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玩转战国》 正文 第一章 醒来 疼痛,无力,眩晕,种种不好的感觉充斥着李仲辰,他想睁开眼,却好像怎么也睁不开,宛如鬼压床一般。李仲辰明明有思想,却好像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哪怕是一片小小的眼皮。 终于,经历了万般的努力与尝试,李仲辰终于睁开了一点点缝隙,他好像看见了一双澄澈的眼睛,听到一声“大王醒了”的惊呼,然后又昏了过去。 记忆纷至沓来,仿佛每一秒都是煎熬,都能把一个正常人逼疯,他能感到汗水在身体上肆意流淌,也能感觉到有人在给他不断的擦汗。仿佛过了一年那么久,李仲辰终于明白了什么。 你们猜的没错,李仲辰穿越了。 李仲辰今年刚刚二十五岁,在家里排行老二,上面还有一个姐姐。他高中高考的时候走了狗屎运,最差的数学一门题出的很简单,稍微有点基础的都是一百二三,反而他最会的物理化学出的特别难,一般人理综也就一百七八,这货硬是考了个二百五,结果忽忽悠悠的就去了个九八五学校,学了个焊接工程什么的,一出大学,专业抢手,尽管这小子大学一直游戏为生,平时看看杂书什么的,还是混了个不错的大公司,拿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 于是乎这小子就开始得瑟,仗着家里有房,硬是拿出半年的工资付了一辆宝马的首付,然后就开着车开始了无尽的装逼之旅,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对,你们又猜对了,猪撞树上了,他撞卡车上了。 一个国道他硬是开出了高速的快感,李仲辰看到前面有一个转弯,突然脑子里浮现出头文字,立马化身秋名山老司机,加大油门,开足马力,准备漂移过弯,然后就撞上了迎面过来的斯太尔牌重型皮卡,整个宝马带着李仲辰变成了飞马。如果这个时候来一首,那一定是汪峰的:这是飞扬的感觉,这是自由的感觉 李仲辰就这样挂了,肉身粉末状消散,灵魂在汽车爆炸产生的巨大能量之中完成了一次穿越。 他穿越的这个人也叫李仲辰,在家里也排行老二,老大早夭,于是他就成了家里唯一的男丁,于是承担起了继承家业的重任,顺便提一下,他爹是个王。 李仲辰整合了两个人的记忆,终于明白了,他现在穿越到了一个特殊的时期,春秋末年。现在是周敬王四十四年,换算成现代的年份就是公园前476年。很悲惨的是他穿越的李仲辰继承的不是秦楚燕韩赵魏齐中的的任何一个,而是巴国。如果李仲辰生前没有读闲书的习惯,如果他不是特别喜欢读一些历史名著,比如春秋啊,战国策什么的,他跟本就不知道巴国是什么鬼地方。现在李仲辰唯一想干的不是后悔自己太浪导致穿越,而是后悔自己为什么不姓赢。秦始皇叫赢政 李仲辰终于肯睁开眼了,不是因为他想要睁开了,其实最大的原因是他饿了。他睁开眼,艰难的动了动脖子,随后便听到了咔咔的响声,这是长时间卧床的后遗症。现在虽然是正是晚上,但屋里点着油灯,便不觉得昏暗。李仲辰稍稍偏头,看到了床脚,眼睛好像再也移不开了。 李仲辰找到了自己模糊之中看到的眼睛,现在它微微闭着,睫毛轻轻的翘动,好像在撩拨人的心。一个一身素白的女子就趴在自己的床角上,眉毛好像是两片轻巧的柳叶,脸上没有半点粉黛的痕迹,却又没有半分的瑕疵,好像一枚圆润的羊脂玉。她的嘴唇稍有些干,似乎是几天没有喝水的样子,让人倍感怜惜。黑黝黝长发被一根带子轻轻的扎着,飘在身后,满足了宅男关于所有黑长直的幻想。尽管是半卧半伏的状态,还是能感受到隐藏在素裙下完美的身材。真是好一幅美人入睡图。 李仲辰实在不愿打扰她,他尽量减轻自己的呼吸,不发出太重的响动,可惜他的肚子不争气,偏偏在这个时候咕噜的响了一声。美人被惊醒了,她的眼睛很快的睁开,身体也直了起来,她看了一眼李仲辰,话语中带着欣喜:“大王,您醒了,真是太好了,我这就去拿吃的。”说着话她就跳也似的站起身来,走了出去。 不一会,程嫣儿就带着一个宫女带着食盒走了进来,她支开宫女,打开食盒,一手端着碗,一手支起李仲辰,开始细心的喂起粥来,脸上带着些许红润与羞涩。 李仲辰从没想过有一天能有如此一番光景,什么叫软玉温香,这怕就是了。让他这个活了二十五年还是处男的宅男心里美的如吃了蜜一样,似乎这碗淡粥也有了甜味,那吃的叫一个香。 吃过热粥,李仲辰身上也有了力气,他打开身上的被子,轻轻的站起身来,身后,程嫣儿顺势给他披上了一件大衣。 “大王,这才三更天,您刚刚好转,要不您再休息一下。”嫣儿担心道。 “不必了,我睡了几天了?”李仲辰想知道自己融合记忆到底用了几天。 “整整三天三夜,前两天您的身上还一直冒汗,真是吓坏嫣儿了!” “我从小体虚,这次守孝受了风寒,多亏了王妃照顾。” “大王言重了,这本是妾生份内之事,切莫折煞妾生。”嫣儿脸上露出一丝惶恐。 看到嫣儿脸上的惶恐之色,李仲辰不由感到一阵阵的心疼,他仿佛无师自通一般,一拉嫣儿的手轻轻把她拥在怀里,嘴里吐着热气:“让王妃担心了!”看到嫣儿迷离的双眼。李仲辰一面感慨古代女性的纯真与温婉,一面又感叹韩剧没白看。 但是李仲辰做不了什么,一方面李仲辰刚刚大病初愈,身上并没有什么力气。另一方面,李仲辰看着自己瘦弱的身躯,好像除了肋骨就没有肉了,握起拳头来也感觉没有什么肌肉,身上还是有酸痛的感觉。这身体一点都不像一个十八岁的年轻人,而像是被常年的酒色掏空了身子,宛如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头一般。 李仲辰就这么抱着嫣儿睡着了,一直到日上三杆才睁开朦胧的双眼,他起来的时候佳人已经没了踪影,他使劲扇了自己一巴掌,又闻闻自己手上身上残留的淡淡幽香,终于确定这不是一场梦。看着室内古色古香的各种器具与正散发着香味的香炉。他开始真正认同起了自己的新身份,记忆也好像完全的融合了。 庄周梦蝶,还是蝶梦庄周,没人知道。但李仲辰这只小蝴蝶正要开始挥动翅膀,改变历史的轨迹。 正文 第二章 思考 李仲辰醒了,这是让整个巴国为之一振的大消息。 李仲辰穿越的这具身体是巴国王室这一代的一根独苗,他才刚刚弱冠之年十六岁,自然没有孩子。他爹妃子倒是不少,但最终只生下了他的哥哥和李仲辰两个男丁,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小他七岁的小妹。无奈他的哥哥早夭,于是李仲辰理所应当的成为了家中的长子。后面任凭他爹再纳妃,再努力,还是没有什么改观,一个孩子都生不出来,别说是男丁了。 于是,李仲辰变成了所有人的掌中宝,也成了一些善于溜须拍马的人巴结奉承的对象,他爹看在眼里,但因为只有这么一个男丁,不好行责打之事,也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李仲辰今年只有十六岁,但人比人气死人,他十二岁的时候就不是什么处男了,十五岁就和一些弄臣一起天天酒色歌舞,所以他的身体就一天比一天差,正处于长身体年龄的他反而衰败枯槁了。 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环境的改变往往就在一瞬间,李仲辰之所以能如此纨绔子弟的做派就是因为他有个好爹,他爹再小也是周天子分封的巴国之王,有这棵大树在,他是想怎么作就怎么作。 可是,就在不久之前,这棵大树倒了。 就在去年,周敬王四十三年,也就是公园前477年,他爹觉得时机已经成熟了,兵强马壮,粮草充足,于是乎干了一波蠢事,和楚国掰了掰手腕,那场战争打得是昏天黑地,日月无光。但是春秋五霸果真不是白叫的,巴国大败而归,他爹打仗时膝盖中了一箭,和谈时又是割地又是赔款,如此内外夹攻,虽然靠着国医良药,硬是吊了一年的命,但最终还是久病入络,病入膏肓,神仙难救,一命呜呼。通俗点讲就是疾病从早期进入了晚期,救不了了,然后他就挂了。 李仲辰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就是再蠢,这时候也明白自己怕是没有靠山了,得亏他是一根独苗,要不一出宫斗戏就能把他活活给整死。本着国不可一日无君的原则,大司马相当于后世的兵马大元帅,军委主席和令尹相当于后世的宰相为首的武官和文官派系在他爹死的第二天就改尊李仲辰为新的巴王怎么听都感觉像王八,同时也向周天子递交了国书。有了国君自然就要有王妃,于是乎嫣儿就成了牺牲品,被迫成为了他的王妃。就这样白事和红事一起混着办了。嫣儿也似乎早就认了命,虽说听说了李仲辰很多的恶习,可谁叫他是王上呢。 嫣儿本以为李仲辰会在新婚的当天就动她,心里也认了命,颇有几分女子福薄的感觉。可当时的李仲辰心里满是惶恐,哪还有心思去管什么女人的事,他浑浑噩噩的走完了婚宴的流程,被侍女拖拽着进了洞房之后,看也不看嫣儿一眼,便立马换了一身素服,浑然不管他的妻子是什么模样,就踉踉跄跄的走向了灵堂,对着死去的父亲祷告与哭诉去了。这一来反而让嫣儿对他认识大为改观,认为他至少是一个孝顺之人,这样的人再坏也不会坏到哪去,于是才有了前面提到的李仲辰醒来之后嫣儿的欣喜之色。 守灵是个体力话,何况李仲辰原本就身子虚,加上他内心愁苦,一想到后面要自己独当一面就感觉心有戚戚,突然想到他爹生前对他的百般宠爱,泪水便不自觉的流了下来,也不知这泪水是恐惧的泪水还是悲伤的泪水,总之,这些都不重要了。结果就是,在新婚之夜,大喜之日,李仲辰在灵堂哭了大半夜,等早上侍从发现他时,他已经感受了风寒,头昏脑胀,一病不起了。 大家不要小瞧了风寒之病,在魏晋以前,不如说在仲景以前,中国古代的医家普遍认为伤寒是大病重病,难治之极。说白了,流行病不是那么好治的,像**什么的就是现在不还是要死成千上万人吗。何况是那个年代,即使是王,可一来巴国没有扁鹊什么的神医,二来没有现代的抗生素,疫苗,三来伤寒学说也还没有建立,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所以太医普遍的态度是:摇摇头。 司马和令尹这个时候不免对太医们产生了巨大的恶意,这个时候你给我摇摇头,怕是脑袋不想要了。 可是就算再心急也没啥用,老版本的李仲辰确实是挂了,谁也不知道现在处在李仲辰的身体里的是一个来自未来的理工科青年,一个得瑟猥琐的新版本李仲辰。 李仲辰醒来的消息很快就传遍了巴国上下,朝堂上下有的人欣喜,有的人暗自咬牙,但总之鼓舞了一些人,也绝了一些人的小猫腻。 大司马和令尹终于安心了,如果这个时候李仲辰挂了,那王室一脉就绝了,巴国必然大乱,虎视眈眈的楚国必然不会放弃这个机会,一定会派兵攻打巴国,再加上周围一些小国家乘火打劫,恐怕会有灭国的祸事。现在李仲辰醒了就不一样了,毕竟还有王上在。春秋时代就是再怎么礼蹦乐坏,可还是没有有奴隶平民什么的敢公然揭竿而起,社会阶级分的还是很明显的。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在秦朝末期才出现的,现在谁要是有这个想法,怕是要和整个社会做对。 这里稍稍科普一下,春秋战国时代说到底还是属于奴隶社会,封建萌芽在逐渐产生的过程中 现在所有大臣都迫不及待的想见王上,李仲辰刚刚醒来,就有随从进来报告司马和令尹求见,已经在前殿等了好久了。可是李仲辰现在并不想见任何人,他需要时间好好的梳理一下自己的情绪和想法,在这个风云诡谲的时代,尤其是现在已经到了春秋末期,大国吞并小国每时每刻在发生着。根据他读的闲书所得到的历史知识来判断,巴国现在十分的弱,如果不是顾及着大国的颜面和周天子仅存的几分尊严,楚国分分钟就能灭了巴国。 李仲辰现在是一国之主了,就算不是为了自己,就算为了嫣儿,他也要好好想想如何能在夹缝之中取得生存,如何能不被大国吞并,继续做他自在的王上。何况,作为一个穿越者,李仲辰还有野心,既然到了这个时代,既然已经握有一国之地,那么巴国为什么不能发展壮大,为什么不能成为战国七雄之一,甚至成为秦国那样的霸主。 于是侍从出去了,带给司马与令尹的话是我想静静,别来打扰我,让我思考一下人生 司马和令尹面面相觑,但又感到王上些许的变化,王上似乎已经不是几天前那个纨绔子弟了,开始真正走在一条王者之路上,两人相视一笑,结伴离开了王宫。留给李仲辰思考人生的时间。 这个时代多么的好,你想静静你就静静,不会有人问你静静是谁。 正文 第三章 巴山楚水 巴山楚水凄凉地,二十三年弃置身。 怀旧空吟闻笛赋,到乡翻似烂柯人。 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 今日听君歌一曲,暂凭杯酒长精神。 唐代刘禹锡的这一首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道尽了其被贬谪之后的愁苦之情。 但我们今天不是要评诗。他的诗句开头的一句巴山楚水凄凉地道尽了巴国此时的状态,归根到底一个字穷,大写的穷,巴国这破地方虽然地处长江中上游,但没什么平原,全是一座山连着一座山的丘陵地形,老百姓种地都不好种,收成也是一般般,而且还时不时的有水灾发生,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让人难受的要死。更何况,巴国刚刚经历了战败,光是去年打仗耗费的粮草就是个天文数字,何况还要给楚国割地赔款,没出现人吃人的现象已经是万幸了。 现在到李仲辰手中的就是一个烂摊子,他想静静,可现在他静不下来了。他的便宜老爹是走了,破事一股脑的全让他继承了,就这点家底子还谈什么称霸中原,怕是再有一段时间老百姓都要逃难去了,没有了人,还怎么征兵,怎么种粮,没有了兵,那真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直接投降就完了。可能人家楚王还能念点投降之义,让李仲辰下半辈子当个富家翁什么的。李仲辰想想就觉得不寒而栗,真要是这样还不如死了算了,历史也不是没读过,投降的君主大概都逃不了一杯毒酒的命运。 用了一天时间,仔细的整理了思路,李仲辰可算是想明白了那就是现在想什么都没用。 现在的首要任务是安定人心,根本任务是发展经济,至于其他的都是扯淡。于是李仲辰终于走出了宫殿,他扭了扭身子,伸了个懒腰,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他抬头看看太阳,阳光刺的他睁不开眼,这是他穿越以来第一次看到太阳。 发了一会神经,感慨了一下世事的变化,装了一波文艺青年其实像**青年的李仲辰终于回过了神。他随手叫了个侍卫过来:去,把大司马和令尹那批人叫过来,开会开会,啊,不对,上朝上朝。 分割线 听闻王上要庭议的消息,大臣们别提有多激动了,李仲辰这一天谢绝打扰不知道急坏了多少人,他们都有紧急的事要报给王上听。一听侍卫来通传,有的甚至连衣冠也不顾了,就要往王宫里冲。短短不到半个时辰,大殿里就站满了人,就等着王上。 巴国是小国,国力一般,上代巴王体恤民情,宫殿也就修的比较寒酸,李仲辰初入此殿的时候拿他和印象中的故宫比了一下,然后觉得很尴尬,因为完全没有什么可比性。 这是李仲辰第一次上朝,这是他继位的第五天,恩,昏了三天,想了一天。要说丝毫不紧张那是不可能的,但好歹他也是21世纪的人才,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嘛,宫廷剧总还算是看过的。于是他装模作样的迎着众人的眼光走向了中间的位置,司马和令尹相视一眼,眼中透露着些许的赞许。或许这就是虎父无犬子吧。殊不知李仲辰小腿一直在抽动着,颇有些害怕的意思。 终于走到了正位,坐了下来,李仲辰心中长舒了一口气,这第一关总算是迈过来了,心也渐渐的平定下来,现在是他要了解一下巴国具体的现状的时间了。 “来,诸位大臣,跟本王说说最近的情况吧。”李仲辰终于进入了角色。 “大王”,第一个开口的是一个清瘦的中年人,他大概五十岁左右,声音洪亮而清脆,站在所有大臣的最左边最前面,没错,他就是令尹沈章。 “大王患病的这几日,上代王上已又您的妹妹代您下葬,葬于后山陵园。”沈章一字一顿的说。 “接着说”,李仲辰稍微动动身子,让自己坐的舒服一点,他不怎么在乎自己的便宜老爹,但样子还是要做足的,顺带着提一下,他的生母在生下他之后因为元气大亏,流血过多死掉了,所以现在他当真算的上是孤家寡人。 “今年粮食收成不好,再加上给楚国的赔款,根据左尹于建的估计,国库存量最多只够国人吃三个月了,就算加上手里的余粮,也绝对挺不过五个月,还请大王早做决断。”沈章的眼中充满了希冀的目光。 “决断”,听到令尹沈章这么说,李仲辰感觉到了事情的麻烦,“各位可有什么想法”。 沈章的目光暗淡下去,这位新任果然和他父亲还是差的很远。现场一片鸦雀无声,静的一根针掉下来怕是都能听到。 “大司马可有什么说法”,李仲辰决定问一问武官的意见。 大司马程城现在心里一万头飘过,让他带兵打仗,他有上百种赢的方法,可让他参与内政,他现在头有点痛。但王上问了,又不能不答,索性心一横,“以战养战,我们去打别的国家枪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粮食。” 气氛突然就僵住了,文官纷纷看向了他,看的他很是尴尬。李仲辰怕是有掐死他的心,但又要顾及他的面子,“司马这想法是好的,但现在正是风雨飘摇之际,何况我们刚刚吃了败仗,现在兵力也不足,就不要想这些不切实际的东西了。” 令尹赶紧出来解围:“臣想到了一个办法。” “姑且说来听听。”李仲辰转看向沈章。 “微臣觉得有两个方法”,沈章顿了顿,“其一是向楚国要求缓一缓。” “此法不妥,不能示敌以弱,说说下一个方法。”李仲辰摇摇头。 “第二个方法是向秦国借粮,秦国和楚国素有间隙,想来会借给我们。”沈章说出了他认为最妥善的方法。 “不可,如果楚国是饿狼,那么秦国就是猛虎,与秦国借粮何异于与虎谋皮,太不划算。”李仲辰否定了沈章的方法。 “大王可是已有决断。”沈章一脸不解。 “借粮这个办法可行”,沈章的办法提醒了李仲辰,“但不是和秦楚借,而是和蜀国借。” 李仲辰语音刚落全场哗然,不少老臣叫道“万万不可万万不可,蜀国与我巴国仇敌日久,去借粮无非是自取其辱罢了。只要沈章眼睛突然亮了一下,高声道:“请大王指点!” 李仲辰压下乱糟糟的众人,开口道:“诸位可知唇亡齿寒之理,一旦我巴国灭亡,楚人便可借道直攻属地,到时蜀国北有强秦,南有恶楚,焉有不亡之理?令尹沈章听令。” “臣在” “命你即日出使蜀国借粮,左尹暂代你之职责。” “臣定不辱命!”沈章两眼放光,突然觉得巴国的春天要来了。 “好,那没事就退朝吧,大司马留一下。” 经过刚才的一番堂论,百官都被李仲辰镇住了,此时听他说退朝,一个个便双手微拱,退出了大殿。 大司马心中犯者嘀咕:文官都走了,单单留我一个武官干什么,难道是因为我刚刚在朝堂之上献的计策太不对口味,这是要批评我? 不多时,整个大殿里的人就走的干干净净了,只剩下李仲辰和大司马程城大眼瞪小眼。李仲辰从主位上站起身来,双手不自觉的搓一搓,脸上挂着笑意。 大司马乃是习武之人,轻易的就察觉到了李仲辰的小动作,当下双手抱拳,头微微一低,朗声说道:“不止王上单独留臣有何事相商,请王上明示。” “那个大司马,你觉得寡人身体如何?”李仲辰摸着鼻子,昨晚他想了一夜,古人所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无论想干什么大事,首先的一点就是自身要厉害,这又包括了身体要好。李仲辰好不容易穿越过来,可不想还没有当几天王上就挂了。 “这。。。王上身体康健。。。,”大司马一时之间弄不懂李仲辰的意思,说话也含含糊糊的。 “大司马不用顾忌寡人的面子,说实话就行。” “王上这身体久于房劳,肝肾亏虚太过,需要长时间的调理。”大司马总算是送了一口气。 “寡人素闻大司马有一套养气练气的功夫,不知道可否教给寡人。”原来李仲辰融合记忆发现这个时代的内家功夫一定程度上还是存在的,大都掌握在一些高阶的武将手中,或者说是兵家的手中。考虑到自己这孱弱的身板,常规的调理锻炼还不知道要猴年马月才能成为正常人的样子,于是便动了练武的心思。 “原来王上是想习武啊,养气功夫确实可以帮助王上很快的恢复,但王上大可不必跟我学,小女嫣儿自然可以日夜传授王上。” “嫣儿?”李仲辰一时之间有点懵逼了,过了一会,他才根据记忆,反应过来,嫣儿是姓程的,正是大司马的小女儿“她会武功?” “当然,嫣儿练气的天资比他哥哥还高,可惜是女儿家,天生臂力较弱,要不然一定是一员猛将。王上要是没有别的事,老臣就告退了。我程家的练气之法我已经尽数交给了嫣儿,王上自可去学。”大司马正色道。 “好,那寡人就不留大司马了。”李仲辰没想到看起来如此温婉的嫣儿竟然是武学大家,心中不自觉的有些兴奋,毕竟每个宅男心中都有一个侠女梦不是吗,李仲辰脑海中闪过一个个侠女的容颜,黄蓉,小龙女。。。最后定格在嫣儿完美的容颜中。李仲辰的嘴角不自觉的带上了一丝笑意。 正文 第四章 将门虎女 王宫不大,远比后世见到的故宫小的多得多。大概最多也就有后世一般土豪人家一个庄园差不多大的样子,总之从李仲辰下朝到他回到自己的寝宫大概也就几分钟的时间,但就是这几分钟他也好像是等不及了。他现在只想快一点见到嫣儿,不只是美色使人迷醉,也有想要学武的意思在里面,但到底有几分是想见嫣儿,几分是学武,怕是都写在脸上了。 庭议持续的时间不是很长,李仲辰回到寝宫的时候还没到中午。现在正是阳春三月的时节,巴国定都江洲今重庆,树叶长年都是绿幽幽的,加上温润的气候,正是一年之中最舒服的时候。 绕过几片园林,穿过了几道拱门,有点急色的李仲辰终于回到了自己的寝宫,然后他就怔住了。 李仲辰休息的寝宫前面有一片小小的竹林,竹林中有一座凉亭,重庆不止叫山城,它还叫雾都,此时正有一层淡淡的雾气笼罩着竹林,而嫣儿此时正在林中品茗。此情此景之下,一身素白的嫣儿在李仲辰眼中宛如不小心落入凡尘的九天玄女,让他不自觉的看痴了。 嫣儿看到了李仲辰,见他此时呆呆的表情,嘴角不自觉的翘了一下,露出了可爱的笑脸。她的手轻轻的把茶杯放下,站起身来,用如百灵一般清脆的声音说道:“大王可是下朝了,请大王移步林中,嫣儿为您煮茶。” “呃。。。好,我就来品品嫣儿煮的茶!”李仲辰终于回过神来了,他让左右的侍卫退下,三步并作两步的走进了林中的凉亭,轻轻的坐了下来。 昨夜李仲辰大病初愈,加上又是夜晚,即使是有灯光也还是看的不甚真切,所以今天是他第一次在白天而且是在如此近距离的情况下看到嫣儿,他暗暗的把嫣儿和后世的一些大牌女明星做对比,越比越觉得有过之而无不及。要是说仅仅只比面容还可以说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可嫣儿出身将门,养气练气的功夫练的不错,根据大司马的说法,嫣儿还舞的一手好剑,身材上真是多一分则胖,少一分则偏瘦。简直算的上是完美。 “大王。请您品评。”就在他愣神的时候,嫣儿的茶已经煮好了。淡黄色的茶汤用青绿色的玉碗盛着,被一双素手捧到了他的面前。 ”好好,我来尝尝”,他伸手借过玉碗。 李仲辰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年人才,他对于茶道,那是一点也不精通,用他的原话就是:“我会个屁的品茶,什么茶到我嘴里都一个味道。“但是不会品茶不要紧,他电视剧看的多啊,怎么哄女人还是有方法的,虽然没有实践过,但是现在不正好是实践的机会吗? 李仲辰就算不会品茶,也知道不能用喝水的方式来喝。他轻轻的抿了一口茶汤,茶香顿时充斥着他的嘴巴,让他精神都为之一振。这是他第一次喝茶有如此的体验。但是遗憾的是他压根不知道如何去评价一碗茶的好坏。 “嫣儿煮的这碗茶,是我这辈子喝过的最好的一碗茶!”他虽然不会形容茶,但是他会夸人就够了。 “大王说笑了,嫣儿的手艺比王宫里的茶道大师差的远哩。”嫣儿虽然嘴上这么说,可心里却好像吃了蜜一样的甜,女为悦己者容,不外如是。 “我不管,以后嫣儿要每日给寡人煮茶,我就爱喝嫣儿做的茶。”李仲辰深刻明白趁势而为的道理。 “一切都听大王的吩咐!”嫣儿脸上泛着红,甚至红到了耳根,欣喜中夹杂着羞涩的感觉。 李仲辰终于反应过来自己今天还要和嫣儿练气练武,于是叫过旁边的一个侍女:“你去,让厨房直接把午饭送到凉亭中来,寡人要和王妃在这里说说话。” 饭菜很快就上来了,李仲辰也有点饿了,便和嫣儿吃起饭来。李仲辰大病初愈,又过了只能吃粥的时候,这算是他穿越后吃的第一顿丰盛的午饭,所以吃的格外的香甜。反观嫣儿果然是大家闺秀的样子,吃起饭来慢条斯理的,让人好像在看一幅画。 “嫣儿,我今天单独召见了大司马!”吃好了饭,李仲辰终于开始了正题。 “我爹最近怎么样。”嫣儿听李仲成说道她爹,立马来了兴趣。 “老丈人一切都好,嫣儿你放心吧。我今天找大司马适因为有事相商。” “什么事?”关系到自己的父亲,嫣儿反应很急切,但突然又考虑到国家大事不是一个女子该掺合的,“请大王恕罪,嫣儿不该多问的。” “嫣儿不必如此,今天的事就是关于你的。”李仲辰接过侍女递过来的杯子漱了漱口。 “关于我的?”嫣儿一脸不解的说。 “是的,关于你的。”李仲辰顿了顿,“嫣儿可是会武功。”李仲辰开口问道。 “不错,家父确实教过我一些练气的法门,我练的还行。”嫣儿的脸上透露着些许的骄傲。 此时乃是春秋之末战国之初,尽管已经是一个男权为主的社会,但是后世的儒家还没有被确定为整个社会奉行的标准。况且巴国地处西南边角之地,受中原之地的影响也比较小,人家儒家也看不上眼,所以少有儒家弟子来这里发展的。自然也没有什么三从四德的说法,女子练武也就不足为奇了。这一段时期甚至涌现出了像西施这样的奇女子,成为吴越之间几十年战争的胜负手。李仲辰也感到十分的舒服,毕竟作为一个现代人,尽管心中有三宫六院的想法,也有些大男子主义,但对于有才干的女性还是颇为欣赏与爱慕的。 “嫣儿觉的寡人身体如何?不必避讳,说实话就可以。”李仲辰看着嫣儿,慢慢的道。 “大王的身子确实有些单薄了,大王可是想要习武?”嫣儿还是很聪明的,她渐渐明白了李仲辰话里的意思。 “不错,我今天单独见大司马就是想要他传授我一些练气的功夫,好让我的身体能快点恢复。但他说我是坐拥宝山而不自知,他说让我直接找他的女儿就可以,嫣儿可否现在就教我练气的方法。”李仲辰用希冀的眼光看着嫣儿。 “大王要学练气,嫣儿自然是可以教的,但大王现在已经十六岁了,恐怕”程嫣儿犹犹豫豫地说道。 “没事没事,王妃莫要担心,本王压根儿就没想过要一朝练成,也没想过要练的多么高深,只求强身健体就可以,嫣儿不必担心。”李仲辰听出了嫣儿话里的意思,但他本身就没想在武力方面变成什么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汉,他仅仅只是想活的久一点,身体壮实一点而已,毕竟作为一个穿越者,又不是什么仙侠世界,为什么不靠自己的脑子来成为主角呢? “好,既然这样的话,那我明天早上就可以教大王习武。”嫣儿明白了李仲辰的心思,心中缓了一口气。她既不想惹李仲辰生气,但是李仲辰也确实过了习武练气最佳的年纪,很难到达很高的高度,现在听了李仲辰的想法,知道他志不在此,也就稍稍的安了心。 “为什么要明天早上,现在不行吗?我现在一刻也等不了了,只想快一点开始,早早的就把身体练好。” 李仲辰现在真的是一刻都等不了了,一方面他只有自己身体好了才能有精力管巴国的事,况且此时正是春秋之末,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兼并每一刻都在发生,如果不趁此时发展壮大,等个十几年二十几年之后,韩赵魏三家一分晋,所谓的战国七雄确立起来,那他就只能等着被强秦并吞巴蜀巴蜀的命运了。另一方面,嘿嘿,看着如此娇滴滴的王妃,却因为身体的问题只能看不能吃,你说他气不气,心里痒不痒? “大王莫要太急,不是嫣儿不想教你,而是练气是有规矩的。每天清晨是一天之中阳气最旺盛的时候,此时大王面东而坐,与初生的太阳共呼吸,可以最大程度的吸收外界的气,胜过其他时间百倍,从而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再加上我程家特有的药方,定能让大王在一个月之内就得到正常人甚至超过常人的强健身体。”一说的练气,嫣儿就好像说到了自己最熟悉的东西,不只是话变的多了,连神色也变得激动起来了。 “好好,那就一切听嫣儿的,明天嫣儿你要负责把我叫起来,把你们程家的养气功夫交给我。”听了嫣儿的话,李仲辰对练气有了个大致的认识,但他毕竟是一个现代人,至于这功夫到达有多大的用处他还是没有多大的把握。 “好的,一切凭大王吩咐”嫣儿应声道。 “嫣儿,你现在已经是我的王妃了,你我的之间不必如此,你叫我仲辰就行,或者叫我辰哥也可以,毕竟你才十五。”李仲辰有心改变嫣儿的叫法,想进一步拉进两人的关系。 “我,我好,一切都听大王,啊,不,仲辰你的。我还要为大王准备练气用的药汤,我先去药房看看。”嫣儿脸色红红的,或许是少女独有的羞涩,说着话就要转身离开。 “好,你去,别忘了晚上来侍寝!”看着嫣儿婀娜的背影,李仲辰不免想调戏一下,毕竟这王宫里也没人敢骂他轻薄下流。 嫣儿的身形稍稍顿了一下,脸上的红立马红到了耳根,用极细极细的声线答了一声“嗯”,说完就头也不回的溜了。 只留下李仲辰一个人站在凉亭中,脸上满是迷醉的神色。嗯,空气中还留有少女淡淡的体香。 正文 第五章 强身健体 “仲辰仲辰,该起来了,到了练功的时间了。” 李仲辰在迷迷糊糊之中听见有人在叫他,还有一股气流从他的脖子周围飘过。李仲辰睁开朦胧的睡眼,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漂亮的脸和随意散开的青丝。 昨夜嫣儿果然回到了寝宫,李仲辰和她说了一会夫妻间的情话,看看天色已晚,便搂着佳人进入了梦乡。 “已经天亮了吗?”李仲辰看着外面依然漆黑的天,皱了皱眉,双手不自觉地搂紧了嫣儿。 “天还没亮,但太阳快要出来了,大王最好现在就起来,这样第一次修炼才能有最大效果。”也许是李仲辰搂的太紧了,嫣儿轻轻的动了动身子。 李仲辰现在搂着美人,那是一点也不想动,心里怎一个爽字了得。但是考虑到自己今后的幸福,李仲辰咬咬牙,用原来自己克服睡懒觉的功夫,憋住一口气,一下就坐了起来。嫣儿见此,心中对李仲辰的评价又高了几分,便也从床上下来,侍奉李仲辰洗漱更衣。李仲辰这一折腾,太监宫女什么的也不能安生,他们得比李仲辰起的更早。 洗漱过后,李仲辰随着嫣儿来到宫殿外面,嫣儿嘴角微微的翘起,双眼看着李仲辰,“仲辰,请抓住我的手。” 李仲辰恍惚之间感觉不对,但一时又说不上有什么不对,况且美人要求,想来可能是他的魅力又提高了,于是轻轻的握上了嫣儿的手。 “仲辰,你可抓稳了。”嫣儿的手突然用力,另一只手过来搂住李仲辰的摇,脚下一蹬,竟然好似腾空飞了起来。天空中仿佛有梯子一般,只短短的一眨眼的时间,两人已经站在宫殿的房梁上了,下面满是目瞪口呆的宫女和太监。 李仲辰一开始也惊呆了,缓了一会,他总算是回过味来了,他压根也没有想到武功真的能做到这一点。他现在心里用一句现在的话讲就是:真的好神奇呀。 但李仲辰总算是见过世面的人看过武侠片,仅仅一会功夫,他就从愣神的状态中恢复了过来。“嫣儿,咱们是要在这里练气吗?” “是的,仲辰,这里更接近太阳,更容易吸收初生的阳气。”尽管惊讶于李仲辰能这么从震惊中恢复过来,嫣儿还是准备好了教授李仲辰练气之法。要知道当年她爹第一次带她上房之后她可是足足愣了一个时辰。 “那咱们就赶快开始吧”李仲辰有些迫不及待了。 “仲辰你不要着急,离太阳升起还有一段时间,我先给你讲讲练气的其他东西!” “好,你说来听听”李仲辰知道这事急不得,也就渐渐的静下心来,听他的嫣儿老师要讲些什么。 “练气的法门有很多”一讲到练气,嫣儿脸上顿时严肃起来“一者名曰自然无为之法,据我所知,此法最厉害的人摸过车于道家的老子,这种方法讲究修炼自己的内在精神,把自己与自然融为一体第二种方法叫周天搬运之法,把真气沿经络循行一周,称为周天。此外,还有服气法门,导引法门等等。” “那你们程家的法门属于什么?”李仲辰现在完全是一副好奇宝宝的状态。 “我们程家的法门是以周天搬运法门为主,辅以一些导引之术,加上服用一些汤药的综合法门。”嫣儿对自己家的法门似乎有很大的自信。 “你接着说”李仲辰现在完全是一个好奇宝宝的状态。 “除开功法不谈,练气共有四大境界,分别是筑基期,炼精化气,练气化神,练神还虚” “那嫣儿你属于什么境界呢?” “我?我现在算是筑基的后期吧,巴国上下的所有将军中好像只有我爹和禁军的首领吴丹到了第二境界”嫣儿的语气里透着骄傲。 “那老子是什么境界?” “老子?我估计他可能是练气化神的巅峰。他应该没有到还虚的境界,要不他会非常的长寿的,不会百岁左右就”嫣儿突然停住了,似乎是不想说出那个死字。 “啊,时候不早了,仲辰你快盘腿坐下。” 李仲辰望向远处,群山之中一轮红日刚刚露出了金边,隐隐约约的升了起来。他依言盘腿坐下,等待着嫣儿下一步的动作。 只见嫣儿也盘腿坐了下来,双掌轻轻抵着李仲辰的背后,李仲辰只感觉嫣儿的手似乎在发热,接着便感到有一股气自自己的小腹缓缓的升起。 “仲辰,抱元守一,神与意合,不要想其他的杂事,全部心思放在气的运行上”嫣儿的语气很严肃,李仲辰虽然听不懂前面的八个字,可是后面的他听懂了,于是,他尽量放空自己的思想,专心的感悟气的运动。 太阳一点一点的升起,由红色逐渐像金黄色转变。屋檐上,李仲辰双膝盘地,双手自然的打开、放在膝盖之上,他的身后,嫣儿也是双膝盘地,双手按在李仲辰的背上。他们俩保持这个姿势已经很久了。 李仲辰只感觉有一股气自丹田中上升,渐渐的上窜至头顶,又经头顶流向四肢百骸,最后又流回到丹田之中。 “仲辰,气的运行路线我已经带你走了一遍,你以后只要每天按我今天交给你的路线运功就可以了。”嫣儿似乎有些疲惫,额头上也有了些汗水。 “嗯,好的”李仲辰转过头来,看到嫣儿疲惫的样子,不自觉地心中一痛,“你怎么了,你还好吗!” “我没事,就是气耗的多了,我盘膝运一会气就好了。”嫣儿说着,便盘膝坐了下来,开始运气。 李仲辰见状,也继续闭上双眼,开始熟悉刚刚学会的运气路线。 大概过了半个时辰左右,嫣儿睁开了眼站了起来,李仲辰听到响动也睁开了眼。嫣儿挽住李仲辰的臂膀,一个纵跃,便带着他从房顶上飞了下来。 回到宫殿,嫣儿从书架上找出了一本道书递给李仲辰,“仲辰,这是一本道经,你要熟读这本道经,它能帮助你更好的练气,最主要的是能减少走火入魔的风险。” 李仲辰一听她这么说,马上来了兴致,他一接过书,马上就要去读。可这时一双素手压住了他的手。 “大王莫要着急,读经之事不急在这。一时,现在的当午之急是你先去洗一洗”嫣儿掩嘴笑道。 “洗一洗?”李仲辰有点纳闷,他低头一看,轻轻的撩起衣衫,才发现自己好像全身都是黑泥。 “怎么会这样”李仲辰有些尴尬。 “仲辰你第一次修炼,这是排出来的杂质,不必惊慌!”嫣儿顿了顿,拿出王妃的气势,“来人,准备热水,服侍大王洗澡” 洗澡是一件很舒服的事,尤其是有两个漂亮的小宫女帮你搓背的时候,李仲辰足足洗黑了三桶水才洗干净。等他撤开屏风,换好衣服出来,嫣了立刻递上了一碗药汤。 “仲辰,这是我昨天调制的药汤,你喝了吧!” 尽管作为一个现代人,李仲辰自小就对药汤不感冒,但情势所迫,他只能捏着鼻子,一下子便把整碗的药汤灌了下去。 药一下肚,李仲辰只感觉全身暖融融的,精神也似乎好了许多。 接下来的日子里,李仲辰每天都要在房梁上打坐,喝一碗嫣儿煮的药汤,他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上朝,但是也吩咐下去,两百石以上的官员有什么事可以随时来后宫跟他汇报。古代以粮食定官阶,大司马和令尹俸禄为五百石,五十石为一阶 一个月的时间都没有什么大事发生,整个国家机器按照李仲辰他爹定下的规则平稳的运行着。在这期间,李仲辰和嫣儿每天郎情妾意,感情又升了好几级。除此之外,他不止见识了嫣儿凌厉的剑舞,还专门找来了已经练精化气的禁军头子吴丹表演了一把手撕假山,你没听错,就是手撕假山,这吴丹在李仲辰的授意下一掌劈出,庭院里的假山立即四分五裂。 这个月最大的收获其实是李仲辰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他能明显感觉到自己肌肉的增长,铜镜中的自己似乎也变帅了很多。不仅如此,因为有充足的时间,李仲辰的心中渐渐勾勒出一些小小的计划。尽管这些计划和设想还不是很完善,可李仲辰相信,这些东西都是可行的,都是根据他上高中大学学到的历史和其他的知识推论出来的,他现在有点迫不及待的想要开始了。 嫣儿进来的时候见李仲辰在书桌旁坐着愣神,便轻轻的走过来,双手自然的搭在他的肩上,一点一点的捏动起来。“仲辰你可是有什么烦心事?” 李仲辰感受到肩上舒爽的感觉,皱起的眉头不自觉的舒展开来。“没有没有,我只是在等一个人”。 “等人?”嫣儿好看的鼻子皱了皱。 “没错,等一个人,一个非常重要的人?”李仲辰正色道。 就在此时,一个太监跑了进来。 “大王,令尹大人回来了,在宫外求见” “哈哈,我等的就是他,通知所有官员上朝。”李仲辰一脸喜色的吩咐下去。 说罢,他转过头来,看向嫣儿,“你真是我的福星”,边说着话便搂住嫣儿的腰肢,大嘴吻了上去。 正文 第六章 时局 经历了将近有一个月王上没有上朝的尴尬场面,尽管王上说可以去后宫汇报工作,可士大夫们还是等的有些心焦了。此时听闻王上要重开庭议,还听闻令尹沈章回来了,一个个都是欣喜异常,马不停蹄的向王宫里赶去。 士大夫们赶到大殿的时候都看到了最前面的令尹大人,尽管风餐露宿了一个多月,可令尹大人却似乎是满面春风。于是一个个老油条们心中便有了计较。不一会功夫,大司马程城也走了进来,不愧是练气有成的人物,加上长年累月军旅生活中练就的淡淡杀气,一进大殿就让人感到些许的寒意,士大夫们也渐渐的冷静下来。 大司马站好位置,看令尹沈章满脸喜色,便开口问道:“沈大人此去蜀国顺利否,可有收获?” 沈章看着大司马程城:“程大人莫要焦急,容我先买个关子,待大王到后,我一一与你细说。” 大司马知道庭议在即,也不好细问,反正一会朝堂之上沈章一定会将此行的经历一一道来,也不急在一时,所以也就负手而立,静等王上的到来了。 众人等了不到一炷香的时间,李仲辰就身着华服,头戴冠冕,从大殿门口走了进来。众人回头望去,心中都有些惊讶。 一个月的时间不到,李仲辰却好像有了脱胎换骨般的变化。大司马微微一笑,知道李仲辰定然是练了他程家的养气功夫,而且练的小有成就。而在以令尹为首的士大夫眼睛里,李仲辰仿佛从一个月前那个病怏怏的模样一转眼就成为了一个满面红光,肌肉丰厚,龙行虎步的一代明君了。他们似乎又看到了前代巴王的影子。恩,他老爹还是很溜的,要不然也不会胆敢去打楚国 众人怔怔的看着看着李仲辰,好像看到什么珍惜动物一样,直到李仲辰走到王座之上坐定,才一个个的回过神来。 “沈卿你此去蜀国一月,可有收获。”李仲辰知道大家的心思都在这件事上面,便开口问道。 “大王,臣此去一月,一开始蜀王并不愿意见臣,臣花费重金,买通关节,才终于见到了蜀王。”沈章顿了顿,“臣见到蜀王,说明来意后,立刻就受到了蜀王的耻笑。” “然后呢!?”李仲辰问出了所以大臣的心声。 “然后臣就以大王的话讲给蜀王听,蜀王听了之后,脸色都变了,待他与群臣商议之后,终于决定借粮给我们。” “借了多少。”李仲辰料定能借到粮食,他现在想知道能借到多少。 “这次借到的粮食足可以支撑我巴国到明年开春。大王不必担心,为了防止蜀王后悔,我特意等他准备好了粮食,然后随着粮车一起回来的,这才回来晚了些许日子。”令尹的话中带着骄傲。 “好,好,好,此番出行多亏了沈卿,寡人心中的石头也落了地。”李仲辰听了沈章的话,心中知道粮食问题已经初步解决了,自己的计划也可以逐步形成,心中一安。 其他的士大夫听了沈章的话,也感到了一阵心安,得亏这是大殿之上,否则恐怕早就是一片恭维之声了。 “诸位卿家可还有什么要报的?”李仲辰平复了一下心情,继续着庭议的流程,他这大王当的是越来越有模有样了。 “臣还有话要说。”大司马程城此时站了出来。 “可是有军事方面的急报,难道楚国又来打我巴国了?”李仲辰只感到一阵阵的头疼,楚国是他目前为止最大的隐患。 “大王莫急,楚国并没有来攻打我巴国,恐怕未来的几年,他也无暇西顾了。”大司马见李仲辰皱了皱眉头,赶忙解释道。 “怎么说。”李仲辰现在只想把这个卖关子的老丈人暴打一顿,可一来他打不过,二来有嫣儿这层关系,他也不敢打啊,于是也只能憋着。 “大王,据可靠消息,不日之内,楚国就要和吴国与越国一起开战了。而且还有秦国在后面掺合” 李仲辰听他这么一说,顿时回忆起一些,他依稀记得楚国确实和吴越进行了大战,而且时日绝对不短,甚至超过了百年。此时吴国正是夫差掌权,勾践还在吃苦胆,楚国想要打吴越之地,绝不是一两日就能成的,这可是硬骨头,就算是打胜了,也必然要崩掉一口大牙。春秋五霸有两种说法,吴国和越国是其中之一的两霸 “真是天助我也,天助我也啊。”李仲辰现在心中别提有多高兴了,至少一段时间之内,都不用担心楚国了,在建设初期能有一个相对平稳的环境是非常重要的。 “大王,我们可否要帮他们一下,毕竟敌人同为楚国。”大司马试探着问道。 “不必了,就我们现在的底子实在不好掺合,等到我们兵强马壮,而此次楚国与吴越之战日久,而且后面还有秦国制衡,等到他们互有消耗之时再出兵不迟。”李仲辰心想好不容易有如此平稳的环境发展,他怎么可能主动去打破呢。 令尹和司马对视一眼,知道遇到了明君,便齐声道:“大王英明。”其他士大夫一看这两位老大都这么说了,也纷纷附和,一时之间,大殿之中满是称赞之声。李仲辰现在就想飘在云雾里一样,看来是个人都喜欢别人的夸赞。 李仲辰终于算是回过神来,继续问道:“可还有其他的事要报的?” 左尹这个时候站了出来,朗声道:“大王,今年的芒种就快要到了,请大王批示,发给百姓谷种。” 李仲辰这才想起来,现在巴国百姓普遍种的是谷种,水稻是到南北朝的时候才慢慢的成为主流,而巴国地处四川西部,包括湖北的一部分,甘肃省的一点点,地多山地丘陵,很难找到像蜀国那样大片大片的平原,所以粮食收成一直不是很好。 “你可知道水稻?”李仲辰看向左尹。 “知道知道,长江边上有一些人种,但是收成好像很一般。大王不会想要推广种植水稻吧,这可万万不可,百姓没种过这些东西,定然会很惊慌。”左尹看到李仲辰似乎有意要推广水稻的种植,忙劝阻到。 “谁说寡人要一开始就让百姓来种水稻了。”巴国占据着湖北的一大块,地处后世的水稻之乡,所谓“苏湖熟,天下足”,李仲辰觉得没理由不大力发展水稻种植产业,虽然现在的水稻产量不高,可他可以选择优势种,可以杂交啊,前期水稻的产量一年一番绝对没什么问题。 “谷种的事情寡人允了。你先退下吧。”李仲辰对左尹说道,说着又转向大司马。 “大司马,我巴国现在还有多少兵力?” “原本有大概两万的可战之兵的,但是经过去年那么一消耗,现在只剩下八千不到的军士了,这其中还有将近一千左右的老兵伤员。”说道士兵的问题,大司马的神情有些落寞。 “这么少,大司马你可以着手招募新兵了。”虽然三千越甲可吞吴,可是那纯属巧合,这种事太少了,历史上虽然也不乏有以少胜多的经典战役,但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士兵多的集团或者国家取得了最后的胜利。 “招兵?以我国如今的国力,恐怕养不起更多的兵了。”还没等大司马说话,令尹沈章先站了出来,向李仲辰说道。 “是啊,大王,我又何尝不想招募新兵,可是单就军粮一项,也是填不满的窟窿,现在真的没有办法再招兵了。”大司马满脸愁苦,作为一个将军,手底下却没有可用之兵,他别提有多难受了,可他现在也知道不是招兵的时候,因为国家的粮食确实是不够了,“大王,此事还需缓缓商议,急不得,急不得啊。等三两年后我巴国的国力恢复过来,再招兵卖马不迟啊。” “不迟?那时候就迟的不能再迟了,这次我要独断一下,你回去就给我招兵,先招到一万五千人。”李仲辰心中似乎有了想法,一口咬定要大司马招兵。 “这”大司马用求助的目光看向令尹沈章。 沈章站了出来,“大王可是有什么想法,请大王明示”大殿里的大臣们都不是蠢人,见王上如此坚决,知道李仲辰必有考虑,于是一个个竖起耳朵来要听听大王有什么高论。 “兵是一定要招的,粮草的问题也一定要解决,所以我决定要施行屯田制。”作为一个三国迷,李仲辰最爱的不是大耳贼刘备,也不是江东贵族孙权,反而是奸雄曹操,他不喜欢看三国演义,反而喜欢看三国志一类的史书,其中对曹操最佩服之处就是他的屯田制,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制度,让地处北方贫瘠之地的曹操反而成为三国中最富裕的军阀,这是何等天才的创想,现在李仲辰掌握的巴国地处水草丰茂之地,不挪过来用用,岂非太对不起曹操了吗。 “屯田制?这是什么制度,请大王详解。”令尹也有点糊涂了。 “说白了,就是让士兵在训练之余也种地,这样军队就能达到自给自足甚至给老百姓提供粮食,具体的东西等我想好了,整理出一套方法给你们,总之你们兵先招起来,练起来。”李仲辰深平静只是暂时的,所以他现在要农业军事一起抓。 “一切凭大王吩咐”众人明白了李仲辰的想法,尽管还是不太相信,但还是表现出服从的样子。 一场朝会就这样结束了,这是李仲辰改变巴国的开端,留给李仲辰的时间不多了。 正文 第七章 经济基础 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这是人尽皆知的道理。李仲辰想要让巴国强盛起来,首要的问题就是要让百姓吃饱饭,让国库充盈起来。所以自那日朝会之后,李仲辰每日“闭关修炼”,一门心思的操刀经济政策。 现在的社会阶层包括士农工商四个阶级,抛开掌管着国家机器的士大夫这一阶层不谈,要想发展经济,那就要农工商一起发展。这绝不是三天两天就能搞定的。 李仲辰作为一个现代人,怎么也算是在大学选修过经济课,加上平时读的闲书,他的见识超越这个时代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没有一丝难度。可就算是这样,他也快抓破了脑袋。 就拿最简单的农业来说吧,巴国地处后世的四川重庆,甘肃,山西,湖北交界之处,还包括云南,贵州的一部分。总之,就是处于长江中上游的大片土地。此处多为丘陵山地,很少有成片的平原,所以谷物大多产量不多。相较于地处四川盆地,平原辽阔的蜀国,那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所以李仲辰一开始就打算大力推广种植水稻,但考虑到百姓对未知东西的恐惧,,所以就退而求其次,用军屯的方式来开展水稻的种植,从而带动巴国整个农业的进步。 从工业上来说,此时一个匠人的价值远比后世一个匠人的价值要大得多,匠人们掌握着炼制金属农具甚至是武器的秘方,而且很多都是个人独有的技术。诸位看官不要说他们小气,在这个时代,这可是人家安生立命的根本,怎么可能轻易的传给别人。战国武器大师欧冶子就是典型的例子。巴国地处西南边陲之地,原本就不怎么吸引中原来的匠人,所以工业水平极度的落后,只有纺织行业,因为离蜀国比较近所以沾了点光。总而言之就是工业这一方面对内都不行,更别提什么对外输出了。 至于商业,人家秦国有吕不韦,当然现在他还没出生,越国有陶朱公范蠡,可是巴国这穷乡僻壤的,单从道路这一方面来说就有很大的限制,很难产生那种纵横几个国家的大商人,有的也只是市面上卖卖小商品,最多也就是卖卖茶叶的小商贩。 总结起来就是,农业上收成不好,工业上没有人才,商业上没有建树。简直就是三五产品。 李仲辰闭关的这几日征兵工作已经有条不紊的进行了,到现在三天过去,已经扩招了三千新兵。根据李仲辰的指示,左尹特地在长江边上圈了一大片地,就等着屯田兵开始种水稻了。 李仲辰整整闭关了七天,为了搞这些东西,这几日他甚至冷落了嫣儿,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一整套的东西总算被他给弄出来了。 农业方面,以屯田制为基础,大力推广水稻的种植。积极治理水患。逐步减少农民种植谷物的比例。改善耕地工具,推广铁犁,重视牛耕,禁止用马耕地。仿照秦国的商鞅变法 在工业方面,国家设立工业处,积极招揽有才之人,加大酬劳,其中杰出者甚至授予官职。总而言之就是摆出求贤若渴的姿态,提高工匠的社会地位。要知道,这个时候的工匠社会地位不是很高的,包括医生在内,也会受到士大夫阶层的鄙视,所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是一种非常大的诱惑。 商业方面。建立本土商业的保护措施,降低巴国本地商人的赋税,除开盐和铁之外,开放其他所有的商品交易权限,甚至包括青铜制的武器也在交易的行列。 李仲辰看着手里的这份东西,感到信心十足,于是第二天就叫来令尹沈章,命他把这份东西拟成告示,然后颁布出去。 沈章见了这份东西,开始真正的信服李仲辰,他连夜拟了告示,第三天一早就贴在了巴国的各大闹市里,不多久就传遍了整个巴国,甚至连楚王的手上都有了这么一份秘报,可是楚王此时正被攻略越国的事情搞得焦头烂额,哪有时间管巴国的事,于是只匆匆的看了一眼,就扔在了一边。多年以后,等到楚王翻出这份密报,当即给了自己两个大巴掌。后悔当初没有多看几眼 制度就这样一点一点的推广下去,李仲辰突然闲了起来,他大概每个星期开一两次朝会、听听大臣们关于新的一些制度落实进展的报告。其他的时间,除开练气健身之外,就是和嫣儿去园林里面走走,说些夫妻之间的体己话。偶尔嫣儿还会给他煮茶,甚至舞剑给他看,小日子过的很是滋润。 有一点不得不提,他还真是个练武的苗子,他练武也没有多久,但却已经修到筑基的中期了,离嫣儿的境界也不太远了,加上和禁卫首领吴丹学了两招半步崩拳,寻常的两三个大汉已经近不了他的身了。这让曾经的猥琐宅男李仲辰很是骄傲。 转眼之间三个月已经过去了,百姓种的谷物都一个个的冒出头来,料想今年的收成应该不会太差,屯田兵们种的水稻也长的不错,今年秋天应该就可以种第二茬了。很多的工匠听说巴国会给他们官做,都来碰碰运气,到真让李仲辰发现几个牛人。其中一人名叫公输荇,竟然是鲁班的弟弟鲁班原名公输班,当然他弟弟是我杜撰的,一手木匠活玩的是炉火纯青,最厉害的是他竟然会制作水车,这就了不得了,这一技艺能让巴国的粮食生产水平大大提高。于是李仲辰直接拍版,任命他为工业处的主事,食两百石。还有一人,以剑为名,自号纯钧,自称是欧冶子的亲传弟子,除了传统的青铜剑之外,他在铁剑的制造方面也有一定的心得。要知道,铁剑是春秋末期才出现的,最开始、人们只会用铁制造一些犁头什么的,也就是说,现在,几乎所有国家的军队用的还是青铜器的兵器,如果这个时候巴国拥有了铁器的武器,就相当于大大提高了战斗力。玩过战略游戏的人都知道,这相当于领先了对方一个文明。所以结果就是,巴国新开了一个锻造处,任命纯钧为主事,同样食二百石。欧冶子五把剑湛卢,胜邪,纯钧,巨阙,鱼肠 除此之外,还有很多有一技之长的人加入了巴国的工业处,锻造处。整个巴国的工业水平一下子提升了上去。 至于商业,本着要想富先修路的原则,李仲辰在第一时间就播下了国库里为数不多的钱在修缮官道上。官道的维护足足用了两个月,所有商业的发展,满打满算也就一个多月,可就是这一个多月,已经能明显感受到商业的发展了,因为赋税收的少,很多商人手中有了宽裕的资金,开始收购巴国境内的锦买到别国去,同时收购其他国家的特产买回到巴国,商品的流通促进了了经济的发展。 以沈章为首的士大夫们,眼见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巴国就发生了如此翻天覆地的变化,心中纷纷佩服起李仲辰来,他们都觉得遇到了有道明君。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着。就在巴国发展的的同时,楚国终于找了个理由开始了对越国的全面进攻,楚越之战进入长期的拉锯战阶段同一时间,秦国与晋国各自支持蜀国和庸国,开始了不断的试探性的交锋。离巴国稍远一些的燕国和齐国也没有闲着,不断的吞并着周围弱小的国家。春秋时代确实已经到了晚期,战国的大幕缓缓的拉开,自幽王始,周王室的控制力一天不如一天,到现在终于成了摆设。 最近这几日,每一天都有各国的战报程到李仲辰面前,他仔细的读每一分战报,结合自己脑中的知识,不断的分析着现在的形势,考虑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巴国可以去分一杯羹。 时间转眼之间又过去三个月,庄稼果然迎来了大丰收,这里面公输荇的水车立了大功。水稻也长大不错,现在已经开始选种了,部分老百姓也开始学着种植水稻。在一些匠人的探测下,巴国境内竟然发现了一处铜矿和两处铁矿。这样一来,铸剑的铁有了,纯钧用这几个月的时间铸了整整一百把铁剑加上几百个铁枪头,个个锋利无比。大司马把这些优先分给勇武的老兵,组建了一只不到千人的队伍,打算用来当奇兵。 总之,经过半年时间的修整,生产建设算是达到了初步的目标,军队也重新扩张到一万五千人,算是恢复了同楚国交战前的实力。 李仲辰现在非常高兴,这一切的发展变化不止是完成了他的预计,甚至还略有超出。 李仲辰此时正站在庭院中,手中握着一炳长剑。这剑古色古香,剑柄上依稀可见纯钧二字,剑身锋利无比,吹毛短发不在话下,没错,此纯钧古剑是“纯钧”献给李仲辰的,意在感谢李仲辰提拔之恩。 李仲辰挽了个剑花,摆了个造型,嘴中喃喃的道:“是时候让这剑见见血了。” 正文 第八章 纯钧 李仲辰现在手中握着的纯钧可不是一把普通的宝剑,它不但是是春秋有名的铸剑大师欧冶子所铸的五把宝剑之一,同时它还是传说中的十大名剑之一。这把剑要是放到现代,恐怕会收到收藏家们的疯狂追逐,足够李仲辰在北上广换好几套房子了。 纯钧剑不是一把铁剑,它是一把复合材质的青铜剑,用现在的话说它的材质应该是合成金属。它全长半米左右,大概有五厘米左右的宽度,剑身满饰黑色菱形暗纹,剑格正面和反面还分别用蓝色琉璃和绿松石镶嵌成美丽纹饰,剑柄以丝线缠缚,剑首向外形翻卷作圆箍,内铸极其精细,让人一眼就能看出它的不凡。男人不止是爱车,爱美女,对于剑也有独特的感情。李仲辰一见到这把历史中的名剑,当即就感到爱不释手手,每日必细细把玩,舞上一两套自嫣儿那里学来的程家剑舞。 但是,李仲辰心中是有疑问的,据他所知,现在这把剑应该在勾践的手里才对。无奈人家铸剑师既然不愿意主动说出此剑的来历原委,他也不好再细细追问。毕竟这个也不是什么重要的事。 这把剑有很大的来历。相传,在春秋时期具体年代不详,公元前483年勾践击败吴国一个风和日丽的午后,经过数年卧薪尝胆终于击败吴国的越王勾践,睡了一个甜美的午觉醒了过来,心情自然非常的舒畅。饮了一壶上好的龙井新茶后越国地处现在的江浙沪一代,勾践兴致勃勃地派手下去找一个人。这个人是谁呢?他就是薛烛。薛烛是秦国人,此时正在越国游历。薛烛虽然年纪轻轻,但却已经名动列国,因为在相剑上的高超眼光,被人尊称为天下第一的相剑大师。 不大一会儿,薛烛就被带到室外宽阔的露台之上。越王勾践酷爱刀剑,这个露台高达数丈,雕梁画栋,气势恢弘,专门用来看剑赏刀。落座之后,勾践扫了一眼身边的薛烛,心中盘算道:这个年轻人虽然年纪轻轻但却阅剑无数,一般刀剑肯定难入他的法眼、必须拿几把好剑出来震一震他。于是,勾践一开口就叫手下取来了自己颇为得意的两把宝剑:豪曹和巨阙。可谁知薛烛的眼光还是超过了勾践的预计。薛烛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随便地说了一句:“这两把剑都有缺点,豪曹光华散淡,巨阙质地趋粗,不能算宝剑。”说完他还在温暖的阳光里懒懒地打了一个哈欠。勾践颇感意外,自己自信满满拿出来的宝剑竟然被贬低一文不名,觉得很没面子,他想了一想,一咬牙,俯在一个贴身侍从耳边吩咐了几句,过了一会儿,侍从率领几百个铁甲武士护送一把宝剑来到台下。 薛烛感到好笑,问道:“大王这么兴师动众,拿来的是什么剑啊,如果还是刚才的那种货色还是不要拿上来了?” 勾践对薛烛的态度有一丝不快,他没好气地吐出了两个字:“纯均”。 只听见“咣啷”一声,薛烛从座位上仰面摔倒,束发的金钗掉在地上,一头长发披散下来,面色突然凝住、呆滞。好大一会儿,才突然惊醒,只见他脚尖点地几个纵跃掠下台阶,来到剑前,深深一躬,然后又表情肃然地整理好自己的衣服,从侍者手中接过宝剑,小心翼翼地敲了几敲掂了几掂之后方才将剑从鞘中缓缓拔出。只见一团光华绽放而出,宛如出水的芙蓉雍容而清冽,剑柄上的雕饰如星宿运行闪出深邃的光芒,剑身、阳光浑然一体像清水漫过池塘从容而舒缓,而剑刃就像壁立千丈的断崖崇高而巍峨……总之就是一切好的形容词都能用在这把剑上 过了好久,薛烛才回过神来,用颤抖的声音问道:“这就是纯钧吗?!” 勾践点了点头:“是,”他看到薛烛的表现,心中乐开了花,得意地接着说道:“有人要用千匹骏马,三处富乡,两座大城来换这把宝剑,你看行吗?” 薛烛连忙说道:“不能换。” 勾践做作地皱了一下眉头问道:“为什么?你说说道理。” 薛烛激动地大声对道:“因为这把剑是天人共铸的不二之作。为铸这把剑,千年赤堇山山破而出锡,万载若耶江江水干涸而出铜。铸剑之时,雷公打铁,雨娘淋水,蛟龙捧炉,天帝装炭。铸剑大师欧冶子承天之命呕心沥血与众神铸磨十载此剑方成。剑成之后,众神归天,赤堇山闭合如初,若耶江波涛再起,欧冶子也力尽神竭而亡,这把剑已成绝唱,区区骏马城池何足道哉……” 勾践满意地频频点头:“说得有理,既是无价之宝,我就永远把它珍藏吧。”勾践装完了,感觉非常的爽 淮南子记其“山崩而落洛之水涸,欧治子而淳钧之剑成。” 当然,故事肯定有夸大的成分,雷公打铁什么的纯属无稽之谈,但纯钧剑之贵重,却是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如此珍贵的宝剑,勾践理应好好珍藏才对。但是既然想不通如此贵重的宝剑为什么会流落在外,李仲辰也就不再去想。反正剑已经到了他的手里,就算是越王勾践要要回去,也要问问他巴国的士兵答不答应,总之他是不可能主动去交还这把剑的,就像他不可能把嫣儿拱手让人一样。作为满怀幻想的死宅,李仲辰就是这样一个人,既要江山,也要美人,还要名剑。况且,就算是名剑也是分高下的,欧冶子所铸的五把名剑之中,只有湛卢可以和纯钧抗衡一二,其他的剑都差之远矣,它是欧冶子技艺的巅峰,说它是当世的第一名剑,一点都不为过。 名剑的价值当然不止在于它的锋利和好看,在春秋战国的环境之中,拥有一件重宝能体现一个王国的实力,就比如和氏璧,小小的一块玉不止能够换城池,还有人为它甘心赴死。剑就更贵重了,自古以来就有剑为王道之器的说法,就连后世的大臣要代皇上巡视江山,也要带上一柄尚方宝剑。可见,剑的象征意义还要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 纯钧作为欧冶子的巅峰之作,被世人称为尊贵无双之剑,乃是春秋战国时代的剑中之王。基本上没有什么国家的君主不想拥有他的。现在它机缘巧合的来到了李仲辰的手中。李仲辰开始找到一点点当主角的感觉了。 但是剑的象征作用需要你来宣传他,就是说,你有了重宝想让别人羡慕,想让别人知道你的实力,首先你得告诉人家你有这件东西,其次你得宣传这个东西怎么好怎么好,就像是后世的奢侈品一样,你穿着他给普通人看它也就是一件漂亮一点的衣服,但是你要是给知道它的人看,你穿的就成了时尚了。 李仲辰深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要知道,现在可是古代,而且是相对战争什么的比较频繁的春秋战国,这一时期的道理只有一个,那就是谁的拳头大,谁说了算。李仲辰现在根本就不打算公告天下自己得了纯钧,他可不是春秋五霸的越王勾践,以他目前的实力来看,一旦他传出了这个消息,那么周围的强国一定会以此为由来换他的剑,进而发展成为一场侵略战争。到时候剑拱手让人还好说,怕是基业也要毁于一旦。 李仲辰现在的计划就是闷声发大财,趁着楚与吴越之间的战争,地处西南边陲的巴国好不容易迎来了一波喘息之机,他不是怕别人来打,但也不想主动招惹祸事,他是不可能因为一时的装而葬送了大好的局面的这货就是因为装才穿越的,所以他也不打算告诉别国他得了宝剑。当然,这其中还有一层原因,一旦知道纯钧被他所得,越王勾践定然会恼羞成怒,与巴国交恶,等他翻盘之后,第一个要搞的肯定是巴国,而在李仲辰的计划里,越国是十分重要的一环,它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巴国的未来走向。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巴国现在的当务之急是要练兵。新兵招募和以老带新的几个月已经过去了,转眼之间一年就过去了大半。兵虽然是招了,但战斗力却不是很强,根本原因不是练的不够狠,也不是因为兵员素质差,要知道,抗日战争中几乎有一半的中**人出自四川。更不是因为武器装备不好。讲道理,经过铸剑师纯钧的指点和制作,巴国的武器现在基本上已经不输一些大国了。战斗力弱的根本原因在于一万五千人的部队有一半以上的人压根没杀过人,没见过血,胆气不足。 李仲辰想带兵出去见见血的想法已经有一阵子了,最近他一直在思考去哪里,哪个国家既能让他练兵,还能让他的兵员减少伤亡,最好还能出兵有名,而不是背着骂名去打。他挠破了头皮,也看了几日地图,分析了各个国家的情况,终于,他想到了。 正文 第九章 练兵大计 学过历史的人都知道,中国五千年的文明离不开两条河,即长江和黄河。而中国的版图也是从长江流域和黄河流域中下游开始,一步一步的逐渐扩大,至元朝疆域达到鼎盛,而元朝灭亡之后,后面的明清两朝的疆域逐渐固定,至清朝灭亡之前,清朝的疆域北至现在的外蒙古全镜,贝加尔湖也在它的疆域之内南到南沙群岛,包括台湾,东到库页岛,西至葱岭,喜马拉雅山一线。总而言之一个字大。后面因为一些条令和一些历史原因,外**立,新疆缩水,黑龙江也变成了国界,但总儿言之,中国的疆域还是比最初的时候大了很多。 东周时中国的疆域有多大?恐怕还没现在的三分之一大。 商朝末期,周文王姬昌造反,文王死后,武王继续他爹的事业,终于取得了胜利,商王纣自杀,武王建国号周,史书上称其为西周。但是周幽王无道,为了讨好美人褒姒,来了一出烽火戏诸侯的把戏。于是当强大的外敌犬戎来攻时,没有援兵来救,所以亡国了。这之后周平王迁都洛邑,史称东周,而东周又分春秋时期和战国时期。 我为什么要讲这么一点历史?这是因为西周,春秋和战国三个时期,中国的疆域是不同的,当然,总的趋势是在扩大当中的。 先说西周,西周的疆域东起辽东燕国所在,包括现在的山东半岛。西到陇西秦国所在。南不过长江流域楚国虽然名义上属于西周,但是自成一套体系,所以不归入西周的范围。就算算上楚国,也不过是到汉水附近。北面到山西雁门关附近晋国的势力范围。反正总而言之,这个时候中国的势力范围很小。 春秋时期,随着诸侯国的野心一步步加大,诸侯开始扩张,自然周的势力开始扩大这个地方只谈疆域,而不是实际控制范围,已经包括了今天河南,山东,江苏,安徽,湖北等省的全部。已及河北、山西、陕西、甘肃,浙江,江西,湖南等省的一部分。 至于战国时期,则是疆域进一部扩大,同时小国家纷纷被吞并,在史书中李仲辰现在所在的巴国就是在战国中期被秦国所吞并的,巴国和蜀国被改为巴郡和蜀郡,成为了秦国的粮食产地。 按照历史来说,巴国人在普遍的周人看来是西方的蛮夷。因为他最开始是由五个部落联合成的一个大型的部落集团,其中巴人因为造船和武力的优势,获得了集团的领导权,巴人首领成为了这个集团的首领。在巴人的带领下建立了巴国。 巴国向商朝进贡,岁岁服役。后来巴人不甘心商朝的压迫,于公元前十一世纪,参与到周武王伐纣的战争中,并在战争胜利后由于英勇的表现而被周武王封为子国。国境包括了今重庆全境、湖北恩施、川东北部部分地区,还包括贵州,陕西的一点疆域。 李仲辰正处在这么一个时间节点上,此时马上战国就要开启,巴国北有强秦虎视眈眈,同时西北还有因为刚刚借了粮而暂时处于蜜月期的曾经的世仇邻国蜀国在看笑话,东面有已经侵略了巴国小半领土的楚国,好在他正在和越国鏖战,暂时无瑕西股,至于东北方向,则是庸国和苴国,他们暂时隔离巴与秦、晋两国,李仲辰就是再自大,也不会在这一事件去动他们,从而导致直面三个强国。 所以李仲辰现在的练兵大计就只有一个选项越过长江,向南扩张。 巴国的南面有很多的的民族和部落,被统称为百越,他们占据着长江中下游及以南地区的大部分土地,他们各有种性,互不相属。而在巴国南面的被称为骆越,他们占据着现在贵州的大片,甚至后世越南的大部分土地。 李仲辰现在的想法就是要打骆越,骆越也不是一个国家或者部落,而是无数散在的小部落因地处黔南的统称而已,这些小部落文明程度参差不齐,而且互相之间还征伐杀戮不断,如此乱战之地,正是李仲辰练兵的好去处。 但是李仲辰选这里其实还有其他的考虑。春秋战国时期最宝贵的是什么?不是他的纯钧剑,不是满箱的钱财什么的,而是土地和人口,有了这两样东西就有了争霸的基础,而这两种东西都能在骆越之地满足。 这些部落现在还是很单纯的,大多处于奴隶社会的初期到中期,谁的拳头大谁就说了算,战败的甚至要给战胜的部落当俘虏。李仲辰此去练兵,不只是想把新兵练成老兵,让兵娃子们见见血。他还想在练兵的同时壮大自己的军队。让他的兵越打越多。 李仲辰站在寝宫前的庭院里,用纯白色的锦轻轻擦拭着手里的纯钧剑,剑身散发着冷冽的寒光。 整整半年的时间过去了,李仲辰现在已经不是当初的骨头架子了,他的肌肉紧实,皮肤光亮,握剑的手青筋暴起,显示出不凡的力量。他的脸上满是红光,双眼也不再凹陷,反而显得剑眉星目,神光内敛,精神十足,活脱脱的一个美男子的样子,也难怪嫣儿最近看他时间一长总会脸红红的。 李仲辰当然不只是强身健体这么简单。在这半年时间里,他不只学习了程家的剑舞,吴丹的半步崩拳,还学了骑马和射箭,不知道是不是天赋异禀,或者说是从小枪战类游戏玩多了,他的射术长进的很快,不到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能做到两箭连发了,君子六艺,短短时间就成了两艺。 除开武力方面不谈,在军事上李仲辰也下了一番的功夫。他专程找大司马讨教了几日兵法,并结合他以前读过的孙子兵法,以及熟知的那些历史上的经典战役和战略战术,心中对带兵打仗已经初具想法了。现在最缺的就是经验,从纸上谈兵到灵活运用是需要过程的。总而言之,就是万事具备,只等时机一到了。 而现在时机刚刚好,由于半年时间的经济建设,巴国的国力已经大为恢复并且已经在超越过去的道路上了。而且目前秋收已经过了,今年没什么灾害,所以整体上谷物的收成是不错的,而且还有军屯所种的水稻,军粮是很充足的。 用几个字概括现在的情况就是兵强马壮,粮草充足,军队还种完了地,现在闲的没事干。 所以这个时候不出征还等何时,李仲辰轻轻的将纯钧剑还入剑鞘之中,找来左右,沉声到:“传令下去,让大司马准备一下,三日之后,本王要亲征骆越,平定边患。”嗯,这货似乎已经完全适应大王这个角色了 不到半个时辰,满朝文武都知道了王上要御驾亲征的消息,除了大司马早就在和李仲辰的交流中知道他有这种想法而没有惊讶之外。以沈章为首的文官派系大都不同意王上出征,因为李仲辰的便宜老爹就是因为冲的太猛挂了的。 于是沈章带着左右尹等**个士大夫连夜求见李仲辰。 “大王,听说您要亲征骆越?”沈章一上来就直奔主题。 “是啊,沈卿可有什么高见?”李仲辰没觉得亲征有什么不妥,但看这几个人来势汹汹,语气放得缓了些。 “大王可知战场凶险?”沈章决定拐着弯劝说。 “战场当然很危险,要不然我父王也不会英年早逝”李仲辰知他话中意思,但是也不想点破。 “大王可知巴国王室仅余大王一人?”沈章见李仲辰话中似有回头之意,于是进一步发问。同来的士大夫见沈章这番精妙的问话似乎有效果,心中纷纷为令尹大人点赞。 “我知你意思,沈卿不用拐着弯来劝我”李仲辰觉得再问下去没什么意思,于是决定把话说明。 “沈卿觉得现在巴国的实力如何?请如实告诉我。” “这…在各国中处于中下吧!”沈章答的很勉强。 “下游就是下游,不用顾忌我的面子。甚至邻国蜀国现在都比我强很多”李仲辰顿了顿,“你可知自平王迁都东周开始的标志以来,多少国家灭亡?其中实力不比我巴国差的有几个吗?” “这…这…”沈章感觉自己被问住了。 “没话说了吧,他国的昨日也许就是我国的明日,再不去开疆扩土,怕是离灭国也不远了,还谈什么香火传承”李仲辰说的斩钉截铁。 “可是,大王,大司马也可以带兵出征,你没必要…”沈章想了想,还是接着说。 “不必再说了,我意已决,我的士兵我要亲自练,此次本王出征已成定局,国内的事就暂时托福给沈卿了。” “臣必殚精竭虑,不负王上所托”沈章见事不可为,于是听了令。旁边的士大夫们还想说些什么,都被他摇头阻止了,他知道,这个时候他能做的就是让大王李仲辰没有后顾之忧。 李仲辰摆平了沈章,也就没有人再敢说什么了。国家机器疯狂的运转起来,转眼间,已经到了三日后。 今天是李仲辰誓师出征的大日子。 正文 第十章 出征前夜 转眼之间,已经是李仲辰所说的第三天了。大司马不愧是大司马,办事效率就是快,仅仅用了一天的功夫,此次要带出去练练的兵马就已经全员到位了。沈章那边也不慢,既然确定了大王出征的事情已经无法挽回,那就要保证好后勤。兵马未动,粮草先行。第一批大概能支持大军征战一个月左右的物资与粮草昨日已经先行运往巴国的南方边界了,后续的物资也在紧锣密鼓的准备当中,相信不出几日,所有的物资都会会陆陆续续的运往前线。 李仲辰昨天晚上睡的很晚,原因很简单陪嫣儿说说话。 李仲辰现在已经不是刚穿越过来时候的那个状态了,他现在的身体状况已近超出了常人,按道理讲,他早就应该和嫣儿圆房才对,嫣儿毕竟是他纳的王妃,一直不临幸从道理上是说不过去的。 李仲辰抱着嫣儿睡觉已经半年了,可就是没有再进一步的打算。原因很简单,这货来自二十一世纪,而且这货虽然是个宅男,可他的口味还算正常,不是萝莉控。嫣儿今年仅仅只有十五岁,他不忍心这个时候就那个啥了,况且现在是春秋时期,又没有保护措施,根据历史上的一些统计来说,十四五岁生孩子的死亡率是很高的,就算是不因为这个就死去,一般也会元起大伤。李仲辰可不忍心他来到这个世界上第一眼看到的并且认定的结发妻子就因为他的一时冲动就。。。。即使嫣儿练过武,可他也不想冒半分的风险。所以这货竟然忍住了。 李仲辰自己是忍住了,可他从来没有和嫣儿说过他的意思,这就导致嫣儿心里总是有一个疙瘩。她嫁给李仲辰之前他娘就传授给了她一些闺房乐事的知识古代姑娘出嫁前,这个生理卫生知识课还是要上的嘛,可直到现在她还是没能实践。她不知道李仲辰到底为什么不临幸她,从李仲辰平时的一言一行中嫣儿觉得李仲辰应该是非常喜欢自己的,平时也天天抱着自己睡觉,到底是为什么呢?? 俗话说的好,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没有被李仲辰临幸的嫣儿最近总感觉自己是个罪人古代就是好啊。嫣儿很多次想向李仲辰问个清楚,可是她最后都忍住了,知道昨天晚上,她终于忍不住了。 李仲辰昨晚睡的回寝宫很晚,因为他用了半个晚上来考虑出兵的方向,毕竟骆越有很对的部落,他不可能一次性对所有的部落开战。他回来的时候嫣儿还没睡。嫣儿这个时候正一身素衣,双手拄着小脸,大眼睛怔怔的盯着油灯愣神。 李仲辰前脚踏进宫殿,就看到依然在等他的嫣儿,心中不自觉的闪过一丝丝的暖流。 “仲辰你回来了,今天累坏了吧。”嫣儿见他踏进寝宫,回过神来,关心道。 “还好,不是很累,来,咱们睡吧。”李仲辰凭男人的直觉感觉到嫣儿的一丝不对劲,她的眼睛里面似乎有一团火。 “大王明天可是要出征了?”嫣儿突然又叫起了大王。 “嗯,不错,我明天准备带兵南征,练练兵,顺便扫除后患。”李仲辰越发觉得嫣儿不对劲,连称呼都变了。 “大王可否带着嫣儿一起去?”嫣儿眨眨眼,心中似乎下了决心,手也不自觉地握紧一点。。 “嗯。。。什么??”李仲辰一时之间有点懵。 “嫣儿是问大王可否带嫣儿一起出征?”嫣儿又重述了一遍,这次每个字都咬的很清楚。 “这。。这。。这,嫣儿你也知道军旅之中是不方便带女性的,就算我是大王,也不能例外。”李仲辰终于知道他为什么感觉到不对劲了。 “可是嫣儿不一样,嫣儿是会武功的,嫣儿可以保护大王。求大王带嫣儿去。而且嫣儿从小也随父亲读过兵书,绝不会拖累大王。”嫣儿一口一个大王让李仲辰很慌。 “不,这不是会不会武功的事,我也认可你的能力,但是我怎么忍心让你一个女孩子家去风餐露宿呢,打仗是男人的事,你不能去。”李仲辰知道这个时候不能心软,便狠了狠心。 “既然这样。”嫣儿口中碎碎的念到,说着银牙一咬,好看的双眼轻轻的闭上,“请大王今晚临幸我吧。”边说着,双手在腰上一抹,白色的衣衫应声而落,少女美好的身躯一丝不挂的展现在李仲辰的眼中,温润而美丽,就如同锦绣一般在宫灯下散发着光亮。嫣儿今天里面竟然什么都没有穿,想必事情是她早就计划好了的。 空气在一时之间安静下来,安静的只剩下两人粗重的呼吸声,李仲辰看到眼前美丽的景象,心跳不断的加快加快,心中似乎有两个声音在跟他说话,一个在说:你倒是上啊,人家都这样了,一个小女孩都如此主动了,你不上还算什么男人。另一个声音说:你不要忘了你自己最初的本愿,你是要一时的快乐还是要长久的幸福,你要想想清楚。 时间仿佛在这一个瞬间停止,又仿佛过的很快,见李仲辰始终没有动作,嫣儿闭着的眼睛竟然缓缓的流下泪来。突然,李仲辰动了。只见他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嫣儿的面前,轻轻的捡起地上的衣衫,缓缓的给嫣儿穿上,手指带着体温轻轻的划过嫣儿的肌肤。在无数次的天人交战之中,李仲辰的理智终于战胜了冲动。 感受到了身上的衣服,嫣儿的身躯不自觉的开始颤抖。她缓缓的睁开眼,眼中噙着泪。她眼中的火消散了,取而代之大是落寞的神色。“大王,我。。。。。。。”嫣儿刚想说些什么,她觉得李仲辰现在一定认为他是一个放荡的女人。但就在她开头的瞬间,她的嘴突然被堵住了,李仲辰一边亲吻着嫣儿,一边将她缓缓的抱起,轻轻的放在软塌上,然后也不更衣,就这么抱着嫣儿躺了下来。 良久,唇分,嫣儿又想说些什么,却被李仲辰的手指轻轻按在了唇上。 “你不要说,先听我说。”李仲辰边说边用手轻轻的擦拭着嫣儿眼边的泪。美人一哭,泪水宛如一颗颗珍珠,果然让人倍感怜惜。 “你是不是想问我为什么这么长时间都不和你行闺房之事。”李仲辰明白必须要解释一波了,于是开口便直奔主题。 “嗯。”嫣儿的回答声音很轻很细,毕竟一个少女作出这等事还是很羞涩的。 “我并不是嫌弃你,相反的,我无比的爱你,喜欢你。” “那你为什么。。。。”嫣儿脸上满是不解。 “正因为我喜欢你在乎你,所以我现在更不能和你那个。你可知在十四五岁的年纪那个之后生孩子难产而死的有多少?”李仲辰发挥自己仅有的统计学知识, “这。。。”嫣儿的脸上满是迷茫。 “我来告诉你,十之六七,也就是说有很大的风险因为我和你行房,从而导致你不能陪我长久的走下去。” “大王,是我误会你了,嫣儿该死。。”嫣儿终于明白了李仲辰心中所想,心中的大石也落了下来。虽然嘴上说着该死,脸上却洋溢着止不住的笑意。古典美女真是好啊 “以后不许在叫我大王,也不要说一些死不死的混账话,否则我就执行家法了。”虽然不能吃,可是李仲辰这半年可是其他的事情都没少做,边说着话手掌边轻轻拂过嫣儿的翘臀。嫣儿的脸立马变的娇艳无比。 又说了一会的话,吃了一会嫣儿的小豆腐,两人终于扛不住了,就这么抱着双双进入了梦乡之中。 李仲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 的巳时了大概十点左右,他醒来的时候身边的佳人已经不见了。他不自觉地抬起右手问了问,嗯,满是少女的体香。 大司马程城和令尹沈章已经在宫外侯了一个时辰,现在所有的士兵已经在校场上集结完毕了,只等大王发令出征了。 到了这个时候,李仲辰反而不急了,他叫侍女打了盆冷水进来,洗了把脸,又用盐刷了刷牙,随后侍女进来给他换上了戎装。李仲辰一米八几的个头在戎装的衬托下显得格外的英武。 大司马和令尹终于见到了李仲辰,他们看到李仲辰穿着戎装龙行虎步的走近议事的大殿,纷纷感到眼前一亮。李仲辰也颇为满意自己这身行头,他刚才照镜子的时候还特意臭美了一下,心中念到:嗯。真帅。 待李仲辰坐定,大司马站了出来。 “禀告王上,大军已经在西门校场待命。遵大王令,此次出征共计一万一千人,其中三千老兵,七千新兵,一千运粮兵。请大王移步校场,发令出征。 令尹沈章此时也站了出来。 “大王,出征的粮草已经备齐,足够大军三月之用,请大王放心。” “好好好,两位不愧为寡人之肱骨。”李仲辰现在脸皮是越来越厚,越来越有一个皇帝样了。 “任命大司马为全军主帅,仅受本王节制,其余诸将任命皆由大司马来完成,走,我们去校场” “臣领命”大司马单膝跪地,右拳放在左胸,行了一个军礼。 李仲辰走在骑马走在前面,后面是大司马和令尹,侍卫分散在左右,一行人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奔赴城西校场而去。 正文 第十一章 誓师是一门艺术 巴国的都城是江州,也就是今天所说的重庆。它位于我国西南部,长江中上游地区,后世的三峡工程也在现在的巴国境内。重庆属于亚热带季风性的湿润气候。此时正是十月出头,确切的说今天是十月初八,正是秋高气爽的时候,温度不低,却也没有夏天那么高。而且比我们现在的相同时间温度还要低一点和地球冰川期的演变有关,有兴趣的看官可以自己去查查五千年来的温度曲线。凑了这么多字数,总而言之一句话:嗯,今天天气不错! 李仲辰现在就是这么个心态,他骑在马上,感受着身边吹来的阵阵微风,感到前所未有的爽快。一想到身后还有一大票的随行人员跟着,前面还有千军万马等着他去讲话,这货就有点不自觉的膨胀了。 李仲辰从未想过有一天他能够统帅千军万马,也从未想过有一天他要在千军万马前讲一通话来鼓舞士气,或者说说他的穿越更像是一场让他久久不愿醒来的梦,他不自觉的捏捏脸,“嗯,很疼,看来是真的,不是做梦。”李仲辰自言自语的说道。后面一群人面面相觑,甚至大司马也不自觉的摸了摸脸。 李仲辰紧张吗?这个问题问的一点技术含量都没有。李仲辰现在紧张的想尿遁。你说一个涉世未深的大学毕业生在面对从未有过的浩大场面时会不紧张吗,就算他是穿越来的,可古人也是人,比技术可能比不上现代人,可是其他方面可不一定输。 随着离校场越来越近,李仲辰的马速放的越来越慢,后面的大臣也只好跟着变慢,可是,李仲辰的心率却越来越快。可是就算再拖时间,李仲辰还是远远的就望见了校场的大门,他知道,是时候走出自己争霸天下的第一步了。 李仲辰默默的咬了咬牙,眼神从害怕变为坚定。现在他是王上,他要去见的都是他的子民,都是他的兵,有什么好害怕的。有了这个想法之后,李仲辰握紧马鞭,重重的的一挥,他胯下黑色的骏马便飞一般的冲向校场。 李仲辰到校场的时候正是午时,士兵们已经在校场等了足足两个时辰,可诺大的校场之中,竟然静的没有一丝声音,所有人都身披战甲,腰杆挺直的站着。李仲辰对他们的纪律感到很满意,不经看向大司马,大司马挺了挺胸,面有得色。 本次出征除了留下五千人留守,出征的一万人大概分成三队,就是现在校场上的一大两小三个方阵。其中最左面的以作为尊一千人是一个方阵,他们手中拿着铁剑或铁枪,这是李仲辰的精兵大队,或者说是李仲辰的亲兵卫队,他们都是从所有士兵之中选出来的精锐。 右面稍大一下的方阵是弓箭手,他们个个背着长弓,一个个手臂很粗,这是长年练习的结果,他们是李仲辰现在仅有的远程武器。他们大概有三千人左右的样子。 最后面也是最大的方阵大概有六千人,它们就是李仲辰的常规部队。一个个拿着的是战国时代特有的青铜制武器,他们都面容坚毅,精神十足。 尽管李仲辰心里有了预计,可是当他真正见到如此的大场面的时候,心里还是不自觉的一惊。好在李仲辰早就了解到自己需要做在出征前做领导人讲话,于是他就提前写好了稿子,并且结合了他比较佩服的两个演说家的套路。 李仲辰前世最佩服两个演说家,或者说政治家。一个希特勒,你们或许会说这货是战犯,不是一个该佩服的对象,可是你们要知道的是,这货就凭借着一张铁嘴,就吸引了成片的听众,并且发动了啤酒馆暴动,成功让自己成为德国的信仰。当然他后面的做法是反人类的,罪恶的,但他前面的演说却是真正的硬实力,这一点值得现在的李仲辰学习。另一个人就是相对比较正派的了,他就是美国黑人运动队领导者马丁路德金,他的我有一个梦想是黑人运动的高峰,甚至还被编入了中国的中学教材。 李仲辰在众人的引领下走到了校场的正中央,原木搭建的台子上。他放眼望去,诺大的校场上所有人的眼睛都死死的盯着他看,这眼神中他看到了敬畏,激动,还有,一丝丝的不屑。远处,旌旗猎猎,太阳当空。 敬畏,是因为他的帝王身份。激动,多半是因为他们想到即将要远征。那么不屑,是因为什么呢?李仲辰转念一想,突然明白了,是因为士兵们不认可李仲辰的实力,认为他不能作为主帅领兵。想到这,李仲辰嘴角不自觉的笑了出来,看来他要加点戏了。 但这个戏不是一开始就要加的,要加也要到最后,李仲辰轻轻的拔出纯钧剑,猛的插在面前的将台之上,双手拄着剑,他要开始说话了。 “诸位将士,本王在此先谢谢大家。” 大司马皱了皱眉头,他二十年的军旅生涯里从未听过这样的誓师开头语。台下的诸位将士也有点懵:谢我们做什么,为什么要谢谢我们。 “诸位一定会有疑问,我为什么要谢谢你们,请听清我下面的每一句话,李仲辰看到众人的目光耳朵竖了起来,知道自己的头开的不错。 “今天,在即将出征的将士之中有三千名老兵,首先我要谢谢你们。”李仲辰顿了顿,“感谢你们经历了无数的战争,时刻保卫着我巴国。感谢你们在我继位的这半年帮我带出了这一批新兵。 老兵们听了李仲辰的话,大多数人眼中似有泪光闪过,这是他们第一次听到王上的感谢。 “其次,感谢新兵们这半年努力地训练,使我国的军队实力快速的恢复。如果没有你们的努力,今天我们就不会站在这里誓师出征” 新兵们也好似李仲辰是他们的知音一般,觉得自己这半年的苦练得到了认可,眼中多了一份崇敬与骄傲。 见火候掌握的不错,李仲辰知道甜枣给完了,可以上大棒了。 “可是,”李仲辰的一句可是,众人的心提了起来。“我国现在仅仅有一万五千人的军队,比强敌楚国少很多,而且有一个最最重要的缺点在座的诸位一大半以上没有上过战场,我军的战斗力还有待检查与提高” 新兵们知道大王在说他们,眼中的骄傲消失了,又不免带着几分落寞,他们不自觉地沉浸在李仲辰刻意带起的氛围中了。 李仲辰看时机已到,朗声道:“所以,我们此次出征的目的就是要让你们见见血,以敌人之血成我巴军威势。” “我有一个梦想,巴国变成一个所有人都能吃到饱饭,所有人都有新衣服穿,所有人全都友好和睦是非的地方。”李仲辰开始构建蓝图。听了李仲辰的话,连一直在一旁思考的沈章都不自觉的抬起头看向了李仲辰。 “可是有人不想让巴国安定,比如我们的邻国楚国,无时无刻不想着侵略我们。再比如蜀国,秦国。没有一个想让我巴国安生。”李仲成觉得气氛已经够了。 “所以能保护我巴国的只有在座的诸位。诸位有没有信心保卫我巴国?”便说着,李仲辰右手拔出了插在台上的纯钧剑、剑尖指向众人。 “有”台下的声音震耳欲聋。 “愿为大王效死。”台上的诸位将领在大司马的带领下纷纷单膝跪地。 “好,好,好士气可用士气可用啊!”李仲辰这时候竟然没有在演,而是发自内心的喜悦。 “诸位,所有人!每个人!大到大司马,小到每一位士兵,你们都是我巴国的勇士,本王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受伤,更不希望你们任何一个人死在异国他乡。”李仲辰知道该收尾了“但是,战争是残酷的,没有战争是不死人的,我希望你们每一个人能在此次出征后完整的回来,但如果你没回来,你的家人我巴国王室养了。” “谢大王,愿为大王效死!”士兵们学着将军们的样子单膝跪地。心中满是感动。这可是战国,士为知己者死的年代 李仲辰很满意自己的演说,效果也不错。知道到了露一手和完结的时间了。 李仲辰大步流星的走到了将台边的桅杆旁,“诸位,出征之前我要再说一句,既然领兵出征,那么大家就要遵守军规,牢记军律,无纪律则无军魂。谁要是触犯了军规,有如此桅杆。”边说着边右手缓缓运气,随后一拳打在桅杆上。碗口粗的桅杆应声而断。 校场上一时之间又回到最初的寂静。士兵们眼中的不屑也完全消失了。李仲辰知道效果已经达到了,将纯钧归鞘,翻身上马,高喊一声:出征! 战国史册载:巴武王元年十月初八,武王李仲辰誓师于江州校场,从此揭开了战国的序曲。 王宫里李仲辰寝宫的屋顶上,一素装女子卓然而立,望着远处马蹄溅起的尘土逐渐消失于茫茫群山之中,眼中泪水肆意的滴落。 正文 第十二章 百越攻略 兵家有云:“知己知彼,方可百战不殆!”李仲辰平日里抗日雷剧什么的没有少看,所以他深知情报的重要性,因此当他有想法决定要从巴国南方开始破局的时候,他就已经开始派人搜集百越尤其是骆越的资料,并且结合自己的历史知识,详加分析,看看从什么地方下手。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北方胡,南方越。”的说法。在古代的中国,尤其是当一些朝代进入统一之后,最让统治者头疼的就是北方的胡人和南方的百越这两股势力。 据史料记载,南方的百越直到汉朝的时候才被消灭,被汉武帝征服,并设置为军心,但是他消灭的还是不是很干净,就是说还时常有人出来作乱。而北方的胡人就更强势了,从战国后期秦国开始,就一直在筑长城,守长城的死循环之中。在一段时间胡人内甚至入主中原,或者说给中国带来了灾难。比较有名的就有五胡乱华,这是汉人空前的浩劫,有人做过统计,中国在这场浩劫前后人口损失了一半以上,经济什么的就更不用说了。 而现在,李仲辰要做的就是对付这两股势力中的一股,虽然只是其中的一个小部分,且自己的装备精良,物资也有所保障,但是李仲辰还是不敢有丝毫的大意。因为作为一个穿越者,他深知“狮子搏兔,亦需全力”的道理,稍有不慎老司机也会翻车的。 五胡乱华,指在西晋时期塞外众多游牧民族趁西晋八王之乱,国力衰弱之际,陆续建立的非汉族政权,形成与南方汉人政权对峙的时期。“五胡”主要指匈奴、鲜卑、羯、羌、氐五个胡人大部落,但事实上五胡是西晋末各乱华胡人的代表,数目远非五个。百余年间,北方各族及汉人在华北地区建立数十个强弱不等、大小各异的国家,其中存在时间较长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有五胡十六国。就在这一时期前后,中国由大概3500人左右的人口锐减到一千到两千万人左右,大概七成左右的人口被无情的削减,堪称历史上的悲剧 讲道理,在战国时期,百越占据着大片的土地。就算是李仲辰要打的骆越方国来说,国土面积也要比巴国大一些。 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足可见百越所占地域的辽阔。 百越的百是多数、约数,但却不是确数。百越是对南方诸族的泛称。夏朝称“于越”商朝称“蛮越”或“南越”周秦时期的“越”除专指“越国”外,亦同样是对南方诸族的泛称。周朝称“扬越”、“荆越”战国称“百越”。 宋朝人罗泌的路史又具体解释了百越的族称有:“越常、骆越,瓯越、瓯皑,且瓯、西瓯,供人,目深、摧夫、禽人、苍吾、越区、桂国、损子、产里、海癸、九菌、稽余、北带、仆句、区吴,是渭百越。“但其实他只是举出了百越之中建国或者说有名的几个部落,还有很多他没有说出来。 在李仲辰降临的这个时期,所有的百越之中,除了楚国现在正在打的越国是由几个部落形成了集权制的国家,因为占据着江浙水草丰茂之地,甚至还一度成为春秋的霸主之外。其他的大都还是处于相对落后的状态之中。他们奉行着古老的律法,以部落为单位,并且崇拜着各自的图腾。 就拿此次李仲辰要打的骆越来说,骆越是由六个大的部落组建的方国,但是这六个部落不像巴国这样因为巴人的强盛导致其他的几个部落无力抗衡所以所以最后融为一国。骆越的六个部落总体而言是实力上相对比较平均的,人口也都差不多。 要知道,在奴隶社会,绝对的实力代表着绝对的话语权,所以当实力平均的时候,也就没有一个部落拥有话语权,做到可以让其他部落臣服。所以骆越方国总体上是松散的,几个部落也各有各的地盘,甚至相互之间还互有摩擦,时常互相试探着打来打去。骆越方国的建立实际上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因为这六个部落都崇拜鸟,他们认为鸟是天神派来凡间的使者,是最有灵性的生物。用现代流行的话说话说,是共同的爱好让他们走到了一起。总觉得好像是在谈朋友的样子 李仲辰此次出兵的第一站就是骆越最北方的部落应人部。 李仲辰这一次出兵不只是有对时局的考量,也不单单只是练兵而已。应人部落作为骆越方国最北方的大部落。人口有大约五万,刨去老人和孩子,最少有五千人以上的武士。作为和巴国南方边界接壤的部落。在去年李仲辰的便宜老爹出征楚国的时候,他们就像跳蚤一样,没少在身后使绊子。他们没事干就在边境线上转来转去的,牵扯了巴国的小部分兵力,让人不厌其烦。应人部落甚至还在巴国兵败楚国之时,想要乘火打劫,不但侵犯巴国的南方边界,劫掠粮食,还大有兵锋直指江州的感觉。好在大司马程城一回到巴国就火速带领两千百战老兵驰援南部,这才遏制住了应人部落。 李仲辰不知道是谁给应人部落的勇气,让他们敢如此的嚣张,他一度怀疑是楚国给了他们好处,在他们后面撑腰。但现在探究这个已经不太重要了。总而言之,现在李忠诚以及决定要先除掉这只在身后乱七八糟蹦跶的小跳蚤,或者说是插在喉咙中的额鱼刺,反正楚国现在正焦头烂额,也无暇顾及他们。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他出兵攻打应人部落根本不用找任何的借口。因为受到侵犯之后的还击是天经地义的,他师出有名。 骆越的六大部落虽然都崇拜鸟,并且以鸟为图腾,但每个部落崇拜的鸟是不一样的,所以也就有所分别。就拿应人部落来说,他们崇拜的就是鹰,相传是鹰带领他们的先祖开辟荒地,并且保护他们不受广西,贵州一代遍布山岭的蛇的攻击,所以他们的部落也就叫应人部落。那么我为什么要提应人部落崇拜鹰这一点呢?因为巴人崇拜的是蛇。 巴国未建国之前,巴人部落一直是以蛇为图腾的,巴人的爱好就是养蛇。历史上有很多部落是崇拜蛇的,巴人认为自己的祖先是”蛇神“,他是天上银河和地上大海的化身,拥有无边的力量,甚至就是在长江水祸的时候,也认为是”蛇神“发怒了。在建国之后,因为巴人的主导地位,所以巴国也是以蛇为图腾的。很多巴人至今还保留着养蛇的习惯,甚至就在巴国的都城江州,还专门建立了蛇庙来祭祀”蛇神“ 当李仲辰知道巴国的图腾是蛇的时候,说实话他心中还是蛮高兴。以来神话传说之中女娲就是人首蛇身,并且中国人心中的广泛图腾龙,就是以蛇为具象而想象出来的。并且因为蛇是胃口最大的动物,小小的胃却足以吞下大它几倍的动物,而且蛇的力量十足,实力强悍。所以以蛇为图腾的巴人武士都很坚韧,勇武。在古代,一个民族的图腾往往代表着,不如说影响着一个民族的性格。 而众所周知,鹰和蛇是天生的敌人,水火不容。 不管是从地理位置的关系,还是从时局把握,敌对关系,甚至都上升到了精神层面的信仰上来说,李仲辰选择应人部落为此次出征骆越的突破口,都没毛病,恩,很合理。甚至当李仲辰将想法告诉大司马的时候,大司马程城也拍手称赞,口中念念不觉:“是这道理,这仗该打,这仗该打啊。”大司马:这把我们玩蛇 有人要说,打仗就打仗,找这么多借口有什么卵用?你要知道,古代打仗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出征了,打仗讲究的是一个名,即所谓师出有名。这样一来,不仅能堵住悠悠众人的口,让其他的国家无话可是,不能趁机找你的麻烦,最重要的是还能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士气。 总之结果就是,当知道自己的第一仗要去打前段时间骚扰过巴国,还信仰鹰的应人部落之后。巴国的将士一个个的像打了鸡血似的,军心可用,就连原本每天的行军速度也快了不少。缩短了不少的时间。仅仅三天不到,大军就开到了巴国的南方边界线上,在边城之中适当的休整了半天之后,带好早就准备在这的一个月的口粮,巴国大军浩浩荡荡的进入了骆越之地。 骆越地处现在的广西,贵州一带,丛林遍布,山连着山,环境比巴国境内要恶劣的得多。 汉书严朱吾丘主父徐严终王贾传记载淮南王安谏伐闽越书说:“越非有城郭邑里也,处溪谷之间,篁竹之中”,“以地图察其山川要塞,相去不过寸数,而间独数百千里,阻险林丛弗能尽著。”“夹以深林丛竹,水道上下击石,林中多蝮蛇猛兽。” 所以一时之间,行军的速度大大的减慢了。 正文 第十三章 应人的计较 李仲辰要南征骆越的消息并没有做太多的保密工作,或者说他原本也没想过要保密,而且应人部落在巴国境内也安插了一些眼睛。所以,就在李仲辰率军进入骆越之地的同一时刻,一封情报已经摆在应人部落族长的桌子上了。 应人部落的族长叫元罗,大概五十多岁左右的年纪,矮胖身材,没有头发,皮肤黝黑,身材肥满,最显著的特点是留着一条长长的山羊胡子,想想也觉得摸起来十分的带感。他现在正摸着自己的山羊胡子,或者不如说是用力拽着,眉头紧锁,原本就不大的小眼睛微微眯着,只能看到其中闪过的一点点的黑光,满是凹陷的酒糟鼻子下面,两片薄嘴唇紧紧的咬着。他现在正死死的盯着这份情报看,一个字也不想放过。 元罗越看越觉得心惊,越看越觉得生气。双手不自觉地握紧,情报的竹简在他手中被捏的“啪啪”的响,只听到“哐”的一声,右拳突然的砸在面前的实木桌子上,随着“卡…卡…卡…”的一连串响动,这桌子竟然就一点点的裂开了,最后轰然散落一地。他显然也是个练家子,而且功力觉得不浅。 “妈的,黄口小儿,也敢来造次,真是不知天高地厚,区区一万人就敢来南征,就是他爹最强盛的时候也不敢来打我骆越。老子这次一定得想个办法,让李仲辰这小子有来无回,吃不了兜着走。”元罗看着眼前散落一地的桌子,口中喘着粗气,随手把情报丢进旁边的火盆之中。 元罗走出屋子,随手招来一个守门的卫士,“你去,把五位长老都给我请来,就说本族长要找他们商量大事。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五位长老就都来齐了。说来也很奇怪,这五位长老长得一个比一个难看,元罗就不用说什么了,已经难看到要死。这五位长老都是大概五六十岁左右的年纪,头发花白,三个脸上有麻子,没麻子的那两个一个瞎了一只眼睛,一个断了一个手指,不知道的人乍一看到这六个人估计还以为是进了集中营,看到了被虐待的囚犯。 元罗见几个长老都到齐了,捋一捋山羊胡子,摆个,显示出族长的风度,准备说话。 “爹,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圆儿也要听!”就在元罗正要说话的瞬间,门口突然又钻出一个脑袋。 原来是元罗的儿子元圆,这元圆和他老子好像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样,黑的让人觉得他来自非洲,除了没有那一缕山羊胡子,别的什么统统都继承了过来,肥头大耳的,元罗倒是不用担心是被别人带了绿帽子了。 元罗老来得子,四十岁左右才得了这么一个宝贝儿子,自然宠爱的不行,部落里面什么最好都给他,什么都依着他,任由他天天吃喝玩乐,胡作非为。这就导致了元圆嚣张跋扈的性格,在部落里面,所有人都怕他,基本上很少有人敢触他的眉头,所以就算今天他闯进元罗的议事厅,门口的侍卫也不敢拦,或者说拦不住。 “好,元圆,既然你来了,你就站在一旁一起听听,反正你以后也是要学这些的!”见元圆来了,元罗也不奇怪,把它招呼到身旁。 元圆虽然嚣张跋扈,可他的老爹那么精明,他自然也不傻,他知道讨好他爹,于是答了一声“是”,便也恭恭敬敬的走到元罗的身旁,顺势坐了下来,竖起耳朵来听听他爹怎么说。 “诸位可知道今天我收到了什么情报?”元罗见长老们坐定了,议事厅里面安静下来,用低沉的声音说道。 “还请族长明示!”瞎眼长老明显是长老之中地位比较高的。 “大家都知道上一任的巴王半年之前不治身亡的消息吧。” “知道知道,听说巴国新立了一个十六岁的毛头小子为巴王,族长的情报可是与巴国有关。”断指接着元罗的话说道,他还在纳闷什么事这么急要把大家都叫来。 “不错,就是这个毛头小子,三日之前,也就是十月初八,已经率领大军朝我应人部落这边来了,怕是来者不善啊。”元罗的声音愈发的低沉。 “什么?新任的巴王要领兵来打我们?这是为何?”几位长老满脸的惊慌,连语气都不自觉的颤抖,“族长可想到了什么对策!” 元罗心说:“这堆老不死的,平时好处没少拿,但关键时刻果然靠不住。但他的脸上却没有半分的神色改变。”老油条不愧是老油条。 “几位长老不要慌,不要忘了他来的是谁的地盘,我应人部落也不是吃素的!”元罗接着说。 “族长可知这次巴国派了多少人来,领兵的又是谁。”瞎眼长老问出了关键的问题,其他几个长老也盯着元罗看。 “据可靠的消息,巴国这次领兵的是新任的巴王,叫李什么辰的,来了大概有一万人左右的部队,其中大半是新兵,不过”元罗说着不自觉又拽紧了胡子。 “不过什么?”听见元罗故意卖关子,几位长老心中一万头那啥马飞过。 “不过,大司马程城也来了,虽说是巴王带兵,可我想恐怕带兵的还是他。” 那边元罗还没说完,一听到程城的名字,这面断指长老的手已经紧张的抖起来了,他的语气颤抖着,“什么?程城也来了?这可如何是好,这可如何是好啊!” “二长老莫非被程城下破了胆气,不就是一根小指,上次程城斩短你的小指,这次你斩回来就是!”元罗看断指长老如此惧怕,没由来的一股子火气。要知道未战先怯是兵家的大忌。 断指长老心说你说的好听,年前阵前对将的时候你自己不上,非让我上,要不是老子机灵,一个懒驴打滚躲了一剑,恐怕现在就不是丢一个小指头的事了,最少也是一条胳膊,或者老子干脆就回不来了。大家都是千年的狐狸,你跟我这里玩什么聊斋。 但心里这么想,嘴上可不能这么说:“族长说的是,这次一定让他们好看,看来族长已经成竹在胸了!”断指长老别的不行,把皮球踢给别人这一手他玩的贼溜。 元罗也知道这帮老不死的指望不上,关键时刻还得自己拿主意。 应人部落一共有五万多人,男女比例一般一般,差不多有两万五千多的男性,抛开老人和孩子,青年男性大概有一万人,古代的部落一般都是全民皆兵,但由于武器的匮乏,应人部落的常备军大概只有五千人左右。 “巴国这次虽然带了一万士兵过来,可是我应人部落也不弱!”元罗说着顿了顿,“我应人部落怎么说也有五千左右的可战之兵。而且有一个有利的因素!”元罗似乎是不卖关子会死星人,这次连他儿子元圆都忍不住了。 “爹,你快说吧,几位长老都等不及了。”元圆的焦急都写在脸上了。 见自己的儿子最先忍不住了,养气的功夫实在不到家,元罗心中有点失望,但既然有人问了,他也就接着说。 “我们占据着地利!” “不错!我应人部落地处群山之中,多山岚瘴气,蛇虫猛兽,没有在这种环境之中经历过的人必然战斗力会大打折扣,一万人的战斗力留下三层就不错了,不足为惧不足为惧啊。”瞎眼长老这个时候接过了元罗的话,边说着,脸上的表情便放松下来。 “可是…,我们才五千人,要打一万人,就算是有所折损,也是不可小觑的一股力量,就算是能胜,也必然是惨胜,要不,我们派人去向其他五个部落求援?让他们派些人过来,这样也好应对一点。”断指长老还是觉得心有戚戚,犹犹豫豫的说出了这么一番话。 “不必!”元罗回答的斩钉截铁,“我们各大部落之间的关系在座的都心知肚明,名义上我们组建了一个方国,可实际上还是互相敌对的关系,没有好处他们是不会来的,不落井下石就算是不错了。况且我应人部落可以单独应付的事为什么要劳烦他人,一旦我们能吃了巴国这批人,那巴国的大片疆域就处于无人可守的境地,到时候还不是任由我等来去,那我应人部落必然实力大涨,到时候…哼哼!” “爹英明!”元圆的马屁拍的恰到好处。 “族长英明!”见几位长老纷纷站起身来,断指长老也不好再多说什么,可他总是觉得心神不宁,上一次他有这种感觉还是在对阵程城之前。 “好,几位长老,马上去召集部下,我要布下天罗地网,等着巴军向网里钻。”元罗见得到几位长老的知识,微眯着的小眼之中一抹黑光飘然而过。 于此同时,李仲辰骑着胯下的黑马,穿着漂亮的盔甲,左手纯钧剑,头戴银盔,正率军走在通往应人部落的路上,一路上古树参天,鸟鸣阵阵,除了行军速度受到了些许的影响,并没有一丝危险的气息。 正文 第十四章 群山无风 今天是十月十四,距离李仲辰誓师离开江州已经整整六天,距离离开巴国的边境线也已经三天三夜,李仲辰和他率领的一万大军走走停停,在荒山野岭之间穿行而过,逢山爬山,遇水搭桥,到现在才仅仅前进了五十公里左右的路程。 走过山路的人都知道,在山地走五十公里和在平地走五十公里可是完全不同的状态,前者至少是后者两倍以上的体力消耗。这几天,随着不断的深入骆越之地,李仲辰感到不少士兵体力消耗巨大,即使吃再多的东西也补充不回来,即使是会一点练气的李仲辰也累的不轻,随之而来的是原本高涨的士气一天一天的下降。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体力还在其次,毕竟李仲辰原本的目的就是要在实战之中练兵。可是士气这种东西,却是军队之中必要的,麻烦的是,士气是飘忽不定而又无迹可循的东西,所以当看到现在的状态时,李仲辰心里焦急万分。而且最主要的是,直到现在他还没有见过半个应人的影子,应人似乎在躲着他们,而他现在急需一场战斗的胜利来振奋士气。 又翻过了一座山,来到两山之间一片相对平坦的地方,李仲辰右手一挥,勒马停了下来,几个传令兵看他的动作,随后策马分别向不同方向而去。仅仅不到两柱香的功夫,全军都汇集到李仲辰的中军旁边。 “大王,可是要在此地安营扎寨。”大司马策马走过来,翻身下马,向李仲辰行了一个干净利落的军礼。 “不错,大司马,勒令全军在此扎营吧,把所有千人以上的武将召集过来,寡人有事要说!”李仲辰的脸色不是很好看,便说话边皱着眉头看向远处的群山。 “得令!”大司马依言退开,随后便召集身边的传令兵,一会的功夫,一个个营帐就被扎了起来,七八位将军也一个个策马赶了过来。 中军主帐搭的很大,足足有几十平米,在整个营寨的最中间,被一层层的保护起来,里面的东西也很齐备,一进主帐,最先看到的就是一个宽大的座椅,椅子的一侧挂着一张羊皮。 这可不是普通的羊皮,这是骆越的地图。巴军此次能够在密林之中不迷失方向,全靠这张地图的指引。这张地图由专门的书记官保存,这几天还在不断添加已经走过的行军路线上没有被标注的地形,平时不会轻易的拿出来,今天李仲辰要和诸位将军议事,这才被挂了出来。 大司马领着几位将军走进大帐的时候,李仲辰正看着这幅地图出神,他前世见惯了那些标注明确的地图,甚至是三维地图,所以几天前乍一看这种简陋的地图,还真是有些不适应,但这几天天天看下来,又有一旁的书记官和大司马给他讲解,他也渐渐习惯了,十分也看懂了九分。 见李仲辰看着地图似乎在深思,大司马程城不敢打扰,他摆了摆手,示意几个柱国将军也不要打扰到王上,几个将军见状,于是和大司马一起静静地站在门口那里,等着李仲辰开口。 李仲辰终于回过神来,见大司马和几个将军在哪里站着,生怕打扰他,原本阴翳的脸色渐渐的变得和缓起来。 “几位莫要在门口站着,进来坐下。 “谢大王赐座!”大司马和几位将军进入帐中,坐在左右两边。 “诸位可知我为什么要在此地扎营?” “请大王示下!”大司马程城面露不解,要知道,现在才刚刚过了午时,离入夜还有很久的时间,大军在这个时候按常理应该继续向前走,可是现在却停下了,确实有些蹊跷。 “我军进入应人部落的范围几天了?” “整整三天!”大司马答道。 “可曾遇到一个应人?” “不曾!”听了李仲辰的话,大司马程城也开始感觉到丝丝的不对劲。 “一定是应人部落不敢与我巴军正面交锋,或许现在早就弃城而逃了!”一个满脸络腮胡子的将军接话道。这货长得就像是个莽汉。 “冯将军此言差矣,我军虽然有人数上的优势,但是敌人也占据着地利,并且还有着战争的主动权,像这样一直躲着咱们,咱们就没什么办法!”大司马知道冯超是个莽汉,急忙给他打圆场,一边还瞟向李仲辰。 “不错,我军此次人数足有一万人,但是,有七成是新兵,而且虽然我巴国境内也多山地丘陵,可比起现在的处境还是小巫见大巫。冯柱国觉得我巴军还能有几成战力?”李仲辰看着冯超问道。 “这…七成吧…”冯超挠挠头,“最少也有五成。” “大司马,告诉我应人部落有多少兵力?”李仲辰的目光转向大司马。 “禀大王,根据探子带来的消息,应人部落共有五万人口,跑去女人,老人和孩子不说,其中青壮年男子至少有一万左右,常备的士兵大概有五千人左右,但是一旦有需要,拉出一万人的军队也并非不可能。”大司马回答得干净利索,显然是心中早有计较。 “冯柱国,包括在座的各位柱国,现在还有谁认为我们是稳操胜券吗,认为我军是绝对的优势吗?”李仲辰目光凌厉,缓缓的扫视一周。冯超的头不自觉的低了下去。他第一次认识到敌人也不是他想的那么弱。 空气瞬间安静下来,几个将军都不再说话,等着李仲辰的下文。 “好,那么现在我要问,既然实力和我巴军差不多,又占据着地利,那么为什么应人部落现在都没有什么动作?” “示敌以弱!”大司马程城现在听了李仲辰的话,结合自己收集到的情报,也坚定了心中的怀疑。 “不错,寡人也是这么觉得的!按道理说,从咱们进入应人部落所在的范围开始,就应该不断的受到骚扰才对,可现在不但没有被骚扰,反而一个人影都见不到,甚至连对面探马的踪迹都没有?这其中不可能没有阴谋。” 李仲辰顿了顿,看了看诸人的反应。 “看来这应人部落的族长不是等闲之辈啊,这个人怕是在下一盘大棋!” “应人部落的族长叫元罗,这个人我打过交道!”大司马说道。 “你且说说看!” “元罗此人为人心胸狭窄,但是此人在领兵作战上确实有一套,他善用奇兵,一年前我和他交战的时候也吃过他伏兵的亏,让他从我巴国全身而退了。”大司马说话的时候语气有些低沉,似乎是在责怪自己。 “诸位看看这幅地图!”李仲辰知道已经统一了意见,眼下就是猜测敌人战术的时候了。“按照我军现在每天十几公里左右的行军速度,诸位觉得我们什么时候能到应人部落所在的义城!” 大司马看了看地图,尝试着用手比了比,“最少还要五天!” “那大司马以为敌人会让我等如此轻易的兵临城下吗?” “必然不会,在这五天之内,元罗必有动作。”大司马和李仲辰现在就像是在演相声一样,一个问一个答,而旁边的几个武将跟着频频点头。 “那么,大司马以为,元罗会在什么地方设伏!”李仲辰终于问到了最核心的问题。 “这…,依臣下之间,恐怕一旦翻越了前面那座山,每天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骚扰,而他的埋伏地点,我看最有可能的就是五十公里之后的恶鬼岭!” “好好好,寡人也是这么想的,恶鬼岭地处通往义城的要道,两侧山势陡峭,易守难攻,一旦封死我军的后路,就可以瓮中捉鳖,轻而易举的重创我等。” “但是还是被大王识破了,大王英明!”大司马也是懂得说好话的人。 “现在说这些还为时尚早,这只是你我的推断而已,一切都要等打过之后才知道。但是眼下马上就要进入战争状态了,请诸位将军管好自己的兵,听从军令。” “谨遵大王吩咐”几位将军一番庭议之后对自己啊大王佩服万分,尤其是冯超,喊得格外大声。 “冯超!” “属下在!” “寡人命你率领先锋军明日一早前往大军前方三里处开路,替我军扫清障碍。” “得令!”冯超说着就要出帐去整军。 “嗯,那个冯柱国,武力固然重要,但你回去还是要多看看书,要当一名合格的将军,还要懂兵法!”不知为什么,李仲辰对这个冯超感觉格外亲切,所以就不自觉的提点了几句。 “这…遵大王令!”冯超行了一礼,便转身走了出去。 “其余诸将,回营后加强戒备,一有风吹草动马上报告!” “是,大王!”其他人也陆陆续续的走出大殿。 李仲辰感觉自己今天当了一回孙权,可他不知道冯超到底是不是吕蒙的料。 夜,很黑,很安静,但李仲辰却睡的不是很安稳。 南方,群山,长河,没有风。 正文 第十五章 踪迹 十月十五日,天气晴,万里无云。 昨天晚上休息了一整夜,士兵们都起来之后,一个个都精神抖擞的,好像多日以来长途行军带来的疲劳都在昨天一下午和一晚上的整顿之中消失殆尽了。 但是李仲辰可没有闲着,李仲辰昨天召集完几位将军和大司马议事之后,就一直在看地图,看了整整一个下午。结果是,他发现,只要是率军前去义城,无论怎么绕路,都绕不过五十公里之外的恶鬼岭。这就导致他彻夜难眠,早上起来顶着两个黑眼圈。 恶鬼岭的名字绝不是空穴来风的,根据应人的说法,相传每到夜晚,如果你身处在恶鬼岭之中,闭上眼睛,竖起耳朵仔细聆听,都能听见一阵阵尖利的鬼哭之声,让人毛骨悚然。很多自认为胆大的游侠什么的仗着自己武功高强而不信这个邪,专门跑去恶鬼岭呆上一夜,结果第二天再见时就已经疯疯癫癫的了,久而久之,恶鬼岭的名号就这样不胫而走。 然而李仲辰却真的是不以为然,因为他可是从小学习科学文化知识的好孩子,他仔细询问过探子恶鬼岭的地势,此处处于两山的夹缝之中,由北向南,先是一片相对开阔的地势,越向南走道路越窄,最窄处不过只能容纳两辆战车并行,当真是易守难攻的天险。最窄处大概四米左右 根据李仲辰的物理知识,那鬼哭声恐怕是夜风穿岭而过的声音,这恶鬼岭两侧山势陡峭,石头尖利,北风刮过的瞬间被石头切割,产生巨大的摩擦,这就像是利器快速挥动时会有声响一样,所以自然形成了所谓的恶鬼之声。 李仲辰不担心这迷惑人心的声音,大不了他让士兵们堵住耳朵。或者干脆就白天行军,因为恶鬼岭全长也不过五六里,就算是一般的行军速度,充其量两个时辰足以走完,他所担心的是反而是恶鬼岭易守难攻的地势。 如果按照李仲辰的想法。应人部落恐怕只需在狭窄之处布置一些兵力,不用多,一千人足矣,举着长枪一排一排的排好,便足够挡住巴军的攻势。而且只要提前占据了高地势,就能以高打低,不管是石头,还是弓箭,都够李仲辰吃一壶的。石头砸,提高弓箭射程 李仲辰现在很头疼,敌人占据了地势之利,人数也和自己相差无几,所谓天时,地利,人和,李仲辰一样都没沾边。难道自己要学诸葛亮借东风,改变天气,让这两天下雨,把恶鬼岭淹了?想想都觉得不现实,真是难受啊难受,真是好气啊。 而且现在的情况是敌在暗而我军在明,敌人掌握着优先选择拳和一段时间之内的优先开战权,李仲辰现在完全是在被动挨打,而且重点是不知道对面要先伸哪一只拳头,假如这一次敌人不出拳,反而出了一脚,那就真的炸了,李仲辰思前想后,挠破了头皮,黑眼圈越来越深,可就是没有想出什么办法来应付。 这是最气的。你明明知道敌人会埋伏你,你明明知道你会遇袭,你还不得不往前走,不得不往套子里钻,完全就是咬碎了牙往肚子里咽的感觉。 就在李仲辰想的头皮都要炸开的时候,大司马程城走进了中军大帐。 “大王,现在已经是巳时了,士兵们也都准备好了,不知大军何时开拔?请大王示下。”大司马见李仲辰顶着两个黑眼圈,知道大王怕是没睡好,恐怕是在思考战事,可是他也不着急点破。 “开拔的事情先不急,探马可都排出去了。”李仲辰昨夜找来大司马,命他连夜把所有的探马都派出去,为大军探路。 “禀大王,昨夜我军所有的探马都派了出去,一旦发现敌人的蜘丝马迹,必定第一时间向大王报告。”大司马回答的很干脆。 “好,这就好,来,大司马,你过来看看这张地图!”李仲辰边说边指着地图中间的恶鬼岭。“这恶鬼岭到底要如何闯过去。你可有什么办法?” “大王,据城所了解,恶鬼岭实乃天险之中的天险,此为应人部落南边最大的屏障,我们要过这恶鬼岭可不容易啊,这恐怕是一块硬骨头。如果强行打的话恐怕要大伤元气。” “那也要打啊!本王知道恶鬼岭不好打,但是此次练兵,绝没有无功而返的道理,大司马就不要藏着掖着了,你有什么看法或者计策说出来就是。”李仲辰看大司马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知道他心中有了想法,。 “臣是有一些想法!”大司马满脸的自信表情。 “说来听听!” “大王可知元罗此人?” “你昨日议事是说过,这个人用兵有些奇招,伏兵让你吃过亏!”李仲辰不知道大司马为什么要突然问元罗的事。 “不错,我是这么说过,我去年和这个人打过交道,这个人善用奇兵,被应人部落誉为军事方面的奇才。但是,他有一个弱点。” “什么弱点?”李仲辰一脸疑问。 “他虽然奇兵用的好,可是在堂堂正正交战之中能力却有些不足,依我看,这个人做为军师尚且可以,但是要做为一军之将帅,恐怕” “恐怕什么?”李仲辰等着大司马的下文。 “恐怕能力不够,不足为惧!” “那大司马是打算以正来攻奇了。”李仲辰突然想到古代兵书之中的奇正之便。 “非也非也!” 一听到大司马绕弯子李仲辰就没由来的的一股火气,毕竟每一个高层的人都希望自己的下属对自己毫无保留,但一想到想到他是自己的老丈人,有火也就只能压着。否则的话回去之后恐怕会伤嫣儿的心。 “大司马这是何意?” “以正治奇,此乃兵家的大道,本没有错,”大司马说着瞟了李仲辰一眼,“但此时应人部落占据着地势之便,掌握着时机,也就是说天时地利都有了,恐怕需要几倍于其的大军才能以正胜奇,所以…” “所以什么?”李仲辰终究还是一个穿越的二十来岁的青年人的心态,此时一听大司马有办法,顿时眼前一亮,年轻人还是沉不住气。 “所以,必须要奇正相合,以奇治奇!”大司马说的铿锵有力,斩钉截铁。 “不知大司马说的奇是?”李仲辰越来越觉得自己像个配角,大司马才是主角,自己就像是相声里那个捧哏的。 “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大司马说完词此语突然闭口不谈,这是为臣的手段,要让大王觉得办法是自己参与所想到的,不能完全当保姆,把大王当傻孩子。当然,他也有考较李仲辰的意思,最后就算李仲辰领悟不到,他也会接着说出来,只不过是有点失望罢了。 “示敌以弱吗?”李仲辰的话中带着犹豫,虽然他觉得自己猜的**不离十,可是这毕竟是他第一次实战中讨论战局,纸上谈兵,所以难免有些新手的姿态。 “请大王将心中所想写于掌心,臣也把自己的计策写在掌心,看大王的想法是否与臣完全相同。”听了李仲辰的回答,大司马觉得这个王上的战争智商真得不低,但他想看看大王究竟想到了哪一步,是不是和他不谋而合。 “好!”李仲辰也想看看自己和大司马的想法究竟有几分相似。 不到一分钟时间,君臣二人都放下了手中的笔,他们俩都写好了。两个人对视一眼,突然同时打开自己紧握的右手。 只见李仲辰的右手上写着一个大大的“败”字。 而大司马的右手上写着一个“退”字。 气氛在这一刻突然安静,两人低头看了自己写的字,又看看对方写的字,突然之间哈哈大笑起来,这恐怕就是英雄所见略同的感觉,两人的想法果然非常相似。 大司马心道自己这个便宜女婿果然有一套,不枉他把最宝贝最疼爱的女儿嫣儿送到王宫之中。 就在此时,突然有侍卫走进大帐,单膝跪地。 “禀大王,昨夜派出去的探马回来了两个人,现在正在门外求见。”侍卫正色道 “让他们进来。”李仲辰整理了一下衣冠,轻轻的坐在大帐中间的座上。一边的地图还在挂着 两位探马很快就被带了进来。 “参见大王!”两人齐声说道,并且单膝跪地,行了一个军礼。 “免礼免礼,说说你们搜集到的情报吧!”李仲辰作势虚扶了一下两人。 “是,大王,东南方向二十里处发现应人斥候的踪迹!我小队俘虏其一人,但他自杀了。”左面的士兵率先说道。 “大王,西南方向三十里处也发现了敌人的小股伏兵,我们没敢靠前,现在还在观察之中,最多大概有五六百人。” “好好好,应人部落终于露出头来了。可让我等好找” 李仲辰和大司马程城相视一眼,他们知道,好戏就要开场了。 正文 第十六章 王二 王二现在心中很激动,这是他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看到大王李仲辰,作为两位探马中站在右边的一位,他现在站的笔直,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挺起胸膛,让自己显得很威武,他觉得他一定不能让身旁的同伴比下去,他要在李仲辰面前表现最好的自己。 王二是一名新兵,今年春天应征入伍的新兵。 按照道理来讲,作为一名新兵,没有足够的战功,他是不够格成为一名光荣的探马的。但是王二在入伍之前就是村里数一数二的好身体,力气也大的惊人,所以一到了兵营之中,经过一段时间的基础练习之后,他的实力就远远超过了同期的新兵。 他也正赶上了好时候,新的巴王李仲辰要带兵出征了,而且还要带几乎全部的新兵出去见见世面。这样一来,侦察兵的数量就不够了,于是他们的将军在临出征的前一天设了一个擂台,所有的新兵都能来打擂台,而最后只留下十人加入到探马的队伍之中。 王二当然上了擂台,他打败了足足十个同期的新兵,而且在经过简单的检查,发现他并没有什么夜盲症之类的疾病之后,他就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探马。 江州的誓师大会,让李仲辰几乎成了所有士兵心中最尊敬的人,王二当然也不例外,他现在的心情那是相当的激动。 王二昨天晚上睡的正香,突然感到身上一凉,他揉揉惺忪的睡眼,依稀之间看到有人站在他的床前,手中正拿着他的被子,他心中火气很大,翻身坐起,嘴里不自觉的“我…草…”就要骂出声来。就在他即将要骂的时候,他突然看清了眼前的人。 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他的队正,老李。 老李此时一身戎装,腰佩特有的铁剑,大胡子,深邃的眼睛,总之一看就是个老探马的样子,他现在正站在王二面前,面色平静。 “那个,队正,大晚上的有什么事吗?”王二小心翼翼的问道,一般队正表情如此严肃,定然是有什么大事发生。 老李摆了摆手,示意王二穿衣服,然后气沉丹田,张开嘴,以极洪亮的声音大喊:“所有人都别睡了,一炷香之后穿好衣服,带好盔甲,帐前集合!” 大帐内所有的人都被惊醒,王二只觉得自己心里苦苦的,大帐之中十个人,可队正偏偏扯他的被子,他感到无比的倒霉,可谁让他睡的地方里大帐门口最近呢。 但是王二又是幸运的,因为比别人先起床,所以当别人还在手忙脚乱的穿衣服的时候,他已经穿戴好了武器装备,第一个冲出帐篷了。 老李看着王二先冲出来,感觉这个新兵还是不错的。嗯,那叫什么来着,孺子可教,孺子可教啊。 很快,所有人都在帐前集合完毕,王二心中带着疑问:“大晚上的不睡觉,把我们都叫出来干什么,不是说好了今天整顿的嘛!” “接大王令,所有探马今晚开始外出探察,一旦发现敌人踪迹,火速报告,弟兄们,这次到了检验我们的时候了,大伙一定要擦亮眼睛,不放过一点点风吹草动。 “是!”听说是大王下的令,众人心中的怨气消了大半,王二自然也不例外。 “好,大伙现在跟我去领马匹。”老李见大伙的士气很高,知道自己的一番话起了效果。 巴国此次出征带的马匹着实不多,大概只有三百来匹,除去这些探马要用的四五十匹快马,剩下的,最多也就够两百人用。 李仲辰当然知道骑兵的机动性强,但以巴国目前的经济水平而言,他根本就养不起太多的战马,所以李仲辰此次出征,士兵们基本上都是靠脚走,甚至李仲辰连战车都没有带,因为战车这种东西,在山地作战之中用处不大。 领好了战马,老李便带着王二等十个人共计十一个人的探马队伍向西南方向而去。 夜路果然比白天难走的多,这个时代,底层的人民普遍有夜盲症,王二他们虽然没有,但晚上的视力也相对的没有现代人那么好,所以才骑出十几里的山路,王二他们就不得不翻身下马,牵着马慢慢的潜行,当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减少了他们暴露的风险。 王二走的很小心,现在是初秋时节,但因为地处南方,所以树叶还是绿油油,在这大半夜里就显得很黑。整个丛林之中虎豹豺狼什么的也都休息了,显得很安静。 马的嘴上被蒙上了布,脚上也包裹着粗布料,这都是怕马喘气走动什么的带出的声响惊动了敌人。要知道,这在现在可是很珍贵的东西,但是为了防止暴露,也管不了那么多了。 王二他们走了大概两个时辰,从亥时他们从营中出来,到现在已经到了子时,借着月光,他们足足走了三十多里,翻了不知道多少个山坡,可别说是敌人了,就是一只鸟也没有。 王二作为一名新兵有些心灰意冷。 “李队正,我们都走了这么久了,还是没有看到半个人影,恐怕这附近根本没有敌人吧。”王二终于忍不住了,他凑到老李面前。 “王二,这你就着急了?”老李回过头来,声音压的很低。 “不是,队长,我…”王二被问的有些尴尬。 “你可知道作为一名优秀的探马,最重要的是什么?”老李看着王二今天第一个冲出来的份儿上,准备抬他一手。 “这…?”王二思考了片刻,“武力吗?” “不是。”老李边说,边接着观察周围的情况。 “那是要有一双锐利的眼睛?”王二试探着说。 “眼睛好的人那么多,但是能当探马的就我们几个,当然,你算是个特例,你还没经过什么严格的选拔就被放进来了,说实话我都有点嫉妒你小子。” “那到底是什么?难道是要机灵。”王二挠挠头。 “机灵是个好东西,可是你有吗?”老李觉得王二这个笨脑子恐怕是想不出来了,他决定打开天窗说亮话。 “我告诉你,想做一名优秀的探马,最主要的是要有耐心。” “耐心?”王二一脸茫然。 “不错,耐心是个很重要的东西。就拿现在来说,一个时辰发现不了敌踪,那就搜查两个时辰,两个时辰要是再发现不了,那就搜索三个时辰,像你现在才刚刚出来一会就想找到敌人,你以为敌人都是傻子嘛?” “队正,我…”听了老李一番话,王二觉得很羞愧,刚想承认错误,谁知老李忽然悟上了他的嘴,用压的很低很低的语调,“别说话!” 接着老李把众人都聚集到一起:“你们看前面,是不是有火光?” 王二这个时候顺着老李指的方向看去,果然看到几百米之外的两片山坡之中有一点火光。 “大家动作放慢一点,马先拴在这里,我们往前走走,去前面那个高坡。 王二依言跟着老李,一点一点挪到了山坡之上。 从上向下看,刚才的一点点火光变成了一大片的篝火,几百米开外的谷地里,竟然有几十个帐篷。老李细细一数,结合自己的经验,用低的几乎听不见的声音:“这片营寨里面,最少有五六百的敌人,看来这就是应人部落的先头部队了!” 王二有些兴奋,这是他第一次以一个探马的身份看到这么多的敌人,“队正,我们接下来要做什么?” “做什么,我们能做什么?他们足足有五六百人,我们才十一个,我们什么也不做。王二听令!”老李的声音愈发的严肃。 “现在我说的每个字你都给我记清楚。” “队正你说。” “西南方向发现敌人,人数大概五六百人,距营地三十里左右!记清楚了吗。” “记清楚了,队正!”王二心说这么简单的两句话我还能记不清楚。 “好,那你现在就给我回去报信,把我说的话一字不差的传达给大王!” “可是…?”王二有些不情愿,毕竟是自己第一次这么重大的任务,他也想在这监视。 “没什么可是的,这是命令,你现在就给我往回走,记住,前二十里不许骑马,怎么来的,你就给我怎么回去,路上小心!” “是,队长!”尽管心里不情愿,可他从当兵的第一天就被灌输了军令为上的理念,所以他开始匍匐着往后退。天亮的时候,他终于回到了大营。 现在王二觉得队正一定是照顾他,要不然也不会把这种能见大王的美差交给他,他现在心里美滋滋,如果这里不是中军大帐,他恨不得翻个筋斗庆祝一下。 李仲辰完全没想到他竟然被当成了偶像崇拜着,但是他也注意到了这个站的笔直的探马,于是问了一句:“你叫什么” 李仲辰的简单问话在王二耳中简直就是天籁,就是圣音,他的黑脸瞬间有点泛红:“回王上,我叫王二!” “王二!嗯,你很不错。我记住你了。行了,你下去吧!”王二感觉活在梦里,大王竟然夸奖了他。 王二被夸奖的消息一炷香的功夫就传遍了整个巴军,也不怪王二炫耀,谁被大王夸奖了恐怕也藏不住。一时之间,所有人都如同打了鸡血一般,想要好好表现,来得到大王的称赞。 简单的一句“不错”竟然让整个军队的士气提了一大截,这是李仲辰也始料未及的事。 正文 第十七章 第一次亲密接触 李仲辰一直压着不让大军开拔,一是因为就算知道了人家有埋伏,可他也没什么好方法来对付,其次是因为没有敌踪。现在离恶鬼岭不远,也就是说离敌人的防线不远了,贸然开拔,无异于自投罗网。 但是,现在这两个问题都迎刃而解了,他和大司马一番心照不宣的君臣对答决定了大的战略,现在又了解到了敌军先头部队的位置信息,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被埋伏的风险,不管从哪个方面来说,李仲辰都没有理由再把大军按在此地了。 李仲辰叫来传令兵,吩咐他把几个将军叫过来。 不多时,几个将军都来了,甚至刚刚领兵走出去三里之外的冯超也骑着一匹快马火速赶了回来。 李仲辰早已换好了军装,纯钧剑也挂在身上了,他最近总是离不开纯钧,觉得佩戴上之后人都变帅了。 见王上此等架势,又看看旁边一脸严肃的大司马,几位将军相视一眼,心道:战争怕是要开始。 “诸位,今天是十月十五,距离我等离开江州已经整整过去了七天。”李仲辰顿了顿,“这七天,我军始终没有见过什么敌人,一路上顺风顺水的,我想大家心中恐怕已经期待很久了!” “大王,可是有了敌人的消息!”冯超作为先锋,现在最想知道敌人在哪。 “不错,根据昨天晚上派出去的探马来报,我军前方二十里以外,恐怕就是敌人防守或者说埋伏的最外围了。” “可有更具体的情报!”冯超是个急性子,这下连大王二字都省了。 “西南方向三十里处发现了大约五六百敌人的先头部队,东南方向也遭遇了敌人的探马!”李仲辰也不在意,顺着冯超的问题往下说。 “请大王下令,让我率军去歼灭这股敌人!”冯超说着便单膝跪地,旁边几个将军听了很气愤,又让这货抢了先,要知道,杀敌越多,战功越多,而战功可是影响他们的升迁的唯一指标。 李仲辰此次带的一万人中,他的中军有大概三千人,其中包括一千长枪兵,一千名弓箭手和一千名装备铁质武器的精锐部队,他们的作用就是保护李仲辰的安全左右两军各两千人,它们各自有五百人的弓箭手和一千五百人的步兵,负责抵挡敌人两侧的袭击冯超所领的前军有两千人,弓箭手的人数和中军差不多,兵员的素质也相对高一点剩下一千人为殿军,主要负责防备后方。除开中军不提,如果单论纸面上的实力,冯超所领的前军比起左右两军要高的多,也不怪他如此积极。 “冯柱国不要着急,你要去可以,但在此之前我要把话和你说明白!”李仲辰示意冯超稍安勿躁,等他把话说完。 “大王请说!”冯超是个急性子,现在巴不得李仲辰赶快说完,然后他立马就回去领兵打仗。 “首先,这次你去打敌人的先锋军,不能带超过一百名弓箭手?”李仲辰边说边顶着冯超看。 “什么?不带弓箭手怎么全歼?……好,我不带!”冯超有点懵了,几个将军也面面相觑,只有大司马古井无波,一副老神在在的样子。 “我可没说让你全歼敌人的先头部队,反而,这次你不能把敌人打得太疼!” “什么,大王,这是为什么!什么叫不能打的太疼?”冯超更加迷糊了,几位将军也欲言又止,眼睛不自觉的看向大司马,却发现大司马看都不看他们。 “就是说,你这次的目的是去给我试一试应人部落士兵的战斗力如何,而不是全歼他们,你还要保证让他们低估咱们!这点能做到吗?” “低估咱们?大王,这,这,我,我…?”冯超真是一点都想不通为什么要这样,说话都结结巴巴的。 “我什么我,这是命令,大王让你怎么打,你就怎么打,让你示敌以弱,放这股敌人走,你就放他们走。”大司马接过话来。 看看李仲辰,又看看大司马,见他们一点没有说笑的样子,冯超有点垂头丧气的点点头,“是!” “好,各位马上回营,一炷香之后全军开拔!” 二长老啃着嘴里的鸡腿,觉得自己很倒霉。 前几天应人部落内部会议之后,他又被元罗那个智障族长派为前锋,而且才仅仅给他六百人。要知道,他这次要面对的可是足足一万的巴军。二长老摸着自己断指的地方,没由来的就是一个哆嗦,他心道:天可见怜,神鹰保佑,这次千万别让我遇到程城那个瘟神。 二长老率兵在此地驻扎了三天了,就在昨天得知巴军就在不远处,他知道自己的好日子不多了。但一想到他来前被告知此次他的任务就是诱敌,只要把敌人引到恶鬼岭他的任务也就完成了。他的心才稍稍的安定一点。 “报,前方三里处发现巴军前军,约有一千人“ 二长老神色变的严肃,“传令下去,全军备战,我们会一会这股敌人。” 抱着会一会姿态的不只有二长老,还有一脸便秘表情的冯超,他一回到军中就勒令前军开拔,但一想到大王的命令,为了演好大王交代的戏,他干脆一个弓箭手都没带,把一千弓箭手全留给了副将,只带了一千步兵就急急忙忙的向西南方向行军。 冯超的行军速度不是很快,他知道敌人就在三十里外,而且要打遭遇战,所以他需要让自己的士兵保持体力,要知道,虽然是演戏,那也需要足够的实力,敌人也不是吃素的,否则一不小心自己真把自己演了进去,可就得不偿失了。 大约未时左右,根据前方探马传递回来的消息,冯超知道自己马上就要遇袭了。 “杀呀!”就在冯超想着敌人怎么还不出来的时候,二长老带着所有的六百人从前方左侧高坡冲了下来。二长老是想先打冯超一个措手不及。 一见敌人冲了下来,冯超心里没有任何的慌乱,但他得演。于是他带着大军掉头就走,士兵们也有些纳闷:就这点人,我们为啥要跑?但是冯超既然下了令,士兵们也就跟着跑。 要说这巴国士兵的体力真是不错,跑了三里路,二长老坐在马上都累的够呛,可就是没有追到巴军,眼见拉开了距离,冯超见距离足够了,于是调转马头,摆出阵型。 一见巴军如此,二长老知道自己打对面一个措手不及的计划流产了。接下来只能正面硬刚了。 “擂鼓,进军!”两军隔着一片山林大眼瞪小眼看了半天,冯超见将士们休息的差不多了,知道到了该试探试探的时候了。 二长老这边听到巴军擂鼓,又眼见没有程城,心中大安,便也传令手下擂鼓出击。 不一会,两军就在树林之中打了起来,两军的主帅都没有参与战斗,冯超和二长老现在心中都在思考,自己什么时候佯败。 双方打了整整一个时辰,因为没有远程武器,又地处山地上,即使是人数稍多的巴军也没占的什么便宜,大概双方都损失了一百来人,二长老觉得时机已到,是时候退兵了。 就在二长老要传令退兵的同时,林子的另一边的巴军突然传出了退兵的鼓点,冯超带着剩下的**百人,且战且退,退到应人军队五里外的山地才停了下来。 二长老现在说不上心中是什么感觉,开心?巴军很弱?一千人打六百人竟然先退兵?或许吧,但二长老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两军的第一次遭遇战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总体而言势均力敌,打的贼憋屈的冯超和打的有点迷茫的二长老现在都在思考和总结。 李仲辰在冯超开拔半个时辰之后,带领大军,包括前面冯超留下的一千弓箭手,也浩浩荡荡的开拔了,一步步的向恶鬼岭的方向缓慢的行军。 “报大王,冯将军所在的前军于今天下午未时左右遭遇敌军先头部队,我军损失一百二十七人,敌军损失一百五十人左右。我军率先撤兵。 “嗯,冯超打的不错,把我军战死的士兵厚葬,记下名字。看来应人部落的士兵还是质量很高,很顽强的。”李仲辰听了传令兵的话,喃喃自语。 同一时间。 “禀告族长,二长老部今日与巴军前军交战,互有胜负,各战损百人。巴军主动撤军,退后五里。” “巴人有多少人?” “一千人!” “什么,一千人打我六百人还主动退兵?” “爹,我早说巴军不足为虑了,他们比我应人部落的儿郎差远了,我看我们不如把勇士们集结起来,直接和他们打就好了。”原来元圆正在和他爹请安,此番听了传令兵的话,便发表了一番见解。 “这…究竟是疑兵之计还是巴军真的很弱呢?”元罗示意儿子不要打扰他,不自觉的陷入了沉思。 正文 第十八章 且战且退 十月十六日。 天气依旧不错,大军一过,丛林之中尽是鸟鸣。 李仲辰觉得自己现在格外的悠闲,他骑在他的黑马上,一手扶着剑,一手牵着马绳,像是遛弯儿一样的前进。短短三十里的路程,冯超带队两三个时辰就能到达的地方,却被他硬生生的走了一天,从十月十五日早上出发,刨去休息的时间,这货竟然第二天中午午时才带领着中军到了冯超所在的地方。 和悠闲的李仲辰不同的是,冯超现在的心情糟透了,从昨天下午和应人的先头部队第一次接触以后,到今天中午见到李仲辰,冯超和应敌人打了大大小小三次的战斗,后两次加起来的伤亡也不够五十人。 虽然不是很理解李仲辰和大司马的意图,但冯超还是深刻贯彻执行李仲辰的指示,那仗打的叫一个憋屈,自己的军队在他的指挥下那真算得上是“一触即溃!”,每次战斗绝不超过一个时辰,但凡阵亡超过二十人,他立刻就鸣金收兵,人家打仗是前进,他现在打仗是后退,现在已经退了接近十里。 冯超打的憋屈,二长老可是打的爽了,他现在是真正的吃了颗定心丸,拿这三次的和巴军的接触来说,每打一次都能把巴军打的退后一点,以少打多打成这样,二长老觉得自己很帅。仿佛自己是天下一等一的良将一般。 根据以往的经验,或者说是二长老的辛酸血泪史,他一开始认为巴军都是英勇顽强的,可是经过这一天的战斗之后他发现,巴军和着四个字那是一个字都不沾。 现在的巴军在他的眼里就是软柿子,那真是随随便便都能捏巴涅吧,他心说要不是他只剩下不到五百人,而对面巴军还有超过八百人,但凡再给他多一百人,他都感觉自己可以主动进攻而不是被动防守,把眼前的巴军打败,甚至歼灭。 二长老当然不会忘了自己的使命,他最初的目的是要把巴军引到恶鬼岭,和大长老会师,通过恶鬼岭的地利来阻挡巴军的前进。但在目前的这种情况下,巴军是如此的脆弱,根本是不堪一击,zhishi稍微阵亡一些人就鸣金收兵,可见对方是多么的胆小。别说他暂时还败不了,就是他假装佯败,对方敢不敢追击他还是个大问题。 而且最重要的是,在战国时代,一支军队的先头部队往往是一支军队的胆魄所在,就二长老目前的观察来说,巴军的胆魄值无限接近于零。最起码,这领兵的将领在他看来就是个怂包,所谓兵熊熊一个,将熊熊一窝,这样的将领带出来的兵也不会厉害到那里去。冯超打了个喷嚏,谁在骂我! 于是乎,在早上第二次战斗结束的时候二长老就派人回后方报告,要求应人部落的增兵支援,他现在觉很膨胀,觉得不需要太多,只要给他两千士兵啊,他就有把握打退巴国这帮怂货。 元罗收到二长老的第二份战报,觉得不可思议。 据他去年和巴军交战的时候的感受,巴军将领很是厉害,士兵们虽然刚刚经历了在楚国的惨败,但还是极有士气,仅仅两千人,在程城的带领下就打退了他带领的应人士兵。那简直和现在战报上的巴军相比不像是同一支军队,用句通俗的话就是天堂与地狱的感觉。 难道是因为此次巴军的主帅不是程城而是新任巴王李仲辰的缘故? 或者是因为这次巴军新兵比较多?士兵们胆气不足? 还是因为来到陌生环境作战,心中戚戚然? 元罗做了无数的假设,但总是想不明白。 “爹,看来巴军是真的软蛋,你之前的担心我看一点必要也没有。我看不如让大长老领兵去给二长老再增兵,这样一来,或许在恶鬼岭之前就能打退巴军!”就在元罗犹豫不决的时候,元圆又站了出来。要不说二货二字坑死老子,生子当如孙仲谋,一不小心就让儿子坑了,古今之事都不外如是。 元圆的话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颗稻草,元罗听了他的话,打消了心中的最后一丝犹豫与怀疑,他走出屋子,挥一挥手,招来传令兵:“你去通知守在恶鬼岭的大长老,让他带所有士兵火速去支援二长老,先打打看,假如战事出现变化再退守恶鬼岭。” 应人部落的传令兵跑的是真的快,恶鬼岭到义城二十里路,他骑着马不到半个时辰就赶到了大长老那里,把元罗的命令传递给了大长老。 大长老用自己仅存的一只眼看着眼前的战报和元罗的指令,没有多说什么。他的眼睛虽然瞎了一只,可胆量还是在的,而且他是绝对认可元罗的军事能力的,以元罗这样谨小慎微的人都觉得离开恶鬼岭去支援二长老是可行的,那就是真的可以去。况且一旦打不过,大不了他还能再退守恶鬼岭。 于是,大长老带着他驻扎在恶鬼岭的四千多应人士兵,浩浩荡荡,风风火火的离开了自己赖以倚仗的天险,满是信心的支援二长老而去。 殊不知,从二长老派人去后方送信,老李一伙探马就传递给了李仲辰消息,进过李仲辰和大司马的猜测和分析,所有的一切,都在他们的预料之中了,而战争这其实才刚刚开始。 李仲辰率军到了前线的消息不只是冯超知道,二长老也知道了。 看看自己手里剩下的这区区五百士兵,再看看十里之外,满山遍野的巴国的士兵,二长老心中一万只那啥马飞过,他知无论自己再怎么牛逼,巴军再怎么弱智,可是二十倍以上的人数差距绝对不是他能搞定的,所以他不得不暂时避其锋芒。于是从午时得到李仲辰率军到达的消息开始,二长老就全军开拔,开始一点一点的率军撤退,他在等援军,同时也是在诱敌深入。 李仲辰自然是不急的,见应人部落撤退了,也不急着追。他下了这么大的一盘棋,不可能只吃对面一个边角的几棵小棋子。就二长老这四五百人,在李仲辰看来都不够塞牙缝的,他在等的是恶鬼岭的援军,在他的计划里,恶鬼岭的援军才是大头。 冯超这两天是苦不堪言,让一个急先锋去佯败,也亏得李仲辰能想出来。 现在冯超终于完成了任务,一和李仲辰的大军会师,他就感觉身上轻松万分,当下也不管正是午时,按逻辑正是李仲辰吃饭的时候,便不顾卫兵的阻拦,风风火火的闯入了李仲辰的大帐。 “大王,冯柱国一定要进来,我们拦不住。”两个卫兵跟着冯超进来,单膝跪地,心中惶恐不安。 “没事的,冯柱国要进寡人的大帐就让他进来,你们先出去吧!”李仲辰放下手中的饭碗,摆摆手示意卫兵先出去。 眼见卫兵出去了,冯超看看李仲辰桌子上的饭碗,感觉有些尴尬,但心中憋闷,真是一刻也等不了。他一咬牙,开口问道。 “大王,现在能告诉我为什么要这么打了吗,我和我的士兵们都快受不了了!”冯超满脸便秘的神色。 见冯超一脸委屈的表情,李仲辰拿起旁边的丝巾,擦了擦嘴。 “你真想知道”李仲辰挑挑眉毛。 “还请大王明示” “好,我问你,你会钓鱼吗?” “钓鱼,会啊,这东西我从小就会,只是不只这钓鱼和打仗有什么关系?”冯超见李仲辰不谈军事改谈钓鱼,心中颇多疑问。 “那你一定知道钓鱼都需要什么东西?” “鱼干,鱼线,鱼钩。”冯超答得很干脆。 “还有呢?” “还有?鱼饵?!”冯超思考了一阵,眼睛突然亮了,“大王你是说,我这两天是当了一次鱼饵,而目的就是要钓一条大鱼?” “不错,你这鱼饵当的不错,现在大鱼已经上钩了,再等两天你就能亮出鱼饵下的鱼钩了。这次战斗你功不可没。”李仲辰心说榆木脑袋终于开窍了,见冯超还愣在大帐中,“你还愣着干什么,难不成还要我留你吃饭。” “不敢不敢,我这就走,我这就走。”冯超尴尬之中透露着兴奋,转身告退。 十月十七,十月十八。 连续两天的时间,再没有发生一场战斗。 天气也一如既往的好。 二长老率领五百人一路退后。 而李仲辰呢?他还是悠哉悠哉的骑着他的黑马。应人退多远,他就跟多远,反正就是不接触。 他来的时候两军相距十里,到现在也一直没变过,还是隔着十里的距离大眼瞪小眼。如此一来,搞得二长老也不急了,慢慢悠悠的撤退。 两军就这样耗着,一步一步的向恶鬼岭的方向走,但是其实李仲辰和二长老都在等,而且等的是同样的东西那就是应人的援军。 引蛇出洞的计划,诱饵已经展示过了,兔子也已经跟着快到洞口了,现在就等着恶鬼岭四千应人援军这条大蛇了。 正文 第十九章 一触即发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又过去了一天。 十月二十日正午,太阳高照。慢慢悠悠,或者说是在养精蓄锐之中的李仲辰终于等来了让人为之一振的消息守卫恶鬼岭的四千应人军队在大长老的率领之下倾巢而出,终于抵达了前线。 和李仲辰同样精神一振,甚至比李仲辰还激动的还有二长老。 前一段时间和冯超所率的巴国前锋部队的短暂交锋极大的增加了二长老的自信。膨胀的二长老甚至一度忘记了自己的断指之痛。在李仲辰大军相继到来的这三天时间里,二长老迫于巨大的兵力基数差距,不得不选择战略性的缓缓的后退。但是一看到巴军即使是在他后退的过程之中还是“不敢”靠近他十里之内,他就没由来的感到憋屈这巴军上下一个个都是怂货,要不是老夫只有这点人数,老夫早就反攻了,甚至现在手上都拿着巴王的脑袋了。 现在一听说大长老来了,二长老顿时就像是打了鸡血一样,他连盔甲都来不及穿,只穿着粗布的变装,便疯了似的疾步走出大帐,迎向迎面而来的大长老。 “我的哥哥哎,你可算来了,等的我好苦啊!!!”二长老现在的状态好似是一个深闺怨妇,此时突然见了男人,就好像突然的动起情来一般。双手紧紧的握着大长老的双手。 大长老厌恶的看了二长老一眼,抽出被二长老紧握的双手,心道“平日里你总和我过不去,现在怎么像见了亲爹一样。两个大男人之间拉拉扯扯的成何体统。”但大长老还是分得清轻重的,他知道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战场上的事那是一刻也拖不得,他急急忙忙的率军连着三天奔驰五六十里来支援,可不是来和二长老算账或者叙旧的。 “战况现在怎么样,我们进去说吧。”大长老调整好心态,嗓音洪亮的发问。就凭这份气度,也难怪元罗让大长老守恶鬼岭,而二长老只能当个在前方当诱饵的小小前锋了。 “好,好,好”二长老也知此地不是说话的地方,便也让开身子,迎着大长老走入了大帐。 两人帐中坐定,二长老也不急了,他换好军装,吩咐卫兵端来一壶茶水,抿了一口新沏的茶汤,这才开始叙说战局。 “来,二长老,说说情况吧。我来到你这的时候打听了一下,巴军似乎一直在十里之外,这是怎么个情况”大长老以为自己到的时候二长老一定灰头土脸的,剩下几个残兵在苦苦支撑。毕竟双方的兵力差距这么大。可现在看到的事实是二长老的先头部队基本上还保留着完整的建制,二长老也完全没有痛苦的样子。 二长老听懂了大长老的意思。他闻言一笑,语气中夹杂着些许的嘲弄。 ”巴军都是些软蛋,这些天我一退,他们也不敢深追,只是远远的吊着,不足为据,不足为据啊。“ ”什么,一万人追五百人也不敢深追。巴军的胆子让狗吃了吗。“大长老闻言有些难以置信,他不敢想象巴军究竟有多么的弱。在他的认知范围里,别说是一万个人了,就是一万头猪,面对前面的五百了人也敢冲一冲的吧。 ”对方是不是有什么奸计??“。大长老心中犹豫不定。 ”能有什么奸计,我前段时间和巴军的先头部队交过手,巴军一千人,和我的六百人打了个半斤八两,而且打一次退一次,稍稍有些折损,巴军的整个士气就没了。依我看,这次的巴军全是些新兵蛋子,不足为虑。“ “我记得巴军有个叫程城的主帅很厉害,用兵很强?”大长老总感觉哪里有些不对,因为巴军的表现太诡异了。 “程城??反正我是没见过。程城是厉害,但是据说现在的主帅是他们的新任巴王,叫李什么辰的,就是一个毛头小子,估计是读了几本兵书,就觉得自己无所不能了,这样的主帅能有什么用?”二长老觉得大长老想的太多了,脸上不自觉的带着嗤笑。 大长老听了二长老的一番话,对战局也有了一丝把握。他搓搓双手,站起身来,仅剩的一只独眼漏出一丝黑光。 “好,那今日我们先整顿军队,连日来奔波也有些劳累。明日一早,你我会会这巴军!” 二长老分析了半天局势就等大长老这番话了。他激动的从位置上跳了起来。 “好,你先恢复一下体力,我这就命人写战书,明日定让巴军好看!“ 两人相视一眼,似乎感觉胜券在握。 就在应人这边大长老和二长老说话的当口,同一时间,在十里以外的巴军之中,李仲辰也在帐中讨论军事。 李仲辰现在坐在大帐之中的主位之上,面前是一个长条的桌子,这是他这几日闲暇十分命人做出来的。而那张巨大的羊皮地图此时就在桌子上铺平展开,地图上的标记远比几天前多,这都是旁边书记官的功劳。长条桌子边上站着大司马程城和包括冯超在内的几个高级将领。 “大司马,你来说说战局吧!”李仲辰觉得这种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比较好。 ”是,大王!“大司马顿了顿,走上前来。指着眼前的地图。引导着众人的目光看向他指的方向。 “现在我们的位置是在这里,正处于一段比较开阔的地带,大军也方便展开。我军如此慢悠悠的行军,就是要把战场放在这一块。”闻言,几位将军也看向眼前的地图,不放过一丝一毫的标示。 “这段时间辛苦大家配合演戏,终于把驻守在恶鬼岭的四千应人部落的军队引了过来,接下来大家终于可以痛痛快快的打仗了!” “这段时间可是憋死我了!”闻言,冯超大大的喘了一口长气。几位将军听了他的话,也不自觉地笑出声来,一时之间,整个中军大帐之中都是将军们豪迈的嗤笑。 “大家不要放松警惕,下面才是真正的硬仗。”大司马适时的浇了一盆凉水。 等大家都安静下来,大司马接着说。 “此次战斗,只许胜,不许败,而且不只是要胜,接下来的几天,大家要各司其职,必须要全歼这股敌人。这是我们好不容易才引出来的敌人,机会稍纵即逝,此次决不允许放虎归山。一旦让他们回到了恶鬼岭,就是只剩下一千人回去,也会让我们头疼很长时间的。”大司马说的语气铿锵,几乎是一字一段,让人感觉到这段话的沉重。 “大司马说的不错,但大家也不要有什么负担,既然已经引出来了,就没有让他回去的道理!”李仲辰接过大司马的话。 “大司马听令!”李仲辰的表情变得严肃。 “臣在!”大司马双手抱拳。 “寡人命你坐镇中军,统筹全局。” ”是!“ ”冯超,寡人命你为前锋,率领你的前军冲锋。“ ”是,大王!必不负大王所托。“冯超非常的激动 ”嗯。这次你要把所有的弓箭手都带上,一个也不许留。不要给我吝啬箭支,给我狠狠的打!“ ”臣明白!“冯超感觉现在自己”翻身农奴把歌唱“,一扫几日以来的憋屈,心里美滋滋。 ”其他人,各司其职,左右两军注意配合中军,战场之上的军队调度,一切以大司马为准!“ ”是,大王!“众人纷纷抱拳,行了一个军礼。 就在此时,远远地听见一声:”报“ 紧接着,传令兵在卫兵的带领下进入大帐,他单膝跪地,用洪亮的声音:”报告大王,收到敌人递来的战书,请大王过目!“ 李仲辰接过传递过来战书,轻轻的扫了两眼,便传给身旁的大司马看,待的所有人都帐中的所有将军都看过之后,众人相视一眼,紧接着便是一阵阵的大笑。 “你们看,这我们还没急,敌人就先着急上了,好,大家赶紧回去准备,明日一早,我们会会这应人大军” “是!” 战前的部署与动员就这么愉快的结束了,每个人都觉得自信满满,冯超更是快乐的像个猴子。急急忙忙就冲向了自己的前军大营,找自己的副将要弓箭手去了。 只是在众人走了之后,李仲辰和大司马独独留下了殿军的将领成全。 李仲辰把成全招至眼前,拉过他的耳朵,用极低极低的声音轻声的叮嘱几句,又在地图之上指指点点。 成全后退两步。双眼之中透露着信心。 ”定不负大王所托!“ 一夜过的很快,两军的主要将领都没怎么睡好,毕竟大家都很激动,尤其是李仲辰,这是他穿越之后的第一场大战。 战争,一触即发。 正文 第二十章 人才的意义 夜晚原本应当是短暂而安逸的。因为在没有电灯的年代,绝大多数普通人家晚上就是直接上床睡觉。而一觉醒来,就又是崭新的一天。 但就是这短短的一夜,对两军的主帅来说,却是十分的难熬。 先说李仲辰吧,作为一个从未经历过战事的现代小宅男,虽然已经穿越过来半年有余,养气的功夫也有所提高,甚至还修习了内家功夫,和大司马学了一些兵法,已经和原先大不相同了。但一遇到这样紧张的时刻,还是难免有些激动与担心,即使他的计划在他想来应当是万无一失的。 相比于李仲辰的稚嫩,大司马程城就体现出了作为一个老手的从容不迫。虽然在大战之前他也难免有点激动,但这都是骨子里军人的热血导致的,说白了就是有点战争狂的感觉。他毕竟是久经战争考验的人,相比之下,大司马睡的要香甜的多。关于这一点,从一大早起来之后两人的脸色就能看出一些端倪。 应人方面,大长老昨夜因为长途跋涉带来的劳顿,反而让他无心考虑战事,睡的比较安稳。相对于大长老,二长老就差很多了,他足足激动了一整夜,到直到凌晨的时候才因为精力耗尽而睡着,所以早上起来顶着两个大大的黑眼圈,并且满眼的血丝,甚至比李仲辰还略有不如。 但不管怎样,当太阳高悬,午时三刻之时。两军已经在两山之间的开阔谷地之中展开人马,针锋相对,大战之前的紧张与肃杀的气息在两军之间快速的弥漫着。 将领不仅仅是军队的指挥者,还是一只军队的脸面。 李仲辰此时头戴落满暗纹的银盔,身着银甲,跨坐在身下的黑马之上,左手纯钧剑还未展露剑锋就知道必是绝世的好剑,右手边马身侧面挂着上好的梨花木做的弓箭与插满铁头羽箭的箭袋,剑眉星目,一看之下便觉的威武,虽然有些年轻,却也令人望而生畏。 大司马就比较朴素一点,用十二个字总结就是“铁盔铁甲宝剑,浓眉怒目美髯。“虽然没有李仲辰那么鲜亮,可是自二十年的军旅生涯中养成一股子杀气让他的气势也丝毫不逊色。他的宝剑一看就是饮饱了敌人的鲜血,剑柄处带着几分暗红。 反观应人部落这面就逊色的多。处于队伍最前面的两个将领,一个是瞎了眼,干瘦干瘦就快要入土的老头子,手里拿着一把青铜剑一个不但断了指,眼还红红的,活像个死兔子,肩上扛着剑。这么两个人在前面一站,有点像天桥下面装可怜的乞丐团伙,气势首先就落了不只半分。 但打仗却也不是选美,不是说谁的造型凹的好谁就厉害,军队厉不厉害,最后谁胜谁负,当然还是要打过才知道。 此番二长老终于看见了“程城”,他握着剑的手不自觉的一哆嗦,心说这个瘟神还是来了。但好在最近几次的战斗加强了他的信心,断指处也似乎好了伤疤忘了疼。只见他咬咬牙,对着旁边的大长老恨声说道“的,老子这回兵力充足,定要抱上次的断指之仇,他斩我一根手指,我这次要把他的双手都斩下来。” 两军就这样大眼瞪小眼的在谷地之中站着,太阳越来越毒。 这是一个蓄势的过程,考验着双方的将领的素质和军队的纪律性,汗水在脸上肆意的流淌,并逐渐开始开始浸湿盔甲。 如果按照正常逻辑而言,两军交战之前是要斗将的,但大长老和二长老深知自家的家底儿,就凭他们俩两把老骨头,别说是一个人,就是两个人绑在一起也不够程城一个人收拾的。毕竟程城可是已经跨入了内家第二阶段练精化气的人物。二长老可是深知他的厉害。而下战书的一方不提这一岔,那李仲辰自然也没有派人上去斗将的道理。 说起斗将就不得不说说春秋战国时期军事方面一些重要的人物了。 先从大家最关心的武力上来说。以秦朝建立之后的历史上著名的武神章邯堪比吕布的地位的武力值为一百来算,楚汉之争时的项羽应该是史上最厉害的武力应该在一百以上,也许是一百五十分历史记载无人是其一合之敌蒙恬秦大将,守长城估计能得到八十五分而战国时相当有名一代杀神白起单论武力估计能在八十分到八十五分之间,齐国的大将田单在七十到八十分,而李仲辰估计大司马程城的武力值就在七十分左右。诸位如果要问李仲辰的武力,我只能说他只算的上是初窥门径,还不够六十,就是说还没有能够达到名将的标准线,至于应人部落的两个残疾就更不用说了,二三十分都是抬举他们。 从统帅能力或者说是智力上来说,也许大家的认知里普遍觉得孙武应当是最厉害的,其实他还差的很远,只是凑巧他写的一本兵书被保存了下来,里面阐述的思想很好的提示了后世的军事家,所以被奉为了经典。 在这里咱们就以孙武的统帅能力为一百做个衡量,首先我认为白起就是超过他的,最起码在一百一左右就算是廉颇,在守城方面也足矣与他比肩伍子胥如果不是性情大变,怕是也能在巅峰的名将之中站的一席之地。 说了那么多人物,其实战国时期还有一个最牛的人,他就是赵国的李牧,他最少有一百三十以上的评价,此人凭借一己之力甚至一度扭转了赵国的颓势,可惜功高震主,加上被用了反间计,受到了小人谗言的迫害,所以死了自己人手上,被赵王搞死了,像极了宋朝的岳飞,实在是个悲剧。 那么大司马程城的统帅能力能有多少呢? 在李仲辰长时间和大司马的学习交流,包括日常的对答之中。他觉的程城的统帅能力最少应该在九十以上,甚至也许不弱于孙武,那么为什么后世人们从不知道有程城这个人呢? 对,大家猜的没错!他没投好胎。 大司马出生在了弱小的巴国,又不愿意离开故国去其他国家投靠,所以空有并吞八荒的抱负却没有施展的空间,只能随着巴国的覆灭一起淹没在历史长河里。这就是小国寡民无大将。但是现在李仲辰来了,这或许会成为程城命中的转机。 说回咱们的巴王李仲辰,小李同志的智商还行,跟着业界大牛老程学了几天兵法,加上自己看过超过这个时代的一些书,电视上也看过一些战争的纪录片,历史类的探索发现什么的。李仲辰觉得自己能给自己勉勉强强打个七十分。而应人部落的两个长老,大长老估计凭借这自己的老谋深算能和李仲辰差不多,至于二长老,李仲辰觉得他大概率还没及格。 上位者,要懂得识人用人,不可能事必躬亲。李仲辰深知放权用人的道理,所以在战局指挥的方面他把权利完全交给了久经沙场的大司马程城。 那么完全把战场的临时统帅权利交给大司马究竟有什么好处呢? 如果你此时坐在飞机上,从高空以鸟瞰的视角端详双方的军队,你就会发现一丝丝的不同。 先说应人这边,不到五千人的军队在大长老的调度之下形成了典型的方阵,在最前面是一些拿着木盾士兵,稍后面一点都是长枪兵,再往后就是大长老和二长老以及身边的卫兵了。应人部落果然得到了楚国的支持,整个队伍的武器装备比起一年前提高了一大截。说是鸟枪换炮也不为过。 反观巴军这里,就不是一个方阵这么简单的了。 从上空看,整个巴军的形状好像一个向前的字型,好像是一个口袋一样要把应人的军队装进来一样。巴军的左右两翼成梯次分开,好似是猿猴伸出两只臂膀的感觉。就在字最后面,也就是李仲辰的中军和前军所在之处,两排持盾的卫士之后,是接近两千人的弓箭手大队,为了这次的战斗,李仲辰和大司马经过商量,决定把前锋军的弓箭手全部调回来,统编出一个弓箭手大队,作为杀手锏。当然,冯超是有点郁闷,自己好好的弓箭手,总是不让用,现在还被完全调走了,想想就很气。 然而大长老现在很开心,因为他觉得自己胜券在握。 在他的视角里,原本他是比较担心人数的差距的,可是现在看了对面的战阵,他觉得这可能是李仲辰胡乱排的兵。没文化真的很可怕,但凡有点经验的名将就知道这是雁形阵。 “毛头小子就是毛头小子,他将一万人摊开的这么大,那么每处地方必定薄弱,我只要把所有的兵力都投入到一个点上,也就是中军所在的位置。一旦撕碎一点,那么就可以让整个巴军截成两段,首尾不连,然后就”大长老做着美梦,一边差点嘿嘿嘿的笑出声来,搞的旁边的二长老一脸黑线,有些莫名其妙。 大长老看看身边的兵,实在是等不下去了,他决定率先发难。但他心中还是有些戚戚,所以决定让二长老先上。 “二长老,可愿为我军前锋,率军冲锋!”大长老深谙有事让愣头青先上的道理嗯,这是元罗的套路,元罗不自觉的打了个喷嚏 “好,这次看我的吧,孩儿们,跟我冲锋!”二长老还没等大长老说第二句话,就带着分给他的两千长枪兵冲了出去。 “我为你击鼓!”大长老边说便真的擂起战鼓来。 两句对峙,相距三里。伴随着铿锵的鼓点,二长老一步一步的逼近巴军。 面对对面如此猛烈的鼓点,巴军却好似没有什么动作,待得二长老率军进入距离巴军前军和中军所在的位置有一箭之地时,也就是大概三百余米时。在大司马的一声令下,整个巴军疯狂的运转起来。 先是左右两军非但没有合围反而向对面的应人部落的方向和两侧缓慢的移动,似乎在远离应人的前锋。然后就是李仲辰所在的位置,前两排的持盾手突然就蹲了下来,然后,无数的银光斜指向天际。 你体验过群星坠落的感觉吗,你感受过密密麻麻的冰雹吗?知道什么叫筛子?什么叫遮天蔽日吗? 远远看到一片银光,刚要喊出一声“撤退”的二长老就被迎面而来的一只羽箭穿喉而过,他双膝跪地,怒目圆睁,他记得他从没见过巴军的弓箭手,他以为巴军看到他冲过来就会一触即溃,哪知到他没有接触到巴军他就死了。远处,冯超放下了手中的弓箭,几天来的郁闷一扫而空。 两千人的箭雨整整下了三波,密密麻麻,而两千人的应人队伍,现在基本上都躺在地上,死的不可名状,鲜血一时之间染红了大地,血泊练成了片,似乎太阳都被映的有些红。连小草都娇艳了些许。 远处的大长老张开大嘴,瞪大双眼,满脸的不可置信,他连救二长老都来不及,手中的鼓槌不自觉的滑落。原本就算巴军有弓箭手,战局也不至于发展成这样,毕竟一旦短兵相接,弓箭手也不好发挥作用,怪只怪二长老太轻敌了。 “二长老,你可是坑苦我了,巴军这那里是软弱可欺,分明是噬人的猛虎。快,快,传令兵,通知下去,我们撤。”一边说着,大长老调转马头,带着自己的三千残军,向南边的恶鬼岭疾驰而去,他心中清楚,只有到了恶鬼岭,依险而守,他才有一线生机。 远处,看见眼前的景象,李仲辰一时之间有些恍惚,他开始明白一将功成万骨枯的道理。大司马程城却不为所动,比这更惨烈的场景在他二十年的军旅生涯中他见过太多太多了,甚至一年之前巴军就被楚军差点全歼。他知道,现在最重要的是追击敌军,刚刚诡异的向应人部落大军方向移动的左右两军在他的指示下变成了前军,率先追击而去。而李仲辰所在的中军则在打扫了战场之后,也快速的赶上前面的军队,一路追击而去。 前面五十里之外,就是天险恶鬼岭。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哀兵必胜 大司马程城不愧是一个好的将领,李仲辰的便宜老爹能够发掘到程城这样的人来做大司马,也不得不称其眼光独到。 自那日在山中谷地大败应人军队,并且阵斩二长老和他所率的两千人马之后,整个巴军就开始在程城的指挥之下开始追击大长老。 在程城的指挥之下,巴军的左右两军合二为一,变为先头部队,而李仲辰所在的中军和冯超率领的前军则紧随其后,巴军虽然人数多,山地也很崎岖艰难,但整个巴军的行进在程城的调度之下显得有条不紊,即使是在追击敌人,也显得从容不迫。 相比巴军而言,应人部队就差的很多。 这差距不是体现在兵员的素质指数的,尽管巴人素来勇武,巴国所在之地也多是山地,自然也在山地之中练过。但应人部落毕竟占据着地利的优势,这片山林就是他们平时的练兵场,所以两军从单纯的体力上而言是差不多的,甚至应人军队因为对地形的熟悉还强一点。所以这个时候就要看谁家得将领厉害了,这就体现出了只能得七十分的大长老和能得九十分以上的大司马程城之间的差距。 首先从布阵上他就弱了不止一筹。撇开布阵这件事不谈,行军和扎营是一个古代将领的基本功,现在单就行军而言,大长老带的应人部队走的就毫无章法,其中大长老一骑绝尘的冲在在前面,后面是一千人左右的大长老的亲兵之后是跑的乱作一团的长枪兵最后面是已经把盾牌丢的丢,仍的扔的持盾兵,他们更乱,一点都不像一只军队,反而像是一群因为饥荒而逃难的难民。 整个应人部队的三千人,就像是一个倒置的喇叭花,大长老是花的根部,而其他的士兵向后面发散。甚至有些人就像花粉,直接就飞了出去。 从第一天战争结束,大长老决定逃开始,已经整整的过去了两天多。说来也奇怪,这两天尽管身后的巴军在程城的带领之下也在全速的追赶大长老,可他们却始终没有进行过什么大规模的攻击。他们追到的往往都是应为种种原因离开部队的逃兵或者说是残兵,真正的应人部落的主力却基本上没什么大的损伤。 根据昨天的统计,大长老还剩下至少两千五百人左右的队伍,他觉得就是再少一点,只要能挺到回到恶鬼岭的防守的地势,到时候别说他手上还有两千五百人,就是还有一千人,防住巴军也不是问题,甚至于当等到援军的时候还能进行反攻。 但大长老其实是心有戚戚的,因为他总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 按照道理而言,巴军或者说是大司马程城和巴王李仲辰是一定不想让他们回到恶鬼岭的,他们理应让巴军全速前进,争取在恶鬼岭之前就全歼他带的这批应人军队。 但事实就是,大长老甚至于试探性的在第一天晚上刻意放慢了行军速度。可巴军随即也和他一起放慢了行军速度。这让他认识到,巴军的命令恐怕就是吊着他,也不追上来,但是也不让他好受,他就只能跑,好像是在赶鸭子一般的把他往前赶。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阴谋诡计。 但现在大长老顾不上那那么多了,眼见就要回到恶鬼岭了。就是有什么阴谋诡计,他现在也顾不上想了。他现在一门心思的只想快点赶回自己的老巢,然后就派兵去后方的义城求援。赶鸭子就赶鸭子吧,小看恶鬼岭的险要,只要让他回去,他一定让巴军吃不了兜着走。 与此同时,在后面紧追不舍的巴军之中。 冯超又是一脸便秘的表情,策马从前面到了李仲辰和大司马程城身边,见大司马和李仲辰便骑马便闲聊些什么,冯超竟然生出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他使劲的咬了咬牙,由于太快,用的力度又太大,竟然咬破了唇。 ”冯将军,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冯将军何至于竟然要自残?“李仲辰说着指了指冯超的嘴唇。他虽然在和大司马说话,可他早就注意到了冯超,也看到了他的便秘神色。他一点不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有些好笑,于是不自觉的用上了现代的套路调笑他两句。 ”这“冯超被问得哑口无言,一只手紧紧的握住手中的剑柄。 ”冯将军可是有事要想寡人说?“李仲辰觉得冯超有点憨憨的,也不好意思再”欺负“他。 ”大王,我就想知道为什么现在不直接追上去干掉敌人,我觉得昨天我们就能追上了,请大王明示!“ “冯将军,不得无礼,大王要做什么是岂是你可以指指点点的?还不快快退下”大司马见冯超话说的如此强硬,生怕因此触怒了李仲辰,出于保护冯超,他插了一句进来。 “无妨。无妨。寡人就喜欢冯将军这样的急性子。”李仲辰摆摆手,示意大司马无事。 “请大王明示?”冯超这货脑子不灵光,顺杆子爬的本事却长进不少,眼见大王不介意,就又重新问了一句,起的大司马好想打死他。 李仲辰倒是没有什么,他是真的不介意。 “好,寡人问你,可听过哀兵必胜的道理?”李仲辰问完之后,突然闭口,眼见瞪着冯超看。 “大王是说,现在的应人军队就相当于哀兵,一旦我们追的太近,或者说直接打上了,他们眼见没有逃脱的希望,必然会和我们进行殊死的搏斗,那样会让我军产生很大的伤亡。” “不错啊,你竟然能想到这么多,看来这两天看了不少书吧。”李仲辰听了冯超的话,感觉孺子可教啊。 “这,嘿嘿,一点点,一点点。”冯超挠挠头,就很尴尬。 “好,那我再问你,如何能让一个人感到绝望?” “这,臣不知!” “我告诉你,当一个人的希望快要实现的时候让他破灭会然一个人感到绝望,而我们现在做的就是给应人营造一种假象!” 冯超还是一脸懵逼,反而是旁边的大司马听到李仲辰的这句话,眼前一亮。虽然计策是他和李仲辰一起想出来的,但他可真没想的这么深,李仲辰的一番话让他在揣摩人心的方面又近了一步。 远处,残阳如血,翻过一座山丘,处在最前面的大长老突然看见了远处两山之间的缝隙。他的表情立即变得惊喜与兴奋,只要再翻过前面的两座上,恶鬼岭就到了。 “儿郎们,快走两步,前面就到恶鬼岭了!” 应人军队上下洋溢在重获新生的喜悦之中,熟不知,这是他们最后的喜悦。 就像是临死前最后丰盛的晚餐一样,喝下这碗断魂酒,一路好走!!!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奇兵 眼见前面就是恶鬼岭了,大长老心中长长的出了一口气,马不停蹄的跑了两天两夜,终于要回到自己的老巢,不论李仲辰和大司马有什么阴谋诡计,只要让他回到恶鬼岭。就都不是事了。 远处巴军中军阵中,冯超听了李仲辰的话还是有点懵。 “大王,你就把具体的计划告诉我吧,我真的等不及了!” “计策说出来就不灵验了,你就在这看着吧,马上你就能看到了!”李仲辰故意吊着冯超的胃口,毕竟身边有这么一个将军也能让他在无聊的行军过程之中找点乐子。 一旁的大司马程城看了看李仲辰的神色,明白了大王的意思,便笑而不语。继续策马前行。 “传令下去,军队放缓前进的速度,现在开始展开,准备战斗!”眼见前方的大长老所带的应人军队又翻过了一座山丘,与恶鬼岭只隔着一座山丘了,大司马下达了准备战斗的指令。 随着大司马的指令下达。前面合二为一的左右两军开始缓慢的展开,整个部队开始又回到了最开始的字形,仿佛是一个口袋即将要收口一样。 与此同时,前面埋头逃窜的大长老也也察觉到了巴军的变阵,他们似乎比之前又减缓了速度,但是他现在一门心思只在面前的最后一片山坡之上,只要他翻过了这片山坡,就完成了从地狱到天堂最重要的一步。那么身后巴军一切的布置就都是浮云了。 “传令兵,你通知下去,最后一片山坡了,让大家再加把劲儿,走的快一点,翻过了这座山,我们就回到恶鬼岭了” 很快,整个应人部队都好像是活了起来,速度也一下子提了上去,每个人都仿佛全身都是干劲用尽了身体的每一寸力气,很不得腿都是不是自己的了。 眼见前面应人军队跑的越来越快,冯超心中的焦急又写在了脸上。 “冯将军又着急了。”李仲辰看到冯超的表情变化,就觉得很好玩。 “你要多像大司马学学,作为一个将领,要做到泰山崩于前而不改!不能一点点小事就如此的慌乱!”李仲辰突然决定教育冯超很有成就感,看来自己是一个当老师的料。 “可是,这…”冯超刚要说话就被李仲辰打断。 “没有什么可是的,应人此举全在我和大司马的掌控之中,任凭他们再怎么跑,也跑不出我们的手掌心,你就在这好好看着,好好学,回去之后给我好好看书!”李仲辰说完,便闭口不谈,这货装起来还是蛮像个高人的。 就在应人部队开始翻越最后一片山坡的时候,巴军的战阵也已经完全展开了,紧接着也跟在应人之后开始爬山。 一场追击战,似乎变成了一场两军之间的赛跑,当然,前面的人跑的是慌慌张张,似乎打了鸡血一样,而后面的人却跟的不紧不慢。 转眼之间,半个时辰过去了。 当太阳逐渐由正中开始偏西,眼看着再有一会功夫就要完全落山之后,大长老终于要带着他的应人残兵将要跑下山坡了。 大长老的心跳的越来越快,他知道他马上就要脱离危险了,前面就是恶鬼岭最开阔的地方。 下了山坡,大长老喘了几口气,他毕竟年纪大了,虽然他有马可以骑,但如此长距离的逃命,不对,应该说战略性撤退,还是让他有些承受不了,有一点心力交瘁的感觉。但好在他看到了眼前熟悉的两座山,和两山之间开阔地谷地,他的心情一下子轻松起来。因为这就是他这两天日思夜想的老巢恶鬼岭。 进了恶鬼岭,大长老看着旁边的树都有些亲切,似乎那些开的娇艳的野花也是在夹道欢迎他,很快,整个应人军队就全数进入了恶鬼岭。 不到半柱香的功夫,巴军也全部进到了恶鬼岭之中。 “大司马,单看这恶鬼岭的景象,一点也不像是一处凶地啊,倒像是什么风水宝地。”李仲辰看着恶鬼岭中的绿树鲜花,转头向大司马说道。 “不错,要是不知道这恶鬼岭是越走越窄,约走越险,怕是真以为到了什么事外桃源吧!”大司马看着李仲辰,接话道。 “恐怕现在应人将领心中就好像是到了世外桃源的感觉啊!”李仲辰感叹到。 “怕是马上他就要绝望了!” 冯超看着两人疯狂的打哑谜,感觉自己就像是个被蒙在鼓里的猴子一样,心中是想气又不敢气。 大长老眼见越走越窄,心中却越来越有些慌乱,他感觉有些不对,似乎是太安静了些,但现在他也顾不得细想,因为再有一里不到就要到他的老巢了。 大长老看看身后,巴军还没有追上来,足够他有时间布置放手。“儿郎们,前面就到了,我们回来了!” “哦,终于回来了!”所有人都放松下来,身体上的疲惫感也纷至沓来。 又走了一会功夫,转过一个弯,就是老巢所在了。 突然,大长老身边的卫兵冲到了大长老面前,大吼:“大长老小心!”说着,便被一支利箭穿胸而过,怒目圆睁,死在大长老身前。 大长老又看到了几日前看到过的一幕,无数的银光自天上落下,然后便是响彻恶鬼岭的大吼“杀”,随之而来的是应人军队的惨叫与鲜血。 “撤,撤,快撤!”大长老死也不会知道,为什么自己的老巢里冲出了一伙巴军,他觉的自己一定是在做梦,他的头盔被射下了,头发散开,他调转马头,又带着大军向回跑。 只刚刚那一轮箭雨,又有超过三百的应人死掉了。 “大长老,后面的走不了了,巴军包过来了!” 只跑了几步,大长老听到了令他绝望的消息巴军追上来了。 “这是天要绝我,天要绝我啊!”大长老突然感觉眼前一晕,整个人从马上摔了下来。 正文 第二十三章 死而无目 大家可能有疑问,这股奇兵究竟是哪里来的呢? 细心的朋友可能发现了,就在应人发来战书的那天,庭议之后,李仲辰单独留下了殿军的将领成全。大司马程城和李仲辰早料到第二日的战斗必胜,但是他们的目的是想要全歼敌人,那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两人思来想后,细细商讨,都觉得只有在恶鬼岭之中才能做到全歼敌军。那么问题来了,如何全歼? 于是就有了庭议之后成全的留下,成全得令之后连夜率军从西面二十里兜了个大圈子绕到了应人部落身后,紧赶慢赶,终于在今天午时左右到达了恶鬼岭,原地整军之后,成全就命大家以逸待劳,等着应人的军队。 可能还有人发现殿军原本应当是一千人的,怎么变成了两千,还有弓箭手了?没错,左右两军的弓箭手全被调给了成全,所以成全这里现在足足有一千弓箭手。就是这一千人的弓箭手,打了大长老一个措手不及,逼迫他不得不掉头。 所以大长老现在的境地就是,前有猛虎,后有豺狼,而两边是崖壁。处在这样一个环境之中,大长老只有一种想法,那就是“绝望”。刚刚还在欢庆即将到老巢了,一转眼就发现反而是到了死地,一下子受不了如此打击的大长老就这样急火攻心,然后就变成“失足老年”了。 “大长老,你醒醒,大长老,快醒醒啊!”旁边的卫兵说话之中透着焦急。两千应人军队围成一个自发的围成一个圆圈。大长老正在圆圈的中心。如果你仔细观察,可以发现,应人士兵普遍腿脚都有点发抖。他们刚刚用了最后的意志加速行军,现在不只是心中绝望,体力也到了底谷。 李仲辰此刻策马出现在阵前,他毕竟是现代人,虽然经历过战争的洗礼,但股子里面还是怀揣着对生命的敬重。 “前面的应人士兵听着,你们已经没有退路了。现在给你们一个活的机会,放下手中的武器,跪在地上,向寡人投降吧!”李仲辰用了自己最大的声音,声音在整个恶鬼岭里回响。应人士兵心中开始动摇。 “不可,我们就是死也绝不向巴人投降!”大长老没被卫兵叫醒,反而被李仲辰的一句话惊醒了,他知道,自己是将领,即使是投降,也难逃一死的命运,反而如果不投降,他也许还能在士兵的保护下逃得性命。所以他用了全身的力气喊出了这么一句话,声音甚至还压过了。 “那好,希望你们不要后悔自己的选择!”眼看在大长老的喊声之下劝降已经成为虚妄,李仲辰拨转马头,回到了自己的阵中。 有时候你想要做一个仁慈的人,可敌人非逼得你残忍。李仲辰就很难受。 大司马看李仲辰回到了阵中,大手一挥,两千名弓箭手就拉满了弓箭,随着一声令下,千百抹银亮飞了出去,在应人之中炸开了一朵朵血花。 “冯将军,现在可明白了”李仲辰望着身前的冯超。 “臣明白了,原来如此,大王在恶鬼岭设下了伏兵,就等着应人自投罗网。” “不错,好,现在是你一展身手的时候了,带着你的人去吧,一个不留。” “臣领命” 冯超说着行一个军礼,然后便翻身上马。大吼道“前军将士们,随我杀敌。” 随着一轮箭雨结束,冯超率军冲向了敌人。后方成全见巴军箭雨已停,知道到了短兵相接的时候了,也带着士兵从背后冲向了应人,一时之间,大长老腹背受敌。 冯超的兵器是一柄长刀,他骑在马上,如果不是脸黑,李仲辰甚至把他认成了关公。冯超不愧是能成为急先锋的人物,他似乎人马合一,马蹄过处,长刀带起一片片的人头与献血,看的李仲辰也觉得热血沸腾,要不是大司马拦着,恨不得自己上去冲杀。 心灵打击,箭雨蹂躏,加上冯超和成全的这一番冲杀,一时之间,应人剩下了不到一千五百人,就是这一千五百人,除了紧紧围在大长老面前的三百人之外,其他人,无不各自为战,或者说是玩命逃窜。 “伍长,你看我杀了一个敌人,我再也不是新兵了!”狗蛋一枪捅死了一个应人,感觉自己很帅,回过头来向自己的伍长邀功。他们这批新兵已经过了对于血的恐惧阶段,现在就剩下亲自杀人了。 “战场上你个瓜娃子还分神,你小子命不要了吗?”伍长赵六子一枪格开了刺向狗蛋的一剑,然后反手一枪,刺穿了敌人的咽喉。 狗蛋一时之间愣住了,然后就听见一声清脆的“啪”,原来是赵六子给了狗蛋一个大巴掌,“你还愣着干嘛,看着点四周。” 新兵狗蛋就这药经历了人生的第一次真正的血肉搏杀,他也从一个新兵迅速变成了一个老兵油子,抽冷子的技能也是越练越熟。和狗蛋一样,类似的场景发生在战场的每一个角落,当然也有新兵因为一时的兴奋而送了性命,但总的来说,李仲辰最初的目的达到了,这只军队开始变的像一只精锐。 短短两柱香的功夫,巴军就几乎屠尽了应人军队,只剩下大长老和他的三百亲兵。战场上满是血腥的味道,献血在地面上一点点的渗开,仿佛在画布上晕染。 巴军举着长枪,一点一点的收缩这包围圈,里面,大长老心如死灰,他知道,自己不可能逃出去了。而去他知道,现在他也不可能投降了。 “大长老,走,我们保护你从南面杀出去!”卫兵头领一拉大长老,提着枪带着剩下的三百人向成全的方向冲了过去。 你知道什么叫打在崖壁上的浪吗? 巴军现在就是崖壁,而应人现在就像是海浪一样,他们打在崖壁上,只能溅起些微的水花,却不会对崖壁损伤分毫。 大长老一句话都没说,任由卫兵拉着向前,转眼之间,三百人的卫兵就剩下寥寥的几个人了。 就在这时,李仲辰拿起了右手边的梨花木工弓,又抽出一只羽箭。只见他拉满长弓,四十五度角仰望天空,然后听到“嗖”的一身箭响。 箭尖从大长老的后脑穿入,又从大长老的右眼框处穿出,带出了他的右眼。 大长老身体向后仰去,重重的摔在地上,他死的时候,唯一的一只好眼此时正插在箭上。人家是死不瞑目,他是连眼都已经没有了。 冯超策马上前,大刀一挥,几颗好大的头颅便应声而落,至此,所有的应人军队全部被消灭,一个不剩。 远处,残阳如血。 正文 第二十四章 蜕变 从十月初八从江州誓师出征,到今天十月二十二日傍晚,足足过去了十四天。 就是这两个星期的时间,巴军在李仲辰的带领下,在大司马程城的指挥之下。一路行军开赴到了应人部落最为依仗的天险恶鬼岭。 当然,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巴军竟然全歼了应人部落接近五千人的军队,这几乎是应人在义城之外的全部军队。而且,经过李仲辰手下人的一番统计,最后,仅仅只有不到五百的巴军丧失了战斗力,而且大多数是伤了而不是死了。 战斗结束了,在残阳之下,显得格外的凄凉与萧索。 李仲辰策马从远处渐渐的走进大长老的尸首。 一路之上,所有的巴军战士都主动为他让开道路,持枪或者持弓静静的站立在两旁,仿佛李仲辰是在阅兵一般。 李仲辰的最后一箭越过众人,从大长老的后脑贯脑而入又从眼眶穿出,让所有人都感到惊艳。但是,这只是在士兵眼中,在将领们眼中,李仲辰仿佛就是他的便宜老爹附体一般,智力高超,谋略周到,武力尚可,最重要的是知人善用,要知道并不是每一个帝王都会放权给别人的,尽管那是大司马程城,是巴国上下公认的武将之首。 李仲辰没有说话,他同样静静的策马前行,终于来到了大长老的尸身旁边。 李仲辰用锐利的双眼看向四周,每一个士兵的脸色都很奇怪。根据他看过的那么多和那么多电视剧,他知道,现在所有的人都在等着他说话,而他接下来的话将决定一支军队的未来。 李仲辰轻轻的,不如说缓慢的拔出自己左手边的纯钧剑。纯钧剑不愧是削铁如泥,吹毛断发的宝剑,只轻轻的一划,大司马大好的头颅就从他的身子上分离开来,在地上左右晃动。这恐怕就是所谓的人首分离。 李仲辰克制住对死人的惧怕,说实在的,这也不是李仲辰第一次见血了,但这却是李仲辰第一次如此近距离的在杀人之后还要斩下别人的脑袋。尽管内心是恐惧甚至是厌恶这一行为的,但情势所迫,李仲辰知道自己现在必须这么做。 他收回纯钧剑,剑身上丝毫没有血迹。李仲辰稍稍弯腰,策马围着大司马的头颅绕了一圈,然后一个海底捞月,右手一把抄起大长老的头颅上的羽箭,像串糖葫芦一样穿起大长老的头颅,然后右手平举,让所有人都看得到。 “大家可知这是谁?”李仲辰的声音洪亮而浑厚,响彻整片恶鬼岭。 没有人答话,所有人的目光变得热切。 “他就是应人部落的大长老,此次驻守恶鬼岭的将领。就在一年前,他还带着应人部落在骚扰我巴国边境就在几天前,他还向我巴军下战书,扬言要全歼我巴军,可是现在!“李仲辰突然顿了一下,然后一字一顿”他就在我的手上,他,死,了。“ 所有的人都变得激动起来,不管是新兵和老兵,不管是士兵还是将领,包括大司马程城,没人不为这样一场大胜而倍感激动。 “我巴国,从不让别人欺负,在场的诸位,就是我巴国不让我别人欺负的保证!” 李仲辰话音一落,顿时整个巴军就像变了样子一样,所有人的脸上都由激动变味了自豪或者说骄傲,李仲辰知道,他终于为巴军定下了基调,或者说定下了纲领,找到了军魂! “将士们,犯我巴国者”李仲辰用了平生最大的力气,吼出了这句话。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大司马程城和李仲辰并没有事先交流过,但当李仲辰喊出这句话的时候,大司马get到了李仲辰的点,用他浑厚的嗓音接上了李仲辰的话。 声音在恶鬼岭之中回荡。 所有的将军,以冯超为代表,跟着高喊出“虽远必诛,虽强必诛”。紧接着,所有的将士,从探马王二,到新兵狗蛋,都用尽全身最大的力气喊了出来。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虽远必诛,虽强必诛” 声音一浪高过一浪,响彻云霄,久久不绝。 足足一炷香的功夫,有些士兵甚至于喊到缺氧。李仲辰见效果已经达到了,左手徐徐的压下,顿时整片恶鬼岭又恢复到了最初的沉寂。大司马练出来的兵,纪律方面没得挑。 “诸位,此番全歼应人先头部队是寡人自继位以来,或者说巴军恢复最初的建制以来的第一次大胜,此番在场的所有将士,都应当受到封赏,但我巴国财粮刚刚恢复,寡人允诺,凡此时在场的士兵,免一年的赋税。”李仲辰深知物质鼓励的重要性,但此次一来还没到论功行赏的时候,不能贸然提高某些人的职位,二来还没到他手中确实钱粮短缺,没办法给物质奖励,所以只能开空头支票,毕竟现在赋税是很重的,免一年的赋税足够让士兵们欢呼雀跃的了。 事实证明,李仲辰的做法十二万分的有效。 “谢大王,愿为大王效死“一时之间,所有士兵单膝跪地,纷纷向李仲辰表示中心。 狗蛋宛如活在梦里,就凭这次战争的赏赐,等他回乡之后,不知道有多少人家想要把女儿嫁给他了,他倒是要看看还有谁嘲笑或者可怜他当兵的。 ”诸位,此番虽然全歼了应人的先头部队,但后面还有很多大战要打,这场战争才刚刚开始。希望大家尽快打扫战场,然后安营扎寨,各位将军各司其职,迅速休整自己带的军队,三日后,我均将开拔,直指敌人的老巢义城。李仲辰深谙“激励给好处打一棒子”的套路,他知道现在还不是庆祝的时候。 “是,大王!“ 很快,在各位将军的带领之下,巴军迅速打扫战场,然后趁着傍晚的红日穿过恶鬼岭,在恶鬼岭的出口之处安营扎寨,开始了为期三日的休整与恢复。 经此一役,李仲辰的巴军之中很多新兵见过了血,开始慢慢成为一个老兵,整个军队也好像有了魂魄,似乎完成了一种蜕变。 李仲辰走在队伍后面,他的身后是一座坟,这是大长老的坟,坟里埋着大长老的躯干和头颅,一支箭矗立在坟头上,风中,箭杆轻轻地晃动。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平原孤城 巴军休整的这三天,李仲辰却没有在休息。 如果说前面的歼灭战靠的是智谋,那么即将到来的攻城战就比的是士兵的勇武了。但是,光是勇武还不不够的,还需要一些攻城的器械,李仲辰这两天结合自己的知识,叫来随军的工匠和大约百人的士兵,没日没夜的砍树,砍树,造攻城梯,造冲车,造浮桥,造投石车。 但是李仲辰做的太早了,这一切都是要建立在情报的基础上的。 大家印象中的城池可能是这个样子的四面是青石浇筑的十米以上的高墙,围绕着高墙的是一条宽阔的护城河,城的四面没有任何道路,只靠放下来的吊桥进出,一遇到战事,那么吊桥就会关闭,任何人想要进来都要付出极大的代价。 没错,江州,也就是巴国的首都的确是这个样子的,战国任何一个叫的上名的国家的都城也不会比描述的逊色多少,甚至还犹有过之。 但是,李仲辰现在要打的是骆越的应人部落。说白了,就是个西南方的蛮夷部落。 根据传回来的情报来看,应人的义城是这个样子的。 义城首先就不是青石浇筑的城,应人部落没有那么多的钱粮或者说是科技去足够他建一座石头城。 义城是一座土城,但是占地却也不小。城墙没有想象中的十米那么高,只有四五米左右,主要材料是土,混着一些砂石。义城也有四个门,却没有吊桥。四个门都是木质结构,没什么防护能力。箭楼是有的,可是带有金属箭头的弓箭不多,所以大约只训练了一千人左右的弓箭手。即使是楚国,也不会轻易把这种杀伤性的武器给应人,这也就导致了应人的先头部队没有什么远程的能力。 义城四面有护城河,但因为没有吊桥,准确的说是四段水沟互不相连,也不知道是从哪里弄来的水,为的是保护义城城门以外的城墙不受冲击。 义城之中现在聚集了整个应人部落,共计有四万多人,除去老幼,算上十五岁以上五十岁以下的所以男性,大概还能勉强凑出一万人,其中真正的青壮年只有五千人左右。 义城是坐落在平原上的,从恶鬼岭过来,就算是暂时上离开了丘陵地带,进入了平原地区。就在这片平原之上,坐落着骆越六大部落的六大城池,义城因为离巴国和楚国比较近,整体上城池的造型向中原方向倾斜。这才形成了现在独特的结构。其他部落的城池就更简陋,甚至算不上是一座城,只能算个聚集地。 李仲辰收到这份情报的时候不知道是该高兴还是难过,高兴的是,义城比他想象之中要脆弱的多,相对而言,攻克的难度就要小的多,适合他这种萌新和刚刚有点起色的巴军来升级用。难过的是,因为准备的早,他的攻城梯准备了十米,现在知道只有四五米的城墙,所有的攻城梯都要重新再做,所以他休整的第一天都白费了。 接下来的两天,李仲辰根据情报终于完成了攻城器械的制作,在这两天和随军工匠的交流之中,李仲辰的想法没少让工匠们拍案叫绝。李仲辰虽然知道盗用的可耻,但是一想到这个时代还没有这些东西,甚至他说的一些设计还从未出现,他就感到贼骄傲,贼自豪,你如果当时看到他,一定会觉得他贼”贱“。 但不管怎么说,结果就是,李仲辰提出的一些想法被工匠们采用,然后用到了这次攻城器械的制作当中,尤其是投石车的改进,变相的提高了巴军的攻城能力。 三天的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之间就到了二十六号,一大早,李仲辰就带着巴军继续向南方行军而去。 就在李仲辰大军开拔的时候,元罗正坐在凳子上怔怔的发呆。 元罗的前面是一张桌子,桌子上是一个竹简,竹简上的字不多,只有区区的几行巴军已经通过恶鬼岭,目前正在恶鬼岭前整军,军容严整,未见大长老与二长老。 元罗在发愣的时候,眼还是死死的盯着眼前的”未见“两个字,似乎要把这两个字映在眼上,他知道巴军通过恶鬼岭代表什么,他也知道”未见“这两个字大概率代表的是死亡。说实话,大长老和二长老的死活他不怎么在乎,他在乎的是自己的五千士兵,这可是应人部落赖以生存的根本,没了这五千人,别说后面就要直面巴军,就算巴军不来,也有虎视眈眈的五大部落要吞了自己。但是大长老和二长老是队伍的将领,连将领都没回来,何况士兵呢!? 就在元罗一个人暗自发愁的时候,正巧元圆进来了,元圆比几天前又胖了,这两天他一想到父亲听了自己的建议即将获得大胜,他就胃口大开,就连晚上房事也比平日里久了一些。 他一进门,就看到了皱着眉头的元罗,心道“又到了我表现的时候了!” “爹,何事担忧啊,说出来儿子帮你参谋参谋。“元圆真是不知道死字怎么写,硬往火山口上撞。 元罗一见儿子来了,顿时想起那天就是元圆撺掇着让他派大长老去支援二长老,他现在几乎肯定巴军用了示弱的计策。他原本是心有疑虑的,正是因为元圆才下了决心。想到这里,他就气不打一处使,还没等元圆说第二句话,反手就是一个巴掌。 ”你还参谋?!!!都是你的参谋。“元罗这锅甩的好。他拿起桌上的竹简,”啪“的摔在元圆的肥脸上,你给我好好的看清楚。 ”爹,你竟然打我,你竟然打我,你从没打过我!“元圆边哭边捡起地上的竹简,一点点的看下去。 ”什么,巴军通过了恶鬼岭!就凭他们的实力也能通过恶鬼岭?”元圆满脸的不可置信。 元罗觉得现在他应该打死元圆,人丑就罢了,关键是脑子还蠢,这个时候还以为巴军软弱可欺。 “你给我滚家中,没有我的允许,不许出门,你就给我拿着这份竹简看,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你再出来。”元罗真是恨铁不成钢。 “爹,我。。。。。”元罗还想争辩。 我什么我,我现在看到你就烦,你赶紧给我滚,卫兵,把元圆给我带回去,告诉她娘严加看管!元罗说着看也不看元圆一眼,便飞也似的走出屋子,他要马上去召集兵马,准备迎接巴军的到来。 几个卫兵进来,拖着元圆走了出去。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兵临城下 三日又三日。 又经过了三天的长途行军,李仲辰终于带着巴军到达了义城,他到的时候已经是傍晚时分,于是便下令全军在义城五里之外的树林中安营扎寨。李仲辰同时命大司马起草了一封战书,由巴军最好的弓箭手把他绑在了羽箭上,趁着夜色的掩护,进入义城三百米的范围之内,一箭射在了义城的城楼牌匾上。这就算是下了战书了。 一夜之间过得很是安稳,天气很好,一丝风也没有,半个敌人也没有出现。 李仲辰和大司马其实心中完全不担心应人会考虑夜袭什么的事。因为李仲辰知道,战争发展到现在的情况,应人得知了巴军的实力之后,一定会明白只有依托城池,才能有胜利的希望。只要应人的首领元罗不是太蠢,就一定不会放弃自己最重要的依仗,反而弃城来打没把握的仗。元罗当然不是蠢人,如果说最开始他是因为低估了巴军的战力才用了昏招,此时,知道巴军远比想象中强,他不可能再去冒险。 所以元罗压根儿就没想过要去搞什么夜袭,他现在就是要守城,什么奇招都没有用。他心中明白,现在只有以正对正,一切奇招都是虚的,是真正考验军队硬实力的时候了。 转眼之间,太阳从地平线缓缓的升起来,又是崭新的一天,天气一如既往的好。 李仲辰今天醒的很早,眼见天还没亮,就翻身起来打坐。半个时辰的打坐之后,他觉得自己全身充满了力气。不知是不是山林之中的空气格外的新鲜,李仲辰出征以来的内息增长的很快,他觉得他现在离筑基中层的屏障已经不远了,只要一突破,他的武力就又要上升一个档次,或许立刻就能使出一箭三雕的技艺来。打坐结束之后,李仲辰又打了一套嫣儿教给他的导引之法,待他感到全身有些汗出,整个身体都暖烘烘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亮了前来。 简单的洗了把脸,由卫兵为他穿上盔甲,戴上银盔,李仲辰又把纯钧剑挂在身侧,走出账外,翻身上马。 大司马眼见李仲辰走出账外,立马迎了上去。他在此已经恭候多时了,只见他一抬手,传令兵立即会意,很快,整个巴军被集结了起来。 “诸位,今日我军将要进行更加艰苦的战斗,前方就是敌人的老巢,大家有没有信心打赢这一仗!李仲辰骑在马上,对生前全副武装的巴军将士说道。 ”必胜,必胜,必胜!“看来是昨晚上将军们有教过,李仲辰这么一问,立即得到了山呼海啸的回应。 李仲辰感觉有点飘飘然,原来总是在电视上看大阅兵,穿越过来的之后当已经有几次这样的经历了,可是现在一听到士兵们的回应,还是觉得很爽。 “好,军心可用,大司马,整顿军队,我们出发,目标义城!”李仲辰边说,边举起手中的纯钧剑,直指前方的义城。这个造型非常的帅气,李仲辰稍稍多摆了一会。 不到一炷香的功夫,巴军就开赴到了义城八百米外,这是比较安全的距离,即使是站在城墙之上,弓箭也射不到巴军。 应人方面,元罗要比李仲辰起的早的多,或者说,元罗根本就睡不着。 从昨夜得到战书,或者说从他得知李仲辰所率的巴军已经到了城外的时候,他的心中就片刻难安。他从昨天晚上到今天早上一直在屋中来回的踱步,甚至一不小心还碰翻了桌上的茶杯。他来来回回的思考到底应当怎么应对李仲辰的巴军。虽然他应人部落还有接近一万人的大军,可是他心中知道自己的底子有多少。 在得知李仲辰将要带领巴军来攻打应人的时候,应人部落的常备军只有区区的五千人,一听说李仲辰带了足足一万人,本着人多就是心安的原则,元罗强行征招了二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的所有青壮年凑足了一万人。所以,应人部落的军队其实也是新老夹杂的,就拿李仲辰消灭的先头部队来说,里面就有两千人左右的新兵。 而现在,经过李仲辰这么一全歼,真正有战斗力的应人军队只剩下区区五千人,而且其中还有一半以上的新兵。如今又凑到一万人也是迫不得已,这是元罗在听闻李仲辰穿过恶鬼岭之后才着手征召的,满打满算才训练了不到五天,指望这些老幼在如此短的时间里形成什么特别强的战斗力,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且最重要的是,从来没有人能够,或者说想要越过恶鬼岭来攻打义城,毕竟应人部落也不是什么有油水的地方,区区一个土城,不只是楚国看不上眼,就是李仲辰的便宜老爹都看不上。所以结果就是,元罗或者说应人军队,上到将领下到士兵,即使是老兵,也从来没有守城的经验。元罗现在已经快要挠破头皮,他在思考,生怕自己在城中的布置有什么缺漏。 相对于元罗急得团团转,李仲辰就舒服多了。他当然也不会攻城,可是大司马程城会呀,能者多劳,李仲辰只要做到知人善用就可以了。在去年攻打楚国的战争中虽然以巴国的战败而告终,可是在战争开始的阶段,巴国一度占领了楚国的几个城池,要不是因为最终人数上的绝对劣势,鹿死谁手还未可知。 但即使是这样,大司马程城也在战争之中体现出了极高的攻城水平,而且楚国的城远比义城要难攻的多,就义城这种结构,连个瓮城都没有,一旦攻破了城门,那基本上就宣告战争结束了。而且上一场战争还给大司马积累了经验,他比原来还要厉害的多。 这一点,从巴军严整的军阵就可见一斑。 李仲辰一挥手,立刻有大嗓门的士兵冲了出来,高喊:“里面的应人听着,快快打开城门,放下武器,迎接我巴军入城。” 正文 第二十七章 小将 就在李仲辰和大司马说话的当口,战场上的两人在这短短的一会功夫又交手了几十次手。 两人互相盯着对方,坐下的马也都喘着粗气。他们心中都知道遇到了生平的大敌。 元昊的双手有些颤抖,连带着手中的长枪也微微的颤抖着。反观百夫长这面,只见他深深的喘了一口气,未握枪的左手突然变了个运气的姿势,只一个喘息的功夫,右手就渐渐不抖了。 元昊这身本领,一看就是因为先天根骨的优质,也就是俗话中说的天生怪力,骨骼惊奇,加上后天多次在丛林中与猛兽搏杀练出来的。反观百夫长这边,从他刚才摆出的姿势来说,分明是一种极高深的运气法门,他大概属于内外兼修的强人,加上战争中练出的一手简便利落的枪斗功夫,整个人的实力十分强大。 远处李仲辰看了百夫长手上的活计,又进一步确定了心中的想法,这和他练的功夫如出一辙,如此看来对方果然和大司马陈城大有渊源。 战场上两人对视一眼,都看出了对方眼中的杀心,战斗到了这个程度,两人之间都不可能再退后了。一旦谁先胆怯了,那迎接他的多半是致命的一击。 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两人一拉身下的坐骑,两匹还喘着白气的骏马又飞奔着冲向了一起。 只见元昊凭借着马的冲刺之力一枪直插向百夫长的胸膛。这是要命的一枪。 百夫长双目一凝,一个侧身躲开了致命的一刺。反而是右手一个扭转,直刺元昊的侧肋。 元昊左手一拉,收回半截枪杆,一个挥动,隔开了这一刺,但尽管隔开了,衣服却被划开好大一个口子。鲜血一点点的晕开。 远处观战的李仲辰不禁握紧双拳,暗道一声“好!”。 易边再战。两人都死死的看着对方,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细节。 元昊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双手麻木,尤其是刚才那一刺,甚至伤到了他的筋骨。就在此时,他的额头上突然的的落下一滴汗。 生死相争,机会只在转瞬。 眼见一滴汗遮挡了元昊的视线,元昊已经不得不分神,百夫长突然间枪用刀法,自上而下就是一记重劈。 元昊听到自上而下的枪风之声,右手举起长枪,向外挥去,要格挡下来。 百夫长隐藏在盔甲下的双臂突然青筋暴起,握枪的双手也握的发白。长枪突然之间在空中变相,枪身绕过元昊的长枪,改刺向元昊的头颅。 元昊一时之间回枪不及,只能扭转头颅,只听见“啊”的一声,元昊扭转不及,一只耳朵飞了出去,带出大片的血花。 城墙上元罗看着这一切,牙齿咬破了嘴唇。 反观李仲辰,则激动的连道三声“好,好,好。”同时为百夫长这一套变招连连拍手 他是第一次在电视之外看到这么精彩的武斗场面,而且重点是巴军的小将现在站了上风。大司马的嘴角此时也有轻微的上扬。 视线回到战场之中。元昊被挑下一只耳朵之后,一个侧蹬,借着力道,一个懒驴打滚从马身上飞了下来。百夫长暗道一声可惜,只要对方再犹豫一秒,百夫长就可以变刺为削,砍下元昊的头颅。 接下来的场景就像是遛狗一样,一边是骑在马上不断出枪攻击的百夫长,一边是四处逃窜,挡来挡去,灰头土脸的元昊,一柱香不到的功夫,元昊身上至少挂了十三处彩,其中最重的在右臂,现在已经完全耷拉下来。元昊换到左手持枪。艰难的抵挡来自百夫长狂风暴雨的攻击。 在场的所有人都知道,元昊的死只是早晚的事。 元罗转头看向自己的将领。所有的人都一脸的沮丧,还有意避开他的目光。元罗心中长叹,“不是叔叔我不救你,实在是我应人无人啊。” 战场上,只见百夫长抓住机会,乘着元昊迟钝的一瞬间,一枪穿胸而过,元昊双眼圆睁,吐出一口鲜血。 百夫长右臂一用力,元昊的尸体一下子被跳了起来。整个巴军顿时传出“必胜,必胜!”的呼喊。他眼睛看向应人,无人感与我对视。 百夫长放下尸体,枪尖一过,尸首分离,他侧身左手拿起元昊的头颅,右手提着长枪,策马回到了阵中。 在这个时代,阵斩敌将是莫大的荣誉,百夫长策马回来的途中,所有的巴军都主动让路,目光灼灼的看着他。 百夫长回到李仲辰身边,把头颅放在身旁,他单膝跪地,向李仲辰行了一礼。 “大王,属下幸不辱命!?” “好好好,你不错!”李仲辰看着眼前的小将又看了看旁边的大司马程城。 “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大王请讲。” “你是不是姓程??!” “这禀告大王,属下程乾。” “大司马,你不想说些什么吗!”李仲辰突然转头看向大司马。 “这,不错,正是犬子。”大司马眼见瞒不下去了。只能说出实话。 原来眼前的人不是别人,正是李仲辰的小舅子,嫣儿的哥哥,大司马的儿子,程乾。 李仲辰没怎么惊讶,毕竟他早就猜到了眼前之人的身份,他的熟悉感也不是空穴来风,他和嫣儿大婚的时候一定见过程乾。况且你看看大司马再看看程乾,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面刻出来的好不好。 旁边几位将军已经炸开了锅。 “大司马,这是你的公子?”冯超一脸的不可置信。要知道,在他看来,程乾的武力还要高于他。果然是虎父无犬子啊。 “不错!”大司马的回答之中带着骄傲。引得旁边几位将军纷纷侧目,目瞪口呆。 “程将军这次阵斩敌将,记大功一次,此战过后再行封赏。“李仲辰知道此时不是讨论的时候,战机稍纵即逝。 “是,大王!”诸将微微拱手,都回到各自的阵前,整个巴军推进到城外五百米。 反观元昊带出来的三百士兵,一见到他们的将军死了,立刻连手中的武器都扔了,逃也似的向城门跑去。 正文 第二十八章 原来是他 正文 第二十九章 免战牌 三百巴军眼见元昊被程乾阵斩了,全吓得兵器也不要了,飞也似的往回跑。可是这到嘴的肉,李仲辰怎么可能让他飞了,现在的局面可和原先不一样,每消耗一点敌军的人数,攻城的时候也就更好打一些。 于是乎李仲辰一声令下,巴军缓缓的推进。与此同时,一千名前军的弓箭手也拉满了弓弦。 人能跑过箭吗,答案是否定的。 只是一轮齐射。三百人全倒在了义城的城门前。只剩下的十几个侥幸存活的,也大多不能动弹半分,他们都受了重伤,疼的疯狂的呼喊,希望城墙上的人能救他们回去,惨叫声传到了每个应人的耳朵里。 可是,他们的呼喊所带来的效果除了让城墙之上应人军队更加的恐惧,没有半分其他的效果,没有一个人敢在此刻打开城门放他们进来。元罗皱着眉头,瞪着泛着血丝的小眼睛,舌头舔舐着咬破的嘴角渗出的血。他一狠心,三步并作两步来到城头,一把超过旁边弓箭手中的弓,拉满弓弦,只听得“唰”的一声,箭没有朝敌军,反而朝叫的最大声的应人伤兵射去。箭身穿过伤兵的胸口,顷刻间,所有的人都不再说话。 “扰我军心者,杀,弓箭手,放箭!” 听了元罗的命令,城头上的几名弓箭手立刻把弓箭朝向这十几个伤兵。十几个伤兵怔怔的看着昔日的同袍现在反而对准了他们,几个人不禁破口大骂:“元罗,你不得好死!你这个畜生“ ”生“字还没说出口,喉咙上就插上了箭枝。 元罗是真的果决,你说他当机立断也好,心狠手辣也罢,总之一时之间,应人的士气被稳住了。 李仲辰骑在马上,远远的看完了这一出闹剧,他回头看了一眼大司马,大司马轻微的点点头。君臣之间都明白,眼前的元罗足可称的上是一位高明的武将。 就在李仲辰准备命令大军试探性的攻城的时候。元罗转身回到原来的位置,对着旁边的传令兵说 ”挂免战牌!“ 元罗甚至现在手下大将被斩,士气正是最低谷的时候,贸然开战,恐怕会损失不少,所以他决定暂时休战。 李仲辰远远看到城墙上挂出了免战牌,脸色竟然没有丝毫的沮丧,他再一次转头看向大司马,君臣相视,都不禁笑出声来,旁边的程乾一脸懵逼,心说这两个人是怎么了,见对方挂了免战牌反而这么高兴,是失了智吗。 这一切都要从昨晚安营之后的君臣密谋来说。 孙子兵法谋攻篇第三上有云:“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其下攻城。攻城之法,为不得已。修橹轒辒,具器械,三月而后成距闉,又三月而后已。将不胜其忿,而蚁附之,杀士三分之一而城不拔者,此攻之灾也。”兵者不祥之器,圣人不得已而用之 李仲辰不太记得孙子兵法的全文,但他知道,攻城战是对攻击的一方最为不利的。按照孙子兵法的说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战之,敌则能分之,少则能守之,不若则能避之。你想要攻城,最少要三倍于守军的人数或者说是实力。而这一点,现在的巴军达不到。 根据昨晚君臣二人的分析,巴军的作战能力大概在应人的两倍以上,但是离三倍还有一段的距离,如此一来,贸然的攻城,一定会死伤惨重。而巴军重整旗鼓的这大半年的时间,一共才练出了一万人左右的新兵,就算加上老兵,也只有一万五千人。如果打一个应人就损失了五千人,那李仲辰还谈什么称霸中原,要知道,现在的每一个士兵都是李仲辰以后扩大军队的中坚力量,每少一个人,增加军力的脚步就会慢一些。而一旦慢下来,就等着被灭国吧。 想到这一点,君臣二人都觉得不能硬拼,要智取。 那么怎么智取呢?要知道,古代的攻城战争中攻城的一方是有选择权的,一个城有四个城门,你可以选择主攻一个,也可以选择分而攻之,甚至不攻击,而选择围城。而李仲辰和大司马的决定就是围城。 按照孙子兵法的说法,十倍于守军的军队才可以围城,那么为什么李仲辰会选择围城呢? 首先,应人只有这一座城,不到万不得已,他们是不会选择弃城而逃的,留的青山在什么的都是屁话,只为了这一座土城,应人部落奋斗了整整十年。 那么,料定了他们不会弃城而逃,就没必要在每个城门外都广布兵马,只需一小股兵马和一队探马,阻止他们出城运粮和打猎就可以。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义城之中原本只有一万余人,其他的应人广布于应人部落所在的大片土地上。此次突然聚集在一起,乃是元罗得到消息以后迅速召集过来的,时间紧迫,所以这些人根本来不及携带粮食。而城里的粮食原本是支持一万人三个月所需的,现在反而要支持四万人,就算减少老人孩子的供给,也绝对撑不过一个月,况且应人部落的一部分口粮是靠山林中的野兽,刚刚打的猎物也就只能保证几天的新鲜,所以粮食问题是致命的。 反观李仲辰这面,沈章在李仲辰誓师离开江州之前就着手为巴军准备了三个月的粮食,李仲辰离开边界的时候带了一个月的粮食,就在这两天,剩下的粮食陆陆续续的送到了,所以李仲辰是一点都不急,他有的是和应人耗下去的资本。 此番李仲辰第一次攻城,乃是为了试试应人的斤两,原本也没有一次要拿下义城的意思。让他没想到的是,阵前斗将竟然出现了程乾,关键是还做到了阵斩敌将,大大的降低了敌方的士气,看对方挂出免战牌的表现,看来这个被阵斩的敌将一定是应人部落数一数二的强人。这不得不说是意外之喜了。 李仲辰看着大司马点了点头,大司马程城立刻会意。他伸手招来传令兵。 ”鸣金收兵。“ 随着号角的声响,巴军如同潮水一般慢慢的退走,李仲辰调转马头,回头望了一眼城墙上的元罗。攻城战才刚刚开始。 正文 第三十章 搜集的乐趣 元罗现在很郁闷,很烦躁 仅仅是和巴军的第一场战争,他就损失了自己最喜爱或者说是麾下最强的武将,甚至还赔上了三百精兵。而反观巴军,竟然是毫发无伤,只是损失了一些箭枝而已。 但这还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人心。 为了暂时稳定住士兵的情绪,元罗不得不采用了铁血手段。这一手段当下的效果确实是立竿见影,应人士兵的士气被稳定在了一个水平线上。但元罗发现了一个问题,几乎是所有的士兵,甚至包括一些将领,看他的眼睛之中都夹杂着一些别样的情绪。 元罗知道,他是失了人心,他的这一做法会让很多人有一种强烈的危机感,害怕下一个被牺牲的就是自己。但是情势所迫,元罗现在已经管不了那么多了,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守住义城,击退巴军的进攻。一旦义城被守住了,巴军退兵了,那么大家记住的只会是元罗的英明决策,而不会揪着他今天的决定不放。 相比于元罗的烦躁,李仲辰要开心的多,或者说李仲辰就完全是元罗情绪的对立面。一来,李仲辰的攻城战,第一仗就得了小胜,还阵斩了敌将,极大的提高了巴军的士气,压制了应人的士气二来,李仲辰又得到了一员虎将。相比于第一点,其实李仲辰更看重的是第二点。 这就好比你在玩三国争霸一类的策略游戏,你每得到一个叫的上名字的武将,或者历史上有名的谋臣,都会倍感幸喜。李仲辰现在就是这么个状况,大司马程城就好比是系统自带的级新手武将,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李仲辰都很难再找到一个比肩大司马的牛人,那么级的武将就成为首选,而程乾此时正是一个级武将。而且,因为他是大司马的儿子,从小熟读兵书,受到大司马的指点,李忠辰有理由相信,他绝对是一个潜在的级武将。 说回正题,在战国这个时代,名士和名将是一个国家的重大资源。智谋和武力,往往能改变一场战争的走势,甚至改变强弱对比。所以说得到一个名将,更胜千军。而程乾虽然还算不上是名将,只能算的上是一员虎将,但是,他有一个最重要的身份他是李仲辰的小舅子。 也就是说,他是一名完全可以信任培养的潜在名将,忠心百分之百,而且最让李仲辰看重的一点,他没有因为父亲是大司马就走捷径,他的百夫长,完全是他在战场之上通过杀敌累功而获得的,如果不是今天被李仲辰识破,恐怕他还是不会暴露自己的身份。当然,也许是大司马觉得自己的儿子可以出来露露脸了,才给他使眼色,让他请命出站。 但不管怎样,李仲辰越看自己的大舅子越喜欢,诸位不要想歪,那是男人之间纯粹的欣赏。 程乾站在大帐里已经很久了,帐里只有李仲辰和他两个人,李仲辰已经怔怔的打量他很长时间了,可就是不说话,这让程乾很是尴尬。 “大舅哥,你瞒的我好苦啊!天天在我眼皮底下,我竟然不知道就是你!“李仲辰看了一会,终于开口打破了沉寂。 ”大王,莫要折煞属下!“程乾听李仲辰喊他大舅哥,一时之间慌得要死。 ”无妨,现在大帐之中只有你我二人,我们就当唠唠家常。“李仲辰倒是不在乎,比较他骨子里还是个现代人。 ”那好,但凭大王吩咐。”李仲辰可以不在乎,程乾可不行。虽然战国之时,君王与重臣之间往往更像是朋友,比后世要亲密的多,但他程乾一来不是什么重臣,二来他和李仲辰总共也就没说过几句话,虽然有嫣儿的这一层关系在,但程乾还摸不透李仲辰的性子。 “不用这么拘束,嫣儿和我交谈的时候常提起你,说他的哥哥武力惊人,离炼精化气也就临门一脚了。” “不敢当,我这妹妹比我资质要好的多,我虚长他几岁,内气却差不多,大王才是练武的奇才,这才几个月,恐怕已经快要突破筑基中期了吧。”程乾一听李仲辰说起他的妹妹,心中稍安,知道李仲辰是在向他示好,他看了几眼,便只李仲辰也修习了他程家的功夫,而且练得不错。 “好了,不说这些,你这次阵斩敌将,为大功一件,说说吧,你想要什么赏赐!”客套话说完了,李仲辰回到正题。 “但凭大王吩咐!”似乎所有人都会这句万金油的话。 “好,我军现在每千人都由千人将,我也不好贸然调度,这样吧,我从我的中军之中给你抽出五百人,你自领一军,只听我调度,等到回去之后,我军再招新兵,我放你一个将军的位置,你看如何。”李仲辰思来想去,觉得这是最稳妥的处理办法。 “是,大王!”程城双手一举,行了一个军礼,脸上露出一点点喜色。 “你先不要高兴,这次让你自领五百人是有任务的?“ ”大王请讲。“听到有任务,程乾反而高兴起来了。 李仲辰轻轻的点点头,他很满意程乾的表现。 “你的任务就是每天领着这五百人去义城北门给我叫门,他一日不出来,你就一日不停的叫,叫到有人出来为止!”围城战的精髓就是消磨防守方的耐性与士气,逼迫他们出城一战。 “臣领命!”程乾还以为是什么大任务,原来就是个单纯的骂战。 “你不要小瞧了这次任务。你负责的是吸引应人的目光!“ ”是!“程乾看了看李仲辰,李仲辰一摆手,程乾立刻会意,退出帐外,拿着李仲辰的手术召集他的兵马去了。 翌日一早,天刚刚蒙蒙亮,程乾就策马在义城北门之下叫骂起来。程乾出身将门,不会什么太难听的话,但是别忘了他手下可是有五百精兵的,这五百人入伍之前大多是乡下的糙汉子,什么骂人的话那是滚瓜烂熟,直骂的义城里面和城墙山的应人军队火冒三丈,狠不得从墙上跳下去和巴军拼命。但是因为元罗命令,他们只能忍着。 忍着忍着也就习惯了,胆气也就没了。 正文 第三十一章 虚虚实实 却说那边程乾在李仲辰的授意之下堵了几天的城门,这边李仲辰和大司马也没闲着。 李仲辰把巴军所有的三千名弓箭手聚集到一起,让应人深深的明白了什么叫火力压制。他奉行圣祖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套路,今天在南门放放箭,明天又在西门擂擂鼓。偏偏李仲辰和程乾还不是在同一时间叫门,往往是程乾早上叫门,等元罗过去,然后李仲辰再率领大军在另一个城门口叫骂。 如此一来,搞得元罗就像是一条狗,在城墙上转来转去,他的机动兵力也跟着他转,活像是在遛狗。 一眨眼就过去了五天。就在这五天时间里,最少有六七百的应人中了流矢,死了少说有一百人,很多应人受了重伤。而反观巴军这边,却只有一个倒霉蛋冲的太猛,被应人只有两百来米射程的劣质弓箭给射死了。哦,还有两个人被城外的石头崴了脚,这就更加尴尬了。 元罗明知道叫阵的程乾后面不一定有多少巴军,可是他还是不敢冒这个险。万一他一率军出城,对面身后立刻出现李仲辰的大军,给他来个分割包围,那他真的是要悔到肠子都青了。所以元罗还是压着应人士兵的火气,他现在的原则就是忍。 人就是这样,忍着忍着就习惯了,现在应人一个个像霜打的茄子一样。 可是,你元罗是可以忍,但李仲辰可不会因为你忍就退兵的。 这样又过了两天,就在第八天的时候,李仲辰看准元罗和他带的援军疲于奔命,一时之间赶不到南门,竟突然下令强攻了一次南门。这一次攻击,虽然最后因为元罗紧赶慢赶的赶到了,而李仲辰又不想让巴军有太大的伤亡,所以最终撤兵。但是元罗还是觉得心有余悸。因为李仲辰的巴军竟然借着箭雨对城头的压着,硬生生的推进到了城墙外五十米处,眼看就要登城了。 一想到对面差点攻破了城,他的心里就凉飕飕的。 于是乎后面的几天,元罗每天都心惊胆战的,他的一万人马其中的八千人分布在四个城门,而他则带着两千人的精兵四处补防,只要一听到消息,他就立刻动身,丝毫不敢停留。 然而,后面的几天都相安无事,李仲辰只是派出了几百人去各个城门口叫喊骚扰而已,而除开这几百人和程乾带的五百人,巴军的大部分人马都在休整,而应人则疲于奔命。 转眼之间,从李仲辰率军来到义城之外算起,已经是半个月过去了。气温也逐渐走低。 就在元罗见几日无事,心中稍稍舒了一口气的时候,四长老给他带来了一个坏消息。 前面说过,应人部落除了元罗这个头领之外,还有五个长老。 其中大长老和二长老都因为中了引蛇出洞的计策死在和巴军的交手之中,这就只剩下三位长老了。其中三长老驻守在程乾一直在挑衅的北门,五长老则驻守南门。只有四长老是个例外他因为会一点算数,所以负责统计和发放粮食。而现在他要给元罗带来的,就是关于粮食的消息。 元罗自然知道四长老是主管粮食的,此番见他如此召集的来找自己,他就知道粮食上一定出了大事,恐怕事情不妙。 ”首领,粮食出问题了!“四长老也不废话,直接开门见山的说。 “我军还有多少粮食?还能挺几天!”元罗皱紧了眉头,几天的战事让他看上去至少老了十岁,他直接问到了最关键的问题。 “我们的粮食原本是够一万人三个月用的,现在这么多人,最多够一个月用了,而现在已经过去了十五天。后面“四长老如实相报,欲言又止。脸上充满凝重。 ”什么?只有十五天的存粮了?怎么这么少?没有别的办法吗?“元罗的眉头皱的更深了。 ”没有了,十五天已经是我们的极限了。这还是我减少了妇人和老弱病残的配给,给他们每天只吃一顿才省下来的。主要是这几天我军粮食消耗太大了。“ “你有什么办法吗?说来听听。”元罗好像一下子被人抽干了力气,坐在城头上,有气无力的问。让他带兵打仗他在行,可这后勤保障的问题,他就没办法了。这实在是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兵马未动,粮草先行,果然是至理名言。 ”我也没有办法。“四长老摆摆手,动脑子从来都不是他擅长的,况且现在的形式之下,谁来也想不出好办法。 元罗心说我要你这个废物有什么用,他咬咬牙,一只手撑着地,突然站了起来,口中喃喃的说: ”看来只有孤注一掷了,这城恐怕是守不住了。” 这边元罗刚刚狠下心来做了决定,那边李仲辰也正在和大司马分析战局。 “大司马,你认为现在的情况如何?”李仲辰虽然心中已经有了判断,可他还是习惯性的请教大司马。 “大王,臣以为根据探马的情报和我们日前的推算,应人部落现在的粮食最多再支持他们半个月,如果我是巴军将领,我一定不会等我还剩三两天口粮的时候再出城,那样就是能突围,也走不远。”大司马一副成竹在胸的表情,这不是自负和骄傲,这是多年军旅生涯的经验之谈,或者说是对人心的绝对把握。 “大司马的意思是?”君臣之间问答的乐趣就在于互相抬一手。 ”臣以为,就在这几日,前后不超过三天,应人必然会出城逃跑。“大司马说着顿了顿,”而且能确定的是,应人必然南逃,因为六大部落之中与他们交好的只有乌人部落,朝其他的方向跑,无异于自寻死路,绝对会被吞并。“ ”好,好,好,那我们就以逸待劳,在南门外等着应人出来。“ 李仲辰想到了前面,但他还真没有想到应人从哪边出来,,他相信大司马的判断。 名将不愧是名将,战场之内的胜负往往战场之外就已经决定了。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夜色朦胧 从这几日的交手可以看出,元罗是一个相当果决的人。他既然决定了要弃城而逃,就绝对不拖泥带水。 这边他刚刚一下定决心,就立刻开始着手准备。 “四长老,你现在就去把所有的粮食准备一下,用最快的速度!”元罗的语气变得尖锐。 “好,我这就去!”四长老虽然天生不爱多说话,但却是个能办事的人,此时元罗一发出命令,四长老立即从城楼上下来,骑着马,飞也似的朝仓库的方向奔去。 “传令兵,你去通知守城的诸将,都清点一下自己的人数,武器装备,然后让他们来议事厅!” 传令兵的动作很快,半个时辰不到的功夫,整个应人部落开始暗潮涌动,百人以上的将领都得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首领准备带他们弃城而逃。 一个时辰之后,各个城门的主要将领办完了元罗交代的清点工作,都来到了议事厅。 “元罗,这是怎么回事,城守的好好的,为什么要弃城?你是不是糊涂了,这可是我应人多年的基业!怎么能说弃就弃?“三长老是个火爆脾气,一听要弃城顿时炸了锅,此时全然不顾元罗的面子,直呼其大名。 旁边的将领们也纷纷皱着眉头,他们需要元罗的一个解释。 ”你以为我想弃城?如果能守的话我不想守吗?四长老,你来告诉他为什么我要做这个决定!“元罗被三长老的话激的有点生气,但他毕竟是头领,一定程度上还是要保持风度。 元罗这么一说话,顿时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四长老身上。 四长老不习惯众人这么看他,他慢慢的向前走两步,想想又退了半步,这才清了清嗓子,硬着头皮开口说道:“我们的粮食不多了?” “粮食不多了?还有多少?”三长老面带疑惑,问出了所有人的心声。 “最多只够我们再坚持半个月!多一天都没有了。“四长老的声音依旧平静,平静的发冷。但在场的人却一点都不能平静了。 经过这半个月的守城之战,但凡明眼人都看出来了,李仲辰的巴军根本没有半分要强行攻城的意思。或许是不想有太大的伤亡,总之他们的战术就是长时间的围困与骚扰,和应人拼耐性,拼消耗。 诸位将军自问耐性还是有的,可是这才刚刚过去半个月,你这边却突然告诉守城的将领们说我们的粮食不够了,没法和人家拼了,必须要弃城了。这无异于是一个晴天霹雳砸在脑袋上,也难怪他们一时之间不能接受。 议事厅之内陷入了长时间的沉默。所有人都不说话,连急性子的三长老也好像没了脾气,双眼直盯着自己的脚,像犯了错误的小学生一样。场面一度非常尴尬 “诸位,大丈夫能屈能伸,现在巴军势大,我们不能与其硬拼,所以只能先避其锋芒,等到我应人缓过这一阵儿,定叫他巴国永无安宁之日!”元罗深知这一次恐怕有的缓了,而巴国也不是想欺负就能欺负的,但为了振奋士气,他还是只能这么说,他要给在场的诸位信心。 将领们一听他的话,渐渐缓了过来。见将领们都抬起头了,元罗说出了心中的计划。 “大家出了这个议事厅之后,立刻回去着手准备,巴军虽然在围城,可他们人手不够,所以必定会有缺口。明天夜里子时咱们趁着夜色从南门出发,避开巴军,去南面乌人那边避一避风头!” “首领,那老人和孩子怎么办?”五长老开口问道,他知道长途行军老人孩子必然是累赘,此次恐怕不能善了。 “我应人这次是要南迁,长途跋涉,原本就耗费精力,哪还有精力管那么多。所以这次除了一万士兵以外,我们只带一万壮妇,剩下的人都留在城内!”该狠下心的时候元罗真的是一点也不含糊,如果他生在三国,恐怕也是个枭雄的角色。 “这”五长老有些犹豫。 “这什么这,都到了这个时候了,哪还管得了那么多,现在他们只能自求多福了,我看巴国的国君不像是个弑杀的人。应该不会赶尽杀绝的”元罗一摆手,打断了五长老接下去的话。 “好吧,一切听首领安排!”五长老叹了口气,他也知道改变不了什么。 很快,将领们都急匆匆的从议事厅出来,去整顿兵马去了。 一夜无事。 第二天很快就到来了,程乾一如既往的履行着自己的职责,在北门叫阵,但他的眼睛却总是往远处望。应人也一如既往的高挂免战牌,任凭巴军如何叫骂,还是死不出战。 这一天,巴国的大军攻击的是西门,依旧是箭雨骚扰,只是比平时要少的多。带兵的将领也不是李仲辰,而是换成了冯超。 所有一切都显得有些诡异,但应人将领的心思现在已经全然不在战场上了,他们更多的是想着晚上该如何整军逃跑,所以根本就没有发觉到巴军的异样。而这或许将成为他们致命的纰漏。 不到午时,见今天的任务完成了,程乾和冯超几乎在同一时刻鸣金收兵。两股人马渐渐的汇成一股,向巴军的驻地归去。 三长老站在北门城楼上,眼见巴军撤军,心中长长的舒了一口气,提起来的心也渐渐放松下来。他坐在城墙的阶梯上,一言不发,静静的等待着夜色的到来。 现在已经是十一月中旬,天色黑的比较早,很快,就见日头偏西,天黑了下来。 渐渐的,应人的军队从城楼上一点一点的撤了下来,逐渐汇聚到义城中心的校场之上。元罗眼见没有什么风吹草动,心中安定下来。士兵们吃过晚饭,等一万名壮妇一到,掐算着时间也差不多了。元罗大手一挥。整个应人军队加上一万壮妇从南门鱼贯而出,借着夜色,也不敢点灯笼,出城向南方逃去。 夜色朦胧,月光清冷,神秘中却透露着凶险。伴着初冬的点点寒露,元罗没由来的打了个哆嗦。 正文 第三十三章 埋伏 就在元罗以为将要逃出生天的时候,却不知前方李仲辰正等着他。 自前日李仲辰和大司马的一番分析商讨之后,他们就断定元罗会从南门出来,并向南向乌人的方向行军。 所以,李仲辰和大司马在今日早些时候就率大军绕开义城,来到了南门十里外的密林之中。除了程乾带去演戏的五百人和冯超带去骚扰的五百人,剩下的**千人都在李仲辰和大司马的带领下,埋伏在这里,他们就等着元罗上钩了。 “报!大王,前方应人军队已经出城,随军的还有一万名妇人,共计两万人左右。”来报告的探马不是别人,正是变的越来越有经验的王二。尽管元罗夜间行军,甚至不点火把,可他的大军还是逃不过有经验的探马的眼睛。 “好,再探,再报!”李仲辰听到王二的情报,顿时觉得非常的激动,要知道,他和大司马虽然判断元罗必逃,大概也就在这三两天了,但还是没想到他竟然跑的这么早。 李仲辰甚至已经做好了在这里蹲守好几天的准备,连干粮都带了三天的。但让他没想到的是,这才第一天,就要遭遇了。这倒是省了李仲辰等待的时间。 元罗出城已经一炷香的时间了,因为带着一万妇人,所以应人军队整体走的不算快。一炷香的功夫,紧赶慢赶,才走了五里路。 这一路上,元罗总觉得有些不对,似乎路上太安逸了一些。晚上除了有点冷,竟然没有遇见一个巴人。大军越往前走,他这种感觉越深,眼见几百米之外一片黑暗,他突然感到针芒在背。这或许就是男人的直觉吧 元罗快步向前,极力向前方看,可是现在是子时,是一天之中相对最黑暗的时刻,仅凭着常人的目力,是无法看到前面的情况呢,他只能听见风吹动树叶的“哗哗”声响。 “爹,你在看什么?”离开义城之前,元圆被放了出来,这两天可把他给憋坏了,关了这么多天,他算是想明白了,现在的巴军就是祖宗,应人碰不得。 “有你什么事!你给我一边去。”元罗现在一看到元圆就烦,他刚刚想着是不是要准备派人去前面探探,又被元圆打断了。 “爹,我。。。”元圆心中委屈,但他也知道现在老爹正在气头上,为了避免成为出气筒,他只能悻悻的离开。 元罗被元圆的出现搞得很烦,也没心思派人去探路了。 就在元罗和元圆说话的当口,他们浑然不知已经暴露在巴军弓箭的射程之中了。 李仲辰虽然看的不是很真切,但他还是能大致看到前方黑压压的应人大军,他们的先头部队已经步入了巴军弓箭的射程,现在李仲辰就等着他们全部进来了。 “报,大王,前方发现应人军队,现已完全进入我军射程。” “好,传令兵,点火把!”李仲辰听到消息,知道机不可失,立刻通知传令兵点起火把。 元罗这辈子怕是也没有见过这样的一番景象。当他的队伍进入林中之时,前方突然出现一抹火光,紧接着就从一抹逐渐变为了一片。 “是巴军,我们中了埋伏,快撤,快撤,退回城中!”元罗看到火光,怎还不知道是遭了算计,当下就选择撤退,他边喊边朝义城的方向跑去。整个应人也随着元罗的叫喊动了起来, 可是,人永远没有箭快。 就在李仲辰的第一道火光亮起的一颗,这火光就变成了一道命令,早已蓄势待发的三千弓箭手松开了手中的弓弦,无数的箭雨射向应人。短短的时间,又是三轮齐射。 应人大军此时早已方寸大乱,那三轮齐射不知伤了多少性命。一时之间,士兵的惨叫声,呼喊声,妇人的哭泣声混成一片,加上正是夜间,除了被射死的,也不知被踩死了多少人。 “杀!”成全一马当先,举着火把,杀向敌阵。后面除了李仲辰的卫兵,几乎所有的人都跟着自己的将军开始追击应人。 短短的十里路,从密林到义城南门,仿佛成为了屠宰场。战场之上没有怜悯一词,也从不分男女老弱。一旦发现你是敌军,那就二话不说,上去就是两刀。 这场追击战从子时开打,足足打了三个时辰,等到天亮了,才堪堪结束。巴军的士兵早已经杀红了眼,十里的路上全是尸体。 李仲辰和大司马没有直接参加战斗,他俩只是远远的看着,等到天一亮,立刻让传令兵吹响了退兵的号角。 元罗没有死,同样没有死的还有他的儿子元圆。 如果不是李仲辰撤兵,即使元罗昨晚跑回了城里,恐怕一时之间也守不住义城了,他看着城中幸存下来的士兵,陷入深深的绝望之中。 他的面前现在只有不到六千人,其中两千人还是他带出去的妇女,大多数人身上挂着伤。也就是说,昨天晚上那一仗,应人部落足足损失了六千人的士兵。而且要强调的是,一般能够跑回来的都是殿后的军队,战斗力都是最弱的。 在元罗算着自己手上的牌面的时候,李仲辰也在看着战报。 李仲辰的战报和元罗的不太一样。战报显示,昨夜巴军共歼敌一万三千多人,其中男性士兵五千多人,女性八千多人。因为是夜间作战,无法留俘虏,所以昨夜战斗之前李仲辰就下达了一个不留的指令。一千人失踪 而巴军方面,战死只有大概两百人,重伤五百人,轻伤一千人。其中战死的两百人大多是由于应人临死前的反扑,而轻伤的一些人则有一部分是因为天太黑看不到脚下,被尸体或者武器绊倒。 李仲辰皱起了眉头,尽管昨晚是一场大胜,可他还是觉得巴军的死伤有点多了。但这其实是他太理想化了。冷兵器时代的交战,尤其是近战,要想不死人,这是不可能的。 “大王,现在是否要乘着现在敌人士气跌入谷底的大好时机攻城,臣愿为先锋!”没有参与昨夜的攻城战,冯超心痒难耐,就在李仲辰还在看战报的时候,他冲进了大帐。 “不急不急,现在这座城被攻破只是早晚的事情,我还要在它身上再做点文章!”李仲辰摆摆手,示意冯超先退下。 就在冯超退出大帐的时候时候,大司马程城刚好走进帐中。 正文 第三十四章 仲辰的谋划 这边冯超刚刚从帐中出去,那边大司马程城迈着大步从进来。看他的表情,怕是专为李仲辰而来。 大司马心中现在也有疑虑,他也不明白大好的形式之下李仲辰为什么要喊停。甚至原本在大司马的谋划里,一旦应人部落的大军从南门出来,那么城内就完全没有防守了,程乾和冯超所带的一千人就可以立即从北门进城。这样一来,截断了应人的后路,那么很轻易就能全歼敌军并且攻克义城。 可是,他的这个计策却被李仲辰给否决掉了。 大司马不知道李仲辰为何要否决掉他的计策,从而放弃全歼应人军队的机会,甚至还让他们的残军回到了义城。但当时战况紧急,箭在弦上,而李仲辰又是巴军名义上的最高统帅,所以当李仲辰要一意孤行的时候,大司马也不好再多说什么,毕竟他是臣,而李仲辰是君,君王做的决定,哪怕是错的,也要执行。 但不说不代表认同李仲辰的做法,所以当战事一结束,大司马整顿好兵马,就立即来到大帐。他要找李仲辰要个说法。 ”大司马,你来的如此匆忙,可有什么要事?“见大司马皱着眉头,迈着大步闯进大帐,李仲辰已经大致猜出他要说些什么了,他原本也是要和大司马说清楚的,既然大司马来了,那就正好。 ”大王,现在应人的残军已经退回义城,臣不明白现在为何不攻城,为何要放虎归山,请大王示下!“大司马也不多废话,他现在一点也不理解李忠辰的做法,所以直接就问出了心中的疑虑。 ”大司马,你一定觉得寡人错了,对不对?“李仲辰的脸色很平静。 ”臣不敢!“大司马口头上说着不敢,可脸上的表情分明就是你错了。 ”好,我问你,我们此次南征的目的是什么?“李仲辰的脸色也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练兵?打击应人?“大司马从没考虑过南征的目的,在他的想法之中,谁打了巴国就要打回去,或许这就是目的吧。 “不,不,大司马,练兵和打击应人部落都只是附加的东西,我巴国现在最需要的不是这些。“李仲辰心道武将就是脑子轴,一门心思的只知道打仗,从不问问为什么要打。 ”不是这些,那是什么?“ ”人口,更多的人口土地,平坦开阔的土地。这才是我巴国现在要的。“李仲辰越说越激动,他玩过无数的策略游戏,知道人口和土地才是强国的根本,虽然也有练兵的意思在里面,但资源才是最重要的。 ”人口和土地?“你和大司马讨论战争方面的东西,他可以说的头头是道,可是一旦说到其他方面,他就有些不明白了。 ”不错,就是人口和土地?”李仲辰顿了顿,从座位上站起来,指着眼前简陋的地图。 “你看看这骆越的广阔之地,如果尽数归我巴国,这平原之上不知能种多少粮食,养活多少人口!你看看楚国,为什么能那么强,还不是因为有三百万以上的人口来支撑,随意就能拉出二十万的大军?而我巴国只有区区五十几万人,怎么和人家打?“ 大司马程城突然感觉像是重新认识李仲辰一样,他从没想过这么远,李仲辰在他心中愈发的高大起来,甚至于超过了老巴王在他心中的地位。 “那么大王为何要留下应人的残军呢?”大司马的语气变得和缓,现在的他像是一个求知若渴的学生一样。 “我问你,骆越总共有几大部落?”李仲辰的目光从地图上移开,看向大司马。 “六个,每个部落的实力都差不多!” “骆越有多大?” “这,不比我巴国小。”大司马哪里知道骆越有多大,他看看地图,大致的估计了一下。 “你以为如果我巴军一个接一个的打下去,要打多久,要损失多少人!” “这,臣有把握如果是一个一个打下去的话,能把损失控制在五千人之内。”大司马边答边觉得心中一股寒气,这一万人要是打得只剩下五千人,那基本上也就废了。要知道,古代再好的军队一般也承受不了七成左右的伤亡。这五成伤亡的预估已经是大司马保守的说了。 “我相信大司马的实力,但是我不愿意让如此多的巴军士兵埋骨在这里,他们都是我日后扩军的根本,每个人都很重要,所以我不准备全打!”李仲辰是相信大司马实力的,“而且,只是一个应人,我军就打了一个多月,如果要是全打,加上整顿的时间,最少要一年时间以上,这时间我们是耗不起的。一来,我军的粮食只够吃三个月的,二来,我也没那么多的时间耗在那里。” “大王的意思是?”大司马试探着问。 “我要杀鸡儆猴!”李仲辰早在打骆越之前就想到了这一招,直到现在才和盘托出。 “杀鸡儆猴?” “不错,应人部落侵犯了我巴国,所以必须要打,至于其他的部落可以派人去谈,尝试收服?” “那大王为何要留下应人的残军,全歼了不是更好?”大司马又转到了战争方面。他刚刚明白了一点,李仲辰这么一说,他又有点不明白了。 “我留着应人是因为一个应人部落分量还不够,全歼了他们还是不能让其他部落感到惧怕,乖乖的臣服。可是要是再加上一个乌人,那分量就够了。“李仲辰边说便看向地图上距离应人不远的乌人部落。 大司马听了李仲辰的话眼前一亮,他终于知道了李仲辰的想法。 ”大司马,你要记住,战争永远不是目的,它只是手段,我的目的是通过战争来让巴国变得更加强大!“ 大司马行了一个军礼,一脸心悦诚服的表情。 借着大司马愣神的功夫,李仲辰过了一把老师的瘾。教大司马和教冯超的感觉就是不一样,前者让他感觉到了前所未有的成就感。 等到大司马出了大帐,发现冯超还在外面等着。 “大司马,大王可有说什么?什么时候打应人啊!真是急死我了。” 大司马闻言一笑:“等着吧,仗还多着呢!”边说着便从冯超身前走了过去。 冯超挠挠头皮,嗯,还是没懂。 正文 第三十五章 阴谋阳谋 什么叫阴谋? 国语越语下:“阴谋逆德,好用凶器。”韦昭注:“阴谋,兵谋也。” 史记蒙恬列传:“赵高乃与丞相李斯、公子胡亥阴谋,立胡亥为太子。” 可见,阴谋往往是暗中所做的事。 放在战场之中,是指采用欺诈,蒙骗等手段,实际意图和真实意图是不统一的。比如三国演义的黄盖诈降。表面看来是黄盖和主将周瑜产生了矛盾,黄盖要带兵投降。其实黄盖是要接近曹军水师放火。 那么什么又是阳谋呢? 与阴谋恰恰相反,阳谋是实际意图与真实意图统一的一种谋划。所有行动与计划都让你看见,知道。同样是三国,曹操取荆州写信给你,告诉你,我要打你。军队大张旗鼓,不掩饰。迫使荆州不战而降。 阳谋带有一定震慑力,有可能使对手不战而屈,这是阴谋达不到的效果。 李仲辰整体上“杀鸡儆猴”的谋划就是一种阳谋。而他现在放着义城不打,要等待乌人援军的做法也是一种阳谋,这就是典型的围城打援。与围点打援有区别 一连五天,依旧是程乾和冯超,每天叫阵和骚扰。但每次都是小打小闹,一点攻城的举动都没有。 时间向前拨转两天,义城议事厅之中,元罗坐在椅子上,低头沉思。 元罗蠢吗?元罗当然不蠢。 他现在的战力大大的缩减,仅剩下的四千人也几乎是个个带伤,战力十不存一。在他的逻辑里,只要巴军全力攻城,别说是三天了,就是一天,甚至一天都不用,他的义城就会易主。可是,巴军却没有丝毫攻城的意思。 那到底是为什么呢?元罗现在想明白了。因为巴军所图,绝不仅仅是他一个小小的应人部落,也不是小小的土城义城,巴王李仲辰的野心恐怕在整个骆越。 明知道李仲辰的目的就是要打击援军,可是现在除了向乌人求援,元罗还有什么办法呢?如果他不求援,那么就算是李仲辰不打他,他也挺不过半个月了。 “爹,我们向乌稚叔叔求援吧!”元圆不知从哪冒了出来,他这两天冥思苦想,终于想到了他觉得非常靠谱的办法,他觉得凭借这个办法,一定能救应人部落于水火之中,而他也能重新得到父亲的信任和宠爱。 元罗现在掐死元圆的心都有了,想他元罗虽不说是智计过人,但起码也算的上是精明,可是他的儿子,是真的坑啊!他心道:你是老天爷派来玩我的吧。 但元罗也知道这就是唯一的方法了,就算是元圆不提,本着死道友不死贫道的想法,他也要给乌人写信求援了。 “那好,我现在就写一封信,你骑快马连夜从南门出去,去你乌稚叔叔那里求援。”元罗的脸上看不出什么,只是平静。 “南门?这”元圆心中惧怕,他才刚刚从南门外的血战中逃出生天,现在心里都有阴影了。 ”你不用怕,你去就好了,不会有人拦你的。“元罗越看这个儿子越觉得失望,他不止是蠢,甚至连点胆气也都没有了。他不禁怀念起战死的侄子元昊,那般的威猛勇武,一马当先,要是他还在多好。 元圆走了,怀着恐惧,带着元罗的信,骑着快马,向南行去。 就在元圆出城南行不到半柱香的功夫,李仲辰已经得到了密报元罗派人去乌人哪里求援了。 他看着眼前的地图,看着应人旁边相距不远的乌人部落,脸上露出了笑容。这笑容有点像是见了荤腥的猫,或者说是见了美女的老色狼。还在单膝跪地的探马王二轻轻的抬起头,瞟了李仲辰一眼,感到很诧异。 大司马也在帐中,听了密报,他随手捋了捋美髯,看来元罗果然已经按照大王心中所料开始了行动。 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如此巨大的一场歼灭战也不会悄无声息,况且李仲辰也没有要掩盖消息的意思。 从李仲辰进攻应人的一开始,各大部落就通过自己的方式密切关注着战局的走向。当然,他们一开始只是想着等巴军撤退之后来残破的应人这里分一杯羹的。 就在李仲辰围困义城的这几天时间,骆越的其他部落也通过各种渠道收到了消息。眼看着战报上的数字,几个大部落都震惊于李仲辰或者说巴国仅凭一万人马就能把应人打得如此只惨烈,而且重要的是几乎没什么伤亡。一时之间,人心涌动,他们也知道,李仲辰现在就是在给他们表演,所以几乎所有部落都在思考着何去何从的事。 但偏偏就有例外,乌人当然也收到了消息,但他们却不是为了分一杯羹,而是想着什么时候派兵支援。 乌人的首领乌稚是真正的莽夫,他一听说应人有难,义城坚持不了几天了,就立刻开始整顿兵马。就在他准备支援的前夜,元圆也正好到了。眼见元圆带来了元罗的求救信,乌稚更是一刻都等不了了,他带着乌人部落所能拿出的全部的一万兵马,浩浩荡荡的开赴义城。 李仲辰得到消息,知道乌人不日便到,于是也开始整顿兵马,清点武器。而大司马则在一旁思考正面交锋的方法,加上应人的残留部队,敌人有一万四千人之多,而巴军还剩下九千多人,要以少打多,考验着一个将领的指挥能力,即使是大司马,也要细细思索。 时间拨回到五天之后。待程乾回营,正是正午时分。 “报,报告大王,义城南面二十里之外发现乌人大军一万,预计两个时辰后可到义城。” “好,继续密切监视敌人动向!待探马走出大帐,李仲辰又叫来传令兵,”命令城南的士兵全数撤退回大营,放乌人进城。 大战就要开始了,一时之间空气也变得紧张起来。 与此同时,在应人部落西南方向数百里之外的,六大部落唯一一个女性掌权的部落之中,一个大约三四十岁的艳丽妇人正在和几个老妇人交流,或者说是密谋。 “卫兵,你去把欣儿叫来,就说有要事相商。” 正文 第三十六章 决战之前 乌稚很是纳闷,一路之上,他是一个巴军的士兵也没有见到,甚至于派出的探马给他带来的消息也是前方并没有巴人军队。他原本以为巴军一定会延续老套路,在路上设伏。他也准备好了随时开战。可是直到他进了义城,他也没有遇见哪怕是一点点的阻拦,整个行军过程顺利的有点让人难以置信。 李仲辰当然不会设伏,原因很多,当然这也是他和大司马商议的结果。 一来,他对现在经历了不少战事的巴军有绝对的信任,巴军已经不是刚刚出征时的稚嫩了,士兵们都见过了血,开始一点点的向精兵转变,一点都不怕和乌人应人的联军正面交锋 二来,埋伏的招式从战争开始,一路之上,他们已经用了多次,所以敌人心中必然早有警惕,再用同样的套路,收效恐怕不会太大,所以完全没有埋伏的必要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在城南埋伏支援的乌人,那么当元罗得知消息之后,肯定会带兵来救。到时候腹背受敌,士兵难免会有巨大的折损,这是李仲辰最不愿意看到的。 如此多的弊端之下,李仲辰完全没有必要埋伏在城南,提前和乌人交手。所以他当机立断,“撤。” 一时之间,义城周围几乎是所有的巴军都回到了义城北门之外的大营之中。 除了探马们还在密切监视敌人的动向之外。所有人都在大营里,或者睡不着觉,拉着旁边的人聊天或者趁着战前再练练长枪的刺法,就像是要考试一样,临时抱抱佛脚或者像狗蛋一样,一言不发,一门心思的默默擦拭着手中的兵器。整个大营充斥着战前的紧张和兴奋。 快到傍晚的时候,乌稚终于率兵进了城,由于害怕巴军的埋伏,最后的几里路他走的格外的小心,连带着行军的速度也减慢了很多,这才耽误了时间。 元罗一听说乌人来了,整个人都好像是松了一口气一般。虽然明知道巴军就是在等乌人,一时半刻根本不会打义城,可谁也不知道李仲辰会不会在某一时刻突然改变了想法,又不想等乌人了,反而率兵攻城。 所以元罗这两天过得那叫一个胆战心惊,他每天都要在城头呆满五个时辰以上,一来为了监视防备巴军,二来也为了及时看到乌人的援兵。 远远看到乌人的大军来了,元罗激动地练剑都扔了,三两步就从城头上飞奔了下来。他支开手下,亲自打开城门,出城去迎接乌人援军。要说元罗原本是个精明稳重的人,现在他这个样子实在是被摧残久了。 “乌稚兄弟,你可算是来了!”元罗眼见乌稚策马而来,上去就拉住乌稚的马绳,说着就要牵着进城。 “哥哥,莫要如此,这可是折煞小弟了。”乌稚心说这可怎么使得,他也是个练家子,一个侧身,便翻身下马,和元罗并行,他的马也被手下的人牵走了。 两人就这么肩并着肩走进城门,后面是一脸谄媚的元圆,再后面是则是一万的乌人大军,天快黑的时候,大军终于完全进了城。 元罗和乌稚一路上都在唠着家常,讲讲兄弟情分,讲讲当年的故事,他们作为各自的首领,已经很久没见了。 这两人因为部落的交好,早年曾一起外出狩猎,共同经历了很多的危险,互相之间又有过命的交情。所以不管元罗怎么想,反正乌稚是把元罗当亲兄弟来看,这不一听说应人大败,就赶忙带着大军来支援。一炷香以后,两人坐在了义城的议事厅之中,终于开始商讨战事。 ”哥哥,你先说说战况吧!“乌稚也不玩虚的,知道此时战况紧急,上来就直奔主题。 ”我应人部落这段时间和巴军交战,前前后后损失了接近两万人,单是士兵,就损失了快一万人。”元罗的语气有点低沉。 “那现在还有多少人?”乌稚比较关心这个问题。 “算上老弱病残,还有四五千人吧!”元罗有点落寞。 “巴军损失了多少,还有多少人。”虽然有情报,但乌稚还想再确认一下。 “巴军?巴军最多损失了不到一千人。现在还有九千多人吧” “我听说应人的几次大败都是因为中了巴军的埋伏?” “算是吧,要不我也不会败得这么快,这么惨!”元罗越说声音越低。 “那就是了,依我看,巴军的实力也就那样,全是靠着埋伏。现在我带了一万的士兵,加上哥哥的四千人,我们就有一万四千人,正面交战,管叫巴军吃不了兜着走!” ,乌稚没有亲眼见过巴军的强大,只是从请报上分析,单纯的认为巴军的实力一般,只能靠奇招。加上为了安慰元罗,把巴军说的很弱。 “乌稚兄弟,你不要小瞧了巴军,巴军的弓箭很厉害,几次战斗,仅仅是几轮箭雨,我应人就大败而逃了!”元罗眼见乌稚又要重蹈覆辙,犯和他一样的轻敌毛病,不免提醒了几句。 “弓箭?哥哥放心,我这次带了很多木盾来,到时候盾牌一顶,管叫他的弓箭没有半分的用处。”乌骓不以为意,“哥哥,待我休息一日,明天我们就和在城外巴军决一死战!” 元罗还想说什么,但转念一想,现在他的粮食已经不多了,乌人如此星火驰援,也必定没有带多少粮食。城肯定是没法守的,城外的决战也是势在必行。既然乌稚如此的有信心,他也不好打击兄弟。 “好,乌稚兄弟先去休息,我现在就写战书,明日,你我兄弟二人会一会巴军!”元罗忽然好像是回过了神,又展现出了枭雄的本色,战斗还没开始,不拼一拼怎知道谁胜谁负。 半个时辰之后,战书摆在了李仲辰大帐的桌子上。 元罗的字不错,战书上龙飞凤舞的写着:明日午时,义城西门外,决战。 李仲辰会心一笑,把战书递给了大司马。大司马扫了一眼,抬起头来,君臣相视,胜败在此一举。 正文 第三十七章 针锋相对 太阳高悬,散发着炽烈的光。天空晴朗,一丝风也没有。 尽管已经算是进入了冬天,可是士兵们却一点都不冷,因为他们的心都是火热的。 战争,就要开始了。 临近正午,李仲辰依言带着巴军陈兵于义城西门五里之外,远远地望向义城的城门。大司马站在李仲辰的一侧,全军将士都站的笔直,整个巴军静悄悄的,没有一丝声响,他们在等待,等待着敌人的到来,这是暴风雨前的宁静。 城门缓缓的打开,乌稚一马当先的冲出来,后面跟着脸色稍稍好看一些元罗,再后面是十几个大大小小将领,紧接着就是浩浩荡荡的大军。 一炷香的功夫,乌人和应人的联军也跟着出来了,渐渐地站出个阵型的样子。两军虽然名为联军,可是站的很是分明。这一点,从他们的装扮就可见一斑。 其中,应人的军队站在最北面,他们手中都是楚制的武器,显得精良一些,服饰上也更加偏向于中原人的服饰,这是因为他们离中原比较近。但他们整体的士气却低迷的很,大多数身上还挂着伤,连日以来的围困已经让他们筋疲力尽了。 相比而言。乌人的精神面貌就好很多,他们站的比较开阔,服饰穿的比较原始一点,只是遮掩住一些相对比较私密的地方,而且大多都是兽皮缝制,布料用的很少。他们之中有盔甲的也不多,只有少量的头目身上穿着盔甲。整个乌应联军,远远望去就像是一群乌合之众。 反观巴军这里,整个军队站成了一个锥型的模样,李仲辰依旧领着他的中军站在最中间,旁边是冯超和程乾。左右两军分站在中军的两侧,与前些日子的雁形阵不同,这个阵法显得更加的锋利,攻击力更强劲。 见全军展开了阵型,两军相距不过几百米的距离。乌稚心知到了立威的时候了,只见他手持两把巨斧,策马上前,高声喝道:“仲辰小儿,可敢与你乌爷爷一战!“ 这货一看就是要出来斗将的架势,尽管昨日元罗已经百般相劝,但乌稚深信自己的实力,他倒要看看巴军里谁是他的一斧之敌。 “贼子安敢辱我家大王,就凭你还想与我大王交手,给我拿命来!”还没等李仲辰答话,眼见李仲辰脸色变得有点难看,程乾双脚一夹马肚子,握着长枪的右手一紧,策马冲向了乌稚。 “来的正好,吃你乌爷爷一斧。”乌稚眼见阵前出现一名小将,想来正是元罗口中的阵斩元昊的人,他也不敢大意,双目一凝,挥着斧子冲了上去。 只听得,”铛,铛“的两声脆响,两人之间拼了一记,拨转马头,互相之间盯着对方,乌稚的斧子上出现了两个缺口。 易边再战,程乾动了动有些发麻的右手,暗道这厮好大的力量,看来我不能硬拼,只能靠技巧取胜了。 ”好小子,再吃你乌爷爷两斧。“乌稚也感觉到自己力量上占了上风,虽然斧子有些破损,可是这一点都不影响他的发挥,心中稍安。 说时迟,那时快,转眼之间两人之间又拼了两记,随后便擦身而过。 感受到自己右手的麻木加大,程乾暗暗运转内气,他知道,如此下去只会贻误战机,是时候用那一招了。 只见程乾调转马头,猛冲几步,长枪忽的点向乌稚。 乌稚见程乾攻来,右手一斧格开枪,左手握着的另一只斧子快速的向程乾肚子挥去,这一斧子要是中了,非开膛破肚不可。程乾急忙收枪点开斧面,转身,策马向后跑。 乌稚一见程乾跑了,哪里肯放她走,立即一夹马肚子就要追去。 哪知正在此刻,正是乌稚旧力用尽,空门大露之时,前方程乾的马忽然停下,程乾身子一仰,长枪的枪尖擦着他的鼻尖而过,直刺向空门大露的乌稚,乌稚回防不及,被长枪插到了肚子上,插破了了肠子。 眼见程乾就要枪尖一转,在乌稚肚子里搅个痛快,然后带走乌稚。乌稚当真有几分急智,只见他忽然丢掉了右手中大斧,一把抓住枪柄,猛地扯了出来,甚至带出了肠子,然后就头也不回,策马转身逃回阵中。 程乾见他跑的如此之快,知道追不上了,也就绝了心思。 这边乌稚一逃,大司马程城立刻意识巴军士气已经到了顶点,军心可用,这正是进军的好机会。他立刻下令擂鼓进军。 伴随着铿锵的鼓点,整个巴军一步步的前进,他们保持着阵型,宛如尖刀插进敌人的心脏一般,一点点的向乌应联军靠近,眼见就要短兵相接。 就在此时,大司马大手一挥,最后面等待许久的弓箭手立即会意,刹那间无数的箭飞向了敌人。 远远望见乌稚也受了伤,现在场上元罗就成了最高统帅。他暗道乌稚的行事鲁莽,白白的丧了士气。他一面命人火速把乌稚接到后面治伤。一面命前面的千人举起盾牌来抵挡巴军的箭雨。 可是,他和乌稚还是低估了巴军箭雨的威力,这可是铁质的箭头,而且是三千人的齐射,三轮就是一万支箭。这可不是区区的几个原始的木盾就能轻易的挡住的,虽然有一定的防御能力,但这三轮的箭雨下来,又有至少两千人死掉了,很多人受了伤,连元圆都中了箭,捂着大腿哼唧哼唧的叫嚷,让元罗心烦的很。 乌应联军基本上被压得抬不起头来。等到箭雨一停,巴军距离敌人只有不到五十米的距离了。 ”杀,杀,杀“鼓声阵阵,喊声震天,眼见就要短兵相接。 元罗知道此时是真正决胜负的时候了,他一步也退不得,只能和巴军硬拼,于是亲自擂鼓,两军就这样交汇在了一起。 奇怪的是,李仲辰作为巴军的主帅,原本应该是一直在后方的,这次却是冲在最前面,作为锥子的锥尖。他骑着黑马,手握纯钧剑,一马当先。当然,他的旁边还有程乾和冯超保驾护航。 正文 第三十八章 第一滴血 如果说之前的李仲辰是一种专注和热血的状态,那么现在的李仲辰就多少是有点恐慌。或者说,是对于生命的敬畏。 李仲辰坐在黑马之上,马喘着粗气,他的双目无神,似乎无法聚焦,口中喃喃的道:“我杀人了,我杀人了” 李仲辰能感觉到溅在脸上的血一点一点的滑落。也能嗅到,空气之中弥漫着的越来越多的血腥味。他能感受到他的四周每一个巴军战士坚毅而疯狂的面容。看到长剑的挥舞,长枪的刺杀。 好像是时间静止,一切人的动作都变的很慢,刹那却漫长。 忽然,李仲辰面前又出现了一把黑色长矛,那是一个非常健壮的有着一双铜铃般眼睛的乌人刺出来的,他看到了李仲辰的愣神,他觉得是那是自己的机会。 可是,李仲辰太显眼了,从衣着,到战马,甚至是手中的剑。乌人眼中只有他,他的矛刺的稳而准,可是他却忽略了李仲辰旁边的两元大将。 冯超长刀一挥,顿时砍断了乌人的长矛,那长矛离李仲辰不过半米。程乾长枪一挺,枪尖刺穿了乌人的胸膛,从前胸进入,从后背传出,利落而干脆。 乌人就这样挂掉了,握着他的半截长矛,带着他的战功梦。 李仲辰三丈的范围之内,有这两元虎将守着,一时之间像是形成了一片的真空带,没有一个敌人敢过来,它成为整个战场上诡异的安全区。 君王的好处在这里体现了出来。想想狗蛋,他愣神的时候迎来的是老兵的一个巴掌。而李仲辰愣神的时候,不但没有人打扰他,还有人保驾护航,给了他思考和适应的时间。 其实,当大眼乌人那一枪刺过来的时候,感觉到危机的李仲辰就已经醒了过来。他的瞳孔瞬间的收缩,整个身体也紧绷了起来。 李仲辰相信,即使没有二人的保护,他也应付的了刚才的情况,只是要狼狈一些,甚至可能受些轻伤。 “多谢二位将军!” “大王严重了,这本是我等份内之职!”程乾边说,双目依然看着四周。冯超不会说话,眼看程乾说了,连连称是。 “这份功劳我先记下,走,我们接着杀敌!”李仲辰深知此时在战场之上,不是客气的时候,他握紧了手中的剑,策马再次向前冲去。 他的身后两人对视一眼,也赶忙策马跟上。 就在李仲辰愣神的功夫,巴军可没愣着。 铁剑不愧是铁剑,精锐也不愧是精锐。几乎每一名配有铁剑的士兵身量都在七尺左右。他们一来具有强健的体格,二来又多是老兵,作战经验丰富,加上铁剑的锋利,轻易就可以砍断敌军的长矛,所以大都有以一敌二的能力。 但是,他们可不会真的去以一敌二。根据大司马平日的训练,他们往往是三人一组,一个人负责防御,两个人负责进攻。三人交替防御,保持体力。如此一来,每个乌人都好像面对三个人的围攻一样,稍不注意就被砍了脑袋。地上也全是断掉的长矛。 这么短短的一会功夫,巴军已经消灭了近千的敌人,如果你细心观察,你会发现,巴军锥形阵的椎尖已经快要插到乌应联军的中部了。 随着这一千精兵的入场,元罗深深感受到了压力,这是他第一次真正和巴军摆开兵马明着面儿的交手。只是这短短的片刻功夫,他就知道,自己还是太小瞧巴军了。 巴军不只是弓箭比较厉害,连普通的步战也要比应人强的多。尤其是前面这一股拿着铁剑的人,当真是强的可怕。 随着巴军前锋顺利撕开了一个口子,后面的队伍顺势就跟了上来,眼看着口子从一点点变的越来越大。整个乌应联军开始有溃败的形势。 李仲辰的马跑的飞快,只是一会的功夫,又连着划过了三个乌人的脖子之后,他又来到了椎尖的位置。 越向里面打,李仲辰越能感受到压力的增大,不仅仅是因为体力和精力的消耗,更重要的是越来越靠近元罗,越来越靠近乌应联军的精锐了。 不只是李仲辰感到了压力,元罗的压力更大,他早就发现了前面的李仲辰,所以他拼命的把整个战场两侧的乌应联军往李仲辰身边调。 这就形成了一个循环,一方面是越来越深入的锥子般的巴军,一方面是在不断的把两侧的士兵调回,让巴军的进攻点的防御变的越来越厚实的乌应联军。 现在,两军都在等。等一方先感到事不可为,或者说是一方先溃败。 尽管已经损失了四五千人、可是元罗还是坐拥万人,他相信,巴军一时之间绝对攻不穿他的防守。 可惜,天有不测风云,元罗再一次的失算了。 如果今日和巴军交战的全是乌人的士兵,那么恐怕今日还有一番缠斗,可是,今天和巴军作战的不单单是乌人,还有应人。 当元罗选择调兵回防的时候,他忘记了比较关键的一点,那就是应人的士气。 元罗的这四千兵马先是经历了元昊被阵斩的惶恐紧接着就是长达半月之久的围城,他们被迫忍着巴军的叫骂最后就是那一夜被埋伏之后的逃亡。如此长久的摧残已经让他们的士气到了冰点。 李仲辰刚刚一接触这股应人,就感到了他们的软弱,他们空有楚制的精良兵器,却连乌人半分的勇气也没有。 只是一接触,四千应人就被杀了少说有五百人。 剩下的应人看到伙伴被杀,忽然感到了彻骨的寒意,他们开始缓缓的后退,这是第一批自己主动后退的乌应联军。 眼见着又被杀了几个,终于有应人绷不住了,一个瘦小的应人干脆丢了长矛,反身向义城的方向跑去。 万事开头难,有了第一个,自然就有跟风的人,一个接一个的应人转头向后跑去。 元罗心知不妙,拔剑便砍死了第一个跑回来的应人,可是现在这个手段也不好使了。一见到应人都跑了,乌人心道正主都跑了,我们这些过来帮忙的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一时之间,整个乌应联军乱成了一团,所有人都不顾一切的向义城的方向跑。 元罗眼见事不可为,也赶忙向义城逃窜。 正文 第三十九章 破敌 正文 第四十章 生死 应人的逃跑产生了所谓的连锁效应,引起了乌应联军整体上的大溃败。 一时之间,眼见身旁的战友都转身逃了,乌人也无心恋战,一个个的转身逃跑。可惜了乌稚被程乾击伤,现在正送回了城中疗伤,还处在昏迷的状态之中,可以说现在整个乌人无人具备能够止住全军败退情势的权利和威严。 乌人之中无人可以,元罗自然也不可以。 元罗眼看到自己斩杀了最初逃跑的士兵,用了最铁血的手段,但却还是不能止住应人一个接一个的逃跑。他就知道,现在的士气不是他杀一两个人就能挽回的了。应人的士气在连日以来的摧残之中,已经跌入了冰冷的谷底,他们心已经变的脆弱,再也不能承受战场的残酷。 元罗连他的应人都控制不了,何况是乌人? 当他知道事不可为的时候,他跑的比谁都快。元罗是乌应联军之中少有的有马匹的将领,他翻身骑上自己的战马,疯狂的抽动马尾,一时之间,马蹄四起,扬起阵阵的尘土,他超越了前面数不清的应人和乌人,飞也似的奔向义城的城门。 元罗不骑马不要紧,当他一骑上战马,他也就暴露在了冲在最前面的李仲辰和两位将领的视野里。 现在已经是最后一战了,那么还有留元罗的必要吗,答案当然是没有。 李仲辰看见了元罗,从对方的穿着就知道他是敌方地位最高的将领,他是元罗。李仲辰挥动右手,剑身自下而上,在一个敌人的面部留下了一道血线之后,紧接着他就勒马停了下来。 在敌人的身体上擦拭了一番,李仲辰把纯钧剑归入了剑鞘之中,反手抄起多日不用的梨花木弓,轻轻的拨动了几下弓弦,从箭袋之中取出了一只长箭。 李仲辰的箭技在出征以来又有了极大的提升,但是他还是不能在马移动的时候做到精确,有过射击经验的人都知道,移动的靶子比静止的靶子难得多,而移动的人打移动的靶子更是难上加难。 所以李仲辰停了下来,现在他就静静地骑在马上,眼直勾勾的盯着前面逃跑的元罗,他的眼神锐利而专注,他的左手握弓,隐藏在盔甲之下的右臂微微的鼓起,手上的筋脉也像龙一般皱起,弓弦被李仲辰拉成了满月。 一息,两息,三息。李仲辰微微的喘着气,他在调整着方向。 只见李仲辰手右手忽然松开,整个弓弦发出“铮”的一声脆响,铁质的长箭宛如流星一般划过长空,直射向元罗。 元罗在前面疯狂的催动着战马,他现在一门心思只有眼前的义城,他知道,只有逃回义城,才有一丝丝逃出生天的机会。在生死的大关头,大恐怖之中,他早已经忘了什么部落,忘了什么妻儿,他现在只关心自己的存活,甚至受了伤的元圆他也扔在了阵地之上。 元罗太渴望生了,他太执着于回到眼前的义城。他的马跑的很快,快到他的身后百米之内都没有乌人和应人,前方二十米就是护城河,再走了三四十米米就是城门,以他现在马的速度,用不了十秒,他就能回到城中,回到熟悉的,安逸的地方。 元罗果然回到了他熟悉的地方,平静而安逸。 人从虚无中来,又终将回到虚无。 他没有注意到李仲辰的凝视,他也看不见身后应人士兵恐怖的面容,在他即将到达护城河的前一秒,一只利箭自天外而来,从后背而入,只是一瞬间,就穿透了他的胸。 不知是利箭带着的巨大的力量,把他从马上掀翻;还是这一箭带走了元罗全部的力气,他从马上跌落。总而言之,元罗从马上翻身掉了下来,一头扎进了满是绿藻的护城死水之中。 马感到身上的担子轻了很多,它的步伐更轻快,它的叫声也更欢快,它一溜烟儿的奔入了义城,没了踪影。 元罗还没有死,据说人死之后四十八小时之内都还留有意识,他能感觉到胸口的痛,能感觉到鲜血的流失,甚至能感觉到身边的水,它不似娘胎里羊水的温润,它是冰冷的。 元罗想要拔出胸口的箭,可他没有丝毫的力气。他的眼前什么都看不到,他开始回忆省视他的一生,他开始悔恨他做过的决定。他的意识随着他的身体一点点的沉入黑暗。 远处,李仲辰收了手中的弓,又轻轻的把它挂在自己的马匹上面,他看到了元罗中了箭,看到他翻身沉入了护城河里。 李仲辰知道,他和元罗毫无仇怨,甚至他和整个应人,整个骆越也都没有仇怨,他来自未来,不背负任何的恩怨情仇。 但是,谁让他来到了战国,谁让元罗生在战国,谁让应人是现在巴国周边李仲辰惟一可以捏的软柿子呢?大家都想好好的活下去,所以元罗选择了投靠楚国,而李仲辰选择了来打应人,这是自己的选择,不是吗? 在这个时代,没有谁对谁错,也没有谁是谁非,拳头才是安生立命的根本。弱小就是错。 射杀了元罗的李仲辰,杀了十几个敌人的李仲辰,练了武功,有了嫣儿,执掌一国的李仲辰好像一下子把握到了什么。他不再觉得他似乎是在进行一场冒险游戏,即使是游戏,也关乎生死。 —------------------------------------------------------------------------------------------------- 大司马作为战场之中的指挥者,当他一看到应人开始撤退逃跑的时候,他就知道胜局已定。他可不会白白浪费了大好的机会,一时之间,战鼓之声更加猛烈,巴军全军都压了上去,连原本站在后排的弓箭手,也都一个个的把弓背在身后,抽出了几乎没怎么用过的配剑,追击着逃跑的敌人。 一时之间,整个战场之上,再有没有什么阵型只说,反而变成了一场逃跑与追逐的体力赛,乌应联军之中惨叫不绝于耳,木盾长矛什么的全都扔在了地上,所有人都一门心思的往义城跑。 正文 第四十一章 大胜 大司马一声令下,鼓声更响。s 整个巴军追逐着前方的敌人,像是在驱赶着羊群的牧羊人,又像是在丛林之中围猎的猎手。时不时一些敌人跑不动了,或者是被追上了,总之但凡有一点的停顿,迎接他的就是一枪,一剑,一滩血和无边的黑暗。 乌应联军乱了,大乱。 因为应人的逃跑,原本就因为主将受伤而士气下降的乌人也崩不住了。他们扔掉了木盾,扔掉了长矛,丢掉了一切影响他们跑路的的重物。他们转过身体,头也不回的向后跑。从将军到士兵,所有人都无心恋战,他们放弃了反击,放弃了防御,只为了能更快一点。速度就是生命。 他们疯狂的跑,没有人有五十步笑百步的心思,也没有时间让他们笑话别人。 除了元罗,跑在整个乌应联军最前面的当然是最开始就逃跑的应人军队。他们一开始还心有戚戚,现在眼见主将元罗都策马狂奔,转头跑向义城,一个个像是红了眼,跑的腿都没了知觉。 他们当然看到了元罗即将回到城中,他们当然也看到了那只天外飞来的箭,跑在最前面的应人士兵刚刚想张口提醒他们的主将小心,然而没有等他张口,箭就贯穿了元罗的身体。 跑在前面的几个应人看到了主将的落马,看到了他的落水。他们的恐惧一层层的加深,脚也不再受身体的支配,一直支持着他们的求生的本能似乎一下子被抽走了,绝望的情绪逐渐替代了恐惧,连策马飞驰的主将都跑不了,何况是他们? 他们觉得有些累了,他们不想跑了,跑又有什么意义呢?他们担心着身后随时会来的冷箭,他们停下了脚步。 无力,无助,恐惧,绝望。 复杂的情感在这一瞬间宛如火山般爆发。 这是人性的脆弱,人就是这样,容易受到环境和他人的影响。 可是,跑在最前面的应人看到了元罗的死,后面的应人和乌人却没有看到元罗。他们依旧埋头在跑,等到他们越过这批应人的时候,前方什么都没有,平静的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没有元罗,没有马,也没有箭。 他们想当然的以为主将没死,而是跑回了城中。 身后的乌应联军当然也看到了前面站着不动的几个人,他们一定是跑不动了。 如果说整个乌应联军是一股浪花,那这几个人就是浪头,不是他们想停下就能停下的。 乌泱泱的一片人马涌了过来,裹挟着这几个人继续的向前跑,其中一个人是真的不想跑了,他努力想成为浪中的一块顽石。然后就是一推,一带,身子被推倒了地上,他不想跑可以,但他不能挡着别人。 所以他倒下了,成百上千双脚从他的身体上踩过,他死了。 李仲辰还在原地,后面的追逐战已经不需要他了,他此时骑在黑马之上,梨花木弓依旧挂在马身右侧,纯均剑也已经归鞘,他处在一个相对比较高的位置,视野开阔,轻易就能纵览全局。 乌应联军终于跑到了护城河边,一路之上,被巴军杀死,被自己人踩死的士兵足有三五千,但他们不在乎,还活着的人觉得自己终于要跑回城中了,心中怀着逃出升天的窃喜。 可是,义城的城门很小,连带着城门外的路也很窄,如此千军万马一起跑过来,一时之间根本不能通行,所有人都抢着要先走,求生的渴望逼迫着他们向前,于是乎悲剧发生了。 一个乌人被身边的战友一推,脚步一滑就跌入了旁边的护城河中。他想让旁边的士兵拉他一把,右手拉住了这个人的衣襟,可谁知,这一下子竟然也把身旁的人拉了下去。有了第一个,自然就有了第二个,一时之间,全是落水的声音。 然而,即便是这样,还是有更多人在向前面挤,他们知道,留在后面,只能迎接长枪。这就像是春运,明知道越挤越是不能通行,可人们还是控制不了自己急切的心。 大司马程城也骑马赶了上来,全军前压,指挥中心自然也要前移。他看到了前面的李仲辰,他来到李仲辰的身旁,暗道一声大王的气质变了,随后便是一挥手。 巴军的鼓点随着大司马的挥手再次发生了变化,整个巴军突然停了下来,不再乱成一团的追逐。巴军渐渐聚拢成一个方阵,长枪兵在前,弓箭手在后,一排一排的迈着整齐的步伐把乌应联军向义城方向逼退。乌应联军的压力一时之间又变大了。 李仲辰中军之中拿着铁剑的精锐都回到了他的身边,他们的任务已经完成了,现在前方已经不再需要他们,现在他们要做的是保护大王。 当然,李仲辰现在是一点危险都没有,他和乌应联军相隔二百米以上。 “传令兵,命令前方的弓箭手自由射击。”李仲辰看了看眼前的形式,发出了今天他的第一个命令。 很快,所有的弓箭手都收回了手里的青铜剑,拿出了自己熟悉的长弓。他们一个个瞄准目标,开始了自由射击。 乌应联军现在就像是活靶子,一大片人挤在城门口,一箭过去就能穿个糖葫芦。即便是哪些不幸落水的人也不能幸免,只要他们一露头,迎接他们的就是一支长箭。 血花在乌应联军之中绽放,三十几米的城门前,仿佛成为了人间地狱,只有处在前方的寥寥数人跑回了城中,剩下的大部分人都在这狭窄的城前土路中挣扎,面容扭曲,死状各异。 李仲辰的眼睛微微闭上又猛的睁开,他已经不是初来的那个猥琐宅男了,他见过了血,他的心变的一天比一天坚硬。 护城河原本是绿的,渐渐的竟然变了颜色,一点点的向红色转变。 巴军的箭雨停了,一排排的长枪兵随着鼓点一步一步的推向义城,城外道路上的尸体被他们一个个的挑入护城河之中。 足足一万四千人的乌应联军,几乎全灭了。 正文 第四十二章 人性 巴军一点点的推进,把义城西门外的尸体清扫一空。空气中弥漫着血腥的味道,两侧的护城河中,此时堆满了乌应联军的尸体。 他们死的时候留下的表情不可名状,或是惊恐,或是狰狞,很多人身上插着羽箭,血色在绿色的护城河水之中一点点的晕开。 鼓声稍歇,义城西门外已经没有一个活着的敌军。 义城的西门大开着,前面侥幸逃回义城的几百人根本没有做片刻的停留,也没有人有半分关闭城门的想法,他们头也不回的向前跑,心中只有一个信念离巴军这群魔鬼越远越好,越远越好。 巴军停了下来。 没有战鼓之声,也就相当于没有了指令,巴军将士收回自己的兵器,弓箭手也还箭入袋。他们静静等待着李仲辰下一步的命令。 前方已经对巴军不设防了,巴军现在就像是一个举着刀的屠夫一般,而里面的应人则宛如待宰的羔羊,屠与不屠全在李仲辰一念之间。 “大王,我军屠城否!”大司马程城面带严肃,他现在需要李仲辰一句话。 在春秋战国的历史进程之中,屠城之事屡见不鲜。 战国短短两三百年,大大小小的战争差不多有五百多次,其中不乏城市的争夺战。战胜方为了犒劳将士,或者灭掉敌人的胆气,甚至是达到斩草除根的目的,往往会选择屠城。 此时,包括大司马在内,所有将领的目光都聚集在李仲辰的身上,只要李仲辰说一个“屠”字,那么大司马就会立即领兵杀进城去,城内区区两三万的老幼,在巴军如此锋利的兵戈面前,不过片刻间就会屠杀一空。 但李仲辰的灵魂来自后世,心中向往的是盛世。经过这一段时间的磨练,他能接受或者说认可在战场之上击杀敌军,因为这是生死之争,容不得半分的留情。但他不能认可在战场之外屠杀弱小,如此一来,与野兽何异? “大司马,杀鸡儆猴的效果已经足够了,不必再多造杀戮。”听了大司马的问话,李仲辰的眼睛缓缓闭上,停了一下,又慢慢睁开,这是一个战乱不休的时代,但李仲辰有他坚守的底线。 “王上高义!”大司马听到李仲辰的回答,心中长出了一口气,他是铁血的军人,却也不是冷血的动物。他问李仲辰屠城与否是出于臣子的本分,可他的内心也是不赞同的。 现在,听到李仲辰的话,他算是松了一口气。 “传令兵,传令下去,入城。记住,不得妄开杀戮!”大司马叫来传令兵,一会功夫,巴军动了起来,一排排的士兵踏着乌应联军留下的血迹进入了城中。 李仲辰骑着马,旁边是大司马,后面跟着一众将领,在千人的精锐持剑士兵的保护下,随着大军向城中行去。 越往前走,血腥味越来越浓烈。 李仲辰皱了皱眉,现在的义城西门外就像是刚刚收拾干净的屠宰场,血气还没有完全散去。李仲辰一夹马肚子,坐下的黑马瞬间提速,片刻就越过义城西门进了城中,大司马等人眼见李仲辰快速前进,显然是不想在此地过多停留,他们也同样催动坐下的马匹,随着李仲辰而去。 这边巴军在西门前屠杀乌应联军的时候,随着一些侥幸逃命的人回到城中,渐渐的,城中的所有人都陷入了一片恐惧之中。 他们不敢逃,也逃不了,在这片平原之上,只要李仲辰有心,只要巴军想追,仅仅凭借他们的脚力,根本逃不出义城方圆五里。 义城一个普通的民居里,一个满头花白的应人老头坐在榻上,他的旁边坐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女孩,小女孩很瘦,眼睛却大而有神。 此时,这个小女孩正在吃着眼前的半快肉干,喝着可以看见碗底的杂粮粥。这是老头一家被分到的要吃三天的粮食。老头原本准备在孙女最饿的时候再拿出来的,此番听了巴军即将进城的消息,他觉得没有留下的必要了。 看着眼前的孙女吃的狼吞虎咽,他感到一丝丝的欣慰。他转头看看紧闭的房门,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一个凶神恶煞的彪形大汉就会破门而入,用锋利的长枪刺穿他和孙女的胸膛,也许下个时辰,也许下一秒。 他不敢再去想,他万分的珍惜和孙女最后独处的片刻时光,他用自己瘦弱的身板尽可能的挡住房门,他不想他的孙女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是带着恐惧的。 同样的事情发生在义城的很多地方,整个义城仿佛变成了空城。 街面上没有一个人走动,就连刚刚逃回来的五百残兵现在也不知道藏到了什么地方,整个城市安静的宛如一潭死水,只能听见巴军整齐的步伐声。 应人老头听到了巴军的步伐声,这声音整齐而有力。几乎所有残存的应人都听到了响动。老头的身子开始颤抖,他的耳朵告诉他。巴军离他越来越近,越来越近。他觉得下一刻他的房门就会被踹开,他已经做好了死的准备。 他已经五十五岁了,他活够了,他看看他的孙女,正值花季。 老头闭上了眼睛,也伸手唔住了刚刚吃完东西满脸幸福的小孙女的眼睛。他的心开始疯狂跳动。 等待死亡的过程是漫长而充满煎熬的,然而等了大概半柱香的时间,一个巴军都没有冲进来。反而在老头的感觉中,巴军的脚步声越来越远了。 诧异还是庆幸,老头说不明白,他长长的喘了一口气。就在他喘气的时候。散布在全城的巴军几乎同一时刻开始大喊。 “大王有令,放尔等一条生路,从今往后,你等皆为我巴国子民!” 老头听了这话,好像一瞬间被抽取了力气,一下子瘫在了地上,而他的小孙女见他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嘿嘿的笑了起来。一见孙女笑了,老头也跟着笑了起来。 正文 第四十三章 雀族 李仲辰“不屠城”的命令被巴军士兵传递给义城之中的应人的时候,一时之间,成千上万的人松了一口气。城中充斥着劫后余生的欣喜。 话说当日元罗弃城而逃之时,他不仅抛弃了部落之中的老幼,还带走了几乎所有的余粮,算是变相杀死了他们。 因此,义城之中被抛下的老幼早就对部落死了心,归属感也消失殆尽了。此番因为李仲辰的一句话,这些人可以免于给哪些弃他们而去的人陪葬,大多数应人心中对李仲辰不止没有怨恨,甚至还怀揣着感激。 所以,当李仲辰眼见这些人一点吃的都没有,同情心大发的搭设粥棚的时候,几乎所有应人都在口头念着:“多谢大王,多谢大王!”,他们似乎已经认同了自己巴国子民的身份,把李仲辰当成了心中的信仰。 但李仲辰的善良是相对的,他可以给手无寸铁的弱势群体施粥,对敌人却毫不留情。 在他进城的这三天时间里,巴军士兵似乎从军人变成了警察,所有的逃兵一个接一个的被找到。甚至是被属下藏了起来,仍然还在昏迷之中的乌稚,也被这群眼尖的巴军挖了出来。 对这些人,李仲辰只有一个字----“杀”。 第三日午时一到,义城西门外,五六百个人跪成一片,哭声也连成了一片。只听得冯超大吼一声“斩”,五六百把青铜剑挥了出去,顿时,鲜血四溅,一片重物落地的声响,头颅在地上乱滚。 乌稚是独特的,他享受着最高的待遇,他的头是程乾亲手砍下来的,现在被高高的挂在义城的西门城楼之上,血水自眼眶流下,终日受风雨摧残。 与此同时,为了防止瘟疫的发生,李仲辰下令添平了义城西门外的护城河,而新斩的这些人则就地焚烧,尸骨无存。 进过手下的一番统计,自李仲辰南征以来,前前后后共计有一万五千名应人加上一万名乌人全数被歼灭,而巴军只有区区不到两千人丧失了战斗力,其中大概有八百人去了天国。 李仲辰宛如一个善良的死神,手段之中既有温柔,也有残酷。一时之间,城内活着的人对他既尊敬又害怕。 这三天之内,除了搜索这股敌军的逃兵以外,李仲辰还在思考一件事情———那就是派谁去当说客。当说客的这个人要负责去剩下的四大部落游说,让他们乖乖的投降,并入巴国,从而实现他杀鸡儆猴的策略。 他左思右想,细数着身边的这几个人。 冯超?似乎太鲁莽了些,一看就不是说客的料。 程乾?太年轻了一点,经验不足,恐怕镇不住场子。 成全?稳重倒是够了,经验也有,但好像没什么威慑力。 李仲辰思来想去觉得只有大司马可以胜任,可是大司马程城还要坐镇中军,脱不开身啊! 至于他本人,更是不可能去的。 他现在是要收服别人,相当于黑社会大哥要收小弟,他这个大哥怎么能亲自出面。他出面的话就相当于承认了对方和自己的平等地位,这样以来就形成了反效果,岂不是得不偿失吗? 李仲辰思来想去,觉得没带几个士大夫来好像是有点问题。打仗的事全靠武将好像也不行。他现在在考虑要不要派人回去把沈章叫过来。 ------------------------------------------------------------------------ 就在李仲辰思考着要派谁的时候,骆越的几大部落,除了已经被收服的应人部落和满怀着惶恐之心等待着被收服的乌人残余之外,其他的四个部落都收到了乌应大败被灭的情报,他们在想着自己的去路。 “大哥,巴军要是打过来了,单凭我们估计不行,要不我们去联合鹏族一起对付巴军?”凤族的木楼里,一个壮汉看着另一个留着长胡须壮汉说。 “凤武你怎么这么糊涂,你这是自寻死路,乌人和应人兵都打光了,人家巴军连筋骨都没伤到,就凭我们?给人挠痒还差不多。现在我们只有等着看巴军的态度了。” 鹏族之中。 “爷爷,你看我鹏族该何去何从!”一个和李仲辰年纪相仿的青年看着眼前头发花白的老者,恭敬的问。 “离儿,你爹死的早,我看你早慧,提前把族长之位给你,却是太难为你了。爷爷告诉你,现在不是我们能选择的时候,我们现在能做的就是静观其变!依我看,巴王有收服之心啊!”姜不愧是老的辣。 密林之中 一个长着鹰钩鼻子的老者捋了捋胡须,陷入了思考之中:“骆越方国恐怕要消失了,我鹫族是迁还是降呢?” ---------------------------------------------------------------------- 李仲辰挠挠头皮,他已经决定了,现在就派人回去找沈章,就算沈章抽不开身,派个左尹于建过来也是好的。 就在他准备写手令的时候,侍卫的一声“报”打断了他。 “报~~~报告大王,城外来了一伙人,大概有二十几人,自称是雀族的使者,要求拜见大王!” 李仲辰一拍桌子站了起来,他开心的笑了,真是困了有人送枕头,他正想着派谁去劝降,这雀族竟然自己送上门来了,真是上道。他随手把笔一扔,现在还写什么手令,这不人家都到家门口了吗! “走,让他们在议事厅等着,我换好衣服就来见他们,对了,你通知一下大司马,让他也赶紧来议事厅。” 占领了义城之后,这议事厅也就成了李仲辰商量事情的地方,但凡是重要的事情,都在这里讨论。现在他把见面的地点定在议事厅,足可见对雀族的重视,毕竟人家是主动来的,和他派人去找的还是要区别对待的嘛。 正文 第四十四章 雀族的心思 这边李仲辰听说雀族的使者来了的时候,雀族的使者们正在义城西门之外怔怔的看着城楼之上悬挂着的乌稚的脑袋。 除了乌人部落,雀族是离应人部落最近的部落了,所以她们也比别的部落更早的收到消息。早在李仲辰与义城南门大败应人的消息传出之时,雀族的高层就在商讨如何面对巴军,或者说是面对巴国,如今,巴军全歼乌应联军的消息一出来,雀族就立刻马不停蹄的派人来示好了。 雀族总共来了二十人,为首的是一个三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妇人,这妇人明眸白齿,艳丽无比,头戴雀羽,身着兽皮缝制的服饰,漏出平坦的小腹和光滑的小腿。尽管已是临近冬天,却似乎一点也不觉得冷。她手上拿着一根一米长短的银制手杖,两条手臂上带满了银环,身材高挑,让人一看便不自觉的被吸引。 这百越之地的女子果然和中原的略有不同,别有一番野性。 但是,如果你轻易的被她的外表蒙蔽,你就危险了。她不单单是一个美丽的少妇,她还是六大部落唯一一个以女性为尊的雀族的族长,这次雀族使者的首领,她叫孔笙。 在骆越这片乱战之地,能以女性为尊而且做到同剩下的五大部落分庭抗礼,不得不佩服她的手腕,就像这次,巴国大败乌应联军,其他的部落还在观望的时候,只有她带着族人来到了义城,足可见她的果决,这样一个女人,不可小觑。 孔笙现在静静的望着城楼上悬挂的头颅,她当然知道这是乌稚。尽管早就听说了巴军全歼了乌应联军,可听说毕竟是听说,消息传到耳中毕竟只是一句话,一串数字,总没有亲眼见过,来的震撼人心。她环顾四周,印象之中义城西门之外的护城河已经没有了,想来这泥土之下已经满是尸首。她的鼻子抽了抽,空气之中还残留着没能散尽的血腥气息。 “情报果然是真的,看来我做的决定没有错,现在这是唯一的选择了!”孔笙的声音压的很低,只有她旁边的几人听的到,一个全身包裹在宽大袍子中的侍从轻轻的颔首,似乎是认可他说的话,这侍从的服装很怪异,全场之中只有他是不露脸的。 雀族一行二十几人,处在后面的十几个男性侍卫也看到了城楼上的人头,他们纷纷面露惊恐之色。这些人的养气功夫比前面的这几个女性要差的多,也难怪雀族是女性为尊了。 正当以孔笙为首的雀族一行人观察着周围的情况的时候,传令兵带着李仲辰的口令从从城中出来了。 “王上请雀族使者移步议事厅,这边请!”边说着,在传令兵的授意下,守门的士兵打开了城门,孔笙看了看身后的人,一行人翻身下马,由后面的侍卫牵着马,跟着前面的传令兵进了城。 义城不大,从城门到中心的议事厅只有短短的一段路,孔笙一行人在传令兵的带领下很快就到了议事厅的门前。李仲辰早已经换好了衣服,坐在厅中的主位之上,以大司马为首的几个将军分列在左右,他们在等着雀族的使者。 在孔笙即将要跨入议事厅的时候,厅前的侍卫拦下了她。 “请雀族使者入内,其余人等请在厅外等候!”厅里全是巴军的首脑人物,雀族的侍卫是没资格入内的。 孔笙摆摆手,她知道是她忘了利益,她让身后的侍卫停下,只待着两面上了年纪的妇人和她走了进去,那位全身包裹在宽大袍子里的侍从一开始也想跟着进去的,可是却被他拦了下来,她用极低极低的声音说:“你先在这里候着,等我叫你,你再进来。”这侍从点点头,退了下去。 见雀族一行人大多数人退后了一段距离,议事厅前的两名卫兵互看一眼,推开了厅门,孔笙和两位侍从一扭一扭的走了进去,显示出少妇完美的曲线。 义城是一座土城,他的议事厅自然也简陋的很,说白了就是一个带着院子的平房,两个守门的卫兵守着的正是院门。院子不大,平房的门也大开着。孔笙一走进来,就看到了不远处屋子里高坐在主位上的李仲辰。 孔笙看到了李仲辰,她边走边细细打量着眼前的巴王,尽管早就知道巴王不过弱冠之年,但真的看到眼前如此年轻的李仲辰,还是感到一丝丝的惊讶。她能够做到雀族的族长的位置,辩人识人当真是有一套的,她能感受到眼前人身上的霸者气息。在她的眼中,李仲辰不像是一个刚刚即位一年不到的新手,倒像是在位十几二十年了。 在孔笙打量着李仲辰的时候,议事厅之中,所有人也在打量着越来越近的孔笙。李仲辰来骆越之前做过功课,知道六大部落之中有一个以女性为尊的雀族,他也料定此次来义城的使者必然是一名女性带队,但乍一看到如此一个风姿绰约,又充满异域风格,带着些许野性的少妇,李仲辰还是不自觉的砸了砸嘴。嗯,这就是宅男的幻想啊。 和李仲辰一样,大司马也有点惊讶于眼前领头的竟是一个少妇模样的女性角色,在他的判断中,来的多半是一个老年妇人,但大司马毕竟是定力十足,他只是瞟了一眼就收回了目光。 众人之中最为尴尬的就是冯超了。冯超不到三十岁的年纪,正是**强烈的时候,打了一个多月的仗,那是一个女人也没见到,早就是心痒难耐了,恨不得赶快班师回去找自己的婆娘。此时乍一看到孔笙,看到她露出来的小腹和小腿,看到如此一个美丽诱人的少妇,眼睛都快瞪了出来。 自院子门口进来到议事厅,这短短的几米,双方已经互相打量了一番。孔笙看到了李仲辰吞咽的动作,也看到了冯超的急色表情。她隐秘的翘起嘴角。身体是女人天生的优势,而她正是利用优势的高手。 “雀族族长孔笙参见巴王!”孔笙走进了议事厅中,微微的蹲下,竟然行了一个中原女子的礼节。 “免礼免礼,原来是雀族族长亲临,不知所为何事?”李仲辰整理了一下思绪,他前世看过了不少小电影,来了之后也见过了嫣儿这样的美女,免疫力还是有的。 “大王何必明知故问,我雀族此行,自然是为了议和而来的!”孔笙微微一笑,露出八颗洁白的牙齿,她看到李仲辰如此快的恢复了过来,也就直截了当的说出了此行的目的。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归附 “议和?我巴国与你雀族又没有开战,何来议和之说!”李仲辰决定调戏一下眼前这风情万种的少妇,故意装作不知道孔笙在说些什么的样子。 “正是如此,我巴国从未向雀族递交过战书,何来议和一说!”大司马接过李仲辰的话。这话从他嘴里说出来,立刻就变了味道,从调侃变为了责问。 孔笙听闻此语,面色却没有丝毫的变化。毕竟是经历过大风大浪的女强人,她明白眼前这君臣二人一唱一和,乃是要给他一个下马威。但形式比人强,现在她雀族处在一个被动求和的状态,属于上门求别人,而且刚刚在义城西门外看到的景象已经彻底灭掉了她心中最后的侥幸,所以她不敢表现出半点怒气来。 “是妾生失言了,王上与大司马确实从未给雀族下过战书,巴国与我雀族也从来没有过敌对关系,请王上恕罪!”孔笙说着头一低,再抬起来时竟挤出几滴泪来,真是我见犹怜,女人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惯用把戏,她果然是十分的精通。 越是简单的东西越是有效,都说美人乡是英雄冢,况且李仲辰现在也算不得什么英雄。他是标准的看不得女人哭,此番一见孔笙边说着话竟然哭了,心就一下子软了起来。李仲辰看向大司马,大司马点点头,示意这前戏已经演够了。 “孔族长不必如此,寡人没有责怪你的意思,既然是个误会,那就到此为止了,休得再提。你现在可以告诉我,来义城所谓何事了吧?”李仲辰清了清嗓子,语气变的温和了些。 孔笙知道,从自己走进议事厅,或者说从走进义城开始,她和她的雀族就没有退路了。她银牙一咬,右手使劲的握了一下,又猛的松开,她的眼睛直视着坐在正位上的李仲辰,用清脆悦耳的声音一字一顿的说道。 “大王,我代表雀族上下五万余人想要投奔大王,投奔巴国,请王上收留!”孔笙一边说着,双腿竟然一弯,顿时如推金山,倒玉柱一般跪在了地上。她身边的两个老妇人一见族长都跪下了,也赶忙跪下,身体匍匐在地面上。 她这一跪,到有点出乎李仲辰和大司马的意料。 李仲辰原以为孔笙势必会和他扯扯皮,最少也要讨要一点半点的好处,提高一下她雀族的地位,所以他心中早盘算了一些应答的话。可哪知她竟然一点条件都没提,直接表明就是要投靠巴国,现在更是跪伏在地上,而且从李仲辰的角度刚好可以看的很深入。 一时之间,议事厅里出现了诡异的安静,李仲辰在思考着如何开口,一旁的大司马也眉头深皱,他也没料到雀族这个区区一伙女流之辈执掌的部落竟能如此的果决。 孔笙想的很明白,不论她现在做任何的努力,因为实力上的差距摆在哪里,所以她雀族归附巴国已经是必然了。既然如此,她与其提条件谈要求从而让李仲辰反感,倒不如直截了当的投靠巴国,这样一来说不定李仲辰高兴之下还能给她雀族些许的好处。 孔笙对于人性的把握果真十分准确。李仲辰现在心情大好,他感觉自己好似拥有了王霸之气一般,挥挥手就有千军万马来投,还不要他丝毫的好处,他越来越觉得自己是主角的命了。 “孔族长如此深明大义,我巴国岂有不收之理,你起来吧。从今以后,你雀族就是我巴国的子民了,谁要是敢欺负你们,我巴国的大军随时准备出战。”李仲辰想了片刻,说出了自己觉得比较恰当的一番话,他双手虚抬,孔笙也就顺势站了起来。 孔笙心道:除了你巴国,还有谁来打我雀族。 但心里这么想,口中可不能说出来。既然巴王李仲差已经接受了她和她的雀族,那她也就自然成为了李仲差的子民,再敢有半句不敬的话,那就不是说说的事情了。 既然加入了巴国,就要有投名状,在没来之前,孔笙已经想好了该干什么。此番既然已经入了巴国,也就没有什么顾忌的了。 “大王,妾生听闻王上有开疆拓土之心,可有此事?”孔笙一句话问到了李仲辰的心坎里,李仲辰不是傻子,怎么能看不出孔笙有立功之心。 “不错,我巴国地多山岭,少有开阔之地,百姓躬耕数年而家无余粮,每逢旱涝之灾,则无粮可食。寡人感于国人之困境,当广取平原之地,以做产粮之用。奈何乌人应人不能明寡人之意,聚众而袭,遂以刀兵克之,孔族长以为何?”李仲辰说着话,心里都不自觉的为自己鼓掌,能说出这么一番话,足见他穿越以后没少阅读古书。现在雀族已经是自己人了,说话也就没必要藏着掖着了。 “王上高义,妾生愿为前驱!”孔笙知道是她表态的时候了,她现在的心态摆的很正,既然归顺了,就要一切以巴国的利益为准,以李仲辰的意志为尊。 “骆越其地,寡人已收其半,余三大部落,鹏族,凤族,鹫族,至今未有音信,孔族长可有想法?”李仲辰问出了最关键的一点,他需要的是四个部落都投靠他,人口是他的第一需求,他要听听孔笙怎么说。 “大王,妾生愿为使者,为大王使三大部落,尽一切可能使其归顺!”孔笙微微颔首,这就是她的投名状。 真是瞌睡来了枕头,半个时辰前李仲辰还在思考是不是要派人回去要调个文官过来,转眼之间不止是雀族主动上门来投靠,连使者也有了,而且效果绝对拔群。 “好,孔族长果然深得寡人之意,我现在就命你为我巴国的使者,出使三大部落。等你成事以后,这义城就由你来掌管,到时候我封你为郡守!” 李仲辰很高兴,眼前的女子不仅养眼,还能办事,加上又是第一个投靠的,当然要给一些甜头。李仲辰终究要回江洲去,让眼前的女子管理这骆越之地也并无不可。 “谢大王,臣必尽心竭力,不负大王所托!” “好!寡人就在义城等你的好消息!” “大王。臣还有一个请求!” “请求?”李仲辰皱了皱眉。心说绕来绕去果然还是要讨点好处,“你说!” “大王,臣此次前来,为大王带来了礼物,请大王务必要收下!”孔笙看到李仲辰皱起的眉头,知道他一定是误会了。 “礼物?”李仲辰面露疑色,“呈上来看看!” 正文 第四十六章 礼物 一听说孔笙不是要提要求而是要送礼物,李仲辰立刻就来了兴致。 孔笙眼见挑起了李仲辰的兴致,心中安定下来。这礼物是她为了确保雀族并入巴国之后能受到王上重视而做的双保险,她十分确信李仲辰会喜欢。 “王上稍等片刻,我这就派人去拿。” 孔笙转过头,拉着身边一名老妇人低声叮嘱几句,老妇人点点头,又转过头来向李仲辰行了一礼,然后就转头走出了议事厅。 李仲辰看到孔笙如此大的动作,心中不觉的思考起她到底带了什么礼物。人总是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李仲辰当然也不例外,他现在眼睛直勾勾的看向厅外,想要看看这老妇人能带回什么好东西。 老妇人别看上了年纪,腿脚竟十分的利索。不一会功夫,就回到了议事厅。李仲辰仔仔细细从头到脚的打量了她一番,然而她的手中什么都没有,只是身后跟着一个全身裹在宽大袍子里面的人。 “老妇,你后面站着的是何人,为何裹的如此严实,不敢以真面目示人,莫非这袍子里面藏着什么凶器,要谋害我家大王。”冯超眼见老妇人身后有这么一个不明人物,一步从侧面跨了出来,挡在二人身前,没有李仲辰的允许,他不会让二人再走近半步。 老妇人看到眼前这凶神恶煞的大汉,一下子愣住了,后面的人也一句话不说,场面一下子紧张了起来。 也不怪冯超谨慎,春秋四五百年的历史之中,刺客屡见不鲜,而且真有一些人成功的杀了一国之君。李仲辰现在是整个巴国的主心骨,是巴国王室最后的血脉,不能出一丝一毫的差错,任何身份不明的人都不可能轻易的接近他。 大司马程城的手此刻也放在了腰间的剑柄之上,内气在手掌间流动翻腾,双眼盯着孔笙。但凡发现雀族有丝毫的异动,他都会毫不犹豫的拔出手中的剑,一剑砍向眼前的孔笙。 “孔笙,你不准备说些什么吗,你的礼物呢?”李仲辰同样看向眼前的孔笙,他刚刚观察了半天,也没有看到半点礼物的踪迹,要是孔笙真有行刺之心,今日之事,恐怕不能善了。任凭她有再好的皮囊,只要是敌人,李仲辰的纯钧剑也会毫不犹豫的斩下。 “大王,雀族一心归附,臣怎敢有行刺之心,诸位大人怕是误会了。”孔笙感觉到情势的紧张,暗暗想着自己今天是不是搞的太神秘了一些。 “哦?那你倒是说说此人究竟是怎么回事。”李仲辰说着一指眼前包在袍子里的人。 “大王,这正是臣的礼物。欣儿,袍子可以脱下来了。” 就在孔笙话音刚落,宽大的袍子里面伸出了一双手,这手纤长而灵巧,一看就知道是一双女人的手。只见这双手在袍子上快速的动了几下,袍子就一点点的解开,一掀帽檐,整个袍子被脱在了地上,一个和孔笙相似装扮的女人活脱脱的展现在众人面前。 这是一个怎样的女人呢? 孔笙已经算是高挑的了,这个女人竟然比孔笙还要高挑,也难怪冯超把她认成了刺客。 这女人大概有一米七以上的身高,穿着兽皮的上衣和短裙,露出修长有力的双腿和平坦柔嫩的腰肢,她的皮肤不似中原女子般白嫩,反而呈现出一种健康的小麦色。她的眼睛大而有神,好像会说话。瞳孔并不是全黑,有一点点泛着棕色,像是毫无心事,澄澈而纯洁。她整个人就是活脱脱一个s形,隐藏在皮衣之下的胸部和臀部饱满而惹人遐想。 这女子比孔笙还要美上三分,年龄上也小的多,看上去大概也就十七八岁。 李仲辰看到眼前的女子,一下子呆住了。 如果说嫣儿在他的眼中是九天玄女,充满了一种大家闺秀的气质,让人倍感怜惜。那眼前的女人就像是一匹脱缰的野马,充满韧性与激情,让人不自觉有征服的**,李仲辰看到她的第一眼,就被深深的吸引了。 冯超现在有些尴尬,他怎么知道自己拦下的竟是如此的一个美女。他现在进也不是,退也不是,李仲辰不说话,他是不能退回去的,但他又不好把视线在眼前的女人身上做过多的流转,毕竟这是雀族送给大王的礼物,说不定就会成为大王的禁靡。 孔笙看到李仲辰的神色,知道自己赌对了。男人的心中渴求是什么,无非是江山美色罢了。孔笙自问就她这个妹妹,她看了都有冲动,何况是眼前的巴王。只要妹妹能在李仲辰身边站住脚,那她雀族归顺之后的地位必然不会太差。 场中唯一能保持冷静的只有大司马程城了,他看了看李仲辰的侧脸,心知眼前的女子必然会成为李仲辰的妃子之一,他现在有点担心自己女儿的地位。但想想周边的国家,哪一位大王不是妻妾成群,只要他程城在,程嫣儿的地位就不会动摇。一想到这,他松了一口气,握剑的手也缓缓放松。 “冯超你退下吧!”眼见误会解除,冯超也没有站在中间的必要了,李仲辰现在只想好好的看看眼前的佳人。冯超像是收到了赦令,气势一松,快步回到了自己的位置。 孔欣看到眼前凶神恶煞的大汉离开,终于看清了坐在最前面的李仲辰,眼前的人和她差不多大的年纪,剑眉星目的,看上去倒很和气。 “你就是李仲辰?”孔欣声音清脆,一张口就是这么一句 “妹妹,这是王上,你怎能如此的无理,快快跪下道歉。大王,我这妹妹生下来便没了娘,全是我这姐姐带大的,平时骄纵惯了,望大王海涵。”孔笙听到孔欣这么一说,心知要遭,她来前千叮咛万嘱咐,没想到妹妹一开口就犯了大忌。她心中惶恐,说着就要跪下。 “无妨无妨,不错,我就是巴王李仲辰,你又是何人?”李仲辰看到战国时代还有如此泼辣率真的女孩,不但不生气,反而更喜欢了。他阻止了孔笙的下跪,目光直盯着孔欣看,脸上还带着笑意。 “我叫孔欣,欣喜的欣,这袍子里面真是闷,待了大半天,快要憋死我了!”看到李仲辰一点也不生气,也不知是孔欣一根筋,还是心机深不见底,她竟和李仲辰说起她的袍子来。 正文 第四十七章 自由 “袍子里热,那以后你就不要穿了!”听见眼前的佳人竟然提起了袍子,李仲辰一时之间也不知该如何接话,只能顺着她的话说。 “你这人还真是好笑,这袍子我都脱在了地上,当然不可能再捡起来穿了。刚刚那个大叔也是,非要说我是什么刺客,要不是姐姐让我在脱下袍子之前不要说话,我早就骂他了?”孔欣一说起来,就好像关不住闸门的水,李仲辰想插话也插不上。 “对了,刚刚我姐姐是不是说把我送给你了?”孔欣的大眼睛看着李仲辰,像是要把他看透。 “怎么,你不同意?”李仲辰觉得眼前的女子很好玩,很像是现代的个性独立的女子。 “我能选择吗?但是我要说清楚,我可不是礼物,我是活生生的人。你可不能把我当货物。” “你当然可以选择。我现在就给你选择的机会,你要是不想跟着我,现在只要一句话,你就可以走了。”李仲辰看到眼前的女子,不自觉的就说出了这么一番话,他此话一出,满堂皆惊,连大司马都怔怔的望着李仲辰看,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李仲辰的话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孔笙在一边听的冷汗都流了下来。她听过伴君如伴虎,谁知道李仲辰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她生怕妹妹脑子一热选择走,这样一来,万一惹得李仲辰大怒,她雀族就完了。她频频的摇头,给妹妹使眼色,希望妹妹能看清楚局势,不要做出荒唐的决定来。 孔欣乍一听到这么一番话,还真的愣住了,这是她从小到大都没听过的。她倒真有说走就走的想法,但一看旁边频频使眼色的姐姐,想了想自己背负着整个雀族,心知自己恐怕走不了了。 “还是算了,你还不错,我以后就跟着你了,不过你以后要对我好一点,最起码让我吃饱吧。”孔欣想了很长的时间,才想出了这么一番说辞,也真难为了她。 “好,既然如此,你以后就跟在我身边吧,有我的吃的,就绝不会少了你的!”李仲辰听她这么一说,心中大喜。 其实,从他冲动之间说要放孔欣走的一刻,他就有点后悔了。但说去的话泼出去的水,他只能把苦水往嘴里咽。倒不是李仲辰花心,战国美人那么多,他不可能见一个喜欢一个,实在是眼前的佳人这性格打动了他。 “卫兵,你们先把孔姑娘带去安置!孔姑娘,你先下去休息,寡人还与孔族长有事相商。”李仲辰招来门前的卫兵,让他们把孔欣送去安置,孔欣也知道姐姐和李仲辰还有大事相商,也就顺从的离去了。 待得孔欣走了,李仲辰整了整衣服,脸色又变得严肃起来。 “孔卿此去,当代表我巴国与三大部落交涉,姿态不必放的太低,你好话说尽,若不得,也就不必强求,自可来报于寡人。”李仲辰话中带着强硬,能够劝降自然是好的,但若是三大部落冥顽不灵,他也不怕再带兵征讨。 “大王放心,臣必竭尽全力,不负大王所托。”孔笙微微颔首。 李仲辰这番话一来表明了他的决心,二来也表明了把孔笙当作自己人看。孔笙听明白了李仲辰话里的意思,知道自己的妹妹怕是真入了李仲辰的眼,连带着他对雀族的态度也好了不少。此番事成,她和雀族必能在李仲辰心中再上一个位置。 “好,既然如此,寡人就在义城等着你的佳音!” 雀族归顺之事由此确定下来,翌日一早,休息了一晚的孔笙一行人在程乾的陪送下出了义城,独留下孔欣在李仲辰身边。 孔笙不愧是一族之长,一回到雀族,收拾好行装,就火速赶往了剩下还在观望的三大部落。 三大部落一听雀族竟然主动投降了巴国,纷纷面露惊异之色。他们也没想到,等了十天半月的巴国使者竟然是他们打了好几年交道的老熟人。 鹏族的老头长叹一声,对着彭离说道:“离儿,枉我活了七十年,却不及这三十岁的丫头看的通透,此番却是被她雀族抢了先机啊!” “爷爷,那我鹏族究竟该何去何从,是降还是战?”彭离面容坚毅,他一点也不怕巴军开战。 “当然是降,巴人既无灭我等之心,我鹏族又何必自取灭亡!” 同一时间。 “大哥,要不我凤族干脆迁徙算了,想到要是降了,定要在孔笙那小娘皮手底下,我就难受的很!” “凤武啊,人不能逞一时之勇,考虑事情要考虑周到。迁徙,说的好听,我们迁去哪呢,这骆越东西都有部落,我们要迁徙,难免要和他们争地盘,与其如此,还不如投降巴国来的干脆。” “可是”。 “没什么可是的了,现在我是族长,一切听我的安排!”凤轩望向远方的群山,面露思索之色。 密林深处。 “首领,雀族的族长前来求见,到底要不要见!”一个身材魁梧的大汉对着鹰钩鼻老者说道。 老者手中紧紧攥着一份竹简,上面只有四个字:雀族已降。 “端的是好谋划啊,我倒是小瞧了这孔笙,见,为什么不见,我们已经慢人一步了,不能再慢下去。” 孔笙的出使出乎意料的顺利,不仅受到了三大部落的热情接待,还听到了不少恭维的话。仅仅半个月不到,几乎没怎么扯皮,三大部落就全部降了。不仅是降了,每个部落还派出了自己最得意的族人或者族长亲自来义城参见李仲辰。 李仲辰也没想到可以这么顺利,这两天他时不时的要训训话,维持一下巴军的士气,没想到根本就用不上了,搞的他还稍稍的有点失望。 从李仲辰誓师江州,到收服骆越全境,仅仅过去了不到三个月。大仗满打满算也就打了三场。巴军现在虽然只有八千多人了,可士兵的战斗力却远不是刚刚出来的时候可以比的,王二成了一名杰出的探马,狗蛋也成了一名果敢的老兵。 李仲辰穿越以来的第一场战争,这就算是结束了。 正文 第四十八章 易名改制 义城中心的议事厅里,李仲辰依旧坐在他的主位之上,两边站着的也依旧是以大司马为首的几个武将,只是堂下之人却变得多了。 孔笙此去劝降,前前后后也不过用了半个月,过程出奇的顺利。三大部落没提半点要求,也没有半分的犹豫,纷纷表示愿意归顺巴国。他们各自的族长还亲自跟着孔笙一起来到义城参拜李仲辰。 临进义城的的时候,孔笙故意带着这几个族的族长走了西门,他们自然也都看到了乌稚的头颅。半个月过去了,乌稚的头颅早已经不成样子,只能依稀看得出那是个染血的人头。但几个族长都心中有数,他们知道城楼上的是谁。 看到此景,凤轩和鹏离到没什么表情上的变化,他们已经确定了要投降巴国。鹫族的老者双目一凝,脸色瞬间有些许的变化,随之又恢复了正常。孔笙察觉到了老者脸色的变化,她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 孔笙看向眼前乌稚的头颅,这头颅已和半月前大不一样,她的心中微微叹了口气,当日她何尝不是心存侥幸,只是看到眼前的景象,才绝了心思。 老者看向了孔笙,正巧孔笙也扭过头来,两人心照不宣的对视了一秒,老者微微颔首。孔笙知道,这是他在表达谢意,自己今日的这一番提醒,算是做了顺水人情,日后若为其上司,对方也需还这个人情,免了许多的麻烦。 老者绝了心中的计较,暗道孔笙好谋划,自己以后怕是要受制于人了。 从西门进入义城,短短片刻时间,孔笙一行人就到了议事厅,见到了巴王李仲辰。 和半月前一样,李仲辰在打量着堂下站着的众人,几个人同样在观察着仅仅弱冠之年就执掌一国的李仲辰。场面一时之间陷入了寂静,双方都不说话,李仲辰要保持自己的威严,而堂下的三个族长则是不知道该如何开口,任谁从高高在上的地位之中掉下来,一下子要做人家的手下,心里面也会有些别扭。 好在堂上还有孔笙,还有一个能打破僵局的人。 “大王,臣出使三大部落,历时半月,终不负王上所托,三大部落尽皆归附,三位族长素闻王上威名,特来拜见!”孔笙边说边示意三人。三人都是一族之长,也都不是傻子,此时一见孔笙打破了僵局,顿时明白该他们说话了。 三人对视一眼,纷纷向李仲辰行礼:“鄙人凤轩,鹏离,吴威拜见大王!” 李仲辰看孔笙主动打破了僵局,心中对这个女子的评价又高了几分。自他来到战国,也算是见过了很多的人,大到大司马程城,令尹沈章,前锋冯超,小到探马王二,自觉自己识人用人,察言观色的本事提高了很多。 此时堂下站着的三人,最左面的一人,身量匀称,面色平静,长相属于那种丢在人堆里就找不到的人,其人三十岁年纪上下,自带着一种沉稳气度,像是个办大事的人。中间一人,看面相也就和李仲辰差不多的年纪,面容坚毅,露出来的手臂线条硬朗,一看就知道是练家子。最后一人,乃是个鹰钩鼻子的老者,一看就是那种精明之人,浑身上下还自带着一种阴郁的气质,这就让李仲辰不是很喜欢了。 此番三人一说话,又想到之前的情报和孔笙进城之前就派人送回的消息,李仲辰终于把眼前的几人对上了号。最左面的是凤轩,凤族族长。中间的是彭离,鹏族族长,刚刚丧父不久。最右边的是吴威,鹫族族长,不知他为什么要取个威字,他的瘦干身材和这个威字一点关系都没有。 李仲辰的脑袋里一时之间翻出了许多的信息,也多了些许的盘算。但在众人的眼中,李仲辰仅仅是一顿,就在三位族长自报家门之后,他就开口说了话。 “诸位免礼,三位族长能如此深明大义,主动归附,免去一场祸事,实在是我巴国之幸啊!孔卿也幸苦了,事情完成的不错,此番你的功劳寡人也记下了。”李仲辰现在的场面话说的是越来越顺溜了,他事先也没有打过腹稿,只是脑中一转,便随口说了出来。 “大王严重了,臣不敢居功。臣此次出使能如此顺利,全是大王威名在外,几位族长久仰大王威名,早有归附之心,只是苦于没有机会。臣此次一去,几位族长立刻就同意归附,足可见其诚意!”孔笙知道自己的功劳已经是稳稳的拿在手里了,此时再多上一点,也不过是锦上添花罢了。倒不如做个顺水人情,让几个族长念着她的好,日后为官也少点牵扯。 李仲辰听懂了孔笙的话,暗道一声好计较。 三位族长当然也听懂了,他们现在才算是真的服了孔笙,人家不只是对时局把握的准确,做人做事也让人佩服,难怪她可以以区区而立之年,女子之身而成为一族之长,现在更是走在了他们前面。 “哦?是这样吗?”李仲辰看向三位长老,他还指着孔笙帮她管理骆越,自然不能拆了她的台。 三人眼见孔笙送来的人情,自然不可能不接:“回大王,正是如此,我等早有归附之心,奈何迟迟没有机会,此番终于能并入巴国,实乃我等之幸!”凤轩抢先一步,面带恭维。 眼见凤轩抢了先机,彭离和吴威只能附和:“大王,正是如此,正是如此啊!” “好,你等有这份心,寡人心中甚慰,大司马!” “臣在!”大司马程城一听李仲辰突然喊了他,知道这是要宣布命令了。 “你现在就替寡人拟诏,骆越之地,现已全归我巴国。此后再无骆越之名,改骆为益,号为益郡!我巴国故地,则改称巴郡。“说到这里,李仲辰顿了一下,转头看向了堂下的孔笙,“孔笙。” “臣在。”听到了自己的名字,孔笙知道李仲辰要兑现承诺了。 “寡人命你为益郡郡守,代寡人掌管益郡!” “谢大王,臣定不负大王所托!”孔笙心中激动,忍不住面露喜色。到底还是三十岁的女子,尽管心中已经有了计较,可听到如此的喜讯,还是没能保持好一贯的平静。 正文 第四十九章 坐拥两郡 “凤轩,彭离,吴威!”李仲辰准备贯彻以骆治骆的策略。一来是他们熟悉骆越的情况,二来也是为了笼络人心,体现他的大度,这就像是诸葛亮七擒孟获,玩的就是心理战。 “臣在!”三人答的异口同声,他们知道这是要封赏他们了。 “以凤族,鹏族,鹫族故地为基业,各自建县,你等为县令,可有异议?”李仲辰目光灼灼的看着眼前的三人。 三人相视一眼:“谢大王封赏,臣等并无异议!” “好,既然诸位都没有异议,那益郡建郡一事就算是定下来了。义城以地利之便可为郡城,孔笙,雀族可尽皆迁来此处,加之应人与乌人,如此可为一大城之根基!” 李仲辰有意把义城设为郡城。一来义城有地利之便,二来义城周边的三大部落两伤一降,很容易就糅合在一起。骆越之地,或者说益郡不可能一直是各族分立的状态,这样一来也可为以后骆越之地的民族融合做个铺垫。 “大王,义城之疆域,非战时可容不过三万,以大王之设想,恐有十万余众将迁与此,恐怕”孔笙担心的说。 “孔卿不必担心,益郡改制建城一事非一日之功,待寡人回到国都,当派能工巧匠,重臣能吏助你等共建益郡。” 李仲辰又不傻,他不可能完全放着益郡不管。现在虽然表面上这几个种族都投降了,可是人心隔肚皮,谁知他们会不会反水,不只是政务上要派人来节制,军事上也要掌握绝对的优势。况且益郡是他以后争霸天下的根基,他怎么可能不好好建设。 “臣等全凭大王吩咐!”孔笙听出了李仲辰要派人钳制她的意思,她也知道李仲辰不可能这么快就完全相信他。但她心中确实没有别的想法,她是一门心思的要在巴国混出个地位来。孔笙心中常常感叹自己是个女儿身,只能带着一个小部落而偏居一隅。此次投降巴国虽说是被迫的,但又何尝不是她的机会呢。 大司马站在一侧,听着李仲辰把话说完。李仲辰从未和他说过要建郡一事,此时突然说了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也震惊到了他,但他到底是老油条了,面色上丝毫不见变化。李仲辰心中能有如此想法,也证明巴国王室后继有人了。 “大司马,寡人刚刚所说的东西,你可全记住了?”李仲辰偏头看向大司马。 “回大王。臣记住了。臣这就去拟诏。”大司马一边说着,一边行了一礼,转身退出了议事厅。军人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有点一根筋,可是你一旦交给了他什么事,那他肯定要第一时间去办,办的干净利落,绝不拖泥带水。 “好,没什么事,诸位就退下吧。孔卿,建城迁民一事你现在就去准备。” “是,大王,臣告退。”孔笙得了令,也匆匆的退出了议事厅,现在她是一郡之长了,她要好好的谋划如何建郡的事项,虽说李仲辰会派人来帮助顺带着监视她,但她现在只想做出点成绩给李仲辰看,她要让李仲辰认可她的能力,真正的倚重她。 见孔笙都退下了,堂下的三位族长,或者说现在三位县令也知道到了该告退的时候。 “大王,臣等告退。”三位县令行了一礼,一点点的向后退出了议事厅。 诸将见几个部落的首领就这样一个个的投降了巴国,也都一个个的被封了官,知道这件事算是完结了。 “冯超,成全,诸位将军!”等到堂上的人走关,李仲辰终于想到了两边站着的几位将领。 冯超听到大王叫他的名字,一时之间有些惊讶,他原本以为自己今天只是来充充门面的,不会有自己什么事。议事厅里的将军也大多报着和冯超同样的想法,看到堂上的人走光了,也抱着随时要走的态度,此时一听李仲辰叫到他们,一个个的竖起了耳朵。 “诸位将军,自寡人十月初八誓师江州,至今日已经是两个多月的时间了。此番我巴国征讨骆越,得蒙众位将军戮力同心,终获大胜。诸位之功劳,寡人早已记在心上,他日我等回归国都之日,寡人必会论功行赏。“ ”臣等叩谢大王!“几个将军一边说着说,一边向李仲辰行了一礼。 李仲辰知道自己收拢人心的目的达到了,征讨骆越的战争也算是画上了完美的句号。再过几天,就是中国人最传统的节日春节了。李仲辰虽然有了雀族送上来的孔欣,但他不是负心薄幸之人,有了新欢当然也不能忘了旧爱,他心中早惦念起嫣儿的一颦一笑,想想不觉得竟是两个多月没见面了。 ”诸位免礼,再过不到一月,就是春节了。诸位将军怕是也早在惦念自己的家人了,此间事情既然已经了了,也没有再留在此地的必要,诸位从议事厅出去之后,就尽快清点自己的人数,三日之后,我等班师回朝!“ ”是,大王,臣这就去整顿兵马,清点武器!“李仲辰话音刚落,冯超就有点急不可耐了。冯超早有点想念自己的妻子了,加上李仲辰不允许巴军屠戮劫掠城中的百姓,冯超已经快憋不住了。前番见了孔笙,自己就出了洋相。此番听了李仲辰的话,心知马上就能班师回朝了,别提有多高兴了。 ”冯将军这么急,看来是惦念家中的妻子啊!“李仲辰放下大王的架子,转变回猥琐宅男的状态,露出一副男人都懂的表情。 几位将军从未见过李仲辰这样的表情,一下子觉得大王亲近了不少。除了程乾以外,剩下的所有人都露出了和李仲辰一样的表情,大家都是一副笑盈盈的样子,只盯着眼前的冯超看。 ”你们,你们,这,这你们就会欺负我老冯!“冯超再傻也听出了李仲辰话里的意思,哪里不知道是在嘲笑他。他环顾四周,看周围人都是这个表情,那是相当的尴尬。他急急忙忙行了一礼,告罪一声,便慌忙跑出厅去。你让他上战场可以,你让他接受这样的调戏,冯超是真的受不了,臣妾做不到啊。 看到冯超慌慌张张的跑了出去,包括李仲辰在内,所有的人都笑了起来。 等到人走的差不多了,李仲辰突然转过头对着程乾:“你不会还没有妻子吧!”他看到刚才全场之中,只有程乾一头雾水,便料定他在女人方面没有半分的经验。 ”确实没有!“程乾倒是答的很干脆,他说完也行了一礼,退了出去。 李仲辰摸摸下巴,寻思着等自己回到江州要不要给大舅子讨一门婚事。 正文 第五十章 班师(第一卷终) 大司马办事情果然靠谱,只是短短一个时辰不到的功夫,就把诏书拟好了。三位族长拿了诏书,当下就骑马离开了义城。说实在的,义城现在是他们的伤心地,就是在这里,他们由高高在上的一族之长变成了孔笙手下的一个小小的县令,他们那是一刻也不想多呆。 同样不想在义城久留的还有李仲辰和他的巴军将士。 尤其是巴军将士,心中的思乡之情依旧在爆发的边缘了。 一来,巴军将士这两个月来风餐露宿,时时刻刻要防备着敌人,心中早有些疲惫。二来,离家这么久,是个人也难免会产生思乡之情。要是一直有仗可打也就罢了,将士们一门心思全放在打仗之上,也就自然不会考虑那么多的杂事。 可是,自半月多前巴军大败乌应联军之后,巴军将士每天的任务就是在义城里巡巡逻,最多就是听李仲辰讲几句话,或者在校场之上练练军阵,休息的时间一下子变的多了起来。既然闲下来了,那自然要多想一些,这思乡的感情也就渐渐浓郁了起来。 就拿冯超和他的前军将士来说吧。从冯超带回了李仲辰的命令开始,短短不到半天的时间里,前军不止清点了人数物资,甚至每个人还把手中的弓箭长枪清理擦拭了一遍,那模样真是一个比一个积极,一个比一个快。要不说什么样的将带什么样的兵,急先锋带的兵动作是真的快。 除了冯超带的前军,其他的巴军也不慢,最迟的也就用了一天就收拾好了行装,只等着李仲辰一声令下,全军就可以开拔回江洲了。 李仲辰耳中听着一个又一个将军报过来的这“准备好了”的消息,不禁挠了挠头皮。他现在怀疑是不是自己定在三天以后班师太晚了,早知道大家都这么急,就应该直接定在一天之后。 但是,军令如山,即使是李仲辰也不能轻易的更改,况且,李仲辰还要顾及一个人的感受,他有心让巴军在义城再留两天。 所有听说即将要班师回朝的巴军将士心中都是急迫而兴奋的,但偏偏有一个人例外,这个人虽说不是将士,但也确定要到江州去,这个人就是孔欣。 孔欣依旧是她来时的那套装束,兽皮上衣,兽皮短裤,露出完美的曲线。李仲辰出征在外,怎么可能带女子的衣服,所以一时也就没法让孔欣换中原之人的服饰。在孔笙外出出使三大部落的时候,孔欣被留在了李仲辰身边,她在义城人生地不熟,加上大家都知道他是李仲辰的禁靡,所以能说话的也就只有李仲辰,长久下来这两人之间的关系倒是更近了一步。 李仲辰这半月呆在义城倒也无事可做,身边有这么一个大美女陪着倒是件可喜的事。孔欣似乎从未走出过部落,自然也没有走出归骆越,对一切事物都有莫大的兴趣,这几天不断的缠着李仲辰问着一些巴国的风土人情,奇闻逸事。 要说巴国的风土人情,李仲辰天天呆在皇宫里,不是练功,就是和嫣儿增进感情,哪有时间去了解这些,他只是大概把握巴国的发展建设方向也就够了。可要是说讲奇闻逸事,神话传说,李仲辰敢说自己是当世第二,就没人敢称自己是当世第一。 毕竟,他可是后世那个信息爆炸的社会过来的,从小安徒生童话什么的也没少读,动画片也没少看,说起故事来那真算得上是滔滔不绝,听的孔欣这小姑娘天天跟在李仲辰屁股后面,吵着嚷着要听故事。 可是,当李仲辰要班师的消息传到孔欣耳中的时候,李仲辰身后的小跟班就消失了。 孔欣出城跑了吗? 当然不是。根据属下的说法,孔欣把自己关在屋子里,连午饭都没吃,时不时的还有哭声传出来。 李仲辰能猜到孔欣的心思,她从未离过雀族,也从未离开过他的姐姐孔笙,她幼年丧母,全赖孔笙把她带大。长姐如母,此番知道要和李仲辰去江州,再见孔笙不知要何年何月,心中既有对未知的恐惧,也有对孔笙的眷恋,自然心情不好。 李仲辰能做什么呢?他知道现在自己最好什么都不做,时间是最好的药,几番接触下来,李仲辰已经确定了孔欣的孩子心性。等到了江州,带她出去玩玩,自然心情就能好很多。况且,孔笙为益郡郡守,每年也要去江州述职,不怕见不到。 但不吃饭是不行的,心情不好最多是人不高兴,不吃饭却是身体要垮掉的。李仲辰知道现在能开导孔欣的只有孔笙,当下就派人把正在忙着建城一事的孔笙叫了过来。 孔笙得知了情况,知道孔欣没吃午饭,匆匆忙忙的就赶了过来。她一来到孔欣门前,就看到了面露焦急之色的李仲辰,心中暗道大王果真对妹妹动了真情,一时之间竟有些嫉妒的意思。 孔笙对着李仲辰行了一礼,就走进了孔欣的房间,也不知两人说了些什么,不一会,房间之中就传出了笑声。 大概过了一炷香的时间,两人牵着手走了出来。李仲辰向孔欣望去,她的脸上果真有泪痕存在,看来定是哭过了。但看现在她满脸的笑意,李仲辰不自觉的挠了挠头皮,真是女人心,海底针啊。 见孔欣心情变得好了,李仲辰也就放了心。他和二人打过招呼,就转身离去。 三天的时间过得很快。 转眼间,就是第二天的夜里了。明天就是班师回朝的大日子,李仲辰特意召集手下,甚至还包括孔笙在内,办个了小小的宴会。 宴会之上,众人两个月来第一次沾了酒水,连李仲辰也被敬了很多酒。席间,孔笙还亲自下场,跳了一支充满异域风格的舞蹈,引得以冯超为首的诸将纷纷拍手叫好。 夜色昏黑,圆月当空。 宴会结束,喝的略微有些多的李仲差在侍卫的搀扶之下,一步一步踉踉跄跄的走回自己的住所。 正文 第五十一章 夜色撩人 战国时代的第一大城是哪一座? 不是秦国的都城咸阳,不是苟延残喘的周王室所在的洛阳,更不是巴国的国都江州。而是临淄,齐国的国都临淄。摩肩接踵这一成语就是源自临淄。 晏子春秋杂下云:“临淄三百闾,张袂成阴,挥汗成雨,比肩继踵而在” 夜色昏黑,圆月高悬,群星璀璨。 在临淄城外三百里外,群山掩映下的无名山谷之中,矗立着一座九层的阁楼。 这阁楼木石结构,通体漆黑,足有百丈之高。此时,在夜色之下,隐隐约约的反射出黝黑的亮光,远远望去,像是一头噬人的凶兽。这阁楼只有一层有一个入口,面北而开,此时两扇青铜巨门紧紧的,门上雕有两只说不上名字的狰狞兽首,门前竖着一块三米高的青色巨石,上面铁钩银划般的刻着“乾坤”二字。 此时,在阁楼的第九层之上,站着两个人。 整个九层的阁楼,前八层都是漆黑一片,只有第九层有些许的亮光传出。第九层是整个阁楼最小的一层,在第九层地面中间,依稀能看到有一个高出地面半尺的台子,这台子呈八边形,正中间是一个太极阴阳鱼的图案,旁边是乾、坤、巽、兑、艮、震、离、坎八种不同的卦象,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一个完整的八卦图。 此时,八只蜡烛点在台子的八个角上,烛光不是很亮。这第九层阁楼四面通透,此时正是冬天,偶尔有北风吹过,火焰还有轻微的晃动。透过这晃动的火焰,可以看到,一个全身笼罩在宽大袍子之中的人正站在台子的中央。 “阁主,不知深夜召属下来有何吩咐!” 台下的黑暗之中突然传出一个女子的声音,这声音似乎充满了诱惑,让人不自觉的深陷进去。她边说着话,边一步一步的走向台子,终于在台旁站定。她也同样包裹在宽大的黑袍之中,面目看不真切。 “你看看这天象如何!”被称作“阁主”的黑袍人露出一只手来,斜指向天边。他的嗓音低沉,又带着几分沙哑,总之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别扭之感。他从袍子下面伸出来的一只手纤长,白皙,倒是一点也不像是一只男人的手。 女子听到他的话,顺着“阁主”的手看向天际,她细细端详,突然之间,像是发现了什么。 “这,这!”她说话一下子似乎变得结巴了。显然是被眼前的星象震惊了。 台子上的黑袍人一开始是背向台下的女子的,听了她的话,缓缓的转过身来。 “紫薇帝星晦暗,原本应当是火德衰败,水德代火而起才是,然而!”“阁主”顿了顿,“此刻,紫薇帝星晦暗不假,西南方向却有妖星降世,明亮异常,看来又有变数啊!” “阁主,那我等多年的谋划岂非要功亏一篑?”女子的声音变得紧张起来。 “非也,妖星充其量只是搅局者而已,或者说是加速了进程。天下大势,终归何处。终究还是要事在人为啊。” “阁主的意思,是要趁其幼苗之时而”女子说到这里突然闭口不谈,右手一挥做了一个斩首的动作,这女子竟然狠辣如斯。 “不,只需派人看着就够了,必要时甚至还要帮上一把!”男子摆摆手,打断了女子的话。 “帮一把,阁主,我们不是已经和”可以想象,黑袍下的女子现在一定是满脸的疑惑。她的语气之中带着疑问。 “人都是会变得,何况是这天下之事。你记住,现在我们要走过这片险境,要找到崛起的契机,要重新回到光明之中,就一定要借助所有可以借助的力量。说不定,妖星也可以是盟友。” “阁主,既然如此,那是要派谁去,可是要选出第八位星使?或者从七国调一位星使回来。”知道了“阁主“心中的想法,女子的疑问算是解除了。 “不,七位星使各有其职,牵一发而动全身,不可妄动。这次我要月女你亲自去,见机行事,万不可轻易交恶。如果有机会,甚至可以尝试接触一下。你退下吧。” “是!”月女转身退下,微风撩起她的袍子,露出洁白的小腿,隐隐约约间可以看到她诱人的曲线。 “我阴阳家隐藏的太久了,世人恐怕都已经忘了我们。原本算来,还要百年才能出世,现在却是要提前了。”“阁主”对着西南方向群星璀璨的天空,口中喃喃的说道。他伸出自己的左手,手中赫然是两块断成两块的龟板。 与此同时,在云梦山西麓的一处高耸的山峰之上。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者背着竹篓,手中拿着药锄,他同样看向了西南方向的天空。 “太平日子快没喽!” 他一边说着,一边竟从山峰之上直接就跳了下去。半柱香的功夫之后,他又出现在了另一个山峰之上,手中还攥着一把草药。他的功夫,不论是这夜间视物的能力,还是这轻功,当真是骇人听闻。若是李仲辰在这里,一定会把眼珠子都瞪出来。 秦国最为依仗的关卡“函谷关”的城头之上。 一位中年人和一位老者相对而坐,中间是一个围棋棋盘,从棋盘和二人的表现上来看,这局棋已经到了最胶着的时候。 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分出胜负。 持白的老者微微颔首,紧接着突然在边角上无子的地方下了一子,持黑的中年人突然愣住,叹了口气。 “看来这份难得的平静,要被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人给搞乱了!”执黑的中年人索性把棋放了回去,他俩的棋力相似,此番输了一筹,他也不指望能扳回来了。 “不错,真正的乱世要来了!只是不知师尊何时归来。”老者也放下手中的棋子,不由得感叹道。 几乎是同一时间,秦国,齐国,晋国,鲁国,九州大地之上,不论是明面上的,还是隐藏在暗中的,很多人目光都看向了西南方向,看向了李仲辰。而李仲辰呢,他现在软玉温香在怀,丝毫不知自己已经成了众人的关注点之一。 李仲辰休息够了,他翻过身来,再次把孔笙压在了身下。 因为知道对方是第一次,李仲辰这一次格外的轻柔,孔笙再也忍不住了,不自觉的叫出了声来。好在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侍卫也有些困了,加上房间的隔音效果不错,所有也没什么人注意到这里。 孔笙体验到了她从来没有体验过的感觉。在李仲辰的温柔之下,她第一次觉得男女之事是如此的美妙。她爱上了这种感觉,李仲辰在她的心中也愈发的高大起来,这一刻,她觉得她离不开李仲辰了。 良久之后,李仲辰轻轻的抱着孔笙,有些疲惫的两人就这样进入了梦乡。 正文 第五十二章 乾坤阁 正文 第五十三章 归 李仲辰昨夜睡的很晚,他被灌了很多的酒,还经历了如此香艳的事,即便是他有内家功夫打底,整个人也不免有些疲惫了。所以,当李仲辰醒来的时候,已经是日上三竿。他睁开朦胧的睡眼,手一点点的向身旁摸去,却摸了个空。他转头向旁边看去,哪里还有孔笙的身影。 孔笙走了,昨夜等到李仲辰进入梦乡之后她就走了,她想的很明白,一夜已经够了。 李仲辰揉了揉脑袋,一翻身坐了起来。 他看向眼前的床铺,床单上赫然有一个大洞。李仲辰心中不由得长叹一口气,手一下子抓紧了床沿,又渐渐放松。他本以为只是一夜的露水恩情,过去了也就过去了。可谁知孔笙竟是。。。,事情竟然到了这个地步。孔笙这一走,倒是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两人的尴尬。 李仲辰甩了甩脑袋,口中喃喃的说“算了,一切顺其自然吧。” 想通了这一点,李仲辰的眉头也渐渐的舒展开了,他一点点的穿好了衣服,一推门,走出了房间,外面,天早已大亮,阳光照在李仲辰的身上,暖洋洋的很是舒服。李仲辰伸了个懒腰,眼角的余光看到了正处在庭院之中的大司马。 “大司马,一切准备妥当了吗?”李仲辰收回了双手,边整衣襟,边开口道。 “回大王,将士们已经准备好了,只等大王一声令下,就可以出发了。”大司马看到眼前的李仲辰,看到他疲惫的神色,心道昨晚的酒灌得多了,下回一定得让冯超那帮人少灌一些。他哪里知道,李仲辰昨夜是醉了两次,美色同样使人迷醉啊。 “好,等寡人换好了衣服,咱们就班师回朝。”李仲辰一边说着,两个侍卫已经拿着甲胄来到了他的身侧,一点点的为他穿上,一会功夫,李仲辰又回到了那副英武的装束。他把纯钧剑握在手里,率先走向了议事厅,大司马程城紧紧跟在他的后面。 片刻不到,龙行虎步的李仲辰就来到了议事厅之中。 众人早已在这里等待多时了,以冯超为代表的一干武将脸上尽是焦急的神色,足可见他们归家心切。孔笙当然也在,她还是原本的装束,野性十足,只是走起路来有些别扭,脸色也比原来红润一些。但议事厅里除了一堆大老粗就是陈乾这个没有半分经验的毛头小子。自然也就没有人注意他的异样。 李仲辰一进议事厅,一眼就看到了站在最边上的孔笙,两人目光一对,孔笙颇不自然的扭头避开。李仲辰一时之间也没想到要如何的安置孔笙,况且这益郡新立,孔笙是颇为重要的一环。李仲辰不是没想过要带她回去,但现在恐怕不是时候。想到这里,李仲辰也偏开了脑袋。 班师回朝和誓师出征不一能样,后者讲究一个士气,所以自然要啰嗦一点。而班师回朝讲究的是速度,自然就少了很多的环节。李仲辰扫视四周,看到了众人眼中的焦急,他也懒得再走到主位上去。 “诸位,随寡人去校场,现在就班师回朝!”李仲辰的声音洪亮,整个议事厅中的众人都听得清清处处,大家等了许久,就是在等李仲辰的这句话。冯超脸上最藏不住事,一下子就裂开了嘴。 所有的武将都从议事厅中鱼贯而出,向校场奔去。 大司马来到李仲辰身前:“大王,我们也走吧!” “大司马,你先行去校场,寡人随后就来,我还有事要和孔卿交代。”李仲辰负手而立,示意大司马先走。 “好,既然如此,臣先走一步。”大司马回头望了望孔笙,不知为什么,他总觉得很怪。 王上和孔笙的交流为什么要避开他?但是王上既然开了口,他也没有强留在这里的道理。 转眼之间,整个议事厅之中变得空荡荡的了,空气很安静,只有李仲辰和孔笙的喘息声。 “大王,不知有何指示?” 孔笙看着眼前的李仲辰,越看越觉得离不开,但她心知两人之间是不可能的,心中不觉得泛起一种悲哀的情绪,连神色也变得落寞。她不知道李仲辰为何单独留下她来,或许是要警告她不要把昨日之事说出去把! “昨日”李仲辰率先打破了两人之间的宁静,但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孔笙就开了口。 “大王,昨日之事全是臣一厢情愿,我不会在人前透露半个字的,请大王放心。”孔笙的语气之中也带着淡淡的悲哀情绪。 “寡人不是这个意思!” 李仲辰突然走上前来,伸手抓住了孔笙的手。 “不是这个意思?大王,你这。。。“ 孔笙一下子慌了,用力抽动双手,可是李仲辰怎么会让她抽出去呢,他紧紧的握着孔笙的手,双眼直盯着孔笙看。 “寡人的意思是,从今往后,你就是我李仲辰的女人了,以后再也不许和其他的男人有半分的瓜葛。”李仲辰的态度强硬,说话也一字一顿的:“你听懂我说的话了吗?” 强势的女人最怕的就是强势的男人,听了李仲辰的话,孔笙心中最后的壁垒似乎也一下子被打通了。 “臣妾遵命。”孔笙的脸上泛起的红晕更胜,她的眼中又涌出泪来,和昨晚的不一样,这是激动的泪。 “孔笙,寡人现在还不能带你走,益郡现在离不开你。但寡人给你一个承诺,巴国的王宫之中,必有你的一个位置。”李仲辰给了孔笙他现在能做出的最重的承诺。听了孔笙不需要他负责的话,李仲辰渐渐开始喜欢上这个敢爱敢恨的女子。 “谢大王,臣妾必不负大王所托!”孔笙向李仲辰微微一礼,她没想到,李仲辰竟然给了她这么重的承诺。 “好,寡人走了。” 李仲辰松开了手,转身走了出去。孔笙看着他的背影,双手紧紧的绞在了一起。 很快,李仲辰就来到了城中的校场之上,他没说几句话,就让全军开拔了。李仲辰骑在马上,从义城北门走出城去,后面是同样骑在马上露出一脸思索之色的大司马和不停的回头看向城头的孔欣。 城头之上,孔笙看着大军一点点的远去,她现在要整理一下自己的情绪,接下来她要做的还有很多。 正文 第五十四章 十里 李仲辰骑着黑马走在巴军的中间,旁边是一直在说着些什么的孔欣。 大司马呢?他早已经走到前面指挥去了。 李仲辰把所有关于巴军行军,驻扎的决策权力全权的交托给了大司马。 可以这么说,在整个归途之中,都没有李仲辰半点事儿了。他现在就是一个纯粹的甩手掌柜,不用干活,身边还有佳人相伴,真是美滋滋。 如果说当初李仲辰率军来征讨骆越之时,全军将士走的那叫一个小心翼翼的话。那现在走在同样的路上,就可以说是毫无顾忌了。每个人都归心似箭,行军的速度也是一块再快,原本要走三天的路,竟只用了两天就走完了。眼看着就到了恶鬼岭。 经历了两天的长途奔波,孔欣也从最开始离开孔笙的不舍情绪之中走了出来。 她的脸上渐渐的有了笑容,似乎又回到了那个几天前缠着李仲辰讲故事的状态。或许是有点孩子心性,她的心中充满了对即将到达的巴国的好奇。 “大王大王,我们这是要到哪里去啊?”孔欣一边骑着马,一边头偏过来,一脸好奇的看向李仲辰。 “回江州。”李仲辰声音平静,又带着一点点的沙哑。 这是孔欣的第多少个问题了? 他已经记不清了。 他现在怀疑自己收下这个礼物是不是个错误的决定 “江州?江州是巴国的都城吗?”一问起来,孔欣就有点停不下来了。 “不错,正是巴国的都城?”李仲辰的声音愈发的低沉。 “江州离义城远吗?有多远啊”孔欣的大眼睛一眨一眨的,呈现出强烈的求知**。 “远,有几百上千里地!”最后一个地字,李仲辰故意拖了好长的一个音。 “江州大吗?有义城大吗?”孔欣越问越兴奋,连语气也跟着急促起来。 “很大,比义城要大得多?”李仲辰使劲的挠挠自己的头皮,好让自己冷静下来。 “真的吗”孔欣露出不可思议的表情,在她的认知里,义城就是最大的城,现在竟然听说有比义城还大的城,这已经完全超出了她的想象。 “当然是真的!”这次李仲辰给了她一个坚定的回答,但愿可以结束这段问答。 “我听姐姐说国王都是住在王宫里的,是真的吗”问完了江州,孔欣竟然脑子一动,又问起王宫来。 “是啊,是啊,国王就是住在王宫里的!”李仲辰感觉自己要被问死了。 “你也是住在王宫里吗“ “对啊,对啊!”李仲辰觉得自己快要控制不住了。 “那我到了之后住在哪里呀?”孔欣不知为何,开始担心起自己住的地方来。 “你当然也是住在王宫里啊!” “我?我也住在王宫?你对我真是太好了。”孔欣一边说着话,一边竟然凑上前来,在李仲辰的面颊上忽的亲了一口。 感受到脸上的触感,李仲辰一下子觉得自己精力十足,心头的火气立刻就消了大半,好像一点也不烦了。孔欣好似一个小兔子,亲了之后就缩了回去,脸也红了起来。而李仲辰则摸摸自己脸上被亲过的地方,暗暗回味着刚刚的感觉。 这感觉,像极了初恋的味道。 仅仅在第二天傍晚时分,归心似箭的巴军就到了恶鬼岭。驻扎一夜之后,巴军用了半个时辰不到,就越过了恶鬼岭。当初埋下的那个坟自然还在,一个多月过去了,上面已经长满了小草和野花,箭当然也还在,只是箭身上布满了泥土。 恶鬼岭的血气已经完全的散尽了,干净的好像这里从未发生过战斗。 孔欣自从进了恶鬼岭,就一直东瞅瞅,西望望,看着这岭中遍地的野花,高兴的像是小孩子进了游乐场。 李仲辰在一旁暗暗的关注着她,他不愿去提醒,也许在某一支开的异常美丽的野花下面,有一个人长眠于此。 穿过恶鬼岭,又回到了巴军最熟悉的丘陵地势,行军速度也一下子慢了下来。李仲辰闲来无事,就时不时的拉着孔欣去打猎。他的箭术似乎到了一个瓶颈期,不论他再怎么练习,也达不到三箭齐发的境界。 但就是现在的境界,也算得上是个好手了。 所以,接下来的七八天,李仲辰每天都能有所收获,今天打个兔子,明天打个山鸡什么的。孔欣呢,自然每天也能吃上点野味。总而言之,两人之间的感情是越来越好了。 在孔欣的世界里,李仲辰好像一点点的替代了姐姐孔笙的角色,成为了她来到陌生环境的唯一的依靠。她有的时候,总会不自觉的向李仲辰靠近。甚至在某一天夜里,因为听到了狼叫,还害怕的跑进了李仲辰的帐中。 李仲辰当然明白,孔欣靠近他绝不是因为什么男女之情,而是单纯的对他有亲切感罢了。说白了,他俩现在的状态更像兄妹。而不像是夫妻或者是恋人什么的。 但是,时间会改变的一切的,不是吗? 时间这东西说长也长,说短也短。 当李仲辰一门心思的沉浸在和眼前的佳人增进感情的时候,巴军在大司马的统帅之下,已经越过了山岭,经过了边城,甚至离江州也不到二十里了。远远的望去,已经能望见江州的少许轮廓,驰道之上,也能看见几个贩夫走卒了。 令尹沈章从李仲辰到达边城的时候,就收到了消息,知道李仲辰不日便到,早早的命人开始着手准备所谓的欢迎仪式。 同样收到消息的还有嫣儿,她似乎又美了几分,身上那种空灵飘逸的气质也越发的显现了出来。她摊开手,手中是父亲程城的一封信,她的眉头轻轻的皱起,只是片刻又舒展开来。 这一天,在江州城南门外十里处,沈章一行百人早早的就等在了这里。同样等在这里的还有一身素裙的程嫣儿,她的脸色虽然看起来很平静,但还是藏不住平静之下隐藏着的欣喜和激动。 远远的,程嫣儿看到了远方出现的一条黑线。 同一时间,骑在马上的李仲辰也看到了城外的一片人影。 正文 第五十五章 相见 李仲辰看着远处的那一片黑影,看着黑影身后还不甚鲜明的江州城。 他知道,自己征战了两个多月之后,终于又踏上了熟悉的土地。 他现在只想要高喊一句:“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可是他不能,毕竟他是巴国的王,形象还是要好好保持的。 从李仲辰看到远处的黑影,到他骑着马来到沈章一行人的身前,最多不过一炷香的时间。他现在骑在马上,看着眼前满怀激动的的以沈章为首的士大夫们看着静静的站在那里,眼中满含情意的嫣儿,一时之间,竟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了。 “臣等恭迎大王凯旋!” 沈章的声音洪亮而有力,他一开口,身后的士大夫们也跟着他开口。这声音顿时大了起来,在这方天地之中不断的回荡,几乎传到了每一个巴军将士的耳朵里。 说完这句话,沈章当下便行了一礼。他的腰弯曲绝对超过了九十度,头深深的低下,长袍大袖也跟着垂下。这是最正式的礼节。他的身后,上百名士大夫一起行礼,他们不只是为了李仲辰,也是为了巴军,为了死去的巴军将士的英灵。 “诸位免礼!” 李仲辰也算是见过大风大浪的人了,从他第一次江州誓师开始,甚至于第一次廷议开始,他已经算是经历了很多的大场面。但他还是不禁为眼前的情景愣了片刻,他从没想到有一天自己能被当做一个英雄一般被人仰慕和迎接。 “谢大王,臣为大王牵马。” 沈章听到李仲辰的免礼之声,一点点的重新站直了身体。他跨步上前,一把抓住了马的缰绳,像是一个卑微的马奴一般,一步一步牵着马向江州城走去。 后面的士大夫看到沈章这样做,也纷纷找到了目标。 比如左尹于健就在为大司马牵马就连冯超也有一位士大夫为他牵马。 他哪里有过这等荣耀,一路上咧着嘴嘿嘿的笑。 前面,围观的百姓和保护士大夫的守军都不自觉的让开一条道来,满怀崇拜的看着眼前每一个经过的巴军将士。每一位巴军将士都感到与有荣焉,胸膛挺得高高的,走起路来也是轻飘飘的。他们忽然之间领悟到了什么,对军队的归属感似乎一下子强了很多。 李仲辰看在眼里,暗道沈章做的不错。 。。。 程嫣儿呢? 她去哪了? 原来,程嫣儿看到李仲辰完好的回来了,心中顿时好像放下了重担。她知道,现在不是聊儿女私情的时候,李仲辰刚刚带兵回来,还有很多的报告要听,还有很多的军国大事要处理。所以她只是看了一眼,就转头离开。她绕开了喧嚣的人群,默默的在远处注视着李仲辰。 程嫣儿当然也看见了在李仲辰身后不远处的孔欣,她是那样的独特,独特的服装,独特的肤色,高挑的身材,美丽的容颜。即便是从她的角度,也不得不说孔欣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异族美女。 也难怪李仲辰会喜欢她。 也难怪父亲要传信告诉她。 李仲辰当然也注意到了程嫣儿。 她还是那么美,甚至比原来更美,她的眼睛还是记忆中的模样,一眨一眨的像是在诉说着什么。李仲辰现在想要立刻来到她的面前,紧紧的抱住她。但他也知道,现在的场合不合适,巴国还有很多事需要他去处理。 李仲辰看到了嫣儿的离开,她的善解人意在李仲辰的心中又画上了深深的一笔。 李仲辰的马在沈章的牵动下一点一点的向江州城走去。 。。。 十里路很长。 一个年轻的壮汉,用尽了力气,也要跑上二三十分钟。 何况是沈章,一个清瘦的老者,更何况,他还牵着马。 沈章累吗,他当然累,李仲辰甚至能看到他鬓角的汗滴,听到他喘气的声音。 “沈卿,就到这里吧,后面的路寡人自己走就可以了” 李仲辰不忍心眼前这个他穿越以来每每能洞悉他想法的智者如此的劳累。 “大王,臣不累,臣当年也跟随着巴国的大军出战过。这区区的十里路难不倒我。况且,这是大王凯旋归来该受的礼节,臣一定完成他!” 沈章很倔,李仲辰从没发现沈章还有这样的一面。但不论他是不服老的自尊还是出于对于礼节的看重,李仲辰都不能任由他这样下去了。 他的巴国才刚刚起步,他不愿意他的肱骨之臣因为要给他牵马而得了什么大病,他需要沈章。 “好,既然沈卿如此坚决,那寡人就陪你一起走。” 李仲辰话音刚落,也不管沈章会说些什么,就一翻身从马上跳了下来,他快走了两步,和沈章并肩向前。 “大王,这。。。” 沈章看到李仲辰从马上下来,还想说些什么,却被李仲辰打断了。 “沈卿,寡人既已从马上下来,就断没有再上去的道理。走吧,我看离江州城也就三五里路了。这马坐的久了,身子骨也被颠的有些松。” 李仲辰一边说着话,还装模作样的掰掰手指,扭扭脖子。 沈章看着眼前的李仲辰幼稚的表现,感受到牵着的马轻了不少,眼中突然就流出几滴泪来。 “谢大王!” 沈章不再说些什么,他牵着黑马,跟着李仲辰向前走去,两人就这么并肩走进了江州城。 沈章从未见到过一个国家的王上如此礼遇他的手下,他知道,这一任巴王已经远远地超过了他的父亲。李仲辰不输给这个时代任何一个国家的开明君主。 在沈章和李仲辰的身后,成百上前双眼睛看着他们。 包括大司马,包括左尹于健,一时之间,成千上万的人都在思考一个问题。 自己什么时候,能被王上如此的看重。 看重到无视君臣之别。 隆重的欢迎仪式在李仲辰和他的巴军踏入江州城的一刻就结束了,百姓们也纷纷的散去,仿佛一瞬间,喧嚣又归于沉寂。 在数不清的的百姓之中,有一双眼睛审视着李仲辰入城的每个细节。 她微微一叹,用只有自己能听清的声音轻轻的说到。 “好手段,好一个贤明的君主!”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殿中 李仲辰现在又回到了熟悉的大殿之中。 他坐在高位上,扫视着殿中的众人。 他的左手边是以令尹沈章为首的士大夫们,他们似乎都还没有从刚刚的场面之中回过神来,一个个目光灼灼的李仲辰和沈章的身上游曳着,心中不知道在思量些什么。 他的右手是以大司马程城为首的一干武将,相比较那些士大夫而言,武将的脑子就要相对简单一点。他们现在都比较激动,因为,按常理讲,此时到了该封赏他们的时候了。武将们一个个腰杆子都挺得笔直,他们浴血沙场,说白了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累功升迁。 李仲辰清了清嗓子,他转头看向了大司马。 “大司马,把此次出征的诸位将军的战功报给寡人。” “臣遵命。”大司马给李仲辰行了一礼,从身侧抽出一个竹简。众人都是直接来到这大殿之中的,所以武将们也都穿着盔甲,大司马这竹简正绑在原本放置长剑的地方,至于他的剑,和诸位将军一样,早放在宫殿之外了。 “大王,此次出征骆越,历时两个多月,重要的战斗共有四次。” 大司马说到这里,突然闭口不言,望向李仲辰。 “好,你接着说。” 李仲辰回忆了一下,确实是四次,他一伸手,示意大司马接着说下去。 “是。其一,是在恶鬼岭之外和应人的前军所打的诱敌之战,这场战斗的主要将领是冯超。”大司马边说边转头看向了冯超,冯超脸上的喜色顿时更浓了,连大胡子也快要翘了起来。 李仲辰也看向了冯超,不知为何,从他第一眼看到冯超,就很喜欢这个莽汉。 “不错,冯将军很好的完成寡人的命令,达到了诱敌的效果。” “大王,这第二战乃是从谷地之中正面战斗开始,到在恶鬼岭全歼应人的先锋这一整场的战斗。其中诸位将军都有参与,但功劳最大的应该是成全将军。”大司马的眼神从冯超的脸上移开,转而看向隐藏在众人之中的成全。 成全和冯超完全像是相反的两个人,他的性子沉稳,就算是现在听到大司马的话,脸色也没有半分的变化。李仲辰看到了成全的泰然自若,又看了看冯超的自得之色,心中暗暗的做了个比较。 这两个人,一个可为帅,一个却只能称得上是猛将。 “成全将军在寡人和大司马的授意之下,连夜率军,赶在应人之前赶到了恶鬼岭,很好的阻挡了溃败的应人,是我巴军能全歼这股应人重要的一环,功不可没。”李仲辰给了成全很高的评价。 “大王,此战全是大王和大司马计策之妙,臣愧领此功。”成全双手抱拳,行了一个军礼。 “你之功劳,寡人看在眼里,不必自谦。” 看李仲辰不再说话,大司马接着念下去。 “这第三和第四次战斗都是在义城周围,我军合围义城月余,大大小小战斗不下几十次,各位将军都有不小的功劳,其中。。。” 大司马用了一炷香的时间,几乎罗列了所有将军的功劳,甚至在最后,还着重点出了几个小兵的功劳,比如探马王二,因为在这次战争之中多次出镜,也被写进了这份战功记录上。 “大王,以上就是各位将军的战功情况,还请大王决断。”大司马念完了这份战功记录,双手高高举起,立刻便有是从走上前来,把这份记录转呈给李仲辰。 李仲辰看着摆在案上的这份竹简,细细的思量了片刻,却始终没有打开。 “大司马,你是不是漏掉了什么?”李仲辰抬起头来吗,看向眼前负手而立的大司马,话语间带着疑惑。 “大王,这确实是所有的战功,臣不记得有何遗漏,还请大王示下”大司马面容沉静,未见丝毫的变化。 “好,大司马,那寡人问你。这战功之中为什么丝毫没提到程乾程将军的名字。” 原来李仲辰早早就发现,自己这老丈人压根儿就没提过大舅子的名字,他的功劳也似乎被抹掉了。李仲辰猜测大司马是为了避嫌而故意不提,但大司马不提,他可不能不能提。 “这。。。程乾功劳甚小,不提也罢,不提也罢。”大司马一听李仲辰这么一说,脸色变得有些尴尬。 “大司马,这程将军可是斩将的大功,怎么能说是功劳甚小呢?要是他的功劳甚小,那我老冯还有个屁的功劳。”以冯超的官位他原本是不能上这大殿来的,只是因为此次要封赏他,才破例让他进了大殿,所以他也就没什么礼数。况且冯超是个耿直性子,此番听了大司马如此说,当下就觉得“此言差矣”,于是就立刻站出来反驳,最后还带上了脏字。 “冯超,这有你什么事,你偏要这个时候。。。”大司马莫名火气。 “大司马,寡人看冯将军说的并没有什么错!李仲辰正愁没人接他的话,冯超这么一跳出来,他后面的话就更好说了。 “大王,这。。。”大司马似乎还想要再说些什么。 李仲辰摆摆手,打断了他的话。 “诸位,自古以来,战场之中功劳之最者,无非三种!”李仲辰顿了顿,“先登,斩将,夺旗。” 李仲辰清了清嗓子,接着说。 “此次我等征讨骆越,城围而不攻,故无先登之功多以谋略胜之,亦无夺旗之便,故寡人思虑良久,当以斩将为首功,诸位可有异议。” 李仲辰环视一周,并无任何人站出来。 令尹沈章上前一步:“臣等并无异议!” 李仲辰又看向大司马:“大司马可还有什么要说的!” 大司马看看李仲辰,又看看频频向他使眼色的沈章,心中叹了一口气:“臣无异议。” 看到沈章和程城都这么说了,几乎大殿之中的所有人都齐声的答到:“臣等无异议,一切但凭大王决断。” 站在最后面的程乾面色平静,心中也不知道在想些什么,总之他从头到尾都没说过话。 李仲辰听到众人的回答,随手拿起了刚刚呈上来的战功。 “好,下面寡人来说说封赏的事。” 正文 第五十七章 改制 众人一听李仲辰要说关于封赏的大事,一个个的竖起耳朵来。他们等了半天,终于要听到最想听到的东西了。 李仲辰看着大殿之中众人眼底的渴望之色,知道他们已经等不及了,但在封赏之前,他还有话要说。 “诸位,在封赏之前,寡人还有一件事要说。”李仲辰转头看向大司马,“大司马,现在我巴国共有多少将士?” “回大王,此次征讨骆越,我巴军上下共计折损了两千人左右。如此一来,现在整个巴国上下,大概还有一万三千多名将士。”大司马不愧是大司马,片刻功夫,他就从刚才的尴尬境地之中回过神来。 “大司马,寡人问你,你觉得我巴国现在的军队够多吗?” 李仲辰心中早有扩军的打算,只是一来巴国国力不够,二来也没有那么多的老兵,贸然扩军太多,反而不能快的形成战斗力。 但是现在,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 巴军经过此次的征讨骆越的战争之后,这一批人都可以算得上是老兵了。这样一来,扩军的骨干就有了。再加上这半年多以来,在李仲辰的谋划下,巴国整体的国力算的上是日新月异,国库里粮食也充实不少,所以现在正是扩军的好时候。 大司马当然不是笨人,一听到李仲辰的问话,当下就知道了他的打算。 “大王,可是要行这扩军之事。” “不错,正是要扩军。”李仲辰的语气坚决,他知道,枪杆子出政权,手头没有个几万大军,他总觉得迟早要被这周边的几个大小国家给分食了。 “大司马,依你所见,我巴军此次该征多少人?”李仲辰心中虽然已经有了想法,但还是要先问问大司马的意见。 “这。。。依臣所见,三万人为最。”大司马略一思考,说出了他认为最为合适的数字。 “哦?何以见得。”大司马所说的数字和李仲辰心中所想有些出入。 “大王,我巴国上下共计六十余万人,其中青壮年三十余万,男女各半。也就是说,当从这十五万男丁之中征兵,臣以为五而抽一较为妥当。” 大司马的语气平静,每个字都咬的很清楚,这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站在一旁的沈章听了大司马的话,不禁暗暗点头,他走上前来。 “大王,臣以为大司马之言甚善。” 李仲辰看着眼前这一派将相和睦的模样,心中很高兴,巴国这一套老的班底真的不差。但是,李仲辰心中早有想法,区区三万人满足不了他。 “两位卿家怕是忘了些什么吧?”李仲辰看看沈章,又看看大司马,两人均露出迷惑之色。 “大王的意思是?”沈章试探着问道。 “寡人的意思是,现在我巴国可不止六十万人。” “大王可是要从益郡征兵?”大司马竟然率先反应了过来。沈章听到大司马的话,也一下子恍然大悟。 “不错,这骆越的几个部落既然已经并入了我巴国,那就没理由不征召其入伍。”李仲辰原本就打算从骆越征兵,只是回来的匆忙,没来得及讲。现在既然已经回来了,这件事就可以着手去做了。 “寡人这次准备征兵五万,这巴郡之内就依大司马所言,征够三万人,骆越四大部落每个出五千人,凑足两万人。”李仲辰终于将他的想法和盘托出。 “大王,这骆越之人刚刚加入,恐怕。。。”其实,大司马也不是没想过在益郡征兵,只是担心他们的忠心罢了。 “大司马,用人不疑,疑人不用。寡人既然已经接受了这几个部落的投降,那他们今后就是寡人的子民,不必有那么多的顾忌。”李仲辰打断了大司马的话,他的话说的很是牵强,但他总不能说现在雀族的族长是我的女人,忠心是可以保证的吧。 “大王,臣受教了。但凭大王决断。”大司马不知道王上哪来的信心,但他既然说了,也就只能照办。沈章也是同样的想法,但他比程城察言观色的能力更强,他从李仲辰的眼睛中看到了一种绝对的自信,他以为那是一种王者的霸气。 “好,既然如此,那这人数一事就算是定下了,下面寡人来说说军制。” “军制?”大司马的疑惑之色又一次浮现在了脸上,今天这朝堂之上李仲辰真是频频给他带来“惊喜”。 “不错,正是军制,寡人此次带兵出征,深感军制的混乱。回来的路上,寡人日思夜想,终算是想到了一套可行的方法。”李仲辰决定给巴国套用现代的一套军制,这样一来,就不会出现这种前后左右军人数参差不齐,一旦变阵,又很难调度的情况。 “请大王详解。”沈章突然站了出来,沉声道。 其实,巴国的官员制度大多是效仿楚制,在名义上,令尹才是除了李仲辰之外的最高指挥,而大司马只是第二位罢了。近几年沈章忙于国事,才把军事大权全权的交给了大司马。此番他站出来,没有半点违和之感。 “此次征兵之后,我巴国五万大军,寡人决定一分为五。” “一分为五?”大司马疑惑更胜。 “不错,征兵之后,我巴国的五万大军,一分为五,分为五只军队,每只军队掌万人。当以五兽为名,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以及我巴国的图腾银蛇军。” 李仲辰看着下面正在思考的众人,接着说。 “前四军,皆由大司马节制,每军设一军长,当为万人将。每军下辖三师,每师下辖三团,每团下辖三营,每营为三连,一连为一乘。各设师长,团长,营长,连长,实为三千人将,千人将,三百人将,百人将,每一将当设副将,连以下建制不变。至于银蛇军,当由寡人自掌,一切任命同前。诸位可听明白了。” “臣等听明白了。大王英明。”沈章最先反应过来,心道大王这是把军权全权的交给了大司马,他倒也不觉得落寞,现在巴国国事繁重,他也无心再管军队。 “大王英明。”诸位将军就像是啦啦队一般,接着沈章的话说,反正不管是怎么变,大王总归不会亏待他们。 “好,既然如此,此事就如此定下,程乾,上前听封。” 李仲辰搞定了制度的问题,终于回到了正题上。 “属下在。”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封赏(一) “好,既然如此,此事就如此定下,程乾,上前听封。” 李仲辰的话一时之间响彻整个大殿,在场的所有将军一个个振奋了起来,他们都知道,这才是重头戏。 “属下在。” 程乾在巴军出征之前,只是李仲辰的中军之中一个小小的百夫长,即便是在义城的围城战之中,李仲辰破例拨给了他五百人,可是他的军衔还是没有变过,在场的将军之中,数他的职位最低。所以,他这次站在大殿的一个角落里,在诸位将军的最后面。 此番听到李仲辰叫他的名字,程乾从最后面走上前来。在场的几位将军都自觉的给他让路,脸上带着些羡慕的目光,他们知道,今天从这个大殿上出去,也许他们和程乾的地位就将发生反转了。 程乾走的很快,他现在就站在大殿的最中央,向李仲辰行了一个利落的军礼。程乾的脸上看不出丝毫的变化,仿佛这即将到来的封赏与他毫无关系。用一个成语形容他现在的状态,那就是风轻云淡。 李仲辰看着眼前的大舅哥,看到他这副宠辱不惊的模样,心中暗道:果真是虎父无犬子,自己的这个大舅哥绝对是名将的料,自己这次是大赚啊。 李仲辰越看越觉得高兴,好像在看什么稀世珍宝的样子,眼中泛着异色。程乾看到李仲辰这幅样子,没由来的一哆嗦。 “程乾,你可记得寡人给你承诺过什么?” 时间过了片刻,李仲辰终于反应过来眼前还有封赏的大事要做。 “大王,臣记得。” 程乾的声音宏亮,让人一听就感受到年轻人的热血和朝气。 “你且说来听听。” “大王曾说,回来之后,但再征新兵,当放我一个将军的位置。” 程乾的咬字很清楚,把李仲辰当日的话一个字不漏的说了出来,所以的人都听到了这句话。 令尹和大司马听到了程乾的话,顿时明白了什么,原来李仲辰早有征兵扩军的打算,看来大王心中对巴国的未来怕是有一番大的谋划。两人相视一眼,均看到了对方眼中的震惊之色。尽管已经一再的高估眼前这个新上任不久的巴王,可是这样看来,还是有些低估了。 沈章心中一转:难道,大王这几年沉迷酒色歌舞都是装出来的?可是没道理啊,装给谁看呢? “不错,程将军记得不错,寡人的的确确说过这番话。寡人现在就来兑现这番话。” 说到这里,李仲辰稍稍停顿了一下,眼光扫过全场。 “程乾,这次出征,你有斩将之功,大大的挫伤了敌人的锐气,当记为首功。加上你后来领兵牵制,也可记一小功,两功相加,足可以累至将军。” 程乾一听李仲辰的话,知道一个千人将是没跑的了,心中也难免带着些欣喜。 “这次我巴国将扩军至五万余众,故寡人破例任命你为三千人将,即师长,隶属银蛇军,暂代军长之职,替寡人负责新兵招练事宜。可有疑义?” 不扩军不要紧,一扩军,李仲辰就深深的感觉到了中高层将领的匮乏。说实在的,在他的眼中,巴国上下,除了大司马程城之外,也就只有成全堪堪可为一军之长,但就是成全,也只是老成有余,锐利不足。至于冯超之流,哎,不提也罢,不提也罢啊。 “臣遵命,必不负大王所托。”程乾到底年纪还听到李仲辰如此重的封赏,终究还是没有绷住,脸上不自觉的多出了几分笑意。 大司马看在眼里,心中轻叹。 他先前故意压着程乾的功劳不报,就是怕他小小年级就身处高位而乱了分寸,成为被捧杀的对象。大司马暗下决心,回去之后,一定要好好的说教一番。 同大司马的担忧不同,在场的几位将军可是心中都炸开了锅。 单就是从区区的百夫长提为三千人将,已经是大大的破了例,远远的超过了程乾的战功。何况现在他还要自领一军,如果不出所料,迟早这暂代两个字会去掉,到时候就是真正的万人大将了,这是很多人一辈子都不敢想象的。 这几乎等若是一步登天了。 嫉妒之情在诸位将军之中疯狂的蔓延,他们一辈子的目标,眼前这个小子竟然轻轻松松的就实现了。他们恨不得现在抽自己两个巴掌,暗道当日为何自己不上去斗将,但一想到程乾展现出的武力,心中又不觉得叹了口气。毕竟这个世界,年纪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你的实力。愿与诸位书友共勉 李仲辰当然看出了诸位将军心中的羡慕,武人和文人的不同就在于此,他们有什么情绪,往往会写在脸上,这是他们的弊病,但也是他们的可爱之处,不是吗? “好,程乾,你退下吧!冯超,上前听封。” 程乾一听,缓缓的退下,而冯超面色一喜,知道这是到他了,三步并作两步的走上前来。 “臣在。” 封完了程乾,也就是首功封赏完了,下面就是诸位将军的功劳了,成全和冯超的功劳其实差的不多,但因为李仲辰格外的喜欢冯超,加上冯超又站的比较前面一些,李仲辰也就顺势的叫了冯超。 沈章回头看了看冯超,心道怕是这又是一个以三千人将而代军长之职的将军。他回头看向坐在王位上的李仲辰,看到李仲辰看着冯超时嘴角竟然带着些许的笑意,知道这必是一位讨王上喜欢的将军。他不禁仔细打量其眼前的冯超来,想看看眼前的冯超有什么过人之处。 按照冯超刚刚的表现,他不过是个莽夫罢了。 “冯超,你可记得寡人和你说过些什么?” 李仲辰看向了眼前的冯超,问出了和刚刚几乎是相同的问题。诸位将军一听李仲辰这么一说,纷纷的看向了眼前的冯超。 难道他也有大王的承诺? 想到这里,诸位将军一个个的开始冥思苦想,想想大王对自己有没有过什么承诺。 君王一诺,何止千金。 可是,任凭他们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李仲辰和他们说过些什么。 正文 第五十九章 封赏(二) “冯超,你可记得寡人和你说过些什么?” 李仲辰看向眼前的冯超,看的他有点头皮发麻。 冯超使出了吃奶的劲,也想不出李仲辰对他说过些什么。他倒是记得李仲辰对他的调笑,但就是脑子再笨,他也知道李仲辰问的不是这个,他要是现在把当日李仲辰的话复述出来,别说是封赏了,就是脑袋怕是也要保不住了。 “这,这。。。。” 冯超的语气之中带着犹豫与迟疑。 “什么这那的,你是不是忘了寡人和你说过些什么?” 李仲辰一看冯超又露出了一贯的便秘表情,就知道他什么也不记得的,心中颇有点恨铁不成钢的意思,语气也不自觉的加重了很多。他心道:看来这孙权的角色也不是好当的啊! “我,我,大王,这。。。” 冯超一听李仲辰似乎有质问的意思,顿时更加慌了,一时之间,不知道说什么才好。 “我什么我,寡人再和你说最后一遍,你给我牢牢的记在心里,以后若是再忘了,你就给我当小兵去。” 李仲辰是真的有点生气,这恐怕就是“爱之深,责之切”吧 “请大王示下,臣一定不再忘记一字一句。” 冯超这句话说得倒是蛮漂亮的,看来他也不是完全的莽汉,李仲辰觉得他还是有救的。 “寡人是不是和你说过让你读书!” 李仲辰这么一说,冯超立马就反应了过来,原来大王是要说这个,他的心中缓了一口气。 “大王确实说过。” “好,既然寡人说过了,现在寡人问你,你读了多少书了?”李仲辰盯着眼前的冯超,他料定冯超没读几本。 “这。。。回大王,不到半本。” 冯超的语气之中带尴尬和羞愧,李仲辰听了他的话反而不觉得生气,毕竟冯超还是诚实的,语气之中也有懊悔的意思在里面。 “这次寡人就不细究了,这一个多月你才读了半本,实在是说不过去,但你还是比较诚实的,以后每个月你最少要读五本书,月末来向寡人汇报。” 听了李仲辰的话,冯超顿时有想哭一顿的冲动。他是个大字不识一升的大老粗,就是者半部兵书,也基本上耗光了他的才智,让他一个月读三本书,对他而言,简直比登天还难。 “大王,臣识字不多,恐怕。。。” “识字不多就去学。于卿家,你亲自负责冯将军识字一事,他要是不好好学,你自来报我。”李仲辰说这话转头看向了左尹于健,于健一听李仲辰的话,顿时知道大王这是把烫手的山芋甩给了自己,但他也只能遵命。 “是,大王,臣必不负大王所托。”于健双手一揖,算是接下了这苦差事。 于健心里苦,冯超心里更苦。但李仲辰的话都说到了这个份上,冯超也只能咬断牙往肚子里咽。 “臣遵命。” “好,下面说说你的封赏” 李仲辰看到冯超一脸不情愿的接了令,心中暗道冯超终觉会明白他的苦心。 “冯将军多有诱敌之功,后又有带头冲锋的功劳,累功可升迁。当由千人将而擢为三千人将,司师长之职。故任命冯超为朱雀军三千人将,同程乾,暂代军长之职,助寡人招募新兵,受大司马节制。” “臣领命,必不负王上所托。” 冯超听了半天,终于算是听到了好消息。如今,自己也算是半个万人将了,脸上又重新露出了喜色。 “冯将军,你不要高兴的太早,别忘了寡人的话,读不够书,你就给寡人当小兵去!” 李仲辰的话就像是一盆凉水浇到了冯超的头上,一时之间,冯超也不只是该哭还是该笑。 “行,你退下吧。” 冯超依言退了下来,诸位将军看着冯超,一个个的绷着脸不让自己笑出来。 “成全,上前听封。” 解决完了冯超,就到了成全了,一看到成全,李仲辰就没由来的一阵心安。李仲辰对成全很是放心,这是个可堪大任之人,所以他也没有什么可以多说的,上来就直奔主题。 “成将军,此次征讨骆越,前面全歼应人的先头部队,当以你的功劳为最,加上后面大大小小的功劳,与冯将军不分上下,故寡人当擢你为三千人将,你可有疑义。” 李仲辰看向眼前的成全,他的脸色平静,不似程乾那般靠着强大的控制力所致的平静,也许成全天生的性格就是如此,他的脸上古井无波,看不出半段的变化。 “大王,此次能全歼应人,全赖大王和大司马谋划之妙,臣只是恰逢其事罢了,臣之功劳,不过尔尔,一切但凭大王吩咐,臣并无异议”成全的话说的不卑不亢,让人听了就很舒服,李仲辰也不例外,他看中成全也正是看中了他沉稳的性格。 大司马听了,也暗自点头,不枉当日他在李仲辰面前极力的推荐成全去做这包抄之事,成全也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冯将军,既然你没有疑义,寡人就封你为三千人将,司师长一职,暂代玄武军军长。” “臣遵命,定不负大王所托。” 成全说着,便行了一礼。剩下的诸位将军听到成全也被擢了三千人将,一个个盘算着李仲辰会封他们什么官。 “好,你退下吧” 成全听到李仲辰的话,后退几步,回到了自己原本的位置上。 眼见成全退了下来,将领们一个个的竖起了耳朵,等着李仲辰叫他们的名字。 可惜,这次他们定然要失望了,因为在李仲辰的想法之中,重要的将领都封赏完了,后面的交给大司马就可以了。 “大司马!” 大司马一事之间没有反应过来,他也以为李仲辰会再叫上一两个将领。 “大司马!” 李仲辰又叫了一声,这回大司马程城反应过来了。 “臣在。” 李仲辰看到大司马程城回过神来,便一手拿起案上的竹简,轻轻的展开,随意的扫了两眼。 “寡人已经看过了刚刚呈上来的战功,里面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其他将领的封赏,寡人就全权交托给大司马了。” 正文 第六十章 揽月 李仲辰看到大司马程城回过神来,便一手拿起案上的竹简,轻轻的展开,随意的扫了两眼。 “寡人已经看过了刚刚呈上来的战功,里面没有什么问题,至于其他将领的封赏,寡人就全权交托给大司马了。” “臣遵命!” 听到李仲辰的话,大司马能感受到大王对他的器重,他知道这封赏一事这就算是完了。 诸位将军听了李仲辰这番话,心知这次想要在庭堂之上露脸的机会怕是没有了,心中都不免得有些落寞。他们思量着下回一定要得个大功,也让大王亲自封赏一番。 “大司马,此番玄武,朱雀两军,加上寡人的银蛇军,已经算是有了主将。其余青龙,白虎两军,暂时只能是你多费费心了。” 李仲辰一时之间也没有想到还有谁可以当此重任,一来他没发现什么大才,二来就算是殿中的这批人,也没有谁的功劳可以当此大任,即便是前面三个人,也只是暂代而已。 所以,现在只能让大司马多多辛苦一下了。 “是,臣必不负大王所托。” 大司马也知道现在突然要扩军,将领匮乏。他一时之间也觉得担子很重,但王上所托,即便是累死,也要尽力的完成。 李仲辰打量着诸位将领,心中暗暗的盘算着自己是不是要效仿战国四君子,是时候广纳贤才,养一批门客了。 但现在也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李仲辰眼见解决了封赏一事,转头看向了沈章。沈章一看李仲辰的眼睛看了过来,立刻就知道这是该他出场了。 “沈卿,寡人征讨骆越的这两个多月,我巴国形势如何,其他的国家可有什么异动。” 李仲辰看着眼前的沈章,这是士大夫之中他最为依仗之人,现在说完了封赏的事,是时候了解一下他出征的这几天巴国的国情如何了。 “回大王,王上出征这两个多月,巴国上下并无任何不妥,按照王上的规划布置,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发展,至于周边各国,包括我巴国的宿敌楚国和临国蜀国,大都处在战争之中。” 沈章给李仲辰行了一礼,他在李仲辰回来之前就想好了要怎么向大王汇报工作,听了李仲辰的话,立刻就站了出来,这一段话说下来,没有半点停顿。 “你具体给寡人说说。” 李仲辰听了沈章的话,心中大安,看来还是没人注意到他巴国,他心中的三年行动计划也能一步步的如期施展。 “是,大王。” 沈章清了请嗓子,直起了身子,他虽然瘦,却是自有一番风度。 “先从这“农”之一字说起吧,自这水稻一物在军屯之中获得成功之后,这几个月以来,已有三分之一的百姓改种了水稻,这半年没有天灾,定是丰收之年。而且,根据农人所说,这水稻一物似乎不需要休耕,如此以来,再等月余,我巴国的国库必会充盈起来。” 沈章说到这里,便闭口不言,他在等着李仲辰开口。 李仲辰早就知道这水稻不需要休耕。 水稻一物,可以说是人类大大的进步,因为有了这个东西,大大的解决了粮食的问题。可以这么说,水稻促进了中国第一次人口的大发展,间接促成了自给自足的封建小农经济。但是,他也没料到,这一年竟然诡异的风调雨顺,让这水稻一物顺顺利利的就推广了下去,这可真算的上是老天爷保佑了。 “好,这真算的上是好消息了,诸位以为何?” 李仲辰看向了大殿之中的众人。 “善。” 众人齐声答道,连一开始不支持水稻的于健也跟着说出了这个字。 “沈卿,你接着说。” “说完了“农”,再说工。这两个月,又陆陆续续的有匠人来我巴国。除此之外,公输大人改良了水车,现在灌溉更方便了,我巴国好多地方也用上了水车。铁质的武器也又造出了一大批,现在足可以装备三四千人。” “好,这公输衍和纯钧二人此番当记一大功,大司马,你尽快把这批铁制的武器装备下发下去,一两年之后,寡人想要看到一只全部都用铁质武器的军队。” “是,大王。” 李仲辰说完话,又转头看向了沈章,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大王,这商业比前面的农工发展的更快。”一说到商业,连沈章的语气中都带着些欣喜。他受到李仲辰的影响,现在极为重视商业。在战国时代,商人的地位要比农名高,很多大商人真算的上是纵横各国,连君王都要把他们奉为上宾。 “哦?说来听听。”听到沈章说这商业发展的更快,李仲辰一时之间也来了兴致,巴国经济的两条命脉,一个是农业,一个自然就是商业了,而李仲辰来自未来,对商业显然更感兴趣。 “大王出征的这两个月来,我巴国的驰道进一步的修缮,拓宽,这不仅导致了我巴国的商人开始去别的国家从事活动,也让一些别国的商人看到了契机。” “你是说,有其他国家的大商人来我巴国经商。”李仲辰心道还是低估了战国时代商人的嗅觉。 “不错,正是如此,这些商人来自各国国家,不只是鲁国,秦国这些离得近的,甚至连燕国,齐国的商人也不知什么时候得了风声,一个个的来到我巴国经商,各国的物产现在我江州城内几乎都买的到,甚至还有商人还在江州城中买地建楼。” “买地建楼?”李仲辰有点服了,难道这是要开始做上地产生意了?他不知道江州到底有什么好的,竟能吸引别国的商人买地建楼。 “正是,据说是齐国的一个大商人买的,这个商人似乎颇有能力,短短的半个月时间,已经在东市之中盖起了一座八层的阁楼,就在大王回来的三天前,这阁楼刚刚建成。臣去看过了,好不精致。” “这阁楼是做什么用的?” “这,臣不知,这阁楼还没有开业,臣只看到牌匾上刻着揽月二字。” “欲上青天揽明月,揽月楼吗?真是好名字。”李仲辰思量片刻,口中喃喃的说。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再见佳人 大概用了半个时辰的功夫,沈章把这两个月巴国各个方面的进展都大致向李仲汇报了一下。 从整体上来说,巴国发展的不错,国内形势也比较安稳,加上还有其他国家的大商人来江州经商,所以巴国整体上还是按照李仲辰的设想在稳步的前进着。 听了令尹沈章的汇报,李仲差心中不免暗喜。看来这初期的建设算是起了步,这巧妇的手中也算是有了米面。 李仲辰回来的时候大概是午时左右,加上前面欢迎的时间,等到沈章回报完毕,这一场庭议散去的时候,已经足足的过了三个多时辰,现在已经是酉时过半了。 现在正值十二月下旬,已经算得上是深冬了。这天色黑的很快,等到李仲辰从大殿之中走出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完全的黑了。李仲辰看着眼前的夜色,稍稍的活动了一下筋骨,扭了扭有些发酸的脖子,身上立刻响起一连串炒豆子般的闷响。这一天下来,他也确实是有些疲惫。 但是,一想到马上就要见到朝思暮想的嫣儿,李仲辰就没由来的精神一震,似乎一天的劳累之苦都一扫而空。 。。。 王宫不大,寝宫离大殿也不远。 李仲辰走在通向寝宫的路上,不由得心跳一点点的加快。都说距离产生美,两个月不见,嫣儿在李仲辰的心中愈加的完美起来。转过了一个弯,李仲辰看到前面那道熟悉的拱门,他知道,只要过了这道拱门,就能看到嫣儿了。 一步,两步,三步,李仲辰的脚步慢了下来,他下意识的搓搓手,人家都是近乡情更怯,到他这里却变成了近妻心却犹。 和李仲辰一样,嫣儿同样是满含着思念之情。 早在李仲辰在大殿之中庭议的时候,嫣儿就已经等在了门前。她从北门回来之后,立马换上了自己最好看的衣服,扎了个最好看发式,然后就静静的立在殿外,等着李仲辰回来。即便她不知道李仲辰处理国事要多久,即便她甚至不知道李仲辰今天回不回寝宫。 这一等,就是三个时辰,嫣儿几乎是一动未动。得亏她的内功算是不弱,但凡换个常人在此,怕是已经手足酸麻,晕倒在地了。 就在李仲辰转过弯来的一刹那,嫣儿的耳朵突然动了动。 半年的朝夕相处,让她对李仲辰无比的熟悉,熟悉到听到脚步声就知道是他朝思暮想的人。她知道是李仲辰就在不远处,她的脸色一点点的泛起了红晕,嘴角也挂上了微笑。 。。。 转过这道拱门,李仲辰终于看到了心中的佳人,她是自己到这个世界以来看到的第一个人,她还是自己熟悉的模样。她现在就静静的站在那里,温婉而恬静。 此刻,天色已经完全昏暗了下来,宫灯也一盏盏的亮了起来,一种特殊的气氛在两人之间萦绕。几个侍卫不亏是有些眼色的人,他们眼见大王和王妃就这么静静的看着彼此,一句话都不说,一个个便都知趣的悄悄退下,只是一眨眼的功夫,这寝宫之前便只剩下李仲辰和程嫣儿两个人了。 冬日的晚风轻轻的扫过两人的衣衫,吹起衣角,夹杂着些许的寒意。但两人都没有动,他们现在的眼中都只有彼此,他们的心是火热的,便也不觉得环境的冷。 “仲辰。” 一声轻轻的呼唤,打破了二人之间的平静,时隔二月之久,李仲辰又听到了那专属于一人的称呼。 “嫣儿。” “你回来了。”这声音有些颤抖,好似夹杂着无数说不清道不明的意味在里面。 在李仲辰离开的这两个月里,程嫣儿一直在宫中为他祈祷,盼望着他大胜而归。在得知李仲辰即将回来的这十几天里,她想过很多重逢之后要说的话。但是,当她真的看见熟悉的夫君完完整整,意气风发站在了自己的面前,却突然有些不知道说些什么了,千言万语最终只化作了这一句你回来了,简单却有温暖人心的力量。 李仲辰看到了嫣儿眼中泛出的泪光,这泪光之中包含着太多的东西,最难消受美人恩,古人诚不欺我。 “嗯,我回来了。” 李仲辰尽量的保持着心中的平静,尽量把自己的语气放的舒缓,但他脸上有些激动还夹杂着些许心疼的神色还是出卖了他的内心。 “巴国上下的事处理完了吗?” 即便到了这个时候,程嫣儿依然记得李仲辰应当以国事为重。李仲辰听了嫣儿的话,心中再也不能平静了,这是多少男人梦寐以求的女人,那种成功男人背后的伟大女人。 “处理完了,今夜,你我最大的事。我不属于巴国,我只属于你。” 李仲辰一边说着话,一边快走两步,飞也似的冲到了嫣儿面前,他再也没有什么矜持,什么王上的尊严,现在他的眼里心里,只有眼前这个温婉的女子,他张开了自己的双臂,他要抱住她,抱紧她,把她揉进自己的怀里,揉进自己的心里。 程嫣儿看到李仲辰张开了双臂,也终于绷不住了,多日以来的思念如泉水般喷涌而出,她的泪光终于化为了泪水,她现在被李仲辰抱在怀里,泪水一滴一滴的打在李仲辰的背上。 两人就这么抱着,抱着。时间一点点的过去,但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却都没有放开的意思。李仲辰感受到了背上的湿润,他知道那是嫣儿的泪水打湿的,他的手轻轻的拂过嫣儿的背,这背如锦缎,光滑而柔顺。 “嫣儿,这两个月来让你担心了。” 李仲辰把程嫣儿的身子摆正,右手一点点的拂去她脸上尚未滴落的眼泪。 “仲辰,我。。。” 程嫣儿望着李仲辰,望着眼前她已经确定要托付一生的人,听着他关切的话,一时之间,竟不知道说些什么了。 李仲辰看着眼前的程嫣儿,看着因为他一句关切之言就不知该说些什么的嫣儿,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满足感。 他的双臂微微用力,一下子把嫣儿横抱了起来,踏步走进了寝宫。 夜色更加昏暗,宫灯也变得昏黄而迷离,天上渐渐的可以看见几颗星星。 正文 第六十二章 取舍之间 李仲辰昨夜抱着程嫣儿进了寝宫,两人久别重逢,说了将近一个晚上的情话。 李仲辰给程嫣儿讲了一些出征之路上的见闻,以及一些骆越的风土人情。每每说到战争之处,嫣儿总是秀眉颦蹙,而听到巴军大胜,则又露出喜色,为李仲辰而高兴不已。两人之间,仿佛要把这两个月没说过的话都要在这一夜之中说完。直到子时左右,用光了精力的二人才感到困乏不已,相拥着进入了梦乡。 但是,李仲辰没提,程嫣儿也没问,两人的话语之中,似乎有意的避开了“孔欣”二字。 那么,孔欣呢?她又去了哪里。 原来,早在李仲辰被令尹沈章等一行人牵着马一步一步走向城门的时候,孔欣就被沈章派人先行从江州城的西门送入了城中,在驿馆之中安置下来。孔欣不只是一个女子,最重要的是她还是异族女子。说白了,在沈章等人的眼中,她相当于李仲辰的战利品,这样的身份,是绝对不可能参与到李仲辰的欢迎仪式中来的。 日上三竿,李仲辰终于从沉睡之中醒来,这是他两个多月以来睡得最踏实的一觉。这一夜,他不用思考行军路线,不用考虑计策战局,甚至连巴国的发展变化也不在他的脑子里。李仲辰的怀中抱着嫣儿,他的心仿佛一下子之中沉静下来,思想也放空了。 他睁开眼,冬日的阳日过从窗户之中射进来,他的眼前,是一双熟悉的眼睛,和几缕熟悉的秀发。 “仲辰,你醒了?” 程嫣儿趴在李仲辰的耳边,一派慵懒的模样,她也是刚刚睡醒不久。 “嗯,醒了。” 嘴上说着醒了,可是李仲辰的手却不老实,说话间就要向嫣儿的衣服里伸。 嫣儿眼疾手快,一把就抓住了李仲辰想要作恶的大手,她的面色一下子变得红润起来。 “你好坏,别弄了,你还有事要做呢!” “我就是这么坏,你喜不喜欢啊?”听到嫣儿的前半句话,李仲辰面带邪笑,随口就接了过来,但听到后半句话,他有些纳闷,自己今天好像没什么事要做吧。 “我有什么事要做?”李仲辰的话中充满了疑惑的语气。 “仲辰,你忘了吗?” “啊?我忘了什么。”面对程嫣儿疯狂的打哑谜,李仲辰心中默默哀叹,果然是大司马教出来的。他想了半天了,也没想出自己今天要做些什么。 看着李仲辰皱着眉头思考的神色,程嫣儿一时之间没有忍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这笑声打断了李仲辰的思考。 “好你个嫣儿,你耍我是不是,看我不执行家法。” 李仲辰从沉思之中回过神来,看到眼前程嫣儿笑的灿烂,以为是对方在耍他,右手一下子就抓住了程嫣儿的小腿,左手顺势的抱住了她的脚,一下一下的挠起了脚心。 “哈哈,好痒,哈哈。” 程嫣儿一时之间笑的快要哭出来了。 “说,你还敢耍我不了!” “哈哈,我,哈哈,没耍你,你快放手啊,哈哈。。。” “你没耍我,那你倒是说说,我忘了什么事。你要是说不出来,双倍家法伺候。” 李仲辰听到程嫣儿的话,放下了手中的玉足,看着在哪里喘着粗气的程嫣儿,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 “大王,你是不是忘了一个人。” “人?什么人?” 一听程嫣儿这句话,李仲辰的脸色瞬间就变了,他虽然嘴上还是疑惑的语气,心里却已经炸开了锅。这是一个男人最为尴尬的时刻,说实在的,李仲辰装疯买傻的表现还是不错的。 嫣儿怔怔的看着李仲辰的眼睛,她分明看到了李仲辰眼睛里的那一丝慌乱,这说明,他还是在乎自己的看法的。程嫣儿决定主动挑破这层关系,是她经过深思熟虑后的决定,她要展现作为一个正妃雍容的气度。 “仲辰,你不必在瞒我了,我都知道了。” 程嫣儿的语气平静,除了由于刚刚被李仲辰一番“调戏”导致眼角有几滴泪水之外,整个面部看不出任何愤怒的表情,这是专属于嫣儿的风采和气度。 “原来你都知道了。” 李仲辰听到程嫣儿这句话,顿时知道事情已经败露。想想也是,她爹可是大司马,自己这一路之上的事,只要是她想知道,只要是大司马看见的,她能不知道吗?自己原本还考虑着等几日她心情大好的时候再说给她听,现在看来已经没有这个必要了。 “嫣儿,我。。。” l李仲辰觉得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或者找个理由搪塞一下,比如这孔欣是雀族的礼物,自己不得不收来稳定这骆越各族等等。但这话头一道嘴边,李仲辰却怎么也开不了口。 看着李仲辰这幅纠结的姿态,程嫣儿的心中涌过阵阵的暖流,他是多么的在乎自己,不想骗自己一分一毫。 “大王,我们去接孔欣妹妹进宫把。” 这是程嫣儿早就想好的说辞,此番看到李仲辰如此模样,她的这句话说出来没有半点的卡顿,连她自己都有点惊讶,因为这句话似乎是出自自己的真心。 “啊!?你说什么?” 李仲辰好像没听懂程嫣儿的话,他呆呆的望着眼前的程嫣儿出神。 “大王,大王!!我说,咱们去接孔欣妹妹吧。” 程嫣儿看他愣了神,嘴角一下子高高的扬起,露出迷人的笑容,她抓住李仲辰的手,摇晃几下,声音也清脆动人,像是再对着李仲辰在撒娇一般。 李仲辰回过味来,一下子把程嫣儿扯进自己的怀里,他死死的抱着她,一刻也不想放松。 有妻如此,夫复何求。 在李仲辰的怀中,程嫣儿终于也绷不住了,泪水顺着脸颊一点一点的流下。古往今来,没有那个女子不希望自己的丈夫不一心一意的只对自己好。 但她知道,李仲辰是大王,不可能只有她一个女人,就算是没有孔欣,以后也可能会有张欣,王欣。 与其哭哭啼啼的成为怨妇,不如大方一点,这样还能得到更多。 多么聪明的女人! 正文 第六十三章 终见 这一抱,就是一炷香的时间。 李仲辰用尽了全身的力气,仿佛要把程嫣儿生生的揉进自己的身体里。 这样的一个女人,如果放在现代,是李仲辰想也不敢想的。即便是在如今李仲辰现在所处的春秋战国年代,能遇上,也绝对算的上是他的运气。 李仲辰感受到了佳人的眼泪洒落在自己的肩上,打湿了自己的睡衣。他心中长叹一声,右手顺势轻轻的抚着嫣儿的背。他能感受到怀中嫣儿躯体的轻微颤动。 程嫣儿停止了哭泣,她知道,这一切终究要面对。 她把头从李仲辰的肩上移开,看着李仲辰的眼睛,慢慢的从李仲辰的怀抱中挣脱出来。 “起来吧,仲辰,时候不早了!” “好。” 李仲辰还能说什么呢?既然眼前的佳人都如此说了,他也只能照办。两人一起从榻上下来,在宫女的侍奉之下,很快的洗漱好了,也换上了一身正装。 两个多月以来,李仲辰一直穿着铠甲,就算是昨日的庭议,因为开的匆忙,他也没来得及换上正装。此番穿上一身黑红相间的正装,系上玉石的腰带,顿时就有一种不一样的感觉。不同于穿上铠甲时的英武,他现在更像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君子,看的嫣儿眼中异彩连连。 “仲辰,我们走吧。” 没有太多的废话,嫣儿上来就直奔主题,她好像比李仲辰更急迫的想见到孔欣。 “好。” 李仲辰的回答依然只有简简单单的一身“好”,他现在的心情很复杂。 一方面,他在思考自己是不是太花心,是不是做错了什么。另一方面,他又确确实实的不想放掉孔欣,不想放掉这个率真的女孩。甚至。他还在思考,要不要现在就把孔笙的事告诉眼前的佳人。但考虑到她的承受能力,想着刚刚嫣儿扶在自己背上落泪的情状,李仲辰最终还是绝了这个念头。 江州城不大,从李仲辰和程嫣儿自王宫中出来,到现在他们站在驿馆的门口,不过用了短短几柱香的时间。 李仲辰望着眼前的驿馆。 这驿馆简陋的很,想来也没有什么国家的使臣会来巴国这穷乡僻壤的边陲之地,所以就修的有点寒酸。这驿馆有点像是北京的四合院子,从大门看进去,里面只有一圈木石结构的屋子,说是驿馆,和普通的民居其实也没什么两样。 李仲辰站在驿馆门前,一时之间又有些犹豫不决。 “仲辰,我们进去吧!” 在李仲辰犹豫的时候,还是程嫣儿的一句话打破了李仲辰的思考。 “呃,好吧,我们进去。” 听了程嫣儿的话,李仲辰终于下了决心,反正迟早也是要进去的,自己大风大浪都见识过了,在这儿女情长的小事面前,绝不能失了方寸。 然而,就在李仲辰迈出了左脚,眼看就要迈进这驿馆的时候,里面突然传出了一声惊呼。 “大王,你来了,你是来接我去王宫的吗?” “旁边这个漂亮姐姐是谁啊?” 孔欣不知什么时候看到了李仲辰,就在他要进驿馆的时候,迎着面跑了出来,一把抓住了李仲辰的胳膊。她的口中激动的说着话,好似连珠炮一般。 “这。这。”李仲辰看看一脸激动的孔欣,又回头看看面色平静的程嫣儿,支支吾吾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你就是孔欣妹妹吧?” 看到了李仲辰的尴尬情状,程嫣儿终于开了口,听到了嫣儿开口说话,李仲辰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 “是啊,我就是孔欣,漂亮姐姐,你是谁啊。” 孔欣还是那副天真的样子,一点所谓的心机也没有,她就是个单纯的孩子。顺带着提一下,她到现在也没明白“礼物”的意思。 “我?我是仲辰的妻子,也就是巴国的王妃!” 程嫣儿的语气平静,一时之间,她也没搞懂眼前这异族美女的品性,大司马的信中只说了有孔欣这个人,可没详细的说孔欣是个怎么样的人。 “啊!你是王妃?” 听到程嫣儿说自己是王妃,孔欣的脸上显现出惊讶的表情。 “不错。” “王妃姐姐,你是不是和大王一起来接我去宫里的,王宫是不是特别的漂亮!”一听说程嫣儿是王妃,孔欣好像发现了新大陆一样,她放下了抓着李仲辰的手,转而一脸期待的看向了程嫣儿。 听了孔欣的话,看了她的表情,程嫣儿算是确定了,眼前的孔欣就是个涉世未深的孩子,她回头看看李仲辰,心中暗道:原来他还喜欢这个类型的。 李仲辰让程嫣儿看的很尴尬,他慌忙的接过话茬。 “不错,我们就是来接你去宫里的,孔欣,你快去收拾收拾,我们马上就走!” “好耶,我这就去!”孔欣一边说着话,一边飞也似的转头跑回驿馆收拾东西去了,她的长腿修长而有力,这么一跑动,身上带着的银饰不断的晃动,发出清脆的撞击声。 看到孔欣跑回了屋子,程嫣儿转头看向了李仲辰。她的眼睛之中分明有几分调侃的意味。说实在的,程嫣儿也很意外,眼前的这孔欣的心智和她的外表极为的失和,她发现自己有点摸不透李仲辰的喜好了。 李仲辰看到嫣儿看他,不由的干笑两声,眼神也飘忽不定。 不一会功夫,孔欣就收拾好了行李,一蹦一跳的跑了出来,三个人就这么一起回了王宫。 一连几天,程嫣儿都带着孔欣在王宫中玩,好像刻意的避开了李仲辰,甚至就是晚上,程嫣儿也和孔欣睡在了一起。李仲辰几天没吃着肉,心中那是十分的郁闷。可他心里有愧,倒也不好再说些什么。经过这么几天,程嫣儿和孔欣像是成了最好的姐妹,孔欣就是程嫣儿的小跟班,走哪都要跟着。 要不是这是战国时代,李仲辰都要怀疑自己被两女踢出局了。 时间一天天的过去,李仲辰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十二月中旬,转眼之间,已经快要过年了。 春秋阶段的最后一年就要过去了,转眼之间,战国时代已经近在眼前。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吃个火锅 农历上,十二月之后就是一月,李仲辰这才回来没几天,解决了大大小小的事务之后,春节就悄悄的来临了。 自孔欣进宫以来,程嫣儿就每天和孔欣二人混在一起,端的是姐妹情深。李仲辰这几天没吃到荤腥,心中的郁闷那是可想而知。根据这几天的察言观色,李仲辰觉得程嫣儿一定是对他的喜欢范围产生了鄙夷,她天天带着孔欣玩,与其说是正妃风范,倒不如说是在变相的“保护”孔欣。 好嘛,原以为是妻子帮着老公找小妾,现在变成老公帮着妻子找闺女了。 但是,看着两人和睦相处的样子,李仲辰总算是放了心。暂时吃不着就吃不着吧,反正两只白天鹅已经入了他的金丝笼中,李仲辰享受齐人之福只是早晚的事。总好过这两人一见面就掐,把这王宫弄得鸡飞狗跳的好。 今日是除夕,程嫣儿就是再避李仲辰,也不好在今天避他。所以现在三人坐在了一张桌子上,一起吃一顿年夜饭。 三人面前是一张大圆桌,桌子上是一个烧着木炭的铜锅,围绕着铜锅的是十几盘不同的食材。没错,他们吃的正是火锅。而这面前的铜锅,则是李仲辰这两天连夜命人打造的,他要的,就是在这除夕夜给程嫣儿和孔欣一份惊喜。 “仲辰,这是什么啊?”程嫣儿看着眼前冒着烟的铜锅和满桌子没做熟的生菜,好看的眉头皱了皱,轻声问道。 “对呀对呀,仲辰哥哥,这是什么啊?”自从到了这皇宫之中,也不知是不是程嫣儿唆使,孔欣也开始不叫大王,改叫仲辰了,只不过,在这仲辰之后还加上了哥哥二字,像是在故意提醒李仲辰她还小似的。 “这是火锅。” 李仲辰就知道程嫣儿她们俩没见过。李仲辰前世可是火锅的痴迷爱好者,一有机会就要和朋友们出去搓上一顿,来到这战国之后,他发现现在竟然还没有发明这东西,那是十分的可惜,早有要搞出来的意思。可前些日子李仲辰忙着打仗,练功和撩妹,没有时间考虑口腹之欲,这两天事情办完,加上程嫣儿对他“冷处理”,反倒让他有时间琢磨这火锅的事。 火锅这东西简单的很,关键就在这铜锅上,他把自己的想法和公输衍一说,公输衍三下两下就给他作了出来。 “火锅?这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从来没听说过。”程嫣儿一脸迷茫的看着李仲辰,同样一脸迷茫的还有孔欣。 “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就是个特殊的吃法!来,我示范给你看。” 眼看着随着木炭燃烧的白烟一点点的飘散,火锅里的第一锅汤已经哗哗的开了。李仲辰知道说的再多也不如演示一遍来的明白,加上他也有点饿了,便用他特制的长筷子夹起了一片肉,在汤中涮了几下,然后占了下放在嘴边早就调好的酱汁,随之放入了自己的口中。 肉入口即化,让大半年没吃火锅的李仲辰感到了一种深深的满足感。 一边嚼着,李仲辰一边笑着说道:“嫣儿,孔欣,看懂了吗?” 程嫣儿听了李仲辰的问话,轻轻的点了点头,有样学样的拿起了面前的长筷,夹起了一片肉,放入了滚烫的汤水之中。反观孔欣,开始像是懂了似得点点头,可随之又摇摇头,那模样,当真是娇憨可爱的紧。 “嫣儿,可以拿出来了,这肉片只要变了颜色,就可以吃了。”眼看着程嫣儿迟迟不把筷子从锅中拿出来,李仲辰赶忙提醒,听了李仲辰的话,程嫣儿把肉夹了出来,占了酱汁,放进了自己的口中。 “怎么样?”李仲辰一脸期待的问道。 “味道尚可,这吃法也新颖别致的很?只是。。。”程嫣儿欲言又止,仿佛在忍着什么。 “只是什么,嫣儿你直说说就好了。” “只是这酱汁好像有点辣了。。。”程嫣儿边说着,便吐出了自己的香舌,一边还用素手不停的扇着。她的舌头现在红彤彤的,看的李仲辰那叫一个心痒难耐。 “来人,给王妃换一种不辣的酱汁。”李仲辰一边笑着,一边吩咐道。 按照道理来讲,程嫣儿这川妹子应当是不怕辣的才是,平日里吃的菜中也没少放些葱姜芥末一类的,所以李仲辰一开始给他准备的就是和他一样辣的酱汁。奈何这肉片刚刚出锅,火热助长辛辣,竟超过了程嫣儿的承受限度。 “我也要吃,我也要吃,仲辰哥哥能不能给我煮一片。”就在李仲辰看着程嫣儿小嘴微张,心痒难耐的时候,一旁的孔欣眼见二人都开吃了,也有一点迫不及待的样子,嚷嚷着要吃。 “好!稍等。”李仲辰听了孔欣的话,回过神来,又煮了一片肉片,放到了孔欣的碗中。孔欣一吃之下,和程嫣儿的状态简直是如出一辙,这就直接导致后面李仲辰无心吃食,反而一脸色眯眯的看着不断吃着的二人。 火锅这东西就是这样,一旦吃嗨了,当真是越吃越上瘾,越吃越想吃。 程嫣儿还好,至少还保持着大家闺秀的风范,可孔欣生于蛮夷,加上心中无所顾忌,那吃起来叫一个忘乎所以,就差没站到桌子上了。三人这一吃,就是两三个时辰的时间,李仲辰虽说大半的注意力都在美人的身上,可是也吃出了爽快的之感。可惜美中不足的是,没有啤酒,也没有了曾经大学的那帮朋友。 。。。 子时已过,程嫣儿已经先行带着吃撑了的孔欣回去睡觉。 李仲辰睹物思人,有些睡不着。他身着单衣,一个人静静的站在宫前,这是他来到这战国的第一个春节,以前每逢这个日子,他都会和他的父母家人一起,包饺子,放鞭炮,可是现在,他再没了包容呵护父母亲人,想到这里,李仲辰的眼中不由得流下两行清泪。 男人好像都是这样,没有离开过家的时候,总想出去走走,看看外面的世界。可一旦离家久了,真正的独立了,又难免想着家中的父母,想着自己可以毫无保留的倾诉的人。 就在李仲辰眼泪即将划下脸颊的时候,他的身上多了一件大衣。 “仲辰,夜深了,早些安歇把!” 程嫣儿去而复返,双手从后面抱住了李仲辰。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新的一年 四下很静,月朗星稀。 “睹物思人”的后半句,往往都是“物是人非”。 感受到佳人在身后的环抱,李仲辰回过神来,心中长长的叹了一口气。 要说一个人这前半生的最亲之人乃是父母的话,那这后半生就是妻儿了。现在既然自己已经基本没有再见父母的可能,那自己身边的最亲的,就只有这明媒正娶的嫣儿了。 想到这里,李仲辰紧紧的握住程嫣儿的手,一点点的回过头来,他深深的望着眼前满是关心之色的程嫣儿,半晌之后,一下子把她抱在怀里,像是要把她揉进自己的身体里,久久的不肯松手。 程嫣儿自然也看到了李仲辰的神色,她见过惶恐的李仲辰,见过悲伤的李仲辰,但唯独没有见过此时的李仲辰。李仲辰现在的眼睛深邃无比,满含着着忧愁的情绪,虽然不知道他的心中究竟想的什么,但程嫣儿从他的动作之中也能知道他的心情并不太好。 在这万家灯火的除夕时节,李仲辰为什么如此的不高兴?程嫣儿只能想到一个原因,那就是他在怀念自己的父亲,也就是老巴王。 李仲辰也确实是在思念自己的父母,可是却不是老巴王。 程嫣儿就这么任由李仲辰抱着,双手还不停的在李仲辰的背上轻拍慢拂,她知道自己现在最好什么也不说,给李仲辰一个支持就够了,时间才是抹平伤痛的良药。 一夜,很快就过去了。 自除夕一夜的火锅之宴后,程嫣儿与孔欣二人对李仲辰的态度明显有了巨大的改变。其实,这里面倒没有孔欣什么事,她现在是唯程嫣儿马首是瞻,程嫣儿说什么,孔欣就跟着做。 程嫣儿那日见到了李仲辰“软弱”的一面,或者说是忧愁的一面,暗自怀疑自己冷处理的做法是不是错了,所以自那夜之后便一改前几日的做法,主动的亲近李仲辰。李仲辰看到佳人又重新回到了之前的模样,心中自然是高兴地很,加上他自那夜之后真正的斩断了前缘,整个人也变得通透精神了不少。 甚至,久久未能突破的筑基中期的练气功法也似乎有了些许的松动。 十五天的美好生活,就这么匆匆过去,年节已过,转眼又到了上朝的时候。 “各位,可有什么要事禀告?”李仲辰看着殿中的群臣问道。 “大王,征兵工作进展的不错,自初七以来,巴郡境内已经又招募了五六千人,还差不到一万人,就能招够三万人的编制。”大司马程城越众而出,对着李仲辰微微抱拳说道。 “好,有劳大司马了。”李仲辰客套了两句,这征兵一事是他最关心的事,现在听说进展顺利,心中甚是高兴,想了片刻,李仲辰接着问道:“不知益郡现在各方面的情况如何?” “禀大王,根据传来的消息,益郡的征兵工作进展的也十分顺利,四大部落共计两万的男丁已经在路上了,不日便到,臣得到消息之后,这几日也在命人加紧扩建兵营。”大司马程城还没退下,听到李仲辰这么一问,就先把自己知道的消息说了出来。 大司马程城说完了征兵的事,转而看向沈章,“至于其他方面,还需要令尹大人为大王详细说明。” 李仲辰心中对在四大部落征兵的顺利早有预料,这四大部落现在新降不久,定然不敢违背他的旨意。但是这才没几天,刨去这一来一回传递消息的时间,在如此短的时间之内,就能完成所有的工作,甚至新兵都已经在路上了,这就不得不说是孔笙的厉害了。 看来,这小娘子早就想到了李仲辰会从益郡征兵,定是早早做了准备。 一想到这,李仲辰的嘴角挂上了一丝微笑,嘴巴也不由得舔了舔,似乎在回味着什么。 “大王。”随着大司马程城退回到原位,令尹沈章站了出来,一句话打断了李仲辰的思考和回忆。 “根据刚刚得到的消息,义城的建设已经开始了,四大部落也都开始建设自己的县城,年前我们派出了官员和一些工匠,想来也已经快要到了。至于从江州城到义城之间驰道的修缮,预计可以在下个月初开始动工。”沈章思路清晰,一字一顿的说道。 “如此甚好,这修路一事沈卿你一定要多加关注,这驰道修好了,后面的计划才好一步步的实施。” 李仲辰此去骆越,自出了边关之后,就全没了路,翻山越岭的甚是劳累。现在既然已经收了骆越,还更名益郡,当然要第一时间先把路修好,只有路修好了,两边的人口流动起来,这两郡才能叫一国。否则,益郡永远只能是巴国的一块飞地,说不准什么时候人家就借着巴国的帮扶做大,然后再弃之如敝履。 “臣明白。定不负大王所托。”令尹沈章微微拱手,退了下去。 “还有什么事吗?”李仲辰听完了两位肱骨之臣的禀告,转头看向殿中的群臣。 “回大王,臣还有事要报。”左尹于健站了出来。 “说。对了,那个冯超的字认得怎么样了。”李仲辰看见于健站了出来,突然想起来还让他教冯超字来着,以为他要说这件事,就顺口问了出来。可李仲辰的顺口一说,听在于健的耳中,就完全不是一回事了。倘若李仲辰是皇帝,那这顺口一提就叫做圣眷。用一个成语来形容,那就叫做简在帝心。 “大王,微臣所报之事与冯将军无关,冯将军这两日习字大有长进,请大王放心。”左尹于健答道。 “好,那就说说你要报什么吧。”李仲辰问道。 “大王,这一年风调雨顺,百姓都迎来了丰收,前段时间有不少的官员找我,说是他们那里的百姓要求今年种水稻试试,我想询问一下大王的意见。”左尹于健的话说的小心翼翼,说是询问,其实不过是报喜罢了。 “如此甚好,看来这水稻一物,已经渐渐被百姓接受,你做的不错。”李仲辰了结到自己的水稻已经完全的推广出去了,心中不由得一喜。看来兵强马壮,粮草充足指日可待了。 左尹于健退下,群臣再无要事,也纷纷告退而去。 临退朝之前,李仲辰开口留下了大司马程城,令尹沈章和左尹于健三人。 注意到李仲辰“不怀好意”的目光,大司马程城不由得想起了当日李仲辰单独留下他要学功夫的事,看着旁边一脸茫然的沈章和于健,一下子也想不出李仲辰为什么要留他们三人下来。 难不成,还有什么事在朝堂上不好说吗?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李大媒人 李仲辰为什么要把大司马程城,令尹沈章,左尹于健三个人留下来?这当然是有目的的。 因为他准备点鸳鸯了。说白了,李仲辰准备做一回媒人,牵一次红线。 而他要做媒的对象,就是他的大舅子,大司马程城的儿子,程乾。 还在义城的时候,不经意之间,他就知道自己这大舅子二十多岁了还没有媳妇。战国时代,男人一般十六岁左右与就娶妻了,像程乾这样二十岁还没有妻子的,甚至似乎还没有经历过人事的,真是少之又少,堪称是珍惜动物。李仲辰自己摘了程嫣儿这颗大桃子,也不能亏待了自己的大舅哥不是,这两天他反复打听了这江州城内的情况,终于让他找到了突破口。 “大王,不知留我等三人在此,有何要事相商?” 三人互相看了几眼,眼见李仲辰迟迟不开口,令尹沈章又是三人之中官最大的,只好硬着头皮躬身问道。 “沈卿,今日之事原本没有你的事,只是想请你留下做个见证。”李仲辰看着率先“冲”上来的沈章,示意他先在一旁看着。 李仲辰看到三个人一头雾水的样子,不知为何,莫名的想笑,他强忍着笑意,接着说道:“于卿家,我听闻你有一小女儿今天年方二八,正待字闺中,是也不是?” 左尹于健一听李仲辰问他的小女儿,心中一动,心道难不成是大王又要纳妃。可是想想又觉得不对,倘若大王真的要纳妃,那留下这大司马程城干什么,要知道,他的女儿程嫣儿可是李仲辰的正妃。纳侧妃还要留着正妃的“眼线”,想来也不太可能。 “回大王。确有此事。” 于健越想越不对,他的眼光在李仲辰和大司马的身上来回的扫视。看着大司马程城一副了然的模样,他突然也好像明白了什么。 “寡人且问你,你家女儿可曾婚配或是有什么心仪之人。”李仲辰得到左尹于健肯定的答复,知道这事情已经成了一半。 “回大王,小女未曾婚配,一直待字闺中,生人勿进,自然也没有什么心仪之人。”于健答道。 “如此甚好,甚好啊。” 听到这里,李仲辰心中大喜。看来自己的情报果然没错,这禁卫军首领吴丹办事还是蛮靠谱的,他转头看向大司马程城,看到对方脸上的表情,心道老丈人恐怕已经猜出来了。 “大司马,我听闻小程将军也未曾婚配,是也不是。”李仲辰此话一出,沈章终于明白了过来,原来大王要他留在此处,就是要为此事做个见证。 “这,这。。。回大王,犬子确实还没有娶妻。”大司马程城心中想到了是一回事,被王上问起又是另一回事,饶是他久经沙场,可是被问起这婚配之事,还是不由得老脸一红。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李仲辰看着大司马的窘态,又转头看向于健,早在之前李仲辰开头询问大司马的时候,于健就知道大王这是要牵线搭桥了,此时见李仲辰看先他,倒也丝毫不显得慌乱。 “于卿家,你觉得程小将军如何?” “回大王,程小将军少年英才,小小年纪就擢为三千人将,战功颇多,实乃良才。”于健实话实说,一个劲的夸奖程乾。这倒是让大司马程城高兴的很,与有荣焉。 “我是问你程乾是不是良配。”李仲辰看到这老油子还在擦着边说话,干脆挑明了讲。 “是。”左尹于健看到李仲辰都这么说了,知道王命难违,这一个是字倒是答的果断的很。也不怪左尹于健打擦边球,父亲嫁女儿,古往今来,都是一个模样。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任谁看着自己的情人要到别人的怀中去,也难免有些小小的不舍。 “大司马的意思呢?”搞定了左尹于健,李仲辰自然要再搞定大司马。 “一切但凭大王吩咐!”大司马程城其实也早有为程乾寻一门亲事的打算。只是程乾外出学艺七年,去年才刚刚回返,一下子也来不及。现在既然李仲辰有意做媒,对方又是左尹于健家的闺女,门当户对之下,他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反对。 “如此甚好,男未娶,女未嫁。你二人又都是寡人的肱骨。这亲上加亲的事,不知你们怎么看。”李仲辰笑着问道,他这话已经露骨的不能再露骨。 “回大王,臣等二人无异议。”大司马程城和左尹于健相视一眼,齐声说道。 “好,既然你们没有异议,这婚事就算是定了。沈卿,你来为这两家做媒可好。”李仲辰留下沈章的目的,就是要让他为二人做媒。 这大司马程城和左尹于健结为亲家,在巴国乃是天大的事情。李仲辰虽然也可以出面,但总归不太好,因为这要结婚的人是他的大舅哥。而除了李仲辰之外,足够德高望重的就只有沈章一人。 沈章听到一半的时候,就知道这媒人一事是跑不了了,李仲辰心血来潮搞这么一出牵线搭桥的把戏,最后苦的还是他沈章。但大王已经点名了,况且又是这两家要结亲,沈章也就只能硬着头皮上。 “臣领命。”沈章微微拱手,面色上看不出丝毫的变化。 看到令尹沈章也应下了此事,李仲辰心中大定,一想到要带着程嫣儿去喝大舅哥的喜酒,他就不由得想笑。搞定了这牵线搭桥的事,他屏退了三人,开开心心的找嫣儿报喜去了。 殿中的三人经历这么一番戏剧性的牵线搭桥,连大司马的头上都不免出了一头冷汗。他和于健相互拜别,约好了时间相互拜访,敲定黄道吉日。便匆匆的回家去了。 夜黑的深了,大司马的府邸之中,大司马程城和练兵归来的儿子程乾对坐。 “爹,你说什么?你说大王为我张罗了一门亲事?” “不错。你今年二十岁,也不小了。即便是大王不提,我过些日子也要给你一门张罗亲事。” “娶妻倒是没什么。可是。。。”程乾面露犹豫之色。 “可是什么?”大司马程城问道。 “可是我学艺未成,原本打算不日便请辞来着。”程乾答道。 “七年,还没学成?” “还没到出师的日子,我此次回来,也是因巴国新败,回来帮您。” “如此,怕是要耽误人家的姑娘了。”大司马程城思考了片刻,看着儿子,沉声说道。 “爹,等两天,我亲自去找大王解释清楚,推了这门亲事把。” “也好。大丈夫何患无妻,学本事最重要。”大司马程城叹了口气,他一边说着话,一边看向了窗外漆黑的夜空。 正文 第六十六章 李大媒人 李仲辰为什么要把大司马程城,令尹沈章,左尹于健三个人留下来?这当然是有目的的。 因为他准备点鸳鸯了。说白了,李仲辰准备做一回媒人,牵一次红线。 而他要做媒的对象,就是他的大舅子,大司马程城的儿子,程乾。 还在义城的时候,不经意之间,他就知道自己这大舅子二十多岁了还没有媳妇。战国时代,男人一般十六岁左右与就娶妻了,像程乾这样二十岁还没有妻子的,甚至似乎还没有经历过人事的,真是少之又少,堪称是珍惜动物。李仲辰自己摘了程嫣儿这颗大桃子,也不能亏待了自己的大舅哥不是,这两天他反复打听了这江州城内的情况,终于让他找到了突破口。 “大王,不知留我等三人在此,有何要事相商?” 三人互相看了几眼,眼见李仲辰迟迟不开口,令尹沈章又是三人之中官最大的,只好硬着头皮躬身问道。 “沈卿,今日之事原本没有你的事,只是想请你留下做个见证。”李仲辰看着率先“冲”上来的沈章,示意他先在一旁看着。 李仲辰看到三个人一头雾水的样子,不知为何,莫名的想笑,他强忍着笑意,接着说道:“于卿家,我听闻你有一小女儿今天年方二八,正待字闺中,是也不是?” 左尹于健一听李仲辰问他的小女儿,心中一动,心道难不成是大王又要纳妃。可是想想又觉得不对,倘若大王真的要纳妃,那留下这大司马程城干什么,要知道,他的女儿程嫣儿可是李仲辰的正妃。纳侧妃还要留着正妃的“眼线”,想来也不太可能。 “回大王。确有此事。” 于健越想越不对,他的眼光在李仲辰和大司马的身上来回的扫视。看着大司马程城一副了然的模样,他突然也好像明白了什么。 “寡人且问你,你家女儿可曾婚配或是有什么心仪之人。”李仲辰得到左尹于健肯定的答复,知道这事情已经成了一半。 “回大王,小女未曾婚配,一直待字闺中,生人勿进,自然也没有什么心仪之人。”于健答道。 “如此甚好,甚好啊。” 听到这里,李仲辰心中大喜。看来自己的情报果然没错,这禁卫军首领吴丹办事还是蛮靠谱的,他转头看向大司马程城,看到对方脸上的表情,心道老丈人恐怕已经猜出来了。 “大司马,我听闻小程将军也未曾婚配,是也不是。”李仲辰此话一出,沈章终于明白了过来,原来大王要他留在此处,就是要为此事做个见证。 “这,这。。。回大王,犬子确实还没有娶妻。”大司马程城心中想到了是一回事,被王上问起又是另一回事,饶是他久经沙场,可是被问起这婚配之事,还是不由得老脸一红。 “没有就好,没有就好。”李仲辰看着大司马的窘态,又转头看向于健,早在之前李仲辰开头询问大司马的时候,于健就知道大王这是要牵线搭桥了,此时见李仲辰看先他,倒也丝毫不显得慌乱。 “于卿家,你觉得程小将军如何?” “回大王,程小将军少年英才,小小年纪就擢为三千人将,战功颇多,实乃良才。”于健实话实说,一个劲的夸奖程乾。这倒是让大司马程城高兴的很,与有荣焉。 “我是问你程乾是不是良配。”李仲辰看到这老油子还在擦着边说话,干脆挑明了讲。 “是。”左尹于健看到李仲辰都这么说了,知道王命难违,这一个是字倒是答的果断的很。也不怪左尹于健打擦边球,父亲嫁女儿,古往今来,都是一个模样。都说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情人,任谁看着自己的情人要到别人的怀中去,也难免有些小小的不舍。 “大司马的意思呢?”搞定了左尹于健,李仲辰自然要再搞定大司马。 “一切但凭大王吩咐!”大司马程城其实也早有为程乾寻一门亲事的打算。只是程乾外出学艺七年,去年才刚刚回返,一下子也来不及。现在既然李仲辰有意做媒,对方又是左尹于健家的闺女,门当户对之下,他高兴还来不及,怎么可能反对。 “如此甚好,男未娶,女未嫁。你二人又都是寡人的肱骨。这亲上加亲的事,不知你们怎么看。”李仲辰笑着问道,他这话已经露骨的不能再露骨。 “回大王,臣等二人无异议。”大司马程城和左尹于健相视一眼,齐声说道。 “好,既然你们没有异议,这婚事就算是定了。沈卿,你来为这两家做媒可好。”李仲辰留下沈章的目的,就是要让他为二人做媒。 这大司马程城和左尹于健结为亲家,在巴国乃是天大的事情。李仲辰虽然也可以出面,但总归不太好,因为这要结婚的人是他的大舅哥。而除了李仲辰之外,足够德高望重的就只有沈章一人。 沈章听到一半的时候,就知道这媒人一事是跑不了了,李仲辰心血来潮搞这么一出牵线搭桥的把戏,最后苦的还是他沈章。但大王已经点名了,况且又是这两家要结亲,沈章也就只能硬着头皮上。 “臣领命。”沈章微微拱手,面色上看不出丝毫的变化。 看到令尹沈章也应下了此事,李仲辰心中大定,一想到要带着程嫣儿去喝大舅哥的喜酒,他就不由得想笑。搞定了这牵线搭桥的事,他屏退了三人,开开心心的找嫣儿报喜去了。 殿中的三人经历这么一番戏剧性的牵线搭桥,连大司马的头上都不免出了一头冷汗。他和于健相互拜别,约好了时间相互拜访,敲定黄道吉日。便匆匆的回家去了。 夜黑的深了,大司马的府邸之中,大司马程城和练兵归来的儿子程乾对坐。 “爹,你说什么?你说大王为我张罗了一门亲事?” “不错。你今年二十岁,也不小了。即便是大王不提,我过些日子也要给你一门张罗亲事。” “娶妻倒是没什么。可是。。。”程乾面露犹豫之色。 “可是什么?”大司马程城问道。 “可是我学艺未成,原本打算不日便请辞来着。”程乾答道。 “七年,还没学成?” “还没到出师的日子,我此次回来,也是因巴国新败,回来帮您。” “如此,怕是要耽误人家的姑娘了。”大司马程城思考了片刻,看着儿子,沉声说道。 “爹,等两天,我亲自去找大王解释清楚,推了这门亲事把。” “也好。大丈夫何患无妻,学本事最重要。”大司马程城叹了口气,他一边说着话,一边看向了窗外漆黑的夜空。 正文 第六十七章 揽月楼的消息 转眼之间,又是三天过去。 这三天以来,程乾一头扎在了军营之中,从征兵造册到兵器点收,事无巨细,都让他处理的妥妥当当。程乾处理好了军中的事务,第四天吃过午饭,又特意给李仲辰留了个午休的时间之后,他换上军装,径直赶向了王宫。 程乾准备和李仲辰摊牌了!他准备直接和李仲辰诉说这退婚请辞之事。 而就在程乾自家中出来的同一时间,李仲辰平日里办公的大殿之中,禁军首领吴丹正向李仲辰汇报着什么。 “吴将军,你匆匆而来,可是我叫你盯着的事有进展了。”李仲辰原本正在大殿之中打着盹,这吴丹进来,倒是扰了他的清梦,话语之中难免带了几分不高兴的语气。 “回大王,却是如此。”吴丹小心翼翼的答道。 吴丹今年三十多岁,正是一生气血最为旺盛的年纪。他的身材魁梧,面相上倒是和大司马有几分神似,加上巴国上下数一数二的武力,也难怪老巴王会选他作为禁军统领。他当然也听出了李仲辰话语中的不喜。只是谁能想到,这未时都已经过了,王上竟然还在睡午觉。 “哦,那你且说来听听。” 听吴丹如此回答,李仲辰的心情好了不少。现在他人手缺的厉害,就托吴丹帮他注意这江州城中的动向,算是和明朝的锦衣卫干着差不多的活计,现在他匆匆而来,定是有什么李仲辰关注的事物有了变化。 “王上,您叫属下密切关注的揽月楼,三日以前却是开张了。”吴丹看到李仲辰似乎有了兴趣,心中松了一口气,这才一字一顿的把这消息说出来。 “你说的是那个齐国商人出资兴建的揽月楼?”一听说揽月楼开张了,李仲辰顿时来了兴致。 “回大王,正是东市之中那个齐国商人买地建成的揽月楼。”吴丹答道。 “这揽月楼是做什么生意的?奇珍异宝还是布匹锦衣,或者干脆就是买齐国的特产。”李仲辰心中对揽月楼有着莫大的兴趣,单从这名字上来说,就知道这主人不是什么庸俗之人,想来经营的也定是能让人耳目一新的东西。 “这,这。。。不瞒大王,说起来,这也确实算的上是齐国的特产。只是。。。”吴丹说话吞吞吐吐,似乎有什么难言之隐,这样一来,倒是更加勾起了李仲辰的兴趣。 “不用吞吞吐吐的,你直说就好。”李仲辰看着吴丹,示意他直说。 “禀大王,这揽月楼做的乃是女闾的生意。”看着李仲辰刨根问底的态度,吴丹也知道不说不行,他一咬牙,说了出来。 “女闾?”听他这么一说,李仲辰不由得皱了下眉头。 “回大王,正是女闾不假。”吴丹答道。 一听“女闾”二字,李仲辰顿时明白了,难怪这吴丹答道吞吞吐吐,却原来这揽月楼做的竟然是皮肉生意。女闾乃是春秋战国时期的叫法,后面比较普遍的叫法叫做青楼。这“青楼”一物说是齐国的特产,似乎也没什么过错,根据记载,正是春秋时期齐国齐桓公的重臣管仲率先发明了这个东西。 战国策东周策有云:“齐桓公宫中七市,女闾七百,国人非之。” “这女闾的生意做的怎么样?”李仲辰缓了片刻,率先打破了僵局。 李仲辰作为一个现代人,小电影也不知道看了多少,自然对这皮肉生意见怪不怪。在吴丹看来下贱无比,难以启齿的东西,对李仲辰来说却没有什么。无利不起早,这齐国人跑到他的江州城中来开青楼,自然是有利可图。 “回大王,这揽月楼门庭若市,生意好的不得了。”吴丹没想到大王不但不恼怒,反而问起了他这个来,赶忙答道。 “说说吧,怎么个好法?”李仲辰问道。 “根据军士们反馈回来的信息,这揽月楼才开张三天,却几乎是日日客满,甚至很多士大夫家的公子都慕名而去。”吴丹边答,边看着李仲辰的脸色,看到他的脸色几乎没什么变化,这才安了心。 “这揽月楼真的这么吸引人?连世家公子都能被其吸引?它的llingpint是什么?”李仲辰问道。 要说这揽月楼吸引了一些商人流连,李仲辰还是信的,但现在竟然能吸引世家公子,就不简单了。要知道,大多数世家公子都是爱惜羽毛的,轻易不会去这些地方。而且士大夫的家中奴仆什么多的是,就是养几个歌姬,也是正常。 所以说,这揽月楼才开业三天,就能吸引世家公子前去,必有它的一番手段。 “赛灵跑赢特?恕属下愚钝,还请大王详解。”吴丹这是第一次听到“llingpint”的说法,一时之间也不知李仲辰问的是什么。 “就是说,揽月楼靠什么来让世家公子趋之若笃的。”也不怪吴丹听不懂,李仲辰情急之下,连英语都蹦了出来,此时听到吴丹问,李仲辰面色不变,重新给他解释了一遍。 李仲辰这么一解释,吴丹当即就明白了。 “回大王,根据下面人传回来的消息,据说这揽月楼有“三绝”。” “哦?三绝,那三绝?”李仲辰一听这三绝二字,顿时知道这就是揽月楼招客的手段。 “酒绝,琴绝,人绝。”吴丹答道。 “你且详细说来。”听了这么久,李仲辰坐的也有些累了,便站起身来,一步步的走到了吴丹的旁边。 吴丹的目光一边跟着李仲辰转动,嘴上也没闲着,解释道:“据说,这酒绝乃是这揽月楼中特有的醉仙酿,每日只卖十瓶,这琴绝乃是这楼中琉璃姑娘的琴艺,至于这人绝,自然是这琉璃姑娘了。” “这样说来,揽月楼之所以能吸引那么多的世家子弟,倒是大半是因为这琉璃姑娘了。”李仲辰可算是听明白了,这揽月楼虽说号称三绝,可实际上也就只有一个卖点,那就是这琉璃姑娘。至于这醉仙酿,恐怕只是锦上添花而已, “回王上的话,正是如此。”吴丹答道。 正文 第六十八章 一探究竟 听了吴丹的一番报告,对于揽月楼的兴趣倒在其次,李仲辰对于这神秘的“琉璃姑娘”,对于她这独拥两绝的名号,倒是兴趣颇深。 “吴将军,你可知这琉璃姑娘为何能如此的吸引世家弟子前去。”李仲辰问道。 “这。。。大概是这琉璃姑娘长得太好看了吧。”吴丹挠挠头,李仲辰的这一问真的问住了他,他只能凭借着自己的判断随口说了出来。 “好看?这江州城中,足有几万人口,好看的女子也有很多。凭什么一个勾栏瓦肆之中的风尘女子能受到如此的青睐。”对于吴丹的回答,李仲辰觉得不置可否。这琉璃姑娘能吸引如此多的世家公子,样貌自然是不必怀疑,可是单凭这样貌一物,似乎解释不了揽月楼的巨大人气。 “大王,请恕属下愚钝。但是根据臣得到的消息来看,也确实不知道为什么这琉璃姑娘如此受世家公子的欢迎。还请大王再给属下几天时间,属下这就派人去详查。”吴丹听了李仲辰的话,知道大王对自己刚刚的回答并不满意,赶忙补救到。 “如此说来,你是真的没有去过这揽月楼?” 李仲辰一开始还以为吴丹已经去过揽月楼,只是因为这揽月楼乃是烟花之地,这才羞于启齿,谎称没去过。可是现在这一番追问下来,李仲辰已经基本确定吴丹确实没有去过揽月楼,消息也都是从手下人那里得知的。 “回大王。属下确实没去过。属下承蒙先王赏识,授予这禁卫之职,一直不敢有丝毫懈怠。属下日夜守卫王宫,并无时间去此等地方,还请王上明察。”吴丹一听李仲辰怀疑他去过揽月楼,顿时有些急了,说话也不由得变得快了三分,这一番话说出来,竟没有半点的停顿。 李仲辰看着吴丹一脸的惶恐之色,暗道武人的耿直和可爱,自己只是简单的询问,就得到了如此强烈的回应。 李仲辰现在已经被揽月楼的手段和这神秘的琉璃姑娘吊起了胃口,实在是心痒难耐,恨不得现在就揭开谜底。要是按照吴丹的说法,再派人去查,也不知何时能得到消息。 况且今日这宫中朝中都没有大事发生,李仲辰也乐得清闲,他穿越了大半年,还真没怎么在这江州城中逛过,此番借着这一探究竟的机会,出宫看看这巴国的风物,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想到这里,李仲辰笑着说道:”吴将军此话却是严重了,吴将军尽忠职守,寡人看在眼里,自然是信吴将军的。既然吴将军也未曾去过这揽月楼,反正今日无事。不如和寡人一起去看看。“ ”大王的意思,是要微服私访?“ 吴丹一听李仲辰的前半句,心中安定下来,可是这后半句话一出来,好不容易放下的心又提了起来。 ”不错,寡人正有此意。“李仲辰答道。 ”大王,这外出一事事关重大,涉及到大王的安全问题,还请大王三思。“ 确定了李仲辰要出去,吴丹感到了事情的麻烦,这大王要出宫巡视,安保工作可一定要做足,现在仓促之间,肯定做不到尽善静美,万一要是出了什么事,那就是大大的罪过了。 李仲辰知道吴丹在想些什么,他现在可是巴国的第一领导人,这领导人外出,自然是惊天动地的大事。就像上次他誓师的时候,这一路上光是保护的人就有好几百人。但今日李仲辰确实是下了微服私访的心思在里面,这人员自然是越少越好。按照李仲辰的想法,一个吴丹就足够了。 “吴将军。寡人再说一遍,本王此次乃是要微服私访,无需大摆阵仗。吴将军你乃是炼精化气的人物,寡人认为,有你保护就足够了,想来这江州城中也没什么宵小之辈能在你的手下走上一招。” “可是,大王“吴丹还想再劝。 ”没什么可是的,莫不是吴将军对自己的武力没有信心,或者干脆就是个“妻管严”,不敢去这揽月楼。“还没等吴丹说完,为了使他改变心思,李仲辰又使上了激将法。 ”这。。。这。。。大王。。“尽管李仲辰都这样说了,可是吴丹还是不太想让李仲辰出去。 而就在吴丹准备再劝的时候,大殿之外传来了一个宦官的声音。 ”禀大王,银蛇军三千人将,程乾程将军求见。“ ”宣他进来。“一听说程乾来了,李仲辰的脸上露出了笑容,自己正愁着如何把吴丹这头倔牛说动,立刻就来了救星。 不多时,程乾一身铠甲,迈着大步,走进了大殿之中。程乾在殿中站定,双手抱拳,向李仲辰行了一礼,便准备和李仲辰详细的诉说这退婚请辞一事。可哪知他还没张开嘴,李仲辰倒是先开了口。 ”程乾,你来的正好,听说这江州城中新开了一家揽月楼,正巧寡人和吴将军准备出宫去那里逛逛,你既然来了,就和我们一起去吧。“李仲辰笑眯眯的说道。 ”大王,臣有要事。。。“ ”有什么事,等从揽月楼回来再说!“李仲辰一边说,一边拉着程乾向外走去,既然要微服私访,三人现在的衣服可不行,”走,我们先去换衣服。“ 眼看着李仲辰拉着程乾走出了大殿,吴丹无奈之下,也只能跟着出了大殿。既然自己劝不住了,就得竭尽全力保护大王的安全。有一点李仲辰倒是没有说错,吴丹对于自己的武力,确是信心十足,加上一个武力同样不弱的程乾。想来也出不了什么事。 程乾被李仲辰拉着,脑子里面还有些懵。自己明明是来请辞退婚的,怎么一下子就成了陪大王外出了。这揽月楼是什么地方,程乾还真没听说过,这一段时间以来,他几乎住在了兵营之中,哪有时间去关心这江州城中又有了什么新变化。 好在这程乾不知道揽月楼是那种地方。倘若他事先知道了,也不知他还会不会这么容易就被李仲辰拖走了。 正文 第六十九章 门庭若市 程乾的加入,成了压弯吴丹的最后一根稻草,知道李仲辰心意已决,吴丹也就不再去触他的霉头,反而跟着李仲辰走到了偏殿之中,脱掉铠甲改换便装。 三个男人都不是婆婆妈妈的人,这衣服自然也换的很快,从大殿出来,这才不到一炷香的功夫,三人就都换好了衣服。 站在厅堂之中,李仲辰一声白衣,手拿折扇,活脱脱一副翩翩公子的模样,他嘴角轻翘,右手的折扇轻扇两下,发丝飘舞之间,双手微抱,朗声道:”程公子,不知今日你我二人何处享乐。“ 李仲辰一边说着话,一边看向同样褪去了铠甲的程乾。他的这份气度,正是个世家公子该有的样子。 “大王,这。。。”程乾乍闻李仲辰如此称呼,心中惶恐,当看到李仲辰向他双手抱拳,这惶恐更胜,赶忙把头低了下去。同李仲辰的白衣不同,程乾现在身上是一身青衣,手中同样是一把折扇。 他的这套妆容配上他俊朗的外形,也不知能迷倒多少少女。 “程公子,莫要再称大王,一会你我出宫之后,就以公子相称,要是因为你这一句大王漏了马脚,可就不好了。”李仲辰看到程乾惶恐的表情,知道他是一时之间接受不了这角色的转变。但此番李仲辰是要微服私访,加上时间急迫,可不能因为程乾而坏了大事,暴露了身份。 ”臣明白,还请大王放心。“程乾不愧是名将之资,在短暂的不适应之后,很快的调整好了心态。 ”大王。现在天色还未暗下来,这揽月楼乃是夜间才开喽。可是要现在就出宫?还是再等等。” 说这话的人不是别人,正式禁卫统领吴丹。和李仲辰与程乾不同,吴丹身上穿的,乃是一套黑红相间的武士服,他配的自然也不是什么折扇,而是一把剑。这剑当然不是为了装饰用的,这是一把开了封的铁剑,真正的杀人利器。 世家公子出游,旁边自然要有几个护卫,而吴丹扮演的就是这护卫一角。而除了吴丹之外,他还选出了二十一名宫中的好手。其中一位和他一样,同样黑红装扮,扮演者护卫一角。至于其他的二十名好手,则隐藏在暗中,保护李仲辰的安全。 虽说是微服出巡,可这阵仗也绝对不小了。李仲辰心中自然也明白吴丹的心思,这二十人隐藏在暗中,想来也不会暴露他的身份。想到这里,李仲辰也算是默许了这种做法。 “既然要出宫,那就早些出去,正好寡人也去看看这江州城中最近有什么变化。”李仲辰说道。 “一切但凭大王的吩咐。”程乾和吴丹相视一眼,齐声说道。 和古代的大城相仿,王宫坐落在江州城的北面,坐北朝南。 从王宫出来,就是一条笔直的长街,顺着这长街一直走下去,就能走到江州城的南门。此时正是日暮时分,街上少有行人走动。李仲辰一行四人从王宫中出来,沿着长街直走了片刻,看准了一道小巷,在侍卫的带领之下,拐了个弯,朝着东市而去。 从这二十一名好手之中选出来的这一位,不单单是身手不错,关键是他熟知这江州城内大大小小的地形小巷,有这么一个活地图在,倒是让李仲辰等人省事儿不少。 又走了大概一炷香的时间。 穿越了几道小巷,走了相对来说最为捷径的道路,李仲辰终于来到了这东市之中。还没等他亲眼看到东市的热闹景象,远远的,他就听见了无数叫卖的声音。 “走一走,看一看啊,刚刚出锅的大馒头,个顶个的好吃!” “此茶,乃是越国的特产龙井茶,我专门从水路运过来的,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啊。” “糖葫芦,糖葫芦!又大又甜的糖葫芦。” 李仲辰终于走出了小巷,看到眼前这东市的热闹景象,心中不由得微微一动,似乎看到了后世商业街的影子。他的热情一下子被调动起来,李仲辰的嘴角微微一笑,转过头看向吴丹。 “老吴,银钱带够了吗?” 吴丹原本正蒙头跟着李仲辰向前走,那里会想到李仲辰会这么一问,竟一下子愣住了。他们原本的目的就是要出来“喝花酒”的,这银钱一物自然带的充足。愣了片刻,吴丹终于回过神来。 “回李公子的话,这银钱自然是充足的。” “如此便好!”李仲辰得到了吴丹肯定的答复,心中一喜,一转身,走入了东市长街之中。 都说女生喜欢买买买,其实男人也喜欢,而且相对于买买买,更喜欢吃吃吃。 这江州城中有东西两市,而这东市和西市的不同,则在于其临河而立。江州城东城之中有一条小河,这东市就是临着这条小河而建的,所以东市也不是一条笔直的街道,而是歪歪扭扭的。 此时天色尚早,沿着河,无数的商贩正在叫卖着,李仲辰一入东市,便开始了疯狂的吃货之旅。 反正现在揽月楼还没到开楼之时,看着这一片沿街的小吃,李仲辰胃口大动,决定先尝尝鲜。而李仲辰的这一番动作,可是苦了后面跟着的吴丹和程乾。 这东市之中此刻人头攒动,年节刚过,可这热闹的气氛却似乎还未散去,大大小小的孩子老人都在这东市之中来回的“跑窜”。这样一来。跟上李仲辰的脚步就成了吴丹和程乾的大问题。 两人一边得盯着李仲辰买了什么,好过去付钱,一边又得分开着汹涌的人流,防止有人接近他们的大王。好在此刻夜色将近,在李仲辰吃了大大小小七八种小吃之后,天色终于暗了下来,而李仲辰一行四人也终于到了来到了这灯火辉煌的揽月楼前面。 吴丹和程乾不由得喘了口气,这噩梦般的旅程可算是完了。 李仲辰看着眼前的揽月楼,揽月楼临河而建,楼高八层,当真算得上是金碧辉煌。吴丹的情报也果真不假,此刻揽月楼前沾满了慕名而来的世家公子和大商人。他们三三两两,或高深谈论,或低声细语,目光无一不在这揽月楼的门前。 正文 第七十章 入楼 酉时三刻,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东市之中的烟火之气尽去,街边小贩们一个个停止了叫卖,收起了摊子,老人孩子也逐渐散去。 一时之间,偌大的东市长街之上,只剩下稀稀拉拉的三五个行人,刚刚还是热闹的闹市场面,转眼就没了声响,颇有几分喧嚣之后的平静之感。 唯独这街角临河的八角八层的揽月楼前面,却还是人头攒动。几十上百个男子“翘首以盼”,负手而立。静等着这揽月楼开门迎客。 李仲辰一行四人新到此地不久,他才刚刚扫了一眼这楼外的情况,就听见“吱”的一声响动,这是门被推开的声音。 揽月楼开门迎客了! 只见这揽月楼顿时灯火大亮,从第一层开始,逐渐向上,一层层的亮了起来。而随着这揽月楼第七层的灯火亮起,上书“揽月楼”三字的烫金大字牌匾之下,两扇巨大的雕花木门被两名壮汉一点点的推开,这两名壮汉短褐单衣,却不似中原人士的打扮,他俩虎背熊腰,面容凌厉,一看就知道不是寻常的打手。 这两扇门看起来想来应当是分量十足,即便是如此的两个壮汉,也足足推了半柱香之久。 待得这两扇木门完全推开,两名壮汉不由自主的喘息了几下,他俩快走两步,紧接着双手抱胸,双腿微分,一左一右站着了门前。他们俩在这门前一站,就像是两个门神一般,也不说话,就这么直直的盯着楼前的众人看。而就在两位壮汉刚刚站定不久,这揽月楼之中,又有八位女子自门内鱼贯而出。 单只是这一层层亮起的揽月楼,就叫门前的诸位公子、商人来了兴致,赚足了眼球。 此刻这八位女子一出,更是让众人看花了眼睛。 看来,这揽月楼的手段果真是不简单啊。 这美色一物,要么靠质量,要么靠数量,而两者兼得,就更是上上之选,足以博人眼球。 只见这八位女子手持宫灯,排成两路,左右各四,迈着细碎的步伐,一扭一扭的自门内走了出来。这八位女子尽是白衣轻纱的装扮,浓妆淡抹。她们不止是面色姣好,而且个个身量高挑,身形完美,她们走起路来,轻纱舞动之间,香气四散,似乎在撩拨这楼前众人的心。也不知这纱是不是太过单薄了一些,借着火光,总让人觉得可以一眼看到内在的美丽景色。 不论是场上的世家公子还是商人巨贾,看到这番景象,都不由得咽了几口口水。 所谓秀色可餐,说的就是现在的景象。 甚至就连吴丹,也不由的被八人之中右边正数第二个女子吸引,这女子在八人之中最为“瘦弱”,想来是对了吴丹的口味。 但是,世间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就是有人的关注点不在这里。 李仲辰就是个例外。 李仲辰不仅没有关注眼前的这八位身着轻纱,春兰秋菊,各有风味的女子,甚至他的目光也不在这揽月楼的门前。李仲辰现在的头微微仰着,双目微眯,直直的盯着上面。 李仲辰在看什么? 他看的方向,正是揽月楼的第八层。 刚刚灯火亮到第七层之后,就莫名的停了下来,而且直到现在为止,这第八层也没有亮起。李仲辰观察了好一阵子,心中不由得产生几分兴趣,双眼极目望向这第八层,可惜一片漆黑之下,什么都看不真切。 “请诸位客官、公子入楼。” 就在李仲辰细思这揽月楼的第八层为何不亮的时候,八位女子已经左右各四,在楼前站定,她们面中带笑,眼色含春,双腿微曲,向楼前的众人行了一礼,齐声说道。 这一句话虽说出自八位女子之口,却似一人所说一般,想来是练过的。她们的声音虽然不大,却格外的清晰,清晰之中又夹杂着几分甜腻的诱惑之意。几位站的较前的公子一听,当即折扇一摇,迈着大步从这八位女子身前穿过,一个个走入了楼中。那模样,当真是风骚的很。 李仲辰也被这声音打断了思考,他心中一动,暗道:“我却是作了无用功了,这有什么好思考的,等下进去之后,揪个人来问问不就好了?” 想到这里,李仲辰收回了目光,看到前面人影渐疏,跟着人流一步步的走进了这揽月楼中,他后面跟着的吴丹和程乾看到大王动了,也赶忙把目光从这八位女子身上移开,亦步亦趋的跟在李仲辰身后,走了进去。 直到李仲辰一行四人全部进楼,直到这楼外一个人都没了,可这揽月楼的第八层还是漆黑一片的模样。在这暗夜的掩映之下,第八层好像完全隐藏在夜空之中,似乎这揽月楼只有七层似的。 李仲辰不知道的是,就在他看向这第八层的时候,一双漂亮漆黑的眼睛,也在注视着他。甚至就在李仲辰离开王宫的时候,这双眼睛已经在远远的盯着他了。 你在楼下看风景,却不知你早已是别人眼中的风景。 待得楼前再无一人,八位女子互相看了几眼,再度排成两路,从门前走了回去,只是这次她们走的明显要快很多,也再没有半分的“诱惑”之感。 。。。 入得楼来,李仲辰看着眼前的景象,不由得长叹一声。 “真是个纸醉金迷之地。” 这揽月楼单从外面看,已经能看出它的不凡,现在走了进来,李仲辰更加惊叹于它的“奢华”。 李仲辰心中暗暗的把自己的王宫和眼前的揽月相比,顿时觉得自己的王宫输了不止一筹。 这揽月楼里面同样是木质结构,一进门,就是一架铺着红毯,宽逾五米的木梯,直通第二层。这揽月楼的前六层虽然名为六层,实则却是完全打通的。它的中间是个圆形的天井,二层到六层,共有东南西北四架折叠而上的木梯,每一层都有八间屋子,六层就是八八六十四间屋子,这是普通人饮酒享乐之地。 正文 第七十一章 揽月楼的规矩 不知这齐国商人从哪请来的匠人,这揽月楼中但凡是木质结构的器具,包括这一层到六层的所有木梯,护栏,门框,窗花,都是一水儿的栗子红色,上面的雕花也端的是精致无比,大气之中透露出几分雅致的情调。 唯一的例外是这大厅之中矗立着的八根廷柱和六层阁楼之上的吊顶,虽说它们也是暗红色打底,可是这廷柱和吊顶上面却洒满了金粉,此刻,在这明亮的灯火照耀之下,显得格外的灿烂。 李仲辰看着眼前这金红相交的美丽景象,好像是置身于后世的某个私人会所一般,心中暗叹这齐国人好大的手笔。 看来,这揽月楼走的应当是高端路线。 李仲辰的目光顺着廷柱一点点的看上去,在第六层的边角上,他发现了一架木梯。想来,这就是通往第七层的路了。再往上的第七层有什么,李仲辰看不到,自然也猜测不出。 “两位公子,可是第一次来揽月楼?”随着李仲辰一行人走进揽月楼中,一名宫装妇人迎面而来,打断了正在四下张望的李仲辰。 “不错。” 李仲辰看着眼前的宫装妇人,拿起手中的折扇,轻轻的扇了几下,现在正是天寒地冻的时候,这一扇恐怕也不是为了什么避暑之用。后面的程乾看到李仲辰的动作,也有样学样,只是他扇的似乎有些重了,只觉得这冷风向脖子里钻。 眼前这宫装妇人,想来就是这揽月楼中的“老鸨”了。 只是,这老鸨似乎和李仲辰后世看的影视剧中的老鸨不同。眼前的这一位不仅自己长得端庄秀丽,说话之间也不见半分讨好谄媚的意思。相较于老鸨,李仲辰倒更觉得她像是一个导游。 “这么说,两位公子是不知道这揽月楼中的规矩了?”宫装妇人得到李仲辰肯定的回答,接着问道。 “哦?这揽月楼中有什么规矩,你倒是说来听听。”李仲辰听了宫装夫人的话,顿时有了兴趣,揽月楼中有三绝他是知道的,可是有什么规矩,他就真的不知道了。 站在后面的吴丹听到这宫装夫人说道“规矩”二字,不由得用鄙夷的眼光瞥了她两眼,此等地方还谈规矩,真是“亮瞎了他的狗眼”。至于程乾,这是他第一次来此等地方,他现在早被眼前的莺莺燕燕吸引过去了,哪里还管这宫装妇人说些什么。 “公子,我这揽月楼之中有三绝,分别是。。。” 宫装妇人得知李仲辰一行人是新客,赶忙把李仲辰一行人引到一层大厅之中的一个桌子坐下,命人上了茶水糕点,这才清了清嗓子开口说话,那知她才刚开口,就被李仲辰打断了。 “这三绝我们来前已有耳闻,就不劳烦你再提一遍了,我二人时间不多,还请你长话短说,直接说规矩吧!” “好,既然公子这样说,我就不拐弯抹角了。”宫装妇人说道,“还未请教公子大名。” “我姓李,旁边的是程兄。”李仲辰说道。 “李公子,程公子,我揽月楼的前六层和通常的女闾也没什么分别,倘若你们是想要找些寻常女子来陪,这前六层就足以满足,但我观两位公子的气度,恐怕一般的姑娘是入不了二位的法眼的。”宫装妇人一边说着话,一边看向李仲辰,观察着他的神色变化。 “不瞒你说,我和程兄今日前来,乃是听说这揽月楼中有一琉璃姑娘,堪称绝色。不知能不能请她陪上一晚?”李仲辰察觉到宫装夫人的观察,笑着问道。 听了李仲辰的话,宫装妇人心道:果然又是来找琉璃的。她也不接李仲辰的问话,反而接着说。 “既然公子知道我揽月楼有三绝,那一定知道这醉仙酿了吧。” “自然是知道的。”李仲辰答道。 “我揽月楼中每日只供应十瓶醉仙酿,每人限购一瓶,而只有得到这醉仙酿的公子,才能被邀请上这揽月楼的七层,听琉璃姑娘抚琴。我这么说,公子可明白了。”宫装妇人说完这句话,就闭口不言,静静的等着李仲辰的下文。 听宫装妇人这么一说,李仲辰算是明白了。 这揽月楼为何能有如此的名气,原来靠的竟然是饥渴营销加上套餐捆绑交易。 每天十瓶,也就是相当于每天只有十个人能看到这琉璃姑娘抚琴。这琉璃姑娘定在水准以上,能够凭借着琴艺和美貌征服这批客人。等这十个人一出来,口口相传之下,就让这琉璃姑娘产生了所谓的“神秘感”,成为吸金的利器。名为三绝,其实是一绝,你想看到后两绝,就要先付这酒绝的资财。 想来,这醉仙酿绝不可能便宜,甚至可能就没有定价,而是价高者得。 “不知,这一瓶醉仙酿多少银钱。” 想通了这一点,李仲辰的兴趣不止没有减少,反而加重了。这一番分析下来,揽月楼能如此经营的关键之处就在于这琉璃姑娘必须要能值回票价。 李仲辰倒要看看,究竟是怎么样的一个女子,竟能让如此大的买卖因她一人而定下规矩。 “公子,这醉仙酿的价值可大可小,却是要看你等的心意了。这三日以来,来到我揽月楼的客官,大都有想见琉璃姑娘的想法,所以我揽月楼也不好扰了诸位的雅兴,贸然为醉仙酿定价,只是这醉仙酿确实太过稀少,只能是价高者得了。马上就要到了卖酒的时辰,公子若是有意,我可以带公子前去。”宫装妇人看到李仲辰有了卖酒的心思,赶忙解释到。 果然不出李仲辰的所料,这醉仙酿正是要走拍卖这一套,酒倒在其次,佳人才是关键。李仲辰此次外出带足了银钱,想来一瓶两瓶还是拿的到手的,今日必要见上这琉璃一面。 想到这里,李仲辰纸扇轻摇,学着世家弟子风骚的姿态,朗声说道:“前面带路。” 宫装妇人一听这话,面色一喜,转身一扭一扭的向前面走去。 不多时,在宫装妇人的带路之下,李仲辰一行四人,顺着六层的木梯,来到了揽月楼七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