那种。 王小儿子心头犹豫不绝,他该怎么答。 娘到底是想听他答喜欢,还是答不喜欢。 王小儿子觉得,这两个答案不管答哪个,都避免不了再挨一顿揍。 答喜欢…… 娘暴怒…… 答不喜欢…… 那就意味着他这么多年都是在弄虚作假,装腔作势,附庸风雅,凭白颐指气使了那么多年。 自从第一次上私塾,这些年来他花去的银钱不知几何,娘真的不会介意吗? 王小儿子认为他自己死定了。 眼看着笙歌的神情越来越危险,院子中的气氛在一起凝滞诡异起来,王小儿子终于下定决心梗着脖子说了真话。 “我不喜欢读书。” 横竖不过一顿打。 挨打什么的,相信也能熟能生巧。 “不喜欢读书,你喜欢做什么?” 笙歌紧接着问道。 王小儿子的小脸皱巴巴的皱成了一团,能不能不要问他这些明显超纲的问题。 这种深奥的问题,适合他这种秀才都是瞎猫撞了死耗子,撞了好几次才过的人吗? 他喜欢什么? 喜欢喝酒听曲儿,喜欢游湖泛舟,喜欢权势富贵…… 但是,这些他能说吗? 不能。 这点小聪明他还是有的。 娘这么暴躁,他也不能找死啊。 “儿子也不知道……” 王小儿子再一次回到了一问三不知的状态。 笙歌斜睨了王小儿子一眼,然后嘲讽的开口“你不知道?恰好娘知道,娘来替你答一答,你看看合不合你心意。” “你喜欢结交几个狐朋狗友从娘这里骗走些银子去喝酒听曲儿,顺带装装风流不羁,顺带来一段才子佳人的故事。” “你喜欢在私塾对先生不理不睬,你的同窗习的是科举为官之道,而你却在看着各种各样的小册子。” “幺儿,你说是不是。” 打着读书的名义,不知道做了多少混不咧的事情。 王小儿子心虚的低下了头,他知自己有几斤几两,所以在考中秀才之后,就开始混吃等死了。 可以说除了读书上进,他开始尝试其他一切事情。 前几天他才听说青楼乃是美人香,一入便能忘却烦忧事,流连忘返,乐不思蜀,滋味妙不可言。 他被说的蠢蠢欲动,心痒难耐。 只可惜还不等他想到绝妙的时机和借口像娘讨要银子,娘就突然一反常态变得如此凶悍。 他想,他应该是等不到讨要到银钱一观青楼风貌的时候了。 若是让娘知道,他动了去青楼风流潇洒的念头,指不定会往死里揍他。 “娘,儿子知错了,儿子再也不敢了,再也不敢去喝酒听曲儿,再也不敢不敬先生想,再也不敢想着去青楼春风一度……” 王小儿子:Σ(っ°Д°;)っ 他刚刚说了什么? 王小儿子差点儿咬住自己舌头。 他刚刚说了什么。 不是才刚想着绝对不能让娘知道,可为什么他却自己说漏嘴了呢。 emmmm。 他一定是被蠢死的吧。 蠢得一批…… “原来你还想去青楼?” 笙歌挑了挑眉,她发现自己还真是有些小觑了王小儿子。 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 看来,她还是不够了解王小儿子啊。 难不成在男人心中,青楼都有难以言说的神秘和兴趣,非得去一探究竟吗? 还说是郁郁不得志偏偏又自诩才子的人总是妄想着和青楼美人儿来一段荡气回肠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感情呢? 当初范进小女婿是这样,然后被她揍了。 如今便宜渣儿子竟然比范进小女婿还要过分,怕是真的欠揍。 身为小仙女要一视同仁,绝对不能厚此薄彼。 当初揍了范进小女婿现在就得揍便宜渣儿子。 “大妮,去给娘把耙子拿过来。” 笙歌觉得揍人还是耙子顺手,虽然丑,但是耐不住实用啊。 作为一个颜狗竟然隐隐适应了丑耙子,这是一件揪心的事情。 王大姑娘:难道她的存在感还不够弱吗? 王小儿子:娘用耙子揍他是会死人的,娘随手一扔就把爹砸的残废了,如果专门打他,他就别想着活了。 最最关键的是,那耙子有些邪门。 “娘,儿子真的错了。” “儿子对天发誓真的还没有去过青楼,以后也不会去。” “都是那些同窗好……不对,狐朋狗友诱惑,在儿子耳边说了那么多青楼哪里美,哪里好,所以儿子才动了这样的念头。” “可儿子真的没有去啊。” “娘,儿子以后再也不跟那些狐朋狗友来往了,以后绝对一心一意听娘的话,娘指东,儿子绝对不往西。” 求生**十足的王小儿子连连承诺。 他还不想死啊,尤其是还是被耙子打死,且还背着偷鸡摸狗的坏名声。 笙歌仔细打量着王小儿子,见王小儿子不似撒谎,地上滴落的血也越来越多,也就不再折腾。 万一不小心折腾死了,原主绝对不会消停。 至于王小儿子那句一心一意听娘话,笙歌只是过耳即忘,嗤之以鼻。 王小儿子绝对是那种识时务,但也会故态复萌的人。 第四百七十八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一) (二十一) 好了伤疤忘了疼。 待王小儿子这一身的伤好了,就会忘记她今天这一通揍。 所以她要做的事情,就是隔三差五帮着王小儿子活动活动筋骨,顺带帮他回忆一下今天挨揍的经历。 她就不信王小儿子在她的时不时的胖揍下还能保持这么健忘。 “大妮,把你小弟扶进房间吧。” 笙歌淡淡的说道。 “跟你爹放在一起就好,毕竟两个伤患放在一起还能顺带交流下感悟。” 王小儿子劫后余生,终于可以摆脱娘的残暴了。 “爹爹……” 扶着王小儿子进房间的王大姑娘看着气的倒在地上不断呕血的王玉辉吓得惊呼出声。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今天的一切都是这么混乱。 笙歌皱了皱眉头,王玉辉这是又出什么幺蛾子了,难不成被硬生生气死了? 笙歌瞥了一眼不远处深藏功与名的背篓,隐约猜到了事情的经过。 只见王玉辉呕血,可口中还是在喃喃自语着什么。 毒妇? 笙歌耳力惊人,清清楚楚的听到了王玉辉的呓语。 笙歌都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评价王玉辉了。 该说他不知死活呢,还是说他贼心不死? 不过,王玉辉这副对她恨之入骨偏偏又无可奈何的模样,让她看了真是欢喜极了。 笙歌垫着一块布提溜着王玉辉放在了床上,房间里奇奇怪怪的味道让她不喜。 至于房间,勤劳的小蜜蜂王大姑娘一定会打扫干净的。 笙歌漫无目的的在村庄闲逛着,顺带看看有没有止血消炎的草药,总不能让王小儿子真的因为一个兔子腿废了吧。 emmmm。 如果王小儿子真的就这么死了,到了阴曹地府,孟婆小姐姐问他怎么死的,他答因为一个烤兔腿…… 画面太美,她不敢想象。 笙歌从村庄再一次游荡到深山,草药没找到多少,反倒是花椒等类似的调料寻了不少。 嗯,下一次再烤肉一定会比这一次更香。 …… …… 回到王家,笙歌把草药捣碎,寻了邻居家的青壮年来为王小儿子上药,至于王玉辉,不好意思,没寻到那么多草药。 祸害遗千年,王玉辉命硬的很。 时间一晃过了两日,王玉辉和王小儿子排排躺着,只不过一个背朝上,一个面朝上,两人相顾无言,更显萧索。 想他和儿子,一个是一家之主,一个是家中的顶梁柱,如今却被大字不识一个的山野村妇折腾成了这个样子。 此仇不报非君子。 在两人无声交流中,王家来了位不速之客,带来了王三姑娘夫君病重的消息,想要亲家出个人去看看,以尽了亲家之谊。 王玉辉和王小儿子瘫在床上,王大姑娘又是各绵软呆木的,显然不能让王大姑娘去。 再说了,王三姑娘的夫君指不定在传消息的过程就咽气了,如今过去就是奔丧。 万一王大姑娘被王三姑娘影响,一时间脑袋抽了,想不开也要自杀呢。 到时候,白发人送黑发人就是两位了。 所以王大姑娘还是老老实实在家吧。 笙歌收拾了些干粮,坐了个牛车就朝着王三姑娘家中敢去。 老胳膊老腿,她实在是跑不动啊。 至于车钱,笙歌把自己腌制起来的两只野兔送给了车夫。 远远的,笙歌就隐隐约约听到了王三姑娘家传出的可怜兮兮的哭声,门上也贴上了白纸。 笙歌知道,她的又一个女儿守寡了。 见到笙歌,王三姑娘诧异极了,为何来的是娘,而不是爹呢。 王三姑娘敛下诧异,垂泪默默问道“娘,爹爹呢。” 笙歌:“……”。 她辛辛苦苦坐着牛车摇摇晃晃来看王三姑娘,而王三姑娘劈头盖脸的就是一句爹爹呢。 是她长得不够突出,还是原主这些年对王家的付出不够多。 为什么所有人眼中都是侃侃而谈的渣男王玉辉,而看不到默默无闻奉献了一生的原主。 不是说好女儿是娘贴心的小棉袄吗? “残了,在家养伤。” 笙歌本就是个小心眼的人,做不出热脸贴人冷屁股的事情。 笙歌一连在王三姑娘夫家呆了数日,帮着亲家完成了入葬的一切事宜。 待王三姑娘夫君入土为安,事情告一段落后,笙歌才找到王三姑娘准备来一番长谈。 “说说吧,如今你有什么打算?” 笙歌冷漠的问道,她觉得自己就是在亲眼见证一件奇葩事情的诞生。 王三姑娘并没有为夫家诞下子嗣,说起来身份处境与王大姑娘同样尴尬。 “我而今辞别公婆、娘,也便寻一条死路,跟着丈夫一处去了。” 剧情中那句被重点标出的话终于从王三姑娘口中说了出来。 亲耳听到,笙歌依旧觉得王三姑娘是个智障。 可偏偏王三姑娘觉得自己大义凛然,乃是贞洁烈妇。 初初接收剧情时,她还以为王三姑娘有难言之隐,是有苦衷的,可如今看来…… 这分明就是完完全全被王玉辉荼毒。 笙歌还未来得及开口,就听亲家母着急的眼泪都落了下来,连连说不可。 他们只有一个儿子,如今唯一的儿子死了,难道儿媳也要随儿子而去了吗? “亲家母,你倒是劝劝三丫头啊。” “蝼蚁尚且偷生,三丫头年纪轻轻怎能生了死志呢。” 笙歌轻轻的拍了拍亲家母的手,示意其别着急,她是来完成心愿的,怎么可能放任王三姑娘去死呢。 不过这样的智障,还是好好教训教训比较好。 “你想怎么死?” 笙歌轻飘飘的瞥了一眼王三姑娘,死法儿那么多,执着于绝食多无趣。 既然王三姑娘一心想死,她总得让王三姑娘尝遍各种各样的死法儿啊,如果到时候王三姑娘还是一门心思的要随夫而去,那她就算冒着任务失败的风险也会成全王三姑娘非死不可的决心啊。 王三姑娘:Σ(дlll) 亲家:(#Д) 王三姑娘觉得自己娘画风有些不太对,如果一心追求清名的爹说出这样的话,她一点都不吃惊,如今却是娘。 娘一没哭,二没怒,只是心平气和的来了一句想怎么死。 第四百七十九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二) (二十二) 难道娘都不劝她一下吗? 难道娘以往对她的关爱都是假的吗? 至于亲家,更是诧异。 他们是想让亲家母劝生,不是一起探讨怎么死。 怎么死重要吗? “绝食而死。” 王三姑娘似是早就在心中演练了千万次这样的答案了,笙歌话音落下,她的回答便脱口而出。 绝食而死啊…… 笙歌的笑容有些玩味。 王家这一群兄弟姐妹还真是有意思,王小儿子为了抢一只兔子腿被她揍的半死,王三姑娘竟然还在叫嚣着绝食而死。 真正挨饿,体会过在生死边缘挣扎后,就再也不能云淡风轻的说出自杀之言了。 真想让王小儿子来看看王三姑娘这样一副倨傲自以为有名士烈妇风范的模样,然后让王小儿子发挥一下混不咧厚脸皮的特长,好好教教王三姑娘怎么做人。 “为什么要选择绝食而亡呢,难不成绝食死了的分外美?” 笙歌嗤笑着,饶有趣味的问道。 这又不是那个魏晋风流以羸弱消瘦苍白为美的时代,没有人会看着你死了之后比旁人纤弱些就报以惊艳。 王三姑娘被问的哑口无言。 娘的反应实在不在她的预料之中啊,女儿寻死觅活,做娘的不是应该好生劝阻,可娘为什么看起来兴致勃勃,好像在看热闹似的。 这一定是错觉。 “亲家公,亲家母,我能与三丫头单独谈谈吗?” 有些犀利的问题,实在是不太适合当着亲家的面说。 王三姑娘的公公婆婆对视一眼,眼中的担忧和怀疑差点儿溢出来。 不过,考虑到笙歌的身份,依旧点了点头。 …… …… 泠泠七弦上:主播,你可悠着点儿,别小姑娘还没绝食就被你吓个半死了。 主播:本小仙女是那样粗鲁的人吗? 主播:你们不觉得自己的存在感变弱了吗?难道是开学了? 主播:啧啧啧,开学还真是史诗级的大灾难啊。 笙歌在直播间皮了一会儿,调节了一下心情,然后才看向王三姑娘。 “三丫头,你为什么想随夫而亡呢?” 笙歌并没有从王三姑娘的眼神中并没有太多的深情和哀恸,反而更多的是平静和坚定。 仿佛丈夫的死对于王三姑娘来说只是她自杀而亡的理由。 “夫死,无子,家贫,身为寡妇,无自立之能,还不如干干净净的就此随夫而去,还能得一贞洁烈妇的名声。” “爹自幼教导女儿莫要贪生怕死,人活一世,既然无法得身前富贵荣华,那便要得死后清名。” “与其苟且活着,倒不如赚取一牌坊,为后人所称道。” 王三姑娘用帕子擦了擦眼角下未干的泪水,斩钉截铁的答道,且还是一脸的荣耀,就好似义士慷慨赴死视死如归的大气豪爽。 emmmm…… 笙歌真觉得用这种词语来形容王大姑娘简直是对这两个词语的侮辱。 若真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笙歌还不至于如此恼怒。 王三姑娘绝不是舍生取义,而是畏惧丧夫以后的生活,畏惧流言蜚语,畏惧困苦,所以才会想着一了百了,顺带还能赚取贞洁烈妇的名头,就连县志上都会有关于王三姑娘的记载。 “三丫头,懦弱就懦弱,自杀就自杀,可是别说的这么冠冕堂皇,着实有些得慌。” “三丫头,你是不是打心眼里鄙夷你大姐。” “你鄙夷她,看不起她,所以才不愿自己成为那个样子?” “你真的觉得自杀成就清名真真就是大义吗?你是我的女儿,我含辛茹苦养育你,你不曾回报一丝一毫,你真当娘是冤大头吗?” “还有你婆婆公公,你既然都能够在丧夫之后义无反顾的殉情自杀以表贞烈,为什么不能照顾你公公婆婆呢。” “你是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不想承担责任,所以想着一劳永逸的寻死。” “承认吧,三丫头,你看不起你大姐,可实际上,你还不如你大姐。” 笙歌一针见血,直接戳破了王三姑娘努力想要营造出的那份贞烈大气。 虚伪就是虚伪,胆小就是胆小,自私就是自私,何必找那么多虚情假意的借口呢? 既然做的出,难不成还在意别人说吗? 对付这种人,需要用秋风扫落叶般的无情。 王三姑娘脸色煞白,眼睛瞪的大大的,嘴巴开开合合,手指轻颤,半天没有说出一句话。 她连大姐都不如? 她一无是处? 娘怎么可以这么说她。 王三姑娘不停的喘着粗气,想要反驳,想要证明自己不是那样的人,可是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这样的娘,让她接受无力。 一直以来,娘都是任劳任怨,绵软受气包的样子,逆来顺受,何时这样尖锐的说过话。 王三姑娘觉得有种羞辱感,这份突如其来的羞辱感比丧夫的痛苦更让她难以接受。 她与丈夫,不是青梅竹马,亦无海誓山盟。 只是经媒人介绍,爹爹同意,便一身红嫁衣,一个红盖头,两个小木箱子便浑浑噩噩的嫁给了丈夫。 丈夫因着识了些许字,所以比普通的山野村民多了份儒雅温和。 若时间久些,指不定他们真真能培养一段感情,可她与丈夫并无久处。 丧夫,她难过。 她难过的不是痛失所爱,她难过的是她失了谋生的依靠,她立足的根本。 失了丈夫,成了一个无子的寡妇,改嫁困难重重,哪怕她勉勉强强的二嫁成功,这段婚姻都会成为她一生的污点,时不时被人指指点点。 活的如此卑微屈辱,这与爹的教诲不符。 既然活着不能像爹书中所说的那样光宗耀祖,那么就算是死她也要争一份荣耀。 她不想活的艰难,不想把夫家的责任背上肩膀上。 她想要的是一份依靠,而不是一份责任。 “娘,您无知,不懂何为荣耀,不懂何为清名,女儿不怪你。” “但是您也不能阻碍女儿成为这徽州女子的典范和荣耀,娘,若是爹知道了,一定会不开心的。” 王三姑娘努力的扯了扯嘴角,淡笑着,端着一副大家闺秀的姿态,优雅温婉。 第四百八十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三) (二十三) “娘,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娘,爹努力了一辈子都未得到的清名,女儿只需要一死便能唾手可得。” 王三姑娘一脸平静,就好似看破红尘,斩断了七情六欲,再也不眷恋尘世的一切。 六根清净,无欲无求。 可实际上真是如此吗? 骗人骗多了,会连自己都欺骗了呢。 清名? 就那么重要吗? 不气,不气…… 笙歌眉眼弯弯,努力克制住自己想要一巴掌拍死王三姑娘的想法。 竟然还想用王玉辉吓唬她,她堂堂打遍天庭无敌手的小仙女,岂会怕一个王玉辉那样的软脚虾。 王玉辉这样的,本小仙女一个拇指就能摁死。 “荣耀?” “你喜欢就好。” 多说无益。 这一家子的人都魔怔了。 “既然要死,绝食多无趣,不如娘给你想些有趣的法子。” “当然,你提到了绝食,娘也不会为难你,一一试试不好吗?” 笙歌控制不住自己的右手,一巴掌扇在了王三姑娘的脸上,看着王三姑娘白皙的小脸上升起的五根手指印,嘴角的弧度更大。 呼…… 终于舒心了。 她这个人还是比较适合简单粗暴的法子,怼王三姑娘千百句还不如一巴掌直接扇过去。 “不好意思,娘还是做不到看着你祸害别人。” “明明是一己私心,偏偏……” 说到此处,笙歌咋了咂嘴,不再开口,让人浮想联翩。 王三姑娘捂着自己瞬间火辣辣红肿起来的脸,不知该如何说什么。 娘先是劈头盖脸骂了她一顿,紧接着又不由分说给了她一巴掌,还要让她一一尝试自杀的法子。 娘是要让她演示一下花样作死吗? 笙歌不再管王三姑娘,而是直接找到了王三姑娘的公公婆婆,快刀斩乱麻的说道“亲家,是我无能,实在是劝说不了三姑娘。” “为今之计,我只能把三丫头带回家中让她爹好好劝劝。” “玉辉不小心伤了腿,动弹不得,三丫头最听他的话,若是他言传身教亲自出马,想来定会有用。” “唉……是我这个老婆子无用,给你们添麻烦了。” 在王三姑娘的公公婆婆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笙歌就攥着王三姑娘的胳膊硬生生的把王三姑娘拽出了家中。 “娘,你放开我。” “女儿生是夫君的人,死也会是夫君的妻子,这一世都会伴着夫君。” “爹说过,贞烈女子,不侍奉二夫。” 王三姑娘不断反抗着笙歌,口中振振有词。 她就算是要自绝,也必须得呆在夫家,否则就算是死,怕是也会得不偿失。 人言可畏,谁又知道在她死后会不会有流言说她是被驱逐出夫家,然后一时想不开自尽。 这样一来,她怕是就要白死了。 笙歌假装自己暂时性失聪,根本听不到王三姑娘这份虚情假意的话,而是不断拖着王三姑娘往前走。 以前她还觉得王三姑娘可怜,年纪轻轻丧夫,可现在看来更惨的分明是王三姑娘的夫君,时不时拉出来的溜了溜。 无深情,无久伴,无愧意,只想靠着死去的人谋取自己想得到的一切。 可以说,王三姑娘已经被王玉辉彻彻底底的洗脑,完完全全继承了王玉辉的衣钵。 真是没想到王家人中最像王玉辉的竟然是王三姑娘。 “再叨叨,一刀捅死你算了。” “反正你想死,早死早超生,绝食多磨蹭。” 笙歌凶狠的瞪了一眼王三姑娘,直到把王三姑娘的夫家远远抛在身后才松开了王三姑娘的手。 王三姑娘:“……”。 这么彪悍凶残的娘,她实在是心忧忧啊。 不,就算是死也得让爹知道娘是什么样子的人,决不能让爹被娘素日里的假象所欺骗。 她要赚取清名,那么就得爱惜自己的羽毛。 要报这一巴掌之仇,还得依靠爹。 再说了,她了解爹爹,一生醉心于科举,可前路不通时,爹便想著书立传,扬名立万名垂千古。 她绝食而亡随夫而去赚取贞节牌坊的事情爹一定会赞同。 只要爹点头了,娘就算是反对又能如何。 娘才是一家之主。 想到这里,王三姑娘的心稍稍安了下。 回家就回家吧,作为一个要赚取清名,流芳百世的贞洁烈妇在临死前回家探望一下养育她成人的父亲,也甚是和离。 孝顺。 百善孝为先。 “娘,你说爹知道你今日的愚蠢之举会不会大怒,然后把你扫地出门?” 王三姑娘一脸悲戚,可眼中却带着勃勃的兴致。 笙歌挑眉,这是想要看热闹吗? 不是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吗,可为什么王三姑娘都有了必死的决心还是个歪瓜裂枣呢? 上梁不正下梁歪吗? 王玉辉还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啊。 身为一个有慈母之心的小仙女是不是应该让王三姑娘心想事成呢,毕竟这可是临终所愿啊。 “三丫头,话说太早了会被打脸哦。” “如果你很希望娘被扫地出门,那娘也不是不可以成全。” “不过现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好好走回去。” 笙歌从树上掰了一截儿树枝,轻轻的敲着手心,似笑非笑的看着王三姑娘。 走回去? 这确定不是在说笑吗? “娘,不坐辆马车或是牛车吗?” 王三姑娘不可置信的问道。 “娘,回家得走二十里,这么远,是会把腿走废的。” 嫁给夫君一年多,夫君家中虽算不上富裕,但也是老实厚道的人家,从不曾让她受苦。 脚上这双鞋子还是夫君病重前新做的,若是走上这二十里路,鞋底怕是就要走穿了。 笙歌斜睨了王三姑娘一眼,嘲讽的说道“死都不怕了,还怕走路吗?” 王三姑娘:(oд)o 娘这样真有点儿油盐不进啊。 “利索点走,别磨蹭。” 笙歌挥了挥手中的树枝,似是只要王三姑娘稍稍耽搁,这树枝就会直接落在其背上。 王三姑娘心中憋着一口气,夫君卧病在床的这段日子她都没有像现在这般憋屈。 “娘。” 王三姑娘跺了跺脚,皱着眉头不满的喊道。 第四百八十一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四) (二十四) “啪……” 回应王三姑娘的就是笙歌的一树枝。 笙歌丝毫没有手软,一小树枝下去,王三姑娘素气干净的衣裳上,便出现了一道污痕。 夫君死了,王三姑娘却换了身崭新的衣裳,就连头发都打理的精致小巧。 →_→ 丧夫明明是一件悲恸的事情,可为什么王三姑娘看着更像过年呢。 “家中什么情况你不清楚吗,坐马车那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事情该是我们这种穷的揭不开锅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大穷逼做的事情吗。” “三丫头,人贵在有自知之明。” “自己家中几斤几两,你心里没点儿数吗?” “真以为自己死了之后可能得个贞洁牌坊,临死前就好似大家闺秀了?” “太阳还没下山,天也没黑,你还是醒醒吧。” 笙歌凝眉,这个世界她怎么觉得自己越来越尖酸刻薄了,这可不是个好兆头啊。 …… …… 主播:小可爱们,你们有没有觉得本主播越来越糟糕了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自己几斤几两,主播难道你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定然是觉得自己越来越尖酸刻薄了。 浪九九:主播,你没发现自己更丑了吗…… 主播:难道你们不应该回一句直播界的清流小仙女吗? 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们怼起她来,一个个都是往伤口上撒盐,但也就是这种独特的互怼让彼此越发亲近。 笙歌一边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皮着,一边时不时抽王三姑娘两下。 就王三姑娘这偷懒的样子,今天晚上怕是会露宿荒山。 “三丫头,你若是再走一步歇三步,为娘的实在不介意把你扔在荒山中过夜。” “你也知道荒山中的深夜可是热闹的很,野狼啊,野猪啊,也许还有毒蛇,反正你也想死,想来应该是喜欢这种环境的,否则怎么会这么磨磨蹭蹭呢。” “三丫头,娘实在是没想到你竟然死志如此坚定。” “你说那些野狼是喜欢吃你的胳膊呢,还是习惯吃你的腿,还是五狼分尸,一个啃头,一个啃上半身,一个……” 笙歌生动形象的描绘了被狼群围攻的场面,血腥无比。 既然不怕死,那她就尽可能好好吓唬吓唬王三姑娘了,到时候她倒要看看王三姑娘还怎么矫情。 王三姑娘嘴唇血色全无,双腿忍不住打颤,须得扶着路旁的树才能够勉强站立。 笙歌本来只是吓唬下王三姑娘,但看着王三姑娘的反应,瞬间觉得还是应该让王三姑娘享受一下在荒山过夜的美好。 想来定会终生难忘。 “三丫头,娘想了想,不能逼着你赶路,赶路这回事还是慢悠悠比较合适。” “要不我们再歇歇。” 笙歌自顾自在路边的大石头上坐了下来,用手扇着风。 本来这个时候她应该坐在马车上,吃着肉干喝着温度适宜的水,翘着二郎腿哼着小曲。 可为了让王三姑娘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她真是煞费苦心啊。 像她这样用心良苦的娘实在是不多见了。 本小仙女就是心善啊。 啦啦啦。 王三姑娘看着悠然自得的笙歌,本来不用挨打,不用着急赶路,她可以喘口气是件幸福的事情。 可她现在脑海里浮现的都是各种恐怖血腥的场面。 她是抱了自杀殉夫,以求清名的决心,但是这不意味着她就得被活活咬死,然后再分尸啊。 Σ⊙⊙川 安安静静,体体面面的死不好吗? 在这荒山野岭之中被野兽咬死,就算再站着大义,也不会为人所称道。 循规蹈矩,女子典范怎会在深夜出现在荒山呢。 这本就是一件让世人所不耻的事情,世人不会深究她为何会在这里,只会对她指指点点说一句离经叛道,不守妇道就会对她盖棺定论。 死的那么惨,还被冠上污名,实在是有些不值。 “娘,女儿认真想了想,您说的有理。” “你我都是老弱妇孺,在这荒郊野外耽搁实在不是一个好的决定。” “娘,女儿扶您赶路吧。” 王三姑娘真情实意的说着,似是真的在为笙歌这位可怜的老母亲担忧。 老弱妇孺? 笙歌撇撇嘴,她分明是小仙女啊。 老弱妇孺这四个字跟她毫无关系啊,明明她是可以徒手搏狼的大佬。 想当初,在祥林嫂的世界,她还是个小弱鸡都能够徒手搏狼救了阿毛,更遑论现在呢。 上个世界,她又经历了大圣的千锤百炼,别说是徒手搏狼了,她觉得她现在可以在这荒山之中打遍天下无敌手。 嗯,这条路好像还有些人烟,要不把王三姑娘再往阴沟里带带吧。 王三姑娘虽是穷苦人家的姑娘,可却在王玉辉的影响下奉行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原则。 明明是个灰姑娘,却偏偏妄想着公主命。 不对…… 她这话说的有问题,灰姑娘人家才是真真正正的大家闺秀,公爵之女,王三姑娘算什么。 笙歌任由王三姑娘搀扶着她,然后不着痕迹的越走越偏。 树越来越茂密。 路越来越狭窄。 阳光越来越稀薄。 时不时还有一只可爱的小兔子,小蚂蚱跳出来调戏一下王三姑娘。 “娘,我们是不是走错了。” 王三姑娘紧紧的挽着笙歌的胳膊,东张西望,警惕不已。 这实在是不像人经常走的路啊。 “嗯?” “娘也不知道啊。” “这么多年,娘走过最远的路就是去隔壁村赶了个集。” “娘前几天来看你是蹭了辆牛车,尽量记着来时的路,至于到底走的对不对,娘真的不确定啊。” 笙歌眨眨眼,无辜的说道。 (_) 王三姑娘: 心塞(-w`) 这样也行吗? 怎么感觉娘的话说的这么没有诚意呢。 还有,娘不怕吗? 王三姑娘觉得这才是最可疑的地方。 “娘,要不我们原路返回,去大路上看看有没有人经过,就算搭不上车,也能问问路啊。” 王三姑娘看着茂密树林遮住的阳光越发微弱和黯淡,一颗心越来越紧。 第四百八十二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五) (二十五) 不知不觉间,太阳都快要落山了。 为什么她觉得娘就是故意带她过来的呢。 王三姑娘身侧的手不停的颤抖着,仿佛只要在太阳彻底落下的那一个刹那,她就要面临被野兽分食的下场。 “原路返回?” 笙歌嗤笑着看了王三姑娘一眼。 “你记得吗?” 笙歌轻飘飘的一句话砸的王三姑娘有些发懵。 她记得吗? (⊙x⊙;) 她怎么可能记得。 娘带的路,不是应该娘记得吗? “娘不记得了吗?” 王三姑娘小心翼翼的问道。 “娘老眼昏花,怎么可能记得呢,要不你自己试试能不能找到路。” 笙歌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说道。 天马上就要黑了,好戏就快要上场了。 唉,希望王三姑娘能够喜欢她精心准备的大礼,毕竟像她这样恶趣味的娘实在是不多见了。 王三姑娘紧张的简直就快要哭出来了,娘能不能不要再折腾她,不就是回个家吗,她老老实实回,再也不发牢骚还不行吗? “三丫头,你这是在害怕吗?” 笙歌笑眯眯的拍了拍王三姑娘的肩膀,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王三姑娘吓得一下子尖叫起来,惊起树上的飞鸟。 “三丫头,你可要拿出刚才信誓旦旦跟娘说要自杀殉夫的勇气,敢于自杀,还如此坚定的人应该是无所畏惧的。” “唉,娘也很是羡慕你这种勇气啊。” “再说了,还有娘陪着你呢,娘老胳膊老腿的,都没害怕,你怂什么。” 笙歌的笑容越发和煦柔和,就差直接捧起王三姑娘的小手来一句小心肝儿…… 王三姑娘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娘这样实在是让她得慌。 不怕死,不意味着就是无所畏惧啊。 自杀不过就是眨眼的功夫,但被野兽撕咬呢。 本来她选择绝食自杀就是深思熟虑好不容易才下定决心,毕竟饿肚子的感觉不好。 可谁让有先例呢。 她记得未出嫁时,偷偷翻爹的书,书上就有记载古时有一位烈妇名传千古,夫死,她便绝食自尽,绝不苟活。 明明死前只是个寻常妇人,可死后却被无数文人墨客还有当地的富贵乡绅称赞。 绝食,不等于就要变成野兽的口中餐啊。 Σ(дlll) 怎么感觉娘的脑子不太好呢。 “娘,我们快点儿走吧,指不定我们就走出去了。” 闻言,笙歌似笑非笑的看了看王三姑娘。 快死的人,她这个做娘的也不好反驳啊。 “好。” 笙歌笑意盈盈得点了点头。 王三姑娘怎么着都是她的贴心小棉袄,她怎么好意思拒绝呢。 相爱相杀这种关系不太适合她和王三姑娘,她决定捧着王三姑娘,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次王三姑娘学聪明了,不再一味傻乎乎的跟着笙歌走,而是时不时根据她所知的辨别方向的法子自以为不着痕迹的劝说着笙歌。 纸上谈兵的王三姑娘怎么可能躲得过老奸巨猾的笙歌。 于是…… 王三姑娘再一次被笙歌华丽丽的忽悠了,可偏偏自己还沾沾自喜,觉得这次靠着自己辨别出的方向一定是对的。 她一定会走出去,绝对不会在荒山野岭中露宿。 在王三姑娘的志得意满中,太阳彻底落山了,一轮散发着浅浅光晕的月亮挂在天际。 但因着树叶过于茂密,能够撒进来的少之又少。 “嗷……” 一声声奇怪而又诡异的叫声在密林中响起。 王三姑娘头皮发毛,指甲不受控制的抠在了笙歌的手腕上。 越来越紧张,掐的也就越深。 笙歌皱眉,就这么怂还敢自杀。 笙歌一直以为,敢自杀的人,内心某一方面定然是十分坚定的,却不曾想还有王三姑娘这样的奇葩。 笙歌冷漠的甩开王三姑娘,在黑暗中她也不需要再假装什么慈母,也不需要再忽悠王三姑娘。 蠢货…… 难道王三姑娘没有发现她越走越往大山深处走了吗? 若是她所判断的不错,再稍稍往里走走,应该就能遇到野狼群了吧。 嗯,她是个爱看戏的小仙女。 “娘,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奇怪的声音。” 王三姑娘又要搀住笙歌,但却被笙歌轻巧的避开了。 笙歌可一点儿都不想被误伤了,尤其还是被王三姑娘这样一个又蠢又怂的货色。 看来,没有最怂,只有更怂。 “没有。” 笙歌一本正经的摇了摇头。 奇怪? 在这大山深处听几声野兽的叫声不是最正常不过了吗? 安静,万籁俱寂,才诡异,好吗? 没有吗? 王三姑娘越发的害怕了。 “娘,我们该怎么办?” 方才还头头是道指着方向掌握着主导的王三姑娘此刻犹如热锅上的蚂蚁,手足无措。 “三丫头,不是你说让娘听你的吗?” “娘就是大字不识一个的无知村妇,来了这深山,娘怎么可能知道该怎么做呢。” “你爹好歹还教过你几天书,想来定是比娘聪慧的。” 笙歌嘴角弯弯,云淡风轻的说道。 害怕的又不是她,她就静静的看戏就好。 “三丫头,你要是再掐娘一下,掐出血来,可是会有大麻烦的。” “难道自诩为才女的你不知道,血对野兽有莫大得吸引力啊。” 笙歌看着王三姑娘那只小爪子又要作乱掐她,抢先一步说道。 被掐也是很疼的好吗。 王三姑娘的腿开始打颤,她不是想掐娘,她只是害怕,下意识想找个东西紧紧握住。 “娘,我们找个山洞躲一下吧。” 在王三姑娘心中,只要有一处庇护,就会心安一分。 笙歌点头,眼睁睁看着王三姑娘离野狼群越来越近。 越来越坏了…… 这可如何是好。 笙歌觉得她好像知道自己为什么总是没有主角光环,一直苦逼的原因了。 像她这么渣,这么怂,这么阴险,一步步把年轻漂亮的小姑娘送入野狼群的人要么就是恶毒女配,要么就是童话故事里的黑巫婆。 最后肯定是要被剿灭的。 emmmm…… 这么一想突然有了紧迫感。 万一哪一天她真的造作的被灭了,可如何是好。 Σ(っ°Д°;)っ 第四百八十三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六) (二十六) 神不知鬼不觉,笙歌就悄悄从王三姑娘身边溜了。 反正这山林之中,树木郁郁葱葱,随便都是藏人的好地方。 …… 王三姑娘越走越害怕,实在是克制不住想要握住笙歌的手,汲取些力量。 在这种阴森森的诡异环境中,两个人总要比一个人底气足些。 可王三姑娘的手空了…… 王三姑娘扭头一看才发现自己一直嫌弃的娘不见了。 不见了…… 这意味着她得一个人在这荒山野岭中自力更生。 “娘……” “娘。” 王三姑娘声音凄厉的喊道。 倒不是说她对笙歌有多深的母女情分,实在是两个人在一起,遇到野兽,也能先把笙歌推出去。 笙歌坐在一棵大树上悠闲的看着王三姑娘的狼狈。 哼,小样儿。 折腾不死王三姑娘算她输。 她跟野狼之间纠葛颇深,她怕她呆在王三姑娘身边,野狼秒变哈士奇,跳出来摇头晃脑卖萌。 到时候,王三姑娘怕是会怀疑这个世界的真实性。 漆黑之中,不知何时出现了一双双绿色的眼睛,死死的盯着王三姑娘,前蹄在不断刨着,似是蓄势待发,只待一声令下便直接冲出来。 王三姑娘后知后觉的才发现,然后撒腿就跑。 可两条腿怎么可能跑的过四条腿呢,不一会儿就听到了王三姑娘的惨叫声。 笙歌时时刻刻都注意着,野狼可以伤王三姑娘,但是绝对不能让王三姑娘丧命。 待王三姑娘奄奄一息昏过去的时候,笙歌从树上一跃而下。 看到笙歌,野狼也不嚎叫了,也不撕咬王三姑娘了,直接扔下王三姑娘头也不回的四散逃窜。 笙歌摸摸鼻子,她有那么可怕吗? 本来她还想好好跟野狼切磋切磋,毕竟这个世界她难逢敌手,单方面吊打王家父子。 唉,她还没来得及叙旧呢。 笙歌颇有些遗憾的叹了叹气。 野狼,咱们好好聊聊不好吗?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其实主播与野狼是最有缘的…… 浪九九:主播,你这么作贱王三姑娘,也不知道原身知道后会不会气的掐死你。 泠泠七弦上:有没有觉得,看主播的直播越久,我们越简单粗暴。 主播:乖,能动手就别bb不好吗? 主播:至于作贱?这分明是王三姑娘自取其辱好吗? 笙歌扛起王三姑娘一步一步朝着山外走去,作为一个致力于征战星辰大海的人,怎么可能不识路呢。 失策,她应该提前雇好马车,在山林外等着。 如今还得她扛着步行把王三姑娘带回王家,她可是个老人家啊。 笙歌一边吐槽,一边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互怼,二十多里路倒也不显得多么难熬。 毕竟笙歌的体质在最初经过蟠桃的改造后,便力大无穷,异于常人。 哪怕她的寄体只是一个身体早就垮了的老婆婆。 天大亮,笙歌也带着王三姑娘回到了王家。 王玉辉,王小儿子,现在又多了个王三姑娘…… 王家一共六口人,伤号占了一半。 看来王家的风水的确是不太好。 “娘,小妹这是怎么了?” 王大姑娘接连数日照料两个伤号,面色蜡黄,更加憔悴。 好吧,笙歌觉得王大姑娘都能跟她称姐妹了。 “她想寻死。” “她说她不想像你一样苟且偷生,像一滩污泥一般。” 笙歌丝毫没有心理负担的挑拨离间。 也许,人性生来就是欺软怕硬的。 原主和王大姑娘是王家最沉默也是最老实的人,所以在王玉辉的带头下,其余王家人不遗余力的欺负两人。 明明心里鄙夷,唾弃,可一个个却还是得靠原主活着。 这样的人,令人不齿。 王大姑娘正在为王三姑娘清理血污的手顿了顿,眼神怔仲。 她知道,十里八村看不起她的比比皆是,爹和小弟对她的嫌弃更是不加掩饰。 只是没想到小妹竟然也是这样的想法。 她以为,小妹丧夫,也许便能理解她的处境,不至于处处被人嘲讽鄙夷。 可是…… 王大姑娘叹了口气,沉默的继续清理着血污。 笙歌看了一眼王大姑娘,很是怀疑似王大姑娘这般泥人的性子究竟是怎么培养出来的。 逆来顺受,别人给予的照单全收。 辱骂,嘲讽,甚至是殴打。 王大姑娘难道就不会气,就不会痛吗? 不,王大姑娘是会痛的,可是却不敢气,王玉辉那些扭曲的教育早就为王大姑娘打上了深深的烙印。 这怪不得王大姑娘。 笙歌怜悯的摸了摸王大姑娘的脑袋,然后转身离开家中去请大夫。 王大姑娘眷恋手心触摸头顶的温暖,这让她知道她还没有被所有人抛弃,她还有娘。 …… …… 待王三姑娘幽幽转醒后,就发现自己躺在了一张又冷又硬的床上,房间里有一股浓重的草药味儿。 王三姑娘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她还活着。 哪怕她做好了绝食自杀的准备,可在发现自己还活着的这一刻,她依然有种劫后余生的庆幸。 也许,对于死亡,她并没有那么坚定。 在被野狼咬住腿骨时,她心心念念都期望着有一人可以从天而降救她于危难。 在最痛,最危险的时候,她最后想到的是谁能救救她。 她到底该如何是好? 王三姑娘有一瞬间的迷茫,明明很清晰的前路却在这一刻有些看不清楚了。 房间里的陈设,她很熟悉。 这是她未出阁前,与大姐二姐共同挤在一起的屋子。 一年多了,房间并未添入什么新的家具,看起来更加破烂窘困。 谁把她带回来了呢。 娘吗? 王三姑娘想到笙歌,本来还有几分凄楚的面目瞬间变得狰狞,充满怨气。 在王三姑娘看来,她如今遭的罪,都是因为娘。 如果不是娘不由分说的把她从夫家拽出来,如果不是娘吝啬不肯坐马车,如果不是娘不识路还要自以为是,她怎么会被野狼围攻撕咬。 娘就是乌鸦嘴。 她更希望娘是死在了那片密林中。 “小妹,你醒了啊。” 王大姑娘端着一盆温水,木盆边搭着一块儿毛巾。 王三姑娘昏迷的日子里,一直是王大姑娘在打理。 第四百八十四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七) (二十七) “大姐。” 王三姑娘语气淡淡的应道。 “大姐,娘回来了吗?” 王三姑娘迫不及待的问道。 王大姑娘点了点头,然后朝着院子喊道“娘,小妹醒了。” “娘没事儿?” 王三姑娘声音难掩惊讶。 上天何其不公,她和娘同时进入荒山野岭,她被野狼撕咬,差点儿惨遭分食,娘却安然无恙。 凭什么…… 王大姑娘蹙眉,她虽纯良,可不意味着真的蠢笨。 三妹的语气明显就是不想让娘安然无恙的活着。 王大姑娘不赞同的看着王三姑娘,无声的谴责着。 难道三妹不清楚吗,从小到大,如果不是娘尽力护着,如果不是娘以一己之力撑起来整个家,爹又怎么会赏他们姐妹一个眼神。 可偏偏三妹看不到这一点,一直以来都亲近爹爹,对爹爹唯命是从。 爹爹说的每一句话,三妹都奉为金科玉律,眼睛都不眨一下去做。 娘的付出,娘的艰辛,三妹却视而不见。 以前她都忍,可如今三妹竟然恶毒到了希望娘死的地步,这怎么可以。 三妹也不想想,如果不是娘,她怎么可能还会活着。 “三妹此话何意?” “难不成三妹是希望娘命丧野兽口中吗?” 王大姑娘是个直来直去的性子,平常看起来有些温吞傻白甜,可若真是忍无可忍,竖起自己全身的刺去守护什么东西,那么一定是尖锐无比,绝对不会有任何的拐弯抹角。 王三姑娘愕然…… (皿) 她出嫁不过一年有余,可是为什么感觉所有的事情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呢。 娘变了…… 变得神秘,变得暴躁,竟然甩了她一巴掌。 而大姐呢? 向来温顺,逆来顺受,不敢出声的大姐如今也能挺直脊背,严厉的责问她。 家中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明明一月前,爹才让人捎了一封信给她,家中一切安好啊。 王三姑娘看着自家大姐身上穿着的明显就是新衣的衣裳,眼神复杂。 娘说家中无银子,穷的揭不开锅,所以不能坐马车。 可实际上呢? 娘宁愿给大姐置办新衣,都舍不得让她坐马车回来。 如果坐马车,她何须遭这么多罪,浑身上下都疼得可怕。 果然,爹说的是事实,娘从来都不疼她。 疼痛,嫉妒,让王三姑娘仅存不多的理智彻底消失的干干净净。 “大姐,你的衣裳是娘给你置办的吗?” 王大姑娘有些茫然,明明是她在询问三妹是否对娘存着恶意,可为何三妹却奇怪的拐在了衣服上…… 两者之间有关系吗? “大姐,如果娘肯花银子让我坐马车回来,我就不会遭受这些无妄之灾。” “大姐,我难过啊。” 不,她恨。 王三姑娘本想应景的流两滴泪,可想到自己全身被包扎的严实也就歇了这个心思。 听说伤口若是沾了泪水会留疤,她绝对不能做这样的蠢事。 听到王三姑娘的这两句话,王大姑娘才终于理清楚这之间的关系。 “三妹,娘并没有骗你。” “娘当日在收到妹夫病重弥留的消息后便不敢耽搁,坐着牛车赶了过去。” “做牛车的钱,都是娘用东西来代替的。” “你怎能误会娘。” “你是家中最小的女儿,从小到大,娘何尝让你吃过一点儿苦,你怎能狼心狗肺,颠倒黑白如此抹黑娘,若是娘知道了该多伤心。” 王大姑娘恐笙歌听到她与三妹的谈话伤心,于是刻意压低了声音。 身为秀才的女儿,耳目濡染,肚子里总归是装着一些墨水的,因此说起话来也是头头是道。 “她既然生下了,那养大我不是理所当然的吗?” 王三姑娘理直气壮的说道。 “再说了,爹才是一家之主。” “爹才最疼我。” 听着王三姑娘自以为是的话,王大姑娘想到笙歌浑身鲜血一脸疲惫背着三妹回来,走了二十里山路的场景,心中就好似憋着一股气,不说出来不罢休。 “三妹,你糊涂。” “如果不是娘一步一步走了二十里山路把你背回来,你早就丧命在荒山中。” “这么多年,你所穿,所食,所用,四时东西,皆是娘一点点辛辛苦苦赚来的银子买的。” “你说爹最疼你?” “可你也不想想到底是谁一直守在你的身边,任劳任怨的做着所有的事情。” “家中引以为生的银钱是娘赚的,里里外外的大小事情是娘处理的,爹做了什么。” “爹怎么就是一家之主了……” 一股脑儿说完这通话,就连王大姑娘自己都愣在了原地。 以前,她跟三妹的想法是有些相似的…… 可现在她竟然敢质疑爹在家中的权威地位,也不再害怕…… 就好似她在满天大雾之中,终于找到了一条清晰的路。 这一刻,王大姑娘恍若新生。 王三姑娘气的直哆嗦。 “你离经叛道……” 笙歌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叙述下,一点儿不漏的看完了王大姑娘和王三姑娘的所有对话。 对于王三姑娘的话,笙歌并没有表现出气恼。 她如今在意的是王大姑娘的蜕变。 她一直以为她的傻白甜便宜大女儿一辈子也就只能是温吞软弱的性子,活在王玉辉的阴影中。 可没想到,在一时激愤下,王大姑娘终于还是踏过了这道门槛,成功蜕变,浴火重生。 是啊,她的千言万语,她的言传身教,都不如让王大姑娘自己彻底想通。 只要王大姑娘想通,那么她就可以放心了。 就算是没有她的庇护,就算在任务结束后,原主回来,王大姑娘都能安然无恙。 看来,她还得感谢一下王三姑娘。 如果不是王三姑娘的一番刺激,王大姑娘也不会这么快想清楚。 (○e○) 看来,她得好好拾掇下,登场,让王三姑娘看看她是怎样的一个无事法儿。 要不,她把那天新买的衣裳换上? 王三姑娘刚才看着王大姑娘的新衣裳都气的急红了眼睛,若是再看到她一身新行头…… 哈哈哈(w)hiahiahia 想到那个场景,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第四百八十五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八) (二十八) 原主要的只是让王玉辉和王三姑娘清醒,又不是一家人幸幸福福奔小康。 她自然会带着王大姑娘,至于王小儿子看表现吧。 笙歌算是看出来了,对于极品,对于非常人,就得行非常法。 王三姑娘和王玉辉一个比一个固执,想要用寻常法子让二人想清楚比登天还难。 所以,就让王玉辉和王三姑娘一起落魄着吧。 想到此处,笙歌手脚麻利的换了身干净崭新的衣裳,然后把原主压箱底的银簪子张扬的戴在头上。 因着丑耙子跟着她穿来了这个直接,所以,以耙子为媒介,她便能够感应到天地灵气。 在天地灵气的滋养下,她的容颜看起来年轻不少,就连气色都好了很多。 想来,若是王三姑娘看到这样的她,一定会气的发疯吧。 气吧…… 气吧…… 心中的嫉妒越大,不甘越多,就越舍不得死。 只要不死,一切都好说。 王三姑娘一心想死,本就是自私怯弱再加上想赚取一份清明,可若是王三姑娘的情绪越来越丰富,想要的东西越来越多,真的还能舍得死吗。 要知道,王三姑娘那样的人,可不是什么真正的六根清净啊。 笙歌光鲜亮丽,一脸无辜的走进了王三姑娘的房间。 果不其然,王三姑娘看着笙歌头发上的簪子,恨不得用眼神杀死笙歌。 笙歌不解的后退一步,然后一本正经的的开口“娘这么穿不对吗?” “娘想着你受伤,为了让你心情好点儿,才专门收拾了收拾,可为什么看着三丫头你不开心?” “大妮,可是发生了什么?” 笙歌看向王大姑娘,疑惑但问道。 王大姑娘温顺的摇了摇头,方才她与三妹发生的争执还是不要让娘知道了,若是娘知道,一定会伤心。 这不,娘为了让三妹保持一个好心情,一听三妹醒了,都专门去换了衣裳。 唉。 “三丫头,你觉得怎么样。” 笙歌重新把目光放在了王三姑娘身上。 她就是故意的,她就是故意让王三姑娘气的说不出话来。 来啊…… 看不惯她,有本事打她啊。 啦啦啦 王三姑娘看着笙歌的神情眉眼,仔细打量着,半天说不出话来。 娘这样何止是无事,分明就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看着都年轻了不少呢。 新衣裳,银簪子,还有那精气神儿…… 娘这副样子哪里像无钱,又担心她的模样。 王三姑娘心里气的呕血,可想到她现在受伤,硬生生按耐住了怒火。 “没有。” “儿女只是想到当初未出嫁时,经常一年到头穿不上件新衣裳,有些戚戚罢了。” 见王三姑娘还打算表演愁肠百结,可怜惹人爱,笙歌直接打断了。 “三丫头,这话你可就说岔了吧。” “娘扪心自问,在你未出嫁前,娘从来都没有亏待过你。” “别人家都是妹妹穿姐姐的旧衣,可你想想,你何时穿过你大姐的旧衣,反倒是你大姐?” “你不会是因为娘和你大姐穿了身新衣裳,就看不过眼了吧。” “娘知道你看不上娘和你大姐,嫌弃我们给你丢脸,可你也不能如此啊。” 笙歌唱作俱佳的演绎了一个被不孝女伤透了心的老母亲,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的语气都掌握的恰到好处。 嗯,顺带再一次挑拨了王大姑娘和王三姑娘的关系。 虽说王三姑娘自己想通了,可以自立,可改变不了王大姑娘敦厚的性格啊。 万一被王三姑娘卖了还帮人家数钱可怎么办呢。 王大姑娘见笙歌默默垂泪,连忙过来扶住笙歌。 见状,王三姑娘气急,她总觉得娘现在滑不溜秋的,她说什么都不对。 哼(ノ=Д=)ノ┻━┻ 她治不住大姐和娘,难道爹还不行吗? “爹呢。” “我要见爹。” 王大姑娘看王三姑娘如此冷淡,心中的失望更甚。 三妹对娘竟真无一分孝顺之情。 娘都如此伤心了,三妹竟然还一心想着让爹出气。 只可惜,要让三妹失望了。 “爹和小弟在隔壁的屋子养伤,如果你按时换药的话,说不定能跟爹同时下床。” 王大姑娘冷冷的说道,然后沉默的帮王三姑娘重新换药离开了房间。 丝毫不管王三姑娘听到她所说的那句在隔壁屋子养伤是种什么心情。 …… …… 时间一晃三月而过,王家一般人躺在床上不能动弹,王家非但没有垮了,反而更加欣欣向荣。 毕竟猪一样的队友也是很可怕的。 没有人拖后腿,自然也就好了。 这三个月,王三姑娘听着院子里时不时传来的笑声,和经常飘荡的肉香味,最终还是没有舍得一头碰死。 她的确不甘…… 不甘心自己就这么悄无声息的死去。 有这样的大姐和娘亲在,哪怕是死,她也得不到想要的清名。 三个月的时间,就像是统一约好了一般,王玉辉,王三姑娘,王小儿子昏昏养好了伤开始下床。 王三姑娘一下床就开始找王玉辉哭诉,她空有一颗想做贞洁烈妇赚取清名的心,可偏偏有一个拖后腿的娘。 口口声声说着,如果不是娘,她现在早就是名满徽州府的烈妇了。 听完王三姑娘的哭诉,王玉辉眼睛亮晶晶的,就好似再一次找到了人生奋斗的方向。 果然啊,女儿没有白养。 他在科举一途上,苦苦追寻着的名声,竟然有朝一日要在女儿这里实现了。 果然是皇天不负有心人啊。 有志者,事竟成。 王玉辉丝毫没有考虑到王三姑娘丧夫会不会难过,反而是高兴的想要赋诗一首。 呵…… 一个愚昧无知的老妇人,怎能阻了三丫头一颗贞洁烈妇的心呢。 一会儿看他怎么教训一下那个蠢妇,让她知道究竟做了怎样的蠢事。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好好重振雄风,让那蠢妇知道究竟谁才是一家之主。 不是每个人都有能力有远见做一家之主的。 只要三丫头的想法成功,那么他身为三丫头的爹,也一定可以趁着这个机会结实徽州府的名士乡绅,到时候便可以一举脱离现在这样窘困的境地了。 第四百八十六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二十九) (二十九) 真真是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啊。 本以为此生只能靠着译书,勉勉强强的维持他文人的风骨。 可是他心中清楚,他这一生怕是无出头之日了。 三丫头不愧是他在三个女儿中最看重的。 王玉辉雄赳赳气昂昂抬头挺胸鼓起勇气一瘸一拐的朝着笙歌走去。 他是可以下床了,可是不意味着他的腿伤好了。 笙歌似笑非笑的看着王玉辉,总有人上赶着找死可怎么办呢。 看来这是王三姑娘不死心去找王玉辉合计,想要找她麻烦了。 “你……” 王玉辉在看到一旁竖着的耙子时,立刻泄气了。 他忘不了当日一耙子砸断腿,然后又被穿透了手掌。 唉,若是手恢复不好,这辈子他怕是再也无法写出拿的出手的字了。 译书一事,又该如何呢。 所以,他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三丫头。 他必须得抓住三丫头这根救命的稻草,绝对不能放开。 “相公,你的腿难道不疼了吗?” 笙歌磕着瓜子,意有所指。 不怕死的人总是会上赶着找死,拦都拦不住。 “我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跟你商议……” 事到临头,王玉辉还是怕死的换了一个委婉的说法。 他不是不想硬气些,他实在是怕另一条腿也断了。 躺在床上的这几个月,王玉辉已经留下了心理阴影实在是有损他读书人的体面。 “商议?” “既然是商议,那就把态度放的软和些,你这样气势汹汹,我还以为你想干架呢。” “干架好啊,干架我喜欢,最讨厌你们这些人说话阴阳怪气矫揉造作。” 笙歌挺起袖子,瓜子皮散落了一地。 王玉辉:(д)<好过分! 无知之人就是粗鲁。 王玉辉只能在心中默默的嫌弃加吐槽,面上却不敢暴露丝毫。 他怕,他怂啊。 世间唯小人女子难养也,他身为读书人,乃是君子,君子心怀坦荡能容天地,何至于因着一个山野村妇再伤了自己呢。 “夫人,莫急。” “你我一家人,凡是都能有商有量,何必动粗,凭白让人看了笑话呢。” 只见王玉辉伸出自己尊贵的小手,然后用扫帚扫干净院子中的瓜子皮,温和儒雅的说道。 此等小事,王玉辉向来都是自持自己读书人的身份不屑做的。 王三姑娘:(#Д) 为什么感觉事情不会如她想象一般发展呢。 爹在家中说一不二,娘唯唯诺诺,从不敢反抗,可为什么现在竟然反了过来。 看爹的样子,显然是对娘有很深的忌惮。 王三姑娘顿时觉得心凉凉。 “看你表现这么好,那就好好商量着来吧。” 笙歌眉眼弯弯,继续坐下来翘着二郎腿,再一次嗑瓜子。 “夫人,你知道三丫头想要自杀殉夫的事情吗,这可是好事啊。” “既然三丫头心智坚定,做的又是一件流芳百世的好事情,夫人为何不看好要阻止呢。” “夫人,贞烈孝顺之人,世人称颂,更是会被官府赞扬,三丫头是咱们养大的女儿,必然会庇佑家中,幺儿的亲事也会顺利很多。” 幺儿…… 又是拿小儿子当理由。 笙歌撇撇嘴,在她看来,王小儿子反倒是最识时务的。 她本以为王小儿子好了伤疤便会忘了疼继续折腾,倒是没想到王三姑娘的狼狈和凄惨让王小儿子心中彻底留了阴影。 虽说识时务的墙头草让人不齿,可谁让她喜欢呢。 她就喜欢这么省心有眼色的家伙,不像王玉辉和王三姑娘,没有阳光自己都能脑补灿烂看出花儿。 咳咳…… 笙歌清了清嗓子,好像瓜子吃多了,有些上火啊。 “相公,你这是在告诉我要靠着三丫头发家致富吗?” “相公,你也不必商量了,虽然老妇人我没有读过什么事情,但也是知道羞耻的。” “这件事情我不会同意,你如果再偷偷摸摸做什么事情,我不介意再让你好好回味下这几个月以来的生活。” “也不知道这一次还有没有好运气能够好了。” 笙歌拍了拍王玉辉的肩膀,直接把王玉辉的半截儿腿按进了土里。 “忘了跟夫君说,我一直都是天生神力,要不然也不可能这么多年凭着一个人养活了一大家子啊。” “可能夫君想象不到,我这一身神力能够强到什么地步。” “最起码捏断夫君全身的骨头是不成问题的。” 笙歌淡淡的笑了笑,把手中剩下的瓜子送给了王玉辉品尝,扬长而去。 她得去看看卖卤肉的王大姑娘怎么样了。 王家实在是太穷了些,盗墓寻寻宝倒是可以一夜暴富,可是为了王家去盗墓实在是有些勉强。 幸好,王家所处的这个小村落,背靠着大山,面朝着大海,不至于饿死。 卖些卤肉,赚些钱,积攒资本也是可以的。 既然王玉辉,王小儿子,王三姑娘都下床了,那她也是时候收起自己的好心让对方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了。 自力更生,艰苦奋斗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王大姑娘卖卤肉的地方,是几个村子常摆集市的地方,因着价格合适,味道香浓,让人垂涎三尺欲罢不能而让人流连忘返。 有了口碑和回头客,生意自然会好做许多。 这不,笙歌远远就看着王大姑娘摊子前站了不少客人。 说服王大姑娘在王玉辉多年洗脑教育下抛头露面站出来卖卤肉做生意,笙歌下了不少功夫。 所幸王大姑娘不是那等固执的钻牛角尖绝不肯出来见见世面的人。 豆腐西施都能让人称赞千年,那王大姑娘为何不能出来赚钱呢。 最差也不过就是那种人人指摘看笑话,又饿的揭不开锅的局面了。 王大姑娘性子有些腼腆,拘谨,说实话真不是做生意的好手。 王大姑娘初摆摊时,的确是风言风语更盛,甚至有人想着强抢不给钱,毕竟欺软怕硬在任何时候都是存在的。 不过,万事有笙歌这个开挂的大佬存在。 蹦哒的越欢实,就会被她收拾的越凄惨。 于是王大姑娘的卤肉摊子就这样华丽丽以别样的方式站住了脚跟。 第四百八十七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三十) (三十) 笙歌隔三差五来卤肉摊转一转,震慑一下那些想着王大姑娘是个寡妇想要沾沾便宜的不轨之徒。 笙歌刚刚走过去,便有些相熟的人问起来家中事。 毕竟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王三姑娘要死要活自杀的事情还是被众人知道了。 思来想去,笙歌猜测约莫是王三姑娘的婆家说了出去。 “唉,也是作孽啊。” “三丫头被她爹教的自私固执,偏偏又执着于清名,想着靠死来赚取名声。” “我一直不允,时时刻刻守着,可谁让她爹竟也生了让三丫头殉节来换取好名声,好生活的念头。” “你说,我怎么就倒霉的摊上了这么一对父女。” 作为一个小仙女裙,是不可以说谎的。 她刚才的话可是没有一个字含水分,像她这么诚实的人,世间罕有。 王大姑娘对笙歌这副样子已经见怪不怪了,娘要是不折腾还是娘吗? 再说了,娘的话句句属实。 热衷八卦,是不分年龄段的。 本来这群听众在知道王三姑娘贞烈自杀殉夫的消息后,心中还有些唏嘘。 可没想到事实竟是这样,原来殉夫贞洁是假,沽名钓誉是真。 于是八卦的大妈打着关心实则看热闹的语气开口了。 笙歌把这群人眼中的兴致勃勃看的清清楚楚,不过她也不介意。 折腾一个人最好的法子不就是毁掉对方最在意的东西吗。 王玉辉在意权势富贵,更在意名声,她倒要看看这样的王玉辉还怎么走向人生高峰。 在笙歌的长吁短叹下,王玉辉和王三姑娘的奇葩想法人尽皆知。 在这种情况下,若是王三姑娘还想着寻死,那么这一辈子都会背上污名。 说实话,笙歌实在是不喜欢时时刻刻看着一个固执,心存死志的人,她看着也很累的好吗? 釜底抽薪,一劳永逸,也不知王三姑娘知道她这一辈子都不可能名留青史的时候还会不会这么坚定的想死。 笙歌眨眨眼睛,越来越坏了啊。 王大姑娘手脚麻利的的卖着卤肉,收着钱,对于笙歌的话置若罔闻。 在这之前,她跟娘推心置腹的谈过一番话,她隐隐约约也知道了娘的念头。 这几个月来,她也算是看了出来。 三妹就是吃了秤砣子铁了心的想要寻死觅活,真没想到就连爹也跟着三妹糊涂。 一个用性命处心积虑换来的清名真的就那么重要吗? 如果三妹真的对妹夫情深不悔,那么更应该代替妹夫尽孝啊。 只可惜,三妹不是。 三妹心心念念的都是殉节,赚一座牌坊,至于她自己的夫婿还有家人,全然不顾。 家丑的确是不宜外扬,可娘这般做也是为了救妹妹的命啊。 王大姑娘隐隐觉得,跟着娘走,才是一条最正确无比的路。 娘虽然看着简单粗暴,可实际上却清醒睿智。 “娘,天色不早了,该收摊了。” 王大姑娘整理干净摊子,放在推车上,温婉大方的说道。 几个月的时间,变化最大的就是王大姑娘。 如今的王大姑娘再也不似之前的怯弱胆小,她能够理直气壮岿然不动的站在众人面前,能够面不改色的接受所有认的指指点点。 一旦,一个人的内心变得强大,那么周遭的风言风语就无法再伤她半分。 在这样一个时代,注定了无人能为王大姑娘这类人提供庇护,那么唯有让她自己强大起来。 内心的强大甚于一切。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王家难得有一个她看着顺眼的,她着实不愿意看着王大姑娘在她走后,重蹈覆辙,再一次踏上悲惨的结局。 施恶之人从来都不会觉得自己有罪,也不会觉得自己是凶手。 所以,王大姑娘唯有自强。 在这个任务世界之中,她会让王玉辉,王三姑娘清醒,但也会护好王大姑娘。 似王大姑娘这般,活的悲惨黑暗,接受了数年的指指点点却依旧心有光明,善待世界,看起来有些傻,但也弥足珍贵。 她无法似王大姑娘这般,所以她愿意护着。 笙歌跟王大姑娘推着摊子,夕阳把母女二人的影子拉的很长,分外和谐,倒真有了一家人的感觉。 “大妮,过些日子,咱们去县城买座临街的房子吧,做生意也方便些,不需要像现在这样每天都得推着小车子走上一个多时辰。” “娘前些日子在后山挖了些药材,能换不少银子。” 笙歌绝不承认,她有些想念潘金莲小姐姐了。 在进入那个直播世界前,她自己都没有想过潘金莲小姐姐的人生竟然也可以活的那么精彩,那么让人艳羡。 她希望,王大姑娘亦可以强大到无所畏惧,有力自保。 毕竟,这也是她的便宜女儿啊。 “听娘的。” 王大姑娘点点头。 笙歌看了一眼王大姑娘,几个月的时间,王大姑娘看着更年轻了,若说她是刚刚嫁入的年轻少妇怕是都有人信。 便宜女儿以后不论是单身还是二嫁,她都会尽力护着。 …… …… 想到便做向来是笙歌的作风,她实在是不喜欢拖泥带水。 把王家那三个混吃等死一边想着作死,一边又想着粉饰太平的讨厌鬼赶出去自力更生后,笙歌就带着王大姑娘进城置办家业了。 临街的房子说贵不贵,有些家业的都不愿意把房子置办在人员杂乱的街市,在使了些银子之后,笙歌成功的买下了一座二层临街小楼。 楼房后,还有一处小小的院子,葡萄架,花圃,一应俱全,在这闹市中倒还真有营造了些许静谧之感。 笙歌想的很好,以后王大姑娘就在前头卖些小吃,她就在后方喝喝茶赏赏花晒晒太阳看看话本子,过一过老封君的日子。 这样的生活,想想就觉得惬意的很。 能歇歇,总是好的。 …… …… 依旧在村里被众人指指点点抬不起头的王三姑娘红着眼眶回到家中,却发现娘和大姐都不在。 只有长吁短叹的爹以及背着一篓子鱼的小弟。 王小儿子咧着嘴,看着一篓子鱼,心满意足,看来自力更生也不难啊。 第四百八十八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三十一) (三十一) 想当初,他还在担心偷蛋被老母鸡啄屁股,现在他已经能够钓上这么多的鱼。 看来他也不是娘说的一无是处啊。 自力更生就自力更生啊,有什么难的。 王小儿子咧嘴嘴傻笑,一时没有控制住笑出了声。 这是王小儿子第一次通过自己的双手去获得东西,自然意义非同小可。 王玉辉:Σ(っ°Д°;)っ 王三姑娘:(||Д) 王玉辉和王三姑娘心中不约而同的认为儿子/弟弟,怕是傻了。 “小弟,你有没有听到爹问你的话。” 王三姑娘擦了擦从眼角落下的泪水,皱着眉头问道。 这么久不出门,她竟然不知道周围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了她要自杀殉夫的事情 她本以为自己会受到相亲邻里的崇拜,敬畏,却不曾想有的只是鄙夷和指指点点。 她回来途中,仔细听了听,也约莫听出了大概。 原来娘已经把她的心思全部都告知了相亲邻里,在别人让你眼中,就算她死都不可能是徽州府的贞洁烈妇,也不可能再被记入县志,流芳百世,让后人称赞,嚷文人墨客称颂。 在所有人眼中,她只会是阴险自私的小人,想依靠着丈夫的死来达到目的的阴毒妇人。 死,非但不会有任何的价值,反而会被泼上无数的污水。 她该如何是好呢。 她不愿面对如此窘困的环境,也不愿意辛辛苦苦的操持家务,赡养老人,一想到要像长姐一般抛头露面,王三姑娘就觉得丢脸伤风败俗。 “听到了。” 王小儿子收住笑脸,傻乎乎的点了点头。 王小儿子虽说是安分了不少,但这安分也是因着被笙歌揍了一顿。 他忌惮的只是笙歌。 自小,就连王玉辉都不可能时时刻刻管到他头上,更不要说还是一直酸巴巴阴阳怪气的三姐了。 “娘和大姐不在家不是很正常吗?” “如果娘和大姐在家的话,你我躺在床上这几个月又是看大夫又是买药补身体的银子都是哪来的。” “指不定又去卖卤肉了,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王小儿子斜睨了王三姑娘一眼,学着笙歌的样子,把鱼处理干净,在院子里烧了一个小小的火堆,插上细长的铁棍子架在火堆上烤。 王小儿子兴致勃勃,一趟一趟往厨房跑,把各种调味品搬出来按着自己偷偷看到顺序撒在烤鱼上。 原来自己动手是这样的感觉啊,这种成就感是他从未有过的。 这么多年,他好像也能做成一件事情了。 鱼烤成的时候,王三姑娘也不再唠叨着,而是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烤鱼。 “小弟,这第一条烤鱼是不是应该给爹。” 王三姑娘其实更想说的是能不能先让她吃,可是她不敢。 长幼有序…… 弟弟上过私塾,是读书人,那么必然也是知道长幼有序的道理的。 爹吃了,第二条鱼就应该是她的了。 王三姑娘想的很美,并没有注意到王小儿子明显不悦的眼神。 不过,爹自幼待他不错,他烤的第一条鱼给爹也是情有可原。 “三姐说的是。” “但三姐自己的肚子就得想法子填饱了,毕竟娘说了自力更生。” 王小儿子把烤鱼递给了王玉辉,然后又重新烤了一条,三下五除二的吃干净,并没有看王三姑娘一眼。 三姐的心思,他怎么可能看不懂呢。 从小到大,三姐都是这样。 想要的从来都不直接说,反而推到别人身上,到最后既得到了自己想要的东西,也得到了好名声。 要不是有好名声,三姐怎么可能嫁到三姐夫那样家境清白,且婆婆公公都懂礼慈爱之家呢。 可三姐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他最清楚不过。 王三姑娘尴尬的无地自容,可偏偏王小儿子和王玉辉都在心满意足的剔着牙,然后漱口,没有人在意她咕咕叫的肚子。 烤鱼是真的香啊。 弟弟背回的竹篓里还有好多条活蹦乱跳的鱼,可是她不会啊。 娘教她做饭的时候,偷奸耍滑,总是以识文断字为由偷偷溜了,所以家中所有的琐事都是大姐和娘在做。 待大姐出嫁后,二姐也稍稍学了些持家之道。 唯有她,一直心气很高,自诩为闺秀,若不是家境贫寒,她不比任何名门千金差。 在嫁人后,也是婆婆在做饭忙碌,所以…… “小弟,你能不能……” “不能……” 王三儿子并没有等三姑娘说完话就直接扑灭了火堆,然后摸着饱饱的肚子,坐在唯一一把摇椅上晒着太阳睡了过去。 他都能自立更生了,三姐为何不能。 王三姑娘:(;≥皿≤) 至于王玉辉很是自觉的没有掺和进这件事情当中,王三姑娘能够听到的风言风语,他自然也听到了。 本以为有大用的女儿,就这样毁了。 短短的几天时间,王玉辉觉得自己经历了从九霄天到地狱的感觉。 他得缓缓。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既然亲家公还认三丫头这个儿媳妇,那就让三丫头回去尽尽孝也好。 就三丫头如今的名声,若是留在王家时间久了,只会给王家摸黑。 “三丫头,你也在娘家住了这么久了,是不是应该回去看看你公公婆婆。” “你公公婆婆都是老实纯善之人,不会为难你。” “他们骤然丧子,想来也是难过非常,你身为儿媳理应侍奉在侧,尽尽孝道,这样旁人的话也就不会那么难听了。” 王玉辉淡淡的说道。 但娘家二字却咬的分外清楚。 王三姑娘脸色傻白,爹的话说的很直白,她就是想假装听不懂都不可以。 一直以来,爹不都是最疼她的吗? 可为什么现在…… 回去…… 她为何要回去?难道像个丫鬟一样去去伺候那两个老头儿老婆子吗? 丈夫一死,若是她回到夫家,那么养老送终的责任必然就会落到她的肩膀上。 一来,她赚不来银子,二来,她操持不了家务。 她不想回去啊。 “爹,女儿不想回去啊。” “爹对女儿有养育之恩,女儿只想伴在爹身侧尽孝。” 第四百八十九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三十二) (三十二) 王小儿子听着王三姑娘声泪俱下凄凄惨惨的话,嫌弃又别扭的皱了皱眉。 “闭嘴。” “别打扰我睡觉。” 王小儿子这两句话把笙歌身上的气势学了十成十。 嗯,看来吓唬人也挺好玩的。 在经历了成功烤鱼填报肚子的成就感和满足感后,王小儿子对笙歌的恶感突然少了许多。 “三姐,你为何不想回去,大家都心知肚明。” “娘和大姐不在,你也省的演戏了,反正爹和我都是不会相信的。” 王小儿子一番更加尖锐直白的话让王三姑娘愣在了原地。 她一直以为,她,爹爹,还有小弟是一条绳上的蚂蚱,却没想到爹和小弟竟这般轻易弃了她。 王三姑娘饿着肚子,等啊,等啊,心里筹谋着是不是要像娘服个软。 爹这个一家之主怕是废了,现在做主的应该是娘了。 可是,等到太阳落山,月挂柳梢头,还是没能看到笙歌和王大姑娘归来。 王三姑娘急了,不顾脸面急急出门像别人打听才知道娘和大姐今天根本没有去买卤肉。 娘和大姐跑了? 这样一个认知让王三姑娘的心彻底慌了。 哪怕她再固执,也知道这个家是在靠娘撑着,娘一走,这个家才是真正的艰难。 “跑了?” 王玉辉因着过度惊讶揪掉了自己一小撮头发。 在他眼里,一直都认为那个毒妇虽说如今心性大变,可依旧是个相夫教子的传统女子,否则又怎么会任劳任怨的照顾他们好几个月呢。 跑了? 还是带着大丫头而不是幺儿,这怎么想都有些不可思议啊。 “三丫头,你莫要胡言。” 若是旁人知道他连妻子女儿都管教不好,名声怕是会更加难听。 家丑不可外扬,难道三丫头不知道吗? 这样叽叽喳喳,是非要闹得人尽皆知? 王小儿子打着哈欠,娘和大姐走了,其实也不难理解,忍无可忍,也就无需再忍。 他们这一家人犹如吸血虫靠着娘活,却还是一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姿态。 “爹,娘在或是不在有区别吗?” “娘说了让你我三人自力更生,那么就绝不会心软,爹与其在这里发怒,倒不如好好想想接下来的日子怎么活下去。” 识时务的人,向来最清醒,也能根据情况最迅速的做出明智的选择。 “三姐,最起码你还是有夫家的人。” 王小儿子意有所指的说道。 …… …… 笙歌和王大姑娘进城的消息并没有瞒了太久,开门做生意,总是要见人的。 一来二去,十里八村的人都知道笙歌和王大姑娘在县城购置了一间临街的铺子,还是二层小楼带着一个小院子。 生意红火,每天都赚的满盆金钵。 这个消息被好事者传到了王家,离了笙歌和王大姑娘,王小儿子活的越发像个人,学会了钓鱼,学会了挖陷阱打猎,甚至靠着卖猎物和帮人写书信开始慢慢有了收入。 至于王三姑娘和王玉辉,则是一个比一个凄惨。 王玉辉依旧端着自己读书人的姿态,做着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美梦,靠着王小儿子的接济回着。 说实话,王玉辉一直都充分发扬了寄生虫的精神,之前靠着原主,如今又靠着王小儿子。 王小儿子所也继承了王玉辉自私的秉性,但也不至于舍不得给王玉辉一口吃的。 而王三姑娘倒是想去投奔夫家,然后继续过十指不沾阳春水的日子,毕竟公公婆婆暂时还没有老到需要她伺候的程度。 可是,纸包不住火,流言蜚语永远都是传的最快的。 王三姑娘那点儿小算盘最终还是被她公公婆婆知道了,当初有多不忍,现在就有多生气。 于是,王三姑娘被华丽丽被赶回了王家。 没有笙歌在一旁指点,告诫,王三姑娘自是不可能像王大姑娘那般做些小买卖谋生。 对王三姑娘,王小儿子就绝不会像对王玉辉那样仁慈了。 短短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王三姑娘已经狼狈的不像个人样。 在听到笙歌和王大姑娘在县城中活的风生水起,吃香的喝辣的,王三姑娘心中的不甘最大化。 她和大姐同样都是娘的女儿,为什么待遇却差这么多。 嫉妒,不甘,就像是一把熊熊燃烧的烈火在灼烧着王三姑娘的理智。 不,绝对不能一死了之。 大姐有的,娘也必须给她。 王玉辉和王三姑娘一合计,就臭不要脸的去县城寻亲,也想过过富贵人家衣食无忧的生活。 而王小儿子则是观望着,他总觉得爹和三姐这一行不会很顺利。 难道爹和三姐不知道他们王家早就是县城中不少人茶余饭后的谈资了吗? 他去县城拿鱼猎物换银子的时候不经意听了几句,指责娘和大姐惊世骇俗的有,但更多的人是在不屑爹爹和三姐的品行。 娘自从入县城,就从未刻意隐瞒过来历。 他甚至都觉得有些话是娘亲自精挑细选说出来的,旁人绝不可能知道的那么细。 跟着娘有肉吃,这是王小儿子唯一的想法。 他绝对不会作死的跟娘作对。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的吸血虫夫君和便宜女儿来了,你是不是应该摩拳擦掌好好的准备一番,一劳永逸让这两个人翻不了身呢。 浪九九:主播,既然厌倦了这个世界,不如遂了心意,快刀斩乱麻。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跟着笙歌这么多的世界相伴辗转,大都能够从笙歌的表情猜测出笙歌的心思。 这个世界,的确有些压抑和糟心。 身份和关系的特殊,注定了笙歌不能再像以往简单粗暴,想打就打,打不过就跑。 王家这群人中,王玉辉是原主的夫君,王三姑娘又是血脉相连的女儿,真真是有些无奈啊。 笙歌清楚,原主是下不了决心与王玉辉和离的,也更不可能眼睁睁看着王三姑娘自生自灭。 所以,她做再多,其实都算得上是枉作小人。 主播:听说本主播那便宜儿子过的不错,那本主播是不是该嘉奖嘉奖呢。 主播:至于王玉辉和王三姑娘,本主播自是得好好准备准备,彻底把这不断蹦哒的跳蚤摁在地上。 第四百九十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三十三) (三十三) 她的的确确是不想再耽搁下去了,王大姑娘已经足够有力自保。 …… …… 也不知是天公作美,还是剧情君的强大力量,凡是寻亲的苦情戏码都会下一场大雨。 这场大雨,让王玉辉和王三姑娘称心如意,让笙歌也满意。 笙歌到现在都没有息了让王玉辉遭雷劈的想法,如今既然王三姑娘也撞了南墙不回头,蹦哒的这么欢实,她若是不捎带上王三姑娘都有些说不过去了。 想来王三姑娘与王玉辉父女情深,定是喜欢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 下雨天引雷可是容易多了。 笙歌稍稍布置了一番,便静静等待着王玉辉和王三姑娘来临。 雨越下越大,雨滴砸落在地上的清脆声音编织成一曲悦耳动听的曲子。 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 如同笙歌现在的好心情。 许是下雨路难行,待王玉辉和王三姑娘来到县城找到笙歌之后,已经是淅淅沥沥的小雨了。 笙歌百无聊赖,在看到这对落汤鸡父女后,眼睛亮亮的,终于等来了。 刺目耀眼的闪电,伴随着轰鸣的雷声,直接劈在了王玉辉和王三姑娘面前。 这对父女还来不及哭诉,来不及诉说自己的可怜就直接劈的满身焦黑晕死过去。 被雷劈了…… 在这个迷信的时代,只有失德之人才会遭受雷劈。 雷劈不是一种自然现象,而是一种上天示警。 在晕死过去前,王玉辉和王三姑娘心中不约而同的冒出了两个字…… 完了…… 他们都知道这被雷一劈,哪怕是不死,醒了之后亦会被人指指点点成为嗤笑的谈资。 看,这个试图卖女求荣的穷秀才,连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谁都不劈,单劈他。 看,这个丈夫死了还想着谋算清名的妇人,老天开眼啊…… 经此一事,他们怎么还有脸活在世上呢。 可据说被雷劈的人,就算是死了也会下十八层地狱的。 天逐渐放晴,笙歌假装从不知王玉辉和王三姑娘的到来,但王大姑娘清扫积水时,这对父女才被救起。 笙歌随意瞟了一眼,有气就好。 她出手还是很有分寸的,怎么可能直接被劈死呢。 作为一个爱岗敬业的好主播,还是时时刻刻以完成原主心愿为己任的。 也不知道这一道雷劈下去,这对父女还能不能清醒了。 经过这么长时间的耽搁,王玉辉和王三姑娘被劈的消息早就像长了翅膀一样飞过整座县城。 被雷劈啊…… 这到底是做了多少孽,老天爷才会亲自出手。 这是所有人心中的想法。 待在村子里观望情形的王小儿子听到消息,虽有惊讶,但心中竟然默默的生出了一种果然如此的感觉。 果然如此啊┐(─__─)┌ 他就知道爹和三姐此番入城讨不了好,却没想到竟然是被雷劈了。 娘还没来得及出手,爹和三姐就折戟沉沙了,如今就连老天爷都帮着娘了。 他一个文不成武不就的人还是老老实实听娘话吧,坚决不找死,坚决不蹦哒。 说实话,王小儿子这个时候是非常不愿意出现在笙歌面前的,鬼知道他会不会被劈。 虽说雨下完了,但晴天霹雳更让人害怕啊。 可是爹和三姐被雷劈晕死过去的消息几乎是人尽皆知,他就是想假装不知道都不可以。 所以王小儿子老老实实的收拾了一下行囊,雇了辆马车着着急急的进城去了。 一个人的改变永远是可以从精气神和眼神看出来的,在看到王小儿子的那一刹那,笙歌便知道,这个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傻儿子现在是学乖了。 看来,她把王三姑娘强行从婆家带回来顺带经历了一把被野狼围攻分尸的事情做的很正确。 杀一儆百,以儆效尤,很多时候也是有用的。 比如对王小儿子。 “娘,儿子听说爹和三姐被劈晕了,所以前来看看。” “娘,儿子真的不是来混吃混喝,靠您养着的。” 王小儿子看着笙歌嘴角的笑,不断的打着激灵,就差竖起手对天发誓了。 这段时间,王小儿子是真的体会到自力更生的成就感和喜悦。 虽然很累,虽然不能再过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也不用再看书了…… 不用假装看书,就是一件大幸事。 他不爱读书,不读书使他快乐。 更不要说自力更生,自给自足本就是一件充满成就感的事情。 “娘,儿子真的带银子了……” 王小儿子简直是快要吓哭了。 娘现在的气势简直比他这些年考试见到的官员还要恐怖。 最起码他去考试没有像现在这样只想带着包裹跑。 笙歌:“……”。 Σ(っ°Д°;)っ 这是谁家的傻孩子,她长得有那么可怕吗? 看到王小儿子的变化,她本就满意,所以还专门让自己看起来温和些…… 呵呵哒。 看王小儿子的反应就知道她可能不太适合演和蔼可亲的老母亲。 “听说你这段时间做的很不错,娘很满意。” 笙歌一开口,满头大汗的王小儿子终于坚持不住瘫坐在地上。 呃…… 他听到了什么。 做的不错? 娘很满意? 娘这是夸他了吗? 被嫌弃的一无是处,又被揍的那么狠,王小儿子已经不抱希望从笙歌口中听到对他的夸赞了。 这是不是意味着不用挨揍了? 这是王小儿子心中唯一的想法 不用挨揍,一切都好说。 (σ′)′)σ 开心到飞起啊。 “娘,儿子幡然醒悟离不了娘循循善诱的教导……” 简单粗暴的暴揍…… “娘,儿子知错了。” 王小儿子连连表明自己的立场和态度,他绝对不是来找茬的,他这么识时务还怕死的人怎么可能明知对方很强大还上赶着找死呢。 他考不上举人也不意味着他就是个傻子啊。 他清醒的很。 “很好。” “既然是来看你爹和你三姐的,你就去看看吧。” “不必那么担心,没死,还有一口气在。” 笙歌轻飘飘的说道。 若是这个世界的每一个人都像王小儿子一般识时务懂眼色,也就不会让人这么糟心了。 第四百九十一章想清醒的秀才妻(三十四) (三十四) 待她再观察观察,若王小儿子真的是幡然醒悟而不是故作姿态,她不介意为王小儿子寻一门好亲事。 要不然,她真做不出眼睁睁看着人家女儿跳进王小儿子这个大火坑的事情。 在这个年代,婚姻不顺,女子一辈子也就彻底毁了。 多么让人无力的认知啊。 她可以教导着丧夫的王大姑娘自立自强,却改变不了这个大环境。 一个女子一旦嫁给一个男子,这一辈子欢喜悲伤都与那个男子扯不开关系。 哪怕再不想承认,这个时代,女子对男子来说就是一种附属和依附。 也不知何时,才能够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平等,而不仅仅是口号上喊喊那么肤浅。 王小儿子跟着王大姑娘看到了躺在床上头发炸炸,脸上焦黑的王玉辉和王三姑娘,再一次在心中庆幸他聪明了一次没有跟着来。 三日时间眨眼而逝,王三姑娘和王玉辉一前一后的醒了过来,想到自己今后可能面对的遭遇,王三姑娘羞愤至极。 她现在只想一死了之,一了百了,也不再奢望着清名还是怎样。 难道她真的错了吗? 如果没有错的话,为什么老天爷打雷闪电也就只劈了她和爹呢。 “三丫头,娘有件事情不得不告诉你。” “被雷劈,被老天爷诅咒的人,就算是死了都得入十八层地狱,受无尽苦难,什么上刀山下火海简直就是小菜一碟。” “什么凌迟啊,什么被拔了舌头,什么被油炸,那些酷刑简直只有你想不到没有阴曹地府没有的。” “也许阴曹地府的鬼差还会为了讨好老天爷让你多受些苦,然后再也无法为人,直接入了畜牲道,然后转成一头小猪……” “然后就被人做了烤乳猪……” emmmm…… 笙歌发誓,她真的是打算再好好描述一下地狱的残酷景象的,也绝对不会告诉王三姑娘地狱有红衣小姐姐…… 可谁让她提到小猪,第一个蹦出的念头就是烤乳猪呢。 (_) 整段垮掉啊。 烤乳猪皮脆脆的,肉嫩嫩的,酥酥的,可香了……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噗……哈哈哈,主播不愧是主播,三句话露出了吃货本性,主播你是想笑死本大小姐继承本大小姐的未婚夫吗? 浪九九:太浪大兄弟不是如假包换的大老爷们吗,未婚夫那是什么,能吃吗? 泠泠七弦上:切记,切记,我们这个直播间不是直播美食啊。 带特产回家的蛙:万物皆可为特产,特产皆可做美食。 豺狼配女猫:秀啊,膝盖奉上,大佬求普照。 主播:……→_→ 笙歌看着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们嗨翻天,给了一个高冷的眼神。 不过,蛙蛙说的没错啊。 烤乳猪…… 烤乳猪…… 等一会儿就去不远处路口那家酒楼订一个,她倒是不介意切一小块儿让王三姑娘吃,只是不知道王三姑娘敢不敢吃。 不过,瞧王三姑娘那副魂不守舍的模样,怕是不敢了。 王三姑娘现在整个人都不好了,活着被指指点点一生都无法得片刻清净,可死了依旧得入地狱受尽刑罚,再不得为人。 做猪,是烤乳猪。 做养,是烤全羊…… 也许还能够做成烤羊腿,烤羊排,或是涮羊肉…… 王三姑娘从没有一刻像现在这般彷徨。 她错了,她真的错了…… “娘,女儿知错了,女儿该怎么办。” “娘女儿不该沽名钓誉,不该在夫死之后,还想着以夫死这件事情留清名,更不该不孝父母,算计公公婆婆,也不该嫌弃大姐……” 王三姑娘开始全方面检讨着自己,几乎是不受控制的想要把这么多年做的坏事一一说出来。 “娘,您救救女儿吧。” “女儿不想入地狱,不想受万千刑罚,不想做烤乳猪啊……” 笙歌本来酝酿好的情绪在听到王三姑娘口中烤乳猪三个字,差点儿笑喷。 emmmm。 能不要再提烤乳猪吗,她怕她控制不好自己的口水。 “娘,女儿该怎么做?” 王玉辉虽从头至尾都没有说一句话,但眼睛却是死死地盯住笙歌,想要得一个法子。 三丫头恐惧的事情,他也同样恐惧啊。 “三丫头,佛家有云,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你与你爹被雷劈,肯定是有品行失德之处,天怒人怨绝不只是说说而已。” “你可千万别说别人作恶多端为什么没有被雷劈,也许是老天爷打瞌睡没看到,也许是人家祖上积了阴德,也许是你跟你爹倒霉……” “三丫头,你既然已经知道你错了,那就回头一件件改就是了。” “除了老天爷,还有西天佛祖,要知道地藏菩萨可是在地狱之中,你若一心向善,地藏菩萨必然是能看到的……” 笙歌开启了自己的洗脑模式,乱七八糟说了一大堆。 说到最后她自己都不知道自己说了点儿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王三姑娘听进去了。 王三姑娘如今已经是热锅上的蚂蚁走投无路了,走投无路之下,自然会病急乱投医。 她随随便便指一条路,王三姑娘都会当成最后的救命稻草,死死地抓在手里。 看着王三姑娘感激涕零的模样,笙歌深藏功与名的离开了房间。 如果早就这么乖,她何须如此劳心劳力呢。 她不怕王玉辉心存怀疑,大不了再被雷劈一次就是了。 方法不怕频繁使用,有用就行。 就是不知道下次被雷劈的只有王玉辉一个人的时候,王玉辉还能不能这么强装淡定。 …… …… 北城南笙:主播还真是蔫坏蔫坏的,不过实在是太合胃口了。 主播:瞎说什么大实话,不过有眼光。 笙歌表示,她就是喜欢直播间有眼光的小可爱。 …… …… 王三姑娘在笙歌的吓唬加忽悠下,真真开始一点点找出以前的错误开始改正,可日子一久,终归是有些懈怠。 恰好,这天王玉辉再一次被雷劈了。 这次雷劈的单单只有王玉辉一人…… 王玉辉:Σ(дlll) 王三姑娘:Σ(っ°Д°;)っ 第四百九十二章想清醒的秀才妻(完) (三十五) 她错了,她该诚心一些,再也不懈怠。 想来真像娘说的那般,她为善改错老天爷是可以看得见的,这不,这一次就没有劈她。 若是她从今往后一直为善,老天爷是不是就能够就往不咎,死了也不必下十八层地狱受尽刑罚呢。 爹不知悔改,就再一次被雷劈了。 王三姑娘觉得自己真相了。 而王玉辉则彻底懵逼了,他当初对那个毒妇的话将信将疑,并没有放在心上。 他扪心自问,发现自己并没有做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甚至还想着译书造福后世,这可是一件大功德的事情。 老天爷怎么会不长眼的劈他呢。 他一定是被那个不孝女给连累了,一定是这样的。 这段时间以来,他也一直都是这么安慰自己的。 可为什么他又被劈了呢…… 这一次还只有他一个人被劈了。 啪啪啪,打脸啊。 尤其是这次没有下雨,而是晴天霹雳,天上的雷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只找他。 (||Д) 王玉辉是真的害怕了。 他好不容易建立起的心里防线就这样崩溃,再也无法自欺欺人。 是,他是自以为读圣贤书,自诩为读书人,他是在努力的粉饰太平…… 可实际上他算什么读书人呢? 他不过是读书试图走科举这条路的大军中被压在底层最见不得光的那种,可是他偏偏这些年来还沾沾自喜。 他什么都不是。 他天资不够,秉性不纯,科举一途他看不到任何的希望,可是又不想放下姿态如普通的农夫一般粗鄙不堪。 所以三姑娘当日那番自杀殉夫成就千古清名的话没有丝毫意外打动了他。 可何尝不知,若外人知道他与三丫头这番心思会多么不齿。 两道雷…… 两次被劈…… 彻彻底底打散了他所有的自欺欺人,所有的侥幸。 他不能不承认自己真的错了。 …… …… 时光荏苒,看在王小儿子改邪归正心还算诚恳的份儿上,笙歌为王小儿子娶了一位员外郎的千金为妻子。 聘娶这妻子其中的艰辛和狗血,实在是让笙歌觉得天雷阵阵。 好大的一碗狗血啊。 王小儿子自力更生到一家农庄,恰巧那家农庄是那位员外郎名下的,暮春时节正值踏春的最好时节,一来二去,不知道员外郎的千金怎么就跟王小儿子看对了眼…… 就在笙歌以为自己可能要亲眼见证一出唐伯虎点秋香的闹剧时,王小儿子竟然壮着胆子带着这些年他自己赚下的银子去向员外郎求亲了。 没有任何意外,一个打工的还想去主子家的千金,简直就是做梦。 所以,王小儿子被打了一顿,扔了出来。 一来二去,这件事情传到了笙歌耳中。 乍然听到这个传闻,笙歌表示,她还有些反应不过来别人口中那个痴情人是她的便宜儿子。 细细打听,确定王小儿子和那位员外郎千金真真是两情相悦,笙歌便动了心思帮王小儿子一把。 这么久,王小儿子从来都没有麻烦过她。 倒是那位王二姑娘听说大姑娘生意做的红红火火便憋不住想要厚着脸皮来分一杯羹。 可笙歌是那种眼睁睁吃亏的人吗? 王二姑娘那位体弱有早逝之相的夫君并没有如笙歌所预料的那般活不了多久。 虽说一直是病病歪歪的,但总归是有一口气。 在王二姑娘有孕后,笙歌送了一笔银子聊表心意,但更多的,她不会再去做。 升米恩斗米仇,若是给予的太多,而对方得到的又太容易,只会让一切都变得理所当然,面目全非。 所以说,除了王大姑娘,最让笙歌省心的就是王小儿子了。 看在这份省心和识时务上,她也得为王小儿子娶一位称心如意的妻子。 婚事达成,王小儿子的感激和欣喜溢于言表。 笙歌做主为王小儿子和员外郎千金置办了一处二进的宅子,不大不小,足够一家人生活。 这是她作为母亲的心意。 日子蒸蒸日上,越过越红火。 而王玉辉和王三姑娘每日清粥素服,行善忏悔。 王玉辉依旧是穷困潦倒,他想改,如今也别无法门。 王三姑娘一片诚心让婆家原谅了她,于是她以儿媳的身份留在婆家并过继了族中一男孩儿,做起来母亲,顺带赡养公公婆婆。 …… …… 笙歌知道自己的任务快要完成了。 来到儒林外史的世界,真的不要见一见便宜女婿吗? 可见又该以怎样的身份见呢? 不如不见。 难不成见到范进,她要傻乎乎的来一句,便宜女婿,别来无恙啊。 emmmm。 想想那个场景,笙歌就觉得自己像个二傻子。 于是笙歌息了见面的心思,仔细查探了一番,确定范进官路亨通,一切顺遂,虽说妻子有些糟心,但后院总归没有乱起来。 好吧,她当初没有把便宜女儿交好,谁让她当初只顾着折腾范进小女婿了呢。 笙歌眉眼弯弯,吐了一口气。 这个窝火而又糟心的世界终于要结束了呢。 不行,等回去之后,她要去玩玩蹦极,好好的出出自己心中的这股子郁闷。 “笙歌,可以了。” “任务完成。” “你可还有什么不放心的,若是有不放心,可再多留些时日。” 笙歌摇头,她已经尽可能的改变了所有人的命运。 哪怕原主回来后犯糊涂,王大姑娘都不至于那般凄惨。 房产,田产,笙歌记在了王大姑娘名下。 王大姑娘在出嫁时户籍就被迁出了王家,自是不属于王家人。 在丧夫后,夫家不理情面赶走了王大姑娘,把王大姑娘除名,王大姑娘也就孤零零自己成了一家人。 属于王大姑娘的,无人能抢。 再说了,如今的王大姑娘可不再是任人欺凌了。 想欺负王大姑娘,到最后还指不定谁更惨呢,这可是她亲自调教出来的人啊。 她亲自调教出的便宜女儿,就算别的不教,拳脚功夫总会教一些的。 毕竟她奉行的就是能动手绝对不bb,说那么多还不如一拳有用呢。 唉。 她把那么温柔善良的王大姑娘教的彪悍至极是不是有些对不起观众呢。 第四百九十三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一) (一) 不过,人生在世,须得畅快如意。 若是她每个直播世界都像这个世界一样过的憋屈压抑,她怕是也会坚持不下去直播之旅。 也是难为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陪着她看了一整个世界的家长里短。 老太婆的裹脚布,又臭又长。 她这样的性子还是比较适合好好浪一浪,不造作的人生还叫人生吗? “没有不放心的。” “就此脱离吧。” 原主还活着,原主还会回来,你们这个人生的归属和决定都是原主的。 若一开始,一一告诉她都是原主不会回来,她得在这个世界待到寿终正寝,她怕是会好好的造作。 什么王玉辉,什么王三姑娘,不怕死的就接着横啊。 不过,原主会回来,她就得委婉一下了。 听到笙歌的话,一一点了点头,然后帮着笙歌脱离世界。 …… …… 王夫人一醒过来,看着周遭的情况,喜极而泣。 只是还不待她整理好思绪就听说贵客到访。 王夫人看着面前英姿飒爽浑身都带着一股子硬气的女儿,情绪复杂。 贵客? 她何时都有资格见到贵客了。 范学道…… …… …… 范进也不知为何他会心血来潮的想要来徽州府下辖的这座小县城,毕竟他是山东学道与这徽州府向来是无甚瓜葛的。 这今日来却总是想来徽州转一转,待他看到这家小店牌匾上的几个字时,眼睛突然有些酸涩。 哪怕牌匾上的字看起来大气豪爽,可扑面而来的熟悉感让他有种不知今夕是何夕的感觉。 岳父? 这两个字似是他不能承受之重。 若无岳父,绝无今日一片光明前途无量的他。 呵。 该怎么说呢。 他觉得自己怕是有些癔症了。 他的岳父依旧在啊,过着员外郎的生活,衣食无忧,穿金戴银。 只是,当年一别,他与岳父就再未见过了。 这几个字…… 范进追问下被告知是一位老妇人所写…… Σ(っ°Д°;)っ 抽搐之下,范进决定还是见一见。 可在见到王夫人的那一刹那,范进失望了。 人还不如那几个字让他熟悉。 范进辞别了王夫人和王大姑娘,漫无目的在路上逛着,听着周围的声音。 王夫人和王大姑娘是个奇迹,这是所有人心**同的想法。 越听,范进越觉得不对,他迟了,对不对? 范进不顾一切买下了那座临街的小楼,赔给了王大姑娘一座更大的,地段更为繁华的宅子。 可居住,可做生意。 …… …… 这个世界发生的一切,笙歌都已不知。 她自以为不如不见,却忘了冥冥之中自有定数这句话。 回到现实世界的顾笙,二话不说换了身轻便舒适的衣裳去蹦极。 说实话,若她还是以前那个做作业的主播,她是不敢做这样危险刺激的事情的。 她怕死…… 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她总归还是变了。 她也不知自己的改变是好是坏,她终究是变了。 她可是连云都跳过的人,还在乎蹦极吗? 事实证明,的的确确是在乎的。 从高空坠落的那种感觉,让笙歌的心忍不住紧了紧,脑袋也有一瞬间的空白。 但短暂的空白之后,更多的是一种扫除一切苦闷的轻松。 结束蹦极之后,笙歌面不改色,脚步踏实有力,就好似是一群人中的异类。 夜幕降临,整座城市都被披上了鲜亮的灯火,有悠闲自在的情侣,也有行色匆匆下班归家之人,亦有乘着夜风缓缓渡步,欣赏夜景的懒散人。 嗯,她就是懒散人中的一个。 她漫无目的,也不知自己想做什么。 她只是想缓下来,享受每一处的美好。 笙歌来到城市中最繁华的小吃街,从街头吃到街尾,烤鱿鱼,烤肉串,章鱼小丸子,酸辣粉儿,椰果奶茶…… 就像是回到了当初上学那个年纪,三五成群,手挽着手,为了能够早一些吃到一个肉串而沾沾自喜。 在灯火辉煌,人声鼎沸摩肩接踵中,笙歌好似找到了最本真的自我。 她一直都在,也从不曾迷失。 嗯,从小就是个吃货,要不然怎么能够连每一次涨价涨了多少,丸子大了小了都如数家珍呢。 事实证明,生冷不忌,酸甜苦辣咸吃过去,遭殃的只有自己的味。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她自己落在了防空洞附近,落地在身边的第一个房间就捡到了一把98k。 可,不是每一个落地一把98k的人都是天选之人,也有可能是搬用工…… 她是一个落地便握着98k的盒子…… 唉,早知道就不乱七八糟吃太多导致肚子疼了…… 笙歌第九十九次忏悔道。 天亮后,笙歌接到了自己母上大人的电话。 野男人…… emmmm,一一造的因为什么要赖到她头上。 哪里来的野男人,她就是跳进黄河都说不清了。 笙歌站在大大的落地窗前,俯瞰着地面上的人。 野男人? 现在没有,好似这一生都不会有了。 笙歌知道自己再也无法如寻常人一般得一份平凡的幸福了。 …… …… “一一,开始直播吧。” “我只有一个要求,那就是能不能不要这么憋屈。” 笙歌义正言辞的表达着自己的诉求。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 “看在你完成了这么多直播的份儿上,下个世界去度假吧。” “有美景,有美人儿,有美食,你自己也萌萌哒,想必你会很喜欢的。” 一一兴致勃勃的像笙歌描绘着下个世界的美好,可笙歌的心却越提越高。 在她看来,一一跟她的想法向来是南辕北撤的。 一一觉得是度假,指不定在她眼里就是地狱模式。 小仙女心中是拒绝的。 “还是算了吧。” “度假什么的,多奢侈,我还是老老实实的完成常规任务就好……” 笙歌心有余悸的说道。 “别客气。” “笙歌,这是对你的犒劳。” 犒劳…… 听到一一这两个字,笙歌的心更凉了。 还有,听到别客气这三个字,她的脑海里竟然不由自主响起的是卡路里…… 拿走拿走,别客气。 对天发誓,这首歌能洗脑。 “我……” Σ(っ°Д°;)っ 第四百九十四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 (二) 笙歌的拒绝还没有说出口,就被一一推入了新的直播世界。 一一口中还振振有词…… emmmm,她不是不愿意度假,是不喜欢去一一挑选的世界度假。 她和一一已经是老搭档了,彼此有几斤几两实在是再清楚不过了 本小仙女内心是拒绝的。 …… …… 笙歌睁眼,发现自己眼中的一切都变得庞大无比,难道她被一一扔在了小人国吗? 她也需要自己来一次笙歌历险记吗? 不…… 事实证明她想多了。 待笙歌看到自己毛茸茸的小爪子后,整个心都凉了。 又成了动物…… 难不成在一一心里所谓的度假世界就是变成动物吗? ㄟ(◇)ㄏ 鬼知道她这一次又变成了什么。 做过猪,做过猴子,如今又变成了一个不知道什么玩意儿,反正毛是白色的,看起来柔软有光泽。 “有美景,有美人儿,有美食,你自己也萌萌哒,想必你会很喜欢的。” 这是一一的原话。 原来萌萌的,就是变成动物啊。 …… ……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只兔子好萌,好特别…… 浪九九:特别好吃吗? 泠泠七弦上:看起来皮毛亮滑,体魄康健,肉想来也是鲜美无比的。 北城南笙:你们这么凶残真的好吗? 北城南笙: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这只小兔子很可爱,很戳中少女心吗? 灯火阑珊处:少女心那是什么,你是少女吗?惊恐,惊恐…… 带特产回家的蛙:的确是很可爱,可爱的我在脑海里脑补出一千种吃兔子的法子。 春和景明:干煸兔,青笋红烧兔,清炖兔,泡椒兔,干锅兔…… 天上星亮晶晶:杀好的兔一只,宰成大小适中的块,可以先加一点盐巴,料酒和姜,烧至九成熟,下辣椒翻炒…… 我有辣条跟我走:我们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感叹一下主播终于不是一个大丑比了吗,你们这么凶,吓走主播怎么办。 主播:接着说啊,翻炒之后呢? 笙歌正听的津津有味,没想到一个兔子都还有这么多吃法啊,看来她得好好学习学习。 这个时候的笙歌已经忽略了这群玻璃碴子们话中的杀好兔一只,指的是她这只兔子…… 春和景明:Σ(っ°Д°;)っ 天上星亮晶晶:Σ(дlll) 泠泠七弦上:主播不愧是主播啊,我们这群人甘拜下风。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注意到你现在是一只兔子了吗? 主播:…… 笙歌傻眼了,作为一个吃货,她最先注意到的竟然是特别好吃的兔子肉,还有做兔子的法子。 emmmm,难不成她的脑子在变成玉兔之后也随风而去了吗? 主播:小白兔白又白,两只耳朵竖起来,爱吃萝卜爱吃菜,蹦蹦跳跳真可爱。 主播:兔兔这么可能,你们怎么能够吃兔兔呢。 浪九九:主播,你确定你爱吃萝卜和菜吗?不过,主播,你能先给我们讲讲这个世界要干嘛吗? 主播:度假…… 笙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都成了一只兔子了,不度假还能干嘛。 可剧情该接收还是得接收,难不成要做两眼一抹黑的瞎子吗? 天噜啦…… 接收剧情,笙歌只有一个念头,冤家路窄。 世界上最惨的事情绝不是你从一个人变成了一只兔子,而是这只兔子曾经撩拨过唐三藏那个大和尚…… 还有比这更惨的事情吗? 她不仅仅是兔子,而且是兔子中最著名的玉兔,经常睡在嫦娥仙子怀中的那一只。 想来肯定会有很多宅男羡慕她的待遇吧。 毕竟她能跟嫦娥现在同床共枕,还能趴在嫦娥仙子的怀里…… 作为一只撩拨过唐僧,有黑历史的兔子,笙歌内心是惶恐的。 曾经陪着唐僧一路西天取经,她怎么可能不了解唐僧的彪悍呢。 一禅杖,绝对能砸死一窝兔子。 明明在西天取经时,玉兔都已经可以幻化成人,为什么现在她却还是只小兔子呢。 难道当初唐僧的一禅杖太狠了些? 怪不得一一会说有美人儿,有美景呢。 玉兔的愿望,她想不再吃月饼,想报当年的一禅杖之仇…… 接收完玉兔的心愿,笙歌只想躺着装死。 不想吃月饼是什么鬼。 凡人的中秋节本就源自于嫦娥仙子,一年一度,身为嫦娥的贴身玉兔,怎么能嫌弃月饼呢。 一年吃一次月饼不是很正常吗? 再说了,玉兔不是在捣药吗?怎么就跟月饼杠上了…… 至于报当年的一禅杖之仇…… 呵呵哒,想想就好。 毕竟当年那一禅杖,她也没少在一旁使坏。 反正是个度假世界,度假世界的任务完不成实属正常。 大家开心就好。 “玉兔,玉兔……” 就在笙歌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转述这个世界的基本情况和任务时,一道轻灵飘渺的女声传入耳中。 不用想,能这般唤她的一定是嫦娥仙子。 她与嫦娥仙子已有数面之缘,算不得陌生。 许是见过了孟婆那般红衣如火,一笑倾城一眼万年的女子,再无人在容颜上能与孟婆相比。 哪怕是清冷飘渺,仙气十足的嫦娥姐姐。 说来,倒不是嫦娥真不如孟婆,也许是先入为主,也许是孟婆小姐姐的长相更合笙歌的喜好,反正在笙歌眼中,三界第一美人儿的称号当是属于孟婆小姐姐的。 “玉兔,你怎又来了此处。” “此处虽是广寒宫最靠近西天佛界之地,可无论如何也看不到西天那位佛祖二弟子啊。” “玉兔,莫要再痴念,及时回头吧。” “日复一日,你念他至此,他却分毫不知,值得吗?” “随我回去吧,人间中秋节要到了,你该做月饼了。” 嫦娥仙子弯腰把笙歌抱在怀里。 笙歌:(||Д) 嫦娥小姐姐的话是什么意思。 难不成玉兔以前塑造了一个对唐三藏情深不悔的形象吗? emmmm,这是要玩死她才罢休吗? 她是猪八戒,跟唐僧可是师徒,师徒相恋可是要遭天谴的。 万一这些话传到唐僧耳中,再给她一禅杖怎么办。 “咕咕咕……” 笙歌着急的想要开口,让嫦娥别乱说。 可是…… 第四百九十五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三) (三) 呜呜呜…… 嘤嘤嘤~ 笙歌现在是真的有些想哭了。 原来她不仅不能变身,还不能说话啊。 同是玉兔,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 玉兔能变身大美人,她却只能做个小兔子,还不能口吐人言。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玉兔,我知道你想说什么。” “感情这回事儿,最是忌讳撞了南墙不回头,最无用的便是固执了。” “你与我就居广寒宫,当年下凡本就是天意弄人,可为何你还对金蝉子念念不忘了呢。” “金蝉子乃佛界中人,如今在西天佛界几乎与佛祖如来平分秋色,你这份思念终究错负了。” 嫦娥拍了拍笙歌的脑袋,似是联想到她自己与后羿两地分离,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笙歌“……”。 嫦娥小姐姐这是在败坏她的名声吗? 她什么时候对金蝉子念念不忘了,她什么时候芳心错负了,她像是那么眼瞎的人吗? 可为何金蝉子小姐姐就像是认定了她痴恋金蝉子呢。 难道是觉得因为当年玉兔和金蝉子在凡间没有做成夫妻,所以觉得玉兔贼心不死,还想睡了唐僧? 别闹了,唐僧那么彪悍的和尚是要注孤生的。 惦记唐僧,还不如惦记大圣呢。 呸…… 话不能这么说。 再借给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惦记大圣,毕竟大圣如今都开始研究月光宝盒了。 所以谁也说不上来大圣和紫霞仙子还有没有那段旷世奇缘。 她就老老实实做个看客就是,时空直播不知什么时候才会结束,所以在各时空看看美人儿,吃吃美食,浏览下风景不好吗? 玉兔的确是对金蝉子念念不忘,但绝对不是嫦娥所以为的男女之情。 玉兔是在惦记着当年的一禅杖之仇。 嫦娥小姐姐,你要是再胡说八道,本小仙女可是要咬你了。 笙歌呲牙咧嘴,凶神恶煞的看着嫦娥,似是只要嫦娥再说一句她心悦唐三藏,笙歌就直接上去咬一口。 可奈何她现在这副样子太软萌,没有任何杀伤力,更像是在撒娇卖萌。 “玉兔,断去那些不该有的念想。” “月宫凄清,你与我做伴不好吗?” 嫦娥微微搂紧了笙歌,声音凄楚。 她本是凡人,却因着吞下了西王母赐给后羿的仙丹,白日飞升,径直飘来了这空无一人的广寒宫。 有这玉兔做伴,到也能聊以慰藉。 笙歌摇头。 一辈子都呆在广寒宫多无趣,广寒宫周围除了嫦娥,顶多还能找出个吴刚,在这儿待一辈子会憋死的好吗? “罢了,不谈这些伤感的事情了。” “做些月饼,你我二人也好庆祝一下中秋佳节。” 中秋佳节? 笙歌眨眼,她来的时间节点这么恰巧吗。 正好是中秋节? 那她是该做肉馅呢,还是五仁呢,说实话,她个人比较倾向于不吃月饼。 笙歌窝在嫦娥怀里,思维已经发散到香甜的月饼上了。 不过,让一只兔子做月饼真的好吗? 事实证明,的确是可以的。 因为在看到面时,笙歌已经控制不住自己的小爪爪,好像这个做月饼的动作已经做了千万次,闭着眼睛都能做出月饼 “诺,吃吧。” 嫦娥把现做出来还冒着热气的月饼摆在笙歌面前。 蛋皮的香甜,勾动着笙歌的味蕾。 笙歌的理智和大脑在清楚表达着她是真的想吃了,可为什么看到月饼她的胃里却是控制不住的翻江倒海呢。 明明很想吃,可看着月饼却是无比的想吐。 谁来告诉她这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笙歌想到玉兔的第一个心愿就是不再吃月饼,看来月兔对月饼果真是有深仇大恨啊。 笙歌不再看月饼,而是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摇着短短的尾巴可耻的卖萌装傻。 不吃,好不好。 可嫦娥小姐姐竟然不由分说的把月饼掰下一小块儿放在了笙歌口中。 下意识的,笙歌吞了下去。 啊…… 她是谁,她在哪里? 为什么会有这么恐怖的事情。 呜呜呜,嫦娥小姐姐一定是觉得她摇尾巴是在求投喂。 天地良心,她绝对没有那个想法。 吃了月饼,笙歌干呕了半天,就像是一只怀孕的兔子。 emmmm…… 整个广寒宫就她一只兔子,她难不成是怀了隔壁老王家的吗? 笙歌生无可恋的趴在地上,然后睡了过去,这一觉睡得很是漫长。 “玉兔,你怎的又睡着了……” “玉兔,快来做月饼……” 做月饼? 为什么又要做月饼呢? 做月饼意味着她又要吃月饼,吃完月饼意味着她还得干呕半天。 “中秋节要到了……” 笙歌:(○e○) 她听到了什么? 笙歌怀疑,她一定是出现幻觉了。 中秋节要到了…… 是她的记忆出现了错误,还是说她这一觉整整睡了一年。 难不成玉兔还有嗜睡症,一睡一整年的那种? 她明明记得她睡前刚刚过了中秋节,刚刚吃了月饼,刚刚干呕了那么久。 “玉兔,你是不是身体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玉兔,不如这次的月饼我来做,你吃就好。” …… …… 浪九九:哈哈哈,我实在是忍不住了,主播,难道你忘了天上一天,地上一年吗? 浪九九:你的嫦娥小姐姐是在计算着凡间的日子过中秋,你当然得每天捣完药就做月饼,做完月饼就吃月饼了…… 主播:Σ(っ°Д°;)っ 原来是这样。 怪不得玉兔把不再吃月饼这个心愿放在了最开始。 隆重至极,珍而重之。 兔子每天吃月饼,难不成是想变成月饼兔子吗? 现在装死还来得及吗? 为了摆脱每天吃月饼的命运,笙歌当机立断,两眼一闭,双腿一蹬,僵硬的倒在了地上,任凭嫦娥小姐姐撕心裂肺痛彻心扉的喊她,就是不回应。 唉,着急的嫦娥小姐姐是可怜。 但是,更可怜的是每天都得吃月饼的她。 怜香惜玉这项美德暂时不太适合她。 小时候她一直梦想着每天过年每天放寒假,可这不意味着她想每天吃月饼啊。 当然,如果她还是学生,也是喜欢每天中秋节放假的。 嫦娥小姐姐,对不住了。 第四百九十六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四) (四) 于是,笙歌心安理得的开始装死。 嫦娥这下是真的有些慌了,自她来到这月宫,因缘际会得了这玉兔伴在她身侧,这么多年早就深入骨髓了。 哪怕她现在是月宫仙子,长生不老,寿命漫长,可是她却守着千万年的孤寂。 她于这天庭来说,就是不速之客。 要想想,后羿是因何而得了这枚丹药。 若无玉兔相伴,她今后的无尽岁月该如何是好。 嫦娥仙子着急的把笙歌抱在怀中,急匆匆的朝着广寒宫外跑去,可在脱离这份清冷的一刹那顿住了脚步。 她无召见,不得出广寒宫。 这是西王母的旨意,也是玉帝的想法。 该如何是好呢? 嫦娥咬咬牙,她自飞升已经数千年,一直以来安分守己,从不曾有违逆和逾距。 如今她冒然一次,想来玉帝绝不会重重责罚。 想到此处,嫦娥不再犹豫,抱着笙歌寻了太白金星。 太白金星是这天庭的交际花,长袖善舞,人脉广博,又受玉帝信赖。 有事找太白,绝没错。 白衣白发白胡子白眉毛的太白金星,一直都是笑眯眯的,看起来平易近人和蔼可亲。 “嫦娥仙子。” 太白金星玉皇大帝的特使,负责传达各种命令。 “不知仙子寻小老儿来所为何事?” 太白金星摸着自己长长的白胡子,温和谦厚的问道。 这天宫,仙子不知几许,可从未有一人能与嫦娥仙子平分秋色。 只可惜,嫦娥仙子嫌少外出。 “太白……” 嫦娥仙子的话还没说完,笙歌就直接窜出来揪住了太白金星的长胡子。 大家都是老熟人了,互帮互助不好吗? 嫦娥仙子:Σ(дlll) 太白金星:|Д))) 谁来告诉他嫦娥仙子的玉兔又犯什么神经了? 嫦娥仙子在天宫中是透明人,而玉兔却是天庭的大名人,毕竟不是谁都有胆子去觊觎金蝉子的。 金蝉子的那柄禅杖,让无数人忌惮。 出家人以慈悲为怀,可金蝉子却是这其中的异类。 笙歌死死地揪着太白金星的白胡子不撒爪子,本小仙女不吃月饼。 “玉兔,不得无礼。” 嫦娥见笙歌醒来,先是一喜,紧接着眉头轻蹙。 太白金星是玉帝跟前的红人,若是得罪了太白金星,她和玉兔在这天宫里日子会更难熬。 笙歌不停的摇头,一摇头就会在太白金星的胡子上荡秋千,荡的太白金星不断的抽气。 太白金星:“……”。 他这是招谁惹谁了,这么多年他打理胡子,就被玉兔荡的这几下,怕是已经断了无数根了。 “仙君,实在是不好意思,是我对玉兔管教不严。” 嫦娥满是歉意,可不论她怎么抱笙歌,笙歌都紧紧的揪着太白金星的胡子。 笙歌呲牙咧嘴,夸张不已的瞪着太白金星。 你要是敢把本小仙女拽下去,本小仙女一爪子挠死你。 “仙君,许是玉兔见了你欢喜,所以才这般失态。” 嫦娥讪讪的笑了笑。 她久居广寒宫,鲜少与人打交道,如今她唯有窘迫的笑着。 太白金星:(д`) 能不能不要吓他…… 什么叫玉兔见了他欢喜,这听起来实在是有些惊悚。 这天宫谁人不知,玉兔当年私自下凡想要与金蝉子结成夫妻不成,反而被金蝉子赏了一禅杖,直接打回了原形,修为更是得从头修炼。 可玉兔非但不仇恨,依旧对金蝉子心心念念,痴心不悔,似是要等着金蝉子回头。 若是有幸经过广寒宫,便能看到广寒宫最接近西天佛界的角落有一只小小的白兔子,痴痴的望着西天佛界的方向。 日服一日,年复一年。 玉兔的痴心,人尽皆知。 玉帝就算有心惩罚,可玉兔已经被打回原形,若再加以惩罚,广寒宫怕是会更加凄清。 再加上西天佛界没有揪着不放,所以玉帝也就睁一只眼和闭一只眼了。 但玉兔对金蝉子的一片痴心早就喧嚣尘上了,天宫中一些好事闲得发慌的仙人话本子都写了不少了。 当然,那些话本子颇有些见不得光,只能在私底下流传。 不过,他敢保证,那些话本子已经流传了千万个版本了,偏偏有些还说的一板一眼的。 啊啊啊…… 玉兔姑奶奶,您还是放过我吧。 太白金星发誓,他一点都不想取代金蝉子在玉兔心中的地位。 “仙君,不知能否麻烦您收留玉兔一段时日。” “许是月宫凄寒,不适宜玉兔修养,所以玉兔才有些脑子执拗,若是您能带着她去看看这天宫的锦绣繁华,想来能够让她放下执念。” “玉兔得道实属不易,还望仙君仁慈。” 嫦娥看出了笙歌的坚决,幽幽的叹了一口气,厚着脸皮说道。 嫦娥最怕的是玉兔不知悔改依旧要到西天佛界寻金蝉子求一个答案,到时候她实在是护不住玉兔。 把玉兔托付给太白金星,一来能看着玉兔,不至于让她做出傻事。 二来,世间锦绣繁华,热闹绚烂,玉兔一一见识过之后,也许金蝉子就不再是玉兔唯一的寄托了。 她与玉兔相伴多年,着实不愿看到玉兔每日郁郁寡欢的模样。 太白金星下意识的拒绝,他一点都不想接手玉兔这个烫手的山芋。 要知道,玉兔不在江湖,可江湖处处都是玉兔的传说。 鬼知道他接手了玉兔,那些话本子上他会是一个什么角色。 多年清名,总不能让玉兔毁了吧。 玉兔自带话题,随随便便都是能上天庭热搜的存在。 毕竟不是每只兔子都有胆子去撩和尚,撩的还是如来佛祖都二弟子,如今西天佛界炙手可热的人物。 什么霸道佛子爱上兔子小娇妻…… 就连当初金蝉子给玉兔的那一禅杖,都能够脑补出千万种可能。 什么有难言之隐,不得不得不为之…… 什么为情所伤,佛祖与情爱难两全…… 各种各样的版本,只有想不到,没有看不到。 emmmm,他一点儿都不想成为话题众的人物。 每天听听八卦,看看话本子不好吗?为什么还要亲自下场参与…… 第四百九十七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五) (五) 可…… 可看到嫦娥低声下气的请求,太白金星脑子发热一下子应了下来。 太白金星:Σ(っ°Д°;)っ 他刚刚答应了什么? 把玉兔带在身边,是他想不开活的不耐烦想要找死吗? 现在后悔还来得及吗? 应该是来不及了。 嫦娥仙子道谢,微微嘱托了几句后,便衣袂飘飘,疏离出尘的回到了广寒宫。 她本就是无召不得出,既已经把玉兔托付给了太白金星,她也该回去了。 笙歌看着嫦娥仙子的背影,眼睛有些发涩。 为何地府和天庭的两大美人儿过的都不得自由呢。 孟婆还好,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虽轻易不得离地府,但总归是肆意灿烂的。 可嫦娥仙子呢? 嫦娥仙子是这天庭的透明人,不得玉帝喜欢,不得王母欢心。 广寒宫是一处宫殿,但更是一间囚牢。 好吧,美人落寞,总是格外容易让人心软。 更不要说笙歌本身就是个颜狗。 颜值即正义,这是笙歌一直以来坚守的原则。 要不如等她以后在天庭靠着怂贱臭不要脸混开了之后,带着嫦娥小姐姐四处转转吧。 当然,前提是嫦娥不要让她捣药,不要让她吃月饼。 想到月饼,笙歌又忍不住的干呕。 emmmm…… 她到底对月饼是有多反胃,想都不可以想,一想就觉得恶心。 看来,她这辈子跟月饼又是无缘了吧。 暂时脱离了吃月饼的日子,笙歌也就不再折腾太白金星的胡子。 毕竟用胡子荡秋千也是有风险的,哪怕是仙人的胡子也不能跟钢丝相比啊。 就这一会儿的功夫,太白金星的胡子就被她揪断了好几根了。 听说太白金星无比的爱惜这些胡子,看保养的油光滑亮就知道没少花心思。 唉,再怎么说太白金星以后也是她的衣食父母,她不能做的太过分。 食…… 一想到食,笙歌脑子里冒出来的就是月饼。 呕…… 笙歌从太白金星的胡子一跃到肩膀上,眯着眼睛闭目养神。 而太白金星的心却是高高的提起…… 玉兔竟然在干呕…… 这究竟是谁干的,究竟连兔子都不放过。 太白金星欲哭无泪,嫦娥仙子究竟是把一个多么烫手的山芋给了他。 玉兔就罢了,还有可能是怀孕的玉兔…… 谁的,谁的,不会是金蝉子的吧。 太白金星脑洞大开,已经不知道发散到什么地方了。 正在西天佛界抄写经书的金蝉子不停的打着喷嚏,只见金蝉子身侧站着一位矜贵俊美的青年,锦衣华服,芝兰玉树。 若是笙歌在此处,定会发现金蝉子的长相已经没有那么彪悍了。 也许是身旁那个锦衣华服的贵公子潜移默化的影响了…… 在一众僧袍中,锦衣华服的公子分外显眼。 金蝉子摸了摸鼻子,纳闷极了。 修为到了他这个地步,难道还会生病吗? …… …… 笙歌窝在太白金星的肩膀上也同样纳闷儿,为什么太白金星不走呢,难道是沉醉于嫦娥小姐姐的盛世美颜不可自拔吗? 于是…… 于是笙歌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朝着太白金星脸上招呼了过去。 啪…… 毛茸茸的小爪子落在了太白金星脸上,不轻不重的一爪子更像是在撒娇卖萌求关注。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呦呦呦,主播还真是奶凶奶凶的啊。 浪九九:主播,你懂不懂,这更像是一种挑……逗…… 主播:(_) 别逗她了好吗? 什么时候奶凶奶凶这样可爱的词汇都能跟她挂上钩了,实在是有些不可思议啊。 她的标签不是一直都是又怂又贱么…… 西柚:主播,难道你真的没有看到太白金星都生无可恋吗…… 北城南笙:热乎乎的新人啊,可能你不知道在我们主播间有一个不成文的惯例,看破不说破,乃是良好美德。 豺狼配女猫:新人,主播这么艰难,你怎么好扎心呢。 灯火阑珊处:就是就是,我们要让主播对这个世界怀抱希望。 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画风一变,实在是让笙歌有些措手不及啊。 谁来告诉她,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是不是有人格分裂。 不过,太白金星为什么要生无可恋呢? 不就是顺带养了只白白胖胖的兔子,难不成太白金星已经穷到连只兔子都养不起了吗? 啧啧啧…… 真是没想到,太白金星这个玉帝面前的大红人竟然过的这么窘困。 看来这都是可怜人啊,人前光鲜,背后可怜。 笙歌压根儿想不到太白金星是在因为他跟金蝉子不得不说的那段过往而忧心,尤其是笙歌还干呕了几声。 咳咳…… 太白金星做贼心虚的把向四周看了看,没有发现其他仙人,然后匆忙把笙歌塞进宽大的袖子里,脚步匆匆的回到自己府内。 唉,养这么一只自带人气和粉丝的兔子也不知道是好是坏。 不过,既然答应了嫦娥仙子要看好玉兔,带玉兔去领略人间的万千繁华,那么自然得言而有信。 这天庭风光万年不变,实在没什么好看的,所以,他还是明天一早就带着玉兔下凡。 人间四时风光,千姿百态,想来一定能让玉兔忘了金蝉子。 不过,万一玉兔真有了该怎么办。 难道养一窝兔子吗? 想象那样的日子实在是有些恐怖啊。 不过,不管恐怖不恐怖,先远离了天庭再说。 太白金星绝对不会承认,他是害怕这天庭的众仙子日子太无聊,把他也拉入八卦的泥潭不可自拔。 嗯,他刚才溜得这么快,把兔子藏的这么严实,想来没有被人看到。 太白金星默默的安慰着自己。 笙歌被太白金星快狠准的扔进了袖子里,也不知太白金星的衣裳是什么材质,笙歌撞的晕头转向。 emmmm…… 太白金星这是在拿她撒气吗? 难道太白金星忘了她现在就是个修为没多少,勉勉强强能维持寿命不死的玉兔吗? 要知道太白金星这么凶,刚才就该把太白金星的胡子全部揪掉。 笙歌晕了半天,刚刚想从袖口伸出头,但却又被太白金星毫不犹豫的塞了进去。 第四百九十八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六) (六) 然后一不做二不休的在袖子口设了个掩人耳目的法阵。 笙歌:“……”。 谁来告诉她,太白金星是在发什么疯。 难不成她这是刚出虎口,便入狼口吗? 看太白金星偷偷摸摸的样子,难不成是想吃了她? 按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说话,干煸兔子好像更加美味,火辣辣红彤彤的辣椒,让人看了更有食欲。 呃…… 现在的重点不是怎样烹饪更美味,而是她即将成为盘中餐……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太白金星。 求生意识极强的笙歌开始拼命的挠袖口的阵法,然后凄厉的哀嚎。 凄惨至极的声音,阵法挡都挡不住。 太白金星:“……”。 玉兔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啊。 他小心翼翼,就是不想让别人把他和玉兔这个自带话题度的妖精牵扯到一起。 …… …… 回到自己府中,太白金星心有余悸的擦了擦额头根本不存在的汗滴。 他已经隐隐觉得,自己一时色迷心窍心软揽了个大麻烦。 太白金星解除洞口的阵法,一直拼命挠着想要爬出来得笙歌扑通一声掉了摔了下来。 谋杀啊…… 笙歌本以为跟着太白金星就是开启另一段吃香的喝辣的完美兔生,可事实证明她太年轻,想的太简单。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她。 笙歌觉得自己当年识人不清,本以为太白金星是个和善的。 “你喊什么?” 太白金星大口大口得灌下几杯茶,才慢慢平复了心绪。 当年猴子大闹天宫,他都没有像刚才那样恐慌过,毕竟手下败将又不是只有他一人。 可若是跟玉兔牵扯上关系,他就是掉在了天庭的八卦泥潭中再也爬不起来了。 幸亏他回府的时候,专门选了一条僻静,鲜少有仙人经过的路。 嗯,玉兔绝对不能让旁人发现。 看来,待会儿他就得去跟玉帝请个大长假,打着历劫和体验人生百态的名义麻溜的滚出天庭。 “你都想吃了本仙女了,本仙女还不能死前嚎两声?” 笙歌恨恨不平的瞪了太白金星一眼,然后小心翼翼的打理着自己柔软干净的毛发。 鬼知道她什么时候能化形,尤其是她方才在太白金星袖子中挣扎时,隐隐约约感觉到玉兔的体内竟还有禅杖之力。 也许她还得亲自去寻金蝉子一次,方能脱胎换骨,重新化形。 太白金星:(*·w·)ひ 能不能不要说这么容易让人误会的话。 吃了玉兔…… 凡是天庭众仙在听到吃玉兔时,想到的绝对不是单纯的吃那么简单…… 想当年,玉兔初初化形时,也是风华绝代,婀娜多姿,一颦一笑顾盼生辉。 许是朝夕相处,潜移默化,眉眼间与嫦娥现在还有几分相似。 当年玉兔一面,撩动了多少仙人的心,可玉兔却因着被素娥仙子掌掴而不顾一切下凡对金蝉子一见钟情。 对佛动情,本就是一件自取灭亡的事情。 金蝉子雷厉风行的一禅杖,让玉兔变为了原形。 “本星君何时想着要吃了你?” 太白金星觉得自己有些搞不懂玉兔的想法了。 “你若不是想偷吃了本仙女,为何会那么小心翼翼偷偷摸摸,难不成养一只兔子都是那么见不得人吗?” “你不觉得就算是兔子,本仙女也是最美的兔子吗?” 笙歌觉得趴在地上只能看到一双靴子说话实在是累的慌,然后跳起来窝在桌子上,与太白金星平视。 太白金星没好气的斜睨了笙歌一眼,他能不能直截了当的回一句就是那么见不得人。 “玉兔,你在天庭中是什么角色定位,你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笙歌:“……”。 现在当只兔子都得心中有数了吗? 笙歌懵懂的摇了摇头,她顶多就是下过一次凡,日复一日的捣药,做月饼,吃月饼,这样的玉兔还需要什么定位? 月饼大仙? 太白金星一噎,以一己之力占据了天庭八卦半壁江山的玉兔竟然对她自己自带热搜的体质毫无所知。 emmmm,担惊受怕的只有他一人吗? 太白金星无语极了,不再多说,而是扔在笙歌面前一摞话本子,让笙歌自行参透。 至于他,他当然得去跟大佬玉帝请假了…… “玉兔,你就在此处好好待着,不准到处跑。” 太白金星不放心的又在房间四周设下一层禁制。 笙歌用自己毛茸茸的小爪子掀开话本子,时不时还用脸蹭一蹭,看的津津有味。 什么时候像天庭这般严肃刻板的地方都有了话本子这样的东西了,还别说,写的挺狗血的。 玉兔和金蝉子? 还虐恋情深,还荡气回肠? 别闹了,好吗? 金蝉子那般彪悍,在取经路上揍的妖精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如果随随便便一个女妖精都能跟金蝉子来一段爱而不得的恋情,金蝉子怕死会累死。 再说了,金蝉子是那种有难言之隐的人吗? 笙歌看着话本子,终于有些理解太白金星的想法了。 原来太白金星是怕被当做小三啊。 玉兔与嫦娥居广寒宫,与世隔绝,竟不曾听到半分流言。 玉兔每日站在广寒宫最靠近西方佛界的地方眺望,更是为这则本就活色生香的故事增添了几分真实性。 咳咳…… 笙歌真是没想到自己竟然在别人都故事中爱金蟾洗爱的死去活来。 真真是应了一句话,你永远不知道在别人笔下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金蝉子跟玉兔…… 金蟾子知晓过往后,那颗本就四大皆空慈悲为怀的心更加空寂难以接近了。 他依旧是佛,依旧可以悲悯世人,可是想要再走进金蝉子心中何其难。 千百只玉兔都比不上小白一人。 笙歌合上话本子,打了个哈欠,也不知道就这么狗血的话本子,天庭的众仙人是怎么八卦了这么多年的。 活脱脱就是现代霸道总裁和灰姑娘的版本。 她要不要为了丰富天庭众仙人平淡无奇的生活亲自下场让仙人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话本子呢? 笙歌跃跃欲试,可在看到自己毛茸茸的小爪子后瞬间息了心思。 第四百九十九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七) (七) 谁来告诉她,她得多身残志坚才会想到用爪子来写话本子呢。 她可不想以后天庭流传着…… 看,玉兔对金蝉子是多么深情,就算是被打回了原形,依旧在努力书写着一个个感人肺腑,令人潸然泪下的故事。 恋爱中的仙人是白痴,失恋伤心的仙人是话本子专家。 她和金蝉子之间的爱情故事已经足够狗血了,她实在是没有必要再亲自添上一笔了。 唉,难道太白金星把她囚禁着是想用来观赏吗? 也许玉兔在天庭有一大堆迷妹迷弟也说不定呢。 …… …… 天上的风冷飕飕吹:作为一个潜水党,这个时候不得不出来说一句,这个世界这么狗血真的好吗?曾经的猪八戒变成了玉兔,还跟金蝉子有一段不得不说的过去。不行,我得理理,这究竟是几角恋? 裹好小被子:主播,金蝉子,小白,大圣,勉勉强强还能把猪八戒算进来。 浪九九:贵圈好乱…… 主播:谣言止于智者,你们这群智障。 虽说她现在看起来是绵软可爱毫无杀伤力的小白兔,但不意味着她丧失了怼人的能力啊。 玉兔和金蝉子,哪里来的相爱相杀? 明明只有相杀好吗? 再说了,金蝉子最亲近的人是小白,哪怕是在被大圣颠覆的世界,金蝉子想要都要迫不及待的劝着小白皈依佛门。 这算不算是,小僧看着你顺眼,所以你就必须得陪着小僧出家注孤生呢。 哈哈哈(w)hiahiahia 好想不合时宜的来一句干得漂亮。 至于大圣…… 高岭之花,她不敢染指。 …… …… 太白金星离开星君府,总觉得别人看他的眼神很奇怪,就像是在戳脊梁骨似的。 也不知是做贼心虚,还是错觉,太白金星一颗心已经提在了嗓子眼。 他已经那么小心了,难不成还是被人发现他把玉兔带回了星君府? 小怕怕啊…… 太白金星加快脚步,前往凌霄宝殿,努力装作目不斜视心安理得。 身正不怕影子斜,他是受嫦娥仙子所托,才会暂时照料一下玉兔,他是光明正大的。 凌霄宝殿。 “你要去人间历劫?” 玉皇大帝摸着自己的两撇小胡子,不可置信的问道。 太白金星最得他心,向来他一个眼神,太白金星就能心领神会,他用着很是顺手。 称心如意,自然他也不介意显示自己对太白金星的宠信。 有他的宠信和纵容,太白金星在天宫中地位特殊,可以说是横着走了。 如此殊遇,竟然要去人间历劫。 人间历劫,难免要经历人间七苦。 脑子抽了吧? “禀玉帝陛下,小仙深觉自己心境不够,所以才想着要去人间。” “不一定要历劫,游历一番,看一下人生百态也好。” “还望陛下允准。” 太白金星急不可耐的说道。 玉帝挑眉,这么多年太白金星都是笑眯眯的,从不见有事让他如此急躁。 游历人间? 提升心境? 他为什么觉得更像是去逃难呢。 “太白,你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事儿?” 看在以往太白兢兢业业的份儿上,玉帝难得耐着性子好心的问道。 “没有……” 太白金星脱口而出。 越是这样,就越显示出太白金星心虚不已。 玉帝摸着胡子的手一顿,他看着像是那么蠢的人吗? 太白的语气和表情很明显就是在告诉他,太白在撒谎。 “既然没有麻烦事,那你就不用下凡了,至于提升心境,处理天庭繁琐事务同样也是一种历练。” “太白,若无事,你就退下吧。” 玉皇大帝挥了挥手,装模作样的看着桌子上三界呈报上来的消息。 唉,也不知道连载的话本子最新章节出来了没有。 每月等更,实在都是抓心挠肺。 那些连载话本子的真是坏心肠,就应该在天庭专门设一个小黑屋,一个故事写不完,就不准放出来。 不用下凡了…… 太白金星从来都没有想过玉帝竟然会拒绝他,还把他赶出去凌霄宝殿。 他这是要失宠了吗? “小仙告退。” 太白金星蔫蔫的说道。 呜呜呜(┯_┯),玉兔不仅仅是八卦热搜体质,还是个扫把星。 不如让玉兔去做扫把星吧,正好能让扫把星歇歇。 每天被凡人咒骂,扫把星抑郁的已经想跳下堕仙台自毁仙体,然后重入轮回了。 正好,让玉兔去做扫把星,也算是解救扫把星了。 到时候玉兔成了人人避而远之的扫把星,还有人这么热衷的八卦吗? 太白金星不愧是玉帝一直以来最倚重的属下,脑子就是转的快。 离开凌霄宝殿,太白金星先是去问了扫把星的意愿,在扫把星感恩戴德马不停蹄去人间历劫后,又深藏功与名的像太上老君求了颗增加修为的丹药。 玉兔当年被金蝉子一禅杖打的那么惨,做扫把星实在是有些勉强啊。 “太白,听说你把玉兔带回了星君府啊。” “星君,听说你虐待了玉兔啊,玉兔那凄惨的叫声,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啊。” “星君,你是因爱生恨呢,还是恨铁不成钢呢。” “兔兔那么可爱,你怎么能够虐待兔兔呢。” 从兜率宫出来,太上老君发现整个世界都变了。 为什么所有人都知道嫦娥把玉兔托付给他了呢,一定是玉兔那几声惨叫。 太白金星黑着脸,着实不知道该如何解释。 真当他没有看到一旁致力于写话本子的小仙正拿着小本本积累素材吗? 多说多错…… 他无心一句话,指不定会被添油加醋写成什么呢。 太白金星一想到别人在说玉兔和金蝉子的旷世爱恨情仇时会加上他,就觉得仙生黯淡。 此消息自然也传入了凌霄宝殿百无聊赖的玉皇大帝耳中。 怪不得是要逃难呢。 天庭的生活如此苍白无趣,既然太白有心想为所有仙人上演一场好戏,那他就静观其变吧。 有了新人加入,想来万恶的话本子写手能够加快速度了。 等的他真是挠心挠肺啊…… 太白想走,他更不能放走了。 一来,太白走了,繁琐之事无人应对。 二来…… 第五百章想不吃饼的月兔(八) (八) 天庭寂寥已久,在当年那场大张旗鼓的大闹天宫之后,天庭早就不似以往那般严苛古板。 作为玉帝,他自我反省,深觉天庭在规章制度下适度活跃欣欣向荣也是可取的。 所以,这次就难为太白金星让天庭众仙娱乐一下了。 至于他…… 就静静的看戏,等着那些话本子写手加快速度。 “太白,听说你去兜率宫向老君求了一个丹药,难道玉兔要重新修炼出人形吗?” “当年惊鸿一瞥的盛世美颜,要重现天庭了?” “也不知西天佛界的金蝉子在听闻这个消息之后会不会惊喜交加,回忆起当年那段肝肠寸断的往事。” “爱恨情仇,前尘旧怨,怕是又要掀起一场波澜了。” “只是,太白,为何你要如此为玉兔奔波呢,难不成是想近水楼台先得月?” 因着太白金星素来和善,没有架子,所以众仙言语上便不自觉的带上了调侃。 并无恶意,只是一种揶揄。 …… …… 太白金星欲哭无泪,他一直在竭力远离八卦的泥沼,却不曾想还是泥足深陷。 他就知道跟玉兔扯上绝对没有好事。 “本星君打算收玉兔为义……” “义妹……” 义女二字差点儿脱口而出。 可是想想万一哪天玉兔的痴心感动了金蝉子,然后来个破镜重圆,他身为玉兔的义父该如何自处。 就算是再借他十个胆子,他都不敢让金蝉子唤他一声义父。 先不说金蝉子如日中天,与如来平分秋色,与玉帝几乎可以称兄道弟,单单说金蝉子西行路上的那几个徒弟。 天蓬元帅当年取回真经,回到天宫不要命的以一敌四挑了四大天王,虽说后来戏剧性的被哮天犬吓得哇哇叫,但最终还是在天庭中站稳了脚跟,让人不敢小觑。 天蓬元帅在天宫中的地位不再是玉帝所赐予,而是他自己所赚得。 否则凭借着高翠兰一个凡人身和妞妞小丫头怎么可能安然无恙的呆在天宫呢。 更让人忌惮的是齐天大圣孙悟空。 孙悟空横空出世,大闹天宫,虽被如来在五指山下压了五百年,但锐气不改,越发坚不可摧。 就算他是玉帝最忠心的属下也必须得承认玉帝不再是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对手。 有如此惊艳绝才的徒弟,他怎么敢做金蝉子的老丈人呢。 岂不是辈分会乱了…… 虽说孙悟空近年来闭关不出,无人知晓他在钻研着什么,但他也从玉帝的唏嘘中察觉到孙悟空只怕会成为唯一一个能够跨出这片天地的人。 …… …… 在笙歌昏昏欲睡中,她在天宫又多了一重身份太白金星,玉帝手下第一红人的义妹。 当然,还是扫把星。 星君府内…… 笙歌嚼糖果似的咽下了太白金星递过来的仙丹,感受到体内逐渐蓬**来灵力,满足的眯了眯眼睛。 只可惜,还是不能化形啊。 笙歌很是好奇金蝉子到底是下了什么阴招,让玉兔始终无法化形。 “玉兔,俗话说得好,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如今你吃我的住我的,为了以防你良心不安,本星君好心为了求了个位置。” “扫把星……” “扫把星是天庭重星官中最紧要的位置,向来影响着人间祸福,为三界众生所念叨。” “既然你当年都能彪悍的强娶金蝉子,定然也能被委以重任。” “上吧。” 太白金星揪着笙歌的长耳朵,慈眉善目的说道。 笙歌:|w) 扫把星…… 太白金星还能再糟心些吗? 笙歌已经能够想象到下一期的话本子上会出现什么奇奇怪怪的内容了。 就像是霸道总裁文中可怜兮兮的小白兔女主摇身一变成为大有来头的千金小姐。 太白金星是还嫌她跟金蝉子之间的爱恨情仇还不够狗血吗? 啧啧啧。 话本子写手还真是白痴,与其写她和金蝉子,还不如写她跟嫦娥小姐姐之间相依相伴。 看来,话本子写手脑洞还不够大啊。 既然天庭已经这么热闹了,为什么她不能把这潭水搅得更浑些,把话本子写的更加精彩些呢。 “白白啊……” 笙歌声音拉的很长,听起来有些贱贱的。 太白金星向太上老君求来的那颗丹药,虽不能让她化形,但最起码让她拥有了口吐人言的能力。 只是笙歌真的没有想到,玉兔的声音竟软糯甜美至此,撩人的很。 emmmm…… 单单声音已经撩人到这种程度,那若是化为人形该是怎样的惊心动魄。 在西游记的世界,她随着唐僧西天取经,总是拖后腿的她,还没有看清玉兔的长相,玉兔就被唐僧一禅杖打趴下了。 太白金星:凸(>皿<)凸 白白? 他跟玉兔有那么熟吗,有必要唤的这么亲切吗? 他刚刚玉帝座下的第一红人,竟然被一只连人形都化不出的玉兔精叫做白白。 不过…… 不过…… 这声音还真真是让人心神恍惚啊。 僧人无心,若有心怕是就不会毫不留情的一禅杖把玉兔打回原形了。 “白白,你想不想被无数人追捧,想不想赚的满盆金钵,想的话就跟本小仙女合作吧。” 玉兔含糖量极高的嗓音,使得笙歌说出的每一句话都像是在撒娇,求关爱。 身娇体软易推倒啊。 ┐(─__─)┌ 笙歌很是怀疑,玉兔是不是月饼吃多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甜呢。 笙歌心中是有几分雀跃的,她做个似胡屠夫这般的糙汉子,做过卫那般清雅无双的病美人,也做过杜十娘那般美艳动人的花魁,可还真没有做过甜软可爱能萌化人心的萌妹子。 “不想……” 太白金星坚定的摇了摇头。 他似乎能够看到玉兔的奸笑,玉兔一定是在挖坑,他决不能再次条进去。 “那你想不想看到第一手的八卦话本子连载呢,想不想永远快人一步呢?” “白白,你可要想清楚啊。” 笙歌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揪了太白金星一根胡子,为什么要蓄胡子呢。 天庭的审美还真是诡异,就好像不留两撇小胡子就不配做男神仙似的。 唉。 第五百零一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九) (九) 这审美,她实在接受不了。 她喜欢仙气飘飘,芝兰玉树的清俊小生,对大胡子中年大叔无感。 太白金星虽说年龄一大把了,可驻颜有术又是仙人,脸上满满都都是胶原蛋白,唇红齿白。 如果刮了胡子剃了头发,定然能迷倒一帮豆蔻年华的少女。 笙歌觉得,既然她是扫把星,那就得好好许个愿,祝愿太白金星的胡子掉光,满头白发也长成黑发。 扫把星也许在某种程度上是可以等同于乌鸦嘴的。 尤其是,她还是开着各快挂的扫把星。 以后请加她挂逼笙歌,毕竟不是每个人吃鸡把把都能遇到98k的。 外挂…… 提到外挂,笙歌终于想起自己在这个世界忘了什么…… 耙子…… 她的丑耙子…… 难不成耙子是觉得她变成了萌萌的,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甜甜软软的玉兔,自行惭愧,深觉配不上她,然后悄咪咪的溜了。 嗯,很有可能。 耙子:它的主人是个智障。 “嘶……” 太白金星如珠如宝的摸着自己的胡子,一脸警惕的看着笙歌。 这只玉兔是有毛病吧,要不然怎么可能对他的胡子情有独钟呢。 他才把玉兔带在身边多久,保养了这么多年的胡子就已经断了无数根。 “说话就好好说话,动手动脚像什么话。” “本星君岂是那种八卦的闲散人,本星君帮玉帝陛下处理三界繁琐事务,无暇分身……” 笙歌:→_→ 啧啧啧,本小仙女就这么静静看着你装逼。 不看话本子,不听八卦,那星君府中一沓沓的话本子是自己飞来的吗? 太白金星啊,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太白金星。 在笙歌戏谑的眼神下,太白金星脸色涨红,败下阵来。 emmmm,清冷淡然的嫦娥现在竟然是怎么培养出像玉兔这样臭不要脸的宠物的。 凡人界不是常说宠物似主人吗? “说吧,你想本星君帮你做什么?” 太白金星不情不愿的说道。 真当他瞎没有看到玉兔眼中的威胁吗? 小小的一个新上任的扫把星竟然敢威胁他这个堂堂的太白金星…… 虽然都是星官,但星官和星官之间是有本质差别的。 他得多窝囊,才能让小小的扫把星威胁呢。 (_) “白白啊,本小仙女有心写出天庭最好看的话本子,可奈何自己不能化形呢,不如本小仙女口述,你来执笔怎么样?。” “你我合作,绝对能够写出横扫整个天庭的话本子。” 笙歌一跃再一次揪住了太白金星的胡子,然后慢悠悠的晃荡着,远远看着,真有几分荡秋千的感觉。 “白白哥哥,哥哥宠妹妹不是天经地义的吗?” 笙歌甜滋滋的忽悠着太白金星。 白白哥哥…… 许是被这样一个称呼蛊惑了,太白金星竟然沉默点了点头。 太白金星每点一下头,笙歌就在他的胡子上晃荡一下。 “姑奶奶,您能先下来吗?” 太白金星很是怀疑,是不是他的脾气太好了些,玉兔竟然在他面前如此放肆。 “白白啊,你不觉得没有胡子看起来更加俊逸吗?” 笙歌不再折腾太白金星的胡子,反正她是扫把星,只要多诅咒诅咒,凡事都能实现。 “俊逸?” “仙人要俊逸有何用,仙人是要接受凡人供奉的,只要威严够了就好。” 太白金星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笙歌:难道天庭都是单身狗。 笙歌只觉得耳朵有些发痒,用小爪子挠啊挠,在耳朵里挠出了一个缩小版的丑耙子。 卧槽…… Σ(っ°Д°;)っ 丑耙子现在竟然学会找地方隐藏了,竟然还学金箍棒? 不愧是大圣炼出来的兵器,就连喜好都一样。 但如意金箍棒比丑耙子好看啊。 丑耙子在笙歌的小爪子里一点点变大,差点儿戳瞎太白金星。 “你……” “你什么时候偷了天蓬元帅的九齿钉耙,你简直就是在作死啊。” “天蓬元帅可是有后台的人啊。” 太白金星好奇的是,玉兔究竟是什么时候把九齿钉耙偷到手的? 笙歌嫌弃的翻了个白眼,九齿钉耙是来历不俗,但怎么可能比的上陪她数个世界穿梭的丑耙子呢。 “白白,你好好看看,这是猪八戒的九齿钉耙吗?” “不是本小仙女自恋,本仙女的丑耙子吊打猪八戒的九齿钉耙。” “还有,猪八戒什么时候竟然有后台了?” 笙歌疑惑极了,如果猪八戒是个有后台的,当初在完成猪八戒心愿的时候何须那般辛苦的挑战天庭众仙,只是为了帮猪八戒站稳脚跟。 “金蝉子,齐天大圣孙悟空。” 闻言,笙歌撇撇嘴。 好吧,硬要算的话,这的确也算是后台。 那她当初为什么要蠢的在天庭搅风搅雨,非得靠着自己的实力赢得一席之地呢? 是她太蠢了吗? “天蓬元帅的九齿钉耙乃是太上老君用神冰铁亲自锤炼,借五方五帝、九天应元雷神普化天尊:净雷法咒、六丁六甲之力锻造而成,重约五千多斤……” “你这从耳朵中掏出来的破耙子,竟然还想着跟天蓬元帅的九齿钉耙媲美,别……” 别闹了…… 不是他看不起玉兔,实在是…… “丑耙子,上,让这个老头儿看看你的厉害,要是丢脸了,本仙女把你砸碎了卖铁。” 笙歌打断了太白金星普及九尺钉耙的话。 这世上,除了太上老君和猪八戒,她是最了解九尺钉耙的人,哪里还需要太白金星来介绍。 在笙歌的目瞪口呆下,本来丑不拉几扔在角落中只会被当做一块儿废铁的耙子突兀的出现了一股气势,丑耙子通体裹着淡淡的火焰色,然后不顾一切的朝着太白金星砸了过去。 本来浑不在意,吊儿郎当的太白金星匆忙应对。 哭唧唧…… 难道他做了一次烂好人,不但被拉入了八卦,还要丧命在一个冒牌耙子上吗? 他不就说了一句这是个冒牌货,比不上九齿钉耙吗? 可现在看看这气势,很明显九齿钉耙才是冒牌货,好吗? 这年头,说话都有危险了。 第五百零二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 (十) 好怕怕…… 不对…… 太白金星凝眉,这毁天灭地无坚不摧的气势,真真有几分熟悉啊。 这跟九齿钉耙有些相似的丑耙子竟然与齐天大圣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竟有几分神似。 尤其是气势…… 太白金星不断闪躲,可丑耙子就像是长了眼睛一样,哪怕他躲得再快,耙子依旧能够打到他。 一会儿的功夫,太白金星就鼻青脸肿的倒在地上。 笙歌:(д`) 对天发誓,她也没有想到丑耙子竟然这么强,能够打的太白金星毫无还手之力。 “停……” 笙歌连忙唤住丑耙子,万一真打死了太白金星,她就连扫把星都做不成了。 到时候,她应该就会成为整个天庭的通缉犯。 笙歌话音落下,丑耙子便停了下来,但依旧是虎视眈眈的看着太白金星。 “白白,你说谁才是冒牌货呢。” 笙歌挥了挥自己的小爪子,丑耙子就直接缩小,然后回到了笙歌耳朵中。 大圣出品,必属精品。 笙歌现在是真真体会到了这一点。 虽说丑耙子的确是丑的让她无话可说,但大杀四方的时候,她可以强迫自己忽略耙子的丑。 太白金星翻了个白眼,蔫蔫的摊了摊手。 “你这耙子与齐天大圣孙悟空有何关系?” 太白金星踉跄着站起来,坐在椅子上,才开口问道。 “没关系啊。” 笙歌一本正经到底说道。 “你当本星君瞎啊。” 太白金星气急败坏的说道。 这丑耙子住耳朵的习惯都与大圣的如意金箍棒一模一样,更不要说耙子身上有大圣的气势。 他敢断定,若是有人伤玉兔,这耙子必然会护玉兔周全。 emmmm。 怎么感觉关系越来越混乱了。 明明玉兔和金蝉子之间才是剪不断理还乱的狗血关系,这个时候为什么就连大圣都冒出来了。 看这耙子在玉兔面前狗腿模样,就知道耙子绝不是玉兔强取豪夺而来的定然是大圣出手,方能让耙子认主。 千万不要告诉他,这么多年金蝉子都是挡墙的。 玉兔和大圣…… 莫名觉得玉兔配不上大圣怎么办。 太白金星嫌弃的看了笙歌一眼。 “你本来就瞎啊,也不知道是谁说本仙女的耙子是冒牌货的。” 笙歌根本不知太白金星已经开始脑补她和大圣之间不可言说的感情故事了。 …… …… 笙歌作为新官上任的扫把星,开始了在天庭中的招摇过市。 笙歌似是根本没有作为扫把星被嫌弃的自觉,反而成了天庭中最活跃得分子。 凭着自己萌萌哒外表,不知道欺骗了多少人。 天庭中有仙人莫名其妙的发现自己开始倒霉了,比如喝凉水塞牙缝,比如跨门槛摔了跟头,腾云驾雾直接从云端掉了下去,就连托塔天王的玲珑宝塔都开始出现裂缝漏风了。 诸如此类的小事,在天庭中层出不穷。 一开始还没有人在意,可慢慢看到玉兔依旧活跃在天庭众仙人府上,然后那个仙人就开始倒霉,便明悟了…… 原来是扫把星的锅。 他们堂堂仙人怎么能跟一只连形都化不了的兔子精计较呢。 再说了,兔兔那么可爱,怎么能够埋怨兔子呢。 都怪太白金星,非得把扫把星这个人人嫌弃的位置给了玉兔难道太白金星不知道扫把星就是个自带霉运的体质吗? 哼。 (ノ=Д=)ノ┻━┻ 一定是太白金星因爱成恨,爱而不得黑化了。 还义妹? 欲盖弥彰。 哪有仙人舍得把义妹封为扫把星,显然就是太白金星有了自己见不得认的小心思。 星君府中对着镜子唉声叹气,缅怀自己逝去胡子的太白金星猛地开始打喷嚏。 谁一直在念叨他…… 他精心保养了千百年的胡子,竟然一根根掉完了。 最最重要都是,他发现胡子还长不出来了。 emmmmm,什么人才会不长胡子? 这么多年,他都是凡人界的常客,自是知道只有宫里面被净身的太监才会胡子这么干净。 太白金星恐慌极了,他生怕自己有一天一觉醒来,某些东西真的不见了,然后直接变成宫里的太监。 毕竟现在都开始掉头发了。 先是掉胡子,如今又开始大把大把的掉头发,万一头发也长不出来,难道他就每天光着脑袋吗? 启明星…… 谁规定启明星就一定得是秃子的? 这段日子,他都要成为兜率宫的常客了,死皮赖脸威逼利诱,硬是在太上老君那里讨了许多丹药。 能够让人白日飞升的仙丹,现在竟然连胡子都长不出来,连脱发都治不了。 若不是怕太上老君发飙,他真想问一句是不是太上老君老眼昏花然后配方错了,要不然怎么可能这么无用。 太白金星掳了一把头发,然后手心里又握着一大把头发。 唉…… 还有什么比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头发掉光,无可奈何是世界上最糟心的事情。 算了,算了,不想了,还是好好替玉兔写完最新的话本子吧。 要不然还不知道玉兔回来怎么折腾呢。 玉兔和嫦娥…… 玉兔这么诋毁自己真的好吗? 也不知道天庭的众仙人看到玉兔和嫦娥之间的狗血故事会是什么心情,毕竟口味这么重。 太白金星在星君府中一窝就是好几天,待他再次踏出星君府,重见天日的时候,发现所有人的眼神都变了。 太白金星的第一想法是胡子没了,头发秃了,这些人一时看不习惯。 可当他看到天庭中几乎人手一本的话本子后,傻眼了。 他为什么成了所有人话本子中的大反派,无恶不作的那种。 而玉兔则是被欺压的小可怜…… 写这话本子的人是瞎了吧,玉兔那个贱兮兮的性子,还有那个彪悍的变态的丑耙子,谁敢把玉兔当成小可怜欺负。 他的命好苦。 虽说他以前在玉帝手下帮玉帝处理三界的繁琐事务也很累,可那只是身体上的累,可现在却是心累。 不仅得受玉兔的压迫,还得背黑锅。 他应该是三界内最倒霉的神仙了吧。 倒霉,倒霉…… 会不会是因为他每日与扫把星相处,所以才会沾染了霉运。 第五百零三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一) (十一) 可扫把星的霉运现在都这么强大了吗? 扫把星几乎已经是天庭众星官中品阶最低的星官了吧,按理说扫把星的霉运并不会影响到仙人。 可难保玉兔不会出现变异啊。 要不然怎么解释这段时间天庭中出现的这些凑巧的事情。 凡是跟玉兔有关系的,被玉兔到府上光顾过的仙人都倒了大大小小的霉。 唯一的解释就是玉兔。 太白金星摸了摸自己光溜溜的脑袋,开始反思自己是不是该把原来的扫把星找回来重操旧业了? 说不定他的胡子和头发还能长出来。 死道友,不死贫道。 总得先去把之前的扫把星找回来。 他算是发现了,凡事碰上玉兔,就有可能出现意外。 只要大家都不再倒霉,他在话本子中的反派形象想来可以进行翻天覆地的大逆转,指不定会化身救世主呢。 想到这里,太白金星笑了笑,然后驾着祥云下凡寻到人间历劫体验新生活的扫把星。 有句话说的很对,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天上一日,人间一年。 在天庭的二十几日,人间早就过了二十多年。 在太白金星的刻意关照下,扫把星在凡间投胎转世的人家是少有的富庶之家,衣食无忧,左拥右抱,惬意极了。 太白金星看着扫把星一头乌黑的长发,碧玉簪子整齐的束着,左右侍奉的美人儿一口葡萄,一口美酒,叹了口气。 他现在成了秃子,扫把星却过的这么滋润。 太白金星伸出食指在扫把星的眉间隔空一点,扫把星因历劫被封印的记忆一点点复苏。 美滋滋的扫把星看到太白金星后,惊慌不已。 他现在过的这么好,为什么要让他想起惨不忍睹的过去呢。 他竟然是扫把星…… 他才美滋滋过了二三十年,太白金星为什么要下凡。 现在假装看不到溜走还来得及吗? 扫把星决定装傻,可还来不及继续他的表演,太白金星就禁锢了这一小块儿地方,所有的凡人皆静止不动。 扫把星:Σ(дlll) 大佬不愧是大佬,来了凡间动用法术都这么行云流水,他这个小喽喽就望尘莫及了。 “太白星君……” 扫把星讪讪的笑了笑。 “扫把星,假可度够了?” “天庭少了你一切都乱了,所以你速速随本星君回天庭。” “你可是天庭不可或缺的人才啊。” 太白金星理直气壮的说道,扫把星也不是人人都能做的。 扫把星低头,撇了撇嘴,无语极了。 太白金星就算是想忽悠他回天庭,也得说点儿靠谱的啊。 天庭不可或缺的人才? 想当年在天庭,他可是人人嫌恶的扫把星,只能窝在最阴暗的角落,做一个透明的仙人。 虽说他的霉运只能影响凡人,但总归晦气。 所以,他也理解天庭其他仙人的做法。 “太白星君,你如今怎地成了这副模样?” 扫把星顾左右而言他。 在天庭这么久,怎么可能不清楚太白金星有多珍惜那些胡子呢。 太白金星:“……”。 还能好好说话吗,专门戳人的伤口。 胡子没了,头发秃了。 “待你回天庭就知道了。” 太白金星不欲多说,看准了时机直接揪住扫把星回了天庭,并且抹去了这里关于扫把星所有存在的痕迹。 扫把星哭唧唧,才刚刚开始潇洒,就要被带回天庭继续做那种暗无天日,人人嫌弃的日子了。 不是说好让玉兔接任扫把星的位置吗? 难不成玉兔小姐姐的后台到了? …… …… 回到天庭,太白金星着急忙慌,一刻都不敢耽搁,想要把扫把星重归原主。 可是,他发现了一个悲惨的事实。 他竟然操控不了扫把星。 惊讶之下,太白金星连忙传讯其他几位至尊星君求助,可几大星君巨头聚在一起,却发现扫把星还是一动不动的归属于玉兔。 Σ(っ°Д°;)っ 明明他们掌管天庭众星,可如今一颗名不见经传的扫把星竟然脱离了他们的掌控。 “太白金星,这是你的锅。” 几大巨头不约而同的看向太白金星。 有事,先推锅。 尤其是,这件事情确实不管他们的事儿。 玉兔是太白金星的义妹,也是太白金星一己之力推为扫把星。 如今扫把星偏离了本来的轨道,再也不归星君所辖,自是太白金星之过。 太白金星:“……”。 他这是摊上大事了。 他当初为什么要作死的把扫把星塞给玉兔呢。 最起码现在可以确定,天庭现在的鸡飞狗跳,霉运连连,就是源自于玉兔。 小透明扫把星在一旁瑟瑟发抖,他好像听到了不得的问题了,会不会被杀人灭口。 还有,天庭的审美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奇特了? 之前天庭不是以胡须为美吗,为何他下凡不过二十多日,就发生了这么大的变化。 所有仙君的下巴都是光溜溜的…… 太白金星不仅下巴光,就连头都秃了。 “扫把星,你随本星君到星君府。” 太白金星想着,既然扫把星脱离了轨迹,以玉兔自成一体想来玉兔应是有法子剥离了与扫把星之间的关系。 玉兔这么能,金蝉子知道吗? 太白金星是越来越肯定玉兔与大圣之间有不可言说的故事和秘密。 想想由自己亲手写出来造谣玉兔和嫦娥之间相亲相爱的话本子,太白金星就恨不得自戳双目。 分明就是玉兔跟大圣之间有猫腻。 可他就算知道也不敢写啊,万一惹怒了大圣,大圣哪天要清算,一棒子毁了他的星君府所有人都会乐呵呵的来一句毁的好。 扫把星蔫蔫的跟在太白金星之后,他很是怀疑为什么太白金星非要让他做扫把星,难不成他跟太白金星前世有仇? 放过他不好吗? 大家做彼此的贴心小可爱不好吗? 提到贴心小可爱,扫把星就忍不住唏嘘,想念在凡间左拥右抱的幸福日子。 哼,从此以后,他就不再是太白金星的小迷弟了,他要脱粉儿。 太白金星并不知道扫把星的碎碎念,他心忧的事情是如何将脱离了轨迹的倒霉星重新拉回来。 第五百零四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二) (十二) 他能够想象到,如果不竭力把扫把星拉回来,天庭众仙人今后的生活将会是多么水深火热。 如今还只是掉头发,跨门槛摔倒的小事,可若是再耽搁耽搁,指不定天庭就再也不是以前仙气飘飘的天庭了。 只会是鸡飞狗跳。 太白金星行色匆匆,光溜溜的大脑袋分外有喜感。 而扫把星则是抑郁不已的跟着太白金星。 回到星君府上,太白金星就看到了沐浴着眼光,吃着各种鲜果,还欣赏着歌舞的玉兔。 emmmm。 扎心了。 一天之内,他连续受到了两次暴击。 “玉兔……” 笙歌懒洋洋的睁开眼睛,看着上气不接下气的太白金星,一脸懵逼。 现在天庭的仙人都这么接地气了吗? 还真是越来越像凡人了。 不过,这样也挺好,最起码有烟火气。 本小仙女喜欢热闹。 唉,没有白胡子的太白金星就是好看,看来她在心里碎碎念,随意诅咒两句还是很有用的。 “白白,你怎地又带新人回府了,这次的新人有些磕碜啊。” 笙歌看向扫把星,长的瘦巴巴,贼眉鼠眼,瑟缩不安,就好像是在阴暗中,远离阳光长大的人。 可天庭中还有这号人物吗? 哪怕是玉兔,曾经与扫把星都无一面之缘。 玉兔伴随着嫦娥久居广寒宫,而扫把星则是不知道在哪个犄角旮旯呆着。 最起码嫦娥还带着玉兔参加了蟠桃盛宴,能够在那个时候透透风,呼吸一下不一样的空气。 而扫把星连参加蟠桃盛宴的机会都没有。 “白白,你有些不乖哦。” 笙歌软软糯糯的声音,比桌子上摆着的香甜四溢软软绵绵的糕点更可人。 闻言,太白金星眨眨眼。 这样的声音,随随便便一句话都能够让人心软到骨子里。 再加上那憨态可掬的外表,怪不得天庭众仙官宁愿来找他麻烦,都不曾寻上玉兔。 他终于有些明白了众仙官毫无节操的想法。 天庭众仙人什么时候也这么注重外表了,难不成天庭又要刮起一阵儿萌即正义的风了吗? 扫把星看着笙歌,眼睛发亮。 但扫把星敢以那根陪伴了自己千万年的扫把发誓,他绝对不是因为那只兔子萌萌的外表。 \(////)\ 不过萌些也挺好,最起码能够让人赏心悦目。 让他最激情彭拜的是,扫把星竟然能够活的如此光明正大,如此滋润闲适。 也许仙人和仙人最大的差距应该在这里。 尤其是,他已经能够从玉兔身上感受到深深地倒霉气息。 好吧,与玉兔身上的倒霉气息相比,他可能白做了千万年的扫把星。 他已经隐隐猜到了太白金星不顾一切把他带回天庭继续做扫把星的原因了。 他为扫把星,不顺倒霉只会影响凡人,对仙人毫无作用。 可若玉兔继续为扫把星…… 哈哈哈(w)hiahiahia,想到那个场景就觉得欢乐的不行。 怎么办,他比较希望看到那个热闹的场景,不太想继续做扫把星啊。 只可惜,他是个小透明,说的话无人听。 “玉兔,本星君给你介绍下。” “这是扫把星……” “前任扫把星。” 太白金星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耐着性子说道。 前任扫把星? 笙歌眯着眼睛,再次看了一眼扫把星,前任扫把星难道就长的这么磕碜吗? 怪不得变成前任了。 她的存在是为了拯救历任扫把星的颜值。 笙歌中二的想着。 见笙歌一副懒洋洋,随时随地神游太虚的模样,太白金星无语极了。 对上玉兔这样装傻充愣的臭不要脸,就绝对不能含蓄。 “玉兔,你觉得本星君胡子掉了,头秃了怎样。” 时至今日,太白金星提到自己的胡子,依旧是忍不住的心痛。 当日在嫦娥仙子面前傻乎乎的点了点头,然后就开启了天庭的新气象。 就是再借太白金星十个胆子,他都不敢这么想。 话本子都不敢这么写,好吗? “挺好啊。” 衣食父母开口问问题了,笙歌就算是再懒散,也得回答一下啊。 笙歌这三个字是发自内心的。 她一直在心心念念的都是拔光太白金星的胡子,然后把白发换成黑发。 倒不是说白发不好看,而是她觉得太白金星更适合黑发。 她即将就要把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大爷改变成一个芝兰玉树的清俊贵公子,想想就觉得有趣。 你若问她靠什么…… 靠的是日复一日的诅咒啊。 要不然太白金星的胡子能掉的这么彻底,直接连长都不长了。 “本星君想知道的是你在这中间起了什么作用……” 太白金星皮笑肉不笑的说道。 明明他不是凡人宫里的太监,可是他却拥有了太监的强大能力…… 不长胡子。 真怕有一天玉兔心血来潮,把他的声音变得尖细…… 到时候他是不是就该换个称呼了。 笙歌讪讪的笑了笑。 “星君,这些细枝末节的东西就不要在意了吧。” “本小仙女对天发誓,绝对没有下过暗手,顶多就是在心中嘟囔了几句。” 不对,应该是每天在心中嘟囔几句。 滴水穿石,诅咒人也是需要坚持和毅力的。 可为什么太白金星就是体会不到她的良苦用心呢。 本小仙女不开心。 太白金星:“……”。 什么叫顶多就是在心中嘟囔几句,难道玉兔对她自己身上的倒霉指数没点儿逼数吗。 饶是做惯了老好人的太白金星都忍不住爆粗口。 他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才会把玉兔这个祸害接到星君府。 “那天庭其他仙人腾云驾雾摔下云,喝凉水撒牙缝儿,就连走个路都要左脚踩右脚是为何?” 太白金星紧接着问道。 笙歌:(_) 这跟她有什么关系,天地良心,她真的只诅咒了太白金星一个人。 “也许是他们蠢?” 笙歌深思熟虑之后,小心翼翼的答道。 蠢也不是没有可能的,想当初,她刚刚成为猪八戒,不就是无法腾云驾雾吗? 还是孙悟空从云中扔了她无数次,她才慢慢知道怎样腾云驾雾。 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第五百零五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三) (十三) 天庭中的众仙官就是过的太安逸了,就连腾云驾雾这种最基本的法术都不娴熟了。 至于左脚踩右脚,要么是蠢,要么就是在想谁家的小姐姐。 难不成想美人儿踩了脚,还得她负责吗? 笙歌表示,这真的不怪她啊。 太白金星简直是快要气笑了,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天庭其他仙人是怎么觉得玉兔又萌又可爱的。 距离产生美吗? “噗嗤……” 太白金星忍住了没有笑出来,可扫把星实在是没忍住。 也许是他们蠢,多么清新脱俗的答案。 太白金星瞥了扫把星一眼,并没有多说什么。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重新把扫把星拉回轨道。 “先把扫把星的掌控权移交出来,要不然以后就一直呆在星君府中不准外出生事。” 太白金星实在是怕最后事情闹得太大,然后他兜不住。 兜不住,必然就会有人被追责。 他自然是难逃一劫,可玉兔也逃不了半分好。 没办法,只能现在亡羊补牢,只希望为时不晚。 本来还有些恋恋不舍的笙歌,听到太白金星那句明目张胆说囚禁她的话,利利索索就点了点头。 反正太白金星的胡子已经长出来了,不做扫把星也没什么可惜的。 可无论是太白金星还是笙歌,都没有想到,扫把星就像是赖上了笙歌一般,哪怕笙歌自己动了念头剥离下来,可依旧不得法门。 不对,唯一的改变就是,剥离时溢出的倒霉气息重新回到了“扫把星”身上。 于是…… 于是…… 天庭出现了两个扫把星。 太白金星:(#Д) 扫把星:Σ(っ°Д°;)っ 笙歌:(_) 这真的不怪她啊。 “星君,这究竟是谁的过?” 笙歌不耻下问。 太白金星的手直哆嗦,他到底是做了什么孽,摊上了这样的大事。 两个扫把星…… 天庭竟然出现了两个扫把星。 如果不是顾及着自己最后的颜面,太白金星真想不顾一切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世界上有他这么倒霉的人吗? …… …… 就这样,笙歌收到了自己在天庭中的第一个小弟,扫把星。 虽说这个小弟长的有些磕碜,但实在是嘴甜会说话,奉承起人来分外妥帖。 她现在也是大佬笙歌了。 若是扫把星知道笙歌的想法,一定会连连表示,那些话绝不是奉承,而是再诚心不过,绝对的真心话。 玉兔大佬给他开启了一个崭新的世界,让他知道扫把星也不一定活活在阴暗的角落,也可以像现在这样光明正大,招摇过市。 虽说他的霉运依旧不能影响到仙人,可谁让他有一个牛掰的大姐大呢。 笙歌丝毫没有意识到她在天庭造成的恐慌,依旧每天都是笑眯眯的蹭吃蹭喝。 反倒是战战兢兢的太白金星窝在星君府里轻易不敢外出,害怕被人逮到指着鼻子骂。 天庭千万年来,就没有出现过这么诡异的事情。 唯一一件,还是他亲手造出来的。 太白金星觉得自己实在是难辞其咎。 化悲愤为力量,太白金星靠着对一把丑耙子的脑补,写出了一部荡气回肠的堪称史诗般的爱情巨制。 这次的主角不是金蝉子,不是嫦娥,而是孙悟空和玉兔。 如果没有猫腻,怎么会送出丑耙子那样的武器。 至于太白金星为了不怂了,突然刚起来,自然是他觉得最差也不过就是现在了。 因他之故,让天庭众仙官过的鸡飞狗跳,他总得换个角度丰富一下这些倒霉仙人的娱乐生活吧。 从金蝉子到嫦娥,然后到齐天大圣孙悟空,足以看出太白金星现在是怎样的自暴自弃。 笙歌每日过的灿烂有趣,根本不知道窝在星君府里看着老老实实的太白金星竟然做出了这样一件轰动了整个天庭的事情。 能从丑耙子,脑补到她跟大圣有猫腻…… emmmmm,说的好像她很想要这个丑耙子似的。 天地良心,她当初对这个丑耙子实在是嫌弃极了。 她是颜狗,只喜欢美好的事物,耙子的颜值实在是有些低了。 …… …… “玉兔,听说你有一把威力足以惊天动地的耙子?” 这日,笙歌在孔雀仙子府上欣赏孔雀仙子惊艳的舞蹈,顺带讨要一根孔雀羽毛。 可还不待她开口,就看到了孔雀现在八卦十足的一张脸。 身为大美人,这么喜好八卦真的好吗? 还有,丑耙子好好在她的耳朵中呆着,除了在太白金星面前露了露脸,根本不曾有其他人看到。 太白金星对大圣忌惮不已,想来应该不会说出去。 所以,笙歌打定主意死不承认。 “耙子?” “什么耙子?” “小仙倒是听说这天庭中天蓬元帅使得九齿钉耙是件了不起的灵宝,难道还有其他人也使耙子吗?” 笙歌眨眨眼睛,一本正经的开始装傻。 “孔雀仙子,你不会是不想给小仙孔雀羽,所以才故意岔开话题吧。” 笙歌倒打一耙,一脸受伤。 孔雀仙子疑惑了,玉兔看起来也实在是不像在说谎啊。 “你自己看。” 孔雀仙子也直接把话本子扔给了笙歌。 笙歌:(っc) 为什么天庭中的仙人都有用话本子砸人的习惯,难道是在欺负她化不成人形吗? 笙歌心中的悲伤辣么大。 不过,笙歌开始捧起了话本子,因为话本子皮皮上的书名实在是博人眼球。 齐天大圣孙悟空与玉兔之间不得不说的秘闻…… 这个书名有点儿长,但也足够直白。 齐天大圣是什么人,在天庭的声望可不是金蝉子能够比得了的。 笙歌眼皮子不停的跳,心中已经有了不详的预感。 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 可整个天庭,怕是也只有太白金星能把她和大圣联系在一起。 谁来告诉她,太白金星是不是吃错了药。 笙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给自己打气,鼓着勇气打开了话本子。 话本子开头第一句话就是无比狗血…… 很久很久以前,那时候玉兔还只是一只兔子,大圣也只是一只石猴…… 第五百零六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四) (十四) 看到这个老掉牙的开头,笙歌撇撇嘴。 究竟是什么给了太白金星勇气就这样的文笔开了一本话本子的。 玉兔不是兔子难不成成为狗吗?真有意思…… 太白金星的话本子并不长,情节在笙歌看来也不过如此,可谁让这个话题噱头十足呢。 之前,在所有人还在脑补玉兔和金蝉子的时候,她口述,太白金星执笔,就赚了个满盆金钵,天庭里八卦的风向都变了变。 她与太白金星开了个头儿,效果不错,所以有不少话本子写手跟风开始铺天盖地的脑补玉兔和嫦娥的事情。 究竟是什么样的感情才能让玉兔十数年如一日的守在嫦娥身前。 月宫凄清荒芜,可玉兔却义无反顾的陪着嫦娥一呆就是千年。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靠着赚的这些钱,笙歌最近吃香的喝辣的,哪怕是新鲜出炉没多久让无数仙人闻风丧胆的扫把星,可依旧过的很滋润。 笙歌还在脑子里努力的思考新故事,不曾想,丧心病狂的太白金星竟然果断的抛弃了她这个盟友单飞了。 太白金星,你这样做,你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笙歌义愤填膺…… 呃…… 不对,她好像搞错重点了。 现在这件事情的重点是,太白金星竟然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污蔑她和大圣了。 太白金星不是跟她一样怂吗? 太白金星不怂还是太白金星吗? 笙歌很是怀疑,是不是太白金星受了太多的刺激,要不然怎么可能抽风的写出这个话本子。 呜呜呜,她的清白啊。 笙歌缅怀着自己一去不复返的清白。 好吧,她还是不要在这里矫情了,清白这种东西,她好似一直都没有。 自从玉兔当年私自下凡,强娶金蝉子不成,反被揍了一禅杖,就成了别人眼中的八卦来源了。 金蝉子…… 太白金星…… 嫦娥…… 孙悟空…… 鬼知道以后她还能闹出什么八卦。 若是放在后世,她一定是人人都不齿的绯闻天后。 笙歌也算是发现了,话本子男主角可能会一直变化,但玉兔绝对会稳坐女主角的位置。 难道是玉兔格外美吗? 在太白金星的话本子中,把藏在笙歌耳朵中的丑耙子描述的很是详细,外貌,气势,材质,就连藏身的地方都丝毫没有隐瞒。 怪不得笙歌这些日子一直都觉得自己的耳朵发痒,原来是有人一直在惦记丑耙子啊。 笙歌合上耙子叹了口气,太白金星就是在作死啊。 说实话,笙歌并不确信大圣在不在这方世界之中,剧情主线显然是根据西游记之后的大背景演化而来的。 她在替妲己完成心愿时,大圣为救她,暂时突破了限制跨越了桎梏,可也一切从头再来。 大圣重回巅峰的世界显然又是一个新的世界。 所以,她着实有些不敢确定大圣究竟在哪儿。 笙歌刚刚抬起头,就对上了孔雀仙子火辣辣的眼神,似是要亲自动手帮笙歌掏耳朵一般。 “孔雀仙子,你不会把话本子所说当真了吧。” “话本子上的内容当不得真,全当笑话看就好。” 笙歌缩了缩自己的身体,然后心想,她是不是该偷偷溜走了。 “是吗?” “玉兔,看在你在我府上蹭吃蹭喝这么久,就让我帮你掏掏耳朵吧。” 孔雀仙子一步一步靠近笙歌,似是下一秒便要对笙歌伸出罪恶的爪子。 啊…… 救命啊…… 兔兔这么可爱,你们怎么能对兔兔做如此惨不忍睹的事情呢。 笙歌猛地从软榻上跳下来,向殿外冲去。 许是感知到了笙歌的紧张,耙子不需召唤就从笙歌的耳中钻了出来,朝着孔雀现在砸了过去。 笙歌:d(д) 孔雀仙子:(○e○) 孔雀仙子看到从笙歌耳朵中钻出来的耙子一喜,可等到耙子劈头盖脸朝着她砸下来的时候,她才知道自己惹了什么祸事。 bia唧…… 孔雀仙子被丑耙子打回了原形。 笙歌看着站在她身旁邀宠的丑耙子,扶额叹息。 =凸 这下更说不清了。 笙歌看着瘫在玉石地板上凄凄惨惨的孔雀仙子,上前拔了一根最鲜艳的孔雀羽毛,然后淡定十足的开口。 “孔雀仙子,你不必忧心。” “小仙这就去向太上老君讨要一颗疗伤的丹药,他要是不给的话,小仙就赖在兜率宫。” 孔雀仙子一噎,能这么一本正经说出此等厚颜无耻的话,整个天庭也只有玉兔了。 怪不得玉兔在被流言蜚语缠身这么久,依然能活的这么潇洒。 脸皮够厚啊。 凡人间那句人至贱则无敌也不是没有道理。 “你是不是与大圣真的是旧识?” 哪怕被打回了原型,孔雀仙子依旧不忘这个问题。 笙歌翻了个白眼,她究竟该怎样评价孔雀仙子可以不要命八卦的精神。 如果什么时候天庭有了狗仔这个职业,孔雀仙子一定能稳坐第一把交椅。 “西天取经路上见过,这算旧识吗?” 笙歌摊了摊手,这年头真话都没人信了。 莫名惆怅啊。 本来她就怕跳进黄河洗不清,如今孔雀仙子府上大大小小这么多孔雀都亲眼见到丑耙子从她的耳朵中钻出来…… 她现在就算是扒了皮都解释不清了。 太白金星的话本子真真是害惨了她。 笙歌一路上长吁短叹,磨磨蹭蹭来到了太上老君的兜率宫。 兜率宫相比较其他仙人的府邸更加恢宏威严,但也很是凄清,人迹罕见。 太上老君整日沉迷于炼丹,与天庭众仙官交往甚少。 笙歌用自己的小爪子敲响了兜率宫的大门,童子打开门在看到笙歌的一刹那又猛地关上了门,丝毫不留情面。 笙歌悻悻的摸了摸鼻子,这还是她第一次碰壁啊。 (_) 难道这个看门童子是个瞎子,看不到她是只萌萌的兔子吗? 兔兔这么可爱,怎么能吃闭门羹呢。 好吧,笙歌也知道自己扫把星人间人倒霉的体质传遍了天庭,被嫌弃也是正常的。 但还从没人像这个童子表现的这么简单粗暴。 “咳咳。” 第五百零七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五) (十五) 笙歌清了清嗓子,然后软软糯糯的开始了光明正大的吓唬人。 顶着这副软萌可爱的外表行这等臭不要脸的事情,笙歌总归是有些羞涩的。 不过,好在熟能生巧。 “太上老君,小仙扫把星求见。” 先礼后兵,不能落他人口舌的道理,笙歌还是懂的。 “老君,小仙好友受伤,急需一颗疗伤的丹药,还请老君赐下。” 太上老君日日沉迷于炼丹,不分昼夜,兜率宫里各种各样疗效不一的丹药早就出玻璃珠那样所处可见了。 若是老君仙宫有孩童,绝对可以把仙丹弹着玩。 可老君还是有些吝啬啊。 想到太上老君当初被金蝉子和大圣敲诈,连衣服都被拽下的场景,笙歌就忍不住弯了弯眉眼。 很多事情,自以为恍若隔世,早就忘却的干干净净,却不曾想在看到熟悉的人时依旧能够清楚的记得当时的场景。 “老君,小仙可是扫把星啊。” “扫把星……” 笙歌扯着嗓子喊道。 在太白金星的耳提面命下,笙歌也清楚扫把星因着她的出现发生了变异。 本来扫把星只是天庭众星中最低级的,向来也只能影响凡人的运势。 可如今扫把星对天庭许多仙人都能造成影响。 若是她刻意诅咒,十有**会成真。 可若是顺其自然,心态平和,众仙人也只会闹一些无关痛痒的笑话。 不过,扫把星的倒霉气息还没有高级到可以影响太上老君这个级别的大佬。 但念叨念叨炸炉总是可以的吧。 “老君啊,小仙绝不是故意打扰您炼丹,毕竟小仙也知道炼丹最是需要清净,否则是会炸炉的,但小仙实在是有苦衷啊……” 似是为了回应笙歌的话,笙歌话音刚落下,回音在这空旷的三十三重天消失,自兜率宫内就冲天而起几缕黑烟…… 笙歌小心脏颤了颤,她还没来得及真心念叨,只是随口一说啊。 太上老君的炼丹技术是不是退步了? 这一炉丹药炸的实在不是她的过啊。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千万不要问我这个世界为什么饮茶喷了无数次,不是本大小姐不文雅,实在是这个世界太逗比了。 浪九九:加一,迟早有一天喝水会被噎死。主播,你能不能稍稍缓冲一下,上个世界还压抑憋屈的要死,现在的画风却乐成这样,难道你不怕我们这群贴心的小可爱笑话不良吗? 北城南笙:哈哈哈,容我先笑一会儿,在这里奉劝新人,千万不要在观看直播时进行喝水吃东西这样高难度高风险的事情,也许一不小心这就会是你看的最后一个直播。 豺狼配女猫:主播,你这样是会被视为天庭公敌的。 灯火阑珊处:我只想大笑,喝茶吃瓜子围观…… 泠泠七弦上:扫把星在手,所向睥睨,天庭公敌那是什么,够扫把星倒霉的吗…… 主播:泠泠小姐姐,你为什么也变得这么中二了。 笙歌看着自己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清一色的逗比画风,有些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想当初,泠泠小姐姐刚刚来到直播间的时候,画风是多么清新脱俗,说话也是文雅十足。 现在呢? 还真是往事不堪回首啊。 …… …… 在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笑翻天的时候,天庭众仙也开始三五成**头接耳。 太上老君炼丹竟然炸炉了,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啊。 而兜率宫内太上老君握着拂尘的手紧了紧,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不信邪的接着开始炼丹。 三十三重天兜率宫是个多么威严的地方,小小的扫把星怎么可能影响了这里的气运。 炼丹的程序太上老君早就熟烂于心,动作看起来行云流水,没有一丝差错。 可结果是…… 在已经能够闻到丹药香的时候,砰的一声闷响…… 这炉子丹药要毁了…… 太上老君摸着自己的胡子,受有些哆嗦。 若是太白金星看到太上老君一如往昔的胡子怕是会艳羡不已,毕竟天庭里有胡子的不多了。 “把扫把星赶出三十三重天。” 太上老君很是怀疑他是不是太久没有离开兜率宫,让天庭的众仙人忘记了他的威严,否则一个小小的扫把星怎敢如此放肆。 侍奉在太上老君身侧的童子应声离开,二话不说,用太上老君扇火的扇子直接把笙歌扇下来三十三重天。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打了多少滚,晕晕乎乎的时候终于停了下来。 雪白的毛发现在看起来也是脏兮兮的,笙歌抬头就看到了南天门三个大字。 卧槽…… 那童子是不是太狠心了一些,一扇子竟然把她从三十三重天直接扇回了南天门。 悲伤那么大,笙歌抑郁了。 笙歌就这么懒洋洋的趴在南天门外,假装看不到千里眼顺风耳的瑟瑟发抖。 兔兔那么可爱,可这些人竟然不懂得欣赏美。 (_) 粗人,都是粗人…… …… …… 兜率宫内,太上老君连续毁了十几炉丹药,终于不淡定了。 他想到了太白金星光着脑袋来诉苦时说的那些话,扫把星偏离了轨道,再不受星君束缚。 也就是说,扫把星的霉运属性尽归玉兔一人支配。 虽说扫把星的霉运不足以影响他,可丹药呢…… 太上老君皱着眉头叹了口气,有些不知该说什么好。 他可是堂堂太上老君啊,就连玉帝都得礼敬几分,如今竟然得向扫把星低头了。 这心情,还真是五味具杂。 “去把扫把星带来。” 扫把星偏离轨道,也不知是好是坏。 太上老君远离了炼丹炉,掐指一算,看不清前方,算不出未来,结果竟然指向了花果山。 花果山…… 时隔这么久,再次想到这个地方,太上老君依旧忍不住肉痛。 他炼丹容易吗? 难不成如今这个偏离了轨道的扫把星会一如当年的齐天大圣孙悟空一般? 太上老君彻底不淡定了,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 “请来。” “不准动粗,不准放肆。” 太白金星不知想到了什么,补充道。 不就是只玉兔吗…… 第五百零八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六) 闻言,方才用扇子毫不留情把笙歌扇到南天门的童子顿时觉得苦哈哈。 请来…… 不准动粗,不准放肆…… 早知道老君的态度是这样,他刚才一定会好言相劝。 怎么办…… 他得罪了老君都忌惮的仙人,会不会被贬下凡? 童子只觉得透心凉齐分享。 想到此处,童子就连摇扇子都失去了心情。 …… …… 南天门外,笙歌和千里眼顺风耳大眼瞪小眼,在可爱小兔兔的视角中,所有东西都是分外庞大。 更不要说千里眼顺风耳在天庭众神仙中身材本就壮硕不已。 笙歌磨磨蹭蹭的朝着千里眼顺风耳挪过去,也不知站在千里眼顺风耳的肩膀上欣赏南天门的美景会不会别有一番趣味。 千里眼:Σ 顺风耳:Σ 玉皇大帝,如来佛祖保佑,玉兔千万别过来,别过来…… 玉兔在天庭中的“美名”如今已经是家喻户晓,无人不知。 谁碰谁倒霉…… 能像玉兔扫把星到这种程度,也实在是闻所未闻。 他们只是天庭中守门的低等小仙,实在是有些承受不住玉兔的倒霉之力啊。 玉兔,求您去祸害天庭的大佬们吧。 千里眼顺风耳对视一眼,看到了对方眼中一样的恐惧。 “你,你别过来……” 笙歌每往前走一步,千里眼和顺风耳就后退一步,表情惊恐不已。 笙歌不由自主的翻了个白眼,千里眼顺风耳这个反应实在是让她忍不住的想歪啊。 多么像良家女子被纨绔子弟调戏时惊惧交加,害怕被污了清白的模样。 emmmm…… 现在她才是小白兔,不是大灰狼。 “千里眼,顺风耳,小仙只是想试试高处不胜寒的感觉……” 说起来,笙歌对自己成为一只兔子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怨念,谁让这只兔子萌萌的,讨人喜欢呢。 自从成了扫把星之后,感觉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了。 唉,不过,她丰富多彩的日子怕是要因为太白金星的那个话本子终结了。 她跟大圣之间有猫腻? 太白金星还真是敢想啊。 大圣大闹天宫,自是有无数小迷妹小迷弟,当然也会有对立者。 这日子,怕是要开始水深火热了。 “千里眼,顺风耳,你们要是再往里退,可就脱离了南天门的地界了,也不知道玉帝陛下知道了会不会觉得你们是玩忽职守?” 笙歌也觉得自己就是无聊了,否则怎么会吓唬千里眼顺风耳都觉得这么欢乐呢。 闻言,千里眼顺风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然后对着笙歌郑重的开口了“仙子,若我兄弟二人以前对仙子有得罪之处,还请仙子明示。” “只要仙子肯既往不咎,我兄弟二人愿为以往过错负责。” 笙歌:b 这就是什么剧本。 看来脑补不仅是凡人喜欢做,就连天庭的众仙人都无法免俗啊。 从三十三重天兜率宫下来寻人的童子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副场景。 一只萌萌的兔子,吓得两个虎背熊腰还穿着盔甲的大汉瑟瑟发抖…… 怎么看都觉得有些诡异啊。 这一刻,童子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老君还在最后客客气气的换上了一句请来。 童子并不觉得他自己比千里眼顺风耳更加壮实…… “仙子,我家老君有请……” 笙歌高冷的撇过头去,她就知道太上老君会来找她。 扫把星的霉运,可不是炸几炉丹药就能够消失的。 哼,请她她就要过去吗? 虽然她现在只是一只兔子,但是兔子也是有脾气的,好吗? 刚刚那个童子靠着一把扇火的扇子直接把她从三十三重天扇到了南天门外,差点儿摔断她这把老骨头。 小仙女心眼小的很,记仇。 “小仙面污位卑,实在是不敢玷污了圣地一般的兜率宫。” 不就是文绉绉说两句话吗? 哼,欺负她简单粗暴。 童子颇有些无语,也不知是谁方才在兜率宫外叫嚣着炸炉,炸炉,炸炉…… “仙子,老君乃是诚心相邀。” 童子耐着性子劝道。 “刚才赶我走,扇我到南天门时也很诚心。”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然后梳理着自己乱糟糟的麻烦。 天庭最富有的人不是玉帝,不是王母,而是太上老君。 别人眼馋不已的仙丹,在太上老君那里就是糖豆,用来喂鱼都喂不完的那种。 会炼丹…… 会炼器…… 这太上老君分明就是个辅助啊。 既然太上老君这么富有,她为什么不抓紧机会敲诈一笔呢。 不敲诈,是会天打雷劈的。 没有机会都得想尽办法创造机会,更何况现在有一个大好的机会摆在了她面前。 笙歌贼兮兮的笑了笑,她就是明目张胆的敲诈。 既然大圣和金蝉子那样的大佬都能臭不要脸面不改色的敲诈太上老君,她这个小喽喽还要脸做什么。 ╮╭ 反正她是要靠着厚脸皮贱兮兮征战星辰大海的。 因着笙歌铁了心的要讹太上老君一笔,所以饶是童子在一旁说的口干舌燥,笙歌也丝毫没有松口的迹象。 不是骨头伤了,就是毛发断了,反正浑身都疼,具体哪里疼也说不上来。 童子无可奈何,只好先行回兜率宫向太上老君复命。 真是没见过像玉兔这样凑不要脸睁眼说瞎话颠倒黑白的女仙子,怪不得这么多年都不能化形…… 千里眼顺风耳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一幕,扫把星不愧是扫把星,就连太上老君这样的天庭巨头都敢敲诈了。 至于玉兔口中的重伤,他们一个字都不信。 他们亲眼看到了玉兔活蹦乱跳,生龙活虎。 玉兔这般有恃无恐,难道就仅仅靠的是扫把星的霉运之力吗? 若仅是如此,像玉兔这般招摇过市,得罪了那么多人,早就被那些不受霉运之力影响到上位仙人摁死了吧。 嗯…… 一定是这样的。 指不定他们刚刚得知的那个话本子无意间揭露了一个可怕的真相。 千万不要问,他们一个守门的,是怎么及时知道这些八卦的。 守门也是有尊严的,好吗? 绝对不能被歧视。 第五百零九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七) 再说了,每日经过南天门的仙人犹如过江之鲫。 哪怕不主动打听,把经过仙人的闲聊随随便便听几句,也能大概拼凑出一个完整的事实。 嗯,南天门才是天庭中最热闹的,八卦收集最快的地方。 驻守南天门是一件荣耀的事情。 眨眼的功夫,千里眼顺风耳就给他们自己洗脑了。 炼丹有炼丹的乏味枯燥,守门自然也有守门的八卦娱乐。 他们猜的一定没错,玉兔一定是个大有来头的人。 唉,大圣竟然有可能是玉兔神秘的靠山。 呃…… 这么多年究竟是金蝉子给大圣带了绿帽子,还是大圣给金蝉子戴了绿帽子? 听说金蝉子身边还有个清秀的龙族,而大圣在天庭也有无数的迷妹,最出挑独特的也就是天蓬元帅唯一的女儿。 emmmm,这关系还真是乱啊。 因着天蓬元帅曾经在天庭一战成名,身后又有大圣和金蝉子这两尊大佛,所以哪怕天蓬元帅的女儿非人非妖亦非仙,但在天庭却如小公主一般尊贵。 据传,齐天大圣孙悟空对天蓬元帅这唯一的女儿甚是疼宠,几乎是有求必应。 虽不知近些年来,为何大圣突然断了与所有人的联系,但依旧无人敢冒犯天蓬元帅的女儿。 天蓬元帅的女儿小名唤妞妞,后来大名唤一声清邈仙子。 这些年来,清邈仙子三番五次下凡,为的就是寻大圣,却一直无果。 若清邈仙子归来看到如今在天庭流传甚广的话本子,怕是会找上门去好好追问玉兔。 仔细一想,玉兔也挺可怜的。 “玉兔仙子,你得做好心理准备,不知你是否知道如今在天庭几乎人手一本的话本子。” “齐天大圣孙悟空与玉兔之间不得不说的秘闻……” 千里眼顺风耳小心翼翼的问道。 笙歌翻了个白眼,难不成千里眼顺风耳也想掏掏她的耳朵,看看她的耳朵里究竟有没有藏着一个丑耙子? ≡ ̄﹏ ̄≡ 总有刁民想挖本仙女的耳朵。 “自是知道的。” “话本子而已,当不得真。” 笙歌轻描淡写的说道。 “玉兔仙子,不论话本子所说是真是假,你都得做好有人向你询问大圣消息的准备。” “其中最值得注意的就是清邈仙子……” 千里眼小心翼翼的看了看四周,生怕被人突然出现,听到他背后道人长短。 笙歌眨眼睛,清邈仙子什么鬼? 天庭里什么时候还有个清邈仙子,听名字好像还是个美人儿。 可天庭中的美人儿她不是几乎已经都去蹭吃蹭喝过了吗? 什么时候落了个清邈仙子,难不成这个清邈仙子像嫦娥小姐姐一样深入简出? 看千里眼这个模样,这个清邈仙子好像来历不小。 “清邈仙子是何方神圣?” 笙歌问道。 “玉兔仙子,清邈仙子乃是天蓬元帅的掌上明珠。” 天蓬元帅的掌上明珠…… 妞妞…… 笙歌眼睛瞪的大大的,妞妞什么时候有了一个这么洋气的名字。 她的便宜女儿? 做爹的哪有好怕女儿的道理,她虽然怂,但是也不能怂到这种地步啊。 若千里眼口中的清邈仙子是妞妞的话,笙歌就能够体会到千里眼的忌惮了。 有天蓬元帅做爹,还有大圣做靠山,整个天庭妞妞横着走都可以。 当初在西游记的世界,妞妞对大圣就很是依赖,而大圣对妞妞也甚是宠溺。 好吧,她这个便宜爹,从来就没有得妞妞欢心。 谁让她是冒牌货呢。 在笙歌和千里眼的闲聊中,方才回去复命的童子再一次出现在了南天门外。 见有人来,千里眼顺风耳秒变正经,就好像刚才跟笙歌一起八卦的不是他们。 “仙子,这是老君给您的救命丹药,还请您前往兜率宫一叙。” 只见童子身后还跟着一头巨大狰狞的青牛,行走间每一步都分外沉重,笙歌甚至都能够听到闷响。 这太上老君不会是想先礼后兵吧。 难不成她不答应,这头青云就要一口吞了她? 对这头青牛,笙歌一点儿也不陌生,谁让青牛当初也作死的非要去给唐僧添堵呢。 他们师徒几人揍过的妖怪,怎么可能轻易忘了呢。 只见青牛前爪子刨着地面,片刻又半跪下来,等待着笙歌坐上去。 笙歌傻眼,这头青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温顺了。 笙歌接过丹药,然后利利索索的爬了上去。 好吧,她怕她爬的太慢了,然后被青牛一口吞进去。 太上老君都让他的坐骑亲自来载她了,她也不好太过于矫情。 笙歌突然发现来到熟悉的世界也并不好,毕竟她对所有人而言都是陌生人,无人知道她曾经是谁,做过什么。 而她却清清楚楚记得所有。 青牛怪的速度很快,眨眼的功夫便来到了兜率宫外。 兜率宫外,空气中还有炸炉后药材被焚毁的味道。 笙歌耸动着鼻子,闻着这股味道,心情大好。 她貌似要成为天庭中的一个奇葩了,致力于把扫把星发扬光大。 可万一扫把星要赖上她怎么办。 想想可能以后遇到的那种人见人倒霉的情况,笙歌就觉得有些瘆得慌。 她是拒绝的。 笙歌从青牛怪背上跳下来,蹦蹦跳跳的跑进了兜率宫里。 笙歌发现,比药材焚毁味道更好闻的是丹药的香气。 好想吃啊…… 流口水…… 笙歌默默的吞咽了几口口水,在太上老君的无语中捧着一个葫芦咬开塞子,把丹药咕噜咕噜倒进了口中…… 反正太上老君炼制出的丹药都是精品,世所罕见,能吃一颗算一颗。 “玉兔,方才那葫芦丹药就当是赔礼了。” “今日本座请你前来,为的只是一解心头之惑。” 笙歌一听太上老君的话,不详的预感就出现在心头。 又是解惑…… emmmm,为什么自从太上老君的话本子出来后,所有人都在让她解惑呢。 她是玉兔,不是天庭百晓生,没有义务解惑啊。 难不成老君好奇的也是大圣? ╯▂╰ 老君好奇大圣,绝对不是因为迷弟情怀作祟。 大圣以前大闹天宫,兜率宫损失惨重。 :。: 第五百一十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八) <fontcolor=red><b> 后来在西天取经路上,太上老君更是被大圣和金蝉子坑的连衣服都没了,颜面扫地。 若太上老君有小迷弟情愫,除非是太上老君脑子坏了。 复仇? 笙歌看了眼仙风道骨的太上老君,还是决定死不承认。 总不能做被骂了还笑眯眯帮人数钱的傻白甜吧。 “解惑?” “若说解惑的话,老君怕是问错了人。” “这天庭众仙谁人不知小仙之前久居广寒宫,直到被太白金星带出了广寒宫被授予了扫把星这个光荣的职位。” “自走马上任,小仙殚精竭虑兢兢业业,从不敢有丝毫懈怠,赏花问柳的风雅之事小仙更是无暇涉及。” “解惑这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事情老君更应该去问千里眼顺风耳,毕竟南天门那里热闹极了,就小仙被您身边扇火的童子扇到南天门外一会儿的功夫,小仙就听了不少有趣的事情。” “比如,你的丹炉炸了无数次……” “不少仙人都在暗暗揣测您是不是老了,不中用了……” 说到此处,笙歌后知后觉的捂着自己的嘴,眼睛瞪的大大的,似是才意识到自己的失言。 “老君,您大人有大量,千万不要跟小仙这只连形都化不了的小畜生计较……” 小畜生…… emmmm,笙歌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面不改色一本正经把这三个字说出来的。 这样形容自己真的好吗? 好吧,也许真的是可以的。 反正她现在就是一只兔子,虽说是小畜生也是一只萌萌的小畜生。 棒棒的。 \\ 太上老君:“……”。 太上老君有些不知该如何表达他此时的心情。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但对玉兔,他确确实实生出来一种闻名不如见面的想法。 不是都说自从当年玉兔私自下凡意图强娶金蝉子,被金蝉子毫不留情的一禅杖打回原形之后,便郁郁寡欢,整日闷闷不乐吗? 呵呵…… 郁郁寡欢是玉兔这个模样吗? 哪怕让最讨玉帝欢心,最会说话的太白金星对上玉兔这张巧言令色的嘴脸,都不知道谁胜谁劣。 整个天庭的人都是瞎了吧? 果然是传言不可信。 吃了他整整一葫芦的丹药,他不过刚开口,玉兔就找了这么多的说辞。 “玉兔仙子,你未免推脱的太利索了吧,本座可还没有问你是何事呢。” 太上老君摸着自己长长的胡子,优越感十足的说道。 笙歌默默的叹了口气。 她倒不是觉得太上老君麻烦,揪着她不放,而是叹息为什么太上老君还有胡子。 胡子…… 本小仙女不开心。 不小仙女不喜欢胡子。 画个圈圈诅咒你。 笙歌一本正经的在心里默念了三遍诅咒太上老君掉胡子,诅咒太上老君掉胡子……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太上老君看着神神叨叨的笙歌,只觉得头皮发麻…… 谁来告诉他,这一会儿的功夫玉兔又在脑补了什么。 方才玉兔不过就在门外叫嚣了几句,他炼丹就开始不断炸炉,如今玉兔这般郑重肃穆的冥想,那被玉兔念叨的人得多倒霉。 反正不是他…… 玉兔的倒霉之力根本不会影响到他。 “本座只有一问,你与花果山有何关系。” 太上老君手中的拂尘轻轻扫过笙歌,陷入诅咒太上老君掉胡子不可自拔的笙歌终于回过神来。 花果山…… 花果山…… 果然不出所料,她就知道太上老君绝对是在考虑大圣的事情。 什么时候整天沉溺于炼丹的太上老君都这么八卦了,还关心话本子的事情。 实在是有损太上老君在她心中英明神武的形象。 “老君,你不会也是看到八卦话本子吧。” 笙歌手中突兀的出现了一本从孔雀仙子那里顺来的话本子,然后在太上老君面前晃了晃。 笙歌根本不知道太上老君并不知天庭话本子盛行一事。 太上老君抿嘴凝眉,话本子? 齐天大圣孙悟空与玉兔之间不得不说的秘闻…… 这是什么鬼东西? 太上老君随手接过话本子一目十行走马观花看了一遍,然后眉头皱的更紧了。 这也叫话本子? 语句不通,情节生涩,偏偏还这么狗血。 耙子? 你见哪个定情信物用耙子的。 虽说他多年不出天庭,不入凡间,但并不意味着不清楚凡间的习俗。 定亲,多的是玉佩,簪子,手镯,香囊,丝帕…… 可耙子,还是跟他给天蓬元帅制造的耙子一般无二的丑模样。 那丑耙子送人当定情礼物,是想办丧事吧。 再说了,若孙悟空对玉兔有情,又怎会任由金蝉子把玉兔打回原形呢。 因爱生恨? 孙悟空何等强大不羁,岂会如此小人。 “无稽之谈,可笑至极。” 太上老君合上话本子冷哼一声,斩钉截铁的说道。 笙歌目瞪口呆,真是没想到天庭中还有明眼人啊。 一刹那,笙歌觉得太上老君的形象瞬间高大了。 别说是有胡子了,哪怕满脸麻子,她都是太上老君的小迷妹。 “老君说的是,可天庭中似老君这般英明睿智的仙人屈指可数,老君不愧是老君,小仙甘拜下风。” 笙歌对太上老君的恭维不遗余力的脱口而出,滔滔不绝。 好吧,她就是在拍马屁。 看着眼前的玉兔,太上老君实在是想象不到玉兔与花果山为何会有关联。 难道他刚才掐指一算有了失误吗? 世间万事万物皆有因果,难道玉兔与花果山的牵连就是因为当年西行路上的短暂相遇吗? 在太上老君仔细思索愁眉不展的时候,笙歌厚着脸皮臭不要脸的把身边架子上的丹药顺了好几葫芦,然后打着滚离开了兜率宫。 待太上老君回过神来,气急败坏。 “你这小贼……” 太上老君气愤至极的声音传入了不少仙人耳中,包括把丹药顺走的笙歌。 太上老君实在是有些肉疼,如今他还不知炸炉这样对倒霉事还要持续多久,而玉兔这个罪魁祸首竟然还有脸从他这里顺走丹药。 真是岂有此理。 他明明寻玉兔来是为了解惑,可如今非但疑惑更大了,丹药还被顺走了。 第五百一十一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十九) <fontcolor=red><b> 太上老君觉得他倒霉极了。收藏本站 人在家中做,锅从天上来。 …… …… 从兜率宫出来的笙歌,一路上蹦蹦跳跳,时不时嚼一颗仙丹当糖吃。 反正本小仙女还有几葫芦,就算吃完,太上老君还在。 笙歌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星君府中,而是先去了孔雀仙子府上,喂孔雀仙子一颗丹药,亲眼看着孔雀仙子重新变为一个大美人儿。 “玉兔,你保重。” 孔雀仙子意味深长的对笙歌说道。 笙歌丈二摸不着头脑,这是要生离死别吗? 不过,她着实是有些眼馋孔雀仙子竟然能够这么简单的重新化形。 她呢? 吞下去的丹药是按葫芦算的,可她还是一只兔子。 不开心啊,不开心。 笙歌回到太白金星府上,然后不由分说把在太白金星脸上挠了一爪子。 说好了要做同甘共苦的小伙伴,可太白金星却神不知鬼不觉得抛弃了她。 笙歌想象到她今后可能面对的水深火热,就忍不住怒火。 若丑耙子的事情真的传出去,哪怕天庭中难得的明白人太上老君怕是也会怀疑她的清白,指不定还会以为她是故意忽悠她。 太白金星实在是欠打。 星君府中,一兔,一耙子,还有太白金星打的是热烈沸腾。 …… …… 心知自己会遇到麻烦,笙歌便难得乖巧耐得住寂寞的呆在了星君府中。 可不是她躲着麻烦,麻烦就会识趣的避开她。 “清邈仙子?” 笙歌看着拜贴,撇了撇嘴。 她的便宜女儿这么守礼数的下拜贴怕是看在太白金星的面子上,她一个小小的扫把星还不值得堂堂天蓬元帅的有女儿如此费心。 说实话,到现在为止,她也穿越了不少世界,养过数次孩子。 也不知是她做猪八戒的时候太丑了,妞妞看不上她,还是她跟妞妞之间没有缘分,反正她跟妞妞之间的关系寡淡的很。 “太白,你现在知道你自己一时脑抽写下的话本子惹了什么麻烦了吧。” 笙歌把手中的拜贴直接砸向了太白金星。 太白金星看着拜贴上的留名,皱了皱眉头。 清邈仙子? 天庭中小公主似的存在。 “见还是不见?” “玉兔,其实你大可不必忌惮清邈仙子,她最大的依靠从来都不是天蓬元帅,而是齐天大圣。” “既然你已大圣之间也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又何须如此呢。” “呃……” “三角恋?” 太白金星似是想到了什么,傻乎乎的问道。 笙歌: 太白金星还能再智障些吗? 三角恋? 太白金星是怎么想出来的。 她是妞妞的爹,大圣是妞妞的叔伯。 他们之间怎么可能是狗血的三角恋呢,简直是在侮辱本小仙女。 笙歌很是不满的翻了个白眼。 “见。” “既然人家都找上门来了,不见算怎么回事。” “再说了,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说实话,笙歌自己也想见见,这么多年,妞妞变成了什么模样。 在笙歌记忆深处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初见妞妞时的模样,那个时候的她瘦瘦小小,可怜极了。 许是西游记世界是她直播都第一个世界,她的心肠并不像现在这般冷漠。 在看到高翠兰和妞妞的那刹那,她的确是心软动了恻隐之心的。 所以,在取经成功回到天庭成为天蓬元帅之后才会发了疯似的挑战天庭众仙,只为名正言顺的让猪八戒这三个字在天庭中站稳脚跟,让妞妞和高翠兰可以安稳度日。 只可惜,妞妞待她始终不亲厚,许是父女缘薄吧。 而高翠兰一句你不是他,就让她无法再多说什么。 时隔这么久,再次回忆起第一个世界,笙歌有欢喜,也有心酸。 如果第一个世界遇到的不是嘴硬手欠但却分外柔软的大圣,她也许走不到今天这一步。 “小仙清邈见过太白星君……” “扫把星君……” 在说到笙歌的时候,妞妞的声音稍稍顿了顿。 “无需多礼,不知清邈侄女到本星君府上所为何事?” 太白星君见笙歌怔愣,便主动接话。 笙歌的确是有些恍然的,当初那个可怜兮兮,甚至靠着高翠兰鲜血度日的非人非妖的小婴儿如今已经这般明艳动人亭亭玉立。 真是没想到猪八戒那样的大丑逼竟然还能生出这样貌美的女儿。 “小仙前些日子偶然听闻了星君府上暂住的扫把星君与花果山水帘洞的齐天大圣有交集,小仙寻人心切,所以才会有此番叨扰。” “大圣疼宠小仙多时,如今大圣不知所踪,小仙着实担忧啊。” 笙歌目不转睛的观察着妞妞,并没有错过妞妞眼中一闪即逝的自得。 她的便宜女儿,终究与她无缘。 至于大圣不知所踪,笙歌早就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觉得难以接受。 同一方世界,只可惜时空不同,便无法相遇。 “不瞒仙子,那话本子是本星君亲手所写,至于真假,本星君只能说一句自己随意瞎编的。” “文艺点儿说本故事纯属虚构,请勿当真。” 太白金星淡淡的说道。 “可小仙曾听说真的见到了扫把星君的耙子,与书中描述的一般无二。” 妞妞迫不及待的问道。 笙歌失笑,看来她这个便宜女儿是得不到答案不死心了。 “我的确是有耙子……” 笙歌在耳朵中掏呀掏,掏了半天终于把丑耙子掏了出来。 这个时候的丑耙子无半分奇特之处,只是一把看起来再普通不过的法宝。 “孔雀仙子府上的仙侍明明说气势逼人,强大到令人侧目的。” 妞妞怀疑的看向笙歌。 其实,从笙歌开始从耳朵中掏耙子的刹那,妞妞的神色就变得很奇怪。 “也许那仙侍得了癔症也说不准呢。” 笙歌摊了摊手,无辜的说道。 ╮╭ 这么关心干嘛,不知道的还以为大圣是你情哥哥呢。 emmmm,这分明就是在败坏大圣的名声啊。 大圣何等强大神秘,潇洒不羁,哪怕真的消失也不需要事事向妞妞报告吧。 笙歌皱着眉,总觉得她忽略了什么。 第五百一十二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 <fontcolor=red><b> 你见哪个晚辈总是过问长辈的事情,难道真的不会觉得逾距吗? 也许真的是没有父女情分,见到妞妞,笙歌丝毫没有像在孔乙己的世界见到阿毛时的迫切感。收藏本站 当初在孔乙己的世界,她迫不及待的打听祥林嫂的消息,不想让阿毛再遭受半分苦难。 而来了天庭,在这个世界。 她明知这是西游记的世界,也知妞妞是她养的第一个孩子,但却无半分认亲的念头,可能人与人之间真有缘分这一说。 笙歌弯了弯嘴角,不再放在心上。 有缘的,劳心记住。 无缘的,充其量只是过客,有何必劳心伤神呢。 “绝无可能是癔症。” 清邈仙子果决认真的说道。 若她连消息真假都不能确认,又怎么好意思厚着脸皮来太白星君府上叨扰呢。 虽说扫把星只是一位低等的星官,可谁让人家攀了一门好亲戚呢。 太白金星是玉帝陛下最倚重的人,哪怕她在天庭娇纵惯了,也不愿得罪玉帝面前的红人。 笙歌眼睛微眯,长长的毛发遮住了笙歌的神情。 笙歌很是怀疑,当初她帮猪八戒在天庭的地位打造的如此稳固是对是错呢。 如今这个趾高气扬,威风八面的清邈仙子真的是她当初动了恻隐之心的妞妞吗? 笙歌真想不管不顾的吼一句,睁大你的狗眼看看老子是谁。 老子是你老子…… emmmm,真没想到,她竟然有一天会面对被便宜女儿逼问的场面。 同样是孩子,可是差别为什么会这么大呢。 唉。 笙歌叹了口气,第一百次想念阿毛。 “就算小仙的丑耙子威力无比,那又与清邈仙子何干呢?” “难不成天蓬元帅还不准其他人用耙子了吗?” 笙歌挑了挑眉,贱兮兮的说道。 “白白,如今这天庭,天蓬元帅已经能够一手遮天了吗?” “看来我在广寒宫呆得时间确实久了,竟然都孤陋寡闻到了这种程度。” “白白,看来你得抽个时间与我好好讲讲天蓬元帅的忌讳了,要不然到时候我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笙歌字字诛心,一针见血。 论毒舌,除了大圣,她还没怂过呢。 太白金星默默的给笙歌点了个赞,真是彪悍啊。 他是该说玉兔初生牛犊不怕虎呢,还是自己找死,难道没看到清邈仙子的脸色已经难看成什么样子了吗? 不过,仔细想想,玉兔确实不用怵清邈仙子。 清邈仙子背后站的是天蓬元帅和齐天大圣。 若无大圣,清邈仙子也不可能在天庭有如此恣意潇洒的日子。 可玉兔也不是平凡兔啊。 来自广寒宫的这只玉兔可是与佛界大佬金蝉子,不在三界之中的大圣都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真要刚起来,指不定谁输谁赢呢。 “玉兔,天蓬元帅可没有这么小心眼儿。” 太白金星意有所指的说道。 被笙歌和太白金星合伙挤兑的清邈仙子面沉如水,双眸阴沉,这么多年还没有人敢这样落她脸面呢。 “扫把星君,还请慎言。” “我父天蓬元帅宽容温和,岂容你污蔑。” 笙歌:“……”。 ╮╭ 本小仙女也很无辜的。 “刚才也不知是谁咄咄逼人,既然你想见识一下本小仙女的耙子,本小仙女就成全你。” “可万一打残了还是打废了,可就不怪本小仙女了。” 笙歌笑眯眯的,声音越发的软萌可爱。 “丑耙子,是时候展现真正的实力了。” 笙歌拍了拍丑耙子,把表演的舞台交到了丑耙子手上,如果丑耙子敢丢脸,她就直接拆了。 笙歌明显的感应到耙子落在妞妞身上时有一瞬间的停滞。 天之骄女,大圣肯定会给妞妞保命得东西。 ╯﹏╰ 笙歌瞬间觉得不平衡了。 明明在西游记的世界,挨打的是她,被捆起来冒充唐僧的还是她,可为什么最后的收益者会是妞妞这个不孝女。 她与大圣也算是有过数次相逢了,除却最开始的蟠桃,她唯一收到的礼物就是丑耙子了。 可是,她在妞妞身上看到了什么呢。 扇子…… 红绫…… 长剑…… 玉笛……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她是嫉妒了。 果然啊,她就是个当小弟的命。 “丑耙子,别让人看了笑话啊。” 笙歌说完这句话,就幽幽的闭上了眼睛,不再看清邈仙子身上千奇百怪的护体法宝。 人不人,气死人。 这一路走来,她都是摸打滚爬,受过无数的伤,吃过无数的苦。 好吧,这个时候只想说一句矫情而又过气的话来表达她此刻的心境。 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得努力奔跑。 啧啧啧…… 想着想着,笙歌自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好吧,她可能还是不太适合文艺这条路。 丑耙子许是感受到了笙歌的郁闷,身上的气势越来越足,劈头盖脸简单粗暴的朝着清邈仙子砸了过去。 一件件法宝在耙子的攻势下粉碎,一声惨叫,清邈仙子倒在地上,但身上却涌现出金色的光芒,耙子无法再靠近半分。 笙歌睁开眼睛,把耙子召唤回来,撇了撇嘴,不愧是被大圣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啊。 罢了,大圣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她这个做小弟的也实在不好意思揍的太惨。 按照道上的规矩,她貌似还得喊清邈仙子一声大小姐呢。 emmmm…… 当年她是给自己养了一个祖宗吧。 “清邈仙子,你想见识本仙女的耙子,本仙女让你见识到了,不知还合您的要求吗?” 此刻,笙歌真心觉得作为一只小小的兔子实在不适合装逼…… 求化形…… 化形还得去西天佛界寻金蝉子。 累啊。 清邈仙子擦了擦嘴角的血迹,从地上爬起来盘腿坐着,脊背挺得笔直,冷漠的看着笙歌。 耙子…… 耙子上的气息绝对是大圣无疑。 如此神秘莫测不可估量的法宝,大圣就这样送给一只兔子吗? 想到她的那些被打碎的法宝,清邈仙子就忍不住心疼。 哪怕在所有人眼中,她都是大圣最疼宠的晚辈,可她自己清楚,那些自诩大圣送她的礼物,不过是她软磨硬泡得来的。 玉兔何德何能…… 第五百一十三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一) <fontcolor=red><b> 清邈仙子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让她的表情看起来依旧平和恬静。 “玉兔,你与大圣究竟是何关系。” 那气息,谁都认识。 偌大的三界,唯有齐天大圣孙悟空。 “你说是什么关系呢。” “实话跟你说,当初本仙女私自下凡便与大圣有了纠葛,可谁让本仙女眼瞎的看上了金蝉子呢,明知本仙女心悦金蝉子,大圣黯然神伤下仍旧给了本仙女保命的法宝。” “羡慕吗?嫉妒吗?” “羡慕嫉妒都是没用的。” 笙歌贱兮兮的说道。 如果有一天她死了,一定是贱死的。 好吧,她现在竟然有胆子编排大圣了,可能她胆子真的肥了。 大圣那般潇洒不羁的人物,竟然被她遍进了狗血的三角恋里。 她可能是真的疯了。 “你胡说。” 听到笙歌的话,清邈仙子气息不稳,直接一口鲜血喷了出来。 笙歌及时的闪开,真是惊险啊,差点儿喷在本小仙女白白的毛发上。 哼,笙歌已经不打算认这个便宜女儿了。 “胡说?” “本仙女从不说谎。” “如果不是大圣,本仙女怎么可能在金蝉子的禅杖下活下来,如果不是大圣,这耙子怎么可能认本仙女为主,难不成本仙女格外美吗?” 笙歌不遗余力的刺激着清邈仙子。 她这是在跟曾经的便宜女儿为了一只野猴子撕逼吗? 这个世界是不是太可怕了。 清邈仙子气急,她下意识的想要辩驳,却不知该说什么。 大圣绝不是那等儿女情长,心思细腻之人,如今能够把与如意金箍棒相媲美的法宝送给玉兔,那就证明在大圣心中玉兔是特殊的。 特殊…… 究竟是怎么可特殊法儿? 清邈仙子不敢深思。 “大胆玉兔,你莫要在这里抹黑大圣,大圣何等人物,又岂会与你这只卑微的野兔有感情纠葛。” 清邈仙子的指甲深深的嵌在手心里。 卑微的野兔? 笙歌翻了个白眼,这是觉得撕不过她,然后就开始人身攻击了吗? 不好意思,她还真是不怎么喜欢人身攻击,段位太低。 打蛇打七寸,刺激一个人自然是要从对方最在意的地方入手。 “清邈仙子,您有这个功夫不如好好养伤,您就是再歇斯底里也改变不了耙子就是大圣送给本仙女的,你能耐本仙女何?” “可能清邈仙子没有听过一句话,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被仙女就是被偏爱的那一个,这一点你不能否认。” “看不惯本仙女,你倒是站起来再打一场啊。” 笙歌摇晃着短短的小尾巴得瑟着。 上个世界,憋屈的她都恨不得用脑袋撞墙,这个世界她怎么会再让自己憋屈呢。 反正一一都说了这个世界度假,度假自然是要能怎么造作就怎么造作啊。 她不造作成天庭公敌,实在是有损她的颜面。 什么天庭的小公主,看她不咒死。 “如果本仙女没有猜错的话,你身上那些破烂儿似的小玩意儿应该就是大圣送你的吧。” “啧啧啧,中看不中用,一看就是大圣用来哄小孩子的。” 笙歌瞬间被自己随口编的理由说服了。 长辈哄哄孩子很正常,就像是她哄孩子买了个拨浪鼓…… 哄孩子…… 清邈仙子再一次觉得自己被扎心了。 谁来告诉她,玉兔怎么会这么讨厌。 “对了,如果本仙女没记错的话,大圣是你的长辈,你这么关心长辈的感情做什么,难不成有见不得人的小心思。” 笙歌本就不是什么温婉圣母的性子,别人扇了她一巴掌,她一定会想方设法的扇过去,而不是忍气吞声。 她就是小心眼,就是斤斤计较。 有原则,三观正,并不意味着就要一直纵容别人,那不是善,而是为恶。 无人纠正,为恶之人永远都不会觉得自己有错。 她又不傻,若是再看不透妞妞的小心思,她也就太蠢了些。 再怎么说,大圣都是看着妞妞长大的啊。 这么多年,妞妞任由自己的小情愫疯狂生长,难道真的不会觉得膈应吗? 长辈和晚辈…… 啧啧啧,口味真重啊。 不过,话说回来,对大圣动心并不是一件难以理解的事情。 更不要说,大圣对妞妞还是难得的温柔。 不行,越想越觉得不平衡。 她就是做小弟的命啊。 ┐┌ 清邈仙子的脸变得煞白,眼神闪烁,不承认也不否认。 真是没想到,天庭中第一个看穿她心思的竟然会是玉兔。 “清邈仙子,别忘了,他是你的长辈。” “还有,你特殊,不过是因为你是天蓬元帅的女儿。” “清邈仙子,不知你对本仙女的解惑还满意吗,满意的话就早些离去吧,难不成还要等着在星君府吃午饭?” 笙歌觉得清邈仙子身上的金色光芒甚是碍眼。 有了这道光芒,天地间能伤了清邈仙子性命的怕是寥寥无几了。 emmmm…… 被偏爱的一直是清邈仙子才对吧,至于她,她就是个招摇撞骗,虚张声势的。 差点儿忘了她是扫把星…… 清邈仙子哪怕有后台,可也改变不了本质上只是个普通的仙人。 她决定了,从今天起,开始诅咒清邈仙子长痘痘…… 以清邈仙子这么高傲爱面子的性情,若是一张脸满是痘痘,应该也就不会再出来找事了,她也清净。 “清邈仙子,不瞒你说,看着你今日气势汹汹的模样,小仙还真是有些想不起当初您可怜兮兮的模样了。” 好吧,笙歌最终也人身攻击了一把。 虽说人身攻击段位低的很,但耐不住痛快啊。 …… …… 在笙歌的牙尖嘴利下,清邈仙子就像斗败的公鸡蔫蔫的离开了星君府,看起来颓然挫败。 笙歌可没有什么多余的同情心。 当初,她已经对妞妞和高翠兰动过恻隐之心,她自认问心无愧。 既然无愧,她心安理得。 …… …… 待妞妞离开星君府,良久,看的一愣一愣的太白金星终于回过神来,后知后觉的给笙歌点了一个大大的赞。 真是没想到玉兔的战斗力竟然这么强大…… 第五百一十四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二) <fontcolor=red><b> 还有,狗血三角恋竟然是真的存在。 信息量实在是太庞大了些,他得缓缓。 哪怕他亲自动手编了个话本子,都没有想到在玉兔,金蝉子,大圣的狗血三角恋情中,大圣才是那个苦情角色。 emmmm…… 请原谅他,他实在是有些想象不到大圣委屈求全的模样。 要知道,大圣可是凭借一己之力把天庭闹得人仰马翻的大佬啊。 不对,现在的大佬是玉兔。 大圣是何许人物,玉兔竟然能够不动心。 没看见就连大圣的晚辈清邈仙子都忍不住春心萌动有了自己的小心思了吗。 “玉兔,你是瞎了吧。” 太白金星还是把这句话说了出来。 大圣和金蝉子,怎么着都应该选大圣啊,难不成玉兔是在嫌弃大圣是猴子吗? 种族歧视…… emmmm,大圣都没有嫌弃玉兔是只兔子,玉兔竟然还敢嫌弃大圣。 笙歌眨巴着自己萌萌的大眼睛,忽闪忽闪,证明自己根本没有瞎。 “玉兔,你竟然喜欢金蝉子,始乱终弃抛弃了大圣。” 太白金星还是无法抑制自己心中的疑惑。 笙歌的笑脸一顿,她能说她是在胡扯吗? “太白金星今日的话你就过耳即忘就好,莫要往外传。” “清邈仙子极好面子,绝不会把刚才那一幕传出去。” 笙歌连声交代着。 她可不想大圣某天归来之后,这些她随口瞎编的话传入他耳中。 她怕死,尤其是她还揍了大圣捧在手心里的贴心的小棉袄。 太白金星眼神奇怪,幽幽开口“玉兔,难道你没有看到随着清邈仙子进来的灵蝶吗?” “若是不出意外,如今整个天庭怕是已经知道了你与清邈仙子的争锋。” 笙歌:“……”。 |Д))) 不要吓唬她,她胆子小的很。 她一只小小的玉兔精,先是揍了天蓬元帅的掌上明珠,天庭的小公主,紧接着又抹黑了大圣的名声。 大圣对她情深不悔…… emmmm,她真的只是随口一说啊,大圣会揍死她的吧。 “白白,现在把那只灵蝶逮回来还赶得上吗?” 笙歌蔫不拉几的说道。 “貌似是赶不上了……” 太白金星摊了摊手,无辜的说道。 笙歌翻了个白眼,怎么感觉太白金星是故意的。 哼,唯恐天下不乱。 第一时间便看到了随着清邈仙子偷偷飞进来的灵蝶,却不告诉她,任由她作死。 呵呵哒,这样的义兄真的好吗? 把妹妹送到义庄停尸的兄长就叫义兄吗? emmmm,笙歌觉得自己这个解释完美极了。 “太白,我觉得自己有些控制不住耙子了,我真的能够感觉到耙子对你深深的思念。” 笙歌垂头丧气的趴在椅子上,就连软绵绵的白色毛发也失去了光泽。 她可能跟太白金星天生犯冲,否则怎么可能所有的麻烦都是太白金星造作出来的呢。 好吧,虽说是她先诅咒了太白金星。 来啊,互相伤害啊。 “玉兔,你要冷静啊。” “玉兔,你现在应该担心的是天蓬元帅会不会来找你麻烦。” 太白金星觉得自己无辜极了,他分明就是在帮玉兔啊。 扫把星在玉兔手上发扬光大,时不时的就会影响天庭中大大小小的仙人,长此以往,绝对会被针对。 就算他是玉帝手下的红人,到时候也难保玉兔周全。 可大圣不一样。 大圣认可的人,哪怕有再多的恶意,也绝对不会有人敢出手。 太白金星:╮╭ 难道他想的不对吗? 他想方设法的在保全玉兔,可为什么玉兔总想揍他呢。 天庭像他这么倒霉的人,应该是绝无仅有了吧。 哼ノ┻━┻。 一定是玉兔觉得刚才没有揍够清邈仙子,所以才会想到在他身上撒气。 唉,新欢和旧爱的见面总是这么火花四射,让人看着心潮澎湃。 玉兔有彪悍的丑耙子,惊天动地,可清邈仙子有大圣亲手所赠的护体金光啊。 这新欢旧爱对大圣而言,究竟谁更重要呢。 呸,什么新欢。 明明清邈仙子就是大圣的晚辈。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有什么好忧心的。” “打不过还不能咒咒吗?” 笙歌破罐子破摔说道。 她的倒霉之力对太上老君无用,难道对天蓬元帅还没用吗? 都怪她当年太努力了,所以天蓬元帅才会过的这般风生水起。 她着算不算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敬业坑了现在的自己吗? 若是她当初老老实实都完成猪八戒的心愿,回到天庭当天蓬元帅娶了高翠兰,不要同情心发作尽善尽美的完成了任务,也不至于亲手给自己造就了一个闹心的玩意儿。 唉,又到了自我反省的时候。 越是反省,就越是想自私。 咒咒? 太白金星皱皱眉,说的这么光明正大真的好吗? 等等…… 他好像发现了什么…… “你咒了清邈仙子什么?” 太白金星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 最毒妇人心啊,原配收拾小三就是这么出手狠辣,毫不留情啊。 “本仙女这么善良可爱,人见人爱,怎么会做出伤人性命的事情。” “本仙女只不过是想让清邈仙子修身养性好好在家中学学规矩,省的整天在天庭招摇过市,无事生非。” 笙歌说的理直气壮,她是清邈仙子的老子,动动家法怎么了。 太白金星:“……”。 说的好义正言辞,好光明正大,他都反驳不了。 你只是个小小的扫把星,不是清邈仙子的长辈啊。 不过,重点是,他还是想知道清邈仙子会怎么倒霉。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笙歌神神叨叨的说道。 有什么好说的,反正大家迟早会看到的。 至于天蓬元帅,找就找,谁怕谁。 大不了揍了女儿,然后再揍老子。 笙歌面对天蓬元帅一家人从未心虚,她底气十足。 认真算起来,她是天蓬元帅的恩人,她当初在西游记的世界被揍的那么惨,她现在揍揍天蓬元帅怎么了? ╮╭ 这不是理所当然。 天庭的小公主? 笙歌嗤笑,真是没想到当年的妞妞会成为如今这副模样。 第五百一十五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三) <fontcolor=red><b> 还真是自作自受啊。 ╮╭ 笙歌从不是钻牛角尖的人,既然她刚刚随口胡编的八卦已经注定会被传的沸沸扬扬,那么也就不必再伤神忧思了。 与其纠结,不如好好养精蓄锐。 反正都打定主意造作了,造作造作绯闻也不是不可以。 反正绯闻是玉兔说的,又不是她,大圣就算是想找她算账,也得先找到她才行啊。 大不了她在这个任务世界结束以后,好好恭维下一一,商量商量以后的世界能不能远离被揍的危险。 再说了,大圣现在忙着造月光宝盒与紫霞仙子相遇呢,哪有时间顾及她和妞妞这些杂七杂八的事情。 啧啧啧…… 笙歌咂咂嘴,一看妞妞的一腔深情就是错负了。 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大圣是紫霞仙子的。 说实话,笙歌也很想知道真正的紫霞仙子究竟是何等风华,能够让齐天大圣心甘情愿戴上紧箍咒。 虽说如今的大圣已经不会再被佛界所阻,可命定之人终究是命定之人。 大圣帮了她那么多,她总是不忍看到大圣面临带上紧箍咒便不能爱,不带紧箍咒便不能护对方周全的两难局面。 唉。 明明当的是小弟,操的却是老妈子的心。 幸亏她现在是一只萌萌的小白兔,要不然可真要愁白了头。 …… …… “妞妞,你这是怎么了?” 猪八戒感受到妞妞的气息不稳,着急的放下了手中的酒杯,连连问道。 这么多年,他依旧只有一个女儿。 不过,他也并没有觉得遗憾,毕竟今日的一切都是侥幸,能与妻子女儿留在天庭自在潇洒已经实属不易了。 他本就是个胸无大志,又摊上怕死的家伙,还是吃喝享乐比较好。 对目前这种情况,他很满意。 可天庭竟然有人伤了妞妞。 “爹,您真的没有大圣的消息吗?” 她已经寻了大圣无数年了,可一直没有任何音讯。 天大地大,大圣就好似人间蒸发了一般。 “你该唤他一声大师伯。” 猪八戒皱眉,对于女儿的固执,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开解。 当初与大师兄西游取经的不是他,大师兄貌似也隐隐有了猜测,只是没有点破罢了。 想当初他刚刚回来,猴哥儿没天没夜的揍他,何尝不是在寻找什么呢。 从那时起,他就知道,猴哥儿其实心里都清楚。 他不是那个当初陪他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磨难的二师弟,亦不是他亲手培养训练出来的人。 因为心知肚明,所以才会心虚。 因为心虚,所以这些年来他蜗居在天庭,若无大事,鲜少外出。 可妞妞的一颗心却莫名其妙的落在了大师兄身上。 若说大师兄对妞妞有多么好他真没看出来,就算真的有些特殊也是因为当初那位代替他西天取经的神秘人。 他对大师兄的性格很是了解,大师兄此人傲气冲天,鲜少能够有人让他注意。 可大师兄竟然亲手调教了那个神秘人,哪怕那个神秘人蠢笨的连腾云驾雾这样的法术都施展不出来。 妞妞为什么就看不清楚这一点呢? “爹,您就不担心大圣吗?” 妞妞绝口不提方才猪八戒口中所提到的大师伯称呼一事。 就好似只要这个称呼一出口,就会彻底斩断她心中的绮念。 “不担心。” 猪八戒一边为妞妞疗伤,一边淡淡的说道。 这世上最不需要被担心的就是大师兄了。 “妞妞,究竟是什么伤了你?” 猪八戒感受到妞妞身上那熟悉到让他惊惧的气息,惊讶不已。 大师兄? 为什么会有大师兄的气息。 他一直都知道妞妞得了大师兄一道金光护体,所以他从不担心妞妞会受伤害。 可今日…… 那些妞妞从大师兄哪里软磨硬泡来的法宝竟然都不见了。 就连护体金光都受到了影响。 “你见到了大师兄?” 猪八戒追问道。 难道大师兄厌烦了妞妞的穷追不舍吗? 不应该啊,他看的分明,妞妞的所作所为根本就无法入大师兄的眼。 “爹,是玉兔,你要为女儿做主啊。” 玉兔? 猪八戒凝眉,这些年他自是听说了不少玉兔与师父之间的流言蜚语。 这又关玉兔什么事情了。 猪八戒觉得他好像是有些跟不上自家女儿的想法了。 “爹,玉兔有一把耙子,外形上跟您的耙子一模一样,可气息……” 猪八戒看着妞妞身上的伤,明白了妞妞的未竟之语。 气息是大师兄…… 大师兄竟然亲自锻造了一把耙子送给了玉兔防身? 为什么是玉兔,为什么是耙子。 猪八戒思来想去可依旧想不通,但这并不妨碍猪八戒当机立断的决定绝对不去招惹玉兔。 能够影响了大师兄赠予妞妞那道金光,那就说明那把耙子绝对比他手中的九齿钉耙要更加强横。 既是大师兄要护着的人,聪明人都该远远避开。 “妞妞,无论玉兔与大师兄是何关系,都不是你能左右的。” “妞妞,你记住,大圣只是你的大师伯,他帮你是情分,不帮是本分。” “还有,他之所以会关照你,只是因为你是我的女儿。” 天蓬元帅的话犹如重鼓直接响彻在清邈仙子耳际。 清邈仙子低下了头,敛去了自己复杂的情绪。 为何就不能是她。 为何就只能是大师伯。 “改日为父会带你到太白金星府上登门道歉。” 不用想猪八戒也知道,今日绝对是妞妞趾高气扬的上门找事了。 这些年,妞妞在天庭实在是太过于娇纵了些。 道歉? 妞妞不可置信的抬头,为什么要道歉,不就是小小的扫把星,不就是一只连行都化不了的玉兔,她堂堂的清邈仙子竟然要道歉。 “爹,你可知那玉兔说了什么?” “她说她当初私自下凡便与大圣有了纠葛,可她眼瞎的看上了金蝉子,大圣爱而不得黯然神伤下仍旧给了她保命的法宝。” “她如此污蔑大圣,岂能轻饶。” “爹,你是大圣的师弟,一定不能让大圣的名声受损啊,他可是天地间一等一的大英雄。” 第五百一十六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四) <fontcolor=red><b> 猪八戒看着执迷不悟的妞妞,恨不得来一句与你何干? 猴哥儿早年间确实待妞妞亲厚,可后来越发疏远,甚至不堪其扰的在花果山外设上了结界。 这结界防的是谁,难道妞妞心里没有一点儿数吗…… 猴哥儿对妞妞的好从来都不是因为妞妞本人,可为何妞妞就是看不透呢。 “妞妞,你真是入了魔障,玉兔所言,谁能证明是谣言呢。” “再说了,当年西行路上猴哥儿确实遇到了玉兔,这人尽皆知。” “若猴哥儿不愿有人如此编排他,自会现身,何须你多管闲事。” 猪八戒向来都把这唯一的女儿捧在手心里,鲜少这般疾言厉色的开口。 妞妞的脸色越发难看,竟没有一人站在她的立场上考虑。 她不就是喜欢了一个人吗。 那个人是天地间一等一的大英雄,有谁能够抵得过那样的魅力。 哪怕大圣对她素来都不冷不热,可她一颗心还是忍不住记挂着。 当年,她情窦初开,心中便牢牢刻上了这个名字。 她不介意大圣不开窍,也不介意大圣一心沉迷于强者之苦,她只想她有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呆在大圣身边。 “爹,我才是你的女儿,女儿在外受了欺负,你竟然只顾着教训女儿。” 妞妞气急败坏的说道。 千夫所指,所有人都不认同她的感情,她竟然越发觉得自己这份感情的珍贵之处。 “妞妞,你若不是我的女儿,你此生都无缘见大圣。” “讨回公道?你真以为爹不知道你这些年来在天庭的娇纵吗,爹只是天蓬元帅,混吃等死掌握天河水军的废物,不是这个天庭的主人,你作威作福也要有个度。” 这一刻,猪八戒清醒的意识到,当初那般纵容妞妞,并不是疼宠,而是一种伤害。 过多的宠爱,使得妞妞觉得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 闻言,妞妞虽沉默,但依旧不以为意,在妞妞的想法中,她最强大的靠山从来都不是自家爹爹,而是大圣。 只要有大圣在,她便是天庭最尊贵的小公主。 “爹,女儿身体不适,先行告退。” 说完,不待猪八戒反应,妞妞就匆匆离开。 今日得了如此羞辱,无论如何都不能如此轻易的放过玉兔。 不论是为了维护大圣的清名,还是为了为她自己讨回一个公道。 她就不信,小小的一只玉兔,有何本是能够撼动她在天庭的地位。 …… …… 天庭的八卦无处不在,笙歌和清邈仙子之间的互撕顷刻间传遍了整个天庭。 就连悠闲欣赏着歌舞的玉帝,失手打翻了酒杯,琼浆玉液洒了一地。 这天庭还真是卧虎藏龙啊,究竟还有什么秘密是没有挖出来的。 清邈仙子对孙悟空的心思昭然若揭,一直无人提起不过就是碍着孙悟空和天蓬元帅的面子。 毕竟戳破这种心思,实在是有些膈应。 晚辈觊觎长辈,还在私下里警告其他女仙不准有这种心思。 威逼利诱,花样百出。 这么多年,他可是暗暗看了不少笑话呢。 他无聊的还跟王母打了个赌,清邈仙子这腔热血究竟能不能捂热孙悟空这块儿顽石。 现在看来,他跟王母从一开始就错了。 竟然是玉兔…… 玉兔啊…… 被他关在广寒宫陪嫦娥做伴的玉兔。 孙悟空手中的定海神针当初在东海时虽不凡,但也算不得顶级的法宝。 可定海神针在遇到孙悟空之后之后就像是鲤鱼跃龙门,遇到了真正的主人,成为了如意金箍棒。 时至今日,整个三界有谁不羡慕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 真是没想到,玉兔手上竟然有跟如意金箍棒相媲美的法宝,真真是让他有些心痒难耐啊。 本来他对八卦,话本子这种东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看热闹就过去了。 却不曾想竟然有一天可以见证事实比话本子更加精彩。 孙悟空,玉兔,金蝉子…… 孙悟空的心思,他实在是琢磨不透啊。 既然心有玉兔,可为什么还是眼睁睁的看着玉兔被金蝉子一禅杖打回原形呢。 呃…… 话本子中是怎么解释来着,他得重新翻翻。 玉帝眉眼弯弯,挥挥手让歌舞散去。 天庭,又要变得热闹了。 也不知是玉兔能占了上分,还是一直以孙悟空自己人的清邈仙子能占了上风。 而兜率宫的太上老君无意间听到了几个童子的议论,很不幸的再一次炸炉了。 他千算万算都没有想到玉兔跟那猴头竟会是这种关系。 可,难道仅仅因着这样,他就无法算到玉兔的未来吗? 不是都说清邈仙子才是大圣最亲近的吗? 他随手一掐就能把清邈仙子的生平在脑海中过一遍。 少时磨难,得遇贵人。 世人都言清邈仙子的贵人是大圣,但依他看,这卦象分明不是完全应在大圣身上。 这团迷雾,怕是越来越浓重了。 本以为是一只再平凡不过的兔子,却不曾想…… 太上老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摸着自己长长的胡须面色沉重。 咦…… 这是什么…… Σっ 太上老君看着自己手心里静静躺着的那根白胡子,惊讶的脸色都变了。 千万不要告诉他,玉兔的倒霉之力竟然在他身上都要起作用了。 太可怕了,有没有。 太上老君一想到太白金星那副秃头的丑逼模样,眉眼间的忧愁再也散不去了。 他堂堂三清之一,也要步太白金星的后尘了吗? 他心中是拒绝的。 毕竟太白金星是自己作死,亲自把玉兔带出了长边凄清苦楚的广寒宫,而他却是躺着也中枪。 太上老君经过深思熟虑之后,决定适时关闭三十三重天,禁止任何人出入。 天庭的八卦他不看了,他的丹药伤不起啊。 玉兔和清邈仙子,他占玉兔。 倒不是说玉兔有大圣亲手所赠的能与如意金箍棒相媲美的耙子,而是玉兔是个臭不要脸的流氓兔。 清邈仙子对上玉兔,绝对是完败。 不论是脸皮,还是其他。 别忘了,玉兔现在还是扫把星…… 第五百一十七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五) <fontcolor=red><b> 唉,清邈仙子以后的日子怕是就要水深火热,再也无法像以前那般娇纵任性了。 对清邈仙子,他谈不上喜恶。 毕竟像他这种活了无数年的老家伙,已经很少有东西能够引起他们的情绪了。 清邈仙子的所作所为,在他眼里不过都是些小打小闹。 连他这个温和的老人家都不曾注意,更何况是不羁狂妄一心问鼎强者之路的猴头儿呢。 清邈仙子这些年的芳心怕是要错负了。 他这种老家伙,别的不行,但看人的眼光还是蛮准的。 罢了,罢了…… 这些八卦再热闹都与他无半分干系,他还是好好思考思考怎样才能不炸炉吧,这才是最实际的问题。 太上老君一声令下,三十三重天出口关闭,任何人禁止出入。 …… …… 笙歌与大圣的八卦传出去,太白金星府上瞬间热闹了许多,四面八方的仙人络绎不绝的前来拜访。 无一例外,帖子是送给笙歌的。 笙歌:Σ 不就是个八卦吗,大家有必要这么认真吗? 还是说仙人们成仙后都太无聊了。 笙歌只能在心中默默的安慰自己,反正大圣不在,那就尽情造作吧。 于是,笙歌要么是在接待客人要么就是在赴宴的路上,这样的后果就是笙歌圆了一圈。 曾经的玉兔娇小可爱,能够立于嫦娥仙子的掌心,玲珑小巧。 如今的玉兔瘫在软榻上就是一堆肉加一堆白花花的毛,如果再窝在嫦娥仙子怀中,怕是会把嫦娥整张脸都挡住。 笙歌看着明显胖了一圈的小短腿,有些忧伤,她怎么就胖了呢。 不是说好闲人体型早已固定,青春永驻,寿命漫长吗? 可她竟然胖了。 难不成有仙人在美食中给她下了增肥的药。 嗯,一定是这样的,要不然怎么解释她这就像是被打了气一般肿起来的提醒呢。 兔兔这么可爱,怎么可能长胖呢。 总有刁民想害本兔兔。 哼ノ┻━┻。 看来她又得去太上老君的兜率宫转一转了。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太上老君那么老,她身为一个小可爱去探望下老人绝对是在践行核心价值观。 “白白,走,蹭饭去……” 笙歌扯着嗓子大喊道。 没错,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太白金星也紧随着笙歌的步伐加入了蹭饭大军。 明明是大家一起在蹭饭,可是胖的却只有她。 世界那么美,她还没来得及去看看,悲伤就快要把世界冲垮了。 ┐┌ 不开心,不开心。 “来了……” 只见太白金星头上不伦不类的戴着一顶帽子,似是在故意遮挡什么。 笙歌跳起来直接掀翻了太白金星的帽子…… 嗯,太白金星长头发了。 小板寸,多帅气。 笙歌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拍了拍太白金星新长出来黑黑的头发,满意极了。 只要功夫深,没有什么是诅咒不了的。 这不,太白金星都成了小板寸了。 笙歌隐约记得,她当年上学的时候听过一句话,板寸才能检验是否是真男神。 经过她的目测,太白金星还是能够算得上男神的。 太白金星揪着笙歌的尾巴,把笙歌放在地上,然后再一次默默的戴起了帽子。 呵呵…… 不用猜也知道一定是玉兔这只磨人的小妖精在心里默默念叨了什么。 他究竟是做错了什么,老天爷一定要这么惩罚他。 ╯▂╰ 被扔在地上的笙歌,悲伤简直是快要控制不住的溢出来了。 好吧,作为一只不能化形的兔子在天庭是受歧视的。 不行,在向太上老君讨了能变美的丹药后,就直接去西天寻大和尚。 呵,不用想,大和尚现在一定是在跟小白红袖添香,你磨墨,我诵经…… 扎心了,大和尚。 …… …… 三十三重天外,笙歌看着面前透明的屏障,带着不可抗拒的力量,傻眼了。 “白白,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笙歌一脸懵逼的看向了太白金星。 为什么她根本就没有听到过一点儿风声,说三十三重天关闭了呢。 太白金星也是迷茫,随即想到了什么,懊恼的挠了挠脑袋。 笙歌把希望寄托在太白金星身上,只是没想到…… “原来你是要带我来太上老君的兜率宫蹭饭啊。” “老大哥的饭,我实在是蹭不起了。” “溜了溜了,惹不起啊。” 太白金星利索索的说道,眼看着就要走。 笙歌:“……”。 太白金星其实是个智障吧。 就这样的还能成为玉帝陛下最倚重的人? 玉帝实在是太可怜了吧。 笙歌默默的为玉帝默哀三分钟。 “不准走。” “说好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白白,你现在就是在过河拆桥。” 笙歌用自己的小爪子紧紧的揪着太白金星的袍子。 唉,这就是不能化成人形的悲哀。 如果她现在化形,直接扛着太白金星丢沙包似的砸结界,她就不信砸不开。 要不然一个过肩摔也行啊。 太白金星欲哭无泪,这种得罪人的事情能不能不要找他,他很胆小的。 可他若是敢走,鬼知道什么稀奇古怪的诅咒会落在他的身上。 想想就觉得可怕。 “不走,不走,本星君看起来像那么不靠谱的人吗?” 太白金星装傻般呵呵笑了笑。 “真乖……” “来,白白,跟本小仙女一起喊门。” “老君,老君,炸炉炸炉……” 太白金星:“……”。 呜呜呜,能不能不要一开口就这么彪悍凶残,他还只是个孩子啊。 谁不知道太上老君最是痴迷于炼丹,诅咒太上老君炼丹,真的还能留着全尸离开兜率宫吗? 炸炉,炸炉…… 这两个字在太白金星的唇齿间流转,但还是没能喊出来。 作死也得有个度啊。 笙歌的话音落下,兜率宫里接二连三的响起了炸炉的声音,时不时还会有黑烟冒出来。 太白金星:这真的不关他的事情啊。 在太白金星的瑟瑟发抖中,笼罩在三十三重天外的透明屏障消失,灰头土脸的太上老君气急败坏跑了出来。 “玉兔……” 第五百一十八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六) <fontcolor=red><b> “玉兔,你简直就是欺人太甚。” 太上老君的手不断的打着哆嗦,说话都有些不利索了。 想当初,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宫,也不过就是推翻了他的炼丹炉,吃了些丹药,可现在呢。 玉兔简直就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炸炉…… 这天庭谁人不知他炼丹成痴,可偏偏玉兔每次都在扎心。 “老君,小仙实在是有难言之隐啊。” 见太上老君露面,笙歌迅速收起了炸炉二字,一把鼻涕一把泪凄凄惨惨的开口。 可因着体型飙升,胖乎乎的样子实在是太具喜感,让人感觉不到半分忧伤。 “难言之隐,你……” 这一看,太上老君都有些愣住了。 此玉兔还是前段时间那个玲珑可爱,能让人放在掌心中把玩的小家伙吗。 这分明就是只肥兔子,烤了吃应该味道不错。 谁来告诉他,玉兔究竟经历了什么。 再胖下去,天蓬元帅怕是又要多一门亲戚了。 看着玉兔这个体型,他有些相信对方的确是有难言之隐了。 “玉兔,你怎地如此丑……” 丑…… 笙歌: 太白金星: 太上老君什么时候都开始关注皮囊了? 若不是能够确定三十三重天分外安全,他怕是都要以为这位老大哥被调包了。 而笙歌唯一的想法就是扎心了…… “老君,你也看到了,小仙叨扰实在是有些情非得已。” “炸炉之说……” “闭嘴……” 还不待笙歌说完,太上老君就疾言厉色的打断了笙歌的话。 谁如果在他面前提炸炉,他就跟谁急。 现在他一听到炸炉二字,就觉得头疼。 他炼丹千万年,炸炉次数屈指可数,可自从见了玉兔,想不炸炉还得看运气。 emmmm…… 谁能理解他心中的哭。 有靠山了不起啊。 太上老君欲哭无泪。 唉,有些麻烦事儿是想躲也躲不过去的。 尤其还是玉兔这个烦人精。 老君老君,炸炉炸炉…… 听听玉兔的口号,他敢不出来吗? “我闭嘴……” 笙歌伸出自己的小爪子捂住了嘴巴。 闭嘴就闭嘴,凶什么凶,兔兔这么可爱,你怎么能凶兔兔呢。 太上老君感受到笙歌通身萦绕着的幽怨,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恶人先告状都不过如此了吧。 这厚脸皮究竟是玉兔影响了大圣,还是大圣影响了玉兔,这不要脸的程度如出一辙。 “你今日来为的又是何事?” 太上老君明知故问。 一只兔子,这么肥真的好吗? 难道不知道胖兔子肉更多吗? “老君,只要您能让小仙身上这圈肉瘦下来,您就是小仙的再生父母,小仙以后必定会日日供奉您。” 呜呜呜…… 她有罪,她是怎么吃的这么胖的。 笙歌捏了捏自己肚子上可以当做游泳圈的肉,在心中默默留下来悔恨的泪水。 唉。 ╯﹏╰ 都怪那些仙人府上的饭菜太美味了,一下子没有管住嘴。 太上老君脸黑,什么再生父母? 如果他是玉兔的再生父母,那他是什么。 成为一只兔子,他内心是拒绝的。 “老君,您一定得让小仙瘦下来啊,万一小仙一直这样圆滚滚,小仙的心情就会变得很郁闷,碎碎念自然也就不绝了。” 笙歌再一次体会到了扫把星金手指在侧的便利。 emmmm,越来越觉得她这样有点儿逼良为娼的感觉了。 太上老君睨了一眼笙歌,玉兔能不能换句话,每一次都是明目张胆的威胁 玉兔用事实证明,方法不怕老,有用就好。 他看…… 他看还不行吗? 太上老君摸着日渐稀少的胡子,探上了笙歌的小爪子。 “玉兔,此症本座解不了。” 闻言,笙歌只觉得晴天霹雳,她一直都以为长胖不过就是胖着玩玩,不想胖了瘦下来就好,可为什么太上老君却打破了她的幻想呢。 想当初,她也是个吃不胖的女神体质啊。 “太上老君,您可一定要救救小仙啊。” 笙歌哇的一声哭了出来,身上的肉随着她的抽噎是不是上下动着,看起来分外滑稽。 太上老君实在是没眼看,原谅他,看着这样嚎啕大哭的玉兔他生不出半分同情,更多的是搞笑。 “本座并不是说此症无解,你就算是想哭,也得稍微等等吧。” “依本座来看你今日必定进食了不少灵寰草,灵寰草对仙人而言有固本培元之效,可谁让你无法化形,无法褪去妖骨呢。” “待化形,假以时日必定能够恢复如初。” 太上老君觉得聒噪的很,秉承着眼不见心不烦的理念,利利索索的为笙歌解惑。 嗯,其实他更想做的是一脚把玉兔踹出三十三重天。 灵寰草,那是什么东西? 笙歌眨巴着自己水润的大眼睛,瞬间觉得没文化真可怕。 “灵寰草鲜少有人食用,毕竟仙人体质已经纯粹,固本培元着实鸡肋。” 言外之意,一定是笙歌自己作死,终于有人看不惯她出手了。 笙歌先是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 真的有小婊砸要害她。 电光火石间,笙歌就把怀疑的目标定在了清邈仙子身上。 emmmm…… 她跟清邈仙子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怨,要把她变成大胖子,长肉长到胖死。 妞妞,老子是你爹啊。 笙歌长吁短叹,一脸戚戚,然后毫不留情的在心中开始了她的默默诅咒。 “害她的小婊砸脱发……” “脱发,脱发,脱成小光头。” 笙歌蔫不拉几的趴在太白金星的肩膀上离开了三十三重天。 呵呵哒,她竟然听到了三十三重天内有童子在欢呼。 她本来还打算美美的去找金蝉子然后化形,亮瞎金蝉子的狗眼。 可现在看来这个计划行不通了。 ╮╭ 太白金星心下诧异,吃了亏不去找回场子实在不像玉兔的风格啊。 难不成玉兔这次受的刺激有点儿大? “玉兔,要不要去找回公道?” 太白金星试探着问道。 “还不是时候。” 笙歌撇撇嘴说道。 她要等害她的人成为小光头,成为满脸疙瘩的丑八怪再露面,万一寻错了人呢。 哼,就算她是小胖子,也是最美的小胖子。 第五百一十九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七) <fontcolor=red><b> 太白金星:“……”。 好吧,他永远都跟不上玉兔的脑回路。 难不成去找场子还得算好日期,然后看看合不合八字,再思考要不要打脸吗? 不过,他觉得现在他应该替使了这等心思害玉兔的人默哀。 玉兔绝不是那种相逢一笑泯恩仇的性子,她只会有仇报仇,以牙还牙。 …… …… 清邈仙子这段时间过得亦很是不痛快,自从离开星君府被揍的第二日起,脸上的痘痘就好似雨后春笋一般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 当初仙气飘飘,明艳动人的清邈仙子如今都是白纱覆面,各种各样的丹药,灵液都尝试过了,可逗逗却依旧挺拔如初。 这可急坏了猪八戒。 猪八戒本来还有些生气妞妞的执迷不悟,但看到妞妞的惨状,早就把生气抛在了九霄云外。 他就这一个宝贝女儿啊,长的也是亭亭玉立,一向是他的自豪。 如今毫无缘由的满脸爆痘,自豪如妞妞一定会受不了的。 “爹,会不会是扫把星……” 清邈仙子思来想去,还是觉得扫把星的嫌疑最大。 一直以来,她对天庭关于扫把星的传闻都是嗤之以鼻。 扫把星而已,连给她提都不配。 可如今看来,实在是她掉以轻心了。 这就是作为的诅咒吗? 清邈仙子只觉得脸上的疙瘩奇痒无比,还发烫,可是她却不敢用手挠。 密密麻麻,红彤彤,丑陋不堪,她自己看了都觉得有些瘆得慌。 “扫把星?” 猪八戒最不愿意对上的就是玉兔了。 谁都不知道玉兔和猴哥儿之间到底是什么关系。 若玉兔真是猴哥儿接纳的人,猴哥儿真的会看在当初那位来替他完成心愿的神秘人份儿上帮他吗? 他真的不敢确定啊。 “爹,一定是她,一定是她,是她要害女儿啊。” 清邈仙子突然觉得头皮一痒,心中一个激灵,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 难道爆痘不止,还不是终结吗? 清邈仙子下意识的闭上眼睛,不想面对现实。 可脱发不会因为清邈仙子逃避就重新长回去。 如果逃避有用的话,光大的九零后女同胞也不会各种各样的生姜固发洗发水换来换去,只为能够挽留住头发。 可谁让头发本质上就是个渣男呢,想走谁也留不住。 于是,在天蓬元帅的目瞪口呆惊悚无比下,清邈仙子满头的秀发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簌簌落下,铺洒在地板上。 清邈仙子甚至能够感受到头发落下时的清凉柔顺。 天蓬元帅:≡ ̄﹏ ̄≡ 清邈仙子: 清邈仙子看着光可鉴人的地板上倒映出来的模样,忍不住尖叫起来。 怎么会是这样。 光溜溜的脑袋,满脸红通通的疙瘩,丑的让人倒胃口…… 啊啊啊…… 一声声歇斯底里的叫声,清邈仙子终于在这一刻崩溃了,眼泪犹如决堤的河水不断从眼眶夺出。 丑陋犹如魔鬼的人竟然是她。 这样的她,还有什么资格喜欢大圣,还有什么资格驱散那些喜欢大圣的女仙。 这样的她,怕是再也不能光明正大的出现在人前了。 不,她不要这样。 她是高高在上的清邈仙子啊,她是天庭的小公主。 “爹,你一定要救救女儿啊,这副样子,女儿不如死了算了。” 清邈仙子哀伤欲绝,苦苦哀求着猪八戒。 如今大圣不知所踪,她能依靠的只有父亲,至于娘…… 娘一介凡人,贪生怕死,哪怕如今跟着父亲久居天庭,可依旧过的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生活,甚至还经营了一块儿菜园子,跟着织女学织布。 这样的娘,在天庭就是异类。 因着娘,从小到大她不知道遭受了多少白眼。 她不是没有向爹爹提起过,可爹爹总是纵容着娘,任由娘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一如在凡间。 爹爹总是说,若不是娘,她根本活不下来,要她凡事都孝敬顺从娘。 “妞妞,你怎能轻易言死的,难道你不知道当初你娘为了保全你付出了多少吗?” 猪八戒一脸不赞同。 说起来,当年那个神秘人替他完成任务时,他也不知为何头脑一热许下的愿望是取高翠兰为妻,可他不悔。 妞妞双目含泪,不可置信的看着猪八戒,似是不敢相信猪八戒关注的重点竟是如此与众不同。 正常的人这个时候不是应该替她讨回公道吗? 难道爹当年被贬下凡的时候,真的把脑子贬没了? “爹,女儿实在是不堪忍受这样的自己,爹,您救救女儿吧。” 妞妞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声泪俱下。 猪八戒思量再三,最终还是咬咬牙点了点头。 猴哥儿的人就猴哥儿的人吧,他小心翼翼礼敬着就是。 …… …… 清邈现在戴上帷帽,乘着座驾,择了一条僻静的路到了太白星君府上。 星君府内,胖成一个球的笙歌郁闷的看着大快朵颐的太白金星,觉得整个世界都不美好了。 “星君,天蓬元帅携女登门道歉。” 笙歌一听童子的话,登时精神起来。 哼,她不就是胖了吗?清邈现在如今绝对比她丑…… 哈哈哈hiahiahia “快请,快请。” 笙歌喜出望外。 太白金星放下筷子,一脸懵逼的看着笙歌,谁来告诉他,扫把星究竟又偷偷摸摸干了什么,竟然连天蓬元帅都出来了。 “玉兔……” “白白,静静看着就是了,见证奇迹的时候到了。” 奇迹…… 太白金星在看到摘下帷帽的清邈仙子之后,吓得手都不稳了。 这是奇迹吗? 分明就是惊吓。 谁来告诉他,清邈仙子为什么变成了这种模样。 又是玉兔造的孽吗? 笙歌和清邈仙子相对而立的时候,画面说不出的有趣欢乐。 一个是胖成球圆滚滚几乎看不见脸的兔子,一个是秃了满脸是痘的大丑比…… 好吧,这个时候太白金星终于能够承认玉兔其实并不是最丑的。 天外有天,丑比外有更丑的大丑比。 惹上玉兔,清邈仙子也是倒霉啊。 不过,玉兔的诅咒应在了清邈仙子身上,那岂不是说…… 第五百二十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八) 那岂不是说,清邈仙子是幕后黑手。 看着眼前胖成球的玉兔,太白金星突然能够理解为什么玉兔对清邈仙子这么仇恨了。 不过,诧异归诧异,场面话还是得说。 “天蓬元帅,既然清邈仙子身体不适,那就该在家好好养病,何须这般客气专门上门致歉。” “本星君和玉兔都不是那般斤斤计较的人。” 太白金星长袖善舞的说道。 笙歌:不,本小仙女表示她无比的斤斤计较。 小样,还想跟她玩阴的,再怎么说本小仙女也是你老子。 “星君,不知能否与玉兔仙子单独一叙。” 天蓬元帅低声下气的说道。 为了这唯一的女儿,他实在是操碎了心。 可他若不管,岂不是扰了翠兰的清净。 太白金星见笙歌并没有出言反对便点头应了下来,只是出门时顺带揪走了清邈仙子。 不是说好单独谈谈的吗? 清邈仙子留在这里像什么话。 太白金星一本正经的想着。 “玉兔仙子,不知您与齐天大圣孙悟空究竟是何关系呢?” 猪八戒开门见山的问道。 “什么关系与你上门致歉有关系吗?” 笙歌直接怼了过去。 猪八戒怎么就把妞妞的性子养成了这样呢,虽说妞妞小时候也不怎么可爱。 嗯,不是每个孩子都能像阿毛小天使一样可爱的。 猪八戒:“……”。 猪八戒很是怀疑,他跟玉兔真的能够和平交流吗? 玉兔说话实在是想怼死他啊。 “没,没有。” 猪八赔着笑脸说道。 笙歌眼睛一转,戏谑不已的开口了“天蓬元帅,你知道本小仙女为什么会这么胖吗?” “本小仙女是很乐意解惑的,本小仙女如今非仙体,吃多了些不该吃的小东西便成了如今这副模样。” “不过本仙女也不是个吃亏的人,直接也就诅咒害本仙女的恶毒家伙爆痘脱发,过段时间就该长脓疮了。” 笙歌笑眯眯的说着,一脸的热切就好似是在跟猪八戒交头接耳讨论最新出炉的八卦。 天蓬元帅悚然大惊,妞妞竟然作死到这个份儿上了吗。 他一直都知道妞妞不忿玉兔得了猴哥儿的偏爱,所以这段时间来他也看的比较紧,就想等着妞妞稍稍摸摸性子,然后再带她出来道歉。 可不曾想,妞妞竟背着他悄无声息的做出了这样的事情。 若是其他人怕是真得咬咬牙吃了这个暗亏,可谁让对方是扫把星呢,顺便动动嘴便能知道真凶。 emmmm…… 突然发现诅咒这项能力好凶残。 不是说好扫把星只有霉运之力之力吗,这一届的扫把星格外突出。 “玉兔仙子,我在这里代小女向您道歉。” 猪八戒也没有扭捏,坦荡磊落的说道。 “玉兔仙子,只要您能消气,我愿意做出任何补偿。” 闻言,笙歌挑眉看了看猪八戒。 真是没想到,如今的猪八戒态度还不错,她本来还以为天蓬元帅会二话不说的打上门来呢。 “倒也不是不可以化干戈为玉帛。” “冤有头债有主,本星君也不是那种小肚鸡肠的人。” “本星君观清邈仙子年轻气盛,心境怕是有缺,不如让清邈仙子下凡历劫吧,何时能够磨了这害人的心思,何时再回来。” 笙歌轻描淡写的说道。 当年是她把妞妞带入天界,如今她亲自赶下去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 如果她没有这个权利,谁还能有。 猪八戒大骇,若是普通的下凡历劫,寿终正寝之后便能回归天庭他也不至于如此忧心。 可听玉兔仙子的意思,分明就不是一世能够解决的问题。 “玉兔仙子,不知能否通融一番。” 猪八戒不死心的问道。 “令女害本小仙女的时候可没有通融半点。” “要不还是让清邈仙子长脓疮,紧接着全身腐烂恶臭吧。” 笙歌不遗余力的吓唬着猪八戒。 “天蓬元帅,也不知道清邈仙子能不能受得了那般。” “还有,你觉得大圣会帮你吗?” 笙歌意有所指的说道。 “好,我应了。” 猪八戒咬咬牙应了下来。 妞妞下凡历劫,他大不了去舍下脸面去求司命星君写一个好的命格给妞妞,顺风顺水就好。 “天蓬元帅还是一如既往的识时务啊。” …… …… 妞妞并不知道出门的功夫,她就被自家爹爹给卖了。 清邈仙子亦步亦趋的跟在猪八戒身后,见猪八戒沉默不语,心中一沉。 难道爹出马都没有谈妥吗? “爹……” 清邈仙子刚准备说什么,就被猪八戒打断了。 “妞妞,事情不是没有转机,你还想回到过去吗?” “想的话就别问,一切听从爹的安排。” 清邈仙子满肚子的疑惑在听到猪八戒这句话的时候,只能默默的咽回去。 只要能回到过去就好…… 只要能够不再像现在这般丑就好。 直到下凡,妞妞才知道猪八戒口中的转机是什么。 “妞妞,爹已经拜托了司命星君为你写一个好的命格,历劫很快的。” 猪八戒不由分说,还是将妞妞投胎到了凡间。 默默关注着这一切的太白金星,有些不可置信,玉兔那个小心眼竟然就这样把这件事情揭过去了? “白白,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清邈仙子哪怕是做凡人也是秃头满脸痘呢。” “还不艰难怎么能够磨了清邈仙子的性子呢。” 笙歌腼腆羞怯的笑着,胖乎乎的身子随着笙歌的笑一下一下的颤抖着。 太白金星默默的竖起来大拇指,扫把星不愧是扫把星啊,他甘拜下风。 清邈仙子投胎必是女子,一个女子天生无毛发,还满脸爆痘,哪怕司命星君的命格再尊贵,清邈仙子一生都得不了平安顺遂。 “白白,别在那里伤春悲秋了,我们该去西天佛界探望一下如日中天的金蝉子了,也不知道金蝉子这么多年是否变好看了。” “也不知道本小仙女当初是不是瞎了眼,竟然看上了彪悍的大和尚。” “哼,大和尚也是个阴险狡诈的,竟然设法让本小仙女无法化形,难道是嫉妒本小仙女的美貌吗?” 第五百二十一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二十九) <fontcolor=red><b> “真是没想到,金蝉子竟是这么肤浅。收藏本站” 笙歌用自己的爪子打理着毛发,自得的说道。 太白金星:这个智障。 难不成玉兔是觉得祸害够天庭了,就要去祸害下西天佛界了吗? 这算不算是为了公平公正? “玉兔,不是我们,而是你。” “本星君尚有公务在身,就不能陪着你去西天佛界浪了。” 太白金星可不想自己不伦不类的一面还丢脸丢到佛界去,难道他就不能要脸了吗? ╮╭ “白白,你怎么能始乱终弃,你这样怎么对得起嫦娥仙子的托付,怎么能够对得起本小仙女对你的万般信任。” “白白,你难道不知道本仙女这次去西天佛界是为了救命吗?” “难道你忍心看着本仙女胖死吗?”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的口才究竟是怎么练出来的,好像乱七八糟的话张口就能来,完全不需要过脑子。 胖死…… 太白金星忍住心头的笑意,眼睁睁的看着笙歌戏精附体,哭的稀里哗啦,可怜兮兮。 好吧,貌似让一只胖兔子跋山涉水的去西天佛界实在有些艰难。 胖死不胖死的,他不太确定,但一定会被沿途的小妖怪给吃了。 干煸兔子…… 红烧兔子…… 还是清蒸…… 他貌似记得前往西天佛界路上的小妖都对清蒸这一款分外情有独钟。 可是他个人还是比较倾向于干煸的,红彤彤多有食欲。 emmmm…… 不能想了,再想下去他怕自己实在忍不住削了玉兔。 太白金星装模作样的感叹了一句,然后摸着自己略有些扎手的头发,忧伤开口“不是本星君不想陪你去,可本星君现在这副样子实在是有损天庭的形象啊。” 笙歌:“……”。 好吧,她也必须得承认板寸的太白金星在众仙人间实在是有些另类啊。 可是她只会诅咒让人倒霉,没法子让人变美啊。 如果她有让人变美的能力,每天再怎么都要念叨无数遍。 太白金星确定不是在为难他吗? “玉兔,本星君也不为难你,但是你以后能不能不要时不时念叨本星君。” 太白金星真怕他再跟玉兔呆下去,以后样貌大变样了,就好似整容了。 别的人还以为太白金星被调包了呢。 笙歌哑然,念叨…… 好吧,她有时候也控制不住她自己啊,谁让她每天见得最多的就是太白金星呢。 但,这种话只能想一想,不能说啊。 现在是立flag的好时机。 “白白,你看看本小仙女的眼睛。” 笙歌努力眨巴着自己大大的眼睛,表达着自己的真诚。 噗嗤…… 太白金星一下子没忍住笑了出来,眼睛…… 哪里有眼睛。 胖的眼睛都眯成了一条儿缝儿,如今这条缝儿也被长长的毛遮住了。 原谅她,他是真的看不到眼睛啊。 他很是怀疑,玉兔究竟是怎么看到路的。 “笑什么?” 笙歌虚张声势的吓唬着太白金星。 太白金星这个坏家伙一定是在嘲笑她。 “没,本星君在认认真真看你的眼睛。” 太白金星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那你有没有在本小仙女的眼里看到你的影子呢。” “本小仙女眼里只有你,怎么会舍得诅咒你呢,相爱相杀的事情不太适合我们。” 笙歌扒拉了一下眼前的白色毛发,终于觉得这个世界清晰了一些。 只可惜,太白金星并没有她想象中的动容,反而一脸惊恐。 太白金星: 他究竟是做错了什么,要这么惩罚他呢。 就算是再借他十个胆子,也不敢染指大圣心中的小可爱啊。 再说了,他真的没办法对着玉兔这只胖成球的兔子违心的说美的不要不要的 实在不是他嫌弃玉兔,玉兔胖成了这个样子,就算出肉都觉得太肥腻了…… 太白金星敢保证,如果他现在带着玉兔去找嫦娥,嫦娥仙子也一定认不出来。 “我去,我去……” 太白金星应下之后,便立即向玉帝禀明要随着玉兔前往西天佛界,本以为玉帝还会拒绝,没想到…… “去吧,代本座向金蝉子问好。” “听说金蝉子把敖烈带在了身边,不如本座再为敖烈赐一门婚事吧。” “不如本座替玉兔和敖烈指婚吧,你把本座的法旨顺路带去西天佛界吧。” 玉皇大帝摸着自己的两撇小胡子神神叨叨的说道。 太白金星:“……”。 玉帝怕不是个智障吧 为玉兔和敖烈指婚,这得有多想不开? 玉兔,金蝉子,大圣…… 这关系本来就够乱了,如今还要加上敖烈那条小龙,就差一个猪八戒了,西天取经的队伍就被玉兔一网打尽了。 这玉兔跟西天取经的队伍究竟是什么仇,什么怨啊。 他很是怀疑,如果不是猪八戒已经娶了高翠兰还生了妞妞,指不定跟猪八戒也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太白金星根本不知道他无意间真相了。 笙歌何止是跟猪八戒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明明就是笙歌替猪八戒西天取经的。 太白金星凝眉,他可不能让闹剧发生了。 也许玉帝可能不知道天庭的流言吧。 也对,玉帝日理万机,忙于三界众生的大事,怎会知道天庭中的流言呢。 “玉帝陛下,小仙有事禀告。” “近来天庭有流言,玉兔现在乃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心尖尖上的人,孙悟空与敖烈乃是师兄弟,如今为玉帝和敖烈指婚,是否有不妥。” 太白金星提醒道。 “流言怎可尽信呢。” “太白,你魔怔了。” 玉帝一边说着,一边拟着法旨。 “玉兔与取经队伍师徒几人有缘,既然无法与金蝉子和孙悟空修成正果,那么也许她的缘分是在敖烈身上呢。” “虽说玉兔身份卑微,可本座可以提玉兔的位阶,倒也能勉强配得上敖烈。” “你且去吧。” 法旨化为一道流光,钻入了太白金星的袖子中。 太白金星苦哈哈的离开了凌霄宝殿,早知道他就该跟着玉兔偷溜了,来告什么辞,请什么假呢。 大不了回来受罚。 ┐┌ 第五百二十二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三十) <fontcolor=red><b> 哪像现在接了这么个烫手的山芋,去为玉兔和敖烈指婚? 金蝉子能允许吗? 大圣知道了真的不会发飙吗? 为什么他总觉得这就是个送命的差事,可是他偏偏拒绝不了。 e…… 果然啊,遇上玉兔,运气就变差了。 …… …… “白白啊,你终于回来了,难不成玉帝老人家不放人吗?” “别磨蹭了,我们赶快走吧。” 笙歌催促着太白金星。 她真真是不想做说话都累的喘气的胖兔子了。 “玉兔唉……” 太白金星看着热火朝天收拾的玉兔,突然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难道说他做了一件对不起玉兔的事情吗? 可他分明也是个躺枪的啊 “走走走。” 笙歌现在全身心都沉浸在能够变回人不再是个死胖子的喜悦中,压根儿没有注意到太白金星的欲言又止。 太白金星:╮╭ 这真的不怪他,他是真的想说的,可谁让玉兔不想听呢。 就这样,一人一胖兔子踏上了前往西天佛界的路。 太白金星发现玉兔对这一路上大大小小的妖怪知之甚详,难不成玉兔当年下凡不仅撩了西天取经队伍的师徒,还撩了这漫山遍野大大小小的妖怪吗? 他还是个孩子啊,千万不要告诉他这是真的。 玉兔这么能撩,大圣知道吗? 如果笙歌知道太白金星正在脑补的场面,一定会恶狠狠的来一句,撩什么撩,本小仙女揍过的。 西行路上,她可是参与者。 仙人前往西天佛界不过是眨眼的功夫,想到当年的艰辛,笙歌突然发现他们师徒几人貌似有点儿傻逼…… 焚香诵经的金蝉子听闻太白金星和玉兔前来拜访解惑,一脸懵逼。 他怎么不记得他跟太白金星有纠葛了。 还有玉兔…… 什么鬼…… “师父,玉兔是当年西天取经路上被你一禅杖打回原形的一只小妖,乃是广寒宫嫦娥仙子座下的。” 小白慵懒随意的坐在蒲团上,淡淡的解释道。 “师父,你说时隔多年,玉兔前来所为何事?” 被小白这么一解释,金蝉子才想到玉兔。 他记得当年在西行路上,玉兔不仅想强娶他,还想着撩拨小白,然后他便在一气之下把玉兔一禅杖打回了原形,顺带在其身上强加了一层封印,永不得化形。 难不成这是来求他解除了封印的? 他像是那么好说话的人吗? 金蝉子在西天佛界一众慈眉善目的僧人中是异类,他虽悲悯天下,但也快意恩仇。 “管他什么事情呢,不见就是了。” 金蝉子自顾自说道。 “不得不见,听说太白金星带了玉帝的法旨。” 小白眼睛一眯,淡笑着说道。 慵懒中自带浑然天成的尊贵和优雅,小白还是无数年如一日的芝兰玉树。 “玉帝的法旨?什么时候玉帝的法旨都能在我西天佛界横行无忌了?” “咦?” “给你的?” 金蝉子脑袋一灵光,想到了关键之处。 龙族还是隶属于天界,小白身为龙族太子,自然也归属于天界。 emmmm,想到就觉得有些莫名不痛快。 “既如此,那就见见吧。” 金蝉子一槌定音。 他倒要看看,玉帝还能出什么幺蛾子。 西天佛界想要护一个人,还是极为简单的。 …… …… 金蝉子看到一个圆滚滚的球爬了进来,球身边还跟着不伦不类的太白金星…… 这个雪球的身份不言而明。 玉兔怎么成了这个模样,当年的一禅杖他只是让玉兔不能化为人形,可没有让玉兔丑成这样。 难不成玉兔自暴自弃,然后便胖成了球。 实在是有些辣眼睛啊。 就这么一只胖成球的肥兔子,当年竟然还有胆子撩拨小白,究竟是谁给她的勇气。 嫦娥还是玉帝? “听说你带了法旨前来,那便宣读吧。” 金蝉子从不是那等拐弯抹角之人。 法旨? 一听这两个字,太白金星便忍不住嘴巴发苦,能不能让他缓缓,一进门就问,他实在是有些发慌啊。 正在目光灼灼观察着金蝉子和小白的玉兔丝毫没有想过这道法旨会与她有关系。 在天庭中造作了这么久,她可是很识时务的没有往玉帝面前凑。 所以,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唉,多年不见,没想到大和尚竟然便清秀了。 再看看小白,依旧是一眼让人注意到的人。 真是没想到大和尚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能变好看,真真是奇了怪了。 难道这就是夫妻相。 夫妻相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呢? emmmm,不能想了,再想下去,她就需要去污粉了。 笙歌的眼神不断在金蝉子和小白之间打转,灼灼的眼神实在是让人误会啊。 这不,金蝉子就误会了。 笙歌的表现在金蝉子看来就是贼心不死啊。 都胖成这样了,还敢贼心不死,简直就是欠揍啊。 不过,这玉兔实在是有些奇怪,为何他竟然在玉兔身上感知到了一些熟悉的气息。 他那个倒霉的二弟子? 还有那猴头? 玉兔到底是经历了什么? 金蝉子忍不住凝了凝眉,有些好奇。 …… 太白金星磨磨蹭蹭的从袖子中拿出法旨,法旨根本不需要他宣读,就直接在半空中凝聚成金光闪闪的字,简直要亮瞎人的狗眼。 赐婚? 竟然要为小白赐婚? 还是跟这只胖成球的玉兔? 笙歌感受到金蝉子几乎凝聚成实质的怒意,吓得腿一软瘫坐在地上,然后默默抬头看向了所谓的法旨。 玉帝是想害死她吗? 扪心自问,她是真的没做过什么对不起玉帝的事情啊。 谁不知道,金蝉子最是偏爱小白。 “师父……” “金蝉子……” “旃檀功德佛……” 笙歌恨不得咬断自己的舌头,一个称呼都能喊的这么乱七八糟。 “小仙自知位卑,绝对不敢觊觎小……” “觊觎敖烈太子,还请明鉴啊,小仙对法旨一事毫不知情。” 笙歌可是不止一次亲眼见识过金蝉子的彪悍的。 更不要说,如今还有求于人。 她是来求金蝉子的,绝对不是来撬墙角的。 笙歌着急忙慌的表着清白,生怕迟一秒又被赏一禅杖。 第五百二十三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三十一) <fontcolor=red><b> 今时不同往日,她现在可是一只白白胖胖娇滴滴的玉兔,再也不是当年那头皮糙肉厚的猪了。收藏本站 所以,求放过…… “师父?” “你连师父都唤上了,竟然还说没有觊觎小白的心思?” 唐僧玩味十足的看着笙歌,倒想看看笙歌如何辩解。 小白? 若是他没猜错,玉兔方才是想唤小白的吧。 呵,知道的还真是不少啊。 笙歌:“……”。 她真的只是叫习惯了,然后脱口而出。 虽说小白的的确确是她最喜欢的那种风格,但是她对小白绝无半分不该有的心思啊。 纯洁的不能再纯洁的那种。 “解释不出来了吧。” “吃我一禅杖……” 砰…… 利器相撞的声响,丑耙子再一次变成了万众瞩目的角色。 “九齿钉耙?” “不对……” 金蝉子眼睛一眯,仔细打量着撞开了他禅杖的丑耙子。 那猴头的气息? 玉兔的身份还真是越来越诡异了。 “玉兔,难道你不想解开身上的封印,化为人形吗?” “如果不想的话,那本座可就收回禅杖了。” 金蝉子的眼睛还是死死盯着笙歌的丑耙子。 什么时候悟空竟偷偷摸摸与玉兔结缘了,难不成玉兔是和他们师徒几人杠上了吗? 笙歌眨眼,难不成想要化为人形,还得挨揍? 笙歌将信将疑的看着金蝉子,本小仙女读书少,你可千万别骗本小仙女。 金蝉子被笙歌的眼神看的有些尴尬,努力装作一本正经的模样。 “那就打吧。” 笙歌话音落下,丑耙子自觉钻进了笙歌的耳朵。 一禅杖落下,笙歌呲牙利嘴疼得哭爹喊娘的同时,确实感知到玉兔身体里的那层禁锢打开了。 于是,众目睽睽之下,笙歌变成了一个穿着粉衫的胖姑娘…… 你能想象一个一百八十斤的胖子还穿着浅粉色衣衫,满脸横肉,眼睛眯成缝儿还呲牙咧嘴的模样吗? 看了是要做噩梦的…… 饶是淡定如小白,这个时候也突然明白了一句话。 什么是岁月是把杀猪刀。 玉兔的变化足以证明这一点。 玉帝与他究竟是多大仇多大怨,能够做出将玉兔许给他的决定。 玉帝自己心里没点数吗? 太白金星捂脸,他实在是没眼看了。 哪怕他是玉帝座下的红人,也依旧觉得玉帝这事做的实在不地道。 敖烈芝兰玉树贵公子,配上玉兔,实在是有些鲜花插在牛粪上。 不需要怀疑,玉兔就是那牛粪。 金蝉子冷冷的睨了笙歌一眼,然后挥了挥手想要震碎玉帝的法旨。 谁知金蝉子的法力刚刚接触到法旨,法旨上的内容就一变。 有没有被本座的恶作剧吓到呢…… 笙歌:玉帝这个智障…… 小白:玉帝这个傻逼…… 金蝉子:玉帝这个二缺…… 太白金星:…… 看到金光闪闪的几个字,在场的所有人难得意见一致。 玉帝何时成了这个逗比模样的。 太白金星回忆着玉帝写下法旨时的郑重,连更黑了。 玉帝这么皮,王母知道吗? 说起来玉帝这也是试探吧,若金蝉子没有想着用法力震碎法旨,法旨上的第二道内容也不会显示出来。 帝王心,海底针啊。 太白金星开始反思,他是不是该告老还乡了。 玉帝这么会玩,他真的有些招架不住啊。 “咳咳……” 太白金星半晌都没有组织好语言,不知道该如何向金蝉子解释。 直到法旨彻底消散,金蝉子冷哼一声。 “玉帝知道玉兔与悟空的关系吗?” “难不成玉帝是想看着他们师兄弟为了这么一个大丑比反目成仇?” “玉兔化形后这么丑,玉帝知道吗?” 金蝉子的嘴一旦贱起来,与大圣是不遑多让的。 吃藕…… 丑…… 金蝉子去句句不离丑,笙歌表示是不是太扎心了呢。 师父,小仙女也是你的徒弟啊。 同样是徒弟,为何差别会这么大。 笙歌觉得自己的心拔凉拔凉的。 ㄟ厂 太白金星除了连连点头,说不出一句多余的话。 他能说什么,他也很无奈的啊。 他觉得玉帝也没有想到玉兔再次化形会丑到这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程度。 “大和尚,本小仙女要挑战你。” 笙歌打断了金蝉子的毒舌。 再说下去,她怕自己会忍不住手撕了金蝉子。 丑怎么了,恶心的又不是她自己。 啦啦啦。 “玉兔,冷静啊……” 太白金星只觉得玉兔是在找死。 玉兔虽说如今把扫把星发扬光大了,但对上金蝉子绝无胜算。 笙歌挑眉,耙子在手,天下我有。 再说了,玉兔想要报当年西行路上的一禅杖之仇,千里迢迢来一次西天佛界,能一次性解决完当年往事,自然是要一劳永逸的。 “胖子,你这嘴脸变得实在是太快了。” “大和尚?这个称呼有点儿熟啊。” 金蝉子的眉头皱的更紧了,面前这只胖兔子越来越让他熟悉了。 胖兔子这副贼眉鼠眼,贱兮兮的模样多么像当年西行路上的那只猪八戒。 玉兔? 猪八戒? 还有当年的辩机…… 金蝉子觉得太多的事情超过了他的认知范围。 这就是悟空这么多年孜孜不倦的要不断变强的原因吗。 不愿让任何无知遮住前方…… 不愿让弱小成为不得自由的原因…… “打就打。” “不过,如果一不小心把你打回原形,可不要怪本座。” “反正你丑……” 金蝉子摊摊手,无赖的说道。 圆滚滚的胖兔子他勉勉强强还能觉得可爱,可变成一个一百八十斤的白胖子,他就实在觉得碍眼了。 他虽不知道悟空为何会把耙子送给玉兔,但他敢保证如果悟空见了玉兔这般模样怕是会后悔。 “大和尚,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你犯糊涂了。” “大和尚您地位尊崇,不如让小的三招吧,一招也行。” 笙歌又一次变了嘴脸,笑意盈盈,狗腿十足。 “一招?” “可以。” 他倒要看看这只臭兔子要玩什么。 笙歌一喜,直接握着耙子像金蝉子砸了过去。 耙子的气势让人心惊,似是禁锢了那一小片空间。 第五百二十四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三十二) 三十二 金蝉子:他好像被算计了…… 真是没想到那猴头竟然给了玉兔这般神奇的法宝。 他本以为别说是一招,哪怕是三十招他也能游刃有余的躲开。 玉兔有几斤几两,他还是很清楚的。 只是他没想到的是耙子…… 金蝉子努力闪躲,但依旧是被耙子打在了肩膀上。 一招之后,他正准备一血前耻,就见玉兔一溜烟跑出来灵山,头也不回。 太白金星:╥﹏╥ 谁来告诉他玉兔这惊天动地的一顿操作究竟是为什么。 他好像又被坑了啊。 先是玉帝坑了他一把,现在又是玉兔闯祸之后扔下他跑了。 他到底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金蝉子也被笙歌都神操作弄懵了,还没开打就散了? 一鼓作气跑出灵山的笙歌长长舒了一口气。 终于是替玉兔报了当年的一禅杖之仇。 当年金蝉子给了玉兔一禅杖,她现在给了金蝉子一耙子,两清了。 哈哈哈…… 哈哈哈whahaha 笙歌真想仰天大笑三声,哪怕她现在是个大丑比,也替玉兔实现了心愿。 咦…… 她好像忘了些什么。 她是不是把金蝉子给忘了…… 给了金蝉子一禅杖之后,她就毫不犹豫的在金蝉子没有反应过来之前逃出了灵山。 好吧…… 太白金星实在是太没有存在感了,要不然她怎么可能把他忘了呢。 再怎么说太白金星都是玉帝陛下面前的红人,想来唐僧也会顾念玉帝陛下的颜面给太白金星留一份体面的。 嗯,她就不需要担心太白金星了。 于是笙歌心安理得的在距离灵山不远处的山疙瘩里窝着开始漫无边际的浪。 终于恢复成人形了,虽然是个大丑比还是个一百八十斤的大胖子。 至于太白金星,眨眼的功夫就被笙歌抛在了脑后。 …… …… 太白金星:︿ 他是谁,他在哪里,他刚刚经历了什么。 太白金星觉得他实在是无颜再见金蝉子…… 金蝉子被玉兔揍了…… 这个消息若是传回天庭,必然有会引起轩然大波。 相爱相杀什么的,实在是太正常不过了。 “咳咳……” 太白金星清了清嗓子,试图挽救一下如今的局面。 “太白金星,本座只想知道玉兔这些年在天庭究竟经历了什么?” 金蝉子揉了揉自己的肩膀,眼睛中的趣味越来越浓。 他可不觉得那猴头是个心善的家伙,随随便便送出那种令他都忌惮不已的法宝。 上一次那猴头心软多管闲事在什么时候? 辩机? 好吧,归根结底还是因为那头猪。 那头猪能够变成辩机,为何就不能变成玉兔呢? 究竟是什么样的缘分,才能数次变换身份依旧能够相遇。 太白金星哑然,玉兔这些年经历了什么,他怎么知道。 不就是在广寒宫眺望西天佛界,缅怀那段逝去的光阴吗? 这件事情在整个天庭都是人尽皆知的。 可是,他能说吗? 不能,所以还是让金蝉子自己看吧。 于是,太白金星拿出几套话本子递给了金蝉子,话本子可比他说的生动形象多了。 小白随意抽出一本,走马观花般浏览着。 师父和玉兔…… 小白偷偷的瞟了一眼金蝉子,然后想了想刚才那个胖的连眼睛都没了的玉兔,冷不丁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还真别说,如果按师父以前那个彪悍样,也挺配。 金蝉子默默的翻阅着话本子,脸色越来越奇怪,天庭的人是瞎了吧。 话本子在金蝉子手中化为粉末,飘散在空气中。 太白金星瑟瑟发抖,大佬,真的不关他的事情。 “大佬……” “求放过。” 太白金星简直快要吓哭了。 这趟回了天庭,他一定得好好歇歇,闭门不出。 金蝉子冷冷哼了一声,眉头皱的越发紧了。 不悦之中,也有担忧。 他已经很多年都没有悟空的消息了,他也多方打听,可依旧一无所获。 也不知玉兔是否知道悟空的消息…… “玉兔的耙子是悟空什么时候送她的?” 金蝉子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太白金星。 听说自从玉兔离开广寒宫,就一直与太白金星同处一个屋檐,还是以义兄义妹的身份。 想来太白金星与玉兔是极为熟稔的。 “西天取经路上。” 太白金星脱口而出。 毕竟玉兔的那些狗血八卦,他已经可以如数家珍了。 西天取经路上? 金蝉子差点儿彪悍粗鲁的直接来一句放屁…… 亏得是小白在一旁轻咳了一声,使金蝉子不至于失态。 金蝉子本就不是那种优雅矜贵之人,只不过这些年来在西天佛界不断接受熏陶,还有小白这个贵公子的言传身教,金蝉子眉眼间才重新有了温润 “你没撒谎?” 金蝉子追问道。 西天取经路上,他怎么不知道悟空什么时候还这么慷慨过。 就连当初那头憨憨傻傻的猪,都在不停被操练着。 指望悟空送礼物,还不如指望天上降红雨。 “玉兔自己说的……” 太白金星毫不犹豫出卖了笙歌。 金蝉子敛眉沉思,看来他还是得亲自问问玉兔了。 虽说悟空这个徒儿实在顽劣不堪,哪怕是他这个做师父的也被揍过无数次。 可悟空不仁,他不能不义啊。 于是,正在距离灵山不远处的小山中美滋滋准备好好享受的笙歌,突然被一双大手抓住了…… 如来佛祖? 这是笙歌的第一想法。 毕竟如来佛祖的五指山,笙歌真的是想忘都忘不了。 呜呜呜…… 她不过就是还了金蝉子一禅杖,如来佛祖也不必亲自出马吧。 虽说如来佛祖与金蝉子曾有师徒之谊,可现在不是处于势均力敌的局面吗? 金蝉子,你的脸呢。 彪悍和尚,竟然还敢告状。 就在笙歌准备义正言辞的恶人先告状颠倒黑白的时候,看到了太白金星那张冷汗淋漓的脸。 太白金星一定是被吓的。 “大和尚,好久不见啊。” 笙歌干巴巴假惺惺的打着招呼,假装刚才的事情根本没有发生过。 ﹏ 要知道金蝉子也练就了如来佛祖那般的神通,她肯定不会耍小心思。 悲剧了…… 第五百二十五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三十三) “好久不见?” 金蝉子眉头一挑,似笑非笑的看着笙歌。 这装傻充愣的本事倒是不小。 “本座为何记得刚才也不知是何人打了本座一耙子,本座的肩膀现在还隐隐作痛。” 金蝉子轻轻一点,还来不及享受为人喜悦的笙歌就再一次被化为兔子。 笙歌:“……”。 有话不能好好说吗? 好吧,彪悍和尚还是践行了能动手就绝对不bb的至理名言。 “耙子?” “也许是天蓬元帅吧。” 笙歌脸不红心不跳的胡说八道。 “嗯,也许真的是天蓬元帅也说不定呢。” 金蝉子弯弯嘴角,声音幽幽的说道。 笙歌的心猛地一跳,为什么觉得金蝉子这句天蓬元帅如此的意味深长呢。 千万不要告诉她,金蝉子还能把玉兔跟猪八戒联系在一起。 “听说你的耙子是西天取经路上悟空送你的,不如你给本座好好说道说道悟空何时何地送你的。” 金蝉子握着禅杖,皮笑不笑的看着笙歌。 金蝉子这副样子更像是下山抢劫的土匪,而不是人人称道的圣僧。 笙歌瞪了太白金星一眼,一看就是太白金星变节出卖了她。 “时间太久远,小仙也记得不太清楚了。” “约莫就是小仙想要强娶您为驸马的时候吧。” 笙歌讪讪的笑着,努力赔着笑脸。 笙歌真怕金蝉子一手滑,禅杖直接砸到她的上。 她实在是怂啊。 想想西天取经路上,金蝉子的禅杖把多少小妖打回了原形,笙歌就不寒而栗。 金蝉子的彪悍是毋庸置疑的。 “是吗?” “为何本座记得那个时候悟空与八戒在别处呢?” 闻言,笙歌愣了愣。 有这回事儿吗?为什么她一点印象都没有。 不过,也的确是有可能。 谁让在取经队伍中,她一直是被揍的一个呢。 大圣时不时就会揪着她美名其曰来一次单独的练手…… “是吗?” “小仙不记得了……” 笙歌瞬间开启了死鸭子嘴硬的模式,打死也不承认。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过一个词就做负隅顽抗? 越狡辩,待会儿挨揍就越惨。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还是从了吧。大和尚现在明显心中已经有了定论,如果你坦白,指不定还能留给全尸。 全尸…… 看到这两个字,笙歌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不是说好出家人不杀生的吗? 主播:不坦白呢? 笙歌弱弱的问道。 本小仙女心脏不好,求不吓。 灯火阑珊处:不坦白的话,也许我们可以亲眼见证一下干煸兔子是多么色香味俱全了,唯一的遗憾就是不能亲口尝一尝。 …… …… 尝一尝…… 说实话,再次看到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讨论干煸兔子,笙歌已经没有垂涎三尺的感觉了。 “玉兔,想必你也听说过本座的名声,本座可不像其他人佛界之人拥有一颗仁之心。” “你若不说实话,本座不介意好好教教你怎么做一只死兔子。” “死了一只兔子,想必天庭应该不会兴师动众的追究吧。” “毕竟你这只兔子还是个惹得众仙怨声载道的扫把星。” “现在开始,本座问,你答,若是再撒谎,一句一禅杖,总能打死你。” 金蝉子眉眼弯弯,语气柔和,可说出的话却是戾气十足。 一直以来,金蝉子都是一个这样矛盾的人。 笙歌傻眼了…… 她这算不算是自投罗网呢,早知如此,她绝对不会替玉兔完成心愿。 说好的出家人不杀生呢? 说好的出家人慈悲为怀呢? 说好的众生平等呢? 假的吧…… “一一,一一,救命啊……” 笙歌开始呼唤她的辣鸡系统。 嗯,辣鸡系统从来都不会让她失望,一如既往的辣鸡,想找的时候永远找不到。 倒不是笙歌不愿意奋起与金蝉子一搏,实在是她与金蝉子差距太大,根本没有胜算。 玉兔的体质,本就不适合修行,更别说之前还被金蝉子加了一层封印。 所以,在天庭的子她就是在混吃等死,然后靠着扫把星这个新鲜出炉的金手指虚张声势。 “玉兔……” “耙子究竟是怎么来的。” “你可要想好了再怎么回答。” 禅杖已经在距离笙歌头顶只有一寸的地方停了下来,似是只要笙歌的话不符合金蝉子的想法,金蝉子就会让笙歌好好体会一下什么叫脑浆崩裂…… 当然,金蝉子也设了一层结界,保证太白金星不会听到二人的谈话。 毕竟,有些话的确不是太白金星能够听的。 太白金星待玉兔再亲厚,都改变不了他本的立场。 太白金星对玉帝忠心耿耿,别无二心。 兔子有脑浆这种东西吗? 笙歌有些不太确定。 金蝉子上的冷意做不得假,笙歌不假思索求生十足的说道“大圣。” “你是不是猪八戒……” 金蝉子犹豫片刻还是问出了这个问题。 这只胖兔子的怂样,他也眼熟啊。 笙歌悚然抬头,难不成金蝉子也有所谓的直觉,所谓的第六感。 “不……” 笙歌的不是二字还没有完全说出口,就直接挨了金蝉子一禅杖。 疼啊…… “是是是……” “师父,您饶了徒弟吧……” 笙歌并没有多耽搁,就直接揭了马甲。 被揍,实在是疼啊。 反正在辩机的世界已经自揭过一次马甲了,这种事熟能生巧。 唐僧定定的看了笙歌许久,然后叹了口气。 “最后一个问题,你究竟是男是女?” 事到如今,唐僧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猪八戒,他曾经以为又怂又怕死还猥琐的徒弟其实才是福缘最深厚的人。 只是,一次次的交集,究竟是好还是坏,是缘还是劫? 如果他记得没错的话,花果山有一个小坟包…… 若是劫的话,究竟又是谁的劫难呢? 他能看清楚悟空的过去,却看不起悟空的未来。 而面前这个蠢徒弟,他算不到过去,算不到未来。 唉…… 也罢,算不到才会有无限的可能。 算到了又能如何呢,凭白添了烦忧罢了。 第五百二十六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三十四) <fontcolor=red><b> 笙歌:Σっ 是男是女,还有待遇差别吗? “银家辣么可爱当然是女孩子啊。”笙歌娇滴滴的说道。 玉兔的声音本就是软糯甜美,笙歌如今刻意为之,更是酥到人的骨子里。 “砰……” 又是一禅杖。 如果玉兔没有化出人形,听到着甜软的声音,指不定还会心软。 可谁让金蝉子已经见识到了丑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模样呢。 笙歌已经无语了,为什么金蝉子也学会了大圣那一套。 女孩子啊…… 唐僧紧皱的眉头稍稍松了些。 “是人还是小动物?” 金蝉子手握着禅杖虎视眈眈的看着笙歌。 笙歌差点儿噗嗤一声笑出来,是人还是小动物,怎么能够这么一本正经问出来。 “人……” 听到笙歌的回答,金蝉子刚刚松开的眉头又皱在了一起。 一人一猴子,难道不会有代沟吗? 他这个做师父的还真是操碎了心啊。 “你走吧……” 金蝉子叹了一口气,颇有些萧索的说道。 走吧…… 笙歌下意识挠了挠自己的耳朵,可以走了? 什么时候金蝉子这个彪悍的大和尚都这么好说话了? 不过,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能把小仙变回人形吗?” 变回人形最完美的一点就是吃不胖…… 金蝉子斜睨了笙歌一眼,然后高贵冷艳的用手指一点,笙歌就从一只胖兔子变回了人形。 “白白,你还愣着干嘛,倒是赶快走啊。” 笙歌揪着正在发愣的太白金星,见太白金星实在有些不再状态,便一不做二不休的把太白金星扛在了肩膀上。 胖人也是有胖人用处的。 …… …… 脱离了灵山,笙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白白,原来你,大圣,金蝉子之间真的是狗血的三角恋啊。” 要不然怎么可能在揍了金蝉子之后还能全身而退呢。 “白白,你脑子里的小颜料该清清了。” 三角恋? 她就是瞎了眼也绝对不会恋上金蝉子的。 笙歌和太白金星返回天庭时并没有腾云驾雾,而是慢慢悠悠赏尽了人间繁华,四时风景。 笙歌也成功的瘦了下来…… 看着湖水里的倒影,笙歌终于有些理解整个天庭为什么会固执的编排玉兔的八卦了。 似玉兔这般的盛世美颜,如果含情脉脉的看着一个人,饶是对方铁石心肠,怕是也很难对玉兔动手。 也许真有一种死法儿是美死的。 “白白,你说有没有可能让嫦娥仙子不必再经历千百年的孤寂呢?” 解决了化形的大事,笙歌终于有心力去关心嫦娥小姐姐。 “玉兔,只要你脸皮够厚,自是可以的。” “毕竟背靠大佬好乘凉啊。” 如今天庭中,玉兔绝对也算得上是大佬级别的人物了。 虽然只是一个小小的扫把星,但却能够把在天庭中横行无忌的清邈仙子扔进轮回就足以说明她的威慑力。 齐天大圣孙悟空,绝不仅仅只是一个名号而已。 作为玉帝陛下身边的红人,察言观色是他最大的生存本领。 他看的出来,玉帝和齐天大圣之间的关系早就不再是剑拔弩张了,甚至隐隐中好像还在合作些什么事情。 所以,仅仅是还嫦娥自由这样的小事,玉帝陛下是绝对不会驳了玉兔颜面的。 唉…… 他对玉帝陛下忠心耿耿,玉帝陛下偏偏还坑了他。 想到那道法旨,太白金星就忍不住叹气。 听到太白金星的话,笙歌敛眉沉思。 说起来,嫦娥奔月的前因后果实在是太久远了,久远到在很多人心中早就已经褪色了。 这么多年,嫦娥小姐姐安分守己,已经足以表明了态度。 的确,这不算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不过,既然有求于玉帝,她自然也得送玉帝一份礼。 她跟玉帝不太熟,不想承人情。 回到天庭,笙歌根本没有来得及接受天庭众仙的惊艳和恭维,便开始了闭关。 太白金星摸摸自己新长出来的长长黑发,这跟他想的有些不太一样啊。 不过,玉兔的品味还是很不错的。 笙歌整整闭关了三个月,然后手中捧着一个黑漆漆的珠子出来了。 “玉兔,这是个什么鬼东西。” 太白金星看着黑漆漆的透明柱子忍不住心中一悸,好浓郁了倒霉之力。 “扫把星的倒霉之力啊。”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身在高位,肯定也有憋屈窝火的想要扎小人的时候,所以她就被扫把星的倒霉之力送给玉帝。 当然,笙歌也是懂分寸的。 透明珠子的倒霉之力顶多是让仙人们拉拉肚子长长痘,绝对不会出现不可估量的灾难。 “千万不要告诉本星君,你准备把这颗黑珠子送给玉帝……” 笙歌挑眉“白白,就是送给玉帝的啊。” 太白金星:“……”。 e,玉兔是觉得他在玉帝手下办事还不够心惊胆战吗? 玉兔,你还是本星君的义妹吗? 太白金星生无可恋的看了笙歌一眼,然后躲在角落开始画圈圈碎碎念了。 笙歌把珠子放在木盒中,在一个人迹罕见的傍晚见到了玉帝。 威逼利诱,一哭二闹三上吊,笙歌把能用的法子都用了,终于等来了玉帝松开。 嫦娥仙子重获自由,笙歌是打心眼里高兴的。 可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嫦娥仙子对月饼依旧是如此执着呢。 每天过中秋节,每天吃月饼,是要死人的好吗? “嫦娥小姐姐,不如您去凡间看看吧。” 嫦娥小姐姐这番模样,显然是眷恋着曾经戛然而止的充满烟火气的过往。 人皆是如此,无论是仙人还是凡人。 柴米油盐时,朝思暮想着白日飞升,长生不老。 可真正踏上这条路之后,心中怕是也会舍不下丝丝温情。 世间难得双全法,鱼与熊掌向来难以兼得。 除非强大到不需要再顾忌任何人,任何规则。 笙歌也不确定嫦娥小姐姐眷恋的到底是后羿,还是当年凡间追忆不来的年华。 红尘炼心永远都比永久的强迫自己守着孤寂更容易走出魔障。 难得遇到能与孟婆小姐姐相媲美的漂亮小姐姐,笙歌实在不忍心嫦娥就在广寒宫中度过漫长余生。 第五百二十七章想不吃饼的玉兔(三十五) <fontcolor=red><b> 人间啊…… 许是近乡情更怯,听到笙歌的提议,嫦娥仙子的第一想法竟是退却。 可她真的是想看看啊。 这么多年,物是人非。 “嫦娥小姐姐,当年吞下仙丹实非你本意,你为何要画地为牢,困顿其中呢。” 事实证明笙歌实在是没有耐心做一个知心小姐姐。 可若是接不了嫦娥仙子的心结,玉兔怕是永远都摆脱不了吃月饼的命运了。 若是笙歌知道嫦娥仙子对想法,怕是会撇撇嘴,来一句“嫦娥仙子,您真是高看玉兔了,玉兔对唐僧可没有多少难舍难分的男女之情。” 嫦娥看着侃侃而谈,明艳大方,眉眼间解释大气自然的玉兔,眼睛酸涩。 “太白星君,您把玉兔教的很好。” 嫦娥仙子微微福身向太白金星道谢。 嫦娥仙子与玉兔多年相依相伴,玉兔在广寒宫郁郁寡欢,沉浸在当年下凡一见唐僧误终身的愁绪中,不得脱离。 如今,玉兔想来是看开了。 看来当初她把玉兔托付给太白金星是个正确的决定。 人,的确不应画地为牢,禁锢自己。 看来,她得思考一下玉兔的建议了。 太白金星:“……”。 Σ 嫦娥仙子,您美,您说的都对,但是你能不能不要吓唬本星君。 教玉兔? 他实在是没那个本事啊。 嫦娥仙子,你实在是高看小仙了。 “嫦娥仙子客气了……”太白金星干巴巴的说道。 “嫦娥仙子,本星君手中还有些玉帝交代的事情没有处理完,所以就先离开了。” 太白金星对着嫦娥拱了拱手,干脆利落的转身离去。 要问太白金星这辈子最惊心动魄的时光是什么时候,太白金星一定会毫不犹豫的来一句是他从嫦娥仙子手中接过玉兔开始的。 嫦娥仙子疑惑的眨眨眼睛,为什么她从太白金星的脚步中看出的是落荒而逃呢。 她有那么可怕吗? “玉兔,你能蜕变成这样,我很开心。” “也许你说的对,我也该去看看人生百态,酸甜苦辣。” 嫦娥仙子揉了揉笙歌的脑袋,眼睛湿润。 仔细看,玉兔是嫦娥仙子在眉眼间的确是有几分相似。 只不过,嫦娥小姐姐的美是一种脱离世俗不沾染半点烟火气的清雅淡然。 而玉兔的美,更多的是柔美明艳,只是因着此时占据这具身体的人是顾笙,所以在柔美中又多了几分英气。 毕竟似顾笙这般洒做个糙汉子的人,实在是再难像寻常女子一般妖媚入骨。 说起来,笙歌都不知道自己现在到底是男是女。 小仙女的外表,糙汉子的心。 金蝉子刚才问她是男是女,她说自己是女孩子算不算撒谎啊。 笙歌觉得她这辈子应该都嫁不出去了…… 对于漂亮小姐姐,她能面不改色的撩,对于漂亮小哥哥也能臭不要脸的上前调戏一番。 注孤生就注孤生吧。 星辰大海的美人儿在等她呢。 待嫦娥小姐姐离开天庭之后,笙歌就准备着离开这个世界。 度假…… 呸,这个世界鸡飞狗跳,哪里像度假。 分明就是在渡劫。 她亲自造谣了那么多的流言蜚语,鬼知道万一大圣归来,会怎么操练她。 她现在可是一只细皮嫩肉的玉兔,万一打着打着自燃了可怎么办。 直接成烤兔子吗? 所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绝对不能耽搁,夜长梦多啊。 只是,谁来告诉她,扫把星这个狗皮膏药为什么死缠着她不放。 她励志要做的可是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的小仙女,可不是一个总把霉运带给别人的黑乌鸦。 所以,对于扫把星臭不要脸的投诚,笙歌是拒绝的。 她实在无法预料扫把星若是跟着她穿梭世界,到了凡人界会不会引起天下大乱。 能影响仙人的霉运之力,实在是不容小觑啊。 既然她要走,那么被她扰乱的扫把星就该重新回到轨道上。 于是,笙歌强硬的剥离了扫把星的依附,在扫把星脱离笙歌的一刹那,众星运行终于回归了正途。 笙歌在剥离了扫把星之后,便前往广寒宫重新为嫦娥小姐姐装扮了宫殿。 凄清阴暗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是温暖明媚。 这才是漂亮小姐姐该有的待遇啊。 笙歌嘴角弯弯,想来玉兔回来后应该也会对现在这副样子满意吧。 不需要再日复一日的捣药,做月饼,吃月饼。 也不需要再不能因着金蝉子那一禅杖无法化形。 玉兔自由了…… 嫦娥也自由了…… 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大圆满的结局。 至于她自己造谣出的那些话本子,大圣会不会找迁怒玉兔,她心中还是去有谱儿的。 大圣只要看到丑耙子,就会明白在某一个阶段,她占据了玉兔的身体。 世间万事万物,都无法遮住大圣的火眼金睛。 唉,看她多么乖巧,这次终于不用大圣挖坑等着她跳了。 她得有多臭不要脸才能亲自编排出她跟大圣的八卦。 emmmm…… 捂脸中。 “一一,可以走了。” 事实证明,一一的鬼话信不得。 …… …… 玉兔回来后,看着熟悉而又陌生的广寒宫,看着自己白皙纤细的手指,眼眶有些温热。 这样的广寒宫,何尝不是她想象了无数年的。 她与嫦娥相依相伴无数个岁月,其实早就离不开彼此。 报一禅杖之仇的心愿,她本来就是随口一说,却没想到竟真的心随所愿了。 真好,不用再吃月饼。 真好,她再一次能够化形。 一切都足够好。 只不过,玉兔的欢乐幸福在看到天庭流行的话本子后戛然而止。 这乱七八糟写的都是些什么鬼东西。 她对金蝉子一往情深? 而大圣对她一往情深?还送了她天地间顶尖的法宝? 这狗血的三角恋确定不是要害死她吗? 当初在西天取经路上,她亲眼看到过齐天大圣孙悟空。 那样狂傲不羁,目无下尘的人,怎么可能是她能肖想的。 她已经能够想象到这些流言蜚语和话本子传到花果山传到齐天大圣的耳朵里会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了。 求放过啊,她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小兔子。 第五百二十八章想不吃饼的玉兔(完) <fontcolor=red><b> 难道她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一下自由温暖的感觉,就要开始四处逃窜的生活了吗? 玉兔欲哭无泪,不知该如何是好。 话本子一本比一本狗血,玉兔的心也是越来越沉重。 …… …… 时间倏忽而逝,玉兔在战战兢兢数年发现大圣并没有秋后算账的打算后便开始了潇洒自如的生活。 天庭众仙也发现了,玉兔近些年来安稳了许多,仙人时不时喝水塞牙缝儿的倒霉事也鲜少发生了。 嗯,玉兔不再是扫把星了。 就在玉兔觉得她可以开始拥抱阳光,拥抱美好的时候,整片天地都晃了晃。 熟悉而又不可一世的锐利气势,所有人都不陌生。 就连正在捧着笙歌给的那个破珠子不断钻研想着发扬光大的玉帝也猛地站起来。 孙悟空? 孙悟空这是又打算闹哪样,不是说好彼此是友爱的小伙伴吗? 难不成孙悟空又觉得日子无聊了想要在三界重新造作一番了吗? 玉帝刚要收起那个破珠子,想宣玉兔来好好叙叙旧,大家都是朋友,有话好好说。 可为什么破珠子不听话了,直接从他的手心里窜出去了呢。 mmp…… 难不成那猴头来天庭就是为了这个破珠子? 玉帝的念头刚刚出现,就看到他一直忌惮不已的猴子就已经在面前。 “珠子哪里来的?” 此时的孙悟空不再是猴子的模样,而是化为了人形,谈不上眉眼如画,毕竟孙悟空本就不是那等温润如玉之人。 孙悟空的容貌是一种棱角分明,如刀斧雕刻般锐利孤傲。 盛气逼人却又让人觉得理所应当,脊背挺直静静站着就有傲视天地的气势。 玉帝忍不住凝了凝眉,许久不见,这猴子为什么感觉更强了。 嘤嘤嘤qaq,还让不让其他人活了。 明明他才是玉皇大帝,才是这三界之主啊。 “玉兔给的,用来交换嫦娥自由。” 玉帝老老实实的答道。 别问他为什么身为玉帝还这么老实,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喜欢挨揍,更不要说孙悟空可是连金蝉子都揍过的人。 这么凶残,他还是好好配合比较好。 “玉兔?” 大圣凝眉,这次又成了玉兔吗? “我拿走了……” 只见孙悟空直接将珠子收了起来。 玉帝:“……”。 看来玉兔和孙悟空之间还真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啊。 话本子有些时候还是可以当当真的。 前一刻还在与玉帝说话的大圣,下一刻就出现在了广寒宫。 正在美滋滋品尝着美食的玉兔差点儿被噎死。 这个帅帅的小哥哥是谁呢,难道又有新人飞升了。 嗯,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这么漂亮的小哥哥以后一定会是个抢手货。 眨眼的功夫,玉兔就变得笑靥如花,魅惑天成。 “这位仙君,你可是初来乍到迷路了?” 玉兔软糯糯的声音更是为她的魅力增添了几分甜软可爱。 孙悟空皱眉,只需一眼,他便知道,她不是她。 孙悟空眼尖的看到一旁一堆话本子随意摊开,他招招手,最近的一本话本子飞到了手中。 他苦恋玉兔,痴心不悔? 玉兔痴恋金蝉子,九死不悔? “呵……” 孙悟空轻嗤一声。 “仙君,你也觉得这话本子可笑吧,本仙子还是单身哦。” 闻言,孙悟空居高临下看着面前这张明媚动人的脸,想象着若是那个又怂又怕死的家伙会是什么样子。 “的确是可笑。” “本大圣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痴恋玉兔了?” 明明他这段时间都在忙着拾掇那个破盒子好吗? “仙君说的是……” 玉兔下意识的附和着。 等等…… 本大圣…… 这是上门来算账了吗? “齐天大圣孙悟空?” 玉兔的娇笑戛然而止,呆愣愣不可置信的开口。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过她齐天大圣在变回人形的时候会如此俊美帅气呢。 她到底得有多瞎,才能看不到这通身的气势呢。 她可能真的是瞎了。 “大圣,这真的不是我。” “我是被冤枉的……” 也不知是大圣长的太过于惊悚,还是名声太盛,根本不需要孙悟空开口询问,玉兔就一五一十的把她自己的马甲揭的干干净净。 孙悟空静静听着,他发现,若他不在,她活的更加恣意放纵。 “大圣,您要想知道的更多就得去问金蝉子了……” 玉兔生无可恋的瘫坐在地上,她已经交代的够清楚了,如果大圣不相信,她也没办法啊。 孙悟空听着笙歌亲自把妞妞赶到凡间轮回历劫,叹了口气。 当初也不知道是谁心软的不行。 不过,妞妞招惹上笙歌,真真是妞妞自己倒霉了。 当初他对妞妞宽厚,也不过是看在笙歌这个当爹的份儿上,既然爹都不留情面了,他又何须在意。 见或是不见,并不要紧。 …… …… 回到现实世界的笙歌松了一口气,还有什么比干完坏事就偷溜更爽的事情呢。 笙歌四仰八叉的躺在床上,以一个极尽放松的姿势。 只希望玉兔在面对她留下的烂摊子时能够不要太无语了…… “笙歌,这个世界度假心情如何呢?” 总是在任务世界之中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一一死皮不要脸的出现了。 对于辣鸡系统,笙歌表示她要保持高冷。 度假度成扫把星,她应该也是独一无二了。 明明她曾经也是个女神啊,什么时候变成了个不男不女的神经病呢。 小仙女心中是拒绝的。 “笙歌,下个世界你想做女孩子还是男孩子?” 闻言,笙歌咬唇,什么时候都能自己选择任务对象的性别了。 一一今天有些不正常啊。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笙歌咂咂嘴,瞬间定性。 “是男是女有什么区别呢?” 笙歌故作神秘的说道。 “就知道你是个不挑剔的。” “接下来的时间你好好歇歇,等歇好了再继续做任务。” “还有,有件事情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笙歌高冷的打断了一一的话“知道不当讲那就不要讲……” 一一:“……”。 ┐┌ 这真的不怪她,不是她不想说,是笙歌自己不想听啊。 第五百二十九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一) <fontcolor=red><b> 她本来还想告诉笙歌直播间那个神秘大佬的身份,既然不当讲那就不讲了。收藏本站 这可真的不怪她…… …… …… 休息的时间眨眼而过,笙歌已经彻彻底底习惯接受并能够学着享受在任务世界直播。 不排斥,不觉得憋屈。 “一一,开始下一个世界吧。” 笙歌并没有问一一下个世界的情况。 一次次的事实让笙歌知道,说的越多越倒霉。 “好。” 一一话音落下,笙歌就迎来了短暂的眩晕,她知道她再一次出现在了一个新的世界。 笙歌睁开眼睛,发现自己所处是一间禅房,浓郁的檀香味道让她有一瞬间的不适应。 禅房? 檀香? 难不成这一次她成了和尚? 上个世界她揍了金蝉子一禅杖,这个世界就立马变成了和尚,这报应是不是来的太快了一些呢? 突然不想接受剧情了,怎么办。 笙歌自己也发现了,她可能自带崩坏剧情的体质,虽说她帮原主完成心愿在一定程度上本就是在偏离既定轨道。 可她貌似也偏离的太过分了。 不管接收了什么剧情反正都会都会变得面目全非。 …… …… 浪九九:主播,这个世界又要开始吃斋念佛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也不知道主播这个世界会直播些什么。 北城南笙:这个时候,本姑娘只想说一句这个和尚有点儿帅儿,谁都不要拦本姑娘,本姑娘要嫁给这个和尚。 余生菇凉:这个小师父,不知可否能够还俗与奴家共赴红尘呢。 主播:自是愿意的,小娘子,你莫着急,你且等等官人。 笙歌一句话硬生生让直播间的画风变得猥琐。 好吧,这也是笙歌的本事。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你还是老老实实的接收下剧情吧,别怪我们没有告诉你这个世界貌似是有妖怪的…… 走路太浪会闪腰:听说那些妖怪都比较喜欢细皮嫩肉的和尚。蒸一蒸,煮一煮,或是炸一炸,应该都是不错的选择。 主播: 还能不能让人好好做一个混吃等死的和尚了? 宝宝不开心。 笙歌并没有怀疑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话,毕竟玻璃碴子们在观看直播时视角更广。 有妖怪…… 而她又是和尚…… 千万不要告诉她这是一个妖精与和尚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好吧,娶一个漂亮小姐姐她也不是不可以。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催促下,笙歌接收了剧情。 家喻户晓的人物——法海。 当初白蛇传万人空巷时,法海这个人物不知道被多少人的唾沫星子喷过。 白素贞和许仙,两情相悦,可偏偏法海这个搅屎棍在中间不依不饶非要拆散。 呃…… 不扯废话了,她接收到的剧情与当年白蛇传热映时看到的有些许不一样。 依旧是当年的断桥情缘,许仙惊为天人与白素贞两情相悦。 可纸包不住火,许仙得知白素贞是妖怪,也知人妖殊途,半是害怕半是悔意的寻了法海,求法海收他入佛门。 之后的事情便是白娘子一怒之下为救夫水漫金山寺,无数无辜的百姓枉死。 最后的结果,白娘子一家三口飞升成仙,而法海却因罪孽深重入了魔,为天地所不容,为人妖佛仙所不容。 法海觉得冤枉极了,明明真的不关他的事情。 身为僧人,降妖除魔乃是本分,可为何白素贞就能如此另类呢,难道就是因为得了菩萨的青睐吗? 妖修炼成仙何其不易,白娘子的双手怎么可能真的干干净净没有沾染一条无辜人的性命。 更不要说许仙亲自求上了门。 出家人,总不能把求助希望他能够降妖的许仙拒之门外吧。 所以,他替许仙剃度,把许仙收入了金山寺做了一名普通的僧人。 可许仙终究是六根并未清净,入佛门意志也不坚定。 所以在看到白素贞为了她宁愿水漫尖山时又后悔了。 就这样,法海变成了恶人…… 法海不知,明明他未曾做一件伤天害理之事,可为什么却是声名狼藉,人人唾弃,就连他一直信奉的佛祖都抛弃了他呢。 法海的心愿:想得一个清白名,想得一个自在路。 他信佛,却信的不再是某个具体的人。 …… ……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挠了挠自己光溜溜的头,然后拿起金钵当镜子照了照。 e…… 白蛇传的版本太多了,想当年她也是骂过法海的人,现在竟然变成了法海。 那她当年看还珠格格还骂过容嬷嬷,这岂不是说有一天还有可能变成容嬷嬷,专门扎针的那种。 笙歌都有些分辨不清楚,究竟哪个白蛇传的版本才是真的。 不过,这个版本中的法海是不是太悲催了一些? 各种背黑锅啊,堪称年度黑锅王。 笙歌在接收完剧情后,便把剧情和人物关系简单的告诉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无数次都证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还是很有远见的。 笙歌呼唤出丑耙子,准备用丑耙子敲敲这个金钵,如果被敲破了,那她以后就继续用耙子装逼。 灯火阑珊处:主播,你说的许仙貌似已经开始在爬山了…… 余生一杯酒:看着倒想是个光明磊落清秀文雅的小生啊。 泠泠七弦上:其实仔细想想许仙反水并不是不可预料,如果许仙真的是意志坚定之人就会被当日在断桥初见惊鸿一瞥就深深刻在心中了。 泠泠七弦上:俗话说的好,负心多是读书人,换个角度想,何尝不是在说读书人优柔寡断,反复无常呢,所以法海只能自认倒霉了。 笙歌沉默的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弹幕,一如既往,这些玻璃碴子们看问题的角度还是如此的刁钻古怪,让人意想不到,偏偏还觉得十分有礼。 是啊,换个角度,被人称颂了无数年的爱情故事白蛇传,何尝不是一个妖精处心积虑的想要诱惑一个书生,可偏偏书生没有坚守本心就这么简简单单上钩了…… emmmm,笙歌觉得再这样解读下去,她怕是再也没眼看那些荡气回肠的神话爱情故事了。 打住,打住…… 第五百三十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 <fontcolor=red><b> 法海想保清白,任务世界越来越有趣了。 许仙前来求助了吗? 要不要还像剧情中那样直接收了许仙,反正她现在是大佬,一点儿都不怵白素贞。 身为佛门中人,降妖除魔本就是职责所在。 笙歌摸着自己光溜溜的下巴,贼眉鼠眼的笑着,与法海本身的威严端庄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啦啦啦…… “禅师,钱塘县保和堂许仙许大夫有要事相求,想要见见您。” 法海如今已经是金山寺住持,地位特殊,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想见就能见到的。 “不见……” 笙歌高贵冷艳的说道。 本小仙女岂是那么随便的人,她倒要看看在白素贞没有水漫金山寺前,许仙能有多坚定。 笙歌也不知为何在很多古代或真或假的故事中,书生永远是最有艳福的人呢。 七仙女和董永…… 应采臣和聂小倩…… 许仙和白素贞…… 许仙如今发现了白素贞蛇妖的身份,心中惊惧,想要逃避,所以便脑袋 在禅房外静静等候的许仙有些茫然,法海禅师竟然拒绝见他? 可法海禅师不是经常说他有佛缘吗? “法海禅师,小生许仙自愿皈依佛门,从此不问世事,六根清净,一心向佛,害希望法海禅师能够收小生入金山寺。” 来金山寺,是许仙经过深思熟虑的。 法海不似其他坑蒙拐骗沽名钓誉之辈,而是真正的得道大师,法术不凡,数年来更是在不断的降妖除魔,声名在外。 他觉得,唯有金山寺的法海禅师能够护得了他。 他实在是没有想到他一直引以为傲娇妻竟然是蟒蛇。 人与蛇,实非同类,怎么能够在一起呢。 妖性本残……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这个世界是盛产美男吗?外面这个清秀书生也是文质彬彬,温润如玉啊。 主播:你确定有本小仙女美? 笙歌愤愤不平的问道。 豺狼配女猫:主播,难道你忘了自己做猪八戒做胡屠夫的时候是什么模样吗?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怼笙歌的时候,许仙依旧在不遗余力的求着出家。 笙歌嘴角弯弯,说不出的肆意,不就是出家吗?不就是苦苦哀求吗? 既然这么诚心皈依我佛,她怎么能够让许仙失望呢。 不过,许仙心诚这一幕是不是应该让镇江的百姓来看看许仙这位爱妻如命又运气爆棚的书生皈依佛门的一幕呢。 最起码得让所有人知道,出家是许仙心甘情愿苦苦哀求的,她只是勉为其难的应下。 总不能到最后欢乐的是别人,凄凉的还是她吧。 ┐┌ 笙歌一本正经的找出法海的袈裟,金钵拿在手中,有模有样的打开门。 没错,金钵没有被丑耙子一下敲坏,说明这个金钵还是有用的。 笙歌准备找个时间好好研究一下金钵,看看能不能把金钵发扬光大。 毕竟她可是连扫把星都能够发扬光大的人啊。 到时候,白素贞再仗着千年修为,再仗着她自己长的美就嚣张,本小仙女就好好教教她,既然作妖就消停点儿。 “法海禅师,求您收下小生吧。” 见笙歌一出来,许仙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哀伤绝望。 笙歌看着面前这个另类意义上的人生赢家,的的确确是有做小白脸的潜质。 唇红齿白,眉清目秀,是那些长在山野中的精怪最喜欢的模样。 嗯,吃起来也好吃。 不过,还是没有法海好看。 白素贞为什么非要得许仙执着呢?难道白素贞瞎没有觉得法海更好看吗? 报恩一说,简直就是可笑。 许仙在不知道哪一世的确是从捕蛇人手中救过白素贞,可难道白素贞忘了她曾经还抢过法海的机缘吗? 那个时候,白素贞还仅仅是条名不见经传的小蛇,而法海也还不是法海。 若要报恩,究竟是报谁的恩。 不得不说,许仙还真是有些好运气。 没有遇到白素贞前,许仙不过就是个穷**丝,连学徒都做不好。 在遇到白素贞之后,人生便开始开挂,有了属于自己的药铺,还有路让无数人羡慕的美貌妻子。 笙歌对着一旁的小沙弥招了招手,示意小沙弥过来。 笙歌俯身在小沙弥耳边轻轻嘱咐了几句,便让小沙弥离去。 她就是这么坏啊┐┌ “许仙,此处不是谈话的好地方,不如你随贫僧前来。” 笙歌把许仙带到了平日讲经的地方。 “法海禅师……” 许仙如今六神无主,见到笙歌就忍不住想要一吐心中的恐惧。 “莫急……” 笙歌摆摆手,示意许仙别着急。 现在说了,等一会儿镇江有头有脸的人过来了还听什么。 她方才让小沙弥放出法海禅师讲经,特邀镇江名门望族达官贵人前来。 “许仙,贫僧观你气息不稳,心神震荡,不如先喝一杯安神茶平复一下。” “贫僧在此处,你不必着急。” 笙歌慢条斯理的煮茶,专门选了最繁复的一种。 她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还曾经做过王母娘娘的司茶小仙,煮茶这样的事情她可以行云流水的如同艺术。 哼,亮瞎许仙的狗眼。 许仙的的确确是有些被笙歌的优雅和从容震撼了。 他自问阅书无数,也曾在书中见识过那些世家大族的尊贵,却不曾想在金山寺亦能见到如此精致繁复的煮茶。 法海禅师究竟是什么样的人。 “请。” 许仙憨憨的接过茶水,然后稍稍吹了吹便一饮而尽。 不知是笙歌的淡定从容影响了许仙,还是一杯热茶驱散了许仙的恐惧,一杯热茶下肚,许仙的苍白的脸色看起来逐渐红润起来。 “法海禅师,还请您允许小生剃度出家。” 许仙再一次表明了来意。 笙歌看着门外隐隐约约的人影,满意的点了点头。 emmmm…… 她什么时候成了心机婊呢,初来乍到,就开始算计这个世界的男主大大。 这么早对上真的好吗? “法海禅师,小生诚心皈依佛门。” 许仙迫不及待的接连开口。 “许仙,据贫僧所知,你与妻子许白氏感情甚笃,情深意重,之前贫僧多次劝你出家” 第五百三十一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 <fontcolor=red><b> “之前贫僧多次劝你出家,你都对贫僧怒目而视,就好似贫僧是故意破坏你家庭和谐,那为何今日却主动上门?” “许仙,这其中缘由,不知你能否为贫僧解惑呢。” 笙歌转动着手中的佛珠,严谨微眯,幽幽的檀香味充斥在鼻尖,为这小小的房间增添了几分静谧。 小巧的金塑佛像,悲天悯人。 “……” 许仙欲言又止。 他自幼熟读圣贤书,自是知道清名对于家门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 更不要说姐夫还在衙门当差。 当初他色迷心窍,对娘子一见钟情,哪怕明知娘子身上疑团重重,可是他依旧不顾一切的娶了娘子。 娘子性情温柔,容貌姣好,又有一座偌大的白府,却无家人,只有小青一个妹妹。 他本以为娘子至多不过是落魄的千金,得罪了贵人,却不曾想竟是一只蛇妖。 一想到他那日偶然所见,娘子庞大的身躯,不断吐着猩红蛇信子,身体不断扭曲,他就忍不住颤抖。 前来金山寺前,他也努力说服着自己,也许娘子是一只好妖,从不曾害人,他不能武断的认为妖就该死。 可是他发现,面对娘子娇美的容颜,温柔贴心的嘘寒问暖时,他心中只有无尽的恐惧。 忍无可忍,他便来了金山寺。 他也分不清,前来金山寺寻法海禅师究竟是想逃避,还是想让法海禅师收了娘子。 想到娘子往日里嘘寒问暖,任劳任怨,陪着他经营保和堂,许仙又忍不住心软。 “法海禅师,有些难言之隐实在难以开口,但请法海禅师相信小生,小生是真心实意想要皈依佛门的。” 许仙思来想去,最终还是隐瞒了白素贞的身份。 “难言之隐?” “难道许公子不知道皈依佛门需要抛却红尘,六根清净吗?” “许公子真的能够了无牵挂,不关心你的姐姐,娘子如何伤心吗?” 笙歌意有所指。 说实话,她真有些看不上许仙,也很是不明白许仙这种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怎么会被一只千年大妖钟情。 难不成救命之恩以身相许的狗血事情不仅仅局限于人类? 难不成是因为书生长的格外好看吗? ╮╭ 认真想想,有多少功成名就位极人臣的书生会被这种种族殊途的艳遇青睐,大多都是些落魄书生。 无论是宁采臣,还是许仙。 见多了这些强行拥有男主光环的书生,笙歌都有些想不起真正的书生该是怎样的光风霁月芝兰玉树了。 姐姐? 听到笙歌的话,许仙放在身侧的手忍不住颤了颤。 是啊,他发现娘子是妖,便不管不顾的要出家,可若是惹怒了娘子,拿姐姐泄愤该如何是好。 之前他一门心思的想要逃避,竟忘了姐姐的安危。 姐姐养育他成人实为不易,他不能回报姐姐已是不孝,更别说把凶险带给姐姐了。 “法海禅师,小生不出家了……” 笙歌:Σっ 这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好吧,仔细想想许仙的选择并不难理解。 舍不下亲人,也舍不下美人,所以只能自我感动想要委屈他自己。 呵呵…… 这种人最是喜欢感动自己。 不过,她专门让小沙弥请来了无数人镇江的名人,怎么能让许仙这样轻而易举的过关呢。 “许施主,你可知贫僧之前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断言你与佛有缘?” “许施主,人妖终归殊途,你今日来此,想必是发现了许白氏的真实身份了吧。” “许施主,你也是读书人,难道真的没有发现端倪吗?” “一介孤女,无所不能神秘莫测,你当初在感叹白府华贵大气时有没有调查过白府只是一处破败了无数年的院落,却在某一日突然焕然一新。” “你有没有发现多年过去,白许氏容颜不改?” “贫僧之前未言明,只是怕你觉得贫僧在指鹿为马胡说八道,可既然你都亲眼所见,还是这般执迷不悟呢?” “既然许施主一心想护许白氏,那么贫僧也不强求,只是还望你转告白蛇切莫做伤天害理之事,否则贫僧哪怕拼着这条命也要收了白蛇。。” “许施主,贫僧无意挑拨你们夫妻关系,但防人之心不可无。” 笙歌庄重肃穆的说道。 一条白蛇,她还不至于拼上性命。 许仙白着脸,手脚僵硬的打开门,失魂落魄的走下台阶,一不小心左脚绊了右脚,然后径直滚了下去。 至于那些被笙歌请来的人,已经被小沙弥请到了隔壁的房间。 笙歌看着许仙的狼狈,深藏功与名的笑了笑。 许仙啊,可是贪心的很,也自私的很。 在剧情中,白素贞水漫金山寺伤了多少无辜人的性命,可许仙竟然只看到了白素贞对他的一片深情。 何其可笑啊。 在白蛇传的故事中,白素贞是心怀大义知恩图报又对许仙情深意重能够放弃成仙的绝世好妖。 而许仙呢? 许仙明知白素贞是妖,亦能不离不弃。 乍一看,多么两情相悦和谐美满的一家人啊。 白素贞更是被钱塘百姓称之为白娘娘,活菩萨。 可是,哪个活菩萨会明知盗官银乃是大罪依旧放任小青偷盗。 明知水火无情,依旧能够心安理得的施法调动杭州附近的水源。 归根结底,白素贞骨子里还是妖的我行我素,人类世界的规章制度于白素贞而言视若无物。 待许仙离开后,另一个房间中镇江有头有脸的人物一个个神色奇怪。 对许仙的娘子,他们每个人都不陌生。 容貌绝美,家财万贯,最重要的是貌似还旺夫。 没看许仙一个穷困潦倒的穷书生在遇到白素贞之后便成为了妙手回春的大夫。 竟然是蛇妖啊,怪不得容貌会美到那般地步。 的确是非人类能够拥有的美貌啊。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更不要说本就冷血残暴的蛇族了。 不过许仙还真是牛…… 日蛇啊…… 口味真够重的。 佩服,佩服…… 这些人的龌龊猥琐心思自然不会在笙歌面前表露出来。 第五百三十二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四) 金山寺的法海住持在杭州还是很有声望的。 “法海住持,你可不能坐视不理啊,人妖殊途,怎能同处?” “法海禅师,您可一定要救救这镇江城的百姓啊,怪不得这些年来杭州怪事不断,原来是这蛇妖作祟啊。” “现在想想,当年那场盗官银案也着实蹊跷啊。” “法海方丈,许仙执迷不悟,但您不能被蒙蔽啊……” 围在笙歌边的那些人七嘴八舌,你一言我一语,生怕笙歌一时不忍,动了恻隐之心。 这些人以前对白素贞有多觊觎,现在就有多忌惮。 想要欣赏美色,但也得保住自己的小命啊。 ╮╭ 这群人中不乏曾经作弄为难过许仙白素贞夫妇的人,此时也一个个战战兢兢,生怕被寻仇。 笙歌慈眉善目,又不失威严。 这就是人啊。 “贫僧被蒙蔽吗?” “贫僧何曾不想除妖,但在坐的各位难道已经忘记自己曾经做过什么了吗?” “白素贞为何在钱塘镇江素有慈名,为何无论老少都会称一声白娘娘,难道不是因为各位的大肆宣扬和嘉许吗?” “今若不是你们偶然遇到了许仙出家,会听信贫僧的一面之词吗,你们只会觉得贫僧在信口开河,抹黑许仙一家,甚至是在故意破坏家庭和谐。” 笙歌嘴角弯弯,说不出的自嘲。 “你们不信,又怎能要求旁人相信呢。” “贫僧现在只希望许仙能够想清楚,别再执迷不悟。” “阿弥陀佛。” “各位施主,今贫僧邀诸位前来本是讲经,可诸位现在心绪纷乱,恐怕再无意聆听我佛,所以,诸位请便。” 笙歌默默的装了个bi)便故作神秘的离开了。 似是丝毫不关心这群人突然知道自己边隐藏着一位大妖会引起多大气的恐慌。 来啊,尽造作啊,既然大家在这个故事中都是主角团,那就一起背锅啊。 虽说法海是主角团中的反派主角,但大反派有时候也是可以逆袭的好吗? 怎么能够让法海一个人承担了所有的过错呢。 难得看到这么美的法海,笙歌忍不住起了怜香惜玉之心。 那些被邀请来的人陷入了沉默,白素贞是妖一事实在是太过于惊骇。 法海禅师说的没错,如果不是他们今亲自见了许仙神色异常,行为怪异,怕是也不会起疑。 唉,要怪就只能怪许仙和白素贞这对夫妻太能做戏。 又是义诊,又是施粥,使得许仙和白素贞名声极佳,一个是妙手回,医者仁心的神医,一个是温柔娴静以夫为天善良仁慈的白娘娘。 何为白娘娘…… 这也就是说在无数百姓心中,白素贞无异于是活菩萨。 如果就这样冒然出手,杭州城的百姓一定不会相信,看来得徐徐图之了。 笙歌可没有管她心血来潮之举会引起怎样的轩然大波,回到禅房之后,笙歌寻来一面铜镜,仔细端详着镜子中的容颜。 在笙歌的印象中,法海要么是个白胡子老头儿,要么就是个毒辣小心眼的中年人,毕竟新白娘子传奇和白蛇传法海的形象实在是有些深入人心。 可,看看铜镜中的容貌,清俊无双,眉眼威严而又带着悲天悯人的柔和。 方才用金钵随意照了一下看的并不真切,哪像能够把眉眼看的这般清晰。 相由心生,笙歌还是相信这句话的。 想得一个清白名,想得一个自在路。 这是法海的心愿。 …… …… 许仙失魂落魄的回到家中,在门外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直到额头上的冷汗消失,脸色出现了些许红润才推门走了进去。 虽说他今心软,舍不下家人娘子从金山寺逃回,可是并不意味着就可以心无芥蒂的接受娘子是妖的份。 反而因为法海禅师的一番话更加忌惮,害怕娘子会伤害家人。 “官人……” 白素贞一袭白衣,材姣好,仙气飘飘,乌黑的长发用一只古朴的木簪随意挽着,嘴角挂着温柔端庄的笑容。 这分明就是所有人在午夜梦回幻想了无数次的意中人模样啊。 “官人,你为何看起来如此憔悴呢?” 看到许仙,白素贞远远便迎了上来,拿出手帕为许仙擦拭额间还没干透的汗滴。 白素贞的温婉动人,没有人能够否认。 许仙的心忍不住颤了颤,这是他勤俭持家,温柔贤惠的娘子,待他极好,又孝敬长姐,可这也是一条蟒蛇啊。 “夫君,你上怎地有檀香的味道?” 白素贞凝眉,眼中有一瞬间划过锐利,但转眼即逝,似是错觉。 金山寺的檀香味道与别处不同,只需一闻就可察觉。 许仙有些慌乱,强作镇定,从袖口中摸出一个平安符递给了白素贞。 “我看娘子辛苦,所以特地去求了平安符,希望能够保娘子周全。” “对了,还有胎儿……” 是啊,他竟然差点儿忘了娘子已怀有孕。 虎毒不食子,他怎能明知娘子有孕还曾动过让法海收了娘子的念头呢。 娘子虽是妖,可对他却是一片痴心啊。 许仙的心更加动摇了。 许仙本就是优柔寡断,反复无常的心,耳根子着实有些软。 “有劳官人记挂了。” 白素贞面色如常的把平安符握在手心,似是真的相信了许仙的说辞。 请一道平安符都能劳驾了法海吗? 官人上的气息分明就有法海的味道。 她是妖,对气息最是敏锐。 “怎么会呢……” 许仙讪讪的说道,因为心虚更是不敢直视白素贞的眼睛。 白素贞何其聪明,结合许仙这些子以来的反常,心中便大概有了猜测。 看来许仙是看到了她上次的偶然不可控的变害怕了。 前去金山寺难道是想求法海那个老秃驴收了她吗? 呵…… 凡人不是都说一夫妻百恩,可许仙一个看起来明明心肠极其软的人怎么可能会动了除了她的心思呢。 白素贞丝毫没有想到许仙前往金山寺只是为了逃避,为了出家,而不是为了请法海除了她。 人之常。<b>章节内容正在努力恢复中,请稍后再访问。 第五百三十三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五) <fontcolor=red><b> 白素贞修炼千年,怎么可能是真正的不谙世事,懵懂无知呢。 若真是年少无知,又怎么可能撩汉手段如此高超,让许仙一面便刻入心底呢。 所以,白素贞对人情世故很清楚,甚至对人类的反复无常和薄情寡义也清清楚楚。 哪怕她前来报恩,哪怕她是许仙的娘子,她都时刻保持着警惕。 “官人,你看着我的眼睛。” 白素贞的瞳孔中出现了一团小小的绿色光芒,吸引着许仙全部的注意力。 “官人,你我夫妻情深,哪怕知道我是蛇妖依旧情深不悔,誓死不渝,誓要站在我身侧。” “夫妻一体,永不背弃。” 只见许仙的眼神越发涣散,一字一顿机械的复述着白素贞的话。 白素贞满意的点了点头。 催眠如此顺利,说明许仙想要除了她的心思还不坚定。 “官人,醒来……” 白素贞轻轻拍了拍许仙的肩膀,瞳孔颜色恢复了正常。 许仙晃了晃脑袋,总觉得自己忘记了什么,可看着娘子担忧的神色,便心中一软。 这是他的娘子啊,他要相依相伴一辈子的娘子。 无论娘子是人还是妖,他都得遵守当时迎娶娘子时所立下的誓言。 荣辱与共,不离不弃。 他熟读圣贤书,怎能做抛弃娘子的负心汉呢。 更不要说娘子这些年来还于他有大恩。 若无娘子,他也许还是个一事无成的学徒,也许还在被人戳着脊梁骨骂。 娘子与他,既有夫妻情深,又有恩人之谊,他岂能做那等背信弃义之事。 许仙颇有些榆木,所以并没有怀疑为何眨眼的功夫他的想法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此刻,在许仙眼中,娘子一切都是对的。 “娘子,我……” “我想向你坦白一件事情。” 许仙低着头,弱弱的说道。 出家一事,本就是他的错,他自然得向娘子认错。 更不要说法海禅师已经知道了娘子蛇妖的身份,若法海不依不饶冷血残暴不由分说非要除了娘子可怎么办呢。 都怪他今日莽撞行事,那法海禅师看着也实在不像是个好相与的。 唉…… 闻言,白素贞脸上的笑容越发柔和,也越发真实。 她就知道,她的催眠术法在对上凡人总是无往不利的,更不要说许仙心中对她还有爱意。 提到爱意,白素贞有些黯然。 人与妖之间,真的是有难以逾越的鸿沟吗? 她修行千年,妖族之中对她心心念念数百年的妖不知几许,可为何许仙在得知她是妖的身份后第一个念头却是想逃呢。 为什么要这样…… 难道她堂堂千年大妖都配不上一个落魄书生吗? 最开始,她的确是为了报恩而来。 也不知是她心中的感激在作祟,还是真真喜欢许仙这种白面书生的类型,反正她的那颗心的确是有些乱了。 她知许仙悬壶济世的心愿,所以明知盗官银是错,依旧怂恿着小青出手。 开医馆,济穷苦人家,许仙的仁善之名周遭数县无人不知。 可最后许仙在得知她的身份却是去求见了法海,不得不说有些可笑啊。 当年许仙从捕蛇人中救了她一命,以菩萨的意思,她需还许仙一命方能成仙。 以她性命来还许仙的当日救命之恩,实为不智。 既然她已经嫁给许仙为妻,那么为许仙生儿育女自是可以还一条性命。 在凡间,传承香火想来最得看重。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相公,你我之间哪里用得上坦白二字,若真是坦白,那也应该是我对你坦白。” 白素贞笑意盈盈的看着许仙,以最大的耐心包容着对方。 “官人,我知道你的身份了。” 白素贞的平和给了许仙莫大的勇气,许仙咬咬牙终于把话说了出来。 话一出口,许仙便听天由命的闭上了眼睛。 哪怕娘子要杀了他灭口,他也心甘情愿。 只是,他等啊等,等了许久都没有等到来自白素贞的杀人灭口。 “官人……” “官人,妾身不是故意隐瞒你的……” “官人,妾身实在是无颜在面对你了。” 许仙等来的是白素贞凄婉哀绝的声音,一字一句都让他心疼不已。 “官人,哪怕你要休弃了妾身,妾身也绝无怨言。” 许仙睁开眼睛,看到的就是梨花带雨的白素贞。 “娘子,我怎么会休了你呢,反倒是我还怕你离我而去呢。” “娘子,你别哭啊,娘子为夫真的此生只会与你相伴,生死相依。” 许仙手足无措的帮白素贞擦拭干净眼泪,又是发誓又是柔声细语,终于让白素贞的情绪平复了下来。 因着白素贞此时的这番作态,让许仙心中的愧意达到巅峰。 娘子哪怕是妖,可现在也只是为他孕育儿女的普通女子。 身为男人,身为夫君,自然是要为她撑起一片天的。 “娘子,我一时糊涂,便想着前往金山寺出家,可最后还是不舍娘子和姐姐。” “娘子,法海禅师好像很久之前就知道你的身份了,娘子你一定要早做打算啊。” “娘子,不如我们逃吧,离金山寺远远的。” …… 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许仙一五一十的把他前往金山寺与笙歌的交谈告诉了白素贞。 出家? 白素贞听到这两个字,有一瞬间的惊讶。 原来许仙前往金山寺并不是为了求法海除了她啊。 得到这个消息,白素贞看着许仙瞬间又顺眼了几分。 “官人,你不必紧张。” 白素贞对于法海知道她身份一事并不惊讶。 法海是真正的得道高僧,与佛界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若连她是千年大妖都看不出来,就着实有些名不符实了。 可法海与她半斤八两,奈何不得她,所以她并不怵法海。 想来法海就是因为知道了她的身份,所以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忽悠着许仙出家,说什么许仙与佛有缘。 呸…… 什么与佛有缘,若是与佛有缘,观音大士怎么可能暗示她嫁于许仙为妻呢。 看来法海的佛法修的还不到位。 “官人,想来德高望重的法海禅师不是滥杀无辜之辈。” 第五百三十四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六) <fontcolor=red><b> 白素贞轻轻的拍了拍许仙的背,柔声说道。 哪怕法海真的是滥杀无辜心性残忍之人,也奈何不了她。 她可是秉承着观音大士的意思来到凡人界寻许仙报恩,了却陈年牵挂,然后飞升成仙。 法海也是佛界中人,难道能够罔顾观音大士的意愿吗? “官人,我虽为蛇妖,但却从未害人,想来法海禅师必定会网开一面的。” 白素贞浅笑款款,声音柔和的把她与许仙之间的过往,以及观音菩萨的特许告诉了许仙。 许仙心中大定,看着白素贞的眼神越发深情,似是要把人溺毙其中。 果然,娘子不是普通的妖,更不是滥杀无辜的妖。 幸亏娘子大度,没有计较他此次莽撞的前往金山寺寻法海的事情。 “娘子,此生有你足矣……” 许仙握上了白素贞的手,动情的说道。 …… …… 夜深人静,在许仙熟睡之后,白素贞面色平静的起身,走出房间唤来小青。 她只希望法海能够识时务些,莫要多管闲事。 她修炼千年,为的便是成仙。 观音大士言明她成仙时机已经差不多要到来,只是有尘缘未了。 她思来想去应该也只有当年的小牧童从捕蛇人手中救下了她。 救命之恩若是不报,难保心中不会有缺憾。 这个时候的白素贞已经完完全全忘记了她从法海手中抢走的机缘。 或许在白素贞眼中,机缘本就是有能者得之,根本觉得那是抢。 “姐姐,你唤我来可是遇到了麻烦事?” 小青声音清脆,身材高挑,看起来略有些纤瘦。 不似白素贞的仙气飘飘,夜不似寻常女子那般温婉可爱,反倒是有几分雷厉风行和英气。 “许仙知道了你我为蛇妖的事情。” “你待会儿去金山寺看看法海那个秃驴又在筹谋着什么坏事,你代替我去警告她一番。” “你手中有青虹剑,法海不会为难你的。” 白素贞声音冷漠,属于千年大妖的气势尽显。 妖修炼成仙本就不易,更不要说是像白素贞这般修炼了千年,还得了观音大士青睐赐了仙丹的有福之妖呢。 “姐姐,难不成法海出手了?” 他们姐妹二人都知道金山寺的法海的的确确是有降妖真本事的人,所以也很是收敛,不愿与法海对上。 小青自问,她和姐姐来人间之后已经够安分了,可法海为什么还是不肯放过姐姐呢。 姐姐不过就是想报恩罢了,法海为什么不能成全姐姐呢。 她跟在姐姐身边这么久,最是清楚姐姐对于呈现得执拗。 “法海要收许仙入佛门。” 白素贞既不承认也不否认,任由小青猜测。 小青性子直爽,想来能够为她处理好这件事情。 就算与法海发生冲突,也能正好替她去探探法海的深浅。 法海的金钵不容小觑啊。 “法海欺人太甚……” 没脑子小青迅速上线。 短短的时间,小青已经脑补出一幕幕法海强迫许仙出家,有以白素贞蛇妖身份威逼利诱的画面。 “姐姐,你放心。” 小青看着白素贞微微隆起的小腹,眼神微黯。 姐姐是何许人物,却为一个凡人持家,生儿育女。 罢了…… 一切都是为了成仙,她该理解姐姐。 只要还了许仙这条命,姐姐就能够圆满飞升做仙人了。 一缕青光划过,小青消失在院子中,眨眼的功夫便出现在了金山寺法海的禅房外。 …… …… 泠泠七弦上:主播,有个漂亮小姐姐出现在你门外,你说这三更半夜是不是为了投怀送抱呢? 豺狼配女猫:**,孤男寡女…… 走路太浪会闪腰:难道你们忘了主播现在是个和尚了……难不成主播是要现场上演一番破戒吗? 天上星亮晶晶:色戒…… 春和景明:食色性也,人之常情。 我是个神棍:你们确定那是个漂亮小姐姐? 浪九九:神棍,你不觉得你少了些什么吗?老衲掐指一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门外是个漂亮小哥哥…… 主播: 笙歌适时的回了一张惊讶脸…… 难不成白蛇传的世界还有长相雌雄难辨不男不女的人? 管她男不男女不女,只要好看就足够了…… 不过,三更半夜来她的禅房外干嘛? 难不成是要劫色? 仔细想想也不是不可能啊,毕竟法海长了一张让人怦然心动的脸。 笙歌依旧闭着眼睛假寐,似是根本不知道门外有了不速之客。 小青站在禅房外,神色有些勉强。 她不是姐姐,没有机缘得观音大士庇护,寺庙尤其是似金山寺这种有真正得道高僧坐镇的寺庙,对她都有伤害。 传说中的佛光,梵音是真实存在的。 不过,为了姐姐周全,为了让姐姐早日完成成仙前的最后一个考验,她不得不来。 法海,老老实实做你的和尚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妨碍姐姐呢。 小青的身形渐渐变为虚无穿墙而过。 “法海……” 小青在看到那张睡颜时突然改变了主意。 智取总比以命相博要好的多,再说了,她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法海的对手。 更不要说法海还有一张清俊无双,棱角分明的面庞。 依她的意思,这般帅气的人出家,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单论长相,法海要比许仙好看多了。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描述下,笙歌已经猜测到来人的身份,青衣青虹剑…… 小青…… 许仙还真是个不靠谱的。 她早就知道许仙会出卖她,却没想到会出卖的这么快。 小青这是准备来杀人灭口吗? 不过,白素贞把小青怂恿来杀她,是不是有些太小看她了。 白素贞自己都不是法海的对手,更不要说是小青这个手下败将了。 就在笙歌犹豫着是把这个三更半夜准备杀人越货的漂亮小姐姐揍的惨一些还是更惨一些的时候,就听到了一道柔媚入骨的声音…… 法海…… e…… 小青这是明知打不过她,然后便换了一个法子吗? 美人计…… 笙歌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d 第五百三十五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七) <fontcolor=red><b> 笙歌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可没有忘记刚才神棍说了句门外是漂亮小哥哥。 漂亮小哥哥等于小青…… 若是一个倾国倾城,风华绝代,魅惑天成的漂亮小姐姐娇滴滴的喊她一生法海,指不定她真的会心软。 可是一想到法海有可能是个小哥哥,笙歌就实在是有些难以把这个声音与蓝孩子挂在一起…… 人家这么可爱,也有可能是人妖也说不定呢。 ╮╭ 笙歌日常一皮…… 不过,真是没想到白蛇传中的女儿好小青在这个世界中竟然不是小姐姐。 这实在是让她有些意想不到。 谁在跟她说男女之间没有单纯的友情她就跟谁急。 看看我们的小青对白素贞…… “法海……” 小青打定了主意想把法海拖入万丈红尘之中。 也许法海尝过了这柔情女儿乡的滋味就不会再像现在这般冷漠固执了。 听姐姐说,法海也是被佛界看重之人,若是她能够拿下法海,姐姐就相当于多了一道护身符。 似法海这般枯燥无味的苦行僧生活,哪里能够经受的了她的诱惑。 没错,美人计就是最好用的法子。 又是一声温柔到极致的声音,笙歌还没做回应,就感觉到有一条柔软无骨的胳膊搭在了她的身上。 扑面而来的清香,很难让笙歌想到小青并不是漂亮小姐姐。 emmmm…… 漂亮小哥哥也行啊,最怕的万一是人妖可怎么办呢。 总有刁民想要睡本小仙女。 她是辩机的时候,高阳公主想睡她。 她现在是法海,又有小青想要勾引她,归根结底还是睡了她…… 她是该觉得荣幸呢,还是觉得磕碜? 美人儿都喜欢和尚…… 笙歌制住了小青的手臂,然后睁眼起身微微推开。 笙歌盯着小青的喉咙,试图想要找出男性特征喉结。 只可惜找啊找,笙歌找了许久,都没有发现小青的喉结。 怎么看小青都像是一个漂亮小姐姐啊。 “蛇妖?” “白蛇派你来打前站的吗?” 笙歌淡淡的问道。 小青是个傻子吗,白蛇一忽悠,然后就一股脑儿来了? 还是说小青跟白素贞的关系已经好到了可以为了对方不顾一切的地步了吗?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白素贞怎么会让小青来打前站。 笙歌正襟危坐,端的一副禁欲和尚的模样。 本小仙女是想勾搭就能勾搭上的吗,尤其是还不知道男女的小青。 “法海,我不美吗?” 小青挑起耳际的秀发,柔声问道。 笙歌仔细的打量着小青,小青不丑,但本故作妩媚妖娆就有些不伦不类了。 小青眉眼间的英气是隐藏不了的。 “不美……” “你不适合这样的表情。”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尤其是她从神棍兄口中得知小青还有可能是漂亮小哥哥。 一个小哥哥对着搔首弄姿,又是对你撩头发,又是对你抛媚眼的,笙歌表示,她实在是接受无能。 小青:“……”。 Σっ 这个法海是瞎吧,看着人模狗样的,怎么偏偏眼神不好呢。 她自知她不如姐姐的风华绝代仙气飘飘,但再怎么说也算得上是个大气端庄的美人儿。 法海竟然说她不美,简直就是个睁眼瞎。 “本小姐哪里不美?” 小青挺了挺自己平坦的胸,不依不饶的问道。 笙歌撇嘴,兄台,你这样是不是入戏太深了些呢。 你不是真正的漂亮小姐姐啊。 “现在美了。” 笙歌故意逗着小青。 “说吧,你是白蛇的什么人?” 笙歌起身,披上外衫,挑亮房间中的烛火,严阵以待的看着小青。 闪闪发光,土豪气息十足的金钵在幽暗的禅房中分外显眼。 小青忌惮不已的瞥了一眼金钵,然后稍稍远离。 嗯,寺庙的气息还是一如既往的讨厌。 “法海,妖与人结合的确是有违人伦,但姐姐实在是有难言之隐。” “姐姐成仙在即,菩萨现身指点迷津,亲口言姐姐有一段为了断的陈年旧事,也就是向许仙报恩。” “当年许仙对姐姐有救命之恩,菩萨为了让姐姐顺利报恩,便赐了姐姐一颗丹药,清了体内的蛇毒,使得姐姐与凡人结合再无阻碍。” 小青见笙歌不吃她美人计那套,也就不再自作聪明。 金钵,佛光,梵音,一点点消去了小青心中的愤怒和激动。 闻言,笙歌依旧不动声色。 小青说的这一切,她清清楚楚。 菩萨? 笙歌嗤笑一声,她怎么不知道菩萨何时是如此仁善大公无私的人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受第一个世界的影响,笙歌对菩萨实在难生出好感。 还专门现身给白素贞指点迷津? 呵…… 这世上没成仙的妖多了去了,白素贞何德何能让菩萨另眼相待? 别闹了,难不成长得美也能想的美? “别人的救命之恩就是以身相许,怎么,你口中的那位姐姐还得为许仙生一个血脉相连的孩儿才叫以一命还一命吗?” “究竟是菩萨蠢,还是白素贞智障?” 笙歌优雅的弯了弯嘴角,毒舌不已。 观音菩萨怎么可能不知道人妖殊途,最终都是要遭天谴的,可依旧怂恿白素贞嫁给许仙为妻,然后一步步生子…… 若说菩萨真的是一心为白素贞,那她就吞了面前这张桌子。 “观音大士的指示,怎么会有错?” 小青惊诧于法海语气中的不屑。 法海是信佛之人,更是得道高僧,怎么会在提到菩萨时如此不屑呢。 “呵呵,你喜欢就好。” 笙歌不置可否的摊了摊手。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何必要做多管闲事还被讨厌的人呢。 小青一噎,半晌说不出话。 本来她是准备来警告法海的,可为什么被法海噎的说不出话来呢。 嗯,一定是法海太欠揍了。 小青祭出青虹剑,准备干脆利落的好好教教笙歌怎么做和尚。 但小青引以为傲的青虹剑在接触到笙歌指尖的一刹那断成了两截儿。 一把在天庭根本算不得多么珍贵的东西还想伤她? 真当她堂堂天庭第一扫把星是吃素的吗? 第五百三十六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八) <fontcolor=red><b> 笙歌看着断成两截的青虹剑,得意洋洋,就差站起来直接来一段小黄鸭了。 只是,令笙歌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呜呜呜……” 只见小青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凄惨极了。 笙歌:Σっ 小青,难道你又忘了自己其实不是个娇滴滴的小姐姐了吗? “法海,你赔我的青虹剑,如果你不陪我,那我就赖在这里不走了。” “到时候倒要让这杭州城的百姓看看他们心中的得道高僧究竟是什么样子” 小青一边哭着一边不死心的说道。 笙歌无语,到了现在小青都没了息了想要睡她的心吗? “闭嘴,不准哭。” “再哭把你打回原形。” 笙歌唤出耙子,嫌弃不已的看着小青。 “还有,难不成女装久了,你真把自己当成一个身娇体软易推倒的漂亮小姐姐了?” 笙歌的手不停的摩挲着耙子,只要小青再哭下去,笙歌真的不介意给小青一耙子让小青安静下来。 小青:Σっ 她这是被嫌弃了吗? “我的确身娇体软易推倒啊。” 小青似是为了证明她的话不似在作假,当着笙歌的面做了好几个高难度的动作,看的笙歌目瞪口呆。 呃…… 好吧,她怎么能够去质疑一个蛇妖的身娇体软的程度呢。 “贫僧的重点是,你不是漂亮小姐姐,你又是哭又是撒娇卖萌撩拨贫僧真的不会觉得不合适吗?” 看在小青长的还算不错的份儿上,笙歌耐着性子强调道。 小青沉默…… 她不是漂亮小姐姐…… 时间太久,她自己都忘了自己并不是女儿身。 可这么多年,为什么伪装成女儿身呆在姐姐身边呢。 因为,她知道,想要呆在姐姐身边,别无他法。 法海是怎么一眼看出来的。 “是不是小姐姐重要吗?” “难道我长的不够美吗?” 小青已经察觉到面前的法海根本不按常理出牌,对付一般和尚得法子绝对不是适合用在法海身上。 “当然重要。” 笙歌蹙眉,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真是没想到蛇妖的口味这么重啊┐┌ “贫僧一眼就看出了你非漂亮小姐姐,那你说拥有千年修为的白蛇这么就朝夕相处都看不出来呢。” “你说,这正常吗?” “唯一的可能就是白蛇明知你真正的身份性别,依旧默许你留在身边。” “小蛇妖,上吧,万一白蛇能够接受了你呢。” “许仙不过是一介凡人,寿命至多不过百余年,能陪伴白蛇千百年的只能是你啊。” 笙歌突兀的拍了拍小青的肩膀,开始了她的洗脑之路。 是什么能够让青蛇男扮女装任劳任怨的留在白素贞身边,听白素贞差遣,当然是爱情啊。 既然小青对白素贞有如此深沉的爱情,她当然要成全。 君子有成人之美。 “什么接受……” 小青眼神飘忽不定。 “小青,别自欺欺人了,难道你真的不想名正言顺的留在白蛇身边,再生一窝小蛇吗” “白素贞明知你是男儿身都能留你在身边,就证明你是不一样的。” “那你为何不将这份特殊一点点扩大呢。” “不瞒你说,许仙今日前来金山寺是因着知道了白素贞蛇妖的身份想要出家,似许仙此等忘恩负义薄情寡义之徒怎么可能配得上白素贞呢。” 笙歌绞尽脑汁,想方设法的寻着小青爱听的话滔滔不绝的说道。 笙歌敢断言,在小青心中,白素贞就是高悬在替天上的皎月,而许仙就是泥土里的臭虫。 既然小青是这样的想法,她当然要顺着小青的思路说下去。 这样一来,她的话就最容易引起小青的认同感。 这就是传说中不着痕迹拉近关系的套近乎。 “你莫要在这里挑拨我与姐姐的关系。” “姐姐是要成仙的,我绝对不能做拖累姐姐的人。” 小青故作镇定,虚张声势的朝着笙歌喊道。 笙歌撇撇嘴,你本来就不是人,好吗? 不过,既然笙歌已经打定了主意要洗脑小青,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违逆小青的意愿。 不就是顺着小青的意思说吗,有什么难的。 “贫僧知晓白蛇唯一的执念便是成仙,你是白蛇最亲近最信任之人,当然不能所耽误她成仙之事。” “可换个角度想想,白蛇在成仙前最后的时光都要把你带在身边,何尝不是舍不下你呢。” “你真的忍心白蛇直到飞升都不知道你真实的模样吗?” 笙歌觉得她可以换个名字,叫笙歌大忽悠…… 本就有些小心思的青蛇在笙歌不遗余力的洗脑和忽悠下,青蛇的眼神更加闪烁。 虽说她这么多年来已经习惯了以女儿身的身份出现在姐姐身边,可这并不意味着她喜欢。 她是不是也有可能光明正大的呆在姐姐身边呢。 许仙不过是一介凡人,有何资格嫌弃姐姐,简直就是不可饶恕。 “法海,若你识相就不要去打扰我姐姐了结成仙前的最后一个羁绊。” 小青被笙歌忽悠的心动,扔下一句狠话便要穿墙而过。 “等等……” “拿走你的短剑,贫僧这里不收垃圾。” 就青虹剑这种质量的灵剑,她还真看不上。 “你的才是垃圾……” 提到断了的青虹剑,小青忍不住心痛。 这是姐姐送给她唯一的礼物啊,如今毁了,也不知姐姐会不会怪她。 “法海,青虹剑比你必须得重新接好,要不然本小姐每晚都来骚扰你。” 小青最终还是没有带走断成两截的青虹剑。 笙歌:┐┌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小青能够把威胁她使唤她说的这么心安理得呢。 她是欠了小青吗? 难不成小青真觉得她的度量那么大。 笙歌看着随意落在地上的青虹剑,撇了撇嘴,不好意思,锻造术这样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技能她好像还没有掌握。 就青虹剑这薄薄的剑身,就是用来卖废铁都不值钱。 真当她是冤大头吗? 笙歌把丑耙子立在床边,替她守夜,然后嘴角弯弯,心满意足的重新爬上床去睡觉。 第五百三十七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九) <fontcolor=red><b> 希望白素贞能够喜欢她这份精心准备的礼物。收藏本站 礼尚往来,既然白素贞动了让小青来这里找不痛快的念头,那她以其人之道还其人之身不是很正常吗?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小青这份深藏了无数年的小心思还是应该曝光于阳光下。 嗯哼,三角恋什么的,她最喜欢看了。 也不知道许仙那种迂腐的读书人能不能接受自以为温婉贤淑的妻子身边一直有一个男扮女装的小姐妹。 呵…… 要知道以往白素贞为了表达她与小青之间姐妹情深,很多时候都是同吃同住,把臂同游什么的已经不值一提。 当然,她这点筹谋不一定会见效。 万一许仙就是比较喜欢头顶一片绿油油,你我都是好朋友呢。 说实话,突然变身成直播世界里的反派男主角,笙歌心中还是有些许激动呢。 既然是反派,自然是要以破坏主线为己任了。 所以,这又是一个尽情造作的世界。 想想就觉得乐的慌,此时应有一段洗脑神曲。 …… …… 天上星亮晶晶:主播,你难道不知道这样幸灾乐祸是要被打的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不是最怜香惜玉吗,可是怎么没见你对方才的蛇妖心软呢。 灯火阑珊处:那是主播自己都不确定那个蛇妖到底是漂亮小姐姐还是小哥哥。 主播:小爷就算是喜好美色,也是有原则的。 …… …… 白府,躺在许仙身侧的白素贞眼睛睁的大大的,在幽暗寂静的房间着实有几分可怕。 她在等小青为她带回好消息。 小青的气息一出现在府中,白素贞便轻飘飘的起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房间。 “小青……” 白素贞有些狐疑的看着小青脸上还未来得及散去的红晕。 她是让小青去打前站,探探法海的虚实,顺带再警告法海识时务。 可为什么小青却是这般含羞带怯,欲言又止的回来了? 难不成小青对法海一见钟情? 想到这个可能,白素贞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只能说小青男扮女装的时间实在是太久了些,久到白素贞都已经忘了小青其实是个蓝孩纸。 “姐姐……” 小青猛地应道,那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模样实在是很难让人不多想。 “小青,你的脸色为何如此通红诡异,可是受了什么内伤?” 白素贞的脸上适时的浮现出担忧,下意识的便要为小青把脉。 “没……” “姐姐,你别担心,法海并没有伤了我。” 白素贞的担忧,让小青越发确信她自己在白素贞心中是特殊的。 小青嘴角含着甜滋滋的笑容,语气轻快的把她刚才在金山寺禅房内与法海的交锋一一告诉了白素贞。 当然,她自作聪明的隐去了笙歌那些别有用心的话。 有些事情,差一字,就会曲解出万千种意思。 因着小青并没有告知白素贞笙歌所说的那番专门忽悠人的话,所以小青的轻快愉悦以及那说话时淡淡的羞涩就被白素贞当做了对法海的心动。 白素贞勉强的笑着,心中却翻江倒海。 她知道法海清俊雅致,虽是僧人,却有一张让无数人艳羡的容貌。 佛祖在手,更是增添了几分慈悲和优雅。 她本以为小青一颗心是向着她的,可不曾想…… 不过,小青…… 这个时候,白素贞终于后知后觉的想起来她到底疏漏了什么。 小青是男孩子…… emmmm…… 不会是小青男扮女装久了,真把她自己当女子了? 想到这里,白素贞一言难尽的看了小青一眼。 她到底要不要提醒下小青呢。 人妖相恋,本就是一条遭天谴很难走的通的路。 一来,小青无她的机缘,而来法海也不是普通的凡人。 如果小青对法海动了心,那么就注定是一条不归路。 “姐姐,是不是不管发生了什么事情,你都会允许小青留在你身边?” 小青鼓足勇气,怯怯的看了白素贞一眼,一鼓作气问出口。 白素贞神情复杂,很多话在喉咙间打转,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口,然后点了点头。 得到白素贞的肯定,小青眼底的喜悦就更盛了。 只可惜,这份喜悦看在白素贞眼里就成了另外一种意思。 看来,小青心中真真是对法海有了不一样的情愫,都开始试探她的态度了。 “小青,时候不早了,你且歇息,至于青虹剑,既然断了,姐姐会想方设法重新再为你寻一把趁手的灵宝。” 白素贞轻轻的弯了弯嘴角,勉强的说道。 白乙剑,青虹剑,乃是姐妹剑,如今青虹剑毁,这是不是在预示着她和小青之间的姐妹情谊最终会分崩离析? 她真的不确定啊。 当日剑池取灵剑,青虹白乙通灵性,虽她离开了剑池。 如今,青虹剑断,单留白乙剑,本就不是好的预兆。 “姐姐,你不必忧心,法海会修好的……” 白素贞:つ 扎心了,老铁…… 自从小青从金山寺回来,口口声声都不离法海。 一见钟情这种事情真的存在吗? “我知道了……” 白素贞干巴巴的说道。 说实话,一直围在自己身边姐姐长姐姐短的小青突然开口闭口法海,她还真是不适应呢。 她到底应不应该提醒小青,她本身是男孩子啊。 若是提醒了,这岂不就是说明她早就知道了小青的身份,却任由小青留在身边。 如今她在凡间,是许仙的妻子,就得遵守男女授受不亲的规矩。 白素贞的五味具杂,小青是丝毫不知的。 此时,小青心中被可能光明正大不再男扮女装呆在白素贞身边的喜悦包裹。 最在意的事情,智商也就最低。 …… …… 白素贞在离开小青后,并没有第一时间回到她和许仙的房间,而是绕着偌大的白府转圈。 白府本就是一座本荒废多年的宅院,只是她把用术法变得焕然一新。 因着她和小青身份特殊,所以白府并没有请我们家丁仆人。 深夜走在湖边,饶是蛇族喜阴凉,白素贞都忍不住觉得有些孤寂。 她让小青去试探法海究竟是对是错呢? 第五百三十八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 <fontcolor=red> 她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白素贞忍不住懊恼,可又无可奈何。 小青性子简单莽撞,颇有些死心眼,认准一件事情怕是撞了南墙也不会回头。 除非她亲自想通…… 待积压在白素贞心头的郁火一点点散去,天已经开始放亮。 白素贞纯白色的衣摆已经被彻夜的露水浸湿,行走间看起来有些厚重。 法海…… 看来她得亲自去会会了。 白素贞回到卧房,对镜梳妆,看着镜中的容颜满意极了。 虽说妖族多美人儿,但似她这般绝色得依旧是少有。 不知什么时候,许仙已经静静的站在了白素贞身后,从白素贞手中接过木梳,动作娴熟的为白素贞打理发丝。 绾发…… 画眉…… 许仙的动作看起来行云流水,娴熟而又美好。 “娘子,你的手为何会如此凉?” 许仙把白素贞的手护在手中,哈着气,一脸关切的看着白素贞。 白素贞默默的撇了撇嘴,世人常言蛇乃冷血动物,冰凉不是最正常的吗? 无知真可怕。 “许是天气变凉了吧。” 白素贞收回了自己的手,从首饰盒中拿出发簪插在许仙绾好的发上。 许仙的深情,看在白素贞眼中是有待考量的。 白素贞也不知她对许仙究竟催眠了多少次,她也不知许仙的深情和体贴中,有多少催眠术法的成分。 这个人啊,留在身边久了,她竟然有些习惯凡人繁琐生活。 “娘子,不如你我一起去金山寺,向法海禅师表明本心,娘子都说法海禅师深明大义是难得的得道高僧。” 哪怕许仙做出了日蛇这般重口味让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可本质上他还是个文弱书生。 哪怕白素贞对许仙用了催眠术法,依旧不能消除许仙心中的恐惧。 他与娘子夫妻一体,荣辱与共,自是不希望娘子有事情的。 法海…… 法海…… 又是法海…… 白素贞一听到法海这两个字,就忍不住气急。 小青口口声声是法海,如今许仙也是开口闭口法海,能不能让她清净清净。 白素贞猛地将首饰盒关上,发出刺耳的响声。 许仙的手忍不住颤了颤,然后低下了头。 许仙在白素贞面前是鲜少有底气的,毕竟在所有人眼中,白素贞都是低嫁。 许仙以前不过就是个一穷二白处处靠姐姐接济的落魄书生,俗称穷**丝…… 穷**丝娶了白富美,心中自然是有忐忑的。 “娘子,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房间里的气氛越来越凝滞,许仙终于忐忑不安的开口了。 “官人,没事儿,方才孩儿突然在肚子里闹腾了一下,所以妾身才没有控制好手中的力道。” 白素贞自知失态,勉强的在脸上堆砌出慈母的笑容,双手轻轻放在腹部上。 这是她与许仙的孩子啊…… 白素贞不是没有怀疑过救命之恩就得以生孩子来偿还的报恩之法。 可谁让她思来想去都抓不到成仙的契机呢。 没有办法,她也只好病急乱投医,死马当活马医了。 再说了,观音大士乃是佛界的大能,何苦欺骗她一介小妖呢。 只要诞下这个孩儿,那她成仙在即。 成仙,是她千年来的执念。 “原来是孩儿闹腾了。” “这孩子,待他出生,为夫一定好好教教他,怎么心疼娘亲。” 许仙学着白素贞的样子,轻轻的摸了摸白素贞微微隆起的腹部,眉眼如画。 可不知想到了什么,许仙猛地收回了手。 娘子是蛇妖,他是人,那娘子肚子里的会是什么? Σっ 在此之前,许仙从未想过这个问题。 人? 蛇? 还是半人半蛇? 亦或者是人头蛇尾? 许仙作为一个落魄书生,自当年入私塾后便读了不少志怪故事,人妖从未有好结果。 尤其是人妖孕育的后代。 天谴,灾祸,瘟疫,各种各样的惩罚接踵而至。 他和娘子的孩子也会为人间带来如此大的灾祸吗? 他虽不能位居庙堂,心忧天下,但也实在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他与娘子的孩子毁了无数人。 万一,万一事情并不会像他所想象的那么糟糕呢。 许仙心存侥幸,一张脸煞白且额头布满了冷汗,看向白素贞的腹部也再不复慈爱。 其实,他心中还是介意的吧。 白素贞冷漠的勾了勾嘴角,许仙的情绪变化都挂在脸上,她就是想装猜不出来都难。 这是嫌弃完她,便开始嫌弃她腹中的孩儿了吗? 果真是人间男子多薄幸啊。 她堂堂千年大妖且还有观音大士护佑,注定前途光明,一片坦途。 本想着也许来日成仙,她也可以拉许仙一把,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 可现在看来,如此薄情寡义之人,哪里值得她费心。 白素贞有一下没一下的轻轻拍着自己的肚子,眼神戏谑,似笑非笑的看着许仙。 她倒要看看许仙会说出怎样的诛心之语。 在白素贞的注视下,许仙心中难得升起的天下大义再一次烟消云散。 旁人如何,于他何干。 他已经背弃了娘子一次,怎么可以再舍弃他们的孩儿呢。 大不了他多做善事,如果老天真的有眼,那么自然可以看到他的虔诚。 于是,在白素贞的惊讶下,许仙的手又重新放在了白素贞的小腹上。 白素贞:Σ 这许仙怕不是个智障吧。 前一刻还怕成狗,现在竟然又能够理直气壮的把手放在她的腹上。 看来男子不仅薄情寡义,还善变。 人类真是太狡猾了…… …… …… “姐姐,姐姐……” 在白素贞心思沉沉,揣测着许仙到底想要做什么的时候,小青清脆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姐姐,一会儿你能陪小青去逛街吗?” “姐姐,小青去想置办一些衣裳……” 昨晚与白素贞分别,小青激动的一夜未眠。 还有什么比能够光明正大站在姐姐身侧更让她关系的事情。 闻言,白素贞叹了一口气,这就是祸不单行的意思吗? 许仙刚刚生了别的心思,小青又在这里雀跃的想去置办衣裳。 小青就如此迫不及待吗? 第五百三十九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一) 小青所有的欢喜,所有的期盼,眼中所有的光芒看在白素贞眼中都是少女遇郎怦然心动的不可抑制。 所以,白素贞很难替小青感到开心。 相反,她觉得很憋屈。 可谁让她一直在外人面前扮演的都是知心姐姐的形象呢。 小青俏可,而她温柔娴熟。 “可以。” “不过小青怕是得等等姐姐。” 白素贞脸上无一丝笑容,可说出的话却是带着满满的纵容和笑意,就好似是在无底线的宠溺着不听话的孩儿。 这一刻,许仙只觉得无边无际的寒意包裹着他。 为什么他会明知娘子份诡异依旧不管不顾宁愿违抗养他成人的姐姐的意思依旧要娶娘子。 为什么他会在了解到娘子的份之后,依旧盲目的跟在娘子后,甚至昨晚还动过只要跟娘子在一起,与整个世界对立都无所谓的中二念头。 从什么时候开始,他再无自己的喜怒。 娘子喜欢的,便是他喜欢的。 娘子一皱眉,他便毫无立场的跟随娘子的想法呢。 心悦一个人真的会盲目到这种地步,失去自我吗? 许仙觉得自从无意间得知娘子的份后,曾经他所坚信的世界轰然倒塌。 唯一没有发生改变的就是他对娘子的盲从。 娘子是天,娘子是地。 许仙低垂着头,无人能够看到他此刻都神色,更不知他此刻心中翻江倒海般的思绪。 包括白素贞。 不知是白素贞太过于笃信自己的催眠术法,还是太小瞧了许仙。 白素贞根本没有预料到在她刚刚施了催眠术法之后,依旧能够清醒到这种地步。 “娘子,今天是义诊的子,为夫就先去准备待会儿义诊要带的东西了。” “你与小青逛街,看到喜欢的也可以买下来。” 许仙只觉得若是他再留在屋内,怕控制不住自己的绪。 娘子怀有孕,他反复无常的想法还是莫要扰了娘子。 “官人,你怎地如此糊涂。” “义诊要带的东西妾昨晚早就为你收拾好了。” “这些琐事本就是妾该做的事。” 无论白素贞心中是怎样的惊涛骇浪,表面上依旧是那个贤惠周全的妻子。 …… …… 许仙站在路口,有些茫然。 一边是巍峨庄严的金山寺,一边是他和娘子辛辛苦苦筹建的保和堂。 若无娘子,绝无今的他。 他是一个无用的男人,何德何能能娶娘子为妻? 许仙再一次陷入了犹豫不决之中。 许仙咬咬牙,最终还是选择了保和堂的方向。 他有妻,有子,有家人,何苦要自讨苦吃呢。 再说了,若不是当端午佳节他误把雄黄酒端给了娘子,娘子也不会现出原形。 说起来,一切烦恼的源头都是他。 庸人自扰啊。 默默站在转角处的笙歌咂了咂嘴,真是没想到许仙的心理素质竟然强大到这种地步。 明知道妻是蛇,还亲眼见过,却依旧能够坦然的同共枕。 啧啧啧…… 不愧是流传了千百年唯一一个蛇的男人啊。 她甘拜下风。 笙歌不远不近的跟在许仙后,想要近距离的观察观察这个传说中的男人。 许仙毫无所觉,像往常一般按部就班的义诊。 保和堂在义诊这一向来都是人满为患,可不知为何这一次却门可罗雀,空无一人。 哪怕偶有行人路过保和堂门口,也会面露惊惧的偷偷瞥一眼,然后匆匆离去。 许仙丈二摸不着头脑,待上上岸,满头雾水的许仙拦了一位抱着婴儿的老妇人…… “许大夫,求您放过我们祖孙吧,我们祖孙的不好吃……” 吃…… 还是吃人…… 许仙一脸懵bi),他怎么不知道自己何时拥有了这样强大到喜好呢。 “许大夫,我们祖孙俩从未招惹过白娘娘,还请您放过我们吧。” 许是老妇人的声音太过于凄厉,惊醒了怀中的熟睡的婴儿。 求饶声夹杂着婴儿的哭闹,场面异常混乱。 “咳咳……” 笙歌清了清嗓子,深觉她应该在这个万众瞩目的场合露面力挽狂澜。 说实话,她真是没想到流言竟传的如此之快。 看来,她还真是小觑了那些她故意专门请来的有权有势的官员了。 只见许仙想要扶老妇人的手僵在了原地,这一刻,他只觉得自己头脑发懵,就好似有什么东西在他耳际炸响,使得他丧失了思考的能力。 娘子是蛇妖的消息何时被传了出去呢。 见许仙不言不语,老妇人连忙抱着孩子逃似的离开了保和堂门口。 正准备出场的笙歌:━Σ━ 差评…… 本小仙女才刚刚做好预备动作,准备帅气十足的惊艳众生,却不曾想老婆婆竟然跑了。 呜呜呜。 为什么不给她英雄救美的机会。 她敢断言,老婆婆怀里的那个小囡囡长大后肯定是个风华绝代的漂亮小姐姐。 哼,为什么不给她提前近乎的机会。 本小仙女不开心了。 “许相公,节哀顺变吧……” 终于有往与许仙交好的一位老翁见不得许仙如此失魂落魄,上前把许仙搀扶了回来。 老翁并没有上个私塾,也无文化,但与许仙相熟倒也学了几句文邹邹的话。 比如节哀顺变…… 听力极好的笙歌听着这句节哀顺变差点儿笑喷。 “唉……” “老伯,我娘子不吃人,不做恶事的,你信我啊。” “为什么在所有人眼中娘子都是坏人呢。” 许仙抱着自己的脑袋,悲怆茫然语无伦次的说道。 浑浑噩噩的许仙,并没有注意到她的话已经是变相的证实了流言乃是真实的。 许仙断断续续的对着路过的行人诉说着白素贞的善良温柔,诉说着这些年白素贞做过的善事,试图引起他人的共鸣。 只可惜,许仙注定是要失望了。 这个世上大多数的人对于曾经的施恩之人鲜少记得。 包括白素贞…… 如果不是白素贞苦苦寻不到成仙的法门,又得观音菩萨指点,恐怕也想不起许仙这个小牧童。 这就是人啊,看多了,笙歌竟不觉得悲凉。 第五百四十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二) <fontcolor=red> 本该是如此啊。 ╮╭ “许相公,这么说白娘娘真的是……” 老翁扶着许仙的手微不可察的颤了颤,不可置信的问道。 此时的许仙整个人的神智已经有些癫狂,陷入自己的情绪中不可自拔。 “许相公,人与妖相恋有违天道啊。” “许相公,妖寿命漫长,我们不过是普普通通的凡人……” 老翁一看就是常年浸淫在酒楼茶馆中的人,对于那些志怪故事熟烂于心。 “阿弥陀佛……” 笙歌脸上挂着庄严肃穆悲天悯人的笑容走向了许仙。 嗯,她就是个道貌岸然的假和尚。 “许施主,你莫要入了魔障……” “一切有为法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 口中念着偈语,装模作样的把手轻轻覆在了许仙的额头上。 萦绕在手心里的佛光一点点钻入了许仙的神识之中。 咦…… 为什么金光之中为夹杂着黑气。 笙歌猛地缩回手,神色怔仲。 笙歌依稀记得,在某一个白蛇传的版本中金佛滴泪,法海入魔,最终还是走上了不归路。 难不成在此之前,法海的佛心就不再纯粹了? 黑气…… 在任何的故事中,都是不详罪恶的象征。 emmmm……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在看到这缕黑气后,更多的是一种沾沾自喜,蠢蠢欲动。 当个青灯古佛还不能吃肉调戏美人儿的和尚怎么可能比的上做潇洒恣意快意恩仇的大魔头呢。 笙歌对大魔头可没有半点儿歧视。 只可惜,笙歌的欣喜并没能持续太久。 她没见识,不代表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也没见识。 …… …… 天上星亮晶晶:那缕黑气会不会是传说中的…… 浪九九:扫把星的历史遗留问题。 泠泠七弦上:楼上说的好文雅。 主播:难道你们不该说这是传说中的洪荒之力或是万魔之气,可以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那种? 哼,怎么可能跟扫把星有关系呢。 别以为她读书少,就可以肆无忌惮的哄骗她。 上个世界离开之前,她明明已经把扫把星剥离,让一切回归正轨。 千万不要告诉她,扫把星那个臭不要脸的对着她耍了小心机。 本小仙女是拒绝的。 魔狱:主播,这不可能是魔气,你死心吧。凡是魔气,就不可能瞒过本尊的眼睛。 主播:你怎么又进来了…… 笙歌记得她已经不知道多少次把魔狱踢出直播间了。 哼,果然是讨人厌的家伙,一出现带来的就是让她不喜欢的消息。 带特产回家的蛙:主播,会不会是上个世界扫把星在你体内待的时间太久了,所以哪怕你将扫把星剥离,可扫把星的气息依旧与你纠缠在一起。 走路太浪会闪腰:难道只有本大小姐一个人是乐见其成的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真是想亲眼见证扫把星的倒霉之力和法海普渡众生的佛光交织在一起,会产生怎样的反应。 我有辣条跟我走:哈哈哈,没想到许仙竟然是第一个试验品。 余生一杯酒:叮咚叮咚,热烈欢迎我们的许·小白鼠·仙正式上线,大家是不是应该打赏一波,让主播的心塞稍稍缓缓。 余生菇凉:夫君说的是,主播已经生无可恋了。 北城南笙:不,本小姐姐是拒绝的,本小姐姐想见大圣,数个世界不见,甚是想念,也不知道大圣有没有再进一步。 主播:撒狗粮者,拖出去砍了。 主播:至于大圣,你们死心吧,本小仙女怎么会上赶着找不痛快呢。 没有大圣,她就是大佬,天大地大任她浪。 唉,别了,魔气。 笙歌叹了口气,忧伤极了。 许仙,本小仙女有些对不起你啊。 笙歌也不清楚,扫把星的倒霉之力和佛光同时进入许仙的的体内,会发生怎样的化学反应。 不过,这真的不怪她,她理科不好啊。 “许施主,你可有感觉到身体不适?” 笙歌讪讪的笑了笑,颇有些心虚的问道。 许仙眼神复杂的看向法海,有解脱,有厌恶,还有几不可察的冷漠。 在许仙心中,定是法海泄露了消息,否则怎么可能他昨日才前去金山寺,今日娘子为蛇妖的消息就传遍了大街小巷呢。 笙歌: 呜呜呜,本小仙女竟然被白蛇传世界的第一男主讨厌了。 这仅仅是她来这个世界的第二天啊…… 难不成她天生惹人厌吗? 不,一定不是这样。 一定是许仙嫉妒他长了一张棱角分明,毫无瑕疵的清俊面庞。 嫉妒使许仙质壁分离。 “许施主……” “法海,是不是你?” 许仙打断了笙歌的话,定定的问道。 笙歌:“……”。 呃,她忘了,她跟许仙的脑回路根本不在同一个轨道上。 “不是。” “出家人,不屑撒谎。” “再说了,贫僧也不是昨日才知道白素贞蛇妖的身份。” 笙歌挺直脊背,理直气壮的说道。 嗯,本小仙女也不屑撒谎,但独独喜欢狡辩,喜欢把黑的说成白的。 流言,不是她传的。 白素贞蛇妖的身份,她早就知道很多年了。 你看,她确实没有说谎啊。 一个字一个字都掰开看,她都所言非虚啊。 许仙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似是想要判断出法海的话究竟是真是假。 可小白如许仙怎么可能是戏精笙歌的对手呢。 “罢了,如今是真是假都没有任何意义了。” 许仙自嘲的笑了笑,看着围在保和堂周围窃窃私语的人群,踉跄的起身想要逃离。 也不知是许仙太过于紧张,还是残留的扫把星的倒霉之力发作的太快,许仙直接磕在了台阶上。 咚…… 响亮清脆…… 那一瞬间笙歌都差点儿以为许仙会被直接磕的脑袋碎了,然后两腿一伸见阎王。 到时候,剧情再一次回到正轨。 白素贞昆仑上盗灵芝救回许仙,许仙大为感动,一颗心更是对白素贞唯命是从。 可在笙歌的惊讶中,许仙竟然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灰,扭了扭脖子,若无其事的走进了药铺。 笙歌:Σっ 这下,笙歌真的是懵逼了。 第五百四十一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三) 不愧是千年来唯一一个能够蛇的男人,体素质就是更强。 被狠狠磕到了额头,扭了脖子,竟然能够面不改色,只是磕了个小红印。 大佬啊…… 这一刻,笙歌心中对许仙的敬佩犹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似笙歌一般惊讶的人并不在少数,围观所有人都以为会亲眼见证一场惨事,却不曾想许仙竟然头铁至此。 千年蛇妖的男人,果真是名不虚传。 “法海禅师,您知道许相公的娘子是蛇妖吗?” 待许仙回到保和堂内,街上的人都朝着笙歌簇拥过来。 问出这个问题的不在少数。 有不解,有质问…… “阿弥陀佛,众生平等。” “当初贫僧看出白娘子是蛇妖,便想着降妖,可白娘子在诸位的拥戴赞美下竟有了福气庇护,贫僧再轻易动不得。” “更不要说这杭州诸县衙无数人还为白娘子赠送了匾额。” “诸位施主有所不知,修行之人需凡人的信仰之力。” 如同佛界需要香火供奉…… 在某种程度上,香火供奉本就类似于从凡间汲取信仰之力。 围观群众:“……”。 竟然是他们在亲手供养一只蛇妖吗? “既然白娘子能够得到诸位施主的信仰之力,那就说明她是只纯善妖,众生平等。” 笙歌故作神秘的说道。 笙歌自己也不确定白素贞做的那些善事究竟是本使然,还是为了积累善名,让人汲取信仰。 笙歌自对妖并无偏见,毕竟她做过猪,做过猴子,做过兔…… 可她如今是法海,在法海的认知里,他的立场与白素贞是对立的。 笙歌随口丢下几句话,便离开保和堂外的这条长街,丝毫不顾及那些围观人心中的郁闷。 在剧中,推崇白素贞的是他们…… 指着法海的鼻子骂法海冷血自私不近人大魔头的还是他们…… 吃瓜群众,永远是最能搅事的存在。 所以,只要堆好柴火,吃瓜群众必定能够烧起一把烈火。 …… …… 我是个神棍:主播,难道你不好奇为什么许仙毫发无伤吗? 主播:因为他是蛇的男人…… 笙歌一本正经的答道。 对于曾经教过她相面算命之术的神棍兄,笙歌还是很感激的。 毕竟这也是一门手艺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噗……主播,难道你是想笑死本大小姐,然后继承本大小姐的遗产吗? 浪九九:主播,你曾经真的是女神吗?哪个女神如此狂放不羁,不拘小节。 主播:少见多怪……岁月是把杀猪刀,岁月没把本小仙女搓磨死已经算本小仙女生命力顽强了。 主播:说句矫的话,搓磨不死本小仙女的,终将使本小仙女更加强大。╮╭ 灯火阑珊处:能回到主题吗?拉个人把智障主播拉走。 我是个神棍:一般人摔倒能像许仙摔的那么惊世骇俗吗?不能,所以这便是扫把星的霉运之力在许仙体内起了作用,相对应的,许仙本应该惨死却只是磕红了额头,这就是主播赐予许仙的佛光抵消了霉运之力。 主播:等等,本小仙女有问题要问。两种力量,一种让人倒霉,一种逢凶化吉,难不成到最后就变成倒霉以后没什么事了?就这么简单粗暴了? 主播:神棍兄,本小仙女读书少,你可别骗本小仙女啊。 哼…… ノ┻━┻ 她怎么不知道扫把星什么时候如此好说话了。 我是个神棍:主播,稍安勿躁,这只是个开始。主播,你该庆幸你方才给了许仙一道佛光,要不然许仙现在就是具尸体了。 浪九九:厉害了,我的主播,刚刚来到直播世界,就想弄死男主角。 笙歌眨眨眼睛,她该怎么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解释,蛇的男人真的是死不了的。 白素贞对成仙如此执拗,又怎么会对许仙见死不救呢。 昆仑山的灵芝仙草还在等着白素贞去偷盗呢。 说实话,笙歌真的不知道该怎么评价这个世界中仙君的想法。 剧中,白素贞为救许仙,去昆仑山盗灵芝仙草,昆仑山仙君同白素贞遭遇,便将灵芝仙草给了白素贞。 e…… 同? 有什么好同的。 人与妖本就不该相恋,若妖肆无忌惮的在凡间行走,与凡人相恋,岂不是乱了三界秩序。 白素贞和许仙明明到最后是人生赢家,哪里需要人同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这个世界以后有的是闹看了。 看到神棍兄发出的这条弹幕,笙歌的心紧了紧。 神棍兄的乌鸦嘴程度,丝毫不亚于她。 相信她,神棍兄话中的闹绝对是鸡飞狗跳。 天地良心,她也不是故意把扫把星的倒霉之力输送到许仙体内的。 再说了,不是还有佛光吗?佛光是可以抵消的。 嗯,两清了。 笙歌瞬间心安理得了。 至于到底能不能两清,谁又知道呢? 我是个神棍:看在你也传承了本神棍几分衣钵的份儿上,本神棍再免费告诉你一个消息,许仙上又被施过催眠术法的痕迹,主播你得小心一些。 催眠术法? 笙歌吓得瞪大了狗眼…… 呸,明明是人眼。 竟然是催眠术法…… 能给许仙施法的也只有白素贞了。 不是说好夫妻恩,相濡以沫,恩两不疑吗? e…… 简直是要毁了本小仙女的三观。 这个世界还真是越来越闹了。 笙歌脸上挂着得体的笑容,脑海里却是在疯狂吐槽着这个世界。 她是不是得对这个世界里的许仙报以同? 又是扫把星的倒霉之力,又是佛光,还有催眠术法,一股脑儿的全用在了许仙上。 笙歌很想问问许仙,许仙还能分清哪个是真正的他自己吗? 许是分不清了…… 催眠术法并没有想象中那么神通广大,所有事都能按照施术者的意愿来。 白素贞之所以能够这么顺利,不过是在许仙的潜意识中是对白素贞不设防的。 就像当初在西湖断桥的惊鸿一瞥,许仙是真正被惊艳,真正动了的。 一眼万年并不仅仅只是说说而已。 第五百四十二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四) 有些缘分真真是被注定好的。 书生好美人儿,尤其是落魄书生,穷困潦倒,突遇一个惊艳中人的美人儿怎么可能不会怦然心动呢。 哪怕许仙优柔寡断,反复无常,但在心底白素贞的位置无可动摇。 所以,许仙知道白素贞蛇妖的身份后,第一想法是出家逃避,而不是找法师降妖除魔。 嗯,六亲不认大义灭亲的在某种程度上算得上是渣男。 许仙和白素贞之间让人称道了千年的感情究竟有几分真,几分假。 夫妻之间,信任为重。 白素贞对许仙动了催眠术法,那就说明许仙和白素贞之间的确是有了裂痕。 emmmmm…… 再想下去,她觉得自己就可以去做爱情栏目的专家了。 “法海……” 清脆悦耳的声音。 笙歌甚至都不需要抬头便能知晓对面是谁。 闻声音而知人,她什么时候跟小青如此熟悉了。 ┐┌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她对小青有意思呢。 提到有意思,笙歌忍不住回想当初看白蛇传时的感受。 那个版本中,法海处处显示出对白素贞的占有欲和隐隐约约的有情。 不得不说,实在是有些膈应啊。 “法海,你别装傻,我都看到你了……” 小青脸上洋溢着灿烂而又纯粹的笑容,雌雄莫辨的面庞看起来越发熠熠生辉。 只见小青手中抱着一些布料,还有几件看起来质地不错的成衣。 嗯,无一例外,都是男装。 笙歌不着痕迹的瞥了一眼,然后偷偷在心中默默的给小青点了个赞。 干得漂亮…… 她就喜欢小青这样不唠叨不啰嗦,一个字,干的人。 笙歌调整了一下脸上的表情,坦然自若的朝着白素贞和小青这对伪姐妹走去。 “白施主。” “小青施主……” 笙歌双手合十,浅笑着问好。 旁人的指点窃窃私语,她都置若罔闻。 “法海,我的青虹剑呢。” 小青娇蛮直爽的瞪着法海追问道。 青虹剑白乙剑乃是一对,就好比她和姐姐的关系,她是要长长久久陪在姐姐身边的。 待姐姐解决了这些陈年牵挂成仙后,她也要回到山中好好修炼,决不能给姐姐拖后腿。 笙歌:“……”。 青虹剑? 如果她说她已经忘了,小青会不会直接扑上来咬她一口。 唉,她实在是无福消受啊。 “小青,不得无礼。” 白素贞浅笑嫣嫣,端庄优雅的对着笙歌轻轻的福了福身。 这样的白素贞,无论是容貌还是礼仪姿态都像是把优雅刻在了骨子里,一举一动,都让人侧目。 笙歌很是怀疑,一个在洞中千年修此身的白素贞是如何把这份优雅和从容修炼出来的。 无师自通吗? 难不成有主角光环的女人就是如此强大吗? “白施主言重了。” “小青姑娘天真烂漫,难得的赤子心性,贫僧怎会介意呢。” “小青姑娘能够保持住这份天性,想来白施主功不可没。” 俗话说,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更不要说这些话还是笙歌刻意说之,为的就是引导小青一步步发现她在白素贞心中的特殊地位。 嗯,小青是多么单纯善良可爱的蓝孩纸,自然需要她这种黑芝麻馅儿的好好保护。 emmmm…… 她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的心机小仙女。 “白施主,贫僧方才从保和堂路过,见许施主神色慌张,且还磕了一下,白施主还是去看看吧。” “小青姑娘,你的青虹剑还在金山寺,贫僧会尽力把青虹剑接好。” “青虹剑白乙剑乃是一对相依相伴而成的姐妹剑,正如你与白施主的关系。” 笙歌看着小青纯粹的笑容,心中五味具杂。 也许小青在修炼资质上不如白素贞,可小青却有一颗难得的赤子之心。 无执念,无阴霾,世间一切看起来都是那般纯粹美好。 唯有心地纯净之人,才会有这般心境。 若按照正常的剧情发展,小青一直以女儿身陪伴在白素贞身边,姐妹情深,小青虽无法得偿所愿,但也算得上是开心满足。 如今她暗戳戳的点燃了小青心中对白素贞的期盼。 明知小青会黯然伤神,明知小青如今的欢喜雀跃最终都会化为泡沫,可她还是做了。 她究竟是什么时候变的这样面目全非了呢。 唉。 “小青姑娘,佛家有云,回头是岸,方得大自在,莫要强求自己。” 笙歌最终还是心软了。 小青一脸莫名其妙的看着笙歌,有些不明白笙歌为什么突然开始神神叨叨了。 “法海,别以为你说些奇奇怪怪的话,就可以不用赔我的青虹剑了。” “法海,我会去金山寺看你的。” 小青张牙舞爪,说不出的生气勃勃。 …… …… 余生一杯酒:主播,你是不是又开始了要命的自省呢? 余生一杯酒:主播,你觉得活在假象中快乐好呢,还是简单粗暴干脆利落的认清现实好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有些事情,既然做了,就不要在自我纠结,没有任何意义。 主播:难道本小仙女不能做一个娇滴滴的善人吗? 我是个神棍:主播,你现在与其担心小青心境会不会受损,还不如好好担心下许仙会遇到什么奇葩事情。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小青是个有大福气之人,有贵人相助,必然能够逢凶化吉,遇难呈祥。 看到神棍兄的话,笙歌松了一口气。 笙歌丝毫不知,神棍兄口中的贵人便是她自己。 笙歌心中对小青有了歉意,必定会百般迁就,万般护佑。 失了一个别有用心,相依相伴的姐姐,得了一个大后台,究竟是得是失,谁也说不准。 …… …… 待笙歌走后,白素贞眼神奇怪的看着小青。 究竟是小青对法海一见钟情,飞蛾扑火,还是法海在故意撩拨小青。 她不是小青那种单纯的性子,自是能够看出法海的区别对待。 面对她,法海的眼神冷漠且更多的是探究,一口一个白施主。 而面对小青,则是小青姑娘长,小青姑娘短,颇有嘘寒问暖的架势。 区别对待,实在是太明显了。 第五百四十三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五) 法海撩了小青? 这个世道是不是太诡异了? 不是都说法海是得道高僧,悲天悯人,拥有一颗慈悲之心,六根清净吗? 真是没想到能够让法海这块儿硬石头怦然心动的竟然会是小青。 难不成和尚都喜欢蓝孩纸? “姐姐,你为何这样看着小青。” 小青眉眼弯弯,清亮如水的眼睛中盛放着无尽的耐心。 小青或许莽撞,或许还有些任性,可对白素贞的确是一心一意的。 西湖底修行的三百年,小青心心念念的都是白素贞。 在她还是一条未化形的竹叶青时,窝在深山中无忧无虑的修炼,直到那日遇到姐姐…… 一袭白衣,修为深厚,是她望尘莫及的。 因着她性子顽劣人形,娇纵蛮横,所以做起事情来随心所欲,在不经意间就扰乱了凡人界的平静。 姐姐的出现,是为了收服她。 在此之前,她从未见过似姐姐这般灵气逼人,风姿卓越,犹如九天仙子般的人。 她不曾告诉任何人,她在山野间修行时曾经偶然得见仙子,虽是惊鸿一瞥,可却铭刻心头。 可仙子虽美,却依旧不及姐姐半分。 她本是男子,可为了能够随同姐姐一起修炼,在人世间行走,毅然决然的化形为女子。 “小青,你觉得法海此人如何?” 白素贞虽不知为何当初菩萨指引,让她前往收服小青。 可菩萨之举,必有深意。 许仙是她成仙路上最后的执念,那小青呢。 小青会不会是她的助力? 可这份助力若是被法海拉拢了呢? 白素贞的神色逐渐变得幽深晦涩,让人难以琢磨。 “法海?” 小青沉吟片刻,颇有些犹疑。 扪心自问,哪怕她是妖,法海是僧人,立场对立,可是她对法海的恶感并没有想象中那么浓烈。 法海不赞同姐姐跟许仙在一起,她也可以理解。 在她心中,姐姐千般好,万般好,哪里是许仙这样一个凡人能够配得上的。 法海虽毁了她的青虹剑,却也为她指明了一条路。 仔细想想,法海并没有那么讨厌啊。 “姐姐,不知道我们能否与法海化干戈为玉帛,仔细看法海也不像是滥杀无辜之人。” 小青声音期冀,嘴角含笑。 她真的不确定有朝一日姐姐与法海对上,真的会是法海的对手吗? 姐姐曾言,青虹剑是仙人剑冢里有名的兵器,可是却被法海轻而易举的折断。 仙人兵器尚且如此,更遑论是妖呢。 她总觉得法海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僧人那么简单。 “自是可以的。” 白素贞神态自若,端庄大度的点了点头,依旧是小青眼中那个无底线宠溺的姐姐形象。 …… …… 白素贞和小青这里的对话,笙歌自是不知。 直播间里消失许久的那位无名大佬竟然再一次上线了。 这一次神秘大佬并没有帅不过三秒,刚刚露头就掉线。 大佬上线,惊天动地。 这位无名的神秘大佬与夜帝是笙歌直播间里最土豪的存在,狗腿笙歌迅速变身。 大佬,请让小的升升级吧。 别人的系统都有大礼包金手指万界商城,可她这个系统就是个花架子。 这一路走来,她更多的是在不停的摸打滚爬,而不是靠着系统的赐予生存。 笙歌有过唏嘘,有过不满,有过纠结,但现在更多的是一种坦然和满足。 系统终究只是外物。 主播:大佬,您渴吗? 主播:大佬,您累吗? 主播:大佬,您需要特殊服务吗? 笙歌生动形象的把谄媚巴结发挥到了极致。 大佬,求您再大手一挥,壕无人性的让直播间里下一次金钱雨吧。 如果生个现在照照镜子就会发现她现在财迷的样子是多么猥琐…… 嗯,没错,就是猥琐。 许久不见,见面礼总得有吧。 对于土壕大佬来说,最不值钱的礼物应该就是打赏了吧。 赤晶…… 请让赤晶来的更加猛烈吧。 哈哈哈hiahiahia 在大佬面前,什么许仙白素贞早就被笙歌抛在了脑后。 反正原剧情已经快要被她崩坏的差不多了。 回应笙歌狗腿问候的是个傲娇的表情。 没错,就是颜文字表情。 笙歌:Σ 真是没想到大佬的画风竟然是这样的。 好吧,有钱任性。 “你是谁?” 依旧是这个问题,字体依旧棱角分明,锐利无比,但仔细看就会发现比之前的锋芒毕露多了些许柔和。 只可惜这份柔和在惊人的气势下几不可见。 笙歌脸上谄媚而又虚假的笑容僵了僵。 呵呵哒。 又是这个问题,能不能换个新鲜的。 我是你爸爸…… 笙歌真想不管不顾,中二病十足的回对方一句。 可谁让笙歌贪财呢…… 与其说笙歌贪财,倒不如说笙歌迫切的想看看所谓的破系统升级之后会不会一如既往的辣鸡。 所以,观众是上帝。 主播:万千人生,我只是形形色色世界中的路人。 笙歌文绉绉,装腔作势的说道。 “说人话。” 遒劲有力,金钩铁划的四个字出现在笙歌的直播间。 这样的字让笙歌有一种扑面而来的熟悉感,只是这份微不足道的熟悉并没有让笙歌深思。 笙歌自发的把这份熟悉归纳为她对土豪的自来熟。 凡是土壕,来者不拒。 主播:我是一位时空主播…… 笙歌不再贫嘴,老老实实的答道。 唉,笙歌发现她虽是直播系统的宿主,可对直播系统自始至终都是一知半解陌生的很。 就比如,她现在就不清楚,为什么这个大佬可以拥有这种特殊的字体。 嗯,普通玩家就不要跟氪金玩家相比较了。 这位没有名字的神秘大佬,肯定是直播系统的亲戚。 哼,有钱了不起吗。 好吧,事实证明有钱真的了不起。 “笙歌?” 笙歌二字一出现在直播间,她自己就先懵逼了。 不知为何,笙歌的脑海中浮现出当初替辩机完成不负如来不负卿的心愿即将离开世界时与大圣的对话。 “你叫什么名字……” “笙歌……” 两个字刚刚出口,她还来不及看大圣的反应,就直接咽气了。 第五百四十四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六) <fontcolor=red> 时隔这么久,笙歌想起那个场景都心虚的慌。收藏本站 当然,这份心虚持续的时间太短暂了。 谁让她总是在不断作死呢。 比如上个世界…… 她做玉兔时做的那些事情,随便一件都够大圣再让她在五指山下压五百年了。 主播:大佬,您有话直说,不用这么客气。 其实笙歌的名字对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并不是什么秘密。 若是太浪兄会是神棍唤她笙歌,她丝毫不会惊讶。 可谁让开口唤她笙歌的是这位神秘大佬呢。 大佬日常掉线,帅不过三秒,怎么可能知道她的名字呢。 “耙子呢?” 依旧是恣意放纵的字体。 笙歌:Σっ 笙歌简直快要吓尿了…… 大圣…… 大圣? 主播:大圣,好久不见啊…… 笙歌干巴巴的说道。 若是仔细看便能发现笙歌放在身侧的手在微微颤抖。 是不是她上个世界造作的太过分了,所以大圣才会出现在直播间。 就在笙歌等待着审判的时候,突然收到了大佬下线的提示。 呼…… 笙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吓死本小仙女了。 一一就是个不靠谱的辣鸡系统。 北城南笙:刚刚那是大圣? 走路太浪会闪腰:emmmm,刚才神棍兄还说让主播看许仙的笑话呢,现在好了…… 浪九九:主播,你放心,如果你死了,我们会为你烧纸钱的。 主播:死是不可能的,难不成大圣还能隔着重重时空,透过屏幕来揍本小仙女? 主播:曾经有位伟人说过,这一切都是纸老虎。 大圣一下线,笙歌便又开始了自己好了伤疤忘了疼的得瑟模样。 哼,不就是看直播。 本小仙女就不信大圣还能跟着她钻进白蛇传的世界。 刚才那么怂,真是丢人。 ╮╭ 这样一想,笙歌瞬间安慰了自己。 真是没想到神秘大佬竟然会是大圣,幸亏刚才没有说出那句我是你爸爸…… 万幸,万幸…… 笙歌深深觉得她应该找一间酒楼,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压压惊。 可谁让她现在是法海呢。 唉,好想做个酒肉和尚啊。 …… …… 在笙歌长吁短叹的时候,心绪纷乱难平的白素贞与小青相携来到了保和堂。 一路走来,白素贞已知晓她的身份已经传遍了大街小巷。 说实话,白素贞心中是有几分慌乱的。 许仙是个典型的普通书生,优柔寡断,耳根子软,否则也不会一而再再而三的被她说服。 既然能够被她的三言两语蛊惑,自然也能在三人成虎千夫所指时被说服。 按照观音大士的吩咐,她来人间报恩,那就需得遵从人间的法则,入乡随俗。 如今她腹中怀有许仙的骨肉,若许仙不管不顾的把她扫地出门,那她腹中孩儿便名不正言不顺。 难不成继续对许仙施催眠术法吗? 白素贞有些犹疑。 一日夫妻百日恩,更不要说许仙对她还有救命之恩。 滴水之恩,涌泉相报。 可…… 催眠术法若施法频繁,必然会影响许仙的神智,甚至让许仙彻底的迷失自己,最后沦为行尸走肉。 “官人……” 白素贞进入保和堂,连忙上前,声音柔和,关怀备至。 在看到白素贞的那一刹那,许仙下意识的动作竟是像后退了一步。 许仙:╯﹏╰ 白素贞: 小青:ノ┻━┻ 白素贞预料到了许仙会收到他人指指点点的影响,却不曾想竟表现的如此直白。 而小青则是愤怒。 许仙的反应看在小青眼里,愈发觉得许仙如同地上污泥,卑微不堪。 这人凡人界,妖族才是异类。 如今姐姐的身份被曝光,喧嚣尘上,最无助的该是姐姐。 夫妻一体,这种情况下,许仙不是应该坚定不移的站在姐姐身侧承担身为夫君的责任吗? 可许仙呢。 别人害怕姐姐,许仙亦是在躲避姐姐。 姐姐看重许仙,许仙方才下意识的闪避会让姐姐多么伤心。 小青冷哼一声,不善的盯着许仙。 “官人,你是要退缩了吗?” “官人,你是要抛弃我与腹中的孩儿了吗?” “官人,你是打定主意要做那背信弃义之徒吗?” 白素贞目光哀伤的看着许仙,眼泪无声的从眼眶滑落。 悄无声息的悲戚,永远比嚎啕大哭更加让人动容。 尤其还是白素贞这般姿容无双,惊艳绝尘的女子。 “娘子……” 许仙木木的开口,反握住白素贞的手,茫然的笑了笑。 被所有人追问娘子身份时,他才知道有些事情不是立下誓言就可以做到的。 他以为娘子的身份除了他,除了法海,无人知晓。 只要他心无芥蒂,他和娘子的生活不会有任何变化。 可事实却是…… 一夜醒来,娘子的身份再也不是个秘密。 “娘子,是我无能……” 看着默默流泪的白素贞,许仙的眼眶也逐渐变得湿润。 执手相看泪眼,无语凝噎。 许仙有恐惧,有退缩,还有自责。 当初迎娶娘子时,他曾经对着天地立誓,为娘子遮风挡雨,竭尽全力护娘子无忧。 事到临头,他看到了自己的无用。 小青抱着布料的手紧了紧。 这一刻,她多么想上前为姐姐擦拭干净眼泪,然后带着姐姐返回妖族,远离这世俗凡人界。 曾经的姐姐是多么明媚骄傲,可现在却因为凡人的流言蜚语,为了守住这段人妖恋而垂泪。 呵…… 多么可笑的一件事情啊。 “官人,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只要你我积德行善,一定会得到旁人祝福的。” “若是官人想要休弃我,那我也无怨言。” “官人,我有些想念当初在西湖断桥初遇时的烟雨朦胧,枝叶摇曳,湖中泛舟,多么惬意平和。” 白素贞目光放空,追忆着过往。 若不到万不得已,她实在是不想再如此短的时间内再施催眠术法。 “官人,那时你傻傻的递给了我一把油纸伞,可你自己却冒雨回去。” “你可能不知,那样傻的可爱的你,让我从此惦念。” “只可惜,人妖殊途,我只能让这份惦念深藏心底。” :。: 第五百四十五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七) “你我相识相知相许的一幕幕,我都铭记于心。” “官人,你可是你对我表露心意的那一天,我是怎样欢喜雀跃?” 白素贞声音感伤而又温暖,似是把许仙重新带回来那段初遇的时光。 那时的许仙,还只是一个普通的落魄书生。 而白素贞,则是惊艳了许仙半生时光的仙子。 随着白素贞语气怀念的诉说二人的过往,许仙的恐惧和焦虑一点点被愧疚和深情取代。 就像笙歌所言,许仙心中是有白素贞的。 哪怕许仙胆小懦弱还优柔寡断反复无常,但都不能否认白素贞是许仙心中唯一想要相守之人。 毕竟不是每个普通人在得知自己妻子是妖非人时,想到的是自己出家,而非请法师除妖。 许仙身上有无数平凡人的缺点,可也留着最普通却也珍贵无比的东西。 许仙拿出一块儿耙子,轻柔的为白素贞擦干眼泪。 那慎重的模样,就好似是在对待世界上最精美也最易碎的瓷器。 “娘子,我从不后悔当日西湖断桥与你相遇。” “若不是你,我不会知道世间风景会是如此的多姿多彩。” “娘子,以往你受累了。” “为夫为父,我都不够有担当。” “娘子,我以后会学着如何承担,而不仅仅是一位的逃避。” 不得不承认,白素贞的确是一位洞察心理的高手。 如果白素贞一味不依不饶的吵闹痛诉许仙的背信弃义,就算许仙会让步,但也绝非长久之计。 就这样几句柔柔弱弱追忆了过往的话,胜过千万次吵闹。 全程见证了这一幕的小青简直快要看傻眼了。 小青:Σっ 姐姐不愧是姐姐啊。 到底是她记错了,还是姐姐故意说错了? 西湖断桥的那场烟雨朦胧分明是姐姐使了法术,故意营造了春雨如酒柳如烟的朦胧仙气。 当年姐姐得知许仙便是救她之人,又得观音大士指点,结合人间书生最爱的场景特地选了西湖断桥,来了一场烟雨朦胧的相遇。 她简直快要看呆了…… 姐姐能够心安理得坦然自若的说出缘分使然…… 小青看着是许仙感慨万千,愧疚不已的模样,有些惘然。 感情真的是可以欺骗来的吗? 应该可以的吧。 姐姐和许仙从初遇便是处心积虑万般绸缪,而许仙也如姐姐预料的那般,不可抑制的对姐姐一见钟情生死相许。 可我什么她总觉得哪里不对呢。 欺骗得来的,真的不会觉得心虚吗? 在所有人没有注意到的时候,白素贞和许仙相扣的十指间有黑气在缭绕。 若是笙歌在这里,必然能够认出这就是扫把星的倒霉之力。 至于为什么会从许仙体内溢出,有一部分侵入白素贞的法力之中,笙歌这个门外汉也就不得而知了。 “小心……” 本来稳固粗壮的房梁不是何时摇摇欲坠,直接朝着白素贞和许仙砸了过去。 小青下意识的想要跑过去护住白素贞。 得到小青的提醒,白素贞用法术固定住了房梁。 可小青还来不及松口气,被白素贞固定住的房梁便再次砸了下来。 白素贞眼神一暗,飞速抱起许仙远离了房梁。 房梁掉落,地板被砸出了无数道裂缝。 白素贞心有余悸的看着房梁,心中快速的闪过无数个年头。 她的法术失灵了吗? 还有房梁为什么会掉落? 年久失修这样的事情根本不会出现在保和堂。 保和堂乃是新修,一砖一瓦一木头都是上好的材质,且在最后她还用了术法加固。 有人故意的吗? 房梁掉落只是一个开始,眨眼的功夫保和堂便化为了废墟。 这一切都发生在电光石火间,没有任何的征兆。 保和堂的坍塌在白素贞心头蒙上了一层阴霾。 能够悄无声息的毁了保和堂,本身该是何等的强大。 难道又有大妖出现在凡俗界了吗? “娘子,这会不会是天谴呢?” “娘子,你无需过分忧思,你我的诚心,上天一定会知晓的。” 白素贞颇为无语的看了许仙一眼。 不是说好子不语怪力乱神吗?那许仙这算什么,动不动就是天谴。 房屋倒塌这样的小事都要推到天谴身上,天谴很忙的,好吗? 若真是天谴,必定是地动山摇,日月无光。 “相公,这乃是意外。” 白素贞一字一顿的强调道。 严肃郑重,不容置疑。 本来保和堂无故坍塌看在民众眼中就是不详的征兆,若许仙自己都稳不住脚跟,只会让流言越传越邪乎。 “嗯,是意外。” 许仙回应道。 …… …… 正在如同嚼蜡,盯着一盘绿油油的菜叶子想象这是一只烤鸡的笙歌听到保和堂塌了的消息,默默的把绿叶子咽了下去。 不就是不能食肉吗,再倒霉也不会有许仙倒霉。 先是知道自己的妻子是蛇妖,随后准备致力于终身奋斗的事业保和堂也塌了…… 别人要么是爱情事业双丰收,要么是情场失意商场得意,可偏偏到了许仙这里就成了祸不单行。 啧啧啧…… 扫把星的强悍还真是一如既往啊。 这只是第一天,希望白素贞不会嫌弃许仙以后是个麻烦精。 哈哈哈hiahiahia。 不是说情比金坚吗? 不是说海枯石烂生死相依吗? 什么誓言都比不过一句大家一起倒霉吧。 至于白素贞肚子里的孩子,笙歌根本不会担心。 文曲星的命可是硬的很啊。 有文曲星在肚子里,白素贞就相当于多了一道护身符。 文曲星…… 文曲星…… 笙歌在口中呢喃了数遍,依旧有些不明白为何天庭会让文曲星投胎在白素贞肚子里。 千万别跟她说这是缘分,是上天注定的鬼话。 天庭凡是数得上名号的星君下凡历劫轮回都是精心安排的命格和身份,生怕沾染了因果。 白素贞乃是蛇妖,身后又站着观音菩萨,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好的投胎转世的选择啊。 难不成是文曲星觉得天庭的日子太无聊了些,想要制造些麻烦娱乐一下大家? emmmm…… 到时候文曲星回归天庭,可就尴尬了。 第五百四十六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八) 天庭与西天佛界的关系本就微妙,表面上风平浪静,你好我好大家好,可实际上呢。 玉帝和如来的小心思,笙歌都实在懒得说了。 笙歌很是好奇,文曲星回天庭后做夹心饼干会是什么感觉。 投生在白素贞的肚子里,白素贞受了观音大士的恩惠。 哈哈哈…… 她什么时候这么喜欢幸灾乐祸了。 笙歌觉得自己没救了。 明明她三观本很正的啊。 …… …… 酒楼茶馆里的说书先生就好似是商议好了一般,摒弃了以往千奇百怪的故事,单说妖族为祸人间。 一时间,整个杭州下辖诸多县城风声鹤唳,人人自危。 曾经杭州百姓称白素贞一句白娘娘,是因为白素贞既貌美,也向来表现的和善。 但这一切都是基于白素贞是人的份儿上。 如今白素贞为蛇妖的消息喧嚣尘上,而酒楼茶肆中的说书先生更是不遗余力的把各种各样版本人妖相恋招致天谴的故事大肆宣扬。 白素贞与许仙的处境越发尴尬。 对于这一幕,笙歌并无太多的负罪感。 也许在剧中有太多人感动于白素贞和许仙之间惊天动地潸然泪下的感,可谁也不能否认白素贞水漫金山寺的滔天大罪。 明知水火无,凡人在天灾**面前几乎无还手之力。 为了救出许仙,为了成全他们的夫妻相守,为了成仙的大业。 明知水漫金山寺会淹死无数的百姓,可依旧义无反顾的做了。 在如此多条人命的成全下,许仙和白素贞难道不会觉得这份感来的太昂贵了吗? 不是都说许仙是个老好人,不是都说许仙心肠柔软,有一颗难得的慈悲之心吗? 呵…… 说到头,一切不过都是一场笑话。 笙歌有些看不懂白素贞对许仙的执着和那些故作深究竟是为了成仙还是单单为了许仙这个人。 千年蛇妖,什么生离死别没有见过,难道真的会为男女之着相,入了魔障吗? 就好比她,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她已经甚少能够感受到小女儿家那种风花雪月的愫了。 难道千年蛇妖,会沉迷于男女之再难自拔吗? 笙歌觉得这个可能实在是小的很。 在剧中,法海不是因着做了拆人姻缘的事被指责吗? 那她就反其道而行之抱着成人之美的心态,她倒要看看白素贞和许仙在千夫所指历经磨难的况下,能不能像那些霸道总裁文里虐了无数遍,然后大结局依然he了。 这就有些辣眼睛了。 因着民众心中恐慌,前来金山寺上香求平安符的络绎不绝。 金山寺的香火钱直线上升,笙歌觉得哪怕她现在每天挥金如土大吃大喝都能够放心无忧。 唉,唯一美中不足的事就是她是个和尚。 衣,只能简单的僧袍,顶多再披一件金丝袈裟。 金丝线袈裟啊,她总不能把金子都镶上吧。 至于食…… 她倒是想吃香的喝辣的,可谁让法海是这余杭有名的得道高僧呢。 法海想留清名,得清白,她哪怕不能把法海的威名发扬光大,也但也不能抹黑啊。 她怕她造作起来,彻彻底底毁了法海,把法海变成一个花心的酒和尚,到时候法海回来怕是会直接拿条绳子拴在房梁上吊死。 请问,法海死了,怪谁…… 万一她成了必死原主的罪魁祸首,一一会不会彻底把她扔在某一个世界…… 啧啧啧,想想就觉得异常可怕。 所以,克制,她得克制。 她已经能够想象到万一放开了手脚,这个白蛇传怕是就会变成法海假和尚传了。 住…… 有金山寺,她倒是可以重新修缮一下金山寺,可谁让她银子太多了,重新修葺了之后依旧是腰包鼓鼓呢。 没有办法,笙歌只好大手一挥,在金山寺下开设粥棚,长期施粥。 但笙歌食粥并不是无偿食粥,只要愿意付出一定的劳动,那么就可以填饱肚子。 笙歌并不觉得免费长期施粥是一件好事。 懒散是人的天,若能够衣食无忧,那么就鲜少有人能自控一如既往劳动。 若是她养成了无数人的懒癌,那法海这辈子都别想着成佛了。 成佛啊…… ┐┌ 法海信佛,据说已是佛界大能提前预订好的罗汉,那观音为什么吃里扒外的帮着白素贞毁了法海呢。 若无观音从中作梗,法海何至于如此狼狈。 妖魔怕僧人,这是铁律。 可偏偏白素贞在观音大士明里暗里的指引下,光明正大的对上法海,丝毫不怵。 显然,观音大士给了白素贞无数的底气。 观音大士是如来佛祖最忠诚的狗腿子,难不成相中法海,有意接引法海入佛界为罗汉的并不是如来佛祖这一派的吗? 相信她,自当年金蝉子西天取经崩坏了各种各样既定的背景和剧后,西天佛界便再不似以往那般犹如铁板一块儿。 再加上,大圣这样一位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大佬并没有加入西天成为斗战胜佛,那就意味着佛界势力并不会比天庭强到哪里。 千万别怀疑大圣的战力,也不需要怀疑一个人是否能够扭转所有的局面。 如果是大圣,那么一切都有可能。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莫名其妙的底气来自何处,按理说被大圣揍的那么狠,她应该也不会成为大圣的迷妹啊。 ╮╭ 不想了,不想了…… 只要大圣不在,她就可以尽的浪。 既然观音不希望她成佛,那么她就一定要想尽一切办法成佛,然后去给观音大士添堵啊。 嗯,能给别人添堵的事,她都喜欢去做。 只是,她也不大想见金蝉子啊。 笙歌可没有忘记上个世界金蝉子是怎么用禅杖揍她的。 …… …… 走路太浪会闪腰:等等……本大小姐有一个重大发现。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个世界会不会与当初主播经历的辩机世界其实在时间上是相延续的,这里有如来,有观音,有各位星君,那岂不是意味着大圣也会在…… 走路太浪会闪腰:想到主播上个世界造作的那些话本子,本大小姐就忍不住血澎湃。 第五百四十七章想保清白的法海(十九 )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们说,你们说,是不是这样…… 主播:闭嘴…… 笙歌:Σ 笙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那么怂大圣,就好似听到这两个字就忍不住拔腿跑。 条件反…… 实在是大圣给她的心理影响太多了。 如果有人可以抽空算一算她的心理影面积,一定会很有意思。 嗯,这里需要强行艾特一波儿数学满分的大佬来计算。 主播:太浪大兄弟,本小仙女劝你还是把刚才那几条弹幕撤回…… 主播:实在是影响心啊。 这种风得意马蹄疾,人生唯一的烦恼就是想着怎么才能把钱花完的时候,太浪大兄弟浇了她一瓢冷水,让她从头凉到脚。 大家还能好好做彼此的天使吗? 让她好好得瑟一下,体会一把钱太多的烦恼不好吗? 浪九九:此处应有掌声。 灯火阑珊处:主播,真正的勇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你虽然从一开始就成功形象地塑造了一个小怂货的形象,但是也不能这样自暴自弃,自欺欺人啊。 泠泠七弦上:灯火兄此言甚好。主播,大圣的存在是不会因为你的逃避而消失的。 笙歌撇了撇嘴,牙酸不已。 明明她才是这个直播间唯一的主播,可为什么大圣的人气就是这么遥遥领先,让她望尘莫及呢。 e…… 一定是因为一一每一次给她选的角色太不出彩了…… 祥林嫂…… 孔乙己…… 胡屠夫…… 武大郎…… 这都是什么鬼。 如果遇上跟她一模一样颜狗到晚期的患者,绝对不会看第二眼。 想当初,她做武大郎的时候,一辈子都没有照过几回镜子,就是怕忍不住上吊自尽。 颜狗的世界,颜值就是唯一的原则。 想到这里,笙歌对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是既同又钦佩。 毕竟不是所有的观众都有魄力从一而终跟着她,欣赏她如此清奇的画风。 嗯,丑的特立独行。 虽说,也不是没有做过美男子。 可谁让每一次做美男子不是和尚,就是病美人儿呢。 啧啧啧……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可能要失望了,大圣又不在这个世界。 啦啦啦…… 笙歌坚信,大圣还在另一个直接里强大着。 嗯,要不然怎么解释大圣的掉线呢。 主播:你们难道忘了大圣其实不在这个世界…… 主播:想看本主播挨揍,你们想想就好,本主播是那种轻而易举就被揍了的人吗? 嘴上耍酷,谁不会。 一般能够怼死人的,想的吹牛批……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 主播:闭嘴…… 神棍兄一开口,笙歌的心就忍不住紧了紧。 神棍兄乌鸦嘴的程度绝对与她有一拼,这一点根本不需要怀疑。 与其说神棍兄的嘴太黑,倒不如说神棍兄的卦象实在是太准了些。 主播:神棍兄,你再说话,本主播就把你踢出去。 笙歌气势汹汹的吓唬着神棍兄。 …… …… 笙歌在这里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互怼,而许仙家中也是鸡飞狗跳,让白素贞疲于应对。 白素贞本来就是在山野修行的蛇妖,对于人世故本就不擅长。 以往许仙深,家庭和睦,白素贞还不觉得疲惫。 可现在,麻烦的事一件接着一件,彻彻底底撕碎了白素贞对凡人界生活的所有期盼。 最大的麻烦就是许仙的姐姐…… 许仙的姐姐前段时间回乡,如今刚刚赶回来,就听到了白素贞为蛇妖的流言。 蛇妖…… 蛇妖…… 乍然听到这个消息,许容有些难以置信,甚至还上前与人撕了起来,那架势就像是要把对方生吞活剥了一般。 可耐不住人多…… 所有人都说的有鼻子有眼,煞有其事,哪怕许容心中最开始再笃定,都有了些许怀疑。 可许久相处,许容对白素贞和小青关照顾有加,待其如自家姐妹,感甚笃。 许容在李公甫的搀扶下,失魂落魄回到了白府。 那是…… 许容看着一男装,容貌妖冶姿容绝色自如在白府行走与小青有几分相似的男子时,心中有些许不悦。 “姐姐……” 姐姐…… 小青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清脆,但却比以往男扮女装时多了几分英气和果敢。 “你是小青的弟弟?” 许容勉强撑着笑脸问道。 如今她心绪已经被城中的流言扰的纷乱难静,只想找到白素贞好好问清楚。 “姐姐,我是小青啊。” 小青不疑有他,脆生生的答道。 许容:Σっ “小青,为女子着男装成何体统,弟媳最是恪守规矩,难道就不曾提醒你吗?” 许容明白耐着子,提醒着小青。 如今关于小青和白素贞的份早就是这城中最大的谈资,难道小青是觉得府中还不乱吗? “姐姐,我是男子,一直都是。” 小青定定的答道。 小青从不是白素贞的温婉贤淑,她简单纯粹,但也直爽尖锐。 若白素贞是空谷幽兰,静谧绽放,那么小青就是一朵仙人掌,直来直去,但也处处都是刺。 因着白素贞,小青努力软化了上的刺,作为婢女留在了白素贞边。 白素贞不愿意去做的事,她去做。 所以,白素贞贤名远播,而小青则是任纵。 许容:|Д))) 李公甫:━Σ━ 他们是谁,他们在哪儿,他们刚刚听到了什么。 小青是男子…… 小青是男子…… 这个消息对于许容的打击几乎不必白素贞为蛇妖的流言小。 如果小青是男子,那么与白素贞的同进同出,甚至还曾经同共枕…… 这到底算什么…… 如果不是发生在自家上的事,许容也许还有心看戏,来一句贵府真乱…… 可谁让这件事是…… 不,也许这是小青在开玩笑。 谁不知道小青的最是顽劣,曾经偷盗官银的事还让汉文进了监狱。 嗯,一定是玩笑。 “小青,你还是不要开玩笑了。” 许容仔细打量着小青,这怎么看都更像是女子啊。 弟媳虽是重规矩,怎么会做出这样有伤风化的事。 第五百四十八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 <fontcolor=red> 嗯,这定是小青的笑言。收藏本站 “小青,你还真别说,一身男装的你倒真是有模有样。” 许娇容勉强的笑着。 但见小青还有心思女扮男装,心中的担忧倒是稍稍淡了些。 想来,市井之中应是流言。 否则白府怎么可能如此一如既往地安静温暖呢。 “姐姐,我是货真价实的男子。” 对许娇容,小青是有几分亲近的,否则也不会如此亲昵信任。 “……” 许娇容心头为数不多的耐心终于还是消失殆尽了。 只见许娇容颇有些无语的看了小青一眼,便径直向内走去。 小青:这年头说真话都没人信了…… “弟媳,弟媳……” 许娇容扯开嗓子喊道。 不同于许娇容的自欺欺人,李公甫细细观察了小青半晌,心越来越沉。 他身为捕快,办案多年。 流言究竟是捕风捉影还是有迹可循他自然能够分辨出来。 坊间那些妇孺皆知的事情绝不仅仅是无风起浪。 就连小青的身份…… 一直以来小青都不同于寻常女子的温婉动人。 可白素贞解释小青是在山野间长大的人,随性而为,蛮横任性,所以他们也就信了。 如今看来,一切都有待商榷。 他们这位弟媳啊,真真是神秘莫测。 当年那场偷盗官银案,千丝万缕的关系指向了汉文和弟媳,可最后却不了了之。 “小青,既是男子,为何之前要女扮男装呢?” 李公甫别有深意的问道。 妻子关心则乱,那些忽略的事情,他还是应该关注一二。 “我想留在姐姐身边。” 小青脆生生的答道。 这些日子以来,换回男装的小青只觉得空气都清新了许多,就连那恼人的阳光都可爱了。 李公甫:Σ︴ 这句话内容太丰富,他得缓缓。 想留在姐姐身边…… 以何种身份何种方式呢? 李公甫深深的看了小青一眼,眉头皱的几乎能够挤死苍蝇。 能让一位男子委曲求全,男扮女装留在白素贞身边,他是该感叹弟媳的魅力,还是该慨叹小青的深情。 “小青,你可知男女授受不亲?” “既然你是男子,就该与弟媳保持距离,否则只会凭白让人看了笑话。” “这世间男女之间最光明正大的身份只有夫妻,弟媳是汉文的妻子,你该懂得男女有别。” 李公甫拍了拍小青的肩膀,只觉得一股凉意从手心钻入体内,生生让他打了个寒颤。 蛇妖啊…… 蛇,天生就是冷血动物。 若弟媳是蛇妖,那汉文何德何能让弟媳如此顺从温婉,百依百顺呢。 阴谋…… 这是李公甫心头唯一的想法。 小青一知半解的看着李公甫,然后呆呆的点了点头。 她是妖,人类的规矩与他何干呢。 在妖界,实力为尊,强者为王,随心所欲。 既然姐姐默许了她恢复男儿身,那么她也就不需要再顾忌了。 夫妻关系…… 许仙区区一个落魄书生,至多不过百余年寿命。 所以,能够与姐姐相依相伴的注定只能是她。 李公甫听着小青声音里的坦坦荡荡和镇定自若,无声的叹了口气。 …… …… “姐姐……” 听到许娇容的声音,白素贞秀眉微蹙。 许娇容是典型的家长里短唠叨不停的妇人,如今归来,想来是听到了关于她的流言。 该如何像许娇容解释呢。 当初她为了能够名正言顺的嫁给许仙,没少接受许娇容的考验,幸而她见多识广,区区一个妇人还不足以让她惊慌。 所以,她最是清楚许娇容的难缠。 尤其是在面对许仙的事情时…… 在许娇容心中,许仙是许家的独苗苗,延续香火的存在。 唯有许仙安好,许娇容才能安心。 “弟媳,我在归家途中,听到了一些碎嘴之人的风言风语,说你是蛇妖。” “我气不过,就直接撸起袖子跟那人撕了起来。” “弟媳,你去跟我找那些家伙解释清楚,清清白白的姑娘怎么能够被那些家伙这样污蔑呢。” 许娇容二话不说揪着白素贞的袖子就要往外走。 她如此夸张,何尝不是在掩盖心中的恐慌呢。 她只需要白素贞肯定的应一句,告诉她,不是蛇妖。 汉文是她的弟弟,她亲手带大,最是了解汉文的性子。 当初汉文为了迎娶白素贞,一改数年的温和,硬起心肠跟她顶撞,这何尝不是汉文的执拗和深情呢。 她简直不敢相信,汉文如果知道白素贞是蛇妖会如何心痛。 “姐姐,您听我说……” 白素贞惴惴不安的开口,想着该如何解释清楚。 事到如今,瞒是瞒不过了。 如果她今日撒谎,那么来日等待她的境遇将会是更加难堪。 “弟媳……” 许娇容揪着白素贞袖子的手僵了僵,脸上的笑容彻底垮了下来。 白素贞的反应,已经足以证明流言非无稽之谈。 蛇妖…… 她许家祖上究竟是做了什么孽,汉文竟然会被蛇妖缠上。 人妖殊途,白素贞难道是想毁了许仙吗? 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让白素贞非得来祸害许仙。 “弟媳,你真的是蛇妖?” 许娇容猛的转身,眼睛深处是藏也藏不住的痛惜。 有对许仙的…… 也有对白素贞的……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她跟白素贞相处了这么久,怎么可能无半点真情实意呢。 她真真是把白素贞当成了家人。 可实际上呢…… 实际上,她眼中柔弱可怜的孤女弟媳竟然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蛇妖。 她对白素贞的一片疼惜竟然是笑话。 呵呵…… “姐姐,这件事情说来话长……” 白素贞弱弱的弯了弯嘴角,头压的很低,颇有些不知所措。 “那就长话短说……” 又是这样一副她最熟悉的姿态。 温婉,乖巧…… 可如今再看到白素贞这副样子,许娇容只觉得从心底发寒。 她的弟媳究竟有几副面孔呢。 仙气飘飘…… 温婉柔顺…… 精明能干…… 可究竟哪副面孔才是弟媳最真实的模样呢。 亦或者说,都不是。 第五百四十九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一) <fontcolor=red> 白素贞抬眸,幽幽的看着面若寒霜的许娇容,心中只有无限嘲讽。收藏本站 凡人都是如此善变吗? 难道一个蛇妖的身份就能够彻底抹杀她曾经的功绩? 可笑至极。 “姐姐,我的确是蛇妖,流言非空穴来风。” 白素贞放弃了狡辩的念头,直截了当的说道。 许娇容:Σ︴ 许娇容有惊讶,但惊讶之余更多的是一种果然如此重石落地的感觉。 其实,方才她在路上已经开始不确定了…… “姐姐,我是有苦衷的。” “姐姐,我非传闻中那些为非作歹的妖怪,而是得观音大士指点,前来报恩,还官人的救命之恩。” 白素贞直接把观音大士搬了出来。 妖,性本残。 这是所有人心中约定俗成的观念。 哪怕她解释千万句,许娇容也只会觉得她是在找借口狡辩。 所以,还不如直接借用观音大士的名头。 观音大士,那就是善良慈悲的化身,莲花,羊脂白玉瓶,柳叶条…… 许娇容听的一愣一愣的,观音大士? 弟媳是不是太神通广大了一些,就连观音大士都能牵扯出来。 老话说的好,好奇心害死猫。 如果她知道的太多,会不会被杀人灭口呢。 “观音大士?” “弟媳,你莫要觉得我读书少,便这般诓骗我。” “观音大士乃是存在于传说之中的佛界大能,岂是区区妖怪能够有缘得见的。” 许娇容眉头一挑,怀疑的问道。 白素贞看着许娇容那与许仙有些许相似的面庞,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忍住想要一掌拍死的念头。 她不过就是想成仙,不过就是想报恩,为何偏偏有这么多不识好歹的人前来挡路呢。 “姐姐,你且随我来。” 事实胜于雄辩,口齿之争永远是最无用的。 白府的小佛堂之中,在白素贞的诚心祈祷下,金光闪闪的观音大士终于现身。 “信女白素贞参见观音大士。” 面对观音菩萨,白素贞是心悦诚服,真心敬佩的。 她成仙唯一的契机,仅有的可能都系在观音大士身上。 她不得不敬,不得不服。 许娇容:Σ 许娇容已经不记得这是她今天第几次惊讶了…… 她感觉,她一辈子的惊讶都在今天用光了。 “信女许娇容见过观音大士……” 在白素贞的暗示提醒下,许娇容回过神来,连忙跪在地上磕头叩首。 神迹啊…… 她平生仅见的神迹。 “嗯……” 观音大士脸上挂着悲悯慈祥的笑容,平淡而又不失尊贵的说道。 “白素贞,你求见本座所为何事?” 羊脂白玉瓶在手,熠熠生辉。 柳叶所指之处,皆是光明所在。 “观音大士,弟子无能,辱没了您的指点。” 白素贞并没有多做解释,观音大士一双慧眼普渡着天下众生,凡间这些小事岂能瞒的了观音菩萨呢。 “白素贞,本座见你有慧根,所以才多番指点。” “你修炼多年,成仙在即,可因着因果牵扯,难以飞升。” “当年许仙救你一命,你自得还他一命。” “你腹中胎儿,乃是天庭文曲星下凡,文曲星可保你无忧功成。” “本座赐你一片柳叶,必要时可保你一命。” 一片碧绿散发着莹莹光芒的柳叶落在了白素贞的手心,然后融入了白素贞的体内,在白素贞身侧形成了淡淡的光晕。 话音落下,观音便消失了。 许娇容:“……”。 她刚刚看到了什么,听到了什么。 观音大士竟然出现在她面前了。 等等…… 菩萨刚刚说了什么…… 弟媳肚子中是文曲星下凡?这岂不是意味着腹中胎儿注定是要高中状元的…… 许家还真是祖上冒青烟了。 欣喜若狂的许娇容已经忘记了刚才还在心中吐槽许家祖上做了什么孽。 而白素贞心中同样惊讶不已…… 文曲星…… 是啊,观音大士说的没错,文曲星在肚子中,必然可以保她光明正大的在人世间行走。 修道修佛之人,哪里能够比得上真正的文曲星下凡。 更不要说,观音大士还赐了她一片柳叶。 “姐姐……” “如果您依旧不愿意原谅我,我这就带着腹中的孩儿回到深山中去,再不问凡尘俗事。” “这样一来,就再也没有人能够诟病官人,诟病许家的门风。” 白素贞眼角挂着晶莹的泪滴,怯弱柔顺,却也无怨无悔。 浑身带着淡淡金光的白素贞,更像是仙子,而非残暴的妖怪。 许娇容一听白素贞要带着文曲星离开,许娇容就装不下去了。 既然观音大士都开口了,那就说明,白素贞腹中胎儿是人非蛇,这就足够了。 “弟媳说的是哪里话,既然观音大士已经为你证明清白,那你就是许家名正言顺的媳妇儿。” 闻言,垂首落泪的白素贞默默的勾了勾唇角。 …… …… “观音小姐姐……” “好久不见啊……” 笙歌怀中抱着耙子,把观音菩萨等在了荒郊野外。 大名鼎鼎的观音大士降临凡人界,她自然得好生招待一番。 再怎么说,她们这也算得上是老相识了。 小姐姐? 观音应该是小姐姐吧。 经历了小青的事情,笙歌看着谁都像是女扮男装。 emmmm…… …… …… 主播:神棍兄,呼叫神棍兄…… 主播:观音菩萨到底是男是女啊…… 笙歌隐约记得有传言说观音菩萨是个糙汉子……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额,好像掐不出来…… 主播:百试百灵的算命竟然失效成了六脉神剑。 主播:啧啧啧,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丧失…… …… …… “法海?” 观音菩萨看着挡住她去路的清雅僧人,皱了皱眉。 她知道法海是佛界某些人预定好的罗汉,可是也没有想到如今的法海已经以底气有实力直接对上她。 还好…… 还好她已经提前准备了白素贞。 白素贞和法海只能二者存其一。 有文曲星在身的白素贞绝对可以完胜法海。 “哎呦……” “真是没想到观音小姐姐还认识小僧,是不是觉得小僧让人见之难忘呢。” 第五百五十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二) <fontcolor=red> 笙歌皮皮的说道。 日常一皮,不皮不开心。 笙歌觉得她快要控制不住心中那匹脱缰的野马…… 呃…… 她到底算蓝孩纸还是女孩纸。 一看到漂亮小姐姐就忍不住想要调戏一番,过过嘴瘾。 她这么流氓,真的好吗? 明明知道反派死于话多,可她还是忍不住嘴贱。 曾几何时,她还是个学霸女神,高贵冷艳。 现在呢…… 往事不堪回首啊。 “观音小姐姐,难不成贫僧的美名都远播佛界了吗?” “小僧可是一个有原则的人,上了年纪的老女人啃不动……” 笙歌别有深意都说道。 观音:ゞ 听到笙歌混不咧的话,绕是观音菩萨心性修炼的已极佳,依旧气的忍不住发抖。 想她堂堂西天佛界的观音菩萨,如来佛祖座下最受倚重之人,除了当年西天取经的闹剧,从未有人让她难堪至此。 没人敢…… 呵…… 就法海这种痞里痞气,吊儿郎当的德性,也就只有可能是金蝉子的眼光了。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若法海这样的人都能入了佛界,那对天下僧人该是多么不公平。 “法海,你放肆。” 观音菩萨赤脚献踩在莲花上,居高临下的看着笙歌,呵斥道。 笙歌撇了撇嘴,无所事事。 这就放肆了,再怎么说她也是大圣和金蝉子言传身教教出来的人啊。 嘴欠手欠什么的,简直不要太炉火纯青。 唉…… 堂堂佛界大能,接受能力竟这样差。 啧啧啧…… 笙歌咂咂嘴,感叹道。 看来,她得好好锻炼一下观音菩萨的接受能力了,要不然嗨怎么看尽人间悲欢离合,普渡天下呢。 “放肆?” “观音,此言差矣。” “若论放肆,谁能比的过你。” 笙歌一跃,抱着丑耙子坐在了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上,与观音菩萨终于可以视线平等。 e…… 仰着脖子说话也很累的。 “观音,佛界那么大还不够你浪吗,为什么非要插手这凡俗界的事情。” “小僧也算得上是看遍了人间的繁华落寞,人生百态,可怎么就从未听说过救命之恩就非得为对方生个孩子延续香火才算的上报恩呢。” “难道是小僧少见多怪了,还是说观音在对上风华绝代倾国倾城的白素贞后也失态了?” 笙歌抱着耙子跃跃欲试,如果观音敢昧着良心答一句这样的报恩方式乃是理所当然,她一点儿都不介意亲自动手把观音揍趴下…… 然后…… 然后随便引个农夫,书生,过来救了身受重伤的观音。 到时候,她倒要看看观音怎么报这份救命之恩。 ╮╭ 笙歌摊摊手,默默的反省,她是不是太恶趣味了一些。 这样折腾观音大士真的好吗。 哼。 ╯^╰ 怂什么,都跟女娲对过了,害怕区区一个观音。 哪怕怂是她的本性,但也不能该浪的时候也怂吧。 “法海,这是佛门中人该说的话吗?” “白素贞有慧根,可她迟迟未能成仙,本座不忍看她折在半途,这才现身相助。” “救命之恩,一命还一命不是最正常不过吗?” 观音托着羊脂玉净瓶的手微微收紧,向来挂着慈悲为怀笑容的面颊也彻底冷了下来。 哪怕法海是佛界中提前预定下来的罗汉,也不应该如此放肆。 罗汉和菩萨之间,仍然存在难以逾越的鸿沟。 呵…… 法海如此顽劣,为保佛界清白,她出手清理门户也不为过吧? 闻言,笙歌眉头一挑,满意都点了点头。 最正常不过? 她就等着观音这句话呢。 要不然,她手中的耙子着实寂寞的很。 很好,观音菩萨,你成功的引起了本小仙女的注意。 *。 “观音,出家人不打诳语,言出必行,希望你不会后悔自己方才所言。” 笙歌握着耙子直接朝着观音劈头盖脸砸了过去。 为什么不男不女的总喜欢装漂亮小姐姐。 哼,浪费感情。 观音在笙歌起身的瞬间,柳叶条轻轻一挥,数滴奇怪的透明液体便向着笙歌飘过。 笙歌云淡风轻的避开,她怎么可能在同一个地方摔倒两次呢,观音是不是太小看她了。 好吧,她忘了,观音根本不知道她不是当初的猪八戒。 唉,这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还真是有些高处不胜寒啊。 笙歌下手简单粗暴,干脆利落。 打蛇打七寸,一耙子下去,笙歌砸烂了羊脂玉净瓶…… 紧接着,一连数耙子下去,就连观音的莲花座都裂开了…… 至于观音…… 白素贞敬佩不已的观音大士已经倒在地上气息奄奄了。 “观音菩萨,别忘了救命之恩要以命还命啊。” 笙歌贱兮兮的说道。 强撑着一口气的观音菩萨在听到笙歌臭不要脸的话后,一口血喷出来,直接喷了出来,彻底晕了过去。 法海,本座与你不共戴天。 笙歌看着呈喷射状的血雾,默默地在心中计算着血雾落地的速度…… ㄟㄏ 她已经劝过观音了,这可不关她的事儿。 本小仙女是无辜的。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千万不要告诉本大小姐,你准备自己来当这个救命恩人,然后顺其自然来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浪九九: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们的节操是不是就彻底碎了。 豺狼配女猫:一入笙歌门,节操是路人。 主播:怎么会…… 走路太浪会闪腰:你以为本大小姐没有看到你眼中一闪即逝的惊艳和唏嘘。 走路太浪会闪腰:呵,男人。 主播:本小仙女劝你收回这句话。 笙歌: 她究竟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竟然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心中留下了这样饥不择食的形象。 呜呜呜。 本小仙女的清白啊。 主播:本小仙女看起来像是那么没品的人吗? 主播:俗话说得好,一回生二回熟,救命这种事情不是最合适许仙来做吗? 主播:反正观音也爱操心许仙的家事,你们有没有觉得本主播的主意妙得很? 第五百五十一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三) <fontcolor=red> 思来想去,笙歌都觉得许仙才是最合适的人选。 日蛇的男人,救救观音菩萨貌似也没有多么惊世骇俗了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真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主播……主播,你这么会玩,大圣知道吗? 泠泠七弦上:城里人真会玩…… 余生姑凉:这个世界究竟会崩成什么模样。 豺狼配女猫:观音菩萨鼓动白素贞去勾搭许仙,来了一场人妖恋,如今主播又要让许仙成为观音菩萨的救命之恩。e,贵圈真乱。 笙歌看着直播间玻璃茬子们你一言我一语,撇了撇嘴,这些人不应该惊叹于她石破天惊的想法呢。 哼,头发长见识短。 像她这样的光头和尚才是最聪明的。 笙歌在这片小树林设了一层结界,以防别人把观音菩萨救走,坏了她的计划。 嗯,反正一时片刻观音菩萨也死不了,也就不劳驾旁人来救了。 笙歌不着痕迹的让人把许仙引来了这片小树林。 只见许仙背着大大的药箱,脚步踉跄,口中还念念有词。 仔细看便可以看到许仙眼角眉梢掩不去的沧桑和郁气。 许仙在科举一途上并没有走通,所以便选择了悬壶济世这条路。 保和堂让许仙看到了新生,可自从流言在城中爆发,保和堂内就再无任何人问诊,哪怕他挂出了免费的牌子。 如今他听到有人在这片林子中受了伤,便着急忙慌的背着药箱赶了过来。 他也不知自己如此迫切,究竟是为了为娘子祈福,还是为了证明自己。 笙歌隐在茂密大树上,成全许仙这段英雄救美。 “姑娘,姑娘……” 许仙看着昏迷不醒嘴角沾满血渍的观音,连忙放下药箱,又是把脉,又是翻眼皮…… 许仙确认面前这位姑娘深受重伤,又左顾右盼看了看这荒郊野外,实在是不适合在此医治。 所以,许仙在做了紧急处理之后,便把观音菩萨背了起来。 笙歌默默的跟在许仙身后,确认许仙背着观音菩萨回到了保和堂,才长长舒了一口气。 嗯,如今的这个保和堂自然不能与之前的相比。 在保和堂塌了之后,许仙又租了一间临界的铺子做暂时的药铺。 依旧叫保和堂…… 成人之美真是一件劳心劳力的事情。 真想看看观音菩萨醒来之后看到救了她的人是许仙会是什么嘴脸。 不是口口声声说救命之恩,无以为报,只能以命换命,为对方生个孩子延续香火吗。 她倒要看看,观音会怎么被打脸。 啧啧啧…… 真相…… 笙歌看着被许仙有条不紊救治的观音菩萨,眼波流转,计上心来。 嗯,她又有馊主意了。 俗话说的好,车祸失忆癌症,三大狗血。 如今她把观音菩萨救得这么惨,勉勉强强可以算是车祸了。 既然都车祸了,为什么不失忆呢。 一不做二不休,反正都开始造作了,那就造作到底吧。 笙歌指尖金光闪过,直接在观音菩萨识海之中设了一道屏障,阻碍了观音的记忆。 她可没有打算让观音永久失忆,否则她还怎么看好戏呢。 ∑ 她什么时候恶趣味成这个样子了。 她总觉得按照这个趋势造作下去,她会把好好的一点仙侠风十足的世界崩坏成宅斗。 不知道几角恋的狗血感情。 主人公…… 许仙,白素贞,观音,小青…… 听听,这几个人物一个比一个牛批。 嗯,接下来的日子她又可以消停下来,静静的看戏了。 …… …… 观音菩萨在许仙的全力救治下终于醒了过来,只可惜在笙歌的造作下,观音彻底成了一问三不知的傻白甜。 茫然的小眼神一看,就让人硬不起心肠。 也不知是雏鸟情怀在作祟,还是知道许仙是自己的救命恩人,观音对许仙甚是依赖。 许仙苦恼,但也不知所措。 万般无奈之下,许仙只好把观音带回了府中,交由白素贞照顾。 在许仙看来,男女有别,照顾女子这样的事情交给娘子和姐姐最合适。 在看到观音的那一刹那,白素贞和许娇容都要惊呆了。 白素贞:Σ︴ 许娇容:∑ 她们这是瞎了吗? 谁来告诉他们藏在许仙身后怯弱不安的女子是谁。 观音? 不,不可能的。 白素贞果断的否认了这个猜测,她不止一次面见过观音大士。 观音大士端庄优雅,气度不凡,其实许仙背后的卑微女子能够比拟的。 竟然与观音大士长了一张一般无二的面庞。 许仙还真是为专门给她找些烫手的山芋啊。 “弟媳,她,她是不是……” 许娇容只是寻常妇人,自然没有白素贞那般心理素质。 所以,许娇容差点儿脱口而出,只不过被白素贞及时制止了。 “官人,不知这位姑娘是哪家闺秀?” 白素贞收起心中复杂的想法,摸着隆起的肚子,温和柔软的问道。 “娘子,这位姑娘是我偶然在城外所救,只可惜因为受伤太重忘了过去。”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如今这位姑娘得了失忆症,那也不能见死不救,可毕竟男女有别,所以就只能交给娘子和姐姐照顾了。” 许仙眼神温柔纵容,就连眼角眉梢的沧桑和郁气在看到白素贞后都隐起许多。 许仙努力在白素贞面前营造一种现世安稳的美好。 磨难也好,千夫所指也罢,许仙并不想带回家中,毁了家中的宁静和祥和。 哪怕这份祥和很多时候都是他自己在自欺欺人。 “官人宅心仁厚,妾身自不会拖后腿,只是官人也知道,府中进来大小事情不绝,也不知这份霉运会不会影响到这位姑娘。” 白素贞颇有些难为情的说道。 说来也奇怪,自从保和堂坍塌后,她和许仙不知招惹了何方霉神,大大小小倒霉的事情就没有断过。 她也想了各种法子想要去去晦气,可她绞尽脑汁,一如既往地倒霉。 在白素贞的提醒下,许仙也想起了府中近来的不平静。 其实,许仙已经渐渐在心中相信这就是天谴了。 第五百五十二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四) 若不是天谴,何人能够倒霉到这种境界呢。 “许仙,你要把我丢给这只蛇妖吗?” 观音菩萨虽说丧失了记忆,但本能却是依旧存在。 身为佛界的菩萨,对妖族的感知最为敏锐。 见观音菩萨一语道破了白素贞的身份,许仙诧异的看向了她。 如今临时的保和堂鲜少有病人入内,而这段日子以来对方更是从未外出,那她是怎么知道的。 观音菩萨看出了许仙的疑惑,紧接着说道“一眼便可看出。” “许仙,蛇妖性情残忍,乃是出了名的冷血动物,你怎能一错再错还孕育子嗣,这是要遭天谴的。” 观音菩萨义正言辞的说道。 暂时失去记忆的观音菩萨,根本不知道是她自己给白素贞出了这样一个智障主意。 白素贞: 明明跟观音菩萨长了同样的面孔,为何性情却相差如此之远。 当初她苦于无法成仙,观音便现身为她指了一条报恩的明路。 白素贞心中气急了,蛇族的确是出了名的冷血动物,她辩驳不了。 不过,她不需开口,许仙自会替她出头。 说实话,自从当日许仙袒露心事后,便一直尽可能的承担好作为丈夫的责任。 她知外界舆论指点有多难堪,可许仙却从未向她抱怨半句。 她本以为是她的催眠术法在起作用,可经她探测,催眠术法在许仙体内几乎已经消失。 原来,人类男子也不是不可以相信。 “姑娘,慎言。” “人有好坏之分,妖自然也是。” “我与娘子相依相伴多年,娘子日行一善风雨无阻,哪怕是妖,娘子也是良善的。” 许仙神色郑重,一字一顿斩钉截铁的解释道。 “良善?” 观音菩萨嗤笑一声,嘴角弯弯,说不出的嘲讽。 “许仙,那我现在就来给你好好说道说道你口中这位本性良善的蛇妖。” 观音菩萨嘴角弯弯,不疾不徐的开口,声音中带着无与伦比的说服力。 于是观音把白素贞有了神智后做过的抢人机缘,断其他妖族性命的事情如数家珍般告诉了许仙。 许仙:Σ︴ 白素贞:Σ 许仙将信将疑的看了白素贞一眼,有些难以相信观音菩萨口中那个杀伐决断的大妖会是面前这个眉眼含笑,温柔体贴的娘子。 假的吧…… 许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书生,关于妖族所有的认知都是来自于典籍。 所以,许仙不知妖族的弱肉强食,更不知妖族的血腥残暴。 修炼一途,本就是逆天而行。 想要白日飞升,修成正果,天材地宝自是少不得。 妖,源源不绝。 可天材地宝呢? 所以,白素贞哪怕表面上看起来再仙气飘飘,不染尘埃,都不可能表里皆光鲜亮丽。 而白素贞听完观音侃侃而谈的这番话,已经有些傻眼。 她修炼了千年,太多的事情已经忘却。 面前这人究竟是谁,为何会知道的如此详细。 能通过去,晓未来的都不是普通人。 白素贞本来很笃定面前这个女子与观音并无太多关系,可如今却有些动摇了。 白素贞催动体内菩萨赐下的那片柳叶,却发现柳叶不受控制的飘向了对面的女子。 emmmmm…… 谁来告诉她,这是发生了什么。 观音…… Σ︴ 白素贞觉得自己出现了幻觉。 观音菩萨不是应该在南海道场吗,为何被许仙所救。 难道有人伤了观音大士吗? 这样一个猜测在白素贞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凡人界竟然还有人能够伤了观音大士吗? “官人,若是这位姑娘不放心我的话,可以交给姐姐照顾。” 白素贞一锤定音。 不论面前的女子究竟是不是观音大士,她都必须护其周全。 这就是一场豪赌。 如果这个女子真的是观音大士,那么她护佑有功,待观音大士恢复自然会对她嘉奖。 许仙看着依旧浅笑安然的妻子,眼中快速的闪过疑惑。 究竟是娘子心胸过于豁达,还是伪装的太过深沉。 许仙不敢多想,他怕他追寻下去,无法承受真正的答案。 这份家中的祥和安静,来之不易。 “这样也好。” 许仙平静的应下。 电光火石间,许仙身侧的那棵百年老树被晴天霹雳击中,黑烟升起,紧接着便燃烧起熊熊烈火。 火苗像是长了眼睛似的,绕过了所有人,只烧许仙和白素贞。 白素贞是妖,区区火苗怎能伤的了她。 可被倒霉之力缠身的白素贞怎么可能独善其身呢。 本来站得稳稳当当的白素贞不知为何脚下一滑,径直摔了下来。 晴天霹雳,大火过后,就只留下两个被烧焦了头发和眉毛的小可怜。 许仙面不改色,习以为常的拍了拍身上的灰尘,摸了摸光溜溜还有烤焦味儿的脑袋。 最近这段时间,有惊无险的事情实在是太多了些。 明明是万分凶险,足以要人性命的事情,到最后都变成了闹剧。 嗯,这次没了头发和眉毛,下次呢…… 许仙习以为常并不意味着白素贞能够坦然接受。 白素贞素来以眉毛冠绝妖界,如今成了秃头,还没了眉毛,要多滑稽就有多滑稽。 可偏偏观音还一本正经的说了句,妖就应该有妖的模样。 会心一击,十万点暴击。 如果不是那片柳叶认准了观音,白素贞绝对不敢相信面前这个毒舌小心眼的女子会是观音。 ╯^╰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观音会是这个样子的。 …… …… 就这样,失去记忆的观音在白府强势入驻,开启了鸡飞狗跳的生活。 也不知是女子间的拈酸吃醋,还是观音身为佛门之人对妖物天生厌恶,反正每天怼的白素贞怀疑人生。 白素贞无可奈何,只能忍。 谁让对方很有可能是观音菩萨呢。 白素贞瞻前顾后,小青自不会有白素贞的顾虑。 于是,白府中的陷入了一个诡异的循环。 观音怼白素贞,小青怼观音,许娇容的眼神总是不断在白素贞,观音和小青之间打转。 小青竟然真的是男子…… 第五百五十三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五) 在许娇容的认知中,男女授受不亲,哪怕是亲姐弟也得避讳。 更不要说小青与弟媳并无血缘关系。 想到以前白素贞和小青同吃同住,同进同出,许娇容心中就像吞了苍蝇般难受。 就连白素贞腹中的胎儿,许娇容都忍不住怀疑是不是许家的骨肉。 可想到观音大士显灵所说的话,许娇容又不得已压下了心中的疑惑和怒火。 不过…… 观音大士…… 许娇容看着每天说话绵里藏针快要把白素贞挤兑死的女子,眉头再一次皱了起来。 天下间真的有如此相似的人吗。 那天她看到的真的是观音大士吗? 她曾听说书人说过,妖族擅幻术,尤其是狐族。 虽说白素贞是蛇族,但指不定祖上跟狐族沾亲带故呢。 嗯,也有可能是幻术。 许娇容心中的不快在白素贞分娩时彻底爆发。 只因白素贞生下的孩儿并非人胎,而是蛇卵。 蛇卵…… 绕是许仙心中早就接受了白素贞的身份,可在看到蛇卵的那一刹那心跳依旧停了片刻。 这是他的孩子吗? 不是人,只是一枚小小的蛇卵。 而许娇容的不快则是因为对白素贞不贞洁的怀疑到达了顶峰。 人与妖的结合怎会是蛇卵呢。 这是不是意味着白素贞腹中的胎儿并不是许仙的。 新生儿降生并没有为许家带来欢乐和希望,反而为这本就风雨飘摇的家庭蒙上了一层阴霾。 什么文曲星下凡的言论再也不能说服许娇容。 万般无奈,白素贞只好把小青赶出了白府。 在白素贞看来,小青再怎么说也有几百年的修为,离开白府,离开她的庇佑,小青依旧能够在凡人界呼风唤雨,衣食无忧。 她如今就相当于在凡人界历劫,经历七苦,经历七情六欲,必然得接受一些桎梏。 她是来报恩,不是来报仇的。 否则她真怕自己在成仙路上的阻碍会越来越深。 小青的离开并没有让许娇容心中的疙瘩减少,毕竟一看到蛇卵,就让许娇容脑补出两条蛇在一起纠缠的恶心模样。 别说许娇容疑惑,就连白素贞自己都懵逼了。 按理说,她已化形,且还得了观音大士的一颗仙丹,许仙是正儿八经的人类,生下半人半蛇的概率都要比蛇卵要大。 尤其是蛇卵通身还缭绕着黑气,一看就让人觉得不详。 emmmmm,越来越觉得报恩,以命还命这条路走不通了。 在凡人界待的越久,她就越是知道各种繁文缛节,人情世故。 …… …… 在蛇卵破壳的那日,黑气冲天,似是愈发显眼的证明了许家违背了人伦天道,为世界所不容。 令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破壳而出的是一个玉雪可爱,白白胖胖,眼睛大大亮亮犹如黑葡萄的小男孩儿。 出生便能口吐人言,毫无障碍的与人交流。 有人谓之为神童,自然也有人污之为妖孽。 目睹了这一幕的许娇容只觉得脸被啪啪啪打的生疼,之前她不断的怀疑这个男孩儿不是许家的骨肉,是白素贞与小青珠胎暗结的孽种。 可现在…… 见男孩儿聪颖非常,早就被许娇容抛却脑后的文曲星下凡说再一次被想起。 在许娇容的旁敲侧击下,许仙为男孩儿取名为许仕林。 笼罩在许家上空的阴霾终于有了一点点消散的迹象,压在白素贞心头的那块儿巨石也终于落地。 可逐渐,许娇容就发现她高兴的太早了。 许仕林的确是一目十行,过目不忘,是个难得的奇才。 但,这并不是许仕林唯一的天赋。 许仕林竟然是乌鸦嘴,说出的话,好的不灵坏的灵,从无例外。 这是文曲星下凡吗? 分明就是扫把星。 许仙,白素贞,许仕林,就好似是霉神的特别关注,每天过得都是惊心动魄,鸡飞狗跳,可偏偏到最后吓到的只有旁观者。 许娇容心力交瘁,着实有些不知该如何处理。 …… …… 呜呜呜…… 呜呜呜…… 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的笙歌再一次听到了这哀怨至极如泣如诉的哭声。 很抱歉,可能她是个粗神经听不出任何的肝肠寸断,只能感受到无尽的阴森恐怖。 emmmmm,大晚上扰人清梦真的好吗。 笙歌已经不记得这种鬼哭似的声音出现多久了,她只知道这种声音严重影响了金山寺在余杭百姓心中的威严,严重影响了金山寺的香火。 直接或间接的导致笙歌挥金如土的日子一去不复返。 嗯,香客们一传十,十传百的认为金山寺闹鬼。 没错,就是闹鬼。 也不想想在佛门之地闹鬼是一件多么荒唐的事情。 闹鬼,闹鬼…… 鬼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会往寺庙里钻呢,除非是想魂飞魄散。 所以,作为一个带着红领巾长大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笙歌从一开始就否定了闹鬼之说。 既然不是鬼,那么就必然是有人在装神弄鬼。 说实话,装神弄鬼不是不可以,但也不能每天晚上都哭的这么凄惨吧。 笙歌觉得,长此以往,她再放任下去,迟早早衰。 既然对方不知道见好就收,那就连本带利的还了吧。 笙歌幽幽的叹了口气,披上僧衣,一手托着金钵,一手拿着丑耙子,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揶揄下雄赳赳气昂昂的推门朝着金山寺的后山走去。 三更半夜本是最适合熟睡的时候,可她还得出来捉假鬼。 不开心啊不开心。 哼,等会儿抓到那个装神弄鬼的家伙,她一定得好好教教对方做人。 如果不愿意,那就真的做鬼吧。 君子有成人之美。 金山寺的后山在深夜中的确是万籁俱寂,寂静空幽,时而凉风拂过,倒真是有几分阴森诡异之感。 笙歌面无表情,心不甘情不愿,时不时打着哈欠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行进。 困啊…… 被噪音扰了这么久,她的睡眠质量持续下降。 谁都不要拦她,她要发泄体内的语气。 “呜呜呜……” “呜呜呜……” 凄厉悲惨的哭声越来越近。 笙歌的手臂上密密麻麻的出现了一层鸡皮疙瘩。 实在是瘆得慌啊。 第五百五十四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六) <fontcolor=red> e。收藏本站 三更半夜装神弄鬼的家伙该遭天打雷劈。 笙歌的这个想法刚刚从脑海闪过,就见一道闪电从夜空划过,直直的朝着离她不远的地方劈过去。 额…… 好吧,她忘了她体内还有扫把星的霉运之力了。 她硬着心肠把扫把星剥离,可是没想到霉运之力却残留在她体内。 好吧,那些千奇百怪的东西向来青睐她,否则一一这个辣鸡系统怎么可能在那么多唱跳俱佳的主播里选了她这么个泥石流呢。 ╮╭ 本小仙女就是这么优秀。 没办法。 闪电消失,紧接着是就是一声惨叫。 咦…… 声音有点儿熟啊。 笙歌挠了挠光溜溜的脑袋,傻乎乎的想道。 “法海,我跟你不共戴天。” 一道歇斯底里的怒吼声终于让笙歌想起了这位装神弄鬼的大佬是何方神圣。 小青…… 好吧,自从她贱兮兮的把观音弄到许仙家中,亲手造了救命之恩这么一劫,就再也没有关注过小青了。 当初她之所以点醒小青那份懵懂的心思,本就是因着无从下手。 如今有了观音菩萨,她自然不需要再去折腾小青了。 对小青,她终究有些于心不忍。 不过,谁来告诉她,小青三更半夜不在白府守着漂亮小姐姐,来这金山寺的后山干嘛。 ⊙⊙? 装鬼吗? 难道不男不女的家伙都喜欢装神弄鬼吓人? “咳咳……” 笙歌清了清嗓子,努力收起自己心中乱七八糟的想法。 “原来是小青姑娘啊……” 雷电或多或少都带着天道的法则,一道雷电,修为本就不深的小青已经被劈回了原型。 在笙歌面前,不是娇俏可爱的小姐姐,也不是俊逸不凡的小哥哥,只是一条不停扭动着的青蛇。 啧啧啧…… 笙歌砸了咂嘴,绕着小青转了几圈。 怎么办,这蛇好像太粗了,有点儿丑,不如她还是让小青变小些吧。 “什么姑娘,你明知我是男儿身。” 小青涂着猩红的蛇芯子,恼怒的瞪着笙歌。 真倒霉,竟然被雷劈了。 他以为这么倒霉的事情只会发生在姐姐和许仙身上,没想到他现在也这么倒霉。 小青很是怀疑,他是不是被传染了。 “不好意思,贫僧看不出来……”笙歌摸了摸鼻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她没有说谎啊,她对蛇的性别真的没研究。 要不然把小青抓起来好好研究研究? 呃…… 这个想法有点儿污。 她是一个清新脱俗的小仙女,不是老司机。 e,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她觉得她已经不是老司机那么简单了。 让老司机做僧人,也不知道一一这是什么恶趣味。 “小青,出家人不打诳语,你要不要听贫僧一句劝?” 笙歌不怀好意的开口。 “不要。” 小青不假思索的拒绝了。 在小青心中,听法海的绝无好事。 就比如变回男儿身,穿男装,光明正大的待在姐姐身边。 当初她有多开心,现在就有多绝望。 她陪在姐姐身边那么久,无数年的相依相伴,无怨无悔却比不上旁人的几句风言风语。 在许娇容和他之间,姐姐选择了许娇容。 多么可笑呢。 相依相伴到头来其实不过就是一场笑话。 苦于无处发泄,思来想去,他发现自己能来找的只有法海一人。 嗯,当然得找法海。 如果不是法海,他也不至于无处可去,有家不能归啊。 小青强作理直气壮的想着。 哼,从现在开始她就要赖上法海了。 ╯^╰ “好吧……” 笙歌颇有些遗憾的想到。 怎么办…… 她还是有些想把小青变成迷你蛇,最起码可爱些啊。 “小青,要不你还是变回人形吧。” “你这样实在是丑的可以啊。” 笙歌直截了当的说道。 身为出家人,她从不屑说谎话。 小青:Σ(°Д°; 法海…… 他从未见过像法海这么讨厌的和尚。 不对,和尚都讨厌。 但在讨厌的和尚里,法海最讨厌。 如果他现在能够变回人形还需要这样吗。 “变不回去。” 小青怄气的说道。 “哦……” “那你就在这里慢慢扭着吧,等什么时候能够化为人形了再离开。” “你放心,金山寺的后山人迹罕见,除了闲得慌的,根本不会有人踏足。” 言外之意,小青就是那个最无聊的妖。 不仅踏足,还装神弄鬼。 小青:“……”。 小青颇有些无语,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表达此刻心中的感觉。 如今看来,法海做和尚是最合适的。 就这一副直男模样,不出家这辈子也是注孤生,还不如早些出家。 “等等,你不准走。” 妖有内丹,姐姐说过凡人界早就不安静了。 如今她被一道雷劈回了原形,岂不就成了案板上任人宰割的鱼肉了吗。 小青扭动着庞大的身躯盘上了笙歌的腿…… 笙歌:Σ︴ 冰凉的触感让笙歌差点儿失声喊出来。 e,最难消受美人恩,她实在有些接受不了啊。 在小青盘上笙歌腿的一刹那,笙歌密密麻麻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她这算不算是被抱大腿了,不过是不是有些抱的太紧了。 “你放开贫僧,男女授受不亲……” 笙歌费劲儿的扯着小青,可非但没有把小青拉下来,反而让小青趁机缠上了她的腰。 呜呜呜,本小仙女的清白啊。 她的清白是不是快要没了。 “小青,你要是再扒我的僧衣,我就把你收进金钵里。” 笙歌虚张声势的说道。 当然笙歌也只是随口说说,金钵对妖族有天然的克制作用,若是把小青收进金钵,指不定会怎么样。 小青的修炼资质本就不好,万一被她变成废材怎么办。 哼,她是不会负责的。 “你把我丢下,那我就喊,倒要让这金山寺周遭的百姓来看看三更半夜与蛇妖厮混的得道高僧。” “法海,你让我无家可归,姐姐把我赶出家门,你就必须得养我啊。” 闻言,笙歌一张懵逼脸。 e=e=e= 谁来告诉她,这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养小青…… 第五百五十五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七) <fontcolor=red> 小青这副智障模样,哪里像一只修炼了几百年的妖。 简直是给妖丢脸啊。 同样是蛇妖,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 白素贞能够在人间如鱼得水,游刃有余,可小青却是个智障。 e…… 小青,你这样蠢,白素贞知道吗。 她倒是不介意养一只宠物,虽说蛇这种宠物她着实不喜欢。 可小青已经化形了啊…… 最重要的是,小青可是主角团的好姐妹啊,两肋插刀的那种。 白蛇传的世界,认真说起来更像是一部大女主戏。 绝对的主角就是白素贞。 哼,不想养小青。 丑。 “你这么丑,养你很丢脸。” 作为一个颜狗,只喜欢好看的东西,这个原则绝对不容被玷污。 唉,这是她这个识时务的小怂货唯一坚持下来的原则了。 绝对不能破例。 小青简直是快要气笑了,法海这个和尚的画风为什么这么诡异。 佛家有云,色即是空,空即是色,一切都是过眼云烟,不必被皮囊所蛊惑。 可为什么法海就这般重视外貌呢。 这一定是个假和尚…… 小青断言。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假和尚,却让余杭的百姓推崇备至。 假和尚假和尚…… 小青在心中愤愤不平的吐槽道。 “法海,你见过我化为人形的模样,不丑的……” 为了让笙歌收留,小青娇滴滴的说道。 毕竟小青本身就是一个能够为了白素贞男扮女装无节操的家伙,所以也就不能指望小青多么内敛。 “法海,你就留下我吧。” “蛇族身娇体软易推倒,能软床,能红袖添香,你可要考虑清楚啊。” 笙歌:Σ 她是谁,在哪里,她听到了什么。 本小仙女听到了什么。 小青…… 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小青。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简直是笑死本大小姐了。果然,主播与小青天生犯冲。 我是个神棍:老衲早就说过,主播与小青的缘分可是深的很。 天上星亮晶晶:来来来,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有没有人要赌一赌主播会不会被小青扑倒。 泠泠七弦上:注意文雅,主播会不会清白有失呢。 主播:…… 直播间这帮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玻璃碴子已经开设了赌局。 笙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你们这群假粉丝。 嗯,就是假粉丝。 主播:本主播看起来像是那么没有节操的人吗?哼,本主播可不像许仙那么重口味,喜欢日蛇…… 主播:再说了,本主播是个小仙女,就算有心也无力啊。 小仙女吗…… 好吧,笙歌说出这三个字,自己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她这个老司机,究竟是怎么昧着良心说出自己是小仙女的。 余生姑凉:日猴也可以…… 浪九九:…… 北城南笙:…… 我有辣条跟我走:…… 带特产回家的哇:我能说我的第一想法是可怕,剩下的就是干得漂亮嘛…… 余生一杯酒:我能弱弱的举个手吗。 春和景明:莫名期待中…… 正在分神注意着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笙歌在看到直播间玻璃茬子的那句日猴时,脚下一滑,从后山滚了下去。 自然,盘在笙歌腰间的小青也就随着笙歌摔了下去。 于是,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眼中,笙歌就是被华丽丽的扑倒了。 刚才还在想清白能不能保住,现在就被扑倒了。 e,还真是应验的快啊。 滚在小山坳里的笙歌依旧有些不能回神,她怂啊。 日猴……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还真是会想啊。 不仅会想,还敢想,他们真当大圣是死的吗。 大圣那是英雄,儿时的偶像,更是她现在最怕的人,就算是再借给十个胆子,她也不敢肖想。 主播:就算你们想死也不要拉着本主播啊,快快快,撤回…… 笙歌的怂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 笙歌在面对大圣时的怂是深深刻在骨子里,挥之不去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大圣操练了她那么多个世界,她要是再不怕,那就奇怪了。 余生姑凉:撤不回了…… 余生姑凉:主播,你与其关心能不能撤回,不如关心一下你摇摇欲坠的裤子。 余生姑凉:也不知道主播与小青小姐姐坦诚相对的时候会不会打马赛克,不会的话,就要截图了。 笙歌:…… 裤子…… 笙歌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提醒下终于注意到了自己快要被小青扯下去的裤子。 砰…… 一脚…… 本来就摔得晕头转向的小青一时不察被笙歌踹了一脚。 重得自由的笙歌连忙系好自己的裤子,保住清白。 嗯,为了清白她也要远离小青。 可是,笙歌小觑了小青的难缠劲儿。 没有办法,笙歌只好拖着小青一瘸一拐的回到了金山寺。 幸亏她前段时间大手一挥扩建了金山寺,要不然还真是找不到合适房间放小青了。 笙歌根本不知道,今晚她收留了小青,水深火热的生活才刚刚开始。 …… …… 安排好小青,笙歌躺在床上,开始不停的在直播间里刷屏。 嗯,她要赶快把那几条弹幕刷过去,绝对不能留半点痕迹。 她害怕啊…… 上个世界做玉兔时她就作死的编造了那么多话本子,如果这个世界还不知死活的跟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们谈论日猴…… 呵呵哒…… 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鬼的。 万一大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在直播间上线看到,她怕是会死无全尸。 嗯,活着最重要了。 扪心自问,大圣在笙歌心中的形象太过于高大,以至于笙歌很难升起什么旖旎心思。 差距太大,只适合仰望。 别看笙歌一直以来都是智障二百五的模样,可内心深处比谁都清醒冷静。 不适合做的事情,她自持也冷漠。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这算不算是做贼心虚,欲盖弥彰。 浪九九:主播,难道你对大圣真的能够做到波澜不惊……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的确是有些疑惑了。 按理说,得大圣这样的人另眼相待,应该是一件欣喜雀跃的事情,难免会浮想联翩,可笙歌却避之唯恐不及。 第五百五十六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八) 就这样,小青身为一只蛇妖却开始在金山寺定居下来。 也不知是当晚一道雷劈的太过于重,还是金山寺的香火佛光对小青的妖气有克制。 小青非但没有恢复人身,反而越变越小,变成了一条袖珍蛇。 小青:Σ︴ 谁来告诉她,她发生了什么。 嗯,也许她天生跟佛门犯冲。 碧绿色的小青蛇看起来比当晚的大蟒蛇可爱多了,所以笙歌养着小青的不情愿渐渐少了。 金山寺一片祥和,而许家所有人焦头烂额。 许娇容终究还是对许仕林的乌鸦嘴忍耐到了极限,哪怕曾经有观音大士显灵,直言白素贞腹中会诞下文曲星。 文曲星? emmmmm…… 这分明就是扫把星。 也许观音大士所指的文曲星并不是许仕林…… 这样一个念头一出现,许娇容就再一次盯上了白素贞的肚子。 可无论许仙再怎么努力,白素贞的肚子都再也没有了动静。 观音菩萨在许家已经得到了许娇容的认可,一来二去,许娇容对眉眼柔和处事手段让人如沐春风的观音心生好感。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在许娇容心中,白素贞最大的污点就是妖。 且这个污点会永久的跟着。 自从白素贞为蛇妖的身份被传的沸沸扬扬,她已经减少了所有不必要的外出。 可关于许家的流言依旧是越来越难听,就连许仕林的特殊都被归于上天的惩罚。 曾经再深的感情也被消磨殆尽。 一个是声名狼藉的妖族,一个是温和有理颇有大家闺秀视许仙为救命恩人不离不弃的观音…… 孰优孰劣,一清二楚。 如果她的弟媳不是白素贞该多好…… 可奈何感情一事最是复杂,哪怕白素贞的催眠术法在许仙身上已经再无半点作用,哪怕许仙这段世间因着白素贞和许仕林的存在举步维艰,可从未想过抛妻弃子。 以前那个软弱,耳根子软的许仙一步步成长起来。 许娇容无法说服许仙休妻,便打算为许仙再另聘一门平妻。 平妻的不二人选就是观音菩萨。 许娇容以性命相要,万般无奈之下,许仙只身再一次前往了金山寺要出家。 养育他成人的姐姐与妻子之间,他实在是不愿意做出选择。 正在金山寺饲养小蛇的笙歌:Σ︴ emmmmm,对天发誓,最近这段时间她真的没有造作,也没有往主角团面前凑,而是在一心一意养小青。 在金山寺佛光佛音的加持下,再加上笙歌以功德之力相护,小青身上的妖气越来越微弱,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古朴大气的浩然之气。 再怎么说,这也是她精心所养的第一条小蛇,总不能亏待了。 更不要说笙歌对小青还有几分莫名其妙我的愧疚。 如果不是她一开始别有用心的点醒了小青,也许小青真的可以傻白甜乐呵呵的伴随在白素贞身侧。 不会有烦恼,不会有被抛弃的惆怅。 不不不…… 现在她该思考的重点是为什么许仙又来金山寺了。 不需要怀疑,跟主角团沾上,绝无好事。 “小青,你说你姐夫来干嘛?”笙歌看着自从听到许仙来金山寺之后便焦躁不安可偏偏还要故作镇定的小青,就忍不住想笑。 小青对白素贞倒真真算得上是一心一意了。 不过,至于是爱情还是相伴之情多一些,笙歌也不确信。 这些日子朝夕相处,笙歌也算是看出来了。 小青说到底依旧是一只不谙世事,行事随心所欲的妖。 这样一个傻白甜想让他懂感情着实有些困难。 “他才不是我姐夫……” 小青别过头去,傲娇的说道。 “不,我没有姐姐。” 小青紧接着纠正道。 是的,他没有姐姐。 这些日子,萦绕在他耳际的都是梵音,从最初的烦躁厌恶,到后来的归于平静。 在这份难得的平静之中,他细细思索才发现从头至尾都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 他一厢情愿的以为姐姐对他网开一面,赠他青虹剑,是在许他长久的相伴。 一厢情愿的以为姐姐的沉默就是默许。 嗯,姐姐在做选择时放弃他,其实一切都是有迹可循的。 他不怪,可也无法再面对。 他是姐姐的阻碍,他恢复男装,在沾沾自喜时何尝不是对姐姐的困扰呢。 以前不知,不明,如今既已知晓就再也不能坦然自若的装傻。 无论如何,姐姐对他都有救命之恩。 不能助姐姐成仙,那也不能成为姐姐的阻碍。 “呦,没想到你还挺傲娇的……” 笙歌挑挑眉,淡笑着说道。 笙歌合上经书,翘着二郎腿,痞里痞气。 明明是芝兰玉树清俊儒雅的僧人,可笙歌看起来却更像地痞流氓。 雅致这种气质应该是与笙歌无缘了。 笙歌摸着自己光溜溜的脑袋,开始思索许仙莫名其妙来金山寺所为何事。 许仙来金山寺是要出家吗? emmmmm,难道许仙是把金山寺当成他感情的避风港了吗? 她把金山寺修的这么富丽堂皇可不是为了收留许仙的。 “带他进来吧。” 笙歌对着门外侯着的僧人说道。 在许仙推门而入的刹那,笙歌不再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模样,瞬间恢复了高僧的端庄优雅。 “法海禅师,还请您为小僧剃度,允许小僧入佛门。” 许仙开门见山,毫不犹豫。 笙歌:╮╭ 还真让她猜中了,许仙一来金山寺就没好事。 “许仙,你这次又想逃避什么?” 毕竟一个明知自己妻子是蛇,还能够心无芥蒂继续日下去的男子,绝非等闲之辈。 可为什么就是这样一个留名百世的人物就非要赖上金山寺呢。 “法海禅师见谅,家中私事实在不便说与外人。” 闻言,笙歌撇撇嘴。 就许家那些破烂事儿,她还不稀罕知道呢。 小小的许家,人口单薄,可却种族复杂。 有人,有蛇妖,还有鼎鼎大名的观音菩萨,着实有些热闹啊。 观音可不是个傻白甜,否则也不会成为如来佛祖所倚重的第一人。 而白素贞也不是善茬,一闪不容二虎,想来许家定然有趣的很。 第五百五十七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二十九) “不收……” 笙歌傲娇的说道。 金山寺可不是收容所,更不会收留许仙这个大麻烦。 在白素贞心中,许仙就是她最后成仙的契机,若是旁人染指,怕是会不管不顾毁天灭地。 笙歌表示,她这个人懒散的很,怕麻烦。 “许仙,你妻子凶的很,难道你没有想过若是白素贞知道你抛妻弃子来金山寺出家会有什么后果吗?” 笙歌白了一眼许仙。 明明看着许仙的眉眼间已经有了些许坚毅,可为什么还是这么没脑子。 哼。 ╯^╰ 老天爷还是很公平的。 给了许仙一具能够日蛇的强大身躯,怎么可能再赐予脑子呢。 “……” 许仙沉默。 姐姐苦苦相逼,他反抗不了。 可他也实在不能违背当初与娘子成亲时的誓言,既结为夫妻,那么就永不抛弃。 虽然娘子从一开始就对他有所隐瞒。 “许仙,我最看不上你这种小白脸儿。” 笙歌痞里痞气的瞥了一眼许仙,昧着良心说道。 说实话,笙歌对小白脸从来都没有偏见,毕竟小白脸颜值一般都不低啊。 恰好,笙歌是个颜狗。 颜狗的世界,颜值即正义。 “许仙,你的存在简直就是拉低我们金山寺的整体颜值水准。” “你觉得就凭你这副长相,能够配的上如今富丽堂皇的金山寺吗?” 许仙:“……”。 小青:“……”。 小青觉得跟在法海身边的日子,简直就是见证一代高僧形象坍塌幻灭的血泪史。 世人皆言妖族肆意妄为,万事随心,可在她看来,真在随心所欲的是法海。 一直以来,她都以为所有的僧人都是冷静自持,严谨刻板的。 可法海是异类。 嬉笑怒骂,恣意洒脱。 这样的法海就好似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世界大门。 佛不再是曾经高高在上,不近人情的冰冷雕像。 而许仙更是觉得不可置信,难道是他与世隔绝太久吗,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出家都需要看颜值了。 可就算看颜值,他也算不得磕碜啊。 “许仙,别作了。” “娇妻幼子,还有贴心的小婢女不好吗?” 笙歌一点儿都不想与许仙虚以为蛇。 剧情君的强大力量,笙歌已经不止一次体会到。 剧情中最重要的转折点水漫金山寺还不曾发生,她可不会愚蠢的认为她的到来颠覆了一切。 蝴蝶煽动翅膀,并不一定能够扭转所有的剧情。 她能够改变的是法海,却改变不了白素贞那颗执着到有些扭曲的心。 更不要说还有观音菩萨这个兴风作浪的存在。 “小生实在有难言之隐。” 许仙不为所动,并没有被笙歌说服。 在许仙看来,夹在姐姐和娘子之间,是他如今最头疼的事情。 金山寺是难得的净土,姐姐敬畏,娘子忌惮。 笙歌:ノ)`-) 好气哦,本小仙女好想一耙子拍死许仙。 她看的分明,许仙就是把金山寺当做了退路。 还不待笙歌召唤出耙子,笙歌就听到了白素贞凛冽冷漠的娇喝声。 “法海,放我夫君下山……” 听到白素贞的这句话,笙歌满头黑线。 呵呵哒,她就知道剧情君不会这么轻而易举的放过她。 ╯^╰ 哼,真当本小仙女是好欺负的吗? 再说了,她可没有强迫许仙出家,这一次白素贞休想把黑锅扔在她身上。 “许仙,你听到了吗?” “对你情深不悔的娘子已经追来了,听听这语气,分明就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贫僧很是头疼呢。” 笙歌挑挑眉,故作矫情的说道。 本小仙女是怂,可菩萨都被她揍趴下了,她怎么可能还会怕白素贞呢。 若是连一只小小的蛇妖都应付不了,岂不是对不起当年她被压在五指山下暗无天日被操练的几百年。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呼呼呼,终于让本大小姐出来透口气了,来人啊,本大小姐二十米长的大刀呢,本大小姐要砍死许仙这个磨人的小妖精。 主播:…… 磨人的小妖精…… 笙歌看到太浪大兄弟的这句话,笙歌差点儿崩不住笑出声来。 emmmmm…… 不能笑。 如果在这种场合笑出声来,她怕是会被小青和许仙当做智障。 虽说一直以来她的脑子都不是很好。 嗯,绷住,本小仙女不能笑。 浪九九:太浪大兄弟,你是不是背错剧本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不不不,实在是主播的日子太安逸了些。难道只有本大小姐一个人觉得主播这段日子是在养老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养老俗称偷懒,撩拨撩拨小青,抄抄经书,时不时训训寺里的小沙弥,这分明就是再滋润不过的生活。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种滋润的生活不太适合主播。 笙歌:Σ 笙歌默默的看着太浪大兄弟的吐槽,心里就好似有一万头草泥马在奔腾咆哮…… 什么叫撩拨撩拨小青…… 虽说她是个颜狗,在美色面前向来无节操,可对着小青她实在是无法下嘴啊。 一会儿男,一会儿女,时时刻刻都在挑战本小仙女的底线。 嗯,她重美色,但也有原则。 至于养老…… 一定是太浪大兄弟瞎了。 难道太浪大兄弟没有看到她又当爹又当妈,辛辛苦苦操持着金山寺上上下下百余口人吗? 呜呜呜,本小仙女委屈的很。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上吧,别怂,让别别扭扭磨磨唧唧的许仙还有自以为是傻不拉几的白蛇看看什么才是真正的大佬。 笙歌咂咂嘴,没想到太浪大兄弟脑子虽然不好,但形容词用的还是蛮准确的。 许仙可不就是磨磨唧唧别别扭扭吗…… 这样的性子最磨人。 嗯,本小仙女力拔山兮气盖世,岂会是小怂逼。 哼,本大佬来也。 笙歌在脑补了一番打遍天下无敌手,四海之内皆浮云的彪悍场景后,在一众看热闹不嫌事情大的玻璃碴子的注释下提溜起许仙雄赳赳气昂昂的走了出去。 嗯,能不能打过另说,首先要有气势。 此时的笙歌并没有发现她已经在逗比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第五百五十八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 第五百五十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第11页 三十 静静注意着这一幕的小青,默默的在心中嘀咕了句 没想到许仙的衣裳质量还不错 额,他的关注点是不是放错了。 法海,你这样举着许仙,许仙看起来着实狼狈啊。 许仙: 他不要脸的吗? “放我下来。” 许仙哆嗦着,急切的说道。 笙歌挑眉,撇了撇嘴,放自然是要放下来的,可还不是现在。 既然白素贞在金山寺外扯着嗓子大喊放许仙下山,那她当着白素贞的面再放难道不好吗? “闭嘴,再叨叨,就把你的舌头割下来后山的野狼改善伙食。” 笙歌晃了晃手中的许仙,凶神恶煞的说道。 许仙下意识的用手捂上了嘴,瑟瑟发抖一脸惊恐的看着笙歌。 这和尚好生凶残,一定是个假和尚。 哪家和尚似法海这般残暴。 笙歌没好气的瞥了一眼许仙,嫌弃极了。 许仙难不成自恋的以为野狼很稀罕那一小片舌头吗? 哼,野狼也是很挑剔的好吗? 见许仙安静下来,笙歌满意极了。 虽说许仙这个小白脸优柔寡断,瞻前顾后,但最起码识时务啊。 “法海,放下我夫君。” 白素贞手执白乙剑,气势恢宏,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架势。 白素贞看了一眼犹如小鸡仔似的被笙歌提溜着的许仙,既担心又恼怒。 妖族走上修仙问道这一途,本就是逆天而行夺天地造化,自然都是崇拜强者的。 似许仙这般手无缚鸡之力的男子在妖界绝对是令人不齿的。 可谁让许仙是当年救她的牧童,谁让这么多年她跟许仙相守相忘,经历了这么多的风风雨雨呢。 一起持家,一起经历流言蜚语。 “白素贞,别胡搅蛮缠,你倒是给贫僧个说话的机会啊。” “你的夫君,贫僧可不会染指。” 笙歌嫌弃的想要把许仙扔下去,却不曾想被许仙死死的搂住了脖子。 卧槽 她这是被吃豆腐了吗? 还是被一个日了蛇的男人。 本小仙女心中是拒绝的。 这一瞬间,笙歌思维发散,想到了一道作文题目 什么用一句话描述三个门派的恩怨情仇简直就是小意思。 秃驴,又跟贫道抢师太 她,许仙,白素贞 明明就是不同种族 换到这里是不是就得改成秃驴,别跟本妖抢书生 ,貌似还不错。 “白素贞,你看到了,这可不是贫僧的错,这锅贫僧不背。” 笙歌硬生生扯了许仙,干脆利落毫不拖泥带水的扔了下去。 笙歌丝毫不担心许仙从台阶上滚下去会不会受伤,毕竟是能日蛇的男人。 更不要说,被吓死还能重新活过来。 “法海,你欺人太甚” 白素贞目光欲裂,握着白乙剑就直接朝着笙歌飞来。 笙歌 这跟她想象的有点儿不一样啊。 她把许仙扔下去,那视许仙如珠如宝的白素贞第一时间不是应该先把许仙搂起来,来一段美人儿救书生吗? 白素贞究竟怎么想的。 她重新修葺之后的金山寺巍峨雄伟,只台阶就有数十阶,许仙掉下去真的不会受伤吗? 嗯,白素贞一定是脑子坏了。 既然白素贞身为娘子都不担心许仙,她一个外人何必忧心呢。 至于欺人太甚这四个字 扪心自问,笙歌觉得她还担不起这四个字。 白素贞简直就是狼子野心,蛇蝎心肠,竟然还想着给她泼脏水,妄想让她被黑锅。 身为小仙女,五讲四美,不惹事,但是也不能被黑锅啊。 “白素贞,你欺人太甚” 笙歌把白素贞的那句话原模原样的送了回去。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白素贞的白乙剑带着凛冽的气势朝着笙歌的面门劈过来。 笙歌凝眉,有些发愁啊。 唉 她是该怎么接白素贞这一招呢,万一就像那晚她掰断了小青的剑,然后小青便死皮赖脸缠着你怎么办 金山寺养了两只蛇妖 这画面,想想都觉得可怕。 笙歌拒绝出现想象中的这种画面,所以还是避过去吧。 只可惜,很多时候双手总有自己的想法,不听话。 笙歌心里想的是手下留情,可手却不受控制的直接迎上了白乙剑。 咔嚓一声 白素贞寄予厚望的仙剑在笙歌手中断成了两截。 笙歌尴尬的看着眼前这一幕,然后把断剑往白素贞手上一塞,无辜的挠了挠头。 这真的不怪她 千万不要问她为什么彪悍到了这种地步,能够徒手把仙剑掰断,她自己也不清楚。 应该是所有的变化都在潜移默化当中的。 最开始的她,徒手搏狼都遍体鳞伤惊险万分,可谁能想到如今的她都能岿然不动面不改色的掰断仙剑呢。 “美人儿” “呸” 笙歌拍了拍自己的嘴,这种情况下怎么能够油嘴滑舌呢。 “白素贞,贫僧真的不是故意的” 笙歌看着白素贞难看的脸色,生怕对方哇的一声哭出来。 小青: 白素贞: 在白素贞手执白乙剑朝着笙歌刺过来时,小青的第一个想法是出来救场。 姐姐千年修行,法术自是不必多说。 而法海看起来虽说平日里都是吊儿郎当痞里痞气,活脱脱一个假和尚的模样,但他丝毫不敢小觑法海。 姐姐是曾经相依相伴的亲人,而法海则是他的恩人。 他体内的变化,他自己最清楚。 可以说,他厚着脸皮待在金山寺的这段日子,法海为他铺就了一条平坦而又光明的nn。 这样的两个人,他实在不愿意让对方交恶。 可是他却没想到,姐姐竟然败的那么干脆利索 白素贞的惊诧丝毫不比小青小 白乙剑啊,这可是她在观音的指点下才辛辛苦苦得来的仙剑,也是她如今唯一能与仙剑扯上关系的存在。 “法海,我白素贞与你誓不两立。” 白素贞的瞳孔幽森冷漠,嘴唇上下开开合合念着笙歌听不懂的咒语。 笙歌抿嘴,这是要开始那一幕经典的水漫金山寺了吗? 记住手机版址: 第五百五十九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一) <fontcolor=red> 一直以来,笙歌都很好奇,白素贞何德何能可以调动四海龙王水淹金山寺。 四海龙王再不济也是堂堂正正的上古神兽,正儿八经位列仙班的仙人。 可白素贞呢。 小小的千年蛇妖罢了。 虽然在很多世界中都在不断的贬低龙族,可谁也不能否认龙族的强悍。 呵呵哒…… 也许因为白素贞是女主吧,女主光环照耀之下,一切的逻辑都将不复存在。 …… …… 渐渐地,空气变得湿润,明明天未降雨,可似乎有种凝结水珠的错觉。 好吧,总算是来了。 笙歌倒要看看,四海龙王有什么胆子水淹金山寺。 她是不是该去找小白谈谈了…… 这样的想法一出现在脑海,下一刻就被笙歌驱散了。 小白可是金蝉子的心头宝,她可没有胆子前去挑衅。 既然小白同属龙族,那她一会儿下手还是轻些吧。 这个世界她可没有认亲的心思,万一打了老的,小的出来,最后又引出金蝉子这尊大佛就不太美好了。 空气越发湿润,抬眸眺望天边,大水滚滚,虾兵蟹将成群朝着金山寺的方向涌来。 四海龙王并没有现身,可既然调动了海水,那就说明四海龙王允了白素贞所请。 要动手就直接打一群,才能尽兴。 藏头露尾算什么好汉。 调水的是白素贞,淹死钱塘无数百姓的是白素贞,是四海龙王,与法海有何关系。 e…… 这一刻,笙歌对法海莫名多了些同情。 坏事你们尽管做,反正还有法海来背锅…… 呵呵哒,念多了还挺有韵律感的。 不对,现在不仅仅是法海背锅,而是她和法海一起背。 啧啧啧,莫名不爽呢。 笙歌手中握着耙子,对着虚空中的方位猛的一砸,顿时汹涌澎湃的浪潮一滞,从虚空中跌出四道长着龙角的人影。 “兄台,好久不见啊。” 笙歌看着西海龙王那根断了的龙角,嘴角抽搐,痞里痞气的说道。 大家都是老相识,这么多个世界,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是熟的不能再熟了。 最开始的时候,笙歌还会多愁善感,都是故人相逢却不识,可现在这种花里胡哨的小情绪早就被笙歌扔在了天涯海角。 这么多个世界,笙歌锻就了铜墙铁壁的心。 西海龙王摸着自己断了一截儿的龙角,一脸懵逼。 他是谁,他在哪里? 他不就看在白素贞身后大佛的份儿上,然后听老大哥的话乖乖调水了吗? 为什么只有他一个人的龙角断了,不开心。 “老头儿,你们倒是说句话啊……” “贫僧弱不禁风,手不能提肩不能扛,更是对水有天然的恐惧,眼看着这水就要从天而降了,吓死贫僧可怎么办呢。” 笙歌拍着自己一马平川的胸口,矫揉造作的说道。 嗯,就差把兰花指掐出来了。 四海龙王:。゜′Д゜。゜ 弱不禁风? 分明就是厚颜无耻…… 手不能提肩不能扛? 分明就是怪力出奇迹,睁眼说瞎话。 实在是没眼看。 他们堂堂四海龙王,竟然被凡人界的一个僧人一耙子团灭了,简直就是滑天下之大稽。 这个消息如果传了出去,龙族在三界的地位怕是会一落千丈。 龙族可没有第二个三太子能送上门和亲了。 倒不是说没有三太子,实在是没有金蝉子那种二傻子了。 现在的佛界都这么强大了吗? 四海龙王对视一眼,相顾无言,然后默默地掏出一块儿令牌。 令牌现,滔天的水幕便消失殆尽。 “白素贞,你可知私自调动四海,会导致生灵涂炭,万劫不复。” 西海龙王不再看自己断了的龙角,义正言辞的说道。 水漫金山寺一事,本就是可大可小。 可现在法海一看就不是个好相与的,鬼知道到最后会闹出什么乱子。 以法海这份修为,迟早是要白日飞升,成为西天佛界炙手可热人的人物。 既然打不过,那就识时务为俊杰吧。 白素贞不可置信的看着西海龙王,似是根本没有想到对方身为堂堂龙王颠倒黑白见风使舵的本事竟然这么强大。 难不成龙王都这么怂了吗? 念其身份,白素贞压下心头的恼火,微微福了福身。 “回龙王的话,都是信女思虑不周,鲁莽行事,可信女也实在是无奈之举。” “信女得观音大士指点前来凡间报恩,以全成仙前的最后羁绊。” “可奈何这法海欺人太甚,逼迫我家官人出家,为救官人才出此下策,还请龙王也见谅。” 白素贞努力让自己的声音温婉动听,可奈何许家鸡毛蒜皮的接连不断的琐事已经让白素贞的心境大跌。 原著中,白素贞能够一直维持仙气飘飘的白娘娘姿态,不过是因为她无烦忧。 如今许娇容的喋喋不休,失去记忆的观音在一旁煽风点火,还有似是被扫把星附体的文曲星折腾,使得白素贞已经染上了烟火气。 所以哪怕白素贞再刻意雅致,由内而外的焦躁依旧出卖了她。 就连清楚白素贞底细的四海龙王都忍不住惊讶,就这样的资质,究竟是如何得了骊山老母和观音大士的青睐的。 笙歌嘴角叼着一片树叶,耙子有一次没一下的敲击着地面,安静的欣赏白素贞如何现场演绎教学语言的艺术。 不得不承认,白素贞方才那番话虽然因为气质而大打折扣,但不得不承认,艺术系还是很高的。 一来点明自己有靠山,二来说明自己前途无量…… 这年头,妖都比人聪明了。 “喂,老头儿,你们可不能听信白素贞的一面之词啊。” 笙歌挥舞着手中的耙子,默默地在心里比较到底是如意金箍棒挥起来好看还是耙子挥舞起来霸气。 “老头儿,就许仙那小磕碜模样,我金山寺可不收吃软饭的。” “唉,能动手就别bb,一起上吧。” 笙歌实在是懒得掰扯,手底下见真章吧。 “啊……” 笙歌还来不及大杀四方,就先一声痛呼。 e…… 她竟然被蛇咬了…… 小青…… 呜呜呜,会不会中毒呢。 第五百六十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二) 难不成她要亲自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上演一场农夫与蛇的故事了吗 嗯,她就是那个愚蠢的农夫。 唉…… 一会儿毒发,她该以怎样的姿势倒在地上才能看起来清新脱俗呢。 狗啃地似的狼狈一点儿都不符合她的气质。 等啊…… 等啊…… 事实证明,她就是个脑补大神。 没有毒发…… 笙歌楞楞的看了一眼盘在她手腕上眼睛一眨不眨的小青,有些摸不着头脑。 她以为小青是把她的心软当成了纵容,在这一刻与她反目。 可如今却有些搞不明白了。 许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哪怕她并没有中毒,依旧把小青从手腕上放了下去。 完整看完这一幕的白素贞眼里闪过一道幽芒,她与小青朝夕相处多年,以姐妹相称,早就亲如一家,哪是法海几天饲养就能够比得上的。 “小青,到姐姐身边来……” 白素贞俯身,轻轻的把手放在小青身上,柔声说道。 语气柔和细腻,颇有几分岁月静好,别来无恙的模样。 仿佛曾经的抛弃,狼狈都没有发生。 小青下意识的躲开,像一个犯错的孩子。 他在愧疚,却不知道是在愧疚什么。 见状,白素贞秀眉微蹙,有疑惑,有惊讶,细看就会发现那份惊讶并不简单。 白素贞惊疑不定,眼神在不断打量着小青。 如今的小青…… 白素贞心中掀起了滔天巨浪,她惊讶的不是小青的态度和反应,而是小青如今的气息和实力。 她见小青现原型,本以为是受了重创,如今看来却颇有些返璞归真的意味。 换句通俗易懂的话,小青距离成仙仅剩一步之遥。 小青的机遇是得法海的恩赐吗? 这样的小青,让白素贞心中五味具杂。 开心多一些,还是嫉妒多一些呢? 这么多年来,她成仙已是执念,为报恩,得观音大士的指点嫁给了许仙,生儿育女,操持俗物。 可结果呢? 观音大士口中的文曲星下凡,并没有锦上添花,反而让她焦头烂额。 有时候,她对镜梳妆,望着铜镜中的模样,眼角眉梢皆是疲惫和算计,那真的是她吗 “白素贞,想认亲也等爸爸……” “呸,也等贫僧打完再说。” “都被人欺负上门了,如果贫僧依旧不作为,岂不是无颜见佛祖。” 笙歌一本正经的胡搅蛮缠。 哼,本小仙女是你永远得不到的爸爸。 话音落下,笙歌不由分说,举着那把神神秘秘强大到令人发指的耙子朝着四海龙王和白素贞砸了过去。 至于那些虾兵蟹将,笙歌假惺惺的来了一句出家人以慈悲为怀,不杀生。 见笙歌来势汹汹,四海龙王和白素贞匆忙应对。 可如今的笙歌早就脱胎换骨,再也不是当初那个与野狼搏斗还会遍体鳞伤的萌新了。 耙子在手,天下我有,笙歌不可一世的姿态让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看傻了眼。 …… ……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大小姐这次没有闪了腰,而是亮瞎了眼……这是不是传说中的不鸣则已,一鸣惊人 浪九九:本以为这个世界就得看着主播窝在金山寺喝茶养蛇了,没想到竟然这么劲爆。 北城南笙:只有我一个人注意到了主播如今的气势吗……无论是语气还是姿态都与大圣有七八分的相似。 余生一杯酒:不愧是大圣一手调教出来的人啊。为什么我突然有种吾家有女初长成老母亲般的欣慰。 春和景明:敲黑板,划重点,调教,调教……期末考试可是要考的。 笙歌: …… …… 笙歌满头黑线,谁来告诉她,直播间玻璃碴子们关注的重点究竟是什么。 与大圣有七八分相似 别闹了,大圣可是全民偶像。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的调侃下,笙歌下手更狠。 东海龙王见势不妙,也不再顾及脸面问题,捏碎了手中一块儿玉佩…… 笙歌眨眼,为什么她看着那块儿玉佩那么眼熟呢。 呃…… 她当初抢了小白的那块儿用来挖星心通天草的玉佩貌似跟东海龙王捏碎的很像啊。 批量生产 啧啧啧,真是没想到龙族竟然这么懒,连玉佩上的花纹都是批量生产。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玉佩碎,佛光现,熟人见…… 我有辣条跟我走:终于要再一次见到当年的颜值担当小白了吗?也不知道这么多年,小白这朵大白菜有没有被狗啃了。 主播:狗…… 笙歌着实对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们甘拜下风,竟然敢把我们的彪悍大和尚形容成一种动物,难不成是把金蝉子的禅杖当成了摆设吗? 哼,小白来就小白来,她根本不见怂。 对天发誓,她只怂大圣一人,这种怂是深入骨髓,并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既然东海龙王都搬救兵了,那她就缓缓吧。 笙歌收起耙子,居高临下颇有些自得的看着狼狈不堪鼻青脸肿的五人组…… 不对,白素贞已经被她揍得现出了原形,貌似算不得人了。 还真别说,现出原形的白素贞让人看了还是蛮有食欲的,做蛇羹应该不错。 emmmmm,她的口味什么时候竟然重到了这种地步。 就在笙歌托着下巴对白素贞评头论足时,右眼皮不受控制的跳了起来。 一下,两下…… 慢慢的,笙歌觉得自己的右眼都快要抽筋了。 左眼皮跳跳,好事要来到,不是要升官就是快要发财了…… 那她现在右眼跳到抽筋,是不是意味着大难临头呢。 不幸的预感笼罩着笙歌,使得她大杀四方之后的兴致大减。 嗯,溜吧。 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笙歌可不觉得因着右眼皮跳就偷溜的事情是件迷信而又愚蠢的事情。 经历的越多,她就越发觉得很多事情其实是冥冥之中自有注定的。 “咳咳……” “贫僧突然想起今日还有要事,大人大量放你们一马……” 笙歌装模作样大度一番便要脚底抹油溜走。 只可惜,好运并不会时时刻刻眷顾她。 :。: 第五百六十一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三) <fontcolor=red> “还准备逃吗” 漫不经心的腔调,却又带着不可一世的桀骜与傲气,让人的心忍不住紧了紧。 刚才在对上四海龙王和白素贞一打五都能单方面吊打的笙歌此时如同一只小鸡崽被人揪着衣领,单手揪起。 笙歌: 她是不要脸的吗? 哼,她就知道右眼不可能无缘无故的跳。 只是她思来想去,她没有想到出现的人会是这位大佬。 生平最怕…… 穿越了这么多个世界,她从最开始的手无缚鸡之力到如今独当一面,经历了太多,也克服了太多。 她怂,可让她怂到骨子里的只有一位大佬。 从始至终都是…… 早知道东海龙王捏碎玉佩召唤的是大圣,她觉得不皮。 呜呜呜…… 笙歌欲哭无泪,果然是人倒霉了喝水都会塞牙缝。 …… …… 走路太浪会闪腰:挖槽……挖槽……不会是本大小姐眼花了吧……大圣啊,这是活的大圣啊。 余生姑凉:盼星星盼月亮,盼了无数个世界,总算是盼到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绝对不会告诉你们,老衲的胡子断了一把…… 北城南笙:这个时候只想文绉绉说一句好久不见,别来无恙。 灯火阑珊处:好像激动的只有我们吧……你们看看主播几乎已经皱成一团的脸,就知道主播此刻心中应该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主播:…… …… …… 笙歌勉强的勾了勾嘴角,要多虚假就有多虚假。 活的大圣…… 可不就是嘛。 随着她直播穿梭的世界越来越多,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也就越来越多。 很多观众对于大圣的名头更多的是口口相传,人气极高,迷妹众多。 不需要怀疑,大圣这一露面,怕是又要有一大群玻璃碴子争相喊着生猴子了。 e…… 对天发誓,她真的不是在吃醋。 好吧,她就是在吃醋。 明明她才是主角,可为什么大圣一出现,就完全没有她存在的必要了呢。 唉…… “大圣,好久不见啊。” 笙歌并没有愚蠢的试图狡辩,大圣的火眼金睛,她早就领教过了。 嗯,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希望大圣能够看在她如此配合的份儿上,待会儿下手轻点儿。 “嗯,好久不见。” 孙悟空顺着笙歌的话,嘴角挂着恣意的笑容。 是啊,好久不见呢。 亲手培养了一个小弟,可偏偏这个小弟总是爱玩失踪,花果山已经有了好几个被他亲手挖好的土坑。 “大圣,您是为四海龙王还有那条蛇妖出面的吗?” 笙歌战战兢兢的问道。 e,衣领还被对方捏在手心里,不怂不行啊。 别人都是集齐七颗龙珠召唤神龙,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是神龙捏碎玉佩召唤一只猴子了。 “大圣,如果我知道四海龙王和那条蛇是你罩着的人,一定笑脸相迎。” 嗯,别说笑脸相迎了,好酒好菜供着都可以。 闻言,孙悟空凝眉,眼神随意瞥了一眼被笙歌揍得鼻青脸肿的四龙一蛇,眼里快速的闪过一道笑意。 还算是他亲自调教出来的小弟,不至于太磕碜。 “我与他们不熟……” 孙悟空松开了揪着笙歌衣领的手,高贵冷艳的说道。 明媚的日光倾泻而下,仿佛为孙悟空镀上了一层朦胧细碎的金光,俊美非凡。 笙歌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再次相见,她竟觉得大圣的颜值蹭蹭蹭翻了好几倍。 倒不是说大圣以前长相磕碜,而是比长相更惹眼的永远都是气势。 桀骜不驯,洒脱不羁,从不拘泥于条条框框,不畏惧不忐忑。 如今大圣更像是返璞归真一般,但若是有人因此把他当作普通人,怕是会死的很惨。 不不不,好像跑偏了,她好想发挥不要命的精神问问大圣,他老人家是不是整容了? 依她对大圣的了解,大圣显然不喜化为原形,可如今为何? …… …… 笙歌在脑子里跑偏的时候,四海龙王的内心同样不平静。 不熟? 四海龙王一听大圣这高贵冷艳的话语,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不熟…… 呵呵,手里的那根金箍棒当年还是东海的定海神针呢。 可能真的是贵人多忘事吧,孙大佬已经忘记了他的第一套亮瞎狗眼的装备就是来自四海。 哼,说不熟,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可这些吐槽的话,他们只敢在心中碎碎念。 小白,你在哪里,快点出现拯救一下你的叔叔伯伯们。 他们召唤的明明是背靠着金蝉子这棵大树的小白,可为什么出现的是孙悟空这尊大佬呢。 讲真的,他们宁愿被法海揍,也不愿意如此近距离的直面孙悟空。 他们都是一路上见证了孙悟空成长蜕变的人,心中的敬畏自然也是最甚的。 小白啊,小白,你为什么还是不来呢。 难不成金蝉子那个臭和尚又让你磨墨抄经书了吗 在丝毫龙王的千呼万唤下,小白姗姗来迟。 一如既往地优雅矜贵,芝兰玉树,那种尊贵就好似是刻在骨子里一般,在岁月的打磨下越发的圆润动人。 “大师兄……” “法海禅师……” 小白的嘴角噙着温和的笑意,衣衫浮动间皆是雅致的檀香味儿。 大师兄为何在此处…… 别看大师兄表面上看着凶神恶煞,可眼里的纵容他看的分明。 不需要怀疑,这份纵容一定是因为法海禅师。 法海…… 辩机? 二师兄? 小白的脑子灵光的很,能让大师兄区别对待的,也就只有当年挨了无数揍的二师兄了。 这到底是什么狗血的缘分…… “小白,你也得找时间好好操练一下龙族了,打了老的却搬来小的当救兵实在有些不像话。” 孙悟空难得多嘴,三界之内,能够让他在意的实在是寥寥无几了。 他本就是天生地养的石猴,无父无母,花果山的猴子避不了生死,这么多年他能够想到的人也就只有取经路上的几人了。 嗯,尤其是被他亲手操练的猪八戒。 “大师兄说的是。” 小白从善如流的应下。 龙族式微,这是不争的事实。 第五百六十二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四) <fontcolor=red> 大圣的到来,快刀斩乱麻的解决了这件事情。 如果你要问是怎么解决的…… 很多时候,有些人不置一词,依旧能够让人生畏。 四大龙王不傻,营营汲汲想要成仙的白素贞自然也不会自找麻烦。 …… …… 在漫天水幕升起的那一刻,被笙歌折腾的即将成为许仙小妾的观音终于恢复了记忆。 不过,认真说起来,也算不得笙歌折腾。 对天发誓,笙歌从头至尾只是把观音弄得失忆,至于观音在许府的所作所为与笙歌并无半分干系。 许府鸡飞狗跳的这些年,笙歌专心致志的养着小青,顺带为把金山寺建设成富强美丽和谐的钱塘第一大寺而添砖加瓦。 许府的那些破事儿,她看了糟心。 恢复了记忆的观音,还没来得及做什么,就看到一个个老熟人被揍得凄惨。 是啊,她早该知道法海的强大的。 当年她在对上法海的时候,就毫无反抗之力,更不要说白素贞这区区蛇妖了。 想到这些年她在许府的兴风作浪,甚至还做出了投怀送抱暗送秋波与人做小妾的愚蠢事情,观音就觉得无地自容。 她实在是有些不懂,一个小小的蛇妖成仙,为何最后会发生如此多的变故。 佛祖知晓,文曲星将要下凡,而这蛇妖与文曲星,与人间香火,与天庭佛界都有莫大的关系,可以说是这百年来集最大气运之妖。 气运,便意味着得天道庇佑。 绕是佛祖,玉帝之流都难以逃脱天道的禁锢,只能窥得半点机遇。 本以为白素贞拥有如此大的机缘和际遇,必然能够让佛界更盛。 可事实呢? 佛祖和她寄予厚望的白素贞如今已经充满了烟火气与市井味,妖力也不再精纯,甚至那颗一心问道的心也摇摆不定。 白素贞更像是一个深宅大院工于心计的妇人,而不再是当初那个妖族引人侧目的天才。 换句话说,天道的气运已经不会在倾斜在白素贞身上。 佛祖的一腔心血,怕是要付诸东流了。 法海…… 法海…… 思来想去,观音都觉得最大的问题应该是出在法海身上,法海以一己之力毁掉了佛祖预测出来的未来。 这样的人,真的只是西天佛界预定的一个罗汉吗? 观音有些不确定了。 这么多年,真正跳出三界,不在五行,让玉帝和佛祖同样忌惮又艳羡的只有当年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法海会成为第二人吗? 不,绝对不可能。 还有文曲星…… 她在许府已经留了数年,文曲星的异样她最熟悉不过。 e…… 那是文曲星吗,分明就是扫把星下凡。 如果不是她观天上星宿,确认的确是文曲星,怕是会以为星君搞混了文曲星和扫把星。 观音处在极大的惊惧之中,反而没有发现笙歌和大圣已经出现在了她的眼前。 嗯,笙歌手中还提溜着一条小白蛇。 白素贞本来化为原型是一条巨蟒,可是被揍着揍着,就变成了迷你小蛇。 好吧,看起来更像是要下锅炖蛇羹了。 “观音,这几年过得可还算愉悦?” 本来被大圣抓包跑不了的笙歌还有些小郁闷,在看到更加凄惨的观音菩萨时,只觉得心情明媚。 嗯,觉得灰心丧气的时候,不是拼命看看光明就能够摆脱。 反而看看那些比自己还要惨的人,效果更加立竿见影。 比如笙歌现在…… 嗯,笙歌觉得现在她能笑出来。 虽说这种心理旁人看起来贱兮兮的,可谁让笙歌一开始就走的是人至贱则无敌的泥石流路线呢。 只见笙歌把化为一条小白蛇的白素贞随手一扔砸在了观音的肩膀上,眼睛笑嘻嘻的眯成一条缝儿,晃着白白嫩嫩的小手露着洁白的牙齿跟观音打招呼。 那姿态,那语气,要多嘚瑟就有多嘚瑟。 观音:“……”。 孙悟空:“……”。 大圣看着如此鲜活的笙歌,嘴角不着痕迹的弯了弯。 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小弟怎么可能真的是个面团呢,他看人还是很准的。 瞅瞅这嘚瑟嚣张,噎死人不偿命的模样,简直与他像极了。 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何会对笙歌纵容至此,是因为他一手教出了她,还是刨土坑刨是习惯了,亦或者是他相信这个小弟可能会是唯一一个能够与他在经年之后依旧能够在不知名的地方嬉笑怒骂的人。 他无所畏惧,也随性狂妄,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介意身边留着一个有趣的小弟。 嗯,就是小弟,绝对不会是小祖宗。 你见过哪个小祖宗像笙歌这般挨了无数揍,一遇见他就想跑的。 啧啧啧…… 他以后是不是该对笙歌温和些,毕竟培养小弟着实有些不容易。 孙悟空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默默思索着。 千百年,也唯有这一人。 不揍是不可能的,大不了他下手轻些吧。 笙歌身上那股子惫懒劲儿,还是需要是不是有人为她敲敲警钟的。 大道,越是窥探,就越是觉得神秘。 他虽不知笙歌明明实力并没有到达破碎虚空超脱天道限制却能够自由穿梭的原因,但却清楚的知道,任何外力都有可能消失的那天。 笙歌必须得一步步成长,自身强大,才能一往无前无所畏惧。 唉…… 他这真的是在培养小弟吗? 他这分明操的是老父亲的心。 嗯,他觉得笙歌该叫他一声爸爸…… 大圣设想了一下那个场面,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 嗯,感觉甚是不错。 …… 观音可不会有大圣脑补叫爸爸的兴致,观音对笙歌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可对于大圣就是惊惧交加。 面对这位大佬,她是大气都不敢出。 观音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不敢表露出有半点儿不满。 她虽然惨,可最起码还留了一条小命。 可若是惹怒了大圣,佛祖都保不了她。 “多谢法海禅师近些年来的馈赠,能够在凡间历练,修身养性是一种福气。” “几年时光,恍若轮回新生,感悟深刻,收获颇多。” 观音的脸上是笙歌最熟悉的那种悲天悯人的笑容,就连语气都像极了过去。 第五百六十三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五) 仿佛这几年在许府的心计纠缠皆不值一提。 笙歌:Σ 这实在是不太像观音大士的画风啊。 馈赠? 她以为观音菩萨看到她一定会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想要掐死她。 她还打算着到时候勉为其难的胖揍观音一顿。 额……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就尴尬了啊。 “做小妾也算是历练吗?” “这西天佛界何时来凡间历练的画风清奇至此了呢。” 笙歌挑眉,嘴角挂着戏谑的笑容,贱兮兮的开口了。 嗯,既然是挑事,那就得专挑人痛处啊。 笙歌深觉她这一方面做的甚是杰出。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稳住,别浪,大圣可还在身边呢。 北城南笙:额……你们确定大圣会发飙吗,我为什么觉得大圣乐得看戏呢。 天上星亮晶晶:还真别说,大圣眼里的笑意是骗不了人的。 灯火阑珊处:请把我们高贵冷艳的大圣还回来。 主播:高贵冷艳?你们可能是瞎了……大圣分明就是嘴贱手欠。 浪九九:主播,有本事您老人家倒是扯开嗓子吼一句啊。 主播:…… 笙歌撇嘴,如果她有本事的话,就不会被大圣提溜小鸡崽子了。 打不过难不成还不能过过嘴瘾吗? 唉,也不知道有朝一日,她能不能与大圣比肩。 想到此处,笙歌心中莫名的多了几分惆怅。 嗯,一惆怅,看着观音就更想揍了,谁都不要拦她。 “人生有七苦,生、老、病、死、怨憎会、爱别离、求不得。” “与人做小妾,自然也算得上是一次历劫。” “历劫归来,凡尘事了,再无干系。” 只见观音优雅的勾了勾嘴角,洒脱大气的颔首答道。 笙歌眨眨眼,这与她设想中观音勃然大怒有些不太一样啊。 看来这观音的涵养还不错。 揍不成观音,着实有几分遗憾。 “观音菩萨,贫僧知晓你对这条小白蛇情有独钟,青睐有加,贫僧现在也算得上是物归原主了。” “观音菩萨,听贫僧一句劝,既然是养成,不如就从头再来,难道你不觉得小白蛇比大蟒蛇更可爱吗?” “不过,佛家好像不让娶亲呢,尤其一个是蛇妖,一个是佛界深受佛祖器重的观音。” “啧啧啧,还真是让人头疼呢……” 笙歌的语气轻佻随性,像极了青楼巷子里拈花惹草的纨绔,贱的让人咬牙切齿。 若是其他一本正经正气十足的人说出这句话,别人不会多想,可谁让说的人是笙歌呢。 几句话被笙歌说的抑扬顿挫,有些关键词还重点突出,实在是引人遐想,浮想联翩。 绕是观音菩萨涵养极佳,也惯会装的悲天悯人温和大度,此刻也忍不住气的发抖。 污蔑…… 明目张胆的污蔑…… 什么叫她对白素贞情有独钟,青睐有加…… 她不过是受佛祖之令,来到凡间点拨白素贞顺带结一份善缘。 只可惜这话她却不能说,要不然以法海这副荤素不忌口无遮拦的模样,到时候名誉受损的就是佛祖了。 如来佛祖乃是西天佛界的象征,虽说多年前,金蝉子觉醒已有俨然与如来佛祖分庭抗礼之势,可凡人界的信徒却不知个中详情。 若是传出如来对一条小白蛇动了俗心,处处偏袒的谣言,那如来佛祖所需要的香火或愿力必然会大打折扣。 两害相权取其轻,白素贞必须得舍了。 “法海禅师说笑了……” “出家人不打诳语,贫僧从不说笑……” 笙歌故作正经的连连摆手,打断了观音的话。 哼,贫僧从不说笑,只会扎心。 观音:Σ︴ 瑟瑟发抖啊,法海身上哪里有半点出家人的慈悲为怀,宽容大度,分明就是斤斤计较,小肚鸡肠。 西天佛界看中法海提前预定法海做罗汉的那帮人是不是瞎了。 大圣:ヾ 直播间一众玻璃碴子们: 观音心痛的不能呼吸,而大圣和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却是看的津津有味。 大圣本就是无法无天的性子,直播间的玻璃碴子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 “法海禅师,本座对白素贞多番指点,皆是因为其有仙缘且性情温和善良,更有骊山老母的教导,可现在看来,白素贞枉费了本座的一番心血。” “私自调水,置三界生灵于不顾,早就违反了规矩,法海禅师是这余杭二州的人人信奉敬仰的神僧,这条小白蛇任凭您处置。” 观音菩萨当机立断的舍弃了白素贞这颗无用的棋子。 她不是法海的对手,更不用说法海的身边还站着大名鼎鼎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呵…… 何止是齐天啊…… 深谙推演之数的太上老君和如来佛祖都再难推演出孙悟空的命数。 三界第一人,绝不是虚妄。 emmmmm,有孙悟空在,她绝不敢造次。 不过,她好奇的是,法海这个彪悍和尚是怎么得了大圣青睐的。 有了大圣,岂不是三界可以横着走。 在西天佛界,有金蝉子和白龙马碍眼,怎么出了西天佛界还能遇到孙悟空和法海呢。 难不成取经四人组都好这一口? 还真别说,法海和白龙马眉眼间的那份雅致和清秀有些相似。 只不过,白龙马是一种自小尊贵不凡的贵气,而法海更像是一路摸打滚爬的痞气。 嗯,法海这种人生命力最是顽强。 “你就这么舍了她?” 观音菩萨如此决断果敢,反倒是让笙歌有些郁闷。 观音菩萨这一舍弃,白素贞此生成仙无望。 emmmmm…… 莫名觉得这一切都是她造作出来的,怎么办…… 不不不,本仙女绝不能做烂好人。 “法海禅师,大圣,本座需得回西天佛界请罪,就不在此地逗留了。” “来日再会。” 在观音菩萨看来,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面对从不按常理出牌的孙大圣还有痞里痞气戳死人不偿命的法海,她实在是有心无力啊。 法海不仅动手能力强,那张嘴也贱的很啊。 “等等……” 就在观音菩萨准备溜之大吉的时候,久不言语的孙悟空开口了。 第五百六十四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六) <fontcolor=red> 等等…… 等等…… 等等…… 孙悟空冷不丁的两个字,让观音菩萨生生的打了个寒颤。收藏本站 大圣,小的已经尽可能的放低姿态委曲求全降低存在感了,可是您为什么还是不肯放过小的。 她真怕大圣一金箍棒下来,佛祖都救不了她。 呜呜呜…… 要知道这个差事如此难办,当初在佛界她就不该强出头。 活着不好吗,为什么她要上赶着找死。 可是,如果时光回溯,她可能还是会出头,毕竟她也不知道小小的一只蛇妖会牵扯出齐天大圣这号传说级别的人物啊。 “大圣,您还有什么吩咐吗?” 观音菩萨欲哭无泪,低着头狗腿的说道。 识时务者为俊杰,哪怕她明知大圣与她阵营不同,但依旧不敢杠。 嗯,她这只是战略性的撤退。 闻言,笙歌哑然。 她终于想明白当初敢跟她正面刚的观音菩萨为何今日怂的一批…… 原来是大圣。 e,原谅她后知后觉才反应过来。 都怪大圣,所以她才没能实现胖揍观音菩萨一顿的想法。 不过,观音这么怂真的好吗?不怕把如来的脸丢光吗? 嗯,莫名觉得这样的观音有丢丢小可爱呢。 果然,没有一个人是彻头彻尾让人厌恶的。 “吩咐谈不上,只是有件事情想麻烦你。” “法海心心念念想与你切磋一番,不如你全了她这份心思吧。” 孙悟空神色坦然,就好似这么恶趣味的人不是他一般。 笙歌蓦地睁大了眼睛,一脸的不可置信,什么时候大圣如此善解人意,贴心懂事了。 没错,就是贴心。 刚才她还在遗憾不能与观音切磋一番,大杀四方呢,如今大圣就亲自为她送来了这样一个机会。 受宠若惊啊。 “就是就是……”笙歌忙不迭的点头。 “观音菩萨,你有所不知,贫僧真的是想跟您来一场亲切而又友好的交流,可谁让贫僧愚钝口拙不善言辞呢,所以只好以武会友了。” 笙歌眨巴着眼睛,努力展示着自己的真诚。 嗯,本小仙女是真心想揍你一顿的,真诚的不能再真诚了。 观音口腔发苦,世间和尚千千万。 在这之前,她见过最能睁眼说瞎话的就是金蝉子,如今又来了一个法海。 愚钝口拙? 不善言辞? 老弟,你确定你不是在开玩笑。 就算是有大圣纵着,也不能如此颠倒黑白吧。 哼,不就是有靠山吗,有什么了不起的,本座之前也有的,好吗? 观音想到之前还是如来佛祖一家独大时的风光无两,再看看今时今日的心酸苦楚,就忍不住唏嘘。 往事不堪回首啊…… “法海禅师,以武会友,点到为止就好,莫要伤了彼此间的情义。” 观音僵硬的扯出一抹笑容,干巴巴的说道。 什么叫亲切而又友好的交流…… 什么叫切磋…… 什么叫以武会友…… 她已经能够预料到接下来会一定是被揍的毫无还手之力的那一个。 唉,都怪她愚蠢,竟不知道法海见到她时眼中的跃跃欲试是这个意思。 她能看明白,大圣自然也清楚。 卧槽…… 法海上辈子是不是救世了,才能抱了一条这样的金大腿,让大圣纵容至此。 归根到底,大圣就是不想让法海不尽兴。 如此清奇而又隐晦的宠法,或许只有她这个即将要被揍的人才能看出来吧。 纵容? 宠溺? e,真是没想到有朝一日,这样的词还能跟大圣挂上关系。 分她一条小腿好不好…… 如果笙歌知道观音菩萨的想法,一定会一口老血喷出来,以证清白。 大圣宠她,纵她吗? 别逗了…… 往死里揍她的时候,观音是没有看到。 想当初完成那只想称王称霸猴子的心愿时,她就被压在五指山下三百年。 鬼知道那三百年她除了战斗还是在战斗的岁月是怎么过来的。 “此言差矣,拿出真实的实力,才是对彼此最大的尊重。” 话音落下,笙歌挥舞着自己的丑耙子,声势浩荡的冲着观音而去。 新仇旧恨,这一架打的通体舒畅。 …… …… 如今,法海的心愿几乎已经完成了大半。 金山寺的法海禅师声名远播,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人人都称赞一句神僧。 与白素贞之间的争斗并没有损了法海的名声,反倒是白素贞有几分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意思。 笙歌当日在金山寺前把白素贞揍回了原型,何尝不是给了白素贞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为人,亦或是为妖,走正道成仙皆可选择。 她看的出来,许仙虽懦弱,但对白素贞绝对算得上是一往情深。 当年西湖断桥上初见时的一见钟情有白素贞法术的催眠作用,可是朝夕相处,日久生情,使得许仙对白素贞的从一而终更像是发自内心而不是受法术影响。 做一世凡人白头偕老,还是做一方大妖全看白素贞自己的选择了。 解决了这些,笙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小青又开始在她眼皮子底下转悠献殷勤了。 又是洗手做羹汤,又是自荐枕席暖床,甚至再一次装扮成了漂亮的小姐姐…… Σっ 小青姑奶奶难不成是想玩死她吗? e,总有刁民觊觎本小仙女。 一定是小青发现了本小仙女貌美如花蕙质兰心秀外慧中的本质,否则怎么可能这么死缠烂打呢。 最要命的是,大圣一次次扔,小青一次次重新翻墙进来…… 毅力这么好,本小仙女佩服。 “笙歌,你不觉得你该白日坐莲花而成佛了吗?” “既然所有信徒都唤你一声得道高僧,何为得道,总得名副其实吧?” “你意下如何?” 再一次把小青扔出金山寺的孙悟空,不容置喙的开口了。 “嗯?” 生活过得无比滋润的笙歌有些不解的反问道。 西天佛界枯燥乏味,哪里能够比得上她在金山寺的潇洒自在。 在金山寺,她就是大佬。 也不知大圣是幡然醒悟良心发现了,还是因着被小青绊住了,反正此次相遇后笙歌只挨过一次揍。 这样的日子,她简直不能再喜欢了…… 第五百六十五章想保清白的法海(三十七) 三十七 别人唾弃不已的猪栏生活,她过分喜欢呢。 “笙歌,你该成佛了。” 见笙歌装傻,大圣不急不缓的再次开口了。 “大圣,法海追求的是自己心中的佛,真正的普渡众生,达济天下,西天佛界虽是世间万千佛教信徒毕生追求之所,但非法海所愿……” 也不知是大圣这段时间难得的和颜悦色让笙歌有了熊心豹子胆,还是笙歌真真在替法海着想,反正说出的话是冠冕堂皇。 大圣从笙歌口中抢过一杯茶,一饮而尽,随即靠在竹椅上慵懒的斜睨了笙歌一眼。 这一眼让笙歌心惊肉跳。 果真是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这段时间过得太恣意了些,竟忘了大圣简单粗暴的性子。 呜呜呜…… 她是不是被猪油蒙了心,还有胆子来违逆大圣的决定。 不过,谁来告诉她,她为何在大圣身上看到了烟火气呢。 曾经那个睥睨天下,张扬霸气的人身上竟也染上了烟火气这样温暖的东西。 嗯,谁把大圣拉下了神坛呢。 “笙歌……” 大圣缓缓开口,慢条斯理之中又带着他个人明显而又特殊的气势。 于是,经常自诩打遍天下无敌手的笙歌小仙女再一次华丽丽的怂了。 可能大圣就是她的克星吧,笙歌神神道道的想着。 克星…… 她何德何能,能让大圣成为她的克星。 要知道,大圣可是无数人心目中的偶像。 突兀的,笙歌想到了一句话,你随随便便见到的人很有可能是许多人一辈子想见而不得见的人。 嗯,比如直播间那群哭着喊着想要给大圣生猴子求亲亲抱抱举高高的玻璃碴子们。 唉,就算是每天在期待,怕是也不能与大圣面对面的品茗聊天了。 “大圣,您说……” 在大圣越发危险的眼神下,笙歌终于停止了思维的发散。 脑补虽好,但小命更要紧。 许是笙歌对大圣的怂是刻在骨子里的,所以那狗腿的模样要多生动就有多生动。 “笙歌,你该明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的道理。” “也不知若是哪一日小青得偿所愿,自荐枕席成功,法海回来对着喊他相公的小青会是什么感觉。” “也不知是会感激涕零呢,还是咬牙切齿。” “嗯?” 说实话,孙悟空已经记不清他从金山寺把小青扔出去多少次了。 若是他真的动手,小青这样的小妖他一个手指就摁死了。 可谁让小青是他小弟亲手培养出来的呢,笙歌纵着,他自然也不能下狠手。 小青日复一日风雨无阻的翻墙头着实有些伤脑筋呢。 笙歌:°口° 不会吧,不要吓本小仙女。 本小仙女虽说喜欢各种盛世美颜,但绝对没有同床共枕的想法。 嗯,渣男本渣说的就是她了。 如果哪天她稍有疏忽,被小青得手,毁了法海的清白之身,法海回来一定会掐死他。 emmmmm…… 不能想了,那个场景有那么一丢丢可怕。 哼,小青竟然在惦记本仙女的清白之身。 可为什么她总觉得大圣不像是这么好心的人呢。 “大圣,有你在,小青哪里是对手。” 笙歌狗腿的为孙悟空重新斟了一杯茶,然后笑眯眯的说道。 “君子有成人之美,本大圣倒是觉得小青一片痴心,而法海又是孤家寡人,若能成就好事,也算得上是一桩美谈。” 孙悟空很是自然的从笙歌手中接过茶水,可是却没有再喝,而是不断的摩挲着茶杯。 神色淡漠,看不出喜怒。 嗯,能娶了小青的也就只能是法海了。 至于笙歌…… 不如一棍子打出这具身体吧。 顶着一个和尚的躯壳,每天却没个正经,若是西天佛界那帮人看到这样的法海,怕是会退货吧。 笙歌“……。” 大圣,您老人家是认真的吗? 笙歌知道,若是大圣动了这样的心思,那小青十有八九是能成功的。 这天底下,没有大圣做不成的事情。 笙歌也不知自己的大圣的信心是来自何处。 “大圣,有话好好说……” 可显然大圣从不是那等有话好好说的人。 就这样,大圣的一席话,敲定了笙歌成佛的日子。 白日飞升,祥瑞尽显,如此一来法海真真成了天下第一神僧。 小青站在人群中围观着这一幕,眼神依旧清澈如初,就好似一开始什么都不曾经历的模样。 她是真真动了以身相许,相依相伴的念头的。 曾经她对姐姐念念不忘,姐姐嫁与一介凡人为妻,且最终在两难的境地选择抛弃了她。 法海收留她,救她,为她铺就了一条通天的大道,可结果呢,她做了什么。 姐姐当日与法海一战,她竟下意识咬了法海。 哪怕那只是无心之举,可终究还是有了芥蒂。 她不知她该如何像法海解释她保护姐姐是她刻进骨子里的举动,那一刻她根本没有来得及思考。 可无心之失在很多时候也是一种选择,抹杀不了自己的错。 这些日子以来,她厚着脸皮撞着胆子不断的往金山寺里凑,何尝不是抱着一丝侥幸心理呢。 只可惜,不存在任何的侥幸。 她看的出来,法海并不恨她,只是再也无法像之前那样待她亲厚。 也罢,法海成佛,终归是一件好事。 只是不知那传说中的佛界能不能容得下如此画风清奇的法海。 还有孙悟空…… 罢了,各人都有各人的缘法。 虽不知孙悟空对法海抱着何种心思,但最起码是一个能够坚定的守在法海身边,只要法海有难便能不顾一切的人。 这就足够了。 唉,这些哪里需要她操心呢。 既然法海都已成佛,那她也不能再多耽搁,若是被甩下的太多,自己都会看不起自己,也对不起法海那么些年的精心培养。 如今,她也能了无牵挂的回深山继续修炼了。 至于姐姐,恩也好,怨也罢,都已清零。 未来究竟如何,皆看姐姐自己的选择,她再也无法左右。 小青深深的看了一眼坐在莲花中庄严神圣的法海,转身离去。 与其心心念念,不如自身强大,这是小青自己悟出的道理。 第五百六十六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一) <fontcolor=red> 就像那个人人敬畏的男子,他可以随心所欲的护法海周全,也可以明目张胆的留在法海身边。 对他,法海是尊重,是敬畏,更是信赖。 在此之前,她从为想过神秘强大的法海竟然也会对另一个人全身心的信任依赖。 对于法海而言,这已甚是难得。 …… …… “笙歌,任务完成,可要离去?” 一直对笙歌实行放养政策的一一例行在任务结束的时候露脸了。 闻言,笙歌沉默。 说实话,她真的不知道一次次这样悄无声息的离开,对大圣会不会是一种伤害。 换位思考,如果是她,绝对无法接受一次次看着相熟之人销声匿迹,甚至有时候还得抱着再也没有灵魂的尸体挖坑埋尸。 可她不能不离去。 法海未亡,心愿所了,该回归正途的是法海,她没有权利占据法海的人生。 生活需要仪式感,包括告别。 可这份仪式感,却无法体面。 “再见。” 莲花缓缓升空,笙歌的目光凝聚在人群中的某一处,轻声开口。 正式的说一声再见吧,再见随缘。 站在人群最显眼的孙悟空猛的抬头,然后直接跃起,只可惜,莲花座上的那个人再不是他的小弟。 孙悟空神色平静,就好似已经接受了这样一个事实。 在这个万众瞩目的时刻,功成身退倒也好,总比老死之后还得他挖坑埋了好。 孙悟空自嘲的想着。 …… …… 笙歌离开,法海成佛,小青隐于深山修炼,而白素贞和许仙的儿子文曲星也觉醒了身为星君的记忆。 投身白素贞腹中,为天家扬威的计划已经碎裂,文曲星在拜别了许仙和白素贞以及许娇容夫妇后便毅然决然的返回到天庭。 因着扫把星倒霉之力,许家远没有剧情中的其乐融融。 哪怕许娇容知道许士林可能是文曲星,可是在一次次的倒霉后,终究还是难以有多么亲厚。 感情向来是相互的,文曲星自然也就不会对许家有过多感念。 回到天庭的文曲星在天庭又是引起了一阵儿骚乱,毕竟扫把星的威力不容小觑。 玉帝头大,近来为何总是不顺呢。 唉,玉帝这个位置做的还真是越来越不顺心了。 …… …… 文曲星离开,许仙是受打击最大的。 妻子是妖,儿子是仙人,似乎他的一生永远在所有人的摆布下,从不曾有片刻的自由。 “娘子,前尘事既已了,救命之恩已还,你心中也不必再有挂碍。” “当年西湖初见对你一见钟情是真,在知你身份惊惧怀疑是真,多年相伴也是真,如今一切回头亦是真。” “娘子,你不必觉得亏欠,也不必觉得难堪,全当这是一次成长。” “娘子,这是为夫最后一次这般唤你了。” 许仙看着疲态明显的白素贞,忍着心中的涩意徐徐说道。 既然无法做寻常夫妻,那他亦不能阻止娘子追求更好的东西。 他此生也就是这样了。 “许仙,是我对不住你。” 白素贞心中已有决断,人妖终究为天道所不容。 她的存在只会给许家带来源源不断的风波。 仔细想想,这些年哪里是报恩,更像是一场闹剧,把本就平静祥和的许家闹得鸡犬不宁。 呵,当初她为何会笃信观音那明显有漏洞的话呢。 白素贞在尽力弥补之后离开了许家,与许家一刀两断,断了外人闲言碎语的源头。 在笙歌成佛后,许仙最终还是实现了他在金山寺出家的愿望。 许是当年他第一次想找个避难所选择了金山寺时,就注定了如今这样的结局。 只不过,这个时候他,心中不再忐忑,不再纠结。 一切重头再来,他何尝不是在等待自己的新生呢。 不念过去,坦然平静。 …… …… 回到现实世界的笙歌再一次刷了白蛇传的故事,嗯,看这个故事还是觉得法海这个角色有那么一丢丢讨厌。 e…… 果然是童年时期留下的阴影太大了。 讨厌自己可不是一件正确的事情。 刷完白蛇传,笙歌又再一次找出法海,你不懂爱这首当年雷的惊天地泣鬼神的歌曲。 好吧,不仅法海不懂爱,她也不懂爱。 爱情这玩意儿能当饭吃吗? 说实话,笙歌一直以来都搞不懂那些一个个弘扬着爱情至上,没了爱情就要死要活的人是什么想法。 是游戏不好玩吗? 是电视电影动漫不好看吗? 是写作业还不够累吗? 恋爱有什么好谈的…… …… …… …… …… 这个时候的笙歌还不懂,很多时候游戏没你,不好玩。 电视动漫电影不如你好看,甚至直播写作业都不如你重要。 浮生万千,吾爱有三:日,月与卿。日为朝,月为暮,卿为朝朝暮暮。 好吧,我们的钢铁直女笙歌别看长了一颗逗逼的心,但外表还是很高冷的。 这样矫情的小话,笙歌还说不来。 嗯,你要问笙歌为何突然有了这些感悟…… e,你得问小仙女。 窝在家中休息了一天,然后出去浪了数日,笙歌竟觉得寂寞了。 习惯真是一种可怕到极致的东西。 不知不觉间,她习惯了奔波,习惯了吊儿郎当嬉笑怒骂,也习惯了不断的前进,虽然她也不知自己能够走到哪一步,也不知自己的尽头在何处。 反正生活如此有趣,世界如此美好,她还想多看看呢。 “笙歌,既然你都有闲情逸致矫情感情了,不如下个世界好好体验一把情深不悔的感觉吧。” 一一冷不丁的一句话下了笙歌一跳。 笙歌眨眼,她能拒绝吗? 她能拒绝吗? 她宁愿去大杀四方,都不愿去处理这种腻腻歪歪的心愿。 至于深情不悔? 别闹了,她像是那种人吗? “一一,有事好商量。” 笙歌翘着二郎腿,不断晃悠着,随意的说道。 说实话,笙歌是真心没把一一的话放在心上。 说情深不悔就情深不悔吗? 怎么可能? 她崩坏的世界还少吗? 哼,本小仙女丝毫不带害怕的。 来啊,尽情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时光只要一一能看的过去。 第五百六十七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 二 情深不悔这种事情怎么可能会发生在她的身上呢。 “笙歌,你会不会因着一成不变的生活而苦恼。会不会想要一种新的突破,挑战自我,成就更好的未来?” 一一似是根本没有注意到笙歌的漫不经心和吊儿郎当,自顾自颇具煽动性的说道。 笙歌:wДw 本来没有当回事的笙歌在听到一一疑似洗脑的话后心忍不住紧了紧。 一一这个辣鸡系统又准备出什么幺蛾子? 别人家的系统乖巧可爱,时不时还会有大礼包金手指赠送,可她为什么遇到的却是不仅辣鸡还爱作的呢。 上天不公啊。 听听一一的话,多么像某些组织里的人。 你想一夜暴富吗? 你想走上人生巅峰吗? 你想迎娶白富美吗? 这一切都不是梦…… 只要…… 这不是某些组织的经典句子吗? emmmmmm…… 还真是没有看出来一一还有这方面的天赋,嘴皮子忽悠人。 “不想。”笙歌义正言辞的拒绝了。 “本小仙女觉得混吃等死的生活挺好,何必自找麻烦,自作自受呢。” 笙歌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 本小仙女看起来像是那么容易被忽悠煽动的智障吗? “笙歌,你还记得王九郎吗?” 见笙歌不为所动,一一拿出了杀手锏。 王九郎? 乍然听到这个名字,笙歌有一瞬间的恍惚。 旁人常说恍若隔世,更多的是一种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渲染。 可她和王九郎呢? 她和王九郎之间何止隔世如此简单。 隔世,隔世,隔了无数个世。 久到她的脑海中,关于王九郎的记忆已经模糊,似是一团再也化不开的浓雾。 她忘却了她的长相,记不清当时一封封如同交家庭作业般的书信,可是那一声低沉却又带着期冀的猫叫声缺无比清晰。 她甚至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当时的感受。 很多时候,习惯了一个人摸打滚爬,习惯了风里来雨里去,习惯了独自强大,忽然有那么一个人尽全力的纵容宠溺,给你所想,你真的会溃不成军。 仔细想想,在卫玠的世界,王九郎自始至终都给了她最大的善意最大的成全。 只可惜,她的那颗心貌似比石头还硬呢。 “你想见他吗?” 一一紧接着问道。 “见或是不见并无区别。” “不见。” 笙歌冷漠的拒绝。 不见,波澜不惊。 见了,徒添悲伤。 所以,何必呢? 别看笙歌平时看起来总是荤素不忌,可骨子里却是一个冷漠到极致的人。 冷漠,自私,且怂,否则她怎么可能在穿梭这么多个世界之后依旧如此自在洒脱呢。 她比任何人都冷漠。 一一:“……。” emmmmm,这跟她想象中不太一样啊。 所有人都在尽可能的往事清零,不畏将来,但是有多少人真正能够做到拿得起放的下呢。 好吧,谁让她遇到的是一位泥石流宿主呢。 淡定,淡定。 “笙歌,这个世界我打算封印了你的记忆,暂时开启直播间全员禁言,以便你彻彻底底融入那个时代做一回普通人。” “你这一路走来,看似惊险无比,实则顺遂不已。” “你成长的速度很快,如今需要的是沉淀。” 一一并没有隐瞒自己的打算,老老实实的交代道。 她和笙歌之间不存在任何算计和阴霾,业不应因着一个世界产生间隙。 闻言,笙歌的嘴角抽搐。 说的如此动听,本小仙女都差点儿相信了。 我信你个鬼。 她敢保证,这其中一定有一一的恶趣味。 但不可否认,一一的话的确有一些道理。 认真说起来,她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真正惊险的时刻当属被女娲血虐的时候了。 可到最后,危难之际,大圣救了她。 救命之恩可怎么还啊。 她的实力在大圣的鞭策下,突飞猛进。 可想要再进一步,必须得有相应的心境。 失忆? 还全员禁言? 一一这招是不是有些狠了。 嗯…… 失忆就失忆,就凭本小仙女这贱兮兮的性子难不成还能受了委屈? 哪怕没有记忆,本小仙女都是那个世界最嚣张的崽子。 ╭╯╰╮ 来就来,谁怕谁。 “小一子,寡人准了。” 笙歌矫情的翘着兰花指,夸张的捏着嗓子说道。 一一:…… #`′凸 自己认的宿主,忍,得忍。 “好。” 一一并没有多做耽搁,就直接把笙歌送入了新的世界。 记忆被封印前的最后一刻,笙歌智商终于在线了…… 消除记忆跟王九郎有什么关系? 怎么感觉又被一一坑了? 想到一一之前那句体会一把情深不悔,笙歌忍不住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难不成这辈子她要去对王九郎死缠烂打,投怀送抱? 卧槽…… 一一这是想玩死本小仙女吗? 本小仙女的一世英名啊。 仔细想想,那么狗血的画面业不是不可能出现。 毕竟她是个颜狗…… 王九郎偏偏又是个盛世美颜。 这就糟心了…… …… …… 进入新世界的笙歌,下意识的皱起了眉头。 记忆一片空白,她只知道她叫笙歌,她是带着任务而来。 也亏的一一没有彻底的泯灭良心,还给笙歌留下了一段剧情。 也就是靠着这一段剧情,笙歌分析出了很多信息。 没有记忆,不意味着没有脑子。 能够在一个个世界安然无恙活下来的人怎么可能真的是一点儿脑子都没有的人呢。 笙歌手托着下巴,懒洋洋的开始分析。 有莫名其妙进入脑袋的剧情,她并没有太多的惊讶,显然这种事情一回生二回熟。 嗯,看来她也是来历神秘莫测的大佬啊。 剧情? 任务? 她倒要好好研究研究了。 没了记忆,也不能当白痴啊。 赵士程…… 咦,莫名有些耳熟啊。 千万不要告诉她,剧情中那个可怜鬼就是她自己? 她内心是拒绝的。 皆道沈园常情,无人怜赵士程。 …… …… 很多人对赵士程这个名字可能知之甚少,但若是提起剧情中的另外两位主人公,也许就无人不知无人不晓了。 陆游…… 唐婉…… 你们没有看错,就是写家祭无忘告乃翁留名千古的爱国诗人陆游。 嗯,也是妻妾成群负心人写下红酥手黄藤酒满城春色宫墙柳的陆游。 第五百六十八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三) <fontcolor=red> 提起陆游,怕是会有无数人吟诵出脍炙人口的诗篇,慷慨激昂大义凛然,就连临死都在担心的祖国的大好河山,那未收复的失地。收藏本站 无论是位卑未敢忘忧国,事定犹须待阖棺,还是夜阑卧听风吹雨,铁马冰河入梦来无一不再展示着陆游的高风亮节,陆游的忧国忧民。 从这个角度看,陆游的确算的上是一位流芳百世的文人。 可只可惜,这一次笙歌关注的点并不在这里。 在剧情中站到浓墨重彩地位的是唐婉,这位因着一首钗头凤同样为后世津津乐道的传奇女子。 世情薄, 人情恶, 雨送黄昏花易落。 晓风乾, 泪痕残, 欲笺心事, 独语斜栏。 难,难,难! 看看这短短的钗头凤里,几乎字字都是伤心欲绝,就好似世间并无半点美好和眷恋。 唐婉陆游的感情因着每人一首钗头凤升华到一定境界,甚至后世无数不清楚其中详情的人还在称赞着二人的情深不悔。 可事实又是什么样子呢? 莫名的,笙歌脑海里冒出了一句话,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我却始终不能有姓名。 没错,赵士程这三个字多么陌生。 陆游和唐婉的确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结为夫妻之后也甚是恩爱过一段世间。 只可惜,海誓山盟往往并没有什么用。 更不要说,陆游还有一位占有欲极强的母亲,而他自己也是一位妈宝男。 婆媳矛盾自古就有,而陆游的母亲更是蛮横**,她见不得自己的儿子沉溺于温柔乡,也见不得儿子儿媳如胶似漆。 于是陆游的母亲寻来尼姑为陆游和唐婉卜算命运。 尼姑一番掐算后,煞有介事的说:“唐婉与陆游八字不合,先是予以误导,终必性命难保。”陆母闻言,吓得魂飞魄散,急匆匆回家,叫来陆游,强令他道:“速修一纸休书,将唐婉休弃,否则老身与之同尽。” 一纸休书,断了二人之间的夫妻情分。 二人缘分,陆游新娶了柔顺乖巧的妻子,可依旧与唐婉藕断丝连。 而赵士程呢? 赵士程乃是皇室旁支,虽算不得真正的皇亲贵胄,但终究是身份贵重。 赵士程在唐婉被休弃之后,诚信求娶,细心呵护就算唐婉死,也再未续弦,一生无子,致使郡王位传了庶弟,也毫无怨言。 为了唐婉抛下一切,她生,念她帮陆游;她死,投笔从戎,只身赴死。 一个男人做到如此境地,笙歌倒不知该如何评价了。 如此大度,如此无私吗? 扪心自问,笙歌自己是绝对不可能做到这个份儿上的。 赵士程的心愿:守护唐婉…… 唐婉一生嫁给她的时光并不曾真正开心过,数年守护,不如陆游沈园醉酒之后的赋诗一首。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很多时候让你真正红了眼眶,真正展颜笑着的才是你心上人。 赵士程明白,哪怕他再痴心守护再多年,都比不上陆游偶尔的一眼回眸。 既然如此,那他便不再强求着娶到唐婉,他希望唐婉一生幸福安康,与陆游白头偕老。 笙歌:╮╭ 原来不止剧情让她无语,就连心愿都这么清新脱俗啊。 说实话,赵士程的深情并没有让她有多余的感动,反而让她膈应。 毛病吧…… 难道爱情这玩意儿真的能够让一个人无私付出的这种境界? 什么玩意儿? 至于什么希望唐婉幸福安康,与陆游白头偕老,更是扯淡。 白头偕老不难,她随随便便一把雪撒下去头就白了。 不是有句矫情的话流传甚广吗,下雪天不打伞,一路走过,是不是就可以走到白头…… 呵呵哒,能不能白头她不知道,反正有些人走着走着就冻没了。 好了,不开玩笑了。 认真讲,笙歌并不见也得唐婉的幸福安康跟与陆游白头偕老有必然关系。 就陆游那妈宝男,那三妻四妾的德性,做他的妻子难道就真的是一件幸事吗? 评价一个人,需客观全面。 并不能因为陆游名垂千古的诗就忽略了他生活中的弱点。 可世道,可后人,对文人向来都宽容。 文人墨客抛妻弃子,喜新厌旧,就是追求自由,追求灵魂上的吸引和共鸣。 emmmm…… 说的好听。 再冠冕堂皇都改变不了渣男本渣的本质。 什么鬼东西。 依她看,唐婉早早的脱离了陆游,不是遗憾不是悲剧,反而是给了唐婉涅槃重生的机会。 难道被婆婆刁难,还有一个没有主见的相公,真的就是唐婉所念念不忘的幸福安康吗? 如果她刚才没有看错,唐婉是个石女,无法为陆游传宗接代。 在这个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社会,唐婉留在陆家怕是更加举步难行。 emmmm…… 她操的什么乱七八糟的心,也许在唐婉心中,她心悦陆游,好与不好,她都能够甘之如饴,也能够心甘情愿。 你之砒霜,我之蜜糖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 她身为旁观者,能够分析利弊,可唐婉也许要的就是与陆游耳鬓厮磨,相濡以沫。 完成任务? 嗯,那赵士程就是上帝。 既然赵士程希望唐婉和陆游腻腻歪歪一辈子,那么作为这个世界最嚣张的崽,自然得好好造作造作。 感情向来都是两个人的事情,三个人都嫌拥挤。 如果陆游敢纳妾,打断他的狗腿就是。 方法简单粗暴不要紧,有用就行。 可传宗接代的事情可怎么办? 难不成他断了陆家的香火? 卧槽…… 这个世界有那么一丢丢麻烦啊。 不过,以唐婉对陆游的痴心,指不定并不介意有别的女子为陆游延续香火呢。 糟心,这种黏黏糊糊的感情真真是有些侮辱深情不悔四个字。 赵士程,唐婉,陆游之间的纠葛大概就是这些了。 本小仙女并不喜欢做冤大头,既然她现在成了赵士程,自然就要可劲儿浪,可劲儿造作。 总不能因为没有记忆,一辈子就为了守护唐婉而活吧。 为她人生,为她人死这样矫情的事情,原谅她真的做不出来。 第五百六十九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四) <fontcolor=red> 如今剧情已经到了唐婉嫁给陆游之后那段蜜里调油红袖添香的时光了。 嗯,这也是让唐婉铭记了一辈子,到死都难以忘记的美好。 这样一想,笙歌倒有些理解唐婉的念念不忘了。 在极尽美好之际,戛然而止,自然会让人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如果唐婉和陆游在一起蹉跎了几十年,经历了怀疑,经历了争吵,经历了离心,经历了各种风霜,怕是到时候更多的就会是沧桑了。 俗话说得好,打败爱情的往往就是生活中那些柴米油盐的瞬间。 唉…… 说好要做这个世界最嚣张的崽,怎么能够动不动就开始伤春悲秋呢。 现在的当务之急当然是让本小仙女好好吃一顿,然后睡一觉。 任务什么的,不急,先放放。 反正唐婉和陆游正值新婚,陆母也暂时不会出什么幺蛾子。 …… …… 在笙歌如此慵懒散漫的时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却是一脸懵逼。 谁来告诉他们,这个世界发生了什么。 他们依照惯例,想要开口浪一浪,好好对他们的主播评头论足一番,发挥他们身为玻璃碴子的惯例。 额…… 可是谁来告诉他们,那大大的金光闪闪的“全员禁言”四个字是什么鬼。 还有他们的蠢主播明显都不在状态啊,诡异的很。 不让他们发挥直播间玻璃碴子的风范,可最起码也得让他们知道这个世界基本的剧情啊。 笙歌不露头,难不成他们两眼一抹黑吗? 就在所有人一头雾水的时候,直播间密密麻麻的出现了一堆字,顺带讲明了如今笙歌的处境。 失忆…… 失忆…… 失忆…… 现在的主播都这么会玩了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失忆什么梗儿?你们说失忆的主播会不会做出什么蠢事?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这又是一个狗血的世界啊。 浪九九:神棍兄,此话何意? 灯火阑珊处:弱弱的说一句,我可能知道……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故人相逢。 余生姑凉:请看本姑娘的八卦眼神,故人?故人?能让神棍兄用到狗血两个字的,看来又是一段说不清道不明的过去啊。 我是个神棍:友情提示,喵喵叫…… 余生一杯酒:王九郎? 不得不说,平日里一个个没正形的玻璃碴子们都不是简单的人,深藏不漏啊。 …… …… 1127年金兵攻破汴梁城,俘虏了北宋的徽宗和钦宗两位皇帝及后宫、百官。宗室赵构迁都杭州,改称临安,保住宋朝江南半壁江山。 史称南宋。 初经乱世,这半壁江山虽然得以保存,但算不得真正意义上的安宁。 在这纷争割据,或战争,或求和中,有一人是这历史的见证者。 他缓步行走于历史的长河中,亲眼见证了曾经显赫一时钟鸣鼎食之家的琅琊王氏如同烟火,一点点消散,直至虚无。 盛极必衰的道理,他懂。 顺其自然的道理,他亦知晓。 他行走千年,见证了无数的悲欢离合,盛衰荣辱,隋唐以来,真正意义上的琅琊王氏家族已经不复存在。 他不知他身上发生了什么,明明是一个已经入土的糟老头子,可是有一天却突然醒了过来。 死而复生吗? 他不懂。 他不仅仅是死而复生那么简单,就连容貌都恢复了最年轻的模样。 长生不老,或许就是他的现在吧。 嗯,他姓王,是消散在历史长河的琅琊王氏曾经的王九郎。 他曾居于闹市,也曾隐匿于深山。 一个已死之人,却又奇迹般的站立在阳光下,不老不死,只可惜没有心跳。 刚刚苏醒时,他欣喜若狂,他想要去见他至死都不能释怀的人。 只可惜,他见到的只是一抔黄土,一个小坟包…… 就连卫玠的儿子,卫知秋都不在人世。 他熟悉的一切,他眷恋放不下的人,皆不在了啊。 他迷茫过,他疯狂过,一遍一遍的绘着卫玠的画像,日复一日,辗转反侧夜不能寐的回忆着他和卫玠的过往。 一字一句,细细思量。 他活了…… 卫玠呢? 一次次回忆,他终于越发肯定心中的大胆猜测。 此卫玠非彼卫玠,也许他心心念念了一辈子,不敢接近,也不敢放下的人非此间人。 千年时光,他经历了太多次的失望,心中的执念一点点崩塌,他坚持不下去了呢。 可就在他绝望,打算自我结束这漫长没有尽头的生命时遇到了卫玠的画中人。 那是卫玠曾经珍而重之,他遍寻不识的女子。 一模一样的容貌,可气质却迥然不同。 卫玠的画中人,明艳大气,盛世芳华,可他见到的女子呢? 堪堪算不得上一句小家碧玉吧。 可是,他确信那的确是卫玠的画中人。 因着卫玠,在乱世中,他给予了那女子一份庇护,尽可能的护其周全。 以兄妹的名义…… 女子寿终正寝,可他依旧没有等来卫玠。 可因着女子的出现,他心中的灰烬似是有复燃的趋势。 终归是有希望的。 他不知道自己在等着什么,他知卫玠不会轻许他一生,他也知卫玠对他并无不纯粹的想法。 一切都知,可依旧想再见他一面。 见见就好,不谈那些扰人心绪的东西。 嗯,午夜梦回,他似乎看到了卫玠在浅笑款款的唤他一声表哥。 这就足够了…… …… …… 笙歌吃饱喝足美美的睡了一觉之后,便准备去两位主角面前刷刷存在感。 她虽然想着造作,但也不愿毁了唐婉的名声。 所以她递了拜帖给陆游,以讨论诗词研究学术为名。 她倒要看看这位能让唐婉心心念念了一辈子,赵士程三年相识,十载相伴都比不得一首放浪形骸诗词的陆游是什么模样。 嗯,她可不是为了撬墙角。 强扭的瓜不甜,这么浅显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至于什么强扭的瓜不甜,但是解渴的愚蠢事情她不屑做。 毒药也解渴,怎么没见人一杯灌下去呢。 赵士程乃是越州山阴人士,与唐婉陆游同属一郡。 因着其皇室中人的身份,拜帖一递,随即便收到了邀请。 第五百七十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五) 天地良心,她真的不是为了撬墙角,做第三者。 说实话,对于唐婉那种拿的起放不下,被休弃还能心心念念被对方一手钗头凤撩动的人她并不怎么看的上。 一来,对不起赵士程。 二来,对不起唐婉自己。 陆游都已经贤妻美妾,儿女双全,过的是潇洒恣意。 而唐婉呢? 嫁给赵士程十年,嘘寒问暖的十年都无法让唐婉收回那颗无处安放的心。 呸…… 说句不动听的话,就是贱兮兮的。 人一旦犯贱,旁人拦都拦不住。 人们常说,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 何止…… 犯贱的人只会觉得自己情深似海,一片痴心,九死不悔,旁人的劝说都是在阻碍。 …… …… 笙歌梳洗打扮之后,乘着马车优雅尊贵的朝着陆府而去。 不管结果怎么样,气势总得足。 再怎么说,本小仙女如今都是赵士程,是皇室旁支,光明正大的赵姓。 马车在平坦宽阔的路上行进着,挂在马车上花纹繁复雕刻精美的铃铛随着马车摇摇晃晃,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 恍惚间,笙歌注意到自己手腕上的玉镯…… 嗯? 玉镯? 她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还会带着玉镯,最重要的是她这么久还没有发现。 笙歌的手刚刚触摸到玉镯,玉镯滑落,变成了一把丑耙子…… 耙子…… 竟然是耙子…… 这究竟是个什么世界,玉镯还能变成耙子。 啧啧啧,好丑。 这是她第一次到陆府,可不能拎着这个丑耙子去。 不符合小仙女的气质。 于是,也不知是不是笙歌脑子抽了,反正笙歌撩起帘子就直接把耙子扔下了马车。 嫌弃…… 可还不等笙歌重新做好,就看到马车内出现了一个缩小版的耙子,静静的竖立在角落中。 唔…… 还是一如既往地丑啊。 笙歌:╯︵┻━┻ 本小仙女实在是有些懵啊。 总有丑东西觊觎本小仙女。 若是个如花似玉的漂亮小姐姐也就罢了,如今一个来路不明的丑耙子竟然还想赖上她,真当她的头是面团捏的吗? 笑话…… 本小仙女盛世美颜,岂是想觊觎就能觊觎的。 笙歌轻哼一声,没有再搭理耙子,而是开始闭目养神。 不造作,不嘴贱的笙歌,安安静静下来,到真真有几分潇洒不羁的剑客味道。 痞里痞气,潇洒浪荡,这个的性子很多时候更加惹人注目。 这辈子笙歌都不可能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的如切如磋了,也更加不可能是仙气飘飘谪仙下凡了。 …… 陆府算不得富丽堂皇,金碧辉煌,但也是佳木茏葱,奇花熌灼,端端是清雅无双,书香世家。 嗯,品味不错。 笙歌中肯的回答评价道。 许是因为新婚,陆游依旧身着红衣,虽不及喜服的热烈张扬,但也是明媚。 皮肤白皙,身材修长,眉眼温和而又多情。 显然,新婚燕尔,过得不错。 哪怕陆母再苛刻,也绝对不会容忍不了儿媳这短短几日。 读书人所特有的气质,使得陆游看起来更加文质彬彬。 儒雅却又青涩鲜活,这样的陆游难怪会让唐婉惦念了一辈子。 “赵兄……” 陆游拱手说道。 “陆兄……” 笙歌有样学样,照猫画虎般学着陆游的样子回了陆游一礼。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个道理笙歌还是懂的。 更不用说,笙歌是个颜狗。 陆游这般奶油小生,白白净净的模样,实在是很难让笙歌突兀的升起恶感。 哪怕渣…… 可现在不是还没有渣起来吗? 好吧,她好像是太反复无常了一些,明明在来之前刚刚吐槽了唐婉和陆游啊。 扪心自问,她是不是太没节操了些。 算了,颜狗的世界,颜值才是正义。 “陆兄,此番在下前来叨扰,乃是有些疑问想向陆兄请教。” 笙歌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水,装模这样的晃了几下扇子,谦逊的开口。 说实话,到现在笙歌都有些不清楚扇子的意义何在。 嗯,可能是因为她没文化。 “赵兄说的是哪里话,请教谈不上,互相学习吧。” 一来二去,笙歌扔出自己晦涩难懂的问题,陆游竟一一有条不紊井然有序的表达了见解。 虽算不得多么成熟,但也算得上独树一帜,令人耳目一新。 笙歌这下是真的有些惊讶了。 看来陆游不仅有颜,还有才华,就连这见识都远非常人可比。 笙歌有些懵,这样的人真的是剧情中那个毫无主见,陆夫人指哪儿打哪儿的妈宝男吗?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想不起脑子里莫名其妙出现的剧情,她更相信自己的判断。 陆游绝非剧情中描述的那般,看来这其中定然发生了什么变故。 “听君一席话,犹如醍醐灌顶。” “陆兄之学识,在下佩服,来年科举,想来陆兄定能高中。” 在剧情中,陆游的科举之路坎坷不已。 可因着与陆游的一番交谈,笙歌已不再笃信那些所谓的剧情。 “不知陆兄师从何人,能否指点在下一番。” 名师出高徒,陆游的眼界学识绝对不可能是小小的越州能够锻炼培养出来的。 超前的眼界和想法,独树一帜的观点,才是他最好奇的。 这样的陆游,他日必然能够造福一方百姓,哪怕封侯拜相也不在话下。 只见陆游轻笑一声,怅然若失的开口了“能得今日之学问,乃是因为在下数年前得一高人指点数月,且有其亲自批注典籍相赠。” “我这些浅薄的见识,不及恩人万一。” “师从何人?在下并无缘拜得那位高人为师,可短短几个月,便抵得上在下的数年苦读。” 陆游话中的遗憾和怀念做不得假。 没有记忆,笙歌也不至于愚蠢到判断不出真假的地步。 何处来的高人,竟如此神奇。 不知怎么的,笙歌的脑子里出现了一个白胡子老头儿,白发苍苍,仙风道骨,非世间人。 恐怕只有这种白胡子老爷爷才能有化腐朽为神奇的本事吧。 呸…… 她可没有说陆游是腐朽的意思。 看样子,陆游更像是一块儿璞玉,端看雕琢他的是何人罢了。 :。: 第五百七十一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六) 剧情中,陆游更多的言传身教是来自陆母。 哪怕陆母自诩名门闺秀,学识不菲,能够担负的起相夫教子的责任,但这个时代的女子大多都是长于深闺,眼界所限。 无眼界无心胸,如何能够教导出真正的国之栋梁呢。 幸亏陆游本身天资不差,否则可就不仅仅是渣男那么简单了。 如今陆游得此际遇,想来也是一种造化了。 嗯,莫名对这次的任务不排斥了呢。 “想来那是一位隐世的老先生,也不知在下此生还能否有幸一见。” 笙歌唏嘘不已。 笙歌此刻的感慨做不得家假,她的的确确是对陆游口中的这位恩人产生了好奇。 言传身教,想要让陆游转变成如此芝兰玉树光风霁月的模样,那人又该是何等的传奇和惊才绝艳。 她这人虽然有些贱兮兮的,但不至于无法承认别人的优秀。 就在笙歌感慨良多的时候,陆游反而展颜一笑。 笙歌丈二摸不着头脑,这陆游怕不是个智障吧,她说的话哪里好笑了。 ╭╮ 本小仙女可是傲娇的很。 “赵兄真是会说笑,在下何时说过恩人是位老人家呢。” “前些年在下得遇恩人时,恩人正值盛年,风华绝代,赞一句世间明珠也不为过。” “只不过,只不过……” 陆游欲言欲止,半晌没有说完这句话。 笙歌:“……” 大兄弟,您倒是利索点儿啊,这不上不下的吊着人,真的好吗? 说实话,笙歌觉得陆游话的真实性有待考察。 正值盛年,风华绝代? 真有那种天纵奇才吗? 也许有可能存在,比如她…… 笙歌自己就觉得自己可能是天纵奇才,毕竟她现在也是个小年轻啊。 年纪轻轻的她,好像活了上千年。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 “嗯?” 虽说笙歌有些八卦,但着实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追问。 观陆游的神情,陆游显然有难言之隐。 嗯,作为一个善良体贴的小仙女,绝对不强人所难。 “无事……” 果不其然,陆游只是摇了摇头。 笙歌表示理解,她与陆游并无深交,而在交情一事上,最是忌讳交浅言深。 “今日多谢陆兄指点,受益匪浅。” “多有叨扰,还望见谅。” “也不知今后在下有疑难,能否上门请教。” 与陆游一番长谈之后,笙歌的谦逊诚恳了许多。 “只要赵兄不嫌弃,尽管来。” 陆游也不是那等自诩清高,顽固古板之人。 赵士程乃是这越州有名的望族,皇亲贵胄,相交有莫大的好处。 更不要说赵士程本人也是皎皎君子,相谈之下也算志趣相投。 笙歌微微颔首,离开后,,有些不甘心的看了一眼陆府的大门。 今天无缘得见唐婉呢。 要知道,唐婉才是她的直接人物啊。 不过,这个结果她早有预料。 毕竟这是个男主外女主内的世界,如果她刚才提出要见唐婉的请求,先不说陆游能不能会不会提刀砍死他,那些可能存在的风言风语也有可能压垮唐婉。 不着急,来日方长。 陆游看着笙歌逐渐远去的背影,久久没有言语。 他该如何对外人说起,他的恩人异于常人呢。 他得恩人教授三月,算得上是朝夕相处,哪怕恩人再小心谨慎他依旧发现了些许异样。 比如,恩人寒暑不侵…… 比如,恩人鲜少进食…… 比如,恩人的呼吸几不可闻…… 这真的是一个正常人会有的模样吗? 可既然称之为一声恩人,那便不能做恩将仇报之事。 …… …… “夫君可是遇到了疑难之事?” 正在作画的唐婉抬头观陆游面色似有不愉,便停下手中的笔,温婉问道。 这就是笙歌心心念念想要一睹芳容你的唐婉。 唐婉容颜算不得倾城姝色,但真真算的上一句温柔似水,娴淑典雅。 这样的唐婉,静静看着便会让人忍不住放轻脚步,精心呵护。 金童玉女,佳偶天成恐怕也就是这样了。 “娘子不必担心,为夫只是想到了恩人……” 陆游与唐婉经历过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坦诚相待的时光,所以陆游的际遇在唐婉那里算不得秘密。 唐婉敛眉,夫君的恩人? 说实话,她与夫君的恩人素未谋面,但感激丝毫不比夫君少。 父兄过去曾多次评价夫君,聪慧有余,眼界不足。 但在恩人的教诲下,夫君犹如一块儿璞玉在被精心雕琢后越发的明媚亮眼。 内敛却又不失光芒,有主见却又不尖锐,温柔缺不懦弱。 这样的夫君,她何德何能可以拥有。 想到这里,唐婉的神色越发柔和,就好似在深夜悄悄绽放的昙花,清香静远。 “夫君,恩人乃是高人,定能平安喜乐,逢凶化吉的。” “以恩人的武功,这世间恐怕无人能伤及他半分。” 唐婉尽可能的宽慰道。 夫君口中的恩人,更似天上仙人,而非这俗世凡人。 “但愿吧。” 在唐婉的不断宽慰和温柔下,陆游慢慢抛却了这点烦心事,重新开始红袖添香,作画描眉,好不惬意…… 可刚刚从陆府离开的笙歌,就没有陆游这样的幸运了。 人家陆游是美人在侧,嘘寒问暖,腻腻歪歪,而她呢? 唉,同样是男人为什么差别这么大呢? 她也不要求温香软玉在怀,但是也不要让她跟一个丑耙子面面相觑啊。 这么丑,锻造这把兵器的人是得有多瞎,品味眼光得有多差。 啧啧啧…… 笙歌明目张胆的嫌弃着。 本小仙女这么强大,手撕壮汉,徒手搏狼都不在话下,哪里还需要丑耙子这个狗皮膏药撵都撵不走的武器呢。 别人都是锦上添花,这个丑耙子于她而言,就是一颗老鼠屎毁了一锅汤。 “丑耙子,你还敢往本小仙女面前凑……” “再凑,本小仙女抽死你……” 哼…… ╯^╰ 笙歌挥舞着自己的小拳头,煞有其事的说道。 嗯,她总觉得这个丑耙子是可以听懂她说话的,要不然怎么可能一路上都在挑衅她呢。 没错,就是挑衅。 :。: 第五百七十二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七) 本小仙女世间罕有,怎么能够容忍一个丑耙子挑衅呢。 “丑耙子,你是不是非得让本小仙女亮出四十米长的大刀,好好教教你怎么做耙子呢。” 笙歌嫌弃的看着丑耙子,口中振振有词。 丑比就要有做丑比的自觉。 ╭╮ 本小仙女是颜狗,拒绝一切丑的东西,尤其还是丑的这么有特色的。 唉,还是忍不住想要吐槽锻造这个耙子的人。 可能瞎吧。 什么鬼东西。 …… …… 醉梦狐殇:我等着你恢复记忆把它供起来的那天…… 余生一杯酒:楼上小可耐说话为什么这么欠赞呢,这一届的粉丝还真是越来越优秀了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新人这么优秀,实在是让本大小姐有危机感。 大猪蹄子:你们都让让,我现在只想看儿子,为什么我儿子永远活在对话里。 大猪蹄子:又是没有儿子的一天,忧伤那么大…… 在笙歌拿丑耙子无可奈何的时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新老交流完全没有代沟。 嗯,一一当初信誓旦旦说的全员禁言可能只是针对笙歌一个人的。 只是笙歌一个人的失忆,一个人的懵逼,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依旧能够畅通无阻的互相交流。 好吧,笙歌日常被坑中…… “卧槽……” ww 笙歌的一声尖叫打破了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胡侃。 笙歌:“……”。 她是谁,她在哪儿,她刚刚经历了什么? 她竟然被一直嫌弃的丑耙子进行了一把摸头杀。 别人的摸头杀都是大帅比,为什么她的就是丑耙子。 被坚硬锐利的耙子尺上演摸头杀,那画面要多惊悚就有多惊悚。 如果不是她脑袋够硬,恐怕现在就是好几个血窟窿了。 呵呵,就知道这耙子不安好心,原来是想谋杀她。 “丑耙子,本小仙女与你势不两立……” 笙歌气势十足慷慨激昂的对阵词还没有说完,就被丑耙子勾着衣服从马车飘了出去。 车夫:…… 他怎么不知道马车里什么时候有了耙子这种东西了。 还有,公子的癖好什么时候这么奇怪了,虽说他知道公子轻功不错,但也没有必要青天白日的上演与耙子相亲相爱吧。 没错,在其他人眼中,就是笙歌魔障了,非要抱着一个丑耙子上演生离死别…… 笙歌表示,宝宝心里苦,但宝宝什么都不说。 完整见识了这一幕的玻璃碴子们,已经快要崩不住了。 玻璃碴子:我们也想伪装成贴心的小棉袄,但实在控制不住我自己啊。 嗯,他们现在只想幸灾乐祸的说一句,干得漂亮。 有多久没有见过笙歌这么懵逼又狼狈的一面了,这才是他们最熟悉的主播啊。 ╮╭ 不愧是大圣亲自锻造出来的耙子,瞅瞅这小脾气多傲娇。 想到笙歌刚刚立下的flag,啪啪啪打脸了吧。 还教教丑耙子怎么做耙子,现在被教做人了吧…… 笙歌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向来都是互损为乐,温情脉脉体贴备至这种事情无异于是天方夜谭。 嫌弃丑耙子,也不看看这耙子是谁锻造出来的。 能够跟着笙歌不断的穿梭时空,且不受屏障限制,就足以证明这把耙子的高大上。 换句接地气的话,这把耙子绝对是大圣凝聚了无数心血的巅峰之作。 没错,你们没有看错,就是巅峰之作。 哪怕此时的大圣修炼一途还有莫大的前进的空间,但像丑耙子这种层次的武器,恐怕一生仅此一次。 看来,大圣为了护笙歌的一路周全也是煞费苦心啊。 …… …… 因着一一的“暗箱操作”,笙歌显然是不可能知道直播间玻璃渣子们的幸灾乐祸和唏嘘不已的。 至于大圣? 你还能指望一个失忆的连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何方神圣的蠢货还记得大圣? 别闹了…… 被丑耙子勾着衣服的笙歌此时欲哭无泪,想死的心都有了。 原来这个灰不溜秋乌漆抹黑看起来糟心不已的耙子竟然这么牛掰。 还有什么比她刚刚觉得自己拥有大杀四方睥睨天下的实力时,就被一把丑耙子泼冷水更无奈的事情。 不过,笙歌也终于确定了一件事情。 丑耙子,大神通。 emmmmm…… 她好像惹下了不得了的麻烦了。 早知如此,她就该把丑耙子当祖宗供起来。 不就是多个祖宗吗,她一点儿都不介意的。 “丑耙子……” “呸……” “耙子大哥,耙子爸爸,耙子爷爷,耙子祖宗……” 一连串掉节操没骨气的称呼从笙歌口中冒出来。 “耙子祖宗,您大人有大量,不要跟小的计较,小的刚才就是一时愚钝,有眼不识泰山,还请您原谅小的一次。” 笙歌手脚并用抱着耙子,生怕从半空落下,摔成肉饼。 唉…… ╭╮ 本小仙女的命为什么会这么苦呢? 她已经能够想象到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山阴乃至整个越州的达官贵人或是平民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是什么了。 不外乎就是些…… “你们听说了吗?赵士程光天化日之下抱着个丑耙子在半空做不可描述的事情……” “赵士程?哪个赵士程?” “还有哪个赵士程,就是皇室宗亲,秦鲁国大长公主的侄孙啊,真正的尊贵之人呢……” 笙歌的脑海里已经脑补出大家三五成***头接耳的画面了。 她也是要脸的好吗? 经此一事,赵士程这三个字怕是就要彻底响彻大江南北了。 皇室宗亲? 谁不知道皇家最是重颜面,对于那些有损皇家颜面的人向来是杀人灭口,以堵悠悠之口。 莫名有些担心自己的小命。 刚来这个世界的时候,她还在暗自庆幸自己皇室中人的身份。 毕竟上面有人好办事,可现在呢…… 一把丑耙子打碎了她所有的幻想。 “耙子祖宗,咱有话好好说,能先下来吗?” 笙歌看着越来越陌生的风景,看着耙子大爷越飞越有激情,心底发怵。 这耙子大爷是想让她来一次南宋一日游吗? 在这个交通极度不发达的时代,体验一把科技改变命运的伟大变革性…… :。: 第五百七十三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八) <fontcolor=red> 唉,原谅她年纪小,眼界不够宽。收藏本站 她本以为丑耙子顶多让她在越州山阴出个名,没想到…… 唉,只怪宝宝太天真。 不就是个丑耙子吗,有必要这么小心眼吗? 蓦地,笙歌的脑海里突兀的出现了一句话,既然反抗不了,那就安心享受吧。 ヽノ 还真别说,转变了想法之后,笙歌腰不疼了,腿不酸了。 在这半空中,被丑耙子驮着飞,别有一番风味。 嗯,除了风有点儿刮脸。 再怎么说,本小仙女都是细皮嫩肉的,也不知被这似刀子般的风划过,会不会毁容。 也不知是耙子跑偏了,还是耙子良心发现了,最起码开始往人迹罕见的地方飞了。 笙歌无聊的数着掠过的树木,又开始了神神叨叨的脑补之旅。 她虽然在嫌弃耙子丑,可却莫名有一种惊人的熟悉感。 想想这耙子刚才死皮赖脸纠缠她的模样,笙歌就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别人再不济都是人妖恋,那她呢? 她这是跟一把丑耙子恋了? 她记得不少话本子上都写着一柄剑在长期的熏染下生了灵智,然后长期相处,日久生情,喜欢上了自己的主人。 嗯,主人是一个英俊潇洒气度不凡的剑客,且还尊贵不凡。 至于剑灵,向来都是美貌如花,或白衣仙气飘飘。或红衣魅惑天成,反正就是风华绝代。 一句话来总结,天造地设,珠联璧合。 可饶是话本子再多,也从未听说过有丑耙子变成人的啊。 本体都这么丑了,更遑论是化为人形的灵体呢。 没有最丑,只有更丑。 看丑耙子这个简单粗暴一言不合就动手动脚的模样铁定是个糙汉子。 在嫌弃耙子的笙歌已然忘记了到底谁才是个能动手就绝对不废话的东西。 在笙歌神神叨叨的时候,不知疲倦飞着的耙子终于在一个偏僻荒凉的地方停了下来。 笙歌腿脚发软的从耙子上爬下来,胃里翻江倒海。 在经过一通昏天暗地的呕吐之后,笙歌的脸色终于变得正常了。 “耙子老兄,你要冷静下,种族不同,怎能相恋。” “耙子祖宗,你要相信在耙子界您绝对是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存在,没有必要在小的这棵树上吊死。” 嗯,虽说她这颗树格外惹眼。 唉,不得不说,耙子看上她,绝对的有眼光。 像她这么貌美的小仙女,着实少见。 笙歌自恋的摸了摸自己的脸,看着河水中的倒影,越发觉得自己美的不像话。 …… …… 浪九九:没有记忆的主播,依旧是欢乐的不得了。 北城南笙:这个时候不是应该说智障儿童欢乐多吗?什么时候主播的自恋都到了这种程度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到底是什么给了主播错觉,让主播觉得耙子暗恋她…… 大猪蹄子:难道这又是日常没有儿子的一天吗? 余生一杯酒:我现在只想求一下大圣的心理阴影面积。 我是个神棍:前方高能预警。 神棍兄的话音落下,正在看着河水孤芳自赏的笙歌就被耙子推进了河里,猛的一大口河水。 笙歌:Σ︴ 笙歌有些懵逼,她这是说的哪句话惹怒了耙子大佬。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一路上忍气吞声,难不成耙子还蹬鼻子上脸了。 输出全靠吼,笙歌大吼一声,随意折了一根树枝朝着丑耙子挥了过去。 啪…… 第一声,树枝断了…… 怕…… 第二声,笙歌被打啪下了。 笙歌: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所有人心头不约而同的冒出了一个想法,原来丑耙子这么强大啊。、 在这之前,所有人虽知耙子强大,但更多的是基于对锻造它的人的敬畏。 更不要说,以往耙子在笙歌手中得心应手,温顺的不像话。 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笙歌虽算不得顶尖,但也绝对不俗。 可就是这样,仍然被丑耙子不费吹灰之力的打趴下了。 “你还撵我走吗?” 丑耙子歪歪扭扭的在地上写道。 “我对你没有想法……” “你可能暂时忘了我,我是陪伴着你的武器。” 笙歌鼻青脸肿的看着地上的字,眯了眯眼睛。 说实话,她对耙子的话还是有几分相信的。 第一,她对耙子莫名其妙的熟悉感。 第二,耙子虽然揍她揍得看起来比较惨,但并没有下狠手,都只是些皮外伤。 也不知道丑耙子这副先把人打趴下打服气再谈判的做派是跟谁学的。 嗯,看了莫名觉得解气。 虽然说被揍的是她,可耙子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深得她心。 “不撵了……” “不撵了,你是大佬你说了算……” 笙歌有气无力的挥了挥手。 “大佬,现在你能带我回去吗?” 作为伤者,笙歌有自知之明。 “自己回……” 又是歪歪扭扭的几个字…… 笙歌满头黑线,颇有些无语,这就只管带她来,不负责回吗? 这么不着调还没颜值的耙子,她当初是怎么接受的。 笙歌摸了摸干瘪瘪的肚子,叹了口气,认命的拿着树枝去叉鱼。 既然注定了得自己爬回去,那就先填饱肚子吧。 夜幕降临,月上枝头,笙歌打着饱嗝,顺带有一下没一下的挑着火堆。 鬼知道丑耙子带着她飞了多远,有些愁。 在笙歌百无聊赖的时候,远处深山中,有一道修长的身影疾驰而过。 月色下,那人一袭白衣,墨发用玉冠束着,飘逸潇洒,似仙人踏月而下,美的好似一幅由丹青国手精心绘制而出的画。 唯一美中不足的可能就是来人太过于纤瘦,在宽大袖袍下的映衬下,越发让人心怜。 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会消瘦至此。 但饶是如此,都难以减弱他的半分美感。 翩翩公子,举世无双。 男子每走一步,都越过数尺,与其说是在走,倒不如说是在脚尖轻点,似仙似魅,来去无踪。 脚步匆匆,留下的只有影子,就好似是在急切的寻找着什么。 …… …… 几声狼嚎,把昏昏欲睡的笙歌吓醒…… 第五百七十四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九) 狼…… 听到深山之中的狼嚎声,笙歌非但没有丝毫的胆怯恐惧,反而跃跃欲试,充满了兴趣。 emmmmm…… 为什么她的反应就不能正常一些呢。 走还是留? 说实话,笙歌真想一展雄风,大杀四方让丑耙子知道她是一个颜值实力并存的人。 可看看自己浑身大大小小的伤,笙歌沉默了。 君子显摆,十年不晚。 没不要在这种被揍得惨兮兮的情况下,冒险搏狼。 嗯,状态不好,撤退。 笙歌当机立断的辨明方向,头也不回的拖着浑身都疼的身体向远处走去。 至于丑耙子…… 呵呵哒,就丑耙子对她的黏糊劲儿,一定会对她不离不弃的。 夜幕中…… 一道消瘦的身影,一道蹒跚的身影同时在赶路。 时间一点点过去,笙歌渐渐把荒林抛在身后,而那道从远处赶来的人也终于出现在熄灭的火堆旁。 经过将近一夜的时间,火堆早就成为了一滩没有任何余温的灰烬,就连被笙歌随手丢弃的鱼骨头也不知是被什么野兽叼走了。 唯一留下的可能就是笙歌心血来潮,画下的半幅画…… 为什么是半幅呢? 显然是笙歌画着画着没耐心了,难不成还真能指望一个没有耐心的人杵着根树枝画一幅大作? 别闹了,千万不要忘了笙歌是个三分钟热度的人。 微微亮起的天边,透过树叶撒下些许光亮,也终于使得来人的面貌较为清楚的展现。 面色苍白,不见血色,这绝对不是正常人该有的样子。 只见来人眼中的笑意和急切一点点沉寂,然后淡然苦笑一声,说不出的寂寥和落寞。 来人随意的坐在一旁的石头上,然后完善了那半幅已经不成样子的画。 这次应该是他了吧…… 世人万千,无人像他。 但上天终究还是怜悯他的,死而不僵,以这幅活死人的模样不老不死的行走在这世间,给予他漫长光阴,寻找一个不可能的人。 他也不是没有问过自己,寻到了又如何。 若能相守,前世数十年也就不会蹉跎了。 再见见吧,这好像就是他如今不死不活的唯一价值了。 有些人的存在,不仅惊艳了某段时光,而且也会温暖漫长岁月,成为长久生命中如同信仰般的存在。 曾经,他何其骄傲呢。 曾经,他多么执着于对琅琊王氏权势的经营呢。 可饶是如此,当年的他都能为了卫玠折腰到如此地步,遑论今日呢。 但,有些人终究是无缘的,有些人也终究只能是过客。 他之于卫玠,便是过客。 这一点,从他见到那位貌美的潘姓女子时就已然明了。 卫玠的神秘,不是他能够想象的。 卫玠的未来,也不是他能够预料的。 可以说,他经历的数百近千年时光,于卫玠而言,同样只是沧海一粟。 所以呢,何必庸人自扰。 能见得一时是一时,能陪伴一时是一时。 说实话,他真有些鄙夷如今的自己。 卫玠,还好,终归是能够再遇你。 世人万千,无人像你,可却能够再遇你。 王九郎啊…… 当年显赫一时,有王与马共天下的琅琊王氏嫡系子弟,如今却成了琅琊王氏烟消云散的见证者。 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 不得不说,这句诗真真是一针见血。 既然知晓卫玠已在此间,那他就缓缓来吧,莫要吓坏了卫玠。 想要出现在卫玠身侧,必然就需要一个光明正大的身份。 …… …… 上气不接下气的笙歌狼狈的喘着气,口中还小痞子似的骂骂咧咧,丝毫没有皇家人的威仪和自持身份。 笙歌不知荒林中的事情,可并不意味着直播间的一众玻璃碴子们看不到。 直播间的强大之处,已经无需再多言。 …… …… 大猪蹄子:揉揉眼,盼啊盼,春天的脚步近了…… 大猪蹄子:呸,终于看到了我儿子的脸,喜极而泣的老母亲啊。 泡椒凤爪:不该是老父亲吗? 走路太浪会闪腰:真真是王九郎啊,怎么感觉这个世界恐怕又要是一团乱了。 余生一杯酒:失忆的主播,念念不忘的王九郎……好像真的是要玩大发了。 北城南笙:画风清奇的泥石流主播终于要开始感情线了么。 浪九九:不,高举圣歌夫妇,圣歌大旗永不倒。 灯火阑珊处:不管是圣歌大旗,还是九歌夫妇都省省吧,主播那副没心没肺的模样,还感情线? 灯火阑珊处:啥线在主播这里都会崩的一塌糊涂。你们以为主播没记忆,就变成含羞带怯春心萌动一撩就走的小姑娘了吗? 灯火阑珊处:主播分明就是个老流氓。身为老流氓,只有撩别人的份儿,怎么可能被撩的动呢。 余生菇凉:卧槽,好像还真是这样。 春和景明:…… 大猪蹄子:我儿子那怎么能用撩呢,一点儿也不郑重诚恳。 …… …… 也不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对笙歌是盲目信任,还是看热闹不嫌事儿大,反正并没有人担心笙歌。 来啊,尽情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时光。 热闹这玩意儿,自然是越大越好。 谁让他们关注的主播如此智障,在沙雕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呢。 如果哪天主播娇滴滴的给他们来一句,小哥哥,亲亲抱抱举高高,他们怕是会被吓的头皮发麻。 …… …… “耙子小祖宗,咱们离的还远吗?” 初来乍到,笙歌实在有些不熟啊。 “不远,不远……” 笙歌看着丑耙子在地上那几个歪歪扭扭甚是让人倒胃口的字还来不及高兴,就看到耙子兄接着写到。 “也就十天半个月吧……” 笙歌:Σ︴ 这耙子恐怕是个傻子吧。 不仅丑,还是个傻子,怪不得要缠着她。 除了她这个冤大头,恐怕也没有什么人肯收留了。 不远不远,也就十天半个月…… 呵呵哒。 “耙子小祖宗啊,您可还真是个磨人的小妖精。” 笙歌咬牙切齿的说道。 笙歌看看自己系在腰际只剩一半的破玉佩,欲哭无泪。 明明是王公贵族,明明是皇室中人,为什么却过的如此寒碜呢。 :。: 第五百七十五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 十 就连束发的玉冠,都不知道落在了什么鬼地方。 披头散发,衣衫褴褛,还鼻青脸肿,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如今的笙歌囊中羞涩,身无分文,想要回去怕是得把那半块儿破玉给当了筹措些路费。 唉,堂堂的皇室中人,却磕碜成这个样子。 笙歌抬头问天,老天爷为何要如此戏剧性。 她一直以为像她这种天之骄子,定然是上天的宠儿,可事实证明她想太多。 嗯,她就是老天爷刻意造就的笑话。 本是一块儿质地上佳的玉佩,因着破损了一半,只当了个白菜价。 如果不是笙歌死皮赖脸,恐怕连白菜价也当不上。 有了银子在手,笙歌觉得生活瞬间又明媚光明了许多。 嗯,世界如此美好,她一个连人都没有生过的人怎么能够怀疑人生呢。 靠着这点儿银子,笙歌重新置办了身行头,然后雇了辆马车,坦然自若的朝着越州山阴方向行进。 至于可能已经传得绘声绘色的八卦和谈资,笙歌丝毫不惶恐。 本小仙女不就是想给普通民众展示一下武林高手的神秘莫测。 嘿,兄台,想免费体验上天,游览大宋的山河壮丽吗? 不收钱,还忒刺激的那种…… emmmmm,这倒真算得上是一条生财之道。 可是,她并不打算挑战整个时代已有的认知和价值观呢。 颠覆,否定,从来都不是她的喜好。 她更喜欢在既定的框架中,尽可能活的恣意潇洒。 改变世界什么的,想想就好。 待笙歌慢慢悠悠一路游山玩水吃吃喝喝回到山阴后,已是一月之后。 半个月的路程,生生被笙歌拖长了一倍。 至于原因,看看笙歌那张越发圆润的面庞,不言自明。 回到府中的笙歌,先是被自家那位格外看重规矩和礼仪的母亲确认没有什么伤后,就被扔进了祠堂。 赵家,乃是皇室宗族,怎可做出如此有损颜面的事情。 于是,在笙歌还迷迷糊糊的时候就在祠堂跟列祖列宗下棋聊天了。 罚跪祠堂…… 她是不是该庆幸古板的母亲没有家法伺候,先赏她一通鞭子呢。 嗯,如果真的被揍,她好像也就只能硬生生挨着了。 毕竟照这个时代的观念来看,她青天白日抱着个耙子着实荒诞不羁。 虽说是祠堂,但并不像笙歌想象中那般阴森恐怖。 长明的蜡烛,整齐雅致却又不失庄重,厚厚的蒲团柔软厚实,墙上悬挂着的都是一幅幅列祖列宗的画像。 也不知是不是画像失实,反正每一个都长得是眉清目秀。 饶是笙歌这个颜狗见了,都忍不住赞一句好基因啊。 唯一美中不足的应该就是整齐摆放着的各式各样的贡品。 只能看,不能吃,着实闹心。 这罚跪,一罚就是三天,经过这三天苦逼的只喝水不给吃的罚跪,笙歌圆润的小脸再一次干瘪下来。 哼,养点肉容易吗? ╭╯╰╮ 那些喝水都胖的人完全体会不到她这种千辛万苦才能长点肉的人的痛苦。 从祠堂里出来的笙歌,面上很是诚恳的又是检讨又是保证,就差按血手印了,终于被母亲大人宽恕。 呃…… 为什么莫名觉得比哄女孩子开心还难呢。 哄女孩子开心,一般的套路不就是检讨,保证,顺便再来一封小情书。 “你们说什么?” “唐婉……” “不,陆少夫人昨天递了拜帖?” 正在漱口的笙歌听到一旁小厮汇报的话,差点儿把水吞到肚子里。 唐婉来寻他? 不要命了吗? 要知道这可是个女子名节大过天的时代…… 给他递拜帖? 是嫌弃坊间的传闻还不够绘声绘色吗? “回少爷的话,陆少夫人的确递了拜帖,但并没有惊动任何人,拜帖就被小的带回来了。” 回话的小厮,自小就伴在赵士程身侧,自是知道赵士程曾经对心系唐婉,只可惜襄王有心,神女无梦。 唐婉嫁给陆府公子的喜讯传遍山阴后,少爷还病了一场。 说实话,如今少爷好不容易重新振作,唐婉却主动请见,他实在是搞不懂唐婉的想法。 “做得好……” 笙歌赞许的看了一眼小厮。 唐婉此举,着实不妥…… 若是被有心人得知,她和唐婉的名声怕是就毁于一旦了。 陆游的新婚妻子,却遮遮掩掩的递了拜帖给她,这种桃色新闻,绝对是所有人津津乐道的。 笙歌接过拜帖,映入眼帘的是唐婉娟秀小巧的字迹。 德甫? 嗯? 德甫? 笙歌有些懵逼,这确定是给她的拜帖吗? 莫不是弄错了? 灵光一闪,笙歌突然想到这个德甫好像真的是她。 呵呵哒…… 赵士程,仪王之子,字德甫…… em…… 来了这么久,好似还没有人喊过她德甫二字呢。 唐婉是不是有毛病,她可不记得接收的剧情里赵士程跟唐婉有多深的交集。 虽说赵士程的的确确心念唐婉,可这份惦念发乎情止乎礼,不曾有半分逾越。 唐婉如此亲切的唤她德甫,是不是过分了? 身为钢铁直男,是拒绝被撩的。 哼,本小仙女是有原则的。 一叙? 叙什么叙,哪怕唐婉是她此次完成任务的重要人物,她迟早得见,但也绝对不是以这种不清不楚的方式,凭白添了几分龌龊。 唐婉…… 唐婉…… 唐婉…… 以唐婉对陆游的痴心不悔,实在不像是能够写出这样一封信的人。 一封信,可大可小。 不太正常,有猫腻。 笙歌摸着自己光洁的下巴,眉头微蹙。 绝对有猫腻,她是不是该趁机前去一探究竟呢。 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再说了,小小的一个唐婉,顶多算一只小猫咪…… 什么算计,她都不惧。 “少爷,三思啊。” 在一旁伺候的小厮,思量再三之后,忧心忡忡的开口了。 少爷乃是王爷之子,皇室宗亲,前途注定光明,怎能因为一介女子而被毁了呢。 若这个女子与少爷情深不悔,相知相许,倒也算得上是一段佳话。 可唐婉呢? 分明与陆府的少爷青梅竹马互许白头,为何又要来招惹少爷呢。 第五百七十六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一) <fontcolor=red> 与有夫之妇搅和在一起,会毁了少爷的一辈子。收藏本站 “三思?” 笙歌乖巧听话的在心里默默的数了数一二三,然后真诚的眨巴着眼睛,对着小厮接着说道。 “三思了啊,三思不行的话,六思都可以。” 直播间众玻璃碴子们:噗…… / 就知道主播这么一本正经没好事。 小厮:呵呵…… 少爷,您什么时候如此沙雕了。 也许从唐婉唐姑娘成婚,少爷就彻底的放飞自我,在沙雕的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也是,不沙雕的话,也就不会青天白日抱着耙子飞,也就不会再祠堂罚跪的时候看着祖先的画像眼冒绿光,流口水了。 唉,他曾经清隽无双的少爷哪里去了。 美色误人啊,古话说的真没错,美人乡,英雄冢。 如果唐婉能够让少爷正常一些,那他还是不要阻拦了。 大不了,他帮少爷遮掩的更加严密些。 “少爷,只要您想,您尽管去做,小的就是舍了这条小命也会给您守护好大后方的。” 小厮拍了拍自己的胸脯,一股视死如归的大无畏气魄。 笙歌:Σ︴ 哥们儿,你脑子里是又脑补了什么了不得的故事。 本小仙女不过就是去见见唐婉,又不是去上刑场,更没有送你去断头台,说的这么可怕做什么。 孩子,放松放松,别紧张。 “少爷我只是去见见唐婉,看她出什么幺蛾子,又不是什么洪水猛兽,怂什么。” 笙歌拍了拍小厮的肩膀,痞里痞气的说道。 崩人设这个东西,根本不在她的思考范围之内。 赵士程到底是个什么鬼样子,根本不在她的考虑之中。 如果真的要遵循赵士程本来的模样,那她怕是就得为了唐婉上刀山下火海九死不悔了。 抱歉,她做不到。 笙歌根本想象不到,她会为了一个人做到那等地步。 就当她自私吧,就当她自我保护意识太强了吧。 呵呵…… 小厮低着头苦涩的扯了扯嘴角,可不就是洪水猛兽…… 洪水猛兽至多就是凶狠残暴,而唐婉呢,毁人于无形,有过之而无不及。 唉,少爷还真是单纯啊。 不对,应该说一向睿智的少爷在遇到唐婉的事情后智商就直线下降,直接变成了沙雕加白痴。 命苦的少爷…… 笙歌根本不知道这一次她又有幸遇到了一个脑补帝。 在脑补帝小厮的脑海中,笙歌已经是被唐婉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小可怜了。 也不知是不是赵士程心悦唐婉的形象太根深蒂固,小厮根本没有注意到笙歌口中那句出幺蛾子。 …… …… 走路太浪会闪腰:神棍兄,这里有请神棍兄出场。 就连笙歌这个简单粗暴的家伙都看出唐婉那里有猫腻,直播间这群老不死的玻璃碴子们怎么可能看不出来呢。 走路太浪会闪腰:神棍兄,这可不是你该装深沉的时候,该是你发光发热了。 本来直播间最无所不能的人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夜帝大佬,可谁让夜帝大佬不知道受了什么刺激,突然间发愤图强夜以继日的修炼了。 夜帝这个无所不知的大佬匿了,自然就得能掐会算从没失手过的神棍兄出面了。 认真说起来,神棍兄也是直播间元老级别的人物。 看着笙歌跳过云,挨过揍,教过笙歌做半仙积攒第一桶金,可以说神棍兄也是始终看着笙歌一路走过来的金手指。 不管怎么样,笙歌曾经都唤神棍一声师父的。 虽说这声师父并没有太多诚意。 千呼万唤下,神棍兄终于犹抱琵琶半遮面的出声了。 只可惜,众望所归的神棍兄并没有解了太浪大兄弟的疑问。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只可意会不可言传,不如我等翘首以待,静观其变。 走路太浪会闪腰:说人话…… 我是个神棍:好嘞,就是老衲想装个神秘不想告诉你们,有本书 事咬我啊。 …… …… 在笙歌一无所知的情况下,神棍兄开始了在直播间的造作之旅,成为的成为了全民公敌。 哼,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神棍兄一人揣着明白不觉得憋得慌吗? 两天的时间倏忽而逝,笙歌修养了两天以后再一次满血复活,终于恢复了芝兰玉树的贵公子模样。 玉冠,玉佩,腰带,锦衣华服,无不精致。 人靠衣装马靠鞍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的。 当日惨兮兮一身狼狈的去卖玉佩的她,被当铺的老板当做叫花子轰出无数次。 可若是见了此刻的她,怕是会屈身恭迎吧。 嗯,再怎么着也是去见上辈子的妻子,总不能太差吧。 唉,莫名觉得有些对不起陆游兄呢。 先立个flag,她绝对不会做对不起陆兄弟的事情的。 毕竟,她现在很是欣赏有一面之缘的陆游。 笙歌这副郑重的模样落在小厮眼中就是去见心上人的忐忑和紧张。 “少爷,该走了……” 再不走,怕是夫人就要回来了。 因着少爷那天从陆府出来青天白日众目睽睽之下闹出的笑话过于盛大,所以夫人为了降低影响,毫不犹豫的在罚跪之后禁了少爷的足。 想溜,只能趁着夫人外出。 闻言,笙歌恋恋不舍的看了一眼镜中的容颜,然后从窗户翻出,一路翻过大大小小的墙直接翻出了雕梁画栋的赵府,却没有惊动任何人。 小厮:卧槽…… 少爷的轻功这么好的吗? 不过,少爷倒是等等他啊。 呜呜呜,少爷为了见心爱的姑娘,都把朝夕相处的他抛弃了。 怎么办,怎么办…… 以少爷对唐婉的一片心意,若是唐婉有不轨之心觊觎少爷怎么办。 唉,少爷一定舍不得拒绝唐婉。 不行,不行,绝对不能让唐婉毁了少爷的一世英名和光明前景。 说实话,小厮之前对唐婉的印象还是挺好的,并没有因为自家少爷爱而不得而迁怒。 谁让唐婉和陆游两情相悦,青梅竹马呢? 感情这回事,少爷本就迟了陆游一步,更不要说还不得唐婉的心。 这件事情,怪不得唐婉,怪不得任何人。 可如今唐婉在嫁为人妇之后却与少爷藕断丝连算怎么回事。 第五百七十七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二) <fontcolor=red> 愁啊,愁啊…… 少爷,您倒是等等小的啊。收藏本站 嗯,身为少爷的小厮,就应该为了捍卫少爷的清白而奋斗。 小厮学着笙歌的样子想要跳出窗户。 嗯,翻窗的姿势潇洒美好,但脸着地的模样有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 …… 笙歌如约来到了唐婉所说的半山腰凉亭。 静谧,清雅,还不易被人发现,倒真是一处适合幽会的好地方。 呃…… 这唐婉到底是想干嘛。 身为一个新婚妇人,这样约她在荒郊野外相见真的好吗? 笙歌随意的坐在栏杆上,修长的双腿一晃一晃,嘴角还痞气的叼着一根狗尾巴草,远远看过去倒像是一位潇洒不羁的江湖客。 唐婉不远不近的看着笙歌,好看的眉头轻轻一蹙,细看之下有怀疑,有不解,有惊诧。 这真的是赵士程吗? 在她的印象中,赵士程从来都没有像此刻这般潇洒不羁,反而是严谨细致。 她自幼与陆游青梅竹马两小无猜,自是觉得似陆游一般风流雅致浑然天成出口皆是锦绣的男子为世间第一等男子。 倒不是说赵士程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也不是说赵士程是个胸无点墨的草包,但在她眼中样样都比陆游差一点。 温柔体贴,不及陆游…… 红袖添香,雪夜谈诗不及陆游…… 哪怕就连这副皮囊,都差了陆游半分…… 她也不知自己的评价是否客观,毕竟一遇陆游,她便昏了头。 陆游于她,仿佛是这世间渡不过的劫难。 一遇陆游,便误终生。 这句话用在她身,丝毫不过。 豆蔻年华,情窦初开,嫁给了她心目中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新婚燕尔,红袖添香,那是她一生都难以忘却的犹如蜜糖般的时光。 婚后三年,婆婆的诘难,陆游的犹豫,也是她心中难以启齿的伤痛。 她无子…… 她终生无子…… 她不知这是不是她的过错。 可在被休弃之后,依旧不知羞耻的藕断丝连就是她的过错了。 在婆婆的再三逼迫下,陆游以三年无所出为由给了她一封放妻书。 绕是如此,她却依旧妄想着与陆游破镜重圆,再续旧情。 直到陆游再次娶妻。 认真算起来,赵士程于她而言,如同救赎,从天而降,把她从流言蜚语中拯救出来,给予了她尊荣与爱护。 只可惜,那个时候她心心念念之人只有陆游。 眼里是陆游,心中亦是。 当时,仿佛世界之大,芸芸众生,唯有陆游一人是闪闪发光的。 大梦一场,该醒悟了…… 赵士程,才应该是她此生最应该珍惜的人。 真是没想到,年轻时的赵士程竟也是潇洒不羁之人。 “德甫……” 娇娇怯怯,欲说还休,一双水汪汪的眼睛含着笙歌所看不懂的情意,似是穿越了重重时光,失而复得,不胜之喜。 笙歌:Σ︴ 不要吓本小仙女,这样的眼神,本小仙女会以为自己被暗恋了。 还是那种珍而重之的暗恋…… 呵呵哒,唐婉,你莫不是脑袋出问题了…… “陆少夫人,在下不记得跟你熟到这种地步吧?” 笙歌皱皱眉,从栏杆上一跃而下,呸的一声把口中的狗尾巴草吐了出来。 唐婉…… 这就是唐婉吗? 说实话,笙歌有些失望。 倒不是说唐婉的长相不佳,而是唐婉眼中的情愫和复杂让她不喜。 这样的唐婉,哪里像是被父兄娇养着长大,又有陆游这个青梅竹马小哥哥呵护的模样。 这个世界的改变真的如此之大吗? 陆游变成了真正芝兰玉树文武双全胸有沟壑的锦绣佳公子,唐婉却成了心有无数阴霾深沉复杂之辈…… 唐婉微红的面颊褪去了羞涩,就连那劫后余生的喜悦都少了些许。 唐婉低头,秀眉微蹙,有稍稍的不悦。 在记忆中,赵士程对她向来都是呵护备至,千依百顺,从不曾大声言语,更不要说像方才这般讥诮讽刺了。 被捧在手心里久了,便连一句带情绪的话都受不了。 哪怕唐婉知道这个时候的赵士程还不是十年如一日待她极好的夫君,但她仍旧难以接受。 她理解,但仍旧抑制不住心中的委屈。 唐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收拾好心中那些满地狼藉的小心思,才抬起头看向了笙歌。 全程目睹了这一幕的笙歌,忍不住打了个寒颤,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挖槽…… 这是要玩哪样…… “赵公子……” 见唐婉终于正常,笙歌终于松了口气。 嗯,瘆得慌。 被有夫之妇喜欢,可不是一件美好的事情。 更不要说,赵士程的心愿是默默守护着唐婉和陆游白首不离的。 哼,影响本小仙女完成赵士程心愿的都该一巴掌拍死。 本小仙女不吃美人计这一套。 “陆少夫人,在下冒昧赴约,已是失礼。” “孤男寡女在这人迹罕见的半山腰着实有些引人遐想,所以还请陆少夫人有话直说,莫要搞那些有的没的东西。” “当然,更不要红了眼眶。” “本公子洁身自好,只哄自己的妻子,你莫要心存侥幸……” 唐婉:Σっ 直播间的众玻璃碴子:╮╭ 他们的主播难道失忆之后竟然变了性情,不是颜狗了? emmmm…… 瞬间觉得乐趣少了很多,怎么办…… 闻言,唐婉的脸再一次红了起来,只可惜这次不是羞的,而是气的。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年轻时候的赵士程如此恶劣呢。 只可惜,她不能转身而去。 此生,她一定要报答赵士程对她的一腔深情。 “赵公子,不知在您心中,如何看待我?” 身为一个传统的闺阁女子,哪怕机缘巧合再世为人,对一名男子说出如此直接的话,唐婉依旧有些紧张。 紧张中有契机,但更多的是一种了然于胸,志在必得。 笙歌: 托腮,说真话也不知道会不会把唐婉气死。 可是若不说真话,她自己又憋屈违心的很。 嗯,舍人为己,天经地义,总不能为了一个不喜欢的人委屈自己吧。 第五百七十八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三) 十三 死唐婉,不死她,这有什么好犹豫的。 想到此处,笙歌挑挑眉,嘴角的笑容越发真切,就像是遇到了一件极为有趣之事。 “怎么看?” “自是用眼睛看啊……” 笙歌嬉皮笑脸的说着,嘴角挂着玩世不恭的笑容。 呵。横看竖看,这唐婉都像是在撩她啊。 说好的与陆游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生死不悔呢? 难不成现在不着痕迹撩拨她的人是假的唐婉? “赵公子……” 唐婉羞恼不已,她自幼生长环境单一,哪怕被休弃之后都未经历过真正的苦日子。 赵士程把她护的很好,绝不会容许任何人对她无礼。 可如今她心心念念自以为此生依旧能够为她遮风挡雨的良人竟亲自给她难堪。 还真是可笑…… “陆少夫人,原谅本公子才疏学浅着实难以猜测陆少夫人的意思。” “陆少夫人不妨直接点儿说人话,省的让本公子浮想联翩。” “本公子可不是陆兄那般如切如磋的谦谦君子,如果陆少夫人再这般遮遮掩掩,含羞带怯的欲言又止,本公子怕是会以为你想自荐枕席呢。” 笙歌本就不是什么怜香惜玉的性子,更不用说这唐婉显然不得她意。 她喜欢的,令她见之欣喜的,她自然愿意包容甚至花心思宠着。 可若是不喜…… 呵呵…… 不好意思,本小仙女嘴贱手欠的本事可不仅仅只是说说这么简单。 失忆的笙歌,虽说不知道她嘴贱手欠的本事来自于大圣和金蝉子,但这丝毫不妨碍她的发挥。 “不过,本公子要丑话说在前面,哪怕你素有才名,也是这山阴有名的美人儿,可我赵家毕竟是宗亲,名门望族,怎么可能接受一位有夫之妇做正室。” “外室,通房,妾室,任美人儿挑选。” 笙歌眉头一挑,邪气凛然,嬉皮笑脸的说道。 唐婉脸色煞白,似是受了极大的打击,脚步踉跄,忍不住后退两步,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 也不知是人倒霉了还是老天爷也看不下去了,只见哆嗦着手正想控诉笙歌的唐婉一崴脚就摔了下去…… 笙歌瞠目结舌,无辜的摊了摊手,这真的不关她的事儿…… 她是救呢? 还是看戏呢? 笙歌颇有些犹豫的挠了挠脑袋…… 呃…… “▔▔ 好吧,见死不救实在是有些不太符合本小仙女的气质。 身为一个人见人爱的小仙女,应该五讲四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做一个社会主义四有好公民。 救自然是要救的,可到底什么时候救,那就得看心情了。 笙歌估摸着唐婉的小身板能够滚多久,然后在不伤及根本的情况下救起了对方。 啧啧…… 笙歌看着怀里眼睛紧闭昏迷不醒小脸还被杂草划伤的唐婉,嫌弃极了。 本就看着不爽,现在更加惨不忍睹了。 真想扔出去,本小仙女的怀抱是想呆就能呆的吗? 可事实证明,还真得让唐婉呆着,谁让人家是赵士程心心念念的人呢。 越看,笙歌越觉得唐婉丑…… 忍无可忍的笙歌最终还是伸出了自己恶毒的小爪子掐上了唐婉的人中。 醒醒…… 醒醒…… 再不醒,本小仙女可就要让丑耙子带你体验一番大宋朝一日游了。 当唐婉人中位置出现鲜红的血珠且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时候,她终于幽幽转醒。 “啊……” 待唐婉看清楚自己身处何地时,尖叫一声,推开笙歌,拖着满身的伤朝一边爬去…… “不要过来,不要过来……” 唐婉状若癫狂,发丝凌乱,以一种极具自我保护欲的姿态警惕而又恐惧的看着笙歌。 笙歌这下是真的有些懵逼了? 欲拒还迎? 欲擒故纵? 看着也不像啊。 唐婉的惊恐,排斥,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 就连那双让她极为不喜的眼睛,都再一次变的清澈。 嗯哼…… 被这样一双水汪汪的大眼睛看着,笙歌着实有些心软。 哎呀呀,真想把这个漂亮小姐姐放在掌心细心周全的宠着。 此处需要星星眼…… 不过,想宠也得等会儿,当务之急是得理清头绪。 “陆少夫人,不是你给在下递了帖子,约在下在这人迹罕见的半山腰凉亭见面,说是有要事相商吗?” “言辞之恳切,在下着实想不到拒绝的理由才不得已而至。” 从本公子到在下的转变,生动形象的证明了一句话。 世人皆逃不过真香定律。 笙歌收起了那副痞里痞气吊儿郎当的模样,倒真有几分如玉公子的模样。 只可惜,笙歌无论说什么,唐婉都一语不发,就好似痴傻一般。 笙歌:Σ°°︴ 直播间的众玻璃碴子:ノへ ̄、 看来古话也有失灵的时候,什么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们现在也迷的很。 唯一知道内情的神棍大兄弟偏偏又装起了神秘,什么天机不可泄露那一套,真是让人恨得牙痒痒。 唐婉不言语,笙歌也只好四十五度抬头仰望天空,明媚的忧伤着…… emmmm…… 强装文艺女青年这一套实在不适合她,本小仙女的脖子都困了。 小公主…… 姑奶奶…… 小仙女…… 小祖宗…… 不管您什么想法,您倒是吱个声啊。 无言相对,甚是尴尬。 不知怎地,笙歌脑海里突兀的冒出了一句诗,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 好吧,同样是流泪,同样是相顾无言,可为何意境差的如此之远呢。 良久…… 唐婉终于有了动作…… 不是回答笙歌的问题,更不是向笙歌求助,而是捡起一根粗壮的木棍,脚步蹒跚,一拐一拐的朝着山下走去。 背影纤瘦狼狈绝望,凭空让笙歌的眼睛酸了酸。 绝望? 笙歌悻悻的摸了摸鼻子,她是不是说的太轻佻太过分了? 唐婉的身影越来越小,直到变成一个小黑点,笙歌才收回了视线。 诡异…… 实在是诡异啊…… 本来她赴约是为了解惑,可为何现在疑惑却是越来越多了呢? 唐婉前后转变之巨大,令她百思不得其解。 她敢断定,唐婉最开始的目的就是撩她…… 但摔了一跤之后,脑子貌似清醒了。 第五百七十九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四) <fontcolor=red> 摔跤还有这样的用处吗? 前后判若两人,简直让人难以置信。 有猫腻,绝对有猫腻。 一个是历尽沧桑,充满算计与得失,似是在为自己找最后的救命稻草。 一个却是天真纯粹,惊慌难掩真实。 …… …… 想不通,笙歌便不再自我折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纸包不住火,早晚都要弄清楚的,着什么急。 “你……” 笙歌:Σ︴ 呃,这位仁兄是什么时候出现在她面前的…… 笙歌有些懵逼的看着悄无声息出现在她面前的俊俏男子,下意识往后退了退。 她自问自己身手不凡,寻常人想要近她身极难,更不要说如此悄无声息了。 不过,不得不说,这个莫名其妙的男子有些好看啊。 只是…… 只是…… 她为什么觉得这个好看的男子有些智障呢。 果然,老天爷还是公平的。 老天爷给了这个男子一张精致无暇的面孔,自然也就把脑子剥夺了。 笙歌无甚诚意的感慨着,实则幸灾乐祸。 呵,那是什么眼神。 本小仙女又不是鬼,有必要这么惊疑不定吗? “喂,大兄弟,您没事儿的话就让让……” 难不成长得美就能够为所欲为的挡路了吗? 哼,本小仙女还要急着去解密呢。 唐婉方才前前后后的变化着实是引起了他的好奇心。 说句矫情狗血又不接地气的话,女人,你成功引起了本小仙女的注意。 “你……” 就在笙歌准备擦身而过的时候,袖子被人轻轻攥住了…… 传入耳中的声音有些嘶哑,干涩,就好似在漫长的时光中从不曾与人交谈一般。 笙歌的脚步顿了顿,那颗就好似千年老石头一般平静冷硬的心轻轻的动了动,如同凛冽的风在石头表面留下了些许痕迹。 很淡,很轻…… 几不可见…… 可确实,就这样一道听起来颇有些难听的声音让笙歌沉默了。 笙歌扭头,故作轻松的开口问到“不知这位兄台有何贵干,虽说咱俩都是男的,但也不能动不动扯袖子啊,断袖之癖什么的,在下可不好这口。” 赵士程,身份尊贵,皇室宗亲,所以断袖什么的,还是不碰为好。 所处位置越高,就越是看重名声。 虽说她自己是个放浪不羁的东西,但也不能毁了赵士程啊。 若她一时的随心所欲毁了赵士程终生,她可能会良心不安。 来人闻言,那张本就苍白毫无血色的面孔越发惨白,暖阳照射下,似是透明一般。 断袖之癖什么的,在下不好这一口…… 轻飘飘的一句话,却如同万钧巨石一般砸落在那人心中。 他钟意他,无错。 他无心于他,亦无错…… 漫漫千年时光,能够再次相见,已属恩赐,所以何须庸人自扰,苛求太多呢。 “喵……” “喵……” 接连两声的猫叫,让笙歌本来空白的记忆中突兀而又快速的闪过一些零星的片段。 究竟是什么人曾经拉着她,绝望却又虔诚的学过猫叫呢? 笙歌有些疑惑,身边之人曾是他的熟人吗? “你是……” 笙歌从不是把疑惑郁闷憋在心中之人,直截了当的问出来总好过在心中百转千回却又不得其法。 难道不觉得累得慌吗? 话音落下,笙歌明显感觉到攥着自己袖子的手紧了紧。 emmmm…… 对方不会恼羞成怒了吧。 这荒山野岭的,她会不会被杀人灭口。 有些小怕怕啊。 就在笙歌以为对方会甩开她扬长而去时,男子终于开口了。 “你可还记得琅琊王氏王九郎……” 声音依旧干涩,可此刻干涩中又夹杂了几分紧张和惶恐。 笙歌下意识凝眉,王九郎…… 王九郎…… 她似是认识,又似是不识。 思索片刻,笙歌最终摇了摇头又点了点头。 琅琊王氏她是知道的,毕竟是曾经显赫一时的百年世家,哪怕如今已经衰败,可曾经的辉煌却是牢牢的记录在史书中的。 “我认识大明湖畔的夏雨荷……” 已经放飞自我,贱兮兮痞里痞气皮到骨子里的笙歌,日常一皮,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好吧,她也不知道大明湖畔的夏雨荷是哪位,反正刚刚脑子里就冒出了这么一句话。 貌似不合时宜啊…… 笙歌默默的反思着。 王九郎颓然的松开手,先是垂首默不作声,而后很快便目光灼灼的看向了笙歌。 他确信,这是卫玠…… 他曾经心心念念,可望而不可得的人。 既是卫玠,忘记他又何方呢。 说到底,耐性,包容这回事从来都是因人而异的,因着是眼中人心上人,自是百般纵容,甚至连理由都替对方想好了。 “那重新来认识……” 若相见不相识,与其苦苦去逼迫对方忆起曾经,倒不如顺其自然重新开始。 笙歌:∑ 笙歌一脸懵逼的看着面前这位自来熟的大兄弟,有些不知所措。 难道她天生自带光环和亲和力,让如此优秀的人都上赶着找她吗? 对天发誓,这绝对不是自恋。 瞅瞅身边这位大兄弟的神情,分明就是久别重逢,能够为她上刀山下火海的那种。 呜呜呜,吓死本小仙女了。 荒山太危险,请放本小仙女回家。 以后谁敢约本小仙女在这荒山野岭半山腰见面,本小仙女就掐死她。 “王……” “王九郎……” 笙歌顿顿唤道。 “我妈唤我回家吃饭,所以长话短说,要么改日再谈……” 呵呵哒,我妈叫我回家吃饭真是一个百试不爽的借口。 “好……” 对方展颜一笑,并没有再出声阻拦。 重逢已是幸运,哪怕不识。 擦身而过,手臂摆动间,笙歌的手指不经意碰到了王九郎的手,刺骨的冷…… 卧槽…… 这可能是个冰美人。 这么冰凉,真的能够讨到妻子吗? 怕是会被直接冻死吧。 唉,真替这位大兄弟发愁。 笙歌一边下山,一边喃喃自语。 这体温,这体质,简直就是注孤生的节奏啊。 真是白瞎了这样一副好皮囊。 大猪蹄子:等啊等,盼啊盼,我家这个傻儿子终于扯上了主播的袖子…… 大猪蹄子:唉,真是发愁啊,是个男人就上啊,怂什么怂,撤袖子算什么,直接牵手啊。 第五百八十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五) 大猪蹄子:恨铁不成钢,真想把主播五花大绑送到我家傻儿子床上…… 北城南笙:大猪蹄子,你还真当圣歌大旗是假的啊。 大猪蹄子:我不听,我不听…… …… …… 王九郎终于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千呼万唤下露脸了,此次露面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圣歌大旗,九歌大旗,貌似再一次如火如荼的开始了斗争,玻璃渣子们斗得不亦乐乎。 这一切,笙歌自是不知道的。 吊儿郎当下山的笙歌随手扯了片叶子叼在嘴角,痞里痞气。 怪事年年有,今天特别多。 先是唐婉的前后不一,变化巨大,后又有这个莫名其妙出现的人。 神神秘秘,还爱学猫叫,浑身还冷冰冰的。 额…… 还真别说,那两声猫叫声还挺好听的。 笙歌意味深长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一下没有控制好力道,咬破了叼在口中的叶子。 涩涩的,让笙歌忍不住皱了皱眉。 王九郎站在原地一动不动,静静地看着笙歌的背影。 有满足,有不解,但更多的是释然。 漫长的岁月,有执念因遗憾而成,自然也能在时光流逝中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对于卫玠,他从不舍得强求,否则当初也不会那般隐忍。 他想给卫玠最好的,这个最好不是他自以为是的最好,而是卫玠心之所向。 勉强什么的,终归是不入流。 卫玠,究竟是什么样子呢。 渐渐的,王九郎的目光越来越深邃,思绪也越放越远。 健忘是人之本性,究竟是什么,让他铭记了卫玠这么久。 哪怕时光流转,哪怕容貌大变,他依旧是一眼认出了他。 有的人,生来便是劫。 …… …… “少爷,您终于回来了……” 笙歌刚刚回到府中,还来不及换身衣服喝口茶歇歇,就看到自己身边的小厮一脸幽怨,似是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想要徐徐道来。 笙歌忍不住打了个寒颤,紧接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又是什么画风? 难不成本小仙女天生吸引蓝孩纸? “有话直说,别这么磕碜。” 笙歌凝眉,嫌弃十足的说道。 若是不知情的人看到这一幕怕是会以为她是个始乱终弃的渣男,而小厮就是那个小可怜。 emmmm…… 原谅她,她实在是想象不下去了。 闻言,小厮抬头,眼神委委屈屈,欲说还休。 只见对方轻轻翘起食指,扭扭捏捏的开口“少爷,您怎么能够抛下小的呢。” 小厮看着笙歌略显凌乱的发丝和衣衫,脑补了无数少儿不宜简单粗暴的大戏。 唉…… 少爷自小都接受的是皇家最为正统的教育和礼仪,一举一动也好,衣着配饰也罢,自是无比细致,何时像此刻一般。 哼,不用想也知道是不知羞的唐婉投怀送抱,而本就对唐婉念念不忘的少爷一时没有按捺住就半推半就从了。 少爷何等威武霸气,怎地在唐婉那里就成了被霸王硬上弓的那一个了呢。 不服…… 他第一个不服…… 不过,现在可不是替他家少爷打抱不平的时候。 陆家再怎么着也算得上是历代为官,家室虽算不得显赫,但终归也不是任人捏的软柿子。 少爷脑子发昏觊觎了陆家的少夫人,貌似还很有极大的可能生米煮成了熟饭,暗度陈仓了。 若是被陆府知道,少爷的一世清明怕是就毁了。 唉…… 小厮长吁短叹,直看的笙歌心惊肉跳。 笙歌: emmmm,为什么她觉得小厮看她的眼神就好似操碎了心的老父亲呢。 至于她,就是作天作地做空气的熊孩子。 卧槽,谁来告诉她小厮究竟在脑子里又脑补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笙歌的疑惑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小厮接下来猥琐至极的问题及时的为笙歌解开了疑问。 “少爷……” “少爷……” 小厮犹犹豫豫半晌都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衣摆几乎被那双无处安放的小手拧成了麻花状。 若是不看小厮那张已经纠结到快要扭曲的脸,怕是会以为这是个在表露心意的娇羞小姑娘。 实在看不下去的笙歌,忍无可忍重重的拍了拍桌子。 emmm,这样的氛围她实在接受无能啊。 “要说就利索索说,不说就下去……” 干干巴巴麻麻赖赖,一点都不圆润。 小厮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咬咬牙,鼓足勇气,闭上眼睛,一股脑的开口“少爷,你是不是跟陆少夫人进行了那方面的交流……” 话音落下的一刹那,笙歌只觉得天雷滚滚,就好似世界的某一角崩塌一般。 那方面…… 那方面…… emmm,她看起来像是那么绝不择食的东西呢。 哼,显然,她不是东西。 “少爷,陆少夫人是不是对您投怀送抱了?” 见笙歌久久不言语,小厮不死心的再次开口。 虽说他知道过问主子隐私实属不该,可是他真的怕少爷一意孤行,热血上头为了唐婉背弃一切。 笙歌眨眨眼,有些懵逼。 难不成她身边这个其貌不扬的小厮其实是个深藏不露的算命大师…… 掐指一算,就可推算古今? “本公子像是那种染指有夫之妇的人吗?” “况且本公子与陆游交情匪浅,以兄弟相称,朋友妻不可欺的道理本公子可还是知道的。” “放心,本公子还是清白之身。” 笙歌拍了拍将信将疑的小厮,一本正经的说道。 至于她调笑唐婉的那些话,还是不要说出来了,毕竟她还没有搞清楚唐婉身上究竟发生了何事。 她的第六感告诉她,唐婉身上一定隐藏着巨大而有趣的秘密。 生活如此无趣,不如就由她彻底搅浑了这潭水,然后再剥丝抽茧还原一个清明真相吧。 不知怎的,笙歌的脑海里再一次出现了唐婉惊惧交加的双眸,还有那踉踉跄跄的身影,叹了口气。 那可是赵士程捧在心尖尖上的人啊,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笙歌把学猫叫的王九郎抛在了脑后。 很多时候,刻意的回避,往往是因为心有挂碍。 哪怕失去了记忆,笙歌依旧会觉得莫名心慌。 :。: 第五百八十一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六) <fontcolor=red> 心慌这种感觉,实在是不适合本小仙女。收藏本站 本小仙女一往无前,坦坦荡荡。 哼…… ╯^╰ 小厮不着痕迹偷偷摸摸的撇了撇嘴角,清白的? 少爷,您说这话良心不会痛吗? 那家清白的人孤男寡女同处荒山衣衫凌乱,回来后还眼神飘忽呢。 笙歌那一番一本正经的话在小厮听来更像是欲盖弥彰,为了保护唐婉的清名。 唉,少爷还真是栽了。 …… …… 夜幕降临,银辉洒满庭院,似是一池清水,倒影着奇花异草,倒真有几分人间仙境的意味。 只是这一幕幕如仙如幻的美妙场景,笙歌无心欣赏。 向来奉行着能吃就吃,能睡就睡,没心没肺的笙歌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良久都无睡意。 那两声嘶哑的,算不得动听的猫叫声,就好似一粒种子,要在笙歌心中生根发芽。 熟悉…… 这种熟悉感,让笙歌惶恐。 可偏偏脑子里却无半点此人的踪迹,一片空白配上这份熟悉感让笙歌无所适从。 笙歌本身就是一只打不死的小强,没有记忆,也从来都没有担心过。 喵喵喵…… 有什么好喵的…… 笙歌恼怒的从床上翻身而起,披上外衣,随意踏着靴子推门而出。 美好的夜晚,绝对不能浪费在失眠上。 既然睡不着,不如找件事情做。 赵府,煊赫世家,大门外是长长的青石板路。 白日里,威严庄重,可是在夜色中却略显凄凉阴森,尤其是道路尽头还一动不动站着一个白衣人。 宽大的袖袍随风飘荡,更像是这深夜之中的幽灵。 啊…… 啊啊…… 啊啊啊…… 见鬼了…… 笙歌觉得自己应该是怕鬼的,尤其是这鬼在看见她之后还越飘越近…… 虽说本小仙女貌美如花,秀色可餐,天上地下绝无仅有,但绝对不想成为厉鬼的盘中餐啊。 呜呜呜…… 丑耙子,本小仙女不该嫌弃你。 救命啊。 笙歌这副即将要吓尿的模样,落在直播间玻璃渣子们的眼中,简直就是最有趣不过的谈资。 一个曾经在地府灌过无数鬼魂孟婆汤的人竟然还会怕鬼…… 好吧,还是自以为是的鬼。 也不知是丑耙子真的拥有神通,还是与笙歌真的是心有灵犀,反正在笙歌念叨了几句之后,丑耙子就突兀的出现在笙歌面前,一颤一颤的,就好似是在对着她撒娇卖萌。 笙歌:Σ︴ 这年头就连丑耙子都会撒娇卖萌了,让她这种钢铁直女可怎么活下去。 捂脸反思中…… 她活的连个耙子都不如,是不是该去找棵好看的数,研究一下上吊这门技术了。 自挂东南枝也是一门艺术啊。 笙歌一边神神道道的想着,一边把耙子握在手中,冰凉的触感让笙歌心里踏实了几分。 耙子在手,天下我有。 笙歌轻轻的舒了一口气,握着耙子朝着那个白衣鬼挥了过去。 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 嗯,笙歌一点都不想成为遭殃的那一个。 吃本小仙女一耙子…… “是你?” 在耙子即将敲在白衣人肩膀上的时候,笙歌终于在灰蒙蒙的雾气中看清了来人。 哦…… 就那个喵喵喵学猫叫的人。 就是那个闹心的,让她今晚都没有睡好的人。 “是我……” 见笙歌记得他,王九郎的薄唇微微上扬。 世无双的公子,展颜一笑,美的惊心动魄。 “卫玠……” 王九郎脱口而出的是卫玠二字…… 卫玠? 笙歌皱眉…… 卫玠,她倒是在史书中看到过记载,那也是一个惊世骇俗注定要流传千年的浊世贵公子。 年幼聪慧,可身体羸弱,是个病美人。 可就是这样一个纤瘦柔弱扑粉画眉的男子硬生生离家在乱世中建了一座城。 据说卫玠终身未娶,身边只有一个早年间收养的儿子,名唤卫知秋。 据说卫玠与琅琊王氏王九郎关系匪浅,似是有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时光流转千百年,有无数的文人墨客猜测,可最终都是不了了之。 可哪怕就是这点带着些许桃色的流言,都不能抹杀卫玠的确是那个时代难得的一颗明珠。 卫家明珠,芝兰玉树。 他提供给数万百姓一处可以安居乐业无需担心的安逸环境,这是大功德。 等等…… 等等…… 王九郎? 王九郎? 这个口口声声唤他卫玠的人难道就是史书中记载的王九郎。 那个让无数人望其项背的王九郎? emmmm…… 她好像真的见鬼了。 “王九郎……” 笙歌磕磕绊绊的说道。 老天保佑,这一定是她想多了…… 王九郎似是看透了笙歌的想法,定定的点了点头。 他的确是王九郎…… 是啊,也许卫玠可能失忆,可能忘记了一切,可那段岁月终究还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镌刻了痕迹。 他与卫玠的名字,同在一处。 甚好。 如此甚好。 “你是死是活……” 笙歌倒吸了一口凉气,握着耙子的手紧了紧。 她是要打呢,还是要逃呢? 面前这位可是个千年老妖怪啊。 “不死不活……” 王九郎一本正经的答道。 笙歌: 这年头不仅耙子会撒娇卖萌,就连千年老僵尸都会开玩笑了。 看来,这在史书中留下了浓墨重彩的王九郎哪怕死了也是个有奇遇的。 僵尸…… 还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僵尸。 能够不惧阳光,能够口齿清晰,甚至言行举止外表都与常人无异。 emmm,好像还比活生生的人更好看…… 对天发誓,她绝对不是花痴,更不是嫉妒。 “王九郎,你是不是认错人了?” 电光火石间,笙歌脑补了无数场大戏,什么王九郎和卫玠不得不说的故事,什么王九郎虽死依旧不忘卫玠,千年寻小哥哥什么的…… emmm,貌似还挺甜的。 她要不要磕了这对糖呢。 笙歌有些犹豫。 啧啧啧…… 还是算了吧,糖什么的都是假的,看着是糖,鬼知道里面是不是玻璃碴子。 嗯,磕糖需谨慎。 “王九郎……” “在下虽然不丑,但自问绝对比不上卫玠的盛世美颜,所以……” 替身梗什么的,早就被玩坏了好不好。 哼,本小仙女可不屑这一口。 第五百八十二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七) <fontcolor=red> “你不是卫玠,想来也不是赵士程……” “你只是你,这就足够了。” 王九郎嘴角弯弯,说不出的柔软。 短短的两句话,让笙歌心头跳了跳。 你千万不要指望一个没心没肺的钢铁直女能够读懂这话中的万般柔情。 对待笙歌这种皮糙肉厚似的汉子,委婉含蓄矜持貌似是走不通了,笙歌只适合死皮赖脸。 王九郎的一腔纵容,完全不是笙歌在意的重点。 笙歌抓到的重点是,她不是赵士程的小秘密貌似被人知道了。 月黑风高夜,正是杀人时。 王九郎,千年老僵尸,待在深山老林静悄悄吸收日月精华顺带养养老就是了,为什么非要出来窥探认的小秘密呢。 哼…… ╯^╰ 这可不怪本小仙女,谁让本小仙女就是心狠手辣的主儿呢。 她是该杀人灭口呢,还是该杀人灭口呢? 笙歌颇有些犹豫。 好吧,杀僵尸应该算不得违法犯罪吧? 她这是为民除害,除暴安良,还一方太平,还万民一个朗朗乾坤。 嗯,心理建设做好了,貌似就可以心安理得的用耙子揍死这个装神弄鬼还八怪的帅僵尸了。 这个时候的笙歌,已经忘记了喵喵喵猫叫声的悸动和熟悉。 “你怎知小爷不是赵士程呢?” 笙歌眉头微挑,痞里痞气的反问道。 “小爷是不是赵士程,干你屁事?” 笙歌细长的手指挑起王九郎的下巴,声音压低,颇有些魅惑。 此时的笙歌,就好似是君子中的流氓,流氓中的君子,吊儿郎当雅痞的让人移不开眼。 说实话,笙歌本质上就不是什么循规蹈矩古板正经的人。 原本的世界,她扮演好她该做的,可在一次次的世界穿梭中貌似更加放飞自我了。 武大郎的世界,就是笙歌彻底放飞自我的开端。 狂浪是一种态度 狂浪在起起伏伏 狂浪是不被约束 …… 嗯,本小仙女就是要浪…… 素来平静儒雅似是带着一张优雅面具的王九郎,有一瞬间闪神,微微的怔然,使得他看起来染上了几分呆萌的色彩。 不怕敌人帅,就怕对方帅还萌。 笙歌咬咬唇,打死这么好看的认真的不会遭天谴吗? 笙歌清奇的脑回路,王九郎是理解不了了。 此刻的王九郎只觉得天雷滚滚,他貌似又再一次重新认识了卫玠。 果真,卫玠就好似一道永远解不开的谜题。 不得不说,这样的卫玠似乎更加妖艳了。 他见过卫玠柔弱多病需要依靠的模样…… 也见过卫玠一往无前,明知前路迷茫却依旧义无反顾的姿态…… 可却从未见过雅痞到让人无法心生厌恶的不羁潇洒。 卫玠看似不拘小节,玩世不恭,实则是个心中有大义,有原则的人。 罢了,罢了,就当重新认识了。 “放心,不需要想着杀人灭口。” “一来,以你如今的实力杀我,貌似不太现实。” “二来,我护你还来来不及,怎会妨碍你的计划。” “你想做的,随心而行就好。” 王九郎并没有拨开笙歌挑着他下巴的手,而是就这样淡笑着说道。 无论卫玠信与不信,他都会倾其所有,护他周全。 一世为表哥,那就世世为表哥吧。 数百年才得以重逢,顾好当下便是。 笙歌眨眼,说的好有道理,本小仙女竟然无言以对。 “丑话说在最开始……” 阅美无数的笙歌自然不会被王九郎的盛世美颜所蛊惑。 嗯,本小仙女要时刻保持理智。 “你说……” 王九郎从善如流的答道。 别人的哈气都是温温热热的,可偏偏王九郎从里到外都是个冷冰块儿,就连气息都是冰冰凉的。 笙歌不自在的缩回自己的手,说话就说话,吐什么气。 哼,本小仙女是那种轻易能够被蛊惑的人吗? 肤浅…… 肤浅…… 简直就是肤浅…… “是你自己非要说小爷是卫玠的,可不是小爷自己凑上去的。” “如果哪天你发现小爷不是卫玠,可不能恼羞成怒。” emmm…… 这个世界上最闹心的事情就是打不过对方。 呵呵哒,本小仙女不该这么弱的啊。 难不成她没了记忆,就连实力也被压制了吗? 不开心,不开心…… “说句不动听的话,这可是你上赶着找小爷的。” 笙歌连连自证清白。 “好……” 一如既往地简短,但其中的纵容谁都能听得出。 笙歌晕晕乎乎的,本小仙女上得厅堂下得厨房,习得了武赋得了诗,难不成还需要一只千年僵尸哄着么。 清醒,清醒,必须得保持清醒。 “卫……” “阿诚……” 王九郎自如的转换了称呼。 嗯,若再唤卫玠二字,容易招来不必要的麻烦。 阿诚…… 阿诚…… 阿诚个鬼啊…… 这一刻,笙歌只觉得满头黑线,无力吐槽。 哥们,你是不是太自来熟了点儿。 笙歌无声的控诉,王九郎视而不见,眼中洋溢而出的笑意显示着他的好心情。 数百近千年不曾这般愉悦了…… 阿诚…… “阿诚,不知你深夜出府所为何事?” 王九郎无辜的问道。 笙歌撇嘴,到底谁才是罪魁祸首? 罪魁祸首这么装无辜真的好吗? “小爷乐意……” 笙歌翻着白眼,没好气的答道。 “你乐意就好……” 王九郎依旧是一本正经的腔调,好似一个再憨厚老实不过的人。 可笙歌隐隐有种预感,这个老不死的千年僵尸绝对不是个省油的灯,别看着这副外表纯善优雅,但馅儿一定时黑色的。 有没有敢打赌的? “好僵尸不挡道……” “让开。” 笙歌出府本就是打算夜探陆府,却不曾想被王九郎挡了路,还莫名其妙的认了个前世今生。 吓死本小仙女了,本小仙女怎么不知道自己还能美到卫玠那种程度。 “阿诚可是要前往陆府?” 王九郎自顾自的开口。 “唐婉如今昏迷不醒,阿诚哪怕热衷于深夜翻墙,怕是也探不出半分信息,既如此不如随我去一个地方可好?” 去一个地方? 笙歌心头猛的升起不详的预感。 你能指望一个老僵尸带你去什么地方…… 第五百八十三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八) “我不去……” 笙歌直接抱着路边那棵百年古树,蹲在地上,哭嚎着。 三更半夜不宜出门,易撞鬼。 如果运气再糟糕些,那遇到的就不是鬼那么简单了。 千年老僵尸,撩人撩心的那种。 “阿诚,长夜漫漫,须得寻些有趣的事情,方不负这大好时光。” 王九郎隔着衣袖攥着笙歌的手腕,温和含蓄。 长夜漫漫…… 须得寻些有趣的事情? emmm,笙歌忍不住翻了个白眼。 若不是这场景实在是阴森,笙歌指不定还能想到金童玉女**一刻值千金的画面呢。 “呵呵……” 笙歌僵硬的勾了勾嘴角。 在王九郎的死皮赖脸生拉硬拽下,笙歌还是迫不得已的跟着对方踏上了所谓不负好时光之旅。 果真,不能对一个千年老僵尸抱太大期望。 嗯,三更半夜去见鬼,去看坟,好独特的品味啊。 笙歌表示,让她静悄悄的做一个不染尘埃的小仙女不好吗? “所以,三更半夜你就是带着小爷来看看你长眠的坟墓?” 卧槽…… 这是什么品味。 卧槽二字一出口,笙歌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个小人儿手里握着绿油油的草,在随风飘摇。 看,这草真绿。 “这是我待最久的地方了……” 王九郎并没有着急带着笙歌进入墓穴,而是绕着山头转了一遍。 月下漫步,清风拂袖,草香扑鼻,本是一件最惬意浪漫不过的事情。 可这清风在笙歌眼中更像是妖风,时明时暗的光线则是鬼火,阴森森的。 emmmm,本小仙女宁愿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也不愿意与一个千年老僵尸半夜逛坟场。 不过,走了一圈,笙歌也算是看出了些门道。 别问她风水堪舆方面的知识从哪里学的,她失忆了。 王九郎能够死而复生,在一定程度上怕是就要得益于这块儿风水宝地了。 天时地利,若是再加上些珍贵稀有的天材地宝陪葬品,那就是难得一遇的机遇了。 本就是僵尸中的异类,前途不可限量啊。 也许这也是一种不老不死,不生不灭。 “阿嚏……” “阿嚏……” 阴风吹过,笙歌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下意识拢了拢袖袍。 阿嚏声刚刚落下,笙歌就觉得自己肩膀上一沉,一件带着清冷气息的外袍便包裹着她,挡住了凛冽的阴风和寒气。 额…… 无中生有吗? 现在的僵尸难道都有神通了吗? 王九郎身上的外袍并没有变,显然她肩膀上的这件就是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 不过,这一幕是不是有些熟悉。 笙歌的脑海中隐隐约约闪过一幕,幽深静谧的竹林,百年悠久的青石板,低调且不失内涵的马车,纤瘦羸弱的美貌公子,芝兰玉树的世家贵子…… 笙歌凝眉,下意识的揉了揉鬓角。 难不成还真有前世今生这一说? 刚才脑海中闪过画面里的芝兰玉树温润如玉的贵公子倒真真是像极了王九郎。 画面中的王九郎,眼角眉梢是明媚温和的,就连嘴角的笑意都是温暖的。 嗯,有的人不仅仅是从小美到老……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有的人从活着美到死后……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仇人多作怪,美人遗千年呢? つ*:养草吗 本小仙女还真是个小机灵鬼。 “大兄弟,咱能进去了么……” 笙歌深深觉得自己的脑子坏了…… 哪有正常的人上赶着非要进千年老墓一观呢。 踏入墓葬的那一刻,笙歌开始不受控制的观察墓穴的机关,哪里是主墓室,哪里藏宝贝的可能性大。 这情形,怎么看她都是盗墓的老手啊。 卧槽…… 本小仙女的旧业是不是太多了些。 似是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测,笙歌不再亦步亦趋的跟着王九郎,而是按照自己的猜想和判断一步一步走了过去,完美的避开了所有的陷阱和机关,成功的进入了主墓室。 笙歌:Σ 本小仙女这么棒的吗? 果然,本小仙女不仅长的美,且还有能力。 像她这样有颜有能力的人,天上地下绝无仅有。 笙歌日常自恋中…… 这样一想,笙歌瞬间觉得王九郎像只狗皮膏药一样缠着她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唉…… 真羡慕王九郎,能够遇到这样优秀的她。 看着笙歌的如履平地,轻车熟路,王九郎已经忘却了惊讶到底是什么感觉。 这其实是卫自己的墓吧…… 他已经许多年都未曾踏足这里了,就算他现在自己走,怕是都不会如卫这般轻松。 主墓室,壁画精美,棺椁大气神秘,陪葬物品应有尽有,活脱脱更像是个宝藏。 笙歌撇撇嘴,几百近千年盗墓贼是都瞎了吧,如此恢宏华美的墓葬,竟然没有人光顾…… 差评,差评。 看来此间事了,她得好好收些门人发扬一下盗墓这门手艺了。 提起手艺,她觉得自己貌似十项全能。 比如开锁…… 设计再复杂神秘的锁,她都能够轻而易举的打开。 小仙女棒棒的。 “这些能带走吗?” 笙歌星星眼看着满室的金银珠宝,随便拿出一件都能引得无数人争抢。 毕竟王九郎所处的那个时代,是琅琊王氏最鼎盛繁荣之时。 王与马共天下,不只是说说而已。 哈哈哈,本小仙女要暴富了。 往后余生,盛世美颜是她,暴富是她,左拥右抱漂亮小姐姐还是她。 好嗨呦,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都是你的……” 笙歌财迷的模样取悦了王九郎。 数百近千年的世间顾忌,他格外贪恋这种鲜活丰富的温暖。 金银财宝,卫喜欢就好。 “除了这里,我还有一些私藏……” 作为一个无惧阳光,行动自如,与人类无异且还保留着完整记忆的僵尸,想屯些家产简直就是轻而易举。 王九郎,活着令人艳羡嫉妒,变成不死不活的僵尸,也不会堕了当年的名头。 “还有……” “还有……” 笙歌坐在珠宝堆上,狐疑的看着王九郎。 这家伙,其实是属龙的吧,这敛财的技能简直是满的不能再满了。 人比人,气死人。 </br> </br> 第五百八十四章想守护的赵士程(十九) 想她堂堂一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竟然还比不过一只老僵尸…… 这就有些不开心了。 <> 不过,转念一想,她是不是可以抱大腿呢。 唉,本小仙女倒是想着自力更生,艰苦奋斗,走上人生巅峰。 可老天爷貌似舍不得看见他的亲闺女如此穷困潦倒,屁颠屁颠送来了金手指。 王九郎固执的认为她是卫玠,赶不走,打不过,所以,所以,就当做送财童子吧。 呸,分明是僵尸。 哼,她竟然打不过王九郎,这简直就是耻辱。 明明她感知到自己潜力无穷,身体里蕴藏着庞大的能量,可偏偏调动不了。 最起码别人还是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可是为什么到了她这里,没了脑子,就连武力都被压制了? 不公平,不公平。 “对,还有……” 王九郎嘴角含笑,认真的点了点头。 既然卫玠喜欢这种闪闪发亮的东西,那他丝毫不介意再收藏一些。 回想当时,无数清流名家对卫玠的评价,“美风神,善清谈;常以为人有不及,可以情恕,非意相干,可以理遣,故终身不见喜愠之色。” 王九郎便忍不住失笑,卫玠可不是那等清心寡欲之人。 与其说卫玠善清谈,倒不如说他喜美食。 与卫玠相处许久,他也算是了解一些卫玠的喜好。 喜美食,好美人儿,如今还多了一种属性,那就是财迷。 莫名可爱怎么办…… 人心向来都是不公平的,你喜欢此人,那么她的言谈举止一颦一笑都是最好不过的。 哪怕是有缺点,都是可爱的地方。 笙歌笑眯眯的,眼睛几乎眯成了一条缝儿。 银子…… 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银子…… 这是不是意味着她以后可以体会一下用银子砸人的感觉了。 哼,百两够不够? 不够的话,小爷给你们千两…… 笙歌的脑洞发散的很远,似乎已经看到了她自己在浪荡败家纨绔路上一去不复返的样子。 咳咳咳…… 打住,不能再想了。 “咳咳……” 笙歌一本正经的清了清嗓子,大义凛然的说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小爷是那等为了区区金银财宝就折腰的人吗?” 嗯,事实上她无比想折腰。 嗯,五体投地那种也行。 已经被金银财宝晃花了眼都笙歌已经没有多余的脑子去思考用词的准确性。 “我想送……” “如果阿城不肯要的话,恐怕这些价值连城的东西就再无重见天日的时候了。” 王九郎叹了口气,唏嘘说道。 笙歌:╮╭ 老天爷证明,这真的不是她厚颜无耻要的。 先不说金银,单单说那些雕刻精美,令世人惊叹的器具珠宝,就值得让世人一见。 对天发誓,她可不是为了一己私欲,而是为了造福广大匠人。 嗯,本小仙女就是如此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不愧是王族中人。 于是笙歌虚情假意的推辞了几番,在王九郎的固执下把这足以让人迷了心智的金银珠宝纳入囊中。 哈哈哈…… 一夜暴富就是这种感觉,酸爽啊。 虽说大晚上出门容易撞鬼,那如果这鬼是来送银子的,她倒是不介意多撞几次。 大把银子入手,笙歌看王九郎顺眼了许多。 “表哥……”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笙歌心里清楚,当年能够掌握偌大王家的王九郎叱咤风云绝不是简单的人物,更不是拿着银子往外撒的蠢货。 也许她真的是卫玠…… 脑子里一闪而过的片段,还有她面对王九郎时的心虚和心慌,尤其是那莫名其妙的猫叫声。 想着那些野史上记载着的关于卫玠和王九郎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愫,笙歌就有些头大。 呜呜呜,本小仙女明明喜欢软绵绵的漂亮小姐姐。 闻言,王九郎一怔,眼中出现了些许水雾,眨眼而逝,因着这份湿润,一双明眸犹如夜空中的星辰。 有些人,眼中真的是有星星的。 笙歌低头垂眸,敛去对于王九郎盛世美颜的垂涎。 emmmm…… 一只千年老僵尸如此好看干嘛。 哼,本小仙女喜欢的是漂亮小姐姐。 因着笙歌这一句表哥,使得墓葬中的气氛颇为尴尬。 笙歌:再嘴贱…… …… …… 大猪蹄子:真是操碎了我这个老母亲的心,谁来告诉我,王九郎为何如此含蓄内敛,不懂趁火打劫了呢?当年那些温润儒雅都能阴死人的王九郎哪里去了…… 大猪蹄子:哼,这一定不是我的便宜儿子。 走路太浪会闪腰:是不是王九郎,本大小姐丝毫不关心,本大小姐好奇的是心还能操碎吗? 天上星亮晶晶:好想装听不懂啊_` 春和景明:太浪大兄弟666,一言不合就开车。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依旧不开窍…… 众玻璃渣子:你闭嘴…… …… …… 神棍兄不愧是当过笙歌几天便宜师父的人,就是了解笙歌是怎样的智障模样。 笙歌的确没有什么旖旎的心思,对于王九郎的垂涎更是纯粹的不得了。 嗯,她喜欢美人儿,人尽皆知。 作为颜狗,不垂涎美色才有错吧? 相顾无言,笙歌先是神游,然后就默默的开始打盹儿。 一夜没睡,并且还在奔波赶路,简直是要困死本小仙女。 也不知是笙歌过于自信自己的实力,还是相信王九郎不会出手害她,反正她越睡越沉。 王九郎看着心思澄澈,从不曾有半分风花雪月的笙歌,叹了口气。 他早就知道的,可为何还是会有失落呢。 果然,对于心尖尖上的人总是会心存侥幸,那丝侥幸,就像是一缕小小的火苗,在时时刻刻等风来,形成燎原之势。 明知不可为…… 王九郎苦笑一声,动作轻轻的抱起笙歌,一件厚厚的衣服披在笙歌身上,脚步平稳的回赵府。 不论山路如何崎岖,对于王九郎而言都如履平地。 背后漫天的星空不知何时悄然散开了,鱼肚白点亮了夜空,送来了光明。 来也无声,去也无声。 赵家并无一人发现笙歌一夜未归。 :。: 第五百八十五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十) 王九郎站在笙歌床前,沉默以对。 良久,幽幽的叹气声响起,王九郎倏然消失。 察觉到身旁再无旁人气息,笙歌缓缓睁开眼睛。 嗯,最开始她的的确确是困了,可是在王九郎抱起她的一刹那,她便惊醒。 可那种情况下,睁眼只会让气氛更加尴尬。 emmm,被一只千年老僵尸小心翼翼的宠着,真的好吗? 啊…… ╯︵┴─┴ 卧槽…… 果然是美色误人啊,王九郎那一箱箱的金银财宝,她竟然没有扛回来。 ╯^╰ 本小仙女有情绪了呢。 笙歌向来都不是庸人自扰之人,世间太多的美好使得她的那颗心很难钟情执着于某物。 美食…… 美景…… 美人儿…… 王九郎的出现的的确确在笙歌心中留下了一道涟漪,可那也仅仅是涟漪罢了。 …… …… 日上三竿,睡到自然醒的笙歌忽视了一旁小厮虎视眈眈的眼神。 嗯,本小仙女就是要假装看不到。 小厮:呜呜呜,少爷一定是不爱他了,为什么都不问他怎么了…… 小厮眼睛瞪得大大的,圆圆的,目不转睛的看着笙歌,展示自己的存在感。 快来问问他为什么郁闷…… 他一定会傲娇的不回答。 “咳咳……” 实在装不下去的笙歌,尴尬的清了清嗓子笑了笑。 真是没想到赵士程这个小厮竟是个活宝,如此有趣。 如今既是自己的小厮,那就只能宠着了。 “你可是有事儿?” 在小厮的灼灼目光下,笙歌笑意盈盈的开口。 宠溺,调侃,玩世不恭潇洒不羁的气质像极了一位游历世间体味人生百态却归来依旧如少年的剑客。 不得不说,这样的笙歌,是耀眼夺目的。 小厮有一瞬间的闪神,他家少爷真真是像一块儿璞玉,越发的让人移不开眼。 唉…… 真是好白菜都让猪给拱了。 刚刚还想着傲娇的在笙歌面前上演一番你你无情你胡闹你无理取闹感情大戏的小厮忙不迭的脱口而出“少爷,您昨晚又去哪儿了……” 难不成陆府的门禁如此松散,唐婉三更半夜还能人约荒山中? 也不知这唐婉究竟是什么癖好,每一次约少爷都在荒郊野外。 笙歌眨眨眼,为什么她觉得这个小厮就像是防贼似的,难道是担心她荒郊野外偷香窃玉? 窃谁? 窃那个千年老僵尸? 这个口味有点点重啊。 “去逛了个古墓,顺了点宝贝……” 笙歌用手托着下巴,想着什么时候再偷偷摸摸的回去把宝贝扛回来。 让珍宝蒙尘,实非一位翩翩君子所为。 小厮:他在哪儿,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咱也看不懂,咱也不敢问,咱怕被嘲笑。 他家少爷的画风怎么变成了这个样子? 赵家王朝重文轻武,夫人一直都想着让少爷以文入仕,可偏偏少爷对厮杀疆场建功立业保家卫国情有独钟。 先不说上疆场收复失地多么凶险,毕竟刀剑无眼,单说朝堂上那些相互攀扯尔虞我诈的派系就让人避之唯恐不及。 大胜,固然是好。 可谁能做朝战场上百战百胜的战神呢? 一旦有差池,皇家会嫌弃少爷污了赵氏的清明,而朝堂上那帮见风使舵想着偏安一隅的小人更是会趁火打劫落井下石。 但不管怎么说,少爷的画风还是正常的, 如今呢…… ╭╮ 一言难尽啊。 是什么让他拿着小厮的月银,却操着天大的心。 “少爷,您下次盗墓可以把小的带上吗?” 哪怕现在的少爷神神叨叨不正常,但总归是他的少爷。 为少爷抛头颅洒热血,上刀山下火海义不容辞。 笙歌翻了个白眼,为什么她又觉得小厮清奇的脑回路里又冒出什么千奇百怪的想法。 那亮晶晶的眼神,简直是要吓死她。 “咳咳……” 笙歌轻咳两声,把陷入自己世界中不可自拔的小厮拉回了现实世界。 “带不带的以后再说,你要闲得慌的话就替本少爷向陆府递张拜帖,本少爷有要事相商。” 虽说美色误人,财帛动人心,但她依旧对唐婉好奇的不得了。 闻言,小厮恨铁不成钢的叹了一口气…… 又去陆府? 难不成现在少爷与唐婉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吗? 还要事相商? 难道是去相商一下怎么能够把墙角撬动吗? “不闲……” 作为一个三观笔直的小厮,怎么能够为虎作伥呢? “不闲也得去……” 笙歌英气的眉毛一扫,故作严肃的开口。 “好的,少爷,小的这就去。” 大型的打脸真香现场。 …… …… 陆游接到笙歌的拜帖,凝了凝眉。 陆家虽算不得什么钟鸣鼎食大富大贵之家,但想要查明唐婉昨日的行径,也不算难事。 罢了,见见也好。 毕竟在唐婉变成这副模样之前,唯一见的人只有赵士程。 唐婉如今胡话不断,昏昏睡睡,时而大喊着救命,可时而又对他恶语相向,骂他一声负心汉,这城中大大小小的名医皆束手无策。 负心汉? 扪心自问,他自幼与唐婉相识,青梅竹马,在与唐婉缔结婚约之后更是爱惜羽毛守身如玉,不曾与其他女子有半分的不清不楚。 大婚之日更是许下了一生一世一双人,决不相负的诺言。 如此一来,又何来负心汉一说呢。 可唐婉看向他时,眼神中的厌恶和排斥做不得假,就好似他曾经做出了什么十恶不赦之事。 这其中的缘由,他百思不得其解。 如今只能寄希望于赵士程,能够为他指点迷津。 “少爷,少爷,少夫人高烧不止,又开始说胡话了……” 前来禀报的婢女,声音中带着哭腔,慌乱的声音,凌乱的步伐,显示出唐婉情况的严峻。 陆游来不及思索,大步流星的赶了过去。 看着躺在床上癫狂混乱的唐婉,陆游的眼神暗了暗。 他想着捧在心尖尖上的人,究竟是经历了什么可怕的事情。 “婉儿,婉儿,别怕,别怕,我在……” 陆游握着唐婉的手,任凭唐婉的指甲嵌在自己的手背上。 鲜血淋漓,狰狞不已。 :。: 第五百八十六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十一) 陆游的真诚和深情做不得假。 唐婉不知今夕是何夕,眼神涣散而又凶狠,可在触及到陆游担忧满满的眼神后,有刹那的呆滞。 这还是她怨恨的陆游吗? 她对陆游,剪不断理还乱,恨从何来呢? 自是她惦念了陆游许久,一生的遗憾,一生的得而又失。 常言道,从未得到,难过。 可更让人一生难以忘怀的是,得到又失去。 上辈子,终此一生,她都无法真正的忘却陆游。 不同于唐婉的徘徊犹豫,陆游此刻心中只有疑惑。 这不是他的婉婉…… 陆游无比的确定这一点。 他与婉婉自幼相识,青梅竹马,最是清楚婉婉的性情。 婉婉性情柔顺善良,才情非凡,他钟情唐婉不单单是因为家世门第外貌与他相配,更多的是唐婉那颗温暖柔顺的心。 他捧在心尖尖上的人,绝对不会有如此凶狠阴暗的眼神。 可若她不是唐婉,又会是谁呢? 刹那的功夫,陆游脑海中出现了无数的猜想,剥丝抽茧,渐渐明朗。 他本就不是孤陋寡闻之人,当年师父的指点仍旧历历在目,不敢忘却。 世人万千,无奇不有。 他该如何才能救回唐婉呢? 陆府鸡飞狗跳,忙的不可开交,陆游的手臂伤痕累累,鲜血淋漓。 本就把陆游视为心头宝的陆母,对唐婉越发的不满。 她的儿子俊逸不凡,一表人才,更是人人称道的青年才俊,唐婉如今成了一位神志不清的疯妇,如何配的上她芝兰玉树的儿子。 这种不满,在唐婉不管不顾与她撕打了一番之后,到达了顶峰…… 身为婆婆,竟然被儿媳打了,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一哭二闹三上吊,陆游现在只觉得头大。 就在陆府兵荒马乱之时,笙歌终于姗姗来迟,当然,身边跟着王九郎这只千年老僵尸。 emmmm…… 她可能真的被这只千年老僵尸缠上了。 嗯哼…… 莫名觉得拉风。 “赵兄……” 陆游为了不失礼,特地洗漱换衣,可眼里的血丝以及眼下的一片青紫,足以显示出他的疲惫。 额…… 美人儿丑了…… 这是笙歌在看到陆游之后的第一个想法。 陆游的芝兰玉树俊逸清雅是不需要置疑的,可这一次她看到的陆游更多的是颓丧和疲惫。 额…… 陆游小哥哥的表情有点儿丰富啊。 不可置信,疑惑,还有惊喜和激动。 嘿,哥们儿,你是不是搞错了,你媳妇儿还状况不明,竟然还有心思对着一只千年老僵尸犯花痴。 “恩人……” 陆游狂喜。 恩人神秘莫测,无所不能,想来定能解他心中疑惑,助他破了目前的困局。 “陆兄,你……” 你大可不必行此大礼…… 这是笙歌的未竟之言。 可她还来不及自得,她就发现是自作多情了。 从头到尾,陆游都没有赏她一个眼神。 差评,果然男人都是喜新厌旧的大猪蹄子。 Σ你!! 亏她还好心给陆游带了些皇宫里特用的补品。 哼,从今天起,本小仙女是个么的感情的赵士程。 ╭╮ 笙歌轻哼一声,颇为不悦的瞪了王九郎一眼。 她是主角,她是主角,明明她才是主角。 唉,她可能是史上主角光环最弱的小仙女。 王九郎失笑,故作无辜的摸了摸鼻子。 嗯,卫玠貌似更可爱了。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再一次怀疑,我们到底进的是谁的直播间,笙歌的存在感是不是太低了些。 三岁小姐姐:我不管我不管,日常表白笙歌三千遍。 “我知你所疑何事,不必忧心,我自让你知一段往事……” 王九郎衣袖轻轻一挥,扶起陆游。 对于陆游本人,他并无太多的喜恶,虽说他曾指点过陆游数月,但并不是因为陆游合了他的眼缘。 只是因为陆游或与卫玠有缘…… 只要有陆游,那他就有万分之一的可能与卫玠重逢。 既是卫玠的有缘人,那他出手帮帮又何妨。 …… …… 在陆府的书房中,从王九郎口中笙歌和陆游听了一段惊世骇俗的故事。 起先,笙歌还有些惊讶,随即便了然。 也算是意料之中吧。 这个世界还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怪不得她遇到的陆游不似剧情描述的那般不堪,原来是时间线出了问题。 两个唐婉…… 今生的唐婉温婉动人,似水柔情。 前世的唐婉经过一世的不甘心,早就执念疯魔。 可无论是哪一个唐婉,都爱陆游成痴。 陆游何德何能,得此真心呢, 世间多是痴男怨女,感情一事最伤人。 笙歌莫名其妙觉得无趣,果然似她这般没心没肺,作天作地作空气的人过的最潇洒。 影响大哥行走江湖的事情,本小仙女还是敬而远之吧。 看着陆游眼中那些许愧疚,笙歌嗤笑。 本就做了决定,又何必做出这般姿态。 不需要怀疑,陆游会毫不犹豫的舍了前世的唐婉,哪怕那个唐婉对他痴情了一声。 或许会有愧疚,可这份愧疚更多的会成为今生唐婉和陆游感情的养分。 只是,没有人能够当得起这份愧疚。 而这份愧疚更不应该成为陆游补偿今生唐婉的理由。 陆游亏欠的是曾经的唐婉。 说实话,她无权评价前世唐婉的对错,可仍对唐婉抱一份怜悯。 没有经历过,又何谈感同身受呢。 陆游有错,唐婉有错,可这份对错整整差了一个前世今生,追究再无任何用处 笙歌嗤笑一声,便不再看陆游和王九郎,闭上眼睛假寐。 结果早就注定的事情,着实没必要再分神。 只是希望陆游能怀有一颗恻隐之心。 果不其然,在一番唏嘘之后,陆游终究还是如笙歌预料的一般做出了自己的抉择。 他如今心心念念的只是今生与他相知相许的婉婉。 “恩人,不知可有法子救拙荆?” 陆游向来清润入水的声音多了些许干涩,只是这其中的意味笙歌懒得拆穿…… 不安? 忐忑? 不,陆游此刻更多的是迫切。 他迫切的想要救回唐婉,迫切的想要摆脱如今的困局。 王九郎是他能够抓住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 第五百八十七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十二) 陆游口中的拙荆究竟指的是哪一位,大家心知肚明。 只是,总有些不解风情缺依旧可爱的人会开口。 只见王九郎眉眼柔和的看了笙歌一眼,戏谑的问道“不知陆公子口中的拙荆指的是谁?” 嗯,这就是一本正经的明知故问。 陆游赫然,久久不知道该如何坦然自若的开口。 他以为他表现的足够明确,他以为他不必言明。 恩人是真不知,还是故作不知。 本觉索然无味的笙歌在听到王九郎开口之后蓦地睁开眼睛,眼波流转间,光芒乍现。 王九郎还真是懂她的心思她的的确确是想折腾下陆游。 毋庸置疑,陆游亏欠了唐婉。 “恩人,前世今生终归不同。” “在下心知前世懦弱无能亏欠了唐婉,更是一曲钗头凤误了卿性命,可今生的婉婉是无辜的。” “还请恩人出手助婉婉无忧无虞。” 再次开口的陆游眼中多了沉重和晦暗。 笙歌撇撇嘴,唐婉,婉婉,仅仅是个称呼,亲疏远近立现。 赵士程想要守护唐婉,可如今唐婉有了两个,那她是不是可以自由选择一下。 虽说前世的唐婉在经历了一世的愚昧苍凉,爱而不得之后,变得疯魔。 可认真算起来,这才是真正的赵士程放在心尖尖上试图守护宠溺一辈子的人。 今生的陆游有格局有能力有胸襟亦有担当,完全不会似剧情中那般悲剧重演,所以她无需忧心。 看来,她在这个世界中守护的应该是第一眼便让她不喜的人。 罢了,罢了,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大不了养只鬼就是了。 “陆游,请恕在下冒昧,不知你想如何处置前世对你心心念念了一辈子的唐婉呢?” 笙歌把心心念念几个字咬的很重,似是要努力戳破陆游辛辛苦苦维持的最后一层自欺欺人。 闻言,陆游的脸色越发苍白,额头上布满了晶莹的汗珠,纤长的身体微微摇晃。 他逃避不了,改变不了,也躲避不了。 唐婉真的是他的妻…… “恩人,不知可否能替唐婉超度,送入轮回。” “我和婉婉一生都会做善事,为唐婉积福祈祷,现世安稳,一生无忧康乐富足。” 思来想去,这是唯一的办法。 “阿程,你意下如何……” 阿程…… 阿程二字似是一根柔软的丝线,温柔缱绻,让人心生欢喜。 陆游愕然,恩人何时会如此温柔的对待一个人了。 这份温柔是不是太诡异了…… 一定是他想多了。 恩人光风霁月,如同天边朗月,怎会对赵兄抱着不轨之心呢,这真的是对恩人的亵渎。 嗯,他怎么能够想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可真的是他胡思乱想吗? Σ︴ “我意下如何?” 笙歌吊儿郎当的反问道。 “我觉得不如何。” “唐婉不同一般的孤魂野鬼,若是她执意,那么那就是另类意义上的重生,可光明正大身的在人世间行走。” “超度?如何超度……” 是的,就是重生。 已经历一世的唐婉,无论是意志还是神识都不是今生唐婉可比拟的。 若是唐婉能忍耐蛰伏下来,不那般着急,恐怕能够重临人世。 “那本座也无能为力了。” 王九郎毫无原则的摊了摊手。 嗯,他也不算是没有原则,卫玠就是他的原则。 陆游:ww 恩人这样真的好吗? 为什么他总觉得恩人和赵士程之间有莫名其妙的情愫在流转呢。 宠溺…… 毫无原则的宠溺。 怎么办,怎么办,他控制不住自己想要想歪。 陆游的眼神不断在王九郎和赵士程之间转动,心下明了,看来赵兄才是关键啊。 就在陆游绞尽脑汁想方设法说服笙歌时,笙歌冷冷的开口了。 “陆兄,唐婉注定一生无子,你能否不忘初心,相携相守。” 无子,在这个时代对于女子而言就是最大的过错。 陆游一怔,是啊,恩人方才说唐婉终此一生都无子。 母亲思想传统,一直都期盼着抱孙子,他又该如何说服母亲呢。 “陆游,若你能够承担起自己的责任,那么你选今生的唐婉,我不会有任何异议。” “但,如果你依旧懦弱伪善,那还不如放她一条生路,重入轮回。” 明知结果,却依旧重蹈覆辙,最是愚蠢。 陆游的挣扎并没有持续太久,取而代之的是坚毅。 “既与婉婉相携,那便此生不负。” “至于子嗣,何必一定要拘泥于血脉亲情。” 王九郎数月的教导,终究还是让陆游脱胎换骨成为值得托付的良人。 “还请赵兄,恩人出手相助。” 笙歌颔首,这样看来,陆游还不算太讨厌。 她真怕陆游依旧是个毫无担当,优柔寡断的人。 “不必送她入轮回,我带她走。” 在王九郎的指点下,笙歌把前世唐婉的灵魂剥离,塞进了一个玉瓶里,虽说塞进去一根草…… 嗯,她也不知道这根莫名其妙的草从哪里来的,反正直觉对唐婉有大用。 呕吼,从今天开启养鬼副本。 第一次做这么高大上的事情,莫名有点儿小紧张。 づ╭~ 王九郎虽不解笙歌为何这般做,但也未出言询问。 他给予她最大的尊重,最大的自由。 解决了唐婉之祸,陆游对笙歌多了几分感激。 介于唐婉的名声,在笙歌的再三要求下,赵母出面认唐婉做义女。 这就当做是她送唐婉的最后一份庇护吧。 有了赵家做后台,唐婉也多了依仗。 从此之后,唐婉一生荣辱悲喜都系于陆游一人。 至于她…… 当然是全心全意的养鬼啊。 不对,差点儿忘了身边还有一只千年老僵尸呢。 唉,这个老僵尸有点儿神秘啊。 摇身一变,竟然成了深受帝王倚重宠信的国师。 国师等于神棍? 笙歌心中默默的把这两个身份画了等号。 也不知王九郎给帝王灌了什么迷魂汤,凡是王九郎所言,朱笔一挥,即刻应允。 朝堂百官,皆以为王九郎是来祸乱江山的,可貌似事实并不是他们所想象的模样。 说好神棍都是骗子呢? :。: 第五百八十八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十三)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最快更新!无广告! 他们手中弹劾的折子已经准备好,可偏偏大国师不给他们这个机会啊。 江山没乱,社稷也没飘摇,反而难得的显现出一片海清何晏欣欣向荣之感。 好吧,弹劾的折子浪费了。 大国师运筹帷幄,陛下从善如流,朝堂上又新鲜的冒出了两位新秀。 许是山阴出人杰,陆游和赵士程皆是来自于那山川秀丽钟灵毓秀之地。 一文一武,相得益彰。 谁都没有想到,这偏安一隅的南宋王朝竟然还有朝一日能够迎来新生。 涅槃重生,不外如是。 朝堂向来都是盘根错节,牵扯颇多之地,党派之争也从不缺乏。 不是没有人想过威逼利诱陆游和赵士程,可下场极度凄惨。 尤其是试图对赵士程出手的…… 咱们那位大国师就好似护犊子似的,谁都不能伤赵士程半分。 朝堂上流传着一句话,宁得罪国师,不得罪赵士程。 赵士程每一次出征,国师都亲力亲为安排粮草,商讨战术,从不假手于人。 若是不明真相的人,怕是会想歪。 可国师大人,谪仙一般的人,怎么有那般龌龊的心思。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能得国师青睐,必是三生有幸。 哪怕是断袖之癖,依旧另无数人艳羡。 毕竟似国师大人这般有颜值,有能力,专一还护短的人可遇不可求。 哼,也不知道赵士程是走了什么狗屎运。 可以说,京城中偷偷变成柠檬精酸的不得了的不计其数。 嗯,不需要怀疑,这里面还有许多可爱的蓝孩纸。 ╭n╮╯ 大猪蹄子:我不管,我不管,我在这里实名要求把我可怜的儿子扶正。 大猪蹄子:真是操碎了我这颗老父亲的心啊,儿子不会撩妹,着实闹心。 春和景明:大圣,大圣,你再不出来,你的小弟就要成为别人的了…… …… …… 又一次得胜归来的笙歌,坐在大帐中欣赏她多日来养鬼成果的时候,发现她眼前莫名其妙的出现了一堆堆文字,看着还蛮有趣。 笙歌晃晃脑袋,难不成养鬼的日子久了,就会遇到怪异之事吗? 笙歌并没有多想,反正那些文字也是一闪即逝,对她毫无影响。 笙歌又重新把目光放在唐婉那里,经过她不辞辛劳的奔波念经度化,唐婉的鬼魂越来越纯澈,也越来越实质化。 天知道她为什么会诵经,且还真的有佛光…… 想到她有可能还做过秃头和尚,笙歌就忍不住难受。 身为一个肉食动物,做和尚吃斋年度应该是世界上最恐怖的事情了吧。 “唐婉,你可还心念陆游?” 笙歌缓缓开口问道。 情之一字,最是伤人。 可偏偏,也是最让人无能为力的。 她可以化去唐婉灵魂里的戾气,可以赐她机缘,可以护她安好,可唐婉对陆游的执念,也唯有唐婉自救。 闻言,唐婉的眼神中闪过怅然,执念了一辈子的人,又怎么可能轻而易举的忘记。 “我想再去看他一眼……” 良久,唐婉才轻轻开口。 自从那日被赵士程所救,一别数年,她已经有些快记不清陆游的样貌了…… 笙歌凝眉,叹了口气。 看来,想让唐婉放下陆游,任重而道远啊。 说实话,她挺想不明白的,感情如此纠结难受,可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的人甘之如饴呢? 天地之大,有趣新奇的事情数不胜数,为何非要折在一人身上,还是死不回头的那种…… 见笙歌久久没有开口,唐婉连连表态“我不会伤她的……” 的确是放不下啊,可这些年来她也懂得前世今生本就可笑的很。 她记忆里的人,也仅仅是在她的记忆中。 “我信你……” 平和的气息骗不了人。 笙歌陪着唐婉出现在了陆府,可却并没有惊动任何人。 角落中,看着陆游和他的婉婉笑颜如花。 无子,可并不影响陆游对婉婉数年如一日的疼宠。 婉婉的眼睛里皆是明媚光亮,眼角眉梢洋溢着幸福。 陆游承担起了身为一个夫君的责任,给予了婉婉最大的庇护和耐心。 唐婉就这样静静的看着,不悲不喜。 执念了一生,突然在这一刻有些许释然。 见过了陆游如今全身心对待一个人的模样,她才清楚的意识到,她从未被陆游真正爱过。 她惦念了一辈子的温情,其实也不值一提。 见过你爱人的模样,才知道自己从未被爱过。 她和陆游的悲剧,本质还是他们彼此的原因。 。 第五百八十九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十四)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 最快更新!无广告! 她一直以为,若不是世道艰难,人言可畏,婆婆嫌弃,她和陆游定可以长相厮守,白头偕老。 可她却忘了,她和陆游才是局中人。 若一人心中有你,必然能够披荆斩棘,不顾一切走到你身边。 只为你一个笑颜,只为你能周全。 她以为她是被爱过的啊…… 只可惜,一切都是她以为。 她放不下过去,她执念陆游,何尝不是逃不出陆游曾经亲手为她编织的美梦。 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 呵…… 只能说造物弄人,阴差阳错。 唐婉苦笑一声,默默的垂下了头。 也许真的是时候该放过自己了,难得机缘重来世间,何不潇洒为自己一活呢。 陆游,无论是前世今生,就此别过。 笙歌完整的注视着唐婉,亲眼看着唐婉灵魂中最后一点红色褪尽,彻底纯粹。 她知道,这最后也是最难的一关,唐婉自己熬过去也挺下来了。 如此甚好…… 毕竟是她第一次如此尽心尽力的养鬼,实在不愿意看到对方被一个情字死死缠绕,夜夜难得安生。 “走吧……” “珍重……” 若有似无的声音飘入风中,陆游若有所感的朝着笙歌和唐婉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无声的叹了口气。 “珍重……” 他何尝不知自己亏欠唐婉甚多,他也没有资格把这份亏欠弥补在婉婉身上。 人终归还是自私的,在婉婉和唐婉之间,他只能选婉婉。 “夫君,明日又到了施粥行善道寺庙祈福的日子了……” “夫君……” 唐婉温顺柔和的声音一点一滴的传入笙歌和唐婉耳中。 一对璧人,般配无比。 此刻,再次看着婉婉和陆游羡煞旁人的恩爱模样,唐婉波澜不惊。 她的执念,她的念念不忘为陆游镀上了一层金光,如今执念散去,也只是寻常人。 嗯,顶多比寻常人多了容貌,才情,气度。 如今,才是她的新生…… 焕然新生,不念过去,不畏将来,无论无何艰险,她都能坦然坚定的走下去,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自今日起,她再也不是唐婉。 笙歌嘴角弯弯,果然,不被感情所耽的女子,最是迷人,也最是强大。 所以说,感情不碰最好。 笙歌默默的在心里下定了决心,珍爱生命,远离感情,谁都不要影响她征战星辰大海。 就在笙歌心血澎湃遐想她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时候,唐婉开口了。 “恩人,请赐名……” 唐婉双膝跪地,神情肃穆庄重。 她的新生,有机缘,但更多的是恩人的庇佑。 经过这几年的朝夕相处,她已经深深的明白,此赵士程非彼赵士程。 至于缘由,她问不得。 赐名? 赐名? 乍然听到这两个字,笙歌有些怔然。 阿毛…… 安儿…… 知秋…… 为什么这些名字会突兀的出现在她的脑海中,挥之不去。 呵…… 最近脑子着实有些不听话啊。 许是记忆恢复的征兆吧…… 笙歌并不是没有经历过风霜雨雪的小白花,再奇怪的事情发生她都能坦然面对。 “我既救你,那么便护你到底。” “如今你执念消散,灵魂纯澈凝实,想来已经能够自由行走在人世间,那我便赐你一个光明正大无人敢置喙的身份。” “赵睿萱……” 当年,她央求着赵母收了婉婉为义女。 如今,她可以以一己之力为唐婉争一个郡主的身份。 有唐婉在,赵氏皇朝又可以得百年太平,而唐婉也有了一个正儿八经的身份。 一举两得的事情,何乐而不为。 赵睿萱? 唐婉猛地抬头,她被赐了赵姓吗? 讲真的,她虽名为唐婉,可却与这世上任何一人都无关系。 孤魂野鬼,孑然一身。 嗯,她也是有家族的人了。 …… …… 在笙歌和王九郎的劝说加忽悠下,唐婉的郡主封号很快便由圣旨确认。 笙歌并没有在这件事情上耗费太多的心力,反而在孜孜不倦的研究自己眼前出现越来越频繁的字幕,试图回忆起什么。 大圣…… 大圣…… 这是字幕中出现最多的字眼。 大圣和丑耙子有什么关系吗? 笙歌看着被她冷落许久,落满了灰的丑耙子,咂了咂嘴。 哎呦,来头不小。 连日来的字幕,笙歌已经隐约明白她的记忆是被刻意的封印…… 破除封印的法子…… 嗯,简单粗暴的打破就是了。 千万不要跟她提什么动脑子,能动手就解决的事情为什么要动脑子? 嗯,耙子就是最好的选择。 耙子似是知道笙歌的心思,屁颠儿屁颠儿的朝着笙歌一蹦一蹦。 至于会不会一耙子把自己打死,根本不在笙歌的考虑范围之内。 赵士程的心愿她已经尽心尽力的完成,婉婉有陆游一生倾心呵护,唐婉也拥有了自保之力。 多年在外征战,她也立下了赫赫战功,收复了无数失地。 有她战功荫蔽,有唐婉相护,赵士程的母亲定然可以富贵荣华安享晚年,无人敢得罪。 所以,赌一把又何妨,死就死了…… 那些不断出现的字幕,着实像小猫的爪子,勾得她心痒难耐。 唉,闲下来的日子实在是有些过于无聊了。 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在笙歌的设想中并没有王九郎的身影。 一来,王九郎足够强大,无需她忧心…… 二来…… 有些事情不道明,便是最后的体面。 他不言,那她便不知。 如此,最是合适。 冷眼旁观了唐婉的痴缠执念,她着实难以升起对感情的向往。 难道如今拥有一颗强者之心的唐婉不好吗? 笙歌手握着丑耙子朝着自己的脑袋砸了过去…… 在笙歌看不到的地方,一团莫名的光华从其貌不扬的耙子上涌出来,护住了笙歌的脑袋。 嘶…… 真疼…… 滚烫的鲜血从额头滴落,火辣辣的疼让笙歌下意识的皱眉。 竟然没死? 早知道这么疼还不如动动脑子,用个委婉温和的方式处理记忆封印一事。 笙歌手脚麻利的止血,敷药,生怕留下半点疤痕。 既然没死,那就得美美的活着,本小仙女可是个颜狗。 。 第五百九十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十五) 在做完这一切之后,笙歌在开始梳理突然涌入脑袋的记忆。 好吧,她就说嘛,她就是个了不得的人物。 真是没想到她竟真的是卫玠…… 究竟是何等的缘分,才能够让王九郎在漫长的时光里再次重逢。 这个时候的笙歌还不知道,所有的缘分都不过是另一个人的刻意等待。 唉…… 剪不断理还乱。 大圣…… 提起大圣,笙歌忍不住莞尔一笑。 能走到今日,大都是因为大圣。 大圣足够的强大,便给了她足够的勇气不断向前走。 亦师亦友的存在。 恢复了记忆,丑耙子在笙歌眼里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毕竟似大圣那般品味,没给她一块儿板砖就不错了。 她何其幸运,才能够遇到这些人呢。 …… …… 主播:好久不见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用一种别样的方式自始至终陪伴着她。 怪不得她一直都觉得这个世界过的无聊呢。 没有玻璃碴子们找茬挑刺,她都英雄无用武之地了。 浪九九:此言差矣,主播,不见的只有你一个人而已,我们可是每天都看着你犯蠢。 灯火阑珊处:就是就是,也不知道是谁被丑耙子折腾的那么惨。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额头怕是要留疤了。 主播:太浪大兄弟呢…… 不管怎么说,太浪大兄弟都是直播间的第一位观众,意义非凡。 走路太浪会闪腰:好久不见,笙歌…… 太浪大兄弟并没有嬉笑,反而一本正经的问好。 只可惜有的人永远正经不过三秒。 太浪大兄弟:主播,每天看着你卖蠢还不能毒舌也是很累的好吗? 他们阴差阳错,通过不同的机缘聚集在同一个直播间,插科打诨,嬉笑怒骂,坦然自若的讲段子。 他亲眼看着主播从手无缚鸡之力处处被限制一步一步走到了现在。 与其说他们是主播与观众,倒不如说是朋友。 嗯,一位与众不同的朋友。 这一个小小的直播间,把各种异世界的人聚集在一起,这是一种幸运。 …… ……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好不热闹…… 一晃,半月的时间便过去了。 笙歌望着铜镜中的容颜,嗯,她终于确信了,神棍就是个乌鸦嘴。 留疤了…… 留疤了…… 身为一个颜狗竟然留疤了,简直是不可原谅。 “阿程,何事如此烦躁?” 一袭白衣的王九郎,款款而至。 是啊,近千年的时光,王九郎仿佛还是记忆中那般丰神俊逸,尊贵优雅。 时光仿佛格外眷恋他…… “留疤了……” 笙歌摸着额头上的疤痕,,烦躁的开口。 她恢复记忆的事情,并没有对王九郎言明。 一旦言明,有些辛辛苦苦维持的平静就荡然无存。 她不该是王九郎的羁绊,同样他亦不该成为她的归属。 她的尽头不知在何处,可是她想尽可能走下去,走到那星辰大海,见世间最绚烂的风景。 前路不明,她无法承诺。 既不能允诺,那便少些牵挂。 经历漫长时光,摸打滚爬,受了无数的磨难,才一步步走到今日。 若就此停下,她着实心有不甘。 嗯,她这个没心没肺的狗东西还是专心致志搞自己的事业吧。 感情这个东西,实在不是她的涉猎范围。 见过了天外有天,她怎么可能半途而废。 她做不到…… 她想变得更强,她想如同大圣一般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 感情,许是锦上添花才该出现的东西吧。 她做不到把自己交付给他人,也做不到把未知的危险带给这些在意关心她的人。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 但,如何做终究还是个人的选择。 留疤? 笙歌这半月来深入简出,而王九郎的修炼出了些岔子,为解决问题,在那深山老林人迹罕见之处呆了半月。 气息刚刚捋顺,便匆匆赶了回来。 阿程受伤了吗? 笙歌只感觉到一阵风,下一秒就被王九郎掰过了脸。 额…… “是谁伤了你?” 王九郎向来清明的眸子此刻变的通红,就连好不容易平和下来的气息都再一次变的暴虐。 笙歌:︿︿ 她是谁,她在哪里,她该说什么? 难不成做了僵尸之后,王九郎的脑子也退化了? 不对啊,谁人不知身为大国师的王九郎在朝堂上神机妙算算无遗策? 好吧,她差点儿忘记还有个词叫关心则乱。 “我自己……” 笙歌抬手,如同揉小狗一般揉了揉王九郎的脑袋,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也不知是因为笙歌的回答,还是因为这少有的亲昵之举,王九郎气息一滞,难得的多了几分呆萌。 他和阿程也相处了数年,可素来都谨守规矩。 因为在意,所以小心翼翼。 越是相处,越是了解,他就越是明白,阿程更像是一阵风。 她可以暂时的停留,但是却不会放弃前行。 他小心翼翼的维持着二人之间微妙的关系,尽可能待她好,可行为上从无半分逾距。 他明白,阿程无声中想要告诉他的。 嗯,他尊重阿程的选择。 “我说真的……” 笙歌苦恼,这年头,说真话都没有人相信了。_` 笙歌无奈的对着耙子招了招手,耙子不情不愿的挪了过来…… 有耙子一对比,头上的伤来自何处一目了然。 王九郎眼中的红色慢慢散开,再一次恢复成往日里温润雅致的模样,仿佛刚才的暴虐嗜杀只是错觉。 “这世间除却我自己,谁都无法伤我分毫。” 笙歌的话听起来有些许狂傲,可这的确是一个让他人无法置喙的事实。 她一直在成长,一直在变强大。 “表……” “所以,你大可不必忧心。” 表哥二字差点儿脱口而出。 “阿程所言甚是……” 确定笙歌无恙,王九郎后退,故作淡然的坐在一旁的椅子上,轻抿那早已冷却的茶水。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询问缘由。 有些事情,着实不需问清。 想见的人就在眼前,想守护的人就在身边,如此便好。 扪心自问,他清楚,这更像是一场虚无缥缈的幻梦。 可,他不愿意戳破,不愿意醒来。 :。: 第五百九十一章想守护的赵士程(二十六) 笙歌额头上的疤终归是深深的烙印,再也无法剥夺。 也不知是不是与丑耙子的抬头不见低头见,笙歌越发频繁的想起大圣。 倒不是什么温柔缱绻,风花雪月,反而是一种好胜心。 笙歌失笑,也许是太久没有见到大圣,忘了被如意金箍棒支配的恐惧,她竟然有了好胜心。 她想与大圣比肩,平分秋色也好。 这个世界貌似又浪了,指不定在她混吃等死的时候,大圣又一次跃进了一大步。 ╮╭ 想想就有些烦恼,容她啃只鸡腿压压惊。 星辰大海,还是一步一个脚印,慢慢走吧。 …… 如今海清何晏,国泰民安,朝堂已经不再需要笙歌这个战无不胜的将军。 兔死狗烹,无外如是。 皇帝一步一步开始收拢权力,建立起空前强大的国家。 笙歌无意于争权夺利,她志不在此,所以也就没必要撕破脸皮。 这是赵士程的基业,这是赵士程辛辛苦苦想要守护的一切。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在这个世界,她无无求无牵无挂,可以肆无忌惮所向睥睨,可赵士程不一样。 在百官战战兢兢思索着该如何两不得罪,保护自己小命安稳活下去的时候,笙歌上了一道回乡养老的折子。 圣上:ww 百官:╭╮ 这确定不是在搞笑吗? 本以为会是一场血雨腥风人人自危的大战,不曾想就以这样戏剧的一幕落下帷幕。 说实话,想要投靠笙歌来一场从龙之功谋一个泼天富贵的不再少数。 乱臣贼子也罢,谋朝篡位也好,史书终究是要靠胜利者书写的。 可这算什么事儿? 告老还乡,这个理由简直是要笑掉大牙。 谁人不知赵士程骁勇善战,智勇双全,正值盛年,凭着赵士程的能力改朝换代,轻而易举,更不要说赵士程背后还站着神秘莫测的国师大人。 数年相处,他们也算是看的明白,白衣飘飘不食人间烟火的谪仙可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当年国师大人听闻前线战事紧张,赵士程下落不明的消息,孤一生生撕出了一条口子。 白衣已被鲜血染成了暗红色,浓郁的血腥味让人记忆犹新。 那个时候,所有人才知道,有的人表面上看着是仙人,实际上是杀人不眨眼的恶魔。 赵士程就是国师大人的逆鳞。 这两尊大神,就这样在大宋的朝堂上销声匿迹,着实令人惊讶。 见笙歌识趣,皇上也不介意展示一下君臣和谐,朱笔一挥,封侯拜爵,功成退。 虚名而已,只要不是实权,皇上都很乐意成全。 皇上:e,他也想硬气一回,不成全啊,可是他怂啊。 面对国师和赵士程,他就腿肚子打转。 不过,这个世界上没有最怂,只有更怂。 他视为神人的国师大人不也是个小怂货? 国师大人对赵士程的那份心思,明眼人都看的出来。 说实话,两个同样优秀的人倒也相配。 可一个小心翼翼不开口,一个无心风月,平添了几分惆怅和遗憾。 …… …… 得了自在的笙歌,浑一轻。 虽说她是个不着调的,可在其位谋其政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如今,世界于她而言再无繁琐,再无正事,有的只是秀丽山川,美味佳肴。 孤一,闯dàng)江湖的梦想怕是实现不了了。 王九郎这只老僵尸如同影子陪在笙歌的侧。 笙歌有些心酸,王九郎本该是矜贵优雅的人,何须如此卑微。 笙歌并没有在这个世界里停留太久,光易逝,白驹过隙。 她清楚,无谓的相伴,徒增伤感。 笙歌足够清醒,她无法给王九郎一个结果,所以更不能画一个虚无缥缈的未来。 笙歌死在了一个清高气爽,凉风习习的子里,嘴角挂着浅笑,就好似沉浸在美梦中一般。 王九郎面无表,心绪平静的守在笙歌全无气息的体旁。 卫玠,有没有人说过,你是个不会撒谎的人呢。 若问世间什么最难得,那定然是强大到无所顾忌,可依旧有孩子般的简单纯粹。 他思慕卫玠,念念不忘。 他不忘的是卫玠的简单纯粹,不忘的是卫玠的自信坦然,不忘的是卫玠的坚定不移。 卫玠,其实你是想起了我的,对吗? 表哥…… 终其一生,都没有听到这个称呼。 王九郎轻轻俯,吻在了笙歌的嘴角,蜻蜓点水,触之即松。 嗯,他就是个胆小的。 哪怕知道卫玠不会再再睁开眼睛,他依旧不能肆意袒露心思。 一滴滚烫的泪水从王九郎眼眶中滑落,砸在了笙歌的面庞,似是要灼伤灵魂。 无声的流泪,最是委屈。 明知不可为,可为何就是想不透呢。 王九郎躺在笙歌侧,换上一袭红衣,十指相扣,真真有几分大喜之的模样。 无法相守,如此便好。 卫玠,我知你期许,你希望的模样,我尽力而为。 一夜过去,无人知道他想了什么,也无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 只是有幸遇到他的人,发现国师大人的一头青丝化为银白。 …… …… 待赵家人得知赵士程的死讯,想要风光大葬的时候,已经遍寻不得赵士程的尸体。 王九郎是个心有执念的,可终归心里保留着一份清明,一个底线。 他不会伤卫玠分毫,无论卫玠是死是活。 所以,他不会丧心病狂的做出把卫玠尸体变为僵尸的疯狂举动。 入土为安,全了卫玠的心愿。 王九郎把笙歌葬在了烟雨朦胧的江南,这里有小桥流水,这里有无数的才子佳人。 卫玠,你喜欢这里吗? 王九郎在笙歌的墓旁建了一座精致的小木屋,出落,朝夕相处,一起看着世间的繁华美好。 “卫玠,今的鱼火候好像没有掌握好,有些焦了呢……” “卫玠,这是我新酿的酒,你尝尝,也不知道你会不会喜欢……” “卫玠,我做出了酸酸的糕点,你可以尝一尝吗?” “卫玠,你坟头的这棵树好像更加枝繁叶茂了……” …… …… “卫玠,我想你了……” 第五百九十二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一) 回到现实世界的笙歌,总觉得自己的脸上有微弱的灼烧感,不论她如何处理,那种灼感并不见消失。狂沙文学网 不疼,可却莫名的让她心慌。 这是发生什么事了呢? 就算笙歌再愚蠢,也知道这件事并不符合常理。 王九郎吗? 难道王九郎出事儿了吗? 她无法回应王九郎的感,可他依旧希望王九郎能够走出属于他自己的星辰大海。 王九郎有奇遇,他不该被局限在那一方小世界之中,更不应该深陷其中,无法自拔。 她只愿王九郎能够放下这段从未开始的念想,成为真正的强者。 思来想去,笙歌也不得其法,便索不再想。 她相信王九郎定然会活出属于他自己的那一份灿烂。 与她无关,与任何人都无关。 笙歌躺在上翻来覆去睡不着觉,终于回味过来一一那句体验一把深不悔是什么意思了。 不是唐婉和陆游之间的恨纠缠,而是她跟王九郎之间那些许算不得风月的缱绻。 见见也好,总好过让王九郎在漫长的岁月中无望的等待。 她的出现也算是了了一段执念,看多了这世间的不得,她着实不希望王九郎背负着执念前行。 太过于沉重,也太过于委屈。 光风霁月,芝兰玉树,在琅琊王氏那样的显赫世家依旧能够熠熠生辉的贵公子不该因任何人而卑微。 不过,功是功,过是过,功过难相抵。 ╭╮ 像她这么小心眼又记仇的人怎么可能忘记一一封印了她记忆的事。 认真思考一下,还是拖出去打死比较好…… 哼,得让一一知道大天蝎是得罪不起的。 笙歌忿忿不平的想着,当然也只是想想罢了。 一一与她相伴这么久,也算的上是尽心尽力,从未在背后使绊子,与其说他们是合作伙伴,倒不如说是可以互相信任的朋友。 一个沙雕系统碰上了一个智障小仙女倒也算是绝配,谁也坑不了谁。 都没脑子,怎么办。 哈哈哈…… “一一,一一,我要找你算账……” 笙歌在心里早已经原谅了一一,甚至都差点儿有个小人儿跳舞了,但表面上还是气势汹汹的呼叫着她的沙雕系统。 “笙歌,您有什么要吩咐的呢?” 许是一一心虚,害怕笙歌秋后算账,说话声音都弱弱的,生怕笙歌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摆脱了它。 呜呜呜,宝宝知错了嘛…… 为宇宙无敌美系统,她怎么混到了这个份儿上。 这里需要一万滴眼泪。 一一一边哭,一边在心中做好了割地赔款的准备。 唉,它真是给系统一族丢人啊,还不如找跟面条上吊算了。 好吧,它舍不得。 毕竟像笙歌这样智障儿童欢乐多的主播不多见了,跟着笙歌的子总是欢脱而又难忘。 明明是不怎么出奇的世界,可偏偏笙歌总能走一条不寻常的路。 笙歌是直播界的泥石流,可更像是一个宝藏女孩,拥有无限的可能和无数的快乐。 好吧,厚着脸皮也得抱紧笙歌的大腿。 不管,不管,反正她这辈子就跟着笙歌活了。 管它这辈子是有百年千年,大不了笙歌消亡,它也自毁。 见识了这般精彩却又不失光明磊落的子,它也不愿再换其他宿主了。 相依相伴,真是个美好的词汇。 笙歌: 卧槽,谁来告诉她一一是怎么了,一会儿哭一会儿笑,难不成是被她吓到了? 呵呵哒,本小仙女分明肤白貌美气质佳,哪里会吓人。 “咳咳……” 笙歌清了清嗓子,故作正经的想要教育一一严格遵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国敬业诚信友善,做宇宙好系统。 可她还没来得及开口,一一哇的一生哭了出来,好生凄惨。 “呜呜呜,笙歌,我错了,我错了,你可千万别不要我……” “呜呜呜……” 笙歌满头黑线,她到底是遇到了一个什么画风清奇的沙雕系统。 她觉得这个场景,可以取一个名字,沙雕系统在线卑微求收留。 oo 莫名觉得有喜感。 “闭嘴……” 笙歌忍住笑意,凶巴巴的开口。 “嗝……” “我不哭,我不哭……” 通过一一的声音,笙歌几乎已经脑补出一一可怜兮兮捂着嘴巴的小模样。 啧啧啧,瞬间感觉人生到达了巅峰。 以后请叫她膨胀歌。 “自己说,以后要怎么办?” 笙歌从上爬起来,如此庄严神圣的时刻,怎么能够以躺着的姿态呢。 只有大佬坐姿,才能配得上膨胀歌。 “我对着那个丑耙子发誓,从今往后一定三从四德,乖巧听话,相夫教子……” 笙歌:ww 这怕不是个傻子吧? “三从四德你倒是还可以想想,但是相夫教子这辈子是不可能了……” 笙歌毒舌又扎心的说道。 哼,本小仙女肤白貌美,温柔贤惠,可聪明,到现在都还是一个单狗。 怎么可能让一个沙雕系统脱单,每天给她撒狗粮呢。 让一个小仙女吃狗粮,简直是天理难容。 “别说那些有的没的了,直接看行动吧。” 大佬笙歌翘着二郎腿,一晃一晃,痞里痞气的说道。 为大佬,怎么能够磨磨唧唧的。 见笙歌开口,一一秒变小狗腿。 “笙歌,你可以自主选择下一个世界。” “冯小怜还是周芷若……” “在今后的世界中你有更大的自主权,也可以自由选择离开的时间。” 一一絮絮叨叨的说着,笙歌已经开始在脑海里思考在这两个世界之间如何选择。 冯小怜啊…… e,真是没想到,我们的一一竟然是个如此重口味的人。 玉体横陈,这个成语本就是来源于冯小怜啊。 说起来,冯小怜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可…… 可…… 可那个世界有高长恭啊,名满天下的美人儿,对她这个颜狗天大的吸引力。 咳咳…… 为一个要征战星辰大海的小仙女怎么可以耽于美色呢。 清醒清醒…… “这还需要思考吗?” “虽说冯小怜的世界有美人儿,既能赏心悦目,还能顺便收拾下那帮小王八蛋……” 第五百九十三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 “但是,但是,美男虽好,却不能沉迷。” “我选周芷若。” 见不了高长恭,总觉得有些许遗憾。 能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留名的美人儿,寥寥无几,且见且珍惜。 “像本小仙女这样注定要征战星辰大海的人,怎么可能还只限于红颜祸水的位面呢?” 好吧,这话说的实在有些违心。 她从来都不觉得一个女子会是天下大乱的根源,将过错归结于女子之身,本就是天大的笑话。 守不好江山社稷,护不好黎民百姓,就是身为君王最大的失职。 “我自是选周芷若的,江湖偌大,豪情万丈,恣肆快意,亦有筹谋算计。” 最重要的是,周芷若小姐姐貌似也挺美的。 凝聚了汉水之钟灵,峨眉之毓秀,出落的得人间而不食人间烟火,青衫淡淡,别有一种仙子气息。 这是金庸老爷子在倚天屠龙记中队周芷若的描述。 对于周芷若,她感情颇为复杂。 怒其不争,哀其不幸。 一个钟灵毓秀,冷傲遗世的的绝美女子,偏生在张无忌那里百般委屈,卑微到尘埃里。 是啊,张无忌的确是倚天屠龙记世界的主角,身为主角,幼时多灾多难,长大得天独厚,气运极佳。 各种因缘际会,数不清的女子前赴后继,甘愿小心翼翼,哪怕不求名分也要陪在张无忌身侧。 温柔似水,百依百顺的小昭…… 主动出击,毫无保留的殷离…… 容颜秀丽,出尘如仙的周芷若…… 古灵精怪,亦正亦邪却又能指挥千军万马的赵敏…… 张无忌在这四个女子间游离不定,拖泥带水,,虽说在故事的结尾张无忌说了一段冠冕堂皇的话,什么对周芷若是一向敬重,对殷离是心生感激,对小昭是意存怜惜,对赵姑娘却是刻骨铭心的相爱…… 呵,事实真的是这样吗? 若真的问问张无忌,真正爱的人是谁,他自己怕是也说不清楚。 只可惜到了最后,小昭远赴波斯,殷离容颜尽毁,周芷若也黑化,再也不是张无忌心中的女神。 呵…… 对张无忌,笙歌更多的是不喜。 她着实不明白,幼年经历了父母双亡,遭了无数磨难之后,为何依旧是一副优柔寡断的性子。 一个男子的诺言,若是许的频繁,也就不再值钱了。 很多人说,也只有赵敏不顾一切,肆无忌惮的爱才配的上张无忌,配得上这第一女主角的位置。 可凡是皆有两面,先不论张无忌值不值得四个女子倾心所爱,单单赵敏抛弃家人,背弃国家,真的不会觉得这份爱过于沉重吗? 世人皆说,当年光明顶一战,周芷若亲手把那一剑刺入张无忌胸口时,已经亲手斩断了她和张无忌在一起的唯一可能,更不要说后来还为了取得倚天剑屠龙刀杀害殷离的事情。 周芷若再也不是最初的模样,再也不是淡雅清丽,出尘如仙的仙子。 唉,被偏爱的有恃无恐,说周芷若黑化的,难道忘了赵敏的劣迹斑斑了吗? 若真论起来,周芷若的狠辣比不得赵敏的万一。 只可惜,若一个人出场是一张白纸,那么稍稍染一滴墨汁,旁人便会觉得难以接受,污浊不堪。 可若是一个人最开始便是一幅水墨画,之后着墨稍稍淡几分,便会有人称赞。 对赵敏,对周芷若,笙歌不做评价。 毕竟有张无忌这么一个背锅的在。 在所有人抨击周芷若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周芷若的小心翼翼。 她乃孤女,幼年被灭绝师太收入门下,也算得上是寄人篱下,如何能与家世显赫底气十足的赵敏相媲美呢。 “一一啊……” 大概回顾了整个世界,张无忌与四个女子的爱恨纠缠,笙歌再一次想起了一一。 笙歌把声音拖得长长的,让一一听着着实有几分心惊胆战。 “也不知这周芷若是何心愿?” 笙歌欣赏着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懒洋洋的问道。 她真怕周芷若让她去把张无忌抢回来,以全了剧情中的遗憾,还她一段美满的姻缘。 emmmmm。 如果真是这样,她会膈应死的,好吗? 大婚之日,张无忌弃周芷若于不顾,跟着赵敏离开,使得周芷若成为了天下人的笑柄。 哪怕有千万个苦衷,张无忌都难以洗白。 堂堂峨眉派掌门,众目睽睽之下被拜堂成亲的夫君抛下,若是稍稍心志绵软的女子,怕是就会羞愤欲死了。 再次重逢,看到的是张无忌和赵敏手牵手其乐融融的模样。 如果她是周芷若,怕是会好好教教张无忌做人。 “我也不知……” “笙歌,我没有撒谎,从你进入故事的那一刻,就不再受我控制了。” 一一生怕笙歌心中生了芥蒂,连连开口。 既然已经下定决心跟笙歌相依相伴,那便不会再有二心。 闻言,笙歌皱了皱眉,有些烦躁。 罢了,罢了,有什么好怂的。 假如周芷若的心愿真的依旧是执念张无忌,那她便自认倒霉。 不就是张无忌,打残了绑来就是了,不听话就打,打不死就接着打,总能把张无忌打服了。 千万不要指望她温情脉脉的去温暖张无忌,对于张无忌这种优柔寡断瞻前顾后的渣男,她看多了都嫌弃。 管他什么乾坤大挪移,管他什么九阳神功,本小仙女活了千年万年,难不成还怂你不成。 一个字,就是干。 至于明教? 在笙歌看来,张无忌从来都不是一个好的统帅,他不如赵敏,也不如周芷若。 像张无忌这样的人,任他武功再高,终究做不好领袖。 也不知杀伐果断的殷素素知道自家儿子长成了这么个晦气模样,会不会气的活过来。 笙歌搓了搓手,就好似张无忌已经在面前,等着她收拾了似的。 “不管了,就周芷若了。” “待我修整两日,就离开吧。” 一一看了一眼笙歌,欲言又止。 “笙歌,你不必担心王九郎,他很好。” 对一个人最深沉的爱,是活成对方期望的模样。 既然不能成为对方相伴终老的人,那也不该成为羁绊。 :。: 第五百九十四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 一一相信,王九郎会懂。狂沙文学网 笙歌看似没心没肺,可终究非顽石,若王九郎不得安好,那么笙歌心上终会有一道瑕疵。 哪怕是为了笙歌,王九郎都会一往无前的走下去。 “那就好……” 笙歌有片刻的失神,随即便喃喃说道。 他很好,那便好。 笙歌着实不愿去回想方才被灼烧的感觉,像极了滚烫眼泪滴落面颊。 …… …… 来到倚天屠龙记的世界,笙歌先是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然后才默默接收剧。 剧跟她之前预料的**不离十,毕竟是金庸老爷子的经典之一,各种版本的电视剧也看了好多次。 算不得惊喜,也算不上失望。 唯一让她诧异并欣喜若狂的是周芷若的心愿。 没有涉及到,也没有那么多的风花雪月,甚至从头至尾都没有提到张无忌。 反倒是对宋青书,周芷若多有愧疚。 周芷若希望能够好好的守护峨眉,孝顺灭绝师太实现其毕生心愿,改变宋青书的悲惨结局,顺带教教这个武林什么才是公道。 离了灭绝师太的庇护,独力撑着峨眉,周芷若才越发了解灭绝师太的良苦用心。 灭绝在为人处世上固然有些偏执极端,可她的的确确把一生都奉献给了峨眉,是金庸先生笔下当之无愧的女中豪杰。 不论旁人如何评说灭绝,可她们这些受过灭绝师太恩惠的峨眉弟子绝不能说其半分不好。 全世界都可以说她不好,但是她对你好,你就不能做对不起她的事,你没资格。 只可惜,她明白这个道理太迟了。 明知灭绝师太与明教的深仇大恨,可偏偏依旧多次忤逆,想来没有被脾气暴躁的灭绝师太一巴掌拍死已经很不容易了。 明教于灭绝师太而言,有杀夫抢徒之仇。 杨逍先是毁了她曾经完完整整的少女怀,紧接着又毁了她精心抚育的徒弟,她痛恨明教,其实并不难理解。 世人皆言灭绝师太面目可憎,可谁又想过那份强硬背后的辛酸。 哪怕经历了再多的世界,笙歌都不愿简单的为一个人盖棺定论,没有感同受,那么谁又能确定对方没有另一面呢。 唉,仔细想想,周芷若的心愿貌似有点儿多啊,一只手都熟不完。 啧啧啧,小姐姐,你不能觉得自己漂亮就这么贪心啊。 好吧,漂亮的人就是有特权,尤其是对于她这种颜狗而言。 漂亮小姐姐说东,她绝不向西。 灭绝师太的毕生心愿? 第一是逐走鞑子,光复汉家山河。 第二是峨眉派武功领袖群伦…… e,峨眉的武功的确飘逸不俗,可若是想要成为武林至尊有点难啊。 难不成在这个世界她还得化武学大宗师,然后为峨眉派自创一武功? 想想峨眉派那一堆仙气飘飘的小姐姐,再想想她的简单粗暴,瞬间觉得画风不太相符。 如果…… 咳咳…… 她说如果啊,如果她把峨眉派这一帮小仙女变为金刚芭比,就那种一拳能打死一头狼的那种,灭绝师太和周芷若会不会用倚天剑把她戳成血窟窿。 想想那个画面,一群仙子脸却又肌发达能够撑破衣衫的大力士,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打住,打住,不能再想了。 她是个小仙女,又不是大逗bi)。 不过,她蠢蠢动怎么办? 谁规定全是女子的门派,就一定要扶风弱柳,弱弱,任人欺辱呢。 既是她来了,那就轰轰烈烈的让这个江湖翻天覆地吧。 反正周芷若也希望教教这个武林什么才是公道。 公道,向来都是拳头硬的人说了算。 到了现在,笙歌也分不清到底是她骨子里就有这种唯恐天下不乱的不安分因子,还是因为她的启蒙老师是大圣,那个鸿蒙初辟原无姓,打破顽冥须悟空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许是受他影响太深了,这些年,她越发像他。 笙歌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简单的介绍了一下这个世界的剧,总不至于让他们两眼一抹黑,那样观看直播的兴致便会大大降低。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现在还是个小女娃娃啊,简直不敢想想主播会把周芷若这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造作成什么模样。 和景明:习惯就好,按部就班,循规蹈矩,反倒不是主播了。 浪九九:不,我只想知道大圣什么时候出来,我不站cp,可总得让我看一眼大圣解解渴吧。 大猪蹄子:有儿万事足,刚刚看完王九郎,我觉得我还能磕着瓜子说说风凉话。 灯火阑珊处:听完主播介绍这个世界的剧,我突然有些理解我为什么千百年都是单狗了…… 灯火阑珊处:不是本座不够帅气,也不是本座不够强大,要怪只能怪本座不够渣,原来需要多跟几个漂亮小姐姐纠缠不清,才会体现出自己受欢迎啊。 笙歌:…… 笙歌有些傻眼,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抓重点就抓的如此清新脱俗吗? 小怕怕啊,总觉得她在无形中造就了一大堆的渣男。 罪过,罪过…… 难不成以后她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画风就变成了今天我撩了哪个小姐姐,明天哪两个漂亮小姐姐为了我打的头破血流? 卧槽,画面太美,本小仙女不敢想象。 笙歌:不不不,你误会了…… 就在笙歌准备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上一节思想教育课,为漂亮小姐姐们培养一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二十四孝男友时,突然听到了一声粗犷的声音,打断了她的发挥。 呵呵哒,做一次人生导师容易吗? 就连这么一个小小的机会的都不给她,真是吝啬。 如果后她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为祸人间的时候,绝对不怪她,要怪只能怪这个大汉。 “快些停船,把孩子乖乖交出,我等便饶了你命,否则莫怪无。” 把孩子乖乖交出? 难不成她才刚来就有人看上了她,想要把她掳走? 莫名小怕怕啊。 笙歌嫌弃十足的睁开眼睛,看向了声音传来放方向。 哎呦呵,这船不错啊。 第五百九十五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四) <content> 只可惜船上的番僧和蒙古武官有些丑…… 在看看自己这条小船,一个虬髯大汉,还有一个与她年龄相仿的小哥哥。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 虽说小哥哥衣衫褴褛,可怎么看都是细皮嫩肉的,像极了一个养尊处优长大的小少爷。 不过,情势如此凶险,小哥哥也害怕的直颤抖,可从头至尾都不曾发出半点声音干扰到身边的大汉。 真乖,有点儿像阿毛。 好吧,在笙歌心中,凡是乖巧可爱的男孩子都像阿毛。 初次为娘,笙歌怕是千万载都不会忘记阿毛。 好吧,好吧,有缘遇到,那她就护一护这个漂亮小哥哥吧。 故事节点进行到哪里,她还这是有些不清楚,可是这并不妨碍笙歌怜香惜玉。 眼看着两船相距越来越近,船上的官兵也放弃了喊话,直接弯弓搭箭射向几人。 眼看着羽箭就要落在漂亮小哥哥后背心口的位置,笙歌也来不及多想,只能避开要害替对方挡了。 不是她不想大杀四方,实在是她在这个时候不能太崩剧情啊。 鬼知道身边这个虬髯大汉是不是周芷若那早亡的爹,万一真的是,那不就玩大发了…… 疼啊…… 笙歌忍不住的想要大叫,可是看着漂亮小哥哥因惊讶而湿润的眼睛,沉默了。 再重的伤都受过了,着实没必要矫情了。 笙歌随手握着一把石子,在众人看不到的地方掷向了那艘越驶越近的船只。 明明有大杀四方的本事,却偏偏有力无处使,憋屈啊。 蒙古人的船舱因进水而摇晃不止,缓缓下沉,本来胜券在握胸有成竹的蒙古士兵顿时慌乱起来,令人心惊肉跳的箭雨终于停止了。 emmmmm,再不停下来,本小仙女就要被射成筛子了。 为什么感觉这天在爱的魔力转圈圈?难不成本小仙女晕船了? …… …… 我是个神棍:主播,老衲有没有跟你说过,这箭头有毒? 笙歌:Σ 怎么感觉神棍兄也越发不靠谱了,马后炮可不太好啊。 笙歌:本小仙女就想知道自己会不会死? 她是来大杀四方的,又不是在花样作死的。 我是个神棍:主播命这么硬,就是这个世界崩塌了,你都会活蹦乱跳的,倒是你身边的这个大汉,命不久矣。 我是个神棍:今日你替他消了一劫,可早亡的命数不可改,他早就旧伤难治全靠一股子心力撑着护你们周全。倒是你身后护着的这个孩子,此后一帆风顺。 对于神棍兄的话,笙歌还是十分相信的,毕竟在相面算卦这方面也算是她的师父。 周芷若的愿望里并没有自家父亲的出现,许是已知道无力回天这一点。 “鞑子住手,休得行凶伤人……” 大袖飘飘,仙风道骨。 “老道是谁?” 元兵厉喝道。 笙歌默默的心里补了句,只有可能是张三丰了。 真是没想到,这个世界故事节点竟是如此巧妙,周芷若对张无忌的汉水喂饭之情啊。 不过,千万不要指望她。 男主角这种生物就好似打不死的小强,哪里需要她去操心。 如同剧情里描述的那般,张三丰干脆利索的吓退了援兵,而周芷若的父亲刚刚把她和漂亮小哥哥托付给张三丰就撒手人寰。 张三丰看着自己身边浑身是血窟窿的小女孩儿有些儿为难。 虬髯大汉已死,把这女娃娃和小公子托付给他,他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女娃娃失血过多死去,更不要说箭头上还有毒。 张三丰叹了口气,先是为笙歌止了血,然后打算用内力替其化解箭头上的毒。 就连张三丰都没有十足的把握,他做这些也只是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些。 可令张三丰诧异的是,不过一日的功夫,身受重伤的小姑娘,已经顶着一身的纱布下床行走自如了。 思来想去仍然想不通的张三丰只好归结于笙歌体质特殊,痊愈能力惊人。 “来,小哥哥,吃饭……” 笙歌把碗塞进她救下的小哥哥手里。 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她替对方挡了箭雨,反正对方对她甚是依恋,就好似看见娘一般。 那孺慕的眼神,硬生生让自己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难不成她顺手给自己救下个便宜儿子吗? 还是年龄相仿的那种? “芷若妹妹,你疼吗?” 小男孩看着笙歌,怯弱弱的问道。 他还小,不懂什么天大的道理,但是却知道面前的芷若妹妹对他有天大的恩情。 芷若妹妹把他护在身下的时候,他甚至都能够听到箭头刺进皮肉的声音,能够感受到黏热的鲜血不断滴落在她身上。 当时的芷若妹妹该有多疼啊。 可就是这样,芷若妹妹从头到尾都没有松开他。 芷若妹妹救他一命,那他就该用这一条命好好的护着芷若妹妹。 闻言,笙歌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为什么她一听到芷若妹妹这个称呼就忍不住犯恶心呢? 本小仙女征战星辰大海,打遍天下无敌手哪里还需要这样软糯糯的称呼。 “请叫我芷若小仙女……” 笙歌抬手,摸了摸小哥哥的脑袋,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 …… 天上星亮晶晶:噗……原谅我,实在是没忍住。亏我以为主播嫌弃妹妹这个称呼,会纠正一个霸气侧漏的,没想到,没想到…… 北城南笙:星星兄怎么说话呢,虽说主播是个逗比,可是你也不能阻挡她有一颗想要成为仙女的心。 浪九九: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 …… 小男孩儿感受着脑袋上的温暖,眼眶一湿,他想娘亲了。 “芷若小仙女……” 小男孩儿虽说不理解为什么要叫小仙女,他也从来没有见过如此狼狈邋遢的仙女,可既然芷若妹妹让叫,那就一定有道理。 嗯,他不管。 芷若妹妹是仙女,说的都有道理。 “真乖……” 笙歌笑眯眯的说道。 本就心中难过,食不下咽的张无忌看着这一幕,莫名有些心酸,就好似他被冷落了一般。 更不想吃了…… 张无忌眼巴巴的望着笙歌,期望笙歌也像对待那个男孩子一样对他。</content>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五百九十六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五) 可他眼睛都瞪得疼了,芷若小仙女都没有赏他一个眼神,就好似他不存在似的。狂沙文学网 倒是看看她啊…… 张无忌心中委屈极了。 他完整的看到了芷若小仙女把那个臭小子护在下的场景,那一刻他的心紧紧的揪在一起。 瘦瘦小小的芷若小仙女,到底哪里来的勇气在箭雨之下护住那个臭小子。 “芷若小仙女,我也想吃饭……” 见自己拿眼神死活撼动不了笙歌,张无忌厚着脸皮讨好着说道。 笙歌挑了挑眉,这张无忌不会是被吓傻了吧? 吃饭就吃饭,叫她干什么,欠收拾吗? 芷若小仙女也是你叫的吗?别想着勾搭本小仙女,本小仙女是绝对不会上当的。 不过,谁让饭桌旁坐了一尊大佬呢,恰巧这个大佬刚好替她解了毒呢? 为了张无忌,张三丰的皱纹好像都变多了。 不看僧面看佛面,看在张三丰的面子上,她也不能对张无忌太过于简单粗暴啊。 只是还不等她装模作样假惺惺的开口,周姓漂亮小哥哥就开口了。 “你没看芷若小仙女浑都是伤吗?” “你想吃饭就吃啊,有胳膊有腿的,难不成还想让芷若小仙女喂你啊。” “你良心不会痛吗?” 在别人的地盘上,周姓小哥哥略有些心虚,可还是义正言辞的看向了张无忌。 笙歌默默的在心里为周姓小哥哥点了个赞,瞅瞅这话说的,多漂亮。 怎么办,越看小哥哥越顺眼了。 好吧,好吧,就当养儿子了,好好护着就是了。 张无忌:…… ︿︿ 这个臭小子是会读心术吧,怎么连他想让芷若小仙女喂饭都看出来了。 被点破心思的张无忌,默默的端起了碗,随即又好似想到了什么似的,重新拿了一副干净的碗筷,细心的将鱼骨鸡骨剔除干净,并在白米饭上洒上汁,然后小心翼翼的放在了笙歌面前。 笙歌有些傻眼,这张无忌难不成就非得全了这汉水喂饭之吗? 她不喂他,他就反过来照顾她? “芷若小仙女,你受重伤,不如我喂你吧……” 笙歌:…… 周姓小哥哥:…… 张三丰:…… 笙歌是无语,周姓小哥哥是愤怒,就算喂饭也是他,什么时候轮到张无忌了。 而张三丰的眼神可就复杂多了,有惊讶有不满还有更多的是对笙歌的端详。 虽狼狈不堪,浑是伤,可依旧难掩那天生的美貌,必须得承认这是个十足的美人坯子。 张三丰想到笙歌在面对箭雨时的冷静和义无反顾,以及解毒疗伤时的坚毅忍耐,突然有些不敢想象面前这个小女娃娃能够走到哪种巅峰。 无与伦比的美貌,坚韧不拔的脾,尤其是还有一颗不安分的心。 他活了这么大岁数,看人这点还从未走过眼。 他今救了周芷若,对于整个中原武林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上天有好生之德,他总不能因着那丁点的猜测杀了这个孩子吧。 罢了,罢了,大不了后他多多引导,多多看顾。 虽说这个小女娃娃的父亲是魔教周旺的部属,可他绝对不会放任周芷若进入魔教。 魔教行事向来乖张恣意,杀人如麻,他宁愿武林中多一个锄扶弱的女中豪杰,也不愿多一位肆意杀人的女魔头。 看来,他得好好琢磨一下这个小女娃娃的去处了。 女中豪杰? 看来峨眉是个好去处。 灭绝师太与魔教深仇大恨,在灭绝师太的培养下,周芷若的行径绝不会随了那魔教。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笙歌并没有错过张三丰眼中一闪而过的杀意。 e,她真的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了。 能够让仙风道骨云淡风轻的张真人起了杀心,应该是这世间独一份吧。 莫名自豪,怎么办? 不过,张真人为什么想要杀她? 难不成觉得她是红颜祸水,小小年纪就让人不省心?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张三丰可就低看她了,她何止是让人不省心啊,她的意图分明就是让整个武林不省心。 想要打破现有的格局,那就必须得翻天覆地啊。 “那个,张公子,您份尊贵,且有伤在,怎么能够劳烦您动手呢?” “这些东西您还是自己吃吧……” 似是为了证明自己完全可以自理,笙歌端起自己面前的那碗白米饭狼吞虎咽。 本小仙女经历过的大风大浪多了去了,区区几个血窟窿能奈她何? 张无忌蔫蔫的抱着自己的碗回到了座位上,吃一口看一眼笙歌,委屈极了。 芷若小仙女不喜欢他…… 这个认知让张无忌无比挫败。 哪怕芷若小仙女在对着他时依旧在笑,可那笑是不达眼底的。 他看的很清楚。 张三丰看着自家徒孙的模样,心里默默的叹了口气,看来得抓紧时间送周芷若去峨眉了。 也不知是何缘故,常遇姗姗来迟,把张无忌带去了蝴蝶谷。 嗯,笙歌很想对着张无忌的背影喊一句,去了蝴蝶谷见到胡青牛也治不好你的寒毒。 可随即想到张无忌习得一医术也是其撩妹的一项本事,她也就闭嘴了。 更不要说张无忌还得靠着蝴蝶谷遇杨不悔,与杨逍牵上线呢。 为小仙女,怎么能够毁人机缘。 活到如今这个境界,笙歌并不会刻意压制张无忌的成长,那样的做法着实有几分掉价。 再说了,周芷若为当事人都能够往事不提,她又何必因为自的喜恶做那些糟心的事。 她有足够的自信,哪怕张无忌有再大的机遇,都只会是她的手下败将。 她该走的是星辰大海,她该看向的人是齐天大圣。 她是他一手培养出来的人,你们她也一定会一步一步成长到与之相比肩。 一味的怂可不行啊,说出去还给大圣丢脸呢。 “张真人,您打算带我去哪儿啊?” 笙歌装作十分乖巧的样子,水汪汪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像极了那种绵软无害的女娃娃。 只可惜,张三丰根本不吃笙歌这一。 张三丰早就透过表象看到了本质。 第五百九十七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六) 饶是笙歌表现的再乖巧,在张三丰这里都讨不了半分好。手机端https:// 按理说古灵精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更得张三丰喜欢,毕竟当年的郭襄可是有小东邪之称。 可在张三丰眼里,笙歌可不仅仅是古灵精怪那么简单了。 更不要了,人一旦上了年纪也就更加喜欢安稳。 “先回武当……” 张三丰觉得自己可能真的是越活越回去了,竟然三番五次在一个小女娃娃面前失态,险些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好的,一切任凭张真人做主。” 笙歌拉着周小哥哥的手,眨巴着眼睛,歪着脑袋,尽可能的表现着乖巧。 嗯,本小仙女本身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可爱最乖巧的。 “呵呵……” 在张三丰眼里,他看着周旺的儿子都比周芷若顺眼。 有些人,可能天生气场不合。 看来得抓紧时间给灭绝师太去一封信,让灭绝师太到武当一叙,趁早把这个祸害带走。 据说纪晓芙这些年来下落不明,灭绝师太深受打击,毕竟一直以来灭绝师太都是把纪晓芙当做衣钵传人培养的。 唉,也真是可怜了他那徒儿,多年来在等纪晓芙,就是不肯另娶。 若是笙歌知道张三丰的想法,必然会撇撇嘴,然后贱兮兮的来一句。 可怜的毛线啊,人家殷梨亭是在等杨不悔长大呢。 你娶了我未婚妻,那我就娶你女儿…… 瞅瞅,多有志气。 …… …… “亘古无双胜境,天下第一仙山。” 武当山不负这样的美誉。 云雾缭绕,层峦叠嶂,地势险峻,可偏偏就在这样的奇景中矗立着一座座恢弘的建筑。 有道家文化的玄妙,有园林风光的清秀典雅,甚至还带着民间建筑的淳朴简单。 数种特色,早就了独一无二的武当派。 笙歌站在武当派山门外,心中的玩世不恭瞬间消散。 武当派,侠义天下,值得尊敬。 她不应该因为个人喜好,就对整个门派带上了偏见。 看来,她的眼界和心胸还是不够。 张三丰静静的看着这一幕,心中稍显宽慰,他不怕一个人恣意随性,可是他却怕对方心中没有基本的敬畏之心。 这份敬畏之心,不是对强者,不是对武当派,而是对这天下的苍生,这世间的万物。 周芷若有一颗不安分的心,有不断往上走的志气,这在某种程度上是好事。 可这个小女娃娃心中的敬畏之心和原则几乎低的可怕。 “进去吧……” 张真人踏着长长的石阶,似是要一步步走向那云雾缥缈的地方,衣袖翩翩,羽化登仙。 笙歌叹了一口气,默默的跟在了张三丰身后,至于漂亮小哥哥则是如同影子一般紧紧随着笙歌。 嗯,笙歌是越来越喜欢这个漂亮小哥哥了。 容貌精致暂且不说,就是那份乖巧贴心劲儿,就让笙歌爱不释手。 明明也算得上是个公子哥儿出身,却不见半分骄纵,一路上舟车劳顿,从不曾喊累,甚至还把她照顾的很好。 小哥哥,你其实是老天爷派下凡尘的小仙君吧。 想到在剧情里,这个周姓小哥哥还未正式出场,就在汉水的小船上被元军一箭射中心口而亡,笙歌就忍不住惋惜。 仿佛周芷若的爹爹,还有这位周姓小哥哥的死亡就是为了给张无忌和周芷若初见同病相怜创造机会…… 同是父母双亡,同是孤家寡人,同是为他人所不容,可不就容易产生惺惺相惜之感吗? 莫名有些闹心…… 武当七侠,除却已逝的张五侠,其余几人各有千秋。 沉稳威严的宋远桥,寡言豪气的俞莲舟,四肢瘫痪的俞岱岩,足智多谋的张松溪,稚气天真的殷梨亭,刚烈强硬的莫声谷…… 说实话,最让笙歌关注的并不是武当七侠,而是还是个孩童的宋青书。 宋青书在金庸老爷子的原著中有玉面孟尝的称号,相貌俊秀,光芒四射自是不用多说。 可在这份优雅尊贵中却多了几分阴郁之气,久久不得散。 宋青书啊…… 若无张无忌,那么宋青书必然会得尽万千宠爱和目光,武当派第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日后也会是武当派独一无二的掌门人选,假以时日定能在江湖上声名鹊起,独占鳌头。 可谁让他注定是个悲剧,注定是个陪衬呢。 在武当山,夺了长辈的关注,长大后得了周芷若的芳心,甚至在江湖得了无数人的尊敬。 这一只都是宋青书梦寐以求却不可得的。 看来,宋青书如今已然有了心结,看向笙歌的眼神更是不善。 说起来,宋青书本性并不坏,到现在为止也只是一个被宠坏了的孩子突然被忽视心有落差。 一个张无忌,分走了他大半的宠爱。 如今又来了笙歌和周姓小哥哥,宋青书担心他可能会彻底被父亲师叔们遗忘。 “远桥,这是我与无忌孩儿在汉水救下的一对孩童,你且先安置好。” 无忌孩儿? 听到张三丰对张无忌的称呼,宋青书先是眼神一暗,随即看向笙歌的眼神更加不善。 又是张无忌,又是张无忌…… 明明都离开了武当山,为什么还是要阴魂不散。 呵,他不能折腾张无忌,难道还收拾不了两个野孩子吗? 宋青书的敌意,让笙歌看了甚是觉得好笑,真真是像极了一个孩子在怄气。 若在剧情中,武当派众人能够及时发现宋青书心理上的不断变化,是不是可以改变他的解决。 他依旧是众望所归的天之骄子…… “哥哥好……” 笙歌扬起一个大大的笑脸,灿烂温暖。 宋青书:…… 宋青书此刻只觉得一言难尽,哼,别以为你叫了我一声哥哥,我就会放过你了。 凡是跟张无忌有关的,他都不会喜欢,更不会与之为善。 他也是个有脾气的,好吗? 真当他是那种被一个笑容,一句哥哥就能收买的人吗? 真是太小看他了。 宋青书傲娇的轻哼一声,别过头去,不理会笙歌。 “3……” “2……” “1……” 笙歌默默在心里数着。 “你个孽子……” 快穿:直播进行时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五百九十八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七) <content> 宋远桥中气十足的声音毫无意外的响起。https:// “收好,不谢……” 笙歌对着宋青书做了个鬼脸,眯着眼睛无声说道。 唉,变成了个孩子,本小仙女还是一如既往地记仇啊。 没办法,没办法。 被宠坏的孩子,自然就得好好调教。 孩子,一个是养,两个也是养,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众所周知,宋远桥在宋青书的人生中扮演的角色就是严父,不苟言笑,动辄训斥。 可就是这样一位在宋青书面前从不知温柔为何物的男子在张无忌面前却展现了无限的包容。 ‘爹,她,她是故意的……’ 宋青书一脸委屈,在宋远桥掌风落下之前红着眼睛辩解。 笙歌眨巴的水润润的眼睛,生动形象的上演了一幕小白花装无辜的场面。 别看本小仙女,本小仙女如此纯善,怎么可能做坏事呢。 “宋大侠,我什么都不知道……” 笙歌无比想挤出几滴泪,奈何她憋笑本就憋的辛苦,装可怜流泪就有些为难她了。 “孽子,知错不改,还想污蔑他人,你简直愧对武当各位师叔的教诲……” 眼看着宋远桥的巴掌要落下,笙歌抬手轻飘飘的制止了他。 宋青书可是周芷若要护着的人,她稍稍折腾折腾就好,怎么能让这一巴掌落下。 众目睽睽,若宋青书真挨了这一巴掌,以他那个傲娇的性子,指不定就留下心理阴影了。 “宋叔叔,大人打小孩是不对的,我娘亲说过,每个孩子都是上天送来的礼物,不能一言不合就动手。” “忘了跟宋叔叔说,我天生神力。” 做一个严父没错,可一味的训斥质疑只会让宋青书活在张无忌的阴影之下,再也无法动弹半分。 “我才不要你护着……” 宋青书的眼泪终于再也忍不住,哇哇哇哭了起来,似是要哭诉完这段时间的委屈。 呼,笙歌舒了口气,这才乖嘛…… 虽说她一直都觉得眼泪无用,可偶然发泄一下还是有利于身心健康的。 尤其是像宋青书这样抑郁的心理都快要扭曲的孩子,不发泄出来难不成要在阴阳怪气的路上狂奔,一去不复返吗? 嗯,这属于调节情绪中的合理宣泄法,这可是有科学依据的,不准说她瞎掰。 宋青书小哥哥,你会感谢本小仙女的。 会哭的孩子有糖吃,若是不直言,宋远桥至死都不会觉得自己的教育有问题。 在剧情中,宋青书死在宋远桥怀里,宋远桥才幡然悔悟。 可那个时候悔悟还有什么意义? 平添了几分可笑罢了。 在死者面前谈愧疚,永远是这个世界上最无用的东西,有本事你让他活过来重新弥补啊。 虽说她这话说的有些混蛋不讲理,但是话糙理不糙。 宋青书褪去了平日里的骄傲矜贵,像个普通的孩子一样,哭泣着,诉说着自己的心事。 宋远桥下意识的想要怒喝,成何体统,可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父子间,本就没有隔夜仇,而宋远桥并不是不爱宋青书这个儿子。 好了,本小仙女可以功成身退了。 像她这种做了好事,深藏功与名的小仙女,应该吃顿肉肉犒劳一下自己。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张真人,宋大侠怕是无暇顾及,不如您再安排一个人带我们去住处。” 笙歌看着张三丰额头上快要挤死苍蝇的褶子,心中笑开了花。 她知道,她方才对着宋青书做鬼脸那一幕一定瞒不过张三丰。 一代武学宗师,可不只是说说而已。 张三丰心中的狐疑更甚,这周芷若究竟是何居心,他觉得他再想下去,可能胡子都要掉不少根了。 灭绝师太,求您快来。 “梨亭,你去安置下周姑娘和周公子。” 虽同姓周,可周芷若跟这位周姓小公子没有任何血缘关系。 “谨遵师父安排。” “周姑娘,周公子,这边请。” 殷梨亭更像是个天真的没有长大的孩子,他冲动,可也有一颗赤子之心。 “殷六侠,听说您与峨眉的纪晓芙有婚约啊……” 笙歌唯恐天下不乱的声音在风中缓缓传来。 耳聪目明的张三丰额头的皱纹更深了,这小女娃娃又要造作什么。 不需要怀疑,他那个头脑简单的六弟子,绝对不是那个小女娃娃的对手,恐怕被玩死都被蒙在鼓里。 周芷若,还希望你下手轻点儿。 不过,这位小姑娘是不是太神秘了些。 想想在汉水小船上的镇定自若,满身是伤的漫不经心,面对他时的坦然自若,还有刚刚轻飘飘便制止了远桥的游刃有余…… 智多近妖,也不知这世间出了这么一个妖孽,到底是为何。 常人道,天下大乱,妖孽尽出,看来乱世过后终将会迎来一个太平盛世,那他便拭目以待吧。 …… …… “我与纪姑娘的确是有婚约在身,不知这与周小姑娘有何干系?” 殷梨亭向来都是性情如火,直来直去,见笙歌起了个头,便老老实实的被笙歌牵着走。 “干系?” “我既非武当人,亦非峨眉徒,若真说起干系,的确与我无关。” “不过,听闻纪晓芙失踪多年可我阴差阳错曾在闹市中有缘得见一位与纪晓芙像极了的姑娘,身边还有一可爱女童,好像叫什么杨不悔。” “杨不悔啊,杨不悔,为什么是叫杨不悔呢?” 笙歌慢条斯理的说着,似是真的遇到了什么了不得的难题。 世人赞叹皆赞叹纪晓芙对杨逍的忠贞,宁死也不愿对杨逍出手,亦赞叹杨逍的一世深情,不娶她人为妻。 可是,身有婚约在身,与他人珠胎暗结,且数年不露面,就真的无半点过错吗? 你不喜殷梨亭,那言明就是。 明知道殷梨亭是个死心眼的一根筋,可偏偏就是打着失踪的名义养着杨逍的女儿,然后殷梨亭满世界的找着她。 不得不承认,若单论感情,纪晓芙是成功的,得了两个男子的倾心相待,一世难忘。 至于其他,笙歌不敢苟同。 好吧,像她这种没事找事,贱兮兮的性子,会不会被打。</content>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五百九十九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八) 快穿:直播进行时第五百九十九章想粗暴的周芷若有声小说在线收听 不过,被打就被打吧,说的好像她怂过一样。 嗯,这又是选择性遗忘大圣的一天。 大圣不出,谁与争锋。 “晓芙……” “纪姑娘?你说你见到了纪姑娘?” 殷梨亭对纪晓芙一往情深,本来是个冲动直爽之人,可遇上纪晓芙偏偏就连名字都避讳,生怕坏了她半分名声。 发乎情,止乎礼。 他是真真把纪晓芙放在了心尖尖上。 笙歌扶额,无语极了。 好吧,她就不应该对殷梨亭的智商抱希望,这抓的是什么重点? 重点不应该是纪晓芙给杨逍生了一个女儿,取名叫不悔吗? 不悔,不悔…… 这个名字确定不是在故意膈应人吗? “对,我就是见到了。” 笙歌斩钉截铁的说道。 很多事情,遮遮掩掩,时间越久,伤人越深,就当她是日行一善吧。 不是又无数人惋惜杨逍和纪晓芙至死不渝的神仙爱情吗? 那她身为小仙女倒是要好好成全一番了。 “她,她还好吗?” 殷梨亭忐忐忑忑,吞吞吐吐的问道,整副心神都记挂在纪晓芙身上,丝毫没有注意杨不悔这三个字。 笙歌翻了个白眼,没好气的说道“好的很,不好能连孩子都生了吗?” 殷梨亭:…… 殷梨亭先是惊诧,紧接着民和村,也不是是羞的还是气的。 “可能,可能只是误会……” 殷梨亭弱弱夫人说道。 杨不悔? 杨不悔? 孩子姓杨? 本来还有心想解释的殷梨亭在想到这个姓时,陷入了沉思。 武林皆知,纪姑娘是被杨逍劫走的,从此便下落不明,再无音讯。 真是没想到,数年来收到的第一个关于纪姑娘的消息,竟是她已为人母,且替孩子取名叫不悔。 不悔? 何为不悔? 为何不悔? 殷梨亭不敢深思,不敢多想。 可谁让笙歌这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坏家伙在身侧呢,既然已经揭开了,那自欺欺人还有什么必要呢? 笙歌莞尔,笑眯眯的说道:“殷六侠,你说纪晓芙是在表达什么呢?” “不悔?” “不悔绿了你?” “不悔身有婚约依旧委身杨逍?” “不悔为杨逍孕育爱的结晶?” 笙歌每往前走一步,说一句,似水要彻彻底底让自欺欺人的殷梨亭清醒过来。 来啊,造作啊,反正还有大把时光。 生怕自己徒弟被忽悠的太惨的张三丰匆匆跟过来,入耳的就是这几句惊世骇俗的话。 纪晓芙当真置武当和峨眉数年的情谊和清誉于不顾了吗? 杨逍? 为何一定是杨逍? 看来,峨眉又是一场动荡了。 灭绝师太与杨逍之间,新仇旧恨怕是得好好清算清算了。 就是不知,纪晓芙会选择师门,还是一门心思的跟着杨逍走。 “周姑娘,慎言。” 在殷梨亭暴走之前,张三丰出声制止道。 这周芷若,还真是耿直的可怕啊。 不,不仅仅是耿直,还嘴贱手欠的。 笙歌挑挑眉,她还不够慎言吗?她从头到尾可说了一句假话?就连江湖百晓生都没她知道的这么详细吧。 “张真人说的是。” “不过,纸包不住火,张真人若是不信,大可派人前去查探,我约莫还记得大概的地址。”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为什么执着于纪晓芙呢?在剧情中,纪晓芙本身的存在便无关痛痒,更多的是为了推动剧情的发展。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是想成就纪晓芙和杨逍的相依相守。 主播:…… 麻蛋,又被抢话了。 直播间有这么一个能掐会算的神棍,真真是影响她刷存在感啊。 世界上怎么会有她这么卑微的主播。 ╭╮ 卑微主播,在线求关注。 浪九九:主播像是那么好心的人吗?明显这里面有猫腻啊。 余生一杯酒:加一,宁愿相信这个世界上有鬼,也不能相信主播会单纯的做好事。 主播:…… 除了省略号,没有任何一种符号能够表达笙歌心中的复杂情绪。 想骂人,怎么办? 可是突然想到她是个仙女啊。 主播:你们能不能给我个说话的机会? 笙歌可怜巴巴的说道。 再怎么说本小仙女都是个大杀四方的存在,怎么在直播间的玻璃碴子面前就沦落到这种地步了? 灯火阑珊处:我知道了……主播这不是在成全,而是想看好戏。 北城南笙:主播想看看纪晓芙不早死,还能不能跟杨逍成就神仙爱情? 主播:Σ︴ e,难得有点儿坏心思,这都被发现了? 她的确就是抱着看好戏的心态。 既然你们惋惜着纪晓芙的早亡,惋惜着杨逍的一世孤独,那她成人之美就是了。 希望杨逍叔叔,不要让她失望啊。 呵,杨逍是何许人也,风流不羁,潇洒成性,随心所欲,哪里是世俗的家长里短油盐酱醋可以束缚的。 没了宁死不伤他的震撼,多了朝夕相处的繁琐唠叨鸡飞狗跳,如果还能是神仙眷侣,那她就顺手护到底也没有什么不可。 可笙歌知道,这种可能性并不大。 唉,根本不给本小仙女说话的机会,本小仙女撤了。 …… …… “周姑娘,有个问题,老道不知当问还是不当问?” 张三丰摸着自己白花花的胡子,神色凝重的问道。 不知当问不当问,那就不要问了…… 这句没大没小的话,差一点儿脱口而出。 “您问……” 笙歌收起自己乖张邪性的一面,乖巧的答道。 张三丰长长的叹了口气,想他也是一代宗师,心胸豁达,可为什么对上周芷若总有一种无力感呢。 “周姑娘,你,你师从何处?” 张三丰更想问的是,你真的是个十岁左右的女童吗? “无门无派,自学成才,让张真人见笑了。” “张真人,你可能会觉得我说话粗俗,可在市井山野长大的我,就是想文雅也文雅不起来啊,您还是不要为难我了。” “再说,我不觉得自己哪里说错了。” “纪晓芙的确绿了殷梨亭,这是个毋庸置疑的事实。” 张三丰:…… 殷梨亭:…… “你,你,竖子不可教也。” 快穿:直播进行时 </br> </br> 第六百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九) 张三丰听了,气的胡子乱颤。狂沙文学网 绿了…… 又是绿了…… 一个小女娃娃,说话如此荤素不忌,真的好吗? 原谅他真的招架不住。 而殷梨亭就是有点憋屈了,躺着也中枪说的就是他吧…… 自从师父来了,他就再也没有说过一句话,可是周芷若为什么还是句句带刺。 求放过…… “张真人,我没读过书,听不懂……” 竖子不可教吗? 她仅仅只是言语上的冒犯不敬便让张三丰如此不快,那张无忌和赵敏纠缠不清的时候怎么没有见他来一句竖子不可教呢? 不管承认与否,赵敏的存在就是与中原武林作对,更不要说一直致力于恢复汉家山河的张真人了。 “你……” 张三丰再一次确认他就是与周芷若天生犯冲,八字不合。 “梨亭,你妥善安置了周姑娘之后来寻为师。” 不管纪晓芙的事是真是假,他都必须得询问清楚殷梨亭的心思。 殷梨亭赤子之心,至至,自从与纪晓芙定下婚约,便一门心思的把纪晓芙当成自己的妻子对待,对其他女子更是不假辞色。 如今…… 若周芷若所言属实,那就真的是一段孽缘了。 …… …… “殷六侠,其实你大可不必忧伤的,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纪晓芙,尤其是纪晓芙如今已为人妻,为人母……” 笙歌无比想拍着殷梨亭的肩膀,苦口婆心的为他上一节恋课。 说句烂俗的话,握不住的纱干脆扬了就是,何必把自己搞的那么卑微。 对陆游执念疯魔的唐婉都能够幡然醒悟,何况是殷梨亭呢。 纪晓芙从来都不曾对殷梨亭动过心,何来伤感一说呢。 唉,只可惜高不够啊。 “多谢周姑娘好意……” 殷梨亭看着笙歌小小年纪偏偏一副老成实在觉得有些好笑,就连心中的那份愤怒和失落无形中都散了几分。 他只是不明白,数年的细心呵护都比不得杨逍三言两语的撩拨吗? 他对纪晓芙的心,人尽皆知。 他曾问过纪晓芙可有成婚的打算,可晓芙每次拒绝的理由都一模一样,想再多孝敬师父几年。 事实呢? 这一刻,他清楚的知道,他从来都不曾被纪晓芙坚定的选择过。 “傻大个儿,你是不是在想纪晓芙宁愿选浪dàng)不羁的杨逍,都不愿选你呢?” “别苦恼了,萝卜青菜,各有所。人家可能就喜欢那调调呢,浪漫帅气潇洒,就不喜欢你这耿直木讷。” “人家喜欢吃,总不能bi)得人家吃素吧……” 认真想想,杨逍和殷梨亭在上的确是天壤之别,一个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的浪漫小哥哥,一个是直的不能再直的钢铁直男。 跟直男谈恋是一件多么辛苦的事,人尽皆知。 不能说直男不你,只能说你的方式很多人都察觉不到,也接受不了。 萝卜青菜,各有所? 人家喜欢吃,总不能bi)着人家吃素吧? 这两句话不断在殷梨亭脑海里回dàng),越想,殷梨亭的脸色就越是精彩。 这话真是接地气啊,偏偏还有道理,让他反驳不了。 这周姓小姑娘还真真是一朵奇葩了。 看着笙歌初现绝色的面庞,殷梨亭默默替那些在未来可能上她的人默哀。 想的清楚,说明她的心也足够冷漠坚定,旁人轻易撼动不了。 恋上这位周小姑娘,那必定是一场注定没有任何结局的苦恋。 没有人能够让她委屈,除非她是心甘愿的屈服了。 这样的女子,必定是站在最高处,独领风的。 除非能与她相匹配,除非是能让她心悦诚服,否则她不会折腰。 数年后的江湖,必会因为这位周小姑娘掀起滔天巨浪。 “当然,如果你非要做便宜爹,替别人养女儿,那我也不多说什么了。” “关键就算是你想养,别人都不见得跟你,说不定纪晓芙还会觉得你多事,拆散了人家做恩夫妻的份。” 笙歌说话,一如既往的犀利,句句戳人心窝子,一针见血。 毕竟师承大圣和金蝉子,嘴欠手欠了这么多年,就算想改一时也改不了。 殷梨亭:…… 殷梨亭的脸色已经不能用精彩来形容了。 面前这位周小姑娘是不是可以洞察人心,面对师父时,他都没这么心慌,没这么无地自容。 他才刚刚在心里想,如果纪晓芙能够悬崖勒马,迷途知返,那他一定不会介意他与杨逍的一段,也会把不悔当成自己的亲生女儿来养,哪怕他会被全天下人耻笑。 可周芷若的话立刻便打散了他的幻想。 是啊,纪晓芙不悔。 也许在纪晓芙眼中,杨逍所在,便是她心之所向,何来悬崖勒马一说。 呵,真真是强求不得了。 真是没想到,竟然有朝一被一个还不到她腰际的小女娃娃点醒,不至于自欺欺人陷入迷障,凭白伤人伤己。 若按他的子,放在之前,如果知道杨逍对纪晓芙做下的事,怕是早就不管不顾打上门了。 “多谢……” 殷梨亭诚恳的对着笙歌鞠了一躬。 “孺子可教也……” 张三丰那句竖子不可教也还历历在目,笙歌就对着殷梨亭来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殷梨亭失笑,怪不得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师父在面对周芷若时乱了分寸,充满了无力感。 这样的小姑娘,天马行空,恣意随,可难得是这世间的明白人。 不知庐山真面目,只缘在此山中。 嗯,还讨喜的小姑娘。 如果张三丰知道殷梨亭对笙歌的评价,怕是会气的吐血。 呵,男徒弟外向。 “周小姑娘,你莫要记恨青书,他本不坏的。” 他也算是看着宋青书长大的了,因着格原因,比其他师叔与之多亲切几分。 “青书也不易。” “顶着武当派第三代第一人的名头,父亲是鼎鼎大名的武当七侠之首,在别人眼里做的好,是应该的。” “可若是做的不好,就会被认为是堕了父辈的名头,被人指指点点。” “周小姑娘,万望你不要记恨。” 第六百零一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 殷梨亭小心翼翼的观察着笙歌的脸色,生怕惹的她更不快。 可身为青书的师叔,又不能看着青书作死而不管。 假以时日,周芷若必定是站在巅峰的,指不定偌大的武当派都得仰人鼻息。 他不能让青书年幼之际便树立了这样一位强敌。 闻言,笙歌挑眉,到现在,她着实有些看不懂殷梨亭了。 面对被绿这样的大事,都能够担心宋青书吗? 不过,他既然清楚宋青书的不易,清楚宋青书心性有缺,为何在剧情里却没有加以引导规劝呢? 好吧,她忘了,剧情中,纪晓芙的死成为了压倒殷梨亭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个时候殷梨亭满心满眼都是为纪晓芙报仇,哪里还顾得上宋青书呢。 “不会……” “我像是那么小心眼的人吗?” 好的吧,本小仙女就是个小心眼。 可谁让周芷若的心愿中有宋青书的存在呢? 改变宋青书的悲惨结局,那么必然得护他周全。 “日后,他若是有难,我会尽力相护。” 笙歌信誓旦旦的保证道。 殷梨亭欲言又止,可最终只是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说实话,他并不希望周芷若和宋青书过多亲近,年少了接触了太过于惊艳之人,那么此后的漫漫人生路,再曼妙的风景也会索然无味。 大圣之于笙歌便是如此。 笙歌最开始见到的人便是站在世界顶端无拘无束试图突破自我得真正大自在的齐天大圣孙悟空。 所以,她也就清清楚楚的知道自己要走多远的路。 任路途中有千万种诱惑,都无法扰她半分。 “周姑娘,接下来的日子你就先住这里,有什么需要可以随时来找我。” 殷梨亭把笙歌和周小公子带到一座精致的小院落前,温声说道。 周芷若对他有点拨之恩,那么不论周芷若性情如何乖张,都是他的恩人。 “殷六侠,如果你不想让纪晓芙死,还是趁早让灭绝师太把我领走吧。” 笙歌出声提醒道。 殷梨亭不明所以,但依旧点了点头。 师父想把周芷若送往峨眉,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 …… 安置好笙歌和周小公子,殷梨亭就匆匆的前去寻张三丰。 站在门口,殷梨亭脚步踌躇,久久不敢踏进去,让长辈为他烦心,是他之过。 “梨亭,进来吧。” 闻言,殷梨亭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硬着头皮走了进去。 “梨亭,为师你遣可靠之人前去查证周芷若所言是否属实,只是师父想知道你的想法……” “万一,万一,峨眉的纪晓芙真的不顾门规为杨逍生儿育女,你当如何?” 张三丰忧心忡忡的问道。 毕竟是自己亲手教养的徒弟,真怕就这样一蹶不振,折在这件事情上。 唉…… “师父,是徒儿不孝……” “如果纪姑娘真的与杨逍两情相悦,弟子不愿做那恶人,还请师父前去峨眉,替徒儿解了这婚约,放纪姑娘自由之身。” 殷梨亭双膝跪地,低着头沉声说道。 “梨亭……” “你不必执念……” “等等,你说什么?” 张三丰觉得自己的听力好像出了问题,他准备了一箩筐的人生大道理竟然还没有来得及说出口,殷梨亭就释然了? 这实在是不像殷梨亭的性情啊。 他本以为殷梨亭在听说了纪晓芙与杨逍的事情之后,必然会郁结于怀,揪着不放,没曾想竟动了成人之美的念头。 好吧,他好奇的是殷梨亭怎么想通的。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 “人家喜欢吃肉,总不能逼得人家吃素吧……” “可能徒儿与纪姑娘此生便没有夫妻缘分,强求不得。” 强求不得四个字从经由殷梨亭口中亲自说出,难免多了几分落寞。 很多时候,能够想得通,却不一定能够放得下。 他心心念念了数年,想要娶纪晓芙为妻,他设想了无数的想要与纪晓芙一起做的事情,可结果呢…… 殷梨亭苦笑一声,低垂着头,无人能够看到他眼中的失落和难过。 他不能表现出不舍,否则只会让师父为难。 “你能想通,自是极好的。” 张三丰眼神复杂,这些接地气的话怎么那么像那位周姑娘的风格。 明明是个钟灵毓秀的仙子长相,可偏偏说起话来糙的很,让人无力辩驳。 “师父,不知灭绝师太何时会来武当?” 殷梨亭不忘笙歌的话,直截了当的问道。 “最迟三日之后便会到。” 张三丰也不要点破,反正他也巴不得周芷若利索索离开武当。 他总觉得周芷若再留下去,武当派就再无宁静了。 可不得不承认,周芷若并没有为恶。 不论是在宋青书的事情上,还是殷梨亭的事情上,甚至还对这二人有恩。 “你与青书向来亲厚,记得让青书去向周小姑娘道谢。” …… …… 离开房间,殷梨亭站在高高的石阶上,任风不断盘旋。 纪姑娘,这便是我能做的唯一了。 不毁你名声,不再纠缠,尊重你的决定,也尊重你的选择。 只是,希望你真的不会后悔。 不悔…… 不悔…… 这两个字还真是让他充满了无力感啊。 他并没有怀疑周芷若的说辞,一来,周芷若没有必要故意中伤纪姑娘,二来周芷若说的实在是太过于清晰明了,想要查证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 算了,还是莫要在庸人自扰了。 他从来就没有真正走进纪姑娘的世界,何来抛弃一说呢。 emmmmm,为什么他有一种被周芷若洗脑的错觉呢。 莫名觉得对方说的好有道理…… 被一个小女娃娃忽悠成这样,有点儿丢人怎么办? 一定不能说出去,要不然他堂堂武当殷六侠还在不在江湖混了。 总不能先是被绿了,紧接着又被整个江湖嘲笑了吧,那他的人生就实在是有些悲惨了。 呸…… 真真是被周芷若影响了,口口声声都是绿,辜负师父多年的教诲。 嗯,他得好好说护士,绝对不能被周芷若带偏。 好的吧,为什么他就觉得像周芷若那般说话格外愉悦,格外舒坦呢。 世界观崩塌重塑中…… </br> </br> 第六百零二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一) 算了,还是去找青书谈谈心聊聊人生吧。 面对智多近妖的周芷若实在是有些受打击,他得去青书那里找找存在感。 虽说他一向知道自己不像其他师兄弟们聪明,可是从来没有想过有朝一日会被一个小女娃娃打击成这个样子…… 怀疑人生中…… 请不要拦他…… 殷梨亭一边神神叨叨的想着,一边朝着宋青书的房间走去。 以青书那个小傲娇劲儿,等回过神来想到他自己在众目睽睽之下哭的上气不接下气,怕是又要在房间里闷上几天,没脸见人了。 哭吧…… 哭哭也好,小孩子家实在是没有必要一直装老成。 凡是憋在心里,憋久了总会出问题的。 而他也是个嘴笨的,想开导也无从下手。 还是哭一场好,虽说这法子简单粗暴,但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 嗯,周姑娘小小年纪还真是玲珑心思,让人佩服。 额,为什么不知不觉间又夸上周姑娘了。 殷梨亭仰头问天,难道他不知不觉变成了周芷若的小迷弟? 太可怕了,不能再接着想下去了。 …… …… “青书,青书,你哭够了吗?如果没有的话,六叔一会儿再进来……” 殷梨亭倚在门框上,看着眼眶红红依旧在小声抽噎的宋青书,一本正经情真意切的问道。 天地良心,他真的不是在看笑话。 宋青书一噎,看傻子似的看向了殷梨亭,怎么短短一会儿的功夫,殷六叔的智商又直线下降了。 跟头脑如此简单的人相处,他会不会也变傻…… 宋青书认真的思考着。 “你才哭了呢……” 宋青书背过脸去,擦干净脸上的泪痕,声音略有些干涩的开口。 他怎么就没忍住哭出来了呢,还是在那么多人面前,想想都有些难为情。 都怪周芷若…… 想到那个粉雕玉砌的小姑娘,宋青书的眼神有点复杂。 不哭还不知道,一哭才知道他竟然有这么多委屈,一哭才知道不苟言笑的父亲原来也可以那么有耐心,一哭才知道父亲的怀抱竟然那么温暖…… 嘿嘿嘿…… 虽说在各位师叔师伯师兄弟的视线中被抱着稍稍有些丢脸,可父亲的怀抱可是他梦寐以求的。 丢脸就丢脸吧,只要父亲待他不要再那么冷漠。 说起来,他还得感谢下周芷若,如果不是周芷若,他还不知道还有这样一条跟父亲相处的通天大道在等着他呢。 这样一想,周芷若好像也没有那么讨厌了。 哼,果然不是每一个孩子都像张无忌那么讨厌。 毕竟想像张无忌那么讨厌,也是一件极难的事情。 他隐约记得周芷若无父无母,是个孤女,无家可归,那他就勉为其难的收留周芷若当小弟吧。 哼,想当他小弟的人多了去了。 ╭╮ “是是是,就是我哭了……” 殷梨亭声音随和的应和道。 他在众师兄弟中,对宋青书总是多偏疼几分的。 闻言,宋青书翻了个白眼,这哄小孩儿的语气还能再敷衍些吗? 不过,如果殷六叔以后有儿女,那么他的儿女一定会过得很幸福。 “殷六叔,你什么时候把纪姑姑娶回来啊。” 身为整个武当跟殷梨亭混的最熟的人,怎么可能不知道殷六叔在面对纪姑姑时的痴汉相呢。 殷梨亭:…… ╭╮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在周芷若那里刚刚受完打击,就得在宋青书这里被扎心。 现在的孩子都这么不可爱了吗,哪壶不开提哪壶。 什么时候娶回来? 他这辈子怕是都没有机会把纪晓芙娶回来了。 “既然不哭了,那我可就说正事了。” 殷梨亭故作镇静,岔开话题,正色道。 宋青书狐疑的看了殷梨亭一眼,心下诧异。 这可不像是殷六叔惯常的表现啊,以往一提到纪姑姑,殷六叔眼神就开始闪烁,面红耳赤,就连说话都不利索了。 如今竟然都能这么平淡了吗? 宋青书压下心头的好奇,听殷梨亭接下来的话。 “师父让你去给周姑娘道谢……” 师父知道他不善言辞,既然让他来做心理工作,那么肯定就是让他来传个话。 话传到了…… 青书的表现一切正常,甚至比哭之前还明快了几分,都有心思戳他心窝子了,那就肯定没事儿了。 宋青书傻眼,他去给周芷若道谢? 周芷若使坏,让他在众人面前丢脸他不去算账就不错了,竟然还想着让他去道谢。 周芷若注定是要做他的小弟的,身为老大怎么能给小弟道谢,如果被传出去他以后还混不混了。 “不去……” “死也不去……” 宋青书做着最后的挣扎。 “我也没让你死啊,死也不去,那不死总该去了吧?” “你是自己走着去,还是我带你,亦或者是大师兄过来揪着你?” “三选一……” 殷梨亭居高临下的看重宋青书。 他都如此的善良,给了宋青书三个选择了。 宋青书无比想硬气的来一句,小爷哪个都不选,可是他没有这个胆子。 他无比的清楚,要事现在拒绝,等待他的就是父亲那浑厚的一巴掌了。 父亲难得温柔一点,他可不能惹父亲不开心。 张无忌那个臭小子惯会在长辈面前装乖顺装可怜,他可不能让好不容易睁开眼睛回心转意的父亲再次被他推到张无忌那里。 哼,他是不会认输的。 “我自己去……” 宋青书不甘不愿的说道。 道谢啊,他不要面子的吗? 去就去,至于要不要道谢难道还不是他说了算吗? 他都宽宏大量的准备收周芷若当小弟了,周芷若应该感恩戴德,应高反过来跟他说谢谢。 到时候,父亲总不能再责骂他了吧。 不是他的错哦…… 想到那个画面,宋青书就忍不住眉开眼笑。 那个粉雕玉琢,笑起来灿烂温暖的周小姑娘马上就是他的小弟了,瞬间觉得生活明媚,干劲十足。 也不知道张无忌回来,会作何感想。 张无忌先认识的周姑娘,现在却成了他的小弟。 唉,老天爷真是待他不薄啊。 :。: 第六百零三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二) 只可惜,想象的越美好,现实就会越打脸。 并且还是打的非常疼的那一种…… “殷六叔,您倒是走的快点儿啊。” “像您这样年老体弱的,还怎么娶纪姑姑啊。” 心潮澎湃,迫切想要收周芷若为小弟的宋青书恨不得长了翅膀飞到周芷若的小院落。 唉,也不知道殷六叔把周芷若安排在那么偏僻的对方干嘛,小女娃娃也不安全。 还沉浸在再一次被扎心中的殷梨亭,莫名其妙又被瞪了一眼。 殷梨亭在心里喊冤,被周芷若嫌弃就算了吧,怎么能被宋青书嫌弃呢? 如果殷梨亭知道宋青书埋怨他的原因,怕是要哭死。 他难得细心一次,难道都错了吗? 还有,什么叫年老体弱? 他现在分明正值盛年好不好,年轻力壮的那种。 要说老,分明杨逍更老,可为什么纪姑娘还是喜欢杨逍了呢? 再一次受打击了…… “你刚刚不是还心不甘情不愿,现在怎么这么积极了?” 殷梨亭闲得无聊,多嘴问了一句。 “我像是那么不识好歹的人吗?” 宋青书傲娇的回道。 殷梨亭撇了撇嘴,这可不是像那么简单了,分明就是好不好。 不过,殷梨亭没有再出言刺激宋青书,万一刺激的狠了,再哭了可怎么办? 虽说看宋青书哭也是一件极为有趣的事情,但他总得为武当的未来着想吧。 若数十年后,武当的掌门动不动就哭鼻子,到时候乖谁呢。 “就是这里了……” 话音落下,殷梨亭发现宋青书竟然在整理衣衫,脊背也挺的更直了,就好似一只战胜的公鸡去巡视自己的战利品。 emmmmmm,他这是什么鬼比喻。 战胜的公鸡? 在宋青书和周芷若的交锋中,宋青书分明是处于下风的那一个。 他看的分明,宋青书绝对不可能是周芷若的对手。 这副趾高气昂的模样,哪里像是来道谢的,分明就是来仗势凌人颐指气使的。 嗯,说得不好听点儿,就是欠揍。 青书也不知道自己长个记性,难道不知道刚刚是谁制止了大师兄那一巴掌吗? 能随随便便制住大师兄的人,怎么可能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小姑娘。 唉,他亲眼看着宋青书长大,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宋青书挨打吧。 于是就在宋青书准备优雅尊贵推门迈过门槛让周芷若那个野丫头好好见识下什么叫做贵公子的时候,就感觉到有人在背后狠狠踹了他一脚…… 然后…… 然后他的脸撞开了门,整个人飞进了院子里。 啊啊啊…… 他的面子呢,他的形象呢…… 他是来收小弟的,不是来丢脸的。 好巧不巧,趴在地上的宋青书看着眼前的那双小巧的鞋子,视线上移就看到了周芷若充满戏谑的笑容。 不知何故,宋青书的脸腾的红了,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宋青书,你突然行此大礼,我都有点儿不习惯呢……” 笙歌看着宋青书衣服上的脚印,再看看深藏功与名欣赏风景的殷梨亭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我……” 宋青书连忙从地上爬起来,拍拍衣服上的灰,整理了下头发,似是要保留住自己那为数不多的形象。 “我是来收你当小弟的。” “我知你无家可归,你也不用太感谢我,谁让我这人比较善良呢。” 宋青书双手背在身后,故作老成的对着笙歌说道。 一脸殷切,就连背在身后的手都在轻轻发颤。 呜呜呜…… 千万不要拒绝啊,小爷都抛下脸面亲自开口了。 笙歌:…… 殷梨亭:…… 青书什么时候脑回路如此清奇了,不是说好过来道谢的吗,怎么就成了收小弟。 怪不得刚才一直嫌弃他慢呢,原来根源在这里。 不过,是什么给了青书胆子,竟然还敢收周芷若当小弟,难道不知道周芷若是师父都避之唯恐不及的人吗? 师父他老人家巴不得把人送走,宋青书竟然还妄想着收人家当小弟,是嫌日子过得太顺风顺水了吗? 唉,有些人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复返,拦都拦不住的那种。 “虽然你得罪过我,但我大人不记小人过,只要你以后跟着我混,那么有我一口吃的就一定会有你一口,绝对不用担心喝西北风。” 宋青书见笙歌默不作声,连连开口补救道。 就差直接来一句,跟了小爷,保管你吃香的喝辣的。 笙歌看向一旁努力降低存在感的殷梨亭,发现殷梨亭也是一脸懵逼加无辜的摊了摊手。 不要看他,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也不知道宋青书还有这样社会的一面。 以后请叫宋青书社会书。 “你善良不善良,本姑娘不知道。不过,你倒是挺单蠢的,愚蠢的蠢。” “谁告诉你我无家可归的,难道你的师叔师伯没有告诉你,灭绝师太已经在来的路上了吗?” 这样的宋青书让笙歌看了直想笑。 “你要去峨眉?” 宋青书也顾不得自己又一次被落了面子,着急的问道。 周芷若竟然要去峨眉,那是不是意味着会变成灭绝师太的模样? 在年幼的宋青书眼中,灭绝师太可是比自家父亲还要严肃还要可怕的人。 这岂不是意味着周芷若以后的生活比他还凄惨。 这样一想,宋青书看向笙歌的眼神中多了几分同病相怜。 不对,分明周芷若更惨。 听说峨眉派的大师姐丁敏君也是个凶的。 至于听谁说,那就一定是殷六叔了。 “那个,那个,如果你不想去,我去求父亲和太师父把你留在武当。” 峨眉派在宋青书眼中倒真真有几分地狱的样子。 可谁让他刚刚口出狂言说要收对方为小弟呢? 身为老大,总不能看着小日夜受苦吧。 唉,像他这样的大哥哪里找。 笙歌看向宋青书的眼神中多了几分暖意,她就说嘛,宋青书本性不坏。 “我挺喜欢峨眉的。” 她还得去实现周芷若的心愿,必然要成为峨眉的一员。 “不过,若是你愿意,我得把他托付给你。” 笙歌拉过周姓小哥哥,认真的说道。 </br> </br> 第六百零四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三) 相比较而言,武当远比峨眉更加适合周姓小哥哥。手机端https:// 只是,周姓小哥哥的身份,恐怕张三丰会不喜。 “他?” 宋青书瞥了一眼至始至终跟在周芷若身后一言不发如同一个小哑巴似的男孩儿,皱了皱眉头。 存在感如此低的人,一点儿都不适合做他的小弟。 真以为他的小弟,是什么人随随便便都可以做的吗? 嫌弃啊…… “芷若小仙女……” 周姓小哥哥扯了扯笙歌的袖子,弱弱的开口。 “我能不能跟着你?” 经历了那样的变故,在周姓小哥哥心中,跟在笙歌身边才会有安全感。 宋青书傻眼,他还没说嫌弃这个小屁孩儿呢,这个小屁孩儿竟然还敢嫌弃他。 还有…… 还有…… 他凭什么扯周芷若的袖子。 “峨眉不适合你,武当派的这些叔叔伯伯人很好,如果你想我了,可以随时去峨眉看我。” 笙歌理所应当的说道。 反正峨眉和武当交好,礼尚往来总是可以的。 “听话……” 笙歌实在是不擅长安慰人,对于不听话不顺眼的更喜欢简单粗暴的打一顿。 可周姓小哥哥显然不在这个范围之内。 “以后还可以见到吗?” 周姓小哥哥的目光满是希冀,让人不忍拒绝。 可笙歌可没有如此柔软的心脏,她此刻内心的想法是周姓小哥哥莫非是脑子不好,没有理解她刚才说的话? 难道她说的还不够清楚吗? “喂,你是脑子不好,还是耳朵不好?” 笙歌还来不及开口,早就按捺不住的宋青书抢先开口了。 哼,真是看这个小屁孩儿不顺眼,分明看着也不小了,为什么还要一直揪着周芷若的袖子不放。 他小弟的袖子,是想揪就能揪的吗? 真是小家子气…… 说实话,宋青书不太喜欢唯唯诺诺之人,你可以温顺可以乖巧,但不能失去本身的气性。 同是无家可归的孤儿,周芷若还是个女孩子都能够明艳聪颖张扬,为何这个小屁孩就一定要躲在周芷若身后呢。 脸呢…… 脸呢…… 在宋青书有限的认知里,男孩子本就应该为女孩子遮风挡雨。 “好好说话……” 笙歌没好气的瞪了宋青书一眼。 说实话,周姓小哥哥的确是有些胆小怯弱,许是当日所受的惊吓还没有缓过来吧。 她是一个活了几千年的老妖怪,周姓小哥哥万不能与她相比较。 “以后你若是想见我,就让他带你来。” 对于自己亲身救下的孩子,笙歌还是多了几分容忍的。 只是这孩子的性子,怕是得改改了。 江湖风起云涌,太过于懦弱的性子,畏畏缩缩终究难以尽兴。 她迟早是要将这江湖掀的天翻地覆,拖后腿的她可不喜欢。 难不成在她造作的时候,周姓小哥哥成为她的软肋吗? 隔三差五被绑架,然后她隔三差五去救一救? e,笙歌知道自己性子薄凉,对这个偶然救下的孩子不可能会有那么多的善心。 虽说同是养孩子,但阿毛只有一个。 她当初对阿毛的那份心,不可能再倾注到另一个孩子身上。 哪怕是她后来在王九郎的世界亲手养大的知秋。 她这个人就是这样,说她薄凉也好,说她冷淡也罢,她没有义务一生次次保护一个人。 她的这颗心在漫长的穿越之旅中还能如此的轻松乐观本就很不容易了,难不成还指望她圣母? 圣母心这么高大上的东西,不适合她。 “还有,好好习武。” “我不喜欢拖后腿的人,站在身边的伙伴也必须是强大到足以保护自己。” 笙歌拍了拍周姓小哥哥的头,慎重的说道。 至于性子…… 笙歌并没有多言,有殷梨亭这么一个直男在,周姓小哥哥也不会阴暗到哪里。 …… …… 当宋青书带着周姓小哥哥即将到达张三丰的住所时,才反应过来…… 他这是干了些什么事情? 说好去展示一下自己的宽宏大量收周芷若当小弟,怎么就带回来这么个东西呢? 虽说都姓周,可这差别有点大啊。 他一定是脑袋发昏,才会应了周芷若的要求。 好吧…… 好吧…… 他不装了,本质原因是他打不过周芷若。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周芷若的力气那么大,拳头那么硬? 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招式,随随便便两下就把他揍趴下了。 这个小弟天生跟他无缘啊。 嘶…… 脸还有点疼。 今天一定是他人生中最昏暗的一天,先是哭成了一条狗,紧接着又被揍成了一条死狗…… 倒霉…… 换个角度想想,没有收下周芷若当小弟也是一件好事。 要不然周芷若真留着武当,他还怎么做第三代弟子中的第一人。 不过,从今天开始他一定要加倍努力,有朝一日一雪前耻,让周自如叫老大。 这是他暂时的一个小目标…… 可…… 可为什么他隐隐有一种周芷若不可战胜的错觉呢? 嗯,错觉,就是错觉。 “周……” “你叫周什么?” 宋青书觉得自己不靠谱,竟然连对方叫什么都不知道就大包大揽一定让武当派收了他。 “周复。” 周姓小哥哥努力让自己站的直一些,抬头挺胸。 芷若小仙女说,她不喜欢拖后腿的人,他不能给芷若小仙女丢脸。 “周复?” 宋青书喃喃重复了一遍,嫌弃的撇了撇嘴。 哼,还是他的宋青书比较好听。 青书…… 青书…… 一听就低调奢华有内涵。 “周复,太师父心肠很软的,所以……” “所以接下来就看你发挥了……” 宋青书故作大哥派头的想要拍拍周复的肩膀,却被周复机敏的躲开了。 宋青书:他这是被嫌弃了吗? 他哪里不如周芷若了? 在一旁的殷梨亭听完宋青书的话,嘴角止不住抽搐。 他五讲四美的宋青书哪里去了? 什么叫接下来就看你发挥了? 把装可怜博同情说的这么清新脱俗真的好吗? 虽说眼睁睁看着师父被蒙骗不地道,可谁让他已经成了周芷若贼船上的人呢。 为了自己的小命,贼船不能翻。 所以,所以,只能对不起师父他老人家了。 ( 快穿:直播进行时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六百零五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四) 嗯,无伤大雅的谎言是不是可以忽略不计呢? 好的吧,他好像在跑偏的路上越走越远了。https:// 难不成周芷若小姑娘有毒吗?短短的相处竟然颠覆了师父自小为他树立的三观。 不过,这周复是不是也太上道了,瞅瞅这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可怜模样,如果他刚才没有听到宋青书的那句话,怕是就要被彻底折服了。 经此一事,宋青书得出一个观点,姓周的都是鬼机灵。 张三丰到底不是铁石心肠之人,哪怕不喜明教,可也知稚子无辜的道理。 如同对无忌…… 在张三丰心里,他对殷素素同样难有喜欢和慈爱,可是这并不影响他精心养育无忌。 “既如此,你便留下吧。” 周芷若前往峨眉已成定局,显然峨眉不可能收周复。 再说,周复根骨不错,与周芷若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再怎么说,周复都是周芷若拼命救下的人,哪怕周芷若今后真的在江湖上掀起了血雨腥风,也有周复桎梏一二。 张三丰目光幽深,似是透过周复看到了十年后的江湖。 他是把老骨头了,这个江湖早就不是他能左右的了的,所以急流勇退比较适合他。 不知是何缘由,张三丰把周复收为弟子,亲自教导,也就是说,假以时日,武当又会有新的七侠。 眼睁睁看着这一幕的宋青书,有些傻眼,却无力阻止。 谁来告诉他,太师父脑子是不是被门夹了,竟然收周复这个臭小子为亲传弟子? 呵呵哒…… 小爷是拒绝的。 本以为以后身边会跟着一位乖巧听话的小弟,却不曾想那个在他看来唯唯诺诺的臭小子竟然摇身一变成了他的小师叔。 内心极度不平衡…… 不过,不过,看在周芷若小姐姐的份儿上,他还是别开口了。 他是绝对不会承认,他实在看周复的身世经历有那么一丢丢可怜。 哼,身为江湖儿女,怎能如此优柔寡断。 被张三丰收为亲传弟子,周复并没有表现出兴奋,只是收起了悲惨相,变得不悲不喜。 小小年纪经历了家庭变故,又与阎王爷擦肩而过,性情改变情理之中。 若是每个人都像周芷若那样牙尖嘴利,没心没肺怕是才不正常。 …… …… 灭绝师太的到来,在武当山掀起了不小的波澜。 原因不外就是纪晓芙心有所属,与杨逍互许心意,珠胎暗结,堕了峨眉清誉。 灭绝师太着实不愿相信,她眼中最得意的弟子,甚至想传衣钵的人,竟然明知她与杨逍不共戴天的仇恨,依旧委身于对方。 且还是心甘情愿。 不悔? 可笑而又有趣的名字。 不悔与杨逍的一片痴心,不悔生下孩子? 那她呢? 她含辛茹苦教养纪晓芙,视之如亲女,就可以视若罔闻吗? 灭绝师太只觉得自己的心拔凉拔凉的。 戳心窝子的那样疼。 她本以为经历了师兄早亡,苦苦支撑峨眉派,一颗心早就百毒不侵强硬似铁,可为什么在这一刻还是觉得难以接受呢。 她本是欢欢喜喜为收徒而来,不曾想听了这样的消息。 纪晓芙…… 难道纪晓芙是真的认为她强大到无坚不摧了吗?亲手养大的孩子却跟着她此生最大的仇人生儿育女。 笑话,天大的笑话…… “师父,纪晓芙不顾师门清誉,与杨逍那狗贼做下苟且之事还不思悔改,还请师父重重责罚,以正视听。” 长舌利如剑,真不愧是对丁敏君最好的描述。 颧骨微高,阔嘴皮黄,看起来略显刻薄。 虽说很多时候丁敏君都是牙尖嘴利,奸险阴鸷,但不意味着口中从无真话。 世人皆知,最了解自己的人,永远是对手。 丁敏君嫉妒纪晓芙得灭绝师太青睐,处处掐尖处处作对,可偏偏在习武资质上比不过人家。 如今好不容易抓到了纪晓芙的痛脚,又怎么会不抓紧时间落井下石呢。 “闭嘴……” 灭绝师太厉声喝道。 在武当派,此番作态也不嫌丢人。 “师父,还请您收我为徒。” “此生入峨眉,便至死不会负峨眉,也会将实现师父心愿作为毕生理想。” 笙歌顺势跪在地上。 跪灭绝师太,笙歌并不觉得难为情。 虽说在武力上,灭绝师太不会是她的对手,可既然要称灭绝师太一句师父,那灭绝就是当得起这一跪的。 这点点良知和谦逊她还是有的。 故作强硬的灭绝师太这才把视线放在笙歌身上,据张真人信中所说,此女性情坚毅,根骨奇佳,是个难得是习武天才。 出了纪晓芙这档子事儿,她自觉愧对武当和殷六侠。 既然是张三丰亲自开口,周芷若就算是个废材她都必须收。 “你且上前来……” 是不是习武天才,她一眼便知。 “你会武?” 灭绝师太看着笙歌轻盈的步伐,凝眉问道。 “自己偷偷琢磨过。” 笙歌答道。 “敏君,去使一套峨眉剑法。” 能够自己琢磨,还有所所小成,看来悟性不错。 丁敏君不明所以,但出于对灭绝师太的敬畏,依旧规规矩矩恭恭敬敬的在大殿之上自始至终使了一套峨眉剑法。 “芷若,你来。” “用本座的剑……” 倚天剑? 笙歌坦然的接过剑,在众人或惊讶或嫉妒的目光中,慢慢回忆着丁敏君方才使的峨眉剑法。 第一遍,稍有些生涩。 第二遍,笙歌已经能够圆润的融会贯通。 灭绝师太眼中异彩涟涟,关于纪晓芙的丑闻都暂且抛在了脑后。 她不仅仅是纪晓芙的师尊,更是峨眉的掌门,她有责任替峨眉的未来着想。 寻到衣钵传人,可能是最幸运之事了。 只是,这气势为什么如此诡异呢? 峨嵋剑法轻柔灵动,柔美洒脱,偏重防守,就这样一套轻柔的剑法偏偏被周芷若使出了虎虎生威的杀气,大杀四方。 小姑娘,看气质,您与峨眉派不大符合啊。 不知为何,灭绝师太觉得周芷若更适合用刀…… 不管怎么样,这样的小怪才必须得收在她门下,大不了余生她再创一套峨眉刀法就是。 ( 快穿:直播进行时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六百零六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五) 周芷若的天赋资质绝对在纪晓芙之上,如此一来,她倒是承了武当的情。手机端https:// “好了,好了……” 灭绝师太的声音中带上了笑意,既然会是自己的徒儿,那多几分善意又怎样呢。 嗯,果然是越看越投缘。 虽说剑法硬生生砍出了刀法的气势,可这不正好符合她的脾性吗? “过来,让为师看看。” 连拜师茶都省了。 倚天剑啊,也没有想象中那么神奇,不过武穆遗书和九阴真经倒是可以拿出来。 “师父在上,请受徒儿一拜。” 笙歌结结实实的对着灭绝师太磕了个头,她就喜欢灭绝师太这样简单粗暴干脆利索的人。 哼,真有眼光。 不像张三丰,总是赶着她走。 岂是一个瞎字了得。 “芷若,据说晓芙的事情是你最先发现的,那你对这件事情作何看法?” 张三丰多次强调,芷若智多近妖,不能以常理夺之。 “师父,我可以说真话吗?” 笙歌摸摸自己的脑袋,倒不是卖萌,而是在思考灭绝师太听了她的建议之后,会不会像剧情中拍死纪晓芙一样拍死她。 额…… 她这个脑袋还真是多灾多难啊。 不过,祸害遗千年,像她这样祸害中的极品怕是能够遗留万年。 “自是可以的。” 有些人天生会合眼缘,强横了一辈子的灭绝师太自是不可能会喜欢矫揉做作的人。 峨眉,总归是太过柔媚了。 希望芷若的到来,能够为偌大的峨眉注入新鲜的血液。 “纪师姐的确是犯下了背弃师门之罪,但徒儿希望师父能够放她一马。” “师父如今以门规处罚,只能坚定纪师姐不悔的心思,反倒为这份感情增添了些许凄美和不渝。” “处罚不会令纪师姐知错的,师父不如成全了世界心心念念的这段感情。” “海誓山盟也好,花前月下也罢,柴米油盐之后依然能够保持本心才知道悔不悔……” 不悔…… 这个名字还真是在打所有人的脸。 “届时,纪师姐定会真心悔改的。” 笙歌仰着小脸,声音乖巧温顺,似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在童言无忌。 灭绝师太眼神幽暗,不知在想着什么。 不得不说,此方法并非不可行。 只是这些话出自一个女童,就着实让她惊悚。 周芷若,小小年纪未免看的太透彻了吧。 这世间有多少痴男怨女被感情所左右,沉浸其中,遍体鳞伤却依旧不可自拔。 只可惜,再多的山盟海誓都抵不过鸡毛蒜皮的琐事一点点侵蚀。 终成怨偶,不在少数。 周芷若小小年纪,能有此想法,她不知该作何感想。 可有一点可以肯定…… 周芷若未来成就不可限量,也许峨眉领袖群伦指日可待。 毕竟,不为感情所困的女子,最是强大。 无论是她,还是曾经的创派祖师风陵师太郭襄祖师都难逃一个情字。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失了一个纪晓芙,得了一个周芷若,上天终究对她峨眉不薄。 罢了,哪怕不为了纪晓芙,单单是为了芷若的这份心性,成全纪晓芙又何妨。 只希望,纪晓芙真的能够一生无悔。 “可以考虑。” “不过,具体怎么解决还要看纪晓芙自己的决定。” 万一…… 万一…… 万一纪晓芙在师门亲情和杨逍之间,选择了她呢。 她养育纪晓芙十数年的感情,做不得假。 闻言,笙歌低头浅笑,灭绝师太这一份期冀迟早只能是泡影。 陷入感情的女子,向来盲目的固执的不得了,真当她这么多个世界穿梭看遍了人生百态是吃素的吗? 君不见历经一世,都无法对陆游释怀的唐婉? 君不见宁愿触怒盛颜,不顾清誉都要与辩机厮守的高阳公主? 在这类人面前,真爱至上。 …… …… 心有所系之事,灭绝师太并没有在武当山多留,便带着笙歌一行人赶往了纪晓芙落脚的小镇。 嗯,同行的还有殷梨亭。 归根到底,殷梨亭还是放心不下纪晓芙,生怕灭绝师太脾气上来一剑戳死她。 灭绝师太说一不二的暴脾气,整个江湖都有所耳闻。 家丑,灭绝师太本不愿携殷梨亭前往,可谁让笙歌就是想让殷梨亭彻底死心呢。 有些心心念念非君不嫁宁死不屈的话还是亲耳听到有说服力,能够有力的打碎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 嗯,本小仙女是个好人,是真真切切希望纪晓芙和杨逍能够厮守终生的。 …… …… “师父?” 纪晓芙手上挎着菜篮子,脸上洋溢着平和温暖笑容,身后还跟着一个咬着糖人儿的小女孩儿。 只是这个笑容在看到灭绝师太一行人之后,迅速化为惊恐。 她逃不了了吗? 这几年她隐姓埋名,带着不悔久居偏僻之所,为何还是逃不掉呢。 纪晓芙下意识的侧身想把不悔挡在身后,却看到了人群最后面的殷梨亭。 无地自容…… 她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无地自容,就好似所有的脸面都被人狠狠的踩在了脚底下,狠狠磋磨。 她先是明知自己和殷梨亭有婚约在身,依旧委身于杨逍。 之后,明知武当峨眉都在找她,却带着不悔不露面,任凭殷梨亭苦苦寻找。 她愧对养她教她的师门,她愧对自幼护她的殷梨亭,也愧对痴心一片的杨逍。 这一生,好像没有一处是完满的。 以师父的性情,应该不会放过她吧,可就算是拼了这条命也得让不悔逃出去,去寻杨逍。 告诉杨逍,遇他,不悔。 进退维谷,着实纠结。 “晓芙,你还有何话要说?” 灭绝师太看着身穿农妇服饰,自觉挽起发髻的纪晓芙,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以妇人自居,看来纪晓芙已经默认了自己为杨逍妻。 “师父,徒儿知错……” 纪晓芙倒也干脆,直接跪在地上诉说着自己与杨逍相遇以来的情非得已。 不是自愿委身…… 不是自愿怀孕…… 默默注视着这一切的笙歌,莫名觉得有些绿茶。 所有的一切都不是自愿,然后被强迫着强迫着就喜欢上了杨逍? 着是什么神仙操作? 快穿:直播进行时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六百零七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六) 受虐狂? 说实话,笙歌理解不了这种被强迫被囚禁着出来的感情。 有个学名叫什么来着? 笙歌绞尽脑汁,也想不出那个拗口的名词。 仔细想想杨逍和纪晓芙的相遇相识相知的过程,最开始纪晓芙的确是被迫的。 好的吧,人家也不算说谎,她也不能太苛责。 咳咳…… 如果谁把她囚禁起来,强迫她喜欢,她可能会让对方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老子打死你…… 纪晓芙声音哽咽,苍白的面颊上挂着泪珠,看起来楚楚可怜,我心尤怜。 嗯,殷梨亭的感触最深,要不是笙歌提前打过预防针,他这个时候怕是在就大骂杨逍,叫嚣着要为纪晓芙报仇了。 只是,在场的永远有两个人是始终清醒的。 一个是钢铁直女,笙歌是也。 一个是视纪晓芙为眼中钉肉中刺的丁敏君。 纪晓芙不好,丁敏君就开心。 嗯,对于丁敏君来着,人生的快乐就是来的这么简单。 “师父……” “师父……” 丁敏君和笙歌不约而同开口。 笙歌和丁敏君对视一眼,看到了彼此眼中的情绪。 笙歌是不耐烦,丁敏君则是幸灾乐祸。 “芷若,你有什么话要说?” 丁敏君被忽视的彻底。 倒不是说灭绝师太有多偏心,实在是丁敏君的心思路人皆知,除了火上浇油落井下石,不会有第二种可能。 灭绝师太怕听了丁敏君煽风点火的话,气头上真的一巴掌怕死纪晓芙。 嗯,新收的徒弟还在身边,她不能表现的这么残暴。 她可是一个慈爱温和的师父。 “师父,不知徒儿能否代您问纪师姐几个问题。” “哭哭啼啼,一句重点都没有,着实闹心。” “她跟光明右使之间是逼不得已也罢,是剪不断理还乱也好,如今都不是重点。” “事到如今是如何补救。” 这么大个人了,就知道掉眼泪。 嫌弃…… “好……” 过往种种,的确都不应该是众人关注的焦点。 这样看来,纪晓芙有混淆视听的嫌疑。 再说了,她可是立志于做一个慈爱的师父,宠徒狂魔说的就是她。 她在周芷若身上看到了峨眉的未来。 “纪师姐好……”笙歌转身笑意盈盈的看着纪晓芙,明明是可爱明媚到极致的笑容,可偏偏直播间的一众玻璃碴子们却露出了看好戏的表情。 唉,主播可不是什么真善美的化身啊。 不过,有好戏看他们更开心。 一路陪着主播走过来,看着主播摸打滚爬,到现在镇定自若,别说多自得了。 看好戏看好戏,静静的看好戏,那些刷弹幕的暂且停停。 “纪师姐,你可能不认识我,所以呢,容我先自我介绍一番。” “我是师父新收的弟子,我叫周芷若,你记不住也没关系,反正不久的将来你日日会听到。” 等本小仙女祸乱江湖的时候,你就是想避都避不了。 “纪师姐,言归正传,大家都挺忙的,别耽搁时间。” “你如何看待与杨逍的这段感情,又打算如何解决?” “不要忘了,峨眉与杨逍有不共戴天之仇。” 笙歌余光瞥了一眼明显有些动容的殷梨亭,咂了咂嘴。 果然啊,梨花带雨柔柔弱弱的漂亮小姐姐总是很容易让人不忍,如果能够再软糯糯的喊声小哥哥,怕是对方真能不要命的上九天揽月,下五洋捉鳖。 不过,她此生可能是跟这种柔柔弱弱让人心生涟漪的漂亮小姐姐无缘了。 嗯,不论是揽月,还是捉鳖,她自己都可以,捎带都可以帮别人带一个。 本小仙女就是如此的霸气。 “纪师姐,能先把眼泪收起来吗?不明所以的人怕是会以为峨眉负了你。” 纪晓芙惊诧的看着笙歌,一时间忘了言语。 这么毒舌的吗? 看来丁师姐以后有对手了。 “弟子愿与杨逍断绝一切关系,既然开始便是错,那就该及时止损。” 佛家有言,不可说,不可说,一说即是错。 杨逍,此生无缘。 纪晓芙清楚,事到如今,哪怕心中有万般不舍,都必须与杨逍断的干干净净,方能保全不悔的性命。 “听说你这孩子叫不悔?” “若师姐真的有心及时止损,不悔这孩子怕是根本不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上。” 笙歌皱着眉头,不耐烦的说道。 避重就轻,有意思没。 本小仙女还着急去奔波事业呢,哪有心情每天操心这些破烂事儿。 “师姐,不知你不悔什么?” 笙歌抬头看着窗外的日头,计算着时间。 差不多该到了啊。 “不悔……” “不悔……” 纪晓芙脸色煞白,冷汗淋漓。 不悔如今是她唯一的软肋,她可以死,可总得为杨逍留下这丝血脉。 “你怎么能如此恶毒……” 就在房间寂静的可怕之际,一道小小的身影从门外窜出来,声音清脆可又带着些许虚弱,就好似受了极重的内伤。 ╭哎哟哟…… 原来是我们的主角小哥哥啊,不愧是张无忌,只要是漂亮小姐姐有难,我们的张大公子总能挺身而出。 不过,按理说,张无忌这个时候不是应该在蝴蝶谷专心致志学医术吗? 管他呢,她出现在这个世界,不是就等于在告诉所有人一切都崩坏了吗? 一切如常,才是最大的不正常。 呵呵哒,没等来杨逍,反而先一步等来了张无忌。 恶毒? 恶毒? 张无忌小哥哥,如果你再这么口无遮拦的话,本小仙女可不介意更恶毒一些。 “恶毒吗?” “也不知道是谁非得死皮赖脸喊我芷若小仙女,非要我喂饭呢……” 来啊,互相伤害啊,谁怕谁。 “无忌?” “过来,来六叔这里……” 张无忌的出言不逊,让殷梨亭终于从纪晓芙身上收回了心神。 为什么武当的小一辈这么没眼色,非要上赶着找死呢。 刚刚操完宋青书的心,现在就得操心张无忌。 额,他会不会有一天青年白发。 “六叔,你在这里怎么不阻止这些人伤害纪姑姑和不悔妹妹呢?” “纪姑姑和不悔妹妹已经很可怜了……” :。: 第六百零八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七) 笙歌似笑非笑的看着义正言辞指责殷梨亭的张无忌,默默在心里骂了句蠢货。 呵呵,不仅脑子不好,就连亲疏远近也分不清。 张无忌这样的性情是不是可以称之为圣父? 贱人就是矫情。 不用看,她也能想象到殷梨亭的脸色有多精彩。 殷梨亭:我是谁,我在哪儿,这个指着我骂的傻逼是谁? 有没有搞错,他才是受害者啊,他才是那个被绿被放弃的人啊。 难不成因为他没有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哭,所以他就不可怜了? 莫名烦躁啊…… 真是搞不清楚张无忌站在什么立场指责他,于公于私,都没道理啊。 简而言之,张无忌好像是个傻子。 “过来……” 殷梨亭沉下脸来,声音严厉的说道。 “我不,你们要伤害纪姑姑和不悔妹妹……” 张无忌张开双臂,瘦弱的身子挡在跪着的纪晓芙和小小的杨不悔前。 ╮╭ 瞅瞅,多么感人的一幕啊。 在我们的张大公子心中,新鲜出炉的不悔妹妹是弱小,而他们就是一帮恃强凌弱的混蛋。 不过,这个时候她真想采访一下殷梨亭,心中作何感想。 张无忌在武当呆的时日也不短,武当七侠向来手足情深,不分彼此,对于张五侠唯一遗留下来的血脉,武当派绝对不敢怠慢半分。 只可惜,养出了张无忌这样一个白眼狼。 说实话,再怎么说她也是看过好几个版本的倚天屠龙记了,可还是没搞懂张无忌究竟是个怎样的人。 张无忌这一生,体会过幼年父母双亡,病痛缠身的折磨;也享受过大权在握,一呼百应的快感;至于美人在侧,红袖添香更是家常便饭。 主角人设向来都是如此任性,又让人艳羡。 ╭╮ 人家也想摸摸漂亮小姐姐的小手,能够一亲芳泽更好啊。 不行,她是不是得跟一一商量商量,看看能不能穿越成鹿鼎记里的韦小宝,那才是人生巅峰啊。 对于一个颜狗来说,还有什么比这件事情更让人心动的。 哪怕韦小宝的心愿是当皇帝,她冒天下之大不韪也会让他心想事成的。 emmmmmm…… 思维好像又不受控制的跑偏了。 “张公子,你是不是不仅脑子不好,眼神也不好?” “何为伤害呢?” “难道你没有看到我们只是在问纪师姐的意愿,我们峨眉大度宽容的很。” 笙歌这个人向来都是喜恶明确的,如果不喜欢便会清清楚楚的表现出来。 虚以委蛇,她不屑。 “纪师姐厌恶杨逍强迫于她,我们身为纪师姐的师门让其报仇,何错之有?” 笙歌义正言辞的说道。 “难不成依张公子之见,对于似杨逍那样的采花恶徒,就该听之任之,甚至是相逢一笑泯恩仇吗?” “我峨眉是宽容侠义,可也没有为虎作伥,助纣为虐的习惯。” 本小仙女这张嘴牙尖嘴利起来,还没怂过什么人呢。 嗯,大圣不算,大圣是猴子。 三言两语,笙歌就把峨眉派一行人摆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任是谁都无法泼半点污水。 来啊,本小仙女打遍天下无敌手。 殷梨亭十分不地道的在心里默默为笙歌点了个赞,他就知道这个小姑娘是无所畏惧,肆意妄为的人。 这样的人洒脱不羁,却也活的尽兴惹人艳羡。 而本来对笙歌有些恨的咬牙切齿的丁敏君,不知道什么时候看向笙歌的眼神都变了。 这可不仅仅是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那么简单,而是笙歌这样三言两语扭转局势的形象给总是煽风点火,无事生非的丁敏君打开了一扇新的世界大门。 原来找茬还能找的这么高大上,让人挑不出半点错处。 以往在峨眉她与人针锋相对,虽说最后凭着大师姐的威严潦草获胜,但从未似周芷若今日这般扬眉吐气。 看来,她的方式不对啊。 待此间事了,她一定得拿个小本本去好好请教一下周芷若。 单凭这项本事,她也要好好罩着周芷若。 哼,以后周芷若就是她丁敏君罩着的人了,谁敢欺负,就是跟她丁敏君过不去,小心她拿剑戳死对方。 反正如今这江湖乱的很,元军到处肆意杀人,戳死就戳死了,反正有人背锅。 一把笙歌划入自己的阵营,丁敏君看向张无忌的眼神就愈发不善了,手指不断的摩挲着剑柄,认真思考着能不能把对方给戳死。 思量再三,丁敏君悲催的发现对方靠山好像比她大得很。 emmmmm,惹不起啊惹不起。 于是,丁敏君默默的把手背在了身后。 忍住,忍住,气大伤身。 芷若小师妹,你加油,大师姐在精神上支持你。 …… …… 浪九九:主播,主播,丁敏君看向你的眼神里有星星,闪闪发光的那种哦。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总有小姐姐觊觎你。 主播:Σ你!! 丁敏君看向她的眼神闪闪发亮?别闹了,确定不是咬牙切齿? 在剧情里,周芷若可是继纪晓芙死后,丁敏君最看不惯的人了,说是水火不容也不为过。 笙歌猛地扭头,看向了丁敏君。 好吧,好像真的有星星,还是北斗七星那种亮度的。 笙歌自得的摸了摸自己的下巴,人格魅力来了,就是挡都挡不住啊。 见笙歌看过来,丁敏君咧嘴,毫不矜持的对着笙歌笑了一下,热情灿烂。 笙歌:Σっ 灭绝师太:Σ 这太阳是打西边出来了吧。 说实话,对于自己一手养大的徒弟,灭绝师太自问还是很了解的。 本来,她早就做好了二人互掐然后她英雄救徒弟的准备,不曾想…… 敏君啊,你好像不按套路出牌啊。 “丁师姐,我好看吗?” 笙歌眯眯眼,笑嘻嘻的问道,丝毫不觉得这句话在这种尴尬的气氛下说出来是多么不合时宜。 可偏偏丁敏君这个新鲜出炉还热腾腾的小迷妹一本正经的回了一句“好看。” “比纪师妹的女儿好看……” 夸赞之余,丁敏君也不忘再踩纪晓芙这个宿敌一脚。 :。: 第六百零九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八) 话出口,她才顿觉不妥。 不是怂纪晓芙,而是觉得这样对比好像对芷若不公平。 笙歌嘴角弯弯,瞬间觉得丁敏君有趣极了。 有眼光…… 果然,本小仙女是人见人爱的。 “芷若妹……” 张无忌总觉得周芷若的话哪里不对,可是任是他抓耳挠腮,绞尽脑汁都想不出哪里不对。 这分明就是强词夺理啊。 “停……” 笙歌连连打断张无忌。 芷若妹妹? 你再妹一个试试,难不成天下美人皆你妹? 似张无忌这种朝三暮四,心志不坚,一会儿认一个妹妹的,就是绝世大渣男。 “纪师姐,你也别闪躲了,让一个孩童为你强出头,你也不嫌丢人。” “峨眉的清誉不容有失,不如你当着天下英豪的面与之一刀两断,或是直接杀了也未尝不可,反正是个无耻之徒。” “这样一来,既能报仇,亦能鼓舞整个武林。” “纪师姐?” 真是磨磨唧唧…… 笙歌分外嫌弃道。 还有杨逍那个磨蹭鬼,怎么还不来呢。 说实话,她今日就想让杨逍把纪晓芙和杨不悔打包带走,省的回峨眉多生事端。 也不知为何,灭绝师太如今看起来并没有剧情中描述的那般愤怒,反而更像是局外人一般静静看着纪晓芙犹如跳梁小丑一般的演戏。 纪晓芙方才那段自证清白的言辞,没有半分说服力。 先不说她提起杨逍时的柔和,单单杨不悔这个名字就如同一把最尖锐的匕首,能够戳破所有的假象。 陈年旧事也好,爱恨纠葛也罢,杨不悔也是懂事的年纪了,没必要避讳着。 “师父……” 纪晓芙犹豫不决的看着灭绝师太。 杀杨逍吗? 她若是能对杨逍下得了手也不会默默替杨逍生下这个孩子,并取名不悔,这么多年隐姓埋名了。 至于第一条路…… 看似是一条生路,实则亦是一条死路。 杨逍乃是名扬天下的光明左使,风流潇洒却也孤傲自负。 若是在天下英豪面前再重复一次方才当着师父和诸位师姐妹的面说的话,以杨逍的性子,此生必是老死不相往来。 她不舍,也不愿…… 她跟杨逍之间并不仅仅是强迫那么简单啊。 他心悦她,而她同样在那段相互追逐躲藏的日子里动了心。 可这些话,她该如何开口言说。 “师父,弟子自知罪不可恕,愿以死谢罪。” “可小女还是孩子,什么都不懂,她是无辜的,还请师父宽宏大量放她一条生路。” “弟子来生必定结草衔环,报您大恩大德。” 说话间,纪晓芙便要撞墙自尽,想要一了百了。 不过,死就死吧,为什么非要在起身撞墙前那样哀绝的看着殷梨亭呢? 那眼神简直让人心疼死了。 呵,这是打算让殷梨亭做接盘侠,然后凭借武当的力量跟峨眉抗衡保下杨不悔? 有毛病吧,难不成这辈子你们母女俩就决定赖上殷梨亭了? 就算是欺负老实人也不是这么个欺负法儿吧。 殷梨亭就不能正常的生活,非得等杨不悔十来年? 笙歌默默的在骂了句绿茶,然后直接一手刀把纪晓芙劈晕过去。 死也挑个寂静的荒郊野外死啊,撞死在人家客栈房间的墙上,鲜血淋漓的,人家还做生意不? ╭╮ 真是一点公德心都没有。 “别这么看我,我这可是救了你娘一命。” “外面看戏的,你再不进来,难道非得亲眼看着妻女死了才露面吗?”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提醒下,笙歌知道杨逍到了。 紧赶慢赶刚到,还有些喘不过气的杨逍,听到这道稚嫩的声音,有些懵逼。 什么叫外面看戏的? 鬼知道他找这个犄角嘎达的客栈找了多久? 有必要这么偏僻吗? 刚才那个小姑娘短短的一句话,怕是会让在场的所有人误会他。 误会他不顾纪晓芙的死活,是个无情无义的混蛋。 我们的杨左使在心中骂骂咧咧。 “晓芙?” 杨逍看着昏迷不醒的纪晓芙,目眦欲裂。 俗话说得好,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纪晓芙是他心心念念,爱而不得之人,多年不见,惦念万分。 “杨左使,您别着急。” “我峨眉女子尽是忠贞之辈,绝无苟且偷生之人,这不纪师姐便要以死明志,可谁让师父仁慈,动了恻隐之心呢。” “纪师姐不愧是我峨眉的楷模,发誓要一死摆脱这段耻辱。” 笙歌一本正经的颠倒黑白,充分的发挥了厚黑学的实质,口齿伶俐的让人瞠目结舌。 在场的明眼人都知道,纪晓芙甘愿赴死就是不愿与杨逍了断,那份苦衷,看的分明。 可偏偏让笙歌一开口,就变成了宁死不愿见杨逍。 不得不说,干得漂亮。 丁敏君眼中的崇拜几乎已经要化为实质了,如果她有尾巴的话,怕是已经要不停晃着了。 周师妹,看这里,师姐是你的小迷妹啊。 杨逍俊逸的面庞颇有些尴尬,他并没有怀疑笙歌话语的真实性。 毕竟当年他与纪晓芙耳鬓厮磨的那几个月,纪晓芙的不悦和抗拒他看在眼中。 当年纪晓芙在他面前同样用过以死相逼这一招。 唉,先动了心的万劫不复,他爱她怜她,怎么能够忍心看她丧命呢。 所以,他只能放她自由。 “对了,杨左使,这位不悔小姑娘据说是你的孩子……” 笙歌点到为止,言简意赅又厚颜无耻的陈述了一份不怎么真的事实。 嗯,接下来的事情该灭绝师太出面了。 新仇旧恨,就注定了灭绝师太和杨逍之间难以化干戈为玉帛。 当然,笙歌也不会伪善的去劝灭绝师太什么冤家宜解不宜结。 仇恨这种东西放在谁的身上谁才会有切肤之痛,旁人站着说话不腰疼,有什么资格去劝对方。 没有经历,那就闭嘴,这是为人最基本的修养。 杨逍先是气死灭绝师太的未婚夫,使得其一生孤寡。 后又夺了纪晓芙,造成师徒离心,阴阳相隔。 这无异于是不共戴天之仇。 解不开,那就打。 :。: 少章跳章的情况说明。 作者君今天下午回家后看评论区,看到有好些读者说章节一跳就是好几章都没有的情况。 刚看到,作者君也是有些懵逼的。 作者君的文有多清水,一路看过来的小可爱们最是清楚,毕竟连个男主角都没有。 我登录作家专区看了看,发现第一个世界(想娶亲的猪八戒)被屏蔽了将尽一半。 造成大家阅读体验不好,很是抱歉。 关于第一个世界,是公众章节,屏蔽章节大家可移步群。 我想通过第一个世界给大家塑造一个真正的我心目中的齐天大圣。 七零一五零零四七五 关于跳章少章情况说明 作者君今天看评论区,看到有好些读者说章节一跳就是好几章都没有的情况。 刚看到,作者君也是有些懵逼的。 作者君的文有多清水,一路看过来的小可爱们最是清楚,毕竟连个男主角都没有。 我登录作家专区看了看,发现第一个世界(想娶亲的猪八戒)被屏蔽了将尽一半。 造成大家阅读体验不好,很是抱歉。 关于第一个世界,是公众章节,屏蔽章节大家可移步群。 我想通过第一个世界给大家塑造一个真正的我心目中的齐天大圣。 七零一五零零四七五 第六百一十章想粗暴的周芷若(十九) 在笙歌看来,与其虚伪的相逢一笑,然后暗戳戳每天扎小人,倒不如轰轰烈烈简单粗暴的打一场。 对错恩怨她不想细究,反正她向来都是帮亲不帮理的人。 如今她是周芷若,周芷若放不下的是峨眉派,所以她自是要站在峨眉这一边的。 孩子? 杨逍一顿,似是不敢相信。 晓芙竟然为他生下了孩子吗? 杨逍的眼神在张无忌和杨不悔之间打转,很快便把全部的注意力放在了杨不悔身上。 眉眼实在是太像了。 他和晓芙的孩子,他竟然做父亲了。 杨逍满是怜爱的看向杨不悔,似是注视着稀世珍宝。 笙歌咬咬唇,这算不算是有了孩子忘了媳妇儿? 刚才还在紧张兮兮的喊着晓芙晓芙,现在满心满眼就都是杨不悔了。 “杨左使,你几次三番辱我峨眉,这笔账总该算算吧。” 灭绝师太站起身来,眼神冷漠,浑身的气势让人害怕。 若问灭绝师太这一生最厌恶的人是谁,那一定非杨逍莫属。 无论她如何处置纪晓芙,杨逍都别想着全身而退,否则江湖中人该如何笑话峨眉。 “一人做事一人当,我杨逍从不是敢做不敢当的人。” “晓芙母女今日我必须得带走,能不能拦下我,我能不能走,各凭本事。” 明教的光明左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从不惧任何人。 峨眉纵然是江湖中数一数二的门派,可他若是想带走两个人,可谓是轻而易举。 至于跟灭绝师太的前仇旧怨,来日再清算也不迟。 在杨逍心中,他并不觉得愧对灭绝师太。 孤鸿子心胸狭隘,气性不佳,只是寥寥数语便郁结于心,最终被气死。 此等心胸,终难成大事。 至于晓芙…… 晓芙既然已经为他诞下女儿,那么便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他带妻女走,一家团圆,何错之有。 倒是灭绝师太,处处阻挠,真真像极了那早早被气死的孤鸿子。 哎呦,好一句各凭本事啊…… 笙歌挑挑眉,杨逍,你好棒棒哦。 各凭本事? 真好…… 她就喜欢说话这么硬气的人,她向来也是凭本事揍人啊,希望杨逍一会儿能够应付住。 灭绝师太一心想要新仇旧怨清算,而杨逍则是想着把纪晓芙母女带走。 于是,在灭绝师太出剑之前,杨逍就把纪晓芙和杨不悔搂在怀中,想要出其不意的离开。 出其不意? 也得看看这个其是谁啊。 笙歌本就是个局外人,足够的清醒,看戏也足够的热情,怎么能够让杨逍如此潇洒的离开呢。 于是,在所有人懵逼中,笙歌直接举起一把椅子用了十足的力道朝着杨逍砸了过去。 不偏不倚,正好是头。 嗯,本小仙女当初用耙子砸自己都没死,一把破凳子更加不会有问题。 杨逍感受着滚烫的鲜血,有些懵逼。 谁来告诉他这是发生了什么?难道以他冠绝天下的身法还躲不过一把破椅子吗? 意外,这真的只是意外。 杨逍压下心中的惊骇,继续向屋外飞去。 当务之急是带着纪晓芙离开,否则以灭绝师太冷酷麻木的心性,晓芙难逃一死。 至于头上的伤…… 不重要…… 笙歌眨眨眼,这是她的力道不太够吗?还是这把破凳子杨逍看不上? 笙歌摸摸手腕上的玉镯,要不就让丑耙子出马吧。 她保证,这次绝对不砸头,就砸腿。 她是在是怕自己一不小心把这位在剧情中活到最后的光明左使砸死了,然后纪晓芙就成为寡妇了。 e这跟她设想的剧本不一样。 就在杨逍以为自己逃出生天的时候,双腿一疼,顿时身法失去了作用,直接摔在地上摔了个狗啃地。 一回是意外,那么第二回就是必然。 能够两次砸中他,就说明这些人中必然有武功远远高于他的人。 灭绝师太这么强了吗? “那个,别着急走嘛,家师还有话没说完。”笙歌摸摸脑袋,无辜的说道。 看杨逍这面目狰狞的模样,她是不是下手太重了。 杨逍…… 千万不要是他想的那个样子。 “是你砸了我?” 杨逍不可置信的盯着勉强只到他腰际的小姑娘,觉得有些幻灭。 “不好意思……” “我是在山野间长大的,所以打打山鸡什么的成了习惯,一看到会飞的总是想顺手扔些东西出去。” “手痒。” 笙歌眨巴着眼睛,很是真诚。 周芷若的的确确是散养的农家姑娘,她这句话并不算是撒谎啊。 在场的人凡是听到笙歌这番言论的,无不诧异。 灭绝师太是欣慰,而新晋小迷妹丁敏君就是崇拜了。 看,做人当如周师妹,不仅能说还能打。 她以后一定要紧紧跟随周师妹的步伐,把这种高端大气的气质发扬光大。 殷梨亭别过头去,似是有些不忍。 好吧…… 好吧…… 他是怕自己努力憋笑的样子落入众人眼中,幸灾乐祸落井下石不是武当人的作风。 “纪姑姑,不悔妹妹,杨叔叔,你们还好吗?” 张无忌一张小脸皱皱巴巴的,显然面前的处境让他脑子有些不够用,一时片刻还想不出好的法子解了眼前的困局。 不管了,今天他一定得保不悔妹妹周全。 大不了今日之后,他去武当跪着像太师父请罪。 再说了,明教也不一定都是恶人,以偏概全要不得。 这位光明左使杨逍,风度翩翩,气度不凡,又对纪姑姑一往情深,应该不是坏人。 太师父心胸豁达,乃是这武林泰斗,一定能够理解他的。 “你们,你们不能以多欺少,倚强凌弱……” 张无忌依旧不知死活的叫嚣着。 笙歌缓步走过去把耙子捡起来抱在怀中,顺带瞥了一眼殷梨亭,再不出面把这个糟心的东西带下去,她可不能保证不提前教教张无忌做人。 殷梨亭了然,快速的把张无忌揪了过去,顺带用帕子堵住了嘴。 这张五哥的孩子还真是是非不分颠倒黑白,尤其是不知死活。 虽然不讨喜,可是他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少胳膊少腿啊。 。 </br> </br> 第六百一十一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 笙歌满意极了,终于不用听张无忌聒噪了。 有时候,你讨厌一个人,真真是只要看着这个人就会控制不住的觉得烦躁。 “师父……” 笙歌抱着耙子规规矩矩站在灭绝师太身旁。 师父,弟子能做的可都做了,接下来就都是你的事情了。 “我,灭绝师太,峨眉第三代掌门人今日清理门户,逐纪晓芙出师门。” “自此,纪晓芙生死祸福都与峨眉再无半点关系。” “师徒情义,就此了结。” 灭绝师太亲手斩断了纪晓芙的剑,废去了纪晓芙的一身修为。 既然背叛了峨眉,那就干干净净的离开,不要带走属于峨眉的任何东西。 纪晓芙的一身修为都是她手把手教出来的,那柄剑也是她亲自所寻,今日师徒恩断义绝,那她亲自收回,理所应该。 有伤在身的杨逍不是灭绝师太的对手,只能眼睁睁看着纪晓芙在昏迷之中变成废人。 更不要说还有笙歌在一旁虎视眈眈。 对于杨逍来说,他更加忌惮那个丑耙子。 “杨逍,趁人之危不是我峨眉的作风。” “你的这双断腿和头上的伤,就当是了了你引诱纪晓芙叛出师门的惩罚。” “至于孤鸿子的仇,改日亲自上门讨教。” 灭绝师太一甩手中的拂尘,冷冷的说道。 这不是她大发善心,实在是怕今日打死了杨逍,她还得收容纪晓芙和杨不悔。 她可不是那种既往不咎的人,既然在杨逍和师门之间,纪晓芙选择了杨逍,那么再见就是陌路。 “把这三个人给我扔出去,凡属峨眉地界,不许纪晓芙踏入……” 既然反目那就彻底做绝就是了,她灭绝看着像是那种怕事的人吗? 啧啧啧…… 真惨。 笙歌猫哭耗子般咂了咂嘴。 …… …… 纪晓芙的事情一了,灭绝师太先是给武当派备了一份厚礼致歉,随即昭告天下纪晓芙被逐出师门的事情。 在很多情况下,灭绝师太处理事情的方式与笙歌有几分相似。 与其遮遮掩掩被人诟病,倒不如光明正大的由自己揭开。 反正她灭绝师太问心无愧。 …… 待纪晓芙醒来后,已经被杨逍的属下带回了明教,杨不悔呆呆的守在她身侧。 没死? 纪晓芙先是惊喜,随后又脸色煞白。 她的功力被废了,她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妇人。 杨逍是大名鼎鼎的光明左使,相貌俊逸,潇洒不羁,在这江湖上盛传的不老神话。 没有修为,且被废后她的身体连正常人都不如,只会加速衰老。 她能留得住杨逍吗? “不悔,你爹爹呢?” 纪晓芙不安的问道。 “他受伤了……” 杨不悔呆呆的答道。 受伤? 一听杨逍受伤,纪晓芙心下着急,连忙打听向着杨逍所在的房间走去。 杨不悔呆坐在原地,久久不动弹。 这么多年,每一次再被人其他同伴骂野孩子时,她都无比渴望有个爹爹。 可是娘一直在告诉她,爹爹是个救世的大英雄。 大英雄…… 人人喊打,任人指点的大英雄吗? 还有娘亲…… 娘亲竟也是个背弃了婚约道义和师门之人。 她知道,这个世界上人人都可以指责他们,可唯独她没有半点资格。 可是,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让她知道,娘亲背弃师门,与师门仇人在一起是为世不容的。 到了杨不悔这个年纪,是非对错,已然能够区分。 只不过在剧情中,纪晓芙死在她面前,给了她太大的震撼。 在那个时候,对错道义再没有半分意义,死者为大,只剩她和杨逍相依为命。 杨不悔自此便陷入了自我拉扯中。 …… …… “杨逍……” 纪晓芙看着被众人包围着的杨逍,心下怯弱。 六大门派与明教向来都是旗帜鲜明,立场对立,多年来争斗不休,积怨已深。 在此之前,她从来不敢想有朝一日她可以踏足光明顶。 “晓芙,你来了啊……” 此时的杨逍再也不见意气风发,反而更多的是沉寂和认命。 这江湖上有名的神医皆束手无策,断骨难再接,这也就是说他可能得像武当的俞岱岩一样,数年如一日的躺在床上。 堂堂的明教光明左使竟然成了瘸子,真真是好笑啊。 如果笙歌在这里必然会贱兮兮的来一句,怕什么,反正有张无忌。 只要等张无忌长大,勾搭上赵敏小姐姐,那就会求来黑玉断续膏,重新站起来根本不是难事。 以张无忌怜香惜玉的性子,怎么可能忍心看不悔小姐姐难过呢。 说实话,笙歌真有些搞不明白英姿飒爽敢爱敢恨的赵敏怎么就看上了张无忌这么一个优柔寡断还总爱拈花惹草的狗东西。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互补? 卧槽…… 这种互补就有些闹心了。 “你们先离开吧……”杨逍对着周围一众属下故作乐观的说道。 教主失踪,范遥也再无音信,偌大的明教靠他苦苦支撑,可他毕竟不是教主,不能一呼百应,致使明教四分五裂。 如今他双腿残疾,明教前途堪忧啊。 不论如何,他如今都算得上是明教的主心骨,绝不能自己先乱了阵脚。 双腿虽残,可内力犹在,这算得上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你的腿?” 待众人离开后,纪晓芙方才开口。 “晓芙,我可能再也站不起来了。” 杨逍并没有隐瞒纪晓芙,在他看来,纪晓芙与他也算是共患难同生死,早就不离不弃。 不过,纪晓芙仍然有选择的权利。 仍然可以自由的选择离开或是留下。 这么多年对纪晓芙的爱而不得早就成为了执念。 纪晓芙猛然抬头,眼睛酸涩,内心复杂。 一时间,她也说不清楚自己的情绪。 是替杨逍惋惜,还是痛恨把杨逍害成这个样子的人,亦或者是小小的见不得人的庆幸。 她方才还在担心修为被废沦为寻常妇人的她能不能配得上光明左使…… 人性的黑暗,便是如此。 她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阴暗的想法,可是在听到这个消息的那一刻,她是真的没有控制住。 反正不管怎样,她都会在。 。 </br> </br> 第六百一十二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一) 二十一} 担心之余的窃喜就像是梦魇,挥之不去。 “晓芙,你会走,还是留下?”杨逍也不是那种拐弯抹角之人,他的一生在此之前极尽恣意风流,年少成名,位高权重。 “留……” 纪晓芙并没有任何犹豫,偌大的江湖,除了明教已无她容身之所。 她叛出峨眉,就相当于背叛了整个武林正道。 “那我杨逍此生会尽全力护你们周全。” …… …… 耳鬓厮磨,你侬我侬从来都不是笙歌所关注的重点。 她喜欢无事生非,也喜欢造作招摇。 接下来的漫长时光里,峨眉才是她的主阵地。 …… …… “芷若……” 笙歌看向被殷梨亭绑在马背上看起来可怜兮兮的张无忌,不耐的转过头去。 圣父,圣母这种人,她向来是敬而远之的。 对于这种生物,是非对错观几乎形同虚设,只看对方是否可怜是否处于弱势。 谁可怜,谁就对…… 狗屁逻辑,她不敢苟同。 “你闭嘴……” 都被绑着了还不能消停,难道非得拿臭袜子堵住嘴才行吗? “芷若也是你叫的吗?” 笙歌对张无忌的不喜和嫌弃表露无遗。 “师父,咱快快回峨眉吧,哪里需要跟这些不知所谓的人浪费时间。” 整个峨眉都是漂亮小姐姐,简直就是她这个颜狗的福利世界。 “是啊师父,小师妹说的对。” 已经完全沦为笙歌小迷妹的丁敏君立刻接道。 但凡小师妹讨厌的,那就一定是错误的。 这是丁敏君短时间能总结出来的生存法则,紧跟小师妹的步伐有肉吃。 灭绝师太瞥了一眼自己向来拈酸吃醋刻薄固执的大徒弟,叹了口气。 就这狗腿的模样,对得起当年欺负的那些人吗? 就差对着芷若吹些彩虹屁了。 她心中清楚,自己新收的这个弟子确实不凡,所以她都不知道是该说丁敏君识时务还是瞎猫撞了个死耗子了。 “殷六侠,纪晓芙一事是我峨眉之过。” “殷六侠日后若是需要帮助,峨眉必不推辞。” “只是这张小公子,小小年纪便是非不分,心性不佳,怕是还得有劳张真人多加教导了。” “毕竟以后再出了类似的情况,其他门派可不像我们峨眉这么好说话。” “武当的百年清明可不好毁在这么一个小辈身上。” 灭绝师太临走前再一次给张无忌上了眼药。 她也知道,似她这般年纪跟一个小少年计较,着实掉身份。 可是,谁让她就是实在看不惯张无忌那理直气壮的模样了。 峨眉和明教之事,张无忌有什么资格站在道德的制高点指责他们是恶人呢。 可笑,还真真是应了芷若的那句不知所谓。 殷梨亭略显无语,,分明他才是个受害者啊,为什么跟着张无忌,就好像他也是为非作歹为虎作伥的那一个了。 糟心…… “在下清楚了。” …… …… 目送殷梨亭张无忌二人离开,灭绝师太一行人也踏上了回峨眉之路。 “芷若,我本以为刀法可能比较适合你,可如今看来,这个丑耙子倒蛮合适的。” 灭绝师太半是玩笑,半是认真的说道。 她也不知为什么那个小小的农家客栈竟然会出现材质如此奇特的帕子,但总归不是凡物。 最要命的是,芷若抱着丑耙子,她竟觉得气场莫名相合。 可能这就是芷若的机缘吧。 难不成峨眉以后就要出一个挥舞着耙子的徒弟了? 画面莫名有喜感啊。 “这耙子很丑吗?” 笙歌很是认真的反问道。 她能嫌弃耙子丑,可是不意味着别人也能随意点评嫌弃。 以前是她不懂事,可越是成长她就越是清楚在大圣那个世界,以大圣本身还没有脱离桎梏想要锻造出这么一把耙子是一件多么不容易的事情。 没有人知道大圣付出了多少,包括她自己。 丑耙子,丑耙子,她可以叫。 灭绝师太看着笙歌突然严肃认真的眼神有些怔然。 这些日子的相处,她也算是大概了解到新收的弟子是个什么性格的人。 嬉笑怒骂,恣意洒脱,万事随心,绝对不会自我纠结。 这样的人轻松,尽兴,却也无心啊。 如今没想到她第一次在芷若身上看到认真和虔诚竟是在一把耙子上。 身为师父输给了一把来理不清的帕子,莫名有些心酸。 唉,自己收的徒弟,还指望人家把峨眉发扬光大呢,怎么着也得宠着啊。 真是作孽啊,一大把年纪了,竟然还得跟一把耙子争宠。 灭绝师太的沉默让气氛陷入了尴尬,丁敏君使劲给笙歌使眼色,眼睛眨巴的都快要抽筋了。 可平时分明是个人精的小师妹,此刻却像个木头桩子一样执拗。 唉,还真是操碎了她这个大师姐的心啊。 还没有来得及向小师妹请教那门高大上的学问的,绝对不能让师父动怒把小师妹逐出去。 难得来了一个她不排斥还想亲近的师妹她容易吗? 咳咳,接下来就是她的表演时候了。 “师父,师妹年纪还小,还是个孩子,童言无忌,出言无状,你也别跟她一般见识。” “师妹是块儿璞玉,这不是还需要师父您老人家精心雕琢,好好教导嘛……” “弟子相信,假以时日,师妹一定会成为峨眉的骄傲。” 丁敏君无比真诚的说道。 “还有师妹啊,审美这个东西,每个人都有差异,师父没有恶意的。” 笙歌看着已经快要成斗鸡眼的丁敏君,蓦地笑了出来。 哈哈哈,她这个便宜师姐好像是越来越可爱了。 罢了,罢了,是她较真了,灭绝师太这个人心直口快,并无恶意的。 她可能是把自己心中的不安表现出来了,她有太多个世界没有见过大圣了。 如果再知道想要得到关于大圣的一点消息如此不易的话,玉兔的那个世界她真的会留下来看他一眼,确保无恙, 大圣于她而言,亦师亦友,珍贵无比。 想要突破桎梏,惊险万分,每走一步都伴随着无数的风险,稍有差池…… 不,不会有半点差池的。 记住手机版网址: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六百一十三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二) 大圣强大至此,又怎会有意外呢? 像她这样怂贱怂贱又爱作妖的人都有惊无险活到了现在,大圣只会比她活的更加尽兴恣意。 她在一步步随着他的步伐往前走,大圣作为全民偶像又怎会让人失望呢。 想到这里,笙歌隐隐烦躁的情绪终于安定下来。 “师父,徒弟失言,还请师父原谅。” 在丁敏君的催促下,笙歌温声说道。 灭绝师太如今是她的师父,她理应尊重。 “无碍。” “兵器从无美丑之分,得心应手便是好的。” “为师观这耙子颇为不俗,与你气场相合,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只是……” “只是这江湖上至今千百年都无一人使用耙子,如何修习是个问题,无前人经验借鉴,前路难测啊。” 刀子,斧子,她都能找出先例。 只是这耙子,除了翻地的,真的有其他人会用吗? 灭绝师太觉得自己自从收了周芷若做徒弟,就开始面对各种各样的难题了。 难不成她用了一辈子的剑,临老还得挥挥耙子? 还有,还有,这耙子是真的丑啊。 可是偏偏她还不能说。 芷若刚才的气势,让人心惊,可也让她欣慰。 被自己徒弟吓到,貌似有些丢人啊。 ゞ 还是自己悄咪咪擦擦汗吧。 厉害好,假以时日才能让峨眉领袖群伦,才能恢复这大好的河山。 “师父,触类旁通,无前人经验,那么自己走一条不一样的路也不错。” 笙歌没有说的是,在第一个世界她还是猪八戒的时候,对帕子就无比的得心应手了。 当年打遍天庭最后被二郎神的啸天犬吓得铩羽而归的时候,她拿的就是猪八戒的九齿钉耙。 如今她手中的这把耙子,与九齿钉耙相比,只会更强。 怎么说,她也是在五指山下压了几百年的人了,闯过了大圣为她设置的一个个关卡。 认真想想,她能一步步强大,离不开大圣的苦心。 没有大圣的鞭策,她可能依旧在混吃等死。 “有志气……” 灭绝师太欣慰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 这个徒弟不简单啊,目标明确,且心志坚定,难得,难得、 看到气氛和缓,丁敏君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真是累死本大师姐了。 如果小师妹再看不懂她的眼神示意,她怕是就要直接上手摁着小师妹磕头认错了。 呼…… 眼睛有些疼啊。 做大师姐难,做周芷若的大师姐更难。 想当年她在峨眉也是嚣张跋扈说一不二的,可是她再怎么蛮横都不敢横到师父面前去。 师父的一巴掌可不是吃素的,当然她对师父的尊敬也是发自内心的。 正是在意,才会不忿。 不忿为什么师父最疼爱的人不是她,而是纪晓芙。 纪晓芙在峨眉的那些年,如同梦魇,让她呼吸都觉得是压抑痛苦的。 明明她才是师父最先收的弟子,明明她才是陪在师父身边最久的人,明明她也在很辛苦的修习了啊…… 可为什么纪晓芙偏偏要后来居上,得了师父所有的偏爱和青睐呢。 她不服…… 如今,又有了周小师妹…… 可为什么她没有半点儿排斥呢? 一定是因为周小师妹太可爱了,她忍不住的想要疼爱。 丁敏君是绝对不会承认,她是被笙歌那颠倒黑白伶牙俐齿的模样折服了,也绝对不会承认是被杨逍的惨样吓到了。 身为大师姐,必然就要维持大师姐的威严。 ╮╭ 她觉得这个时候,师父肯定跟她又交流不完的感想。 乛乛 “师妹,师姐眼睛疼,你看着办吧。” “师姐刚刚可是救了你一命。” 在停下休息的时候,丁敏君拉着笙歌坐在小溪边,有一下没一下的说着。 笙歌看着这样的丁敏君觉得莫名有些可爱,谁能想到在剧情中总爱掐架欺负人的丁敏君还有如此孩子气的一面。 生而为人,为了活下去,大多数人都给自己戴上了面具。 或冷漠不近人情,或蛮横不讲道理,或沉默小心讨好…… 丁敏君的嚣张跋扈,何尝不是她不安之后下意识产生的保护层呢。 “师姐想吃鱼吗?” 笙歌除了是个颜狗,同时还是个吃货。 既能让丁敏君开心,也能让她自己大饱口腹之欲,何乐而不为呢。 只见笙歌随手掰了几根树枝,变戏法儿似的随意在小溪中插了几下,然后然后…… 岸边就出现了几条小鱼,只是这些小鱼有些可怜…… 在一通眼花缭乱的操作之后,被烤的金黄酥嫩的鱼就摆在了丁敏君面前。 丁敏君呆愣愣的接过,吞了口口水。 小师妹的生存技能貌似有点强大的,既能怼得了人,还能叉得了鱼。 谁来告诉她,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为什么会随身携带调味的东西? 唉,小师妹如此全能,一定是幼年境遇太凄惨了。 若是能够十指不沾阳春水,做大家闺秀,谁又愿意风里来雨里去饱经风霜呢。 丁敏君一边吃着烤鱼,一边在脑子里脑补了一场悲惨至极的童年。 烤鱼越是美味,丁敏君心里就越不是滋味。 熟能生巧,小师妹如此熟练,看来没少做这些事情。 莫名觉得有几分难过呢。 丁敏君似是一下子被触动到了,眼泪竟然一滴一滴落了下来。 笙歌:…… 谁来告诉她这是发生了什么? 难不成她做的烤鱼太好吃了? 好吃应该多吃点而不是哭啊,如果被旁人看到,以为她欺负丁敏君可怎么办。 “师姐,就算要哭的话,你也先吃完再哭啊。” “凉了就不好吃了……” 作为俄一个钢铁直女,笙歌实在是有些不知道该怎么安慰人啊。 尤其是漂亮小姐姐掉眼泪…… “小师妹,这些年辛苦你了。” 丁敏君声音哽咽,目光慈爱,似是看着自己的孩子。 笙歌:ww 这些年辛苦她了? 好的吧,她确实挺辛苦的每天都有得想着怎么作妖,怎么无事生非,的确是挺累的。 这么多年,难得有人理解她了,造作也是门艺术,很辛苦的好不好。 :。:8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六百一十四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三) 嗯,丁敏君真是个有眼光的人。手机端https:// 她喜欢。 “师姐,你也辛苦了。” 笙歌格外真诚的说道。 可以说,丁敏君也是个造作界的小能手,只可惜段位不高,常常把她自己造作进去,然后还担了无数恶名,实在是给他们造作界丢人啊。 嗯,她以后就得扛起责任,好好培养丁敏君,致力于为造作界培养一尊大神而不懈奋斗。 听到笙歌这句话,丁敏君索性把鱼扔在一旁,抱着笙歌嚎啕大哭起来。 笙歌┴┴ 不要,不要…… 本小仙女辛辛苦苦烤的鱼啊。 丁师姐,你这样可就有点儿不可爱了。 笙歌怨念极深的盯着被丢在地上的鱼,似是非要盯出一朵花来。 正准备尽兴大哭一场的丁敏君敏锐的察觉到笙歌身上的冷意,傻眼了。 哼,哪个小兔崽子惹小师妹不开心了,揍他去。 索性,丁敏君也不哭了,准备撸起袖子去揍人。 只是,只是,小师妹的不善好像是对着她的。 “师姐,你就那么不喜欢我的烤鱼吗?” 浪费粮食是可耻的。 笙歌是一个尽力在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小仙女。 “额……” 丁敏君后知后觉的反应过来,刚才脑子发热的她做了什么事情。 只见丁敏君讪讪的笑了笑,然后捡了起来…… 没错,你没有看错,就是捡了起来。 幸亏是扔在了一块儿干净的石头上,身为长辈不能打击孩子的积极性。 丁敏君已经自觉地把周芷若当成了自己的孩子。 反正小师妹也父母双亡,不过这个小心思可不能让师父她老人家知道。 要不然,可能会打断她的腿。 丁敏君把烤鱼的皮一撕,然后开始细嚼慢咽,期间还伴随着无数的彩虹屁。 就差直接说笙歌出品的烤鱼,天上地下绝无仅有了。 “小师妹,走吧,别让师父等急了……” 哦吼,她出来跟小师妹吃独食,貌似有点对不住师父啊。 不过,还好,师父她老人家这么多年一直吃素,应该是不会介意一条烤鱼的。 这样一想,丁敏君瞬间心安理得了。 也不知道是不是笙歌个人的人格魅力,反正跟笙歌待久了的人,都容易变得没心没肺,吃的多想的少,典型的没脑子。 “吃的真慢……” 本小仙女啃三条的功夫,你才啃一条。 真是愧对大师姐的称号。 …… …… 回到峨眉,笙歌第一件难以适应的事情就是峨眉的饮食,怎么比武当派的还要寡淡。 清炒白菜…… 凉拌萝卜…… 清炒香菇…… e,这都是些什么菜? 一天下来,油都不见几滴。 笙歌只觉得再吃下去她自己就变成蔬菜歌了,指不定哪天就被人炒了。 怪不得峨眉派这么多小姐姐一个个都是仙气飘飘,那小腰细的,那小脸白的,原来都是饿的啊。 眼看着这么漂亮的小姐姐挨饿,心里实在是有些过意不去啊。 尤其是,她还是个无肉不欢的小仙女。 于是,笙歌自告奋勇先斩后奏的掌握了峨眉的小厨房,荤素搭配,精致美味。 当然,如果不是考虑到灭绝师太想要掐死她的眼神,笙歌可能会直接全肉。 对于笙歌来说,绿叶子都是天敌。 说实话,笙歌对于灭绝师太因为孤鸿子之死发誓不再谈婚论嫁不再食荤腥的做法,并没有什么评价的想法。 每个人都有寄托,都有执念。 或许孤鸿子在旁人眼中只是个心胸狭窄小肚鸡肠之人,可说不定在灭绝师太看来,就是她值得托付终生的人。 用一生来缅怀一段感情,她做不出这样的事情。 可,也没有权利置喙他人。 唉…… 好像峨眉派的历代掌门,都容易为情所困,一生都困顿其中,难以抽身,不可自拔。 郭襄…… 风陵渡口处相遇,一见杨过误终生。 郭襄虽说是孑然一身看似想通了一切,看破红尘,可实则十七岁的那场烟火成为她一生都难以忘怀的绚烂。 那份情,才下眉头,却上心头。 峨眉派的祖师,就奠定了峨眉的基调。 言传身教,偌大世界,终究还是走不出那场盛世烟火。 哪怕后来遇到了同样不俗的张君宝。 峨眉小厨房被笙歌掌管后,出场率最高的应该就是丑耙子了。 劈柴是它…… 烧火是它…… 挑水还是它…… 整个江湖,能够这么任性使用自己兵器的恐怕就笙歌这么一个小奇葩了。 就像灭绝师太,倚天剑就像稀世珍宝似的,轻易不出鞘。 笙歌可没有那等顾虑,与其束之高阁供着,倒不是时常带在身侧用着。 宝物有灵,她希望大圣能够通过丑耙子知道她安好。 这是一种不需要言说的默契。 丑耙子都这么忙了,身为丑耙子的主人,她肯定更加生龙活虎,活蹦乱跳啊。 诶嘿。 …… …… 浪九九主播你是不是把对大圣的怨气都发泄在这个耙子上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九兄,你确定是怨气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是皮痒了,这么久没有被大圣揍,可能是忘了…… 灯火阑珊处你们确定大圣还会揍主播吗?没发现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大圣护犊子就跟当爹的看他家小女儿似的? 北城南笙楼上说的好有道理,可不就是护犊子吗? 大猪蹄子你们说大圣会不会在经年之后,给自己找个女婿? 大猪蹄子咳咳,我个人觉得我儿子就不错。厚着脸皮在线自荐中,,求不打。 …… …… 笙歌看着直播间越来越歪的弹幕,有些傻眼了。 找个女婿? 这岂不是说大圣是她爸爸? 呸,难道本小仙女自己不能是爸爸吗? 难受了。 笙歌在峨眉山大刀阔斧的造作改变其本来面貌的做法,灭绝师太并没有出面制止。 只要不太过分,她完全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再说了,她本身也觉得自她记事起,峨眉派就笼罩着一层轻愁,似烟似雾,搅的人难得安寝。 江湖儿女,哪里需要那么多儿女情长。 。 快穿:直播进行时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六百一十五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四) 她无力改变,那就由芷若让峨眉焕然一新吧。 这么多年,峨眉也需要一个强势的掌门了,尤其是她的大徒弟丁敏君还不作妖不争宠了。 一直以来,她都把丁敏君的所作所为看在眼中,自是清楚峨眉上下怨声载道,虽为大师姐却不得人心。 敏君悟性不够,且心胸也不够宽广,掌门之位注定与丁敏君无缘。 可不论怎么说这也是她的大弟子,朝夕相处,实在不忍看她众叛亲离,声名狼藉。 如今这样,甚好。 有芷若在,只要敏君不找死,不作妖,那余生安好无恙并不难。 不过,她辛苦培养了这么多年的这帮小仙女是不是意志力太不坚定了些? 就这么短短的相处,竟然被芷若同化了。 可怕的感染力啊,假以时日,峨眉派定然是让元兵闻风丧胆的娘子军,以一敌百的那种。 毕竟是连野狼野猪都揍过不知道多少的人,还打不过元兵吗? 自芷若到来,这峨眉山鲜少有人踏足的后山顿时变的热闹了,生性残暴好战的野狼成了峨眉众弟子绝佳的训练对手。 最初也有人不服气,可谁让芷若拳头大,耙子够硬呢,一个人横扫了整个峨眉。 有意见的都悄咪咪的闭了嘴,尤其是在日复一日的实战中功夫在不断增长。 尝到了甜头,怎么可能还会有人不愿呢。 灭绝师太站在山头,看着在谷中与狼群厮杀的弟子,一个个不再是一味追求飘逸美感,反而拳拳到肉,每一剑到要害。 这样一来,无疑在最大程度增加了在战场上的存活度。 处在乱世,远离庙堂,也不可能将天下大事置身事外。 水深火热之中,覆巢之下,必须每一个人都奋起反抗。 江湖儿女,也不例外。 她需要的是一支骁勇善战,以一敌百的队伍,而不是伤春悲秋,满脑子只有风花雪月男女之情的寻常女子。 可是这些话,这么多年她从不敢说出口,也没有弟子领悟。 周芷若,是她峨眉的福报。 周芷若似是知道她心中所想一般,每一件事情都能做到她的心坎上,让她万分欣慰。 峨眉的众弟子,如今的每一滴汗水,所受的每一道伤,都是活下去的必备。 所以她非但不会阻止,还会在按照帮着芷若,推波助澜,让整个峨眉焕然一新。 她相信,那一天不会太远。 …… ……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暮去朝来,春去秋来,时光倏忽而逝,武林各派发现峨眉趁机下来了。 就连时时刻刻都想着煽动各个门派联合起来围剿明教,攻打元兵的灭绝师太也销声匿迹。 就好似整个峨眉派都与世隔绝了一般。 这些年里,宋青书和周复也彻底混成了穿一条裤子的兄弟,众人提起只会忍不住摇头。 两大混世魔王,一个张扬随性,一个含蓄温婉,但是那些捉弄人的坏点子一个不少。 这两人联合起来,那真真是强强联合,无懈可击。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这是近墨者黑。 她才不是那团墨…… 就算是非要让她背锅,那也是近朱者赤。 这些年宋青书和周复没少往峨眉跑,绝对是峨眉的常客。 也不知道是怎么长的,宋青书不似剧情中那般温文尔雅心思阴沉,反而坦荡潇洒。 反倒是周复在宋青书身边充当了智囊的角色,宋青书想不到的,周复来补充。 每一次相见,笙歌都觉得这两个人默契更甚。 好吧……╮╭ 她好像又想歪了。 两个好看的男孩子站在一起,默契美好,很难不让人想歪。 本来还担心宋青书会剃头挑子一头热一门心思苦恋周芷若的殷梨亭,现在更傻眼了。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张无忌。 张无忌不愧是这个世界里的天命之子,当年那场闹剧结束之后,被殷梨亭带回了武当。 殷梨亭也没有添油加醋,只是一字不差还原了当日张无忌的一言一行。 武当派众人哪怕有心偏袒,可面对这样的是非不分,终究难以既往不咎。 尤其是俞岱岩和殷梨亭这两位受害者。 更不要说宋青书和周复了。 没有办法,张三丰只好把张无忌带在身边亲自教诲,想要掰正这个孩子的三观,顺带修身养性。 在张三丰看来,张无忌的心性更多的是受到了谢逊和殷素素的言传身教。 他相信,只要他精心教诲,张无忌定然可以及时悔悟。 可主角毕竟是主角,天命之子毕竟是天命之子。 在大名鼎鼎张三丰的看顾下,张无忌都能从武当派逃出去。 当年笙歌接到周复来信,得知张无忌逃走了,并没有什么动容。 不逃出去,怎么去碰到那些机缘呢。 不学了九阳神功,又如何在六大门派的眼皮子底下力挽狂澜救下明教众人呢。 不救明教众人,又怎么扬名立万,惹赵敏侧目青睐呢。 虽说她来了,可是并没有斩断张无忌的桃花运啊。 如今她代替了周芷若,不再对周芷若执迷不悟。 但张无忌的后宫并没有缺员,杨不悔定然会对他念念不忘。 唉,漂亮小姐姐们都是瞎了吗? 难受,难受…… 好的吧,她站在上帝视角,不能鄙视。 “芷若,到时机了吗?” 数年的时间,灭绝师太看起来比初见时多了几分平和。 只是,有些恨意是刻进骨子,难以消磨的。 笙歌的存在的确是改变了一些东西,但强大的剧情君,依旧是在孜孜不倦的推动着剧情向主角靠拢。 张无忌必然是要靠着某些契机,扬名天下,让天下英雄侧目的。 只是,明教…… 说实话,笙歌真的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明教的存在。 明教在无数正派眼中的的确确是魔教,其中也的确有青翼蝠王这般草菅人命之辈。 可凡是不能以偏概全,明教旗下有很多驻扎在地方,浴血奋战的普通将士。 明教有可取的地方…… 要实现周芷若和灭绝师太光复汉家河山的心愿,势必要团结各方力量。 聚小流,成江海。 第六百一十六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五) 聚小流,成江海。 最终由她来掀起一场滔天巨浪。 “师父,您是打算覆灭整个明教吗?” 笙歌从来都不是拐弯抹角之人,心中所想那便直接问出,省的互相猜忌,凭白多了间隙。 在峨眉这么多年,笙歌少掌门的身份已经人尽皆知,且无人不服。 嗯,毕竟连丁敏君这个最具有竞争力的大师姐都成了笙歌的头号小迷妹,其他人怎么可能还敢开口。 好吧,她们就是被打怕了。 峨眉上下,加上师父她老人家都不是一个周芷若的对手,她们那里还敢造次。 掌门厉害,她们也能扬眉吐气。 “明教不该除吗?” 灭绝师太反问道。 刻在骨子里几十年的仇恨,怎能说淡忘就淡忘。 “师父,徒儿不是阻止您报仇,只是明教中亦有在潜心抗元的将士,不该一概而论。” “您觉得呢?” “为善除恶,惟光明故。喜乐悲愁,皆归尘土。怜我世人,忧患实多。” 笙歌低声呢喃着明教的口号,心绪有些复杂。 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她看过数个版本的倚天屠龙记,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名场面,她自是记忆犹新的。 各自为政,争权夺利的嘴脸,她自是不喜。 可在绝望中,杨逍带领众人右手握拳放在心中,众志成城诵着这些话,甘愿赴死时,她总是会陷入沉默。 这种场面,总是让人心酸的。 偌大的江湖,纷乱复杂,有恶人,却没有完全彻底是恶人的教派。 很多话,她不能说,须得灭绝师太想清楚。 否则哪怕今日碍于情面,灭绝师太应了她的请求,心里也会长长久久的留下疙瘩。 灭绝师太这些年是发自心底的在对她好,她着实不愿因着旁人伤了二人的情分。 依她之见,明教可以散,可明教教徒绝不该被赶尽杀绝。 “芷若,师父知道你的意思。” “这些年师父也算是想明白了一些事情,家国大仇在前,又怎能拘泥于私仇。” “为师知你志向,自不会成为你的阻碍。” “可当年大师兄死后,为师曾立誓,此生不踏平光明顶,誓不为人。” “执念已深,光明顶为师是必须要去的。” “你放心,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为师不会牵连到那些未沾人命的无辜教众。” 灭绝师太毕生所愿孤鸿子所占分量并不大,或许她真的有私心,可在大是大非上从未有半点污点。 她依旧是老爷子笔下那个侠之大者,巾帼不让须眉的女中豪杰。 只是,如今的灭绝师太比剧情中多了几分洒脱。 肩上沉重的责任有人分担,不必再一力承受。 听到灭绝师太的答案,笙歌松了一口气。 从头至尾她都没想阻止灭绝师太前往光明顶,毕竟强大的剧情君总会提供给我们的张无忌小哥哥扬名立万的机会。 与其是她不知道的,倒不如按着剧情走一次。 本小仙女是如此热爱和平之人,怎么能够竟想着颠覆剧情呢。 …… …… 峨眉起头,武当积极响应,于是其余门派望风而动自发聚集。 “老大……” “小弟……” 周复和宋青书俨然是这将会有上年轻一辈的领头人,两人一前一后出现在了笙歌身边。 跳脱随性的宋青书,腹黑内敛的周复,难得的是同样好看。 “好好说话……” 笙歌拍了拍宋青书的脑袋,撇撇嘴。 敢叫她小弟,不想活了吧。 “知道了,知道了……” 唉,宋青书有些郁闷,天下英豪面前被拍头,莫名有些丢脸。 “你六叔呢?” 笙歌左看看又看看,始终没有看到殷梨亭的身影。 哎呦,这殷梨亭几乎都快成武当和峨眉的御用信使了,现在竟然没了影子。 不要忘记,剧情中,殷梨亭可是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积极策划者。 “六叔啊,六叔最近喜得了个小女儿,不知道宠成了什么样子。” “每日不是扛在肩头,就是抱在怀里,深怕磕着碰着。” “活脱脱从老婆奴变成女儿奴了。” “殷六叔让我告诉你,这种兴风作浪的事情你是能手,他根本不担心,所以就不过来了。” 宋青书笑嘻嘻的说道。 没有张无忌的武当派,就连空气都是清新的。 笙歌无语,什么叫这种兴风作浪的事情她是能手,分明是怕过来见到纪晓芙妻子生气。 怕老婆就怕老婆,找什么清新脱俗的理由。 唉,谁能想到在剧情中光棍了几十年最后娶了杨不悔的殷梨亭如今娇妻爱女,幸福的不得了呢。 “六哥的确是把小侄女疼在骨子里了。” 周复在一旁中肯的点了点头。 六叔,六哥…… 周复在无形中再一次占了宋青书的便宜。 哪怕这俩人年龄相仿,可怎么都否认不了周复是张三丰亲收的弟子,辈分上死死的压着宋青书。 “姓周的,你故意的吧?” 宋青书眉头一挑,痞里痞气的说道。 “叫师叔。” 周复一本正经的纠正道。 “叫个……” 屁师叔…… 这三个字在极强的求生欲下最终还是没有说出口。 这么多年他可没被姓周的下绊子,然后被古板的爹爹责罚。 “姓周的,你是不是飘了,你忘了是谁让你入门的,你忘了是谁护着你的?” 宋青书叫嚣着,张牙舞爪的模样让人恨得牙痒痒。 笙歌叹气,剧情中的宋青书再怎么说也是个温文尔雅的公子,怎么现在就变成了个小痞子加小霸王呢。 到底是什么发生了变化? “没忘。” “自是师父他老人家亲自首肯的,难道师侄你能够替师父他老人家做决定?” “看来,师父他老人家又得跟你好好交流下感情了。” “也不知道师父最近出关了没有。” 周复浅笑着,声音优雅清澈。 “你……” “你胜之不武” 姓周的是小人,每一次说不过他,就会搬出太师父。 啊啊啊啊,这个世界上怎么可以有这么阴险狡诈的人呢,他实在是防不胜防啊。 “姓周的,我要跟你势不两立。” 宋青书像个炸毛的小狮子,让人看着很是快乐。 第六百一十七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六) “乖,叫师叔。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 周复故作老成。 笙歌…… 莫名有一种被强硬塞了一嘴狗粮的感觉,什么鬼? 本小仙女是来打江山的,不是看你们来撒狗粮的。 明明周复小哥哥是她舍命救下的人,可怎么就跟着宋青书跑偏了? 她救下的人,就算是要跑偏,也只能是跟着她跑偏啊。 跟着宋青书是个什么鬼? “闭嘴,你们要记住,我们是来干架的,不是来秀恩爱的。” “秀恩爱,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笙歌揪着自己的一串头发在指尖打转。 没有漂亮小哥哥,也只好她自己亲自上手了。 “诶,不对啊。” “芷若,你这话有漏洞,六叔成天在武当秀恩爱,也没见被雷劈死啊。”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你身为一派的少掌门,说话得有依据,以后再这方面,你可得多像我学习了。 宋青书一脸好不容易占了上风的自得。 笙歌捂眼睛,实在是没眼看了啊。 这二傻子到底是谁家的没看好被放出来了? 她刚才说的话的重点是天打雷劈吗? 沙雕…… “是是是,你最牛,我们都望尘莫及吧。” 在缺少智商这一块,所有人拍马都赶不上。 “师侄,你再说话,怕是六大门派的人都知道武当派的下一任掌门没脑子。” “智商低,这是硬伤。” “别自卑,你得学会接受现实,咱们不聪明,但是可以藏拙啊。” 周复适时的接上了笙歌的话。 笙歌失笑,瞧瞧这嘴毒的,不愧是她救下的人啊。 嘴贱手欠,是师门良好的传统,合该好好发扬下去。 谁让开创者是齐天大圣孙悟空还有金蝉子呢。 如此声名显赫之辈流传下来的光荣传统,怎么能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呢。 周复小同学,干的漂亮。 宋青书…… 呵呵哒,他自己当年到底是做了什么孽,竟然把周复亲自带到了太师父面前,给自己造出这么个师叔。 这日子简直是不能过了。 唉,不能再说话了,在脑子这方面他好像真的不是姓周的对手。 扬长避短,方为上策。 他跟姓周的,天生八字不合。 …… …… 终于消停了,笙歌常常的舒了口气。 这么沙雕的气氛,实在时候不太符合干架的气场。 浪九九主播,这生活难得的有点乐子,打断干嘛? 余生菇凉好有爱…… 余生一杯酒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相爱相杀? 灯火阑珊处楼上两位的名是不是又在秀恩爱了。 灯火阑珊处主播,主播,这里有人秀恩爱,请拖出去斩了。 主播本小仙女身边秀恩爱的都斩不了,何况山高皇帝远的你们呢。 主播悲哀啊。 笙歌装模作样的矫揉造作了一番。 身边的人都成双成对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貌似也有了脱单的苗头。 嗯,不脱单不可怕,可怕的是到现在她都觉得自己孑然一身潇洒自在棒的很。 好的吧,她就是注孤生的那种人。 三三两两的知心朋友,恣意潇洒过一生不好吗? 笙歌嘴角叼着片树叶,百无聊赖也毫无形象的靠在树上,峨眉众弟子也是有样学样,懒洋洋的模样就好似是换了个地方来郊游似的。 有什么好紧张的,明教的人再凶,能比峨眉后山里的那些凶兽还凶残吗? 再说了,有小师妹在,明教众人简直就是一群小菜狗。 师妹待会儿肯定让这些人知道什么叫弹指间,樯橹灰飞烟灭。 除了峨眉,最淡定的就是武当派了。 没见他们的少掌门还像一只斗鸡一样在显示智商吗? 武当和峨眉这些年来走的很近,峨眉的底气旁人不知,可武当还是略知一二的。 可其他不明所以的人心里就有点打鼓了,他们这么风风火火冒冒失失跟在武当和峨眉身后来围攻光明顶真的不会铩羽而归吗? 败就败了,就怕是身家性命也没了。 唉,现在走还来得及吗? 还有,说好的,峨眉派都是一帮不食人间烟火的小仙女呢。 仙女? 你家仙女这么彪悍,随手劈倒一棵树当凳子坐啊? 这分明就是一个个人形母老虎啊,惹不起惹不起啊。 …… …… “不悔,你带着你母亲从小路下山吧。” 数年如一日双腿残疾瘫痪的杨逍,如今看起来多了几分英雄迟暮的落寞。 纪晓芙和杨不悔这些年在明教的日子过得并不如意。 因着杨逍断腿,哪怕碍于杨逍的威严,可依旧有不少教众把这件事情怪在了纪晓芙母女身上。 杨逍本应该是前程大好之人,如今却只能苟延残喘。 明教统一的希望,就此破灭。 杨不悔再不是剧情中古灵精怪的模样,反而有几分内向和瑟缩。 如果她知道找到父亲之后是这样的生活,她宁愿一辈子都和母亲生活在那个小镇。 她和母亲是毁了明教的罪人吗? 呵,明教? 这么多年耳濡目染,她太清楚明教究竟有多么的藏污纳垢。 父亲残疾,大权旁落,本就风雨飘摇的明教愈发四分五裂。 有将士在各地奋勇抗争,可同样有名门正派眼中的大魔头在不停作恶。 她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评价明教这个门派了。 可她知道,恶蛆在身,必须得大动干戈才能去除。 这明教根本不是父亲所以为的明教,更不是父亲一直以来所畅想的明教。 不是一直都说是她和母亲这两个扫把星误了明教吗,那她不如就尝试一下吧。 既然必须得伤筋动骨,那倒不如彻底些。 杨不悔在对待明教的问题上难得与笙歌不谋而合,她身处其中,自是比笙歌更加感同身受。 “父亲,您睁眼看看现在的明教?真的还是您想象之中的明教吗?” “父亲,涅方可重生。” 曾经全胜时期的杨逍都无法让明教上下心服口服,更遑论是现在呢。 数年的时间,杨逍劳心劳力,可依旧难以力挽狂澜。 明明才几年的时间啊,杨逍却像老了十几岁,鬓角的白发刺眼极了。 “不悔,慎言。” “一日为明教中人,那就终身是明教人。” “可身死,不可背叛。” 快穿:直播进行时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六百一十八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七) 杨逍厉声喝道。 他何尝不知道妻女这些年在明教过的并不顺心,可他也无能为力了。 他这一生,荣耀也好,权势也罢,都是明教所赋予的。 每个人都有执念,明教便是他不能放开的。 杨不悔抿唇,低头。 身在其中,便会被虚妄遮住眼睛,看不清现实。 爹爹便是如此,如今的明教如果不大刀阔斧非改变,那么假以时日必然会腐烂的骨子里。 那帮推三阻四,相互不服气之人,必定会把责任推在爹爹身上。 爹爹的劳心劳力,她看在眼里,可别人不懂。 有些人必须得除去,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这便是这么多年在明教,她冷眼旁观他人争权夺利得出的经验。 “爹爹,女儿不走。” 纪晓芙打定了主意,杨逍也奈何不得。 毕竟杨逍现在的精力得放在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上。 纪晓芙安安静静的站在杨逍身后,神色恍惚,无人知她在想些什么。 不悔过得不快…… 而她自然也好不到哪里。 身为一个修为被废的普通妇人,且明教与峨眉摩擦不断。这些年来,明嘲暗讽她早就习以为常了。 朝夕相处,她才知道风花雪月的心思真真有可能在岁月的长河中一点点磨灭。 曾经她以为脱离了峨眉,与杨逍厮守会是她一生所愿。 可现在呢? 她曾经的师门峨眉派带头牵线,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 名门正派容不下她,明教同样也容不下她。 在名门正派眼中,她是叛徒。 在明教众人眼中,她是扫把星。 虽说这些年来杨逍在尽可能的护着她,可杨逍本身为了操持明教的大小适宜就焦头烂额了。 四分五裂的明教,早就不是杨逍一言九鼎的时候了。 偌大的江湖,好像再没有她的容身之所。 她曾经旁敲侧击,希望杨逍放下手中的担子,归隐山林,和她做一对普通夫妻。 可杨逍从无退隐的意思,她无处可去,只好留在这里。 这么多年,午夜梦回之际,她也不是没有想过,如果当年她没有一遇杨逍芳心付,而是循规蹈矩听从师门的安排,在众人的祝福下嫁给武当殷六侠,会是什么样子。 对殷六侠,她并无太多心动,可也并不讨厌。 那是个直来直去的人,相处起来有些无趣。 可那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门当户对啊。 殷六侠对她关怀备至,如果没有遇到杨逍,她可能真的会在蹉跎几年之后按照师父的意愿嫁给殷六侠的。 听说这些年来,殷六侠在江湖上声名鹊起…… 听说,殷六侠娶了娇妻,得江湖上人人祝福…… 听说,殷六侠得了爱女,宠溺非常…… 人人都说殷六侠的妻子定然是上辈子积攒了无数的福气,今生才能嫁给殷六侠如此专一认真的宠妻之人。 殷六侠把妻子保护的很好,他们的大婚受亲朋好友祝福。 不像她,众叛亲离…… 不能再想了,再想下去如果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后悔该怎么办。 不,不,她不能后悔。 如果后悔,岂不是说她错了吗? 可饶是如此,她依旧在忍不住的想,如果她嫁给了殷梨亭,那么人人艳羡的人是不是就是她了呢? 她这一生,到底在图什么? 纪晓芙神色飘忽,并没有在意杨逍和杨不悔的谈话。 杨不悔终究是与纪晓芙朝夕相处之人,纪晓芙的心思瞒不过她。 倒不是说纪晓芙后悔当年与杨逍私定终身,如果她现在春风得意,怕是想都不会想起还有殷梨亭这个曾经对她一往情深的粗人。 可奈何,她现在过得不甚如意,可偏偏殷梨亭却是蒸蒸日上。 一旦有了落差,有些阴暗的心思,就再也遮掩不住了。 杨不悔曾见母亲刻意搜集殷六侠的信息,一遍一遍看过之后再怨愤的烧毁,不让别人发现。 她有些不太理解这样的做法,既然不爱,既然已经做了选择,相忘于江湖再见陌路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为什么要一遍遍的刻意折磨自己,明明会不开心,可依旧还是难以自控的想要听到对方的消息? 自残? 然后自我同情吗? 母亲不爱殷六侠,可殷六侠过得越好,母亲就越不想放过对方。 只可惜,殷六侠是个意志坚定,且不解风情的。 哪怕母亲言辞恳切的给对方去过信,可对方却从无回音。 就好似,在生命中,从未出现过纪晓芙这样一个人。 时光真真是把顿了的刀,把每个人都打磨的面目全非,再也不是记忆中的样子。 可是,面对时光里的改变,每个人又充满了无力感。 “母亲,我相信你一定会跟父亲共进退的吧。” 杨不悔意有所指。 纪晓芙心虚的点了点头,对于这个女儿,她多了几分惧意。 哪怕不悔表面上看起来内敛怯弱,可她清楚的很,这都是表象。 她的女儿像极了杨逍,有主意的很。 “晓芙,这些年为难你了。” 杨逍叹了口气,饱经沧桑的说道。 如果…… 如果他的腿没有废,是不是一切都会不一样? 纪晓芙眼眶有些发涩,这些年可能唯一的温暖和动力就是杨逍了吧。 她不悔遇到他,不悔相知相许,可如今的生活真真是让她灰心丧气啊。 今日一战,前途不知。 罢了,罢了,想那么多有的没的干嘛。 最起码明教众人有一句话没有说错,她真真是让杨逍倒霉的扫把星。 如果不是她,杨逍依旧是当年那个恣意洒脱让无数女子魂牵梦萦的光明左使。 她和杨逍,真的是很难用谁拖累了谁来界定。 这么多年,她和杨逍的命运早就如一团麻绳紧紧的扭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 她知道,她方才那些想法对不起杨逍。 她不满如今的境遇,怨天尤人…… 那杨逍呢? 杨逍又该怨谁。 说句良心话,这些年杨逍没有因着断腿变了性子迁怒于她,已经是万幸了。 换个角度想想,得夫如此,再无所求。 谁是谁的劫难,真真是说不清楚了。 生死面前,再无那些纷乱的嫉妒。 。 </br> </br> 第六百一十九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八) 不忿也好,假设也罢,终究只能似云烟散去。 她和杨逍,终成一体。 …… …… 杨逍一家三口推心置腹的交流,笙歌不知情也不关心。 本小仙女唯一的宗旨就是搞事情,你们难舍难分你们的。 不妨碍,不打扰。 灭绝师太一声令下,六大门派开始围攻光明顶。 可数他们慢慢的发现,他们就是来打酱油的。 那些在他们看来如同食人血肉的魔教人遇到峨眉派那帮能够倒拔垂杨柳的怪力小姐姐后,就像纸糊的一样。 呜呜呜…… ┭┮﹏┭┮ 峨眉派的小姐姐们太可怕了,他们要回家。 说好的不染尘埃的小仙女呢? 假象假象…… 怪不得灭绝师太对于联合各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事情不太热衷呢。 就峨眉派这吓人的战力,根本不需要其他门派来碍眼。 唉,被一帮看着仙气飘飘的小姐姐比下去,他们也不知道该作何感想了。 一路畅通无阻,直接打到了明教的老巢。 还想着助六大门派一臂之力的杨不悔傻眼了,好吧,完全不需要她推波助澜。 那就是周芷若吗? 杨不悔站在暗处看着大杀四方恣意任性的周芷若,有艳羡,也有埋怨。 父亲的腿,就是拜这个女子所赐。 明明年龄相仿,可为何对方就活成了所有人所奢望的样子呢。 世人皆言,名门正派,规矩繁多,繁文缛节压的人喘不过气来。 可她看到的并不是这样。 周芷若,宋青书,周复,注定是这江湖上年轻一辈的传奇,无人能够超越。 可偏偏他们也活的随性开心。 一个是峨眉的少掌门,一个是武当派的少掌门,还有一个是张三丰最小的弟子。 得天独厚,惹人艳羡。 如果…… 如果…… 如果当初周芷若下手没有那么狠,父亲没有双腿残疾。 如果当初灭绝师太故念旧情,母亲依旧是江湖上人人称道的仙子,她是不是也能活的随心所欲。 她是不是也能成为这江湖上的一颗明珠。 可惜啊,一切都没有如果。 立场对立,又有什么资格要求对方心慈手软呢。 更不要说,是母亲背弃了师门。 罢了,罢了,一切都是命啊。 不需要她插手,明教依然可以覆灭,自是最理想的情况。 她不需要对父亲心怀愧疚,也不必再惶惶不可终日。 在这件事情上,她倒是需要对周芷若道声谢谢。 …… 自杨不悔出现,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就没有消停过,笙歌就算是像装不知道都不可以。 杨不悔啊…… 认真说起来,老一辈的恩怨不该牵涉到杨不悔。 她无法选择出身,也无法选择父母。 可因着杨逍和纪晓芙,他们之间注定是立场对立的。 杨不悔暗中的那些小动作并没有瞒过她的眼睛,不论杨不悔是出于何种目的,可终归在这一件事情上他们达成了共识。 明教的的确确是该好好整顿整顿了,这样就足够了。 因着杨逍断腿,威信下降,让笙歌耿耿于怀,明教教众坐在圣火坛一字一顿诵着口号的画面并没有出现。 各自为政,争权夺利,甚至有一部分人不战而投降。 可该出现的主角依旧是出现了,在明教生死存亡之际,张无忌从天而降。 数年不见,张无忌再不见幼时的瘦弱,反而是英俊潇洒,哪怕蔽衣遮身,依旧难掩其气质。 脚步轻盈,足见其内功深厚,是个天纵奇才。 “又何必赶尽杀绝呢?” 张无忌一出现便挡在了明教众人身前,就如一道最坚硬最强大的保护屏障。 哎呦,这不是我们的主角小哥哥吗? 好久不见。 “无忌哥哥……” “张无忌……” 杨不悔和笙歌异口同声。 只不过杨不悔是轻声喃喃自语,而笙歌戏谑的声音足以让在场的所有人听清楚。 “张无忌,你有没有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呢?” “你是不是接下来就该对我们说一句,怎能如此恶毒了?” “没想到再次见到你又是在这种情况下,难不成张公子如此喜欢救人,如此喜欢多管闲事吗?” “也不知道当年让江湖上闻风丧胆的殷素素知道自家儿子这副德行会不会失望透顶啊。” 笙歌浅笑着,把张无忌的身份光明正大的告诉了众人。 毕竟如今的张无忌还是一个无名小辈,并不是以后人尽皆知的张大教主。 笙歌一句话,让六大门派的瞬间清楚。 “原来是张五侠和殷素素的儿子啊。” “张公子看在令尊的面上,我等不与你一般见识,只要你速速退开,我们定既往不咎。” 闻言,张无忌并没有退却。 对这些名门正派,张无忌做不到心无芥蒂。 这么多年,他都忘不了父亲母亲被这些人逼死的场景。 何为名门正派? 何又为魔教妖孽? 公道自在人心,更不要说他的外祖还有不悔妹妹在身后。 当年他无能为力的时候,他就暗暗发誓,下次再见之后,武林如何都要护不悔妹妹周全。 可为什么这一次又是周姑娘呢,同是幼时相识,为什么非要闹到这种地步。 周姑娘也实在是有些太不懂事了。 张无忌很不赞同的看着周芷若。 笙歌:╮╭ 本小仙女实在是有些无语啊,张无忌那是什么鬼眼神,就好似她是不懂事的孩子一样。 呵呵,如此装逼真的好吗,真当本小仙女手中的耙子是吃素的啊。 唉,控制不住想教教张无忌做人啊。 “无论如何,今日我定要保下这明教众人。” “芷若妹妹,这么多年不见,你依旧是如此狠毒。” 在明教众人眼中,张无忌大义凌然义薄云天。 可在笙歌眼中就是不知死活。 芷若妹妹? 芷若妹妹是你叫的吗? “唉,看来某些人的心是向着明教的吧。” “也对,母亲是天鹰教的大小姐,义父是明教四大法王之一,怪不得每一次相遇张公子都在尽力维护明教呢。”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张公子早早的就加入明教了呢。” “是吧,张公子。” 笙歌把张这个姓氏咬的很重。 第六百二十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二十九) 诛心之言,谁还不会说两句。 本小仙女不去折腾你,你倒是上赶着非要往本小仙女面前凑。 呵,别的人一旦涉足明教,就会被江湖众人所唾弃。 可偏生我们的张大教主在武林中混的是风生水起,非但没有被敌视,还被所有人承情。 她深刻觉得,赵敏把六大门派的人关在塔中,就是为了消了张无忌和六大门派之间仇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号令江湖,莫敢不从。 果然,所有的剧情都是为了主角做铺垫,围绕主角而展开的。 “张公子,恐怕你是忘了自己的姓氏吧。” “唉,也不知道张五侠泉下有知,看到张公子力保明教不惜对抗武当,该作何感想。” 笙歌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模样,义正言辞的说道,颇有些恨铁不成钢的意味。 武当众人这次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不是峨眉派为首的吗,怎么就成了对抗武当了…… 不过…… 不过…… 自小都与张无忌是死对头的宋青书,可就没有武当其他人的顾虑了。 “就是,就是……” “张无忌,难不成你已经默认自己与武当再无半点干系,想要加入明教了吧。” “你若是想加入明教,倒是可以直言。” 宋青书和周复这些年下来,俨然已经成为了笙歌的左膀右臂。 嗯,说的通俗易懂点就是小弟,还是无比狗腿的那种。 张无忌有些傻眼,他就说了几句话,怎么就被怼成这个样子了。 无论如何,他都要保下不悔妹妹的家人。 “你们这样以多欺少,与那些草菅人命的魔头,又有何区别。” 张无忌挡在明教众人面前,倒真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气势。 呵呵? 笙歌瞥了一眼张无忌,这样一个有圣父心,恨不得拯救天下所有相对而言处于弱势地位的人,真的好吗? 幸亏是主角啊,要不然像这种多管闲事的,早就不知道被打死多少回了。 优柔寡断,殊不知,很多时候大仁不仁,大善不惠。 只可惜,张无忌只懂得他眼前看到的强弱。 青翼蝠王吸人鲜血时,张无忌在哪儿,难不成还有脸说无辜吗? 强弱,总是相对的,条件不同,所处环境不同,强弱双方完全可以发生变化。 所以,她好奇,在张无忌心中,判断是非的准绳到底是什么。 难不成是管她对错,弱势的一方就该被帮助吗? 什么鬼逻辑。 “张……” 就在笙歌准备怼的张无忌体无完肤狗血淋头的时候,周复轻轻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摇了摇头。 芷若今日说的已经足够多了,若是再针锋相对,怕是会让旁人觉得刻薄。 芷若生性洒脱,不拘小节,鲜少在意旁人的说辞。 可他知笙歌志向,需得让人心服口服。 这张无忌与峨眉派并无太多干系,而武当派不一样。 张无忌的父亲是他名义上的五师兄,身为长辈,管教不懂事的晚辈,不是名正言顺吗? 丝毫不会落人口舌。 笙歌不愧是与周复宋青书狼狈为奸多年的狐朋狗友,周复一个眼神,笙歌就已明了。 好吧,一起造作的多了,默契都多了几分。 “师侄,好好说话,我武当一向都是尊师重道,长幼有序的。” “周小掌门与师叔我同辈论交,所以再怎么说周小掌门都是你的长辈。” “你这胡言乱语,真真是落了武当的清名。” 周复无愧老奸巨猾的小狐狸之称,开口并没有直言张无忌袒护明教的不是,反而是从辈分上开口,让人无可挑剔。 “就是,师叔说话,晚辈就得好好听着。” 宋青书煞有其事的点头说道。 说这话的宋青书,显然已经忘记了怼周复怼的最恐怖就是他自己。 “你要问区别,那身为少掌门的我可就得好好跟你掰扯掰扯了。” “区别可大了去了,别的不说,就以你身后现在嘴角都是血迹看起来可怜兮兮的青翼蝠王。” “你现在看着他是可怜,可就这吐出的血就多少是他自己的,恐怕连他自己也不知道。” “张无忌,你长幼不分那还可以关起门来不计较,可这善恶不分,是非不明,哪怕你爹爹是五师叔,我武当也不能再坐视不理。” 宋青书很是自然的接上了周复的话。 他和周复,一个地位特殊,一个辈分高,教训张无忌,理所应当。 “无忌,念你年纪尚幼,陪师叔回武当。” 周复说出这句年纪尚幼,凭空的多了几分笑料。 若论年纪,在场比张无忌年龄小的,不在少数。 不说别人,就是周复,也比张无忌小。 可偏偏周复能够独当一面,数次得张真人称赞,而在周复口中,张无忌就成了不懂事的孩子。 …… “姓周的,你今日春风得意,是不是忘记了自己的出身。” “你是不是忘记了你父亲也是明教的一员,你现在这样的作为无异于是认贼作父。” “呸,我明教有你这种人,真是令人不齿。” 青翼蝠王呸的一声,吐出一口血水,骂骂咧咧。 宋青书Σ︴ 哦吼,这长的尖嘴猴腮就跟一只黄鼠狼的老家伙竟然敢骂周复。 是不是皮痒了? 笙歌在一旁看着怒气值暴涨的宋青书,嫌弃的皱了皱眉。 看来,又没有她发挥的余地了。 宋青书小哥哥啊,你能不能立场坚定一点? 刚才是谁叫嚣着要跟周复势不两立,不共戴天呢? 记性还能再差点儿吗? 唉,男孩子都是口是心非的家伙。 这本来是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大事,怎么就变成这样过家家的玩闹了。 就知道带上宋青书这个不着调的会坏事,看看看,本应该是严肃的画风变成什么鬼样子了。 好的吧,又要看人家秀恩爱了。 本小仙女这种注孤生的人看来只有看戏的份儿了。 不过,能有戏看也不错了。 接下来就要看宋青书小哥哥的表演了。 “喂,那个尖嘴猴腮,脸上白擦擦跟个鬼一样的糟老头子,你说谁呢?” “不会说话,那就闭上嘴。” “难不成这明教还实行连坐?” 。 </br> </br> 第六百二十一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 “人家父亲浴血奋战,死了都没见你们露面去救一下。” “可以说周复就是周芷若和太师父救下来的,怎么还不准人家弃暗投明,还非得一条路走到黑吗?” “就算是再霸道,也不能霸道成这个样子吧。” “想要欺负周复,先问问我武当派答不答应。” 这些年来,宋青书少掌门的身份几乎就是板上钉钉了。 他和周复,强强联合。 “你再骂一句试试。” 要不是还顾及着武当的在武林中一向正派端庄的形象,宋青书早就吹胡子瞪眼骂骂咧咧,教教青翼蝠王怎么做人了。 周复是小爷带进武当的,要骂也只有小爷有资格骂。 至于你们,有多远滚多远。 一个大丑比,还有脸骂周复。 周复小小年纪,武功谋略皆是这武林中的翘楚,要不是有周芷若,那绝对是领军人物。 笙歌咂咂嘴,瞅瞅我们的宋青书小哥哥现在多像炸毛的小狮子,谁敢上来欺负周复,就一口撕碎对方。 莫名觉得她就像是个电灯泡。 “就你还不齿别人?” “你看看你这副不人不鬼的样子,连人都算不上,草菅人命,害人无数,人人得而诛之。” “只有像张无忌这样是非不分的人才会护着你,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是这么弱,真好意思。” 宋青书的战斗力,绝对是彪悍至极的。 每次跟在笙歌身后,怼人都没有他发挥的余地。 终于有一次机会,能够这么酣畅淋漓的好好怼怼别人了。 “宋青书,青翼蝠王吸人鲜血也是情非得已,他练功出了差错,不吸人鲜血全身血液就会冻住。” 张无忌拼命的替韦一笑解释,试图保全。 啧啧啧…… 好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啊。 好一句情非得已啊。 笙歌已经实在是懒得听下去了,张无忌这副强调实在不是她欣赏的类型。 情非得已? 你害人还有理还委屈了? 那,那些受害人岂不是就得哭死? “张无忌,你能闭嘴不?” “你那套歪理,就不要在这里大方厥词了。” “是非对错从来都不是靠着装可怜来博得的,就像你说的,韦一笑为了自救,可他一人活着,毁了多少人?” “活一人,死数百人吗?” “可笑。” “你再叨叨,我一耙子敲死你,你问问杨逍就知道这耙子够不够硬了。” 嘴炮打够了,就让她抱着丑耙子出场的。 看到张无忌就收养,恨不得敲死。 杨逍神色复杂的看着笙歌还有那把他深恶痛绝的耙子。 这个小姑娘真如他当年所预料的那般,长成了这般光彩夺目的模样。 不,确切的说,更加的耀眼。 有这样一个小姑娘在,江湖怕是不会寂寞了。 一如既往的伶牙俐齿,让别人无话可说啊。 “废话什么,打吧。” 等本小仙女把你也打趴下,看你还怎么叨叨。 “峨眉派与明教积怨已深,今日若我能接下灭绝师太三掌,前尘旧怨一笔勾销如何。” 经典的三掌之约,依旧是到了。 “少废话,就你还需要我师父出手。” “三掌?说句在你看来很是狂妄的话,我三招打败你没有任何问题。” “真以为自己学了九阳神功,就天下无敌了?” 笙歌不再与张无忌废话,三下两下在张无忌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姓张的就灰头土脸的倒在了地上。 “还逞英雄不……” 在绝对的实力碾压面前,任何的废话都只能算得上是辣鸡。 摧枯拉朽之势,盛极一时的明教终究还是土崩瓦解。 至于那些在各地奋勇抗争的普通将士该如何归整,如何收编,如何打消这些人心中的敌视,就看周复小哥哥的了。 在心理战,忽悠人这一块儿,周复小哥哥还没有怂过呢。 笙歌相信,有周复小哥哥在,整合绝对不是问题。 千万不要小觑一个外号叫狐狸的人得多么老奸巨猾。 有周复在,笙歌只负责冲锋陷阵就行,后顾之忧什么的周复小哥哥一力搞定。 可以说,周复在三人组里就是个智囊角色。 不知何种原因,灭绝师太并没有将杨逍置于死地,反而在说了一顿她听不懂的话后翩然离去。 反倒是杨逍,在听完灭绝师太那番话后,陷入了沉思。 站在山巅,灭绝师太的发丝被吹得有些凌乱,她深知杨逍不能死。 在阳顶天和范遥失踪的这些年里,杨逍就是明教的精神象征。 再说了,她不得不承认,杨逍在肆意妄为的同时也在谨守底线,风评不错。 无数的明教下属将士誓死追随,杨逍不死,一切皆有转圜的余地。 可杨逍一死呢,必然会在芷若的大道上平添许多波澜。 身为师父,不能为徒弟遮风挡雨也就罢了,总不能还拖后腿吧。 她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吧。 …… …… 这一次张无忌并没有像剧情中那样声名远扬,被世人推崇,反而灰头土脸,如同丧家之犬。 这个世界,本就是如此的残酷。 你强大,周围的人不管是迫于压力还是心甘情愿都会为你折腰。 可张无忌败了…… 那番是非不分的话,被有心之人刻意宣扬,江湖上人尽皆知。 此刻再没有我们的张大教主,只有张无忌。 笙歌也不知道这个世界被她崩坏成这一,张无忌的感情线会不会崩了。 认真说起来,她这也算是帮助了赵敏。 在剧情中,赵敏不是一直在纠结与张无忌的对立关系吗?甚至自己后来不被明教接受,远走塞外。 如今,地位不再对立,张无忌就是个功夫还不错的普通江湖侠客。 嗯,你们想怎么浪就怎么浪吧。 只是不知道我们眼高于顶的赵敏郡主还能不能看上现在的张无忌。 要知道,在剧情中吸引赵敏的本就是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张大教主,而不是现在一穷二白的傻小子。 不过…… 人家俩人怎么样,跟她可没关系。 她和赵敏,注定立场对立。 赵敏的父亲是天下兵马大元帅,想要实现周芷若的心愿,必定都是要在战场上相互厮杀的。 大义面前,没有半点犹豫。 。 </br> </br> 第六百二十二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一) 赵敏是否心系张无忌她不关心,她心心念念的是赵敏手中的黑玉断续膏。 俞岱岩的残疾,该去会会赵敏了。 殷素素当年做下的孽,为何要让她奔波劳碌呢。 不过,看在殷素素是个漂亮小姐姐的份儿上,扫扫尾也没什么大不了呢。 赵敏身边高手无数,她去会会自是没问题。 可她觉得宋青书更适合做这件事情,这些年她和周复护着,宋青书真真有种天老大地老二他老三的既视感。 总得让宋青书知道什么事天外有天,人外有人。 这个世界,她不可能终老至此。 跟在她身边,宋青书养成了这怼天怼地怼空气的张扬性子,若是不知深浅,难保不会出事。 “宋青书,这有一件好差事交给你。” “能怼人,能打架,还有漂亮了小姐姐哦。” 赵敏英姿飒爽,天姿国色,真真是当得上一句漂亮小姐姐的。 “是吗?” 宋青书狐疑的看着笙歌。 这么多年,他怎么不知道芷若什么时候这么善良了。 警惕心告诉宋青书,芷若一定在前面挖好了坑,等着他跳下去。 “这次绝对不骗你。” “难不成我们威震江湖的宋少侠还没出师便怂了对方,还只是个女儿家啊。” “唉,不行啊。” 笙歌的激将法用的很是低级,可偏偏谁让对方是宋青书呢。 一来,宋青书对笙歌的提议并不反感。 二来…… 小爷天下第一…… 额,顶多天下第二,屈居周芷若这个小丫头之后也就算了,周复可别想着后来者居上。 哼,这是绝对不可能的。 “谁怕谁,去就去。” “这么多年,你见小爷怂过谁吗?” “说吧,干嘛?” 芷若做事,向来简单粗暴。 在造作这件事情上,芷若绝对是他的师父。 “汝阳王察罕特穆尔之女,封号绍敏郡主。” “我可不是让你去杀了人家,只是希望你能从对方手中抢一物,黑玉断续膏。” “俞岱岩的伤能否好的了,就看你了啊。” 笙歌拍了拍宋青书的肩膀,故作老成的说道。 “黑玉断续膏真的能够治好俞师叔的伤?” 听到这话,宋青书此行的兴致顿时高了不少。 “可以。” “只是这邵敏郡主,古灵精怪,诡计多端,你需得多加小心。” 说起来她也甚是好奇,都是以狡猾出众的人,若是周复和赵敏对上,是怎样的结局。 “一力破十会。” “再狡猾能有周复那些臭小子狡猾,小爷都能虐的周复心服口服了,害怕一个小小的邵敏郡主?” “可笑,你就在这里等着小爷的好消息吧。” 宋青书恣意轻狂的说道。 笙歌敛眉,小小的邵敏郡主? 没见识,真可怕。 可以说,在剧情中,赵敏的身家背景绝对是一流的。 汝阳王察罕特穆尔,天下兵马大元帅,手中握着数十万雄兵,那绝对是个实权王爷。 有家室,有兵马,身边还有无数的奇人异士,她本人更是文韬武略,才智双全,是个罕见的能够独当一面巾帼不让须眉的女孩子。 这样的女孩子,配张无忌真的是有几分可惜啊。 “芷若,我不放心,我去看看。” 周复紧随着宋青书,不远不近的跟在宋青书身后。 周复的话,笙歌并没有多么意外。 要只是宋青书,恐怕真的会被赵敏玩的团团转。 宋青书和周复兄弟一体,她寻宋青书也自是相当于寻了周复。 周复和宋青书,合二为一,的确有一加一大于二的效果。 有周复,她也算是放心了。 她相信,周复有分寸,既能护得了宋青书周全,亦能让宋青书得到教训引以为鉴。 哎,看着宋青书和周复这个模样,为什么她有一种吾家有儿初长成的自豪感呢。 周复是她当年拼命救下的,宋青书也是由她一力扭转了他的命运。 他不必再耿耿于怀,更不必郁郁寡欢,一辈子都活在张无忌的阴影下。 他依旧书武当派的骄傲,武当派的希望。 虽说再别人看来有几分乖张随性,可这样的人最是通透,问心无愧便是最好的。 难不成所有人为了融入江湖这个大染缸,都得以失去本身的脾性和风骨为代价吗? 宋青书这小子除了嘴贱些,每天叫嚣着收她当小弟,其他还是蛮好的。 不记仇,不挂心,跟这样的人相处起来并不累。 不过,笙歌很是怀疑,宋青书怎么就没对她心心念念呢? 再怎么说她现在这张脸跟周芷若一模一样啊,这么多年联系也没少,怎么就比不上他们二人多年不见重逢后的惊鸿一瞥呢? 好的吧,可能宋青书自己有自知之明知道凡人是不能跟仙女谈恋爱的。 呵呵哒…… 如果宋青书知道笙歌的想法,肯定会拿一块儿豆腐砸死笙歌。 脸一样,那能是一个人吗? 剧情中的周芷若仙气飘飘,柔弱善良,一把剑在手,行走江湖,锄奸扶弱。 可笙歌呢? 脸还是那张脸,可除了脸之外就没有什么相似的地方了。 人家是剑,笙歌是耙子。 人家柔柔弱弱,笙歌一拳能打死一头狼。 人家是帮助弱小,笙歌是不断造作兴风作浪。 宋青书还是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的,觊觎这样的人,相当于是找死。 有些人虽说脑子不太好,可敏锐性还挺强。 哎,自家俩孩子都放出去了,她这个做家长的总得远远的跟在身后,以防意外发生啊。 这么多年,培养这两个人她可没少费心,绝对不能折在赵敏这里。 …… …… 笙歌终究还是对这一起长大的两个小伙伴上了心的,尤其宋青书还是个频繁逗乐的小活宝。 这个世界没有宋青书,怕是乐子都会少很多。 怼不过她,打不过她,偏偏还一次次不知死活的往上凑。 这样的小傻子,她看着最是顺眼了。 诶,谁来告诉她,自从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之后便离奇失踪,再也不见踪迹的张无忌为什么会出现在汝阳王府。 看样子,张无忌已经与范遥互通了身份。 这是还没死心,想着光复明教吗? 别闹了,真当本小仙女是吃素的吗? 第六百二十三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二) 还真是打不死的小强,上蹿下跳,让人看了心烦。 她之所以没有在一开始就夺了张无忌的机缘,不是什么心慈手软,实在是她清楚,她能够轻而易举的摁下张无忌。 呵呵…… 活着不好吗,非要兴风作浪。 都成了手下败将了,竟然还能被赵敏招揽进了汝阳王府并且成功与范遥接头。 “张无忌?” 宋青书嫌恶的别过头去。 还真是冤家路窄啊,怎么去哪儿都能遇到张无忌。 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的时候,就丢人现眼,现在直接投靠了汝阳王? 真是令人不齿。 明教再是魔教也有很大一部分教众在前线奋勇抗元,现在呢? 直接一条路走到黑?真是给武当派丢脸。 “张无忌,你还真是阴魂不散啊。” “怎么,你是又看上了这位邵敏郡主的好颜色?” “不过,还真的得承认,你眼光向来不错。” “刁钻古怪的殷离,温柔内敛的杨不悔,如今又有了这位英姿飒爽身份尊贵的君主。” “啧啧啧,难道是光明顶一战被峨眉的少掌门打的落花流水颜面尽失,江湖再无你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可能,所以你就打算吃软饭了?” 浓浓的宋式风格,说话极尽毒舌,还带着痞气。 若是张无忌遇到的是其他的名门正派,倒真有可能说话婉转含蓄,不至于让宋青书无地自容。 可谁让张无忌遇到的是由笙歌一手带出来的宋青书呢? 再想想笙歌是由谁带出来的,嚣张跋扈些也就不算奇怪了。 不过,宋青书虽嚣张恣意,可从来都没有为非作歹,恃强凌弱,所以笙歌愿意纵着他这点小肆意。 人生苦短,及时行乐。 若是处处循规蹈矩,拘拘束束,待闭上眼睛的那一眼真的不会遗憾吗? 张无忌脸色涨红,想要反驳,可是又不知道该如何反驳。 他如今的确是在汝阳王府,且还与邵敏郡主的师父相谈甚欢,任是谁看了都会觉得他是投靠了明教。 “张无忌,你让开,小爷今天不是来找你的。” “像你这样死不悔改的人,自有太师父出门清理门户,小爷就不越俎代庖了。” “你让开,再把你打的四仰八叉倒下就难看了。” 宋青书底气十足的说着。 至于到底能不能打得过张无忌他丝毫不担心。 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 反正,以他的功力,只要想跑,没人能拦住他。 他打不过,不是还有周复和周芷若吗? 芷若出马,天下我有。 身为一起长大的好兄弟,不是就应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吗? 赵敏手握折扇,看好戏的呆在一旁,煞有兴趣。 这武当还真是人杰地灵啊,端看这些人就足以看出武当的底蕴。 怎么办,越发对中原武林好奇了。 她自是清楚张无忌前段时间在光明顶被峨眉的周芷若打的灰头土脸,颜面丧失。 本来,她对于这种手下败将并无兴趣,可谁让师父开口了呢。 一段时日的相处,她倒是对张无忌改观不少,不再有偏见。 “赵敏,别看戏了。” “我是来要黑玉断续膏的,你识相的最好自己交出来,要不然一会儿缺胳膊断腿可就不好了。” “小爷的剑法可不是吃素的。” 宋青书得武当真传,且还得笙歌这个生活了数千年的人指点,就跟开了挂似的。 嚣张,自然是有嚣张的本钱,否则就是愚蠢。 在暗中观察着这一切的笙歌,周复:…… Σっ 宋青书还能再浪点儿吗? 她还以为宋青书能够稍稍动动脑子呢,没想到竟然就这么直截了当的说了出来。 难道不知道赵敏是出了名的狡猾聪明吗? 并不想承认宋青书是她亲手带出来的人,丢人。 不是应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吗,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是一个比一个没脑子了。 嗯,绝对不是她的锅。 没看她舍命救下且培养的周复小哥哥就是智多近妖,与她当初的便宜儿子阿毛不遑多让吗? 只能说宋青书天资所限,与她无关。 天生没脑子,她能怎么办? 总不能卸下宋青书的脑子,给他换一个吧。 这个时候着急甩锅的笙歌忘了一句话,出淤泥而不染。 也有可能是周复小哥哥出淤泥而不染呢。 毕竟跟笙歌待久了的人都容易智商低下,变得智障加逗逼。 可是,笙歌是个仙女,拒绝想到这种可能性。 “黑玉断续膏?” “消息挺灵通的,黑玉断续膏本郡主的确有,可能不能拿走就看你的本事了。” “你真当这汝阳王府是你们武当派,你可以来去自如?” 赵敏啪的一声合上扇子,懒洋洋的说道。 赵敏的美,毋庸置疑。 笙歌有些闪神,如此漂亮的小姐姐可得好好说着。 赵敏有男孩子的英气,有女儿家的狡黠,还有刻在骨子里的从容尊贵和大气。 优渥的生活,尊贵的地位,草原民族的豪放,雕刻了独一无二的赵敏。 引人注目…… 这么好看的小姐姐,也不知道宋青书会不会心软。 “你睁眼说瞎话,在武当派来去自如?” “你给小爷自如一个试试?” 宋青书昂着脖子,一本正经的说道。 笙歌扶额,好的吧,她忘了宋青书抓重点的与人不同。 “你要能在武当派来去自如,小爷给你跪下磕头。” 哼,真当武当派是纸老虎啊。 自从数年前,武当派被人神不知鬼不觉的潜入,保护武当派安全的重任就落在了他的肩上。 咳咳,身为武当派的未来,当仁不让,义不容辞。 各种古怪阴险的陷阱,层出不穷,你来去自如一个试试? 小样儿。 小爷虽说脑瓜子没有姓周的好,但是在做坏事这件事情上,就像是无师自通一般。 闻言,赵敏凝眉,这宋青书脑子不太好吧? 长得不错,功夫不错,只可惜脑子不好。 不过,人家都非要磕头了,她也不能怂的不迎战啊。 堂堂的邵敏郡主,她怕过谁。 “有机会一定去一览武当山的锦绣美景。” “宋公子,听本郡主一句劝,现在走,本郡主可以既往不咎,要不然一会儿缺胳膊断腿可就不好了。” </br> </br> 第六百二十四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三) 赵敏学着宋青书的模样,一字不差吊儿郎当的说道。 “想让小爷缺胳膊断腿你还嫩点,别在那儿说废话了,手底下见真章啊。” 小爷还没怂过呢。 “那好吧。” 赵敏状似无奈的摊了摊手,实则跃跃欲试。 早就听闻中原江湖出了三颗璀璨的明珠,为首的是峨眉派的周芷若,其余二人则是武当少掌门宋青书和张真人的小徒弟周复。 她不是没动过心思离间,可偏生这三人铜墙铁壁。 “那就好好教教武当派的少掌门做人吧。” “生死不论。” 哪怕武当和峨眉亲如一家,她也丝毫不怂宋青书。 江湖势力终究是江湖势力,又怎能与朝廷相比较呢。 她爹爹是手握千军万马的天下兵马大元帅,身边又有无数的能人异士。 她有天生的优势不必艳羡这些江湖上的骄子。 呵呵,看看她身后这些为她效犬马之劳的人,哪一个不是在江湖上闯下了赫赫声名。 只可惜,这些人都是俗人。 他们除了想要名声,也想要锦衣玉食,官爵在身。 于是,他们的威名就成了敲门砖。 想让她怵武当,是绝不可能的。 宋青书年少轻狂,她真不介意好好教教对方做人。 宋青书听着周敏不知天高地厚的话,暗暗的撇了撇嘴,想要教他做人? 真当周芷若是吃素的吗? 虽说他每天不知死活叫嚣了好几年要收周芷若为小弟,可实质上究竟谁才是小弟,他心知肚明。 不仅是他,就连周复那个智多近妖的臭小子都对周芷若唯命是从。 ╭╮ 小爷看了实在酸的很。 好吧好吧。 看在周芷若当年救过周复的份儿上,他就勉为其难的不计较了。 隐在暗处看戏的笙歌,看着英姿飒爽偏偏又带着几分天生恣意风流的赵敏,眼中异彩涟涟。 不愧是老爷子笔下的女主,真真是令人惊艳。 赵敏矜贵且有肆意邪魅的气质,别具一格,最是动人。 咳咳咳…… 她可是周复的娘家人,绝对不能把身份搞错。 不过,赵敏还真是好看啊。 笙歌一本正经的意犹未尽。 跟这样漂亮的小姐姐,她实在是不愿意为敌啊。 所以…… 所以…… 宋青书小哥哥,你就自求多福吧。 能自己搞定,千万不要喊本小仙女出场。 本小仙女的出场费可是高的很啊。 “张无忌,你上还是不上啊。” “犹犹豫豫,还是不是个爷们。” 打斗中的宋青书看着在战斗圈边缘进进退退犹豫不决的张无忌,讥笑的说道。 这么多年,张无忌还是他最讨厌的人。 没有任何理由…… 他就是这么记仇,就是这么小心眼。 张无忌无语,他已经记不清这是自宋青书来了后他第几次脸红。 他跟宋青书还真是冤家路窄啊,明明父辈是亲如一家人的兄弟,为什么他们两个人就闹成了现在这个样子。 势如水火,难以两存。 上…… 上还是不上? 张无忌真真是有几分拿不定主意。 若是他对宋青书举剑,那就真的意味着他背叛了师门。 再说,他留在赵敏身边本就是权宜之计。 他和宋青书一样是打探到了黑玉断续膏的事情,想到杨逍的断腿,才来到此处。 在他看来,杨逍是明教的光明左使,向来都是一呼百应。 只是近几年来,因着周芷若心狠手辣的断腿,才会使明教乌烟瘴气,四分五裂。 只要杨逍可以重回巅峰,那么明教重现昨日辉煌也绝对不是奢望。 没想到,他奔着黑玉断续膏来,还另有收获。 明教消失多年的光明右使范遥也在汝阳王府做卧底,且还是赵敏郡主的师父。 这样一来,他行事更加方便了。 张无忌深思熟虑,觉得不能在此刻表明立场。 他不认为冲动暴躁的宋青书能够顺利从赵敏这里拿走黑玉断续膏。 再说了,以宋青书的秉性,就算是拿到了黑玉断续膏,也绝不会分他一点让他去救治杨逍。 因着纪姑姑,灭绝师太,武当峨眉与明教的关系甚是尴尬。 看来,他还得继续委曲求全。 想到这里,张无忌冲了上去,加入了战斗。 老爷子笔下的男主大大,绝对不容小觑。 双拳难敌四手,乱拳打死老师傅,更不要说围在宋青书身边的,随便拿出一个都是江湖上能够称霸一方的人物。 嘶…… 宋青书倒吸一口凉气,哪个狗东西划了他一刀。 难道不知道这件衣服是他央求了周复那个臭小子许久,对方才松口送给他的? 真不知道周复那个臭小子怎么抠成这个样子,明明武当派也没亏待他。 若不是怕周复的小心灵敏感脆弱,他真想问问周复这么多年赚下的钱哪里去了。 别人不知道,可千万别指望能够瞒过他这个朝夕相处的人。 周复那个智多近妖的脑子,店铺都不知道开了多少了,可偏偏还是抠的很。 本小爷不发威,真当本小爷是病猫吗? 本来已经有些力竭的宋青书,看着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瞬间怒气值暴涨。 只是…… 只是…… 小爷好像真的是打不过。 怎么办? 溜吧。 他这可不叫逃跑,而是战略性撤退。 芷若曾经说过,打得过就刚,打不过就跑,等打得过了再过来把对方打得落花流水。 嗯,芷若说的都是对的。 就在宋青书准备开溜的时候,隐在暗处多时的周复看着宋青书身上的伤口越来越多,终于是按耐不住出手了。 可周复终究不同于宋青书的没脑子,出手直接擒贼先擒王。 他可没有忘记这次来的目的,黑玉断续膏。 周复下手丝毫没有拖泥带水,直奔赵敏而去。 嗯,打断腿就是了。 堂堂一个郡主,难不成还能一直让自己断腿? 在周复看来,赵敏心性狡猾冷漠,打断谁的腿,都不如打断她自己的腿来的靠谱。 鬼知道赵敏会不会在黑玉断续膏里做手脚,所以赵敏自己是最佳选择。 正在兴致勃勃想学几招武当绝学的赵敏只觉得一阵风吹过,警惕心起,只是还来不及做什么,就感觉到腿上一疼。 被人偷袭了? 宋青书竟然还有支援? 第六百二十五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四) 赵敏瘫坐在地上,因着剧痛,额头上汗珠密布,可却始终不见喊出声来。 赵敏聪慧,可同样也懂隐忍。 周复的突然一手,使得宋青书压力顿消。 赵敏才是他们要保护好的主子啊,可就在他们这么多人的眼皮子底下,赵敏生生让人打断腿。 这样一来,他们该如何向王爷交代。 所有人也不再围攻宋青书,而是虎视眈眈的退回赵敏身边,警惕的看着四周。 来人轻功应该很好,否则不可能一击得手之后还能藏匿消失的如此快。 “郡主,你还好吧。” “我学过一段时间医术,我来帮你看看啊。” 张无忌终究还是怜香惜玉的,见不得漂亮小姐姐受一点伤害。 赵敏冷冷的看着张无忌,似是早就看透了张无忌的心思。 只见赵敏一把推开了张无忌,踉跄着靠着一旁的石雕站了起来。 “来人应该是武当派的周复周少侠吧。” “早就听闻周少侠和宋少掌门的威名,今日一见果然不同凡响。” “宋少掌门以一敌十不落下风游刃有余,周复少侠冷静睿智出手必中。” “观周少侠出手的角度,向来已经在暗处呆了许久。” “也不知周少侠眼睁睁看着宋青书宋少掌门被围攻遍体鳞伤,是何感想。” 赵敏先是真诚实意的赞叹了一番,然后开始明目张胆的挑拨离间。 这不是阴谋,而是光明正大的阳谋。 毕竟赵敏一言道破的确实就是事实,这一点不容辩驳。 隐在暗处的周复紧张兮兮的看了宋青书一眼,颇有些不知所措。 宋青书的脾气真真是让他有些头疼。 宋青书一顿,赵敏这话说的还真是欠打啊。 “赵敏,你省省吧。” “这些乱七八糟的话,小爷这些年可没少听?” “怎么小爷与周复和谐相处碍你们眼了?不好意思,小爷与周复的关系可不是你们能够调拨的了的。” “再说了,大不了下次周复被人欺负时,小爷迟点去救。” “不过,这都是我们之间的事情,与你有什么关系?” 满身都是血渍,看起来狼狈不堪的宋青书依旧是张扬淡定,举着长剑丝毫不气馁的说道。 哼,小爷现在丝毫不怂了。 周复来了,就意味着芷若也离得不远了。 哼,看他一会儿怎么像芷若告状,说这些人欺负他。 闻言,本来隐在暗处已经开始头疼怎样像宋青书解释的周复有些心惊,嘴角的笑容是怎么也止不住。 虽说宋青书平时看起来确实有些没脑子不着调,可关键时候脑子还是很管用的嘛。 芷若和他这么多年的耳提面命终究是还有点效果的。 若是宋青书知道周复的想法,定会撇撇嘴,他可没有动脑子分析赵敏的话。 而是他相信,这个世上,周复,周芷若,一定是他值得交付后背的伙伴。 既是伙伴,就该相信。 嗯,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傻人有傻福吧。 他何德何能,竟然遇到了周芷若和周复。 若不是这二人,他不敢想象自己会变成什么模样。 当年,武当所有人的心神都在围着张无忌转,张无忌就像是压在他头顶的一座大山,阴影紧紧的把他笼罩,让他喘不过气来。 长此以往,他可能会成为现在最讨厌的那种人。 真好,遇到了芷若和周复。 “赵敏,别白费力气了。” “周复,小爷看她那条腿也不顺眼。” 哼,敢调拨小爷跟周复之间的关系,小爷弄不死你。 也不知是心有灵犀还是巧合,在宋青书话音响起的同时,赵敏再一次瘫坐的地上。 她的两条腿都伤了。 宋青书:干得漂亮…… 笙歌:丧心病狂…… 笙歌有些纳闷,她培养出的都是写什么玩意儿。 围在赵敏身侧保护她的那些人这下真的是彻底傻眼了。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神龙见首不见尾? 如果说刚刚他们在与宋青书对战,无暇分身,忽略了郡主的安全还有情可原。 那这一次呢? 这一次他们可都是聚精会神的啊。 这一刻他们心中有了一个更加清楚的认知,宋青书强,可周度更强。 虽说周复向来是以谋略著称,可今日露这一手,便让所有人闻风丧胆。 这都是什么年轻人啊,还让不让他们这些老一辈活了? 难道真的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死在沙滩上吗? 可习武一途,不应该是年岁越长,内力越深厚吗? 妖孽年年有,今年特别多。 有周复和宋青书在,武当怕是又能辉煌近百年。 “郡主……” “郡主……” 这一大帮年岁不小的大老爷们就像是个做错事的孩子,不知所措,为他们的未来担忧。 “闭嘴……” 哪怕赵敏明知黑玉断续膏能够治好她的断腿,可依旧控制不知暴虐的情绪。 人在疼痛难耐的情况下,自然容易烦躁。 “宋青书……” “周复……” “你们该死。” 她从来都不是江湖中人,自始至终都是这大元朝赫赫有名的邵敏郡主。 她有兵马,又何必以江湖人了结这段纷争呢。 任是宋青书和周复能抵得过这些人的长剑,但能抵得过箭雨吗? “走……” 周复轻轻揽着宋青书以一种极其刁钻的角度和身法避过箭雨,迅速消失。 宋青书目瞪口呆,周复这么强的吗? 好的吧,一直以来都是他自大了。 周复不仅有脑子,功夫同样强的让人羡慕。 不过…… 不过…… 这就走了吗? 笙歌眼看宋青书和周复安然离去,松了口气。 嗯,接下来她就静静等待着赵敏用黑玉断续膏治疗腿伤就好。 说实话,虽然她刚才觉得周复打断赵敏双腿影响她怜香惜玉,可不得不承认,这是唯一稳妥周全的法子。 赵敏可以在其他人腿上胡来引人上当,可她自己的腿,绝对不敢有一丝差错。 断肢重续,在这个时代本就是一件近乎天方夜谭的事情,绝对不容出半点差错。 赵敏年纪轻轻,锦绣年华,还是个爱美的女孩子,怎么会胡来呢。 就算她自己咬牙狠心,汝阳王也绝对不会允许。 :。: 第六百二十六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五)第三更 别忘了,赵敏现在可是有婚约在身的。 古时女子,出身越是尊贵,越是避免不了联姻。 人家小王爷,怎么会接受一个断腿的郡主呢。 所以,她只能默默夸周复一句,干的漂亮,不愧是有脑子的人。 周复神出鬼没的两下,不仅解了宋青书被围攻之困局,而且同意为她顺利拿到黑玉断续膏扫平了所有障碍。 有时候,她真想问问周复如此冷静睿智的脑子是怎么长的。 如果是她这个没脑子的,刚才看宋青书遍体鳞伤难以支撑,怕是会直接救下宋青书。 一招之差,就是如此。 唉,等待的过程真是无聊啊。 不知道,宋青书小哥哥在怎么跟周复闹腾呢。 别看宋青书刚才在赵敏面前说的大义凛然,可依她对宋青书的了解,没理都要硬扯几分理,更不要说他此次还占理。 咳咳,周复小哥哥,你自求多福吧。 笙歌绝对不会承认,她就是嫌日子太无聊了,想看看周复和宋青书相爱相杀的日常。 她就是这么没有原则的,谁让直播间的玻璃碴子跟她想法一致,表达了这样的诉求呢。 所以,所以,宋小哥哥,周复小哥哥,为难你们了。 …… …… 笙歌猜测的没错,脱离了汝阳王府的搜查范围,方才在汝阳王府还信誓旦旦的宋青书立马傲娇的推开了周复。 呵,小爷是那种你想抱就抱的人吗? 不想要你的小手了? 周复有些懵逼,谁来告诉他宋青书怎地又闹脾气了? “姓周的,你刚刚为什么见死不救?” “你是不是就是看着小爷这么多年你造作烦透了,然后就顺理成章让赵敏消灭了小爷。” “哼,让你失望了,小爷大杀四方,能够杀死小爷的人还没出生呢。” 宋青书那张嘴不停的说着,语气还甚是强硬。 如果宋青书没有一边埋怨,一边偷偷打量周复的神色,怕是会更具有说服力。 诶,他刚才说的话是不是太恶毒了一些? 周复那颗敏感的小心脏会不会难受? 真是左右为难啊。 周复挠挠头,他知道宋青书这是在闹,可是又不能放任不管。 他太难了…… “青书……” 周复沉默半晌,沉沉的开口。 “你别说了,小爷已经想到惩罚你的法子了。” “小爷身上这套衣服破了,周复周少侠手脚如此麻利灵活,赔小爷一套亲手做的衣服也不为过吧。” “哼,小爷刚才差点儿连命都丢了。” “喂,臭小子,你不说话是什么意思?” “难道你觉得小爷的一条命还比不上一套你亲手做的衣服?” “你要知道,小爷的命可是金贵的很。小爷一死,武当峨眉便会交恶,父亲太师父痛失继承人,必然会颓废萎靡,武当派基业不稳……” 宋青书的口才是完全不需要置疑的。 只要他不口渴,不嗓子疼,说个天花乱坠,三天三夜都没问题。 周复越听越是无奈,这么好的口才怎么就是没有脑子呢,怪不得芷若会担心了。 不对,也不算是没有脑子。 这不,在这些小事上,宋青书脑子还是很清楚的,说的头头是道。 “停……” “我没说你的命不金贵,只是拿针线量体裁衣做衣裳实在是……” 实在是有些为难他啊。 虽说他也自诩聪慧无双,可也不意味着他是全能的啊。 针线活什么的,真的不是他所擅长的。 “怎么,你还想拒绝?” 宋青书龇牙咧嘴的看着周复,似是只要周复一拒绝,他就咬上去。 “你要敢拒绝,小爷回去就像太师父告状。” “一哭二闹三上吊的那种。” 宋青书厚着脸皮威胁道,丝毫不觉得这么大个人告状有什么问题。 “我做,我做……” 周复面露苦涩,明明是芷若怂恿宋青书去的,怎么背锅的就变成了他? 姓宋的,有本事你倒是去威胁周芷若啊。 如果芷若在这里,怕是直接就把宋青书从窗户扔下去了。 好吧,好吧,谁让他心慈手软是个善良的人。 说这话的周复,俨然已经忘记了刚才是谁面不改色断了赵敏两条腿的。 其实说到底,人都是偏心护短的,对自己真心接纳的人总会多几分纵容。 哪怕是用挥舞长剑的手拿起针线这种在旁人看来有几分侮辱的事情。 …… …… 呼叫狗子王:啧啧啧,一把年纪了被塞了一嘴狗粮。 走路太浪会闪腰:楼上闭嘴,什么叫狗粮,分明是纯纯的兄弟情,两肋插刀的那种。 我有辣条跟我走”太浪大兄弟觉悟很高的,小声哔哔,,最近严打。 浪九九:请跟随队形,跟我一起喊这兄弟情好感人。 …… …… 直播间一群戏精玻璃碴子开启了戏精之路。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你一言我一语的转述下,笙歌也完整的知道了宋青书小哥哥矫揉造作的完整过程。 啧啧啧,有人宠着就是不一样。 哼,本小仙女绝对不承认自己就是酸了。 明明是一起长大的,小命还是她救的,怎么就不给她做呢? 嫉妒使得本小仙女丑陋。 不行,等周复做出衣服来,她一定要神不知鬼不觉的偷了。 周复和宋青书处热闹,汝阳王府也甚是热闹。 赵敏断腿,汝阳王震怒,赵敏身边那些保护她的人无一例外被处罚打了板子,包括隐姓埋名的光明右使范遥。 在汝阳王的坚持下,赵敏哪怕有心算计,也无力再做什么。 父王不会再让她冒一丝风险。 黑玉断续膏抹在断腿上,被喂了麻药的赵敏昏昏欲睡。 笙歌打了个哈欠,终于万事了。 笙歌默默的顺走黑玉断续膏,临走前手贱的摸了摸赵敏小姐姐的小手。 谁知道麻药早就失去了功效,疼的根本睡不着的赵敏就这样跟笙歌四目相对。 赵敏:这其实是个男扮女装吧…… 笙歌:这就尴尬了。 笙歌表示,她真的就想偷偷摸摸的牵牵手,怎么漂亮小姐姐就醒了呢? 汝阳王府出品的麻药这么不靠谱的吗,差评? “小姐姐,你别叫……” 笙歌眼疾手快点了赵敏的穴位,使得赵敏不能动弹也无法言语。 第六百二十七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六) “听话哦……” 笙歌现在可没胆子托大,说什么你喊破喉咙都没有的话。 莫名欠揍…… “小姐姐,你看我可没干什么事情,真的就是不小心经过你的床然后再不小心蹭了一下你的手。” “嗯,我说的是真话。” 天地良心,她真的就只是想偷偷牵个小手。 赵敏多么骄傲,如此受制于人的场面真真是第一次,这比白日里被人打断腿还让她觉得难为情。 这一定是她的灾难日。 赵敏怒目而视,眼睛紧紧的盯着笙歌,开始在脑海里盘算。 好吧,这个不是男扮女装,而是确确实实是个女孩子,而且单看外表还是个清丽无双的女孩子。 明明长了一张清新脱俗的脸,为什么偏偏让人觉得这么不正经呢。 “小姐姐,既然你醒了,不如我们再抱一下吧。” 笙歌笑嘻嘻的抱了一下赵敏,然后在赵敏的嫌弃和愤怒当中扬长而去。 嗯,今晚收益颇丰。 不仅成功的拿到了黑玉断续膏,而且还牵到了赵敏小姐姐的小手手。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在主播身上,我真真是越发体会到了一句话,人至贱则无敌。 浪九九:主播,你这样是要遭天打雷劈的。 九九归一:主播,世人皆言峨眉出仙子,你这算是什么…… 笙歌看着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脸不红气不喘。 哼,这帮玻璃碴子一定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 灯火阑珊处:主播,我问你一个认真的问题…… 灯火阑珊处:主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你应该是个女孩子,没错吧…… 走路太浪会闪腰:这件事情我有发言权,在主播还是一头猪的时候,就一直强调自己是个女神小姐姐…… 灯火阑珊处:哪个女神小姐姐三更半夜爬另一个女神小姐姐的房间,还要牵牵手抱一抱。 主播:你们就是敢看着着急,鄙视你们。 她的确没说谎啊,她真的是个女神小姐姐。 只是,只是,谁让她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当过猪猴兔,还做过老头儿屠夫,是男是女,她好像真的不知道。 嗯,她可男可女,可人可小动物…… 管她那么多干嘛,尽情造作就是了。 待笙歌回到周复宋青书落脚的客栈,发现这两个小哥哥竟然还在熬夜等着她。 “姓周的,你是不是又看上赵敏了?” 宋青书气势汹汹的说道。 身为一起长大的小伙伴,他是真的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芷若这副玩世不恭的模样。 这世间,怕是只有这天地能让芷若稍稍有些敬畏之心了。 “瞎说。” “我就是看赵敏受伤,于心不忍,所以就牵了下小手然后抱抱人家安慰下。” “我这么有爱心的人,总不能无动于衷吧。” “虽说不能给她实质姓的帮助,精神鼓励总可以吧。”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啧啧啧,瞅瞅宋青书小哥哥着急质问的模样,不知道还以为她抛妻弃子了呢。 周复:…… 宋青书:…… 周复微微笑了笑,在睁眼说瞎话,厚脸皮这件事情上,他到现在都不是芷若的对手。 据他这些年的观察,峨眉派大师姐丁敏君不出意外就是折服芷若的颠倒黑白的口才上。 也不知道心高气傲的邵敏郡主,遇到芷若这样的厚脸皮,会不会气的伤上加伤。 “姓周的,你脸皮真厚……” 啪,迎接宋青书的是笙歌的小手掌。 “没大没小……” 笙歌伸手在宋青书的头上拍了一下。 “长本事了,是不是?” “看看你这副可怜兮兮遍体鳞伤的模样,还好意思梗着脖子喊。” 打击姓宋的,她可是行家。 “三更半夜不睡觉养伤,难不成是想让周复明天拖着你回武当?” “困了,睡觉,要不明天可就不美了。” 笙歌摆了摆手,离开了房间,留下宋青书和周复面面相觑。 …… …… 笙歌话虽说的狠,可依旧还是在此地逗留了几日,给了宋青书充足的养伤时间。 毕竟是自己培养了好几年的小弟,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死了吧。 待宋青书伤好,笙歌一行三人才回到武当派,把黑玉断续膏给了俞岱岩。 笙歌私自做主留下了一部分,然后独自一人前往杨逍和纪晓芙所隐居的地方。 既然师父绕过了杨逍,那么她便不会让杨逍被张无忌拉拢过去。 杨逍此人,潇洒不羁,却心有沟壑,是个难得的人。 说实话,某些方面,他真真有些欣赏杨逍。 明教总部是她亲自带人捣毁的,那么她就绝对不允许不安生的张无忌拉拢着明教幸存下来的几个高层搞事情。 这些年,都是杨逍在主理明教的各项事宜,所以杨逍绝对有不可估量的影响力。 “你怎么来了?” 笙歌最先见到的是杨不悔。 此刻的杨不悔比起在光明顶上的相遇,少了压抑,多了几分平淡温柔。 她厌倦光明顶的生活,她得以解脱。 “送药……” 笙歌晃了晃手中的黑玉断续膏,一本正经的说道。 “送药?” 杨不悔狐疑的看着笙歌,这姓周的还有如此好心的时候。 “当然,我还不能做好事了?” 笙歌十分不爽的瞪了杨不悔一眼,什么眼神,本小仙女看着像是个坏人吗? 分明前几天她才刚刚温暖了赵敏,给了她精神上的鼓励。 “我找你爹,让开……” 杨逍见到笙歌罕见的平静,似是多年未见的老友,还能够坐在一起喝茶品茗。 “我知晓你的来意。” “灭绝师太当日的一番话,已经足够的表达清楚志向。” 杨逍依旧是那个让人看了会移不开目光的人。 “不,你猜错了。” 笙歌冷冷的打断。 “我是来给你送药的。” “当年年少无知,少不更事,断了你的双腿,这么多年也该弥补了。” “抗元大业,艰险万分,难不成你还想缩在后面,看我们这些小年轻浴血奋战,抛头颅撒热血吗?” “我给你黑玉断续膏,可不是为了让你跟张无忌兴风作浪的。” “明教总部虽然被毁,可那些将士却被收编,融入的很好。” “有些事情,过去便就是过去了。” 第六百二十八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七) 说实话,笙歌可想中二十足的对杨逍说一句,杨左使,你经历过绝望吗? 如果没有,本小仙女不介意手段极其残忍的教教对方怎么做人。 下一回,她不一定会像上一次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时那么宽容仁慈。 对于顽固分子,就该快刀斩乱麻的消灭。 反正怀柔在一些人眼里就是放任和懦弱。 “你是怕我会振臂一挥,召集明教残部?” “不会的,既已知你志向,也知你能力,我又何必吃力不太好呢?” “这天下,这江湖终究还是年轻人的。” 这些年因着腿伤,他久居光明顶,不知峨眉武当竟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无异于是井底之蛙。 峨眉的周芷若,武当的宋青书,周复之名,天下皆知。 周芷若,宋青书攻无不克战无不胜,而周复又有运筹帷幄决胜千里只能。 准确的说,周芷若带着她的两个小伙伴打造出一支令天下人都赞叹艳羡的军队。 就连武当,峨眉都是风气大变。 反正目标一致,他又何必不知死活的非要复兴明教呢。 再说了,当日灭绝师太的一番话,着实让他震撼。 灭绝师太因大义饶他一命,那他为何不能因为大义放弃个人私利呢。 明教的光明左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听起来甚是光彩荣耀,可谁又知道这些年他苦苦支撑时的艰辛呢。 正如周芷若所言,有些事情过去便就是过去了。 若是一直固执于过去,必然是与这天下大势做对抗。 “周姑娘放心,杨逍他日必定为抗元大业出一份力。” 对于杨逍的识时务,笙歌甚是满意。 果然,长得好看的人都有脑子。 “你断腿已经多年,断骨重续必定是痛苦万分,也伴随着凶险的。” “我在此地为你护法,待你断骨重新接好,我再离去。” 劳心劳力,宋青书还受了一身的伤,要是杨逍还是断腿,岂不是宋青书的伤白受了。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自己是故意去让宋青书长记性的。 “多谢。” 杨逍倒也是个洒脱的人。 不拘泥过去,也不畏惧于将来。 杨逍并没有多做犹豫,干脆利索的决定好时间,他自己都没有想过,有朝一日还能站起来。 杨逍踌躇满志,而纪晓芙却惴惴不安。 有些阴暗的想法,实在是难以对外人道。 “纪前辈,你为何不放下心防信杨逍一回呢。” “杨逍是何等聪明的人,你真的以为这么多年他毫无察觉吗?” “可是,一直以来,他都没提,反而依旧在尽力让你安心。” “你尝试信他能够伴你终生又何妨?” 笙歌承认她最开始的确是存了看热闹的心思的,可是她也没有预料到事情会发展到这一步。 杨逍对纪晓芙始终一心,柴米油盐细水长流,他们二人也确实熬了下来。 在看顾着杨逍接骨之后,笙歌先是简短的与纪晓芙说了几句,就开始朝着不悔小可爱下手了。 “不悔……” 笙歌很是自来熟的坐在杨不悔身侧。 “谁允许你叫不悔了?” “请叫我杨姑娘。” 杨不悔看着嬉皮笑脸没个正行的周芷若,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额……” 笙歌被噎住,这一幕,这一番对话好像似曾相识啊。 想当年在汉水,她和周复遇到张无忌,张无忌想套近乎,她就是这么冷冰冰说道。 呵呵哒,还真是风水轮流转啊。 不过,像她这么可爱美好的小仙女,怎么能够跟张无忌是一个待遇呢。 “不悔……” 笙歌的厚脸皮可不是张无忌能够比拟的。 再说了,杨不悔那模样也不像是讨厌她的模样,反而更像是不知道如何面对的不知所措。 唉,是她之过,怎么能够让漂亮小姐姐不知所措呢,分明应该让小姐姐如沐春风。 不行,如此温柔的小姐姐,她可不能让杨不悔落入张无忌的手中,她得努力拯救杨不悔出魔爪。 既然殷梨亭能够与别的漂亮小姐姐结百年之好,那么杨不悔也可以啊。 只不过,张无忌确实不是良配。 不论身份低微,张无忌的懦弱犹豫,怜香惜玉都刻在骨子里了。 “不悔啊,我去汝阳王府去黑玉断续膏的时候,遇到了你的无忌哥哥。” 笙歌一边说着,一边观察着杨不悔的神色。 果不其然,不悔小姐姐是对张无忌上了心的,一听无忌哥哥这几个字,眼睛都亮了。 唉,孽缘啊。 照这个样子看,她为什么觉得她一直在致力于毁了张无忌的桃花呢? 若是不明所以的人,怕是会觉得她对张无忌有意思,所以才想着打断张无忌所有的红颜,然后稳居正宫之位。 天地良心,她对张无忌那一款的男孩子真的是没有什么兴趣。 要怪只能怪这些漂亮小姐姐太可爱了。 “你的无忌哥哥是不是跟殷离闹矛盾了?” 挑拨离间这方面,本小仙女是能手。 毕竟这个时候,在所有人眼中,殷离可是跟张无忌不清不楚的。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啊,不悔小姐姐。 “怎么了?” 听到殷离的名字,杨不悔有些挣扎。 殷离与无忌哥哥在一起想来是没有人会反对的,亲上加亲。 “没事儿,我就是问问。” “毕竟看你的无忌哥哥拼命护着赵敏,我还以为张无忌跟殷离闹掰了呢。” “你是不知道,张无忌拼命保护赵敏的模样多感人。” “我本来还以为张无忌心悦殷离,好事将近呢,不曾想竟是我误会了。” “不过,赵敏真真是明艳动人,英姿飒爽,让人移不开眼,我一个女孩子看了都一见难忘,更何况是张无忌呢。” “也难怪张无忌能够不顾赵敏的身份,宁愿自己身受重伤,也不愿让着迷掉一根头发呢。” 很多时候,对一个人不死心,就是因为还心存幻想。 失望多了,你的那颗心也就硬了。 “不悔,你说这可怎么办啊。” “依赵敏的身份,绝对不可能答应与殷离共侍一夫的。” 笙歌格外可惜的说道。 :。: 第六百二十九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八) 别说赵敏了,就连杨不悔自己都不见得会跟人共侍一夫。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在搞事情的。 “赵敏的身份?” “什么身份?” 杨不悔始终都是那个头脑清醒的姑娘,笙歌的一堆废话她简单利落的抓住了重点。 “你不知道吗?” “赵敏可是当今天下兵马大元帅汝阳王的女儿,御赐的绍敏郡主。” 笙歌故作惊讶。 闻言,杨不悔下意识皱眉,显示这件事是她所料未及的。 谁人不知,如今朝廷残暴腐败,百姓水深火热,天下的有志之士揭竿而起,可为什么无忌哥哥就偏偏要去招惹赵敏呢。 再怎么说,无忌哥哥背后都有武当派的背景啊。 如此行径,岂不是会让天下英雄耻笑? 无忌哥哥得多喜欢赵敏,才能不顾名声,不顾前途,毅然决然的护在赵敏身侧。 听听周芷若刚才的话,宁愿自己身受重伤,也不愿让赵敏掉一根头发,这是何等的深情啊。 无忌哥哥可以喜欢别人,可那个人绝对不能是赵敏。 “不知周姑娘对我说这些意欲何为?” 杨不悔简单明了的问道。 “张无忌并非良人,不悔姑娘还是莫要为了儿时的一念之差被蒙蔽了双眼。” “可能你在心中惦念了数年的救命相护之恩,在对方眼中不值一提。” “想必你是发现了,张无忌这个人天生的优柔寡断唯唯诺诺可又怜香惜玉。” “他救你并不是因为你特殊,并不是因为你是杨不悔。” “芳心错付,付诸东流的感觉可不美好,所以还请不悔姑娘及时抽身,及时止损。” “也许你把他当成了你心中的一抹光亮,但终究只是妄念。” 剧情中的杨不悔有杨逍相护,在明教过得是春风得意,养成了古灵精怪的性子。 可现实不同于剧情,杨不悔少了骄傲,少了底气,在旁人的冷眼和指责中,她势必会更加眷恋儿时张无忌给予她的温暖,然后在经验累月的惦念中成为执念。 说真的,他真不知道该如何评价张无忌。 人家帮助弱小,她也不能说人家错。 处处留情什么的,人家张无忌可不会承认。 “多谢。” 杨不悔语气平静的对着笙歌说道。 她如今能以如此平静的心绪与周芷若面对面交谈本来就是她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 对于周芷若,她怨过,恨过,也羡慕过。 她不知周芷若今日为何突发善心对她推心置腹讲了方才一番话,但是不论怎样,她不是那等不识好歹的人。 好心为她,她接受。 再说了,仇是仇,可恩也是恩。 “你能想明白就好。” “张无忌本身就说个普通人,可你的惦念为他渡上了金身,这样在你看来,他永远高达神圣。”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笙歌说的顺口了,一时没有收住。 呵呵哒,本小仙女现在可不是什么光头和尚,说什么佛语。 真真是戏精上身,一下子没有收住。 笙歌并没有在此地久留,该说的,该做的,她都说了做了,至于杨不悔能不能自己想通,那就是杨不悔自己的事情了。 周芷若的心愿还没了呢,她现在可是重任在肩。 是时候赶回去好好奴役一下宋青书和周复干活了,周复的脑子不去运筹帷幄统帅三军真真是可惜了。 …… …… “我的?” 赶回武当派的笙歌,看着整齐的摆在桌上的衣衫有些傻眼。 这针脚歪歪扭扭的,看着还一点都不结实,貌似跟宋青书现在身上穿的这件有异曲同工之妙。 笙歌的记忆突然回笼,突然想起宋青书当日是怎么臭不要脸的缠着周复非要周复给她做衣裳的,当时她还坏心眼的想着抢了宋青书的。 真是没想到,她也有。 “我也有啊……” 笙歌的心暖暖的。 她的确是足够强大,足够能够以一己之力面对所有的风风雨雨,且无所畏惧。 可若是能被他人牵挂,笙歌也不会拒绝这份好意。 真好,不愧是一起长大的小伙伴,这么多年她没白疼周复。 不像宋青书这个小白眼狼,学着她的功夫,每天还不知死活的在她面前叫嚣。 “手艺不行,芷若别嫌弃。” 在周复看来,他这一条命都是置若给的,没有周芷若,绝对不会有如今的周复。 “啧啧啧,这手工的确是挺差的。” 笙歌咂咂嘴,贱兮兮的说道。 “不过,我很喜欢。” “谢谢。” 周复做的衣衫虽说针脚歪歪扭扭,可选取的料子绝对是一绝,看看周复红肿的满是针眼的手,笙歌嘴角的笑容越来越温暖。 宋青书在一旁看的忿忿不平,他一哭二闹三上吊受着一身伤,才央求着周复做了衣衫。 芷若这算不算是跟着他躺赢了? 算了算了,谁让这是他一心想认得小弟呢。 能放过芷若,绝对不能轻飘飘的放过周复。 嗯,反正衣服都做了,那等周复的手好了,不如再做一双鞋子吧。 嗯,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 …… 可宋青书也没有想到,随着战事越来越紧,周复作为智囊,作为运筹帷幄统帅三军的人会忙的焦头烂额。 大帐中,烛火彻夜亮着。 一道一道的命令有条不紊的发布着,使得前线的将士能够一往无前,能够以最小的伤亡换取最大的胜利。 宋青书就算是再没心没肺,也做不出在这个时候打扰周复的事情。 普通将士,江湖侠客,不论是自愿还是迫于形势,形成了以峨眉和武当派为首的抗元洪流,带着湮灭一切的气势,势不可挡。 在一场场的厮杀和战争中,江湖众人见识到了峨眉派那帮看起来娇滴滴不食人间烟火的漂亮姐姐如何满脸血污依旧面不改色,见识到了峨眉派远远领先于众门派的实力。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短短的几年,峨眉竟然发展到了如此可怕的地步。 最要命的是,峨眉和武当俨然结成了同盟,还是坚不可摧的那种。 有宋青书和周芷若这两位少掌门在,没有人能够破坏得了两派的关系。 第六百三十章想粗暴的周芷若(三十九) 当然,也有多事的人,想要武当峨眉结秦晋之好,可笙歌周复宋青书齐齐拒绝了。 我们是兄弟,你竟然让我们对兄弟图谋不轨。 到底是不是兄弟暂且不提,就周芷若这个彪悍的性子,就算是再给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肖想。 活着不好吗?跟周复斗斗嘴不快乐吗? 为什么非要上赶着找死呢。 所以哪怕是有无数的人在撮合宋青书和笙歌,宋青书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丝毫没有剧情中那样对周芷若至死不渝的感情。 笙歌:本小仙女好像又被嫌弃了。 哼,宋青书就是眼瞎。 ╭╮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不好的。 唉,可能本小仙女的美隐藏的比较深,所以寻常人发现不了,尤其是像宋青书这样的凡夫俗子。 …… …… 在峨眉个武当的身先士卒下,本就风雨飘摇的大元皇朝以摧枯拉朽之势被覆灭。 时代总是在不断向前发展的,新事物代替旧事物是不可阻挡的历史发展潮流。 笙歌本以为我们的主角君张无忌可能会联合着范遥兴风作浪,试图复兴明教,却不曾想,人家也不知道受了什么打击,龟缩在赵敏身边,以护赵敏周全为己任。 好吧,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真爱。 哪怕她不断的崩坏这个世界,可张无忌最终还是站在了赵敏身侧。 不是殷离,也不是杨不悔。 笙歌也不曾想到,再次见到赵敏竟然会是在这样的境地。 当日为取黑玉断续膏,宋青书前往汝阳王府一句本是玩笑的话,赵敏却当成了约定。 “你若能在武当派来去自如,小爷跪下给你磕头。” “有机会一定去一览武当山的锦绣美景。” 当日的随口之言,赵敏却在历尽千帆的时刻来赴约。 赵敏的骄傲是刻在骨子里的,哪怕如今她也只是寻常女儿家,再也没有曾经的尊贵和辉煌,可她的眉眼依旧锐利,脊背依旧挺直。 这样的赵敏,不输世间的任何男儿。 “我输了……” 赵敏坦坦荡荡的说道。 说实话,她也不知自己在身为败军之将的情况下只身前往武当山是为了什么。 一直以来,她都高估了自己,高估了大元王朝的坚固,当然也小觑了中原武林的威势。 江湖人,她汝阳王府一直在重用,可是打心底里还是当做奴才的。 可是,就是这样他们以为可以奴役压迫威逼利诱的存在,撼动进而颠覆了江山社稷。 周芷若…… 宋青书…… 周复…… 这三个名字就像是挥之不去的梦魇,就像是笼罩在她本该灿烂人生的一道阴霾。 社稷覆灭,她早有心理准备。 有遗憾,有不甘,可唯独没有憎恨。 她足够清醒,所以才会被压的喘不过气。 大元朝的江山社稷与其说是毁在这些汉人,这些江湖人手中,倒不如说是毁在了历代帝王手中。 剥削,压迫,奴役,暴政,人种等级的划分,早就为今日的覆灭埋下了祸根。 既是定局,又何须憎恨呢。 哪怕不是周芷若,也会是别人。 “嗯?” 小白似的宋青书一脸懵逼,显然他已经把大闹汝阳王府的事情忘得干干净净。 “你是来找芷若的?” 宋青书很是自觉的把锅放在了笙歌身上。 在宋青书的认知中,只有笙歌才会处处留情,招惹漂亮小姐姐。 嗯,这一定是感情债。 这江湖中谁人不知,一身戎装,秀发高高竖起,战无不胜的周芷若迷倒了多少闺阁女子。 也不知道芷若什么时候惹上了赵敏,唉,这算不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呢? “周复,不管咱俩的事儿,咱俩继续下棋。” 宋青书的食指微微弯曲,轻轻敲了下棋盘,一脸的幸灾乐祸。 嗯,芷若就得忙起来,要不然总是会挑拨离间他和周复,可偏偏周复还真就对芷若唯命是从。 好吧,好吧,谁让芷若救过周复的命呢,这点他羡慕不来。 周复:…… 笙歌:…… 这怕不是个傻子吧。 当日宋青书在汝阳王府叫嚣的话,他和芷若听得清清楚楚。 “姓宋的,你的脑子怕不是被殷六侠家宝贝女儿养得小狗吃了吧。” “也不知道是谁信誓旦旦的说着赵敏若是能在武当来去自如,就跪下给赵敏磕头的。” “啧啧啧,某些人的脑子就是摆设。” 笙歌翘着二郎腿,嫌弃十足。 这姓宋的与周复朝夕相处,怎么还是个傻白甜呢? 充其量就是个战斗力还不错的傻白甜。 “芷若,此言差矣……” 周复缓缓打断了笙歌的话。 被冷落一段时间的宋青书闻言,喜出望外。 他就知道周复是向着他的,他才是周复最重要的人。 被打断说话的笙歌没有丝毫不悦,反而是挑衅的看着宋青书。 孩子啊,你还是太年轻了,真当周复小哥哥是良善之人啊。 “芷若,小侄女养得狗挑食,可不是什么都吃的。” 周复慢条斯理的模样,似是一个优雅的贵族。 谁也想不到当年那个怯弱胆小的小娃娃能够成长的如此耀眼夺目。 武力超群,偏偏还运筹帷幄。 宋青书:Σ(⊙▽⊙“a “也许这就是传说中的狗不理。” 笙歌补刀道。 被噎的不知该如何还嘴的宋青书一脸郁闷的看向了赵敏。 “邵敏郡主,当日只是戏言,你无须较真。” “此次若不是芷若及时发现了你,恐怕你早就死在半山腰了。” “邵敏郡主,小爷虽不喜欢动脑子,可也不是被你戏耍利用的。” “看在你是个聪明人的份儿上,小爷给你一句劝告,离那些脑子不清醒还想着复国的人远点儿。” “你该知道,那些人活着不是运气好,只是我们没有赶尽杀绝。” “堂堂邵敏郡主打着赴约的名堂来刺探虚实,有意思吗?” “想活着,就安分。” 宋青书向来就是个不识风情的木头,所以也别指望他能产生什么怜香惜玉的想法。 赵敏眼神一暗,她又该如何解释呢。 残存的皇族的确有复国的念头,毕竟谁不想高高在上大权在握。 可是她知道回不去了,她此行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心中的阴霾消散。 败在这三个人手中,她也算是瞑目。 罢了罢了,本就是陌路人,又何须解释呢。 听说,塞外也很美,肆意潇洒也是极好的。 :。: 第六百三十一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一) 可是她知道回不去了,她此行只是单纯的想让自己心中的阴霾消散。 败在这三个人手中,她也算是瞑目。 罢了罢了,本就是陌路人,又何须解释呢。 听说,塞外也很美,肆意潇洒也是极好的。 权势地位也好,身份地位也罢,都与她再无半分干系。 赵敏的潇洒离去,让宋青书有些懵逼,这般伤筋动骨上武当究竟是闹哪样? 呵呵,想不通就不想了。 与其废脑子认真思量赵敏的来意,倒不如多想些鬼点子来折腾周复。 宋青书很是心安理得的想着。 …… …… 残存的元室想要复国终究只是有心无力,掀不起半点波浪。 大局已定,笙歌知道,她的任务完成了。 说实话,江湖风起云涌,快意恩仇,她很是喜欢这样简单随意的生活。 周芷若的心愿,她圆满完成,貌似还超额了。 像她这样的贴心小仙女,这个世界上简直就不多见了。 嗯,是时候离开了。 也不知道她走后,宋青书跟周复是不是依旧数年日一日的相爱相杀。 w 只希望,归来的周芷若能够不忘初心,潇洒强大的走下去。 不牵绊感情,专心事业的女子,总是最强大,无坚不摧的。 “一一,该走了……” 静悄悄…… 笙歌没有惊动任何人,安安静静的离开了这个世界。 没有遗憾,也没有不甘心,至于临别赠言什么的,还是少矫情些吧。 毕竟真正的周芷若是要长久的活在这个世界的。 离开的是心怀星辰大海的笙歌,而不是神仙姐姐周芷若。 …… 周复似有所感,怅然若失,就好似生命中最为沉重的羁绊在悄无声息间便消失了。 这一刹那,他的心中突兀的萌生出些许茫然,似是水中的浮萍,漂泊无依,再无半点依靠。 发生什么事了吗? 正独自一人左右手下棋的周复,怔在了原地。 棋子散落,双手朝空中一握,想要抓住些什么,可却偏偏空无一物。 “周复,周复,你不会真傻了吧?” “虽然小爷经常寒碜你自己跟自己下棋,迟早有一天傻了,可是你也不能傻的这么快吧……” 宋青书看着周复奇怪的举动,没心没肺的说道。 “青书,芷若呢?” 周复罕见的失态,向来清明的眸子有些许泛红。 宋青书不明所以,但依旧答道“回峨眉了,不是前两天刚来信吗,一切安好……” 一切安好…… 一切安好吗? 周复呆呆的坐着。 若是一切安好,他刚刚突如其来的钝痛是为何? 不过,安好便好。 冥冥之中,笙歌才是周复存活于世唯一的际遇和可能。 若不是笙歌的出现,周复依旧只是原文中出场没有三秒便被乱箭射死无名小儿。 没有半分夸张,笙歌便是周复的羁绊。 “青书,我们前往峨眉吧。” 思来想去,周复依旧是有些坐立难安。 莫名其妙的感觉,若是不亲眼见到芷若,他实在难以放心。 …… 峨眉还是那个峨眉,人还是那个人。 一切都好像没有任何变化,一切又好像都变了…… 有些事情,只适合深藏心底。 …… …… 回到现实世界的笙歌,依旧是如同往常一般打开倚天屠龙记的原著,一目十行的看了过去。 书未改,她只望她存在过的那个世界,亲近之人安好无恙。 嗯,她就是这样的帮亲不帮理,护短的很。 “一一,下个世界,有几个备选?” 笙歌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十分没有形象的问道。 “额……” “笙歌,备选什么的还是算了,你要相信下个世界是我精挑细选的,是我精心为你准备的礼物。” “好好享受吧……” 一一的声音柔和温暖,极具煽动性,可偏偏笙歌却打了个寒颤。 一一越是花言巧语,就说明那个世界越是不靠谱。 礼物,她不需要。 惊喜,她更加不需要。 依她对一一的了解,惊吓还差不多。 只是,一一并没有给笙歌拒绝的机会,直接把笙歌推入了下一个世界。 笙歌:╥﹏╥ 她的辣鸡系统,好像又飘了? 怎么办,在线求,手撕还是分解? 唉,事到如今,她只能盼望着一一的稍稍靠谱一点点。 可…… 无数次的事实证明,辣鸡系统没有最不靠谱,只有更不靠谱。 呵呵…… …… …… 笙歌再一次看向了水中的倒影,再一次常常的叹了口气。 仅是这一声叹息,硬生生让闻者落泪。 这得对生活有多绝望,才能发出这样的叹息声。 笙歌僵硬的扯了扯嘴角,生无可恋。 本小仙女太难了…… 头上戴一顶水磨银亮熟铁盔,身上贯一副绒穿锦绣黄金甲,足下踏一双卷尖粉底麂皮靴,腰间束一条攒丝三股狮蛮带。一双眼光如明镜,两道眉艳似红霓。口若血盆,齿排铜板。吼声响震山神怕,行动威风恶鬼慌。四海有名称混世,西方大力号魔王。 她若是没有记错的话,这是西游记中对牛魔王形象的描述。 嗯,你没有看错,她这一次就是穿成了大名鼎鼎的牛魔王。 只不过此牛魔王非彼牛魔王,笙歌倒宁愿她穿成的是西游记里的牛魔王。 那样顶多跟大圣打几架,打不了认怂。 可谁让她就成了大话西游中的牛魔王了呢。 活着不好吗,为什么要上赶着送死。 “大哥,你怎么了?” 牛香香的抓狂的挠了挠脑袋。 早知道自家哥哥变成了这个鬼样子,她绝对不会这个时候过来。 叹气…… 然后抬头看天…… 豪气干云的大哥什么时候成了这伤春悲秋的样子,有什么槛是过不去的。 唉,听大哥一直叹气,搞的她都想叹气了。 她的至尊宝小哥哥,什么时候才能正眼看她一眼啊。 发愁啊,发愁啊…… 人生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怎么了? 笙歌连回答问题都欲望都没了。 穿越成牛魔王,她勉强还可以接受。 可是,可是,谁来告诉她,为什么看起来大大咧咧的牛魔王会是这么个鬼心愿。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蓝色中文网”,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第六百三十二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 天才一秒记住本站地址:趣阁] 最快更新!无广告! 好男儿志在四方,身为大妖王,不是应该致力于打遍天下无敌手吗? 实在不行,也打上天庭,耍耍威风啊。 沉溺于儿女情长,像什么话。 如果这个时候牛魔王在笙歌面前,笙歌一定会好好给牛魔王上一节思想教育课。 让牛魔王知道什么叫事业心,什么叫耽于美色万劫不复。 嗯,没错,在笙歌看来,牛魔王的心愿简直就是让她送死。 紫霞小姐姐是牛魔王能够肖想的吗?谁人不知紫霞小姐姐的官配是至尊宝。 就连天美爸爸家的王者荣耀都知道在情人节出一款大圣娶亲的限定皮肤。 唉,先不说打得过打不过,单单是颜值就十分不匹配啊。 如果真把紫霞抢了过来,恐怕就真真应了一句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好了,好了,不扯了,言归正传。 在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催促下,笙歌慢悠悠的讲述了这个世界的背景故事,然后浓墨重彩的表达了对牛魔王心愿浓浓的怨念。 至尊宝被月光宝盒带回到五百年前,恰巧遇到紫霞仙子。紫霞仙子曾有一誓言,只要谁能拔出她手中的紫青宝剑,就是她的意中人。不想宝剑被至尊宝拔出,紫霞决定以身相许,却遭至尊宝拒绝。 紫霞迷失在沙漠,为牛魔王所救。牛魔王逼紫霞与之成婚。关键时刻,至尊宝转世成为齐天大圣孙悟空,踏着五彩祥云来救紫霞。打斗中,悟空为救师父而放弃了紫霞,紫霞为牛魔王所杀。 好吧,这就是大话西游之大圣娶亲的故事。 嗯,是大圣娶亲,不是牛魔王娶亲。 可偏偏牛魔王在爱而不得,打斗之际杀了紫霞,又被孙悟空打死后,依旧想不通放不开,还许下了要抢亲的心愿。 emmmm…… 一一那个辣鸡系统什么时候成了这么没有原则的系统了,什么破愿望都接。 接就接吧,能不能不要祸害她…… 在大圣娶亲的故事中,牛魔王就是个彻头彻尾的大反派,还是丝毫不值得同情的那种。 反派什么的,她向来是来者不拒,唯恐天下不乱。 可这次不一样,这次对上的是至尊宝啊。 虽说她也不清楚至尊宝与她所任何的大圣有多少关系,可凡是跟大圣沾边的事情,她都敬而远之,能不碰绝对不碰。 她喜欢有挑战性的事情,不意味着她她活的不耐烦了,喜欢找死。 经过了这么多个世界,她还不容易一点一点散去了当初被大圣狂揍留下的阴影,能够踌躇满志一往无前。 呵呵哒,可不就是一往无前嘛…… 再也没有前途了…… 跟至尊宝抢小姐姐,确定不是开玩笑吗? 笙歌绝望的哭丧着脸,准备装死。 装死总比真的被至尊宝一棒子打死要强,笙歌得过且过的想着。 说实话,时隔多年,笙歌自己对大话西游的剧情已经记的不甚清楚,可有些话却是始终刻印在脑子里的。 带上金箍,无法爱你。 摘下金箍,无法护你。 “我的意中人是一位盖世英雄,有一天他会身披金甲圣衣、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 这是紫霞仙子的心心念念。 的确,在大婚中,驾着彩色祥云的齐天大圣出现了,只可惜却不是为了娶紫霞。 说到底, 紫霞和至尊宝之间的悲情,就像是一个时代数万人心中磨灭不了的遗憾。 展颜一笑是经典…… 心中一泪是经典…… 当年的朱茵和星爷,为所有人留下了挥之不去的怅然。 包括她自己…… 每一个看完大话西游系列电影的观众,心中或多或少都会有些许纷扰的思绪。 如今,如今,她竟然要亲手参与这场美的盛宴了吗? 于公于私,她都做不出与至尊宝抢紫霞小姐姐的事情。 “唉……” 笙歌再一次没有控制住叹了一口气。 笙歌终于相信一句话,在无能为力的时候除了叹气还是叹气最省事。 “大哥,您能不叹气吗?” “总觉得这空气中都弥漫着你的口气味了……” 牛香香啪的把正在啃的果子扔在一旁,嫌弃十足。 唉,又想至尊宝小哥哥了,怎么办。 “大哥,你说至尊宝小哥哥还有没有可能再来?” “大哥,你说世界上怎么会有像至尊宝小哥哥一般英俊潇洒不羁俊美的人,想想就让人睡不着觉。” 牛香香的性格火爆直爽,身为妖族自然不会扭捏害羞。 她对至尊宝一见钟情,自是想纳为己有的。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本大小姐觉得你的说辞漏洞百出?你确定至尊宝跟大圣有关系? 浪九九:我们是拒绝的,大圣强大无畏,虽说痞里痞气,但绝不会拈花惹草,进退两难,那不是大圣的风格。 灯火阑珊处:+1,我们心目中的大圣绝不是这个样子的。 北城南笙:大圣与主播相处数个世界都没能让大圣动了心,大圣又怎会一面之缘先后与白晶晶和紫霞仙子搅和在一起。 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在笙歌讲述了这个世界的背景故事后,就炸开了锅。 这些都是直播间的老粉儿,一路上跟着笙歌风里来雨里去,自是也最清楚大圣的为人。 事出反常必有妖,眼见都不一定为实,何况只是一个即将就要被崩坏的世界呢。 想吃辣条跟我走:主播,大圣的强者之心可比你坚定多了,再说了月光宝盒这种东西,指不定跟大圣之前偷偷摸摸钻研的东西有关。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他们所有人都看出了在大圣心中,笙歌的与众不同。 不论是亲人,朋友,亦或者是小弟,笙歌终究是不同的。 所以,有什么好怂的。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你把心放肚子里吧,大圣是不会用金箍棒敲死你的。 当然,如果不是大圣的话,那就另说了…… 笙歌并不知道神棍兄的未竟之语,可显然,她被安慰到了。 也许,也许,这个世界也并不是那么绝望。 笙歌本就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性子,心情顿时就阴转晴了。 嘿嘿…… 本小仙女的心理素质就是如此强大的。 啦啦啦啦啦啦~ 想和更多志同道合的人一起聊《快穿:直播进行时》,微信关注“优读文学”看小说,聊人生,寻知己~ </br> </br> 第六百三十三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 “大哥,大哥,你又想什么呢?” 牛香香翘着二郎腿,大佬坐姿,看起来霸气无比。想-免-费-看-完-整-版请百度搜- 觉得笙歌瞬间明朗的笙歌,怼天怼地怼空气的技能瞬间复苏。 “妹子啊……” 笙歌拍了拍牛香香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开口。 “缘分天注定,强扭的瓜不甜,至尊宝不是你的菜……” 说实话,她真不知道怎么评价牛魔王和牛香香这一对兄妹。 一个是对紫霞强取豪夺,一个是对至尊宝心心念念…… 难道这两个人不知道靠主角团这么近,就相当于是上赶着找死吗? “大哥,你这话可就不对了……” “菜不菜的不重要,抢过来吃下去,自然就是我的了。” “难不成等我吃下去之后,还有人能抢走。” 牛香香理所应当的说道。 在妖族,没有那么躲的繁文缛节,更多的是随心所欲。 笙歌Σ°△°||| 妹子,你还真是有勇气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不知者无畏,竟然还想着把至尊宝抢过来吃下去? 呵呵哒…… 唉,她到底是应该看着这个便宜妹妹被至尊宝打死呢还是打死呢……` “对了,大哥,我听说,大嫂好像要过来了。” “你自求多福吧……” 铁扇公主可不是什么善茬,也不是别人那等温柔贤惠的夫人。 铁扇公主的脾气就好似她珍藏的法宝芭蕉扇风风火火,钢铁直女,能够气得你吐血的那种。 “大哥,你家里那房如花似玉的小妾,你趁早藏起来。” 这方圆数百里,谁人不知牛魔王与当年万岁狐王留下的小女儿在一起。 那玉面狐狸,生的水灵,绝对艳压群芳,再加上狐族天生的媚态,真真是让人离不开眼。 私底下有不是人在偷偷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唉,谁是鲜花,谁是牛粪,就不需要明言了。 不过,大哥如今在妖族是一呼百应的妖王,而玉面狐狸只是落魄的小狐狸,哪怕曾经父辈再显赫,现在都人走茶凉不值一提了。 玉面狐狸想要活的风生水起,锦衣玉食,必然就得依附于大哥。 若只有倾城的美貌,却无自保之力,那这份美貌带来的只有灾祸。 “小妾?” “啥小妾?” 笙歌有些懵逼,难不成她现在已经作死的把紫霞虏来了? 至尊宝的心上人,她可不敢玷污啊。 “大哥,不会吧?这才几天啊,你就把玉面狐狸抛在脑后了。” “我可是听说你俩小日子过得是蜜里调油,快活似神仙啊。” 牛香香本身就是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物种,只觉得自家大哥有些渣,是个喜新厌旧的,丝毫没有想到此牛魔王非彼牛魔王。 笙歌挑眉,玉面狐狸啊…… 没想到大话西游的世界里竟然还冒出了玉面狐狸,这到底是个什么世界? 好吧,可能是她一开始便先入为主,在看到紫霞和至尊宝后下意识便想成了当年那部经典的大圣娶亲。 嗯,大话西游可能还是大话西游,只不过好像还掺杂进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这个世界就变得复杂了。 不过,复杂点儿好啊。 浑水才能摸鱼,才能悄咪咪的完成牛魔王的心愿。 要不然她来干嘛,混吃等死吗? “大哥,这虽说男子三妻四妾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但像您这么善变的可是不多了……” 牛香香砸了咂嘴,嫌弃意味十足的说道。 唉,果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至尊宝一样。 她心悦的至尊宝是这世间独一无二英明神武还专情的美男子。 相貌堂堂,端端是那天上的仙人都比不得的。 没错,牛香香就是个颜狗。 毕竟这个时候的至尊宝还真就是个除了颜值就再也没有东西拿得出手的小白脸了。 恰巧,牛香香就是如此肤浅之人。 颜好,那么一切好商量。 “忘自是不会忘的,只是这家花哪有野花香。” 笙歌故作轻浮,贱兮兮的说道。 俗话说的好,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被偏爱的有恃无恐。 人的劣根性,向来都是对拥有之物日久生厌,进而念念不忘追求新鲜感。 笙歌熟谙这一点,所以演起渣男来丝毫没有违和感,几乎就是渣男本渣了。 好吧,她一直都心心念念这漂亮小姐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一一也算是照顾了她的意愿。 牛香香,铁扇公主,玉面狐狸,紫霞仙子…… 这些漂亮小姐姐,随便哪一个拎出去不是能够名动一方的美貌佳人,可偏偏落在了牛魔王手上。 还真真是应了一句粗俗又不失道理的古话…… 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说句良心话,牛魔王的长相实在算不上对得起观众,描述的委婉些,倒是可以用上一句略显粗狂和抽象。 可谁让妖族的世界就是强者为尊呢。 牛魔王身为大妖,自有无数的貌美小妖前赴后继的想要自荐枕席。 “啧啧啧……” “大哥,你这话要是被嫂子听到,恐怕又是一番惊天动地的夫妻互殴了” 牛香香实在想不通,为何平日里看起来雍容华贵的大嫂在面对大哥时就像是炮仗,一点就着呢。 唉,怪不得大哥留恋温柔乡呢,实在是大嫂太凶了。 “没事,反正又听不到……” 笙歌的话音还未落下,紧接着一道尖厉的声音便想起。 “谁说本夫人听不到……” 铁扇公主衣着华丽,妆容精致,单看外表,真真有几分高高在上的矜贵。 铁扇公主嫁与牛魔王算不得高攀,她虽在山野修行,可却不是妖精,反而自带仙气。 当年为了得到铁扇公主的青睐,牛魔王没少想法子,献殷勤。 就连那等英雄救美的俗烂套路,牛魔王也用的不计其数。 功夫不负有心人,牛魔王最终抱得美人归。 只可惜,好景不长,真心难留。 一个铁扇公主终究还是不能让牛魔王放弃外面的花花世界。 曾经那对羡煞旁人的恩爱夫妻,终究也只能是过去时。 矜贵娇蛮的铁扇公主在与牛魔王的这段关系中,还是迷失了本真,变的不再是她。 芭蕉扇在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慢慢变大,显然又是一场血雨腥风。 快穿:直播进行时 快穿:直播进行时 第六百三十四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四) 笙歌:Σ 直播间的众玻璃碴子们:Σ︴ 这个小姐姐漂亮是漂亮,可是不是太生猛了一些呢。 “且慢……” 笙歌心存侥幸的喊道。 俗话说得好,君子动口不动手,这有话好好说嘛,动粗实在是影响和气。 好吧,她就是对芭蕉扇心存忌惮。 虽不知铁扇公主因何得到这芭蕉扇,但不可否认,芭蕉扇的确是一件难得的灵物。 “慢不下来了……”铁扇公主在牛魔王面前素来骄傲,怎能忍受得了牛魔王的那句家花哪有野花香。 笙歌见状,下意识的唤出了自己的丑耙子。 额…… 好像有哪里不太对啊。 牛魔王的本命法器是混铁棍,绝对不是丑耙子。 呜呜呜,她不会这么可怜吧,刚刚来到这个世界就露馅? 在笙歌迟疑间,呼呼的大风刮起,带着席卷一切的气势,让人望而生畏。 当机立断,笙歌把丑耙子插在地上,双手紧紧握着耙子。 哼,真当本小仙女的耙子都是吃素的吗? 再怎么说,这个丑耙子也跟着她走南闯北一个个世界走过来了,也是见过世面的耙子了。 可事实证明,笙歌高兴的太早了。 丑耙子虽强,可在芭蕉扇的专业领域,依旧略显吃力。 于是…… 于是笙歌华丽丽的被扇飞了,至于飞了多远,她心里也估算不出来。 隐隐约约间,似是有对话从风中传来。 “大嫂,大哥不会出意外吧?” 哪怕天不怕地不怕轰轰烈烈的牛香香在对上盛怒之下的铁扇公主依旧有几分心虚。 “一回生两回熟,那个狗东西早就习惯了?” 铁扇公主混不在意的说道。 别人不清楚,难道她还不清楚吗? 牛魔王那一身皮就好比铜墙铁壁,刀剑法器都难伤他半分,更遑论是一阵风呢。 想当年,牛魔王狗皮膏药似的黏着她的时候,被芭蕉扇扇走的次数还少吗? 也怪她年幼无知,竟信了牛魔王的苦肉计,芳心托付。 时间一晃数十近百年,她已经有些记不清楚她心悦的牛魔王是什么模样了。 她也清楚,她心心念念辗转反侧放不下的人是当年那个把她捧在手心里的牛魔王。 可物是人非,有些东西终究是回不来了。 她不甘心啊…… 狗东西? 牛香香默默的眨眨眼睛,如果大哥是狗东西,那她是什么? 额,她还是识趣的闭嘴吧,免得被殃及池鱼,大哥,您老人家就自求多福吧。 …… …… 北城南笙:多久没见主播这么狼狈了?也不知道主播现在是否还有心情惦念漂亮小姐姐。 走路太浪会闪腰:切,这么多个世界了,主播的颜狗程度你们难道还不了解吗? 浪九九:啧啧啧,俗话说得好,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槛儿放不下的仇,如果有,那就是颜值还不够。相信我,这一定是主播的人生信条。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这个世界要尽享齐人之福了,老衲在这里先道贺了。 余生一杯酒:齐人之福?是我理解的那个齐人之福吗? 我是个神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灯火阑珊处:难道只有我一个人觉得神棍凶的笑容贱兮兮的,绝对是话中有话。 …… 笙歌有一下没一下的瞟着直播间的弹幕。 看来,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还是挺了解她的。 颜值即正义,当然没有过不去的槛儿。 至于齐人之福…… 牛魔王可不就是坐享齐人之福嘛。 高贵骄傲的铁扇公主,娇媚魅惑的玉面狐狸,典型的人生赢家啊。 啧啧啧,真是嫌弃死了,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的智商什么时候这么捉急了?就个齐人之福还猜来猜去故作神秘。 嫌弃哦……_` 也不知道这些玻璃渣子们的智商会不会穿过直播间影响到她。 莫名有点担心怎么办? 笙歌的幸灾乐祸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她发现自己好像被芭蕉扇一扇子扇到了一个万籁俱寂,只有风沙在不断肆虐的沙漠。 还是荒无人烟的那种。 向来乐天的笙歌有一瞬间慌神。 怎么办,沙漠的求生技能貌似还没学过啊。 额,也不知道是不是铁扇公主精挑细选了这么一个鸟不拉屎的鬼地方想要饿死他,然后光明正大的改嫁。 呜呜呜,本小仙女还真是命苦啊。 才刚刚穿越没几天,就要被如花似玉的妻子蓄意谋杀了。 找了个被风的地方,肆虐的风沙被巨石遮挡了部分攻势,笙歌才缓下心神。 她这一飞到底飞了多久啊,分明在洞府里的时候还是艳阳高照啊,怎么落地就成了皓月当空了? 还真是最毒妇人心。 如果忽略咕咕叫的肚子,笙歌可能还会附庸风雅故作文艺的仰躺在地上,欣赏一下沙漠瑰丽玄妙的夜景。 可民以食为天,在饿肚子这种天大的事情面前,其他文绉绉的东西就可以暂时先忘记了。 嗯,笙歌就是个粗俗到极致的人。 早知道会天降横祸,她绝对不会长吁短叹,有这个时间,还不如陪着牛香香大吃大喝几天呢,也不至于像现在这么可怜。 笙歌摸了摸自己叠了好几层游泳圈的啤酒肚,绝望的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牛魔王这个大丑逼是怎么把铁扇公主那样心高气傲的美人儿追到手的。 果然是好白菜都让大胖牛的拱了。 如果铁扇公主知道笙歌的想法,定然会高声喊冤。 数十近百年前的牛魔王真的还看的过眼,化为人形是,是个棱角分明的俊逸小生,若为兽形,也是精壮勇猛的。 可谁能料到,二人大婚之后,牛魔王就像是吃了催化剂似的,体型猛增,圆滚滚的肚子,硕大的脸盘,几乎都快要抢了猪八戒的位置了。 难道婚姻真的是颜值的坟墓? 唉…… 唉…… 肚子不断咕咕叫的笙歌,再一次开始叹气。 就好似自从来到这个世界,叹气就成了她每日的必修课程。 嗯,就凭着牛魔王这一身肉,她觉得她可以保存体力,等到救援来临。 来自一头牛的迷之自信。 :。: 第六百三十五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五) 这三更半夜,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还是不要在沙漠里狂奔了。 谁也预料不到荒无人烟的沙漠掩藏着多少杀机。 最重要的是,她真的觉得以牛魔王身上的脂肪,怎么也能多活好几天。 瞬间说服了自己的笙歌,就近躺了下来。 条件简陋,容不得她嫌弃。 还真别说,有了这块儿大石头,还真是挡风啊。 哎,有铁扇公主这样彪悍的媳妇儿,牛魔王怎么还有胆子朝三暮四拈花惹草呢。 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如果有漂亮小姐姐对她死心塌地,她绝对洗心革面洗手作羹汤。 只可惜老天爷不给她这样的机会。 女儿身,男子心。 笙歌揉着自己软软肉肉的肚子,思绪越发偏的没边了。 久而久之,笙歌自己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沉沉睡了过去。 不知道这算是心大呢还是艺高人胆大。 这一觉,笙歌也不清楚自己睡了多久,她只是被强烈的饥饿感唤醒,顺带喉咙又痒又痛。 这个世界还真是出师不利啊。 说饿的前胸贴后背有些夸张,毕竟牛魔王那一身能够与猪八戒媲美的肥肉,不是一天两天能够减下来的。 咦…… 前方貌似有小哥哥出没…… “小哥哥,小哥哥,看这里……” 笙歌腿脚麻利的站起来,威武雄壮的挥舞着丑耙子。 若是不知情的人,怕是会以为这是土匪在劫道。 漫天黄沙中,人影越走越近,轮廓也逐渐清晰。 可笙歌挥舞耙子的手却渐渐缓下来,眉头受灾一起。 不知是不安,还是犹豫。 她已经猜出对方是谁了。 这个世界中绝对的主角,至尊宝。 近乡情更怯吗? 笙歌有些不知道该如何表述她此刻的情绪。 纷乱复杂,没有头绪。 看过大话西游的人都知道,至尊宝与齐天大圣本质上依旧是一个人。 时间错了,可人还是那个人。 对白晶晶的懵懂也罢,对紫霞仙子的真诚也好,这一段段难忘的记忆都属于同一个人。 许久未见,突兀重逢,她该以怎样的态度来面对呢。 笙歌心中清楚,这个世界中的猴子不同于任何以往的世界。 她记忆中的齐天大圣绝不会徘徊不定,对于他而言,目的地只有一个,那就是不断向前。 可至尊宝不一样…… 至尊宝天真,烟火气十足,七情六欲凡俗人的为难犹豫,他都有。 寻常普通的衣衫,略显凌乱不羁的发丝,远远看着更像是一位行走江湖不受束缚的侠客。 侠客向来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只这一眼,笙歌遍知,这不是记忆中的人。 她眼中的齐天大圣,睥睨天下一往无前,才不会这样忐忑难安,不知前路。 他不是他…… 可若他不是他,又该怎么解释呢。 世人皆知,戴上金箍的至尊宝便成为齐天大圣。 一道金箍真的会改变一个人吗? 这是第一次,笙歌心头不可抑制的产生了恐慌。 她恐慌的不是自己未知的前途,而是怕她奉为神明鞭策她不断前进的动力轰然倒塌。 必须得承认,在一定程度上,一往无前的大圣成就了如今她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 笙歌静静的站在原地,不言不语,就像是刑徒在等待着最后的宣判。 时至今日,她一步一步脚踏实地走到今天,能够让她小心翼翼的恐怕只有大圣了。 是也不是,只需一言便好。 …… …… 沙漠遇活物,至尊宝的惊喜不下于笙歌。 毕竟在这个诡异阴森的沙漠,有个人作伴总是好的。 “嘿,兄台……” ** 至尊宝喜笑颜开,脚步轻快的朝着笙歌小跑着过来。 诶…… 他好像高兴的太早了…… 对面不是人,看样子是一头成了精的牛。 这年头,妖精都凶的很。 不是非要煮着吃了他的,就是非要嫁给他的。 他至尊宝看着像是那种没有骨气的人吗? 他的人,他的心都是属于白晶晶的,至死不渝。 唉,也不知道现在假装没有看到偷偷溜走还能不能来得及。 看那头牛蔫蔫憨憨心不在焉的样子,很有可能出神压根儿没有听到他的呼喊。 三十六计,走为上。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于是…… 在笙歌诧异的注目下,至尊宝华丽丽的溜走了。 笙歌:Σ︴ 谁来告诉她,这是什么剧情。 原谅她,脑子有些懵,跟不上节奏。 emmmm,跑什么跑,本小仙女让你走了吗 笙歌看着落荒而逃的至尊宝气不打一处来,直接扔出了丑耙子,重重的砸在地上,挡住了至尊宝的去路。 就这小怂样,绝逼不是大圣。 笙歌几乎已经有了七八分的把握断言。 “你跑什么跑,本大王有那么可怕吗……” 笙歌走上前去,食指挑起了至尊宝的下巴,认真端详他的容貌。 啧啧啧…… 越看,笙歌的眉头越皱越紧。 她不止一次见过大圣幻化人形的样子,算不上绝美,但气质突出,反倒让容貌显得不那么重要。 这至尊宝与大圣的容颜大致有八成的相似,只是…… 皮肤比大圣白了一个度…… 面部的棱角和线条也更加柔和…… 最最重要的是,气势…… 气势千差万别,大圣狂妄不羁,就像是一把无坚不摧的剑,刺破一切虚妄。 而至尊宝有弱点,有欲望,有温情。 在笙歌端详的时间里,至尊宝差点让哭出来。 这头成了精的牛不会是眼瞎分不清他是男是女吧? 还是说这头牛的口味还真就是重的离谱? 早知道会在这里遇到一头成了精的牛,还不如老老实实在盘丝洞做压寨夫君呢。 虽说那个什么霞仙子看起来神神道道,总是爱胡言乱语,翻脸不认人,但最起码是个漂亮小姐姐啊。 哪像现在…… 他竟然被一头又丑又胖还粗鲁的牛妖给吃豆腐了。 唉,晶晶,是我对不住你,保不住这清白之身了。 前有紫霞,现遇牛精,天要亡他啊。 怎么看,他的这些桃花都是烂桃花。 牛妖的凶神恶煞自是不必多说,那紫霞也是个善变的。 白天一个样,晚上一个样…… :。: 第六百三十六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六) 小说网org,最快更新快穿:直播进行时最新章节! 紫霞疯疯癫癫的,一会儿说他是她一会儿命中注定的夫君,一会儿又非要砍死他…… 为什么他来这里遇到的都是奇奇怪怪的人。 天地良心,他的心里只有晶晶一人。 笙歌一边端详,一边摇头。 先是眉头紧蹙,可慢慢的又尽是释然。 不是大圣也好…… 虽说在这个时空见不到大圣有些许落寞,但总比纠结不知如何抉择要好。 嗯,至尊宝不是大圣。 这样一个念头凭空让笙歌的心底冒出了一丝丝喜悦。 “大哥,我的肉不好吃的,您放过小的吧……” 至尊宝甚是没有骨气的说道。 唉,这头牛又是摇头,又是叹气的,搞得他整个人都不美好了。 要杀要剐,您倒是爽利点儿啊。 呸,他要活着。 闻言,笙歌蓦地一笑,仔细一看,至尊宝这贪生怕死怂怂的样子倒是与她有几分相似。 不管了,只要大圣不在,她就可以继续作天作地作空气,继续她的大佬人设。 除了直播间那帮玻璃碴子,没有人知道她曾经是个小怂货。 吃香的喝辣的,左拥右抱,红袖添香的美好生活,等着本小仙女吧。 至于紫霞仙子…… 本小仙女抢定了。 反正至尊宝现在心心念念的还是白晶晶,那她也不算是拆散有情人。 盛世美颜,有能者得之。 确定了至尊宝非大圣,笙歌一改前几日垂头丧气长吁短叹的模样,颇有种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恣意。 “至尊宝,你三更半夜的跑来这鸟不拉屎的鬼地方干嘛?” 笙歌松开了至尊宝的下巴,笑容浅浅的问道。 毕竟至尊宝还顶着大圣的脸,她也不能太过分啊。 至尊宝瞪大了眼睛,这头丑的惊天地泣鬼神的牛为何知道他是谁? ∑ 哪怕他向来自诩天下第一帅,这种时候也不敢贸贸然沾沾自喜了。 这头牛,一看就知道是吃人的。 嗯,他玉树临风风流倜傥的英俊少侠不当,非要变成牛粪吗 所以,大佬问话,必须得态度虔诚认真的回答。 “逃命……” 至尊宝不假思索的答道。 谁知道紫霞那个女人又发什么疯,非要拿紫青宝剑砍死他。 忙乱之下,慌不择路,逃进了这个危机重重的沙漠。 看着面前的大牛头,至尊宝忍不住在心里叹气,他这算不算是才出虎穴又入狼窝? 这世道实在是太凶险了些。 “逃命?” 笙歌凝眉,虽说至尊宝不像大圣那般神通广大,可在大话西游的世界绝对是有主角光环的。 略一思考,笙歌便想到了紫霞青霞二者为一的情况。 紫霞古灵精怪,青霞脾气火爆古怪,又素来与紫霞不对付。 紫霞相中了至尊宝,可不意味着青霞也愿委身于他。 啧啧啧…… 贵圈真乱。 笙歌咂咂嘴,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芒。 认真捋一捋,至尊宝的感情生活还是很丰富多彩的。 情场浪子,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喜欢他的,他喜欢的,好像下场都不美好。 幸亏…… 幸亏大圣不是至尊宝。 若大圣失了那颗不断向前的心,徘徊于原地,耽于美色,还会是她心中视若神祗的存在吗 “最难消受美人恩……” 笙歌一副过来人的姿态,惺惺相惜格外同情的拍了拍至尊宝的肩膀。 可不就是最难消受美人恩,至尊宝消受不了紫霞的芳心,她消受不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 不过,老话说得好,打是亲骂是爱,铁扇公主在牛魔王面前的失态何尝不是一种难以释怀的不甘心呢。 哪怕是灵物,终不能免俗,依旧在奢求海誓山盟一生一世一双人人的感情。 可,新鲜感出现的时候,什么都像至死不渝的爱情。 至尊宝:…… 本少侠已经失去了惊讶的想法,这头牛丑是丑了点儿,可能掐会算的本事还是挺准的。 “大哥,请您收下我做小弟吧,上刀山下火海,两肋插刀,我至尊宝绝不皱眉头……” 嗯,眼皮都不眨一下,能跑多远跑多远。 “既然大哥知道小的的处境,自是清楚一旦小的被紫霞逮回去,下场绝对凄惨……” “大哥,您长的这么高大威猛,俊美大气,一定会解救小的出水深火热的,对吗?” 至尊宝一脸热切的盯着笙歌,那些溢美之词就像是奔流不息的长江水似的,不断往外冒。 笙歌:) 小老弟,你的良心真的不会痛吗 牛魔王是怎样一副尊容,她自己不清楚吗 还真是为难至尊宝了,这睁眼说瞎话的本事都快赶上她了。 唉…… 顿时有了危机感。 她可是要靠厚脸皮走遍天下无敌手的,这至尊宝怎么能够撼动她的位置。 是可忍孰不可忍…… 当机立断,还是把至尊宝收为小弟吧。 这样一来,哪怕有一天至尊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别人也只会觉得是她这个师父倾囊相授教的好。 “倒也不是不可以……” 笙歌不断在心里盘算着,牛魔王的心愿是抢亲娶紫霞,那她抢了紫霞,自然就得再还至尊宝一个媳妇儿啊。 身为小仙女,从不占别人便宜。 “多谢大哥……” “大哥对我的再造之恩,我没齿难忘。” 至尊宝继续表忠心。 “小事,小事……” “以后你就跟着我吃香的喝辣的吧,等我回了洞府,先给你介绍个貌美如花的小姐姐……” 笙歌暗戳戳的在心里拉着红线。 既然这个世界有妖,那么九霄云殿,地府幽冥,西方佛界同样也是存在的。 大不了她偷偷摸摸去一趟天庭,顺几根红线,给牛香香和至尊宝多拉几根。 实在不行,就让月老换成钢丝。 如果能够再顺些蟠桃就再好不过了,许多年未吃,她真真是有些想念了。 想念蟠桃的味道,也想念那段曾经以为暗无天日的时光。 回过头来想想,那段时光,是沁着芬芳的。 嗯,虽说那芬芳貌似有点儿隐晦,但同样铭记于心再难忘记。 悄无声息的失落,眨眼消失,似是一切都只是风吹风散。 </br> </br> 第六百三十七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七) 失落也好,怀念也罢,都是悄无声息的。 如花似玉的小姐姐? 至尊宝一听这话,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就这头牛这副尊容,想来审美也不会好到哪里,要不然怎么会被他几句轻飘飘的违心之言就哄骗了呢? 难不成这头牛真的觉得他自己容貌俊美? 唉…… 天地良心,他是真的想为晶晶守身如玉的,可这里的人实在是太热情了。 胳膊拧不过大腿,心中戚戚啊。 “至尊宝……” emmm,这个名字为什么叫起来如此不顺口呢。 不如…… 不如就叫小宝吧…… 朗朗上口又特点鲜明,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 笙歌美滋滋的想道。 “小宝……” 笙歌语不惊人死不休一厢情愿的开口。 至尊宝: 直播间的众玻璃碴子:Σっ 小宝…… 小宝…… 宝个鬼啊,你以为你叫寸头屠夫家的傻儿子呢? 这是什么起名水平,白白浪费了至尊宝这么好听的名字。 呸…… 嫌弃至极…… 看来这头牛不仅长得丑,还没文化。 “小宝,你有没有什么法子带本尊离开沙漠前往火焰山?” 以她的本事,离开沙漠轻而易举。 可关键是离开沙漠她去哪里呢? 不识路…… 既然阴差阳错收了大名鼎鼎的至尊宝做小弟,那么自然就得发挥最大的效用。 身为小弟,跟着大哥吃香的喝辣的之前怎么着也得表表忠心吧。 “也许是可以的……” 至尊宝甚是心虚,心底直打鼓。 他进入这沙漠本来就是瞎猫撞了死耗子,遇到这个大丑逼更是靠运气,他哪里知道火焰山这个鬼地方在哪儿。 不过…… 新鲜出炉的大哥第一次有要求,他就做不到貌似也不太好。 于是…… 于是只见至尊宝在耳朵里掏呀掏,掏的笙歌都忍不住想踹他一脚的时候,一根细长的棍子出现在他手心。 如意金箍棒? 许是被打的阴影,笙歌迅速后退,目光灼灼的盯着至尊宝手心里的小细棍。 这的确是如意金箍棒,那突然降临的气息不会错。 她刚刚确定了至尊宝不是大圣,可现在又冒出了如意金箍棒? 老天爷,你是看本小仙女过的太过于潇洒自在了,所以就开始作弄本小仙女了吗 她是在金箍棒教育下长大的孩子,自然是不可能看走眼。 一瞬间,笙歌真真有几分迷茫了。 有没有人能给她指点? 果然,乐极容易生悲。 “小宝……” “至尊宝,你手里的是什么啊?” 又怂又贱,甚是识时务的笙歌立刻改回了称呼。 如果至尊宝真的与大圣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就是借她熊心豹子胆,她也不敢居高临下倨傲的喊对方一声小宝。 试探…… 笙歌这是在以强大的求生欲试探。 至尊宝七窍玲珑心,从笙歌的忌惮和在意中猜出了些许端倪。 既然这头牛忌惮,那就更不能说实话了。 “如意金箍棒,是伴随我一同出生的宝贝……” 呵呵哒,分明是他在某个不知名的山头捡的。 他观有些神通,便做主留下了。 笙歌:…… 笙歌翻了个白眼,真当本小仙女的智商不够用吗? 仅凭如意金箍棒就想证明是大圣? 别闹了…… 若是至尊宝编个其他说辞,笙歌指不定还真就信了,可偏偏至尊宝想成为如意金箍棒的主人。 这世上,再没有第二人像笙歌这般了解大圣。 “给你个机会,说人话。” 笙歌把玩着自己肉乎乎的手指,白惨惨的牙齿在月光的辉映下甚是阴森恐怖。 似是只要至尊宝再口出假言,笙歌就生吞了他。 至尊宝的额头密密麻麻布着大大小小的汗滴,可心中仅存的侥幸促使他放手一搏。 “我是认真的……” 至尊宝努力使自己镇定下来,可效果甚微。 “本座也是认真的……” 笙歌收起了嬉皮笑脸的一面,冷冷的看着至尊宝,手上丝毫没有留情直接用丑耙子砸在了至尊宝腿上。 冒充谁不行,非要冒充大圣?真当她是吃素的吗? 清脆悦耳的骨折声伴随着至尊宝惨绝人寰的痛呼声在寂静的沙漠中响起。 心软什么的,不存在的。 经历这么多个世界,嬉笑怒骂变化无常,笙歌早就游刃有余。 她的那颗心早就强大到无所畏惧,无坚不摧。 至尊宝冷汗淋漓,表情扭曲。 天地良心,他真的就是心存侥幸想给自己造一道护身符。 谁曾想,护身符没编出来,偏偏冒出了催命符,他的命可真苦啊。 谁来告诉他,为什么这个念头就连一头牛都这么喜怒无常了? 前一刻还拍着肩膀笑意盈盈称兄道弟吃香的喝辣的,下一刻就翻脸不认人人,似是他不说真话,就直接砍死他一般。 他怕死,他认怂还不行吗? 呜呜呜,这里实在是太可怕了,他想回家。 “大佬,大佬饶命,我知道错了,我说实话,我说……” 至尊宝生无可恋,早知道外面的世界这么危险,他还不如留在紫霞那个疯婆娘身边的。 他后悔了,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赶得上。 “那就说,别磨蹭……”笙歌声音冷厉,表情淡漠。 她在意的从来都不是至尊宝,于她有恩的也不是至尊宝。 所以,她的特殊自然也不会是至尊宝。 “我也不知道这根棍子叫什么,我见它棍身上刻着如意金箍棒,我就默认是它的名字了。” “还有,这也不是什么伴生之物,而是我在一个不出名的山头里捡的,本打算捡来去当铺换个银钱,可没想到这东西竟然能够逢凶化吉,带我逃命,然后我就偷偷留下了……” 怕疼怕死的至尊宝生怕笙歌一个不痛快直接用丑耙子砸死他,利利索索如同竹筒倒豆子一般交代的清清楚楚不敢有丝毫隐瞒。 活着不好吗? 他为什么要找死? 笙歌凝眉,思绪放远。 至尊宝不是大圣,可如假包换的如意金箍棒却出现在大话西游的世界。 这是不是意味着,大圣和至尊宝是有可能同时出现在这个世界的? 有些人,亲眼见到才能安心。 :。: 第六百三十八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八) 小说网org,最快更新快穿:直播进行时最新章节! 虽说她对大圣有绝对的信心,世间无人能够胜她。 但直播间的夜帝大佬也曾经说过想要冲破桎梏破碎虚空是一件惊险万分的事情。 强大神秘如夜帝,同样也卡在那里千百年无寸进。 大圣呢…… 如今如意金箍棒莫名其妙的出现在了大话西游这个世界,是不是意味着大圣最终还是跨出了那一步呢。 只是不知,大圣如何了? 要知道如意金箍棒可是与大圣形影不离的。 寂静的沙漠只余风沙在肆虐,诡异的沉默不断蔓延。 每一分每一秒,对于至尊宝来说都像是在等待凌迟。 至尊宝: 至尊宝已经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描述他现在苦逼又无语的心情。 他从耳朵里掏出这根也不知道是金是铁的棍子,就是想再撞撞运气,看看如意金箍棒能不能帮他指路,好让他在新鲜出炉的大哥面前展示一下存在的价值。 可…… 可他好像又自己找死了。 看这头牛的反应便知,他与如意金箍棒的主人关系匪浅。 至于是敌是友,他暂时还分辨不出来。 不过,这头又丑又凶的牛到底想干嘛,吱个声也好…… 这样静悄悄的,着实让人心慌。 “喂,你还知道是哪个山头吗?” 笙歌不轻不重的踹了至尊宝一脚,声音一如既往地淡漠冰冷,听不出半分温情。 在笙歌看来,至尊宝是个滑头。 若是好言好语敬着,难有一句实话。 既如此,倒不如简单粗暴的制服对方,让对方害怕恐惧。 惜命怕死,自然就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对这一点,笙歌是坚信的。 毕竟当初她就是这么怂。 “啊?” 至尊宝有些懵逼。 难不成大佬的脑回路都是这么奇特吗? “ 他刚刚说的还不够清楚明白吗? 不知名的山头…… 这段时间他为了避开紫霞那个疯女人,不知道转了多少座山,爬了多少洞…… 现在让他去找那些看起来长得大同小异的山头是认真的吗? 至尊宝捂着自己折了的骨头,仰天无语,默默湿了眼眶。 老天爷,你这么折腾小爷真的好吗? 虽说小爷不是这个时空的土著居民,但小爷也没想兴风作浪啊。 呜呜呜…… 对天发誓,他真的就只是想找到月光宝盒回去救晶晶。 晶晶对他情深义重,他绝对不能置晶晶于不顾。 只要他活着,那就不会放弃晶晶。 “啊什么啊,知不知道吱个声都不行?” 笙歌眉头一挑,凶神恶煞的说道。 本就是个大丑逼,凶起来更是能够丑到小儿止哭的地步。 这不,正想默默流泪感叹一下境遇艰辛的至尊宝,硬生生被吓的打了个嗝。 “知道,知道……” 就算是不知道也不敢说啊。 至尊宝委屈极了。 就这头牛凶巴巴的模样,他十分怀疑,如果他说不知道,下一秒对方会不会拧断他的脖子? 至尊宝觉得很有可能。 “就是,就是时间有些久了记不太清楚,可能得多花些时间……” 吃一堑长一智,直接被打折一条腿的至尊宝实在不敢把话说的太满。 万一大佬又觉得他撒谎,再给他一耙子怎么办? “不着急,本座有的是时间。” “起来,别耽搁,指路。” 如意金箍棒的出现,终究还是拨动了笙歌的心弦。 “哦……” 至尊宝切弱弱的应道,随即便开始举着如意金箍棒,装神弄鬼就好似跳大神的许愿。 想找山头,总得出了沙漠吧。 金箍棒,你可千万不敢在关键时候掉链子啊。 这头牛一看就不是好相处的,喜怒无常,并且动起手来还贼疼…… 默默看着这一幕的笙歌,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世界上还有比这一幕更滑稽的场景吗? 曾经把她揍得无比凄惨的如意金箍棒怎么就成了装神弄鬼的工具了…… emmmm…… 实在是有些难以接受啊。 如意金箍棒还是那个金箍棒,看来是至尊宝不太行啊。 “快点儿啊……” 笙歌用法力修复了至尊宝的断骨之后,亲眼看着至尊宝变换了无数种姿势和语言祈求如意金箍棒显灵。 没错,就是显灵…… 至尊宝连天灵灵地灵灵都应付上了。 可笑…… 至尊宝急得满头大汗,根本没时间欣喜自己康复如初的腿。 呵…… 怕什么来什么,这根破棍子还就是在关键时候掉链子了。 如意金箍棒,你说你是不是看上了这个丑耙子? 让你指方向,一直盯着丑耙子干嘛…… 没出息的东西…… “大佬,这金箍棒可能是被您勇猛无双的气质吓到了,你再等等,不要跟这金箍棒一般见识。” 至尊宝忙不迭的解释道,顺带求生欲望极强的拍着马屁。 笙歌: 笙歌心中的无语进一步扩大,至尊宝怎么越看越像是个逗比呢? “起来……” 笙歌没好气的抢过金箍棒。 “带我去至尊宝捡到你的地方……” 既然都是碰运气,那她的运气一定比至尊宝要好。 笙歌话音落下,如意金箍棒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大,能够完全容纳两人。 笙歌:Σっ 至尊宝: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差别对待。 不仅至尊宝惊讶,就连笙歌都有些傻眼了。 嗯,她能说她真的就是学着至尊宝的样子撞撞运气吗? “这么简单的吗?” 至尊宝喃喃自语…… 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如意金箍棒还能变大…… 如果现在去当铺当,是不是更值钱? 笙歌揪着至尊宝站在如意金箍棒上,任凭金箍棒不断地穿过沙漠山川湖泊。 哎呦,谁来告诉她丑耙子在开心什么 丑耙子如今已经成为她的本命法器,笙歌与耙子自是心意相通。 她能够感受到丑耙子的喜悦。 那种喜悦不是小鹿乱撞的羞涩,而是傻儿子见到老父亲的激动…… 唉,丑耙子都跟她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了,竟然还是这么肤浅。 淡定…… 淡定…… 笙歌轻轻的拍了拍丑耙子,不要给本小仙女丢脸。 笙歌不是没有想过直接通过金箍棒找大圣,可谁让金箍棒毫无反应呢。 </br> </br> 第六百三十九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九) 看来,哪怕如意金箍棒有神通,也是有限的。 当然,也有可能是如意金箍棒比较高冷,懒得搭理她。 毕竟,高人就得有高人的风范。 至尊宝晕晕乎乎的站在如意金箍棒上,满脸的怀疑人生。 他是谁,他在哪儿。 本以为就是跟略有神奇的破棍子,没想到竟是一件通天法宝,看样子还满听这头牛的话。 呜呜呜,分明是小爷捡到的啊。 “想什么呢?” 人逢喜事精神爽,笙歌见到了金箍棒就好似见到了主心骨一样。 就像是丑耙子,见到了爸爸…… 心神一放松,笙歌便有了力气折腾至尊宝。 至尊宝和大圣非同一人,这便证明这个世界本身就不知道崩坏成什么样子了。 “至尊宝,你这么个小怂样可不行,太弱可是要被漂亮小姐姐歧视的。” 笙歌轻笑着,使坏把至尊宝拎了起来,晃晃悠悠,似是一个不小心就要从半空中落下。 不要问她,这么恶劣的法子是从哪里学来的。 今时今日,她都没有忘记在西游记的世界中被大圣逼着跳云的场景。 天知道,对于一个长期接受科学文化教育的小仙女来说,接受人可以飞行是一件多么强人所难的事情。 至尊宝:∑ 一想到至尊宝顶着这张肖似大圣的脸孝顺乖巧的叫她师父,笙歌就觉得人生充满了光明。 嘿,她要不要把至尊宝揍的鼻青脸肿呢? 想当年,她鼻青脸肿,遍体鳞伤的时候可不少。 好嗨呦,感觉人生已经到达了巅峰。 “咳咳……” 笙歌故作正经的清了清嗓子,严肃端庄的开口。 当然,如果笙歌能把嘴角的弧度再控制的好一些,恐怕会更具欺骗性。 第六百四十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十) “你既已诚恳拜本座为师,那本座就勉为其难的收你入门下。” “虽然你又怂又废柴,但谁让你运气不错还长了一副好皮囊呢。”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咳咳,别用你那种奇怪的眼神看本座,本座像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笙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_` 呸,那是什么眼神。 瞅瞅至尊宝那滴溜溜转的小眼神,就好似本小仙女觊觎他的颜值一样。 自作多情…… 笙歌在心中中肯的评价道。 至尊宝默默的低下了头,师父说什么都对…… 嗯,哪怕师父说他自己是天下第一美男子,他都举双手同意。 天大地大,师父和晶晶最大。 至尊宝甚是没有节操,彻底化为了墙头草。 “入门第一规则,保护好你那张脸,除本座,无人可伤。” 笙歌郑重其事的嘱咐道。 不管怎么说,大圣于她有难以偿还的大恩。 至尊宝这张与大圣像了七八分的脸,她可得好好保护。 至尊宝:…… 至尊宝心里有一万头草泥马飞驰而过。 师父,您老人家能闭嘴吗 再说下去,徒儿就实在说服不了自己您老人家不是看上徒儿这张脸了…… 嗯,不得不说,这是个搞笑的误会。 “第二,第二……” 说到第二条,笙歌有些犹疑。 毕竟抢自己徒弟妻子这种臭不要脸的事情她还是第一次做,还是个新手,难免有些羞涩。 一回生,两回熟。 假以时日,习惯就好。 “师父,您请说……” 常年在江湖混迹,摸打滚爬的至尊宝早就是察言观色这方面的老油条。 “这可是你让本座说的,你可别后悔……” 笙歌忙不迭的接道。 “本座可能会娶紫霞……” 笙歌可没有忘记牛魔王的心愿。 虽说这个心愿实在不地道,但以本小仙女的聪明,一定能够找出两全的法子。 闻言,至尊宝瞪大了双眼。 ∑ 竟然还真有人喜欢紫霞那个疯女人? 难不成师父也被紫霞那姣好的容颜欺骗了? 很有可能,就瞧师父那股肤浅的劲儿,妥妥的颜狗啊。 而紫霞呢,最能拿的出手的不就是颜值。 俏皮与仙气共存,古灵精怪,单看颜值定然是当世明珠。 可那性子…… 一想到紫霞的反复无常,至尊宝便忍不住皱眉。 “师父,三思啊……” “这紫霞虽说貌美难得,那那性子着实恼人。” “前一秒还心心念念嘘寒问暖,下一秒就拔剑扬言要杀死我这个臭男人……” “您看到徒儿头上这几根显眼的白发了吗,就是被紫霞愁出来的。” 至尊宝苦口婆心。 美人儿虽美,可哪有小命重要。 至尊宝一向都是很惜命的,只有活着,才能找到月光宝盒阻止晶晶自杀。 笙歌失笑,她看的分明,如今的至尊宝并没有对紫霞仙子生出多余的情愫,完完全全就是能躲多远就躲多远。 看来,她进入这个世界的时间节点还蛮好的。 “你无需忧心,本座自有办法。” 紫霞和青霞之事,虽说棘手,但并不是全无头绪。 只可惜笙歌这副了然于心的模样看在至尊宝眼中就是色令智昏。 怎么办,他的大丑比师父好像已经完完全全被紫霞迷住了。 这么多年,难得有个师父,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师父死在美人乡吧。 虽说这个师父丑了点儿,也傻了点儿。 …… …… 一直不断在翻山越岭的如意金箍棒,终于在笙歌百无聊赖带着哈欠数云朵的时候停了下来。 额…… 难怪至尊宝没有印象,这分明就是一座没有任何特色,寻常到不能再寻常的小山。 笙歌站在山脚,闭上眼睛,放出神识,覆盖整座小山,一块石头都不落下的扫过。 细看下来,这座山还是蛮有趣的。 嗯,小动物们都分外和谐有爱。 “走吧,上山。” 一番查探,笙歌并没有察觉到大圣神识的气息。 可笙歌依旧不死心的想要亲自上山,一个山洞一个山洞的找过去。 谁能想到,在山脚看上去破败荒凉的小山,翻过去之后有一个幽静瑰美的山谷呢。 山谷之中,大大小小的动物其乐融融的或趴在树枝或躺在石块上悠闲的晒着太阳,时不时还拿树枝比划锻炼下身手。 在这样有爱的场景下,有一只猴子分外不合群的倒挂在远处的大树上,身子随着尾巴一晃一晃,旁人倒也说不清楚是孤僻还是悠哉。 都不需要笙歌分辨,一路上都淡定不已的如意金箍棒在看到这只猴子的时候,化为一道流光直接钻进了对方耳中。 大圣吗? 笙歌看在面前不管晃悠着的小猴子,眼睛微微湿润。 此刻,她没有在沙漠中初见至尊宝时的犹豫和近乡情怯。 她只有欣喜和感恩。 笙歌缓缓上前,近乎郑重的把手附在猴子的额头,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明显,而眼眶却是越来越湿润,直至再也承受不住眼泪的重量。 一滴一滴,沉默而又真切。 没有大悲大喜,只有安安静静,几不可见的几滴眼泪。 大圣,她最终还是找到了呢。 笙歌能够感知到大圣体内近乎使他溃散油尽灯枯的创伤。 可同样也感知到了一股磅礴巨大,带着泯灭一切气势的力量在不断修复着大圣的经脉和身体。 大圣终于跨出那桎梏的一步了吗 笙歌欣喜,却也心疼。 从如今大圣溃散的神识和败坏的身体,足以想象出那一步多么惊险。 若是…… 若是再险上半分,她此生可能再无缘见他。 那样的消失,是干干净净,再难有半分回旋余地的。 幸好…… 幸好,他成功了。 她就知道,这世上,无任何一样东西能够阻挡大圣一往无前的步伐。 这片天,这片地,都不能。 而她要做的,就是一步步朝着大圣的步伐,走出属于她的道。 大圣是友,更是师,亦是她的明灯。 “你来了啊……” 一直懒洋洋倒挂在树上晃悠的猴子,声音嘶哑,语气嫌弃。 “你好像更丑了……” :。: 第六百四十一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十一) 浓浓的嫌弃,浓浓的熟稔,更多的是全身心的信任。 一如既往地丑,可他不是早就习惯了吗? 嗯,他突破桎梏,窥得一线生机。 不曾想,能够交托后背护他周全的会是笙歌…… 在意识溃散,即将归于虚无,他能够想到的只是她。 他一手操练培养起来的小弟,他亲手刨坑埋过好几次的小弟。 破碎虚空,破除禁锢,若问他怕不怕,他倒真没有丝毫畏惧。 对于消散,不恐惧,却难免有些许遗憾。 若是他消散,也不知他一手培养出来的小弟会不会刨坑把他给埋了呢? “喂,本就丑,哭起来更是丑的惊天地泣鬼神了。” 孙悟空撇撇嘴,颇有些有气无力。 笙歌: emmm…… 她刚才到底是在难过什么劲儿,堂堂打遍天下无敌手还能破碎虚空冲破禁锢的齐天大圣哪里需要她担心了…… 唉,好不容易酝酿出来的情绪就这么没了。 果然,大圣还是那么嘴贱…… “说的就好像你很好看似的……” 这有气无力的模样,活脱脱就是个老弱病残。 来啊,互相伤害啊,难不成本小仙女还会怕你。 笙歌轻哼一声,挺直了腰板。 咱们老百姓啊,今儿真高兴,终于能够翻身做大佬了。 嘿嘿…… “嗯” 孙悟空睨了一眼笙歌,默默的闭上眼睛,不再言语。 瞅瞅笙歌这张小人得志,幸灾乐祸的嘴脸。 啧啧啧,嫌弃哦。 “你闭上眼是什么意思?” “难道是羡慕我这威武雄壮一拳能够轰塌一座山的好身体吗” “唉,大圣啊,有些时候总得认清现实。” “是吧,小菜鸡……” 笙歌叫嚣着,似是已经忘记了曾经暗无天日被揍的日子。 小菜鸡…… 孙悟空眼睛眯着一条缝,静静的看着笙歌在作死的路上一去不复返。 加油,少年,死路在前面等着你呢。 至尊宝呆呆看着上蹿下跳也不知道在兴奋什么的师父,心中开始默哀。 看来,师父就是传说中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啊。 眼睁睁看着自己师父找死,是不是不太好。 “师父……” “师父……” 至尊宝咬咬牙,壮着胆子扯了扯笙歌的袖子,示意笙歌闭嘴动动脑子。 师父也不知道想想,如果这只猴子真的是我手无缚鸡之力,怎么能够让一山的猛兽俯首称臣乖巧的像只小猫咪…… 甚至有些都改吃素了…… 人固有一死,可上赶着非要找死可就不美好了。 师父,您能睁大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好好看清楚形式再嘚瑟吗? 唉,认这个师父,简直是操碎了他的心。 孙悟空看着落在笙歌袖子上的那只手,蓦地开口了。 “小家伙,是你啊。” “又见面了……” 说实话,对于这个相貌与他有几分相似的人类,他的心静确有些复杂。 看样子,笙歌应该是给予了对方一份造化。 小家伙…… 笙歌:Σ︴ 为什么她硬生生的从大圣漫不经心的语气中听出了些许宠溺呢。 “此处应纠正为小东西……” 笙歌自顾自的说道。 在各种霸总小说中,小东西这个称呼不是标配吗? 霸气不羁的孙悟空,油嘴滑舌的至尊宝,这样的cp倒也不是不可以。 毕竟有几分相似的容貌,更像是上天注定的前世今生的姻缘。 笙歌默默在心中开始为大圣拉红线,暗暗思量成功的可能性有多大。 看来,自古腐眼看人基,这是改不了了。 闻言,孙悟空不明所以的看了笙歌一眼。 小家伙…… 小东西…… 貌似也没什么区别吧。 可笙歌这副贼兮兮,让人看着咬牙切齿想胖揍一顿的小模样,他就能判断出,也许在笙歌的脑海中已经脑补了一幕荡气回肠百转千回的画面。 “大佬好……” 至尊宝是个有眼色,识时务的。 在江湖闯荡这么多年,察言观色,辨别危险的能力还是有几分的。 这只看起来懒洋洋,出气比进气多的猴子,给了他无法言说的压抑感。 他清楚,那是强者的威压。 识时务者为俊杰,就连师父都惹不起的人,他还是老老实实认怂吧。 “你我也算有缘。” “本大圣着实不愿看你拜在这头牛门下荒废岁月,不如你弃暗投明,本座保你心想事成万事随心。” 孙悟空眯着眼睛,慵懒的看着至尊宝。 心想事成,万事随心,这样无数人梦寐以求的生活,对于孙悟空而言就好似拔根猴毛那般简单。 强大,便有底气。 无人知晓孙悟空为何会突然眷顾至尊宝,毕竟齐天大圣心中永远都是执着于向前的。 至尊宝:∑ 怎么办,小爷有些慌啊。 本以为他这一生的运气都在遇见晶晶时用光了,不曾想,今日才是他的大气运之际啊。 咳咳…… 咳咳…… 不能飘,淡定,淡定。 小爷走南闯北,岂是那等没有见过世面的人。 笙歌听到孙悟空要抢她新鲜出炉的徒弟,下意识便要跳脚。 只是不知想到了什么便没有开口。 她了解他,亦信任他。 唉…… 为什么她总觉得大圣在她的事情上,总操着一颗老父亲的心。 难道她看起来像是那种被人骗了还帮忙数钱的傻子吗? 至尊宝看起来虽油嘴滑舌,没个正形,可本质不坏,依旧心怀光明。 否则,我们的紫霞仙子也不会独独垂青于至尊宝。 能够拔出紫青宝剑是一回事,可更重要的是至尊宝的气息不令人生厌。 身为佛前灯芯,天生厌恶一切浑浊之物。 不过,既然大圣喜欢操心,那她便静静看着就好。 只是,如果大圣真的像做她的老父亲该怎么办…… 她是从了呢? 还是兴高采烈的从了呢? 有大圣这样的靠山老父亲,她求之不得啊。 “前辈,您就莫要打趣小的了。” 至尊宝苦笑一声。 一来,他不会背弃赐予他修行机会的师父,二来…… 二来…… “若是小的答应随您离去,恐怕小的还来不及叛出师门就被您拍死了。” 至尊宝看的分明,这只猴子护短的很。 :。: 第六百四十二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十二) 这短不是别人,恰巧是他的大丑逼师父。 “你倒是聪明……” 孙悟空不置可否的说道。 罢了,罢了,笙歌横冲直撞简单粗暴的性子,有老油条一般的至尊宝陪在身侧也不失为一个好法子。 如今他成了这般模样,想要修复内伤之路漫漫,着实有心无力。 “小菜鸡……” “小菜鸡,你都伤成这样了,还操心,是怕死的不够早吗?还是说想让我披麻戴孝挖坑送你走……” 笙歌看着孙悟空气息奄奄的样子,心中莫名烦躁。 的确,她是想翻身农奴把歌唱。 可看着大圣这般虚弱,她竟有些控制不住自己的心境。 也是,在她心中,在她的记忆中,大圣永远都是睥睨天下,一往无前的。 心下烦躁的笙歌,毒舌技能自动上线,那一句句戳心窝子的话似是不要钱一般拼命往外怼,直把人刺的面目全非,遍体鳞伤。 至尊宝捂脸,他已经实在是没眼看自己师父了。 有些人是怎么死的,那一定是作死的,想拦都拦不住的那种。 唉,也不知道师父再说下去,到底是谁给谁收尸了。 e…… “的就是你……” 笙歌似是不解气,最后恶狠狠的瞪了孙悟空一眼,颇有几分恶霸欺负小书生的错觉。 孙悟空o)o 他是谁,他在哪儿。 许久未见,笙歌貌似飘了许多。 不过,披麻戴孝挖坑什么的,如果笙歌愿意,他也不是不可以暂时配合死一下。 嗯,他是绝对不会承认,挖了那么多个土坑,他心里不平衡了。 “等等……” 孙悟空默默等笙歌发泄完心中的情绪才缓缓开口。 “本大圣乃天生地养的灵猴,请你咒人的时候也有些文化,否则被旁人听去,着实丢人。” “本大圣不知,石猴何时与鸡成了同族?” 大圣故作正经的纠正道,那一本正经的模样,让笙歌顿时有些恼羞成怒。 笙歌…… 呵呵哒,不用想也知道这只臭猴子是故意的。 “至于菜……” “你看这样,还菜吗?” 只见孙悟空轻飘飘的伸出自己的猴抓子似是掷棉花一般随意向不远处的小山指去。 指尖所向的小山,轰然倒塌。 这一举动,显然是在回敬笙歌方才那句难道是羡慕我这威武雄壮一拳能够轰塌一座山的好身体吗 笙歌“ 她设想中的剧本不是这样的啊…… 笙歌表示,她真的惊呆了。 相较于笙歌的吃惊,至尊宝看起来倒是平静了然,一副早知如此的模样。 “咳咳,大圣,您老人家听错了。” “刚才我是在说我这个蠢徒弟呢,你是不知道我这个蠢徒弟被我从半空中扔下去摔的多惨。” 笙歌日常一怂,貌似这才是见到大圣时的正常画风。 方才的画风,完全都跑偏了。 至尊宝呆呆的看着自己师父是如何红口白牙睁眼说瞎话。 算了,算了,忤逆师父总归是不好的。 “大圣,不知您老人家接下来有何打算啊?” 笙歌满脸堆着笑容,甚是狗腿的说道。 大圣的随手一指,让笙歌的心彻底安了下来。 看来,大圣虽受了重创根基大伤,但是也不至于一不小心就咽了最后一口气。 “你觉得呢……” 大圣高冷傲娇的睨了一眼笙歌,静待对方的表现。 “大圣,养伤为重。” “我看这小山鸟语花香风景优美灵气充足,是个世外桃源,更是个养伤的好地方。” “您继续养伤,小的就不打扰了……” 笙歌嘴角弯弯,戏谑的说道。 开玩笑,她长途跋涉,跨千山过万水,好不容易找到了大圣,怎么可能忍心把受了重创的大圣扔在这里呢。 有恩报恩,这是基本。 嗯,本小仙女心地善良,当为楷模。 不过,楷模是一回事,嘴上占便宜就是另一回事了。 孙悟空无语,也不知笙歌这贱兮兮的性子是随了谁。 怎么办,他快有些控制不住自己无处安放的小爪子,想要握着金箍棒好好教教笙歌怎么做人了。 哪怕伤上加伤…… 毕竟有些人实在是太可恶。 笙歌看着大圣变化莫测的眼神,嘴角的笑意不断放大,直至化为爽朗的笑声。 哈哈哈,生活如此美好,人间可期。 “走喽……” 只见笙歌把孙悟空往肩膀上一扛,一蹦一跳的原路返回。 唉,出来这么久,也不知牛魔王那个如花似玉的妻子有没有担心。 人生赢家,不过如此。 至尊宝感受着一阵一阵的地动山摇,看着前面儿蹦的开心跳的欢快的师父,满头黑线。 师父,您老人家以为自己是娇俏可爱小巧玲珑的小姑娘吗? 就您的体格,这画面难免有些辣眼睛啊。 谁来告诉他,师父为何变成了智障…… 没错,就是智障。 他也算是看明白了,这只来历神秘的猴子于师父而言,意义非凡。 否则,师父的情绪又怎么会变化的如此丰富呢。 “师父,师父,您等等徒儿……” “师父,师父,您要不要换个姿势,这样怕是会伤上加伤……” 至尊宝犹如唐僧附体一般,喋喋不休。 “闭嘴……” 笙歌忍无可忍…… e,这么唠叨,遇上这个世界的唐僧,正好组一个话痨组合出道,绝对能够打遍天下无敌手。 扛着,她就是故意的。 在合适的限度内,折腾下大圣,她会非常愉悦。 再说了,她是那种没有分寸的人吗? 伤上加伤这种事情,她是绝对不会允许出现的。 所以,至尊宝完全就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呸…… 她是仙女,才不是耗子…… “你再唠叨,本座就把你舌头割了……” “找路,别逼逼赖赖,有本事手底下见真章。” 笙歌凶神恶煞的吓唬着至尊宝,丝毫不觉得她自己以强欺弱可耻…… 恐怕想跟自己徒弟手底下见真章的,天下之大,也只有笙歌能够这样厚颜无耻心安理得的说出来了。 至尊宝猛的捂住嘴,绝对不能割了舌头,他还要完好无缺的回去见晶晶呢。 </br> </br> 第六百四十三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十三) 天大地大,晶晶最大。 甚是惜命的至尊宝华丽丽的怂了,再不开口言语。 孙悟空晶晶的看着,嘴角含笑。 嗯,这样的至尊宝貌似有点眼熟啊。 狗腿…… 怂…… 还爱睁眼说瞎话违心的夸人…… 可不就是像极了当年在他如意金箍棒下求饶的笙歌吗?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咳咳,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风水轮流转呢,想来大圣绝对算不到有朝一日会被笙歌像麻袋一样扛在肩上。 浪九九:主播,请对大圣温柔些…… 粗鲁的扛肩膀上就算了,可为什么还要一蹦一跳专门找那些崎岖不平的道路呢。 蛇蝎心肠…… 余生一杯酒:有生之年系列。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今日之事足以让主播炫耀一生。 夜帝:他竟真真走到这一步了吗? 大佬出没,鸦雀无声。 凡是笙歌直播间的元老,对夜帝这位传说中的帝君丝毫不陌生。 一掷千金,神秘莫测,也是直播间观众里唯一一个触及到天地屏障的人。 唯有走到极致,方能窥得前路。 只可惜,他依旧没能成功。 夜帝突如其然的出现,让笙歌欢快的脚步停了下来。 “嗯?” 孙悟空敏锐的察觉到笙歌情绪的起伏,眉头微蹙。 难道有什么危险潜藏在暗处他却没有察觉吗 观笙歌神情紧张,想来不是小事。 主播:帝君好,欢迎帝君…… 笙歌可没有忘记当初在直播间的那场称呼风波。 夜帝嫌弃大佬土豪这样的称呼没品味,不厌其烦的纠正。 夜帝:主播,不知在下能否向大圣请教一番,一解心中多年疑惑? 夜帝:小小心意,还望主播笑纳。 夜帝态度谦逊,有求于人必然要虔诚虚心。 夜帝话音落下,百万赤晶打赏的消息通知降落在直播间。 笙歌的大牛脸简直笑成了一朵花。 嘿嘿,只要钱到位,一切都好商量。 就喜欢这种出手阔绰的大佬。 主播:帝君客气了,不知帝君想要问什么…… 嗯,问是一回事,至于大圣打不打就是另一回事儿了。 反正,反正别指望她把赤晶退回去。 “诶,猴子,有人要问你问题。” 笙歌伸手揪了揪大圣的小耳朵,笑的灿烂无比。 今天果真就是她的幸运日,先是找到了大圣,后来又迎回了夜帝这尊财神爷。 人逢喜事精神爽,一得意,便容易忘形。 这不,笙歌就没有控制住她罪恶的小手。 “嘶……” “疼……” 笙歌猛的缩回手。 好吧,还真真就是乐极生悲。 大圣挠一爪子还真疼。 “谁?” 大圣警惕的环顾四周,可几番查探都没能找出危险的源头。 “夜帝……” 笙歌老老实实的回到。 闻言,大圣了然。 听到这个名字,大圣已经猜到了对方可能问什么。 大圣久久没有言语,就在笙歌觉得大圣老人家不可能搭理她的时候,大圣开口了。 出人意料的,凡是夜帝询问,大圣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自诩学霸的笙歌在一次又一次的传话中,越发懵逼。 emmmm…… 好像有点听不懂。 这就尴尬了。 果然啊,大佬的世界不是她这种小喽喽可以触碰的。 她要走的路还很远很远。 夜帝:听君一席话,抵得过千百年的闭关修炼。 夜帝:他日若能窥得天机,跨出那一步,绝不忘今日之恩。 点拨之恩,如同再造之恩。 夜帝消失前,笙歌的直播间再一次下起了赤晶雨。 笙歌:…… 有钱就是任性。 ╭╮ “有收获吗” 大圣很是记仇的用小爪子揪了揪笙歌的耳朵。 同样的位置,分毫不差,似是在回应笙歌方才无处安放的小手。 “嗯嗯……” 被巨大财富砸晕的笙歌,心不在焉的点了点头。 看在大圣今日为她赚了这么多钱的份儿上,她就不计较了。 身为小仙女,怎能斤斤计较呢。 孙悟空看着笙歌没出息的模样,就差在脸上写着发财了三个字,无语的撇撇嘴角。 罢了,罢了,就让她再得意会儿吧。 大不了,大不了改日待他身体好些,亲自指导就是。 毕竟方才他与夜帝所言,与笙歌如今的境界还有一定距离。 得陇望蜀,过于执着,凭空生了心魔。 倒不如像现在这般没心没肺,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稳健的走下去。 唉,刚才他已经在尽可能说的直白些了。 可谁曾想,笙歌的脑子貌似比他想象的还要差劲。 他到底是受了一个什么小弟? 至尊宝那个小滑头都顿悟了,笙歌竟然无动于衷。 罢了…… 罢了…… 至尊宝与笙歌本就无法相提并论。 一个是刚刚踏入修行的小白,随随便便一句指点,都能让他修为一日千里。 可笙歌不一样。 笙歌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很久,有独属于她自己的道,也有独属于她自己的气运。 他笃定,假以时日,他一时兴起收的小弟可以一步一步走到可以与他并肩得地步。 嗯,他操的这颗老父亲的心容易吗 大圣与夜帝的一番话如同华山论剑,对直播间的一众玻璃碴子或多或少的都产生了一些启发。 于是,向来活跃的直播间集体沉寂。 emmmm…… 这是都去闭关修炼,寻求突破去了吗 笙歌撇撇嘴,以后无聊了可怎么办? “大圣,至尊宝这是怎么了?” 回过神来的笙歌,看着盘腿端坐在地上,双目紧闭头顶冒着白气的至尊宝吓了一跳。 新收的徒弟,她可不想白发人送黑发人。 “顿悟……” “突破……” 大圣冷冷的回答。 笙歌悻悻的摸了摸鼻子,大圣那眼神是什么意思? 嫌弃? 好吧,就是嫌弃。 至尊宝都突破了,她呢?她呢? 嫉妒使本小仙女丑陋。 “不愧是我的徒弟,在我的精心教导下,至尊宝这么快就能顿悟突破,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笙歌厚颜无耻的往自己脸上贴金。 没办法,谁让徒弟这么出色呢? 都是她这个做师父的教的好。 ╮╭ “呵呵,你开心就好……” :。: 第六百四十四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十四) 对于笙歌的厚颜无耻,孙悟空有了更加清晰的认知。 瞧瞧这颠倒黑白的模样,真真是让人瞠目结舌啊。 嗯,干得漂亮。 不愧是他手把手教出来的小弟,生存能力强悍到令人发指。 待至尊宝从顿悟中回神醒来,感受到体内的变化,对孙悟空的敬仰顿时犹如滔滔江水绵绵不绝。 果然,他的感知没有错。 这只看起来病恹恹命不久矣的猴子才是真正不显山不露水的大佬。 破碎虚空,三千世界任遨游,这在他看来几乎是想都不敢想的事情,却不曾想真有人走到这一步。 那样的壮志豪情,睥睨天下的修炼之道让人心驰神往。 可…… 可轰轰烈烈不可得,与晶晶相伴终老亦是他所求。 护所念之人安好,与所念之人长久,何尝不是一种追求呢。 “至尊宝,你又拖后腿了吧……” “要不是你突然坐在地上头顶冒烟装半仙,指不定我们现在早就回到本座的洞府吃香的喝辣的了。” 对于自己的嫉妒,笙歌绝口不提。 身为小仙女,自然是应该因为自家徒弟进阶顿悟感到欣喜的。 虽说这欣喜貌似让她看起来容貌狰狞了。 孙悟空不着痕迹的翻了个白眼,怎么办,越发觉得笙歌会在人至贱则无敌这条画风清奇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那他就拭目以待吧。 “师父教训的是,的确是弟子之过。” 经过短暂相处,便深知自家师父秉性的至尊宝顺势认错,不带丝毫挣扎。 笙歌:…… 无趣啊,无趣…… 笙歌意兴阑珊的叹了口气,本打算让至尊宝不服气,然后她以师父之名出手教导一番,可没想到至尊宝竟如此没骨气。 唉,她是收了一个什么软骨头弟子啊。 差评……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 比如她…… 她不就是在一次一次的挨揍中逐渐走向人生巅峰的吗? 嗯,绝不能让至尊宝成为温室中的花草,身为师父不能眼睁睁看着至尊宝颓废。 所以所以…… 面对疾风吧…… “至尊宝,俗话说得好,趁热打铁,事不宜迟,就让本座为你夯实基础吧,根基不稳,如何长远……” 笙歌说的冠冕堂皇,理直气壮。 至尊宝:…… Σ︴ 谁来告诉他,这是什么神仙操作。 虽然听着还有几分道理,但为什么他总觉得师父不怀好意呢。 倒是孙悟空,一脸的淡定。 不折腾,就不是笙歌了。 “你就别瞎琢磨了,你师父就是想揍你了。” “长者赐不可辞,辞之不恭。” “既然是师父所赐,那就安心受着。” 孙悟空说的直白,在替笙歌说话的同时也拆了笙歌的台。 嗯,传闻中的相爱相杀不外如是。 笙歌撇撇嘴,大圣这张嘴还真是一如既往地遭人嫌弃啊。 不过,貌似还真是了解他啊。 至尊宝: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好吧,于公于私,这顿打貌似都挨定了。 “至尊宝,听到没,大圣都这么说了……” “所以,要乖哦。” 笙歌笑眯眯的摸了摸至尊宝的头,一派长者的姿态。 对于揍人这件事情,笙歌一向不遗余力,更何况是自家的便宜徒弟呢。 揍揍更健康…… 于是…… 于是…… 笙歌揍人向来没有那么多花里胡哨的动作,拳头够硬就行。 “喂,还活着吗?” 笙歌看着倒在地上半天都没有动弹的至尊宝,心虚的弯腰探了探对方的鼻息。 再怎么说,至尊宝也是这个世界的男主爸爸啊,这可是有光环存在的,也不知道被她打死之后会不会机缘巧合的重生,然后开启黑化逆袭之路,势要杀她报仇…… emmmm,怎么办,越想越激动。 要不,要不,干脆趁他病要他命,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有趣些吧。 就算没有机缘,大不了她再闯一次地府,揪个本就不属于这个时空都鬼魂出来,想来,美艳动人都孟婆小姐姐也是不会介意的。 正打算把装死贯彻下去的至尊宝猛的感觉到一阵森森杀意,吓的他立马睁开眼睛,凄惨无比的唤了声“师父……” 这一声,惊天地泣鬼神,也让笙歌即将落下的一拳头尴尬的卡在了半路。 呸…… 差评,早不醒,晚不醒,偏偏现在醒。 “说话就说话,这么大声干嘛,心脏不好的就要被你吓死了。” 笙歌虚张声势的瞪了至尊宝一眼。 师父瞪弟子,天经地义。 “呵呵……” ~* 全程看戏的孙悟空最终还是没忍住笑了出来。 他看的分明,方才那一刻,笙歌是真真动了杀心的。 “若他不出声,此刻怕是就得过奈何桥了。” 笙歌:…… 至尊宝:…… 唉,说真话真讨厌。 笙歌甚是不悦的想着,也不知是不是当年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太玄妙了,所以大圣的火眼金睛才如此神通广大,要不然怎么她做什么都瞒不过大圣的眼睛呢。 唉,在大圣面前,她是个没有秘密的小可怜啊。 ゞ “还能走不?” 柿子捡软的捏,这个至理名言笙歌还是懂的。 斗不过大圣,她只能凶巴巴的看着至尊宝,顺带摩拳擦掌,似是只要至尊宝摇头,她就一拳上去。 唉…… 笙歌默默的叹了口气,怎么办,她真是越来越鄙视她自己了,简直就是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代言人。 别人都是正义的化身? 她是啥? 假恶丑的结晶? 世界如此美好,为何她的人生如此滑稽呢。 …… “能走,能走……” 求生欲极强的至尊宝忙不迭的点头,打断了已经脑补出无数画面的笙歌。 至尊宝欲哭无泪,就算是他现在肿了不止一倍,也不敢说不能走啊。 活着总是好的…… 在至尊宝的战战兢兢,大圣的幸灾乐祸,以及笙歌时而暴躁时而跳脱中,一行三人终于踏上了寻家之路。 …… …… “你这个狠心之人,怎能出手如此重,一扇子出去夫君都三月未归了……” “嘤嘤嘤……” :。: 第六百四十五章想抢亲第牛魔王(十五) “夫君得多命苦,才能娶了你这悍妇呢?” 哪怕是在哭诉,声音都是柔美入骨,让人心怜。 可偏偏听众是铁扇公主和牛香香。 一个是被抢了夫君的怨妇,一个是不解风情多钢铁直女,玉面狐狸这番盛景无异于是对牛弹琴。 “闭嘴……” 铁扇公主烦躁多拍了拍桌子,怒目而视。 也不知事废了多大心力,才克制住自己想要一扇子扇飞玉面狐狸的心思。 说实话,她爷没想到这一次牛魔王竟然数月未归,在这之前从未有先例。 难道,难道牛魔王出了什么意外? 铁扇公主焦急不已,却又面上不显。 “大嫂,你说我要不要出去寻寻大哥?” 牛香香怯弱弱的问道。 这份怯弱不是担心牛魔王,而是在面对铁扇公主的时候着实压抑。 打,打不过。 逃,不敢逃。 如果能够有光明正大的理由离开这个是非之地,她绝对不会犹豫。 至于大哥…… 大哥是世间难得的大妖,能伤了大哥多寥寥无几,她还是不要自作多情了。 “你?” 铁扇公主凝眉看了一眼牛香香,然后果断的摇了摇头。 牛魔王性情跋扈,在妖界树敌无数。 牛魔王艺高人胆大,旁人奈何不了他,可不意味着伤不了牛香香。 “老老实实呆着,要是让我发现你敢偷偷摸摸离府,打断你的腿。” “只是不知道到时候你心心念念多至尊宝会不会介意你的断腿。” 铁扇公主霸气侧漏,硬生生让洞府内得温度再一次降了许多。 玉面狐狸:ヽノ 牛香香:╮╭ 玉面狐狸和牛香香心中不约而同对牛魔王升起了万分敬意。 能在铁扇公主的手里活这么久,着实不易。 “我不去就是了嘛,干嘛这么凶……” 牛香香喃喃自语。 哎,大哥,您老人家在哪儿,妹妹想您。 随着铁扇公主的盛怒,洞府内再一次陷入了鬼一般的寂静。 俗话说的好,三个女人一台戏,可有铁扇公主公主的绝对压制,这台戏无论如何都唱不起来。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而洞府内的气氛越来越压抑。 玉面狐狸,默默垂泪,似是已经接受了牛魔王可能遭遇不测的结局。 想她堂堂狐族之王的女儿,真真是命途多舛,朝不保夕。 父王亡故,人走茶凉,雪中送炭的不多,落井下石都倒是不少。 好不容易搭上了牛魔王,想着倒也算是呼风唤雨高高在上,不曾想…… 哎,难道她就像是凡间算命先生说的那般命硬,克父克夫吗? 万一牛魔王真的遭遇不测,接下来她该去克谁呢? 玉面狐狸一边流泪,一边在心里默默为妖界的势力排序。 背靠大树好乘凉,既然是要找靠山,那自然是要找最强的。 …… …… “诶,应该就是这里了吧……” 笙歌揉揉自己的眼睛,甚是不确定的说道。 谁让这妖界的洞府都建的大同小异,这几个月以来他们一行三人都不知道闯了多少相似的洞府了…… 然后,然后就跟洞府的主人打起来,嚣张的接受对方的割地赔款。 仔细想想,这貌似也是一个发家致富的良计,还是一本万利的那种。 “师父,这次是您先上还是徒儿先上?” 画风已经被笙歌彻底带偏得至尊宝跃跃欲试。 打家劫舍,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熟能生巧爱不释手了。 “啊?” “等等……” 这一次的洞府着实眼熟,貌似找对地方了。 啊啊啊啊…… 本小仙女终于回来了。 只是笙歌的那句等等并没能阻止至尊宝那颗致力于成为妖界第一土匪的心。 笙歌眨着眼睛,默默的在心里数数。 3…… 2…… 1…… 先是至尊宝的惨叫声,紧接着便是牛香香欣喜若狂得尖叫。 真当洞府里的几个女人是吃素的? “咳咳,下手轻点……” 笙歌扛着大圣,姗姗来迟。 没有任何意外,此时得至尊宝面颊上新鲜出炉数数道印记,看起来莫名带着血喜感。 “玉面狐狸,老子要跟你拼命。” 牛香香一副拼命三郎要护心上人的模样朝着玉面狐狸冲了过去。 本大小姐心心念念的至尊宝小哥哥,你竟然也敢挠,难道是吃了熊心豹子胆? 一场闹剧,无头无尾。 笙歌看着又是扯头发又是挠人的玉面狐狸有些傻眼。 她还以为牛魔王这个金屋藏娇是个娇滴滴的笑美人儿呢。 不曾想,竟简单粗暴至此。 难道牛魔王就喜欢这种类型的吗? 笙歌的眼神不断在玉面狐狸和铁扇公主之间打转,一个说动手就动手一言不合就翻脸的铁扇公主难道还不够吗? 哎…… 这老牛的品味还真是独特。 “你就这样看戏吗?” 铁扇公主看着数月未归的牛魔王,那颗忐忑不安得心终于定了下来。 “打是亲骂是爱,她们在交流感情,我为何要阻止。” 笙歌心有余悸的盯着铁扇公主手中的芭蕉扇。 若是铁扇公主再蛮不讲理要把她扇出去,就别怪她不留情面。 大圣身受重伤,急需安静养伤。 鬼知道铁扇公主彪悍至极的一扇子会不会让大圣伤上加伤,断了那一线生机。 对于大圣,笙歌绝不冒险。 “呵……” 铁扇公主不置可否凉凉看了牛魔王一眼。 既然牛魔王都没有怜香惜玉,她又何必多管闲事自作多情呢。 倒是这只猴子,让人看了心怜。 “你放屁……” “夫君,她欺负奴家,你要为奴家做主啊。” 牛香香和玉面狐狸都声音同时响起。 一个粗俗直接,一个梨花带雨娇弱可爱。 emmmm…… 玉面狐狸小姐姐恐怕是有两张皮…… 分明她刚刚见识了玉面狐狸凶残到战斗力,此刻对方竟然对她撒娇装可怜。 玉面狐狸和牛香香你一言我一语,争吵声此起彼伏,根本没有笙歌插嘴的余地。 本小仙女有颗想劝架到心,奈何英雄无用武之地啊。 “闭嘴……” 忍无可忍的铁扇公主摩挲着芭蕉扇的扇柄,冷冷说道。 “再发出声音,统统打断腿……” 来自唯墨小可爱的圣诞小剧场 笙歌突然眩晕了一阵,再次睁开眼后,笙歌就发现她不在任务世界了,反而回到了她原本所在的世界。 “一一,这是怎么回事,出错了吗我不是在做任务的吗“笙歌赶紧联系一一。 “没有哦。”---很快就回复了笙歌,并唱起了一-首耳熟能详的儿歌,“叮叮当,叮叮当,铃儿响叮 笙歌很是无语,“你以为过圣诞节吗” “bingo!恭喜笙歌回答正确,今天就是圣诞呢。”一一很是兴奋。 笙歌微微有些愣神,原来,今天已经是圣诞了啊,那么离过年也不会太远了。 “鉴于笙歌你每次任务完成的都很好,所以这是我特地给你的圣诞礼物哦一--天的假期。好好享受吧 的声音柔和温暖。可笙歌却硬生生打了个寒颤。依她对一的了解,这礼物绝对不会有那么简单。 当笙歌坐在街道旁的小店里吃着烧烤时,内心还是有点不敢相信,一-这个小妖精竟然真的没搞什么幺蛾子! 吃完烧烤心满意足的笙歌开始晃荡模式。大街上人来人往,叫卖声,讨价还价的声音都充斥在笙歌耳旁,倒是热闹的很。 笙歌停住脚步,看着匆匆从眼前经过的人群,心里突然有种不现实感。她感觉她并不属于这个世界。可,这明明就是她所在的世界啊,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呢 会不会是因为大圣把自己教的太强大了呢笙歌自嘲地想着。 话说也不知道大圣怎么样了呢 “笙歌。” 听到这声呼唤,笙歌脑袋嗡的一声响,瞬间就懵掉了。 笙歌僵硬地转动头部看向来人,声音里满是不可置信,“大圣!” 孙悟空走到离笙歌三米左右的距离就停下来了,“原来你长这幅样子啊。” 孙悟空话里带着淡淡的笑意。 笙歌看着气息内敛的大圣,隐隐觉得牙疼。-这个不靠谱的,果然就不能信它。 笙歌的脸都皱成了一一团,“大圣,你怎么在这”“看起来你好像不是很乐意见到我”孙悟空眯着眼睛,静静地看着笙歌。 笙歌立马狗腿地道:“怎么会呢我很乐意非常乐意见到大圣你的。” 孙悟空嗤笑-声,“行了吧,我还不了解你。 “我就是想看看你所在的世界而已,”孙悟空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看来,你所在的世界是个很好的世界。 “大圣。”笙歌呐呐地道。 孙悟空重新看向笙歌,“竟然我已经看过你所在的世界了,那我也就不在多做停留了。” 他冲笙歌点了点头然后身形就慢慢消散了。笙歌不知怎的,眼德着地红,然后低声说了一句,“大圣,再见。 此次一别,再见就不知何时了。 见过大圣后笙歌也没有再逛下去的欲望,于是她直 接回了家。推用 可走在路上笙歌却越发觉得不对劲,大圣会是这样词数的人吗这可实属不像大圣。可以 可还未等笙歌想出个什么所以然来,她的思绪就被-声微弱的猫叫打断了。 听到猫叫笙歌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王九郎,毕竟那绝望却又虔诚的两声猫叫,笙歌想忘也忘不了。但转而一想王九郎怎么可能会出现在这个世界呢,不过是只普通的小奶猫罢了,自己有点敏感了。 笙歌蹲下来抚了抚小奶猫的头。 “是被抛弃了吗”说这话时笙歌眸色淡淡的,让人看不出她的情绪。 笙歌并没有把小奶猫带回家,因为笙歌心里清楚,她没有办法照顾好小奶猫,她唯一能做的,就是帮小奶猫换个比较温暖的地方。这样,小奶猫活下去的几率也就更大了些。 回到家后,笙歌就把自己抛在了床上,“好累啊,还是睡觉好了。 笙歌沉沉睡去,直到凌晨才醒过来。 房网里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笙歌立马就醒来了。她打开灯,看向发出声音的地方。 这看笙歌就愣住子,“王九郎!” “是我。”王九郎温润的笑着,丝毫没有被人发现私闯民宅的尴尬。 笙歌:!! 谁能告诉她为什么王九郎也会出现在这个世界,这到底是怎么了 “这是我给你带的礼物,圣诞快乐。“王九郎递给笙歌一个小礼盒。 笙歌这时才注意到王九郎的打扮,竟然是圣诞老人的打扮。 “你你怎么”笙歌惊讶的话都说不利索了。 王九郎顺着笙歌的眼神看向自己,而后立马了解了笙歌在想什么。他伸出手扯了扯自己的衣服,“你是说这个吗” “因为我现在就是圣诞老人啊。”说完,王九郎还来了个歪头杀。 笙歌: 她已经吓到不会说话了。 王九郎看到笙歌一副被吓呆的样子竟像个孩子一般笑的非常灿烂。 突然王九郎不笑了,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一-眨不眨的盯着笙歌。 至歌被他看的有些不自然,问道:“怎么了” “我马上就要去给其他人送礼物了,”王九郎停顿了-下,犹豫了一会儿才继续说道,“在我离开前,你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笙歌感觉喉咙有些干涩,声音都有些嘶哑了,“笙歌,我叫笙歌。” 听到回答的王九郎笑了,“笙歌这名字真好听。 笙歌默不作声。 王九郎也没有在意,他只是冲笙歌笑的更加温润了,“我走了,再见。“表弟。 王九郎觉得嘴里泛起一阵苦涩,这个称呼最终他还是不敢说出口啊。也罢,知道她过的很好就足够了,其他的都不重要了。 等王九郎离开后,笙歌的脸色立马沉下来,“一-,你是不是应该给我个解释。” “笙歌小仙女,我没告诉过你吗,这是个心想事成小世界。” 自知理亏的一一故意打着哈哈。 “你没有。“笙歌很冷漠地表示她不吃这一-套。 “笙歌小仙女,我错了我错了,我这不是想给你个惊喜嘛。”-一立马认错。 笙歌冷笑几声,惊喜,她看是惊吓还差不多。不过这也就能解释她的感觉以及为什么大圣和王九郎会出现在这个世界了。原来是因为自己想到了他们啊。那么他们之所以离去也是不是因为她不想看见他们呢 笙歌想了一会,只觉得脑瓜子疼,于是她就决定不ove售想了,还是老老实实去做任务吧 “一-,传送我回任务世界。” 离开前笙歌好像看到了大圣和王九郎站在门外看着她。两个人都没有笑,只是静静地看着她离开。 “珍重。 第六百四十六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十六) ,! 冷冽的声音,满是霸气,华丽丽的镇住了正在互撕难舍难分的牛香香和玉面狐狸。 可以看得出来,铁扇公主在这个洞府满满的话语权。 瞧瞧这地位,丝毫不需要证明。 铁扇公主的话音落下,牛香香披头散发衣衫不整,而玉面狐狸脸上更是新添了几道血痕。 看位置,与至尊宝的伤有异曲同工之妙。 显然是牛香香刻意为之。 “家和万事兴,一家人动手做什么?” 笙歌甚是表面的做起了和事佬。 嗯,大家都是表面兄弟。 “夫君,你可要问我奴家做主啊……” 玉面狐狸仗着牛魔王的宠爱,千娇百媚第说道。 毕竟,在紫霞仙子出现之前,玉面狐狸一直是牛魔王都心头好,打不得碰不得,千依百顺的那种。 恃宠而骄,人之常态。 “你可是听不懂本夫人刚才所言?” 还不等笙歌发挥怜香惜玉的渣男本质,铁扇公主便冷冷的睨了一眼玉面狐狸,轻声说道。 哪怕是在妖界,她也有权处置玉面狐狸。 强者为尊,依附于他人,终归不是正途。 这是这么多年她跟牛魔王貌合神离,斗智斗勇中得出来的结论。 亡羊补牢,未为未晚。 所以她凭着一把芭蕉扇在妖界在这方圆数百里的山头闯出了赫赫威名。 再加上红孩儿无往不利的三味真火,她铁扇公主本身就是大佬,不需要仰人鼻息。 呵,一个小小的玉面狐狸她还真不放在眼里。 祖上再显赫,个人不争气,有什么用? 身为狐王后代,无论是血脉还是天赋都是上佳,可偏偏总想着揍捷径。 殊不知在很多时候,捷径的尽头就是死路一条。 真是愚蠢至极。 “夫君,你看她……” 玉面狐狸甚是没有眼色继续告状,而铁扇公主自是不做犹豫,伞柄直接朝着玉面狐狸的腿打了过去。 真当本夫人说的话是一阵风吗? 笙歌堪堪挡住了铁扇公主的攻势,无奈的叹了口气。 这个世界的小姐姐都如此暴力了吗? 算了算了,铁扇公主的面子还是要给的。 毕竟只要树立了铁扇公主的权威,这个洞府也能安静不少。 她可不希望每天看到这里鸡飞狗跳的。 养伤,需要安静。 虽说她爱看戏,但看戏再怎么有趣都得有个前提。 孰轻孰重,她还是能够分得清的。 “玉面,下不为例。” “夫人,这洞中的日常就由你负责了。” 笙歌分别对着玉面狐狸和铁扇公主说道。 诶,为什么这个世界多小姐姐对她对吸引力没有以前那么大了呢? 不应该啊…… 笙歌后知后觉的想着。 以她颜狗的本性,在往常肯定对玉面狐狸这种颜值毫无抵抗力。 而现在,她竟然头脑清醒,四肢灵活。 哎,看来他对自制力又强大了。 玉面狐狸和铁扇公主同时因惊讶睁大了眼睛,有些不知所措。 玉面狐狸:她这是失宠了吗? 这是玉面狐狸心里头唯一对想法。 呜呜呜,她好可怜,这算不算传说中的红颜未老恩先断。 哼,牛魔王是个渣男本渣。 山盟还在,牛魔王却偷偷的变了心。 请容许本狐狸偷偷的矫情一会儿。 誓言易反心易变,都怪她当时太年轻,信了牛魔王的鬼话。 玉面狐狸的伤春悲秋可无人在意。 这不…… “哼,谁要替你管家?” 铁扇公主傲娇不已。 再怎么说本夫人如今在这妖界也算得上是个人物,说不上一言九鼎吧,倒也有些份量。 牛魔王何德何能把她圈在洞府做一个黄脸婆。 哼,她就知道牛魔王不安好心。 一定是想让她劳心劳力眼角长皱纹,而他自己跟玉面狐狸双宿双飞惬意浪漫。 呸,她才不会上当呢。 不过,这猴子倒还真是越看越合她心意。 哎,牛魔王都能风花雪月左拥右抱了,那她为何海非要从一而终,在一棵歪脖子树上吊死呢。 更不要说,还是棵长残了的歪脖子树。 真不知道牛魔王这些年是堕落,竟然从一个英武不凡的模样变成了五大三粗除了赘肉就是虚膘。 啧啧啧,嫌弃啊。 看多了总是会怀疑自己是不是眼瞎了,要不然怎么可能回被这样一个大丑逼骗到手,这么多年还因为被冷落耿耿于怀呢。 脑子是被驴踢了吧? 铁扇公主懊恼的拍了拍自己的脑子,似是要把这么多年脑子进的水拍出来。 幸好,现在醒悟还来得及。 “不知这位是?” 铁扇公主指着孙悟空,端庄优雅的问道,丝毫看不出半分暴躁。 笙歌:嗯? 谁来告诉她这是什么情况? 难不成闲的发慌的剧情君再一次发功,使得剧情朝着本来的走向回到正轨吗? emmmmm…… 剧情君又不老实了啊。 她本以为这么多个世界,剧情君也学乖了,不曾想竟是蛰伏已久。 呸,只要有她在,剧情君就是卧薪尝胆都没有。 循规蹈矩按部就班的世界多无聊啊。 再说了,大圣和至尊宝都同时出现在一个故事大背景中了,崩坏不是显而易见的吗? 幼稚,天真…… 真以为让铁扇公主对大圣一见钟情她就没有办法了吗? 大圣是高山之巅的白雪,无人可以染指。 不耽于情,不困于情。 哼,在她的层层保护下,她一定要将这段感情掐灭在摇篮中。 “本座的朋友,还望你摆正位置。” 笙歌把孙悟空藏在身后,义正严辞的说道。 哼,就算是想绿了牛魔王,也不能挑牛魔王的兄弟下手啊。 那得多无耻。 铁扇公主:…… Σ 卧槽…… 本夫人不就是日常问候吗? 虽说她有些小心思,可天地良心,并没有表现出来。 这牛魔王滔天的敌意,她实在是吃不消啊。 她清清楚楚的感知到,牛魔王方才一刹那的敌视。 似是只要她敢对这只病怏怏快死的猴子动半分歪心思,牛魔王一定不会手下留情。 呼…… 这是什么世道啊。 再怎么说,她也是牛魔王明媒正娶的妻子啊。 老天爷怎么一直跟她开玩笑。 第六百四十七章想抢亲的牛魔王(十七) 她不仅比不上玉面狐狸,如今连一只来历不明的野猴子都不如了。 可…… 可这只猴子实在是有些合她心意。 那种眼神,让人一见入心,再难忘记。 “看什么看,有什么好看的?” “真当本座是死的吗?” 笙歌挺直了脊背,傲慢冷漠的看着铁扇公主。 识趣点最好,若是不识趣,她不介意拆了铁扇公主的芭蕉扇。 真当她拿芭蕉扇无可奈何吗? 简直就是笑话。 铁扇公主讪讪点收回视线,颇有些尴尬。 笙歌方才的强势言行,看在不同人眼中自有不同的解读。 玉面狐狸做西子捧心状,可怜兮兮。 夫君这是吃醋了吗? 仅仅是因为铁扇公主偷瞄了那只蔫蔫的猴子一眼? 呜呜呜…… 她好像是真的要失宠了。 可最了解笙歌的,莫过于一路陪她风风雨雨走过来点直播间点玻璃碴子们。 …… …… 春和景明:主播貌似真的吃醋了?只不过此醋非彼醋啊…… 走路太浪会闪腰:此处应配上意味深长的笑容。 天上星亮晶晶:病弱美人儿之类点人设最带感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一场虚张声势得互撕大战即将开始。 浪九九:接下来请我们的主播登场,声情并茂的展示一番什么叫心口不一的互撕。 主播:…… 笙歌一噎,若不是神棍兄和浪九九这两句贱兮兮的话,她下意识便会反驳。 呸,吃个鬼醋啊。 真当她不知道大圣看她时的眼神啊,不是老父亲就是老大哥…… 鬼知道画风是怎么演变称这个样子的,她竟然在不知不觉间把大圣变成了爸爸。 还是那种一言不合就动手的爸爸。 命苦啊,好好做个恩人不好吗,为什么非要做爸爸。 “自今日起,没有本座的允许任何人不准打扰他,否则别怪本座不念旧情。” 笙歌眼神环视四周,警告的看向牛香香铁扇公主和玉面狐狸。 这三个人,可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你放心吧,哥,只要让我看至尊宝,你说什么我都听。” 牛香香忙不迭的点头。 亲哥果然是她亲哥,她才念叨了几天,大哥就直接给她带回来了。 世界上还有比这更幸福得事情吗? 闻言,至尊宝面露苦色。 他的小命还真真是太苦了,才出狼窝,又入虎穴。 好不容易摆脱了善变难懂的紫霞仙子,现在竟然又跟彪悍至极,动不动就把他扛在肩膀上当沙包扔的牛香香。 啊啊啊…… 他太难了…… 至尊宝求救似的看向笙歌,试图让笙歌解围。 可谁让笙歌本质上就是个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东西呢,只要不涉及大圣,她巴不得热闹越大越好。 嗯,她双标的就是如此明显。 毕竟不是每个人对她而言,都有无法偿还的大恩。 于是,笙歌抛给了至尊宝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然后背着大圣去找这座洞府空气灵气最充裕环境最优美的空间,只留给大家一个魁梧滑稽对背影。 一个走起路来都地动山摇的牛头壮汉,背上背着一只瘦弱可怜有气无力的猴子…… 怎么看都像是准备拔毛洗干净煮煮吃了,以填饱肚子。 大圣任由笙歌背着,殊不知已经不动声色再吃瓜群众心中留下了悲壮的一面。 大大咧咧的牛香香可没有太多心思可怜大圣,至尊宝小哥哥在前,其余皆是浮云。 “至尊宝,你是不是知道我在此处,特意来寻我的。” “我就知道,你肯定忘不了我,毕竟我们度过了一点激情澎湃动感四射的时光。” “如今想起来,我依旧回味无穷。” “宝哥哥,你脸上的伤还疼吗?你看,我都替你报仇了……” 牛香香蹦蹦跳跳的走到至尊宝身旁,如同铁箍一样仅仅得环抱着至尊宝的胳膊,让至尊宝动弹不得。 此刻至尊宝心中得泪已经流成了汪洋大海。 谁来救救他啊…… 至于铁扇公主和玉面狐狸则是羞红了脸,没想到这其中的故事竟如此劲爆啊。 看来用不了多久,妖界就要新添小生命了。 算了算了,喜事当前,鸡毛蒜皮争风吃醋的小事就再往后搁搁吧。 “哼……” 铁扇公主和牛香香不约而同的冷哼一声。 “香香,那我们就先走了,你好好把握时机。” “加油哦……” 话音落下,玉面狐狸和铁扇公主便相携离开了房间,看背影好似一对好姐妹。 至尊宝欲哭无泪,为什么他总觉得这些人的话意味深长,眼神还那么龌龊呢? 什么叫把握时机? 难不成妖界的秉性风气都如此彪悍吗? 把人当沙包扔,还有专门创造时机的? “嘿嘿,宝哥哥,我来了……” 说话的功夫,牛香香就将至尊宝扛在了肩上,思量往哪里扔落地姿态比较优美。 “啊啊啊……” “救命啊,师父……” 惨绝人寰的声音惊起了无数鸟雀。 …… …… “你不管吗?” 依旧趴在笙歌背上的孙悟空,淡淡问道。 “管什么?” 正在闷头一个房间一个房间巡视,试图找到最满意的地方让孙悟空养伤的笙歌一时间有些愣神,没反应过来。 “有什么好管的,又不会闹出人命。” “牛香香那点儿小力气,只会把至尊宝的筋骨锻造的更加强悍完美。” “百利而无一害得事情,有什么好阻止的。” “再说了,当年我可比他惨多了……” 最后一句,笙歌甚是自觉的压低了声音。 哎,她顶多敲打至尊宝一个位面,此间事了,再不相见。 哪像她,被大圣隔三岔五的揍,然后还被压在五指山下好几百年。 天知道,那几百年她是怎么熬过来的。 幸亏她这个人没心没肺想得开,要不然早就抑郁了。 笙歌那句低声的喃喃自语自是没有逃得过大圣的耳朵。 一时间,沉默在蔓延。 笙歌,这些年你可曾怨过。 这是他唯一的小弟,他无经验也不屑跟人请教,但他真真是把最好不过的给了她。 可是…… “诶诶,大圣,你想什么呢,这些房间你有没有喜欢的?” 第646章 想抢亲的牛魔王(十八) (十八) 笙歌凝眉,不甚满意。 看来看去,笙歌对牛魔王的品味实在是佩服的五体投地,无言以对。 品味严重影响心情,而心情则会直接阻碍养伤。 “算了算了,我都不满意,你怎么可能满意呢。” 笙歌砸砸嘴,挥了挥自己肥肥的大爪子。 左思右想,笙歌最终决定亲自动手为大圣建一个疗伤圣地。 嗯,模板都有了,离建成还会远吗? 于是…… 于是…… 在牛魔王洞府的不远处,笙歌华丽丽的为大圣建了一个缩小版的花果山,且甚是奢侈的摆了聚灵阵。 财大气粗,可见一斑。 “那还少两个小土堆……” 大圣懒散的躺在树梢,慵懒的说道。 笙歌一怔? 土堆? 啥土堆? 正准备嫌弃大圣挑剔的笙歌瞬间想到了一些画面,当机立断的闭上了嘴。 土堆? 分明是坟包吧? 笙歌的脑海中顿时出现了一幅幅感人泪下的画面。 昏暗的天空中寒风凛冽,夹杂这雪花,一片一片落在地上,似是要淹没这方天地。 只见角落中有一瘦弱佝偻的背影在一把鼻涕一把泪用双手刨着坑,就好似不知疼痛,哪怕血肉模糊都不疲不倦。 好吧好吧…… 实在是编不下去了。 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原谅她实在脑补不出大圣这样凄凄惨惨戚戚的一面。 她始终都坚信,矫情忧郁这样的词汇是永远都不会跟大圣挂上钩的。 “小土堆多晦气,是我这头牛的存在感不够大吗?” 笙歌跺跺脚,瞬间尘土飞扬地动山摇,可唯独大圣所在得那棵树连叶子都没有飘一下。 谁都说不清这到底是没心没肺,还是心细如发。 “刨,别废话……” 大圣居高临下的指着某个位置,果断的说道。 笙歌:…… 这么凶真的好吗?真当她是纸糊的,没有半分脾气吗? 再说了…… 她现在又不是打不过大圣。 什么趁人之危的羞耻感,她是决计不会有的。 在本小仙女的字典中,向来都是顺风就浪,打不过就怂,再不行那就三十六计走为上。 哼,现在她可不怂。 “就不刨,就不刨,你能怎么样?” 笙歌贱兮兮多扮着鬼脸,得意洋洋得回瞪着大圣。 不就是对视,谁怕谁啊。 真以为建一个小型的花果山容易吗? 要知道花果山可是有“恍疑身世出尘寰”的美誉。 一草一木,一涯一石,甚至白虹飞浪的瀑布都是她费尽心思设计打造的。 没看到本牛这段时间身上的肉都少了吗? 哼,变瘦是对肉的不尊重。 如今好不容易五脏俱全,俨然有了花果山的样子,千万别指望她再出力。 本仙女是拒绝的。 最最最重要的是,坑刨好了要埋什么? 大圣的恶趣味,她实在不吝啬于用最大的恶意揣测。 依她判断,坑刨好了,十有**还得她自己躺进去。 不需要怀疑,大圣绝对能够做出这样令人发指对事情。 所以…… 所以,坑是万万不能刨的。 本小仙女还要吃香的喝辣的,赏美景看美人,躺土坑里装死人算怎么回事。 人家可聪明着呢。 大圣失笑,他是怎么教出笙歌这样贱兮兮的性子的? 想想初遇时的青涩天真,如今仿佛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他手把手教出来,亲手打磨的的璞玉。 罢了,罢了,瞧瞧她那得瑟的样子,他还是勉为其难的成全她一次,别泼冷水了。 不过…… 不过,就算是他现在想揍笙歌,也是有心无力啊。 那一劫难,真真是差点儿让他形神俱灭,烟消云散。 大圣的思绪慢慢飘离,而眼神也越来越涣散。 在这个世界等到笙歌获得一线生机,本就是一场豪赌。 所幸,他赌赢了。 几个月的时间,他的心神俱疲。 “嗯?” 见大圣没有反驳她,笙歌有些诧异。 谁不知道大圣向来都是个嘴贱手欠的,如今打不过她,怎么可能忍住不怼她呢? 事出反常必有妖,难道大圣又在酝酿什么坏水? “大圣?” “大圣?” 笙歌试探着唤了两声,只可惜毫无回应。 笙歌心头一紧,连忙向树梢飞去,方才还在与他谈笑风生互怼的大圣已经昏了过去,尾巴在无意识的晃动。 还好,还好,还活着。 笙歌心中又喜又气,分明都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可偏偏一路上还不露声色,仿佛还是以前强大到无所顾忌的齐天大圣。 笙歌这一次可没有像以前扛麻袋那样扛着大圣,而是小心翼翼得把对方抱在了怀中。 不是她良心发现,更不是他画风突变,决定走温婉娴淑的路线,而是怕自己一不小心就折腾死了大圣,到时候这锅谁来背? 哼,虽说她厚脸皮,可这锅她实在是背不起。 先不说大圣于她有恩,她不能恩将仇报。 就直播间那群玻璃碴子一个个叫嚣着是大圣的小迷弟小迷妹就能一人一口唾沫淹死她。 在直播间,大圣的人气向来都是个谜。 但有一点毋庸置疑,她这个勤勤恳恳致力于直播大业的主播在人气上根本不是大圣的对手。 笙歌把大圣轻轻放在精心布好的疗伤阵法中,仔细探查着他体内的伤。 越是仔细,笙歌的心就越沉。 虽说最惊险的时刻大圣已经一个人硬生生熬了过去,恢复也只是假以时日。 但这个时日可能漫长的遥遥无期了。 “唉……” 笙歌惆怅的叹了口气。 貌似自己一点儿用都没有,如今也只能静静等待,尽可能为大圣聚集天地灵气,掠夺天材地宝了。 从今天起,牛魔王下线,正式上线的是钮祜禄牛魔王。 唉,又要从操旧业做强盗做土匪了,心塞塞啊。 …… …… “大嫂,你说大哥是不是疯了啊?” 牛香香看了一眼回来就倒下呼呼大睡的笙歌,悄悄问着铁扇公主。 谁人不知,牛魔王的心愿是打上天庭,好好教教天庭众仙怎么做仙人。 对妖界的其他大佬还是奉行着睦邻友好的原则,毕竟远近不如近邻,牛魔王还指望着拉拢合作伙伴实现毕生夙愿走向人生巅峰呢。 第647章 想抢亲的牛魔王(十九) (十九) 哪像现在,活脱脱一疯狗…… 不对,应该是疯牛。 能得罪的,不能得罪的,全都得罪了。 如今这方圆数千里,哪只大妖提起大哥不是咬牙切齿的,恨不得扒皮抽筋喝血吃肉。 猜测大哥疯了的,可不是她一人。 这风言风语,似是要翻了妖界的天。 说好一起吃香的喝辣的,壮大妖族,翻身做主人,怎么一言不合就翻脸不认账了呢。 说来也可笑,大哥近来总是扛着一把破耙子,掐指一算,今天算到谁,就上谁的洞府前吆喝,叫嚣,说出的话极近嚣张跋扈。 哪怕对方有心服软,大哥依旧不依不饶的直接一耙子打烂人家洞府的大门,丝毫没有纳降的态度。 随即就像是蝗虫过境一般,直接把天材地宝一扫而空,顺带撬了人家的灵脉,强势的不讲道理。 俗话说的好,有压迫就有反抗,更不要说似大哥这般激起了众怒。 “疯了吗?” 铁扇公主轻轻瞥了一眼呼呼大睡没有丝毫仪态可言的牛魔王,失笑。 “不是疯了,只是在他心中有比害怕犯众怒更紧要的事情。”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更不要说自一开始,她就对那只猴子有些许好奇。 “大嫂,听说妖族最近开了紧急会议,要成立联军征讨大哥,凡是数得上名头的大妖皆签了联名状,一日不除大哥,一日难安寝。” “你说大哥能够应付的过来吗?” 牛香香忧心忡忡,近来妖界风声鹤唳,谈牛色变,人人噤若寒蝉,吓得她都不敢出洞府了。 自己几斤几两,最是清楚。 以大哥疯狂拉的仇恨值,她敢打赌,只要她前脚出府,后脚就能被绑了去祭旗。 “天塌下来有个高点顶着,你怕什么?” 铁扇公主慢悠悠的饮着茶,时不时翻阅下巡逻的小喽喽呈上的消息,慢条斯理的回答道。 “你有这功夫,不如去盯着你那位小嫂子,看看这个消息。” 铁扇公主随意抽出一张纸扔向牛香香。 “嗯?” “什么,那帮狗贼竟然还想把玉面狐狸拉拢过去,打着什么为老狐王报仇,正玉面狐狸地位的旗号?” “真是可笑,老狐王的死与大哥有什么关系?” 牛香香的火爆脾气实在是没忍住,一掌拍在石桌上。 十成的力气,石桌瞬间化为灰烬。 哼,虽说大哥嚣张跋扈,让人恨的牙痒痒,但也是一个唾沫一个坑敢作敢当点人。 暗戳戳点泼污水,令人作呕。 “谁,谁……” “是不是有人打过来了?” 笙歌吓得惊坐起来,下意识握起丑耙子问道。 让她看看是哪个吃了熊心豹子胆的狗东西竟然敢打上门来。 若是惊扰了大圣养伤,她一定会让这些人知道花儿为什么这样红。 满身的煞气,让牛香香下意识打了个寒颤。 什么时候开始,大哥身上得煞气竟这般浓烈了。 不过,仔细想想也算合理,谁让大哥现在已经有了妖界第一人的名头了呢。 “没人,没人,是我不小心把桌子拍碎了。” 牛香香连连解释道。 “那就好。” “你去叮嘱至尊宝,细心守着旁边的花果山,莫要有纰漏。” 话音落下,笙歌又翻身睡了过去,只是这一次她并没有放下丑耙子。 “呼呼……” 牛香香轻轻的呼着气。 全身心紧绷的大哥,她实在是不敢招惹。 “大嫂,你守着这里,我去传达下大哥的命令,顺带盯着玉面狐狸。” 牛香香脚步匆匆,哪怕似她这般大大咧咧简单粗暴的性子也感受到了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压抑感。 希望玉面公主不要让大哥失望。 想当初,玉面狐狸立于危境,挣扎无果,是大哥递给了她救命的稻草,免于沦为玩物的下场。 锦衣玉食是大哥给的。 呼风唤雨是大哥给的。 安稳踏实依旧是大哥给的。 虽说虽说,大哥也垂涎着玉面狐狸的美貌…… 若玉面狐狸是个冷心冷情,恩将仇报的,假以时日,她定然会替大哥清理门户。 …… …… “你怎么过来了?” 正在兢兢业业化身护山神兽的至尊宝在看到牛香香的瞬间,汗毛林立。 emmmm…… 这可是师父老人家的亲妹妹,辈分上算起来也是他的长辈。 被当作沙包扔来扔去,他也只有认命得份儿。 “大哥让你守好这里,莫要出纰漏。” 牛香香没好气的说道。 扪心自问,她除了有时候会控制不住手痒把至尊宝当沙包扔来扔去,但绝大多数还是嘘寒问暖关怀备至的。 可怎么就不见得至尊宝有半分软化的迹象呢。 一见她,就如同见了蛇蝎,避之唯恐不及。 口口声声对要为白晶晶守身如玉…… 谁来告诉她,白晶晶是谁? 嫉妒啊…… 有些人好像什么都不需要做,静静的待在原地就能够轻而易举得到她朝思暮想的东西。 感情一事,可曾饶过谁。 火爆脾气,直来直去的牛香香依旧不能幸免。 不过大哥说的也有理,既然至尊宝与白晶晶两情相悦至死不渝,她硬生生介入,平白掉价。 妖界大佬的妹妹,怎能自降身价卑微到尘埃里呢。 没有人喜欢卑微到尘埃里的人,你得足够优秀足够熠熠生辉,成为自己的主宰者。 起初大哥任由她折腾至尊宝,可时间一久,大哥恐她生心魔,成执念,看不过眼,便推心置腹与她聊了许久, 不过,聊的过程不甚美好,此处就不详谈了。 只要清楚她这一次的幡然醒悟可是付出乐血与泪还有汗的代价。 “你别躲了,搞得好像本大小姐还非你不可似的。” “你好好守着里面到猴子,别让大哥分心。” “哼,大哥是要征战天下的。” 牛香香也算是看明白了,举目皆敌,求和不可取。 以大哥那疯狂敛财的模样,是绝对不可能割地赔款下跪求饶的。 结局只有两个,要么功败垂成,要么打遍天下无敌手,让人不敢再置喙。 呵,妖界本来就是强者为尊。 千万不要可笑天真的谈论什么所有权问题。 食物链罢了,谁的手又干净了? 第六百五十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 (二十) 丛林法则,在妖族从未让人失望过。 既然退让不得,那就横冲直撞,能到哪一步都不会遗憾。 “至尊宝,珍重。” 珍重二字来的突兀,告别之词用在着朝夕相对之人身上甚是好笑。 可无论是至尊宝还是牛香香都沉默了。 牛香香说的郑重,珍重二字向来抖让人无法开怀。 她在与过去那个莽撞一根筋喜欢至尊宝的自己作告别。 她愿至尊宝心愿达成,她也愿自己在今后都生活的快乐顺遂。 各自珍重,如此最好。 牛香香话音落下便转身离开,背影骄傲而坚定,平白多了几分骄矜之感。 “好,珍重。” 至尊宝无声的回道。 牛香香热情直接,非黑即白,敢爱敢恨,这样的姑娘合该有独一无二的真心。 他有晶晶,一生也只会护晶晶。 想到白晶晶,至尊宝的眉眼柔和的不像话,似是暖阳悄悄为他镀了层柔光。 心有所念,便不惧孤独。 至尊宝收回思绪,尽心尽力的守护着师父亲手打造出来的这座小花果山。 …… …… “小嫂子,小嫂子……” 牛香香不断唤着玉面狐狸,只是久无回答。 心下不安的牛香香不死心的找着玉面狐狸,只可惜一无所获。 玉面狐狸的闺房整整齐齐,除了老狐王留下折扇,什么都没有丢失。 显然,玉面狐狸带走啦最重要的东西。 世人皆知,老狐王附庸风雅,一把祖上传下来的折扇从不离手,久而久之,才知折扇早早通了灵性,成了法宝,进而约定俗成被默认为老狐王的象征。 折扇在,如同老狐王亲临。 只是,树倒猢狲散,人走茶凉,老狐王去世,扇灵也随即昏死,曾经炙手可热的折扇便无人问津。 这段狗血的故事,牛香香曾不止一次听玉面狐狸显摆过。 这对玉面狐狸而言,是荣耀。 以前折扇是被玉面狐狸精心供起来的,如今折扇消失…… 牛香香叹了一口气,玉面狐狸最终还是让大哥失望了。 不过,与大哥敌对,不会有好下场的。 来自妹妹对自家大哥对蜜汁自信。 “大嫂,玉面狐狸不见了……” 牛香香已经自觉主动的改了称呼。 既然背弃了大哥,那就再也不是她的小嫂子。 “诶,大哥,你醒了啊……” 牛香香后知后觉的察觉到铁扇公主和牛魔王之间过于尴尬的气氛。 只是她也没有有多想,毕竟铁扇公主和牛魔王之间向来都是摩擦不断,气氛和谐才有鬼。 “不见了是什么意思?” 笙歌凝眉,颇有些不解。 要是牛魔王知道她弄丢了他的小老婆,肯定会气急败坏。 按理说,不该有人能够神不知鬼不觉潜入洞府带走玉面狐狸啊。 真当她向直播间里那群大佬请教来的阵法是吃素的? 所以唯一对可能就是玉面狐狸是心甘情愿根对方走的。 啧啧啧…… 怎么这个世界的小姐姐抖看她不顺眼呢? 是什么阻碍了她在这个世界对桃花运? 想起刚刚铁扇公主似乎想掐死她的模样,笙歌瞬间觉得这个世界对她不友好。 明知道她是颜狗,可这么多漂亮小姐姐竟然恨不得弄死她…… “老狐王的折扇不见了。” 牛香香捡重点,提到了老狐王的折扇。 折扇? 什么折扇? 懵逼树上懵逼果,懵逼树下你和我。 笙歌表示自己所接收到的剧情里丝毫没有折扇的任何信息。 只言片语都没有…… 牛香香斜睨了一眼笙歌,认命的开始讲述折扇的来历。 呸,说好的真爱呢? 想当初大哥不是口口声声感人泪下的山盟海誓吗?竟然俩吗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有放在心上。 呵呵哒,可能对于大哥来说,唯一重要的就是玉面狐狸那妖媚天成得容貌了吧。 “不就是一把破扇子,有什么好紧张的……” “再说,咱又不是没扇子,你大嫂手里不还有芭蕉扇呢吗?” 笙歌打了个哈欠百无聊赖得说道。 什么集狐族之气运,妖界之灵气,成无上之神通。 如果那把破折扇真的有那么神通广大,老狐王就不会死的那么凄凉,狐族也不会衰弱至此,靠着媚术苟延残喘。 所以,不过是夸大其词而已。 哎,若是玉面狐狸小姐姐能够乖乖做一个安静的美女子多好,或许她还能看在往日它曾经做个狐族大佬的份儿上帮对方重振狐族呢。 想当年,妲己的威名可是传遍了天下,而她野第一次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亲寻女娲,与之一战。 真要按辈分算,玉面狐狸叫她一声老祖宗都不为过。 “那不一样……” 牛香香无语极了,她终于知道自己做个没心没肺大大咧咧的大傻子性格跟谁学的了。 “有什么不一样,大不了拆了就是。” 不是笙歌自负,而是牛香香的话并无太多有参考意义的消息。 毕竟,历代以来,唯有狐王能手执那把折扇,旁人也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与其揣测流言的真假,倒不如亲自会会。 那个所谓的妖族联盟带走了牛香香,不过就是想图个出师有名,名正言顺罢了。 呸,妖界何时抖开始这般假仁假义虚伪至极了? 大家做个简单粗暴快快乐乐的小妖不好吗。 “额……” “大哥,你心里有数就好。” 本来有些慌乱的牛香香看着笙歌的气定神闲,莫名其妙再一次底气十足了。 有大哥在,慌什么? 不就是一把破折扇,拆了就是…… 待牛香香离开之后,笙歌眼神冷漠的看向了铁扇公主。 她惜命的很,她怕死。 对于想要弄死她的人,她自然得好好照顾照顾,绝对不能让铁扇公主成为定时炸弹。 “你想让我死?” 笙歌直截了当的问道。 既然直播间都玻璃碴子们都看到了,那便不会有错。 “有那么一瞬间想。” 自知遮掩不过去的铁扇公主倒也坦诚。 “无数次午夜梦回,我是恨你的。” 铁扇公主目光定定的盯着牛魔王。 “我对过去的你眷恋不已,对如今的你却恨之入骨。” “我无比想念那个因为我一句无趣遍亲手栽了一山谷花的人。” () 第六百五十一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一) (二十一) “山谷里的花依旧开的绚烂,只是我好像再也找不到当初的我们了。” “我曾经试过故地重游,可故地重游不过是为了让你深刻的体验什么是物是人非。” “我知道,我丢了一个很重要的人,我想他。” “我想我的牛大哥,我只想他。 “可是,我知道你不是他,再没有一个认知如此清楚到让我想到就落泪。” “我想你,你回来看看我好不好,我好像始终爱的都只是你。” “我深爱曾经的你,也怨毒如今的你。” “我想,我终究还是恨你了。” 铁扇公主声音幽幽,似是跨越了无数个辗转反侧终难寐的夜晚,直至绝望。 “牛魔王,我不是个心地纯善的人,你负我,我决计不会违心的说什么希望你安康喜乐,万事随心。” “我对过去的你眷恋不已,却又对如今的你憎恶入骨,这样的自我拉扯使得我时而疯魔时而抑郁。” 铁扇公主的话让笙歌长久的陷入了沉默。 对铁扇公主,她不知该抱以怎样的态度,同情还是可怜? 牛魔王的心愿里,自始至终都不曾提到铁扇公主只言片语。 好似,他曾经山盟海誓明媒正娶的妻子已经完完全全抛却脑后。 倒真真是应了一句负心汉。 因爱成恨,倒也不难理解。 唉,她还以为铁扇公主看出她不是真的牛魔王了呢,虚惊一场。 “夫人……” 沉吟良久,笙歌缓缓开口。 铁扇公主奢求的愿得一人心白首不相离,无论是牛魔王还是她都无法给予。 与其让铁扇公主在魔障中苦苦挣扎,痛苦拉扯,倒不如重获新生。 牛魔王或许对铁扇公主有过真心,可在漫长的岁月中那份悸动早就被空虚击溃,被花花世界的无数新鲜感所吸引。 看来,无论在哪里,能守得住平凡的都是稀有物种,也不是所有人都知道新鲜感是与旧的人一起体验新的事物。 情之一字,向来烦扰。 千万年无尽头的生命体验人生百态,她冷眼旁观了太多的庸人自扰。 于感情,敬而远之最好。 努力做可爱的小仙女,体味美好,没有必要将自己送入进退两难的境地。 “夫人,我们和离吧。” “我记得初识的你轻灵优雅,是这妖界难得一见的清新。” “可终究初遇时的悸动依旧轰轰烈烈的追求没能化为长久的陪伴与深情。” “岁月蹉跎,你我都变的面目全非。” “夫妻一场,我放你走。” 长痛不如短痛,她甚至能够想象到铁扇公主蛮横骄傲的外表下那颗千疮百孔的心,甚至能够看到午夜梦回一次次的从梦中哭醒。 那种折磨,无异于诛心。 铁扇公主心心念念过去的牛魔王难以下定决心,倒不如她亲自走出这一步。 深情无法回应,就必须斩断。 当断不断,必受其乱。 “牛魔王,你当真狠心至此吗?” 铁扇公主双目睁大,泪水蓄满眼眶,可就是强硬的不肯落下。 她自我拉扯纠结这么久,何尝不是想给自己想给牛魔王一个幡然醒悟回头是岸的机会呢。 刚才她的确是想杀了牛魔王,但牛魔王死,她也不会独活。 她情愿与牛魔王共死,也不愿看着他新欢不断,夜夜笙歌。 “夫人,你本该骄傲美好,可你看看你如今的样子,绝望压抑。” “去找回自己吧,我不是良人。” 笙歌现在觉得自己这些话就是妥妥的渣男语录。 说什么你值得更好的,我配不上你…… 简直渣到令人恶心。 可经此一事,笙歌也真真明白了一个道理,所有的疏远分开都是蓄谋已久,都是不够爱。 再多的花言巧语都难以掩盖不爱的事实。 多么可笑的认知啊。 唉…… 笙歌长长的谈了一口气,顿时觉得索然无味。 她把感情看的如此清楚,想来是注孤生的命。 幸好,她也没有想对什么人托付终身。 她便是自己的依靠,她也会一步一步走到巅峰。 独身又如何,婚姻爱情从来都不是必需品。 “夫人,和离书我已写好,稍后便告知妖界诸妖。” “若你想报负你之仇,那便好好活着吧。” 笙歌看出了铁扇公主游离不定的精神状态,一个压抑了数百年,每夜都被噩梦惊醒的人,内心早已腐烂。 白日里强硬蛮横,强大无畏,夜晚却像个被丢弃的婴儿,无助自卑。 都说眼泪无用,可那个时候好似也只有眼泪能够宣泄情绪了。 一次次痛苦,一次次拉扯,对于铁扇公主而言都是一种难以言说的折磨。 这样的伤痛,扪心自问,她无法替牛魔王治愈。 哪怕牛魔王他日归来,也丝毫不会上心。 铁扇公主入了牛魔王的魔障,而牛魔王也入了紫霞魔障。 非得到,不可解。 唉,感情债真真是有些闹心。 待此次任务完成,必须好好找一一那个辣鸡系统好好聊聊了。 这世间的烟火气多了去了,这世间的不平事也多了去了,能不能换个方向。 要是能够像前段时间揍牛香香几天,牛香香就能悬崖勒马该多好。 只可惜,铁扇公主不是牛香香。 对牛香香而言,至尊宝是新奇,是有趣,是冲动。 而对铁扇公主而言,牛魔王是明知折磨,明知痛苦也不愿意放开的存在。 “最后一次唤你夫人,此生是我负你,那我便永生欠你。” “你有难,我会不计代价。” 笙歌并没有给铁扇公主犹豫的机会,妖界上空响起了笙歌雄浑有力的声音。 一封和离书,在妖界炸开了锅。 几家欢喜几家愁,牛魔王的附庸默默的盘算是不是胜率又掉了,而妖界大军联盟则是暗喜。 彼消我长,胜利在望。 没了赫赫有名的铁娘子铁扇公主的相助,牛魔王如同失去左膀右臂。 如今的牛魔王可谓是众叛亲离啊。 宠爱有加的小妾玉面狐狸成了妖族联军的精神象征,坚实有力的妻子也和离,简直就是雪上加霜。 果然是人在做天在看,人贱自有天收,他们倒要看看牛魔王还能怎么蹦跶。l0ns3v3 第六百五十二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二) (二十二) 趁他病,要他命,妖界联军不约而同的达成了共识。 形同傀儡的玉面狐狸看着众人的狂欢,心中有些许后悔。 她以为,她可以趁火打劫,趁着妖界的这场浩劫,引领落寞的狐族重新走向辉煌。 对方为她画的大饼太过于美味,她并没有多做犹豫便带着父王留下的折扇来到了这里。 她是不是来错了? 玉面狐狸回想这段时间以来的冷遇,心中的恐慌越来越大,脑子也难得变得清醒。 不论是牛魔王还是妖界联军获胜,狐族的下场都不会太好。 她该如何自救呢? (╥╯﹏╰╥) …… “你不必如此的……”铁扇公主的情绪渐渐平静下来。 倒不是说她不难过,只是她清楚事到如今,无力回天。 她和牛魔王终究还是走到了这一步。 她心心念念,痛苦挣扎都不愿意放开的人最终不是她的了。 早该明白,感情一事,向来都不是一方努力就可以的。 “既然要断,那就要干脆利索,拖泥带水,于你而言,又是一种伤害。” 笙歌看的分明,也许最近对于铁扇公主而言又会是一个个无眠夜,可只要熬过了这段时间,铁扇公主便能涅槃重生。 果决明了,总好过让对方在日复一日的自我否定自我拉扯中日益腐朽。 “……” 铁扇公主无声的苦笑。 她竟然从牛魔王的眼神中看到了怜悯和同情,多可笑啊。 她挚爱之人对她无爱唯有怜悯。 罢了,罢了,妄求总无益。 牛魔王快刀斩烂麻的言辞让铁扇公主明白在她进退维谷自我纠结之际,牛魔王推开了她,也给了她救赎的机会。 是劫难,也是救赎。 她和牛魔王之间真真不是简简单单的爱恨一词可以描述的。 “你我虽和离,但毕竟夫妻数百年,你如今有难,我不会袖手旁观。” “这么多年你庇护我,使得我在妖界过得恣意,于情于理,我都不应该做忘恩负义之人。” “否则,你若有损伤,我这一世夜夜难安。” 铁扇公主斩钉截铁的说道,不容置疑。 不是夫妻,但也要共同跨过这次劫难。 什么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简直就是胡扯。 她堂堂铁扇公主,手握芭蕉扇,岂是那等贪生怕死之人。 最最重要却不能言说的是,她爱面前这个人爱到了骨子里。 恨也好,怨也罢,本质都离不开一个爱字。 噩梦哭醒时,她的确是咬牙切齿的诅咒过牛魔王,希望他穷困潦倒希望他众叛亲离。 可到头来,她发现她的心肠还是不够硬。 她的确做不到祝福牛魔王红袖添香子孙满堂,可依旧希望他是周全的。 笙歌低头,深深的看了一眼铁扇公主,眼眶微湿,她懂了铁扇公主没有说出口的心事。 呵…… 牛魔王何德何能,得铁扇公主如此眷念。 明明先动心的是牛魔王,可为什么到最后独留铁扇公主一人独自挣扎痛苦。 有些事情,看的越多,越是心凉,越是对情绝望。 而听到和离消息匆匆赶来的牛香香在房门前顿住了。 哪怕和离,大嫂也永远是她大嫂。 她清清楚楚记得大哥离家的那三个月里,大嫂每晚都会坐在大哥房中一遍遍用幻术变幻出过去的场景,然后一个人痴痴的看着,直到泣不成声。 白天里的大嫂,威严凶唳,能够镇住大哥麾下的大小妖族。 可若不是她亲眼得见,怎么可能会相信,大嫂的内心竟凄苦至此。 和离也好,和离也好…… 牛香香叹了口气,静悄悄的离开了。 …… …… 妖界联军想要趁着和离之际乘人之危,顺带把铁扇公主这一强有力的战力拉拢到自己身边,于是一番商议,果断发兵征讨笙歌。 只是所有人都没有料到,铁扇公主依旧坚定不移的站在了牛魔王身侧,手举芭蕉扇,丝毫不含糊。 妖界联军:9(`д)!!!! 说好是一对怨偶呢,说好和离老死不相往来呢,能不能按套路出牌。 毫无疑问,声势浩大的来,灰溜溜的走。 唉,要想歼灭牛魔王,必须先处理了芭蕉扇,这是所有妖界联军心中达成的共识。 “玉面,相传你狐族折扇神通无比,虽说不能克制妖界万器,但恰巧就是芭蕉扇的克星。” “妖界古籍中曾有记载,芭蕉扇曾依附于狐族折扇方才修出灵智,绝不能与折扇为敌否则立即自毁。” “古誓,天地见证。” “你是老狐王唯一的嫡系血脉,你可曾试图唤醒扇灵。” 妖界联军的首领目光不善,他没有说的是古籍中也记载了禁忌术法,以九尾狐纯正的怨气和血脉之力同样可以唤醒扇灵。 只不过略有瑕疵的是,以这种禁忌术法唤醒的扇灵并无神智,只只杀戮。 若是玉面狐狸依旧一问三不知,他不介意亲自证实一下古籍记载是否有误,就当是验证真理了。 玉面狐狸止不住的打颤,半晌都没有开口。 爹爹在世时,她是个无忧无虑的小公主,高高在上,不识人间疾苦。 狐族大事,她一概不知。 就连折扇,她之所以这么多年小心留着也是因为父王临终前亲自嘱托,说这是狐族复兴的唯一机会。 “既如此,本座有个不情之请,想来你不会有意见……” 玉面狐狸猛的升起一股不详的预感,下一秒便晕了过去。 …… …… 风云突变,天地变色,妖界的风不知何时带上了肃杀之气,就连天幕都染上了殷红。 笙歌盘腿坐在小花果山外,鼻子轻轻耸动,闻着空气中似有似无的血腥味皱了皱眉头。 天降异象,必然是有邪物出世。 按理说天界该有察觉,可谁让天族和妖族向来都是面和心不和呢。 妖族大乱,对于天界而言百利而无一害。 呵,同样是以强欺弱抢夺天才地宝,可为什么到了她这里就要被联合诛杀呢? 笑话…… 要战,那便战就是了。 她的确贪生怕死,她的确怕疼,可谁让这次她的身后站了旁人呢。 她无处可躲,也不能躲。 () 第六百五十三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三) (二十三) 既然退无可退,那就扛着就是。 的确,她出手夺人天才地宝不地道,可非常之时当有非常手段。 大不了,待大圣的伤势稳定下来,她便尽全力了却这段与妖族的因果。 只是不知道,这次出世的邪物是什么 笙歌神色凝重,紧皱的眉头足以显示出她的内心并不轻松。 “大哥,你当初为玉面狐狸做的那枚命牌碎了。” 牛香香难掩惊慌,她本以为玉面狐狸在妖族大军手里可以混的风生水起,否则她怎么对得起这场出逃呢。 却不曾想,玉面狐狸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想象中的飞黄腾达没有,反而丢了小命。 饶是谁了解其中因果,都会忍不住唏嘘。 “命牌碎了啊……” 笙歌摩挲着手指,喃喃自语。 联系到此前的天降异象,邪物出世,笙歌略有些混沌的脑子瞬间清醒,这一系列的事情终于在她脑海中连成了一条脉络清楚的线。 可以说,在玉面公主决定出走的那一刻就踏上了一条必死之路。 妖族的利益蛋糕本身就不大,那些大妖怎么可能可能冷眼旁观再看着落寞的狐族崛起呢。 妖族联军图的是那把折扇,图的是九尾狐族纯正的血脉。 历经无数个世界,再匪夷所思听起来光怪陆离的事情在笙歌看来都是可以接受的。 存在即为合理。 看来出世的邪物,十有**就是那把异化的折扇了。 本是狐族奉为至高的圣物,如今却沾染了九尾狐族最纯正的血脉和怨念,真是不知会诡异到什么地步。 “香香,你也无需自责。” “玉面狐狸也活了几百岁了,不是不知事的黄口小儿,她本该为自己的决定负责,这与你有没有看住她没有关系。” 笙歌语气淡淡,说不出的冷漠和平静。 可能她骨子里便是凉薄成性,难以用一颗热忱的心看待这个世界。 她足够清醒,所以过得足够恣意。 “你收拾下东西搬进这座小花果山吧,无论发生什么事情都不准出来。” 牛香香是牛魔王唯一的妹妹,无论如何,她都不能让对方陷入陷阱,只要她还有一口气在。 “大哥,你小心。” 牛香香沉默半晌,乖巧的点了点头。 她知道自己有几斤几两,帮不上忙,那也不能拖后腿。 与其在这里不知死活没有自知之明的跟大哥叫嚣着同进退共生死,倒不如听大哥的话,让大哥无后顾之忧。 她无权指责大哥因为一只来历不明的猴子得罪整个妖族,成为妖族的公敌。 这么多年,她受大哥权势威名的庇佑,自然也无法在此刻四面楚歌举目皆敌之际说出诛心之语。 “你别担心,你大哥打遍天下无敌手,那群乌合之众岂能伤的了我分毫。” 笙歌故作轻松的说道。 当初那个没心没肺的牛香香最终还是长大了。 与牛魔王相比,她不是一个好大哥,无法长久的护住牛香香天真的少女心。 …… …… 随着时间的推移,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凝滞感越发强烈,而空气重的血腥气几乎凝为实质,举目望天,似是再难以看到清澈蔚蓝的填空。 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在笙歌掰着指头数日子的时候,妖族联军终于按捺不住出动了。 没有传说中的旌旗蔽空战鼓雷鸣,妖族的战争简单粗暴,省却了所有不必要的仪式。 妖族联军心知肚明,若论个人战力,无一人是牛魔王的对手,所以群起而攻之之前,为保万全,他们选择了车轮战。 毕竟,每个族群都是有炮灰的。 笙歌手握丑耙子,冷笑。 再是千军万马,她都不会忌惮,她唯一担心的就是出世的邪物,那才是联军的大杀器。 不断的厮杀,似是不知疲倦,可笙歌终究是人,她会累,会痛,会迟钝。 不知何时,笙歌的后背添了第一道收口,浅浅的,微不足道…… 可慢慢的,笙歌身上的盔甲一点点裂开,握着耙子的手不自觉无意识的颤抖。 “何必呢?” “既然准备了大杀器,又何必让这些老弱病残无辜送死呢?” 笙歌居高临下,极为不齿。 她算不得良善之人,她决计做不出推族人做炮灰,用狐族血脉做契机得事情。 不良善绝不是无底线。 “怎么,你是要借本座的手对妖界进行一次大清洗吗?” “待本座一死,你振臂一呼,堂而皇之的成为妖族之王吗?” “当真是好算计啊,毕竟那个时候反对你的都死的差不多了,剩下的又不是你对手,你上位自然是水到渠成。” 笙歌嘴角弯弯,计上心来。 阴谋诡计什么的,以往本小仙女是不屑的用,可不代表没有脑子。 三十六计什么的,本小仙女还是用的很熟的。 “唉,别说本座挑拨离间,以本座实力,还需要做这等下作吗?” 笙歌厚颜无耻的张嘴说瞎话。 “妖族联军?呵,本座怎么不知道自己竟然有能力抢了妖族所有的族群呢?你们是不是太高看本座了?” “所以,与本座无冤无仇的,又何故对本座喊打喊杀呢?” “好好窝在自己的山头做山大王不好吗,非要上赶着做炮灰找死吗?” 笙歌一边绞尽脑汁的煽风点火忽悠着人,一边尽可能恢复力气和修为。 唉,车轮战真是要累死宝宝了。 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得罪人得一个一个来,一群一群,收拾起烂摊子实在是太累了。 “那阴恻恻贱兮兮的,你别摇着把破扇子躲在最后看热闹啊。” “巅峰对决不好吗,你如果今日打败了本座,本座绝对把掠夺之物双手奉还,然后头一个推你为妖界之王。” “你看,本座现在遍体鳞伤,手都在发颤,若是这样你都不敢出手,本座可就真真看不起你了。” “妖族,实力为王。” 笙歌目光灼灼的盯着全身都笼罩在黑衣中手拿折扇的人,戏谑的笑着。 唉,不能把整个妖族都变成牛魔王的敌手啊。 她打得过,可牛魔王不行啊。 所以,能忽悠多少是多少。 () 第六百五十四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四) (二十四) 笙歌贱兮兮的一席话,就好似酷暑中的一瓢冷水,使得惨烈焦灼的场面一下子陷入了诡异的沉寂。 事实证明,很多时候忽悠还是有用的。 虽说笙歌的话有挑拨离间的嫌疑,可着实有几分道理。 扪心自问,笙歌可没有时间和精力得罪整个妖族,所谓的群起而攻之,更多的是落井下石趁火打劫,看看能不能分一杯羹。 可谁都没有想到,笙歌这根骨头难啃的令人发指。 当付出和得到不成正比时,自然人心就不稳了。 瞧瞧刚才那些被当了炮灰的族群,现在就是想后悔都来不及了。 狐族,就是最大的前车之鉴。 所以,还是让首领上吧。 每天表现的趾高气扬,手里还握着狐族至宝,怎么看都要比这头遍体鳞伤的牛胜算要大啊。 无数妖心中不约而同的出现了小九九,只是谁都没有先开口,而是默默的看着黑衣人。 嗯,如果眼神会说话的话,黑衣人已经要被唾沫星子淹死了。 “你莫要在此处煽风点火,挑拨离间,这妖族谁人不知你牛魔王得了天大的机缘才公参造化让我等望尘莫及。” “想来,你那份天大的机缘就藏在身后的那座小山里吧。” 黑衣人手中的折扇开开合合,每一次开合,都伴随着浓重的血腥气,时而夹杂着鬼哭狼嚎的阴森。 随着扇子的开合,那些本来已经被笙歌忽悠的开始动摇的妖族,瞳孔逐渐变成猩红,张牙舞爪,机械却又彪悍无比的朝着笙歌冲了过来。 笙歌…… 本小仙女此刻心中就好似有一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 (ノ=Д=)ノ┻━┻ 脑壳疼啊,脑壳疼。 本小仙女浪费了那么久的口舌,竟然就这样被对方轻飘飘的解决了。 呵呵哒,这个世界到底谁才是天命之子。 说好的,至尊宝呢? 怎么她一来,这个在原著中连名字都没有资格出现的黑衣人竟然就摇身一变成了大佬呢。 “牛魔王,本座倒要看看你身后守着什么秘密。” 黑衣人声音冷漠,也难掩贪婪。 曾经的牛魔王的确是妖族大佬,能够以一敌百的那种,可绝不是如今这个层次。 奇遇…… 那份奇遇让他心痒。 若他有了牛魔王的实力,区区妖族,他又怎么可能看在眼里呢? 届时,他重整旗鼓,统一妖族,占领人间,挥军直指天庭,那该是何等的风光啊。 闻言,笙歌眸色瞬冷,真是没想到妖族的脑补能力竟然这么丰富。 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就敢觊觎大圣。 当年大圣能够护她周全,如今她必然也要护大圣周全。 想要踏足这座她亲手打造的花果山,也要问问她手中的丑耙子允不允许。 “垃圾……” 笙歌的鄙夷,展露无遗。 擒贼先擒王,这些了,她总不能要妖族灭族吧。 所以,神秘的小黑,不知你是否做好了心理准备呢。 笙歌再一次增加了结界,对着铁扇公主使了个眼色,不能杀光,难道还不能扇走吗? 铁扇公主心领神会,芭蕉扇呼呼的扇着,可威力并没有笙歌想象中那么大。 看来妖族联军准备工作做得很是周全啊。 “你安心做你想做的,这群人交给我。” 铁扇公主坚定的站在了笙歌身侧,芭蕉扇一下接一下的挥舞着,哪怕威力大减。 她已经记不清楚多久没有与牛魔王并肩作战了,她怀念。 和离之事已定,她再也没有机会缠着牛魔王了。 这一战,就当做是彼此最浓墨重彩的纪念吧。 笙歌的眼眶莫名其妙的多了几分湿润,究竟是这样的铁扇公主让她无法不动容,还是这个世界她的心肠变软了,变得多愁善感了呢。 牛魔王和铁扇公主真真是应了一句,士之耽兮,犹可脱也,女之耽兮,不可脱也。 “你小心……” 笙歌并没有说太多柔情蜜意的话,哪怕她对铁扇公主有再多的怜悯和同情,她都不能代替牛魔王。 既如此,无望的希望还是不要给了。 希望破灭之时的落差,足以摧毁任何内心早已腐烂的人。 …… …… “你真的以为手拿一把破扇子就能为所欲为了吗?” “狐族至宝很了不起吗?” 呵,差一点忘了,若是认真算起来,本小仙女才是九尾狐族的老祖宗。 想当初做九尾狐完成苏妲己的心愿时,她也没少造作。 九尾狐族能够恢复上古荣光,离不了她当初的扶持。 “本座不欲与你做口舌之争,既然你看不起这把折扇,那就让它会会你吧。” 黑衣人掷出折扇,折扇落地变成了一个浑身冒着黑气的少年郎。 笙歌看着冒着黑气的少年郎有些傻眼,貌似有点眼熟啊。 武庚? 她当初的那个便宜儿子? 大商名正言顺受人敬仰的王,为何会变成了扇灵? 笙歌表示,她此刻有些懵。 虽说她跟武庚的母子情分很是浅薄,可再怎么说这也是她手把手教出来的孩子,又亲自把对方扶上了王位…… 谁来告诉她,这个世界为什么会有武庚? 乱了…… 乱了,全乱了…… 看着往日的便宜儿子,笙歌的攻势下意识便缓了下来。 于是,身上不出意外的又多了一道伤口。 笙歌叹了口气,这个世界上还有比她更倒霉的人吗? 她竟然被亲手培养的便宜儿子伤了,尤其是那几招貌似还是当年她手欠亲自教的。 岁月真是把杀猪刀,当年那个聪明听话的便宜儿子竟然变成了弑母的熊孩子。 罢了罢了,自家孩子还是要自己教的。 既然不懂事,那就先揍了再说。 有些熊孩子揍着揍着,就听话了。 千万不要问她为什么不去尝试温情回忆唤醒武庚的神志。 咳咳…… 不好意思,她自己也忘得差不多了。 有心无力啊…… 瞬间做好心理建设的笙歌,手握丑耙子狠狠的敲向了扇灵。 既然是扇灵,那就不怕被敲死。 只见随着笙歌几耙子几脚下去,武庚身上的黑气越来越淡。 黑衣人Σ(っ°Д°)っ 第六百五十五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五) (二十五) 谁来告诉他,狐族至宝竟然这么不经打? 究竟是他高估了折扇,还是说他低估了牛魔王的战力? 如今他只能祈祷折扇不是特别不靠谱,能够伤牛魔王些许。 唉,再怎么说这都是黑化后的折扇啊,说好的只知杀戮的机器呢,说好的战斗力无限提升呢,说好的哪怕屠灭整个妖族也不在话下呢? 搞笑呢吧? “母后……” 浑浑噩噩的武庚在熟悉的疼痛感之下缓缓清醒。 在他印象中,他没少被母后揍。 熟悉的疼痛感,熟悉的招式,甚至连表情都是那般相似。 不过,他的母后国色天香盛世美颜,面前这头又丑又老又宽的牛是什么鬼? 这一定不是他的母后? 错觉,一定是错觉。 武庚缓缓的摇了摇头,试图让自己清醒过来。 嗯,一定是他自我封闭陷入沉睡的时间太久了才会产生幻觉,要不然怎么会把一头牛认成母后呢? 母后天纵之资,偌大的商王朝难不倒母后,高高在上的女娲,母后也不曾畏惧。 如果是母后,绝对不会让她自己陷入如此困顿的局面。 简而言之,言而简之,这么辣鸡一定不会是母后。 在他心中,无论什么时候,母后都是胸有成竹游刃有余的。 诶,这是发生了何事? 武庚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身上若隐若现的黑气以及他通身萦绕的怨气。 “啪……” 迎接武庚母后二字的,又是笙歌的一耙子。 武庚…… 黑衣人…… “你怎么混成了这个鬼样子?” 笙歌把耙子扛在肩膀上,嫌弃十足的看着武庚。 本小仙女劳心劳力教了你那么多年,竟然就教出了这么个狗东西。 于是…… 于是…… 在双方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彼此相护鄙视。 嗯,狗血的缘分和默契。 “你认识本座?” 武庚一边驱散着体内的怨气,一边疑惑的问道。 这自来熟的语气,真的好吗? “我也想说不认识你。” 笙歌撇撇嘴,无语极了。 这么多个世界,她也算是养了好几个孩子,可唯有阿毛让她最为惦念。 可能那是她养的第一个孩子吧,她最纯粹的慈母之心都给了阿毛,而阿毛也从不曾让她失望。 无论是祥林嫂的世界还是孔乙己的世界。 智多近妖,却又乖巧懂事,活脱脱一个贴心的小棉袄。 “你千万别跟外人说你是我亲自教出来的,丢人。” 笙歌嘴本就毒,更不要说她现在心情不爽。 黑衣人不要跟外人说?那他是什么,内人还是不是人? 不对…… 现在这个画风是不是不太对,在如此紧张激烈的环境下,刀光剑影不应该才是最正常的吗? 唠家常? 老熟人相见? 什么叫被牛魔王亲自教出来的? 狐族之宝存在数千年之久,向来都是被历任狐王小心供着。 说句简单粗暴的话,有折扇的时候,牛魔王还不知道在哪个犄角疙瘩努力修行想要修出神志呢。 想要套关系也不是这么个套法啊。 最最可怕的是,貌似扇灵还被说服了。 ┐(─__─)┌ 难不成扇灵是沉睡时间太久,然后脑子傻了,连这么简单的谎话都分辨不出了吗? 到底是狐族不靠谱,还是扇灵不靠谱? 就这么个没脑子的战五渣,竟然还被当做狐族至宝,高高在上的供奉着。 “你别听他花言巧语,牛魔王最擅长蛊惑人心。” 黑衣人试图挽救一下扇灵的智商。 “闭嘴,本座教熊孩子怎么做人呢。” “怎么?顺带教教你吗?” 笙歌一耙子朝着黑衣人甩了过去。 黑衣人脚下生风手脚麻利躲了过去。 “咦,没想到你实力还不错。” 对于这个阴恻恻的家伙笙歌早就看不顺眼了,刚才那一耙子看似随意,实则谨慎。 可没想到黑衣人竟然不慌不忙颇有章法的躲了过去。 “既然你实力不俗,光明正大一战不好吗,为何还要藏头露尾,平白让人笑话。” 笙歌甚是双标。 “我打不过你。” 黑衣人见大势已去,倒也算坦诚。 哼,这不是他败了,而是精心准备的大杀器在关键时刻掉链子。 俗话说得好,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笙歌一噎,不知该说什么。 “让那些妖族停下来,” 笙歌遥遥的看着铁扇公主煞白的脸直接朝着武庚的屁股一脚踹了过去。 笙歌的亲疏远近永远都表现在喜恶之上,显然,相比武庚,铁扇公主更让她同情。 “哦……” 武庚呆呆的应道。 到现在,他都有些摸不着头脑。 武庚呆呆愣愣的模样,让笙歌看了更是气不打一处来。 再怎么说都是力挽狂澜让大商朝转危为安海清河晏的明君,怎么现在就傻乎乎成了这个鬼样子。 笙歌不得不承认,岁月是把杀猪刀,杀的不仅是颜值还有脑子。 武庚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气势汹汹不杀笙歌誓不还的妖族联军就在这样戏剧性的一幕中铩羽而归。 精心准备的大杀器,竟然成了牛魔王的助力。 善后工作,并不需要笙歌出面,经此一事,妖族受到重创,而笙歌的威势更胜以往。 妖族中人也算是看明白了,既然打不过,既然反抗不了,那就乖乖听话吧。 那些天材地宝,那几条灵脉就当是他们孝敬给新鲜出炉的妖王的礼物吧。 有个强大的王,在三界,他们妖族的腰杆子也挺得住。 穷则思变,生命威胁面前,所有人的脑子都转的飞快。 于是,剧情在以一种匪夷所思的轨迹迅速变化着。 笙歌摇身一变成了妖王,至于狐族,笙歌只能尽力让其复苏。 嗯,九尾狐族得天独厚,可偏偏首领的脑子不怎么好,经不住忽悠。 苏妲己是这样,玉面狐狸也是如此。 …… …… “你真是母后?” 武庚如同一个小孩子一般紧紧的跟在笙歌身后。 千年时光,他成了扇灵,而母后竟然成了一头牛。 e…… 他无比好奇母后是怎么接受了这么大的心理落差的。 “不是……” 笙歌优雅且嫌弃的说着。 请离本仙女远一些,智商太低会传染。 第六百五十六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六) 真是想不到岁月这把杀猪刀竟然把武庚折磨成这个鬼样子。 这一定不是她的便宜儿子,她嫌弃。 “那就是了……” 武庚神神叨叨的说道。 “母后,您是怎么变成这个样子的?” “母后,我跟你讲,大商朝还是亡了……” “先声明啊,亡国之君不是我。” 许是笙歌的鄙夷太过于明显,武庚脆弱的小心灵受到了打击。 他文韬武略,从善如流,政治清明,岌岌可危风雨飘摇的大商朝重新焕发活力,他被后世子孙称颂为千古明君。 唉,这些自夸的话他怎么好意思亲自对母后说出口呢。 此刻需要马屁精…… 笙歌瞥了武庚一眼,一副生人勿进懒得回答的表情。 张口闭口母后,就这情商还不如阿毛呢。 没看到牛香香那八卦的小眼神中燃烧的熊熊烈火都快要遏制不住了吗? “闭嘴……” 对于武庚为何选择成为狐族至宝折扇的扇灵,笙歌不想深究。 说到底,他们也只是短暂的相逢,羁绊甚少。 各人有各人的选择,旁人还是少些置喙的好。 反正武庚现在除了脑子有些不灵光,其他看起来倒也算是过得顺心如意。 “你还是回折扇修养吧。” 养伤嘛,一个不少,两个不多。 笙歌根本不给武庚拒绝的机会,直接把他一巴掌拍近了折扇。 叽叽歪歪,有什么好唠叨的。 再说了,武庚被她揍得不轻,有叙旧的时间不如休养生息。 …… …… “大哥,他为啥叫你母后啊?” 牛香香最终还是没有控制住自己的好奇心。 大商朝…… 大商朝对于他们妖族而言,虽说久远,但也如雷贯耳。 当年的狐族之主天纵奇才,横空出世,力挽狂澜,匡扶了人间正道,也奠定了狐族近千年的不败辉煌。 “一个睡傻了的人说的话,你也信?” 笙歌揉了揉微微发胀的太阳穴,叹了口气。 累…… 她所受的伤并不重,可是她是真的累,身心俱疲。 “可他好看啊……” 牛香香喃喃自语。 笙歌:…… 好吧,好吧,牛香香的花痴属性依旧不改。 不过,一个扇灵,一个小妖倒也不是不可以。 顺其自然吧。 笙歌有一搭没一搭的想着,头一点一点,缓缓沉睡过去。 她现在没有其他想法,只想睡觉。 …… …… 笙歌陷入沉睡之际,有心寻找至尊宝的紫霞仙子姗姗来迟。 “你既然拔出了紫青宝剑,那就是我命中注定之人,你逃不了的,至尊宝。” 紫霞的眼睛似是盛放着整个夜空,熠熠生辉,美的让人移不开目光。 语气中的志在必得,也是令人侧目。 紫霞看着完好无损的至尊宝松了口气,她先是听说妖族不平静,紧接着又收到了至尊宝现身妖族的消息,便星夜兼程赶了过来。 还好,还好,她还活着。 也是,她的命中注定之人,怎么早亡。 至尊宝:ノ┻━┻ 他深入简出,从早到晚一直守着花果山,紫霞为什么还是能够找到他。 请允许他默默哭一会儿好不好。 “至尊宝,你想好何时娶我了吗?” “当然,你不想娶的话,我主动嫁你也好。” 只要是你,一切都好。 紫霞仙子的美不是那种含蓄内敛的美,而是单纯却又固执,可以靠着一腔孤勇一条道走到黑的倔强。 身为日月神灯的灯芯,一入尘世,便遇到的至尊宝,这谁能说清到底谁是谁的劫难呢。 在原本的剧情中,二人都是在劫难逃。 “我心有所属,此生不改。” 跟在笙歌身边这么久,至尊宝也得到了历练。 圆滑世故依旧,可在这份圆滑世故之中多了几分坚持和底线。 “我不听……” 紫霞仙子笑的娇俏明媚,她有一往无前的勇气追求她命中注定的良人。 倒不是说她恬不知耻非要插足至尊宝和白晶晶,而是她始终以为那是至尊宝的托词。 她遇至尊宝许久,从不曾见她身边有女子出现。 “至尊宝,你只能是我的。” 紫霞仙子手握紫青宝剑,完美的把硬气与娇美糅合在一起。 作为吃瓜群众,牛香香深深感觉到最近的瓜貌似有点多啊。 嗯,真香。 “咳咳……” “我证明,他真的有心爱之人,不要问我是怎么知道的。” “如果你非要问的话,我也可以勉为其难的告诉你……” “嗯,咱俩同病相怜,我也是被拒绝的那一个。” 牛香香默默的举起手,刷起了存在感。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 “你见过吗?” 紫霞仙子把目光移向牛香香,斩钉截铁的问道。 她的确是听至尊宝说过他所爱乃是白晶晶,可她派出去无数小喽喽遍寻都没有半分消息。 白晶晶没有,白骨倒是漫山遍野。 “额……” 牛香香一噎,她好像还真的没见过。 不过,大哥说是有,那就一定有。 此刻,牛香香对笙歌的崇拜已经到达的顶点。 “既然不曾见过,你又为何能够笃定。” 闻言,牛香香沉默了。 倒不是怀疑白晶晶是否真的存在,而是在想,紫霞这样固执较真耿直的性子究竟是好是坏。 这种深深刻在骨子里的天真和心甘情愿的人,陷入感情一事,向来难以快乐。 唉,第一次觉得自己这种大大咧咧臭不要脸的性格蛮好,最起码不会自我拉扯。 “至尊宝,这下你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我。” “你现在不喜欢我,朝夕相处,终有一天你会喜欢上我的。” 紫霞仙子身上那种撞了南墙也不回头,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劲儿,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她认定了至尊宝是那个可以脚踏七彩祥云身披金甲圣衣迎娶她的人,那她就甘之如饴。 至尊宝:╮╭ 天地良心,他跟紫霞仙子真的没有培养过什么感情,难道真的因为他手贱拔出了一把剑,便开始了这段孽缘吗? 嗯,就是孽缘。 “姑娘,请自重。” “时机未到,若是时机到了,在下自会携内人与你相见。” “姑娘神仙之姿,何必在在下身上浪费时间呢。” :。: 第六百五十七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七) 紫霞:…… 何为浪费时间呢? 她初涉世间,便遇到了能够拔出紫青宝剑的至尊宝,这不是一段上天安排好的姻缘嘛 姻缘嘛,上天安排的最大。 “那,那你就先把那位白姑娘带回来再说。” 眼见为实,要不然她是不会相信至尊宝的。 闻言,至尊宝欲哭无泪。 他也想把晶晶带过来啊,可是这时空差了五百年,他能怎么办? 就这样,固执偏执到有些天真的紫霞仙子住了下来,无聊的牛香香开始吃起了瓜。 大哥沉睡闭关,大嫂帮大哥安稳局面,她一个人实在无聊的很。 不过…… 不过这个紫霞仙子怕不是个精分吧? 白天对至尊宝死缠烂打非君不嫁,太阳一落山就拎着着紫青宝剑对至尊宝一顿猛砍,出手干脆,丝毫不拖泥带水,仿佛至尊宝是她不共戴天的仇人一般。 若说白天里的紫霞还有几分娇俏可爱,那么夜晚里的紫霞可就真真是一尊杀气腾腾的母夜叉了。 天啊…… 她终于知道至尊宝为什么看到紫霞想哭了…… 爱不爱的不重要,活着才重要。 就紫霞这个一天一翻脸的本事,谁能受得了。 牛香香开始在心底替至尊宝默哀。 诶,虽说她爱而不得,说什么祝至尊宝前程似锦有些虚伪,但也不至于过得这么惨吧。 哈哈哈…… 她这是怎么了,为什么脸上的笑都止不住。 咳咳…… 淡定…… 她这么心地善良的人,怎么能够这么幸灾乐祸呢。 忍住忍住…… 等等,紫霞仙子刚刚是不是往花果山的方向跑了? 就紫霞仙子愣头青的模样恐怕真的敢一根筋的冲进去。 就在她着急想要冲过去制止的时候,眼前掠过一道虚影,快的仿佛是她的错觉。 难不成她真的是老眼昏花了? 唉,到现在她都没有去谈甜甜的恋爱,可不能老啊。 刚才那道虚影,十有八九就是大哥。 这整个妖界谁人不知,新登上妖王宝座的牛魔王有一逆鳞,藏在花果山之中,谁人都靠近不了。 不过,谁来告诉她,大哥不是沉睡了吗?为什么醒的如此凑巧? 咦……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心有灵犀。 ⊙▽⊙ 大哥和那只野猴子,有猫腻哦。 最近八卦看多了的牛香香,深深的嗅到了不同寻常的味道。 唉,算了算了,还是去看看吧。 万一大哥盛怒之下,一时没忍住一耙子敲死了紫霞,她可去哪儿看戏啊。 她也看的明白,紫霞虽说耿直冲动,可心地并不坏,大哥手上实在无需沾这样的人命因果。 …… …… “紫霞?” “或者说本座应该叫你青霞?” 沉睡中修养的笙歌感受到有人擅闯了她在小花果山设立的结界,吓得连忙惊醒冲了过来。 没想到,剧情中的女主角终于露面了。 “你是什么人?” 青霞紧紧握着紫青宝剑的剑柄,警惕的看着笙歌。 一语被点名身份,青霞难得的多了几分慌张。 “你为何要闯入这花果山呢?” “你想逼至尊宝出来见你,好方便你用这紫青宝剑杀了他,彻底了了他和紫霞之间的孽缘?” 笙歌感受到花果山内逐渐旺盛的生机,松了一口气。 踏破禁锢之后的伤,可能是大圣一生最大的劫难了,稍有不慎便会功亏一篑,她绝对不容许有任何闪失。 嗯,哪怕是紫霞。 她这次的任务目标。 “青霞,你未免也太高看你自己了。” “你真的以为至尊宝身为本座的徒弟,他打不过你吗?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的道理佛祖没有教过你吗?” 笙歌短短的几句话,让青霞呆住了。 她发现自己在面对这头牛的时候,就好似是一个没有秘密的透明人。 “月光宝盒,捡到的东西就想据为己有吗?” 笙歌对着青霞招了招手,月光宝盒似是不受控制一般从青霞的储物袋中飘了出来。 她亲眼看着大圣钻研月光宝盒,当时她还以为会出现一段大圣和紫霞仙子旷世恋情呢。 没想到,大圣终究是大圣。 无论什么时候,大圣都不会成为至尊宝。 “出来吧,紫霞……” 笙歌处理事情向来简单粗暴,既然吵醒了她睡觉,那不如趁着这股起床气掰扯清楚一体双魂。 笙歌硬生生的从青霞体内撤出了另一个灵体。 “姐姐?” 紫霞有些懵,姐姐为什么会突然出现在这里,还有,她为什么是透明的,似是一阵风就能吹散。 “日月神灯的灯芯,千万年都纠缠在一起,真的以为踏入尘世就能分开了吗?” 姗姗来迟的至尊宝和牛香香看着眼前诡异的一幕有些傻眼。 大佬就是大佬,沉睡就是沉睡,一醒来就是大手笔。 那是月光宝盒? 至尊宝看着像个乖巧听话的孩子一般漂浮在笙歌身侧的月光宝盒,眼睛顿时亮晶晶。 他何德何能,遇到这样一位大神通的师父。 晶晶有救了…… “紫霞,请你看清楚。” 在紫霞的诧异下,笙歌随意把紫青宝剑插回了剑鞘,然后又轻飘飘的拔了出来。 什么天定的姻缘,不过就是一场阴谋罢了。 无论何时,西天佛界都需要一个听话不惹事还修为高深的斗战胜佛当做镇山神兽摆着。 “不是说能够拔出紫青宝剑的人就是你天定的良缘吗” “那你要如何解释本座拔出了紫青宝剑。” “一道小小的禁制,便让你奉为金科玉律,你脑子长得是摆设吗” “难不成是灯芯做久了,然后日日被焚烧烧的脑子成了渣渣了?” 开启毒舌模式的笙歌噎的人简直喘不过气。 “还是说如来佛祖洗脑的本是再一次提升了,凡是留在他身边的都成了傻白甜?” “不对,你们姐妹也不甜啊?” “真真是一方水土养一方人。” 笙歌表示,可能因为第一个世界的缘故,她无形中就对如来带上了些许偏见。 ╮╭ 没办法啊,谁让大圣是恩人呢? 嗯,在敌我双方,她的阵营永远是坚定不移跟着大圣走的。 :。: 第六百五十八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八) 人此一生,能用命守护的人寥寥无几。 若无大圣,她根本无力走到这一步。 所以,不要觉得她没有原则。 只不过,她这个人向来随意,原则异于常人那些约定俗成的大道理罢了。 可谁又能够指责她,她错了呢? “青霞,你为何非要一门心思杀了至尊宝呢?” “你比紫霞冷静也看的透彻,根源是至尊宝吗?” “别傻了,乖啊……” 笙歌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果然没睡够,就连怼人的能力都下降了。 青霞依旧是一脸冷漠,就好似一个没有任何表情的木头人。 可至于内心到底是不是如此平静,谁都不知。 笙歌: 唉,青霞不给反应,那紫霞您倒是吱声啊。 “我不信……” 紫霞看着被笙歌随手扔在地上的紫青宝剑,有些慌神。 她自以为是命中注定的良人竟只是她自作多情吗 “不信?” 笙歌挑眉,紫霞这小丫头还真是固执啊。 “那你重新把紫青宝剑放回剑鞘,在场的你随意点人。” “如果还是不死心,这妖族你都可以随意试。” 对于紫霞仙子,笙歌还是舍得给些耐心的。 毕竟她还得娶人家为妻啊,坑蒙拐骗,有用就行。 “来,香香,要不你来试试?” 笙歌对着牛香香招了招手。 “我?” 牛香香有些傻眼,但随即便在心中悄悄的竖起了大拇指,大哥这招真是够狠啊。 不过,既然大哥有吩咐,上刀山下火海她都不会眨下眼。 没有任何意外,牛香香不费吹灰之力拔出了紫青宝剑。 笙歌嘴角含笑,深藏功与名。 嗯,禁制她都破了,自然谁都可以拔出这把剑。 唉,要怪就怪牛魔王的心愿太闹心了。 不过,依目前这个局面来看,对紫霞仙子而言,妖族不失为一个好的容身之所。 西天佛界注定不会有斗战胜佛,无论哪个世界。 只要有她在。 紫霞青霞身为日月神灯的灯芯,先是私自下界违规在前,且还没有圆了如来的心愿。 回佛界,怕是处罚少不了。 紫霞跳脱娇俏的性子,在这妖族可以过得更加肆意快乐。 必须得承认,她对紫霞这份宽容更多的是源于当年朱茵仙子在荧屏上的经典一泪。 “紫霞仙子,你看到了吗” 笙歌不遗余力的打击着紫霞,让她看清现实。 到如今,紫霞看至尊宝的眼神已经不单单是天定良人所以才要志在必得那么简单了。 固执的人,容易心生魔障,把自己困顿其中,再也走不出去。 到现在,恐怕就连紫霞仙子自己都分不清对至尊宝的志在必得到底掺杂了多少喜欢。 陷得越深,越难脱身。 经历了这么多个世界,笙歌发现,大多都是女子在自我纠缠,迷恋过去,再难快乐。 “这都是假的吗” 紫霞仙子狼狈的抱着紫青宝剑蹲在地上孤独的像个被遗弃的孩子。 那被笙歌抽出的魂魄好似随着紫霞的情绪波动更加透明了。 笙歌叹气,一体双魂终究不是长久之计。 长此以往,要么同化合二为一,要么就是越发强大的无形中吞噬了另一个。 哪怕强大的那方无心吞噬。 而目前的情况,青霞绝对占据着上风。 紫霞不知道她沉睡之际的事情,而青霞却一清二楚。 难啊…… 总不能打散青霞的魂体,成全紫霞啊。 这种做法,怎么看都不地道。 “还不死心吗” 笙歌叹气,紫霞这副样子分明就是对至尊宝情根深种啊。 谁来告诉她,这段时间至尊宝又怎么作死了? 说实话,当年看大话西游的时候,她自己也有些懵逼,搞不懂至尊宝究竟对谁更上心一些。 至尊宝:Σ︴ 至尊宝表示自己很无辜。 “师父,您能把月光宝盒借我一用吗” “我想带晶晶过来,之前承诺紫霞姑娘,时机一到,就把晶晶介绍给她。” “徒儿心想,如今时机到了。” 至尊宝明白,这个时候带白晶晶过来,对于紫霞来说,无异于是雪上添霜。 可是,长痛不如短痛。 若是他犹豫不决,左右徘徊,才最是伤人。 闻言,笙歌挑眉。 嗯哼,没想到至尊宝还挺上道。 嗯,她决定下次揍至尊宝的时候下手轻一点。 说实话,她蛮赞同至尊宝这样雷厉风行的做法的。 感情一事,无论什么时候,干净都很重要。 “也对,你都拜入本座门下这么久了,是该携家人来拜见本座了。” 白晶晶的出现,更是紫霞始料未及的。 当然,除了紫霞之外,习惯了当吃瓜群众的牛香香也慎重起来。 眉清目秀,齿白唇红,花容月貌。 若单论外貌,说实话,白晶晶并没有特别出挑之处。 毕竟紫霞本就是倾城绝色了。 可至尊宝望向白晶晶时的柔情和小心翼翼,是他们一直奢望却得不到的。 “晶晶……” 至尊宝的声音难掩激动,小跑着过去把白晶晶的手攥在了手心了。 “师父,这就是晶晶,我挚爱之人。” 至尊宝心悦白晶晶,是光明磊落不需要遮掩的。 一句挚爱之人,倒真真是让人艳羡。 他可以以一种格外骄傲的语气把身边人光明正大的介绍给所有人。 他心悦她…… 他以她为骄傲…… 笙歌闪神,这样的至尊宝倒真真让她有几分欣赏。 谁说不经历坎坷的感情就不见得坚固呢。 难不成非得有狗血的三角恋,什么失而复得破镜重圆才珍惜吗 似至尊宝待白晶晶这样,就足够了。 牛香香看着眉眼皆是笑意开心的就像个孩子一般的至尊宝眼睛发酸。 果然啊,有些人真的能够轻而易举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能够被爱。 自白晶晶出现,至尊宝的眼神就没有离开过。 真好…… 牛香香再一次庆幸当时她被自家大哥揍醒了,要不然今日看到这样虐狗的一幕,该如何自处。 倒是紫霞…… 屋漏偏逢连夜雨,先是被大哥简单粗暴的摧毁了一直笃信的东西,紧接着又见到了白晶晶…… 紫霞心悦至尊宝,她看的分明。 :。: 第六百五十九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二十九) 也许最开始紫霞仙子对至尊宝的执着源自于紫青宝剑的认可,可朝夕相处之后呢? 扪心自问,至尊宝不差的。 否则她堂堂的妖界小公主,怎么可能会对至尊宝小心翼翼对待呢。 尤其是在经历大哥的打磨之后,至尊宝越发像一块璞玉,熠熠生辉。 情根深种,可种的是一段孽缘啊。 在感情里,向来都是有先来后到的,真爱至上只是虚妄,礼义廉耻总得懂。 至尊宝对白晶晶一往情深,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来。 紫霞仙子这一腔深情终究是错付了。 不是说至尊宝非良人,而是非她与紫霞仙子的良人。 感情容不得第三人插足,否则…… 白晶晶自始至终都是温柔的笑着,她全身心信赖至尊宝,至于这惹下的感情债嘛,回去慢慢算也不迟。 说实话,无论在什么时候,至尊宝都给足了她安全感,不会让她艳羡其他人。 她所求不多,所图不多,这样就足够了。 至尊宝望向白晶晶的眼神满是柔情,而白晶晶看向至尊宝时则满是光亮。 “咳咳……” 笙歌甚是不解风情的咳嗽了两声。 本小仙女的确是让你们来打击紫霞仙子,好让紫霞仙子幡然醒悟回头是岸。 可这无声的狗粮最是致命。 嗯,本小仙女不想吃狗粮了。 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至尊宝与白晶晶的这份感情难能可贵。 见到这样一幕,来这个世界也不虚此行了。 “你到底是何人?” 看着紫霞越来越透明的魂体,青霞待不住了。 她和紫霞千万年缠绕在一起,早就不分彼此。 虽说有时候会有不服,也会嫌弃紫霞天真无知的蠢样,但这并不意味着她能够接受紫霞消散在这个世界上。 她一门心思想要杀了至尊宝,为的就是想一劳永逸的了却紫霞的执念,好一起回到日月神灯。 她清楚,一体双魂非长久之计。 这些日子以来紫霞清醒的时间越来越短了,再耽搁下去,这世间怕是再也没有明艳到让人心生愉悦的紫霞仙子了。 “牛魔王啊……” “好像现在还多了一个身份,妖王……” 笙歌摊摊手,云淡风轻的说道。 是本小仙女头顶的这两根牛角不够显眼,还是青霞的脑子真的不够用了。 至尊宝默默的翻了个白眼,听听师父这云淡风轻的语气,确定不是在炫耀吗 “青霞,你要不要去关心关心紫霞,本座看她的情况不太好哦。” 笙歌语气诚恳,眨巴着自己铜铃般的大眼睛,甚是恐怖滑稽。 青霞无语,这算不算是幸灾乐祸。 紫霞现在如此伤心,难道不是牛魔王一手促成的吗? 先是随随便便拔出来紫青宝剑,摧毁了紫霞一直以来的信念。 紧接着又用月光宝盒把白晶晶接来,粉碎了紫霞心中最后一丝侥幸。 然后…… 然后…… 现在跟她说,要不要去关心关心紫霞? 这牛魔王怕不是个智障吧。 “我也知道她不好,看了也没用。” 在旁人面前,青霞向来都是高贵冷艳的。 什么姐妹情深? 哼,她对紫霞有姐妹情吗 笙歌: 笙歌表示怀疑,现在的小仙女都这么嘴硬了吗 紫霞娇俏可爱,有一种不谙世事的天真还不撞南墙不回头的执着。 而青霞呢…… 青霞就似是见惯了人世间的风风雨雨,阴谋诡计,以一种最冷硬的姿态默默的护着紫霞周全。 旁人的误解也好,诋毁也罢,她都不在意。 说到底,青霞拥有强大的意志。 换个角度想想,青霞也是个可爱的人。 想到此处,笙歌看向青霞的眼神多了几分柔和。 往往最是嘴硬的人,心也柔软的一塌糊涂。 只可惜,这份柔软无人可知。 “那本座在这里提前祝贺你……” 笙歌笑眯眯的看着青霞,甚是诚心实意。 “祝贺什么?” 青霞不明所以。 来到这尘世间,她和紫霞就好似两个对立面。 紫霞是俏皮可爱喜欢恶作剧却依旧讨人喜爱的仙子,而她则是人人避之唯恐不及的女罗刹。 祝贺一词,谈何而来。 “当然是祝贺你很快就能单独占据这具身体了,若是再吸收了紫霞,恐怕三界都会对你抛出橄榄枝,届时你自然不需要再惧怕如来的责罚。” 哼,你不是嘴硬吗 本小仙女倒是要看看你能嘴硬到什么时候。 哎呀呀,本小仙女怎么能够这么坏呢? 青霞凝眉,这牛魔王还真是深不可测啊。 她担忧了无数次的问题就这样被牛魔王轻飘飘的点了出来。 这是不是意味着紫霞有一线生机的? 离开日月神灯,她一次次的对紫霞的命相进行测算,可无一例外,难逃死劫。 哪怕就算是她自我消散把这具身体完整的让给紫霞,到最后紫霞都是难逃一死。 这个时候的青霞根本不知道,在剧情中,紫霞的死劫就是应在了牛魔王身上。 “你能救她吗?” 青霞故作镇定的问道。 “救?” “你看她这个样子有想活下去的念头的吗?” “再说了,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本座为什么要做?” 笙歌表示,戏精上身,表演一个冷血无情还市侩的人真的是很过瘾。 “你不是不关心她吗?” “不如你吸收了紫霞,来我这妖界做一方霸主吧。”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可以吗?” 笙歌真真是有些许欣赏青霞的。 青霞的心性有几分大圣的影子,嘴硬,也无畏。 只要给青霞时间,假以时日,青霞定然能够一鸣惊人,让所有人侧目。 这样的心性,注定是个搞事业的好手。 唉,身为妖王,妖界这么大,她一个人忙不过来的。 青霞绝对是个好选择,这样的人才,这样的心性,留在不准有悲欢喜怒,无欲无求的西天佛界着实浪费。 越想,笙歌就蠢蠢欲动。 怎么办,她好像更喜欢青霞了。 要不,要不,以假乱真,娶青霞回来做压寨夫人吧。 一举两得,既圆了牛魔王的心愿,也收复了一员大将。 反正牛魔王也不知道青霞的存在。 :。: 第六百六十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 一举两得,甚是可行。 说到底,牛魔王对紫霞到底有几分真情实意,谁都不得而知。 盛世美颜,惊鸿一瞥却得不到,便生了心魔。 恰巧,在剧情中,牛魔王也厌倦了他与铁扇公主一成不变的生活,渴望新鲜感。 这个世界从来都不缺乏令人心动的新鲜感。 至于紫霞究竟是谁,牛魔王并不关心。 他在意的只是那张让人动容的脸。 所以,所以,青霞绝对是个好选择。 青霞的心性和能力,假以时日也绝对能够打的牛魔王哭爹找娘。 打不了有空她多指点指点青霞。 “我想强大,何须吸收紫霞……” 青霞的脊背依旧挺得笔直,似是泰山压顶她都被不会屈服。 “这不是你想不想的问题,事情发展的必然趋势,你能阻止的了吗?” “青霞,看样子你对这个妹妹也不是毫无情谊,不如我们谈笔交易如何?” 越看,笙歌对青霞越是满意。 “你能救她?” 笙歌的话对于一筹莫展无路可走的青霞来说无异于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紫霞可以无忧无虑不知未来的活着,可是她不能眼睁睁看着紫霞不知在什么时候应了死劫。 青霞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向来沉寂如古井的双眸第一次出现了光芒。 “能……” “但本座从不做亏本的买卖……” 坑蒙拐卖,敲诈勒索,不管啥法子,她都要把青霞拐过来。 “可以,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 青霞不假思索的应道。 “你确定?” 笙歌贱兮兮的问道。 “那本座要你,本座要你做这妖界的王后。” 笙歌简单粗暴的表达了自己的目的。 至尊宝:Σ 牛香香:∑ 哼,本小仙女现在只想静静的哭一会儿。 唉,看来本小仙女不仅仅是苦力,还是善财童子。 …… …… 牛魔王不日将大婚的消息传遍三界。 当日妖族内战,牛魔王以一人之力战妖族联军的丰功伟绩,天庭,西天佛界,甚至地府都略有耳闻。 妖界之王大婚,于情于理都得派使者前来恭贺。 在这些人中,心情最复杂的就是如来佛祖。 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看着日月神灯的灯芯下凡,本还想着坐收渔翁之力,不曾想,对方摇身一变要嫁给牛魔王,他这算不算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他辛辛苦苦培养的棋子,竟然有折了。 紫霞必死之命,究竟是如何被扭转的? 炮仗…… 大红灯笼…… 锣鼓喧天…… 整个妖界都因为妖王大婚热闹起来。 除了笙歌亲手打造的花果山…… 依旧无人敢靠近,依旧无人能够突破笙歌一层层的禁制。 娶亲啊…… 笙歌有些庆幸大圣这个时候在疗伤,要不然万一又揍她怎么办…… 第六百六十一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一) 本应是人逢喜事精神爽,爱情事业两丰收,可偏偏笙歌却在迎娶青霞这一天胆战心惊。 唉,被大圣打的都有阴影了。 万一,万一大婚途中大圣猛的冲出来,这婚到底是结还是不结呢。 于是笙歌提心吊胆的走着流程,心里默默吐槽为什么大婚如此繁琐,简单粗暴一步到位送入洞房不好吗? ╮╭ 对天发誓,她真的不是觊觎青霞小姐姐的眉毛生了孟浪之心。 而是她实在觉得今天会不太平,右眼皮从早上睁开眼睛到现在就没有停止跳过。 左眼皮跳财,右眼皮跳灾。 能让如今的她恐惧的称之为灾的可能也只有大圣了。 可…… 可…… 流程几乎已经走完了,依旧是风平浪静。 Σ 笙歌偷偷的用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松了一口气,还好是虚惊一场。 看来牛魔王眼睛是真的不好,动不动跳一整天是想吓死人吗? “夫妻对拜……” 司仪那抑扬顿挫的唱腔落下,笙歌就只觉得一阵地动山摇…… 花果山塌了…… 笙歌脸色发白,根本来不及思考便把手中的红绸扔在地上冲了出去。 难不成妖界还有哪个不长眼的敢打花果山的主意,不想活了…… 一场隆重至极的婚礼,便以这样潦草的形式结束。 …… …… 待笙歌赶到的时候,花果山已经沦为废墟,可偏偏那只猴子就好似能逢凶化吉一般躺在废墟的最上面双目金币,浑身萦绕着浓浓的光泽。 谁都说不清那是金色还是白色,但笙歌清楚,大圣通身的光芒绝对是要强于她的时空之力和信仰之力的。 唉…… 每当她想要懈怠的时候,大圣便横空出世,无形中打击着她。 太难了…… 本小仙女实在是太难了…… 大圣通身的光泽慢慢向四周弥漫散开,那些被笙歌挖空了灵脉的洞府再一次灵气充裕,变成难得的神仙福地。 大圣疗伤得了妖界众宝,他在以这种方式回馈妖界。 无论何时,他都不会心有亏欠。 笙歌不知道在废墟旁站了多久,静静的等待着大圣敛去通身的光芒。 是不是要苏醒了呢? 笙歌看着自己火红喜庆的喜服,心下忐忑。 再怎么说,大圣也是老父亲般的存在,她趁着人家昏迷偷偷摸摸去了个媳妇儿,貌似有些不地道啊。 于是于是…… 谁也不知道笙歌到底出于什么心理,默默地去换掉了喜服。 嗯,本小仙女惜命,怕被揍。 只是现实告诉笙歌,她貌似再一次杞人忧天了。 大圣没有醒,依旧是沉沉的睡着,天地灵气不断的在滋养着他。 笙歌:…… 她这一天的心情就好似坐过山车一般。 唉,本小仙女老了,经不起这么刺激的生活了。 人生有四大喜事,他乡遇故知,久旱逢甘露,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 今夜是笙歌的洞房花烛,这个洞房花烛夜笙歌刻骨铭心。 别人都是温香软玉在怀,她呢…… 她在苦哈哈的迎着寒风,沐浴月光,一块石头一块石头的重建花果山。 嗯,她倒是想偷个懒拿法术,可好像法术不管用,真真是邪门了。 别说洞房花烛夜了,笙歌觉得她的蜜月都得搭进去。 笙歌挠着头,越想越觉得这事儿有点玄乎。 “师父,要不然你先回去,这里我来……” 至尊宝想着大喜之日,把青霞一人扔下,着实有些落面子。 “你来?” “不是为师看不起你,你要是能搬起一块石头,今日本座就认你当师父……” 笙歌瞥了一眼至尊宝,有气无力的说道。 怎么办,她越来越觉得大圣除了嘴贱手欠之外又多了一项特质。 那就是作…… 作精,作天作地作空气。 冷嗖嗖的,哪儿都不去,非要留在这堆废墟旁。 最可怕的是,除了她亲自动手,别人连废墟都清理不了。 本小仙女好气哦,可偏偏又打不过。 至尊宝有些不明所以,弯腰随意抱起一块儿石头就要走。 可那石头就好似长了脚一般,逾万斤重,死死的扎根在地上。 至尊宝:“ 好吧,大佬的世界他就不掺和了。 嗯,月色正好,不如陪着晶晶散步聊聊人生,要是能哄着晶晶答应嫁给他就更好了。 至于师父他老人家,还是艰苦奋斗自力更生吧。 他无能为力啊。 “师父,您先忙,我隐约听到晶晶在唤我。” 闻言,笙歌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想走,走就是了。 临走之前还要撒一把狗粮是不是就太不地道了? 同样是有媳妇儿的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在笙歌长吁短叹,吐槽上天不公的时候,青霞松了口气。 牛魔王于他们姐妹而言有大恩,一诺千金,于情于理她都得嫁给牛魔王为妻。 可她真的没有做好为人妻的心理准备。 “紫霞,你说咱们当初离开日月神灯是对是错?” “仔细想想,每日看守日月神灯的罗汉沙弥那么多,而如来的神识更是时时笼罩,我们姐妹到底是侥幸逃出来的还是被故意放出来的。” “或许牛魔王所言非虚,一场棋局,你我都是棋子。” “你我的性命,本就是要牺牲的筹码。” “紫霞,莫要怨我不顾你的意愿做了决定,无论你是否有记忆,我都会拼尽全力护你一生无忧。” 日月神灯中千万年的相互陪伴,相互缠绕,她们早就不能够隔离了。 她冷漠凶狠,可不代表她无心。 “紫霞,从今往后,妖界就是我们的家了。” 青霞伸手轻轻碰了碰紫色的小花,笑的温柔恬静却也坚毅。 这样的青霞,倒真真是有了几分倾城的韵味。 “大嫂,我是香香……” 牛香香任劳任怨的承担了传话员的责任。 “大哥说他最近应该都没空回来,他说他希望你能够尽快熟悉妖界的一应事务,妥善处理。” “还有,这是大哥整理出来的一些修习心得,你可以借鉴一二。” “大哥说,娶你为妻,不会做逼迫人之事,但是他缺左膀右臂替他管理妖族。” :。: 第六百六十二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二) 本来她也以为大哥是见色起意,对青霞的美貌一见钟情。 可准备大婚的这段日子,大哥看青霞的眼神分明不带半分炙热,顶多算是欣赏。 这样一来,她心中便大概有了猜测。 大哥的决定,她向来都是无条件赞同。 没有脑子可以,没有能力也可以,被带躺的人生需要眼色,总不能不知死活的拖后腿找死吧? 在这一点上,牛香香分外清楚。 “大嫂,大哥一向宽厚,他既已允诺你,便不会出尔反尔。” “所以,也希望大嫂别让大哥失望。” 牛香香的最后一句话略带几分劝诫的意味。 大哥这个人爱憎分明,一旦触及大哥的底线,大哥便很难把对方纳入自己人的范畴。 “我懂……” 闻言,青霞略显诧异,但仍旧应了下来。 她与牛魔王无夫妻之情,无需行夫妻之实也是再好不过了。 至于牛魔王的其他要求,她就算是豁出性命,也会做到的。 本来,她的这条命都是捡来的。 牛魔王神秘莫测,她终于有几分明白如来为何处心积虑放她和紫霞出西天佛界入妖界了。 可为何如来的棋盘上想要的是至尊宝呢? 这才是她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 青霞聪颖无双,只需稍加点拨,便能融会贯通想的清楚明白。 …… …… 笙歌依旧在长吁短叹,对着漫天星光,迎着习习凉风,不知疲倦的搬着石头。 一只猴子闭着眼睛昏迷着躺在一旁,谁也不知这是监督还是另类意义上的陪伴。 妖界大事志:妖王牛魔娶亲当日花果山坍塌,妖王大惊,遂花数月时间亲手整理重建。 妖界上上下下都知道这新鲜出炉的花果山是妖王亲手耗费数月时间建造,无数刚生灵智初出茅庐的小妖把这里当成的圣地,时不时就来膜拜一番。 笙歌看着规模更胜从前的花果山,如释重负的松了口气。 大圣实在是太作了…… 她本以为大圣也就是作个十天半个月,没想到直至花果山完全建成,那奇怪的禁制才消失。 本小仙女太难了…… 本以为这个世界大圣疗伤,她终于能够翻身做主人了,可谁想到她依旧是做小弟的命。 行吧行吧,咸鱼翻身依旧是咸鱼。 笙歌觉得,在大圣面前就是得认命。 如今娶了青霞,牛魔王的心愿也算是达成了。 本以为会是个艰巨无比的人物,可谁让本小仙女是个小机灵鬼呢。 唉,举一反三的脑子就是如此强大。 嗯,接下来的日子就是混吃等死,晒晒太阳嗑瓜子顺带操练下青霞和牛香香提前进入养老生活了。 她眼光果然不错,青霞也从未让她失望。 冷静理智,雷厉风行,甚少掺杂个人情绪的青霞很适合做上位者。 至于牛香香,虽然大大咧咧没心没肺,但胜在有眼色,乖巧听话,知道抱好她这条金大腿。 呵…… 往事不堪回首。 相比较牛香香丰富而又戏精的情绪,青霞依旧面不改色处境不变。 除了笙歌,没有人知道青霞有一颗强者的心,她不安于平庸。 她想不断走下去,想足够强大,守护紫霞,兑现承诺。 笙歌的操练,对于青霞来说,无异于是天赐的机缘。 在青霞闷不吭声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牛香香终于识时务的闭嘴了。 她也知道大哥这是为她好…… 痛就痛吧,大不了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只是那些还排着队等她一起吃饭的小妖们怕是要失望的多等些日子呢。 笙歌一心想让青霞足够强大成为牛魔王归来以后的依靠,所以设立的关卡和训练项目越来越变态。 她本以为牛香香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没想到那个没心没肺的小姑娘默默地突破了极限,硬生生跟上了青霞的训练,没有被甩开,没有掉队。 如此一来,笙歌欣赏更胜。 春来秋去,寒来暑往,就在大家以为那位铁血冷漠的妖王夫人沉寂于后宅之际,对方再一次横空出世,挑战了三界有名的修道之人,无一败绩。 随同她一起的还有那位众大妖眼中只会犯花痴混日子的妖界小公主牛香香。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 这两尊大佬的横空出世,使得牛魔王的妖王之位稳如磐石,无人敢动一丝念头。 所有人都没有想到,数年的时光,牛魔王简单粗暴的造就了两大绝世高手。 这世上,还有难得住她的事情吗? 美人爱慕英雄是常有之事,可笙歌并不是真正的牛魔王,自然也不会广开后宫。 久而久之,妖界传言。 妖王与王后伉俪情深,一生不负。 见状,铁扇公主终于放下了长久的执念。 第六百六十三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三) 执念这种东西,最是要人命。 她该想明白走出来了,或许她跟牛魔王的确是有一段彼此虔诚的时光,但终究还是愈走愈远。 她不该沉浸于过去一时的美好之中,让自己泥足深陷,从此再也走不出去。 嗯,她打算放过自己了。 妖界众所周知,妖王与妖后势均力敌伉俪情深,她这番凄苦岂不是凭白让人看了笑话。 铁扇公主从来都不是柔弱需要人可怜的存在。 在这段感情中,她挣扎自苦的时间太久了,久到好似她已经忘记了这个世界依旧有美好的东西存在。 牛魔王,这是惦念你的最后一天了。 …… …… 按理说笙歌早早的就完成了牛魔王的心愿,顺带解了白晶晶的死劫,也算得上可以功成身退了。 可,可谁让大圣还是那副要死不活的样子呢。 于情于理,她都不能在这个时候抽身而退。 无聊使人发疯,日复一日的的乏味生活,终于让作天作地作空气的笙歌憋不住了。 妖族太无聊了,这么多年,妖界的犄角疙瘩,甚至哪里多了个狗洞她都可以如数家珍了。 嗯,不能再这样荒废时光了,老天爷会看不下去的。 不如,不如去天庭会会二郎神的那只哮天犬吧。 也不知道这么久过去了,哮天犬是不是又胖了,有没有找到别的狗子? 唉,像二郎神那样固执不懂变通的人肯定不会想着给狗子娶媳妇儿。 看来,看来还是得她这个老相识操心。 嗯,她实在是太善良了。 留书一封什么的,笙歌压根儿没想,反正用不了半日功夫,她与哮天犬谈心的佳事就会传遍整个妖界。 早晚都要人尽皆知,何必多此一举留书一封呢。 妖王入天宫,天庭震惊。 谁人不知如今的妖界早已是今非昔比了,身为妖王的牛魔王以一己之力重整妖族,妖族实力大增。 至于牛魔王本身,更是深不可测,功参造化。 玉帝脑海中还隐隐回荡着当年牛魔王举起反旗自称平天大圣要荡平天界的嚣张言语。 这是准备行动了吗? 玉帝一声令下,天庭众将严阵以待,可谁让遇到的是笙歌呢。 笙歌对权势从来不感兴趣,直接越过南天门直奔哮天犬。 天地良心,她真的只是想跟哮天犬谈谈心,从诗词歌赋到看星星看月亮。 哮天犬倒也是只聪明狗,见不是笙歌的对手,便任由笙歌在它身边坐下来。 于是着急忙慌赶回来的杨戬进门就看到一人一狗坐在莲花池旁,悠闲的钓着鱼。 笙歌钓一条鱼,哮天犬吃一条,是不是还晃动着尾巴讨好对方。 那模样要多狗腿就有多狗腿。 杨戬不忍直视,这还是跟着他四处征战威风凛凛的哮天犬吗?分明就是一只哈巴狗。 不能再看了,看多了心累。 “杨戬见过妖王,不知妖王大驾光临,所为何事?” 身为天庭重要的战力,杨戬一心一意为天庭着想。 “是本王做的不够明显,还是你二郎神比较瞎呢?” “没看到本王跟哮天犬谈心,想给它介绍门亲事。” “你让玉帝老儿放心,偌大的妖界我都懒得管,怎么可能会有心思觊觎天界呢。” “乖,哮天犬,咱俩刚才聊到哪里了?” 笙歌一手执鱼竿,一手拍着哮天犬圆滚滚的脑袋,一本正经的说道。 哮天犬一脸茫然的眨眼,亲事? 刚才分明说吃鱼,只要吃的多,就不用挨揍了…… 主人,您老人家一定要相信本汪是清白的啊。 杨戬神色变幻莫测,让整个天庭风声鹤唳人人自危的牛魔王竟然是这么个智障玩意儿? 亏玉帝刚才还惶恐的派人去地府和西天借兵求援。 “那您自便,把这里当做您自己的家就行。” 杨戬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有些情况,还是他亲自像玉帝回禀比较有可信度。 毕竟一般正常人,都不会相信牛魔王千里迢迢来到天界是想跟哮天犬聊聊。 瞧瞧这像是正常人能够做出的事情吗? 还是说,妖界都是这么一群画风清奇的? …… “哮天犬,你想过化为人形吗?” 笙歌把鱼竿扔在一旁,随意的靠在哮天犬身上,幽幽说道。 不得不承认,哮天犬乖巧听话识时务的模样取悦了笙歌。 再加上这软软厚实的毛发,摸着实在舒服。 哮天犬圆圆明亮的眼睛闪过一丝好奇,很快又乖乖的摇了摇头。 自从与主人相识,千万年都这般过来了。 主人不曾提,它也不曾说。 因着早年的经历,主人多疑敏感,身边友人少之又少。 也许它作为哮天犬,可以让主人更加安心。 “不想吗?” “算了,本王也不是一直都这么好心。” “二郎神的修为远不是你能比拟的,假以时日他可以与天地同寿,你呢?” “本座给你一个选择,若是化为人形本座赐你长生,若是不愿,那你就好自为之吧。” “你要想好哦,你主人孤苦伶仃,你走了,他可就真是孤家寡人了。” 笙歌嘴角弯弯,恶趣味十足。 嗯,哮天犬的确是让她心情愉悦了几分,可不代表她就变成一个纯善的小仙女了啊。 也不知道二郎神回来之后,看到她送的这份大礼,会作何感想。 唉,本小仙女实在是太善良了。 哮天犬终究是没有笙歌那么多的弯弯绕绕,在笙歌的连哄带骗下终于同意。 能长长久久的陪伴主人,是它一直以来的夙愿。 笙歌眯着眼睛,笑意盈盈的催动术法,肉眼可见的速度,一个眉清目秀,单纯纯粹的少年郎便出现了。 笙歌:!!!∑ノ 这么好看的吗? 为什么都没有人告诉她看起来凶神恶煞的哮天犬化为人形之后竟然是个羞涩白净的偏偏少年郎呢? 尤其是那圆圆滚滚的眼睛一眨不眨看着你的时候,整颗心都会化了。 咳咳…… 这分明就是就是…… 有些话只可意会不可言传。 额,也不知道现在把哮天犬拐到妖界还来不来得及。 这么一副软萌可爱的外表,着实让人看了心生愉悦。 :。: 第六百六十四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四) 对于这种看起来人畜无害,唇红齿白的小可爱,她着实没有什么抵抗力啊。 天庭规矩森严,无趣的紧,哪有妖界来的自在。 唉,笙歌叹了口气。 她心知肚明,十有八九是拐不走的。 哮天犬与二郎神在长久的彼此陪伴中早就不可分割。 二郎神既是哮天犬的依靠,亦是哮天犬的信仰。 因为信仰而长久,因为忠诚而捍卫。 而哮天犬对于二郎神而言,便更像是习惯,也许算不得刻骨,但却也无法离开。 罢了,罢了,杨戬也是个可怜人。 漫长孤寂的岁月,自始至终陪着杨戬的也就只有哮天犬了。 难得本小仙女如此心善…… 不过,不过,偷偷捏捏哮天犬软软白白肉肉的脸蛋还是可以的吧? 终究,笙歌还是没有控制好自己罪恶的小手,朝着哮天犬的脸伸了过去。*。 手感真不错…… 只是笙歌的自娱自乐的好心情并没有持续太久,哮天犬出于本能下意识咬了笙歌的手背一口。 清晰可见的牙印,还带着黏糊糊的口水…… 笙歌:Σ 哮天犬: 哮天犬表示,如果他说他不是故意的,有人信吗? 于是,哮天犬竭尽全力的开始卖萌,眨巴着大大的眼睛。 要知道,面前这位大佬可是妖王,就连主人都避让三分,他刚才是不是又给主人惹祸了? 这些年,主人在天庭的位置本就有些尴尬,越发沉默寡言了。 他心下着急,却也无可奈何。 “别卖萌,正常点……” 笙歌看着自己手背上黏黏糊糊的口水,就实在难以觉得哮天犬可爱了。 好吧,她的喜欢貌似太肤浅了。 嗯哼,她就是个肤浅的人。 “本王没那么小心眼,谁让本王手欠轻薄你在先呢,你这属于正当防卫,本王不会向你家主人告状的。” 笙歌弯腰把手随意伸进莲花池,洗干净之后,一边用帕子擦着手,一边说道。 哮天犬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的模样,她看了实在心酸。 “丑话说在前面,你家主人如果不喜欢你这番模样,你也不能去妖界找本王一哭二闹三上吊。” “给予你长久无边的生命,本王已经是下了大力气了,你可不能恩将仇报。”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着,手贱的又想去戳哮天犬肉肉的脸蛋。 但…… 罢了,她还是嫌弃。 她这番话倒不是嫌弃,实在是怕哮天犬去了妖界就像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谁让她那个便宜妹妹牛香香如今阅美无数过得恣意潇洒呢。 牛香香跟二郎神抢哮天犬,胜率不高。 “不会的。” “谢谢您。” 哮天犬略显腼腆害羞的低头说道。 笙歌闪神,谁能想到威风凛凛的哮天犬竟然有这样一副绵软的性子。 真真是狗不可看原形啊,那一脸毛遮着,谁能看清楚。 “走了……” 笙歌拍了拍哮天犬毛茸茸细软的头发,撇撇嘴说道。 这个世界,待着越发无趣了。 只是,大圣在。 有趣也好,无趣也罢,她都得待下去。 有些人的存在,本身就不是新奇有趣可以比拟的。 再多新鲜有挑战性的东西都比不过大圣的周全。 她如此的煞费苦心,还希望二郎神能够喜欢她送的这份礼物。 咳咳…… 临走前不如去蟠桃园转转吧,也算是故地重游。 …… …… “主人……” 哮天犬看着面前身姿挺拔,俊逸坚毅的人,心虚的开口。 他一向以主人的话为原则为信仰,这是他第一次没有征求主人的意愿化为人形。 二郎神凝眉…… 他自然能够认出面前之人是朝夕相处的哮天犬所化。 数千年彼此陪伴,只需一眼便可认出。 只是…… 他终于知道牛魔王为何方才见到他时的笑容那么诡异了。 “嗯。” “既是你所愿,那本座就不多说什么了。” 杨戬语气平平,听不出喜怒,可那双眼睛却让人心惊胆战。 长久的如履薄冰,使得他很是不喜有东西超出他的掌控。 任何变化,都令他下意识的排斥。 不过,这是哮天犬啊…… 是陪伴他从弱小走向强大,是伴随他征战无数年立下汗马功劳的哮天犬啊。 或许,对哮天犬,他该多几分宽容的。 无人知晓,杨戬此刻的心中经历了怎样的波澜起伏。 可世人皆知,闻名遐迩的显圣二郎真君身边常年陪伴着一位乖巧的男孩子。 似朋友,似家人,习惯深入骨髓,割裂不了。 有些东西在长年累月的陪伴中,早就润物无声无处不在了。 你寻不到,却也离不了。 …… …… 妖界之中,笙歌半眯着眼睛,看着那群在牛香香面前嘘寒问暖的小妖,心下失笑。 她可能真的不是个称职的大哥,竟然培养出了后宫佳丽三千的妖界长公主…… 不过,还真别说,女王气质和逗比气质混杂在一起的牛香香还真是挺特别的。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各有所求,她这个局外人还是莫要多言了。 咳咳…… 嗯,她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是吃不到葡萄嫌葡萄酸的。 她像是那么小心眼爱嫉妒的人吗? 笙歌一口饮尽杯中烈酒,百无聊赖的离开了大殿。 牛香香隔着重重人影,看着自家大哥的背影,叹了口气。 这么多年,能让大哥在意的可能就是在花果山中长睡不起的那只猴子了。 只要大哥在妖界,风雨无阻,每天日暮时分就会一人前往花果山,拎着一壶酒,带些许吃食,扛着一把丑耙子在那里一呆一晚,迎着月色,对月独酌。 天色渐亮时,携着一身寒意归来。 数年来,皆是如此,无一例外。 有时候,她甚至有种荒唐可笑的猜测,如果不是有那只猴子在,大哥可能早就厌倦了这个世界,想要撒手重入轮回了。 唉…… 所有的事情她都清楚,却无能为力。 …… …… 花果山通天的光芒穿透了层层夜幕,也牵引着无数人的心。 那只被大王惦念的猴子醒了吗? “你就待在那里,我过去找你啊。” </br> </br> 第六百六十五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五) 正在飞奔而去的笙歌,停在了原地。 大圣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凌厉且坚定。 你就站在那儿,我去找你啊……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笙歌笑了许久。 就好似在这个世界滞留的无数个日日夜夜的枯燥和乏味都消失不见了。 有时候,觉得有价值的守护不一定是要多少回报,一句话就足矣。 罢了,罢了,站在这儿就站在这儿吧。 她都等了大圣这么久了,再等一会儿好像也不是什么事儿。 笙歌嘴角弯弯,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比她更希望大圣能够走出那一步,成就真正的大自在。 这是一种期许,无关风月。 她很庆幸,她能够一步一步亲眼见证大圣的每一次突破,每一次勇往直前的大无畏。 嗯,这样一来,她也知道自己该如何走下去了。 笙歌嘴角弯弯,眉眼含笑。 月凉如水,树影婆娑,本应是一副静谧美好的场景,可谁让笙歌现在是个大牛头呢。 嗯,才子佳人风花雪月正常画风的画本子是不可能出现在笙歌身上的。 就好似她本身就有一种能力,让所有看似美好浪漫的场景都变成大型智障精分现场。 “怎么,傻了吗?” 御风而来的人,金甲圣衣,倒真真有几分紫霞一直以来心心念念的盖世英雄的模样。 只可惜,如今的紫霞只是青霞一个人的贴心乖巧小可爱。 而大圣,从不识紫霞为何人。 别人的久别重逢总是温情脉脉热泪盈眶的,再不济也是执手无言,一切尽在不言中。 可…… 大圣和笙歌都是意料之外的人。 于是,旁人看似亲昵的弹脑门,笙歌只想惨叫。 疼…… 大圣,您老人家不知道您现在举手投足都能够让山河色变吗? 本小仙女无比好奇,您到底是怎么把弹脑门都用上好几层功力的。 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丧失。 “呵……” 笙歌底气十足的拨开大圣的手指,气势汹汹的说道。 “就你刚才的力道,脑浆没有蹦出来就算不错了。” 来啊,互相伤害啊,谁怕谁。 笙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她都跟面对面挑衅大圣了。 究竟是什么给了她底气…… 嗯,想不通那就不想了。 闻言,大圣挑眉,眼神间皆是惊喜。 他见过笙歌小心翼翼的模样,见过她唯唯诺诺不敢言的模样,也见过她欺软怕硬的怂贱,可从未见过这般自信底气十足的她。 看来,在他一次次尝试踏破虚空不断突破的时候,他亲自教养的小弟也在不断征战属于她自己的星辰大海,不断超越曾经的自己。 嗯,这样很好。 不必时时相见,无需刻刻陪伴。 保持坚定,清醒自制,各自努力,顶峰相见岂不更好。 偌大的时空,无数个小世界,若无同伴,倒也少了几分乐趣。 来日放长啊。 他从不惧怕独自一人,也从不知道孤独是何物,但他不介意来日他一手教着的小弟他日与他品茗赏花。 当然,手痒的时候,能够打一架也是极好的。 他愿意给她时间慢慢长大,强大的过程谁都无法拔苗助长。 至于保驾护航? 他不屑做,而笙歌也不需要被当做娇弱的花草一般小心翼翼对待。 笙歌注定是让无数人望其项背的存在,而不是需要人给予庇护的小可怜。 他可以不断的磨砺她,却不会插手属于她自己的成长之路。 各人的路,各人的缘法。 他有他的一往无前,笙歌自然也有她的星辰大海。 大圣的眼神中的欣慰,有期待,越发像老父亲看自家臭小子的慈爱了。 “你若连这点力道都承受不了,不如废了这一身修为,重回之前的世界历练吧。” 大圣的柔软心思是决计不可能表露出半点的。 笙歌的性情太过于没心没肺,给点阳光就灿烂了。 “不过,你的审美倒是一如既往地让人一言难尽啊。” 大圣看着眼前的大牛头,着实有些无力吐槽。 想当年,他记忆中的牛魔王虽说算不上俊朗,倒也勉勉强强看的过眼。 可为什么现在却丑的越发清新脱俗,让人见之难忘了呢。 笙歌: 笙歌觉得自己的内心受到了十万点暴击。 emmmm,她现在怎么也算的上是大圣的救命恩人吧。 她当初为了让大圣疗伤,简直就是丧心病狂,让妖界众妖闻风丧胆,人人自危。 本想着,大圣就算是不涌泉相报,最起码也会温和几分。 可,依旧如此的嘴贱手欠。 嗯,看来大圣这嘴贱的特质是没有可能改变了。 “让人一言难尽?” “说的好像你是人似的……” 笙歌摊摊手,翻了个白眼。 不就是嘴贱互怼吗?她觉得她可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大不了打一架啊。 然后,然后…… 然后打不过就跑…… 反正她现在已经心无挂碍了,既然大圣都已经醒了过来,那就算是这个世界天塌了,大圣都能安然无恙。 所以,离开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我的确不是人,可我也从不觉得身为一只猴子哪里比人差了?” 大圣的语气自然洒脱,却又笃定虔诚。 他从不以自己为石猴而感到自卑。 他有不谙世事天真狂妄的时候,可修行也罢,历练也好,他都没有磨去锋芒。 一路走来,他都希望自己能保持初心。 笙歌哑然,在她眼中,大圣依旧是神坛上高高在上的存在。 人也好,石猴也罢,三界之中,又有几人能似大圣这般肆意不羁,惊才绝艳呢。 说的对,他从不需要艳羡任何人。 “过些日子再离开,可好?” 大圣伸手戳了戳笙歌的牛角,看似云淡风轻的询问道。 嗯,事实证明笙歌真真就是他的一线生机。 无论他如何凄惨,笙歌总会坚定热衷的守在他身边,直到他安然无恙。 谢字,他不会开口说出来。 很多时候,这么多个世界的相互陪伴,谁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欠谁更多一些了。 “过些日子?” “你要揍我?” 大圣的话,使得笙歌立刻紧张起来。 :。: 第六百六十六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六) 笙歌反思,她刚刚是不是太飘了些,竟然敢当面顶撞怒怼大圣了? 她是不是忘了当初被大圣狂揍的悲惨生活了。 呃…… 也不知道现在认错装可怜还管不管用。 想想她刚才怼大圣时的酣畅淋漓,此刻她就忍不住发怵。 俗话说得好,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她就属于在自作孽路上狂奔一去不复返的智障玩意儿。 …… …… 走路太浪会闪腰:本想着主播和大圣故人难得重逢,我们这些扎心的玻璃碴子贴心一次静静看戏就好,可…… 浪九九:可主播的脑子让我们实在看不下去了。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主播方才那句话貌似又为她自己招来一个无妄之灾。 主播:请楼上的哥们儿说人话。 哼,难不成身为神棍说话就得神神道道的吗? “何来揍一字,切磋更为合适……” 大圣看着笙歌的胆战心惊,恶趣味的说道,可眼里满是温和。 一个无畏天地,不羁狂妄的人,可能除却笙歌再无人能见这样的大圣。 “……” 笙歌低头,默默的撇嘴。 切磋? 势均力敌,旗鼓相当才叫切磋。 对上大圣,她现在只有被单方面揍的份儿。 啊啊啊…… 太难了。 “大圣,您认真的吗?” 笙歌抬头,视死如归的看向大圣。 不就是挨揍吗,一回生二回熟,熟能生巧。 她现在已经基本掌握了挨揍的技巧,越发抗揍了。 千万不要问她为什么练就了这么一门贱兮兮的本领。 要问就是,形势所逼,逢场作戏。 “自是再认真不过。” 大圣看着笙歌发亮的牛角,着实有些心痒。 嗯,也不知道掰下来会怎么样。 说起来,在恶趣味捉弄人这方面,大圣与笙歌真真是像极了。 不知道是该说近墨者黑呢,还是该说有些特质和秉性从骨子里便臭味相投。 “好吧……” “留就留,谁怕谁,不就是切磋吗?” “咳咳,点到为止好不好?” 本打算雄赳赳气昂昂发表一番应战感言的笙歌最后还是华丽丽的怂了。 大圣的胖揍,是噩梦。 …… …… 远远赶来的牛香香站在不远处,看着时而眉飞色舞时而又谄媚小心的牛魔王,嘴角弯弯,笑了起来。 大哥一手成就了如今的她,她着实不愿意看着大哥浑浑噩噩似是无欲无求静静等死一般活着。 这样鲜活有趣的大哥,她依旧好久好久没有见过了。 漫长的岁月,偌大的三界,似是无一能够让大哥再动容。 如今这般,甚好。 牛香香静悄悄的来,静悄悄的离开,顺带遣散了周围看热闹的好奇小妖。 既是久别重逢,既是所念已久,哪怕无关风月,也不该被打扰。 在大哥的培养下,她看眼色识时务的能力与日俱增,绝对是个合格的墙头草。 “看来,待你真心的人不少。” 大圣拎着笙歌的肩膀飞掠而起坐在花果山的最高处。 这是他在这个世界第一次看这座亲手由笙歌建造出的花果山。 一草一木,一渠一沟,陈设构造,皆是缩小版的花果山。 据他所知,笙歌并不是个记性多好的人。 不是记性好,那便意味着是个有心人。 “她们都蛮可爱的……” 笙歌看着守在花果山不远处的几人,淡淡说道。 在她的世界里嫌少有纯粹的恶人,她也在努力的发现良善可爱的一面。 世界本就够奇奇怪怪光怪陆离了,若是还不能可可爱爱,那该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不论是牛香香,至尊宝,亦或者是紫霞,每个人都有人性的自私面,可也不失可爱。 这样就足够了。 笙歌手中还拎着酒,趁着月色乘着凉风,也不再是一人独酌对影三人,倒真真是多了几分迷离和醉意。 酒不醉人,人自醉。 说到底,一个个世界跋涉成长,唯一能够让笙歌安心的可能就是大圣了。 她信大圣不会伤她,也信大圣可以护她周全。 人们常说,人一旦有了依赖心,就会变得软弱。 她不是软弱,她只是想歇歇。 安心,心安。 安安静静的歇一歇,收拾好行囊,以一种最无畏最轻便的心态继续去征战她的星辰大海。 这份安心,只有大圣在的时候,她可以不需任何恐惧。 笙歌和大圣坐在山头,看着天际的月光一点点散去,无人开口,却也不显尴尬。 最舒服,最轻松的相处模式莫过于此。 笙歌懂,大圣也懂。 不需要要求,不需要禁锢,相互依托后背的信任无需言明。 天边渐亮,旭日东升,朝霞似是一块帷幔,给这世间万物都添上了些许色彩和梦幻。 笙歌伸了个懒腰,眼睛里闪闪发光,不见半分疲态,有的只是对未来的无限憧憬和期待。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索然无味的生活在一点点消磨着她对生活的热情。 就好似,春来秋去,沧海桑田,于她而言,无关紧要。 这种苍白老态的心态,最终会成为一把沉重的枷锁,让她举步维艰。 还好,她的眼睛中重新有了热情,而不是看尽世事之后的无动于衷和凉薄冷漠。 “还不算无药可救。” 大圣轻声呢喃,在笙歌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便一脚把笙歌踹了下去。 昨晚乍见,他便发现了笙歌有自信有底气之后,还夹着对世间万物的无趣。 确切的说,就是了无生趣。 活着,可以活。 死了,貌似也不错。 嗯,虽说如今幡然醒悟,但该揍还是要揍的。 要不然,笙歌该怎么去长记性。 所以大圣那一脚踹的毫不留情,顺带不着痕迹的封住了笙歌的法术。 嗯,牛魔王如此强壮耐揍的身体,还不至于从山顶摔落就摔成稀巴烂。 “啊啊啊……” “孙悟空,你无耻……” 仓促之下的笙歌发现法术不能用,气急败坏的喊道。 嗯,大圣也不喊了,直接成了孙悟空。 “你无耻……” “你阴险……” “你恩将仇报……” 极速下落的过程,笙歌拼命的喊着,似是忘了牛魔王本身就是个大嗓门。 :。: 第六百六十七章想抢亲的牛魔王(三十七) “笙歌,你还要面子不要了……” 大圣看着气急败坏咒骂他的笙歌,失笑。 难道只有他一个人注意到了妖界无数人急剧变化的脸色吗? 咳咳,丢人难道都不能关起门来吗? 笙歌: 好气哦……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大圣越来越幼稚了。 她本以为大圣也就是嘴贱手欠,可这个世界也算是开了眼界,不仅作,还幼稚。 哪里是神坛上供万人艳羡敬仰的存在,分明就是个简单粗暴的幼稚鬼。 “你觉得我现在还有面子这个东西吗?” 笙歌没好气的喊道。 行吧行吧,听天由命吧。 牛魔王的一身肉,应该摔不死,至多摔成大肉饼。 笙歌闭上眼认命的任由自己落下,可想象中的疼痛并没有来。 好吧,她被金箍棒接住了。 “你这算是良心发现?” 笙歌破罐子破摔,痞里痞气吊儿郎当得斜睨着大圣,倒真有几分市井地皮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 “良心是何物……” 大圣一本正经的反问道。 “就算曾经有,可能也早早被你吃了……” 笙歌: 直播间的众玻璃碴子: 果然,大圣还是大圣。 不管他们的猪主播在外人面前多么叱咤风云无往不利,在大圣面前也永远不是对手。 哈哈哈,吃瓜群众好欢乐。 咳咳,他们的幸灾乐祸得低调些。 笙歌气呼呼的看着大圣,咬牙切齿半天恶狠狠的吐出两个字“幼稚……” 哼,一定是大圣在渡劫的时候脑子渡傻了。 她大人不记小人过,不跟这个幼稚鬼计较。 …… …… 笙歌在妖界早就是甩手掌柜,青霞在牛香香和至尊宝的辅佐下把妖界治理的井井有条蒸蒸日上。 夜不闭户路不拾遗说起来可能有些夸张,可如今的妖界在杀人夺宝的事情直线下降。 嗯,无人想挑战铁血不讲情面的青霞。 这么多年来,妖界大小妖也算是看明白了。 要想活的好,就要乖一点。 “你眼光不错……” 这些日子以来,大圣总是跟在笙歌身旁在妖界转来转去,悠闲度日。 实在手痒的时候,就指点指点笙歌的修为。 大圣当日与夜帝一番随意的交流都能让旁观者至尊宝顿悟,更不要说这样手把手的教笙歌了。 就算是块石头,也要变成璞玉了。 “知道就好。” 无论是青霞还是牛香香,亦或者是至尊宝,都有了属于各自的人生。 把他们称之为完美的作品或许有些不人道,可终究在某种程度上,笙歌雕琢成就了他们。 他们一生的机缘,就是笙歌这个变数。 可笙歌这个变数又是哪里来的呢? 笙歌向来不喜欢自寻烦恼,这些深奥的事情终有一日会浮出水面。 车到山前必有路,吃嘛嘛香不好吗? “笙歌,不如我们去游历世间吧。” “这么多年在不断往前走,好似从来没有体味过人生百态。” 渡劫一事,使他明白,他的确心无杂念,可终究有缺陷。 “也好……” 她那个辣鸡系统一一对她向来是实行散养政策。 在每个世界中,她都拥有自主权。 “冥界阴森森的,除了鬼魂就是鬼魂,没什么好看的。” “天界规矩森严,一个个道貌岸然,无趣的紧。” “妖界……” “看厌了……” 笙歌一一排除,当机立断决定带着大圣去凡俗界。 酸甜苦辣,七情六欲,百味人生,终究是凡俗界最为独特。 入乡随俗,笙歌与大圣化为人形。 离开妖界那天,牛香香和白晶晶看着大圣的脸,茫然极了。 “至尊宝,你确定你跟那位大佬没关系?” 那张脸,足足像了七八成…… 只是气质,天差地别。 一个如世间最锐利的剑,可以刺破一切虚妄。 一个却越发温润,有种老婆孩子热炕头此生足矣的安稳。 再像,也能够一眼辨认。 “看来,大哥对你是爱屋及乌啊……” 牛香香感叹着。 “天地良心,我可不是挑拨离间。” 牛香香现在已经化身为一个合格的吃瓜群众,闲来无事还能学着月老牵牵红线。 仅仅是爱屋及乌,至尊宝便被宠信至此…… 那…… 啧啧啧,近来,她身边那些争宠献媚的小妖也给她奉上些人间有趣的画本子。 咳咳…… 断袖之癖,龙阳之好,貌似嗑起来也挺上头的。 只是,只是,她实在是看不出大哥和那猴子之间有什么猫腻啊。 分明彼此重要,却又坦坦荡荡。 她这个无聊的吃瓜群众看了甚是着急啊。 此刻在努力剥丝抽茧想要成为吃瓜第一人的牛香香根本没有想到,这会是最后一次的相见。 …… 笙歌与大圣一路来到凡间,以兄弟相称,倒也合适。 毕竟对于笙歌这个又怂又贱又怕死的狗腿子来说,别说叫兄长了,就是叫爸爸,她都不会多做犹豫。 嗯,她就是这么没有节操。 说是游历人生,体味人生百态,锻炼心性,倒不如说是大圣找了一个光明正大的理由带着笙歌玩闹。 一直以来,在无数个世界,笙歌都是让人依靠得人仰望的存在,如今可以作为一个普通人嬉笑怒骂吃喝玩乐,真真是她想都没有想过的。 大圣越发像一个宠溺女儿的老父亲了,笙歌想要的,喜欢的,无一例外,大圣双手捧给了她。 咳咳,如果没有隔三差五的挨揍,笙歌真真会觉得大圣是转性了。 可也正是如此,笙歌肆意玩闹的同时,脑子也清醒理智。 在不断征战星辰大海的强者之路上,大圣亦师亦父,如今更像是一个纵容她的兄长。 会鞭策她,也会带她闯祸胡闹。 何德何能,她得遇这般惊才绝艳的大圣。 世间美好,皆在身侧。 “无需眷恋,也莫要沉迷。” “轻装上阵,我在前方。” “笙歌,我不会等你的。” “我希望顶峰之日,你跟得上我的脚步。” “凡俗界一行,我是想让你明白,世间无论何时都不缺少新奇有趣,莫要让自己入了魔障。” :。: 第六百六十八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一) 不忘初心,才能得始终。 他不愿意看到笙歌在日复一日的穿梭之中,看遍了世间悲欢离合,却再无半点乐趣。 既如此,这次的凡世之行,他就带着她一起寻找乐趣和本心就好。 他亲手教养大的小弟,自该小心照看着。 不拔苗助长,可也不意味着他要眼睁睁看着对方一步步背上枷锁。 枷锁上身,便再难卸下。 她只需要保持本心,不断前行,走下去就好。 “笙歌,该走了……” 挽留不该费尽心思,他得清楚,来日方长。 “好……” 笙歌把手中已经冷却的糖人递给了大圣。 “依旧是珍重。” “还欠你一句恭喜呢。” 恭喜你踏出了最可怕的一步。 “有缘再见。” 嗯,她与大圣的相见无需蓄谋,分离自然也无需伤感。 各自努力,顶峰相见,这便是最好的期许,最好的约定。 又不是再也不见,何必凄凄惨惨戚戚徒增悲凉呢。 至于妖界,她也没有必要回去了。 对人对事,她无愧于心就好。 “兄长,再见。” 这是她一直以来在凡俗界对大圣的称呼。 嗯,唤大圣一声兄长,倒还真真是她占了便宜。 “珍重……” 大圣静静的坐在凉亭之中,感受着周围空间的变化扭曲,面无悲喜,只余平静坦然。 笙歌一直都很优秀,他没有必要过多担忧。 有些路,终究是要一个人走的。 他无法相陪。 正如他自己要走的那条艰险无比的道路,笙歌也无法相伴一般。 嗯,他会一直走下去,在前方等她。 话既然已说出口,那就得言而有信。 不管怎样,笙歌都郑重其事喊了他这么久的兄长。 凡间有句话好像是长兄如父…… ╮╭ …… …… 待笙歌离开后,牛魔王归来,幽幽转醒,看着平淡无奇简陋至极的小院凝凝眉。 在笙歌的刻意操作之下,牛魔王的些许记忆有些不清楚。 但是记忆模糊,不代表他智商脑子全无。 牛魔王苏醒的第一时间便赶回来妖界,殊不知妖界与他离开时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本应该弱肉强食,偷盗抢劫为家常便饭的妖界,如今众妖相处起来也算彬彬有礼和谐守规。 只是,妖王? 他记得他当初许愿时,是要娶紫霞为妻啊。 当初,他因紫霞而死,紫霞也因他不得善终,一来二去,便成了执念。 “紫霞?” 牛魔王看着坐在王座上威严贵气的女子,有些许陌生。 这的的确确是他心心念念朝思暮想的容颜啊。 可…… 可这跟他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啊。 牛魔王有些无语,这个世界已经跟他记忆中完全不一样了。 好吧,好吧…… 他倒是想跟紫霞做一对恩爱夫妻,可是谁让他现在打不过人家呢。 牛魔王: 他该去找谁说理啊。 辗转反侧颇有些郁闷的牛魔王,终于想到了那个被自己抛在脑后的发妻,铁扇公主。 在他记忆中,铁扇公主向来都是嘴硬心软,实则非他不可的。 于是,心潮澎湃得意洋洋的牛魔王上门找铁扇公主再一次吃了闭门羹。 铁扇公主在漫长的时光中,早就走出来,不再自怨自艾了。 如今的她,端庄大气,明媚洒脱,又何必再次置身于那种尴尬的境地呢。 有些人本身是没有光的,只是你对他的迷恋,为他镀上了金身。 回首往事,其实到头来也不值一提。 甚至有些言语,举动,你还会发自心底的排斥。 在牛魔王不知道的时候,他眼中那个非他不可的妻子早已重获新生。 处理感情总归要果断,犹犹豫豫便会重蹈覆辙,败北是迟早的事情。 嗯,牛魔王早已没有了恃宠而骄的资格。 牛魔王这样的境地,到底是偶然,还是笙歌刻意为之,谁都不可知。 毕竟笙歌行事也是随心所欲,想一出是一出。 牛魔王归来的生活,过得并不如意。 玉面狐狸早已死去,铁扇公主也郎心似铁,紫霞他也打不过,在感情上不如意,他便想在事业上得意。 可,妖界竟无一人支持他,大都觉得他是在玩笑胡闹。 毕竟当初笙歌在妖界时,心血来潮的作妖可不少。 这下,牛魔王是彻底抑郁了。 有霸气侧漏的紫霞在,他连光开后宫的机会都没有。 最可怕的是,妖界无数女子竟然竞相想要待在紫霞身边。 这都是什么世道…… Σ︴ …… …… 牛魔王的结局如何,说到底笙歌并不关心。 因为她清楚,在她的刻意安排之下,牛魔王压根儿掀不起任何风浪。 嗯,她同情了铁扇公主的遭遇,势必便要在心中对牛魔王下意识的厌烦。 亲疏远近,她的大脑控制不了她的心。 所以,她便决定随心而行。 “笙歌,开心吗?” 在笙歌脱离牛魔王的世界时,一一蓦地开口了。 “嗯……” 笙歌郑重其事的回答。 这个世界最大的收获不是牛魔王的心愿之力,更不是妖界众生的信仰之力。 而是,她得知大圣周全,她心中日渐显形的枷锁烟消云散。 她可以轻装上阵,一往无前的继续走下去。 她清楚的知道,在不断走下去的道路上,她从来都不是一个人。 有人在前方等她。 是目标,是动力,也是一种归属。 这种可不仅仅是开心二字可言的。 笙歌回到现实世界之后,依旧在尝试融入平凡人的生活。 以平凡人的方式,享受平凡的生活。 咳咳,最最重要的是,她终于脱离了永恒钻石,成了星耀小姐姐。 以后打游戏遇到她,请叫她星耀狗,她再也不是小钻石了。 真真是人逢喜事精神爽啊,心情愉悦放松,在王者峡谷征战都能够连胜。 嗯哼,不如就趁着这个机会抽一下女帝吧…… 万一万一好运一直眷顾她呢…… 事实证明,笙歌想多了…… 积分夺宝直到361,笙歌才抽到荣耀水晶。 请允许她默默的哭一会儿…… 最惨不是361,而是辛辛苦苦抽到再也没赢过。 “笙歌,俗话说得好,趁热打铁,我认真筛选帮你选好了一个甚是有趣的世界,你一定会不虚此行的。” </br> </br> 第六百六十九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 小心脏本就拔凉拔凉的笙歌,瞬间觉得生无可恋。 最怕空气突然安静,最怕一一突然的认真。 辣鸡小系统,本小仙女求你了,您就随意闭着眼睛随手点一个世界吧。 认真筛选什么的,本小仙女承受不起啊。 “咳咳,一一,你看,你作为宇宙第一无敌系统,日理万机百忙缠身,挑选世界这种小事情,就不劳烦你费心了,要不然我过意不去。” 求生欲极强的笙歌立刻扔下手机,至于武则天的胜率,她丝毫不关心。 嗯,反正赢不了,不如在这里忽悠忽悠一一。 “笙歌,你很重要的。” “再说挑选世界是顶顶重要的事情,才不是什么小事呢。” 一一一本正经的纠正着笙歌的话。 笙歌:“……” “我觉得顺其自然就好……” 笙歌眨巴着自己的眼睛,无耻的卖萌。 “所谓的顺其自然是竭尽所能之后的不强求,而不是听天由命。” 一一停顿半晌,似是在搜寻这句鸡汤。 笙歌干巴巴的撇了撇嘴角,什么辣鸡系统,正事不干一件,竟然还跟网上的心灵鸡汤杠上了。 怎么,是不是下一回还要来一句人生建议…… 笙歌叹了口气,决定不再跟一一争辩。 她也算是看明白了,能看上她这个简单粗暴宿主的垃圾系统,也绝对是个一根筋的死心眼。 别人都是强强联合,可怎么到了她和一一这里就成了王八配绿豆? “你开心就好……” 笙歌无力极了。 行吧,她还是把心放在肚子里吧,什么世界没闯过有什么好怂的。 难不成一一还能给她挑个把整个世界都杀了的剧本? 别闹了,看看一一这小审美,显然还是个无辜的小白莲。 与其跟一一在这里掰扯,倒不如拯救一下武则天的胜率。 笙歌见垂死挣扎没用,立刻转了画风。 只是…… 只是笙歌没想到打脸永远来的猝不及防。 …… …… 待笙歌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在半空中了,揽着她的是一位白衣飘飘,墨发披散,手执折扇的俊逸少年郎。 棱角分明的面庞,倒真真称的上玉面二字。 咳咳…… 虽说她是个颜狗,向来以颜值为原则,可被这么揽着实在是有失本小仙女的气质。 于是于是,还在飞檐走壁的俊秀少年郎猝不及防下华丽丽被笙歌推开,然后顺势换了姿势,单手扛着少年郎安稳的落在地上。 少年郎:Σ︴ 刚才那是幻觉吧? 分明他刚才救下这个姑娘的时候,这位姑娘被欺负的毫无还手之力,哭起来梨花带雨,说话也是轻声细语。 额,能单手把他扛在肩上的人,真的需要他救吗? 少年郎疑惑啊。 可能他的那位小兄弟说的没错,他呆在移花宫孤陋寡闻,见识浅薄。 “这位姑娘,你还好吗?” 少年郎的眸子里盛满了疑惑,面前的女孩子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挺好的。” “别用这样的眼神看小爷,小爷是传说,注定是你得不到的崽。” 笙歌看着对方饶有趣味的眼神,恶狠狠的说道。 如今剧情未明,本小仙女可没有时间在这里跟你月下谈人生。 少年郎:“……” 这姑娘怕不是个智障吧? …… …… 走路太浪会闪腰:哈哈哈,明明是一场英雄救美以身相许的绝美场景,偏偏主播以来画风就扭曲成这个样子。注孤生,绝对是注孤生的命啊。 浪九九:这位少年郎此刻一定是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疑惑,本少侠分明救了个娇弱美娇娘,为何眨眼的功夫便成了大力水手…… 春和景明:若问扎心哪家强,直播间里找碴子。 余生一杯酒:我想主播一定是在遗憾为什么这个多管闲事的少年郎就非要把她从青楼里救出来呢? 北城南笙:是青楼里的小姐姐不够多,还是不够美。 主播:英雄救美?没搞错吧…… 笙歌后知后觉的看着面前的白衣少年郎,越看越是觉得甚是眼熟。 瞧瞧那耍折扇的动作,潇洒流畅,出场自带鼓风机,还有那一头不羁的墨发…… 咳咳…… 答案貌似呼之欲出。 “老花,我早就说了这位姑娘不用救吧,你还偏不信。” 贱兮兮的语气,玩世不恭的笑容。 老花…… 好吧,这下笙歌是彻底能够确认自己来到哪里了。 小鱼儿与花无缺…… 至于她自己,十有八九就是那位把整部剧杀的只剩下剧名的江玉燕,江大佬了。 果然,最怕一一突然的认真,想躲都躲不了。 笙歌看着并肩站在一起的小鱼儿花无缺,凝眉沉思。 嗯,这就是全剧唯一从江大佬手中活下来的幸存者。 幸存的原因还是江大佬看上了花无缺,不忍心下手。 也不知道这位童年噩梦江大佬有什么未竟的心愿? 难道是睡到花无缺吗? 说实话,江大佬可是从一介孤女,硬生生到黄袍加身圈养三千面首的传说人物啊。 唯一的弱点可能就是花无缺了。 仔细看看,这花无缺倒真真是有几分让人一见钟情,再见倾心的资本。 饶是江大佬这般心硬如铁的女子都难以逃脱。 “多谢……” 于情于理,花无缺几人都对江玉燕有救命之恩。 “他日有缘相见,再报救命之恩。” 笙歌不欲与主角团多做交流,毕竟她还是一个连剧情和心愿都没有接收的小渣渣。 笙歌在三人的注视下,扬长而去。 “她武功不在我之下……” 花无缺看着笙歌越走越远的身影缓缓开口。 “老花,你怕不是脑子秀逗了吧?” “难不成你忘了昨日在大街上她被两个地痞欺负的毫无招架之力吗?” 小鱼儿一下子跳了起来,撇着嘴说道。 老花的功夫可不同于他的雕虫小技,那都是实打实的。 偌大的江湖,别说年轻一辈了,哪怕是那些半退隐江湖的前辈,都几乎无人是老花的对手。 “我没有说谎。” “方才在半空中本是我揽着她,可她随意一推一拉我就被她扛在肩上,然后安稳落地。” “你我都是习武之人,知道有多难。” :。: 第六百七十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三) “小鱼儿,你能做到吗?” 花无缺合上手中的折扇,认真问道。 “使些小手段还是可以做到的……” 小鱼儿依旧是一副嬉皮笑脸的模样,仿佛这世间就没有什么能够让他真正上心的事。 “花少侠,若是她真如你所言,为何会当街被地痞欺辱,后又沦落青楼呢?” 一袭紫衣的铁心兰犹疑的问道。 “不知。” 花无缺沉默少言,并不似小鱼儿那般性情跳脱,如脱缰野马。 …… …… 此刻已经找了一处偏僻之所的笙歌并不知主角团们小小的脑袋中已经装满了大大的问号。 嗯,就算知道,她也不关心。 此刻她只想完整的了解剧情,然后得知江玉燕的心愿。 对江玉燕此人,她不想多做评判。 可恨,也可怜。 她所猜测的并没有错,这的的确确是小鱼儿与花无缺的世界,而她就是那位大名鼎鼎顶着空气刘海杀遍全世界的大佬。 该怎样来言简意赅的归纳江玉燕的生平呢? 命途多舛,还是跌宕起伏? 母亲为秦淮歌姬,带着她四处飘荡,小小的年纪,讨过饭,坐过牢,当过下人,颠沛流离,吃遍了苦头。 母亲临终前,给了她一个香囊,让她带着香囊寻父。 江湖号称仁义无双的江别鹤是她江玉燕的父亲。 寻父之旅,挨过打,受过骗,被卖入青楼,侥幸被花无缺所救,送回江家。 一见无缺误终生的话,对于江玉燕来说并不只是说说而已。 被花无缺揽入怀中时,江玉燕便心中坚定,只有能永远陪在花无缺身边,哪怕付出什么代价她都心甘情愿。 回到江家,不被当家主母所认,视为救赎的父亲也不曾伸出援手。 被赐名小狗,吃馊饭,住柴房,随便一个下人都能够任意折辱。 她卑微如尘埃。 在这样的环境下,黑化貌似是必然的。 她聪慧机敏,心机深沉,左右逢源,渔翁得利,练就嫁衣神功第九层,摇身一变成天下第一人。 可笙歌也明白,有些事情是无法洗白的。 江玉燕的坏,彻彻底底的,唯一的例外就是花无缺。 为了能够顺利入宫,她将嫡姐骗入破庙,将嫡姐残忍杀害,哪怕这个嫡姐自出现便对她处处伸以援手。 为了报复冷漠虚伪的父亲,得势后便毫不犹豫的将父亲流放,哄骗其自毁武功,随后毫不留情的杀掉。 为了得到花无缺,她又亲手杀了铁心兰,纵然铁心兰对她有救命之恩。 哪怕黑化是不可遏制的,可江玉燕终究是沾染了恩人的鲜血。 抛却这点,说起来,江玉燕的人生更像是励志传奇。 在某种程度上,笙歌还是很欣赏江玉燕的。 她足够心硬,也足够清醒的知道自己想要什么,而脑子也足够的好,要不然怎么可能得到嫁衣神功第九层心法呢。 最让笙歌惊艳的是,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子靠着心机谋略,还有一些见不得人的手段,走到了皇袍加身那一步。 哪怕她执念花无缺,可在花无缺问出那句“难道你不想要面首三千?”时,江玉燕竟然默认了。 甚至还安慰花无缺“只要你真心对我,我就不会亏待你。” 三千面首,我要。 你花无缺,我也要。 一个女人霸气如斯,还需要男人做什么。 在做反派大佬这件事情上,江玉燕无疑是成功的,且这种成功在很大程度上难以复刻。 从一个处处仰人鼻息的小可怜成为主宰后宫的贵妃再到大全在握的女王。 她想复仇,想与花无缺比肩而立。 可终究,她在错的路上越走越远,终难回头。 其实,换个角度,若无花无缺,那在这个世界,江玉燕便是绝对的主角。 唉,她还真是很难去简单评价江玉燕的为人。 不过,唯一让她欣慰的就是江玉燕的心愿不是得到花无缺,而是要做到问心无愧。 说到底,剧情中江玉燕对花无缺的固执,更多的是一种她在纯善之时的执念。 黑化到极致的人,难道就真的能够就能够彻彻底底杀掉曾经纯善的自己。 她由花无缺所救,做尽恶事之后,又死于花无缺之手,这也算是一种救赎和解脱。 她不悔她一步步往上爬,也不悔成为别人口中的蛇蝎美人。 她不强大,那么就得顶着小狗之名,为奴为婢,受尽屈辱。 可她终究在报复的路上迷失了自己,仇人死了,恩人也被她亲手杀了。 她依旧想要强大到让所有人仰望,却再也不想问心有愧。 不做虚伪纯善之人,她只求快意恩仇,我行我素,问心无愧。 江玉燕,必定能够成为闪耀着世间的人。 接受完剧情和江玉燕的心愿,笙歌挑眉。 这位反派大佬的行事作风实在是太复合她的喜好了。 咳咳,快意恩仇,我行我素说的简单直白一点不就是搞事情吗? 本小仙女什么时候怕过搞事情? 无聊的生活就得自己动手创造乐趣。 哈哈哈,莫名其妙觉得一一这次认真的也没错。 最起码江玉燕的心愿挑对了。 她还真怕江玉燕执念疯魔,不睡到花无缺决不罢休呢。 毕竟在剧情中,江玉燕为了得到花无缺,连假装是铁心兰然后下迷药这种事情都做出来了。 唉,如果是她,打的半死,废了武功,五花大绑绑起来不就听话了。 花里胡哨这么多干嘛? 行吧,她对花无缺无情,可谁让花无缺是江玉燕心中的白月光呢。 对待白月光,多些耐心也是可以理解的。 只不过,耐心着耐心着,被自家的白月光反杀了。 算了算了,不想情情爱爱什么的这些糟心的事情了。 唉,还是去搞事情吧。 江大佬不是想要快意恩仇吗? 快意恩仇绝对不是什么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的隐忍。 而是今日事今日毕。 今天的仇今天报不了,那晚上睡觉都辗转反侧睡不好了。 人生的最幸福的事情不就是吃嘛嘛香,睡嘛嘛香吗? 想要今晚睡得好,明天吃得饱,她还是去报了江玉燕之日被欺负的仇吧。 嗯哼,等着本小仙女光临吧。 第六百七十一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四) 是先去解决那两个哄骗江玉燕说带她去找爹的地痞流氓呢,还是先去青楼好好算算帐呢? 唔…… 貌似有丢丢饿。 吃饱喝足才有力气干活,要不然揍人的效果都会大打折扣。 自从江玉燕的母亲过世,她踏上寻父之旅,妥妥的是风餐露宿,吃也吃不好,睡也睡不好,更是不知道被骗了多少次。 记得小鱼儿曾这样评价过江玉燕,哪怕把江玉燕扔在豺狼群里,江玉燕也可以成为狼王。 这是江玉燕的心机和手段。 可这份心机和手段到底是如何出现在一位不过十七岁的妙龄少女身上的,并不难想到。 她见过的黑暗,经历过的痛苦,比寻常人一辈子都要多。 在泥沼中滚爬,她的那颗心早就不再明媚了。 她装可怜,装弱小,伺机而动。 这是她的生存之道。 唉,貌似又扯远了。 为了填饱肚子,她还是先去光顾一下青楼吧。 据说,那家青楼是当地一绝。 想到这里,笙歌便不再犹豫,依着江玉燕残存的记忆,光明正大招摇过市的回去了。 此时的青楼经历了小鱼儿和花无缺的打闹,看起来有些人仰马翻还没有缓过劲儿来。 笙歌也不扭捏,直接一脚把本就摇摇欲坠的门踹了下来。 咳咳,她这是在为其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 万一这门掉下来不小心砸到人可怎么办。 身为社会主义四有青年,必须把广大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 “你这个贱蹄子还敢回来?” “上,给我打……” 插着腰叫嚣的人,头顶插着一朵大花,满脸擦着脂粉,肥厚的嘴唇还涂的血红,手腕上还有一个大金镯子。 笙歌也不知,为何这种造型会风靡青楼。 恕她眼拙,欣赏不来。 打? 打架什么的,她丝毫不怂。 笙歌眼睛滴溜溜转着,没人知道她又在想什么歪点子。 围观的群众这么多,只看打架貌似有些无聊,不如她再亲自替吃瓜群众制造些谈资吧。 “你们敢动我一下试试,我爹是仁义无双大侠江别鹤。” “江别鹤,你们听说过没有?” “没听说过也没关系,虽说当年他只是玉面剑客江枫的书童,但他现在可是大名鼎鼎的大侠,一根手指头就能把你们摁在小渣渣的那种。” 笙歌出手向来简单粗暴,三两句便把江别鹤辛辛苦苦隐瞒的过往公之于众。 不是仁义无双,不是江湖不堕的传说吗 对于这种虚伪至极,假仁假义的家伙,笙歌觉得还是扯掉遮羞布比较有趣。 试想一下,你辛辛苦苦维持的假象,被人三言两语点破,该是何等的气急败坏。 江别鹤,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为人书童时,不忠,出卖设计江枫。 为人夫君时,不良,新婚便与青楼女子有染。 为人父亲时,不仁,为着地位名声不认江玉燕,任由她被欺辱。 为人朋友时,不义,处处算计,处处阴谋诡计。 这样的人,奸诈一生。 所以,笙歌揭老底揭的很是心安理得。 都是反派,装什么仁义无双。 虽说江别鹤这个反派的段位比起江玉燕来不值一提。 江别鹤不是不认江玉燕? 那她就把事情从一开始就闹大,人间皆知,看看江别鹤是不是还能视若无睹。 艺高人胆大,她又不怕被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 “你休得在这里胡言乱语,谁人不知江大侠只有一个女儿,闺名江玉凤,乃是南海神尼的弟子,光明磊落,高贵优雅。” “你是哪里来的野丫头,竟然敢在这里污蔑江大侠?” 围观的人群中不缺在江湖中挣扎却依旧籍籍无名之辈。 因此,吃瓜群众相互询问下,江别鹤是何许人也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说话的这位兄台,难不成您没有听说过私生女这回事儿吗” “若你是对妻子忠贞不二之人,为何流窜在这花街柳巷,你难道不知道你面颊上的唇印没有擦干净吗?” “家花再美,在座的各位又有多少能够抵挡的住野花的诱惑呢?” “实不相瞒,我便是江别鹤当年在秦淮河风流数月留下的私生女。” 身份来历这种东西是遮不住的,笙歌向来信奉,能自己揭开过往,那就不要等别人中伤。 不要忘了,这江湖中还有个红叶斋呢,号称江湖百晓生。 凡是江湖事,凡是江湖人,没有红叶斋不知道的。 笙歌一句一个私生女,让在场的吃瓜群众脸上有些挂不住。 不过,话糙理不糙,只要稍稍有些余钱的,谁不想多娶两房妾室,或是养个外室。 私生女的说法,貌似也能说得通。 “你们确定还要打我吗?” “也不知道这小小的青楼,能不能抵挡的住爹爹的怒火。” “对了,据说嫡母是刘喜的干女儿……” 对于笙歌这种脸皮厚到天下无双的人来说,名声什么的丝毫不重要。 嗯,本小仙女在这个世界注定是要做反派的人。 反派不就是人人喊打吗? 名声再差一点也无妨。 刘喜? 刘喜二字一出,本来还热闹的人群刹那间陷入寂静。 可能江别鹤的声望对于平民百姓而言有些许陌生,但手握实权位高权重且武功高强的大太监刘喜却是能到小儿止哭的地步。 谁人不知,偌大的东厂,无数番子皆归刘喜一人统领。 一言不合,灭全家的那种。 emmm,他们倒是想看热闹,可看热闹总得有命看啊。 溜了溜了…… 不过今日的收获貌似也不少,最起码得知号称仁义无双大侠的江别鹤也是道貌岸然之辈。 看来,此消息一经传出,江别鹤本是板上钉钉的武林盟主之位怕是要向到手的鸭子一样飞走了。 “鸨母,你还要打吗?” “要打,我奉陪。” 笙歌笑眯眯的看着老鸨和一群龟公,笑的张扬而又肆意。 嗯,这个世界本小仙女的口号是什么 搞事情,继续搞事情,以生命在搞事情。 生命不息,造作不止。 老鸨一张满是褶子的脸煞白,这都是些什么事儿啊。 她不就花五百两买了一个女子吗?怎么就连大都督刘喜都牵扯出来了? 她只是一个小小的平头百姓啊。 老鸨眼神变幻莫测,看着笙歌不知在想些什么。 :。: 第六百七十二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五) / 说不怂是假的,偌大的天下,恐怕只有那位在金銮殿上的九五之尊才敢把大都督不当回事吧。 天地良心,她真真是看这位玉燕姑娘容貌绝色,眼神中也有野心和不甘,该有的心机也丝毫不会少。 这样的女孩儿,假以时日绝对是名满天下万金难求的花魁。 这家青楼,她也经营了十数年了,自诩阅人无数,初见江玉燕时,她便断定这是个惜命的主儿。 楚楚可怜的柔弱外表下的都是野心仇恨和不甘,这样的人绝不会因为沦落青楼就一门心思寻死。 于她而言,活着便是希望。 可为何短短的几刻钟,一个人的气质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之前是楚楚可怜卧薪尝胆,那现在就是明目张胆天不怕地不怕的气定神闲和成竹在胸。 靠山吗? 不,不像。 扪心自问,此时的江玉燕是她一个小小的青楼老鸨不愿意招惹的。 无关乎什么大都督刘喜,也无关乎号称仁义无双的江别鹤,单单就是江玉燕这个人。 “姑娘说哪里话,都是小人有眼不识泰山,折辱了姑娘。” “为向姑娘赔罪,这楼子里的盈利就分姑娘三成,不知姑娘意下如何?” 鸨母也是个当机立断的狠角色,识人无数的优点在这个时候再一次彰显出来。 看人下菜碟,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求生手段。 谁也没法评判对错,小人物有小人物的悲哀与挣扎。 况且,此时的一番交好,谁又能预言会不会是大机缘呢? 事到如今,与其撕破脸皮,倒不如赌一把。 笙歌眨眼,这鸨母倒还真是识趣。 这青楼盈利的三成,倒也不错。 “小女子也不是那等蛮不讲理斤斤计较之人,既然你诚心实意的交好,那化干戈为玉帛确为良策。” 嗯,有钱不赚是傻子。 白花花的银子难不成拿着烫手吗? “唔,肚子有点饿……” 笙歌拍了拍自己干瘪的胃,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一脸无辜的说道。 抛却别的不说,单单就江玉燕这副皮囊,真真是极其容易让人生出保护欲。 这对于曾经如同蝼蚁在夹缝中生存的江玉燕来说无疑是一种天然的保护色。 水汪汪的眼睛,似是永远盛着无限的柔情和小意。 老鸨:╮╭ 看着这一幕,鸨母心中似是有一万匹马呼啸而过。 其实,这姑娘是学变脸的吧。 从楚楚可怜夹杂着野心勃勃到简单粗暴成竹在胸,再到如今的纯善简单岁月静好…… 这到底是有几张脸啊。 “是小人思虑不周,姑娘稍等片刻,这便好酒好菜伺候着。” 鸨母笑意盈盈,长袖善舞。 “那我还可以提一个小小的要求吗?” 笙歌眉眼弯弯,怯弱弱的举手,那乖巧的样子就好似幼稚园的小朋友。 “您尽管说……” 鸨母此刻已经无力吐槽了。 姑娘,你刚才一脚把门踹下来的壮举所有人还记清清楚楚呢,实在不必这番作态。 嗯,简而言之,别装了,是什么样的货色,大家心知肚明。 “听说歌舞与吃饭更配哦……” 戏精附体的笙歌表演欲暴涨,一派俏皮可爱古灵精怪的样子。 鸨母默默的叹了口气,实在是没眼看啊。 “小的这就去准备。” …… …… 于是在一片狼藉之中,笙歌滋润悠闲的欣赏着歌舞,顺便享受着美食美酒。 酒足饭饱,眼瘾也过了,笙歌终于有精力去思考那两个小地痞的事情了。 嗯,对待那两人小地痞可不能这般没骨气。 “鸨母,我有件烦心事不知当讲不当讲?” 笙歌轻咳一声,幽幽开口。 闻言,老鸨的一颗心再一次提了上来。 姑娘啊,折腾人也不是这么个折腾法儿啊。 “您尽管讲,凡是我能帮上的,绝不皱眉……” 老鸨心中欲哭无泪,她到底是造了什么孽,才让她遇到这么个人。 “那两个……” 闻弦音而知雅意,更不要说是鸨母这样的人精了。 对于鸨母的聪明识趣,笙歌也乐的轻松。 …… …… “眼睛瞪那么大干嘛,不认识本姑娘了吗?” 笙歌吊儿郎当的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弯腰轻轻拍了拍那张目瞪口呆的脸。 “乖,不是要带本姑娘找爹爹吗?” “你们如此的热心肠,本姑娘盛情难却,本姑娘无以为报,也只好带你们找一次爹爹。” “莫要推辞,也莫要觉得不好意思。” 以牙还牙,以暴制暴不是什么值得提倡的好法子,可在这种时候却最是解气。 这两个狗东西都不知道拐卖了多少无依无靠的女子了。 既如此,不如调换下角色吧。 也不知道从猎人变成猎物,这两个小地痞有没有那么强大的承受力。 笙歌从来都不标榜自己是良善之人。 这两个尖嘴猴腮贼眉鼠眼的家伙不知道拐卖了多少落魄人家的女子。 不是每个人都有像江玉燕这样逢凶化吉最后成为反派大佬的运气的。 “听闻这城中有不少甚是奇妙口味独特的南风馆,以你们的姿色想要大红大紫着实有些难,但糊口倒是可以的……” 以其人之道还治之身,不就是最简单直接的法子吗? 说这话的笙歌,嘴角一直含着浅浅的笑,眼睛中皆是漫不经心的玩世不恭。 这一幕看在旁人眼中,实在有些惊悚。 谁也想不到这样果决冷血还有些恶毒的招数会这样从一个轻飘飘的女子口中说出。 笙歌挑眉…… 呵,有必要这么惊讶吗? 反正她这一世的主要任务就是让江玉燕问心无愧的造作报仇然后走上人生巅峰。 嗯,造作的人生总是充满了惊喜和愉悦。 “不知二位心宜哪一家?” 笙歌扔下手中的瓜子,拍了拍这两位即将开启新的人生的小倌,深藏功与名的把两人变成了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弱小可怜。 嗯,逃跑都别想着逃。 “姑奶奶……” “女侠……” 两个小地痞不断的磕着头,似是想要勾起笙歌的同情心。 只可惜哦,笙歌那颗心如同顽石。 “乖,别闹……” “磕坏了,可就卖不了好价钱了……” 第六百七十三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六) “卖不了好价钱倒是其次,若是以后养活不了自己,可就是大罪过了。” “以后可是指着吃饭呢……” 笙歌的嘴角始终挂着浅浅的笑意,似是在说一件温柔至极的事情。 “风水轮流转,你们早该想到有这天的……” 笙歌起身,一手拎着一个朝着附近的南风馆走去。 嗯,不要问为什么那两个地痞为什么突然安静了…… 不听话的东西,直接打晕就是。 聒噪,容易影响心情。 三下五除二,笙歌解决了麻烦,瞥向藏在拐角处的几人。 “别藏了,看热闹就光明正大的看,偷偷摸摸不觉得丢人吗?” 小鱼儿向来都是好奇心极重之人。 花无缺的话终究还是引起了小鱼儿的兴趣。 所以笙歌大闹青楼,以一种看似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自揭短处的做法完美的打赢了第一仗,到后来三层盈利到手,再到最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惩处恶人的全过程,主角团完整的看在眼中。 绕是恶人岛出身,自诩鬼点子无数的小鱼儿也忍不住惊叹。 看来,这一次还真是他看走眼了。 若不是老花精明,可就要错过一段大热闹了。 “江姑娘……” 铁心兰英姿飒爽落落大方的对着笙歌拱拱手。 而小鱼儿依旧是玩世不恭,花无缺酷酷的耍帅。 “你的眼睛难道没有感到不舒服吗?” 笙歌看着被斜刘海遮了近一半脸的花无缺,贱兮兮的开口 倒不是她多管闲事,实在是她怜香惜玉,不忍心看这么一个白衣飘飘的美人儿变成斜视…… 花无缺:Σ︴ 天地良心,三人中存在感最弱的分明就是他啊,为什么这位江姑娘先发制人制的就是他呢? 是铁心兰不够明艳动人,还是小鱼儿骚气的不明显…… 这玉燕姑娘竟一眼看到了他? 对天发誓,他分明是那个最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人啊。 挑刺…… 这绝对是挑刺。 “没有……” 花无缺有心辩解数句,可谁让他自小在移花宫长大,沉默寡言呢。 对于花无缺的话,笙歌怀疑极了。 算了算了,她这个反派大boss还是不要纠结主角团的事情了。 “江姑娘,不如我们几人送你上门寻父吧?” 小鱼儿的鬼点子转的飞快。 说起来,小鱼儿在性情上与笙歌有几分相似。 跳脱,看热闹不嫌事大。 更不要说小鱼儿早就怀疑号称仁义无双的江别鹤江大侠是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了。 揭秘,何乐而不为呢。 更不要说心兰也怀疑其父遭了江别鹤的暗算。 如此看来,前往江家,势在必行。 一举多得,他小鱼儿着实太聪明了。 有了江玉燕做借口,他与老花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偷偷查探铁如云的下落更是方便。 闻言,笙歌撇了一眼小鱼儿,故作诧异的说道“我为何要可怜兮兮,遭受风霜置自己于卑微的去上门寻父?” “你觉得本姑娘像是傻子吗?” 江家是必定要回的,但怎么回,要如她的意。 剧情中,江玉燕倒是饱含着一颗孺慕之心上门认亲寻父,只为能换江别鹤一声父亲。 呵…… 结果是什么? ╮╭ 既然要作妖,要造作,那不如就玩一场大的。 在兴风作浪这方面,她还没怂过谁呢。 小鱼儿:“……” Σっ 小鱼儿觉得自己一向引以为傲的脑子在碰上这位江姑娘之后好像不大够用了。 这倒不是说江玉燕智商比他高,实在是对方不按常理出牌。 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模样,让他看了都有几分艳羡。 他不知,到底是什么给了江玉燕这样的底气。 “不知江姑娘打算如何做,可否向在下透露一二?” 笙歌的所言所行,彻底点燃了小鱼儿心中八卦的小火苗。 看戏看戏…… 生命不息,看戏不止。 “不可……” 笙歌笑眯眯的,嘴角勾勒出一个虚假至极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的弧度。 嗯,反派就要有做反派的格调和气度,跟主角团纠缠不清做什么,掉价。 本小仙女难得能够在一个世界如此酣畅淋漓的作妖,谁都拦不住她。 她可不是江玉燕,花无缺的美貌绊不住她的脚迷不了她的眼。 小鱼儿:∑ 花无缺:┌┐ 呃,看来这位江姑娘不单单是只挑他的刺,而是对所有人都不友好啊。 这样一想,吃瓜群众花无缺瞬间平衡了。 “江姑娘,我们并无恶意,只是看能否帮助一二,你莫要多想,我们不是恶人……” 铁心兰向来都是个侠骨柔肠,英姿飒爽的女子。 在很多时候,比无数男子更磊落坦荡。 笙歌看着清秀优雅,明艳动人宛如牡丹的铁心兰,微微有些明白为何小鱼儿和花无缺都会对她倾心了。 原著中的铁心兰,再多的影视剧都终究无人能够完美的复刻她的神韵。 罢了,罢了,这是江玉燕心有愧疚之人。 铁心兰,小鱼儿,花无缺,苏樱,江玉凤…… 这五人可能是影响她在这个世界造作的唯一因素了。 唉,谁让江玉燕欠了人家呢。 哼,惹不起还躲不起么。 本小仙女有小脾气了。 “这位姑娘,你见哪个恶人脸上明晃晃的写着老子是混账,快来打哦?” “再说了,你觉得本姑娘需要人帮吗?” 笙歌随手拎起来花无缺,似是转金箍棒般让花无缺深刻的体会了一番什么是云里雾里宛如仙境。 落地之后,花无缺狼狈的弯着腰扶着墙不断呕吐。 花无缺欲哭无泪,他到底是做了什么孽,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他不要面子的吗? “嗯,这下看清楚了吧。” “道不同不相为谋,你们走你们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 “看在你们曾经有心搭救我的份儿上,日后若是你们不幸对上了我,我可以饶你们两次。” “只能再一再二,再三的话我本姑娘可就不会再手下留情了。” “别不信,你们的小花会让你们信的……” 她所行之事,终究不会与主角团是同道。 :。: 第六百七十四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七) 与其被在以后指责分道扬镳,倒不如从现在便泾渭分明。 “各扫门前雪,各管自家事。” 笙歌着实觉得人情是件麻烦的东西。 不还,问心有愧。 还,有时却又心有瑕疵。 所以,能不欠就不欠最好。 笙歌冷冷的把话扔下,便脚步坚定脊背挺的笔直的走向灯火通明的大道。 主角团之间的爱恨纠缠,她不准备插手。 她是来造作兴风作浪的,又不是来做救世主的。 难不成她还得亲自去把邀月怜星打怕,让移花宫不再反对花无缺和铁心兰在一起,而是八抬大轿抬回去? 难不成她再去把慕容仙装进麻袋掳出来送到小鱼儿床上,成就一段旷世情缘,圆了剧情中的遗憾? 呵呵…… 说句凉薄的话,这一切与她何干。 她只是为江玉燕而来,只是为了让江玉燕问心无愧。 主角团之间的和和散散本就不关她的事。 本小仙女是要做反派大佬的,救世主这么高难度的事情不适合她。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知不知道有人设这回事儿,你这样可能会吓跑新来的小粉丝的。 余生一杯酒:这不,刚刚弹幕就有几条很是不美好的话语,觉得主播不近人情冷漠傲慢。 我有辣条跟我走:呵,我们玻璃碴子大军都是能以一敌百的,少那么一两个不怂。 浪九九:随心而为,不会遗憾就好。 直播间那群玻璃碴子陪着笙歌风风雨雨一路走来,从弱小到强大,风雨同舟,不曾放弃。 见过狼狈可怜的笙歌,见过油嘴滑舌的笙歌,亦见过霸气侧漏的她…… 呸,人设…… 他们的主播画风多的是,人设那是什么东西。 不需要。 笙歌看着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你一言我一语,鼻子有些微微发酸。 说到底,她依旧是幸运的。 咳咳,可不能让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看到她现在这副没出息的样子,要不然以后又是嘲笑她的一条黑料。 嗯,玻璃碴子们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已经变成了她的盔甲。 努力的护她周全,免她烦忧。 …… …… “老花,你怎么样了?” 待笙歌离开后,小鱼儿看着依旧吐的昏天暗地的花无缺,皱了皱眉,不知在思考着什么。 花无缺摆了摆手,示意无事。 半晌,花无缺才缓过来。 “小鱼儿,听我句劝,莫要再招惹这位江姑娘,我护不了你。” 第一次被江玉燕从半空中推开,可以说是意外…… 可这一次呢…… 他清清楚楚的知道,对上江玉燕,他毫无还手之力。 她很强,强的让他升不起任何挑战的想法。 井蛙不可以语于海,夏虫不可以语于冰。 枉他这么多年自诩年轻辈第一人,真真是狂妄至极。 “小鱼儿,有些人是招惹不得的。” 花无缺看着小鱼儿眼中丝毫不减的兴致,叹了口气,语重心长的劝道。 小鱼儿的眼神微微一滞,随即便恢复正常,快的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 自小在恶魔岛长大,天生看戏不怕事大。 “不惹,可是能静静的看戏吗?” 多年的看戏作妖经验告诉小鱼儿,如果现在离开这里,他可能会错过无数大戏。 那种遗憾,可是弥补不了的。 花无缺: 铁心兰: “可,可我得去找我爹爹的线索啊。” 铁心兰虽然也有几分好奇,可父亲的下落显然比江玉燕的热闹要重要的多。 “听我一句劝,水至清则无鱼,江家那池水,还是得靠着江玉燕搅浑了,我们才好浑水摸鱼,打探伯父的下落。” 相比起花无缺和铁心兰的耿直天真,小鱼儿的行走江湖的经验简直吊打二人。 江玉燕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口口声声自揭身份,绝不是什么单纯无心机。 依他看,更多的是一种步步为营,从一开始就布下一张大网。 “心兰妹妹,你若信我,就安心在此处待着,伺机而动。” “江玉燕不会对我们不利……” 小鱼儿甚是确定的说道。 他也有些好奇,为何看起来肆无忌惮随心所欲的江玉燕在对上他们几人时好似有些束手束脚矛盾犹豫呢? 但也正是这样,他可以确定,哪怕他们不能跟江玉燕成为朋友,但也绝对不会是敌人。 闻言,铁心兰沉吟片刻,细细思量后,无可奈何的点了点头。 小鱼儿说的没错,就算他们现在前往江家,也只会一无所获。 江别鹤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小鱼儿的鬼点子向来是最多的,既然如今无计可施,倒不如信小鱼儿一次。 花无缺眼看着小鱼儿和铁心兰打定主意留下,也不再多言。 尽他所能,护着就是。 主角团的谋划笙歌自然是不知道的,可就算知道她也不会施舍半分注意力去关心。 只要不在她身边出现,不妨碍她造作,她可以假装什么都不知道。 …… …… 此时江家的书房中亮着几盏烛火,摇着扇子一身红衣看起来瘦瘦小小的红叶先生在向江别鹤分享今日的消息。 红叶先生,号称江湖百晓生,江湖之事,无所不知,算无遗策。 嗯,说的简单直白点是一条听话的狗腿子。 “我的私生女?” 江别鹤眉头皱的就好似是能夹死无数苍蝇似的。 难不成是当年秦淮河的歌女? 这是江别鹤唯一能想出来的可能。 毕竟这么多年,一来他为了经营仁义无双的名声,二来畏惧夫人的权势,绝技不敢胡作非为。 除了当年…… “江大侠,不知您接下来作何打算?” “绝不能任由玉燕姑娘在外胡言乱语,否则迟早传到夫人耳朵中。” 红叶绿豆大的眼睛中满是算计,不见半分清澈。 江别鹤何尝不知红叶所言有理,可…… 杀还是偷偷在外养着? 罢了,罢了,顾念有着他的血脉还是先找个地方藏起来。 谁又知道会不会成为他的另一枚旗子呢。 “派人接回来,找个地方好吃好喝偷偷养起来,过段时间我再去看她。” 江别鹤假仁假义的说道。 :。: 第六百七十五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八) 江别鹤自认已经仁至义尽,谈不上半分愧疚。 闻言,红叶理所当然的点了点头。 共事多年,彼此的秉性已是最了解不过。 只是,向来不按常理出牌的笙歌会让江别鹤如愿吗? …… …… 街头那颗上半年老榕树下不知何时多了一位说书先生。 只见这位说书先生手握折扇,小八字胡平白添了几分喜感,声音不似别的说书人那般听起来沧桑有故事感,反而清脆悦耳。 最最重要都是,这位说书先生讲的故事足够劲爆,不过一日的功夫街头巷尾方圆数里,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嗯,说书人不怕死,那他们这些看官仔细听着就是。 各种江湖秘辛,尤其以如今炙手可热的武林盟主人选江别鹤为大热门。 世人皆知,江别鹤薄情寡义负心汉,可怜女儿风餐露宿千里迢迢寻亲却无果。 说实话,笙歌说书的水平比不上哪些地地道道的老人家,可谁让她讲的故事容易引来杀身之祸呢。 所以,还是她亲自上阵比较好。 唉,她能把江别鹤的人生经历讲的如此跌宕起伏着实不易啊。 在笙歌所讲的故事中,她并没有刻意隐瞒江玉燕的身世,反而毫无遮掩坦坦荡荡公之于世。 相较于旁人的指指点点,笙歌更嫌弃以后可能会因为隐瞒身世带来的束手束脚。 咳咳,还真别说,说书真的挺废嗓子的。 笙歌懒洋洋的坐在摇椅上,眯着眼睛假寐,似是对烛火映着的窗外一闪而过的身影毫无所知。 笙歌嘴角弯弯,耳朵微微动了一下。 细小的开门声,小心翼翼蹑手蹑脚,空气中渐渐氤氲着淡淡的香气,兵戈反光映在地上的冷冽…… 嗯,看来这帮人准备的挺齐全的。 只可惜,她不是真正的说书先生。 “终于来了啊……” 笙歌蓦地开口。 清脆干净的声音如同一道惊雷炸响在房间。 “本座等的实在辛苦。” 笙歌起身,微微伸了个懒腰,慢条斯理却又嫌弃至极的说道。 江别鹤的心狠手辣,还真是没有让她失望。 “既然来了,不如就随本座一起讲好明天的故事吧。” 一行几人在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便被笙歌打晕捆绑在一起。 看热闹永远不嫌事大,向来是人之本性。 有了这几个鬼鬼祟祟的东西,想来她所讲的故事会更具说服力。 “躲远点……” 笙歌打开房门,中指微曲,一颗小珠子对着夜幕下的一棵大树弹射出去。 她可没有被人三更半夜监视睡觉的习惯。 珠子射出,紧接着响起的便是一道隐忍得惨叫声。 花无缺捂头,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他? 分明提议来这里的是小鱼儿啊。 他只是怕小鱼儿一时兴起,把事情闹大,惹怒了江玉燕,才勉强一同前往。 可那珠子就好似是长了眼睛一般,直直打向了他。 想躲都躲不开…… 花无缺从树上跳下来,棱角分明的面庞因着此刻委屈巴巴的表情竟然看起来多了几分圆润可爱。 “为什么又是我?” 花无缺的委屈几乎已经要化为实质了。 “意外……” 笙歌摊了摊手,一本正经的说道。 天地良心,与她无关。 可能是这颗珠子与花无缺有缘吧。 古话说的好,有时候缘分来了是挡不住的。 “呵呵……” 花无缺低下头,撇撇嘴,真是信了江玉燕的鬼话。 “怎么,铁姑娘,你目光灼灼的盯着这几个人,难不成是遇到了一见钟情的命定之人?” “哪一个?我或许可以勉为其难的送你。” “不需要感谢。” 笙歌看向铁心兰,嬉皮笑脸的说道。 铁心兰:“ 饶是铁心兰江湖儿女不拘小节,此刻都有些惊讶。 与这位江姑娘数次谋面,每一次都带给她新的印象。 “不瞒江姑娘,我担忧家父下落,心想能否从这些人口中得到只言片语的消息。” 铁心兰一脸郑重的开口,反倒让笙歌有些许不自在。 “自是可以,不过得明天之后。” “先声明,我把这些人交给你不是有意交好,只是为了偿还当日你们三人试图搭救之情。” “我不喜欠人情。” 江玉燕与花无缺的孽缘便是从那一日的青楼搭救开始的。 因果,因果。 有因才有果。 她就从根源上掐断了却这段因果。 无相欠,便无需纠结。 话音落下,笙歌也不再看三人的反应,转身径直回去关上了房门。 夜深人静,万籁俱寂,最是适合好好睡一觉。 养精蓄锐,明天继续说书。 还真别说,说书挺上头。 …… …… 依旧是那颗百年老榕树,依旧是那个八字胡拿折扇的小戏精,不一样的是,今天的故事更加精彩。 毕竟毕竟…… 小小的说书先生在向世人讲述了江别鹤的故事后,当晚便险些惨遭毒手,此间猫腻,很难不让人浮想联翩。 笙歌满意的看着围观之人三三两两交头接耳窃窃私语。 看来她还是很有说书天赋的嘛。 日后若是得空,不如去天桥下带个小马扎做一回说书先生。 嗯,她那叫指点迷津。 她来到这个世界,送给江别鹤的第一份大礼,也不知对方欢喜否。 待人群散去,笙歌把昨晚那几个不自量力想杀她的人扔给铁心兰,大摇大摆的走了。 两清了哦,以后千万不要指望本小仙女网开一面。 如今,她只需要静静的等待着江别鹤光明正大的接她回府做千金大小姐了。 她这可不是赌,她清楚的知道,江别鹤为了那残留不多点颜面也会声势浩大的接她回江家。 毕竟,父慈子孝才能把损失降到最低啊。 惧内什么的,在名声地位权势面前,根本不值一提。 所以,笙歌丝毫不担心江别鹤会因为惧怕夫人而继续隐忍。 江玉燕在江家顶着小狗这样的名字,度过了惨痛的日子。 所以,江家是必定要回的。 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只是,这一次她会让江家人求着江玉燕回府。 名正言顺,理所当然。 唉,本小仙女实在是太难了。 :。: 第六百七十六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九) 先是口干舌燥赶鸭子上架的做了几天说书先生,如今又要走马上任做个戏精。 唉…… 太难了…… 俗话说得好,能者多劳,谁让本小仙女天纵奇才呢。 嗯,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的。 传说中仁义无双数十年演戏如一日的大侠江别鹤,蛮横狠毒手段粗暴的江夫人…… 唉,不就是演戏吗? 本小仙女怂过谁呢。 来吧,让暴风雨来的更加猛烈一些吧。 呸,让戏精来的更加刺激一些吧。 笙歌犹如撒手掌柜一般懒散的斜躺在摇椅上,时不时含一颗葡萄,眯着眼睛,惬意极了。 至于她的所作所为到底在外界掀起了怎样的惊涛骇浪就不是她所能考虑的范围了。 你见过哪个反派还负责收拾烂摊子的? 反派只管造作,拯救天下苍生自然有主角团出手。 她要谨遵反派的职业操守,将造作这份伟大的事业发扬光大。 …… …… 远在江家的王八绿豆二人组再一次凑到一起密谋。 绕是江别鹤老谋深算,演戏成瘾,此刻脸上的神色都忍不住变得狰狞僵硬。 本以为一个小小的说书先生,他派出府内的高手必然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解决掉,没想到竟然失手了。 如今,关于私生女的风波怕是再也遮不住了。 年少轻狂犯下错与歌姬风流有了私生女,仔细想来并不是致命的大错。 最起码,总比试图弑女要好听的多。 嗯,他只是犯了全天下男人都会犯的错,值得被原谅。 正如笙歌所想,两害相权取其轻,江别鹤此刻骑虎难下,事情只会按照笙歌的计划一步一步发展下去。 偌大的棋盘,身为执棋人的笙歌此刻却是最逍遥自在的。 “红叶,你何时行事如此让人不放心了?” 江别鹤凝眉看着红叶,似是在指责红叶的办事不利。 还红叶斋无所不知无所不晓呢? 一个烟花之地走出来的小小的私生女数天寻找都毫无头绪没有进展。 蠢货…… 事到如今,唯有找到他那个扫把星女儿,上演一出父女情深,方才能挽回局面。 江别鹤拼命忍住心中的烦躁和嫌弃,尽可能的平静些。 “快了快了……” “在下会尽快找到令嫒的。” 红叶唯唯诺诺的答道。 此事的确是他的过失,再说了江别鹤可是刘喜的干女婿,他胳膊拧不过大腿啊。 “好啊,你个姓江的……”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随着推门声的响起,一道泼辣刻薄的声音也出现在房间中。 “怎么,难不成你还想认回那个脏东西?” “老娘丑话说在前,江家只能有一个正牌大小姐,那就是凤儿,要不然我不介意去找干爹聊聊天诉诉苦。” “也不知道干爹看了你如此欺辱于我会作何感想。” “要知道,干爹喜欢听话的人。” 江夫人一手插着腰,一手指着江别鹤凶神恶煞地叫嚣着。 说起来,到底是江别鹤高攀了。 随着夫人的出现,王八绿豆二人组顿时低下头不再出声。 无论是江别鹤还是红叶先生,都对这位夫人怵极了。 红叶默默的缩回墙角,尽力降低存在感,生怕战火蔓延到他这里。 对上不讲理的人,绕是他巧舌如簧舌灿莲花都英雄无用武之力。 所以,所以,江大侠,您自求多福吧。 江别鹤低垂着头,眼里一闪而过是情绪甚是复杂。 有隐忍,有屈辱,有厌恶,有憎恨。 可抬起头之后,满眼都是讨好和温柔。 他小小的书童出身,靠着出卖主人玉面江枫而跻身武林,一步步走来,如履薄冰,他绝对不容许自己出现半分差错。 谁让他如今还得仰仗刘喜提携呢。 “夫人,为夫先向你道歉。” 江别鹤使了个眼神,示意红叶退下。 他卑躬屈膝,隐忍讨好的一面还是莫要让旁人看到了。 否则,他真怕自己会忍不住杀人。 红叶与江别鹤共事多年,自是知道江别鹤的为人。 得到示意,红叶便迫不及待的离去,丝毫不担心江别鹤的处境。 要知道,能从一介书童混到如今人人称颂的大侠可不仅仅是果断狠辣能够做到的。 在心机谋略这方面,十个江夫人都不是江别鹤的对手。 哄好是迟早的问题,至于怎么哄好的,他还是不好奇了。 对上江别鹤,好奇心太多是会丢了小命的。 见红叶离去,江别鹤索性丢了所有的矜持和颜面,直接噗通一声跪在地上。 什么男儿膝下有黄金,从当年他处心积虑把对他恩重如山的主人送上死路,他便想好了此一生要走的路。 一时屈辱又如何,他虽不是君子,但也知道十年报仇不晚的道理。 “夫人,当年无知,犯下大错才引来今日风波。” “这个私生女一事我也是最近才知晓,本想神不知鬼不觉的解决掉对方,可谁让事情出了纰漏,不在我的掌控之中。” “夫人说的有理,江家只有凤儿一个大家闺秀,这么多年我把凤儿如珠如宝的疼着,你也看在眼里。” “不是问慈父之心发作非要认回那个私生女,而是如今情势所逼不得已而为之。” “夫人,为了我多年的努力筹谋,为了凤儿的前程,你稍微容忍一时,待风波过去,舆论散尽,你想怎么撒气都可以。” 江别鹤所言,一词一句都戳在了江夫人的心窝子上。 她虽是刘喜干女儿,但终究是嫁入了江家,与眼前这个男人同床共枕十数年,早已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如今干爹看中江别鹤在武林重的声望,试图通过江别鹤掌控武林,若是因她愤怒坏事,干爹怕是饶不了她。 更不要说,江别鹤倒了,那凤儿…… “姓江的,这话可是你说的,待风波过去,那个脏东西要杀要剐由我说了算。” “你可别忘了,这么多年自己是怎么爬到这一步的。” 提到江玉燕,妇人便忍不住咬牙切齿。 她堂堂大都督的干女儿,当年嫁给江别鹤这个出身卑微的书童,本以为对方会感恩戴德,不曾想…… :。: 第六百七十七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 不曾想,在她身怀六甲时,江别鹤沾花惹草,竟跟秦淮河的歌姬勾搭上。 本以为这么多年早已时过境迁,她也快要忘记的时候,又蹦出这么个私生女来膈应她。 如鲠在喉,不拔出来她誓不为人。 “都听夫人的,都听夫人的。” “夫人辛苦了……” 江别鹤忙不迭的应了下来。 “夫人,改日接她回府,还望夫人可以……” 江别鹤欲言又止。 想要上演父女情深,家庭和谐美满的戏码,少不得夫人的配合。 可他着实不敢对着她说出慈母二字。 “你别说了,我知道了……” 妇人烦躁的挥了挥手。 无论是为了凤儿,还是她自己,她都得隐忍一时。 呵,那个小贱人,等着瞧。 再怎么说,她也见多了高门大院的阴私,折磨人的手段也学了不少。 明面上的仁善大度谁不会?大不了私底下加倍的宣泄。 “你起来吧,跪着是生怕旁人不知道你这副卑躬屈膝的小人模样?” “也不知道当年干爹是看上了你哪里,非要让我下嫁……” 江夫人居高临下的斜睨着江别鹤,喋喋不休,鄙夷嫌弃,似是拿正眼看江别鹤都会脏了她的眼。 呵,若问江夫人当真如此嫌弃江别鹤,倒也不是。 毕竟这么多年相濡以沫,一步步看着江别鹤走到如今这一步,感情多少是有些的。 可好像唯有这样,她才能维持自己高高在上的高姿态。 “夫人说哪里的话,对自家夫人服软哪有什么见不得人的。” 江别鹤从善如流,堆着一脸的谄媚笑容。 这么多年他看的明白,在他实力不足时,需得大后方稳定,否则怎么在江湖上唱完这出大戏呢? 看着江别鹤的讨好,江夫人志得意满。 不论到什么时候,都是他江别鹤高攀了。 一个是云间月,一个是地上霜。 “好自为之,别让我发现你再出什么幺蛾子,要不然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江夫人颐指气使盛气凌人的甩下这句话便大摇大摆的离开了。 她身后站着干爹,无需畏惧任何人。 这个时候的江夫人根本不知道哪怕是在剧情中,她那个引以为傲的干爹都被名不见经传的江玉燕干掉了。 待江夫人离开后,江别鹤不紧不慢的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泥土,整理好褶皱,脸色阴沉的似是可以滴出水来。 寄人篱下,仰人鼻息的生活他实在是受够了。 …… …… 得了江夫人的许可,江别鹤和红叶行事也不再偷偷摸摸遮遮掩掩,反而大张旗鼓尽可能造势,让全天下人知道江别鹤慈父心肠,天下遍寻当日寻亲大闹青楼还不明身份的私生女。 只是,世人心中怀疑的种子一旦种下,便很难拔出。 哪怕此刻的江别鹤在尽力以一种圣父的姿态既往不咎普度众生。 殊不知,很多时候,完美本身就是最大的瑕疵和破绽。 人无完人,真的会有什么人对素未谋面,且一出现就在江湖上掀起轩然大波的私生女产生多少父爱吗 事出反常必有妖。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撒出去大量的人力之后,江别鹤的人终于在一户小院子中找到了混吃等死的笙歌。 随着这段时间的混吃等死,江玉燕那张清瘦憔悴惹人怜爱的脸蛋儿,硬生生的被笙歌养出了婴儿肥。 这下我见犹怜,楚楚可怜没了,剩下的貌似是肉包子脸了…… 咳咳…… 笙歌看着模糊的勉强能够照出人影的铜镜,皱了皱眉。 既然这么模糊,那为啥她看婴儿肥看的这么清楚。 到底是镜子的过失,还是她胖的太明显了? “小姐,你快些出来吧……” 门口人影闪动,不耐烦表露无遗。 “谁跟你们说本小姐要现在回家了,你们有所不知,寻父一途饱经坎坷,父亲大人竟然不亲自来接我回家吗?” 笙歌的手贱兮兮的捏了捏自己的小包子脸,漫不经心的对着门外等候的人说道。 嗯,江别鹤不亲自出马,她就不配合演这一出戏。 反正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江玉燕是个可怜人儿,着急洗白的又不是她。 大不了耗着呗,她又不是耗不起。 没钱了,白天说说书,晚上荒郊野外逛一逛,顺带还有青楼那棵摇钱树,足够她挥金如土了。 只是…… 只是…… 笙歌叹着气,再一次揉了揉自己的脸。 她只是不确定江玉燕的颜值到底抗不抗打,再胖下去,万一面目全非怎么办? “老爷日理万机,哪里能抽的出身,还望小姐莫要胡闹。” 来人到底算是江别鹤的心腹,对于江别鹤的心思多少能够猜出一些。 因此,对于笙歌敬畏不足,讥讽有余。 闻言,笙歌失笑。 莫要胡闹? 小兄弟,你难道不知道本小仙女此行的任务就是造作吗? 唉,反派大佬的生活你这个小喽喽是不会懂的,本小仙女大人大量不怪你。 “难道爹爹对我的慈父之心都是假的吗?” “难道我和娘亲十数年的等待,一路的风餐露宿都比不上爹爹的琐事吗?” “既爹爹无意认我,那我又何必勉强呢。” “我虽出身卑微,可也有骨气。” “你且去吧,告诉爹爹,我们父女可能今生无缘相认。” 在屋内的笙歌捏着嗓子,柔柔弱弱的声音却也自带风骨,时不时还啜泣两声。 端端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 唉,幸亏隔着一道房门,笙歌这副翘着二郎腿捏着肉包子脸的模样无法见于人,否则那番闻者落泪的话可就大打折扣了。 江家心腹:…… 他真真是信了老爷那句这未见面的小姐不是省油的灯。 他知晓,老爷如今寻小姐之心迫切,他绝不能坏事。 “小姐莫要生气,小的这就飞鸽传书告知老爷。” 唉,不是他不想动粗,五花大绑把这个作妖的小祖宗绑回去,实在是吃瓜群众有点儿多。 稍有不慎,明日江湖上关于老爷的黑料就又多一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所以,就只能忍着了。 “不必勉强爹爹,娘亲自幼便告诉我要善解人意,风骨自存。” 笙歌矫揉造作的音量控制的极好。 :。: 第六百七十八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一) “若爹爹不愿让我认祖归宗,我也不会心有怨言,做儿女的总得体谅爹娘。” 笙歌也不知道这些话她是怎么面不改色说出来的。 再戏精下去,她怕自己也忍不住了。 …… ……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还有我们这帮玻璃碴子啊,演戏请演全套,要不然我们看着实在出戏啊。 浪九九:太浪大兄弟难道还没习惯吗? 春和景明:我只好奇一个问题,主播是怎样以一副猥琐的表情说出这般善解人意的话的?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楼上猥琐二字用的甚是精髓。 猥琐…… 笙歌撇撇嘴,丝毫不介意。 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们,一天不怼她,心里就堵得慌。 为了玻璃碴子们的身心健康,她慷慨就义舍己为人一番也算得上是大功一件。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这句佛家至理名言,她深谙其道。 这世上哪个猥琐之人能有江玉燕这般美貌动人。 嗯,哪怕是猥琐,本小仙女也是最美的。 “你回去吧,哪怕无缘与爹爹相认,我也会日日为爹爹祈祷。” 祈祷您老人家穷困潦倒,众叛亲离,权势尽失。 门外之人听着笙歌的一言一语,默默的叹了口气。 不就是想让老爷亲自来接,风风光光的回江家吗?搞这些幺蛾子,不嫌累吗? 看来,江家要不消停了。 江别鹤接到消息之后,对这个素未谋面的女儿再次多了厌恶。 罢了,罢了,不就是演出戏么,这并不违背他的初衷。 江别鹤故作风尘仆仆,星夜兼程的赶来了笙歌所在的小院,脸上满是焦急之色。 “你,你就是我流落在外十多年的女儿吗,你受苦了……” 江别鹤的手微微颤抖,声音沙哑,有久别重逢失而复得的喜悦,也有不曾尽到做父亲责任的悔恨交加。 若是不知情的人,单单看江别鹤的精湛演技,谁都会觉得这是位慈爱的父亲。 笙歌失笑,还真真应了那句“盛名之下无虚士”,怪不得十多年来,江别鹤在江湖上屹立不倒无人能够揭穿他伪善的一面。 仁义无双? 真真是可笑至极。 既如此,这大任就落在她肩上吧。 在剧情中,江玉燕的悲剧,离不开江别鹤的阴狠和冷漠。 自己的亲生女儿,任由奴仆欺辱,冷眼旁观。 待练嫁衣神功走火入魔,又毫不犹豫的把毒传给了江玉燕,导致江玉燕毁容。 若不是得神医苏樱相救,恐怕她的一生在那个时候就走向尾声了。 “爹爹……” 笙歌的眼泪说来就来,长长的睫毛一颤一颤,端端是一副楚楚可怜的模样。 “爹爹,女儿终于见到你了,只要能见到爹爹,这一路的艰辛又算得了什么呢……” 笙歌泪眼婆娑的看着江别鹤,小女儿家的孺慕之情尽显。 “爹爹,女儿此生死而无憾了。” 戏精附体的笙歌演技大爆发,硬生生让江别鹤呆愣的不知该如何应对。 江别鹤:Σ︴ 谁来告诉他,这是什么情况。 这孩子竟是真真念着他这个做父亲的? 一瞬间,江别鹤倒有些动容了。 “女儿,爹这就接你回家。” 江别鹤敛去思绪,和蔼可亲的说道。 不管怎么样,这出戏都得唱好。 …… …… “江伯父……” “没想到能在这里遇到江伯父,晚辈真是惊喜非常。” 铁心兰精干利索的对着江别鹤行礼。 “江伯父,晚辈有个不情之请,不知能否一道前往江家,晚辈在练功上有些疑问想请伯父指点一二” “家父失踪,身为女儿也不能堕了父亲的威名。” 隔着轿子,笙歌嗤笑一声。 看来剧情君还真是一如既往地强大,主角团终究还是要跟她一起回江家。 呵,是本小仙女的话说的还不够直白吗? 江别鹤看着面前英姿飒爽坦荡磊落的铁心兰,心里默默的掬了把累。 他心里苦啊,为什么所有糟心的事情都上赶着到一起。 铁心兰众目睽睽之下的请求合情合理,他着实没有拒绝的理由。 唉,他这个私生女还真是扫把星。 “自是可以的。” “既然贤侄女有惑,身为长辈自当竭尽所能。” 江别鹤忍着心酸和烦躁,和善慈祥的说道。 这还真真是应了一句话,祸不单行。 …… …… “江姑娘,我们又见面了。” 铁心兰对笙歌有一种天然的好感,她自己也说不清楚对方身上吸引她的特质到底是什么。 “说实话,我本身不大想见你们。” “所以,安静点儿待着,别套近乎。” 笙歌半眯着眼睛,一副生人勿近懒洋洋的模样。 这帮主角团是不是脑子抽了,竟然绞尽脑汁的想跟她这个反派大佬往一块儿凑? 嗯,身为主角团也要有主角团的原则。 天凉王破的霸气,懂么? 哼,一点儿都不敬业,差评。 ╮╭ 对于笙歌的不友好,铁心兰并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热脸贴冷屁股的事情也能一回生两回熟。 她现在早就习惯对方这种生人勿近的态度了,哪天对方笑眯眯她可能还会膈应的浑身发颤。 “江姑娘你渴吗?……” “江姑娘你饿吗?……” “江姑娘……” 铁心兰就好似老妈子变戏法儿似的从行囊中掏出上好的美酒,喷香扑鼻的卤味,精致甜美的小点心…… 笙歌:∑ 本小仙女有种不祥的预感,她总觉得在铁心兰这样的糖衣炮弹下,过不了多久,她便会缴械投降。 emmmm 投其所好也不是这么个投法儿啊。 “江姑娘,这些都是你喜欢吃的,我一大早准备好,你尝尝。” 铁心兰目光灼灼的盯着笙歌,一脸热切。 “咳咳……” 笙歌移开目光,故作正经。 “你这算是贿赂吗?” 嗯,如果是贿赂的话,本小仙女是觉得不会收的。 虽然虽然有点儿馋…… “怎么可能是贿赂呢,您帮过我,这也算是报答吧。” “还有,我很喜欢妹妹。” 铁心兰的性情、出身和人品都决定了她不会说谎。 笙歌诧异,铁心兰很喜欢她? 姑娘,请睁大双眼,您跟江玉燕可是情敌啊。 n 第六百七十九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二) 姑娘,您知道情敌是什么意思吗? 剧情中,您可是死在江玉燕手中了,难道没有人告诉你,珍爱生命,擦亮眼睛,远离反派大佬吗? 毕竟这个世界真正的主角只有小鱼儿和花无缺。 “姑娘,你还是太年轻了啊……” 笙歌幽幽的叹了一口气,伸手拍拍铁心兰的肩膀,语重心长的说道。 铁心兰: 这江姑娘着实有趣,本是一副弱不禁风柔弱无骨的小可爱模样,偏偏画风跑偏了。 嗯,越看越喜欢,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情能够难倒她。 “妹妹,你尝尝看,这些还合不合你的口味?” 铁心兰柔和的笑着,本来明艳动人带着些许压迫性的容貌此刻看起来多了几分慈母的光环。 没错,就是慈母。 笙歌敢保证,她没有解读错铁心兰的笑容。 咳咳…… 如果铁心兰是慈母,那她算是被投喂的小宠物吗? 所以,反派大佬和伪女主角的画风难道要变成饲养员和小猪崽的方向跑偏了吗? Σ︴ 细思极恐。 绝对不行,本小仙女可是要作天作地作空气的反派大佬,怎么能变成等待投喂的小猪崽呢。 “若我喜欢,自然可以亲自下厨,难道你们观察这么多天不知道本姑娘的厨艺也是一流吗?” 想当初,她自认容貌不俗,为了与容貌相称苦心学了厨艺,经过这么多个世界的升华,早就可以当厨神了好吗? 毕竟,没有好厨艺的吃货只能被称为饭桶。 “妹妹你天资聪颖,无所不能,小小的厨艺自然不在话下。” “这只是我的小小心意,妹妹能收下,我就很开心了。” 铁心兰顺理成章的夸赞着,活脱脱一副迷妹的模样。 笙歌傻眼,谁来告诉她,为什么铁心兰莫名其妙就成了她的小迷妹。 扪心自问,她这些日子深入简出,除了三更半夜溜出去干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替天行道快意恩仇一番,貌似乖巧温顺的像一只小猫啊。 难不成,铁心兰是个宠物控? 啧啧啧…… 笙歌心中那股不祥的预感越来越强烈,总觉得画风和剧情怕是要崩到极致。 唔…… 笙歌凝眉,为什么总有人要做她造作路上的绊脚石呢。 反派大佬吊炸天,绝对不能崩。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有些舍不得这一次反派大佬的人设。 “这是你非要让我吃的……” 笙歌甚是傲娇的说着,把勉为其难四个字演绎的生动形象。 “嗯,是我强迫你吃的。” 铁心兰从善如流的应了下来,脸上的笑容越发和蔼。 而笙歌看了,也越发瘆得慌。 emmm,她这个时候是不是可以用长姐如母来宽慰自己。 几块糕点下肚,微微的甜味带着淡淡的刺激味蕾的酸意,莫名其妙符合笙歌的喜好。 她不喜甜食,没想到铁心兰这些日子观察的竟如此仔细。 罢了,罢了,不管对方所图何事,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了。 哪怕是看在这些糕点和小吃的份儿上。 “你很用心,我喜欢。” 笙歌一本正经的评价道。 至于用心是否单纯,她不想深究。 倒不是什么难得糊涂,而是她自信无人能暗算了她。 既如此,毕竟是在剧情中被江玉燕恩将仇报的可怜虫,她发发慈悲倒也不是不可以。 说实话,一路走来,笙歌从不畏惧阴谋算计,也不忧虑风风雨雨,反而对旁人的付出和用心,有种近乡情怯的惶恐。 或许,她的性子就注定了她身旁无法热闹。 嗯,可能直播间玻璃碴子们之前一直叫嚣的注孤生很有可能一语成箴。 …… …… 北城南笙:看着主播这个样子,我硬生生的想起了一句话,你那是爱她吗,你就是馋她身子…… 无名怪霸:我一来就开车吗?这车速有点儿快,容我先适应一下。 走路太浪会闪腰:咳咳,大家都是老司机,稳住,别慌。 笙歌: 哼,直播间这帮玻璃碴子们貌似又把她一本正经的直播画风拐偏了。 呸,大家都是五讲四美新青年,开车什么的,有驾照吗? 再说了,馋个鬼? 难道是江玉燕不够娇美吗?还是说不够霸气侧漏。 主播:本主播就是馋了,你们不服咬我啊。 笙歌甚是作死的挑衅道。 似她这般任性的主播,怕是世间绝无仅有。 于是,在直播间一众玻璃碴子们摩拳擦掌跃跃欲试好好教教笙歌怎么做人的时候,笙歌默默的拉起了铁心兰的手,示意对方坐在她身边。 嗯,这就是明目张胆的挑衅。 还真别说,铁心兰的手还挺软,丝毫不像是自幼习武的模样。 嗯,比江玉燕这双满是陈年旧伤的手舒服多了。 不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 这是笙歌一直以来为人处世的准则。 同样,也没有人能够劝江玉燕善良。 以德报怨,何以报德? 笙歌突然起来的举动,让铁心兰整个人都愣住了。 方才明明还是生人勿近,现在为何却突兀至此? 太突然了…… 铁心兰只觉得自己的一颗小心脏扑通扑通跳个不停,脸色绯红,就好似初遇心动之人的闺阁少女,方寸大乱。 铁心兰,再怎么说你也是武林盟主的女儿,自小见多识广,你怎么能这么没出息呢。 铁心兰努力控制着自己躁动的情绪,只可惜收效甚微。 嗯,迷妹属性尽显。 这些日子以来,她一直偷偷跟着江姑娘,亲眼见证了多面的江姑娘,心中的崇拜便慢慢扎根。 只是,江姑娘对她们三人排斥不已,她还因此苦恼了许久。 如今,如今,她这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吗? 她就知道,老天爷是长了眼睛的。 晕乎乎…… 铁心兰此刻有些分不清今夕何夕的恍惚。 她也说不清为何如此执着于被江玉燕接纳,她只是下意识觉得信江姑娘,得永生。 嗯,所以,大腿还是要当机立断抱好的。 笙歌看着江玉燕红彤彤的面庞,有些傻眼。 她这是在无意识间又散发魅力了吗? 她这该死的无处安放的魅力。 </br> </br> 第六百八十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三) 只是,这铁心兰的小眼神是不是太过于暧昧了些? 啧啧啧,有些上头啊。 看着这样的铁心兰,笙歌终于有点儿理解花无缺为何明知自己身中情蛊不可动情,依旧不可自拔的爱上了铁心兰。 每一分极致的痛苦,都是对铁心兰极致的爱意。 唉,美色误人,古人诚不欺我。 笙歌在心中甚是敷衍的感叹着。 美色误人怎么了? 她自己也是颜狗,对于盛世美颜,毫无抵抗力。 尤其是像铁心兰这么秀色可餐还对着她星星眼的小姐姐。 唔,作为反派的原则可怎么办? 笙歌拉着铁心兰的手,看着对方如玉的面庞,神色变幻莫测。 世人皆言,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她偏要逆流而上。 谁规定反派大佬不能美人在侧了,君不见土匪头子都知道给自己抢压寨夫人,林中猛兽都知道择优二选。 身为小仙女,她不能连畜生都不如…… 似笙歌这般善变肤浅还极其没有原则的人,倒也活的滋润。 随心而为,方能称心如意。 …… …… 有车辚辚,萧萧马鸣,一行人声势浩荡的往江宅行进。 围观人群窃窃私语,有人感叹江别鹤不愧是仁义无双,自然也有人质疑这场戏。 毕竟,江湖中能人辈出,并不缺乏有脑子的明眼人。 哪怕江别鹤将毕生锤炼的演技在此刻发挥的淋漓尽致毫无破绽而言,也难以堵悠悠众口。 嗯,越是完美越是让人瘆得慌。 一路上,江别鹤尽可能友善和蔼,无论过路的行人是达官贵人还是山野樵夫,他都以礼相待,端端一副君子如兰的雅致温润。 笙歌懒散的瘫坐在轿子中,尽兴的看着江别鹤。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视而不见。 唉~ 笙歌叹了口气,江别鹤这样带着面具,日复一日的演戏,真的不会累吗? 地位也好,权势也罢,让江别鹤快乐的同时,也带来了沉重的枷锁,终有一日,被彻底禁锢。 要么疯魔,要么死亡。 不会有第三种结果。 看来,像她这般无执念无期许没心没肺活着当真是世间一大幸事。 …… …… 江宅说远不远,说近不近,只见江府内外喜气洋洋,真真是有一种迎接主人归家的模样。 就连门口比普通人还要高大威猛的石狮子上都挂上了红绸,不知情的人怕是会以为江府要办喜事了。 笙歌简单舒适的打扮反倒在这种兴师动众下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不过,有一说一,江别鹤在做戏做全套这件事情上倒是蛮敬业的。 笙歌丝毫不显局促,神态自若的在铁心兰的陪伴下踏入了江府。 换了一个作妖的地图,莫名兴奋。 “女儿玉燕见过母亲……” 笙歌揖礼鞠躬,随后起身。 声音柔弱可怜,姿态却不卑不亢。 若说江玉燕与江别鹤的仇怨是隐在慈爱虚伪下的,那与这位江夫人就真真是针尖对麦芒。 剧情中经典的赐名小狗吃馊饭被仆人殴打的场景是不可能出现了。 也不知道这位鼎鼎大名的江夫人又会出什么招。 “嗯……” 江夫人甚是僵硬的应道。 母亲…… 江夫人眼中的嫌恶藏都藏不住,于她而言,母亲二字从江玉燕口中说出,无异于是一种耻辱。 秦淮河长大的女子,有何资格唤她一声母亲。 脏…… “咳咳……” 江别鹤无奈,只好轻咳提醒。 在接江玉燕回家前,他分明与夫人数次长谈,其中利害也分析透彻,可为何夫人还是这般。 他的确是需要仰仗大都督刘喜,可若是夫人总是拖后腿……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家中一切都准备好了,你安心住下就是。” 在江别鹤的警告下,刘氏收敛了不情愿,不温不热的说道。 这姓江的莫不是翅膀硬了,竟然还敢在众目睽睽之下威胁他。 呵,看来得让义父派人来江家做客一段时间了。 她绝不能让江玉燕这个小贱人在江家站稳脚跟。 江家的一切,都只能是玉凤的。 “玉燕谢过母亲。” “早就听闻母亲乃是大家闺秀,名门之女,清贵之流,最是贤良淑惠,谨遵妇德,女儿一想到日后能在母亲膝下聆听母亲教诲就向往非常。” “还希望母亲日后能多多指教,好让女儿学习一二。” 齐刘海在头,自带楚楚可怜弱不禁风的气质。 说起来,这种气质在演戏扮无辜时如同一把无往不利的利器。 嗯,本小仙女最无辜,不容置疑。 唉,柔柔弱弱说最扎心的话,就是如此爽。 没看江刘氏的脸都涨红,话都说不出了吗? 江刘氏低头,眼中的怒火和恨意几乎要化为实质。 这个小贱人,一词一句都在戳她的心窝子。 清流之人? 名门贵女? 那些冥顽不灵的文官差点儿用笔杆子戳断义父的脊梁骨。 哪怕义父大权在握,皇上宠信,可在外人,在天下人眼中都只是宦官党政,奸佞当道。 这么多年来,在义父的庇护下,她的确过得恣意潇洒,要风得风要雨得雨,但骂名也背的不少。 若不是江别鹤在十多年来在江湖上苦心经营了仁义无双的名头,她恐怕处境会更艰难。 呵,看来这个小贱人也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啊。 不过,这样才正常啊。 秦淮河上摸打滚爬长得的东西,能干净到什么东西。 “只要你愿意学,我自然不会推辞。” 只要今天这出戏演的圆满了,在天下人面前挽回了江别鹤的颜面,那日后大门一关,江家还不是她说了算。 小小的一个江玉燕,她有千万种办法神不知鬼不觉的折磨死。 “不知这位是?” 江刘氏把目光移向了铁心兰,她怕她再看江玉燕一眼看吐。 “家父狂狮铁战。” 铁心兰蕙质兰心,真真是应了她的名字。 笙歌和江刘氏之间的隐藏在平和下的刀光剑影暗潮涌动,她看的分明。 既然决定紧跟玉燕妹妹的步伐,那就要抱紧大腿。 玉燕妹妹的敌人,那就是她的敌人。 嗯,不管对错,反正有理的就是玉燕妹妹。 :。: 第六百八十一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四) (十四) 这一次,她莫名笃定自己的直觉。 既如此,那就赌一次便好。 “你是铁如云的女儿?” 江刘氏心中一个激灵,有些搞不懂江别鹤的操作。 虽说江别鹤隐藏极深,但她毕竟与其同床共枕十数年,对方的那些小动作怎么可能瞒得过她呢。 铁如云如今可是还被藏在府中密室里呢,如今江别鹤却把铁心兰带回府。 这老东西怎么看都不像是色迷心窍的玩意儿啊。 倒不是江别鹤多么的高风亮节,实在是在江别鹤眼中权势更重要罢了。 “正是。” 铁心兰落落大方,不卑不亢,坦然自若。 “数年不见,不曾想贤侄女竟然已经出落的如此出挑,若我家凤儿能有你几分风范,我怕是都要烧高香了。” 江刘氏再怎么蛮横粗暴,但简单的人际寒暄恭维几句还是不在话下的。 “伯母客气了。” “玉燕妹妹就足够让小辈望尘莫及了。” 也不知铁心兰是当真听不懂江刘氏的话,还是故作不知。 不过,依笙歌看来,铁心兰更像是为了怼而怼。 干得漂亮…… 笙歌默默的在心中为铁心兰点赞。 几句寒暄下来,江刘氏只觉得心中堵得慌,再说下去,恐怕她再也控制不住表面的平和。 俗话说的好,落地的凤凰不如鸡,铁心兰一介丧家之犬竟然没有这等觉悟? 难不成铁心兰还以为她自己是曾经的盟主千金吗? 别闹了,铁如云如今都是阶下囚了。 如若不是为了顾及江别鹤苦心经营的名声,她早就让人把这两个眼中钉乱棍赶出家门了。 “府中还有些许杂事堆积,我就先行去处理了。” “玉燕,好好招待心兰。” …… …… 笙歌看着江刘氏和江别鹤的背影,缓缓的勾起了嘴角。 难对付的向来都不是江刘氏,可谁又能想到就是这样一个粗鄙肤浅的妇人偏偏折辱江玉燕最甚呢。 呵,就这样便沉不住气了吗? 殊不知,好戏才刚刚拉开帷幕。 “铁姑娘,你所谋之事,你我心知肚明,为报你昨日的一餐美食,我为你指条明路。” “江家密室,许能解你多日烦忧。” 唔…… 笙歌是坚决不会承认,她是被铁心兰的一餐饭收买了。 本打算与主角团形同陌路,可没想到剧情莫名其妙的就偏成了这样。 铁心兰摇身一变竟然成了她的饲养员。 ?[┐'_'┌]? 本小仙女也表示甚是无语。 铁心兰:Σ(っ°Д°;)っ 闻之,铁心兰既惊又喜。 可因着对笙歌莫名其妙的笃定,铁心兰下意识相信了笙歌的话。 父亲,女儿终于要找到你了吗? “多谢玉燕妹妹指点。” “若此行有获,终生感念。” 笙歌眨巴着眼睛,一脸无辜的看着铁心兰。 本小仙女说什么了吗? 明明什么都没有说。 本小仙女可是致力于家庭和睦,孝顺父亲的乖乖女,怎么可能拆父亲大人的台呢? 戏精附体的笙歌甚是开心。 言尽于此,至于主角团能不能救出铁如云,都与她无关了。 说她凉薄也好,冷漠也罢,她自问仁至义尽问心无愧。 “呼……” “本小姐累了,铁姑娘自便吧。” 笙歌毫无形象的打着哈欠伸了个懒腰。 舟车劳顿,还有什么比认认真真补个觉更重要的吗? 本小仙女可不是虚度时光消极度日,而是养精蓄锐。 磨刀不误砍柴工,流传了千百年的话终归是有几分道理的。 月儿弯弯照九州,几家欢喜几家愁,唯有笙歌睡安稳。 小小的江府,处处淋漓尽致的上演着人生百态。 可任外界风吹雨打,笙歌自睡的坦然香甜。 这漫长的一觉醒来,江家悄无声息的发生了许多变化。 刘喜手下的两大得力干将在江刘氏的召唤下星夜兼程披星戴月赶来了江家,想要助江刘氏一臂之力。 拜在南海神尼门下的江家名正言顺的嫡出的大小姐江玉凤也恰逢其会归家。 而小鱼儿和花无缺也不知道凭着什么瞎话以江家座上宾的身份入住江家。 一时间,江家如同看似风平浪静的海面,实则藏着无数的波涛汹涌。 呼…… 这江家的大戏果然是越来有趣了。 …… …… 浪九九:主播,不如咱们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吧。静静看戏,然后伺机而动。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楼上所言皆是虚妄,没看到主播睡醒后就跃跃欲试了么。 走路太浪会闪腰:真正的反派敢于直面所有的对手,藏着掖着算什么真反派,我们的主播定然会让我们眼前一亮的。 北城南笙:楼上所言极是,主播,冲啊,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笙歌默默的看着直播间一条条弹出的弹幕,目不暇接。 唔…… 这群玻璃碴子貌似又在挑事啊。 啧啧啧,她到底得多倒霉才能遇到这些专门看热闹不嫌事大的玻璃碴子呢。 ?[┐'_'┌]? 痛并快乐着。 唉,既如此,就算她想嗑着瓜子,吹着微风看戏都有点儿不理直气壮了。 那就作啊,冤有头债有主,铁心兰寻父,那她就先找江刘氏聊聊人生,花前月下,让对方感受下什么叫人间险恶吧。 江刘氏厌恶她,那她更要往江刘氏面前凑,且多多益善。 毕竟,她是添堵的人。 (?°???°)? 主播:你们这群玻璃碴子睁大你们的大眼睛看着,本主播是如何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独领风骚的。 春和景明: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指的是胖吗?主播你是不是终于注意到了你日渐粗壮的腰身,愈发结实的胳膊了吗? 春和景明:江玉燕可是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啊,一双水眸让人心怜,可……可如今呢……唉,往事不堪回首啊…… 余生一杯酒:哈哈哈,楼上总结甚是齐全。 笙歌:(/“≡_≡)= 笙歌摸着自己腰上越来越堕的肉,叹了口气,扎心啊。 不过,还真别说,手感还挺好。 可是,总不能在胖的路上一去不复返啊。 有句话说的好,不怕反派坏,就怕帅,三观跟着五官跑。 就算是反派,也得是倾国倾城的反派。 :。: 第六百八十二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五) (十五) 哼,以后谁再投喂她,就是她不共戴天的仇人。 剧情崩坏就算了,人设掰了也算了,总不能连最简单都长相也歪了吧。 笙歌深深怀疑,若是有举报机制,关于她的投诉信怕是早就满天飞了。 ( 对天发誓,从明天开始她一定要做一个有原则的人,绝不会向美食屈服,绝对不会成为一个管不住嘴迈不开腿的胖子。 她宁愿旁人提起她时,唤她一声心狠手辣的妖女,也不愿被一句死胖子代替。 笙歌发誓的小手还来不及放下,门外就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唔…… () 这简直就是她维持美貌路上的绊脚石啊。 “玉燕妹妹,这是我新做的凤梨酥……” 柔美与飒爽并存,毫无意外,又是打定主意紧抱笙歌大腿的铁心兰。 “我知你不甚喜甜食,可这凤梨酥外皮酥松化口,凤馅甜而不腻,凤梨是建安八百里加急新鲜送来的,甜美中带着些许酸意,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铁心兰再这一刻就好似化身为金牌销售,无死角的在洗脑。 “《本草纲目》中有记载,凤梨有祛湿、养颜瘦身等功效,为夏令医食兼优的时令佳果。” “玉燕妹妹,你确定不要尝一下吗?” 笙歌生无可恋脸,天地良心,她是真的想斩钉截铁的把铁心兰拒之门外。 可奈何,她抵不过铁心兰的锲而不舍。 罢了,罢了,既然铁心兰如此执着,她成全对方的执念,倒也算是在做好事了。 若是拂了铁心兰的好意,对方郁郁寡欢,茶不思饭不想,然后魂归九泉可就不好了。 佛家有云,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若是大圣和唐三藏在此,亦会感念她慈悲为怀。 瞬间,笙歌便一本正经的说服了自己。 唔,还真别说,出自铁心兰的凤梨酥别有一番风味。 (??????????;≡??????????;) 也不知何时才能有只吃不胖的体质。 “可有收获?” 笙歌擦擦嘴角的糕点渣,慢条斯理的说道。 “有了眉目。” 铁心兰心领神会。 花无缺凭借高超的心法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入了江家琴房的密室。 虽未见到父亲,但终归寻到了父亲被转移前留下的痕迹。 呵,好一个仁义无双的江大侠。 铁心兰素来明媚的双眸染上了冷漠,愈发像一朵盛开的枝头的白梅。 “这外头为何如此热闹?” 笙歌单手托着脸颊,微眯着眼睛,懒洋洋的问道。 看来,她不是一个称职的反派。 人家江玉燕全局兢兢业业搞事业,她呢?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混吃等死。 “三日后,召开武林大会,诚邀天下英雄,选举武林盟主。” “江姑娘,你可有意愿?” 铁心兰直截了当的问道。 无论如何,这武林盟主之位都不能落到江别鹤手中。 “唔,你看着本小姐似那种打打杀杀之人吗?” “本小姐分明柔弱不能自理,是个娇滴滴的可怜人。” 笙歌抬眸,似笑非笑的说道。 这武林盟主之位,还是让给铁心兰吧。 有花无缺小鱼儿从旁相助,铁心兰夺下武林盟主之位易如反掌。 至于她自己,自然是要亲手打造一个声名狼藉,让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魔教。 魔教教主,千秋万载,一统江湖。 再说了,她天性不羁爱自由,着实受不了那些打着名门正派旗号的虚情假意和繁文缛节。 干脆利索,看不顺眼,直接一棍子不好吗? 江湖就要有江湖的样子,打嘴仗倒是去谈判桌上啊。 “柔弱不能自理?” 闻言,铁心兰嘴角抽搐,难以置信。 真当她不知道当初玉燕妹妹是怎么不费吹灰之力的擒住那些此刻的? “玉燕妹妹开心就好……” 铁心兰干巴巴的说道。 天地良心,她这绝不是表面姐妹,着实是有些…… 唉,可意会不可言传。 “本小姐自是开心的,这就不牢铁姑娘费心了。” 本小仙女若是不开心,自会有人活的更加鸡飞狗跳水深火热。 “本小姐就在这里恭祝铁姑娘旗开得胜,得偿所愿。” 笙歌神神叨叨,犹如天桥下算卦的半瞎子。 可偏偏铁心兰就盲目的相信笙歌的每一句话,视为金科玉律。 嗯,玉燕妹妹说的,那就必然会成为现实。 自小她便是父亲的骄傲,那么她也会为父亲守住武林盟主的位置。 “借玉燕妹妹吉言,定不会让玉燕妹妹失望。” 典型的一个敢说,一个敢信。 …… …… “什么,你要去夺武林盟主的位置?” 小鱼儿惊诧不已。 不同于小鱼儿的诧异,坐着一旁手拿折扇的花无缺则是错愕犹豫兼有。 他未曾对任何人说,他是带着任务出移花宫的。 他此行的目的,就是代替邀月怜星两位宫主大人夺得武林盟主的位置,使移花宫声名大噪,重出江湖。 可如今…… 师命不可违,但若是与朋友为敌,他也断断是不肯的。 如果他执意,铁心兰自然不会是他的对手。 可,他不愿。 他们三人虽相识不长,但一路走来,早已相见恨晚,肝胆相照。 “你主意已定吗?” 花无缺收起折扇,定定的问道。 “不改。” “再说了,我已经答应玉燕妹妹一定要拿下武林盟主之位。” 铁心兰不假思索的答道。 反正都有了玉燕妹妹的幸运加成,那必然是可以过五关斩六将,摘得桂冠的。 “又是玉燕妹妹?” 花无缺幽幽的叹了口气。 大师父,二师父,不是徒儿违抗师命,实在是技不如人啊。 谁让江玉燕都掺和了? “既然你心意已决,又有江姑娘的支持,那我和小鱼儿便尽力帮你。” “一切都看造化了。” 说实话,花无缺对铁心兰能拿下武林盟主之位并不笃定。 论修为,铁心兰着实排不上名号。 论名望,她更是个小辈,旁人最多夸赞一句初生牛犊不怕虎。 轻蔑也好,闲言碎语也罢,铁心兰没有能力打碎,更没有能力让人信服。 若…… 若是江玉燕…… 信服可能没有,但打服一定可以。 这就是差距。 n. 第六百八十三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六) (十六) 这便是差距。 不过,只要江玉燕肯站在铁心兰背后,那一切便水到渠成了。 “不是造化。” “玉燕妹妹说可以,那就是可以。” 铁心兰斩钉截铁的说道。 花无缺扶额,表示无奈。 天地良心,他也甚是好奇铁心兰这无与伦比的信心从何而来。 ╭(╯ε╰)╮ 恐怕现在江玉燕就算说太阳是蓝的,铁心兰都会深信不疑。 “是是是,可以可以。” 小鱼儿对这一幕早就见怪不怪了。 粉丝滤镜这种东西,本身就是不可理喻,难以解释的。 “敷衍……” “和稀泥……” 铁心兰和花无缺不约而同的看向了小鱼儿。 小鱼儿:(╥╯﹏╰╥)? 为何受伤的总是他? 说好你好我好大家好呢? …… …… 在等待的日子,笙歌掰着手指盼星星盼月亮终于等来了江刘氏的幺蛾子。 说句不恰当的话,笙歌真真是有几分望眼欲穿。 月黑风高夜,永远都是最合适的时机。 昏暗的房间中,烛光摇曳,非但不能带来光亮,反倒是凭空添了许多的鬼魅和阴森。 笙歌半眯着眼睛,想起方才那晚加了料的夜宵,无声的笑着。 在这样阴森诡异的环境下,笙歌邪魅的笑容让人看了凭空打冷颤。 唔…… 为什么还不来呢? 再不出现本小仙女都要等的睡着了,睡着的话谁负责拉开大幕唱一出好戏呢? 笙歌打着哈欠,千等万等,终于听到了若隐若现窸窸窣窣的声音,定睛一看,便看到了那个蹑手蹑脚的身影。 无聊啊…… 到此刻,笙歌已经大抵猜到江刘氏要使什么龌龊手段。 到底是长于后宅的妇人啊,这手段,她着实不管恭维。 或多或少,笙歌都有些失望。 认真想想,剧情中,江刘氏对待江玉燕的法子大抵都是简单粗暴。 一来是不屑,二来,江刘氏的脑子或许也没那么好使。 后宅之事,最简单毁掉一个人的法子,莫过于一场无中生有的捉jian。 越是大家族,越是爱惜羽毛,看重颜面。 一旦被证实江玉燕与人有私,既能毁了江玉燕的一生,也能顺带恶心一把江玉燕早亡的母亲。 到时候,人人都会骂一句,上梁不正下梁歪,有其母必有其女。 啧啧啧,虽说笙歌看不上江刘氏简单粗暴没技术含量的法子,但她也清楚,若如今躺在这张床上的还是当初那个刚刚回江家手无缚鸡之力的江玉燕,那等待江玉燕的下场不是青灯古佛,便是自缢身亡。 这个时代,对女子向来是苛刻的。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如此一来,她也知道该如何对付江刘氏了。 算了算了,不磨蹭了,如果她利索点,指不定还赶得上回来睡个觉呢。 笙歌屈指一弹,隔空一颗珠子精准的点在了来人的穴位上。 麻袋一装,肩膀一扛,六亲不认。 咦? 为何门外院外还守着一人? 黑灯瞎火,笙歌本着一不做二不休的理念,变戏法儿似的再一次变出了一个麻袋。 一塞,一系,一扛,干脆利索,行云流水。 嗯,看对方鬼鬼祟祟的模样,也不像是个好人,是有八九是接应。 她就当是替天行道,为民除害了。 笙歌心安理得的想着。 她跟江刘氏本来就是不死不休的敌人,所以别问她做坏事良心痛不。 要问,就是不会。 ?[┐'_'┌]? 轻车熟路,笙歌避开了江府内所有巡夜的守卫,无惊无险的进入了江刘氏的房间。 幸好,江别鹤忙于即将要召开的武林大会宿于书房,方便了笙歌。 要不然…… 要不然,这今夜的画面怕是会更加的少儿不宜。 嘿嘿…… (?°???°)? 江刘氏的房间可不像笙歌房间那般简陋,在夜明珠的照射下,笙歌终于看清了麻袋中二人的脸…… 这下,可有热闹看了。 绕是她自己也没有想到,今晚潜入她房中的竟是刘喜座下最得力的两员大将,与江刘氏也算是一起长大,青梅竹马。 这算不算是意外之喜呢? 如此一来,貌似更有说服力了。 笙歌眼睛滴溜溜一转,鬼点子冒出,从香囊中掏出两粒红的渗人药塞进了两位麻袋兄口中。 不是说好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吗? 本小仙女送你们春风一度,也只是废了你们的一身功力罢了。 别问她这么奇奇怪怪的药从哪儿来的…… 有小鱼儿这个在恶人岛长大的小恶魔在,缺什么,顺手牵羊牵一下,多方便的事儿。 …… …… 做完这一切的笙歌,为了让明天那场大戏演的更加完美无瑕疵,便去了铁心兰所在的客院。 姐妹同塌而眠,秉烛夜谈,岂不是也是美事一桩? …… …… 在书房忙了一整夜的江别鹤,伸了个懒腰,看看天色,便知道自己该回去看看江刘氏了。 在江家,这么多年,一直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 凡在家中,他必须得同江刘氏一起用膳。 想到江刘氏的跋扈,想到这些年来,他在江刘氏面前的卑躬屈膝江别鹤的表情就有些晦涩难懂。 常年压抑,不是爆发,就是死亡。 不过想到刘喜,想到玉凤,江别鹤再一次平静下来。 刘喜是靠山,而玉凤,就是江刘氏带给他最好的向上爬的梯子。 再忍忍就是了…… 都忍了十数年了,还在乎这一朝一夕吗? 古今成大事者,哪一个不是历尽千辛万苦? 江别鹤摩挲着手上的扳指,脸色变来变去。 “来人,洗漱……” 穿戴整齐,焕然一新的江别鹤朝他与江刘氏居住的正院走去。 “夫人呢?” “夫人还未唤我等进去服侍。” 闻言,江别鹤眉眼间不自觉的便染上了不耐。 江刘氏的跋扈暴躁残忍,深入人心。 这江家的丫鬟小厮,无不恐惧。 因此,只要江刘氏不下令,绝对无人敢私自喊醒。 这个年代,奴仆的生死,无人在意。 江别鹤无声的叹了口气,认命般的推门进入。 看来,今日又免不了伺候江刘氏穿衣洗漱梳妆了。 旁人家中,夫君是天,可他呢? 这么多年过去,依旧是个仰人鼻息的可怜虫。 :。: 第六百八十四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七) (十七) 所以,他必须得继续往上爬,不择手段的往上爬。 否则,怎么对得起他这么多年的忍辱负重呢。 这个时候的江别鹤还不知道待会儿迎接他的是什么…… “夫人……” “夫人……” 江别鹤试探性的唤了几声,可久不见回应。 心生疑惑下,便绕过屏风,看向那张做工精美繁复工艺精湛的拔步床。 这张床于他而言,最是熟悉不过。 可如今的景象却又…… 江别鹤身侧的手紧紧握拳,手背上青筋爆出,止不住的发抖。 老天爷是嫌他十数年的忍辱负重还不够吗? 为何非要让他受这等奇耻大辱。 冷静…… 冷静…… 江别鹤不愧是江别鹤,从惊诧到暴怒再到平静不过眨眼的功夫。 事已至此,暴怒无用。 他这一声为了声望,为了权势奔波操劳,绝不能毁在一昔。 必须得忍,还得忍的不动声色。 若此等丑闻传扬出去,那他经营十数年的好名声就全毁了。 旁人提到他,只会说,就是那个被戴了绿帽子的江别鹤吗? 沾了冰凉茶水的手帕毫不留情的甩在了江刘氏,奋战操劳昏睡的江刘氏也终于醒了过来。 衣不蔽体,凌乱不堪,难以入目。 “江别鹤,你疯了?” 浑浑噩噩的的江刘氏眉头紧皱,揉着酸涩的腰,不耐的说道。 显然,江刘氏还没有搞清楚眼前的状况。 “我若是疯了,你现在已经是一具尸体了。” “一刻钟,穿戴好,再谈。” 江别鹤也不清楚他是如何做到心平气和说出这些话的。 后知后觉的江刘氏这才发现她身边躺着的这两个男子。 “啊啊啊……” 江刘氏下意识惊恐的大喊。 “闭嘴……” 江别鹤眼神平静冷漠,敏捷快速的把丝帕塞进了对方口中,冰冷的说道。 “难道你是想把这件事情闹的沸沸扬扬吗?刘氏,你不顾及颜面,我还要呢。” 嗯,刘氏不配冠江氏之姓。 惊惧之下,刘氏魂不守舍呆呆的点了点头。 绕是她再蛮横,也知道她犯了天大的过错。 刘氏到底比不上江别鹤的老谋深算,心胸城府都远远不及。 直到她穿戴整齐,与江别鹤面对面坐下后,依旧有些呆愣。 “夫君,这一定是被江玉燕那个小贱人陷害的。” 为了证明自己是无辜的,刘氏不得不把昨晚的计划和盘托出。 “能劳烦都督座下最得力之人亲自出手,玉燕倒是好大的面子。” 江别鹤嗤之以鼻。 无论昨晚的事实如何,都抹杀不了江刘氏带给他的屈辱。 “江别鹤,你若是不信,把他们二人唤醒一问便知。” “若不是有人陷害设计,以他二人之功力怎么可能到现在还昏迷着,等你发现……” 江刘氏心下暗恨,事到如今,她必须得承认自己看走了眼。 “到此为止。” 江别鹤鼻尖充斥着复杂的气味,似是能够想象出昨晚的重重场景。 就算刘氏说的是真的,可嫡母算计庶女不成反被算计,也算不得什么好事。 “好自为之。” “我只有一个要求,那二人不能再活着了。” 江别鹤冷冷的说道。 他清楚,他跟刘氏浅薄的夫妻情分止于昨夜。 哪怕,她依旧是他名正言顺的妻子。 “江别鹤,你莫不是疯了?” “他们二人是义父最得力的手下,若是无缘无故死了,义父那里肯定交代不过去啊。” 刘氏急不可耐的反驳。 她对刘喜的恐惧远远大于对江别鹤的愧疚。 义父的喜恶,不容置疑。 “无缘无故?” “得力?” “得力的都跟你滚到一张床上了吗?” 江别鹤终究还是没有忍住反讽道。 “刘氏,你也莫要恐吓我,大不了一拍两散,同归于尽。” “我若死了,你觉得你那位老狐狸似的义父还会看重你吗?” “有利用价值的人,才会活的更久。” “你醒醒吧……” “说句不中听的,若是真到了你死我活的地步,你就真的能确保刘喜保的人是你吗?” “别忘了,他的义子义女何其多。” 江别鹤满脸讽刺,这些年来,他的确是需要靠着刘氏来获得刘喜的信任和重用。 相同的,也正因为他在江湖上威名日盛,刘氏在刘喜那里话语权才更重。 一条绳子上的蚂蚱,谁又是什么好东西了? 刘氏不可置信的盯着江别鹤,似是第一天认识面前这个同床共枕十数年的男人。 不对,她早该清楚的。 “我知道了。” “义父那里,我会搪塞过去,不会牵连到江家的。” “但义父难免会不高兴,所以接下来的武林大会看你的了。” 刘氏并没有犹豫太久便决定听从江别鹤的安排。 如今的她与江别鹤,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对了,忘了告诉你,我听说昨晚玉燕宿在了客院,与铁心兰秉烛夜谈,数人得见。” 江别鹤临出门前,淡淡的说道,听不出喜怒,甚至嘴角还挂着浅浅的笑容。 江刘氏愣在了原地…… 武林盟主的选拔赛乃是武林数十年难得一见的盛事。 无论是德高望重声名远播的前辈,还是后生可畏崭露头角的新人,都妄想着在此次盛会上搏一个机缘。 笙歌向来都是看热闹不嫌事大,自然不会缺席。 吃瓜群众的快乐,常人是难以体会的。 再说了,没有她这个兴风作浪的存在,武林大会岂不是少了无数乐趣。 江家,千里逢迎,高朋满座。 进进出出,随便拎出一个都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存在。 江别鹤长袖善舞,使得每个人都如沐春风,宾至如归。 这份交际的天赋,笙歌甘拜下风。 在一个微风习习的日子里,万众瞩目的武林大会缓缓拉开帷幕。 “移花宫花无缺请诸位赐教。” 花无缺倒也简单直接,丝毫不拖泥带水。 坐在观众席喝着茶水吃着零嘴的笙歌撇了撇嘴。 哥们儿,你这是不是上的太早了些? 虽说艺高人胆大,但车轮战实在有些累啊。 啧啧啧,主角的想法她不懂。 不过,谁让铁心兰对武林盟主之位志在必得呢? 看样子,花无缺已然退让。 n. 第六百八十五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八) (十八) 笙歌心想,若是她,必然会在最后出手。 有这时间,嗑着瓜子看戏不好吗? 移花宫三字一出在人群中掀起了轩然大波。 谁人不知,移花宫乃是江湖上赫赫有名的魔宫,杀尽天下负心汉。 这江湖中人,谈起移花宫,人人色变。 只是这移花宫什么时候竟然都开始收男子为徒了? “今日乃是我武林正道选武林盟主的盛事,你这邪魔外道有何颜面出现在这里?” 此话一出,顿时便有不少人应和。 越是自诩名门正派的人,越是在这个时候叫嚣的厉害。 花无缺不善言辞,在众人的指指点点下,脸色愈发冷漠,却始终不曾辩解半子。 唉…… (/“≡_≡)= 笙歌看在眼中,气在心中。 真真是恨铁不成钢啊。 “此话差矣……” “江湖中人区分歪门邪道何时如此简单粗暴,人云亦云了?” “敢问,这移花宫可是做了什么奸淫掳掠滥杀无辜大逆不道之事?” “难不成就因为移花宫杀了几个负心汉?” “若是如此,在座的各位怕是都得称一句邪魔外道了。” “依我看,移花宫倒是替天行道。” “巧言善辩,负心薄情之人,该杀。” 小鱼儿的口才从来都不会让人失望。 说来这兄弟二人也甚是奇怪,一个沉默是金,一个舌灿莲花,死的都能说成活的。 “这位前辈,我记得你前些年不是也灭了一个小宗门吗?” “唉,看来,今日一过,这江湖上的邪魔外道又要多一派了。” “啧啧啧,可惜可怜可叹哦……” 小鱼儿就好似是一个最称职的八卦家,如数家珍般讲述着在座诸位江湖前辈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 笙歌美滋滋的看着戏,再这样下去,小鱼儿怕是要接替红叶先生江湖百晓生的位置了。 “何处来的小辈,竟如此放肆。” 恼羞成怒的人即刻便拔剑指向小鱼儿。 小鱼儿不惊反笑,玩世不恭,痞里痞气。 “不好意思,在下乃是江大侠的座上宾。” 小鱼儿甚是无耻的把江别鹤拉下水。 黑锅不甩,是傻子。 小鱼儿向来都自称天下第一聪明人。 闻言,笙歌嘴角弯弯,这小鱼儿真真是丧心病狂,干得漂亮啊。 嗯,她喜欢。 兄台,加油,本小仙女看好你哦。 若是你今日表现良好,本小仙女不介意指一条明路给你。 嗯,大不了再护一段姻缘就是。 “江大侠,晚辈还没来得及多谢您这段时间的款待呢。” “对了,江府的琴房布置倒也算是别具一格。” 小鱼儿笑的越发贱兮兮,这哪里是感谢,分明就是明目张胆的威胁。 小鱼儿就是在直截了当的告诉江别鹤,此时不开口相帮,那江家琴房密室那些见不得人的秘密就公之于众吧。 “江大侠,您说呢?” 江别鹤神色幽深,若是仔细观察便可发现江别鹤近些日子眼角皱纹的纹路越发深了。 看来,近来不甚如意。 “诸位,请听江某一言。” “若江某所言有不当之处,还请诸位多多包涵。” “这些年移花宫几乎是半隐退状态,不曾听到有什么惊世骇俗的传闻。” “佛家也曾说,苦海无边回头是岸,移花宫有心走向正道,我们也不该阻拦。” 江别鹤的声音带着特有的笑意和慈悲,听起来很有说服力。 若是不明底细的人,真真会觉得这就是个大善人。 “父亲说的是,女儿听你说起,大都督不是也多次提到,江湖武林,百花齐放海纳百川方为上吗?” 看戏看的甚是过瘾的笙歌,适时开口。 江别鹤加上刘喜的威力,这些人不得不重视。 江别鹤:…… 天地良心,他表示很无辜。 这话,他没说过。 这个庶女还真是无时无刻不在给他挖坑啊,有这么坑爹的女儿吗? 果然,在秦淮河那等鱼龙混杂地方长大的女儿,心计不容小觑。 只是,大都督也是她敢攀扯的吗? 这些年来,他不是没有想过自立门户,可越是筹谋,越是知己知彼,他就越是清楚,自己翻不出刘喜的手掌心。 刘喜在明面上是东厂首领,皇上的司礼监掌印太监,深受皇上宠信,在朝一手遮天。 背地里,刘喜武功深不可测,鲜有敌手。 无论在哪一方面,他都斗不过刘喜。 除非…… 除非他有更大的靠山。 若玉燕方才那番话传入刘喜二中,恐怕他又少不了被教训责罚了。 (????ˇ_ˇ????:) 坑爹的东西啊…… 江别鹤此刻脑海中似乎是有一个小人儿在捶胸顿足,无限懊恼。 貌似自从这个便宜女儿凭空冒出来之后,他的生活就开始变得一团糟了,貌似还有更糟的趋势,一发不可收拾。 先是经营了十数年的好名声岌岌可危,紧接着折损了一帮培养多年的手下,这些都还不算…… 最最重要的是,他竟然莫名其妙的又被绿了…… 如今如今,怕是又要得罪大都督了。 扫把星…… 还是专门克他的扫把星。 在此刻,江别鹤心中有了清楚的认知。 现在后悔当年秦淮河的温柔乡还来得及吗? “父亲……” “小女莽撞还望诸位海涵。” 江别鹤生怕笙歌再吐出什么石破天惊之言,连忙打断。 在场的绝大多数都是人精,有刘喜和江别鹤首肯,谁也不敢再跳出来阻止移花宫名正言顺参加武林大会。 “父亲圣明,闻此消息,干爷爷定会大喜。” 大喜…… 江别鹤犹如哑巴吃黄连,别人不知道刘喜的心思,难道他还不知道吗? 再怎么说,他也替刘喜办事近二十年了。 刘喜觊觎移花宫嫁衣神功也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 所以,这么多年来移花宫臭名昭著,声名狼藉,刘喜没少在这里面发光发热。 毕竟,只有移花宫人人得而诛之,刘喜才能光明正大铲除魔教,心想事成。 好想掐死这个坑爹的女儿啊。 江别鹤看着笙歌,脸上挂着慈爱的笑容,心里却在骂骂咧咧。 这世上,还有比他更倒霉的人吗? 江别鹤暗暗问自己。 n. 第六百八十六章想无愧的江玉燕(十九) (十九) 事实就是不会有比他还要倒霉的人。 经过小鱼儿颠倒黑白的闹场以及笙歌的为虎作伥,花无缺作为移花宫首徒代表移花宫参加武林大会已经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对于这样的结果,笙歌甚是满意。 毕竟崩剧情这种事情小菜一碟。 接下来,他就只需要看着江别鹤如何竹篮打水一场空,默默接受刘喜的问责就好了。 花无缺不愧是移花宫最得意的弟子,哪怕是车轮战,都显得不慌不忙,有条不紊。 白衣飘飘,武艺超群,容貌不凡,潇洒不羁,这样的花无缺难怪会让江玉燕神魂颠倒,欲罢不能。 只可惜,神女有梦,襄王无心。 笙歌默默的观察着在场之人的表情,有凝重,有愤怒,当然也有似她这般幸灾乐祸的。 这场武林大会召开的初衷,明眼人都知道。 铁如云失踪,那么江别鹤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新任武林盟主。 可偏偏,这场大会以一种闹剧的走向让人措手不及。 “可还有人向花少侠挑战?” 江别鹤僵硬的主持着武林大会。 “父亲,您还没有上场呢,虽说您有心礼让,可武林盟主向来都是能者居之。” 笙歌心知,江别鹤此时根本不宜出面相争,可越是不宜,她就越是要把他推到不能后退的境地。 嗯,死对头就要有死对头的样子。 江别鹤看着笑颜如花明媚俏皮的如同春日暖阳的女儿,如坠冰窖。 他终于确信,这个女儿是带着无尽的恶意走进江家。 这种恶意,毫不掩饰。 之前种种的父慈子孝,不过都是觉得好玩。 想他江别鹤行走江湖十数年,什么阴谋诡计没见过,如今竟然被个十几岁的小姑娘算计的团团转。 若是他没有猜错,从一开始,一切便是算计,就等着他一步步按着她的设想,亲自接她回江家。 骑虎难下,说的就是他的现状。 “父亲,您难道就这样把武林盟主的位置拱手相让吗?” “女儿有些纳闷,为何与移花宫相关的事情您都这般退让再三呢。” “女儿也不曾听闻您与移花宫两位宫主有私交啊,不过,女儿倒是在红叶先生那里听说当年江湖上赫赫有名的玉面江枫与移花宫有剪不断理还乱的私情。” “江枫,江……父亲,您不会真的与江枫有关系吧。” 笙歌装作十分惊讶的模样,捂着嘴,浮夸的表演着。 唉,红叶先生对不住了。 不过,她也不算污蔑红叶,红叶那里藏着的江湖秘闻数不胜数。 专业的八卦小天才,所以不拖他下水要拖谁下水呢。 “看来,父亲对花少侠如此慈爱,定是因故人之情。” 笙歌唯恐天下不乱,继续诉说着江湖中被藏在重重迷雾之后的故事。 毕竟似武林大会这般天下群雄聚集的场合不好找,江别鹤越是想要隐藏的过去,她就越是要在众目睽睽之下掀开。 至于花无缺和小鱼儿的身世之谜,就当是举手之劳了。 谁让她今天作为吃瓜群众看戏看的欢乐呢。 “我隐约记得,江大侠当年是江枫身边的书童,江枫身死,江大侠便逐渐在江湖上崭露头角。” “对对对,要是认真算起来,倒真是这样,据说当年的天下第一神剑大侠燕南天还曾养扬言要追杀江大侠,但最后却因燕南天的不知所踪而不了了之。” “燕南天可是江枫的至交,而江大侠是江枫的书童,江枫身死,燕南天为何要追杀江大侠……” “难道,难道……” 众人你一言我一遇,把那些零零碎碎的线索集中起来,刨根问底,隐藏在迷雾之中的真相也一点点显露。 笙歌舒了一口气,幸亏她聪明,提前安排了一些人,否则这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怎么可能如此顺利的被推理出来。 “细思极恐啊……” 人群中不断有人喟叹,看向江别鹤的眼神也是变幻莫测。 “你们闭嘴。” “父亲可是人人称颂的仁义大侠,又怎会做那等弑主之事。” “难不成你们要说父亲卖主求荣,为了江湖权势出卖主子吗?” 笙歌惟妙惟肖的扮演了一个歇斯底里为父亲证明清白的孝顺女儿。 只是这番争辩,更像是盖棺定论。 江别鹤只觉得胸中气血翻涌,一口血吐了出来。 难道天要亡他吗? “呵呵……” “我江某人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难道不足以为自己正名吗?” “当年我的确投身在江枫门下,江枫仁德,待人宽厚。知恩图报的道理,我江某人还是知道的。” 江别鹤语气沉重悲伤,似是受了天大的冤屈,却又无力申辩。 哪怕是笙歌,都不得不承认江别鹤的演技当真算得上是出神入化。 只不过,既然撕破脸,她便不会给对方任何喘息的机会。 苟延残喘都不可以。 “江琴,你莫要狡辩。” 就在这时,人群中一道尖锐刺耳的声音响起。 “江琴,难不成你忘了当年为三千白银把江枫行踪泄露给江“十二星相”的事情了吗?至于燕南天重伤,成为“活死人”的事情也跟你脱不了干系吧?” “江琴,你虽然处心积虑除掉了当年的知情者,但父辈死前依旧有蛛丝马迹留下。” 人群中说话之人不足二十岁,条理清晰掷地有声。 为父辈报仇的旗号,总归更容易让人接受。 江琴…… 江琴…… 这个名字到底有多少年没有出现过了。 当年江枫惨死,他改头换面改名为江别鹤南下,处处模仿江枫行事,才有了如今仁义大侠的名头。 江琴二字,真真是恍如隔世啊。 “江琴……” “江琴……” 这两个字不断的回荡在江别鹤脑海,如同魔咒,挥之不去。 一次次在提醒着他当年的寄人篱下,卑躬屈膝。 “江琴,你休得狡辩,难道你以为当年之事只有我父辈机警留下线索吗?” “你巧言善辩卖主求荣又算计杀害知情者,这一桩桩一件件早就该大白于天下了。” “呸,仁义无双?我看是狠辣无双,演技一流吧。” 第六百八十七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 (二十) 狠辣无双,演技一流? 短短的八个字,似乎是囊括了江别鹤这二十多年的挣扎算计。 精准简单,一阵见血。 “我敢以性命起誓,方才所言之事句句属实,若有半句虚言,万箭穿心,死无葬身之地。” “冤有头债有主,江枫双子如今也在场,有仇有怨,今日一并清算了吧。” 古人对于誓言还是分外迷信的,不轻易起誓,敬而远之。 话音落下,人群哗然。 当年玉郎江枫是难得的大善人,受过他恩惠的不计其数。 谁曾想,竟被视若手足的书童算计致死。 江琴…… 江别鹤…… 在此之前,绕是谁都不曾把这两个名字放在一起。 一个是无权无势仰人鼻息的书童,一个是鼎鼎大名仁义无双的大侠…… 世事变迁,造化弄人啊。 事已至此,谁都清楚,方才之事,十有八九就是真相。 这江湖又要乱了…… “父亲,他所言可属实?” 笙歌知道,此刻她需要扮演的不再是大孝子,而是要大义灭亲一刀两断。 “父亲,不是真的,对不对?” 笙歌狠狠的在自己手臂内侧掐了一下,硬憋出几滴眼泪挂在眼角,看起来凄楚可怜。 “父亲,您说话啊。” “我心中的父亲一直都是高大伟岸,光明磊落的,若是娘知道心心念念等了这么久的心上人竟然是这等背信弃义,卖主求荣的小人儿,也不知道作何感想?” “父亲,这江家二小姐不做也罢。” 笙歌把象征江家二小姐身份的玉佩猛的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这江家大宅,她着实呆够了。 偌大的江湖,难道还不够她浪吗?为什么要缩在这后院之中,自我束缚呢? “父亲,哪怕孑然一身,穷困潦倒,无依无靠,女儿也想求个心安。” 咳咳…… 无论何时,装逼不能少。 笙歌掷地有声,甩了甩衣袖,头也不回的离开了武林大会。 闹到这个地步,武林盟主只能依旧只能是铁心兰父女的,没有任何悬念。 …… …… 春和景明:主播还真是深藏功与名,明明一手策划促成了现在的局面,却依旧能全身而退。 浪九九:绝望是他们的,我们的主播只负责浪。 灯火阑珊处:真真是干得漂亮。 走路太浪会闪腰:江刘氏就这样放过了吗?心慈手软可不是主播的画风啊。再说,江刘氏也实在跟怜香惜玉挂不长勾啊,唯一的相同点,就是毫无干系。 我是个神棍:老衲掐指一算,江刘氏晚景凄惨啊。 笙歌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门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微微眯了眯眼。 ??[┐'_'┌]?? 神棍的掐指一算,目前为止还没有过失误。 江刘氏本身就是刘喜和江别鹤联系的棋子,如今江别鹤身败名裂,棋子还有用吗? 被主人丢弃的棋子,还不得夫君喜欢,岂一个惨字了得。 慢慢来吧,未曾经历的痛苦终将会到来,慢慢等吧。 没听说过,钝刀子割肉才最痛苦吗? 唉,江家这一堆子烂事儿简单粗暴解决完了,接下来是不是就该放手建立门派了? 还有比做个潇洒肆意,随心所欲的魔教头子更让人欢喜的事情吗? 美酒佳肴,饭暖茶香,清风明月,美人儿在侧,越想越觉得美滋滋。 接着奏乐,接着舞,不要停…… 笙歌走后的武林大会彻底乱了套,花无缺一脸懵逼的把武林盟主之人让给铁心兰。 而小鱼儿则是不断地消化梳理方才听到的消息。 他本以为自己又是吃瓜群众,可没曾想牵连出了燕南天。 听恶魔岛的众位师父说,他是被燕叔叔抱回恶魔岛的,四舍五入下,那他很有可能就是江枫的儿子。 那么,江别鹤就是他的杀父仇人。 方才那人还言江枫有双子,而当年江枫也曾逗留移花宫,那…… 老花…… 刹那的功夫,小鱼儿便想通了其中的关节,目光灼灼的看着花无缺。 这世上竟然还有与他血脉相连的亲人,简直不可思议。 “老花……” 小鱼儿浮夸地跑过去熊抱着花无缺,一脸激动。 花无缺满头黑线,这样热情似火的小鱼儿他消受不起啊。 “老花,这些年你辛苦了,都怪哥哥,没有早些认出你。” 报仇雪恨等等再说,反正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占下兄长的身份才是当务之急。 如今,老花再不乐意也得规规矩矩喊他一声哥哥了。 闻言,花无缺有些茫然,毕竟小鱼儿已经不是第一次肖想做兄长了。 “小鱼人,你的意思是,你跟无缺就是当年玉郎江枫的双子?”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铁心兰蕙质兰心,眨眼的功夫便反应过来。 花无缺:Σ( 被巨大的惊喜杂种,向来酷帅酷帅的花无缺第一次看起来憨憨的。 嗯,瞬间化身小奶狗,萌化人的心。 “哥哥?” 花无缺怔怔的呢喃。 “嗯。” 小鱼儿见缝插针应道。 这可是老花自己叫的,板上钉钉,不得反悔。 就这样,云里雾里,花无缺便莫名其妙变了弟弟。 “叙旧先缓缓,杀父仇人不能放下。” 短暂的失神过来,花无缺又变回那个冷静自持的酷帅少年郎。 “江别鹤,你可还要狡辩?” 在铁心兰的影响下,小鱼儿和花无缺潜移默化地爷开始下意识相信笙歌。 既然笙歌都大义凛然的断绝父女亲情,那这江别鹤就绝对干净不了。 江别鹤面如死灰,嘴角的挂着的血迹,使得他整个人看起来都有一种行将就木的腐朽和诡异。 他辛苦筹谋的武林大会,本以为一步登天的武林大会,竟然是他的丧钟。 江玉燕…… 江玉燕…… 江别鹤身侧的拳头紧紧的握着,不断地在心里咒骂。 他看的分明,今日的一桩桩一幕幕都是江玉燕一手推促的。 他认回的血脉相连的女儿,亲手毁了他。 好不留情…… 他始终搞不懂江玉燕对他滔天的恶意来自哪里? 难道就因为他这些年没有尽到父亲的责任吗? 好恨啊…… 如今,他真真是恨毒了这个便宜女儿。 n. 第六百八十八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一) (二十一) 辛辛苦苦经营的一切,竟然在一朝之内尽毁。 毁在了他的亲生女儿手上。 不,他不能死。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他还有一个名满天下花容月貌的嫡女,只要玉凤争气,他依旧可以位极人臣。 江湖之路行不通,那他入朝为官便好。 只要得了老皇帝的宠信,那无论是刘喜还是这群江湖草莽大汉,他都不惧。 “凤儿,救爹……” 姗姗来迟的江玉凤,看着如同菜市场一般嘈杂混乱的武林大会,看着台上身形佝偻的父亲,一时间陷入了沉默。 一直以来,父亲在她心目中的形象都是光辉伟岸,她视父亲为榜样。 轰然坍塌…… 小鱼儿的杀父之仇,她要如何劝解对方释怀。 可她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父亲去死啊。 在江玉凤的苦苦哀求下,江别鹤最终还是从小鱼儿和花无缺手下留得一条性命,苟延残喘。 只是,从江湖上赫赫有名的江大侠变为了手无缚鸡之力的普通人。 毕竟在恶魔岛长大的小鱼儿,从不是什么良善之人。 武功被废,心神受创,一日之间,江别鹤恍如隔世。 江玉凤也丝毫不知,她此刻辛辛苦苦泣血哀求救下的父亲,已经开始在心里盘算如何送她入宫谋求最大的利益。 对于这一切,笙歌并不是没有料到,但她不准备插手。 在剧情中,若不是江玉燕插手起了取而代之之心,江玉凤入宫也是不可避免的。 江别鹤绝对不是放弃任何能够帮助他往上爬的梯子,血脉亲情又算得了什么呢。 她不是不能帮江玉凤度过这一劫,可之后呢? 江别鹤利欲熏心,可江玉凤却被他教育的善良大度,二人之间的血脉亲情,注定是江玉凤身上的枷锁。 江玉凤抛不了,也舍不得抛下。 既如此,她又何必吃力不讨好呢。 只要血缘不断,这就是江玉凤必须走的一条路。 破解之法,要么江玉凤死,要么江别鹤死。 可,江玉凤死不得。 而,江玉凤也不会看着江别鹤去死。 这本就是死局。 血脉亲情带来的宿命,很多时候除却死亡,难以解脱。 也许,假以时日,江玉凤心凉了,看透了,还能挣扎一二。 但时机绝不是此时。 …… …… 而在后宅操劳的江刘氏听闻噩耗,如坠地狱。 她清楚,所有的磨难仅仅开始。 对于没用的棋子,义父绝不会善待,毕竟世上最让人放心的就是死人。 她能哀求义父看在多年父女关系上善待她和凤儿吗? 她可以做牛做马,但求义父能够放过凤儿,让凤儿随南海神尼做一介江湖逍遥客远离是非纷争吧。 江刘氏为恶一生,唯一的柔软就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 无论她和江别鹤做了多少腌臜事儿,她都努力让女儿觉得这个世界是光明美好的。 事到如今,她只求凤儿能够置身事外,莫要搅了这趟浑水。 就在江刘氏奋笔疾书想给刘喜去信时,江玉凤搀扶着形容枯槁头发上还耷拉烂菜叶的江别鹤回来了。 信被撕,江刘氏小心翼翼仅存的期待也跌入谷底。 夫妻多年,同床共枕,可以说是最了解彼此的人。 江别鹤不会就此认命…… “凤儿,你先下去,娘亲有话对你父亲说。” 江刘氏慈爱的摸了摸江玉凤的头发,柔和的说道。 这个样子的江刘氏看不出丝毫凶神恶煞草菅人命的模样。 “娘……” 江玉凤不放心的想要说什么,但却被江刘氏不由分说推出了房间。 “江别鹤,你打算牺牲凤儿了,是吗?” 江刘氏也不再遮遮掩掩,直截了当的问道。 都是心狠手辣的人,也不必装什么温情了。 “什么叫牺牲,我是凤儿的父亲,怎么可能推凤儿入火坑呢。” 江别鹤不断的咳嗽着,捂着嘴的帕子上时不时有丝丝血迹。 武功被废,江别鹤的身体也垮了。 越是如此,就越是不能放过唯一的机会。 “明人不说暗话,你是想送凤儿入宫吧?” 江刘氏嗤笑着,鄙夷不已。 虎毒尚不食子,江别鹤还真真是畜生不如。 “明人不说暗话?” “呵,你我何时算明人来?” 江别鹤厌恶的看着江刘氏,就好似在盯着什么脏东西。 破釜沉舟,孤注一掷也挺好,最起码不用忍辱负重了。 “入宫是天下女子皆梦想之事,我也只是想送凤儿一份富贵荣华罢了。” “我这一颗拳拳慈父之心,你怎么能曲解呢?” “做皇亲国戚不好吗?荣华富贵,金银财宝,生杀予夺,皆在手中。” “凤儿也会感谢我的。” 江别鹤心安理得,面色平静的说着。 能成为他最后保命的棋子,凤儿该感到自豪。 “你无耻……” 闻言,江刘氏气的发抖。 “你知不知道宫里那位都可以做凤儿的爷爷了,你让凤儿入宫,就是亲手毁了凤儿啊。” “再怎么说,凤儿都是你亲自疼爱着长大的,放过凤儿好不好,义父那里我一命换一命,也会保凤儿周全的。” 江刘氏绝望的求着江别鹤。 凤儿如花的年纪,如何与一行将就木的老头子幸福呢。 “我没有跟你商量,想活着就别出幺蛾子。” “你若是坏事儿,我不介意让凤儿丧母。” 若不是考虑到凤儿入宫迫在眉睫,没时间耽搁替江刘氏戴孝守丧,他怕是不会与江刘氏墨迹这么久。 “你我都不是良善之人,做戏大可不必。” 江别鹤冷冷的说着,起身便向外走去。 趁热打铁,趁着他如今可怜正好去求一下凤儿。 可他不知,在江刘氏心中,江玉凤就是逆鳞,就是底线。 丧母…… 丧母…… 江刘氏无声的呢喃着,神情恍惚却又慢慢变得坚定。 是呢,若江别鹤和凤儿不能共存,那死一个就是。 她会毫不犹豫选择牺牲江别鹤。 “是你逼我的……” 江刘氏轻声说道,从头上拔下一根细长的发钗,狠狠的插进了江别鹤的脖子,鲜血四溅。 江别鹤至死都没想到他竟然会死在这个他从来没有看上的粗鄙妇人之手。 第六百八十九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二) (二十二) 江别鹤眼睛瞪得大大的,错愕惊讶恐惧交织在一起,却最终无力的倒在地上,死不瞑目。 江刘氏看着倒下地上再无半分生机的江别鹤无声的笑着。 事已至此,还挣扎什么呢? 江刘氏蹲下,轻手阖上了江别鹤的眼睛。 瞑不瞑目又能如何呢? 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绝不能让凤儿成为这盘必输棋局上的棋子。 这些年来,她拼尽全力把凤儿培养成心怀光明的女公子,又怎么忍心看着凤儿折在这些阴谋算计尔虞我诈之中呢。 江刘氏擦干手上的血迹,摊开纸,拿出笔墨,绞尽脑汁写了一封足以让闻者落泪的信。 这是一封给天下英豪的道歉信,也是以死谢罪的自证。 有了这封信,恩怨也好,仇恨也罢,都会终结在她和江别鹤这里。 至此之后,凤儿依旧可以清清白白轻装上阵。 本就是必死的局,能为凤儿谋求一条生路,也算得上是柳暗花明了。 凤儿,这是为娘送你的最后一份礼物。 江刘氏把信郑重的放在桌上,一头撞在了墙上。 凤儿,为娘之死怪不得别人,无需怨恨,更不必报仇。 将死之际,一生都狠辣如毒蝎杀人无数的江刘氏究竟有没有悔恨,不得而知。 …… 离开的江玉凤内心不安,几经纠结犹豫,又匆匆赶了回来。 只是,迎接她的是至亲之人自杀身死的场景。 闹了一场大笑话的江府,紧接着办起了丧事,大门上挂满了白布球,凄凉的唢呐声此起彼伏,偌大的两个棺材整齐的摆在灵堂之中。 江玉凤一身粗布孝衣麻木的跪在灵堂之中,双眼通红。 她不知该怪谁,杀人偿命天经地义,她也清楚,母亲是为了保护她。 越是谁都无法责怪,她便越是无力越是痛苦。 得到消息的笙歌无比错愕,她本以为江玉凤入火坑已是不可避免的宿命,却不曾想竟然以这种方式出现了转机。 江别鹤自尽谢罪? 对于这种说法,笙歌嗤之以鼻。 以她对江别鹤的了解,江别鹤绝对是那种绝对自私,宁死天下人,绝不会忍心伤自己半分的人。 父女亲情,只是筹码。 看来,只有可能是江刘氏在其中发挥了作用。 江玉凤便是江刘氏唯一的柔软。 江刘氏这最后的果决和算计终归是可以换来江玉凤的平安喜乐。 得与失暂且不提,最起码对于江刘氏来说,也算得上是求仁得仁了。 既然江刘氏以两条性命扭转了江玉凤注定的命运,那她也不介意护江玉凤一时。 刘喜…… 无论如何,刘喜都是个大隐患。 想到此处,笙歌觉得无论如何她都得前往江家祭奠。 江家的白事有些许凄凉,墙倒众人推,人走茶凉,无论江别鹤曾经多么赫赫威名,如今都是昨日黄花不可追。 江湖上的各大门派此时避之唯恐不及,生怕沾染是非卷入江别鹤的丑闻中。 江府门可罗雀,倒也可以理解。 不出笙歌所料,在朝廷上炙手可热的大都督刘喜屈尊降贵来到江府祭奠,口中还时有宽慰之语,似是要重新给予江玉凤一份父爱。 尖细造作的声音,让笙歌听着分外反胃。 “刘大都督日理万机,怎的有时间来江府至奠,稀奇,真是稀奇……” 笙歌上前先是拍了拍刘喜的咸猪手,紧接着扶起了跪在地上的江玉凤。 江刘氏把江玉凤抚育的如此简单纯粹,她倒不知该夸赞还是该骂一声愚蠢了。 刘喜的恶毒心思,分明藏都藏不住。 笙歌站在江玉凤身前,目光不闪不避的对上刘喜。 呵,大家都是反派,谁怂谁啊。 哥们,本小仙女看你似乎还没有搞清楚状况,谁才是笑到最后的反派,您老人家心里没点数吗? 收起你那不伦不类的王霸之气吧,本小仙女又不是吓大的。 “刘大都督,俗话说得好,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父亲和大娘虽说离世,但这不意味着江家散了。” “我与姐姐定会顶门立户,重振江家,就不牢刘大都督费心收留了。” “您说是吗?” 笙歌清楚,刘喜怕是动了与江别鹤一样的心思。 虽说刘喜如今已经贵为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大太监,手无实权,但欲望是永无止境的。 刘喜投靠宫中丽妃,靠着丽妃的枕边风揣摩圣意,可旁人哪有自家人好用? 更不用说,与丽妃相比,江玉凤年轻貌美,还用起来得心应手。 刘喜看着笙歌不可一世的模样,下意识的皱眉。 见惯了旁人的卑躬屈膝,再看江玉燕的理直气壮着实碍眼。 怪不得他那个没用的义女把江玉燕视为眼中钉肉中刺。 “呵……” “无知小儿,狂妄至极。” “你是你,玉凤是玉凤,无论如何玉凤都要唤本座一声外祖父,本座绝不会把玉凤扔在这里,让她受尽白眼和奚落。” “玉凤是本座的外孙女,本座自会让她成为真正的金枝玉叶。” 刘喜从来都没有考虑过把笙歌收入麾下,上位者自古不喜身边有有反骨,更不要说还是笙歌这种我行我素狂妄不羁的。 “金枝玉叶?我看是金丝雀吧?” “刘大都督,你我是什么货色,大家心知肚明,也无需在这里装什么大公无私高风亮节了。” “你不就是缺一个心甘情愿还乖巧听话的棋子入宫侍奉君王吗?说的这么冠冕堂皇干嘛?” “你说大娘若是知道她一直孝敬的义父竟然算计她拼死都要保护的女儿,会不会化作厉鬼夜半时分找你赏花看星星谈人生啊。” 笙歌也懒得跟刘喜绕弯,直截了当的撕破了刘喜的伪装。 江玉凤这个缺心眼的孩子,也该知道人心险恶了。 “放肆……” 刘喜气的直哆嗦,他已经不记得多久没有人敢这样对他说话了,哪怕是九五之尊都会给他几分薄面。 “放肆?” “何为放肆?您不过就是一介宦官,无亲无后,与我而言,非尊非长,何来放肆一说呢?” “你如此生气,难道不是恼羞成怒吗?” 第六百九十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三) (二十三) “您瞧瞧您这副样子,活脱脱就像是只被踩了尾巴的猫。” 笙歌浅笑着,但口中说出的话犀利不减。 “傻孩子,以后你可要擦亮眼睛看人,莫要被一些豺狼虎豹叼走还不自知。” “就面前这个老家伙,人面兽心,坏的很。” 笙歌转身,伸出手贱兮兮的揉了揉江玉凤的脑袋。 江玉凤呆愣的站着,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她的性子的确是简单直爽,可正因为如此她也有一颗玲珑心,看的清楚刘喜方才话里话外的意思。 说什么一家人,说什么锦衣玉食,不过就是想冠冕堂皇的把她推进火坑。 可看的清楚,不代表她有反抗的力量。 若是她不从,遭殃的就会是江家那些看着太长大的家仆。 看着挡在身前的玉燕,江玉凤眼神复杂。 只是,谁来告诉她,江玉燕那关爱智障儿童的口吻是要闹哪样。 没大没小,到底谁是姐姐啊。 “玉燕,到姐姐身后来……” 江玉凤不着痕迹的对着笙歌使眼色,生怕刘喜怪罪下来。 刘喜的强大,这些年来她耳濡目染,如数家珍。 无论是爹爹还是师父,都对刘喜忌惮不已。 若玉燕因为维护她而触怒了刘喜,她良心难安。 如果江家有人注定逃不开入宫的宿命,那她宁愿是她,而不是玉燕。 玉燕不曾享受过一丝一毫江家兴盛之时带来的荣耀,又何须为江家委曲求全呢。 身为长姐,她该有长姐的样子。 江玉凤义无反顾的维护姿态,让笙歌有些怔然。 好似,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人这般保护她了。 嗯,一路走来,她的确强大起来,常人难以企及。 可被人维护,终归是会让人心头一暖的。 想到此处,笙歌嘴角的笑意多了几分真切。 “长姐,莫怕……” “长姐,请你相信我一次。” 笙歌目光灼灼的盯着江玉凤,格外认真的说道。 笙歌清楚,双亲的骤然离世,江玉凤此刻心中惶恐,所有的镇定都是强装。 她需要给江玉凤一个强力的定心丸。 “刘大都督,若是你强迫长姐入宫,那你我也不必多言,直接手底下见真章吧。” 笙歌着实不愿与刘喜做过多的周旋,那声音听多了做噩梦。 “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既然你执意找死,那本座就成全你。” “你若输了,玉凤必须得心甘情愿入宫,不得有丝毫怨言。” 刘喜实在舍不得放弃江玉凤这么好的一颗棋子。 沉闷寂寥古板的后宫,缺的就是江玉凤这般鲜活直爽有趣的生命。 他笃信,只要江玉凤入宫,那么宠冠后宫指日可待。 而他作为玉凤的外祖父,届时该是何等的荣耀和风光。 所以,他愿意耐着性子站在这里听江玉燕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话。 只要玉凤能够乖乖的听话…… 闻言,笙歌挑眉? 输? 若是大圣知道她连一个小小的阉人都敌不过,怕是会重新关她三五百年。 “无需废话,出招吧……” 笙歌的招式从来都是简单粗暴却也有效,自诩天下难有敌手的刘喜也仅仅是数招便瘫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江玉凤:∑(lll) 她看到了什么,那个看起来娇弱可怜的妹妹竟如此强大? 江玉凤表示,今日她大开眼界。 “刘大都督,你别装死,本小姐出手还是有谱的,顶多武功尽失修为尽毁,要不了你的小命。” 笙歌伸脚,轻轻的踹了踹刘喜。 不是她突然大发善心,实在是她怕稍微力道一重,彻底结果了刘喜。 不管怎么说,刘喜都还是司礼监掌印太监,背后站着帝王,所以暂时还死不得。 “本小姐赢了,所以自此之后无人可左右江玉凤的人生,否则本小姐不介意大开杀戒。” 话音落下,笙歌也不再看犹如一滩烂泥的刘喜。 遣散了江府仆从,安全把江玉凤送到南海神尼身边,笙歌舒了一口气。 她要的生活快意恩仇,潇洒恣意,随心所欲,对于善恶,其实并没有清楚的分界,但总归在旁人眼里离经叛道。 而江玉凤不该被她拉入这种生活中,她跟江玉凤秉性不同。 江玉凤心中是非黑白分的该过于清楚,注定无法与她同行。 早早告别,总好过到最后潦草收场。 …… …… 凉风习习,宽敞却也寂寥的古道之上,笙歌悠闲的半躺在小马身上,嘴角叼着一根狗尾巴草,口中时不时还哼着一些不知名的小曲儿,眼睛微眯,夕阳下,这一幕像极了意境极美的话。 笙歌在懒洋洋的思索此次任务的进度。 江玉燕想要强大到让所有人仰望,想问心无愧。 不做虚伪纯善之人,只求快意恩仇,我行我素,问心无愧,能够成为闪耀着世间的人。 这是江玉燕的心愿,目前为止,无论是铁心兰三人组还是江玉凤,笙歌都不曾亏欠。 如此一来,勉勉强强算得上问心无愧。 此刻就差闪耀世间,强大到让世人仰望了。 笙歌琢磨着,朝廷?江湖? 既然她是来替江玉燕完成心愿的,那自然混的不能比原主差,要不然有损她的信誉。 剧情中,江玉凤在江湖上是名义上的天下第一高手,除了那些不出世的隐居老妖怪无一敌手,在朝廷又是黄袍加身差点儿成为女皇帝的大佬,虽说最后功败垂成。 那第一步,她还是先去江湖上闯出名头吧。 声名大噪最简单快速的法子就是去踢馆。 嗯,江湖貌似又要因她而热闹了,茶楼的说书先生又有新的故事了。 大大小小的门派,包括哪些隐居的世外高人,亦或者是接受朝廷封赏的江湖高手,无一例外,都接到了笙歌的战书。 笙歌一一上门,切磋较量,从无败绩。 一时间,笙歌的威名,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谁都清楚,江湖高手榜首要换人了。 无数不服气之人拜托红叶斋调查笙歌,可号称无所不知的红叶斋也无法解释横空出世的笙歌为何会有冠绝天下的修为。 可无论如何,天下第一高手的名头牢牢的被笙歌握在手中。 n. 第六百九十一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四) (二十四) 趁热打铁,笙歌掐指一算找了座风水不错的山头占山为王。 呸,应该是开宗立派。 不是笙歌不想加入名门正派的伟大组织,可谁让她现在是全天下的公敌呢。 “花果山” 这是笙歌所起的门派名。 而山门内的构造也最大程度的还原了花果山本来的模样。 她是不会承认,在上个世界看她亲手所建的花果山看习惯了。 有了据点,就得收门人。 笙歌收人不拘一格,有人双目失明却听声辩位一手暗器百发百中,也有人全家被灭,背负血海深仇,也有人恶名在外轻功身法一流江洋大盗贼,也有媚骨天成惑心毒辣美人儿…… 那些中规中矩的清白人家的孩子反倒很难见到。 嗯,自己做的孽,怪不了旁人。 江湖公敌,不仅仅是说说而已。 收人贵在精,不在多。 虽说她麾下的这些人大都是不被名门正派所接纳,但并不意味着是个彻头彻尾的坏人。 难言之隐,过往重重,未经他人事,莫劝他人善。 花果山没那么多繁文缛节,门规只有约法三章。 不得草菅人命 不得残害同门 须得问心无愧 笙歌不愿把人框在一个个繁琐稀碎的规矩之中,但潇洒不羁的前提也应是恪守底线。 所以,她愿意给门人最大程度的自由,可一旦触及底线,绝不轻饶。 江湖中人提及花果山所收之人,大都会嗤之以鼻,轻蔑的说一句狼狈为奸沆瀣一气。 就这样,笙歌一手建立的花果山在开派之初就被深深的烙印上魔教二字。 就好似只要这样,假以时日便能举江湖之力剿灭。 对此,笙歌并不放在心上。 同心同德,上下一心何其难,那些个名门正派谁舍得打前站当炮灰。 更不要说,铁心兰父女还执掌着盟主印呢。 至于被扣上魔教二字,笙歌更是不以为然。 是非对错,无愧于天地,无愧于自己,便能坦然前行。 活在他人的口舌偏见下,岂不是徒增烦恼。 正如笙歌所预料的那般,花果山的横空出世,为茶楼的说书先生增添了不菲的收入。 毕竟有热度,传奇性还足够强。 “我等口中时时叫嚣着花果山乃是藏污纳垢之所,其门人更是大奸大恶丧尽天良之辈,可细细琢磨,那些人的确可恨,可报仇雪恨算得上是丧尽天良吗?” “可悲,也可怜。” “可除却报仇一事,他们也不曾作恶。” 今日的茶楼中,突然多出了这样一道声音。 初时,所有人都在指责。 可慢慢的,也品出了些许道理。 “我们最多可以说花果山不拘一格收门人,但绝不能说是包藏祸心,蓄意颠覆整个武林正道。” “若花果山掌门江玉燕是卑鄙无耻阴险狡诈之人,又何必先是大义灭亲脱离江家,紧接着上门挑战也仅仅是点到为止呢?” “呵,传出这样谣言的人,恐怕才是包藏祸心,其心可诛。” 若是笙歌在此处,必然能认出侃侃而谈还理直气壮的人便是小鱼儿。 主角三人团,也唯有小鱼儿有这样的口才。 笙歌对三人施以援手,那么这便是他们力所能及的回报。 见舆论已经渐渐出现不一样的声音,小鱼儿深藏功与名瞧瞧离去。 …… …… 就在笙歌一门心思搞事业,花果山一切走向正轨之际,山门外却出现了一个遍体鳞伤浑身是血的女子。 花果山没有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良好品德,可谁让这位气若游丝奄奄一息的女子是掌门的常客呢。 若不是铁心兰与花无缺这对金童玉女名满天下,世人皆称佳偶天成,他们都要以为这位新晋的武林盟主对掌门图谋不轨呢。 “唉……” ╮(︶﹏︶)╭ 笙歌已经不记得这是今天第几次叹气了。 本是明媚活泼,英姿飒爽的女中豪杰,如今却落得这样凄惨。 看来,爱情伤人不浅啊。 笙歌已经大抵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小鱼儿花无缺的身世大白于天下,那么移花宫当年的所作所为别也不再是秘密。 花无缺与移花宫之间是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旧账。 移花宫对玉郎江枫有救命之恩,却又对花无缺有抚育之恩,这份恩情大过天。 可偏偏,花无缺的母亲死在了移花宫大宫主手中…… 这到底是恩,还是仇呢? 花无缺回去对峙,被关了起来,而铁心兰为了救花无缺而身受重伤。 平心而论,她并不想与移花宫的大宫主邀月交恶。 她不讨厌邀月。 上一辈的恩怨,剧情中描述的很是详细。 奄奄一息的江枫被邀月所救,且为治疗江枫废了半身修为,江枫坦然接受了邀月的示好,可却又爱上了朝夕相处照顾他的邀月的侍女花月奴。 江枫是被世俗红颜捧上天的玉郎,有潘安之貌宋玉情,可终归也是浪子。 邀月付出一切之后,江枫却发现邀月非他所爱,骄傲如邀月怎么可能咽的下这口气呢。 前尘种种,江枫有错,花月奴有错,而邀月也有错。 邀月错在了固执残忍,错在了一根筋。 可,纵观整个剧情,她莫名其妙的不讨厌邀月。 唉…… 她这个人向来都帮亲不帮理。 再说了,要论理的话,邀月也不见得输啊。 笙歌把上一辈的恩怨详细的讲给了铁心兰,是不是要闹到不可开交难以挽回的地步,那是主角团自己的决定。 只是,她帮谁可不确定。 听完笙歌的叙述,铁心兰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沉默着,半晌没有言语。 对错,这个时候已经很难分清楚了。 “其实,你是同情邀月宫主的吧?” 铁心兰问道。 笙歌点头,经由她口描述,必然会带上她的感情色彩。 她不讨厌邀月,那不到万不得已就不会与邀月对立。 若不是江枫,邀月也是位一心搞事业的大佬。 铁心兰神情复杂,她不清楚为何玉燕妹妹会如此清楚当年旧事,但她知道,玉燕不屑说谎。 再怎么说,邀月宫主都养育了无缺十数年,把无缺教养成如今让人侧目的翩翩少年郎。 n. 第六百九十二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五) (二十五) 无缺此次也只是想求证而已,恼羞成怒的邀月宫主不由分说的软禁了无缺。 而她也是心急想救出无缺,才会闹成现在这个样子。 “玉燕妹妹,你能说服邀月宫主放过无缺吗?” “恩怨相抵,一命抵一命,今后我和无缺也会尽到做晚辈的责任。” 铁心兰当机立断便下定了决心。 兵戎相见,讨不了好。 最重要的是,无缺不会快乐。 移花宫两位宫主对无缺而言亦母亦师,移花宫更是无缺的家…… “你确定?” 笙歌诧异的看着铁心兰。 她还以为主角团会一条路走到黑,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呢。 不过,必须得承认,铁心兰做了一个最明智的决定。 嗯,这也是她最愿意看到的一种情况。 对待美人儿,自然得春风吹细雨般柔和。 铁心兰是美人儿,邀月也是美人儿。 “嗯,只要邀月宫主愿意。” 铁心兰郑重其事的点头道。 “那这事儿就好办了,你先养好伤我们便启程。” 看着笙歌胸有成竹自信满满的模样,铁心兰有些不解。 她与邀月有数面之缘,可邀月顽固执拗,宁折不弯的性情还是深深的刻在了她的脑海中。 邀月决定的事情就好似是不可更改的。 可凭着对玉燕的蜜汁信任,铁心兰还是定下心来养伤。 …… …… 依旧是那匹陪着笙歌懒洋洋过日子的马,倒是嘴角叼着的那根狗尾巴草换了换。 不同于笙歌的悠闲,铁心兰归心似箭。 “呐,给你……” 笙歌用随手在路边摘的几根狗尾巴草给编了个小心心送给了铁心兰。 “别着急,邀月再冷血,都不会苛待花无缺,这点你放心。” “不就是被关起来了,好吃好喝的供着呢,你担心什么?” 笙歌没好气的说着。 闻言,铁心兰尴尬的笑了笑。 她也知,花无缺不会有事,可见不到面,这颗心就安不下来。 不过,被玉燕宽慰几句,倒也能稍稍缓解。 “对了,忘了告诉你,邀月手里有绝情蛊虫,绝情蛊,顾名思义,绝情断爱。” “也许等你见了花无缺,你曾经那个贴心的小郎君就变成深井冰,鬼畜的不得了。” 笙歌见她精心编的小花花就被铁心兰随手放在一旁,贱兮兮的开口。 嗯,她就是故意的。 不过,她也说的就是事实。 邀月手中的确有那东西。 铁心兰:∑(lll) 这说话有必要这么大喘气吗?前一句还在温情脉脉的安慰她,下一句就开始画风突变,还是语不惊人死不休的那种。 她是哪里惹玉燕妹妹不快了吗? 目光所及,那朵简朴略有些抽象的小花花映入眼帘。 原来如此…… 只见铁心兰把狗尾巴草扎成的小花花插进了头发中,眼巴巴的望着笙歌,等待着下一个大喘气。 大大的眼睛水灵灵的,让人看着很是可口。 “咳……” “不就是绝情蛊虫吗?小意思,本掌门妙手回春,手到擒来……” 美色之下,笙歌毫不挣扎的屈服了。 “心兰,要不我们别去救花无缺了,我那山头当聘礼,你去做压寨夫人吧。” 笙歌心血来潮,鬼斧神差的说道。 好久都没有尝过铁心兰的手艺了。 哼,铁心兰喜新厌旧朝秦暮楚,反正就是不执着。 怎么能把她的胃口养刁之后,就跟着花无缺那个野男人一去不复返呢。 说好做彼此的姐妹,相依相伴呢,你却偷偷有了狗…… 听到这惊世骇俗的话铁心兰差点儿从马上摔下来。 若不是心悦无缺,她可能真的会意动。 玉燕妹妹的生活多姿多彩,随心所欲,令人艳羡。 跟在玉燕妹妹身边,定然有趣极了。 还有那花果山,也甚是奇妙。 可谁让她当初耐不住寂寞已经早一步眼瞎看上了花无缺,一颗心想收也收不回来了。 唉,真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啊。 (????????) “玉燕妹妹,如果有下辈子,你一定要早些开口。” 铁心兰颇有些遗憾的回答道。 笙歌眨眼,这铁心兰是许了她下辈子吗? 一来一去,在笙歌的搞怪打趣下,铁心兰的脸上终于浮现出笑意。 见状,笙歌可以真正悠闲的躺在马背上数天上的云朵。 天空是挺好看的,就是有些费眼睛。 不一会儿的功夫,笙歌便睡了过去。 任由这只通了灵性的小马跟着铁心兰朝移花宫走去。 …… …… “晚辈铁心兰求见邀月宫主……” 被拒之门外的铁心兰,再一次开口。 只是,回应铁心兰的依旧是闭门羹。 笙歌撇撇嘴,这日头着实晒的人没耐心。 “花果山江玉燕前来切磋……” 在笙歌的字典里,先礼走不通,那就用拳头打通吧。 所有的矫情不服气,打怕了,自然就跟泄气的气球一般安生了。 所以逼逼赖赖没多大用,手底下见真章就是了。 邀月可以无视铁心兰,但不能忽略笙歌这个恶名远扬的花果山大魔头。 想当年,恶人谷令人闻风丧胆。 如今,花果山后来者居上。 “你也是为了无缺而来?”邀月看着站在笙歌身边的铁心兰,下意识蹙眉。 这样的铁心兰总让她想起背主的花月奴。 “久闻邀月宫主大名,今日特来讨教。” 邀月心高气傲,想要谈生意,势必得先挫挫邀月的心气儿,更易成事。 要不然邀月总是觉得天老大地老二她老三。 “好。” 邀月毫不犹豫的答应了。 对嫁衣神功,邀月有莫大的信心。 只是,这嫁衣神功的第九层何时才能寻回。 这是身为移花宫传人不可推脱的责任和使命。 只是,谁来告诉她,江玉燕为何就好似能够预料到她的出招,完美的破解。 “嫁衣神功?” “你为何会对嫁衣神功了如指掌。” 邀月惊诧万分。 “你且再看一招,再决定要不要与本座谈一笔生意。” 笙歌也不再磨叽,直接使出了嫁衣神功第九层的招式。 “谈……” 邀月感受着那一招里与嫁衣神功相似的气息,点了点头。 她毕生的追求,但凡有一点希望,她都不想放过。 n. 第六百九十三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六) (二十六) “邀月宫主,明人不说暗话,此次本座就是个和事佬。” “嗯,说的不好听的就是和稀泥的,谁让本座欠了铁心兰的人情。” “只要宫主能心甘情愿的放花无缺自由,且允许他们二人的婚事,本座必然会把嫁衣神功的第九层双手奉上。” 看着邀月高贵威严的面庞,笙歌隐隐有些明白当年江枫背信弃义的原因了。 不是说邀月不好,而是真的不合适。 很多时候,不合适不仅仅是借口,而是必须得承认的沟壑,难如天堑。 江枫是浪子,柔情似水不着痕迹,才会让她眷恋。 邀月对此并没有过多吃惊,毕竟铁心兰去而复返,就说明江玉燕是她搬来的救兵。 只是…… “江掌门,不是我不愿意应允而是无缺与移花宫之间过于复杂……” 邀月很是为难。 当年江枫和花月奴的背叛,让她伤心欲绝颜面扫地,更是亲手逼死了花月奴。 可这么多年过去,面对她亲手教养大的花无缺,她却为难了。 于她而言,无缺是移花宫的未来,是她和怜星视为亲子的存在。 哪怕当年她的抚养无缺的初衷过于恶毒。 “邀月宫主,你该对花无缺有信心。” “对花无缺说来,邀月宫主不但是他的严师,也是他的养母。” “难道在邀月宫主看来,花无缺会是弑母之人吗?” 花无缺是古龙先生笔下塑造最为完美的角色。 无缺,无缺,完美无缺,集世上所有最完美人类的典型于一身。无论外貌、气质、风度、武功、学识、人品、胸怀、智慧、手腕、深情,一切素质都是完美无缺。 这样被眷顾的完美之人,又怎么可能会弑母呢。 笙歌对花无缺有信心。 “怎么会……” 邀月下意识的反驳。 她可以对无缺不苟言笑严格刻板,但却不想听到旁人说自家孩子一句不好。 “那不就对了,冤冤相报何时了,不如敞开心扉,看看能不能冰释前嫌。” 笙歌摊摊手,吊儿郎当的说道。 ??[┐'_'┌]?? “六壬神骰,物归原主。” “六壬乃是先天八卦之一,意指西方,而据本座所知,制作六壬神骰的工匠便是胡人。” “言尽于此,剩下的就看邀月宫主自己了。” 六壬神骰是笙歌从破败的江家带出来的,乃是江别鹤私藏的宝物。 在笙歌的点拨指导下,邀月怜星两位公主在研究胡曲古籍之后,轻而易举的打开了六壬神骰。 藏在六壬神骰中几百年的功法终于重见天日。 而花无缺也终于在了解完当年旧事始末,且在推心置腹的谈心后,梗在心中的结豁然开朗。 花无缺和铁心兰的婚事如期而至,而销声匿迹一段时间的小鱼儿身边也出现了那位俏丽的美人儿。 唉…… 笙歌深深觉得这个世界,她好像莫名其妙的做了救世主。 明明是一段震撼悲情的剧情,如今却被她搞成了俗气的大团圆。 说好是来造作,是来搞事情的呢? 什么时候稀里糊涂的掺和了这么多事情。 (‘-ω????) 笙歌表示她无语了。 …… …… 移花宫和花果山结为盟友的消息在江湖上引起了轩然大波。 这还不是最可怕的…… 被传的最神乎其神的是花果山的掌门人江玉燕似是能通神。 所欲言之事,不日便能实现,被无数人奉为先知。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中晓人和。明阴阳,懂八卦,晓奇门,知遁甲。 可以精准的预测阴晴圆缺,可以判断生死祸福,可以妙手回春从阎王手里抢人…… 关于此类的消息,越传越离奇,满城风雨之际,皇宫里的那位终于做不住了。 能人异士,谁不想掌握在手中。 更不要说,越是位高权重,就越是怕死。 通阴阳,断生死,这六个字对于这位九五之尊来说具有无与伦比的吸引力。 一纸鸣凰诏书,快马加鞭送入了笙歌手中。 入宫,为国师。 对于这样的结果,笙歌甚是满意。 在江湖上,花果山已经是一个庞然大物,无惧风雨。 而江玉燕三个字,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如今国师之位,就是笙歌的最后一步。 她会把江玉燕塑造成一个难以逾越,难以亵渎的神话,流芳百世。 不就是做个神棍吗? 早就轻车熟路了,好吗? 以她的口才,定然能把宫里的那位老皇帝忽悠的晕头转向。 所以,丝毫不慌。 只是,谁来告诉她,这庭院深深,巍峨壮观的紫禁城,真正做主的竟然是一个个大小宦官呢。 可偏偏对于这一幕,帝王视若无睹。 对于这位年迈的帝王而言,宦官专政,算不得大事。 毕竟,宦官无子孙根,权势再大,都不可能动摇他的皇位。 呵,朱元璋最怕宦官专权,但恰恰是明朝,成为中国历史上宦官最有权势的时代,被人们耻之为“最大的太监帝国”。 真真是讽刺啊。 也不知道开国皇帝知道他当年特意铸造悬挂在宫门上写着“内臣不得干预政事,犯者斩。”的铁律,被子孙后代抛却脑后作何感想。 笙歌亲眼见过那些狗仗人势的太监欺辱压迫不得宠的皇子公主,也一次次目睹百官的奏折被司礼监的宦官随意丢弃后置,眼看着这些宦官地契无数良田前倾奴仆成群,可这些糟心事情言官都无法上达天听。 民不聊生,哀鸿遍野,乌烟瘴气,一塌糊涂。 这是笙歌唯一的想法。 依照笙歌的性子,她讨厌麻烦,讨厌这些乱七八糟的事情。 有时候,笙歌真想撂挑子不干,撒手不走了之。 不就是一个剧情世界吗? 她的存在也只是为江玉燕实现心愿。 目的早已达成,江玉燕以女子之身站在了权利的巅峰。 生杀予夺,就连那位帝王都得仰仗她延年益寿。 就这样醉生梦死,夜夜笙歌潇洒自在不好吗? 笙歌一遍遍问自己。 不好…… 笙歌知道,她心里过不去。 她没有救世的圣母心,可亲眼目睹,却无动于衷,她修行又为何呢。 想要征战星辰大海,强大起来又是为何呢? n. 第六百九十四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七) / (二十七) 绝不应该是冷眼旁观…… 不一定要翻天覆地,但定要问心无愧。 从此刻起,不再是江玉燕的问心无愧,而是属于她自己的。 想到此处,笙歌豁然开朗。 久久停滞不前的修为和心静,终于阴差阳错却又冥冥之中皆有定数的迈向了一个新的道路。 笙歌以前一直扬言征战星辰大海,可终归把自己放在了对立面。 如今,她学会将自己与星辰大海融为一体。 假以时日,世间万物也好,星辰大海也罢,都将是她最深厚的底蕴。 成为国师的日子里,笙歌早就靠着她半吊子的神棍本事和三寸不烂之舌哄的老皇帝言听计从。 可对诛阉党,整吏治,肃朝纲一事,老皇帝并不热衷,反倒是执着于求仙问道。 于老皇帝而言,宦官是他用着最得心应手的存在,诛阉党岂不是多此一举? 对于老皇帝的言论,笙歌无语极了,只能偷偷翻个白眼,以表不满。 帝王如此作为,国家如何兴盛,百姓如何安康。 笙歌也不是没有想过揭竿而起,建立新政权。 可,她注定不会久留。 而新朝与旧国遗民之间,必然会有着漫长的战斗。 哪怕这个王朝在她眼里已是风雨飘摇伤痕累累,可依旧有无数的文人铮铮铁骨效忠正统。 总不能简单粗暴的杀光所有人吧? 想通这些关节的笙歌,不动声色的蛰伏下来,壮大自己的羽翼。 身处朝堂,那么就要入乡随俗。 笙歌以为表诚心需要童子童女向上苍祈福为由,在老皇帝那帮被忽视的皇子中选了一个根骨毅力品性都还算不错的孩子。 既然老皇帝人到暮年,已无雄心,那她不如手把手教一个不拘一格且能翻天覆地带给这个王朝新气象的新君。 只是这个时候被等待挑选的孩子,一个个瑟缩不安。 毕竟,在大多数的志怪中,童男童女最后都是需要祭天的。 “就你了……” 笙歌指着一个鼻青脸肿偏偏有一双好看眼睛的男童说道。 在后宫行走的日子里,笙歌已经不止一次遇到过这个总是从冷宫狗洞里爬出来的小男孩儿。 坚毅,且勇敢。 小小年纪,在凄苦的冷宫尽力生存下来。 从未放弃,也从未屈服。 这个被生在冷宫,甚至连皇家玉牒都没有正儿八经上过孩子,空有皇家的血脉和身份,却被忽视的彻底。 若不是笙歌对老皇帝一遍遍强调必须得把所有的血脉带出来,由她感应,老皇帝根本不知道自己还有这样一个孩子。 “走吧……” 笙歌对着那个人群中灰扑扑的小男孩儿伸出了手。 小男孩儿抬头看着这个在他摘果子从树上摔下时接住他的人。 嗯,在接住他之后,又把他扔到了地上…… 奇奇怪怪的人…… 那个时候他还不知道那个笑的恶劣狡猾的女子会是大名鼎鼎的国师大人。 小男孩儿把手放在笙歌手心,突然认命了。 “我要死了吗?” “祈福祭天时能不能先赐死我,然后再焚烧。” “就让我死的时候不那么疼吧。” 小男孩儿悄悄的问道。 笙歌失笑,打量着这个看起来只有六七岁的孩子,有些心酸。 没有求饶,只是希望在结束这痛苦黑暗的一生时不再那么痛苦。 他在祈求最后一份轻松。 “谁跟你说我要把你当做贡品焚烧祭天的?” “你这小脑袋瓜子怕不是被摔坏了。” “明明不久前见你还是挺聪明的,怎么现在傻乎乎的,难道我选错人了?” 笙歌叹了一口气,为什么所有人都把她的国师殿当成洪水猛兽呢。 难不成她会吃人? ╯^╰ 也不知道用脑子好好想想,妖怪有她这么好看的吗? “我不用死吗?” 小男孩儿仰脸,好看的眼眸中悄然多了几分期待。 “不用……” 笙歌没好气的说道。 回到国师殿,笙歌唤人准备水,衣服,伤药,让小男孩儿收拾干净。 没想到,这个灰扑扑在人群中看着一点儿都不显眼的人,竟然还是个深藏不露的。 嗯,挺好看。 对此,笙歌满意极了。 毕竟是要朝夕相处,手把手教的孩子,可爱好看些总归能让她心情愉悦。 这也算是意外的收获了。 颜狗的快乐就是来的如此简单。 “方出旭旭,日后在我身边做童子时,便换方旭吧,太阳初升,一切都是崭新的开始。” 于你而言是,于这个国家亦是。 晦暗不明的紫薇星也终于开始逐渐散去阴霾,较之以前明亮了几许。 钦天监把这一星象改变告知了老皇帝,老皇帝大喜,自以为是笙歌那个选血脉相连的皇子公主祈福的法子开始奏效。 趁热打铁,老皇帝高兴,笙歌便冠冕堂皇的催促着老皇帝把小男孩儿上了皇家玉牒。 嗯,名正才能言顺。 她可不想一切到最后水到渠成之后,突然又有人跳出来质疑身份血统。 笙歌说的神乎其神,老皇帝感受着体内越来越多的生机,很是开心的应下了。 笙歌觉得自己在神棍的路上越走越远了。 ╮( ̄⊿ ̄)╭ …… …… “方旭……” “我选你不是让你来打扫卫生,照顾起居的……” 笙歌看着那个犹如一只勤劳的小蜜蜂的方旭满头黑线。 难道是她布置的课业没有打扫卫生来的有趣吗? “过来,习字……” 笙歌扯过方旭手中的抹布扔在一旁。 “方旭,我希望你如同初升的太阳,冲破黑暗,璀璨明亮的成为最中心。” “我递给你一对翅膀,至于你能不能一鸣惊人,那是你自己的事情。” “别辜负了你的名字。” 在黑暗苦难中长大的孩子,有一颗玲珑心,可也过于谨小慎微。 许是笙歌罕见的严厉冷漠,房间内的气氛霎时凝滞。 “我可以吗?” 半晌,打破这片沉默的还是方旭。 他忐忑,他紧张,他也害怕…… 他害怕被丢弃,害怕重回深渊。 常年身处黑暗,没见过光明,便也不知恐惧。 可如今,亲手触碰了光明,就会愈发害怕。 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可以。 n. 第六百九十五章想无愧的江玉燕(二十八) (二十八) “我可以,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是第一次方旭隐约知道他好像不仅仅是一个祈福童子。 …… 时间一晃而过,当初那个瘦弱单薄的可怜小孩子在不知不觉间也被时间打磨成一块儿温润而不刺眼的玉。 一袭不起眼的道袍,硬生生被他穿出来几分芝兰玉树风度翩翩的美好。 尤其是眉间那颗被笙歌点上的朱砂痣。 鲜红,妖艳。 若是被寻常人看到,定不会单单认为这是个童子,更像是天人下凡。 笙歌未曾让方旭入朝堂,但在关键时刻又会让方旭的建议传入朝中大大小小的官员耳中。 利国利民,名正言顺。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彬彬有礼,温和至善的方旭最终还是以润物细无声的姿态进入了大众的视野。 原来,圣上还有这样一位由国师大人教养着长大的皇子。 这些年来,笙歌也没有闲着。 她可不想让方旭背负上神棍妖道之名,不管是为了她,还是为了方旭,笙歌都必须爱惜羽毛。 所以施粥救灾,修路利民的事情,笙歌也没少做。 她会让方旭坦然光明的走上那个位置。 若不是笙歌这些年来绞尽脑汁为老皇帝续命,老皇帝早就驾鹤西去了。 可偏偏老皇帝不信邪,越发荒唐,甚至不知从何处看到了那些禁忌之术,搜罗百余名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孩子,活人祭天,然后便能长生。 见状,笙歌也知,老皇帝该闭眼,老老实实跟阎王爷去谈谈心聊聊天,断断今生的是非功过了。 反正,若不是笙歌,老皇帝在几年前就该断气了。 所以,笙歌撒手不管之后,老皇帝很快就驾崩了。 当年哄骗着老皇帝写下的诏书终于派上了用场。 任是谁都没有想到,那张诏书上竟然会是方旭。 在笙歌和朝堂上一众清流的力保之下,方旭稳稳当当的坐在了皇位上。 呵,真当她这些年只在后宫经营自己的实力了吗? 笑话。 新帝登基,在笙歌的指点下,先是拨乱反正,纠正了一些冤假错案,顺带剪除了部分颠倒黑白的阉人,使得方旭圣君之名远扬。 紧接着,又出台了一系列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百姓安居乐意,官民和谐的政策,国富,民亦富。 有经验教训在前,笙歌绝不会让方旭出现国库空虚的窘况。 一系列大刀阔斧却又遵循当时实际的改革措施,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曾经风雨飘摇岌岌可危的王朝转危为安,呈中兴之势。 当然,那断头台上被砍下的头颅也多了不少…… 笙歌尽力的与这个世界融为一体,周旋算计,只为问心无愧,坦然行走于天地。 阉党专政不复存在。 豪强侵占土地风气戛然而止。 或许在暗处还隐藏着无数的蛀虫,可那都不再是她的责任了。 于这个时空,于这几万万人民,她仁至义尽。 笙歌站着城墙之上,看着万家灯火,感受着微风拂面,星光点点,似是要拼命挤进她的体内。 “方旭,我觉得我快要得道升天了……” 笙歌撇头,看着身边已经比她都要高很多的少年郎,一本正经的说道。 方旭:(/“≡_≡)= 快要得道升天…… “师父是要离开了吗?” 这些年来的朝夕相处,他清楚的明白,师父不是什么修道之人,更不是什么掐指一算的神棍。 她自有丘壑,亦有大胸怀大智慧。 几年的相处,见惯了她的有条不紊,见惯了她的不慌不乱,胸有成竹。 方旭心知,她不知何时成为了他的依赖。 仿佛只要师父在,那么他便无惧任何风雨。 “不是离开,是要升天了……” 笙歌理直气壮的纠正道。 这些年来,忙忙碌碌,筹谋来,算计去,脑细胞都不知道死了多少。 再说了,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故事,历来还少吗? 对于人心,笙歌懒得去试验,也不想去赌。 毕竟,十赌九输,这个世上有多少赌徒发家致富了。 她想做的,做到了。 没有遗憾,没有牵挂,心神轻松,这便是最好的状态了。 “师父,您决定了吗?” 方旭定睛,低头看着这个十年来容颜都不曾发生一丝一毫变化的女子,沉声问道。 近十年的朝夕相处,可师父依旧神秘难测,强大的令人看不透。 “皇上,你会允许身边有凌驾于皇权之上的人存在吗?” “在几万万百姓心中,我便是神明,皇权世俗皆在我之下,这点你能允许么?” 帝王身侧,怎容他人酣睡。 如今的君臣和睦,只是短暂的和平罢了。 所以,着实没必要自欺欺人。 “好聚好散,修道之人得道升天,不是最好的结果吗?” “至于我的身后名,还望皇上手下留情。” 她现在还是江玉燕,可不能忘了江玉燕的心愿。 “好……” 年轻帝王几不可闻的声音似是要吹散在微风里。 他终究还是没有胆量问出那句话。 有些人,一直都是天上月,高高在上,可望不可即。 哪怕他如今已是九五之尊,可…… 不可说,不可说,一说皆是错。 也许,就此消失,真的是最好的结局。 “那我明天可就死了啊……” “你可得说话算数,别让我辛辛苦苦死了,又背负了骂名,那样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呸,是做仙……” 笙歌絮絮叨叨的说着,站在巍峨高耸的城墙之上,似是稍微踮起脚尖就能触摸的星空。 “方旭,别让我失望……” 依旧是这几个字,这是笙歌十年不变的期许。 …… …… 大国师得道升天,天降祥瑞,彩霞弥漫,良久方散。 方旭命人著书立传,大国师的美名遍传于天下。 再没有人以一句神棍来概括江玉燕的一生。 原来,大国师真真是上知天文下知地理通晓阴阳的奇人。 …… …… “无事一身轻,世间逍遥客。” 笙歌手中拎着一壶酒,泛舟湖上,明月皎洁,虫鸣鸟叫,似是要汇集成一曲最动人的曲子。 笙歌单手撑着自己的头躺在船上,思绪渐渐飘远。 好似在这一刻有些理解李白独爱月了。 n. 第六百九十六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一) (一) 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李白真真是世间难有的想象瑰丽奇妙之人。 这个世界也该是功成身退了。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一一,可以走了……” 笙歌闭目脱离了江玉燕的世界,无牵无绊。 说来也奇怪,越是尽己所能越是问心无愧,离开时便越是洒脱。 躺在船上的美人儿再次睁开眼睛,眼神不再是不羁洒脱,取而代之的是坚毅和释然。 她很喜欢笙歌为人处世的心态和方法。 “谢谢……” 江玉燕捂着心口的位置,对着漫天星光,悄悄开口。 她真的好喜欢现在的自己,好喜欢现在的境况。 笙歌临走前给江玉燕留下了足够自保的实力,有着这份实力,只要江玉燕不作死,不猪油蒙了心想着颠覆朝政,必然能潇洒一生。 …… …… “跟丢了?” 年轻的帝王面沉如水,不怒自威。 “属下知错。” 跪在地上的黑衣人瑟瑟发抖,他是圣上最信任最得力的属下,可是却办砸了圣上最看重的事情。 “呼……” “罢了,你且退下吧。” “此事,绝密。” 年轻的帝王在黑衣人离开后,无力的瘫坐着。 他从未想过要打扰她,只是想心中有个牵挂而已。 人活着,总要有一个支撑,才能底气十足。 以前,他的支撑,牵挂,底气都是她。 “方旭,别让我失望……” 嗯,不会的。 有些人的期望,他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辜负。 你本就是天上绝色,属于璀璨星河,我又何必总约你看人间烟火满目山河。 …… …… 回到家中的笙歌,站在天台上看着月亮,也不知为何,总觉得不够皎洁。 世人常说,月华如水。 可如水般皎洁澄澈的月光好似越来越难得了。 嗯,她也做过江玉燕了,那个杀得只剩剧名的女人。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笙歌总觉得在经历了这个世界之后,她感觉这大自然,这头顶的星空更亲切了。 这世界还蛮可爱的。 一头雾水的笙歌,只能归结为那个世界足够可爱。 笙歌席地而坐,感受着天台上微凉的夜风,拿着手机开始了她的大战王者峡谷不知道几百回合。 咦…… 果然,不管再看多少次,李白都是那么帅。 (ˊ  lll  ) 可惜,貌似今晚的运气不怎么好。 遇到的队友不是秒选练英雄就是挂机口吐芬芳,于是笙歌华丽丽的做出了举报加好友发泄的清奇举动。 此刻,请叫她祖安小仙女。 一时举报一时爽,一直举报一直爽。 做完这一切,笙歌蓦地笑了。 分明都是个活了千百年的老妖怪,可偏偏脱离任务世界她还是能如此幼稚。 唉,这也不知道该说她心态良好呢还是该说毫无长进。 ??[┐'_'┌]?? 在家中停留数日,笙歌也终于有心情与一一讨论下一个世界。 “一一,下个世界请对我好点……” 笙歌懒洋洋毫无诚心的央求着。 因为,笙歌清楚,再诚心也没用。 坑爹的东西,永远都坑爹。 “你放心,这次找个跟上个世界死法儿相同的。” 一一一本正经的样子,硬生生让笙歌打了个寒颤。 什么叫死法儿相同的…… 听听这话。 笙歌翻了个白眼,甚是无语。 摊上这样的倒霉孩子,也不知该说什么了。 “择日不如撞日,那就开始吧。” …… …… 待笙歌睁开眼睛,便出现在一个池塘边,手里拿着鱼食,池子里几十条活蹦乱跳的锦鲤,阳光下忽闪忽闪。 笙歌看着自己小小嫩嫩的手,沉默了。 这次竟然又是个小娃娃。 难不成因为上个世界养了孩子,这个世界就得变成孩子吗? 说实话,孩子的身份着实限制了她的发挥。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就容她好好接收下剧情吧。 笙歌按部就班的喂完鱼,准备寻一处安静之所接收剧情,却不想迎来了不速之客。 “杜二,你今天在学堂倒是嚣张的很啊,让你在夫子面前出尽了风头。” 开口的是一位身穿锦衣华服的小公子,身后还浩浩荡荡的跟着数位家丁。 杜二…… 杜二…… 这个名字成功的让笙歌黑了脸。 这什么起名的水平,还不如他。 难不成是想应了那句人不二,枉少年。 “你不出风头,还不允许小爷我出风头了?” 笙歌看了看自己衣服的料子,估摸着自己背景貌似也不错。 再说了,小孩子,不能怂,一个字,就是干。 “你笨,还不允许别人聪明了?” 这个时候笙歌突然发现了做小孩子美好的地方。 不如,不如就做一次熊孩子吧,这倒是一次新鲜的尝试。 “杜二,你找打……” “打就打,谁怕谁。” 在笙歌的言语挑衅下,两波人终于打了起来。 打架,笙歌是老手。 卸去一身的修为和力量,笙歌开始了人生中第一个群架。 鼻青脸肿,衣服皱皱巴巴,还沾了不少泥土。 “小爷不仅脑子好,打架也不孬,你还打不。” 最终笙歌还是捍卫了自己小霸王的地位。 且牢不可破,不可动摇。 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天,笙歌收服了第一个小弟。 靠拳头打出来的…… 这都是实力啊。 打完架,耳根子也变得清净了,当然打群架的后果就是跪祠堂反省。 跪在蒲团上,笙歌眯着眼睛开始接受剧情。 杜甫,杜子美,也叫杜二。 幸好,幸好,大名不是杜二。 对于这一点,笙歌表示欣慰。 不对…… 杜甫? 笙歌终于注意到了这两个字。 是她认识的那个杜甫吗? 就是她曾经背了无数首诗的那个杜甫吗? 如果是的话,她刚才张牙舞爪嚣张跋扈的样子算不算是崩人设啊。 笙歌有些方了。 上了这么多年学,老师耳提面命的强调杜甫忧国忧民持重谨慎,杜甫的诗沉郁顿挫。 俗话说得好,三岁小,七岁看来,杜甫总不至于是个嚣张的性子吧? 算了,算了,还是先接收剧情吧。 杜甫的一生,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读书和壮游;困居长安;漂泊西南。 n. 第六百九十七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 (二) 杜甫出身儒家仕人家庭,年幼时家庭优渥,也曾浪漫豪气,昂扬自信。 他也曾有过月色和蛙鸣,柳树与烟雨的浪漫温柔。 曾有过“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 也曾有过“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的与李白相交的欢喜自在。 闻一多先生曾经这样描述过这场相遇。 李白与杜甫,就好似青天里太阳和月亮走碰了头。 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可终归还是被当时宰相一句“野无遗贤”的谎言所击毁。 长安的考试终究只是一场骗局,这对自许甚高的杜甫是个沉重的打击。 而此时,父亲的病逝更是雪上加霜。 属于杜甫潇洒美好的时段在此刻已画上句号。 杜甫瑰丽灿烂的人生自此之后染上了愁绪与饥贫。 不再是“所向无空阔,真堪托死生。”转而变成了“残杯与冷炙,到处潜悲辛。” 有一颗雄心壮志的杜甫,直到四十多岁才获得一个看管兵器的卑微官职,可不久便逢安史之乱。 造化弄人,杜甫颠沛流离,幼子饿死,终不得安。 春望也好,三吏三别也罢,皆是杜甫的悲愤和感伤。 人到暮年,万般无奈,前往蜀中。 “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 由潭州返回岳州时,杜甫在漂流于湘江的船上去世了。 到此刻,笙歌终于理解了一一之前那句死法儿一样是何意。 嗯,她上个世界就是在船上脱离的。 杜甫的心愿,他希望能够一展宏图,真正的实现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他也希望能够追星成功。 跟随着李白游山玩水追仙问道的那段时光,终究成为他一生的光亮。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有些懵逼,她这次来是要做李白的大粉头吗? 说实话,杜甫是李白的小迷弟这一点几乎是不争的事实。 有人戏称“抖一抖李白的诗,一地的美酒和月光。抖一抖杜甫的诗,一地的李白和悲伤。” 杜甫遇李白时,杜甫32岁,李白43岁,两人相差11岁。 李白名扬天下,潇洒轻松神采飞扬。 李白活成了很多人奢望的模样。 有人说李白从未老去,而杜甫从未年轻。 这话虽说有些许夸张,但也许能从其中品味出杜甫执着于李白的原因。 他未能成为想成为的人,也有心无力做想做的事情,他委屈求全只为求一份官职。 为了生存,他顾不得读书人清高和矜贵。 奔走于权贵之间,失了年少时的狂放和豪放。 他屈服于生活,可生活也并未善待他,郁郁不得志,颠沛流离半生,妻儿老小困顿难以为安。 可李白呢…… 李白被玄宗接入宫中,以七宝床赐食,曾令龙巾拭吐,御手调羹,贵妃捧砚,力士脱靴。 只是,供奉翰林的职位令李白不喜。 李白希望一展心中的政治才华,而不是日日填词作赋。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这是李白的选择。 与杜甫不同,李白恣意傲慢,笑傲权贵,平交王侯。 杜甫的那首“李白斗酒诗百篇,长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来不上船,自称臣是酒中仙。”最是能够彰显出李白在杜甫心中的形象。 桀骜不驯,豪放纵逸,傲视封建王侯,神采奕奕,狂放不羁。 在杜甫心中,李白一直都如这头顶炙热明亮的太阳,让人心甘情愿追随。 这份浪漫洒脱,狂放不羁,时光掩不住,岁月抹不去。 因此,杜甫便在李白小迷弟的路上越走越远。 细数杜甫写给李白的诗:《不见》《遣怀》《昔游》《赠李白》 《与李十二白同寻范十隐居》 《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饮中八仙歌》《冬日有怀李白》《春日忆李白》《梦李白二首》《天末怀李白》《寄李十二白二十韵》《苏端薛复筵简薛华醉歌》 言简意赅的总结下就是,春夏秋冬忆李白,茶余饭后想李白,辗转反侧梦李白…… 而李白呢…… 《赠汪伦》《赠孟浩然》《闻王昌龄左迁龙标遥有此寄》…… 咳咳……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啊。 李白以梦为马,心中,笔下赞的是壮丽山河,念的是无数友人…… 笙歌在此处只想默默的矫情一句“你的不懂细节毁了我好多温柔。” 说实话,身为小迷弟,杜甫最终的结果是成功的。 并称“李杜”,便是见证。 李白如骄阳,杜甫如皎月。 二人皆是最瑰丽,最浪漫,最恒远的光彩。 只是,追星就追星吧,为啥要穿成个五六岁的小娃娃。 这想长大,还得十来年呢啊。 再说了,李白祖籍陇西,按世间算,十几岁的李白已经入蜀读书游历,增长见识。 可不论是陇西,还是蜀中,都离荥阳郡甚远。 一个小娃娃,想要找李白,难得很啊。 愁啊…… (‘-ω??)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迫不及待的想要见见这位流传千古的大剑客,大诗人的。 “一一,直接穿到744年,两人相遇不好吗?” 唉,哪像现在还得上学堂,还得挨批,还得跪祠堂。 “笙歌,你怕不是对自己的自我认知不够清楚。” “你觉得你对着一个四十多岁老大叔能莫名其妙迷弟起来吗?” “这古人,尤其是李白这种游侠性质的剑客,保养可就不大注重了。” “毕竟,李白有剑,有诗,不靠脸吃饭。” 对于笙歌的忿忿不平,一一很是一本正经的开始解释。 以她对笙歌的了解,颜狗伤不起。 笙歌:(′-﹏-`;) 瞧瞧这话说的,她像是那么肤浅的人吗? 哼,看脸什么的,简直就是对她的侮辱。 咳咳…… 那就让这种侮辱来的更加猛烈些吧。 “那也不至于变成一个五六岁的小娃娃吧。” 笙歌不服气的辩解着。 “你难道不觉得十几岁鲜衣怒马的少年郎最是让人心动吗?” “你想想剑眉星目,长剑白衣,出口成章的少年郎,那场景,不欣喜吗?” “笙歌,我还以为你喜欢呢。” 第六百九十八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三) (三) “唉,我只是不想让你错过李白最夺目的时光。” “如果你不想的话,不如再来一次?” 一一如今的恶趣味跟笙歌学了十成十。 明知道笙歌的性子,还在不遗余力的逗着笙歌。 “再来一次?算了,勤俭节约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浪费能量实在可耻。” “一一,你怎么能这么没有觉悟呢。” “你真是太让我失望了。” 笙歌义正言辞,颠倒黑白。 一一:(′-ι_-`) 果然,笙歌的厚颜无耻她还没有学到精髓。 可能那是天赋,与生俱来。 笙歌必须得承认,一一的话十分具有蛊惑性。 十几岁的李白,对后世来说也是极为陌生的。 只是,再意动,她现在都是个需要跪祠堂反省的小倒霉蛋。 杜家乃是典型的儒生世家,规矩繁多,想要外出游学最早也得在十六岁。 还得整整十年啊…… 大好的追星年华怎能白白浪费呢。 不过,幸好大唐盛世民风开放,倒也让她看到了几分可能。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心神放松,顿觉肚子咕咕叫。 打了一架,跪一天祠堂,抄家规十遍…… 笙歌开始怀疑,这场架打的还值不值。 熬呀,熬呀,笙歌软趴趴的跪在蒲团上昏昏欲睡的时候,门吱呀一声打开了。 戏精附体的笙歌顿时清醒过来,跪的笔直。 “小二,快让祖母看看你有没有伤到哪儿。” “不就是打了一架么,谁小时候没打过架,你那狠心的父亲怎么就忍心让你跪祠堂呢。” 来人一身简单精干的装束,虽说头发斑白,可依旧眼神清澈,神采奕奕,看不出任何垂暮之年的沧桑和老态。 这是个有趣且不服老的人。 “祖母,疼……” 笙歌深谙会哭的孩子有糖吃的道理。 如今这么大一座靠山摆在眼前,此时不抱大腿,更待何时呢。 “祖母,是他们先骂孙儿,先动手的。” 嗯,熊孩子的第一招就是要学会告状。 “祖母,我害怕。” 第二招,哭。 于是,强大心硬的笙歌,靠着精湛的演技,哭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甚是可怜。 范阳太君卢氏,乃是杜家真正的定海神针般的老人家。 杜审言早已于十年前病故,虽说卢氏是杜审言的继室,可越是年老便越是拿的起放的下,倒真真有了几分老小孩儿的意味。 会闹脾气,喜欢热闹,会关注年轻人的新鲜玩意儿。 与年轻时注重门第规矩的模样大相径庭。 笙歌清楚,这位可爱的老太太就是她的护身符了。 “走,别跪着了,祖母给你做主。” 就在笙歌准备假模假样站起来的时候,卢氏直接一揽把她抱在了怀疑,脚下生风,虎虎生威。 笙歌:∑(??д??lll) 她这是被人抱了吗? 老人家请有老人家的样子,这样实在让那些年纪轻轻就常做娇柔捧心状的人难堪。 …… …… 走路太浪会闪腰:瞧瞧笙歌那一脸我是谁我在哪儿的懵逼样儿。 我是个神棍:笙歌:她扒拉我……(???皿??)??3?? 余生一杯酒:谁能想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主播此刻化身成一个小团子。 北城南笙:总有一种不好的的预感,这剧情真的不会从追星演化为养成吗? 灯火阑珊处:养成!!!有点儿上头啊。 大猪蹄子:若是杜甫知道,能被李白养成,怕是又可以赋诗三百首吧。 主播:咳咳,大家都是文明人,谈什么养成,分明是两小无猜。 啧啧啧,还真别说,养成流嗑起来太真挺上头的。 自古李杜出cp,诗仙诗圣共枕眠。 有些上头的笙歌,压根儿忘记她自己现在就是杜甫。 cp粉头伤不起。 笙歌尤记得,她曾经看到的一段话。 杜甫的心很大 装下了天下寒士国家山河 杜子美的心很小 只有他的太白哥哥 李白的心很大 心里住着桃花潭水的汪伦 李太白的心很小 小到不留半点余地给子美 …… …… 唉,不怪现在磕cp,要怪只能怪杜甫写给李白的诗太多了。 几乎能合成一本想李白集。 …… …… “杜闲,你觉得子美错了?” 卢氏居高临下的看着杜闲,直截了当的问道。 这么多年了,她跟继子的关系一直都是风平浪静,端端是一派母慈子孝的场景。 “母亲,子美顽劣打人,嚣张跋扈,理当反省。” 杜闲看着站在自家母亲身后对着他嬉皮笑脸的笙歌,忍不住黑了脸。 天地良心,罚跪祠堂已经是他能想到的最轻松的法子了。 没见一起打架的那几家孩子,现在一个个皮开肉绽,趴在床上哭天喊地的? 他都没有藤条伺候,已经很网开一面了,好不好。 若是再不罚跪做做表面工作,这坊里茶余饭后的谈资恐怕就是杜家的家教了。 这熊孩子还敢告状。 “搞得好像你小时候没有上房揭瓦遛狗逗猫似的。” 卢氏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杜闲:o(′^`)o 还能不能让他好好维持严父的身份了,他不要面子的吗? “母亲,若不管教,子美变本加厉,倒是就为时晚矣。” 杜闲不死心的据理力争。 做老子的颜面,绝对不能在孩子面前丢了。 “子美不会。” “子美心性纯善,断断不会成为大奸大恶之人。” “再说了,一个小孩子就该有点儿狂,小孩子宁可骄傲,也不能卑躬屈膝。” “难不成你觉得子美在学堂表现出色是错?还是你觉得他不卑不亢是错?” “同在一个坊里长大,子美为何就要被欺负。” “小孩子就该有小孩子的样子。” 卢氏抿了一口水,条理清晰,不慌不忙的说道。 笙歌:?(?'?'?)?????? 这口才,干得漂亮。 杜闲有心反驳,可越听越觉得蛮有道理。 总不能因为别人家的孩子默写不下诗文,子美默写下来就要被揍吧? 嗯,大人还是不要过多插手孩子的事情了。 母亲说的对,子美有分寸。 “子美,去给你爹爹道歉。” 卢氏是个聪明人,明白不能过分落一家之主的颜面。 点到为止,还是母慈子孝。 第六百九十九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四) (四) “父亲,孩儿知错了,孩儿不该光明正大打群架,更不该被罚还不服气辜负了父亲的信任。” 要说起巧舌如簧,范阳卢氏都不是她的对手。 不就是认错吗? 熊孩子生存法则第三条,认错要及时虔诚够可怜。 于是,笙歌一不做二不休,华丽丽的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嘶…… 演过头了,没有控制好力道。 因为疼痛,笙歌脸上的肉挤在一起,眼睛也雾蒙蒙的。 果然,不作死就不会死。 卢氏:Σ(°Д°; 杜闲:Σ(°△°|||)︴ 这孩子是转性了吗? 谁不知道这孩子自幼聪慧,所以性子也就耿直骄傲了些。 身为父亲,他本也无心苛责,但总归怕孩子刚过易折,所以才稍加约束。 可这次是怎么回事儿? 瞧瞧这谄媚的模样,瞧瞧这知错就改的姿态,他这个做老父亲的非但没有觉得欣慰,反而觉得凉飕飕。 这个混小子又憋着什么坏水呢。 见杜闲沉默,卢氏开口了。 “负荆请罪才满意吗?” 杜闲:(???????) 他倒是想,可他敢吗? 一家之主做成他这样,也不知道会不会被嘲笑。 …… “子美,你若是觉得为父狠心的话,就去看看你的那帮难兄难弟就心理平衡了。” “没有比较,你就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父子二人相跟着从卢老太太的院子中走出来,杜闲语重心长的说道。 做父亲难,做一个被孩子喜欢的父亲更难。 不过,母亲也说的对,小孩子宁可骄傲不可自卑。 在不久后笙歌得知她那帮新鲜出炉的小弟一个个挨了家法后,终于明白了杜闲的那句身在福中不知福。 既有意外出寻李白,笙歌便早早的做好计划如何讨老夫人喜欢。 聪明 乖巧 自立 自保 想清楚其中的关键后,笙歌开始了她在私塾之中的一鸣惊人。 凡事夫子布置的课业,皆是优秀。 小小年纪,出口成章。 当然,这些章都是杜甫幼时还略显张扬稚嫩的诗词。 她一介粗人,还是不为难自己了。 原本的杜甫本就聪颖非凡,如今有了笙歌这个老妖怪,自然是过目不忘,锦绣在怀。 杜家二公子杜子美“少年天才”的美名传遍了荥阳郡。 假日时日,必成大器。 只是,这位二公子着实顽劣了些。 荥阳郡安雍坊最让人头疼的当属杜家二公子。 身后永远浩浩荡荡的跟着一帮小萝卜头,喊着行侠仗义的口号,招摇过市。 且这个队伍日渐壮大,笙歌也有了一个新的称呼“杜老大……” 可,瑕不掩瑜。 绕是如此,笙歌都拜了荥阳郡赫赫有名的文坛大家王老先生为师。 嗯,这位师父是笙歌精挑细选的。 王老先生祖籍蜀中,冬日一过便要辞官归乡养老了。 “夫子,听闻蜀中山雄水奇,人杰地灵,徒儿心驰神往,不知夫子回乡可否带上徒儿?” 笙歌扯着王老先生的宽大的袖子央求着。 孤身前往蜀中不现实,长辈在身侧,更容易说服杜家祖母和杜闲。 “你年纪尚小,游学一事不急。” 王老先生不由分说的拒绝道。 虽说打着乞骸骨落叶归根安度晚年的名义辞官归乡,但终究是他不容于仕途。 杜家嫡二公子,天纵之资,福慧双修,前途光明,何须随他这样一个被官场排斥的人回乡。 就算是他愿意,杜闲也断不会同意。 此子是杜闲的希望,也是杜家重现祖上辉煌的最可能的人选。 做一个纯文人,终究不是杜家所追求的。 “夫子,若我能说服族中长辈呢?” 笙歌也知王老夫子的顾虑,可如果错过此番机会,那想要再走近李白,恐怕真就是十余年后的事情了。 “夫子,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一来我是想领略蜀中山川美景,二来则是不忍您孤身一人长途跋涉。” “您就允了徒儿所请吧。” 笙歌仰着头,看着银发白须,眼窝微陷,早已不再年轻的王老先生,诚恳的请求。 王老先生也是个可怜人,独子早亡未留下一儿半女,他不忍儿媳守寡,放儿媳自由,允许对方再嫁。 但,偌大的王家这一脉,也就独留他一人了。 他学问虽高,可人也清高固执。 此番辞官归乡,实算不得荣归故里。 踩高捧低,人情冷暖。 “子美,你可知你日后注定是要入仕的,为师能给你的帮助甚微。” 王老先生不忍隐瞒,开诚布公的说道。 他可以教子美知识,却无法助子美入仕途。 说起来,当时子美选他为师,他自己都觉得惊诧无比。 毕竟这荥阳郡名利双收的大家不在少数,可偏偏子美选了他。 “夫子,您说的我都想清楚了,随您入蜀不是一时冲动,而是深思熟虑。” “夫子,科考,弟子不会让您失望的。” 笙歌知晓,王老夫子宠她如亲孙子,哪怕之前她胡闹扯着对方胡子嬉戏,对方也至多是带笑轻斥一声,从不曾动怒。 这已经不仅仅是简单的师徒了。 “罢了,罢了,既然你主意已定,那为师允了。” 王老先生揉揉笙歌柔软的头发,宠溺无奈却又愧疚。 这份愧疚,是对子美,也是对子美的家人。 他第一次有些懊恼自己这些年不知所谓的坚持,不容于仕途,无法成为子美的助力。 不是他不想再劝,而是他清楚,入蜀一事,子美势在必行。 这个小娃娃,主意大的很。 搞定王老夫子,笙歌自觉已经成功了一半。 毕竟有一个画风清奇,不按常理出牌的祖母。 这些日子以来,她不止一次旁敲侧击,祖母不置可否,但总归没有激烈反对,反倒与她聊了聊蜀中的奇山峻岭。 当然,还有那与荥阳郡天差地别的气候环境。 入蜀一行,她已经准备了许久。 如今已经迈出了第一步,那么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祖母,祖母……” 笙歌一路小跑进了卢氏的院子,然后小拳头一下一下帮卢氏轻轻捶着肩膀。 “二小子,无事献殷勤,你又闯什么祸了?” 卢氏坐在绳床上,半眯着眼睛,懒洋洋的问道。 第七百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五) (五) 难不成又爬了谁家的墙,摘了谁家的杏,或是揍了谁家的人? 这大半年,卢氏早就习惯了隔三差五赔礼道歉。 “祖母说的什么话,孙儿像是那种无事生非为非作歹的人吗?” “孙儿可不忍心让您劳心伤神。” 笙歌陪着笑脸,继续殷勤的捏肩捶背,一副乖宝宝的样子。 “嗯?” 卢氏可没有被笙歌这样乖巧的假象所欺骗。 知子美者,唯她这个祖母也。 “别打马虎眼,说吧。” “这边重点,捏肩也要有捏肩的样子。” 卢氏百无聊赖的打了个哈欠,不能打马吊听戏的日子实在无聊。 她技术高超,十赌九赢也怪不了她啊。 哼,那帮输不起的老家伙。 ╯^╰ 不打马吊赢银子,她拿什么带子美去听戏喝茶,扔彩头。 偏偏她小赌神的美名声名远播,近来都没人跟她一起组局了。 不如,不如克扣下子美的月银吧。 反正子美成天不着家,小孩子家家的要银子也没用。 毕竟身为一个拉风的老大,身后小弟一大堆,哪里还需要自己掏银子。 卢氏心安理得的想着。 “祖母,圣人有言,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圣人还言,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还言……” 就在笙歌打算引经据典滔滔不绝开始洗脑时,卢氏摆摆手“停……” “哪个圣人言的?” 卢氏虽算不上大家闺秀,但勉勉强强也是小家碧玉,自幼读书涉猎甚广。 圣人之言,还是耳熟能详的。 “朱熹。” 笙歌下意识答道。 “哪门子圣人?” “你是又寻到什么不问世的古籍了?” 卢氏皱眉,不解道。 笙歌:“(*) 唔…… 貌似说的嘴瓢了。 把后世朱熹的话都顺嘴说出来了。 “祖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想入蜀游历。” 笙歌一边捏着肩,一边小心翼翼的观察着卢氏的神情。 若是连卢氏都说服不了,就不用去触杜闲的霉头了。 “你说什么?” 卢氏猛的坐直,不可置信的盯着笙歌。 她这孙儿的小脑袋瓜怕不是热昏了头。 “你可知荥阳郡和川蜀相隔多远?” “你个小萝卜头,荥阳郡放不下你了?” 别看杜闲对子美看起来凶巴巴的,但那只是表象。 子美可是整个杜家眼珠子般的存在。 这个主,她做不了。 “祖母,我想去。” “老师即将辞官,他孤寡无依,而回川蜀路途遥遥,天堑无数,孙儿不放心,也不忍心。” “再说,川蜀自古以来便是仙灵之地,孙儿也想去沾沾那里的灵气。” “祖母,孙儿不会松懈,亦会照顾好自己,不让您和父亲担心。” “祖母,孙儿求您了。” 笙歌又一次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卢氏:(??-﹏-`;) 卢氏此刻半分都不觉得笙歌贴心,什么捏肩捶背,分明就是来要她老命的。 “祖母不敢啊……” 卢氏也是个实诚人。 “你别折腾祖母了,就让祖母打打马吊听听戏安度晚年吧。” “祖母还不想死。” 只见卢氏眼眶一红,肩膀轻轻颤抖,眼泪似是不要命一般簌簌落下。 那演技要说有多精湛,就有多精湛。 笙歌:╮(︶﹏︶)╭ 为什么剧情君没有告诉她,杜子美的祖母是个逗比加戏精呢。 “祖母,再哭我就告诉父亲听戏时赏钱出手阔绰一掷千金。” 唉,笙歌有时候也总在想,卢氏是不是锦鲤体质,要不然怎么就能逢赌必赢呢。 可偏偏赢来的钱又被她吃饱喝足后听戏赏人了。 所以,到头来,卢氏还是穷巴巴的。 这千金散尽还复来的德性,倒真真有几分李白大佬的感觉。 恐怕这才是真正的志趣相投。 “……” 闻言,卢氏登时不再抽咽,而是一脸幽怨的瞥了笙歌一眼。 好不容易酝酿出的情绪,真是对牛弹琴。 浪费…… “真的打定主意了?” 卢氏慢条斯理的拿出帕子擦干净面颊上的泪水,状若坦然的问道。 “祖母,您就让孙儿任性这一回吧,我怕会遗憾。” “祖母,孙儿不会荒废学业的。” 笙歌争取道。 “就知道你是个死心眼的。” “你父亲那里我去说吧。” “对了,你走了之后,你的月银,还有私塾的学费,还有过年过节族中长辈派发的红包礼物,我就代为保管了啊。” “你放心,哪怕你人远在川蜀,祖母也会为你据理力争的。” 卢氏一边絮絮叨叨,一边盘算着她约摸每月可以增加多少流动资金。 唉,打马吊又能加大码了。 她也想抛弃恶习,一心做个养生怕死的老太太,可奈何现实不允许啊。 算了算了,最大的养生就是顺势而为,顺其自然。 她还是老老实实打马吊,逛梨园吧。 这就是她与生俱来的使命。 她总觉得若是杜家哪天不小心落败了,她也能靠着打马吊发家致富。 “好,都归祖母。” 银子啥的不重要,谁让李白小哥哥是个富二代,家财万贯。 单单是游历,就带了数万两银子。 唉,果然,古往今来都是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 底气来源于银子。 …… …… 笙歌也不知道卢氏如何说服了杜闲,反正杜闲是黑着一张脸踹了笙歌一脚之后,恶狠狠的答应了笙歌离家,跟随王老夫子游学。 当然,条件是有的。 每月的家书,还有王老夫子的成绩考校。 …… …… “小弟们,你们的大哥不日便要远行,去领略壮丽山河,品味百味人生。” “唉,也不知道大哥我走了,你们会不会被别的坊里的小流氓欺负。” 作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大哥,必然是不能不辞而别的。 要不然,她真怕这帮小萝卜头天天爬杜家的墙。 咳咳…… 不要问她这些天爬树翻墙的本事哪里学的。 这都是不传之学。 “大哥,我也去,我也去……” “还有我,还有我,我这就回家收拾行囊。” “对对对,大哥,我有银子,带上我咱们一起吃香的喝辣的。” 一群锦衣华服的小萝卜头,你一言我一语。 仿佛在孩童眼中,离家是件神秘又值得期待的事情。 n. 第七百零一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六) (六) 这跟她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她想象中空前绝世的欢送会呢? 要是她把这帮小少爷们都拐走,怕是她也活不长久了。 这群人,哪一个不是家里的金疙瘩。 “我带不走……” 笙歌弱弱的说道。 “大哥,我们不是说好同生死共患难的?” “大哥,你不能抛下我们……” 笙歌崭新干净的白衣上,蓦地多了几只小爪子,其中一只小爪子上还握着没吃完的葡萄。 笙歌:'???????? 大哥们啊,请放过他吧。 “不是我不想带,是你们家中长辈不会同意。” 死道友不死贫道,一贯都是笙歌所坚持的人生哲理。 她搞不定这帮叽叽喳喳说个不停的小萝卜头,那就劳驾那些大人物了。 笙歌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到各家长辈是怎样抓狂了。 …… …… “杜大人,不知令郎何时离开?” “杜大人,令郎的行程有安排了吗?” “杜大人,圣人言,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令郎是不是该启程了?” “杜大人……” 这些时日以来,杜闲已经不记得他听到多少次这样的问话了。 每日一问,杜子美离开了吗? 怎么感觉这些人巴不得子美离开呢。 杜闲疑惑了。 面对杜闲的疑问,一众同僚只能苦笑以对。 杜子美一日不走,他们就得一日防着家中的小崽子会不会背着行囊离家出走。 这段时间,一回家面对的就是一个个叫嚣着要跟随老大上刀山下火海的小崽子。 他们实在是焦头烂额啊。 就连府中的狗洞都堵了不知几何。 家丁,仆从也是心力交瘁,生怕一打盹儿醒来小主子就不见了。 在一众同僚的催促下,笙歌赴西南入蜀终于提上了日程。 王老先生也甚是有眼色的提前递交了辞官书,带着笙歌离开。 唉…… 再不走,他怕被那一堆幽怨的眼神膈应死。 反正要辞官,早辞晚辞都一样。 一路上,笙歌兴致勃勃,与其说是在游历增长见识,倒不如说在搜罗各地的美食。 就连路线,都在不知不觉间更改了数次。 王老先生不着急返乡,也乐得纵着笙歌,游山玩水,美味佳肴。 可再远的路都有尽头,朝思暮想的西南蜀地就在眼前。 蜀地到了,那李白还会远吗? 杜子美想要追星,那不知朝夕相处够不够。 嗯,不要太感谢她。 谁让她是个小仙女呢。 她已经不止一次怀疑,一一所选的这个世界更像是福利,似是对她的奖励。 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哪里需要被奖励了。 有美人儿,有美食,有诗词歌赋,有锦绣山川,没有血雨腥风,没有殚精竭虑,没有朝不保夕…… 这样的任务,受宠若惊。 …… …… 第一次见到李白,是在一个月光如水般温柔的夜晚。 只是见面的方式不甚温柔。 蜀地久负盛名的酒楼屋顶上坐在一位白衣侠客,洒脱自若,巍然不动。 只见那人慵懒随意却又有一种说不出的美感,拿着一个酒壶独自一人喝的自在逍遥。 皎洁的月光下,映着年轻侠客的面颊。 一袭简单却暗藏小心机的白衣,行云流水般的惊艳绣花,白,黑,红交织在一起,皆是极端反差的颜色,却又分外和谐,俊逸。 趁着月色,剑客的容貌也逐渐清晰,仅用一根玉簪束起的墨发,虽然略显随意凌乱却不邋遢油腻,反而会让人眼前一亮,心中暗暗夸赞“好一个洒脱不羁的俊俏小郎君。” 仰头俯首间,吞咽酒水际,低吟一诗时,别有一番风景。 “你也喝……” 只见那人抬手对着遥遥挂在天际的月亮,灿然一笑。 单单这一笑,平添了几分酒酣时的有趣憨傻。 惊艳,温暖。 右手边放着一把剑,在月色便泛着银光,铮铮清亮远看如玉沼春冰,近看似琼台瑞雪。 任是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一把绝世宝剑。 他是“吴钩霜雪明,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的侠客。 他也是“才华横溢,风华绝代,八斗之才”的诗人。 李白能够在大唐盛世中潇洒独行,绝不仅仅靠的是诗。 他有恃才傲物的资本。 仿佛一切的傲慢出现在他身上都会变成理所当然。 余光中先生这样说过“酒入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盛唐给予了李白恢宏的想象,而李白赋予了盛唐独一无二的灵魂。 一眼万年,描绘的或许就是笙歌初见李白的这一眼吧。 “李白?” 爬树翻墙,前呼后拥,身后跟着一帮小乞丐,脸上还沾着泥土甚是拉风的笙歌就这样跟李白相遇了。 嗯,怎么来描述这场相遇呢。 绝对是配不上闻一多先生当初那句太阳与月亮走碰了头的文艺高雅了。 如今就是一个酒鬼碰上了一个小地痞头子。 尤其是她这个乞丐头目刚才还在有条不紊的派发任务,让这些混迹在各个界面上鱼龙混杂的乞丐打听李白的下落。 可抬头,便看到了坐在屋顶饮酒的李白。 而她方才那番话也好巧不巧的飘入了李白耳中。 只见李白仰头把最后一口酒灌进口中,起身,也不知是醉酒还是狡猾,踉踉跄跄,似是要从屋顶坠下。 笙歌:∑(lll) 这总不能初见就眼睁睁看着对方摔死把。 于是行动永远快于脑子的笙歌在身后一帮乞丐的注目下,轻飘飘的立于房顶之上,揽住了李白的…… 大腿…… 啊啊啊,天地良心,她真的是想揽腰的啊。 可奈何她高估了自己身为一个小萝卜头的身高。 李白眼神诡异的瞥了一眼笙歌,怎么感觉这个小乞丐居心不良呢。 被李白注视的笙歌也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松手下意识一推,李白华丽丽的从屋顶滚下…… 笙歌:她说她不是故意的,有人信吗? 李白被摔瘫前,笙歌反应过来以她强悍的小胳膊小腿接住了李白。 唉,幸亏她是个功力深厚的老妖怪。 要不然史书上就该是,李白年少聪慧,遭人嫉恨,英年早逝。 第七百零二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七) (七) 再也不是水中捞月的浪漫死法了。 唉…… 她太难了…… 她的初遇为何都是这般喜剧性。 她四处打听李白行踪无所获,今晚不过是意兴阑珊便想着去探听些秘辛,竟在此处遇到了。 笙歌也不清楚这算不算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 可…… 这真的不是她想要的初遇。 哭唧唧…… 幸亏她今天招猫逗狗,爬墙摘果子,衣服头发都是乱糟糟的,脸上还有不知道在哪里蹭的煤灰。 站在乞丐群里,一点儿都不违和。 这勉勉强强算得上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这种第一印象还是不需要了。 反正现在李白也是个小醉鬼。 此时不跑,更待何时。 笙歌一跑,其余的小乞丐一哄而散。 “小乞丐,哪里走……” 李白眼角含笑,风流自存。 那一推倒真是毫不留情啊。 不过,方才的小乞丐功夫不弱,身法轻盈,也不知是哪家哪派的得意弟子。 真真是个神秘又奇怪的小乞丐。 手痒,总想比划一下。 那一推总得讨回来不是? “今朝有酒今朝醉……” 这个醉鬼看似酩酊大醉,实则清醒的不得了。 千杯不醉酒中仙。 …… …… “子美。” 从墙头跳下来的笙歌,堪堪立住,就看到了背手站在庭院中的王老夫子。 笙歌:(??-﹏-`;) 她今天出门是不是没有看黄历,这么出师不利。 “子美,过来……” 王老夫子对着笙歌招手。 借着如水的月光,朦胧的灯火,王老夫子看着笙歌头发衣服上的杂草,脸上的泥土,鼻尖轻嗅,还能闻到淡淡的酒味,忍不住叹气。 这孩子越发放肆了。 旁人背井离乡,初到新环境,皆是谨小慎微,可偏偏子美过得如鱼得水,再一次成了十里八乡的小霸王。 身后的小萝卜头队伍日渐壮大。 今日竟然还饮酒…… (????ˇ_ˇ????:) 他真真怕有朝一日这颗杜家明珠毁在他手里,届时该如何向杜家交代。 “夫子,我错了……” 笙歌低下头,揪着自己的衣角,怯弱弱的说道。 笙歌的认错态度向来良好。 “夫子,我没饮酒,方才我遇到了李白,那个名扬蜀城的天才少年。” “他醉酒,我好心送了他一程,所以衣衫上才会沾染上酒味。” 嗯,她就是乐于助人。 什么推人下屋顶这样人话,还是不要说了。 太丧心病狂了,她怕王老夫子承受不了。 “李白?” 王老夫子哑然。 李白的大名,绕是他们这一辈的老人家都如雷贯耳。 李白醉酒,李白挥金如土,李白醉卧江边,李白仗剑走天涯…… 关于李白放浪形赅的传闻,不计其数。 可,他的才名更令人神往。 没有人能够否认李白的光芒万丈。 唉…… 王老夫子长长的叹了口气,心中暗想,难不成奇才都是这么不拘小节,与众不同吗? 杜子美…… 李白…… 这是他平生所闻,足以名动天下的人才,可偏偏一个比一个没正形。 难不成,不拘一格方能成大才? 王老夫子疑惑了。 他是不是还得庆幸一下,子美浪的还不如李白。 嗯,这样一想心里就好受多了。 果然,子美说到没错。 调节情绪还是得用比较升华法,有人更惨,就不会觉得自己惨了。 “你父亲来了家书,问询你的课业。” “明日考校功课,不准外出玩闹。” 王老夫子故作生气的警告道。 也不知道这无法无天的性子随了杜家哪位祖上。 身为官家弟子,与权贵子弟相交,不妄自菲薄。与平民百姓相交也是平易近人。 玩伴只看眼缘,不看其他。 三教九流,皆有子美的身影。 “嗯。” “夫子,更深露重,您也早些歇息吧。” 目送王老夫子回房,笙歌坐在庭院内的秋千上,一下一下悠闲的晃荡着。 今日与李白的偶遇,不在她的预料之中。 尤其是抱大腿…… 要是再往上点儿,直播间那帮玻璃碴子们就该骂她流氓了。 指不定连马赛克都出来了。 咳咳…… 身为风流倜傥,芝兰玉树的绝世佳公子,怎么能够一言不合就开车呢。 呸,下流…… 既然偶遇了李白,那就说明李白近在咫尺。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就静待她明天考完,就精心打扮下去制造偶遇吧。 今天这场闹剧,只是意外。 …… …… “夫子,可还好?” 见王老夫子拿着她的考校答卷,半晌都不言语,笙歌倒有些惴惴不安了。 难不成她又无意间说出了什么惊世骇俗之言,惹的王老夫子不悦了? 王老夫子抬眸,掩去心中的惊涛骇浪,格外淡定的回了一句“尚可。” 嗯,岂止是尚可。 默义,贴经,策问,诗赋,皆是上佳。 观点奇特,却又看起来理所当然。 论述条理清晰,情感真挚动人…… 鬼才…… 王老夫子再一次在心中感叹道。 他这一生最大的成就可能就是收了子美为徒。 他坚信,他不曾实现的抱负,子美定然可以。 “那夫子,我可以出去了吗?” 尚可二字对笙歌来说犹如特赦令。 就好似当初上学静待下课铃往餐厅奔跑的开心兴奋。 王老夫子:…… “去吧去吧……” 王老夫子无奈的摆摆手,示意笙歌有多远走多远。 待笙歌离开后,王老夫子开始整理她最近的功课与作业,准备给杜闲回信。 越是把所有的作业,答卷放在一起,王老夫子就越是心惊。 上天到底有多厚爱杜子美。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吊儿郎当的模样,若是被那些寒窗苦读的莘莘学子知晓,怕是要气吐血了吧。 蜀地皆推崇天纵之才李白,可在他看来,子美怕是能与之平分秋色。 细细琢磨,也许还能胜出几分。 毕竟,子美虽顽劣,可却也在大事上足够稳重。 杜家恐怕真的是祖坟上冒青烟,要彻底一飞冲天走向辉煌了。 谁不知当今天子爱才…… 尤其是那种得天独厚的才子。 更不要说,杜子美不仅有才,亦有治国安邦的大智慧。 这哪里是一个小孩子的模样。 n. 第七百零三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八) (八) 蜀地有李白,荥阳有子美。 假以时日,此二人必定是这盛世大唐最耀眼的明珠。 未来可期…… 想到此处,王老夫子下笔有神,洋洋洒洒的写了厚厚好几页信。 把笙歌近日的生活起居课业详详细细的告知了杜闲。 至于那些招猫逗狗,翻墙爬树,三教九流的事情,还是一笔带过吧。 毕竟子美的性子,杜闲和范阳卢老太太知道的清清楚楚。 除了杀人放火,没有杜子美不做的事情。 这是杜家人的共识,不需他多言。 说多了,惹人厌。 咳咳,这不是包庇。 这是在维护杜家的家庭和睦,子美的心情愉悦。 老话说得好,家和万事兴。 他还真是棒棒的。 (*。 王老夫子自己都没有发现,与笙歌相处的时间愈久,他不得志的郁气,慢慢散了。 整个人的心态,都年轻了许多。 生活多姿多彩,何必郁结于心呢。 每个人都该在自己的生活中尽力明媚。 至于子美,孩子心性,无伤大雅,尽力纵着护着就是。 最重要的是,他清楚,子美心有底线和原则,绝不会误入歧途。 …… …… 王老夫子的包庇和偏爱,笙歌并不知情。 此时的笙歌已经到了西城的一处破庙,这是她发现的一个乞丐窝。 信息很是灵通。 “老大,据说,李少侠将要在西郊桃林不远处的道观中暂居几日,好像是要与元恒道长讨论修仙的一些问题。” 年龄较大的小乞丐给笙歌做着汇报。 修仙…… 好吧…… 若是这帮小乞丐不提,她怕是都要忘了,在修仙,炼丹,寻仙草这件事情上,李白是认真的。 在剧情中,李白还考取了专门的道士证,有官方认真的那种。 李白是相信这个世上有仙人存在的。 而他自己,便是谪仙人。 恢弘大气,瑰丽浪漫的诗词,何尝不是他自己内心的世界呢。 若是旁人沉迷于修仙问道,早就会被诟病。 可李白呢,硬生生得了个谪仙人的名头。 活脱脱的偏爱啊。 修仙问道,寻草炼丹啊,她最是擅长。 毕竟,九幽黄泉也好,九霄天庭也罢,她都闯过。 看来,投其所好绝对没问题。 笙歌琢磨着,回家便与王老夫子商量要去观中小住。 王老夫子虽诧异,但也没有拒绝。 谁让笙歌的理由向来冠冕堂皇呢。 而是着家中仆人收拾行囊,带着笙歌前往道观。 至于为什么不放笙歌一个人独自前往…… 呵呵,他怕道观的屋顶被掀了。 …… …… “子美,你确定没瞒为师什么吧?” 王老夫子再一次问道。 一个掏鸟蛋钻狗窝的野小子,今日竟然精心打扮,唇红齿白,衣衫精致,还专门熏了清冽的香,腰间还系着一个小酒壶状的玉佩,时不时还摩挲两下。 不正常啊,不正常…… 这模样哪里像是要去道观中与世隔绝潜心研学,分明更像是个怀揣心事的少年郎要去见心上人的忐忑和娇羞。 '???????? 杜子美竟然不知不觉间有了心事? 唉,他这颗慈父之心,终究是错付了。 “夫子,徒儿真的就是想去道观中聆听元恒道长的教诲,摒弃杂念,好一心向学。” 笙歌一本正经的狡辩道。 王老夫子:呵呵,真是信了你的邪。 他家小崽子,说谎越来越顺溜了。 …… …… 都言深山藏古寺,可这片落英缤纷的桃林中也隐着一座古朴大气的道观。 只是这道观有一个不甚正经的名字。 “桃夭观” 因观中那棵百年老桃树而得名。 啧啧啧,这名儿哪里像个道观了。 笙歌推门而入,道观内,青石板上落满了桃花,犹如仙境。 而那棵百年老桃树下,一身穿蓝色道袍的少年郎,腰间系着慧剑飘带。 “以智慧剑,破烦恼贼。” 宽袍大袖,衣袂飘飘。 此刻的李白少了几分放浪形骸,多了些许飘逸雅致。 “夫子,他怎的比我还好看?” 笙歌甚是不服气。 几日不见,李白的身形样貌仿佛又长开了一些。 唉,看来艳压李白是不可能了。 她今日精心打扮,看来也要付之东流了。 王老夫子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一个少年郎比样貌真的好意思吗? “神仙哥哥……” 在王老夫子默默吐槽时,就看到他身边前一秒还在不服气的小萝卜头如同一个展翅的小蝴蝶,朝着那个蓝衣少年奔去。 神仙哥哥? 这谄媚的称呼啊。 王老夫子满头黑线,不忍直视。 戏精,戏精…… 杜家杜子美是个如假包换的戏精。 “哥哥,你是天上的仙人吗?” 笙歌屁颠儿屁颠儿的跑过去,自来熟的拉着李白的袖子,仰着小脸,一脸纯真仰慕的问道。 李白:Σ(°△°|||)︴ 这是哪里来的小屁孩儿,嘴倒是挺甜的。 “哥哥,哥哥,你回天上能带我一起吗?” “哥哥,你好好看……” 笙歌化身脑残粉,星星眼,一句接着一句恭维着李白。 良好的印象,是要从嘴甜颜美开始的。 “眼光不错。” “本少侠迟早会是九霄之上的仙人。” 李白坦然自若的接受了笙歌的赞美,没有丝毫的谦虚和害羞。 “待本少侠修仙问道成功,倒是也能勉为其难的带你一个。” “毕竟,一人得道,鸡犬升天嘛,更不要说你还是个会说话的小娃娃。” “本少侠就缺个采药炼丹的童子。” 一句一人得道鸡犬升天硬生生让笙歌黑了脸。 鸡是谁? 犬又是谁? 李白小哥哥,你是不是太自恋了些。 “诶,小娃娃,你这脸色一黑,本少侠为何觉得你有几分眼熟呢?” 李白狐疑盯着笙歌看了好久,越看越觉得有些奇怪。 莫名其妙的熟悉感,瞧瞧这小身高,正好能抱他大腿。 笙歌:Σ(°Д°; 她今天分明已经大换装了,跟当日那个黑不溜秋脏不拉几还贱兮兮的小乞丐天差地别。 咳咳,绝对不能被认出来。 “许是我长了一张大众脸吧。” “神仙哥哥,您要在桃夭观中呆多久呢,我能不能跟在你身边?” n. 第七百零四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九) (九) “神仙哥哥,好不好嘛,我不会拖你后腿的,我出生便有异向,老道士掐指一算说我有仙缘。” “神仙哥哥,你要不要考虑我。” 笙歌竭力岔开话题,毕竟那晚的初遇实在狗血极了。 嗯,第一次见面就吃人豆腐推人下屋顶,在正常人看来就是谋财害命别有居心。 “神仙哥哥,看我看我……” 笙歌踮起脚尖,想要隔过中间那个尴尬的位置,环住李白的腰。 只可惜,成功不了。 “神仙哥哥,我真的很有仙缘,幼时还得仙人指点。” “仙缘就好似智商一般会传染,你把我带在身边,带不了上当带不了吃亏。” 笙歌极力推销自己的模样,落在王老夫子眼中,成功的让王老夫子翻了个白眼。 呵呵…… 看到眼下这一幕,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说什么道观中清静,潜心学习。 呸…… 这就好似话本子中那些书生深山老林偶遇狐妖,被美色所惑,便绞尽脑汁编织谎言,哄骗家中长辈要去山中苦读,好与狐妖厮混一般无二。 ( 他早就得知,子美不知在苦苦寻何人。 如今,一切都明了。 也不知远在荥阳郡的杜家人得知,寄予厚望的杜子美心心念念一个容貌俊逸,潇洒不羁似谪仙人的少年郎会是什么感想。 反正,他现在不该想的,想都不敢想。 不过,有一说一,单论眼光,子美的审美,还是值得夸赞的。 这么多年,他也算是阅人无数。 但,除却子美,无一人能与面前的少年郎相媲美。 不仅仅是容貌,还有气度。 这样的人不该籍籍无名。 观其年龄,只有那位声名远播,蜀中无人能及的李白李少侠无疑了。 果真,盛名之下无虚士,百闻不如一见。 只是,这般在修道一途孜孜以求真的好吗? 并且,还不是一般的自恋。 唉…… 天才的世界,他这个普通人理解不了。 不过…… 子美不是已经见过李白了吗? 子美那句“夫子,我没饮酒,方才我遇到了??李白,那个名扬蜀城的天才少年。他醉酒,我好心送了他一程,所以??身上才沾染了酒味。”尤在耳际。 那子美现在这一出,装素不相识是要闹哪样。 这是心中又有谋算了吗? 他也不知道是不是该为这位天才少年默哀。 毕竟,被子美盯上算不得好事。 秉承着帮亲不帮理的原则,王老夫子终究没有当面戳穿笙歌精湛的演技。 “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很像推销。” 李白此刻耳中回荡的只有那句仙缘深厚,偶遇仙人。 哼,凭什么…… 为什么遇仙人的不是他,而是面前这个小萝卜头呢。 大名鼎鼎的李白吃醋了。 “那神仙哥哥,我把自己成功推销出去了吗?” 笙歌趁势问道。 脸皮什么的,不要问她要不要。 反正她脸皮够厚,偶尔掉个一半层,无伤大雅,反而有益身心健康。 “拙劣的推销水平,但谁让本少侠心软,见不得有人如此可怜呢。” 李白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维护着自己小小的颜面。 “是是是,神仙哥哥最好了……” 笙歌这谄媚的与偶像挂上钩的一幕,成功的让直播间的弹幕炸了。 今天更新了吗:主播,你还真是能屈能伸,一条真汉子是也。 走路太浪会闪腰:主播,你没看到王老夫子都看看不下去,忍不住要吐出来了吗? 浪九九:唉,也不知道若是大圣看到主播那句神仙哥哥,你最好了,作何感想。哈哈哈哈,幸亏手快,截屏了,主播别想着狡辩。 春和景明:貌似以后又会有大热闹看了。 灯火阑珊处:就让热闹来的更猛烈些吧。 笙歌:…… 笙歌心里骂骂咧咧,也不知道她能不能口吐芬芳,教教直播间这群玻璃碴子怎么做粉丝。 唉,你们是铁粉儿,不是黑粉儿啊。 每次看热闹看的最欢乐的都是这群看着她一路走来的玻璃碴子。 还截屏…… 过分。 ╯^╰ 主播:人生在世,逼不得已,逢场作戏,岂能当真。 主播:这就是单纯的忽悠,当不得真,当不得真。 笙歌甚是心虚的解释道。 余生一杯酒:不知主播有没有听过一句话,解释就是掩饰,掩饰就是事实。 笙歌:o(??^`)o 给你个表情,自行体会。 再想口吐芬芳,她也得忍着。 唉,她怂大圣啊。 要是那番话传入大圣耳中,大圣怕是又要觉得他是个小没良心的了。 说来,如果大圣没有破碎虚空,在大唐如今的盛世,许是还有缘偶遇。 罢了,罢了,突破桎梏总归是一件大幸事。 该庆贺,而不是伤春悲秋,想些有的没的。 唔…… 有些怀念牛魔王世界里她把大圣扛在肩膀上的日子了。 唉,那才是大佬该有的生活,房能配得上她的气质。 只可惜,她也清楚,这辈子,不会有这样的机会了。 大圣,依旧会是那个站在最高处,她不断追寻的目标。 “神仙哥哥,我给你介绍下,这位是我的夫子。” 笙歌揪着李白宽大的衣袖朝着王老夫子走去。 王老夫子迅速整理好自己的情绪,进入状态,配合笙歌演戏。 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人嘛。 朝夕相处,怎么可能没稍微学到点儿精髓呢。 “若是老夫没有猜错的话,这位应该是蜀城的天才少年李白李少侠吧。” “在不足弱冠,能有此等风采,非李少侠莫属。” “不知老夫说的可对?” 王老夫子揣着明白装糊涂,略带恭维的说道。 谁让他家不着调的小崽子把对方都捧成神仙哥哥了。 自家人总不能拆自己人的台。 “先生谬赞。” 在德高望重的老先生面前,李白倒是微微收敛起几分自傲。 看到这一幕,王老夫子忍不住在心中点头。 此子,不错。 “李白?” “你竟然是传闻中的李白小哥哥?” “天啊,我今天这是什么神仙运气?” 笙歌适时的表现出惊讶。 生动形象的演绎了一个初遇偶像的激动。 “神仙哥哥竟然是李白小哥哥,我真的是太幸运了。” n. 第七百零五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 / (十) 笙歌:这么浮夸的表演,渲染力应该够了吧? 笙歌在心中默默思量。 她尽力了…… “咳咳……” 王老夫子无奈的轻咳。 小崽子,适可而止啊,他都看不下去了。 就算是推崇,也得有度吧。 瞧瞧子美这谄媚的模样,那日后相处可还有家庭地位可言? 小崽子,你还太嫩了。 “夫子,您身体不舒服吗?这桃夭观山清水秀,远离喧嚣,最是适合静养。” “夫子,我们就在这里多留些时日吧。” 笙歌眨巴着水灵灵的眼睛笑眯眯的看向了王老夫子。 王老夫子:呵呵哒,他能拒绝吗? 确定是留在这里静养? 为啥他总觉得留在这里不是鸡飞狗跳,便是每日不得已看这谄媚的一幕? “可……” 王老夫子努力在嘴角堆砌出笑容,可笙歌还是听出了咬牙切齿。 “夫子是太感动了吗?” “夫子,这都是我应该做的,尊老爱幼,孝亲敬长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嗯,我是幼,你们都得爱我。 哈哈哈,她还真是个小机灵鬼。 王老夫子:??[┐'_'┌]?? 我不说话,我就静静的看着作死。 请继续你的表演吧。 …… …… “你认识我?” 李白诧异不已,难道他的天才之名已经在小萝卜头之间都传遍了吗? 面前这个唇红齿白,白白嫩嫩的看起来甚是可口的小娃娃显然就是他的小粉丝。 瞧那星星眼,似是要闪瞎他。 他就算是想装瞎都做不到啊。 “似哥哥这般神仙人物,神往已久。” 拍马屁这种事情,笙歌轻车熟路。 天才少年李白对于这种明显浮夸的恭维本还有些难为情,但一来二去,便习惯了。 就这等谄媚的小娃娃竟然有仙缘? 怎么办,莫名有些嫉妒啊。 就这样,在笙歌的蓄意恭维下,两人成功在桃夭观建交,一段即将惊艳整个大唐的时光徐徐拉开帷幕。 …… …… “道长,老子骑青牛西出函谷关后,莫知其所终。” 李白向元恒道长请教着这一千古之谜。 仙风道骨的元恒道长捻着胡须的手微微一滞,有些不知该如何开口。 这问题是不是超纲了? 老子西出函谷关之后的去向众说纷纭,千年时光流转,沧海桑田,已无可考究的史料。 他一介小小弟子,如何推论断定? 这真的不是为难他吗? “许是飞升了吧。” 元恒道长颇有些心虚。 但身为道教中人,以求仙问道为毕生追求,怎么能够质疑祖师爷呢。 嗯,就算是没飞升,也必须得是飞升了,否则他们苦修为的是什么。 人总归还是得有信仰的。 “也不能算是飞升,他本就是三清之一,只是后来化身为周朝的思想家老子凡间历劫,历劫归来便有了出函谷关不知所踪的传言。” 笙歌觉得,身为一个资深的小迷弟,必然是要时刻以偶像意愿为前提的。 能解惑时,就不装傻。 开天辟地,九霄之上那些事,她最是清楚了。 貌似她还穿过太上老君的旧衣裳,偷吃过老君的仙丹呢。 勉勉强强算得上是有几分渊源吧。 李白:Σ(°△°|||)︴ 元恒道长:'???????? 这小娃娃说的好理直气壮斩钉截铁,搞得好像亲眼见过似的。 ╯^╰ “我有幸亲眼见过。” 笙歌托着脸,昏昏欲睡。 这元恒道长其实才是个神棍吧,各种教义一知半解,可偏偏又有几分行走江湖的真本事。 那绝不是规规矩矩的长辈传授,更像是历经风雨,生死磨难中悟出来的。 唉,靠着这元恒道长,李白猴年马月才能得道啊。 说实话,笙歌觉得,以李白这种狂妄不羁,视权贵如浮云的性子着实不适合规矩森严冰冷无情的天庭。 迟早要被打下凡间。 除非…… 除非背靠大山好乘凉,并且还得是不可撼动的大腿。 难不成要让李白认玉帝做干爹? 啧啧啧,玉帝不可爱,不对李白的胃口,恐怕李白要憋屈死。 唔…… 要不,大圣? 若论名头,还有谁能比大圣三界第一人要强。 有大圣在,哪怕是做了仙人,到了那冷冰冰的天庭,李白依旧可以我行我素,做个逍遥仙。 只是,大圣早就超脱了这方天地。 所以,李白还是不成仙的好。 “亲眼所见?” “杜子美,你是因为爱说大话,所以才被道人断言颇具仙缘的吗?” 李白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有何不可能?” “不是早就跟你说过,我出生便有异像,仙人多次入梦吗?” 人啊,总是一山望着一山高。 妖族想修炼成人,凡人想得道位列仙班,而天上仙人又想体验凡人的七情六欲。 这世上哪有十全十美的事情啊。 “李白小哥哥,天庭不好玩的。” 笙歌收起懒洋洋的样子,格外认真。 她不忍看到大唐最耀眼的这颗星,穷其一生求仙问道,达成所愿之后却被磨平了所有的傲气和棱角。 不值得啊。 李白洒脱,不寄托于高堂的庄严,不艳羡那官场的利禄,站在大唐的江山上,站在诗人的位置上,站在剑仙的名声下,任清风涤荡心胸,随月辉起舞弄影。 他舍弃了钟鼓馔玉,成就了真正傲然独立的自我。 一诗一酒半仙人,一吞一吐伴盛唐。大唐的江山史册上因为有了李白二字,多了几分浪漫、灵动的神气。 世间只此一人,能与一个盛唐平分秋色。 这样的人,不该被框在圈子里。 “你真是越说越邪乎了。” 元恒道长有些不快。 毕竟,这番话有些信仰崩塌的感觉。 反倒是李白眼中的火热不减反增,真真有几分不撞南墙不回头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执着。 “子美,仙人何时抚我顶?” 李白学着笙歌的样子,骨节分明的手托着面颊,绕有趣味的问道。 “……” 笙歌表示心虚。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这本是李白流传千古的名句,如今被她随口说出。 罢了,那就得回报。 “现在。” n. 第七百零六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一) (十一) “嗯?” 李白不明所以。 潇洒干脆的声音因着这份疑惑染上了些许酥麻。 “现在……” “仙人抚你顶,结发受长生。” 笙歌伸出自己白白嫩嫩的小手拍了拍李白的头发。 唔…… 还挺滑。 (?°???°)? 笙歌自认,绝大多数仙人不及她。 李白:Σ(っ°Д°;)っ 李白有些傻眼,子美这都是什么神仙操作。 “李白小哥哥,你现在被仙人眷顾了。” 笙歌这话说的郑重其事。 肉眼看不到的地方,李白身上晦暗不明的气息一点点消散,取而代之的是明亮而柔和的淡金色。 一路走来,笙歌已经被无数世界的天道认可,她在其中,亦跳出其中。 她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变数。 “倒是觉得通身暖洋洋的。” 见笙歌煞有其事,李白也就好似逗小孩儿一般戏谑道。 “你你你……” “你到底是什么人?” 元恒道长盯着李白,不断的掐算着。 越算,越是心惊。 李白的命格前途竟然在方才一刹那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 不再是坎坷丛生,不再是郁郁不得志,不再是苦寻不可得。 一片坦途,锦绣前程。 若是他没看错,这一切的转机变化皆源自于那个小萝卜头的随意摸脑袋。 “道长,我是杜子美啊。” “一个有仙缘的人。” 笙歌缩回自己的手,笑的天真懵懂。 她就说面前这个道长是有几分行走江湖的真本事的。 这不,一眼便看出了李白的变化。 “不……” 元恒道长欲言又止,终究还是没有说出他的未竟之言。 “杜公子是个福缘深厚的。” 元恒道长生硬的转移了话题。 看不透的命格,算不清的未来,那就说明,不是他能触碰的。 “借元恒道长吉言。” 官方的回答。 福缘深厚? 笙歌倒也不否认。 毕竟,能在第一个世界遇到大圣本身就是一种运气。 可遇不可求。 但,穿梭了这么多的世界,一路走到今天,靠的又不仅仅是运气。 元恒道长的惊诧,李白的茫然,就这样定格在一个桃花飘落微风拂面的日子。 “李公子,贫道现在相信你有成仙的机缘了。” 元恒道长留下一句话,便飘然离去。 杜子美是李白的契机。 李白:“(oДo) 李白表示他再一次懵逼。 小朋友,你是否有太多问号。 向来都是潇洒不羁,痞气优雅的李白身上第一次出现了憨憨的气质。 当真是可爱极了。 笙歌听着那句成仙的机缘,敛眉不语。 也许此生李白过得万般随心,求仁得仁,便不会执着于“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越人语天姥,云霞明灭或可睹。”的求仙问道了。 她从不是心善之人,如今这般,仅仅是因为偏爱李白。 偏爱大唐历史上那个惊艳了后世的奇才谪仙人。 既是偏爱这等惊才绝艳的人物,恰恰又与杜子美的心愿不冲突,那她何乐而不为呢。 她是真挚的希望,李白可以畅快的 “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 五岳寻仙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 …… …… 夜半时分,笙歌正躺在屋顶百无聊赖的看月亮数星星,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却提醒她,元恒道长站在她的房门外踌躇半晌,犹豫不决。 笙歌趴在房檐上,轻声喊道“这里……” 若是元恒连房顶都上不来,那还不如早早回家老婆孩子热炕头,修什么仙问什么道练什么术法。 “神君……” 元恒道长轻飘飘的立于笙歌身旁,恭敬拘谨。 因着李白命格的变化,元恒道长已经基本相信了笙歌白日里关于太上老君的那番说辞,更是举一反三的认为笙歌如同当年的老君一般,乃是入凡尘历劫。 “神君?” “你唤我声神棍好差不多。” 笙歌如今瞧着谁都像是后辈,这种老祖宗的心态可如何是好。 “神君说笑了。” 元恒道长屈身半蹲在笙歌身旁,谦逊惶恐。 “我不会助你一步登天,但你若有什么疑惑,我可以解答。” 笙歌半眯着眼睛,沉声说道。 伴随着阵阵虫鸣鸟叫,沐浴着如水温柔的月光,笙歌耐心的解答着元恒道长的疑惑。 她虽然也是个野路子,但胜在经验丰富,是天庭的老熟人。 更不要说还有直播间里那群神神秘秘的玻璃碴子。 东方既白,笙歌反而添了几分睡意。 一夜无眠,如今补觉最是恰当不过。 “至于你能走到哪一步,皆是悟性。” “今日谈话,勿传入李白耳中,他不适合循规蹈矩的做一个高高在上的仙人。” 笙歌打着哈欠告诫道。 她无法久留,自然不能做长久护着李白。 而在天庭,她也没有明面的身份,所以不能做李白的靠山。 唉,旁人穿越若是遇到李白这样的翩翩少年郎,恐怕还能演绎一场荡气回肠的感情大戏。 可为何到了她这样,硬生生的就变成了老一辈看孙子的心态? 这都什么破画风啊。 爱情? 呸,分明是祖孙情。 “有神君在,李公子成不成仙倒也无关紧要了。” “李公子只是喜欢新奇有趣的东西罢了。” 李白向往一切未知,不畏惧,不退缩,而是喜欢以一种极其浪漫的笔触描绘那种未知。 他赋予了未知以无限光芒。 笙歌知晓元恒道长所要表达的意思,不置可否,未做言语。 …… …… “杜子美……” “杜甫……” 王老夫子的声音犹如魔音贯耳,惊醒了睡梦中的笙歌。 笙歌揉揉隐隐作痛的大阳穴,无奈的叹了口气。 好吧,她现在没有权利睡到自然醒。 “夫子,再这样下去,我就长不高了。” 笙歌苦着一张脸,卖惨道。 睡不好,何以长高? 万一以后杜甫长大后是个小矮子,她还怎么撩漂亮小姐姐啊。 想想被漂亮小姐姐指指点点喊矮冬瓜的日子,笙歌就觉得生无可恋。 “李白邀你练剑。” 王老夫子对于笙歌话中的抗议,充耳不闻。 “练剑?” 是啊,差点儿忘记,李白还是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 第七百零七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二) (十二) 只是,李白为何会突然邀她练剑? 这几日观察下来,李白可不像是个会主动的人。 不过,偶像邀约,爬也应该爬起来。 桃夭观一处略显荒凉寂静的角落,即将名满的李太白在此处练剑。 李白的剑很快,树影斑驳下,一挥手似是就亮出盛唐高朗宏大的气象,不惭世上英,丽而不俗,出人意表,立现第一快剑。 在这空无一人的角落里,李白奇诡绝艳的身姿剑法,令山河沮色。 笙歌静静的看着,眼中难掩惊艳。 她知李白是来去如风潇洒不羁的剑客,却不曾想过,李白的剑法竟如此出神入化。 她终于知道那句大河之剑天上来是何意了,不是妄想,不是夸张。 李白的剑法,当的上那般评价。 若是在灵气充裕的时期,李白怕是能够悟出剑道,不需任何人,亦能修炼飞升成为罕见的剑仙。 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是啊,李白就是那天纵之才。 充满灵性的剑招,便意味着他的未来不拘一格无尽头。 这一刻,笙歌是起了惜才之心。 笙歌终于能够理解那些古老门派中的老家伙看到天赋卓绝的后辈如同饿狗见了肉包子的心情了。 笙歌没有开口,就站在不远处的地方目光灼灼的看着,直到李白的长剑重新回到剑鞘。 这究竟是怎样被上天眷顾的人啊。 “看傻了吗?” 李白朝着笙歌招手,痞里痞气的笑容,如同天边的艳阳,耀眼夺目。 “你可要跟我学剑法?” “丑话说在前,我的剑法可无章法可依,换而言之就是非名门。” 李白席地而坐,白衣飘飘,随意的洒落在岁月悠长的青石板上。 树影婆娑,山泉蜿蜒,仿佛在这一刻都成为了背景。 而李白,就是这幅画中,唯一的主角。 笙歌学着李白的样子坐下,心中再一次感叹。 幸亏她是个游历无数世界的老不死,才不至于被这位少年郎的才貌迷的神魂颠倒。 “李白小哥哥乐意教,那我自然是要学的。” “无章法可依,那李白小哥哥,你自成大家就好。” 笙歌歪着脑袋靠着李白的胳膊,半眯着眼睛,平静的开口。 头顶是暖阳,身侧是清风,耳际是鸟鸣,鼻尖是花香,这样的日子真真是容易让人心生懈怠和眷恋啊。 不用拼命挣扎,无需勾心斗角的。 “杜子美,我越来越相信,你就是因为会拍马屁才有仙缘了。” “不过,本少侠喜欢。” 嗯,会说话就得多说点。 就这样,剧情中处处留情天涯处处皆知己的李太白摇身一变成为了杜子美的剑法师父。 笙歌有些疑惑,也不知这样算不算追星的一种方式。 毕竟近水楼台先得月嘛。 在学习李白剑法的同时,笙歌有意无意的会指点李白几处关键。 在笙歌时不时的童言无忌下,李白的剑法一日千里,越发有大家风范。 轻灵飘逸,奇招迭出,令敌人猝不及防的同时又兼具阳刚沉稳之风。 看似矛盾,却又诡异的融合在一起,挥洒自如,剑由心生。 李白终究是悟出了属于他自己的剑意,开始走向属于他自己的剑道。 李白不是傻子,笙歌再装的天衣无缝的指点,三番五次之下,他也能察觉出异样。 本是想教对方剑法,一来强身健体,二来游历自保。 “仙人指点吗?” 笙歌把一切都推向了那个总爱入梦的仙人。 毕竟这般奇妙的剑招,博大精深的剑法,也唯有仙人方能窥得一二了。 李白并没有在此事上纠结太久,他着实不是那等自我折磨的人。 只不过经此一事,他慢慢相信,杜子美是个有仙缘的小萝卜头了。 并且,这个小萝卜头贼黏人。 ??[┐'_'┌]?? 这小萝卜头怕不是忘了当初在桃夭观说好只是数日相伴。 唉…… 没办法,只能任由这个小萝卜头黏着了。 谁让对方唤他一声师父呢。 虽说这声师父有些水分。 真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首时已惘然啊。 李白本就不是能长久留在一座小城看风景的性子,他那颗放荡不羁的心总在时时召唤他走向新鲜未知的风景。 以前他独自一人,携万贯家财外出游历,一把长剑,一个酒壶,一轮明月。 虽说广交朋友,但终究无牵无挂孑然一身不留牵绊。 浪子的脚步,除非心甘情愿,否则无人能阻他。 可遇子美,乃是意料之外的事情。 一起讨论剑法,钻研学业,时不时还一起偷偷溜进人迹罕见浓雾不散的深山老林,寻仙草练仙丹。 还别说,丹药还真就练成几颗。 虽然子美说只是简单的固本培元的基础丹药。 但自己练的药最香…… 几年下来,当初那个堪堪到他腰际的小萝卜头,如今已经长成了丰神俊逸的少年郎。 眉眼如画,明眸皓齿,身姿英挺,仿若修竹。 李白也甚是好奇,一个男孩子怎能长的如此精致。 “李白……” “李白……” 笙歌小跑着,额间隐有汗珠,一袭红衣,与天边的晚霞相得益彰。 李白失笑,这小萝卜头自从身形长开了之后,越发没大没小了。 不叫师父就算了,如今连一句李白哥哥都听不到了。 “李白,夫子的布置的罚抄明天就要检查了,我写不完,你快帮我写写。” 唉,别看王老夫子平日里似个戏精,可若是发起脾气来也是六亲不认的。 谁让她一时贪杯,没忍住偷了李白的酒喝,被王老夫子抓了个正着呢。 “你确定你是写不完,而不是没写?” 李白边递给笙歌一条帕子擦汗,边戏谑的说道。 罚抄已是十日前的事情,偏生这十日来,子美过的滋润潇洒,招猫逗狗一样没少。 甚至还召开了一场盛大的禅位仪式,把大哥大的位置让了出去。 如今,火烧眉毛,开始着急了。 “这不是重点……” 笙歌摆摆手。 “李白,咱俩还是不是好哥们儿了,看在以往寻仙草差点儿掉下悬崖同生共死的份儿上帮帮我吧。” 笙歌哀嚎道,十分恬不知耻的携恩求报。 n. 第七百零八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三) (十三) 别人都是施恩不图报,偏偏笙歌不走寻常路。 李白无奈的翻了个白眼,也不知道这几年来他跟杜子美经历这么多共患难是好是坏。 但凡子美有求于他,就会如数家珍般开始掰着指头叨念。 “本来不是好哥们儿。” 李白拿过笙歌擦完汗的帕子,整齐的叠好,放在一旁的石桌上,紧接着递给笙歌一杯冒着凉气的新酿果酒,然后手执扇子,轻轻的扇着,驱散笙歌周身的闷热。 这一系列动作做起来行云流水,一看便知早已习惯成自然。 “李白,我就知道咱俩感情淡了,爱是会消失的对吗?” “你难道忘了你仗剑比试我在你身旁摇旗呐喊,你寻仙草我不辞辛苦陪在身侧,你醉酒月下撒酒疯我任劳任怨带你回家……” 笙歌把李白递来的果酒一饮而尽,然后一秒入戏,声音悲戚,眼角含泪。 李白:(¬_¬) 唉,他就知道杜子美就会这一招。 平日里,在外行走,这杜子美看着也是人模狗样,光风霁月的贵公子。 怎么私下里,就是这么个东西呢,他太难了。 什么叫摇旗呐喊? 那分明是翘着二郎腿,嗑着瓜子看戏喊666。 至于寻仙草? 如果一遍遍声情并茂论证翔实的告诉他天庭就是个浮云也算陪伴的话…… 那他认了…… 还有月下醉酒撒酒疯带他回家? 呵呵哒,分明是醉意上头,他心有所感灵光乍现,自创了新的剑法,偏偏被杜子美一手刀砸晕扛了回来…… 呼…… 不能想,越想越气。 (?ì_í?) “杜子美,你说这话良心不会痛吗?” “你自己都做了些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你自己心里没数吗?” “还有,本少侠是你师父,不是你哥们儿。” “俗话说得好,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你得尊师敬长。” 李白没好气的戳着笙歌肉肉的面颊。 “原来你想当我爹……” 笙歌恍然大悟道。 “李太白,你这么丧心病狂,我远在千里之外的老父亲知道吗?” 李白:(????) 他就知道,杜子美这个狗东西就会顾左右言他。 又是几轮交锋,李太白不甘的败下阵来。 “李白,你慢慢写,不着急,明日辰时前抄完就好。” 笙歌拍拍李白的肩膀,笑的人畜无害,善解人意。 李白:好气哦,偏偏还不能掐死这个狗东西。 “李白,我出去看看今天的集市上有没有什么新奇的物件儿,给你买回来,你慢慢写,我不打扰了……” 笙歌一溜烟跑了出去。 唉,与罚抄的李白面面相对,她怕被李白用眼神杀死。 李白幽幽的叹了口气,认命的开始替杜子美写罚抄。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亏他当初瞎了眼还为杜子美学他写字而沾沾自喜。 哼,那个狗东西分明就是早早想好若是二人字迹相似,就能偷梁换柱了。 他的命实在是太苦了。 …… …… 笙歌在外一晃便是大半天,待她提着李白最爱的陈酿回来时,已是灯火万家,月明如水了。 笙歌熟练的翻墙而入,径直朝书房走去。 李白到书房看似简陋,实则暗藏精妙。 一颗颗夜明珠营造出柔和自然的光线,取代了烛光的昏暗。欧欧电子书 千万不要问这夜明珠从哪儿来的。 毕竟挖人祖坟这样到事情不值得提倡。 可天地良心,他们真的是为了寻仙草而去,然后顺手牵羊带回了一些。 “李……” 笙歌看着趴在桌子上小憩的李白,止住了声音。 桌子旁还放着厚厚的罚抄,以及一首墨迹未干新鲜出炉的诗。 李白要远游了吗? 是啊,她都没有注意到,这座小城,已经困住李白太久了。 李白有鲲鹏之志,亦有文曲之才。 五岳为之震荡,百川为之崩奔。 她还记得剧情中,李白的那首大鹏赋。 激三千以崛起,向九万而迅征。 我呼尔游,尔同我翔。 李白的洒脱是杜子美向往的,而李白的郁郁不得志同样也是杜子美的遗憾。 自己的人生不能做主,是一种悲哀。 可如今困住李白的又是什么呢? 笙歌沉默,放下酒,拿走李白写好的罚抄,关好窗户,离开了书房。 洒脱不羁,心中装着山川四时的李白何需困顿犹豫。 可能,她这个小迷弟过分了。 …… 时间也不知过去了多久,李白幽幽醒来,丝毫没觉得腰酸背痛,反而神清气爽。 他觉得他的身体越来越奇特了。 嗯,这一切都是子美的缘故。 对了,罚抄…… 李白没有看到放在桌角的罚抄,反而看到了地上的一坛酒。 是他最爱的那种。 子美来过了? 想到此处,李白眼神有些晦涩难懂。 那…… 那首诗子美是不是也看到了。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他的确向往蜀城之外的风景,可也眷恋身边唯一的羁绊。 这是这些年来,除了家人之外,陪伴他最久的人了。 有了子美,他再也不是月下独酌,举杯邀月。 而是秉烛夜谈,月下漫步,相视一笑。 是友人,也是知己。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谁说新奇有趣的事物就一定得长途跋涉,翻山越岭才能寻到呢。 蜀城,天府之国,从来都不缺奇山异水,亦不缺神话传说。 身边都风景亦很美,远方就在那里,不着急,慢慢来就好。 一向都是心随所至想一出是一出的李白选择暂时停下脚步等等杜子美。 慢慢来,从来都是很好的一个词。 子美陪伴了他数年的岁月,如今他羽翼渐丰,可以无所畏惧的闯荡游历。 可子美还小,且王老夫子年迈。 子美能尽孝的时日不多了,朝夕相处的知己伙伴,他得换位替子美思量一二。 所以,等等又何妨。 李白拎着酒坛子,一脸的轻松洒脱。 他向来都是想的明白,也做的果断。 酒可以待会儿再喝,但子美那里不能耽搁。 天知道,子美那善变的性子脑子里会脑补出什么凄凄惨惨的画面。 (╯3╰) 唉,他还真没见过像子美这么奇怪又矛盾至极的人。 第七百零九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四) (十四) 有时候老成持重神神叨叨的像个年逾百岁的老者,总用一种欣慰慈爱的眼神看着他,着实慎得慌。 就好像他是子美的小辈…… 有时候又像是个没心没肺,童言无忌的像个傻子,可偏偏还是个画风清奇的傻子。 他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当年才把这么丧心病狂的杜子美带在身边。 一带就是好些年。 唉…… …… 没有任何意外,李白在不远处的猴山的大树上找到了子美。 说实话,这么多年相处,他并没有觉得子美是个心地善良乐善好施的人,可偏偏对这山中的野猴子多了些许耐心和温情。 他见过子美徒手揍豺狼虎豹的凶残场面…… 两相对比之下,豺狼虎豹好像可怜了些。 子美最喜欢的动物是猴子吗? 他问过。 只不过得到的却是否定的回答。 不喜欢猴子,却又表现出了实打实的偏爱,甚至有时还会失神发呆。 奇奇怪怪…… 罢了,子美一直都是奇奇怪怪的。 奇奇怪怪,也可可爱爱。 “不累吗?” 李白看着倒挂在树上依旧面不改色悠闲自在的笙歌,无奈的问道。 “入乡随俗。” 笙歌一本正经的答道。 这座小小的猴山与傲来国花果山差远了。 可偏偏有一个异曲同工之妙的水帘洞,所以,这些年来,她也时常到此处偷得浮生半日闲。 因着她在此处修炼时久,这荒山倒与几年前大相径庭,多了灵气,那一切皆有可能。 唉,看久了,还是觉得浑身是毛的猴子丑啊。 不行…… 不能嫌弃,毕竟她也是做过野猴子的人。 明明都是猴子,为何却不一样呢…… 与谁不一样…… 与杜子美一样,她也是有偶像的人。 只是,不是李白罢了。 苦想一夜,她终于知道此次任务她错在何处。 何为偶像,偶像是崇拜,是在你内心深处拥有神秘力量的存在。 是你可望不可及的样子,是指引你不断前进的标杆。 如今,她的确是伴在李白身侧,一日又一日,一年又一年。 可,也是她亲手把李白拉下了偶像的神坛。 追星归追星,但她也不应该强行过多的插手李白的生活。 李白痴迷于仙道,在剧情中,杜甫便数年与李白一起寻仙问道,而不是她这般总是试图劝说打击。 李白爱访名山大川,喜自然风情,若是杜甫,绝不会让自己成为桎梏李白脚步道存在。 他只会期待李白走的更远更快,过得更加恣意潇洒,这样他看了也会欢喜。 嗯,她的确有不妥之处。 “李白,不如你先替我去看看这锦绣山川,风土人情吧,到时候正好做我的向导。” 笙歌从树上跳下来,找了块历经风吹雨打的大石头,盘腿坐下。 边说,边感悟天地灵气。 到了她这一步,已经无需再刻意汲取灵气了。 “子美,你不会是想丢下我,自己一个人偷偷成仙吧?” “你这样可就又些不地道了,你是不是不想把你的仙缘分给我了。” “杜子美,你言而无信,始乱终弃,反正就是丧心病狂。” 李白凝眉,怒目而视。 杜子美,如今,最起码是暂时,我不想再走马观花了,我想慢慢来,等等你。 知己好友,胜却人间千万般风景。 孰轻孰重,他知道。 笙歌:(?????) 这都是什么脑回路,跟她想象的一点儿都不一样啊。 她难得善解人意一番,貌似又做了无用功。 呵呵哒,她就知道她不适合自己解语花之类的角色。 “李大才子,始乱终弃不是这么用的。” 笙歌翻了个白眼,嫌弃至极。 还自己一个人偷偷成仙? 呸,她像是那么目光短浅的人吗? 笑话。 “反正,你很多年前就说了,你是有仙缘大人,让我把你带在身边。”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虎毒尚且不食子,你见那个老父亲丢下自己大傻儿子了。” “乖,你还是适合没心没肺招摇过市。” 李白戏谑的打趣着笙歌,似是要以这种轻松玩乐的语气打消笙歌所有的顾虑。 从来不曾有人禁锢他半分,只不过是他自己想要看世界的方式和眼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偌大的世界,风景无限。 有些风景适合浮光掠影不求甚解。 可有些风景却更适合下马看花入木三分。 嗯,蜀城充满了神话传说,是个好好寻仙问道大好地方。 所以,留下来是正常的。 “呵呵,亏我爹上封信里还夸你是个光风霁月的天才,可谁能想到你就是总想把我爹取而代之。” “啧啧啧,你这想法口味真重。” 笙歌并没有再提催促李白离开的话。 李白不想留的话,无人能留下他。 若他不想走,那又何需多言呢。 “对了,你昨天的罚抄是不是故意有那么一张变了字迹。” “李太白,你狡诈无耻,坑的我又挨了两下戒尺。” 说到这事儿,笙歌就忍不住生气。 这么幼稚的李太白,她一拳能打死四个。 “有吗?” “不记得了。” 李白嘴角挂着含蓄委婉的笑意,一本正经,深藏功与名。 嗯,可能真的是疏忽了。 毕竟像他这样的绝世大善人,怎么可能坑共患难同生死的知己好友呢。 “呵呵……” …… 极其没有营养的拌嘴后,李白和笙歌结束了在蜀城兴风作浪拉帮结派的日子,开启了新一轮大作妖。 “喂,你听说了吗?” “大名鼎鼎的李太白和杜子美不再一门心思扎进深山老林,而是进了衙门做捕快,听说还升大特别快。” “咦,是不是府衙大老爷们就好李白杜子美这一口,毕竟鲜嫩可口还才名在外。” “啊呸,你污浊的脑子里是在想什么呢?” “李白和杜子美成为捕快后,可是连破几场大案,且还追回了数年前官府丢失的官银,人家升得快,都是实打实大功劳,你那破脑子也就适合去花街柳巷了。” “有这么厉害吗?这么厉害的话,为何不去数百里外解决下陈府当年的悬案,要知道那件事情在十几年前还是很轰动的,至今未解。” 第七百一十章想追星点杜子美(十五) (十五) “陈府,哪个陈府?” “还有哪个陈府,能让方圆数里人烟罕见的还能是哪个陈府。” “你都说了是悬案,那桩旧事还是莫提了,若是沾上忌讳,恐怕就得夜夜噩梦,恶鬼缠身了。” “别说了,别说了,一听就觉得阴风阵阵,好好说李太白和杜子美不得不说的故事不好吗,聊什么悬案?” …… …… 闻言,笙歌和李白面面相觑。 什么叫府衙大老爷们就好她和李白这一口,什么叫鲜嫩可口可口。 这世上谁敢打她的主意,不想活了? 只是那桩悬案,当真是勾起了她的好奇心。 一桩陈年旧案,经年已过,竟然还能让这些人青天白日之下害怕。 “子美,我就说这世上有鬼神吧……” 李白满眼兴奋,一脸的跃跃欲试,藏着不为人知的火热。 求仙问道这么多年,终于能有幸见到真正的鬼了。 也不知是女鬼还是男鬼,也不知是丑是美。 听说不同死法儿,死状不同,那阴差阳错滞留人间成为鬼怪,样子也各不相同。 真是期待啊。 见不到仙人,见见鬼魂也是好的。 李白暗戳戳得搓搓手,笑的春风得意。 笙歌:…… ╭(╯^╰)╮ 这李白怕不是个傻子吧。 “有就有吧,没什么稀奇的。” 作为一个不知道几游地府,还偷过孟婆汤的人,对鬼魂实在不陌生。 “子美,我们去……” “不去。” 不等李白说完,笙歌便毫不犹豫得拒绝了。 凡是滞留人间的鬼魂,十之八九都有未了的心愿,厉鬼作怪,大抵都是冤冤相报。 她着实没有心情去。 眼不见心不烦。 “子美,去瞧瞧吧。” “子美,这么多年我还没见过鬼呢,不见总不死心啊。” “子美……” 本来潇洒不羁的李白化身絮絮叨叨得老大爷。 对鬼怪的好奇,超越了一切。 笙歌默默的叹了口气,仰天无语极了。 她能怎么办,只能跟着去啊。 李白可是杜子美放在心尖尖上的人,更是她辛辛苦苦教出来的,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他羊入虎口,一去不复返啊。 以李白这个热衷劲儿,就算是她不同意,李白也会偷偷摸摸去。 “去,去……” 请把剧情中那个放荡不羁爱自由的李白还给他吧。 面前这个二傻子绝对是假的。 絮絮叨叨,还会撒娇,唯一不变的应该就是才情和天赋了。 “子美,那我们要不要回去准备一下啊。” “道长们都说什么黑狗血,牛眼泪,还有什么公鸡什么的……” 李白兴致勃勃得说着。 笙歌并没有打断李白,亦没有告诉李白,只要有她在,无论多厉害的妖魔鬼怪都得退避三舍。 她已经很久没有看到如此激情洋溢,鲜活热情多李白了。 李白本该就是这样的。 “子美,你说夜探鬼宅,是不是别有一番风味?” “子美,你回去歇着,我先准备准备,日落时分出发,你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你的。” 嗯,这次他一定要把这些年来攒下的各种符纸通通拿出来。 还有道长们口中说的专克鬼怪的东西。 “嗯。” 笙歌觉得她歇不了,李白准备的东西跟他想要得肯定不一样。 天知道李白这个游鬼宅是怎么个游法儿。 她怕肚子饿。 李白和笙歌在路口分开,各忙各的。 夕阳西下,日暮时分,华灯初上,笙歌和李白碰面了。 只见李白背着两把剑,一把绝世名剑,还有一把粗糙得桃木剑,腰间挂着几个酒葫芦,????扑面而来的却是浓浓的血腥味。 不用看,不是鸡血就是狗血。 胸口还鼓囊囊的,隐约有几张符纸露了出来。 手里还拎着一只大公鸡…… emmmmm…… 这是什么神奇得搭配啊。 就这画风,哪里还像个翩翩佳公子啊。 没眼看,没眼看。 不过那只大公鸡肉还是挺多的,想来烤了吃起来味道也不错。 “子美,你也准备东西了吗?” 李白看着笙歌手上拎的盒子,满意的笑了笑。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很好。 “嗯。” 笙歌打开盒子,一层又一层。 有糕点,有酒水,有烤鸡…… 这副武装,就算是去郊游也可以。 李白:…… (╯‵□′)╯︵┻━┻ 真想撂挑子不干啊! “子美,我们是去闯鬼宅的……” 李白忍着吐槽的欲望,弱弱提醒道。 “我知道啊,人是铁饭是钢,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肚子饱才有力气。” “李白,我会是你坚强的后盾,解决你的后顾之忧,你放心冲吧。” 笙歌一本正经,满眼认真。 闻言,李白幽幽的叹了口气。 好吧,他早该想到的。 “那这个给你。” 李白把那个从不离身的玉佩解下来递给了笙歌。 “这个是被高僧开过光的,阴邪难以靠近,你拿着,我也放心。” “拿着……” 李白不由分说的把玉佩系在了笙歌的腰间。 糟心徒儿不怕死,他这个做师父的总得考虑一二。 “走。” …… …… 越走越是荒凉,难见人烟。 终于一座古老的大宅子出现在面前,大门上挂着两个血红大灯笼,红的妖异阴森。 大灯笼下突兀大垂下几片红绸,墙上还贴着大红的喜字,就好似是在办婚事。 可偏偏,不论是红绸还是喜字上绘着的都是白骨。 怪异极了。 阴风阵阵,树叶落下,皎洁明亮的月亮也不知何时偷偷藏了起来。 笙歌凝眉,手指掐决,在李白周身裹上了透明的防护罩。 此行不简单啊。 这座宅子,风水极佳,如今长年累月成了极阴之地,鬼魂修行,事半功倍。 更不要说这个宅子外的红绸和红灯笼了。 难不成又是新嫁女含冤而死? 这套路就有些狗血啊。 能不能来点儿新奇的。 也许应该大概是可以的。 “进去吧。” 既然来了,那就让李白酣畅淋漓吧。 那样也算是不虚此行。 李白走在笙歌身前,推开大门,远远的不见房间的踪影,最先入眼的,是一条铺满青石板的路,两边植满了槐树。 鬼气更甚。 槐树旁,有两座斑驳脱落大石像。 n. 第七百一十一章想追星都杜子美(十六) (十六) 风吹雨淋,无人打理,布满了灰尘和蜘蛛网,勉强能够隐隐约约看到石像似是两只瑞兽。 只是瑞兽的眼睛却被鲜血染红,底座上似是还有某种奇妙的血咒。 血咒蔓延,也不知指向何方。 说实话,笙歌不喜欢所有阴森恐怖的东西。 她喜欢新鲜有趣美好的。 可谁让李白对这一切充满了好奇呢。 阴风吹过,却无一片槐树叶落下,诡异至极。 走过长长的青石板路,阴暗邪恶的气氛一扫而空,柳暗花明取而代之的古色古香平和宁静。 古色古香的屋子,烛火闪烁,隔着烛火,似是还能隐约看到映在窗户上的影子。 “子美,你说那就是传说中的鬼吗?” 李白附在笙歌身侧,耳语呢喃。 “离远点儿说话,我能听清楚。” 说话就说话,靠这么近干嘛。 笙歌甚是傲娇的想着。 “至于是不是鬼,一看便知。” 呵,什么时候鬼都可以有影子了? 管她什么魑魅魍魉,既然来了,那就一探究竟吧。 “你退后,我先行。” “子美,你莫怕。” 李白牢牢的站在笙歌身前,把公鸡往笙歌怀里一塞,解下腰间装着黑狗血的酒壶,一手执桃木剑,弓着腰,小心翼翼的推开了门。 设想中所有惊心动魄血腥暴力的场面都没有出现,书房内空无一人,只有昏黄的烛光,满屋的墨香。 书桌上有一幅美人像,画中女子大气动人,明眸皓齿,红衣惊艳四座。 这红色? 血? 这画纸? 人皮? 难不成她这又是莫名其妙的穿越进了聊斋画皮的世界? 看着也不像啊。 “别碰……” 笙歌拉住李白的袖子,急声喊道。 这幅画的确是画功不凡,十分容易让文人才子生出惺惺相惜之感。 可更不凡的不应该是材质吗? 李白虽不解,但也乖乖的缩回了手。 “可有不妥?” 李白轻声问道。 “嗯,你看这画中女子得身段像不像方才映在窗上的倒影?” “还有这些……” “你看像不像人骨……” 骨扇,配饰,扳指,还有束发的簪子,甚至还有一个精心雕琢的小人儿。 这些配饰皆是经过了小心的处理,看保护也像是上心之物。 可若上心,为何又会有这些东西的存在。 人皮,血液,骨头…… 这几乎已经能够能够组成一个完整的人了。 这宅子的主人到底是有什么深仇大恨,竟然这样肢解处理一个人。 不仅杀,而且死后还…… “子美,你说这会不会就是这画中女子。” 李白不确定的问道。 要不要一开场就这么惊悚啊。 他是想看鬼,但这个鬼是不是太惨了些呢。 “十有八九是吧……” 笙歌也不确定。 “小心。” 只见那些骨头突兀的泛着幽幽蓝光,轻轻挪动,一点一点,那些放置的物件组装成一个完整的骷髅人。 骷髅人缓慢僵硬的挪向那幅画,画与骨头贴在一起,一个美艳的女子便俏生生得出现在书房中。 那个精心雕琢的小人儿飞向女子的胸口位置,女子顿时便有了生气。 唔…… 出场还自带服装的? 笙歌很是好奇这个女鬼小姐姐的衣服是怎么来的。 好吧,她的关注点貌似又跑偏了。 有这个精力,她还是多照看下李白小哥哥吧。 也不知这惊骇的一幕,有没有被吓到。 “子美,你说她的这身华服哪里来的……” “你说,这是不是神通?” 就在笙歌担心李白是不是被吓到了时,却发现李白目光灼灼的盯着女子的衣裳。 好吧…… 还不止她一个人关注点跑偏。 哥们儿,你倒是表现出一个凡人对初见恶鬼应有的恐惧啊。 鬼难道不要面子的吗? 女鬼:╭(╯^╰)╮ 她是不存在的吗? 是她气氛酝酿渲染度不够,还是说她刚才的出场不够拉风? 不应该啊,这么多年过去了,被她吓跑的不计其数,甚至还有些吓得当场尿裤子的,她还得劳心劳力打扫卫生。 可为什么这俩人竟然还有闲情逸致交流她的衣服从哪儿来的? 怎么? 她穿衣服碍着他们了? “咳咳咳……” 看这里,看这里,分明是她的主场啊。 看来是她恐怖的气氛制造的不太成功,那就再努力下吧。 听说烛火能个人安全感,不如…… 只见女鬼一挥衣袖,二挥衣袖,三…… 为什么这烛火竟然不听话了? 说好的,她是这宅子的主宰呢? 骗鬼呢吧,连个小小的烛火都操控不了。 唉,那还是给这两个小娃娃制造一场视觉盛宴吧,不过得控制着点儿,万一把这两个唇红齿白的翩翩少年郎吓坏了,她可不担责。 女鬼抬起双手,转动自己的脑袋,顺带还吐出了长长的舌头,张牙舞爪披头散发的朝着笙歌李白吼叫。 鬼哭狼嚎,亲身体验。 哼,这下总该被吓到了吧。 哭吧,叫吧,逃吧。 这宅子阴气极盛,普通人呆久了总归不好。 她虽然是女鬼,但也是有操守的。 只是…… “子美,你刚刚看清楚这个女鬼小姐姐是怎么转动脑袋的吗?” “太快了,我看的不是很清楚,子美,你说女鬼小姐姐能不能再转一次?” “还有啊,原来话本子里说的能勒死人的长舌头时真的啊。” “不虚此行,不虚此行啊……” 笙歌静静的听着李白的絮絮叨叨,无奈的翻了个白眼。 她都可以想象到女鬼快要气炸的样子了。 李白还真是异于常人吗? “女鬼小姐姐,你说你可以修成鬼仙吗?” “鬼的世界跟话本子里说的一样吗?” “你看我是不是骨骼轻奇,适合修行,升仙是迟早的事情。” 一句有一句,笙歌很想问一句,李白真的不是看上了女鬼小姐姐的颜值,借机搭讪吗? 唉,真是没想到,你竟然是这样的人。 身为长辈,又些难受啊。 女鬼:…… (; ̄O ̄) 你快闭嘴吧。 这个神神叨叨的小年轻是不是没有搞清楚情况。 她是鬼啊,还是恶名在外的鬼。 有这种在鬼宅中,跟恶鬼聊家常的人吗? n. 正文 第七百一十二章想追星第杜子美(十七) (十七) 一会儿好奇她的衣服怎么变出来的,一会儿又好奇她脑袋怎么转的…… 这人画风怎么这么奇怪。 如此一看,还是旁边那个长相略显稚嫩的小娃娃正常些。 “做了鬼就可以了,你要来地下陪我吗?” 猩红的长舌,披散的头发,长如尖刺的指甲,就连声音也变的如同锯子锯木头一般嘶哑恐怖。 “陪你?” “不行,我还要陪子美呢,再说了,本少侠可是要位列仙班的,做鬼实在是太没前途了。” “女鬼小姐姐,本少侠看在你还算良善的份儿上,认真劝你,不想做鬼仙得鬼不是好鬼。” “你不能因为自己是鬼就自甘堕落。” “唉,偌大的地府总有你的容身之处,只要你够有天分。” 只见李白在笙歌的诧异中伸出手,拍了拍女鬼的肩膀,语重心长的开口。 笙歌:(;゜0゜) 女鬼:() 哥们儿,你是不是胆子太大了些? 短暂的诧异之后,笙歌的神色便恢复了正常。 毕竟相伴这么多年了,对李白时不时的抽风行为,她早该习以为常了。 只是不知道这女鬼小姐姐能不能接受了。 不过,她也算是看出来了,这个女鬼小姐姐心肠不坏。 虽说看起来凶神恶煞张牙舞爪,但从头至尾都不曾伤害他们一丝一毫。 更像是要吓走他们…… 这宅子里到底藏着什么秘密? “良善?” “你是哪只眼睛看到我良善的?难道是外头传的还不够凶残吗?” “你这小子,愚蠢的很啊。” 女鬼小姐姐嗤笑着,那张脸变的更加恐怖可惧。 “愚蠢?”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我相信自己看到的。” “女鬼小姐姐,你是不是天赋不太好啊,天赋不高的话,倒是努力再久也希望不大的。” “虽说子美总拿什么天才是百分之一的灵感加上百分之九十九的汗水来安慰别人,但是那百分之一才是关键。” “女鬼小姐姐,你也别灰心,修不了鬼仙,就去投胎转世,祈祷下辈子做个天才吧。” “嗯,就像我和子美一样。” 李白的神情一本正经,看不出一丝一毫的嘲笑和讥讽。 罢了,在天才李白的世界里一切都是理所应当的。 倒是笙歌听着那句和子美一样甚是心虚…… 她可不是什么天才,她就是个运气好的开挂者。 要知道,最开始她可是辛辛苦苦直播写作业赚一碗麻辣烫钱的小可怜虫。 嗯,她就是个bug。 女鬼小姐姐一脸无奈的看向笙歌,做鬼这么多年,她就没见过这么奇葩的人。 鬼仙? 投胎转世? 真当她不愿意吗? 她被死死的禁锢在这个地方,出不去。 一旦她离开,宅子里那个东西就会没有任何理智的大开杀戒。 死都死了,就没必要再牵连无辜者了。 谁让她当年年少无知瞎了眼呢。 “本座最后一次警告你们,若是不想死,就速速离去。” “本座的耐性是有限的……” 随着女鬼小姐姐话音落下,小姐姐周身的气息变的狠戾危险,双眼也变的通红,处于失控的边缘。 她本就是被人虐杀致死,死后被身体被肢解,魂魄又被那人伙同恶道锁在那个由她骨头做成的小人儿中。 艰辛克制,靠着她年幼时机缘巧合跟着游方道士学到的静心诀,她才没有成为毫无理智,只知害人的厉鬼。 她也恨啊…… 可是她不想因着那样一个恶魔,连鬼生也毁了。 笙歌摊摊手,表示她也没有办法。 她对神鬼之事,向来都毫无兴趣。 玉皇大帝见过了,如来佛祖也交过手了,地府也不止去了一次,一个小小的灵异事件,丝毫引不起他的兴趣。 可谁让李白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事情呢? 见二人固执,不肯离去,女鬼小姐姐也放弃了劝说恐吓的想法。 死在她手里,总比死在那个家伙手里好。 最起码还会有来生。 “那你们就死吧……” 女鬼小姐姐打算简单利索毫无痛苦解决笙歌和李白时,却发现自己动不了了。 而那位拎着黑狗血,背着桃木剑的年轻人周身蓦地出现一道透明动保护罩,还泛着淡淡金色的光芒。 那道光芒,她恐惧,却也向往。 她解脱的机缘是不是要到了。 当事人李白一脸懵逼,他亲眼看着女鬼小姐姐的长指甲距离他的脖子只有一拳的距离,却再也靠近不了。 他什么时候竟然练成了护体神功? o(≧v≦)o “子美,子美,你看,我是不是快要得道成仙了?” 李白转了个圈,开心到显摆着。 他就说,这世上是有仙人的。 唉,他马上就要成为其中之一了。 “你开心就好……” 笙歌把李白寄予厚望的那只公鸡随意点丢在一旁,从盒子里打开一瓶清水沾湿帕子慢条斯理的擦了擦手,然后拎着一只烤鸡坐在椅子上啃了起来。 被笙歌仍在地上的公鸡看着被啃的烤鸡,喔喔喔叫了两声,扑腾着大翅膀踉跄着脚步不知道跑到了哪里。 女鬼:…… 奇葩年年有,今天尤其多。 本来她还以为这个长相略显稚嫩的少年郎是个稍微正常点儿的人呢。 呵呵,哪个正常人能在鬼宅中干出这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艺高人胆大…… 所以,现在尴尬的就只有她一个人了? 保持着张牙舞抓到姿势,动也动不了。 “子美,你慢点吃,别噎着。” “子美,边吃边喝啊,不着急……” “咦,女鬼姐姐,你为什么动不了了?是我太厉害了吗?” 被保护罩罩着的李白,绕着女鬼小姐姐走来走去。 “小姐姐,你别生气,也别害怕。” “他没恶意,他就是痴迷于求仙问道,乍然听闻这里的事情便心生好奇。” “你若是答应不伤他,我便撤了禁锢术。” “意下如何?” 唉,再怎么说这个女鬼小姐姐也是个可怜人,还是个漂亮动人的可怜鬼,她还是要怜香惜玉一番的。 嗯,她这可不是见色起意。 “你看我像是能破了他那层保护罩的样子吗?” 女鬼没好气的说道。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三章想追星动杜子美(十八) (十八) 这个白白嫩嫩看起来甚是美味可口的少年郎是不是高估她了。 说实话,她也很挫败。 做鬼多年,连一个人类小娃娃都敌不过。 做人的时候可怜,做鬼貌似也更可怜了。 等等…… 她是不是漏掉了什么重要的信息? 我便撤了禁锢术…… 原来,真正的大佬竟然是这位看起来更加年轻稚嫩到少年郎。 怪不得能够气定神闲优雅从容的在鬼宅中啃烤鸡。 这才有大佬的模样嘛。 哪像另一个,活脱脱一个话唠加显摆。 还真别说,这烤鸡挺香的。 想当初,她活着得时候也是那家酒楼的常客,只可惜这烤鸡烤鸭都限量,有时候排不上队,抢不到。 可惜啊。 唔,更可惜的是她现在成了鬼更是半点都碰不得人间的美味了。 想到此处,女鬼小姐姐对院子深处那个东西更加怨恨。 “倒也是,你要是能破了那层保护罩,也不会这么多年被困在这座破宅子里了。” 笙歌啃完一个鸡腿之后,终于慢悠悠的开口了。 这漂亮女鬼小姐姐好像仅仅是这座鬼宅中的开胃菜。 “那你可要乖一点儿哦。” 笙歌随手解了女鬼小姐姐的禁锢术。 李白:…… 他是谁,他在哪儿,他刚刚做了什么…… 丢人哦…… 他刚刚好像是在显摆他练成了护体神功,快要得道成仙了。 () 尴尬啊。 得瑟了半天,原来真正深藏不漏的是子美啊。 哼,老天爷不仅是个偏心鬼,还是个睁眼瞎。 子美分明一点儿都不渴望得道成仙,甚至对天庭好嗤之以鼻,可偏偏老天爷就是偏爱他。 好气哦…… 向来都以天才自诩放荡不羁的李太白再一次感受到了来自杜子美不经意的暴击! 嗯,也只有杜子美能令他如此了。 “白白啊,你也别丧气,你若是此生不到九霄天一游誓不罢休的话,我陪你走一遭就是。” 笙歌伸出自己油腻腻的小手,淡淡地说道。 仿佛在世人眼中无法实现的梦想真的就只是茶余饭后轻描淡写的聊天。 “真的?” 李白大喜。 成仙很重要,子美也很重要。 如今鱼与熊掌可兼得,当真是一大喜事。 “嗯,也不是什么难事。” 要不是怕吓到李白,现在拎着李白到南天门外一游都行。 算了算了,还是陪着李白按部就班吧。 女鬼:(╯3╰) 无形装逼最致命。 人和人真的是没法儿比啊,她还是平常心听听就好。 “小姐姐,若我没猜错的话,这宅子里头还有位让你憎恨却又恐惧的庞然大物存在吧?” 笙歌接过李白常年备着的新帕子,擦干净手,摸了摸自己圆鼓鼓的胃,问道。 只有吃饱喝足,她才有力气做其他事情啊。 当然,如果可以什么事情都不做,混吃等死晒晒太阳听听故事她会更开心。 她天生就是个惫懒货,讨厌一切麻烦。 但谁让李白小哥哥受不了这样一成不变平淡无奇多生活呢。 外人口中的神捕,也不过就是二人为平淡无奇的生活找的乐趣和色彩。 不过,有一说一,这样的生活虽然麻烦,但也惊心动魄缤纷多彩。 各有各的妙吧。 她不排斥。 “子美,还有其他鬼?” “我就说嘛,这个女鬼小姐姐心地善良,最重要的是还这么弱,怎么可能传出凶名呢。” “原来还有啊。” 女鬼:她这是又被嫌弃了? “你可别胡说八道小瞧人,外头那些凶名可都是我的功劳。” 女鬼小姐姐努力为自己正名,刷存在感。 分明她也没那么差的,只是面前着二人太特殊。 李白将信将疑,直到笙歌点头,他才相信。 “说说这其中缘由吧,为什么故意把人吓跑,以及你跟那位的关系,毕竟你死的挺惨的,貌似也没了来世。” 笙歌也很是好奇,到底得是多大点深仇大恨才会做出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情。 杀人分尸还不行,还要用禁术毁了对方生生世世转世投胎的机会,只能永久的留在这个宅子中。 变态么? “我能在回答之前先问一个问题吗?” “你们真的很强,对吗?” “我不想你们因此而丧命,如果不够强大,还是听我的劝,走吧。” 女鬼依旧是不放心。 嗯,这些年救下的人就当是积阴德了,万一哪天阎王有眼,派了地府里的大佬接她入轮回呢。 若是没有,她也认了。 “这点你无需担心。” 若是连一只走了歪门邪道强大起来的鬼都对付不了,她以后还有脸见大圣吗? 笑话。 她是不可能给大圣丢脸的。 见笙歌神态坚定语气认真,女鬼也找了把椅子学着笙歌的样子坐下,把过往种种娓娓道来。 原来,她本是一行走江湖的女侠客,一人吃饱全家不饿,过的也是潇洒自在。 直到有一天手贱救下了一位被山匪打劫的富家公子。 按理说,这样美人儿救公子哥的剧情,十之八九就是以身相许皆大欢喜的结局。 可偏偏这在这二人身上出了岔子。 这美人儿就是个放荡不羁爱自由,风景美食皆在怀的侠女。 她不似寻常人家的闺阁千金,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一心只盼嫁得良人相夫教子。 她渴望的是不一样的风景。 但是孽缘这种东西,不是她想掐断就能掐断的。 在那之后,她总是能够时不时的偶遇这位富家公子。 无论她是在酒楼混吃,还是在青楼听曲儿,亦或者是行侠仗义,总归能遇到这位公子哥儿。 一来二去,二人的关系也熟了起来成了能把酒言欢的朋友。 毕竟儒雅斯文,彬彬有礼学识渊博的人很难让人升起恶感。 富家公子也旁敲侧击的想明媒正娶,但皆被拒绝,且在那之后,她便开始刻意保持距离。 有一日,她接到富家公子的请帖,帖子上说不日大婚。 这个消息,她由衷感到开心。 毕竟,那个时候她仍旧将他当作朋友,为他放下心结而开心。 她千里奔赴,带着精挑细选的礼物上门恭贺,但迎来的却是噩梦。 正文 第七百一十四章想追星的杜子美(十九) (十九) 陈府张灯结彩,红绸遍地,处处洋溢着大婚的喜庆。 没有任何防备,本是赴宴祝福而来的她成了刀下亡魂。 也不知那人在哪儿寻来的恶道,用着不容于世的禁术把她的魂魄拘在这宅子里,黑白无常都无法发现。 成为鬼魂的她,一遍一遍的听着那人的情话,只觉得恶心。 紧接着,在恶道的帮助下,那人以一种极其诡异的献祭之术自杀,获得了强大的力量以及另类意义上的永生不死。 “我们终于可以永远在一起了……” “我只爱你,为人时无法同裘,那便一起胃鬼吧。” 这话听了着实让她恶心。 行走江湖多年,真是从未见过如此病态的人。 爱? 这种人配谈爱吗? 那不是爱,是病好吗? 杀了她,毁了她的人生,断了她轮回的可能,甚至差点儿灭了她到神智让她变成一个浑浑噩噩的恶鬼。 真想口吐芬芳啊。 她到底得有多倒霉,才能被这样的恶魔口口声声说爱。 笙歌和李白听完了这个故事,不约而同的愣住了。 他们是该感叹这位陈姓公子情深似海九死不悔呢,还是说有毛病? 总有很多人叫嚣着病娇的占有欲和爱多么让人心动,可在她看来这更多的是口嗨,到是试试这份恐怖的爱情降临在自己身上是多么绝望的一件事情。 你喜欢病娇是故事, 病娇喜欢你是事故。 这短短的人生,有谁喜欢这样的事故,除非是受虐症。 别扯什么这样对感情忠贞不二且至死不渝绝不可能出现背叛,搞的好像正常人的感情就肤浅苍白似的。 搞笑…… “你真倒霉……” 笙歌唏嘘感叹。 本来是江湖上盛开的一朵明艳动人的带刺的玫瑰,却偏偏有人想把她变成菟丝花。 遇人不淑啊。 一时心善,从山匪手中救人,陪上的却是一生。 恩将仇报也不是这么个报法儿啊。 “走吧,带我们过去吧。” 她真想会会这个病娇,探讨一下病娇的世界是非道德到底是什么。 真的能为爱执念疯魔吗? 后院假山流水,亭台水榭,奇花异草,真真是看不出半分鬼宅的气息,反而更像是钟鸣鼎食欣欣向荣的景象。 可是,不论是这个假山还是流水,甚至亭台楼阁得位置都是经过精密严谨排布的。 看来,当年这位陈府公子为了保证死后长生强大,特殊煞费苦心啊。 “荣荣,你又胡闹了……” 湖心亭中坐着一位抚琴的白衣公子,玉冠束发,眉目如画。 声音温柔宠溺,就好似话中的荣荣于他而言是稀世珍宝,捧在手心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 就是这样温柔的声音硬生生让女鬼小姐姐打了个寒战。 她怨恨,但也恐惧。 没有人知道,她成为魂体,亲眼看着自己的身体一点点被肢解打磨时的可怕。 “荣荣,我记得我说过,你周围不准出现其他人,又不乖了啊。” “这些人不知所谓的闯入了我为你打造的家,该死。” “过来……” 随着男子话音落下,女鬼小姐姐的眼神越发恍惚没有焦点,一点一点无意识到朝着男子走去。 笙歌:…… 这哪里是需要一个相濡以沫举案齐眉的妻子,分明就是需要一个听话乖巧还粘人的小宠物。 毕竟宠物眼里只有主人,以主人到喜为喜,以主人的忧为忧,根本不需要考虑自己。 以后千万不要跟她提病娇的爱有多深厚朵动人,她慎得慌。 “你说这女鬼小姐姐是你的阿猫还是阿狗,猫急了还会挠人狗急了还会跳墙呢,这女鬼小姐姐怕是连阿猫阿狗都不如。” 笙歌嗤笑着。 笙歌的声音似是带着某种让人清醒的作用,唤醒了陷入癔症的女鬼小姐姐。 “你放肆……” “该死。” 这么不知死活的挑衅。 男子见女鬼小姐姐清醒后下意识的后退和惊恐,黑了脸。 但更让他生气的是这两个碍眼的东西还在刷存在感。 他亲手为荣荣打造得小家,进来得都得死。 “我该不该死不知道,但你的死期到了。” 到如今,这座宅子藏着到秘密已经几近透明,没什么好期待的了。 这男子何止丧心病狂啊。 为了这样一座宅子,杀了府中所有的仆人家丁凝聚怨气,让自己死后依旧强大随心所欲,且还仆从无数。 这样到想法,也就历代帝王敢想想了,单无一实现。 有这样到机缘,看看修行不好吗? “狂妄至极。” “荣荣,你乖乖在旁边待着,为夫待会儿就来陪你。” “要听话哦,要不然为夫是会生气的。” 男子伸手想要摸摸女鬼小姐姐的脸,却被对方避了过去。 唉…… 美中不足啊。 若不是方面出了差错,现在的荣荣想来定会队她言听计从乖巧至极。 他需要听听待在她身边,需要荣荣听话。 算了,不就是残存了一些意识和神智吗,等他神功大成磨灭了就是。 这都是小问题。 “真聒噪啊……” 笙歌不耐的说道。 要打就打,发表什么感言。 “子美,小心,给你桃木剑,黑狗血,鸡血……” 李白着急忙慌的想要把身上准备的一堆东西塞给笙歌保命,但下一秒…… 耙子…… 还是把丑耙子…… 不不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爬子从哪儿来的? 子美现在都能无中生有了? 谁能想象到唇红齿白皓月无双的俊逸少年郎手持耙子彪悍砸鬼的场景。 鏖战血战都没有,只是单方面殴打。 李白:…… 女鬼小姐姐:…… Σ(□;) 这是不是太强悍了一些? 她刚刚竟然还试图威胁这两个人呢。 要是着年轻小公子脾气暴躁些,她现在恐怕就灰飞烟灭了。 没见那东西平日里耀武扬威高高在上的如今也被打的连连求饶。 有点儿慌啊…… “你还聒噪不了,真以为天上地下唯你独尊啊?” 本小仙女都不敢觉得自己这么牛逼哄哄。 “你那是爱吗?你那是造孽……” “你不做个人,也别拖累别人啊。” 每说一句,笙歌的丑耙子就砸一下。 正文 第七百一十五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 (二十) 随着一耙子一耙子落下,男子凝厚如实体的魂魄一点点变的稀薄透明。 “跟人沾边的事情你是一点儿都不做啊。” “你再叫唤啊……” 在笙歌看来,这种施虐者就是欠揍。 打着深爱的名义施虐,那就以彼之道还施彼身,让他自己尝尝吧。 亲身体验之后,再问问这是爱吗? 智障玩意儿。 “小姐姐,你过来。” 笙歌朝着女鬼小姐姐招手。 冤有头债有主,她不过就是个听众都这般气愤,那亲身经历却又无力反抗的女鬼小姐姐该多憋屈。 所以,还是让女鬼小姐姐**一下吧。 最最重要的是,她怕她再砸几耙子,这个鬼东西就彻底化为虚无了。 似这般罪大恶极的鬼东西,还是去地府好好被审审,在十八层地狱罚个千百年比较合适。 几耙子被她砸死,实在便宜那个鬼东西了。 女鬼小姐姐瑟瑟发抖,难道是要轮到她挨揍了? 算了,死就死了。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 挨揍魂飞魄散消散在天地间也总好过日复一日被困在着宅子中。 再熬下去,她怕自己仅剩不多的神智也没了。 “你揍吧……” 女鬼小姐姐视死如归,闭着眼仰着头轻声说道。 魂飞魄散也没什么可怕的,唯一遗憾的就是再也尝不到烤鸡的味道了。 笙歌:…… ╭(╯^╰)╮ 这个小姐姐是不是把她想的太凶残了。 她分明是个优雅可爱还有趣的仙女啊。 一言不合就揍人,简直就是对她对污蔑。 “我不揍你……” “那你可以把你的烤鸡分我一点儿吗?” 还不等笙歌说完,女鬼小姐姐迫不及待的开口。 对烤鸡的渴望,超过了被揍的恐惧。 笙歌:这女鬼小姐姐怕不是个傻子吧。 这个时候难道不应该是有仇报仇,有怨报怨吗? 好吧,吃货的世界,她该理解。 只是,女鬼小姐姐还能尝处味道吗? “解决了眼前事,以后烤鸡管够。” “想报仇吗?” “想的话就去揍吧,过了这个村就没有这个店了。” 笙歌笑着说道,犹如狼外婆忽悠小红帽。 女鬼小姐姐眨眨眼睛,又些不可置信。 得到笙歌肯定的答复,女鬼小姐姐毫不含糊一拳一拳砸了下去。 没有说一句废话,这么多年过去了,当年之事的前因后果早就知道的清清楚楚,还有什么好掰扯的。 她从来都不是黏黏糊糊拖泥带水的性子。 难不成她还要听这个玩意儿声泪俱下的给她忏悔,然后她再委曲求全的原谅? 笑话,不可能。 自认识他以来,她自问问心无愧。 救他性命反被杀,还被困在这个破宅子中做鬼都不得自由。 “荣荣……” “荣荣,我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女鬼小姐姐:…… 她表示想吐。 在笙歌的暗示下,女鬼小姐姐把她当年承受的一切痛苦,分毫不差的还原。 “你还觉得这是爱吗?” 此刻,女鬼小姐姐的眼神波澜不惊,面色平静,无恨无怨。 事已至此,反正她也活不成了。 积压在心中多年的郁气也散了。 “别用你的爱来侮辱我,我从头至尾都不曾对你有半分心思。” “救你不过就是江湖人的路见不平,不过,回顾这一生,我最后悔的事情便是救下你。” “生死不见,生生世世不见。” 见面就晦气。 笙歌见女鬼小姐姐**完心中的怨气,便强制打开了地府之门。 牛头马面:…… 他们是谁,他们在哪儿,分明上一秒还躲在奈何桥旁偷懒,下一秒竟然就被一股拉扯力硬生生扯出了地府。 再怎么说,他们也是判官手下最得力的鬼差,不要面子的吗? “何人召唤?” 该端的姿态还是要有的。 牛头马面抬头挺胸清了清嗓子,故作傲慢。 笙歌默默的翻了个白眼,怎么感觉许久不见,牛头马面颜值好像上升了不止一星半点。 难不成地府的水土养人? “二位使者,这里有一只作恶多端的厉鬼,还请二位带他回地府速速受审,看看是下多少层地狱合适。” 笙歌指着陈姓男鬼一脸嫌弃的说道。 随着笙歌的声音,牛头马面终于把注意力转移了过来。 咦…… 这人的气息为什么有那么一丢丢熟悉? 像极了…… 像极了…… 他们确定他们见过,但却始终想不起来。 不过,能让他们记住的气息,绝对不是寻常之人。 难不成面前这个貌美的少年郎是那位大能在人间历劫? 可这些年也没听人说天庭有仙君下凡啊? 算了算了,小心驶得万年船。 想到这里,牛头马面顿时转变姿态和语气。 地府生存指南第一条,那就是有眼色会做人。 “这位公子所言甚是,我们这就带这恶鬼入地府接受十殿阎罗的审判,恶鬼滞留人间,是我二人的失职,多谢公子提醒。” 牛头马面低眉垂首恭恭敬敬的回道。 别问他们为什么这么怂,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地府里想着期待他们哥俩的鬼差数不胜数。 哼,勾魂使者可是个美差。 绝对不能因为一时的疏忽丢了肥缺。 笙歌:牛头马面的态度是不是太反常了…… 明明刚刚被她从地府里拉出来的时候还很倨傲啊。 女鬼小姐姐:瑟瑟发抖……她是不是应该抱紧这个小公子的大腿,牛头马面都怂了,她得把握时机。 李白:揉揉眼,他竟然看到了真正的牛头马面,今天出门还真是不虚此行。 “那你们就赶快带他走吧,该怎么审就怎么审,千万不要心软,至于转世轮回,还是先受受罚再说吧,要不然还是个人渣。” 牛头马面从善如流,勾魂锁链牢牢的套在了男鬼身上。 只是…… 只是旁边那只躲在小公子身边虚张声势偷偷打量他们的女鬼怎么办? 难不成视而不见知情不报? 他们看的分明,那女鬼与男鬼之间关系匪浅。 十殿阎罗审厉鬼,那女鬼必然会入阎罗视线,到时候他们就算是想瞒也瞒不住了。 除非,除非这个小公子有实力在十殿阎罗手中护住她。 正文 第七百一十六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一) (二十一) 只是,有可能吗? 十殿阎罗到底也算是与天同寿的存在。 这位小公子…… 悬啊。 牛头马面相顾无言面面相觑,谁都不愿先开口。 哎,得罪人的事情,能拖一会儿是一会儿吧。 同鬼不同命啊,男鬼就是催促着他们带走严加审问,女鬼就是藏在身后好好保护…… 若这小公子真的是天界神君,与枉死的女鬼纠缠不清,届时又该如何呢? 都是一笔剪不断理还乱的糊涂账啊。 身为小小地勾魂使者还是做一株墙头草,认真随风倒就好。 拍马屁,随风倒也是一门博大精深的技巧。 可别瞧不起。 “你想入轮回还是滞留阳间修成鬼仙?” 笙歌沉声问道。 “鬼仙吧,乐得逍遥自在。” 女鬼小姐姐心有余悸的说道。 天知道一碗孟婆汤下肚,下辈子她又会是个什么智障玩意儿? 万一比今生还没脑子,那么走忘川河国三生石时,她怕是忍不住得一头撞死。 “不过再修鬼仙之前,我得去趟地府,好好配合十殿阎罗的审问。” “若我有命回来,就随侍公子左右修行。” 女鬼小姐姐读懂了牛头马面的欲言又止。 小公子于她有大恩,那便不能把小公子拉入漩涡,平白带来波澜。 细数她这一生,她也不知道究竟是功大于过多少还是功不抵过。 这些年来,她的确是救下了不少人。 可当年,陈家数十奴仆因她而死也是事实。 我不杀伯仁伯仁却因我而死。 笙歌微微诧异,但总归是了解女鬼小姐姐的良苦用心。 难得遇到如此可怜,却又清醒善良的鬼。 能帮一次那就帮一次。 “那她就先交给你们了,改日我会亲自去讨回的。” 闻言,牛头马面忙不迭地应下,也没有给女鬼上锁魂链。 “小公子,有缘再见……” 有缘再见? 笙歌嘴角抽搐。 牛头马面对一个凡人说有缘再见不是开玩笑吗? 相信她,没几个人喜欢见牛头马面的。 “对了,记得向孟婆问好。” 地狱之路即将消失的刹那,笙歌抱着丑耙子笑的温柔可爱善解人意。 牛头马面:…… “马面,这位小公子难不成与孟婆姑奶奶是旧时?那可真就得罪不起了,幸亏今天有眼色。” “牛头,你有没有觉得那个耙子有点眼熟?” “有吗?记不太清楚了……” “可能是我看岔了吧,毕竟耙子都长的差不多。” 牛头马面窃窃私语。 只是这份轻松愉悦的心情在踏过忘川,站在奈何桥上看到红衣白发的孟婆时消失的干干净净。 他们终于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对方的气息又些熟悉了…… 还有那耙子…… 当年他们跟随孟婆入凡间拜访故友时,约莫是见过的。 只是这个当年是哪年…… 为何记忆却模模糊糊不清楚,就好似很多条时空线交织在一起。 然后又杂糅成了一个奇怪的世界,奇怪的节点。 牛头马面慌了…… 他们今天好像真的是遇到了一位大佬。 只是这丑耙子为何会在一位唇红齿白的小公子手中,当年分明是…… 猴子…… 对,就是猴子…… 这只猴子怕不怕他们不知道,但那只猴子,这三界之内没人能够惹得起。 不过,看气势,那位小公子这些年恐怕也精进不少,是个深藏不漏的。 毕竟,有多少老虎会与猫咪做朋友的。 能硬生生靠一己之力打开地狱之门,就足够让人惶恐了。 牛头马面安置好两鬼,急冲冲的去找孟婆姑奶奶信息共享去了。 这可是大事,十万火急。 “孟婆姑奶奶,孟婆姑奶奶……” 霸气与妩媚集于一身大孟婆小姐姐看着哼哧哼哧喘着气跑回来的牛头马面默默的期待了一把。 难不成牛头马面又从凡间为她带回了什么新奇的玩意儿或是美味的吃食? 她轻易不得离开黄泉,所以大多数的小玩意儿和零嘴都是牛头马面帮她带回来的。 如此着急给她,想来是好东西。 “给我啊……” 孟婆伸手要道。 “嗯?” 牛头马面一脸懵逼。 什么东西…… 啊啊啊啊…… 这次忘了给孟婆姑奶奶带凡间的小玩意儿。 罪过罪过罪过…… 都怪他们被小公子吓傻了。 “姑奶奶,这次我们是被扯出地府捉魂的,没有来得及……” 牛头马面擦擦额头上根本不就存在的汗滴,讪讪地说道。 “白期待一场……” 孟婆失望的说道。 偌大的黄泉是她的底气,可也是她的囚笼。 上一次出去是什么时候呢…… “被扯出地府?什么意思?” 孟婆后知后觉的抓住了重点。 但声音依旧是不疾不徐云淡风轻。 黄泉不枯,她便不灭,这世间着实没什么好令她闻之变色的。 “孟婆姑奶奶,今日我兄弟二人正在总结今日工作得失,以便……” “好好说话……” 孟婆没好气地打断了牛头马面的汇报。 瞧瞧这话说的,真官方,她又不是视察工作的领导,何必呢? 总结工作? 呸,聊段子还差不多。 “反正就是有人打开了地狱大门,把我兄弟二人扯出了地府……” 牛头马面正色道。 “哦……” 孟婆百无聊赖,这跟她有什么关系。 地府大门被打开,该忧心地不应该是十殿阎罗吗? 与她有什么干系。 她就是个煮汤的,掺和不了这些大人物的事情。 小楼喽就该有小楼喽的觉悟。 嗯,她就是混吃等死,关键是这次还没有混上吃的,白白期待一场。 “那你们去跟阎罗王汇报吧……” 孟婆懒洋洋的下了逐客令。 有这功夫,嗑瓜子不好吗? “熟人,熟人……” “孟婆姑奶奶,打开地府之门的好像是个熟人。” “长相年龄种族都变了,但是气息很熟,您也知道我们兄弟二人鼻子灵得很,闻过一次的气息便会刻在脑子里。” 听到这里,孟婆依旧不以为意。 熟人怎么了? 她孟婆也在这世间生存了千万年了,有几个熟人不是也正常,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许是哪个老不死的历劫呢。 (╯3╰) “耙子……” 正文 第七百一十七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二) (二十二) “孟婆姑奶奶,那人有耙子,那耙子还特丑,跟您当年说的那个极其像。” 磨磨叽叽,牛头马面终于说到了重点。 而孟婆云淡风轻的一面,刹那间消失的干干净净,拎着勺子的手都微微顿了顿。 故人吗?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 孟婆深知这个道理。 存于世,千万年,最熟悉到莫过于地府中来来去去的鬼差以及各殿阎罗。 若问友人,倒有一人当真算得上。 起因只是孟婆汤…… 至于过程,她不愿意再回忆。 毕竟挨打这种事情,实在算不得什么光彩的事情。 孟婆再怎么说也是跟随黄泉而生的上古大佬。 那耙子,通天彻地之能。 “孟婆姑奶奶,是否需要提审那两个小鬼?” 牛头马面殷勤的问道。 “提审倒是不必,是与不是见见不就知道了……” 孟婆撩撩耳际多发丝,看似云淡风轻的说道。 至于心中的惊涛骇浪,也就只有她一人知晓了。 丑耙子的主人回来了…… 那惊艳里三界的那只猴子呢? 做爹的扔下孩子总归不好。 “后面磨磨叽叽排队半天不过来的鬼魂,不想投胎一边儿呆着去,别耽误姑奶奶的时间。” 孟婆暴躁的催促着。 明明知道一旦进入这鬼门关踏上奈何桥,生前种种皆为云烟,爱也好,恨也罢,都是过去,可偏偏执念于心不放开。 难不成在这奈何桥上逗留一会儿,就真的能遇到奇迹? 呵,痴人说梦罢了。 明知不可能,还深陷其中。 平日素来无趣,日子千篇一律的时候,她还有心情听听不同的执念,可如今,谁让她最大的乐趣来了呢。 所以,再墨迹,那就别投胎了。 孟婆中气十足的一句话喊出来,奈何桥上的鬼魂们下意识一颤,一个个乖乖的排好队等着喝孟婆汤。 …… 就在孟婆竭尽全力完成阶段业绩,争取假期到凡间见笙歌一面一叙旧情的时候,笙歌也是头大非常。 本来应该潇洒不羁的谪仙人李白化身十万个为什么,围着笙歌转。 “李白,我招还不行嘛……” 喋喋不休的唠叨,对于笙歌来说无异于世间最大的酷刑。 偏偏李白还是杜甫的偶像,她打不得骂不得。 “我本就是仙人,因修炼与瓶颈,方才下界历劫,感悟红尘大道。” “幼时我对于自己仙人的身份忘的一干二净,并非刻意骗你,我也一直以为自己只是仙缘深厚。” 笙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她也不知道自己是什么仙?拥有过加强版扫把星之力,貌似可以勉勉强强算一个星君吧。 若是有朝一日,她真的跟随李白修仙飞升…… 那她是个扫把星的事实可就瞒不住了。 “你是仙人的话,那一切就解释得通了。” “我就说本少侠是天底下绝无仅有的天才,怎么可能有人比本少侠还要优秀呢。” “你是仙人,是天上的。” 李白一脸臭屁,却又格外理所当然的说道。 无论何时,李白都是那个无比自信浪漫乐观的少年郎。 少年在征途后,回眸时眼有星辰大海,胸有丘壑万千,心有繁花似锦, 李白便是这样的少年。 哪怕不断经历风霜,眼角眉梢会默默爬上皱纹,但谁都无法否认李白依旧是最为耀眼的少年郎。 这样的少年,犹如这凛冬的暖阳,夏日的清风。 可遇不可求。 也许会有挫败,但永远是暂时。 “是,你的确是这世间最为耀眼的明珠。” “要不然怎么会被尊称为谪仙人呢。” 笙歌认真到附和道。 难得有一次,她是真心实意,不是拍马屁。 “子美,那我们一起修仙问道,造福苍生,然后功德圆满回天上做神仙好不好。” 李白的一颗心中,半颗装着缈缈仙途,半颗揣着功业苍生。 在人世中,尽人世责。 修仙问道为的是自己,造福苍生为的是百姓。 李白真真算得上一个玲珑剔透问心无愧之人。 “也行。” 笙歌懒洋洋的点了点头,不再劝阻李白修仙。 李白到心之所愿,她总是打击可就没意思了。 再说了,指不定牛头马面已经认出了她,不出多久,孟婆小姐姐就该光临凡间了。 以后她身边也许回时常出现奇怪的人奇怪的事情,若总是瞒着李白,平白添了嫌隙。 没必要。 …… …… 时间如白驹过隙,三年时光一闪而过。 本以为很快孟婆便会寻来的笙歌呗打脸了。 三年,上千个日日夜夜,孟婆都不曾露面。 最初,笙歌也对重逢有过期待的,毕竟孟婆算得上是她见过最惊艳的漂亮小姐姐。 可…… 许是牛头马面没有认出她,许是孟婆小姐姐忘了她…… 都有可能的。 她惦记着孟婆小姐姐的盛世美颜想要见一面,那孟婆小姐姐惦记她什么呢? 不见也是情有可原。 若是孟婆在此处定会喊冤,她倒是想出来,可谁让她工作消极懈怠太久了,一时半会处理不完。 早知道,这些年就兢兢业业煮汤了。 这算不算是自作孽,不可活呢。 …… 在一个风和日丽的日子里,年事已高的王老夫子寿终正寝,没有半分痛苦,也没留一丝遗憾。 他虽无子孙后代,但有子美为他养老送终。 他虽郁郁不得志,但也有惊才绝艳的子美延续他的理想,更加坚定完美的走下去。 河清海晏总会得偿所愿。 王老夫子临终前回顾一生,最欣慰也是最幸运的事情就是收了子美为弟子。 他会生生世世替子美祈福。 再一次见到牛头马面,笙歌没有故人重逢的喜悦。 “好好照顾夫子,待夫子投胎转世轮回后,记得告知我一声。” 王老夫子这一生已经过的够累了。 牛头马面忙不迭地应下,大佬的夫子,就是借他们十个胆子,他们也不敢苛待啊。 “公子,孟婆姑奶奶让为兄弟二人代为问一个问题,你还记得当年奈何桥上坑她的日子吗?” 笙歌:…… 这都多久以前的事情了。 咳咳,当年孟婆对化身成她的模样入凡间却被大圣揍的经历怨念极深。 正文 第七百一十八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三) (二十三) “你说什么?” “你们是指当初我不辞辛苦毫无怨言在奈何桥上煮孟婆汤的日子吗?” “回味一下,那段时光忙并快乐着。” “替我向孟婆小姐姐转达,不需要感谢我,我是勤劳的小蜜蜂。” 笙歌故作茫然地眨了眨眼睛,甚是谦虚。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 “孟婆小姐姐记挂在心这么多年,倒是让我不好意思了。” “当然,若是孟婆小姐姐非要感谢的话,我也会勉强接受的。” 边说着话,笙歌长长的睫毛边忽闪忽闪着,面颊上还适时的出现了些许红晕,像极了害羞的模样。 牛头马面看的一愣一愣的,不愧是传说中的戏精啊。 瞧瞧这厚颜无耻颠倒黑白的模样,真真是理直气壮。 怪不得当年孟婆都被套路了。 “孟婆姑奶奶希望你代为向大圣问好。” 大圣? 笙歌敛眉,她倒是想问好。 只是,天大地大,三千大世界,大圣在何处,她都不得而知。 这些话,就不要对外人道了。 “那你们也记得把我谦逊有礼低调温柔的一面生动形象的描述给孟婆哦。” 笙歌眉眼弯弯,腼腆害羞却又不失光明正大。 嗯,什么简单粗暴都是假的,本小仙女生来温文尔雅柔情似水。 牛头马面:…… 他们要是传了这话,奈何桥上等着投胎的鬼恐怕又要遭殃了。 孟婆一吼,地动山摇。 可若是不传,哪天孟婆知晓,倒霉的就会是他们兄弟。 什么时候开始,传话都是个惊心动魄要命的活儿了。 …… 笙歌的专门嘱咐,夫子很快便在孟婆的赐福下投胎转世为人。 处理完王老夫子的丧事,笙歌和李白也简单的收拾行囊,轻装上阵,先回家探亲访友,然后相约一同赴繁华似锦的长安城。 “李白,家中还有等候我的亲人和伙伴。” 嗯,当年那群小萝卜头也许还在等着她呢。 所以,她必须得回去一趟,然后再区长安城。 长安城,是大唐所有文人侠客的心之所向。 九天阊阖开宫殿,万国衣冠拜冕琉,是万国朝拜的辉煌。 笙歌心知,李白在数年前遍有心游长安一展雄心壮志。 …… …… 回家探亲的笙歌得到了夹道欢迎的待遇。 当年那些跟在她身后招猫逗狗偷鸡爬树惹是生非的小萝卜头也长大了。 且还在被老大抛弃的刺激下,发奋图强,没有长歪。 笙歌:…… 天地良心,她真的只想悄悄的来,然后悄悄地走,不带走任何一片云彩。 这敲锣打鼓,红布铺地,她看了着实心慌啊。 她已经不知一次听到过路的行人嘀咕,是哪府的公子大婚…… 被嘀咕,她不慌。 她慌的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若杜子美的父亲听到,要执意给她说门亲事怎么办? 她无福消受啊。 此等洞房花烛夜的人间美事儿,还是留给杜子美自己吧。 笙歌下意识地加快了脚步,三步并作两步回府。 只是,谁来告诉她,为何杜府也是张灯结彩人声喧闹呢? 杜府是有什么喜事吗? 笙歌暗暗回想最近的一封家信,除了督促她莫要放松学习和照顾身体之外,没什么特别的啊。 她现在偷偷溜走,直接奔赴长安好来得及吗? 事实证明,来不及了。 她眼尖的老顽童祖母卢氏笑的一脸灿烂的向她招手。 “子美……” 笙歌深深的呼了一口气,视死如归的走了过去。 “祖母,我回来了。” “祖母,我给你带了礼物,只是不知道这家中可是在办喜事?” 笙歌打听着。 “你游学归来不就是喜事吗?” 卢氏瞥了笙歌一眼,一本正经地说道。 笙歌嘴角抽搐,无力吐槽。 “恰巧祖母近日打马吊缺银子,宾客上门总不好空手前来。” “你归家,正好借了祖母一缕东风。” “子美,你可真是祖母的贴心小棉袄啊。” 卢氏拍着笙歌的手,喜气洋洋的说道。 得这么一个便宜孙子,真真是她得来的福气。 她是继室又如何,这天底下有多少人能活的像她这般通透滋润。 不求夫妻情深,但求家中安稳,子孙安好。 这不,杜闲和子美也挺孝敬她的啊。 吃穿不愁,有空还能打打马吊,听听戏,死了也能进杜家祖坟,人生圆满。 笙歌观察着卢氏的精气神和气色,放下心来。 这老顽童,定能平安喜乐,长命百岁。 …… …… “老大,你回来以后是不是就不走了?” “你已经丢下我们一次了,可不能再丢下了,这么多年我们也没有给你丢人。” “就是就是,老大,我们每一次聚餐都会给你留位置的……” 当年的小伙伴围着笙歌,你一言我一语的说道。 小时候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喜欢跟在子美身后,无论做什么事情。 慢慢长大后,懂的道理越来越多,他们猜明白,这就是长辈口中说的崇拜和信赖。 小时候的杜子美,是坊里最耀眼最瞩目的一颗星。 无论是功课学问还是打架爬树,都不在话下。 仿佛从那个时候开始就没有子美解决不了的难题。 也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他们习惯了跟在子美身后叫老大。 一声老大,便是一辈子的老大。 而子美在外游历的这些年,仿佛更加耀眼夺目了。 每一次从家中长辈口中听到子美的名字,长辈无一不是在称赞。 子美永远是长辈口中别人家的孩子。 他们没有嫉妒,因为他们与有荣焉。 为了不被子美落下太多,这些年来他们也不敢放肆。 他们可不想,如有一日子美归来,他们连站在子美身后的资格都没有。 笙歌看着围在她身边的伙伴,眼睛微涩。 她何德何能,被这些人放在心底这么多年。 这样一比较,她真的是冷心冷情啊。 “走肯定是要走的,好男儿志在造福天下苍生,我准备不日便前往长安城入仕,为建设繁荣昌盛的大唐盛世添砖加瓦,贡献属于自己的一份力量……” “建设和谐社会,人人有责。” “我在长安城等你们哦。” 正文 第七百一十九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四) (二十四) 笙歌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官方到极致的话为什么张口就来。 一众小伙伴:…… 这话为什么像极了当年打群架时,子美口口声声叫嚣的人多力量大,捍卫坊区尊严靠大家的样子呢? 各种各样洗脑,又容易煽动人情绪的话,子美库存极多。 并且当年他们还一度把子美的金句写成大字报张贴在坊区巷子的墙上。 “入仕?” “老大,我还以为你要做武官呢。” 毕竟子美从小到大,打架就没有输过。 再说,这么多年与名满天下的大剑客李白在一起,想来耳濡目染更加厉害。 乍一听,笙歌有些意动。 杜甫也曾写下岁暮这样的诗篇。 岁暮远为客,边隅还用兵。 烟尘犯雪岭,鼓角动江城。 天地日流血,朝廷谁请缨? 济时敢爱死?寂寞壮心惊! 在时局艰难国家危矣之际,杜甫不愿苟且偷生,他想做的的主动请缨,为国捐躯,不惜一死,只可惜报国无门。 杜甫也有一颗平乱局,建功业的心,只是现实不允许。 报国无门,平添了无数忧愁。 那句耳熟能详的我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难道还不足以表明杜甫的雄心壮志吗? 如今杜子美的才名在她游历蜀中的这些年里,早已名扬四海,与被冠以天才之称的李白平分秋色。 一直以来,她都下意识地伴在李白身侧。 李白意在宰相之位,所以在此之前她也从未想过走自己的路。 认真说起来,武官真的比文臣更适合她。 那些繁文缛节,弯弯绕绕,她懒得去打嘴皮子。 还是领兵打仗,捍卫领土,护祖国边疆百姓安宁合她心意。 假以时日,她手握兵权,而李白位极人臣,也不错。 不过,她很是怀疑,李白不受拘束,太过随性,真的能够长久地待在官场之中吗? 她总觉得一展胸中抱负,国泰民安之后,李白最有可能做的事情就是辞官离去访名山,袖手天下赏美景。 千万别奢望官场能够束缚住李白。 “做武官也不错,但不论怎样,都得入长安啊。” “我在长安等你们……” …… …… 坊内各府长辈本来对杜子美对归家如临大敌,毕竟自家的兔崽子对于杜子美盲目崇拜言听计从。 他们相信,只要杜子美振臂高呼,那帮兔崽子就连法场都敢劫。 回想当初,杜子美刚刚离开的那段日子,兔崽子们愁云惨淡茶饭不思,活生生就像是犯了相思病似的。 直到杜子美的第一封家书才驱散这团乌云。 如今杜子美游学多年归来,若是再聚众做出当年翻墙爬树偷鸡摸狗的事儿,他们这张老脸也就真的丢光了。 只是…… 他们好像白担惊受怕了。 家里的兔崽子非但没作妖,反而一个个就跟打了鸡血似的,读书习武,要考取功名入仕。 () 身为家中长辈,对于这一幕,甚是欣慰。 对笙歌的评价,无形中又高了几分。 看来,不是不能组成小团体,得看小团体的老大是什么人。 没看当年跟这帮兔崽子打群架的那伙人已经时花街柳巷的常客了? 幸亏杜子美是个一心向上的,要不然他们哭都找不着地方。 然后,杜家莫名其妙又收到了好多礼物。 就连卢老太太都觉得打马吊的时候,大家掏银子都爽快多了。 这是终于不排挤他如有神助地打马吊技术了吗? 一时间,卢老太太觉得这个世界处处都对她友好和善了。 一时间,坊内的气氛空前和谐。 若是评模范,绝对能上榜。 嗯,坊区是我家,建设靠大家。 …… …… 笙歌在家中待了数月,每天除了陪卢氏听戏,就是督促小伙伴学习,反倒是她自己懒洋洋的。 杜闲看着生气,连骂带催,把笙歌赶向了长安。 身为一个苦读诗书的文人,实在是见不得自家后背这副惫懒样。 也不知道这副模样,怎么声名大噪的。 老天爷赏饭吃,不得不服啊。 但,眼不见心不烦。 笙歌表示,她还没吃到当年离家之前栽下的那颗枣树结的枣呢。 有什么深仇大恨的,竟然连半个月都不能等了。 哼…… 本小仙女的玻璃心受伤了。 …… 赶往长安的路上,笙歌终于遇到了姗姗来迟的孟婆。 笙歌很是怀疑,这些年孟婆到底是对待工作有多消极懈怠,处理积压的轮回竟然用了好几年…… 难道地府的十殿阎罗都是瞎的吗? “好久不见……” 笙歌挥挥手,笑的一脸灿烂。 孟婆一如既往地美艳无双,令人心动。 “你怎地又变成了这副模样?” 孟婆凝眉,许是有些看不习惯笙歌如今的样貌。 “不好看吗?” “分明英俊潇洒芝兰玉树,你不会是老眼昏花了吧?” 笙歌不遑多让的反怼道。 老朋友相见,没有温情脉脉,没有相顾无言泪千行。 “你终究还是没有让大圣失望,你成长到如今这个地步,当年大圣苦心筹划美白费。” 孟婆眼神复杂。 当年的小猴子,稚嫩脆弱,而如今的小猴子,却像极了大圣。 时至今日,她终于相信了大圣当年那句相信小猴子有朝一日定能与他比肩的话。 大圣真的是无比用心在打磨面前这个人了。 她看的分明,这二人之间,从来都不是爱情。 可不是爱情,却又胜似爱情,都说大道独行,但他们是彼此的道友,陪伴激励对方前行,因为有对方在,不会了无生趣,不会万物皆与我无关,因为你,世界都有了色彩。 老实说,她还是第一次认识到“因为有你,世界都有了色彩”这种感情不是爱情。 不过也好,谁又能说这样的信任和陪伴不如爱情呢。 “我自然是不会令他失望的。” 笙歌挑眉,理直气壮的说道。 她是被大圣亲手教出来的人,这一点她很自豪。 “唉……” 孟婆长长的叹了口气,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打不过大圣就算了,如今连那只小猴子都打不过了,她这张如花似玉精致细腻的小俏脸可往哪儿放啊。 正文 第七百二十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五) (二十五) 本来她还打算好好过过招呢,算了,保护脸蛋重要。 再说了,不论打得过还是打不过,最后遭殃的都只会是她自己。 小声哔哔,靠山不如人。 “你离开了奈何桥,那谁负责递孟婆汤呢?” 笙歌很是好奇,孟婆小姐姐是又忽悠了哪个憨憨。 “你看重的那位小美人儿啊。” “还真别说,那个小女娃娃心思干净澄澈,手脚麻利,是个可堪大用的。” 孟婆得意洋洋地显摆着。 嗯,这一局,她略胜一筹。 笙歌:…… (ˇˇ) 她这算不算是被抛弃了? 女鬼小姐姐分明说过,要在接受完十殿阎罗的审问之后随侍在她身侧的。 唉,这年头儿,就连女鬼都学会骗人了。 “原来女鬼小姐姐是乐不思蜀了啊……” 笙歌喟叹着。 哼,女鬼小姐姐一定也是个颜狗,看上了孟婆的绝世美貌。 孟婆低头心虚的笑着,她是绝对不会承认,她连哄带吓,搬出了十殿阎罗,才勉勉强强的留下对方。 唉,堂堂孟婆,还得低三下四求人。 “喂……” “我不叫喂,杜子美……” 笙歌一本正经地纠正道。 子美,子美,此子真美。 嗯,她喜欢这个名儿,这字取得真是有眼光。 “杜子美,听说长安城繁荣恢宏,本座就勉为其难的随你去吧。” “还有,本座可不是没地方去非要跟着你,实在是地府逃窜出几只恶鬼,其气息直指长安。” “本座身为孟婆,有义务护天下苍生周全。” 孟婆说的义正言辞,倒真真有几分三界众生慈悲为怀的模样。 只是,笙歌偷偷的撇了撇嘴。 这话是不是说的太冠冕堂皇了些呢? 哼,没想到这么多年没见,孟婆竟然还学会了小傲娇。 几只恶鬼…… 什么时候还劳烦堂堂孟婆出手了,地府里的鬼差都是吃干饭的吗? 不过,美人同行,总归是好的。 于是,色迷心窍的笙歌并没有拆穿孟婆小姐姐。 于是,笙歌和孟婆一路游山玩水,吃吃喝喝,看看杂技,什么犄角旮旯的地方都钻,终于看到了巍峨壮观的长安城。 孟婆表示,美食还是冒着热气刚出锅的时候好吃。 杂耍还是跟着一群起哄百姓一起鼓掌看乐子有趣。 咳咳,这才是她想象中来凡间打生活啊。 当年那是什么鬼,那段暗无天日挨打的日子竟然让她产生了凡间不过如此的想法。 看来,不是凡间不过如此,是她的打开方式不对。 有趣有趣,不虚此行啊。 穿过朱雀门,沿着长长的朱雀大街,笙歌和孟婆终于站在来繁华宽容点长安城。 笙歌大手一挥,租了一座宅子,静待李白到来。 她还以为,以李白对长安梦寐以求的热爱,肯定会到的比她早呢。 不过,既然她先到,那就先造势吧。 她清楚,以李白的傲气不会按部就班地参加科考,那她就提前把她和李白对名声打出去。 名声在外,自然有人引荐。 好巧不巧,笙歌和孟婆小姐姐在作诗踢馆时,惊鸿一瞥,看到了人群中一位风姿卓越体态曼妙的女子。 听力甚好的笙歌,听到身旁点丫鬟低声唤她寿王妃。 寿王妃…… 是传说中那个寿王妃吗? 笙歌激动的戳戳孟婆的胳膊,示意孟婆赶紧看这位历史上大名鼎鼎的杨玉环。 孟婆顺着笙歌的视线,看向了杨玉环。 嗯,的确是个难得的美人坯子,但比她还逊色些。 杜子美天天跟在她身侧,眼界竟然这么小? 不应该啊,再怎么说,当年也是见过天上一众仙子的,那些仙子哪个不是人间绝色? 还是说,杜子美就喜欢这一款的? 唉,臭猴子这样,大圣知道吗? 若是让大圣这个做爹知道,她眼睁睁看着臭猴子勾搭上了一个有妇之夫,她恐怕又得挨打了。 “杜子美,你清醒点儿,人家可是有妇之夫吗?” “我记得人间有句话,若贪恋他人妻子,与曹贼何异?” 孟婆朝着笙歌的后脑勺拍了一下,没好气的说道。 以防大圣揍她,她就要把这段不该存在的感情掐灭在摇篮中。 笙歌一脸懵逼的看向孟婆,她什么时候觊觎杨玉环了,她不就是激动吗…… **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 上穷碧落下黄泉,两处茫茫皆不见。 …… 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 …… 白居易的一首《长恨歌》,使得唐玄宗呵杨贵妃的爱情多了几分浪漫的色彩,也为这段感情披上了神秘的面纱! 说实话,笙歌也挺疑惑的。 先跟儿子,再跟老子,真的就能心无芥蒂,恩恩爱爱吗? 还是说,唐玄宗才是真爱,李瑁就只适合带绿帽子。 明明杨玉环和寿王李瑁大婚后,也是甜蜜美好的啊。 她从杨玉环的眼角眉梢便能感受出这个时候的她是幸福的。 “她以后会嫁给如今这位九五之尊。” 笙歌对着孟婆小姐姐耳语道。 “嗯?” 乍听之下,孟婆有些没反应过来。 “夫死改嫁吗?” “也不是不可以,大唐的包容性史无前例。” 一个活了千万年的老妖怪,实在不觉得这算事情。 笙歌一脸看白痴的表情,随即给孟婆普及了一下李瑁,杨玉环,李隆基三人之间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不,爱情是属于杨玉环和李隆基的。 没看后世传诵的都是他们二人。 只有亘古不变的帽子是属于李瑁的。 “那你就更不能横插一脚了……” 孟婆一本正经地盯着笙歌。 唉,大圣,您老人家快回来吧,本座貌似看不住你家小崽子了。 笙歌:…… ╭(╯^╰)╮ 这是重点吗? 还有,她对杨玉环没意思没意思…… 说到底,杨玉环的一生本质上也是个悲剧。 从小到大,人生没有一刻是可以掌握在自己手里的。 哪怕后来成为人人艳羡的贵妃。 大唐盛世,杨贵妃是锦上添花的象征。 可安史之乱,大唐帝国的象征转眼便成为祸国妖姬,不除,大唐难安。 也不知杨玉环被唐明皇亲自下旨赐死是何心情。 正文 第七百二十一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六) (二十六) 天下繁华需要美人点缀,天下衰亡需要美人顶罪。 如此理论,古往今来并不罕见。 笙歌也不止一次怀疑,这番言论究竟是哪个大家发明的。 呵,无论是妲己亦或者是杨贵妃,在国家出现战乱时,毫无例外的成为了牺牲品。 千夫所指…… 偌大的国家,无边江山,是找不到替罪羊了吗? “我只是可怜她罢了。” 笙歌幽幽说道。 “只要你不想着霸占人妻,没动歪心思,可怜那就帮帮就是了。” 孟婆将信将疑的说道。 帮? 如何帮呢? 她又不是杨玉环,如何知晓杨玉环真正想要什么呢。 万一人家就跟唐明皇是真爱呢? 罢了,走一步看一步吧。 …… …… 笙歌踢馆,大获全胜,一时间,长安城人尽皆知。 有心人一查,这些年笙歌与李白在川蜀的事迹,也一点点扒了出来。 谁人不知,当今圣上对才子有多看重。 李白风尘仆仆到达长安城时,发现子美已经名扬长安了。 “李白,我还以为你要爽约了呢。” 笙歌挑眉,好奇的说道。 她总觉得李白此次离家赴长安,稍稍显得有些狼狈。 谪仙人变成了江湖落魄客,瞧瞧身上那件白衫,都快皱的不成样子了。 若是再加些胡子,就更像是位饱经沧桑的中年大叔了。 “家中逼我成婚,你也知我志不在此,我一心求仙问道,成婚岂不耽误了人家姑娘。” “我既非良人,那便不要拖人入火坑了。” 李白接过笙歌递过来的茶水一饮而尽。 当年游历蜀中,他家财万贯挥金如土。 如今离家赴长安,除了简单的行囊,身无长物。 岂是一个穷字了得…… 若不是这些年跟着子美学了些求生的手艺,他不是饿死,就是得乖乖回去洗干净等成亲了。 “然后你就被身无分文赶出家门了?” 笙歌接话道。 李白轻咳一声,一张俊脸难得染上了几分浅浅的红晕。 “什么叫被赶出家门,那是本公子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这是气节,不会好好说话就好好学。” 李白没好气地说着,越发有些虚张声势的味道。 “子美,你这位兄弟,穿着打扮貌似有些许潦草……” 被忽略的彻底的孟婆,终于找到了开口的机会。 孟婆很是怀疑,是她的颜值下降了,还是凡间审美不同。 她这么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儿,竟然从头至尾没被注意到。 果然,跟着臭猴子的都不是正常人。 笙歌失笑,被无数人推崇备至的李白小哥哥终于被嫌弃了吗? 只是,她觉得孟婆过不了一会儿就会被打脸。 别的不说,李白小哥哥的颜还是很能打的。 可不是每个诗人都能被称为谪仙人的。 风流倜傥,浪漫自在的李白,自带了一种惹人关注的气质。 待李白洗漱干净,焕然一新后,孟婆小姐姐闭嘴了。 这大唐,当真是人杰地灵。 孕育了杜子美,也诞生了李白。 大唐双珠,当与日月争辉。 “对了,李白,你若是想修仙的话,不如就拜这位漂亮姐姐为师吧。” 笙歌的眼神不断在李白和孟婆之间打转。 在某种意义上,孟婆便代表着冥界。 有冥界撑腰,李白只要不把天掀翻,几乎都可以安然无恙。 三界三界…… 冥界虽不如天庭势大,但不容小觑。 孟婆:…… 李白:…… 无论是孟婆还是李白,都有些惊讶于笙歌的神奇操作。 “李白,还不赶紧拜孟婆为师。” 笙歌眨巴着眼睛,示意李白。 拜孟婆为师,绝对是稳赚不赔的生意。 再加上孟婆性子本就不是中规中矩,想来与李白绝对能合得来。 孟婆? 李白傻眼…… 是他以为的那个孟婆吗? 再笙歌的再三催促下,孟婆和李白正式结为夫妻…… 呸,结为师徒。 待拜师茶敬完,两个当事人依旧晕晕乎乎。 他们是谁,他们在哪儿,刚刚发生了什么。 “子美,这样一来,我是不是就平白无故比你矮了一辈……” 李白后知后觉的问道。 子美唤孟婆小姐姐,他唤孟婆师父,那他岂不是还得唤子美一声师叔。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笙歌撇嘴,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李白自今日起,便真真是师出名门。 他日一朝得道,位列仙班,再无人能欺辱。 真当伴黄泉而生的孟婆是吃素的吗? 她可真是个小机灵鬼,这样一举两得的好主意也就只有她能想出来了。 既解了孟婆得无聊烦闷,也助李白寻得靠山。 “李白,我拿到了长公主府的特别推荐信,你稍稍休息几日,你我便入宫面见圣上吧。” 在这种时代,除却科举,也唯有他人引荐这条路可以走了。 她一连踢馆京中数家诗馆,无一败绩,这才得了一纸引荐信。 “那我呢……” 孟婆指着自己的鼻子问道。 杜子美果然是有渣男的潜质,李白一来,就把她抛在了脑后。 难道他们这些日子的相依相伴都是假的吗? 终究是错付了…… “你?你还是老老实实呆着吧。” “以唐明皇那个连自己儿媳妇儿都抢到老**子,怎么可能放过你。” “还是说,你想去大唐后宫演一出宫心计了?” 笙歌翻了个白眼。 要知道,孟婆的美,连她一个女孩子都招架不住,难不成还指望唐明皇有抵抗力? 别闹了,狗改不了吃粑粑。 “还有,长公主的引荐信上只有我跟李白的名字。” 笙歌补充道。 什么叫连自己儿媳妇儿都抢的唐明皇? 李白一脸茫然,他到底错过了什么大戏? 这一路进京,他也没有听到什么关于圣上都风流韵事啊。 好吧,他好像落伍了。 不过,当今圣上看起来英明神武,一手缔造了大唐盛世,会做出掌握中荒唐事吗? 李白有些怀疑。 这个时候的李白还不知道,唐玄宗李隆基亲手挽救了大唐,带领大唐走向盛世,可以亲手带着大唐走向了崩塌。 安史之乱,大唐由盛转衰。 藩镇割据,民不聊生,无论后来的继位者如何努力,也无法重现大唐辉煌。 正文 第七百二十二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七) (二十七) “宫心计?” “好玩吗?” 孟婆跃跃欲试。 千万年的时光里,她鲜少出地府,对人间仅有的了解大多都是通过鬼魂浑浑噩噩的描述以及牛头马面的见闻。 宫斗戏,想来就是十分带劲儿的,要不然为何那么多貌美如花的女子前赴后继的入宫呢。 再说了,人多的地方就热闹。 闻言,笙歌一脸看智障的眼神看向了孟婆。 好玩吗? 后宫的残酷,从来都不是能宣之于口的。 各种阴诡算计,各种勾心斗角,就好似一只蛰伏的凶兽,要把每一个鲜活稚嫩干净的生命摧毁。 除非…… 除非真有如孟婆这般的大佬。 强大自如,不畏惧皇权,也无后顾之忧。 但凡人女子,大多都是身背家族荣耀,背负儿女使命,不斗便活不下去。 “于你而言,许是好玩的。” 笙歌不知想到了什么,中肯地回道。 她总觉得,冥冥之中,孟婆的出现许是要改变一些东西了。 既然孟婆贪玩,那就好好玩吧。 好玩? 孟婆嘴角挂着玩味的笑容,她似乎是明白了子美的打算。 看来,哪怕子美再嘴硬,对当日遇到的那位寿王妃都心存怜悯。 罢了,既如此,她去闹上一闹又何妨呢。 能让这只野猴子和大圣欠下她一份人情,倒真真是让她心痒痒。 还有什么比仙子夜入梦中,更具神秘和浪漫的呢。 她依稀记得,牛头马面带回来的话本子中,那些个书生个个很是神往这种梦中遇仙子的场景。 于是…… 陷入梦乡的唐明皇,隔着烟雾朦胧,隐隐约约看着不远处的石桥上站着一位红衣美人儿。 美人不悲不喜,就那样斜靠在石栏杆上,一双美目注视着她。 没有一个动作,没有一句话,可却又好似有千言万语在静静诉说。 风华绝代,世间绝无仅有。 一时间,他突然发现任何词都难以形容出对方的半分美貌。 无人能及…… 唐明皇下意识的想要追过去,却被一条河阻了去路,眼睁睁看着美人儿消失在朦朦胧胧的烟雾中。 从梦中醒来,唐明皇怅然若失,就好似失去了什么格外重要的东西,拼命想抓却无能为力。 一见钟情这种东西,大多钟的都是颜值。 “准备笔墨……” 唐明皇睡意全无,披着衣服,抚案把刚才梦中所见画了下来。 身旁随侍的大太监,虽有些惊讶唐明皇三更半夜梦中惊醒的所作所为。 但看到画上的人,终究还是松了口气。 他惶恐…… 若陛下情难自禁,再把对寿王妃的思念诉诸于陛下…… 看来,眼前这位帝王并不是个长情的人啊。 唐明皇端详着画中的仙子,半晌,摇了摇头,他画艺还是不够精湛,难以绘出仙子的神韵。 不见不知,见了便牵肠挂肚。 “把画收好……” 唐明皇小心翼翼的把画卷起来,递给身旁的高力士。 …… …… “杜子美,你确定你口中的那位帝王有真情?” “不过就是惑于美色罢了。” 孟婆是何许人也,站在奈何桥上看惯了世间的痴男怨女,相约殉情,相约奈何桥上几世等待的比比皆是。 几分真情,几分假意,她看的清清楚楚。 孟婆一想到笙歌所说的抢儿媳妇儿为妾室,便忍不住想笑。 一个年逾五十岁的老头儿,宵想比自己小三十多岁的儿媳妇儿,还偏偏有人侃侃而谈觉得这是真爱。 她倒不是说老头子没有追求真爱的权利,可抢儿子媳妇儿,顺带还睡了儿媳妇儿姐妹的,谈什么真爱。 呵,脸可真大。 “我不知道啊……” 笙歌摊摊手,她也不过是后世人从野史诗歌中做一个不知真假的看客。 再说了,帝王,还是一个开辟了开元盛世的帝王,文人墨客史官都会笔下留情。 历史,大多是写给后来人看的。 “真打算去演一出宫斗剧啊?” 宫斗这件事情,她有经验。 “说什么宫斗,应该说劝导帝王放弃声色犬马奢靡享乐,这可是一件大功德的事情。” 孟婆挑眉,极尽妖冶。 笙歌表示:这事儿她熟啊,有经验,需要共享下不。 唐明皇趁月游园时,笙歌却在跟孟婆小姐姐分享她当年身为苏妲己时折腾帝辛的招儿,希望孟婆小姐姐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要知道,孟婆小姐姐现在的起点可比她高太多了。 当年的大商朝,风雨飘摇内忧外患。 如今大唐,正值盛世,所有的危机还在隐藏之中。 越听,孟婆眼睛越亮。 原来,宫斗还有这种玩法儿。 这可比那些死于宫斗的嫔妃讲的故事有趣多了。 真想把子美抓回地府,一心给她讲故事。 “小姐姐,我看好你呦……” …… …… 正在院中舞剑的李白,看着相携打开门的笙歌和孟婆,眼神呆滞。 这都是什么事啊…… 子美和孟婆现在都熟悉到能够同榻而眠,同处一室了吗? 那…… 那他是不是还得喊子美一声师娘? 接受无能啊。 想到当年跟在他身后,甜滋滋的喊他神仙哥哥的小萝卜头,摇身一变成了“师娘?” “你们?” “你们……” 子美也不像是随便的人啊,看来子美当真是心悦孟婆。 “我们什么事儿都没有。” “我们是清白的……” 笙歌和孟婆一起出声道。 “那你先把衣服整理好再说清白吧……” 李白叹了口气,拿着剑默默的离开了院落。 长辈的事情,他这个晚辈还是不参与了。 笙歌和孟婆面面相觑,一脸无语。 兄台,搞清楚,她们是小姐妹啊,瞧瞧你那龌龊的眼神儿。 “离我远点儿……” “离我远点儿……” 笙歌孟婆不约而同的躲开一步。 孟婆表示,大圣家养的小崽子,接她十个胆子她都不敢要。 再说了,真当臭猴子是吃素的吗? “管好你的徒弟,别总脑补。” “管好你的兄弟,那是什么眼神儿。” 两人相互嫌弃道。 饭桌上,李白的眼神依旧止不住的在笙歌和孟婆二人身上打转。 心中有十万个为什么在蠢蠢欲动啊。 什么时候开始的啊? 正文 第七百二十三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八) (二十八) 他不就是回乡探亲与子美分开数月,怎么子美就跟孟婆发展到这一步了? “你能不能别看了?昨晚我们就是在分享宫斗的技巧。” 笙歌被李白看的头皮发麻。 天地良心,虽然她总是被不靠谱的一一穿成男人,但本质上她真的是个小仙女啊。 ╭(╯^╰)╮ 无奈啊。 闻言,李白甚是敷衍的点了点头。 宫斗? 这解释还不如不解释,搞得好像子美宫斗过似的。 笙歌:…… 孟婆:…… 不是她们不想解释,实在是李白的脑海中已经脑补了一大出不知道带了什么颜色的戏。 嗯,铁定还有点儿少儿不宜的意思。 …… …… 李白休整三日后,与笙歌一起带着长公主的举荐信踏入了皇城。 笙歌突然想到了李白在这皇城中受到的特殊待遇。 天之骄子,无论在何时都会得人偏爱的。 唐明皇惜才,如剧情所发展的一般李白再一次成为供奉翰林,专职给皇上写诗文娱乐,陪侍皇帝左右。 只是这一次,多了笙歌在侧。 供奉翰林无品阶,不参与国家政事,更说句直白的话更像是编制中的艺术家。 说到底,这不符合李白的追求。 “李白,莫要着急啊,谁说供奉翰林不能变成翰林学士呢。” 虽都带着翰林二字,却有云泥之别。 供奉翰林不过一虚职,写写诗记记事,陪着玄宗喝喝酒,尽的都是纸醉金迷风花雪月之事。 可翰林学士不一样。 翰林学士某种程度上是在为国家储备宰相。 “不着急啊。” 这些年有子美陪着,他学会了慢慢来。 他此生终究是要求仙问道的。 笙歌诧异的瞥了李白一眼,她身边的李白终究还是与剧情中设计记载的李白有了区别。 潇洒自在,浪漫洒脱之余,还是多了些许沉稳大气。 嗯,这样很好。 努力适应这个世界的同时,也没有丢掉自我,这是难能可贵的。 唐明皇虽没有给笙歌和李白实权,但也不曾在宫中亏待二人。 锦衣玉食,好吃好喝的伺候着。 不日,唐明皇的胞妹玉真公主自道观中清休结束回京。 唐明皇与玉真公主乃是一母同胞,自小相依为命,感情甚笃。 “玉真之仙人,时往太华峰。清晨鸣天鼓,飙欻腾双龙。 弄电不辍手,行云本无踪。几时入少室,王母应相逢。” 这是剧情中,李白写给玉真公主的诗。 这是李白一贯的写作风格,浪漫大胆,把玉真公主描述的犹如九天玄女一般。 后世也不是没有人遐想过李白和玉真公主之间的关系,但大多都是捕风捉影之谈,当不得真。 自古以来,才子的风流韵事都不会少。 至于真真假假,笙歌实在无心去探究。 她觉得,李白和玉真公主的交情大多止于研习道法。 别忘了,玉真公主可是位女道士啊。 私情什么的,还是想都不要想了。 一成不变的生活留不住李白。 …… …… 唐明皇设宴,三品以上官员,皆可携带家属赴宴,宴席规模给足了玉真公主颜面和宠爱。 毕竟一母同胞,血浓于水以及儿时相互扶持的情谊做不了假。 更不要说,玉真公主与唐明皇并不存在半分权力之争。 所以唐明皇从未吝啬表达对玉真公主的偏宠与看重。 笙歌和李白身为唐明皇身边新晋的大红人,又是远近闻名出口成章的大才子,这种时候自然是要随侍在身边,以便冠冕堂皇却又不着痕迹对夸赞大唐天子君臣和谐兄妹情深,然后流芳百世。 若是笙歌和李白对出现还属正常,那跟在杨玉环身后艳压群芳的孟婆是什么鬼。 绕是笙歌脑回路再跳脱,都没有想到孟婆竟然直接找上了杨玉环。 然后删删减减地让杨玉环地脑海中浮现出一些片段。 杨玉环大惊之下,手足无措,只有听从了孟婆得建议。 好吧。 笙歌表示,这风格跟她一些像。 够简单粗暴,她喜欢。 本来坐在尊位上对玉真公主嘘寒问暖表达兄长关怀得唐明皇余光瞥见孟婆时,整个人愣住了。 旁人不知唐明皇失态的原因,高力士还能不知吗? 真没想到,出现在圣上梦中,惹得圣上魂牵梦萦的仙子,此刻竟然跟随寿王妃一起出现了。 见到真人的这一刻,他终于明白圣上为何在每次做完画之后都是出神叹息。 画像虽美,不及真人半分。 就连美名在外的寿王妃都难以与其一争高下。 怪不得…… 怪不得啊…… 高力士心中止不住感叹。 玉真公主顺着自家皇兄的眼神看向了孟婆,一刹那便低下了头。 多年修道之人,感知比常人敏锐几分。 加之,她总觉得面前女子容貌与教中遗留下的古籍中所绘之人有些许相似。 此人,不可得罪。 玉真公主刹那间心中便有了思量。 此女一出现,整个大殿中所有人都变得暗淡无光,唯有她一人光芒四射。 她的存在,便是唯一的光。 玉真公主心中感叹,这种极致的美真的是好事吗? 她了解她一起长大的皇兄,皇兄眼中的志在必得骗不了她。 可,她又真真觉得此女危险至极。 孟婆的出现,使得大殿中陷入了沉寂,所有人都在等待那位九五之尊开口。 这个时候,他们已经没有开口的资格了。 在高力士的小声提醒下,唐明皇回过神来,轻咳两声。 “儿媳参加父皇,父皇万岁万岁万万岁。” 寿王妃适时请安,紧接着颇有眼色的对着唐明皇介绍孟婆。 “儿臣身后之人,姓孟,乃是儿臣前些日子去道观进香祈福时所遇,家世清白无牵无挂,儿臣便带在了身边。” “她还有些不懂规矩,还望父皇宽容。” 孟婆自然是不可能跪唐明皇的。 所以在一殿的刻意讨好和小心翼翼下,她笔直的站着,冷面寒霜,就无比显眼。 “不碍事,不碍事。” “今日是为玉真接风洗尘的好日子,看在玉真的面子上,朕也不会动气的。” 唐明皇冠冕堂皇的说道。 仙子,本就是高高在上的。 正文 第七百二十四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二十九) (二十九) 孟婆当日的入梦,已经在唐明皇心中留下了神秘的色彩。 所有的失礼,唐明皇都能完美地接受。 更不要说,心心念念的仙子突然出现在面前,欣喜都来不及,哪里还会动怒。 玉真公主:看到她的面子上……她怎么不记得她的面子这么好使了。 旁人的看法,唐明皇此刻已然顾及不到。 本在梦中仰望难以企及的仙子就这般活生生出现在他面前,当真让他有些欣喜难控。 “赐座吧。” 唐明皇按耐住心中的狂喜,故作淡定。 看来他之前看玉环顺眼,皆是因为玉环与他有缘啊。 嗯,把九天仙子带到他身边的缘分。 他就说他不是那等觊觎儿媳妇儿的无耻之徒。 高力士就差成为唐明皇肚子里的蛔虫了,怎么可能不知道圣心呢。 只见高力士把孟婆带往了玉真公主身侧。 “老奴自作主张,还望公主莫要见怪。” “孟姑娘既是在道观中与寿王妃相遇,想来也是深谙道法。” “论道,这皇室中无人能比得上玉真公主。” 嗯,就差直接放唐明皇怀里了。 玉真公主得体的勾勒出一抹笑容,手里握着拂尘,一派仙风道骨温和心肠。 见怪? 她有那个胆子吗?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这大唐的后宫怕是要变天了。 “姑娘若对修仙问道有兴趣,不如就留在宫中与本道一起研习可好?” “可。” 孟婆高贵冷艳的答道。 什么欲拒还迎,欲擒故纵,她懒得用。 反正她的目的就是留在宫中,有人开口相留,还矫情什么。 玉真公主:(_;) 姑娘,你什么好说话,体现不出本公主的价值啊。 这个时候,你难道不应该出于矜持再三推让,本公主诚信恳求,你再点头吗? 这样一来,有利于本公主在皇兄面前邀功啊。 唉,姑娘,请你按套路出牌。 玉真公主心里的百转千回,唐明皇自是不关心的。 他只知道,他身边侍奉的大太监,还有一母同胞的妹妹,一如既往懂他。 美人儿仙子答应留在宫中,那岂不是方便了他近水楼台先得月? 妙哉妙哉妙哉妙哉。 “寿王妃心地善良,乐善好施,该赏该赏。” 龙心大悦,大手一挥就是流水的赏赐。 这个时候,唐明皇看杨玉环的眼神终于有了几分长辈看晚辈的慈爱。 有眼色,会来事的孩子,哪个长辈不喜欢。 杨玉环低着头,满心吞了苍蝇的感觉。 就当是前些日子的想起来的那些片段都是噩梦吧。 虽说大唐民风开放,但是也没开放到公公抢儿媳妇儿吧? 那就不是包容开放,是违逆人伦了。 那等做法,与蛮夷之地有何区别。 她是不是脑子坏了,竟然还想着是真爱。 怕了怕了…… 只是,这位孟姑娘如今替了她,以后该如何呢。 杨玉环心绪复杂,有些魂不守舍的回到了位置。 …… …… 本来坐在一旁悠闲自在一杯接着一杯不断饮酒的李白,看着坐在玉真公主身边的孟婆傻眼了。 圣上的眼神儿,是个人就能看出来。 子美是不是要被夺妻了…… 夺妻之仇,不共戴天。 “子美,你别担心,我会陪你一起抢亲的。” “大不了亡命天涯,被通缉逮捕。” 李白拍了拍笙歌的肩膀,义气十足的开口。 正在边喝酒边默默看戏的笙歌,被李白突然一拍,华丽丽的呛住了。 “咳咳……” “咳咳……” 笙歌止不住咳嗽,脸被涨的通红,眼睛里还因为剧烈的咳嗽蓄满了泪水。 幸亏她们坐到位置较偏僻,没有惹太多人注意。 “子美,你别哭啊……” 李白一看笙歌滑出眼眶的泪水,一下子慌了神。 能面不改色在荒山野岭跟野狼群探讨人生的子美,竟然落泪了。 用情至深,不外如是了。 “子美,你别担心,一会儿就算是拉,我也会把她拉走的。” “要不我现在就去……” 说话间,李白便要起身。 笙歌连连拉住李白,顺带往他嘴里塞了块点心。 哭? 她自己都不清楚自己有没有哭这项技能了。 不,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李白脑子里貌似又脑补了什么了不得的是东西。 因为李白看她的眼神里满满是同情,就好似她的头上是一片青青草原,上面正有万马奔腾。 “你闭嘴。” “都跟你说了我跟孟婆是清白的,那天晚上真的是在讨论宫斗的技巧。” “孟婆有一颗匡扶明君拨乱反正的心,我们等我支持她啊。” 笙歌没好气的说道。 李白:小朋友,你是否有太多问号? 是这样吗? 原来一男一女纯洁的感情除了盖着棉被聊天之外,还有谈宫斗…… 一场接风宴,在所有人的心思各异中结束。 笙歌一不注意,李白就如同一只泥鳅偷偷溜走了。 笙歌扶额,无奈极了。 好吧,她就知道李白依旧半信半疑。 “师……” “孟婆,你是不是对子美始乱终弃了?” 李白下意识的要喊师父,但想到方才红了眼眶的子美,顿时改口。 修仙可以慢慢修,但兄弟不能不维护。 嗯,大不了不成仙。 孟婆高贵冷艳的瞥了李白一眼,嫌弃极了。 平日里看着也是个聪明机敏之人,怎么一碰上杜子美的事情,李白就变成个铁憨憨了? 是李白的憨憨属性隐藏太深了吗? “我可不敢染指杜子美。” “杜子美有个厉害的爹,我怂。” 不知何时,大圣是笙歌的爹这个理念已经在孟婆心中根深蒂固了。 李白挠头,杜闲有这么牛掰吗? “我就是想来这宫中体会下宫斗是什么感觉,你别坏事,我可不像子美对你那么好。” “最后,本座与杜子美是清白的。” 孟婆手指轻轻一挥,一条不知名的通道出现,下一秒李白就回到了宅子中。 叽叽歪歪,好生聒噪。 好好的一个天纵奇才风流人物,偏偏在遇上杜子美之后变成了一个爱脑补的话唠。 真真是奇了怪了。 笙歌感应到天地灵气的波动,便知李白被孟婆送走了。 唉,那她这个吃瓜群众就只能祝孟婆心想事成了。 正文 第七百二十五章想追星动杜子美(三十) (三十) 灰头土脸落在地上的李白,撩了下散落的头发。 “有法力,会法术,了不起么?” 好气哦。 本来是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为子美讨公道,然后对方挥挥手他被灌了一嘴风就回来了。 这么丢脸的事情,万万不能被子美知晓。 往事不堪回首,想当初,子美可是屁颠屁颠跟在他身后叫神仙哥哥的。 后来一起相处逾十年,偶像包袱这种东西好像丢的是半点儿不剩了。 他是不是老了呢? 否则为何近来总是怀念当初。 …… …… 唐明皇眼巴巴的把孟婆留在了后宫,许以贵妃之位。 这是他能力范围之内,所能给孟婆最高的位份了。 群臣是不可能接受一个来历不明,家世平庸无奇的女子登上后位的 孟贵妃…… 这一刻,笙歌清楚,唐明皇和杨玉环七月七日长生殿的爱情故事彻底要改写了。 仙子在身侧,虽说甚是高贵冷艳,但新鲜感作祟,足以让唐明皇对孟婆拿出十分的耐心。 为博美人儿一笑,唐明皇煞费苦心。 只是,这美人儿貌似不领情。 容貌绝美的孟婆一入宫便成了全后宫的公敌,奈何贵妃的位份让宫妃敢怒不敢言。 只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她们,这个传说中的孟贵妃如此迷人呢。 岂是一个飒字了得。 在孟贵妃身上,他们深切的明白了一句话。 女人帅起来,就没男人什么事情了。 着男装在后宫行走的孟贵妃,剑眉星目,顾盼生辉,通身的气度低调精致。 与年过五十,暮气逐渐显露的唐明皇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这世上,仿佛就没有孟贵妃做不到的事情。 只有她想不想做。 啊啊啊啊…… 众妃嫔表示,这有什么好争宠的。 毕竟没有孟贵妃也会有什么王贵妃张贵妃杨贵妃什么的。 反正她们又不得宠。 更不要说,孟贵妃真的是太飒了。 哪怕身居帝位,生杀予夺的圣上在孟婆面前不是也如同小猫咪似的。 时常待在唐明皇身侧的笙歌和李白有些懵逼。 孟婆不愧是孟婆啊,瞧瞧这行动效率。 “孟婆,你这是给唐明皇灌了什么迷魂汤,竟然这么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处理国事,还这么听话?” 同样是旁人口中的红颜祸水祸国妖妃,怎么杨贵妃通关就比苏妲己顺利呢。 “迷魂汤,那东西煮起来可比孟婆汤麻烦多了,我懒得煮。” “我就是让唐明皇身临其境的经历了一番地府十八层地狱的惩罚。” “幻境还是你给的灵感呢。” 孟婆挑挑眉,云淡风轻的说道。 都是小意思。 笙歌:…… 好吧,孟婆真的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 身为孟婆的宫斗师父,她该感到欣慰。 …… ……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这首名垂千古的乐府诗还是出世了。 只是,唐明皇再也没有了梨园弹唱的心情,更没有召开极乐之宴的想法。 糟踏五谷、贪官污吏、欺压百姓之人死后将打入石磨地狱。 受刑者会被磨成肉酱,然后,重塑人身再磨。 日复一日,永无尽头。 身为帝王不能长生不死就算了,但总不能死了日日遭受被石磨磨成肉酱的酷刑吧? 不要问他为什么深信不疑…… 实在是梦境太真实了,而梦境中奈何桥上的那位煮汤的与他的孟贵妃长相一般无二。 就算是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亵渎啊。 所以,哪怕是孟贵妃瞥他一眼,他都觉得心惊胆战,就好似时时被神灵监视,一件事情做不好就有牛头马面押他入十八层地狱。 哭唧唧…… 历来帝王,哪有像他这样憋屈的。 老祖宗说的没错,色字头顶一把刀。 要不是他当日色迷心窍,非要死皮不要脸的接对方入宫封妃,他也不至于过的如此凄凄惨惨戚戚。 唉,悔不当初啊。 但是,再后悔也没用了。 幸亏孟婆没出什么幺蛾子,就只是盯着他处理国事。 真没想到,堂堂一代明君是这样形成的。 也不知后世会如何揣测他不知辛苦勤于政事。 随着时间的推移,李白官拜丞相,位极人臣。 笙歌也带兵平复了周遭大大小小的叛乱,万民归心。 而当初跟在笙歌身后那帮小萝卜头有的随笙歌南征北战战功累累光宗耀祖,有的科举入仕平步青云,也有的成为富甲一方的商人,人人皆有自己的生活。 至此,帝王圣明,群臣齐心,河清海晏,天下安宁。 李白实现了他忧国忧民的情怀和梦想。 孟婆也过足了宫廷生活。 嗯,再不回地府,阎王怕是就要坐不住了。 李白辞官,笙歌卸甲袖手天下。 而孟婆离宫,对于后宫的众位妃嫔来说,无异于是一个噩耗。 只有唐明皇松了一口气,压在头顶得那座大山终于走了。 但,放松归放松,他却不敢胡作非为。 心理阴影这种东西已经根深蒂固了。 唉,这个被人人称颂的千古明君还在不好当。 真想放飞自我,但又怕下地狱。 所以还是继续夹着尾巴做人吧。 最起码,他是大唐史上最英明的君王了。 这勉勉强强也算是个收获吧。 …… …… “子美,你接下来作何打算?” 常年的宫廷生活还是在孟婆身上留下来些许痕迹。 高贵冷艳之余,多了几分优雅贵气。 举手投足,雍容华贵。 “跟李白一起修仙问道。” 笙歌一本正经得答道。 孟婆闻言,撇了撇嘴。 修仙问道? 大圣挥挥手,就能再造一个天界出来。 修什么仙? 问什么道? 也不知李白这个臭小子是有什么滔天得福份,能让子美如此相待。 不过,四舍五入一下,这也算是她的福分。 毕竟如果不是李白,她不知何时才能与子美重逢。 这样一想,孟婆看李白又顺眼了几分。 “那他日你与李白成仙后,记得到地府告知我一声。” 还有,若是有人欺负你们,打不过,也要上。 这是孟婆未说出口的话。 再怎么说,子美都是他的朋友。 而李白,则是她的便宜弟子。 正文 第七百二十六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三十一) (三十一) 说起李白这个便宜徒弟,临别之际,她倒真真有几分愧疚。 她这个做师父的,好像从来没教过他什么真本事。 身为孟婆,伴黄泉而生,自诞生之初,便相当于古神的存在,黄泉不枯竭,她便不死不灭。 修行经验? 那是什么鬼,她压根儿就没修行过。 所以,自收李白为徒以来,从未指点过半分。 最多就是李白实在聒噪的时候,一挥手把李白仍在数里之外。 唉,这一声师父,受之有愧啊。 “徒儿……” 孟婆对着李白招招手,想在临别前上演一场师徒情深。 李白:…… 为什么这样对孟婆,让他看了实在慎得慌呢。 与孟婆相识这几年,他就没见过孟婆温声细语的跟他说话。 难不成,还妄想靠着这临别扭转印象? “好好说话……” 他这个小心脏,脆弱的很。 “你师父是想着给你离别礼物呢。” 孟婆的孟婆汤可是有奇效的。 孟婆:她没有,她不想给,她就是想展示一下精湛的演技。 听到笙歌的话,李白可不管孟婆想不想,直接伸出了自己的手。 孟婆叹了口气,认命般的递给李白一块儿看起来质地不咋地的玉佩。 玉佩上繁复的花纹似是忘川河边妖艳盛开的曼珠沙华,而玉佩中隐隐流淌的便是黄泉了。 这玉佩虽看着玉质普通,但…… 绕是笙歌都没有想到,临别之际的孟婆突然变得如此出手阔绰。 此玉佩,代表孟婆本人。 见玉佩,如见孟婆。 这是孟婆给了李白一道护身符,也给了李白一条退路。 哪怕外界搅得风云变色,还有地府庇护李白。 “走了……” 孟婆话音才刚落下,地府大门骤然出现,下一秒孟婆便消失在二人面前。 李白摩挲着玉佩,半晌没有言语。 说实在的,这么多年,他跟孟婆真的没什么相亲相爱一家人的师徒情。 相杀还差不多,虽然最后灰头土脸的都是他。 临别突然来的这么煽情,他都有些受宠若惊。 “李白,这可是个好东西,留好啊。” “孟婆这一辈子可能也就大气这么一回了。” 笙歌看着李白手里的那枚玉佩,幽幽开口。 别看孟婆对李白总是凶巴巴的,时不时就想一巴掌送李白去千里之外。 但实际上,对李白这个徒弟,孟婆是上了心的。 君不见,唐明皇只是用奏折砸了李白一下,就一连做了半月噩梦吗? 那半个月,唐明皇的头发白了一半,整个人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瘦了下去。 夜不能寐,食不知味,想不瘦都难。 孟婆跟她一样,护短! 孟婆汤不值钱,但黄泉珍贵。 哼,孟婆偏心。 笙歌的话,让李白的心更加忐忑不安了。 …… …… 在笙歌开挂似的帮助下,李白的修行一日千里,效果立竿见影。 终于,一个大晴天,九道雷劈中李白,这位人人称颂的谪仙人真正地变成了一位有仙骨得天地承认的仙人。 当笙歌和李白一起站在登天梯上时,李白后知后觉地开口。 “为什么你都不用被雷劈?” 同样是成仙,为什么他就差点儿被烤焦,衣服也破破烂烂脏兮兮的。 可子美依旧是仙风道骨,芝兰玉树? 笙歌甚是无辜的摊了摊手,她自己也不知道。 可能是,她早已经历过天劫,踏足过天庭了吧。 随着距离南天门越来越近,笙歌总觉得她身上有一股神秘的力量在复苏。 笙歌表情奇怪,心中似是有一万头草泥马在狂奔。 千万不要是她想的那样啊。 啊啊啊啊啊…… (_;) 真真是怕什么来什么啊,为什么她莫名其妙的又有了扫把星之力。 这贼老天是生怕她过的太滋润吗? 刚入南天门,笙歌便听到千里眼和顺风耳在交流扫把星地扫把莫名其妙秃了…… 笙歌满头黑线,不要告诉她,她一来,就连扫把星都下岗了? 李白因着在人间为相,治国理政的功绩,封了个不大不小的星君之位。 至于她…… 莫名其妙的成为了新任扫把星。 不是玉帝不想封她,实在是从她踏上天庭那一刻,凡是靠近她的,没有一个不倒霉的。 就连太上老君的炼丹炉,莫名其妙地再一次开始了不断炸炉。 扫把星的威力,就算是想忽视都忽视不了。 于是,在万众瞩目之下,笙歌走马上任。 “李白,咱们抽空去冥界看看孟婆吧,自当年一别,也有十数年了。” 笙歌百无聊赖的说道。 自从太上老君断言,她所携带的扫把星之力可以影响仙人时,她在天庭的日子就凄凉多了。 一个个见了她,撒腿就跑。 唉,这世上还有谁跟她一样倒霉的。 “也行吧……” 李白一瘸一拐地跟在笙歌身后,应声答道。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一而再再而三平地摔的。 刚开始对于子美的扫把星之力,他还嗤之以鼻。 毕竟,他们相识也不是一年半载了。 可,他身边大大小小的倒霉事儿就没断过。 唉,他一个消受不了子美扫把星的力量,还是去冥界寻孟婆分担一二啊。 再怎么说,孟婆也算是上古神,想来扛伤能力也不遑多让。 他一个人,真的是撑不住啊。 笙歌与李白二人腾云驾雾,便要去冥界。 但好好的,李白脚下的云散了,整个人不受控制的朝着地面摔去。 天地良心,他的心法口诀绝对没有问题。 有问题的是…… 是子美的扫把星之力。 历经千辛万苦,二人终于来到了冥界,看到了奈何桥上的红衣孟婆,以及当年的女鬼小姐姐。 孟婆斜坐在栏杆上,悠闲自在的荡着腿。 女鬼小姐姐忙碌着一碗一碗把孟婆汤递给投胎转世的鬼魂。 “孟婆……” 笙歌开心的挥手打招呼。 笙歌的话音还未落下,孟婆坐着的栏杆突然间裂开。 孟婆反应迅速,堪堪稳住来身形。 刚刚发生了什么? 奈何桥上竟然有一处石栏杆裂了? 地府也惊现豆腐渣工程了吗? 孟婆心有余悸的拍了拍胸口。 笙歌:…… 李白:…… 都是基操,淡定淡定。 正文 第七百二十七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三十二) (三十二) 对这样的场景,李白已经见怪不怪了。 毕竟,就连凌霄宝殿玉皇大帝坐的那把千秋万载的椅子都塌了,奈何桥栏杆裂一根也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了。 就在孟婆甚是懵逼的时候,笙歌和李白面色平静坦然自若的踏上了奈何桥。 “孟婆……” 笙歌站在孟婆身侧,准备叙旧。 砰地一声,煮着孟婆汤的锅炸了…… 孟婆:…… 今天这是什么倒霉日子啊。 唉,指不定杜子美合李白在心里怎么笑话她呢。 搞的好像地府过的分外拮据似的。 栏杆坏了舍不得修,煮孟婆汤的锅破了舍不得换……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 这个时候的孟婆并没有联想到笙歌身上。 她也不是不知道天庭换了扫把星星君,只是…… 孟婆挥挥手,示意鬼差把那些等候喝孟婆汤轮回的鬼魂们先带走。 今天这么倒霉,肯定不是个投胎转世的好日子。 “不好意思啊……” 向来高贵冷艳的孟婆,感到些许尴尬。 等子美和李白一走,她就去找十殿阎罗。 地府不嫌丢人,她嫌。 就说不能这么节俭,千年都不加固,十殿阎罗偏偏都不当回事。 这不,出问题了吧。 “没事儿没事儿……” 身为罪魁祸首的笙歌连连摆手。 好吧,她也不知道为何一来这地府,霉运之力貌似更强了。 难道是因为地府中孤魂野鬼太多了? “恩人……” 白衣女鬼小姐姐一脸激动的朝着笙歌福身。行礼。 时隔这么多年,她终于又见到恩人了。 女鬼小姐姐喜极而泣,笙歌下意识地向前一步,要扶起女鬼小姐姐。 只是…… 下一秒,整个奈何桥由女鬼小姐姐站立的地方为中心,摇晃裂开,眨眼的功夫便化为一堆废墟。 孟婆此刻实在是忍不住要口吐芬芳。 奈何桥坍塌在地府引起了轩然大波,惊动了十殿阎罗。 笙歌表示,她真的就是来看看故友。 她隐隐有感觉,这个世界她快要离开了。 可是…… “咳咳,孟婆,礼物给你,我跟李白就先走了,以后有空再来看你。” 笙歌把替孟婆在天界和人间搜寻到好玩的东西一股脑儿连储物戒指一起扔给了孟婆。 然后,脚底抹油,拉着李白溜之大吉。 此时不溜,难不成等着十殿阎罗兴师问罪啊。 待十殿阎罗到齐,笙歌和李白早已离开了地府。 十殿阎罗和孟婆,一众人大眼瞪小眼,谁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没办法,一行人只好去向地府里的那块儿石头问明白。 但,三生石要么装傻不开口,要么就是顾左右而言他。 没办法,十殿阎罗着急忙慌离开赶去新建奈何桥后,装死的三生石终于恢复了正常。 “孟婆,你就没有去打听打听如今天界众仙皆畏惧的扫把星是谁?” “据说,扫把星新任星君,有通天彻地之能,其霉运之力,天庭众仙君也束手无策。” 闻言,孟婆心中有一股不详的预感。 “你说子美?” 回应孟婆的是长久的沉默。 …… …… “唉……” 孟婆已经不记得这是她第多少次叹气了。 子美怎么就莫名其妙修成扫把星了呢?还是个变异加强版的扫把星。 在派出牛头马面偷偷去南天门找千里眼顺风耳打听了关于子美的事情后,孟婆终于确信。 锅不是偶然炸的…… 桥也不是偶然塌的…… 不过,想到玉帝的椅子,太上老君的炼丹炉,孟婆的心里瞬间平衡了。 反正倒霉的又不是她一个人。 啧啧啧,还真别说,子美搜罗的东西就是比牛头马面带回来的好吃。 哪怕就是普通如梅子,也是别有一番滋味。 看在这么一堆美食的份儿上,她还是老老实实替子美背了这次的黑锅吧。 …… …… “李白,以后也要做你自己啊。” “还有,好好待杜子美。” 笙歌把李白送回天庭后,沉声说道。 于杜子美而言,李白就是他颠沛流离凄苦一生的一束光。 他渴望靠近李白,何尝不是梦想着另一种生活呢。 于公于私,李白都该好好待杜子美。 杜子美的心愿,在某种程度上也成全了李白的一生。 笙歌自知,她呆不久了。 这个世界,漫长的岁月,她一直都陪在李白身侧,从未一人去看看她想看的风景。 最后的时间,她想留给她自己。 对于笙歌的话,李白觉得有些奇怪,但终究是点了点头。 “子美,你别多想,哪怕你一直是扫把星,我也一直在。” 李白只以为,笙歌情绪低落是因为扫把星之力。 笙歌沉默的点了点头。 变异的扫把星之力本就是因为她而出现的,待她脱离这方世界,自然也就一切正常了。 “李白,好好的。” 这是笙歌留给李白的最后一句话。 想来想去,这三个字足矣。 …… …… 笙歌先是去广寒宫看了看玉兔,她还记得当年她为玉兔时,太白金星写出的狗血话本子。 大圣痴恋玉兔…… 玉兔痴恋金蝉子…… 要多狗血,就多狗血。 三角恋啊,偏偏天庭众仙还人手一本,太白金星赚的盆满钵满。 离开广寒宫,笙歌便下凡去了人间,先是去给王老夫子扫墓,紧接着便独自一人重走了一次西天取经的道路。 第一个世界叫苦连天拼命想逃离的地方,现在重温,心中莫名其妙多了几分怅然。 这条路上,再没有那么多妖魔鬼怪。 也没有了大圣…… 一切恍如隔世,就好似只是她一人的幻想罢了。 之后,笙歌漂洋过海,前往了东胜神洲傲来国,那里一定有花果山。 哪怕大圣突破禁锢,可既然孟婆在此方世界,那大圣必然也曾经停留过。 花果山依旧是那个花果山,水帘后的福地洞天,依稀还能寻出几分大圣存在过的痕迹。 小土堆? 小土堆边有一尊石像,像极了大圣。 也不知道土堆里埋葬着的是哪一世的她。 唉,被孟婆说多了大圣的小崽子,她这个时候看大圣的石像真真有几分看父亲的感觉。 ╭(╯^╰)╮ “笙歌,是你吗?” 正文 第七百二十八章想追星的杜子美(三十三) (三十三) 笙歌:…… 青天白日见鬼了吗,这是? 她竟然听到了大圣的声音?可此处明明没有感知道第二个人的存在啊。 幻听? “笙歌……” 熟悉的嗓音,一贯的桀骜潇洒,可是却隐隐又能听出几分慈爱。 呸…… 为什么就一定要是慈爱呢。 她就不配温柔这个词吗? 笙歌怒了…… 笙歌注意到,大圣的声音是从石像中传出来的。 这一刻,笙歌说不上到底是失望多一些,还是庆幸多一些。 面对老父亲,她近乡情更怯。 “是我。” 笙歌叹了口气,轻声答道。 笙歌坐在石像旁边,斜靠在石像肩头,脑海里蓦地出现了许多以为已经模糊的记忆。 做野猴子的那个世界,好像便是她亲眼看着大圣从那块儿积满天地灵气的石头中蹦了出来。 在她不知道的时候,她已经与大圣相伴了无数时光。 只不过,那个时候的大圣还是只偷吃她水果的石头。 时至今日,笙歌依旧记得大圣刚刚从石头中蹦出来时那双湿漉漉纯粹清澈的眼睛。 她可能是见过大圣最多种模样的人了。 她见过大圣一贯的桀骜不驯潇洒自在,也见过大圣懵懂无知单纯可爱的样子,也见过他因把她压在五指山下数百年时愧疚犹豫的样子,也见过他破碎虚空死里逃生时的虚张声势。 他们仿佛都见证了彼此最狼狈的一面。 但是,他们谁都没有抛下谁。 这样就足够了,人生得有多幸运,才能遇到这样一个全身心信任的存在。 不断穿梭世界,征战星辰大海,有时候是真的会有瞬间的疲累。 幸亏,有个人一直在前方告诉她,该如何走。 就这样,笙歌斜靠在大圣的石像旁沉沉睡了过去。 远在数个时空之外的大圣,目光灼灼地看着笙歌。 当年那个连云都不会驾的小胖子,还是长大了。 这份长大,好像还是他亲手促成的。 只见大圣手指微微弯曲,隔着数个时空的石像化作一道流光,先是轻轻地把笙歌托在地面,然后向远方掠去。 地上,只余一小块儿石头。 待笙歌醒来,看到地上那块儿甚是眼熟的石块儿,眯了眯眼睛。 唉,没想到大圣还有收集癖。 就连当年那块儿四分五裂地大石头都不放过。 话虽如此,但笙歌还是珍而重之的把那一小块儿石头收了起来。 笙歌没有惊动任何人回到天庭后,便脱离了这个世界。 她相信,李白会活出他自己,也相信李白不会受制于人。 所有的一切,她都提前做好了。 而杜甫的心愿,她也超额完成了,她还真是歌称职的任务者。 所以,她也就不必再去给李白平添愁绪了。 …… …… 天庭众仙官发现,扫把星好像没有霉运之力。 因此,前任扫把星只得拿着自己的新扫把重新上任。 而杜子美,则是又重新被玉帝赐了个仙官位。 随着时间的推移,就好似不曾有过那段鸡犬不宁兵荒马乱的日子。 仙官杜甫,星君李白。 大将军杜甫,宰相李白。 杜甫终于是追星成功,他的名字旁,总有李白。 …… 李白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在子美离开天庭对那段日子里,他的脑海中开始出现一些奇怪景象。 是他,也不是他。 那些景象从模糊到清晰,他完整地看到了一生。 那是与现在截然不同的一生。 蜀中求学,无人喊他神仙哥哥,亦无人陪在他身侧指点剑法,深山老林炼丹寻药。 在他前三十年的生命里,从未出现过杜子美这三个字。 他与子美的相遇,已经在很久很久之后了。 他,子美,还有一位姓高的人,他们三人一同游历修仙问道。 但这次子美并没有陪他太久。 两年的时光,便是他与子美所有的交集。 除却子美零零散散写给他的那些诗。 在那一生中,他也做过供奉翰林,跟在唐明皇身侧填词作曲,只是那个时候没有孟婆,也没有子美。 只有他一人面对越发昏庸纵情声色的帝王。 他狂放不羁,天子呼来不上船的同时何尝不是郁郁不得志呢。 没有孟贵妃,只有杨贵妃。 他被赐金放还,一生再未在仕途上一展抱负。 他亲眼看着他心心念念的国家因为安史之乱彻底地失去了辉煌。 欲上青天览明月,到最后溺死在水中,他也不知自己揽的到底是明月,还是他颇有遗憾的一生。 纵观一生,他最深切的想法不是不受重用的郁闷,而是没有子美相伴身侧自己那些看起来幼稚傻气的事情的一生,当真是无趣极了。 他溺亡后,魂魄似是不受控制一般,他看到了杜甫草堂,看到了年老体弱贫困交加多的杜甫。 杜甫的诗,沉郁顿挫,忧国忧民。 他也看到了杜甫临死前的不甘心。 此刻,他终于明白了子美离开天庭前的那句话。 “好好待杜子美。” 他们全新的一生,是杜甫求来的。 杜甫是杜甫,子美是子美。 子美,因杜甫而出现。 子美的话,他会谨记在心中,也会一一听从。 才华横溢,神来之笔的诗仙大人从某一日起,就再也未给他人提笔赠诗了。 世人皆知,后来,唯有杜子美能得李太白一首诗。 旁人再肖想,都无用。 李白身旁的那把剑鞘也不知什么时候偷偷换了。 …… …… 大唐历,145年。 此时的大唐鼎盛一时,四方朝拜,河清海晏,外夷臣服。 史官笔下,大唐最惊才绝艳之人,便是当年一起入仕途的杜子美和李太白。 一文一武,匡扶大唐基业。 加之圣上圣明,君臣开启了大唐的又一段辉煌。 听说,杜子美和李太白在人民安居乐业之后辞官修仙,一同飞升。 关于杜子美和李太白的故事,在民间说书人的口中一辈接一辈的流传着。 真假无人去求证,全当一段美好的念想。 后人整理唐明皇遗迹,发现唐明皇的墨宝中有一句话频繁写到。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 他们翻遍典籍也没有找到这句话的出处。 正文 第七百二十九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一) (一) 自天子以至于庶人,来有无所畏而不亡者也。 有所畏惧则不敢放肆,因此能修养德性。无所畏惧则任性纵欲,必定招致灾祸。 此等言论,着实不像一个大权在握的帝王会思考的问题。 许是当年群臣之中,有人劝谏了吧。 也不知,令天子都畏惧的是什么。 还有当年盛宠一时,使得六宫形同虚设的孟贵妃也不知所踪。 史书上关于孟贵妃的记载褒贬不一。 有人觉得,孟贵妃言行举止惊世骇俗,可也有人反驳,深觉孟贵妃当得起一声贤妃,足以名垂千古。 可,无论怎样,大唐史上最鼎盛的这段时光,随着历史长河不断的奔涌向前,终究还是被蒙上了神秘的色彩。 大唐史上,再无时期能出其右。 后世之中有人揣测,许是上天垂怜,派下杜子美和李太白两位仙官,赐福苍生。 …… …… 之后发生的事情,笙歌并不知情。 回到现实世界的笙歌这次休息了很久,陪着自家的母上大人吃饭逛街做美容。 她经常奔波在不同的时空,体味着百样人生,却偏偏忽略了身边最重要的亲人。 “妈,你想修仙吗?” 在一个阳光明媚,微风不燥的午后,母女二人正在悠闲的品茶,笙歌突兀的开口了。 “咳咳……” 笙歌的母亲大人表示,这孩子是语不惊人死不休吗? 非得呛死她才可以吗? “笙歌,乖,妈可不想下次还得去精神病院看你。” “不想相亲就不相,不想结婚就不结,你可别想不开啊。” 她最近是不是把笙歌逼的太紧了,导致这孩子脑瓜子都出现幻觉了。 青天白日,说什么大胡话。 笙歌:╭(╯^╰)╮ 她就知道,她会被自家没个正形儿的母上大人当作神经病。 可,她不想子欲孝而亲不待的悲剧发生在她的身上。 于是,笙歌微微勾手指,花园不远处的悬挂着的灯笼便似是受到召唤一般朝着笙歌飘了过来。 紧接着,笙歌轻轻一跺脚,地面上铺着的上好大理石一块块出现裂缝。 母上大人:…… 虽说她最近追剧追了不少玄幻仙侠剧,可也不应该出现幻觉啊。 见自家母上大人依旧是一脸懵逼,笙歌演了口气,一个响指,花园中那几株母上大人最爱的花瞬间枯萎。 嗯,母上大人是清醒了。 但,她的耳朵怕是要遭殃了。 “笙歌,你糟蹋我那几株花干嘛,你知不知道那几株花了多少钱,败家的玩意儿……” 河东狮吼,威力不同凡响。 “妈,现在的重点不应该是修仙吗?” 笙歌施展法力,让花起死回生。 “修仙苦吗?” “苦。” “累吗?” “累。” “危险吗?” “危险。” 一问一答结束。 “那还修什么仙,你还不如教我些延年益寿的法子,电视里不都是这么演的?鹤发童颜什么的……” 笙歌无力的表示,母上大人说的话爷蛮有道理。 于是,笙歌接下来的时间就是不停的炼药,固本培元,延年益寿的药。 顺带教了母上大人几句心法,以及锻炼深入的法子。 不论什么时候,只嗑丹药都没用。 “妈,我爸就交给你了。” …… …… 嘱咐好一切的笙歌,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家的母上大人接受这一切是不是接受的太快了。 “一一,开始新的任务世界吧。” 说实话,她还是挺满意一一这个辣鸡系统的。 一一这么放养她,怕不是也是第一次注意系统吧。 哈哈哈哈…… “笙歌,千古一帝,你做好心理准备。” 一一的声音中难得的多了几分严肃和认真。 笙歌:…… 笙歌表示惶恐,为什么一一现在选任务对象都这么高大上了。 真的不怕她崩坏吗? 千古一帝,始皇帝的心愿,她觉得她不配啊。 这可不是她能随意为之的世界。 秦始皇执念一生都做不到的事情,她可以吗? “一一,你最近是不是飘了,怎么什么任务都敢接了?” 笙歌狐疑的问道。 “是你该接触了。” …… …… 在笙歌还在疑惑一一那句她该接触了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就被一一送入了始皇帝的世界。 “滴答滴答……” 头顶的冕旒格外沉重,顺着十二根缫丝绳时不时还有雨水滴落。 黑色的祭服湿哒哒的,靴子中也满是积水。 冷风隔着窗户缝隙吹进来,笙歌忍不住打了个寒战。 说好的千古一帝呢? 难道是她猜错了吗?不是她所以为的那位吗? 毕竟,在她仅有的已知知识体系中,始皇帝永远都是霸气侧漏威武严肃的。 这么惨? 究竟是发生了什么? 祭服? 冕毓? 按理说,这身打扮相对应的合该是一个庄严肃穆的祭祀仪式。 笙歌微微运转功力,烘干鞋子,黏糊糊湿漉漉,每移动一下还往外冒水的感觉是真的糟心。 千古一帝为何会如此狼狈。 抬头举目,四处皆是儒生打扮的士人,只是这些儒生博士一个个面带讥讽,挤眉弄眼,交头接耳,丝毫看不出对帝王的尊重。 笙歌:…… 这个帝王貌似有些惨。 越是这样,笙歌就越是茫然。 笙歌轻咳一声,面不改色,声音威严冷静。 “尔等先退下吧。” 这些个嘲笑他的人看了着实碍眼。 待众位儒生离去后,笙歌唤人进来送热水沐浴更衣。 焕然一新的笙歌,闭着眼睛躺在软榻上开始接收剧情。 这的确是她以为的千古一帝。 “朕统六国,天下归一,筑长城以镇九州龙脉,卫我大秦、护我社稷。朕以始皇之名在此立誓!朕在,当守土开疆,扫平四夷,定我大秦万世之基!朕亡,亦将身化龙魂,佑我华夏永世不衰!此誓,日月为证,天地共鉴,仙魔鬼神共听之!” 漫长的一段时光中,世人对秦始皇的评价趋向负面。 暴虐…… 苛政…… 好战…… 焚书坑儒…… 就好似这位令华夏大帝第一次实现真正意义上统一的帝王罪行罄竹难书。 后来,有人试图全面理智的分析始皇帝。 一统天下,书同文车同轨统一度量衡…… 正文 第七百三十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 (二) 废分封,行郡县,立三公九卿…… 一桩桩一件件,皆是丰功伟绩,造福后世之举。 秦朝灭亡,西汉建立,可汉承秦制,何尝不是对始皇帝政治眼光和思维的承认。 哪怕是当时颇有劳民伤财之称的万里长城,也在后世漫长的证明乃是抵御匈奴进犯的重要防线。 只是,当时的六国旧民皆以暴秦称之。 可,细细数来,秦王嬴政残暴在何处? 法律严酷? 执法严格? 可有些律法在当今看来确实有可取之处。 在秦朝,对性……骚扰,直接剁手。 有杀人或是伤人事件,距离百步之内无动于衷,都要接受不同程度的罚款…… 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他便明白武力可以一时统一天下,但治国呢。 他一次次尝试,渐渐明白,人心统一的基石是文化统一。 可他并不是一开始就焚书坑儒的啊…… 若秦始皇真的暴虐不堪,又何需在统一天下八年之后再做这样一件得罪全天下读书人的事情。 最开始的他,因秦国文化荒蛮,对六国文化他以一种谦逊卑微的态度加纳,且给予了六国学者足够好的待遇。 六国学者,为博士,可参与政事。 他的怀柔,接纳,换来的是一次次的失望和冷漠。 就好似,他废分封,行郡县,破坏了周礼,就是一件与全天下儒生士人作对的事情。 公元前219年,他渴望通过泰山封禅,受命于天,增加在百姓心中的权威和信服。 可那些博士儒生,就连封禅的流程都争执不休,无人替他操持。 最后,是他自己带着文武百官到泰山顶祭拜天地,昭告天下。 只可惜,上天都像是在开玩笑一般,在祭祀仪式结束之后,下起了瓢泼大雨。 来自六国的博士儒生,无心疼,唯有大声嘲笑。 毫无遮掩的讥讽,就好似是在无声的诉说着,你看吧,还受命于天,不过就是老天爷都看不过眼了。 史书中记载:“闻始皇遇风雨,则讥之。” 可绕是如此,大权在握说一不二的秦始皇依旧没有下令杀害这些人。 那个时候的秦始皇,是心存半分期冀和渴望的。 他渴望他十年统一的天下,万民归心。 他渴望他夜夜辗转反侧思考商讨的治国方略能得到各国旧民的认同。 他高高在上,可却又如同最平凡的人一般带着最卑微的祈求。 可是,很多时候,越是渴望,便越是得不到。 数次巡游遇刺,尤其是公元前218年博浪沙遇刺一事,他的副车被巨石砸中,击的粉碎。 《史记·留侯世家》中有记载:“秦皇帝东游,良与客狙击秦皇帝博浪沙中,误中副车。” 若不是阴差阳错,秦始皇便会丧命于那场刺杀。 他在盼望六国旧民归心,可他善待的六国旧民,却在时时刻刻筹谋刺杀他。 他得不到他想要的民心,得不到众望所归。 后来,他北击匈奴,南征百越,修筑万里长城,他的戍守边疆,扩展领土取得了胜利,试图以此向六国百姓宣告帝王尊严不容**。 可就是在这样战争取得胜利的时刻,旧齐国博士淳于越却提议废除郡县制,恢复分封制。 这不仅仅是对帝王权威的挑衅,更是对秦始皇殚精竭虑所治理的国家的否定。 秦始皇所渴望的是一个完全统一中央集权的国家,而不是诸侯林立国中国。 国家统一,是秦始皇心中不可触碰对底线。 这几乎成为了焚书坑儒的导火线,所以来年李斯提议烧毁所有违背国家统治意志的书籍时,秦始皇并没有多做犹豫便同意了。 秦始皇何尝不知这会引起怎样对轩然大波。 但他这个时候已经对怀柔得民心不报任何希望了。 焚书坑儒震惊世人后,他劳民伤财大修阿房宫,试图建立一个令世人仰望的极乐世界。 可这个极乐世界未建成,他便等来了那块儿刻着“始皇帝死而土地分”的陨石,等来了他自己的末日。 他一生都在汲汲以求,渴望万民归心,渴望大秦的江山千秋万代,渴望华夏大地不再分裂。 秦始皇的心愿:得民心。 这几乎已经是他的执念。 执念疯魔,必须得实现。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叹了口气,一直以来,她都觉得秦始皇是当之无愧的千古一帝。 可敬可叹亦可悲。 倒不是说他一生无错处,可真的不必无限制的夸大他的残暴冷血。 若是真的残暴,他又怎么会放过那些帮他打下六国的有功之臣呢。 无论是王翦父子,还是蒙氏,都得到了最大的倚重。 这一点是那些被史书奉为明君的帝王都鲜少有人做到的。 为了稳固边疆,固守华夏大地统一,南北他派出了一百多万主力军,最信任之人都被他派了出去,导致国中空虚。 可他明知这一切,但仍给了王翦以至诏书“百万大军,不可勤王!” 南越必须得是华夏国土。 “中原但有不测,尔等军队切勿北上勤王,当断然封闭新道,不使中原乱局波及南天。” 所向披靡,曾经让六国闻风丧胆的秦军,在咸阳被攻破时,依旧死死驻守着边陲领土,不容外夷**。 什么刘邦项羽大破秦军主力,攻破咸阳? 主力在哪儿? 秦始皇思维和眼界的高度,从来都不是旁人能够企及的。 只是当时的时代,无人懂他,无人理解他。 所以,他才会恨,才会执念。 说句不恰当的话,若没有当时的秦始皇奠定华夏大地版图的基础,又何来后来的中华民族。 也许,没有他,如今中华大地会是第二个小国林立的欧洲。 无论如何,秦始皇的功绩都远远大于过失,当之无愧的千古一帝,第一英雄。 所以,后世大可不必刻意抹黑。 史书都是靠胜利者书写的,他辛辛苦苦建立的大秦帝国亡于二世。 可,非他之过也。 唉…… 笙歌忍不住再次叹了口气。 这样的人物,太过波澜壮阔。 这样的心愿,也太过沉重。 秦始皇的心愿啊,沉重悲壮的让她难受。 正文 第七百三十一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三) (三) 秦始皇的一生,都太过复杂沉重。 三岁为质,面对的是赵国的欺辱打骂。 父亲偷偷回秦,留他与母亲赵姬于赵国。 十岁被接回秦国,十三岁登基,开始了近十年的傀儡生活。 二十二岁亲政,除吕不韦诛嫪毐,开始了他波澜壮阔的一生。 而他的母亲,这个自幼陪伴他的人,亦给了他最深的伤害。 他寄予厚望的长子,也在他死后被矫诏一封丢了性命。 一代伟人,无愧于民族,无愧于国家,可终究还是一生有莫大的遗憾。 千古一帝有莫大的魄力,但一生充满了不安,惶恐,和背叛。 …… 笙歌简单的把千古一帝的剧情故事讲给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 唉,总不能她一人唏嘘不已,闷闷不乐吧。 也不知为何,越是了解始皇帝的一生,她就越是心疼。 呼…… 她是不是飘了,竟然都敢心疼始皇帝了。 剧情节点正好是在秦始皇泰山封禅,偶遇风雨,一身狼狈,得儒生讥讽之时。 如今的秦始皇已年余四十。 以古人的寿命长短推算,嬴政这头雄狮已经逐渐显露了暮气。 不同于当年发兵统一六国时的精力旺盛,信心百倍。 笙歌想到方才,她刚刚穿越过来时,那些人窃窃私语交头接耳满脸嘲讽的模样。 那种场景,哪怕只是寻常人恐怕都很难不动怒的吧。 向来自信到近乎自负的秦始皇,偏偏在对齐鲁文化时小心翼翼。 就是这份小心翼翼,便会使得旁人放肆。 剧情中,因着这场暴风雨,后世没少批驳秦始皇。 司马迁更是记载道“此其所谓无其德而用事者焉。” 封禅遇雨,被后世视为失德,不被老天承认。 也是可笑啊。 古人笃信天意? 陈胜吴广起义,能以鱼腹藏书“大楚兴,陈胜王。”能在皇庙模仿狐狸叫声,蛊惑民心。 迷信的确不值得提倡,可马克思主义哲学爷告诉我们要因地制宜,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入乡随俗。 既然处处都以失德,天谴,来反对批判秦始皇,那她何不利用这一点呢。 若论这些呼风唤雨的小法术,实在是不值一提。 只是,这泰山的确不凡,与天界的北斗星,帝星有莫大的干系。 据记载,伏羲,神农,炎帝,黄帝,颛顼,帝喾,尧舜禹,这些远古太古的圣者都曾在泰山封禅祭祀。 否则,秦始皇也不会急于靠着泰山封禅证明他是天下的主人。 她若出手,必然会惊动那些早已位列仙隐世多时的人。 在泰山,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四时五行,皆按天时地理,旁人不得随意干涉修改。 因着泰山牵涉到太多早已成名的人,所以一般人也不愿触霉头。 可秦始皇不是一般人啊。 他是千古一帝。 她也不是一般人啊,她脸皮特别厚。 所以,怂啥。 千古一帝的魄力和威风,她绝对不能丢了。 雨夜,就该安心睡个好觉,让那些看她笑话暗暗嘲讽她的儒生以及六国的旧贵族再好好开心一晚上吧。 很多时候,不都是在对方最开心的时候打落深渊最惬意吗? 秦始皇能够忍住那些人的冒犯和挑衅,不代表她也可以一笑置之。 千古一帝的胸襟和气魄不是她这个小人物能够睥睨的。 她就是个小人,她记仇。 难道没有人记得那句宁可得罪君子,莫要得罪小人吗? 笙歌弯弯嘴角,缓缓睡了过去。 远远伺候的宫人松了口气,他们都是随侍在秦王身侧的老人,见识过秦王杀伐果断说一不二的霸气和魄力,可不是那些儒生博士没眼力见儿的。 一个人最可怕的就是把盘人的包容当成了纵容不知天高地厚的资本。 往往,这些人到最后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王还是那个王,只要王还坐在那个位置上,就不该,也不能有人挑衅王的权威。 这点道理,都该懂得。 …… …… 在笙歌安然入睡之时,那些六国学者不出意外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谈论封禅一事。 “蛮人就是蛮人,泰山封禅何等神圣,竟然还把我等弃之不用,这不,遭天谴了。” “暴君,如何能得天地承认呢。” “周礼才是正统,废分封,就是老天爷都看不过去了。” “你瞧始皇帝刚才那狼狈样儿,属实可笑。” “有句话怎么说来着,落汤鸡?” …… …… 说着风凉话的这些人已然忘记了,最开始秦始皇是将封禅的一切流程都交由他们负责的。 只是,结果呢…… 不是敷衍,就是争执,迟迟不肯定下章程。 被弃之不用之后,又心生怨恨。 (_#) 恃宠而骄,也不过如此。 一夜的时间,几家欢喜几家愁。 倒唯有事件的主人公睡的踏实安稳。 “今日依旧着冕服,戴冕冠……” 万众瞩目的场景,自然要配上威震八方的着装。 冕服以玄衣纁裳组成,中单素纱,红罗襞积,革带佩玉,大带素表朱里,两边围绿,上朱锦,下绿锦,大绶六彩,小绶有三色;三玉环,黑组绶,白玉双佩,佩剑,朱袜,赤九、赤舄。 一切都是那么庄重大气威严。 伺候的宫人虽不明所以,但依旧照做。 为什么不是他们改问的。 直到…… …… …… 经过一夜小雨的淅淅沥沥,此时虽已雨停,但天色看起来依旧灰蒙蒙的,阴沉压抑的让人心生烦躁。 依礼,笙歌要在驿馆接受泰山脚下的臣民跪拜。 泰山大多都是齐鲁旧民,深受儒学文化的影响,对施行法家思想的秦始皇并无发自内心的尊敬和服从。 有畏惧,有不甘,但却没有心服口服。 笙歌一身冕服站在高台之上,居高临下的看着她的臣民,以及一旁看好戏的儒生博士。 本抱歉,她此刻神清气爽。 “朕乃天子,君权神授,受命于天。” 笙歌一本正经中气十足的开口。 受命于天四个字听在民众和儒生耳中,就好似天大的笑话。 皇帝,难不成您是忘了昨天的雨? 只是,就在他们准备开口时,阴沉沉的天突然放晴了…… 正文 第七百三十二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四) (四) 是的,灰蒙蒙的天就那么一瞬间放晴了。 刹那的功夫,耀眼的金光刺破层层叠叠的乌云,一点一点驱散了阴沉和压抑。 金乌高高的悬挂在天际,光芒铺洒在笙歌身上,似是为冕服在身了笙歌加上了一道光环。 那一瞬间,就好似天神降世。 齐鲁旧民:说好的是暴君呢,说好的不被上天庇佑呢。 儒生博士:这一定是意外一定是意外。 毕竟都下了一整夜的雨,天气放晴也是正常的。 可…… 可是这是不是太巧了点儿。 不,就是意外。 始皇帝残暴独断,废分封,上天定会降下惩罚。 “朕统一六国,是无上功德,大一统,是天下大势所趋。” “尔等虽为齐鲁旧民,但自秦帝国建立,朕也不曾刻意迫害,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凡是旧民都得到了朕的包容。” “朕废分封行郡县,于诸位的日常生活可有影响?各郡县中,除却县令县长,其余皆是旧时各国权贵。” “小国林立,征战不止,对百姓来说真的是一件好事吗?” “无论各位是否心甘情愿,朕都是这偌大天下当之无愧主人。” “你们可以选择开心的接受,也可以选择不开心的接受。” 嗯,自始至终都只有这一个选择。 说实话,她是真的觉得秦始皇在对待六国权贵够宽容仁慈了。 分裂初定,本就是需要以一股强有力的力量迅速的整合。 西汉初年可以实行黄老之学休养生息,那大秦帝国不行。 六国遗民对大秦有天然的敌视,他们可以跟随刘邦项羽之流推翻大秦,谋一个从龙之功,但对大秦,在短时间内绝无可能接受。 所以,放任自流,只会平添乱局。 你不能指望一群时时刻刻想把你取而代之的人,对你释放的善念心存感激。 在他们眼中,大秦帝国是覆灭他们国家的仇人,势不两立。 “也就是说,你们只能接受。” “朕不想听到任何企图分裂国土的言论。” 笙歌声音冷漠,表情严肃,铁血杀伐之气尽显。 穿越这么多世界,她无数次的率军征战,只要她不刻意遮掩,她身上的杀气恐怕早就让人压抑恐惧了。 “华夏大地,只能有一个国家。” “朕即天下。” 斩钉截铁的声音在笙歌内力的加持下飘的很远。 不容反驳,不容置疑。 站在台下的大秦将士,看着台上的皇帝,眼神坚定,山呼万岁。 当年下令大军开拔统一天下的帝王就是这般有魄力。 他们追随,他们信服之人一直都在。 不知何时,成群结队地彩鸟从远处飞来,盘旋在笙歌身侧,久久不散。 而天空也兀地出现了三个金色的大字。 “始皇帝……” 齐鲁旧民:他们这是在有生之年看到神迹了吗? 儒生博士:他们现在还能狡辩这是意外吗? 泰山,对无数人来说,都是一个极具神秘和灵性的地方。 所以,始皇帝封禅遇暴雨,狼狈不已,他们才会下意识觉得对方不被天地所容,放肆的嘲笑。 可今天,先是天空乍晴,又彩鸟盘旋,紧接着苍天现字…… 这一幕幕,皆是在彰显承认始皇帝天子的身份。 “相信有很多人在疑惑昨日朕封禅下山遇风雨之事,朕的确遇到了风雨,但朕不觉得这是坏事。” “封禅之际,天降甘霖,说明上天赐福赐人才于大秦帝国,也许匡扶江山社稷的大才之人就在诸位之中。” “朕决定奉应天命,举国选拔人才,不问出身,不问来历。” 嗯,她总得给这些人点儿奔头。 忙起来,有事做,就没那么多事情作妖了。 毕竟,她也不想自己这双手在这个世界一开始就染满鲜血。 “待朕返回咸阳,便会有诏书下达各郡县。” “你们既已是朕的臣民,那朕也会庇护赐福于你们。” 笙歌话音落下,高悬着太阳的天空,莫名其妙飘起了淅淅沥沥的小雨,一滴一滴落在人肩头。 能让人感知道雨滴的存在,却又不至于淋湿。 哪怕是心有不服的齐鲁旧民此刻也忍不住晃神,太过于神奇玄妙,容不得他们不信。 这是他们所敬畏的天给出的指示吗? 始皇帝的皇权也许当真来自于天。 此刻不论是不是心甘情愿,这些齐鲁遗民跟着大秦的将士一起高喊始皇帝万岁。 站在台下,一个十几岁的少年郎眼神复杂的看着台上。 这少年郎,眉眼之间,与始皇帝有几分相似。 但神韵感觉却大相径庭。 始皇帝霸气侧漏,而少年郎温润优雅。 …… …… 早在笙歌出手动用法术的一刹那,便惊动了几方势力。 人间帝王,关乎凡间气运。 只是那些隐居大佬试图动用分身制止笙歌时,便被笙歌强硬的按住了。 她在臣民面前的第一场强势亮相,绝对不容有失。 笙歌没有注意到的是,在一处常年白雪皑皑的山巅,有一盘腿而坐,一动不动几乎要修炼成一块儿石头的人缓缓睁开了眼睛。 那双眼睛,射出夺目的金光。 片刻之后,金光消散,那双眼睛似是装着整个世界。 似乎,只要他想,便能轻而易举的掌控这个世界。 可那人什么都没有做,就那么静静的盯着一处看,伸手轻轻一点,废了那些四面八方的分身之后,弯弯嘴角,便重新闭上了眼睛,进入了修炼状态。 这一切,笙歌都是不知道的。 接受完齐鲁旧民跪拜回到行宫的笙歌,打算好好跟各位大佬的分身唠唠嗑,看看能不能通融一下。 分身她不惧,那若是本体一起上门,她怕是就难处理了。 再怎么说,大家都是历朝历代的君王,也算是有同门之谊了。 只是…… 谁来告诉她,那些分身光影为什么都消失的无影无踪,就好似重新没有出现过似的。 不是吧? 难不成是她刚刚下手太重了? 虽说对于那些隐居大佬来说,小小的一道分身不重要,但若是她没轻没重毁了人家的分身,无异于挑衅。 笙歌心慌慌…… 可这个时候,那些被毁掉分身的隐居大佬更慌。 正文 第七百三十三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五) (五) 心慌慌啊…… 他们到底是怎么惹到了那位横空出世却又神秘莫测让三界都奈何不得的大佬的。 分身毁不毁不重要,重要的是,常年在雪山山巅闭目修行的大佬,怎么就突然出手了呢。 这是一个讯号吗? 在警告他们?警告他们不要出手? 可本来他们就只是想把被拨乱的东西摆正而已。 他们都是历朝历代在泰山封禅的先贤,照看泰山,是他们的职责。 泰山有变,他们投影分身一观究竟。 分身刚刚出现就被禁锢了,还没反应过来,分身就碎了…… 哭唧唧…… 倒霉的可是他们啊。 “大佬这是什么意思啊……” 这些先贤心中不自觉的冒出了这样一个想法,但很快不约而同的决定,静观其变。 再说了,之前在泰山天烛峰封禅那位,也是个有大功德大气运,指不定不久的将来他们的小团队又会加入新成员。 尤其,这位小辈还是个有靠山的。 一时间,无数双先贤的眼睛注视着大秦帝国,却默契的谁都没有言语。 对此,笙歌是毫不知情的。 向来心大的笙歌,在心慌慌片刻依旧毫无头绪之后,便放弃了琢磨。 反正,她也就是略施小法术,变了下天气,召唤了百鸟,无伤大雅。 若对方死死揪着不放,那就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吧。 也许也许是自己更厉害了也说不定呢。 就在笙歌乐的清闲时,听到有宫人禀报,公子扶苏求见。 扶苏?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秦始皇被后世所知的子嗣中,尤以扶苏最令人扼腕叹息。 扶苏终究成了很多人心中的意难平。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后人提起公子扶苏,最爱用这句诗。 就连司马迁也曾在《史记》中说到“扶苏为人仁。”“刚毅而武勇,信人而奋士”。 从扶苏的名字中便可得知,始皇帝对扶苏事寄予厚望的。 扶苏仁善,有一颗仁君之心。 若在太平盛世,定然可以做一位盛世明君。 可是想要成为大乱初定统一六国的大秦帝国的君王,不仅仅是有仁慈就可以的。 扶苏深受儒家学说影响,施政理念与嬴政大相径庭,且在众多儒生博士的劝说下,试图劝说秦始皇废除郡县制,恢复分封制。 作为始皇帝最看重的儿子,始皇帝大怒,可还是想磨砺磨砺扶苏性子中过于柔软细腻的部分。 所以,贬扶苏到上郡做蒙恬的监军。 看似贬谪,本质上不过是锻炼。 毕竟还有什么地方能比得上军队锻炼人呢? 更不要说,蒙恬手中还握着三十万大军,有这三十万定可以保扶苏无恙。 可一封假诏书,扶苏留下一句“父而赐子死,尚安复请!”的遗言自尽。 不久之后,蒙恬、蒙毅兄弟也被赵高囚禁,含冤而死。 提起扶苏,笙歌有遗憾,有叹息,可也有怒其不争。 后世中人,无数人设想,若是扶苏继位,大秦帝国的基业也许可以延续百年而不倒。 必须得承认,的确是有这种可能。 毕竟,扶苏可不止比胡亥贤明一星半点儿。 更不要说,扶苏比胡亥得人心,比胡亥能容人。 可,也必须得承认,还有另外一种可能的存在。 任何事情,都必须全面地分析。 也许,扶苏上位,耳根子软,听从了那些儒生的建议废除郡县制,那华夏大地的统一会不会分崩离析。 若扶苏一味仁慈,纵容宽厚之下,那些六国旧民还能安分守己吗? 所有的都也只是假设。 假设,有可能发生,也有可能永不发生。 “宣进来吧。” 笙歌整理了下衣衫,收敛起云淡风轻吊儿郎当的模样,恢复了一国之君的威严。 让后人遗憾了千年的扶苏公子,终于要露面了。 扶苏着一件暗红色衣衫,上绣简单的花纹,发冠简单却又不失格调,眉眼精致,迎面走来,便犹如山间的清风,深秋的暖阳。 真真是一位芝兰玉树光风霁月的公子。 “儿臣参加父皇。” 扶苏行礼,不差一丝一毫,可偏偏又带着行云流水的美感。 这丝毫不像诸侯混战里长大的孩子,倒像是繁华盛世锦绣堆里精心培养大的盛世太子。 皇家的气度,宽容,被展现的淋漓尽致。 单单是站在这里,便会让旁人觉得配得上万里江山。 可惜了…… 真的是可惜了…… 笙歌在心里感叹道。 “无需多礼。” 笙歌缓缓说道。 “父皇,儿臣知错了。” 只见扶苏一掀衣袍,重重的跪了下去。 笙歌:…… 这又是什么情况? 笙歌表示,她有些懵逼。 还是说,她接收的剧情不够完整系统? 初次见面,公子扶苏就送了她这么一份儿大礼,她真的不会被戳着脊梁骨骂吗? “你何错之有?” 笙歌故作高深,眼睛微眯,漫不经心的看着扶苏,静静地等待着扶苏解惑。 “儿臣不该多次明里暗里劝阻父皇,听从儒生的劝谏,恢复分封。” “儿臣不该不分场合,优柔寡断,拖拖拉拉,总想着感化他人。” “儿臣不该不信任父皇……” 这最后一句,扶苏的声音陡然变得悲切,一刹那就好似杜鹃啼血的哀鸣。 父皇,儿臣不该不信你。 不该一味的认为您不在意儿臣。 “扶苏为人子不孝,其赐剑以自裁。” 他就被这短短的十几个字蛊惑,葬送了生命,也毁了父皇的期盼和心血。 儿臣,真的知道错了。 笙歌:…… ((((;Д))))))) 这扶苏的画风是不是有点儿不对。 瞧瞧这悲切难言,无语凝噎的模样,就好似别离了几辈子似的。 这个世界,貌似还是摆脱不了跑偏崩坏的结局。 可,可这跟她无关啊。 天地良心,这次她真的还没来得及崩人设呢。 “扶苏,你当真想明白了?” “废除分封,是大势所趋,建立统一的国家,也是历史赋予我们的使命。” “你还小,一切都还来得及。” 笙歌收起自己的懵逼和惊讶,高深莫测的说道。 “只是,为父好奇,你是如何想明白的?” 扶苏看起来可不像是个容易转变想法的人。 正文 第七百三十四章想民心的亲王政(六) (六) 扶苏实在是太不正常了…… 重生吗? 可是她没有在扶苏身上感应到重生者身上的幽冥气息啊。 所以,她才会奇怪。 “父皇,可还记得数日前那场在高台赐福于天下的淅淅沥沥的小雨?” 扶苏依旧跪着,似乎这样可以让他减少些愧疚,心里好受些。 笙歌:…… 她现在能说不记得吗? 她丝毫不想跟扶苏崩人设的事情挂上钩,分明本小仙女这个世界还蛮安分守己的,没有兴风作浪。 实在是,秦始皇这三个字给了她莫大的压力。 呸…… 肯定跟她没关系,那场小雨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呼风唤雨的小法术。 “记得。” 笙歌嘴角勉强的撤出一个笑容,僵硬的说道。 “父皇,那日百鸟齐鸣,远远飞来时,我的脑海中便模模糊糊的出现了一些画面,最开始儿臣还以为是因泰山封禅淋雨偶感风寒导致精神恍惚。” “直到那场以父皇之名而降下的赐福小雨。” “雨滴一点一点滴落在儿臣额头,那些模模糊糊的画面逐渐变的清晰。” “画面中儿臣怀着对局父皇的不信任自尽而死,连累了蒙恬将军,连累了父皇呕心沥血治理的大秦帝国。” “儿臣在画面中看到秦二世而亡……” 说到此处,扶苏小心翼翼忐忑不安的抬头看了笙歌一眼。 他比任何人都清楚,父皇有多希望大秦帝国的基业千秋万载。 他以为父皇会勃然大怒,会斥责他满口胡言乱语,可父皇没有。 他心目中高高在上如神祗的父皇,就那么静静的看着他,不置一言。 不见悲喜,不见哀怒。 就好似无论他说出什么惊世骇俗之言,父皇都能够接纳包容。 笙歌:小伙子,你别这样看我啊,看的我有点儿心慌。 她不就是随便使了些小法术,怎么扶苏都有莫名其妙的记忆了。 天地良心,她下的真的是雨,不是孟婆汤啊。 笙歌平静坦然的态度给了扶苏莫大的支持。 “儿臣自尽之后,看到大秦江山风雨飘摇,有人打着儿臣的名义起义反对胡亥的统治,咸阳宫被付之一炬。” “后世承继了父皇大一统的郡县制度……” 扶苏很是懊悔,后世都承认的郡县制,为何他以前总是跟父皇唱反调呢。 私以为行郡县废分封,是父皇为了满足自己的大权在握。 如今,他明白,是他狭隘了。 扶苏并不知道他被驱逐贬谪到军中之后,父皇发生的事情。 他看到的画面大多都是他自尽之后这个世界发生的变化。 自那日看到这样的画面,他回去之后一连沉思了几日,逐渐明白了父皇的雄才伟略和高瞻远瞩,以及父皇的一片苦心。 无论莫名其妙出现的画面是真是假,他都该告诉父皇,让父皇早做准备。 “父皇,儿臣不是刻意诟病十八弟的。” 扶苏着急忙慌的解释。 “朕知道……” 笙歌沉声说道。 怪不得她感知不到扶苏身上重生者的幽冥之气,看来只是阴差阳错的看到了前世的一些画面。 只是,凭什么这个阴差阳错又跟她扯上关系了。 “此事莫要对外人提起。” “扶苏,你莫要让朕再失望一次。” 对于秦始皇这个寄予厚望的长子,笙歌有心点拨培养。 她会打造一个煌煌盛世,所有污秽阴暗铁血之事都会尽断于她手。 扶苏作为最合适的继位者,须得仁慈和霸气皆备,仁心心机谋略帝王之术,缺一不可。 这江山,终归是需要耐心者来掌舵的。 她只能做那个把这艘动荡不安的大船拉回正轨避开暗礁的人。 “儿臣明白。” 扶苏白皙而又棱角分明的面庞多了几分坚毅和一往无前的气势。 他自幼跟在父皇身侧,见过父皇诛嫪毐除吕不韦的心计隐忍,见过父皇驭下有方用人不疑的理智,见过父皇统一六国的铁血霸气…… 再加上那些奇奇怪怪的画面…… 他该丢掉那些自以为是的天真和幼稚,该长大了。 “父皇,您是不是也曾看到过那些画面?” 扶苏壮着胆子问道。 父皇与他,既是君臣,也是父子。 他已怀疑不信任过父皇一世,这次便全身心信任父皇,就当赎罪了。 这次泰山封禅与记忆中那次结果截然不同。 下山途中遇雨,确有其事。 可后来,一切都变了。 也许,父皇真的得到了上天的指点与赐福。 所以才能扭转乾坤,才能如此坦然平静的接受他所看到的画面。 “也是,也不是。” 笙歌模棱两可的答道。 她何止是看到画面这么简单。 “你且先离去吧,让朕自己想想。” 笙歌挥挥手,淡淡说道。 唉,再次感叹,她是所有漂亮小哥哥的长辈。 呵呵…… 长辈啊…… 扶苏离开后,笙歌立刻就像是没骨头一般斜靠在软榻上。 老了老了,还是躺着比较舒坦。 虽说,扶苏前世记忆的出现略有些崩坏剧情的嫌疑,但她来到这个世界的本质目的不就是为了扭转乾坤吗? 换个角度想,扶苏看到那些画面之后产生的变化倒是让她惊喜。 扶苏本就是块儿璞玉,经得起雕琢。 可奈何心肠太软,耳根子也软,经过这些画面,扶苏心性想来也能多几分果敢决断。 身为帝王可以广开言路从善如流,但绝对不能被臣民牵着鼻子走。 扶苏的此番改变,倒是省了她的好些功夫。 看来,某件事情要提上日程了。 她不知秦始皇为何一生都没有立太子,是没有让他眼前一亮值得托付之人,还是害怕自己逐渐变迈而太子入雄狮正值壮年? 秦始皇的心思如何,她不想过多揣摩,也不想做任何评价。 但她没有任何顾虑,她有信心,有足够的时间打磨扶苏,让这个无数后人心中的意难平坐稳太子之位,然后光明正大的登上皇位。 所以,防着那些朝中内外之人各为其主,想着谋一个滔天富贵从龙之功,倒不如早早正了其位置。 笙歌心中大抵有了决断,就等着回咸阳了。 只是,这古时交通不便,来一次齐鲁不容易,何不再收收民心? 正文 第七百三十五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七) (七) 她可不想刚刚回到咸阳,就听到齐鲁之地这群接受了儒学思想格外固执喜欢唱反调的人抨击她。 倒不是说儒学思想不好,是暂时还不合时宜。 …… …… 泰山封禅之后发生的事情,就好似长了翅膀一般传遍了大秦帝国的各个角落。 秦国民众,自是欢喜雀跃,而六国旧民群臣心思各异。 天降神迹,由不得他们不忐忑。 而精通天下的方士,夜观星象,发现笼罩在紫薇帝星上的一层朦胧胧的灰色雾气不知何时被拂去,紫薇帝星光芒越发逼人,大秦帝国未来形势一片光明坦途。 最起码,始皇帝在位,那颗紫薇帝星就不会黯淡。 潜藏在大秦帝国四面八方带着不臣和反叛之心的六国贵族不得已按耐下所有的想法。 本想着以秦王暴政为由,打开大秦帝国的缺口,可谁能想到一场泰山封禅竟然让始皇帝的声誉峰回路转呢。 气也,气也…… …… …… 休整数日后,笙歌命人前往鲁城北泗水之上寻孔子墓。 孔子的七十二弟子,以及他的学术理论,已经根深蒂固的影响了整个天下绝大多数的读书人。 虽说春秋孔子游学,他的学术思想在治国理政上不得重用,但天下的读书人却深以为然。 所以,那些表面工程,她来做又何妨呢。 后世帝王能做的事情,她为何不能做。 再说了,与其谦卑的讨好那些名不副实夸夸其谈的儒生博士,倒不如以帝王之尊去祭拜孔子。 无论孔子的学说理论再不符合如今的实际,但丝毫不妨碍他被后世尊称为孔圣人。 更不要说,孔子的理论当中的确有很多眼光超前的过人之处。 祭拜,她心服口服。 只是,貌似这一行有些波折啊。 这不,始皇帝深深信任,但最后矫诏害死扶苏的李斯就跳出来了。 就连宦官赵高都开始给她垂耳边风了。 “皇上三思啊,孔孟思想的确传遍了齐鲁大地,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齐鲁文化,但天下初定,您该统一天下思想,既已实行法家思想,又何需改弦更张呢?” 李斯试图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笙歌看向这个已经白发苍苍的老人,神情复杂。 若不提最后矫诏之事,李斯一生对秦始皇顶级大秦帝国可谓是尽心尽责,殚精竭虑。 自除嫪毐一事,李斯便从始皇帝身后d谋士一点点走在台前。 不论是在兼并六国的战争之中,劝说秦王政灭诸侯、成帝业,遣谋士持金玉游说关东六国,离间各国君臣,上《谏逐客书》劝阻驱逐六国客卿。 还是秦统一天下后,尊秦王政为皇帝,并制定有关的礼仪制度。建议拆除郡县城墙,销毁民间的兵器,反对分封制,坚持郡县制,参与制定法律,统一车轨、文字、度量衡制度。 这一桩桩,一件件都是李斯不可磨灭掉功绩。 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吏,到大秦帝国赫赫有名的丞相,毫无疑问,李斯是成功的。 可就是这样一个深得秦始皇欣赏和重用的人,偏偏就被赵高蛊惑,拥立胡亥为秦皇。 不过,下场可比扶苏惨多了。 具五刑,夷三族。 也不知最后李斯在刑场之上是否后悔当年秦始皇死后的所作所为。 李斯被笙歌晦涩难测的眼神看的心惊胆战。 他最近可是做错了什么,惹的帝王不悦了吗? 虽说他早早就跟在始皇帝身侧,目睹这位帝王从弱小傀儡成为一代霸主千古一帝,但依旧恐惧。 李斯开始反思,他刚才是不是语气不够谦卑恭顺。 他劝谏的方式是不是过分了? 随着笙歌沉默不语的时间越久,李斯便越惴惴不安,满是皱纹的额头也逐渐布满汗滴,但他却动也不敢动一下。 笙歌清楚,很多时候,沉默比歇斯底里更有用。 越是寡言少语,便越是神秘。 笙歌依旧不言不语,就那么静静的等着李斯再开口。 李斯是个聪明人,这一点她早就知道。 若是一个连帝王心意喜怒都揣测不出的丞相,也不可能这么多年都圣宠不怠。 “不过,圣上想来雄才大略,此番举措向来更是神来之笔,微臣愚钝,不能理解其中深意,还望圣上恕罪。” 闻言,笙歌挑眉,瞧瞧这巴结人的水平,简直与她不遑多让。 想当初,她那张嘴也是天花乱坠。 “你且等着看吧。” “朕今日唤你来,并不是与你相商,而是朕意已决,要你安排相关流程,若是那些儒生博士还作妖,继续晾着。” 笙歌放下手中的竹简,冷冷的说道。 “臣遵旨。” 李斯躬身离去。 直到离开房间,李斯才抬手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夜风吹起,李斯冷不丁地打了个寒颤。 他辅佐的这位帝王,越发地神秘莫测了,他以后得更加谨言慎行了。 绝对不能因为帝王这两年的宽容得意忘形。 帝王的权威,不容挑衅。 这么多年,他也看的分明,始皇帝绝对不是任意忘形的人,这样就足够了。 身为臣子,他又何必逾矩呢。 孔子啊…… 仔细想来,圣上此番来齐鲁所图不小啊。 泰山封禅,只是抛砖引玉的开始,天降祥瑞许是圣上彻底把齐鲁之地握在手中的契机。 能跟随这样一位得上天承认庇护的皇帝,足以是一件名留青史的伟事。 对于一代谋臣,一代文人来说,除却权势名利,流芳百世更让人动心。 他只需要做好皇帝的左膀右臂就好了。 …… 李斯是个行动力极强的人,不日,前往泗水孔子墓园祭拜孔子便已有完整的流程。 那些个爱作妖的儒生博士终于闭上嘴悄咪咪地跟在了帝王依仗最后陪同祭拜。 齐鲁之地,孔孟之乡,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都以自诩孔子门人为荣。 秦始皇前往孔子墓祭拜? 六国旧民:始皇帝最近是不是脑子抽了?怎么作事情越来越奇怪了。 古往今来,有哪位君王能做出这样的事情。 孔子墓,墓而不坟,简单至极。 茔不过百亩,封不过三垅,祠,宇不过三间。 正文 第七百三十六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八) (八) 既然是要收揽民心,笙歌不介意做到最好。 按照儒生博士所言,笙歌整衣冠、净手焚香,上香鞠躬。 以秦始皇的脾性,是决计不可能对着孔子的墓下跪的。 幸好,此时的孔子还没有似后世那般被神话。 拜祭完孔子之后,笙歌下令驻扎在曲阜,亲自督建孔子墓,将其高筑,且亲自刻碑赐字,并着人把泰山一块儿封禅石运下,置于孔子墓前。 给予了孔子死后最大的殊荣。 笙歌心血来潮的举动,彻底让观望者懵逼了。 始皇帝,究竟要做什么。 只是,令他们惊讶的事情还在后边儿。 修建完孔子墓,给予了孔子无上的褒奖,并规定天下儒生皆应以孔子为典范后,笙歌加入了当地的小麦种植,且再一次表现出了在平民百姓眼中神乎其神地无中生有之术。 嗯,笙歌仿造后世出现的耕种农具,简单改造一番,交给了当地的农民。 如此,终究是农桑为本。 做完这一系列事情之后,笙歌决定返回咸阳。 离开时,齐鲁之地的百姓对始皇帝的信服真诚了许多。 终于不需要秦人强迫,也有人会下意识的高呼万岁。 说到底,只要民众安居乐业,吃饱喝足穿暖,又有谁会闲着没事干儿谋反呢。 社会底层百姓人心稳了,大秦帝国的基业也就稳了。 …… …… “父皇,那器具是仙人指点吗?” 回咸阳的路上,扶苏得笙歌允许,与笙歌同乘一辆马车。 “嗯。” 笙歌面不改色的撒谎道。 反正到现在为止,绝大多数的人都认为她得仙人庇护。 “父皇,小心……” 数块儿巨石铁锤从两边的高山上滚落而下,似是要把最后的东西都砸的粉碎。 只是,那些石头铁锤在接近皇帝仪仗时,突兀的止在了原地,一动不动。 待笙歌仪仗,侍卫安全通过后,才慢悠悠的滑了下来。 笙歌挑眉,无声地嘲讽。 她还以为,她在齐鲁之地做的那些能够让张良减少敌意呢。 呵…… “张良。” 笙歌伸手挑起马车帘,对着一旁心有余悸的蒙恬和李斯轻声吐出了这个名字。 “朕要活的。” 笙歌轻飘飘的声音缓缓飘散在风里。 随侍在笙歌身边的那些文臣武将,一个个难以掩饰心中的惊涛骇浪。 经历了险些丧命的刺杀危机,圣上依旧能够平静淡然,且就好似运筹帷幄早早预料到这一幕似的,连幕后之人都了解的清清楚楚。 始皇帝,还算是人的范畴吗? 张良? 对张良这个名字他们并不陌生。 祖上接连两代都是韩国丞相,若是韩国不被灭,张良不出意外就是下一任韩国丞相。 只是,他们不明白,为何圣上早早预知了此番刺杀,为何不动声色,早早防备呢。 …… …… 就在张良与大力士惊骇于方才所看到的一幕时,就被精准的捉了回来。 他们刚刚看到了什么? 铁锤和石头在即将要砸向始皇帝的马车时竟然停止了。 就那么静静的立在半空中,等待着这一队人马过去,然后才落下。 难道,这就是被上天庇护之人吗? 秦灭六国,统一天下,是上天注定的吗? “朕,非死不可吗?” 笙歌看着被押解着跪在地上的张良和大力士,冷冷问道。 此时的张良,年轻稚嫩,远不及后来相助刘邦开辟大汉天下的稳重成熟。 夫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 这是刘邦对张良的评价。 就瞧瞧这场粗糙的刺杀,连他所乘车驾都没有搞清楚,哪里配得上这样的评价。 还是太稚嫩天真了…… “你严刑峻法,严苛暴政,灭六国,死了多少将士,百姓民不聊生,凡有志之士,都应以天下百姓安居乐业为己任。” 张良依旧条理清晰,反倒是那个凶名在外被张良寄予厚望的大力士跪在地上瑟瑟发抖,不断求饶。 “张子房,朕本以为你是难得的良材,有治世之能,才命蒙恬捉活的,不曾想,不过如此。” “先不说其他五国,单说你韩国。” “韩国国土狭小,被魏国、齐国、楚国和秦国包围,难有发展空间。” “秦未灭韩前,韩国的战争少吗?百姓过的好吗?” 笙歌嗤笑着,居高临下的看着跪在地上的张良。 韩国因着地理位置的原因,本就是在夹缝中生存,苟延残喘。 不管是齐国,还是赵国,亦或者是秦国,楚国都不会眼睁睁的放任嘴边的肥肉跑了。 韩灭,早晚的事情。 早在公元前265年,秦国大举进攻韩上党,上党不愿被秦占有,改降于赵,引发了长平之战。 倒也奇怪,可以降赵,却不能降秦。 唉,秦国的人缘当真是差劲啊。 “张良,你为丞相之子,自幼锦衣玉食,深居于新郑,七国连年吞并征战不止,底层百姓的生活,你不曾见过。” “韩国不灭,你便依旧是高高在上的贵公子,自然是体会不到连年征战对百姓来说是多大的磨难。” 笙歌的话直截了当,一针见血。 莫要自欺欺人了,你在诸侯争霸中歌舞升平,不代表底层百姓也可以。 “是,朕是挥兵统一六国,死了无数的将士,这一点朕不否认。” “但,朕不认为朕错了,朕也不后悔。” “朕以十年之功结束了数百年的混乱纷争诸侯割据,想要安居乐业的最大前提就是统一。” “朕认为,值得。” “无论重来几次,朕也绝不后悔。” “所以什么分封制,你等儒生想都不需要想,朕要的是整个华夏大地的统一,谁都不能破坏。” “呵,不如尔等意,朕就是暴君,朕的大秦就是暴秦。” “那朕是不是也可以称呼你们为暴民呢。” “笑话。” “张良,你徒有虚名在外,眼界不过如此。” 笙歌掷地有声,她从不认为秦始皇统一六国错了。 武力,是秦始皇唯一的选择。 怎么,不打下来还指望其他国家手捧着自己的国土欢喜雀跃的送给你? 别做梦了,洗洗睡吧。 一将功成万骨枯,这是必须的代价。 正文 第七百三十七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九) (九) “就凭这么个东西也想杀死朕?你确定不是在侮辱朕吗?” 笙歌看着脚边那个抖若筛糠,脸色发白,冷汗密布的彪形大汉传闻中的大力士,撇了撇嘴。 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看来,年轻时的张良不仅眼界不够,眼神儿也不好。 呵…… 因为他灭六国,就该死? 因为他废分封,就该死? “张良,你且看着,你能否杀了朕。” “放他走……” 笙歌不顾张良的面红耳赤,对着身旁的蒙恬说道。 “陛下……” 蒙恬惊讶道。 “放他走,朕要让他看着朕的大秦帝国如何的繁荣昌盛国泰民安。” “张良,有什么刺杀朕的法子你随意使。” “本来朕还打算对你委以重任,但如今的你还不够格。” 没有任何人生阅历的张良,还当不起大责。 张良看着越走越远的背影,瞪大的眼睛里有怒火,有不甘,有疑惑,还有蓬勃的生机。 这些话,之前并没有人跟他说过,他甚至也不曾设身处地的想过。 他是王公贵族之后,韩国不灭,他的确是锦衣玉食。 边疆的战火,难民的哀嚎,丝毫不会影响新郑的安宁。 是啊,从很多年前开始,韩国的大小战争就不曾真正断过。 有多少妻离子散,有多少家破人亡,有多少哀鸿遍野,有多少荒野白骨,他都不曾真正了解过。 他只是守着新郑这一方小小的都城,守着锦绣堆里的丞相府,便以为整个韩国都如新郑一般繁荣富庶。 其实,他早该明白,天下大势,分久必合。 自周平王东迁洛邑,这个天下就再也没有平静过半刻。 诸侯争霸,相互征伐,周天子名存实亡。 数百年的分裂割据,仿佛在百姓臣民眼中各为其政已是常态。 为何,他和那些六国旧贵族和儒生坚定的认为分封制就是顺应天道最好的制度呢。 若分封制毫无缺陷,又为何会出现几百年的乱世呢? 始皇帝统一六国牺牲的将士臣民,究竟是否死得其所? 张良茫然了。 今日始皇帝的一席话,让他开始怀疑原有的认知。 是他自己被迷雾障住了眼睛,看不清楚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前途了吗? 张良陷入了沉思,任凭身后的士兵推搡,没有任何反应。 “张良,你好自为之。” 蒙恬把张良送到安全地方后,凶神恶煞的说道。 吾皇仁慈大气,不代表他们这些做臣下的也能眼睁睁看着皇上陷入危机。 如有下次,哪怕触怒圣上,他们这些做臣子的也会把这些叛贼消灭。 始皇帝雄才伟略,绝不应该被这些人所耽搁。 蒙恬见张良呆愣愣的模样,也没在多说什么。 他看的分明,圣上动了惜才之心。 希望张良莫要让圣上失望。 …… …… 张良和大力士的刺杀仿佛就是一场微不足道的插曲,丝毫没有影响笙歌的兴致。 大秦帝国,于笙歌而言是全然陌生的。 倒是扶苏,有些诧异于笙歌的反应。 历代帝王,从没有任何人似父皇这般面对刺杀依旧胸有成竹,面不改色,甚至还能对着刺客一抒心中志向,最后放刺客一条生路。 甚至还有些不怕死的挑衅刺客,随意来…… 父皇不是狂妄自大随口一说,而是底气十足。 他坚信他治国理政的方略能够有效实施,他坚信他心中畅想的蓝图可以实现。 统一六国,建立中央集权的大一统国家只是父皇志向的一个节点,不是终点。 他以有这样一位父皇骄傲。 “父皇,如果张良不识好歹,依旧蓄意刺杀,你还会放过他吗?” 扶苏好奇的问道。 这些日子以来,他和父皇之间多了几分寻常人家父子相处的温情。 也让他明白了,父皇不仅有霸气的一面,而且也有慈爱的一面。 他曾经一叶障目,到底错过了多少。 笙歌瞥了扶苏一眼,淡淡的回答道“他不会。” 退一万步讲,就算张良是个死脑筋的,她也不会要张良的命。 她的最终目的是收服张良,纳为己用。 上兵伐谋,诛心为上。 真当她刚才那番话是闲的没事儿干,然后做慷慨激昂的演讲? 每一字每一句,她都经过细细的斟酌。 她就是要打破属于张良心中的囚笼和桎梏,颠覆张良已有的关于大秦帝国的所有认知。 她不需要张良因着她的一番话立刻对大秦帝国产生好感,她要的是张良能够客观的评价接纳大秦帝国。 只要不瞎,有脑子的人,平心静气一比较,就能比较除分封制和郡县制孰优孰劣。 她要那些人心甘情愿的加入大秦帝国的官员队伍。 一次刺杀收服不了张良,那就多来几次好了。 诸葛亮能七擒孟获,她又为何不能多放任张良几次呢,反正她又死不了,就当是历练张良了。 唉,太稚嫩没脑子的张良,她自己还嫌弃呢。 …… …… 浪九九:你们有没有发现,主播越来越深不可测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在始皇帝这个世界中的主播脱胎换骨,让人耳目一新,眼前一亮。 春和景明:原来主播不只是个欢脱的小智障。谁说主播只有拳头,没有脑子的。 灯火阑珊处:只有我在好奇,拥有无上力量,且还学**王权术的主播,最后会走到哪一步吗? 北城南笙:唉,一路伴随主播走来,最开始主播在我们眼里就是个小菜鸡,如今,我们貌似早已被甩的连背影都看不到了。 余生一杯酒:吾家有女初长成…… …… …… 笙歌看着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交流,默默的翻了个白眼。 不是她不想简单粗暴用拳头解决问题,而是实际不允许。 她面对的是辽阔的疆土,无数的臣民,她得承担起一个帝王的责任。 这不仅仅是始皇帝的心愿,也是她此刻必须做好的事情。 责任在肩,便容不得她肆意妄为。 说实话,在她进入这个世界,知道自己成为千古一帝始皇帝之后,就下意识紧张了。 经历了那么多的风风雨雨,可踏上九五之尊这个位置,终究还是紧张了。 正文 第七百三十八章想民心的亲王政(十) (十) 不是因为煊赫滔天的权势,也不是因为生杀予夺的威严,更不是因为高高在上的地位。 仅仅是因为责任…… 她怕自己行差踏错,毁了秦始皇一腔心血的大秦帝国。 她怕自己随心所欲,误了数万万百姓的平安喜乐。 所以,从一开始,她才会觉得这个世界沉重。 …… …… 对于笙歌的话,扶苏将信将疑。 曾经,他身为人子,都对父皇的决策充满了不理解。 一直以来,他和父皇之间的矛盾都是政见不合。 若不是机缘巧合看到了一些奇奇怪怪又令他惊恐不已的画面,恐怕与父皇之间的间隙越来越大。 更何况是六国的贵族之后呢? 唉…… 扶苏暗暗地叹了口气,可也不再开口,平添父皇烦忧。 大不了…… 大不了,他多用心些,尽可能把危险扼杀在摇篮中。 嗯,他这就派人在暗中偷偷盯着张良。 如果张良不知好歹,死性不改,就偷偷咔嚓了。 再不济,也能顺藤摸瓜,多揪出些隐藏在暗处的反叛分子。 笙歌丝毫不知,她心目中纯善软弱的扶苏公子,一反常态,开始在心中谋算着如何咔嚓人了。 也不知,是不是他这个做父皇的魅力太大了些。 这个时候的笙歌一心想着如何为新生的大秦帝国选拔人才,革新丰富中央及地方官员。 “得人者昌”,“失贤者亡”。 始皇帝在全国推行郡县制后,主要采取军功、保举、征辟、考察晋升等方式选拔官吏。 但,保举,征辟难免会形成官员勾结寻求庇护的情况。 你推举我当官,我自认为你的门生。 有权的拿权力换钱;有钱的拿钱换权力,以获得更多的钱。 周而复始,只会产生无数蛀虫,官官相护,大官僚枝繁叶茂。 如何选官,任官,是头等大事。 史无前例的中央集权大一统国家,地方官员任免尤为重要。 笙歌一边欣赏着沿途的风景,一边脑子转的飞快思考对策。 既然她当初在泰山脚下扬言要举国选拔人才,不问出身,不问来历,那就得言出必行。 她何尝不知,此举,困难重重。 先不说六国旧民会不会心甘情愿参与科考,单单是秦国皇亲国戚勋贵之家,恐怕也会一个个跳出来反对吧。 毕竟,权势这块儿诱人的大蛋糕,没有人舍得把本来属于自己的这一块儿分出去。 唉,又得做坏人了。 不过,还好,大秦朝有商鞅这个先例在。 朝廷内的反对意见,丝毫不在她担忧的范畴里。 亡国抄家灭族和吸收新鲜血液两者之间,该选什么,有脑子的人都知道怎么选。 她需要思考的是,如果她借鉴了后世的科举制,该如何因地制宜加以改变,使之顺应大秦帝国的实际情况。 笙歌的眉头皱的很紧,太久都没有动脑子了。 一一接这个任务,难不成是怕她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吗? 唉,让她靠拳头解决问题不好吗? 说好的一力破十会呢? 当皇帝真难,想当好一个千古一帝更难。 分明有一身劈山倒海,打遍天下无敌手的本事,却无用武之地。 不行,等稳定了国内局势,她还是要重操旧业,率领百万大军,开疆辟土。 后世有人曾开玩笑般说道“秦始皇缺一份世界地图,要不然他能被世界打穿。” 虽说这只是一句无人当真的笑言,但对于此刻烦恼于治国的笙歌来说具有无比大的吸引力。 她宁愿南征北战,也不愿意绞尽脑汁做这些事情。 万一…… 万一她不小心变成秃头小宝贝该如何是好。 想象一下,英明神武的始皇帝,因呕心沥血忙于国家政事,人未老,头先秃,变成地中海,然后画像传后世,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情。 后人提起始皇帝的第一印象,不再是千古一帝,而是秃头小宝贝…… () 不能想,不能想,太可怕了。 笙歌摇了摇头,把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唉…… 这大秦帝国,不仅物资匮乏,就连酒都酿的一言难尽。 换个角度想,她在大秦帝国费心费力,劳心伤神,也算是再改善自己的生活质量吧。 对于一个吃货来说,秦朝绝对算不上一个好的穿越朝代。 想吃的,要么没有,要么违法。 这样一想,笙歌紧张兮兮绷的很紧的神经终于稍稍放松了点儿。 心中压抑,一扫而空。 …… …… 回到咸阳,第一次朝会,笙歌便提出了科举取士的决定。 虽说科举制有弊端,但利大于弊。 无论如何,都比举荐制度,更加公平合理科学。 科考内容由她而定,她可以根据大秦帝国目前的实际情况当务之急出题,在最短时间内筛选出适合大秦帝国的人才。 只有接纳六国旧民中的有识之士,让他们能够参与国家管理,才能使他们更快的产生归属感。 一旦有了归属感,那么他们与大秦帝国就是不可分割的整体。 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大秦帝国就好比一艘航行在大海上的船只,她只要掌舵,方向不偏离,那么她愿意尝试和包容。 反正,有她在,没人能翻了天。 有人时不时掀起小浪花并不可怕,毕竟小浪花颠覆不了大船。 可怕的是那些深藏不漏,徐徐图之,试图营造一场大风暴的家伙。 她总得给机会,让那些图谋不轨的浪啊。 笙歌的提议在朝会上掀起了轩然大波,那些皇亲国戚旧贵族,一个个脸红脖子粗,誓死捍卫他们手中的既得利益。 笙歌面色平静的坐在皇位上,看着犹如菜市场般热闹的朝堂,微微调整了下坐姿,让自己看戏看的更舒坦。 与笙歌一样安静的,还有大权在握的丞相李斯。 自从当日在泰山脚下规劝笙歌未果,自己脑补了一通后的李斯,分外的淡泊名利,两袖清风。 跟着圣上走不仅有肉吃,还能名垂千古。 这样的念头早就在李斯脑海里生根发芽,更不要说一路回咸阳,他亲眼见证了太多的匪夷所思和天降祥瑞。 嗯,圣上就是真理。 正文 第七百三十九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一) (十一) 李斯瞥了一眼,一个个扯着嗓子喊的王公贵族,偷偷低头翻了个白眼。 这些老家伙,可能是在高位上呆久了,一点眼力见儿都没有。 难不成以为圣上还是当年那个被权臣桎梏,左右艰难,忍辱负重的青年吗? 前无古人的历史功绩,使得始皇帝无需看任何人的脸色。 年纪都这么大了,都看不清形势。 始皇帝,就是大秦皇氏宗亲所有人的靠山。 始皇帝屹立不倒,那他们就可以锦衣玉食富贵荣华。 若始皇帝倒了,那大家一起玩完。 这些个老家伙,尸位素餐,死死揣着左右的权利不撒手。 笙歌对着李斯挑了挑眉,而李斯回了笙歌一个了然的眼神。 “皇上圣明,臣遵旨。” 在一片左顾右盼交头接耳中,李斯大剌剌的跪在地上,扯着嗓子用毕生最大的声音喊道。 君臣配合,无比默契。 群臣:…… 这李斯怕不是傻了吧。 李斯的突然出声,让大殿中的气氛顿时尴尬起来。 跪也不是,不跪也不是。 跪,良心痛。 不跪,又怕上头坐着的那位大怒。 众臣,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还是心不甘情不愿的跪了下去。 良心痛就痛了,可小命丢了可就没了。 两害相权取其轻。 跪虽跪了,但也得保持最后的倔强。 “不知诸位可还记得商君施行变法前的朝堂争议。” “当日言辞激烈反对的先辈们,是不是也如尔等一般,生怕动摇了自己手中的权势。” “汤武之王也,不循古而兴。” “殷夏之灭也,不易礼而亡。” “反古者未必可非,循礼者未足多是,变者恒强,不变者将覆灭。” “难不成百年时间一过,诸位都已忘了商君之言?” “若无变法,便无国富民强的大秦。” “所以,不要提什么祖宗家法不可变,朕不想听。” “朕的功绩,前无古人,无例可循,自然也无需循规蹈矩。” “朕是开创者,希望诸位莫要搞一些不该有的小动作,否则,朕不介意把大秦刑法上及公侯。” “当然,若是能一心为大秦着想,尽心尽力,朕也不会亏待。” “总而言之,朕刚才所言是决定,不是商讨,诸位好像一开始就搞错了。” 笙歌居高临下的看着跪在大殿中的众人,气势逼人,严肃认真。 特别时刻,她一点儿都不介意做一个旁人心中专横霸道的暴君。 反正,史书向来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 而她,注定会笑到最后。 笙歌一本正经,丝毫不讲情面的话,终于让跪在地上的人清醒过来。 一直以来,他们都搞错了一件事情。 他们的荣华富贵,源自于始皇帝。 倚老卖老,只会下场凄惨。 “诸位,朕统一六国之后的第一次科考,朕不想看到出现任何问题。” 一场朝会,以群臣脸色发白,胆战心惊结束。 不日,一道出自始皇帝之手的诏书下达各郡县,开科取士。 不论出身,不论钱财,凡有识之士皆可于半年内赴咸阳赶考。 因着特殊情况,第一次开科取士,笙歌并没有采用完整的乡试院试等一系列流程。 而是直接赴咸阳,她随机出题,李斯监考,她评分选择是否录取。 虽说看起来简单粗暴,但能够保证她选出最适合的人才。 …… …… 各郡县的百姓学子看到张贴的皇榜,反应大同小异。 要么是将信将疑,要么就是一笑置之,完全没有放在心上。 毕竟绝大多数的学子都是以儒学为信仰,所以对奉法家思想为治国理政方针的大秦帝国不感冒。 有少数跃跃欲试的,也担心这是一场惊天大骗局,所以处于观望当中。 第一个月…… 没有一位学子,走进科考大院,报名参加科考。 笙歌很是怀疑,是交通太落后了,还是没人乐意参加? 难不成,她兴致勃勃大刀阔斧的改革就这样折戟? 不同于笙歌的烦恼,朝廷中的一些老臣倒是忍不住在心底暗自庆幸。 人才,官吏,除却当年商君提出的军功授爵外,大都是世家举荐,怎能让平民百姓都拥有入官场的机会? 那些粗鄙之人,有何资格,与他们平起平坐。 所以,那些自诩尊贵的老臣,一个个傲慢的不像话。 直到…… 直到张良的名字出现在了科考院呈给笙歌的奏折上。 饶是笙歌自己也没想到,张良竟然会在这个时候出现,解她的燃眉之急。 本来,毫无办法的她,都打算学习商君的徙木立信和吕不韦的一字千金之法了。 “宣张良入宫。” 笙歌清楚,张良的才情学识皆为上层。 毕竟,曾经那是张家为韩国培养的下一任丞相。 上次见面,她之所以说张良暂时难当大任,更多的是在嫌弃张良的眼界。 只要张良能够想得通,那么张良必定可以成为她手中一把无往不利的长剑,与李斯珠联璧合相得益彰。 这一切的前提,都得是张良对她心悦诚服。 鬼知道张良是不是打着科考的名义趁机刺杀她。 …… …… 再次见到张良,笙歌敏锐的发现张良有些不一样了。 难道是,变穷了? 这一次的张良粗布粗衣,全身唯一值钱的东西可能就是腰间系着的那枚玉佩了吧。 貌似,那玉佩好像还是张家的信物。 分明不久之前的张良还是锦衣华服,头发丝都透着精致的鲜衣怒马的贵公子,怎么不过数月时间,就这般落魄了? “你家破产了?” 笙歌下意识开口问道。 韩国虽亡了,但张良家中底蕴还是很厚的。 毕竟,祖辈世代位极人臣。 张良:…… (╯﹏╰) 始皇帝的关注点竟然如此清奇刁钻吗? 按理来说,这个时候不应该盛赞他艰苦朴素志存高远吗? “还是说,你想到了新的刺杀朕的方法,然后变卖了家产?” “早就跟你说过,刺杀是个很烧钱的事情,你还不听。” “你瞧你现在,穷的连衣服都穿不起了……” 笙歌依稀记得剧情中好像一道,张良为刺杀始皇帝,散尽家财。 正文 第七百四十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二) (十二)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刺杀朕,不仅烧钱,还烧命。” 笙歌郑重其事的说道。 别到最后,张良没杀了她,反而把自己折腾死了。 劳心劳力,容易猝死。 张良:他现在只想对着始皇帝口吐芬芳。 面前这个脑回路清奇狗血还自以为是的人是当日那个掷地有声对他说“朕不悔”的人吗? 张良嘴角抽搐,他现在把名字划了还来得及吗? 自从当日刺杀始皇帝失败,被始皇帝教育了一番之后,辗转反侧深思熟虑几日,觉得始皇帝说的还挺有道理。 于是他便变卖了家产,赠给旧韩民众,然后脑子一热,看到始皇帝命人张贴的皇榜,脑子一热,便轻车简从,衣着朴素,赶来了咸阳,参加科考。 说实话,他这一路上也是忐忑不安。 毕竟,在此之前,他和始皇帝的关系就是帝王和反贼。 始皇帝真能有心胸和魄力接纳他这个刺客吗? 可这种紧张和忐忑,在听到始皇帝这几句不着调的话之后消失的干干净净。 好吧,他自作多情了。 始皇帝压根儿就没有把当初刺杀一事放在心上。 “我想参加科考。” 张良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正色庄容,郑重其事。 笙歌挑眉,亏她还准备效仿诸葛亮七擒孟获的法子收服张良呢。 不曾想,张良根本不给她这个机会。 “这是你想到的新的刺杀朕颠覆大秦帝国的法子?” “卧底?然后逐个击破?” 笙歌戏谑的盯着张良。 她在试探,试探张良的想法。 张良低头,偷偷的翻了个白眼,始皇帝这么爱脑补,其他人知道吗? “韩亡,早已是定局,不可更改。” “正如您所言,天下大势分久必合,数百年的征战于百姓于将士而言,都是一种折磨。” “哪怕没有大秦帝国,也会有其他人。” 笙歌在试探张良的学识眼界,张良又何尝不是再试探笙歌的心胸呢。 所以,那句没有大秦也会有其他人,格外大逆不道。 “推翻不了,不如尽可能的通过自己的努力,使得大秦变得更加如人意。” “当然,前提是圣上不是个残暴的昏君才行。” 张良在赌,赌这位坐在皇位上的帝王不仅杀伐果断,还有容人之雅量。 大秦帝国这艘战船,看起来强大无比秦师也是无往不胜,但隐藏在战船深处的疮痍矛盾,也是不容忽略。 若听之任之,这艘战船走不长远。 百年割据混战好不容易结束,还是莫要再起战乱了。 更不用说,始皇帝远比传闻中圣明仁德。 手段,果敢,谋略,心胸,眼界。 更不要说如今天下传的沸沸扬扬的君权神授受命于天的佳话了。 不论那些祥瑞是真是假,始皇帝的神秘、威严总归已经在民众中发酵。 所以只要始皇帝不作死,那大秦帝国摆脱历史遗留问题,轻装前行,还是很有可能的。 所以,他要做这个襄助之臣。 哪怕,族中长辈无法理解。 “张良,你也真是敢说啊……” “不过,张子房,你赌赢了。” “那自今日起,朕拜你为右相,与李斯一起辅佐朕处理全国政事。” 笙歌早就巴不得把动脑子的事情交给李斯了。 可李斯一人,难免会出现疏漏。 李斯和张良,一个比一个聪慧,思虑问题也会比她周全。 至于猫腻? 只要她愿意,她的神识可以覆盖整个咸阳。 犯上作乱? 图谋不轨? 还是省省吧。 右相? 张良愣住了。 饶是他知道始皇帝魄力不凡,但也没必要以右相之位赠他吧。 “你别多想,疑人不用,用人不疑的道理,朕还是懂的。” “李斯不会为难于你,但至于你能不能让其他朝臣信服,那得看你自己了。” 她收服张良是为了让张良呕心沥血建设大秦帝国的,可不是为张良收拾烂摊子的。 瞧瞧我们的小老头儿李斯,现在就很得她心。 知道什么该说,知道什么不该说。 知道什么能做,知道什么不能做。 分内之事从未让她操心,默契配合她的同时又谨言慎行,越发有旷世名臣的感觉。 也许,李斯也要改变在剧情中被赵高算计致死,背负一身骂名的结局了。 唉,剧情中,李斯的格局终究小了。 如今跟着她一起走上人生巅峰,名垂青史多好。 “张良,莫要让朕失望。” …… …… 张良收入麾下,笙歌就开始在心里盘算那位国士无双的兵线,韩信。 刘邦手下最耀眼的两颗明珠当属张良,韩信。 韩信,连百万之军,战必胜,攻必取。 而韩信点兵多多益善这句谚语,在后世几乎每个孩童都耳熟能详。 韩信在军事上除了丰富系统的理论知识外,更有得天独厚的天赋。 那是对战争天生的敏锐和洞察力。 有些人,天生就是为战场而生的。 可如今现在韩信还只是个十几岁落魄潦倒的少年郎啊。 自韩信生母去世,韩信的生活越发凄惨。 罢了,罢了,就当是为扶苏培养左膀右臂吧。 扶苏是她中意的储君人选,早晚要继承大统,合该早些培养班底。 待她从淮阴把韩信接来,就让韩信先以伴读的身份陪同扶苏学习吧。 反正,咸阳有扶苏,李斯,张良坐镇,也没什么人报名参与科考,她在也是个吉祥物,倒不如亲自去淮阴,看看究竟是怎样的人杰地灵才能孕育出韩信这样的国士无双。 于是,笙歌大手一挥,命令扶苏以长子身份监国,留下王翦、王贲、章邯守护咸阳,李斯张良王绾辅佐扶苏。 而她自己则带着蒙恬以及蒙恬的亲卫带着巡游天下观察民生的旗号,远赴淮阴。 “皇上,您离开京都,那科考一事,该如何继续?” 圣上天马行空的选人条件和思路,他们跟不上啊。 “朕在咸阳等了大半年,除了张良,就没有个真才实学之人,倒是那些心存侥幸想着混饭吃的地痞不少。” “若非大事,交由扶苏处理就好。” “你们二人,多多教导扶苏,就当是历练他了。” 正文 第七百四十一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三) (十三) 这大半年来,扶苏跟在她身边耳濡目染,早就不可同日而语。 可想让扶苏成长,最好的办法只能是放手让扶苏去尝试。 否则,永远都只能是纸上谈兵。 有李斯这些人规劝着辅佐着,哪怕做不好,总不至于出天大的乱子。 只要不是天塌了,她都可以接受。 嗯,笙歌表示,她绝对不是在为自己出去浪找天衣无缝的借口? 她瞧着像那么不靠谱的人吗? 本欲再劝的张良,听到笙歌的话,也就闭嘴了。 也是,皇榜贴出去大半年了,报名参加科考的屈指可数。 李斯张良一沉默,其他朝臣就算是有牢骚也只能闭嘴,大气不敢出。 至于武将…… 那一个个视始皇帝如天神,绝对的忠心耿耿。 对他们来说,凡事始皇帝的命令,就必须无条件执行。 军令如山,令行禁止,是他们从军以来的要遵守的第一个规则。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所以,秦军令六国闻风丧胆除了彪悍好战之外,少不了纪律严明。 就这样,笙歌巡游一事愉快的敲定了。 目的地,淮阴。 蒙恬尽职尽责的跟着笙歌,一路上,各种深山老林人迹罕见的地方都钻了。 别的收获谈不上,倒是莫名其妙发现了一些能果腹的东西。 要么是奇奇怪怪的果子,要么是绿油油的草。 圣上再一次发挥了大无畏不怕死的精神,不顾劝阻,做了第一个试吃的人。 倒也是上天保佑,圣上现在依旧身体康健,无任何中毒迹象。 果然,上天之子,就是得天独厚。 有了圣上发现的这些东西,大秦帝国百姓的生活也能改善几分。 也是这一次巡游,让蒙恬明白了一件事情。 他所跟随的帝王,是无所不能的。 越是如此,蒙恬就越是自豪。 …… …… 山南水北是为阳,山北水南则为阴,淮阴就是淮水的南边。 淮阴是座不大不小的城池,有独属于江南的婉约和静谧。 交通灌溉之利甲于全国,既有邗沟沟通江、淮,又有陆上干道—善道通达南北,历来都是各国列强争夺的重点。 倒也真真是人杰地灵。 笙歌乘着马车,没有惊动淮阴的地方官员,悄悄的进入了淮阴城。 淮阴的繁华,竟不输咸阳几分。 这是笙歌没有想到的。 “停车。” 行走平稳训练有素的马车骤然停下。 笙歌:(つД`)ノ 不要告诉她,她一进淮阴城就遇到刺杀或是刁民当街挑衅了? 可她分明就是微服出巡啊。 现在反贼的消息都如此灵通了? “外界何事喧哗?”笙歌平静的问道。 身为帝王,无论何时都得保持镇静和威严。 逗逼是只属于夜深人静一个人的事情。 “回陛下的话,前方人群拥堵,道路不通,许是发生了什么纠纷。” “陛下,是否需要臣驱散前方人群?” 蒙恬站在马车车窗外,轻声说道。 “算了,朕自己下去看看吧。” 坐马车太久,笙歌心中也有了几分厌倦。 笙歌挑起车帘,大步走下车,朝着人群走去。 虽是微服私访,无人知晓笙歌身份,但因着笙歌衣着精致华贵,自带气场,围的严严实实的人群还是给笙歌让开了一条儿缝儿。 只见人群中站着一位瘦弱的少年郎,粗布粗衣,隐隐约约还有几个布丁。 少年郎面颊通红,也不知是因为羞的还是恼怒。 但,自始至终,无论周围人如何指指点点嘲笑讥讽,少年郎的脊背都挺的笔直。 可身侧止不住发抖的手指,却出卖了他心中的紧张和恐惧。 唔…… 重点是,粗布破衣,都遮掩不了少年郎清秀的容貌。 还没长开的眉眼,略显稚嫩。 但假以时日,定然会是一副好相貌。 笙歌挑眉,她这是什么运气,竟然随随便便就遇到个眉眼如画的少年郎。 不过,这少年郎腰间配着剑,为何却过的如此穷困窘迫呢? 笙歌有些不明所以。 “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 “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胯下。” 熟悉的话语,让看戏的笙歌愣住了。 这岂不就是韩信曾经所受的胯下之辱? 说这话的人身材壮硕,络腮胡子显得人粗狂非常,手中拿着锋利的剔骨刀,上面还有斑驳的血迹。 传说中的屠夫? 她也不知道是该说屠夫运气好呢还是倒霉,竟然跟着韩信一起被后世熟知了。 原来,这就是韩信啊。 那个被后世被誉为“兵仙”,虏魏、破代、平赵、下燕、定齐、潍水杀龙且,垓下破项羽的韩信啊。 嗯,那张脸倒是与这样响亮的名声相得益彰。 极为相配。 笙歌开始下意识在心中比较到底是她那个便宜儿子扶苏好看,还是韩信好看些。 扶苏那种芝兰玉树,贵胄天成的气质,就让常人难以企及, 扶苏就好似人间富贵花。 而韩信便是那苦苦挣扎在奋力长成参天大树的小树苗。 也不知,她为扶苏寻这样一个伴读究竟是对是错。 …… 韩信抬眸看着围在四周的人,几乎所有的人都在看热闹,或无声嘲讽,或推波助澜。 唯有…… 唯有不远处站着的那位身材高大,衣着打扮精致考究,举手投足分外优雅威严的中年男子,看向他的眼神是惊讶。 只是惊讶。 罢了,不就是胯下之辱吗? 他忍了。 只见韩信把长剑从腰间解下,珍而重之的放在一旁,就好似是在保护他最后的一份体面。 韩信撩起破旧的袍子,准备钻过去。 “住手……” 磨砺心性,也不一定得以这样羞辱人的办法。 “起来吧,他不配你跪着爬过去。” 韩信看着向他伸来的那只手,愣了愣。 那是怎样的一只手,说养尊处优也是养尊处优,可有些陈年旧伤却又那么醒目的存在。 “起来吧。” 见韩信没反应,笙歌叹了口气,弯腰拉起了韩信。 谁能想到不可一世的韩信,竟真的能忍胯下之辱。 “我就是为他出头了,我家的小孩儿,他犯了什么错,我负责就是,你又何需如此折辱于他。” 正文 第七百四十二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四) (十四) 扶苏的伴读,四舍五入一下,就是他秦王宫的少年郎。 再勉勉强强四舍五入一下,就是她家的小孩儿。 她到底得有多厉害,才能把这些名扬天下的人收入囊中。 笙歌一边把韩信拉在身后,一边恬不知耻的想着。 凶神恶煞,气势汹汹的屠夫看着衣着打扮气度皆不凡的笙歌瞬间怂了。 人向来都是欺软怕硬的东西。 他本就是看韩信孤苦无依,偏偏又性子高傲,他才敢如此欺辱。 “所以,你能告诉我他如何得罪你了吗?” 笙歌不苟言笑一脸正经的看着屠夫。 “出言不逊。” 在笙歌的追问下,屠夫底气不足的开口。 他总不能说他就是故意找茬,欺负弱者,满足他的虚荣感吧。 可也没人告诉他,这小子竟然有如此显赫的亲人。 怪不得这小子腰间的长剑从不离身,他还以为是虚张声势。 难不成他心血来潮,还踢铁板上了? (-ι_-`) 不过,有秦律保护他,想来这个陌生的中年人不敢当街行凶。 emmmm…… 第一次切身的体会到严苛的秦律竟然是性命的最后一道屏障。 也不知这算不算是一种讽刺。 毕竟,他们这些六国旧民,没少在背后非议新生的大秦帝国。 “出言不逊?” 笙歌嗤笑道。 此时的韩信无依无靠,连饭都是吃了上顿没下顿。 还出言不逊? 别闹了,说谎话也说的稍稍动点脑子吧。 “你确定是我家孩子说话态度傲慢粗暴无礼,言语不客气?” “另外,除了出言不逊,朕今天教你另一个成语欺上瞒下。” “蒙恬,按秦律,欺君该当何罪?” 笙歌冷冰冰的看着已经被吓傻的屠夫。 屠夫:他是谁,他在哪儿,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朕? 这天底下只有一个人敢自称是朕。 那便是传闻中凶狠暴虐,草菅人命,灭绝人性的始皇帝。 屠夫瞬间慌了,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连连求饶。 始皇帝凶名在外,没有人赶冒充始皇帝。 “草民知罪,草民知罪。” “是草民有眼不识泰山,恶意中伤韩信小公子,还望皇上大人大量,宽恕草民。” 屠夫此刻已经能够想象出他被五马分尸身首异处的惨烈画面了。 可是,他还想挣扎一下。 再说了,这偌大的淮阴城,欺辱韩信的又不止他一人。 前段时间还有高门大少放恶狗,戏弄撕咬韩信呢,他不过是有样学样罢了。 凭什么就他这么倒霉,要死一起死。 屠夫眼神发狠,决定拉人下水,就算他死,也得有人陪葬。 “皇上,草民要举报。” …… …… 吧啦吧啦,屠夫点了一堆人的名字,详详细细的说出了那些人是如何欺辱韩信的。 被恶狗追…… 被打伤腿…… 被扔馊水…… 一桩桩一件件,真真切切的发生在韩信身上。 “蒙恬,你去调查,按律处置。” 秦律虽严苛,但也详尽细致,不会出现大包大揽的失误。 笙歌拉着韩信回到马车,安静下来才发现韩信似是有些发热。 看来刚才脸红不仅仅是因为被羞辱的原因。 “韩信?” “你是韩信?” 笙歌使坏般戳了戳韩信发红发烫的面颊。 韩信呆愣愣的点了点头,他的惊讶并不比屠夫少。 “你要随朕走吗?” 不走,也得走。 总不能给刘邦留下吧,大不了换种法子掳走。 看看张良多识时务有眼色,现在就在咸阳位高权重吃香的喝辣的了。 张良:您老人家确定是吃香的喝辣的,而不是做苦力,呕心沥血? “为什么?” 韩信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对自己的身世和来历清清楚楚,绝不会与始皇帝有半分关系。 “朕看你顺眼,这个理由够吗?” “所以,你随朕走吗?” 笙歌再次问道。 “好。” 韩信应道。 父母早亡,关于淮阴城所有美好的记忆在那一刻变戛然而止了。 有不甘,却没有留恋。 他渴望做一个征战沙场的将军,如今契机到了,他理应抓住机会。 “韩信,朕希望你是个重言之人。” 剧情中,韩信为了报刘邦和萧何的知遇之恩,忠心耿耿,不辞辛苦,南征北战。 哪怕后来被吕后使计扑杀于未央宫,除却自负,何尝不是对汉王最后的信任和报恩。 王有召,召必回。 这是韩信对汉王的诺言。 他用生命,践行了他的诺言。 韩信无愧重言二字。 说实话,纵观汉王的崛起史,分明就是一部热血沸腾的励志大剧。 主角光环高高挂起,非但各路人才乖乖上门,而且逢凶化吉就是不死。 旁人羡慕不得啊。 “韩信誓死效忠始皇帝。” 有恩,必报。 作为平民的韩信,对大秦帝国接受起来比那些六国勋贵之后容易多了。 “朕信你。” 笙歌拍了拍韩信的肩膀,然后轻轻点了韩信的睡穴。 还是好好睡一觉吧,发着烧心神俱疲还神经绷的紧紧的,也不怕傻了。 来到驿馆,笙歌着人请来了郎中为韩信诊治,而她自己却看起了张良的密信。 满满一大张,几乎都是张良在诉苦。 笙歌摊手,她自己也没有想到她一走,前往咸阳报名参加科考的人便络绎不绝。 其中还不乏曾经六国名声远播的名士。 张良表示,惶惶不可终日,请他尽快归京。 笙歌叹了口气,归还是要归的,但快不了。 她总不能腾云驾雾或是骑着丑耙子在天上飞吧? 帝王威严是一回事儿,指不定百姓就要误以为他是什么山野精怪了。 缩地成寸倒是可以,但她不确定张良的小心脏能不能受得了。 不过,想来张良的脸色应该是很好玩的。 玩心打动的笙歌,一个心念转动,眨眼的功夫便到了张良府上。 正偷得片刻空闲,准备睡个养精蓄锐的张良,总是听到有人在呼唤他。 张良…… 张良,醒来…… 张良,拿命来…… 张良惊的一身冷汗,猛然做起,竟然发现自己床前站着的是远在千里之外的始皇帝。 呼…… 原来还是在梦中啊。 就在他准备倒头抓紧时间争分夺秒继续睡时…… 正文 第七百四十三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五) (十五) 看到站在他床边的始皇帝,鬼魅一笑,然后缓缓开口。 明明人在眼前,可听声音就好似带着来自遥远天际的飘渺。 张良甚是怀疑,他十有八九做噩梦了。 “妖魔鬼怪快离开,妖魔鬼怪快离开,天地三清,道法无常,元婴入体,邪魔退散,急急如律令。” 张良并没有在意絮絮叨叨的笙歌,闭上眼睛喃喃自语。 笙歌:…… 妖魔鬼怪全离开? ╭(╯^╰)╮ 张良这么憨,他自己知道吗? 本来她还怕吓着张良,想着以半真半假入梦的方式提点张良。 可,张良真真是浪费了她的良苦用心。 “醒醒……” 笙歌一巴掌拍向了张良的头。 张良:始皇帝揍他了? 一巴掌下去,张良终于清醒过来。 只见张良不可置信的揉了揉眼睛,活的始皇帝? 按理说,始皇帝这个时候不应该巡游到淮阴城了吗? 关于始皇帝行程的快报,前段时间才刚刚送回咸阳秦王宫。 那为何这种情况下,始皇帝会出现在他床前。 “醒了?” “你刚刚不是还在说妖魔鬼怪全离开吗?朕碍着你睡觉了?” 笙歌拖过一把椅子坐在一旁,戏谑地开口。 “皇上,您回咸阳了?” 张良的声音中依旧带着不可思议。 “不是你先给朕去了一封拳拳之意的信,说无计可施,希望朕尽快回来?” 笙歌反问道。 张良低头,回来的不用这么惊悚吧。 “考题朕给你出好了,至于参考答案,朕口述,你写。” 参考答案又点儿多,她懒得写。 张良怔怔地应下,机械的来到书桌前奋笔疾书。 “继续睡吧……” 笙歌打了个响指,张良就直接趴在书桌上昏沉沉睡了过去。 整个过程,张良都云里雾里的,难辨虚实。 处理好关于科考的事情,笙歌并没有着急赶回淮阴,而是隐去身形在咸阳城里闲逛。 唯有这种不经意,才能看到最真实。 不得不承认,扶苏治理下的咸阳城虽算不得欣欣向荣,但也终归算得上井井有条。 初涉国家政事的扶苏,有如此表现已是不易。 她相信假以时日,扶苏定然可以做一个盛世明君。 至于她自己,那就做一个地位特殊的太上皇,带着韩信南征北战,开辟疆土去吧。 到时候,她是不是可以亲手创造出一个疆土辽阔,史无前例的大帝国。 笙歌在咸阳城溜着溜着,便走到了咸阳宫。 在咸阳宫一座人迹罕见颇有些荒凉的宫墙外,笙歌看着一大一小两个人影蹲在地上不知拿着树枝在地上划拉写着什么。 这一大一小两个人,对于笙歌而言都不陌生。 胡亥…… 赵高…… 自她进入这个世界成为始皇帝之后,便贬了赵高,不许他随身侍奉。 因此,此次微服巡游并没有带着赵高。 可不曾想,赵高竟然又搭上了胡亥。 对胡亥,笙歌既没有刻意疏远,也没有格外亲厚。 始皇帝的亲子,既然杀不得,做个闲散王爷便好。 难不成,有些事情不在她的掌控之中了吗? 笙歌学着胡亥和赵高的样子蹲下,看着二人罗列在地上的文字。 确切的说,是赵高一笔一画写下的。 简体字? 笙歌挑眉,这个世界还真是越来越有趣了啊。 公元前215年北击匈奴南征百越,至此国中兵力空虚。 公元前214年淳于越提议恢复分封制 公元前213年焚书坑儒 公元前211年天降陨石 公元前210年始皇帝病逝 公元前209年胡亥登基…… 笙歌一行行看过去,心中感叹,这个人历史时间线倒是学的挺不错的。 也不知道这些琐碎的时间,是怎么清清楚楚记住的。 在一旁听了一会儿,笙歌不得不感叹,“赵高”洗脑水平的高超,让小小年纪的胡亥满脸敬佩和认同。 这一刻,笙歌怀疑,是她给胡亥寻的夫子不够博学多才吗? 还是说胡亥天生与赵高臭味相投,就是喜欢赵高那一款呢? 她下旨贬了赵高,可胡亥竟然趁她不在宫中时,把赵高要到了自己宫里做大太监,负责一应事宜。 是胡亥太蠢? 还是说赵高是个天生的阴谋家? 别的不说,赵高的口才倒是一等一的好。 在赵高的描述下,大秦帝国本就应该交到胡亥手里,扶苏名不正言不顺。 大秦帝国将会在胡亥的统治下,走向新的巅峰,取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功绩。 咳咳…… 笙歌听着赵高那句,胡亥将取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功绩忍不住发笑。 这份前无古人,后无来者指的是把所有的兄弟姐妹都杀光吗? 还是说,指鹿为马? 若真是这样,倒也勉勉强强算的上被历史铭记了数千年。 “十八皇子,您与大公子扶苏并无不同,他非嫡,侥幸占了个长而已。” “难不成因为您比他晚降生几年,就该被始皇帝抛在脑后吗?” “同样是始皇帝的儿子,大公子扶苏大权在握奉旨监国,有府兵有幕僚,而您呢?您不过就是后宫中名不见经传的小皇子而已。” “您甘心吗?” “您甘心一辈子屈居人下,被侥幸长你几年的大公子颐指气使吗?” “不甘心的话,就与我一起吧。” 赵高依旧在不遗余力的煽动挑拨着。 闻言,笙歌挑眉? 什么叫名不见经传的小皇子? 扪心自问,她从不曾苛待过胡亥,给予了胡亥与其他皇子公主一样的尊荣。 除却扶苏…… 扶苏是嫡长子,是大秦帝国未来的储君,特殊些又如何? 至于扶苏的性情,她丝毫不担心扶苏登基为帝后会伤害始皇帝的其他儿女。 在某些时候,扶苏有一颗赤子之心。 真真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啊。 仔细感知,笙歌发现,赵高的话似乎被加持了特殊的力量。 本是寻常不过的话,却听过之后便向烙印一般深深刻在脑海中,时时刻刻蛊惑动摇心神。 不简单哦。 怪不得敢大剌剌明目张胆的跟胡亥说这些大逆不道的话。 呵,有恃无恐啊。 本以为是个普普通通的穿越者,不曾想竟还有金手指。 正文 第七百四十四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六) (十六) 金手指,金手指…… 为什么旁人穿越都有金手指。 笙歌再一次忿忿不平了。 笙歌把自己的手放在努力赵高额前不过一指的位置,感知对方身上藏着的秘密。 神识,不会骗人。 哎呦,系统…… 大家的老相识,系统…… “一一,你瞧瞧人家这个低等级的破系统都会送赵高新手大礼包金手指,你瞧瞧你,当年抠抠嗖嗖的。” 笙歌开始呼唤一一。 “大礼包什么的都是虚的,再说了,你现在手撕系统都不是问题。” 一一没好气的说道。 当年,初与笙歌绑定,她便对笙歌实行放养政策。 摸打滚爬,一步一个脚印,走到了今天。 过程虽艰辛,但也扎实。 再多的大礼包和金手指,都比不过自己一步步强大起来。 笙歌撇嘴,她倒不是埋怨一一,就是心中不平衡,所以才会心心念念。 就好似是一个好玩的玩具,旁的小孩儿都有,唯有她没有。 不过,手撕系统什么的可不着急。 只见笙歌照着赵高的样子变化出半透明飘渺的身形,然后蓦地出现在了青天白日下。 “你为什么要占据我的躯壳,拿命来……” 恶趣味上头,忍都忍不住。 笙歌披头散发张牙舞爪,朝着赵高扑去。 被迷惑心神,眼神迷茫涣散地胡亥呆呆愣愣瘫坐在地上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 反倒是赵高…… 赵高:…… 啊啊啊啊啊啊,鬼啊…… ((((;Д))))))) 只见赵高也顾不得胡亥,不管不顾朝着远处跑去,就好似身后有一条恶犬在追似的。 笙歌无语,任务者这么胆小真的好吗? 那破系统什么眼神儿,一一虽然辣鸡,但是眼光好,会选人啊。 想当年,她被一一扔在妖魔鬼怪无数地西游记世界,她多淡定,多勇敢无畏。 呸…… 那个狗腿谄媚,学腾云驾雾被吓出鬼叫的绝对不是她。 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时候,笙歌绝不含糊。 吓走了赵高,笙歌也变回了始皇帝的模样,伸手轻轻在胡亥额头前拂过,一道常人看不见的金光笼罩着胡亥的神识。 赵高想作孽,也不是那么简单了。 笙歌抱着胡亥,没有惊动任何人,把胡亥放在了他自己的寝宫中。 虽说这孩子是个蠢的,但总归是始皇帝的子嗣。 顺带,笙歌还偷听了一番赵高和系统的谈话。 这个时候的赵高惊吓未定,一张小脸还是煞白。 “说好第一个任务只是试炼任务,走剧情就行,为什么赵高的鬼魂还在?” 只听赵高恐惧交加,语速极快的说道。 说话的功夫,眼睛还时不时左右看看,生怕鬼魂再突然出现。 “经系统检查,无异象。” 系统地声音机械僵硬,听不出丝毫人类情感。 一比较,笙歌瞬间觉得一一是个隐藏的大佬。 毕竟一一有时候的口才,她都忍不住甘拜下风。 “无异象?” 闻言,赵高的表情变了变去,五官都快皱在一起了。 他都亲眼看见赵高的鬼魂了,还无异象。 什么辣鸡系统,一点儿安全保障都没有。 “经系统检查,无异象。” 系统再一次机械的重复道。 听到这里,笙歌戏谑一笑,下一秒,她就再次变成赵高的模样趴在了“赵高”的身后,头还搭在对方的肩膀上。 头发还湿哒哒的带着水汽,一滴一滴落在地上却变成了血水,腥味十足。 笙歌使坏地在“赵高”耳侧,轻呼一口气,不是热气,是寒彻入骨的凉气。 又长又尖的指甲在“赵高”脸上划过,带起一道道淡淡的血痕。 若是换个场景,这番举动倒也能称得上香艳二字。 可偏偏,笙歌现在扮演的是一只索命的厉鬼,要多恐怖就有多恐怖。 赵高大叫一声,下一秒便晕了过去。 笙歌撇嘴,就这点儿胆量?她还没玩呢,就吓晕过去了。 真真是浪费了她设计得一大堆情节。 笙歌在地上留下“还我命来”四个血色大字之后,便深藏功与名的离开了。 一下子吓死可就不好玩了,得慢慢来。 嗯,临行前,丢下了一块儿影像石,她总觉得会有好玩的。 …… …… “赵高”转醒,看着地面上的四个大字,久久没有言语,一副失魂落魄的模样半抱着自己蹲在房间的角落中,似是这样能带给他安全感。 呜呜呜…… 他以后再也不说数学比鬼可怕了。 数学只会难死他,不会吓死他。 半晌,赵高确定鬼魂不会再突然跳出来对着他哈气,终于开口讨伐系统。 “这就是你说的没异常,这次你亲眼看到了吧,有本事你再说没异常!” 任务什么的,他不想了,他现在只想活着。 回应“赵高”的是一阵刺耳的警报声。 “警报,警报,发现致命危险,还请宿主自救。” “警报,警报,察觉隐藏巨大风险,系统将进入休眠。” 连续两声警报之后,任“赵高”再怎么呼唤系统,系统再也没有出声。 甚至,赵高恐惧的发现,他的大礼包和金手指都不见了。 一直以来,他都以系统赖以为生。 如今,危难时刻,系统竟然丢下他独自逃命去了。 这是不是就应了那句“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 艹…… 什么辣鸡系统,被只厉鬼就吓成这样,还好意思出来绑定任务者。 确定这不是在谋财害命? 老老实实呆在仓库不好吗,非出来妖言惑众。 偏偏他没脑子,还就信了辣鸡系统的一篇鬼话。 此刻唯有口吐芬芳,能让他不被气死。 自救? 他拿什么自救? 难不成去自荐枕席? “赵高”烦躁不安的想着。 咦…… 等等…… 自荐枕席? 这个倒也不错,自古传说,鬼魂都畏惧帝王龙气,不敢靠近帝王。 那,那始皇帝是不是就是他的救命符了。 可始皇帝巡游在外,好不知何时能回来,远水救不了近火,指不定还不等始皇帝回来,他就被赵高的鬼魂杀了。 这可不行…… 退而求其次,扶苏公子是不是可以? 反正秦始皇属意扶苏公子做储君,龙气或多或少都有吧。 正文 第七百四十五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七) (十七) 龙气不怕少,只要能救命。 “赵高”心想,知足长命百岁,他得懂得知足。 可“自荐枕席”是怎么个荐法? 辣鸡系统休眠就休眠,收回所有的金手指是什么意思? 是不是玩不起? 难不成他还指望扶苏眼瞎看上三十多岁的他? 古时不是没有龙阳之好,可哪个不是俊美非凡。 若是辣鸡系统稍稍做点儿阳间的事情,他也不至于这么狼狈。 唉…… 这条路看来是行不通了。 自荐枕席不成,那让他做个随侍身侧的宦官也行啊。 “赵高”长吁短叹。 丝毫没有注意到他伺候的小主子胡亥醒了。 胡亥没有惊动任何时候宫人,捂着嘴,蹑手蹑脚,迈着自己的小短腿去寻扶苏。 大哥…… 皇兄…… 救命啊,有人鼓动我造反。 他现在锦衣玉食,奴仆成群,父皇也不强迫他学习。 哪怕天塌下来都有父皇和皇兄顶着,他就吃吃喝喝玩玩逗逗蛐蛐,成年后多纳几房貌美如花的小姐姐,不好吗? 他前些天怕不是脑子坏了,竟然听了赵高那个宦官的蛊惑,妄想撼动皇兄的位置,窃夺父皇的江山。 父皇那是什么人啊,尸山血海中走过都能面不改色,手中天子剑斩人无数,他是吃了熊心豹子胆了,竟然还觉得父皇老眼昏花不行了…… 不是父皇老眼昏花,而是他热昏了头。 赵高那个居心叵测的小人,竟然还想拉他入火坑。 该死该死…… “皇兄,皇兄,救命啊……” 胡亥迈过门槛,惊恐万分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朝着扶苏哭诉。 扶苏:…… 说实话,自从公子扶苏看到那些莫名其妙的画面之后,对自家的十八弟,感情复杂。 就是这样一位,从小表现都不算出色的弟弟,在赵高李斯的扶持下,登基为帝。 大肆凶残的杀害所有的兄弟姐妹,任意屠杀文武大臣,穷奢极欲,恣意挥霍,父皇倚重的大将也被一一翦除。 这样的胡亥,会高呼皇兄救命吗? 罢了,罢了,雄才伟略,视江山社稷尤为重要的父皇都能心无芥蒂的对李斯委以重任,他还是学学如何心平气和的听听胡亥要说的话吧。 “你慢些说。” 扶苏招呼胡亥坐下,瞧着他身上还有杂草,蹙了蹙眉。 “你辛辛苦苦要到身边伺候的赵高哪里去了,这么不上心,也不知道你非要他干嘛?” 扶苏没好气的说道。 胡亥和赵高凑到一起,总会让他想起两个词。 “同流合污,狼狈为奸。” “皇兄,那赵高是个狼子野心的,你可不要像我一样被他那副谦卑恭顺的模样骗了,” 胡亥似是被踩到尾巴的猫一般,顿时炸毛,拼命辩解。 他前些日子就是眼瞎头昏,才会被赵高蛊惑,厚着脸皮壮着胆子以死相逼才让皇兄答应把赵高放在他身边。 扶苏: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胡亥亲自跳出来举报赵高狼子野心? 孩子,你是认真的吗? 扶苏伸手,揉着胡亥的头,同情的俯视着。 “皇兄,你可别不信,他煽动我造反,说我才是未来的储君,大秦帝国的第二任皇帝。” “他还说父皇偏心,挑拨我跟你争。” “皇兄,我可都告诉你了,你可要保护我,替我证明清白啊。” 胡亥揪着扶苏的袖子哭诉道。 若是赵高那番大逆不道的话被哪个过路的宫人听到,再传入父皇的耳朵里,他小命可就不保了。 在父皇眼中,江山社稷,黎民百姓,远远比他们这些萝卜头儿子重要的多。 就算不要他小命,那也会贬他为庶人。 到时候,他找谁哭去啊。 他要做皇子,吃香的喝辣的,至于赵高说的,他就当风吹过就行。 父皇雄才伟略,皇兄英明睿智,这大秦帝国的锦绣江山若是交到他手里,恐怕用不了多久就败亡了。 扶苏听着胡亥的哭诉,已经丧失了所有组织语言的能力。 在泰山脚下,脑海里莫名其妙出现的那些画面,让他清楚,赵高所说的那些话都会发生变成事实。 胡亥,秦二世。 这赵高究竟是什么人? 见扶苏久不言语,胡亥慌了。 难不成皇兄真的以为他要抢皇位,然后不打算保护他了? 呜呜呜…… 他真怕自己跟着赵高走上作死之路啊。 每次听赵高说话,总是会忍不住赞同,然后照办。 等他反应过来,事情已经结束了。 万一…… 万一哪天,赵高那个狗东西蛊惑他去行刺父皇该怎么办? “皇兄,皇兄,赵高有妖术。” 为了活命,胡亥一股脑儿的把平日与赵高相处的点点滴滴详详细细的告诉了扶苏。 扶苏的神情变来变去,然后大手一挥,派人捉拿赵高。 是人是妖,先关起来,省的作妖。 …… 还在认真思考该如何自荐枕席的赵高,看着一个个凶神恶煞气势汹汹踹门而入的侍卫,傻眼了。 他是有心蛊惑扶苏,可还没付诸于行动,然后就被抓了? 辣鸡系统,你倒是把蛊惑术给老子留下啊。 赵高垂头丧气的被押到扶苏和胡亥面前。 看着邀功似的胡亥,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他曾经对胡亥施展的蛊惑术失效了,胡亥地神识不再受他掌控。 想到这段日子以来,他肆无忌惮对胡亥说的那些能被千刀万剐的话,赵高的脸刷的一下白了。 毫无血色…… 这辣鸡系统不是口口声声说天衣无缝万无一失吗? 难不成这一失,就全被他碰上了? 辣鸡系统是不玩死他,绝不甘心吗? 扶苏倒也果断粗暴,直接一条厚厚的帕子塞进了赵高口中。 胡亥不是说,赵高擅长蛊惑人心妖言惑众吗? 嘴都堵了,拿啥说。 赵高:…… 说好的公子扶苏温文尔雅慈悲心肠呢? 胡亥:…… 他那个宽容大度,以礼待人的大皇兄什么时候悄悄变了。 唉,在父皇身边耳濡目染就是不一样。 也不知道,若是此刻父皇在,是会割了赵高的舌头,还是直接砍了头? 不过,他是不会可怜赵高的。 “赵高,你任何想辩解的话,都留着父皇回来再说吧。” 正文 第七百四十六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八) (十八) 先别说赵高有没有妖术,单单赵高口无遮拦说出的话,就是割了舌头也不为过。 若是因着赵高那些胡言乱语,动摇了咸阳宫的威严和秩序,他该以什么来面对父皇呢。 “来人,押入天牢,重兵看守。” 扶苏大手一挥,冷冷的说道。 本来因着那些奇奇怪怪出现的画面,他就对赵高带了天然的恶感,心想着眼不见心不烦,就按照父皇的意思,把赵高放的远远的。 可不曾想,赵高上赶着找死。 所有的谦卑恭顺,都是试图煽动胡亥造反的假象。 他不能随意处死赵高,赵高身上藏着大秘密。 押入天牢? “赵高”一听押入天牢四个字,浑身充满了拒绝。 在这有龙气坐镇的咸阳宫,尚且会有前来讨命的鬼魂,更不要说那死了无数人阴气森森血迹斑斑的天牢了。 他总觉得,他去天牢,活不过一刻钟。 “系统,系统,系统,救命,千钧一发,十万火急啊。” “赵高”抱着万一的期望,心存侥幸的喊道。 若是系统能救他一命,他一定当牛做马衔草结环。 至于衔什么草,结什么环,以后有空再说吧。 只可惜,“赵高”的这个辣鸡系统还真就是个说一不二的主儿,说休眠还真就跟死了一样。 “赵高”默默的在心里骂娘,然后一咬牙,一发狠,拼尽全身的力气,挣脱开束缚他的侍卫,猛的朝一旁的柱子撞去。 嗯,角度是他自己专门选的,死不了。 他也算是看明白了什么,公子扶苏不想要他的小命,最起码暂时是这样。 既然如此,靠不了系统,就靠自己吧。 他不想死,不想去天牢啊。 “赵高”只觉得一股热流从额头流下,淹没了眼睛。 是时候装晕了…… “赵高”眼睛一闭,腿一蹬,便悄无声息倒在了地上。 希望,希望,公子扶苏能把他留在宫中寻医师诊治吧。 嗯,留在扶苏自己寝宫的偏殿更好。 扶苏:…… 这赵高又不怕死了? 不是说好贪图权势富贵的人,向来都怕死的很吗? 还是说,有妖术在身的人都有恃无恐? 他看着赵高刚才那一撞不似作假,瞧瞧那额头上的血都快流成小河了。 救还是不救,这是个问题。 “皇兄,你可别被赵高这副可怜兮兮的样子骗了,想当初他不就是遍体鳞伤的哭着喊着求我收留,然后又鼓动我造反吗?” “皇兄,赵高肯定是在做戏。” “不用搭理他,皇兄我们去用膳吧,再不吃饭我就长不高了,以后可怎么多娶几房漂亮小姐姐啊。” 胡亥口无遮拦的说道。 在胡亥眼中,赵高就是个妖人。 嗯,狸猫都有九条命,更何况是个妖人呢。 扶苏:…… “胡亥,慎言。” 扶苏无语抚额,胡亥这些话究竟是怎么面不改色说出来的,就不知道看看这是什么场合吗? 娶几房漂亮小姐姐? 这就是胡亥自小追求的吗? 不过,那些关于赵高的话倒是颇有道理。 话本子里,有妖术的人,向来生命力都强的很。 撞柱子这种小伤,那些劝谏的老臣也常做,如今不是也一个个活蹦乱跳老当益壮的。 嗯,死不了就没事儿。 一个反贼,难不成他还得负责养的白白胖胖的。 笑话,他恨不得赐赵高一条白绫。 不对,白绫太贵了,得换一种。 于是,扶苏在胡亥的拉扯下,跟着胡亥去用膳了。 至于赵高,自生自灭吧。 倒在地上装晕的赵高,这下是真的慌神了。 他上辈子是欠了胡亥吗?胡亥竟然这样坑他。 不过,要按他所知道的那些算,倒真真是赵高坑了胡亥。 若不是赵高伙同李斯硬生生把胡亥推上那个位置,胡亥就算是想兴风作浪,也顶多是个闲散王爷。 指不定在扶苏的庇护下还能长命百岁呢。 赵高被两个侍卫架着,直接扔进了天牢,额头上的伤口还正好不偏不倚的装在了墙上。 赵高:…… 他这次还没有来得及选角度啊。 这下,好像不用他装晕了,默默等死吧。 唉,这样死了也挺好,总比被鬼魂开膛破肚要强得多。 赵高尽力宽慰着自己。 赵高额头上的伤口不断的流着血,昏迷中的他,生命力在快速流失。 那口口声声休眠多次见死不救的系统,在这个天牢破败的牢房中终于迫不得已爬出来了。 由不得他啊,谁让他跟赵高绑定了呢? 若是不救,他也讨不了好。 不过,这次选的这个宿主还真是辣鸡,中看不中用。 还总是叫嚣着什么生不逢时,要不然就是天下大英雄。 呸,就是个总爱口嗨的天下第一大辣鸡。 系统和赵高不约而同地认为对方是世间罕见的大辣鸡。 系统吝啬的帮“赵高”止血,血一止住,就收回了所有的力量,就连伤口都舍不得治一下。 这就是最典型的塑料合作情。 赵高幽幽转醒,摸着自己已经完全止住血的额头,晦涩的笑了笑。 看来,那个辣鸡系统也没有死绝啊。 “赵高”别的本事没有,但脑瓜子转的格外快。 辣鸡系统那么表面他,在他重伤之后还救他,说明,他跟辣鸡系统的绑定貌似连小命也绑在一起了。 他死,系统就算是毁不了,可能也会元气大伤。 这样的认知,让“赵高”那颗悬的高高的心终于有了些许踏实感。 “帮我治伤……” “要不然我就一头撞死。” “赵高”直截了当的说道。 辣鸡系统,关键时候抛弃他。 系统:…… 这辣鸡宿主,半点儿真本事都没有,就会威胁他。 撞死就撞死,他又不是被吓大的。 远在淮阴的笙歌透过影像石,看到听到“赵高”和系统的对话,笑出了声。 哈哈哈…… 这系统以后有的糟心了。 若是不解除与赵高的绑定,那以后就乖乖受“赵高”折腾吧。 瞧瞧那句要不然就一头撞死,说的多理直气壮。 “一一,一比较,你是不是就瞬间觉得本小仙女是一块儿美玉。” 笙歌造作的呼唤一一。 一一:…… 正文 第七百四十七章想民心的秦王政(十九) (十九) “一一,别装死啊。” 笙歌不厌其烦,契而不舍的喊道。 她很是怀疑,对她自始至终实行放养政策的一一,在她兢兢业业任劳任怨做任务的时候,一一在干嘛? 混吃等死? 躺尸? “一一,本小仙女知道你脸皮薄,不跟你计较了。” “毕竟啊,有种人的优秀是不需要被承认的。” 笙歌看着影像石不断传回的画面,嘴角弯弯,整个人说不出的柔和。 真是没想到,被逼到这个份上儿的“赵高”竟然也变成了个滚刀肉,老油条。 不过,滚刀肉也不怕,她毕竟是拿过屠刀杀过猪的胡屠夫。 提到胡屠夫,就想起了她的便宜可爱小女婿。 纠正一下,老女婿。 那些穿越过的世界,就像是她的经历的一次次轮回。 好不容易退烧醒来的韩信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眉眼含笑,就好似寻常人家慈父模样的始皇帝。 也不知是什么有趣的东西,竟然让始皇帝如此开怀。 这样的始皇帝与白日里威严严肃不近人情天壤之别。 这些年来,他听到的始皇帝,无一例外,要么是生性残暴,要么是嗜血好战,要么就是昏庸无道。 可若是真的生性残暴,会当街救下他吗? 若是昏庸无道,又为何会得道张良的效忠。 要知道,张良可是真正的勋贵之后啊。 所以,真正地始皇帝是什么样子呢? 他依旧好奇这个问题,只是不需要从别人口中知晓了,他有幸被始皇帝待在身边,他有足够的时间和机会自己了解。 究竟是当之无愧的千古一帝还是残暴无人性的暴君,他自己会看。 “皇上。” 韩信声音有些嘶哑,放在被子外的手有些不知所措。 笙歌了然,韩信再怎么天纵奇才,现在也还是个孩子,心有惶恐很正常。 “醒了?” “你别紧张,朕又不吃人。” 这话不说还好,话一出口,笙歌就觉得自己更像人贩子了。 不过,她是真的不吃人啊。 吃人? 韩信默默在心底说道,传闻中的始皇帝何止是吃人? 吃人只是基操,好吗? 民间甚至有人传闻,当年始皇帝同母异父的孩子,就是被始皇帝下令扑杀之后,不知是被红烧还是清蒸了。 好吧,这传闻貌似当不得真。 始皇帝又不缺衣食,非得吃人肉,惹人诟病。 理论上站不住…… “重言,朕打算让你待在扶苏身边。” 可能是他凶名在外,所以韩信才会不自在。 那他的便宜儿子扶苏可跟他不一样,哪怕是六国遗民,也都认可扶苏的贤明仁德。 韩信不假思索地应下,既然他已经宣誓效忠始皇帝,那就不该有所犹疑。 始皇帝可以用人不疑,那他便应该做到不存二心。 …… …… 得了韩信,笙歌并没有着急赶回咸阳。 反正咸阳有扶苏李斯张良在,最大地不安分因子“赵高”也时时处在她的监视下,翻不起大浪。 嗯,“赵高”和系统的互动就当是生活调味品了。 “去沛县。” 笙歌大手一挥,下令道。 沛县与淮阴,相隔不远,既已来到淮阴,不去见见那位被后世伟人誉为“封建皇帝里边最厉害的一个”的刘邦有些不甘心啊。 依稀记得,她当初上学学那篇《鸿门宴》时,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少年心性,竟然更喜欢项羽,而不是最后的成功者刘邦。 甚至还不知天高地厚的写了一篇作文。 这个时候的刘邦还仅仅只是沛县泗水亭长,可却有个端庄貌美的夫人。 泗水亭长这个官职换个更现代的说法,就是***所长。 刘邦长得额头高高隆起,根据面相学上说,这样的面相似乎是要注定大富大贵的。 笙歌也没想遮掩身份,就带着韩信蒙恬大大咧咧的光临了刘邦的小寒舍。 刘邦的年龄看起来不到四十岁,可能是因为蓄着胡须,看起来要更加成熟老练。 笙歌的到来,刘邦诚惶诚恐,反倒是吕雉有礼有节,礼数周全不卑不亢的招待了笙歌。 笙歌暗自点头,不愧是名满后世的吕后。 “你也不必惊讶,朕不过就是来淮阴寻人,素闻你贤名在外,朕特来一瞧。” 笙歌云淡风轻的话,却让刘邦冷汗淋淋。 贤名在外? 始皇帝这是在说他意图造反吗? “对了,你当年那句大丈夫都如此,勇气可嘉。” 刘邦:…… 他不就是当年在看到始皇帝巡游地阵仗时随口一说吗。 为何就这话都传入了始皇帝的耳朵中,这不是要他的老命吗? 刘邦脸刷的一白,扑通跪在地上。 始皇帝的耳目已经神通广大到这个地步了吗? 他错了…… “圣上,草民当年年少无知,不知天高地厚,所以才口出狂言。” “可圣上,草民对您的一片敬重钦佩之心的是真诚的。” 刘邦连连表清白表忠心。 年少无知? 笙歌似笑非笑,说这话时的刘邦再怎么算也有三十多岁了吧,还年少无知? “好好干……” 笙歌拍了拍刘邦的肩膀。 她在,那刘邦的帝国注定只能是化为浮云了。 “对了,给你介绍下,这是韩信,韩重言。” “朕千辛万苦寻的国之栋梁,朕打算认他为义子。” 笙歌指着韩信,认认真真的介绍道。 嗯,她就是故意贱兮兮的开口。 像她这么厚颜无耻的人,世间可能少有。 刘邦抬头,看着站在始皇帝身侧的少年郎,眉头不着痕迹的一皱。 这个少年郎衣着简单精致,最引人注目的应该是挺得格外直的脊背和格外明亮的眼睛。 能值得始皇帝千里迢迢的从咸阳来到淮阴专门寻找的人该是怎样的惊才绝艳…… 还有幸运…… 天下有才之人不知何许,又有几人能够似韩信这般幸运,一步登天成为始皇帝的义子。 可,看着韩信,他总觉得不该是这样的。 他下意识觉得,这个少年郎应该是站在他身边做左膀右臂的。 这种感觉来的莫名其妙,却又格外强烈。 刘邦的眼神成功的取悦了笙歌。 嗯,她就喜欢这种做坏事,半路截胡,旁人还奈何不得她的感觉。 正文 第七百四十八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十) (二十) 韩信被秦始皇那句认为义子砸的晕乎乎的。 义子吗? 他都做好当牛做马的准备了。 直到被秦始皇拉着回到马车上,韩信依旧觉得脚底下的土地软软的。 笙歌看着天牢里“赵高”和系统的互掐,回想着刚才刘邦的眼神,只觉得神清气爽。 传说中的小人得志是不是就是这种感觉。 坐着马车中的笙歌,闭着眼睛,一边透过影像石看“现场直播”,一边吃着韩信剥壳的干果,悠闲至极。 啧啧啧,韩信用起来还真是太顺手了。 原来,韩信不只能领兵打仗,还能端茶递水。 笙歌觉得自己的生活瞬间奢靡颓废了。 国士无双韩信在她的马车旁伺候茶水还能读话本子,时不时再递一块儿糕点,实在贴心。 她觉得她不是收了个义子,而是收了个小棉袄。 本以为命途多舛,受欺压辱骂,还能表现的如此乖巧懂事,活脱脱给了她一种绝世白莲花的即视感。 在天牢里的“赵高”再一次开始了作妖。 “你出去骑马吧,顺带请教下蒙恬关于领兵打仗之旅。” 不出去,她可怎么去折腾“赵高”啊。 “赵高”这两天过的着实春风得意,她有些看不过眼了。 …… …… “系统,把蛊惑之力还给我。” “赵高”盘腿坐着,许是因为底气十足,硬生生被他装出了几分凛然不可**的圣洁感。 系统:…… 还? 这辣鸡宿主还能再不要脸一点儿吗? 分明就是他当初看这个宿主太可怜暂时当作金手指给了这个辣鸡宿主,竟然还当成了自己的。 “给不了。” 系统本来机械生硬地声音在“赵高”的折磨下,终于有了情感。 只是,这情感貌似是负面情感。 “不给我就绝食……” “赵高”威胁系统的办法自始至终都只有自杀这一招。 “那你绝吧。” 辣鸡宿主,能活着绝对不会求死。 每日牢头来送饭,他吃的比谁都快。 那冤魂几日不曾露面,辣鸡宿主又飘了。 可是他几次检测,结果都是有致命危机。 “还我命来。” 笙歌浑身冒着黑气,双目不断的流着血泪,身后还装模作样地幻化出了牛头马面,足以以假乱真。 “你害我性命,却绝不悔改,那我只能劳烦地府鬼差,替我主持公道,让你下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 说话间,笙歌的手指一捏,轻飘飘的拎出了“赵高”最大的靠山,系统。 赵高:…… 系统:…… 这就是检测出来的致命危机吗? “大佬饶命,大佬饶命啊,与我无关啊,都是这个辣鸡系统逼我的,我手无缚鸡之力,如果不听这个辣鸡系统的,他就会要了我的小命,我是被逼的啊。” 前一刻还凛然不可**的“赵高”此刻跪在地上,一边不要命的磕头求饶,一边极力推卸责任。 啧啧啧…… 无趣极了啊,刚才不是还牛皮哄哄的要去借扶苏的龙气吗? 如今,她是秦始皇,是天子,所有妄图动摇始皇帝江山社稷的因素都该扼杀在摇篮里。 “逼你的,那你就自己报仇吧。” 心慈手软这四个字,已经很久很久不属于笙歌了。 既然系统和“赵高”在相互嫌弃,那她怎么能够袖手旁观呢。 化干戈为玉帛,素来都是解决矛盾的最佳方法。 笙歌把“赵高”的灵魂拎出来,与系统杂糅到一起,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不可分割。 辣鸡系统,辣鸡宿主,天造地设的一对。 紧接着,又把系统和“赵高”扔进来躯壳里。 喜欢折腾,喜欢斗,那就好好斗吧。 反正,折腾到最后,留下的只会有最简单纯善的那部分魂魄。 剧情中的“赵高”变相的毁了始皇帝的大秦帝国,简简单单地处置了着实轻松。 赵高适合当牛做马,无比忠心地伺候始皇帝生生世世的子孙。 有仇报仇,有冤报冤,不是理所应当吗。 千万不要跟她提什么得饶人处且饶人,说什么反正赵高现在已经不是她的对手了…… 呵呵,她不听。 …… …… 淮阴到咸阳,说远不远,说近也不近。 可奈何,谁让这个时候的交通太落后太折磨人了呢。 一路上,马车颠来颠去,她觉得自己都快散架了。 她很是怀疑,韩信是怎么数月如一日,开开心心朝气勃勃的做她的贴心小棉袄的。 咸阳城 始皇帝巡游归京,扶苏携文武百官早早的等候在城门口。 严肃,壮观。 “儿臣拜见父皇。” “臣等参见皇上,皇上万岁万岁万万岁。” 被笙歌示意平身后,所有人都看到了跟随始皇帝一起从马车上走下来的少年郎。 少年郎,十几岁的模样,剑眉星目,刀刻斧凿,不同于公子姑苏的眉眼如画芝兰玉树,有的只有一往无前的锐气。 与其说是一个少年郎,倒不如说更像是一柄长枪,刺破所有虚妄和虚假。 所有人都在心中暗暗揣测少年郎的身份,可碍于始皇帝至高无上的威严,无人敢开口。 “皇上,这位公子眼神清明气势不凡,见之不俗,不知……” 得了始皇帝的眼神示意,配合依旧默契地开口了。 反正都已经是站在始皇帝身侧的人了,可劲儿夸就是了。 不过,这个少年郎是真的不错。 “这是朕新收的义子。” 当着文武百官,咸阳城百姓的面,笙歌掷地有声的宣布了韩信的身份。 英雄不问出处,来历自是不必多说。 他能接纳张良为丞相,为何就不能收韩重言为义子。 好不容易撬来的墙角,可不能从指尖溜走。 在众臣面面相觑的时候,李斯和张良已经开始奉承始皇帝慧眼识珠圣明不凡来。 李斯是秉承抱紧金大腿有肉吃,而张良则是略懂几分相面之术。 这少年郎的命相变了,遇贵人如鲤鱼跃龙门,飞天之势不可挡。 天降将星于大秦,实乃大幸。 真当他没看到始皇帝寝宫里莫名其妙多出的那幅奇奇怪怪的世界地图。 他虽不知世界地图是何物,可在那地图上,大秦帝国只是冰山一角。 正文 第七百四十九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十一) (二十一) 那一张奇奇怪怪的地图,让他看到了始皇帝的雄心壮志。 六国统一,从来都不是结果。 也许,那应该只是始皇帝宏伟一生的绚丽开端。 这样的认知让他觉得不可思议,但又让他心潮澎湃热血沸腾。 对于一个有心青史留名臣子来说,还有什么比辅佐这样一位帝王更让人心动的。 他曾经也大逆不道的偷偷相过始皇帝的面,可无一例外,他什么都看不到。 始皇帝的过去,现在,未来,似是都包裹着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芒,阻止了所有人的探视。 不过,这不重要。 放下成见,放下私仇,站在历史长河的洪流上,天下万民的角度,他才知道,始皇帝究竟有多么的高瞻远瞩。 难道以始皇帝的见识和聪明,会不知道开创新的制度会困难重重吗? 但是,始皇帝依旧义无反顾的推翻旧制。 这不仅仅是魄力那么简单了。 始皇帝打着巡游的名义,不辞辛苦寻得这样一位天生的将才,他们还有什么异议可言呢? 李斯和张良身为百官之首,这一接纳,意义重大。 群臣对视一眼,也开始高呼圣明。 圣上能废分封,行郡县,能废除旧的选官制度行科考,还有什么是这位千古一帝不能做的。 扶苏虽不知笙歌的想法,但也没有出声反对。 毕竟,韩重言,韩信的大名,在那些奇奇怪怪的画面中如雷贯耳。 谁不知道,韩信行军大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 父皇收韩信为义子,想来是有考量的。 韩信的品性,毋庸置疑。 直到回到咸阳宫,四下无人之时,扶苏才提出了疑问。 “父皇,如今您的重心在稳定大秦帝国,武有蒙氏,王氏,韩信虽国士无双,可……” 扶苏的未竟之言笙歌明白。 扶苏一直在谋求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不似始皇帝一般有雄图霸业的野心。 所以,笙歌才会一直说,扶苏适合守成。 开疆辟土这样的事情,就交给她吧。 是不是她做的足够多,史书上提起大秦,提起始皇帝便不会以“暴秦”“暴君”简单概之。 世人多对扶苏被盗用的命运唏嘘遗憾。 可她更惋惜始皇帝,当时危机四伏的大秦帝国,只有始皇帝能够维持。 旁人,无论是胡亥,还是扶苏,都无法做到。 “匈奴之患,历来都有。” “朕擅挥军征战,十年结束数百年割据纷争,那同样朕也可以把匈奴纳入版图。” 匈奴,一个彪悍的游牧民族,数千年就好似打不死的小强一般。 打不过就跑,打得过就挑衅,让人头疼不已。 既如此,倒不如彻彻底底把匈奴从一开始就纳入中华民族的版图。 既然后世能成就五十六个民族的统一国家,那为何她现在不可以呢。 无论是匈奴,还是百越,都将是她剑指的第一步。 “扶苏,朕知你想说,征战劳民伤财,妻离子散,但朕绝不会打无准备的仗。” “无需多言,朕稳定国内局势后,便会下旨你以储君身份监国,开疆辟土之事,朕来做。” 扶苏这样的性情,有好有坏,有利有弊。 虽说魄力不足,但终究是最适合做一名盛世之君。 “父皇,儿臣是不是让你失望了?” 扶苏忐忑的问道。 父皇的光芒太盛,身为他的儿子,骄傲自豪之余,心中的惶恐和不安也会与日俱增。 就好似,无论他做什么,都不及父皇半分。 笙歌叹了口气,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示意扶苏坐下。 “扶苏,父皇从未对你失望。” “你可知,朕上一世临终前,朕最遗憾的便是朕做的还不够好,没能打造一个盛世交给你,只能留下一堆烂摊子给你。” “甚至,因为朕的犹豫不决,明知你身为长子,且贤明仁德,久久没有立你为储君,导致你死于算计。” “扶苏,你的仁德贤明赤子之心,是朕最为看重的,这不算坏事。” “不论为君,还是为人子,无愧于天地,无愧于心就好。” 笙歌何尝不知,身为她的儿子,压力过大。 能让后世数千年都意难平的扶苏公子,本就足够耀眼了。 只是,他的父亲是千古一帝,是那个亲手缔造大秦帝国,废分封行郡县的千古一帝。 所以,太阳高悬,其他的一切光芒都显得微不足道。 “扶苏,三省己身,问心无愧,足矣。” …… …… 在外求见等候多时的张良被带进来时,诧异于扶苏的变化。 扶苏公子,的确儒雅大气,可行事也不知是因为底气不足还是优柔寡断,总归有些缩手缩脚,畏首畏尾。 可不过半个时辰的功夫,竟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就好似时一颗明珠拂去了灰尘,熠熠生辉。 眼神更加坚定,通身的气质也愈发行云流水。 看来,始皇帝忽悠人的功夫也是一如既往强悍啊。 想当初,他不就是被始皇帝洗脑了,才会脑子一抽,散尽家产,一心想着参加科考,为建设心目中的大秦帝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皇上……” 张良详略得当,条理清晰的回报了这近一年的政务。 看得出来,在张良和李斯的帮助下,扶苏治国理政依然小有所得。 科考一事,也选拔了不少实用型人才,填补了地方基层官员的空缺。 张良甚至考虑到长远发展,在与李斯扶苏的商议下,决定官员不得回乡任职。 这种法子,大大的降低了官员谋反的机率。 唉,有了这几个宝贝疙瘩,笙歌觉得自己真真省心了。 “皇上,臣有一事不得当讲不当讲。” 张良回报完政事,迟迟未走。 显然,当日,笙歌心血来潮之事,还是吓到了张良。 “讲。” “皇上,您是人吗?” 张良脱口而出。 在张良的认知范围内,那番神乎其神的操作显然脱离了常人的范畴。 在加上层出不穷的神迹,甚至有时候算得上未卜先知。 所以,统一六国的始皇帝也许真的是上天之子。 “你是说我做事情太狗了吗?” 笙歌嘴角抽搐,满头黑线。 正文 第七百五十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十二) (二十二) 好吧,仔细想想,像她这么恶趣味的帝王好像绝无仅有。 狗就狗了,怎么了? 张良:…… 扶苏:…… 张良表示,天地良心,他的脑回路真的没有这么偏。 不过,听始皇帝这么一说,仔细一想,做事确实挺狗的。 就当他怂吧,敢想不敢说。 “臣的意思是,圣上是不是有缘登临福地洞天,得造化神功。” 张良收敛起心中的想法,一本正经的说道。 这件事情,尤为重要。 圣上年纪已经不小了,五十不惑,六十耳顺,一旦年逾五十,按常人来说,就已认命。 若圣上机缘巧合,可延年益寿,宏图大展,将不再是妄想。 大事面前,狗不狗,也不重要了。 笙歌:张良好不容易夸他一回,还被他想歪了。 “差不多吧。” 笙歌模棱两可的说道。 “那臣预先恭祝圣上得偿所愿,大秦疆土史无前例。” “只是,以后能不能别吓唬臣了……” 说实话,真的怪吓人的。 张良离开后,扶苏方才开始汇报“赵高”的事情。 通晓未来有邪术,还鼓动胡亥造反的“赵高”在扶苏眼里是第一等大事。 “朕已知晓。” 笙歌看着眉眼如画,风度翩翩的扶苏,心想,若是扶苏得知赵高还曾想着对他自荐枕席吸吸龙气,改是什么心情。 哈哈哈哈哈…… 一想到扶苏的脸色,笙歌就忍不住想笑。 若不是她在,有挂在身的“赵高”就是绝对的主角啊。 毕竟有句话说的好,一时开挂爽一时,一直开挂一直爽。 可遇到她,“赵高”的挂到期了。 “不知父皇打算如何处理。” 扶苏虚心的请教道。 “你去寻人把他带过来就知道了。” 按时间算,从她把系统和“赵高”揉进一个躯壳里,也有数月时间了。 影像石传回的视频,赵高一直在昏睡中,如今也是时候唤醒了。 扶苏很想问一句,父皇,这世上还有什么是您不知道的。 被人“抬”过来的赵高,依旧悄无声息的沉睡着。 笙歌眨眼,还能返老还童? 明明三十多岁的中年老大叔了,怎么睡了几个月,却越睡越年轻了? 笙歌屈指在赵高额头上一弹,金色的光团从指尖溢出没入赵高的额头。 待赵高睁开眼睛,眼神茫然清澈,纯净如稚子,如同一个新诞生的生命。 迷茫空洞的眼神,在看到笙歌的那一刻才有了焦点。 “主子。” 赵高的脑海中没有其他任何认知。 他只知道,这是他的主子,他必须无条件服从。 笙歌满意的点了点头,赵高亏欠大秦帝国的,总得偿还。 “自今日起,你将服务于大秦帝国的世代君王,直到死亡。” 笙歌的声音带着审判者的威严,深深烙印在赵高脑海中。 是提醒,也是禁锢。 扶苏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满是懵逼。 这样也行? 亏他还如临大敌,唯恐赵高撼动大秦帝国的江山社稷。 父皇挥挥手,所有宵小灰飞烟灭。 唉,算了算了,不能看,越看越闹心。 不过,为什么偏偏要把赵高变成个白里透红呆呆傻傻的少年郎呢。 那皮肤,比剥了壳的鸡蛋还要光滑。 这小呆子模样放身边,都不忍心使唤。 …… …… 如玉盘的月亮高高的悬在夜空中,时不时会有飞鸟惊起。 屋檐飞起,雕梁画栋的宫殿中,韩信站在窗前,看着窗外不远处月光映射下的竹林,池塘流水,推门走了出去。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四四方方的宫城,竟然给了他前所未有的安全感。 “睡不着?” “睡不着,那朕带你去看看夜里的咸阳城。” 咸阳城高耸巍峨的城墙上,一大一小两道人影,居高临下,偌大的咸阳尽收眼底。 三三两两时而亮起的烛火,打更人抑扬顿挫的声音,拂过耳际的微凉夜风,还有那似乎能映出人影的月亮。 韩信看着身边那道高大威猛的身影,心想,这咸阳城的夜色真美啊。 “重言,你不必惶恐,这一切都是你该得的。” “假以时日,朕还指着你领兵打仗,征战四方呢。” “重言,你猜,月亮照到的其他地方,会不会更美,朕想去看看。” 一代名将,国士无双,不该在宫廷或市井磨去光华。 韩信沉默,可他的心中,却无比清楚。 月光照到的地方,再美也不及咸阳城。 身边的这位备受争议的千古一帝,救他于胯下之辱,免他颠沛流离,赠她安稳踏实,予他功成名就机遇。 月亮照到的其他地方吗? 始皇帝要的是无边无际的疆土吗? 这一刻,韩信拥有了清楚的目标。 尽己所能,实现帝王之愿。 …… ……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笙歌一边广纳贤才,又改革土地赋税制度,没有仓促的一步到位,而是因地制宜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循序渐进。 既保证国家税收的同时,又能激发百姓耕种的激情。 多劳多得,方是正理。 改革向来伴随的是举步维艰,哪怕如笙歌,也不能做到让所有百姓理解接纳。 更不要说,此举动摇了大地主豪强的利益。 笙歌也不记得熬过了多少个灯火通明的不眠夜,恐怕只有张良头上骤然出现的根根银发能见证这段时光了。 无数道深思熟虑几次商量更改的政令,自笙歌手中发出,又有无数的传信涌向咸阳宫。 恩威并施,韩信也在这次举国上下的改革中迅速成长起来。 “张良,为何就你老了?” 笙歌看着张良那几根随风飘动的白发,揶揄道。 张良无奈的偷偷翻了个白眼,始皇帝不是人所以不会老,李斯本来就老的不能再老了,所以更看不出来。 只有他,是个被摧残的小可怜。 土地赋税制度在全国运行后,笙歌又着力于教育。 民族自豪感,荣誉感和归属感,才是捍卫一个国家最有深厚的底气。 归属感不灭,大秦帝国便会万民一心。 造反什么的,只会是少数对立阶级反动分子才会做的事情。 那些不知死活的老家伙就不强求了,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正文 第七百五十一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十三) (二十三) 归属感和认同感,就是一股无形而又强大的力量。 也许看起来无迹可循,可在每一次生死存亡之际,归属感都会促使中华儿女抛头颅洒热血,承担自己的使命。 镇压起义,永远治标不治本。 文化多样性与国家归属感,并不冲突。 笙歌要做的就是在每个人的孩童时期,把对大秦帝国,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深深烙印在灵魂中。 笙歌带着张良扶苏亲自参与了教材内容的编写,且为鼓励平民送子女入私塾,笙歌还借鉴了后世了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 教育改革在大秦帝国内如火如荼的进行。 万民归心,总归一步一步在实现,不再是遥不可及的奢望。 笙歌不知道,她做的够不够多。 能否改变后世对始皇帝一言概之的评价,能否让始皇帝不再背负更多莫须有的骂名。 她只知道,一系列大刀阔斧又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改革,改变了看似强大却风雨飘摇的大秦帝国。 六国旧民,与大秦帝国不再是对立的局面。 人们的生产积极性被调动起来,相应的,国库也日渐充盈。 十年的时间,弹指一挥。 在笙歌不断的历练下,扶苏终于褪去了所有稚嫩,成为了一位合格的盛世君王。 有帝王权术,也懂的慈爱百姓。 当年瘦弱自卑的少年郎韩信,也以一种不可阻挡的姿态屹立于大秦朝堂之上。 韩信的蜕变,向所有人证明了始皇帝的眼光一如既往的毒辣精准。 国泰民安,时局稳定,百姓丰衣足食,笙歌那颗本就不甘寂静的心,再一次蠢蠢欲动。 大秦的版图,与后世华夏民族相比,终究是太小了。 山外有山,天外有天,井底之蛙,便会夜郎自大。 大秦帝国缺马匹,缺牛羊,哪怕她执政十余年,都没有能力改变这一现状。 所以,草黄马肥牛羊多的匈奴,一定要纳入大秦帝国的版图。 要不然,后世几千年中,匈奴之患犹如疥癣,时不时就会冒头。 所以,废话不需要那么多,打就是了。 十年间,她从未懈怠练兵,大秦的百万雄师有远远领先于匈奴的装备,有充足的粮草,有安稳的朝局,几乎没有任何后顾之忧。 她用了十年的时间,融合了七国百姓,把大秦帝国打造成一个牢不可破的铁桶。 所以,此战必胜。 笙歌猝不及防的把皇位禅让给扶苏,之后便开始筹划出征。 师出有名,才能所向披靡。 所以,笙歌一直在等,在等一个让她挥师北上的契机。 …… …… 这个冬天仿佛格外的寒冷,格外的漫长,这连绵不绝的雪对于大秦帝国来说许是预示着如雪兆丰年,可对于草原游牧民族而言,无异于是一种劫难。 缺衣少食,便妄想骚扰大秦边境,试图烧杀抢掠,以期抢回足够的物资过冬。 对于这一切,笙歌早有准备,所以匈奴小规模的入侵并没有讨到半分好处。 而,笙歌也等来了属于她的契机。 笙歌力排众议,决定带着韩信,蒙毅出征。 …… …… 出征前一晚,难得的好天气,月亮也格外明亮,似是在无声提醒着即将出征的将士莫要忘记归家。 韩信独自一人,站在咸阳城墙上,手负在身后,目光灼灼的盯着头顶的月亮。 果然,最美的还是咸阳城的月光,还有咸阳城的一切。 多想时而便能站在咸阳城墙上,看看月光,听听虫鸣鸟叫。 十年的时间,他依旧清楚的记得当时义父带他站在咸阳城墙上的那一夜。 一字一句,清清楚楚。 辽阔疆土,无边版图,他一定会帮义父打下来。 夜深人静,露重风急,韩信默默地站在城墙上,整整一夜,没有人知道他想了些什么。 出征誓师,豪情万丈,将士们都带着必胜的决心。 长途跋涉,休整之后,笙歌选在了匈奴水草青黄不接的时候悍然出兵。 可,她预想中的大捷并没有如期而至。 哪怕带兵的是用兵如神的韩信,哪怕韩信背后是大秦攻无不克的百万雄师。 笙歌看的分明,不是大秦将士不够强,而是匈奴士兵真真犹如铜墙铁壁。 没有夸张,就好似不怕疼,不怕累,可以不停歇地厮杀。 太诡异了…… 哪怕韩信总有法子出其不意,可耐不住对方士兵的变异。 在笙歌感受到自己体内力量不断被压制,甚至还在慢慢流失时,终于意识到了不对。 一声令下,笙歌鸣金收兵,退回边境城待命。 如果到这个时候,她还看不明白,就真的是愚蠢了。 笙歌冲上天庭,不由分说一通威逼,终于得到了些许细枝末节的信息。 推断之下,笙歌知道,多方小世界的天道和远古神出手了,说什么拨乱反正,驱除外来分子,让一切回归正道。 呵,这话怎么听着这么矫情呢。 不就是她的出现打乱了天道的棋盘,使一切朝着不可预期的方向发展。 老天爷终于看不过她这么多个世界造作了,要联合起来毁灭她么? 按剧情中的时间线,大秦帝国灭亡也就是这一年了。 她也算看明白了,哪怕她安分守己不出兵,匈奴也会在天道和远古诸神的力量加持下,覆灭大秦帝国。 笙歌看着不断倒在身后的士兵,眼眶酸涩,视线有些模糊。 她,护不了所有人。 第一次,笙歌痛恨自己还不够强,痛恨自己撕裂不了天道。 她养大的韩信,也深陷重围,厮杀声,惨叫声,刀刺入血肉的声音不断传入耳中。 笙歌惨然一笑,等死吗? 不,等死向来都不是她的作风。 她也做不到眼睁睁看着这些跟随她冲锋陷阵对她唯命是从的将士葬身在一场本不属于他们的战争中。 笙歌祭出丑耙子,耙子的尖锐的齿牙刺破心口,心头血一滴一滴的没过耙子。 笙歌脸色越来越白,耙子气势越来越盛,直至最终短时间克制了天道和诸古神的压制。 她不是没有一拼之力,但她不能丢下这些人。 “给我破……” 笙歌一耙子接着一耙子的挥下去,打碎了笼罩在匈奴士兵身上的不死光环。 正文 第七百五十二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十四) (二十四) 血色如墨,笙歌凌空而立,以一己之力对抗着天道和诸古神的力量。 在笙歌用丑耙子刺破心口的那一刻,远在雪山之巅的盘腿而坐的人眉头一皱,眼神凌厉可怕。 就在他起身时,却发现这一处雪山被强行的剥离于小世界之外。 这些人想毁的不仅仅是大秦帝国,他们想让笙歌死。 呵,连他都计算进去了。 笙歌,撑住。 如意金箍棒打碎了雪山外的禁制,大圣心念转动,奋力朝着笙歌所在的小世界奔去。 短时间强行突破多层世界时空屏障,对大圣来说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究竟笙歌是让这些天道多忌惮,才会联合剿杀。 大圣的面颊被破碎屏障时的罡风添了几道伤痕,可他依旧嫌慢。 撑住啊…… 他亲手培养的小弟,他唯一等着能够与他比肩的人。 …… …… 深陷重围,遍体鳞伤的韩信,看着半空中摇摇欲坠的笙歌,眼眶通红。 他发誓誓死效忠的君王,此刻却在用命护他们。 走…… 他明白始皇帝的意思,他必须得带着这些将士安全回到城内。 笙歌满身是血的模样,深深印在了每一位将士的心中。 他们誓死效忠的帝王,没有抛弃他们。 匈奴士兵没有了不死金身,完全不是大秦雄狮的对手。 可,谁也清楚,不能恋战。 笙歌看着大秦将士退回安全地带后,丑耙子朝着地面一划,地上出现一道鸿沟。 做完这一切,笙歌终于撑不住从半空掉了下来。 活该,谁让你平时总偷懒。 笙歌苦笑着,想到。 也不知,若是她把命丢在这里,她的爸妈该怎么办? 大圣呢? 她好像要食言了。 分明答应过大圣,要跟随大圣的脚步,一起走到巅峰。 一道破风声,笙歌做好了受死的准备,可迎接她的却是一个温热但满是血腥味的怀抱。 “大圣?” 大圣受伤了? 这伤口,倒像是被什么利器划伤一般。 难不成那些恬不知耻的老东西也对大圣出手了? 可,以大圣的实力,不至于这么狼狈啊。 “闭嘴,别说话。” 大圣眼睛发红,凶巴巴冷冰冰的,还带着几分气喘吁吁的模样。 笙歌昏迷前的最后一个想法不是不用死了…… 而是,没想到终于不是麻袋扛,变成公主抱竟然是在这种情况下。 她都快死了,大圣还不能温柔点儿。 大圣抱着笙歌安稳的落在地上,手中柔和的光芒不断的帮笙歌治伤。 可无论他怎么努力,心头血依旧在不自主的往外流。 笙歌是抱了必死之心救下身后数十万将士的。 他从来都没有想过,他亲手打造的耙子,竟然有一天会插入笙歌的心口,伤了她的性命。 是不是还是来迟了…… 大圣清清楚楚的感受到笙歌生命的流逝,可偏偏他连最基本的止血都做不到。 不仅仅是始皇帝这条命,而是笙歌的灵魂。 那强大的灵魂力,信仰之力,也在随着笙歌气息的减弱而源源不断的流失。 “你也不能救她吗?” 大圣对着虚空中的某处,问道。 正在空间中翻阅各种古籍尝试留住笙歌性命的一一愣住了。 “救不了。” 多方世界天道同时出手,还不是她们能够应对的。 她跟笙歌的生命早就牵绊在一起,救不了,那就陪笙歌一起死吧。 一起经历了这么多的世界,她也做不到重新去绑定新的宿主了。 凭空出现的三个字,让大圣面如土色。 用尽浑身解数,大圣也只能减缓心头血的流速。 大圣把笙歌交给韩信,轻声说了句,等我回来。 小弟这么惨,他身为大哥总不能无动于衷吧。 …… …… 韩信看着前方那道义无反顾的身影,再看看手中双目紧闭气息微弱的笙歌,泪水终于忍不住夺眶而出。 一日,两日,三日…… 在韩信已经绝望之际,脸色苍白,脚步却依旧坚定的大圣回来了。 “笙歌,我解决完所有问题了。” “这就来救你。” 在韩信的不可置信下,大圣剖出了自己的心脏,化为一块儿小小的石头,与笙歌的心脏融合在一起。 他找不到其他办法了,反正他自己也是只石猴,不知疼痛不知死活的,不碍事。 可真的不碍事吗? 如意金箍棒在低声的悲鸣。 “别告诉她。” 这句话是对韩信说的,也是对一一说的。 至于直播间的玻璃碴子们,早在笙歌丑耙子刺入心口的那一刻,直播间就自动关闭了。 感受到笙歌体内蓬勃的生命力,大圣留下一块儿留音石,便脚步踉跄的离开了。 …… …… 笙歌昏迷了整整三个月,三个月后睁开眼睛的笙歌下意识的唤道“大圣?” 她还记得,她昏迷前是大圣接住了她。 心头血几乎流尽,还能活吗? 大圣究竟是怎么救活她的。 问韩信,韩信不知。 问一一,一一不知。 笙歌心中突兀的升起了不好的感觉。 她与一一性命羁绊,只要她想知道,那就可以探查出来。 剖心? 笙歌呆愣在原地,久久没有任何动作。 大圣不久前才遍体鳞伤破碎虚空踏出那一步,养了那么久的伤。 如今…… 把心脏给了她,那大圣呢。 虽说大圣是奇石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而生,可那颗心脏早就是大圣最重要的东西。 为了救她性命,值得吗? 笙歌没有告诉一一她已经知道了所有,而是把自己关在房中整整一天。 她的命以大圣极大的代价救了回来。 可她的力量也沉寂,不知多漫长的时光才能复苏。 也就是说,她现在只能算是个长生不老的普通人。 可是,这些都不重要。 她只想知道,大圣此刻在何处,是否安好。 …… …… 在一座临海的山上,一块儿有个洞的顽石安安静静存在着,若不是时不时有光芒亮起,旁人都只会认为是个最普普通通的石头。 还是个不知道被谁凿了个洞的石头。 …… …… 笙歌知道,大圣已经为她解决了所有的后顾之忧,哪怕她现在只是歌普通人,也不必在畏惧天道会作妖。 正文 第七百五十三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十五) (二十五) 如今的天道,恐怕比她好不了太多。 笙歌感受着自己蓬勃有力的心跳,眼中多了几分旁人看不懂的神色。 有担忧。 有迫切。 亦有细细碎碎的仇恨。 唯独没有茫然,大圣的心脏在跳动着,她没有资格,也没有权利迷茫。 大圣答应过她,要永远走在她的前方的。 大圣顶天立地,绝不会食言。 一定不会食言的,对吗? 笙歌悄声问自己。 三千世界,哪怕一寸一寸的翻,她也会找到大圣的。 欠大圣的,似乎当牛做马也还不清了。 …… …… 在笙歌昏迷的三个月里,近百万大军,没有军心躁动,没有一个逃兵。 所有人都在默默祈祷,祈祷那位陪着他们同生共死,甚至把生的机会留给他们的帝王能够无恙。 待旦枕戈,厉兵秣马,韩信带领着大秦雄狮灭掉了赫赫威名的匈奴,此刻起,偌大的草原,尽归大秦帝国的版图。 笙歌并没有着急班师回朝,而是孤身一人,行走在漫无边际的大草原上,似是在寻找着什么。 剖心的大圣,能去哪儿呢。 那般重创,按常理来说,应该就近养伤才对。 除非…… 花果山。 这世上,最适合大圣养伤的永远是花果山。 可,如今,她一介废人,如何能寻到花果山呢。 东胜神州,傲来国。 不管多难,她都得找到大圣,要不然实在难以安心。 据记载,东胜神州在位于须弥山东方的咸海中,按理说与世俗界毫无干系,更像是存在于神话中的世界。 花果山,十洲之祖脉,三岛之来龙。 找不到,那便一直找。 笙歌给扶苏写了一封信,要求他对天下万民宣布始皇帝征战积劳成疾来势汹汹难以医治,驾崩。 她本打算一人独行寻找花果山,可韩信带着一众亲卫誓死不离。 无奈之下,笙歌允行。 笙歌身上揣着盖着大秦帝国玉玺的通关文牒,一路向东。 可在很多时候,通关文牒并不能震慑与大秦帝国相隔千万里的小国。 毕竟,山高皇帝远。 哪怕大秦帝国再强大,也管不了他们。 于是,软的不行,只好来硬的了。 许是韩信生来就是将星,寥寥数百人的亲卫队,随着时间的推移,数百人却发展成了上万人。 再加上韩信特有的操练兵马的法子,这些人单拎出来,都有以一敌十之能。 所以…… 不让过,就只好打过去了。 一路走来,笙歌身后的队伍越发壮大,大秦的版图也时不时会扩展一下,经年累月,大秦帝国的威名传遍了笙歌行走过的每一个角落。 可,东胜神州,依旧不见踪迹。 时光流逝,沧海桑田。 韩信面颊上的皱纹越来越多,这么多年,韩信跟着笙歌漂洋过海翻山越岭,吃了不少苦头。 韩信终究是个凡人,会老,会病,也会…… 在途径一座富庶的小城时,笙歌停下了脚步,一反常态的定居下来。 不知不觉间,她从淮阴带回的少年郎,头发白了,背驼了,说话都好像带着**声了。 她带回韩信,是想韩信名扬天下,继续国士无双,还能得以善终。 可细细想来,回顾韩信的一生,也许跟在她身边,比剧情中跟在刘邦身边更苦,更凄凉。 最起码,剧情中的韩信,家喻户晓,有荣归故里,也有过数年安稳悠闲的富贵生活。 跟在她身边呢? 看着昏睡的韩信,笙歌苦笑道。 呆在她身边数十年,韩信从未有过真正自由闲散的时光,更别提衣锦还乡荣归故里了。 最开始的那十几年,韩信跟着她奔波再国内改革稳定时局的路上。 好不容易等到大秦帝国百姓安居乐业,国富民强时,又跟着她远征匈奴。 从此之后,长安的一切倒更像是一场漫长的镜花水月般的梦。 别人认义父都是吃香的喝辣的,偏偏韩信倒霉认了她。 血雨腥风不说,貌似连家都回不去了。 落叶归根,落叶归根,可韩信终究是回不去了。 “义父……” 韩信幽幽转醒,声音虚弱苍老。 “义父,后面的路儿臣好像不能陪您走下去了。” “您曾经说,想看看月亮照到的其他地方,儿臣一直都记得。” “儿臣也想陪着您一起寻当年那位恩人,可儿臣无用,许是要先走一步了。” 短短的几句话,韩信体力便支撑不住,剧烈的咳嗽声似是要把整个人都咳散架。 义父,儿臣不孝。 笙歌忍住眼中的说酸涩,温声开口。 “重言,你可还有什么未了的心愿。” 笙歌想把自己这些年重新修炼来的为数不多的灵力传输给韩信。 可韩信的身体,在拒绝。 “儿臣这一生无怨无悔,心甘情愿。” “若义父能够得偿所愿,儿臣便是真的了无遗憾了。” “义父,莫要救儿臣了,儿臣自己身体自己清楚,总归都是拖日子。” “您修行不易,不必足以这些无用功了。” “义父,您之所愿,便是孩儿所愿。” 韩信的眼神逐渐涣散,嘴角挂着如孩童般天真烂漫的笑容,手微微弯曲,似是要抓住些什么。 他清清楚楚记得,淮阴城中那只拉起他的手。 他也清清楚楚记得,咸阳城墙上的夜色。 怎能没有遗憾呢,他想回咸阳城,想站在咸阳城的城墙上陪义父再看一次夜色。 他爱极了咸阳城的夜。 …… …… 牛头马面勾魂时,笙歌固执的要随牛头马面一起入地府。 这方小世界的牛头马面,与她可不是旧识。 可偏偏大圣不知使了什么法子,把这方小世界的气运与她绑定在一起。 她伤,这方天地便会动摇。 牛头马面无奈,只好把笙歌一同带进了地府。 笙歌亲手帮韩信选定投胎地方,咸阳城。 韩信时常对着咸阳城的方向发呆走神,她看在眼里。 希望,希望,来世的韩信莫要再像此世这般操劳漂泊,能够安稳的做一个富贵闲散人吧。 这是她欠他的。 亲眼看着韩信投胎转世后,笙歌离开地府,遣散了韩信的部众。 有些路,终究是要一个人走的。 正文 第七百五十四章想民心的秦王政(二十六) (二十六) 可这路,总归不凄凉。 一人,一耙子,有前方,就足够了。 …… …… 时光荏苒,大秦帝国多了一位惊艳于世人的年轻史官。 据老一辈人说,这位年轻的史官眉眼间似乎与大秦帝国开国皇帝的义子,那位攻无不克战无不胜为大秦帝国打下无边领土的韩信有些许相似。 年少聪颖非凡,所有人都在期望着这位少年郎能够一举在武举中夺魁,成新一代的少年将军。 可,事情的发展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 这位少年郎非凡没有参加武举,而是以状元之神向帝王亲自求了毫无实权毫无前途的史官之位。 只是,这位少年郎在做了史官之后,极力请命重修关于始皇帝的记载。 始皇帝在大秦帝国臣民心中,就是神。 在少年郎新编的史书中,始皇帝的一生细细碎碎的小事都变得有迹可循了。 哪怕就连始皇帝当年远赴淮阴认义子时,大到衣着打扮,小到腰间配饰,都记载的清清楚楚。 这位少年郎史官只有一个奇奇怪怪的爱好,就是站在咸阳城墙上看夜色。 少年郎在编纂完关于始皇帝的史书后,就求了当朝帝王的允许,在全国范围内修建庙宇。 庙中雕塑,乃是始皇帝的模样。 而始皇帝身侧,还有一座雕像,便是当年在匈奴从天而降的神秘救命恩人。 始皇庙由最开始的人际罕见到后来的香火旺盛,门庭若市。 大秦不再信奉各种只存在于传说中的天神,而是敬重拯救他们于危难之际予他们安宁的开国皇帝。 没有始皇帝,便没有大秦帝国,便不会有他们如今的生活。 始皇帝受一份香火,那位神秘人就会受一份香火。 长年累月,日积月累。 少年郎也慢慢变成了一个蓄着胡须的中年人。 义父,这是儿臣能尽的最后一份心意了。 …… …… 长途跋涉,翻山越岭的笙歌感受到体内新生的愿力,看向了咸阳城的方向。 为何,时隔多年,竟然有源源不断的愿力从四面八方汇聚在她体内。 咸阳城,到底发生了什么呢? 笙歌朝着咸阳城的方向,看了很久很久。 按韩重言投胎转世的时间,这个时候也差不多成家立业了吧。 希望韩信能够喜欢她精心挑选的家庭吧。 …… 东胜神州,傲来国,在笙歌几近要绝望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座熟悉的山。 辽阔无边的大海,波涛汹涌,海浪起伏,笙歌却时隔数十年第一次笑了出来。 她,她终于还是找到了。 花果山依旧还是那个花果山,笙歌闭上眼睛感受着山上的所有生灵,眼神一亮,朝着一个方向跑了过去。 笙歌看着那块儿巴掌大的石头,有些傻眼。 可感知来,感知去,笙歌都无比确定,这块儿看起来普普通通的石头就是大圣。 那缺了一小块儿的地方,应该就是大圣剖出来的心吧。 笙歌敏锐的察觉到,从四面八方涌向石头的愿力,与她身上的如出一辙。 是有人为他们大范围建庙宇,收了大批信徒祈愿吗? 也不知,是谁这么有心。 笙歌那颗焦躁不安的心,在这一刻定了下来。 大圣,还活着。 还活着,就一切都有希望。 笙歌安心在花果山上呆了下来,守在了这块儿石头旁。 既然大圣在那等危急的情况下,都选了这里养伤,那么就说明这里是最合适的。 所以,她安心留下就是。 因着笙歌长生不老,所以她熬死了一代又一代的猴群,最后莫名其妙的荣登猴族大祭司的宝座。 凌驾于猴王之上…… 这一幕,让笙歌有种啼笑皆非的感觉。 她还记得,很久很久以前,她接了一个野猴子的心愿,那只野猴子想学大圣当一只威风凛凛的王。 在那个世界里,她也是漫山遍野的找大石头,等大圣诞生。 恍如隔世啊。 笙歌叹了口气,感叹道。 山中无岁月,世上已千年。 那块儿普普通通的石头,慢慢地有了五官,有了四肢,最后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如同石头雕刻的猴子。 巴掌大小,硬生生让笙歌有了一种拇指姑娘的即视感。 弯腰,笙歌将小石猴捧在手心里,蓦地笑了。 总有一天,能够重回巅峰的。 可当笙歌看到时候胸口位置那个小小的洞时,又沉默了。 剖心留下的伤口,是无法愈合的吗? “蠢东西,把本大圣放下来。” 大圣小手插着腰,傲娇的说道。 那群不靠谱的东西,怎么就让笙歌知道了呢。 他可是笙歌的老父亲,怎么能让笙歌看到这么没面子的一幕。 天地良心,他真的是想等修炼有所小成的时候,再横空出世,去笙歌面前好好摆摆老父亲的微风。 瞧,本大圣一人对抗无数世界的天道,还能全身而退。 小崽子,你还差得远。 可,现在看来,一切都指望是妄想了。 “呆子,你那是什么眼神,不就是个小伤口,过不了多久,本大圣依旧无敌于天下。” 孙悟空不自在的伸手捂住那个小洞,云淡风轻的说道。 老父亲保护自己小崽子,天经地义。 瞧那自责的小眼神儿,真是让他看了有些不知所措。 “嗯。” 笙歌轻声应道。 大圣,不止会无敌于天下。 “呆子,你是不是又谋朝篡位了?” 大圣看着漫山遍野大大小小的猴子十分殷勤的给笙歌送各种各样的水果,狐疑的问道。 总有刁民趁本大圣不注意抢位置。 “没没没,这次真没有。” 笙歌连连摆手。 好险啊,幸亏没有当猴王,要不然可真就解释不清楚了。 “那你为什么还不走?” “笙歌,你见过哪个大佬还需要小弟担心的。” “去走你该走的路,做你该做的事情。” “每一个人的修行都是不一样的,我有我的道,你有你的路。” 大圣清楚自己从一块儿石头化成石猴需要多久。 这漫长的数百近千年时光,笙歌到底是怎么熬过来的。 花果山,只有各种各样的猴子,精怪,唯有笙歌一人是人类。 “笙歌,你该信我的。” 正文 第七百五十五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一) (一) 始皇帝的心愿,笙歌很早之前就完成了。 大秦帝国始皇帝在史书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不是暴君,是千古一帝,且还是充满神秘色彩的千古一帝。 但是,不看到大圣醒来,她不可能走。 如今,也是时候了。 她明白大圣的良苦用心,毕竟她修炼之道与常人不同。 滞留一处世界,并不会对她有太多突破。 她明白,大圣也清楚。 “大圣,再见之日,重回巅峰。” 任人鱼肉无力反抗的经历,一次就够了。 …… …… 告别了大圣,笙歌并没有回现实世界休整,而是马不停蹄的进入了下一个世界。 笙歌卸下手指上的长长的景泰蓝护甲套,一旁的掐丝珐琅香薰炉熏着名贵雅致的香,宫女们小心翼翼的伺候在一旁。 她这是到了后宫? 笙歌不着痕迹的观察着周围的环境,花盆底,旗头,清宫? 笙歌眼中闪过一丝了然,挥手让侍奉左右的宫女太监退出去,开始接收剧情。 提起清末的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东太后慈安显然不如西太后慈禧出名。 东太后慈安,乃是咸丰帝的继后,钮祜禄氏。镶黄旗钮祜禄氏是满洲八旗里地位是最高的。 入宫四十余天,慈安便从封为贞嫔,晋封为皇后了。慈安可以说是清朝晋升最快的皇后了。 受不受宠,不知晓。 但,慈安入宫,必定就是做皇后的。 否则,不可能晋升如此神速。 咸丰帝子嗣单薄,后宫佳丽,日夜耕耘,也只得了一子一女。 这一子,便是由大名鼎鼎的慈禧太后腹中出生。 物以稀为贵,母凭子贵,小小的兰贵人,靠着咸丰帝唯一的儿子,扶摇直上,一越成为懿贵妃。 父死子承,大清素来的惯例。 1860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咸丰帝仓皇赴热河行宫避难,心力交瘁,翌年,驾崩。 咸丰帝驾崩前,除立载淳为皇太子外任命了肃顺等八位辅政大臣,还授予皇后钮祜禄氏“御赏”印章代表母仪天下的权力,且还留有一道关于叶赫那拉氏的遗诏。 辛酉政变,八大辅政大臣落败,两宫皇太后开始了二十余年的垂帘听政。 直至死亡,占着正宫名分的慈安,都约束制衡着慈禧,使得慈禧不敢任意妄为。 只可惜,慈安一死,朝政大权独归慈禧。 再无任何忌惮的慈禧太后,骄奢淫逸,犯下了罄竹难书的罪恶,成为中华民族的罪人。 虽说不能把民族屈辱之原因尽归于一人之身,但慈禧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无论是为了满足自己的私欲,两度挪用军费。 还是为了稳固自己小集团的利益,毒杀光绪帝废除新政。 百年屈辱史,慈禧背负着推脱不得的责任。 那句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更是牢牢的把慈禧钉在耻辱柱上。 慈安直到临死的那一刻才明白,她也错了。 她错不该年轻时妄想生下嫡长子便处心积虑的使后宫妃嫔难以有孕。 错不该被慈禧蛊惑烧毁先帝遗诏。 那一刻起,她就再也无法制约慈禧。 从她被慈禧说服,走上前朝手握实权却无法带给民族希望的时候,便错了。 慈安希望能够挽救三千年未见之变局。 改变被列强欺凌,无力反抗的颓败局面。 接收晚剧情,笙歌无语的叹了口气。 不久前,她还在大秦帝国,下一秒就到了这段屈辱史中。 一一选任务,当真是越来越看的起她了。 谁说慈安只是个忠厚无谋略无手段的人呢,谁说慈安只配做绿叶来烘托慈禧这朵红花的? 笙歌撇嘴,有慈安在的大清朝,最起码还回光返照短暂的出现了同治中兴的局面。 况且历史上被废黜的皇后数不胜数,善始善终者简直凤毛麟角,而慈安太后庶女出身,没有子嗣却一直能笑道最后,且深得咸丰帝信任。 桩桩件件,都可以看出慈安是一个厉害的狠角色。 慈安离奇猝死,对本就日薄西山气息奄奄的清王朝无疑是致命的的影响。 历史课本上关于这百年屈辱史,无疑是沉痛的。 寥寥几页,囊括的却是一个时代百姓的挣扎痛苦。 是一段屈辱,也是一段救亡图存的挣扎。 为什么旁人清穿,不是雍正就是乾隆,可偏偏到了她这里就是清末风雨飘摇的咸丰朝呢。 好吧,可能,咸丰帝也是四皇子,勉为其难的与穿越大军钟爱的四爷挂了个勾。 罢了,既来之则安之。 如今,她是大清朝名正言顺的正宫皇后,而慈禧这个时候还是个小小的懿嫔。 正妻管教妾室,理所应当。 更不要说,慈禧的身世还有待商榷呢。 毕竟后世关于慈禧身份来历的揣测就没有停止过。 “来人,去储秀宫宣懿嫔。” 储秀与翊坤宫相近,向来都是帝王受宠妃嫔居住的宫殿。 慈禧当权后,也多次向身边的安德海李莲英多次强调,储秀宫与她有缘。 五十大寿时,更是打通了储秀宫和翊坤宫。 懿嫔满心不解又心惊胆战的来到钟粹宫,手下意识放在小腹上。 难道,她有孕的消息被透露出去了吗? 圣上登基五年,后宫仅有一位公主,这个其中的猫腻容不得她掉以轻心。 中宫无子,若是皇后见不得长子出生在其他妃嫔腹中,那她…… 懿嫔忧心忡忡,却又不知该向谁求救。 “嫔妾见过皇后娘娘。” 懿嫔规规矩矩的请安行礼。 笙歌居高临下的注视着这位后世大名鼎鼎的慈禧太后。 看来,这人啊,上来就是个惯会伪装的。 明明极喜奢华,可如今得打扮确实清丽脱俗,发髻上也仅仅插着朴素的绢花。 这一身打扮,到真是我见犹怜啊。 “起来吧。” “懿嫔,不管怎么说你现在也是一宫主位,如此素净的打扮,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是本宫凶悍,苛待了你呢。” 见到慈禧的那一刻,笙歌体内的宫斗之魂熊熊燃烧。 既然神通用不了,那就好好斗一斗吧。 反正,她要争的从来都不是帝王宠爱。 宫斗人,宫斗魂,宫斗人上人。 正文 第七百五十六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 (二) 身为一个宫斗者,格局不能小,路也不能越走越窄。 说实话,她穿越的这个身份还是很具优势的。 钮钴禄氏,是咸丰帝的母族。 她一介庶女被选入宫中做皇后,是咸丰帝对钮祜禄氏的补偿,也是对他那位早逝的嫡母的承诺。 孝全成皇后钮祜禄氏,也是道光帝后宫的奇迹。 不管生前死后都极受道光帝的宠爱及重视,入宫封全贵人,3个月后升全妃,一年后以17岁稚龄成为全贵妃,而后皇贵妃,直至母仪天下的皇后。 咸丰帝能够在与六皇子奕的争位中取胜,还是沾了孝全成皇后的光。 毕竟,爱屋及乌。 只可惜,死的早了些。 不过,孝全成皇后一死,道光帝再未立后,后位空悬。 而后登基的咸丰把对孝全成皇后的怀念和遗憾,全都补偿给了钮祜禄氏。 咸丰帝是不会允许自己母族钮祜禄氏出废后的。 换句话说,只要她不明目张胆大逆不道的造反,她就是无可撼动的皇后。 所以,怂什么? 她就是要走一条画风清奇的宫斗之路。 “还是说,懿嫔对本宫心有怨怼,才有意为之?” “本宫名声坏了,你好上位?” 笙歌不依不饶的说道。 懿嫔:…… 皇后娘娘以前不是惯爱装贤良淑德吗?怎么今日说话却如此尖锐刻薄。 “嫔妾不敢,嫔妾仪表失礼,还望皇后娘娘恕罪。” 慈禧也是个能屈能伸的,势不如人,就好好认错。 “原是不敢,不是不想啊?” “本宫听闻你最近食欲不佳,既然你是圣上的宠妃,本宫自然要关心一二。” “太医朕已经给你备好了。” 不由分说,丝毫没有给懿嫔拒绝的机会,太医就把好了脉。 “回皇后娘娘的话,懿嫔已有身孕,一月有余。” 懿嫔有孕,笙歌自是清清楚楚的。 只不过,必须得有人在场,才能让她酣畅淋漓完美的唱完这出戏。 “懿嫔,你明知皇上子嗣不丰,却不小心照看自己身体,是何居心。” “若不是本宫听说你最近食欲不振,专门去看了敬事房的起居注,召你前来宣太医诊脉,你恐怕还心大的练舞邀宠呢。” “到底是邀宠重要,还是皇上血脉重要,你当真是拎不清。” “你太让本宫失望了,若你的不知轻重伤了皇嗣,本宫惟你是问。” “来人,去把懿嫔有孕之事细细告知圣上。” “圣上期盼子嗣已久,向来定会大喜。” 至于如何细细告诉,就看宫人的觉悟了。 若是这点儿事情都做不好,也没必要留在钟粹宫了。 只要她时机把握足够好,嘴皮子够快,就能够出奇制胜,颠倒黑白。 笙歌劈头盖脸的一通话,懿嫔根本来不及反应。 她可以隐瞒自己有孕的消息不就是想等着三个月胎稳的时候再公之于众吗? 可怎么到了皇后口中,就是不知轻重,只知邀宠的妩媚惑主之人了? 可偏偏她还辩驳不了,的确她前段时间新学了一段舞,想着在家宴上惊艳四座。 也就是因着练舞昏倒,她才知自己有了身孕。 懿嫔发现自己现在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笙歌派出的宫人也没有让笙歌失望,挑挑拣拣却又句句真实的把笙歌想让咸丰帝知道的说了出来。 咸丰帝大喜,当即摆驾钟粹宫。 一入钟粹宫,便听到了自家贤惠大度的皇后在贴心叮嘱着懿嫔大大小小应注意的事情。 想到宫人方才汇报的消息,咸丰帝看向懿嫔的眼神带了些许不悦。 但终究,对子嗣的期盼远远大于不悦。 而笙歌要的,也只是上眼药,在咸丰帝心中留下一个懿嫔心性不适合为母教子的种子。 “恭喜皇上,刚刚太医诊断,懿嫔妹妹有喜了,几个月之后,紫禁城就有皇子诞生了。” 笙歌的脸上堆着看看的笑容,眼角眉梢都是温柔体贴。 就好似,她才是有孕对那一个。 不就是拼演技么? 本小仙女还没有输过呢。 “这也多亏了皇后,若不是皇后心细,还不知会如何呢。” 毕竟,这后宫悄无声息死掉的孩子太多了。 “皇上言重了,臣妾身为中宫皇后,统御后宫,这都是臣妾该做的。” “懿嫔有喜,臣妾也替皇上高兴。” “皇上你也不必责骂懿嫔,她毕竟年纪小,想讨皇上心切,可以理解的。” “总归臣妾及时发现,没有酿成大错。” 笙歌生动形象的演绎了一个端庄贤惠能容人的正室模样。 “毕竟,孕育皇嗣,可是大功啊,功过相抵,您怎么着也不该对懿嫔妹妹动怒。” 笙歌声音柔和慈爱,字字句句都体现了中宫皇后的气度。 咸丰看着这样的笙歌,脑海里出现的却是已经模糊不清的孝全成皇后。 他的母亲,当年好像也是这么温柔大气。 只是,后来母后暴毙。 懿嫔听着那句功过相抵,差点儿没吐血。 她辛辛苦苦费尽心思寻来秘方调理身体怀孕,又恐腹中胎儿被后宫阴私所害处处遮掩,竟然备皇后娘娘轻描淡写的几句话变成了功过相抵。 她怀的可是皇上的长子啊。 也有可能就是皇上唯一的儿子,毕竟皇上的子嗣着实艰难了些。 她要的可不仅仅是皇后之位啊。 “年纪小?若是朕没记错的话,懿嫔比皇后还虚长两岁吧。” 咸丰帝没好气的说道。 对于子嗣艰难的咸丰帝来说,子嗣的重要性要远远大于美色。 “皇上,莫要动气,懿嫔妹妹也是心中有您才会极力讨您欢心。” “皇上,恁若是相信臣妾的话,就让懿嫔暂时留在钟粹宫的偏殿吧,臣妾也方便好生照料。” “臣妾定然会让皇子平平安安降生,您就等着做皇阿玛吧。” 没有对比就没有伤害。 笙歌刻意为之的宽容大度,与懿嫔前些日子身怀有孕还不眠不休练习舞蹈形成鲜明的对比。 最重要的是,笙歌的那句保证让咸丰帝心动了。 也是,后宫乌烟瘴气的事情太多了。 以懿嫔小孩子心性,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儿呢。 正文 第七百五十七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三) (三) 他继位登基已多年,若是再无子,宗室族亲怕是就要催促他过继宗室子弟了。 懿嫔腹中的孩子,无论会不会继承大统,都有助于他稳定军心。 皇后向来都端庄持重,贤惠大度,如今宫中无太后,把懿嫔留在皇后宫中的确不失为一个好选择。 只是,恐怕皇后在今后的日子里就得多操心了。 毕竟,若是懿嫔留在钟粹宫养胎,万一若是出点儿什么岔子,怕是皇后就要被千夫所指了。 “皇后,你确定吗?” “若是把懿嫔留在钟粹宫,你的名声可就绑在她身上了。” 咸丰帝拐弯抹角的提醒道。 皇后是母后当年喜欢的钮祜禄家的小女孩儿,无论如何,他都得保住皇后保住钮祜禄氏的荣华富贵。 “皇上,臣妾心中有数。” 在一旁完完整整把这一幕看在眼中的懿嫔,心中暗恨,若不是场合不对,怕是早就把手中的帕子撕碎了。 她是嫔位,堂堂一宫主位,留在皇后宫中养胎像什么话。 谁知道,皇后那个阴险狡诈的女人到底使的什么坏心思。 直觉告诉她,皇后绝不是温柔纯善之人。 万一,万一皇后是在打她腹中胎儿的主意怎么办? 毕竟在这后宫中,皇后是只不会下蛋的母鸡早就不是什么秘密了。 她可不想辛辛苦苦一场,到最后竹篮打水一场空。 “皇上,皇后娘娘操持后宫,殚精竭虑,嫔妾实在不忍心再给皇后娘娘增添负担,所以还请圣上允许嫔妾在储秀宫养胎。” “嫔妾一定吸取教训,小心谨慎,不会出差错的。” 懿嫔眨巴着自己小鹿一般水汪汪的大眼睛,柔柔弱弱的说道。 白嫩嫩的小手轻轻的抚摸着自己的小腹,就好似腹中胎儿就是她的全部。 笙歌挑眉,这慈禧年轻时倒真的是做宠妃的料。 瞧瞧这一颦一笑,甚至一个抬眸,都恰到好处,让人不忍心拒绝。 身材娇媚,容貌出众,那双眼睛似是会勾魂摄魄。 只是,看似娇憨的眼神下,藏着的都是无穷尽的**。 只可惜,爱美心切的咸丰帝,看不到慈禧的野心和**。 “懿嫔,宫务琐事,哪里比得上皇嗣重要。” “本宫提的法子明明百利而无一害,懿嫔为什么要反常的拒绝呢,难不成懿嫔是怕本宫把你的孩子据为己有?” “懿嫔,你若是这样想,可就真的伤本宫的心了。本宫身为正宫皇后,是所有皇嗣的嫡母,本宫何须费那些心思。” “算了,为了让你安心养胎,本宫还是起誓吧。” “皇天在上,若信女觊觎懿嫔腹中胎儿欲把其养在膝下,信女愿不得好死。” 笙歌直截了当掷地有声的话,直接震住了咸丰帝和懿嫔。 待反应过来,咸丰帝不悦的瞥了一眼懿嫔。 平日里看起来也是个温柔小意的,怎么今日却如此小家子气。 本来皇后是出于好意,如今竟然被逼迫到发毒誓这个地步,懿嫔真真是有点儿不识好歹了。 “这件事就这么决定了。” “朕相信皇后,懿嫔你就安心留在钟粹宫便殿养胎吧。” “皇后,委屈你了。” 懿嫔:……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皇后娘娘的画风变来变去。 分明前一刻装的还是贤惠和气,下一秒竟然就气势逼人。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皇后竟然敢这么毫无顾忌的说出那些话。 说好打迂回战呢? 她感觉,她又被骗了。 还有那句,皇后,委屈你了…… 皇上,你眼睛怕不是瞎了吧?皇后哪里委屈了? 分明受委屈的是她,好吗? 事到如今,她也算是看明白了。 从皇后遣人到储秀宫请她时,皇后就设计好这一切了。 她明明是个一宫主位,怀有皇嗣,还得在偏殿寄人篱下,偏偏还得装作受宠若惊的样子,感恩戴德。 懿嫔一口气没上来,晕了过去。 “皇上,您看吧,懿嫔还是留在臣妾宫中安全些,要不然这若是不下心晕了没被发现,可就糟糕了。” 这是懿嫔昏迷前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钟粹宫太医正好派上用场,不至于手忙脚乱。 咸丰帝在一旁看着笙歌游刃有余有条不紊的调度,暗暗点头。 也唯有像皇后这样处变不惊的气度,也有母仪天下的资格。 懿嫔,还是做个宠妃比较合适。 “皇后,你何时给朕生个嫡子,朕一定把最好的给他。” 历代帝王,就没有不对嫡子有执念的。 哪怕到最后,嫡子继位的寥寥无几。 “是臣妾无福,但臣妾一定会视后宫子嗣如亲子。” 笙歌声音黯然,说不出的寂寥。 “是朕的错,如果不是朕当年贪玩,也不会让你落下寒症。” “皇后,朕像你保证,哪怕你一生无子,朕也会保住你的后位。” 咸丰帝真挚的说道。 对于咸丰帝,笙歌并不厌恶,只能说无感。 毕竟,他从道光帝手中接过的就是一个破破烂烂的王朝。 他也尝试过平定乱局,只可惜,惊世变局须得大改,守着祖宗家法的咸丰帝心存侥幸。 至于传位给慈禧的儿子,同治帝,更是无奈之举。 谁让咸丰帝后宫妃子无数,可只得了一子一女呢。 同治帝载淳是咸丰帝唯一的选择。 毕竟,不选载淳就得把皇位交给那些先皇后代。 兄终弟及,在咸丰看来终究比不得自己的儿子。 人之常情,可以理解。 毕竟,他也不能未卜先知,他放在心尖尖上看起来可爱娇媚的宠妃最后能变成那个德性啊。 “有皇上这句话就够了,臣妾不觉得苦。” “皇上,臣妾熬了些下火的粥,您用点儿再去处理政务吧。” “前朝那些事,臣妾也不懂,臣妾能做的就是让您无后顾之忧。” 好吧,她怎么可能不懂。 但谁让她要在咸丰帝面前扮演好一个温柔大度,以他的喜为喜,以他的怒为怒的中宫皇后呢。 待送咸丰帝离开后,笙歌懒洋洋的斜躺着吃着糕点,眼神微眯。 演戏,貌似也挺好玩。 不能动武简单粗暴解决问题的世界,也没有那么无聊。 正文 第七百五十八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四) (四) 脑子这个东西,太久时间不用,是真的会出锈住的。 吃饱喝足之后,笙歌起身伸了个懒腰,斗志昂扬的去偏殿看望了还在昏迷中的懿嫔。 也不知是不是笙歌的错觉,笙歌总觉得,着后宫里的人太容易晕倒了…… 啧啧啧,这气息有点儿不对啊。 明明醒了却还在装睡,难不成是想避过尴尬。 笙歌新鲜出炉的一大原则就是,能折腾敌人的时候,就绝不错过。 毕竟,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章太医,昏迷太久,是不是对胎儿不好?” 笙歌瞧瞧掐了下自己腰间的**,眉头紧皱,忧心忡忡。 嘶…… 没控制好力道,下手重了。 又忘了,她现在只是个普通人体质了。 “回皇后娘娘的话,确实如此。” “孕妇昏迷过久,胎儿在宫内容易缺血、导致缺氧,进而影响生长发育。”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缺氧影响智力发育。” 章太医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这可不行,不管怎么说,懿嫔腹中胎儿都是皇上的长子,皇上是寄予厚望的。” 笙歌故作夸张,着急的在房间中来回走着。 懿嫔:皇后娘娘这是又要出什么幺蛾子? 天生的敏锐,让懿嫔觉得,她该醒过来了。 只是…… 她醒的快,笙歌下手也快。 带着又尖又长护甲套的笙歌,直接掐向了懿嫔的人中。 一边掐,一边还戚戚然的嚷着“哪怕懿嫔怪我,我也得保护皇嗣。” 毫无心理准备的懿嫔,差点儿被掐的背过气去。 这一刻,懿嫔只想口吐芬芳。 皇后这个老妖婆,究竟想干嘛。 还说什么把她留在钟粹宫是方便照顾。 确定不是睁眼说瞎话吗?分明就是为了方便折腾她。 偏偏皇上还信了这个老妖婆的话。 懿嫔长嚎一声,猛的坐了起来,她已经能够问到血腥气了。 皇后这个老妖婆,竟然把她掐出了血! “懿嫔,你醒了,你真是不知道刚才本宫有多担心,幸亏本宫病急乱投医。” “懿嫔,你以后可不能因为一点儿小事怒火攻心了,伤了腹中皇嗣,那就是天大的罪过。” “你也莫怪本宫伤了你,实在是情急之下,无奈之举,本宫自会向皇上请罪。” 笙歌知道,宠妃是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装可怜撒娇求关注的机会的。 与其等着懿嫔吹完枕边风,咸丰帝兴师问罪,倒不如她直接请罪。 换句话说,恶人先告状。 反正,她就是个从里到外如假包换的黑莲花。 “懿嫔,你好好休息,若是有需要,就告诉春兰。” 春兰是钮祜禄氏身边得力的大丫鬟。 既是照顾,也是明目张胆的监视。 嗯,她这是为皇嗣着想,一切以皇嗣为重。 这天底下,还能找出比她还贤惠识大体的皇后吗? 把皇上怀孕的宠妃大包大揽养在眼皮子底下,她是真的贤惠啊。 笙歌并不打算在咸丰朝兴风作浪,毕竟她只是个仰人鼻息的皇后。 皇后之位,看似尊贵。 实际呢…… 是否废除,都在咸丰帝的一念之间。 更不要说,她身后还有钮祜禄氏一大家族的人呢。 总不能因为她兴风作浪,拖累了钮祜禄全族吧。 反正,咸丰帝是个活不长久的短命鬼。 到时候,咸丰帝一死,无论谁继位,她都是毋庸置疑的嫡母皇太后。 嫡庶有别,无论如何,嫡母的地位也很难撼动,如果皇帝敢冒天下之大不韪尊奉生母而贬低嫡母,那就是不孝,是要背史官和天下文人戳脊梁骨的。 她现在要做的就是一步步获取咸丰帝的信任。 她不要宠爱,她要名声和实权。 虽说以前她总觉得名声乃是身外物,毁誉由人,她丝毫不在乎。 但,时过境迁,现在由不得她不经营名声。 只要她名声在外,百官拥护,臣民信服,那待咸丰帝驾崩后,她坐在嫡母皇太后待位置上,就有足够的话语权。 无论是她想改革,还是练兵。 不过,她这样口口声声催咸丰帝死,会不会不太好。 不管怎样,在国家政事上,咸丰帝勉勉强强也是个无功无过的。 笙歌很是怀疑,她是怎么练成这么精湛的演技的? 离开偏殿,笙歌派人守在钟粹宫门外,就等着皇上来看懿嫔时先截过来请罪。 至于她,宣了敬事房管事,翻了翻数月来的起居注。 起居注详详细细的记载着后宫妃嫔月事时间,以及承宠日期。 虽说咸丰帝短命,子嗣也单薄,但要是仔细运作一番,也能在后宫添几个皇子公主。 笙歌认认真真研究了后宫还算受宠的妃嫔的小日子,专门排了绿头牌时间。 只要在最容易受孕的时间承宠,那就有很大几率怀孕。 哎…… 她真是为了咸丰帝的后宫操碎了心。 …… …… “圣上,臣妾有罪。” 在晚些时候见到咸丰帝的笙歌,二话不说,直接请罪。 毕竟,她把人家宠妃掐出血了。 “嗯?” 见笙歌请罪,咸丰帝一惊。 咸丰帝下意识的觉得是懿嫔腹中胎儿出现了问题。 “可是皇嗣出了问题?” 咸丰帝凝着眉头,问道。 “皇嗣无碍。” “是臣妾见懿嫔怒火攻心昏迷久不醒,太医说长时间昏迷会影响胎儿健全,无奈之下,只好想起民间的老办法掐人中。” “臣妾没有控制好力道,把懿嫔人中位置掐出了血。” “臣妾有罪,伤了懿嫔,还请皇上降罪。” 黑莲花切换绿茶,毫无障碍。 咸丰帝一听胎儿无碍,提着的心便有落了下去。 再加上,看到笙歌一脸愧疚不安,就是想责骂也不好意思说出口。 毕竟,皇嗣为重。 这是皇后对他的保证。 两害相权取其轻,这样一想,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更不要说,身为皇后,本来就有处置六宫的权利。 “你也是为皇嗣着想,何罪之有?” “皇后,你性子太绵软了些,以后这些小事,你自己处理就好,不用小心翼翼的向朕请罪。” “朕迎娶你为后,是要给予钮祜禄氏荣耀,而不是让你胆战心惊。” 正文 第七百五十九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五) (五) “属于钮祜禄氏的荣耀,朕不会看着旁落他家的。” 咸丰帝轻轻拍着笙歌的手背,感怀不已。 母后当年为先太后所不容,哪怕受尽父皇宠爱,但终究难逃一死。 母后没有得到的,都会由他补偿给钮祜禄氏。 包括母后没有享受过一天的太后之尊。 再说了,似皇后这般贤良淑德,能让他无后顾之忧的贤后,他是脑子抽了才会换。 别的妃嫔,宠归宠。 母仪天下,还得靠皇后。 笙歌嗤笑,咸丰帝这话倒真是有几分洪世贤的感觉。 渣的明明白白。 简单翻译一下,就是在说,感情是不可能有的,地位是杠杠的。 不过,正合她意。 利用旁人感情这种法子,还是蛮恶心的。 能一笔一笔掰扯清楚,理直气壮最好。 “谢皇上厚爱。” 笙歌礼仪周全,端庄大方的开口。 “皇上,您去看看懿嫔妹妹吧,不管怎样,臣妾今日都伤了她,有您在,她心里也好受些。” “毕竟孕妇心情不好,也容易导致子嗣受损。” “孕期哭多了,对孕妇眼睛也不好。” 恶人先把状告完的笙歌,开始催咸丰帝走。 三宫六院,后宫三千佳丽,不去好好宠幸妃子,绵延后嗣,对着她这个老古董装什么深明大义。 戏精做久了,也挺累的。 …… …… 咸丰帝一入偏殿,便看到不施粉黛依旧清丽脱俗的懿嫔,人中位置的伤痕格外显眼。 美人儿蹙眉,实在是人间胜景,美不胜收。 更不要说,这个美人儿腹中还怀着他最深切的期盼。 长子啊…… 皇后身体受寒,若非奇迹,注定无法诞下嫡子。 无嫡子,长子为尊。 更不要说,叶赫那拉氏镶黄旗的成员,本身就是名门望族。 母族是正儿八经的八旗之一,血脉也能算得上不俗。 以他这些年来后宫妃嫔有孕的概率来说,哪怕他再不愿意承认,也必须得承认也许懿嫔腹中之子就是他唯一的儿子。 懿嫔骄纵,还是老老实实做个享清福的太后就好。 “皇上……” 美人未语泪先流。 “别哭,哭了容易瞎。” 咸丰帝简单粗暴的把笙歌那句影响孕妇健康翻译成了哭多了会瞎。 懿嫔:…… (_;) 是她这次哭的不够梨花带雨吗? 还是说,体态表情控制的不够美。 “皇上,嫔妾疼。” 懿嫔眨巴着自己水蒙蒙的眼睛,指着人中位置略有些惊悚的伤痕。 “咳咳……” 咸丰帝终于知道为什么皇后要小心翼翼请罪了。 这人中掐的,是不是太狠了些。 若是再重些,怕是就要烂了。 这确定是救命吗? 不过,想到笙歌刚才言辞恳切的请罪,默默的叹了口气。 这后宫谁不知道皇后宅心仁厚,菩萨心肠,鲜少以酷刑责罚宫女,想来这次也是担心皇嗣心切,焦急之下,才会下手失了分寸。 俗话说得好,关心则乱。 可以理解,可以理解。 皇后恬淡寡欲的性子,他是了解的。 若是皇后有心害懿嫔,也不会把懿嫔专门接到钟粹宫照顾了。 若是笙歌知道咸丰帝的想法,指不定会感叹一句有人靠脑补谈恋爱,有人靠脑补替她洗白…… “爱妃别哭,皇后也是为了你好。” “朕问过太医了,孕妇昏迷,对孩子确实不好。” “你以后可得平心静气,不能大起大落。” “对你腹中的孩子,朕是寄予厚望的,只要你诞下皇嗣,朕就晋你为四妃之一。” 咸丰帝后宫中的高位嫔妃本就很少,除却皇后,妃位仅有为他生下皇长女的丽妃。 虽说丽妃所生不是皇子,但总归是打破了前朝对他不育的揣测。 所以,丽妃晋为丽妃。 四妃之一吗? 懿嫔低垂的眼中野心勃勃,她为什么绞尽脑汁争宠,辛辛苦苦怀胎都只能是妃位。 而冲粹宫那位,却能轻飘飘的占据高位,她的孩儿还得唤皇后嫡母。 她可不想,一直被那位压在头顶。 圣母皇太后在世人面前终究比不过嫡母皇太后。 毕竟,在民间,她只能算妾室,妾室上不得台面。 “皇上,嫔妾知道了。” “嫔妾就是害怕,就是觉得疼,所以就会特别想见到您。” “皇上,是嫔妾不懂事,让您失望了。” 以退为进,装小白花,是每个后宫妃嫔生存的必备技巧。 试问,谁不喜欢容貌旖丽,还小巧可爱懂事温柔,哪怕使小性子都进退有度的人呢。 “你有多娇气,朕怎么可能不知道,毕竟都是朕自己宠出来的,所以何来失望呢?” “你想见到朕,朕就多来看看你就是了,这有何难,你别多想。” “你安心在钟粹宫养胎,有皇后在前面盯着,那些见不得人的脏手段都进不来。” “朕也会每日处理完政务来多看看你。” “如今,你最重要。” 咸丰帝揽着懿嫔,小心翼翼的坐下,就好似怀中之人是稀世珍宝。 这个时候满脑子都是长子的咸丰帝,已经把丽妃抛在了脑后。 要知道,在此之前,丽妃的受宠程度,可是要远远高于懿嫔的。 若说懿嫔容貌已是不俗,那丽妃就绝对称得上一句天姿国色。 丽妃明眸善睐,明艳动人,单单看这个封号…… 虽说这个封号算不得什么雅致的封号,但足以让所有人知道,她的容貌是让后宫其余妃子失色的。 …… 此时,懿嫔有喜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后宫,有人羡慕嫉妒,有人认命淡然。 抱着粉雕玉琢小公主的丽妃,手微微一顿。 前段时间听说懿嫔拖母族寻民间怀子秘方,不成想,竟然真的有孕了。 算了,这都不关她的事儿。 她生荣安已是艰难,与其想那些不切实际的事情,倒不如好好守着荣安长大。 她与懿嫔,皇后,一同选秀入宫。 皇后安静却有威严,是皇上早就内定好的皇后,无须与她们这些人争。 而懿嫔…… 从当年选秀,她就知道,那是个有心机有手段的。 如今身怀有孕,若是皇子,恐怕就再也没有任何东西阻拦懿嫔想要一飞冲天的野心了。 正文 第七百六十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六) (六) 皇长子之母…… 未来等着懿嫔的是什么,并不难想。 她只希望,她安分守己,识趣,能够换来懿嫔的善待。 她只盼望着,懿嫔能让荣安安全长大。 可皇后呢…… 她们这些陪在皇上身边数年的人都知道,皇上那颗补偿钮祜禄氏的心有多执着。 无论如何,皇后只能是钮祜禄氏的。 虽说皇上对皇后算不得盛宠,但该有的尊重和体面,一点儿都不会少。 看来,懿嫔与皇后之间无法再宁静了。 倒不是说皇后容不下宠妃,而是懿嫔忍受不了她永远屈居人下。 皇后蕙质兰心,她能看明白的东西,皇后不会不懂。 可,为何皇后还是一反常态把懿嫔接到钟粹宫养胎,以声誉起誓保懿嫔周全呢。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爱屋及乌发挥到了极致? 因为深爱皇上,所以爱皇上之所爱? 这些年来,皇后对后宫诸位妃嫔一视同仁,并没有刻意针对,对皇上也是相敬如宾看不出任何执念。 一时间,丽妃有些疑惑了。 她只知道,一旦皇长子降生,后宫的宁静就要被打破了。 她想独善其身,只是不知道,后宫的局面会不会允许她两不相帮。 从长远来看,还是有子的懿嫔,能走的更远。 可她实在不愿意掺和懿嫔的事情。 与野心太大的人合作,无异于与虎谋皮。 …… …… 当晚,也不知是为了安抚懿嫔还是真就没兴致翻绿头牌的咸丰帝歇在了钟粹宫偏殿。 对这一点,懿嫔很是自得。 能以有孕之身,留住圣上恩宠,她也算是头一份儿了。 可,让她没有想到的是,第二天一早,流水的赏赐送入的却是冲粹宫的正殿,就好似昨晚留住皇上的是那位对谁都淡淡的皇后娘娘似的。 心存侥幸的懿嫔,专门遣心腹去问。 得到的答案,就是给皇后娘娘的赏赐。 原来是咸丰帝觉得自己昨晚来钟粹宫却宿在了偏殿,落了皇后的颜面,有损皇后威严,所以才一大早兴师动众遣人送赏赐。 咸丰帝就是要让后宫众妃嫔知道,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是否有子,皇后的位置都是不可撼动的。 正在争分夺秒修炼的笙歌被打断,看着满屋子的赏赐,满头黑线。 罢了,罢了,虽说这些俗物对她修炼没什么用处。 但留着她日救济百姓,还是可以的。 要知道,这晚清可不是个国泰民安时代。 内忧外患,那些大大小小的洋鬼子一个个恨不得把偌大的中华大地拆解入腹。 笙歌把赏赐仔细清点好,然后全部收进了一一的空间中。 留在这里,迟早要被洋鬼子搜刮干净。 唉,想要大权在握,改革时弊,富国强民,任重道远。 咸丰帝不会给她这个机会,所以他只能徐徐图之暗暗隐藏实力,等咸丰帝一死,振臂高呼。 妃嫔请安,笙歌终于见到了传说中结局极好的丽妃。 丽妃怀中的小女娃娃,肤白如雪,眼睛大大的,就好似一个小糯米团子。 简单的来说,这是个犹如年画娃娃般讨喜的孩子。 只可惜,这个小女娃娃却在大婚第二年就暴毙而亡,死因不明。 “抱抱……” 小女娃娃话都说不利索,胖乎乎的小脚在丽妃怀中扑腾着,小手朝着笙歌张开,毫不掩饰对笙歌的喜爱。 丽妃心一紧,生怕皇后不悦。 毕竟,以前她没少靠着荣安争宠。 “好。” 笙歌示意身边的宫女把荣安抱过来。 笙歌小心的把手上长长的护甲套摘下来,把小女娃娃抱在怀里。 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却让丽妃的心放了下来。 被笙歌抱着的小女娃娃看着笙歌一个劲儿傻笑,咧开的嘴时不时还会流口水。 丽妃:…… 这个又憨又傻的白胖子,真的是那个平日里看起来粉雕玉琢的神仙女娃娃吗? 丽妃觉得,她的女儿今天不正常了。 试问,这宫里谁有胆子用皇后的袖子擦口水。 可偏偏皇后还是一脸笑容,似是喜欢极了自家女儿的傻样。 丽妃并不担心皇后想抢荣安,若是皇后愿意,她也不介意与皇后共同抚养荣安。 如果荣安是嫡公主,是不是就能留在京城嫁一个勋贵之家相夫教子平安和乐呢? 一个请安,所有人观看了一场大型皇后宠荣安现场。 “丽妃,以后若有空,可以多带荣安过来,本宫很喜欢她。” 可能是憨憨傻笑的样子,让她想起了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 也有可能是,生来合眼缘。 “臣妾遵旨。” 在请安结束后,笙歌单独留下了丽妃。 丽妃和懿嫔是咸丰帝后宫盛宠不衰的两朵花,就是丽妃没懿嫔的运气。 她也算看明白了,丽妃格外清醒,只想自保。 …… 饶是懿嫔使劲浑身解数,也不过就是留下咸丰帝三日。 绿头牌顺序被笙歌调换之后,咸丰帝并没有提出什么异议。 于咸丰帝而言,这不过都是些细枝末节的小事。 他喜爱的,不必翻绿头牌。 需要翻的,是谁都无所谓。 可看在笙歌的面子上,皇上还是一连半月都翻了绿头牌。 为了保证遍地开花,笙歌专门给后宫所有妃嫔养身暖宫,双管齐下。 有人担心,不敢喝,有人听话,日日听从笙歌的吩咐调理养生。 终于,三月之后,后宫再一次传来了喜讯。 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常在,有喜了。 良常在是个咸丰二年大选时入宫的小透明,几乎在后宫没有什么存在感。 要不然也不会这么多年,还是常在了。 在确定良常在有孕后,笙歌大手一挥,十分阔绰的晋良常在为良贵人。 还不等良贵人的册封礼,小小的成答应也有身孕一月有余。 一视同仁,在宣布喜讯的那天,成答应晋位成常在,只等产子,再次晋位。 嗯,这就是最安静,最听笙歌话的人。 一连两位后妃有孕,这在咸丰帝的后宫绝对算得上是头等的大喜事。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笙歌帮助后宫妃嫔调理身体的消息不胫而走。 甚至有些多年无子的权贵也开始寻笙歌跪求方子。 正文 第七百六十一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七) (七) 多子多福,尤其是对于皇家而言。 于是,每天递帖子,请求拜见笙歌的命妇越来越多。 正室嫡妻,谁不想有嫡子傍身。 这一幕,对于笙歌来说,都是意外之喜。 当初她费尽心思想法子调理后宫妃嫔的身子,更多的想的都是打破后宫懿嫔母凭子贵一家独大的局面。 如今,命妇向她求法子,她无形中以施恩的姿态再一次打开了一条交际圈。 且,还是一条集满了达官贵人的圈子。 能让懿嫔不爽的,能让她自己势力壮大的事情,笙歌还是很积极的。 于是,笙歌一一召见了这些求见命妇,把调理身体,以及女子的各种日期倾囊相授。 一旦这些人能够打破多年不孕的魔咒,都将会成为她的来日掌权的底蕴。 这年头,人言可畏。 尤其是对这些位高权重的人来说,更怕被人戳脊梁骨。 承了她的情,那就只能是她的人。 她是不会允许这帮手握实权的老家伙跑到懿嫔的阵营的。 如今,谁提起笙歌这位出身钮祜禄氏的皇后,都不得不称赞一句,堪称典范。 毕竟,似她这么贤惠一心为皇嗣着想的皇后,也实属少见。 潜移默化,笙歌的名声经由命妇的嘴,口口相传,在民间百姓心中倒隐隐有几分送子娘娘的意思。 …… …… 正在因为孕肚越发明显,身材略有些走样,脸上隐隐约约出现斑点着急上火的懿嫔,听到宫中接连有那些上不得台面的答应常在有孕后,气的砸掉了不少瓷器。 又是皇后…… 又是皇后…… 这皇后难不成是生来就克她? 她本来还打着如意算盘,指望靠着腹中孩子谋后半生的荣华富贵,不曾想,梦才刚刚开始做,就碎了。 虽说她的孩儿依旧是长子,但唯一的皇子和皇子之一,还是有质的差别的。 懿嫔很想问一句,皇后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别人的皇后都是见不得皇嗣从别的后妃肚子里出生,而钮祜禄氏竟然乐此不疲大包大揽一视同仁帮后宫大大小小妃嫔调养备孕。 怕不是疯了吧? 千万不要跟她说什么这是因为皇后爱皇上心切,爱屋及乌的鬼话,她就不想听。 她又不是第一天认识钮祜禄氏。 她隐隐觉得,皇后对她带着天然的恶感,还不仅仅是简简单单的厌恶,更像是一种恨不得把她剥皮抽筋的痛恨。 她不是没有反思过自己,但她觉得自己也没做什么过分的事情啊。 虽说,她想弄死皇后,可终究只是想想,还没来得及付诸行动。 不,她绝对不允许她的美梦被打破。 既然皇上说过对她腹中的孩子寄予厚望,那就得言而有信。 还有什么厚望,比承继江山更重要。 所以,皇位之能是她腹中胎儿的,太后之位也只能是她的。 谁都不能做她登上高位的绊脚石。 身怀有孕有什么,能不能生的出来还不知道,就算生下来又能活几天。 要不是碍事的皇后派人紧紧的盯着她,明面上的照顾,实际上的禁足,她早就出手了,怎么可能还看着那些不入流的答应常在笑的那么开心。 她腹中孩子出生,那些人也不会五六个月的身孕,她有的是机会动手。 …… …… 笙歌知道懿嫔气的把满殿的瓷器都砸了之后,也只是淡淡一笑,云淡风轻的下令内务府不必再往里置办新的瓷器,然后又从懿嫔的月例中扣除。 摔了,那就说明看着碍眼。 她身为一个体恤后妃的贤良淑德的皇后怎么能这么没有眼色的还给对方添堵呢。 敢砸,她就敢扣。 她丝毫不担心懿嫔去跟咸丰帝告状。 咸丰帝如今对懿嫔可没有刚开始的稀罕劲儿了。 自从咸丰帝知道他可以有不止一个皇子后,越发爱去后宫转悠了。 再说了,就算懿嫔告状,她也能为自己辩解。 她这都是在为懿嫔的身心健康着想,照顾孕妇情绪,人人有责。 笙歌觉得,她现在越发像个滚刀肉了,厚颜无耻臭不要脸的那种。 “派人认真照看着懿嫔,莫要有任何差错,有事及时汇报。” 笙歌嘱咐道。 她可不信野心勃勃的懿嫔能心甘情愿的看着其他后妃生下咸丰帝的孩子,分了她的宠爱和权力。 嫉恨上头,鬼知道懿嫔会做出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 “荣安,过来,抱抱。” 笙歌对着被宫人搀着摇摇晃晃在殿里踉跄学走路的小团子,笑意盈盈的说道。 本来只打算自保观望的丽妃,最终还是站到了笙歌的阵营。 倒不是说她不想两不相帮,实在是她家小团子实在是太喜欢皇后娘娘了。 旁人是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她家小团子是一日不见皇后娘娘就嗷嗷直哭,哭的上气不接下气,她这个做娘的看了都心酸。 都说小娃娃的眼神是最亮的,荣安喜欢皇后娘娘,说明二人是有缘分的,恰好皇后对荣安也挺好。 一来二去,她每天带着荣安来钟粹宫,在外人眼里,她早就跟皇后娘娘是一条绳子上的蚂蚱了。 既如此,一不作二不休,就当是为荣安谋一个平安顺遂的未来的。 做娘的,不就是这点儿心愿了吗? “娘娘,您是怕懿嫔出手,对良贵人成常在不利?” 丽妃小声问道。 “不是怕,是一定会,时间早晚罢了。” “你与懿嫔相识也不是一日两日了,她能眼睁睁看着自己本来唾手可得的泼天富贵丢了吗?” 笙歌嗤笑着说道。 有些人的眼神装的再小白花再柔弱可爱,都隐藏不住心中对权力的渴望。 “是啊,她忍不了。” 丽妃一怔,点了点头。 最开始她听说懿嫔有孕,不是都觉得这后宫之中无人能够阻挡懿嫔一飞冲天之势了吗? 可事情却不像她所认为的那样,皇后也没有打压懿嫔,而是亲自照料后宫诸位妃嫔,竭尽全力,让皇家开枝散叶。 人们都言,物以稀为贵。 不稀少,自然也就不是那么无可替代了。 有皇后娘娘在,懿嫔的美梦,貌似也只能是做做梦了。 正文 第七百六十二章想追悔地东太后(八) (八) 入宫这么多年,她从来没有见懿嫔如此失态。 在此之前,无论何时,懿嫔应对起来都是游刃有余,胸有成竹。 所以,皇上也就被懿嫔那副娇俏的样子所欺骗,丝毫不知懿嫔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皇上以为懿嫔深爱他,可实际上呢…… 在这后宫中,动情的女子,下场向来极惨。 想来,皇后娘娘也是经历了什么才会幡然醒悟吧。 “娘娘,既然您有秘方,为何不?” 丽妃点到为止。 毕竟,嫡母和生母,还是有区别的。 若未来皇帝不孝,那皇后娘娘这个嫡母皇太后也就形同虚设,毫无实权而言。 越是跟皇后娘娘相处,她就越是能隐隐看清楚皇后所追求的东西。 后宫这方小小的天地,天下女子人人追求地紫禁城,对于皇后来说,更像是一种束缚。 “女子生育就好比过鬼门关,不小心就会丧命,更不要说本宫这宫寒之症早就无药可医了。” 笙歌说的冠冕堂皇,本质原因还是她不想,不愿意。 她有其他稳操胜券的方法,为什么还要选择这种牺牲自己的法子。 穿越了这么多个世界,若是还要靠身体完成任务,那不用大圣出手,她也会自己一头撞死在丑耙子上,她自己都嫌丢人。 她只能是她自己的,也只会属于她自己。 丽妃将信将疑,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 她看的出来,皇后娘娘待皇上虽然恭敬有之,但真情实感这种东西怕是少之又少。 想当初,皇后娘娘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有些东西在悄无声息之间就变了,可皇上偏偏还引以为傲,觉得自己的妻子越来越大度贤惠。 是啊,这个时候的皇后娘娘哪里都好。 可以统驭后宫,可以让命妇信服,可以时不时旁敲侧击不着痕迹为家国大事出谋划策,既是皇上的中宫皇后,更是皇上必不可少的左膀右臂。 只可惜,再也不是妻子。 也许,这一点,皇上到死都不会知道。 …… …… 因着后宫屡传喜讯,笙歌这位大功臣的封赏从来都没有断过。 各式各样价值不菲的东西,流水般的送入钟粹宫,可以说咸丰帝私库里的宝贝十之八九都进了笙歌的腰包。 毕竟,对于咸丰帝这个多年来渴求子嗣无果备受宗室指责的人来说,钱财乃身外之物。 能让他抬头挺胸扬眉吐气,比什么都重要。 笙歌也没有推辞,照单全收。 以后用得着钱的地方多了去了,现在不多攒点儿,以后难不成喝西北风啊。 倒是懿嫔,最近的日子越过越惨。 本来也还算得上富丽堂皇精致华美的钟粹宫便殿,在懿嫔的造作之下,空空如也,若不是会有宫女来来往往,那简陋程度也堪比冷宫。 笙歌也说话算话,直接断了懿嫔的月银,堵了叶赫那拉氏家族往宫里送银子接济的门路。 俗话说得好,有钱能使鬼推磨,无钱万般皆徒然。 没银子开路,后宫里这帮踩高捧低的家伙,谁还能为懿嫔所用呢。 至于咸丰帝,这后宫美人如云,懿嫔不是唯一,小性子这种东西,喜爱你时就是情趣,不喜爱你时就是跋扈。 懿嫔这怀胎十月,非但没有享受到她以为的殊荣,反倒是本来多宠爱也如同手中沙,风一吹,就散了。 帝王的宠爱,本就是这世上最不可靠的东西。 就在这样日积月累的暴躁压抑情绪中,咸丰帝的第一个儿子降生。 爱新觉罗.载淳,也就是后来的同治帝。 对懿嫔的孩子笙歌并没有过多关注,早夭之命,无人会替他改。 剧情中的载淳十九岁死于天花,也不知道如今会以什么样的理由早夭。 不过,怎么样都与她无关。 若不是她还秉承着最后一点儿善念不想对胎儿出手,那她早就一劳永逸的解决了懿嫔往上爬地路。 能让载淳安全降生,已是她的退让。 长子降生,咸丰帝终于想起了这个被自己抛在脑后的“宠妃。” 哪怕现在新人早就替代了旧人,这声宠妃名不副实,但长子这两个字还是很有分量的。 长子为尊,那长子的生母也不能太磕碜。 于是咸丰帝大手一挥便要册封懿嫔为懿妃,以示嘉奖。 笙歌深知,懿嫔诞下长子,晋位不可避免。 既然不可避免,那独乐乐不如众乐乐。 在笙歌的劝说下,咸丰帝大封后宫,凡是入宫多年的嫔妃基本上都晋了一级。 这样一来,懿嫔变懿妃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了。 在咸丰帝普天同庆的时候,笙歌也为丽妃母女求了份赏赐。 丽妃已是四妃之一,咸丰帝不会允许丽妃位份在诞下皇长子的懿妃之上,所以笙歌也没自讨没趣,而是以与荣安小团子颇有眼缘为由,恳请皇上封荣安为固伦公主。 “固伦”满语,为“天下、国家、尊贵”的意思。 一般而言,只有中宫皇后的女儿才有资格得固伦的封号。 这样一来,对荣安,对丽妃来说,都是一重保障。 咸丰帝本就对笙歌心怀愧疚和感激,见笙歌开口,不假思索便同意了。 他能扬眉吐气,离不了皇后的辛苦付出。 钮祜禄氏,是他的福星。 咸丰帝自己都没有发现,他对皇后在不知不觉间几乎已经到了有求必应的地步。 不论是宫中小事,还是前朝那些让人烦忧的国事。 也许是从后宫越来越繁荣的时候开始的。 也许是从皇后一次次随意一句话解他燃眉之急开始的。 就像丽妃之前说的那样,皇后娘娘除了不再是妻子,其他事情都做的极好。 很多大事做决定前,咸丰帝都会有意无意的在钟粹宫用膳时说给笙歌听,笙歌再以一种简单接地气的说法把自己的想法说给咸丰帝。 一次又一次…… 帝后二人的相处,越发的诡异又和谐。 …… 懿妃听到大封后宫,咬牙切齿,可偏偏一对上皇后,她就好像做什么都是无用功。 难道,皇后天生就是来克她的吗? 呵,没想到一直都以清心寡欲示人的丽妃也是个墙头草。 正文 第七百六十三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九) (九) 不过,还真是个眼界浅薄的墙头草。 这后宫中笑到最后的才是赢家,一时得意算不了什么。 皇后无子傍身,难不成还真指望哪个皇子不孝顺自己生母,巴巴上赶着孝顺嫡母? 皇后未免太天真了些。 这些个跟她作对,阻扰她登顶之人,都该死。 古有吕后,武后,为什么如今就不能有她叶赫那拉杏贞。 既然皇上当年晋她为嫔时,给了她懿字封号,就该清楚懿是何意。 若是笙歌知道叶赫那拉杏贞的想法,怕是止不住翻白眼。 慈禧难不成觉得自己在后世名声很大,就能与开创武周的武后相比了? 从古至今,几千年,也仅仅出了一个武则天。 大言不惭个东西。 懿嫔…… 不,这个时候应该是懿妃了。 懿妃也是个沉得住气的,刚刚生产完的一个月,她气虚体弱,所以她也没有着急兴风作浪,而是沉下心来保养。 懿妃再次出现在众人面前,是个初夏。 肤白如雪,眼神妩媚动人,体态婀娜多姿,行走间皆是风情万种。 为人母的懿妃,颜值非但没有下降,反而越发多了成熟的魅力,就连身材也在一个月内快速的回到了巅峰。 笙歌挑眉,这后宫的女人都是不要命的吗? 别人坐月子是在调理身体,以防因为产子留下后遗症,可怎么感觉这后宫里的女人是在用这一个月想方设法变美呢。 真真是吃得苦中苦啊…… 这是打算重新靠脸夺回咸丰帝的宠爱吗? 姑娘,你怎么就还不清醒呢?都是有孩子的人了…… 笙歌格外嫌弃的瞥了一眼,这后宫中何时少了千娇百媚的美人儿了。 再耀眼的美人儿,看多了都会觉得寡淡无味,想看看新的,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多的只见新人笑呢。 “懿妃,你身子可是养好了?” 笙歌一副公事公办,例行慰问的模样。 身为贤良淑德典范的皇后娘娘自然是要关心后妃身体的。 “劳烦皇后娘娘担心了,臣妾很好。” 身居妃位,整个后宫真正压在叶赫那拉氏头上的也只有笙歌。 “那本宫就让敬事房把你的绿头牌摆上了。” 笙歌面不改色的说道。 懿妃辛辛苦苦调理了一个月,自然是想着重新回到宠冠后宫的巅峰。 对此,笙歌自是要成全吧。 指望靠着帝王恩宠笑到最后的人,都是愚蠢至极的人。 剧情中,之所以慈禧能够一步登天,不过就是因为咸丰帝别无选择。 那个时候,到死,咸丰帝都只有载淳这一个儿子。 再说了,七月七日长生殿的唐明皇都能在安史之乱赐死杨玉环,何况是连历史都未承认的咸丰帝和慈禧之间的恩爱呢。 闻言,懿妃诧异的看了笙歌一眼。 她越发看不懂皇后娘娘的心思了,本来她都打算重新捡起当年入宫时御花园扑蝶偶遇之类的招数,进入皇上视线。 不曾想,皇后娘娘竟如此配合。 不过,倒也省了她的事儿。 在懿妃看来,笙歌的做法是格外愚蠢的。 再贤惠有什么用,到最后还不是老无所依,就好似浮萍。 且等着看她如何说服皇上立载淳为皇储。 枕边风,吹着吹着耳朵就软了,脑袋就糊涂了。 唉,像皇后这样无宠还惯爱讲大道理的无趣之人,自是不知道枕边风的妙用的。 感受到懿妃由内而外散发出的嫌弃,笙歌莫名的摸了摸鼻子。 所以,她这是被懿妃嫌弃了吗? 她不争宠,不是她争不到,而是没必要。 最重要的是,她不屑。 然后,就成了懿妃鄙视她的原因? 宫斗本就是条条大路通罗马,又何必执着于帝王恩宠呢? 蠢货。 难道懿妃看不出来她如今的话语权越来越大吗? 无论是内功还是前朝,甚至就连一些折子都是经由她过目之后才能到达咸丰帝案上。 真当她这几个月时间只做了送子娘娘的差事,莫不是太小看她了。 …… …… 自从懿妃的绿头牌被再次摆上之后,咸丰帝就仿佛浪子回头一般,不再留恋往返于各个嫔妃宫中,而是一连大半月都宿在了储秀宫。 就好似,储秀宫住着的懿妃娘娘是珍宝,其余各宫大大小小的妃嫔都是不起眼的杂草。 每次请安,笙歌觉得都是一场大型的拈酸吃醋现场。 明里暗里都在讽刺懿妃是个狐媚子,上不得台面,甚至还有胆大的妃嫔希望她出面劝皇上雨露均沾。 笙歌一笑置之,这正是她想看到的,为何要阻止呢。 按剧情里的时间算,距离咸丰帝急病已经不远了。 前朝后宫密切相连,后宫妃嫔们对咸丰帝独宠懿妃早已是怨声载道,这份不满和嫉妒,也早已被各家族所熟知。 届时,只要咸丰帝病倒在储秀宫,无论什么原因,只要她愿意,那传出去的都只能是懿妃惑主,不知节制。 想来,那些后妃家族很乐意主动宣扬出去的,她要做的就是依旧保持好大度睿智贤惠的形象,静静看戏,时不时添一把柴就好。 好名声和权势,她都要。 笙歌觉得自己越来越像一颗芝麻汤圆了,心要多黑有多黑。 在笙歌的可以放任下,咸丰帝被懿妃各种各样新鲜有趣的花样所吸引,甚至养心殿处理政事都被耽搁了不少。 越来越多的折子在咸丰帝的默许下偷偷送入了钟粹宫,待笙歌朱批之后,再交由大臣行事。 得了笙歌襄助的勋贵家族对此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反正明面上依旧是皇上在上朝,在处理政事。 细节问题,皇上不过问,他们又何必自讨没趣呢。 无形中,笙歌手中的力量愈发壮大。 笙歌掰着手指数着日子,终于等来了咸丰帝临时取消早朝的消息。 要知道,咸丰帝虽说没大才,但依旧想以先祖为榜样,勤勤恳恳。 国家治理的怎么样有待商榷,但做样子辛苦工作这块儿是足足的。 突然取消早朝,必然是出了问题。 看来咸丰帝对懿妃还是有些许真心的,最起码在这种时候还知道小心翼翼护着懿妃。 当然,也有可能是咸丰帝怕丢人。 正文 第七百六十四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 (十) 毕竟自诩要做一代圣明君主的人倒在后妃榻上实在是有损他英明神武的形象,打脸啊。 更不要说,此事若是传出去,懿妃和皇长子的名声就毁了。 到时候,懿妃就真真成了狐媚惑主的妖妇。 所以,就连请太医,皇上都是小心翼翼下了封口令的。 可前一秒从储秀宫出来的太医,转头就来了钟粹宫,一五一十把皇上的病症告诉了笙歌。 在宫中浸淫无数年的太医们,一个比一个会看眼色,会见风使舵。 皇上多病,且先天不足,不是个长寿的。 皇后娘娘背靠钮祜禄氏,贤名在外,且有多位宗亲勋贵暗中襄助,这皇宫的天以后是什么样子,还得是皇后娘娘说了算。 笙歌微微一笑,太医的话验证了她的猜测。 不过,她不打算不管不顾的冲进储秀宫。 这样拉自己下水,不是上策。 最好的办法就是所有期望发生的事情都发生了,然后在所有人眼中她还无辜。 嗯,想要做好黑莲花,就得先学会做白莲花。 啧啧啧,莲花家族最近貌似有点忙。 “春兰,本宫记得前些日子懿妃的母亲和嫂子递了帖子进宫,想要见懿妃一面,帖子呢?” 笙歌看着自己手指上精致华美的护甲套漫不经心地问道。 这护甲套的存在,是不是为了方便打架撕逼? 笙歌很是怀疑,毕竟这一把挠下去,十有八九都得破相留疤。 “允了叶赫那拉氏所求,明日入宫。” 笙歌淡淡地说道。 虽说动脑子不如直接动拳头那么解气爽快,但也没有想象的那么无聊。 孔明先生不是都说过,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 不动声色,便能让所有人入局,也不错。 “明日派人在宫门口等着,人到了,直接送往储秀宫。” “切记,送到门口,咱们的人就走,绝不准踏入储秀宫大门。” 既然要布局,既然要做戏,那自然要爱惜自己羽毛,不能沾上一点儿腥味。 笙歌自己也不知,她如今变成这样心机满满的样子,大圣会不会嫌弃。 毕竟,大圣从来都是干脆明了,一往无前的。 …… …… 懿妃的母亲接到宫里的消息,欢欣雀跃的挑选首饰衣服,做好准备。 谁不知道,杏贞如今独霸盛宠,还有皇长子傍身,他们叶赫那拉氏的荣耀指日可待。 第二天一大早,宫门刚开没多久,叶赫那拉氏的马车就出现在宫门口。 等候的宫女们把懿妃的母亲和嫂子送到储秀宫门口,便驻足不前。 正如笙歌所预料的一般,不足一刻钟,懿妃的母亲和嫂子就被送出了宫。 同一时间,宫外开始流传咸丰帝沉溺美色,以致昏倒无法早朝的流言。 笙歌掐着时间,等到御史们上了折子,装作勃然大怒的模样,命令春兰抱着一堆折子,雄赳赳气昂昂的去了储秀宫。 笙歌一把推开守护在储秀宫外的带刀侍卫,理直气壮的走了进去。 “皇上呢?” “皇上一连两天取消了早朝,也不见出储秀宫,若不是本宫看到了御史的帖子,又听到了风言风语,竟不知懿妃如此有能耐。” 啪…… 一巴掌,笙歌毫不留情的扇在了懿妃脸上,长长的护甲套划过懿妃的面颊,冒出颗颗血珠。 嗯,她就知道护甲套的威力不容小觑。 瞧瞧这战斗力,杠杠的。 还不等懿妃反应过来,笙歌又抱起宫女手中的奏折,劈头盖脸砸了下去。 “你自己瞧瞧,这都是些什么东西。” “宫中其他妃嫔说你独霸圣上,本宫还有心替你开解,没想到你不知收敛,竟然造成这个局面。” “真真是气煞本宫。” 啪…… 迎接懿嫔的又是一巴掌。 左右对称,才好看。 笙歌没有再看懿妃一眼,而是看向了躺在床上脸色蜡黄的咸丰帝。 此时的咸丰帝是清醒着的,只是浑身无力,无法制止她刚才的举动。 “皇上,您还好吗?” 笙歌戏精附体,眼泪不要钱似的流了下来。 “皇上,您生病怎么能够瞒着臣妾呢,臣妾是您的妻子啊。” “你知不知道臣妾从言官口中得知您昏倒在储秀宫时是什么心情,您就算是再喜爱懿妃,也得注意自己身体啊。” 被笙歌点名的懿妃,此刻看着散落在脚边的奏折,如五雷轰顶。 奏折上写的这个都是什么啊? 妩媚惑主,该废? 清君侧? 皇上病重的消息不是瞒的死死的吗?怎么还会被言官知道? 要知道言官的那杆笔就是最锋利的刀。 除非…… 而咸丰帝的心情也比懿妃好不了太多,他一心想要效仿圣祖,如今国没安下来,他沉迷于女色倒在妃嫔榻上的桃色新闻倒是人尽皆知。 “皇上,您不知道,从昨天午时,坊间就开始传闻您与懿妃的事情,臣妾已经派人去追查了,不日便会有消息。” “皇上,臣妾是您的妻子,本就该跟您荣辱与共,您不该避着臣妾啊。” “您放心,臣妾一定会尽最大的努力把影响消除到最低,您安心养病。” 就在这时,储秀宫外有人来报,说流言最开始出自叶赫那拉家…… 经由叶赫那拉家不知名的小厮,传往市井。 懿妃:…… 咸丰帝:…… 咸丰帝狠狠的瞪了懿妃一眼,怒火攻心,再一次晕了过去。 笙歌假惺惺的干嚎了两声,然后再次把矛头转向了懿妃。 “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东西。” “自己蛊惑圣上就算了,就连家人都管束不好,凭白污了圣上名声。” “叶赫那拉氏,你真让本宫失望。” “圣上颜面扫地,气急攻心,损伤龙体,对你有什么好处?” “难道你真以为生了皇长子,就能无所顾忌为所欲为了吗?” “还是说,懿妃的位置满足不了你了?” “你若是野心勃勃,本宫可以给你腾位置,但是你莫要拖累圣上。” “圣上有做明君的志向,岂能被你拖累。” “懿妃暂且收押,待皇上醒来后亲自处理。” 笙歌默默的为自己的演技点了个赞。 这番话,早晚会传入咸丰帝耳朵。 正文 第七百六十五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一) (十一) 真当咸丰帝那些精心培养的侍卫是吃干饭的? 她就是要让咸丰帝把对她的戒心和怀疑降到最低。 哪怕,她现在一步步走向前朝,一点点手握实权,但本质上还是那个一心向着咸丰帝的贤惠皇后啊。 她处理政务,是在为咸丰帝排忧解难。 像她这么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贤惠妻子,哪里找啊。 不是找不到,就是有点儿费小命。 笙歌吩咐宫人把懿妃看管起来之后,并没有离开储秀宫。 演戏,向来都是要演全套的。 在储秀宫,笙歌一边守着咸丰帝,一边处理前朝大大小小的事情。 最开始涉政时,笙歌还需要小心翼翼的模仿咸丰帝的笔记,生怕被人看出来。 如今,日积月累,她替咸丰帝处理政务之事早就是没有公开的秘密,没有人敢不长眼的跳出来反对。 毕竟,咸丰帝默许。 而她自己身后也在悄无声息间拉拢了一帮势力。 待咸丰帝醒来,看到的就是笙歌一边揉着鬓角,一边凝眉处理政务的样子。 对此,咸丰帝心情复杂。 后宫不得干政,历来是一条祖训。 可是,他却任由皇后一步步掌权。 他不是没有忌惮,不是没有怀疑,可皇后的表现无可挑剔。 贤惠,大度,刚柔并济,又有仁爱之心,这样的皇后让他挑不出半分错处。 他自己也记不清楚,皇后帮他批阅奏折多久了。 他只是隐约记得,他心有烦闷时,便会到钟粹宫一坐,听听皇后读书的声音,喝喝茶,几句家常闲聊,便能解他心中疑惑。 就仿佛,皇后真的是无所不能的。 一次,又一次,他听从皇后的建议得了百官的称赞,他便下意识越发依赖皇后。 说到底,也怪不得皇后。 是他不堪重任,才迫使皇后挑起本该属于他的担子,且毫无怨言。 自始至终,皇后都不曾要求过什么。 皇后仁善睿智,又不是恋权之人,他日定能辅佐幼主,撑起大清。 自己的身子,他自己清楚。 太医也曾经在他的暴怒下胆战心惊的说出他寿数过不了三十的断言。 只可惜,这一生他无法给皇后爱情。 皇后于他而言,更像是怀念母后的载体。 每次对上皇后那双眼睛,想到她全身心为他着想甚至爱屋及乌善待后宫妃嫔时,他就忍不住愧疚。 罢了,无法回应感情,他就以一生的尊荣弥补吧。 “皇后……” 咸丰帝的声音略显沙哑,有气无力,就像是一个重病垂危的老人。 明明是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啊,怎么就把自己造作成这个样子了。 “皇上,您醒了!” 笙歌扔下手中的笔,一脸惊喜的跑过来。 也该醒了,要不然天天呆在着储秀宫,她都要呆出毛病了。 “皇后,辛苦你了。” “懿妃呢?” 一听,笙歌的脸顿时黑了。 她无比好奇,懿妃到底是给咸丰帝下了什么迷魂药,竟然到这个时候还心心念念的。 孩子,你有这份精力,放在富国强兵上不好吗? 别忘了后世的史书是如何评价这个时期的大清的。 船坚炮利的西方殖民者,落后腐朽的清政府。 在这种穷途末路,亡国灭种之际,还想着儿女情长未免有些天真。 “懿妃被臣妾关押在偏殿了,臣妾没有苛待她,您放心。” 笙歌没好气的说道。 “皇后误会了,朕的意思是,懿妃言行不当,有损皇家颜面,就……” “就降为贵人吧。” 打入冷宫,咸丰帝还是舍不得的。 无论如何,杏贞都孕育了皇长子,皇长子不能有一个弃妃生母。 “载淳就暂时养在你名下吧。” 笙歌:…… 看到咸丰帝这一脸的理所应该,笙歌只觉得好笑。 看来,咸丰帝如今还是没息了让慈禧儿子做皇帝的心思。 她不相信,咸丰帝不知道把载淳记在她名下意味着什么。 中宫嫡出,名正言顺。 占了长,也占了嫡,那些朝中效忠她的势力,也会一股脑儿拥护载淳。 这如意算盘,还真是响的很。 “皇上,您可能忘了先祖努尔哈赤统一叶赫城之战女真的战争中,布扬古临终时发狂誓说:吾子孙,虽存一女子,亦必覆满洲!” “灭大清者必叶赫也。” “高宗乾隆爷雄才伟略尚且知道避讳,哪怕宠幸叶赫那拉氏女子,也知道分寸。” “您难道是忘了叶赫氏不得备椒房的皇室祖训了吗?” 这是自从笙歌穿越成钮祜禄氏之后,第一次义正严辞的与咸丰帝说话。 她绝对不会允许慈禧碍手碍脚的再次成为圣母皇太后。 有些人,不配以天下万民养。 咸丰帝看着面若寒霜的笙歌一怔,仿佛第一次见到这样的皇后。 灭大清者必叶赫,这句话已经被很多人遗忘在脑后了。 毕竟,如今的叶赫那拉氏是八旗子弟。 可皇后所言,倒也句句属实。 高宗乾隆爷在位时也曾宠幸过一位叶赫那拉氏的美人儿,但正如皇后所言,宠幸归宠幸,乾隆爷心中也时候谨记忌讳。 舒妃无子,这就是乾隆爷的决定。 “都是一些无凭无据的无稽之谈罢了。” “叶赫那拉早已不是当年的叶赫那拉,大清亡,对叶赫那拉又有何好处呢。” 咸丰帝不死心的说道? 后宫嫔妃无数,可这么多年来,他的心头好也就只有丽妃和懿妃。 “圣上,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除了载淳,您要立谁为皇储,臣妾都无条件遵行旨意。” “但载淳不行。” 笙歌斩钉截铁的说道。 不说清楚些,咸丰帝便总爱心存幻想。 “皇后……” 咸丰帝看着笙歌油盐不进的模样,声音中也带了几分火气。 他才是一国之君,他连立储的自由都没有吗? “皇上,臣妾从未顶撞过你,唯有这一件事,臣妾望您三思而就行。” 笙歌也不退让,就这么目光执着地看着咸丰帝。 若咸丰帝一意孤行,她也不介意做一次反臣。 “你先退下吧,朕想想。” 咸丰帝无力的摆了摆手。 对上皇后,他已无胜算。 正文 第七百六十六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二) (十二) 如今因着叶赫那拉家的疏忽,他沉迷于女色的消息不胫而走。 他竭尽全力想要塑造的明君形象轰然倒塌。 可皇后的名声呢…… 一直以来,皇后都仁慈宽厚,善待后宫妃嫔,为了皇家能够开枝散叶费尽心思。 更不要说,无论是皇室宗亲还是文武百官,有无数人受了皇后的恩惠。 所以,哪怕皇后无子,哪怕她想废后,天下臣民都不会同意。 如今国家内忧外患,风雨飘摇,已经再也经不起任何折腾了。 方才皇后的疾言厉色,让他清醒的认识到,皇后从来都不是一个简单的女子。 也许,真如先皇所言,钮祜禄氏的女子得天独厚,是有大智慧的。 哪怕他憋屈,可为了朝廷,为了国家,他什么都不能做。 那个看起来温温柔柔贤惠仁慈的皇后在不知不觉间已经将绝大多数政权握在手里。 想到最开始的障碍是他亲自为皇后扫除的,咸丰帝就忍不住苦笑。 罢了…… 既然皇后都拿叶赫那拉氏的诅咒为说辞了,那载淳为皇储的事情怕是再也行不通了。 先祖都格外忌讳的东西,他避避也好。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若真是因为他的一意孤行让叶赫那拉氏诅咒应验,他就真的无颜面对列祖列宗了。 反正,后宫已有数名妃嫔有孕,总有既让他喜欢,又让皇后满意的孩子。 只要皇位还是爱新觉罗家的,只要还是他的血脉,只要江山不灭社稷不毁,其实是不是载淳都无关紧要。 他私心想要立载淳为皇储,一来是因为载淳皇长子的身份,二来便是想要留一份富贵体面给杏贞。 杏贞被他盛宠了这么多年,娇贵柔弱,若是他先走一步,他怕杏贞受委屈。 所以,他才想把圣母皇太后当作最后的礼物送给杏贞。 奈何,皇后绝不答应。 所以,如果杏贞觉得活着会受委屈,那就殉葬吧。 只要杏贞肯殉葬,以皇后之礼下葬就是了。 咸丰帝虽能力有限,但脑子还算清醒。 大清的江山,娇俏的美人儿,孰轻孰重,并不能选择。 他是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大清的江山亡在他手上。 所以,能者多劳。 …… …… 被拘在偏殿多日,心心念念想着等咸丰帝醒了好好装装可怜,求咸丰帝做主的懿妃在接到降为贵人的消息时,整个人呆住了。 贵人? 她是做了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竟然从四妃之一降到妃位? 她在后宫筹谋算计这么多年,最后又从头开始? “对了,忘了告诉贵人,皇后夺了您的懿字封号,您以后继续称兰贵人。” “据说,皇上还有意修改玉碟把大皇子记在皇后娘娘名下呢。” 这些话是笙歌让宣旨太监,故意说给兰贵人听的。 至于修改玉碟? 咸丰帝从来都没有动过修改玉碟的念头。 自始至终,咸丰帝都想着让笙歌打白功,等新帝继位,迎叶赫那拉杏贞为圣母皇太后。 呵,咸丰帝那些小心思怎么可能瞒得过笙歌。 但笙歌就要假装不知,然后再把她曲解的意思告诉叶赫那拉杏贞。 上天令其灭亡,必先令其疯狂。 只要刺激到位,就不信这位后世大名鼎鼎的慈禧太后不脑子糊涂做错事。 比如…… 杀掉她这个碍眼的皇后…… 比如,联系叶赫那拉氏亲厚的家族,逼宫造反。 无论是哪一个选择,笙歌表示她都能应付的来。 懿字封号被废,对兰贵人来说是一场浩劫。 但在听到皇帝有意把载淳记在皇后名下后,封号什么的反倒不重要了。 反正,封号什么的,等掌权之后随便加。 可载淳是她一切荣华富贵的基础,绝对不能从手里溜走。 兰贵人眼神发狠,却再没有说出任何抗旨的话,颓然坐在地上,倒真真演绎出几分听天由命的模样。 至于心中在算计什么,只有她自己知道。 …… …… 替咸丰帝日夜操持政务,处理军国大事的笙歌毫无征兆的晕倒了。 气息尚在,但就是昏迷不醒,太医院大大小小的太医在诊脉之后都是摇摇头无计可施。 咸丰帝看在昏迷不醒倒皇后,心中有急有喜…… 是的,咸丰帝察觉到自己心中那一丝窃喜时,整个人呆住了。 他竟然有那么一点儿希望皇后就这样长睡不醒,反正他也不会薄待皇后。 原来,他一直倚仗皇后才华治国的同时,也在忌惮皇后。 他是帝王,还是接受不了有人撼动他九五之尊的威严。 就这样晕着吧…… 他会继续按照皇后定下等改革措施治国理政富国强兵,权利是他的,江山是他的…… 至于皇后的功劳,他会替史书记住的。 这一刻,咸丰帝如同被鬼迷心窍了一般,想到的只有如果笙歌就此倒下,他能得到什么。 咸丰帝有了私心,此事大多都会不了了之。 笙歌一边与一一唠着嗑,一边神识观察着在场所有人的神色。 在看到咸丰帝眼神中的狂喜时,扯了扯嘴角。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是咸丰帝下的毒呢,要不然这么高兴干嘛? 看来,她动摇了咸丰帝的威严和皇权,终究还是让咸丰帝不喜了。 不过,这次的毒是她将计就计。 她要彻底让叶赫那拉杏贞失宠,那就得釜底抽薪背水一战嗯,让她再也爬不起来。 她就不信,咸丰帝能冒天下之大不韪继续纵容对方! 以她对咸丰帝的了解,咸丰帝可没这么有担当。 不得不选择的时候,咸丰帝会毫不犹豫舍弃慈禧。 她昏迷,真是咸丰帝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就能化的了的吗? 真当她这么久的筹谋布局都是虚的吗? 简直笑话…… …… 在咸丰帝浑身一轻,却故作沉痛上朝时,得到了百官联名要求皇上彻查皇后骤然昏迷一事,甚至还有不少家族送来了医女。 咸丰帝:…… 这跟他想象的不一样啊。 这种时候,大权在握的他不应该享受百官的追捧吗? 这群东西,不一直都是墙头草吗? 为何现在一个个又跟不怕死一样跳出来伸张正义。 正文 第七百六十七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三) (十三) 不是这帮墙头草突然变的有血性了,而是他们在皇后身上看到了在他身上看不到的希望。 哪怕这帮顽固不化的老臣,心中依旧觉得女子当政不伦不类败坏祖宗家法。 可这份不满,在与家国大义亡国灭种之间,突然就没那么重要了。 他不想做亡国之君,这帮老东西自然夜不想做亡国之臣。 毕竟,是被一个女人管着还是做战俘,并不难选。 这样的认知,让咸丰帝心情复杂。 在他沉迷于女色不理政事的时候,皇后到底是怎么给这帮老家伙洗脑的。 这大清江山是爱新觉罗家的,是他的。 可怎么到头来感觉在这帮老家伙心里,是谁的都无所谓呢。 咸丰帝觉得自己脆弱的小心脏受到了打击。 唉,他倒是想视而不见,直接退朝。 但看这帮乌压压跪在地上的老家伙们,显然不会善罢甘休。 万一真的搞出了什么死谏,撞死在大殿都柱子上,那就真的丢脸丢到家了。 到时候昏君的名头,他就真的做实了。 抑郁不已的咸丰帝摆摆手,准了众臣所请。 反正就算他反对都没什么用了,还不如卖百官和皇后一个好,待皇后醒来也能看在他尽心尽力查案的份儿上好好为大清江山鞠躬尽瘁。 得到消息的懿贵人,眼神怨毒,整个人都愣住了。 她就是察觉到皇上对钮祜禄氏复杂的态度,所以才有恃无恐出手,因为她知道,皇上对钮祜禄氏的忌惮早就超过了倚重。 更不要说,大清的江山在钮祜禄氏做主的改革中已有焕然一新的征兆,似乎都能看到大清欣欣向荣。 这种情况下,咸丰帝自然是希望重新掌权,维持他说一不二的尊严的。 她知道,若是钮祜禄氏,咸丰帝是打心眼里开心的。 这样一来,无形中,她就拥有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盟友。 只要咸丰帝把此事按住,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到时候,钮祜禄氏一死,咸丰帝大权在握,那她心心念念多年的东西,唾手可得。 她料到了所有,却唯独没有料到群臣的反应。 钮祜禄氏究竟是给这帮老家伙灌了什么米糊汤。 懿贵人的惊讶不比咸丰帝少,可她也知道,群臣出动,那她就不能坐以待毙。 可那帮老家伙的反应远比懿贵人设想的要快,她还来不及根除所有知情的人,就被带到了乾清宫。 没错…… 就是乾清宫。 不是后宫,而是咸丰帝和文武百官处理日常政务的地方。 懿贵人彻底慌了,哪怕她如今再心机深沉,都不能否认她现在还远不如后来成为慈禧太后之后的老练。 乾清宫的大殿上跪着一对夫妇,与满脸岁月风霜不同的是,身上穿着的都是有价无市的珍品。 明眼人都能看出,这就是一对经历了沧桑,吃了不少苦的夫妻,与那些锦衣华服格格不入。 “皇上,不知唤臣妾来所为何事。” “懿贵人,请注意用词。” 还不等咸丰帝开口,白发苍苍身形佝偻的礼部尚书便抢先开口了。 礼部尚书,是根顽固的硬骨头。 想当初,笙歌为了收服礼部尚书为她所用,也是煞费苦心。 毕竟这老头儿实在是太执拗,太古板了,把祖宗家法看的比性命都重要。 可也就是这样一根筋儿的人,一旦被收服,就是最忠诚于笙歌的力量。 收服的过程,着实艰难,哪怕是笙歌说起来都是一把辛酸泪。 “懿贵人,不是所有后妃都可以用臣妾二字自称的。” 素来,礼部尚书都是一板一眼,铁血无情,不讲情面的。 简而言之,就是懿贵人还不够格。 收起那副娇柔做作的嘴脸,好好说话。 越是老臣,就越是看不上懿贵人,之前咸丰帝轰轰烈烈晕倒在懿贵人床上的事情本就是过不去的丑闻。 懿贵人:…… 这些老家伙是不知死活吗? 她是皇上的宠妃,是皇长子的生母,一时失势不代表她一辈子没办法翻身。 懿贵人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也不反驳,直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请罪。 咸丰帝看向自家宠妃的眼神有惊讶,有怀疑,还有恨铁不成钢。 原来蠢笨的人,连害人这么简单的小事都做不好啊。 有心思害人,倒是思考周全再行动啊,哪像现在三下两下就被人扒出来了。 哎,果然不是每个人都像皇后一样聪慧啊。 看来,当初没立载淳为皇储是一个正确的决定。 毕竟以他和懿嫔的智商,载淳貌似也成不了什么治世明君。 他的智商勉勉强强,拖后腿的是懿嫔。 要是皇后能有个孩子,该多好。 咸丰帝遗憾的叹了口气,看向懿贵人的眼神越发嫌弃。 为什么他以前就是一股脑儿觉得懿贵人就是天仙呢? 算了,没脑子就没脑子吧,不能强求,毕竟脸好,他看了心情愉悦,这也算是大功一件了吧。 可,这次他也保不住这个没脑子还爱作妖的宠妃了。 不过,谁来告诉他,为什么这帮老家伙这次行动效率这么高? 咸丰帝冷哼一声,无比想把奏折扔下来,砸死一个算一个。 这个时候的咸丰帝,有些小孩子闹脾气的感觉。 他忌惮皇后,何尝没有羡慕皇后呢。 “懿贵人,你自己交代吧,朕懒得说你那些破事儿。” 眼见大势已去的咸丰帝也不端着,装什么明君了,而是直截了当的开口。 该弄明白的,都弄明白了。 现在把懿贵人唤来,不过就是为了让懿贵人心服口服,死的明白。 哎,都宠了这么多年了,一下子还真有些舍不得。 “嫔妾不知皇上何意。” 懿贵人死鸭子嘴硬,打定主意咬死不松口。 最关键的是,她还不知道到底是哪件事露馅了。 毒害皇后? 还是当年她冒名顶替入宫? 还是说她多次出手暗害宫中后妃? 坏事做多了,被发现都不知道该承认哪一件。 可不论哪一件,轻则打入冷宫,重则砍头,都不能承认。 “你要是不知道该认什么罪,那朕替你说吧。” 两人不愧同床共枕多年,也是最了解彼此。 正文 第七百六十八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四) (十四) 一看兰贵人那样,咸丰帝就知道兰贵人自己都不确定到底是哪件事情被查出来了。 咸丰帝眯着眼睛打量着兰贵人,怎么看都像是个娇憨任性没脑子的,可怎么查出那么多事情都与兰贵人脱不了干系呢? 人不可貌相吗? 可不管怎么着,他最疼爱的就是丽妃和兰贵人。 丽妃不争不抢,最重要的是还有皇后护着,她动不了。 那兰贵人,无论如何都得把兰贵人的小命救下来,留着以后给他陪葬。 反正以兰贵人这没脑子还爱作死的模样,活着也在皇后手底下讨不了半分好。 与其凄凄惨惨可怜兮兮的熬过去,还不如干脆利索一身荣耀的陪葬。 最起码,还能荫蔽载淳。 但凡兰贵人还有几分慈母之心,都该知道怎么选。 “兰贵人,谋害皇后你可知罪。” 咸丰帝劈头盖脸的把群臣百官整理的证据砸在兰贵人身前。 别狡辩了,老老实实认罪,老老实实去冷宫待着。 到时候,待他驾崩,留下遗旨,晋封她为皇贵妃陪葬帝陵。 怎么看,这都不是赔本的买卖。 难不成非要再掰扯下去,被这帮老东西揪着不放,再查出更多见不得人的东西? 那他可就连冷宫都收留不了她了。 于是,咸丰帝可劲儿的对着兰贵人使眼色。 可兰贵人低着头看着证据,丝毫没有接收倒咸丰帝的暗示。 不过,就算是接收的暗示,兰贵人也不见得听。 毕竟,她要的不仅仅是死后的尊荣,更是活着时的滔天权势。 就像如今的皇后…… 百官臣服,就连圣上也不得不避其锋芒。 什么皇后之位,什么太后之位,都比不上发号施令臣民莫敢不从来的痛快。 “皇上,嫔妾冤枉啊。” 兰贵人此话一出,咸丰帝只觉得满头黑线。 好吧,他尽力了,谁知道兰贵人的脑子被什么东西给糊住了,上赶着找死。 他想着一夜夫妻百日恩,留住兰贵人的性命。 那这些张牙舞爪要替皇后讨回公道的文武百官可不会有什么恻隐之心。 算了,这么没脑子的人还是不要留着给他陪葬了,万一影响了他轮回的机缘可怎么办呢。 于是,打定主意的咸丰帝也不再关注事情都发展,直接闭上眼睛打盹儿。 “兰贵人,这奏折证据确凿,条理分明,你还有什么可狡辩的。” “先是蛊惑圣上,后又残害皇嗣,如今又毒害皇后,这世上还有什么事情是你不敢做的。” “毒妇……” …… …… 千万不要小瞧了这些文官指着旁人鼻子骂的水平。 更不要说,笙歌为了在以后的谈判桌上为了立于不败之地,还专门锻炼了一些人的口才。 她不仅仅要富国强兵,她还要在外交上的话语权。 那段令史书各位沉痛的百年,必须彻彻底底改变,否则她的到来就没有意义。 最终兰贵人辩驳不了,求救也无门。 为了保全大皇子的最后一点儿颜面,兰贵人被赐了鸩酒。 而笙歌也在太医院诸位太医的合力之下,救了回来。 “你说什么?” “那个喝了毒酒,气息全无,已经被包到草席子里的罪妃叶赫那拉氏又活过来了?” 笙歌眉头皱的紧紧的,难不成慈禧真真就是这方天道在庇护的大气运之人? 她都弄死慈禧了,竟然还能死而复生。 不过,按照套路,死而复生的永远不是死去的那一个。 要么重生,要么孤魂野鬼穿越…… 也不知道是慈禧是哪一种? “你说那些奉旨监督罪妃叶赫那拉氏饮毒酒的宫人,是不是玩忽职守了?” “秘密把叶赫那拉氏带回来,莫要惊动圣上。” …… …… 毒酒,白绫,匕首都备好了,挨个试了一遍,慈禧最后又睁开了眼睛。 笙歌:…… 这算不算是有了不死之身? 这都行? 笙歌很是怀疑这个世界的天道是不是因为太年轻了,所以都不讲武德了? 这个挂,是不是开的太大了? 不过,她也算是发现了,慈禧那个老东西。回来了。 通身的气派,高高在上的眼神,骗不了人。 难不成她忙活了这么久就是为了把名不副实的兰贵人送走,迎来真正的慈禧? 剧情君是不是太会玩了些? 所以,慈禧重生,连带着集整个国家的气运也一起带过来了? 毕竟,慈禧是真正享受过以天下万民养待遇的。 笙歌能够清楚的感知到笼罩着慈禧浓浓的几乎要凝成实质的气运。 还真是受偏爱啊,笙歌很是怀疑,天道是不是抽光了大清朝所有的气运给了慈禧一人。 私生女? 笙歌表示,很是怀疑。 “慈安?” “放肆。” 笙歌顺手拿起杯子就要砸向慈禧,只可惜,杯子在慈禧身前半尺的位置落地。 好吧,她就是试试。 “一介罪妃,有何资格开口。” “孤魂野鬼而已,真把自己当回事了?” “以后你就会发现,死不可怕,生不如死才可怕。” 气运护体又怎么样,千里长堤还毁于蚁穴呢。 只要她没做一件不利于慈禧的事情,慈禧身上的气运就会被削弱一分。 不就是天道么…… 取而代之,又何妨。 经过上一个世界的变故,笙歌的心性终究还是变了。 逃避没用,迎难而上取而代之就是了。 又不是没有捅破过天,何惧之有。 只要她实力够强,手里握着的东西够多,就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也就不会再连累别人。 笙歌摩挲着手腕上碧绿的镯子,有些许怀念。 她现在都弱到连丑耙子都无法随心所欲握在手里了。 不过,不着急,慢慢来,徐徐图之,她想要的都会握在手里。 “丑耙子,靠你了啊。” 笙歌挥退所有宫人,脸色苍白手执耙子,直接砸向了慈禧。 被这方世界的天道庇护又有什么用? 丑耙子,本就不是这方世界所产。 又跟着她穿梭过这么多个世界,若是论气运,早就复杂奇怪了。 真当她没办法么? 一耙子接一耙子,一次次被弹开,笙歌咽下想要吐出的血,再一次挥出了耙子。 正文 第七百六十九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五) (十五) 随着笙歌的脸色越来越苍白,嘴角不受控制溢出的鲜血越来越多。 笼罩在慈禧身上的气运罩终于咔嚓一声,出现了一道细细的裂缝。 嗯,有裂缝就好了。 笙歌随意的用袖子擦了下嘴角的血,手心源源不断冒出的霉运之力透过裂缝与慈禧的气运交织在一起。 第一次觉得,做扫把星君时积压在体内的力量还是蛮好用的。 她倒要看看在两处世界变异过的扫把星之力与这明显眼瞎的天道气运孰强孰弱。 不就是天道气运,她不需要。 如此眼瞎,她害怕被传染呢。 笙歌表示,这绝对不是嫉妒。 乍然被气晕包围的霉运之力有些许不适应,带反应过来之后,确定这是与自己天生不对付的东西,便雄赳赳气昂昂的开始对峙,分庭抗礼。 霉运之力和气运之力势均力敌分庭抗礼带来的结果就是慈禧以后会时常出现帅不过三秒的情况。 想想就觉得有些好笑。 天道加持给慈禧的气运之力总是有限的,只要她能够争气些,稳定局势,不再出现那屈辱沉重的百年,那么自然会有新的天道出现。 虽说道路有些曲折,但前途总归是光明的。 所以,她可不能怂,不能被吓倒。 科学和神学,都会证明,站到最后的一定会是她自己。 “来人,把罪妃叶赫那拉氏给皇上送过去。” 咸丰帝不是这几日茶饭不思,夜不能寐在怀念他那早逝的爱妃吗? 她这个做皇后的,就得为君排忧解难。 心心念念的爱妃死而复生,想来咸丰帝是会很欢喜的吧。 不要感谢她,助人为乐是传统美德,这都是她该做的。 也不知道咸丰帝那为数不多的龙气,对上这个死而复生有老气,有鬼气,还有霉运之力和气运之力的慈禧,心情该是何等复杂,脸色该是何等精彩。 …… …… 正在装腔作势缅怀自己逝去的皇权,顺带唏嘘几句没脑子早死的爱妃的咸丰帝,听到宫人的汇报之后,愣住了。 “你说什么?” “再说一遍。” 咸丰帝颤巍巍的开口。 “皇后派人把罪妃叶赫那拉氏送过来了,说罪妃叶赫那拉氏心系皇上,死而复生。” “皇后娘娘说她感念罪妃叶赫那拉氏爱您之心,不忍再次处死,特意着宫人给您送了过来。” 回话的倒也是个老实孩子,一字不漏详详细细的告诉了咸丰帝。 咸丰帝:…… 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是幻听吧?应该是幻听吧。 死而复生,不还是个鬼吗?还给他送过来? 皇后,这种时候的贴心周全,大可不必。 明明监督叶赫那拉氏喝毒酒的人确定叶赫那拉氏死了,据说都要被一席草席子卷起来扔到乱葬岗了,怎么又活了? 一般来说,死而复生的,都是妖物,要来作乱的。 难不成真真是要应了那句灭大清者必叶赫那拉? 他能不能拒收皇后的这番“好意?” 貌似是不能的,谁让他这两天装的好像太过了,就差生生随叶赫那拉氏去了。 如今叶赫那拉氏死而复生,皇后又丧心病狂的给他送了过来,他好像应该表现出喜极而泣。 可是,他真的怕啊。 说实话,他真想揪着皇后的领子,好好问问皇后,他们之间是有什么仇什么怨,非要这么害他? 扪心自问,古往今来,能有几位皇后似她这般大权在握? “罪……” “爱妃活了,快带进来。” 咸丰帝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努力酝酿出几分假的不能再假的欣喜,开口道。 叶赫那拉氏是被几个小太监裹着草席子抬进来的。 头发凌乱,面目狰狞…… 皇后这是故意要让他做噩梦吗?草席子这么裹着,怎么看都像是死人,好吧? 咸丰帝下意识的后退一步,满身的嫌弃,就差说把这鬼东西离朕远点儿,晦气。 早知道他装模作样怀念叶赫那拉氏,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就该开开心心去宠幸别的人。 装什么可怜,博什么同情。 “皇上,皇后娘娘说,想来是您与罪妃叶赫那拉氏之间的生死不悔的感情感动了上天。” “您是天子,在您情真意切的召唤下,叶赫那拉氏方可死而复生。” “皇后娘娘怕您久等,就直接派奴才把叶赫那拉氏送过来了。” 笙歌派来的人是个小机灵,一字一句都像是在戳咸丰帝的心窝子,偏偏说的还挺像回事,就连咸丰帝逗有些恍惚怀疑。 是不是真的他自己作死,才弄回了这么个妖物。 感天动地? 死而复生? 这老天爷难不成这么瞎的,竟然看不出他就是做戏? 既然老天爷这么瞎,那他每年祭拜天地,祭拜的难不成都是一个睁眼瞎? 这么瞎的老天爷,以后还是不要拜了。 咸丰帝没有发现,他这么一想,叶赫那拉氏身上的气运罩裂缝越来越大。 反倒是再钟粹宫的笙歌,莫名其妙觉得神清气爽。 不管咸丰帝这个皇帝做的多么可怜,但多多少少勉勉强强还是天子。 天子天子…… 上天之子,上天之子都怀疑上天了。 “皇上,奴才去给皇后娘娘复命了。” “皇后娘娘让奴才转告您,她不忍看您伤神,所以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允许您把叶赫那拉氏留在宫里,以解您的相思之苦。” …… …… 咸丰帝越看这个传话的小太监越看越不顺眼,这说的是人话吗? 皇后怎么就选了这么个东西过来传话呢? 实在找不到人了? “下去吧。” 咸丰帝摆了摆手。 看着裹在草席子里,只有那张不知道沾着什么东西还扭曲的不行的脸露在外面的叶赫那拉氏,沉默了。 “你去看看是死是活。” 咸丰帝对着身边的大太监说道。 大太监:…… 大太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磨磨蹭蹭上前在叶赫那拉氏的的鼻子处轻轻一放,迅速收回。 “活着的。” 他亲手把毒酒灌到叶赫那拉氏嘴里的,也是亲眼看着叶赫那拉氏怎么痛苦死去的。 所以,此情此景,他最害怕。 这到底算什么?厉鬼索命? 正文 第七百七十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六) (十六) 死去的人突然又活过来了,这件事情哪怕他一个没子孙根的都知道既诡异又可怕。 但皇上方才一脸深情的模样是要干嘛? 皇上,这是诈尸啊。 要不是身份不允许,大太监真的想冲上去让咸丰帝好好清醒清醒。 万一…… 万一皇上依旧是一门心思的还要宠着这个死而复生的叶赫那拉氏,他怎么办? 那毒酒可是他亲自灌进去的啊…… 要不然直接掐死吧,反正也昏迷着…… 大太监一脸的生无可恋,只想好好想个安全的去处。 不如,不如就去投奔皇后吧。 这偌大的皇宫,貌似也只有皇后那里能给他安全感了。 咸丰帝听着那句活着的,也不知道该做何感想了。 也不知道能再死一次不? 咸丰帝隔得远远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那张草席子,眉头紧紧皱着。 这不人不鬼的东西,他也不想看到啊。 可皇后都贴心的给他送了过来,还嘱咐他看好。 嗯? 咸丰帝晃了晃头,揉了揉眼睛。 他刚刚看到了什么? 为什么叶赫那拉氏的脸会在刚刚一瞬间变得满是皱纹,可他再看时,又变正常了? 难不成是乱葬岗的什么不干净的孤魂野鬼附在叶赫那拉氏身上了? 还是个好几十岁的老鬼? 这一刻,咸丰帝的心在滴血,要是知道他多念叨会引来这些东西,他就不作了。 “宣萨满法师进宫,别惊动前朝。” 孤魂野鬼什么的,还是交给萨满来解决吧。 晦气…… 晦气…… 依咸丰帝的意思,萨满法师最好把附在叶赫那拉氏身上的孤魂野鬼驱走,然后叶赫那拉老老实实下葬就行了。 活什么活…… 差不多得了。 “皇上……” 就在咸丰帝打算去御花园转转,晒晒太阳,去去晦气时,慈禧幽幽转醒。 咸丰帝硬生生打了个寒颤,嘴角勉勉强强挤出一个笑容。 叶赫那拉氏现在可是一个妖物,他可不能把嫌弃表现的太明显。 “爱妃,你醒了。” “爱妃,你没事儿吧,你不知道朕这些日子茶饭不思,夜夜难眠,你醒了就好。” 之前茶饭不思是假的…… 不过,从现在开始貌似就真的吃不下睡不着了。 毕竟,身边有个不知道是什么的东西。 “皇上?” “您还活着?” 慈禧一句话,成功让咸丰帝的脸色更黑了。 自己不人不鬼就算了,刚醒来就咒他死算怎么回事。 “朕是万岁爷,难不成你觉得朕该死吗?” 咸丰帝凝眉,冷声说道。 慈禧眼中闪过疑惑,似是对如今的情况摸不着头脑。 先是慈安…… 年轻了很多,又霸气的很多的慈安。 紧接着又是咸丰帝…… 还是活着的咸丰帝。 也就是说,她机缘巧合,阴差阳错的回到了以前。 她还年轻…… 对于一个行将就木等死的老人来说,没有什么比年轻更有吸引力。 她脑海里最后的记忆是命人给载湉送毒酒。 她一手扶载湉登基,可偏偏那个小崽子不听话,总想着撼动她的权力和地位。 好好做个锦衣玉食的傀儡皇帝不好吗? 既然找死,那她就成全。 慈禧眼中闪过的狠辣和浑浊,让咸丰帝一惊。 这个眼神,方才的气势,倒真真有一种站在权力巅峰生杀予夺的模样。 叶赫那拉氏当他是摆设吗? “你死而复生,得多修养才能恢复,朕先去处理政事,日落再来陪你。” 咸丰帝忙不迭的离开。 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背后有疯狗在追。 咸丰帝走后,慈禧脑子里莫名其妙的冒出了另外一段记忆。 在这段记忆中,她不再是母凭子贵的懿贵妃,不是圣母皇太后,更不是老佛爷…, 她是罪妃,叶赫那拉氏。 她因谋害皇后事发,被毒酒一杯赐死。 因此,她才能够回到年轻的时候。 慈禧不清楚,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竟然发生了这么大的偏差。 她是来享受的,不是来受苦的。 也许老天爷让她回到年轻的时候,可能就是为了让她拨乱反正。 那些偏差,该回到正轨了。 最大的变数,就是皇后,钮祜禄氏。 在她的记忆中,慈安性情淡然,一直都是不争不抢,可现在却在咸丰帝还活着的时候就将前朝后宫的权力尽归于己身。 时机不妙啊…… 想着想着,慈禧只觉得自己呼吸困难,就像再一次回到了等死的时候。 慈禧看不到自己脸上密密麻麻的皱纹,看不到突然佝偻了的身躯。 好似大变活人一般,慈禧由一个俏生生如花似玉的女子变成了一个老妪。 听从咸丰帝吩咐,在一旁看着的大太监,只觉得头皮发麻。 这还是人吗…… 大太监脚下生风,嗷的窜出去一脚踹向了慈禧,然后飞奔出去报信。 皇上身边太危险,他宁愿去钟粹宫做个扫地打杂的。 还来不及反应的慈禧,直接被大太监拼尽全力的一脚再次踹晕了过去。 惊魂失措的大太监一路鬼哭狼嚎,在钟粹宫门口偶遇了徘徊不敢进去的咸丰帝。 很巧,咸丰帝也觉得待在钟粹宫比较安全。 “皇上,皇上,闹鬼了,闹鬼了……” “叶赫那拉氏尸变了……” 大太监尖细的嗓音直冲云霄,惊散了一众鸟儿。 咸丰帝:…… 能小声点吗,这种见不得人的事情,非要搞的人尽皆知才罢休吗? 如果列祖列宗知道,他后宫出了个死而复生的妖孽,该做何感想。 听的清清楚楚的笙歌放下朱笔,挑眉。 尸变? 这是什么用词。 “皇上,叶赫那拉氏眨眼的功夫就变成了一个六七十岁的老妪,满脸皱纹头发稀疏花白面目狰狞,吓死奴才了……” 走出来准备做做样子迎接咸丰帝的笙歌完完整整听到了大太监的描述。 谁来告诉她,这是发生了什么。 她可不认为自己的霉运之力能有这么立竿见影的效果。 所以,咸丰帝这颗已经不怎么明亮的紫薇帝星做了什么? 不过,还真是干得漂亮啊。 咸丰帝表示,他很无辜,他什么都没胆子做,顶多就是在心里想弄死叶赫那拉氏。 正文 第七百七十一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七) (十七) 他不敢动手,难不成想都不能想? “看什么看,朕什么都没做。” 咸丰帝挺直腰板,虚张声势的开口说道。 殊不知,越是这样就越是显得心虚。 笙歌摊摊手,她说什么了? “皇后娘娘,救命啊。” 大太监心里打定主意,哪怕死皮赖脸,他今天也要赖在钟粹宫。 他老了,伺候两朝帝王,不能颐养天年就算了。 总不能到最后被一个不人不鬼的妖物吓死吧。 咸丰帝嫌弃的瞥了一眼依旧吓的发抖没有回过神来的大太监,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这个老家伙这么怂呢。 好吧,他也怕。 所以,靠你了,皇后。 “咳咳……” 咸丰帝轻咳了两声,把手背在身后,一本正经的说道。 “皇后,虽说叶赫那拉氏是罪妃,但你是中宫皇后,处理好后续之事是你的分外之事。” “皇后仁慈宽和,想来也不忍心使后宫陷入动荡不安之中。” “所以,皇后一定会处理好的,对吧。” 咸丰帝第一次觉得,皇位坐着貌似也没有那么舒坦。 累死累活不说,一不小心,还会被臣民茶余饭后骂昏君。 瞧瞧老六,奕,在宫外过的多么惬意。 不过,听说奕那个没骨气的也投了皇后门下,一门心思听从皇后派遣,在各国列强之间奔走游说,甚至还组织了一批年轻热血的有志之士,前往各国学习先进的理念和技术。 据说还在民间开设了什么世界大讲堂,好像为了鼓励民众了解世界局势以及发展变化,还规定了凡是登记参加大讲堂三次以上都可以领取到一定报酬。 咸丰帝很想知道,这些法子,皇后到底是怎么想出来的。 若是笙歌知道咸丰帝的想法,定会回一句,不过就是利用了无利不起早这句话罢了。 后世的伟人说过“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 民众愚昧,那么改革之路便阻碍重重。 民众开智,那么一切就会顺理成章理所当然。 改革从来都不应该只是自上而下,上下一心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笙歌就是要动员起民众,形成合力。 “臣妾会处理好的,皇上放心。” 好话赖话都被咸丰帝一个人说完了,她还能说什么。 再说了,慈禧现在本就是她的大敌。 在咸丰帝和大太监的陪伴下,笙歌前往了养心殿。 慈禧身上的脚印分外显眼…… 笙歌狐疑的看向了大太监,而大太监眼观鼻鼻观心,就是不说话。 不是他…… 绝对不是他。 叶赫那拉氏是皇帝的心头好,他可不能承认。 笙歌观察到慈禧身上的气运罩裂痕越来越多,且还新加入了一股新的力量,在吞噬慈禧的气运。 怪不得,会突变老妪。 她的霉运之力几经变异,早就不可同日而语。 更不要说,紫薇帝星也趁虚而入。 笙歌瞥了咸丰帝一眼,还说什么都没做,瞧瞧这紫薇帝星的龙气恨不得吞了慈禧的气运。 “皇上,臣妾的话你可能不爱听。” “您如果想继续留叶赫那拉氏在身边的话,臣妾会想法设法与萨满法师一起让叶赫那拉氏保持年轻貌美。” “但是,归根结底,叶赫那拉氏就是个不人不鬼的东西,活人长久相处,必然会受影响。” “您看是您的命重要,还是叶赫那拉氏比较重要。” 笙歌说这话就是在故意恶心咸丰帝。 谁让这段时间以来咸丰帝长吁短叹装可怜甚至还想着搞什么保皇派恶心她。 如今的大清是什么样,咸丰帝自己心里没点儿数吗? 咸丰帝脸色铁青,皇后说话越来越不可理喻了。 “朕虽疼惜叶赫那拉氏,但朕是天子,应以身作则,绝不能带头容忍邪祟作乱。” 咸丰帝装作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冠冕堂皇的说道。 “为难皇上了。” “那臣妾会尽可能让萨满法师为叶赫那拉氏留一个全尸,让她能够在陪葬帝陵。” 咸丰帝:…… 大太监:…… 大太监默默的在心里为笙歌点了个赞。 似皇上这样爱装模作样还能造作的,就需要皇后娘娘来治。 他亲戚家的后辈来信说,自从皇后娘娘理政以来,百姓的生活在慢慢好转。 戴着五颜六色神帽和狰狞面具,腰间挂着铜镜和铜铃的萨满法师急匆匆地赶来。 如今的萨满文化,早已不似清未入关前那么兴盛了。 摆好香案,供奉好各色祭品,萨满法师绕着昏迷着的慈禧一边跳着不知名的驱鬼舞,一边口中念念有词。 笙歌手中掐了个诀,默默的打在了萨满法师手执的驱鬼神鞭上。 随着法事的进行,慈禧年轻和衰老两种状态交替出现,香案上摆着的烛火也是忽明忽暗,诡异而又渗人。 伴随着一声惨烈至极的叫声,众人才发现慈禧醒了过来。 “皇上,救我。” “皇上,你怎么能这么对我。” 慈禧在地上打着滚,不断哀嚎着。 面目狰狞可怕,声音嘶哑凄厉,就好似三更半夜家家闭户时想要试图索命作乱的厉鬼。 咸丰帝眉头紧皱,别过头去。 他对叶赫那拉氏问心无愧,该宠的时候也宠了,该赏的时候也赏了。 他可以负责任的说,在此之前,叶赫那拉氏活的比宫中大多数后妃都要恣意。 自己作死,动了不该动的念头,起了不该有的贪欲,做了不可原谅的错事,那赐死本就是理所应当。 这么作乱,凭什么。 这一刻,咸丰帝的脑子格外清醒。 “咸丰,我是大清的老佛爷,你这么对我是会遭报应的,你不得好死。” “慈安,你才是真正的孤魂野鬼。” 眼见着咸丰帝无动于衷,慈禧也不再哀求。 她是大清的皇太后,是老佛爷,光绪都要喊她一声亲爸爸。 这些要么被她熬死,要么被她害死的人,有什么资格看她这么狼狈。 “慈安,你还是那么天真。” “大清,岂是你想救就能救的?你以为我没有试图挽救大清政权?” “只不过事实证明只有依附列强才能苟延残喘。” 正文 第七百七十二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八) (十八) “我没有错。” “如若不是哀家尽可能与各国修好,结各国之欢心,大清朝早就亡了。” “慈安,哀家不信你不知道后来的大清朝是什么样子。” “我没错。” 慈禧癫狂的叫着,就好似受到了滔天的屈辱。 笙歌失笑,说句不恰当的话,慈禧就是典型的只玩政治无担当,占着茅坑不拉屎。 的确,大清亡国,非慈禧一人之过。 但慈禧绝对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两次政变,三次垂帘听政,穷奢极欲,挪用军费,打压贤良,哪怕是曾经帮助过她的那些洋务派人士。 没能力力挽狂澜,可偏偏还见不得别的人分权。 光绪帝幼稚的试图自救,救国,却不知道他最大的阻碍就是他的亲爸爸慈禧皇太后。 “你说完了吗?” 笙歌冷漠的看着痛苦哀嚎的慈禧,镇定自若的问道。 至于咸丰帝的表情,她没有心情关心。 再说了,让咸丰帝听听也好,要不然咸丰帝还在心存侥幸,大清能够靠着地大物博逃过一劫。 “你错没错,你说了不算。” “你且就看看,真正的国富民强从来都不是靠着出卖自己国家人民的利益能够换来的。” “还有,本宫不是你,本宫宁为玉碎,不为瓦全。” 那等万不得已的地步,倒不如顺势而为。 大清保不了华夏儿女,那华夏儿女又凭什么效忠于大清。 国家利益与人民利益是相辅相成,高度统一的。 “你扼杀了大清每一次转折的机遇,还在这里厚颜无耻的说自己无错。” “也不知那些因你挪用军费而全军覆没的海军泉下有知,会不会放过你。” 在笙歌的助力下,萨满法师成功的将慈禧从叶赫那拉氏身上揪了出来。 仅此一番折磨,慈禧身上的气运之力早就斑驳混杂几乎可见了。 “你就飘荡在这紫禁城,好好看着本宫如何改天换日。” “无能就是无能,别找借口。” 也不知道萨满法师念叨了些什么东西,慈禧的眼神变得空洞,魂体也逐渐变得透明。 这一刻,慈禧真正的变成了一只无依无靠无记忆如浮萍般的孤魂野鬼。 打不死的小强,终于安生了。 作法完毕收拾香案后,萨满法师郑重其事的向笙歌行礼。 似是敬佩,似是臣服。 光绪帝肉眼凡胎看不出猫腻,但当事人萨满法师却感知的清清楚楚。 如有神助,不只是说说而已。 …… …… 带萨满法师离开之后,咸丰帝一脸铁青的看着笙歌。 这个时候的咸丰帝,就好似是一座压抑着的火山,稍有不慎就会爆发,炸的人尸骨全无。 笙歌摊摊手,能怎么办呢,大不了水来土掩兵至将迎。 “慈安?” “皇后,你不觉得你需要给朕解释一下叶赫那拉氏刚才所言是何意思吗?” 咸丰帝双手握拳,手背上青筋爆出。 可以看出,慈禧刚才那些疯话,没少让咸丰帝受刺激。 “皇上不都听到了吗?” “就是皇上所听到的那样。” “您留下一堆烂摊子撒手西去,您的爱妃母凭子贵,从圣母皇太后熬成了太皇太后老佛爷,就连新帝都得恭恭敬敬喊一声亲爸爸。” “不听话的,要么被扔井里,要么被圈禁,被毒死,反正您的爱妃叶赫那拉氏真正见证了大清朝的败亡。” “大清不再是大清,而是彻彻底底变成了洋人的走狗,战乱不断民不聊生,就连大清的帝陵都被炸了,您知道吗?” “皇上,您选爱妃的眼光真好。” 笙歌把那段惨烈地历史直接摊开在咸丰帝面前。 有些侥幸,从头到尾都不该存在。 身为一个国家的最高统治者,没有忧患意识,没有思变想法,谈何统治,又有什么资格被天下养。 没有天下人,大清也只是个名词罢了。 “你放肆。” 暴怒的咸丰帝伸手,便要一巴掌打向笙歌。 笙歌嗤笑,不闪不躲,就那么目光灼灼看着咸丰帝。 为什么,都不愿意清醒呢? 最终,咸丰帝的手还是没有落下来。 “皇上,这不是放肆,这是事实。” “国不再是国,家不再是家,之后的每一天都是天下臣民的劫难。” “您,醒醒吧,不要再被这暂时的平静迷了双眼了。” 无论如何,咸丰帝都是爱新觉罗氏的子孙,是名正言顺的一国之君。 若有了咸丰帝真正意义上毫无保留的支持,那她的改革一途会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阻碍。 “你到底是谁。” 咸丰帝眼中的震惊和沉痛,藏都藏不住。 “臣妾自始至终都是您亲封的皇后钮祜禄氏。” “只不过机缘巧合,臣妾在梦中得仙人指点看到了大清朝的未来。” “梦中看到的一切都太过惨烈,臣妾不想发生,也不甘心。” 笙歌半真半假的说道。 “从你接叶赫那拉氏入钟粹宫养胎的时候吗?” 咸丰帝开始细细回忆这几年的一点一滴,最终还是得出了这样的结论。 “是。” “臣妾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国富民强,免受列强侵略。” “屈辱史,太过于沉重,我们无论是谁,都背负不起这样的责任。” 笙歌话音落下半晌,咸丰帝都没有再开口。 无人知晓着短短的时间内,他究竟思考了些什么。 “还有机会吗?” “朕不是说自己,朕是说大清,是说这几万万子民。” 咸丰帝知道自己命不久矣。 先天不足,娘胎里就带出来的问题注定了他无法长寿。 再说了,刚才都说叶赫那拉氏都熬成太皇太后了,他自己肯定早死了。 所以,问了也没用。 “有。” “若是没有挣扎的机会,仙人是吃饱了撑的指点我啊。” 没机会,就创造机会。 要不然,她留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 每一个世界,都将成为她的底蕴和积累。 她亲手缔造的世界,亲手换了的天道,只会成为她的一部分。 她再也不会是被天道随意支配的那一个。 未来,还是挺远的。 “那个,朕能最后问一句,你是怎么死的吗?” 皇后这么吊炸天,他是真的好奇啊。 正文 第七百七十三章想追悔的东太后(十九) (十九) 他还以为,像皇后这样的人,才会是笑到最后的人。 啧啧啧…… 没想到竟然是叶赫那拉氏那个没脑子的。 太皇太后? 老佛爷? 两立新帝? 垂帘听政? 就叶赫那拉氏那连害人都漏洞百出的脑子,听个鬼政。 “被毒死的。” 笙歌没好气的答道。 咸丰帝这么兴致勃勃,是要闹哪样? …… …… 经叶赫那拉氏死而复活一事,咸丰帝终于不再心存侥幸,而是一门心思的放权给笙歌,助力笙歌改革。 由咸丰帝牵头,朝臣中那些顽固至极的保皇派分子,终于加入了笙歌的麾下。 笙歌先是清除了那些尸位素餐还搜刮民脂民膏贪污腐败的大蛀虫,然后放出皇榜,更改了科举考试的内容,暂缓科考,给予学子们平等的准备时间 因着笙歌之前再各个州县乡里普及了基本的世界局势,甚至还派一些极会煽动人心的游说家描述不变必亡的可怕场景。 所以,皇榜更改科考内容,并没有设想中那么大的阻力。 世界,正在发生百年不遇之大变局,世界各国在这风起云涌的变局中极力变强扩张,若大清不变,那么必然落后于世界。 落后的下场是什么,不必多说。 剧情中那沉重惨痛的百年屈辱挣扎史,足以说明一切。 笙歌不介意把那些不变法,不富国强军则必然发生却尚未发生的事情,告之于民众。 只有所有人心中有了危机感,激起为中华民族站起来努力的责任心,那么才有可能扭转这场屈辱史。 人心齐,泰山移。 在暂缓科考的时间里,笙歌并没有闲着。 第二次鸦片战争攻陷北京的惨状,如同一把悬在头上的利剑,时时刻刻提醒笙歌,她不能懈怠,必须得争分夺秒。 枪杆子里出政权,话糙理不糙。 必须得有绝对强悍正规的军队,才能捍卫这锦绣华夏大地。 军队是保证国家和人民利益最坚硬的盾牌。 有这大国之盾,方有话语权。 这个时候,笙歌突然有些想念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韩重言了。 若是有韩重言在,她只需把她建军治军的理念说给他听,把银子粮草装备准备好,那么其他的事情,根本不需要她操心了。 可惜了…… 笙歌认认真真分析了大清现有的所有兵力。 八旗兵,绿营,以及勇营。 这是清朝现有的绝大多数军事力量。 八旗兵,以旗统兵,直属国家。郎卫负责侍卫内廷,兵卫拱卫京师 绿营兵,以绿旗为标志,以营为建制单位,驻守各地。 而勇营则是出现没多少年的,曾国藩在湖南招募的湘军就是勇营兵之始。 如今,八旗兵奢靡腐败之风弥漫盛行,真正能够发挥出战斗力的屈指可数。 而绿营兵之中,吸食鸦片的也大有人在。 说来也可笑,年头久远伴随着大清百年的八旗兵与绿营兵竟大都不堪重用了。 笙歌看着她撒出无数人手,甚至派自己人偷偷改头换面加入各地军营搜集来的消息,绝望的叹了口气。 在全面了解了自家军队战斗力之后,笙歌突然有些理解为什么慈禧就坚定的认为,清军不可能胜诸国列强了。 装备,战舰,弹药,这些外在的东西,她都可以拿钱砸,能引进的引进,不能引进的,自主研究开发。 可,人呢。 八旗军和绿营军长期疏于训练,纪律涣散。 曾经被视为大清的虎狼之师,如今却如鲠在喉。 咽,咽不下去。 吐,也很难吐出来。 几十万早已腐化的军队,她又该如何处理。 八旗军,大抵都是有枝繁叶茂的家族姻亲背景的,多是世袭到年龄便是预备。 这一动,恐怕是真的要与大清的立国之本作对了。 必须得承认,八旗军在大清朝历史上起过至关重要的作用。对满族社会的发展也产生了不可磨灭的影响。 但如今,八旗军的战力,早就名存实亡。 换句不太恰当的话说,到了咸丰帝这一朝,曾经赫赫威名的八旗军差不多已经成了依靠国家供养的社会救济组织。 呵,当年白莲教起义给的教训还不够深刻吗? 装备精良的八旗军镇压白莲教起义,却灰头土脸铩羽而归。 笙歌眉头紧紧皱着,天大的难题在她面前挡着,她实在有些烦躁。 要知道,不论是慈禧还是后来的同治、光绪帝,都没有想过撤裁八旗军。 他们不是不知道八旗军的对大清的桎梏。 但那些当权者更清楚,八旗对大清根深蒂固的羁绊牵扯。 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只是说说而已。 笙歌瞻前顾后犹豫不决,不是没有魄力和勇气。 如今的大清朝风雨飘摇,内忧外患。 外有各国列强虎视眈眈想要瓜分华夏大地分一杯羹,内有断断续续大大小小的起义。 积压了多年的矛盾,不是她短时间内就能彻底完全解决的。 在这个时候,裁撤八旗军,无异是在向八旗宣战。 无论是上三旗,还是余下的五旗,都不会心甘情愿的放弃这个混吃等死的美差事。 劝咸丰帝废后,无伤大雅。 但若是阻碍了她的对变法改革之路,又该怎么办呢? 笙歌再一次叹了口气,这样的世界,太过于沉重了。 这百年的屈辱史尽皆系于她一身,若是她哪一步走的不合适,走的激进,哪一步决定出现纰漏,那么等待她的,等待整个华夏大地的都是一场难以逃脱的劫难。 变,伤筋动骨。 不变,那军队建设就不可能变成她想象中那样纪律严明,结构明确,军事过硬,能打胜仗,作风优良,听她指挥的模样。 没有这样一支让人闻风丧胆的军队,那一切的改革都是昙花一现。 在西方列强的坚船利炮下,所有的好转,就会像纸糊的一般,一捅就破。 罢了…… 罢了…… 既然时局已经把她逼迫到了这种骑虎难下,不变则等死的地步,那还有什么好犹豫的。 如今的大清朝需要的从来都不是零敲碎打 的修修补补,而应该是凤凰涅槃的整体重塑。 正文 第七百七十四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 (二十) 修修补补,拆东墙补西墙,治标不治本。 无人敢做之事,那就由她来做吧。 不成功,便成仁。 奋力一搏,置之死地而后生,也总好过屈辱百年。 一瞬间,笙歌想的很明白。 很多事情,在其位谋其政,不可推卸。 几万万人的前途和命运,不是她自不自愿便能推卸的。 而她,也不喜欢作亡国奴。 此刻,无关身份,无关任务,是她的民族自尊心在作祟。 八旗军,必须得撤裁,重组。 势在必行,谁都无法阻她。 大不了,神挡杀神佛挡杀佛,特殊时期,她不介意以雷霆手段,以儆效尤。 公元1860年,这在历史上又是一个特殊的年份。 剧情中,这一年,英法联军攻入北京,咸丰帝仓皇出逃。 无所顾忌的英法联军在这座古老的北京城肆意妄为火烧圆明园,滥杀无辜。 无数珍宝流失国外,在以后的漫长时间里几乎成为了华夏屈辱的见证。 十二铜首,依旧有五尊下落不明。 这段屈辱,如同一把钝刀子,在时时刻刻剜人心。 笙歌知道,留给她的时间不多了。 这年的新春,偌大的皇宫并没有大操大办,看起来有些许凄凉。 但,笙歌赚了个盆满钵满。 省了一部分,各地官员进献又是一部分,笙歌表示,她的军费貌似又多了。 而所有官员也看的明白了,如今的大清朝,早已不是爱新觉罗氏占据话语权了。 可谁让这副局面是咸丰帝一力促成的呢。 用咸丰帝的话来说,钮祜禄氏皇后天降奇女子,挽救大清臣民于水火,所有人谨从其令。 咸丰帝依旧会上朝,但上朝只有一个目的,替皇后撑腰。 所有跳出来想要打着清君侧名义反对皇后掌权的,都被咸丰帝毫不留情的打回去了。 民族危亡,国难当头之际,那些细枝末节的东西早就不重要了。 大清若是被灭,还不同于以往的王朝更迭。 灭的是整个中华民族,华夏儿女,会断了几千年的文明。 日复一日在笙歌的洗脑之下,咸丰帝终于突破了狭隘的满族为尊的观念,开始站在新的高度之上审视整个华夏大地。 他是满族人,是爱新觉罗氏的子孙,但同样也是万千中华儿女之一。 所以,大清朝绝不能灭。 哪怕逃不过历史洪流,也不应该倒在外国列强的枪炮下。 钮祜禄氏,以女子之尊,雷厉风行,任人唯贤,以短短的两年时间硬生生把陈腐的朝堂经营出了新朝之风。 识时务者为俊杰,贪生怕死者,随风倒。 而同样也有一把部分人,视为知己者死,为报知遇之恩,殚精竭虑毫无怨言。 毕竟,想当亡国奴的,甚是罕见。 …… …… “圣上,我想编练新军。” 笙歌看着**病榻的咸丰帝,说出了自己的想法。 “可以。” 咸丰帝并没有表现出任何的惊讶。 大清朝军队战力如何,他心知肚明。 他都看不上,何况是皇后呢? “军费可有问题?” 咸丰帝咳嗽几声,疲惫的问道。 他的私库,应该还有些值钱的东西,能够助皇后一臂之力。 谁不想做个名留青史的明君啊。 只可惜,他不仅资质能力不足,就连寿命都熬不到看到清明盛世那天了。 “皇上,我想裁撤八旗军和绿营军。” 笙歌短短的一句话,就像是一记惊雷炸响在咸丰帝脑海中。 咸丰帝错愕,他没听错吧? 八旗军丧失战斗力早已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了,可哪怕缔造康乾盛世的先祖都无能无力。 皇后真的可以吗? 再说,八旗军和编练新军貌似也不冲突吧。 “皇后,如今朝内局面难得稳定下来,这个时候裁撤八旗军,不是一个好选择。” “八旗军养着就养着了,新军你练着就好。” 咸丰帝试探的说道。 皇后好不容易坐稳了当政者的位置,这个时候与八旗起冲突,那么皇后的处境怕是就危矣。 皇后是他唯一的希望,绝对不能有任何闪失。 所以,他愿意花钱养着八旗军。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孔子在《论语·季氏》第十六篇中指出“闻有国有家者,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盖均无贫,和无寡,安无倾。” “皇上,您花大价钱养着八旗军,让八旗军高枕无忧,那让其他人怎么看。” “新军还会心甘情愿为国效力吗?” “他们在前线浴血奋战抛头颅洒热血马革裹尸无善终,而八旗军同样身为大清朝的军人却能在大后方夜夜笙歌歌舞升平。” “这公平吗?” “心有不满,又如何为大清朝效力。” 笙歌毫不留情的打破了咸丰帝心中的幻想。 “还有,皇上,没那么多银子养几十万八旗军了。” “新军新军,新的不仅仅是人,还有军种,武器和装备还有各种作战军事理念。” “以后依靠的不仅仅是火药了,现在是陆军海军,那以后呢,领空呢?” “皇上,您有想象过有朝一日侵略者的战机在上空肆虐,投掷炸弹吗?” “那项技术研发,不需要钱啊。” 笙歌觉得,她缺钱,是真的缺钱。 要她花一笔巨资养着一群酒囊饭袋,她实在忍不了。 咸丰帝:…… 领空? 皇后竟然已经想的这么长远了吗? 原来皇后要的不仅仅是摆脱侵略,摆脱落后的局面,而是要占据主动权。 皇后是真的敢想啊…… 这是咸丰帝心中唯一的想法。 他想的是薪火相传,而皇后直接就在盘算着大国崛起,反客为主。 好吧,他觉得她配不上皇后。 “皇后,饭要一口一口的吃啊。” “八旗军背后站的都是些什么人,你不会不清楚。” “那帮老家伙若是跳出来不依不饶,你该如何应对。” 咸丰帝着急的提醒道。 来之不易奋斗稳定局面,他实在舍不得啊。 “皇上,这只是虚假的稳定。” “凡阻碍***,当以叛国论处。” “改革,改革,自然是全面的,经济政治军事。” “大清现在什么局面,阻挠改革不就是在期盼大清亡吗?” 正文 第七百七十五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一) (二十一) “投敌叛国,还有什么好说的。” “杀无赦。” 笙歌冷漠的说道。 在此等危急存亡之秋,谁都不要妄想阻挠她。 八旗军必须得裁撤,绿营军必须得整改。 若是一门心思只为自己谋求私利的那些人,也就不配坐王公贵族,锦衣玉食了。 笙歌声音中冷漠肃杀和铁血让咸丰帝恐慌。 他的皇后,究竟是怎样一步一步成为如今这个样子的。 他无用,大清朝所有的担子都压在皇后一人的肩头。 “新陈代谢,天理循环。” “皇后,你放手去做吧,朕这条命还在前面帮你顶着呢。” 自知时日无多的咸丰帝,也不矫情的想着想方设法延年益寿。 若是八旗军真的能够裁撤,摆脱尾大不掉的局面,大清朝也许真的可以轻装上阵,焕发生机。 “朕颁发圣旨,你在朕身后。” 这是自登基以来,咸丰帝第一次这般视死如归,豪情万丈。 他从先帝手上接过的本就是风雨飘摇千疮百孔的江山,一直以来胆战心惊却无所成。 甚至,前些年农民起义军都堂而皇之的建立了国中国。 可无论他做什么,都无法扭转乾坤。 既如此,倒不如听皇后一次,孤注一掷。 不成功,便成仁。 …… …… 翌日,一道由久病在床不见外人的咸丰帝亲笔所书的圣旨,经由大太监在早朝时宣读。 “奉天承运,皇帝昭曰,新陈代谢,生生不息。朕观世界之大局,历史之轮回,决定裁撤八旗军,改编绿营军,编练新军,以期实现富国强兵之崛起复兴梦。” “钦此……” 大太监声音尖细,足以把这一道圣旨清晰的传入每一个臣子耳中。 别看大太监气息沉稳,可实际上他心里慌的一批。 本以为牢牢抱着皇后娘娘的大腿,就能安享晚年,可怎么养着养着就又要做这种一不小心就要丢掉老命的事情。 那可是八旗军啊,根深蒂固的八旗军。 哪是随随便便就能被一纸圣旨轻描淡写就裁撤的。 如今的殿外还藏着无数身披盔甲手持利刃忠于皇后的将士,今日怕是不能善了了。 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落得个血溅当场身首异处的下场。 老了老了,可这日子却过的越来越惊心动魄了。 罢了罢了,他是个老宦官,注定留不下后,那就随着皇后娘娘吧,起码还能勉勉强强青史留名。 某种意义上,这也算后。 后世留名,永垂不朽的后。 “什么?” “荒唐……” “八旗军可是我大清朝立国之本,若无八旗军当年的浴血奋战和所向披靡,指不定还没有如今的大清朝呢。” “编练新军就编练新军,八旗军是碍着谁了?” “是不是皇后娘娘的意思啊?” 大太监的话音落下,大殿内的隶属于八旗的文武臣子,交头接耳。 裁撤八旗军不仅仅是说动了他们的利益,而且意味着他们手中再无实权。 若无八旗,他们的血统的尊贵优势将荡然无存。 有些东西,根深蒂固,不能动,也绝不该动。 也不知是谁开了个头,大家有样学样,扑通跪在了地上,高呼三思。 朝堂上还站着的,大都是笙歌后来破例提拔的人。 笙歌沉默的坐在龙椅上,看着朝堂上的闹剧,不做声。 还想说什么,继续。 各种牢骚,总得听完,她才好开口啊。 跪什么跪,这帮老家伙哪只眼睛瞧着她像是那样能被跪几下就能屈服的。 瞎啊…… 说句实在话,古往今来,威胁帝王的,能有几个好下场。 哪怕是那些碍于舆论,被情势所逼的帝王,一时间委曲求全应了朝臣所情,但…… 笙歌很是怀疑,是不是她在这个世界表现的太过于仁厚,过于妇人之仁了?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大殿上诡异的气氛也在延续。 笙歌依旧沉默着,那些大臣亦是做足了长跪不起的姿态。 笙歌嗤笑,跪吧跪吧。 等跪不下去了,要么晕过去被她送回去,要么自己站起来走回去。 当然,要是不要命的非要以什么老祖宗留下的功臣不能随意抹杀跳出来反对她,她也不介意杀鸡儆猴,然后让人抬出去。 就这三条路,选吧。 大清朝当年入关的老祖宗都死了,天天念着那点儿功德也不害臊,要真的这么注重血统,主动荣耀历史,倒是者近百年别浪荡颓废混吃等死成这个样子啊。 要是风调雨顺,国泰民安的时候,她不介意就跟养猪似的养着这些人。 但是,现在她介意。 她无比介意。 事关任务成败,事关这百年屈辱,事关她新悟出来的修炼之道,那就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万般无奈,杀无赦,立竿见影。 笙歌知道,她变了。 上个世界的浩劫,彻彻底底让她变了。 笙歌对着同样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的大太监使了个眼色。 大太监心中苦笑,但依旧忍不住竖起了大拇指。 皇后娘娘不愧是皇后娘娘啊。 只见大太监从屏风后面不改色的拿出一壶茶,一盒精致的糕点,置于笙歌面前的桌子上。 一本正经,斟茶,切糕点。 而笙歌理所应当的接过去,一口糕点一口茶,吃的那叫一个坦然自若心安理得。 时不时还评价一下,茶怎么样。 那些跪在大殿中半个多时辰的大臣们早已是饥肠辘辘,偏偏皇位上坐着的皇后娘娘吃的欢乐。 确定那些评价不是故意的吗? 几块糕点下肚,几杯热茶饮尽,笙歌只觉得通身暖洋洋的。 还真别说,她还是挺佩服这些跪着的人的。 俗话说得好,春寒料峭,这大殿中虽然还留着几个火盆,但地面还是凉的一批。 饿着肚子跪这么久,也算是毅力可嘉。 要是这份毅力用在别处,倒也能成大事。 可非要用在跟她作对上,她有什么办法,她也很无奈啊。 笙歌能有什么坏心思呢…… 笙歌宽大的袖子中还抱着温度刚刚好的汤婆子,原谅她实在无法对那些跪着的人感同身受。 唉,太温暖了。 体会不到又冷又饿还得跪着的可怜。 正文 第七百七十六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二) (二十二) 笙歌百无聊赖的玩着手上的扳指,一边暗戳戳的想着这些大臣们又能玩出什么新花样。 不过,倒是快点啊。 毕竟,一个早朝,她吃两次担心还是不太好的。 等啊等……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扑通一声,终于有一位满脸褶子胡子花白的老头儿晕倒了。 笙歌勾唇,缓缓开口。 “瓜尔佳大人为国事操劳至此,本宫甚感欣慰。” “还愣着做什么,还不把瓜尔佳大人送回去休息?” 在这种情况下,不管真晕还是假晕,都是有福气的。 最起码官位保住了,小命也保住了。 她只是要撤裁八旗军,又不是要把八旗子弟全部消灭。 “老臣有一问,不知当讲不当讲。” 在气氛僵持不下时,坚定不移站在笙歌身后的钮祜禄氏开口了。 倒不是钮祜禄氏的掌权人多么深明大义高瞻远瞩,能够理解笙歌的做法。 实在是,在文武百官眼中,笙歌和钮祜禄氏本就是休戚与共,生死相关。 一根绳子上的蚂蚱,钮祜禄氏就是想撇清都撇不清。 闻言,笙歌挑眉看向了这位钮祜禄氏嫡系嫡脉的掌舵人。 说实话,一般情况下,当讲不当讲这几个字一出口,十有八九都是不当讲的事情。 可一直以来,她跟这位老爷子相处筹谋还是很和谐的。 以她对这位老爷子的了解,不像是个找死的。 虽然古板,但也不至于丝毫不知变通。 “朝堂之上,自该各抒己见。” “但凡是对江山社稷有利的,本宫哪有不听之理。” 笙歌说的冠冕堂皇。 毕竟,最终解释权,在于她自己啊。 钮祜禄氏的老爷子低头翻了个白眼,皇后娘娘这话说的还是一如既往的漂亮啊。 也不知道是不是钮祜禄氏的祖坟冒烟了,还是哪颗树长歪了,竟然出现了皇后这么一个奇葩。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个奇葩,有能力带领钮祜禄氏走向巅峰。 “皇后娘娘,君君臣臣,虽说如今是您监国,代为处理国家大事,但说到底,这江山依旧是圣上的。” “所以,老臣斗胆问一句裁撤八旗军到底是圣上的意思,还是皇后娘娘自作主张?” “若是皇后娘娘自作主张,恕老臣不能从命。” 钮祜禄老头这话一出,整个大殿,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老头儿身上。 恐怕也只有这个老头儿敢说的这么光明正大理直气壮了。 毕竟,老头儿的身份在那儿摆着呢。 大家虽都是八旗,但谁让现在大清朝坐在皇位上发号施令指点江山的是钮祜禄氏呢。 笙歌默默在心里问我钮祜禄老头儿点了个赞,看来这老头儿还是知道跟着谁有肉吃的。 这些胆大不要命的话看似是在质疑她,可实际上却是给她打开了突破口。 “自然是朕的意思。” 被宫人搀扶着姗姗来迟的咸丰帝开口。 谁都知道,哪怕咸丰帝身子骨不行了,可到底还是大清朝名正言顺的帝王。 对于一些老家伙而言,咸丰帝一言,足矣。 “裁撤八旗军是朕深思熟虑呕心沥血考虑之下做出的决定。” “大清朝如今之局面,岌岌可危风雨飘摇,内忧外患。” “诸位爱卿到底是想做那亡国之臣,还是想叛国啊。” “凡阻挠改革者,当以叛国论处,杀无赦。” “各位好好想想是交出手中那点儿权利容易接受,还是一起亡国被钉上历史的耻辱柱更容易接受。” 咸丰帝把笙歌当日那番斩钉截铁的话稍加修改便说了出来。 这可能是自咸丰帝登基以来,说话最为八霸气的一次。 “谁愿意当那出头鸟,朕不介意一起带着他去见大清的列祖列宗。” 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反正咸丰帝自知时日无多,说话也少了顾及。 身为帝王,临死前,杀几个人总不为过吧。 笙歌:…… 咸丰帝在她夜以继日潜移默化的影响下,竟然化身社会人了…… 众位大臣:…… 原来他们的帝王还有如此霸气侧漏的一面啊。 因着身体原因,咸丰帝的声音气喘吁吁,但其中的果决不容忽视。 “别所有的屎盆子都往皇后身上扔,皇后为这大清做了多少,各位心里真的没数吗?” 太久没有出现在人前的咸丰帝,就好似是脱缰的野马,也不管那话是不是合乎时宜。 笙歌表示,能不能换个温柔点儿的说法,她现在顶多偷偷抱了个汤婆子,真没有屎盆子啊。 “各位也大都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了,还眼巴巴盯着那点蝇头小利,置家国大义于不顾,还不如你们家里那些刚及冠的孩子懂事。” “你们看看吧。” 咸丰帝直接甩出了一份签满字的请愿书。 嗯,相比起这些浸淫官场半生沉浮的老油条,还是那些初出茅庐心中还有几分热血和赤诚的人好煽动。 也多亏了皇后的提醒,才能打这些老家伙们个措手不及。 众臣子看着那份请愿书,已经找不到任何合适的表情来表达自己的情绪了。 他们闹成这个样子,后院竟然着火了…… 所以,他们这是为谁啊。 “你们不觉得丢人,朕都替你们丢人。” “小娃娃们尚且知道为国尽忠,国家利益至上,你们呢?” “既然如此看重虚名和权利,不如朕把你们赐死之后多追加一些死后殊荣,然后让这些年轻人上位吧。” 咸丰帝一口气将这些话说了出来。 咳咳,他每天被皇后训话,这些老家伙们也该感同身受一下了,要不然总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皇上息怒。” “人各有志,谁也不能强求,您说是不。” “不过,还好,大清朝还有那些年轻人在,大不了臣妾再熬几年,等到那些年轻人为大清朝发光发热。” “是臣妾无能,不能力挽狂澜。” 笙歌说的无比委屈求全,可怜兮兮。 咸丰帝无语,皇后这演技貌似又精湛了不少。 现在说不能强求,指着他说杀无赦的是谁啊。 要不是皇后天天洗脑,他能说出这些混蛋话? “还好,还有希望。” 正文 第七百七十七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三) (二十三) “这大清朝的未来,终归还是要看那些小辈的。” “陛下,您别因为这帮顽固不化不思进取的臣子们气坏了身体。” “我们再等等吧……” 说到这里,笙歌故作惆怅的叹了口气。 要不是咸丰帝太清楚自家皇后到底是个什么杀伐果断的性子,怕是就要相信了。 大殿中乌泱泱跪着的大臣,一个个脸红脖子粗。 皇上和皇后娘娘说话,越发直白和不拘小节了。 皇后娘娘刚才那番话,就差指着他们的鼻子直接说催他们死了。 他们本以为咸丰帝会考虑到大清入关之本,体恤八旗,还可以稍稍通融一下。 没想到…… 连以叛国论处杀无赦这样的话都说出来了,他们貌似没有挣扎的机会了。 还是那句话,两害相权取其轻。 好死不如赖活着,既然家里那帮小辈都开始自作主张闹起来了,他们这些老家伙们也不必吃力不讨好了。 还是那句话,活着最重要。 他们的确是有私心,可谁都不想真正亲眼看到国破家亡流离失所的那一天。 “臣等遵旨。” 因着咸丰帝难的的霸气侧漏的出面,裁撤八旗军就这样奇奇怪怪的通过了。 笙歌明白,这也只是个开始。 偌大的八旗军,并不是所有人都是家世显赫。 嫡支,近支,旁支的生活依旧是有天差地别的差距。 如何安置,如何让那些人在朝廷的帮扶下自力更生,又是一道难题。 笙歌觉得自己好像是更秃了。 别人做皇后都是雍容华贵母仪天下,怎么到她这里就要变成秃头小宝贝了。 笙歌看着自己越来越高的发际线,陷入了沉思。 不过,也难怪,每天有操不完的心,不秃才怪呢。 八旗军的裁撤,绿营军的改组新编,在举国上下掀起了轩然大波。 有质疑,有反抗,有欣喜…… 但不论是怎样的民声,都无法动摇笙歌剜下这块儿腐肉的决心。 作为一个后来者,她清楚,不大动的下场。 谁都可以心存侥幸,唯独她不可以。 笙歌以一种决然果敢的姿态站在了风口浪尖之上,一力压下了所有反对的声音。 改革,从来都不会是一帆风顺的。 所以,笙歌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 虽说这裁撤八旗军,编练新军的过程复杂又艰难,但结果总归是好的。 笙歌看着通过新的征兵政策和入伍条件组建起来的军队,那一张张,或年轻,或坚毅,或历经风霜的面庞,很是满意。 还好,一切都在慢慢变好。 …… …… 历史的车轮并不会因笙歌一人的存在而停滞不前。 轨迹也许会发生变化,但却永远都不会停下。 咸丰帝的精神越发不济,身体也是每况愈下。 之前还能趁着日头不错的时候出去看看风景赏赏花,然后看看后宫里的那几个小萝卜头。 可近来,却只能**病榻,靠着药物吊命。 殿内,整日都弥漫着一股浓重的药味,挥之不去。 宫内的气氛,随着咸丰帝身体的变化,也越发沉重。 可这份沉重之下,偏偏又带着几分让人不安的风平浪静。 这世上,没有人能够拒绝权力的诱惑。 谁不想站在权力的巅峰,指点江山。 这是无数人,穷极一生,都在追寻的梦。 有些不长脑子,又目光短浅的,自以为笙歌如今手中握着的一切权力,都是咸丰帝赋予的。 在他们看来,咸丰帝,就是笙歌的后台。 如今咸丰帝距离撒手西归也就是几天的时间了,咸丰帝一走,钮祜禄氏就再也不是权倾朝野的监国皇后了。 到时候,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皇太后。 钮祜禄氏无子,终究是遗憾啊。 只是,这些人能想到的,每天被笙歌洗脑得咸丰帝怎么可能忽视。 弥留之际,咸丰帝召集了宗亲和肱骨大臣,以及所有的皇子。 当着所有人的面,咸丰帝把传国玉玺,珍而重之的放在了笙歌手中。 咸丰帝清楚,能够力挽狂澜带领大清走出颓势的只能是皇后钮祜禄氏,而不是后宫这几个还没长成的小萝卜头。 只能是皇后,谁都不行。 “朕临终前唯一召命,朕归天后,军国大事依旧交由皇后钮祜禄氏裁决。” “新帝即位,后宫只准有一位皇太后。” “那就是嫡母皇太后,钮祜禄氏。” “皇太后之懿旨,加盖玉玺,尔等应尽力辅佐皇太后,重振我大清荣光。” “上至新帝后妃,下至文武百官,冒犯皇太后者,就来地下为朕尽忠吧。” 头脑清醒的咸丰帝,临终前,把所有的期望和遗憾,都托付给了笙歌。 那一天,他看到看不到也不重要了。 咸丰帝的话让那些动了花花肠子想要兴风作浪的人愣在了原地。 钮祜禄氏究竟是给咸丰帝灌了什么迷魂汤。 刚刚那一番话,是什么意思? 哪怕新帝即位,也只是傀儡皇帝,咸丰帝把所有的实权和尊崇都给了钮祜禄氏。 这大清,再也不是帝王至尊了。 帝王之上,还有嫡母皇太后。 有心反驳,可遗愿交代完的咸丰帝就驾崩了,丝毫没有给这些人提意见的机会。 笙歌看着失去生息的咸丰帝,叹了口气。 她能做的,也只是把他此生的头脑清醒,换做他下一世的运气。 不管怎么样,咸丰帝都在尽力为她铺就一条救亡图存的坦途了。 这勉勉强强也算是功绩吧。 咸丰帝驾崩,举国哀悼,全国禁婚嫁三月。 许是咸丰帝被笙歌和慈禧当初描绘的景象吓到了,他的丧仪按照他的要求一切从简。 能省则省吧,皇后要做的事情实在是太烧钱了。 有这么一个会花钱的皇后,他不得节约一点儿? 或许咸丰帝的一生都过于碌碌无为了些,可对于笙歌来说头脑清醒,不帮倒忙就是最大的贡献。 …… …… 新帝即位,小小的孩童,穿着庄重繁复的龙袍端坐在龙椅上。 龙椅旁放置着另外一张椅子,笙歌面色平静的坐着。 她不需要重现当年的垂帘听政,她可以光明正大的处理国家大事。 正文 第七百七十八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四) (二十四) 这是她数年筹谋的结果,更是咸丰帝临终前亲手铺就。 咸丰帝临终前亲手把大清交到了她的手上。 她手持玉玺,又有先帝遗诏,朝堂上还有她培养的心腹。 如今,她终于不需要有任何的桎梏和束缚。 她背负的不再是慈安一个人的心愿。 咸丰帝所做出的退让和付出,她亦不能辜负。 …… …… 大刀阔斧的改革依旧在不断的进行中,开展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改革吏治,编练新军,发展工商业…… 拥有后世总结出来的经验和教训,笙歌就好似站在巨人的肩膀之上,不会一叶蔽目,更不会夜郎自大。 但英法联军的炮火依旧如期而至,就好似是宿命,逃也逃不开。 宿命躲不开,但结局总归是可以改的。 古老的北京城,这一次在笙歌的带领下,终究是把英法联军侵略的步伐遏止了。 不需要仓皇西窜,东方瑰宝也得以保存。 咳咳,对于极度缺银子,改革花钱如流水的笙歌来说,她早就眼红有万园之园之称的圆明园了。 那些精致的摆件,价值连城的古董,字画,收藏,在笙歌眼中都是白花花的银子。 这些白花花的银子,能帮助她打造出一支装备精良,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军队。 进攻受阻的英法联军,看着显然焕然一新的清军,顿觉伤脑筋。 他们本就是跋山涉水,横渡重洋,军需物资难以为继,想着速战速决。 却不曾想,当年那个不堪一击的清王朝竟然在不知不觉间好似焕发出了新的生机。 装备什么的暂且不提,最让他们忌惮的是精气神儿。 没错,就是古老的东方人口中的精气神儿。 笙歌知晓,此刻的她还没有一举反击,血洗前耻的资格。 这只英法联军,她的确是可以出其不意的灭掉,一展大清军威。 但,一时意气之后呢? 她的改革正值关键之际,她的新式军队也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 再给她些时间,她定然能带领出一支震惊世界的军队。 让炎黄子孙无人敢欺,让华夏土地,无人敢侵。 届时,收复失地,扬我军威。 如果这个时候为了一时意气全歼了这只英法联军,彻底触怒英法两国,派出大部队侵略,她可能暂时招架不住。 思来想去,笙歌先是救出那些没来得及撤离的难民,然后派重兵围堵联军。 只围,不打。 当然,她也不可能善心大发的给粮食补给。 同时,笙歌派出两名这几年来她花心思亲自培养的两名小助手,带重金远赴英法两国。 不为赔款,只为兴风作浪,无事生非。 古有张仪苏秦合纵连横,如今为何她就不能借鉴一二。 永远都不要小觑嘴炮的力量。 再说了,她就不信,偌大的英法两国,真真就军民上下一心。 她派出去的人可不是为了颠覆国家的,顶多就是扩大分歧,让争议不断,然后为大清朝争取一段相对稳定的**时间。 别说她卑鄙,她不听。 在笙歌的变相圈禁下,英法联军弹尽粮绝,不得不退。 英法称霸世界之途,第一次受阻。 此次受阻,倒也让两国内部的反战势力有所提升。 而笙歌派出去的人,则是精准的把握住了这个时机。 …… …… 时间一点点流逝,在笙歌夜以继日的努力下,一切都在向着好的方向发展。 唯一让她头疼的,就是咸丰帝的任命的那个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终究不是她的亲子,与她向来都不亲厚。 若仅仅只是不亲厚,她倒也不至于苦恼。 毕竟,她在这个世界又不是来体会母子亲情的。 什么孩子再乖,能乖的过她的小阿毛吗? 新帝,以及新帝的那位不省心的亲生母亲,总是在自作聪明的想要动摇她的地位,分走她手中的权利。 说什么,先帝爷只允许有一位嫡母皇太后,后宫不可有二太后,那便封亲生母亲为老佛爷。 还打着以孝治天下的美名。 端坐在椅子上的笙歌,侧目看在一旁逐渐长开的新帝,勾了勾嘴角。 想当初,咸丰帝在位,她身为皇后,尚且大权在握,说一不二。 如今若是被这么一个毛头小孩儿威胁,岂不是白活这么久了。 “皇上当今不知老佛爷为何意?” “看来如今皇上还真是长大了,竟然都敢与哀家咬文嚼字,玩这文字游戏了?” “你说,哀家是不是该感到开心呢,毕竟皇上勇气可嘉。” 笙歌摩挲着手上的扳指,似笑非笑的说着。 “母后息怒,孩儿也只是感念母妃的生养之恩,想偿还一二。” 新帝低着头,小声说道。 他眼馋皇权,但又没有胆子敢抢回来。 爱新觉罗氏的江山,为何要交到钮祜禄氏一介妇人之手。 父皇昏了头,他可清醒着呢。 如今,上至文武百官,下至普通军民,只知皇太后,不知有皇上。 照这样下去,这大清恐怕就姓钮祜禄了。 “母后,若是不允许孩儿所请,孩儿必定寝食难安。” 闻言,笙歌同情的看着这个还自我感觉良好的少年郎,叹了口气。 唉,这小娃娃的脑子怎么就还不如咸丰帝呢? 她是该夸对方初生牛犊不怕虎呢,还是说他自作孽不可活呢? 连最基本的形势都看不清,竟然还妄想着威胁她? 真当自己是不可替代吗? 自咸丰朝开始,她掌权近十年,这天下万民早就对她发号施令习以为常。 说句不中听的话,对于平民老百姓而言,只要能衣食无忧安居乐业,那坐在皇位上的是爱新觉罗氏还是钮祜禄氏,并不关心。 她不仅仅是民心所向…… 除却民心,她还有军队在手,朝堂上也有她扶持培养的新式思想的百官支持。 咸丰帝早早就认清的现实,也尽可能妥善的安排,可偏偏子孙不省心啊。 咸丰帝的托孤,托付的不仅仅是这大清万里山河,也是爱新觉罗氏的子孙绵长,富贵荣华。 她明白咸丰帝的意思,而她念咸丰帝功德,也不会将爱新觉罗氏赶尽杀绝。 正文 第七百七十九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五) (二十五) 省心点儿,做个富贵闲散的皇帝不好吗? 本来,她还想着,等一雪前耻之后,效仿英国的君主立宪制,全了爱新觉罗氏的这份尊贵呢。 不用管杂七杂八的事情,吃香的喝辣的,锦衣玉食,地位尊崇,活动自由的生活不美好吗? 要知道,这可是她当年一直奢望的猪栏生活啊。 “寝食难安吗?” “可哀家看着皇儿,唇红齿白,容光焕发,当真是好气色。” “哀家兴之所起,想给皇儿讲一个故事。” 笙歌扶了扶发鬓上的凤钗,红唇轻启,漫不经心的开口。 “曾经有一大户人家,子嗣不丰,当家夫人不忍自家老爷忧心,便绞尽脑汁求来了生子秘方,使得后院之中接二连三有婴儿诞生。” “时间流逝,老爷深感身子骨不济,忧心家产难以为继,便询问当家夫人,诸子之中,可有谁堪大任。” “许是那天小儿一身红衣像极了枝头凌然开放的红梅,合了夫人眼缘,夫人随手一指,滔天富贵便落于小儿之手。” “皇儿,你可听明白了这个故事?” 笙歌的嘴角依然弯弯,声音中还带着些许笑意。 怎么看都像是一位慈母在对自家孩儿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可就是这样,新帝却只觉冷汗淋淋。 呵…… 笙歌看着新帝,眼神中难掩嘲弄。 当年要不是她初来乍到,想要断了慈禧母凭子贵,扶摇直上的路,哪里会有这些萝卜头。 她只希望新帝搞清楚一件事情,自始至终,她掌社稷,靠的从来不是新帝。 谁继位,都与她没有太大干系。 “皇儿天资聪颖,不如猜测一下这位小儿的结局。” “故事续写,就当是哀家留给皇儿的作业吧。” “皇儿只有一个时辰的时间啊。” 所谓的故事续写,无外乎两种结果。 当然,她也不介意亲手写一道废帝懿旨。 这大清朝,早就名存实亡了,还拘泥着一家之姓氏,有何意义。 一个小故事,让新帝明白,他并不具备丝毫可以威胁太后的资格。 若是太后愿意,这大清的帝王,谁都可以做。 甚至,太后登高一呼,称帝建业,都未尝不可。 只是,不知为何,太后却没有踏上这最后一步的想法。 “是孩儿愚笨,扰了母后休息。” “依儿臣看,先帝深谋远虑,身为儿臣,理应继承先帝遗志。” “儿臣刚才所提之事,就此作罢。” 好死不如赖活着,虽说有名无实,但也比其他兄弟尊贵多了。 他又何必上赶着自寻死路呢。 “一个时辰内,儿臣会遣宫人送来今日的作业的。” 离开慈宁宫,新帝舒了口气。 说实话,他是真的不愿意面对太后。 他妄想着太后还政,让他亲政,除了嫉妒不甘之外,何尝没有羡慕。 每一种嫉妒,都是羡慕到极致却不可得的结果。 每日上朝,太后杀伐果断,睿智能干,百官臣服,大清气象一新。 哪怕是那些顽固不化行将就木的大儒和史官,再不满女子当权,也会忍不住赞叹太后的大智慧。 唉…… 算了,扪心自问,他既没有太后壮士断腕的决心,更没有太后力挽狂澜的能力。 大清史书,关于太后的每一笔,都是跌宕起伏,动人心魄。 最最重要的是,他敢肯定,只要他敢造作不消停,那太后就会不留情面废了他然后圈禁。 历来废帝,总逃不过暴毙的下场。 暴毙暴毙…… 不论是毒酒匕首还是白绫,他都不愿意选。 他还是老老实实做个富贵皇帝吧。 有时候怕死也是有优点的,最起码能让他识时务。 …… …… “皇儿,那个老妖婆同意了吗?” 新帝刚刚回到养心殿暖阁,就见自家母妃一脸迫切的问道。 历来但凡新帝登基,亲母必然是要封太后的。 哪怕是那些个没福气早早死了的,也会被追封,可怎么到她这里就是个太妃了。 老妖婆? 皇帝听着这个称呼,忍不住嘴角抽搐。 太后虽说岁数不小了,但除了头秃了点儿,头发掉的多了点儿,容颜貌似就没有变过。 他甚至还想过,再过几年,太后再秃点儿,可能就跟满洲男子发型无异了。 到时候,女扮男装做个贝勒或是王爷也挺应景。 “母妃慎言慎行。” “既然是先皇旨意,朕没能力反驳。” “母妃,听朕一句劝,要是您不想被赶出这皇宫,您还是歇了那些不该有的心思吧,要不然到时候朕也救不了你。” “还望母妃莫要再无事生非。” 他这可不是危言耸听,刚才太后温声细语讲的那个故事,每一言每一语,他都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 故事的真实性,不需要怀疑。 就以先帝爷当年对太后唯命是从的程度,还有驾崩前的一系列安排,就足以看出,太后是真爱,他们这些皇子是意外。 与其说是托孤,倒不如说是为太后铺路。 在先帝爷眼中,谁都能死,除了太后。 “皇儿,你才是皇帝,才是这大清朝的九五之尊啊。” “你怎么能被一介野心勃勃试图谋朝篡位颠覆爱新觉罗氏江山的妇人左右。” “你……” …… “朕还要完成太后布置的作业,就不留太妃了。” “送太妃回去清修,没有朕的允许,谁都不准见。” 新帝疾言厉色,打断喋喋不休的话,不容置疑的说道。 他这个母妃虽然没有脑子,但是他也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找死。 找死就算了,指不定还会连累他。 到底是做一个没有实权的帝王舒坦,还是被贬为庶民圈禁舒坦,并不难选。 …… …… 一个时辰的功夫过的很快,笙歌看着新帝新鲜出炉的故事续写,母慈子孝,家庭和睦,挑了挑眉。 说实话,她从来都不介意一个人蠢。 她自始至终最介意的都是那些个蠢,还爱刷存在感的人。 这不,有眼色,识时务,像咸丰帝的种儿。 不过,要是她没记错的话,刚刚聊天的时候,皇上自以为小心的盯着她的头发看了很久。 唉…… 约莫是发际线又高了。 正文 第七百八十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六) (二十六) 唉,堂堂的一国太后,竟然有秃头的趋势。 不正常啊,想当初她追清宫剧的时候,那些个后宫妃嫔,头发多的都要压死人。 怎么到了她这里,就变成秃头老宝贝了。 “太后娘娘,中丞大人求见。” 就在笙歌沉溺于自己秃头的悲伤不可自拔的时候,宫人禀报道。 “宣。” 笙歌顿时坐的端庄大方,姿态雍容华贵,一国皇太后的气势仪态仅显。 哪怕是秃头,也要保持最后的尊严。 “微臣拜见太后娘娘。” 见面便是大礼,清朝的尊卑等级礼教森严。 哪怕笙歌这些年来已经在尽力普及教育,开化百姓,但依旧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平身。” 笙歌也没有扭捏,面色平静,轻轻抬手,示意道。 “中丞大人行色匆匆,可是有好消息要带给本宫?” 术业有专攻,说实在的,笙歌并不是武器研究方面的专家。 但是,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 更不要说,直播间还有一群强大而又神秘的玻璃碴子们存在。 她把该说的理论和研究经验告知这方面的天才,自然有人能够研究制造出来。 一个真正英明的上位者,并不是永远的需要事必躬亲,最重要的是知人善任。 “太后娘娘神机妙算,确实如此。” “新式速射机关炮和重机枪,在多次试验之后,成功了。” 开口之人,脸上难掩激动的神色。 这是笙歌一路提拔上来的人,从边陲的小将,到仅次于总督的巡抚中丞。 笙歌的雄心抱负,这些紧跟她脚步的人再清楚不过。 如果可以,这世上无人想做亡国之臣,流离失所。 这可惜,大清先前的诸位君王,沉溺于天朝上国地大物博的美梦,开眼看世界太迟了些。 当年的鸦片战争,依旧不能让百姓君臣彻底清醒。 还好,在这种亡国灭种之际,太后娘娘出现了。 “可以大批量生产了吗?” 笙歌故作淡定,沉稳淡然的问道。 “可以了。” “就是……” 说到此处,来人有些不好开口。 “有何难处,直言就是。” “对于本宫而言,为新军装备上最先进的武器就是当务之急。” 枪杆子里出政权,一代伟人的至理名言。 枪杆子够硬,腰板儿才能挺的够直。 “军费不够了……” 来人略有些不好意思开口,自研究新式武器开始,经费花起来如流水。 每一次都是厚着脸皮像太后要钱,然后再看着太后娘娘在朝堂上与户部之人周旋。 倒也不是说户部之人搂紧钱袋子舍不得掏钱,实在是户部也捉襟见肘。 太后所提倡的改革一事,风风火火,每一项都是需要银子的。 简而言之,一个字,穷。 笙歌:…… 好吧,有没银子了。 户部除了基本的维持民生的银子,也拿不出多余的了。 保底的银子,不能动。 而咸丰帝驾崩时留给她的私库也差不多快要被她搬空了。 总觉得她头秃的这么快,就是愁银子愁的。 认真怀疑,她是不是史上最可怜的太后了。 慈溪做太后,活着的时候奢靡享乐,死了就连陪葬都能震惊世界。 怎么到了她这里,连银子都没了? 可好不容易研究出的新式武器,总不能半路夭折吧。 那可是她的大杀器啊,能血洗耻辱,还能实现她野心的杀器。 所以,再难也得走下去。 此时此刻,笙歌真想摊摊手,说一句很小仙女也没有啊。 可是,她不能。 笙歌默默的在心底叹了口气,看似胸有成竹的对着那人说道“本宫早有打算,你却安心去批量生产,训练士兵掌握新式武器吧。” 看来,圆明园哪怕是不想动也得动。 自雍正朝,到咸丰帝,历代帝王都对圆明园有不同程度的修缮和改建,富丽堂皇规模庞大可见一斑。 依笙歌现在这副缺钱到极致的模样,再华丽的园林,都不及一箱箱真金白金摆在她面前,来的让她心动。 无论什么时候,民间都不缺腰缠万贯堆金积玉财宝满堂的富豪。 实在不行,再着人细细查查这些年的贪墨案,总归是能有收获的。 若是把圆明园,长春园,万春园进行拍卖,价高者得,出租居住权,天下商人必然会趋之若鹜。 皇家园林,历代帝王避暑消夏听政之所,早就赋予了无与伦比的意义。 对于想着锦上添花的商人来说,具有莫大的吸引力。 只是,貌似那些老家伙们又要叨叨她了。 耳根子是不是又要烂了。 什么离经叛道,大逆不道,数典忘祖…… 她大概已经能够想象到这些词了。 笙歌表示,甚是头疼。 “若无事,先退下吧。” “你放宽心去造出那些兵器就是大功一件。” …… …… 翌日,早朝。 笙歌端坐在皇上斜侧方的椅子上,不疾不徐的说出了她想要短期出租圆明园居住权的想法。 果不其然,引起了轩然大波。 圆明园不同于一般的皇家园林,以往入住之人不是圣上就是后宫女眷。 陈设布置,极尽精致。 最淡定的反而是回头是岸决定跟着笙歌好好做人的皇帝。 皇帝偷偷低头翻了个白眼,深觉底下这群宗室老家伙们实在没眼色。 若是把太后惹急了,一个个推出去砍头他都不意外。 能站在权力的顶峰,挥斥方遒叱咤风云的人,怎么可能是心慈手软的人。 更不要说,他被太后带在身边手把手教的那段时间,他隐隐觉得太后有一种执念。 这种执念,让太后比任何人都更加的清醒,坚定。 他说不清楚,那种执念是什么。 摆正自己的位置,才能不把路越走越窄。 所以,他还是好好做个傀儡皇帝吧。 “朕也认同太后的意思。” “太后抛却皇家个人私利,为天下大义,着实值得钦佩。” 嗯,冠冕堂皇的好话他还是会说的。 宗室老臣:…… 也不知道前两天跟太后争的脸红脖子粗的人是谁。 虽说他们早就预料到皇帝不可能是太后娘娘的对手,但好歹别这么快就缴械投降啊。 正文 第七百八十一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七) (二十七) 皇上,你就不能稍稍顽强不屈些吗? 宗族大佬们,一个个掩面叹息,也不知该作何感想。 要是放在早些年,还有些不信邪的人叫嚣着牝鸡司晨,私底下偷偷摸摸指着太后骂几句女子误国。 但这些年来,太后的功勋卓著,使得一众爱新觉罗氏的宗亲都明白。 如今的大清,早已忽视爱新觉罗氏的大清。 民心所向,众望所归。 太后依然礼遇厚待他们,不过就是看在先帝爷的面子上。 他们就是被先帝爷的余荫所庇护。 “诸位爱卿,太后都能舍弃个人之私欲,而等为何还执迷不悟。” 皇帝挺直腰杆,话说的甚是漂亮。 毕竟,经之前一事,皇帝清清楚楚的知道,跟着太后有肉吃。 康庄大道等着他,他又何必一条路走到黑。 “还有,圆明园本就是皇家园林。” “这皇家,谁为主。” 谁为主…… 自然是太后和皇上。 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他们何必唱反调。 更不要说,这圆明园就算是不出租,他们也没资格住进去。 迅速想通其中关节的大臣们,一个个高呼圣明。 太后圣明。 圣上圣明。 饶是笙歌,都没想到这件事情竟然会进展的如此顺利。 那群老家伙啊,还是很看重皇家颜面的。 不像她,后世紫禁城都变成旅游景点了,莫说现在出租一个圆明园了。 趁热打铁,在笙歌的示意下,皇帝一纸诏书,昭告天下。 精美绝伦雕梁画栋的圆明园,再也不是皇家独属。 诏书一下,不少商人跃跃欲试,却又不知在忌惮着什么,不敢冒头,只是静静观望。 皇家上位者的心思,他们摸不清。 笙歌自是清楚这些人的犹疑,于是那些早年间被她培养出来的皇商就开始发光发热了。 一时间,一掷千金,入住皇家园林圆明园成为新的时尚。 笙歌看着一箱又一箱白花花的银子,感叹道,为什么这天底下这么多有钱人,她却不能成为其中之一呢? 史上最穷太后? 如果后人要为出书立传的话,这名儿就挺不错的。 笙歌的手在一箱箱银子上拂过,眼神却在不停的打量着宫殿。 皇帝:…… 太后这冒着绿光的眼神,让他看着有些慌。 “皇儿……” “母后,不可啊。” 还不等笙歌说出口,皇帝就连连阻止道。 到底是财帛动人心啊,可之前也没有人告诉他,太后这么财迷啊。 不管怎么说,都是钮祜禄家静心养大的女儿,为什么就独爱这银子呢? 按理说,娇滴滴的女儿家,都会视这银钱如俗物啊。 好吧,他忘了,太后从不是个娇滴滴的女儿家。 在后宫,她能一己之力让先帝爷子嗣繁盛。 入前朝,她能深谋远虑高瞻远瞩革新除旧。 也许,指不定,褪去红妆上战场,还能做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将军呢。 可…… 可再怎么样,也不能动了把紫禁城卖了的念头啊。 他真怕老祖宗们从皇陵里跳出来,指着他的鼻子骂不肖子孙。 “咳咳……” 笙歌尴尬的摸了摸鼻头。 好吧,她这是太缺钱,穷怕了。 “哀家并无此意,哀家只是在想如何处置这一大笔银子。” 闻言,皇帝不着痕迹的撇了撇嘴。 太后,说这话时,能稍微注意下表情管理吗? 好歹还能增加可信度。 “儿臣听闻母后着中丞量产新式武器,这可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 虽说他也眼红太后的权势,但外敌当前,他没能力力挽狂澜,扶大厦将倾之势。 所以,换个角度想想,有个能干的母后,混吃等死,高枕无忧也不错。 而后世的史书上,提到他,总不可能是昏君吧? 明君他不敢当,但仁君总是可以的。 谁让他,适合做个混子,被母后带赢呢。 …… …… 远在外地的中丞的收到笙歌派人送来的银子,再联系前些日子闹的沸沸扬扬的圆明园出租事件,一时间感动的热泪盈眶,颇有一种士为知己者死的味道。 太后娘娘都这么豁出去了,身为一手被太后娘娘提携起来的臣子,怎么能够拖后腿。 要是笙歌在此处,定会拍拍中丞的头,语重心长的说一句,孩子,你还是太年轻了。 有了银钱,新式武器的量产终于没了后顾之忧。 而笙歌也没有让咸丰帝失望,成为了这座大船的掌舵人。 兴教育,开民智,稳农业,保生产,练新军,固国防。 一点点,一步步,笙歌走的极稳。 大清这艘千疮百孔的大船,终于有了焕发新的生机的苗头。 而笙歌,头发又掉了不少。 咳咳,要是史上最穷太后这个书名不够有噱头的话,倒也不是不可以叫秃头太后的那些年。 空荡荡的国库,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有源源不断的银子充盈。 就连总是叫苦连天觉得笙歌败家的户部,也诧异于民众的力量。 形同虚设的粮仓,随着时间的推移,再一次储满了粮食。 这个时候,笙歌的苦心,方才体现出来。 怪不得太后如此看重民生,亲抓改革。 民富,自然国强。 只是户部尚书还没开心几日,笙歌轰轰烈烈的发展工业运动就提上了日程。 户部尚书:…… 能再缓些日子,让他捂热银子吗? 自从太后当政,他差不多就是守着一个空国库。 唉,不过,他得相信太后钱生钱的本事。 信太后,得永生。 他也听在外留学的儿子说了西方国家的工业革命,那生产效率可不是他们的手工小作坊可比的。 只要回报更丰厚,再多的前期投入都是值得的。 于是,守财奴户部尚书,第一次果断的掏出了银子。 朝堂上不少臣子都是第一次见户部尚书这个财迷小老头应的如此爽快。 甚至还有不少人怀疑,户部尚书脑袋是不是不好了。 户部尚书都不哭穷了,说明这个国家,真的活了。 振兴工业,兼顾农业的口号,举国上下皆知。 有笙歌这个外挂在,总归是能少走些歪路的。 大方向错不了,步子也稳,稳扎稳打,成为强国总不是梦。 正文 第七百八十二章想追悔的东太后(二十八) (二十八) 经历过内忧外患,风雨飘摇,外敌肆意欺辱的人,才会更加舍不得来之不易的美好。 这一点,笙歌懂。 群臣百官,天下万民自然也懂。 若是能够国泰民安,强于世界民族之林,谁又喜欢饱受屈辱呢? 在保证农业基本民生的前提下,优先发展重工业,初步建立国家工业体系,一时间成为共识。 毕竟,这些年来教育普及,没白费。 而那些公费出国留学学习各国先进技术的有识之士,成为这次改革的主力军。 这次的改革,出乎寻常的顺利。 可能这就是万丈高楼平地起,笙歌之前的基础走的很扎实。 除了…… 除了她的生活过的好像更加拮据了。 堂堂一国太后,以前过惯了没钱的生活,现在开始要过更加没钱的生活了。 这都是什么事儿啊,都这么穷了,可偏偏头发掉的就跟蒲公英似的,愈发秃了。 笙歌摸着自己越发秃的头,认命的叹了口气。 在悄无声息之间,待大清的百姓猛然反应过来时,生活便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昏黄的烛火,不知何时被明亮便捷的灯泡所代替。 而透明纯净的的玻璃也取代了藤纸,走进了千家万户。 手工小作坊被机器化大生产所取代,曾经那些有价无市的东西对于平民百姓来说也不再是梦。 古来的牛车,马车被逐渐淘汰,整个大清都焕然一新。 这条沉睡的巨龙,这个曾经岌岌可危被列强压迫的古老国度,终于再一次苏醒,以一种不可被忽视的姿态,屹立于世界东方。 作为一衣带水的邻邦,经历过明治维新正想殖民扩张大干一场的日本,准备挑大清下手时,才发现,这个世界跟他们所以为的早就不一样了。 大清,也早已不再是那个大清。 理所当然的,日本第一次试探性的侵略以失败而告终。 迎接日本的是大清犹如猛虎一般的反扑。 笙歌清楚,如今焕然一新的大清,急需一场漂亮的战争,压倒性的胜利向世界宣告。 大清,中华民族的尊严和利益不容侵犯。 更不要说,笙歌对日本这个民族带着天然的恶感。 别跟她提什么在后来,世界各国和谐共处。 有些事情,历史不会忘却,数十万同胞对悲鸣和哀嚎亦不会消失。 这一场战争,笙歌分外坚决。 对于自家太后的决定,各朝臣一如以往的在反驳不了之后,贯彻执行。 不就是个弹丸之地,还是个不省心的跳梁小丑,打就打了。 …… …… 一场压倒性胜利的战争,让世界诸国都明白,在他们内讧摇摆时,世界势力格局早已大变。 这其中,最惶恐不安的便是英法。 毕竟,是他们打开了侵略的口子,把大清推向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如今绝处逢生,大难不死的中华民族如若要复仇的话,他们首当其冲。 可若是让他们把殖民地双手奉还,他们又舍不得。 可令他们不解的是,大清在拿下日本之后,再一次陷入了沉寂,按兵不动。 …… …… “太后,诸如香港这些地方,真的不管了吗?” 想要收复失地的人中,最热心的当属这些年代表大清签署丧权辱国协议的官员。 那一份协议,都是耻辱。 如今大清国力强盛,蒸蒸日上,早已有了逐鹿天下一争雌雄的资格,也是时候洗刷昨日之耻辱。 可偏偏太后在这个时候,选择了观望不前。 “管自然是要管的,中华民族的每一分土地,每一个子民,都理应受到庇护。” “可如何收复,就该动动脑子了。” 笙歌清楚,此时,她悍然发兵,那么内讧不断,心思各异的西方列强,便会摒弃前嫌,一致对付她。 可若是她不发兵,选择隔岸观火呢? 利益蛋糕就这么大,分不均,自然就会由小打小闹上升为国家战争。 最好…… 最好再出现些新兴的国家,去瓜分势力范围。 说句不中听的话,狗咬狗,她隔岸观火,坐收渔翁之利不好吗? 只要中华民族足够强,那么就无人敢撼动大清。 那个是本,笙歌一直都拎得清。 把自己的想法,以一种相对文雅的说辞讲给了大臣们,也算是勉勉强强的安抚住了大家那颗蠢蠢欲动的心。 …… …… 时光倏忽而逝,五年的时间悄然而过。 小皇帝如今也正值盛年,而她这个太后也变成了名副其实的糟老婆子。 明显的,关心她身体的人越来越多。 毕竟,对于大清而言,她是定海神针。 笙歌苦等的机会终于到来,第一次世界大战提前了。 英法俄德奥,世界上算得上号的国家几乎都卷入了这场战争。 笙歌按兵不动,就等着某个势力群体求援。 这一次,她依旧要让大清以战胜国的身份出使和会。 但,绝不会再像史书上所描写的那般不堪阴暗。 中华民族的声音,理应被世界所听到,理应被公平对待。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笙歌这只蝴蝶并没有完全改变世界大势。 第一次世界大战,以同盟国宣告投降而结束。 大清以战胜国身份出席了和会,在收回战败国在华的各种权益之外,同时向英法诸国提起了合理请求。 要么好借好还,要么一个字,打。 笙歌从来都不是一个讲江湖道义的人,摸打滚爬这么久,趁他病,要他命的道理,没有人比她更清楚。 再说了,跟侵略者讲什么道义。 如今的西方各国在大战后,百废待兴,急需休养生息。 打,大清是不怂的。 只是不知道,其他国家还能不能紧接着经历一场大战。 也不知时巧合,还是…… 在和会期间,古老的北京城举行了一场盛大的阅兵仪式。 气势汹汹的军队,各种让人眼花缭乱应接不暇的武器装备,成功得震慑住了还有些不甘心的国家。 好吧…… 他们是真的打不过。 不是不想挣扎,所以现在没有多余的力气挣扎。 若不是亲眼所见,他们都不愿意相信,一个女子,竟然真的扭转了乾坤。 正文 第七百八十三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一) (一) 让所有人忌惮的竟然是这样一位胜过世间千万男儿的名门女子。 说好的大清女子,只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绣花弹琴诗词歌赋呢? 这天,真的变了。 在笙歌的运筹帷幄,外交官员的三寸不烂之舌下,失地成功被收复。 笙歌站在汉白玉阶梯的顶端,看着欣欣向荣海晏河清的江山社稷,知道该到最后一步了。 身为一个老人家,贪恋权位,总归是有些不合时宜。 更不要说,她本意便是要让大清实现人民民主。 这些年的刻意引导和培养,以及大清皇室的识时务,君主专制制度在笙歌的强力要求下予以废除。 天下大势,不可逆转。 …… …… 大清新历,三年六月,为大清力挽狂澜保驾护航的大清皇太后,与世长辞。 大清子民,举国哀悼,自发上街表达哀痛。 文人墨客的悼词层出不穷,似是这样便能更多的留住这样一位惊才绝艳令苍生失色的皇太后。 为君者,身居高位者,有了一个清晰的榜样和目标。 谁还敢说,女子发长视短呢。 …… …… 紫禁城的某一角,飘荡着一位身形逐渐虚无的鬼魂。 曾经在史书上鼎鼎大名,遗臭万年的慈禧皇太后。 只不过这个时候的慈禧再不复当时的癫狂与自负,只是失魂落魄的喃喃自语。 “这不可能啊……” “这不可能啊……” 如今大清的子民,谁都不如慈禧一般清楚大清真正的结局。 她记忆中的大清屈辱不堪,皇室软弱无力,只能割地赔款,以求存活。 她也知道,这样的大清,难以长久。 可她无可奈何,她舍不掉皇太后的尊荣,舍不掉锦衣玉食高高在上的生活。 所以,她举全国之力供养她,讨诸国的欢心。 她以为,她已经挣扎尽力到极致了。 却没想到,大清竟然还能蜕变成如今这副模样。 原来,慈安真的可以…… 如果,如果当时她没有谋害慈安,大清的命运会不会早早就改变了 不…… 她不能这么想,她跟慈安不能共存。 就好比这一世…… 她做不到为了大清舍弃她一生的荣华富贵。 慈安过的风生水起,而她却早早的变成了紫禁城的一抹孤魂野鬼。 “唉……” 一声幽幽的叹息,谁都不知道目睹了这一切慈禧到底是怎样的想法。 悔? 还是执迷不悟,不肯回头? “慈安……” 慈禧的声音中有说不出的艳羡还有复杂。 …… …… 慈禧作何感想,并不在笙歌的关心范畴之内。 脱离世界的笙歌,感受到体内源源不断生生不息的力量,笙歌低头沉思。 终归,有些东西不一样了。 她一手改变的世界,她倾尽心力扭转的乾坤,化为她身后的底蕴。 小世界不灭,她便长存。 天道什么的…… 呵,她即天。 只是,她不知道大圣如何了。 时至今日,笙歌依旧记得上个世界的无奈和惨烈。 只是,那种惨烈不会再重演。 隔着漫天的星辰,遥望着远方,似是能够隔着重重天幕看到那个从头再来,却依旧洒脱不羁的大圣。 不仅仅奔赴应该是双向的,守护亦应该是。 这是经历过上个世界,笙歌最真实的感想。 并没有过多停留,稍作休整之后,笙歌便奔赴了新的世界。 她再努力一些,她再强大一些,身边的人便能再轻松一些。 有些事情一旦经历,便真的会不一样。 一一默默得注视着这一切,一路同行,便是最深的承诺。 …… …… 感受到面颊上火辣辣的疼痛,笙歌忍不住皱了皱眉头。 有一说一,上个世界虽然劳心劳力,做了个秃头太后,但总归也算得上是锦衣玉食,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养尊处优。 可为何一到新的世界就这么惨? 笙歌猛的睁开眼睛,入目的便是一张长相勉勉强强还过得去,可表情却有几分复杂到略显狰狞的脸。 只见这张脸的主人手中握着茶杯,有错愕,有解气,还有一丝几乎可以忽略不及的慌张。 就好像是做了亏心事怕被发现一般。 杯中残存的水依旧冒着热气,足以能够想象到满满一杯滚烫的水被泼在脸上的场景。 千挑万选? 这就是一一辛辛苦苦挑选的时机? 不论哪个时代,毁容都不是一件好的事情。 在中年男人的怔愣和错愕时,笙歌满脸冷漠的离开了房间。 大致处理了一下脸上的伤,笙歌寻了处安静的地方开始接受剧情。 …… …… 又是一个家喻户晓,凄美至极的爱情故事。 梁祝。 梁山伯与祝英台。 作为一个在任何世界中都没有主角光环的笙歌,自然不可能是梁山伯,也不可能是祝英台。 咳咳,连马文才都算不上。 她穿越成了这个感天动地的爱情故事中的反派人物马文才那个早死的娘。 没错,就是几乎在每一版梁祝中都没有镜头的马夫人。 毕竟马夫人在被自家夫君也不知是故意还是失手朝着脸上倒了一杯烫水。 治疗不当毁容之后,夫君嫌弃,带着新人卿卿我我,日积月累,难以忍受,自尽而亡。 而马文才便开始了他孤寂的童年。 梁祝的剧情并不需要笙歌赘述,她也实在说不清楚她穿越的是哪一版。 反正不管哪一版,马文才都是那个阻挠旁人感情,下场凄惨的大反派。 梁山伯和祝英台双双化蝶,成就至美神话。 而马文才也成为绝世笑话,青梅竹马,三媒六聘,明媒正娶的妻子在大婚当天执拗的非要过荒郊野外,一头撞死在墓碑上。 世人看到了梁山伯对祝英台的至死不悔,却没有看到马文才的执迷不悟。 只能说,阴差阳错。 马夫人的心愿是想守护好自己的儿子,不愿马文才再因祝英台之死,穷困潦倒,郁郁而终。 接受完剧情,笙歌看着铜镜中水泡密布的脸,想象着剧情中后来发生的一切,无声的笑了笑。 失手? 这手倒是失的巧妙,前脚毁容,后脚新欢就进门。 最恶心的竟然是进门的新欢竟与马夫人容貌相似。 正文 第七百八十四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 (二) 这算什么? 对着相似的一张脸,再诉衷肠? 这套路着实也不像是霸道总裁文里的替身梗。 马太守费尽心思让马夫人毁容,然后让对方郁郁而终,又纳进了一个长得这么像的青楼女子。 玩呢? 还是说,这就是传说中的以为对方是替身,到最后才发现自己是替身? 笙歌动用着灵气,缓慢的滋养着自己的脸,试图减少疼痛,最好能够不留疤。 不过,以防吓到旁人,她还是不能恢复的太过。 笙歌总觉得自己的脑子不够用,想不通这样的狗血剧情。 …… …… 马太守怔怔的看着地上狼藉一片的碎片,上面还多多少少粘着些茶叶。 想到刚才自家夫人脸上触目惊心的水泡,马太守也说不清此刻他心中是怎样的情绪。 说起来,他跟夫人,少年夫妻,一路扶持,他也算得上是家庭和睦官场平稳。 可好似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便越发的厌倦这般一成不变的生活。 厌倦了数年不变的叮嘱,更是厌倦了枕边人越发寡淡的的容颜和性情。 他刚刚是做了什么…… 难得的,马太守心中升起了微妙的愧疚。 夫人如今容貌有损,他看在往日的情分,和文才的份儿上,保住她正室的位置。 可,也仅仅是这样了。 在马太守没有注意到的地方,精美繁复的屏风后,站着一个看起来大概五六岁的孩童。 孩童眼神复杂,有怀念,有讶异,还有沉痛。 他忘不了母亲日日以泪洗面的压抑,忘不了母亲自尽时他的伤心,更忘不了祝家女一头撞死在梁山伯墓碑上时他的绝望。 自母亲早逝,英台便是他唯一的执念。 可执念,到头来更像是一场笑话。 以往,他想不通,他错在何处。 可如今回首,便知,一味痴缠便是错。 幼年的惊鸿一瞥是错,三年的同窗情谊是错。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马祝两家长辈的婚约,他当了真,他欢心雀跃的以为终于可以与儿时便惦记的祝家女郎结两姓之好。 可,事与愿违。 墓碑前的悍然一撞,让他明白,强扭的瓜的确不甜,梁山伯与祝英台倒也算是才子佳人,他又何须插一脚,毁了二人,又毁了自己呢。 不是不曾恨,也不是不曾怨。 但,他们三人之间数年的纠葛,岂是简单的亏欠二字能够一笔带过的。 三条性命,一段感情。 恩恩怨怨也好,情情爱爱也罢,都已是过眼烟云。 如今,他重新回来,虽说时机稍稍迟了一些,没能护下娘亲的脸,但他一定不会让娘重蹈覆辙。 只要他在努力些,再孝顺些,再乖巧懂事些,就算父亲不喜娘,他也能够给娘亲很好的生活。 他一定得加官晋爵,不为别的,只为母亲能春风得意。 至于父亲…… 时至今日,他都不清楚,父亲待他,好或不好。 幼年时的漠视冷待,长大后却又是为了他的前程奔波劳碌。 这算什么…… 马文才无声的苦笑,有些事情不是重活一世就能想明白的。 “老爷,祝员外到了。” 马太守随着小厮离开了房间后,马文才着急忙慌的朝着笙歌所在的院落奔去。 记忆中,娘亲的脸因为治疗不及时不妥当,留下了大片狰狞可怖的疤痕。 他不奢求娘亲的脸能够安然无恙,只求疤痕能少一分是一分。 “娘亲,娘亲……” 正在闭目养神,顺便疗伤的笙歌看着一个小小的糯米团子迈着小短腿,声音是软软糯糯甜滋滋的小奶音。 许是过于着急,跨门槛的时候,短腿小奶包绊倒了。 下意识,笙歌微微抬手,小短腿摔倒之势有一瞬间的凝滞。 随即,笙歌反应过来,便收回了法力。 下一秒,马文才便重重的摔在了地上,疼的眼泪汪汪,可却依旧呲牙咧嘴的朝着笙歌傻笑。 笙歌:…… 好吧,必须得承认,笙歌看到这样的笑容有那么一瞬间后悔刚才是不是做的不太地道。 只见马文才爬起来随意的抹了把眼泪,然后一头扑进了笙歌怀里,失声痛哭。 笙歌表示,既然要哭的这么惨,为什么刚刚还要多此一举的擦眼泪呢? 又是鼻涕又是泪,小肩膀一耸一耸的,时不时还打个嗝儿。 没忍住,笙歌笑了出来,却不小心牵动了脸上的烫伤。 马文才听到来自头顶的低笑,泪眼朦胧又一脸疑惑的仰头看着笙歌。 在他的记忆中,好似从未见过娘亲这般简单肆意的笑容。 眉头紧蹙,对镜叹息落泪,或是与父亲争执疯癫…… 这是他对母亲最深刻的印象。 原来,娘亲是会笑的。 一时间,马文才看呆了。 笙歌撇撇嘴,这孩子怕不是眼神儿不好使,对着一张红彤彤满是水泡的脸发呆。 接收了剧情的笙歌,自然知道眼前的小糯米团子是他的便宜儿子。 对马文才,笙歌谈不上喜欢,也谈不上不喜。 毕竟,太多版本的梁祝,马文才的形象塑造也都不尽相同,而她所遇见的马文才性情到底如何,如今初见还不能妄下结论。 不过,有一说一,这颜值倒是挺高的。 白白嫩嫩,软软糯糯。 笙歌伸手戳了戳马文才的肉包子脸,暗自感叹,手感真的不错。 “娘,疼吗?” 马文才后知后觉的问道。 “不疼。” 笙歌挑了挑眉,这算什么疼啊。 不过,就算是疼,她也做不出对着一个肉包子哭诉的事情啊。 “娘,我攒了好多好多的压岁钱,给您请最好的大夫,您的脸一定会没事的的。” 笙歌的漫不经心,看在马文才眼中便成了故作轻松。 听到钱这个字,笙歌的眼睛下意识的亮了。 缺钱缺多了,真的会在财迷这条路上一去不复返。 想到这里,笙歌心念一转,看向了上个世界,依旧是欣欣向荣。 “肯定会没事的。” 作为一个颜狗,是绝对不能容忍自己的脸上布满伤疤的。 疤不疤的实在算不得什么要紧事儿,马文才,祝英台,梁山伯三个人之间的羁绊才是令人头疼的。 她是她马文才培养成一个清心寡欲的苦行僧,还是桃花朵朵开的海王? 正文 第七百八十五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 (三) 笙歌自己是更加趋向于海王的。 海王的快乐,岂是一个爱而不得的小可怜能比得上的。 实在没有必要在祝家女这棵树上吊死。 她得想个法子,把所有的萌芽扼杀在摇篮之中。 断了马文才执念祝英台的所有念想和可能。 看来,她得在脸上的伤好转之后,去祝家转转了。 祝家女,天资聪颖,容貌姣好,这张脸和颜值倒是配得上做她的义女。 什么佳偶天成天作之合,哪有义兄义妹来的香。 她就不信,在她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下,马文才还能一条路走到黑。 到时候,身为义母义兄,出一份嫁妆,欢欢喜喜做娘家人不好吗? 这个时候的笙歌,脑海里脑补的是皆大欢喜的场景,丝毫不知自家怀里的便宜儿子在绞尽脑汁的如何想着保持距离。 不得不说,这怼虚假母子的脑回路南辕北辙。 …… …… 在笙歌默默养伤的日子里,倒也还算恣意。 毕竟,小糯米团子太过于贴心了些。 笙歌本以为马文才当时那句用攒下的压岁钱请最好的大夫只是童言无忌,当不得真。 可不曾想,马文才真真捧着大大小小的银子和铜钱,献宝似的珍而重之的放在了笙歌面前。 对于新晋财迷而言,天大地大,银子最大。 如果,如果…… 如果小糯米团子能够少操些心,不要每天按时按点盯着她喝药,她能更开心些。 天知道,每一次她封了嗅觉和味觉,硬生生的灌下一碗碗黑漆漆的药时是多么的生无可恋。 所以,每天躲马文才就成了笙歌的必修课。 唉…… 谁来告诉她,她明明是励志于把马文才培养成桃花朵朵开的海王,怎么就养成了絮絮叨叨的老妈子性情。 “嗯?” 坐在花园深处僻静的角落处凉亭里的笙歌,悠闲惬意的看着帷幔随风飘舞,看着池子里的鱼儿游来游去,正想自我催眠一下自己是仙女,便看到了草木葱茏处隐隐约约的身影。 时不时还有声音传来,女子的声音娇媚之余却又诡异的夹杂着些许英气,倒也别有韵味。 而男子的声音,却是最熟悉不过。 马太守和他的新欢终于要光明正大的上门了吗? 不对,也不算是光明正大,否则也不会来这僻静的角落。 容她想想,在她养伤的这些日子里,马太守在做什么? 貌似就只假惺惺的来探望过她一次,还被小糯米团子防贼似的紧盯着,生怕对她不利。 自此之后,他们便再没有见过。 不过,各种名贵药材如流水般的送入她院中,看这手笔,甚是阔绰。 据说,这段时间,马太守在上蹿下跳的拉拢富商,想着仕途上可以再往上爬爬。 笙歌嘴角上扬,好戏自然是多多益善。 虽说脸上的伤疤已经没那么狰狞恐怖,但到底是与这花团锦簇的园子不相配。 “这位便是妹妹吧。” 待二人走近,笙歌冷不丁的开口,硬生生毁了马太守好不容易营造的含情脉脉的氛围。 唔…… 这女子倒真真是与马夫人容貌相似。 尤其是那双眼睛,只可惜,随着岁月蹉跎,马夫人的眼神早就不似当年那般温柔似水。 看来,马太守应该是只心悦新婚时的马夫人。 年轻,温柔,美好,纯粹。 一心只有风花雪月,没有人情世故柴米油盐。 只可惜,马太守忘了,身为官家夫人,本就需要长袖善舞,八面玲珑,帮马太守安稳后方。 容颜渐衰,单纯散去,继而出现的是一个挣扎磨砺后的合格当家夫人。 马太守一边心安理得的享受着马夫人带来的后宅安宁与各世家夫人的交好所换来的利益,一边又恬不知耻的感叹着当年那个单纯善良的妻子不见了。 果然是人心不足蛇吞象啊。 “夫人……” 马太守先是诧异,随后便是拘谨。 男子三妻四妾,自古便是,他拘谨的缘由是他身旁这位佳人的那张脸。 “见过马夫人。” 玉无瑕是枕霞楼的花魁娘子,胆识眼界自是有的。 更不要说,玉无瑕本也出身殷实之家。 阴差阳错,流落风尘。 “既有新人,就该大大方方的领进门,敬我一杯茶,也算是一家人。” 贤良淑德,谁不会似的。 “夫人误会了。” 马太守和玉无瑕不约而同的开口。 新人什么的还为时尚早,玉无瑕丢不下前尘旧情,马太守一时也还拉不下脸面。 毕竟,玉无瑕进门的前提是马夫人的这张脸真的毁了。 “误会了吗?” “可我观老爷看向这位姑娘的眼神甚是眼熟,像极了当年看我的样子。” 笙歌眉毛微挑,故作伤感,颇有些伤春悲秋的之态。 马夫人的仪态,还是说得过去的。 玉无瑕:…… 马太守:…… “难不成老爷是在借着这位姑娘感怀当年的我吗?” 不着痕迹的上眼药,这是最基本的生存技能。 她不清楚为什么这位玉姑娘出场的时间比剧情里早了那么多,但这又不妨碍她继续造作。 有情人终成眷属,早成晚成都是成。 “有花堪折直须折,老爷若是喜欢,就尽早抬进门吧,若是觉得妾室的身份辱没了这位姑娘,平妻之位也不是不可以。” 一如既往的贤惠,大度。 身为当家主母,气量自是不缺的。 真正的马夫人执着于马太守的情情爱爱,郁郁而终,格局小了。 只要马夫人不死,谁都感动不了马夫人的位置。 偏偏马夫人钻了牛角尖,儿子不要,娘家也不要,一门心思的就非要马太守的宠爱。 平妻? 她敢提,马太守敢接吗? 烟花柳巷的女子,恩客无数,本就是见不得人的样子。 偷偷抬进门,悄悄咪咪的恩爱相守倒也罢了。 若是大张旗鼓抬举对方成为平妻,马太守能丢得起这个人? 官宦之家,绝不会扯掉那块儿遮羞布。 金玉其外,败絮其中。 始终不温不热的玉无瑕有一瞬间的动摇,平妻…… 她在新婚之夜,抛弃夫君,紧随心上人。 可心上人为了功名利禄,又把她送入了青楼。 正文 第七百八十六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四) (四) 烟花场所的女子,要么是晚年凄苦,色衰恩驰,要么就是运气好被富贵官宦人家看中,抬回去做姨太太。 这些年她见多了楼中姐妹风头过去的凄惨,所以才没有一口回绝马太守。 终归,马太守还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归宿。 却不曾想,传闻中一哭二闹三上吊不许马太守纳妾的马夫人竟亲口提出了平妻之位。 若能得平妻之位,那她便摆脱了贱籍。 只是,马太守会应允吗? 玉无瑕看着身旁沉默不语的男子,嘲弄的勾了勾嘴角。 不会的…… 她自己最清楚,马太守是不会答应的。 不过马夫人的话倒是给她指明了一条康庄大道。 年少无知,行差踏错所陷入的泥潭,是不是还有被救赎的机会。 只是能做她救赎的不会是马太守,而是…… 马夫人…… 平妻倒是不错,但谁规定脱离贱籍边只有这一条路呢。 被玉无瑕闪闪发亮的眼神看着的笙歌有些摸不着头脑。 小姑娘,你是不是脑子不好使,我们现在是对立关系啊。 你这崇拜英雄的眼神,实在是…… 好吧,还让她蛮有成就感的。 笙歌一开心,便有心情仔细打量这位玉姑娘。 哪怕是在剧情中,玉无瑕的结局也算不上好。 或许,所有的悲剧才是梁祝的基调。 玉无瑕的眼神有算计有筹谋,可更多的是那种想要抗争的不服气。 笙歌叹了口气,好好的祝家长媳不做,偏偏要与没担当的心上人私奔,然后沦落风尘,这就是所谓的挣脱封建礼教的束缚,追求自由吗? 依笙歌这个活了千万年的老妖怪看,这样的自由,倒不如不要。 也不知,这些年午夜梦回,玉无瑕可曾后悔。 悲悯? 玉无瑕有些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眼中一闪而过的悲悯,心下一酸。 没错,就是悲悯。 就好似马夫人是那高居云端的漫天神佛,众生平等,众生皆苦,满怀对众生的悲悯。 可分明刚刚还有几分拈酸吃醋的小女儿姿态的。 马夫人,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呢? 外界传闻,马夫人长袖善舞,圆滑世故,工于心计,能与无数达官贵人家的主母打好关系,解决后宅之事。 可偏偏妄想着一生一世一双人,不许马太守纳妾。 没错,这就是妄想。 马太守偷过的腥,不计其数,而马夫人却依旧沉浸在一夫一妻的妄想之中,逢人便炫耀自己的幸福。 却不知,每一次炫耀,在外人眼中,都是一次自取其辱。 说到底,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笙歌和玉无瑕的相继沉默,使得此刻的氛围更加的诡异尴尬。 一面是自己朝夕相处数年的妻子,一面是自己的想要偷偷养起来的新欢,这场面着实麻烦。 马太守这个时候只想做个甩手掌柜,走的远远的,不让自己处于这种尴尬境地之中。 而事实上,马太守也的确是这样做的。 “老爷,这就走了吗?” 笙歌故意道。 本就有些心神不宁慌里慌张的马太守脚下一滑,掉进了一旁的池子,惊的一池锦鲤仓皇逃窜,平白毁了一幅美景。 救还是不救,这是个问题。 一杯热茶险些毁容的恩情,不如就以泡会儿池子回报吧。 笙歌牵着玉无瑕的手,默默看着在池子中不停扑腾和挣扎的马太守,颇有些同情那些鱼儿。 同为鱼儿,它们是做错了什么,需要承受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一切。 罢了,万一这些鱼儿中有那么一两只是通了灵性的,这样的折腾死就有些太冤了。 “来人啊……” …… …… 玉无瑕从始至终没有提出一句质疑。 马太守落水昏迷不醒的消息不胫而走,马夫人伤心着急之余,不忘力挽狂澜帮助马太守稳固局面。 所有人忍不住感叹,这马夫人除了善妒些,本事能力倒是不弱。 为冲喜,马夫人当机立断与祝家敲定,认祝家嫡小姐祝英台为义女。 祝公远本就是有意攀上马家,与其想那充满变数的姻亲倒不如见好就收。 不得不说,祝公远难得的聪明了一次。 轰轰烈烈的认亲仪式在热火朝天举行时,昏迷多日的马太守悄然醒来。 听一旁伺候的人讲述,马太守咬牙切齿吐出了不同意三字。 祝英台自小聪慧,容貌旖丽,祝家夫妇对其教导也是极尽用心。 最最重要的是,祝家的钱财是他往上爬的捷径。 作为独女的祝英台,最适合做马家的少夫人。 他就昏迷了几天,到手的儿媳妇儿就飞走了? 义女? 早晚都是别人家的,哪有攥着自己手心里的儿媳妇儿让人放心。 只是这个时候,马太守的不同意已经没有任何作用。 从外祖家匆匆赶回的马文才,看着自己新鲜出炉的义妹,只觉得天雷滚滚。 他前不久才刚刚发誓,此生离祝英台远远的,不再有任何牵扯,努力保持距离。 自家母亲却一言九鼎的认为了义女。 谁能想到,这一世的祝英台竟然成为了他马文才的义妹。 未婚夫妻,变义兄妹,不得不说,还是母亲会玩啊。 马文才看着那个站在母亲身边粉雕玉琢乖巧可爱声音软软糯糯讨尽长辈喜欢的祝英台,有种恍如隔世的感觉。 “文才哥哥。” 祝英台伸出自己的小手揪住了马文才的袖子。 马文才愣住,原来祝英台对他还可以有这样的一面。 记忆中的祝英台是什么样子呢? 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对他恶语相向,只为让他成全她与梁山伯的两姓之好。 也好…… 做义妹也好,这样倒也算是变相的弥补了他上一世因执念造成的三个人的悲剧。 笙歌挑眉,难不成这么大点儿的娃娃就懂得一见钟情了? 再钟情也没用,兄妹兄妹…… 反正她已经从源头上掐断了所有不该有的悲剧。 “孩儿见过母亲。” “文才见过各位伯母。” 马文才收起纷乱复杂的思绪,规规矩矩的请安。 大气,沉稳,不见丝毫浮躁。 宾客见之,纷纷感叹。 此子如此,来日必成大器。 是谁说马家公子纨绔不知礼的,怕不是眼瞎了。 正文 第七百八十七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五) (五) 这孩子小小年纪,懂的感恩,一举一动都颇具章法。 三岁看小,管中窥豹,是个不错的选择。 在场的各位官家夫人,忍不住在心中思量。 殊不知,笙歌却致力于把自家儿子养成一个海王,诸位官家夫人想要择婿之情,终究是错付了。 “夫人,老爷醒了。” 闻言,笙歌故作惊喜,揉了揉祝英台的小脑袋,笑意盈盈的说道“还真是马家的小福星,这喜算是冲对了。” 一场认亲宴,宾主尽欢。 …… …… “老爷,你终于醒了,这些日子里,我不知寻了多少大夫,可却都束手无策。”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病急乱投医,寻了祝家小姐冲喜认为义女。” “还好,祝家小姐是个福缘深厚的,” 当然会是束手无策,不到马太守醒的时候,马太守自然是醒不过来的。 笙歌三两句话,便做实了祝英台小福星的身份。 想反悔? 要脸不? 马太守:(╯‵□′)╯︵┻━┻ 被坏了筹划的马太守,脸色铁青,却又哆嗦着半天说不出一句话。 好气哦,偏偏自家夫人还说的那么理直气壮,一副为他着想的模样。 能休妻? 现在休妻还来得及吗? 事情已成定局,早已不是他反对就能有所变化的。 “老爷这是不满意我的做法吗?” “祝家小姐不止福缘深厚,长得也是冰雪聪明,玲珑可爱,我以为老爷会喜欢呢……” 笙歌委委屈屈的解释道。 “难为夫人如此辛苦了。” 马太守半天憋出了这样一句话。 祝英台的聪慧,他比任何人都清楚,否则也不会早早的便与祝公远通气,想着结亲,早早的为文才定下这门娃娃亲。 可到头来,竹篮打水一场空。 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感觉实在是太难受了。 不过,夫人这脸上的疤何时都要痊愈了? 而夫人身边的那个随身伺候的小丫鬟也甚是眼熟啊。 玉无瑕? 他砸重金只为博美人一笑,如今美人却转头夫人怀中? 他不过就是昏迷了一段时间,为何感觉整个世界都变了。 (ˇˇ) 美人儿变成夫人的了。 是他的海誓山盟不够动听,还是他的财帛金银不够动人心。 玉无瑕竟然抛弃了他,宁愿做夫人的一个小丫鬟? 一时间,马太守只觉得自己的心脏在抽抽疼。 “老爷,你看你昏迷了这么久,都瘦脱相了,得静心修养一段时间。” “府里那些杂七杂八的事情,你无需操心。” 玉无瑕到底是富贵人家精心教养出来的姑娘,这些年遭遇的好坏暂且不提,最起码她吩咐下去的所有事情,玉无瑕都能够保质保量的完成。 她看的明白,玉无瑕在她这里有所图。 还好,所图的东西不是她所厌恶的,所以她愿意伸伸手帮一把。 别问原因,到了她这个年纪,做事全看心情,全凭喜好。 “对了,这位玉姑娘,既然老爷无心收房,我便自作主张替她赎身,去官府消了贱籍,带在身边历练,” “假以时日,她正好可以接手我陪嫁的商铺。” 笙歌自顾自的说道。 从不是商量,只是通知罢了。 她又不是真正的马夫人,不会沉迷于男女之情,粉饰太平。 马太守表示,他算是看明白了,自家夫人就是为了给他添堵的。 难不成,当日那杯气头上的热茶,当真让夫人凉了心? 马太守颇有些失神,他对夫人之情,随水早已不如当年,但好歹也有几分相依相伴的不舍。 他朝三暮四,何尝不是笃定了夫人不会抽身离去。 可此时的夫人,却让他没有了这份自信。 到了他这个位置,休妻着实影响为官评级的声誉,所以后院绝不能起火。 于是,马太守当机立断的开口了。 “夫人喜欢,留着就是。” …… …… 马太守修养的日子里,祝英台便是马家的常客。 同样的位置,同样的秋千,出现在了马府。 只不过这次的秋千不再是由马文才怀揣着少年郎忐忑的心情所搭建,而是笙歌这个老母亲亲手搭建和布置。 凉风习习,拂过面颊,秋千之上的祝英台笑声清脆悦耳,而站在秋千后默默推着秋千的马文才颇有些生无可恋。 不远处的凉亭下,玉无瑕斟茶,笙歌懒散的看着这一幕,弯了弯嘴角。 兄妹相亲相爱,多好啊,又何必非要闹出剧情中那种惨烈悲壮的一幕。 所以,请继续保持。 只是,马文才的表情能不能稍稍有些起伏。 那眉头皱的,都快变成一个小老头儿了。 “文才,笑一个……” 笙歌出声喊道。 马文才:…… 他只是个默默推秋千的工具人,工具人现在都得微笑服务了吗? 算了,天大地大,母亲最大。 母亲的话,就得听。 对着笙歌,马文才的脸上出现了灿烂的笑容。 这一幕,刚好被祝英台收入眼中。 不得不说,义兄长得是真的好看,尤其是笑起来时脸上的酒窝。 唔…… 好想戳一戳…… 色迷心窍的小丫头,早就忘了自己是在秋千上,在秋千落回时,伸出了自己罪恶的小爪子,戳向了马文才的脸。 啪…… 下意识的,马文才拍开了祝英台的手。 而失去重心的祝英台,也一头扎在土里,摔了个狗啃地。 马文才:…… 笙歌:…… 笙歌表示,如果不是实在忍不住,她是不会笑的这么大声的。 看她当时多机智,没有在秋千旁边铺坚硬的石板,要不然这一摔,祝英台可就要破相了。 只见祝英台自己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朝着笙歌一瘸一拐的走了过来。 果然,能女扮男装,想着驰骋疆场的都不是矫情人。 这样的祝英台,在笙歌心里又可爱了一分。 “脏兮兮的。” 笙歌笑眯眯的刮了刮祝英台的鼻子,宠溺的说道。 “文才,过来。” 笙歌招招手,她家傻儿子好像又走神了。 冥想? 这不是僧人最为钟爱的活动吗? 为何她家傻儿子就非要跟僧人抢饭碗呢。 是她这个为娘的失败。 正文 第七百八十八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六) (六) 马文才这幅模样,让笙歌顿觉这个世界养儿子是件让人头大的事情。 是花花世界不够花? 笙歌叹着气,颇有几分惆怅。 “夫人莫要忧心,儿孙自有儿孙福,少爷聪慧雅致,会有属于他的造化的。” 玉无瑕浅笑着,温和的说道。 经历了那些跌宕起伏,风风雨雨,她的心态如今越发的平和。 会好的,会更好的,总会好的,不是吗? 闻言,笙歌挑眉,倒也是,是她着相了。 马文才最终会成长为什么模样,都是马文才自己的选择。 她可以提点,却不能强迫。 花团锦簇,争奇斗艳的马府后花园,祝英台毛茸茸的小脑袋枕在笙歌腿上,娇俏可爱,马文才端坐在石凳上,小小年纪已现端方正直之态,在安静的听笙歌讲述着大漠的长河落日,塞外的烽烟滚滚。 世界那么大,何必执迷于男女情爱呢。 这是笙歌想要告诉祝英台和马文才的。 不论是江南的小桥流水,还是漠北的铁血柔情,亦或者是中原大地的厚重富庶,都值得亲历。 有胸怀天下之志,可以救国救民。 有隐居山林之心,亦可独善其身。 一言不合便要轻生,以死明志,以死誓情,才是最大的悲哀。 “义母,我也可以读书习武吗?” 祝英台眼神发亮,一脸期待。 “自是可以的。” 笙歌揉了揉祝英台的小脑袋,肯定的说道。 总不能梁祝的悲剧源于书院,便剥夺了祝英台上学的权利吧。 因噎废食这样的蠢事,笙歌干不出来。 身为一个长辈要做的便是把这个灿烂无边的世界展现给他们,如何在这个盛大的世界中留下自己的足迹,何种足迹,不是她能左右的。 但是,她就不信,见识了这些的女子,还会心甘情愿的自缚于后宅,被情爱所困。 眼界,见识,也是富养的一种。 “若是英台喜欢,义母便为英台请最好的师父。” “义母,为什么只有男子才可以光明正大的入学呢?” “为什么爹爹总让我学习刺绣呢?” 祝英台化身十万个为什么,就好似她小小的脑袋中有无数的疑惑。 不同于祝英台小小的脑袋大大的疑惑,马文才所有的注意力都放在自家母亲上。 母亲真的变了…… 这样的母亲,又何须他担忧。 他不愿意去探究母亲发生变化的原因,每个人都有无法对他人言语的奇遇,就好比他。 是啊,不论是居庙堂之高忧国忧民,还是塞外疆场保家卫国,亦或者是处江湖之远独善其身,都该有自己的活法儿。 上天让他有此奇遇,不是让他困顿其中的。 男儿在世,当有一番作为。 马文才释然了…… 笙歌注意到马文才眼神的变化,深藏功与名的勾了勾嘴角。 像她这种活了千万年的老妖怪,心灵鸡汤这种东西还不是顺手就来。 便宜儿子树立了远大志向,她貌似可以提前进入养老生活躺尸了。 …… …… 祝公远在听说了自家女儿在马府乐不思蜀的生活后,愁的胡子都掉了好多根。 读书习武? 女儿性格本就跳脱不羁,脑子里那些奇奇怪怪荒诞离奇的想法更是层出不穷。 以往还有他压着,如今马夫人纵着,日后闯出什么大祸该如何是好。 笙歌:大祸?什么大祸?能翻出她的手心不? 不过,听说英台在马府甚是受宠。 不论是服饰亦或者是吃食,比府上那位嫡少爷还要精致几分。 女儿过的好,他自然是开心的。 可是,这过的是不是太好了点儿,他真怕自己的女儿在马夫人的纵容宠溺下,变成个无法无天的小霸王。 虽说他有几分像靠着女儿为整个家族谋福利的想法,但对这个女儿也是真心疼爱的。 越是这样,他就越是发愁。 如果他这个时候上门探望,会不会被马夫人认为是不放心女儿在马府呢? 马夫人可不是一个简单的角色…… 自马太守落水醒来之后,身体时好时坏,太守府大大小小的事情,马夫人以一己之力担了下来。 包括那些被马太守美其名曰要带回家中处理的政务。 所以,哪怕马太守瞧着病怏怏的,可马家依旧是个会稽显赫世家,无人敢轻视。 更不要说,马文才小小年纪已经显露出不凡之态,谁见了都得说一句马家后继有人。 唉,他是半点儿都不想触怒马夫人。 现在就只能指望他的贴心小棉袄能够想起他这个可怜巴巴的老父亲,主动对马夫人提出要归家。 ╭(╯3╰)╮ 总觉得他自己在异想天开。 要不然,就说家中的哥哥们想念英台,接英台回来小住? 还是说,要不他干脆装病吧。 反正到了他这个年纪,头疼脑热,身体不适也能理解。 英台作为家中唯一的女儿,回来探望老父亲也是正常的。 再三思量,祝公远觉得此计可行。 于是,上一秒还是喝茶如牛饮的祝员外,下一秒便捂着心口眉头皱着,开始呼天喊地找大夫。 祝家八子:…… 爹,您就是想把妹妹拎回来耳提面命好好教育一番,也得想个成熟的法子啊。 装病这不是当年他们为了不上学堂,时常用的法子吗? 罢了罢了,既然父亲已经豁出老脸了,他们总不能忘拆穿吧。 于是,祝英台的哥哥们登门了。 这个时候的祝英台,梳着最简单的发型,穿着最方便的衣服在扎马步。 满脸的汗水,小小的身板在树荫下一晃一晃的,而马夫人在一旁悠闲的扇着扇子…… 这确定不是虐待吗? 可偏偏自家小妹眼睛亮晶晶的,看不出丝毫的不愿和委屈。 这倒让他们有几分疑惑。 “伯母,家中父亲染疾,病榻之上想念小妹的紧,无奈之情,方才登门。” 这个角度下,祝家儿郎才看到了在另一个方向大汗淋漓的马文才。 也是扎马步,可腿上却有负重,显然要比祝英台辛苦的多。 一时间,祝家儿郎的脸色便有些复杂。 方才他们还以小人之心揣测,如今却发现马夫人乃是一视同仁。 正文 第七百八十九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七) (七) 想念小妹想念的紧? 祝公远表示,他家儿子这么大了还不会说话。 若是他好意思说出思女心切的话,他还需要苦哈哈的装病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只可惜他的儿子们没有。 祝公远病了? 笙歌挑眉,眼中的笑意藏的深深的。 病不病的不知道,但想英台了绝对是真的,毕竟是老来得女。 笙歌唤来侍女,带祝英台去梳洗打扮,一会儿的功夫,那个软糯糯可爱到极致的小姑娘就焕然一新的出现在众人面前。 只是,貌似有些黑了。 咳咳,黑点儿更健康。 好像还有点儿壮了…… 那不是壮,那是结实,小姑娘病怏怏的像什么话。 笙歌极其敷衍不走心的安慰着自己。 也不知道祝公远看到自家女儿的变化,是欣慰呢还是欣慰呢? 好吧,她自己的良心有点儿痛。 “义母,你记得想我,等我爹爹好了,我就来看你。” 小姑娘搂着笙歌的脖子,依依不舍。 趁着这个机会,笙歌在祝英台身上镀了一层稀薄的灵气。 还是白回来吧,她怕祝公远拿着扫帚来跟她拼命。 有了这层灵气,用不了三两天,祝英台便可以像以往一般肤白如雪。 大包小包,前呼后拥,祝英台声势浩荡的离开了马府,去看望自己装病的老父亲。 …… …… “儿子,英台好像有点儿晒黑了……” “不是好像,是就是晒黑了,还不是有点儿。” 马文才一本正经的补刀道。 看着母亲的培养,他实在想象不到英台最后会成长为什么模样,这世间还有男儿能够配得上他吗? 记忆中的英台,虽说有女子少有的英气和敢于抗争的勇气,但也只能说让人眼前一亮。 而如今呢? 他真觉得,那间小小的书院,再也放不下祝英台了。 祝英台,注定翱翔九天。 那这一世,梁山伯可就要辛苦了。 若梁山伯真的是祝英台的命定之人,那么想要修成正果,少不得一番辛苦。 “儿子,你这么说话可就不可爱了。” 你见谁家的海王说话会这么戳心窝子,一针见血的。 差评…… 笙歌不满意的翻了个白眼。 儿子和义女,好像天生气场不合。 不过,倒也不稀奇。 马文才要是能跟祝英台气场相合,哪里还会有梁山伯的事情。 家世相当,门当户对,在剧情中却偏偏那么惨烈。 想来,马文才到最后也才会悟了吧。 …… …… 祝英台跟随着自己的八个哥哥,一路上化身老妈子絮絮叨叨。 经过洗脑的祝英台着实觉得混吃等死靠着家产度日的哥哥们有些荒废时光。 祝家儿郎:…… Σ(□;) 他们失去接小妹的,不是去接老母亲归家的。 这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和语气是要闹哪样? 祝家不缺钱,废物生活不好吗? 再说了,爹爹对他们的要求不一直都是得过且过,不犯错就是对祝家最大的贡献吗? 除了大哥需要努力些…… “小妹,你还是个奶娃娃。” 言外之意,你还不该承受这个年龄不该承受的一切。 所以,闭嘴吧,我们还是快乐的智障兄妹团。 一起做愉快的一家人不好吗? “三哥,你不懂,教育要从娃娃抓起。” 祝英台一本正经的搬出了这句笙歌挂在嘴边的话。 再苦不能苦孩子,再穷不能穷教育。 祝家儿郎苦着脸,心情复杂极了,也不知道思女心切的父亲大人看到小妹现在的变化,还能不能思起来。 说好的在马夫人的纵容宠溺下小妹飞扬跋扈横行霸道呢? 这分明是人间清醒祝英台,好吗? 沉默,沉默,这个时候沉默才是最好的保护色。 祝家儿郎不约而同的闭上了嘴,反正说也说不过,越说越有羞耻感,还不如悄咪咪不说。 祝家儿郎把祝英台带到自家老爹的病床前,十分识趣的离开了房间。 这一次父女重逢的戏码,注定不会太感人。 为了不殃及池鱼,他们还是远远躲起来吧。 “囡囡,你回来了。” 乍然看到祝英台,祝公远险些老泪纵横。 也不知道真的是思女心切,还是被女儿抛却脑后的酸涩。 “爹,您最近是不是喝酒又不知节制了?” 被宠溺着长大的祝英台,耸着自己的小鼻子闻房间中有没有酒味。 “爹,您不是病了吗?” 祝英台从桌子底下翻出了酒坛子。 祝公远:…… 祝公远表示,他也没想到英台会回来的这么快啊。 这酒坛子他不认识,他也不知道从哪儿来的。 只是,看着英台黑白分明的眼睛,祝公远老脸一红,实在说不出来。 耍赖皮不行,那就装可怜博同情吧。 “爹这是借酒消愁,贴心小棉袄乐不思蜀,当爹的还不准消沉了?” “英台,你是不是黑了?” 祝公远皱着眉头,犹疑的问道。 他娇滴滴养大的贴心小棉袄竟然有变黑的趋势。 “有吗?” 祝英台摸着自己的小脸反问道。 算了,不重要,反正马文才陪她一起黑呢。 在变黑的路上有小伙伴,那就不孤单。 “爹,你有没有觉得哥哥们的生活太单调了,每天除了花银子就是变着法儿的花银子,我们不能让他们的生活这么枯燥乏味,” 祝公远:…… 祝家儿郎:…… 他们不觉得单调,不觉得枯燥乏味啊。 好奇心驱使又跑回来偷听的祝家儿郎,一时间只觉得山河变色,日月暗淡无光。 “爹,要不因材施教,发挥一下哥哥们除了花银子以外的特长吧。” 吃? 还是睡? 这是祝公远脑子里冒出的第一个想法。 他的儿子们还有长处?不是不闹事不折腾老老实实就是最大的长处吗? 不得不说,祝公远和祝家儿郎在这一件事情上的认知出奇的相似。 “也行吧……” 祝公远不太确定的说道。 他的儿子们再不济,好好吃好好喝好好睡总是能做到的吧。 饭桌上,本是一顿团圆饭,但气氛却格外凝滞。 “爹,小妹是不是黑了啊?” 祝家小六试图祸水东引,转移自家小妹的视线。 “女儿家家的,怎么能这么不小心。” 正文 第七百九十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八) (八) “不止黑了,还有些壮了……” 几位哥哥有样学样,把矛头一致指向了祝英台。 谁不知道自家爹爹一直致力于培养出一个倾国倾城的贴心小棉袄。 仙女儿般的小棉袄颜值下滑,如何解决这一问题,不应该才是全家的当务之急吗? 天大地大,小妹最大,他们这一帮混子哥哥单调乏味的生活要不要改变并不重要。 不约而同,祝家儿郎默契地达成了共识。 心领神会的祝公远煞有其事的点头应和道。 “英台,既然回来家你可得好好养养,杂七杂八的事情缓缓再想。” 一人开口,其余人全部点头。 这该死的默契,真是让人上头。 祝英台捏捏自己越发粗壮的手臂,心想,早晚都要去塞外开疆扩土的,强壮点儿挥舞起长矛更加威风。 “爹,哥哥,你们不懂,这是健康。” 祝英台脸不红气不喘的狡辩道。 经过笙歌洗脑的人,脑回路自然有几分与笙歌相似。 “爹,三哥能言善道,巧舌如簧,是把交际的好手。” “五哥识文断字不在话下,爹不如送他去书院学习,以期光耀门楣。” “七哥……” 祝英台并没有察觉到饭桌上哥哥们心中的暗潮汹涌,一股脑儿把自己想说的话说了出来。 有些东西她还不太懂,但义母的话总不会错。 义母的识人之术,绝不会出现偏差。 祝公远:原来我的儿子们最大的长处竟然不是好好吃好好睡…… 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反驳。 祝家的未来都要靠英台筹谋了,是他这个做爹的失职。 所以儿子们混吃等死这么多年,也是时候活动一下快废了的筋骨。 咳咳…… 反正操劳的是他的儿子们,跟他这个老人家有什么关系。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所以,儿子们自求多福吧。 就这样,在祝家儿郎不屈服的目光注视下,奋发向上共创美好未来幸福全家人的蓝图就此确定。 不要问为什么笙歌洗脑的水平为何如此高超。 …… …… 祝英台在督促全家人洗心革面的第三天,肤色终于白了回来,这让祝公远在心里美滋滋的认为,祝家的水土养人。 不得不说,这是个美丽的误会。 对此,最不淡定的反而是祝英台。 竟然白了,难道是她这几日过的太过于懒散了吗? 可是她明明也按时完成了义母布置的各项任务了。 她偷偷白了回来,只剩马文才一个人在变黑的路上一去不复返是不是不太好。 祝英台看着铜镜中吹弹可破白里透红的脸蛋,陷入了沉思,开始认真思考父亲的话到底有几分真实性。 祝家水土养人…… 要不,把马文才接到府中感受一下祝家的水土,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人杰地灵吧。 好吧,人杰地灵四个字,祝英台表示甚是心虚。 真正的人杰应该是马文才吧。 家世显赫,举止优雅暂且不提,无论是做学问还是习武,马文才都表现出惊人的天赋,且能不骄不躁。 父亲总说如果她是男儿定然能够有一番成就,她一直也是这么认为的。 她并不觉得,她会输给世间任何男儿。 可在马文才身上,她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挫败感。 朝夕相处,她比任何人都清楚马文才到底有多自律,多优秀。 唉,接马文才来祝府小住不切实际,倒不如她带些家中的水和土偷偷过去。 孩童的世界总是天真而又纯粹。 可往往也总是最纯粹,也最动人心。 于是,再次前往马府的祝英台马车上拉着的除了土,便是水。 祝英台偷偷的把挖出来的土撒在马文才小园子的每一个角落,把水也偷偷掺进了厨房。 这一切自然逃不过笙歌的眼睛。 小娃娃是回了趟家脑子不好使了吗?这奇奇怪怪神神秘秘的举动,若是被有心人看在眼里,指不定要造出什么谣言来泼污水呢。 谋害什么的,笙歌压根儿没往这方面想。 哪怕是在剧情中,祝英台都是个至情至性之人。 更不要她与那个小女娃娃朝夕相处了那么久。 说句不好听的话,但凡是被祝英台接受了的人,祝英台便会一根筋儿护到底。 对错不论,这样的偏袒便是祝英台给身边人的偏爱。 恰好,她和文才都属于祝英台所画的圈子里。 笙歌寻到祝英台询问,祝英台最开始还扭扭捏捏说不出来。 在笙歌的旁敲侧击之下,祝英台的打算便被笙歌所知晓。 笙歌笑的前俯后仰,天真是会被遗传的。 祝家水土养人…… 祝公远敢说,祝英台敢信…… 奇葩的父女组合,欢乐倒是少不了。 这样的祝公远想来也是爱女儿的,可为何在剧情中绝不松口答应祝英台嫁给梁山伯呢。 “义母,您别跟文才哥哥说,我怕他自卑。” 祝英台凑在笙歌的耳边,一本正经的说道。 “若是没用呢?” “万一祝家的水土对文才不起作用呢?” 笙歌捏着祝英台肉呼呼的脸蛋,打趣道。 “……” 一时间,祝英台难住了。 “大不了,我以后多晒晒太阳,多吃些黑漆漆的东西,我陪他一起黑。” “这样文才哥哥就不难过了。” 这是祝英台脑子里唯一能够想出的办法。 身为玩伴,就该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笙歌:…… 还真是质朴无华的兄妹情啊。 “义母,保密啊。” 祝英台别别扭扭却又十分渴求的说道。 文才哥哥那么要面子,作为妹妹,她还是要考虑下他的自尊心的。 “保密啊?” “保密应该是不可能了,自己看。” 笙歌指着门口,笑的一脸灿烂,幸灾乐祸简直不要太明显。 小孩子的热闹,能多看一点儿是一点儿,长大可就看不着了。 祝英台:…… (o;; 现在补救还来得及吗? “文才哥哥,你别自卑,黑是健康的象征。” “黑只是暂时的,但我们的美貌是永远的。” “我不是故意抛下你一个人变白的。” 祝英台低着头,小媳妇儿模样解释道。 马文才只觉得满头黑线,算了,他不能跟一个小傻子计较。 正文 第七百九十一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九) (九) 没错,就是小傻子。 相处久了,放下心中的芥蒂,马文才看祝英台的眼神越发像长辈。 “你抬起头来,看谁黑了。” 马文才的语气算不得傲娇,但总归是没那么平静。 小媳妇儿模样的祝英台抬起头,发现马文才依旧是一如既往的芝兰玉树。 好吧,是她自作多情了。 笙歌笑意盈盈的看着这一幕,总觉得马文才的语气听起来有些似曾相识之感。 就好似,就好似曾经也有人在她面前这般傲娇而不自知。 大圣…… 笙歌有瞬间的晃神,无数已经久远到模糊的画面开始涌现在脑海中。 若无他,又何来今日的她呢。 也不知再见之日,会是何时。 再等等吧,等她无畏于任何一方世界,等她能够光明正大的站在他面前,与之比肩。 而似大圣那般惊才绝艳,必然也不会因为一次重创便泯然于世。 她坚信,她亦会等待。 余光里,马文才注意到自家母亲情绪的变化,以及眼神中的怀念与期盼。 母亲是想到了什么吗? 这样的母亲,是他从未见到过的。 看似脆弱不堪一击,却又处处绽放着令人心悸的生命力。 马文才对着祝英台使了个眼色,压低了声音,带着祝英台离开。 笙歌这一坐便是小半日的时光,当晚霞的余晖铺洒满地,笙歌起身,蓦地一笑。 伸手,轻轻握拳,似是要把这漫天绚烂的晚霞收入囊中,她日亲手营造这世间最大的浪漫。 也不知是错觉还是天色渐晚,随着笙歌的轻轻一握,这美不胜收的晚霞好像真的暗淡了几分。 只是,她究竟做何想,无人可知。 …… …… 时光在按部就班的推进,马文才和祝英台也似一块儿璞玉,在笙歌的打磨下,有了绝世美玉底子。 而玉无瑕在前些日子也接手了马夫人一些陪嫁的店铺,正式以新的身份崭露头角。 她不再是任何人的附属,她只是她。 若说唯一的瑕疵,那便是小动作频频的马太守了。 近几日,道士和僧侣打扮模样的人频频在三更半夜出入马府,与马太守在书房秉烛夜谈。 笙歌分出些心神偷听了几句,便没了兴趣。 不得不说,马太守倒真是能狠得下心来。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无毒不丈夫。 马太守把这些名声在外的所谓的高僧所谓的得道之人聚集在一起,竟然是盖棺定论把她当作妖物,焚火祭天,还天地清明。 这口号喊的响亮,不意味着就能实现。 佛界? 道家始祖? 于她而言,早已是过去无需再提的前尘往事。 佛祖都不能奈她何,真指望这些利欲熏心的小喽喽能伤她分毫? 没兴趣,没兴趣,左右不过是一场闹剧罢了,着实不值得她上心。 在马太守紧锣密鼓的布置下,会稽地界关于太守夫人惨遭妖物附体为祸苍生的流言喧嚣尘上,几乎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 流言说的有鼻子有眼,什么太守夫人为恢复容貌,吸人血,以童男童女炼丹以求青春永驻。 还说什么收祝英台为义女便是为了方便寻找下一具躯壳。 说马太守病怏怏的,便是被妖物所惑。 笙歌:…… 她什么时候这么牛掰,她自己竟然不知道。 不过,这炼丹方式是不是太上不了台面了。 太上老君的仙丹她都吃腻了,还以童男童女炼丹。 这编流言的人能编的这么齐全,想来是下了功夫的。 流言不过是开胃菜,笙歌没心情搭理,等那些道士僧人上门的时候,众目睽睽之下一劳永逸解决问题不好吗? 这厢笙歌该吃吃该喝喝该睡睡,淡定至极。 而马太守担惊受怕夜不能寐瘦了好多斤了。 女儿虽说变得啰嗦又唠叨还爱操心,但那也是他的老来得女啊。 要不然,他冒着生命危险,去把女儿接回来吧,实在不行就陪女儿一起死吧。 英台还小,总不能弃英台于不顾。 反正他也活了几十年了,不亏。 于是,马太守把自家儿子聚在一起,安排好自己的身后事,视死如归却偏偏又摆出雄赳赳气昂昂的豪迈姿态,敲开了马府的门。 在仆人的带领下,马太守终于见到了自己心心念念的小女儿。 只是,这场景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祝老爷,你要不要也吃点儿?” “来人,添副碗筷。” “祝老爷,你尝尝这鱼,是文才和英台今儿早上亲自钓回来的。” 笙歌心中暗道,祝老爷女儿控,再添实锤。 外界都传的这般可怕了,祝老爷都敢上门要女儿。 倒不是她没有考虑祝家人的心情,实在是她觉得这个时候祝英台在她眼皮子底下比较安全。 流言都把祝英台牵涉牵涉其中了,鬼知道那帮人为了做实她是药物的事情会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爹爹,你别担心,我很好的。” “外头那些话都是有心人故意为之,义母才不会伤害我呢。” “爹,你尝尝。” 祝英台玲珑心思,自是清楚在这种情形下自家父亲来到马府的原因。 “爹爹,我很开心。” 祝英台的声音极小。 家人的疼爱,永远是最大的力量。 祝公远胆战心惊的在马府住下了,谣言之事一日没有解决,他便一日不能心安。 什么于理合不合的,他此刻都顾及不了。 可是,越是在马府待的时间越久,祝公远就越觉得谣言纯属无稽之谈。 在流言到达顶峰之时,终于有所谓的不知真假的苦主敲响了衙门前的鼓,要状告太守之妻。 据说马太守在百姓面前上演了一出公正严明,绝不徇私枉法的大戏。 连天子犯法,庶民同罪这样的千古名言都抛了出来。 也不知道远在京城的天子,听到这话时该愤怒还是该欣慰呢。 只见马太守带着苦主,衙役,还有那帮神神秘秘的僧人道士,气势汹汹的破门而入。 “夫人,你真的太令本官失望了。” 马太守痛心疾首的看着笙歌,就好似笙歌已是那该死之人。 在马太守眼中,焚烧祭天,已是定局。 正文 第七百九十二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 (十) 他辛苦筹划这么久,定会万无一失。 “太守大人此话何意呢?” 笙歌故作不解的问道。 说好的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共枕眠? 说好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呢? 再怎么说马夫人都与他十年夫妻了,下手如此迫不及待倒真的是有枭雄之风啊。 好吧,她又用错词,侮辱了枭雄二字。 马太守:() 问的这么理直气壮,真的好吗? “苦主状告,职责所在,还望夫人理解。” 马太守实在是不愿与将死之人多做口舌之争,一把火烧了,他还是那个风风光光的太守。 指不定还会因为此次的严明无私,在年底的官员考核之中,能得最佳定级,往上再走一步。 本来,他没想把事情做的这么绝的。 “太守大人如今断案都这么随心所欲了吗?不需要调查,不需要证据,有苦主直接上门,还真是大义灭亲啊。” 笙歌慢条斯理,优雅从容。 “无风不起浪,不管是谣言还是苦主所述真假,一查便知。” “拜托了,各位。” 虽说笙歌的不慌不忙让马太守有些许疑惑,但万事俱备,只欠东风,他不认为自己会失败。 笙歌:只欠东风?若是她乐意,她能让这一年都见不到一阵儿东风。 马太守话音落下,那帮道士僧人打扮的人便开始了神神叨叨的捉妖过程。 群魔乱舞四个字用来形容现在的场景最是恰当不过。 笙歌稳坐泰山,任凭那帮人跳大神儿。 不过,笙歌必须得承认,这帮人里还是有那么一两个有真本事的。 若是潜心修行,假以时日,也许能有一番造化。 “太守,不知那是谁的院落?” 其中道士打扮的一人,指着马文才的院子,凝眉问道。 此道士便是笙歌刚才所说的颇有真本事之人。 道士的随手一指,不仅马太守色变,就连笙歌都有些坐不住了。 贴心儿子不正常吗? 这么多个世界,马文才可能是除了阿毛之外,最乖巧听话也最省心的便宜儿子了。 相处下来,笙歌是真真有了几分慈母之心的。 过分聪明,过分乖巧,过分理智,过分少年老成? 在道士的带领下,一行人来到了小院。 此刻小院里,马文才,祝英台,以及赶都赶不走的祝公远聚在一起不知道嘀咕着什么。 “太守,妖物乃是这位少年。” 道士断言道。 马太守:这跟他计划的不一样啊。 其他人:事情演变成这样,他们还能拿到钱吗? 笙歌:…… 马文才一向或乖巧或平静的脸上闪过一丝惊慌。 若说他是妖物,倒也说的过去。 他可以被带走,但是绝对不能牵连到母亲。 “文才,过来。” 笙歌把手随意搭在马文才的额头上,心中闪过一丝了然。 的确有神魂不稳的迹象,就好像是…… 夺舍? 不,应该是重生。 所以,这是当年悲痛欲绝,执迷不悟的马文才携带着剧本重生了吗? 那般刻骨铭心的痛苦和屈辱,他又是如何做到如此豁达平静的对待祝英台的。 笙歌脸上闪过疼惜,这孩子,情绪藏的是真的深啊。 “文才,别怕,有娘亲呢。” 笙歌的手依旧放在马文才的额头上,彻底把两世的灵魂融合在一起,顺带赐予了一缕功德之力。 “娘……”马文才诧异的看着笙歌。 原来,真正的大佬是母亲。 “您确定犬子是传言中的妖物吗?” 马太守拼命的挤着眼睛使眼色,希望对方能够改了论断。 “本道确……” “嗯?” 道士觉得自己可能见鬼了。 方才还有阴气郁结,夺舍之兆,为何眨眼的功夫命格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道士看向了站在马文才身侧的笙歌,一探一测,眼里满是惊恐。 这会稽当真是卧虎藏龙,小小的太守府竟然藏着这般绝世高手。 他看不透,甚至刚刚偷偷的测相,差点儿伤了他的根本。 终究是他不配了。 “少爷天庭饱满,凤目剑眉,更具功德之力,他日成就不可估量。” 裂土封疆,封侯拜相,不在话下。 若再往前走,怕是能给这个分裂割据的乱世带来一抹生机。 职业习惯,道士下意识看向了祝英台。 又是一个被后天改变的命格,本是孤苦早亡的命,如今却是一片生机。 马太守高高悬着的心落地,成就不可限量,这几个字成功的让马太守做起了美梦。 “咳咳……” 在马太守的示意下,其余的神棍,开始了往笙歌身上泼脏水。 “太守,这位夫人手染鲜血,业障极深,罪大恶极。” “太守,此夫人早已妖化,还望您早早定夺。” 笙歌:就这? 方才的道士默默的后退两步,远离了这一帮作死的人。 他都探不出这位大佬的冰山一角,这些人岂不是上赶着找死。 笙歌听着那帮人的七嘴八舌,顿觉烦躁。 就在马太守准备激情澎湃演讲一番收揽民心顺带除掉笙歌的时候,马府的上空彩霞漫天,一只麒麟瑞兽的模样立于放空。 而同一时间,笙歌周身也弥漫着金色的光芒。 麒麟主太平,乃护国之祥瑞。 这是笙歌精挑细选的,不能选龙,不能选凤,麒麟正好。 众人呆滞? 他们刚刚说了什么? 妖物? 这分明是神迹。 打脸来的总是这么猝不及防。 早知道这银子这么难挣,他们就不接这单生意了。 气势汹汹的来,灰溜溜的走。 “太守大人,您不打算给我一个解释吗?” “亲自撒下这弥天大谎,散布谣言,收买僧人道士,费时费力,只为除掉我,值得吗?” “太守大人若是不喜我,和离便是。” 笙歌的话掀起了轩然大波。 原来,一切的一切都只是太守想要杀妻。 “无知夫人,你休要胡言乱语。” 只是,笙歌并没有给马太守挣扎的机会。 人证物证,一一列出,众目睽睽之下,和离,带着家产离开了马府。 至于马太守的太守之位还可以做多久,她不得而知。 毕竟,对于上位者来说,杀妻可能不算大事,那煽动民心呢? 正文 第七百九十三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一) (十一) 快刀斩乱麻,向来都是笙歌的风格。 磨磨唧唧,徒添风波。 全程目睹了这一切的祝公远,默默的牵紧了祝英台的手。 隐藏大佬,他以前有没有说什么过分的话啊。 哭唧唧…… (;_;)/~~~ 好像昨天还在饭桌上跟大佬抢最后一个猪蹄儿,差点儿掀了桌子呢。 现在补救还来得及吗? 他是该送房产呢,还是该送银子呢? 这么俗气的东西,大佬看了会不会更加不悦。 祝公远表示,他太难了。 心事重重的祝公远在看到笙歌安顿好后便灰溜溜的回家了。 果然,大佬都是未雨绸缪的,根本不需他献殷勤,送房产,幸亏没送啊。 回家他得集思广益,好好想想送些什么补救。 送礼,得讲究投其所好。 …… …… 香气袅袅,装饰精巧,布置用心,哪怕是临时落脚的地方笙歌都不曾亏待自己。 见笙歌凝眉不语,不论是马文才还是祝英台都有些惶恐。 良久,还是马文才认命的开口了。 “母亲,孩儿不是故意瞒您的。” 马文才惴惴不安,他一直以来隐藏的秘密今日差一点儿便暴露在众人面前。 “嗯?” 笙歌不解的反问。 她从未因马文才掩盖隐藏重生之事动怒,她发愁的是如何光明正大把马文才带在身边。 她与马太守和离一事,闹的轰轰烈烈,再无转圜的余地。她得了自由身,那文才呢?文才名义上还是马太守名正言顺的嫡子。 这年头,嫡子向来都是继承家业,光宗耀祖的。 日渐走下坡路的马太守,会放过这个被预言前途不可限量的儿子吗? 答案,显而易见。 而文才呢,又该何去何从。 毕竟,在马文才的另一世记忆中,她是困于感情,不顾儿子,抑郁而终早亡的母亲。 笙歌甚至在得知马文才重生的一刹那动过抹去那一抹神识的想法。 可终究她没下得去手。 “母亲,我不是不想说,我只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 过于惊世骇俗的事情,大多会因骇人听闻被当作怪谈。 “文才,此事母亲并没有生气。” “相反,你在知晓了所有事情之后依然能成长为现在的性情人品,母亲甚是欣慰。” “母亲也有些心酸和愧疚,若母亲没有……” 笙歌的话还未说完,马文才便一头扑进了笙歌怀中嚎啕大哭。 哪怕是重生第一天,马文才都未如此失态过。 他从未怪过自己的母亲早早丢下了他,尤其是在后来经历了爱而不得的痛苦之后,便越发理解母亲不得已的抉择。 只是,他有时候也会羡慕。 有羡慕,有怀念,但绝无怨怼。 祝英台不明所以,可依旧鼻子一酸。 窗外不知何时飘起了蒙蒙细雨,微风吹过,水汽弥漫,朦朦胧胧,似是要让人隔着这似烟似雾的雨幕看清前世今生。 闪电当空,惊雷落下,雨越下越大了。 笙歌轻轻拍着马文才的头,看着漫天大雨,叹了口气。 其实,她说不清楚,马文才带着前世的记忆究竟是好是坏。 只是,她不能自私的剥夺马文才某一世的存在,她只能庆幸,还好他没有执迷不悟,还好他懂得了释然。 否则,情之一字,她还真不知如何实现马夫人的心愿。 不知过了多久,枕在笙歌腿上的马文才沉沉睡了过去,梦里说不清的场景和画面交织在一起,昏昏沉沉。 “着缟素丧服,踏北斗星辰,过山伯墓前。”前一秒祝英台万念俱灰的声音才刚刚响起,下一秒就见祝英台决绝的撞梁山伯墓。 “不” 睡梦中的马文才撕心裂肺的嘶吼出声。 “祝英台,你不能这样对我。” 睡的极不安稳的马文才,开始了不停歇的梦魇,喃喃自语,一字一句,仿佛都带着压抑了无数年的无奈与痛苦。 笙歌:儿子,你不能自曝马甲。 祝英台:她平日里的确是会捉弄下马文才,但不至于睡梦中都惦记着她吧…… 柔和的力量自笙歌的掌心不断进入马文才的识海,安抚着他。 天空中肆虐的惊雷也不知何时悄悄隐去了身形,这一场雨,来的毫无征兆,去的也奇奇怪怪。 只有笙歌知道,马文才是真的熬过了天道安排给他的新一世。 唉,重生啊,这事儿说到底是上天的恩赐,也是一种惩罚。 待马文才幽幽转醒,只觉得神清气爽。 “我错了。” 祝英台站在马文才面前,果断的认错。 马文才都哭的那么凄惨的叫她名字,就一定是她错了。 马文才:(╯﹏╰) 脑子不好使吗? “莫名其妙。” 马文才没好气的说道。 祝英台听出了马文才声音中的嫌弃,摸了摸自己的鼻子,默默的在心底说不能跟爱哭鬼计较。 以往只觉得马文才天纵奇才,她心中有敬佩,有憧憬,还有些许小小的不服气,但在一次次的打击下,那点儿不服气早就烟消云散。 她知道,在才智能力这一块儿她不上马文才。 如今在亲眼看到马文才嚎啕大哭后,祝英台突然良心发现,想要对马文才好些。 嗯,再聪明,也是她的小伙伴,她的义兄。 “哼,好女不跟男斗,我不跟你计较。” 祝英台一如既往的鲜活热烈,就好似一株怒放的向日葵。这样的人,总会带给身边人不一样的色彩和温度。 “夫人,祝老爷派人送了两车猪蹄。” 笙歌嘴角抽搐,祝公远这个脑回路神奇的人又闹什么幺蛾子。 她总觉得,祝英台这么鲜活生动,祝公远的功劳不可磨灭。 原来,祝公远回到府中,立即召集了他的狗头军师们商量补救措施。 不就是投其所好嘛……简单…… 不能送房产,不能送银子,那就送猪蹄啊。 抢猪蹄,说明爱吃啊。 所以,送猪蹄绝对没错。 就这样祝公远信心满满的搜罗了两车猪蹄,顺带送来了一个厨娘。 明白了前因后果的笙歌,最想做的一件事情就是把这两车猪蹄退回去,换两车银子过来。 银子这种东西,对于一个新晋财迷来说,永远不嫌多。 正文 第七百九十四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二) (十二) 早知道就不该与祝公远抢猪蹄,抢银子不好吗? 两车的银子,就这么与她失之交臂。 苍天可鉴,在经历了为了筹银子发际线日渐升高堪比贝勒的日子后,她就是个十足的财迷了。 两车猪蹄? 祝公远怕不是想吃死她,继承她的便宜儿子。 “英台,猪蹄不要钱吗?” 笙歌满头黑线的看向了祝英台。 她就想知道,祝公远的沙雕气质究竟还能浓郁到什么程度。 祝英台捂脸,这跟她没关系…… 不用想也知道,送猪蹄的主意一定是全家人群策群力的结果。 ╭(╯^╰)╮ 笙歌把视线投向了厨娘,如何变废为宝,创造收益,就看这位随赠而来的厨娘了。 卤香 红烧 炙烤 …… 厨娘的手艺真真是做猪蹄一绝啊。 两车猪蹄的售卖,笙歌交给了马文才和祝英台,权当社会实践,提高意识,增强能力,顺带为她这个孤寡老人创造收入,提高生活水平。 至于合不合规矩,另当别论。 毕竟规矩是死的,她的儿女亦不应该被不合时宜的规矩所束缚。 马文才和祝英台面面相觑,尤其是马文才。 经商,还是推着小推车的流动小商贩,这是马文才想都没有想过的。 而祝英台在经历了短暂的不适之后,便学着周围人的样子,扯着嗓子吆喝叫卖,顺带还学了几句各地的方言,让人看了实在欢喜的紧。 似是觉得有趣,水灵灵总是盛着温暖和笑意的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 无论何时,祝英台都是一个特立独行且别具一格的姑娘。 这一点,马文才最是清楚。 祝英台敢于挑战,也敢于抗争,从不被世俗所束缚,热烈明媚。 本来在一旁指指点点说三道四的路人,也渐渐被祝英台的坦然和喜悦所感染。 吃了猪蹄,是不是就能变成神童? 较之祝英台,马文才要更加的沉稳心细,所以便自觉的承担起收银的指责。 两人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倒也相得益彰,有条不紊。 接到消息闻风而动匆匆赶来的祝公远和祝家儿郎看着长袖善舞巧舌如簧招揽顾客的祝英台陷入了沉思。 难不成,天赋这个东西真的是与生俱来的? “不愧是我祝家的女儿,哪怕是卖猪蹄,也是这条街上最靓的崽。” 向来脑回路清奇的祝公远开口说道。 祝家儿郎不约而同的翻了个白眼,对自家老爹而言,哪怕是小妹手持粑粑玩耍,都能被父亲昧着良心夸的天花乱坠。 不就是卖的猪蹄,就是小妹当街杀猪,老爹也能心安理得的接受。 “爹,现在的重点不是小妹是不是最靓的崽的问题。” “重点是您赔礼道歉的礼物显然没有做到投其所好。” 祝家五郎叹了口气,认命的开口。 他算是看明白了,只要没人出言提醒,父亲的重点永远只在英台身上。 祝公远:说的好有道理,为什么他却没有想到。 看来,送五郎去书院进学还真是明智之举。 唉,果然还是英台脑子好使,知道让他送五郎去书院。 千万不要跟一个老来得女的父亲探讨何为公平公正,这样的老父亲自带厚厚的滤镜。 “那送什么?送银子?” 祝公远看着马文才,试探的开口。 祝家儿郎不约而同的点了点头。 谁说大佬就不爱金银俗物了? 正在啃着猪蹄的笙歌,看着面前两箱闪闪发光的金银珠宝,成功的噎住了。 祝公远的脑回路竟然正常了,不容易啊…… 笙歌打了半天嗝儿后,面不改色的收下了祝公远的礼物。 来日方长,她总有机会偿了这两箱金银珠宝之情的。 毕竟,她是一个即将要上京面圣的人。 想要摆脱马太守对马文才抚养权的争夺,最简单的法子莫过于上面那位给她一道旨意。 她并不是让马文才断了与马太守的父子之情,但马文才必须在她手底下长大。 放马太守手中,她不放心。 在马太守心中,财色权欲,随便一样都要比马文才重要,她可不想伤仲永的悲剧发生在马文才身上。 等啊等啊,一月之后,笙歌终于见到了带着圣旨姗姗来迟的京中官员。 这年头,消息传的着实有些慢。 浩浩荡荡的队伍成功的震慑住了蠢蠢欲动的马太守。 笙歌入京,明眼人都知道,曾经那个困于后宅左右逢源的太守夫人要消失了,取而代之的会是帝王面前的红人。 祥瑞神迹降世,对于任何一任帝王都是无法拒绝的诱惑。 笙歌入京,马文才随行,祝英台也是眼泪汪汪。 见不得自家女儿左右为难伤心难过的祝公远大手一拍桌子,咬牙决定变卖家产,一同入京。 嗯,京中可能更利于暴富。 他绝对不仅仅是因为英台一人入京的。 再说了,信大佬得永生,跟着大佬有肉吃。 慌啥,别慌。 反正这小小的上虞他也待够了,临老去见识一下京城的繁华也算是开开眼界了。 于是,赴京的人队伍迅速壮大。 …… …… 市列珠玑,户盈罗绮竞豪奢。 十里长街,鳞次栉比,车水马龙。 天子脚下,自不是一个上虞能够比的了的。 锦衣华服的贵人比比皆是,奇珍异宝琳琅满目让人应接不暇。 祝公远第一次担心,祝家的家底还能撑得住一家人以往的奢华生活吗? 不行,不能让英台被人看不起,他得发奋图强,让英台在京城也能过的富贵恣意,如鱼得水。 笙歌奉旨入宫,祝公远开始寻找商机。 富贵人遍地都是,自然最不缺的也是商机了。 跟随在笙歌身侧的小太监一遍一遍不厌其烦的告诉笙歌皇宫里的禁忌,却没有注意到笙歌的坦然。 宫廷生活,于她而言,并不陌生。 但她并没有打断小太监的嘱托,旁人的善意她收着就是。 两晋炼丹成风,佛教道教盛行,当权者对于超脱凡俗的**远超过去。 所以,笙歌要做的事情,便是兢兢业业的当好一个神棍。 毕竟,祥瑞降世,她就是硬往科学上扯,也没人信她啊。 正文 第七百九十五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三) (十三) 入乡随俗,紧跟时代潮流,顺带把炼丹一事引上正路。 不求长生不老,强身健体总是可以的。 中华文化博大精深,谁说炼丹就一定是罔顾他人性命的妖邪之术呢。 很多时候,并不能简单粗暴统一而论的批驳炼丹就是不务正业,在这个纷争不断的年代,国家混乱,现实的社会让人失望。 地位权势皆不缺的名士们只能在自己的身上找安慰,追寻道法的逍遥,企图逃避真正的现实,追求所谓的长生。 某种程度上,与信仰有异曲同工之妙。 无力改变现状,逃脱避世,也是一种选择。 至于对错,不做评判。 古往今来,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做审判者容易,但易地而处,做的真的能比身处乱世的人好吗? 不能奢求每一个人都成为不满现状便能愤然踏出改变的先驱者。 所以,在笙歌看来,不强制要求别人做自己心目中想做的事情,是一种基本的宽容。 尽自己所能,做改变。 在帝王面前,笙歌再一次表演了一场神乎其神的精彩表演,成功的唬住了帝王。 带着圣旨,摇身一变,皇家道观的观主。 而马文才也终于能够名正言顺的跟在笙歌身旁,无人再有权利带走他。 京城,不仅仅是繁华,更能开阔一个人的视野和眼界。 尤其是这一路走来,所见识到的差距。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是所有乱世都会出现的场景。 自东汉末分裂,至今日,这个天下就从未真正一统,真正和平过。 所谓盛世,所谓花团锦簇,不过是富贵人家自欺欺人所营造出来的虚假繁华。 马文才心想,为何上一世他们三人的眼里就只放得下感情,白白赔上了三条命呢。 而他也约莫明白,爱女入骨的祝老爷为何对祝英台的以死相逼视而不见,依旧不允许英台嫁给梁山伯了。 一来,梁山伯的身子骨终究是弱了些,难以寿元长久,他不知是先天不足还是后天贫弱所致。 二来,梁山伯的性子过于执拗,刚过易折,身处乱世,毫无背景,稍有不慎行差踏错便会祸及妻儿。 更不要说,如今士族之风盛行,重门第,讲阀阅。祝、马两家都是由北方迁来的体面人家。 随意悔婚,祝英台一辈子都会被诟病。 正因为祝老爷疼爱女儿,站在一个过来人的立场上才始终不松口允婚,只可惜祝老爷错估了英台性情中的那份死不回头。 英台的一往无前至死不悔没有错。 而祝老爷思虑再三考虑以后也没错。 也不知绕来绕去,英台和梁山伯能不能绕出曾经的悲剧。 梁山伯若无强健体魄,若无自保之力,恐怕依旧难以抱得美人归。 如果他站在家人的立场上,恐怕也不同意英台嫁给家徒四壁,性子又不懂变通的梁山伯。 思来想去,马文才还是决定尽一下绵薄之力,写信给玉无瑕,让其帮扶着梁山伯。 再不济,也不能缺衣少食,难以温饱。 做这些事情,马文才并没有瞒着笙歌。 没有可以显摆,亦没有刻意邀功,他两世为人,自该有两世为人的心胸和气量。 抛却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纠葛,他与梁山伯亦有三年同窗情,也曾深夜挑灯讨论学问,也曾春日秋夜畅谈理想。 若无祝英台,也许他也不会那般针对梁山伯,终究是他着相了,失了士族该有的气度。 对于马文才对梁山伯的接济,笙歌不置可否。 她总觉得马文才的越发像顿悟要超脱凡尘的得道高人了。 唉,孩子,花花世界真的不值得你留恋吗? …… …… 在皇家道观扎根的笙歌褪去了锦衣华服珠钗首饰,穿上了仙气飘飘的道观服饰,倒真真有几分返老还童,永葆青春的感觉。 于笙歌而言,道观生活三点一线。 讲经,炼丹,养儿子。 毕竟她是亲自听过太上老君和金蝉子讲学的人,所以有些东西哪怕她一字不改搬过来,都会被奉为至理名言。 唉,今天又是真大佬装神棍的一天。 为了传承道法,传承炼丹术,笙歌精挑细选了一批品性根骨都上佳的弟子,言传身教,做好了一位师尊该做到的事情。 一时间,那些行走于世家坑蒙拐骗的“高人”销声匿迹,因为笙歌普及的一些知识,会让他们自打嘴巴。 这年头,做骗子都这么不容易了,连金主的问题都答不上来还怎么行骗。 时不时笙歌也会承担起自己身为神棍的职责,帮忙看看天气,测测吉凶,然后练一些强身健体固本培元的丹药供应宫中。 于是,钦天监监正的职务也落在了笙歌头上。 别说什么帝王不拘性别用人才,那还不是因为笙歌太有用了,死死的抓住了上位者的心里。 时间一天天过去了,马文才也不负众望长成了所有人心目中所期望的样子,芝兰玉树,胸有丘壑。 小小年纪,天子近臣,且被帝王爱屋及乌的赐予了侯爵身份。 大晋史上,最年轻的侯爵。 就连祝英台,也以嫡公主伴读的身份一步步入了帝王的眼,被封为县主。 有一说一,天子这些年对马文才是真的好,吃穿住行用,一应标准皆是按着宫中皇子公主规格。 甚至天子动过让马文才尚公主的心思,但最终还是没忍心。 因为喜爱,所以想把最得宠的公主下嫁给他。 可同样也是因为喜爱,天子不忍剥夺马文才惊艳众生建功立业的权利。 与皇家而言,驸马更多的只是一种装饰。 所以,赐婚的旨意最终变为了封侯。 马文才:…… 明明刚刚重生的时候,他发誓一定要奋发图强加官晋爵让母亲春风得意的。 怎么现在,他一无功名在身,二无军功在身,便被封为永固侯呢? 永固…… 这样的封号,他如何承担的起。 封号,意味着帝王的期许。 江山永固,天下大安,这是每一任明君的毕生夙愿。 也许,他不应该流连于京城的繁华,该出去建立属于自己的功绩了。 正文 第七百九十六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四) (十四) 只是,如今帝王年迈,朝野动荡,他有些不安心。 母亲说,天子寿数将尽,她也无力回天。 她的确能够尽可能延长人的寿命,但不能逆天改命。 如今的天子已算高龄,更不要说这些年来无病无痛,所以哪怕天子已知长生是虚无缥缈的妄言,却依旧没有怪罪母亲。 这些年来,天子于他而言,似君似父。 天子把一切能给予他的宠爱和权势都给了他,让他成为这建康城最最夺目的存在。 天子老去,他心中除却惶恐,更多的是不舍。 母亲说,这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天子偏安一隅,秉承着小富即安的想法,终究难以在这乱世中长存。 虚假的安稳,不过是依靠着长江的天险。 不得不承认,母亲的每一句话都是一针见血高瞻远瞩。 内忧外患便注定了江山的不安稳。 在马文才准备着外出游学增长见识建功立业时,天子病重难治的消息传遍朝野。 历来,皇位更迭,对于江山社稷来说,都是一次动荡。 哪怕只是偏安小国的至尊之位,都无数人趋之若鹜,各氏族门阀都有自己的打算,所以皇位之争看似在等待着天子的召书,实则暗潮汹涌。 在此等风起云涌之际,笙歌和马文才被天子秘密召入宫中。 天子屏退众人,显然是有嘱托。 笙歌看着满头白发,眼神浑浊的老人,轻轻的叹了口气。 她跟在天子身侧,也近十年了。 从最开始心知肚明的相互利用,到后来诡异的信任,一晃便过去了。 她也不知该如何评价这位在史书上被寥寥几笔记载的帝王,这个王朝积重难返,并非一人之过。 诸国林立,虎视眈眈,摩擦战争从未停止,此乃外患。 而这内部,偏偏又是门阀士族割据,外戚擅权。 其中,琅琊郡王氏和陈郡谢氏在世家贵族中又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琅琊王氏啊…… 提起琅琊王氏,笙歌不可避免的想到了王九郎,那个极端纵容她,在她心有迷茫不知该进一步还是退一步时,坚定的为她指明方向,给她力量的人。 九郎家族的后人,她天然带上了滤镜。 士族门阀之中也不乏能人志士能固江山稳社稷,但始终是弊大于利,门阀士族终究会被社会发展所取代。 也不知当初九郎在漫长的岁月历程中,如何看着自己为之努力的家族有辉煌走向衰弱,直至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士族的桎梏,帝王为巩固皇权,无暇顾及外患,一切皆求安稳二字。 所以,天子的功过实在难以一言断之。 只是,驾崩之际,宣召见文才,到底是何用意呢。 天子子嗣丰盈,不至于临终无人继位。 “文才……” 在笙歌的搀扶下,才勉勉强强撑着身体坐在床上的人,朝着马文才招手,慈爱的笑着。 马文才微微敛首,顺从之余,眼眶湿润。 这些年来,他从面前这位九五之尊的天子身上感受到了缺失的父爱。 不是一味的疼宠溺爱,更不是外人眼中所谓的捧杀,说什么只是为了把他养成纨绔子弟。 天子教会了他上位者的仁厚与权势,教会了如何运筹帷幄知人善任。 在他犯错时,亦会严厉的告知指责,然后督促他改正。 天子于他而言,似君,似父。 只是这些话,他只能深藏心底,无法言说。 “文才,朕打算晋封你为永固王,天下兵马大元帅。” 天子开口,便是重磅消息。 笙歌凝眉,有些不解。 难道天子不知,这样的一道圣旨就好似是把文才置于热油上烹吗? 无论继位的是哪一位,都不会眼睁睁看着文才做大,放任不管。 异姓封王,在本朝本就鲜少闻之,更不要说还有天下兵马大元帅的职位,将举国兵马全权交付。 这样的旨意,如何让继位者放心。 “这些年来,圣上对文才的厚爱已经足够,文才已无所求。” 马文才没有质疑过帝王对他的慈爱。 他思虑到的只是在其位得谋其政,他怕自己无法胜任,无法对得起天子的嘱托。 “莫要惶恐。” 天子满是皱纹如同枯树皮的手轻轻的拍了拍马文才的肩膀,接着说道。 “朕信你。” 朕亦信你的母亲。 为君多年,他也算得上是见多识广,可却从未看透过他的这位钦天监监证。 这样的人,就好似真的是从天而降,为匡扶社稷而来。 “朕的最后一道圣旨,百官群臣都不会反对的。” “文才,你也不必觉得不安或是亏欠,时逢乱世,前路不明,这江南亦不会长久稳固。” “司马家,终究会没落。” 士族掌权,国库空虚,外敌环伺,这江山看似花团锦簇,倒不如说是最后的繁荣。 不出十年,必亡。 他看的分明,却也无法改变。 天下大势本就是分久必合,无法成为最后的胜者,便只能被历史所淘汰。 他临终托孤,与其说是在厚赏,倒不如说在为司马家的后人寻一条后路。 国破家亡,最起码有一处安身之所。 这是他的私心所在。 “朕会在驾崩前给你最大的助力,只望你他日在能力范围之内,庇护司马家的后人。” “无须高官厚禄,衣食无忧安然度日便好。” 笙歌:…… 马文才:…… 笙歌与马文才面面相觑,天子知道自己刚才那番话是什么意思吗? 不过,在此刻笙歌倒是有些佩服天子的眼界和胸襟了。 她清清楚楚的知道历史的变化和进程,自是明白,天子的预测是没有错的。 司马家的的确确消失在了历史的洪流之中。 可为何天子就能固执的认为文才能够不负所望呢? 好吧,她必须得承认,这些年来的马文才成长的格外耀眼。 眼界开阔,文武双全,又熟读兵书,天子又不知怀揣着何种心思教给了他为君之道,再加上他本身的那些诡异的经历,性格沉稳坚毅,的确是这京中最为闪耀的少年郎。 这样的少年郎,注定不会被历史和战乱所泯灭,只会越打磨,越闪亮。 正文 第七百九十七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五) (十五) 这样一想,不得不承认,天子的决断够果决,也足够明智。 马文才便是最适合的人。 最起码,是天子目光所及之处,最稳妥,胜率最大的选择。 近十年的施恩,临终前的厚宠与坦白,都足以让马文才动容,不得不接下这样的担子。 帝王的谋算,向来都是这般。 不过,笙歌对这位天子倒没什么恶感,毕竟这些年的疼爱做不得假。 更不要说,在她和天子的培养下,马文才也早就不是那种身处乱世独善其身亦能心安理得的性子了。 有些路,终究是要踏上的。 兵符在手,他日历练之后,马文才会少很多的波折。 马文才毕竟年少,有些许犹疑。 他的确想过历练,想过建功立业,保家卫国,却从没有想过取而代之。 他视天子为父,从不敢想司马家的江山会亡,可天子的话又是那般直白。 局势如何,他亦甚是清楚。 若是应下天子的话,司马家后人的身家性命便系于他一人了。 下意识的,马文才抬眸看向了自家母亲,自当年母亲从那场闹剧中护下了他,他最信任的人便一直都是母亲了。 这么多年,从未动摇,从未改变。 许是笙歌的平静和淡然冲淡了马文才心中的犹豫和不安,最终马文才坚定的点了点头。 君子一诺,便会全力以赴。 见马文才应下,天子终于松了一口气,招手示意贴身随侍的宦官唤重臣皇嗣入内听训。 眨眼的功夫,地上乌压压的跪了一地人。 唯有笙歌,是个例外,神神叨叨超然物外的站在一侧。 好吧,对此,群臣也是见怪不怪了。 旁人都是盛极一时,但在帝王面前总无百日红,可这对母子被帝王一宠便是近十年,且随着时间推移,那份宠爱越发厚重。 所以…… 被偏爱的有恃无恐,天子都没说什么,他们就是再嫉妒再使坏有什么用。 天子共宣布了三道旨意,确定了储君继位,封马文才为异姓王,最后大手一挥,封笙歌为护国师,可设府兵三千。 上可废除昏君,下可罢黜百官。 这样的权力,凌驾于新帝之上,这道旨意远远比前两道旨意引起的震荡更大。 此道旨意一出,司马家的江山实际上名存实亡,天子貌似也只是一个代言人了。 笙歌面色平静的接旨谢恩,看似将江山拱手相让,实则是一场惊天豪赌。 赌赢了,司马家的泼天富贵便又可以延续百年。 赌输了,大家一起玩完就行了。 所以, 笙歌并不觉得惶恐,亦不觉得亏欠。 笙歌的接旨,于帝王而言,就像是约定的达成。 天子清楚,面前这个十年容颜未改的女子,不屑于撒谎,更不屑于去毁约。 她既应了,便会辅佐马文才全力以赴。 这是属于她的骄傲,旁人都学不来,旁人亦不会有她这样的胆识和底气。 到如今,他更愿意相信,面前这个女子真真就是从天而降的奇迹。 看似漫不经心,实际上却风骨自成。 天子可不管自己的旨意掀起了怎样的轩然大波,在嘱托完所有的事情后,便闭上了自己的眼睛安然辞世。 可能古往今来,再也没有其他天子驾崩前心态如他一般坦然平静吧。 嗯,他一生虽碌碌无为平庸守成,但最起码他运气好,知人善任,为司马家谋求了一线生机。 乱世之中的生机,何其难得。 …… …… 天子驾崩,新帝继位。 对新帝,笙歌并没有什么交情,更不要说先帝临死前的旨意,更是让她们母子成为了悬在新帝头上的一把利剑。 新帝对她能有好脸色才怪,所以笙歌也就特别有眼色识时务的把自己关在新鲜出炉的国师府混吃等死。 直到…… 直到马文才离京,笙歌才走出府门,亲自目送他离开。 有她亲制的保命符,马文才最起码不至于才背着行囊上路,就命丧黄泉。 唉,总觉得这一世,她又有做皇太后的命相,只是能不能不要让她再做一个缺钱的皇太后。 她怕自己再秃了。 站在笙歌身侧的祝英台,看着马文才越走越远,有些迷茫。 马文才要走的那条路,她心知肚明。 那她呢? 这些年来,马文才真真的表现出了惊才绝艳的一面,一人便可媲美京中所有的少年郎。 哪怕是她,都难以分走马文才的半分光芒。 无数世家的妙龄女子总是在试图通过她求得马文才的些许消息,想着投其所好。 对此,她有苦笑亦有同情。 马文才的那颗心犹如磐石,不会为任何女子所动,就好似他天生便不会被感情所困。 所以,他芝兰玉树,温文尔雅,却又潇洒自如,无拘无束。 而义母也从不干涉马文才的任何决定和选择,就好似人生大事在这对母子眼中并非必须。 她与马文才自幼一起长大,耀眼如日光的他,她怎么可能毫无所动。 可没用啊…… 他不会为任何女子所动,她也属于任何。 自知无望,便不再奢求,尤其是马文才已经耀眼到遥不可及的地步。 她可以追赶,可以遥望,但却无法相伴通行。 也不知,他日,怎样夺目的女子,才会让他心甘情愿的驻足。 不对…… 也许,他们会势均力敌,相互比肩,睥睨天下。 他,只会是她的义兄。 这么多年,她也看的分明,他待她极好,但始终保持着距离,就好似有一道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在她与马文才之间划下了一道此生都无法逾越的鸿沟。 少女心事,无疾而终。 所以,她倒也不会期期艾艾,做一个伤春悲秋的闺怨女子。 如同义母所说,少女的肩上亦有责任,不该只有风花雪月,征途亦是星辰大海。 可能,她比不得马文才耀眼,但也会一直走下去,成为更好更强大的自己。 “义母,我想去参军。” “改名换姓,女扮男装。” 祝英台眼睛发亮,夺人心魄,就好似承载着整片星河,璀璨滚烫。 笙歌:…… 参军? 姑娘,你是不是拿错剧本了? 正文 第七百九十八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六) (十六) 姑娘,你要不然再冷静下想想…… 女扮男装没错,但不应该是参军上战场,而是应该去书院啊。 祝英台都要上战场了,梁山伯知道吗? 虽然她的到来注定是要崩坏剧情的,但是她真的没想过要毁了梁祝啊。 暂且不提,梁祝是佳话还是悲剧,她都没想崩了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感情线。 笙歌开始反思,她这些年是不是把英台教育的过于英姿飒爽,巾帼不让须眉了。 鲜衣怒马,骑射剑术,京城中的少年郎大抵都是比不过。 这样的英台让祝家老头子自豪欣慰的同时,又感到心塞。 必须得提一下,事实证明,祝家老头子的战略性眼光还是很强的,紧紧抱住笙歌这个金大腿不撒手,这些年也水涨船高,成为京城的新贵家族。 更不要说,还出了祝英台这样一个县主。 唉,她总觉得,祝家老头子又要对着她长吁短叹抹眼泪了。 管不了自家女儿,就知道来找她哭诉…… 笙歌暗戳戳的表示,她也很委屈。 “勇气可嘉,可是建功立业也并不只有参军一条路啊。” 笙歌实在是怕了祝家老头子面目扭曲的痛哭了。 “义母,兄长要走的那条路,注定异常艰辛,所以能替兄长分担一分便是一分。” “这些年义母的教导,英台都有认真在学,还请义母安心。” 祝英台眼神依旧坚定热烈,不见闪烁。 笙歌叹气,她自是知道祝英台心性的,这么多年,风吹日晒雨淋,英台都没有喊过一句苦一句累,在马不停蹄的追赶马文才的脚步。 所以,对于祝英台的见识学识武力谋略,她都是放心的。 若英台愿意,若这世间对女子再宽容几分,英台文可入朝为相纸上定乾坤,武可征战沙场马上安天下。 她从不怀疑这一点。 笙歌没有言语,只是轻轻的拍了拍祝英台的头。 祝英台的少女心事,她约莫也能看出几分。 只是,她还没有想好如何开解时,祝英台却自己走了出来,不再执着于虚无缥缈求而不得的感情。 这样的女孩子,让她如何不多喜爱几分呢。 热烈灿烂,耀眼坚定,又敢爱敢恨,拿得起放得下。 说实话,这些年一点点看着英台从剧情中那个聪明机灵却又自我冷漠的女子一点点变成现在这样,她是真的很欣慰的。 “你能说服了你家中那位时常思女心切痛哭流涕的老父亲就好。” 良久,笙歌认命的开口了。 祝英台:…… 祝英台在默默思考,她打包行囊离家出走,把说服爹爹的重大任务留给义母的可能性有多大…… 爹爹如果知道她想着女扮男装,还上战场拼杀谋求军功站住脚跟,怕是会一哭二闹三上吊。 她丝毫不怀疑爹爹为了能留住她,完完全全可以做得出来。 在祝英台想着爸烂摊子留给笙歌的时候,笙歌也在想着如何想个冠冕堂皇的法子云游四海。 这京城,她着实是待腻了。 出去转转,看看是否还能过寻到些许过去的蛛丝马迹。 寻不到也无所谓,看看这山川大河也是好的。 嗯,总比对着祝家老头子那张涕泗横流的脸要强。 不过临走前,有些位置还是要安排好人的。 文才和英台注定了是要开疆扩土征战沙场,行一着开天辟地之举的,所以后勤保障得跟上。 这十年,她也不仅仅是当神棍妖言惑众的。 …… …… 马文才离京后,没有惊动任何人,如同一粒水珠,悄无声息的回到了会稽,曾经他长大的地方。 就好似心里的一个角落,始终存着些许羁绊和执念。 他那个感情颇为复杂的父亲,还有梁山伯…… 自从那年让玉姨帮扶照顾着梁山伯后,玉姨隔段时间便会给他写封信,告知他梁山伯的近况。 他偶尔会看,却从不曾回过信。 在信中,他也算是一点一点见证了梁山伯的成长。 玉姨说,梁山伯谦和有礼,读书又甚是刻苦,想来他日前途也是一片光明。 是啊,梁山伯始终都是个如水般润物无声的谦谦君子,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先。 他临行前,想去看一眼。 一身素色衣衫,没有锦衣华服,没有玉冠配饰,可脊背挺得笔直。 素色的衣衫整整齐齐,硬生生给人一种扑面而来的干净纯粹。 是啊,就像玉姨信中所说,梁山伯前途定会是光明一片,他是个心有锦绣之人。 上一世,梁山伯的呕血早亡,终归与他脱不了干系,这一世的帮扶也算是全了上一世的亏欠。 远远的驻足,没有上前,没有停留太久。 若他大业可成,那便给梁山伯一个施展抱负和理想的清明朝堂。 若是此刻笙歌知道马文才的想法,定然会脑补一出“看,这是朕给你打下的江山,你满意吗?”的大戏。 自始至终,马文才对梁山伯都是欣赏的。 书院之中,梁山伯自是刻苦,也最是有灵气,有才情,只可惜…… 马文才叹了口气,便转身离去,去探望了自己的父亲。 父亲早已不是太守,而母亲也看在他的面子上对父亲过往那些错事既往不咎,所以父亲的生活也算得上是衣食无忧,只不过与父亲所奢望的位极人臣不太一样罢了。 只是,他并不觉得母亲有错。 当年的那杯热茶,险些毁了母亲,而后来那场妖物的闹剧,更是欲置母亲于死地。 依母亲杀伐果断雷厉风行的性子,若不是怕他有缺憾,可能父亲坟头上的草都有人高了。 这一点,他还是清清楚楚的。 正如马文才所想的那样,被撸了官位的马太守虽说没了权势,失去了最渴望的东西,但家境殷实,过的倒也不错。 只不过,情绪这个东西,不是马文才能够控制的。 告别了马太守,马文才便真正开始了自己的征战拼搏之路。 他不愿做家破人亡的可怜虫,而他的母亲,更是应该高高在上,配得上这世间最好的东西。 所以,这天下,他得拿下。 无论如何,于公于私。 正文 第七百九十九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七) (十七) 马文才心无挂碍,前路艰险,唯有走下去。 而祝家这边却是兵荒马乱,鸡飞狗跳。 思来想去,祝英台还是没有做出不告而别离家出走的事情,毕竟祝家老头子的年龄也不小了。 听闻祝家的风波,笙歌默默的关上了国师府的大门,一门心思的筹划,为她离京做万全之策。 “英台,刀剑无眼,稍有不慎便会马革裹尸,有去无回,你可让爹怎么活啊。” 祝公远听到自家女儿上战场,也算是豁出去了,颜面形象丝毫不顾及,就这样当着一大家子人的面哭的上气不接下气,一把鼻涕一把泪。 嗯,要多丑,有多丑。 “爹,你能不能盼女儿些好。” 祝英台无奈的开口。 从她说出要女扮男装从军的事情,父亲就不厌其烦一遍一遍的给她讲述着战场的残酷,似是非要打消掉她的念头。 可是,战场的残酷,相对应的便是边疆百姓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从无安稳的生活。 “爹,女儿心意已决。” 她做不到让马文才孤军奋战。 这条路越是艰辛,就越是需要助力。 祝公远:…… 这次怎么就连半点儿商议的余地都没有?他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攻势竟然没有用了? 贴心小棉袄是不是不爱他了…… 祝公远陷入了深深的自我怀疑中。 祝公远一边闹着抹脖子,一边又偷偷观察着祝英台的神情,那模样要多有趣就有多有趣。 好吧,依旧不为所动。 祝公远决定放弃挣扎了,于是伸手把根本没有开封的剑随手扔在了地上。 唬人当然要用未开封的剑,要是用锋利的,推推搡搡间,不小心真的伤到怎么办? 甚是惜命的祝公远是不可能做出这样蠢事的。 只见祝公远让大大小小一大家人离开后,清了清嗓子,开口问道“你义母允了吗?” 在祝公远心中,笙歌的存在就如同是定海神针。 信笙歌,得永生,祝公远的人生信条。 “义母没有表态。” 祝英台知道,若是她在这个时候借用义母的名头,父亲十有八九会允了。 但就像父亲刚才所说,刀剑无眼,古往今来无数人命丧沙场,她无法保证自己真的可以始终好运。 不确定的风险,便不能加诸于义母之身。 若…… 若万一有去无回,平白让父亲与义母之间生了嫌隙。 祝公远的脸瞬间垮了下去,定海神针都没有发话,他就实在是担心啊。 “父亲,义母帮助我们祝家已经够多了。” “不论是我的县主之位,还是如今煊赫的祝家,都离不了义母的帮扶。” “乌鸦尚且反哺,我们怎好一味索取,一味依靠呢。” “得陇望蜀,人心不足,终究会竹篮打水的。” 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更何况,义母的恩情,祝家结草衔环也难报一二。 祝英台一直都是清醒睿智的。 她念着笙歌的好,念着马文才的好,所以心甘情愿隐去女儿身,襄助马文才的大业。 一体同心,生死与共。 不成功,那便一起覆灭吧。 马家与祝家十数年的羁绊,早已难分彼此。 所以,不管是为了祝家,还是为了义母和文才,她都得全力以赴。 若是所有人都只想着寻求庇护,那强撑庇护之人,该多绝望。 闻言,祝公远怔然。 是啊,这些年来,他一直都在致力于做好小跟班,抱紧金大腿,可却从未帮上个什么忙。 他一介老人家竟没有小辈看的清醒透彻。 这些年,英台被教育的很好,是英台之幸,也是祝家之幸。 可上战场,他真的怕有去无回啊。 “文才离京,可是也有了取而代之的打算?” 先帝临终遗诏,他们这些人家都是知道一二的。 永固王,天下兵马大元帅…… 这大晋的天下,若是文才想要,便如囊中取物般简单。 祝英台先是点头,随即又摇了摇头。 “义兄志在天下。” 祝英台定定说道。 祝公远手一顿,差点儿把越发稀疏的胡子再薅下几根。 志在天下? 是他想的那个天下吗? 果然,一直以来,他还是低估了对方。 “最后一个问题,你对文才到底是何心思。” 能为了帮扶马文才,隐姓埋名改头换面奔赴沙场,很难令他不多想。 他不想自己的女儿,陷入不可拔的泥潭。 文才那孩子的确是惊才绝艳,但也冷心冷情。 若英台是把文才当作家人,也算是一种齐全,但若是想着伴其左右,只会求而不得,终成执念。 “父亲的意思女儿知晓的。” “女儿对义兄并无儿女情长,只是兄妹之间,交付后背。” 拖泥带水,才不是她的风格。 她是义母养大的姑娘,不能给义母丢脸。 “父亲知道拗不过你,可是父亲仍然希望你能够小心小心再小心。” “父亲等你回来。” 祝公远拍了拍祝英台的头,轻声说着,掩不住的担忧。 “女儿会的。” …… …… 征兵处,祝九两个字出现在兵册上。 从今日起,祝九这个名字便会是一颗冉冉上升的新星,让所有人为之动容。 笙歌看着前来告别的小丫头,突然莫名其妙的冒出了几分属于长辈的离愁别绪。 这个世界,无论是马文才还是祝英台,都是难得的贴心小棉袄。 根骨不错,性情更是讨喜,所以她教育培养起来也甚是顺手。 养着养着,两个小萝卜头便这么大了。 “祝九?” 笙歌表示,起名字这么随意真的好吗? 祝英台一本正经的点头,祝家小九,简称祝九,应该的啊。 笙歌:…… 排行为九的人,是不是都格外惊艳? 王家九郎,祝家小九…… 笙歌简单的嘱托了一番,递给她一枚护身符,便没有再多说什么。 她一手教大的孩子,她最是清楚对方有多少本事。 担忧什么的且先放着,她要做的便是静静等着祝九之名响彻整个大江南北。 笙歌和祝家之人目送浩浩荡荡的新兵们离京奔赴边疆后,便找了个为国祈福的由头离京。 笙歌离京,对于新帝来说,是件值得普天同庆的事情。 正文 第八百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八) (十八) 毕竟先帝的那道遗诏,实在是有些上头。 上可废昏君,下可罢百官。 有笙歌在,新帝始终觉得自己战战兢兢,惶惶不可终日。 觉睡不着,饭吃不下,当皇帝当的这么憋屈…… 所以,当笙歌离京后,新帝做的第一件事情不是笼权,而是召集了宫廷乐师舞姬,大宴了三天,睡的昏天暗地。 貌似,这是被压抑到极致好不容易有机会喘口气才会出现的情况。 待新帝放纵够了,想要做一个名副其实生杀予夺的帝王时,却突然发现朝堂并无他的用武之地。 哪怕是他在纵情歌舞的日子里,文武百官依旧在有条不紊的处理政事,各司其职。 新帝抑郁了…… 父皇在时,喜欢做甩手掌柜,听从国师的意见选拔了一批寒门子弟,经过数年的培养,也有了一定气候。 虽说依旧比不得氏族的煊赫,但一部分人也是身居要职。 这部分人,最是执拗,最是一根筋儿,也最是让他伤脑筋。 每当他的决策不当时,这部分都会直言不讳,丝毫不顾及他身为帝王的威严。 他觉得他都快要气炸了,偏偏史官笔下还在大夸特夸这张君臣相宜的朝堂气氛。 所以…… 他能做什么呢,他只能憋着啊。 新帝郁郁不得志,便想着找人一述衷肠,但阖宫上下的妃嫔,一个个就好似是被国师洗脑一般,端庄大气识时务,眼界不俗常劝诫。 好气哦…… 这些年他就时常被父皇把他和马文才放在一起做比较,马文才就是那种别人家的孩子。 他又不是草包,父皇没有选择大哥做储君,而是选择了处处平庸的他,自然就是考虑到了他是所有皇子中唯一一个与马文才年龄相仿还听话不敢闹事的…… 父皇的考量和用心良苦,在一遍遍被父皇耳提面命后,他也是清清楚楚。 好吧,他就是再自大,也还是有点儿自知之明的。 天下纷乱割据已久,王权更迭,他可不觉得自己雄才伟略的能够一统天下,让司马家的江山延续千秋万代。 毕竟,似先祖,似父皇这种聪明人,都只能在乱世中力求自保,偏安一隅。 但,父皇也说了,偏安一隅不可能长久。 越是惊才绝艳,越是高瞻远瞩有大智慧之人越是不会满足于天下战乱不停割据混乱。 这司马家若是不能出现一统之人,必然就会被覆灭,被取代,而届时,迎接司马家的就是灭族灭种的灭顶之灾。 没有哪个帝王会对前朝的皇族网开一面。 唉,父皇选择了马文才…… 事实很残酷,谁让司马家的后人天资都一般呢。 他也算是想开了,开疆扩土君临天下结束乱世,他不是那块儿料,这一点父皇也清楚。 所以他也不自寻烦恼找死,他也就想着做一天皇帝算一天。 可是,能不能给他一个发光发热的机会。 唉,好生憋屈啊,他可能是司马家唯一一个被带躺的皇帝吧。 明明什么都没做,史官却在对他大夸特夸,说他难得的呈现了清明和谐的朝堂景象。 呵呵哒,他真是有苦说不出。 朝堂不需要他,大哥总需要吧? 大哥可没有他这么有眼色识时务,他虽不够聪明,但胜在听话。 而大哥,总是上赶着自寻死路。 大哥天真的相信自己是天命之子,可能是一众兄弟中唯一一个认认真真搞事情,却总是闹笑话,依旧越挫越勇的存在了。 听说,大哥最近有招募了幕僚,好像还偷偷私藏了一座铁矿,好像还培养了一些美人儿,据说要走曲线救国,后院吹枕边风,拿下文武百官,最后夺取皇权的道路。 不得不说,这听起来还挺像那么一回事的。 不过,大哥是没脑子吗?他都能收到消息,难不成国师是聋子? 就国师培养的那一帮寒门子弟,一个个的都跟清心寡欲的苦行僧似的,还指望靠美人儿拿下?再美能美的过十年容颜都不变的国师大人吗?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是大哥就没有。 本来郁郁寡欢的新帝,如此一想,便觉得豁然开朗。 没有最惨,只有更惨,如此比较才能调节情绪。 百无聊赖,为了找点儿事的新帝,终于去了自家大哥那里刷存在感,万一要是还能成功的做一次心灵导师呢。 帝王到来,暗戳戳想着谋反的大王爷懵了…… 他私藏的铁矿还没提炼出精铁,兵器也没造出来,也不知道这个时候背水一战的成功率有多大? 不对,他不能怀疑自己,他就是天命之子,当年项羽背水一战一举成名,没道理他成功不了啊。 项羽不过就是个没落的贵族,而他时正儿八经的天潢贵胄,所以,不能慌。 不得不说,大王爷蜜汁自信。 要不,擒贼先擒王,先把皇上抓起来,然后效仿曹孟德挟天子以令诸侯? 反正,他这个弟弟唯唯诺诺,在国师的压制下大气都不敢出,司马家的江山和权力,为何要旁落他人,还不敢吱声。 如此低眉顺眼畏畏缩缩之人,也不知道父皇是看上了他哪儿,竟然选了这样一位储君。 难不成是图他呆? 还是图他资质平庸? 明明,他才是长子,才是最有资格继承帝位的人。 这个时候的大王爷,已经完完全全忘记了一个词叫大智若愚。 “大哥,你该不会是想学当年曹家挟天子以令诸侯那一招吧?” 新帝看着自家大哥跃跃欲试的眼神,恶趣味的开口。 他是父皇选定的继位者,那么只要马文才没有成事前,都只有他可以稳稳当当的坐在帝位上。 父皇是驾崩了,但国师还活着啊。 国师是不会眼睁睁看着他被乱七八糟的人拉下位的,这也是国师和父皇之间不需要言明的默契。 所以,有恃无恐说的就是他…… 果然,就得来找大哥,一见大哥就只觉得神清气爽,心旷神怡,前些日子的压抑憋屈一扫而空。 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早知道,就该早早来,何苦憋屈这么久呢。 美中不足啊。 正文 第八百零一章想护子的马夫人(十九) (十九) 快乐如此简单,他又何必蹉跎多日呢。 新帝看向大王爷的眼神闪闪发亮,就好似面前这个图谋不轨包藏祸心之人,是新帝心尖尖上的人。 大王爷一阵儿恶寒,被这样的眼神盯着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眼神儿,像极了他看花魁娘子的眼神儿。 (╯‵□′)╯︵┻━┻ 早就听闻皇上良久不曾踏入后宫,原来如此…… “大哥……” “你闭嘴……” 生怕新帝说出什么腻歪到倒人胃口的话,大王爷连忙阻止道。 他不是不知道不少氏族煊赫之家都有豢养**的乐趣,不以为耻,反而互相炫耀,不曾想天子何时也有了这样的趣味。 “你看清楚,我是你大哥。” 所以,做个人,别犯浑。 他可是要谋朝篡位,注定君临天下成就一番霸业的,决计不可能夭折于此种事情。 新帝嘴角抽搐,他是资质平庸不求上进,但他又不瞎,怎么大哥就觉得他是个瞎子呢。 不过,看在对方比他还可怜的份儿上,他就大人大量不予计较了。 “正因为你我血脉相连,有些话,我才不得不说,否则我过意不去,食不下咽……” 新帝叹了口气,故作深沉的说道。 大王爷:(つД`)ノ 那要不你考虑下还是选择饿死别说了。 “大哥,你有眼睛吗?你有脑子吗?” 新帝表情严肃,一本正经。 大王爷翻了个白眼,已经丧失了说话的欲望,没脑子没眼睛,怎么能看出你的龌龊心思。 “依朕看来,你的眼睛和脑子好似都是摆设,否则怎么可能看不出真的拳拳之心殷殷之情呢,反而还想着让朕有去无回。” “你说你不是瞎,你是什么?” 新帝摇头晃脑,长吁短叹,为了塑造自己英明神武,睿智宽厚的形象,绞尽脑汁不遗余力的开始了铺垫。 只是这铺垫,让本来就想歪了的大王爷听在耳中,只觉得膈应的翻江倒海。 拳拳之心? 殷勤之情? 你倒不如直接来一句断袖之癖更坦率。 “三弟,你这样父皇知道吗?父皇若是知道自己精挑细选认真培养的储君意图染指亲兄弟,会不会气的从黄陵中跳出来,然后半夜掐死你,把你一起带下去?” 大王爷真想问问早已驾崩的父皇,他到底哪里不如三弟,难道就因为他对自家兄弟下不去嘴? “大……” “等等,你刚才说什么?” 还欲摇头晃脑,继续充当人生导师的新帝,后知后觉的反应了过来? 他刚刚到底是听到了什么惊世骇俗的话…… 染指亲兄弟?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大哥是真的敢脑补啊。 新帝仔细打量着大王爷,浓眉大眼,孔武有力,但着实也算不上俊秀啊,就算是他脑子抽了想染指,那还不如染染马文才呢。 有一说一,单论颜值,马文才真的是这世间见一等一的美人儿。 不行…… 不能想,国师大人太凶悍了,他怕被国师打断腿,关进小黑屋。 “大哥,你觉得我能看上你?” “你瞧瞧你,头大脸圆腰粗,一双眼睛犹如铜铃,出气似水牛,哪里比得上我后宫那些如花似玉的美人儿了。” 唉,与文才比,更是天壤之别。 气急了的新帝早已忘了自己是要充当心灵导师的,口不择言的便跳起来喷人。 大王爷:…… 大王爷此刻心情复杂极了,新帝这般算恼羞成怒吗? “染指你?你比得上马文才的一根手指头吗?脸比不上,脑子还不会用,打还打不过……” 越说,新帝越觉得马文才世间难得,可偏偏以往他只顾着跟马文才掐尖儿了。 这话一出,大王爷确定新帝不是被戳中心事的恼羞成怒了。 这分明就是赤裸裸的羞辱,提谁不行,非提马文才,这些年来,马文才简直就是笼罩在京城所有二郎头顶的阴影。 大王爷就好似被踩到尾巴的猫突然间被激怒了…… 于是,大晋国的新皇和大王爷你一言我一语,控制不住便相互招呼一拳头,一会儿的功夫就鼻青脸肿,狼狈不堪了。 等两人都打累了,气喘吁吁的停下来时,面面相觑。 新帝:…… 大王爷:…… 他们竟然因为马文才打了一架?这要是传出去该如何做人。 “三弟,你不会是真的心悦马文才吧……” 大王爷小心翼翼的问道。 若是三弟与马文才不清不楚,那他的计划可能就要不幸夭折了。 新帝一噎,简直说不出话。 心悦马文才?他敢吗?借他熊心豹子胆他也不敢去肖想马文才。 大哥还真是无知者无畏啊,看来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活的是真的天真快乐。 新帝的不做声在大王爷看来就是默认。 “三弟,你不会是哄着马文才去给你冲锋陷阵打江山,你在后方娇妻美妾吃香的喝辣的吧?” 这手段,不得不说,高明极了。 可…… 是不是太渣了点儿。 这是大王爷没有说出口的话。 闻言,新帝只觉得天雷滚滚,满头黑线,二话不说直接朝着大王爷的嘴角一拳砸了过去。 嗯,这不是就清静了。 大哥找死,他可不想死,祸从口出的道理他还是懂的,若是方才那番话传到国师耳中,他可能就成了死因最离奇的帝王了。 “朽木不可雕也,朕懒得管你。” “铁矿交出来,别想着私藏,要不然朕就给国师写信,说你蓄意伤害马文才。” “还有那些女子,从哪儿来回哪儿去,要不然就等着大王妃的父亲来找你兴师问罪吧。” 新帝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气势汹汹的说道。 做什么心灵导师,他不配。 他就适合一言不合打一架,这样貌似也挺解气。 嘶…… 虽说疼了点儿,但心情舒坦啊。 “你这样色令智昏,为了马文才置祖宗家业与不顾,真……” 啪…… 迎接大王爷的又是虎虎生威的一拳。 “再敢提马文才,别怪朕不顾兄弟情谊。” 惹怒了国师,他必然会为了顾全大局,舍弃大王爷。 总有些人,没脑子,还爱嘶吼。 正文 第八百零二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 (二十) 哪像他,最起码还有自知之明。 这一刻,新帝傲娇极了。 大王爷咬牙切齿的目送新帝离开,那背影就像是一只求偶成功的孔雀,傲慢得意,还贱兮兮的。 他是招谁惹谁了,人在家中坐,伤从天上来。 他的谋反计划还没来得及付诸于时间,就被这样简单粗暴的扼杀在摇篮中了。 新帝那颗心已经偏的没边了,开口闭口马文才,左一句长得好,有一句脑子灵光…… 秀恩爱,死得快。 大王爷愤愤不平的嘀咕道,也不知是在感叹世风日下还是在祭奠自己还没迈开腿就夭折的宏图大业。 扪心自问,他自觉还做的挺隐蔽,可消息怎么就传到了三弟打的耳朵里了,就连他的计划都知道的清清楚楚。 难不成又是他酒后失言,大嗓门到处喊了? 呜呜呜…… 他不想做混吃等死的富贵闲散王爷,他想扛起司马家的大旗,带领司马家走向巅峰,荣耀百年。 可,不管是父皇还是先帝都不给这个机会,看不起谁呢?凭什么马文才能做天下兵马大元帅,他就不能了? 就马文才那瘦瘦弱弱白面书生的模样,统领千军万马?上阵杀敌?确定不是千里送人头,礼轻情意重吗? 大王爷深刻觉得自己被侮辱到了。 不行,不能想马文才,越想身上的伤就越疼。 哼,真没看出来,三弟还这么护犊子。 也不知这司马家的江山是不是有朝一日真的会出现一个男后,国师总不会允许自家那个天之骄子做小的…… 随意坐在地上,时不时疼的吸气的大王爷依旧没有控制好自己发散的思维,越想越远,甚至连帝位的传承,都想到了。 三弟与马文才总不可能有孩子的,那么他不介意努努力把自己的孩子过继过去,亲生儿子继位,四舍五入也相当于他自己走向人生巅峰了。 方才还垂头丧气感叹自己出师未捷身先死的大王爷,如今再一次斗志勃勃,致力于嫡长子的诞生。 “王妃王妃……” 整个大王爷府响起了大王爷略显浮夸的喊声。 至于铁矿什么的,他就不做挣扎了,既然三弟把话都撂下了,那么自然会派人接手铁矿。 再说了,小小的铁矿与将来的太上皇相比,简直不值一提,他又何必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不得不说,大王爷一如既往头脑简单,欢快的似个喜剧人。 …… …… 鼻青脸肿回到宫中的新帝吓坏了所有人,难不成国师大人回京了? 这是所有人不约而同的想法。 毕竟,这天底下,也就只有国师大人有这个胆子和权力了。 众后妃:这是哄呢还是不哄呢? 众官员:如果是国师打的,到也算是合规矩规矩但国师下次打的时候能不能不要只朝脸招呼? 再怎么说,皇帝也是国家门面的象征啊,这鼻青脸肿的,再一本正经的看着他们上早朝,他们也怕忍不住笑出来声来。 既然是国师揍的,那他们还是悄悄的别上奏,自讨没趣了。 默默等关怀的新帝:…… 他是隐形人,还是透明人? 尤其是后宫的这些妃子,怎么都跟瞎了聋了似的,自动对他退避三舍。 权力不是他的就算了,连美人儿都对他退避三舍,除非是想劝谏的时候。 谁能想到,堂堂的一国皇帝,现在还是个清纯小少年呢,后妃都是父皇在位时指给他的,这些个如花似玉娇滴滴的美人儿,与其说是他的妾室,倒不如说是他的祖宗。 打不得骂不得,还碰不得。 明明父皇在时,都能三宫六院左拥右抱,为何到了他这里,美人儿都成了进言大师,一个个不食人间烟火,更不要说是争宠了。 美人们团结一心,后宫自然一片和谐。 就连妄图爬床的宫女都基本上见不到了,一个个眼巴巴的等着年龄到了领着赏赐出宫嫁人,求个周全。 看来,他得选皇后了。 皇后,他名正言顺的妻子,总能与他琴瑟和鸣,做个正常的夫妻吧…… 新帝的愿望已经如此的卑微和渺小了。 可是,选谁呢? 皇上选后,秉承着听话乖巧活长久的原则,按着特殊的方式,给笙歌去了一封信。 这个时候的笙歌按着记忆中位置,找到了王九郎的墓穴…… 位置不变,但情形却大相径庭。 她依稀记得,在赵士程的世界,是王九郎带着失忆的她夜半三更相约坟头。 那个时候到王九郎说,那是他呆的最久的地方。 她并不怀疑这句话的真实性,一个寿终正寝的人想要死而复生重新在这天地间行走本来就是一件夺天地造化的事情。 这是眼前的坟墓,与记忆中的荒山野岭凄冷阴森天差地别。 好吧,谁让这个时候的王家还是钟鸣鼎食之家,掌握着真正的大权呢。 有专门的守陵人,甚至还有护卫轮流巡逻,灯火通明,丝毫不像是陵墓,更像是个雕梁画栋金碧辉煌的殿堂。 笙歌嘴角微微抽搐,这陵墓的风水地势都是上佳,可是不是太热闹了些? 笙歌避过众人,寻着记忆中的路有惊无险的进入了王九郎的墓穴,眼前的一切依旧是价值连城。 笙歌看着精美华贵却又厚重的棺椁,陷入了纠结,她现在打开真的好吗? 可若是坏了王九郎的机缘该如何是好? 必须得承认,笙歌有些近乡情更怯的犹豫和纠结。 她来此处,想寻王九郎只是其一,最重要的是,她想尽可能再助王九郎一臂之力。 僵尸…… 哪怕是历代的僵尸王,结局都算不得好。 强如帝女旱魃,最终不也是身首异处,被皇帝遣应龙所灭吗? 虽说九郎非人非僵尸,更像是天道凝结出的一个跳出界限外的存在,但笙歌依旧有些隐忧。 在赵士程的世界,一切皆成定局,她无力改变什么,可如今一切尚在孕育当中,她可以也有能力使得王九郎的路走的更加顺畅。 就当是偿还了王九郎的两世相伴之恩情。 有些话不可说,一时不可说,便世世不能说。 正文 第八百零三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一) (二十一) 就在笙歌纠结着是否要打开王九郎棺椁时,一只灵蝶落在她的手背上。 不要问她为什么给新帝留下了灵蝶…… 梁祝的世界,蝴蝶才是永远的神。 不过,小皇帝的信是不是来的太早了些? 说好的忌惮不已,说好的巴不得老死不相往来呢? 索性,笙歌直接坐在墙角,一只手轻轻触碰着那多不知名的小花,浏览了小皇帝的信。 想选后,迎娶皇后,询问她是否应允。 她自是应允的,小皇帝年岁与文才相仿,在旁人家,这个年岁也差不多要定了亲事娶妻生子了。 毕竟,后宫那些妃嫔,形同虚设。 想大婚,是正常的。 于是笙歌简单明了的回了一个字“可。” 对小皇帝,笙歌不讨厌,却也不在她接纳的范畴,只能说无感吧。 但,谁让小皇帝是先帝选中的人呢。 无论如何,她都会眷顾一二。 只不过先帝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小皇帝可不愚笨,能跟文才掐尖儿折腾那么多年的,岂会是蠢笨之人。 若是放在安稳盛世,小皇帝做一位守成的明君,毫无问题。 只可惜,生不逢时。 但小皇帝也是个识时务能想得开的,这一点倒是讨喜。 但,文才不喜。 文才对小皇帝的排斥人尽皆知,毕竟小皇帝年少时简直就是狗皮膏药,打不死的蟑螂。 旁的人,若是被打击了,要么退避三舍背后嘀咕,要么就是奋发图强想着一较高下。 但小皇帝不一样…… 小皇帝初生牛犊不怕虎,骂人都得嚣张的面对面骂。 亏得文才有一世为人处事的经验和心胸,要不然在作了那么多次死之后,小皇帝早就可能暴毙了。 想到马文才和小皇帝之间的打打闹闹恩恩怨怨,笙歌忍不住勾了勾嘴角。 让自己的始终保持年轻的法子,就是与年轻人相处。 笙歌表示,这一点,她贯彻的很好。 待灵蝶飞走之后,笙歌祭出了许久不用的丑耙子,当年一战后,丑耙子便被她封藏起来。 吸收过她心头血的丑耙子,闪烁着妖冶夺人心魄的幽光,看起来诡异迷人,却也危险至极。 耙子与她心念相通,变得再奇怪,也与她性命相连,祸福相依,不会伤她半分。 “一一,你说直播间还有重新开启的希望吗?” 笙歌突兀地开口。 直播间那帮风风雨雨看着她一路走过来的玻璃碴子,这么久没见他,也不知道有没有脱粉。 或是,有没有被当日惨烈的一幕吓到。 或许,在他们眼中,她已经是个死人了。 毕竟,那一耙子下去,心脏都毁了,心头血也流尽了,靠什么而活呢? 总觉得太浪那帮人在哭哭唧唧回过神来回,就该用花圈祭奠她了。 至此,在众人心中,她可能就不存在了。 “会的。” 一一斩钉截铁的答道。 如今的笙歌,早就不再似以往,受到重创的直播间再一次被重开时,便彻彻底底只属于笙歌了。 而她,也一样。 她与笙歌,不再仅仅是伙伴,是朋友,更是亲人。 得到一一肯定答复的笙歌低头轻笑,然后伸出手指轻轻的戳了戳丑耙子,丑耙子忐忑却又惊喜的回应了她。 丑耙子本就不俗,自然是有神识的。 那些发生在笙歌和大圣身上惨烈的一幕幕,丑耙子记的清清楚楚。 “你别慌啊,现在不是都在朝着更好的方向走吗?” “马克思主义哲学否定之否定规律告诉我们,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 好吧,这种时候谈哲学,貌似是在搞笑。 “不管是大圣,还是我,亦或者是你,我们都会变成更加强大的那个自己,当日又不怪你,要不是你,我护不住那些忠心为我的将士。” 笙歌浅笑着,不疾不徐慢条斯理地说道。 笙歌向上走一往无前的念头只增不减,但心态却慢慢放平,越发的平和坦然。 终究会好的,她和大圣的命运只能掌握在自己手里。 “小耙子,现在有一事相求。” 得到宽慰的丑耙子,就像是个得到糖果小红花表演的孩子,欢快极了。 什么求不求的,耙子的使命就是为主人而生。 随着笙歌心念转动,丑耙子眨眼的功夫变成了一支毛笔,一笔一画,在王九郎的棺椁上勾勒出深奥玄妙无双的古阵法。 且每一笔每一画,都蕴藏着信仰之力和功德之力。 她束手束脚,无法开棺,只能这般尽可能的护王九郎周全,在他未清醒出世前尽可能消去身为僵尸天然的戾气和阴气。 经年累月,此消彼长,希望王九郎可以彻底的褪去僵尸之躯,化为天生的神人。 不亏欠,便不会心有牵绊。 这么多个世界,她都努力的在维持一种微妙的平衡。 能偿还的,她都尽力还清了。 至于大圣那里那些还不清的,大不了日后问鼎巅峰后,多被大圣揍几次吧。 来日方长,大圣不是还一直嚷嚷着是她的老父亲吗? …… …… 画完阵法,笙歌的脸色有些苍白。 希望她的这些努力,都不会白费。 为了防止阵法出现问题,笙歌并没有立刻离开陵墓,而是暂住下来。 王九郎并没有与谢氏合葬,偌大的陵墓除却那些价值连城都稀世之宝陪藏品,就只有他一人了。 无活人殉葬,无妻子合葬。 干干净净,孑然一身。 在陵墓中,笙歌一呆就是三个月,确定了阵法运行无误,且不会对九郎产生不良影响后,笙歌才放心离开。 在过于安静的陵墓中呆久了,乍然出来笙歌还有些不适。 但很快,心神便被茶棚歇脚的过路人的交谈锁吸引。 小皇帝如火如荼的选后…… 嗯,这个消息不稀奇。 但接下来的消息,倒真是让笙歌大跌眼镜了。 “你们听说了皇室那家惊天秘闻了吗?” 皇室? 惊天秘闻? 不得不说,这个噱头足够有吸引力。 笙歌眼巴巴看着对方,就等着对方一解她的好奇心。 难不成小皇帝又闹出什么幺蛾子了吗? “你说的是两男争一男地爱情故事吗?” 正文 第八百零四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二) (二十二) 笙歌一口茶水没忍住喷了出来,随即掏了掏耳朵,总觉得自己幻听了。 两男争一男? 还爱情故事? 皇室里还有这么劲爆的秘闻呢? 她在宫中这么多年,竟然没有擦亮自己的眼睛,发现这样的惊天大八卦。 也不知,故事中的那一男是美到何种地步,才让皇室中两位身份贵重之人争抢。 笙歌只觉得自己的八卦之魂被彻底点燃,竖着耳朵,迫切的等待着下文。 “你们也听说了?” “据说咱们当今的圣上跟大王爷都大打出手了,鼻青脸肿却依旧不松口,颇有非君不娶的架势。” “这么说是真爱了?我还以为又是打着真爱的名义争权夺势呢。” “也说不定,这皇室中人闹出这样的绯闻,也不知道怎么去收场。” 正在致力于听八卦的笙歌,内心火急火燎,能不能说重点啊。 三位主人公,你们指提两位,是剩下那一个不配拥有姓名吗? 啧啧啧,怪不得小皇帝想大婚娶皇后,原来是有心上人了啊,只是,男后能娶吗? 她身为国师,身为先帝留下来看顾家业的大家长,这个问题闹来闹去,最后肯定得由她定夺,伤脑筋的还是她。 “所以,那个真爱是谁,你们能先说一说吗?” 笙歌默默的举起了手,眼巴巴问道。 请先满足她的八卦之心,再说这些好吗? “国师大人的爱子,永固王啊。” “你可别坑害我,这段皇室秘闻中,最不能提的就是永固王,谁人不知大王爷提了一嘴,然后便被禁足在府中了。” “据京城的远房亲戚说,永固王丰姿隽爽,皎如玉树,天下无人能与之相媲美。” “如此说来,虽是男子,倒也能理解为何被争相抢之了。” 笙歌:…… 国师的爱子,永固王? 试问,吃瓜吃到自己儿子身上是什么心情。 不过,群众的眼睛还真是雪亮的,自家儿子的美貌和气质自然是这世间独一份的。 可是…… 现在的重点好像不是这个。 难不成小皇帝想娶的皇后是文才,所以才会给她写信,询问她的意见? 若是这样的话,她好像把文才卖了。 这段关于皇室三角关系的秘闻传的沸沸扬扬,但终归没有太多恶意。 咳咳,绯闻八卦不可信,她还是去问问小皇帝怎么就闹出了这样的乌龙。 若是真的,她也不会插手,反正对上文才,小皇帝就没有赢过,文才顺手就把小皇帝收拾了。 饮完茶,听完八卦,笙歌匆匆的赶回了皇宫。 这个时候的新帝看着各个家族呈上来的美人图,托着下巴,长吁短叹,也不知是在不满意着什么。 新帝丝毫不知外界那些风言风语已经传的人尽皆知,毕竟人傻嘴还不甜的新帝以为文武百官不是嚼舌根的人。 “财宝,你说这些美人儿为何大同小异。” “美则美矣,却无神韵。” “财宝,你说这是画师的问题,还是美人儿长相趋同?” 新帝的视线在选秀图之间转来转去,却始终觉得差点儿意思。 不仅仅是长相,更多的是让他觉得无趣。 唉,貌似选后有些操之过急了。 “财宝……” “算了,金银,你说。” “你说为何这女子的长相为何都不及马文才半分呢?连一男子都比不上,如何好意思选秀。” 新帝自顾自地吐槽道。 金银:…… 财宝:…… 金银财宝眼观鼻鼻观心,默不作声,他们什么都没有听到。 毕竟,在马文才的问题上,主子根本不需要他们回应,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些年早长记性了。 金银戳了戳财宝,示意他看向门口的身影。 “国师……” 金银财宝只觉得头皮发麻。 “国师?你说国师?倒也是,国师的容貌也是有目共睹的,但就是人太凶了点儿,否则也教不出这么无趣的马文才。” 新帝丝毫没有察觉到危险的降临,依旧在美滋滋的评头论足。 “本座凶?” “文才无趣?” 笙歌蓦地开口。 话音响起,新帝一个激灵,手中的画卷也掉在了地上。 呜呜呜…… 他才舒展了几个月,国师怎么就回来了? “不是不是,朕的意思是说国师大人威严端庄,高贵冷艳,不食人间烟火,而永固王更是年少持重,矜贵优雅,清俊不凡。” 新帝的词汇储备量在这个时候迅速调动。 他的凶可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凶,得引申,得听他狡辩。 呸,是解释。 “不论是国师还是永固王都是世间女子和男子的楷模,值得学习。” 金银财宝低着头盯着干净的地板,努力控制住自己的嘴角和肩膀。 咳咳,不能笑。 而笙歌只觉得这一幕有点儿眼熟。 彩虹屁,狗腿子,这种张口就来的恭维,不是她最开始的生存技能吗? 瞧瞧这脸不红心不跳气不喘一本正经拍马屁的样子,倒像是得了她的真传,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就这反应能力,就这口才,还有这脸皮,笙歌真想夸一句,少年,看好你呦。 “是吗?” 笙歌忍着笑意,故作冷漠。 对于某些方面与自己像的人,笙歌反而多出了几分宽容。 “是。” 新帝毫不犹豫的点头应道。 现在就是让他把国师母子夸成一朵花,他都觉得可以。 “本座在游历途中,听说了一则皇室绯闻,倒成了百姓茶余饭后的谈资,着实有损皇室威严。” 笙歌接过小皇帝递过来的茶,木着脸开口。 “不知是何人扰了国师游历的雅兴?” 要是让他知道是谁,必须得好好收拾收拾。 哼,让对方知道花儿我们是这样红。 “你,大王爷,还有文才。” “本座听闻,圣上与大王爷在朝堂上公然争抢文才,不知可有此事?” 笙歌也不再绕弯子,直接问道。 小皇帝呆住,这件荒诞无稽的事情都传到了国师耳中? 天灵灵地灵灵,各路神仙请保佑他逢凶化吉,否极泰来。 “这是个误会,苍天可见啊。” 求生欲极强的小皇帝,戏精附体,瞬间开始了传神的演绎。 正文 第八百零五章想护子的马文才(二十三) (二十三) “诋毁,这都是他人的恶意中伤和离间之计,国师千万不要中了小人的算计。” “朕视文才为手足兄弟,怎么会玷污文才的声誉呢,国师你得相信朕啊。” 紧接着,小皇帝声泪俱下,情真意切的向笙歌讲述了他与大王爷之间的纠葛。 咳咳,抛却了他想当心灵导师,从大王爷身上获得成就感和满足感的出发点。 这么丢人上不得台面的小心思怎么能对外人讲的。 本质上,他还是那个憨厚老实,乖巧听话又光明磊落的君子。 “所以,国师,这都是误会啊。” 小皇帝眨巴着自己带着些许水汽的眼睛,一脸诚恳的装着可怜。 嗯,他还是个孩子,请善待他。 笙歌:…… 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小皇帝竟然是个活宝呢? 就这点儿小心思,她门儿清,不都是她当年用剩下的吗? “本座并不是来追究的。” 笙歌将杯中的茶饮尽,才缓缓开口。 后辈的事情,她从不喜欢擦手摆弄旁人的人生。 虽不完美的人生,但总归自由。 她回京,也只是为了一探究竟,近距离的了解八卦。 “不知皇后的人选,皇上思考的怎么样了?” 至于大王爷私藏铁矿,训练美人儿的事情,笙歌一笑置之,并没有放在心上。 脑子是个好东西,可惜大王爷没有。 换句更加贴切的话就是,大王爷人傻欢乐多,素来都是这大晋皇室的开心果。 唉,仔细想想,也怪可怜的。 皇后的人选? 新帝一听笙歌的问题,便陷入了沉默。 荒唐胡闹了三个月,他想选后的心思早就淡了,更不要说,画中美人儿总让他有美中不足的缺憾感。 当日想选后,也是脑子一抽,不管不顾就给国师写了信。 如果,他现在说他不想选后了,国师大人会不会一巴掌呼死他,然后教教他怎么做人? 要不,再装装可怜? 新帝打定主意,努力酝酿着眼泪,打算打一出感情牌。 对于小皇帝的打算,笙歌心知肚明。 这是戏瘾上来了,欲罢不能了吗? “好好说话。” 笙歌蹙眉,嫌弃地说道。 她当年戏精附身时,也是怎么磕碜吗? 怪不得老祖宗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呢。 这不看小皇帝,她也不知道自己也如此磕碜又智障啊。 “再装,打哭你。” 小皇帝:…… 金银财宝:…… 这一幕让他们想起了国师大人刚入宫不久时的场景。 那时,皇帝还是个顽劣不堪的孩子,是这个皇宫中小霸王。 要问为什么皇帝从嚣张跋扈变成了敦厚可爱的表象,这就得问国师大人了。 “国师,朕不想选后了。” “寻常人家的子弟尚且知道建功立业之后成家,朕怎能登基不久,便想着安逸度日呢。” “为了能够一门心思处理朝政,朕打算父皇三年丧期过了再选后,也算是全了对父皇的孝心。” 小皇帝的话依旧说的冠冕堂皇。 见小皇帝编的一本正经,笙歌也懒得拆穿。 毕竟,一本正经说瞎话,也是要损耗脑细胞的。 真当她没有听到小皇帝的那些吐槽? 什么大同小异…… 什么美则美矣,缺少神韵…… 她就不想听,站在一个颜狗的立场上,画卷上还是有个别女子容貌甚是出色,配得上国色天香四个字。 但谁让小皇帝也不知道是不是被猪油蒙了心,就瞎了呢。 不过,不就是选后,小皇帝这个年龄放在后世还是个少年郎呢,不急。 “三年?” “既然皇帝诚心守孝,立志一心治国心无旁骛,不如就五年不近女色吧。” “选后之事,五年后再提吧。” 这个年龄,修身养性固根本是没错的。 她虽然有使坏,故意折腾小皇帝的成分,但为对方长命百岁考虑也是真的。 年纪还小,着什么急。 闻言,小皇帝犹如霜打的茄子,耷拉着脑袋,生无可恋。 本来,他还在想着国师会怒斥他把婚姻大事当儿戏,然后他再顺水推舟,把时间改成一年。 没想到…… 三年眨眼变五年,国师大人不按常理出牌。 五年啊…… 他就是二十多岁的高龄剩男了,然后天下人是不是传的八卦就成两男争一男变成了寡人有疾? 何疾? 自然是不可说的疾。 “国师……” 五年是不是太久了? 要不,要不他还是收回刚才的不想选后的话,老老实实选个最漂亮的娶回来,赏心悦目吧。 毕竟,五年太久,只争朝夕。 “嗯?” 笙歌似笑非笑的看着小皇帝。 自己作的妖,自然要作完啊,怎么能办点儿职业道德都没有。 “没事儿,朕觉得五年甚好。” “国师英明神武,高瞻远瞩,算无遗策,决定自然是最好的。” 小皇帝察言观色,迅速调整了画风。 面前的国师事什么人啊,他怎么敢出尔反尔,蹬鼻子上脸。 想当初,为了肃清朝堂,保百姓安居乐业,父皇和国师清洗了近小半京师官员,贪官污吏也好,市井恶霸也罢,都没讨得了好。 他知晓,父皇没这个勇气和胆识。 这件事情,只有国师能如此铁血,不留情面。 如今的吏治,离不开国师当日的当断则断。 …… …… 翌日,早朝。 笙歌陪同新帝一起出席了早朝,没有垂帘听政,没有越俎代庖,在百官面前,笙歌还是很顾及新帝身为君王的威严的。 “皇上昨日向本座商量暂停选后,一来为先帝守孝,二来专心治国,思来想去,本座允了。” “不知诸位可有异议。” 朝堂之上,自然有些幻想着一步登天之人。 笙歌露面,做了这次坏人,怕的就是小皇帝震不住这些人。 且,她离京数月,氏族又有些坐不住了。 坐不住也得坐,她会死死的按住氏族,绝不会扰了大晋内部的安宁。 文才冲锋陷阵,有了一统天下的志向,那么大后方就得稳。 大晋,便是先帝留给文才的大本营。 “诸位若有异议,仅可今日提出。” “若是过了今日,又有非议,那就以欺君犯上论处吧。” 正文 第八百零六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四) (二十四) 笙歌坐在新帝下手位置,注视着文武百官。 氏族大的蠢蠢欲动,她看在眼里。 毕竟,曾经的大晋,氏族与皇族平分秋色,几乎算得上是共掌大权。 但随着她与先帝近十年的筹谋,氏族势力大减,朝堂之上,亦有新兴的寒门官员相互桎梏,难以大展拳脚,恢复以往的要风得风要雨的雨。 这个时候,后位握在哪个氏族手中,哪个氏族便会乘风而起,再现往日荣耀。 根本不需要思考,各个氏族送入宫中的画像上的女子,绝对是精心培养的家族棋子。 为家族荣耀生,为家族利益死。 小皇帝渴望的红袖添香琴瑟和鸣的妻子只会落空。 小皇帝贱兮兮的模样与她当初那般相似,她怎么忍心小皇帝凄凄惨惨戚戚呢。 唉,毕竟还是少年心性,对爱情还有几分期许的,只可惜如今的局势注定了小皇帝的期许只能是白日做梦。 笙歌居高临下的注视着神情各异的官员,谁都没想到笙歌会在这个节骨眼上回京,都怪大王爷和圣上的闹剧过于荒唐了。 甚至有些臣子忍不住在想,暂停选后,是要给马文才留位置吗? 难不成国师和皇上真的能够一手遮天,冒天下之大不韪,将那些上不得台面的癖好光明正大的昭告天下人? 咳咳,想归想,但他们这话不敢说啊。 “皇上仁孝圣明,乃国之万幸。” 终于,寒门官员开始了表态。 反正,皇后之位若是空悬,对他们这一派系来说,利大于弊。 氏族本就势大,底蕴深厚,再出一位皇后,诞下皇子,那便不会再安分了。 氏族:…… 不娶妻,不选后,就是仁孝了? “皇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俗话说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想来先帝也盼着您娶妻生子,固我国本的。” 选后,本就是理所应当之事。 所以,氏族此刻辩起来,倒也理直气壮。 立后从来都不是皇上一人的家事,而是事关国之根本的大计。 前些日子小皇帝好不容易松口,时不我待,必须得抓住这次机会。 小皇帝看向了笙歌,臣子这话说的他无法辩驳。 “先帝盼着?” “是先帝给你托梦了,还是你下去问先帝了?” 笙歌一本正经的问道。 小皇帝低头忍不住笑了出来,果然啊,对待朝堂上的这帮老油条还得是国师大人出马。 “要不你再去问一声,看看先帝同不同意本座的看法。” “保险起见,还是不要等着先帝入梦了,你现在就当着大家伙儿的面下去问问吧。” 众臣子:…… 国师这话说的如此无赖,却理直气壮,真的好吗? “国师大人分明是在胡搅蛮缠,以权势欺人。” 笙歌挑眉,说不过她,就恼羞成怒。 是不是她近来过于安静和佛系,不理朝政了,这帮人就以为她快死了? “那你倒是反过来以权欺本座啊。” “皇帝尚且年幼,大婚本就不急在一时,再说了先帝大丧未过,你们却迫不及待的想把自家女儿塞入后宫,是想让皇帝玩物丧志早早坏了身体,还是想表达你们对先帝的尊敬或是先帝驾崩你们的快乐?” “还有你,你不是能联系到先帝,你倒是问问,大丧期间群臣如此极力办喜事,他作何看法?” 不得不说,怼的旁人还不了嘴的感觉还蛮爽的。 她这话已经够收敛,够注意措辞了。 如果不是顾及着场景,顾及着这帮人都是文化人,她的话可能更糙。 欢天喜地喜迎先帝驾崩,普天同庆? 笙歌的话成功让旁人噎住,这话真真是诛心极了。 成功的把选后与庆祝先帝驾崩谋害新帝身体联系在一起,这简直就是偷换概念,在诡辩。 可偏偏在旁人听来,又有几分道理。 这种情况下,谁还敢开口。 开口就是乱臣贼子,就是谋朝篡位,就是包藏祸心。 对上国师,他们这些做臣子的实在是太难了。 “臣等无异议。” 氏族臣子们终于开口了。 别跟他们说什么退一步海阔天空,他们这是不退就等着抄家灭族吧。 别怀疑,国师绝对是能做出这种事情的人。 小皇帝星星眼,虽说国师大人凶是凶了点儿,但看着着实霸气和解气。 看来,小时候他矫情找茬找错了,当年就该老老实实跟在国师身后,学一两招。 然后,今天扬眉吐气,堵的所有老家伙说不出话来的就是他了。 “无事那便……” “臣有事启奏……” “如今民间关于皇上大王爷还有永固王的流言层出不穷,若放任不管,必然会有损皇室声誉。” “不知皇上有何妙计一劳永逸?” 这等流言蜚语其实大可不必放在早朝时当着众人的面提出,但奈何氏族心里不顺,就想着磕碜一下笙歌和小皇帝呢。 “朕还没有追究早朝发生之事为何会传到市井,不如诸位给朕解释一下?” “三日时间,遏制不住谣言,那便每家出一位嫡小姐送入道观当姑子吧,就当为诸位嚼舌根赎罪。” 小皇帝有样学样,把笙歌的不讲理学的淋漓尽致融会贯通。 根本都不需要动脑子想,也知道是这些官员把当日的闹剧回府后当笑谈讲给了后宅之人,一传十,十传百,到现在一发不可收拾。 既如此,那就人人有份,群策群力一起解决吧。 嗯,他是皇帝,偶尔一次不讲理,也情有可原。 笙歌默默的在心里加了一句,孺子可教也。 若是从小把小皇帝带在身边,可能小皇帝的性子就会变成第二个她。 早朝就在这种跌宕起伏见招拆招的气氛中有惊无险的过去了。 笙歌也很是好奇,各位肱骨之臣会如何解决这次的流言蜚语。 既然回京,就老老实实看完这出戏,再走吧。 …… …… 饶是笙歌也没想到,那帮人处理流言的方式,竟然是混淆视听,继续编出新的流言。 也不知是哪位臭皮匠出的主意,为了不厚此薄彼,每家一则奇奇怪怪的流言。 一时间,就连茶馆的说书先生都文思泉涌。 正文 第八百零七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五) (二十五) 倒不是说书先生有多高明,实在近来京城的瓜太多了,层出不穷,让人眼花缭乱。 史称,吃瓜群众的狂欢月。 而最开始的皇室秘闻,早就被人抛之脑后,无人再去探究真假。 毕竟,破除绯闻的最好方法也许并不是力证明白,旁人的思想谁都无法控制,信与不信都是未知数。 新的八卦取代旧的,也未尝不是一种可取之策,人们的记忆和注意力终归是有限的。 百官们的神奇操作,让笙歌想起了互联网时代,娱乐圈每逢大瓜,都有公关抛出无数小瓜分散热度。 罢了,她本就不欲追责,这件事情也算解决的可圈可点。 顺带,还拉动了消费,促进了经济增长。 无论是说书先生还是写话本子的都赚的盆满钵满。 在笙歌离京的前夜,被禁足的大皇子身披夜行衣,一步三回头蹑手蹑脚鬼鬼祟祟的登门造访。 大皇子在笙歌眼中,简直就是个兢兢业业搞笑的存在。 难道不知道这身打扮,更加引人注目吗? 嗯,也死的更快。 没看那些侍卫刚才已经准备搭弓射箭,射杀贼人,保卫国师府的安宁了吗? “大王爷?” 笙歌悄无声息,身形如鬼魅般出现在大皇子身后,轻轻的拍了拍大皇子的肩膀。 笙歌是绝对不会承认,她刻意压低了声音迷糊了声线。 “啊啊啊啊啊啊……” “鬼啊……” 本就是神经高度紧张的大王爷,顿时吓得跳脚,如同无头苍蝇一般慌不择路一边尖叫一边向远处逃窜。 也许,国师府真的有鬼呢。 这市井传闻,不是都在说国师大人上可通天神,下可问幽冥吗?怎么问,都没有养几只鬼方便啊。 想他堂堂天潢贵胄,怎么能够被几只名不见经传的小鬼吃了呢? “救命啊,国师大人救命啊。” 大王爷歇斯底里的鬼哭狼嚎的声音传的极远。 笙歌:…… 笙歌摸了摸鼻子,顿觉尴尬。 她着实没想到,看起来孔武有力五大三粗还想着谋朝篡位的大王爷竟然这么胆小。 就这,还好意思跟小皇帝争文才呢。 “别嚎了。” 笙歌一把揪住大王爷的领子,嫌弃的说道。 是什么给了大王爷勇气,这么点儿胆子都敢夜探国师府,照这个脑子,迟早被射成筛子。 “国师大人……” 大王爷就好似是遇到救星一般,直接瘫坐在地上,一把抱住了笙歌的腿,死不撒手,悲惨至极顺带添油加醋的向笙歌讲述刚才的撞鬼经历。 笙歌嘴角抽搐,她真是不知道该夸还是该嫌弃了。 都怕成这个样子了,还不忘夸张一下。 不得不说,大王爷的描述还是脑洞大开挺生动形象的,有写话本子的潜质。 “大王爷,莫慌。” 脑子是个好东西,但大王爷貌似没有。 所谓勤能补拙,也不是无药可救。 “老祖宗言,不惧鬼神,不畏因果,头顶三尺天,身负浩然气。” “你今日撞鬼,依本座看便是书读得少了,浩然气便单薄了几分,若是不想日后被冤鬼缠身,还是多读些书吧。” 笙歌装的是正色庄容,一本正经。 连吓带骗,把大王爷唬的一愣一愣的。 大王爷丝毫没有怀疑笙歌话的真实性,毕竟十余年,笙歌的高人形象已经深入人心。 一介高人,仙风道骨,可通鬼神,闲得慌吓唬一个小辈…… 笙歌推开大王爷,带其去了书房,待对方嚎完,冷静下来,方才开口。 “不知大王爷如此装扮夜探国师府所谓何事?” 说到正事,大王爷瞬间严肃起来。 “国师,皇上对永固王真的有不轨之心。” “小王愿意用人品担保接下来的所言皆属实。” 大王爷就差举起自己的小爪子对天发誓了。 “你等等再说。” 笙歌深觉,她应该尊重一下大王爷这个欢乐喜剧人,毕竟讲故事也是蛮辛苦的。 只见笙歌命人准备后瓜果小吃,还有必不可少的瓜子,正襟危坐,仪式感搞得足足的。 “你现在可以开始说了。” 大王爷被笙歌的一系列操作惊呆了。 他是来告密的,不是来过堂会,说书的,能不能尊重一下他啊。 笙歌表示,她已经很尊重了。 大王爷深深的叹了一口气,胳膊拧不过大腿,他敢跟三弟过过拳脚,但绝对不敢在国师面前放肆。 这份威严,不仅仅是父皇给予国师的。 更多的是,国师这十年来的言行,让人不得不敬畏。 见大王爷开口,笙歌换了个舒服的姿势,听故事喝茶顺带嗑瓜子。 在大王爷的故事中,小皇帝就是个负心汉,与文才纠缠不清只是为了利用文才开疆扩土。 而文才就是那个抛头颅洒热血,最后卸磨杀驴惨遭抛弃的小可怜。 听听大王爷故事里的人设,像不像是那些重生文里女主的套路,重生前要多惨就有多惨。 唉,原来她的文才这么可怜啊。 当着大王爷的面,笙歌装木作样的唏嘘不已。 “大王爷,记得回去多看书啊。” 笙歌不放心的嘱咐道。 脑子长不长无所谓,只要下次故事讲的够精彩就可以。 多读书,有利于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 大王爷只觉得心里暖暖的,谁说国师大人凶了,分明就是个心慈面善的长辈啊。 因着大王爷的那一通鬼哭狼嚎,所以他在禁足期间悄悄离府前往国师府的消息不胫而走。 小皇帝:…… 不用想都知道大哥那个狗崽子去给他上眼药了。 他在努力自保,为啥大哥就在不断自曝,上赶着找死呢。 据说,国师让大哥多读书? 小皇帝决定紧跟国师的步伐,听从国师的命令,大手一挥把大王爷关进了藏书阁。 好好读,读不完别出来。 顺带,小皇帝又寻了个由头,嘉奖了祝家一番,迂回也是一个法子啊。 百无聊赖的笙歌,终于想起了被自己抛之脑后的梁山伯。 再怎么说,梁山伯都是原剧情里的男主角,祝英台的官配啊,于公于私,她都应该去看看,在这个早就因她而崩的剧情里,梁山伯成了何种模样。 正文 第八百零八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六) (二十六) 此刻,英台正在那天苍苍路茫茫之处,拔剑报国耻扬国威,助文才丰羽翼。 英台早已不是剧情中那个心里眼里只有风花雪月格局狭窄的女子了。 总觉得剧情会崩的没边儿,文质彬彬温润细腻的梁山伯与手持红缨枪巾帼不让须眉的英台性情是否还般配。 唉,她对梁山伯的关注还不如文才。 只盼望,剧情里的大男主莫要让她失望才好。 在对小皇帝和氏族敲打了一番,确保对方最近不会闹什么幺蛾子。 日行千里,缩地成寸,对笙歌来说易如反掌,前一秒还在京城,下一秒便出现在了会稽。 有玉无瑕帮衬,再加上梁山伯自己也足够争气,粱家倒也不似剧情中那般破败荒凉,倒有几分书香气。 笙歌先见了玉无瑕,这十年,玉无瑕的变化可谓是最大的。 “玉老板……” 笙歌眉眼弯弯,笑着打趣道。 嗯,如今的玉无瑕是会稽城有名的富户,她交给玉无瑕的资产,也翻了数倍。 玉无瑕至今未婚,所有产业一力操持,有胆识,有眼光,偌大的会稽城,谁都要给几分薄面。 “主子。” 玉无瑕眼睛一亮,诧异万分。 笙歌摆摆手,示意玉无瑕别惊慌,她只是来看看,用不着过于紧张。 对玉无瑕,她还是放心的。 “近来可好?” 笙歌看着越发雍容大气的玉无瑕,问道。 以后莫要问什么最养人,财气最养人。万贯家产傍身,再无家庭繁琐杂物,人的气色容貌自然会越来光鲜亮丽。 十年的时间,似乎并没有在玉无瑕脸上留下过多的痕迹,反而显的更加成熟有韵味。 “挺好的。” “一切都得仰仗主子。” 她能脱胎换骨,一跃成为这会稽城的大户人家,离不了主子的照拂,这一点她清清楚楚。 “别商业追捧了,此次前来,我主要是想了解下粱家那位公子,也就是文才拜托你照顾的那位。” 闻言,玉无瑕颇为不解。 那位粱家公子也不知是哪里值得让主子和小主子如此关注了。 粱家公子虽不俗,但也算不得天纵奇才。 更不要说,粱家那位主母,着实让她有些伤脑筋。 不过,既然主子发问,她必定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粱家公子,品性高洁,志存高远,也脚踏实地,是个肯踏实钻研学问求上进的人,在会稽一带书生里,名声颇佳,太守也表露出拉拢举荐的意愿,想来不出多时便可入仕为官。” “只是……” 玉无瑕有些犹豫。 主子对梁山伯如此记挂,她若是提了梁山伯母亲那些个糟心事儿,会不会惹主子不快。 “说吧,没事儿。” 笙歌也好奇,梁山伯有什么事情是说不得,让玉无瑕如此纠结的。 “小主子当年来信后,我便按照吩咐明里暗里对梁家照拂,所以梁家的日子虽不是大富大贵,但也是殷实之家,衣食无忧。” “梁公子的母亲,初时还知感恩,谨小慎微,可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的蛮横,不知天高地厚。” “所以,有些时候,梁公子的名声便会受些牵连,可偏偏梁公子是个孝顺之人,梁母也就变本加厉了。” 梁母的奇葩操作,她简直叹为观止。 明明还是受人接济,却总是穿金戴银吃香喝辣,不合规矩的锦衣华服更是数不胜数。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梁母在外横行霸道大放厥词,说自己的背景深厚,国师会为她撑腰。 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 笙歌满头黑线,剧情里淳朴善良的梁母,如今竟变成这幅样子了? 不过,什么叫偏偏梁公子是个孝顺之人? “梁山伯对他母亲的做法听之任之吗?” 笙歌皱着眉头,略有些不快的问道。 很多时候,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所造成的后果并不比那些亲自为恶的小。 “主子有所不知,梁公子父亲早年意外亡故,是梁母将梁公子一手拉扯大,而梁母也时常哭诉孤儿寡母的辛酸,所以哪怕梁公子有心劝阻,却也说不出口。” 玉无瑕努力将语言组织的温婉些。 其实,在这方面,玉无瑕对梁山伯是有些失望的。 孝顺无错,可愚孝要不得。 若梁山伯早早立起来,心智坚定些,也不会被他母亲拿捏,造成今日这种局面。长此以往,梁山伯必然会被拖累。 笙歌听出了玉无瑕话中的勉强,显然事情比玉无瑕描述的更加糟糕。 算了,兼听则明,眼见为实,她还是出去转转,多听听多看看吧。 …… …… “那是谁家的轿子,阵仗怎的如此大?” 刚刚从糕点铺出来的笙歌,看着一顶装饰华美的轿子招摇过市,轿子旁还跟着两位眉清目秀低眉顺眼的侍女。 若是官员的的内眷,轿子必有标记。 可偏偏无府邸标志,却又规格阵仗够大,够显摆。 别告诉她是梁母的…… “还能是谁,不就是那个自称跟国师大人有交情的梁家。” 路人的话中满满的鄙夷和嫌弃。 也不知道是在嫌弃梁山伯的母亲还是在嫌弃笙歌。 笙歌:…… 她何时有梁家有了交情,她怎么不知道? 玉无瑕? 也是,谁都知道,玉无瑕是她的人。 “我初来乍到,对此地都不太熟悉,也不知道这个梁家有何需要忌讳的?” 笙歌旁敲侧击,又从路人口中听了不少梁家的热闹事儿。 梁山伯的确没做错什么,可这并不妨碍笙歌对梁山伯的感官直线下降。 这剧情,还是崩了的好。 她宁愿英台一生潇洒自如,也不愿英台入了梁家,有这个的婆母,有个一味愚孝的相公。 英台的性情是何等的刚烈。 梁祝,梁祝,终究难续前缘。 亏她之前还想着是不是可以有个大团圆结局。 最终,趁着夜色,笙歌还是悄无声息的去了梁府。 笙歌:((((;?Д?))))))) 谁来告诉她,为何梁府会有这么多貌美如花年轻漂亮的小姐姐? 别跟她说这是偶然,她不信。 有那么一瞬间,她觉得自己是进了红楼梦的大观园,而不是小小的梁府。 正文 第八百零九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七) (二十七) 尤其是,这些姑娘的穿衣打扮都不似寻常的侍女,反而像娇滴滴的美人儿。 梁家,究竟想做什么。 笙歌按耐着性子,在梁家穿行,仆从成群,美人儿结伴,这还是那个凄惨到需要紧衣缩食方能让梁山伯前往书院的梁家吗? 让玉无瑕帮扶,也没有让她帮扶成这个样子。 笙歌实在觉得,玉无瑕不像那般无底线无判断帮扶梁家的人啊。 终于,笙歌见到了梁母。 穿金戴银,珠围翠绕,不见雍容华贵,但见浮夸刻薄。 一个人的面相,是骗不了人的。 尤其是笙歌这个由神棍一手指导出的神棍。 小小的梁家,倒比她当年做太守夫人时,更加阔绰,滋润。 听了会儿墙脚,笙歌也知晓了那些妙龄女子是何身份,据说是梁母亲自挑选多年养在身边以后给梁山伯做妾室,绵延子嗣的。 这些女子大都能识文断字,且身材曼妙,看起来也算温顺,勉勉强强能承担好温柔小意的解语花角色。 “山伯又宿在书房?” 梁母故作优雅地漱了漱口,用帕子擦完嘴后,皱着眉头问道。 年龄大了,翅膀硬了,越来越难管束了。 山伯还是个孩童时,对她是言听计从,孝顺有加。如今虽不忤逆,但却也总在时时无声的反抗。 不言不语,把她的安排拒之千里。 “公子说他的文章还有不完善的地方,所以……” 回话的女子样貌端庄,声音恭顺但头却压的极低,极大的满足了梁母的虚荣心。 “文章还有不完善的地方?” “太守大人不是已经允诺,来年开春,便亲自上折子替山伯求个一官半职吗?” 山伯的才情,有目共睹,为何还要如此钻牛角尖,与自己过不去,不过都是些借口罢了。 她自己的儿子,她怎么可能看不明白,都是借口罢了,不满意她的安排。 只是,刻苦钻研学问有什么用,无依无靠如何能在官场走的长远。 反正国师天高皇帝远,也不可能知道她在这里都做了些什么事情,所以靠着国师的名头在会稽呼风唤雨,做人上人不好吗? 别跟她提什么家国理想,穷困潦倒朝不保夕的过了那么多年,她只想过的顺风顺水。 “叫他过来。” 梁母颐指气使的说道。 在梁母骂骂咧咧不耐烦的等待下,梁山伯姗姗来迟,面沉如水,举止却依旧挑不出半分差错。 “母亲,以往种种,儿子都能依着你,但此次,儿臣想顺一次自己的心意。” 梁山伯恭谨有礼,不卑不亢,可话中的坚决,却是谁也不是不了的。 “也请母亲听儿子一句劝,狐假虎威,只是虚幻,终有一日被人一戳便会打回原形,甚至会落入万劫不复之地。” “母亲,儿子会努力靠自己给您脚踏实地的锦衣玉食的。” 他虽不明白玉老板当年为何会突然帮扶梁家,为他寻大儒,送他入学院,且满足他的一应的需求,但他也知晓做人不该贪得无厌。 这些年来,他也在努力的求学,努力让自己变得优秀,让自己成为会稽城年轻一辈的佼佼者,就为了来日能够入官场,报帮扶之恩,也全了母亲的多年心愿。 可母亲呢…… 母亲却从不信他,如同吸血虫一般从玉老板身上获得利益,借着玉老板和国师大人的名头,横行霸道敛财。 他不敢想象,若是有朝一日,这一桩桩一件件,传到国师大人的耳中,母亲会是何下场。 “顺你自己的心意?” “就祝家旁支那个离经叛道毫无礼义廉耻,与你私定终身的姑娘?” “山伯,你还小,那个姑娘只能给你一时的欢愉,却不能成为你的助力。” 提起那个祝家姑娘,梁母的眼中的嫌弃几乎要实质化。 “如果跟你两情相悦的是祝家嫡脉嫡系的那位英台县主,那为娘肯定欢天喜地帮你准备八抬大轿迎你进门,可你喜欢的那是什么人?” “一脸的不安分,年纪小小便勾着你私定终身,不顾你的前途事业,这样的人娶了有何用。” “听娘的劝,太守家的千金也是花容月貌,她对你也是一往情深,娶了一举两得,你跟娘犟什么呢?” “若你实在放不下那位祝家姑娘,娘做主给你纳进门,还不行吗?” 反正妾室,都是上不得台面的东西。 有她在一天,她就不会让那种门楣的女子入门。 祝家姑娘? 听墙角的笙歌,十分疑惑,如今的剧情君现在都开始自行造人拨乱反正,回归原剧情了吗? 祝英台显然不再是祝英台了,眼见着梁祝的故事即将无名亦无实,所以就冒出了一个新的祝家旁支姑娘。 一样的套路,一样的感情中有第三个人,一样的不被家中长辈所同意。 这是非得硬生生的延续和重复梁祝的千年悲剧吗? 没了太守之子马文才,便有了新的太守之女。 没了祝家小九祝英台,也有了祝家旁系女子。 唯一不同的是,两位郎君与一位姑娘的爱情纠葛,变为了两个小姐姐和一个男孩子的故事。 咳咳,看来梁山伯所有的执拗和不愚孝都用在了与祝家女的亲事上。 “祝家虽不是显赫之家,但玉儇的性子是绝不会委身做妾的,儿子也曾向她允诺,此生只她一人,绝不相负。” “终身之事,不该成为交易。而儿子靠自己,亦可以走出一条路的。” 梁山伯没有松口,娶妻娶妻,必得是与自己心意相通的女子。 “什么路?一辈子碌碌无为做个九品县令吗?” “太守抬爱,想要许嫁爱女,你应了就是,若是得罪了太守,无人举荐,你怕是连个县令都捞不着。” “穷山恶水的县令,跟你我当初吃不饱穿不暖有什么区别,你怎么就这么死脑筋呢。” 梁母气的一挥手,杯子落地。 “母亲,儿子相信,吏治会一天好过一天的。” “举荐本就多有不妥之处,国师高瞻远瞩,新帝又素有贤名,从善如流,朝堂之上寒门学子也崭露头角,如何就没有我出头之日。” 正文 第八百一十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八) (二十八) 如今的梁山伯没有经历过如剧情中那般多的寄人篱下,还有着属于少年郎的血气方刚和不怕拼不怕输。 “母亲,此事儿子心意已决,还请母亲成全。” “还有,这些年来,为人子却没有尽到劝诫的责任,一味纵容,是儿子的不是。” “母亲,还请听儿子一句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些年的所作所为,当真能瞒得了国师大人一世吗?” 梁山伯始终不懂,为何在母亲这里,旁人的救扶反而成错了。 “天真。” 梁母眼神复杂的看着自家儿子,半晌才嗤笑着说道。 读了十数年圣贤书,反而越发的天真。 人情世故,从来都是避不开的。 梁山伯空有才名,却不懂得利用这一点,简直就是天大的笑话。 “山伯,有些人,有些东西不是你想推却就能推却的,身居高位之人给予你的,你拒绝便是错,便是罪过,无人问你缘由,也无人想知晓你的苦衷。” “为娘或许贪婪,或许蛮横,但为娘惜命,也识时务。” 所以,梁家与太守府的婚事,势在必行,不是什么情情爱爱的理由可以阻挠的。 至于,祝家玉儇,只能是到此为止了。 哪怕对梁母带着恶感的笙歌,听了梁母这句话后,也不得不承认,这些话,是有几分道理的。 举个例子,就好比是皇上赐婚,赐婚之人叫嚣着有真爱,拒绝赐婚,皇上被驳了颜面,心里不痛快了,谁还能过的快乐。 在这会稽城,太守就是一方霸主。 “过些日子,娘会遣人上门提亲,你安静待着吧等待娶亲就好。” 梁母不容置疑,而梁山伯的脸上也满是挣扎。 他本就是一点就通,刚才那番话他也听在了耳中,记在了心中,也知有道理。 可若是让他背弃了自己的誓言,对玉儇弃之不顾,他是做不到的。 玉儇便是玉儇,与旁的女子都不一样。 趴在房顶看星星嗑瓜子扒开瓦片听墙角的笙歌在思考,接下来她该怎么做。 静观其变?瞧瞧这梁山伯能够折腾出什么花? 不管是剧情中的梁山伯还是如今的梁山伯,都不是知难而退的人,就像她刚才说的,梁山伯所有的执拗淋漓尽致的体现在与祝家女的事情上。 或者…… 她夜半三更,跳下去,吓唬吓唬梁母。 嗯,梁母的这番做派,她实在是喜欢不起来,还敢打着她的名头作恶,小命不想要了是吧? 对了,得通知玉无瑕断了对梁家的接济。 如今的梁家分明是钟鼓馔玉,锦衣华服之家,哪里还用得着接济。 没看到院子里如花似玉的漂亮小姐姐都快比得上大观园了吗? 不论是梁母还是梁山伯都不是操持家业的好手,也不知道突然少了玉无瑕的救济,没了银钱来源,养尊处优多年的的梁母还能不能适应。 可,能不能适应与她有何关系。 这些年置办的东西变卖变卖,总归是饿不死的。 再说了,梁家不是即将要攀上高枝了吗? 所以,笙歌毫无心理负担。 …… …… 夜半惊梦起,梁母满头大汗,脸色惨白,喘着粗气。 回想起刚才梦中的场景,梁母忍不住害怕。 在梦中,国师大人知晓了她数年所作所为,勃然大怒,盛怒之下,着人剥了她的皮,抽了她的骨,然后招来了黑白无常,打入了无间地狱,时时刻刻受折磨,永无超生之日。 就连山伯也受了她的牵连,太守府小姐公然和离,而山伯也郁郁而终。 梁家一脉,就此断绝。 而那位祝家小姐,在山伯郁郁而终之后,竟然也自尽而亡,在地府之中,山伯与祝家小姐携手站在一起,看着她,厌恶仇恨,之后便是漠然。 梦境过于真实,梁母半天都没有缓过劲来。 奇奇怪怪,却又格外真实,难不成是山伯昨晚念叨国师太久了,她心中不安,才会做这样的梦吗? 还是说,这是老天爷给她的提示。 梁母眉头紧紧皱着,不断的触碰着自己的皮肤,仿佛只有这样才能让她稍稍从剥皮抽骨的恐惧中逃离出来。 不就是一场梦吗?可为什么她现在觉得浑身又痛又酸,就好似已经在地府被奴役了无数年。 还有,山伯的眼神…… 就好似她是罪大恶极之人,有不共戴天之仇,而不是母子情深。 别慌别慌别慌…… 山高皇帝远的,都是自己吓自己。 梁母努力使自己平静下来,然后再一次躺下,昏昏睡睡间又是一场场噩梦。 笙歌:…… 这心是真的大啊。 梦中经历了这么一幕幕可怕痛苦的事情,竟然还能这么迅速的说服自己。 就这心态,就这胆识,帝辛真该来学学。 看来,只是在梦中吓一吓,对于梁母这样的人来说,可能只是小菜一碟。 那不如,就让她闪亮登场,成为会稽城最靓的崽吧。 还有那个祝玉儇…… 替代了英台命格的人,能让梁山伯执拗不回头的人,想来也是不俗。 不如,不如明天吓唬完梁母之后,就去瞧瞧这位祝家女郎吧。 …… …… 天大亮,刚刚穿戴好打算去府衙办公的太守,刚出门就看到了等在门口的小厮。 这小厮看着着实有几分眼熟。 玉家…… 玉老板家的小厮。 若只是玉无瑕的家产,根本不足以让他如此忌惮,可谁让玉无瑕的背后有国师大人呢。 太守正色道“不知玉老板是有何事情?” 太守没有摆谱,立刻问道。 “国师大人离京微服私访,如今已到会稽,特召太守大人前去问话。” 小厮不卑不亢地答道。 国师大人回来了…… 还召他问话…… 太守开始绞尽脑汁思考他近来有没有做什么容易被揪住小辫子的事情。 唉,要知道,先帝遗命中,国师大人是有废帝的权力的,更不要说他这个小小的五品太守了。 国师召见,就算是借太守十个胆子,太守亦不敢坐着轿子慢慢悠悠过去了。 就等着成为最靓的崽闪耀登场的笙歌今日的装扮也分外隆重,让人敬畏。 正文 第八百一十一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二十九) (二十九) 好不容易兴师动众一次,自然是要对得起她的身份,最好能闪瞎梁母的眼。 头戴先帝钦赐的玉冠,大气,雅致。 一袭白色的长袍,袖口上绣着血色的莲花,金色丝线勾出了繁复华丽的祭祀图,白色血色金色相辅相成,雍容华贵的同时,自有一副威严,令人肃然起敬,不敢直视。 身居高位者,通常都会自带气势。 更不要说笙歌这个历经无数岁月的小仙女了。 “臣参见国师大人,千岁千岁千千岁。” “不知国师大人驾临,鞍马劳顿,有失远迎,万望国师大人赎罪。” 在见到笙歌的一刹那,太守直接给笙歌行了大礼。 笙歌的脑海里莫名其妙的蹦出了五体投地这个词…… “无事。” “平身吧。” 笙歌淡淡的开口。 太守从来没有想过国师会有人假扮,当年会稽城麒麟降世那一幕,他亲眼所见。 那个时候的他,还仅仅是个努力攀附马太守的从六品州郡小官。 “本座车驾自入会稽,便听到了许多关于梁家的做派和言论,听说太守也有意与梁家结亲,不知太守看中了梁家什么?” 别跟她扯什么就看中了梁山伯少年英姿,前途不烦,是个潜力股。 她就不想听,如今的梁山伯哪怕素有才名,也不值得太守把嫡女下嫁。 太守心惊,一时之间有些揣摩不透国师大人的喜怒和心思。 国师大人此话,究竟是何意思。 梁家的做派…… 国师大人是厌弃了梁家,觉得梁家恃宠而骄了吗?可外界都在传,梁家的背后是国师啊。 太守悄悄抬头,似是要从笙歌的脸色估摸他该如何回答。 在官场,摸打滚爬这么多年,察言观色,见风使舵,早就刻在了骨子里,变成了求生的本能。 虽说先帝爷后期朝堂景象大有改观,不再是氏族一手遮天,但有些东西并没有根本性发生变化。 可笙歌的表情,从太守进门便没有发生变化,太守的打算显然是要落空了。 太守叹了一口气,他还是收起自己的那些小心思吧,国师是何许人也,能通鬼神,可测吉凶,他在国师大人面前撒谎,岂不是上赶着找死? 罢了,罢了,生死有命富贵在天,他老老实实回答,也许国师大人看在他坦白的份儿上还能网开一面。 “回国师大人的话,一来梁山伯是个可塑之才,才名在外,又性情高洁,是个如水般宽和宽厚之人。” 该夸还是得夸,毕竟梁山伯真的是个可取之才,他总不能昧着良心抹黑。 “二来,是下官的私心,下官听闻梁家受国师大人庇护,所以才想着通过梁家,能够与国师大人沾亲带故。” “下官知罪。” 太守干脆果断的跪在地上请罪。 笙歌:…… 这太守倒是对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这句话领悟深刻。 “罪什么的,暂且不谈。” “令爱与梁山伯的婚事,究竟是你与梁氏一力促成,还是真真就两情相悦?” 若真的只是长辈考量,家族之间的相互攀附,倒也简单。 可怕就怕在,真的如梁母所言,太守家的千金,对梁山伯一往情深,情根深重。 到时候,无论剧情如何发展,终成悲剧。 且很大程度上,太守千金最惨,毕竟替代的是马文才的命格。 既是替文才遭劫,那她便不能放任不管。 否则,这份因果,不知道以什么样的形式早晚会落在文才头上。 提到此事,太守叹了口气,脸上真真带上了几分愁容。 女儿家的心事,是最难处理的。 “不瞒国师,小女与山伯相识也有七八年了,也算得上是青梅竹马,小女一心扑在山伯身上,可山伯总是不冷不热犹豫不决。” “前两年倒也算面上过得去,但近来……” 有些话,不言而明。 当初的犹豫不决只是因为,心爱之人没有出现。 如今,因着祝家女郎的出现,梁山伯的犹豫便成了执拗。 “待本座今日事了,还请尊夫人带着令爱于三日后到龙华寺上香祈福。” 闻之,太守大喜。 如若女儿入了国师大人的眼,不必困于在会稽,也许眼界一开,见的人多了,便不会执着于梁山伯了。 “不知国师大人今日有何吩咐,下官愿效鞍马之力。” 鞍前马后,随意驱使,莫敢不从。 “太守不必紧张。” “本座只是听闻了太多梁家蛮横之事,想着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所以,今日便麻烦太守遣人随本座一同前往了。” 太守福至心灵,瞬间懂了笙歌话中的意思。 遣人…… 尤其是国师大人今日还如此的庄重,那就说明阵仗是越大越好,这点,他懂。 “还请国师大人给下官半个时辰的时间,一切都安排的妥妥贴贴。” 看着太守离去时的身影,笙歌暗暗在心中感叹,这也是个人精啊。 果然,能混到太守位置的,都不是省油的灯。 …… …… 辘辘的马车上伴随着悦耳的车铃,繁复华丽的马车,马车四面装裹着价值连城的丝绸,微风吹动,马车内名贵的熏香隐隐约约。 马车后,太守骑马小心跟护,而后便是浩浩荡荡的衙役。 踏风路过长街,百姓讶异,究竟是什么样的人能够让太守大人心甘情愿的跟在马车后。 笙歌抬手,撩开帘子的一角,惊鸿一瞥,有些老人还是认出了她。 曾经的前任太守之妻,一朝麒麟祥瑞,鲤鱼跃龙门成为权倾朝野的国师大人。 “国师大人,千岁千岁千千岁。” 山呼海啸的声音,乌压压不断跪倒在地上的身影。 笙歌缩回手,她是不是闹的太大了…… 虽然她立志成为最靓的崽,但也没想这种盛况啊。 “让百姓都起来了吧。” 仪仗朝着梁家继续走着,而正在揉着鬓角,眉头紧皱昏昏欲睡的梁母一下子惊的站了起来。 “你说,谁回来了?” 总有一种还在做梦的感觉。 谁回来了…… “夫人,外头都在传国师大人回来了。” 不明所以的小丫鬟一脸的欢喜雀跃。 正文 第八百一十二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十) (三十) 谁不知道他们梁家与国师大人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虽为丫鬟,与有荣焉。 梁母:((((;?Д?))))))) 她刚刚听到了什么,这是噩梦要照进现实了吗? 国师不是十年都深入简出,未出京城了吗? “哪里来的谣言,派人出去探探。” 梁母依旧心存侥幸。 嗯,就是谣言。 小丫鬟:…… 总觉得自家夫人的反应有些奇怪,说好的国师大人厚爱梁家,梁家与国师府休戚与共呢。 小丫鬟敛起了奇奇怪怪的思绪,听命退了出去。 “夫人夫人,国师大人的车驾离府中只有一条街的距离了,太守亲自陪同。” 梁母彻底傻了…… 这是梦什么,来什么吗?岂不是说梦中发生的那一切都有可能发生…… “唤少爷出来接驾。” 梁母心慌慌,六神无主,不知所措。 这些年,她造了多少孽,她最清楚不过,再加上昨晚突如其来做的梦,她更觉得国师是来兴师问罪的。 一会儿迎接她的究竟是剥皮抽筋,还是五马分尸,再或者是凌迟处死…… 她怕啊…… 梁母的身子忍不住发抖,脸色惨白,冷汗淋漓。 “夫人,你可是有什么不适?” 小丫鬟不明所以的看着自家夫人。 “无事。” “通知府中养着的那些姑娘闭好嘴,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能说。” 不管怎么说,太守千金都对山伯心心念念,情深不悔。 有太守在,总能替她美言几句,所以绝不能让太守得知府中已经养了数名家境贫寒,却美貌又识字的女子。 …… …… 声势赫赫,浩浩荡荡的车驾停留在梁府门前。 此时,梁母和梁山伯匆匆迎驾,站在梁府大门前,恭恭敬敬,低眉顺眼,看不出丝毫蛮横。 不同于梁母的慌乱,梁山伯面色平静。 很早的时候,他便预料到这一天了,也想过劝诫,可他终究不坚定,耐不住母亲的哭诉,所有的劝诫不了了之。 结果如何,都是该承受的。 在玉无瑕的搀扶下,笙歌高贵冷艳的从马车上走下来,居高临下的看着瑟瑟发抖的梁母。 昨晚的梁母,可不是这个样子的。 当真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性子啊。 笙歌越过梁母和梁山伯,径直向府内走去,毕竟还有大观园似的小姐姐在争奇斗艳。 “还不快跟上。” 考虑到自家女儿,太守终究还是不忍心的提醒道。 此刻,他也算是看清楚了,国师显然不是来恩赏梁家的,那么只有一种可能,兴师问罪。 也就是说,梁家的好日子到头了。 一时间,太守的心情复杂极了。 梁母和梁山伯一前一后走着,梁母的脸色已经不能用苍白两个字来形容了。 正堂之上,笙歌状似感叹般夸赞着梁府的景致,假山流水,亭台楼阁,齐全的很。 就连这正堂的陈设,都用心巧妙,做工精细,用料上等。 “看来太守治理有方啊。” 笙歌假意喟叹着。 一个落魄潦倒世家,孤儿寡母,生活竟也能如此精致周全,岂不是说明,会稽人人富庶。 太守:…… 若是放在平时,被如此夸赞,他早就尾巴翘天上去了。 “本座在外听闻,梁夫人素爱收留无家可归的妙龄少女,养在府中,实乃大善人。” 笙歌慈眉善目,微笑着看向梁母。 若她斥责诘问,对方十有八九会否认,倒不如另辟蹊径。 太守听着妙龄少女四个字,眉头紧蹙。 梁母是什么人,他们也打了这么多年交道了,还大善人? 不可能是善心大发,只有可能是居心叵测其心可诛。 总不可能是收留一堆妙龄少女做侍女吧?十有八九是给梁山伯准备的。 “梁夫人如此心善,本官甚是佩服。” “一回生二回熟,想来梁夫人已经有了经验,本座提议,不如梁夫人再收留些无家可归的乞儿,教其读书习字吧。” 笙歌笑意盈盈的夸赞着,一时让人看不清楚用意。 “民妇学识浅薄,恐……” 梁母下意识的拒绝道。 收留乞儿又无用,那只会一无是处,花钱如流水。 “嗯?” 笙歌冷下脸。 “要不就唤那些女子来与本座交流一二,本座近来新学了门术法,可辨别真假言。” 梁母:…… “民妇领命,定当尽心竭力完成。” 梁母无奈的应下了。 只要不是来兴师问罪的,收留几个乞儿也不是不能接受。 这些年来,梁家也算是积攒了些家底,再加上玉无瑕的接济,倒也不算大麻烦。 “若是做不好,本座会亲自问罪。” 梁母诚惶诚恐的点头。 梁山伯深知,母亲想的过于简单了,国师大人方才的言行本就表明了立场。 梁家,让她不喜了。 没有戳穿,绝不是手下留情,而是釜底抽薪,让母亲自作自受。 从今日起,梁家不可能再从玉老板处拿到一丝一毫的接济,且不会再受到半分庇护。 不过,这一切都是他和母亲应受的惩罚。 不得不说,梁山伯是真的理解透了笙歌的意思。 不是喜欢奴仆成群,不是喜欢家大业大,不是喜欢仗势欺人,那就认认真真体会下“家大业大”的感觉吧。 “乞儿本座会亲自挑选,着人给你送上门。” “对了,俗话说得好,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梁公子既然已经及冠,又声名斐然,想来能够成为梁家的顶梁柱。” “毕竟,君子不受嗟来之食,本座也不想梁公子为难。” 冠冕堂皇的话,她想来说的顺口。 身为国师,就要有国师的姿态,所以想折腾梁母,总不能一拳打死吧。 希望梁母能够喜欢她这些精心编造的话。 “不……” 不为难…… 不为难三个字,梁母差点儿脱口而出。 若是没了玉无瑕的接济,梁家又没有进项,很快便会紧衣缩食,更不要说还得养活那么多人了。 “梁公子,不知,你可有异议?” 笙歌把话锋转向了梁山伯。 经过昨晚的听墙角,对梁山伯,笙歌还是有几分耐心的,毕竟难得的三观还算正,是个没有长歪的男主角。 正文 第八百一十三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十一) (三十一) 三观还算正,有学识,还有志向,最重要的是文才还记挂着,她自然得仔细瞧着。 “无异议。” 说起来,国师大人已经算是手下留情了。 国师手握生杀予夺大权,若是动怒想处罚,又何止如此。 不同于梁母的心不甘情不愿,梁山伯是心悦诚服。 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梁山伯是感谢笙歌的,他有心自立,却左右不了母亲的做法。 如今,更像是一个契机。 “草民叩谢国师大人恩典。” 梁山伯郑重其事的给笙歌行了大礼。 梁母:儿子怕不是读书把脑子读坏了…… 而笙歌看向梁山伯的眼神却是越发的和蔼,是个脑子清醒,除了有点儿愚孝,其他方面倒也算得上人中龙凤。 “后院的那些女子,梁府既然救济供养,那便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就以梁府义女的身份,相看人家,筹备嫁妆吧。” “本座会着官府的人仔细瞧着那些女子的。” “当然,若是想走自立门户的,也可。” “切记,只是梁夫人的义女,而不是梁公子的义妹。” 简而言之,梁母最好不要做出什么丧心病狂的事情。 至于那些女子,她也着实不敢恭维人品。 所以,恶人留给恶人磨,梁山伯孑然一身,问鼎仕途便好。 一番如和风细雨般面对面的敲打,在会稽城横行霸道的梁母,一张脸哭成了茄子色,日后的生活,可见一斑。 坐在主位,正在欣赏自己成果的笙歌,脸色一变,眉头蹙在了一起。 在场的所有人,都下意识的屏住了呼吸。 她留在王九郎墓穴中的符印竟然动了一瞬,这是不是说王九郎快要苏醒了。 只是,符印的颤动,只是一瞬间。 随即,便恢复了沉寂。 看来,她得尽快了结了会稽城的事情,赶过去看看了,也不知被她苦心改造过躯壳体质的九郎,会何等惊才绝艳。 说实话,她挺期待的。 …… …… 笙歌并没有在梁府做多耽搁,便带着她浩浩荡荡的仪仗队回了玉府。 全程目睹的玉无瑕,一脸的解气。 而那些被梁母欺压过的普通百姓,在听说之后,也是欢天喜地,高呼国师圣明。 不用于外界的欣喜喧闹,响彻梁府的却是梁母哭天喊地的哀嚎以及对梁山伯的指责。 偌大的梁府,上至主母,下至仆从,皆知,梁府的繁华自此刻起,已如过往烟云,不堪回首。 在一片低迷消沉之中,唯有梁山伯的脊背依旧挺的笔直,脸上尽是坦然和平静,细细看,还有几分解脱。 “够了。” 梁山伯第一次像一个真正的顶梁柱一般,展现了自己的威严。 “梁家现状,诸位都已知晓。” “侍女仆从,去留随意,卖身契亦会归还,这些年有劳各位了。” “以及母亲收留的各位义女,国师大人也给你们指了明路,想走,便得了自由身走,梁府绝不干涉。” “若是留下,也可。” “梁家不会弃之不顾。” “只是,锦衣玉食,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怕是没了。” 该说的,梁山伯都已说完。 如何选择,全在个人。 说句实在话,母亲收留的那些女子,大多数都是抱着攀附权贵的心思,如今梁家败落,只可能是人走茶凉。 不过,这样也好,省的玉儇以后忧虑。 梁家的家仆三三两两聚堆讨论,而后便陆陆续续有人扛着行李离府。 那些名义上的义女,所剩也是寥寥无几。 不走,难不成留下来喝西北风,然后当仆人伺候那些臭要饭的啊。 再说了,明眼人都知道梁家不得国师大人喜欢,那还有什么留着的必要。 等着被砍头吗? 梁母老泪纵横,一夕之间仿佛老了十岁,瘫坐在地上,再也顾及不到形象。 她做错了吗? 只是这种情况下,对错早已不重要。 如今的梁家,山伯站起来了,而她也无力回天。 她算作恶吗?可富贵人家的做派不都是这样的吗?这世道本就如此。 若国师当真有本事,倒是逆了这该死的世道,还天下人朗朗晴天啊。 这厢,梁母愤愤不平,那厢,笙歌已经改头换面轻车简从的见到了祝玉儇。 在看到祝玉儇的刹那,笙歌难掩震惊。 这位祝家女郎确定不是祝老头儿遗留在外的亲生女儿,这容貌有七八成像英台。 这就是传说中的天道修正之力吗? 笙歌并没有上前,而是隐去身形,跟在祝玉儇身后,默默观察她的言行举止,待人接物。 活脱脱从剧情里抠出来的“祝英台”。 有小女儿家的娇俏活泼,有世家小姐的知书达理,亦有属于她自己先鲜明的敢爱敢恨胆大肆意。 这样的性子,在梁母手中过活,也不会受搓磨,能帮梁山伯安稳家宅,待日后梁山伯封侯拜相,也不失为一个贤内助。 这性子,嫉恶如仇,棱角依旧在,便不会被梁母压着。 最重要的是,她与梁山伯两情相悦。 至于太守千金…… 不是说她不想成全,而是依梁山伯的性子,无人能够强硬的摁着他的头,让他娶妻。 结亲,不是造孽。 梁祝,梁祝,哪怕不再是梁山伯与祝英台,亦可以成就别样的梁祝。 …… …… 过了几日,在梁山伯与祝玉儇相携外出时,笙歌派人带着太守千金,观察梁山伯与祝玉儇的相处。 不管是相视一笑的默契,还是对方喜好的了如指掌,以及梁山伯看向祝玉儇的眼神。 旁人眼中的梁山伯谦逊疏离,不苟言笑,如水般清澈却也不近人情。 但在祝玉儇面前的梁山伯就好似褪去了一身的冷淡,在迎合小太阳似的祝玉儇。 还是那句话,不是不会暖,是暖的不是你。 “是我不如祝玉儇吗?” “国师大人让您带我亲眼目睹这一幕幕,是想让我死心吗?” “为何国师大人偏袒的不是我,选择的不是我。” “玉姨。” 太守千金始终不懂,为何她跟在梁山伯身后数年,都不曾得到半分侧目,都不及祝玉儇的惊鸿天降。 正文 第八百一十四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十二) (三十二) 太守千金的眼神中有不死心,也有迷茫。 相识数载,相伴数载,就好似无足轻重一般。 “李小姐,您魔障了。” “国师大人说,您与祝小姐对于梁公子来说,从来都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 说句更加直白的话,太守千金从不曾被梁山伯纳入备选项。 “而且,在这段感情里,祝小姐是算不得后来者。” “国师大人不是偏袒祝小姐,只是想让您从泥潭中早日脱身,伤人伤己。”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何必呢?” “国师大人说,若你想的通,不再耽于这段无望之爱,可去寻她,她会赐予你新的机缘。” 玉无瑕不懂,为何主子会说这是一番因果,须得细细解了因果才可。 但既然主子吩咐了,她无条件执行就好。 只是,她怕这位金枝玉叶的太守千金,理解不了主子的苦心,反而心中怨恨主子的插手。 长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梁山伯那个冷冷清清又如山涧溪流般安静的人,遇上祝玉儇方才有了烟火气和人情味。 祝玉儇之于梁山伯而言,似命。 太守千金如果执意插足,入府梁家,也只能是自取其辱了。 更不要说,小主子不会放任不管。 “我没有一试的可能了吗?” 太守千金,眼泪婆娑的问道。 玉无瑕一顿,想起了自家主子的那句话。 不死心,不甘心,总是心存侥幸,想着万分之一,是感情里的常态。 但是不要紧,多哭哭,多痛痛,多绝望绝望就好了。 极致的痛过之后,便会学会放手。 主子说,这叫以毒攻毒。 仔细想想,还是有道理的。 年少的痴恋,或许真的刻骨铭心,但却并不是得不到便活不下去。 “若是不死心,我便再陪你看看。” 一日不行,那便看两日,有人喜欢撒狗粮虐狗,总没有人喜欢一直被虐吧。 多说无益,自己认清现实就好,爱与不爱太明显。 总觉得,主子哪天心血来潮也可以开个班,专门解决情感问题,想来也能爆满。 太守千金:…… 说话可不可以不要这么直接,影响她伤感了。 就这样,玉无瑕陪同着太守千金,守着祝玉儇和梁山伯几日,忍着风吹,忍着日晒。 太守千金抬头看着挂在天际火辣辣的太阳,再看着不远处挑簪子的二人,嘴角抽搐,满脸复杂。 虽然有俗话说有情饮水饱,但也没有有情连太阳晒都感觉不到啊。 她的脸已经被明晃晃的太阳晒的通红脱皮,黑了不止一个度。 好吧,这样火辣辣的感情,她无福消受。 “玉姨,回吧。” 如同被暴晒缺水的禾苗般的玉无瑕,正无精打采,突然听到了这句话。 天籁之音啊…… 玉无瑕表示,除了当年被主人留下,数得上这道声音最动听。 “想通了?” 玉无瑕忙不迭地问道。 这可是主子交给她的任务,绝不能含糊。 “也不算是想通了,就感觉那些爱而不得突然被太阳烤化了,变成一缕青烟找不到了……” 太守千金蹙着眉,认真思考,说出了这样一句话。 玉无瑕:…… 原来,再深的感情也经不起太阳的炙烤啊。 以后的新人们发誓时,说什么比山高比海深,就没意思了,该与时俱进说能经得起太阳烤。 玉无瑕没有耽搁,带着太守千金马不停蹄的回了府,这太阳底下,她现在死都不想多待。 趁着笙歌养生午休,玉无瑕和太守千金沐浴更衣,想着焕然一新出现在笙歌面前。 但是…… 想象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 太守千金看着铜镜中黑红黑红的面庞,陷入了沉思,这就是她要留给国师大人的第一印象吗? 常年娇生惯养,深入简出,乍然间这样便难以承受。 太守千金拿起粉,拼命的往脸上扑…… 什么梁山伯,什么祝玉儇,什么爱而不得,此刻都比不上脸蛋的重要。 看梁山伯一千遍,梁山伯都不会是她的。 但若是小心照料脸蛋儿,美貌就会一直是她的。 如此一想,突然觉得喜欢梁山伯是一间不划算的事情。 再说,一比较,她好像更在意自己的美貌。 鼓捣了半天,太守千金终于觉得自己能见人了。 跟随着玉无瑕,见到了笙歌。 “民女拜见国师大人。” 太守千金偷偷打量着笙歌,眼里止不住的流露出艳羡和好奇。 原来传说中的青春永驻,是真的存在的。 国师大人的年纪分明与自家母亲相仿,可容貌看着来却比她大不了多少。 “起来吧。” 笙歌细细打量着这个替代了文采命格走剧情的姑娘。样貌不错,身段不俗,就是这粉是不是扑的太厚了点儿? “放下了?” 笙歌使坏的招手引来一阵风,朝着太守千金挥去。 “咳咳……” 太守千金:…… 她这么倒霉的吗? “国师大人,如果民女说自己只是暂时的黑,您信吗……” 太守千金绝望的说道。 “不是放下了,是突然找到了更重要的事情,所以也就显得无关紧要了。” 嗯,天大地大,美貌当先。 笙歌哑然,示意小姑娘继续说下去。 “突然觉得颜值更重要。” “若是让我为了梁山伯毁容,我是舍不得且不乐意的。” “这么一想,我就觉得我对梁山伯的喜欢浮于表面,不过如此,倒不如洒洒脱脱的成全对方。” “尤其是,祝小姐是个好的。” 太守千金一本正经的说道。 笙歌失笑,这话听着还真是孩子气却又欢乐十足啊。 “你且伸手。” 笙歌的手心贴在太守千金的手上,缕缕灵气自手心,手腕,直至全身运转。 太守千金只觉得如同置身于池水中,凉爽惬意,下一秒就看到了自己手腕上黑漆漆的…… 泥…… ((((;?Д?))))))) 她是看到了什么?她竟然成为了小泥人? “这就是本座应允给你的机缘。” “无瑕,派人送李姑娘去沐浴吧。” 这个小姑娘因着根骨走不了修炼一途,那她不如投其所好,成人之美。 美貌更上一层楼。 正文 第八百一十五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十三) (三十三) 想来,这个礼物,定然极合小姑娘的心意。 机缘机缘,对方乐意接受才叫机缘。 冰肌玉骨,肤白如雪,娇嫩异常。 “……” 这还是方才那个努力扑粉的小姑娘的。 玉无瑕在一旁看的目瞪口呆,主人还真是有通天彻地之能啊。 “李姑娘真真是灿若春华,皎如秋月。” “当得上那句绝代色,倾城姿。” 最重要的,还是纯粹,清新的气质。 这样的姿容,哪怕是入宫为妃,也能过羡煞三千粉黛吧。 太守千金不明所以,直到看着水镜中倒映出的身影,立时呆了。 明明脸还是那张脸,五官亦不曾发生变化,但却多了让人眼前一亮的惊艳。 是因为肤若凝脂,还是眼波动人,亦或者说是浑身上下由内而外散发的仙气飘飘。 “恭喜李姑娘,求仁得仁。” 求仁得仁? 太守千金低头浅笑,可不就是求仁得仁,失之东隅收之桑榆。 “我得去向国师大人谢恩。” 太守千金提着裙摆,不顾礼仪,小跑着,似一只蹁跹而至的蝴蝶。 这是天大的恩情,以身相许都不为过。 太守千金,一本正经的想着。 国师大人有权有钱还长得好看,以身相许的话,怎么看都是她占国师大人的便宜。 所以,国师大人能不能勉为其难收了她。 笙歌看着站在自己面前,眼睛闪闪亮亮,面颊绯红,满是热切的小姑娘,傻眼了。 怎么感觉,剧情走向偏的好像走不回来了。 “你方才说什么?” 笙歌抿了口茶水,压压惊,总觉得出现了幻听。 “国师大人,你看我怎么样?” 太守千金依旧期待满满的看着笙歌,眸子中全是热切。 笙歌总觉得太守千金看向她的眼神特别像一个饥肠辘辘的人看见一条烤五花肉。 这是准备吃了她的眼神吗? 不得不说,姑娘,你很有胆量。 “李姑娘自然是姿容俱佳,人间难寻。” 笙歌中肯的答道。 “那你能把我带在身边吗?” “国师大人,我在自荐枕席。” 太守千金的直接,顿时让笙歌懵了。 自荐枕席? 确定没用错词?难道不是用毛遂自荐吗? “国师大人,琴棋书画,我样样精通,容貌也算得是秀色可餐,赏心悦目,若是大人需要暖床的,我也可以……” 笙歌:…… 玉无瑕:…… 如今的官家小姐都这么生猛了吗? 听听这话说的,真真是口无遮拦,但又直截了当啊。 “还有,我还擅厨艺,我前些年曾拜会稽第一楼的大厨为师,各色菜式,都不在话下。” 太守千金也不知,这算不算一个优点。 毕竟国师大人仙风道骨的,可能早就不食人间烟火了。 “好。” 笙歌脱口而出。 “厨艺好不好不重要,主要是你与本座投缘。” “你合本座眼缘,本座挺喜欢你。” 笙歌欲盖弥彰的解释道。 这个世界,她显然不会常驻哪个地方,贴心小棉袄也化身盔甲兵戈上了战场。 那不如就带着这个看起来热烈张扬的还漂亮的小姑娘给她做饭吧。 殊不知,在太守千金眼中,笙歌已经与吃货二字画上了等号。 “李……” “李桐。” “梧桐木的桐。” 一看这名字,便能知晓,这小姑娘,是太守的掌上明珠,放在心尖尖上宠的。 “那你就先回去拜别父母。” “七日后,随本座一同离开。” 七日的时间,足够她安排好梁家的各项事情。 …… …… 梁家仆从几乎散尽,只留下了梁母身边陪家的老嬷嬷照顾梁母。 惊惧之下,再加上愤怒,梁母病倒了。 缠绵病榻,身体算不上好,也算不上差,但看起来总是病怏怏的。 乞儿被送至梁家后,梁母万般无奈之下,只得起身仔细照料着。 这都是她的命啊,这些小崽子没了,可能她的向上人头也就没了。 “张嬷嬷,太守家的那个小姑娘还是没有回信吗?” 只要她还能紧紧把太守家的千金攥在手里,那么,她就不必如此困苦,最起码银钱上还能充裕些。 “许是李姑娘还在犹豫吧。” 张嬷嬷可不敢说,她压根儿就没有见到太守千金。 谁人不知,这些日子,太守千金成功的傍上了国师大人,几乎日日与国师形影不离。 就是借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在国师的眼皮子底下送信。 “什么犹豫……” “还不就是看梁家失势,巴不得跑的远远的。” “都是些墙头草,说什么对山伯情深似海,都是假的,亏以前老身还对那个小姑娘那般好。” “真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梁母拍了拍桌子,气愤的说道。 紧接着,便是连续不断的咳嗽声。 张嬷嬷沉默着,也不吭声,安安静静的给梁母倒了杯水,降低存在感。 这话,不是她一个奴仆能附和的。 自家少爷对李姑娘无情,总不能还要求李姑娘一门心思的扑在少爷身上吧。 “对了,有没有寻到教书先生?” 这年头,大儒不好找,穷困潦倒吃不起饭的穷书生绝不会少。 “寻到了,已在府中住下了。” 张嬷嬷答道。 良久的沉默,梁母沉沉的叹了口气。 衣食住行,这都是一大笔钱,就算是靠着去当铺典当,也不可能撑太久。 盼只盼着,山伯能将太守千金哄回来。 这可惜,她的如意算盘注定是要落空了。 因为梁山伯在告知了梁母一生后,便亲自带着媒婆带着聘礼去了祝玉儇家中。 哪怕梁母不喜,梁山伯都给了祝玉儇最大的尊重和脸面。 祝家父母有些担心自家女儿婚后会被婆母搓母,但祝玉儇丝毫不怕,于是,这门婚事就这么被定了下来。 笙歌并没有等着看梁山伯与祝玉儇的大婚,也不担心二人婚后的生活,就梁母那个脑子,也就能哄哄当初愚孝的儿子。 可如今,祝玉儇面前的梁山伯可不会愚孝。 太守千金告别了自家父母,快快乐乐的成了笙歌的跟屁虫。 嗯,她坚信,只要跟着国师大人,她也能永葆青春,美貌飙升。 正文 第八百一十六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十四) (三十四) 美貌如花永葆青春就很好,男孩子嘛,锦上添花就好了。 笙歌并没有打算让李桐知晓王九郎,所以在支开对方之后,心念转动,下一秒便出现在了王九郎的坟墓中。 墙角的那朵不知名的小野花,此刻摇曳张扬,极尽风华,显然有了灵气的滋养,小野花也渐渐生了灵智。 而王九郎棺椁上的符文,此刻也渐渐隐去了光华,变得古朴厚重,就好似是带上了沉沉的岁月痕迹。 笙歌将手放置于棺木上,静静地感知着。 还好,还好,没有出什么意外,亦没有坏了王九郎的机缘。 下一秒,笙歌把目光移向了那朵小野花。 小野花与王九郎伴生,如今又受了她的恩惠,以后也不知会成长为什么模样。 野花如此绚烂,若是有望化形,也许又是个世间不可多得的美人儿。 不要问为啥是美人儿不是俊秀少年郎的话,哪个花仙子是男孩子…… 又加了一层封印后,笙歌放心的离开了。 太守千金李桐也忠实的扮演了狗腿子的角色。 李桐:她倒是想做暖床丫头,但国师大人不需要啊。 窗外日光弹指过,席间花影坐前移。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 枝繁叶茂,蝉鸣不绝的夏日在悄无声息间逝去,秋日就好似夹在炎夏和寒冬时间,让人察觉不到。 天气仿佛是骤然凉下来的,越过了深深藏起来的秋天,直觉进入了寒冬。 今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天气总是阴阴沉沉的,雪花好似没有停止过。 这样的天气,对偏安南方习惯了温暖日子的大晋军队来说格外的不利。 不论是战马,还是士兵。 马文才征伐统一的步伐不得不暂缓,休养生息。 只是,天下未一统,大大小小的战争就不会因一人,或因一小国的意愿而停止。 先不说长城内北方林立的各国,单单是外族,草原上的部族,一到冬日便悍不畏死的想着骚扰边境,烧杀抢掠。 马文才看着鹅毛般的大雪,看着不断倒下的战马,因风寒卧病的士兵,叹了口气。 无论是会稽,还是京城,都是终年难见雪的。 这仗,打的着实艰难了些。 马文才从胸口处掏出一枚平安符,平安符皱皱巴巴,甚至还沾染了不少血迹。 “母亲,孩儿能够护住这一城百姓吗?” 他打下来的地方,他自然有义务捍卫,若是不管不顾,放任那些草原上的部落烧杀抢掠肆意横行,那他征伐统一的意义又在哪里。 “主帅,不知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做?” 站在马文才身侧的人,有一张年轻的面庞,坚毅果敢,只是面颊上有一道从眼下直到嘴角的伤疤,硬生生带来了几分肃杀的气息。 过去的几天,那些草原的骑兵,就像是不要命一般攻城,他们已经不记得扛住了多少次进攻。 眼下,城中的将士,病倒的不计其数,这天气实在是诡异了些。 这么大的雪,多少年没有见过了。 甚至城中不少老人家都在说着天罚这类不着调的话了。 天罚? 何为天罚。 主帅一路上都是治军严明,赏罚公正,又体恤百姓,名声极佳。 进驻城中,又是因地制宜,实事求是,制定修改各种政策惠民,虽说短时间算不得安居乐业,但终归是在尽力治理。 百姓的生活也在蒸蒸日上,没有严苛的赋税,凭什么会有天罚。 简直就是笑话…… “绝不能弃城而逃。” 沉吟片刻,马文才定定说道。 “传本帅命令,先疏散城中百姓,暂时迁至安全地方。” “卧病士兵……” “主帅,主帅,国师大人遣使者前来。” 前来报讯的士兵,喜形于色。 谁不知道国师大人有通天彻地之能,想来定是国师大人预测了北地的雪灾,方才遣使者前来。 “快请。” 风雪中,有一少女,身形轻盈,脚下的积雪似乎并不存在。 这倒像是母亲的风格,颜值为上。 “公子,主子让我把这个袋子交给您。” 大帐之中,屏退了众人,李桐将乾坤袋交给了马文才。 间隙中,李桐偷偷打量着马文才,想起了关于这位永固王的传言。 嗯,不愧是国师大人的血脉,单单说这颜值就甚是扛打。 “除此之外,国师大人命我向您转达两件事情。” “一,会稽梁山伯已于祝氏旁支祝玉儇缔结姻缘。” “二,英台小姐不多时便会率军前来驰援。” 两则消息,一则比一则让马文才惊讶。 梁山伯所娶之人竟不是祝英台?那所谓的命中之人只是笑话吗? 原来,梁祝梁祝,并不一定是祝英台啊。 英台率军? 马文才凝眉,隐隐有些担忧,这一年多,英台竟也从军,且立下了赫赫战功吗? “祝九是英台?” 灵光一闪,马文才想起了进来名声鹊起,被世人称为难得将才的祝九。 祝九祝九,祝家小九。 “嗯。” 按照笙歌的吩咐,李桐在马文才的军营中待了下来,帮助传递消息,然后给带来的药材中加诸灵力。 城中百姓在军队的看护下,已安全有序的撤离,夜幕低垂,大雪并没有任何变小的迹象。 虽说喝下药之后,士兵的身体已有好转,但马文才依旧不敢有分毫懈怠。 之前,草原部落已有数次规模不同的试探攻城,他可不会觉得对方会在这种时候收手。 夜越来越深,可草原部落的奇袭才刚刚开始。 带着岁月痕迹的城墙,在一次次的撞击之下,摇摇欲坠。 “公子,主子说,用药之后,或可放手一搏。” 带着灵气的药材,本就是举世难得。 更不要说,国师大人还交了她专门的煎药手法,能够最大限度的激发药材的灵气。 风寒之症,药到病除,且还能强身健体。 马文才微微思量,便开始下令排兵布阵,迎战草原骑兵,这些日子,将士们被压的也满是郁气,不如趁着这股气,一鼓作气。 漫天飞雪,映着火光,天空簌簌的飘着雪花,地面上的厮杀也在进行中。 有雪,有血。 正文 第八百一十七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十五) (三十五) 厮杀,不知进行了多久。 草原部落骑兵心生退意,他们从未在冬日打过如此艰辛的仗。 本以为占据了天时地利人和,就能让这位大晋国年纪轻轻却从无败绩的元帅尝尝失败的滋味。 最好,能把对方活捉回去当俘虏,然后与大晋国谈判,要求对方割地赔款。 却不曾想,他们的数次攻击,都没能成功破城,而近日对方竟然主动迎敌,在他们的铁骑之下,游刃有余,不落下风。 说好的,大晋国的军队,水土不服,再加上天气酷寒,病怏怏的已经倒下了大半呢。 大刀长矛挥舞起来虎虎生威,这叫病秧子? “退……” 眼看着草原部落的骑兵四散而逃,马文才并没有下令追击。 穷寇莫追,尤其是战马驯养的极好的草原。 中原各国,每年都会从草原上的花大价钱购买战马,以装备军队。 这一次,赢得侥幸。 赢在了母亲及时送来的灵药,也赢在了草原部落的轻敌。 想要一举把这些时不时骚扰边境的外族人彻底打服,还需与英台汇合之后,从长计议。 …… …… 两日的时间眨眼而过,大雪暂停,天依旧是沉沉的,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 可满目都是雪白,又刺眼的很。 一身盔甲,墨发高高竖起藏于头盔之中,铁血肃杀,英姿飒爽,真真是应了“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雌雄。” 好像黑了…… 不知怎的,马文才突然想起了很多年前,祝英台小心翼翼的低着头对他说,不是故意抛下他一个人变白的场景。 一晃多年,却依旧清晰。 当初那个娇俏爱美又可爱害羞的小姑娘终是为了她披上了盔甲,征战沙场,只为祝他一臂之力。 好像,有些记不清楚,前世的祝英台是什么样子了。 就好似,面前这个高坐战马上睥睨天下的女子,就是唯一的祝英台。 母亲精心教育的义女,他自小宠爱的义妹。 女扮男装,该是何等辛苦啊。 一瞬间,向来冷静自持,犹如苦行僧般波澜不惊的马文才有一瞬间的酸涩。 “祝将军。” “马元帅。” 两人心照不宣的问好。 在这段不见面的日子里,义兄好似更加耀眼夺目,熠熠生辉了。 只是…… 祝英台看向了站在马文才身后的女子,仙气飘飘,眉眼如画,犹如洛水仙子,浑身都透着轻灵飘逸。 也许,这位姑娘所以义兄的意义不一般吧。 义兄看重,那她便礼敬之。 在祝英台打量李桐时,李桐亦在不着痕迹的打量祝英台。 李桐注意到,自祝英台出现,马文才眼中就再也没有其他人了,可她却依旧没能在马文才的眼中看到风花雪月的爱意。 “祝将军,这位是国师大人派来的使者李桐,父亲如今在会稽城任太守。” 马文才介绍道。 太守千金? 义母派来的人,显然也是得了义母喜欢的。 祝英台没有妒忌,只是在心中越发的确定了李桐的特殊位置。 …… 房间中,沙盘旁。 祝英台胸有成竹,有条不紊的诉说着自己的见解,时不时在沙盘和地图上比划一二。 马文才注意到祝英台手上密密麻麻细小的伤疤和冻疮,无声的叹了口气。 祝英台本该也是十指不沾阳春水,金枝玉叶般活着的,如今却成了让敌人闻风丧胆的杀神将军。 “元帅意下如何?” 祝英台猛的抬眸,正好与马文才四目相对。 “祝将军的提议和策略都很周全,除却一点……” 马文才收回视线,补充道。 讨论商议后,马文才和祝英台定下了详细的作战策略,吩咐下去后,偌大的房间中只剩下两人。 “李姑娘可是义兄的心仪之人?” 终究,祝英台还是问出了口。 哪怕她知道,大战在即,这种问题,不合时宜。 她也只是想求个答案,她不能并肩于身侧,便想知道怎样的人才可以。 “嗯?” 马文才愣住了…… 心仪之人…… 还是由祝英台的口中问出。 “不是。” “之前从不相识,日后亦不会相守。” 马文才平静却又格外虔诚的答道。 这一世,他从未想过将自己的情丝系在某个人身上,甚至他都不确定,他还有没有情丝这个东西。 这么多年,他那颗心,从未有半份悸动。 可能永远都是见山是山,见水是水,无任何旖旎和遐想。 “今晚的战事,好好保护自己。” 马文才并没有问祝英台为何要上战场,亦没有近来可好的寒暄,一切都是心知肚明,依旧能够完完整整安安全全站在彼此面前,就是最大的安心。 “我会的。” 明明再平淡不过的一句嘱咐,听在祝英台耳中,就像是极大的鼓励。 突袭…… 包围…… 马文才与祝英台的军队大获全胜,狠狠的打退了草原部落的军队,缴获了数千匹精良的战马,俘虏了敌军大将,使得草原骑兵近五年都无力南犯。 马文才一统天下的志向,更近了一些。 大战毕,李桐告别了马文才和祝英台回到了笙歌身旁,却发现笙歌身边多了两个人。 一个是看起来便是矜贵优雅芝兰玉树的贵公子,另一个便是古灵精怪活泼狡黠的少年郎。 唯一的相同点便是,这二人的脸都长的极美。 王九郎? 琅琊王氏吗? 如今的氏族,还有这般举手投足都忍不住让人信服的公子吗? 那位小公子,难道也是王家的吗? 笙歌不欲多做解释,总不能说面前这个王九郎是死了不知道多少年又从棺材里蹦出来的老不死吧…… 而那个少年郎,就是那朵摇曳多姿的小野花。 咳咳…… 她是真的没有想到,一朵小野花化形之后之后,竟然是男孩子。 怪她孤陋寡闻了。 就这样一行四人回到了京城,安安静静的等待着我马文才一封又一封的捷报。 谁不知道,国师大人,带了两个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男子入府,难道这是国师大人打算过凡人的生活养面首了? 小皇帝听闻后,认真思考要不要也给国师送些美少年入府。 正文 第八百一十八章想护子的马夫人(三十六) (三十六) 这么多年,国师大人一直无欲无求,他就是想投其所好,也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 如今,好不容易知道了国师大人的喜好。 但…… 马文才那小子会不会觉得这是在给他找后爹蓄意报复他。 难啊…… 果真是难啊。 在小皇帝犹豫不决的时候,就接到了大王爷携美上门,被扔出来的消息。 小皇帝:…… 看来,有大哥还是有好处的,尤其还是个没有脑子的大哥。 这样一来,小皇帝彻底歇了寻思。 讨好什么的还是算了吧,他也算是看明白了,在国师那里投机取巧没用,倒不如乖乖听话,还能得几分好脸色。 唉…… 听闻,马文才又打了胜仗,就连以彪悍著称的草原骑兵,都打的落花流水。 有些人,可能天生就是被用来艳羡的。 在这繁华锦绣堆砌的京城,马文才就是盛世明珠,而在那烽烟不断的战场,便是绝世杀人。 依旧,引人注目。 果然,没有对比并没有伤害。 …… …… 马文才的统一之战,一打便是五年,而祝英台的威名,也随之响彻大江南北。 没错,祝英台恢复了女儿身,光明正大的在战场上统帅军队,攻城拔寨。 在她足够强大,威势渐盛,士兵臣服时,是不是女儿身,显得都没有那么重要了。 任何时代,本质上都是强者为尊。 只是,这份英姿飒爽,在传入京城时,却被披上了几分旖旎色彩,谁让京城的百姓们听多了八卦,看多了真真假假得话本子呢。 “祝氏千金英台,为爱披荆斩棘” 诸如此类的流言,不计其数。 就好似,祝英台深藏多年的小秘密,一时间被所有人知晓。 传在笙歌耳中,笙歌一笑置之。 也许,祝英台和马文才之间真真就应了那句剪不断理还乱,这命运,终究是要交缠在一起的。 当年,马文才因不忍因愧疚,救扶梁山伯,使得梁山伯免于体弱多病,消弭了他英年早逝之兆,无形之中,便了却了前世的亏欠与羁绊。 毕竟,前世哪怕梁祝化蝶,但祝英台都是马文才明媒正娶的妻子,在祖宗家谱上都是有迹可循的。 文才重回,一切看似变了,实则依旧在有条不紊的进行。 想来,文才那颗刻意尘封起来的心,到如今也只会因祝英台出现些许涟漪。 慢慢看吧,马文才也会从前世中被救赎出来的。 马文才统一天下,得胜回朝,就在氏族还妄想着把小皇帝攥在手心里,想着抗衡一二时,小皇帝简单粗暴一纸诏书,将皇位禅让给了马文才。 这皇帝,谁想当就当。 这皇位,谁想做就做。 他就想好好保命,然后谋求个一世富贵,偏偏世家还想让他找死。 也不知道那帮老家伙怎么想的,这么多年都过来了,还不清楚自己几斤几两。 马文才顺应时代,顺应民心,登基为帝。 如今正是他威势最盛之际,一呼百应,军民信服,所以便也成了改革最佳时机。 严厉打击世族政治,取消九品中正制,察举制,打破了因选拔官员注重家世忽略品德才能形成的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局面。 逐步开展科举制,一视同仁,极大的为天下学子提供了公平的机会。 一时间,几家欢喜,几家愁。 世家大族也知道,门阀统治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 国师和马文才,真正的开辟了新的时代。 结束了近百年的混乱格局,建立了统一的国家,科举制的出现同样有划时代的意义,为这个新兴的国家源源不断的提供人才。 往昔种种,一去不复返。 根深叶茂的世家大族,也逐渐沦落为寻常的富贵人家,没有了一手遮天的资本。 久而久之,世家大族也渐渐不再挣扎。 马文才,不是他们能够掌控的。 被国师大人养大的孩子,没有一个是省油的灯。 嗯,好死不如赖活着,好歹马文才没有赶尽杀绝。 新帝登基许久,后宫虚设,群臣进言,想要新帝充盈后宫。 无数官家小姐绞尽脑汁,想要入宫,伴君左右。 毕竟,从很多年前起,马文才就是很多闺中女子的梦想中的良人。 做皇帝的小妾,不丢人。 就在所有人挤破头皮想要在选秀中一鸣惊人时,马文才册封祝英台为后的圣旨就传遍了天下。 祝英台…… 那可是一尊杀神啊。 马文才立后无妃,且在大婚之后,打破旧制,允许祝英台入前朝听政,双圣治世的格局由此展开。 在马文才心中,从小几乎与他接受同样教育的祝英台,不应因为成为他的妻子,便被折断羽翼,收起才智,困于后宫。 而祝英台也没有辜负马文才的信任。 这个新兴的国家,一切都是欣欣向荣蒸蒸日上。 笙歌感叹着,似她这般总是超质量完成任务的,真真是可遇不可求。 “别流口水……” 笙歌看着在她怀中不断吐着泡泡的小奶娃娃,叹了口气。 她这是提前进去了养孙子的美好时光。 怎么感觉,这个世界,她总是在养孩子。 笙歌怀中的是马文才和祝英台的儿子,许是信任笙歌的养娃技巧,二人甚是自觉的当起了甩手掌柜。 笙歌表示,她并不想养孩子。 尤其是,还是个会流口水,会尿床的小奶娃娃。 马文才和祝英台这些年的感情没有剧情中那般轰轰烈烈,但也是相互扶持,温情脉脉,细水长流。 而李桐,也正式接替了笙歌的位置,成为了新一任的国师,只是如今的国师更多的是象征意义。 毕竟,李桐独爱美貌。 你若是问她测福祸吉凶,她不一定能测的出来,但你若是问她如何美容养颜驻颜有术,她能滔滔不绝的讲述三天三夜。 而王九郎也在不久之前,告别了笙歌,正式寻求属于他自己的道。 看着王九郎,不再困于不可得的过去自然,笙歌松了口气,任何一份债,她都是不愿背负的。 这个世界,了却了马夫人的心愿,也了却了她的心结。 甚好。 正文 第八百一十九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一) (一) 对了,不得不提一句,在新朝,梁山伯成为了马文才殿选钦点的第一位新科状元。 不论这其中,是否有私情,但梁山伯能够入选殿试,就证明他是块儿美玉。 甚至,向来视颜面如性命的世族,也秉承着打不过就融入的态度,誓要在科举这一项上,也要继续荣耀。 在所有的热血沸腾中,只有笙歌在含饴弄孙养老。 算了,不就是养娃…… 一回生二回熟,她再养几年再离开也无妨。 新晋历,十年,新晋皇太后薨。 世人皆知,曾经的国师大人,后来的皇太后,是个一生都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物。 举国大丧,一年不得婚丧嫁娶。 马文才立于精美的棺椁前,久久没有言语。 也许,也许母亲只是去继续追逐她想要的她需要的东西了。 母亲那般强大,又怎会骤然离世呢。 就像母亲曾经的笑言,她合该是个征战星辰大海,亦与天同寿的存在。 他信。 如无母亲,他可能依旧是困于旧事阴沉冷漠的太守之子。 在马文才怀念时,有一道身影,怀中抱着一只猫,就那样神不知鬼不觉突兀的出现。 如马文才一般,静静的站在原地,不言不语。 “传朕旨意,举国为皇太后建立道观。” “道号:笙歌。” …… …… 脱离剧情的笙歌,长长的伸了个懒腰。 这个世界相比起慈安的世界,要简单容易的多。 顶多,培养孩子,麻烦了些。 不过,麻烦的同时,也有乐趣。 “一一,你是不是把甩手掌柜贯彻的太彻底了些?” 谁家系统,如此惫懒,连存在感都懒得刷。 “笙歌,有一个不得不接的任务世界。” 一一的语气有几分凝重。 闻言,笙歌收起了嬉皮笑脸,继续听一一说。 “这个世界有一项特殊,简称沉浸式体验。” “这个任务世界,已经存在许久,但无人可破,就好似是个无限循环。” “与其说是在完成原主的夙愿,倒不如说是在与人性抗争,最后抉择。” “刘子业。” “从小,便无人教他何为羞耻,何为罪恶,何为爱恨,何为对错。” “也就是说,这是个天生便没有是非善恶观的人。” “所以,哪怕被杀,他亦不觉自己错在何处。” “笙歌,这个任务,必须得接。” 刘子业…… 听到这个名字,笙歌的眉头下意识皱了起来。 不同于她接的其他人物,刘子业是个毫无争议,彻头彻尾的暴君加昏君。 残忍,暴戾,昏庸,虐杀,不讲道德伦理,以杀人辱人为乐。 他可以嬉笑怒骂间杀掉血脉相连的叔叔。 也可以面不改色的与同父姐妹,同宗姑姑厮混。 甚至可以心安理得一本正经的发明各种变态的游戏。 可以说,刘子业是个暴戾无道的病娇帝王。 这样一个人,竟也会有心愿吗? 说道刘子业可能会有人陌生,但若是提到山阴公主刘楚玉可能便会有很多人耳熟能详了。 就好似刘宋的血脉,注定有好色残暴的基因。 “笙歌,不是心愿。” “刘子业一生都在随心而为,他从不觉得有错。” “这个世界更确切的说,就像是刘子业凭一己之力构建出的庞大的世界,任务者要做的便是彻底成为刘子业,经历他经历的一切。” “全身心,沉浸式投入。” “也就是说,你进入这个世界,你就只是刘子业。” 一一忧心忡忡的纠正道。 笙歌挑眉,刘子业还能有这般本事和造化呢? 何德何能啊。 “笙歌,此次世界,莫要掉以轻心。” “轻则在世界中无限轮回重复,重则道心根基崩塌。” 笙歌点头。 不得不接受的人物,那便没有她考虑选择的余地。 没有选择的余地,那便在万难之中搏一线生机。 “做好准备了?” 做不好也是做好了,大不了揪出在幕后的刘子业,摁死他。 哪怕机缘巧合阴差阳错,让他有能力构建一个梦境世界,但不意味着就弄不死他。 笙歌在进入任务世界的一刹那,就彻彻底底失去了自己的记忆和意识,变成了真正的南宋暴君,刘子业。 哦,不对,这个时候还不是暴君,只是个小可怜。 “快去抢啊,怎么不去抢。” “就是就是,不是跟你说只有抢到才是你的,你才能有饭吃吗?” 小小的身影,约莫三四岁的模样,头发如杂草一般披散着,衣服皱皱巴巴,还有清晰可见的脚印。 仔细看那身衣服,隐约可以看出质地华贵。 这个孩童犹如一只无家可归的幼犬,匍匐在地上,听着耳边传来的声音,大大明亮的眼中有疑惑闪过。 嗯,喜欢的就得去抢。 想吃,就得去抢,要不然就得饿肚子。 只见那孩童,不要命一般冲向提着餐盒的太监,而那太监状似失手,饭盒掉在地上。 快发霉的馒头,就那样滚在了地上,沾满了泥土和石子。 可孩童就像是看不见一般,捡起馒头,揣在怀里,向着不远处破旧荒凉的宫殿跑去。 身后响起的是不绝于耳的嗤笑声和嘲讽声。 可孩童置若罔闻,甚至没有一丝情绪起伏,就好似他分不清那些嗤笑和嘲讽意味着什么。 破败的宫殿里,有一衣着朴素,却依旧干净整洁的年轻妇人,妇人怀里抱着一个小小的婴儿,身旁还站在一位年约七八岁的小姑娘。 见孩童跑回殿中,那个小姑娘一脸担忧,而年轻妇人则是面色复杂,严重隐隐有藏的极深的嫌恶闪过。 “法师,他们又打你了吗?” “他们实在是太过分了,等父王回来,一定会杀了他们。” 小姑娘,轻轻的拍去孩童身上的脚印,气愤的说道。 杀了他们? 听到这四个字,孩童的情绪终于有了一丝起伏。 杀了他们,自己就能过的更好吗? 这样的念头一闪而过,紧接着,孩童从怀中掏出辛辛苦苦夺回来的馒头,堆着一脸的笑意递给了面前的年轻妇人。 “母亲,吃。” “姐姐,吃。” 不吃,就会饿肚子。 正文 第八百二十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 (二) 饿肚子,那就得去抓老鼠吃。 他能饿肚子,母亲和姐姐不能。 在孩童有限的记忆里,母亲和姐姐一直都是温温柔柔锦衣玉食的。 年轻的妇人,蹙着眉头,似是有些不解,面前这个能对着阉人宦官卑躬屈膝做尽谄媚模样的的孩童,到底像谁。 她是名门望族之后,母亲更是当年的大长公主。 而夫君,是先帝的皇子,也是身份贵重。 可偏偏,他们二人的嫡长子,却如此的让她费解。 年轻的妇人犹豫片刻,接过馒头,慢条斯理姿态优雅的撕去馒头皮,一小口一小口慢慢吃着。 而那个年约七八岁的小姑娘,则是拉着孩童坐在一旁,把馒头一分为二,分给了孩童。 只是,孩童没有接,推给了小姑娘。 “长姐,我刚刚吃了。” 孩童的牙也不知是自然掉落还是被揍的掉了,说话听起来有些漏气。 年轻妇人没有注意到,孩童把她撕下来扔掉的馒头皮从地上捡了起来,蹲在角落狼吞虎咽吃了下去。 再难吃,也比抓老鼠喝血要好点儿。 母亲和姐姐怕老鼠,那他就要把殿中的老鼠都抓了。 小姑娘也默默地把剩下的半块儿馒头悄悄包好,她知道,自家弟弟根本没吃。 “楚玉,皇家人还有皇家的仪态。” 对于刘子业,她已经不再挣扎了。 可能有些人天生悖逆,教养不来。 刘楚玉拨弄灰尘的手微微一顿,眼中有说不出的嘲讽和凉薄。 她已经八岁了,基本的人情冷暖还是懂的。 哪怕曾经不懂,如今也从他人的闲言碎语的奚落中清楚。 比如,父王虽同为先帝皇子,却素不得宠,这些年总是被指派在外征伐平叛。 比如,皇伯父刘劭闯宫弑父,自立为帝,改元太初。 再比如,父王再得知新帝登基后第一件事情便是以皇伯父刘邵千古未有之大逆为名起兵讨逆。 丝毫没有考虑到她们这些还滞留京城的亲眷儿女。 皇伯父登基两个月了,而她们也被关在这不见天日的地方近两个月了。 宫人们都是看人下菜碟,欺软怕硬,所以这些日子也过的很是艰巨。 若不是子业发狠护她,可能她早就成为外面那些宦官的戏弄之物了,谈何皇家仪态。 呵,谁让母亲有一个显赫的娘家呢。 “是,女儿知错了。” 刘楚玉并没有顶嘴,而是乖巧懂事的应下。 无畏的争吵,只会让母亲更快的舍弃她。 天色渐渐暗了下来,蹲在门口,警惕的注视着外面的刘子业,肚子咕咕的叫了起来。 “给。” 刘楚玉看向刘子业的眼神里满是关爱。 可能旁人都不喜她这个似小狼般狠戾乖张的弟弟,但她却知道,弟弟在什么都不明白的无知年纪,用命护她。 “姐姐,你快些进去。” 小动物般的敏锐,让刘子业感知到,这座偌大的宫殿,无人对他们怀抱善意。 杀了他们? 刘子业终究还是把刘楚玉的那句无心的安慰之语记在了心中。 那么先杀谁呢…… 夜越发深了,刘子业悄无声息的溜出这座破败的宫殿,溜进了一所房间,手中紧紧握着被磨的格外尖的瓦片。 在那个宦官睁眼调笑的一瞬间,狠狠的插入了对方的脖子。 目睹了对方眼睛从瞪着到散神无光的过程,刘子业第一次感觉到畅快。 原来,杀人能体验到快乐。 趁着夜色,刘子业在流动的池水边洗干净手上脸上的血,面色平静的回道了宫殿内。 “你受伤了?” 一打开门,刘子业便看到守在门口的刘楚玉。 刘楚玉鼻尖轻嗅,嗅到了空气中淡淡的血腥气,着急忙慌的问道。 “嘘” 刘子业伸出食指放在嘴边。 不能吵醒母亲,母亲会不喜欢他的。 “我没受伤,姐姐。” 黑暗中,刘楚玉却听出了刘子业声音中难掩的兴奋。 甚至,那双在黑暗中依旧闪闪发亮的眼睛。 她知道,不正常。 距离她们不远的年轻妇人,睁开了眼睛,眼神复杂犹豫。 不管是出于何种原因,刘骏和王家都会救她出去,绝不会让她在兵临城下那一天成为人质或是弃子。 那么她被救走的时候,可以带走她所有的儿女吗? 父亲传来密信,刘骏成就大业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假以时日,必定君临天下,成为帝王。 那么,身为王妃的她必然顺理成章成为皇后。 如何坐稳皇后之位,如何能独得帝王恩宠,如何延续家族辉煌,便是她要思考的问题了。 对于一个帝王来说,虚无缥缈的爱意,远不如让帝王愧疚有重量。 不如…… 年轻妇人犹豫不决,她着实觉得她的长子,不是个适合为储君的性子,早晚是个祸患。 可…… 可到底是她的亲生儿子啊。 母子三人,各有心事,这一夜就这样过去了。 天一亮,便又是鸡飞狗跳。 尖叫声,脚步声,刘楚玉此刻已经知晓,前些天那个试图侮辱她的宦官死了,脖子上插着一片锋利的瓦片。 联想到昨晚的血腥味,还有子业别样的兴奋,刘楚玉已然明白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她年仅四岁,不到五岁的弟弟,神不知鬼不觉的杀掉了一个成年宦官。 刘楚玉恐惧害怕的同时,也有担忧和心疼。 “法师,下次不可如此冒险了。” 刘楚玉拉着刘子业脏兮兮的衣服,躲在角落小声说道。 若是发生意外,丢掉性命的就是子业了。 冒险? 刘子业养着瘦弱的脸,不明所以的看向刘楚玉。 没有冒险啊,就那样狠狠一下,鲜血就会冒出来,对方就没了声息。 刘楚玉揉了揉刘子业的脑袋,探了口气。 子业自小便缺乏关注,父亲远征在外,母亲又忙于应付各种琐事,好像还没有人来告诉他这个世界该是怎样的,便硬生生的置身于黑暗之中。 不像她,最起码还见识过明朗繁华。 默默注视着这一切的年轻妇人,也终于在这一刻下定决心,舍弃自己注定会长歪的孩子搏未来的泼天富贵。 嗯,她这是在为天下万民着想。 正文 第八百二十一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 (三) 谁人不知,为君不仁,苦苍生万民。 小小年纪便能如此心狠手辣,未来必定变本加厉,草菅人命。 她这也是不得已而为之,而她也会尽心尽力培养怀中的孩儿。 刘子业并不知晓,他从来不在母亲的选择中。 可他又是嫡长子,名正言顺的嫡长子。 一位宦官的死,说大不大,说小不小,但最终还是不了了之了。 毕竟,任是谁都想不到,凶手还是一个四岁的孩童。 春寒料峭,万物生命复苏的时节,池水依旧是彻骨的寒凉,皇宫这处看似无人问津实则重兵把守的院落的池子边,热闹极了。 被上面的人或明示或暗示,再加以放纵,这些宦官宫女就越发不把宫殿里的这几位放在眼里。 其中,被欺辱最严重的当属刘子业。 谁让这个小崽子是刘骏的嫡长子,还是见人就咬的疯子呢。 “气喘够了,再把他的头摁进去。” 尖细的嗓音,矫揉造作的动作,高高竖起的兰花指,煞白煞白的脸。 声音落下,便有小太监依令把刘子业的头深深的摁进了冰冷的池水中。 直到几乎窒息,才会被揪出来,然后再摁进去。 周而复始。 上头的命令就是可劲儿折腾。 刘子业只觉得自己的头处于冰火两重天,明明池水冷的他打颤,头快要炸开了。 他也不记得自己在冰水中被泡了多久…… 久到他以为自己真的熬不过这一次了。 “可别把人弄死了,弄死了可不好交代。” 上面人的心思,显然是要留着以防万一当人质的。 “这小崽子命硬的很,没看刚才还瞪咱们的,怎么可能死的那么快。” 此起彼伏的各种咒骂嬉笑的声音,不断地传入刘子业耳中,刺激着他本就脆弱的神经。 烦躁,愤怒,暴虐…… 他也说不清楚此刻他是何种心情,只知道想杀人,想不断杀人。 仿佛像昨晚那般,看到鲜血喷涌而出,看到目光涣散,才能平复他焦躁的心情。 可是,他做不到。 此刻,他的头就好似被针扎一般,疼痛难忍。 “丢回去。” “明天继续。” 浑浑噩噩间,刘子业像一块儿破布一般被随意的抬着扔进殿内。 恍惚间,刘子业似乎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嗯,没有想象中那么疼。 刘楚玉恐惧不定,小跑着冲向刘子业,大大的眼睛中不知何时已经满是眼泪。 再这样下去,弟弟会死的。 刘楚玉想把刘子业扶到不远处的榻上,可奈何她体力有限,只好求救般的看向了自家母亲。 母亲依旧是高高在上,哪怕被囚禁,也没有丝毫窘迫,倒是不堕世家威名。 只是,这样的母亲,却让她生不起半分亲近之意,甚至比小小年纪便敢杀人的弟弟更让她觉得可怕。 在刘楚玉的注视下,那位世家出身的武陵王妃放下怀里的婴儿,缓缓起身,帮着刘楚玉把刘子业抬回了榻中。 刘子业浑身滚烫,显然是发起了高烧。 高烧,在这个时代,是令人恐惧的存在。 “母亲,弟弟怎么办……” 刘楚玉再镇定,也只是个八岁的孩子。 高烧啊…… 弟弟是父王的嫡长子,再不济都应该有世子之尊,何至于遭遇如此磨难。 也不知,父王在千里之外起兵,想要夺取帝位时,对他们这些滞留京城的儿女可曾有一分怜悯之心。 或许就像母亲所说的那样,父王雄才伟略,有问鼎皇位的志向和才能,他们应该与有荣焉。 可…… 终究,父王不是一个称职的父王。 母亲呢,母亲倒是与他们呆在一处,却也总是端着世家女的姿态,冷眼旁观。 “母亲,求您了,你去求求皇伯父,求他派个太医,不,药童也好,给弟弟看看吧。” 刘楚玉哀求着,她清楚,只有母亲能在这深宫中保留仅存的体面。 这份体面,不是父王,而是世家的荣耀。 世家之间盘根错节,哪怕是敢弑父夺位的皇伯父也不敢轻易挑衅折辱世家。 而母亲,便是世家之首的嫡女,身份贵重。 只要母亲出面,皇伯父哪怕暴怒,也依旧会顾及一下面子上的事情,应了母亲所求。 “楚玉,你可知,你在说什么?” 王宪嫄凝眉,不可置信的看向了自己从小精心教养的女儿。 她耳提面命了八年的荣耀与面子,就如此的不值一提吗? 刘楚玉一怔,她不是不知,母亲向皇伯父低头意味着什么,但她做不到眼睁睁的看着子业就这样命丧在这群阉人之手。 “母亲,难道就对子业弃之不顾吗?” “明明……” 明明曾经,您也对子业寄予厚望啊。 刘楚玉泣不成声,她心里清楚,自小孤僻乖戾的弟弟从来都不是母亲心中那个满意的嫡子。 在母亲心中,子业只能是优雅矜贵,年少聪慧,才名远播。 只因为子业没有成为所期望的样子,便是错吗? “不是弃之不顾,是无能为力。” “对于世家而言,颜面远比性命更加重要。若是此刻我对着刘邵低头,那对你正在讨伐刘邵的父王来说,该是何等的耻辱。” “传出去,便是刘骏的妻儿贪生怕死。” “可以死,不可以辱。” 刘楚玉流着泪,沉默的听完了自家母亲的一席话。 世家的颜面? 可笑啊,若是她和弟弟能熬过这一切,她日必将撕烂这所谓的世家颜面。 母亲这话冠冕堂皇,听起来倒是有几分道理,可她还是听出了那份凉薄和自私。 不过就是觉得子业可舍弃,才会表现的这么无所谓罢了。 刘楚玉不再言语,转身出去,笨手笨脚的烧了热水,要给刘子业降温。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刘子业丝毫没有退烧的迹象,甚至开始说起了胡话。 刘楚玉心下冰凉,却又不知所措。 破败的宫殿,不知何时潜入了黑衣人。 “小姐,属下来迟,还请小姐降罪。” “无事,能来便好。” 刘楚玉知道,这就是母亲的底气。 “小姐,小公子……” 黑衣人看向了昏睡着的刘子业,有些为难。 正文 第八百二十二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四) (四) 皇宫守卫森严,想要带走所有人本就勉强,更不要说小公子还高烧不退,昏睡不醒。 “无需勉强,安全为上。” 一句话,委婉而又含蓄的表达了意愿。 “子业乃是嫡长子,上孝父母,下护手足,在昏迷前更是想着不拖累家人。” “他心之所愿,便全了他所求吧。” “古往今来之大业,莫不有流血牺牲,王爷既对子业寄予厚望,子业便不会让王爷失望。” 素来持重优雅的王宪嫄努力堆砌了些许的悲伤和无奈。 不明真相的人,怕是真的会以为是拳拳慈母心。 刘楚玉听的只想冷笑,如此的冠冕堂皇文邹邹,像是她那个向来顽劣直接的弟弟说出来的话吗? 暂且不提子业有没有这么高的觉悟,但说话绝没有这么文气。 一听便能辨别的假话,偏偏大人们却选择深信不疑。 可笑啊。 “母亲,我留下照顾弟弟。” 蓦地,刘楚玉开口,所言却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龙潭虎穴,却还执意留下,在旁人眼中便是愚蠢。 王宪嫄不可置信的看向刘楚玉,自己这个引以为傲的大女儿。 “楚玉,此刻不是任性的时候。” “你若留下,他日必然成为刘邵桎梏你父王的工具,岂不是添乱?” 王宪嫄试图说服刘楚玉。 抛弃子业,是不得已而为之。可楚玉分明有逃出生天的机会,又何必呢。 “母亲,莫要再劝我。” “子业自出生便一直是女儿照看,而生死磨难之际,子业也不曾背弃女儿。” 在她险些被淹人欺辱玷污时,为她拼命,为她杀人的是子业,而不是高高在上的母亲。 她何尝不知,跟随母亲一同离开,是最好的选择,指不定还能成为新朝尊贵的公主。 但她做不到一走了之,否则一生难安。 “母亲,女儿心意已决。” 刘楚玉跪在地上,对着王宪嫄重重的磕了三个响头。 似是告别,更似割裂。 王宪嫄颇为懊恼,刘楚玉不配合,她也不可能强行带走,毕竟稍有不慎便会惊动侍卫。 到时候,谁都走不了。 “长姐……” “长姐,你走……” 不知何时,昏睡的刘子业睁开了眼睛。 气若游丝,声如蚊蝇,可态度却格外的坚决。 “长姐,我不想以死相逼。” 他这副样子,指不定就熬不过去,腿一伸就死了,再也护不了长姐,又怎么能留长姐在此险境。 “长姐,你走吧。” 刘子业哀求道。 他比任何人都希望长姐能安全。 “长姐,你若走了,我便是刘邵唯一的底牌,他不会让我死的。” 此话一出,刘楚玉怔在原地。 是啊,物以稀为贵,她一心想陪着弟弟等死,却忘了这样浅显的道理。 “子业,我会想尽一切办法救你的。” 刘楚玉语气坚定,义无反顾。 “好,长姐,我等你。” 刘子业努力弯了弯嘴角,可这抹笑意,越看越悲凉。 无人看好刘子业的结局,哪怕熬过高烧这一劫,亦会成为大业的牺牲品。 刘子业看着自家母亲,幼弟,长姐离开的背影,眼神晦涩难懂,阴沉深邃,就好似看不见底的漆黑深渊,让人恐惧心惊。 他在昏昏沉沉睁不开眼之际听到了长姐执意留下的话,自然也听到了母亲那番大公无私令人钦佩的人发言。 有些以前心存的侥幸,在这一刻烟消云散。 母子亲情,只是他一人的虚妄。 长姐,若无能活下来,那以后我便把这世上最好的一切都捧给你。 过早的尝到了人情冷暖,便格外珍惜来之不易的温暖。 刘子业默默的熬着,估摸着时间,踉踉跄跄朝着殿外走去。 只有倒在众目睽睽之下,才会有人想起他,救他。 哪怕早晚逃不过一死,但晚死总比早死好。 也许,也不一定需要死。 刘子业也不知,他的脑子为何突然间变聪明了,涌入了很多他不可能知道的东西。 想要他死,他就越是要活。 刘子业嘴角的笑容危险,却也格外的诱人。 在宫人必经的长巷中,刘子业找到个合适的位置,以一个舒服的姿势躺了下来。 时不时还低声哼着,证明自己还活着。 不多时,便有宫人络绎不绝的提着灯笼走过。 人质,在没有发挥作用之前,自然是死不得的。 刘子业得救了…… 嗯,最起码,这一次不用死了。 弑父夺位登基的刘邵,本打算漫不经心随便指个太医为刘子业诊治,死不了就行。 但这种随意在发现其余三人皆消失不见后,荡然无存。 “原来,你也是被抛弃的啊。” 如同他,多年太子,因政见不同,父王便想着废黜他,却不曾想,古往今来,被废的太子哪个能安然终老。 既如此,倒不如一不做二不休。 所以,他联合旁人逼宫弑父,成功的登上了帝位。 刘家的人骨子里都带着疯狂,自私,和暴虐。 他是,面前这个昏睡的小崽子也是。 不过,这小子比他更加的疯狂和锱铢必较。 他的军队在前方不及刘骏,囚禁着刘骏的子女本就想着到了被兵临城下的那一刻,要挟刘骏。 实在不行,拉个垫背的也行。 可现在,他的想法有些变了,如此无法无天不受约束且难以驯服的孩子,留给刘骏夫妇不好吗? 再加上王宪嫄的奇葩做法,想来以后的刘宋王朝,会甚是有趣。 两看相厌,他自然得加把火。 这刘宋的天下,不是他的,尽早亡了也好。 刘邵的眼中闪烁着诡异热烈的光芒,就好似是预见了千年难得一见的盛景。 刘骏的嫡长子,甚好。 刘邵拂袖离开宫殿时,嘴角上扬,好心情显而易见。 帝王之心,想来难测。 就在刘子业都以为着自己可以凭借着物以稀为贵安稳度过接下来为数不多的日子时,却发现这些名义上伺候他的宦官宫女就好似不要命一般更加狠辣的欺辱他。 也不知是不是运气使然,刘子业竟然在宫殿落灰的角落里寻到了一把锋利小巧的匕首。 而这把匕首,当天晚上便割断了一个宫女的脖子。 正文 第八百二十三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五) (五) 他也不记得是谁告诉他,杀人才能保护自己。 不停的杀,杀掉所有妄图害他的人,他就可以安安全全长长久久的活着了。 刘邵得知后,满意的夸赞了一句孺子可教,顺便让人改善了刘子业的伙食。 杀人,就会有奖励。 刘子业看着面前精致喷香还带着热气的饭菜,有些傻眼。 两个多月了,他吃的最多的就是发馊的馒头,硬邦邦的隔夜饼,饿极了,就是嚼着院子中的树叶草根。 这就是所谓的保护自己吗? 刘子业隐隐约约觉得这个不对,可事实却又一次次展现在他面前告诉他这样是对的。 就比如皇伯父刘邵,之前的他,因着皇爷爷不喜,旁人便对他爱搭不理冷嘲热讽,可自从弑父,皇伯父就变成了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 不能想了…… 再想又该头疼了…… 每次头疼起来,他都想拿头去撞墙,昏过去就感受不到疼了。 刘子业坐在宫殿门口的台阶上,看着院墙外四四方方的天空,总觉得不该是这样,却好像又只能是这样。 可片刻的宁静眨眼而逝,刘子业还来不得消消食,便有几个有着怪癖的老太监那些犬类专用项圈朝着他走来。 老太监怪笑着,把项圈套在了刘子业的脖子上,不由分说把他踹倒在地,口中还念叨着一些训狗的技巧。 丧家之犬,可不也是犬。 老太监的手中拿着木棍,稍有不如意木棍便重重的落在刘子业身上。 学狗叫,学狗爬,学狗钻洞,学狗给人舔鞋…… 一样接着一样,就好似这帮人有无数层出不穷的玩法来折磨刘子业。 不知不觉间,刘子业额头两侧青筋暴起,眼中一片通红,喉间无意识在嘶吼着,双手不停的扒拉着,似乎要找到依托。 显然,刘子业的头痛症发作了。 可偏偏那帮太监依旧在不知死活的想着新的法子折磨刘子业,你一句我一句,不断有声音传入刘子业耳中。 头疼时,刘子业极度憎恶却害怕声音。 如果,如果这些声音,这些说话的人能消失了多好。 不受控制般,刘子业抬头恶狠狠又有些癫狂的瞪着那几个太监,表情似是要吃人。 可迎接刘子业的,便是一棍又一棍的殴打。 识时务又怕死的刘子业在头疼症发作的时候,偏偏不怕死的冲向了那个手中拿木棍的太监,凶悍飞快的撞了过去。 一口接着一口,咬的对方鲜血淋漓。 既然把他当做狗来驯养,那被不服管教难以驯服的狗反噬不也很正常吗? 刘子业的意识越来越模糊…… 在刘子业昏迷之后,刘邵从拐角处走了出来,皱着眉头,似是在不满这场精彩的大戏就这样落寞。 就这点体力,可不行啊。 做成为一名合格的残暴君主,那么必然会有数不胜数的刺杀,这么弱,还怎么祸害刘宋王朝。 只有命硬能力强,活得久,自然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刘子业的作用。 刘子业,你可莫要让朕失望。 于是,刘子业开始了他被折磨,被打磨,痛不欲生的生活。 …… …… 王宪嫄与刘楚玉在经过几天的跋涉后,终于安全抵达了刘骏所驻扎的城池。 因着逃窜,王宪嫄的优雅从容,在此刻看起来终归是染上了风尘仆仆和慌张失措。 这份从容彻底被打破是直到她看到刘骏身边那个青春貌美娇小可爱的女子。 她的夫君,在她被囚期间,亦有了旁的女子,哪怕她早就知道情爱虚妄,却不曾想如此的不堪一击。 幸好,她所依靠的从来都不仅仅是帝王宠爱。 王宪嫄并没有着急哭诉,蓬头垢面的哭诉,在男人面前从来都没有用。 被寄予厚望的世家女,怎么可能拥有的只是高高在上不知变通的清高。 王宪嫄沐浴洗漱,大气雅致的妆容,细节处又显楚楚可怜的小心机。 刘楚玉冷眼旁观着这一切,在心中盘算着如何救下弟弟。 靠母亲显然是不可能,在母亲眼中,子业早就成了固宠的棋子。 父王的王图霸业,牺牲了子业,那么又怎么好意思苛待子业的母亲呢。 不得不说,母亲这算盘打的的确是精妙绝伦。 但她既然对着子业说了,她会想法设法的救子业,那么就不能言而无信。 就这样,刘楚玉衣衫褴褛,遍体鳞伤的冲向了刘骏议事的房间。 母亲需要美貌,而她要的就是要多可怜有多可怜,要多惨有多惨。 她就是要让父亲知道,子业究竟付出了多少。 “父王,您救救子业吧。” 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下,刘楚玉踉跄的跑进去,跪在了地上。 字字泣血,讲述了刘子业在皇宫里不屈不挠无畏无惧忠诚孝顺,把刘子业的形象刻画的悲壮沉痛。 呵,母亲不是觉得子业乖戾暴虐无心吗? 若子业真的无心,又怎会在那两个月里日日挨打,只为抢回食物,以满足她们的基本温饱呢。 是,子业是杀人了。 但,母亲的做法是什么呢? 漠视,疏远,嫌弃,抛弃,从未告诉子业,如何才是真正的保护自己。 说句大逆不道的话,母亲有什么脸好意思嫌弃子业。 简直就是笑话。 “父王,子业为了救女儿,高烧不退,又为了不拖累母亲离宫,自愿留下。” “或许往日里子业顽劣,但哪个孩童年少不爱玩闹,换句话说这也算是少年心性。” “但是在大是大非面前,子业表现出来的却是仁孝无双,甘为牺牲。” “若无子业,母亲与女儿,还有子尚,绝熬不过这两个月。” “还求父王和各位叔叔伯伯救救子业。” 刘楚玉声音哀痛,满颊都是眼泪。 她年纪尚小,无人认为是她在说谎。 一时间,在场的所有人心绪都颇为复杂。 尤其是,刘骏。 他的嫡长子,若非万不得已,他也不愿意抛弃。 尤其是这样一位嫡长子。 没想到,竟然是那个往日里令他头疼不已的孩子,在那处深宫之中为妻女遮风挡雨。 看来,他得转变一下想法了。 正文 第八百二十四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六) (六) 俗话说的好,虎父无犬子。 虽说这些年来鲜少见面,疏于管教,再外人口中风评亦是不佳,但终归是没有堕了他的颜面。 “楚玉,你先起来,刘宋以仁孝治天下,子业如此孝顺明理,若是能救,父王一定不会置之不理的。” 刘骏并没有把话说死,甚至还有些不理解暗卫为何没能把子业一起带出皇宫。 明明派去营救的暗卫都是百里挑一的好手,哪怕子业高烧,也不是没有营救之力,至多是有些为难罢了。 准备起身的刘楚玉适时的昏了过去。 长途跋涉,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神经高度紧绷,如今见到最信赖的人放松下来,晕过去不是再正常不过了吗? “来人,来人,快去请大夫。” 对于刘楚玉,刘骏还是有几分真情实感的父爱的。 当时他于王宪嫄大婚,看在世家的面子上,父皇也让他过了一段时间的安稳日子。 王宪嫄乃是标准的世家女,琴棋书画诗词歌赋样样精通,所以最开始也算得上是红袖添香,浓情蜜意。 楚玉便是在那个时候出生的。 是他亲自抱过,亲自做过风筝,亲自扛在肩头带着上街游玩的孩子。 本来只是假意昏过去的刘楚玉,在接触到柔软的床,厚实到被子,缱绻的香气时,就沉沉睡了过去。 这一路担惊受怕是真,风餐露宿是真,担忧愧疚也是真。 在安顿好刘楚玉之后,刘骏急匆匆的去看自己的嫡妻王宪嫄。 哪怕他身边少不了旁的女子,但三媒六证明媒正娶的妻子哪是那些风花雪月逢场作戏能比得上的。 只是…… 如此精致,岁月静好似往常养尊处优时光的嫡妻,让他有一瞬间的恍惚和不真实感。 楚玉的狼狈,与嫡妻的优雅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同是被囚,子业伤痛不断,楚玉筋疲力尽,而嫡妻却依旧是那个高高在上的世家女。 在这一刻,刘骏也不知是该感叹世家教育的强大,还是嫡妻的没心没肺。 楚玉都知晓救回子业,嫡妻呢…… 不得不说,刘楚玉不着痕迹的眼药上的恰到好处。 刘骏叹了口气,收敛好心中乱七八糟的想法。 他的嫡妻,素来以大度仁善睿智被人称颂,许是有什么他所不知道的难处吧。 “王爷。” 王宪嫄并没有错过刘骏眼中的探究和深思。 这个时候,她也知道消息,楚玉刚刚闯了议事厅,声泪俱下惨惨戚戚的求着刘骏救子业。 且还顺带为子业塑造了一个忠孝的形象,可偏偏她还不能拆穿。 否则,她没有把子业带回来的居心就会被做文章了。 “王爷,妾身无颜见你,子业乃是你我的嫡长子,可妾身无能,没能把子业带回来。” 王宪嫄哭的梨花带雨,被泪水浸染过的眼睛,就好似闪闪发亮的黑宝石,有一种动人心魄的美。 刘骏必须得承认,王宪嫄哭的美惨,却也让那份不真实感越发强烈。 “你无需自责,你能安全回来,为夫已经很开心了。” “为夫一定会想尽办法救回子业的。” 王宪嫄的存在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妻子这么简单。 她背后的世族力量,是他夺下帝位的关键。 救回子业…… 王宪嫄神情微微一顿,那样一个变态病娇的儿子,倒不如就死在这场夺位大业中来的合适。 要不然,早晚成为她人生中的一大污点和耻辱。 刘子业高烧成那个样子,指不定早就熬不过去了。 “王爷,子业是从妾身得肚子里出来的,妾身怎能不爱。” “可妾身也知,王爷的决心,妾不愿自己与儿女成为王爷的牵绊。” 王宪嫄表现的深明大义,让刘骏有些许欣慰。 毕竟,他也不能确保救回子业。 大业与子女之间,如何做出取舍,并不需要多做犹豫。 “为夫会尽力的。” 刘骏拍了拍王宪嫄的手,温柔的开口。 …… …… 在所有人看不到的地方,一位身穿帝王龙袍的少年郎嗤笑的看着这一幕,满身的戾气几乎要化为实质。 他是该说虚伪呢,还是该说人性本就是如此。 他一力打造出的这个不断循环的世界,某种程度上也困住了他自己。 “事情不是已经发生转变了吗?” 一一冷冷清清的说道。 如果笙歌此次任务成功不了,面前这位怕是会有化魔的趋势了。 以前提起此人,只觉得可恨。 如今看着笙歌在经历他曾经所经历的一切,一一又觉得可怜可悲。 笙歌没有留下刘楚玉,本就是剧情之外的一线生机。 循环了无数次的世界里,年幼高烧的刘子业,在暗卫救援那日,死死的抓住了刘楚玉的手。 他怕被丢下,他怕自己孤立无援,更怕就这样悄无声息无人知晓的死去。 刘楚玉被强迫留下,最开始也觉得是理所应当,但当折磨愈发变态时,刘楚玉对刘子业的感激便不再那么纯粹了。 他们最终都从这场劫难中侥幸活下,刘子业对刘楚玉越发依赖,而刘楚玉对刘子业的情绪却是越发复杂。 可以说,无人真心而又纯粹的对待刘子业。 可如今,笙歌却选择了放刘楚玉走,自己独自一人留在那吃人的皇宫。 如此一来,刘楚玉的愧疚,感激便会到达顶峰。 闻言,少年郎沉默了。 他为数不多的温情,最后都给予了长姐。 哪怕,后来的长姐对他并不坦诚,甚至想过杀了他。 难道,从这里起,他就错了吗。 可是,他是真的怕。 长姐留下后,为给他退烧,被太医院的药童欺辱,他也曾隐隐后悔,是不是不该留下长姐。 只是,他没有后悔的余地。 而后来,无数个所谓的任务者在生死之际,都没勇气和胆量孤身一人留下。 于是,他也就一次一次目睹了长姐所受的屈辱。 也难怪,后来的长姐那般喜怒无常。 也难怪,哪怕他后来对长姐有求必应,长姐对他都有些勉强。 还好,还好这一次,长姐可以全身而退。 “看到她的这次选择的份儿上,哪怕不成功,我也不会再让她陷入死循环。” 正文 第八百二十五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七) (七) 这份宽宥,不仅仅是因为刘楚玉有重获新生的可能,亦是因为,他也看到了救赎的希望。 听到刘子业的话,一一松了口气。 实在是这个任务凶名在外,由不得她不重视。 有了刘子业这句话,这个世界于笙歌而言便只能算是一次刻骨铭心的历练了。 “别乌鸦嘴,笙歌才不是旁人。” 一一硬气十足的说道。 不管怎样,还是祈祷最好成功吧。 刘子业需要被救赎,而笙歌需要刘子业的力量。 旁人会不成功,但笙歌不会。 …… …… 刘骏攻城的步伐并没有因刘子业依旧困于皇宫而有所停滞,甚至越发的雷厉风行。 而刘楚玉之能凭借着刘骏的宠爱,时常吹耳旁风,终于确认了刘子业还活着。 只是,刘骏一批又一批的派出去的暗卫,都铩羽而归,营救刘子业的事情便不了了之。 随着大军压近京城,刘楚玉日益焦躁。 她不敢想象,大军兵临城下,作为人质的弟弟会是怎样的下场。 父王是个天生的枭雄,是绝不可能因为子业一人而退兵的,那等待子业的又是什么。 “啊……” 刘楚玉再一次从睡梦中惊醒,脸色煞白,浑身被冷汗湿透。 她梦到子业被吊在城墙上,遍体鳞伤,那根绳子摇摇欲坠,最终在父王攻城的那一刻被隔断,子业便重重的摔在地面上,血肉模糊,气息全无。 刘楚玉喘着粗气,梦里的一切过于真实。 真实到让她觉得恐惧,愧疚也压的难以呼吸。 若是当时,母亲没有把子业当作弃子该多好。 若是子业知晓,自己小心翼翼护着的母亲,对他从无半点儿慈母之心,该是何等悲凉。 忍无可忍的刘楚玉光着脚板不顾侍女的阻拦冲进了王宪嫄房中质问。 “母亲,您难道不会做噩梦吗?” “您是不是忘了子业当初护在您身前,不让您被刘邵带走时的决绝了。” “母亲,您为何没有心。” 也许不是没有心,只是这颗心太过于冷漠,过于权衡利弊。 “住嘴。” 王宪嫄愤怒的瞪向刘楚玉。 “我教养你多年,你竟不知人言可畏的道理。有没有想过那句话传入旁人耳中,会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她是刘骏之妻,武陵王妃,那么她的名字就不能也不该与旁的男子一起出现。 尤其是刘家人…… 谁人不知,刘宋皇室关系向来不清不楚。 “母亲,你永远都是选择自保。” 刘楚玉满眼的失望。 “人言可畏?所以弟弟所承受的一切都是自愿,都是活该吗?” “也不知道弟弟有没有后悔当日挡在您身前,用性命威胁刘邵。” 刘楚玉明知这样的话会触怒母亲,却依旧是不管不顾的说出了口。 仿佛她想用这样歇斯底里斩钉截铁的方式,唤醒一丝母亲对子业的慈爱之心。 身为世家之首的嫡女,母亲完完全全可以救子业的。 世家发难,帝位本就不稳的刘邵只会焦头烂额寸步难行,疏忽之下,子业定然可以安然无恙。 可母亲没有…… 这些日子以来,母亲只凭借着子业的牺牲,凭借着世家女的身份,坐稳了未来皇后的位置。 交际应酬,长袖善舞。 本来,她自小接受的教育亦是如此,可如今她只觉得面目可憎。 “放肆。” 王宪嫄怒不可竭,不受控制般一巴掌挥向了刘楚玉。 偌大的房间,刹那间寂静下来。 良久,王宪嫄才开口道。 “楚玉,母亲八年都没有教会你大局两个字吗?” “大局为重。” 刘楚玉嗤笑道,何时大局为重四个字竟然成为了自私虚伪的代名词。 着实可笑啊。 “母亲,女儿还想,不懂何为大局,亦不懂大局为重,女儿只知道有恩必报。” “母亲,您若是执意不救子业,女儿就在父王成功那日当着文武百官的面撞柱自尽。” “反正那些叔叔伯伯都知晓,子业孝顺忠厚,心智坚定,届时若是知晓母亲的算盘,也不知该作何感想。” “母亲不想向来都把世家的颜面看的比性命都重吗?” 破釜沉舟的威胁。 在刘子业的性命面前,母亲的疼爱对于刘楚玉来说早就没那么重要了。 王宪嫄目光幽深,看着刘楚玉面颊上的巴掌印,心中波涛汹涌。 她是不是并不适合养孩子…… 她精心培养的嫡长女,此刻竟在用性命威胁她,试图让她身败名裂。 刘楚玉难道不知道伤一发而动全身的道理吗? 没想到,她的打算会夭折在刘楚玉这里。 说实话,刘子业的事情,的确是可以运作,并非不可救。 但她,不想救。 她清清楚楚的知道,什么仁孝忠厚都是假的,真正的刘子业癫狂狠辣,随心所欲。 早晚,会伤及身边所有人。 可楚玉的一根筋,着实让她为难,早知道…… 早知道当时倒不如把她与子业留在一起,被那群爬高踩低心理扭曲的阉人多搓磨几日再去营救。 再深的感激,在日服衣服的搓磨中也会变质。 “我救。” “但你必须对天起誓,终此一生,约束好刘子业,否则你与他皆死无葬身之地。” 万般无奈,王宪嫄开口道。 刘楚玉大喜,连连应下。 她自然会约束好子业,继续营造好她为子业树立的人设。 该是子业的,任何人都不能分走。 这一点,不需要王宪嫄提点。 …… …… 刘邵突然变得异常忙碌,脚不粘地,焦头烂额,就好似朝堂之上莫名其妙的冒出了许多恼人的事情。 甚至在后宫之中,都不得清静。 刘邵目光移向刘子业,王宪嫄这是良心发现,想起了刘子业这个苦逼儿子吗? 倒也不是不能将计就计放回去,但他可不想看到什么兄友弟恭,父慈子孝的美好画面,这与他的设想不符。 刘邵的嘴角挂着残忍的笑容,直白的把他当日被抛弃被王宪嫄不喜的真相告知了刘子业,还顺带讲了讲王宪嫄被救走后滋润无比的生活。 “小崽子,你拼命相护的母亲只觉得你是污秽之物。” 正文 第八百二十六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八) (八) “你努力想要被认可的父亲,只觉得你是个可有可无的棋子。” “小崽子,你不恨吗?” 软弱无力趴在地上的刘子业,头发凌乱枯黄如杂草,面色蜡黄无血色,大大小小新旧不一的伤口,唯一引人注目的就是那双眼睛。 黑暗,阴狠,却也总是有着耐人寻味的亮光。 不恨吗? 自然是恨的,可除却恨,他更多的是疑问,是愤怒。 为什么,为什么不来救他。 “小崽子,记住你的恨。” “抬下去。” 刘邵话音落下,立时便有两个太监上前,一人抬着头,一人抬着脚。 高高的台阶之上,在一群人的讥笑目睹下,刘子业被像一块破烂的布一般随意的丢下。 刘子业能够清楚的听到自己骨头断裂的声音,可能这辈子就好做残废了吧。 王宪嫄派出去的人找到刘子业时,他就被扔在破败的墙角,气息微弱,就好似濒死的小猫。 黑暗处,刘邵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刘子业被救出。 这是他送给刘骏的大礼,也是他送给刘宋王朝的大礼。 他倒要看看,经历了这种惨绝人寰地狱般生活的刘子业,还如何能够成为所谓的爱民如子的明君,孝顺有礼的儿子。 折腾吧…… 越折腾,他自然是越快乐。 反正,他的帝位也坐不了几天了。 …… …… 偌大的房间里,里里外外进进出出无数大夫的身影,刘楚玉守在床前,泪水模糊了视线。 子业的腿骨断裂,大夫们都没有十足的把握能过治好。 而满身的伤痕,有的已经结痂,有的还在渗着鲜血,看起来狰狞恐怖。 原来,并没有所谓的物以稀为贵,子业所受的折磨也并没有减少半点。 若是她早些去逼母亲,子业是不是就不会这个样子。 待大夫离开,房间安静下来后,刘楚玉红着眼睛,看向王宪嫄。 “母亲,你可曾有半分后悔?” 回应刘楚玉的,是长久的沉默。 后悔? 她现在只盼着刘子业最好烧坏脑子,忘了这段过去,否则以后迎接她的便是家宅不宁。 或许,她的做法有不妥的地方。 但,她绝不后悔。 嫡长子被救回,刘骏也不再有任何顾忌,放手一搏,加快了进攻的步伐。 刘骏的军队终于攻破了这座古老的城墙,以胜利者得身份荣耀归来。 刘骏登基为帝,年号孝建,嫡妻王氏王宪嫄为中宫皇后,嫡长子刘子业立为太子。 太子之位,不得不立。 谁让刘楚玉一直在不知疲倦的为刘子业树立顽强不屈孝顺忠厚的形象呢。 不知不觉间,传闻中的刘子业也成为了被艳羡的别人家的孩子。 只是,这位本应该登上白玉阶梯,一起接受百官恭贺的太子爷,此刻却坐在轮椅上。 在这个新帝登基,大赦天下,普天同庆的日子里,由刘楚玉推着,回到了那座似噩梦般存在的宫殿,一把火,付之一炬。 若是仔细看,便能看到在宫殿深处的柱子上,还绑着几个宫女太监。 火越烧越旺,坐在轮椅上的刘子业面色平静,阴暗深邃的瞳孔中应着火光,隐隐约约好像还能听到几声惨叫。 “子业,我们得走了。” 虽说此地僻静,但救火的侍卫过不了多久便会赶来。 弟弟身为太子,不应,也不能让人看到他出现在这里。 “好。” 刘子业抬头转过去对着刘楚玉轻轻一笑。 那张脸,过分苍白,也过分消瘦。 刘楚玉心下一惊,她何尝不知子业可能有些不对劲,但她不能揭穿,也不能抛弃。 她能做的便是陪着子业回到这里,烧光这里的黑暗,带着子业重新回到正常的生活。 哪怕不能,她也会一直在。 在二人离开不久,无数的侍卫宫人提着水桶涌了过来想着救火,但火势过大,这座藏着无数阴暗和屈辱的宫殿,最终轰然倒塌变为了废墟。 那些还没有完全被烧化的太监宫女也被发现了,可没有人会想到这是太子的手笔。 畏罪自杀,给新皇添堵,不都是很好的理由吗? 站在高台之上,正在接受百官朝拜的王宪嫄看着火光冲天的方位,眼中闪过一丝阴霾。 她都不需要想,也知道是谁能做出的事情。 刘子业,当真是个疯子。 可是,如今她却暂时还需要倚杖刘子业的太子之位坐稳后位。 再缓缓,给她几年的时间,她必定会培养出一个合格的继任者。 一处破败宫殿被烧,几条名不见经传的性命,并不能影响新帝登基,宴请百官的兴致。 刘骏设宫宴,夜宴群臣。 刘子业作为最近被津津乐道的太子自然是要出席的。 “子业,你可记住了姐姐的话?” 刘楚玉不放心的嘱咐道。 子业需要这个太子之位,也需要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否则,没有人能容得下他,所以此刻不能出任何差错。 “记住了。” 刘子业乖巧可爱的应道。 “不发脾气,不摔东西,不杀人,笑脸迎人……” 刘子业小声重复着,真真像极了一位听话软糯的天真稚子。 “我都听阿姐的。” 所以,阿姐永远都不要遗弃我,好不好。 刘楚玉推着刘子业按时出现在了宴会的大厅,轮椅上的刘子业,小巧精致,过分瘦小的脸蛋,那双晶晶发亮的眼睛就显得格外大。 嘴角总是含着浅浅的笑容,看起来人畜无害。 众人在心中感叹,就是这样一个腼腆可爱的孩子,在这场宫变中,以瘦弱的身躯保护自己的母亲姐姐。 这样的品性,倒也当得起太子之位。 不断有官员来拜见太子,而刘子业也表现的可圈可点,不卑不亢。 哪怕有些话不知该如何回应,也以浅笑应之。 是呢,阿姐告诉他,他是个温和有礼仁善孝顺的太子,那他就得听话。 谁让阿姐是唯一一个握住他的手的人呢。 “皇上,皇后娘娘驾到。” 太监尖细的嗓音响起,所有人的目光都移了过去。 没有人注意到,刘子业的手微微颤抖,眼睛不自觉的闪烁着。 说不上是害怕,还是兴奋。 正文 第八百二十七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九) (九) “子业,阿姐在呢。” 刘楚玉轻轻的揉了揉刘子业的脑袋,悄悄说道。 这样的子业,让她忍不住心中酸涩。 为何母亲从不会站在子业的角度上,替子业思量一番呢。 或许子业的做法偏激执拗,可放任不管,岂不是会走上极端吗? 她都懂得道理,母亲却不屑一顾。 “子业,别怕。” 他们不再是寄人篱下的人质,也不再是任人欺凌的囚徒。 子业是一人之下的太子,她是备受宠爱的嫡公主。 “儿臣参见父皇,母后。” 刘子业腿伤未愈,不便行大礼,只是在轮椅上虚虚行礼。 “我儿身体不便,倒也不必拘泥于这些。” 刘骏爽朗的笑着,看向刘子业的眼神难得多了几分慈爱。 毕竟,对于这个孝名在外的太子,他还是很满意的。 一场大宴,在刘楚玉的提醒告诫之下,刘子业没有出半分差错,反倒是王宪嫄心不在焉,失手打翻了酒杯。 她不愿看到一个癫狂狠辣杀人如麻的儿子,但更愿意看到这样一个心机深沉不漏声色的变态。 明明几个时辰之前才烧死了那么多太监宫女,此刻却能温文尔雅带着笑容出席宫宴,且还没有露出马脚。 这样的心理素质,让她心里忍不住发寒。 几年之后,她真的能够斗得过刘子业这个彻头彻尾的疯子,扶幼子上位吗? “母后,酒洒了。” 刘子业蓦地抬头,笑意盈盈的提醒道。 声音中满是温暖和笑意,但眼中已经是荒芜阴暗的深渊。 这就是他的母亲啊…… 毫不犹豫的丢下他,在姐姐的苦苦相逼下才去救他…… 被营救回去后,他不是没有心存侥幸,母亲能多看一眼,可事实证明,侥幸只会换来绝望。 突兀地,刘子业想起了刘邵那句,在母亲眼中,他只是污秽之物。 是啊,对于污秽之物,谁又愿意多看一眼呢。 “母后,可是儿臣脸上有何不妥?” 刘子业故作天真无知的问道。 歪着头,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有意无意的露出了手腕上那道狰狞的疤痕。 这是当初,他为救下母亲所受的伤。 向来镇定自若始终保持从容不迫的王宪嫄心下慌乱,连最基本的优雅姿态都难以维持。 被刘子业那双眼睛盯上,就如同是在荒原之中,被毒蛇缠绕审视,不知何时便会丧命。 阴毒,诡异。 “皇上,臣妾有些不适,可否先行出去透气歇息片刻?” 在刘子业的注视下,她一刻都待不下去了。 胳膊上密密麻麻不断出现的鸡皮疙瘩,清楚的表达了她的厌恶和不适。 酒过三巡正酣之际,刘骏醉眼迷离的应下了。 脑海中短暂的觉得妻子不正常,但却很快被酒意冲昏了头。 王宪嫄带着侍女,匆匆离开,甚至没顾上与王家的祖上道别。 “阿姐,母后是有急事吗?” 依旧是懵懂天真的模样,可硬生生让刘楚玉头皮发麻。 不,她不能害怕子业。 若是她害怕,退却了,子业身边就空无一人。 “许是累了吧。” “子业,你累吗?累的话,阿姐推你回去。” 刘楚玉伸手把刘子业的袖子往下扯了扯,也不戳破刘子业的小心思。 “不累。” “阿姐,身为一个称职的太子,怎么能早退呢。” “阿姐需要我是什么样子,我便是什么样子。” 反正,他自己早就不人不鬼了。 所以,是什么样子,都无所谓了,能讨阿姐开心便好。 “子业……” 刘楚玉欲言又止,可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出口。 很多时候,对于一个千疮百孔遍体鳞伤的人来说,任何语言,都显得苍白无力,毫无说服力。 就这样,姐弟二人,看着宫宴上群臣醉酒后丑态尽出,时辰到了之后,又安排侍卫将百官送还家中。 嗯,他是个靠谱值得信赖的太子。 回寝宫的路上,夜已深,很静,静地好似只能听到簌簌吹过的风声。 “阿姐,我会保护你的。” 我也会拼尽全力,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一切捧在你面前。 声音坚定,一如往昔。 刘楚玉失笑,她从来都没有觉得弟弟是个不可救药之人。 只可惜,无人发现子业这颗曾经最纯粹的赤子之心。 以至于,情况愈演愈烈。 …… …… 空间中,一一总觉得,笙歌好像又要超额完成任务了。 那段时光,何止是刘子业逃不开的噩梦,也是刘楚玉过不去的心劫。 而笙歌作为刘子业选择了放刘楚玉清清白白干干净净的得救,救赎了刘楚玉。 相对应的,刘楚玉在往后的漫长岁月中,亦在用自己的陪伴,救赎身处地狱的刘子业。 双向救赎,也算功德一件吧。 “你说,阿姐会抛下他吗?” 身穿龙袍的少年郎,看着画面上吹着夜风的姐弟二人,小心翼翼地问道。 他和阿姐,从未如此静谧的相处过。 在他的记忆里,阿姐脸上也再未出现过这样纯粹的笑容。 “不会。” 一一斩钉截铁的答道。 笙歌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车见车爆胎,是绝对不可能被丢下的。 龙袍少年郎虽不知一一如此肯定的原因,但浑身的戾气却悄无声息间散了许多。 一一在心中叹气,这孩子是真的缺爱。 …… …… 刘子业的寝宫之中,亮满了烛火,撒下一片一片的光芒。 刘子业伸手像是不知疼痛的不断靠近烛火,直至闻到烤焦皮肤的味道,再看手指,已经布满水泡。 不是说十指连心吗? 可并没有那么痛啊。 刘子业轻嗤一声,收回手指,面无表情的回到了床榻上。 睡…… 睡不着…… 无端的怒火,莫名其妙的出现。 头,隐隐作痛。 刘子业缩在床的一角,不言不语默默的看向窗外。 明明知道,不会有人再三更半夜折磨他,可是他依旧睡不着,一闭眼便是无数人张牙舞抓的想要杀人。 一夜无眠,刘子业的脸上却看不出丝毫困倦,就好似他已经习惯了这样紧绷的日子。 可是,他的头却在不受控制剧烈的疼痛。 很多次了…… 一头疼,便情绪不受控制。 正文 第八百二十八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 (十) 在刘邵的刻意诱导下,一失控,便想毁掉身边所有的东西。 包括人…… 可是,他不敢告诉任何人,哪怕是阿姐,他也不敢。 他怕,他怕阿姐觉得他是个怪物,是个疯子,他怕阿姐厌恶他,离开他。 他能杀了其他所有人,却不可能伤害阿姐半分。 阿姐,会信他吗? 不会的吧…… 怎么可能会有人相信一个疯子说的话。 刘子业蹲在地上,双手捂着自己的头,犹如小兽般低声嘶吼着,可头疼却没有半分缓解。 这样的疼痛,可能会无数次伴随他,直到生命的终结。 “太子殿下,太傅大人已到宫门。” 殿外有太监恭恭敬敬的提醒着。 这是他与太傅的第一次见面,不容有失。 阿姐让他坐稳这个位置,那他就绝不会让任何人抢走。 刘子业将昨晚在烛火上烫的水泡,随意戳破,尖锐的疼痛让他的理智渐渐回来。 随意的冲洗了一下手指,刘子业便小跑着站在殿外,翘首以待等着太傅。 他尊师重道,阿姐应该也会开心吧。 德高望重,白发苍苍却依旧老当益壮的太傅看着殿外那个谦逊等候第身影,满意的摸了摸胡子。 也许,这次他终于可以手把手教出一个明君了,最起码这个太子看起来虚心好学的。 唉,刘宋家的血脉能出一个乖巧如小白菜的储君,着实不易。 “太傅好。” 刘子业按着自己手上密密麻麻的伤,清醒着向太傅问好,脸上的笑容单纯善良。 “老臣见过太子殿下。” “太子殿下腿上未愈,还须得小心养着,怎么能下地接老臣呢。” 伸手不打笑脸人,太傅对刘子业的感官无形间便好了不少。 一番寒暄,商业互夸之后,教学任务进入正轨。 “不知太子殿下都读过些什么书了?” “不曾。” “既然太子殿下已经学过基本的……” 等等…… 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不曾? 太傅大人的摸着胡子的手,微微一顿。 按理说,皇家子孙,一过三岁便会识字启蒙。 “太子殿下可曾识字?” 太傅有些不死心的问道。 不管怎么说,太子都是嫡长子,哪怕当年的武陵王不受先帝宠爱,但再不济,也不至于连嫡长子的教育都无暇顾及吧? 更不要说当今的皇后娘娘是名满天下的贵女加才女。 “略识一些,阿姐曾经教过我。” 刘子业老老实实的回答,丝毫没有替王宪嫄遮羞的意思。 他还是个孩子,童言无忌。 太傅:…… Σ(?□?;) 总觉得他好像不经意间又得知了什么了不得的皇家秘闻。 比如,太子殿下不得当今皇后娘娘喜欢…… 否则,怎么可能在武陵王征战在外的时候,对嫡长子不管不问呢。 再深想之前宫变那点儿事儿,可就有些细思极恐了。 太子殿下也是个可怜人啊。 老太傅看向刘子业的眼神,不由自主的带上了几分怜悯和慈爱。 “太子殿下,过去的都已过去,老臣今日便从最基本的识字教起吧。” 咳咳,堂堂的三朝太傅,教人识字,不得不说也是个新奇的体验了。 “有劳太傅了。” 刘子业乖乖巧巧的模样,倒真像一朵迎风盛开,摇曳内敛的小白花。 不出意外,在手把手教刘子业识字写字时,老太傅看到了他满手被戳破的水泡,可偏偏刘子业能够面不改色的握着毛笔,端坐着一笔一画按照要求写字。 站在刘子业身后的老太傅,倒吸一口凉气,忍不住嘴角抽搐,这个小娃娃是不觉得疼吗? 心性之坚定,让他都忍不住惊讶。 “太子殿下,还是先唤太医看看吧。” 若是不小心留下病根,或是感染,他这把老骨头可是承担不起。 “太傅是说手吗?昨晚挑灭烛火的时候不小心伤到了。” “不疼的。” “这样的疼我都已经习惯了。” 依旧是一脸的平淡,似是在努力让老太傅相信他是真的无事。 果不其然,老太傅一听到习惯二字,再一次在脑海里自动的脑补出刘子业曾经所经历的一切。 听说,太子殿下当初被救回去时,大半条命已经去了,腿骨几乎断裂,愁白了无数大夫的头发才保住性命,保住腿。 可皇后娘娘和公主殿下,以及那位未满周岁的小皇子,毫发无伤。 看来,太子殿下拼命护家人的传言不虚。 对于孝顺的人,大家都会下意识偏向一二。 “太子殿下还是宣太医吧,今时不同往日,您贵为太子,细心的照顾您受得起。” 都得太子殿下自己挑灭烛火了,看来皇后安排的人不尽心啊。 貌似,再一次验证了皇后娘娘居心叵测。 既是他的学生,他自然得多护着一些。 太子殿下宣太医的消息不胫而走,被一众世家贵女缠着脱不了身的刘楚玉一怔,匆匆赶来。 时至今日,刘楚玉都忘不了当时子业被救回来那副破烂不堪的样子。 “阿姐?” 看到刘楚玉的一刹那,刘子业一直波澜不惊的眼神终于迸发出亮光,似是悬挂在空中耀眼的太阳。 炙热,纯粹。 “子业可是哪里不舒服?” 刘楚玉急匆匆的问道。 细听之下,刘楚玉还有些气喘吁吁,显而易见,她又忘记了所谓的公主礼仪,一路飞奔过来。 “不小心烫到了手。” 刘子业眯着眼睛,前倾着头,就好似一只被等待抚摸的的小奶猫。 “阿姐别担心,太医说按时涂药膏,不出几日,就会好的。” 刘楚玉并没有听刘子业的话,而是认认真真的看向了太医,在得到太医的肯定答复后才松了口气。 “你是不是要让阿姐担心死啊。” 刘楚玉的声音中带着细微的哭腔,可因为外人在,留住了身为公主的体面。 刘子业慌神,连连认错。 他惹阿姐难过了,是他不好,下次,下次他伤的隐蔽些。 哼,都怪这个老太傅。 老太傅一脸莫名的摸了摸鼻子,为什么刚刚那一瞬间他觉得浑身发冷,就好似被毒蛇盯上了一般。 错觉,一定是错觉。 正文 第八百二十九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一) (十一) 太子殿下那么乖巧贴心的小娃娃,怎么可能瞪他呢。 给刘子业涂完药膏之后,刘楚玉依旧不放心,于是并没有离开,而是去了便殿等候刘子业下学。 “公主殿下真真是极好的人。” 太傅摸着胡子,喟叹着。 虽说皇后娘娘对太子殿下爱搭不理,但最起码一母同胞的嫡公主对殿下是真心实意的。 那是自然,能有阿姐,是我最大的福气。” 哼,算你有眼光。 因着这句夸刘楚玉的话,刘子业看老太傅顺眼了不少。 阿姐是天下地下最好的人。 老太傅丝毫不知道他在一个疯子的生死名单上挣扎跳跃过。 “太子殿下也是公主的幸运。” 皇家能有这样的姐弟亲情,实属不易。 “既然太子殿下的手伤了,今日便只识字,莫要再动笔了。” 那双尊贵的手以后也是要批奏折,捧玉玺的,总不能今日毁了。 他又不是那种刻板的老头子,难得看到一个明君的苗子,可不得小心的护着啊。 接下来,短短的一个时辰,老太傅深刻的见证了什么叫过目不忘,什么叫天才。 这样的天纵奇才,皇后娘娘竟然荒废耽搁了这么久,简直就是暴殄天物。 老太傅觉得,他可能终于看到了名扬天下名垂千古的希望。 刘子业也甚是诧异,他总觉得这些文字,很早前就刻在了他的脑子里,一说一看便知其意。 莫名其妙有些慌,貌似有些东西他没有注意到。 不过,如果阿姐知道他过目不忘,应该会很开心吧。 …… …… “这个老东西还有这副面孔?” 空间中的龙袍少年郎一脸吞了苍蝇的表情,嫌弃不已的同时,却又难以置信。 这是他的第一任太傅,只是这个太傅也是潦草收场,被他折腾的晚节不保。 卸任回乡之后,不久便郁郁而终。 在他的记忆里,这个老太傅一直都是冷漠严肃不近人情的,更不要说会细心的帮他请太医,安慰他鼓励他。 他相信,若他不是太子,弑君无罪的话,太傅早就一刀捅死他了。 这一点,毫不夸张。 怎么感觉,这一次的世界都大变样了。 先是阿姐,又是太傅。 可为什么,他遇到的太傅毫无温情可言呢。 一一看出了少年郎的不解,翻了个白眼。 反正在见证了笙歌这一幕幕经典操作之后,她已经丝毫不担心笙歌不能完成任务了。 显然,此时的笙歌已经完完全全适应了刘子业的身份,且迅速的找到了生存之道。 只是没想到戏精附体的第一幕,竟然是绘声绘色形神具备的演绎了一朵盛世白莲花。 只不过,这朵盛世白莲花的本质,是病娇变态加黑心莲。 “你那是什么眼神?” 龙袍少年郎依旧是暴躁狂野,一点就着。 这不,一一的一个白眼就坐不住了。 “你怎么不想想当时你是怎么这个老太傅的?” “你抓毒蛇放在老太傅的书篓里,要不是老太傅命大,第一天就一命呜呼了。” “紧接着你又在老太傅入宫的必经之路上,吊着个一丝不挂的宫女……” “在太傅请辞,就因着他说你顽劣不堪,你就想派人在回乡路上杀了他。” “这些糟心窝子的事情,我都不想替你回忆。” 难得的,龙袍少年郎没有回怼。 在他的世界里,父皇登基后,他并没有第一时间被立为太子,依旧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小皇子。 是嫡长子,却未被立储,他的处境本就尴尬。 而母后做着她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外人眼中的贤后,眼中依旧没有他的身影。 也不算没有,厌恶应该还是有的,要不然怎么会每次看到他又是叹气,又是皱眉头呢。 而阿姐待他也远不如现在这般亲厚。 后来,好不容易他与阿姐的关系改善,却阴差阳错被立为太子开始了繁重的课业,他分身乏术。 有眼尖的小太监献计说,逼走太傅,他就自由了。 他并不觉得有错,不喜欢的,碍眼的人,就该消失。 这是他自小挣扎得出的结论,那些讨厌的人不消失,消失的人只会是他。 这么久了,他一直都坚信这一点。 可是…… “对与错倒也不必下结论,慢慢看下去,你自然会明白的。” 这还是笙歌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如此沉浸式任务,全程目睹的刘子业应该能够想明白一些事情。 刘子业的遭遇的确可怜,但后来也着实让人恨的牙痒痒。 慢慢看下去吗? 龙袍少年郎也不再急躁,反正是他营造的世界,总归能看明白的。 实在看不明白的部分,大不了读档重来。 画面依旧在继续,太傅感叹着太子殿下的聪颖,一个时辰便完成了一天的学习任务。 “太子殿下是老臣平生所见最为聪慧的孩童。” “假以时日,老臣相信太子殿下定然不可限量。” 老太傅临走前,止不住夸赞道。 这一幕,让刘楚玉甚是茫然。 本来,她很是担心子业不得老太傅喜欢,却不曾想…… “阿姐,你开心吗?” 刘子业目光灼灼的看着刘楚玉,小心翼翼的问道。 “子业如此优秀,阿姐很开心。” 刘子业眉眼弯弯,阳光的照射下,似是穿过了他身上的层层阴霾,注入了一缕光亮。 刘楚玉心念一动,她突然明白了一个道理。 子业需要的从来不是约束,不是规劝,而是全身心的依赖信任,还是不离弃。 也许,她真的可以带着子业一点一点回归正常人的生活。 光亮足够长久而明亮,水滴石穿,深渊也不是不可能被照亮。 “子业,跟阿姐说说手为什么会伤?” 刘楚玉屏退伺候的宫人,认真严肃的问道。 不小心这样的话,她不想听,也不会信。 “阿姐,太久没有见到那么明亮的烛火了,忍不住上前,伸手想要触碰一下。” “待回过神来,便伤了。” 刘子业绝口不提头疼的事情。 在阿姐面前,他一定会控制好,不会发作,这样就不会吓到阿姐。 自然,阿姐就不会离开他了。 正文 第八百三十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二) (十二) 刘楚玉本能的怀疑这番话的真实性,但却找不出依据。 但不论真假,刘楚玉的喜好上清清楚楚的加上了夜明珠。 子业喜欢光亮,温润柔和的夜明珠最好不过。只是,夜明珠稀有,她可能得费力寻找一番。 “外祖母今日递了牌子进宫,子业可要去见一见?” 刘楚玉搀扶着刘子业,慢悠悠的走着。 “不……” “还是见见吧。” 世家的力量,他早就见识过了。 他想把这个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给阿姐,那么他就必须站在最高的位置上。 这样才能无人敢置喙他的决定,生杀予夺,反对的杀了就是。 在此刻的刘子业眼中,皇位只意味着至高无上的权力,他眼中放不下任何责任。 换句话说,旁人如何,天下百姓如何,与他毫无干系。 “子业,阿姐讨厌世家。” 刘楚玉淡淡的说道。 “所以,若是子业若是不想去见,那就不见了,阿姐不会不开心的。” 母后的冷漠,让她对世家充满了偏见。呵,毕竟人人都称颂,母后是世家女的典范。 这典范,岂不就是代表了世家。 “得去见。” 刘子业定定的看着前方,说道。 原来阿姐讨厌世家,那么他暂时找到了活着的意义。 阿姐讨厌的,摧毁就是了。 只可惜,如今的他,在世家力量面前,亦如蝼蚁。 但,来日方长,不着急。 太傅今天讲到一个词“借力打力。”,借对方之力打击对方,如今用在毁了世家这件事上也无不可。 先把世家之力纳为己有,然后再摧毁盘根错节枝繁叶茂的世家。 看来跟着老太傅学点儿东西还是有用的,再加上老太傅蛮有眼光,他就不折腾了。 毕竟老太傅年纪大了,一个不小心被他折腾死了,换个更讨厌的就得不偿失了。 “阿姐,我还记得外祖母,小时候,她给过我一块儿玉佩。” 刘子业并不想自家阿姐知道他心里弯弯绕绕的想法,于是随口说了句听起来可信的理由。 玉佩? 虽说外祖母在母亲的潜移默化下对子业的感观算不得好,但也不是不可能送玉佩给子业。 谁不知道王家是锦绣堆灰,玉珠散落。 一块儿小玉佩对于王家来说,不值一提。 “嫄儿,子业风评不错,是不是之前你认知有误?” 皇后之母,如今王氏名正言顺的当家老夫人。 虽说王家显赫,到早已过了曾经那个与皇家共天下的时代,如今世家的辉煌,需要靠皇家来延续。 女儿为后,那么日后坐在那个位置上的人,必然是王家得血脉。 “母亲……” 王宪嫄颇有些烦闷,几乎舆论一片倒向了刘子业,却无人看透刘子业疯子的本质。 “嫄儿,母亲知你素来不喜子业,但经此宫变一事,你应该知道,子业对你还是赤子之心,孝顺有加。” “再者,后宫女子,向来是母凭子贵,子业为太子,还是一位被称道认可的太子,那你就应该收起那些不该有的心思。” “你与子业母子一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王家的老夫人苦口婆心的劝道。 王宪嫄也算是自小聪慧清透,可为何却在这件事情着相,执迷不悟想不通呢。 无论如何,子业都是嫡长子,名正言顺。 “母亲,女儿跟你说实话吧……” 王宪嫄咬咬牙,似是要将她做过的那些难以启齿不能对外人所道的话告知自家母亲。 她想要换太子,必须得有世家支持。 “子业其实是……” “外祖母……” 刘楚玉刘子业堪堪赶到,刘楚玉先是把刘子业扶着坐下,然后俏皮可爱的拱在王老夫人身边撒娇。 “外祖母,子业一听说您来了,就央求着我扶他过来见你,可是子业的腿伤还没完全复原,这才耽搁了些时间。” 刘楚玉眉眼弯弯,声音甜糯,像极了天边的月牙,让人打心眼里喜欢。 “子业见过外祖母。” “不知外祖母进来身体可好,家中外祖与舅舅可好?” 刘子业乖巧的问好。 与刘楚玉相比,显得有些沉默寡言,可王老夫人并不觉得这是缺点。 “不知母后在跟外祖母聊什么?” “母后,今日太傅夸儿臣了。” 刘子业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水汪汪的,一脸渴求的看着王宪嫄,似是一只邀宠的小兽。 王老夫人在一旁暗暗点头,这不是很好吗? 子业对嫄儿尚有孺慕之情,只要嫄儿肯抛却偏见,又不是不能好好相处。 可偏偏王宪嫄气急,就像是看不到一般,极其敷衍的弯了弯嘴角,敷衍着。 太傅夸刘子业? 那个自诩识人无数,名满天下的太傅大人也有看走眼的时候吗? 也是,靠着刘楚玉的造势,刘子业这张披着羊皮的做派,当真是唬住了不少人。 “母亲不想看到儿臣吗?” 王宪嫄:…… 就在王老夫人满是不赞同打算好好教育教育王宪嫄时,刘骏爽朗的笑声响起。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见过岳母。” “本打算与皇后一同接待岳母的,但被太傅绊住了脚,子业,今天表现的很好。” 刘骏身处自己的大手,拍了拍刘子业的瘦弱的肩膀,声音中处处透着满意。 显然,太傅认认真真的夸赞了刘子业。 “对了子业,你的手怎么样了?” 刘骏想起了老太傅的话,关切的问道。 “太傅为儿臣宣了太医,阿姐给儿臣上了药,已经感觉不到疼了。” 王老夫人此刻的眉头已经皱的能夹死苍蝇,太子受伤,就连皇上都知道了,皇后却不动声色,不管不问。 看来,嫄儿与子业的关系不是一般的僵。 “以后得小心,下人们能做的事情,就交给下人们吧。” “子业,太傅夸你,朕心大悦。” “说吧,想要什么?” 刘骏的喜怒向来直白,刘子业让他觉得脸上有光,他便不介意明目张胆的大肆宠爱。 谁不知道天下清流对皇家颇有微词,难得这个老太傅第一次对刘家的人赞不绝口。 要知道,当年的父皇也没有这个待遇。 正文 第八百三十一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三) (十三) 老太傅口中的子业骥子龙文天纵之才,且谦逊有礼,虚心好学。 能有一位被朝臣赞不绝口的儿子,他与有荣焉。 “要什么都可以吗?” 刘子业怯弱弱的抬头,还偷偷瞥了眼皇后。 王宪嫄心中一凛,她这个讨债的儿子是要出什么幺蛾子。 “当然可以。” 征战多年,习惯了沙场的令行禁止,直来直去,突然遇到如此内秀的儿子,刘骏还有些不适应。 刘骏下意识的放低了声音,谁让太傅说子业是个做仁君的苗子。 刘家,能出个爱民如子的仁君,简直就是烧高香盼都盼不来的那种。 刘家的帝王,算不得昏庸,但绝对一个比一个残暴荒唐。 只不过,子业是不是太胆小了。 如此内敛秀气的性格,万一被那帮世家拿捏住了,那子业的处境可就不妙了。 不行,他得多培养培养子业的胆识和果断。 可以爱民如此,但也必须得有帝王的威严和果决。 “我想母后可以对我好一些。” 刘子业小声的说道,声音中是说不出的委屈和期盼。 闻言,刘骏愣在原地,他从未想过,子业所求竟是这样的。 刘骏想到了太傅刚才欲言又止的模样,又想到了当时皇后被救回时,他心中的怪异感。 也许…… 也许皇后当时的平静大气,并不是所谓的考虑大局,为他着想,只是单纯的不喜欢子业,想把子业当作弃子。 这样的念头一冒出来,刘骏便忍不住皱眉。 虎毒尚且不食子,皇后又何至于此呢。哪怕不满子业,可到底是嫡长子啊。 “皇后,你看,你能不能应了子业的小心愿呢。” 刘骏藏起他心中的万千思绪,嘴角依旧带着笑意打趣道,就好像真的只是一家人再闲聊。 “臣妾定会好好待子业的。” 王宪嫄干巴巴的笑着,气氛要多尴尬就有多尴尬。 她算是看明白了,刘子业就是在报复他,就是在给他上眼药。 若是刘骏对她起了怀疑,还会放心让她统御六宫,管辖嫔妃子嗣吗? 到时候被分了权,她这个皇后有名无实,还有何颜面。 嫡长子啊…… 这就是她当年为了在后院站稳脚跟,绞尽脑汁才孕育的嫡长子啊。 “子业是臣妾的长子,妾身怎么可能对他不好,只是近来宫中事务繁杂,前朝留下一堆的烂摊子,臣妾忙的焦头烂额,这才忽略了子业。” “是臣妾的不是,臣妾这就跟子业认错。” 王宪嫄到底是被精心培养的世家女,三言两语就扭转了不慈的局面,甚至在隐隐约约暗指刘子业无理取闹,不懂体谅。 刘骏一听,也觉得煞有道理。 毕竟他刚登基,一堆乱七八糟的事情都得皇后处理,不论是那些太妃还是命妇的拜见,都需要皇后出面。 忙碌之下,难免有思虑不周的地方。 “母后,是子业没有体谅到母后的难处。” “原来母后如此辛苦,那父皇,儿臣可不可以换一个要求?” 刘子业眨巴着大大的眼睛,一脸童真,像极了王宪嫄的贴心小棉袄。 王宪嫄:不可以。 王宪嫄心中不详的预感越来越强。 所以,刘子业你可以闭嘴不说话吗? “父皇,可不可以找个人帮帮母后呢?” 刘子业软软糯糯的一句话,后宫便多了一位拥有协理六宫之权的后妃。 权力交出去容易,收回来难。 待刘骏因政务离开后,气氛瞬间变的尴尬,就连一直想劝和的王老夫人此刻都没有开口。 “母后,儿臣还要完成太傅布置的课业,就不打扰母后与外祖母叙旧了。” “外祖母,我的伴读可以从王家选吗?” 刘子业笑的天真可爱,不是母亲教会他的吗? 世家重颜面,重利益,骨肉亲情都只能是锦上添花,必要时刻都可舍弃。 那么,谁规定王家支持的人只能是母后了? 他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是皇太子,是未来的帝王,是他递过去的梯子不够王家攀附吗? 也不知,他日母后被王家所弃,还能不能像他一般顽强挣扎求生。 王老夫人先是一愣,而后笑的一脸慈爱。 太子的伴读,未来定是心腹,必定会位极人臣,荣耀显赫。 谁说子业不懂事,这不,听话的很。 “能被太子殿下看重,是他们的福气。” “那便多谢外祖母了。” 刘子业在刘楚玉的搀扶下,一瘸一拐离开了这座后宫所有女人都想住进的宫殿。 他今日来此的目的已经达到,没有必要再逗留。 “子业,你……” “知我莫若阿姐,可阿姐,你有听到母后问我一句伤势吗?” 刘子业打断了刘楚玉的话,幽幽的笑着。 在母亲眼中,他早就不是血脉相连的儿子了,而是眼中钉肉中刺,想要除之而后快。 听到刘子业的话,刘楚玉沉默了。 母后与子业之间早就不可能有所谓的母子之情了。 一次次的漠视,一次次的抛弃,一次次的算计。 “阿姐,你知道吗?” “母后当日临走前塞给我的那瓷瓶的要是有毒的。” 初夏的微风已经带着几分躁意,可偏偏刘子业的话消去了所有的温热,只余恐惧和寒冷。 “什么意思?” 刘楚玉的手哆嗦着,死死的按着刘子业肩膀,挣扎问道。 “阿姐该明白的。” 刘楚玉想起了那天暗卫来救她和母亲时,母亲为了让她放心些交给子业的那瓶药。 “阿姐,那瓷瓶从来不是救命的良药,而是要命的剧毒,母亲不需要影响父皇大业的儿子,更不需要会有损她贤名的人存在。” 若不是当时他心心念念觉得是母后留给他的念想,指不定现在的他早就为这深宫枯井添了一句白骨。 “不会的,不会的……” 刘楚玉深受打击,她一直以为母亲仅仅是遗弃了子业,却不曾想…… 母亲动过杀念…… “阿姐,事实就是这样的。” “可是阿姐你放心,我不会伤害母后性命的。” 他不会让阿姐陷入两难的境地,不会让阿姐难过。 所以,母后就那样活着便好。 正文 第八百三十二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四) (十四) 刘楚玉脸色煞白,精神恍惚,与周身含苞待放的百花格格不入。 初夏的温热,终究难以驱散刘楚玉彻骨的恐惧。 “怎么会这样……” 刘楚玉低声呢喃着,眼眶里的泪水一颗一颗滴落。 血淋淋的现实,让她接受无能。 刘子业靠着一棵树,安静的站在一旁,没有安慰,没有言语。 早晚都会知道的,他绝不允许阿姐站在母后身侧一起对付他。 所以,明知刘楚玉会接受不了,他依旧选择在这样一个最开始的时机坦白了这件事情。 他和王宪嫄,并没有修复母子感情,重归于好的可能。 该让阿姐看清现实,看清楚母亲的自私自利冷血无情,然后义无反顾坚定不移的陪着他。 必须得是这样。 而另一边,在刘楚玉姐弟二人离开之后,王宪嫄勃然大怒,想要告知王老夫人刘子业的真面目。 只可惜,王老夫人此刻的脑海中已经在盘算将谁送进宫做太子伴读,保全王家接下来几十年的荣耀。 “阿嫄,子业是个玲珑心肠的孩子,你若是待他好,他必然能够感觉到。” “所以那些不该有的打算和心思你还是趁早收起来,再说了,你如何就能确定子尚就能成为你所期望的样子。” “子业得皇上喜欢,得百官认可,你有什么不满意的。” “他的太子之位稳固,你的皇后之位便无人撼动,你怎么执迷不悟。” “若你再执意如此,无事生非,你父亲那里,为娘也劝不了了。” 一席话听的王宪嫄憋闷至极,有苦说不出。 为何就没有人信她,刘子业真的是个疯子,假以时日,这个小疯子成了气候,这些曾经无视欺辱过他的人,都会不得好死。 可,所有人都觉得是她在兴风作浪。 罢了,多说无益。 “母亲,女儿知错了。” 何为对,何为错,待刘子业从这个世界上消失,那她依旧是王家唯一的选择。 现在争执,只会伤了母女情分。 …… …… 三日的时间从指缝中溜走,天气越来越热,枝头的知了也开始不知疲倦地嚎叫着。 刘子业头疼症,随着天气的燥热,越发严重。 想杀人,想无休止的杀人…… 否则,他不知道如何才能抚平这种由头疼症引起的剧烈狂躁。 “阿姐那里什么消息?” 刘子业低着头不停的用手揉着学位,双眼布满血丝,不耐的问道。 自三日前,阿姐知晓了那件事情,就大病一场闭门不出,谁也不见。 就连父皇派去询问的人,也被赶了出来。 于是不少人都在传,嫡公主骄纵任性,暴躁易怒。 呵,阿姐何时由得旁人嚼舌根了。 “嫡公主依旧未出寝宫,但贴身婢女传了消息说已大好,情绪也平静下来了。” 这样一个消息,稍稍让刘子业狂躁的情绪安定了些许。 “那些嚼舌根的……” “已经拔了舌头,打发去做最苦最累最脏的事情了。” “不知主子可满意?” 没有人知道,悄无声息伺候在刘子业身边的人,是刘邵留给他的人。 “可,莫要传入阿姐耳中。” 在他看来,诋毁阿姐的,就是挫骨扬灰也不为过。 可他答应了阿姐,不随意杀人。 “王家呢?” 刘子业青筋爆出,努力保持着清醒,追问道。 “王家选了长房嫡孙做主子的伴读,不日便会奉旨入宫。” 刘子业抛出了橄榄枝,王家也给予了最大的诚意。 “先下去吧。” “本殿下不想听到任何声音,若有,格杀勿论。” 他怕再有嘈杂的声音传入,他会控制不住,失了神智。 他得按部就班的听太傅的话,这样阿姐知道后,也会开心。 刘子业整个人都泡在冰水之中,很久很久…… 他何尝不知,他的头疾便是因在冰冷的池水中浸泡高烧引起的,但他没办法,这是最简单清醒的方式。 刘子业卡着时间,在老太傅进门的前一刻已经乖巧的坐在桌子前,复习太傅昨日所教授的内容。 老太傅一如既往,一只手背在身后,一只手摸着胡子,严肃不近人情,偏偏那双眼睛,却又让人感受到慈爱。 老太傅神神叨叨的想着,这东宫是不是太安静了些,虫鸣鸟叫,就连夏日最是烦人的知了声都听不到。 嗯,是个学习的好地方,要不把他家小崽子也塞到这里陪着太子殿下学习吧。 太子殿下的仙气,能沾一点是一点。 “太子殿下,老臣有一事相求。” 刘子业一愣,这还是老太傅第一次这样说话。 相求? 既然用上求了,那必定是一件难事,他可不想把自己的精力浪费在阿姐以外的人身上。 所以,大可不必说。 于是刘子业沉默的看着老太傅,不言不语。 老太傅:那个乖巧懂事贴心的小神童哪里去了。 不管了,为了让家中的小崽子沾沾太子殿下的仙气,他就厚颜无耻一回吧。 “太子殿下,老臣想让家中的小孙子做太子殿下的伴读……” “不不不,书童也行。” “做什么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他跟在太子殿下身后,学习一下太子殿下的聪颖智慧谦逊低调仁厚诚恳。” “他太过于顽劣,又是老臣最小的孙子,老臣实在狠不下心管教,所以就求太子殿下允了老臣所求,让他沾沾您的仙气吧。” 老太傅闭着眼睛一股脑儿将这些话说了出来,都不带停顿的。 刘子业嘴角抽搐,老太傅的眼究竟是瞎到什么地步了,竟然能冒出这么多恭维话。 确定不是在拍马屁吗? 不过,看在老太傅还算可爱的份儿上,他更不能荼毒老太傅心爱的小孙子啊。 他这里没有仙气,只有阴暗,压抑,仇恨,绝望和疯狂。 若是在他身边呆久了,老太傅的小孙子可能就被他折腾疯了。 “太傅,本宫已经指了王家一脉做伴读。” “太傅家风清正,更是天下文人清流的代表,总不能委屈令孙做书童,本宫也怕天下人指责。” 刘子业委婉的拒绝道。 他难得如此善良,希望老太傅别不识好歹。 正文 第八百三十三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五) (十五) 可在间歇性眼瞎,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老太傅眼中,刘子业就是个香饽饽,文曲星下凡的那种。 所以,这话听在老太傅耳中,完全不算理由。 “没事儿,只要太子殿下应允,别说是书童,哪怕是打杂的,老臣都铭感五内。” “若太子顾虑天下清流的看法,老臣也能让他不表露身份,就以普通人的身份入东宫。” 老太傅一再降低底线,就为把家中无法无天的小霸王塞进宫里。 死马当活马医吧,能有一丁点儿改善,他就谢天谢地了。 刘子业眼神复杂的看着老太傅,就从来没有见过这么上赶着找死,羊入虎口的。 到底是他演技太好,还是太傅老眼昏花。 老太傅是嫌弃家中的幼孙命太长了,然后送对方投胎转世吗? 老太傅不是那种贪慕虚荣攀附权贵之人,所以可能真的是为了让家中的小孙子沾沾他的“仙”气。 唉,希望老太傅家的小孙子命硬些吧。 “倒也不必。” “若是太傅不嫌弃,本宫就去求父皇允我选两位伴读吧。” 好不容易善心大发一次,竟然还被驳回。 得到肯定答复的老太傅,眼睛眯的更小了,胡子一抖一抖,看起来分外有趣。 嗯,他就知道太子殿下是个乐于助人的。 不得不说,老太傅看刘子业,自带厚重的滤镜。 心想事成的老太傅乐滋滋的开始了一天的教学。 家中最是闹腾的小崽子有了完美的去处,他也好回去向老妻交代了。 却不曾想,等待老太傅的是妻子的冷言冷语和鸡毛掸子。 “你不知道皇宫是什么吃人的地方,别人躲都来不及,你还上赶着把琛儿送进去。” “刘家有几个好东西啊,你想想就这十几年,皇宫多的冤魂能不能数得清。” “你明天就去请辞,我们一家人这就回老家安生过日子去。” 老太傅的妻子一手握鸡毛掸子,一手叉腰,老当益壮中气十足的吼着。 “夫人,太子殿下不一样的。” 老太傅不服气的辩驳道。 他信自己识人的眼光,太子殿下一定是刘家的异类,有底线,有智商,也有仁爱之心。 “你见过歹竹出好笋?琛儿才几岁啊,你就忍心把他扔进深宫里,非得哪天白发人送黑发人你才罢休吗?” 不怪太傅夫人大怒,实在是刘宋王朝自建立起,历任帝王都是荒淫无度,喜怒无常。 无论是人命,还是人伦纲常,在刘家人眼中,如同草芥。 “夫人,你信我一次,太子殿下不会让我失望的。” “再说了,我每日都会入宫为太子殿下授课,若是发现不对,我立马就把琛儿带回来。” “我坚信,太子殿下会是刘宋王朝最贤明的君王,也是最大的气数。” 老太傅笃定的说道。 太傅夫人叹了口气,她何尝不想看到明君降世,许天下百姓数十年安稳也好啊。 …… …… 老太傅与自家夫人的一番争执,一字不差的落入了刘子业耳中。 刘子业听着属下复述的老太傅的话,讥讽的笑了起来。 笑声里有冷漠,可更多的是羡慕。 他不一样? 呵,他当然不一样,他是刘宋王朝有史以来最疯的存在。 旁的帝王或许荒诞,但总归是个清醒人。 哪像他,是个怪物。 越是残忍,他看着越是开心,甚至有种赏心悦目的感觉。 太傅终究还是看走了眼。 他活着,只为阿姐能够活的更加随心所欲。 只要阿姐开心,阿姐杀人,他递刀,然后毁尸灭迹都可以。 底线? 人性? 母亲教会了他人性本恶,所以做出什么惨无人道的事情,不都可以归结为人之常情。 不过,看在太傅如此天真的份儿上,他不介意多护着那个小娃娃几分,至于能活多久,就看造化吧。 “主子,今天还要杀人吗?” 黑衣人在一旁,面无表情声音木然的问道。 “不杀,难得心情舒畅。” 刘子业当时的一把火,也只是烧死了一部分欺辱他的人而已。 剩下的,早就被秘密关了起来。 日复一日的经历刘子业曾经经历的一切,最后再被发狂的刘子业杀死。 “得留着,杀完可就没了。” 毕竟罪有应得的人,也不太好找。 若是杀了无辜之人,万一被阿姐知道了怕是又会生气。 唉,阿姐如今的气性越来越大了,可谁让阿姐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人呢。 夜幕之下,刘子业淌着月光,穿梭在皇宫的数不尽的长巷之中。 他就是突然想见阿姐,毫无缘由。 可总觉得心中莫名其妙的愉悦,就该分享给阿姐。 夜已深,公主殿早已关门熄了烛火,刘子业也不生气,就坐在门口的台阶上看着漫天星辰,等着天边一点点变亮。 曾经被囚禁的日子里,刘子业也是日复一日看着星空,可总觉得今晚的星空格外璀璨,也甚是美好。 黑夜一点点被驱散,朝霞婉婉,晕染于天际,从淡白,到耀眼的金黄,以一种动人心魄的姿态悬挂于天际。 刘楚玉的侍女一打开宫门便看到了站在门口的太子殿下。 “阿姐,我来看你了。” 此刻刘子业面颊上的笑容就好似头顶的朝霞。 本来恹恹的刘楚玉听到刘子业的声音,眼中闪过欣喜,可下一秒便是忐忑。 她不知该如何面对子业,也不知该如何自处。 刘楚玉看着刘子业被露水打湿的衣衫,下意识皱纹。 这是站了一夜? 夜深露重,子业怎么这么不当心。 “你瞧瞧你,虽说天气渐暖,但晚上还是凉的,你若是病了可怎么办。” 这一刻刘楚玉觉得自己像是个操心的老母亲,语气难免暴躁了些。 “阿姐才几天不管你,不会越发不像话了。” 可随着刘楚玉的絮絮叨叨,刘子业眼神却越来越亮,嘴角的笑容也越来越真实。 哼,太傅家的小崽子有人疼,他也有阿姐疼。 刘子业瞬间觉得,在门口冻了一晚上甚是值当。 “阿姐,太傅夸我了……” 刘子业的眼睛清透明亮,似是山涧被雨水洗刷过后的竹叶。 正文 第八百三十四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六) (十六) “阿嚏……” 一声接着一声的打喷嚏声,让刘子业心虚的低下了头。 而刘楚玉也从那样清澈干净的眼神带给她的震撼中脱离。 其实,子业在她面前,一直都是个孩子。 “你是不是非得气死阿姐。” 刘楚玉伸出食指轻轻的戳了戳刘子业的额头,没好气的说道。 刘子业轻哼两声,软软糯糯,依赖十足蹭了蹭刘楚玉的手,哼哼唧唧道“阿姐,我想喝你煮的姜茶。” 才不要吃太医开的药。 他的身体,他了解,这点儿小风寒,睡一觉就好了。 这可能也是被折磨那么久,唯一的好处了。 “姜茶可以有,但太医也得看。” “你先换身衣服,阿姐去给你煮姜茶。” 热腾腾的姜茶,氤氲的雾气,让刘子业的心暖暖的。 他要的,其实一直都很简单。 可从头至尾,旁人都吝啬给予他罢了。 可能,他不配被人喜爱。 不过,这都不重要了,有阿姐就好。 貌似,现在还多了个瞎眼老太傅对他好。 虽说,这个瞎眼老太傅对他好,也只是因为没有看清楚他的真实面目。 “阿姐,你别不理我好不好。” 刘楚玉闭门不出的日子里,刘子业感受到的只有无休止的心慌。 “阿姐,我错了。” “阿姐,我以后不那样对母后了,好不好?” 刘子业近乎卑微的央求着。 刘楚玉鼻子一酸,看着仰着脖子的刘子业,不知该说些什么。 明明,被丢弃的,被伤害的,一直都是子业啊,何至于如此卑微。 “子业,阿姐并不是在怪你,而是在怪自己。” “随心吧。” 刘楚玉揉揉刘子业的小脑袋。 子业越是这样,她就越是觉得亏欠子业。 刘子业低头将碗中的姜汤一饮而尽,被雾气迷糊了的眼睛,就好似永远让人看不清楚他心中所想。 “阿姐,太傅说想让他家中最小的孙儿做我的伴读,沾沾仙气儿,我允了。” “阿姐,太傅是不是老眼昏花了,仙气儿不是天上的仙人才会有吗?” 刘子业乖巧的窝在刘楚玉身边,声音不疾不徐地分享着他这几日来的趣事。 刘楚玉安安静静的听着,清晨的阳光明亮却不刺眼,为这一对姐弟披上了一层温润的纱衣,平添了几分岁月静好,与世无争。 若是,当初那些事情都没有发生该多好。 刘楚玉再一次在心中不切实际的想象着。 子业表现出来的再乖巧懂事,心中永远都是一望无际的荒芜和阴暗。 她是清楚的。 越是清楚,越是无力。 “你一夜没睡,待会儿太傅授课时打瞌睡,阿姐可不会救你。” 刘楚玉手痒痒,揪着刘子业的头发磨磨唧唧半天扎了满头的小辫子。 “看见没,这就是惩罚。” 刘楚玉将铜镜摆在刘子业面前,气势汹汹的说道。 三更半夜到处跑,胆子倒是不小。 刘子业看着铜镜中出现的两张面孔,阿姐的虚张声势,还有他的乐在其中。 嗯,原来被扎小辫子会让人感到快乐。 刘子业再一次形成了一个错误的认知,哄人开心等于扎满头的小辫子。 “阿姐,你要陪我一起去见见太傅家的孙儿吗?” 刘子业满怀期待的开口。 能让老太傅那么喜欢,想来是个讨喜的孩子,阿姐看了许是能欢喜些。 但,所有的前提是,那个小娃娃绝不能跟他抢阿姐,否则…… 否则他就杀了他。 刘子业的眼中闪过暗芒,他绝不允许任何人抢走阿姐。 “那就见见吧。” 刘楚玉地位本就特殊,虽然只是公主,但架不住帝王讨帝王喜欢啊。 所以,只要刘楚玉愿意,在这偌大的皇宫横着走都行。 骄纵任性? 刘楚玉有骄纵任性的资本,更不要说身后还有一个恨不得把全世界都捧在她面前的病娇刘子业。 阿姐是天,阿姐是地。 天大地大,阿姐最大,毫无疑问,这就是刘子业为人处事的最大宗旨。 无需讨论合理性,病娇眼中只有乐意与否,合理正确与否,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吧。 等刘子业开开心心牵着自家阿姐的手回到东宫时,老远便看着老太傅绷着脸在训一个小娃娃。 与其说是凶,倒不如说是无可奈何。 小娃娃大眼睛滴溜溜转着,古灵精怪,丝毫没有来到一个陌生环境的惶恐,甚至还上窜下跳妄图拔下老太傅的胡子。 怪不得,老太傅的胡子日渐稀疏,亏他还以为是因为年纪大了,脱发的同时也掉胡子…… “阿姐,那个应该就是太傅的幼孙。” “是个活泼狡黠的孩子,放在你身边,阿姐很放心。” 有这样好动热闹,胆大包天的小娃娃跟着子业,长此以往,耳濡目染,兴许子业也可以开怀。 刘子业不着痕迹,细细的观察者自家阿姐,确定阿姐只是单纯的夸奖,瞬间安心。 “见过太子殿下,公主殿下。” “行礼啊……” 这个时候,老太傅真想一脚踹过去。 刚刚爷孙两个人还商量的好好的,他还丧权辱国答应了一些列要求,现在这个小东西就反悔了。 只见沈家这位小祖宗在踮起脚尖与堂堂的太子殿下比身高,口中还念念有词。 这个智障孙子,确定不是抱错了吗? “太子殿下,这就是老臣的幼孙,沈琛,自小顽劣,让您见笑了。” 老太傅只觉得他的老脸在这一刻被自家孙子摁在地上摩擦。 “稚子童心,甚是可爱。” 刘子业小大人模样,故作老成的说道。 老太傅叹气,不怕不知道,就怕做比较。太子殿下也不过长了琛儿几个月,瞧瞧这察觉。 这其实是隔辈了吧…… 太子殿下温雅清静,内秀雅致,可琛儿就是个上房揭瓦撩猫逗狗的主儿。 唉,突然觉得有些对不起太子殿下。 这哪里是送伴读,分明就是送讨债鬼。 整个一上午的授课,老太傅都显得心不在焉,眼神不停的在刘子业和沈琛身上打转。 太子殿下坐的笔直,笔记周全,见解独到。 而琛儿呢…… 琛儿看是看不到了,若是弯腰在桌子底下找找还是有可能找到的。 正文 第八百三十五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七) (十七) 嗯,口水还流的正欢乐,时不时还有低低的呼噜声响起。 在一旁默默待着的刘楚玉,忍俊不禁,但很快又捂住嘴,不让自己笑出声。 咳咳…… 她绝对没有嘲笑沈家这位小公子的意思。 只是单纯觉得,子业以后的日子怕是要开始鸡飞狗跳了,前提是沈琛能够安全让子业接纳他,否则一切都是妄谈。 老太傅忍无可忍,吹吹自己所剩无几的胡子,手拿戒尺,气势汹汹的拍了拍桌子。 可沈琛也只是无意识嘟囔了几句,转了个头,继续睡的香甜,显然早已习惯了老太傅的催眠神曲。 当真是个活宝…… 可刘子业莫名其妙想毁了这样的沈琛,若问理由,便只有碍眼两个字。 过于单纯,过于美好,过于扎眼的东西,本就不应该存在。 “太傅,莫气坏了身体。” “父皇午后要考校本宫的功课,所以太傅下午便不必过来。” “令孙,本宫与阿姐会小心照看着,您且放心。” 老太傅一步三回头,离开了东宫。 而刘楚玉也被皇后叫去商量七日后的百花宴。 “准备一只老鼠,死相要多惨就多惨。” 刘子业漫不经心的吩咐着。 桌子底下睡着香甜的小娃娃此刻还在吐着泡泡,刘子业伸手戳了戳小奶娃娃吹弹可破的脸蛋,直到留下清晰的指印。 感受到疼痛的沈琛眼泪汪汪的睁开眼睛,不明所以的盯着刘子业的手指,下一秒便张口咬了过去。 最后,还顺带舔了一下。 刘子业神经绷紧,眼中酝酿着风暴,目光移向沈琛的脖子,这么纤细白嫩的脖子,也不知道能被放出多少血。 难为老太傅了,一大把年纪还得给找死的孙儿办丧事。 危机重重的皇宫,一个横冲直撞到小奶娃娃被贼人所杀,多么正常的一件事情。 感受到危机的沈琛,顿时清醒过来。势不如人,先认错,顺带塞礼物,这是小奶娃娃横行的宗旨。 幸亏今日出门前,祖母塞给了他一堆小玩意儿。 刘子业:…… 老太傅的家教,果然别具一格。 刘子业看着手心里被缝制的歪歪扭扭却又憨态可掬的小兔子,默默收紧了手。 既然,手被占住了,那沈琛的小命就再留一天吧。 “真丑……” 刘子业傲娇的吐槽道。 他刚刚看到,沈琛藏了一布袋子的小玩意儿,随手抓了一只兔子讨好他。 他从来没有过那些小东西,没人买给他,也没人给他做。 果然,沈琛的存在,就是让人堵心的。 解除危机的沈琛,见刘子业不再搭理他,便心大的继续抱着他的布袋子呼呼大睡。 谁让昨晚沈老夫人不放心,揪着沈琛进行了一晚上的紧急特训,导致他分外困倦。 “主子,老鼠准备好了。” 黑衣人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刘子业面前,手中拎着一只血淋淋味道作呕的死老鼠。 “跟他怀中布袋里的东西做调换。” 一只死老鼠而已,当初他为了活下去,都不知道咬死了多少只。 刘子业并没有想要沈琛的命,死老鼠也是他能想到的最不具有威胁力的东西。 可是他忘了,他本就与正常人不太一样。 他觉得司空见惯的东西,在旁人眼中也许便洪水猛兽难以接受。 刘子业眼睛漆黑,波澜不惊,无风无浪在一边看着暗卫手脚麻利悄无声息的把装满小玩具的布袋子拿出来,然后把令人作呕的死老鼠塞进了沈琛怀中。 这只死老鼠就好似是在沈琛热烈纯白的人生中添进了一抹新的颜色,仿佛这样就可以与刘子业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嗯,好像也没那么碍眼了。 刘子业也不清楚自己对沈琛的嫉妒源自于何处,可他却清清楚楚的觉得对方碍眼。 最开始他以为所有人的生活都该跟他一样,可事实上却是只有他。 可为何看着沈琛抱着死老鼠的模样心中又分外不适。 不应该是这样的啊…… 刘子业的头疼症再一次没有任何征兆发作,也不知是因为那只死老鼠,还是抱着死老鼠的沈琛。 “出去……” 刘子业猩红的眼睛狠狠的瞪着黑衣人,面目抽搐,忍着极致的疼痛。 刘子业的眼神渐渐涣散,一片迷茫。 房间里的东西不停的被他漫无目的的撞在地上,清脆的碎裂声伴随着低沉压抑痛苦的嘶吼声。 紧接着一道响亮的尖叫声…… 沈琛被惊醒,怀里的死老鼠更是吓的他心神俱裂。 房间内如此嘈杂,却无一人敢靠近。 年纪小小的刘子业,已经完完全全将东宫捏在了手里,至于那些不听话的…… 不听话的自有不听话的去处,何须在意。 沈琛哆嗦的松开手,猛的站起来,手掌,胸前,沾满了腥臭的鲜血,沈琛忍不住吐起来。 虽说素来是个无法无天的纨绔小霸王,但从未接触过疯批,也不知道疯批的世界开胃菜便是如此惊悚。 毕竟年幼,沈琛的眼泪迅速布满面庞,想用手擦,却又恶心于老鼠血。 低低的啜泣声,瑟瑟发抖的小身板。 “哭什么?” 刘子业循着声音,站在沈琛面前,伸手狠狠的掐在了沈琛的脖子上。 “咳咳……” 沈琛呼吸不过来咳嗽着,不停的拍打着刘子业的手。 每一次拍打,都升起令人作呕的味道。 滚烫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刘子业的手背上,换来了他片刻的清醒。 “别哭,再哭本宫杀了你。” 他刚刚才决定因着那只布兔子多留沈琛一日的性命…… 可就差那么一点点,沈琛就会成为枯井的另一具尸体。 沈琛立刻闭上了嘴,任凭眼泪哗啦啦流着,却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 太子殿下太可怕了,这就是祖父说的天选之人?祖父怕不是瞎了…… 也许,太子殿下是生病了。 沈琛看着不远处的铜盆,蹑手蹑脚挪过去,洗干净手,然后也壮着胆子递给了刘子业一幅帕子。 “太子殿下,擦擦……” 沈琛哆嗦着,忍不住瑟瑟发抖。 呜呜呜,皇宫太危险了,祖父就是大骗子。 正文 第八百三十六章想挣扎的刘子业(十八) (十八) 他倒是想跑,可对上太子殿下那双红的几乎要吃人的眼睛,他的腿瞬间就丧失了逃跑的能力。 他敢断定,但凡他逃,下一秒他就会被拎起来,至于多久断气,全看太子殿下的心情。 既然逃不了,那就讨好吧。 可是,可是祖母准备的一布袋子的小玩具都变成了死老鼠…… 刘子业微微一顿,头疼症的发作是他始料未及的,可既然沈琛看到了,他就绝不可能让沈琛说出去。 要么闭嘴,要么死。 “太子殿下,你也是被死老鼠吓到了,所以才生病了吗?” “我也不知道为何祖母做的小玩具会变成死老鼠,我错了,您别杀我好不好。” 求生欲极强的沈琛仰着头,双手捧着帕子,被泪水冲刷过的眼睛晶莹剔透,散发着光芒。 那藏的极深的恐惧,还有努力表现出的讨好,一一映入刘子业的眼帘。 他没有问什么你不怕我这类愚蠢的问题。 自欺欺人,他不需要。 刘子业抬手把帕子挥仔地上,俯身低头,狠狠的咬在了沈琛的手腕上。 锋利的牙齿刺破白嫩的皮肤,浓郁的血腥味充斥着口腔。 味道,好像不太一样。 沈琛下意识想要哭嚎,又想起了刘子业的警告,默默的闭上了嘴。 疼…… 是真的疼…… 刘子业的情绪渐渐平复下来,理智也渐渐归位。 刘子业眼中的猩红退却,看着满屋的狼藉,看着面前哭成泪人儿却不敢发出一声的小可怜,蓦地笑了。 不得不承认,小可怜的命挺大。 沈琛看着冷静下来,又温润柔和光风霁月的太子殿下,瞬间懵逼了。 他敢肯定太子殿下就是被吓得生病了…… 然后,然后喝了他的血才慢慢变好。 可为什么是他的血呢,难道就因为死老鼠是祖母的布袋子变成的,所以他就得做这个倒霉鬼? 这样一想,倒也没错。 这可是太子殿下啊,祖父眼中的国之希望。 “你……” 刘子业随意的擦了擦嘴角的鲜血,凝着眉头,似是在发愁接下来到底该如何收场。 他暂时还不想要这个小奶娃娃的命,可刚才的事情若是传到太傅耳中,等待他的一定是废除太子之位,然后圈禁,届时阿姐定然会失望。 “你能不告诉祖父吗?” “还有,能不杀我吗?” “你以后让我往东,无不往西,你说一我绝对不说二。” 沈琛脑子糊里糊涂,说出的话也是颠三倒四。 他面前的可是太子啊,祖母口中那个一个眼神就能让人死无葬身之地存在。 刘子业:…… 这小娃娃是个傻子吧…… 明明他还在发愁如何堵嘴,这个小娃娃竟然反过来求他。 看来,沈家危矣。 一个瞎眼老太傅,送来了一个小傻子。 “你的话又如何当真呢?” 平静下来的刘子业,打趣的问道。 “我发誓……” 沈琛学着他从二婶那里偷看的话本子里的动作,义正严辞,神情肃穆。 就连那誓言,都是渣男最常用的。 什么天打五雷轰,什么死无葬身之地,可能这其中的意思沈琛还不理解,可就在这样懵懂无知的时候就把自己的一生葬送给了刘子业。 刘子业托着下巴,这誓言还怪好听的,就是不知道这天底下有没有因毁约而被五雷轰顶的,死相是否凄美。 “既如此,你先把房间收拾干净吧。” “毕竟着一地狼藉也是因你而起,待旁人问起,你该知道如何回答。” 从始至终,他都只会是冰壶秋月温文尔雅的皇太子,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合规矩。 爱惜小命的沈琛连连应下,不就是背锅嘛,这事儿,他在行。 跟那些狐朋狗友在外胡作非为爬墙逗狗惹下麻烦时,都在相互推脱,相互背锅。 于是,在刘子业的注视下,沈琛笨手笨脚的打扫整理,可眼神从来不曾看向死老鼠所在的地方。 他在害怕…… “要么扔了,要么今晚抱着睡觉,你选吧。” 刘子业不知想到了什么,声音陡然变的凌厉,吓得本就心不在焉可怜兮兮的沈琛打了个个寒颤。 既然把命卖给了他,就该适应这些,难不成他还把沈琛捧在手心里宠着? 卖命,就要有卖命的样子。 阿姐当初看到死老鼠反应都没这么强烈,他清楚的记得,阿姐忍着恶心和不适,帮他清理了老鼠的尸体。 那些人妄想饿死他,他偏不死。 沈琛抬眸,眼泪汪汪的看着刘子业,想要装可怜,想要求饶,甚至想偷偷跑出宫找外援。 可偏偏沈老夫人为了唬住沈琛让他安生些,把皇家描述的过于强大和恐怖。 没有人能够救他,祖父祖母也不行。 沈琛吐的昏天暗地,刘子业冷眼旁观,甚至还隐隐有几分病态的兴奋。 嗯,他好像又把一个人拉入了泥沼。 不…… 不能这样…… 刘子业的再一次陷入了天人交战,一把推开沈琛,面容冷峻的拎着老鼠扔了出去。 他也不知为何会在最后的关头犹豫,也许是他努力想成为阿姐期许的样子,也或许是太傅的天真眼瞎让他心生愉悦。 凌乱无序的房间,宫人一炷香的功夫便收拾的妥帖整齐,损坏的一应物件儿也迅速补齐。 只是,阖宫皆知,沈家幼孙,年幼闹腾,致使东宫财物受损,太子殿下仁善,念太傅恩情,不予追究。 孝建帝刘骏,见自家儿子已经有了决断,亦没有驳回。只是派宦官来东宫传话,考校功课时,携沈琛一同面圣。 沈琛在宫人的伺候下,换上新的衣服,亦步亦趋地跟在刘子业身后,看似乖巧,实则那双眼睛就没有停止过对周围一切的探查。 小孩子心性,情绪来的快,去的也快。 刘骏考查完刘子业的功课,表示很是满意,随后便唠起了家常,这对刘骏来说,也是第一次。 从子业出生,他好像便很少有精力照看,府中大小事务,都是皇后料理。 他驻扎在外,偶有子业的消息传入他耳中,大多算不得好,不是说他性情乖僻,便是不顾手足。 正文 第八百三十八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 (十九) 他也叹息过,却鞭长莫及,只能传信皇后多加管教。 却不想,被放养的孩子比真正的世家子还要内秀矜贵,却又足够谦卑自律仁善。 他何尝不知,这份谦卑和仁善在皇家何等珍贵,无异于是种对天下万民生命的敬畏。 许是因高祖刘裕军功卓著代晋而立,刘家的人血统里变多了杀戮善战,靠着蛮力治国。 刘宋王朝看似国泰民安,实际上呢…… 刘家的人有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的气势,但也残暴骄奢,甚至荒淫无度,不顾人伦礼教。 包括他自己…… 可对上在老太傅口中都冰清玉润,澧兰沅芷的子业,他便下意识想把自己那些脏事藏起来,藏的再深些。 这么一个出淤泥而不染的独苗苗,总不能被他所荼毒。 看着刘骏神色变化来变化去,刘子业的脑海里莫名其妙的出现了“宋孝武帝蒸其母路氏”的字样。 他也不知道为何会有这样的认知。 太后居显阳殿。上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宫掖事秘,莫能辨也。 所以他这算是先知吗? “子业,朕带你去百兽园,教你狩猎吧。” 刘家马背上得天下,总不能只有仁孝,却无立足之本,任人拿捏吧。 刘子业藏于身侧的手不自觉握紧,面上却乖巧的应下。 百兽园在他的记忆里,算不得一个好地方。 刘邵也曾带他去过百兽园,不过不是为了狩猎,因为他是猎。 他跟那些被圈养的野兽一样,为了活下来,拼命逃窜。 他耳根后的疤,便是被箭矢划伤留下的。 百兽园还是那个百兽园,并无猛兽,大多都是些供皇家人玩乐的中小型野兽。 拉弓,搭箭,刘骏手把手的教刘子业,似是要尽可能弥补这些年父爱的缺失。 刘子业认认真真的学着,天赋异禀一次也许就是用来形容刘子业的。 所有的东西,一教就会,动作标准而又熟练,令人瞠目结舌。 刘子业的疑惑再一次在心中升腾,他真的不是生而知之吗? 刘骏眼中的惊讶和赞赏毫不掩饰,他的儿子真真的当得起太傅那句天赋异禀,日后怕是要再加一句文韬武略了。 沈琛在一旁看着甚是眼热,男孩子的骨子里天生便崇尚热血。 “沈琛,本宫教你。” 刘子业的招手,沈琛下意识的动作便是后退,被掐的呼吸不过来的阴影,挥之不去。 “嗯?” 刘子业低沉的质问从喉间溢出。 誓言美妙动听,沈琛貌似抛在了九霄云外。 沈琛自以为小心的叹了口气,屁颠儿屁颠儿的小跑走向了刘子业。 沈琛学的很认真,但因为臂上无力,射出去的箭东倒西歪,还有一只直接插在了自己的鞋上,鲜血很快浸湿了鞋子。 “真蠢。” 刘子业比着口型,嘲弄的说道。 这得是多么教养,才会这般无用。 沈琛心中委屈,但在刘子业冰冷木然目光的注视下,连弯腰查看脚伤的勇气都没有。 脚都伤了,是不是就可以回府了?沈琛心存侥幸。 这里的动静被在不远处休息的刘骏注意到,便招手示意二人过去。 帝王面前的刘子业,必须得是一朵人畜无害的小白花。 只见刘子业眼中的冰冷被友爱所替代,然后示意沈琛趴在他的背上。 沈琛表示,他惜命,他不敢。 但刘子业一个眼神扫过去,沈琛小声嘟囔了一句,便默默爬到了刘子业背上,双手紧紧圈着刘子业的脖子,生怕被甩下去。 刘子业:勒这么紧,确定不是想勒死他,以报被他掐脖子的仇吗? “父皇,沈琛的脚被自己射出去的箭伤到了,儿臣下次不带他做这么危险的事情了。” 刘子业低着头,声音中满是不安愧疚。 刘骏只能看到刘子业毛茸茸的头发,看不到这份怜悯背后的冷漠。 刘骏摸摸刘子业头顶的头发,然后大手一挥,回宫宣太医治伤。 只是那一瞬间的触碰,刘子业身上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有什么资格触摸他的头发,只有阿姐可以。 回宫之后,太医包扎止血,刘子业一遍一遍清洗着头发,似是这样才能消除刚才被触碰留下的气息。 刘子业头发滴着水,坐在床边看着疼着疼着睡过去的沈琛,有一瞬间的慌神。 被家中千娇百宠的沈琛,短短一天时间被他折磨成了什么样子,哪怕是在睡梦中都皱着眉头,似是做了噩梦,两只手不停的对着空气做出推搡的动作,就连脚也不老实。 这睡相真差,刘子业默默在心中嫌弃道。 但看着沈琛被纱布厚厚抱着的脚,还是伸手轻轻的固定住,不让随便晃动。 只是,发丝上的水也一滴一滴大的落在纱布上。 刘子业猛的缩回手,远离床边,手忙脚乱的想要擦干头发,擦着擦着却愣在原地。 他这是在做什么?明明他就是母亲口中那个无药可救的污秽之物,又何必再勉强做个好人呢。 窗外不知何时下起了雨,夏天的雨大都急促,不断有水汽飘入房间,润湿了刘子业的眼睛。 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流过泪了,那今晚的泪到底是为什么而流,是突然发现他已经有不忍之心,还是他已经忍不住的想要触碰到光明与美好。 刘子业也看不懂自己了。 雨越下越大,刘子业关好窗户,回到床边,一只手轻轻按着沈琛的脚踝,另一只手抱着沈琛送给他的布兔子。 鲜少能够入眠的刘子业,听着窗外雨滴的声音,嗅着布料上棉花香气,难得的有了困倦。 想要起夜的沈琛迷迷糊糊醒来,看到的便是这样的场景,突然觉得,太子殿下其实并没有那么可怕。 他会给他按着受伤的脚…… 他会珍惜他送送出去的小玩具…… 他还会守在他的床边…… 这些只有家人才为他做过,所以……所以,从现在起,他还是把太子殿下纳入家人的范畴吧。 虽说太子殿下有时候实在凶了点儿,但好像也没真的伤害他。 正文 第八百三十八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上一章标题错误,内容无误 (二十) 只是,他还是想不通,为什么一布袋子的小玩具会变成死老鼠。 想到老鼠,沈琛忍不住打了个激灵。 刚才在梦里,他都梦到老鼠如牛大,张开血盆大口就要吃了他。 沈琛小心翼翼的想要抽出脚,却惊醒了浅眠的刘子业,对于刘子业来说,但凡身边有一丝动静,他都会醒来。 嗯,哪怕是在睡梦中,他的神经都在紧绷着。 “我想尿尿……” 沈琛脱口而出。 实在是被刘子业盯着,他就下意识紧张,嘴巴就不受控制。 刘子业:…… 说好的老太傅是天下文人的代表呢?然后沈琛怎么就成了这么个玩意儿,难不成现在做个小纨绔,长大做个大纨绔? 沈琛也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顿时羞红了脸,他总觉得沈家几十年的脸面都要被他一个人丢光了。 话本子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不肖子弟,清理门户,逐出家门…… 刘子业黑着一张脸默不作声的抬起手,紧接着不着痕迹的把布兔子藏进了宽大的袖子里。 沈琛起夜回来,也睡不着,但又不敢主动找话题,只好装睡。 “别装了,起来。” 刘子业也不知道从哪里搞来了针线包还有一堆大大小小五颜六色的布。 “做一只小马。” 刘子业居高临下,理所应当的发号施令。 反正沈琛都把命卖给他了,做个手工还不行了? 沈琛:(╯‵□′)╯︵┻━┻ 他听到了什么? “我是个伤患。” 沈琛挣扎道。 “你伤的是脚,不是手,也不是脑子。” 刘子业嫌弃的皱了皱眉。 刘子业严重怀疑,沈家所有的脑子是不是都被老太傅一人长完了,所以沈琛才憨的如此清新脱俗。 “你觉得我会吗?” 沈琛生无可恋,之前他还是京城显赫的太傅家的小公子,跟屁虫一堆,今日他就得含泪拿起针线布料做小马,太子殿下是不是高估他了。 “不会?” “会。” 不会也是会。 沈琛瞬间想到了他被掐着脖子即将窒息的感觉。 于是,在刘子业的目光灼灼的监督下,沈琛一边打着哈欠,一边开始了他的手艺人之路。 眼泪汪汪,歪歪扭扭…… 人虽是很了点儿,但也不是无药可救。 最终递在刘子业手里的是一个奇形怪状,丑的令人发指的布偶。 刘子业眯着眼睛,试图从这个布偶身上找出一丝马的模样,只可惜,他失败了。 可能,他还是缺少一双发现美的眼睛。 倒是沈琛,一脸的劫后余生和洋洋得意。 刘子业:…… 不能跟傻子一般见识,影响智商,智商太低会传染的。 被刘子业折腾了这么久,在第二日老太傅授课时,见到的又是睡的昏天暗地的沈琛。 只不过,这一次的沈琛学乖了,没有缩在桌子底下,而是光明正大的趴在桌子上,任凭老太傅咆哮。 他觉得,觉不补回来,容易猝死。 学习诚可贵,生命价更高。 老太傅叹了口气,只觉得自己的头发好像更白了一些,他从未见过似沈琛这般嗜睡如命的人。 尤其是,这还是他的孙子,一世英名,脸脸对自己的孙子束手无策。 “殿下,不知王家伴读何时入宫?” 老太傅一脸愁容,若王家伴读也是个勤奋好学敏于思考的人,那沈琛可就真真应了那句万花丛中一点绿了。 “前些日子已从临沂出发,想来不日便可到达。” 刘子业放下手中的毛笔,礼貌答道。 王家伴读是他给外祖母的一颗定心丸。 老太傅愁容依旧,开始在心里反思,让沈琛跟在太子身边吸仙气的做法到底可不可取。 太子殿下光风霁月仙气十足,这点无需怀疑,可沈琛看着就是铜墙铁壁,刀枪不入,任身旁如何仙气缭绕,他自岿然不动。 要不,还是带回去送书院吧。 眼不见心不烦,他管不了,就交给那帮以严苛端肃出名的夫子管教吧。 别到时候,仙气没吸上,还把太子殿下拉下神坛。 “太子殿下,老臣深觉那日提议让沈琛入宫不太成熟,不如……” 如此嗜睡,时不时还手舞足蹈说着梦话,难不成这是在给太子殿下伴奏吗? “太傅,沈琛甚得本宫喜欢。” 刘子业抬眸,浅笑着,却有清楚明了的表达了自己的态度。 甚是喜欢,自然不能夺人所爱。 “再说了,父皇昨日对沈琛也是大肆夸奖。” 老太傅眼巴巴的打量着刘子业,深觉太子殿下也是个睁眼说瞎话都能面不改色的主儿。 这宫里都传遍了,沈琛任意妄为,砸了东宫,太子仁厚,不予追究。 他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心脏都差点儿停止跳动。 砸东宫,明明就是大逆不道之举,若是圣上大怒,等待沈家的只有抄家灭族。 “老臣再次谢过太子殿下的救命之恩。” 从太子保下沈琛的那一刻起,沈家百年清流之家就彻彻底底的与太子绑在一起,密不可分。 所以,于公于私,太子殿下都只许成功,不能失败。 可皇后娘娘那里…… 这些日子以来,他从那些老一批的宫人口中打听出不少消息。 确定了,太子殿下确实不得皇后之心。 甚至,皇后已经在私底下联系朝臣,有易储之心,甚至还编排了无数太子殿下的黑料。 什么残暴失德,什么杀人放火…… 反正在黑料上,太子殿下就是个不折不扣的疯子。 虎毒尚且不食子,皇后娘娘为了将太子殿下拉下位,也着实是煞费苦心啊。 皇后背后站着的可是世家之首,势力不容小觑,若在皇后的游说之下,世家同仇敌忾,那么太子之位鹿死谁手还真的是个未知数。 犹豫再三,老太傅还是将他的担忧告知了刘子业,只不过语言温婉含蓄。 刘子业一脸平静,无惊无怒。 本就是早就知道的事情,又何需因为不值当的人影响情绪呢。 “太傅所言,本宫已知晓。” “太傅所忧,本宫心中已有打算。” “良禽择木而栖,太傅焉知无人眼红王家的地位呢。” “世家绝无可能出现同心同德的一幕。” 正文 第八百三十九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一) (二十一) “太傅大人是关心则乱了。” 刘子业不疾不徐,慢条斯理的理智模样,让太傅欣赏的同时,又有深藏的不安。 太子殿下的心性,到底得有多么的坚定和冷漠。 就好似皇后娘娘那些非人的奇葩操作,不值一提,如耳旁清风,吹散即过。 他也不知为何不安,明明太子殿下符合了他所有对于明君的畅想,完美无缺。 “太子殿下心中有数,老臣便放心了。” “太子殿下,恕臣直言,这后宫之主,不仅有皇后娘娘。” 老太傅点到为止。 刘宋王朝自建国起,前朝与后宫便密不可分。 太后娘娘的母家,虽难及王家显赫,但架不住帝王厚爱,自新皇登基,路家封赏不断,家中男子皆擢升显要职,女子也是得封乡君。 无世家之根基,但却手握实权。 更不要说圣上对太后娘娘格外爱重,凡太后娘娘所求,圣上从无反对。 于太后娘娘而言,众皇子皆是她的皇孙,无甚偏私,但太子殿下可以尝试脱颖而出。 嫡长子,本就是不一样的。 刘子业本就是一点就透,只是,他好像下意识的便不会去主动靠近旁人了。 他自是知道父皇极为爱重孝顺太后,否则也不会在确认太后不在京中便悍然起草檄文起兵。 也许…… 可以试试。 刘邵曾经告诉过他,站在那个位置上,便能一切如愿,一切随心。 如愿,随心,多么具有诱惑力的词。 于是在皇后和刘楚玉忙于筹办百花宴之际,刘子业打着尽孝的名义成为了显阳殿的常客。 太后路氏年逾四十,却依旧貌美,岁月几乎没有舍得在她脸上留下痕迹。 而刘子业惊讶的发现,父皇似乎也频于造访。 刘子业总觉得每一次在显阳殿偶遇父皇,气氛都会变得有些奇怪,他说不清也道不明。 太后看向父皇的神情,像极了后宫那些妃嫔,只是又多了几分傲慢与羞涩。 一个念头在脑海中划过,猝不及防,仿若晴天霹雳,让刘子业愣在原地。 如此荒唐吗? 也对,刘家向来荒唐。 古来荒乱之君,何代蔑有,然未有如江左刘宋之多者。 所谓的家法传承,只有放情胡闹,闺门宣猥,内外奸杂。 难怪乎,天下玄学名士,会如此看待刘家。 原来,是大家都疯啊。 如此肮脏的血脉,又有什么传承下去的必要,刘子业再一次多了自我厌弃。 可他依旧假装不知,通过路太后,成功与路家搭上线。 百花宴上争奇斗艳,娇影绰绰,乱花渐欲迷人眼,至于迷了谁的眼,无需多言。 后宫入新人,皇后表现的雍容大度,持重有礼,颇有一国之母的典范。 王宪嫄目标明确,她要的亦是太后之位。 只要她贤名远播,王家屹立不倒,太子之位攥着她血脉手中,那么她就无需与这些昙花一现的女子计较。 刘骏是什么性情,无人比她清楚。 貌美女子,多多益善,但刘骏绝不会上心。 所以,她所忧虑之事,从不在后宫,而在于前朝。 刘子业…… 刘子业的存在就好似是悬在她头顶的一把利剑,随时都会掉下来。 可偏偏王家因为刘子业主动提了伴读一事,对刘子业心存好感,不愿相信她所言。 而她对刘子业所做的一切,又不能对外人道,子尚亦未长成,使得她陷入僵局,进退不得。 …… …… 人间忽晚,山河已秋,刘骏继位后的第一个夏天,就在这种诡异的平静中悄然逝去。 一切都是心知肚明,一切也都是不动声色。 变化最大的当属沈琛,他成功在疯魔的刘子业手中活了下来,以一种势不可挡的姿态光明正大的融入了刘子业的生活。 最开始可怜巴巴大气不敢出的小媳妇儿模样,到现在的敢仰着下巴理直气壮瞪刘子业,胆量是一日千里。 至于缘由,自然是刘子业纵的。 不同于沈琛的顽劣胡闹,王家儿郎王泽,是典型的世家公子,一言一行,就好似是刻在模子里一般。 虽无趣了些,但也不负世家之名。 规规矩矩,无甚亲近。 老太傅甚是奇怪,为何在两尊大佛的耳濡目染之下,沈琛依旧能够我行我素,没有丝毫改变。 甚至有了太子殿下的撑腰,越发的肆意妄为,上蹿下跳,真真是把皇宫当做了家,乐不思蜀了。 老太傅幽怨的看着刘子业,他是让沈琛来吸仙气,奋发图强的,不是来寻靠山的。 刘子业摸了摸鼻子,佯装不知,不言不语。 刘子业也表示自己很无辜,本来还以为老太傅指不定得白发人送黑发人,却不曾想,会是如今这个结果。 必须得承认,沈琛过于明亮,过于鲜活得生命,让他觉得碍眼的同时,又格外的艳羡,向往。 他明白,那是他的求而不得。 那样的生活,他配不上,那就好好护着,放在身边看着,也能多几分欢乐。 他也不知,何时起,沈琛的存在变成了寄托。 也许是沈琛手腕上那些伤痕,也许是沈琛越发熟练的手工技艺,也许是那只奇奇怪怪满是血迹的小布马…… 也许,是因为沈琛见证了他一次次的发病,却依旧没有想着逃离,反而成了太医院院判名义上的弟子? 没错,沈太傅的嫡孙,沈琛,如今已经能够清楚的辨识各种草药了。 用沈太傅的话说,老天爷可能是给沈琛打开了这一扇窗户,其他方面全都钉的死死的。 可刘子业不这么想,沈琛虽顽劣爱闹,但也异常聪颖,只看他自己是否乐意去做。 “太子殿下,太医院以后的消息就无需刻意告知了,老臣年迈,受不了刺激。” 最重要的是,沈琛造的孽太多了,他怕他赔不起了。 言外之意,既然太子现在纵着沈琛,那不如连以后的赔偿也一并承担了吧。 老太傅已经记不清楚被太医院院判在圣上面前告了多少次状了! 要么是煽动药童罢工罢课,要么就是专挑贵重的药材造作,美名其曰研究新药方。 正文 第八百四十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二) (二十二) 那些药材,千金难求,有价无市,他赔不起啊。 老太傅欲哭无泪,看向刘子业的眼神越发幽怨,活脱脱像是被抛弃的小娘子。 如今,仙气儿没吸上,家财倒是散了不少。 老太傅心想,这算不算传说中的赔了夫人又折兵。 总觉得有太子殿下纵着,以沈琛的性子,指不定会干出什么让他心惊肉跳的事情。 以防沈家倾家荡产,他是不是应该直接把沈琛丢给太子殿下来养? 也许是的…… 老太傅的眼神太过幽怨和复杂,硬生生让刘子业产生了一种痴情女子负心汉的画面感。 就在刘子业计划着要不要昧着良心安慰安慰老太傅的时候,又有宫人心急火燎的跑来。 “太子殿下,沈公子把太医院炸了……” 炸了…… 炸了…… 这个词一出,刘子业和老太傅面面相觑。 没想到瞎眼老太傅,竟然培养出一个动手能力如此强的孙儿,实属不易。 “沈公子可有受伤?” 刘子业忙问道。 “太医院可受损严重?” 老太傅紧接着打着哆嗦颤颤巍巍的开口。 原来,造作也是会进化的,前些日子还是煽动药童罢工罢课,现在就直接成了炸太医院…… 下次呢…… 火烧皇宫吗? “沈公子无大碍,就是太医院……” “太子殿下,您还是去看看吧,皇后娘娘也收到了消息。” 炸太医院一事,不算小。 若是皇后娘娘有心追究,沈琛不死也得脱层皮。 “太傅稍安勿躁,本宫去去就回,保证完好无损的把沈琛带回来。” 刘子业赶到太医院时,雍容华贵高高在上的皇后娘娘疾言厉色的训斥着,沈琛则是被侍卫压着浑身上下黑漆漆的趴跪在地上。 刘子业眼中闪过厉色,那些按着沈琛的手,好生碍眼。 “母后,当务之急还是救火,救灾,而不是挡住要道追究责任。” “母亲你说呢?” 刘子业仰头,嘴角上扬微微一笑,眼睛里却尽是冰冷威胁。 皇后把柄那么多,经不起折腾,也经不起查。 若皇后执意要发泄情绪,处置沈琛,她倒是也不介意提前与皇后撕破脸。 真以为他现在还是当初那个被囚于内宫,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废物可怜虫吗? 王宪嫄收回视线,居高临下的睨着刘子业,说不出的烦躁和厌恶,这个儿子当初她就不应该生下来。 这个时候的王宪嫄已经忘记了,刘子业的诞生从来不是夫妻恩爱的结果,而是王宪嫄迫切需要嫡子固宠的结果。 大婚数年,无嫡子,对于皇子妃本就是头等大事。 “子业说的有理。” 皇后的声线低沉,毫无感情。 在皇后眼里,刘子业就是除之而后快的眼中钉,那么沈琛,作为刘子业的玩伴,自然能死最好。 刘子业这样的人,根本没有资格活在阳光下,与正常人一般。 一行人移到太医院不远处的竹林旁,沈琛依旧狼狈的跪在地上,但那双眼睛却亮的吓人。 “子业,本宫知晓你与沈琛感情甚笃,但国有国法宫有宫规,沈琛多次以身试规,可因着你的袒护,处罚一直无关痛痒。” “身为上位者,最是忌讳偏私。” “你是太子,更应以身作则,公正严明,岂能因沈琛一人,坏了宫规。” 皇后娘娘冠冕堂皇,看似循循善诱。 她就是要置沈琛于死地,谁让沈琛和楚玉让刘子业越来越像个正常人呢。 楚玉是她的嫡长女,她奈何不得。 但沈琛呢…… 也不知道当沈琛皮开肉绽死在刘子业面前时,刘子业还能不能冷静的保持这副所谓的仁孝无双的面孔。 还真是期待啊。 “母后的意思儿臣不太清楚,以往几次不都是父皇亲自处罚的吗?” “难道母后是在埋怨父皇处事不公,坏了规矩?” 刘子业一脸懵懂的问道。 祸水东引,也是老太傅教给他的词汇。 除此之外,还有浑水摸鱼。 “母后难道不知,凡是父皇处罚,沈琛,沈家,乃至是本宫都不折不扣的接受了处罚。” “还是说母后觉得皇后懿旨远胜帝王诏令。” 就事论事不好吗,非要想不开的自找麻烦。 过往的一切,都已是帝王金口玉言,板上钉钉。 翻旧账,无异于是对帝王不满。 皇后一噎,她堂堂一国皇后后宫之主,处罚一个小小的孩童,竟然都得束手束脚。 “沈琛还真是幸运,能得子业如此偏爱。” 王宪嫄状似无意的开口。 “儿臣也觉得沈琛甚是幸运,能够得了父皇青睐,厚爱至此。” 对上皇后,还有什么比拉皇帝下水更好的法子。 再说了,他也并没有撒谎,阖宫上下,谁不知道皇上对于沈琛向来称赞有加,喜爱之情溢于言表。 王宪嫄:…… 若不是身份和力气不允许,她真想倒拔竹子,拍死刘子业。 世人都瞎了眼吗?这样牙尖嘴利,顶撞长辈的刘子业,哪里是个孝子慈孙了。 笑话的笑吗? 她倒是觉得,刘子业巴不得给她披麻戴孝,咒她早死。 “母后,幸好太医院众人并无伤亡。” “沈琛炸太医院实非他所愿,只是想着练练新药,推陈出新,以求在未来发扬光大华夏艺术。” “过程是曲折了些,但沈琛的初衷是好的,还希望母后能够宽容一二。” 这一番话,听的沈琛都有些难为情了。 天地良心,他总觉得他配不上这么高大上的理想。 他厚颜无耻缠着太医院院判,最初也是最终理想,都只是想解了太子殿下的头疼症。 虽说太子殿下爱咬人,爱吓唬人,还爱奴役他,但太子殿下真的是个好人。 “子业的意思是,但凡初衷好,那任何行为都能原谅吗?” “那些关押在天牢里的死刑犯……” 王宪嫄还打算说些什么,再一次被皇上身边的大太监打断。 “皇上命奴才带人清点太医院损失,并召太子殿下和沈公子觐见。” 大太监弯着腰弓着身子,恭恭敬敬的开口。 刘子业清楚,阿姐已经成功的安抚好父皇的情绪。 正文 第八百四十一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三) (二十三) 他也不知,父皇为何格外重视在他面前塑造明君慈父的形象,想方设法隐瞒好那些骇人听闻的事情。 也许,也许是怕把他带阴沟里吧。 “母后是要儿臣听完母后之训,再去面见父皇吗?” 刘子业眨巴着大大的眼睛,茫然无知的开口。 王宪嫄气急,却又只能按耐住。 皇上身边的大太监在此,她的一言一行都会被传入皇上的耳中。 王宪嫄眼睁睁的看着刘子业与沈琛相携离去的背影,手中的帕子已经被她绞的皱皱巴巴。 刘子业…… 王宪嫄咬牙切齿。 她与刘子业不能共存,刘子业不死,她将寝食难安。 王宪嫄看看平复下心情,脑子里则开始了她的计划,如何能够把自己的嫌疑摘的最干净,然后杀了刘子业。 楚玉? 还是沈琛? 刘子业不设防的只有这两个人。 …… …… 刘骏看着灰头土脸,头发都被炸的竖起来的沈琛,忍不住笑出了声。 自沈琛入宫,宫中就没消停过。 但,子业脸上的笑容却多了不少。 罢了,罢了,沈琛这个小娃娃好歹还是有点儿用处的。 靠自己名留青史被史官夸赞是没太大可能了,所以他必须得靠着子业。 培养了一代贤名之君,也算是功绩一件。 所以谁都不能成为他流芳百世路上的绊脚石。 子业看重沈琛,他这个做父皇的,稍加约束就好,总不能伤了子业的心。 “小臣知错了,还希望皇上给小臣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沈琛扑通一声跪下地上,结结实实的磕头认错。 小臣? 这是什么鬼称呼…… 刘子业表示无语,看来瞎眼太傅对沈琛的教育着实是束手无策啊。 是个人就能自称臣的吗? “为何是小臣?” 刘骏颇有耐心的问道。 还真别说,那几个头磕的是真实诚,哐哐响。 要不带着沈琛去朝堂上教教那帮那天作秀哭天喊地的老东西们什么叫真诚? “祖父老了,称老臣……” 刘子业低头偷笑,他就知道,沈琛的脑子简单明了,缺根弦。 臣,重在身份,不在年龄。 但刘子业懒得纠正,他是皇太子,注定是要登基为帝的,而沈琛也注定会是忠于他的臣。 只是他的臣。 沈琛别无选择。 “沈琛,你有没觉得你刚才那番话有些耳熟?” 不停犯错,不停认错。 好好的清流世家的嫡子嫡孙,合该是未来也是名扬天下的大儒,如今却跟太医院死磕上了。 想来,太医院的院判也是伤脑筋。 可谁让沈琛这个小娃娃嘴甜会忽悠,跟着老院判一口一句师父,让老院判晕头转向,也就稀里糊涂收下了这个不太正式的弟子。 从沈琛入太医院的起,就意味着太医院风平浪静与世隔绝的生活从此一去不复返了。 “皇上,这次小臣是真的知错了。” 沈琛嘟嘟囔囔,他从典籍上翻阅找到古时有灵植仙草炼制的仙丹,可包治百病,可生死人肉白骨。 如此神奇,他自然得研究。 可他没有炼丹炉,只能偷偷摸摸的钻进太医院的小厨房,用大铁锅炼丹。 古有铁锅炖大鹅,今有铁锅炼仙丹。 最开始他拿那些药性温和的草药练手,倒也平安无事,后来…… 后来,大铁锅就砰的一下炸上天…… “罢了罢了,你是太子的人,朕若是处罚了,不仅有越俎代庖之嫌,更会惹太子不快。” “这种吃力不讨好的事情,朕是不会做的。” “该赔的赔了,再去皇后面前服个软认个错,就好了。” 在天子眼中,这本就是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更不要说这段时间以来沈琛的存在感已经是刷的不能再刷了。 孝武帝对这个古灵精怪,异常活泼的孩子,也多了几分容忍,从最开始的爱屋及乌,到后来的喜爱。 赔偿…… 一听这个词,沈琛就知道,他少不了要被家法伺候了。 上次离宫回家探亲,祖母父亲耳提面命,让他不要造作,再折腾下去,沈家就该砸锅卖铁了。 刘子业带着垂头丧气的沈琛回到东宫,素来儒雅斯文的老太傅此刻却站在殿门口不断张望,脸上的神情,复杂极了。 既担心,又气恼。 自从有了太子殿下,沈琛闯祸的本事几乎是见风长。 左顾右盼,东张西望,老太傅终于等来了自己的讨债鬼。 黑黢黢满是烟灰的脸,头发像鸡窝一般,就像是只斗败的公鸡,拖着脚步,磨磨叽叽的挪着。 老太傅深深的呼了口气,努力使自己平和下来,当着太子殿下的面,动手好像不太好。 “沈琛。” “到。” 沈琛顿时站直,但头却压的很低。 他要是被逐出沈家,也不知太子殿下会不会收留他。 可,太子殿下病了。 就算太子殿下也嫌弃他闯祸要赶他走,他也会厚脸皮的赖着。 “太子殿下,老臣要失礼一次了。” 只见老太傅撸起袖子,拎着一旁竖着的拐杖,开始了猫捉老鼠。 沈琛一边声音凄惨的求饶,一边手脚并用爬上了一旁的大树,居高临下,让他获得了短暂的安全感。 祖父这次可能是真的气急了,否则也不会不管不顾当着太子殿下的面就要教他做人。 “祖父,您别气坏了身体,我以后一定不去太医院胡闹了。” 咳咳,就是想去也进不去了。 他被太医院列入了黑名单,禁止访问,禁止进入。 可,学医不能停。 太子殿下的头痛症,几乎无人知晓。 哪怕他再天真,也明白,这是太子殿下刻意隐瞒的结果。 太子殿下不想被旁人知晓,那他便帮太子殿下守着这个秘密,然后悄悄学医。 他也曾旁敲侧击的问过太医院的院判,太医院院判也束手无策。 前任无行之有效的可借鉴的经验,那他就自己钻研,走出自己的一条医学之路。 只是,可能会让祖父和父亲失望了。 他知晓,祖父希望他可以像父亲一样,成为天下清流之楷模,可以饱读诗书,心有锦绣。 可太子殿下的…… 人虽别别扭扭,可越是相处,便越觉得太子不易。 正文 第八百四十二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四) (二十四) 祖父还有别的孙儿,父亲也有别的嫡子,可太子殿下只有他。 只有他一人见过太子殿下头痛症发作时的痛苦和疯癫,若他不管,那以太子殿下别别扭扭的性子,可能就会日复一日疼下去,直至再也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 沈琛明白,他做不到视若无睹。 所有人面前的太子殿下都是温文尔雅,谦逊低调,年少聪慧,仁厚诚恳。 既如此,便只有他了。 “你下来。” 你下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老太傅气喘吁吁,沈家一脉皆是文人,向来性情温和清雅,唯有沈琛,是个皮猴。 三天不打,上房揭瓦的那种。 “太傅息怒,父皇并不打算追究。” “为了让沈琛长记性,不如就让沈琛参与太医院的重建吧。” “无银子赔偿,那就做苦力吧。” 刘子业知道老太傅爱孙心切,却又恨铁不成钢,所以并没有一味的和稀泥。 父皇说了,该赔的赔,那就以工代赔吧。 “沈琛,下来。” 沈琛在大树上摇摇欲坠,刘子业在树下看的心惊。 不知死活,爬那么高,是嫌命太久了吗? 沈琛一愣,忐忐忑忑却又不敢耽搁的从树上下来。 这么久了,他还是不敢违逆太子殿下。 只能说,相识那天过于惊心动魄,刻骨铭心了。 老太傅:…… 他算是看明白了,这个孙子白养了。 太子殿下一句话,抵得上他千万句,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一物降一物。 不过,有害怕的人就好,这样就不会真正的肆无忌惮,作天作地。 “老臣没有意见,只求沈琛能好好接受劳动改造,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只要不赔钱,一切好商量。 老太傅深深感觉到,他已经彻底堕落了。 可谁让沈琛太败家,他实在养不起了。 劳动改造? 沈琛表示,他喜欢。 老太傅叹着气,身心俱疲的驼着背出宫了。 年纪大了,着实经不起刺激。 “还笑?” “洗洗脸,换身衣服,改造去。” 刘子业没好气的瞥了沈琛一眼,就没见过这么没心没肺的人。 刘子业怀疑,是不是他纵的太过分了? 可沈琛并没有做什么真正大逆不道,不可饶恕的事情,试探般的小打小闹,都在他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所以,纵着便纵着吧。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里,沈琛和泥搬砖贴砖,干的有模有样,间隙还能背背医书。 饶是太医院上了年纪的老太医们,也不得不感叹于沈琛对医术的狂热。 一来二去,多方医学大佬的指点下,沈琛也慢慢有了医学奇才的称号。 文人世家,出了个学医奇才…… 老太傅表示,他越发看不懂这个孙子了。 但老太傅也没有固执的坚持把沈琛改变成他所希望的样子。 有事可做,做有用之人,便好。 …… …… 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 惊风飘白日,光景西驰流。 一年又一年,在日出日落,春去秋来中逝去,不知不觉便是刘宋王朝嫡长公主刘楚玉及笄礼。 提起刘楚玉,毁誉参半。 世人皆知,嫡公主生活奢靡,世间珍宝,独爱有价无市的夜明珠,为寻品质上佳,硕大圆润的夜明珠,连续数年,劳民伤财。 且嫡公主好美色,为市井美色一掷千金。 可饶是如此,对于嫡公主的及笄礼,京城中,想要观礼之人,也是趋之若鹜。 同时,嫡公主及笄,也像外界传达了一个讯号,距离公主大婚不远了。 只是,真正嫡系嫡脉有真才实学才貌双全的世家子,想要尚公主做驸马的少之又少。 大都是一些徒有虚名,妄想着攀高枝的。 “阿姐,你莫忧心。” “日后,我一定会为你选天底下顶顶好的男子做夫婿。” 这个时候的刘子业已经长成一位翩翩少年郎,褪去了稚气可爱。 谁家少年翩然似玉,惊起一地繁花。 这句诗,是对刘子业最好的评价。 “就是,就是,公主姐姐,实在不行,等我长大了娶你吧。” 附和的少年郎与刘子业年岁相仿,唇红齿白,眼睛灵动,淡淡的草药香萦绕,手中还拿着医书。 这股草药味,似乎有让人清明安静的神效。 “你?” 刘楚玉素手轻轻戳了戳少年郎的额头,笑容媚而不俗,妖而不艳。 刘楚玉的美,惊艳,魅惑,不同于世家大族所以追捧的仙气飘飘素色清雅。 可谁都不能否认,刘楚玉的一颦一笑,都带着惊心动魄的诱惑。 “你还是好好守着你的医书吧,钻研了七八年,都没见你烦的。” 刘楚玉慵懒的靠在一旁,戏谑的开口。 “书中自有颜如玉,你且好好珍惜。” 闻言,刘子业默默的收回了视线,沈琛,一眨眼的功夫就在他身边呆了七年,那一本又一本晦涩难懂的医书,从不见他皱眉。 明明是个活泼好动,不羁潇洒,无法无天的皮猴儿,后来却因着他硬生生变了副样子。 “阿姐,我认真说呢。” “你若是不满意父皇的指婚,就拒了,再等等,好不好。” 刘子业恳求道。 “子业,何戢不好吗?” “何家有名门望族,何戢又是远近闻名的美男子,阿姐召他为驸马不好吗?” 刘楚玉眼波流转,美不胜收。 刘子业沉默,何戢自然是好的,无论是家境,地位,名声,人品,学识都是上佳。 何戢是父皇精挑细选出的青年才俊,刘子业不能违心的说一句不好。 可何家尚清谈,重声誉,家规家训森严,阿姐被拘着会开心吗? “你看,你也说不出何戢不好的地方,那这门亲事,就这样吧。” 嫁于谁,对刘楚玉来说,都没有太大区别。 身为嫡公主,无人敢委屈她。 最起码,何戢不算辱没她,认真来说,抛却皇家身份,声名狼藉的她配不上以端雅君子著称的何戢。 想来,尚公主这个消息对于何戢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了。 何戢看不上荒唐不羁随意自在的刘楚玉。 这一点,她自己清清楚楚。 可何戢没有抗旨的胆量,所以这门婚事不成也得成。 正文 第八百四十三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五) (二十五) 至于何戢的意愿,本来就不是那么重要。 莫说皇族,但凡世家大族之间缔结秦晋之好,又有几个是你情我愿,两情相悦的。 享受了高高在上的地位和荣耀,自然会有不得已的境遇。 刘子业心中憋闷着一口气,却又不知为何。 在他心目中,阿姐是世界上最好的女子,配得上一切,哪里轮得到旁人说三道四。 依他的意思,只要阿姐愿意,阿姐一辈子留在皇宫都可以,他愿意养着阿姐。 可他也知晓,阿姐虽不喜世家,但更不喜皇宫。 所以,他能做的就是让阿姐的公主府建的再华丽些。 阿姐好美色,那他便搜罗天底下所有的美男子,送与阿姐,只要阿姐能展颜。 “殿下,公主姐姐,明日的花灯会,我们要一起去看看吗?” 沈琛放下手中的医书,目光灼灼的问道,眼里满是期待和向往。 每年的花灯会,都是一件盛事。 刘子业摇摇头,近来,他手中领着巡防的差事,走不开。 当初那个被囚禁的小小少年,此刻已经走入朝堂,一步一步,手握实权。 “我去,这种热闹怎么能少得了本公主呢。” “何戢不是自诩清雅无双,小小年纪便学那褚渊的古板做派,那不如本公主就趁这个机会让何戢见证下什么叫人间风华。” 花花世界,有趣之物甚多,她就不信拨动不了何戢的那颗故作清高的心。 自从确定要去花灯会,沈琛的脸上便是止不住的雀跃。 刘楚玉一身耀眼明亮的红色,繁美奢丽,肌肤胜雪,美目盈盈,一眼望去,似含着万千诉说不清的情意。 真真是生来一双含情目,让人误以为深情。 而沈琛为了配合刘楚玉,也是一反常态,颜色艳丽,配饰精美绝伦。 嗯,两朵人间富贵花。 刘子业中肯的评价道。 刘楚玉和沈琛站在一处,更像是姐弟,飘逸灵动,美好明媚。 不同于他,永远玄色加身,只敢在一片漆黑之中偷偷蹭几分赤色。 这是他生命之中,最重要的两个人。 “过来。” 刘子业朝着沈琛招手。 一如多年前,沈琛屁颠屁颠的跑了过去。 刷头轻蘸朱砂,额头点痣,越发像观音坐下的童子,雌雄莫辨。 沈琛:…… 他是去看花灯会的,不是去扮童子的。 哼,明明他今天的打扮是富贵阔绰小少爷,硬生生坏了他的土豪气质。 “走吧,早去早回。” 刘子业就像是个不放心的老父亲。 …… …… 华灯初上,灯火璀璨,如星如炬,疑是神仙展画卷。 长街之上,喧哗热闹,小商贩,杂技,应接不暇。 游人如织,或与商贩使劲浑身解数讲价,或抓耳挠腮猜灯谜,或三三两两相约河边放花灯祈福。 向来张扬的刘楚玉,此刻手执荷花灯,弯腰轻轻将荷花灯置于河面,小声祈祷。 一愿执念消 二愿子业安 除此,无它愿。 曾经她也寄希望于神明,可后来因着子业的遭遇,她又对神明不屑一顾。 渐渐长大,可偏偏她又寄希望于神明。 奢望神明能够赐福于子业,对自己偏爱几分。 她不懂,子业究竟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竟要有这样的母亲。 三年前,若不是她及时发现,无论是沈琛还是子业如今都是一抷黄土了。 张扬明艳,以骄奢放纵被人所熟知的刘楚玉,在荷花灯隐隐约约的映射下,莫名有了几分恬静。 就好似这份恬静,是深深藏起来,不想被外人窥见。 见荷花灯越飘越远,刘楚玉脸上的哀伤和温柔再一次消失,就好死方才恬静的让人忍不住心动的一面,都只是眼花,都是错觉。 “阿琛,你许的什么心愿?” 眼波流转间,肆意风流尽显。 “不说,不说。” “殿下曾经说过,愿望说出来仙人便不会再听了。” 沈琛固执的说道。 刘楚玉挑眉,仙人? “这可不像子业说出的话,本宫还以为子业会说一句,这世上就没有救苦救难的神仙呢。” 子业不信这些虚无缥缈的东西,她比任何人都清楚。 “不能这么说。” 沈琛严肃的纠正着,他在祈福,无论仙人能否听到,他都希望仙人助他心想事成。 “好好好,是本宫之过也。” 刘楚玉揉了揉沈琛毛茸茸的小脑袋,嬉皮笑脸。 待刘楚玉和刘子业的身影慢慢远离了河边,何戢也不再隐在人群中。 他知晓,他与山阴公主刘楚玉的婚事已是板上钉钉,所以他没有做那些无谓的抗争。 哪怕世族打心眼里看不上草莽出身的刘家,却也不得不屈服不得不依附于刘家。 皇上的圣旨,依旧是无人敢逆。 像山阴公主刘楚玉那般的人都会如此虔诚祈福求神吗? 像神祈求什么呢? 祈求她能够一如既往的富贵荣华随心所欲,还是祈求她所看上的美男子都能入其石榴裙下。 刘楚玉的名声,真真是糟糕透顶了。 “把那盏荷花灯捞起来。” 何戢对着身边的小厮吩咐道。 若不是刘楚玉和沈琛故意选了这个处僻静的角落放置荷花灯,他要想分辨出捞起来,就不太现实了。 小厮领命,手脚麻利的将荷花灯大佬上来,递给了何戢。 顺带一起被打捞上来的还有沈琛的荷花灯。 “一愿执念消,二愿子业安,除此无它愿。” “愿医术大成,愿太子殿下安。” 何戢看着荷花灯上的字条,有些怔愣。 与他想象中不同,刘楚玉的字迹娟秀,透着灵巧,不是张狂,不是肆意。 而心愿,更是没有一条透着欲望。 执念? 最受帝王宠爱,要风得风要雨的雨的嫡公主,也会有执念吗? 小小年纪,天子已赐封地,极尽宠爱,何来执念呢。 两张纸条上都写着愿太子殿下安…… 太子殿下啊,那是清高如父亲,都赞不绝口的存在,就连他偷偷效仿着的褚渊提起太子都满眼称赞与惊艳。 世人皆知,太子殿下,文韬武略,来日必成明君。 就好像上天把所有的偏爱都加成给了太子殿下。 正文 第八百四十四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六) (二十六) 太子殿下,是令所有人都望尘莫及,且生不出丝毫嫉妒心理的存在。 过于优秀,过于完美,无人敢妒。 这样得天独厚的太子殿下,都有不安的时候吗? 何戢弯腰,重新把荷花灯放置在河面上,动作有连他自己也说不出的小心翼翼。 许是刘楚玉的心愿,让他有了一丝迷茫。 骄奢淫逸,阅美无数的山阴公主,究竟是怎样的人。 何戢第一次对道听途说起了怀疑。 一身耀眼红衣的山阴公主很容易找到,人群中最扎眼的那个一定是。 何戢屏退小厮,悄悄跟在刘楚玉和沈琛身后,看着她猜灯谜,看着她因不满糖人师傅捏出来的模样秀眉轻蹙…… 当然,也看到了她一掷千金的一面。 许是糖人师傅最终让刘楚玉满意。 “公主姐姐,这糖人不及殿下万分之一的风华。” 沈琛小声的嘟囔着。 在沈琛心中固执的坚信,太子殿下只是生病了,只要他再努力些,太子殿下就会痊愈。 “那是。” 刘楚玉甚是赞同的点了点头。 夜渐渐深深了,不知何时,这一条街上的人竟突兀的少了。 一个拐角,待何戢追回来时,地上只有刘楚玉方才手执的花灯。 遇到危险了,何戢敏锐的察觉到。 太子殿下…… 这个时候应该找太子殿下。 何戢一面找来小厮回何府报信,要何家府兵仔细寻找,一面又骑快马亲自寻刘子业。 “太子殿下,公主殿下和沈小公子可能遇到危险了。” 何戢把自己的猜测说给了太子殿下。 闻言,刘子业周身的气质陡然巨变,手不可抑制的哆嗦着,就连瞳孔颜色也在悄无声息间发生了变化,额头青筋爆出,剧烈的疼痛席卷着他的大脑。 不…… 他不能这个时候发疯犯病,阿姐和沈琛还需要他找呢。 “多谢。” 刘子业的声音冰冷如不知何时飘下来的夜雨。 何戢忍不住打了个寒战,这样的太子殿下就如同志怪小说中来自幽冥的恶鬼,让人忍不住害怕。 这真的是父亲口中那个仁善宽厚的太子吗? 不,现在不是想这个的时候,当务之急,是尽全力寻到刘楚玉和沈琛。 无论如何,刘楚玉都会是他的妻子。 何戢还没有恶毒到希望刘楚玉在这次危难中殒身婚约作废的地步。 再说了,以太子殿下方才的样子,若是公主和沈公子安,皆大欢喜。 若是出现意外,他总觉得会血流成河。 龙有逆鳞,触之必亡,也许公主殿下和沈琛便是这块儿逆鳞,任何人动不得。 随即,何戢也开始投入了寻人中。 刘子业散出手中所有人马,但却一无所获,就好似刘楚玉和沈琛就那样凭空消失了一般。 反贼吗? 刘子业此刻的手心里已经被划了无数道伤口,鲜血淋漓,若不是沈琛炼制的香料,可能疼痛都不能让他保持短暂的冷静了。 他不能慌,也不能乱。 除却他,无人会尽心寻阿姐和沈琛。 就如父皇,此刻还在美人怀,喝的醉醺醺,神智迷离。 他的通禀,换来的就是茶盏被砸的粉碎。 是啊,那样的荒唐的场景被他撞破。 罢了,醉了也有醉了的好,省的他还得束手束脚。 可是,为什么会毫无发现呢? 不对,不应该是反贼。 这段时间,京中和皇宫的守卫大权都由他一人掌控,若京中反贼潜入,他不会一无所知。 不是反贼…… 也不会是诸位叔叔伯伯…… 因为他们没那个胆量,那会是什么人? 刘子业的下嘴唇已经被咬的出血,可他恍若未知。 一道响雷,刘子业心中蓦地出现了一个人。 “查,去查皇后手中的人有没有动。” 他那个母后,这些年,兴风作浪的心思从来没有歇过,自然也在费尽心思的培养自己的势力,辛辛苦苦的为他那个嫡亲的弟弟刘子尚塑造贤名。 他又不是不知道,他做的只是推波助澜了一下,稍稍的引导了下舆论。 贤名在外,正好做辅佐明君的贤王,多合适。 也亏的他这些年懒得打草惊蛇,才能把皇后手中所有的势力摸的清清楚楚。 希望,不会是皇后。 毕竟,在阿姐心中,皇后还是母后。 若阿姐知晓,绑架出自皇后之手,痛苦应该不会比他当年得知皇后要杀他轻。 阿姐合该活的恣意潇洒,随心所欲。 等啊等,刘子业已经把沈琛炼的药不知不觉间一颗有一颗吃了无数颗,用量什么的,在这种必须得保持清醒的时候已经没那么重要了。 刘子业的眼睛越来越红,红的诡异,可大脑却越来越平静。 雨越下越大,似是要通过这场突如其来的雨撕开这些年所有虚假的和平。 “清茫山动了。” 终于有消息传回。 呵,皇后倒是爱惜羽毛,没舍得动用世家之力。 清茫山,名以上的土匪之山。 一国嫡公主被土匪绑架,皇后是嫌阿姐狼藉的名声还不够响亮吗? “剿匪。” 雨幕下,刘子业的声音犹如鬼魅。 阴森,可怖。 雨水混杂着血水,使人分不清到底是雨还是血。 清茫山看似是土匪窝,实则养着一群正儿八经的军队。 朝廷久剿不灭的清茫山匪寇,在刘子业的率领下一个时辰,彻底铲除。 只是,依旧无刘楚玉和沈琛的身影。 刘子业越发疯狂,惊雷响起,刘子业快马冒雨返回宫中。 仪态,礼仪,早就消失不见。 手执长剑,披头散发,衣服上时不时有混着血的雨水滴落,剑尖摩擦着光滑的地板。 刺耳,恐怖。 偌大的皇宫,刘子业犹如无人之境,长驱直入推开了皇后的寝宫,手里还捏着一名相貌与他有几分相像的孩童。 “母后,现在交人,还是等刘子尚死了之后交人。” 刘子业随意把吓得晕过去的刘子尚扔在地板上,微笑着看向皇后。 就这样的刘子尚,被皇后捧在手心里,可笑至极啊。 “刘子业,你是要造反吗?” 王宪嫄有恐惧,但也有遮掩不住的喜意。 她终究是逼出了刘子业癫狂发疯的一面。 正文 第八百四十五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七) (二十七) 一个疯子,怎么能配得上九五之尊的位置? 用青茫山数百私兵的性命,换下刘子业的储君之位,这笔买卖很是划算。 从青茫山,到皇宫,想来无数人见证了刘子业嗜血残忍病态的一幕。 尤其是今夜还是花灯盛会,人潮拥挤,虽说天公后来不作美,下起了雨。 甚好甚好。 “深夜挟持亲弟,提剑逼宫母后,这就是你学的仁义道德,礼义廉耻吗?” “刘子业,你不堪东宫之位。” 王宪嫄绝口不提交人一事,青茫山掳人,与她有何关系。 “呵……” 刘子业冷笑一声,惨白的闪电照在刘子业脸上,越发像厉鬼索命。 “母后,您确定要消耗儿子的耐心吗?” 说话间,长剑刺向了站在皇后身边的心腹大宫女胸口。 “母后,还要讲条件吗?” “还是说,需要用您宝贝儿子的血才能换回阿姐和沈琛?” 刘子尚与他,无半分亲情。 母后嫌弃厌恶他,自然舍不得如珠如宝的刘子尚靠近他。 “来人,来人……” 心腹大宫女的尸体倒在脚边,终于让王宪嫄慌了神。 更不用说,刘子业的剑还抵着刘子尚的脖子。 王宪嫄相信,若是逼急了,刘子恶这个疯子什么都能做出来。 可,这是后宫,她是后宫之主,刘子业虽是太子,但此番行径,便是谋反。 谋反,便不再是储君。 “母后,无谓的挣扎除了浪费时间,别无用处。” “母后,你以为你还能调动的了禁军吗?” 跟在刘子业身后的人,眼观鼻鼻观心,无人敢质疑。 哪怕这一刻所有人都知道,太子殿下,不再是以往的太子殿下。 “母后,你说子尚的血会是什么味道呢?” 刘子业的剑划破了刘子尚的脖子,大大小小的血珠冒了出来,争先恐后。 王宪嫄大惊,在她的计划里,她从没想过刘子业胆大包天到敢逼宫造反,光明正大杀人。 她知道对方是个疯子,但却不知道疯成这个模样。 后宫闹成这样,皇帝依旧没有露面,便说明皇帝醉卧美人乡,浑然不知情。 她不能用刘子尚赌,若刘子尚死了,哪怕刘子业太子之位被废,她也无棋可用。 王宪嫄声音强自镇定,说出了一个位置。 “希望母后没有耍花招。” 刘子业遣出最得力的属下,前往皇后所说的地方。 “母后,儿子现在可以与您聊聊了。” “这不是堪不堪东宫之位,而是东宫之位,只会是本宫的。” 若不是,那也只能是阿姐的。 否则,这刘宋王朝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刘子业看向皇后身边的人,眼神漠然,就像是在看死人。 “你觉得今日之事发生,你还能坐稳太子之位吗?” 王宪嫄强迫自己把视线从子尚的脖子收回,嗤笑着说道。 “逼宫造反,戕害亲弟,恐吓国母,你觉得,前朝后宫黎民百姓可还能容下你。” 王宪嫄的声音中带着意味不明的快意。 “母后,何来造反一说呢。” “分明是青茫山匪寇不思天恩,趁着花灯盛会意图引起慌乱,好方便潜入宫中刺杀父皇。” “儿臣既然领了巡防的职责,必然不能玩忽职守。” “你说是吗?” “对了母后,儿臣以防万一匪寇作乱,实行了宵禁。” “官员也好,百姓也罢,花灯会匆匆结束,返回家中,不得外出。” 刘子业每说一个字,王宪嫄的心就沉一分。 “至于母后身边这些心腹之人,杀了便是。” 这些人,没少给皇后出谋划策。 刘子业轻飘飘的一句话,决定乐十数人的生死。 “刘子业,你还真是天真。” “皇宫之中,哪家没有安插耳目,你真以为能够天衣无缝,瞒天过海?” 闻言,刘子业微微一笑。 “是母后天真了。” “帝王之侧,怎容他人酣睡,也不知母后口中安插耳目之家都是哪些,正好让儿臣为父皇扫除后顾之忧。” “还有,母后,你以为那些世家如今还能与儿臣剥离开吗?” 他的沉了,那这些世家,也就离亡不远了。 “母后,没有除掉儿臣,您是不是很失望呢?” “您也歇了去民间散布谣言的心思吧,无人信,无人理。” 刘子业轻咳一声,嘴角有血溢出。 可刘子业依旧面色不改,随意的擦去,睥睨的看向皇后。 随后,刘子业便不置一词,闭上眼睛等待手下把刘楚玉和沈琛带回来。 任凭皇后咬牙切齿,刘子业依旧闭目养神。 这个头疼的就好似不是他自己的一般,眼前已经出现了虚影。 “殿下,公主与沈公子已接回东宫。” “公主无恙,沈公子不大好。” 刘子业腾的一下站起来,身子微微晃了晃。 “沈琛之账,待本宫看过之后再慢慢算。” “杀了。” 刘子业挥挥手,转身离去。 他精心培养出的人,自然知道他表达的意思。 皇后的心腹,留不得。 东宫之中,灯火通明,东宫的管事姑姑和总管太监是刘子业一手选拔提上来的人。 待刘子业赶回东宫时,已有不少太医。 “阿姐。” 刘楚玉守在沈琛床边,头发凌乱,华美的衣服也沾满了泥水,脸色苍白,惊惧未定。 而沈琛姣好白皙的脸庞上有数道血痕,就连刚刚被宫人换上的寝衣又被渗出的血浸透。 “我没事儿,是沈琛……” 刘楚玉强撑着不让眼泪掉下来。 入宫这么多年,沈琛一直都是活蹦乱跳的,如今,第一次这般颓败沉静。 她清楚,沈琛对子业的重要性。 刘楚玉注意到刘子业今日的不同,可是却说不出责备的话。 “阿姐,您先去歇着,这里有我。” 刘子业放在身侧的手紧紧攥着,指甲嵌入手心,留下月牙印。 “子业……” “阿姐,其他事情过后再说吧。” 刘子业此刻不想听到任何人提皇后,他怕他忍不住会提剑去杀了皇后。 到时候,他就真的是个十恶不赦的弑母之人了。 “殿下,沈公子大都是些皮外伤,只是沈公子的手筋脚筋被挑断了。” 正文 第八百四十六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八) (二十八) 手筋脚筋? 这是沈琛奔波在外为他寻药材炼药丸,碍着皇后的眼了吗? 刘子业的暴虐忍到了极点。 皇后怎么敢的,难道就因为以往他怕阿姐为难并没有狠戾还击,就觉得他怕了吗? “子业……” “阿姐,你莫要再劝我。” “以往皇后数次想要害我性命,被我侥幸躲过,看在阿姐的面子上,我可以不计较。” “但这次,她伤了沈琛,绑了阿姐。” “冤有头债有主,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刘子业声音淡漠,眼睛诡异的泛红,额头鬓角的青筋似是在不自觉的突起。 一切的一切,都昭示了刘子业现在状态的极度不稳定。 “需要任何天材地宝可以尽数告知本宫。” “本宫只有一个要求,治好他。” 平静淡漠的声音下,似是酝酿着无尽的风暴,只是没有人知道,这份面前的清醒和镇定可以维持到何时。 “子业,阿姐只是想让你保重自己。” 刘楚玉眸中满是哀痛,局面发展到现在,一直都是母后步步紧逼,子业委曲求全步步后退。 到如今,她也不知,母后与她之间,那份本就掺杂了无数东西的薄弱母女情,究竟还余几分。 “回来后,宣太医给你治治伤吧。” 明明浑身是伤还滴着血,却恍若不知。 子业当真是不怕疼,不会疼吗? “阿姐,对不起。” 漆黑的雨夜中,雨水打在屋顶噼里啪啦作响,隐隐约约间,似是有睡的不安稳的宫人听到中宫传来的凄厉声音。 可雨水和雷声的掩映下,听的不大真切。 许是听错了吧…… 雨整整下了一夜,绝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这一夜是如何的惊心动魄。 只知道,中宫皇后身受重伤,昏迷不醒。 而皇后娘娘的心腹为保护娘娘忠心护主,也不幸殒命。 往日里,金碧辉煌,后宫所有女子都妄想住进的宫殿,此刻犹如人间地狱。 价值连城的地板上,血迹斑斑。 凉风吹过,窗户嗡嗡作响,令人遍体生寒。 自今日起,这座人人艳羡的宫殿,可能就会被视为不祥,众人远之。 醉卧美人怀的孝武帝终于醒了过来。 旁人一夜噩梦,孝武帝一夜温存。 中宫皇后在皇宫遭此毒手,岂不是说他自己小命也没有安全保障? 醉生梦死,视美色如命的孝武帝勃然大怒,宣来了负责宫中禁卫的刘子业。 只是,看着浑身是伤,脸色苍白,身形摇摇欲坠的刘子业,孝武帝突然说不出责怪的话。 “昨晚到底发生了何事?” 孝武帝刘骏摩挲着杯子,面沉如水。 “青茫山匪寇作乱,先是绑架了阿姐和沈琛混淆视线,声东击西,紧接着便派主力潜入宫中,里应外合,伤了母后。” 这套说辞,刘子业早早就准备好了。 条理清晰,无懈可击。 “里应外合?” “皇宫有内应?” 刘骏的手猝然握紧,他身为这座皇宫的主人,竟然有人吃里扒外想着弑主。 “母后身边的掌事姑姑。” 刘子业面不改色的说道。 他既然敢如此说,那就是做好了万全之策,孝武帝无论怎样查,都不会有披露。 “为何青茫山的匪寇独伤皇后?” 对这一点,孝武帝甚是不解。 难不成在那群匪寇眼中,他堂堂九五之尊的分量竟然还比不过皇后一个王氏女? 此刻,刘骏也不知自己该做何感想。 “儿臣还没查清楚。” “父皇,儿臣失职,令母后重伤昏迷,还请父皇责罚。” 刘子业重重的跪在地上请罪,脸色越发苍白,身上有血腥味隐隐散出。 “你先回去养伤吧,青茫山匪寇作乱之事,朕令寻人去查。” 刘骏摆摆手,打了个哈欠,略显疲倦。 看来,昨晚那种程度的欢愉,他消受不了。 刘子业乖乖巧巧的退下,一夜的时间足够他安排好所有的事情。 而皇后豢养私军一事,会名正言顺的被文武百官还有帝王所知。 他倒要看看帝后情深,情深在什么地方。 回到东宫,沈琛已经从昏迷中醒来,只是依旧动弹不得。 挑断的手筋和脚筋,太医院想尽办法去接,但能力有限,谁都不敢确保能恢复到何种程度。 “殿下” 沈琛看着刘子业的状态,心下不安。 他知道自己的水平,所炼制的香料和药丸,并不能完完全全让太子控制好情绪。 如今的太子越是平静,他便越是恐慌。 “沈琛,本宫已经为你报仇了。” 刘子业轻笑着,就好死昨夜的屠杀只是云淡风轻,轻描淡写。 “还有你的伤,本宫会在全国张贴皇榜寻能人异士,让你康复。” 刘子业的瞳孔不知何时又变得通红,可言谈举止依旧清醒,看不出丝毫癫狂。 “殿下,药丸呢?” 沈琛心慌的按住刘子业的手,着急问道。 刘子业沉默片刻,缓缓说道“药丸自然在。” 相处多年,沈琛何其了解刘子业,也清清楚楚的知道刘子业说谎了。 三月的用量,刘子业一夜之间用完了。 沈琛如坠冰窖,手足无措,眼中是无尽的茫然。 昨晚被人绑架,他没慌,因为他知道他会得救。 被挑断手筋脚筋,他也没慌,哪怕治不好,他也会活着。 可是,这一刻,他是真的慌了。 学医数年,废寝忘食啃下了一本本晦涩难懂的医书,调试过无数次的药方,在他的努力下,有药丸慢慢调理,太子殿下已经有了一定的改善。 明明,他已经看到了治愈太子殿下的希望。 可,仅一夜之隔,这个希望便化为了绝望。 他亲自配好的药,自然清楚过量服药,会是什么下场。 功亏一篑还是好的,他怕的是太子的神经,就此崩溃。 “就知道瞒不过你,不过,本宫意志力惊人,也不是无药可救。” “所以你快些养好伤,继续调理本宫的病吧。” “万一……” “万一本宫真的疯了,还得你保护本宫呢。” 刘子业故作轻松,漫不经心的说道。 其实,他也不知道,他这副清醒的模样何时会戛然而止。 正文 第八百四十七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二十九) (二十九) 到时候,他可能真的就会成为皇后口中那个疯子,嗜杀成性,残暴不堪。 “算了,若是到了那个地步,你还是走吧。” “实在不行,就让阿姐起兵,夺了我的位置。” 刘子业交代后事般的语气,让沈琛心下难受。 “所以,莫要忧心了,本殿下都无畏无惧,你怕什么?” “当务之急,养伤为重。” 刘子业嘱咐完便匆匆离开了房间,脚步踉跄,呼吸急促。 沈琛微微张口,想要喊住刘子业,到最后却什么都没有说。 殿下既不愿让他看到那样的一面,那他便假装不知吧。 从小带大,似乎习惯了不违逆太子殿下。 待刘子业离开后,沈琛吩咐宫人把他搜罗的那些医学古籍搬来,由宫人翻页,他一目十行的看过去。 等死,绝不是他的风格。 数年努力,毕生夙愿,怎能轻而易举的放弃。 “愿医术大成,愿太子殿下安。” 这是他虔诚谦卑许下的心愿,他遭了磨难,上天理应垂爱,听到他的心声。 他坚信,太子殿下定会得到上天眷顾。 …… …… 因着青茫山变故,前朝后宫都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平静。 只是这份平静,只是表面。 谁让孝武帝亲派之人查出原是皇后娘娘着人剿了青茫山,杀了不归顺之人,将一部分流民置于山上,与匪寇融为一体,变匪为兵。 只是,没料到,剩余的匪寇也只是假意服从,伺机报仇。 到最后,便造成了这样的局面。 皇后寄予厚望的私兵,绑了山阴公主和沈琛,然后冲进宫报仇。 也算皇后福大命大,虽重伤成为了废人,瘫痪卧床,但好歹保住了一条命。 可在这种时候,活着也不一定是件好事。 古来帝王多猜忌,孝武帝更不例外,毕竟他自己的皇位都是抢来的。 自从孝武帝知晓后,便开始猜测,皇后是想做什么,更确切的说,王家是想做什么? 这些年,他给予世家的荣耀礼遇还不够吗? 若不是子业亲自带兵剿灭了青茫山匪寇,无一活口,他都要开始怀疑,王家这是要造反退子业上位了。 不过,这样的想法也只是一闪而过。 皇后与子业素来不和,这不是什么秘密。 这些年没少吹耳旁风,想让储君之位易主,他都一笑置之。 笑话,子业的美名,皇后是聋了,听不到吗? 那不是子业,那便是子尚。 呵,皇后还真是好大的胃口啊。 豢养私军,诛九族的大罪,真是敢想也敢做。 难不成是笃定了他不敢动王家,不敢动皇后? 看来,这些年他暗中培植的寒门将领,该掌握实权,出现在世家面前了。 夺了王家的权,给了军功在身的寒门将领,想来军中也不会太大动乱。 于是,朝堂之上,孝武帝刘骏开始了他的布局。 倒不是说他想励精图治,而是他身为帝王的威严绝对不容挑衅,哪怕是枕畔的妻子。 敢挑衅,敢图谋不轨,就该付出代价。 “王爱卿,你倒是给朕解释解释这到底是什么一回事?” 刘骏高坐皇位,折子啪的一声甩在地上。 毕竟年轻时候南征北战是个铁血将军,哪怕这些年醉生梦死贪恋美色,但暴怒时,气势依旧有模有样。 刘骏表示,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理直气壮的向世家发难了。 或许,还得感谢王家出了皇后这么个没脑子的,要不然他怎么能打开缺口的。 王家当家人颤颤巍巍的从地上捡起折子,看着上面一字一句豢养私兵,意图造反,只觉得眼前一黑。 皇后是疯了吗? 身为中宫皇后,背靠王家,长子又是太子,假以时日便是刘宋王朝尊贵的太后娘娘,可偏偏皇后却上赶着找死 “皇上,这其中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王家对圣上忠心耿耿,绝无二心,天地可鉴啊。” 声音凄厉,如杜鹃啼血。 王家,早就不复东晋时与皇家共掌天下的辉煌,如今只能勉强算做瘦死的骆驼比马大。 世家的辉煌,早已如昨日黄花。 “误会?” “你是说朕糊涂,不辨真伪吗?还是说皇后的所作所为,王家当真是一无所知?” 刘骏嗤笑着,冷漠的在心中盘算着,如何趁着这一次狠狠的打击世家。 “王卿,这些年,朕给王家的殊荣还不够吗?” “但凡王家嫡系子弟,及冠之后皆入朝为官,甚至就连太子的伴读都是王家人。” “朕记得,朕与王卿以前讨论过太子妃的人选,有意从王家适龄女子中选择。” “王家就是这般回报朕的?” “豢养私兵?那下一步是什么?弄死朕,矫诏废了太子,然后推你们属意的皇子上位,架空皇权吗?” 刘骏的声音中似是夹杂着凛冽的寒风,刺骨的寒意让王家当家人忍不住颤抖。 谋反,诛九族的大罪啊。 一旦皇上认定了王家有不臣之心,等待王家的将是万劫不复。 一个王宪嫄,竟把王家拖累至如此境地。 心比天大,却没脑子,做不到天衣无缝,那就别做,可偏偏不安生。 弃车保帅,是否能救王家? 不能…… 仅仅是这样还不够,王家当家人心中清楚。 罢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只要熬过此劫,消了帝王疑心,待他日太子殿下登基,再徐徐图之,重现世家辉煌。 幸亏,这些年他并没有听皇后的挑唆,与太子殿下产生龌龊。 不管怎么样,王家都是太子殿下的母族。 “皇上,臣愿意交出手中掌管的十万兵权,以证忠心。” “皇后娘娘所为,王家的确不知,无论皇上要如何处置,王家绝无怨言。” 弃了皇后,丢了兵符,换取一线生机。 如今的世家家并没有与帝王对抗,颠覆朝政的资格。 刘骏的神色变化多端,无人知道他在想什么。 “皇后所犯之罪,罪无可恕。” “但朕看在王卿忠心耿耿,还有太子的份儿上,免去她的死罪。” “太子的名声,不能有瑕疵,所以绝不能有一个谋朝篡位的母后。” 正文 第八百四十八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十) (三十) 若王宪嫄豢养私兵意图颠覆政权的事情盖棺定论,太子身上从此便有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他日太子登基,难免有宵小重提旧事,引起动荡。 他已经没有精力去培养第二个似子业这般令百官交口称赞的储君了。 既然王家识时务,太子又亲手灭了青茫山私兵,皇后又重伤,那他网开一面留着皇后的位置也不是不可以。 毕竟,只有王宪嫄还在那个位置上,子业就是名正言顺的嫡长子,无人可质疑。 “皇后之位,朕依旧可以留给王宪嫄。” “但还请王卿清楚,皇后也只有皇后之名了,后宫诸事,朕会令太后暂管。” “绝无下次。” 刘骏反复看着手中的兵符,眼中神色莫名。 这块兵符,自高祖定乱伐兴,代晋自立,定都建康时,就在王氏手中了。 说来也可笑,高祖重用寒士,结束世家专政,却又格外厚赏王家,据说就是因为王家当年的王谧。 宋史记载,初高祖为布衣,众未之识也,惟王谧独奇贵之,尝谓高祖曰:“卿当为一代英雄。” 单单因为这一句赏识,被高祖视为知遇之恩,王家又得了数十年的显赫。 …… …… 昏迷数日的皇后终于醒了过来,只是却貌似有了中风的症状,披头散发,形容枯槁的躺在床上,支支吾吾,半天也说不清楚一句话。 那场风波的真相究竟如何,无人再去关心。 皇上御笔之下,便是青茫山匪寇作乱,伤及皇后。 圣上贤名,哪怕皇后瘫痪,却依旧不离不弃,保留皇后之位,且告知百官,此生不会立第二人为后。 此外,大肆嘉奖太子殿下剿灭匪寇的英勇神武。 只是,众人眼中文韬武略,有勇有谋的太子殿下,此刻已经在疯癫的边缘徘徊。 头疼症,彻底爆发。 每时每刻都不停歇的疼痛,使得刘子业就如同一座不断喷发的活火山。 往日温馨和谐的东宫,此刻人人自危,噤若寒蝉。 “嘘,小声点儿,莫要惹了太子殿下不快。” 东宫的宫人们,一个个蹑手蹑脚,屏住呼吸,生怕下一秒就称为剑下亡魂。 刘子业静静的坐在书桌前,一动不动,身子轻轻颤抖,似是在强忍着什么。 “出去。” 这些人侍奉他多年,合该有个好的结局,而不是在他烦躁之时被杀。 “殿下,山阴公主被路贵嫔邀走已半个时辰了。” 有小宫人,壮着胆子回禀道。 路贵嫔? 贵嫔乃三夫人之首,仅次于皇后。 皇后如今形同虚设,后宫如今真正的掌权者路贵嫔,身份站着太后。 想来,这后宫有人想要兴风作浪了。 只是,单单路贵嫔,阿姐不至于应付不过来。 “路家今日可有人入宫?” “路护军不久前,也去拜见了贵嫔娘娘。” 路护军? 刘子业一时间并没有想起所谓的路护军是谁。 他的脑子,如今已经不具备思考问题的能力了,一切随本能。 刘子业起身,大步朝着路贵嫔宫中走去。 邀了阿姐,又要了路护军,安的是什么心思。 何家小郎君丰神俊逸,他都尚且觉得配不上阿姐,路家那个上不得台面,靠着裙带关系才换了个六品护军的,算什么东西。 他捧在手心里的阿姐,轮得到这些上不得台面的杂碎沾染算计了? “贵嫔娘娘好兴致。” 刘子业不顾阻扰,推门而入。 路护军坐在刘楚玉身侧,殷勤的嘘寒问暖,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酒味。 “贵嫔娘娘留外男于后宫饮酒,也不知道这是路家的家教,还是后宫的宫规。” 待刘子业走近,方才看到路护军轻轻附在刘楚玉手背上的手,心中大怒,一脚踹开。 刘楚玉眼神已经有所迷离,显然有些醉酒。 “刘子业,你做什么?” “不由分说出手伤人,你这又是哪门子家教。” 刘子业那毫不留情的一脚下去,路护军的脸上出现了不正常的红。 “本殿下由父皇亲自教养,贵嫔娘娘可还有异议?” 甚至聒噪。 刘子业不耐烦极了。 “刘子业,本宫是太后娘娘的亲侄女儿,你若是惹怒本宫,本宫定然你吃不了兜着走。” 毕竟,当年刘子业寻求太后和路家的庇护,路家嫡系人尽皆知。 一个仰人鼻息的太子殿下,有什么好嚣张的。 “如今皇后被幽禁,王家被夺权,若是再惹怒路家,你觉得你的太子之位还能坐得稳吗?” “本宫看上刘楚玉,让刘楚玉加入路家,那是刘楚玉的荣幸。” “就那人尽可夫狼藉不堪的名声,本宫听了都嫌脏。” 路贵嫔不知死活的叫嚣着。 后宫之人的推崇奉承,已经让路贵嫔不知道自己到底几斤几两。 “这舌头当真碍事。” “割了。” 刘子业话音落下,房间中蓦地出现了一个黑衣人。 匕首削铁如泥,待路贵嫔反应过来,只感受到火辣辣的疼,却再也说不出话。 嗯,清静多了。 刘子业揉揉自己的太阳穴,满意极了。 “人尽可夫?” “那想来贵嫔娘娘也可以跟路护军做一对露水夫妻了。” “喂了药,丢一起。” 刘子业淡淡的说道,那副云淡风轻的样子,就好似是在讨论今天的天气。 安排好晕乎乎的刘楚玉之后,刘子业去了太后宫中,路家的糟心事,自然需要太后收拾烂摊子。 毕竟,太后总不想她与父皇之间那档子说不清道不明的事情广为人知吧。 被百姓知晓,莫说是太后之位了,能不能活着都另说。 如何取舍,想来太后不傻。 路太后没什么脑子,但谁让她运气好,生了个能登上帝位的儿子呢。 荣华富贵太后之尊,和两个小小的后辈,孰轻孰重,对于太后而言,一眼辨别。 前一刻还风光无限的路贵嫔,此刻已经被路太后秘密送出了宫。 皇上那里,无需过多解释。 路贵嫔能入宫,本就入的是太后的眼。 孝武帝皇宫美人儿不计其数,且还有源源不断的新人加入,路贵嫔虽位高,但也不值得孝武帝分神。 正文 第八百四十九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十一) (三十一) 尤其是,太后出面亲自解决的,他就更无需过问。 正躺在薄纱蔽体美人儿怀中一口葡萄一口美酒的孝武帝,听到宫人的禀报后,也只是随意的挥了挥手。 许是路贵嫔惹怒了太后,既然太后不喜,送走就送走吧,反正也无子嗣。 没了路贵嫔,也会有许贵嫔张贵嫔郭贵嫔,算不得什么大事。 如今的头等大事,就是与面前这对孪生的细腰美人儿金风玉露相逢。 事情的走向,与刘子业预料的分毫不差。 早些年父皇还有些许抱负,但权势富贵美色迷人眼,兢兢业业哪里比得上寻欢作乐来的欢愉。 就在孝武帝刘骏已经把曾经的枕边人路贵嫔忘的干干净净时,民间茶余饭后的谈资,不知何时变成了一则皇室丑闻。 曾经的路家贵嫔,与路家一晚辈有了暗通款曲,有了首尾,据说还珠胎暗结,被浸了猪笼。 等这个消息被刘骏所知时,早就在大街小巷传的沸沸扬扬。 说实话,他并不十分介意路贵嫔是否与他人有染,但他介意天下臣民都知道他头上有一片青青草原。 太后当初毫无缘由仓促间送路贵嫔出宫,是否就是因为发现了路贵嫔秽乱后宫? 流言,本就最难消。 一时之间,刘骏想不到行之有效的法子止住流言。 他倒是想杀一儆百,以铁血手段遏制流言,可谁让他爱民如子的太子出面为民请命阻止了呢。 第一次,刘骏觉得,有一个过于政治贤明的储君,也不全是好事。 他想随意杀几个平民,都左右桎梏。 追溯流言的源头,竟发现流言自路家出,他总不能一怒之下抄了太后的路家吧? 刘骏总觉得就好似一拳砸在棉花上,满是憋屈和无力感,窝火之下,只能无伤大雅挑几个小错误敲打敲打路家。 许是因为烦闷,在太后上门哭诉时,刘骏竟罕见的避而不见。 可路太后向来得刘骏爱重,可谓是有求必应,自然受不了这份冷遇。 于是路太后不由分说的闯了进来,哭的是梨花下雨,我见犹怜。 随着年龄的增长,路太后虽娇媚不足,但韵味有余,依旧似一朵娇艳开放的盛世牡丹。 只见路太后一袭粉嫩嫩的宫装,虽说显年轻,但总归是有些不伦不类。 侍奉左右的太监们,一个个头压的很低。 不该他们看的绝不能看,不该听的也绝不能听。 “道民,母后心里疼啊。” 道民,是刘骏的小字。 短短的一句话,被路太后说的百转千回,撩人心弦。 众太监表示:太后这番作态,真的合适吗? 虽说他们算不得真正的男人了,但也不想看这么惊险刺激的皇室乱,伦关系啊。 “如今我还活着,路家就如此凄惨,那待我死了,路家是不是就该讨饭了?” 太后自顾自坐在皇上身侧,扯着皇上的袖子,欲语泪先流。 往常,刘骏是格外喜欢自家母后如此柔弱撒娇的一面的,可今日看了却觉得格外膈应。 身为一国太后,言行举止却无半点儿章法。 早知道…… 早知道登基之处,就不该得意忘形被美色所惑,做了大逆不道之事。 太后如此不着调,若是传入子业耳中,该如何是好。 他可以不是明君,但绝不能让子业觉得他是个荒唐可笑的疯子。 唉…… 一失足成千古恨,如今也算是骑虎难下了。 刘骏叹了口气,示意太监们退下。 太监们见怪不怪,鱼贯而出。 毕竟圣上每一次去太后宫中,都会遣退众人,不留人服侍。 至于为何,就不是他们该关心的事情了。 “母后,您倒是注意下场合啊。” 刘骏不着痕迹的避开想往他怀里钻的太后,淡淡的说道。 路太后一愣,随即,美眸中便布满了眼泪,纤细的手指抬起,轻轻的指着刘骏,就好似是在无声的诉说刘骏是个负心汉。 明明是平日里二人最常见的相处模式,可今日,刘骏只觉得腻味,一阵阵反胃。 他到底是造了什么孽,脑子不清楚的,竟然去招惹自己母后,是后宫数百的美人儿不够他宠幸了吗? 也不知道现在回头还来不来得及。 “母后是觉得朕对路家不好吗?” 刘骏并没有去看路太后那双似是藏满哀怨的眼睛,而是整理了下衣衫,公事公办的问道。 若不是顾念着与太后的情分,路家那一大家子早就下大狱了。 所以,他希望太后别不识好歹。 “道民,母后就是难过。” “路家是母后的母族,如今被接二连三的责罚,母后实在觉得面上无光,无颜苟活。” “太后这是在以死相逼吗?” 刘骏打断了太后装腔作势的自怨自艾,冷漠的说道? 扪心自问,这件事情上,他对路家已经足够宽容了。他何尝不知,太后不是以死相逼,而是恃宠而骄。 “太后觉得面上无光,无颜苟活,那朕身为一国之君,头顶草原,是不是也得下去跟先帝爷团聚。” 路太后:…… 说实话,路太后对自家儿子的行事作风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绿帽子这种东西,儿子不管戴还是送人,都是个熟练不已了。 趁着宴会,趁着命妇朝拜,强要了多少宗亲百官的妻女。 当然,也把后宫的妃子赏给过一些官员。 怎的现在就如此动怒了? 没有人会给路太后解惑,但路太后也知晓今日刘骏对她的耐心不足。 思来想去,路太后打算服个软,从长计议。 只是…… “皇上,太子殿下求见。” 一听宫人的通报,刘骏和路太后都是一惊。 刘骏是想着遮羞,不能被刘子业觉察到不寻常的关系。 而路太后是发自心底的害怕。 刘子业再不是当年那个需要她庇护支持的势单力薄的太子了。 想起那天刘子业威胁她时的果敢狠辣,路太后便忍不住心慌。 她甚至怀疑,皇后如今的惨状,都是刘子业一手做的。 刘骏和路太后匆忙的坐在各自的位置上,刘骏还装模作样的翻开一本奏折,低着头认真的批阅。 正文 第八百五十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十二) (三十二) 而路太后则是手忙脚乱的整理衣衫和发饰,努力让自己看起来端庄。 但,那一身粉衫,对于即将五十岁的路太后而言,怎么都不算得体。 刘子业进来后,看着眼睛已经红红的路太后,脑子里莫名其妙的冒出了一句粉色娇嫩,你今年几岁了…… 刘子业也不知为何这句话会出现的如此突然,就好死在哪里听到过一般。 “拜见父皇,太后娘娘。” 刘子业假装感觉不出房间里的诡异气氛,一本正经的问好行礼。 太后会出现在在这里,刘子业丝毫不意外。 被放在手心里娇宠的人,受了委屈自然时候一哭二闹三上吊的。 呵…… 路贵嫔不是说阿姐人尽可夫,声名狼藉吗? 那他就亲手把这两个字冠在路贵嫔冠在路家头上,也不知路贵嫔此时该是何心情。 “父皇,儿臣近来有件难以决断的事情,不知该如何处置。” “父皇,近来御史接二连三的递折子,说路侍中酒后口出狂言,不敬皇室。” “儿臣知父皇敬重太后娘娘,而太后娘娘心系路家,所以此等大事儿臣不敢自作主张,还请父皇圣裁。” 站在刘子业身后的小太监,适时把举着的一堆奏折奉上。 刘骏心头烦躁,以前怎么没有发现路家这么事多呢?还有子业,安安静静处理了就好,还非要捅到他面前。 太后在侧,他能这么处置? 刘骏忍耐着心头的不悦翻开了奏摺,一目十行,每一本都大同小异。 白眼狼? 路家竟然还敢大言不惭的说他白眼狼? “放肆。” 刘骏大怒,挥手一扫,折子便霹雳吧啦掉在了地上。 路家实在放肆,这已经不是恃宠而骄这么简单了,而是恩将仇报。 刘子业噗通一声跪在地上,低着头不置一词,默默承受着刘骏的怒火。 而路太后眼皮狂跳,余光扫到散落在地上奏折里的内容,猛然怔住了。 路太后清楚,这的确是路家人能说出来的话。 若无路家,何来皇上…… 这句话若是被过多解读,那路家不仅仅是不敬皇室那么简单了。 “皇上,路家绝没有不臣之心。” 太后瑟缩着,小心翼翼的开口。 她从来都不是有大智慧之人,当年在先帝爷的后宫,她就是以色侍人,后来诞下皇子,便再无圣宠。 直到后来刘骏封王外放,她请旨随着刘骏一起前往封地。 路家,在先帝爷时,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普通小家族,刘骏登基后多番恩赏,路家才有了如今的显赫和辉煌。 “呵” 刘骏抬眸,看向太后。 因着太后,他对路家,纵容宠爱。到头来,路家就是这般回报。 路家上上下下目无君王,藐视君威,实在可恶。 “朕相信路家没有不臣之心。” 路太后还来不及高兴,就听到刘骏紧接着说道“路家昏聩无能,做宠臣尚且不济,何况是不臣呢?” “太后,路家什么水平,你心里有数。” “若你不能约束好路家谨言慎行,做个乖巧的宠臣,那朕不介意让路家体会下什么是帝王之怒。” “路侍中罢黜官职,流放岭南。” 想谋朝篡位,也得有那个本事。 文不成武不就,若无他的宠信,早晚跌回谷底。 太后欲说话求情,可对着孝武帝冷漠的眼神,最终还是闭上了嘴。 她总不能说那顶绿帽子是刘子业亲手给刘骏带上的吧? 对刘骏,她是忌惮。 对刘子业,她是彻彻底底的害怕。 她越发的相信,刘子业就是如皇后所说的那样,是个疯子。 惹怒了刘子业的人,绝无好下场。 先是王家,后是路家,刘子业是要毁了所有的世家才罢休吗? “子业,以后这等事儿就不要呈给父皇了。” “朕既然放权给你,你自该按着本心按着律法处置,你是太傅的得意门生,朕放心。” 这些事情,只会让他看太后更不顺眼。 “儿臣领命。” 刘子业看着刘骏不经意间便会弯曲的脊背,疲倦的神色,想起了沈琛之前所说,刘骏已伤了根本。 过量服食丹药,纵情声色,身体早就被掏空了。 行走在长巷中,刘子业走的很慢很慢。 对于父皇,刘子业心情很是复杂。 说实话,他对父皇并没有太深的感情。 年幼时,对父皇的记忆就是一封封斥责他乖戾冷漠的家书,不曾有半点温情。 紧接着,便是父皇不管不顾起兵夺权。 他想,那个时候,在父皇心里,他这个不讨喜的儿子应该并没有半分存在感。 王图大业面前,他不值一提。 后来,阿姐尽力给他塑造贤名,这些年来也一直按着阿姐给他设定的人设活着。 聪明机敏,仁善宽厚,文武双全…… 靠着这一项项被人称道的东西,他让父皇侧目,开始给予了他关注。 对,也仅仅是关注。 若说父皇对他有浓厚的父子之情,他是不信的。 一起说是关注,倒不如说他成为了父皇想要在史书上留下浓墨重彩美名的寄托。 毕竟,刘宋多暴君。 他的存在,就好似是为了洗刷刘宋的污名。 可就是这样浅薄到不能再浅薄的感情,竟然让他有几分不舍。 许是跟总想着让他死的皇后一比较,父皇还算是个人。 再长的长巷,也有终点。 当刘子业迈出长巷的那一刻,心中出现的软弱,消失的干干净净。 他只能是那个强大到无坚不摧的刘子业。 阿姐还需他庇佑,沈琛还需他举国之力寻能人异士治伤,所以,他必须得登上那个位置。 不容有失…… 接下来的日子里,所有人都发现这些年来一直温吞的太子殿下露出了獠牙,铁血手段肃清了朝堂上所有反对的声音。 可偏偏他们还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谁让太子殿下搜集的证据过于齐全,让所有的处罚都显得那么顺理成章。 也许,这就是太子殿下的高明之处吧。 以国法入手,违者必究。 冷漠肃杀的模样让人心惊,可偏偏民间百姓却在欢天喜地的夸赞太子殿下是个好人。 正文 第八百五十一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十三) (三十三) “太子殿下,一味的严苛律法,不可取啊。” 老太傅越发老了,满脸的褶子,灰白的头发,风烛残年。 老太傅看着面目冷峻不近人情的刘子业,心下酸涩,这是他亲手教出来寄予厚望的太子殿下啊。 本该成为传世明君,而不是嗜杀成性的君王。 事到如今,他依旧不愿意承认自己看错了人。 如今的朝堂,风声鹤唳,人人自危,生怕太子殿下手中的剑哪一天便会落在哪一家头上。 众人对太子,不再是敬,而是畏。 这不是他愿意看到的。 畏惧愈深,恐慌越大,假以时日,不满反抗,则会愈强烈。 “太傅觉得那些人不该杀吗?” 刘子业抬眸,幽深的眼神里似是有酝酿着无尽的森意。 不该杀吗? 老太傅扪心自问,殿下所杀的那些人大多都是国家的蛀虫。 本质,是该杀的。 可殿下的手段过于狠辣,让人望而生畏。 “太傅,本宫心里有数。” 许是太傅满头的白发满脸的褶子,也许是旁边院落里依旧坐在轮椅上的深沉,总而言之,刘子业说不出重话。 面前的老人,手把手教会了他什么是为君之道,看着他从一株小杂草长成了今天这般模样。 而太傅也是第一个那样坚定夸赞他的人。 当年坚定不移的信任,的确让他的心底涌现出细小的喜悦。 可,他好像要让太傅失望了。 “太傅,不如去看下沈琛吧,他近来总是念叨您。” 仙气沈琛没吸到,还变成了个废人。 刘子业自嘲的笑了笑。 “殿下,从九年前知今日,老臣一直信你。” 老太傅佝偻着身躯,咳嗽声不断,但话却依旧坚定。 那份信任和期许,也许在某个阶段会被披上阴影和瑕疵,但总会在。 老太傅拄着拐杖,摇摇晃晃的去了一旁的院落,这个时候的沈琛面前堆着一堆草药。 “琛儿。” “祖父。” 沈琛的手筋没有脚筋烧伤的重,在这些年的治疗下也可以拿些不太有重量的东西。 沈琛放下手中的药材,看着自家祖父的脸色,揣测着心情,犹豫半晌。 “祖父,您莫要与太子置气。” “你的眼光没有错,您的选择也不会有错。” 不是太子不想迂回柔和的解决朝政,只是太子的理智支撑不了蹉跎在一件事情上太久。 若太子真的是个无可救药之人,大可以撒手,做个不知民间疾苦杀人为乐的殿下。 可是殿下并没有,他依旧在尽可能的造福于百姓,尽可能的承担起身为太子,身为这个国家未来主人的指责。 “琛儿,祖父没有生气,也没有埋怨殿下,只是有些心疼。” 这么多年,看着沈琛废寝忘食的钻研医术,他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许是琛儿和公主殿下被绑架的那个雨夜,发生了他所不知道的事情,所以太子殿下的病情才会恶化。 子业,恐怕是病了。 “琛儿,你会成功的,对吗?” 老太傅意有所指的问道。 沈琛一愣,眼神闪烁,下意识想要否认。 祖父知道了…… 祖父竟然知道了…… 祖父若是知道殿下的病情,还会拥护殿下登基吗?祖父会放心把偌大的国家寄托于殿下之身吗? 沈琛沉默,不知该如何作答。 “罢了,琛儿。” “你必定得成功,刘宋积患已久,看似风光无限,其实摇摇欲坠。” “不管是刘宋皇族,还是万千百姓,都太需要一位明君,力挽狂澜,延续安稳的生活了。” “国家兴败,关乎太子的性命,也关乎百姓的利益。” “琛儿,你该懂的。” 时局如此,弱肉强食,避无可避。 若太子不能让万民归心,这个摇摇欲坠的国家,必然会被虎视眈眈的权臣守疆握兵的将军所推翻。 届时,太子的下场总归不会太好。 没有哪个新朝,愿意留下前朝皇帝的性命。 老太傅忧心忡忡,刘宋自建国至今,五十余年,皇位更迭频繁,除却有开国之功的高祖有一定建树,其余数位皇帝都算不得为君之才。 若殿下不能一改刘宋之状态,被取而代之,只是时间问题。 沈琛点头,神色越发坚决。 沈琛清楚,祖父并不是危言耸听。 他必须得成功。 被阴霾笼罩着的京城,唯一一件喜事恐怕就是山阴公主刘楚玉下嫁司空之子何戢为妻了。 本来乐的看何家笑话的百官,此刻却忍不住艳羡。 谁不知道,山阴公主刘楚玉不仅得帝宠,而太子殿下也是其唯命是从。 娶回家,岂不是就像是多了道护身符。 “阿姐,何戢会对你好的。” 刘子业想起那个芝兰玉树端方雅正的青年一字一句告诉他愿意娶阿姐时的模样。 自何戢那日通风报信帮助他一起救回阿姐,阿姐便与何戢有了往来。 无论如何,何戢对阿姐算是救命之恩。 阿姐在提起何戢时声音也是难得的柔软,想来阿姐嫁给何戢,慢慢都会好的。 何家名门望族,根基深厚,司空何偃清名在外,哪怕刘宋江山倒了,新朝君王碍于名声,也不会动何家,那么阿姐自然可以周全。 只是,为了阿姐的周全,他可能不能过于偏宠阿姐,偏宠何家了。 …… 在沈琛的忙忙碌碌百官的噤若寒蝉中,时光飞逝,沉迷酒色以丹药强身健体的孝武帝就在这样的气氛下,驾崩。 太子殿下刘子业登基为帝,年号永光。 永光,永远光明吗? 刘子业不清楚,他是否还能还这天下一片光明。 新皇登基,罕见的竟没有大赦天下。 新皇言,罪大恶极之辈,理应受到处罚,这才是律法的公正。 对于刘子业的决定,有刘骏留下的辅政大臣提出异议,古法不可废。 古法? 那是什么? 在刘子业看来那些杀人放火,贪腐谋财害命之人,若是因为他登基被赦免才是最大的笑话。 “圣上,老臣是先帝留下的辅政大臣,天子有不当之举,老臣理应规劝,这是老臣的职责所在。” 刘子业执拗,这帮高高在上打着先帝名义的人更加顽固。 正文 第八百五十二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十四) (三十四) 这是少年登基的帝王,与积威已久强势老臣的第一次正面交锋。 许是试探,许是下马威。 辅政大臣们觉得,新皇初登基,如今没了先帝爷这座大靠山,必然处处受制于人。 哪怕太子殿下曾经业杀伐果断过,但没了靠山的杀伐果断只能是空中阁楼。 “你是先帝爷钦定的辅政大臣,与朕何干?” “朕即天下,爱卿不懂吗?” “依朕的意思,先帝爷既然如此信任看重你,你又如此忠于先帝爷,那你为何不在先帝爷驾崩之时殉葬呢?” “不过,现在也不晚,朕念你忠心,可以开一个先例,在皇陵旁重新为你修建一座陵墓,全了你为先帝尽忠之心。” 白玉阶梯上,高坐皇位的刘子业,嗤笑着,说道,声音中满是玩味和冷漠。 这就是先帝选的好人啊,迫不及待想要专权,那就下去陪先帝吧,他可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在这种无趣的事上。 辅政大臣们一愣,一言不合就赐死为先帝爷殉葬这样真的好吗? 辅政大臣们不死心,想要撞柱威慑。 群臣想要劝阻,而刘子业则是漫不经心的注视着。 想死就利索点儿,做戏也请认真点儿。 辅政大臣终究还是没舍得死,毕竟位高权重,子孙满堂,他也舍不得啊。 刘子业与辅政大臣的第一次交锋就这样获胜,且趁热打铁,刘子业罢免了那位带头反对他的辅政大臣的官位,责令返乡。 作死,就要做好真的会死的准备,否则真当儿戏吗? 就这样,新皇登基后悖然变色,面无哀容,刑杀大臣,狂悖无道的名声就这样被传了出去。 没有大赦天下,却依旧免了百姓三年傜役赋税。 好像,好像一切都没有变,也好像一切都变了。 百官诚惶诚恐,百姓却感恩戴德,刘子业陷入了这样一种诡异的怪圈。 朝堂之上,永远都是雷厉风行,快刀斩乱麻,饶是老太傅,也不得不承认,这种做法虽有弊端,却效率高超。 一晃,一个年头过去了。 年幼未遭大磨难,心性不至于过分偏激的刘楚玉在嫁给何戢之后,倒也收敛了些许,久而久之,夫妻恩爱和睦的名声渐渐取代了曾经的浪荡肆意。 何戢对刘楚玉是真的好。 这一次,他们夫妻二人有幸相识,有幸相处,他也有幸了解到楚玉的过往种种。 而刘楚玉也把自己的柔弱,难堪,纠结展露给了何戢。 夫妻恩爱,在这一年也成功诞下了嫡长子,肖似子业。 许是外甥随舅舅吧。 刘子业按照规制奖赏,不曾有任何逾矩,使得那些试图攻歼刘楚玉的言官亦无处下手。 依例,刘楚玉携夫携子,入宫谢恩。 刘子业看着眉眼间皆是柔和温润的刘楚玉,心下安定。 “阿姐,外头风大,你又何需专门入宫一趟。” 刘子业清楚,阿姐是来谢恩的。 “一堆人盯着何家,盯着我,不来谢恩的话,明天那帮言官就能拿唾沫星子淹死我。” “对了,这是阿姐给你的礼物。” 虽然…… 虽然这个礼物来的有些迟。 刘子业接过锦盒,打开,锦盒之中是一颗鸽子蛋大小的夜明珠,价值连城,罕见之至。 刘子业不解,夜明珠不是阿姐心爱之物吗,为何会转送了他? 想当初,阿姐因着独爱夜明珠,被百官职责奢靡浪费,不识疾苦。 哪怕他对夜明珠没有研究,也清楚这么大,品相如此好的夜明珠可遇不可求。 “你不是说你怕黑吗?” “阿姐记得呢,只是以往遍寻不得。” “你是不知道,当年你那一手密密麻麻的水泡,阿姐看了便记了这么多年。” “这下好了,以后你的寝宫夜里就不需要点烛火了。” 刘楚玉大大咧咧的坐下,饮了口热茶,唠家常般说道。 夜明珠这么雅致的东西,不符合她的喜好。 她就喜欢那种俗气到极致,却又明艳到极致的东西。 若按她的品味,她宁愿去买两支大金簪,都不会去寻这夜明珠。 可谁让子业需要呢。 只是没想到,这东西这么难寻,一寻便寻了这么多年。 后来还是驸马帮着一起打听,才有了下落。 刘子业怔愣,被烛火灼伤那件事情本就不值一提,他早已忘的干干净净。 没想到,他随口的理由,竟被阿姐记了这么多年。 而阿姐背负了那么多年的骂名,竟也是因为他。 “我很喜欢。” “谢谢阿姐。” 在他想把全世界最好的东西捧在阿姐面前时,阿姐也在想方设法把最好的东西给他。 这么多年,阿姐从未改变。 刘子业很是庆幸,当年他以死相逼让阿姐离开,这可能是他最正确的一个决定了。 “子业,看看你外甥,跟你小时候长的很像。” 送夜明珠,刘楚玉没有邀功,而是轻描淡写的聊起了别的话题。 刘子业郑重的放好夜明珠,看向了嬷嬷怀里的小娃娃。 小娃娃眼睛滴溜溜转着,时不时还吐着泡泡,一见人便咧嘴笑。 像吗? 其实不像的。 他从来没有这般明快,爱笑过。 这是一个积万千宠爱的小娃娃。 不过,眼睛和嘴巴倒是像极了他。 “阿姐,你要去看看她吗?” “她身体不大好了。” 在嬷嬷抱着小娃娃去偏殿喂奶时,刘子业蓦地开口。 这个她是谁,刘楚玉心知肚明。 “子尚呢?” 刘楚玉反问道。 子尚便是当初那个被母后寄予厚望,想要扶上太子之位弟弟幼弟。 与其说是幼弟,倒不如说是陌生人。 母后从不让她与子业靠近子尚半步,生怕他们伤害子尚。 “回封地了。” 刘子业淡淡答道。 母后精心教养,付出全部心血的孩子,不也未能做个孝子。 “倒是果决。” “你当心着点儿,前些日子我听公爹在家里无意提起,宗室近来人心不稳。” 子业对于政务,对于宗室百官严苛端肃。 想着浑水摸鱼的,或轻或重都受了处罚。 想来权臣不甘心,想要另立刘氏宗室之人为傀儡皇帝了吧。 正文 第八百五十三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十五) (三十五) 过多了肆意妄为欺上瞒下的日子,突然过渡到谨小慎微,难免反叛。 “子尚年幼,易被煽动,你着人盯着点儿,莫到时候措手不及。” 刘楚玉不放心的嘱咐道。 宗室人心不稳?百官心慌不安?正常啊。 不过,他没死之前,宗室那帮亲族这个位置谁都不许碰。 最简单的法子不就是抓起来关着? 皇宫这么大,废弃的宫殿那么多,好吃好喝养着就是。 放在眼皮子底下,总不至于还能兴风作浪吧。 让阿姐担忧,就是他们最大的不是。 …… …… “皇上,太后娘娘薨了。” 这个时候的刘子业正在学着刘楚玉的样子逗弄着小外甥,便听到了太监尖细嗓音的通禀。 太后娘娘薨了…… 刘楚玉怔在原地,眼眶有微微的湿意,而刘子业则是神色莫名。 亲情什么的,他早就不渴望从母亲那里得到了。 这么多年,他和太后也一直都是水火不容。 若说难过,倒也显得虚假。 不过,倒是可以趁此机会,把宗室王爷一锅端留在宫里。 刘子业连太后的葬礼都没有出席,就好死这个人,于他而言微不足道。 病人身边鬼怪多,很可怕,不能去。 群臣百官愕然,饶是向来荒诞的刘家,也没有出现过似刘子业这般离经叛道之辈。 可偏偏刘子业一手掌握着朝政,一手紧握虎伏,一声令下,莫敢不从。 群臣也只敢私下嘀咕,长吁短叹。 就连言官,也不敢动不动的死谏,因为他们知道这个坐在皇位上的君王,说一不二,真的回成全了他们的死志。 不过,也幸好,刘子业的决策从无大错。 在他们的提心吊胆下,百姓的生活反而越老越安居乐业。 但并不是所有人都似这帮被刘子业敲打惯的官员一般识时务。 宗室族老,自视辈分高,便出言颐指气使的职责刘子业不尊孝道,不敬先辈。 本来刘子业还发愁寻个什么由头,软禁了这帮宗亲,经过对方这么一闹,刘子业大手一挥,宫中荒废许久的宫殿迎来了新的主人。 太后葬礼上的哭声好似更加真切了几分。 刘子业的名声好像越发差劲了,谁提起刘子业都会说一声暴君。 夜幕之下,房间中夜明珠散发着幽幽的光。 刘子业的眼睛充血,青筋爆出,褪去身上一层一层繁重的服饰,刘子业瘦骨嶙峋。 头疾折磨着他,夜不能寐,食不下咽,身体一日不如一日。 刘子业心想,他会不会是刘宋历史上最短命的帝王。 十几岁,未及冠就死,倒也不是不可以。 反正活着的每一天,他都得忍受着剧烈的疼痛,性子也一日比一日暴虐。 他想控制,却控制不了。 可是如果他死了,沈琛,阿姐,还有那个奶呼呼的小娃娃怎么办呢? 他们的荣辱和身家性命,皆系于他一身。 若不能为他们铺好路,他着实难安。 “把沈公子请来。” 刘子业重新整理好衣服,打开窗,站在窗前,看着窗外郁郁葱葱的竹子。 沈琛被推着过来时,看到的便是这样的背影。 疏离,冷淡,与世隔绝,又充满一种暮年死气。 明明圣上还是个未行及冠礼的少年啊。 都道他残暴,可是他何曾真的杀过一个无辜之人。 道他不孝,可那样的母亲,要圣上如何孝。 跟在圣上身边多年,他渐渐也知晓了其中那些不能为外人道的事情。 越是清楚,便越是能够体会圣上的不易。 若当年,先帝和王太后能够多护着些圣上,莫要让圣上那般绝望惨痛,圣上定然可以成为惊艳众生流芳百世的明君。 而刘宋王朝,亦能国力鼎盛,再上一个台阶。 只可惜,这一切都是假如。 “圣上。” 沈琛拧着眉,抬手关好了窗户。 劲风凛冽,殿下的头疾越发严重,还是少吹风为宜。 “沈琛,我知道你从古籍上发现了一种治疗我头疾的法子,我想试试。” 刘子业转身,面对着沈琛,面色苍白,声音泠然。 沈琛的手一顿,眉头蹙的更紧。 “圣上,那种疗法无异于是饮鸩止渴啊。” “沈琛,没有别的选择了。” “朕不想有一天真的变成了毫无理智的野兽,更不想置你,置沈家,置阿姐,还有何家为死地。” “太傅曾对朕寄予厚望,自朕即位后,太傅也越发沉默,不久前更是乞骸骨辞官。” “朕也曾读遍了圣贤书,习尽了帝王术,体会过百姓苦。” “不论是阿姐,还是太傅,他们都希望朕能成为传世明君。” “沈琛,你该知道,朕的头疾,几乎无药可医。” “沈琛,朕只是想做一个正常人。” “朕想保沈家,保阿姐一生欢喜周全。” “所以,请你务必成全朕。” 刘子业的声音清冷,带着不易察觉的哀求。 哪怕没有这饮鸩止渴的法子,以他如今的身体,也不可能天年。 所以,倒不如破釜沉舟。 漫长的沉默,沈琛的眼角忍不住酸涩。 只是想做一个正常人…… 他想脱口而出说,说圣上比绝大多数人都要正常,可是他却说不出来。 他见过圣上犯病时的痛苦挣扎,一次次靠着自残来缓解头疾,遍体鳞伤的圣上,过的比任何人都艰难。 “圣上所求,臣当竭尽全力。” 沈琛没有再劝阻。 一直以来,殿下的身体都是由他请脉,状态他最是清楚。 殿下注定是英年早逝的命。 倒不如,倒不如随了殿下的心思,让那些谩骂,质疑殿下的人看看,殿下究竟能够多么耀眼夺目。 他清楚,既然殿下知道了古法,就算他拒绝了,殿下也会寻旁人。 “沈琛,朕知道你是懂朕的。” 刘子业伸手拍了拍沈琛的肩膀,沉声说道。 “你的脚……” 刘子业眼神有些晦涩,这是他的亏欠。 沈琛的磨难,因他而起。 “殿下,好多了。” “再过些时日,应该就能缓慢行走了。” “殿下,那些都不怪你,你莫要自责。” 明明都是受害者,可这么多年,殿下却总在内疚。 正文 第八百五十四章想挣扎的刘子业(三十六) (三十六) “沈琛,那个法子之后,朕大约还有多久的寿命。” 刘子业似乎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所以他的语气罕见的轻快。 能得一刻正常的生活,那便多一刻吧。 “三年。” “臣能保殿下三年无虞。” 三年,已经是沈琛的极限了。 “三年?” “比朕以为的要长的多。” 刘子业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三年多正常人的生活,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对他来说,无异于是一种恩赐。 很长很长了,他很意外。 自登基以来,朝会风雨无阻的永光帝,罕见的罢朝一月。 待永光帝刘子业再一次出现在臣民面前时,就仿佛时光倒流,那个狠戾独断到让百官恐惧的君王成了当年被百官称道赞许期盼的模样。 他会耐心听完群臣的上奏,会综合几方意见,认真考量,加以选择。 惠民的政策,也是一项一项,有条不紊的推进,不再冒进不考虑后果。 赏罚分明,重用寒门学子,大力提拔,一时间,机要位置都是由真才实学的寒门子弟掌握。 但在重用寒门时,并没有不折手段的打击世族。 有功,赏。 有过,罚。 千百年的世家,彻底粉碎对于这个风雨飘摇的王朝来说并不意味着一件好事。 百足之虫,死而不僵。 世家的反扑,绝不是小事。 在刘子业的可以引导之下,王朝为世家提供了安身立命之所,同时,世家也不自觉的融入王朝。 不再高高在上,任王朝更迭,世家事不关己。 慢慢的,群臣开始相信,十余年前的判断,其实并没有错。 刘子业,就是刘宋王朝的中兴之君。 令群臣唯一头疼的就是帝王登基许久,却从不曾娶妻,更不曾纳妃。 偌大的后宫,空空荡荡。 不娶妻纳妃,血脉该如何延续。 可每一次上奏选秀,都无一例外被驳回。 刘子业,并不想让自己的血脉延续,先不说历代刘家君王多短命,且暴虐成性,单单说他的头疾。 沈琛钻研多年,依旧没有太多头绪。 他怕…… 他怕这麻烦的头疾,延续到下一代。 可,他自己也只有三年寿命啊,三年后,这个王朝该何去何从。 私心上,刘子业是想把这个代表着无上权力的位置留给刘楚玉的。 可他也知道,刘楚玉不适合这个位置。 难不成,要给宗室那些叔叔伯伯吗?说实话,都是半斤八两,登上皇位无人约束,只会一个比一个荒诞。 至于,刘子尚。 刘子尚虽乖巧,但也愚笨。 思来想去,刘子业最终还是把目光转向了刘楚玉的儿子,自己的亲外甥。 何家,清冷自持,端肃高雅。 而刘家血脉又有天然的霸道,那个孩子,刚刚好。 就是…… 就是太小了点儿。 主少国疑,他能做的就是尽可能的打好基础,选择可信之人教导。 老太傅能够教会他明辨是非,那么教导阿姐的孩子,也是绰绰有余。 在肃清了朝堂,安定了民生,凝聚了民心之后,刘子业剑指藩王。 皇权之下,藩王拥兵自重,割据一方,手握军权,本就是极大的隐患。 缓则骄奢易为淫乱,急则阻其强而合从以逆京师。 父皇在位时,有意削藩,但却因沉迷酒色,无力周旋,终不得行。 刘子业借鉴汉武帝削藩的四大举措,循序渐进,多管齐下。 推恩的同时,运用宋律这一武器对诸侯国王实行削爵、夺地,逐步降低诸侯官员待遇。 对于狗急跳墙之辈,就武力镇压叛乱,杀一儆百。 经过一系列的措施,国家大权尽归中央,将藩王这一国家隐患,扼杀于摇篮之中。 至此,刘宋境内,政通人和,百废具兴,欣欣向荣。 刘子业有心大一统,结束南北割据之局面,但时不我待,心心念念着北伐,却因为身体而折戟。 三年…… 沈琛给予他的三年,便只余不到三月了。 他用这两年多的时间,在刘宋的历史上留下了属于他自己的文字记载。 或许后世史学家提起他,会伤脑筋吧。 毕竟,他如此短命,善变,口碑名声曾经两极化的帝王评价起来,也挺难的。 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论。 而他,尽己所能,已问心无愧。 他一生所求,也只是想做一个正常人,拥有正常的生活而已。 最后的三个月,刘子业将监国权力放给司空何偃。 何偃成为了名副其实的摄政王,而刘楚玉的儿子也被立为太子。 以宗室之子的身份。 刘楚玉,被封为镇国长公主,握十万兵马。 人心易变,他怕何家哪天被权势蒙了眼,想要改朝换代,换个帝王,阿姐无自保之力。 这是他能留给阿姐做好的东西了。 最高的位置,最大的权力,还有自保之力。 “沈琛,早些年,朕就给你建了一座神医谷,遍植各种珍稀药材,待朕驾崩,你就去那里吧。” “如果,你想做回沈家公子,也可以。” 沈家有老太傅影响在,清名不堕。 书院独立于朝堂之外,又是天下文人聚集之地。 沈家经营书院,无论任何情况下,都可安然无恙。 沈琛沉默,没有做出任何选择。 他也不知,他想做什么。 年少顽劣,只想玩闹,而后唯一的目标就是学医,治好殿下。 可到头来,他却没有治好。 就好似,他一事无成。 花灯会,荷花灯,祈福,上天也没有听到他的祈盼。 “沈琛,朕驾崩之后,朕训练的暗卫归你。” “如果,如果……” “阿姐和太子有难,有劳你保护一番。” 好像,他所能留给沈琛的东西,不多了。 他对阿姐有诸多的不放心,可对沈琛,却只祝愿沈琛不再困于他的头疾,得潇洒自由。 沈家儿郎,腹有万卷书,不该困于过去。 在临死前,刘子业做的最后一件事情便是赐死了刘家所有不老实想着兴风作浪的宗室子弟。 他付出生命的王朝,不该再因刘家人私利夺权,出现纷争,扰百姓安宁。 “皇上驾崩。” 大钟敲响,素槁挂满整座皇宫。 正文 第八百五十五章想身后名汪直(一) (一) 刘氏宗室,元气大伤。 可有脑子的人都知道,这是逝去的年轻帝王,为刘宋王朝尽的最后一份责任。 也是他唯一能做的了。 不到四岁的太子登基,镇国长公主和何司空,一同摄政,共商军国大事。 所有人都以为,皇位更迭,幼主继位,大权旁落,必然引起动荡。 却不曾想,在关键位置上,先帝早已安排好了。就连司空,长公主,亦是一心为国,精心教导幼主。 内有何家摄政助幼主稳固朝政,外有沈家为皇室塑造清名,政权过渡的也算平稳。 其实…… 最主要的是,先帝扫清了绝大多数的隐患。 待刘子业陵墓入皇陵之后,史官却不知该如何下笔。 年幼多磨难,年少明主相。 可那短暂的荒唐又该如何书写呢? 罢了,罢了。 瑕不掩瑜,功绩堪比传世明君。 而沈琛离开京城后,先去了刘子业所说的神医谷,空气中都弥漫着药草的青涩。 一排小竹楼,摆满了这个医书。 但,储藏最多的是一个个精美的炼丹炉。 沈琛忍不住想笑,但却先湿了眼眶。 他还记得,那些年用大铁锅炼药炸了太医院的情形。 那个时候,是真的年少轻狂,不知天高地厚,深深以为能够攻破疑难杂症。 他学医从没有悬壶济世,普度苍生的大志向,从头至尾都只是为了一个殿下。 只是,他无用,救不了想救之人。 殿下说,这三山五岳,五湖四海,春华秋实的美景,他从没有时间和精力去看看。 那,那他就去看看吧。 说到底,殿下才是最难得的人间至善。 一身医术傍身,倒也不算白费。 春来秋去燕子归飞,青丝转白发。 皇陵旁,多了一位守墓人。 医书一卷卷,无人知道沈琛最后是否钻研出了新的法子,只是前来收拾后事的人看到了沈琛嘴角挂着的笑容。 沈琛逝去,一团婴儿拳头大的光华掠过夜空,不知去向哪里。 …… …… 结束任务的笙歌,并没有很快缓过来。 这个世界,后劲儿是真真不小。 她亲自经历了刘子业所有的磨难,所有的痛苦。 不同于以往…… 以往她的存在更像是个逆袭者,而不是亲历者。 疼起来要人命的头疾,更是让笙歌忍不住吐槽。 刘子业也是个人啊,有必要这么折腾吗? 经历可以接地气,但是总不能接地府吧,看看刘子业过的是什么日子。 如果没有刘楚玉,没有沈琛,没有瞎眼老太傅,刘子业的生活真的就一点光亮都没有了。 绝望,压抑,痛苦。 还有个时不时想捅刀子弄死她的母后。 “一一,这算成功还是失败?” 笙歌有些摸不准这个神奇世界的评判标准。 成功与否,全在刘子业的一念之间。 “刘子业临走前留了一句话,原来人生贵在选择。” “他心魔解决了,你让他看到了另一种可能。” “笙歌,沈琛有些不对。” 犹豫片刻,一一还是说出了口。 若不是最后的那团光坏,她真的以为沈琛是土生土长存在的人。 一一把她所看到的画面,认认真真的告诉了笙歌。 笙歌:…… 这算不算是天降帮手,要不是沈琛,可能结局也不会是如今这个样子。 可能…… 思来想去,想不明白,笙歌索性也就不想了。 反正,是友非敌。 这次的世界,她筋疲力尽,必须得好好休养生息。 吸收完刘子业的力量之后,笙歌倒头便睡。 头疾困扰,想要安稳入睡,简直就是天大的奢侈。 还好,她不仅仅是刘子业,还是笙歌。 一一也知此次任务艰辛,便给了笙歌足够多休息的事情,直到笙歌满血复活。 笙歌神清气爽的伸了个懒腰,这才是生活啊,刘子业那算什么。 “笙歌,这次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大惊喜。” “之前从未出现哦。” 笙歌:…… 惊喜这种东西,往往都会变成惊吓。 密不透风的蚕室,阳光透过纸糊的窗户拼命的挤进来,但蚕室的光线依旧昏暗。 有人仰卧在炕上,有人排着队等候,空气中除了惨叫声,便是刺激的辣椒水的味道。 笙歌醒来后,发现自己正躺在一条长凳上,下身火辣辣的疼。 “哎呦,哎呦” 笙歌强撑着转头,看见旁边一群小小的男孩子的在捂着某处叫喊着。 “别嚎了,积攒些力气,熬过去这劫,被分配到主子面前,若是得了脸,也是福运。” 笙歌:((((;?Д?))))))) 这真的不是在玩她吗? 所以,现在这是净身房,而她的身份是太监…… 笙歌嘴角抽搐,还真是一个从未出现过的大惊喜啊。 刚刚被净身的太监,如何毫无后遗症的活下来才是当务之急。 若是让她像其他人那样嚎叫,她是嚎不出来的。 倒不如像那个老太监说的节约点儿力气。 这种身份,死了,也就只能混个草席子了。 笙歌默默的用灵气滋养,缓解着疼痛,顺带能退退烧。 凄厉的嚎叫声不绝于耳,鼻间充斥的血腥味更是从未散去。 笙歌从来都没有觉得时间过的这样漫长过。 对于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信奉着肢体不全下辈子依旧如此的古人来说,阉割之后的残破得是什么心情。 笙歌不知,只是空气中的气味让她的心头忍不住烦躁。 罢了…… 那就趁着这个时间接收一下剧情吧。 汪直。 明朝历史上鼎鼎有名的宦官。 与王振、刘瑾、魏忠贤并称为明朝四大太监。 提起这些人,可能下意识的便会与无恶不作这个词联系起来。 屡兴大狱、严刑峻法、结党专权、纵容党羽这似乎都是汪直的罪名。 仿佛,他就是罪大恶极,他就是该死。 但汪直觉得他不配与剩下三位站在一起,他觉得他还不够坏。 看到这句,笙歌忍不住笑出了声。 净身房的一众新鲜出炉的太监:…… 这怕不是个傻子吧,这种情况下都能笑出声。 咳咳…… 言归正传。 汪直是大藤峡叛乱瑶族人,在平复叛乱之后,作为瑶民后代,汪直便被送入了宫中做了阉割。 正文 第八百五十六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 (二) 这个时候的汪直还是个幼童,不满六岁 可是,这个时候,谁都没有想到,就这个瑶民之后,成为后来赫赫有名的权宦,年仅二十岁,就站在权力的顶端,睥睨天下。 净身之后的汪直被分在昭德宫侍奉万贵妃,后升任御马监太监,黑眚事件后,汪直被明宪宗朱见深赏识,掌管西厂,成为西厂提督,这个时候的汪直年仅十五岁。 西厂,广刺督责,大政小事,方言巷语,悉采以闻。 由此,西厂成为了一把完全掌握在明宪宗手中的一把利剑,剑锋指谁,便杀谁。 上台之后的汪直,直接归属于宪宗,所以他展现出了自己强硬刚直的一面,无论是覃力朋案,还是杨泰杨晔案,都展现了他铁血公正。 但,也因此得罪了明朝根深蒂固的文臣集团。 杨晔是何许人也。 “三杨”之一的杨荣曾孙,杨荣是大明朝文臣集团的精神领袖。 这样一来,西厂就不仅仅是被抢了饭碗分了权力的东厂和锦衣卫的眼中钉了,同时也是文臣集团的肉中刺,除之而后快。 当然,亦有汪直自己年纪轻轻走上高位大权在握,以权谋私,蓄意报复,做了不少错事。 于是,在多方势力的压力下,西厂暂停。 但很快,在明宪宗的作用下,重新复起。 令所有人都想不到的是,汪直的权势巅峰没有最高,只有更高。 西厂复起,外出监军上战场,征讨建州,奇袭截杀鞑靼军,到达人生巅峰。 纵肆贪暴,飞扬跋扈、为所欲为,这对于汪直来说都算不得污蔑。 可汪直是个多面人,他有罗织罪名打击文武的酷吏恶行,也有奉旨监军消除边患的赫赫军功,还有不畏权势的正直与宽宏。 只是,明朝的宦官当政过于脸谱化,是的权宦的形象掩盖了汪直的其他方面。 再加上,文臣集团始终的不对付,以及大败建州女真,明清两朝的史官们自然都写不出什么好话,极尽用一句句恶毒的语言,把汪直钉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 汪直想要身后名,想要一段客观评价的身后名。 接收完剧情的笙歌,已经缓过神来。 身后名。 史官文人的口诛笔伐,哪里是一个宦官可以掌控的。 要身后名,倒不如让她穿成个史官来的简单。 这个任务,说简单,是真的不简单。 明朝拉帮结拜根深蒂固的文臣集团,早就成为一股不可撼动的势力。 动不动就联名上书,动不动就请辞,要么死谏。 文官集团就是大明朝的斗士,与皇帝斗,与宦官斗,集团内部党争…… 要指望这些骨子里深深刻着惟有读书高的文官,接纳汪直,难度无异于登天。 棘手啊…… 文官集团内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同乡,同年,师生,使之极易抱团。 而宦官集团的产生,本就是皇帝为了分化文官集团的权力,也就是说,两者之间,从产生便是对立的。 也就是说,这个任务的本质,从来都不是汪直做不做好人,要不要洗心革面的问题。 说实话,笙歌真有些不想对上明朝的文官集团。 大明朝,成也文官,败也文官。 …… …… 接下来连续七日,笙歌依旧与一帮新鲜出炉的小太监待在净身房不远处的小破房子里。 如同宠物店里的宠物,被管事分配,难以抉择命运。 笙歌吃好喝好睡好,反正她注定是要被分到万贵妃的昭德宫,开启人生巅峰之路的,所以不慌,倒不如养精蓄锐。 万贵妃,万贞儿,也是大明史上富有传奇色彩的女子。 宫女出身,又比明宪宗年长十七岁,却独得恩宠。 甚至明宪宗还一度想把万贞儿推上皇后之位的,只是碍于太后,以及百官的强烈反对才作罢。 但是这丝毫不影响万贵妃的传奇程度。 甚至在成化二十三年万贞儿薨逝之后,明宪宗朱见深痛哭“贞儿不在人世,我亦命不久矣。”,辍朝七日。 对于万贵妃,笙歌还是很好奇的。 这份好奇,足以抵消她成为太监的烦闷。 不对,这个时候的万贞儿,应该已经是皇贵妃,六宫真正的话事人。 历史的进程并没有因为笙歌的混吃等死所改变,她依旧被分往昭德宫伺候万贞儿。 只是,集六宫宠爱于一身的昭德宫,并不如笙歌想象中热闹煊赫,反而多了几分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 对明史的细节,她不甚了解, 而剧情中,对这一事件的描述,又是简而又简。毕竟这个时候的汪直也仅仅是一个不满六岁的孩童。 初入宫的小太监,自然是没有资格出现在皇贵妃身边的,如今的笙歌只是个外围洒扫的太监,平日里最多只能远远的看着万贵妃。 而在洒扫的这段时间里,笙歌也终于打听清楚了一些事情,年前,万贵妃诞下的皇长子薨,而这几个月来太医会诊的结果也是在说,万贵妃再难有身孕。 谁都知道,对于后宫女子来说,子嗣有多重要。 所以,昭德宫虽依旧盛宠不衰,但总归还是在人的心头蒙上了一层阴影。 了解了基本的背景之后,靠着嘴甜,忽悠死人不偿命,做事还漂亮,笙歌得了昭德宫大宫女的青睐,破例带在了身边。 笙歌是昭德宫中最小的太监,也还只是个孩子。 有着大宫女的引荐,笙歌的身份终于成一个名不见经传的洒扫太监正式成为了万贵妃忠实的狗腿子。 也终于能够近距离观察这位令后世人多加揣测的传奇女性。 万贵妃丰满明艳,顾盼神飞,是个风韵艳丽之人。 只是,她的双手却显得有些不符合宠妃的身份,没有白皙如雪,更没有肤若凝脂,反而能够看到一些细小的疤痕,这是后来精心治疗保养都难以去掉的疤痕。 “汪直你为何总是盯着本宫看?” 万贵妃随意慵懒的斜靠着软榻,眼皮轻抬,喜怒不明的问道。 那些个负责分人的老东西们,倒是会揣摩上意,投其所好,她失了个儿子,就送了个古灵精怪又做事妥帖的小幼童过来。 正文 第八百五十七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三) (三) 小幼童的到来的确是为昭德宫注入了几分活力,所以她也乐得带在身边。 “贵妃娘娘美的就像是画里的仙女。” 笙歌脸上堆着笑容,甜滋滋的说道。 经由一个六岁孩童口中说出这句话,非但不会显得轻挑,而且越发让人觉得真诚。 在深宫里,不就是得嘴甜有眼色会来事吗? 笙歌表示,每一个角色她都适应的很好。 “你这小奴才倒像是为这深宫的生的一般。” 万贞儿中肯的评价道。 如同她自己。 看着面前这个努力讨巧卖乖的小太监,她就想起了当年她刚刚入宫时的样子。 她四岁入宫,一入宫就跟在了孙皇后身边,也就是后来的圣烈慈寿皇太后,待她十九岁时,才被派到陛下面前。 那个时候的陛下,只有两岁。 后来发生的一系列跌宕起伏的事情,她与殿下相依为命数年,直到先帝英宗复位,那段时时刻刻都提心吊胆的日子才结束。 可以说,陛下是她一手带大的。 她入宫,遇到了贵人。 这汪直运气也不差,遇到了她。 如今的她虽没有皇后之名,却也有皇后之实,照拂这么一个小孩童绰绰有余。 “奴才就是为照顾贵妃娘娘生的。” 身为小太监的第一素养,便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从头至尾,笙歌脸上都是堆着笑容的。 在她近身伺候万贞儿后,万贞儿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昭德宫中不想看到晦气的死人脸。 “你啊,以后就老老实实给本宫磨墨吧。” 万贵妃年龄过大,学问又不高,没少被那帮臣子嘲讽貌若无盐,胸无点墨。 年近四十岁的万贞儿也有模有样的重新拿起了书本,似是要多学几句文绉绉的话,下次怼朝臣的时候,也能显得有文化。 要不然,那帮文官,骂个人都拐弯抹角,有时候她都听不明白。 在万贞儿看来,可以不像那些达官贵人家教养的小姐一般出口成章,但一定要能听懂旁人骂她,最好还能兵不血刃的怼回去。 这就是学习最大的意义。 见笙歌愣着,昭德宫的大宫女剜了笙歌一眼,故作嫌弃的说道“愣着干嘛,还不快谢恩,这是贵妃娘娘抬举。” 的确是抬举。 太监就是这座皇宫里最低贱的一种人,哪怕是同样为奴的宫女也鲜少有人能看得起身体残破的阉人。 读书,习字,更是奢望。 在这宫里,能读书习字的太监,也就司礼监上头那几位有资格了。 毕竟司礼监代皇帝审批阁票,与内阁对柄机要,实为“内相”。 所以,读书习字,便是往上爬最要紧的一步。 笙歌喜出望外,连忙谢恩,顺带表了表忠心。 什么忠心耿耿…… 什么肝脑涂地…… 反正这些话,笙歌张口就来。 所以,万贵妃是打定主意培养她,然后把她送往皇帝身边了。 于是,笙歌这个刚入宫没几个月的小太监,摆脱了所有的累活苦活,摇身一变成为了贵妃娘娘的新宠。 这速度,要比剧情里的汪直要快得多。 初入宫的汪直,被阉割再加上害怕,常常躲在角落里哭泣,很久才适应。 而笙歌这个愉快的任务者,打听清楚情况后,便开始了刻意的投其所好,迅速上位。 汪直是个货真价实的幼童,但她是个老妖怪。 万贵妃见笙歌这张嘴着实讨喜,大手一挥,便赏了金裸子。 宠妃,还是手握掌宫大权的宠妃,真真正正的六宫第一人自然是不缺钱的。 第一笔赏赐,笙歌分文未留,全部送给了万贵妃的大宫女。 “你?” 青月一脸诧异。 “青月姑姑,若不是您推举提携,奴才依旧是个洒扫太监,哪里能入得了贵妃娘娘的眼。” “青月姑姑的这份恩情,必将涌泉相报。” 青月是万贵妃身边的老人,当年英宗复位,朱见深被复立为太子之后,青月就跟着万贞儿了。 一跟,便是十年。 万贞儿也从一个抚养保护太子殿下的有功婢女,变成了位高权重的皇贵妃。 青月与万贞儿之间的这份主仆之情,自是旁人无法比拟的。 “你既有心,这银子我收了,只是以后就无需再给了,贵妃娘娘给的赏赐自己留着就行。” “我把你带给贵妃娘娘,只是想着娘娘看见你这古灵精怪活泼好动的样子,也能开怀笑一笑。” “你能让娘娘开心,我还得谢你呢。” “竟没见过似你这般人小鬼大,年纪小小便懂人情世故,却又恰到好处的小子。” 青月敛着眉,喟叹道。 真真是长江后浪推前浪,前浪被拍死在沙滩上。指不定,以这小子的造化,以后还得拜托造福。 “娘娘既然有意让你跟在身后识字读书,你莫要松懈推诿,这是一次大机缘。” “读书习字虽枯燥,但你若是不想一辈子做个被人捏扁揉圆的小太监,还是得耐得住这份枯燥。” 长廊之下,青月戳了戳笙歌的额头,不放心的嘱咐道。 六岁的小娃娃,最是爱玩闹。 “多谢姑姑提点,汪直知道了。” 笙歌鼓着脸颊,重重的点头。 她以后再怎么说也是宪宗时期的第一大权宦,上的了战场,下的了西厂。 这些日子,她也算是想好了,既然前头那些个拿笔杆子的喜欢给她泼污水,那她就立一些旁人无法抹煞的功劳。 顺带…… 舆论,任何时代都是一把利器。 明史可以口诛笔伐,为她盖棺定论,但历史的流传从来都不是几部史书决定的。 有蛛丝马迹留下,后世的史学家们自然会揪着这些蛛丝马迹为她正名。 …… …… “青月,你很喜欢那个汪直那个小太监?” 万贞儿好奇的问道。 这么多年,她可没见青月对谁上心过。 “回娘娘,也算不得喜欢吧。” “就是觉得这宫里缺少这种鲜活气和生命力,娘娘,汪直很不一样。” “不害怕,不惶恐,乐观,积极,就连他努力堆砌的笑脸都比旁人灿烂几分。” 青月一边给万贵妃按摩,一边斟酌着开口。 正文 第八百五十八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四) (四) 她专门去打听了一下与汪直一起被净身的小太监,只有汪直,与众不同。 迅速的适应环境,迅速的调整身份。 身体的残破,丝毫没有影响他旺盛的生命力。 也不知是年少无知,便无畏,还是真的就能随遇而安。 但不管怎样,汪直都是鲜活的,明亮的。 万贞儿若有所思,生机盎然并不难,难的是在这深宫之中,能一直保持这种勃勃生机。 难啊…… 纵然是她,看似风光无限,万千宠爱于一身,却依旧有不得已的时候。 这种不得已,不经意间就会压的人喘不过气,日积月累便会带上暮气,那是再光鲜亮丽的外表都无法遮掩的。 “不管怎样,能入了昭德宫都是他的福气。” 万贞儿声音幽幽的说道。 至于这份福气能过绵延多久,则是汪直自己的造化了。 …… …… 从那日起,笙歌就成了万贵妃的小跟班。 万贵妃在哪儿,笙歌就在哪儿。 谁都知道,新入宫的瑶民后裔小太监得了昭德宫万贵妃的青睐,一朝飞上枝头变凤凰。 无数人感叹,同人不同命。 “小汪直,别人都羡慕嫉妒你呢……” 万贵妃手中握着毛笔,鼻尖蘸墨,在笙歌白嫩嫩的脸颊上大大的写了两个字。 哼,谁说女儿家的字就要娟秀雅致的。 她便不。 明明她的字独具特色,个性张扬,是那些之乎者也八股思想的老古董不懂得接受新鲜的事物。 “羡慕也没用,只有小的有这样的好运气。” “娘娘,您可不准有别人。” 笙歌耸动鼻尖,墨香味萦绕不散。 六岁孩童的俏皮,傲娇被笙歌演绎的活灵活现。 不能表现的太妖孽,大明朝容不下妖孽之人。 笙歌恃宠而骄般拿起铜镜,欣赏着万贵妃的杰作。 字,张牙舞爪,饶是她再违心,也只能说出肆意潇洒一词,像极了万贵妃的性格。 张扬,娇蛮,任性,奢靡。 这不是为奴为婢二十余年该有的性格,只能说,明宪宗自己惯出来的。 “越发的骄纵了,若是被别的主子听到,怕是会说我昭德宫不会教人了。” 话虽是责备之意,但声音里的笑意却是遮掩不住。 没错,化身为小太监的笙歌,抱紧万贞儿的大腿,在大明朝的后宫上演了恃宠而骄的一幕。 “娘娘如何教人,岂容他人置喙。”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万贵妃的位置,在宪宗的后宫无可动摇。 只要不篡位,宪宗就能当看不到。 也就是这种毫无理由明目张胆的偏爱,才让后世无数人揣测半老徐娘的万贞儿究竟是给宪宗下了什么迷魂药,迷的对方五迷三道,几十年如一日的宠物。 “你啊,当真是被本座和青月宠坏了。” “青月,这可如何是好啊。” 万贵妃再一次用毛笔在笙歌脸上点了一点,墨水晕染开,渐渐看不清楚汪直二字。 “娘娘,奴婢可不背这个锅,阖宫上下,谁人不知,属您最惯着汪直,还没罚就先心软了。” 青月的态度谦卑中带着熟稔,让人舒心的同时,又不会觉得过于逾矩。 果然啊,能被万贞儿十数年都留在身边并委以重任的除却情分,更多的是能力。 “汪直,你听听,本宫这个主子娘娘都被青月数落了,越发像个管家婆了。” “本宫方才所读文章,你可记住了?” 万贵妃一边接过湿帕子递给笙歌,一边漫不经心的问道。 那般晦涩难懂的文章,读来有何用?难不成等着皇上临幸的时候一起讨论文章,商量政事? 她要是敢那么多,前朝那堆拉帮结派极度排外的文官集团就能用唾沫星子淹死她。 不是说她牝鸡司晨,就是说什么祖宗家法铁律,后宫不得干政,妖妃祸国。 说来说去都是这么几句,永远都没有新鲜的。 所以,对于读书这件事情,万贞儿奉行聊胜于无的心态。 “诗云:瞻彼淇奥,绿竹猗猗。有斐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琴兮僴兮,赫兮咺兮。如切如磋者,道学也。” 清脆干净的声音徐徐流淌在房间中,万贵妃手中的帕子被惊的掉在了地上。 万贵妃与青月对视一眼,惊讶不已。 神童? 旁人是过目不忘,汪直难不成是过耳不忘? “你以前可曾入私塾随夫子学习?” 万贵妃声音有些干涩,眉头蹙的紧紧的,不知在想些什么。 笙歌摇摇头。 瑶民作乱,兵荒马乱的,汪直去哪里学。 万贵妃的神色有些复杂,看向笙歌的眼神突然多了几分怜悯和同情。 这份突如其来的怜悯,让笙歌有些懵逼。 “唉……” “可惜了。” 万贵妃揉了揉笙歌的脑袋,惋惜道。 如此天赋,说是文曲星下凡也不为过,比那些吹嘘自己年轻时多厉害的阁老也不遑多让。 如果,如果没有净身入宫,是不是也能科举一路,三元及第,成一时佳话。 只可惜啊,没有如果。 “不可惜……” “不可惜的,娘娘。” 汪直和青月,不约而同,开口道。 “路从来都不只有一条,谁又能说汪直就走不出一条属于自己的路呢。” 青月意有所指的说道。 大明,本就不乏宦官位高权重一人之下的例子,只要敢想,敢做,也不是没有实现的机会。 万贞儿只是轻轻说了句不一样,却为解释原因。 古往今来,哪怕真的兢兢业业一心为帝王的权宦,都没有好名声,史书依旧是被那些握着笔杆子的人书写的。 如同她…… 哪怕她再宠冠后宫,再三千宠爱于一身,在外人眼中,都是祸国妖记,恨不得称她为大明女祸。 她是清楚的。 一时间,万贵妃看向笙歌的眼神竟莫名其妙多了几分亲近之感。 事到如今,走一步看一步吧。 “汪直,这个书房里的书,你随意看,本宫可是要抽空检查的。” “偌大的昭德宫,怎么着也得有个学富五车有文化的,下次再有言官御史拐弯抹角弹劾本宫,你可得帮本宫找回场子,让他们看看,本宫身边随意一个小太监,都能让他们铩羽而归。” 正文 第八百五十九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五) (五) “你可不要让本宫失望。” 当然,也莫要辜负了自己的天赋。 万贵妃的话,时而文雅含蓄,时而简单粗暴,一大堆说出来总是让听者忍不住想笑。 明明是高高在上的皇贵妃,在方才那一瞬间却像个市井地痞头子。 咳咳,传说中的大姐大。 突然有些理解,为何万贵妃会生盛宠不衰了。 除却多年养育陪伴的情分,万贵妃的笑性子,也着实有几分可爱。 文化不高,却不显得粗鄙,也不妄自菲薄,反而有些理直气壮。 听不懂,怼不过无所谓啊,可以找帮手。 “先去把脸上的墨汁洗干净,顺带再吃几块儿点心垫垫肚子。” “皇上待会儿会来用晚膳,你随侍本宫左右,别一会儿肚子咕咕叫,怪丢人的。” 万贵妃凝着眉头,眼睛微眯,似是格外嫌弃。 明明是好意,但说出的话却依旧傲娇至极。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口嫌体正直。 笙歌咧嘴,她是那种连自己肚子咕咕叫都控制不好的小破孩儿吗? 笙歌正打算反驳,可肚子却先叫了起来。 好吧,她现在只是个五六岁的小孩童。 万贵妃也着实是宠笙歌,而笙歌也最是习惯顺竿子往上爬,给点儿阳光就灿烂。 青月端来糕点后,笙歌坐在高高的椅子上,小短腿一晃一晃,一手一个糕点。 “慢点儿吃,又没人跟你抢。” 说是垫垫肚子,又是点心,又是水果,又是茶水,笙歌表示她吃的很饱。 现在怕的不是肚子饿的咕咕叫,是怕待会儿随侍左右时打饱嗝。 那个场面,简直就是修罗场。 笙歌慢悠悠的溜达消食,夜幕低垂,渐渐暗了下来。 明宪宗朱见深并没有浩浩荡荡带一群人过来,而是带着三两个宠信的太监,身着常服,脚步闲适的走了过来。 不似帝王临幸宠妃,更像是寻常夫君归家。 笙歌早早的等在门口迎接圣驾,而万贵妃则是在等候在殿内。 既是宠妃,自然要与众不同,哪里有眼巴巴在门口吹冷风候着的理由。 “小汪直,贵妃今天竟然舍得把你放出伺候了?” 朱见深诧异着,懒洋洋问道。 “伺候皇上和娘娘,是汪直的荣幸。” 笙歌利落大方,仪态周全的回道。 不论她在昭德宫,在万贵妃面前如何肆意胡闹,但一出昭德宫,便代表着万贵妃的颜面。 恃宠而骄,也得有限度。 朱见深是个温和感性的帝王,古往今来,鲜少有他这般身为九五之尊都奉行得饶人处且饶人的做事原则。 后人评价他软弱可欺,倒不如说他总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想着视而不见。 “小小年纪,倒是乖巧守礼。” 朱见深点头称赞道。 青月:…… 乖巧守礼? 圣上怕是没看到汪直在贵妃娘娘面前的模样。也亏的是汪直运气好,被分到了昭德宫入了贵妃娘娘的眼。 朱见深推门而入的时候,万贵妃正在灯下坐着绣活。 自小,朱见深的贴身衣物大多都是她亲手做的。后来朱见深被复立为太子,从那个荒凉小院中被放出来,才不需要她做。 但多年养成的习惯,闲来无事,万贵妃都会绣个香囊,打个络子,给朱见深系在身上。 朱见深看着这个在那段孤独无助的岁月里,守护在身边,陪伴着他,走过无数的风雨,始终如一的女子,脸上的笑容越发的温柔。 谁说,明宪宗对万贞儿只有孺慕之情的。 孺慕之情,许是年幼时,真的存在。 只是,在长久的相依为命,陪伴依赖下,这份孺慕已经化为了刻骨铭心的习惯,再也剥离不去。 你可以说,明宪宗与万贞儿之间的感情算不得纯粹,但绝不能说比不上旁人口中那些金童玉女风花雪月。 这份感情,复杂,却也厚重踏实,绵延至生命终老。 “圣上,您看臣妾今儿新描的花样好看吗?” 万贵妃笑意盈盈,看不见丝毫拘谨。 这不仅仅是因为宠爱,更多的是因为安心。 “自是好看的。” 朱见深接过花样,认真看后,赞道。 “贞儿今日都没有去给朕送汤……” 朱见深叹了口气,略有些遗憾。 万贞儿撇嘴,送汤?她又不是上赶着去找骂。 那帮议事的臣子,对她横挑鼻子竖挑眼的,难得贤惠一下送个汤,尽一下后妃的职责,都会被在暗地里戳脊梁骨,说她魅惑君上,试图干涉朝政, 骂,骂不过,每次只能哑巴吃黄连。 “皇上是忘了商阁老那番大公无私刚正不阿的话了?” “臣妾说不过商阁老,所以也不能上赶着挨骂。” 万贞一边擦拭着手,一边漫不经心的开口。 商辂的确是个奇才,饶是她着实不喜对方刻板的行事作风,也不得不承认。 大明朝历史上,第二个三元及第的人才。 唉,三元及第…… 她的小汪直,指不定也能流传千古。 “商阁老那性子直来直去,你莫要放在心上。” “朕拿他也着实没办法,李贤病逝,商辂是接替李贤位置最合适的人选,让你受委屈了。” “为补偿你,那朕再给万家一些厚赏,如何?” 朱见深忙不迭的安慰道。 在朱见深心中,以他与万贞儿的感情,就是再怎么抬举万家都不为过。 闻言,万贞儿先是凝眉,似是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什么都没有说出来。 在一旁站着的笙歌,把头压的更低了。 朱见深牵着万贞儿在饭桌前坐下,倒也是温情脉脉。 “贞儿,今日为何舍得汪直当值了?以往你不都说他还是个小孩子,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吗?” 前朝后宫,无人不知,万贵妃新宠了小太监。 年纪虽小,但胜在聪明懂事。 “圣上,臣妾有一事相求,只是……” 只是可能于理不合,与法不容。 万贞儿有些许犹疑,她能交给汪直的东西实在是太少了。 本来,本来她见汪直年幼,有心培养汪直成为她的心腹,为她出谋划策,扫平阴私。 但在见识了汪直的天赋之后,突然有些许不忍。 也许,汪直应该站在更光明的位置。 正文 第八百六十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六) (六) 后宫阴私,着实有些辱没汪直的天赋。 相求? 一听这二字,朱见深顿时放下了手中的筷子。 多少年,没有从贞儿口中听过相求二字了。 朱见深表示,他着实有些慌。 他最近貌似没有做什么天理难容的事情啊?难道是因为他最最近新宠幸后妃? 以往,贞儿不是都不介意那些露水情缘吗? “贞儿,朕……” “朕错了。” 朱见深秒怂低头,在贵妃面前,他平白无故的就矮了一截儿。 没有原因,但他不愿意称之为怂。 万贵妃:…… 笙歌:…… 一个帝王,认错如此之快真的好吗?搞得不知情的怕是会以为万贵妃是只母老虎。 “陛下最近可是瞒着臣妾做什么了?” 万贵妃凝眉,一本正经的问道? 朱见深摇头,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啊。 自他识人起,贞儿就待在他身边了,他不敢瞒,也不愿瞒。 “那陛下这么紧张是做什么?” “臣妾就只是想让陛下为小汪直寻一位老师,然后上朝时带他在一旁旁听就好。” “臣妾不是想干政,只是觉得汪直这孩子留在后宫屈才了,若陛下还是不放心的话,那您就把小汪直带走。” 哪怕不能三元及第,不能成为闪耀的新星,但汪直该学的绝不是后宫阴私。 正在一旁默默看戏,欣赏帝妃之间感情的笙歌愣住了。 她该如何告诉万贵妃,该会的,她都会。 不该会的,她好像也会。 还有万贵妃的这份心意,让她有些受宠若惊。 从不曾想过,万贵妃为了她竟然能够做到如此地步。 上朝旁听…… 偌大的后宫,可能也只有万贞儿敢提这种大逆不道的要求了吧。 还提的如此淡定,坦然。 偏偏,一个敢提,一个敢应,倒也还算和谐。 “上朝旁听的话,也不是不行,让汪直跟着怀恩,人还是你的,难得有个开心果讨你欢喜。” “找老师,这个说难也不难,说简单也不简单,单看是找什么样的老师。” 在天下读书人眼中,觉得太监,望之不似人身,相之不似人面,闻之不似人声,察之不近人情。 这种嫌恶和蔑视,几乎是天生的。 倒不是没有趋炎附势之人迫于权势做汪直的老师,但这些人最终会把汪直教成什么模样,谁都不得而知。 但那些德高望重,严以律己的真正的读书人,是绝对不看做一位太监的老师的。 这是二者之间,根深蒂固的阶层阻碍。 难啊…… 明宪宗叹了口气。 贞儿好不容易求他一次,他却办不成,突然觉得自己好没用。 “要不,要不朕教他?” “有什么解决不了的,朕去请假商阁老。” 明宪宗朱见深是真的不敢,把小汪直直接带到那帮文官面前。 指不定,又要发生什么血溅朝堂的事情。 那帮文官执拗起来,不是他这个做皇帝的能左右的。 “陛下教?” 万贞儿很是怀疑,让陛下教过目不忘的神童真的不是误人子弟吗? 陛下十岁前,过的是什么生活,他又不是不知道。 别说读书启蒙了,就连吃饱穿暖都成问题。 至于后来,陛下再次成为太子,她也没有见识过陛下的聪慧。 咳咳…… 怎么办,莫名其妙有点嫌弃。 “陛下日理万机,要不,要不还是从长计议吧。” 万贞儿努力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委婉懂事。 嗯,她是个善解人意的贵妃娘娘。 明宪宗眼神复杂,朝夕相处这么多年,他怎么可能看不出贞儿眼中的嫌弃呢。 虽说他素无才名,但是总不至于教不了一个五六岁的小孩童吧。 朱见深觉得自己被小瞧了。 是时候像贞儿证明,他早已经不是当初那个懦弱无能的小娃娃了,他可以达成贞儿的一切心愿。 心中豪情万丈,说出的话却是奶呼呼。 “朕不管,朕就要教。” 撒娇,耍赖,谁说帝王不能用了。 贞儿又不是旁人,在贞儿面前,他永远是朱见深。 笙歌默默在一旁低头憋笑,苍白寂静的文字,永远都没有亲眼看到来的鲜活热烈。 史书上的确是记载了明宪宗对万贞儿的偏爱,但那些文字配上面前的场景,却显得无力多了。 跟在万贵妃身边这么久,她的的确确是有些喜欢这个看似俗气,却又坦白炙热的人。 “好好好,都依圣上。” 万贵妃抬头,无语极了。 小时候可怜巴巴的对她撒娇就算了,如今还是这一招,十几年如一日,就不能有点儿花样。 她深觉,当初她就是被对方眼泪汪汪的小可怜样儿给骗了,所以才在那座危机四伏的小破宫殿,照顾了他那么多年。 虽说,如今她也算是荣耀之至,但回想起当初的生活,依旧有些心有余悸。 小命,毫无保障。 “来来来,汪直,你过来。” 万贞儿朝着笙歌招手,紧接着说道“以后,本宫就把你交给皇上了。” “但是,记得每日回来,青月还给你准备着吃食呢。” 这么古灵精怪,又甚是讨她欢喜的小孩童,她真真是有些舍不得。 深宫之中,趣味终究还是少了些。 就这样,笙歌在全程看戏吃瓜的过程中,走向了前朝。 笙歌表示,这剧情进度,是不是走的太快了。 要知道,剧情里,汪直入了宪宗的眼,还在十年以后。 但,这份恩宠,她现在是拒绝不得的。 于是,翌日,早朝,文武百官都发现了司礼监大太监怀恩身边站了一位唇红齿白的小太监。 可偏偏又气质不俗,若不是那身太监服,怕是所有人都会觉得这是谁家府上娇养的贵公子。 众人眼观鼻鼻观心,想问却又不敢问。 整个早朝时间,笙歌见识了文官集团根深蒂固的团结和强大,有些时候,帝王的建议好像显得并不那么重要了。 笙歌也不知,这种情况是好是坏。 某种程度上,有人制约皇权不被滥用,是有一定积极影响的。 可制约过强,帝王难免束手束脚。 笙歌认认真真的听完了早朝的议事,多是一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情。 正文 第八百六一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七) (七) 但群臣却吵的不可开交,最可怕的是,朱见深全程带笑上完了早朝。 见识过朱见深的朝堂,笙歌莫名怀念刘子业。 脸色一沉,朝堂上顿时寂静无声。 各司其职,该做什么做什么。 不过,不得不承认,朱见深是真的好脾气。 如果不是在退朝后,笙歌见朱见深长长的松了一口气,怕是会以为对方真的享受这种看似群臣和谐的朝堂氛围呢。 也不知当年建文帝设立内阁,有没有想过,当年只有咨询顾问之权的内阁,会成为桎梏帝王的庞然大物。 “小汪直,今天的早朝可有什么收获?” 朱见深脚步轻快,就连脸上的笑容都真切了几分。 上早朝,要人命,尤其还是菜市场似的早朝。不行,他得去昭德宫混口饭吃,补充一下精气神。 收获? 看文臣武将相互指摘吵架,能有什么收获。 最大的收获,就是吵…… 不过,这话,她能说吗? 昭德宫的门面,她还是扛的稳一点儿吧。 “文臣才思敏捷文采极佳反应敏锐,武将中气十足坦荡真诚孔武有力,都是极好的。” 这也不算是昧着良心说话啊。 文臣们漫不经心戳心窝子,武将们就差跳起来撸起袖子直接打一架了。 说得好听一点儿,可不就是各有各大好,平分秋色。 朱见深:…… 怀恩:…… 原来,这就是说话的艺术啊。 怀恩深深觉得,他根本不配做司礼监的大太监,因为他在艺术上的造诣还不够。 他靠一句老奴愚钝,陛下圣明行走天下。 “小汪直,你果真是个妙人啊。” 朱见深爽朗的笑道,他隐约知道,贵妃留汪直的用意之一了。 贵妃对上那帮文臣的指桑骂槐,向来憋屈,可偏偏每次都只能哑巴吃黄连。 如今得了汪直,想来以后再对上内阁那帮倚老卖老的家伙,也能恣意些许了。 “皇上谬赞了。” 笙歌一本正经的说道。 一行人回到昭德宫,笙歌瘫在椅子上长长的舒了口气。 上早朝,那是人干事的事吗? 也不知那个位置,人人趋之若鹜,图的是什么? 怪不得古来帝王难天年,就这起早贪黑的,能长寿才怪。 在笙歌正在与一堆美食奋战补充体力的时候,那帮人也打听到了她的身份。 万贵妃的新宠…… 汪直…… 本来只是有几分好奇的臣子,这下好奇倒是不见了,全部变成了肉眼可见的嫌弃。 万贞儿是妖妃,汪直自然也只能是个谄媚的小人。 没听过一句话叫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吗? 内阁之中 “商首辅,陛下是不是宠万贵妃太甚?” “汪直一个刚净身出入宫的小宦官,竟然登堂入室,出现在了早朝之上。” “就为了讨万贵妃欢心,便能罔顾祖宗家法吗?” 在这帮人眼中,朱见深有中兴之兆。 而万贵妃,就是朱见深人生里最大的那个污点。 闻言,商辂头也不抬,手里翻看折子的动作没有丝毫停顿。 自陛下登基,关于万贵妃的争议,就没有停止过。 可偏偏性格宽和仁厚耳根子软的陛下在万贵妃这件事情上格外的执拗。 你吵任你吵,你闹任你闹,陛下充耳不闻。 说到底,他们究竟是在不满万贵妃什么? 家世? 大明朝后宫,为后为妃者,向来不注重家世背景,只要出身清白便好。 而万贵妃自幼入宫,身家自是清白的。 也许,便是那跨度极大的年龄,成了绕不过气的问题。 最开始,他也曾上过折子,痛斥万贵妃后宫干政,骄奢淫逸,可慢慢的,也歇了这份心思。 毕竟万贵妃的手,并没有真正伸到前朝。 “商首辅,我们是不是该上道折子,规劝陛下?” 见商辂没有理会,有人追问道。 朝堂之上,天下读书人的心之所向。 十年苦读,都不一定能入朝为官,偏偏一个小太监,站在了那个显赫的位置。 “上书?” “书何事?” 商辂把折子分类整理,摆放好,慢条斯理的开口。 罔顾祖宗家法? 宦官在大明朝本就是个特殊的群体,讨帝王欢喜,早已根深蒂固。 “那便放任不管了吗?” 有人不服气的开口。 “静观其变吧。” 商辂想到今日早朝时,眼神清澈,脊背笔直的小孩童,凝眉说道。 他识人无数,他敢保证,那个叫汪直的小孩童听懂了今日早朝所有的事情。 帝王身边总归要有宠信的宦官的,是谁不一样呢? “可……” “对于这件事情,诸位若是不满意商某的提议,可自行上奏。” “至于万贵妃,与其盯着万贵妃,不如盯着万家。” “别逼急了陛下,难不成诸位忘记了陛下曾经想要把万贵妃捧上后位时的疯狂之举吗?” “你我读书识字科举为官,是抱着效忠陛下,造福百姓,光宗耀祖志向的,而不是死盯着陛下的后宫,与陛下死磕。” 万贵妃年纪是大了些,容易在野史上留下些似是而非的猜测,影响陛下名声。 可,多年情分,总归是在的。 万贵妃对于陛下而言,可不仅仅是一位宠妃那么简单。 那是陛下割舍不掉的过去。 当年,陪在陛下身边的是万贵妃,而不是他们这些人。 这些道理,他看的明白,却不能直言。 “难道诸位是想看着陛下再意气用事一次吗?” “别忘了,万贵妃失去了皇长子,陛下本就痛惜不已。” 商辂声音沉静,眼中不见一丝波澜。 且看着吧,总觉得汪直那个小宦官,会在大明朝的历史上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能入了万贵妃的眼。 也不是每一个会讨上位者喜欢的小太监,都能让万贵妃冒着被百官弹劾的风险,也要把汪直光明正大的送在人前。 万贵妃此举,无疑是亲自替汪直选择了一条不一样的路。 自小朝堂的耳濡目染,自然是要比那些在后宫泥潭中浸淫挣扎多年,见多了阴私手段的太监心智性格要健全的多。 这份机缘,对于汪直来说,无异于是天大的恩赐和福气。 正文 第八百六十二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八) (八) 世人对阉人多偏见,并不仅仅是躯体不全。 更多的是,大多数的阉人,性情上的残忍偏激。 环境,人言,潜移默化的造就了一个个让人闻风丧胆的宦官。 而汪直不同…… 这个小孩童不需要经历人情冷暖,不需要痛苦挣扎,更不可能得奚落欺辱。 自小有陛下和万贵妃宠着,也许可以成为一个心智脾性健全正常的人。 若事情按照他所设想的这般,日后汪直接手了司礼监,也许能改善帝王与内阁的关系。 还是那句话,静观其变吧。 不得不承认,第一印象,真的很重要。 汪直身上那份坦然自若的气度,便让他忍不住好感倍增。 正在昭德宫内吃饱喝足,给青月吐槽完早朝之后,抱着被子睡的昏天暗地的笙歌,丝毫不知,鼎鼎大名的商辂给了她如此高的评价。 并且,为她挡下了人生中的第一道弹劾。 …… …… “还睡着?” 万贵妃懒洋洋的饮着新酿的果酒,秀眉轻挑,慵懒的好似一只被精心养着的猫。 “娘娘,还是莫要贪杯了。” 待万贵妃将被子中的果酒饮完,青月上前,撤下了果酒。 大皇子早夭,娘娘大病一场,这身子还不容易将养过来,还是得多注意些。 果酒虽甘甜,但也不能贪杯。 “汪直还小,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贪睡也是正常的。” 她可是记得汪直那张因为天不亮就要起床生无可恋的脸。 “小汪直贪睡就正常,本宫贪杯就不行,青月你这心是不是太偏了些。” “青月,你近来越发的放肆了,是不是小汪直带坏了你。” 万贵妃的脸上有淡淡的红晕,说话间还带着笑意,显然并没有将青月方才的逾矩放在心上。 嗯,更像是一种不自觉的撒娇。 “的确是小汪直带坏了奴婢,不如娘娘先想想怎么处罚汪直吧。” “四书五经,诸子百家经典什么的,娘娘看看是不是罚小汪直抄百十遍好呢?” 百十遍…… 万贵妃的笑一怔,若是小汪直知道,想来表情会十分精彩。 “百十遍有点儿多,以汪直的脑子,倒不如罚他抄百十本书。” 脑子是个好东西,汪直正好有,总不能浪费。 青月:…… 天地良心,她真的只是开玩笑的。 阖宫上下,谁不知道最宠汪直的是贵妃娘娘。 每天都是小汪直长,小汪直短,就差直接把汪直养在膝下了。 正在门口徘徊着打算进来请安的笙歌:…… ╭(╯^╰)╮ 请安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罚写抄书,不美好。 “娘娘,汪直说他要去陛下身边聆听教诲,晚些时候再回来向您请安。” 小宫女进来禀报道。 脚底生风的笙歌,这个时候已经远离了昭德宫。 人生如此美好,怎能抄书耽搁。 尤其是,还得抄百十本。 万贵妃和青月面面相觑,随即便是一笑。 自己惯出来,那能怎么办,自然是得护着啊,总不能任由外人欺负了去。 “怀恩那边什么态度?” 对待怀恩,万贵妃还是有几分重视的。 司礼监的大太监,皇上身边的老人,自然是有几分地位在的。 除了她,陛下最信任的可能就是怀恩了。 把汪直送往陛下面前,多少有些影响怀恩。 “怀恩说,他会尽力把一些该交的东西交给汪直,只希望他能得一个全身而退。” 大明朝的大宦官,能善终的极少。 饶是怀恩这般谨小慎微的,都忍不住担忧后路。 全身而退吗? 万贞儿都不知晓她能不能得一个全身而退。 她一身荣辱祸福尽系于帝王一人,结局从来都不是她能决定的。 “告诉怀恩,待汪直再大些,本宫会劝皇上许他衣锦还乡荣归故里。” 她再得宠,前朝事物都插不上手。 幸亏,幸亏,司礼监,本就是个界定模糊,与后宫,与帝王有着千丝万缕关系的地方。 否则,她真的是鞭长莫及。 闻言,青月颔首。 无形之中,汪直的未来一片坦荡,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 只是不知,天资聪颖,又得眷顾的汪直可不可以走出一条别样的权宦之路。 届时,也可以护佑贵妃一二。 贵妃娘娘这个位置,着实做的有些辛苦。 万家一门,除了享受贵妃的荫庇,作威作福,半点儿助力都不可能给予贵妃娘娘。 如今陛下盛宠,贵妃高枕无忧。 可来日呢,来日色衰恩驰,贵妃又无法有孕,那这日子可就难熬了。 只希望,小汪直能念贵妃娘娘的一番好。 青月忍不住喟叹着。 …… …… 耐着性子批阅奏折的朱见深,看着在一旁兢兢业业磨墨的笙歌,甚是好奇。 求知若渴? 难不成小汪直是突然勤奋好学,所以来寻他了? 不正常啊。 他离开昭德宫的时候,据说小汪直还睡的昏天暗地,不知今夕何夕呢。 对上朱见深的眼睛,笙歌瞬间入戏。 “奴才不想也不愿辜负贵妃娘娘的期望。” “所以,陛下,请您教奴才学问吧。” 笙歌一本正经,看似认真诚恳的说道。 批阅了奏折这么久,也该换换脑子了。 笙歌再一次忍不住感叹,这奏折写的就好似是老太太的裹脚布,又臭又长,难不成上折子的官员都为了显示自己下笔如有神的文采,一挥笔洋洋洒洒就是一大页? 简单明了,直接进入主题不好吗? 明宪宗批着不累,她在一旁看着都累。 一会儿的功夫,她已经见朱见深揉了无数次太阳穴了。 这可是万贵妃的护身符,千万不能操劳过度。 说实话,她现在是真真觉得万贵妃是个小可爱,大漂亮。 史书如何记载,与她无关。 她只知道,她穿进的这个世界,真真切切感受到的这个万贵妃,她很喜欢。 与其去怀疑那冷冰冰文字的真实性,倒不如潜下心来去体会万贵妃明艳张扬看似跋扈的外表下那颗还留有温柔和光亮的心。 “也行吧。” 朱见深勉为其难的应道,可眼睛里的欢喜却是藏也藏不住。 这长篇大论的奏折,谁愿意看谁看吧。 正文 第八百六十三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九) (九) 反正,他是一本都批不下去了。 只是,为什么没有人告诉他,教汪直学问也是一件如此痛苦的事情。 每当汪直眨巴着大大的眼睛,求知若渴的望着他,需要他解疑答惑,他却支支吾吾半天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时,他就无比痛恨那个在贵妃面前大包大揽的自己。 怪不得贵妃当时的反应如此耐人寻味。 他也想撬开汪直的脑袋,看看里面都装了些什么东西,竟然能够问出这么多刁钻古怪的问题。 天才是真的天才,而磨人也是真的磨人。 终究是他不配了…… 他不配,自是有人配的。 三元及第的绝世天才商阁老,总能应付得了汪直层出不穷的问题吧。 商辂是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商辂:…… 接到召见消息的商辂,有些许茫然,搞不清楚状况。 帝王突然勤政爱民,找他商讨国事吗? 总觉得不太现实…… 因着万贵妃,内阁与圣上之间的矛盾日益深厚,虽圣上仁义,想着息事宁人,但总归心里还是膈应的。 朝中无大事时,圣上甚少召见内阁官员。 事出反常必有妖,不明所以的商辂忍不住心慌。 虽为内阁首辅,不能置内阁同袍于不顾,毕竟内阁文官,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但有一说一,圣上已经够退让了。 惴惴不安的商辂,并没有多耽搁,待面见帝王时,脸上已经不悲不喜,坦然自若。 “不知圣上有何吩咐?” 商辂恭恭敬敬的问道。 饶是内阁首辅,手握大权,对帝王仍有天然的畏惧和尊敬。 这份畏惧和尊敬,必不可少。 “咳咳……” 朱见深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的开始了他的表演。 而笙歌乖巧的立于朱见深身后,充当一个背景板。 认真看戏,认真吃瓜。 呸,应该是认真学习。 记得以前背过的课文里有这么一句话“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 作为万贵妃新宠的她,就要树立这样一个虚心求教,刻苦学习得形象。 毕竟,她也是有任务在身的。 身后名这个东西,对于宦官这个特殊的的群体来说,想要正史大写特写不吝啬溢美之词,简直就是痴心妄想。 但,正史没有,各个人物自传他传里出现蜘丝马迹,总归是可以的吧。 比如,商辂。 若是在商辂的自传里出现关于汪直正面褒扬的词汇句子,难不成后世还能置若罔闻,假装看不见? “今日早朝之后,闲来无事,朕读古书,偶有疑问,思来想去,不得其解,特召商首辅前来解疑。” 这话说的,倒也可圈可点。 既体现了帝王的勤奋好学,又充分彰显了帝王不耻下问的精神。 还有像他这样朴实无华的帝王吗? 闲来无事? 商辂余光瞥见桌子上堆满的奏折,默默在心里吐槽。 若不是了解圣上多少为人,恐怕他都要以为圣上打算卸磨杀驴干掉他了。 “不知圣上有何疑问,老臣尽力。” 商辂不敢托大,谦逊开口。 “商首辅谦虚了,若商首辅解答不了这些疑问,那满朝文武恐怕无一人能为朕解惑。” 三元及第的天才,百年才有一个。 在明宪宗眼中,过度的谦虚,就是无形的装逼。 商辂:…… 这么说话,若是传到旁人耳中,指不定他就要被扎小人了。 虽说子不语怪力乱神,但他好想好好活着,为大明多尽几年心意。 只见,朱见深示意笙歌,递给商辂一张纸,上面写满了问题。 嗯,朱见深怕自己现场发挥不好,有所遗漏,以防万一还是写了下来。 商辂颤颤巍巍的接过纸,看着密密麻麻的问题,忍不住嘴角抽搐。 这…… 这就是所谓的偶有疑问? 确定不是积攒了大半年? 他能怎么办,总不能撂挑子不干吧?只能硬着头皮耐着性子讲。 只是,这些问题,角度为何如此刁钻? 确定不是皇上看他不顺眼,想要看看他到底配不配得上三元及第的名头? 商辂绞尽脑汁的解疑,却见自家圣上眼神恍惚,显然早就神游天外,反倒是随侍在圣上身后的小汪直听的认认真真,时不时还用笔记下。 随意一瞥,这字,有大家之风。 也不知这个运气逆天的小太监,究竟师从何处。 先是举止,气质,让他侧目。 如今,这字,更是惊喜。 老话说得好,见字如面,能写出这样一手大气不羁风格的字,想来胸怀也是宽广的。 “皇上,商首辅讲完了。” 笙歌看着昏昏欲睡的明宪宗,不着痕迹的戳了戳对方。 商辂讲的都快冒火了,朱见深也快进入梦乡了。 “商首辅见解独到,甚妙甚妙。” “听君一席话,解了朕许多的困惑,不愧是天下读书人的楷模。” “朕能得商首辅辅佐,乃朕之大幸。” 朱见深满眼欣慰和赞赏,不吝啬溢美之词。 笙歌表示,这都是语言的艺术啊。 商辂:…… 真当他眼瞎的没看见,他讲了多久,皇上就神游了多久吗? “日后若朕再有什么疑问,还望商首辅可以不吝解疑。” 朱见深也算是认清现实了,教小汪直这个任务,他不配胜任。 “臣自当尽力。” 商辂甚是怀疑,那些疑问应该是出自汪直。 所以,他今日,莫名其妙的为一个新入宫的小太监讲学。 且,还来日方长。 倒也没有厌恶,那些脸谱化的宦官形象,他很难代入到汪直这个小幼童身上。 还是那句话,与其让这个未来注定权倾朝野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宦官放任自流越走越偏,倒不如顺着圣上和万贵妃的意,仔细养成。 也许啊,大明朝也能迎来一个任何人都意想不到的契机。 只是,这个猜测,他绝不能让同僚知晓。 他太清楚,文官集团对宦官这个团体的厌恶和忌讳。 说是恨之入骨,除之而后快也不为过。 毕竟,历代多次交锋,互有损伤,想着友好,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正文 第八百六十四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 (十) 所以徐徐图之,拭目以待就好。 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竟能与被文官集团嗤之以鼻的万贵妃眼光一致,期许一致。 待商辂离开后,明宪宗极尽肆意的伸了个懒腰,打了几个哈欠,方才觉得身体舒缓了几分。 那般枯燥乏味,晦涩难懂的东西,小汪直竟听的这般认真,眼睛都好似亮了几分。 果然,天才只能与天才对话。 他虽为帝王,但他不配。 他似汪直这般大时,被关在小小的院子中,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身旁唯有贞儿。 唉,又想贞儿了。 堂堂大明天子,怎能如此儿女情长? 吐槽归吐槽,但朱见深脸上的笑容和眼神中的眷恋,却丝毫不见减少。 旁人觉得不可思议也好,惊世骇俗也罢,他经历了惊涛骇浪的少年,自登上帝位便中规中矩,贞儿是他中庸之道里唯一的偏心。 “方才商首辅所言,可懂了?” 朱见深爱屋及乌之外,到底是对笙歌起了几分惜才之翼的惋惜。 才智媲美商辂,却也只能屈身阉人之列,难被大明文人史官所接受。 笙歌收起她密密麻麻记录的笔记,点了点头。 学习学问的日子,其实也并没有想象中那般无聊。 尤其是,向商辂这般人对话,的确是受益匪浅。 “可惜了……” 朱见深抬头揉了揉笙歌的脑袋,忍不住喟叹着。 大太监怀恩默默的注视着一切,无悲无喜,就好似外界纷扰喧嚣都与他无关。 贵妃所托,帝王也有心栽培,汪直自己也是个七窍玲珑心的,那他顺势而为成人之美,顺带为自己谋求一条退路有何不可。 如此一想,怀恩浑浊平静的眼中多了慈爱和释然。 汪直可堪大用的那天,便是他功成身退荣归故里之时。 …… …… 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 躲来躲去,笙歌终究还是没能逃得过万贵妃的魔爪。 抄书,不可避免。 笙歌很是好奇,万贵妃究竟是从哪里搞来了所谓的天才第一步,入门必读书目…… 咳咳…… 笙歌挠着头,看着兢兢业业在一旁盯着她抄书的青月,欲哭无泪。 书读百遍,其义自现。 可,这句话到了万贵妃口中便成了书抄百本,知识我有。 抄吧…… 抄吧,抄书使她头秃。 于是,笙歌的生活开始按部就班,一成不变起来。 跟着明宪宗上早朝,见识文武百官的唇枪舌战。 然后,抄书…… 然后,向商辂请教…… 见帝王隔三差五屏退众人召见商辂,不知情的人,还以为帝王和当朝首辅在商量什么了不得的大事呢。 一时间,朝堂的气氛竟隐隐有些不安。 也有些心思活络的人向怀恩和笙歌打探。 怀恩擅长打太极,一问三不知。 而笙歌,任你千问百问,她自一股脑儿推给朱见深。 圣上好学,可有异议? 众臣:…… 异议自然是有的,但是不敢提啊。 谁人不知,小小年纪的汪直,摇身一变,成为了帝王最宠信的宦官。 就连怀恩,都有暗中退让,避其锋芒之意。 唉,难得有个似怀恩这般安稳不惹是生非的司礼监大太监,内阁还没来得及喘口气,眼看着汪直就要上位了。 内阁大臣们,长吁短叹,感叹着妖妃误国。 后宫被无皇后之名,却有皇后之实的万贵妃把控,前朝又有万贵妃的狗腿汪直堂而皇之风雨无阻的陪同皇上上早朝。 万贵妃难不成是想效仿曾经的吕后吗? 群情激愤,饶是有想着静观其变的商辂安抚,但弹劾的折子依旧像雪花一般纷至沓来。 万贵妃:…… 折子里那个深谋远虑,高瞻远瞩,智多近妖,动摇江山社稷拥有雄才伟略的女人真的是她吗? 万贵妃深深觉得,折子里描述的人女子太过于强大,她不配。 想当初,文官们最多说她娇纵蛮横,红颜祸水,粗鄙不堪,是个妖妃。 总而言之,皇上宠幸她,就是瞎了眼。 她被皇上宠幸,就是踩了狗屎运…… 如今,随着汪直进入百官视线,群臣对她的评价貌似也水涨船高。 她如此聪明,她怎么不知道。 啧啧啧…… 不得不说,这些人的说辞还真是善变。 后宫的那些女人,她都懒得去应付,她哪里还有心思去谋朝篡位把持朝政。 那些文臣,是不是把皇上当成傻子了? 江山这种东西,是她一介妇人想窃取就窃取的吗? 看着万贵妃嘴角的笑容,朱见深和笙歌面面相觑。 “贞儿,你不气吗?” 朱见深小心翼翼的问道。 这些折子里的话,其心可诛,就差请命让他送贵妃出家了。 “气?” “为何要气?” “百官难道不是在夸妾身冰雪聪明,胸有丘壑吗?” “那帮老顽固还不容易改变了对妾身的印象,不再觉得妾身胸无点墨,粗俗鄙陋,臣妾甚感荣幸。” 万贵妃一本正经的答道。 被骂,被弹劾,这种事情,总归是一回生二回熟。 她现在都差不多熟能生巧了。 被弹劾聪明,总比被指着鼻子骂蠢强吧。 万贵妃表示,这折子上的夸赞她收下了。 反正那些人干不掉她,只要她活着一天,圣上就不会对她放任不管。 这是她的底气。 所以,她总不能剥夺旁人发牢骚的机会。 汪直说过,做人嘛,开心最重要。 笙歌低头,嘴角忍不住上扬,在她的影响下,万贵妃的脑回路真的是越来越奇怪了。 不过,这样不好吗? “对了,皇上……” “这些人是不是在映射说你蠢……” 朱见深:…… 这话,他该怎么接。 自从小汪直跟在贞儿身边,贞儿越来越鲜活,皇长子夭折的死气也渐渐淡了。 这一点,他是乐见其成的。 只是,这脑回路,他是越来越跟不上了。 原来,最可怕的代沟不是年龄,而是脑回路。 想到这里,朱见深没好气的剜了笙歌一眼。 笙歌表示,她很无辜。 明明是三个人的电影,朱见深却不配有名字。 “皇上,你且放心,别说妾身没那个脑子,就算有,妾身也懒得去干涉朝政。” 正文 第八百六十五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一) (十一) “有那个闲工夫,妾身还不如仔仔细细调理下身子……” 说到此处,万贵妃脸上张扬明媚的笑容刹那间黯淡。 身子…… 皇长子的孕育,本就是侥幸之事。 如今,以她的岁数,再加上当时伤了身子,再想有子嗣,无异于登天。 那些太医们一个个含糊其辞,何尝不也是一种答案呢。 这一辈子,她再无儿女缘分。 再调理,也无用。 所以,这日子,怎么热烈,怎么活吧。 不管怎样,养着小汪直,也算是心里有个寄托了。 “调理好身子,打理后宫呢。” 万贵妃话锋一转,就好似刚才的黯淡不曾存在。 “妾总不能被白骂,六宫的权力,妾自然是要握在手中的,圣上可不准拿走。” 想要过的热烈,随心,身居高位不可少。 万贵妃表示,她可不是只会谈恋爱的傻白甜。 朱见深颔首,连连应道。 待朱见深离开,万贵妃匹配的靠在软榻上,任由笙歌给她按揉着鬓角。 在这花团锦簇的后宫,她年龄与太后相仿,终究还是老了。 “小汪直,依你之间,太后嘱咐本宫选秀之事,本宫该如何操办。” 选秀…… 皇上登基那年,方才选过一次,这才隔了多久,又要选秀。 万贵妃说不出的疲倦和厌烦。 “娘娘,按规矩办就好。” “规矩之内,选娘娘喜欢的。” “娘娘是真正的六宫之主,选秀选秀,选进来的新人终归也是要伺候娘娘的。” “您与皇上的情分,谁都动摇不了。” 所以,何苦再背了善妒的骂名。 朱见深的身份,便注定了他不可能守着万贵妃一人。 两三个和二三十个,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娘娘,她们最想要的东西,只有您有。” 笙歌点到为止,不欲多言。 好吧,她言的好像已经够多了。 史书上关于万贵妃的记载中,戕害皇嗣被浓墨渲染。 真假未知,但总归是防患于未然。 如果万贵妃换个角度想想,后宫里这些花枝招展各有千秋的漂亮小姐姐围着她转,不好吗? 万贵妃若有所思,笙歌也不确定对方是否听在了心里。 但,最起码针对选秀一事,不再消极怠工了,就连皇太后都罕见的称赞了几句。 选秀上,伺候在万贵妃身后的笙歌,看着万贵妃一脸兴致勃勃的侧头与青月讨论着秀女的家世样貌,点评的头头是道。 这个脸肉乎乎的,眼睛大大的,捏起来应该很舒服。 留牌子…… 这个身材高挑,腿长腰细,看起来赏心悦目,看着饭都能多吃两碗。 留牌子…… 这个声音婉转悠扬,小曲儿唱起来想来是不错的,能够消磨时光。 留牌子…… 这个看起来柔柔弱弱,典型的江南女子扶风弱柳,娇滴滴的撒娇倒也不错。 留牌子…… 这个看起来文气内敛,出口锦绣,有文化,这宫里也该有点儿文化了,要不然该配不上小汪直了。 留牌子…… 古有孟母三迁,今有万贵妃大力营造宫内的文化氛围。 不得不说,这场选秀结果出乎了所有人的预料。 就连那些已经写好了奏折想着大选结束后就上折子参万贞儿一本的文官们都有些措手不及。 说好的善妒呢? 说好的这场大选只会不了了之呢? 说好的,只会选一些貌若无盐的充数呢? 咳咳…… 折子貌似得重新写了…… 万贵妃可不管前朝那些净想着找茬儿的官员们的想法,而是在心中想着,如何把后宫的生活变得更加的繁荣昌盛。 四四方方的宫墙内,乐子着实有点儿少。 闭门不出,如同透明人的王皇后,听闻选秀的结果,也只是手中转动的佛珠微微停顿,便再无反应。 她清楚的自己的位置,吴氏因杖责万贵妃被废,她被改立为皇后。 自那时起,她便清楚,若不是万贵妃的出身和年龄,皇后之位,皇上必然会双手捧给对方。 看得清楚,自然无争宠的心思。 所以,不妒不闹,从不要万贵妃对自己执妃妾之礼。 幸好,虽无宠,但皇上对她倒也还算敬重。 而万贵妃,也不曾主动挑衅。 在这波谲云诡的后宫,日子过的尊贵而又平静。 只是不知,为何万贵妃突然转了性子? 往常,万贵妃恨不得时时刻刻把皇上的注意力攥着。 万贵妃的不安,她可以理解。 如今突然转变,她反倒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只是,希望不要有麻烦找上她。 …… …… 新人入宫,照例得向皇后请安。 王皇后和万贵妃一左一右坐于主位,没人觉得不妥。 王皇后罕见的发现,万贵妃身上的戾气竟越来越少,眉头舒展,眼角眉梢皆是明媚肆意,皱纹不可避免,却莫名其妙让人移不开眼。 “嫔妾” “妾身” “参见皇后娘娘,贵妃娘娘。” 新人旧人,满座一堂,低着头请安,乌压压一片。 “平身。” 王皇后声音平和,佛珠串随意而又自然的搭在手心。 笙歌默默的打量着这位名义上的皇后娘娘,是不是真正的温厚平和不得而知,但绝对是个聪明人。 所以,才能稳坐后位。 注意到笙歌的视线,王皇后颔首微笑。 鼎鼎大名的汪直,哪怕她闭门不出,也略有耳闻。 据说,万贵妃是拿养儿子的标准养的。 是个有福气的…… 王皇后在心中暗自感叹道。 例行训话后,王皇后便把主导权交给了万贵妃。 毕竟,主事人一直都是万贵妃。 “诸位今日既入了宫,那便安心待着。” “本宫学识浅薄,话说的直白,别挑事,别折腾,一切好商量。” “要不然,各位知道本宫凶名在外。” 嗯,就差直接说她是会吃人的母老虎了。 不过,小汪直说的有理。 她打理后宫,手中握着这些人想要的权力和宠爱,没必要锱铢必较。 不得不说,不再妒忌,还是能发现这些花骨朵般的小姑娘的美好的。 年轻,娇嫩,有朝气,便还有无限的希望。 就好像,有她曾经所艳羡渴望的一切。 嗯,只是曾经。 正文 第八百六十六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二) (十二) 以往,她对自己的年龄恐慌不安,甚至憎恶那些后宫里层出不穷的新面孔。 可,后来想想,若不是她照顾圣上的情分,这高高在上的位置也轮不到她。 年长,也不仅仅是累赘。 …… …… 新人入宫,后宫的日子变得热闹极了。 尤其是,万贵妃还把这些新人安排在了昭德宫周围的宫殿。 万贵妃的魔爪最终还是伸向了小肉脸柏氏。 柏氏,被封为选侍。 年龄尚小,再加上小肉脸,没来得及褪去的婴儿肥,看起来更像是个没长大的小姑娘了。 万贵妃尤爱这份孩子气。 以柏氏的年龄侍寝尚早,倒不如她留在身边。 万贵妃捏了捏柏氏的脸,软软的…… 大选时就想做的事情,终于实现了。 柏氏一怔,眼睛瞪的大大的,显然不理解刚才发生的一切。 凶名在外的贵妃娘娘捏了她的脸,下一步是不是就要掐脖子了,然后杖责了…… 眨眼的功夫,柏氏的脑子里已经脑补了无数种可能,却独独没有被贵妃青睐有加这一种。 她能反抗吗? 反抗会被诛九族吗? 肉乎乎的笑脸煞白,无半分血色。 以抄书为己任的笙歌,看着万贵妃的手,甚是羡慕,她也想有漂亮小姐姐,可谁让她现在是个小太监。 说实话,她不是不能当太监…… 如果能重来,她要选韦小宝。 七个老婆不老婆的不重要,主要是她想帮康熙帝早早擒鳌拜平三藩。 “你在怕本宫?” 万贵妃饶有趣味的打量着柏氏。 “妾身惶恐。” 柏氏强作镇定的答道。 吃瓜群众笙歌表示,这一幕,有霸道总裁强宠小娇妻那味儿了。 不错,请继续。 “惶恐?本宫又不吃人,靠近些,让本宫看看。” 万贵妃漫不经心的摘掉护甲,指尖轻挑,抬起柏氏的下巴。 柏氏圆溜溜水灵灵的眼睛不知何时已经布满水汽。 嗯,绝对是吓的。 笙歌中肯的评价着。 “听闻柏选侍待字闺中时不爱女红不爱琴棋书画,尤善厨艺。” “本宫乃当朝贵妃,再稀罕的食材本宫都有,所以你明白本宫的意思吗?” 小汪直说了,要投其所好。 大抵,就是这么个意思了。 柏氏:…… 她能说不太懂吗? 貌似不能,所以不懂也得懂,她不想挨罚。 “妾身明白。” “那你需要什么食材就直接告诉青月,青月会安排小厨房负责采买之人提前准备的。” 万贵妃收回手,颇有些意兴阑珊。 果然,谁都没有小汪直讨喜欢。 新欢可以有无数个,唯有小汪直最得她心意。 柏氏诚惶诚恐的应下,待离开昭德宫依旧觉得云里雾里,有些摸不着头脑。 贵妃与传闻中不一样…… 这是柏氏最直观的体会。 传闻之中,贵妃自皇长子早夭,便疯魔成性,善妒恶毒,以搓磨人为乐,一言不合稍有不如意,轻则掌嘴杖责,重则赐死。 做厨娘就做厨娘吧,反正她最擅长。 只要哄的贵妃娘娘开心,哪怕做个不受宠的小透明也能衣食无忧。 …… …… “小汪直,你可是喜欢这柏选侍?” 万贵妃可没有忽略了笙歌方才那灼灼目光。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笙歌放下毛笔,一本正经的回答。 作为一个颜狗,各色的美人儿都能让她心生向往。 换而言之,好看的她都喜欢。 万贵妃失笑,可笑容片刻便止住。 汪直,是个阉人…… 虽说历朝历代都不缺位高权重的宦官娶妻之事,但终究,终究还是有所遗憾。 若是早些遇到小汪直,由她出面救下,交给万家抚养,无论是对万家,还是对小汪直自己都有莫大的好处。 以汪直的天赋才智,来日入阁拜相不在话下,而万家也能脱离了外戚之家的名声。 可惜了…… 罢了,罢了,大不了她以后对小汪直再好些,早早把汪直送上她所能护航的位置。 “娘娘,您又乱想了。” 笙歌千万年的阅历,万贵妃的想法怎么可能瞒得过她呢。 “都是造化,娘娘,您信汪直吗?” 有她在,万贵妃在史书上的记载,兴许也能有几分改变。 “自是信的。” 能让商首辅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装傻收为半个学生的人,她怎么可能不信。 “所以,娘娘那些无法改变的事情就不必自扰,倒不如试试柏选侍的手艺。” 笙歌总觉得,万贵妃是真的把她自己当作了长辈,爱操心,爱唠叨,这是通病。 柏氏的厨艺,得了贵妃娘娘喜欢,赏赐如流水,虽未承宠,但品阶却生了一级。 柏美人…… 有柏氏的例子在前,想要讨万贵妃欢心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各种层出不穷的花样,有些浅薄的让人发笑,而万贵妃也懒得拆穿。 绞尽脑汁,也不过是为了在这后宫能过的好些。 难得糊涂…… 懒得计较…… 这是她最近学会的养生学问。 大明的后宫罕见的进入了一种异常祥和却又格外安全的状态。 万贵妃坐镇,谁敢造次。 该侍寝的侍寝,该学文化的学文化,莫名其妙的把后妃变成了一种职业。 饶是笙歌也没想到,这其中最惶恐的竟然是明宪宗朱见深。 朝夕相处的人突然变得体贴宽容大度,轻松之余,也添了不安。 朱见深对万贵妃的依赖,从来不会随着年龄增长而减弱。 力排众议,万贵妃正儿八经成为了皇贵妃。 曾经的万贞儿有皇贵妃之实,却无法有皇贵妃之名,如今皇家玉碟,万贞儿进为皇贵妃,位同副后。 …… ……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 光阴荏苒,数年时间,便这般诡异却又刻意维持的平静之中悄然逝去。 养在皇贵妃身边的汪直,成为了这大明后宫前朝的异类。 似主子,非主子。 是奴才,却又非奴才。 小小的萝卜头长成了一位芝兰玉树的贵公子模样。 虽为阉人,却脊背永远笔直,眼神始终明亮而又坚定。 学富五车,能通古今,才学渊博,成为了鼎鼎大名的司礼监大太监,接了怀恩的位置,深得帝心。 正文 第八百六十七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三) (十三) 锦衣华服傍身,眉目如画,唇红齿白,策马长街,活脱脱鲜衣怒马肆意风流的少年郎。 惹的许多不明真相的女子芳心暗许。 谁都没有想到,当年跟在万贵妃身后的小太监,竟长成了这般模样。 抬眸颔首,皆是风流潇洒。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黑眚灾祸出现在宫中,妖人李子龙用巫术勾结太监韦舍私自进入大内,朱见深为明耳目通消息,执意成立西厂。 对于朱见深而言,用的最顺手的自然是汪直,西厂提督,汪直当仁不让人。 可这一提议,遭到了万贞儿的强烈反对。 近十年时间,她费尽心思培养汪直,尽可能让汪直毫无争议的站于人前,光明正大的行走于世间。 内阁文臣虽不满,但总归找不出错处。 明明,她想看到的是汪直走出那条不一样的路,让她看到一种不一样的可能。 前车之鉴,西厂的名声绝不会比东厂好到哪里,再加上树大招风,汪直又是那般耀眼。 “贞儿,朕需要汪直。” “东厂与锦衣卫存在年份久远根深蒂固,却不得用,朕需要绝对忠诚且机敏灵活之人为朕监察百官和天下百姓。” “汪直有这个能力。” 倒不是无人可用,实在是拿旁人与汪直一比较,就显得不过如此。 既然他建立西厂,用人自然要用最好的。 万贞儿气急,是她这些年做的还不够好吗?为什么都护不住清清白白的汪直。 小汪直年幼贪嘴冒冒失失醉酒童言无忌时,曾说过,他是想要身后名的啊。 一个小太监,想要名留青史,太难了。 她能做的便是做汪直的后盾,让其扶摇直上站在高位,让他有留名史书的机会。 “皇上,臣妾不同意。” 万贞儿固执的反驳道。 这些年她精力越发不济,也不知还能护汪直多久。 “贞儿,是朕的安危和江山社稷竟比不过一个汪直了吗?” “贞儿,朕看你是魔怔了。” 朱见深不懂得万贞儿的执拗,他骨子里只能是那个九五之尊。 养兵千日,用兵一时。 汪直,他必须得用。 总觉得有汪直在,他的大内才能无懈可击。 朱见深拂袖而去,帝妃交流不欢而散。 万贞儿独坐,沉默。 “娘娘” 笙歌轻声唤道。 她自己也不知她和万贞儿之间的关系算什么。 虽为小太监,但她的四时衣物裁剪,是万贵妃亲力亲为的。 她的一日三餐饮食,是万贵妃亲自过问的。 她的课业学问,是万贵妃亲自检查的。 事必躬亲,她更像是万贵妃耗费心血亲手养大的孩子。 她的身上,凝聚着万贵妃的心血和希望。 “汪直,再给本宫些时间,本宫定然可以让皇上改变主意的。” 西厂,不是一个好去处。 “娘娘,情分这东西一旦有了隔阂,便会越来越浅。” 朱见深对万贞儿超乎寻常的依恋,大部分都是因为年幼时万贞儿的不离不弃。 可一旦让朱见深觉得,他不再是万贞儿誓死守护的唯一,那这份因依恋而形成的刻骨铭心的习惯和感情,便会轰然倒塌。 “娘娘,做西厂提督也不算是百害而无一利,所以应了圣上吧。” 西厂提督是她,如何行事自然也是她说了算。 谁规定,西厂的作风就要成为第二个东厂了。 万贞儿看着汪直的眉眼,心下酸楚。 若是她的孩儿活着,皇长子的身份,还有汪直的聪明才智,他们二人必然会如鱼得水。 “爱惜羽毛。” 万贞儿沉声说道。 她阻止不了汪直入西厂,掌诏狱,查百官,能做的只是几句不轻不重的嘱托。 “若非必要,莫要与那帮文臣对立。” 笔杆子,终究是掌握在那帮人手中的。 他们留下的白纸黑字,才会被后人奉为金科玉律,至于真相如何,对于后人而言反倒没那么重要了。 “娘娘,是非黑白,公道曲直。” 她就要做那个大明朝最漏洞百出,最矛盾的宦官。 有漏洞,有矛盾,便会有人探究。 身后名这种东西,探着辩着,自然就有了。 万贵妃看着依旧意气风发似是不知前路艰辛的笙歌,心中叹气。 小汪直,如今本宫,不仅仅希望你只有身后名。 本宫希望你一生顺遂,生前无忧。 只是,这样的所求,好像太奢侈了。 …… 朝堂之上,朱见深大手一挥,成立西厂,汪直任西厂提督,与东厂,锦衣卫,共掌诏狱。 商辂为首的内阁极力反对。 只是,商辂所反,与旁人不同。 数年时间,频繁入宫借着为帝王解疑答惑之名,为汪直讲学,对帝王的脾性更为了解。 高位之上的这位帝王,虽看起来中庸温和好说话,但若是真的决定了一件事情,也很难有转圜的余地。 西厂设立,再无更改。 黑眚妖道事件使得帝王意识到迫切的需要一把更为听话更为锋利的刀。 所以,他要反对的是汪直入西厂做提督。 汲汲营营,钻研帝心的宦官大有人在,何故让非要让汪直陷入这泥潭。 数年教学,虽无师徒之名,却有师徒之实。 若汪直不是个宦官,必然会成为他最得意的弟子。 “圣上,汪直公公掌司礼监,再掌西厂是否不妥?” “司礼监乃重中之重,容不得疏忽。” 司礼监被汪直尽握手中,司礼监离不开汪直。 所以,他才敢说这样的话。 “之前也不乏有司礼监掌印兼东厂提督,为何到了汪直就不行了?” “是商首辅觉得汪直不配吗?” 汪直不配吗? 这话,谁敢说。 整个大明朝历史上,再没有比汪直更让内阁省心的大太监了。 不是汪直不配西厂,是西厂不配汪直。 “皇上,汪直……” “商首辅不必多言,朕意已决。” 朱见深眉头一皱,说不出的烦躁。 汪直身上是有什么魔力吗?先是贞儿,后又是这位首辅大人。 哼,难不成西厂还埋没了汪直不成。 越是这样,他就越是要把西厂办好。 朱见深甚是傲娇的想着,他又不是让汪直杀人放火,一个个用得着这么紧张吗? 正文 第八百六十八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四) (十四) 朱见深话音落下,内阁诸位阁老的脸色一个比一个复杂。 原有东厂,锦衣卫,便可以让小儿止哭。 建立之初都说为帝王耳目,利剑,可最后都演化成了令人恐惧的存在。 如今,帝王心血来潮,再立西厂。 想想便让人觉得头疼。 早朝便在这种诡异的气氛之中结束。 大殿外,石阶上。 商首辅拦住笙歌,眼神复杂,下意识想要责问,却不知从何开口。 就这样一个身具风骨,又天资聪颖的少年郎,却要掌西厂,成为人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司礼监,西厂,性质总归不同。 届时,他又该如何调和汪直与内阁本就微妙到极致的关系。 “为何不拒?” 商首辅眼神闪烁,稍作犹豫,还是问了出来。 圣上对皇贵妃敬爱有加,对汪直也是关怀备至,若是竭力运作,想来是可以避免的。 “如何拒?” 笙歌抬眸,不闪不避,眼神清明坚定。 “商首辅难道忘了那句雷霆雨露皆是君恩了吗?” “圣上终究是圣上,是高高在上的九五之尊,他可以心甘情愿垂爱,但绝不会乐意被强迫要挟。” “皇贵妃对我有养育之情,知遇之恩,哪怕我报答不了一二,也决计不会把皇贵妃推入两难境地。” 笙歌看着商首辅掩藏在深处的担忧,郑重的开口。 退无可退,拒无可拒,那便只有走下去。 “你可知,你可知,以后迎接你的将会是什么?” 商首辅依旧有些于心不忍。 手把手教了近十年的人,他着实不愿意看着对方活着时声名狼藉,死后又罄竹难书。 “是非审之于己,毁誉听之于人,得失安之于数。” “得应所得,纵失无悔。” “不负本愿初心,无愧于心便好。” 笙歌看的很是清醒,这世间哪有那么多两全其美之事。 “商首辅,我既为圣上之耳目,那么便会承担起这份指责,律法至上,平等视之。” 这也算是提前给商首辅打个预防针。 大明朝赫赫有名的文官集团,藏污纳垢之处也比比皆是。 他日,不可避免会对上。 “只要你按律法行事,事实证据充分,不掺杂私人报复,本官会为你证一分清名。” “言尽于此,希望你莫要忘记这数年所学的圣人之言。” 言毕,商首辅抬手摸了摸笙歌的头,似是有说不完的担忧。 …… …… 走马上任,西厂第一批人都是由笙歌和皇贵妃亲自挑选。 大多数,都是笙歌这些年专门培植之人。 不同于旁人的新官上任三把火,大刀阔斧,新立的西厂默默无闻,似是没有什么存在感。 久而久之,百官都把西厂抛在了脑后。 可就在所有人掉以轻心之际,西厂的第一个大案便石破天惊。 前朝重臣太子太保杨荣的后人杨业和杨泰,在福建老家为非作歹,作奸犯科,民怨沸腾。 杨荣之于大明朝的文官集团来说无异于精神领袖,这种说法并不夸张。 门生广布,盘根错节,根深蒂固。 哪怕杨荣早已离世多年,但其对大明朝文臣的影响力却不见削弱 所以杨家之事,纵使苦主众多,却无官员问津。 地方官员畏惧,无作为。 而苦主费尽千辛万苦进京告御状,却又不得门路,无人敢接。 汪直就在这个时候闪亮登场,悄无声息间寻了安置好进京告御状的苦主,且不动声色的派人秘密前往福建,搜集证据,保护证人,直至查明所有的事情,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无懈可击,方才告知于百官和圣上。 百官哗然,而朱见深也是为难。 小汪直还真是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啊。 上任,所办的第一个大案,竟然就是杨家。 那个历经了五朝,功勋卓著,名声斐然,无数文人墨客纪念的杨荣后人。 咳咳…… 建立西厂,他的确有制衡文官集团的想法,但是却没想过要最开始啃这样一个大骨头啊。 这么些年,小汪直竟然不知道循序渐进的道理吗? 朱见深翻看着完整详实的证据,又看着一边摞者很高的折子,陷入了沉思。 那些折子,无一例外,皆是为杨家后人求情的。 甚至还有一部分官员,坚信杨家后人自有风骨,绝不会草菅人命危害乡里。 于是,上书弹劾汪直污蔑。 如今苦主已到京城,若是不审理此案,那么必然民心动荡。 可若是依法审理,杨家所犯罪行,便是抄家流放都不为过。 可偏偏,杨家曾经出了个杨荣,历仕五朝。 如今的文渊阁中,还有杨荣的事迹呢。 思来想去,朱见深都觉得,这案子,不办也得办,所以为了防止那些执笔写史书的史官说他听信宦官谗言,一言蔽之,这案子不仅要办,还要办的漂亮,让那些人无话可说。 于是,朱见深神来之笔的在早朝之上,让那些苦主亲临声泪俱下痛诉杨家恶行。 不是喜欢鸡蛋里挑骨头? 不是喜欢辩驳? 那就去跟苦主辩去,他倒要看看哪些官员在这么多苦主面前还能睁眼说瞎话,说杨家无辜,汪直在泼污水。 对朱见深的这一招,笙歌默默的点了一个赞。 与其君臣在朝堂上扯皮,倒不如抽身作为旁观者。 如同烫手山芋般的答案落下帷幕,而汪直这个西厂提督,也正式进入了所有文臣的视线。 小小的宦官,搬到了显赫的杨家。 几十年的清名,化为虚无。 “还真是会咬人的狗不叫。” 一时间,在不少官员心中,笙歌成了那会咬人的狗。 狗:关我屁事。 笙歌:何不以溺自照面。 换句话说,怎么不撒泡尿照照自己。 罕见的,在这场文臣讨伐笙歌的口水战中,商首辅保持了沉默。 那些证据,他找不出任何漏洞。 那些进京告状的苦主,他也亲自询问了。 甚至,他还派遣了家丁前往福建了解情况。 事实证明,汪直没有构陷污蔑,杨家之罪,不胜枚举。 甚至曾经有有求告无门的苦主为了掀起些许浪花,一头撞死在县衙前,试着以命换公道。 正文 第八百六十九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五) (十五) 只是,这命,在当时,并没有换来公道。 在无数官员装聋作哑的时候,是汪直给予了苦主们一丝希望,上天从不怜万民。 这案子,无可挑剔。 商首辅叹了口气,说不上是松了一口气还是说那颗高高提着的心终于放下了。 杨荣本人,值得钦佩。 可杨荣后人受荫庇,却为非作歹,恶有恶报,又有何惋惜呢? 只可惜,在无数人眼中,杨荣便是杨家,杨家便是杨荣,也不知去世多年的杨阁老知晓会不会气的棺材板都压不住? 商首辅默默掀开自己的小本本,写下一句“汪直主杨家案,无严刑逼供,无罗织罪名,是为真也。” 无论外头那些文官如何指着汪直的鼻子骂,商首辅只坚信自己所看所查。 此案,汪直清白。 汪直为苦主伸张正义,他却无法替汪直正名。 如今的他,还无力直面整个文官集团。 是懦弱,是妥协,也是无奈。 …… …… 对于商首辅的万千心思,笙歌并不知晓,如今的她在绞尽脑汁得安慰万贞儿。 笙歌惩办杨家掀起的轩然大波,让万贞儿心慌后怕。 她养大的小崽子,怎么胆子比她还大? 万贞儿甚是怀疑。 “娘娘,身正不怕影子斜,有理有据,又不是在为非作歹。” “公道自在人心,文官集团又不能遮天。” “娘娘,以后,以后我注意,您别气坏了身体。” 笙歌又是捏肩,又是捶腿,极尽谄媚。 万贞儿没好气的白了笙歌一眼,半晌没有开口。 如此稚嫩的面庞,还只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便身处狂风巨浪之中。 她不是气,她是怕。 她怕护不住汪直,宦官权势再大,又有哪个有好下场。 如果当年…… 如果她让汪直只是做一个昭德宫普普通通的小太监,会不会结局会好些? 万贞儿有怕,也有悔。 可如此聪慧的汪直被她折断羽翼,真的甘心吗? “汪直,你还小,不懂得人心复杂。” “若旁人想要扳倒你,便会有千万个理由,你哪有精力日日防人。” “伸张正义没有错,可本宫更想看到的是你在守护了别人的时候,也保护好自己。” 十年的相处,两人更像是亲人。 长辈对晚辈,有期许,但更多的的挂念。 身居高位,手握实权固然好,可到头来平平安安才是真。 “娘娘,汪直明白。” 笙歌并没有反驳什么,她知晓,万贵妃只是不安心。 “以后做事,汪直一定会三思而行的。” “所以,娘娘不气了,好不好?” “今晚小厨房,可以加一道炙鸭吗?” 笙歌眨巴着眼睛,看似可怜兮兮的讨好着万贵妃。 “柏氏现在都是一宫主位,高居妃位了,总不能唤柏氏再亲自下厨吧?” 当年小小的美人,也在万贞儿的提携之下成为了妃位。 可以说,如今的后宫,再万贞儿的管理下,也算得上是和睦。 有功,升位份,给赏赐。 无功无宠爱,也会在年节大封后宫时酌情升位。 有罪,那就一撸到底。 毕竟,当年万贞儿已经把丑话说在了前头。 她要的就是平静,不要惹是生非。 但凡安分守己的,不论得不得帝王宠爱,在后宫的日子都过的自在悠闲,锦衣玉食。 “柏妃娘娘以下厨为乐。” “每每钻研新菜式都会跟娘娘显摆,您可莫要剥夺了柏妃娘娘在后宫唯一的乐趣。” “看时间,柏妃娘娘怕是就要过来了。” 在笙歌的日复一日潜移默化的影响下,争风吃醋这种情绪几乎已经不可能出现在万贵妃身上了。 这些年,帝王敬爱,妃嫔敬佩,百官弹劾的也越发少了,甚至隐隐有了一代贤妃的名头,所以万贵妃的日子过的倒也算是惬意。 若说她对帝王有多深爱,倒也谈不上。 毕竟,她春心萌动的小女儿心思的年纪,帝王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婴儿。 可就算没有深爱,她与帝王之间的牵绊却不比爱情若多少,甚至更加醇厚稳定。 “娘娘你看,说曹操曹操到。” 柏妃一身浅色衣衫,头发上简简单单的两个珠钗,眼里的光芒似乎不比入宫时少多少,但却淡定了许多。 在这后宫中,被万贞儿护着的人,有资格保持几分天真。 “汪直刚才还在念叨着晚上想吃炙鸭,你就来了。” 万贞儿笑意盈盈的对着柏妃说道。 放平心态,这后宫大大小小的妃嫔都似她的晚辈,而她就是那个掌权的老夫人。 “听到娘娘身体不适,有些担心,就过来了,您没事吧?” 柏妃偷偷打量着万贞儿,关切的问道。 嗯,她不是贵妃娘娘的姐妹,而是贵妃娘娘的晚辈。 这些年的相处之道,柏妃看的很清楚,但也乐在其中。 做晚辈多轻松,吃好喝好玩好照顾好长辈,就好。 “没多大事儿,就是被小汪直气的。” 旁人面前,万贵妃从来不吝啬对笙歌的喜爱。 她就是要让所有人知道,汪直并不是孤身一人毫无背景人人可欺。 “汪直,去把小厨房刚出锅的糕点给皇上送去,皇上爱吃。” “顺带问问皇上晚上是否来昭德宫用膳。” 万贵妃打发着笙歌去朱见深面前刷存在感。 无论何时,帝王信任才是最大的靠山。 再说了,她年纪大了,万一哪天…… 能护汪直无恙的只有皇上,所以,时不时去刷下存在感,顺带表表忠心,最好不过。 有能力,讨喜,还忠心的,那个上位者不喜欢。 “是。” 笙歌拎着食盒,求见皇上,还不等她让小太监通报,就听到了殿内此起彼伏讨伐她的声音。 简单概括一下,她就是百官口中的小人。 笙歌面不改色的进去,房间里对声音戛然而止,但那几个大臣的脸却憋的通红。 憋着吧…… 就算是上再多的折子,进再多的言,朱见深现在都不可能贬了她。 力排众议才提上来的人,这么轻而易举的撸下去,岂不是打脸? 笙歌默默在食盒放在一旁,然后开始自己身为司礼监大太监的工作。 正文 第八百七十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六) (十六) 她除了是西厂提督,还是司礼监掌印,俗称内相,在圣上对内阁票拟批红之后盖印。 所以,她随侍帝王身侧,理所应当。 所以,继续骂吧。 食盒中不断飘出的糕点香味,勾动着明宪宗胃里的馋虫,毕竟跟这几个内阁成员掰扯这么久,也有些饿了。 朱见深打开食盒,自己拿出一碟,然后示意笙歌把剩下的分开房间里的几人。 他是个体恤臣下的好君王。 笙歌领命,可拿到糕点的几人却面面相觑,也不知道是该吃不该吃。 毕竟,他们刚骂了汪直许久,现在就吃汪直带来的糕点似乎有些不妥。 紧接着笙歌让伺候在一旁的小太监准备好茶水,骂了她这么久,想来嗓子也快冒烟了。 所以,喝点茶水继续吧。 “皇上,几位大人脸色都不太好,许是累了,毕竟年纪大了,可能站的时间久了”。 “赐座。” 朱见深大手一挥。 “诸位爱卿,这糕点可是宫中的一绝,快坐下尝尝。” “若是渴了,也可以喝些水。” “你们都是朕最看重的臣子,不必拘礼。” 在朱见深的催促下,几位大臣面色难堪坐在椅子上如坐针毡,机械的咬着糕点,喝着茶水。 糕点是汪直带来的。 茶水是汪直着小太监煮的。 椅子是汪直暗示皇上赐下的。 汪直…… 汪直…… 都是汪直…… 一线到这两个字,他们就浑身不得劲儿。 尤其是想到刚才汪直可能在门外已经听到了他们那些近乎苛刻的责骂。 朱见深就好似没有察觉到这种诡异的气氛,在吃了几块儿糕点,漱口之后,一本正经的开口。 “刚才几位大人说到哪里了,继续。” 各位大臣:…… 现在再骂,好像有些底气不足。 不骂吧,又显得他们好像怂了汪直。 一个小阉人,他们有什么好怂的。 虽说在心中做了无数的心理建设,但依旧别别扭扭影响了发挥。 果然,拿人手短,吃人嘴软。 几位内阁大臣脸色尴尬的离开,相互对视,愤愤不平,却又无可奈何。 算了,还是下次吧。 …… …… “你都听到了?” 明宪宗朱见深随意的翻阅着折子,淡笑着问道。 “嗯。” 笙歌规规矩矩的应道。 还真别说,内阁那帮老家伙迂腐归迂腐,但骂起来人却是妙语连珠,都不带重复的。 也许,这就是读书的妙处。 腹有诗书气自华,骂人都顺畅。 “可委屈了?” 朱见深扭头看着在一旁低头研墨的笙歌,轻挑眉头。 那帮老家伙说话,可没有半分客气。 “不委屈,在其位谋其事,不能辜负陛下的信任。” 笙歌沉声答着。 “朕和贵妃的都会护着你的,外头那些风言风语不必放在心上。” 朱见深看着笙歌乌黑的发顶,豪气十足的宽慰着。 汪直这孩子,无论头压的多低,脊背都始终笔直,就好死永远都不会被压垮一般。 可能,这便是被商首辅最欣赏的地方。 “为皇上办事,汪直毫无怨言。” 表忠心…… 再表忠心…… 对于上位者来说,忠心耿耿的人用起来最放心。 目前,她暂时要做的就是扮演好一个听话懂事忠心还能办事的小狗腿。 “你是个懂事的,贵妃这些年那你教育的很好。” 朱见深表示欣慰极了。 瞧瞧都是大太监,大明历史上,哪个先祖身边的大太监有汪直这般聪慧玲珑还忠心了? 说明,他用人的眼光还是不错的。 单看这一点,待驾崩以后,与历代先祖相遇,齐聚一堂,交流经验时,还能显摆一番。 不得不说,朱见深是个心态很好的人。 “皇上可会去昭德宫用晚膳?” 笙歌猛然想起皇贵妃安排给她的任务。 咳咳…… 谁让那几个大臣的脸色太精彩,她看的太欢乐了。 “皇贵妃问的?” 朱见深迫切的问道。 自他不管不顾命汪直指掌西厂以来,皇贵妃一直对他不冷不热,甚至还吃了几次闭门羹。 身为帝王,表示实在有些丢脸。 可是,他又不敢对贵妃强硬。 一来,他抢了汪直是事实。 二来,凶贵妃总让他有种欺师灭祖的感觉。 这些年来,贵妃身上的气质越来越平和,越来越雍容,甚至越来越有威严。 毕竟是养大了他的人,所以他不能凶。 “贵妃娘娘特意邀柏妃娘娘去昭德宫小厨房为皇上准备了炙鸭,只是忐忑不知皇上是否会摆驾昭德宫。” 嗯,炙鸭不是她想吃的,是贵妃娘娘用来讨好万岁爷的。 笙歌脸不红气不喘的想着。 “你确定?” 朱见深眼神转动,狐疑的盯着笙歌。 这话怎么听起来这么不靠谱呢,贵妃还有忐忑的时候? “确定。” “这些日子皇贵妃娘娘经常看着您送她的梳子发呆,想来定是想念陛下了。” “陛下,虽说娘娘当日的语气重了些,后来又与您闹别扭,但这才是真正的把您当作了夫君。” “所以,您也别恼了贵妃娘娘。” 和事佬·笙歌光荣上线。 万贞儿既然让她来问,就说明给了一个台阶,让二人和好如初。 所以,她说几句漂亮话,让和好变得更加水到渠成也没什么大不了。 朱见深凝眉沉思,说得好有道理。 不过,什么叫他恼了贵妃娘娘? 他有那个胆子吗?明明他才是被扫地出门的那一个。 哼,小汪直竟然还在挑拨离间。 他对贵妃的一片心意,天地可鉴。 认真当和事佬的笙歌被朱见深狠狠瞪了一眼。 笙歌:…… 莫名其妙…… 笙歌心想,她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吃力不讨好? “陛下是不去吗?” 不去就不去,蹬她干嘛? “去,现在就去。” 朱见深斩钉截铁的说道。 绝对不能给小汪直任何一个挑拨离间的机会。 现在? 笙歌看着窗外还挂在天边的日头,撇了撇嘴。 晚膳不是下午茶,是她没有说清楚,还是朱见深耳朵聋了? 算了算了,谁让朱见深是皇帝呢。 皇帝,就有任性的资本。 别说下午茶了,三更半夜茶都可以。 只要,他想。 正文 第八百七十一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七) (十七) 偏红的大衫,使得万贵妃整个人看起来多了几分神秘,手中握着木梳,有一下没一下的梳着泼墨长发,心神却不知飘向了何处。 没让人通禀径直进来的朱见深入目的便是这一幕。 贵妃虽年长,但却越发有六宫之主的气势。 那木梳,是他前几年贵妃生辰,他新手所刻。 结发为夫妻,他给不了贵妃皇后之位,能给的只有盛宠和权势,以及妻子的身份。 也不知当年贵妃与皇后达成了何种协议,王皇后和王家这就沉寂了这么多年,不争不抢。 “贞儿。” 朱见深大步上前,接过万贵妃手中的梳子,想要帮万贵妃梳头发,却被对方慌张的避开。 朱见深的手一顿,心中微微不虞。 可看到万贵妃惊慌失措的样子,只能叹口气。 “皇上,臣妾生了白发。” 万贵妃解释道。 墨发之下,不知掩藏了多少根白发。 岁月不饶人,她也快要五十岁了…… 入宫十多年,除却失了皇长子让她痛心,日子倒也过的顺遂。 她容颜迟暮,白发暗生,而面前的圣上却正直壮年,意气风发。 “贞儿,朕何曾介意过你的白发?” 朱见深有条不紊行云流水般为万贵妃绾好头发,选了支凤簪。 就好似,这件事情,他早就熟烂于心。 “贞儿,在朕心中,你永远是朕的妻子。” 他们之间,从来都不是简单的男欢女爱。 所以,年华老去也好,容颜迟暮也罢,色会衰,恩不会驰。 这是他给万贞儿的保证,也是万贞儿该有的底气。 万贞儿勾勾唇角,在汪直的洗脑下,她早就跟变老这件事情和解了。 只不过,她要的只是皇上的一个态度。 “时间尚早,皇上今日不用批折子了吗?” 这可不像是朱见深的作风啊。 自从朱见深中兴之君的名号越来越响亮,貌似就越来越不爱出现在后宫了。 就仿佛后宫之中都是些洪水猛兽,会玷污了他中兴之君的名号。 “许久未见贵妃,想念的紧。” “朕错了,不该与你置气。” 身为夫君,给自己的妻子认错,貌似也不算丢脸。 “不是皇上的错,是臣妾在汪直这件事情上过于执迷了。” “汪直是臣,臣为君排忧解难义不容辞,那是小汪直的荣幸。” 万贞儿顺着皇上的话说道。 既然事已至此,木已成舟,她说些漂亮话哄着皇上开心不好吗? “只是汪直还小,皇上还请多护着些他,那不知天高地厚的性子,着实让臣妾头疼。” “臣妾一妇道人家,有心管教,但心有余而力不足,皇上雄才伟略,臣妾相信皇上。” 这就是拍马屁的技巧。 自贬,自谦,然后一本正经的恭维。 用汪直的话说,这才不是违心的拍马屁,这是艺术。 “自然,那是自然,怎么说小汪直都是朕看着长大的。” 朱见深满心欢喜的应道。 果然,后宫妃嫔,只有贵妃最得他心意。 至此,朱见深与万贞儿和好如初。 夜幕降临,空气中弥漫着花香,酒香,还有扑鼻的肉香。 昭德宫小厨房中,笙歌满足的拍了拍自己的胃,眼睛眯成了一条儿缝儿。 朱见深在,她自然没有上桌的资格。 不过,待在小厨房也是美得很,不用细嚼慢咽,不用小口抿着吃,一切随性。 有一说一,柏妃的手艺,吃了近十年,她依旧觉得无比惊艳。 如此一想,穿成汪直也不错。 虽说少了零件,但她也用不到啊。 …… 春来秋去,大明朝颇有一种蒸蒸日上的尽头,可开年不久,建州女真族侵犯边境一事闹的沸沸扬扬。 春寒料峭,三月份的京城依旧冷的让人发抖,看不见半分绿意。 笙歌知道,她的机会到了。 她要做的,便是立下让人无话可说的绝世功勋。 宦官又如何,宦官的确不能从军,可是大明朝的历史上有宦官监军的例子。 所以,只要能让她驻扎在军营当中,她就有把握能让那支军队接受她。 戌守边疆征战沙场的士兵,可没有京中这些人弯弯绕绕多。 能杀敌 敢吃苦 不怕死 能让他们赢 那些铁骨铮铮的汉子,才不会自始至终纠结她太监的身份。 所以,招抚什么? 直接打回去,顺带扩展一下明朝的疆土不好吗? 大明朝之前的大元帝国,幅员辽阔,明朝疆域却一缩再缩。 女真,瓦剌,鞑靼虎视眈眈,时不时便想能够在大明朝的边疆骚扰下,然后分一杯羹。 尤其是,瓦剌对于圣上和先皇来说,更是耻辱。 若没有土木之变,英宗被擒,便不会有朱见深那凄凄惨惨胆战心惊的童年。 不管是明英宗朱祁镇还是明宪宗朱祁钰,心中都憋着一口气咽不下去,偏偏打又打不了。 所以,此次迎战女真族,就是她像朱见深证明她能力的最佳机会。 “你要前往辽东?” 万贵妃实在觉得她的心脏承受不了了。 她实在是怕啊,她怕汪直在史官笔下成为第二个王振。 先帝爷的土木之变兵败被擒不论到底有多少方面的因素,史官笔下却只对王振的罪状大写特写。 “汪直,你有什么想不开的?” “司礼监掌印大太监,西厂提督,皇上的心腹,在这偌大的皇宫,除却太后,皇上,还有本宫你便是横着走都没人敢置喙,为何,为何就非要过问建州女真的事情?” “那是武将的事情啊,你安安心心的留在京城不好吗?” 万一…… 万一与女真族交战失利,那么滔天污水都会泼在汪直身上。 到那时,可不是小打小闹,涉及社稷江山,不是她小小一个后宫女子可以左右的。 “娘娘,我只是监军,不是将军,无需冲锋陷阵。” “到了辽东,我定会小心谨慎,不会仗势欺人,您就让我去吧。” “娘娘,请让我试试吧。” “如果我觉得力不从心,我就乖乖回来,绝不惹事,也不会给皇上娘娘丢脸。” 她想去辽东,能求的只有万贵妃。 否则,朝堂上那班人绝对不会允许他踏出京城。 正文 第八百七十二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八) (十八) 出不了京,心中的一切想法都是枉然。 所以,在这种时候枕边风就显得分外重要。 万贞儿看着跪在地上,眼神却明亮灼目的笙歌,叹着气。 辽东? 数千里之外,还真敢想,也还真敢说啊。 万贞儿很是怀疑,这些年她是不是太惯着汪直了,使得他越发的无法无天。 可她也知晓,她改变不了汪直的想法。 汪直既然说出口,那必然就是三思决定了。 “真的想好了?” 万贞儿犹豫着问道,似是希望奇迹的降临。 在她眼中,汪直依旧是一个没长大的孩子。 “想好了。” 笙歌定定的答道。 每日听那些繁琐绕口的话,每日都得打起十二万分精神应付朝堂上的明嘲暗讽,她着实是有些倦了。 开辟新地图,打新怪,振奋精神,是必须的。 “你不仅仅是想做监军吧?” 万贞儿幽幽开口。 哪个皇帝派出去的监军有汪直这般灼热迫切的目光,有这般一往无前的锐气。 她看的分明,汪直虽为阉人,但却依旧有一颗冲锋陷阵建功立业之心。 正是因为她清楚汪直的想法,所以才担忧。 “刀枪无眼,古往今来,马革裹尸血洒疆场的不计其数,本宫老了,不想再经历一次丧子之痛了。” “你要去,本宫阻拦不了,但万望你小心。” 养了十来年,真真是有了几分母子情分。 “娘娘放心。” “娘娘,圣上那里还请您帮我求求情。” 笙歌恳求道。 “所以……” “所以皇上就没松口让你去?” 万贞儿反问道。 笙歌装傻充愣的不开口。 万贵妃的办事效率杠杠的,就在百官群臣还在掰扯着如何应对建州女真的挑衅时,朱见深的圣旨就颁下了。 堂堂的司礼监掌印,西厂提督,摇身一变成了辽东的监军。 并且,领的还不是招抚的旨意。 就连商首辅都觉得此决定是不是过于冒险了。 当年先是土木之变,后又帝位更迭,京师保卫战,大明士兵的战斗力,他着实有些不放心。 只是,他的进言并没有得到朱见深的采纳。 只能说,朱见深对笙歌有着谜一般的信心。 笙歌揣着圣旨,在料峭春风,泠泠细雨中带着随从离开了京城,远赴辽东,开启属于汪直真正的传奇人生。 至于京城种种,笙歌也做了妥善的安排。 接替她位置的人,都是她数年精心培养,对她忠心耿耿之人。 毕竟,朱见深这座大靠山不能丢。 离开京城,笙歌也从轿子里出来,横跨上马,手微微用劲,马儿嘶鸣一声,一跃而出,手中握着一把宝剑。 嗯,丑耙子变的。 鲜衣怒马,璀璨夺目。 在京中,笙歌成功的塑造了芝兰玉树的贵公子形象,心有锦绣,出口成章。 一离京,便像是一杆长枪,锐利无比,锋芒尽显。 不远处山腰处的凉亭里,隐隐约约站着几个人。 为首的,便是朱见深和万贞儿。 “这下你该放心了,汪直绝不是草包,也不是花拳绣腿,是有真功夫的。” 万贞儿微微勾唇,那样的汪直,好似比在皇宫之中,更加的鲜活明亮,犹如鱼入江河。 可就是这样一个让京中无数世家贵公子都望其项背的人,偏偏是一个阉人。 越是耀眼,万贞儿心中的惋惜便越大。 “皇上,若汪直赢了建州女真族,那您便允了他所求吧。” 沉吟半晌,万贞儿开口道。 也许,四四方方庭院深深的皇宫真的束缚了汪直,汪直本就应该是建功立业,青史留名的。 假以时日,封侯挂印,也未尝不可。 只是,不知道汪直能不能走到这一步。 “容朕想想。” 汪直阉人的身份,终归是有些上不了台面的。 哪怕汪直再得他和贵妃的青睐和偏爱,都抹煞不了汪直的身份。 阉人为将,率军统兵,这样的先例,他怕他被文官的唾沫星子淹死。 不过,若是汪直真的可以赢的漂亮,堵住那些人的嘴,他应允也未尝不可。 瓦剌给予大明的耻辱,必须得用鲜血来洗刷。 …… …… 策马扬鞭,笙歌也不知她究竟在路上耽搁了多少时日,待她到辽东辖镜时,颇有些风尘仆仆的模样。 圣旨在手,也没人敢懈怠她,但若有若无的轻视,笙歌还是能感受到的。 笙歌没有辩驳,安顿好之后,便参加了军中大小将领商量应敌之策的会议。 但她全程没有说一句话,安安静静的听着大大小小将领的想法和建议。 知己知彼,她初来乍到,先了解一下以后共事之人的秉性,了解下盘根错节的关系,才好出手。 毕竟,她的机会只有一次。 如果她可以有一个精彩的亮相,那么就成功了一半。 “不知监军意下如何?” 再商量出对策后,为首的将军很是敷衍的征求笙歌的意见。 “暂无。” 笙歌淡淡的应道。 都做好决定了,再来问她意下如何,确定不是在故意膈应她? 只是,在出城退敌之时,笙歌站立城墙之上,在厮杀声,血腥味里准确无误的找到建州女真三卫的主将。 搭弓,瞄准,射出。 破风声,箭穿皮肉而过的声音,清晰的传入笙歌的耳中。 虽说,她这不算是千军万马中取敌将首级,但勉为其难也算是擒贼先擒王了。 主将身死,军心必乱,这一点毋庸置疑。 正在战场上厮杀的将士一脸懵逼,在他们还什么都不知道的时候,敌军主将就这么简单粗暴的死了? 还是死于一个阉人之手? 无数人抬头看着立于城墙之上,手里握着弯弓,嘴角甚至还挂着浅浅笑容的笙歌,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原来,还真的有会杀敌的宦官。 原来,不是所有的宦官都是搅屎棍。 这是所有人心中不约而同冒出的想法。 敌军主将一死,建州女真三卫匆忙撤退,明军乘胜追击,趁他病要他病,打了一场漂亮的反击战。 至于,于建州的这场仗,要持续多久,谁也不知,但这场久违得胜利足以振奋人心,扫去心头的雾霾。 正文 第八百七十三章想身后名的汪直(十九) (十九) “不曾想,汪大人竟还有神箭术,百步穿杨丝毫不夸张。” “可不就是,一点儿都看不出来,看起来白白瘦瘦的就跟小弱鸡崽子似的,谁知道大弓面不改色的拉开,且一下子就射中了敌军主将。” “汪大人,您是不是学过武?” “这算是瞎猫碰上死耗子,还是真的就百发百中。” 不少士兵,小将,围在笙歌身旁七嘴八舌的问道。 毕竟,那惊天一箭,过于可怕。 笙歌嘴角抽搐,什么叫看起来白白瘦瘦的小弱鸡崽子? 明明这是典型的穿衣显瘦,脱衣有肉,黄金比例的身材。 会不会说话。 “此一役,汪大人当记首功。” 辽东总兵总结道。 对于外敌的挑衅,多久没有赢得这么漂亮了,仗一赢,瞬间神清气爽。 “我学过一段时间的武,只是没有与人切磋过,不知道自己究竟是什么水平。” 笙歌故作内敛的说道。 “切磋?这还不简单?军队里啥都缺,最不缺的就是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的士兵。” “汪大人,要不然演武场试试?” 不少小将,跃跃欲试道。 “可。” “那你们先去,点到为止,可别伤了和气一点,本将军得去写战报送予陛下。” 那惊天一箭,他就知道陛下派的这位监军大人不是绣花枕头,是有真本事的。 要不然,那一箭怎么可能穿胸而过。 这帮年轻的小狼崽子,一点儿眼力见都没有。 切磋? 确定不是单方面挨揍吗? 辽东军总兵一边向房间走去,一边神神叨叨的想着。 果然,还是他最聪明。 …… …… 待辽东军总兵详详细细的写完战报去寻笙歌看她是否有需要补充的东西时,演武场上依旧歪歪扭扭躺着好几个人了。 可偏偏有些人越战越勇,不信邪的要上场挑战。 下场,无一例外,都惨的很。 辽东总兵心知,这一日,汪直成功的在辽东军中站稳了脚跟,无人再敢轻视。 什么时候,宦官都这么强悍神奇了? 汪直的大名,哪怕他远在辽东都如雷贯耳,万贵妃的心腹,皇上面前的红人,手握着司礼监和西厂的大权,可以说在京中要风得风要雨得雨。 本以为这样的人就是小人得志,张扬跋扈,粗鄙不堪,可实际上却百闻不如一见。 万贵妃还真是会培养人啊。 听说,自汪直在万贵妃身边后,万贵妃在臣民中的名声也越来越好。 “汪大人,您看战报可还有不完整的地方?” 辽东总兵收敛好心中的万千心思,脸上堆着笑容,把战报递给了笙歌。 如此漂亮的胜仗,哪怕汪直占了首功,他多多少少也能分完肉羹。 所以,嫉妒什么的,根本不存在的。 “此战能胜,是大家齐心协力的结果,功劳怎么能让我一人揽去呢。” “射杀敌军主将一事,轻描淡写就好。” “汪直还要与大家共事许久,还望大家莫要嫌弃汪直的阉人之身。” 战功这种东西,以后多的是。 但收买人心的机会,不用白不用。 好吧,笙歌觉得自己的心好像是越来越脏了,玩起小手段顺的很。 在战报发出后,笙歌终于在制定策略时有了一席之地,但笙歌始终注意分寸,没有越俎代庖,使得她和辽东总兵的关系越发融洽。 有了笙歌的参与,辽东军半月间也大大小小的获得了数次胜利,建州女真三卫一蹶不振。 退兵,割地,赔款,明军大获全胜。 而京中也陆陆续续的收到了战报,对于万贵妃来说,隔三差五的战报就是她的安心丸。 汪直不仅活着,且还战功赫赫,声名远播。 就连朝中对汪直远赴辽东颇有微词的文官集团,也不得不闭嘴。 谁让,这一次对阵建州女真,是大明朝数十年最解气的一战。 就算是他们再看不惯汪直,也绝对不会在国家大事上如此小孩子气,这是大明朝的风格。 天子守国门,君王死社稷,军卒葬沙场。 不和亲,不赔款,不割地,不纳贡。 大明朝可以输,但硬骨头和傲气不能丢。 所以,哪怕汪直是个他们一直都看不惯的宦官,他们也绝对不会在这个时候没事找事。 建州女真派使团,签署赔款协议,而笙歌却开始长吁短叹起来。 仗打完了,建州女真退了,她这个监军貌似不日就得回京了。 跟这帮豪气干云的士兵大口吃口大口喝酒,畅快上战场,保家卫国过于恣意,导致她越发的不愿回京中会皇宫。 在战场,在边疆,在军队,没有人强迫她,必须低下头,在宫中,她脊背挺的再笔直,头都得压的很低。 可不是她想不回就不回的,天子召,她不回,就是抗旨,说难听点儿,就是谋反。 算了算了,在这个忠君至上的时代,她还是老老实实的回去吧。 回京封赏,汪直加食米两百石。 没了? 笙歌诧异极了,她还以为朱见深会在她这一次大捷回京之后让她总督十二团营,掌禁军,护佑皇城安危呢。 “本宫替你拒了。” 万贞儿解答了笙歌的疑惑。 “汪直,既然你志不在京中,那禁军统领之职只会把你束缚在京中,你心中的万千抱负,再无实现的可能。” “辽东传回京中的战报,每一封本宫都认认真真的看过并誊抄下来了,你做的很好,本宫为你感到骄傲。” “如果按传统意义上的宦官,你已经身居高位,但你说过,你想有身后名,那禁军也好,司礼监也罢,乃至西厂,都无法成为你的助力。” “所以,本宫替你求了一份恩旨,允你从军,可能开创了内臣掌军之先河。” 闻言,笙歌大惊。 万贵妃知不知道她所说意味着什么,知不知道她自己会面临怎样的舆论风波。 万贵妃十年苦心经营的美名,刹那间就会毁于一旦。 宦官掌禁军,虽说无先例,但总归还是在皇上的眼皮子底下,关注的还是皇城那一亩三分地。 文武百官虽然会觉得晦气,但也不是不能通融。 可若是外放她参军…… 正文 第八百七十四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 (二十) 那么在某种程度上,宦官与群臣便是平等的了。 这种情况,百官绝对不会视若无睹,听之任之。 奏折必然会如雪花般蜂拥而至,提出这个建议的万贵妃会再一次成为旁人口中的祸国妖后。 这已经不再是简简单单的后宫专宠善妒那么简单了,这是干政。 是她疯了? 还是万贵妃疯了? 其实,万贵妃不必如此的。 “娘娘,不如我还是总督十二团营掌禁军吧,这样还能留在皇城陪娘娘。” “娘娘是嫌弃我了吗?” 笙歌伏在万贵妃的膝盖上,故作可怜的说道。 万贵妃待她的这份感情,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她不怕旁人对她凶恶,大不了以牙还牙,但她怕旁人待她周全。 “汪直,趁本宫还能护你几年,你就趁着这几年去做你想做的事情,过想过的生活吧。” 万贵妃揉着笙歌的脑袋,眼眶微微泛红。 她这个岁数,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撒手归西了,趁着还能护着的时候多护着些吧。 要不然,她一走,汪直的处境后会难上几分。 “汪直就想陪着娘娘。” 她不需要万贵妃为她做出如此大的牺牲。 十年苦心经营的美名,会瞬间毁于一旦,她不想看到万贵妃被千夫所指的模样。 那些不知所谓的人不配评价不配指责万贵妃。 “别孩子气。” “你的每一份战报对于本宫来说都是最好的家书,也让旁的人看看,本宫养大的小汪直,也可以是封狼居胥的少年将军。” “大汉有十七岁就一战成名,二十岁纵横河西走廊,二十二岁漠北决战的霍去病,我大明也会有战功赫赫的少年将军。” “我们的小汪直不过也才十几岁,辽东一役赢得漂亮。” 万贵妃目光灼灼,眼睛似乎在发光。 若是汪直如霍去病一般闪耀,她也不负此生养育了他。 不对…… 不能似霍去病般完美,否则…… 算了,还是不那么耀眼,长命百岁些好了。 笙歌乍舌,霍去病…… 万贵妃对她的期望竟然是霍去病…… 那个一生都桀骜不驯,英气勃勃,威震天下,封狼居胥的霍去病。 “娘娘,您这样说,我有点儿紧张。” 闻言万贵妃挑眉,开口道“紧张什么,本宫可是在皇面前夸下海口了,说你会似霍去病一般建立不世功勋,捍卫大明江山社稷,让万邦无人敢犯。” “这可是本宫第一次在皇上面前打包票,别让本宫丢脸啊。” 万贵妃戳了戳笙歌的脑门儿,故作轻松。 “娘娘,那前朝那些……” “那些人的话不需要听,又不是每个人都跟本宫一样慧眼识珠,再说了,本宫身居后宫,一年到头都不见得出去,又不仰仗那些人活。” “风言风语皇上会挡下的,我就当假装不知道,眼不见心不烦。” 万贵妃打算了笙歌的话,宽慰着笙歌。 说的简单直白点儿,不就是被骂吗?前些年她刚入后宫霸占着皇上的时候又没少被骂。 就当是…… 就当是重操旧业了。 无妨,无妨。 …… …… 虽说明宪宗朱见深并没有兴师动众的向朝臣宣布,毕竟允太监从军,还是朝着将帅的目标去培养,明宪宗心里也有点儿慌。 毕竟,文臣发起狠来,比武将都难缠。 尤其是一旦一根筋拧起来,搞死谏那一套他可就真的吃不消了 拿性命换清名,文人最擅长。 但纸里包不住火,这下那些本来还有些幸灾乐祸想看着新旧司礼监掌印西厂提督争权夺利的人有些坐不住了。 宦官从军,圣上还真是开祖宗之先例啊。 所以,以后他们就要跟汪直同朝为官,互为同袍了? 这么一想,膈应极了。 往日里虽说汪直位高权重,但走的再高也是个内侍,他们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鄙夷的。 好吧,也是有嫉妒的,但是他们不承认。 而对汪直从军,最乐见其成的是商首辅,甚至还撺掇着明宪宗悄无声息的把汪直送出了京城,前往大同府。 没错,大同府就是朱见深交给笙歌的练兵之所。 看位置就知道,朱见深那颗想让瓦剌灰头土脸的心跃跃欲试。 待有人早朝要进言时,明宪宗朱见深双手一摊,表示朕也没办法啊,汪直已经走了,朕也不知道他在哪里。 群臣:…… 商首辅低着头,深藏功与名的笑着。 当年,他的判断是正确的,汪直就是个注定惊才绝艳,惊艳众生的存在。 若论才学智慧,他的一众弟子门生每一个能比得上汪直的。 不曾想,汪直竟也有将帅之才。 商首辅的小本本上,不知在何时又加了一句,辽东战建州女真,汪直一箭杀女真主将,如天神下凡。 只是,如今汪直已经摆脱了大宦官的身份,光明正大的站于人前,还需要他这些只言片语证明身后名吗? 本来,他只是不忍汪直在史官笔下半分清名不留,想着可以在他的手札之中留下只言片语,让后人探索。 罢了,该记还是记着吧。 笙歌如同雨入江河,孑然一身潇潇洒洒赶赴大同府,而万贵妃这个靶子就成了群臣弹劾的火力点。 只是,他们越是骂,越是弹劾,万贵妃在民间的名声竟然越来越好,在茶楼说书人的口中,万贵妃就是为君分忧的贤妃,汪直就是神勇无比的小英雄。 不要问故事谁编的,要问就是笙歌。 毕竟在那些还在为满足温饱而谋生的百姓心中,可没有做官之人的那份自矜自傲,再说了也有不少贫苦家庭活不下去送孩子入宫为奴为婢的,所以宦官不宦官的不重要。 就算是宦官,也赶走了女真族。 只要能够保家卫国,就是真汉子。 故事听多了,自然就在脑海中潜移默化的形成了固定的印象。 万贵妃可不是祸国妖妃,反而是明知会身背骂名,明知会千夫所指,依旧不拘一格举荐人才,只为大明,圣上则是知人善用的明君,无愧中兴之君的名号。 众大臣:这帮没脑子跟风倒的愚民,真是晦气。 正文 第八百七十五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一) (二十一) 什么时候皇宫内的事情,都能被当成茶楼说书人口中的故事了? 要是没人授意,借十个胆子给那些说书人,都不敢言皇家事。 群臣憋屈归憋屈,找茬儿归找茬儿。 反正万贞儿在后宫掌宫圈十数年,昭德宫早就被她打造的铁桶一般,任何扰人清梦的话都没机会传进来。 对于后宫的大大小小的妃嫔来说,有万贞儿这样一位顶头上司是好事。 无子,对于有皇子的后妃来说,无威胁。 甚至过去这些年,皇上不止一次提过让万贵妃名下记养一个孩子,但不知为何却被万贵妃拒了。 再说了,皇贵妃有宠,还有权,手下还有能人汪直,为了皇子她们还得想方设法巴结。 对于无子嗣的,更是对万贞儿感恩戴德。 最起码,万贞儿盯着,无人敢踩高捧低,该给的份例都给了。 所以,难得的,后宫没人想换顶头上司。 包括皇后。 只是,皇后所求,与旁人不同罢了。 所以,前朝风起云涌,后宫云卷云舒,依旧惬意。 “青月,你说,小汪直现在安全到大同府了吗?” 万贵妃忧心忡忡的问道。 大同府,也不是个平静地儿。 “娘娘,您就别担心了,待汪直下次回京,可能就是汪小将军了。” 圣上把汪直放在大同府的缘由,她们这些跟在贵妃身旁的老人儿是心知肚明的。 大同都指挥使这些年更迭频繁,致使军中人心惶惶,但这对汪直来说,有利有弊。 人心涣散,才容易浑水摸鱼,然后一点一点把人心收拢。 “但愿吧。” 万贵妃忧心不已的笙歌此刻状况确实算不得好。 偏僻破败,荒凉阴森的村落。 笙歌也不知自己绕来绕去会看到这样一个小村子。 站在不远处地势略高的地方俯视,村子很小,了了十数户人家。 天色已晚,却依旧不见烛火亮起,炊烟升起。 寂静,诡异,阴森的不像话。 她只是没有走官道而已…… 乌鸦低空盘旋,扑鼻而来的就是腥臭的味道,在惨白月光的照射下,越发的诡异。 笙歌牵着马,皱着眉,绕过村头的那棵年岁久远的大树,走了进去。 乌鸦啃食着着不知死了多久的尸体,见有人来了,腾空而起,四散开来,三三两两的停在一旁的矮树上,伺机而动。 一个握着缰绳的手,下意识的收紧。 这个村子,她竟然感受不到任何生机。 不对,还有…… 笙歌循着生机的指引,一路走到了村子西的一处枯井旁。 枯井旁,似是一家三代人,祖辈父辈以一种保护的姿态护着身下的人,就好似这样便能够让护着的人侥幸活下去。 笙歌也不确定,被护着的人,算不算活着。 的确,还有生机,但更多的是死气。 笙歌扒拉开尸体,看着满脸污血,一动不动的孩子,叹了口气。 所以,她阴差阳错走岔路,就是为了救下这条命吗? 天意? 算了,管他是不是天意,既然遇到了,还留着一口气,就救下吧。 笙歌缓缓输送了一些灵气,保住对方的生机。 既然死不了了,那就等会儿再慢慢救也可以。 当务之急,还是挖个大坑儿,把这些尸体埋了吧。 身为一个活生生的人,让她眼睁睁看着乌鸦分食这些惨遭横祸丧命的人,有些于心不忍。 多大的仇啊,整个村子,几十口人,就这么死绝了…… 旁边那个半死不活的不算,要不是她,那个也活不下来。 挖好坑,埋进去,有模有样的立了个墓碑,但却不知道该刻些什么,所以上面空空如也。 善心大发,还诵了遍往生咒。 顺手的事情,能多做一点就多做一点吧。 零零星星发着莹光的光团慢慢的聚集在坟包旁,然后围着笙歌绕圈。 笙歌:…… 若是常人,恐怕会被吓死。 这不算是什么正儿八经的魂魄,顶多算是一点点执念未散。 莹光一点点黯淡,直至消失。 村子依旧寂静,却不再阴森。 她不来,假以时日,这村子十有八九会变成有名的鬼村,让人夜夜不得安宁。 至于发生了何事,待那个小少年醒了问问便是。 笙歌认命的为小少年治伤,不断用灵气滋养着他的身体。 小少年在笙歌的救治下,终于捡回了一条命。 “仙人。” 声音呕哑嘲哳,笙歌冷不丁的打了个寒颤,脑海中莫名其妙的冒出了当年看过的无数山村鬼片儿。 这声音,渲染的气氛绝对到位。 “先喝水。” 现在这嗓子,还是先憋着,别说话了,瘆的慌。 勺子微微蘸了些水,喂给了小少年,就当是润润嘴,润润嗓子了。 小少年现在这个身体状况,也不能多喝水。 “你没心跳?” 笙歌猛然间知道自己一直觉得不对劲的地方了。 没有心跳声…… 笙歌哑然,所以她耗费灵气救下的到底是什么? 笙歌扒开小少年胸前的衣服,只见本该有心脏跳动起伏的地方如同一潭死水,但胎记却是分外的显眼。 在同样的位置,她有同样的伤。 只不过,大圣把他的那颗石头心剖出来换给了她,替她抢回了一线生机。 多久,有多久,没有见大圣了。 巧合吗? 笙歌不知。 可是在看到胎记的这一瞬间,笙歌的心绪奇迹般被抚平了。 怪物就怪物吧,没有心跳就没有心跳吧,人生不过短短几十年,她就不信,她还护不了一个小少年了。 单凭那一个胎记,笙歌也会不遗余力的护其到最后。 “以后你就跟着我吧。” 笙歌沉声说道。 “我是怪物。” 少年郎幽幽开口,眼神也不复最开始的单纯懵懂,就好似藏着无尽的黑。 “人也好,怪物也罢,我都会护着你。” “你犯下的杀孽,我会替你慢慢偿还。” “是人还是其他,都不重要。” 笙歌很少有这样意气用事的时候,可如今看到那个醒目胎记,她就做不到置身事外。 这一刻,笙歌的脑海中清楚的理清了一些事情。 这个村子,那几十口,死在了一个看起来还没有到她腰际的孩子手上。 正文 第八百七十六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二) (二十二) 大圣虽放荡不羁,随心所欲,但却不会滥杀成性。 笙歌心中黯然,说不上是庆幸还是失落。 庆幸不是…… 还是,她心存的侥幸落空。 “他们该死。” 小少年用阴冷的目光盯着笙歌,说出的话坚定残忍,让人不寒而栗。 “他们都该死。” 笙歌叹了口气,伸手轻轻覆住小少年的眼睛,半晌没有开口。 无人知道,她心中都想了些什么。 “滥造的杀孽,很难清除的。” 这种杀孽,与战场厮杀,有质的不同。 她怕…… 她怕万一这个少年郎真的跟大圣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届时,又该如何。 “不是滥杀,是他们该死。” 小少年再一次冷漠的强调道,声音中不见丝毫悔意。 笙歌凝眉,却也没有直接反驳,而是放出神识进入了小少年的识海之中。 这其实不算一个小村子,因着地处偏僻,地形地貌复杂,三面环山,唯一通往外界的出路还隔着一片密林。 甚至,大明朝的堪舆图上,都不曾标柱过这处村落。 在小少年的记忆中,没有关于为何会在此处有一个与世隔绝的村落的任何信息。 与其说是村落,倒不如说是一群无家可归的亡命之徒聚集在一起。 小少年家中行医,乃是一家人外出上香,在山路上遇人求助说有村民突病。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想法,一家四口随人穿过密林来到了村中。 小少年,父母,还有祖母。 那时的小少年,还是个刚刚学会说话的小孩童。 村子里的确是病了,只是却不是身体生病了。 刚入村中,小少年的父亲便被打断了双腿,而母亲,祖母,却开始了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屈辱。 不是不想死,而是为了小少年,只能心存侥幸的活着,期望有一天小少年可以逃出去。 这几年里,小少年不知看到了多少女子被骗,然后不堪受辱,自杀的自杀,疯的疯。 枯井之中,满是白骨。 许是腻了,便有人提议架起火堆,要烧死小少年,尝尝这曾经细皮嫩肉小少爷的肉是什么味道,可却被小少年反杀。 火光里,小少年就好似真真正正的觉醒为一个怪物,暴涨的力量,杀死了村中绝大多数的人。 笙歌收回神识,觉得刚才那些往生咒还真是喂了狗了。 不对,狗都觉得晦气。 能撤回吗? 不能撤回,她就要去地府好好的跟阎王聊聊,十八层地狱,重点关照了。 还有那个小坟包,笙歌看着碍眼极了。 挥手,土堆被掀开,挥袖捞出小少年的家人,剩下的一把火烧了所有的尸体。 入土为安? 配吗? 不配。 反正小少年已经知道她非常人了,有些神通很正常。 再说了,就小少年那伤,常人也救不回来。 “的确是该死。” “所以,跟我走吗?” 笙歌追问道。 不跟也得跟,没有其他选择。 因为胎记,也因为小少年这性子,若是放任不管,只会扭曲的更加厉害。 是天意,也是缘分。 “我是怪物。” 话题再一次回到了这里。 且还是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突然失控的怪物。 也许永远不会,也许就在不久以后。 “你觉得你能打得过我?” 笙歌上下打量着小少年,反问道。 “既然打不过我,是不是怪物有问题吗?没问题啊。” 不正常的时候,打晕就是了。 所以,跟在她身边最安全。 小少年: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距离上一次这么无语还是在上一次。 “所以,能换个地方养伤吗?总觉得这地儿晦气的要命。” 不对,应该是脏。 她嫌弃。 真想一把火烧了这村子啊,只可惜,村子附近除了树就是山。 放火烧山? 算了吧,那些个杂碎似的东西还不值得花花草草什么的陪葬。 花花草草也会嫌晦气。 “能。” 只是…… 小少年看着地上的三具尸体,眼神复杂。 这些年里,父亲被打断腿便一直小心翼翼,只有那日护着他时重新有了几分血性。 死,对于他的家人来说更像是一种解脱。 “烧了吧。” “你认真的?” 笙歌挑眉,那她刚才辛辛苦苦的捞出来是为什么? 当然,也是有价值的,最起码那些骨灰不会跟那帮人渣混在一起。 处理完这些事情后,小少年骑在马上,笙歌牵着马,朝着密林外走去,一点一点远离了这个噩梦般的地方。 “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总不能一直小少年小少年的叫吧。 “随便,叫什么都好。” “你若想,重新给我取一个也好。” 小少年随意的说道。 名字,家族什么的,都已经跟他没有关系了。 他就只是个怪物而已。 取名? 笙歌表示,她是个取名废,每取一个名儿都像是要她命似的。 “你的胎记是从小就有吗?” 对于笙歌来说,这是重点。 “不是,那天被绑在火架上烧,胎记有了,心跳却没了。” 小少年诚实的说道。 “你是因为胎记,所以才会带我走吗?” 因为这个胎记,所以哪怕面面知道他是怪物,所以依旧坚定的护着他。 无论如何,胎记是在他身上的。 “差不多吧,但也不全是。” “谁让你也怪可怜的。” 她是个大善人,见不得人受苦受难。 好吧,说的她自己都觉得有点儿恶心了。 “你是仙人吗?” “不,我是太监。” 小少年:╭(°A°`)╮ 太监…… 现在的太监都这么上天入地无所不能了?不是说太监都是趋炎附势欺软怕硬颠倒黑白的人吗? 他遇到的这么厉害,还需要趋炎附势? “别这么惊讶,我就是个太监,这天底下最大的太监了。” “我叫汪直。” “你既然说随便叫你啥都行,要不你叫汪曲?” 笙歌嬉皮笑脸开玩笑道。 这名儿一听,就知道是兄弟。 这孩子啊,眼睛真真有几分大圣的神韵,只是多了几分阴冷,少了几分坦荡的霸气。 “也行。” “我好像听过你的名字,汪公公……” 明明是宦官,却比小皇子还要受宠的存在。 正文 第八百七十七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三) (二十三) 虽说这村子地处偏僻,可谁让那帮人渣隔三差五就会想方设法出去坑蒙拐骗,所以也算不得真正的与世隔绝。 外界的消息多多少少在他们的言语交流间都能听到一二。 恰好,汪直二字,不止一次。 那帮人提起汪直有愤愤不平,有艳羡嫉妒,甚至想着要不然也入宫做阉人博一个滔天富贵。 可最后都不了了之。 传闻中,被当朝皇贵妃娘娘当皇子养大的宦官,司礼监掌印,西厂提督,甚至辽东一战成名。 汪直二字,如雷贯耳。 “你确定?” 笙歌深深觉得自己还没有到如此名扬天下的地步。 不对,这不是重点。 “确定。” “太监现在都这么厉害了吗?那我也可以做太监吗?” 小少年视线转向笙歌,问的一本正经。 笙歌:别这样,她慌。 这年头,还有上赶着做太监的,难道不知道这是一件多么难为情的事情吗? “少年,你得端正态度,认知清晰。” “不是现在的太监都这么厉害了,而是我厉害,与我是不是太监没有必然联系。” 笙歌真怕这个一根筋儿的少年,一时想岔了,闭眼闷头一刀下去自宫了。 “可你就是太监啊。” 小少年一本正经的反驳道。 笙歌嘴角抽搐,她实在不想听到小少年把毕生目标定为了如何成为大太监。 “打住。” “你如果要做大太监就得回皇宫,我不回,我要去冲锋陷阵保家卫国。” “是跟着我还是回去做太监,你自己选吧。” 笙歌也实在懒得跟小少年再辩驳。 冲锋陷阵? 保家卫国? 听到这句话,小少年的眼睛明亮极了。 年龄越是小,就越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心中的英雄梦就越是简单纯粹。 这年头,太监都可以从军,做一个游走于人前光明正大的军人了吗? 小少年狐疑的看着笙歌,似是要辨别这句话的真伪。 “你那什么眼神儿,不是你自己说我是被皇贵妃娘娘当皇子养大的?” 这小屁孩儿,竟然看不起她。 那小眼神儿,跟大圣一模一样的,无形间就让她气急。 “倒也是。” “那我们去哪里?” 能不做太监,做英雄,更好。 “你先养好身体,然后牵马,别指望我一直给你牵马。” 她是捡了个倒霉蛋孩子,不是捡了个祖宗。 “还有,利索索学会骑马。” 小少年表示,他可能是被嫌弃了。 小少年这身体一养便养了半月,最让笙歌惊慌的是小少年的心跳慢慢回来了,胸口胎记的颜色却越发浅淡。 就好似,假以时日,这个胎记会完全消失,小少年也会变成一个正常的人,她的猜测好像从头到尾都毫无根据。 要不然再把小少年打成重伤吧,这样一个念头在笙歌脑海中突兀的出现。 是不是那样,小少年胸口的胎记就会一直存在。 罢了,罢了,她不能魔怔。 既然耗费心神和灵力救下了小少年,她便会好事做到底。 不管那一份巧合究竟会不会存在。 随着时间的流逝,小少年越来越沉默,越来越乖巧,直到有一天,笙歌看着小少年拿着匕首在胸口刻下与胎记相同的轮廓。 原来,所有的沉默和乖巧,都是怕被丢下。 而胎记的存在,对于小少年来说就是安全感。 笙歌看着小少年鲜血淋漓的胸口,眼神黯淡,眉头紧皱。 小小年纪,怎么就能对自己这么狠? 这就是传说中的欲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对敌人狠,对自己更狠吗? 这性子,是不是有些偏执了? “我说过,人也好,怪物也罢,我都会护着你,你何须如此。” 而她想看到的,也从来都不是一个被一刀一刀刻下的印记。 “你心脏重新开始跳动,可以做一个正常人,也很好。” “我不会丢下你。” 笙歌抬手,手心温和而又治愈的力量覆盖在小少年胸膛。 “你撒谎。” “自始至终,入你心入你眼的,都只是这个胎记。” “如果当日没有这个胎记,你便不会说出那番话。” 小少年执拗的盯着笙歌。 执拗,却也依旧直白。 就好似虚伪的温情,他不屑于维持。 这个小少年,心中竟也有莫名其妙的坚持和骨气。 “人也好,怪物也罢,我都会护着你。” “你犯下的杀孽,我会替你慢慢偿还。” “是人还是其他,都不重要。” 这随口而出的诺言,听了多让人心动。 只可惜,自始至终,这诺言都是对着他胸前的胎记所言。 笙歌微怔,小少年的话倒也不算是胡思乱想。 若当初没有这个胎记,她依旧会救下,只是不会带在身边这样精心养着。 穿梭了这么多个世界,活了千万年。 她虽没有成为铁石心肠的冷漠之人,但善心也不会毫无保留的给一个初见之人。 “你既如此直白,那我们便坦诚的聊聊。” “我认识一故人,于我有师徒之恩,救命之情,相伴之谊。” “于我而言,那是我底气之所在,是我最信任之人。” “他没有胎记,可他胸口同样的位置有同样的伤,他把他的心脏剖出来给了我。” “如果没有他,此时我早就不知道死在哪里了。” 那颗蕴满天地灵气,天生地养的五彩石心,此刻正在她的胸口跳动,与她血脉一体。 “胎记,让我动了恻隐之心,这话不假。” “可我话既然已经说出口,那便不会出尔反尔。” “你可懂?” “傻事以后莫要做了,我不会丢下你。” “我给你取名汪曲,就是把你当做了弟弟,我光明正大的立于人前,你作为我的弟弟,同样可以。” 小少年愣在原地,良久没有开口。 硬生生把自己的心脏剖出来换给了汪直吗? 所以,总归是他胡闹了。 被救下,却不知感恩,怕被丢下,便绞尽脑汁。 偏执是他。 阴狠是他。 贪心还是他。 噩梦般的几年如同梦魇,挥之不去。 对于唯一的救命稻草,竟生了些许执念,平白添了不愉。 “我是汪曲。” 小少年喃喃自语。 正文 第八百七十八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四) (二十四) 无论有没有胎记,他都是汪曲。 其实,话摊开来说,也没有那么难以接受。 直白坦诚的说完,反倒没了忐忑纠结。 “对,你是汪曲。” 笙歌肯定道。 “只是,我这个人树敌不少,争议良多,你作为我的弟弟,以后貌似也少不了麻烦,所以做好心理准备。” 她的身份,她所要做的事情,就注定了她对生活不会风平浪静。 只要有机会,史官文人,便不会放过她。 所以,以后也有小少年心烦的了。 “我不怕。” 争议也好,麻烦也罢,都不怕。 “知道你不怕。” 笙歌翻了个白眼,小小年纪就能够面不改色拿着刀在自己胸口上划拉那么大口子的,怎么着都不像是会怕麻烦的。 “好了,这伤过一段时间就好了,疤都不会留。” “还有,别胡思乱想了。” “你与他不同,你是弟弟。” 他…… 他是老父亲的角色。 就是借她十个胆子,她也不敢对着大圣喊弟弟。 “好。” 小少年,不对,应该是汪曲。 汪曲没有再追问,沉声应了下来。 笙歌松了口气,就怕这个小家伙不依不饶。 “你既然是我的弟弟,日后也要把皇贵妃娘娘当作家人长辈在敬重。” “她养大了我,冒天下之大不韪,为我求了一个建功立业名留青史的机会。” “若不是她,我可能如今还在京城呢,更别提遇到你还救了你了。” 万贵妃是她在这个世界这十余年,最喜欢的一个人。 她是要为万贵妃养老送终的。 小少年点头,应了下来。 汪直。 万贵妃。 这就是他此生活着的意义了。 …… 距离大同府越来越近,笙歌的心也越来越不平静。 从她踏入大同府的那一刻起,就再也不是宦官汪直,而是大同府都指挥使。 大同府的兵马,一应听她调令。 不得不说,明宪宗还真是舍得,就这么把大同府都给了她。 到时候,她窝在大同府练兵,京城那帮想要拿唾沫淹死她,笔杆子戳死她的官员也是鞭长莫及了。 只是,这大同府为何跟她想象中不太一样。 汪曲牵着马,笙歌驻足望着不远处宏伟古朴的城墙,以及城墙南门东倒西歪每个成形的守城门士兵,皱了皱眉。 再怎么说,大同府也算是大明朝九边重镇,京城的屏障,为何懒散至极。 凭什么防御外敌? 就凭历朝历代的先辈们一代代在大同修筑的长城吗? 这个都指挥使,怕是没那么好当。 笙歌和汪曲慢慢向城门走去,城门口有痞里痞气的士兵手中的长矛对向普通的平民百姓在收取入城门保护费,一脸的理直气壮本该如此。 身为士兵,本该保家卫国,护佑城中百姓安居乐业,可什么时候手中的兵器挥向了弱者,挥向了他们本该誓死守护的人民。 “城门税?” 笙歌看向了挡住她去路的人,面色蜡黄,眼神浑浊,虚的不得了。 “当今天子勤政爱民,体恤百姓,何时加收了城门税,我竟不知。” 笙歌冷声道。 坐在皇城之中,永远都看不到这世间真正的样子。 有的只是歌功颂德,有的只是风调雨顺,天下万安。 “皇城有没有小爷我不知道,但这大同府身为边陲重镇,收城门税不是理所应当吗?” 带头的士兵凶神恶煞的瞪着笙歌。 看着也算是锦衣华服的富家公子,怎么扣扣搜搜的连几个铜板都舍不得掏。 “你这话说的,真让我不知道理所应当四个字应该怎么写。” “知府的意思?” “指挥使的意思?” 反正皇位上坐着的那个没脸收这个税。 而新鲜出炉的指挥使就是她自己。 虽说大同府的都指挥使这么多年形同虚设,但最起码也是堂堂正正的正三品。 都指挥使司是明朝设立于地方的军事指挥机关,手里实打实握着地方军权。 按理说,不至于被一个四品知府拿捏。 可偏偏这些年大同府流水的指挥使,铁打的知府,自然知府大人就成了这城内独一号的人物了。 “士兵在城门口轮岗,本是为了盘查危险,而不是盘剥百姓。” “告诉你们知府大人,新任的都指挥使到了。” “我就在这里等着了,看看你们的知府大人何时前来迎接。” “对了,我姓汪。” 也不知汪曲从哪里寻来一把椅子,笙歌很是自然的坐了下来。 还真真是天高皇帝远,小小的知府过的就像土皇帝似的,税法都别具一格。 府衙内,冠冕堂皇的知府大人一听这姓,联想到京中不日前传的沸沸扬扬的消息,心下一慌。 姓汪…… 昭德宫养大的那位小祖宗,皇上的心腹。 无数人猜来猜去,都没想道当今的天子竟然不管不顾直接空降汪直为正三品的都指挥使。 还派来了这里…… 以后的日子怕是得夹起尾巴小心翼翼的伺候着这位爷了。 想来娇生惯养在深宫长大的宦官,至多也就是体验下生活,厌了倦了,自然就回到皇城那个锦绣堆了。 稳住,别慌。 “下官大同知府不知指挥使大人今日到来,有失远迎,还请大人赎罪。” 能屈能伸,方显大英雄本色。 知府大人脸上堆着笑,满脸的谦卑,看着笙歌就好似看着财神爷。 “刘知府言重了。” “我只是有一事不解,我大明税法,何时多了一条城门税。” “这些年我身为掌印,各方大事都略有了解,可对这一桩,独独有些疑问。” 笙歌并没有刻意遮掩自己的身份。 就在城门口,当着来来往往无数百姓的面,如同唠家常一般承认了自己太监的身份。 “城门税?” 知府大人不解的反问道。 “下官失察,任这大同府数年竟不知还有人似收城门税,是下官之过。” “下官这就派人去查清楚这是怎么回事。” 一句失察,把自己的责任推卸的干干净净。 这就是官场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 “皇上挂念边疆百姓生活疾苦,这才派了我前来,也不知有没有打扰到知府大人?” 正文 第八百七十九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五) (二十五) 笙歌似笑非笑,故作无意的问道。 她不来,这山西大同府便是刘知府一手遮天。 “不打扰,不打扰。” “汪大人出任大同都指挥使乃是众望所归,军中将士早就翘首以盼。” “相信跟着汪大人少年英才,定然可以前途光明。” 刘知府这话说的实在是漂亮。 笙歌很是怀疑,这位知府大人的官职究竟是靠科举进士及第,还是拍马屁一步登天? “这些话还是莫要说了。” “皇恩浩荡,知府大人还是先查查那些不该有的税吧,也不知这大同府除了本将军本官不知的城门税可还有其他?” “知府大人总不能一直失察吧?” 笑面虎,比京中那帮想要用唾沫星子淹死她的人还要膈应人。 “不会不会,” 知府大人装模作样的擦了擦额头本就不存在的汗水,应承道。 笙歌入城,汪曲牵着马跟在笙歌身后,在笙歌的背影越来越时,知府大人瞬间直起了腰,挥挥手,令府衙衙役拿下了那四名士兵。 城门税怕是不能用了,看来得换个法子了。 如果单单是换了个都指挥使,还不至于让他诚惶诚恐,一个正三品一个正四品,鹿死谁手,尚不可知。 更不要说,大同府是他的大本营。 可汪直背后是有人的,这天底下权势最大的两个人。 皇贵妃能冒着被弹劾被指着鼻子骂的风险举荐汪直,就说明真真是有几分把汪直当儿子养的意思。 而皇上也能扛住压力,不管不顾的应下皇贵妃,说明是极其看重信赖汪直的。 这么一个人,他惹不起。 惹不起,还躲不起吗? 他就不信皇贵妃能忍心把精心养大的孩子仍在这风吹日晒的边陲很久。 还真是背靠大树好乘凉,一个初出茅庐的阉人,一露面就是手握实权的正三品指挥使。 这背景,羡慕不来。 …… “坏人。” 默默牵着马跟在笙歌身后的汪曲蓦地开口。 “对,是坏人,小汪曲的感知还是很敏锐的。” 笙歌头也不回的应道。 这位知府大人,想来是藏有大秘密的人,否则也不会搓磨走那么多个指挥使。 “不过,你是怎么发现他是坏人的?” 笙歌颇有些好奇。 “看着烦,所以就是坏人。” 笙歌:…… 好任性,好傲娇…… “唉,初来乍到,两眼一抹黑,谁都不认识,是不是有点儿可怜,被人欺负了可怎么办?” 笙歌果断的岔开了话题,再说下去,小汪直就该跟她较真非要掰扯出个所以然才罢休了。 “不会。” “你认识我,我会保护你。” 汪曲一本正经的回应着。 只要他活着,就不会让人伤到汪直。 笙歌撇撇嘴,这小破孩儿是在讲冷笑话吗? 笙歌歪头瞥了一眼汪曲,心下叹气,这眼神真的是越来越像大圣了。 只是,大圣的这份坚定是在无惧无畏的往前走,不论是破碎虚空成就大道还是无止境的走向更高的地方。 “就你这小胳膊小腿的,还是先练练再说这话吧,要不然刮过的风听见都想停下来帮你吹干你脑子里的水再走。” 笙歌没好气的揶揄道。 这小屁孩儿,不能对他太客气,越客气,就越能胡思乱想。 小小年纪,定会早早白了头。 鹤发童颜? 应该也蛮惊艳的。 总归,她还是个颜狗。 一太监,一小孩儿,一匹马,就这样招摇过市,堂而皇之的入住了都指挥司。 幸好,都指挥司看起来还是干干净净亮亮堂堂的。 经过笙歌在城门口那一闹,大同府不少宦官百姓都知道鼎鼎大名的汪大太监,摇身一变成为了大同府的都指挥使,掌一地军权。 对此,笙歌摊摊手,表示无所谓,早知道晚知道,反正早晚都得知道。 笙歌刚刚洗漱整理好,下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镇抚,知事等属官已经在正堂等候多时了。 这些人,都是直属于她的。 可以说,她就是他们的顶头上司。 第一次正儿八经的会面,笙歌换下了鲜亮的颜色,紫黑色长袍,成熟而又神秘,为笙歌增添了几分成熟。 “见过指挥使。” 一众人拱手向笙歌问好。 十几岁,年少轻狂的都指挥使实在令人难以信服。 天家空降,是为了让履历更加出色吗? 也不知这次的指挥使可以在大同府待多久。 大同府的将士,早就今时不同往日了,就连府衙里随便一个名不见经传的衙役都能随意欺辱。 这边陲,守的实在憋屈。 一到冬季,瓦剌军就打着借粮的名义强取豪夺,打,他们打不过。 反而每一次都是知府出面劝退瓦剌士兵,然后还大同府百姓近一年的安静。 至于如何劝退的,他们也不知。 反正在大同府的百姓心中,驻军就是混吃等死的废物,保不了家,护不了民。 而知府大人则是将生死置之度外敢于直面风险与残暴凶狠的瓦剌军谈判的父母官和青天大老爷。 军营之中,人心惶惶。 偷偷摸摸有多少逃兵,他们也没细算。 有多少人成了知府大人忠实的下属唯命是从,也不清楚。 还真就应了百姓们的那句话,混吃等死,得过且过。 如今,又换了一个如此年少的都指挥使。 笑话啊…… 一个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浓眉大眼,低头无声的苦笑着。 空有报国志,想着荫庇妻子儿女,偏偏成了尸位素餐的蛀虫。 笙歌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在座的十几个人,这都是大同府驻军的中坚力量。 来之前,她也搜集了一些资料,多多少少了解几分。 整顿是必须得整顿的,否则如今的大同府驻军去打瓦剌就是故意去送人头的。 这样的军备力量守卫如此重要的兵家重地,朱见深竟然能踏踏实实的高枕无忧,也是稀奇。 假以时日,被偷袭,再来一个兵围京城也不是不可能。 对于这帮老油条,用当日在辽东客客气气的法子自然是想不通的。 那个时候,她是监军,要收敛锋芒。 而在这里,她要做的是收服,是震慑,是练兵。 正文 第八百八十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六) (二十六) 所以,她要做的是震慑。 可不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寒暄几句当朋友。 是让这帮上了岁数的有资历的老人们心有敬畏,还有奔头。 资料不全,也不能怯场。 大不了相面,掐指一算,好好聊聊。 “林同知。” 被笙歌点到名的是位富态至极的中年男子。 岁数不小,心眼也不少。 “本官听闻你前两年新抬了位平妻,那平妻旺夫旺家之名远播,对吗?” 当时的林同知,还只是一位从四品的的镇抚使。 短短两年,连升两级,成为了这大同府驻军从三品的指挥同知,仅在指挥使之下。 一地驻军,一指挥使,两同知,四指挥佥事,然后才能轮得到镇抚使。 “都是侥幸,若论运气哪里比得上指挥使大人,不及弱冠之年,首次入仕便是正三品指挥使,属下望尘莫及。” 林同知嘴角含笑,四两拨千斤的开口。 他拜见的指挥使又不是一两个了,可结果呢? 哪个指挥使最后不是灰溜溜的离开了大同府。 这大同府的天可不是由指挥使说了算。 对于林同知的挑衅,笙歌丝毫不放在心上,爱蹦哒才更容易揪出问题,不是吗? “不知林同知抬的平妻是哪家千金,说出来也好让同袍们沾沾光,看看能不能找个沾亲带故的。” “旺夫旺家可是惹人稀罕。” 笙歌唠家常似的,好奇的问道。 林同知拍着自己肚子的手微微一顿,脸色顿时一僵。 “金城县暴家的遗孤。” “暴家?本官只听说过刘知府府上有一寄居的表小姐,姓暴。” “不知,此暴是彼暴吗?” 闻言,林同知的脸色越发难看了。 “是。” 林同知硬巴巴的答道。 刘知府上的表小姐知晓的人并不多,却不知为何就传入了这位汪指挥使耳中。 “原来,想要旺夫就要娶刘知府府上的千金啊,多谢林同知解惑。” “看来,本官当年执掌西厂掌握的消息还是挺可靠的。” 谈话谈到这里,已经很直白了。 就差亮堂的来一句,攀上了刘知府就是升官的捷径。 西厂…… 林同知如坐针毡,差点儿忘了,汪直曾是西厂提督,是圣上的耳目。 那大同府发生的事情,能够瞒得住眼前这位看似年纪轻轻却挑事能力很强的指挥使大人吗? 不行,他得去跟刘知府通通气。 “李指挥佥事。” 经过与林同知刚才那番谈话,面对笙歌的点名,在座的所有人已经下意识收起了最开始的漫不经心。 这点名,确定不是要人命? “属下在。” 李指挥佥事猛的站起身,努力表现的态度良好。 “别属下属下的了,学学林同知的气度,坦然淡定从容不迫,坐吧,坐着聊。” “前年腊月,刘知府与瓦剌之人谈判,刘知府钦点你带一千兵马兵护送保护左右,本官好奇的是,不战而降,瓦剌竟没得寸进尺,挥军南下?” “这可不像瓦剌的风格啊,当年瓦剌能生擒先帝,能剑指京城,如今竟改了性子,本官和陛下对此都很是诧异。” “陛下当时收到消息,还笑称,刘知府和瓦剌气场相合,是个福将呢。” 在京城这么些年,日复一日与那些文臣打交道,别的没学会,阴阳怪气的说话膈应人倒是越发的熟练了。 嗯,她现在就是个老阴阳人了。 李指挥佥事半晌没有说出一句话,他说啥? 他能说他压根儿就没有见刘知府和瓦剌将领谈判吗? 不能…… “年纪大了,属下记性不大好了。” 李指挥佥事讪讪的说道。 “原来是年纪大了,脑子也不好了啊,那本官可不能落下个刻薄待人的名声,不如从明日起你就在家中好好调养身体吧。” “为大明鞠躬尽瘁这么多年,也该好好歇歇了。” “不知李佥事意下如何?” 笙歌声音柔和,笑意盈盈,体恤属下的姿态摆的足足的。 “不……” 不用。 “不用吗?难道李佥事想起来了?” 笙歌故作惊喜,追问着。 李佥事:…… “那多谢指挥使大人体恤。” 李佥事咬牙切齿的谢恩。 只是回家养身体而已,待指挥使走了他依旧是正四品的佥事。 笙歌眯着眼睛,笑意真实了几分,又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啊。 “不知林同知的身体可……” 还不等笙歌开口,林同知就忙不迭的说道“我身体好的很。” “可惜了……” 笙歌叹气道。 在座的所有人:(?????) 这句可惜是什么意思?他们好像不太理解。 “那既如此,梁千户,就接了李指挥佥事的位子吧,可有异议?” 梁千户便是那位络腮胡子,看起来粗旷不已,跟大同府城墙气质有几分相似的中年男子。 “这不符合规矩。” 李指挥佥事着急忙慌的跳出来。 在家修养和被撸了官职旁人代替性质是完全不同的。 这位汪指挥使出手要不要这么狠。 “规矩?” “本官离京时,陛下给了我大同府军中一切事宜皆有我决定的权力,你若是不信的话,本官可以去向陛下讨一份圣旨。” 在座的有沉默了,圣旨那玩意儿也是想讨就能讨的吗? 为什么,他们总会觉得这位指挥使大人是在显摆他得陛下宠信呢? 好吧,忘了宦官的基本生存技能就是察言观色讨人喜欢了。 “所以,明日起,梁千户就是梁指挥佥事了。” 笙歌拍板决定道。 “属下自知能力有限,千户已是极限,不足以接替李大人的位子。” 令笙歌没有想到的是,络腮胡子男人竟然拒绝了她的委任。 笙歌凝眉,略作思量,便也没有强迫。 她大抵是知晓这位梁千户的想法和担忧了。 能力有限什么的,都是托词。 梁千户不知她到此的目的,所以想着明哲保身,不想牵扯到所谓的派系争斗之中。 之前的都指挥使得多没用,竟然让军中的这些人如此的忌惮刘知府。 “今日的见面就先聊到这里吧,等哪日本官想起些什么再聊也不迟。” “梁千户,留下。” 正文 第八百八十一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七) (二十七) 再一次被点到名字的梁千户表示,他其实并不想留下。 “因为刘知府?” 笙歌直截了当的开口。 梁千户看向面前这个身材看起来修长瘦弱年纪轻轻的指挥使大人,先是点了点头,紧接着又摇了摇头。 “是,也不全是。” 他不怕牺牲,但他不想做无谓的牺牲。 “梁千户,本官可不是之前来去匆匆的指挥使,这点你放心。” “我会常驻大同府练兵,至于练兵的目的……” 笙歌的手指在地图上直指瓦剌。 “要不然陛下怎么会煞费苦心的让我一个宦官千里迢迢来大同府。” “身为军人,有保家卫国的热血,又应有荫庇妻儿的职责,我看得分明,你热血未凉。” “至于刘知府的事情,不着急,徐徐图之。” “你先回去想想吧,本官也不逼你,三日时间,要不要赌一把,想清楚了再给本官答复。” “记住,只有三日。” 该说的,她都已经说清楚,至于梁千户的选择,她反倒不是特别执着了。 她的大棋,总不至于因为梁千户一人,棋局就此停止。 待梁千户离开之后,汪曲从屏风之后出来,一边为笙歌换茶,一边皱着眉头开口。 “何须这么麻烦,你那般神通广大,把碍事碍眼的快刀斩乱麻除了就是。” 他着实是不愿意看着汪直为这些琐碎的事情劳心劳力。 笙歌只觉得满头黑线,这小破孩儿杀性怎么还是这么强。 “这是哪儿?” 笙歌指着脚下的土地,问道。 “大同府。” “大同府是大明境内,大明有大明律例,既身处大明,就该入乡随俗,行大明事。” 她的确是在不停的崩剧情,崩人设,但她依旧在剧情和自由之间小心翼翼的找着平衡点。 每个时代,都该有属于每个时代都生存法则。 她倒是可以随心所欲,凭着一身通天彻地的能力移山填海心想事成,可被她过分拔苗助长之后的时代真的可以良性发展下去吗? 不一定。 所以颠覆整个时代,不是她一个任务者可以完成的事情。 俗话说得好,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才是历史变革根本推动力量。 她不配。 笙歌的认知在无数次的穿越中反而越发的清晰。 “汪曲,我并不觉得刚才处理事情是一种麻烦。” “若我刚才不由分说除了所有看着碍眼的人,你以为结果会好吗?” “那些人会把这笔债算在贵妃娘娘头上。” “还有啊,汪曲,再碍眼,也是一条性命,该死与否不是由我们看着是否碍眼决定的。” 笙歌有些发愁,她实在不知道应该如何掰正汪曲的三观。 可以强势,可以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但不能随心所欲杀人辱人啊。 这样一来,与汪曲所仇恨的那帮人渣有和区别。 问心无愧这样的词,更不能让汪曲作为至理名言。 要按汪曲的心性,都杀光可能依旧觉得问心无愧。 慢慢来吧。 笙歌叹着气,揉了揉汪曲的小脑袋。 这个小破孩儿,实在伤脑筋。 按理说,杀性重的人更不该带着上战场经历杀戮,否则杀性只会越来越重。 可送回京城,她又不放心。 难啊。 “汪曲,有罪之人,该论处的我都会一一论处,不会姑息。” 该死的死,该罚的罚,该罢的罢,该关的关,哪能简简单单一句都除了解决。 汪曲感受着头顶的温暖,听着笙歌的话,似懂非懂,但也在认真的思考。 不是不可教,是得耐着性子慢慢教。 总不能她真的亲手带出来的娃儿从小怪物变成大魔头吧。 …… 在梁千户犹豫不定,他心中热血的确尚未熄灭,他想将瓦剌军赶的远远的,他生在大同府长在大同府,从军想护大同府百姓安宁。 可,要赌上妻儿的性命吗? 以前跟刘知府做对的都是什么下场?莫名其妙失踪的失踪,穷困潦倒生不如死的生不如死,被莫须有罪名关押的关押。 他不怕为国捐躯,烂命一条。 可妻儿呢? 他卷入这次派系之争,若来自京城中那位天之骄子撒手离开,又是扔下一堆烂摊子呢,那么等待他们一家的就是灭顶之灾。 可指挥使说他来大同府不是为了为履历镀金,是真的练兵办实事,打瓦剌。 赌一把吧,不赌心头总有一口气憋屈着,让他喘不过气。 身为军人,本就该有野心和铮铮铁骨,要不然背着军人之名行着苟且偷生之事,算什么军人。 梁千户一咬牙,旋即决定好上笙歌这条贼船。 但,他必须得悄悄安顿好妻儿。 梁千户在思量着如何神不知鬼不觉把妻女送出大同府时,林同知和李指挥佥事双双把家还。 只是,这个家都是刘知府的家。 林同知和李指挥佥事多多少少都沾亲带故。 林同知纳了在刘府寄居的表小姐,而李指挥佥事则是收了刘府送出去的小妾。 这年头,妾通买卖。 虽说单论官职高低,刘知府只是正四品,而林同知已是从三品,李指挥佥事也是正四品,没必要仰人鼻息,可谁让这大同府的天就是刘知府一手遮着呢? 他们爬的这么高,离不开刘知府的推波助澜。 “知府大人。” 两人一见刘知府,立刻规规矩矩的问好。 “嗯?” “谁让你们这么大张旗鼓过来的?” 刘知府凝眉,一脸的不耐。 当初选这俩人就是看着蠢点儿,好掌握,可这是不是太蠢了些。 新指挥使刚刚到任,他们两个却堂而皇之的出现在知府府上。 搞笑呢? 林同知和李指挥佥事对视一眼,顾不得请罪,由林同知把刚才的谈话内容和结果告知了刘知府。 “来者不善啊。” 刘知府摩挲着手上硕大透亮的玉扳指,喃喃说道。 “不过那姓梁的千户倒是识时务。” “不为本官所用也无所谓,做个睁眼瞎事不关己也不错。” “我们新鲜出炉的指挥使大人是在给你们下马威啊,这么一番惊心动魄的谈话过后,这军中大小官员哪个还敢怠慢他。” 正文 第八百八十二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八) (二十八) 不愧是皇贵妃和圣上辛辛苦苦亲自教养大的人啊,看来还真有几分本事。 年轻人,心气高是好事儿。 可俗话说的好,强龙不压地头蛇,更不要说汪直还只是个宦官。 总归只是小人得志罢了。 他就不信京中那些自命清高自认不凡的文官阁老能心甘情愿看着一个宦官蹦跶的这么欢实。 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啊。 待京城乱翻了天,陛下和皇贵妃娘娘自顾不暇,汪直就是想不回都难。 “李佥事,你莫要着急。” “既然指挥使让你歇息,你歇着就是,正好趁着假期好好享受下天伦之乐。” “这个你收好。” 刘知府示意一眼,旁边伺候的小厮立刻碰上一排银锭子递给了李佥事。 “你放心,佥事的位子早晚都还会是你的。” 有了刘知府的这句话,李指挥佥事惴惴不安的心落在了肚子里,欢欢喜喜的接了银子。 拿着银子暂时休假,也算得上是一件好事儿了。 “至于林同知……” “先不管指挥使那是试探还是敲打,亦或者是真的知道了什么了不得的大事,都别自乱阵脚。” “既然指挥使如此心心念念旺夫旺家之事,那本官听闻此事,自然要为上峰排忧解难。” “这件事情,你们就别管了,我来解决。” “你们现在要做的事情便是看好各自手下的兵,那些兵只能听你们的令。” 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心高气傲的天之骄子在军营中受挫,总不能也来问罪他这个八杆子打不着的知府大人吧? 受点儿委屈,就灰溜溜回去告状了。 不得不说,刘知府打得算盘很好。 空降本就难被信服,难以收拢将士,更不要说还有不断兴风作浪的。 林同知和李指挥佥事相携离开了知府府上,脸上的凝重早已消失不见。 “你说,知府大人那句为上峰排忧解难是什么意思?” “或许可能是给汪指挥使也送个女子?” “给太监送女子,看得到吃不到,知府大人当真是好手段,杀人诛心啊。” “也不知道指挥使那稚嫩的笑脸被气哭是什么模样。” “有一说一啊,汪指挥使那张脸是真的让人上头。” 林同知和李指挥佥事嘀嘀咕咕了半天方才各自上了马车。 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林同知和李指挥佥事找刘知府,在笙歌的意料之中,这一找,恰好印证了她的猜测。 这大同府指挥使换的勤,原来是有原因的啊。 作妖吧,继续作,要不然这日子得多无聊。 不过,作的越厉害,死的就越快。 就在笙歌无聊的翻看着当地的县志,越看越上头的时候,刘知府带着一位从头到脚都包裹着黑衣不知是男是女的上门拜访了。 这么神秘? 笙歌阖上县志,递给一旁困的打盹儿的汪曲,汪曲瞬间清醒。 有一说一,县志上还是记载了不少有趣之事的,而她也是紧着有趣的读给汪曲,可偏偏小破孩儿哈欠声就没停过。 她是该说汪曲听故事都能睡着,还是该夸对方睡着都不忘增长知识。 “把嘴角的口水擦擦,有客人造访。” 笙歌扔给汪曲一条帕子,嫌弃的说道。 她读书有那么无聊吗?分明还是抑扬顿挫感情挺丰富的。 对牛弹琴,汪曲就是那头牛。 “梁千户?” “还是刘知府?” 小汪曲虽说不爱读书,杀性重,但脑子还是很灵光的。 “刘知府。” 笙歌淡淡的说道。 她倒要看看对方要出什么幺蛾子,难不成是要给那两个蠢材找回场子。 “你先去睡觉,还是跟我一起见见?” “跟你一起。” 汪曲毫不犹豫的答道。 刘知府是坏人,所以他得跟着汪直,再不济他的小身板还能挡个刀。 若是笙歌知晓汪曲的想法,怕是会笑出声。 秦王政的世界,是她最后一次需要人用命相护了。 再说了,到现在了一个刘知府的刀子她还不至于招架不住。 “也行。” “把灯挑的亮一些,好好看看这刘知府是人是鬼。” 在下人的带领下,刘知府一行二人被带到了书房。 “知府大人深夜造访,实在是稀奇啊。” 笙歌目光一扫,便知跟在刘知府身后之人是个女子。 大晚上,登一个太监的门,带着一个女子,确定不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 “没有提前送拜帖,惊扰了指挥使,是下官之过。” “只是下官今日听闻,指挥使大人数次提及刘府千金旺夫一事,虽说在下官看来,旺夫一事纯属无稽之谈,但既然指挥使大人信奉旺夫一说,下官自当为您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这是小女,还望指挥使大人笑纳。” 宽大的黑衣之下,是一位身材苗条,颇有些病西子般韵味的女子。 小女? 亲生女儿就这么大手一挥送了出去? 原来,刘知府不仅仅喜欢把自己的小妾送人,还喜欢把自己的女儿送人。 既然这么喜欢送人大礼,怎么不把自己的头割下来当作一份大礼送了呢。 笙歌的嘴角挂着玩味的笑容,面前的姑娘倒是一脸平静,也不知是认命,还是心中自有谋算。 “知府大人,难道你忘了本官的身份?” 笙歌安抚性的拍了拍汪曲的小脑袋。 在汪曲心中,刘知府是坏人,那他送来的人就更是洪水猛兽。 所以,小怪物汪曲恨不得冲上去狠狠咬刘知府一口。 真当她没有听到小汪曲气的磨牙的声音。 “到了大人这一步,是何身份都不重要了。” “历朝历代素来不缺宦官娶妻纳妾过继子嗣,而大人与那些人相比更是尊贵。” “所以,大人既然提到刘家女旺夫旺家,下官也不求刘家女为妻,只求您把她带在身边。” 有这样的父亲,真是可悲。 笙歌挑眉,真是没想到啊,穿成了宦官竟然还有人上赶着给她送小妾。 还是个貌美如花的小妾。 这刘知府还真是舍得下面子,不怕旁人笑话。 这样一比较,笙歌反倒觉得京城那帮敢指着她鼻子骂的老顽固更显可爱了。 正文 第八百八十三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二十九) (二十九) 突然有些佩服京中那些老顽固,要不然下次回京的时候,给那些骂她骂的最凶的带份礼物吧。 果然啊,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 越比较,刘知府这张脸就越难以入目。 “知府大人误会了,本官不是这个意思。” “你也知道本官的身份,本官是皇贵妃娘娘亲手养大,陛下亲自教学问,所以本官从来没有因为自己是宦官就低人一等。” “至于知府大人那句是何身份就不重要了,本官并不认同。” “本官如此贵重的身份,哪里不重要了?” 笙歌笑眯眯的反问道。 语气轻飘飘的,可每一句话都想把人噎死。 刘知府:…… 他那话是这意思吗? 这年头,还有男子身为宦官为荣,不以为耻的? 历朝历代多少大宦官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最大的执念就是做一个健全的男儿,到了汪直这里就成了最大的荣耀。 他带女子前来的目的本就是让汪直难堪却又不得不吃下这个哑巴亏。 可现在呢…… “娶妻纳妾不是不可以,只是本官的婚姻大事,都是皇上和皇贵妃娘娘做主的。” “怎么?刘知府是想越俎代庖,替陛下做一次主?” “还有,刘知府你确定你家的千金能旺的了我汪直的气运?” 真以为她现在是个不健全的太监,就什么人都可以塞给他吗? 从始至终,笙歌的嘴角都挂着浅浅的笑容,柔和的就像是在唠家常。 “下官不敢。” 刘知府心中气急,面上却不敢表露半分。 替皇帝陛下做主的消息若是传出去,那无异于就是谋反的罪名。 谁能想到这个汪直这么难缠。 早知如此,他就该细细思量个更好的法子再出手。 “是下官愚钝,妄图揣测上峰的心意,还望指挥使大人不记小人过,饶下官一次。” “今后下官定引以为戒,谨言慎行。” 刘知府一如既往的能屈能伸。 “至于小女,既然无资格做大人的妾室,那就随意做个粗使丫头吧。” “如何处置,皆由大人决定。” 伸手不打笑脸人,他的姿态已经摆的足够低,连府上千金都送出去过粗使丫头了,总该轻轻揭过去这件事情了吧? “刘知府,容本官问个问题。” “你为何如此执着的往旁人府上塞女子,据本官所知,这大同府大大小小各级官员不少人后院都与刘知府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也不知那些大人是如何放心的,就不怕青青草原长在自家后院吗?” “刘知府,你还是把令爱带回去吧,本官着实无福消受,不过刘知府这份一心为本官的心意,本官会尽快告知皇贵妃娘娘,争取为刘知府求一份赏赐。” 笙歌承认,她就是在明目张胆的威胁刘知府。 这个老家伙,藏的太深了。 并且身前又竖着太多的挡箭牌,她一来,老家伙就收起了所有雷厉风行的一面,缩进了乌龟壳里。 她不逼一把,这个老家伙怎么舍得自乱阵脚,把脖子伸出来,让她一刀砍了呢。 刘知府:…… 刘知府默默的带着自己所谓的爱女脚步匆匆的离开。 这次才是真正的偷鸡不成倒失把米。 谁能想到汪直这么不按套路出牌,他都卑躬屈膝笑脸相迎到这个份儿上了,竟然毫无用处。 实在是该死。 看来,他得为京城添一把火了,总指望那些言官怕是来不及了。 汪直这里一出错,那弹劾皇贵妃的还会少吗? …… …… “为什么不收下?” 汪曲仰着头,目光灼灼的看向笙歌。 在所有人眼中,汪直少年英才,位高权重,眉眼如画,处处都是羡煞旁人。 说实在的,是不是真正的男子,对于汪直来说,已经不是什么了不得的问题了。 若是汪直松口,这天底下会有无数才貌双全的女子前赴后继。 “我觉得她没有我长得好看,我只喜欢好看的。” 笙歌一本正经的答道。 那个女子,看起来瘦弱无害,可那双眼睛骗不了人。 没有她好看,还不是个省油的灯,为何要收。 “我这么认真的问你,你就不能不敷衍?” 汪曲眼睛瞪的大大的看向笙歌。 那话,一听就是哄小孩子的。 “我答的很认真。” “好好歇着吧,明天开始可就有的忙了。” 笙歌故意把汪曲的头发揉的一团糟,看起来就像是个小鸡窝。 “他要出手了?” 闻弦音知雅意,说的便是汪曲这样一点就通的脑子。 笙歌点点头。 哪怕刘知府再怎么想着忍辱负重,但做了这么多年的大同府土皇帝,怎么可能一点儿气性也没有。 她都这么放肆了,不稍稍给她点儿教训,刘知府晚上还能睡得着吗? 刘知府表示,的确,他气的辗转反侧,就连新娶的美娇娘都难以让他开怀了。 三日的时间一晃而过,在这期间,梁千户也秘密求见了笙歌,表达效忠笙歌的决心。 但笙歌并没有对外表示,而是让梁千户继续不动声色。 笙歌在这三日里,对这大同府驻军势力划分有了一定的了解。 嗯,对于大同府的士兵而言,不知指挥使仿佛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也就是说,笙歌在这里做不到令行禁止。 明明令行禁止四个字,是军人最基本的要求。 无数人就像是看笑话一样看着笙歌这个新鲜出炉的指挥使,似乎都有人押注,赌她多久会灰溜溜爬走。 福不双至,祸不单行。 偏偏在这个时候,瓦剌军毫无征兆的卷土重来,凶悍无比的在城外叫阵,甚至还虏了不少出城没来得及回来的平民百姓。 一时间,人心惶惶。 分明,这还没有到瓦剌军每年骚扰抢掠的时候啊。 不少百姓已经自发的前往知府门外,跪求知府大人保平安,劝退瓦剌大军,不要损坏他们的家园。 至于笙歌这个驻军指挥使,所有人视而不见,方法知府大人才是这大同府的定海神针。 在百姓们的千呼万唤下,知府大人犹抱琵琶半遮面,惺惺作态道“指挥使乃皇贵妃亲荐,他不好越俎代庖。” 正文 第八百八十四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三十) (三十) 越俎代庖? 笙歌勾唇,没想到这知府大人还是个小心眼儿。 她那天用来怼对方的话,又被原封不动噎了回来。 干得漂亮。 的确,她是指挥使,大同府的军务城防只能由她说了算,刘知府算什么东西。 刘知府打的什么如意算盘,她怎么可能不清楚。 想看她的笑话,再过几辈子都不可能。 笙歌站在城墙之上,看着城外的散兵游勇,嫌弃的撇了撇嘴。 就这点儿人,演戏也该演的像一些吧。 就在所有人都等着知府大人如以往一般以救世主的姿态从天而降护佑大同府平安时,大同府驻军的校场响起了阵阵冲天的鼓声。 震耳欲聋,气势磅礴,直冲云霄。 刘知府不屑一顾的继续眯着眼睛享受美妾的按摩,擂鼓有什么用,搞得好像鼓越响,就有兵可用似的。 不就是擂鼓,他也会。 校场之上,新做的旗帜迎风而展,黑底金字,偌大的汪映入众人眼帘。 笙歌站在高台之上,双手背在身后,看着被长风吹的凛冽作响的军旗,总有一日,这面旗帜,会家喻户晓。 无兵可用吗? 那这是什么? 两千多兵马对于大同府驻军的确算不上多,但应付城门外那些作秀的瓦剌军不在话下。 想让她成为笑柄,名声扫地,然后连累皇贵妃成为妖妇? 倒不如洗洗早点睡儿,还能做做白日梦。 “瓦剌军滋扰大同府日久,退让只会让对方得寸进尺。” “军人保家卫国,此战,必赢。” “扬我国威,护我百姓。” “我与诸位同在。” “战。” 妥协,从来都不会是笙歌的选择。 “战!” “战!” “战!” 两千多士兵的声音汇到一处,震撼人心。 城中的百姓,也陷入了茫然,还有战这个选项的吗? 他们怎么不知道。 战,可以战赢吗? 而刘知府更是被惊的做起来,他都派人打好招呼了,这些兵是从哪儿冒出来的? “废物。” 刘知府的手重重的拍在了桌子上。 “唤林同知。” …… …… 笙歌一马当先,带领着两千多士兵冲出城门,懒洋洋的瓦剌军有些摸不着头脑,说好他们只需要在城下叫阵,便能收获今年过冬的粮草呢? 直到滚烫的鲜血泼洒在面颊上,瓦剌军才知道,这次是玩真的。 只可惜晚了…… 在笙歌的带领下,势如劈竹,几乎全歼了前来骚扰的瓦剌军,大获全胜。 就连被虏的平民,笙歌也派梁千户暗中解救回来。 又不是打不赢,签什么协议? 笙歌干脆利落的一场仗,让大同府的百姓大开眼界。 原来,瓦剌军不是不可战胜的。 原来,他们也可以不必委曲求全的每年送上赔偿。 所以,那知府大人为什么热衷于议和? 一场大捷,梁千户和郭千户手下的士兵士气高亢,终于不用那么憋屈了。 军人的价值,必须得体现在保家卫国之上。 郭千户是梁千户的至交好友,在梁千户投诚的第二日,便把郭千户引荐给了笙歌。 这便是她两千多兵马的来源。 烹羊宰牛,美酒佳肴,全军庆贺。 对笙歌军令置之不理的士兵们,喝着这份属于胜利者的美酒,心头分外不是滋味。 这份喜悦,本来大家是可以一起共享的。 只是,他们没有选择听从指挥使。 “举杯共饮。” 笙歌站在人群中,看着各式各样复杂的神色,坦然的笑着。 为将为官者的勾心斗角没必要用在普通士兵身上。 身为军人,对于沙场,对于胜利,就会有天然的渴望。 这份渴望和血性,一旦被点燃,那自然就会自发的跟随着她的脚步。 毕竟,她才是名正言顺的指挥使。 不着急,来日方长嘛。 笙歌仰头,一口饮尽杯中的烈酒,皓月之下,清风拂面,篝火映目,这是在京城体会不到的畅快。 她喜欢无拘无束,洒脱自在。 笙歌这边载歌载舞,而刘知府则是怒火中烧,盛怒之下不知砸坏了多少瓷器。 “两个千户投诚,你竟然半分示警都没有,全盘计划,就毁在听信你之言。” “废物。” 刘知府想起前几日,林同知信誓旦旦打包票说军中一切事务都在他的掌握之中,绝对不会有疏漏。 这就是所谓的一切尽在掌握? 若不是他还有几分剩余的理智,砸坏的就不是满地的瓷器,而是林同知的脑袋了。 林同知瑟瑟发抖,大气不敢出一声。 跟在刘知府身边这么久,他从来没见刘知府如此暴怒过,仿佛一切都游刃有余。 他也不确定,刘知府到底是他的愚蠢气坏了还是被汪指挥使的不识时务气到了…… 并且,他还不敢问。 “知府大人。” 林同知还打算狡辩一下自己真的尽职尽责了,就被打断了。 “闭嘴。” 刘知府眼神狠辣冷漠。 城中百姓的猜忌,尚在可控之中。 哪怕军中的人心,也不是不能继续收买。 他现在为难的是那些死去的瓦剌士兵该如何交待。 因他之过,瓦剌士兵死伤千人,成就了汪直的首战告捷。 瓦剌人会放过他吗? 他不敢想,也不知该如何应对才能消了瓦剌人的怒火。 这些年,他已经把瓦剌人的胃口养大了。 “最后一遍警告你,管好手下的人,再有下次,你便以死谢罪吧。” 他可以接受愚蠢忠心的人,但接受不了如此愚蠢的人。 事到如今,竟然还想着找借口推卸责任。 也不知道这个蠢货,他当时是怎么选的。 “滚。” 话音落下,林同知颤颤巍巍的往外走去,显然是被这样的刘知府吓到了。 他害怕,但却已经猜不到刘知府暴怒理由。 不过就是一场胜利,至于吗? 大同府的格局,又不会因为汪直一场小打小闹的胜仗改变。 但是,这话他不敢在刘知府面前说。 多说多错的道理他还是懂的。 而酒过三巡,吹风醒酒的笙歌也光临了刘知府府上。 只不过,没走正门,而是一本正经的坐在了屋顶背光阴暗的角落。 屋顶上看到的风景,别有一番趣味。 正文 第八百八十五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三十一) (三十一) 不过,那些被摔碎的瓷器蛮可惜的。 看成色,都是珍品,日后放在博物馆,都是极好的。 可惜啊。 有必要这么生气吗?年纪这么大了,气坏了身体可怎么办? 笙歌看着房间里面红耳赤,气喘吁吁的刘知府,颇有些担心道。 岁数这么大了,还沉不住气。 不作死,就不会死。 越造作,死的就越快。 这个道理,刘知府竟看不明白。 夜渐渐深了,刘知府命下人打扫干净书房,置物架上的瓷器焕然一新。 刘知府去而复返,呆呆的坐在书桌前,就好似是在等什么人。 笙歌凝眉,这老家伙见她都没这么慎重。 差评,连真正的大佬都分不清楚,是她没有大佬气质吗? 笙歌拧着眉,因为军中烈酒,脸上还带着未散的红晕,眼里亮晶晶的。 不出意外,她要又要立功了,像她这么聪明能干的臣子哪里找。 证据嘛…… 又不是找不到…… 之所以放任刘知府春风得意了这么久,不过就是因为她在大同府还没有站稳脚跟。 在大同府的军民心中,她只是个天降外来者,是个毫无用处只凭出身的无用宦官。 而刘知府是这大同府的守护神。 那个时候她对刘知府出手,旁人只会觉得她在靠着权势恃强凌弱排除异己。 可,现在不一样了。 总得让大同府的百姓知道,对付瓦剌并不是只有不停求饶赔款赔粮这一条路。 有人怀疑刘知府时,一切都顺理成章了。 等啊等,夜越来越深,就连虫鸣鸟叫声都几乎听不到了。 终于,两位行色匆匆的人,大步流星的走进了书房。 衣着打扮,像极了明人,但一出口却是瓦剌语。 在笙歌面前总以笑面虎的形象出现的刘知府此刻战战兢兢,不停的解释认错,紧接着保证日后给予瓦剌的利益只会多不会少。 在刘知府的安抚下,那两名瓦剌人恶狠狠的丢下一句“再有下次敢戏耍瓦剌军,那瓦剌军就大军压境,毁了这座千年古城。” “还有,你们这位新任指挥使的人头就做赔罪的诚意吧。” 笙歌挑眉,口气好大啊,真当这个大同府只有刘知府一人? 还想要她的人头…… 在两名瓦剌人趁着夜色,想要神不知鬼不觉出城时,笙歌如同鬼魅一般出现。 “既然来了,那就不要走了。” “你们说,对吗?” “说实在的,知府大人已经厌倦透了被你们瓦剌威胁,你们的贪得无厌更是令他气愤,所以你们半分自觉都没有吗?” “刚刚被耍,又上赶着找上门送死,该说你们什么好呢。” “大同府物华天宝人杰地灵,既适合养老,还适合做个风水宝地。” 笙歌着实有些搞不懂,身为封疆大吏,镇守一方边陲,为了些许权势地位,却与有着血仇的敌人共同坑害百姓。 这种做法,算什么? 真以为每年许以利益,就能养熟瓦剌这条白眼狼? 瓦剌靠着这些利益休养生息,等到大同府的下场会是什么,并不难想象。 对于瓦剌,要么彻底打服,要么彻底消灭,归于明朝版图。 没见后世的大清,为了准葛尔多伤脑筋? 要知道,后来的准葛尔,只是瓦剌分崩离析之后,分离出的一卫。 笙歌并没有跟这两位瓦剌人再多说什么,一人一下,倒在地上。 紧接着,她一手拎一个,拎回了指挥司。 这不就是人证,至于物证,刘知府书房的暗格里那么一堆,随便找找,就能做实刘知府通敌卖国之罪名。 她要做的就是这些,至于后续事情,自然有皇帝陛下派来的人接手,她可没兴趣参与审理。 也不知道皇上的人什么时候可以到。 按时间算,她的密信也该到京城了。 …… …… “皇上,那汪直会不会有危险?” 一手遮天的知府大人与瓦剌勾结,那汪直身处险境,会不会出现什么意外。 “暂时应该不会,汪直在发现端倪之后并没有打草惊蛇,贞儿,你别担心,朕这就派人去。” 通敌卖国,足以让任何一个为君者震怒。 若不是汪直,那假以时日,大同府还会是京城的屏障吗? “贞儿,你该对汪直有信心的。” 反正,他现在就觉得汪直就是上天赐给大明朝的福星。 从小到大,这么多年,交代给汪直的差事,汪直从未出错,可堪大用。 再说了,汪直又是他与贵妃养大的,忠心耿耿,大同府交给汪直镇守,拱卫京城,他也放心。 闻言,万贞儿并没有抬头,没有回应。 她养了十几年的孩儿,倾注了所有的心血和期望,如今身处瓦剌和内奸的双重危险之下,她如何不担心。 瓦剌的凶残嗜杀,对于大明人来说,并不陌生。 汪直再出色,也仅仅是个孩子啊。 待明宪宗离开昭德宫后,万贞儿一夜无眠,好像唯有等到汪直的战报方能安心。 战报,已经不仅仅是战报,而是一份寄托了。 “娘娘……” 天蒙蒙亮,万贵妃眯着眼睛揉着鬓角,坐在铜镜前。 “嗯?” 听到青月惊慌失措的声音,万贵妃睁开眼睛,看向了铜镜里的自己。 仅一夜,她的头发白了大半,再也遮眼不住了。 万贵妃的手一顿,随即无所谓的笑了笑。 是真的老了,岁数到了,五十多岁的人了,正常。 “青月,本宫都五十多岁了,若放在民间,早就做奶奶了。” “别慌,本宫都没哭,你哭什么?” 万贵妃伸手,用帕子擦去了青月眼角的泪水。 “你跟在本宫身边都二十多年了,青月,别哭,如果哪天本宫不幸去了,你就随汪直走吧,汪直那个孩子是个感恩的,会认认真真奉养你。” 前提是,汪直真的可以安然无恙的度过每一次劫难。 “娘娘,可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青月忍住泪意,悄悄问道。 之前,娘娘虽有白发,但努力遮掩,还是可以盖住的。 如今,一夜白了头,是什么让娘娘如此忧心。 汪直吗? “没事儿。” “伺候本宫梳妆吧。” 正文 第八百八十六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三十二) (三十二) “别担心,本宫很好。” 汪直远在大同府,她要为汪直坐稳京城的大后方,巩固好皇上对汪直的信任。 万贵妃一夜白发的事情,在宫中几乎人尽皆知,后宫的气氛凝重沉闷,就连最得万贵妃欢心的柏妃娘娘都不敢再放肆。 得知了这个消息的明宪宗,大手一挥,再一次派出了一批人,保汪直周全。 他的妻子,真的老了。 这样一个认知,让他惶恐不安。 如果…… 明宪宗只觉得自己的心就好似被一只大手狠狠揪着,让他喘不过气。 自他记事起,他的身边就是贞儿。 三十多年了,相携相伴,同甘共苦,从未辜负。 他现在比任何人都盼着汪直能够安然无恙,否则,他怕贞儿受不了那个打击。 想当年,皇长子早夭,贵妃郁郁寡欢。 如今,贵妃移情,将汪直视为亲子,教养十数年,如果汪直出现意外,他都不敢想…… 他是天子,是上天之子,他的祷告,上天一定会听到。 …… …… 在这期间,瓦剌与大同府驻军,再一次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不再是第一次的小打小闹,就好似是一只被激怒的雄狮,要狠狠给笙歌一个下马威,让大同府再也升不起抵抗的情绪。 这一战,打的颇有些艰难。 不过,打着打着,自发加入到她麾下的士兵却越来越多,眼神也越来越坚毅。 瓦剌也没有想到,大同府会是一根如此难啃的骨头,本以为这些年的大同府驻军早就被养废了。 贪生怕死,欺软怕硬,苟且偷生,是个软骨头。 这些就是他们关于大同府驻军最深的印象。 可这一战,颠覆了他们的印象。 本就是意气之战,以为可以干脆利索一鼓作气的震慑大同府,没想到却拖了这么久。 不得已,瓦剌军鸣金收兵,以图他日再战。 而大同府内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刘知府通敌卖国,罪无可恕。 刘知府府内书房暗格里与瓦剌人来往书信成为了实证,更不要说还有笙歌擒住的那两个人。 跟随刘知府的一应人,也按律受到了制裁。 “小汪曲,看明白了吗?” 她不希望汪曲杀性重,但更不希望汪直成为一个以德报怨的老好人。 刘知府倒台之后,笙歌开始紧锣密布的肃清军队中的危险因子,整合,练兵。 她想打的,不仅仅是瓦剌。 与瓦剌相比,她更加厌恶的是沿海作乱的倭寇,那份仇恨是刻在骨子里的。 自小接受的爱国主义教育,使得不管穿梭多少个世界,都不能磨灭。 倭寇侵扰,她总不能置之不理。 所以这兵不仅要练,还要认认真真的练。 在笙歌雄心勃勃,大刀阔斧的改革练兵时,断断续续的消息也不断传入京城,万贵妃也等来了心心念念的战报和家书。 汪直无恙,这对于提心吊胆了许久的万贵妃来说是最好的消息。 至于那显赫耀眼的战绩,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 但偏偏是因为这些战绩,万贵妃的名声更上层楼。 可以说,因为汪直毋庸置疑的战绩,成功的让所有想要鸡蛋里挑骨头的人闭了嘴。 天生的将才。 “娘娘,这下可以放心了吧?” “汪直有您日日祈祷,必然可以逢凶化吉,大展宏图。” 一时间,青月也说不清楚,娘娘和汪直之间,究竟是谁成就了谁。 相互付出,相互成就吧。 “那是汪直有本事。” 万贵妃展颜一笑。 如果祈祷有用的话,那岂不是人人都会是少年英才? “是娘娘教的好。” 青月捡着好听的哄万贵妃开心。 这些日子以来,娘娘的老态越发明显,她看着都担心。 “现在就盼着汪直能够早日打服瓦剌,这样就能回京守着娘娘了。” 青月实在是怕,汪直南征北战,常年在外,留下难以弥补的遗憾。 “打服?” “这才不是小汪直的志向,你不懂他。” 万贵妃话中的宠溺显而易见。 她的小汪直要做的事情是把瓦剌那辽阔广袤的土地彻底收归大明的版图。 若这真的是她的孩儿该多好。 万贵妃的眼眶微微有些湿润,也不知是遗憾,还是想念。 …… …… 笙歌在大同府一呆便是三年,三年的时间把大同府的驻军练成了一支以一敌百骁勇善战的雄师。 三年间,大明朝的版图在不断扩大,瓦剌不断收缩,直至投降俯首称臣。 至此,瓦剌纳于大明版图。 瓦剌子民,亦是大明子民。 而小汪曲在不断的磨练之下,通身的气质也越发像笙歌记忆中的人了。 笙歌发誓,她绝对没有刻意把小汪曲往大圣的方向上养。 只能说,都是缘分。 德胜门前,朱见深携文武百官前来迎接笙歌班师回朝。 德胜门之意乃是“旗开得胜”、“太平安定”。 百姓夹道欢迎,更有无数人在好奇这位可与大汉冠军侯相媲美的少年将军究竟是何等模样。 墨发高高竖起,一身盔甲在阳光的照射下反着凛冽的光,看着有些不近人情,可偏偏俊美的有些不像话。 “臣,汪直拜见陛下。” 笙歌下马,恭恭敬敬的向明宪宗请安问好。 功高震主,目无君上,素来不是什么好名声。 “快快请起。” 朱见深只觉得豪气干云,神清气爽。 本来只想着呕心沥血做一个群臣百姓口中的中兴之君,不曾想,汪直以一人之力,把的功绩推向了顶点,超越了历代先祖。 果然啊,万贵妃和汪直就是他的福星。 想到万贵妃,朱见深的眼神一黯。 贵妃的身子越发不好了,从去年冬日,就开始缠绵病榻。 如今的昭德宫,扑鼻的都是浓重的药味。 听说汪直今日入京,贵妃前几天就开始忙碌起来,让宫女们靠窗通风换气,殿内插上各种花束,就为了遮掩她生病的事情。 他看在眼里,却无能无力。 的确,贵妃的年纪确实大了。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他看得清楚也能理解,只是实在无法接受。 贵妃已经完完全全成为他生命的习惯。 正文 第八百八十七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三十三) (三十三) “贵妃已经着手安排好宫宴,就等你回宫了。” 朱见深遮掩住眼中的涩意,温和的说道。 宫宴之上,朱见深和万贵妃相携出现,经过精心打扮,万贵妃依旧雍容华贵。 可底子里的虚弱怎么可能瞒得过笙歌呢。 她知道,万贵妃大限将至,最多超不过两年的光阴了。 酒过三巡,宾客尽欢,笙歌散去一身的酒气,带着汪曲前往昭德宫拜见万贵妃。 “娘娘,这是汪曲,我离京那年救下来的。” 笙歌一边帮万贵妃拆着满头的珠钗,一边把汪曲介绍给了万贵妃。 “娘娘,他唤我一声哥哥。” 在笙歌的示意下,汪曲认认真真的向万贵妃请安。 在汪曲心中,万贵妃也是认定的家人。 “起来,让本宫看看。” 万贵妃弯腰扶起了汪曲,眉眼柔和,声音慈爱。 “是个好孩子。” 万贵妃揉了揉汪曲的小脑袋。 真的,挺好。 汪直是大藤峡叛乱中瑶民的后代,自入宫便是孤身一人。 如今有人陪着,她也可以放心了。 “汪直,如今回京可有什么打算?” “娘娘,我近期不打算离京了,在外这几年,实在有些辛苦,想跟在娘娘身边享享福,也不知道娘娘还收留我吗?” 万贵妃养育她一场,她须得留在这里尽孝。 再说了,她也实在是不忍心万贵妃为了她担惊受怕。 那满头的白发,让她心软。 “好好说话。” “你都是名正言顺的官场之人了,还留在本宫身边不像话。” 好不容易,汪直才走到了这一步,她不能拖后腿。 “可是,我想待在娘娘身边。” “还有汪曲,他可不能净身,要不娘娘随便把他指给哪个皇子做伴读吧。” “这样,他就能跟我一起留在宫里陪娘娘了。” 笙歌不顾万贵妃的拒绝,再次恳求着。 她知道,万贵妃心软,对她向来都没有办法,她这就是典型的恃宠而骄。 “伴读?” “算了,本宫做主收他为义子,你俩好好陪着我这个老太婆就好,做什么伺候别人的差事。” 汪直身边的人,指给哪个皇子都不合适。 如今的汪直,手握实权,声名在外,若是跟哪个皇子走得近了,容易人心动荡。 陛下已立太子,没必要去助长旁人不该有的野心。 至于太子,更不合适。 “还不谢谢娘娘?” 笙歌伸手戳了戳汪曲,人比人气死人啊。 想当初,她为了入昭德宫煞费苦心,如今的小汪曲摇身一变就成了万贵妃的义子,名正言顺的小主子。 笙歌表示,她有些嫉妒。 不久之后,圣上论功行赏,大手一挥赏了笙歌一个侯爷爵位,不是没人反对,只是反对无效。 毕竟,若论功绩,别说一个侯爵,就是国公的爵位,笙歌也受得起。 于是,笙歌心安理得的受了封,然后安心在昭德宫住了下来,像多年前那般伺候万贵妃的饮食起居,见证万贵妃与朱见深数十年如一日的相濡以沫。 时间倏忽而逝,要走的人终归是要走的。 “贵妃既去,我亦将去矣。” 病榻前,朱见深死死的攥着万贵妃的手,就好似这样就能过强行留住对方。 “皇上,别任性。” “臣妾放不下你,放不下汪直,你也知道,这些年,臣妾视汪直如子。” “汪直如今看似显赫,可实际上却如烈火烹油,稍有不慎便万劫不复。” “把汪直交给其他人,臣妾不放心。所以,你能不能替臣妾再多照看他几年。” “陛下,臣妾会等您的,多久都等,所以您慢慢来就好。” “汪直,臣妾就交给您了。” 万贵妃深知,她的存在对于朱见深来说,就是精神支柱。 她病逝,那朱见深必然也会倒下。 她不忍看到,明明朱见深还正直壮年。 将汪直托付于他,既可保汪直周全,又能让他有事可做,不至于随她而去。 “臣妾此生无悔无怨。” 话音落下,万贵妃永远地闭上了眼睛。 昭德宫挂满素缟,朱见深依旧握着万贵妃早已冰凉的手不肯撒手。 笙歌默默的看着这一幕,心中万千情绪翻涌。 一饮一啄,皆为因果。 万贵妃贯穿了朱见深漫长的声音,以一种坚不可摧的姿态屹立于他的心中。 是精神支柱,是自幼的依恋,是日积月累的习惯,是刻入骨髓的感情。 很多时候,是不是爱情其实根本不重要。 朱见深这二十多年扛下了所有的压力和弹劾,给予了万贞儿至高无上的权势和宠爱。 如今,万贞儿一走,朱见深的精气神儿肉眼可见的就黯淡了。 “陛下,让臣为娘娘更衣吧。” 笙歌忍住眼中的泪意,对着朱见深说道。 “等等。” “汪直,朕想追封她为皇后。” 生前,是他无能,无法给予她皇后之位。 死后,他想与她同穴而葬。 唯有皇后,才可以与他生同裘死同穴。 这么多年,他早就离不开她了。 “好。” 笙歌轻声应道。 如今的万贵妃的名声与剧情里天差地别,若皇上执意追封为后,也不是不可能实现。 朱见深轻轻的将万贞儿的手放回锦被,然后起身大步向外走去。 无论何人反对都没用,反正所有人都知道在贞儿的事情上,他向来执拗。 可令朱见深意外的是,他的提议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反对。 谁让这些年来,万贵妃兢兢业业的管理后宫,教养皇嗣,后宫安定和谐。 而因着汪直的不世功勋,万贵妃在民间名声极佳,追封皇贵妃为皇后也是情理之中。 朱见深不顾礼制,不管忌讳,亲自为万贞儿换上了皇后的朝服,然后命画师画像。 画像之上的万贞儿,已经明艳鲜活。 万贞儿下葬帝陵,朱见深罢朝半月。 再见朱见深时,燕窝塌陷,胡子拉碴,却已经慈爱的拍了拍笙歌的肩膀。 就好像从这一刻起,他就要承担起万贵妃交给他的属于一个父亲的责任。 贞儿的用意,他知晓。 “汪直,你想做什么就去做吧。” “只是,稍微快些。” 正文 第八百八十八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三十四) (三十四) 太久,他怕他撑不下去。 “陛下,还请好好保护身体,娘娘若是知道,会难过的。” 因为万贵妃有所托付,朱见深硬撑着一口气,也会完成她的托付。 有时候笙歌在想,到底是先死的那个人可怜,还是剩下的那个人可怜? 世人皆畏死,这样一想,好像死了的那个更可怜。 可活着的那个呢? “陛下,臣清明铲除沿海倭寇,不剿灭倭寇,誓不还朝。” 这是她一直都想做的事情。 “去吧。” “福建水师,会有人与你交接。” “还有,注意安全。” 这最后一句,是替贞儿给汪直的嘱托。 汪直曾经的每一份战报,都被贞儿小心的收着,以后的战报,就由他带给贞儿吧。 “陛下保重。” 曾经看着她长大的人,一个个都老了,终究会一个个离开。 漫长的活着,实际上就是在不停的见证生离,见证死别。 笙歌淡淡的笑着,再一次离京,突然间就没有了第一次离京时的恣意,就好似心态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小汪曲依旧在身侧,这两年里,万贵妃对小汪曲极好。 小汪曲眉眼长开,越发像她记忆里的一个人。 可是,除此之外,她再也探查不到半分汪曲不同寻常的地方。 罢了,罢了,还是先去清除了那倭寇作乱吧。 倭寇之乱说的便是日本武士阶层以及一部分浪人和商人,经常在中国东南沿海一带进行武装掠夺和骚扰。 甚至偶有贿赂市舶司太监,杀害明朝备倭都指挥的事情。 大明朝不乏有为抗倭抛头颅洒热血的民族将领,也曾铸造过稳固的东南海防。 可随着明朝政治的日益腐败,海防逐渐松弛,沿海倭寇又开始猖獗起来。 明英宗在位时,倭寇就曾大举入侵浙江台州。 烧杀抢掠,无恶不作,毫无人性。 只可惜,明英宗无法顾及,分身乏术,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却始终无法有行之有效的方法遏止倭寇。 笙歌到达福建之后,因为有着明宪宗朱见深的提前打点,交接并没有遇到太大的纠葛。 笙歌一边重新调整海防图,重建海防,一边根据她脑子里的知识交代工匠造船,顺带还秘密研制火器。 再往后的战争,刀剑长矛等冷兵器的作用会越来越低,大明朝必然得跟上时代的步伐。 这种事情,做起来一回生二回熟。 做慈安皇太后的那个世界,她做了太多的功课准备,没看见头都秃了? 就这样笙歌窝在福建,以福建为基点,联络周边,重筑大明朝的东南海防。 在她觉得时机成熟之际,战船,火器,水军,登陆了那个小岛国。 总是骚扰侵犯别国的,被反打回来总是异常的慌张。 笙歌表示,对这里,她的同理心发挥不了任何作用。 旁的不说,单单说明英宗在位时的台州倭寇作乱之事,以虐杀婴儿取乐。 又是用竹竿绑起来,又是泼热水,折磨人虐杀人的法子层出不穷。 跟这样的人,讲平等互助和谐相处,难道不是在自取其辱吗? 所以,提都别提,提了她也不会想听。 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平定祸患,使其再无东山再起之力。 做完这些事情,笙歌松了口气。 汪直的身后名,早已经不是她担心的问题了。 灭瓦剌,平倭寇,哪一件事情拎出去都足以让史书大写特写。 关于阉人,宦官,脸谱化的形象,终于注入了新的活力。 汪直二字,足以让宦官的形象更加立体全面,有血有肉。 在笙歌回京途中,京中传信,天子驾崩,太子即位。 笙歌有些怔然,朱见深最终还是随万贞儿去了。 对于这种感情,她也不知道该作何评价。 外人眼中,朱见深对万贞儿相差近二十岁的感情深觉不可理喻,荒唐不已。 可偏偏也就是这二人做到了几十年如一日,做到了生死相随。 回京对新帝复命完之后,笙歌自请前往皇陵替先帝和万皇后守陵。 新帝看着依旧光风霁月羡煞旁人的汪直,下意识拒绝。 谁都知道汪直是大英雄,是天才的少年将军,更是父皇最信赖之人。 如今,他刚登基,汪直前去守陵,只会让旁人觉得,他无容人之雅量。 对于汪直,他是既羡慕,又妒忌的。 虽为阉人,却是整个皇宫最耀眼的存在。 万皇后捧在手心里的人,陛下带在身边亲自教导,就连三元及第天下文人代表的商首辅也是其实际的启蒙老师。 他虽为皇子,活的远不如汪直恣意。 可那有什么办法呢,这么多年,后宫都掌握在万皇后手中,汪直又屡立奇功。 对于新帝的挽留,笙歌委婉的拒绝。 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她还是懂的,更不要说,她的地位还如此特殊。 她想要的信任和自由,新帝无法给予她。 再待下去,只会毁了这表面的平静,倒不如此时带着盛名激流勇退。 该退时退,也是一种智慧和勇气。 新帝无奈,厚赏一番,顺带把爵位再晋一级,也就允了笙歌所求。 值得一提的是,汪曲也得到了封赏。 毕竟是万皇后唯一名正言顺的义子,义子也是子,得了个郡王的虚名。 虚名归虚名,但总归有俸禄,有宅院,也不算是无根浮萍。 可这些年里,汪曲早就习惯了跟在笙歌身后,笙歌在哪里,他就在哪里。 于是,一国公,一郡王,双双前往皇陵为先帝和先皇后守陵。 在这里,笙歌遇到了青月。 万皇后给青月准备了无数的后路后路,荣华富贵,尽享天年没有问题。 甚至只要青月愿意,诰命夫人的身份也是可以的。 但最终青月都没有遂了万皇后的意愿。 青月自小便在宫中,跟在万贞儿身边,一跟就是几十年,无家无子,身份也好,地位也罢,都不那么重要了。 青月和万贞儿之间,既是主仆,也是家人。 待笙歌和汪曲到达皇陵之后,青月就好似又找到了活着的动力。 在青月眼中,笙歌便是小主子。 正文 第八百八十九章想身后名的汪直(三十五) (三十五) 就好似,于青月而言,笙歌在某种程度上成为了万贞儿的延续。 当年那个落落大方长袖善舞的青月,也老了。 活着,为的就是寻一个支柱。 笙歌带着汪与青月曲住在皇陵的不远处,像极了一家三口。 时光如梭,笙歌不在朝堂,朝堂依旧流传着关于笙歌的传说。 汪直想要的是身后名,如今不仅仅是有身后名,还有生前名。 人生天地间,尘世浮华,如清风悄然入弦,风轻花落,笙歌也不知道到底过去了多少年。 只知道,明皇陵区域内,又添了一座宏伟雄壮的帝陵, 皇城,也迎来了新的主人。 日复一日,生活好像过于一成不变了。 若不是放心不下汪曲,她早就脱离这个世界了。 这么多年过去,她依旧对汪曲心存侥幸。 尤其是对上汪曲那张已经很多年没有变化过的容颜。 不是驻颜有术,而是真正的永远处在风华正茂的时候。 永远年轻,固然很好。 可这不老,不死,她就这样漫无目的,苍白无期待的一直留在这一方小世界中吗? 这个世界的任务,都完成几十年了,来来回回都见证了大明王朝三代帝王更替了,再待下去,她可能都要成为大明历史的活化石,以及大明皇陵的守墓人。 可,汪曲还不死。 日常一问,汪曲你什么时候去死? 这样说,是不是不太礼貌。 “唉。” 看着汪曲那张脸,笙歌再一次无奈的叹气。 时间啊,简直就是耗死人的。 “又在想我为什么还不去死?” 汪曲猛的凑过去,戏谑的开口。 小时候他是个没心跳的小怪物,长大后就是个不老不死的大怪物。 “你不是有神仙手段吗?为何还会老?” 满头白发,皱纹密布,老态龙钟,每咳嗽一声,汪曲都会担心对方会不会一口气上不来死了。 其实,根本无需担心这个问题。 汪直在,他便在。 若汪直不在,他料理完后事,也会找个地方安安静静的消失。 “有神仙手段,也是凡人,所以,会老会死。” 笙歌没好气的翻了个白眼。 “你以为都跟你一样?” 说实话,这么多年,与汪曲朝夕相处,她依旧没有发现更多的端倪。 “我总觉得,用不了多久,我就会死了。” 汪曲平平静静的说道。 笙歌:…… 她这算心想事成吗? 不过,这个字,听了还真是闹心啊。 “你……” 什么情况? 笙歌睁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汪曲活生生从她面前消失。 她是时不时想问问汪曲什么时候死,可没想对方消失的这么不明不白啊。 这世间,竟还有人能过悄无声息的从她面前掳走汪曲? 笙歌猛的起身,在起身的过程,老态死气尽失,整个人回到了最年轻的状态。 她守了这么多年的人,消失的莫名其妙。 循着残余的能量波动,笙歌缩地成寸,出现在一座南方小城。 淮安府山阳县? 笙歌看着城门上古朴的字迹,颇有些不解。 这么多年,她和汪曲窝在皇陵,久不外出,与这淮安山阳毫无交集,甚至从不曾踏足。 难不成这小小的山阳县藏龙卧虎,有着仙人隐世不出? 若真有,她是打呢,还是打呢? 抢人,肯定得打啊,这还用怀疑。 能量,气息,最终消失在一处破败荒凉,年岁久远的宅院前。 宅院布局讲究,看来多年前,也是富贵人家,如今却衰落至此。 “吴宅。” 笙歌看着宅院的牌匾,似是氤氲着数不清的神韵和佛光。 好生奇怪啊。 神性与佛光同在,何至于衰落成这个样子。 笙歌隐去身形,穿墙而过。 院中的枯叶,似是已经很久都没有打扫过了,虽说荒凉,却别有一番风情。 文艺,雅致。 笙歌在书房前停下,隔着半开的窗户,看到一位年逾花甲,须发发白,身形佝偻,略显单薄的老人坐在书桌前,时而低头奋笔疾书,时而停下凝眉沉思。 书房中,还温着一壶酒,墨香混着酒香,虽说奇怪,但也让人上瘾。 笙歌看着老人一张一张写满字的纸,那才是真正聚集着佛光和神性的地方。 到底是怎样的文字,竟有这样的力量。 汪曲,便是被这股力量吸引,然后不由自主的进入了文字的世界。 吴宅? 若按时间算,这大抵便是吴承恩创作西游记的时间了吧。 穿成汪直,从未想过会遇到吴承恩。 毕竟,二者之间相差了百余年,根本不会有交集。 可偏偏,汪曲太能活,硬生生活到了吴承恩辞官回乡,创作西游记的时候。 汪曲会被西游记所吸引,是不是说明,汪曲与大圣之间真的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笙歌百思不得其解,对于这个世界越发好奇,索性就待在吴承恩身边,看着吴承恩呕心沥血绞尽脑汁创作。 春来秋去,寒来暑往,三年的时间在吴承恩的创作中,缓缓流逝。 “完” 似是此字一出,西游记这本巨作,便由此刻,真正的拥有了自行运转的生命力。 如果,如果,汪曲真的与大圣有关,那么对于大圣来说,也许真的是置之死地而后生,破而后立的契机。 花果山再契合大圣,终归不如吴承恩这个最开始赋予生命的创作者。 一切复归于此,却又非最开始的此。 简单来说,就相当于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讲的辩证否定的观念。 事物自身包含着否定,产生了新的自我。 不过,这不是最重要的,如今最重要的是,她该如何寻到大圣。 要知道,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对大圣并不温柔,处处是危机。 更不要说,汪曲不一定能够占据书中大圣的角色。 毕竟,对于西游记来说,汪曲只是外来者。 心念转动,笙歌伸手拿起西游记的手稿,一页一页慢慢翻看。 “灵根孕育源灵出,心性修持大道生。” …… …… “径回东土,五圣成真。” 是啊,这才是吴承恩笔下的西游记。 一个原汁原味的西游记,却不是她所遇到的那群人。 正文 第八百九十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一) (一) 她记忆中的唐三藏,是身材壮硕,会拿着禅杖,高呼吃俺唐僧一禅杖的光头大汉。 小白龙,芝兰玉树,绝世贵公子,跟在唐僧身后,安安静静。 沙和尚,也是个心中有丘壑之人。 这手中厚厚的西游记,是西游记,却不是她想看到的西游记。 笙歌叹了口气,将书放回原位。 着急无用,担心也无用,她不被这本书所接受。 这本书可以接纳汪曲,但是却不会接纳她。 她该对大圣有信心呢。 大圣那样的人,需要的从来都不是同情。 既见汪曲,那距离见到真正的大圣还会远吗? 不会了。 笙歌往那本依旧飘溢着墨香的书里,注入了暖暖的力量,越发充满灵性。 她的胸腔内跳动着心脏,是大圣的。 换句话说,他们的力量一脉相承,她注入书中的力量,会始终不渝的守护着大圣。 重走一次那条路,便不要那么艰难挣扎,痛苦不堪了。 做完这一切之后,笙歌知道,她也是时候离开了。 一晃,都这么多年过去了。 皇城内,是万贞儿养育她。 山脚下,是她救回汪曲。 大同府,是她收服瓦剌。 沿海地,是她重筑海防。 皇陵内,是她长久守护。 吴宅里,是她目睹创作。 就好似,时时处处,就好似有属于她的回忆。 世间的万种风情,到底是山河秀丽,还是心中缱绻。 笙歌不知。 但好在,山河秀丽,她曾踏足。 缱绻温情,她也曾体会。 “一一,我们走吧。” “一一,下个世界,可不可以换个画风和场景,朝堂种种,连续数个世界,有些腻了。” 她不想做冲锋陷阵的将军,也不想在尔虞我诈的朝堂。 不如,去修个仙问个道。 别的暂且不说,最起码在此类世界中,她不需要过度的压制自己的力量。 不服气? 一个字,打。 “也行。” 一一翻阅着书,应声道。 “去做天书吧。” “天书好天书棒,天书是大佬。” 笙歌微微思量,觉得甚是可行,这年头,天书都有心愿了。 这么多个世界,做过妖,做过人,但没做过书,稀奇的体验。 “那就天书吧。” 各种细节,笙歌没有再追问。 见招拆招吧,到了她现在这个地步,已经着实没有了因为任务伤脑筋的必要。 谈不上神挡杀神,佛挡杀佛吧,也差不多。 “这个天书有点儿不一样。” 伴随着一一这句后知后觉的话,笙歌进入了世界新的世界之中。 唔,的确是有点儿不一样。 …… …… 书再不看,就要长成青青草原了。 不是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吗? 自古圣贤便欺她,没有如玉的美人儿,没有如山的黄金,只有绿油油的草。 扒开草,隐隐约约能看到两个字。 “天书。” 没错,她,笙歌现在就是穿越成了世上最后一本天书。 只可惜,同书不同命,先辈被圣贤参悟声名大噪,她生不逢时,无人问津。 所以,只能发发霉,长长草,晒晒太阳,顺便看看人生百态,生活倒也惬意。 反正,千秋万载,哪怕无一字,她也是天书,沧海桑田,世事变迁,她都是见证者。 许是早早走上人生巅峰的先辈们,见不得天书族中有她这样一条咸鱼,以防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笙歌这本无字天书开始颠沛流离自己填字的凄惨经历。 天书混到这种地步,倒不如一把火烧了。 您会说,倒是再多说几句啊,人人奉献一点字,造福天书靠大家。 只是,意义口中不一样的天书,绝不仅仅是如此。 她变成了天书,而天书本来便是要行走世间填字的,这份任务就这么光荣神圣的落在了她身上。 俄罗斯套娃,天书本身有任务,而她便堂而皇之成为了有任务的任务者。 …… …… 东海之滨,原是水汽氤氲,暮云叆叇。 可如今,却是飞鸟苦热,池鱼涸泥。 但见青衣女子,凌空而立,墨发披散,金色瞳孔,木然至极。 胸口贯穿的利剑,视若无物,无悲无痛。 青衣女子眼神渐至涣散,终是无力支撑,颓然坠地。 可向来漠然如枯井的眼神在这一刹那死死盯着一处,似释然,似怀念。 旱逢雨万物复苏,却不包括青衣女子身陨之地。 世人皆知南山多雨,殊不知亦有这一处赤地寸草难生。 刚刚披荆斩棘乘风破浪进入小世界的笙歌看着贯穿胸口的长剑,有些茫然。 天书长草归长草,但总好过被戳个洞吧。 一进来,就要搞这么大,真的好吗? 笙歌的慌张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她发现长剑拔出,随着风簌簌穿过,伤口竟在见风愈合。 见鬼了…… 好吧,身为天书,神鬼不侵。 “轩辕藜,你究竟是神还是魔?” 对面白衣及地,英姿飒爽,眸光流转,神色莫名。 朋友,你哪位啊? 轩辕? 这个姓氏,倒是显赫。 并且,朋友,你确定你是个漂亮小姐姐吗? 天书定义,可男可女,性别还能变来变去? “我是青青草原你的家。” 笙歌凝着眉头,风吹伤口,这感觉太酸爽了。 就在笙歌如同无头苍蝇打算靠着坑蒙拐骗蒙混过关时,千万年无一字的天书徐徐打开,闪着金光的字跃然纸上。 人神两界有一个广为流传的美谈。 轩辕国王姬轩辕藜以人族之身通过登天梯登临神界,护佑轩辕国。 那时,王姬轩辕藜,惹人艳羡,追捧之人犹如过江之鲫,可偏偏王姬心心念念等着一条小蛟龙修行成功。 只因王姬初入修行之时,得遇蛟龙,相识相知,长伴数年,许下了相守誓言,立下了婚书。 传闻中,王姬为护蛟龙度过天劫,损了道行,闭关多年,而蛟龙痴心守护也不负所望成为天界的战神。 一时间,王姬与战神的美谈,人人称颂。 后来呢…… 美谈再无下文,所有人都以为王姬携有情郎归隐,闲云流水潇洒度日。 却不曾想,美谈的背后,竟然是血淋淋的现实。 有情郎化身美娇娘,奉王命,东海之滨挥剑斩王姬,转头变成了太一帝君的妻子。 正文 第八百九十一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 (二) 笙歌抱着朝圣的心理,一字一句,虔诚谦卑的看天书上好不容易出现的字,只是…… 只是,她的天书为什么如此狗血? 分明在她的印象中,闻名于世的天书一个比一个玄妙,一个比一个晦涩。 所以这个天书让她代替其进入小世界修行的,也许就是来见证狗血的,总觉得这些文字见不得人。 怪不得真正的天书族最后一本天书把这个烂摊子丢给了她, 所以,她现在就是那个没了夫君,还丢了命的小可怜? 不过,这不是重点,重点是…… “你能重新问下方才那个问题吗?” 笙歌一脸诚恳,满是迫切。 “你究竟是神是魔?” 迪明不明所以,但还是下意识的听从了笙歌的话。 曾经,在所有轩辕国人心目中,轩辕藜之言如同神谕,无敢不从。 这是刻在骨子里的本能。 “那你究竟是男是女呢?” 话一出口,笙歌只觉得神清气爽。 而天书之上,随着她们的交流,竟也在演变剧情。 笙歌嘴角抽搐,作为世间的最后一本天书,竟堕落至此,还得自己发展狗血剧情? 对面的白衣女子,听到笙歌的话,一脸难堪。 “你为何折辱于我。” 迪明招手,长剑似是有灵性一般回到她手中。 剑尖只指笙屿,似恼似怒。 笙歌摊手,难道这白衣女子是个智障,不知道天书的本能就是好学好问? 不好学不好问,还怎么完成填字大业? 靠脑补吗? 她倒是想,可谁让天书不认呢? 看来天道小儿依旧是公平的。 阴阳两极赋于一身,有了两种自由转化的性别,自然也就被收回了脑子。 对待智障,她得宽容。 “我知你怨我,但我不悔。” “私自下凡不顾重伤之躯助轩辕国统一中原大荒,护百姓安宁,导致力量失控,所过之处生灵涂炭。” “国主言,亡一人而救天下人,乃大善。” 白衣女子不遗余力的说服自己,不能因轩辕藜有恩于她,便置天下苍生于不顾。 可,于她有大恩的是轩辕国王姬,后来的神女,现在的女魃。 笙歌看着天书上密密麻麻不断出现的文字,表示,朋友,会说你就多说点儿。 早日填完,她也好回去晒太阳继续长草。 看看真正的天书何时高兴,算她完成任务。 你问我,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堆文字,爱的深沉。 笙歌的沉默,在白衣女子眼中是无声的控诉。 “你忘了本座为何重伤?” 看来,剧情还得自己推动,靠人不如靠己。 “你要不求求本座,本座心情一好,指不定就把那一纸婚约还你了。” “你也知道,神人的婚书不同凡人,只要本座活着,那纸婚书就会永生永世束缚着你。” 笙歌在想,剧情里惊才绝艳,明媚热烈的轩辕藜是瞎了吗? 倾心相待之人,二次历劫毅然决然弃她不顾化为女身,欲嫁于太一帝君为妻。 拼命相护的父君,在她神智不清灵力失控之时,毫不犹豫下令斩杀。 所以,她的身份是皇女。 轩辕国帝王的女儿,被卸磨杀驴的那个。 “婚书这个东西可不是你化为女身就能消失不见的。” “所以,快求,尽量多说点儿。” “想想你的太一帝君,想嫁就别只瞪我。” 瞪…… 就算天书再水,也只能写出杏眼圆瞪,宜嗔宜痴。 八个字就想换婚书,做梦。 笙歌表示,哪怕是最没落的小天书,也是有脾气的。 在这个人神共存的时代,就是恣意,说话都随性多了。 虽说这个天书有些埋汰,但并不妨碍笙歌的好心情。 笙歌混不吝吊儿郎当的模样,彻底激怒了白衣女子。 可能就是心虚,所以才觉得笙屿说什么,都是嘲讽,这是病,得治。 “那你死了,婚书自然作废。” 迪明眼神发狠,柳眉倒竖,婚书二字,于她而言无异于耻辱,可偏偏婚书由心头血所书,得天道认证,她抹杀不了。 “宝儿,别只举剑,你倒是剖析一下你的心理啊。” “只举剑,没用的。” 一般来说,心理可以长篇大论水字数。 只可惜,笙歌的诚恳要求,在迪明看来就是挑衅。 你举剑有什么用?反正杀不死本座,还不如提前说一下战败感言。 这就是迪明从话中领悟出的最直观的东西。 “我杀了你……” 迪明握着剑,气急败坏,一往无前的冲向了笙屿,似是要把笙歌捅成个马蜂窝。 这是几个意思? 有话好好说,动手干啥子! 重点是,好好说。 只见笙歌莞尔一笑,漫不经心的抬手,食指和中指随意的夹住了长剑,长剑再无寸进。 迪明骇然,不可置信。 方才她打的对方毫无还手之力,可片刻的功夫,胸口还露着一个大洞,却能让她动弹不得。 “为何会这样……” 迪明失声,喃喃自语道。 “本座现在不想死了,懂?” 长剑应声而断,笙歌挥手,迪明瘫软的倒在地上。 “若不是本座方才觉得无趣一心求死,你觉得你能伤的了本座。” “小蛟龙,你还嫩了点儿。” 笙歌弯腰,附在迪明耳边,浅笑轻言。 “无本座,你依旧是山涧那只难登大雅之堂的小蛟龙,所以把你的小爪子收回,再有下次,本座剁了你的小爪子。” “别找死。” 笙歌绞尽脑汁的激怒着迪明,试图让对方破口大骂,为她的天书留下浓墨重彩的一段。 可谁知,迪明僵着身子,一动不动,就好死被吓傻一般。 笙歌摸着鼻子,暗想,再不济,蛟龙也是龙,这么不经吓的吗? 无趣极了。 她的精准打击,戳人心窝子的话,换来的竟然是谜一般的沉默。 这条小蛟龙,是不是有点儿过于没志气了。 日常嫌弃中…… 笙歌很是随意在她的青青草原上拔了几根草,塞进伤口里,理了理衣衫,从容淡定的转身离去。 这条小蛟龙,还不能杀。 毕竟还有婚书,婚书是个好东西,有婚书就意味着有交集,有交集还愁没字? 正文 第八百九十二章想共赢的的天书魃(三) (三) 这方世界里,能在她天书上贡献力量的,也就寥寥数人。 嗯,她得把小蛟龙当作勤勤恳恳的奶牛,这样还能顺眼些。 “轩辕藜,我蛟龙一族有得天独厚的修炼天赋,就算无你相护,我依旧可以渡过天劫。” 望着笙歌越走越远的背影,迪明似是要找回场子一般,脱口而出。 笙歌在心里默默鼓掌,就知道没看错,迪明是高产大户。 “既然你迫切的想要证明自己,本座也不能罔顾你的心思。” “有雄心壮志甚好,君子有成人之美,那你从今日起便重新修炼渡劫吧。” 笙歌揪了一把草搓成笔的样子,运转天书的玄妙之力,一笔一画在天书上刻下一行字。 “迪明心存内疚,不愿背负恩情,宁散去修为,回归本原,再度修炼。” 每刻一个字,笙歌的脸色便苍白一分。 这种得了便宜还卖乖的性子,着实让人生厌。 不过,明明是天书大佬,为什么仅仅是一行字就这么艰难。 果然,她穿的这个天书族的小垃圾,不配拥有这种天赋神通。 用一次,要老命的那种。 这行字写完,原主养了数万年的青青草原,此刻蔫了吧唧的,都没有绿的人发慌的那种感觉了。 笙歌手中的笔化为灰烬,轻轻一吹,便被风裹挟着飘向远处。 而瘫软在地的迪明,嗖的一下变成了一条黑黢黢的小蛟龙。 眼睛凸起,长颚大口,全身布满鳞片。 与方才那个仙气飘飘,英气与娇媚并存的白衣仙子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笙歌再次肯定,轩辕藜就是瞎了…… 这条小蛟龙,分明就是蛟龙族里大丑逼,血脉混杂的很。 “迪明,不用谢,君子有成人之美。” “想来得天独厚的你不日便能渡劫化形,成为享誉三界的战神。” “那日,本座定会煮酒一杯遥相庆贺。” “实在不行,那就普天同庆也行。” 笙歌笑颜如花,满是鲜血污渍的青衣,硬生生多了种血染江山,江山却依旧如画的美感。 从此刻起,笙歌就是那个惊艳众生的王姬姜藜 迪明感受到身体里飞速流逝的灵力,抓狂疯癫,不停的在泥坑里扑腾,嘶吼。 貌似,越发丑陋了。 与其说是蛟龙,倒不如说是只大泥鳅。 昨日,轩辕国国主允诺今日斩杀轩辕藜,便废了婚书,她就可以孑然一身清清白白嫁太一帝君,成为这东海的帝妃。 一日之隔,恍若隔世。 “来日?” “轩辕藜,你以为你还有来日吗?你以为你还是高高在上的神女吗?” “大荒一战之后,你就是这世上第一头旱魃,所过之处,寸草不生,你以为你还能容于世吗?” “轩辕藜,你为之自豪,为之付出一切的,毫不犹豫的背弃了你。” “轩辕藜,你的父皇下的诛杀令,不知你作何感想。” 发狂的迪明,一字一句,想方设法戳心窝子。 迪明试图从笙歌的脸上看出愤怒伤心,可她看到的却是眉开眼笑,甚至还隐隐有几分期待。 期待她声嘶力竭,面目狰狞的扎心吗? 轩辕藜怕不是被她一剑捅傻了。 听这条小蛟龙这么一说,好像她的处境却是挺惨的。 只是,那只是她来之前啊。 寸草不生? 明明她的天书是一片青青草原。 “宝儿,你看飘落在你身上的是什么?” “那是雨啊,你见哪个失控旱魃降临,还能下雨的?” “你得感谢本座,若不是这些雨,你可能连泥坑都没有。” 笙歌伸手轻撩耳际的头发,幽幽说道。 没办法,天书就是心善。 轩辕藜灵力失控,身躯无法容纳干旱之力,但她可以啊。 天书那么厚,随便翻一页都行。 嗯,她是世界上第一个可以精准控制力量的旱魃。 强悍的一批。 “诛杀令那玩意儿,你觉得对本座还有用吗?” “宝儿,睁开眼看看世界吧,别固步自封,沉醉于自己战神的辉煌里难以自拔。” “偷偷告诉你,那些凶兽是给本座面子。” 杀人诛心,又不只这条小蛟龙会用。 “实际上你一文不值。” “这便是自命清高的下场。” 笙歌扔下最后几个字,闪身进入了雨幕之中,凉风裹挟着雨滴,拂过面颊,落在肩头。 被塞进伤口的草,化为了血肉,源源不断的生机涌现着。 想要天书死,不如早早洗洗睡觉做个梦。 跟迪明掰扯了那么久,她大致理清楚了这个世界。 上古,神与人共存,灵气格外充沛。 天神试图通过培植代言人选择巫师掌控人界大荒。 人与神,在漫长的岁月中交锋争斗。 天神高高在上,人族无力抵抗。 但人族首领统一大荒之后,不必再向以往那般对神予取予求。 天资聪颖的人,可修炼通过登天梯进入神界。 而神人受古天帝制约,不可轻易降临凡间。 轩辕藜修炼成神,念及家国,私下凡间,助轩辕国一统大荒,却失了神骨,无法容纳庞大的力量,变成了神智不清的旱魃。 轩辕国国主,如今的大荒之主,令迪明斩杀姜藜,以平混乱。 那迪明是何许人呢,一介妖修,得了轩辕藜庇护,缔结婚书,渡了天劫成神。 可二次天劫,这条小蛟龙又毅然决然的化成女身,招摇过市。 紧接着,便是笙歌来了之后的故事了。 那她现在去哪里呢?当然是回轩辕国国都,给父王大人一个天大的惊喜啊。 父母在不远游,她是一本孝顺又机灵的小天书。 乘风腾云,缩地成寸,一日万里。 统一大荒之战,刚过去不久,百废待兴,哪怕是国都都算不得热闹繁华。 坐落于国都东北角的皇城,古朴大气,恢弘壮阔,颇有一种大漠孤烟长河落日的慷慨雄浑。 “父王,您惊喜吗?” 笙歌嘴角上挑,笑吟吟的问道。 轩辕国国主,神情复杂,顿了许久,方才开口。 “你可以控制好力量了?” 轩辕藜,是他曾经的骄傲,也是整个轩辕国的骄傲。甚至在他大一统的过程中,立下了无上功勋。 正文 第八百九十三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四) (四) 若不是轩辕藜,之后那场事关命运的惊世大战,究竟会花落谁家谁都不敢确定。 可战后,因着轩辕藜力量失控,祸乱大荒,他一句一切苦难由轩辕藜起,便下了诛杀令。 “父王感到意外吗?” 在本来的世界里,轩辕藜就是死在了迪明剑下,死在了自己父王的诛杀令下。 而她则是需要帮着轩辕藜看看这为之付出一切却又被弃她的轩辕国究竟会何去何从。 瞬间狗血伦理剧就得到了升华,格局打开了。 “父王,迪明怎么可能会是女儿的对手,您莫不是老糊涂了?” “父王,这世上无人能杀了女儿。” 既成旱魃,就算是身陨,也会以僵尸的身份存活。 “父王有所不知,旱魃之力,全靠心情。” 心情不好,那就全大荒一起经历大旱吧。 笙歌挠挠头,她是不是飘了,竟然开始威胁自己的衣食父母? 若无帝王事迹记载,单单靠着那些狗血故事,撑不起这一页的天书。 所以,她必然是要留在帝王身侧的。 “轩辕藜,为父是帝王,大荒大大小小千百个部落,容不得为父儿女情长,优柔寡断。” “你曾是轩辕国的骄傲,为父不愿你失去一切荣耀之后,背负骂名。” “死后的殊荣,臣民的敬服是为父想到最好的法子。” 轩辕帝鸿沉声说道。 那种情况下,与其看着大荒生灵涂炭,轩辕藜声名狼藉神智不清,倒不如当断则断。 站在局外人的立场上,笙歌不得不承认,轩辕帝鸿是一个称职的部落联盟首领。 审时度势,清醒理智,果敢坚决。 轩辕藜不死,那身暴走的力量,无法控制,大荒只会变成炼狱。 只是,轩辕帝鸿的毫不犹豫,总归有些寒心。 轩辕帝鸿对得起天下万民,独独对不起原主轩辕藜。 “你能清醒的控制力量,安全归来,为父很开心。” “但为父不悔,再来一次,为父亦会做出同样的决定。” 为人族兴盛,为大荒统一,为世代绵延,个人喜怒从来不是最重要的。 人族,不该世代被神掌控。 轩辕帝鸿目光冷静,直视笙歌,声音斩钉截铁,不见心虚。 显然,这的确是他心中所想。 这一刻,笙歌的心情有些复杂,她似乎理解了她的使命。 人献河洛,问何物,昊曰天书。 天书族的先辈们在术法,占卜,玄理,远古符咒这些神乎其神的领域占据着高位。 而她这本被遗忘的天书,则是活生生人间烟火气的记载。 可是,如今她不仅仅是天书,亦是轩辕藜。 也不知这一次性两个任务,报酬会不会也是双倍的。 “父王,我回不了天界了。” “非神,非人,我也不知道自己算什么。” 笙歌突然懂了,轩辕藜为何会在东海之滨借迪明的手消散于世界。 不仅仅是绝望,而是探寻不到存在的价值。 无处容她,无人留她。 曾经的天之骄女,沦落至此,却又怪不了任何人。 难道天书上关于轩辕藜心愿一栏始终笼罩着一层浓雾。 因为,她自己也不知,她自己也不敢求。 “轩辕藜,你依旧是轩辕国的王姬,是整个大荒的王姬。” “是人,还是神,都不重要。” 为父从来都不是因为你堕下神坛要杀你。 笙歌失笑,她想过千万个画面回到京都兴风作浪,搅得人仰马翻。 毕竟,她向来都是个看热闹不怕事大的人。 却不曾想,轩辕帝鸿的那番话让她心服口服。 她看得分明,轩辕帝鸿没有说谎,一字一句皆是发自肺腑,这做不得假。 正因如此,她此刻心中才有些无奈。 很多事情,站在大义的角度,好像很难评判出对错,但却并不影响心中依旧有芥蒂。 可为帝王者,她认同轩辕帝鸿的做法。 毕竟在替刘子业完成心愿时,早已深深体会过坐在那个位置上的辛酸。 在其位,谋其政。 嗯,她依旧是轩辕国的王姬。 但与轩辕帝鸿的父女情分,尽散于东海之滨的那一剑。 “父王,迪明不愿承我恩情,那我索性就散了她的修为,满足她从头再来的心愿。” “所以,凡大荒境内的人族,都不允许对迪明施以援手。” “不死就行。” 轩辕藜面容肃然,寒声道。 姜轩辕有不得已的大义,她接受。 那迪明就是彻头彻尾的背叛和伤害,占尽了好处,做尽了恶心事,却依旧妄图站在道德的制高点,纤尘不染。 做梦。 若是没有气性,长出的草恐怕都失了活力。 她怕那些草都看不起她。 这点儿,不容商量,情分什么的,那条小蛟龙还不配。 天书之上,轩辕帝鸿这四个字金光闪闪,熠熠生辉。 人族之主。 如此接近上古的世界,想来先辈们为了天书的修炼也是煞费苦心。 只可惜,那本小天书习惯了混吃等死,所以她来了。 有一说一,小天书那副惫懒的性子,像极了最开始的她。 “既如此,那纸婚书便废了吧。” 姜轩辕似是重新认识了自家女儿一般。 生死之劫,性情大变,涅槃重生,也算好事。 曾经的王姬的确天纵奇才,却也天真,不识人心,私以为世间皆良善,总想着救苦救难。 如今,果断,冷清,强大。 甚好。 大荒,从不依附弱者。 以王姬享誉大荒的名声,以子民对王姬的崇拜和信仰,轩辕国安矣。 “不能废,先留着。” “我还得等着小蛟龙带着她的靠山上门踢馆呢。” 没有小蛟龙这个剧情推动器,故事的进展就会缓慢许多。 轩辕藜没有明确的心愿,这方小世界中,她的行动便也能随意许多。 能腾云驾雾,能随心而为,不错。 轩辕帝鸿不明所以,但并没有出言反对。 “父王,我去看看母亲。” 在轩辕藜的故事中,笙歌并没有发现丝毫属于自家母亲的印记,就好似这个人重来都不存在。 但,天书要做的就是海纳百川。 说得直白点儿,她得多找些与轩辕藜有关系的人,要不然天书这么填满? 正文 第八百九十四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五) (五) 待轩辕藜离开后,轩辕帝鸿一直挺的笔直的背瞬间垮了下来,眼神也不再明亮。 这个时候的轩辕帝鸿,更像是一个父亲,而不是一个君王。 轩辕帝鸿的手边放着竹简,竹简上写着为轩辕藜塑金身立道观供香火传美名的提议。 大荒史上的轩辕藜,始终都强大而又美好纯净。 是大荒的骄傲,也是大荒的荣耀。 这是轩辕帝鸿在轩辕藜神智不清神力失控将要生灵涂炭之际,思量再三想到的最好的结果。 神力失控的唯一结果便是反噬,死于神力之下。 “活着就好。” 轩辕帝鸿轻声呢喃,随之将手边的竹简扔进火盆,付之一炬。 再煊赫的身后名,哪有如此鲜活清醒的活着重要。 甚好。 本来还在发愁,等他百年之后,大荒之主的位置该如何传承。 轩辕藜在,烦恼皆消。 看来,上天也不是每一次都站在神那一边。 …… 在这座古朴大气的皇城内,有一座简简单单略显敷衍和潦草的小院落。 轩辕国的王后,是一位普普通通凡人,无修为,无灵力。 素日守着这一亩三分地,颇有些格格不入,但也闲散自在。 若说最特别的一点…… 特别丑,也不知道算不算特别,笙歌不带任何偏见的评价着。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位普通妇人,孕育出的孩子都是天之骄子。 不仅是轩辕藜。 还有轩辕意,轩辕昊。 两子一女,各有千秋。 娶其为妻,据说这是帝鸿轩辕为了以身作则为了遏制大荒抢亲成风的习俗,专门挑选了品德贤淑,性情温柔,面貌丑陋的丑女作为王后。 笙歌表示,这的确是轩辕帝鸿能够做出的事情。 君王社稷、黎民百姓之事谓之为大义。 人伦情长、兄弟手足是为小义。 轩辕帝鸿无时无刻都在践行这句话,君王应以大义服天下。 “母亲。” 笙歌缓缓走过去,妇人正在看着草药走神。 “轩辕藜?” 妇人大惊,猛的站起身来,不可置信的上下打量着笙歌,然后伸手捏了捏笙歌的胳膊。 软的…… 温热的…… 眼神是清亮的…… 证明,这是活着的,也是清醒的 轩辕帝鸿会瞒着天下人撒下弥天大谎,但绝不会瞒着同甘共苦相互扶持的发妻。 下一秒,笙歌就被面前的妇人紧紧抱在怀中,一滴一滴滚烫的热泪落在笙歌肩上。 笙歌有些茫然无措,身侧的手不知何时已经紧紧握成了拳。 不知死在东海之滨的轩辕藜是否知道她的母亲这般浓烈而又炙热的感情。 只是,这般感情,也救不了轩辕藜。 貌似…… 貌似还不错。 笙歌弯了弯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 原来,她不仅仅是烟火气的记录者,更是经历者。 她是笙歌,是天书,也是轩辕藜。 是天书,好像也可以在某个时刻成为一名活生生的人。 笙歌任由妇人抱着,良久,手才轻轻附在妇人背上,似是接纳。 此刻,被笙歌丢在东海之滨的小蛟龙迪明,虚弱而又狼狈的在泥潭中扑腾。 一朝,被打回原形,想要重新修炼,何其艰难,更不要说还没有轩辕藜那个冤大头为她保驾护航。 本来只是想着过一把嘴瘾,没想到轩辕藜出手竟然如此狠辣而又果断。 凭空剥离她蛋修为,这是何等的逆天。 轩辕藜还真是上天的宠儿,成为旱魃,竟还能更进一步。 迪明愤恨不平,这个时候该想谁求助? 太一帝君? 这是迪明唯一能够想到的靠山。 不过,深谙男女相处之道的迪明,很是清楚,以她如今这般模样上门,只会铩羽而归。 迪明凝聚着本就斑驳混杂的血脉之力,一不做二不休破釜沉舟化为了人形。 只是,再无半分修炼的天赋,比寻常女子还要柔弱几分。 原本英姿飒爽,执长剑战四方的迪明战神,此刻西子捧心,扶风弱柳。 面色惨白,嘴角的血迹,却平添了几分妩媚。 修炼天赋? 若太一帝君乐意,为她重新温养一具躯壳又未尝不可。 蛟龙的本体,她着实有些腻了。 妖族修行,过于艰难而又漫长。 千万里之外,笙歌的天书上不紧不慢的出现一行文字,千年蛟龙废血脉凝人身。 笙歌:…… 笙歌表示,天书一如既往的抠门。 要是她,水两千字绝对没有问题。 为什么不能描述一下迪明的挣扎与痛苦的过程,难道是迪明不配吗? 还是说,迪明压根儿就没有挣扎? 自废龙族血脉也要凝聚美人儿身这样的壮举,不值得多用一些笔墨酣畅淋漓的描写一番呢? 好吧,迪明就是不配。 正在让自己的青青草原晒太阳的笙歌,嘴角一撇,很是嫌弃。 既嫌弃天书的吝啬,更嫌弃迪明的愚蠢。 再不济,曾经也是享誉神界和大荒的战神,被她散去修为,竟然没多做挣扎就放弃了自力更生。 难道不知道任何时候独立自主自力更生都是根本的立足点吗? 没文化,真可怕。 显然,笙歌透过天书上出现的那一行字,知晓了小蛟龙的打算。 攀附,难不成会上瘾吗? 笙歌眯着眼睛,百无聊赖。 好戏上门前,她也就只能慢慢等着了。 此时此刻,迪明则是努力扮演好一个破碎感十足的美惨强人设,踉踉跄跄的敲响了太一帝君的殿门。 有一说一,确实挺美的。 “帝君……” 柔柔弱弱,小手轻轻攥着对方的衣摆,双眼慢慢阖上,就好似面前之人是她唯一的信赖。 太一帝君神情复杂,说实话,他不愿意做第三者,尤其还是跟惊才绝艳,让无数古神都望尘莫及的轩辕藜抢人。 可谁让迪明当时为了救他义无反顾的化为了女儿身,而轩辕藜又成为人人得而诛之的旱魃。 所以,轩辕藜终究还是死在了迪明手中吗? 迪明出手,诛的是轩辕藜的心。 这便是他不日便要迎娶的帝妃吗? 无风无波,无悲无喜。 “唉……” 一生几不可闻的叹气声,消散于风中。 不知是在感叹这份剪不断理还乱的情债,还是在遗憾那个惊艳了众生的轩辕国帝姬归于尘土。 正文 第八百九十五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六) (六) “你说什么?” “轩辕藜未死?” 太一帝君收到古天帝的传讯,惊诧不已。 旱魃,不能存于世,这是神人两界不容争辩的共识。 刚刚统一的大荒,容不得旱魃作乱。 所以,轩辕藜必须死。 再惊才绝艳,再有功大荒都没用。 “轩辕国国主言,轩辕藜完全的控制了反噬的神力,神智清醒,游刃有余。” “太一,你与迪明的婚事,作罢吧。” 神人两界,利用迪明与轩辕藜的牵绊,试图让迪明斩轩辕藜与东海之滨,消弭祸患。 可谁曾想,竟会是这般结果。 果然,轩辕藜没有最优秀的时刻,只有更优秀的时刻。 就好似,轩辕藜三字,本身代表的便是奇迹。 古往今来,轩辕藜成为了第一个自如控制力量的旱魃。 那迪明与轩辕藜之间,必然不死不休。 古天帝明白,同样的太一帝君心中也清楚。 “兄长,迪明化为女儿身背弃轩辕藜,我有脱不了的干系。” “护迪明周全,是我的责任。” “还望兄长周旋一二。” 对于轩辕藜,只能怀柔。 这是二人心照不宣的共识。 “太一,你该清楚,如今的轩辕藜,非人非神,无人约束。” “兄长,待迪明醒过来,我会亲自带着迪明前往大荒向轩辕藜道歉。” 太一帝君打断了古天帝的话。 迪明如今无血脉之力,无修为傍身,又得罪了轩辕藜,若他不收留,迪明无容身之地。 轩辕藜虽为女子,但向来光风霁月,坦荡随心,想来…… 想来若是迪明诚心致歉,轩辕藜也能理解的。 “天真。” “别忘了,那条小蛟龙与轩辕藜还有婚约。” 古天帝结束了传讯。 那种境地,轩辕藜必然是破而后立,所以这个时候扯致歉不觉得可笑吗? 迪明忘恩负义背弃了轩辕藜,是事实。 想要借着轩辕藜的不忍,诛杀轩辕藜,也是事实。 这样的人,偏偏入了太一的眼。 瞎吗? 亏他当初还想着撮合轩辕藜与太一,可谁让轩辕藜满心满眼只有那条小蛟龙呢? 不对,是轩辕藜和太一,都栽在了这条小蛟龙手里。 说出去也不怕丢人? 一个是千万年来的第一天才,一个是与天同存的古神之一…… 古天帝表示,恕他孤陋寡闻,着实看不懂了。 那条血脉混杂名不见经传的小蛟龙是哪里引人注目了? 是格外矫揉造作? 还是格外唯利是图? 太一的烂摊子,他能袖手旁观,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吗? 显然是不能。 古天帝甚是头疼,这天帝的破位置谁愿意坐谁坐吧,反正他是一天也不想干了。 求放过…… 话虽如此,古天帝依旧是“从天而降”,莅临了轩辕国的都城。 想当初,轩辕藜是神界的翘楚,但凡他交代的事情,都不折不扣的完成了。 除了念旧,护短,不听话,貌似也没什么缺点了。 可就是这份念旧,酿成了后来的一切。 轩辕国,是轩辕藜用命护佑的根本。 一会儿见到轩辕藜,天帝的姿态还是不要摆了,摆了也没用,要不然直接把天帝之位让出来吧? 反正处理人神两界杂七杂八的事情,还有神界各势力的勾心斗角,他也倦了。 有一说一,他更想混吃等死。 操劳这么多年,退位让贤,颐养天年,这个愿望,应该不为过吧? 同样是古神,凭什么其他人就能明争暗斗搞事情,而他只能四处平息纷争…… 吃力不讨好,说的就是他。 难不成就因为他比其他古神诞生的早了那么一点点? 可,着实不公平啊…… 古天帝似一个抑郁不得志的寻常青年一般行走在轩辕国都城的街道上,时不时长吁短叹,皱眉叹气,颇有一种五官乱飞的搞笑画风。 都城再大,街道再长,脚步放的再慢,心中再不情愿,口中嘟囔再多,古天帝还是循着气息寻到了笙歌。 真绿啊…… 隔着老远,古天帝只觉得眼前绿油油,晃眼的很。 难道是轩辕藜头顶的“绿帽子”已经实质化了吗? 凝神,定睛,向来优雅精致明艳高贵的轩辕藜,此刻一身灰扑扑的粗布麻衣,懒洋洋的靠在石阶上不知在嘟囔着什么。 可,全身也未着一丝绿啊? 好吧,可能是他自己觉得轩辕藜的绿帽子戴的有些久了。 古天帝至…… 又是寥寥数字,可怜巴巴。 “轩辕藜……” “我改名了,叫笙歌。” 希望这次来的是个能说会道,啰里八嗦的。 笙歌默默的期盼着。 “笙歌?” “活着多余但还要快活的意思。” 下意识,脱口而出。 好吧,在天书一族中,她还真就是活着多余的那一个。 可她活着还要搞事情啊,自然就快活了 古天帝:…… 这话,他要怎么接…… 古天帝表示,还没开口,他就被噎住了。 请把曾经那个可爱的轩辕藜还给他。 “笙歌,你眼疾治好了?” 接不了的话茬,那就想办法转移话题,这一招古天帝百试不爽。 眼疾? 笙歌眨眼,轩辕藜还有眼疾?天书上没写啊。 没写,意味着又可以多几个字了。 探秘这种事情,她最喜欢了。 笙歌看向古天帝的眼神瞬间热切了几分,这才是真正的高产大户啊,都会自己找话题,不需要她推动剧情发展了。 也不知道能不能让古天帝开个班授授课,让那些自作聪明的搬个小马扎带着小本本认认真真的记。 “什么眼疾?” “还请天帝细细说来,能多详细便多详细,我不介意被戳伤处的。” 笙歌诚恳的看着古天帝。 古天帝嘴角抽搐,轩辕藜怕不是脑子坏了。 眼瞎不会看人还被绿的事情,广为人知,还用详详细细的说吗? 还是说,差点儿死了还痴迷于迪明? 想到这个可能,古天帝的脸瞬间黑了。 这份恶感,就是对迪明的。 “笙歌,大难不死,就擦亮眼睛。” “迪明哪里配得上让你一而再再而三的委屈。” “苦海无边,回头是岸。” 笙歌神情复杂,原来看上迪明,就等于眼瞎,等于有眼疾啊。 正文 第八百九十六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七) (七) 亏她还以为有什么天书都不知道的秘闻,满怀期待,洗耳恭听呢。 “没人告诉你,是我废了迪明所有的修为,将她打回了原形吗?” “天帝,你的消息是不是有些滞后。” “她叫嚣着没有我的帮助,以她的天赋也可以渡过天劫,那我想着君子成人之美,我也不好拒绝,只能勉为其难的让她重新修炼,实现愿望了。” “你知道,我心善,我原也不想的。” “可耐不住她苦苦哀求,我心下恻隐,只好忍痛出手。” 呵,打探消息,只打探一半可不是什么好现象。 古天帝一愣,这点他确实不知。 不过,这实在不像是轩辕藜的作风啊。 曾经的轩辕藜,是真真有帝姬的气度和胸襟,骄矜,却不傲慢,依旧自持温雅,有一颗心怀大荒万民之心。 因着高高在上,因着悲天悯人,反倒是处处不与人计较。 这样的性子,说好也好,说不好也不好。 “干得漂亮。” “吃一堑长一智,治好眼疾,也算是人生一大幸事。” 古天帝由衷的感叹着。 那条小蛟龙,属实不值得。 “你是来做说客的吗,怕我跟你家的小太一抢未婚妻?” 笙歌挑眉,语气戏谑,倒也无伤大雅。 谁让这位古天帝不请自来,还为她的天书增添了寥寥数笔呢。 古天帝:…… 差点儿忘了,太一接替轩辕藜成为了那个倒霉孩子。 重新修炼? 也就是说,太一是对着一条黑黢黢的小蛟龙起了恻隐之心? 这都是什么审美啊,是不是早年间他把太一养的过于板正迂腐,都不懂得随机应变了? “笙歌,不是怕你抢,是巴不得你抢。” “实在晦气。” 古天帝皱着眉头,嫌弃极了。 当年以迪明的体质天赋,若不是轩辕藜在天劫之中拼命相互,迪明到如今还只是大荒水潭里名不见经传的小蛟龙。 “别想推给我,谁不知道东海的太一帝君和昔日战神两情相悦,不日便会缔结良缘。” “还有啊,别嫌弃迪明,迪明如今为凝聚人身废弃了全部龙族血脉,这份想嫁给太一帝君的心,天地可鉴。” 似是知道古天帝在想什么,笙歌善解人意的解惑道。 笙歌的话音落下,古天帝的脸色越发难看。 所以说,迪明现在就赖上了太一? “笙歌,迪明欺你,辱你,伤你,杀你,难道你就大人大量的就此揭过,一笔勾销?” “太一的心思,本帝君无法左右,但如今的迪明无论如何也受不起一声太一帝妃这个称呼。” 换句话说,当初神人两界为消弭旱魃祸患,是迪明跳出来主动成为那柄剑杀轩辕藜,交换便是成为东海的帝妃。 如今轩辕藜大难不死,且更进一步,那笔交易自然做不得数。 当时,不是没有其他人可以杀轩辕藜。 只是迪明过于积极主动,就仿佛曾经战神与帝姬的佳话都是虚妄。 “要不要一笔勾销,那就看迪明的表现吧。” 笙歌不知,轩辕藜到底有没有怨恨。 若有,怨恨的又是谁。 说实话,作为旁观者,到死,轩辕藜恐怕都不知道为何会落得这般下场。 “你其实是想让我对太一网开一面吧?” 古天帝与太一,手足兄弟,割舍不断。 “你会吗?” 古天帝定睛看向笙歌。 说实话,再经过这番交谈之后,他对此行已经不报希望了。 如今的轩辕藜,喜怒难测,且那一身修为,让他心惊。 若轩辕藜乐意,这天地共主的位子,怕是要换人了。 “倒也不是不能商量。” “我需要五彩石,需要有救世之能,那我就帮帝君和太一解决迪明这个麻烦。” 笙歌如同一只狡猾的狐狸,提出了自己所求。 从一开始,她算计的就不仅仅是迪明。 她就是需要有救世之能的五彩石,古天帝坐拥神界,真正的天地之子,唯有他有这个能力。 “我没那么贪心,拳头大小就好。” 笙歌补充道。 古天帝上下打量着笙歌,似是想从笙歌脸上看出些猫腻。 “救世之能的五彩石,天地倾覆之际,方才有机会炼制,你通晓神史,这一点应该知道才对。” 如今大荒一统,神人两界难得如今平静,他就是想炼也炼不出。 “没有其他办法吗?” 笙歌不死心的追问道。 这些日子以来,她心绪越发不平静,就好似有什么她无法接受的糟糕事情发生。 思来想去,唯有大圣。 大圣的机缘,本就是在天地造化之中硬生生拼出了一线生机,成就了她所认识的大圣。 可在原本的天道之中,该被拨乱反正的就是那个逃脱了天道束缚的大圣。 这其中,风险过大。 她不想赌,也不敢赌。 如今她化身天书,置身上古大荒,为何就还是不能解大圣之危。 “我不知。” 古天帝诚实的答道。 “救世之能的五彩石只会应运而生,只会借本帝君之手现世,算不得本帝君炼制。” 笙歌眼中的神采慢慢黯淡下来,逐渐恢复了平静。 “天地倾覆吗?” 笙歌喃喃自语。 在神话记载中,水神共工怒撞不周山,天柱折,地维绝。天倾西北,故日月星辰移。 就在这天塌地陷之际,女娲炼制五彩石补天。 可这方世界,并不是完全等同于她认知中的世界。 创世的不是女娲,而是古天帝。 那场祸乱,十有八九不会出现。 也就是说,她拿到五彩石的几率渺茫。 “笙歌,你清醒些。” 古天帝心下不安,以笙歌的实力,亲手炮制一场滔天大祸也不是做不到。 “你乱世,本就具灵性的五彩石是不可能为你所有的。” 以防万一,古天帝啰嗦道。 “还有,救世的五彩石我无能为力,但是我可以退而求其次的为你炼制集神人两界信仰念力的彩石。” 迪明这个麻烦还是要解决的,所以交易该谈还是得谈。 “虽说只是退而求其次的选择,但你若是温养得当,并非完全不如救世五彩石。” “毕竟,救世之能孕育于毁天灭地的灾难中。” 正文 第八百九十七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八) (八) “因而,能救世的五彩石本身就包含着极大的不确定性。” 古天帝心中哀嚎,不是他乐于助人,更不是他啰里八嗦,实在是他怕自己解释不到位,酿成一出大灾难。 轩辕藜要五彩石不为救世,那必定是为了救人。 救人…… 这神界也好,大荒也罢,究竟还有什么人是值得轩辕藜这般煞费苦心的。 仿佛也就只有迪明如今可怜巴巴…… 说好的,眼疾治愈呢。 “你是为了迪明?” 亲手废了迪明的修为,让对方走投无路,然后再施恩挽回…… 眨眼的功夫,古天帝就脑补出了一场大戏。 “你想什么呢?” 笙歌睨了古天帝一眼,没好气的开口。 “她配吗?” “你确定以神人两界的信仰念力炼制出的彩石在精心温养之后有不输五彩石的功效?” 自始至终,笙歌关注的都只有这一点。 “如果是救人的话,差不多。” 救世和救人,总归是不一样的。 “信仰念力最直接的办法便是立庙供奉,只是不知你供奉为何人?” 古天帝甚是好奇,究竟是什么样的人值得轩辕藜如此煞费苦心。 “无需立庙。” 笙歌摆摆手拒绝道。 她所认识的大圣,宁死都不愿成为斗战胜佛。 “你炼制彩石所需所有信仰念力,每一缕皆出我身。” 她穿梭了无数个世界,扭转过微小之人的命运,也拯救过天下苍生造福过万民。 她身负功德,有来自四面八方小世界的信仰馈赠,由她来做这件事情最合适不过。 “你?” 古天帝眉眼间闪过犹豫。 他觉得,轩辕藜有些自大了,只是这话他不知当讲不当讲。 虽说轩辕藜在统一大荒之战中立下了绝世功勋,但要想靠那点儿微末念力炼制彩石,简直就是杯水车薪。 毕竟,大荒真正的统一源于轩辕帝鸿。 轩辕帝鸿,才是大荒认证的人族之主。 笙歌也没有废话,心念转动,几乎要实质化的念力源源不断的从掌心涌现而出,散发着温热的气息,让人忍不住靠近。 “你看够吗?” 不够的话,她再想想办法。 实在不行,她就谋朝篡位,夺了轩辕帝鸿的国主之位,承了人族之主的气运。 好像,有点儿不地道…… ╭(╯3╰)╮ “够……” 古天帝从不知打脸会来的如此猝不及防。 这般浓郁醇厚的念力,真的存在吗? 轩辕藜的力量中不仅仅有淳朴自然的信仰,还有玄妙无双的天道之力。 然后,还有救世之力。 说实在的,轩辕藜其实可以去自创世界了吧…… 怪不得,哪怕成为旱魃,依旧能够安然无恙。 “你炼化过救世五彩石?” 他从没想过,有人可以将那般庞大混杂且躁动的彩石炼化纳为己有。 可能轩辕藜生来就是打击人的。 “别人炼化之后给我的。” 笙歌淡淡的说道。 古天帝:…… 这年头,还有这种大傻子,将炼化之后的救世五彩石送人? “别说那么多废话,能炼还是不能炼?” 笙歌不耐烦的催促道。 堂堂帝君,不应该高贵冷艳吗? 哪怕天书需要字,她也不愿意在为大圣炼制彩石这件事情上多费口舌。 她需要的是坚定果决确定的答案。 “能,只是得多费些时日。” “你处理一下手边的事情,随我一起前往昆仑山。” “西王母不太好说话,我们要借昆仑山这触宝地,怕是有些难。” 昆仑山西王母,便是从神界分离出的一支。 与他所统御天生地养的神界不同,西王母另辟蹊径靠着信仰之力修行,因此,只有昆仑山最适合炼制彩石。 笙歌眉头微蹙,没有女娲,却有西王母…… “炼制长生不老药的西王母?” “她都开始炼制长生不老药了吗?” 古天帝反问道。 笙歌:…… 没有吗? 可能还未到时候吧。 日后,西王母和周穆王的纠葛,不是空穴来风,并且后羿助尧帝射九日得不老药的故事也是口口相传。 “可能还没有……” 笙歌不确定的说道。 古天帝比笙歌想的要远,西王母炼制长生不老药,必然是为了控制通过修行飞升的仙人,然后与神界古神相抗衡。 古天帝表示,他突然不快乐了。 想要他的位置,直说就好,偏偏都喜欢暗地里下黑手。 搞得好像,他把位置给出去,西王母就能坐稳是的。 “别慌啊。” “她可以炼制长生不老药,你也可以种蟠桃树啊。” 蟠桃树那玩意儿,她熟。 “所以,请你稳下心神炼制好品相完美的彩石,要不然我就搅得天翻地覆,让你焦头烂额。” 任何时候,拳头硬讲话才有人听。 “至于昆仑山,先礼后兵,她不借,就把她打出去。” “你是天帝,你别怂。” “按照人族的规矩,你才是正统,西王母最多就是个野心勃勃的藩王。” “身为正统,你应该想的是如何削藩,而不是想着多一事少一事,放任其壮大。” 这天帝做的,还真是窝囊。 上位者做久了,笙歌的很多想法在潜移默化间就发生了改变。 “削藩?” 前往昆仑山的路上,古天帝不停的呢喃着这两个字。 如何削? 直接灭了? 笙歌脑子的削藩小步骤,古天帝不知。 古天帝能想到的法子就是直接灭了,杀西王母是不是不太好,好歹共事了那么多年。 可不太好,也不是不能杀…… 笙歌神色变化,她实在觉得这位帝君脑子比她还不好使。 所以,真的还就是凭岁数凭资历坐稳帝君位子的。 巍巍昆仑,万山之祖。 莽莽昆仑,气势磅礴。 四季雪飘,周天寒彻。 可偏偏就在这兵峰林立的最深处,亭台楼阁,雕梁画栋,假山喷泉,奇花异草,阅尽人间春色。 不得不说,西王母很会选地方。 昆仑山处处都洋溢着浓郁的灵气,是个绝佳的修行之地。 “轩辕国轩辕藜请见西王母。” 求见二字,此时用了只会自降身份。 笙歌话音落下,青鸟自山中飞出,化为妙龄女子,施施然向笙歌问好。 正文 第八百九十八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九) (九) “小使青鸟拜见帝君,轩辕帝姬。” 青鸟是西王母座下的信使,向来受西王母宠信。 一番寒暄,在青鸟的接引下,笙歌和古天帝见到了西王母。 西王母着黄金褡褐,带灵飞大绶,腰佩分景之剑,头上太华髻,戴太真晨婴之冠,履玄璃凤文之舄。 一眼望去,年仿三十,不是二八妙龄女子的青涩懵懂。 容颜绝世,风姿绰约。 如此一看,哪怕没有不死药,日后周穆王怕是也逃不过美人劫。 “轩辕藜无约而至,实乃唐突,还请西王母见谅。” 笙歌入乡随俗,朝着西王母问好。 而一路上唠叨不停的古天帝此刻倒是摆起了帝君的架子,高贵冷艳目不斜视,妥妥的生人勿近高岭之花。 “轩辕帝姬言重了,不知帝姬与帝君远赴昆仑,所为何事?” 自她脱离神界古神体系,自成一脉,与古天帝的关系便有几分尴尬。 “想借昆仑山一用。” 笙歌简单直白的回答道。 昆仑山,乃是当之无愧的神山,只可惜被西王母捷足先登。 “本尊不太明白轩辕帝姬是何意思?” 西王母雍容华贵的一面慢慢收敛,眼神暗含锋芒。 神人皆知,昆仑山早就成为她的道场,被她纳为己有,何来借一说。 “我想在昆仑山炼制一物,需要叨扰些时日。” “若西王母应允,轩辕藜不胜感激。” 笙歌耐着性子,温声解释道。 “轩辕帝姬有所不知,多年修行,这昆仑山与我命脉相连,恐怕不能应允。” “想来轩辕帝姬可以理解的。” 西王母轻抚发鬓,状似无奈的开口。 笙歌表示,她不能理解。 她只是借,不是抢,商量都不商量的吗? “帝君亲自出马,想来帝姬炼制之物应是不凡,昆仑山庙小,恐怕实在难以承受。” 在西王母看来,若她应下这件事情,无异于就是引狼入室。 引狼容易,驱逐难。 再说了,如今的昆仑山,根本不适合有外人进入。 她研制不死药多年,中间出了不少岔子,若是被面前这二位撞破,她苦心经营的昆仑派系的名声怕是就毁于一旦。 “昆仑山,本帝姬必然是要借的。” “本帝姬又不是借了不还,更不会掠夺凝聚在昆仑山的气运和愿力,为何西王母不假思索便要拒绝?” 笙歌故作不解,浅笑着,追问道。 “本尊不愿冒险,无其他。” 西王母看向笙歌,平静的回道。 轩辕帝鸿一统大荒,成人族之主,看在轩辕帝鸿的面子上,她可以对轩辕藜客客气气,但不意味着就要接受轩辕藜的威胁。 她客气,不代表她怕了轩辕藜。 “若这昆仑山本帝姬借定了呢?” 好好说不借,那就打。 打完了,自然就心服口服安安静静的答应借了。 “怎么?” “帝君也要与昆仑山一脉开战了吗?” 西王母沉下脸,秀眉一挑,冷声问道。 她虽脱离了古神一脉,但也知如今的神界表面上一团和气,实则四分五裂。 蠢蠢欲动想要学着她自立门户的不在少数。 古天帝如今敢肆无忌惮的宣战吗? “西王母这话可就扯远了,帝君是本帝姬请来炼制东西的,可不是来打架的。” “西王母看起来光鲜亮丽,怎么惯爱做这种泼脏水的事情呢?” “打架这种小事哪里敢劳烦帝君大人,我一人足矣。” “对了,您也不要攀扯轩辕国,我乃旱魃,非人非神,娘娘可懂?” 她已经很久都没有酣畅淋漓的打过架了。 如果西王母愿意,她不介意奉陪。 彩石事关大圣的安危,她不会有任何的退让。 西王母眼中闪着无法遏制的怒火,放在身侧的手下意识轻轻蜷缩。 一介凡人经登天梯飞升为神,竟然还有胆子威胁她? 是不是她蜗居在这昆仑山太久,让轩辕藜忘记了她曾经的威名。 真当她能够在古天帝的眼皮子底下开宗立派,是因为古天帝仁慈? “轩辕帝姬如此挑衅,本尊若是不应战,反倒落了昆仑威名。” “看在轩辕帝鸿的面子上,本尊饶你不死。” 西王母挥手,三只青鸟,翅膀翻腾,裹挟着凛冽的气息朝着笙歌袭来。 笙歌漫不经心的写着西王母的样子挥了挥手,气势汹汹的三只青鸟便定在原地,再无寸进。 西王母:…… 轩辕藜刚才的手势,就是明目张胆的羞辱和戏耍。 “娘娘还是亲自出手吧,这三只鸟娘娘养着也甚是不易,本帝姬不想辣手摧鸟。” 改一个字,这个成语瞬间就没意境了。 希望天书在记载时,对于她的垃圾话能够有选择的记,要不然后世研究,会以为她是个登徒子。 笙歌再一挥手,三只青鸟狠狠的摔在地上,气息奄奄,颓萎至极。 西王母的掌风瞬息而至,笙歌手握丑耙子狠狠的砸在了西王母凝聚的掌心上。 都喜欢用掌? 一个西天如来佛,一个昆仑西王母,也算是缘分,以后这二位有机会倒是可以坐下来烹茶观雪交流心得。 “娘娘,还要打吗?” “我只是暂借昆仑山,又不是来烧杀抢掠的。” 笙歌伸手戳了戳丑耙子的齿尖,丑耙子似是回应般轻轻扭动。 这样的画面,笙歌看在眼中,着实欢乐。 “如今再说这话不觉得迟了吗?” “也不迟吧……” 西王母的攻势越来越猛,笙歌拧着眉也歇了大事化小放水的心思,有些人总是喜欢不见棺材不落泪。 那还废什么话,一个字打啊。 笙歌挥舞着丑耙子,与西王母缠斗在一起,不多时,西王母面色惨白,落败。 “说了万事好商量,你非不听。” “现在打也打了,昆仑山可以借了吗?” 西王母美艳无双,把美人儿打的如此狼狈,非她所愿。 “不借的话,那就再打。” 反正丑耙子现在正在兴头上意犹未尽跃跃欲试呢。 “昆仑山可以借给你,但后山乃是禁地,还希望轩辕帝姬莫要踏足禁地。” 西王母的眼中藏着满满的惊骇,轩辕藜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正文 第八百九十九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 (十) 如今的轩辕藜,竟对她有天然的压制。 仿佛,就好似是诞生了无数古神的远古天道。 这些年来,轩辕藜的八卦,她也略有耳闻,嗤之以鼻的同时也有些好笑。 却不曾想,无数古神眼中的笑柄,竟强大到如此地步,让她毫无还手之力。 别说是她了,就是古天帝对上轩辕藜,怕是都得铩羽而归。 不是说,轩辕藜成为旱魃,被神人两界共诛吗? 诛来诛去,诛的对方越来越强? 早知道,倒不如应承下来,轩辕藜也算是得了昆仑山的恩惠。 “自然。” “本帝姬只是暂借昆仑山,西王母依旧是昆仑山的主人,规矩本帝姬会遵守。” 笙歌挂念着彩石,不愿再惹是生非。 毕竟西王母盘踞昆仑山许久,若是有心使绊子,她也防不胜防。 如今她和西王母之间闹的虽然难堪,但算不上不死不休。 “希望轩辕帝姬言而有信。” “自今日起本尊便暂住后山入口,偌大的昆仑山暂交轩辕帝姬。” 后山藏着的东西过于危险,还是她自己亲自守着比较安心。 西王母再一次恢复了尊贵优雅,就仿佛刚才的灰头土脸只是错觉。 “戏看够了?” 见西王母远去,笙歌看向依旧在致力于摆poss的古天帝,开口道。 “后山有东西。” 古天帝声调没有提高,语气却是格外郑重。 “还用你说?” “要是没东西西王母能亲自守在入口?” “你别搞事情,天大地大,炼制彩石最大,任何东西都等彩石炼制好再谈。” 笙歌语带威胁,字斟句酌。 “我知道。” “我只是有预感,后山的东西将会祸乱大荒,到时候恐怕又是一场劫难。” 古天帝忧心忡忡,隔着重重山峰,注视着后山。 只可惜后山雾气缭绕,禁制密布,探寻无果。 古天帝悠悠的叹了口气,话锋一转“这个消息你可以告知轩辕帝鸿,他是大荒之主,也好有个心理准备。” “还有,你也别动歪心思,后山的那些东西引起的劫难恐怕不至于天倾地陷。” “与其心心念念着救世五彩石,倒不如认认真真的化解了劫难,用大荒万民的感激来温养彩石。” 古天帝何尝不知,轩辕藜对退而求其次的选择总归有些不甘心。 倒不是说有什么坏心思,而是轩辕藜想给对方最好的。 “我没那么想,你有些太小瞧我了。” 当时她为救大秦将士,甘心赴死。 大圣为救她,也心甘情愿掏出了心脏。 祸乱天下,自始至终都不会是她和大圣的选择。 如果她真的那么做了,救世五彩石现世,大圣恐怕也会觉得脏。 修行一途,问心无愧。 …… …… 昆仑山终年云雾缭绕,冰川蔓延而下。 置身昆仑山,仿佛一切都凝固了,这是个很容易让人心静的地方。 笙歌和古天帝联手布下层层屏障,确保万无一失。 古天帝炼制彩石,笙歌源源不断的提供着来自不同世界的愿力。 斑驳庞大,却又格外温顺的糅合在一起。 自笙歌掌心而出时,微微停滞,似是在眷恋,也似是在无声的安慰着笙歌。 时间一天天过去,笙歌的脸色越发苍白,身形摇摇欲坠。 “足够了,笙歌。” 古天帝再一次呵斥道。 “我要最好的。” 笙歌抬眸,执拗的看向古天帝。 在她能力所及之处,她一定要给大圣最好的。 在这样灼灼目光的注视下,古天帝叹了口气,如此庞大复杂却又格外精纯的力量,炼制出的彩石,该是何等程度。 这样的愿力,分明不是一处世界之中。 看来,三千大千世界,并不只是传闻。 轩辕藜这运气,还真是让人嫉妒啊。 “好了,要成型了。” 在古天帝的控制下,一块散发着五色光芒的石头出现在二人面前。 “五彩石?” “五彩石?” 古天帝和笙歌面面相觑,脱口而出。 他竟然炼制出了五彩石? 古天帝深深觉得神史的记载也不一定是完全正确的。 还是说,轩辕藜才是奇迹本身。 笙歌摊开手心,五彩石似是有生命会认人一般,径直朝着笙歌飘来,落在笙歌掌心。 真好,她也不是一无是处了。 真好,她终于也可以为大圣做一些事情了。 笙歌看着掌心中流光溢彩晶莹剔透的五彩石,眼眶微微发热。 过往种种,压在她心中,如今终于可以拂去阴霾,让阳光洒进来。 人们常说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但剩下的的十之一二便足够让人眷恋。 这一二是心安,是靠山。 是花果山青山绿水的花香四溢,是三百年日复一日的挑战突破。 “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古天帝撤去屏障,打量四周,凝着眉头,颇有些忐忑,沉声问道。 笙歌收好五彩石,随意盘腿坐在地上,稍作调息,感知片刻后点了点头。 “后山。” “五彩石处世,后山有异动。” 笙歌肯定的答道。 西王母的后山,的确是藏着大秘密。 只是她现在力量消耗过大,暂时还是个战五渣,就算是想要去搞事情,她自己也不配去。 她得缓缓。 “别打草惊蛇,这昆仑山是西王母的地界,别逼急了她,到时候玉石俱焚谁负责?” “你要死你死,我怕死。” 她要好好的活着,她还要把这块儿五彩石给大圣送过去呢。 所以,找死的事情别带她。 “我反正现在打不过西王母,你要是觉得你能单挑昆仑山一脉,你就上。” “但是,我要先下山。” 她现在这个样子,完全就是给西王母送人头的。 至于后山的秘密,等她修养生息一段时间再慢慢查看。 古天帝说了,大荒万民的感激,可以温养五彩石。 古天帝看着笙歌虚弱的样子,认命的点了点头。 超级打手都蔫了,他一个人也不敢上啊。 那就下次带着笙歌偷偷来就是了。 于公于私,笙歌都会随他一起来的。 一来,她是轩辕国王姬。 二来,她需要万民的感激。 有笙歌在,指不定他真的能不费吹飞之力削藩。 正文 第九百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一) (十一) 虽说,到现在他都不太理解藩这个字从哪儿来的。 “那我们下山吧。” 古天帝挥挥衣袖,肆意潇洒的便要腾云驾雾,俯瞰万物。 “你不扶我起来?” 笙歌瞪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向脚踩祥云凌空而立的古天帝。 看不到她现在冷汗淋漓,面无血色吗? “你自己站不起来?” 古天帝发誓,他这句话绝对是在正儿八经的询问,不带一丝挑衅。 “我要是能站着,干嘛灰头土脸的坐在地上,难不成是为了近距离感受昆仑山寒彻骨的温度?” 刚才坚持到五彩石炼制完成,已经是她的极限,还算优雅的盘腿坐在地上是她最后的倔强。 总不能摔个狗啃地吧? 还是在昆仑山,还是在西王母的地盘上。 “那你还能驾云或是御剑吗?” 古天帝一边搀扶笙歌,一边小声问道。 笙歌白了古天帝一眼,有些人的傻气,是深深的刻在骨子里的。 不行,不能生气。 好歹面前这个人还辛辛苦苦不眠不休超常发挥帮她炼制出了五色彩石。 笙歌,忍住,你可以的…… “那岂不是还得徒步走下昆仑山?” 这话一出,笙歌表示她真的忍不住了,难不成古神有天赋的强大力量就不需要脑子这个好东西了吗? 明明西王母就挺聪明的,知道占据地盘,知道拉拢势力,知道炼制长生不老药。 看来,古天帝的傻气只是个别。 与西王母一比,古天帝就是个傻白甜。 “你是堂堂帝君,驾云带个人这么基本的能力你都不行了吗?” “这要是还不行,你就老老实实洗干净脖子让西王母把你的脖子给割了吧。” 反正脖子上面的那个东西也是摆设。 耳旁不断有清冽的寒风吹过,带着昆仑山特有的冷香,似是在附和笙歌。 就在古天帝搀扶着笙歌,慢悠悠的往云上爬的时候,关闭多时的直播间毫无征兆的再一次开启。 密密麻麻的弹幕,让笙歌眼晕。 一一修复好故障,都懒得通知她一声了吗?这个甩手掌柜是不是做的过于彻底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天地良心,就是试试运气竟然真的进来了。 春和景明:主播非但没死,竟然还勾搭了个野男人? 我有辣条跟我走:主播,你是怎么活下来的? 北城南笙:真的是意外之喜。 夜帝:恭喜。 …… 大佬的话,依旧简单直接,惜字如金。 主播:好久不见。 真的是好久不见,当初她孤注一掷想要护下大秦将士大秦子民时,就做好了以命相抵的准备。 所以,真的是好久不见。 许是太久没有见到笙歌,直播间里的玻璃碴子们反倒是没有第一时间关心她的新世界,而是聊起了这段时间的所作所为。 咳咳,那个为她扎花圈的是不是就有点儿过分了。 玻璃碴子们的出现,让笙歌多了几分喜悦,一路陪同的老朋友重逢,总是值得欣喜的。 心情一好,看古天帝都顺眼了几分。 走路太浪会闪腰:笙歌,你的伤还没好? 浪九九:主播的脸色不太好,连云都驾不了吗? 泠泠七弦上:也是,那个时候的情况那么危急,能活下来就很不容易了。 老衲掐指一算:你们难道没看到夜帝大佬的那句恭喜吗? 笙歌将直播间玻璃碴子们的关切看在眼中,简单的讲述了后来她重伤被救之事,又大概说了下这个世界的故事背景。 既然直播间恢复了,也省的玻璃碴子们看的一头雾水,她是个有责任心的主播。 余生菇凉:所以说,九歌BE了? 走路太浪会闪腰:高举圣歌大旗永不倒。 浪九九:不负遇见便好,算不得BE,毕竟这对王九郎来说,算不得坏事。只是,我们以后恐怕就在熬夜没有机会见到九郎了。 带特产回家的蛙:所以说,主播现在又成了命途多舛的女魃…… “你没事吧?” 古天帝良心发现后知后觉想要给笙歌输送些力量,以便恢复。 只是,他发现,笙歌的身体排斥外来力量。 好吧,是他不配了。 “没事儿,现在好得很。” 笙歌的眼神格外明亮,眼角眉梢都洋溢出温暖,手指更是孩子气的戳着身旁不断掠过漂浮的云朵。 直播间恢复,说明一切都会好好的。 玻璃碴子们是,大圣亦是。 古天帝眼中闪过疑惑,此刻笙歌的快乐溢于言表,但他却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但这么久以来,从未见过她如此如释重负的样子。 想来,那个人真的很重要。 “五色石炼制成功了,迪明的事情你可有把握?” “重点是太一,我不想太一因迪明一事心境有了瑕疵。” 他在意太一,所以这件事情才会瞻前顾后,束手束脚。否则,一个小小的迪明,哪里配让他费心。 “你放心,我会言而有信的。” “你不是说了过段时间太一帝君和迪明会一同上门向我道歉吗?届时,我会出手解决。” 对症下药,方是上策。 “对了,你待会儿就去东海看着你家太一,莫要被朝夕相处的虚假柔情迷了眼。” 俗话说的话,男子面对娇娇弱弱满心满心都是自己的女孩子都会下意识动恻隐之心。 可怜,便是动心的开始。 因果纠葛,好解决。 只是这心一动,可就不是快刀斩乱麻能解决的了…… “太一能有那么瞎?” 古天帝气势汹汹,下意识为太一辩解。 可随即低头看到身边的笙歌,想到当初笙歌为了迪明硬扛天雷命都可以不要的样子,瞬间说不出话了。 好吧,必须得承认,迪明就是有那个本事,让别人前赴后继为她上刀山下火海。 “把你送回都城,我就前往东海。” “等你身体恢复给我去个消息,我就让他们二人前往都城寻你。” “对了,你要是实在生气,倒也不是不能揍太一,但是稍稍注意些,别往死里揍。” “他性子直,认死理,怕是没那么好说服。” 古天帝不放心的嘱咐道。 太一认定了他自己亏欠迪明,这就让人烦躁了。 正文 第九百零一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二) (十二) 认了死理,必然就会执拗。 他不认为,笙歌是个有耐心的人。 但凡笙歌耐心再好点儿,也不至于几句话跟西王母聊掰,直接动手。 昆仑山,是西王母的地盘。 当时,笙歌还有求于西王母。 他可不觉得,太一的下场会比西王母好。 “说服?” “谁跟你说我要说服的?” 笙歌随手将一团云捏在手里,然后揉成一只猴子的模样,然后又把猴子状的云放置在另一朵云上。 一只眺望远方的小猴子腾云驾雾,多么形象。 “直接打?” 古天帝反问道。 聊都不聊,直接开打,是不是不太好。 古天帝的神情有些复杂,自太一诞生,素来顺风顺水,貌似还没有挨过打。 笙歌:“……” 笙歌撇了撇嘴,闭上眼睛,不再看古天帝。 无语极了…… 是什么让古天帝形成了这样清晰鲜明的认知? 就因为她揍了西王母? 古天帝尴尬的摸了摸鼻子,清了清嗓子,也不再多说什么。 显然,刚才他又被鄙视了。 沉默开始蔓延,直到古天帝安全把笙歌送回那处小院。 …… …… 小院之中,大荒之主轩辕帝鸿,褪去了一身威严和冷漠,木簪束发,布衣加身,学着自家妻子的样子喂蚕叶子。 “父王,母后。” 原来,轩辕帝鸿也能像一个寻常夫君一般。 “昆仑山一行可还顺利?” 轩辕帝鸿坦然自若的将叶子扔给蚕宝宝,面不改色的背起手来,再转身,便是那个英明神武功绩卓著的大荒之主。 “跟西王母打了一架算顺利吗?” “对了,古天帝让我转告你,西王母所居昆仑山后山有异动,他猜测,大荒将有劫难。” “父王早做准备,莫要到时候手忙脚乱生灵涂炭。” 天下万民,大荒安稳,在轩辕帝鸿心中重于一切。 一听笙歌的话,轩辕帝鸿的神色更加严肃。 他手中虽能人异士颇多,也有妖兽助阵,但大荒之基依旧是普通的人类。 西王母为古神,盘踞昆仑山,人与神在力量上有着天然的悬殊。 “昆仑山异动,神界置之不理吗?” 轩辕帝鸿凝着眉,追问道。 神,并不是肆无忌惮为祸人间的。 “后山的东西,恐怕不是神界想管就能管得了的,恐怕就连西王母都控制不了多久了。” 古有传言,九头相柳最开始出现的地方便是昆仑山。 九头相柳现世,恐怕与不死药脱不了干系。 “你与西王母一战,结果如何?” 大荒,轩辕国必须要有一个强有力的人作为象征。他可以是国主,但却无法成为大荒万民的精神寄托。 神,过于神秘强大。 人族的精神象征,只能是大荒之人,不能依附于神族。 “应该算赢了。” 毕竟,她也不清楚,昆仑山的一战,西王母用了几成力。 她可不敢小觑西王母,西王母的心思不是傻白甜古天帝能比的。 在庞大的古神体系中,西王母可以另辟蹊径寻人族信仰愿力为养料,炼制长生不老药,就说明西王母所图不小。 据她所知,随着时间流逝,古神体系崩塌,远古神祇陨灭殆尽,而西王母一脉却成功与新天界融合。 面对这样的人,她不能掉以轻心。 “那便好。” 轩辕帝鸿拍了拍笙歌的肩膀。 笙歌的到来似是打破了轩辕帝鸿夫妻二人的平和相处。 轩辕帝鸿嘱咐了几句后,便匆匆离开。 身为刚一统大荒的君王,能够偷得浮生半日闲已实为不易。 时间一晃便过去半月,笙歌的身体也恢复的差不多了,只是那些损失的愿力只能慢慢补回,着急也没用。 而天书上,也数日未出现一个字了。 笙歌这半月的快乐,便是从长草的天书上扯几根草,嚼一嚼咽一咽,感悟天书蕴藏的奥妙。 寻了个空,笙歌传讯古天帝。 接到笙歌传讯的古天帝,差点儿喜极而泣。 在东海的这些日子,他亲眼见证了迪明作妖的水平,可偏偏太一还任劳任怨,有求必应。 要不是他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盯着,太一恐怕能干出把古神血渡给迪明的蠢事。 想当初,太一也没这么蠢啊。 所以,只能说明,迪明这只小蛟龙有毒。 谁沾,谁倒霉。 在古天帝的催促之下,太一帝君带着迪明前往大荒轩辕国都城。 傻白甜古天帝难得多留了个心眼,暗中随行。 迪明太会骗人了,他怕太一着了道。 一般来说,怕什么就会来什么。 拿不到古神血的迪明,又把主意打在了太一的肋骨上。 作为天地间最早的古神之一,太一的肋骨的确可以温养出一具躯壳。 古天帝深深觉得,曾经,轩辕藜能忍受迪明那么多年的作妖,简直就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情。 忍无可忍的古天帝,出手打晕了太一和迪明,一起打包送给了笙歌。 看了真是糟心…… 正在嚼着草,感悟天道的笙歌看着从天而降的一大坨肉,连忙将轩辕藜母亲所养的蚕瞬移到一处安全的地方。 然后眼睁睁看着那一大坨肉重重的摔在了地上,扬起一阵灰尘。 “咳咳……” 笙歌一边咳嗽,一边晃动着手挥开尘土。 如果她没有听错的话,她刚刚应该听到了一声清脆的骨折声吧。 迪明就算了,古天帝那般疼爱太一帝君,竟然也舍得从这么高的地方扔下来? 看来傻白甜古天帝也变的暴躁了。 不得不说,迪明是真的有本事。 “高空抛物,犯罪,你懂不?” “这是大荒,万一砸死人怎么办,你自己去跟我父王谈赔偿吧。” 生气也不能高空抛物啊…… 树立安全意识,人人有责。 “怎么赔都行,只要你给我解决了这个麻烦。” 古天帝暴躁的声音远远传来,就像是一座随时爆发的火山。 说明,古天帝真的被迪明恶心死了。 “气大伤人,一把年纪了,因为条小蛟龙大动肝火,不值得。” 傻白甜古天帝虽说没脑子,但最起码能处,没那么多花招,有事真上。 五彩石,说炼就炼了。 然后,也安全把她送回来了。 正文 第九百零二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三) (十三) 这么一想,傻白甜也不是不能接受。 “你知不知道迪明这条小蛟龙竟然打古神肋骨,古神血的主意。” 古天帝气急败坏,似是觉得刚才那一扔还不够。 笙歌:“……” 迪明还真是敢想敢拼敢做啊。 “交给我吧。” “诚信交易,童叟无欺。” 无论怎么看,当时的那笔交易都是她赚了。 五彩石到手,自然也要为古天帝排忧解难。 “哼” 一声冷哼,紧接着便是甩袖子的声音。 唉,还真是第一次见傻白甜古天帝动怒。 “醒醒,醒醒。” 一桶纯正清凉的山泉水,哗啦啦倒在了迪明和太一身上。 不能厚此薄彼,要不然太一帝君该心疼迪明了,既如此,那就一起狼狈吧。 也算得上是让这对有情人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迪明和太一帝君悠悠转醒,太一帝君还好些,毕竟是古神,短暂的错愕和狼狈之后,掐个诀便是白衣飘飘,唇红齿白,面秀如玉。 至于迪明…… 不提也罢。 不对,还是提提吧,好歹是她的未婚夫。 迪明如同一只软体的庞大虫子一般瘫躺在地上,只有不停扭动的脖子,滴溜溜转的眼睛,证明还活着。 毕竟,古天帝那一扔丝毫没留情。 头发湿哒哒的,尘土和山泉水混合在一起,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美人计,怕是行不通了。 太一帝君也不嫌弃,眼神平静,弯腰便要给迪明治伤。 笙歌撇嘴,难不成是真爱? “太一帝君此举是否不妥?” 笙歌蓦地出声打断了太一帝君的举动,声音如同山间初春还含着冰碴子的溪流。 冷漠,尖锐。 “太一帝君身份尊贵,的确不假。” “但是我轩辕藜也不是吃素的,迪明与本帝姬婚书尚在,当着本帝姬的面卿卿我我,便是太一帝君的教养吗?” “绿帽子,本帝姬不喜欢。” “可懂?” 笙歌挥了挥手,婚书展立于半空中,一字一句,流光溢彩,带着天地的压迫和束缚。 修行之人人一旦立婚书天地证,便不是随随便便想抵赖便能赖掉的。 太一帝君的手一僵,如玉的面庞飘过一丝不合时宜的红晕,半蹲着愣在原地。 的确,迪明是轩辕藜名正言顺的未婚夫。 “我并无此意。” 太一帝君底气不足的解释道。 “今日携迪明前来,便是为了当面向帝姬道歉。” “迪明如今已是凡人之躯,经不起这般折腾,还望帝姬允准太一为她治伤。” 太一帝君起身,朝着笙歌俯首拱手问询,没有古神的倨傲蛮横,像极了凡人界知书达礼的读书人。 笙歌轻嗤一声,没有回应太一帝君,而是目光戏谑的看向了趴在地上眼露哀伤的迪明。 “迪明,你的面孔是不是有点儿多。” “当日在东海之滨气势汹汹叫嚣着要靠自己重新修行的你可不是这般柔弱啊。” “怎么修行着修行着,孤注一掷废除了全部的蛟龙血脉,甘心做个凡人以色侍人呢?” “当日情形,要不本帝姬再帮你回忆回忆?” 反正种种事情,天书皆有记载。 “不对,倒也不算是甘心做凡人,恐怕是另有所图吧。” 笙歌幸灾乐祸的开始了挑拨离间。 “昔日,本帝姬护你,成就战神荣耀。” “如今,本帝姬把你打回原形,你又盯上了太一帝君的古神血和神骨。” “古神血好喝吗?” 笙歌凝眉,隔空,手掌在迪明身前停滞,猛的一吸,一滴蕴涵着浓郁力量的血液出现在笙歌手心。 古天帝不是形影不离的看着吗? 那这滴古神血从哪儿来的? 随着这滴古神血的出现,小院里的空气陷入了凝滞。 风停了,虫鸣鸟叫消失了。 轩辕藜母亲养的蚕在不安的蠕动,笙歌挥了挥手,抵消了古天帝突然爆发的气势。 显然,这个傻白甜还是不放心太一帝君,暗中瞧着呢。 “那些蚕是我父王母后亲自养的,发脾气也看看场合。” 这些蚕宝宝,还有那些草药,轩辕藜的母亲付出了巨大的心血。 要是毁了,不还得她自己去哄。 “迪明,你的自力更生自强不息,真真是让本帝姬大开眼界。” “你知道你这像什么吗?寄生虫。” “太一帝君,你的脑子是被东海的水灌满了吗?” “还是说,遇上迪明就是恋爱脑了?” “真假不分,是非不辨?” 笙歌叹了口气,实在是不知道该赞叹一声迪明手段高超还是太一帝君好骗了。 “我欠她的。” 太一帝君眼神复杂的看着狼狈的瘫在泥水之中的迪明,抿抿嘴,幽幽说道。 平静麻木,似是认命。 有些孽缘一旦开始,就得认命。 这话一出,笙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显然,太一帝君也是颗七窍玲珑心,看清了迪明所有的阴谋阳谋,但依旧自愿献出了古神血。 “欠?” “你是指春宵一刻值千金?” 笙歌捂嘴,身为一个高高在上雍容华贵的帝姬,说的这么直白是不是有失身份? “太一帝君,堂堂古神,被一条小蛟龙算计,也不嫌丢人。” “闭关之所,如此隐秘,迪明是如何偶然发现的?又是如何恰巧碰到你古神体异样?又是如何聪慧的正好知道她化女儿身可以解燃眉之急的?” 偶然…… 恰巧…… 正好…… 这么多不同寻常的巧合放在一起,便是最大的不正常。 只要不是叫嚣着真爱至上的恋爱脑,就还有可救的机会。 “太一帝君若是不信的话,不如用用搜神?” 是与不是,一看便知。 那阴邪的法子,神族不屑的话,她可以代劳。 搜神二字一出,迪明脸上最后的血色消失的干干净净。 “帝君,搜神一用,我的魂魄就会残破,转世轮回也是三魂不全之人,那时就算证明了我是清白的,又有什么用?” “我对你一见倾心,你也答应迎娶我为帝妃护我一世周全,难道今日便要言而无信了?” 迪明费力的抬起头,声音哀恸,试图以往日情分挑起太一帝君的恻隐之心。 “古神血,并不是我要喝的啊。” 正文 第九百零三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四) (十四) 一字一句,如杜鹃啼血,悲戚难忍。 不得不说,迪明这个时候的演技还是有几分走心的。 看来,搜神二字,的确让迪明慌了神。 “不是你主动要喝的,这点本帝姬信。” “以你的性子,十有八九应该是虚弱无力,命不久矣,梨花带雨面带期盼的与太一帝君怀念过往身为战神的种种辉煌,然后自怨自艾如今废人般的自己。” “如果本帝姬猜的没错的话,不应该还温温柔柔善解人意的宽慰了太一帝君,说只要有太一帝君,做凡人也是乐意的。” 这些小套路,她熟。 看来她得准备些东西给太一帝君,比如《绿茶常用的一百个小套路》 比如,《绿茶的钓鱼小技巧》 这些东西,太一帝君值得拥有。 迪明:…… (?o?;; 太一帝君:…… (╥﹏╥) 太一帝君皱眉,开始回忆,然后怔在原地。 好像就是这样…… “太一帝君,你心中症结,不就是那天自以为是的一日夫妻百日恩,听本帝姬的,搜神一看,心结便解开了。” “对了,你若是怕伤了她的魂魄,我可以代为出手,我保证搜神结束,她依旧魂魄齐全。” 笙歌看着天书上密密麻麻出现的字,心情颇好。 原来,她自己才是天书填字最大的贡献者。 “太一帝君,本帝姬今日如此和善,全是看在你兄长的面子上。” “如果你现在都执意代迪明给本帝姬道歉,那本帝姬也坦白的告诉你。” “道歉没用,本帝姬不接受。” “迪明欠本帝姬的又何止是一条命那么简单,没有本帝姬,她还不知道在大山里头哪个池子里窝着呢。” “本帝姬帮她挡了天劫,重伤难愈,便又想方设法攀上你这根高枝,最后还要手刃本帝姬。” “是你的话,你能忍?” 迪明的结局只能有两个,要么死,要么一日比一日痛苦折磨的活着。 “不能忍。” 太一帝君认真思量之后一本正经的答道。 闻言,笙歌挑挑眉,这个太一帝君还真是耿直。 “最简单的法子,搜神。” “若迪明真的没有猫腻,证明了本帝姬冤枉了她,那本帝姬亲自解除婚约,独自受天罚,全身修为分一半给迪明,作为她与帝君大婚之喜。” 笙歌漫无边际的许着好处,反正只是说说,当不得真。 迪明依旧在苦苦哀求着太一帝君,只是在她含泪美目的注视下,太一帝君最终点了点头。 “真乖。” 笙歌拍了拍太一帝君的肩膀,满意的笑了笑。 再磨磨唧唧下去,她的耐心就又没了。 迪明眼神怨毒的盯着笙歌,咬牙切齿,恨不得一口一口啃食完笙歌的血肉。 “不想要眼睛就继续瞪。” 笙歌嘴角含笑,不慌不忙的说完才开始了搜神。 迪明记忆深处的一幕幕呈现在太一帝君面前。 施恩是假,算计是真。 缠绵是假,欺骗是真。 原来,曾经的轩辕帝姬也这么蠢,三两句花言巧语就被骗的团团转。 这么一想,又瞬间觉得自己不可怜了。 笙歌尴尬的结束搜神,谁知道迪明的记忆里绝大多数都是如何欺瞒哄骗轩辕藜的。 与太一帝君相比,她更蠢。 尴尬的沉默着,笙歌表示再没有比这个更丢人的事情了。 “那个……” “你闭嘴。” 笙歌恶狠狠的打断了太一帝君的话。 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再互撕。 “你下来,把你这个蠢弟弟带回去,咱俩的交易也算是完成了。” “迪明得给我留下,毕竟是我情深意重的未婚夫婿。” 古天帝应声出现,第一件事情就是不由分说的踹了太一帝君一脚。 这些天,担惊受怕,不踹一脚,心气实在顺不了。 “这一脚真棒。” 笙歌眯着眼睛夸赞道。 “对了,昆仑山的事情你上点儿心,我父王这些日子派出了不少人去探查,一无所获。” “别让太一帝君掺和,我嫌弃他的脑子。” 太一帝君:“……” 到底是谁被骗的更惨啊? 亏他刚才还生出了几分惺惺相惜的错觉。 他要是没脑子,被骗了那么多年的轩辕藜算什么? 许是太一帝君控诉不满的眼神过于幽怨,笙歌尴尬的别过头去。 别看她,那笔烂账跟她没关系。 “多谢。” 了却一桩心事,还与神秘莫测的轩辕帝姬结了个善缘,古天帝表示这笔交易很值。 “过段日子,你我偷偷再去一次昆仑山。” 明察不行,那就暗访。 “为什么是我……” 神界的大事,跟她一个非神非人的有什么关系。 “下昆仑山的时候你自己说的,我拿留音石录音了,你别不承认。” 古天帝洋洋得意的显摆着。 笙歌:…… 说好的傻白甜呢,难不成所有的聪明劲儿都用在她身上了? “我去,我去还不行吗?” “还有,这滴古神血就当是砸坏了院子的赔偿。” 天书里的青青草原,也需要施肥了,要不然怎么能长的郁郁葱葱。 被提炼过的古神血,最合适不过。 “快走吧。” 笙歌毫不客气的下了逐客令。 “兄长,我想留下。” 半晌,太一帝君喉结滚动,憋出了这样一句话。 “你留下干嘛?” “不行。” 笙歌和古天帝同时开口道。 笙歌表示,她一点都不想见太一帝君这个憨憨。 “兄长,她是我这些年见过比我还惨的人。” 其实,他想说的是蠢,但是话到嘴边,还是默默改了。 他怕他说出来,会被揍。 兄长都对轩辕帝姬这么客气,说明兄长打不过对方。 那他…… “太一,想安安全全回去就闭嘴吧。” 古天帝叹了口气,用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太一帝君。 “兄长,你看她那么可怜……” 那么蠢…… 还差点儿蠢死…… 同病相怜。 古天帝伸手捂住了太一的嘴,见过没眼色的,但是却没见过上赶着找死的。 幸亏这话说的还算委婉。 笙歌觉得她读懂了太一帝君隐晦的没有表达出来的意思。 也不知道迪明的记忆里为什么那么执着的描绘她的蠢…… 正文 第九百零四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五) (十五) “古天帝,本帝姬有一言不知当讲不当讲。” 笙歌不再疾言厉色,清了清嗓子,有模有样的开口。 “轩辕帝姬有话直说便好,哪里有什么当讲不当讲。” 轩辕藜刚刚替她解决了一个大麻烦,当祖宗供起来也不为过。 反正,他也打不过。 打不过,那就笑脸相迎。 “本帝姬觉得太一帝君留在此处恐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更不在本帝姬,而在于某人。” “众所周知,太一帝君性情淡漠,不理俗事,何曾如此富有同情心。” 高山之巅的雪莲突发奇想变成人间富贵牡丹花,事出反常必有妖。 “天帝,不如您仔细盘问下太一帝君对某人是否还存着些不轨之心,毕竟古神血都能眼睛不眨一下的送出去,想来是爱重极深。” 嘲笑她蠢,那她颠倒黑白,挑拨离间岂不是再正常不过? 笙歌三言两语就把太一帝君非要留下的理由扯在了迪明身上。 肉眼可见,古天帝的脸色再一次阴沉下来。 “太一!” 一声怒吼,古天帝再一次伸出了自己尊贵的脚,把太一帝君一脚踹进了一旁的池子里。 不怪他轻信笙歌,实在是在东海的这些日子看多了太一下饭的操作。 迪明是天,迪明是地,迪明的话就是圣旨。 他日防夜防,太一还是能偷偷摸摸把古神血给了迪明,那还有什么是他做不出来的。 “别出来,等脑子清醒了再出来。” 古天帝站在池子边,居高临下的看着太一帝君。 糟心的狗玩意儿,偏偏是他的兄弟。 要不然,跟轩辕帝鸿商量下,把太一过继到轩辕家,把轩辕藜遣往东海继承太一的帝君之位吧。 太一帝君:“……” (?ˇ?ˇ?) 太一帝君,欲哭无泪。 爱重极深?自始至终,他想偿还的都只有迪明的恩情。 如今恩情消,自然再无瓜葛。 轩辕藜就是故意的。 “天帝,日后对太一帝君得时常敲打,莫要让他再做出头脑不清的事情。” “当然,如果太一帝君真的与迪明生死不离的话,我也不是不能放迪明随你们离开。” “只是,我满腹的心酸和委屈,也不知该如何纾解,不如直接点儿,谈补偿吧。” 古天帝,不用想也知道收藏丰富。 贪财是本性,改不了了。 “不用不用,帝姬尽情留着就是。” 话音落下,古天帝一只手拎起太一帝君便向远方掠去。 补偿不补偿的另说,迪明那个糟心玩意儿他是一眼也不想看到了。 “兄长,我没有……” 太一帝君瓮声瓮气的解释着。 “没有?” “别跟我说你是善心大发,想当初我不是没有撮合过你和轩辕藜,当时你那副爱搭不理的模样。” “现在后悔也晚了,你高攀不起了。” “所以,看上也没用。” 不该有的妄想,从一开始就得狠狠掐灭。 太一帝君眼神复杂,为什么在兄长眼中他就只知道谈情说爱风花雪月? “兄长,我真的只是觉得她也挺蠢的。” 这是真心话,真的不能再真了。 他只是被骗了一件事情,轩辕藜是差点儿被骗了命。 要不是最后关头福至心灵,幡然醒悟,指不定他现在都可以带着美酒去上坟了。 古天帝闻言,脚下一个趔趄,差点儿从云上翻下去。 还真敢说…… 不过,细细想想,还真是那么一回事。 曾经轩辕藜的恋爱脑可是比太一的严重多了。 要天材地宝给天材地宝。 要秘籍功法给秘籍功法。 要名剑神器给名剑神器。 那天雷,说挡就挡。 东海之滨,迪明戳进轩辕藜胸口的那柄剑,还是轩辕藜亲自前往蛮荒寻的。 “原来,你还不是最糟心的,兄长甚感欣慰。” 古天帝叹了口气,拍了拍太一帝君的肩膀。 人们常说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现在是没有比较就没有快乐。 快乐,就是这么简单。 “傻孩子,这话以后放在心里就好,别说出来。” “说出来对方会伤心,最重要的是……” 这种贱兮兮的话,容易挨打。 尤其是对上笙歌那个暴躁女人。 笙歌:…… (╯‵□′)╯︵┻━┻ 去死…… 古天帝和太一帝君这番谈话,一字不差的被直播间的玻璃碴子复述给笙歌。 笙歌的脸色,要多复杂就有多复杂。 就知道,她没猜错。 “阿藜,这池子?” 在外采药回来的轩辕藜母亲看着池塘里几条翻肚皮的鱼,下意识开口问道。 “古天帝和太一帝君见池水清冽,似空游无依,便欣然而入,想钓两条一解口腹之欲,不曾想脚下一滑便掉入了池子中,这几条鱼许是被压死的吧。” 笙歌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压死的…… 轩辕藜母亲嘴角微微抽搐,这个理由她该信吗? 不过,鱼不是重点。 这个躺在地上面色惨白,嘴角还沾着半干血迹,以一种诡异的姿势蜷缩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女子是谁。 阿藜杀人了? 她现在是用草药试图救救呢,还是直接埋了呢。 为了天下苍生,她已经忍痛失去过一次女儿,她不想再一次放弃阿藜了。 “母后,这是迪明。” “女儿的未婚夫婿,您的女婿。” 笙歌声音淡淡的解释着。 想当初,迪明可是轩辕家的常客。 这也算是久别重逢吧,只是没有别来无恙。 “迪明?” “他这个变化是不是太大了,性别都变了?” 轩辕藜母亲对神界发生的事情知之甚少,更不要说狗血的三角恋爱情故事了。 “母后,我给你讲一个故事。” 笙歌接过王后的背篓,一边分类,一边声音浅浅风轻云淡的讲述着迪明与轩辕藜的过往。 背弃也好,绝望也罢,都可以这般平静的当做故事讲出来。 “她该死。” 听完整个故事,王后也不再纠结救不救的问题,甚至还想补一刀泄愤。 “所以现在的情况是太一帝君也不要她了,然后她就又想赖上你?” 在王后眼中,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迪明就是想要死皮赖脸碰瓷。 “也不算是。” 正文 第九百零五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六) (十六) “是我还没有想好如何了结这段因果。” 笙歌试图站在轩辕藜本人的角度,去思考如果轩辕藜还活着,希望如何。 只可惜,思考无果。 她和轩辕藜的性格天差地别,做出的的选择也就会大相径庭。 她不会为了靠着甜言蜜语堆砌出空中阁楼版的爱情动心。 想让她迈出一步,对方必然要先迈出十步。 更不要说,她不是会放弃自己生命的人。 她想活着,她想热烈而又灿烂的活着。 轩辕王后沉默,有过相遇相识相知相守,有付出牺牲期盼惦念,到最后剩下的只有欺骗背叛。 “母亲只有一句话,快刀斩乱麻。” 拖泥带水,伤人伤己。 尤其是,她觉得,并不值得再为迪明浪费任何的精力。 “也是。” 因为一条小蛟龙费神,实在有些丢人。 俗话说得好,好死不如赖活着,多多少少还能为她的天书贡献力量。 迪明渴望强横的力量,渴望高高在上的地位,渴望漫长悠久的生命。 如今的迪明已然是废人人一个,渴望的一切都与她没有半分干系。 防止作妖,还是憨傻些比较合适。 七难八苦,迪明一个都逃不过。 很多时候,活着远远比痛快的死去更加煎熬。 笙歌看着眼神如稚子呆楞憨傻的迪明,突然间觉得瞬间多了。 笙歌指尖一点,迪明化为一条手指粗细的小蛇,没有神智,没有血脉,没有修为,就这样浑浑噩噩的在山林间待着就是。 至于能够安全的待多久,全看运气。 她剥夺了轩辕藜赋予迪明的一切,今后如何,与她无关。 日积月累,厚积薄发,一朝蜕变,一鸣惊人也好。 或是懵懂麻木,日复一日在山林偷生,弱肉强食成为盘中餐也罢。 最多,在她的天书上留下寥寥几个字的记载。 “走吧。” 笙歌随意把迪明扔进大荒的一处山林,然后径直朝着昆仑山而去。 昆仑后山的东西,实在让她有些不安。 大荒的安稳,万民的幸福,关系着她的五彩石是否能够温养成功。 路上,笙歌顺带给古天帝传了个讯。 傻白甜归傻白甜,但这么多年能稳坐天帝之位,想来还是很能打的。 能打就行,至于到底有没有脑子并不重要。 …… …… 堪堪回到东海的古天帝还来不及与自家兄弟进行一番促膝长谈,教育对方重新做人,便着急忙慌的朝着昆仑山赶去。 推三阻四不想去的是她,如今积极主动的还是她。 其实,这是在玩他吧…… 古天帝觉得自己真相了。 也不知道笙歌是如何处置迪明的? 大卸八块? 泄愤折磨? 不对,这些事情,不论是从前的轩辕藜还是如今的笙歌,都不屑于做这种事情。 但不论怎么样,他都希望迪明能够消停,不要再兴风作浪。 风不断在耳边吹过,紧赶慢赶,古天帝终于追上了笙歌。 天色渐暗,万籁俱寂,风飒飒作响。 月黑风高夜,正是暗访时。 不同于前山的仙气浓郁,琼楼玉宇,后山漆黑一团,怪石嶙峋,杂草丛生。 看似安安静静,可过膝的杂草中隐隐透着危险,让人心惊胆战。 月光,都似乎被巍峨高耸的昆仑山遮挡。 这后山设置着重重禁制,神识寸步难行,只能用最原始的法子,眼睛看,耳朵听。 夜视,对于神而言,轻而易举。 “这昆仑后山,比之大荒最荒芜之处,也不差多少。” 本是洞天福地,钟灵毓秀,得天独厚,偏偏后山也阴森可怖。 山海经中有记载,西王母“是司天之厉及五残”之神。 简单来说,便是掌管瘟疫之神。 明明是众女仙之首,那为何又有了瘟疫之神的称号。 想来,与不死药的炼制脱不了干系。 违背生老病死铁律,夺天地之造化的不死药,本就是随随便便可以炼制出来的。 无数次的实验失败,那么必然就会有无数的失败品存在。 没有人知道,那些小白鼠一般的试验品吞噬下尚未完善的不死药会是什么结果。 这偌大瘆人,寂寥空旷的昆仑后山,便潜藏着这样的秘密。 天书化身,某种程度上,笙歌类似于先知。 虽说,这个先知的范围有待提升。 “有股腥臭味,花草味虽浓,但隐约还是能够闻到一些腥臭味。” 古天帝凝眉,沉声说道。 历来,天神所居之所都是青山仙土,氤氲雾海,仙气缭绕,霞光映照。 这昆仑后山,倒真是个异数。 “后山太大了,靠眼睛一点一点去找,猴年马月才能发现问题。” 这禁制,该想法子撤去才对。 只是,她们不知道西王母布下的是何种禁制。 笙歌站在一棵参天古树之上,想着站得高看得远,可实际上看到的除了树,便是杂草。 “所以,你引西王母入神界做客吧。” “拖住一时半刻,足够了。” 笙歌看向古天帝,语重心长的说道。 好歹,古天帝都算是古神里的老大,总不至于这点儿面子都没有。 西王母不在昆仑山,她便可以暴力摧毁禁制。 “你不清楚,神界与昆仑山素来无交集,西王母自盘踞昆仑山,更是自立一派。” “如何请?” 古天帝为难的摊摊手,表示他无能为力。 “你是不是该办寿宴了?” “实在不行,就迎娶个天妃,天帝过大寿或是迎娶天妃,古神新神大大小小的神仙于情于理都该前往神界庆贺。” “西王母德高望重,出席为你增点儿福气也是应该的。” 笙歌眼神转动,馊主意立马冒了出来。 西游记中,新天庭里的王母娘娘能办蟠桃宴,各路神仙齐聚,那古天帝作为创始者过个寿娶个亲也未尝不可。 “你说的是人话吗?” 古天帝脸上浮现出一丝薄怒,但毫无震慑力。 过大寿? 娶天妃? 他自天帝诞生之始,便寸于世间,突然过大寿,西王母又不傻。 还有娶天妃那个馊主意,为了昆仑后山他就得娶天妃? “要不,要不让太一帝君假死办丧事吧。” “你自己选吧。” 正文 第九百零六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七) (十七) 所以这算是馊主意吗? 关键是,不馊的主意也想不出来。 “选哪个?” 笙歌催促道。 这就是考验兄弟情深的最佳时机了。 “要不还是让太一假死吧。” 古天帝摸着下巴,一番深思熟虑之后,做出了抉择。 死道友,不死贫道。 再说了,还只是假死。 “还真是兄友弟恭两肋插刀啊,你这样太一帝君知道吗?” “这主意不是你出的吗?” 古天帝毫无心理压力的开始狡辩。 “所以,你还待在这里做什么?” “堂堂太一帝君的葬礼得操办的热热闹闹,最好还能把西王母留下吃个席。” “西王母精明的很,演戏就要演全套,莫要被看出来。” “至于事情了结之后,太一帝君要怎么死而复生,以后再说吧。” 古神死而复生,她暂时还想不到什么好的方法。 “我就在这里守着,葬礼一事靠你了。” …… …… 东海。 天连碧水,碧连天。 浪花翻涌,云海飘渺,烟霞夕照。 古天帝驻足东海边望着锦波粼粼的海面,思索他该如何对太一说出那句话。 直说? 还是让太一自己领悟? 扪心自问,他觉得以太一的脑子想不出如此惊世骇俗的办法。 要不…… 要不还是直说吧。 古天帝叹了口气,施法,一望无际的东海海面出现一条玉白台阶,瑞气弥漫。 拾阶而入,东海水晶宫映入眼帘。 白玉铺地,闪耀着温润的光芒,似有袅袅雾气。 “兄长?” 太一帝君看着去而复返的古天帝,一脸茫然。 过去的成百上千年,古天帝造访东海的次数都屈指可数。 如今,一天两三次正常吗? “太一,听兄长一句劝,你去死吧。” 太一帝君:“……” ∑(?Д?) 太一帝君吓的手中的琉璃盏一下子摔在了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死…… “兄长此话何意?” 太一帝君压下心中的惊涛骇浪,声音艰涩小心翼翼的问道。 他不相信自家兄长会逼死他。 “昆仑后山关系神界和大荒的安危,必须得查清楚,方能安心。” “但西王母在昆仑后山设下了重重禁制,明察暗访都没用,所以只能调虎离山。” “你死了,我亲自出面主持丧仪,无论如何,西王母都得赴东海致奠。” “所以,太一,你就死一次吧。” 古天帝一口气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出来。 “真死还是假死?” 许是古天帝最开始的那句话说的过于惊悚,太一帝君听了这番解释之后,反倒是平静下来。 “当然是假死。” 古天帝不可置信的瞪了太一帝君一眼。 真死还是假死的问题都能问出来,说明脑子着实不好使。 “还好是假死。” “那我什么时候死?” 这么多年,兄长为稳定神界劳心劳力,他逍遥自在的待在东海,一直没出什么力。 如今难得兄长开口,此时不死更待何时。 “越快越好。” “轩辕帝姬还在乌漆麻黑的昆仑后山窝着呢。” “还有,这主意她出的,她说为今之计,大荒安危系于你一身。” 笙歌:这话她没说。 “那兄长可以向外公布我死了。” 古神陨世,的确是大事。 外界传言,昔日战神迪明东海之滨杀轩辕帝姬不成,反被重伤。 念及昔日恩情,太一帝君收留迪明。 迪明狼子野心,包藏祸心,谋害太一帝君取古神血。 太一帝君受重创难治,不幸殒世。 不用猜,也该知道这个狗血的故事是古天帝编的。 反正迪明现在也跟死差不多了,死无对证,西王母不信也得信。 “兄长,这个故事是不是把我说的太没用了?” 太一帝君表示,他对假死哄骗西王母出昆仑山没意见,但是这个故事,他实在听不下去。 “别捣乱,你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不能提意见。” 古天帝也是第一次办丧事,颇有些手忙脚乱。 好歹,太一也是陨世的第一位古神,没先例给他做参考。 “对了,不再看看葬礼的流程有没有问题,还有什么需要完善的地方。” 天帝宣布丧仪开始,介绍参加宾客,各路古神。 全体默哀一刻钟。 西王母致悼词。 古天帝致答谢辞。 向遗像三鞠躬,告别。 吃席。 太一帝君一眼扫过葬礼的流程,很是无语的咂咂嘴。 花里胡哨…… 还有,让西王母致悼词? 还有最后的吃席,认真的吗? 他死了,还需要吃席庆祝吗? “兄长,你有没有发现,自从上次你跟轩辕帝姬同行前往昆仑山,行事越发不着调了。” 太一帝君叹了口气,幽幽说道。 曾经的古天帝高贵冷艳,目无下尘,静看古神之间的争权夺利,大荒生灵的更迭轮回。 清清楚楚的知道,也在放任。 换句话说,古天帝对万事万物早就不萦于心了。 日子过的千篇一律,枯燥乏味,说的直白点儿就是在等死。 现在却突然又燃起了生活的热情。 不得不说,这是个好现象。 “太着调容易跟不上她的脑回路。” 古天帝忙着整理手中的宾客名单,头也不抬脱口而出。 做戏要做全套,那么该请的人就一个也不能落下。 再三确认之后,古天帝就把丧葬的邀请函发了出去,然后热火朝天的指挥着东海的小仙人布置水晶宫。 丧事,就得有丧事的样子。 东海之中,人人素缟,处处白绫,哀乐不绝。 “可以躺进去了。” 精致庞大的水晶冰棺置于大殿中央,凉气沁人。 “你装的像些,记得闭息。” 古天帝不放心的嘱咐道。 “我知道我知道。” 太一帝君看着本来美轮美奂处处精巧的水晶宫变成了披麻戴孝的画面,接受无能。 这水晶宫谁爱住谁住,反正他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太一帝君穿戴整齐,脸故意抹的惨白,然后撩起衣服,大步跨进了冰棺,闭上了眼睛,气息消失,生机全灭。 最后一瞬间,太一帝君脑子里闪过的最后一个问题是,吃席吃什么? 古神辟谷,寒暑不侵,餐风饮露,那想要拖延时间的席要吃什么? 正文 第九百零七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八) (十八) 一起看着水晶棺闻东海的水汽,然后看看他死透了没? 死都死了,还得操心吃席的事情…… …… 饶是古天帝知晓是假的,但在帮太一帝君整理衣衫容貌时,手依旧忍不住发颤。 这副安安静静,生机全无的样子,让他看了眼睛发酸。 发酸也好,最起码他在主持丧仪的时候悲伤真切。 古天帝努力酝酿着情绪,酸涩,不舍,哀伤齐齐涌上心头。 “兄长。” 万般情绪皆备,断了生机的太一帝君却再一次睁开眼睛,蓦地开口。 古天帝:(╯°Д°)╯︵/(.□.\) 真当他哭丧的情绪说来就来? 冷不丁的这么一声,是想吓死他吗? “太一,你已经死了,别诈尸。” 好不容易营造的气氛,酝酿的情绪,烟消云散。 不得不说,太一还真是个破坏气氛的小能手。 太一帝君似是感受到古天帝摩拳擦掌想一巴掌拍晕他的想法,利索索开口道。 “水晶宫西北角有各种琼浆玉露,虽说古神醉酒难,但晕乎乎个一时半刻还是可以的。” “我死了,这次是真的死了。” 他怕他再不死,就得挨一巴掌。 神界有头有脸的人物都会来参加他的葬礼,脸上顶个巴掌印实在有失身份。 再加上兄长那个狗血的添油加醋的故事,旁人恐怕会把那巴掌安在迪明身上。 咳咳…… 他嫌丢人。 古天帝看着重新“死”去的太一帝君,半分伤感也酝酿不出来。 那能怎么办,简单粗暴冰山脸。 神界皆知,天帝惜字如金,冷漠无情。 古天帝哀嚎,想把戏演的真实点儿为什么那么难。 不过,太一潜心调制的玉露琼浆是个好东西,诸古神举杯祭奠太一也不是不可以。 不吃人间五谷,不沾人间烟火,那仙果酿造的琼浆玉露总该意思意思吧。 死者为大,不意思就是看不起太一。 …… “东海太一帝君死了?” 西王母猛的睁开眼睛,看向了伺候在一旁的青鸟。 青鸟恭恭敬敬的点头应道。 “这古神之劫不应该来的如此早啊……” 西王母凝着眉,喃喃自语。 她早有预感,星霜荏苒,居诸不息,天地开之初诞生的古神会有覆灭之劫。 所以才会想方设法离开神界,自创昆仑派系,试图成为新神。 可按理说,覆灭之劫最少还有千年之久。 古神本应是不老不死不伤不灭,唯有天道清除。 太一帝君殒命,到底传递了怎样一个信号。 “此消息属实?” 西王母神情冷漠,眼中闪烁着怀疑。 死讯突如其来,毫无征兆,还要办葬礼…… 古天帝脑子是坏了吗? 古神陨落这么大的事情发生,想的竟然是办一场排场十足的葬礼? 当务之急不应该是齐心协力共应大劫吗? “属实。” “古天帝出面给诸古神都发了请柬出席太一帝君的葬礼。” “据说太一帝君被迪明蛊惑,失了古神血,方才遭遇不测。” “娘娘,这葬礼可要出席?” 青鸟弯腰俯首,把请柬递给了西王母。 “古天帝亲自主持丧仪,不去也得去,否则就是公开与古神界对立。” “迪明?” “轩辕藜的未婚夫?” 也不知道这迪明是使了什么妖法,竟能让染前赴后继的为她拼命。 前有轩辕藜,惊才绝艳的天之骄女。 后有太一帝君,位高权重的古神。 不简单啊。 西王母在心中喟叹道。 “丧礼办的急,我不便耽搁,恐落人话柄,待我离山后,守好后山入口,任何人不可靠近。” “宁可错杀,不可放过。” “可懂?” 昆仑后山藏着的秘密,事关她是否能够突破古神体系的束缚。 她不想消散于天地间,既然新神应劫而出,为什么她不能成为新神之一。 “青鸟明白,娘娘放心。” 在后山窝着快要睡着的笙歌,感受到西王母的气息离开昆仑山,松了口气。 看来,古天帝办事效率还是不错的,而太一帝君死的也挺顺利。 笙歌并没有着急出手破掉禁制,她得等,等西王母到达东海,古天帝能够名正言顺的拖住西王母。 “西王母到了,放心行事。” 古天帝传讯笙歌。 这句话对笙歌来说如同天籁,其实,她更喜欢回去操持太一帝君的葬事。 只可惜,名不正言不顺。 …… …… “天帝,还请节哀。” 冠冕堂皇的问候时,西王母打量着古天帝。 眼眶布满血丝,眼角下一片青色,神情倦怠而又冷漠,看样子太一帝君陨落一事不假。 “嗯。” 高贵冷艳的人设不能崩。 太一帝君轻轻颔首,以示回应。 “西王母,本帝君有一事相求,还望西王母能够成全。” 古天帝的声音微微发颤,似是在极力压制的哭腔。 西王母:…… 西王母心中一凛,井水不犯河水不好吗?她不觉得她有什么事情能够帮到古天帝的。 只是,拒绝的话无论如何都不能说出口。 “天帝但说无妨。” 西王母的态度看似恭敬温和,实则疏离的可怕。 “西王母德高望重,神界人人称道,更是无数凡人的信仰,如今太一骤然离世,且这世离的不甚光彩,作为兄长,能做的不多。” “不知西王母可否亲自致悼词,也算是堵悠悠众口。” 西王母一愣,致悼词? 葬礼都要办的这么花里胡哨了吗?比大荒凡人的丧事都还要繁琐。 什么叫悼词? 指向死者表示哀悼、缅怀与敬意。 她悲伤,不缅怀,更谈不上敬意,甚至还觉得这场丧事来的不是时候,没事找事。 古神一死,便是完完全全消散,搞这么花里胡哨也没用。 再听听古天帝夸她那些词,不正常啊。 “西王母不能答应吗?” 众目睽睽之下,不少古神对西王母的犹豫有些不满。 古天帝亲自开口,且还是悼念地位尊崇的太一帝君有何不可。 “不是不能,只是怕做不好,辜负了天帝所托。” 骑虎难下,不应也得应。 西王母越发怀疑,此次丧事恐怕有问题。 可水晶棺就在眼前,里面躺着生机全无的确实是太一。 正文 第九百零八章想共赢的天书魃(十九) (十九) 这点总做不得假。 西王母努力压下心中的怀疑和不安,想要表现的坦然自若。 只是…… 下一秒…… 西王母脸色大变,看向古天帝的眼神带上了审视。 就在刚刚那一刹那,她感应到昆仑后山的结界和禁制全部被破。 实力强横,世间屈指可数。 轩辕藜吗? 这是西王母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怀疑对象。 轩辕藜明明只是大荒一个普普通通的凡人王姬,凭什么成长为让所有古神都忌惮的地步。 西王母很是怀疑,是不是就是因为似轩辕藜这般修行天赋极高的凡人崛起,不断飞升,才加快了古神劫难。 “天帝,不知轩辕帝姬今日可会前来?” “昆仑山一别,我思来想去都觉得不应与轩辕帝姬交恶。” 西王母一边想方设法与青鸟联系,一边旁敲侧击试探着。 只是,每一次传讯都仿佛石沉大海。 古天帝使用大神通把整个东海都暂时与外界隔绝开来。 看来,这次所谓的丧礼就是冲着她来的。 确切的说,那日异动,引起了古天帝和轩辕藜的注意。 “轩辕帝姬身份尴尬,今日就不便前来。” “至于你所说交恶一事,不必放在心上,轩辕帝姬心性豁达,宽宏大量,不至于惦记这些小事。” 换句话说,因为你小肚鸡肠,斤斤计较,所以才记的格外牢固。 被古天帝不冷不热的一噎,西王母毫无瑕疵的伪装,出现了一丝裂痕。 共同做古神这么多年,从未觉得古天帝这么烦人过。 也许古天帝本性恶劣,是她一直未曾透过现象看到本质。 “也是,毕竟天帝当初对轩辕帝姬下过诛杀令,最后都能化干戈为玉帛,相携前往昆仑山,想来轩辕帝姬也是大气量之人,是我狭隘了。” “天帝与轩辕帝姬交好,定是意气相投性情相合,天帝也是豁达大度。” “太一帝君霁月光风,为他致悼词是我的荣幸,只是昆仑山如今有些不平静,不能久待,所以……” 西王母语气柔和自然,五官端庄,似是真的有种普渡众生的慈悲相。 有一说一,这样的面相,塑像香火肯定是挺旺的。 “西王母脱离古神界,竟连这最后一点面子情都不顾及了吗?” “昆仑山是何等灵气充裕的洞天福地,你不由分说随意占据,天帝仁厚不曾过问。” “如今太一帝君陨落,天帝陛下主持丧仪,西王母就连这点时间都挤不出来吗?” 不用古天帝开口,自会有其他古神出面。 谁让西王母在同级别的古神中过于扎眼呢。 “谁不知道西王母在昆仑山一手遮天,说一不二,不平静?不平静在何处?” 怼西王母的声音,此起彼伏。 西王母气急,简直是要被气的咬碎一口银牙,可偏偏又无可奈何,只能硬着头皮留下来。 明知道有人在她的后山作妖,她除了着急上火半点儿法子都没有。 只希望,青鸟能够机警些。 那些东XZ的那么深,也许能侥幸逃过轩辕藜的眼睛。 别跟她说这是什么意外,到现在她已经确定,今日种种都是局。 轩辕藜和古天帝狼狈为奸,同流合污。 笙歌:什么叫狼狈为奸,同流合污?她不认同。 好好用词,这里应该用志同道合,同心协力。 “是我想茬了。” 西王母敛起着急愤怒,施施然解释道。 既然这是个局,那太一帝君到底有没有陨落都有待商榷了。 但不论如何,这次都必须得是太一帝君的葬礼。 玩火,就得做好被反噬的准备。 西王母的脸上堆出几分悲戚,开始追忆往昔,然后不着痕迹的朝着水晶棺移去。 水晶棺内的太一帝君,脸色煞白,唇近无色,感受不到任何生机。 西王母手心中出现些许药粉,透过水晶棺的缝隙洒落在太一帝君的面上。 药粉触肤即被吸收,悄无声息,无人发现。 这不,替罪羊就找好了。 古天帝联手轩辕帝姬想方设法的探查昆仑后山的秘密,查来查去,最后发现堂堂太一帝君跟后山那些玩意儿一样,也不知该作何感想。 谁人不知,古天帝造访过昆仑山。 所以,昆仑山那些被封印在墟洞中的东西也很有可能是古天帝神不知鬼不觉扔进去的。 太一帝君,真死还是假死,都不重要了。 嗯,葬礼上不宜出现笑容。 待宾客齐至,古天帝开始了丧礼的流程。 西王母的悼词,冗长拖沓,废话连篇,用各种溢美之词堆砌太一帝君的生平功绩,以极尽怀念的语言缅怀。 古天帝总觉得有些不对,该拖延时间的是他,而不是西王母。 太一? 在古天帝小心翼翼施展力量观察太一帝君的身体情况时,笙歌误打误撞发现了藏于大壑之下的墟洞。 摧枯拉朽,笙歌简单直接的破了封印,闯了进去。 墟洞之中,腥臭弥漫,怪叫不止,寸草不生,地上还流淌着深绿色的毒液,腐蚀着地面。 笙歌屏息,全身布满防护,踏足而入。 怪物吗? 无论是什么样的物种,嘴角都挂着涎水,眼神空洞,扭动身躯吼叫着,可偏偏力量强横了无数倍。 见笙歌入内,拼命的想要挣脱各自的牢笼,朝着笙歌扑过来。 笙歌心中清楚,这不是喜欢她,而是把她当做了食物,想吃了她。 墟洞之中,更像是一个诡异版的万兽谱。 千奇百怪的那些笙歌以为只存在于山海经之上的兽类一一映入眼帘。 只可惜,再无半分灵智。 这便是西王母研究的不死药吗? 样貌变异,力量强大,不知疼痛,只会嚎叫,只保留了饥饿的天性。 这不是在实验炼制长生药,而是在批量生产怪物。 这些被封印在这里的怪物,来日西王母会任由这些丑陋的东西留在昆仑山吗? 不杀,又不会留,这些怪物的去向是哪里并不难猜。 大荒,无边无际,是最好的放逐地。 反正,凡人生死,又有多少神真正的关心。 笙歌嘲讽的笑了笑,径直朝着墟洞最深处走去。 正文 第九百零九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 (二十) 凡人的生死存亡悲欢离合,对绝大多数的神而言,与草木无异。 墟洞最深处,又见一大壑,深约千丈,目力所及之处皆是漆黑,冲天的煞气和痛苦的哀嚎不断从大壑传出。 笙歌心中一凛,一跃而下,越往下似乎空气中的水汽便越重。 大壑之内是鳞片突起的庞大九头怪物,鳞片未覆盖之处不断的渗着血,血淌在地上冒出阵阵白烟。 九个头的脖颈处被粗重的铁链缠绕着,铁链之上不断溢出彻骨的寒气。 九头怪物不安的扭动嚎叫着,九个头伸向不同的地方,果腹的只有海水。 不知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饥饿,九头怪物不停的撞击着周围的山石,似是想要冲出这里。 不同于刚才那些灵智全无的怪物,面前这只非蛟非蛇,庞大丑陋的九头怪,笙歌清晰看到依旧有一小团发着微光蜷缩在角落处的神识。 九头怪有意识的保护着自己仅存的神识不会被吞噬,只是神识的光芒依旧在不断的减弱。 假以时日,九头怪也会沦为刚才那些一般无二。 九头怪物睨了笙歌一眼,是讨好是谄媚,可深藏眼底的却是冰冷和仇恨。 笙歌怔愣,这副垂涎欲滴的模样是也把她当做了食物吗? 不像。 许是饲养员。 “我不是西王母的人。” “我是轩辕藜。” 能被西王母用来做不死药实验的,都是开了灵智的妖兽。 可吐人言,某种程度上亦可修行为仙。 九头怪物瞪圆的眼睛闪过疑惑,但也只是一瞬间,眨眼即逝。 随之,便是一声接一声的傻笑声。 “前段时间,我在昆仑山上感应到的气息应该就是你。” “别装傻,再装下去,最后的那点儿神识可就真没了。” “这里,要走还是要留?” 既有神识,那便不是彻彻底底的怪物,便不能随意的抹杀。 九头怪物一声不吭,不停的审视着笙歌,似是在分辨眼前这个突然冒出的人究竟能不能带她脱离此处。 “我走不了。” 嘶哑,艰涩的声音。 九头怪物想赌一次,被关在这里暗无天日等待投喂的日子,真的是腻味又恶心。 他出不去,就算能出去,又该去哪里。 “你是说铁链?” “铁链你不用担心,我只有一个问题,你会不会恩将仇报?” 这个九头怪物,经过不死药的试验,力量强大的可怕,体质也不知道变异到什么地步。 就看那一滴滴血落在地上,地面升腾的白烟,就知道是个剧毒之物。 体型庞大,想来很能吃。 她觉得,她好像喂不起。 很是怀疑,西王母养着这么多的怪物,怎么养得起的。 看来西王母也是个收藏颇丰的小富婆。 若这个九头怪的最后一点儿神识消弭,力量又会暴涨,到时,这些铁链就再也无法困住他。 不知为何,笙歌心中执拗的认为,九头怪物不能杀,她得带走。 这种突如其来的直觉,让她措手不及。 直觉如此,笙歌也不再犹豫。 毕竟她现在的本体是天书,天书的直觉相当于预言。 鬼知道,在她不知道的地方又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打不过你。” 九头怪蔫蔫的说道。 “倒是有眼光。” “我本来是想让你放开神识让我留个印记,但想了想过于苛刻。” “不如你立道誓言,不准为祸大荒,我便带你走。” 她也是第一次接触失败品不死药的产物,她心里也没底。 稍作犹豫,九头怪物就扬起了自己庞大的头颅“相柳在此立誓,今日受恩情,他日必不为祸大荒,恩将仇报。” “若违此誓,即刻死于天道雷霆力量之下。” 相柳…… 竟真是相柳。 这个光怪陆离的世界,真真假假似是而非。 相柳,大名鼎鼎的大荒凶神。 “相柳,总觉得我养活不起你。” “总不能我堂堂轩辕帝姬去乞讨吧,这是不是不太好?” 笙歌用丑耙子斩断锁着相柳九颗头颅的铁链,忧心忡忡的说道。 九颗头颅,就张嘴,一顿最少顶九顿。 更不要说,身躯还如此庞大,那吃东西也是海量。 铁链应声而断,恢复自由身的相柳在笙歌的注视下庞大的身躯逐渐缩小,最后如笙歌胳膊大小。 大凶兽化身卖萌小可爱? “等我再修炼些时日,历劫之后九颗头颅也会凝为一颗。” “那时,我就吃的更少了。” 不知为何,笙歌从相柳的声音中听到了委屈。 “咳咳。” 笙歌尴尬的笑了笑。 相柳缠在笙歌手臂上,九颗头颅耷拉着,眼睛紧闭,开始休养生息,丝毫不担心笙歌会对他不利。 而笙歌仔细探查之后,发现再无异常,便将此处彻底摧毁。 不怪她没善心,不救下所有的小怪物。 而是,不死药改造之后,没有灵智,早就成为了只知杀戮吞噬的怪物。 守在昆仑后山入口的三只青鸟,感受到冲天的气势,地动山摇,脸色大变,一边传信给西王母,一边你不管不顾的冲了过去。 笙歌并没有第一时间趁着混乱离开昆仑山,而是摸到了西王母的炼丹房。 炼丹房内充斥着炙热暴虐的能量,无价之宝的炼丹炉下依旧燃烧着熊熊烈火。 笙歌将架子上上的瓶瓶罐罐一扫而空,然后大摇大摆的走下了昆仑山。 如今所有人的视线都被昆仑后山所吸引,哪里还顾得上她。 只是,她真的没想到古天帝能够把西王母拖住这么久。 以西王母的脑子,发现端倪并不难。 …… 冗长的悼词,声情并茂的结束,丧礼的气氛被西王母渲染的哀伤消沉。 昆仑山的地动山摇,并没能瞒住在场的古神,奈何丧仪未完,谁都不好意思先开口。 就在这时,古天帝接到了整个的传讯。 “昆仑山动荡,乃是大事。” “太一的丧事,就此结束,后面的流程便取消了吧。” “不论怎样,西王母都是古神,昆仑山出事,里应相帮。” “诸位若不着急赶回洞府,便随西王母一起前往昆仑山,看看是否有需要帮忙之处。” 正文 第九百一十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一) (二十一) 雪中送炭,施以援手大概是无人愿意的。 但幸灾乐祸亲眼见证都还是乐于接受的。 古神岁月漫长,寂寥而又苍白。 在众人的簇拥下,西王母一行人离开了东海,赶往了昆仑山。 只是,谣言不知何时便流传起来了。 “昆仑山的地动山摇你感受到没?” “听说是西王母炼制不死药用妖兽做试验,妖兽变异成了怪物。” “应该是这样的,有人趁乱闯入了昆仑后山,谁能想到闻名遐迩的仙山后山竟是一片荒芜,毒泽遍地呢。” “还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一路走来,不少人类修士,交头接耳,互通消息。 不死药? 这是诸多古神唯一注意到的地方。 至于妖兽的生死,并不在他们的考虑之中。 西王母炼制不死药,却培育了一群怪物? “看来,西王母想摆脱古神身份已久啊。” 古神之劫,大家或多或少都有感应。 天地巨变,沧海桑田,必然会诞生新神以适应新的天地。 古神陨落,乃是必然。 西王母脸色难看,没想到轩辕帝姬事情竟做的这么绝。 探查到她的秘密,捣毁了后山还不罢休,竟还顺路将消息放了出去。 不愧是在大荒长大的王姬。 “此事与我无关。” “自上次古天帝和轩辕帝姬造访言明暂借昆仑山,我不敌轩辕帝姬,所以只能允了古天帝和轩辕帝姬在昆仑山炼制东西。” “从那以后,昆仑后山便偶有异动,所以我刚到东海便说昆仑山不平静,但你们不信。” 西王母不假思索的否认了。 她所创建的昆仑派系,与大荒万民的信仰香火息息相关,绝不能毁了她苦心经营的名声。 既然替罪羊都找好了,那直接否认便是。 希望古天帝能够喜欢她心血来潮送出的礼物。 “你的意思是说昆仑山异动与天帝和轩辕帝姬有关?” “你不敌轩辕帝姬?” “真给古神丢脸。” 西王母:…… 在这里说风凉话,有本事自己去找轩辕藜比试一番。 她给古神丢脸?真以为她想做这个古神啊。 “你别胡乱攀扯天帝陛下了,虽说天帝陛下不理世俗,常年闭门不出,但天帝陛下的为人我们还是知道的。” “古神界的叛徒,竟还想污蔑天帝陛下。” “连轩辕帝姬都打不过,竟然还想着自创派系,与古神界分庭抗礼,也不知道是什么给了你勇气?” 平日梳洗,多照照镜子,好好看看自己配不配。 虽说古神界作妖不断,总有人想着兴风作浪,但古天帝的地位依旧稳固。 没办法,谁让人家时间诞生的早,生来便是天帝。 他们这些后来诞生的古神,多多少少都受过古天帝的照拂。 造作归造作,作妖归作妖,但天帝之位只能是古天帝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西王母气急,深深的吸了口气。 果然,她与古神界,八字不合,气场相冲,不适合待在一处。 她脱离古神界,是最正确不过的选择。 “没有攀扯帝君,也没有想着甩锅,我只是客观的陈述了下昆仑山近来的异动。” “至于不敌轩辕帝姬,的确是我修为低下。” “曾经的轩辕帝姬便是神界的后起之秀,大荒之战中,又掌控了旱魃之力,修为高深,我不如。” “我思来想去不明白的是太一帝君之死。” “太一帝君在古神界的地位仅次于天帝之下,迪明虽有战神之名,却无战神之实,那赫赫威名如何来的,大家都心知肚明。” “小小的蛟龙,真的能令太一帝君身死吗?” “关心则乱,我只是担心天帝陛下因太一帝君之死乱了心神,反而让太一帝君枉死。” 想来,此时的太一帝君已经吸收了不死药,变成了非神非妖没有理智的怪物了。 也不知这帮老家伙亲眼看到太一帝君那副鬼样子,还会不会坚定不移的信任古天帝。 信任这东西,本就脆弱。 风吹草动,自然就散了。 既然古天帝和轩辕藜多管闲事,毁她不死药的炼制,那就一并把这黑锅吞下吧。 西王母的话音落下,一些与古天帝和太一帝君亲厚的古神,心中也升起了怀疑。 古神若是真的那么容易死,还需要天道顺势清除吗? 于是,一部分古神告别了西王母,便想着再入东海一探究竟,不能让太一帝君枉死。 怎么着,也得逮到迪明,问清楚。 剩余古神,依旧随着西王母回到了昆仑山。 如今的昆仑山,一片狼藉。 因为地动山摇露出的墟洞,映入众神眼帘,那些丑陋奇怪的妖兽,刺鼻的气味,让人忍不住皱眉。 这昆仑后山,哪像什么仙家福地,倒像是一处炼狱,处处飘散着血腥和酸臭。 明眼人都知道,昆仑山上的确有秘密。 至于这个秘密事关西王母还是事关古天帝却不得而知。 但众神心中,却依旧觉得西王母嫌疑最大。 后山这般模样,显然不是一日之功。 西王母盘踞昆仑山,怎么可能一无所知。 古神心中都各自打着小九九,出力净化了昆仑后山的毒气沼泽,收拾了残局。 然后自作主张的划了一小块儿地方,手指轻点,一座座竹楼拔地而起。 昆仑山有秘密,就意味着有热闹。 反正西王母已经叛出了古神界,有热闹不看,天道都看不过去。 被他们净化后得昆仑后山,焕然一新。 “既然西王母说这后山你并不知晓,也不曾踏足,那就由我等帮西王母分担吧。” “不必感谢。” “天帝陛下说要互帮互助,我们总得听话。” 西王母只觉得心中的怒火不断升腾,还有比这更不要脸的话吗? 昆仑山是她的道场,归她一人所有。 换句话说,她是昆仑山的主人,这些人将昆仑后山划分,问过她的意见没有。 这个时候,西王母真的想不管什么筹谋,大局,意气用事一次,把这些恬不知耻的老东西们赶下山去。 原来,古神界,没有最讨厌,只有更讨厌。 没有最恶劣,只有更恶劣。 正文 第九百一十一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二) (二十二) 瓜分了昆仑后山,那岂不是说,以后她的一举一动都受这些古神的制约和监视? 卧榻之侧,怎容他人酣睡。 这些老家伙,口口声声不偏不倚,实际上呢? 不还是心中认定了她在炼制不死药,造就了后山的怪物,然后想着时刻监视她。 有本事去古天帝的宫殿旁待着啊。 不对,相柳呢?那条九头蛟蛇。 相柳是她不死药之下最成功的作品,蛟蛇体质本就强悍,在她不死药的多次改造之下,成为一把冲锋陷阵的利器,更不要说还有神识保存。 本以为,再给她些时日,改良了不死药,再次喂给相柳,就能彻底把相柳收复,成为她麾下的战神将军。 刚才忙着搬弄是非,竟忘了相柳。 相柳可以死,但是绝不能活着逃出昆仑山。 她自己造出的怪物,最是清楚杀伤力。 相柳的仇恨还没有完全消散,若相柳恢复了自由,那等待昆仑山的就是不死不休的报复。 优雅如西王母,这个时候都忍不住爆粗口。 哪怕是想到有人替她背黑锅,这种气愤都不能缓解一二。 就好像,自从古天帝和轩辕帝姬到来,她的心情就没舒坦过一天。 克她? 克她的话,那就得死。 她注定是要摆脱古神宿命,融合新神体系的。 西王母随意寒暄几句,安顿好那些执意留在昆仑后山的古神,便匆匆返回了前山。 “青鸟,可有见到九头蛟蛇?” 西王母并没有问罪,这个时候追责没有意义。古天帝和轩辕藜设局,不是青鸟能够斡旋的。 “回娘娘,在地动发生的第一时间,属下就进入了后山墟洞,九头蛟蛇不知所终。” 最坏的情况,还是发生了。 “着人去寻,死要见尸。” 西王母色厉内荏的说道。 所有的冷静,都只是表面。 青鸟应声退下。 天空中不知何时飘起了小雨,笙歌的衣衫染上了薄雨。 笙歌扯了扯袖子,将变成小蛟蛇的相柳塞入袖中。 这一身新旧大小不一的伤,还是莫要淋雨的好。 信步至东海,东海内,依旧挂满缟素。 笙歌挑眉,没想到这场丧事,古天帝搞得还是有模有样的。 就连小鱼小虾,都安静下来,配合葬礼的气氛。 “天帝?” 笙歌看向水晶棺旁弯腰曲背的古天帝不明所以。 古天帝转身,看向笙歌,瞳孔深处的不安清晰可见。 “我唤不醒他。” 古天帝声音轻颤,背越发弯曲。 明明他已经在水晶棺周遭设下了禁制,可为何还是出了意外。 古天帝不解,但更多的是惶恐。 笙歌凝眉,三步并作两步走过去,看向了水晶棺中双目紧闭的太一帝君。 这股气息和味道…… 笙歌撩起袖子,看向了缠绕着她的手臂昏睡不醒的小相柳。 不死药的味道吗? 心念转动,那些从西王母炼丹房搜罗来的瓶瓶罐罐立刻出现在地上。 “醒醒,醒醒。” 笙歌的手轻轻的覆在小相柳最中间的头颅上,温热的力量滋养着小相柳。 他们这些人中,最熟悉不死药的应该就是小相柳了。 毕竟是西王母迄今为止最成功的试验。 小相柳昏昏欲睡,睁开眼睛,懵懂茫然的看向笙歌。 那股力量,很温和,他很喜欢。 “他被喂下的是哪种不死药?” 笙歌先是指了指太一帝君,又指了指地上的瓶瓶罐罐。 只见小相柳从笙歌的手腕上下来,朝着水晶棺爬去。 只见小相柳轻轻吐着蛇信子,趴在太一帝君身上似一只小狗一般东嗅嗅西闻闻。 然后又扒拉开瓶瓶罐罐,一一闻了过去。 “不在这些之中,但,是我之前吃过的一种。” 相柳蔫蔫的说道。 水晶棺里这个人应该也是个古神吧,跟西王母身上有着同源的力量。 只是,比西王母的更加纯粹。 “吃了会怎么样?” 古天帝下意识追问着。 “我也不知道。” “吃下不死药的绝大多数都变成了她在墟洞中看到的那样,只有我是例外。” 相柳也不知,为何他独独成了那个例外。 “不伤不灭,力量暴涨,没有感情没有理智。” 笙歌接话道。 “不过,他也有可能是个例外。” 相柳指着依旧处于假死状态中的太一帝君,犹豫不定的开口。 毕竟是古神,体质血脉都要比凶兽强横太多。 “按理来说,吃下不死药不多时就会陷入癫狂撕咬的状态,但他不是。” 他是那个墟洞里的元老,见识过太多次不死药的试验。 有力量暴涨,狂躁嗜杀的。 也有体质无法承受不死药爆体而亡的。 但从未见过这种明明吸收了不死药,却安静沉睡,昏迷不醒的。 笙歌理解小相柳要表达的意思,可是她却不能确定,太一帝君的安静,是相柳口中的例外,还是因为假死。 “小相柳……” 笙歌正欲说些什么,突然感受到数道强横的力量越来越近。 “有古神去而复返了。” 古天帝木着脸,沉声说道。 这是太一在他的眼皮子底下第二次被伤害。 一次是迪明取古神血。 千防万防,没料到西王母竟然会在众目睽睽之下用不死药。 闻言,笙歌忙把小相柳收回袖子,隔绝了相柳的气。 西王母那张嘴,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多能言善道。 她本以为,她的语言艺术已经足够登峰造极了,没想到西王母祸水东引也用的不错。 电光石火间,笙歌已经大致理清了西王母的想法。 不难猜,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大胆。 不仅仅是为了报复,还有替罪羊。 昆仑后山的狼藉一片的炼狱场面,必须得有人担下。 在西王母眼中,最合适的人选自然是古天帝。 亦或者是她。 在古天帝的诧异下,笙歌抬手,再一次封住了太一帝君全身的经脉和气机。 脏腑,经络,内气,完完全全停止运转。 这个时候,太一帝君必须得安安静静的继续死着,绝不能诈尸。 一旦诈尸,易变,就坐实了西王母的话。 堂堂帝君身边藏着偷用不死药的怪物,跳进黄河都洗不清。 正文 第九百一十二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三) (二十三) 至于那些瓶瓶罐罐,也被笙歌收拾的干干净净。 “不知诸位去而复返所为何事?” 古天帝冷着脸,周身萦绕着彻骨的冷漠。 诸古神:“……” 怎么一会儿的功夫,古天帝就像换了个人似的,这么喜怒无常真的好吗? “昆仑山异动可查明了?” 古天帝紧接着问道。 太一生死不明,他现在着实没有心情和经历应付旁的事情。 “天帝,经由西王母提醒,我等也觉得太一帝君之死有疑。” “还请天帝重查太一帝君之死,莫要让太一帝君枉死啊。” 对,就是西王母的提醒。 证明太一帝君之死有疑,那就是他们火眼金睛。 倘若一切正常,那就是西王母搅弄风云兴风作浪。 “天帝陛下确定太一帝君已死吗?” 这话一出,水晶宫内一片寂静。 既然西王母打定主意要把黑锅甩给古天帝,那必定会安排人推动一把。 还有什么比当着众人的面汤太一帝君诈尸,变成小怪物更有说服力的。 这其中,必然有西王母安插的人。 “这是何意?” 笙歌上前一步,挡在古天帝身前。 古天帝这个傻白甜已经慌了神,关心则乱。 再说了,假死的馊主意的确是她提出来的,所以她善后也是理所应当。 “轩辕藜?” “嗯?” 笙歌高贵冷艳的挑挑眉。 神界,也是要看谁拳头硬的,再说了她现在已经不归神界管了。 一众古神看着笙歌的眼神分外复杂。 轩辕藜,在神界是个特殊的存在。 “本座询问天帝陛下,你插什么话?” 岁月悠久,高高在上的古神,有旁人难以理解的傲慢和尊贵。 “我没有插话的权利吗?” “如今大荒与神界休戚与共,轩辕国帝姬竟连与诸位交谈的资格都没有。” “是不是很可笑呢?” 如此积极主动的上蹿下跳,那她怼死也没错吧。 “本帝姬只是不理解您老人家那句是否确定太一帝君已死是何意思。” “怀疑太一帝君弄虚作假,还是怀疑天帝陛下刻意欺瞒?” “有话就直说,岁数这么大,说个话都说不利索,拐弯抹角的,没劲。” 诸古神:…… 大可不必把“老”字挂在嘴边。 听多了,蛮心慌的。 毕竟,古神之劫,就像是悬挂在他们头上的一把刀。 “西王母提醒,你便坚信不移,随即便来质疑天帝陛下,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也想着被立为古神界投奔西王母呢。” “毕竟,人以类聚,物以群分。” “你与西王母关系亲厚,想来是志气相投的。” 好吧,她想说臭味相投。 直面笙歌的那位古神,气的胡子忍不住颤动,脸红脖子粗哆哆嗦嗦的指着笙歌“你……” “你放肆。” “这算是气急败坏吗?” “只是不知道西王母许了你什么好处,能让你罔顾天帝陛下的颜面。” “你们知道吗?” 笙歌眨眨眼睛,看向了其他古神。 众古神摇摇头,他们没那个胆子质疑天帝。 明明他们是想着能够查明太一帝君陨落之因,怎么绕来绕去,就成了古天帝和太一帝君弄虚作假呢。 难不成太一帝君活腻歪了,想假死? 不可能,谁不知道太一帝君在这东海水晶宫过的恣意潇洒,随心所欲。 “是真是假,看过便知。” 笙歌面前的那位古神,气势汹汹的甩了甩袖子。 “看……” 古天帝扯了下笙歌的袖子,打断了笙歌的话,示意接下来的事情交给他。 短暂的惊慌害怕之后,古天帝已经冷静下来。 他是天帝陛下,没理由让人站在他身前为他遮风挡雨冲锋陷阵。 “稍安勿躁。” 古天帝眼神柔和的拍拍笙歌的肩膀。 面向古神时,古天帝的眼神变得凌厉可怕。 “是不是本天帝这些年太过于放纵你们了?” “岁数大了,竟也学会挑衅本天帝了。” “不错,勇气可嘉,但眼光可就不怎么样了。” “既然你听信西王母之言,怀疑本天帝,那本天帝会让你去亲自检验太一尸身,若你所言非虚,太一乃是假死,那本座自除天帝之位。” “反之,本天帝亲自废了你的古神骨。” “你该知道,本天帝有这个能力,也有这个资格和权利。” 此刻的古天帝依旧清冷高贵,但冷漠之外,多了无情和铁血,更像一个上位者。 偌大的水晶宫,陷入了寂静,无人敢开口。 这么多年,古天帝不理俗事,万事无谓,对神界发生的一切也是听之任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给了所有人一种温和宽厚的假象。 是啊,他们怎么忘记了,如今的古神界,是古天帝一手创立的。 “天帝陛下息怒。” 乌压压低着头,感受着古天帝的低气压,瞬间化身乖宝宝。 只有一位古神,神情纠结挣扎。 要不要赌一把…… 古天帝一反常态,显然有问题。或许西王母的猜测是对的,古天帝为了掩盖太一帝君假死的真相,才这般模样。 “你还要看吗?” 古天帝侧身,留出了身后的水晶棺,声音似寒冬腊月结着冰碴子的水。 “得罪了。” “我无意挑衅和质疑天帝陛下,但实在不愿意太一帝君走的不明不白。” “身为神界的一份子,有责任有义务维护神界。” 这大旗,扯的不错。 若放在以往古天帝可能还会知人善用放对方做古神界的宣传部长。 但现在…… 呵…… 笙歌静静的看着对方作死。 唉,没想到傻白甜也有化身地狱修罗的一天,这气质拿捏的妥妥的。 只见那人绕过古天帝,站在了水晶棺旁,探查太一帝君的生机。 一探,无。 再探,还是无。 这跟他想象的不一样,现在收回刚才那些话还来得及吗? 剔除神骨…… 这样的代价他承担不起。 想到西王母暗中塞给他的东西,咬了咬牙,低头探向了太一帝君的口鼻。 只是,下一秒,他便被定在原地。 “什么东西?” 笙歌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古神:“……” 为什么感觉轩辕藜一早就看透了他的想法,就在等着他找死呢? 正文 第九百一十三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四) (二十四) 笙歌摊摊手,嘴角含笑的看向对方。 西王母会甩锅,难道她就不会将计就计吗? 那声厉喝,让所有人看清了那位古神手中的东西。 这年头,看人生死,都需要带药粉了吗? “看来诸位来此,并不是为了确定太一的死,另有所图啊。” 古天帝眉眼冷峻,咔嚓一声齐肩卸下那位古神的胳膊,扔给了众神。 “这就是你们对本天帝的态度?” 古天帝出手太快,快到那些古神根本来不及阻止。 “是要本天帝现在亲自肃清古神界吗?” “本座在,神界就在,本座不介意再建一个神界。” “把百草神给本座唤来,当面查清楚这是什么东西。” 在古天帝的气势压制下,神界众神噤若寒蝉,光洁照人的地板上,那只手臂还是不停的流着血。 这便是触怒天帝的代价吗? 原来,以往他们那些小打小闹,天帝不是不知道,只是懒得管。 百草神提着药篮子姗姗来迟,对水晶宫的气氛视而不见,向古天帝见礼之后,不安蹲在地上开始检测药粉。 小小的药篮子,就好似是有无穷无尽的空间,每次都能掏出不一样的东西。 在几番检测后,百草神皱着眉头,用手指蘸了一点儿粉末,放在嘴里舔了舔。 笙歌:“……” 这玩意儿也可以随便吃吗? 胳膊上有个小相柳,棺材里还躺了个太一,再加上这小老头儿…… 组队,做怪兽吗? 古天帝对着笙歌轻轻摇摇头,示意无碍。 只见,小老头儿尝完之后,扑通一声躺在地上,双腿一蹬,翻着白眼,没了气息。 须臾,百草神睁开双眼,淡定的整理了下衣衫。 众古神,也是一副见怪不怪的样子。 笙歌:“……。” 还能这样。 中了毒晕倒再醒来,然后就没事了? 这什么逆天体质啊,要在宫斗剧里必然能成为宫斗冠军。 “天帝陛下,此药粉或有延长寿命长生之效,但能量狂躁,毁人心智。” “体弱服之,必死。” “难道是想炼制不死药吗?” 百草神眉头皱的几乎可以挤死一只苍蝇,很是不解。 神界之中,竟真的有人开始炼制不死药了吗? 异想天开。 不死药三个字一出,所有人看向了断臂狼狈的定在地上一动不动的那位古神。 不死药,并不能决定古神的生死。 古神的生死,事关天道。 “去验太一帝君,看看太一帝君的死,是否与不死药有关系。” 不死药决定不了古神的生死,那重创之后呢? 众所周知,迪明先是骗取太一古神血,后又重创太一,太一伤重,陨世。 刚才百草神不是说了,体弱服之,必死。 重伤也算体弱吧? 不就是甩锅吗?黑锅甩来甩去,自然就物归原主了。 “回天帝的话,太一帝君身上有不死药残余气息的存在。” 百草神检查之后,老老实实答道。 他就是个看病的,只负责说结果,不负责参与各种纠纷。 “呵。” 古天帝的手一下一下拍在水晶棺上,发出响亮的声音。 “还真得感谢你们过来提醒本座太一帝君之死存疑,要不然太一九死的不明不白。” “不死药?” “死了都不放过,是怕诈尸,还要再下一次不死药吗?” “太一是碍着你们什么了?” 吃瓜群众:…… 他们是无辜的,求放过! 天知道那个玩意儿到底是想闹哪样,真的不关他们的事情啊。 “西王母是给了你什么好处了,先是质疑本天帝,后又想再下不死药。” 古天帝画风一转,看向了断臂古神。 断臂古神额头上密密麻麻布满了冷汗,不知是疼的还是吓的。 一言不合,就砍断了他的胳膊。 这样的古天帝,实在是陌生至极。 如何狡辩? 断臂古神觉得,他狡辩不了。 沉默。 依旧是沉默。 “不说,你与西王母的关系,本帝君亲自派人去查。” “太一帝君的遗体有任何异变,本帝君会亲自前往昆仑山求个答案。” 古天帝亲自关押了断臂古神,众人请罪后便悻悻然匆匆离去。 闹来闹去,这件事情越发的扑朔迷离。 …… “你们说,这事到底是怎么回事,我都有些懵了。” “重点是,不死药究竟是谁偷偷炼制的?” “还用问吗,用脚趾头想也知道是西王母,指不定昆仑山后山的异动就是不死药的产物造成的。” “可是来探查太一帝君的死因是西王母提出来的啊。” “算了算了,不管怎么样,最近还是消停些吧,搞出了不死药这档子事,还牵扯到了太一帝君的陨落,古天帝不会善罢甘休的。” “多久没见古天帝如此杀伐果断的一面了,上位者,该狠还是得狠啊。” “那帮老家伙在昆仑后山建了小竹楼,我们也快些去划一块地方。” “近水楼台先得月,刚刚惹怒了天帝陛下,就当是将功赎罪监视西王母了。” 离了东海的地界,几人你一言我一语,依旧心有余悸。 不管事情的真相如何,古天帝有一句话没说错,他有权利剔除古神的神骨,覆灭神界,建立新的神界。 所以,想要珍爱生命,就得夹着尾巴做人。 好歹熬过这段时间。 东海。 水晶宫。 笙歌解开了太一帝君的经脉运转,以及气机流动。 “那个百草神是什么原理?” 笙歌挠了挠头发,还是问了出来。 “自诞生便是如此。” 这个回答,等于没有回答。 突然,昏迷中的太一帝君,脸上青筋暴起,放在身侧的双手无意识得握拳挥动。 西王母下的不死药,还是起了作用。 片刻之后,太一帝君猛的睁开眼睛,双目通红,却也无神,喉间不断溢出压抑不猪的嘶吼声。 “太一?” 太一帝君循着声音,机械的转头,看向笙歌和古天帝,但却没有任何回应。 就好似,在醒来的这一瞬间,太一帝君丧失了语言能力。 太一帝君的眼睛,时而清明,时而浑浊,似是有两股力量在不断撕扯争斗。 笙歌哑然,她承认假死是个馊主意了。 正文 第九百一十四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五) (二十五) 在太一帝君即将崩溃之际,小相柳从笙歌的袖子中窜了出去,一口咬在了太一帝君的手腕上。 狂暴的能量,一点点进入小相柳体内,缓缓平息下来。 小相柳打了个饱嗝,直接窝在太一帝君的胳膊上,睡了过去。 笙歌:…… 所以,这就是当时她第六感应验的地方? 小相柳的存在就是为了救太一帝君吗? 气息平静后,太一帝君的眼神澄澈,虽有疑惑,但总归是恢复了神智。 古天帝连忙为太一帝君检查身体,不死药的药性依旧存在,只是暂时稳了下来。 趁着古天帝为太一帝君检查身体的空档,笙歌言简意赅,删繁就简的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告诉了太一帝君。 馊主意他出的,古天帝负责执行。 但是,过程中出了些茬子。 不得不说,太一帝君也是多灾多难。 先是被哄骗着失了古神血,后又被偷偷摸摸下了不死药。 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饿其体肤? 听完笙歌所言,太一帝君烦人神色反倒是平静淡然。 最可怕的是未知,既已知晓,那便不再是如无头的苍蝇一般到处乱撞。 “无需自责。” 太一帝君从水晶棺中迈出,宽慰着笙歌和古天帝。 “说不定会因祸得福呢。”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这是?” 太一帝君看着睡的香甜的九头蛟蛇,嘴角微微抽搐。 九头蛟蛇并不罕见,可这头显然经过了变异。 “服用不死药之后唯一保留了神智的。” “并且,他不止服用了一次。” 笙歌解释道。 小相柳是不是太没有原则了,刚刚还非她不可,现在就直接抛弃她,选择了太一帝君。 见异思迁,渣男的潜质。 “好好护着,以后就是你的救命良药。” 事到如今,笙歌还有什么看不明白的。 小相柳就是太一帝君逢凶化吉,因祸得福的契机。 还能说什么,都是缘分啊。 只好摊摊手,君子成人之美,成就太一帝君和小相柳的良缘。 她算月老,还是西王母算月老? 太一帝君暂时安稳下来,古天帝终于有心情有精力去应对昆仑山各项事情。 仇,总得要报的。 天帝出手,雷厉风行。 关于昆仑山的流言喧嚣尘上,更不要说古天帝还抓到了下药贼。 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了西王母。 西王母焦头烂额,一面应付大荒信民的质疑,一面还要应付后山造作的古神。 谁能想到,她寻的那位古神是个下个药都能被发现的蠢货。 真真是应了那句,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古天帝不断发难,早前那些结盟的盟友们一个个如同墙头草一般,毫无立场可言,就差直接对着她捅刀子了。 可最终,所有的掩盖和挣扎,都是徒劳。 在一堆古神夜以继日的造作下,昆仑后山那些被掩盖的秘密最终还是公之于众。 炼制不死药 谋杀太一帝君 戕害大荒妖兽 污蔑古天帝 这是众神为西王母罗列出的罪名。 不死药,本就不该存于世。 “你可知罪?” 古天帝站于玉阶高台之上,众古神各归其位,看着枷锁在身的西王母。 西王母发丝凌乱,华贵庄重的锦衣也染上了污渍,神兵立于其身后。 “知罪?” “何罪之有?” 西王母癫狂的笑着,声音依旧傲慢麻木。 “古神之劫,避无可避,生而为古神,凌驾于众生万民之上。” “蝼蚁尚且偷生,凡人妄想长寿,吾等身为古神想着逃过劫难,有错吗?” 西王母眼睛环视四周,声音说不出的嘲讽。 古神之劫,一线生机。 为何她就不能拥有那一线生机,古神覆灭,于她何干。 默默旁听的笙歌,嘴角弯了弯。 西王母的想法,在某个立场上,算不得不可饶恕,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只可惜,立场不同,就注定了根本对立。 西王母炼制不死药,天下大乱,那她的五彩石要如何温养,大荒的数万万的凡人又该如何生存。 这口才,笙歌再一次表示佩服。 虽是歪理,可偏偏让人听起来觉得很有道理。 “蝼蚁尚且偷生,那死于你手中的妖兽就不配偷生吗?” 古天帝凌凌然的反问道。 “如果你炼制不死药的事情没有被发现,待来日,那些怪物为祸大荒,掀起血雨腥风时,大荒百姓也不配活着吗?” “歪理就是歪理,不论听起来如何有道理。” “西王母,你妄为古神。” 何为古神。 保人类平安,谋人类福祉。 “你一面想着逃离古神之劫,开辟昆仑派系,受人间香火,得人间愿力,试图听过万民信仰得天道庇护,一面又炼制不死药,造出怪物,动摇大荒安稳,你真的还有脸问本天帝何错之有,何罪之有?” “简直就是笑话。” 古天帝一字一句,荡魂摄魄,发人深思。 简单概括起来,就是一句,你还要脸吗?坏事做尽,还能找到道德的制高点。 西王母一怔,沉默良久。 凡人的生死,有何资格与古神相提并论。 古神自诞生之日起,为人界,为大荒,消弭了多少灾祸,人类得以繁衍生息离不开古神的护佑。 如今,为古神作出牺牲,不是理所当然吗? 古天帝与西王母,谁也说服不了谁。 本质上,三观不同,认知便会不同。 但西王母却也知道,她心中所想绝不能诉诸于众,否则天下万民将会如何看待他们虔诚供奉的神。 “天帝,以大荒妖兽试验不死药一事,我认。” “但我绝不是为了一己之私,我是为了古神界的将来,谋求一条出路。” “可太一帝君之死,与我无关,我从不曾伤及太一帝君性命,我敢以古神神格,向天道立誓。” 板上钉钉的事情,再狡辩也没有用。 倒不如把话说的漂亮点儿,让听众有共鸣。 嗯,她是古神界的有功之臣,炼制不死药的出发点是好的。 至于假死的太一帝君…… 就是她翻盘的点,炼制不死药,罪不致死。 正文 第九百一十五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六) (二十六) 可谋害古神的罪名,可就不同了。 古神立誓,天道见证,若违誓言,毒咒必应。 发完誓,西王母心中安定下来。 本来,她早就脱离了古神界,能安静的待在这里受审判,足以说明她的诚心。 “立誓?” “你的誓还没有立完吧?” 笙歌施施然的站了出来,高贵雍容,终于有了几分帝姬的韵味和气质。 代表轩辕国的颜面,自然就不能丢脸。 这点道理,笙歌还是懂的。 “轩辕藜?” “你私自下界,成了旱魃,非神,你有何资格再入古神界。” 笙歌一开口,西王母立刻质疑道。 在西王母心中,笙歌生来就是克她的。 “歇斯底里没用,事到如今,也并不是谁声音大谁就有理。” “我非神,的确如此。” “可如今的大荒之主是谁呢,那本座又是谁呢?” “本帝姬今日代表大荒轩辕子民出席审判,总要捍卫大荒子民的权益。” “换句话说,我是原告,你是被告,对着原告口口声声凡人如蝼蚁,你凌驾于众生之上。” “实在是令你的万千信民伤心啊。” “所以,请态度谦卑些,唤本座帝姬。” 怼人,还没怕过谁呢。 尤其是,现在她还是理直气壮。 “别岔开话题,请你继续你的誓言,本帝姬洗耳恭听,倒要看看这煌煌天道究竟能不能辨别真伪。” 想要钻空子,那也得看看天书同不同意。 太一帝君的古神血滋养了天书的青青草原,再薅一把,写一句话也不难。 迪明就是前车之鉴。 笙歌目光灼灼的看着西王母,满怀期待。 西王母心中一凛,不详的预感涌上心头,浓浓的忌惮和不安。 西王母用余光偷偷打量着笙歌,心下惴惴。 “若违此誓,天打雷劈,人神弃之。” 赶鸭子上架般,西王母干巴巴说着。 笙歌失笑,天打雷劈?搞笑呢?雷劫对于古神来说,微不足道,不值一提,挠痒痒似的。 这誓言,还不如不发。 “看来,西王母并不是诚心起誓,只是哗众取宠,颠倒黑白的手段啊。” “何时古神起誓,都与凡人一般了。” “西王母若是忘了古神起誓的誓言,本帝姬可以帮忙回忆一二。” 当然,也得成全天打雷劈这一条。 毕竟,不能厚此薄彼,蚊子再小也是肉。 于是,笙歌默默的薅下一小撮草,凝聚为笔,一笔一画认认真真在天书上写下“西王母违背誓言,应誓遭天打雷劈。” 掌声起,热烈鼓掌,感谢西王母贡献的一行字。 最后一字落下,草化为灰烬,下一秒晴天霹雳,惊雷冲破云层,炸响在西王母头顶。 西王母:“……” 被雷正好击中的西王母,满脸焦黑,衣服破损,头发散开冲天竖起,一开口,吐出一口黑气,甚至还转着圈,颇有艺术感。 西王母抓狂,所有故作的淡定从容,这一刻消失殆尽。 “是你?” 西王母怒目,瞪着掌管雷罚的神君,咬牙切齿。 “不是我,不是我……” 被瞪的神君,连连摆手,他是清白的。 “再说了,我的雷罚是针对凡人,依旧修真之人的。” “这不是雷罚,是天罚。” 神君低声,不甘心的喃喃自语。 这西王母竟然还想给他泼污水,坏神。 果然,泼污水是会上瘾的,这就是西王母的劣根性。 “西王母,慎言。” 古天帝高贵冷艳的接过了话语权。 “方才的雷劫,是天道之力,莫要攀扯旁人。” “这算是你的誓言应验了吗?” 古天帝对着笙歌不着痕迹的使了个眼色,要摁死西王母,就得好好配合。 不过,天道现在都如此上道了吗? “也许是偶然,西王母总在强调自己清白,那谨慎起见,还是换个誓言,重新来一次吧。” “许是天道都听不下去西王母如此敷衍浅薄的誓言了,所以才发了个小脾气。” 幸亏前段时间青青草原用古神血当肥料,要不然今天这出戏不一定能继续演下去。 都是因果啊。 “轩辕帝姬大人大量,说的在理。” “那西王母,请继续。” 古天帝和笙歌一唱一和,默契十足。 大人大量,也就是说大人不记小人过,谁是小人,不言而喻。 西王母心有余悸,不敢轻易开口。 “只我起誓,有些不公。” “不如天帝陛下与我一同起誓,言明太一帝君之死与自己无关。” “可否?” 过于凑巧,让西王母觉得蹊跷。 再说了,真的不是她害死太一帝君啊,劈她干嘛? 明明就是假死…… 古天帝:…… 有点儿慌啊。 ╭(╯3╰)╮ 刚才那惊天一劈,还历历在目,看看西王母这黑焦炭的模样,就有些心慌。 天诛地灭,魂飞魄散…… 古神起誓,誓言一般都是这么简单直接。 可现在他还不想死啊,太一的不死药后遗症依旧没有头绪,再者,好不容易发现了活着的乐趣,现在死了多可惜。 嗯,他就是担心太一,绝不是贪恋红尘。 “应了。” 笙歌朱唇轻启,对着古天帝无声说道。 难得能让西王母消失的如此顺理成章,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古天帝勉强的勾了勾唇角,交友不慎啊。 这种时候,骑虎难下,不想答应也不行。 “本天帝应了。” 笙歌神通广大,应该能保他神魂不灭的,至于是不是古神,不重要。 在古天帝和西王母一起发誓时,笙歌再一次狠狠薅了一撮草,开始了她辛苦刻字的艰难旅程。 一回生二回熟这个道理不管用了。 等刻下西王母的誓言后,笙歌脸色苍白,有种脱力感。 为了掩人耳目,只好故作傲慢的坐下。 站不动了,坐下歇歇。 天诛地灭,魂飞魄散,这样的誓言,太费心神和力气。 誓言声落下,大殿中罕见的陷入了沉默,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在古天帝和西王母身上,生怕不小心错过。 缓慢的,静谧的大殿中,灵气突然变的狂暴,似是摧枯拉朽的风暴,能把任何东西都摧毁。 古天帝:…… 西王母:…… 一个比一个慌 正文 第九百一十六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七) (二十七) 被天诛地灭的,究竟是谁。 一时间,古天帝仿佛被命运扼住了喉咙,深觉下一秒就会咽气。 古天帝求救似的看向笙歌,会不会搞错人? 笙歌眨眨眼,表示,安啦安啦,稍安勿躁,静观其变,少自己吓自己。 在众神呼吸困难时,西王母通身燃起了火苗,壮丽神奇,浓稠化为实质的能量将西王母紧紧包围在其中,似是在等待一个契机,将西王母湮灭。 头发被炸的冒烟,满脸黑黢黢的西王母置身风暴之中,丧魂落魄,狼狈不堪的拍打着能量囚笼,可她越是用力,囚笼便越是凝时。 古天帝偷偷的摸了摸自己的脖子,还好,喉咙没被扼住,呼吸也变得顺畅,腿脚也不疼了。 而众古神也看傻眼了,生平仅见。 看来,虽为古神,但誓言也不能乱发,神的头顶之上依旧有天。 虽是保持敬畏,才是长存之道。 眼看着西王母身上的火焰越发旺,西王母得神情越越发狰狞,这火焰似是要蒸发完西王母身体内所有的古神血。 “救命,救我啊。” 西王母声音凄厉,见拍打能量囚笼无用,便在地上翻滚,想要扑灭身上的火苗。 只可惜,没有用。 “西王母,事到如今你还不说真话吗?” 有些心肠软看不过眼的古神,别过头去连声劝道。 与其现在受罪,倒不如之前早早承认了罪行。 古天帝虽会动怒,但惩罚绝不会比现在严重。 如今,誓言牵涉到太一帝君,西王母能不能逃过天诛地灭的誓言反噬,那就得看太一帝君是否会宽恕。 可,太一帝君死了。 他们亲自出席了太一帝君的葬礼,又亲眼看到了西王母的同伙对着太一帝君下药,而百草神更是言明,太一帝君身上有不死药的味道。 “上天不公。” “上天何其不公啊。” 西王母字字泣血,泪如泉涌。 太一帝君的假死,竟然都能安在她的头上,这天道还真是瞎了眼。 “你是现在才知道天道不公吗?方才还趾高气扬的凌驾于众生之上,那个时候怎么不说上天不公呢?” “上天对你不好,就是不公吗?” 呵。 这个判断还真是主观,而又双标啊。 笙歌脱口而出的话,让心有戚戚的古神们愣在原地。 “再说了,誓言是你亲自立的。” “你再赌天道能不能看不到能不能灵验,会不会对你网开一面,只不过你赌输了而已。” 不死药的存在,本就违背生老病死铁律,再冠冕堂皇的理由豆无法掩盖西王母的私心。 就好似现在一些变态科学狂人,试图改造动物基因,加入人类基因重组,人工培植怪物。 是人类的不幸,也是科学的不幸。 笙歌冷眼旁观,看着西王母身上的火苗一点点熄灭,古神血蒸干,能量风暴一拥而上,摧毁了西王母的古神骨。 失了神血,没了神骨,体内天生的力量也随之消失,此时的西王母成了一个她口中只配做踏脚石的凡人。 只要能量风暴再凝聚一次,西王母就会彻底湮灭,化为灰尘。 对于古神而言,最可怕的并不是古神之劫降临,突兀死亡,而是被打落凡间,经历生老病死穷困潦倒之苦。 西王母不再挣扎,而是眼神讥讽的看向了在场的所有古神。 她只是不愿意等死而已,何错之有? 事到如今,她依旧固执的觉得自己并没有错。 “西王母,本天帝还是想让你死的心服口服。” “在你失了神血,神骨后,古神之劫推迟了,换句话说,你兴风作浪造作炼制不死药,加速了古神之劫的降临。” “你想送走我们这些老家伙,直接等新神降临。” “别说只算计了妖兽,凡人,你也同样算计了我们这些古神。” “所以,你该死。” 古天帝淡淡说道。 大殿里的众人,也偷偷掐指算了算古神之劫。 ∑(?Д?) 真的推迟了…… 好吧,原来西王母才是催命符。 不过,仔细想想也是。 不死药造出的怪物为祸大荒,不小心天倾地覆,他们这些古神没做到在其位谋其政,被天道抹杀也是很正常的。 再说了,若假以时日不死药大成,便会有越来越多寿命漫长之人,修行进入古神界。 后浪推前浪,前浪死翘翘。 搞来搞去,西王母才是罪魁祸首,明明能晚死很多年。 顿时,所有古神心中的怜悯同情烟消云散,看向西王母的眼神冷漠至极。 想踩着所有古神上位,也不看看自己配吗? “废话你也别说了,心服口服去死吧。” 带着太一的秘密,完完全全消失吧。 别说什么罪不至死,桩桩件件皆该死。 西王母的喉咙再也发不出一丝声音,能量氤氲聚集,朝着她轰炸过去。 地上。 干干净净。 没有血滴,没有肉块,只有小小的一堆灰。 昆仑派系,自此消失。 而古神界,也难得的进入了兄友弟恭和睦相处的生活。 吃一堑长一智,跟着天帝有肉吃。 就连天道,都是站在古天帝那边儿的。 古天帝:“……” 就很懵。 西王母死了,事情都告一段落了,可他还是很懵。 有一说一,那天罚,他多多少少都该挨几下的。 毕竟,通知太一假死的是他,看护不利的还是他,没想到天罚对他如此温柔,除了刹那的呼吸不顺,竟连一根头发丝都不曾掉了。 咳咳,他可能是天道的亲儿子。 不对,是笙歌。 古天帝想到笙歌的胸有成竹,又想到天罚降下时,笙歌的脸色,呆住了… 说好,他才是天地间最粗的金大腿呢? 何时,他已经攀上了真正的金大腿? 天道=笙歌? 那他刚才说他可能是天道的亲儿子? 那岂不是…… 现在收回还来得及吗? 古天帝绕着笙歌走来走去,口中喃喃自语,就没停过。 笙歌被转的眼晕,然后伸出脚绊倒了心不在焉的古天帝。 “别转了,行吗?” 笙歌没好气的说道。 “好的,爸爸。” 正在想事情的古天帝,脱口而出。 正文 第九百一十七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八) (二十八) 好的,爸爸? 笙歌挠了挠耳朵,很是怀疑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礼尚往来,所以她该回什么? “爸爸的好大儿?” 笙歌不太确定的问道。 只是,做爸爸做久了,习惯怎么办。 古天帝凑近,仔细端详着笙歌,仿佛是在思考,脸皮怎么能这么厚? “你还真敢应。” 古天帝学着笙歌的样子,席地而坐。 金大腿的坐姿,也得学,也许这样可以更好的感知天地。 “你敢喊,我为什么不敢应,总不能去做缩头乌龟吧?” “还有,我没你这么大的儿子,也不缺儿子。” 笙歌耸耸肩,声音淡淡的说道。 她的便宜儿子们,大多都是贴心小棉袄,哪像古天帝一样,活脱脱一个老不死! 是阿毛不香了? 还是马文才不暖了? 所以啊,她图古天帝什么? 图他傻白甜?图他会喊爸爸?图他年纪大? 古天帝:…… 他总觉得他在笙歌波澜不惊平静的语气中听出了浓浓的嫌弃,还有一丝寻常察觉不到的怀念。 怀念谁,他不知道。 但是他知道,嫌弃的一定是他。 “我在想天罚,怎么能来的既及时又精准。” 古天帝目光灼灼的看着笙歌,眼中有无限的期盼。 笙歌嫌弃的拨开古天帝越凑越近的脸“可能是天道看你可怜,饶你一命。” 不精准的话,现在被天诛地灭的就是古天帝了。 “是这样吗?” 古天帝面色怅然若失,似是有无尽的哀怨和遗憾。 笙歌挑眉,这么遗憾,是在遗憾认亲不成功吗? 让傻白甜伤神,还真是她的不对了。 “如果,你实在是想认爸爸的话,那我就勉为其难的应下吧。” “你别难过,怪可怜的,毕竟都这么熟了。” 笙歌伸手,安抚似的拍了拍古天帝的脑袋。 古天帝一怔,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光影斑驳,温热宜人。 光影之下,女子眉眼如画,睫毛入蝉翼,眼中波光潋滟,似映满绚烂晚霞的海面。 很美。 可偏偏这样一个看似娇弱的美人儿拍着他的头,一脸的慈父笑,说出来的话又格外的贱兮兮,生生的掐灭了所有的旖旎缱绻。 他仿佛读懂了笙歌表达的意思,父子可以,其他勿扰。 好吧,幸亏他从头至尾没有动过不该有的心思。 他敢以天帝的尊严保证,惦记上笙歌这样的女孩子,只会黯然神伤。 想要抱得美人归,简直就是在做梦。 “这个给你。” 古天帝话锋一转,递给笙歌一个小瓷瓶。 笙歌不解,眨了眨眼睛。 “古神血。” “我觉得你应该需要。” 其实,笙歌承不承认并不重要,他心中认定就是。 旁人没注意到,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大殿之上,脸色突如其来的苍白,以及脱力坐在地上。 这些不寻常放在一起,本身就是答案。 “又诓骗谁的?” “还是打家劫舍抢的?” 笙歌接过小瓷瓶,狐疑的盯着古天帝。 哪个倒霉蛋,又被古天帝盯上了。 说实话,她的青青草原现在长势极好,郁郁葱葱,西王母一身的古神血都当做了青青草原的肥料。 羊毛出在羊身上。 这话她能说出来吗? 显然是不能的。 “你管谁的呢,反正不是寻常古神血能够比拟的。” 古天帝别扭傲娇得说道。 笙歌哑然,这副臭屁的小表情,不就是在主动告诉她,是他呀,是他呀…… 傻白甜还是傻白甜,不能指望对方有脑子。 笙歌也没有再推辞,收好了瓷瓶。 创世者的好意,她安心收着就是。 一场滔天祸患,消弭于无形,神界安宁祥和,大荒蒸蒸日上。 笙歌看着笼罩在五彩石上的能量,越发的纯粹光明,眉眼弯弯。 终于,她也能保护想要保护的人了。 待这个世界结束,得寻个机会,将五彩石送出去。 “笙歌,你在想谁?” “你爷爷。” 古天帝:…… 笙歌:…… 话不投机半句多,古天帝觉得他已经不想在继续这个话题了。 笙歌挠了挠头,表示很无辜。 她觉得,她的话,没有任何问题。 毕竟,大圣一直都以老父亲自居,古天帝又一门心思认她做爸爸。 亲戚嘛,攀来攀去,就成了。 这个世界,没有明确的心愿和任务,笙歌也过的随心所欲。 至于天书的内容…… 狗血八卦是字数,神人争端是字数,大荒安稳也是字数,不拘一格集字数。 “对了,太一还好吗?” 前段时间忙着扳倒西王母,而太一帝君的情况也相对稳定,她也就挺长时间没有关注过太一帝君了。 古天帝表情复杂,半晌才说出一句“应该算好吧。” 如果鸡飞狗跳算好的话。 如果挥金如土也算好的话。 应该…… 笙歌听到这两个字,下意识的联想到小相柳。 小相柳的胃口,吞座山都不稀奇。 她就是从墟洞中救出了小相柳,然后顺水推舟把小相柳丢给了太一帝君,当起了撒手掌柜。 天地良心,她真的就只是想成就一段良缘,绝对不是怕小相柳吃穷她。 她是那么吝啬的人吗? “左右无事,不如我们去东海看看吧?” 只是探望,绝对不能接回来。 古天帝表示,他并不想去,近来,太一帝君总是传讯给他哭穷。 可是,不是他想不去就能不去的。 东海,依旧辽阔无垠。 只是,进入东海水晶宫后,笙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你有没有觉得这东海水晶宫变小了,并且还灰蒙蒙的?” 笙歌不太确定的戳了戳古天帝的胳膊。 “你要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不是错觉。” “东海水晶宫被太一帝君拆了一半拿去换东西养那条小蛟蛇了。” “至于你觉得灰蒙蒙的,是灵气越发稀薄了。” 谁能想到,胳膊粗细的小蛟蛇,吃起东西来就是个无底洞。 笙歌:…… 别看她,她是不会认错的。 “唉,失策了。” 笙歌长长叹了口气,懊恼的开口。 古天帝侧耳,认真等待着下一句,难得听笙歌自我深思。 “西王母死的太早了也太着急了。” 正文 第九百一十八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二十九) (二十九) 这叫自省,这叫反思吗? 古天帝翻了个白眼,无语极了。 “赔偿还没谈妥,小相柳这么能吃,抚养费总得给些吧?” 阔绰如太一帝君,都快要被吃穷了。 幸亏,之前她找到了太一帝君这个冤大头。 古天帝:说的好有道理。 的确是失策了。 笙歌和古天帝一前一后踏入水晶宫内,当初的小蛟蛇摇身一变,成了俊秀美少年。 青衣,白发,黑眸,身段笔直,眼角微微上挑,不羁放纵。 “你剩下的八个头呢?” “剁了?” 盛世美颜当前,笙歌很是煞风景的问道。 按理说,小相柳想要修行有所成还得上百年。 相柳:…… “你以为水晶宫内上千年氤氲积攒的灵气哪里去了?” 闻言,笙歌眨眼,她这是被傻白甜鄙视了吗? 太一帝君站在相柳身侧,一袭白衣,玉冠束发,脸色苍白,唇无血色,可气息却平稳的很。 这两人,一个是放荡不羁邪魅美少年,一个是病弱秀气典雅贵公子。 颜值匹配,气场不合。 “你终于来看我了。” 小相柳看到笙歌,一改邪魅狂狷的气质,眼泪汪汪再次变成了一条小蛇缠在了笙歌手腕上。 一觉醒来,身边的人就变成了这个体弱多病走两步就喘气的病男人。 小相柳觉得,他心里苦啊。 “你是不知道我这段时间过的有多苦,我喜欢美食,他不让我吃,尽让我吃那些乱七八糟的草。” “我喜欢晒太阳,可是这水晶宫里阴沉沉冰冰凉的,住着跟那墟洞一样,怪瘆人。” “他还放我的血……” “你再不来,我就死了……” 小相柳声音凄惨的控诉着太一帝君这些日子以来的所作所为。 太一帝君瞠目结舌,他散尽家财养一条小蛟蛇,到头来没落下一句好话。 笙歌看着缠绕在她手腕上,演技浮夸的小相柳,只觉得这个是个烫手的山芋,下一秒,就把小相柳扔给了太一帝君。 反正她是养不起。 扯着嗓子嚎得小相柳顿时安静下来。 随机应变,是求生之道。 “本座让你吃草?让你受冻?” 太一帝君摁着小相柳的蛇头,语气不善的问道。 那些小相柳口中的草,价值连城,旁人一生寻常一株都见不到。 至于受冻? 偌大的水晶宫的灵气都被相柳一人吸收殆尽,还嫌弃水晶宫凄苦。 “我就是想晒晒太阳,就是一直想吃东西。” “墟洞里,常年漆黑冰冷,西王母心血来潮才会遣青鸟扔一次食物,所以,我害怕饥饿,害怕阴冷。” 小相柳明亮的眼睛堆满泪水,一滴一滴落下,真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 笙歌偷偷撇撇嘴,这是见告状不成,直接转变策略装可怜了。 这么粗浅的套路,有眼睛的人都能看出来。 “那以后我们不住水晶宫了,那些草不想吃就吃了,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太一帝君拍了拍相柳的头,轻声说道。 说着说着,太一帝君便虚弱的咳嗽起来。 笙歌:简直没眼看,傻白甜的弟弟也是傻白甜。 “不用这么麻烦的……” 小相柳挣扎着从太一帝君的手中挣脱,跳在地上。 他就是想跟在轩辕藜身边,他喜欢她身上的气息,餐风饮露他也愿意。 好吧,要是多少能吃些肉,他会更开心。 小相柳的眼神过于炙热,吓的笙歌硬生生往后退了一步。 这是又把她当做了食物吗? 她皮糙肉厚的,不好吃…… “你退半步的动作是认真的吗?小小的动作伤害那么大。” 矫揉造作的语气,让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不是剧情虐恋剧,戏精附体,也适可而止。 “乖,这是整整一大步。” “眼神这么不好使,以后就让太一帝君给你好好的补补眼睛,明明目。” 笙歌用一种关爱智障的眼神看着小相柳。 还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跟着太一帝君,向往她身边的跌宕起伏惊涛骇浪。 可一旦跟在她身边风里雨里,又该怀念此时吃饱喝足的岁月静好。 再说了,她又不会永远呆在这里。 跟在太一帝君身边,就有古神界这么一座大靠山。 “差不多得了,不就是这段时间把你拘在东海不允许你外出。” “过两日,等你把能量消化,就出去。” “去哪儿都行。” 太一帝君揪着小相柳的衣领,把他扯回身边。 本来,他并不阻碍相柳跟着笙歌走。 可他不知,笙歌出于何种考量,拒绝了相柳。 既如此,那他就任劳任怨的继续养着吧。 能活到哪一天,就养到哪一天。 大不了,活着的时候,多给相柳攒些东西。 “你不打算死而复生了?” 知弟莫若兄,古天帝凝眉问道。 假死药的事情告一段落,寻个巧妙的时机,让太一死而复生重新恢复帝君之位,并不是不可以。 可看太一的意思,想一走了之了。 “做帝君养不起家,我得养家糊口,得想办法多攒些家产。” 太一帝君一本正经的说道。 东海水晶宫都快要被吃垮了,还怎么能继续待在这里呢。 再说了,相柳喜欢晒太阳。 以后就带着小相柳,行走于大荒,走到哪里吃到哪里。 直到他走不动。 “想好了?” 古天帝并没有逼迫太一帝君,而是简单的确认了一遍。 “嗯。” “只是,这不死药有朝一日不受控彻底爆发时,还请兄长了结我的性命。” 身为一个享清福的逍遥古神,不曾为大荒万民付出就罢了,总不能在失了神智之后,还为祸大荒。 “小爷不会让你成为那个样子的,放心吧。” 这一刻,小相柳突然认清了自己的使命。 除了吃,除了晒太阳,除了报恩之外,还有一个病秧子得靠着他才能活下去。 莫名觉得,生命的意义得到了升华。 “小相柳说的对,那一天是不会到来的。” 越看小相柳,越顺眼。 虽然能吃了些,但能吃是福。 虽然戏精了些,但戏精欢乐多。 怎么着,也比迪明那个狗玩意儿要强吧。 算了,不能比。 正文 第九百一十九章想共赢的天书魃(三十) (三十) 迪明不配。 古天帝不着痕迹的打量着太一帝君和小相柳。 总觉得有猫腻。 太一对小相柳是不是过于上心了? 难道真的只是对自己小命的关心,是他想的龌龊了? 远远的把水晶宫抛在身后,古天帝依旧神神叨叨,口中嘟嘟囔囔不知道说些什么。 笙歌很是嫌弃的躲的远远的。 这么容易磕的一对,竟然还在这里疑神疑鬼。 病弱太一君vs傲娇小蛟蛇 不好磕吗? 不上头吗? 更不要说,两人之间冥冥之中自有羁绊,割舍不掉,性命攸关的那种。 别说什么,小相柳是太一帝君的救命良药。 肤浅了…… 太一帝君也是小相柳的救赎啊。 假如,昆仑后山的秘密不能探查清楚,那么最后等待小相柳的会是什么,并不难猜。 不管了,不管了,什么都能是假的,但她磕的cp一定要是真的。 “你说,太一是不是有些奇怪?” 傻白甜古天帝最终还是没忍住,试探着问出口。 好奇心这个东西,就像是荒原上的野草,只会越来越茂盛。 “奇怪?” “病弱美人儿不都是这个样子吗?” 笙歌头也不抬的说道。 她现在关心的是,病弱美人儿和傲娇少年郎谁在上。 她是不是想的有些长远。 刚有个苗头,她就想到开花结果,激情飞扬的大事了。 “我不是这个意思……” 古天帝支支吾吾。 笙歌怎能如此迟钝,为何就领悟不到他的意思。 含蓄是美德,说的那么直白怪难为情的。 还有,什么叫病弱美人儿,再怎么说,太一都是古神界做第二把交椅的人。 稳坐东海,镇一方天地。 “太一和相柳……” “天注定的缘分,你就不要狗拿耗子多管闲事了。” 古天帝:狗是谁? 不对,重点是…… “你也看出来了……” 果然,猫腻是藏也藏不住的。 “别多想了,难不成你还要做棒打鸳鸯的恶人,一棒子打死小相柳?” “别忘了,小相柳可是太一的救命恩人。” 再说了,太一帝君能不能成功还得另说呢。 小相柳那没心没肺的样子,只想着吃喝玩乐,太一帝君前路漫漫啊。 “这倒不会,就是古神界的一些女神仙们该难过了。” 太一帝君叹了口气,幽幽说道。 那是不死药,不是姻缘线,这是要闹哪样。 “你没脑子?你忘了,曾经的太一帝君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该难过的已经难过了,该移情别恋的也移情别恋了,难不成还真有人为太一帝君守节?” 笙歌毫不留情的打击着古天帝。 傻白甜的脑回路一如既往的简单幼稚还片面。 最重要的是,年纪大了还健忘。 算了,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闻言,古天帝幽怨的瞪了笙歌一眼,矫情至极“你说话一直这么讨厌吗?” 一直怼…… 非得怼死他…… “也能温柔些,你等等,我组织下语言。” 笙歌没好气的白了古天帝一眼。 相处的越久,傻白甜越发矫揉造作。 “天道把智慧洒给了古神,偏偏对你厚爱至极,撑了把伞。” 低情商:你没脑子。 高情商:无数种回答,想听哪种。 古天帝一怔,第一时间还没反应过来 堂堂天帝,自从轩辕藜东海之滨没被迪明杀死,摇身一变变成了笙歌之后,他就莫名其妙成了脑髓里有点贵恙的小跟班。 还是那种时时刻刻被嫌弃的小跟班。 …… …… 日光弹指过,笙歌和古天帝漫无边际的行走在大荒各个角落,偶尔还能追寻听闻到关于太一帝君和小相柳的传闻。 不对,如今的天地间,再没有当初那个孑然一身清贵凛然的太一帝君,而是变成了一个浑身沾满烟火气,据说立志当财神爷的病秧子。 据说这还没有得天地认证的财神爷,不仅仅是一把敛财的好手,还是吝啬的要命。 但,经商眼光确实一等一的好。 走三步喘一口的病秧子的财神爷身边形影不离的跟着一个青衣白发黑眸少年郎,所过之处,少年郎负责吃,吝啬至极的财神爷负责掏钱。 仿佛,所有的吝啬,所有的贪财,都是为了在这种时候一掷千金。 听听这描述…… 笙歌失笑,看来太一帝君才是要生生为自己另辟蹊径谋求一个新神位啊。 在此之前,从来没有对财神爷的认知。 不错…… 某种程度上,这也算是歪打正着的为以后逃过古神之劫做了铺垫。 只是,傻白甜古天帝跟笙歌所注意的点不一样…… “原来太一真的能这么禽、兽。” 好吧,古天帝承认,一直以来,他都心存侥幸。 “好好说话。” “你说话也一直这么讨厌吗?” 记仇笙歌上线,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古天帝:…… 这话,他已经说出去多久了。 “那我应该怎么说?” 古天帝觉得,禽、兽如何能说的委婉。 本就是狂悖浪荡之举,他该如何说。 “没文化真可怕。” “触景生情四个字,他只占了两个。” 看明白了吗? 这就是说话的艺术。 古天帝瞠目结舌,要说强,还得是笙歌。 在一处风景秀丽的山野,笙歌和古天帝见到了太一帝君和小相柳。 确切的说,小相柳在大吃大喝。 太一帝君在漫山遍野的寻天材地宝。 怎么看,太一帝君都像是个小可怜。 不过,数年不见,太一帝君的脸色却是肉眼可见的红润起来,咳嗽起来也不会撕心裂肺喘不过气。 显然,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待遇不错啊。” 笙歌坐在小相柳身侧,看着满满当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戏谑地说道。 看看小相柳这白嫩嫩的手,浑身的草木香,不见一丝油烟味,就知道这位傲娇少年郎也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 小相柳眼神闪烁,再没有之前的理直气壮。 “我没有苛待折磨他的……” “真的。” 小相柳揪着笙歌的衣服,眼巴巴说道。 “虽然,我吃他的,穿他的,住他的,但是我也认认真真治他的病了。” “他也不会早死了。” 正文 第九百二十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一) (一) 小相柳说的格外认真,越说越理直气壮。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 救古神一命,混吃混喝几十年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 此理,甚妙。 “我又没说你折磨苛待他,瞧瞧这神采奕奕的模样,便知晓太一过的不差。” 人逢喜事精神爽,至于啥喜事,她也不知道。 这是太一之幸,也是小相柳之幸。 一饮一啄,莫非前定,皆有来因。 见太一无恙,笙歌的心也算是落地,假死的因果也算是了结。 辞别太一帝君和小相柳,踏过了山川湖泊,领略了人生百态,顺便日行一善,做好事,积善德,温养五彩石后,便安然的回到了轩辕国的都城。 天书之上,关于轩辕帝鸿的文字,寥寥数笔。 人族帝王,本应该是天书的主要供应者,可偏偏她天南海北东奔西跑,待在轩辕帝鸿身边的日子反倒少了。 总得补补,然后潇潇洒洒的开启下一个世界。 这一待,便待了十年。 轩辕帝鸿把大荒治理的很好,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合格的帝王。 一日,正在打坐的古天帝,似有所感,抬头,看向一望无际的天幕。 笙歌走了…… 这世间,再没有笙歌的气息。 也不知这一望无际的天幕之外会是什么?是新的世界,或者依旧是亘古不变的天幕? 至于笙歌究竟是何人,他并不想深究。 唤其为救世主,也不为过。 可偏偏这个救世主,没有半分救世主该有的样子,依旧是谈笑风生,随心所欲。 为何来,不重要。 为何去,也不重要。 相识一场,相伴多年,便已是不易的缘分。 阴差阳错,救了大荒万民,推迟了古神之劫。 还真是来的毫无征兆,去得也毫无征兆。 东海之滨,轩辕藜是真的死于迪明剑下,古天帝在笙歌离开之际,终于确定了这一点。 隔着千万里,笙歌似是感受到了古天帝的注视。 傻白甜的感知还真是敏锐。 笙歌素手一指,关于天道的感悟便尽数赠给古天帝。 太一帝君,无心插柳预定了新神界中的财神一位,假以时日,古神之劫,已不是太一帝君的劫难。 那傻白甜古天帝呢? 相处多年,对方虽说脑子不好使,嘴巴还不利索,最简单的怼人也怼不好,但好歹也算是合作愉快。 “临别赠礼,不用谢。” 笙歌的声音炸响在古天帝耳侧,旋即,古天帝的脑海中出现了无数玄妙的感悟。 古天帝:…… (╥﹏╥) 好感动,这就是当小跟班的快乐吗? 谁都别拦他,做小跟班他快乐。 赠礼不赠礼的不重要,他主要是喜欢做小跟班。 …… …… 脱离世界的笙歌,意识到,她的力量中竟夹杂着些许天书之力。 貌似,这也算是意外之喜了。 甚好。 笙歌眯着眼睛,美滋滋的晒着太阳,一直温养着的五彩石,也在散发着柔和的光。 五彩石,定要尽快送出去。 “一一,开始吧。” 并没有多做耽搁,笙歌开始新的任务。 “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 笙歌刚刚进入世界,迎面砸来的便是这句话。 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哪怕不需要剧情介绍,她都猜到任务了。 笙歌抬眸,看向眼前的宫装美妇,以及妇人身旁眉目俊雅的小少年。 小少年的声音斩钉截铁,但也带着笑意,嘴角一弯,便有两个不大不小的酒窝,乍一眼看过去,煞是可爱。 嗯,可爱都是假的。 这是刘彻,未来的汉武大帝,雄才伟略。 笙歌身侧也站着一位锦衣华服,雍容华贵,举手投足间都是张扬个性的女子。 馆陶公主,大名鼎鼎的窦太后之女。 所以,她来临的节点恰好是刘彻年少时许下金屋藏娇诺言的时候吗? 倒也不错,只是不知道陈阿娇的心愿是不是脚踹渣男,走上人生巅峰。 馆陶公主听到刘彻童言无忌地话语,眼中止不住的高兴。 更不要说此前,栗姬和刘荣刚刚拒绝了她的提议,两相比较之下,更觉得王氏和刘彻这对母子顺眼,识时务。 “阿娇以为如何?” 馆陶公主指着刘彻,笑意盈盈的问道。 “……” 如何? 能如何。 金屋藏娇的诺言的确是实现了,鎏金瓦顶,朱漆门窗,五彩琉璃,奇花异木,香薰不断。 只是,这诺言是有时间限制的。 否则,哪里会有后来陈阿娇求司马相如写长门赋妄图挽回君心的事情。 “阿娘,女儿再想想。” 她现在都不知道陈阿娇的心愿是什么,答不答应都不太对,不如先拖着。 待她认认真真接收完剧情和心愿后,再做决定。 “阿娘,我想外祖母了。” 窦太后,一生只有一子一女,当今圣上和馆陶公主。 “王夫人,阿娇自小被娇养惯了,不当之处,还请见谅。” 馆陶公主虽是道歉,但依旧是高高在上。 她的身份足够尊贵,后台足够强硬,后宫之中,除却太后,无人能让她见礼。 “公主言重了,翁主年少可爱,童真童趣,无妨。” 虽时翁主,却比寻常的的公主还要尊贵几分。 告别了王娡刘彻母女,馆陶公主带着笙歌前往了长乐宫。 长乐宫中,笙歌借着打哈欠犯困被宫女带下去休息的空档,接收了剧情。 的确是陈阿娇。 那个家世显赫,富有传奇色彩的陈阿娇。 幼年尊贵。 青年宠冠后宫。 紧接着多年无子,又诅咒卫子夫、与女巫楚服的丑闻最终被人告发,被废,移居长门宫,抑郁而终。 只是,她的心愿竟不是踹掉渣男,然后美满过此生,也是金屋藏娇。 只是,她不再是被藏的那个娇。 她一生执着,情感动天的长门赋依旧不能让汉武帝刘彻侧目半分,卑微祈求也不能重拾帝王恩宠,所以她的执念,便是几十年,直到死。 她记得金屋藏娇的诺言,也记得君恩如流水,翻脸不认人。 她想建金屋,她想藏娇。 她想建一座金屋子,把刘彻藏起来。 这个心愿…… 正文 第九百二十一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 (二) 对于陈阿娇的这个心愿,笙歌不知该作何评价。 金屋藏娇,藏刘彻。 干得漂亮。 不过,有千古一帝之称的汉武帝要是被一座金屋子藏起来,还是汉武大帝吗? 接收了剧情和心愿,笙歌伸了个懒腰,都还是小萝卜头,有的玩儿了。 难不成不让刘彻上位吗? 如今的太子还是汉景帝刘启的庶长子刘荣。 刘彻也只是小小的胶东王,距离东宫太子之位远之又远。 可以说,剧情中,后来,庶长子刘荣被废临江王,栗姬在后宫失宠,离不了王娡和馆陶公主的内外联合。 这皇位,抢还是不抢,又是个问题。 谁说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新词强说愁的,她现在就快要愁死了。 陈阿娇只是想建一座金屋子,把刘彻藏起来。 藏一个没有实权,不得新帝喜欢的懒散王爷可比藏一个野心勃勃的帝王要简单的多。 可是,这真的是陈阿娇所求吗? 陈阿娇生来尊贵,高高在上仿佛本来便应该是她的标配。 她真的能够欢欣雀跃的接受未来作为一位普普通通的宗妇跪拜那些曾经不如她的女子吗? 这对一个把傲慢高贵刻进骨子里的人来说,并不友好。 再说了,屈居人下,她做任务也做的不舒坦。 如今,她是陈阿娇。 栗姬与刘荣上位,等待她和馆陶公主的便是永无止尽的耻笑与嘲讽。 别忘了,在询问刘彻是否愿意娶陈阿娇为妻前,馆陶公主首先考虑的是太子刘荣。 太子刘荣以及栗姬十分不屑的表示,太子妃的位置,陈阿娇不配,妾室倒是可以考虑下。 唉…… 她可不想一辈子被奚落。 所以,刘彻还是上位吧,最起码到时候可以建一个最华丽的金屋子,好好把他藏起来。 嗯哼,她是真的聪明。 打定主意之后,笙歌的心反倒是安定下来,开始仔细打量着长乐宫。 自高祖后,历任太后居长乐宫。 如今长乐宫的主人,是大名鼎鼎的窦太后。 普通农家女,然后成了吕后身边的小宫女,就被遣往代国,当时的代王刘恒一见钟情,诞下两子一女,代王继位,窦氏成为皇后,紧接着又是太后。 依笙歌看,单单窦太后的一生,都足以撑起一本大女主文,且还是莫名其妙开挂,莫名其妙就会逢凶化吉的那种。 “母亲,母亲,外祖母。” 笙歌迈着小短腿,欢快的跑过去。 世人皆知,长乐宫中,陈阿娇是有任性放肆的权力的。 “慢点儿,慢点儿。” “娇娇,到外祖母这里来。” 窦太后双目无神,靠着声音辨别着方向,朝笙歌招手。 馆陶公主是长女,窦太后的一腔母爱最开始毫无保留地倾泻于她。 爱屋及乌,所以馆陶公主唯一的女儿陈阿娇,也就更被偏爱。 长女,幼子,都被偏心。 笙歌依言,趴在窦太后的膝盖上,软糯糯的蹭着,就好似一只孺慕的小狗狗。 此时的窦太后,几近失明,已经看不到了。 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年事已高且双目失明的老人,在朝堂依旧有话语权,掣肘着帝王。 传奇的人生,不需要解释。 “外祖母,侍妾是什么?” 笙歌眨巴着大大的眼睛,声音带着这个年龄特有的娇憨和软糯,不解的问道。 窦太后的脸色瞬间有些复杂,那双无神的眼睛轻轻转动。 “娇娇,莫要听那些乱七八糟人的胡言乱语,脏耳朵。” 娇娇身份尊贵,自小娇生惯养,又承欢在她膝下,哪里需要知道这些东西。 “外祖母,不是乱七八糟的人。” “是栗姬娘娘说刘荣表弟人品贵重,要娇娇做侍妾。” 笙歌故作懵懂的告了一状。 “娇娇不懂侍妾是什么,娇娇是不是太笨了。” 背靠大树好乘凉,尤其还是这样一棵重量级的大树。 身为一个六七岁的小萝卜头,好奇心旺盛,藏不住事,不耻下问多正常。 此时,窦太后的脸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在窦太后眼中,陈阿娇没有公主之名,却比公主还要尊贵。 她嫡亲的外孙女,皇上的外甥女,如今支配给栗姬的儿子作侍妾了吗? 刘荣刚刚被封为太子,栗姬便这般不知天高地厚,口出狂言了吗? 她倒是好奇,尊贵如娇娇都只能做侍妾,那偌大的京中,何人配为太子妃? “娇娇,人品贵重一般而言特指的便是生母血统高贵。” “荣儿身份尊贵,但若是说人品贵重就有些牵强了。” “至于何为侍妾,同你说这话的栗姬,便是侍妾。” 窦太后并没有欲盖弥彰,而是认认真真的举例解答了笙歌的疑问。 顺带云淡风轻的羞辱了栗姬。 她是先帝的皇后,是妻子。 馆陶是公主,陈午尚公主,馆陶也是妻子。 以后娇娇也只会是正室。 所有人中,只有栗姬,哪怕刘荣被册封为太子,她依旧无缘后位,无法名正言顺的与启儿成为夫妻。 呵,这才是真正的笑人不如人。 “原来如此。” “那等下次栗姬娘娘再这样说的话,娇娇就知道该如何回答了。” 这一状,告的着实成功,笙歌表示很满意。 “娇娇,去园子中给外祖母摘一朵最漂亮的花好不好。” “外祖母虽然看不到,但是总能闻闻味道。” “乖,快去吧。” 窦太后示意身边伺候的小宫女带着笙歌出去,显然就是为了支开笙歌,细细问问馆陶公主。 于是,笙歌很是乖巧地跟着小宫女来到院子中,认认真真的看花…… …… …… 殿内,镂空的瑞兽炉飘出袅袅青烟,清香雅致,似是有清心凝神之效。 “馆陶,娇娇方才所言之事,你可知晓?” 窦太后眉毛一挑,多了几分凌厉。 馆陶公主老老实实的点头,却又不知该如何解释。 她知晓母后不愿她过多插手宫廷之事,所以才下旨让不上不下的陈午尚公主。 可她自幼在权力的漩涡中长大,已经无法摆脱权势。 所以,她虽依照圣旨下嫁陈午,但这些年来却依旧在努力的保持着属于长公主的权势。 正文 第九百二十二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三) (三) 一面承欢窦太后膝下,一面向圣上进献美人儿,这世上最尊贵的两个人是她的靠山。 给她的偏爱和青眼,是她底气和权势的来源。 只是,这些举动总归不是窦太后想看到的。 “母后,是女儿之过。” 对上宫斗冠军传奇女子窦太后,苦苦狡辩,倒不如乖乖认错。 闻弦音之雅意,窦太后心中对这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已经大致清楚。 显然是自家这个不省心的女儿,想着把娇娇重新嫁回皇室,延续荣耀和权势。 只可惜,热脸贴了冷屁股,栗姬不配合,甚至还理直气壮的羞辱了馆陶和娇娇。 太子之母而已,这般得意是不是太早了些。 尤其是这个太子,脚跟还没站稳。 被羞辱,打碎牙齿往肚子里吞不是她的风格,更不符馆陶的性情。 馆陶对权势的执着痴迷,她这个做母亲的最是清楚。 在栗姬和刘荣那里碰了壁,馆陶势必要物色新的人选,以达成目的。 “所以,你又选了谁?” 窦太后紧接着问道。 馆陶公主放在身侧的手微微一颤,分明才五月初的天,算不得闷热,可她偏偏却觉得憋闷,有些喘不过气。 一直以来,她对母后都是既敬又怕。 馆陶公主抬头,目光触及到那双无神的眼睛,下意识的飞快别过眼神。 明知对方眼瞎,她依然做不到直视。 “胶东王,刘彻。” 偌大的后宫,只要母后想,没有任何事情能瞒得住母后。 这一点,她知道的清清楚楚。 窦太后下意识的皱眉头,提及刘彻,她首先想起来的是王娡那个女人。 改嫁之身,却在后宫如鱼得水,不是个简单的角色。 馆陶看似跋扈精明,实际上就是个扶不上墙的,否则她当年又何必为她定了那样一门清闲的亲事。 “彻儿允诺,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 金屋藏娇,何为金屋,那必然是母仪天下,中宫之位。 届时,她扶持刘彻上位,她为大长公主,娇娇为皇后,必然如日中天,显赫一时。 想到此处,馆陶公主的脸上忍不住浮现出得意。 手握实权的大长公主啊…… 权势地位堪比如今的母后。 一想到这种情形,馆陶公主便忍不住的情绪激昂。 可,窦太后却对金屋藏娇四个字嗤之以鼻。 金屋藏娇有何用? 如今的薄皇后不也是背靠着先帝爷的母亲一举拿下了皇位之位,结果吗? 无子,无宠,形同虚设,在这后宫之中日复一日的煎熬着,花骨朵一般的姑娘一点点被抽去了生机活力。 笑话似的。 先帝爷当年不也是对她一往情深,可后来呢?她眼睛越发不好时,先帝爷宠爱慎夫人到极致,甚至给予了慎夫人与她同乘的特权。 若不是启儿地位稳固,她贤名在外,手中也握着实权,她一个瞎眼老太婆也不可能活的如此惬意。 只是,这些话没必要对自家这个眼界极浅的女儿讲。 讲再多,也是对牛弹琴。 “然后你就信了?” 窦太后声音略带嘲讽的问道。 馆陶公主:“……” 为何不信…… 如今,王娡与刘彻有求于她,刘彻想要抢下太子之位少不了她的帮忙,想来也不敢起什么坏心思。 馆陶公主沉默,没有出声。 而窦太后却仿佛已经完完全全知道她想要表达的意思。 “愚蠢。” “既如此,娇娇就留在长乐宫由哀家亲自教养吧。” 如今的王娡母子的确有求于人,所以处处低三下四,谦卑恭逊,可来日情势发生变化呢? 四岁的孩童,便能毫不犹豫说出“若得阿娇作妇,当作金屋贮之”,难不成还指望他永远是一只小绵羊? 不可能…… 也怪她,那些年只想着娇惯着馆陶,该教的东西,该长的眼界,都不过尔尔。 可既然馆陶起了把娇娇嫁入皇室的心思,那她再劝也没用,不如把娇娇接在身边,手把手教。 日后,站稳脚跟独当一面时,也能照顾下梁王和窦家。 指望馆陶,还不如不指望。 “母后……” 馆陶公主下意识反驳。 她育有两子一女,对阿娇这个女儿,寄予厚望的同时也倾注了无限的疼爱。 “两个选择。” “要么哀家日后给娇娇赐婚勋贵子弟,绝了你那不该有的心思,要么就把娇娇送进宫来让哀家管教。” 若不是今日娇娇童言无忌问出了那句话,她还不知馆陶起了这样的心思。 任由馆陶教养娇娇,日后娇娇怕是会真的落下个跟薄皇后一样的下场。 恐怕还不如…… 最起码薄皇后安静认命,娇娇必定会任性跋扈。 若是笙歌知道窦太后的想法,怕是会惊讶无比。 毕竟,窦太后担心的一切变成了现实。 “选吧。” 结果怎样,她心中早就有数。 “那以后就麻烦母后了。” 馆陶公主并没有多加犹豫,很快便做了决定。 她不想做一个富贵闲散人,她想有权势,想要被推崇。 “以后有的没的不要给娇娇灌输,哀家不想娇娇以后是个胸无点墨张扬跋扈又草包的只知道情情爱爱的姑娘家。” 这是不加掩饰的警告。 她英明了一辈子,可不想晚节不保,亲手教养出来的晚辈是个蠢材。 馆陶公主一噎,面色难堪。 这话说的就好像她就是那个胸无点墨张扬跋扈的草包…… 有这么形容自己女儿的吗? 可是她不敢反驳,生怕窦太后一气之下,随意给阿娇指了门亲事。 “女儿知道了。” 馆陶公主委屈巴巴的应道。 她能怎么能,她只能乖乖答应啊。 看,这就是权势和地位的好处。 不仅是训她,哪怕是皇上,母后训起来都不留情面。 “走吧,扶哀家去院子里走走,晒晒太阳。” 五月初的太阳,温暖却不刺眼,很是舒服。 说是让馆陶公主扶,实际上还是常年伺候在太后身边的老嬷嬷搀扶着,馆陶公主亦步亦趋的跟在身边。 此时,笙歌正悠闲的坐在池塘边的椅子上,漫不经心的喂着池子里的锦鲤,椅子边放着一朵盛开的花。 正文 第九白二十三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四) (四) 日光下澈,影布石上。 锦鳞游泳,浮光跃金,静影沉璧。 锦鲤池是极美的极清澈的,笙歌手中的鱼饵一抛,锦鲤蜂拥而上,时不时跃出水面。 必须得承认,她刚刚在窦太后面前故作童真的发问,就是刻意的。 后宫局势鲜明,不论新人旧人如何蹦哒,窦太后都是前朝后宫的定海神针,也是最稳固的靠山。 馆陶公主空有野心,却无与之相匹配的能力,所以想要金屋藏刘彻,靠山得选好。 再说了,由窦太后亲自养大,名声身份更贵重几分。 慢慢来,藏个憨态可掬的小萝卜头也不好玩,总得等小萝卜头长成陌上人如玉的贵公子。 要不然,总觉得配不上天底下最华美的金屋子。 旁人是金屋藏娇,她是金屋藏小孩儿? 笙歌白嫩嫩的脸皱在一起,无意识的从一旁的盘子中再一次抓了一把鱼饵扔进了锦鲤池。 小宫女:她是要去提醒还是不去提醒呢? 再喂下去,太后娘娘的锦鲤会不会撑死?虽说撑死也算是一种好死法…… 唉…… 可是提醒的话,她会不会被丢下去喂锦鲤。 谁不知道翁主是最惹不得的人,脾气说来就来,毫无道理可言。 “娇娇……” 此声音一响起,小宫女觉得如同天籁。 “外祖母,母亲。” 笙歌瞬间回神,迅速从椅子上下来,手里捧着那一朵妖冶盛开的花。 “外祖母闻闻,很香的。” 笙歌踮起脚尖,奶声奶气,把花朵捧在窦太后面前,而窦太后顺势低头弯腰,脸上带着慈爱的笑容。 “的确是很香,外祖母的娇娇最乖了。” 窦太后轻嗅了两下,伸手揉了揉笙歌的头发。 对于这个即将养在自己膝下的外孙女儿,窦太后还是有几分真感情在的。 窦太后牵着笙歌的手在凉亭坐下,缓缓开口“娇娇喜欢皇宫,喜欢外祖母吗?” 其实喜不喜欢不重要,既然馆陶起了那样的心思,娇娇的未来就已经注定。 她的外孙女,入宫,只能是太子妃,未来的皇后。 笙歌揉揉鼻子,认真想了会儿才格外郑重的答道“更喜欢外祖母。” 至于皇宫…… 她还真的不稀罕。 皇帝太后国师太监都当过了,还稀罕其他吗? 皇宫这玩意儿,她熟,闭着眼睛都知道该怎么生存。 窦太后的心一软,伸手把笙歌揽在了怀里,有一下没一下轻轻拍打着笙歌的背。 说实话,她是真的想让馆陶一家远离权力倾轧,悠闲富贵度日的,只是馆陶心气儿高,总觉得人生在世,若无权,便无滋味。 “那娇娇以后留在宫中陪外祖母可好?” “有娇娇在,外祖母会开心。” 闻言,笙歌心中闪过一丝了然。 显而易见,馆陶公主在和窦太后的交锋中落了下乘。 换句话说,权势最重要。 可,就算知道也得装听不懂啊,她现在是个温柔天真可爱的的贴心小棉袄啊。 得暂时稳定住人设,才能让窦太后放心。 窦太后能接受一个自己一手培养出来的黑莲花,却绝对不会放心把一个最开始就满心算计的人放在身边。 这是后宫争斗多年产生的后遗症。 “母亲也会在吗?” 毕竟以往,陈阿娇的每一次入宫都是馆陶公主带她一起的。 “外祖母的意思是你以后就把长乐宫当作家就好,你母亲是要回长公主府的。” 与馆陶一起? 她怕把娇娇也影响成一个没脑子的纸老虎。 言传身教,潜移默化…… 她不允许。 虽说总是嫌弃自己的女儿不太好,但是她是真的心有余悸。 当年先帝病重之时,馆陶受人挑拨,就差点儿与她反目成仇,为他人做嫁衣。 所以,还是稍稍注意些的好。 馆陶公主在一旁看着这一幕,心中微微酸涩,偏偏又只能装坦然。 哪怕心里知道窦太后是在帮她,她依旧有一种被抢了贴心小棉袄的不痛快。 “那我想母亲了怎么办?” 笙歌眨巴着眼睛,仰着头问道。 论起仗势胡闹,胆大妄为,有恃无恐,没人能比得过馆陶公主。 以后金屋藏娇的伟大事业,离不开馆陶公主的添砖加瓦。 要知道,在剧情中,馆陶公主在驸马爷过世后,年近六十的馆陶公主疯狂的迷恋上了一个叫董偃的少年郎,供其读书学习君子六艺,在府中让丫鬟小厮称其为主,甚至在死后都要与与董偃合葬于霸陵陵区,拒绝与驸马爷合葬。 瞧瞧这胆量,这特立独行。 笙歌相信,假以时日,只要她敢提出金屋藏娇,馆陶公主就敢悄咪咪的献计献策。 反正,馆陶公主最在乎的就是权势。 “娇娇,你要想母亲的话,母亲会进宫看你的。” “好好陪着外祖母,就相当于替母亲尽孝了。” 馆陶公主轻声说道。 明明心不甘情不愿,偏偏还得表现的乐意至极。 “原来是这样哦。” “那母亲放心,我会把外祖母照顾的好好的。” 馆陶公主:哭唧唧,贴心小棉袄马上就是别人的贴心小棉袄了。 母女二人声势浩荡,招摇过市的美好生活一去不复返了。 那些首饰铺子,没有娇娇陪着一起逛,感觉都会黯然失色。 (╯﹏╰) 不开心…… 在窦太后的暗示下,馆陶公主一步三回头的离开了长乐宫。 要不是栗姬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人说出那些话让娇娇学了去,娇娇又怎么会在太后面前发问。 哼,都怪栗姬。 于是离开长乐宫的馆陶公主忿忿不平的转头便去了未央宫找自己的亲弟弟刘启哭诉,顺带明目张胆的上眼药。 只说栗姬张扬跋扈,在后宫只手遮天,不善待其他妃嫔,绝口不提栗姬让娇娇做妾室的事情。 她的打算暂时还不能让皇上知道。 刘启听的一阵儿头疼,栗姬又是怎么惹到了自家姐姐了。 难不成,因为庶长子刘荣册立为太子,栗姬便得意洋洋忘乎所以了? 对于自家姐姐的性格,刘启还是有些了解的,风风火火。 本着息事宁人,刘启大手一挥又赐下一堆东西安慰馆陶公主。 正文 第九百二十四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五) (五) 能用赏赐解决的问题,都不算是事情。 毕竟自家长姐嚣张跋扈起来,有多磨人,他最是清楚。 得罪了长姐,有栗姬受的。 可他也知道,长姐性子虽跋扈,但也不是无中生有之人。 咳咳…… 这倒不是说长姐秉性纯良,实在是他在委婉的说长姐脑子不好使。 凭空想象,以长姐的脑子编造不出来。 最多…… 最多,添油加醋,煽风点火。 所以,栗姬十有八九的确是有了不当之处。 长姐刚才是如何控诉栗姬的? 让他回想一下。 只手遮天? 倒也不至于,有点儿夸大,后宫的天,连续几十年都是他母后遮的,谁也翻不出母后的五指山。 就是借栗姬十个胆子,栗姬也就只能勉勉强强猴子当大王。 不善待妃嫔? 这个倒是有可能,毕竟栗姬向来都是个小心眼的。 看来他得着人明查暗访认认真真瞧瞧这后宫的风气了。 毕竟,他动了心思再立后。 古往今来,皇室之中,多的是母凭子贵的事情。 既然荣儿被册立为太子,那栗姬登顶后位有助于荣儿的太子之位更加名正言顺坚不可摧。 届时,荣儿便是嫡长子。 只是,身为皇后,当有母仪天下之典范,得慎重考虑。 若栗姬无法承担皇后之责,那也不能勉强。 后位,以及太子之位,关系江山社稷。 更不要说,他的母后如今对他的皇位也虎视眈眈,旁敲侧击想着让他效仿西周,兄终弟及,而不是父死子继。 没办法,谁让母后偏疼梁王。 可把皇位交给弟弟,实在是有些不甘心。 所以,希望栗姬和荣儿争气些,莫要被揪到错处。 刘启表示,他很发愁。 …… …… 馆陶公主带着成堆的赏赐离开皇宫,依旧心中不虞。 这些烂俗之物,如何与她的贴心小棉袄相提并论。 本来,她和娇娇,母女二人是这京中最亮眼的存在,如今却只剩她一人,形单影只,凄凉度日。 嗯,或许以后她就做了一个新称呼,中年孤寡妇人。 公主府中的低气压在不断蔓延,人人噤若寒蝉,脚步和呼吸都下意识放低,似是怕触了馆陶公主的霉头。 驸马爷旁敲侧击,知晓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他一直都知道,自己赞不赞成根本不重要,所以倒不如顺水推舟。 虽无实权,但狐朋狗友并不少。 于是,一时间关于栗夫人专横跋扈,无宽容之德容人之量的传言喧嚣而上。 馆陶公主知晓后,罕见的看驸马的眼神柔和了几分。 反正她的身份已经足够尊贵,以后有娇娇在,更有泼天的权势富贵在等着她,驸马平庸些倒也不是不能接受。 虽没有大本事,小聪明还是有几分的。 馆陶公主觉得,未来的一个月,她对驸马定然要和颜悦色。 驸马爷:\(//?//)\ 受宠若惊啊。 外界流言四起时,汉景帝刘启也默默的派出了心腹之人注意栗姬的日常。 好吧,张扬跋扈是真的,目中无人也是真的,明里暗里排挤后妃拉帮结派也是真的。 “唉……” 刘启已经不记得他只是第几次叹气了。 母后当年在后宫能够独当一面,让父皇无后顾之忧,可为何到了他这里就麻烦不断。 之前的皇后薄氏,出自皇祖母之族,古板无趣。 栗姬倒是得他喜欢,可偏偏上不了台面。 看来,立后之事,只能暂时搁置。 不过,母后留阿娇在长乐宫亲自教养这个讯号是要表达什么? 这些后辈之中,除了梁王子嗣,也就阿娇得了母后的青睐和慈爱。 梁王子嗣,是子凭父贵,母后偏心梁王,这一点他争也争不来。 阿娇就是凭借着多年频繁入宫,娇俏可爱,哄了母后开心。 越比较,就越发觉得自己的几个儿子没用,哄人都不会哄。 亲自教养是我啊…… 这件事情容不得他不上心。 万一…… 万一母后精心培养阿娇是为了给梁王世子做世子妃呢。 虽然年龄上不太匹配,但越是显赫之家,几岁的年龄差反倒不重要了。 毕竟,母后想让梁王继承他位子的心一直就没死过。 亲自培养阿娇,十有八九是照着国母的标准,某种程度上,阿娇就是母后手中权势的接班人。 他的没用儿子们讨不了母后喜欢,总能讨得了阿娇的欢心吧。 “你说,太子与阿娇可般配?” 刘启看向了兢兢业业伺候在他身旁的老太监,凝着眉忧心忡忡的问道。 太子容貌秀丽,又身份尊贵,配阿娇也不算辱没。 阿娇有太后手把手教养,做太子妃乃至未来的皇后绰绰有余。 老太监低着头,心中无语极了。 “皇上,有件事情老奴不知当讲不当讲?” 纸包不住火,后宫之中就没有绝对的秘密。 馆陶公主与栗姬娘娘的交谈,在他的特意打听之下,内容清清楚楚。 刘启心中一凛,下意识就觉得他的栗姬又犯蠢了。 “你说吧,朕不会怪罪你。” 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做好了心理准备顶得住。 一旦接受了栗姬是个蠢货的设定,一切蠢事仿佛都顺理成章了。 老太监低着头,一字一句原原本本的把馆陶公主和栗姬的谈话内容告诉了刘启。 “只配做妾?” 刘启瞪大眼睛,重复着老太监的最后一句话。 果然,他低谷了栗姬的蠢。 对于蠢货而言,没有最蠢,只有更蠢。 阿娇是什么人啊…… 京城中最亮的明珠,馆陶公主的女儿,他的嫡亲外甥女,太后心尖尖上的小棉袄。 让阿娇做妾,栗姬还真是人蠢胆子大啊。 本来,太子刘荣的位置就不稳,馆陶公主主动示好,某种程度上会稳定太子之位。 毕竟,馆陶公主不是那种花架子公主。 有权力,有宠爱。 这样的人示好,是个正常人就会心花怒放欢天喜地的接受吧? 栗姬话说的那么难听,是嫌弃太子的位置坐的太稳了还是觉得得罪的馆陶还不够深? 蠢货的脑回路,他无法理解。 栗姬这么蠢,那她生出的太子是出淤泥而不染还是青出于蓝胜于蓝。 正文 第九百二十五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六) (六) 是不是可以侥幸一下前者,万一太子刘荣遗传了他呢? 不过,通常都说,儿子智力随娘。 如此看来,得放弃挣扎了。 智力是一回事儿,有个拖后腿的娘又是另一回事,显然,栗姬在太后和馆陶眼中已经是个弃子了。 连带着,刘荣的太子之位指不定哪一天就做到头了。 “栗姬与长公主交谈时,太子是何态度?” 刘启不死心的追问道。 好歹,刘荣是长子,在他的一众儿子中最是名正言顺,说抛弃就抛弃,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些遗憾的。 老太监一怔,有些不知该如何回答,背后编排当朝太子不是他能做的。 “太子殿下向来孝顺。” 点到为止,这也是说话的艺术。 刘启的脸色越发的阴沉,有恼怒,但更多的是恨铁不成钢。 孝顺…… 这话说的虽委婉,但该表达的意思还是表达的很清楚了。 不就是毫无主见,对栗姬这个母亲的话唯命是从,觉得阿娇只配做妾。 这缘分,这契机,还真是被这对母子掐灭的干干净净彻彻底底。 他想要做月老撮合的心还没开始燃烧就被泼上了一盆冷水。 但是,他的选择从来都不只是刘荣一人。 如今的储君之位,未来是否能够坐稳江山,向来都不是他一人说了算。 母后几十年经营的势力,就注定了可以左右朝局。 栗姬目光短浅,心思粗鄙,难当大任。有样学样,刘荣耳根子软无主见,极易被唆使,又沉不住气。 可谁让立太子时,刘荣最合适呢。 “依你看,除却太子,朕之诸子中,谁与阿娇最是可能?” 般配二字,他都没脸说出口了。 老太监心中默默的叹了口气,这个问题某种程度上涉及到了国之根本,他觉得他不配回答。 万一有风声透露出去,他就是炮灰。 太后亲自教养陈翁主意欲何为,其实并不难猜,有脑子的人多多少少都能分析出一二。 除却太子几个字一出,意味着皇长子的太子之位易主是迟早的事情。 “老奴愚钝。” 明哲保身,进退自如方为上策。 “这一切都看陈翁主的喜好。” 老太监并没有在景帝面前提出半句金屋藏娇的戏言。 后宫争斗,向来都不是他该参与的。 皇长子倾颓,结局注定,他老老实实告知帝王所见所闻所查,无伤大雅。 但胜者难明,他默默静观其变就好。 “倒也是。” 刘启深以为然。 这配对,不是他想配谁就能配的。 就得看谁能抢先一步入了阿娇和母后的眼,把梁王府的小子比下去。 哼。 (?ˇ?ˇ?) 实在憋屈。 “你刚刚唤阿娇什么?” 刘启后知后觉的问道。 “翁主。” 老太监在回话的功夫已经开始研墨了,不出意外,待会儿便要拟旨了。 能够这么多年安然无恙盛宠不衰的待在皇上身边,靠的可不仅仅是忠心和装傻。 只是,长公主之女已为翁主,又该如何封赏? 老太监有些不明所以。 封无可封,能做的便只有给封号升品级享食邑赐封地。 在刘启心中,阿娇已经是他预定的儿媳。 赏再多,以后也只会是皇家的,赔本买卖他是不会做的。 老太监在刘启的口述下拟旨,各种溢美之词似是不要命一般堆砌在陈阿娇身上。 这可能是大汉唯一一个让所有公主都望其项背心生艳羡的翁主了。 未椒,这封号虽说听起来不伦不类,甚至还有些粗浅搞笑,但老太监知晓,这个封号意味着皇上把未来天底下女子最尊贵的位子送给了陈阿娇。 未央宫 椒房殿 “对了,把那帮小崽子给朕叫来。” 身为父皇,还是要对孩子们耳提面命一番的。 看看是靠讨好,还是靠技巧,还是靠真心,还是靠魅力,反正各凭本事能讨得阿娇的心就好。 小崽子们可能手腕不够,但每个人背后不还有个争宠技术一流的母妃在? 大事做不了,难不成连讨好人的看家本事都落下了。 老太监沉默…… 那帮小崽子,包括太子吗? 刘启似是看透了老太监的心思,沉声道“把太子也唤来。” 能不能在这种境地下置之死地而后生,就看太子的造化了。 若不能,就趁早把太子之位让出来,省的以后兄弟阋墙,乱了国本。 必须得承认,他对太子依旧心存侥幸。 毕竟,小女儿的心思,是最让人捉摸不透也最执着的。 若是阿娇能够对太子动心,最好不过。 恋爱上头,阿娇便能为了太子出生入死,至死不渝。 这算盘,不得不说打的很响。 “老奴遵旨。” 老太监垂首敛眉,弓着腰脚步极轻的离开。 圣上的如意算盘,怕是拨不响了。 有传奇女子太后娘娘亲自教养,陈翁主绝不可能是那种为了风花雪月情情爱爱就头脑发热不清醒的人。 若是被长公主养着,还有可能…… 只是这话,他放在心里就好。 老太监寻来自己的徒弟,安排好景帝的嘱咐后,带着圣旨亲自前往长乐宫宣旨。 此时的笙歌正在太后身边老嬷嬷的监督下看话本子。 没错,就是话本子。 陈阿娇早已启蒙,读书认字不是太后老人家的职责。 琴棋书画更是有专门的人教导。 但,太后培养的并不是简简单单的名门闺秀。 这话本子可不是简单的话本子,而是太后找人编写的,依据便是历朝历代前朝后宫发生的典型事情。 长乐宫不出傻白甜,该知晓的都要知晓,该会的手腕也要会。 笙歌接过圣旨,低头谢恩,而太后娘娘浑浊的眼中也闪过玩味。 未椒…… 皇上这心思还真是毫不掩饰啊。 这算示好还是提前拉拢? 看来皇上的警惕心还真是一点儿都没变啊。 她亲自教养阿娇,让皇上不安了。 她的确曾经有心思让梁王继位的想法,兄终弟及也不是没有先例。 所以这件事情让皇上心中一直心存警惕。 可她也明白,兄终弟及,在大汉朝终究是行不通了。 更不要说馆陶那个搅屎棍如今都插了一脚。 正文 第九百二十六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七) (七) 因为梁王一个儿子,失去启儿和馆陶,也不太划算。 兄终弟及还是想想就好了,付诸实践容易扰乱江山社稷,多年秉承黄老之学休养生息的成果将会毁于一旦。 吕后之乱,先帝爷殚精竭虑才将相对平稳的大汉朝交到启儿手上,她还是莫要造作了。 好像,古往今来弄权的女子都没有什么好下场。 窦太后幽幽的叹了口气,人生艰难啊。 算了,还是适可而止,好好培养阿娇,延续窦家和馆陶的辉煌。 这个时候的窦太后丝毫不知,面前这个手握圣旨笑的一脸天真浪漫的小女孩儿未来注定是弄权的高手。 不弄权,又该如何金屋藏娇呢! 待老太监离开后,笙歌将圣旨放进嬷嬷递来的锦盒中,乖巧的站在原地等待训话。 不用想也知道,窦太后有感悟要分享。 人在屋檐下,该乖巧时就乖巧,该出手时就出手。 有封地,享食邑,赚钱要从娃娃抓起,一夜暴富不可取。 不得不说,景帝的这道圣旨实在是太符合她的心意了。 “娇娇,过来。” 窦太后对着笙歌招手。 有些事情,还是早早有数比较好。 “娇娇最喜欢哪个表哥或是表弟?” 刘荣除外…… 她不想跟蠢人打交道,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就怕猪一样的队友。 她可不想辛辛苦苦劳心劳力,最后吃力不讨好。 笙歌暗暗挑眉,这就要确定人选了吗? “都喜欢。” “除了太子哥哥,娇娇不想做妾室,不想被凶。” 笙歌童言无忌的答道。 小孩子才做选择,成年人一般都要。 广泛撒网,精准捕鱼。 尤其是对即将被藏娇的刘彻,不能太给脸,否则容易不知天高地厚。 至于刘荣,长于只会争风吃醋的妇人之手,成为弃子,已经是不争的事实。 嗯,要怪就只能怪栗姬了。 目光短浅,口无遮拦,不会审时度势,得意便忘形,怪不了旁人。 笙歌的回答成功的让窦太后沉默了。 都喜欢? 你以为你是皇帝,然后三千佳丽任选啊?再说了就算是皇帝,也不能可劲着一家人嚯嚯啊。 窦太后沉思,她该如何让娇娇在懵懂无知的年纪完成选夫记呢? 要不,缓缓,看表现? 她放在皇上身边的眼线已经给她传了消息,皇上召诸位皇子训话。 训话的内容,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 反正皇子一大堆,娇娇只有一个,物以稀为贵,娇娇指了谁就是谁。 都说娇娇容颜姝色,可她这双眼睛却是没缘分一睹了。 “外祖母,娇娇可不可以不做侍妾,可栗姬娘娘说,以后她说了算,母亲都护不住娇娇。” “娇娇可不可以不喜欢太子表哥?” 笙歌仰起头,惨白着脸,泪水在眼眶里打转,声音可怜巴巴。 咳咳…… 好吧,又忘了皇太后看不见,这戏又演过了。 这个世界明明拿的是美强且不惨的剧本,硬生生被她演绎成了白莲花小绿茶。 总爱梨花带雨泫然欲滴一本正经的告黑状。 不得不说,还挺上头的。 窦太后揉了揉笙歌的脑袋,示意一旁的老嬷嬷递过帕子。 喜不喜欢太子这件事情,对于窦太后而言并不重要,总归都是弃子。 不过,那句栗姬说了算,馆陶护不住怎么听起来那么刺耳。 粗鄙不堪胸无点墨的后妃,风雨飘摇位子还没坐稳的太子,恐怕是只长了胆子没有长脑子。 在这一点上,窦太后和景帝达成了共识。 “哀家的娇娇是天之骄女,自是可以的。” “娇娇不喜欢,哀家也不喜欢。” “传哀家懿旨,栗姬骄纵跋扈,目无尊卑,禁足三月,抄宫规百遍。” 身为手握实权的皇太后,该表明的态度还是要表明。 启儿怜香惜玉,优柔寡断,瞻前顾后,下不了决心,那就由她来开头。 于公于私,栗姬都不是皇后的合适人选,刘荣那性子才徳也不适合做太子。 大汉朝交到刘荣手上,还不如教到她的小儿子梁王手上。 笙歌:(*?-?*) 有身份有地位有利用价值有后台的感觉,棒棒的。 窦太后未必猜不出她的心思,但依旧不点破不戳穿,顺着她的意思行事。 殊途同归,目的相同,所以也就分外和谐。 “娇娇放心,哀家会护着你。” “等以后娇娇长大了,就可以有自保之力,还能保护哀家的母族,你的母亲。” “娇娇,答应外祖母好不好?” “如果可以,护着些梁王。” 对于自己的这个小儿子,窦太后心中一直有隐忧。 不知为何,近来,她总觉得小儿子会不得善终。 护着梁王? 笙歌挑眉,梁王的确是死的蹊跷。 说是病死,却也毫无征兆。 不管有没有阴谋论,梁王刘武的存在太过于出挑了。 先皇嫡次子,血统纯正,也算名正言顺。 七国之乱,死守商丘拱卫京城,功绩卓著。 太后偏宠,权势滔天,梁国地广兵强,底气十足。 似梁王刘武这般存在,对于上位者而言,本身就是一个威胁。 剧情中,刘武死在了景帝执政的后期。 刘彻登基,少了刘武这么一个心腹大患。 “外祖母,梁王舅舅是皇帝舅舅的弟弟,兄友弟恭,皇帝舅舅不会让旁人伤害小舅舅的。” 笙歌装傻充愣道。 她是个孩子,听不懂很正常。 和睦相处的前提是兄友弟恭。 这天底下,想要伤害刘武,也只有景帝有这个本事了。 说实话,景帝已经做的够好了。 笙歌日后必定是无数人口中牝鸡司晨违背伦常的权后。 刘武要是夺她的权力,坏了她金屋藏娇一手遮天的谋划,她不弄死对方就不错了,更不要说护着了。 她从来都不是为了成全别人憋屈自己的性格。 窦太后一怔,心下凄楚。 她放弃兄终弟及的打算,最根本的并不是因为馆陶横插一脚,她最担心的就是她一意孤行扶持梁王到最后兄弟相残。 旁人自是不敢伤及梁王,她最担心的那个人就是景帝千秋百年前为了以防万一除了梁王。 正文 第九百二十七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八) (八) 皇权的平稳更迭,尤为重要。 在那等时候,兄弟亲情都得往后排。 笙歌看着窦太后凝重却又无力的神情,说不出的感觉,可能这就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的典型代表吧。 景帝当初一句戏言,窦太后却当了真。 说着无意,听者有心。 自那之后,窦太后的活络心思就再未停止过,处处为梁王造势,明里暗里为梁王培植势力。 九五之尊的位置何人不心动,梁王也不例外,所以梁王一直以来都默许了窦太后的做法,顺势而为。 如今窦太后心中有了悔意,可也有些骑虎难下。 景帝的猜忌之心,与日俱增。 梁王的不臣之心,也在窦太后的偏爱和放纵下越发昭然。 想要平景帝的猜忌,窦太后必然得拿出诚意,只可惜,野心被养大的梁王不一定愿意跟着窦太后的想法激流勇退。 届时,便会是一种说不得猜不得的结局。 不用想,景帝稳操胜券。 精美的镂空瑞兽香炉中,烟气缭绕,清香悠长,有静心之效。 只是这份效用,在这个时候却显得那么微不足道。 大殿中静悄悄的,沉默不断在蔓延。 “外祖母想小舅舅的话,就宣小舅舅进京探望吧,皇帝舅舅会应允的。” 夜长梦多,越拖事越多。 能劝就劝,回头是岸,劝不了,要么继续作死直到景帝忍不了,要么窦太后直接掐灭梁王所有不该存在的野心,该夺的权夺了。 要是窦太后舍不得,那就让梁王等死就行了。 窦太后猛然转头,目光紧紧的盯着笙歌,就好似那双浑浊模糊的眼睛能够看清笙歌的表情。 笙歌任由窦太后打量着,嘴角的弧度都没有半分变化。 “也对。” 窦太后幽幽说道。 不能再任其发展下去了,否则她接受不了。 “看时辰,娇娇该去练字了。” 笙歌闻言,便乖乖巧巧的离开了。 窦太后凝视着笙歌的背影,眉头紧锁,似怀疑,似惊讶,还有不解。 她判断不了阿娇方才所言只是误打误撞童言无忌,还是意有所指旁敲侧击。 正因如此,她才不安。 一辈子大权在握,不能掌握的,便会下意识恐惧排斥。 年纪越大,越心软,越胆小。 可不顾怎样,娇娇都是她最合适的选择。 一来,馆陶没脑子,陈家驸马爷又没有实权,好掌握。 二来,娇娇好歹与她也算是血脉亲人,自幼教导,言传身教耳濡目染,日后看在她的份儿上,也会庇护窦家。 倒不是说她不想选窦家女,实在是皇室不会再允许窦家女为后。 对于窦太后的千愁万绪,笙歌并没有放在心上。 猜忌也好,怀疑也罢,她都是窦太后如今舍不得丢下的棋子。 唉,练字…… 窦太后一直都不满意她的字,觉得她的笔锋走势过于凌厉霸道,不受约束,少了女儿家的温婉。 一方面窦太后想把她培养成不耽于情爱雷厉风行胸有丘壑的女子,另一方面窦太后又怕她过于乖张脱离了掌控。 只是温婉一词怕是早就与她没有干系了,若靠温婉,她活不到今日。 笙歌按部就班的完成着窦太后布置的课业,至于窦太后是否满意,反倒不是那么重要了。 大汉朝…… 可以见到传闻中真正封狼居胥的霍去病了。 她为汪直时,万贵妃也曾期许她可以如霍去病一般名垂千古,建功立业。 笙歌的思绪越飘越远,而窦太后则再三思量后决定召梁王入京,毕竟再听之任之,可能就得收尸了。 就算景帝忍得住,馆陶公主可不一定能忍住。 …… …… “你们可听明白了?” 景帝看着排排站像模像样的儿子们,郑重其事的强调道。 看起来也是唇红齿白眉清目秀,总不至于一个也不行吧,更不要说还有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便利。 除却刘彻和刘荣,众皇子一脸茫然。 堂堂皇子,讨好一个翁主…… 还是那样嚣张跋扈,素来横着走的陈阿娇。 就算不解,在景帝目光灼灼的注视下,依旧不约而同的应了下来。 刘彻是窃喜,刘荣是震惊。 金屋藏娇的誓言犹在耳侧,阿娇年幼不懂,长公主定是明白的。 母妃说的对,暂时的仰人鼻息隐忍克制,一座金屋子一个后位换取九五之尊的宝座,这笔买卖稳赚不赔。 讨好而已…… 刘彻志得意满的表示,在这场比赛中,他已经占的先机,猎物定然会是他的囊中之物。 这个时候的刘彻根本想不到,他才是那个被精挑细选蓄谋已久的猎物。 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刘荣惊惧心虚,惶恐不安的向自己的母妃转述景帝的话。 刘荣不知景帝用意,但也知道他和母妃的所作所为违背了父皇的意思,若是父皇知晓,动怒该怎么办。 栗姬把刘荣揽在怀中,柔声安慰着,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但神情依旧平静,没太当一回事。 恃宠而骄,越来越蠢,说的就是栗姬。 与景帝的年少情谊,以及景帝多年如一日的盛宠,使得栗姬早就不知道天高地厚,更不要说还有皇长子傍身。 无嫡立长,名正言顺。 栗姬自觉理直气壮,不就是那日小小的羞辱了馆陶公主一番,她准备些礼物赔礼道歉便是,难不成馆陶公主还能弃了荣儿这个尊贵的太子不选,选那些难以出头的皇子? 不就是个太子妃的位置吗? 她给。 届时,婆婆要求儿媳妇儿尽孝,总是人之常情吧。 馆陶公主再霸道,也管不着她教育儿媳妇儿吧。 一瞬间,栗姬突然找到了乐趣。 “荣儿无需担心,你是太子,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生来便是被讨好的。” “馆陶公主和陈阿娇一事,你不必忧心,母妃出面与馆陶公主化干戈为玉帛就好,你只需要等着赐婚的圣旨。” 栗姬胸有成竹的说道。 她并不觉得自己落了下风,毕竟馆陶公主最想要的东西只有荣儿能给。 馆陶公主再不乐意,荣儿都是太子。 成大事者不拘小节,馆陶公主不至于为了置气,连太子妃的位置都不要了。 正文 第九百二十八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九) (九) 小事一桩,手到擒来。 “来人。” “给长公主府备礼,邀长公主入宫一叙。” 栗姬觉得,她肯主动放低姿态求和,就是给足了馆陶公主面子,希望馆陶公主不要不识好歹。 不得不说,栗姬的蠢,实锤无疑了。 根本不需要任何怀疑。 人情往来,向来都是主子的态度决定下人的行动。 栗姬漫不经心,下人自然也不会多么谦卑恭敬。 于是,栗姬的礼物根本没有进得去长公主的大门。 馆陶公主连个眼神都懒得赏给栗姬派来的人,风水轮流转,如今太后娘娘都亲自教导娇娇了,那就说明,娇娇就是铁打的太子妃。 太子可以如流水,可太子妃的位置只会是娇娇的。 哼,现在才想起来巴结她? 晚了。 因为栗姬那些不着四六的话,她都被剥夺了与娇娇招摇过市的美好生活,竟然还指望靠着这些垃圾礼物重修旧好,简直就是做梦。 “下次栗姬再派人来,直接让人轰出去。” 馆陶轻轻抿了抿茶,挥挥手,嚣张任性的说道。 她,馆陶,自小便不是伏低做小的人。 轰出去? 弯腰曲背,低头站在一旁的管家额头上冷汗淋淋,他实在没这个胆子啊。 大狗还要看主人呢,栗姬娘娘好歹是太子殿下的生母,母凭子贵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 老管家偷偷对着驸马爷使眼色,想着让驸马爷劝劝馆陶公主。 不管怎么说,长公主近来对驸马的态度都春风细雨柔和了几分,颇有些苦尽甘来的意味。 陈午摸了摸鼻子,歪了歪头,对老管家的求救置若罔闻。 老管家是不是太高估他了? “陈午,你的人是不是不行?” “不行的话,本公主的人自己管理公主府。” 长公主睨了一眼陈午,没好气的说道。 唉…… 选来选去,母后怎么就给她选了个这么没出息的驸马? 家境平庸也就罢了,还胸无大志。 陈午下意识打了个激灵,如同被训话一般,猛的站起来。 “管家会照办的。” 在陈午心中,馆陶公主一言,抵得上旁人的千军万马。 栗姬和太子殿下再位高权重,暂时也管不到他的生死,可馆陶公主捏着他的命脉。 他可不想做被抄家的驸马爷。 馆陶公主:…… 驸马这个反应,是不是太过分了些? 瞧瞧这胆战心惊的模样,不知情的怕不是会以为她凶神恶煞的家暴他呢。 “莫要担心栗姬和太子,他们翻不出什么浪花。” 馆陶公主叹了口气,难道有心的解释了句。 休驸马,名声不好听。 她倒是不在乎,但不能不替娇娇考虑。 驸马千差万差暂且不提,但是听话省心,这也是可取之处。 一句不耐烦甚至算得上是居高临下的解释,陈午受宠若惊。 老管家目睹了这一场简单的对话,背好像更弯了。 早就知驸马爷在长公主面前抬不起头,但也没想过会是这样的“家庭弟位。” 驸马爷自己还一本正经的觉得理应如此,乐在其中。 好吧,这可能就是主子们的相处之道,他老了,看不懂。 “你们代表的是我长公主府的颜面,绝不能给本公主丢脸。” “栗姬与刘荣辱本公主,那连表面的和平也不必维系。” 真当这天下是他们母子的了,想羞辱的时候羞辱,想修好的时候就修好? 更不要说,还是这么敷衍不走心的修好。 那些破烂东西,还真入不了她的眼。 馆陶公主表示,她现在底气十足。 “老奴知晓。” 老管家的话音落下,陈午也憨憨的点了点头。 陈午觉得,这个驸马爷他扮演的还是挺称职的,出门前呼后拥,出手一掷千金,狐朋狗友奉承恭维,一眼看去,就知道是个显赫人家。 嗯,没给馆陶公主丢脸。 陈午神神叨叨的喃喃自语。 不得不说,驸马爷和馆陶公主的脑回路在这一刻清奇的一致。 不约而同把长公主府的颜面和尊严等同于张扬肆意,仿佛只有这样才能显示长公主无可匹敌的尊贵。 老管家嘴角抽搐,无语极了,默默的告退。 那迎着夕阳的背影,怎么看都有些可怜。 唉…… 这年头,不嚣张,都活不下去了。 当年,驸马爷的资质虽然算不上天纵之才,但也算得上是勉勉强强。 怎么尚了个公主,脑子也尚没了。 算了,还是他去多叮嘱一下家仆侍卫们,谨言慎行不怕事不惹事。 老管家摸了摸自己日渐稀疏的头发,心中戚戚,也不知道他还能替驸马爷操劳多久。 也许栗姬娘娘和太子殿下在长公主眼中,不算什么,但只要太子殿下一日未废,代表的都是陛下的颜面。 惹了陛下不悦,在陛下心中留了芥蒂,后患无穷。 老管家觉得自己领着家奴的月钱,操着天大的心。 …… …… “不识好歹,不可理喻。” 栗姬听完汇报,怒气冲冲的将桌上的礼物扫在地上。 “馆陶公主还真以为她一手遮天,所有人都得敬她怕她?” “只是个长公主。” 栗姬眉毛上挑,眼中似是要迸出火花,气的牙齿咬的咯咯响。 “娘娘,隔墙有耳。” 大宫女小心翼翼的安抚着。 主子生气,又是砸,又是骂的,她也不敢火上浇油。 更不要说,陛下近些日子对娘娘的态度耐人寻味。 “你也教训本宫?” 栗姬目光如利剑,狠狠的瞪向说话的宫女。 她是宠妃,是一宫之主,是太子生母,发个脾气都得看个宫女的脸色了? 怒气上头的栗姬,本来就蠢的脑子,更是半分理智都不剩了。 大宫女心中一凛,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不停磕头认错。 栗姬既不答应,也不制止,就那样冷漠的看着,听着,直到空气中弥漫出淡淡的血腥味。 “够了。” 栗姬冷冷开口。 “晦气,伤好之前别让本宫看到你。” 伤了又如何,留疤又如何,只是个奴婢,何需她挂心。 大宫女如蒙大赦,连忙退下。 “来人,挑些新奇的小玩意儿。” “阿娇入宫多时,本宫身为后宫第一人不去看看也说不过去。” 正文 第九百二十九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 (十) 拿捏不住馆陶公主,还哄不了一个陈阿娇? 若是能哄的陈阿娇与馆陶公主离心,那就皆大欢喜,值得普天同庆了。 不得不说,栗姬的想象很美好。 只是,现实究竟是丰满还是骨感就不得而知了。 …… …… “栗夫人。” 只见栗姬娇媚如花,云髻峨峨,顾盼生辉,倒也算是个难得的美人儿。 眼神流转间,笙歌便猜到了缘由。 馆陶公主向来都不是什么好性情的,看来,栗姬是在馆陶公主那里碰了一鼻子灰。 所以,她就成了栗姬另辟的蹊径。 不过,栗姬是从哪里看出她脑子比馆陶公主更不好的? 抱歉,她的心眼也堪比针尖,也做不来宰相肚里能撑船的美事。 再说了,宰相肚里能撑船从来算不上什么好名声。 她不想被绿,更不想成人之美。 “娇娇这段日子可还住的习惯?” 栗姬异常热情慈爱的握着笙歌的手,蔼然可亲,一团和气,就好似笙歌是她捧在手心里的宝。 笙歌莞尔一笑,任由栗姬握着她的手。 不就是比拼演技,她接招就是。 “有外祖母在,娇娇很好。” 再得宠,栗姬依旧是妾。 长乐宫,也不是栗姬能够插手的地方。 “栗夫人是担心外祖母照顾不好娇娇吗?” 笙歌浅笑着,天真的问道。 栗夫人心中一窒,看着面前笑的一脸童真无邪的笙歌,眼神莫名。 借她十个胆子,她都不敢在长乐宫说一句窦太后不好。 这么多年,她费尽心思想在太后面前混一份体面,但太后一直都不假辞色,毫不掩饰对她的鄙夷。 久而久之,若非必要,她就很少往太后面前凑了。 “娇娇莫要多心,本宫也只是随口一问。” “这是送给你的礼物,看看有没有你喜欢的。” 栗姬招了招手,宫女们鱼贯而入,捧着大大小小的礼物。 笙歌瞥了一眼,没有说话,起身打开一旁的雕花木柜,偌大的柜子中,整齐的摆放着各种各样惊奇巧妙珍贵的小玩意儿。 有些看似不起眼,偏偏又价值不菲。 笙歌依旧沉默的站在柜子旁,脸上挂着可爱软糯的笑。 此时无声胜有声便是最好的诠释。 栗姬:…… 这羞辱,是不是来的过于猛烈,过于直白了? 两相比较,她带来的东西根本上不了台面,简直就是不值一提,自取其辱。 这陈阿娇行事,比馆陶公主还令人讨厌。 “这些都是皇帝舅舅和外祖母送给我的。” “外祖母常常教我要学会礼尚往来,栗夫人送娇娇礼物,那娇娇也得送栗夫人。” “不知栗夫人喜欢什么?” 笙歌适时的开口。 如此乖巧,如此懂事,栗姬也挑不出任何错处。 栗姬脸色发青,但依旧盯上了笙歌腰间的玉佩。 连续碰壁的栗姬,已经丧失了讨好的想法,只想着尽快木已成舟,敲定这件事情。 只要让皇上觉得陈阿娇与刘荣关系融洽亲厚,皇上下旨赐婚,那太后就算不愿,也不能驳了皇上的圣旨。 笙歌嘴角的笑容一滞,不可思议的看向栗姬。 的确是惊讶,但这份惊讶中更多的是遇到傻子的诧异。 栗姬知不知道她腰间挂着的玉佩意味着什么,就敢口出狂言的出口讨要。 “栗夫人,这玉佩是我从小佩戴到大的。” “您确定要这个吗?” 笙歌摩挲着玉佩,不舍的说道。 栗夫人眉头一挑,心中嗤笑,她当然知道,不是从小佩戴到大的她还不稀罕呢。 只有这样的东西,才有资格让皇上相信是定情信物。 “本宫很是喜欢娇娇,有玉佩在侧,本宫心中便会欢喜。” 闻言,笙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话,真像渣男的花言巧语啊,油腻的很。 “那……” “那好吧。” 笙歌磨磨蹭蹭的解下玉佩,双手捧给了栗夫人。 玉佩到手,栗夫人也懒得再跟笙歌周旋,假意询问嘱咐几句后便匆匆离去。 笙歌无声的笑着,她还没想出手,栗姬就上赶着自己找死。 她能怎么办,只好顺水推舟,勉为其难的成全啊。 估摸着时间,笙歌揉了揉眼睛,把眼角揉红,挤出几滴眼泪,然后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在了窦太后殿外认错。 风中都夹着热气,笙歌跪在地上,小肩膀一下一下的抽搐着,看起来无比可怜。 窦太后:Σ(?□?;) 她不理解,这是发生什么事情了。 窦太后身边的老嬷嬷连忙要扶起笙歌,但笙歌双目通红满脸泪水的看着老嬷嬷,口中喃喃自语。 “阿娇有错。” 不管老嬷嬷怎么劝,笙歌依旧跪在地上认错。 有些话,她不能说的过于清楚。 窦太后心下着急,找来笙歌的贴身宫女,三言两语便弄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娇娇起来,这件事情不怪你的。“ 窦太后在老嬷嬷的搀扶下要扶起笙歌,笙歌很是会把握时机的双眼一闭晕了过去。 说晕就晕,小白花的必备技能。 笙歌表示,这一招,她也会。 一时间,长乐宫兵荒马乱。 …… …… “你说这是娇娇亲手送你的?” 景帝看着手中的玉佩,声音晦涩的问道。 只可惜,栗姬听不懂这份晦涩。 “是啊,妾身方才去探望娇娇,娇娇说很是喜欢妾身和荣儿,然后说要送荣儿一件礼物。” 景帝打量着栗姬,眼中闪烁着莫名的光芒。 唉…… 总觉得他这个没脑子的妃子又闯祸了。 原来,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不是愚蠢,而是愚蠢不自知,还爱自以为是。 “你确定?” 栗姬一怔,脑海中突兀的出现了阿娇也问过她确定吗? 栗姬忍不住心中一慌,是这个玉佩有什么不妥吗? 可馆陶公主不止一次的显摆过这个玉佩是身份的象征。 象征身份,象征谁? 佩戴在陈阿娇身上,象征的只能是陈阿娇啊。 “确实如此。” 栗姬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轻声说道。 话虽坚决,但语气却是底气不足。 “呵呵。” “栗姬,你还真是让寡人意想不到啊。” “不鸣则已,一鸣惊人,再鸣依旧惊人。” 正文 第九百三十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一) (十一) 景帝阴阳怪气的说着。 景帝很是怀疑,语不惊人死不休是不是栗姬的毕生追求。 一句阿娇只配做妾室石破天惊,如今又搞来这么个玉佩自掘坟墓。 没脑子,就不要耍心眼,凭空污人眼睛。 “栗姬,寡人给过你机会了。” 景帝眉眼冷峻,薄唇紧紧抿着,看向栗姬的眼神再也不复往日的温柔。 景帝很是怀疑,这么多年,他究竟宠了个什么蠢货。 冷漠如同含着冰碴子的声音让栗姬愣在了原地,这个时候,她要是还不知道玉佩有问题就真的傻到家了。 “皇上。” “皇上,臣妾知错,请您听妾身解释。” 栗姬骇然,惊惧参半,立即跪在地上,声音凄厉,如泣如怨。 景帝轻笑,看了眼在地上不断磕头,发丝凌乱的栗姬,随即便别过头去。 惹了娇娇,还是在母后的地盘上,这胆子他都没有。 “解释?” “你知道这个玉佩是母后在娇娇出生那日亲自给娇娇放在襁褓之中的吗?” “见此玉佩,如同见大汉的皇太后。” “这是母后给娇娇的体面和尊荣。” 定情信物? 栗姬还真是敢扯啊。 谁和谁的定情信物? 他儿子和他母后的? 真是可笑,真是滑天下之大稽。 梁王入京在即,现在还不是废太子的时候,所以他还得想方设法保栗姬这个蠢玩意儿一段时间。 刘荣,好歹占了个长字。 早知如此,还不如当初听从母后的话,皇子集中起来教养,而不是长期长于妇人膝下。 看来,他这个做舅舅的得亲自出面把玉佩还给娇娇,然后哄娇娇替栗姬保密一段时间了。 这个时候的栗姬已经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如同一尊雕塑,径直的僵在原地。 她究竟是造了什么孽,竟然抢了窦太后的玉佩。 陈阿娇诓骗她,她的命要休矣。 “皇上救命,求您救救妾身,妾身真的知道错了。” “荣儿还小,不能没有母亲,求您看在荣儿的面子上救救妾身吧。” 栗姬是真的怕了…… 在后宫,窦太后就是个传奇。 她羡慕,她嫉妒,但她更害怕。 否则,也就不会这么多年都想方设法的巴结窦太后,拼命想得了窦太后的青睐。 景帝嗤笑,荣儿摊上这么个母亲,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你放……” 景帝的话还没有说完,小太监就慌忙进来传话。 栗姬也不知道景帝是想说你放心还是你放屁…… “皇上,陈翁主晕倒了,太后娘娘已经宣了太医,长公主殿下也在进宫的路上了。” 一字一句,都像是要把栗姬推进深渊。 景帝:…… 栗姬:…… 这下事情闹大了。 景帝和栗姬的脑海中不约而同的冒出了这样的想法。 栗姬瘫软的倒在地上,求陛下也没用了,得看看皇太后打算如何惩罚她了。 这事明明说大也不大,可为什么眨眼的功夫就闹的人尽皆知了。 栗姬浑身发冷,隐隐觉得这件事情背后有一双看不见的大手在翻云覆雨,给她下套。 陈阿娇吗? 那个看起来娇蛮任性,天真无脑的陈阿娇有这个本事吗? 误打误撞,还是蓄谋已久。 若是笙歌知道栗姬的想法,只会漫不经心的撇撇嘴,折腾你还需要蓄谋已久? 看不起谁呢? “你自求多福吧。” 景帝大步走过栗姬身侧,平淡的说道。 事到如今,得看母后和长姐的要求了。 母后大权在握说一不二,长姐霸道蛮横不讲理,他没那个能力在这两个人手里保住栗姬。 真真是应了那句天作孽犹可恕,自作孽不可活。 栗姬麻木的跟在景帝身后赶到了长乐宫,在来来往往的宫人内侍太医的注视下跪在了笙歌刚才所跪的位置。 有人震惊差异,有人窃窃私语,栗姬恍若未闻,僵硬的跪在地上。 窦太后出手,狡辩根本没有用,瞒是瞒不住的。 掌权几十年,后宫依旧稳稳的捏在窦太后手中。 …… …… “母后,娇娇怎么样了?” 景帝如同一个犯错的孩子,带着淡淡的心虚。 毕竟讨好娇娇和长姐,是他的主意。 也怪他,低估了栗姬的蠢。 “你是宠了个什么东西?” “一朝得势便不知天高地厚,粗鄙肤浅,不堪入目。” 窦太后手中的拐杖狠狠的撞击着地面,如同一记重拳一下一下砸在景帝的胸口。 以往,他都会替栗姬说几句好话的,可如今,曾经那些为栗姬开脱的话都像是在啪啪打脸。 “小宫女,可以宠。” “你把一个一心只知道攀龙附凤小肚鸡肠的宫女宠上了如今的高位,却还没有教会她如何做人。” “启儿,单这一点你就比你父皇差远了。” 眼光,能力,都不足。 窦太后恨铁不成钢的叹了口气。 她的确是偏爱幼子,可对长子也一度给予过厚望。 “栗姬难道不知她做的那些事情根本站不住脚,很容易就会被拆穿吗?” “但她还是毫不犹豫的做了,不就是觉得有你宠着,底气十足,无所畏惧。” “怎么,哀家将娇娇养在膝下,打破了她想让娇娇做妾的白日梦,便坐不住了?” 窦太后嗤笑着,面露嘲讽。 脑子不聪明也就罢了,有景帝指点还是做不好了。 这才是真正的烂泥扶不上墙。 景帝羞愧难当,却毫不惊讶太后知晓栗姬的那番话。 “先是羞辱馆陶和娇娇,如今又强抢哀家的玉佩,怎么着?是想盼着哀家死,自己当太后?” 窦太后的态度很是强硬。 景帝下不了的决心,她就在背后推一把。 “母后。” 景帝悚然大惊,看来这次母后是真的动怒了,恐怕没有一丝周旋的机会了。 “母后,儿子会给您给长姐给娇娇一个交代的。” 粉饰太平,大事化小,已经行不通了。 此时,殿外也传来了馆陶公主的声音。 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馆陶公主可没有景帝的冷静自持,她是出了名的跋扈。 当着众人的面,馆陶公主一巴掌扇在了栗姬脸上。 动娇娇,无异于是在动她的命根子。 正文 第九百三十一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二) (十二) 命根子都被动了,还讲什么涵养。 栗姬放在身侧的手握的紧紧的,长长的指甲刺破了手心,但她还是咬着牙受了馆陶公主这一巴掌。 屈辱不屈辱这个时候并不重要。 只要能让太后息怒,能保住荣儿的太子之位。 如果不是馆陶公主太不给面子,她又何至于出这样的昏招。 “啪……” 又是一巴掌。 “栗姬,你要点儿脸吧。” “什么玩意儿,母后给娇娇的东西你都想要,是皇上亏待你了?” “丢人现眼的东西,也不知道这些年皇上是看上你哪儿了。” 馆陶公主头脑简单,四肢发达,暂时还没有联想到玉佩背后关联的事情,只以为栗姬欺负了阿娇。 跟在馆陶公主身侧的陈午,虽心中有焦急,但依旧忍不住默默给馆陶点了个赞。 他的公主殿下是真的生猛啊。 真该让每天杞人忧天的老管家亲自过来看看,脸都打了,还在乎那些破烂玩意儿扔出去吗? 看来馆陶往日还是对他手下留情了。 馆陶公主放完狠话,瞪了正摸着脸的陈午一眼,脚步匆匆的跑进殿里。 那两巴掌,既是替娇娇撒气,也是替娇娇立威,让宫里那些上蹿下跳打娇娇主意的人知晓,娇娇是绝对不能被算计的存在。 此刻,笙歌依旧昏迷着。 等事情解决,再醒过来也不迟。 “馆陶……” 景帝讪讪的开口,说什么都觉得不好意思。 对这个长姐,景帝是又爱又怕的。 如今娇娇在皇宫受了委屈,还是他最宠爱的后妃自作主张造成的,他就是想求着长姐缓缓再处置栗姬都不知该如何开口。 梁王对他的威胁,如芒在背。 “启儿……” 窦太后打断了景帝的话,摇摇头示意景帝闭嘴。 馆陶的性子,要是在气头上还能听进去话那就不是馆陶了。 “馆陶,太医说娇娇无大碍,喝些安神汤再醒来就好了。” 窦太后把太医的话说给了馆陶公主。 “母后,什么时候长乐宫成了什么人想进就能进的了,那些上不得台面的东西也不怕脏了长乐宫的地。” 确定了阿娇无事,馆陶公主也松了口气。 这既是她的娇娇女儿,也是她再一次走上权力巅峰的指望,谁都不准动。 馆陶公主这话说的实在难听,景帝的神色有些难堪。 “公主……” 擅长察言观色的陈午偷偷扯了扯馆陶公主的袖子。 当着皇上的面说过这些话,置皇上于何地。 馆陶公主不耐烦的抽出袖子,皱着眉头,嘟嘟囔囔着“知道了知道了。” 驸马比她还怕死。 “皇上,我没有辱骂你的意思,我就是实在气不过栗姬用这种上不得台面的手段欺负娇娇。” 馆陶直来直去,底气十足。 一母同胞的感情,可不是其他那些名义上的兄弟姐妹可以比的。 她大大咧咧口无遮拦,让景帝头疼的同时,也让景帝放心。 “长姐,朕知道这次是娇娇受了委屈,栗姬的过错,朕也不会遮掩。” “只是,荣儿身为朕的长子,不能因为栗姬一时之过,便失了该有的尊荣。” “长姐,你可懂朕的意思?” 太子的废立,关系到江山社稷,更不要说正赶上梁王进京的时机。 馆陶公主一噎,她实在是受不了栗姬那一副小人得志的嘴脸,但也知道图皇上硬刚讨不了什么好。 “馆陶,启儿说的在理。” “纸包不住火,我们都是一家人,说话也直白些,你风风火火入宫,有心人一猜便知与娇娇有关。” “因为娇娇而废除太子,传出去对娇娇的名声不好。” 不论是红颜祸水,还是祸国妖姬,都能被那些文臣史官用笔杆子戳死。 窦太后安抚性的拍了拍馆陶公主的手,示意她稍安勿躁。 经此一事,皇上对栗姬的容忍已经见底,成不了大器,稍加运作,厌弃太子也并不是什么难事。 泥人还有三分火性呢,若是逼急了皇帝,皇帝一意孤行非要保住栗姬和太子,到时候说什么都没用了。 知子莫若母,皇帝从来不是逆来顺受的性子,否则当年也不会因为娶妻纳妃之事与她闹的那么僵。 “馆陶知晓。” 馆陶公主瓮声瓮气的应道。 她是没脑子,但不是傻,窦太后明里暗里的意思她还是能领悟的。 “母后,我相信弟弟会给娇娇一个交代的。” 昏迷中的笙歌,在心中无声的叹了口气,这种场合还是勉强馆陶公主了。 皇上下旨废去栗姬一品夫人位份,收回暂管后宫权力,移居冷宫,无召不得出。 饶是栗姬知道自己犯了大错,也没想到处罚会这么重。 废妃…… 还是冷宫废妃…… 古往今来,有几个废妃的儿子登上了皇位。 “荣儿呢?” “荣儿呢?” 栗姬拉着景帝的衣摆,双目含泪的问道。 “皇上,此事都是妾身被猪油蒙了心,一时糊涂,可荣儿并不知情啊。” “还望皇上看在荣儿素来孝顺,视您如天的份儿上,善待荣儿,妾身照顾不到了,只有皇上能护着荣儿了。” 只要荣儿的位置无忧,那么她早晚都可以走出冷宫。 所以,栗姬并没有乞求皇上对她心软,只是一味的打亲情牌。 “朕会把荣儿接在身边,亲自教养。” 刘启后退一步,挣脱了栗姬的手。 荣儿毕竟是太子,交给哪一个后妃抚养都不合适,倒不如他亲自带着,看看这孩子到底有没有帝王资质。 闻言,栗姬深深的给刘启行了个大礼,低垂的脸上带着势在必得的笑容。 亲自教养,那还有哪个皇子能与荣儿相提并论。 …… …… 笙歌醒来后,得知景帝把刘荣带在身边养的消息,并没有着急。 刘荣,已经被栗姬的言传身教养歪了。 景帝手把手亲自教过之后,触动才会更大,才会更失望。 所以,有什么好着急的。 在窦太后的千盼万盼中,梁王携世子在深秋时节赶到了京城。 “母后,这是梁园中有位异士祖上出海得来的灵石,献给了儿臣。” 正文 第九百三十二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三) (十三) 锦衣华服,头戴玉冠的刘武,手中捧着一个手臂高的木盒。 本不以为意,兢兢业业扮演窦太后心中乖乖女的笙歌,猛的抬起头,看向了木盒。 灵石? 熟悉的波动。 笙歌如同古井般波澜不惊的心忍不住颤动。 出海寻到的,会是她以为的那样吗? “你这孩子,每次见母后都搜罗一堆奇珍异宝。” 窦太后脸上的笑容无比真切,笑意盈盈的示意老嬷嬷结果木盒然后当着梁王的面打开。 这个时候的窦太后更像是民间一个普普通通的老人,而不是宫中大权在握的太后娘娘。 哪怕窦太后眼睛不好,几乎看不到,也不愿意扫梁王的兴。 木盒缓缓打开,一只栩栩如生的石猴映入众人眼帘。 笙歌呼吸一滞,眼睛氤氲着雾气,却依旧目不转睛的看着那只石猴。 只见石猴胸口也有一个小小的洞,无比的刺眼,让笙歌有些忍不住想落泪。 熟悉的气息波动,熟悉的伤口,熟悉的模样,一切的一切都说明这只小石猴与大圣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她虽不知大圣的神魂究竟去了何处,但仍然能够肯定这只石猴就是大圣。 眼见窦太后的手即将碰到石猴,笙歌脑子一热跪在了地上。 无论如何,这只石猴都必须光明正大的成为她的。 “外祖母,小舅舅,娇娇在看到这只石猴的第一眼,就有一种诡异的熟悉感,就好似上辈子就见过。” “娇娇用所有的珍藏来换这只石猴,好不好。” 在笙歌心中,大圣值得所有。 窦太后和梁王都是一怔,有些不明所以。 “喜欢?” 窦太后敛起笑容,轻声问道。 “喜欢。” 笙歌不假思索的答道。 “愿意用任何东西来换?” “愿意。” 闻言,窦太后一笑,摸了摸笙歌的头发“那就允哀家一个承诺吧。” “好。” 窦太后挂念的无非是面前千里迢迢入京的梁王和窦家。 有石猴在,笙歌愿意麻烦些。 “武儿,母后就做主把灵石送给娇娇了。” 刘武呆呆的点了点头,灵石虽罕见,但也没必要如此郑重吧。 据说,长姐对阿娇向来是有求必应,一块儿灵石而已,哪里需要阿娇如此上心。 “母后,儿子还给您带了许多好玩儿的……” 刘武重新活跃了气氛,而笙歌双手捧着石猴站在一旁,低头不语。 此时此刻,满心满眼,都只有这只猴子。 …… 回到自己房间的笙歌,先是用灵气里里外外滋养了石猴,然后小心翼翼的拿出五彩神石放在石猴胸口的空荡处。 很快,石猴吸收了彩石的力量,补上了最后的缺憾。 虽无神魂,但却可以自主的吸收天地灵气,假以时日必然可以完完全全的吸收神石的力量,届时,待大圣神魂归来,便能重回巅峰。 这一天,她等了太久太久了。 笙歌已经记不清楚有多久没有想落泪的冲动了,可就是这一天眼眶热了好多次。 慢慢来,不着急,大圣总会好的。 石猴在身侧,笙歌就觉得日子越发有奔头。 破而后立,大圣也会更胜以往。 她无比确信这一点,所以她越发不能懈怠。 梁王并没有在京中呆很久,封地总归要更舒坦更自在些,只是在临走前给笙歌送来了一堆千奇百怪的石雕。 只是,梁王的嫡次子被留在了宫中。 名义上是替梁王尽孝心,孝顺太后颐养天年,可实际上,明眼人都知道。 景帝终究还是不放心梁王,这种忌惮,日复一年复一年已经深深的刻在骨子里。 于是,长乐宫有了除笙歌外的第二个小萝卜头。 小萝卜头拥有一个朴实无华的名字,刘明。 在偌大的长乐宫,只有笙歌与他年龄相仿,所以很长时间都黏在笙歌身边,阿姐长,阿姐短的,让笙歌足足过了把阿姐瘾。 笙歌愿意看在梁王携石猴进京的份儿上,对刘明多几分耐心。 对于笙歌和刘明的融洽相处,窦太后乐见其成。 “阿姐,阿姐,他的心脏竟然长好了。” 刘明一惊一乍的看着石头,咋咋唬唬的喊道。 “阿姐,我就知道,小猴子一定会好的。” “阿姐,我偷偷跟你说,小猴子会说话,还救过我。” 刘明放低声音,拱在笙歌耳边,小声说道。 “可是,可是父王不信我,觉得我在胡言乱语,阿姐,你信吗?” 缘分…… 笙歌只想说,这一切都是缘分。 幸亏她当时心一软提醒太后宣梁王进京一叙,看看是否能够改变梁王必死的解决,要不然恐怕在这个世界她都不可能找到大圣。 她一直都以为,大圣此刻还在东海瀛洲花果山。 笙歌揉揉刘明的小脑袋:“我信。” 大圣救过的人,那她就好好护着吧。 护他一世无忧,护他万事顺意,护他荣华富贵。 她这个人,向来爱屋及乌。 “真的?” 刘敏眨巴着大眼睛,不可置信的看着笙歌,眼睛亮的惊人。 笙歌果断的点了头。 “所以,小猴子是在救你之后才不会说话的吗?” 神魂不在,留下的最后一丝灵智和力量用来救人,所以才被人当作石雕的吗? 不得不说,这样的大圣怪惨的。 “阿姐真厉害。” 刘明不遗余力的拍着笙歌的马屁。 小孩子的友谊就是来的这么简单,只需要一个简简单单的相信。 更不要说,在刘明心中,自家这个神通广大的阿姐还让自己的救命恩猴长出了心脏。 救命恩猴的恩人,就是他的恩人。 笙歌和刘明的朝夕相处,让景帝有些心慌,于是大手一挥把仅有的几个皇子都送来了长乐宫。 除了太子…… 毕竟,在景帝心中,刘荣不得不弃。 不仅仅是栗姬无脑,更重要的是景帝知道了他的长子过于平庸不看造就。 一旦上位,镇不住各诸侯国,更不要说栗姬还得罪了那么多人。 长乐宫多了很多人,只是,跟班一号的位置被刘明牢牢占据。 笙歌表示,她并不想做大姐大。 更膈应的是,许她金屋藏娇的刘彻总是幽怨的看着她。 正文 第九百三十三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四) (十四) 那眼神,要多幽怨就有多幽怨,就好像她是那抛夫弃子的负心女,应该被千刀万剐。 所以,她是做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 难不成刘彻许下金屋藏娇的诺言,她就必须得是那个被深深藏起来的娇了? 别闹了…… 今时不同往日,如今的一切早就与剧情中天差地别。 剧情里跋扈脑子不好使的馆陶公主无人可选,只能谁抛橄榄枝她就接住谁。 可现在,窦太后亲自抚养了陈阿娇,天之骄子任她挑选。 有窦太后的势力为她铺路,那她便不需要看任何人的脸色。 再说了,陈阿娇又不是没有心心念念天真幼稚的择一人白头,结果呢? 长门凄凉,夫妻情断。 呵,刘彻有什么脸好意思用这么幽怨的眼神看她。 真想一巴掌呼死他,让他知道怎么做人。 “阿姐,你有没有觉得慎得慌?” 刘明裹的严严实实,一边哈着气,一边给笙歌堆雪人。 “在那儿呢……” 笙歌抬了抬下巴,指了指方向。 一旁的常青树背后,刘彻委屈地站着,一双眼睛委屈巴巴的看着笙歌。 “阿姐,他是不是喜欢你。” 刘明给雪人戴上毛绒绒的帽子,点好眼睛,神神秘秘的猜测道。 “喜欢?” “小明,他们都喜欢姐姐,但不是喜欢姐姐这个人,而是喜欢娶了姐姐之后能获得的收益。” “你懂吧?” 好歹是王府长大的孩子,这些事情生来就比旁人见得多,知道的要早。 “就像父王带回后院的那些姨娘吗?” “母亲说,那些姨娘都是各自家族送给父亲的礼物,想要从父亲这里换取东西。” 刘明似懂非懂,却挪了挪身子,挡住了刘彻的视线。 “阿姐,那不要选他们了。” “阿姐这么优秀,这么厉害,总要选个喜欢的人,要不然好可怜。” “是皇祖母和姑姑逼你吗?” 刘明叹了口气,丧气的坐在廊檐下。 如果是皇祖母,他好像什么都做不了。 “也不是逼,我自愿的。” “就他了……” 笙歌知道,是时候做出抉择了。 前朝后宫都出现了废太子的风声,那么新太子的人选就必须得定下。 刘明:…… “阿姐会快乐吗?” “阿姐,我快些长大,我带你走吧,宫墙外很热闹很美好的。” “外面的风好像都更自由,花花草草也更香,真的,阿姐。” “我来京城前,京城跟着父王待在梁园,那里的叔叔伯伯给我讲过大漠孤月,讲过汪洋大海,这些我都没有看过。” “我本来不想进京的,可母亲说,梁国需要父王和哥哥,所以再不愿意我也来了。” 刘明跟在笙歌身边也近一年了,窦太后年岁太大精力不足照顾不来,所以很多时候都是笙歌亲自安排刘明的大小事宜。 久而久之,刘明对笙歌也就越发的依赖。 “我现在很快乐。” 笙歌眯着眼睛,浅笑着说道。 能遇到大圣,能完成任务,一点点强大,她很开心。 “小明,再给我几年时间,我不会让这四四方方的宫墙永远束缚着你的。” 她要成为那至高无上的存在,刘明也就不需要留在宫中做人质。 “阿姐,你骗人。” 刘明嘟囔着“你一点都不喜欢他,你甚至都没有对着他笑过。” 小明表示,他观察的很仔细。 “小小年纪,操那么多心。” “无论如何,我都必须造一座金屋子把他藏起来,要不然我就得死。” 死倒不至于,但总归有损她的修行。 她一旦发生意外,指不定又会影响到大圣的复原。 很大程度上,她保护好自己,强大自己,就是对大圣的回报。 刘明的肉包子小脸皱在一起,理解不了笙歌那句造一座金屋子把刘彻藏起来是什么意思。 “所以,我是自愿的。” 自愿做跳板,也希望刘彻做好了被她做跳板的心理准备。 “阿姐,你迟点大婚,我觉得硬抢也比你嫁给他要好。” “母亲说过,女孩子的婚姻当作交易买卖是很可悲的一件事情。” “我努力攒钱,努力更厉害些,悄悄抢过来,建金屋子把他藏起来。” 刘明童言童语的说道。 笙歌:…… 小明子,你倒是敢想。 人家现在是皇子,不久以后是太子,未来就会是天子。 一个藩王之子,还不是世子,竟然还妄想着把天子藏起来。 这是不是就是传说中的无知者无畏…… “勇气可嘉。” “大风吹的我脸疼,咱还是回去喝口热茶吧。” 笙歌裹了裹身上的披风,抬脚向殿内走去。 刘彻愿意偷偷摸摸的看,不嫌冷,那就继续在那棵树后面待着吧。 “阿姐你先进去,你房间里的腊梅枯了,我去折两支新的给你换了。” 笙歌随意的点了点头,天天待在她身边的小明子身体好得很,区区寒风飘雪生不了病。 说是去折腊梅的小明同学,却径直朝着刘彻藏身的那棵树走了过去。 “你喜欢阿姐?” 小明子踮起脚尖,努力让自己直视刘彻的目光。 “若能得阿娇为妇,必作金屋贮之。” 刘彻再一次说出了那句惊天动地的誓言。 刘明满头黑线,怎么都跟金屋子杠上了,金屋子有什么好的。 “阿姐是何等人物,你竟然想把阿姐关在金屋子里,简直该死。” 在刘明心里,笙歌关刘彻,是应该。 刘彻关笙歌,就是该死。 他还要带阿姐去看宫墙外的世界呢,怪不得阿姐说必须造一座金屋子把刘彻藏起来,否则就会死呢。 原来如此…… 胸有丘壑,天纵之才的阿姐被关进金屋子里,可不就是跟死一样吗? 不行,他得努力,早一日帮助阿姐把刘彻关起来。 刘彻罕见的懵逼了,母妃明明说过金屋藏娇是天底下所有女子最梦寐以求的事情,怎么就该死了? 皇后之位,难道不是天下女子所求? 面前这个二傻子恐怕听不懂吧? 早就听说梁王嫡次子性情顽劣,自幼喜欢各种奇异之事,甚至还闹出了梁王寻人上门做法事驱邪的笑话。 正文 第九百三十四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五) (十五) 这样一想,这个小蠢蛋听不懂也很正常。刘彻瞬间安慰好自己了。 都说夏虫不可语冰,井蛙不可语海,混不吝素有恶名的二世祖又如何与他相提并论。 “煞笔!” 刘彻高高在上的态度,让小明同学越发鄙夷。 就这点儿眼界,这点儿心胸,那里有脸藏阿姐。 小明同学发誓,自今日起他有了新的人生目标,那就是打倒万恶的刘彻势力,捍卫阿姐至高无上的荣誉和自由。 “哼!” “一个破屋子而已,你以为阿姐稀罕?” 刘明对着刘彻翻了个白眼,扬长而去,临走前还踹了一脚树,树上的积雪哗的一声落了刘彻一身。 怂啥,现在有皇祖母和阿姐护着他,等以后,他就会有自保之力护着阿姐,同样不需要怂。 刘彻看着刘明扬长而去的背影,抖抖身上的雪,轻蔑的笑了笑,一个破屋子?那也是只有帝王能给的。 无论如何,他都是太子的最佳人选,陈阿娇也只会是他的太子妃。 至于刘明,一个小小的藩王之子,等他上位后,总能神不知鬼不觉的处理掉,也许削藩也不在话下。 刘彻始终坚信他是一个天生的王者,否则也不会在馆陶公主问出那个问题后他下意识说出那句话。 这是独属于他的,与生俱来的政治敏锐度。 …… …… “挑衅完了?” 笙歌递给刘明一块儿温热的帕子擦手,打着哈欠问道。 “我没有……” 刘明连连证明清白,他是那种挑衅的人吗?他可爱乖巧贴心,是阿姐最忠实的小跟班。 “阿姐,我就是想让他欣赏下腊梅,我怕他是个俗人欣赏不来。” “好吧,其实我想教他做人,我新从夫子那里学了一个词,有教无类,我琢磨着,应该就是教他做人的时候管他是什么东西什么身份的意思。” “阿姐,我喜欢那个夫子……” 在笙歌湿漉漉眼睛的注视下,刘明坦白了。 没有人能对着阿姐这双眼睛撒谎,吓人的很。 笙歌忍俊不禁,困意消失的干干净净,不得不承认,她带出来的小萝卜头跟她的脑回路就是相似。 可不就是嘛,姑奶奶教你做人的时候还管你是什么东西。 “不错,不错。” “那不学礼,无以立呢?” 笙歌来了兴致,笑着问道。 “嗯……”刘明皱着眉头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不太确信的开口“不好好学习礼貌待人,就把他打到无法站立?” 笙歌:(^O^) 孺子可教也,她喜欢。 不过,这份领悟能力怕是会让夫子头疼死。 “阿姐,我突然知道皇祖母为什么不喜欢儒家学说了,这是不是太简单粗暴了。” “可是,可是我又好喜欢。”刘明一边把腊梅插在花瓶里,一边深以为然的说道。 “咳咳,这个问题你还是留着明日偷偷问问夫子吧,你可一定要把你精辟独到的见解告诉夫子,指不定夫子一高兴,就能让你多休息几天。” “夫子嘛,都喜欢勤学好问聪明机敏的学生。” “阿姐相信你一定会成为夫子最得意的学生,阿姐看好你哦。” 笙歌起身,鼓励地拍了拍刘明的肩膀,使坏的建议道。 这小娃娃的性子太活络了些,胆子太大了些,还是给夫子创造条件好好拘一拘吧。 “嗯嗯。”被人卖了还帮忙数钱的刘明连连点头,他一定是最优秀的,然后亮瞎刘彻的狗眼睛。 …… “翁主,太后娘娘说有事与你相商。” “好,我这就去。” 就知道,换太子,已经被提上了日程。 “阿姐,必须得选吗?”小萝卜头刘明深深觉得自己怎么就不能一眨眼的功夫长大呢,长大之后,阿姐就不需要勉强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了。 “你说呢?”笙歌整理了下发饰和衣袖,施施然向外走去。 不就是选个未婚夫做太子?小事一桩,偏偏这个小萝卜头总觉得她是上刀山下火海,愁的眼睛都挤成一条儿缝了。 她该怎么告诉小萝卜头,要不是怕毁了这个世界,怕任务失败,她挥挥手就能拍碎一座山,稍微费点儿力气就能灭了整个世界,顺带还能把天道拉下来聊聊天。 她再也不是之前的那个她了,她有了自保的能力。 现在沉下心来悠悠然的以普通人的方式完成任务,何尝不是另一种的红尘修行。 偏生这些话她都不能对小萝卜头说,顶多对着那只石猴子嘟囔几句。 长乐宫正殿 “娇娇见过外祖母。”笙歌福了福身,对着窦太后请安。 “娇娇,过来,做外祖母身边,外祖母有话问你。”窦太后拍了拍身边的位置,笑意盈盈的说道。 长江后浪推前浪,权柄终究是要交给新人手上的,但前提必须是她心甘情愿。 “娇娇,有了选择了吗?”窦太后揉着笙歌还带着几分潮意的头发,眯着眼睛,心中叹气。 娇娇终究不是当初那个一脸天真问她侍妾是什么的小女孩儿了。 此时的阿娇,可以端庄威仪,可以娇俏可爱,也不乏手段心智,三言两语便能收服让梁王府上上下下都头疼不已的混世小魔王。 明明,她该放心的啊。 这样的娇娇不会耽于情爱,不会被甜言蜜语冲昏头脑,聪明清醒睿智,是再适合不过的接班人。可为什么她心中却不安呢。 陈阿娇,远比她以为的要优秀。 “母亲喜欢彻表弟。”笙歌感受到了窦太后的忌惮,所以人选只能说是馆陶公主选定。 嗯,她是个孝顺女儿,最大的优点就是听话。 “娇娇自己呢?”窦太后试探着问道。 “都可以。” “竟没有一人让娇娇欢喜吗?” “皇祖母是忘记了您让娇娇默写了近千遍的《氓》吗?字字句句,娇娇都刻进了脑子里,日日夜夜从不敢忘怀。” 之前窦太后生怕自己培养出一个恋爱脑,于是下了死命令让笙歌默写《氓》,然后每半月还得写一篇不重复的读后感。 她没变成恐婚就不错了,还欢喜? 欢喜啥? 要是当初的陈阿娇能得窦太后半分真传,也不至于落的那个下场。 正文 第九百三十五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六) (十六) 所以,女孩子们,有空没空都多读读氓吧,写进语文教科书总是有原因的。 学了氓,学了孔雀东南飞,学了琵琶行,你偏偏就只记得了所谓伊人在水一方的恋爱脑。 智者不入爱河,冤种重蹈覆辙。 恋爱什么的,能有看戏搞事来的香吗? 窦太后一噎,她培养的孩子太冷情也不太好,隐隐约约感觉到她掌控不了。 “外祖母,人选由您和母亲决定就好,娇娇听你们的。” 明眼人都知道,馆陶公主已经和刘娡打得火热,双方相互试探,明里暗里已经不知许下了多少利益。 窦太后拗不过馆陶公主的,唯一的人选只能是刘娡的儿子,刘彻。 “也好。”窦太后只觉得自己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什么都没试探出来。 这是她那个无脑跋扈的女儿能生出来的人吗?馆陶但凡有半点儿能配得上野心的脑子,当年她也不至于为她选个富贵闲散人,盼着她安安稳稳度日了。 说句不恰当的话,这种感觉就像是一只呆头鹅,生出了一只八百个心眼子的老狐狸,别提多闹心了。 一个太蠢,一个太精明,着实烦人。 …… 立储一事,并没有耽搁太久。 前太子刘荣被废,改封临江王,胶东王刘彻立为太子,安江山社稷,定乾坤万民。 听到这噱头,笙歌撇了撇嘴,历史唯物主义坚定不移的证明了人民群众才是决定力量,搞得好像刘彻不是太子,这江山就不是江山,万民就不是万民了一样。 太子既定,翌日,馆陶公主之女册立为太子妃,待及笈之后择日完婚。 长乐宫内,檀香锦帐,馆陶公主捧着圣旨眉开眼笑,目光移向笙歌,热切的就像是看着她金灿灿的未来“娇娇,你的好日子在后头呢,娇娇配得上这世间最好的一切。” 馆陶公主自小便以窦太后为榜样,自然觉得自家女儿早晚会走到与窦太后一样的高度,且会走的更加顺遂,更加畅通无阻。 毕竟,当年的窦太后孤军奋战,靠着父皇的宠爱苦苦算计步步为营,才有后来的大权在握。 但现在娇娇的起点远远高于窦太后,且身后还有她,还有窦太后,没有人可以阻挡娇娇登高位。 她一生的荣耀都系于娇娇之身,谁说她招了个无能闲散的驸马就注定与权势无缘了? 这不,她为娇娇谋来了太子之位,刘彻小儿也许下金屋藏娇此生不负的诺言,他日娇娇必定母仪天下。 这样的日子才有奔头…… “母亲,外祖母当年没让你默写过《氓》吗?”笙歌看着馆陶公主的喜形于色眉飞色舞,平静的开始泼冷水。 誓言这玩意儿,大多时候说者无心,听者有意。 听听就行了,还真有馆陶公主这样的二傻子把一句画大饼的话当成金科玉律尚方宝剑。 馆陶公主一愣,一时间没反应过来,氓是什么玩意儿,有圣旨重要吗?有娇娇做皇后重要吗? 笙歌:…… 见过憨的没见过这么憨的,怪不得景帝愿意给馆陶公主那么盛的恩宠,甚至不吝啬给些实权。 因为景帝知道,馆陶公主没那个造饭的脑子,顶多仗势欺人再做的声势浩荡些,也不知道馆陶公主的憨到底是遗传了谁。 就连藏在一旁存在感极低的小萝卜头刘明都扶额,无语问天。 自己的姑姑好像不太聪明的样子,怪不得父王从来不愿意多提。 “及尔偕老,老使我怨。淇则有岸,隰则有泮。总角之宴,言笑晏晏,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反是不思,亦已焉哉。” “母亲,不觉得很像吗?青梅竹马,夙兴夜寐,依旧免不了家业已成后的薄情寡义,难道母亲竟会天真的相信一个未来帝王此生不负的诺言?” 自古,帝王最薄性,这么浅显的道理,馆陶公主竟然抛之脑后。 “如果母亲觉得娇娇是危言耸听,觉得文学作品夸张不可信,不如想想先帝朝时发生过的事情。” 世人皆知,窦太后当年为后时,得尽先帝爷宠爱,又有贫贱时相互扶持的情谊,所以屹立不倒。 但,窦太后的位置真的没有动摇过吗?慎夫人出现后,不是也一度与当时的窦太后平起平坐吗?那段时间窦太后没少被冷落。 按理说,馆陶公主该记得这件事情。 馆陶公主脸上的兴奋一点点黯淡,隐隐有些丧气“是啊,母后的眼睛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那个时候满满变糟的。” 馆陶公主一想到自己金雕玉砌般费尽心思养大的娇娇以后要经历独守空房垂泪到天明的画面,就忍不住苦恼。 难不成刘彻这个看起来还算周正的狗玩意儿还真能做出在利用完她和娇娇之后,把娇娇当作踏脚石抛在脑后? 要真是这样,她就算是死,也要拉着刘彻一起下地狱。 什么玩意儿,因为娇娇,他才得以被册立为太子,竟然还敢忘恩负义,翻脸不认人,活的不耐烦了? 可…… 可是,她舍不得死啊。 好不容易谋算到如今的局面,娇娇的皇后之位板上钉钉,死了挺可惜。 她不想死,也不想娇娇做个可怜人,那是不是可以…… “娇娇,以防万一,还有一招叫釜底抽薪,等以后你成了皇后有了嫡子,就弄死刘彻吧。”馆陶公主低下头在笙歌耳边神神秘秘的说道。 人都是自私的,也是有亲疏远近的。 在自己的安慰荣辱娇娇的幸福高贵与刘彻的性命前,馆陶公主可以毫不犹豫的选择自己和娇娇。 弄死刘彻…… 笙歌乍舌,她就知道剧情里的馆陶公主能不管不顾的与年轻小情郎合葬,就绝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 她才想金屋藏娇把刘彻藏起来,馆陶公主就想一劳永逸的直接干掉对方,不得不说,这个办法棒的很。 刘彻拿她们做跳板,那她们为什么不能拿刘彻做跳板。 咳咳,馆陶公主难得的有了脑子。 “母亲,外祖母若是知道您的打算,还会允许女儿掌权吗?” 正文 第九百三十六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七) (十七) 窦太后可不想看到刘家的子孙成为傀儡,外戚陈家应运发展。 “那不告诉母后不就好了,偷偷的,反正不能成为刘彻和王氏的踏脚石。”馆陶公主不以为意的摆了摆手。 偷偷的? 说的简单。 馆陶公主手中的势力,基本上都在窦太后的监视之下,景帝对馆陶公主的每一次封赏也都是经过窦太后同意的。 只要窦太后还活着,馆陶公主就掀不起任何风浪。 “母亲稍安勿躁,此事急不得,需徐徐图之,您要做的就是不动声色不要被外祖母察觉到您的想法,然后默默积蓄实力,等时机到了,还需要母亲帮助娇娇呢。”笙歌努力的安抚着馆陶公主,如果知道馆陶公主这么上头,还不如先让馆陶公主先得意着,等她自己的羽翼渐丰再告诉馆陶公主呢。 刘彻被立为太子,对她有一个好处,她可以不用住在长乐宫了。 “也对,也对,母亲听你的,连母后都说娇娇是难得的聪慧人,听娇娇的总没错。” “娇娇,收拾下东西随母亲回公主府吧,母亲已经提前约了首饰铺衣料铺子的师傅上门候着了,你真是不知道,你不在母亲身边这两年,母亲连买珠宝首饰的兴致都没了……” 前一秒还在想着干掉刘彻,下一秒脑子里就只有衣服收拾了,不得不承认,馆陶公主是真的心大,想得开。 “没什么好收拾的,但是母亲得等我下,我得跟小明道别。” 她一走,小明同学的日子可就枯燥多了。 “母亲,您先去外祖母那里吧,娇娇一会儿就过去。” 馆陶公主一走,刘明一下子从屏风后窜了出来,可怜巴巴的扯着笙歌的袖子不撒手“阿姐,你别走好不好?” 别走? 当然不好。 在窦太后的眼皮子底下,她做什么都不方便。真以为想把汉武大帝金屋藏娇藏起来,是那么容易的一件事情吗? 她必须得做好万全的准备,把刘彻所有翻盘的可能扼杀在摇篮里。 “那……那阿姐,你带我一起去公主府吧。” 在刘明心里,窦太后这个皇祖母还真不如笙歌亲近。 刘明以前从未入京,待在封地,对窦太后只闻其名,未见其人。进了宫,窦太后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也没什么机会培养感情。 “那得太后娘娘应允,可不是我说了算的。”笙歌揉了揉刘明的脑袋,从见小明的第一面,她就蠢蠢欲动的想问问小明认不认识李华。 这是每一个上学人的毕竟之路。 刘明眨巴着眼睛,似是想到了什么馊主意“那阿姐先回,等我几天,我肯定去找你。” …… …… 告别了刘明和窦太后,笙歌抱着她的小石猴,牵着馆陶公主的手,坐着马车回到了公主府。 公主府张灯结彩,甚至还里里外外夸张的挂着红绸,笙歌很是怀疑,如果不是不合礼制,馆陶公主都想把圣旨张贴在大门上,供来往的宾客观摩。 她只是被册封为太子妃,而不是大婚,流水席宴宾客是不是过于张扬了。 但看着馆陶公主意气风发的脸,笙歌实在不忍心泼冷水。 罢了,不论是窦太后还是景帝都知道馆陶公主的性子,不张扬不显摆就不是馆陶公主了。 越是这样,上头的那两位就越是放心。 宾客云集,礼乐声不断,祝福声喧闹声不绝于耳,可笙歌怀里的小石猴还是悄无声息,一眼看去,跟一块儿普通的石头别无二致。 也不知道得多久,五彩神石才会发挥真正的作用。 在馆陶公主的张罗下,笙歌洗漱换衣,在馆陶公主审美的打扮下,她觉得自己就像是个会闪闪发光的宝石,无声的散发着老子很有钱,快来抢钱的气息。 跟在馆陶公主身后,应付完一波接一波的奉承,笙歌只觉得腰酸背痛。 真累…… 比被窦太后押着她学她不喜欢的东西还要累。 公主府,馆陶公主给予了笙歌绝对的自由和支持,府内上上下下都知道要对笙歌的命令无条件服从。 闲暇时,笙歌细细思索,刘彻能够成就外击匈奴,内削诸侯,南平百越,东抚蛮夷,北通西域的无上伟业,离不开他的左膀右臂,就像刘邦当年一介布衣能建立大汉帝国离不了他身边的那几位能人, 唉,她的小韩信啊。 笙歌叹了口气,不再像当初那个世界发生的事情,拿起笔开始罗列以后会聚集在刘彻身边的人。 文有董仲舒主父偃,武有卫青霍去病,搞钱有桑弘羊,吏治有张汤,也算是方方面面都有个可以托付的能人。 这些人要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能施恩的施恩,至于不能施恩的…… 不能施恩的,那就任其自由发展,她还不至于卑劣到专门去打压。 更不要说,剧情里的霍去病,过于耀眼夺目,她不会也做不到亲手摘掉这颗闪闪发亮的将星。 只是不知道,这一世,卫子夫还会不会入了刘彻的眼,可不论怎样,卫子夫也是个可怜人,与陈阿娇一样,把所有的一切都寄托在刘彻身上,最终不得好死。 就连精心培养的儿子刘据,也因为所谓的巫蛊之乱自尽身亡。 对立?实在是没必要。 如果卫子夫真的对刘彻是真爱,她倒是不介意把金屋子建的大一点儿,好吃好喝的多养一个人。 笙歌用笔在桑弘羊的名字上画了个圈,其他她都可以不放在心上,但这个搞钱的她得放在眼皮子底下。 任何时候,没有钱都是万万不能的。 所以,刘彻的这个伴读,她截了。 哼,反正她再也不想经历做太后时为了银子愁到头秃的绝望生活了,要秃让刘彻秃去。 远在洛阳的桑弘羊打了个喷嚏,貌似有人念叨他了。 不,都别念叨他,他不想被灭族。 吃喝无忧,还有那么多的产业等着他继承,为什么非要想不开的做伴读,劳心劳力为国家搞钱几十年,最后被一帮没脑子只会纸上谈兵的儒生指着鼻子骂,然后还被灭族。 正文 第九百三十七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八) (十八) 吃喝玩乐衣食无忧的人生简直不要太棒,上辈子他猪油蒙了心一门心思想着出相入将、封土拜爵,混来混去混了个不得好死。 他不管,他这辈子就要做富贵公子。 不行,他得去劝父亲,绝了捐官送他入仕途的想法,要是劝不动父亲,那他就去寻花问柳励志做一个纨绔子弟,这样一来,皇帝总不会允许一个声名狼藉的浪子呆在太子爷身边做伴读吧。 越想,桑弘羊越觉得可行。 “爹,爹……”桑弘羊欣喜雀跃的去寻自家老父亲,却被告知老父亲出门谈生意半月以后才会回来。 确定是谈生意? 桑弘羊心中满满是不详的预感,他怎么觉得自家老父亲是去用白花花的银子走关系,给他捐官去了…… 不行,他不能坐以待毙,他得自救。 此刻他聪敏好学,精于心算的美名已经被父亲花大把的银子宣扬出去了,用不了多久就会传入长安城,然后他就得背着行囊可怜巴巴的踏上征途。 这官,谁愿意做就做,反正他不做。 于是,一心为自由和生命而努力的桑弘羊钻入自家老父亲的书房翻出大把银子进赌坊赌钱,市场上斗蛐蛐,然后夕阳西下, 勾肩搭背跟着一帮赌场新结识的狐朋狗友去了花街柳巷。 甚至,还当街嚣张跋扈仗势欺人的打了一架。 这样美好快乐的生活一连五天, 远在长安城迟迟才收到消息的老爷子气的鼻子都歪了, 他辛辛苦苦花银子走关系, 就差最后一步了,桑弘羊竟然搞出了这些事。 他好不容易砸银子才收买的官员, 直接把他赶了出来。 引荐,也是要担责的,小小年纪就玩的这么花, 他们怕被连累。 就在老爷子咬牙切齿准备打道回府,好好教教自家臭小子怎么做人时,收到了长公主府的邀请函。 老爷子揉了揉眼睛,来来回回看了帖子无数遍, 觉得这就像是天上掉馅饼似的。 长公主府啊…… 手握实权的馆陶公主,还有未来的皇后娘娘,要是抱上这条大腿,桑家光耀门楣指日可待。做客, 做客, 自然要带礼物,老爷子觉得想要抱大腿就得拿出最大的诚意。 老爷子一咬牙一跺脚, 想尽办法筹集了一大笔银子, 登门了。 笙歌:桑弘羊果然是福星, 人还没见到,钱就先到了, 这人劫的值。 桑老爷子抱着木箱子, 惴惴不安的看着面前粉雕玉砌却威严天成的小女孩儿,有些茫然, 所以是未来的皇后娘娘邀她相见? 呜呜呜,他宁愿面对的是馆陶公主,最起码, 他把馆陶公主的喜好打听的清清楚楚, 巴结起来也不慌不忙。 突然换了巴结的对象,实在是有些猝不及防啊。 珠宝首饰, 房产地契送小女娃娃合适吗?桑老爷子有些不确定了。 “别紧张, 是我让母亲派人送的邀请函。”笙歌觉得此刻她的表情一定像是一个披着小女孩儿皮的狼外婆。 “听闻令郎精于心算, 年少聪慧, 在洛阳一代,声名斐然,不知可否入长公主府,你放心,不是家奴,就先以门客身份料理长公主府的资产,待时机一到,大司农一位,我必双手奉上。” 大司农,是朝廷管理国家财政的官职, 九卿之一。 先是帮她打理打理家业赚赚钱,等她掌权,就帮她管理整个大汉朝的财政, 笙歌觉得她已经够真诚了。 再说了, 跟着她,总比跟着迟早要被她金屋藏娇的刘彻前途光明吧。 大司农…… 桑老爷子眼睛一亮,可一想到这些天关于他那个倒霉儿子喧嚣尘上的流言, 整个人都不好了。 唉,老老实实坦白吧,总比把那个倒霉儿子送到公主府再被灰溜溜赶回去好吧。 于是桑老爷子长吁短叹恨铁不成钢的把桑弘羊这些日子以来的胡作非为告诉了笙歌,然后还不忘保证自家儿子本性纯良,这些日子只是意外,一定会改邪归正,不让笙歌失望。 笙歌凝眉,剧情中关于桑弘羊的内容占比极少,只言片语可以拼凑出这人是刘彻钱袋子的结论。 至于其他,并没有记载。 赌钱,斗蛐蛐,逛青楼,打架, 这可比她的生活有趣多了。 不过,就这样的风评,是怎么让景帝看中,放在了刘彻身边做伴读的,难不成景帝觉得刘彻实在太狗不像人, 想让刘彻沾染点儿不一样的人间烟火气? 赌钱就算了,至于其他爱好,她不剥夺。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令郎少年心性,并非不可饶恕,瑕不掩瑜,还请桑老先生尽快送令郎入长公主府。我方才所允诺之事,必会践行。” “多谢翁主赏识,草民替犬子叩谢翁主大恩。” 这就是传说中的峰回路转吧,还是翁主大人慧眼识珠有魄力有智慧,不会被那些流言蜚语左右判断,不愧是未来的皇后娘娘。 桑老爷子觉得他能不重复的夸翁主三天三夜。 桑老爷子把木箱子放下后,晕乎乎的离开了长公主府,快马加鞭星夜兼程的回洛阳。 他倒要回去看看,桑弘羊到底撞了什么邪,这段时间就跟变了个人似的,作妖,实在不行他也要奉行一下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理念了。 …… …… “桑弘羊……”睡眼惺忪的桑弘羊一个激灵,看着手中拎着棍子的老父亲,猛的窜起来。 他知道,他免不了被自家老父亲教做人,可棍子是不是太粗了,会出人命的。 但父亲这么生气,说明他的计谋成功了,他不用入宫去做太子爷的伴读了,也避免了劳心劳力鞠躬尽瘁然后不得好死的结局了。 这是个好事情,值得庆祝,反正父亲舍不得打死他。 “爹,我错了,我知道错了。”桑弘羊能屈能伸,穿着中衣跳下床扑通一声跪在了地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开始认错“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桑老爷子听着那跪在地上的脆响声,心中一跳,这么用力,万一伤到膝盖怎么办,也不知道长公主府收不收瘸子。 正文 第九百三十八章想藏娇的陈阿娇(十九) (十九) 不行,就算是瘸了也得去给未来的皇后娘娘赚钱去。 “父亲,我以后再也不敢了。”桑弘羊声音凄厉而又诚恳,就差指天发誓了。 “桑弘羊,太子殿下的伴读你是做不了了,幸亏苍天有眼依旧给我桑家留了一条福贵路, 三日后你就启程去京城入长公主府吧。” 桑老爷子棍子轻轻敲击着地面,忧喜参半,生怕自己的儿子再犯混。 “什么?” 桑弘羊悚然大惊,猛地抬头,他刚刚听到了什么? 长公主府? 馆陶公主,还有未来的废后陈氏? 桑弘羊就像是一只被掐住脖子的大鹅,嘴唇不停抖动, 半天却说不出一句话。 别人都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为什么到了他这里就是一条路越走越黑。 “对, 你要心怀感恩,翁主对你赏识有加,不被谣言所惑,年纪虽小,自有威仪,待你入了长公主府之后要好好帮翁主赚钱,桑家一门的荣耀就寄托在你自己身上了。” 桑老爷子语重心长,努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 桑家一门荣耀? 确定不是带着桑家一门更早的走上抄家灭族吗? 陈阿娇娇蛮任性,无脑妄为,凭着家世目中无人,向来不得陛下欢心,又多年无子,落了个长门冷宫凄楚而终的下场,跟着陈阿娇混?确定没搞错? “父亲,儿子思来想去,还是觉得做太子殿下的伴读比较有前途。” 也许,这一次挣扎一下, 也不一定会灭族。 但, 如果跟着陈阿娇,依陈阿娇的造作性子,桑家满门是必定不得好死。 桑老爷子眼睛瞪的浑圆,他的狗儿子说的是什么话? “你以为皇家那些贵人是你买的菜,想挑哪个就挑哪个?” “桑弘羊,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小小年纪名声在外,就皮痒了不知道自己几斤几两了?” “是你说你想去京城大展拳脚,我辛辛苦苦给你花银子走关系,然后你胡作非为又是打架又是赌钱又是逛青楼,我被那些人从府里赶出来的时候老脸都要丢光了。” “幸亏翁主有知人之明,不至于让我灰溜溜回来。” 桑老爷子怒火中烧,气的咬牙切齿,过去的十几年,他从来没觉得自家儿子这么欠揍过。 孩子欠揍怎么办,当然是打一顿。 “救命啊,救命啊……”眼看着棍子就要落下来,桑弘羊光着脚朝门外走去。 “母亲,爹要打死我……” 三更半夜,桑府鸡飞狗跳。 “有话好好说,大晚上的拿这么粗的棍子吓唬谁呢?”桑母把桑弘羊护在身后,不满的看着气势汹汹的桑老爷子。 “他要害死桑家……”桑老爷子耐着性子,把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 桑母当机立断的后退两步“打吧,别打死,过两天还得给长公主府送过去呢。” 桑弘羊:…… 他怎么就要害死桑家了,明明跟着陈阿娇才是带着整个桑家走上思路。 “你去不去?” “不去你打我不?” “打” “那我去” 桑弘羊苦着一张脸,蔫巴巴的,欲哭无泪得说道。 话本子里预知未来都能过的风生水起,为什么他偏偏就是路越走越窄,前途越来越无亮呢? 明明他就只是想做个混吃等死的米虫,竟然都不给他这个机会。 “母亲,你是不知道,陈翁主年纪虽小,性情跋扈心狠手辣,落在她手里,儿子的小命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没了。” 桑弘羊眨巴着眼睛,努力挤出两滴泪,看起来可怜兮兮的。 桑母脸色一变,皱着眉头看向桑老爷子。 就算是为桑家谋前程,也不能把弘羊往火坑里推啊。 桑老爷子轻哼一声,瞥了桑弘羊一眼,要不是她亲眼见到了陈阿娇,就信了这些鬼话。 “夫人,你别听弘羊瞎扯,陈翁主我是亲眼所见,这些年做生意走南闯北识人无数,陈翁主这般聪慧有礼,进退得当哪里是弘羊说的那般不堪。” “依我看,弘羊就是想在家里花天酒地赌钱逛青楼,所以才重伤陈翁主。” “我给你讲讲我跟陈翁主的交流过程……” 在一旁听着的桑弘羊傻眼了,他深深觉得自家自诩聪明的老爷子被骗什么,老爷子口中那个心有锦绣的人绝对不是陈阿娇。 “父亲……” “你闭嘴……” 桑弘羊绝望了…… 在被桑老爷子耳提面命的两天,再加上他发了无数饰演绝不胡闹后,终于离家。 自家老爷子怕他半路偷跑,还亲自送他去京城,然后送到了陈阿娇手上。 “草民桑弘羊参见陈翁主。” 桑弘羊生无可恋的跪在地上,低着头,努力思考着如何自救。 胡闹肯定是不行了,万一真的被天打五雷轰呢。 要不,他带领陈阿娇走上人生巅峰吧。 不过,陈阿娇会听他的吗? “起来吧。”笙歌也在仔细的打量着桑弘羊,年少成名非但没有傲气,还带着莫名其妙的谨小慎微。 不错…… 笙歌中肯的评价道。 怪不得能搞钱呢,低调才能闷声搞大钱,她理解。 “桑弘羊……” “翁主……” 笙歌和桑弘羊同时开口。 “翁主先请。”桑弘羊恭谨的说道。 “你父亲给你说了你需要做什么吧?” 笙歌兴致盎然,刘彻手下专门负责搞钱的,终于被她先下手为强了。 “说了。” “但是翁主,草民如果说自己会看相算命预言,你信吗?” 桑弘羊小心翼翼的试探着。 笙歌诧异极了,她是真的不知道桑弘羊还是个小神棍。 “所以呢?”笙歌静观其变。 所以…… 桑弘羊半天也没说出所以啥,他怕自己被绑起来烧了。 “所以草民会努力给翁主赚钱的。” 好吧,他还是没胆子在陈阿娇面前放肆。 陈阿娇啊,那可是训起刘彻来都理直气壮的人。 笙歌:…… “你是想说,你要给本翁主算命?” “那你算吧。” “看相还是测字还是什么?” 笙歌饶有兴趣的看着桑弘羊,对待能搞钱的人,得有耐心。 “看相。” 桑弘羊脱口而出。 下一秒,反应过来,他就想把自己的嘴割了。 正文 第九百三十九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 (二十) 如果自家老爷子知道,他在见到陈阿娇的第一面,就把自己塑造成了一个神棍形象,会不会提着更粗的棍子,直接把他乱棍打死。 不过,他觉得陈阿娇应该可以接受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 毕竟陈阿娇自己也搞出了巫女楚服的作死举动。 想到此处,桑弘羊定了定心神,装模作样的右手大拇指在剩下的四个手指上掐算着,口中还小声呢喃着。 笙歌失笑,不管会不会算命,这架势倒是挺能唬人的。 “翁主出身富贵,身具凤命,天下女子之尊。”说到这里,桑弘羊顿了顿, 抬眸不着痕迹偷偷的看了下笙歌的是神情,壮着胆子继续说道“但,翁主的凤命有虎头蛇尾之嫌,难以为继,以至于凄凉不堪。” 好吧,笙歌确定了,桑弘羊不会算命,也不是半仙儿,就是阴差阳错知晓了剧情里本来该发生的事情。 听听这说的话,没有半句算命先生该有的术语,三句话就露了怯。 “你是说,你是说太子殿下是个薄情寡义的人,最擅长翻脸不认人?”笙歌故作惊讶,睁大眼睛,迫不及待的追问着。 桑弘羊:不,他没这样说。 “比如,废后?” “比如, 长门宫?” “比如,长门赋?” 闻言,桑弘羊猛的抬头,目光如电,似是想要确定些什么。 通过他那些似是而非的话推测出废后并不难,但长门宫…… 如今的长门宫还不是冷宫,而是馆陶长公主刘嫖所拥有的私家园林。 刘彻登基后,长公主情夫董偃的名义献给新帝改建成的,用作皇帝祭祀时休息的地方。 后来陈阿娇被废被废,迁居长门宫。 由此,长门宫才成为冷宫。 更不要说,那流传后世的长门赋了。 所以说,不只是他一人遇到了那奇异的事情? 顿时,桑弘羊看向笙歌的眼神亲切起来。 “翁主大人既已知晓,为何还要走上这条路,长门苦寒,何必呢。”桑弘羊壮着胆子劝说道。 “既已知晓,谁又能确定结局不变呢?”笙歌漫不经心的反问道。 不管桑弘羊是重生还是做梦,对她而言都是一件好事,有了一世记忆和经验,趋利避害,搞起钱来更容易。 嗯,越来越看好桑弘羊了。 幸亏她先下手为强把桑弘羊摁在了自己的阵营,要是带着剧透外挂去投奔了刘彻,会平添许多波折。 “你放心,我是不会让你落个抄家灭族的下场的,待时机到了,荣归故里名留青史都可以。” “前提是,你替我搞到了很多很多的钱。” 笙歌直白的说道,丝毫不管桑弘羊有多惊悚。 桑弘羊这下是真的吓到了,死那么早的陈阿娇怎么还能看到死后几十年的事情,难不成是死的太憋屈,不愿意投胎转世,就在皇宫晃荡飘来飘去, 所以,现在在他面前的是只老鬼? 心慌慌…… 那他还是不要耍什么心机了,老老实实听话去搞钱吧。 “不知翁主大人的目标是什么?” 上了贼船下不去,自然得问清楚这是一艘小破船,还是远航巨船。 “目光所至,皆是华夏。” “我,陈阿娇,会成就一个更加赫赫有名的大汉帝国,外夷臣服,莫敢不从。” 笙歌并不担心桑弘羊前去告密,先不说有没有人信,就算是刘彻信了,也心有余力不足动不了她。 她太子妃的位置,要比刘彻太子的位置稳得多。 如果桑弘羊背叛,只有一个下场,悄无声息的死去,再无其他。 桑弘羊心潮澎湃之余,心头担忧更甚。 显然,陈阿娇已经不是他记忆中那个想方设法求得刘彻怜惜宠爱身居后宫的女子,那就说明,往后,大汉政坛,又要出现一个拨弄政治指点江山的女子。 这世间,对女子何其苛刻。 更不要说,有吕后弄权在前的例子,朝臣对女子干政心有余悸,到时候阻挠绝不会少。 桑弘羊十分不确定,他这一世会不会死的更早,更惨? 五马分尸? 还是千刀万剐。 可他现在已经被牢牢的绑在了陈阿娇这艘船上,跑是跑不掉了,能做的只有共沉沦,还能怎么办,只能默默的祈祷,陈阿娇能够成功。 “预祝翁主得偿所愿。” 也预祝他自己可以长命百岁,寿终正寝。 笙歌和最强搞钱能手的第一次会面,就此结束。 然后,然后馆陶公主发现,自从府里多了个只听娇娇命令的桑弘羊之后,她一掷千金挥金如土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 可偏偏,她还不能置喙。 毕竟府中的财政大权,她已经全权交由娇娇决定了。 唉,美好的生活,再一次无形间增添了些许阴霾。 搞钱就搞钱,为什么还要限制她花钱,花钱使她快乐。 算了,忍一忍,是为了未来的荣耀。 …… “你说什么?刘明病了?”笙歌不可置信的看着前来传话的小太监。 这不可能啊,刘明的身体壮的就跟一头牛似的,这都能病。 “回翁主大人的话,自您离宫后,小主子闷闷不乐,不吃不喝,夜不能寐,再加上不小心着了风寒,一下子就病倒了,现在瘦的就跟皮包骨头似的。” 小太监的声音中带着哭腔,可怜兮兮的诉说着。 笙歌:…… 这描述,有些过分了。 不吃不喝?夜不能寐?这确定说的是刘明? 在她的记忆里,就算是天塌下来,刘明都吃睡的香甜。 这十有八九,就是刘明为了到长公主府常住出的幺蛾子,亏她还以为那个小萝卜头能想出什么好办法呢。 不过,不得不说,这个办法虽糙,但管用。 藩王留京的公子住公主府不合规矩,但要是为了养病,也无可厚非。 “太后娘娘没有办法,只好宣您入宫。” “好,我这就去。” 笙歌匆匆入宫,看着虚弱的躺在床上,面无血色消瘦的刘明,有些傻眼。 虽说演戏得演的真实点儿,但这折腾的也太真实了吧,真就折腾病了。 “阿姐,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看我。” 刘明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正文 第九百四十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一) (二十一) 笙歌:!?(?_?;? 说好的演戏呢?她现在都有些不确定了。 “你真病了?”笙歌俯身在刘明耳边耳语道。 刘明顿时讪讪的笑了笑,玩脱了演过了,这话要怎么说,他也没料到一场风寒竟然如此来势汹汹,高烧不退,差点儿要了他的小命儿。 “阿姐, 我以为我再也见不到你了。”刘明带着哭腔,委屈巴巴的窝在笙歌的肩头,眼泪如决堤之水,哭的稀里哗啦。 “阿姐,我想你了,你把我带走吧,你不带走,我就不吃不喝不睡觉。” 窦太后在一旁听的脸一阵儿白一阵红,搞得好像她在长乐宫虐待这个小兔崽子了似的。 明明她就差把天上的星星给刘明摘下来了,可偏偏刘明开口闭口阿姐长阿姐短。 本以为晾他两天就好了,却不曾想这个小鱼崽子三更半夜趁着宫人不注意在屋外吹了半宿,然后着了风寒高烧不退。 这还真是用命跟着阿娇走啊,闹到这般田地,就算是于理不合,她也只能亲自下懿旨说的冠冕堂皇让刘明前去长公主府养病。 她总不能眼睁睁看着刘明病死在宫里吧。 笙歌一连在宫里待了三天,待刘明的风寒稍弱,就被催着马不停蹄的回到了长公主府。 没错,就是被窦太后撵出宫的。 窦太后表示,黏黏糊糊的姐弟情深看着实在碍眼,她本意的确是想刘明跟阿娇交好,但是真的没想把刘明变成一个粘人精小哭包啊。 别人都是女儿奴,刘明就是阿姐奴,窦太后深深觉得她的如意算盘打错了。 来到公主府的刘明,还没来得及高兴, 就看到了地位特殊的桑弘羊。 呜呜呜, 他才几天没跟阿姐在一起,竟然就有人妄想动摇他的位置。 刘明双手叉腰,抬着下巴仰着头,努力表现出一副气势汹汹的模样“哼,阿姐是不可能被你抢走的,你死了这条心啊。” “我是阿姐第二喜欢的人,你都排不上的号。” 至于第一喜欢的,自然是那只石猴子。 他从未见阿姐那般认真慎重的对待过任何东西,那只石猴是个例外。 “小白脸,别以为你长得俊就能迷惑了阿姐,阿姐才不是那种肤浅的人。” 桑弘羊被劈头盖脸骂的一脸懵逼,这位叉腰小公子,又是谁? 不过,看来他长得俊倒是事实,这个小萝卜头眼光不错。 桑弘羊也不知道该如何解释,他就是陈阿娇抓来的负责劳心劳力搞钱的壮丁,就算他想做个小白脸,都没机会。 说实话,钱对他来说真没什么吸引力了。 唉,真是不知,为何大家都对银子如此钟爱。 好吧,不装逼了,银子对他没有吸引力的本质原因在于,他经手过整个大汉帝国的银子。 “小明,这是桑公子,搞钱的,以后要给你准备粮草马匹弓箭的人。” “你要是得罪了人家,你自己去哄回来,我好不容易才请来的。” “这位是梁王次子,刘明。” 笙歌对着两人相互介绍道。 “久仰大名。”桑弘羊伸出了手,很是诚恳的开口。 可不就是久仰大名吗,赫赫有名的梁王,留下了一群不成器的孩子,推恩令一下,偌大的梁国顿时四分五裂,相互争权,丝毫没有动脑子思考推恩令到底为何实施。 笙歌听出了桑弘羊口中的讥诮,没好气地翻了个白眼。 小明同学,这是华丽丽的被嫌弃了。 “主子,您不会是想靠着他建立丰功伟业吧?” “要不,要不您还是用老办法,把那一家人也拐过来吧。” 桑弘羊考虑到自己的小命儿,认真的建议着。 卫青,霍去病的功绩,显赫至极,无人能够抹灭,可以说刘彻的千古伟业离不开这两人。 笙歌摇摇头,最开始她的确动过心思,想要将卫青一家人今早揽在自己的羽翼之下,但最终还是打消了这个念头。 谁又能确定,小明就不能走出一条赫赫有名的属于他自己的武将之路。 不论是卫子夫还是卫青,笙歌都不想过多插手。 “莫慌,大不了我亲自上阵。” 这么多个任务世界,身经百战,反正做个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长胜将军还是可以的。 桑弘羊沉默,他实在是不知道陈阿娇的勇气到底来自什么。 女子当权也就罢了,现在竟然还想着上战场打天下,真不怕刘彻在后方拆家? “你什么意思?”刘明气的跳脚,他就是要足够强大,保护阿姐。 这个小白脸,竟然敢看不起他。 “字面意思。”桑弘羊不服输的直接怼了过去。 整个梁国,都是他的手下败将。 他虽未掌兵,也未征战,但想要梁国经济瘫痪,也不过就是动动嘴的事情。 这个没脑子的小萝卜头跟他叫嚣什么? 刘武暴毙,窦太后宾天,梁国就是刘彻的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说到底,这个小萝卜头比他死的早多了。 笙歌:…… 这奇怪的胜负欲。 一个是她专门截胡请来搞钱的,一个是她想精心培养领兵打仗的,怎么第一面就掐起来了。 天生的八字不合吗? “都闭嘴。” “桑弘羊搞钱的本事,你有眼睛可以自己看,你要是想被看得起,也拿出自己的本事。” “小明,建功立业不只是纸上谈兵。” 说完话,笙歌就抢先一步离开了。 谁说三个女人一台戏,分明一个少年郎,一个小萝卜头也能唱一台大戏。 刘明和桑弘羊,不约而同轻哼一声,别过头去。 哼,多看一眼都晦气。 有了桑弘羊的刺激,刘明就像是打了鸡血一般,都不用督促,便不折不扣完成了所有笙歌布置下的任务。 支持刘明的动力除了保护阿姐,就是以后要掌握百万大军用气势吓死狗眼看人低的桑弘羊。 什么叫他不行…… 呸,桑弘羊他全家都不行。 见此情景,笙歌也懒得去劝解,想着多相处些时日,矛盾也许就解开了。 却不曾想,从这一刻开始,就奠定了未来朝堂上几十年的相爱相杀。 正文 第九百四十一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二) (二十二) 相爱相杀,也是人生的一大乐趣。 听闻刘明绞尽脑汁带着窦太后的懿旨强势入住长公主府,刘彻慌了神。 他总觉得,刘明居心叵测,与陈阿娇关系匪浅。 虽年纪尚轻,也知晓被戴绿帽子是人生大耻, 堪比不共戴天之仇。 于是,刘彻也打着孝敬姑母,关爱堂弟,培养感情的名义堂而皇之的成了长公主府的常客。 一双眼睛滴溜溜的盯着笙歌和刘明,就差盯个窟窿出来了。 笙歌很是怀疑,刘彻是种什么心态,强行给自己戴绿帽子, 这是什么爱好,她着实不理解。 就刘明在她面前软唧唧奶呼呼,哼哼唧唧的小哭包模样,刘彻是怎么笃定,他们有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感情的。 真是哔了狗了。 笙歌表示,刘彻时常出入长公主府,不仅碍眼,还碍手碍脚。 尤其是提前被笙歌洗脑,打过预防针的馆陶公主,一见到刘彻那副殷勤至极关怀备至的模样,就下意识觉得别有所图,心思歹毒。 所以,跋扈骄纵的馆陶公主说话夹枪带棒,阴阳怪气。 若不是顾及着刘彻太子爷的身份,可能就直接一巴掌扇过去,将他扫地出门了。 可饶是如此,刘彻依旧风雨无阻, 稍有空暇便会前来。 越是这样,馆陶公主就越是不寒而栗,深觉刘彻年纪小小却是个心机深沉的老阴逼。 不能因为年纪小,就忽视了他天生老阴逼的属性。 “彻儿,身为太子这么闲吗?”忍无可忍的馆陶公主皱着眉头,不耐的开口了。 刘彻温润谦恭,举手投足颇有一种谦谦君子的气质,与长公主府名言跋扈的气息格格不入“姑母,娇娇是我未过门的太子妃,您既是我的姑母,也是我的岳母,彻儿想把您当作母亲孝顺。” 馆陶公主撇撇嘴,虚伪,实在虚伪,也不知道当初她怎么就被一句金屋藏娇迷了眼,替娇娇做主选了这么虚伪至极的玩意儿。 明明就是想在众人面前展示他与长公主府牢不可破的关系,还偏要说的那么冠冕堂皇,看着实在腻歪。 要不是她想让娇娇母仪天下,那还不如让娇娇选刘明那小子呢。 最起码为人爽利,还没歪心思, 最重要的是对娇娇百依百顺唯命是从。 “母亲?” 馆陶公主挑眉嗤笑道,话中的意味不言而明。 他母亲王氏什么身份, 寡妇之身再嫁被纳入后宫,有什么资格与他相提并论。 刘彻尚显稚嫩的小脸儿顿时一僵,自小长着八百个心眼,自然能够听懂馆陶公主的言外之意。 “姑母,彻儿觉得……” “你觉得?你是在教本宫做事吗?” “本宫不要你觉得,本宫只要我觉得。” 馆陶公主烦躁的摆摆手,打断了刘彻的话。 姗姗来迟的笙歌,站在门口,便听到了馆陶公主那两句王霸中二之气尽显的话。 哈哈哈,馆陶公主这是想噎死刘彻不偿命吗? 干得漂亮! 眼见馆陶公主并没有落了下风,笙歌干脆就没有进去,转身去府里新修的练武场看刘明。 自己选的小弟,自然是要尽心些。 谷帾 再说了,对上刘彻那张永远不会出现任何负面情绪的面孔,她压抑的慌。 明明都快要忍不住,想伸手掐死她了,还一口一个娇娇叫的亲热。 每次对上刘彻,笙歌都有一种被毒蛇盯上的黏腻阴冷干,腻歪的很。 “身为太子,理应修身养性,为陛下排忧解难,每日囿于长公主府,怕不是想连累娇娇的名声……” 训话到此处,馆陶公主灵光一闪。 她觉得自己真相了,刘彻这个狗玩意儿可能十有八九就打着这个主意,让娇娇成为臣民心中祸国殃民的红颜祸水。 狡诈,阴险…… 馆陶公主冷哼一声,话越发不客气“你要是觉得太子之位是种负累,那本宫不介意体谅一下晚辈,向皇上和太后进言,为你重新选一个清闲的位子。” 反正流水的太子,铁打的娇娇。 不管太子换成谁,娇娇都是不可动摇的太子妃 刘彻:…… 刘彻有些慌乱,他实在不知为何三言两语事情就发展到太子的废立上。 他不就是想巴结巴结馆陶公主,抓紧时间与娇娇培养感情,顺带盯着刘明那个恬不知耻的狗东西,怎么就成了他不想做太子。 刘明那个狗东西,在长公主府都如鱼得水,风生水起,他却如此不被欢迎。 他不服…… 可就算是他再不服气,他也不敢与馆陶公主争辩。 他知晓,馆陶公主和窦太后,绝对有左右太子之位归属的权力。 “姑母,侄儿知错了。” “自明日起,侄儿必定吾日三省,严以律己。” 看来,以后再来长公主府上,就得寻个光明正大不容置疑的理由了。 “明日?” “今日吧,择日不如撞日,本宫觉得今天就是个好日子,今日事今日毕,你现在就去收拾东西回宫吧。” 馆陶公主毫不客气的下了逐客令。 最近这段时间,饭桌上多了这么一位不速之客,她都觉得胃口不佳了。 就连娇娇的小脸,都消瘦了几分。 笙歌表示并没有,她只是在逐渐褪去婴儿肥,身材抽条。 刘彻觉得自己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袖子中的手紧紧握着,努力保持着孝顺谦逊的模样“姑母说的是。” 离开房间后,刘彻摊开手,手心中赫然有四个指甲印记。 早晚有一天,他要让这些人仰他鼻息而活,让这些人知道什么是雷霆雨露皆是君恩。 怒火中烧的刘彻并没有不管不顾的甩甩袖子离开长公主府,依旧惦记着向笙歌告别,展现他对青梅竹马的一往情深。 只是…… 他看着练武场上张扬明媚,嬉笑怒骂指点刘明的笙歌时,眼神晦涩复杂。 有愤恨,有不解。 但当视线转移到刘明身上时,就只剩下不加掩饰的仇恨。 这么多年,他从未如此厌恶过一个人,包括曾经的太子刘荣。 感知敏锐的桑弘羊,余光瞥见身体绷直的刘彻,不着痕迹的挪了挪位置,挡住;饿刘明。 正文 第九百四十二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三) (二十三) 从踏上陈阿娇这条贼船开始,就注定站在了未来赫赫有名的汉武大帝的对立面。 不过,也不一定。 如此画风清奇,特立独行的陈阿娇,不一定会让刘彻再有展露锋芒的机会。 馆陶公主和窦太后手中有权,这份权力迟早会移交到陈阿娇手中, 制约皇权。 如今,又有了他来搞钱,还有刘明那个倒霉蛋立志从军掌千军万马,陈阿娇已经不是那个仰仗帝王宠爱而活的陈阿娇了。 他不管,他们这条贼船必胜。 笙歌注意到桑弘羊自以为隐秘的动作,弯了弯眉眼。 平常互怼,互相伤害, 关键时刻,一致对外, 甚好。 “阿姐?” 刘明一愣,阿姐竟然看着桑弘羊那个狗眼看人低的狗逼玩意儿笑的那么开心! 是可忍,孰不可忍。 哼,早就知道桑弘羊不安好心,这么大岁数了,也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能不能配上阿姐。 汇报账目就汇报账目,穿这么精致干嘛? 刘明恨恨的瞪了桑弘羊一眼,然后拉着笙歌就要往一边走。 咦? 刘彻? 刘彻这些日子以来,狗皮膏药似的腻在长公主府,阿姐不厌其烦,可偏偏刘彻像眼瘸了似的,置若罔闻。 “太子殿下。” 刘明挥舞着自己的胳膊欢快的呼唤着刘彻。 刘彻身子一僵,下意识的想转身离去。 事出反常必有妖,认识刘明这么久,除了针锋相对就是冷嘲热讽, 这还是第一次这么热切。 不用想,十有八九是给他挖坑了。 “早就听闻太子殿下文韬武略,卓绝不凡,不知太子殿下可否赐教一番。” 笙歌刚想夸刘明说话终于文绉绉了些,紧接着便听到…… “是男人就别磨磨唧唧的。” 好吧,是她高兴太早了。 刘彻双手负在身后,脊背挺直,眼睛微眯,看不出喜怒,小小年纪已经有了上位者的气势。 刘彻不动声色地直面刘明的挑衅。 他在思量,是否能借着这个机会以失手的名义除掉这个碍眼的东西。 练武场上,出现点儿意外很正常。 再说了,父皇当年做太子时,不是也在争执中用棋盘砸死了势力极强的吴王独子吗? 独子尚可杀,何况是小小的梁王次子。 想来父皇定然可以理解他的。 笙歌远远的望着纠结犹豫的刘彻,心中一凛。 她大抵是猜中了刘彻的想法。 “既然小明说太子天下文韬武略,想来太子殿下应是清楚那场几乎颠覆了大汉基业的七国之乱吧。” 七国之乱的主谋者便是当年的吴王。 都是大秦统一是奋六世之余烈的结果,那彪炳史册的汉武大帝何尝不是大汉几代帝王铺垫在前。 刘邦死前,白马盟誓,诛杀异姓王。 刘恒刘启休养生息国家富庶, 七国之乱, 有打消了刘姓藩王的气焰。 七国之乱平息的关键在睢阳, 而睢阳是梁王刘武的封地。 若无梁王的死守,七国之乱结局可能就会完全改变。 所以,尚且弱小的刘彻,现在真的敢除掉刘明吗? 今日之梁王,不同于曾经的吴王。 谷栀 梁王与景帝是一母同胞的亲兄弟,更有窦太后这尊手握大权的大佛在。 单凭此时的刘彻…… 呵,换句不客气的话说,的确不配。 刘彻目光如炬,看向笙歌,他实在是不理解这个未婚妻为何就不能与他患难与共。 是他对陈阿娇不够好吗? 扪心自问,他从来都不曾这般讨好过一个人,见到任何好看好玩有趣的东西都第一时间给娇娇送来,结果呢? 如果娇娇能够坚定不移的站在他身后,让长公主的势力为他所用,他的处境也不会如此艰难。 刚刚那句话是警告吗? 警告他不要轻举妄动? 一时间,刘彻竟说不清自己是何情绪。 只是眼神,娇娇便知道他心中所想。世间能有一与他心意相通之人何其不易,可偏偏这个人对他似是有天然的敌意。 他心知,阿娇足够优秀。 无论家世,身份,还是她的性情,才智。 能让皇祖母都赞不绝口的人,的确足以做他的皇后。 只可惜,阿娇油盐不进,就好像天生不懂情,不碰情似的。 刘彻绕过笙歌,走上前来,看向了刘明“你我兄弟,赐教谈不上,倒是可以切磋一二。” 是啊,刘明不仅仅是一个普普通通的的藩王之子。 在他掌权前,还动不了刘明。 刘彻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颇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嗯,这里的春风,是春寒料峭,三月飘雪时的春风。 “既是切磋,点到为止。” 刘彻从不认为他比任何人差劲,他是太子,是未来的天子,任何人都应该匍匐在他脚下。 既然不能杀刘明,那就让刘明长长记性吧。 桑弘羊欲开口,被笙歌制止了。 谁说只会哭唧唧的小明同学就不是刘彻的对手了,她养在身边这么久了,再不济也不会给她丢脸。 静待看好戏吧。 刘明嘴角咧的都快到耳根了,一边嗷呜嗷呜叫着,一边猛的向刘彻冲过去。 刘彻刚刚摆好架势,就被刘明撞倒,踉跄间,刘明的拳头就直抵面门。 刘彻:…… 这个小萝卜头的力量怎么会这么大。 他还没来得及教刘明做人,就要鼻青脸肿了。 ”小明。“ 笙歌淡淡喊道。 话音响起,如同指令般,刘明收回拳头,留下脸色一阵青一阵儿白的刘彻迎风凌乱。 不管怎样,刘彻是太子,哪怕太子视弱,在一些人眼中也是正统。 今日刘明伤了刘彻,明日御史的弹劾就会纷至沓来。 刘彻脸色铁青,再也挤不出笑容,看着相携站在一起的二人,除了碍眼,更多的是…… 嫉妒…… 是啊,他在嫉妒刘明。 说来也可笑,他明知刘明绝无可能驾驭阿娇,阿娇也不会心悦刘明,他依旧嫉妒。 嫉妒阿娇待刘明似家人,嫉妒阿娇无时无刻护着刘明。 就好像,他永远都是个外人。 明明不该是这样的啊,阿娇是他未过门的太子妃,是他名正言顺的未婚妻。 他才应该是那个被阿娇全心呵护支持的人。 正文 第九百四十三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四) (二十四) “刘明,近来我去向皇祖母请安,皇祖母屡次谈及你,不如你随我回宫看望皇祖母吧。” 沉默半晌,刘彻调整好表情,一副兄友弟恭的模样。 他实在做不到任由刘明继续留在长公主府。 刘明翻了个白眼, 漫不经心道“你确定?” “皇祖母昨日才刚派人给我送来了一堆东西,让我老实在姑母府上待着,别回去碍她眼。” “难不成你我口中所说的皇祖母并非一人?” 刘彻:(??︿??) 一遇上刘明,他就觉得自己是个爹不疼祖母不爱的小可怜。 同是孙儿,祖母的区别对待是不是太明显了。 憋着一肚子火的刘彻,悻悻离开。 望着刘彻的背影,笙歌敛眉沉思, 也不知这一世的刘彻能够成长到何种地步。 至于窦太后让刘明久居长公主府,除了刘明作妖,更多的是出于一种政治的考量。 窦太后也担心,馆陶公主会为了让刘彻坐稳继承者的位置,与景帝还有王氏干掉梁王刘武。 刘明待在长公主府,好歹还能刷个脸熟。 “你没事儿总招惹他干嘛?”笙歌戳了戳刘明的额头,半是好笑半是气的开口。 刘明上蹿下跳挑衅的模样,像极了她曾经看的男频玄幻文里上赶着找死让男主让野怪杀了的各路反派。 咳咳,这样形容是不是不太好。 刘明掐着腰,翘起下巴“小爷我看他不爽。” 看他不爽…… 这样一个理由成功让笙歌沉默了。 言简意赅,简单粗暴,却又真情实感无懈可击,让人无言以对。 “那也不能这么明目张胆嚣张跋扈。” “毕竟是太子爷。” 窦太后和景帝还在位,有些明面上虚假的客气还是很有必要维持的。 “我懂,我懂。”刘明煞有其事的点点头,一本正经的紧接着说道“君子之交淡如水嘛。” “我是君子,针对刘彻可以暗潮汹涌,表面一定得平淡无波。” 对于刘明已经歪到阴沟里的解释, 笙歌早已经见怪不怪了。 毕竟这是在长乐宫给她解释过不学礼无以立, 有教无类的文化人。 “对,孺子可教也。” 笙歌肯定道。 桑弘羊只觉得天旋地转,这是一对什么样的姐弟,如果孔子知晓,恐怕会带着七十二弟子三千门生跳出来好好教教这两位什么是《论语》。 时间倏忽而逝,许是平定七国之乱的震慑犹在,中央与各藩国度过了一段蜜月期。 藩国以朝廷为尊,相安无事。 近些年来,梁王刘武也越发收敛,名声沉寂,当日守睢阳灭叛乱后,景帝的那句戏言也鲜少有人提起。 刘彻的太子之位,稳如泰山。 一切似乎都格外平静。 直到…… “娇娇,陛下的身体每况愈下,就算勉强撑过年末,来年也不会有太多时日了。” 谷混 “朝堂上隐隐出现了让梁王刘武继位的呼声,会不会动摇刘彻的太子之位?” 长公主看着端坐在雕花椅上,神色平静翻看账本, 时不时还标记一下的笙歌,担忧地问道。 就算这些年梁王不显山不露水,也不能否认梁王的确有冲击皇位的实力和资本。 这件事情若是听之任之,闹的一发不可收拾的地步,窦太后会站在哪一侧还真不一定。 今时不同往日,刘启命不久矣,窦太后也不需要在两个儿子中间做取舍。 孙子辈再亲近,都不及窦太后与梁王母子情深。 笙歌合上账本,眉眼含笑,显然是极为满意桑弘羊这些年存下的资产。 不愧是搞钱的专业人士,当年她做慈安皇太后的时候,若是有桑弘羊帮忙,也不至于秃头。 “母亲,王皇后是不是跟您说了什么?” 呼声? 确定这呼声不是上赶着把梁王送上死路吗? 景帝一生都在忌惮梁王,命不久矣的情况下最容易智商下降,直接弄死梁王。 馆陶公主叹了口气,犹犹豫豫道“她说,梁王不除,皇位堪忧。” “母亲动摇了?” 笙歌皱眉,并不意外。 馆陶公主早已视皇后之位为囊中物,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横插一脚。 馆陶公主沉默不语,身侧的手不安的搅动着。 她的确是动摇了,所以她不敢直视自己的女儿,甚至都不知该以何种面目面对刘明。 这几年来,刘明待她如亲生母亲,孝顺有加,对娇娇也是言听计从。 “母亲,你又如何确定让梁王继位的风声不是刘彻授意,让你坐不住,他坐收渔翁之利,顺带还握住了您的把柄。” “这样一来,一石二鸟。” 笙歌目光冷凝,幽幽道。 长公主府的大多数势力都掌握在她手中,除了那支先帝爷留给馆陶公主的暗卫。 馆陶公主是长女,出现在窦太后与先帝爷最浓情蜜月情深如许的时候,最是受宠,意义也格外特殊。 所以,临终前的文帝,在没有惊动任何人的境况下将一支精锐暗卫留给了馆陶公主。 若是馆陶公主被煽动,景帝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么杀死梁王并非难事。 “刘彻是何等心思深沉之辈,母亲还不清楚吗?” “梁王一死,您的把柄被刘彻握在手中,提心掉站战战兢兢唯恐皇祖母知晓的日子,您想过吗?” “难不成那个时候,您弑母?” “杀弟,弑母,母亲能够承受这样的罪名吗?” “只要您动手,长公主府就成为了案板上的鱼肉,被利用完后,就可以被随意丢弃,刘彻还不需要承担任何恶名。” “母亲,凡事三思,莫要让大家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笙歌声音冷冽语气淡漠,似窗外大雪覆盖下的腊梅,让人忍不住心悸。 馆陶公主脸色苍白,豆大的汗珠布满额头,嘴唇止不住颤抖,眼神慌张的看着笙歌,似是想解释什么。 她真的没想这么多…… “母亲,女儿亲手培养了小明,那小明就是女儿亲自选定的家人。” “他一心想着掌千军万马为女儿冲锋陷阵建立不世功勋,助女儿一臂之力,女儿也不想让他心伤。” “他唤我阿姐已经九年了。” 正文 第九百四十四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五) (二十五) “同样的,他住在长公主府也七年了。” “扪心自问,他待您,胜似待亲母。” 笙歌嗤笑一声,一些来历不明真假难辨的风声,就能抹杀过去的种种吗? “母亲, 莫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我们与刘彻的立场本质上就是对立的,除非您心甘情愿的成为刘彻的踏脚石。” 她不想做那个可怜兮兮被金屋藏起来的妇人,不想依靠虚无缥缈的帝王宠爱度日,然后潦草收场,长门恩断。 看似花团锦簇的皇后之位,从来不是她的目的。 馆陶公主的危机感也在这些年的平静和顺风顺水中被消磨的干干净净。 所以, 她必须得疾言厉色, 用最危险的话敲醒馆陶公主。 再说了,刘明她是一定要护的。 刘明想驰骋疆场, 那她就帮助刘明成为大汉帝国闪闪发亮的少年将帅。 “娇娇……” 馆陶公主看着自家气势威严与日俱增的女儿,越发心虚。 这样的娇娇,绝不是一个皇后之位能够束缚的。 笙歌没有再回应,无声的看着窗外的飘雪,长安城尚且寒冷,那在雁门郡的刘明此时该是何种情况。 她瞒着所有人,让刘明入冬前便秘密进入雁门郡。 寒冬来临,匈奴必定侵扰雁门郡,烧杀抢掠,可偏偏大汉依旧在奉行黄老之学无为而治,主和的思想占据主流。 她不否认,黄老之学在汉初的巨大作用。 可今时不同往日,近七十年的休养生息,大汉早已不是最开始那般贫瘠孱弱。 匈奴,凭什么如此猖狂肆虐。 她能灭匈奴一次,那就能灭第二次。 馆陶公主悄无声息的离开, 心中复杂。 这些年, 她将长公主府的势力一应交到娇娇手中, 娇娇聪慧果断,长公主府在娇娇的经营下水涨船高,她也越发荣耀。 可她并不想做个有名无实的长公主,当年她执意让娇娇成为太子妃,本就是为了让权势更进一步。 如今,名声的确越发显赫,但手中却无半分实权。 这是她想要的吗? 馆陶公主第一次怀疑。 笙歌眼神微眯,馆陶公主一刹那的情绪变化并没有瞒过她的感知。 脑子不够,却拼命想做上位者大权在握生杀予夺,本就是大恶。 如果她的存在只是为了让馆陶公主站在权力的顶峰随心所欲,那她宁愿将权力交还刘彻,让一切回到原本。 刘彻虚伪凉薄,但的确也是一位难得的君王。 这一点不容否认。 所以,除了权力,她可以给馆陶公主任何想要的。 “雁门郡那边布置可周全?” 笙歌靠在椅子上,略有些疲惫。 这些账本看的让人头昏脑胀,也不知桑弘羊是怎么坚持下来的。 “主上, 桑先生已亲赴雁门郡。” 桑弘羊? 笙歌揉揉鬓角,桑弘羊一个搞钱的去雁门郡干嘛? 难不成她的财政大臣也要弃算盘从戎马了? 不过, 既然桑弘羊亲自去了雁门郡,那雁门郡的大小事宜,她暂时可以放心了。 有桑弘羊在,万无一失。 “那就好。” 谷飢 “皇后那里加派人手,继续盯着。” “还有太子。” 笙歌不疾不徐的安排着。 “诺。” 自始至终,房间中都不曾有其他人影出现。 四下无人,笙歌起身推开门,走进漫天飞舞的雪中,似是想起了多年前还是个小萝卜头的刘明给她堆的雪人,折的腊梅。 还有那句,我努力更厉害些。 这些年,刘明一直在为了当年的童言童语努力着。 雁门郡,必将是刘明一鸣惊人的开始。 不管是朝堂上的那些反对声音,还是其他的后顾之忧,她都会一力压下。 是该有一场反抗,让文武百官清醒,匈奴不是不可战胜的,也该让边疆百姓知道,朝廷永远是民众的守护神。 先有当年高祖刘邦被围白登山,后有吕后被冒顿单于国书羞辱,数十年的和亲,多少风华正茂的女子葬身在风沙中,用一条条鲜活的生命换来大汉的休养生息。 这一切该结束了! 估摸着时间,匈奴骑兵进攻雁门的消息就快要传入京城了。 不知,朝中大臣会如何应对。 继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事后再派兵驻守,继续与匈奴修好吗? 那雁门郡的守城将士,就该死吗? 时间在一天天的等待中流逝,匈奴入侵的消息八百里加急入京,景帝拖着病体召集群臣商讨对策。 太子刘彻,也在其中。 刘彻年少,热血气盛,极力主战,但却被绝大多数的臣子反对。 “陛下,匈奴势大,兵强马壮,骑兵尤甚,此时不宜对匈奴开战。” “以匈奴一贯的风格,只会抢掠一番纵马离去,并不会驻扎雁门郡。当年高祖之事,须得谨记。” “陛下三思。” 此话一出,乌压压一群人开始应和。 几十年来,匈奴的彪悍恐怖,深入人心。 刘彻心中压抑,什么叫只是? 雁门郡也是大汉疆土,世代生活在雁门郡的百姓也是大汉子民。 轻飘飘一句只是,就能够罔顾那些人的苦难吗? 浓浓的无力感在刘彻心中升起,却也无可奈何。 黄老之学,已经让大汉帝国习惯了这种沉重而又缓慢的前行,生怕一丝改变,行差踏错毁了这几十年的平静。 “父皇,儿臣建议,立即让附近郡守派兵增援,将匈奴骑兵阻击在雁门关外。” “匈奴不顾历代缔结的友好协议主动进犯,我大汉泱泱帝国怎能听之任之,长此以往,大汉威信何在。” 刘彻不死心的挣扎着,想要再尽力劝说。 只是,景帝顾虑颇多。 他身体抱恙,时日无多,此时悍然与匈奴撕破脸,到时彻儿继位,当真能应付吗? 开战并不难,难的是此一战谁都没有必胜的把握。 一旦战败,就不仅仅是和亲那么简单了。 到时候,平静许久的大汉将再度风雨飘摇。 时机未到啊…… 景帝忍不住再心中喟叹着。 景帝摆摆手,示意刘彻莫要再多说。 主和,已是必然。 刘彻颓然,这一刻他无比想知道,阿娇会怎么做。 正文 第九百四十五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六) (二十六) 这些年来,他亲眼看着阿娇越发光芒四射,就好似这个世界上就没有事情能难得住她。 若阿娇是他,定不会似他一般无奈。 心中压抑着一腔怒火的刘彻迫不及待的来到了长公主府,甚至都等不及让人通报。 “阿娇。” 刘彻额头上的青筋微微凸起,眼睛中隐忍着深沉的痛苦。 对于刘彻的来临, 笙歌并不意外。 朝堂上发生的事情,她已知晓。 以刘彻的性情,必然不满大汉帝国的忍辱主和,他一直都有面御八方四海臣服的理想。 就算她不喜刘彻,但从不抹黑刘彻的远大志向和治国才能。 “你已知晓?”看着笙歌面不改色波澜无惊的神色,刘彻喃喃道。 阿娇的势力,竟已渗透到朝堂了吗? 也对,阿娇的背后站着长公主和窦太后两尊大佛, 在大汉朝堂中本就是不可撼动的。 “很难猜吗?”笙歌挑眉,淡淡开口。 这般行色匆匆,反倒不似刘彻风格。 “就算是陛下同意,太后也不会松口的。” “太后毕生的执念就是看着大汉朝风平浪静周全安稳,所以你左右不了局面。” 笙歌慢条斯理的为刘彻煮了一壶茶,茶香四溢,却抚不平刘彻心头的燥意。 “你会说服太后的,对吗?” 刘彻按耐住心头的怒火,殷切的望着笙歌。 笙歌失笑,兵贵神速,更不要说还是以彪悍迅速著称的匈奴骑兵。 先是消息入京,后又朝堂争论不休,就算此时天子诏令周围郡守驰援,也只是能看到一座被匈奴烧杀抢掠过一番的雁门郡。 “我只是人,我不是神。” “能改变太后娘娘心意的,天底下只有一个人。” “文帝。” 笙歌语气认真严肃,不见丝毫调侃戏谑。 守护好文帝留下的大汉江山, 就是窦太后最深的执念, 一场胜败难料的战争, 和整个大汉朝几代人辛苦维系的安稳,对于窦太后来说并不难选。 更不要说,匈奴隔三差五侵扰,对于大汉的文武百官来说已经是常态。 既是常态,就很少有人愿意打破这种屈辱的平静。 “所以,雁门郡就这样置之不理吗?” “任由匈奴烧杀抢掠,任由大汉的颜面扫地?” 刘彻憋着一口气,低声嘶吼道。 笙歌沉默不语,她现在没心情做刘彻的知心大姐姐,等战报的日子异常难熬。 战报一日未到,笙歌就无法真正放心。 几十年来,大汉致力于民生,疲于练兵,就算是她几年前提前将雁门郡太守冯敬收入麾下,又是兵器又是粮草的供应着偷偷练兵,甚至最后关头还把她一手教养的刘明送过去,她都无法彻底放心。 匈奴啊, 那是曾经差点儿让她丧命的地方。 “阿娇。”笙歌的无视, 让刘彻心中那把火越发不可收拾。 茶水一饮而尽,刘彻失态的将茶杯重重放下,拂袖离去。 这一刻,刘彻的心情格外复杂,他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在庆幸还是失望。 笙歌懒得去推敲刘彻的情绪,过于优秀便忌惮,相反却又觉得不过尔尔。 谷珋 房间内,小石猴舒展着身体,看起来既笨拙又诡异。 笙歌忍着笑意,这哪里还有大圣以前威风凛凛的模样,更像是个机器人,一举一动都呆呆的。 九年了。 那只小石猴被五彩神石滋养了整整九年,神石已经完全与石猴融为一体,成为了一颗真正的心脏。 第一次见小石猴扭动胳膊时,笙歌欣喜若狂。 所以,她的五彩神石还是有用的。 笙歌嘴角噙着笑容,张开手,小石猴摇摇晃晃踉踉跄跄的走过来,扒拉着她的手臂。 笙歌忍不住想,现在是轮到她做老母亲了吗? 有一说一,做老母亲,她经验丰富,一定可以把大圣照顾的很好。 源源不断的力量自指间而出,将小石猴严严实实的包裹在其中。 良久,小石猴满足的打了个饱嗝儿,心满意足的窝在笙歌的袖子上沉沉睡了过去。 笙歌傻眼,躺在袖子上是认真的吗? 她想活动一下是不是还得把袖子割断,俗称断袖。 …… 因着雁门郡一事,朝堂上的低气压一连持续了数日。 彪悍铁血的匈奴就像是笼罩在所有人头顶的乌云,憎恨,压抑,却又忍不住恐惧。 尤其是刘彻,恨不得立即手握大权。 就在景帝估摸着时间,准备征发骑兵步兵屯驻雁门时,雁门郡太守冯敬上奏的战报也终于抵京。 大获全胜,雁门郡守住了。 得知战报的那一刻,朝堂上的文武百官都觉得不可思议。 冯敬的确有几分血性,悍不畏死,死守他们是信的,至于大获全胜是想都不敢想。 边疆守军这些年的水平,他们最是清楚。 军备松弛,大获全胜无异于世异想天开。 战报上还出现了一个令无数人大跌眼镜的名字,梁王次子刘明。 这个本该在长公主府养身体的人,为这场大胜立下了不可磨灭的汗马功劳,一战成名。 当刘彻在战报上看到刘明名字的那一刻,便知晓雁门大胜与笙歌脱不了干系。 刘彻心惊,这世上究竟还有什么是陈阿娇不敢做的。 瞒着所有人,在雁门郡布了局大旗,向大汉朝证明匈奴并不是不可战胜的。 为什么? 为什么那个人就一定是刘明。 刘彻攥紧手,死死的捏着竹简。 刘明横空出世,就代表着陈阿娇身边的势力将会更进一步,到时候又有谁能制约陈阿娇。 刘彻忍不住心中一沉,脸色变幻莫测,阴晴不定。 无论如何,他都不允许刘明趁此机会扶摇直上。 否则,他的帝位将永无宁日。 无独有偶,景帝和文武百官对于这次的战报,喜忧参半。 觉得神清气爽的同时又忍不住担忧向来跋扈如悍匪的匈奴骑兵咽不下这口气,会整军率领大部队直接南下倾巢而出。 到时候,大汉帝国又该如何应对。 一时间,景帝竟不知该如何回复冯敬,甚至与窦太后都没有商量出合适的结果。 窦太后暴怒至极,浑浊的眼睛尽是不满。 正文 第九百四十六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七) (二十七) “召阿娇进宫。” 窦太后怒气冲天,高呵着,拐杖狠狠的敲击着地面,声音中带着粗重暴躁的喘息声。 陈阿娇。 呵,她还真是小觑了这个外孙女儿。 她清楚,只要阿娇不松口, 刘明绝不敢瞒着她私自前往雁门郡,且悄无声息干出了这么件石破天惊的大事。 “太后,注意身体。” “您息怒,翁主素来聪慧沉稳,定然会跟您解释的。” 老嬷嬷连忙给窦太后倒了杯水,然后轻轻地拍着窦太后的背,小心翼翼的劝说着。 她是太后身边的老人,最是清楚太后此刻会是何等怒火。 还是默默地祈祷下,太后娘娘莫要与翁主闹的太僵, 否则只会两败俱伤。 如今的翁主,早就有了独当一面的实力。 “解释?” “恐怕阿娇眼中早就没了我这个老妇人。” 窦太后抿抿嘴,眯着眼睛,不住的咳嗽着。 自先帝驾崩,她最大的心愿便是看着大汉帝国安安稳稳,这样等她百年之后,见到先帝也可以交差。 可谁曾想,陈阿娇竟然有胆子与匈奴开战。 这份胆气,她的确佩服。 可佩服归佩服,心中的怒火却是不可遏制。 一战之勇,只会让平稳可数十年的大汉再一次陷入动荡。 “问外祖母安。” 笙歌恭恭敬敬的朝窦太后问安。 窦太后冷笑一声,听着笙歌波澜不惊的声音越发气恼,拿起手边的杯子一气呵成的朝着笙歌的方向掷了过去。 笙歌不闪不避,立在原地。 破裂的碎片擦着她的额头而过,划开一道浅浅的伤口,留下细细的血痕。 笙歌面色坦然的随手擦了擦额头,看着食指上星星点点血迹, 心中越发平静。 杯子掷出, 窦太后解气之余也有几分忐忑。 尤其是听到一旁伺候的宫人的惊呼声,越发焦心。 “陈阿娇,你翅膀硬了,就能罔顾哀家,罔顾大汉,随心而为了吗?” 位高权重十几年,饶是心中涌出些许悔意,窦太后也拉不下脸询问,只能凭着一股气势兴师问罪。 “阿娇不敢。” 笙歌直视着窦太后,淡淡道。 “你不敢?” “当年吕后都能忍下国书之辱,你却为一时意气向匈奴宣战,哀家对你失望至极。” 一时意气? 笙歌心下一凉,她突然有些理解刘彻当日来寻她时的急躁与愤怒。 “在外祖母眼中,雁门郡子民的安危就只是一时意气吗?” “当年吕后深明大义,为了大局忍气吞声,娇娇并无微辞,那是当时最好的选择。” “但今时不同往日,大汉先辈的忍让换得几十年的休养生息,使大汉摆脱了孱弱穷困的局面, 所有的忍让都只是权宜之计,换取大汉强盛。” “如今的大汉,早已有力量去捍卫自己的子民。” “忍让是为了强大,而不是永远心怀畏惧,不战而屈。” 谷玘 一切事物都处在运动发展变化中,没有什么是永恒不变的。 包括黄老之学,不可能永远适合不断发展着的大汉。 闻言,窦太后有片刻的失神。 到了她这般年纪早就没了锐意进取的勇气,一切以稳为上。 尤其是面对匈奴那样一个庞然大物。 她并非不明事理之人,也知晓阿娇所言也有一定道理,但是她不敢赌,也不能赌。 在这个节骨眼上,任何风吹草动都不应该有。 “阿娇,此时并不是力敌匈奴的最佳时机。匈奴带给大汉的屈辱,大汉迟早会一笔笔讨回来,但不是现在啊。” 窦太后长长的叹了口气,语气最终还是渐渐软下来。 “大汉奉行与民休息,无为而治,多年来鲜少练兵,这样的将士又如何敌得过风沙马背上为生的匈奴。” “你有没有想过,雁门郡一战之勇,匈奴追究起来,谁来收尾,难不成推出小明吗?” “还是说让雁门郡太守冯敬成为这次战役的牺牲品?” 此刻,窦太后已经意识到,当初她羽翼下的孩子,已经彻底长大,想要搏击长空,闯出自己的一片天了。 对于她的话,再也不会言听计从。 “外祖母,不会有任何人是牺牲品。” “既然我将小明送去了雁门郡,那么匈奴骑兵将永不能踏入雁门郡。” “只要给我几年时间,我必将匈奴彻底的赶回漠北。” 也许,平定漠北也并非不可能。 笙歌壮志飞扬,侃侃而谈指点江山的模样,让窦太后愣在了原地。 将匈奴彻底赶回漠北这样的豪情和志向,让她欣慰的同时越发恐慌。 她到底为大汉朝选了怎样一个太子妃,又会将大汉的未来引领至何方。 她培养阿娇的本意是想让阿娇制衡彻儿,而不是完完全全凌驾于彻儿之上。 这样锋芒毕露耀眼夺目的陈阿娇,绝不会屈居于后宫,更不会安安心心相夫教子。 窦太后的手微微收紧,有那么一瞬间,她想不管不顾的杀了陈阿娇,将一切可能饿隐患扼杀在摇篮里。 可是,她杀不了。 不是心软下不去手,而是陈阿娇的生死早已不是她能置喙的了。 离宫前,她还能盯着阿娇,可离宫回长公主府的这七年多呢? 阿娇的势力究竟发展蔓延至何种地步,她根本想象不到。 从馆陶口中试探出的只言片语,都足以让她心惊,可谁又能确保那不是冰山一角呢。 如果,如果这是她的儿子该多好,或者是孙儿也好啊。 有这样的孙儿,她必定会不惜一切代价将其送上皇位,将大汉江山尽数拜托。 可惜了,实在是可惜。 阿娇,姓陈。 高祖白马盟誓,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 诸侯王都不允许封给刘姓以外的人,何况是皇位呢。 “阿娇,哀家要你起誓。” “你须以性命,以子嗣,以后世轮回起誓,此生绝不称帝,不肆意残杀刘姓皇室,一切以汉家刘姓王朝为尊。” 窦太后猛然起身,拄着拐杖,厉声道。 她怕,吕后之乱在大汉重演。 也许,更胜从前。 “你当日拿走石像时,曾亲口允诺答应哀家一件事情。” 正文 第九百四十七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八) (二十八) 似是怕笙歌拒绝,窦太后急不可耐的补充道。 窦太后自己都不确定,一尊石像究竟能起多大的作用。 帝位和石猴,孰轻孰重,貌似这是个很愚蠢的问题。 但这一刻,窦太后也只能寄希望于此。 笙歌失笑, 大可不必。 她从来都没有想过要登基为帝,刘汉皇室数十年的经营又不是纸老虎。 她可以学吕后掌权,垂帘听政,但绝不会登基。 名不正言不顺,天下祸乱始。 “您确定?”笙歌缓缓问道。 “您确定要用这一个条件让我立誓此生绝不为帝,而不是护梁王, 护窦家?” 笙歌朱唇轻启, 口型无声的勾勒出两个字“削藩。” 大汉削藩,势在必行。 汉初高祖实行郡国并行制度,本就是一种妥协,一种历史的倒退。 诸侯国的存在,必然是要消失在大汉的。 窦太后脸色一僵,嘴唇蠕动,不可避免的陷入了纠结犹豫。 良久,窦太后断然“除却是窦家女,武儿母,哀家还是大汉曾经的皇后,现在的皇太后。” “既嫁皇室,大义为重。” “还有,有刘明在,哀家赌你会护梁王。就算不是诸侯王,依旧可以风光一世。” “至于窦家,哀家已经赐予了他们几十年的荣光,儿孙自有儿孙福。” 无论如何, 她都得替先帝守好大汉的江山。 笙歌依旧淡淡的笑着,的确, 刘明在,梁王安。 但这不是说明窦太后未雨绸缪算计多高明,不过是她心甘情愿的护着刘明罢了。 其中缘由,倒也不必为窦太后细细道来。 “也好。” “我,陈氏阿娇,对天起誓,此生绝不为帝,绝不肆意残杀刘姓皇室,若违此誓,送无葬身之地,子孙后代皆承厄运。” 笙歌伸出手指,指天立誓。 神情平静,声音淡然,就好似并不是在发誓,而是在闲谈。 “外祖母,我从不是心狠手辣的人,所以你大可不必如此。” 陈阿娇的心愿也仅仅是金屋藏刘彻,她又何必吃力不讨好的做谋朝篡位的乱臣贼子。 真以为做女帝是一件多么容易的事情? 武皇临朝称制, 背负了多少恶名。 她懒懒散散, 实在不想自找麻烦。 “外祖母, 那匈奴一事?” 在笙歌心中, 刚才种种只是岔开的话题,匈奴才是唯一的正题。 “你有把握?” “有。” “那哀家便准你所求,但哀家有一个要求,莫要冒进,莫要贪战。” “好。” 短短的几句话,由此改变了大汉与匈奴几十年维持的虚假关系,走向了不可预知的未来。 “那外祖母,是不是可以在朝会上为小明请封了?” 她一手培养的小明,有保家卫国之志向,冲锋陷阵之能力,那她自然也要为他争取还有的功名。 总不能小明在边疆舍生忘死,朝堂上却风雨欲来想毁掉小明。 “力退匈奴,打破了匈奴在大汉臣民心中不可战胜的神话,大功一件,朝廷理应封赏。” 谷笼 “不仅是刘明,还有雁门郡太守冯敬,以及战报中立功的其余将士。” 窦太后顺着笙歌的意思,说道。 如果能在她有生之年,看到大汉洗刷匈奴屈辱的那天,她就真的无愧于先帝的嘱托了。 “外祖母英明。”笙歌从善如流俯身道。 窦太后的势力,以及她在朝堂上多年的布置经营,此次大局已定,任是谁都无法掀起风浪。 “娇娇,原谅外祖母。” “外祖母并非不爱护你,只是……” 窦太后还欲说些什么,殿门外就响起了通传的声音“太子殿下到。” “问皇祖母安。” “阿娇也在啊。” 刘彻态度一如既往的温润谦卑,龙章凤姿已初显。 窦太后心中苦涩,她牵的这根红线,究竟是对是错“彻儿怎么过来了。” “外祖母,太子殿下,长公主府还有事,我得先回去了。” “改日再来探望外祖母。” 笙歌抢先一步,开口道。 不用想也知道刘彻来此的原因,她在影响刘彻的发挥。 既然如此,倒不如出去乐个清闲。 窦太后微微颔首,刘彻倒是浅浅的寒暄了两句,甚无诚意的挽留了一下。 长乐宫内,只余窦太后,刘彻,还有一位伺候数十年的心腹老嬷嬷。 “彻儿,你与娇娇是未婚夫妻,得学着与娇娇培养情谊,你们青梅竹马,不该如此陌生的。” 窦太后轻轻拍着刘彻的手,语重心长的劝道。 娇娇看似不近人情,实则重情重义,但凡是被娇娇认可的人,娇娇必会尽心相护。 可这么多年过去了,这对未婚夫妻不冷不热,废话都没多说几句。 难不成真的是当年她教授娇娇的那些东西过火了? 物极必反,导致娇娇厌了男女之情? 如果真是如此,她的罪过可就大了。 “以后,你们是要相携一生,风雨同舟的夫妻,夫妻,须得交心,否则永远都有隔阂,走不近。” 听着窦太后的这番话,刘彻满心腻味。 青梅竹马? 娇娇的青梅竹马恐怕是刘明吧。 就算是长公主府的那个桑弘羊,与娇娇相处都比他亲厚许多。 现在想起跟他说培养情谊,风雨同舟了,那过去那几年,是谁让刘明在长公主府一住就是这么久。 旁的青梅竹马,都有两小无猜的美好回忆。 而他和娇娇时间,只有他一味的讨好,娇娇时时刻刻的淡漠。 明明在他的记忆中,娇娇也曾对他笑的单纯美好。 可为何自从多年前他说出若得娇娇为妇那句话后,一切就都变了。 娇娇不喜金屋吗? 这是这么多年来,他一直都没有想明白的问题。 “皇祖母,孙儿尽力。” 刘彻叹了口气,不太自信的答道。 这么多年在陈阿娇身上处处碰壁,他早就失去了在陈阿娇面前自信强大的资本。 窦太后听出了刘彻声音中的苦涩和怆然,也幽幽的叹了口气。 也许当年年幼无知的彻儿说出那句金屋藏娇只是抱着算计的小心思,可这么多年过去,彻儿在娇娇身上投入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 陷入,却不自知。 正文 第九百四十八章想藏娇的陈阿娇(二十九) (二十九) 如今,她也只能默默祈祷,娇娇可以对彻儿仁慈些。 以娇娇的本事,若能与彻儿夫妻相知,大汉兴盛不远矣。 “彻儿,千万不要在背后算计娇娇。” “谨记。” 一旦彻儿心中失衡, 不知死活的去算计娇娇,到时候才是真正的一发不可收拾。 刘彻心中一凛,颇有些不安的看了窦太后一眼。 算计陈阿娇? 他的确是有这个想法,但是没这个本事,也没这个胆量。 “孙儿知晓了。”刘彻孝顺恭敬的应道。 他比任何人都更想强大起来,想成为真真正正手握实权的君王。 为了将大汉打造成他理想中的帝国, 也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居高临下俯视阿娇, 让阿娇匍匐于他脚下。 羽翼未丰前,他可以忍。 忍皇祖母的偏心,忍长公主的跋扈,忍娇娇的漠视。 就算娇娇再不乐意,此生都只能是他的妻子。 “彻儿,今日来此可是有什么事情?”窦太后眯着眼睛,明知故问道。 如今,陛下病重,她和馆陶坐镇后方,太子在朝中协助皇上处理政务,忙的脚不沾地。 能让刘彻如此上心,撇开他物的,也就只有刘明和雁门郡太守携手退敌之事了。 “祖母可知雁门郡一事?”刘彻试探着开口。 刘彻心知,窦太后必定是清楚的。 他来此,只是想知道窦太后对于此事的态度,这关系到他在朝堂上的运作。 不过,想来窦太后心中应该是不赞同的,否则也不会勃然大怒的宣陈阿娇入宫训斥。 他并没有错过阿娇额头上的血痕, 地上的碎片。 显然,窦太后与陈阿娇的交谈, 不欢而散。 只要窦太后继续秉持休养生息的理念,那他就有把握让窦太后站在他这边。 “如果彻儿说的是小明与冯敬联手退敌,那哀家是知晓的。” 窦太后柔和带着笑意的声音,让刘彻心中一沉,暗道不好。 前段时间,匈奴进犯雁门郡,他主战,也曾来求见窦太后,想要窦太后助他一臂之力。 但,窦太后不假言辞的拒绝了他,顺带还训斥了几句。 若不是有这件事情在前,他也不敢来探窦太后的口风。 只是没想到,窦太后的态度竟然悄无声息间软化了。 难不成陈阿娇额头的伤是假的? “祖母,自战报入京,朝堂争论不休,各执一词,父皇忧心忡忡, 孙儿也不知该如何平息朝堂纷争,特来请教祖母。” 刘彻压下心中的念头,看似不偏不倚的开口。 窦太后的手一僵, 她并非不懂政务的寻常妇人,哪怕刘彻将情绪隐藏的再自然,都瞒不过她的感知。 刘彻如她一般,对阿娇起了忌惮之心。 只是不知道,刘彻想将事情做到何种地步。 “彻儿,在你心中,阿娇如何?”窦太后没有为刘彻解疑答惑,而是话锋一转,转向了陈阿娇。 刘彻也是聪慧果断,假以时日必定也是一位文治武功的帝王。 只是,阿娇在,两人相争,刘彻必败无疑。 彻儿与阿娇,注定了一世夫妻,何必非要争个你死我活,再说了阿娇也已立誓,绝不登基为帝。 “娇娇自是极好的。” “娇娇锦心绣口,能谋善断,颖悟绝伦,乃世间罕有的奇女子。” 谷鷪 刘彻老老实实的答道。 能有这样一位风华绝代的妻子,他倍感荣幸,但依旧忍不住心生忌惮。 若阿娇愿意做他身后的女子,那他会欢欣雀跃予娇娇一世宠爱,金屋金屋藏之。 他能许娇娇母仪天下,但是绝不可能允许娇娇同他一起君临天下。 “彻儿,如果祖母此刻允许你另立太子妃,扫除后顾之忧,你可愿意?” “孙儿不愿。” 刘彻不假思索的拒绝。 “孙儿年幼之时,便对阿娇表姐许下了金屋藏之的誓言,多年过去,誓言犹在。” 十余年,亲眼见证了阿娇的变化,当年的稚子之言,不知何时转化成了执念。 娇娇越是对他冷淡,他便越想得到。 他不甘心,不愿意承认,在阿娇面前不如旁人。 再说了,阿娇的太子妃之位比他这个太子的还要稳固,哪里是窦太后三言两语想换就换的。 就算是试探他,也换个比较现实的问题吧。 “既如此,那你也该知晓娇娇性情为人。” “她长于哀家之手,自幼熏陶的便是江山百姓,绝不是寻常后院相夫教子风花雪月的女子。” “她的眼界、心胸,见识,非比寻常,文韬武略更是不在话下。” “这样的女子,你藏于深宫,对其来说,无异于是扼杀。” “彻儿,你可明白?” 窦太后语重心长,试图想去转圜这段从一开始就有些僵硬的关系。 她不忍挥斥方遒的娇娇被折断羽翼成为深宫中靠帝王宠爱度日的可怜人,最是无情帝王家。 娇娇一旦失了锋芒,失了光彩,彻儿也就不会如现在这般执着于她。 刘彻晃神。 他可明白? 他自是明白的。 多年前,他不理解刘明为何会对他金屋藏阿娇的话嗤之以鼻,甚至恶语相向。 慢慢长大,也就慢慢明了。 但,他是未来的帝王,手掌天下,容不下阿娇这般肆意妄为。 所以,他能给阿娇的依旧只是母仪天下。 而母仪天下的前提是仰他鼻息,雷霆雨露皆是恩赐。 “祖母,大汉只能有一位帝王,国家大政也只能出自一人之口。” “这是这些年,父皇教给彻儿的。” 国不可一日无君,说的便是名正言顺发号施令之人只能有一个。 窦太后哑然,不知该如何反驳。 君王之侧,鲜少能容得下别人。 她理解,可依旧忍不住失望。 “祖母,匈奴一事,该如何处理?”刘彻轻声将话锋转了回来,就好似刚才那番不算融洽的交谈不存在。 “处理?” “论功行赏罢了。” 窦太后淡淡道。 刘彻忍不住一怔,这就是陈阿娇口口声声说的除非先帝在世才能改变窦太后的想法? 见过狗的,没见过陈阿娇这么狗的。 那陈阿娇到底是下去问了问还是先帝附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