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富甲天下》 正文 第1章 第一章 春风送暖,嫩柳抽芽,大康朝京都南门户津卫城最大最贵的客栈——悦来客栈的天字号房内,一位身穿白色中衣的客人捧着铜镜暗暗吃惊。 这客人名叫林九,刚刚醒来,宿醉后熟悉的头疼感觉,提醒着他这一切不是在做梦,而是真真切切发生的。 他不过是到景区的酒吧里喝了点酒,找了间古香古色的酒店住上一晚,醒来后就变成这副模样。 铜镜中的那张脸面嫩的很,不过十六七岁的样子,白嫩的挑不出一丝瑕疵,左眉中的那颗黑痣也比林九印象中的小上一圈。柔软滑腻的白色对襟中衣,不是他昨晚穿的那件。卫生间、笔记本、电视、空调,所有与现代科技有关的东西统统不见了。 他的行李当然也不见了。 他推开窗户,往外望去,青石板的街道、木质的房屋、挑担的小商贩、梳着发髻的小童……,没有一丝一毫钢筋混凝土的痕迹。 春寒料峭,只穿着中衣的林九想找件衣服穿,翻遍了整间客房,竟然没有找到一件衣服。 他披着被子,推开门,走到二楼楼梯口,正要下楼,一个声音响了起来:“客官,你醒了,你要……,你……” 楼下那机灵的伙计见他这身装扮,先是楞了一愣,这才接着说道:“客官想要点什么?” “先给我上份蟹黄包、金丝小米粥,再给我买身衣服。” 悦来客栈的二楼三楼是客房,一楼则是酒楼,此刻已经快到中午,一楼大厅里坐满了人,林九边吩咐着小二边走到大厅,完全无视旁人的眼神,一心只想找一张空桌子坐下来吃早饭,他饿坏了,找了一圈,终于让他找到一张没人坐的桌子。 小二紧紧的跟着他,陪着笑脸说:“小的这就吩咐厨房给客户准备早膳,衣服也可以给客官买,不过,客官能不能先给小的点散碎银子。” 小二的声音不低,此话一出,整间大厅的人都停下筷子,从林九刚刚下楼时就有人注意到他了,有得明目张胆的看着林九,有得则偷偷的打量着他。 这话戳中林九的痛处,闻着酒菜的香味,他的心情更不好了。他刚才已经翻遍了整间客房,一分钱都没有找到,身上也没有什么值钱的东西。按理说,能穿得起绸缎中衣的少年郎,出门怎么会不带银子和银票呢?就算出来的匆忙,好歹也得戴块玉佩什么的。 现在让他怎么办?把身上这身中衣扒了换钱吗? 小二看他脸色,心下明白这位昨天下午才住进来的客人是想吃白食,他一个店小二,没有掌柜的吩咐,不好直接得罪客人,只得拿言语挤兑林九:“客官,这衣服店不比咱们小店,不能赊账。” 林九从小到大没缺过钱,何曾如今日这般落魄过,他想发作,却没有底气,只得说:“总不会少了你的钱。” 柜台后的掌柜冷笑道:“客官,你昨日来住店的时候说得也是这句话,昨晚宴请朋友的时候说得也是这句话。小店是开门做生意的,有生意上门自然不能往外推,不过想吃白食的客人我们也见过。” 林九压着火,似笑非笑的望着掌柜,问道:“掌柜的以前可曾见过我?” 掌柜摇头道:“自然没有,若是以前见过客官,昨日定然会先让客官交了房钱。” 那话说得过分了,直接把林九当成无赖了。 如果是十六七岁的少年郎,最是面皮薄的时候,被人当面说成无赖,肯定会恼羞成怒急于争辩,可林九穿越前毕竟已经二十六岁,听了这话反倒笑问:“那我倒要问问掌柜的,昨日我这副模样进了你的店,你怎么就让我进来了呢?不怕吓到其他的客人?” 掌柜一愣,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小二已经急急说道:“昨日客官穿着绫罗绸缎,背着沉甸甸的包袱,我们怎么会知道你没钱?” “那我的绫罗绸缎和包裹呢?”林九披着棉被,无视众人的视线,走到小二跟前,压迫的望着他,“说,是不是你见我孤身一人带着银两,半夜用迷药迷晕了我,偷走了我的衣服和行李?” “你……,你胡扯!”店小二急了,“谁偷你的钱了!” “既然不是你偷的,我刚过来时穿成这样,你怎么不问我为什么不穿衣服?”没有空调、没有暖气,真冷啊,林九紧了紧棉被,包裹的更严实了。 掌柜的咳了两声,示意店小二不要说话:“客官,我们悦来客栈在津卫城开了快二十年,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别说像你这样穿着中衣的,就是光着身子的我们也见过。” 这话更难听了,什么人会在大厅广众之下光着身子?恐怕倌倌馆的小倌们也干不出来这事吧。这是说林九连小倌都不如。 已经有人忍不住的议论起来,说什么的都有:“说不定就是倌倌馆的小倌呢!” “长得可真好看!你看那双眼睛,真勾人!” “咱们津卫的倌倌里可没有这么好看的!” “老兄怎么知道?” “哈哈哈,哈哈哈……,这么有风情的小倌,谁舍得把他扔了。他要是愿意跟着我,我立刻把家里的母老虎给休了。”说这话的叫孙渔,津卫的水产都是他家供应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原因,离他稍微近一点,就能闻到一股臭鱼腥味。 孙渔色胆上来,拍着桌子冲着掌柜喊道:“他欠你多少房钱?老子替他还了。看把人吓得,小脸都白了。” 掌柜啪啪的打着算盘,边算边说道:“天字一号房一间五两银子,昨晚一桌上等宴席四十两银子,昨晚一桶牛奶玫瑰浴五两银子,一共五十两银子。” 孙渔哈哈哈大笑,豪气的说道:“就五十两银子,值什么!老子今天没带这么多钱,待会叫人送钱来。这人归我了。” 掌柜的皮笑肉不笑道:“孙掌柜的要替他还钱,我应该谢谢孙掌柜。只不过刚才这人说我家小二偷他的东西,钱财是小事,小二的名声也不值什么,可是传出去,让人说我们悦来客栈的人手脚不干净,这可就不行了。我得报官,让官府的人好好查查,到底是我们悦来客栈的人手脚不干净,还是这位客官空口说白话,故意往我们悦来客栈身上泼脏水。” 既然能在南来北往的津卫城开一家最大的客栈,掌柜在官府肯定有人,而且关系还不浅。 跟着孙渔一起来得人拉了拉他的衣角,低声说:“孙掌柜不值得为了一个不相干的人得罪悦来客栈。” 孙渔虽然鲁莽,不过能垄断津卫的水产市场,怎么会听不出来掌柜的话外之音?他冲着林九吞了吞口水,不甘心的瞪着他。 他落入别人的圈套了,林九暗暗的笑骂着这具身体的原主人,从掌柜、小二的话来看,这具身体的原主人应该是有钱人家的少爷,初次出门,不懂财不外露的道理,一到这津卫城就被当地的黑社会给盯上了,设了个简单的局,把钱给骗走了。 如果只是骗钱,为什么刚才有人要替他还钱,掌柜的还不肯呢? 掌柜的那话也就骗骗十几岁的少年,说什么为了客栈的名声,林九才不会相信他的鬼话。远无冤近无仇,掌柜的吃饱了撑的跟钱过不去,非得把他送进官府?又有哪家官府吃饱了撑得,管这点芝麻大点的事? 孙渔在掌柜的那里碰了个软钉子后,再没有人出头,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那就报官吧,”林九略一思索,笑着对掌柜作揖道:“我早就想报官了,让官府来查查这个案子,谢谢掌柜的替我报官。我的包裹里有不少的银票、碎银子和首饰,在你这悦来客栈丢得东西,怎么说你们也脱不了关系吧。” 掌柜暗暗心惊,不是说这位第一次出门、不谙世事,只会吃喝玩乐,白长了一张脸,现在看来一点都不好对付。他占了先机,设好了局,只要抬出官府,就等着林九哭着求他别惊动了官府,其他事情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白白落了几千两银子和几块上好的玉佩,还卖了那人一个人情,这 两件天大的好事加在一起,他才昧着良心的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 现在,林九当着满堂客人的面,一口咬定钱在他家客栈丢的,他家客栈脱不了关系。万一惊动了官府的人……,想到这里,掌柜咬着牙说:“客官这话说得可是一点道理都没有,谁知道你昨天来的时候包裹里带的什么?谁又知道是不是你和贼人勾结,故意栽赃陷害我们悦来客栈。悦来客栈在津卫开了二十年了,还从来没有客人在悦来客栈丢过东西。津卫城谁不知道悦来客栈清清白白开店,童叟无欺。” 林九笑了笑:“那就等官府来查,掌柜的心虚什么?” 正文 第2章 第二章 掌柜暗暗给小二使了个眼色,让他把客人先请走,好方便行事。那些客人一是等着看热闹,二是看林九长相气度不凡,竟是都不肯离开。挤在门口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悄悄的对着林九指指点点,说什么得都有。 林九只当没听见,裹着棉被,倒了杯热茶,修长的手捏着茶杯,慢悠悠的品起茶来,从穿越到现在,他连一口水都没喝过,头也疼、嘴巴也干、心里满肚子的火没处发,又不能由着性子乱来,真是憋闷的很。他也拿不准官府来了会怎么样,不过刚才看掌柜的神色,似乎并不想惊动官府,再坏还能比现在更糟糕吗? 一个清亮的声音响了起来:“一整条街的人都说悦来客栈今天可热闹了,我今日正好闲着没事,也来凑凑热闹。” 众人往门口一看,都陪笑道:“原来是富公子!富公子来了!” 掌柜赶紧迎了上去,陪笑道:“富公子说笑了,不过是有个客官想白吃白住,还空口无凭败坏悦来客栈的名声,我气不过,跟他争了几句。” 富公子名富满财,是大财主富贵唯一的儿子,富家的产业遍布全国,津门最大的布匹和药材店便是他们家的。他家本宅在扬州,富老爷和夫人平日里也住在扬州,只有这位富公子成天天南海北的跑,没有在津门置办宅子前,曾经在悦来客栈住过几次,出手颇为阔绰。他乐善好施、为人谦虚和气,从不跟人起争执,来津门时常常设宴请同行吃饭,富家很多行业都有涉及,久而久之,在津门做生意的没有不认识富满财的。 富满财不过二十多岁,穿着一身竹青色的长衫,竹青色间隐隐绣着金线——熟悉富公子的人都知道,他不管穿什么衣服,那衣服上总会绣着金丝线,似乎生怕别人不知道他穿得起金戴得起银。 富满财也笑:“我看这小兄弟面生的很,恐怕是第一次来津门吧。” 林九看着他笑:“确实是第一次来津门。” 富满财笑着说:“我就说以前没见过小兄弟,凭小兄弟的长相气度,若是以前见过,定会过目不忘。” 说完,富满财掏出一张银票,双手递到掌柜的跟前,恭敬的说:“这是一千两银票,算我替这位小兄弟付了帐,剩下的就当给小二哥和悦来客栈的陪个不是吧。我今天出来的匆忙,身上带的钱不多,掌柜要是觉得不够,我这就让人到店里去支,你开个数,富家总会如数偿还。” 掌柜的哪敢接这张银票,一是怕办砸了这件事,背后的那人恐怕不会饶了他,二是怕得罪了富家。他正左右为难,富满财已经把银票递到他的手里,用力的曲着他的手让他捏紧了这张银票,面上仍然笑着说:“掌柜大人有大量,定是原谅了这位小兄弟。我再替小兄弟谢谢掌柜的!” 说完,富满财深深的对着掌柜作揖,态度恭敬诚恳,看不出一丝一毫的作伪。 掌柜的叹了口气,他真是财迷心窍、一时糊涂才会干出这事,原想林九没了外衣,羞于出门,会把小二叫进房里,关起门来,有那人在背后撑腰,收拾一个林九算什么难事,到时候倌倌馆的人来了,就跟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了。可他怎么也不会想到,林九会衣衫不整的下楼来,当面跟他对峙,更没想到最后富家会出面。事情发展到现在,远不是他能掌控得了。他要把银票还给富满财,富满财怎么都不肯收,赔礼的话说得一套接一套,不给他留一丝推托的余地。 难怪年纪轻轻的就有这么好的口碑,也是个有大本事的人。 林九穿着富满财给买的新衣,吃着富满财给点的饭菜,看着店小二殷勤的笑脸,终于痛快了点。 富满财摇着扇子,含笑的看着他吃,不时的给他添酒倒茶,看不出一丝一毫的不耐烦。等林九终于吃完饭,懒洋洋的靠在椅背上瞧他,这才开口问道:“吃饱了吗?还要不要加点什么?” 林九伸手拿过他的扇子,仔细看了看,正面是一张山水画,没有题词,只在不起眼的地方盖了个小章,字太小又是繁体,林九眯着眼瞧了好一会,愣是没看出那两个字是什么。扇子的另一面喷了层金粉,很有富满财的风格。他把扇子还给富满财,笑着问:“富公子不会看上我了吧。” “岂敢!”富满财接过扇子,合上后插在腰间,“我和小兄弟一见如故,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小兄弟不要放在心上。” “富公子接下来有什么打算?” 富满财一愣,笑道:“这话该我问小兄弟吧,不知道小兄弟有什么打算?” “总得先还了富公子的银子再做打算,对了,我叫林九。” “还钱?”富满财笑着说,“区区一千两,值得什么?林兄弟如果不嫌弃,先到我家住上几天,等在这津门玩够了,想去哪里告诉我一声,我带你去玩。” 这是拐卖少男的套路?他这身皮囊还挺值钱的。不自夸的评价,林九长相相当不错,穿越前他就知道,很多人都惊叹过他的长相,也有胆大的对他示爱,不过碍于他的身份,他不同意,没人敢强迫他。不过,林九很快打消了这个念头。以富满财滴水不漏的行事风格,他会为了一个男人的美貌干出什么冲动的事情?会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到悦来客栈抢人?再说,富满财刚才明明是有备而来,根本不像临时起意。别说那一千两银子,不管是富满财还是悦来客栈的掌柜,恐怕没人把那一千两看在眼里。 富满财应该是认识他的,或者说,知道他这个人。 林九心中有了计较,笑着说:“一千两?那是你大方,跟我有什么关系。我只欠悦来客栈五十两银子,也只愿意还你五十两。你若是不来,我还等着官府替我找回行李。” “你不怕官府?”富满财好奇的问。 “我又没干偷鸡摸狗的事,怎么会怕官府?官府是替老百姓做主的地方,丢了东西、受了冤屈当然要找官府。”林九暗想,为什么悦来客栈的掌柜和富满财都觉得他会怕官府,他又为什么会怕官府?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少年,到底做了什么要逃避官府? 富满财笑着说:“那是我坏了林弟的事,当时只想尽快把林弟带走,忘记问你的打算了,是我的不是。” “我欠你的五十两会还,其他事情不要再提了。”林九心里已经有了打算,他孤身一人,身份未明,又没有钱,在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年代可以说寸步难行,不如暂时投靠了富满财,“富兄想必在津卫城有些产业吧,不如我以工还债。” “怎么能让林弟做工。”富满财连连摇头。 “拿人手短,吃人嘴软,富兄如果真想帮我,就给我找份活干。”林九一本正经的说,“还是富兄也跟那林渔一样,觉得我该去那倌倌馆卖身还债?” 富满财赶紧辩解,发誓绝无此意,那真情实感的样子不像作伪,见林九态度坚决,只得长长的叹了口气:“林弟这样的人才,去干什么都委屈了。只是你一心想要如此,我若是强留你在身边,倒是惹得你不痛快。罢了,罢了,富家在津门有几家小店,前几日绸缎庄的小李回乡娶亲,正好缺一个人手,林弟如果不嫌弃,暂时先到绸缎庄帮忙几天。” “只不知这工钱怎么算?” 富满财笑着说:“我若说任由林弟开口,恐怕林弟又会不高兴。小李以前是一两银子一个月,林弟自然比他强,就二两银子吧。” 林九不是不谙世事的人,知道富满财给的工钱不低,不过,如果按照二两银子一个月来算,要不吃不喝两年才能还上富满财的五十两,他笑了笑说:“我有个想法,说出来给富兄逗个乐子。” 林九知道,平日里找小伙计这样的事情,富满财肯定是不过问的,更不会计较一个小伙计的工钱,就像他穿越前,也不会亲自过问一个普通员工的薪水。现在沦落到这个地步,只能放低姿态,也不叫富兄了,只说道:“富老板不用按月给我工钱,只看我一个月卖多少绸缎,若是卖上一百两,富老板便给我二钱银子,若是卖上一千两,富老板便给我二两银子,若是一分钱都没卖,富老板一分钱不要给我。” “哦!”富满财颇有兴趣的看着林九,“你就这么有信心?” “富老板不相信我?”林九拎起水壶,倒了半杯水洗过杯子,接着又倒了杯水,双手捧到富满财跟前,眼波流转,“富老板不妨给我一个月时间试试。” 正文 第3章 第三章 七天之后,林九在津门最大的布庄——富家布庄忙得不可开交。 他已经接受了现实。 穿越就穿越吧,想当年一部《寻秦记》,让还是少年的林九羡煞了项少龙,美人在怀、左拥右抱,见过他的男人女人没有不爱上他的,妥妥的一见少龙误终身。说不定他的运气不错,也能像项少龙那样招人爱呢! 没钱就没钱吧,再赚就是了,他林九当年仗着好家世,生意做得顺风顺水,很多人羡慕他的同时,难免说上一句命好。林九对此嗤之以鼻,守住家产并且能够更上一层楼可不是简单的事。现在有了一个白手起家的机会,林九准备试试看,没有家里相帮,他能不能成功! 对于他现在的身份,林九暂时不准备多想,富满财给他伪造了一份新的身世:富家远方本家出嫁姑奶奶的小孙子,家里送他到富家来讨口饭吃,安排在富家布庄里当个小二。 富家布庄在津门最繁华大街上,店里的掌柜姓富,是富满财远方的本家,一张圆圆的脸,喜气的很,对谁都是笑眯眯的,把和气生财贯彻的非常彻底。富家布庄上下共三层,一层是大厅,普通的布匹绸缎分门别类的摆放着,品种齐全、花样繁多;二层装修的非常精致,琳琅雕刻,华美异常,三张小圆桌呈品字形摆放,上面摆放着茶水和鲜果,专门用来接待有身份的客人;三楼更加精致,只摆了一张红木小圆桌,平时门上挂着锁,是富满财喝茶待客的地方,就连富掌柜轻易都不去三楼。 后院分成三块,左右中三大块,朝东的那排房子全是仓库,里面摆满了布匹;朝南的那排房子一半是账房一半是富掌柜的卧室,富掌柜在津门也有家,不过平时忙起来时间晚了,也就住在店里;朝西的那排房子隔成很多间,小二们住的地方、厨房、杂货间等等,林九便住在最靠里最阴暗的那一间,整日里见不到一丝的阳光。 林九现在是富家布庄的大红人,他在悦来客栈被富满财带走时,看热闹的人都以为富满财会把这个长相出挑的年轻人收在身边当个玩物,当某一天某一个看热闹的人在富家布庄看到忙得团团转的林九,惊讶之余,立刻把这个消息传了出去。于是,只不过半天的时间,整个津门城都知道, 富家少爷花一千两银子买了个小二放在布庄了。 值一千两银子啊! 倌倌馆最红的小倌买来时也不过一百两银子! 来富家布庄看林九的人越来越多,原先众人只看林九不买布,把富家布庄围得水泄不通,想买布 匹的人都进不去。富掌柜一张圆脸急得直冒汗,陪着笑脸喊道:“大家让一让,我们还要做生意。” 谁理他? 不止富掌柜着急,林九也挺急的,他还得赚钱还债呢! 林九在众人的注视下,心生一计,他笑了笑,那笑容比他手里那匹布上绣着的大红牡丹还要好看:“这位客官,你看这料子多华贵,最衬客官家的娘子,不如客官给娘子扯上一匹,回家哄娘子高兴。娘子高兴了,家庭也就和睦了。家庭和睦了,客官也就没有什么后顾之忧,能够安心的挣钱了!” 那客官只顾着看林九,见他递过来东西,愣愣的接着了。 林九也是机灵,赶紧大声喊道:“掌柜的,这位客官给家里的娘子买上等的绸缎一匹!” 林九不认识这位客官,富掌柜可是认识的,富掌柜笑眯眯的喊道:“吴掌柜给娘子买了上等的绸缎一匹!”说完,瞪了一眼愣在一旁的赵二,“还愣着干什么,赶紧给吴掌柜包好了送到吴掌柜的府上!” “吴掌柜,你看还要点什么,这有桃红色绸缎,最衬你家新来的小娘子。”富掌柜挤到林九和吴掌柜跟前,笑嘻嘻的接过林九递过来的桃红色绸缎,“要不要一起包上?” “哈哈哈……”众人大笑起来,手里有点钱又愿意给家人带点东西的继续留在布庄里看林九,囊中羞涩的生怕被林九和富掌柜盯上,不舍的看了几眼林九,灰溜溜的走了。 “大家不要挤,排好队,我们布庄有新到的货,仓库里的货多着呢,大家不用担心买不到货。” 林九此话一出,原本想浑水摸鱼的知道早晚会被林九和富掌柜盯上,心不甘情不愿的走了。 富掌柜赞赏的看了一眼林九,把后头休息的伙计全部叫了出来,有得维持持续,有得学着林九一样,捧着布向客人推销,有得则包上客人选好的布,喜滋滋的到账房先生那里登记。 富家布庄忙了一整天,中午连饭都没吃,一直忙到晚上关了店门,众伙计才稍等清闲,吃着悦来客栈送过来的饭菜,富掌柜笑着对大家说:“多亏了林九,今天一日的收入抵得上往日半个月。” 林九笑道:“都是大家的功劳。” 赵二略有些不满,他是店里的老人,一个月二两银子,不管店里生意是好是坏,总不影响他的月钱。今天从林九喊出那一嗓子后,他忙得脚不沾地,连口水都没喝,饿得前胸贴后背,虚火上头。现听富掌柜只夸新来的林九,忍不住出言讥讽:“你倒豁得出去脸,比那倌倌馆的小倌还不顾惜,明知道那些人都来看你的,还不赶紧躲到里面去。只要你往院子里一躲,时间长了,那些人讨得没趣,自然也就散开了。” 林九笑着问他:“我为什么要躲?” “什么人被人看了还要收钱——窑子里姐!” 林九摇了摇头,却不生气,他没法跟古人解释什么叫明星效应、什么叫签售,只得说道:“赵兄这话说得不对了。我是富家布庄的伙计,干活的时候自然要在店里。那些人来看我也罢,来买布也罢,只要有人来咱们店里,就能给店里带来人流量。来得人多了,买得人自然也就多了。你知道做生意最怕的是什么吗?” 赵二粗声粗气的说:“做生意当然怕卖不出去货。” 林九冲他竖着大拇哥:“赵兄是个明白人!只要能卖出去货,我们为什么要在乎哪些人原本的目的呢?作为商人,我们把货卖出去就成功了。一来,我们没有以次充好;二来,我们没有随机抬价。公平买卖、童叟无欺、愿打愿挨,赵兄你说是不是?” “可吴掌柜当时没想买布。” “不买布来布庄干什么?” “看你啊!” 林九冲着赵二眨眨眼,狡猾的说:“要不赵兄去问问吴掌柜他来布庄是看我还是买布?” “当然是买布!”富掌柜听了林九的一番话,心中赞叹不已,他原本以为林九年轻,脸皮薄,被这么多人专门来围观已经够尴尬,却不料到他才思过人,机灵的很。林九是富满财亲自交到他手里的,看富满财紧张的样子,富掌柜暗想林九定不是一般人,趁着今天这个机会,当众夸奖他,也给富满财长长脸。赵二是个粗鲁汉子,没什么花花肠子,有一说一,这样人当个小二不足,可店里却少不得这样的人。他也想借赵二的口来试试林九的斤两。 林九很让他惊讶!以林九的手段,要不了多久,取代他当个掌柜也不是不可能! 可他毕竟太年轻,不懂得藏着锋芒,初来乍到,当众就敢跟老人顶嘴,言语上一点不饶人,这样的人聪明是聪明,恐怕难以服众。 富掌柜不禁安下心来,笑着安抚众人:“大家今天都辛苦了,回头我跟少爷说说,这个月给大家加点工钱。” “谢谢富掌柜!” “富掌柜,你真是好掌柜!” “这都多亏了富掌柜啊!” “是啊!是啊!” 趁着众人恭维富掌柜的时候,林九又喝了碗鸡汤——这鸡汤可真鲜啊! 自那日以后,林九的名声大盛,富家布庄的生意也是火爆的让人眼红,富掌柜许诺过加工钱后,众伙计干劲十足,拼命的表现。仓库里的存货一日比一日少,富掌柜已经找人到离津门最近的京都调货了,富家也从扬州运了一船的布过来,要不了多久就会到津门。 富满财这几日不在津门,听说去了京都会朋友,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富掌柜迫切得想跟他炫耀布庄最近的收入,整日里乐得合不拢嘴,他和林九一样,年底是拿分红的,布庄这几日的生意比过年还要红火,如果能够一直这样红火下去,他年底说不定能拿到富老爷额外给的大红包。 富掌柜看着林九,就像看一个移动的大红包,有了他的照应,众伙计对林九既是嫉妒又是羡慕。 林九没有富掌柜那样的心,他和富掌柜不一样,赚够五十两银子,他就要离开富家布庄的。 正文 第4章 第四章 一个月后,富满财回来了。 书房内,富家在津门的几位大掌柜轮流汇报这一个月的业绩,其中富家布庄的生意最好、利润最高,第一次拔得头筹。富满财当场赏给他一块金子,其他几位大掌柜羡慕的眼红,又不得不假装向富掌柜祝贺。富掌柜得意之余,暗暗决定回去后要好好的赏一赏林九,他今天得了面子又得了金子,可是全靠林九啊! 晚宴后,富满财送走几位大掌柜,独独留下富掌柜,细细的问了这一个月富家布庄发生的事情,听完之后,笑着说:“这林九倒是个人才。” 林九是富满财亲自送去布庄的,富满财当时就叮嘱过不要为难他,他乐意做什么就做什么,不乐意做事情就养活着他,反正富家养得起。 富掌柜不知林九和富满财的关系,见他长的好看,以为是富满财看上得人,平时对他客气的很,现见富满财单独把他留下来,心知不止是问店里的事情,店里的事情不用问他,自有人告诉富满财。刚才他特意的把功劳说成林九的,就是为了讨富满财高兴。现见目的达成,又怕富满财觉得他一味奉承,陪着笑说:“那可是,初次见他,只觉得长得好看,除了一张脸并没有出彩的地方。哪知道他如此豁得出去,别人如何讥笑他都不在意,只要能卖得出去东西,他一概笑脸相迎。少爷哪里找来这样的人才!” 富满财扬了扬手,却不说话,端起茶抿了一口。 富掌柜知趣,告辞离开。 “少爷,掌柜们都走了,夜也深了,少爷要不要回房休息?”富满财的贴身小厮富强低声的问道。 富满财摇头道:“我喝完这杯茶。对了,昨天从京城带回来的糕点还有吗?明天给林九送一份过去。” 富强笑道:“都收着呢,我明天一早就给林公子送过去。” “等铺子开了再送过去,让铺子里的人都看到你。”富满财吩咐道,犹豫着要不要再去一趟京城。 他这次在京城待的时间不短,和那人见过几次,那人现在已经是皇帝身边的大红人,别人想见他一面都难,他却对富满财的邀请从不推辞,只不过每次谈论的话题都是他家那位小少爷。富满财不禁想,如果没有他家小少爷这层关系,那人恐怕根本不会赴他的约。 他们兄弟感情倒是深,可在富满财这个旁人看来,那人不像自己说得那么了解他家小少爷。 说什么小少爷从小娇生惯养,鲜少出门,连京城都没出过,平日里被他爹捧在手心里,除了弹弹琴、下下棋、养养花、逗逗猫,再不干什么正经事,就连书都没读过几本。本来家里兄弟就多,也没人指望一个小少爷能有什么出息,世代做官的人家,难道还养不起一个少爷吗? 是那人看走了眼,还是这位少爷隐藏了自己? 富满财叫来富强:“明天早上我去给林九送糕点。” 第二天早上,富满财刚刚吃过早饭,富强递给他一张帖子,不自在的说:“是林九送过来的。” “人呢?”富满财接过帖子问道。 “走了。” “走了?什么都没说?” “说了,”富强闷声闷气的说,“他说晚上会恭候少爷。” 那是一张鎏金的帖子,香气喷鼻,是桃花的香气,富满财打开帖子,见上面写着一行不那么漂亮的字: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富满财忍不住笑了起来:“他没说在哪里等我?” “孝萍河。” 说起孝萍河,津门没有不知道的,这条河并不长,从东往西不过三公里就出了城门,河也不宽,勉强能摆的下三艘小船。过往的商客,来津门消遣最常去的就是这孝萍河了。孝萍河有一个妙处:河上的花船很多,各式各样的都有,各式各样的人都有,各式各样的玩法都有。从南到北,富满财去过不少烟花之地,这孝萍河他也去过几次,后来慢慢的觉得无趣,也就不乐意去了。 富贵从小跟在富满财跟前,一心盼着他家少爷早日娶妻生子,特别的不高兴他去这类烟花之地,见林九一个小白脸竟然下帖子请富满财去孝萍河,满脸的不痛快。 见富满财盯着那张帖子看,富强不高兴的说:“这人好不自觉,当自己什么身份,不过是店里的一个小伙计,还敢请少爷去孝萍河。他才多少月钱,能去得起孝萍河,还不是引着少爷花钱他享受。” 有句话富强没有讲出来,林九恐怕是吃不了苦,不愿意待在铺子里,想跟少爷吧!真是下贱! 富满财没有把糕点送到布庄去,他在家里看了半天的账,休息了半天。太阳下山,月牙从东方升起,天色一下子暗了下来,富满财满身香气,摇着扇子,来到了孝萍河边。 “富公子吧,林公子早就来了,在船上等着富公子呢!”一个清秀的小倌迎了上来,指了指孝萍河上最大的花船,“富公子请。” 孝萍河上最大的花船自然没法跟瘦西湖上的花船比,不过能摆开一张桌子,一张软塌和三四把椅子。富满财登上船后,指引他过来的小倌熄灭了花灯,悄悄的离开了。 富满财心神荡漾,一想到林九那张脸,有些难以自持:这要是平常人家的孩子,他也就没什么顾虑了,就算没有情,冲着他这份心思,富满财也是愿意哄他高兴。可惜啊可惜,偏偏是那个人的弟弟,偏偏是不能动的人,偏偏又这般的诱惑他。 春风拂面,春风吹起门帘,透出一片红色的烛光,富满财掀开门帘,不禁暗叹一声:林九好潇 洒! 林九一身白衣,背靠着两个软枕,斜靠在软塌上,一双脚搭在软凳上,手里捏着酒杯,轻轻的转着。窗帘只开了三分之一,林九的目光正透过那开着的窗帘欣赏着孝萍河的夜景。 孝萍河不长的三公里两岸挂满了红色的灯笼,岸边的杨柳轻抚着湖面,影影绰绰,风姿优美。 “谢谢富老板赏脸,”林九没有站起来,不过欠了欠身,“我就知道富老板肯定会来。” “佳人相约,富某怎会不识情趣?”富满财在他对面坐下,自倒了一杯酒,“林弟好雅兴。” “都说这孝萍河的夜景是津门一绝,我昨日领了工钱就想过来看看,正好听说富老板回来了,冒昧的下帖相约。”林九轻声的说道,“我先敬富老板一杯,谢谢富老板今晚相陪。” 说完,一干而净,接着又倒了一杯酒:“我再敬富老板一杯,谢谢富老板危难之时的出手相救。” 说完,酒已入喉,脸上现出□□,林九没有在意富满财喝没喝这两杯酒,坐起身来拿起桌子上的银子双手递到富满财跟前,感激的说:“这是我欠富老板的五十两银子,现如数奉还。” 富满财昨晚已经算过布庄这个月的收入,布庄这一个月的收入比往年一整年还要多,按照富掌柜的说法,其中林九占的比例不小。当初林九不愿意拿固定月钱,执意要按收入拿提成,算下来短短的一个月竟有近百两。富家布庄按月发工钱,从来不拖欠,昨日正好是发月钱的日子。想这林九以往享受惯了,这钱来得又容易,今晚奢侈的包下最大的花船,还过他五十两银子,估计身上剩不了多少。 不过是短短的几个呼吸间,富满财已经算出林九现在的境遇,他心里一软,开口道:“谁要你还钱,拿去花吧。” “林九谢过富掌柜好意,钱是一定要还的。”林九态度坚决,“那日我心里不痛快,才跟富老板耍赖,只愿意还五十两银子。富老板不跟我计较,也答应了下来。我既然得了便宜,又怎么能得寸进尺?这五十两富老板一定要收下。” 富满财笑着说:“你既然这样说,我若不收下,恐怕你不会高兴了。” 富满财接过银子,随意的放在桌子边,问林九:“在布庄过得可好,你要是愿意,随时可以跟我回府,我原来的承诺仍旧算数。” 林九倒满了酒,再次端起杯子,看着富满财说:“林九再敬富老板一杯。” 富满财笑了笑,刚要饮下,却被林九拦住了,“富老板听我说完再喝不迟。” 富满财受人所托,又见林九是个爽利的人,心里把他当成了朋友,说:“就算你要我现在跳进孝萍河里,我也是乐意的。” 林九却放下了酒杯,盯着富满财:“我想向富老板再借两千两银子。” “那有什么难的,明天到布庄账房去支就是了。”两千两虽然不少,不过林九开口,富满财没有不答应的道理。 林九端起酒杯,一饮而尽,富满财见他豪气,也饮了杯中酒,却听见林九说:“多谢富老板,我明日便向富掌柜请辞。” 正文 第5章 第五章 富满财喝了林九敬得酒,算是答应了他的要求。他并不介意林九向他借多少钱,两千两银子不少,却看不到富满财的眼里去,他更在意林九为什么要离开布庄。 他很了解富掌柜那个人,没什么野心,有点怯懦,喜欢银子不过胆子小,对待下面的人还算宽厚,跟着富家这么多年,手下的伙计对他没什么怨言。更何况林九是他亲自送过去的人,借富掌柜几个胆子,也不敢欺负林九。 他不能轻易的放林九走,好不容易和朝中大红人有点交情,如果林九走了,那点微不足道的交情不知道能够支撑多久。 富满财不能把心中的顾虑说给林九听,故作惊喜的一把拉着他的手,问:“那你是答应跟在我身边了?这样也好,我从不在一个地方待太久,正好带着你四处转转。我们沿着大运河一路往南,你想去哪里我们就在哪里下船,玩够了再去下一个地方。等到了杭州,正好夏天。西湖里的荷花美得很,一眼望不到边,连京都都没有这么好的景致。” 林九含笑的看着富满财,另一只手推开富满财,斜靠在软塌上,说:“富老板这一番话说得好熟练,不知道对几个人说过?” 富满财听他含酸的话,心中一动,笑道:“也就林弟值得我费这番心思。” 林九笑着说:“那要辜负富掌柜的美意了。我不打算离开津门。” “那你……”富满财不解的问,“又是借钱,又是请辞,为兄不明白林弟的心思了。” 林九自斟自酌:“我打算租个铺子做点小生意。” 富满财松了口气:“有用得到富家的地方尽管开口,富家在津门只是中等商户,不过只要林弟开口,富家一定全力相帮。那两千两银子算我送给林弟的开业礼。” “富老板对谁都这么大方吗?”林九笑着问他。 富满财笑道:“自然只对林弟。” “那我先谢过富老板了。年底前我定会把银子还给富老板。” “哈哈哈,”富满财笑着说,“到时候又要问我借两万两吗?” “那富老板借还是不借呢!”林九问道。 富满财苦笑道:“借,怎么会不借呢!” 正事谈完,富满财又和林九闲话几句,发现林九胸中无点墨,对诗词一窍不通,只对吃的上心,实在是个粗人,不过是个草包媒人,白瞎了一张风雅的脸。失望之余,不免有些懊恼:他富满财六岁到时候就跟着爹学做生意,生意场上摸爬滚打十几年,今晚上竟然被林九给算计了。 富满财满心的挫败感,除了被林九算计让他不痛快之外,他还有一点不敢细想的小心思:如果没有京都那人的关系,他今晚会借钱给林九吗? 也许,会吧!这样的夜色,这样的美人,没有人能拒绝林九的请求,就算清醒过来会后悔,当然仍然没有办法抵抗林九的魅力。 这个男人,还真是明白自己的优势,也真能豁得出去!哪里有一点世家公子的清高和风度! 富满财冷哼一声,倒想看看,林九拿着两千两银子能折腾出什么水花来。 第二日,林九辞去了富家布庄的活,拿着两千两银子走出布庄,他来的时候只一身衣服,走得时候也不过几件衣服和日常用具以及借来的两千两银子。 富掌柜倒是真心实意的挽留他,布庄现在的生意正好,林九拿提成的,这个时候离开,不管是林九还是布庄,损失都很大。富掌故好心的劝说林九:生意不是那么好做的,有的铺子一整年的利润都抵不过林九一个月的工钱,林九这是何苦呢!大树底下好乘凉,在富家做一个小伙计比普通店铺的掌柜赚得还要多,而且不用操心劳力,每个月安心的等着发月钱,多好啊! 富掌柜在富家干了一辈子,过惯了按月拿工钱的日子,他理解不了林九的心思。林九也不打算跟他解释,客客气气的和大伙道了别,走的干净利索,废话一句都没有,更没有那些虚情假意的不舍和留恋——不过一个月的时间,能有多深的感情? 林九的动作非常快,快得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拿到两千两银子的第一天,他就到布庄的隔壁租下那间成衣店。那是件半死不活的成衣店,生意一直不怎么样,买得是一些过往商人和小贩们常穿的衣服。原来的掌柜也姓林,膝下只有一女,林掌柜想:津门离京都很近,来往的客商不少,这些人身上都有点银子,出门在外,偶有缺少衣服,时间仓促,只能到成衣店买现成的,价格还不是随便他开。可是他没有想过,每日过往的商人就那么多,十人中能有一人缺少衣服就不错了,再有节省的人,一问价格那么高,身上的衣服凑活两天,到京都自然有物美价廉的衣服,何必浪费钱呢! 于是,成衣店才开张几个月,林掌柜的就开不下去了,想要关店,又压了不少的存货,想租他家店面的也有,不过却没有人愿意接手他的货。拖啊拖,又拖了整整两个月,亏的越来越多,林掌柜的又想早点把店租出去,又想再等一等,说不定就能等到愿意接手的冤大头。在一天天的煎熬中,林掌柜的白发生出不少,见人就问要不要接手他的铺子,整个津门的生意人都知道他要把铺子和货一起盘出去。他铺子的地段不错,但是不值钱的存货太多了,足以抵消铺子地段的优势。津门有实力有想法做生意的就那么多人,谁也不乐意当冤大头。 所以,那天晚上,隔壁布庄的当红伙计林九过来找他谈的时候,林掌柜恨不得给林九跪下:终于让他等到愿意接货的人了! 林九出的价格还算可以,虽然租金压得低了些,存货给的价钱却不低,况且林九不挑不拣,店和存货一起打包要了,这一租就是五年。 成衣店不比布庄小,除了林掌柜一家三口之外,还有一个十六岁的小伙计,名叫林叶子。林九接手林家铺子,一个月给林家三口十两银子雇佣他家三口,又给林叶二两银子,留下了林家铺子的四个人。他搬到了林家铺子的后院,和林叶子住在一起。 租下铺子后,他直接关上店门,进出只从后门,吩咐林家四口不管遇到什么事情都不许开门。 林掌柜是个实心的人,劝他没有其他营生之前先开着店门,每天好歹也能有几钱银子的收入,总比做吃山空的强。 林九谢过林掌柜的好意,给林家四人安排好了工作:林家娘子在家里收拾铺子和后院,铺子里的成衣一件一件的打包好,叠放整齐后放在仓库里;林家女儿去找小姑娘们闲聊,问问她们平日里喜欢什么样的花型、喜欢什么样的颜色,每日记下姑娘们的家境、年纪和爱好;林叶子每天能有五百吊的闲钱,专门到酒馆茶肆听人说书,遇到口才好的多给些铜钱,先到酒馆茶肆混个熟脸;林掌柜什么事情都不要做,只需要替林九引荐津门城里手艺好的织娘绣娘和画匠。 林九在富家布庄时暗暗留意过成衣这一块的情况,富贵人家都有专门的织娘,穿衣自然有专人做,不用去成衣铺子;中等人家的妻妾和姑娘们都有些手艺,买来布匹绸缎,自家就把衣服做起来了;至于其他的人家,能有件换洗的衣服就不错了,哪里有闲钱买做好的新衣服。所以林掌柜原来把目光放在过完的商人身上也没有什么错处。 林九想让津门城的富户和中等人家都到他的铺子里来买成衣,这当然得下一番功夫。 他琴棋书画样样不行,满脑子的构思图,画出来却像孩童胡乱画着玩,拿给织娘和绣娘肯定看不懂。他和林掌柜找到一个落魄的穷秀才,花了一两银子让穷秀才给他画了十幅仕女图,仕女身上穿的衣服便是林九的构思,他也不要秀才上色,拿着构思图去找津门城最有名的绣娘——胡娘了。 胡娘年过三十,守着一个十岁的儿子过日子,一手的好针线活,却只能勉强够娘俩的开销。也有大户人家想请她过去,胡娘是个要强的女子,自个吃苦受累没有关系,心里舍不得儿子跟着她到人家屋檐下过日子。她做活精细,三五天才能做好一件衣服,催她也没有用,因此收入也不算高。 林掌柜原本以为林九会把那十幅图都交给胡娘子,暗中替林九担心:这十件衣服全部做好要一个月,难道铺子要一个月不开张吗? 林九见了胡娘子,把十张图都给她看了,等胡娘子全部看完之后,问道:“你最有把握做哪一件?” 秀才画图的时候林掌柜已经看过来,说句让人汗颜的话,他并没有看出来这十张图有什么太大的区别。 胡娘子没有立刻回答林九的问题,又仔仔细细的看完这十张图,想了一会,她抽出一张,说:“这十张图上的衣服我见都没有见过,这是哪里的式样?” 林九笑着说:“我自己设计的。” 胡娘子点头道:“那就对了,我做了这么多年的衣服,从没见人把布分成这么多块。” 林九说:“我相信你的手艺,给你五天的时间,五天后我来取这件衣服,不过我有言在先,这图样和衣服你只能为我林九的铺子做,不管谁请你去做,你都不能答应。晚上我会让人把布料和十两银子一起送过来,另外,我会让人带些纸过来,你把裁剪下来的每块布画在纸上,到时候我要和衣服一起收回去。” 正文 第6章 第六章 穿越之前,林九是做房地产和酒店生意的,这一块需要雄厚的资金和背景。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朝代,这两样他都没有,只能另外找出路。在富家布庄时,他连续好几晚都在考虑这个问题:他得找出一条可行的路来,而且这条路必须一次性成功,他只有一次机会,如果这次失败了,他很难再有机会取得原始资本。 最稳妥的路无疑是在富家布庄一直干下去,等存够了钱租一间小铺子,日积月累,慢慢的也能熬出一条路来。 林九偏巧不喜欢苦熬,心思缜密的算计了富满财,一是凭借着他这一个月出人意料的表现,二是仗着一张好看的脸,三是利用了人性的弱点。以富满财的精明和傲气,冲动过一次,断然没有再“被骗”的道理。 钱的问题解决了,接着就是选择哪一行开始。他最擅长的生意做不了,只能找相对熟悉的。衣食住行,衣在第一位,那就从衣做起。林九有个表妹在国外读服装设计,毕业后自创了一个品牌,曾经找林九投资过。林九看过她的方案,有点印象。服装投资的金额比起房地产和酒店少很多,利润率却不低,非常适合林九现在的处境。 当时给妹妹投资不过是玩票性质,花钱宠着妹妹高兴。现在,林九得把这事当成命来看,这件事要是做不成,他就只能以身抵债。他自嘲的想,还好有一张脸,否则他不知道要熬多少年才能积累出第一桶金。 他找了十位织娘,每人给一张图、一块料子、十两银子和一些纸,约定五天后过来收衣服。他和织娘们都签了协议:这些衣服只能为他做,否则要十倍赔偿工费。十两银子的十倍就是百两,这些织娘们靠着一双手吃饭,日熬夜熬,几个月才能赚够十两银子,更何况是百两银子!她们纷纷点头同意,在林九的协议书上按上了手印。 另一边,林叶子这几日花了不少钱,和津门茶馆说书先生的关系一日比一日亲密,这天听完书,他照例打赏一番,热情的邀请说书先生一起吃午饭。吃饭时,他掏出一本小册子递给说书先生:“我看先生每天说得无非是三国、封神,我这里有篇小故事,先生看看可感兴趣?” 先生接过小册子翻了翻,不太高兴的说:“这故事俗气的很,和田螺姑娘的故事有什么区别?” 林叶子笑着掏出一块碎银子塞到先生的手里:“又不是让先生只讲这一篇,明日讲完三国后,先生花几分钟的功夫把这小故事讲了,就当给各位客官逗个乐子。” 先生说:“我怕砸了招牌。” 这先生姓赵,在津门讲了二十多年的书,各个酒馆茶肆都曾驻点过,语调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十分引人入胜。林叶子听了好几天的书,觉得赵先生的书说得最好,回去后跟林九一说,林九让他带着这本小册子来约赵先生吃饭了。 他怕赵先生不愿意讲这小故事,林九却笑他:“我这个小故事有什么不好?穷书生成日里只知道傻读书,家里穷得解不开锅,瞎眼的老娘都快要饿死了都没办法,这个时候能怎么办?只好上天派一个仙女下凡来拯救他,给他做饭、赚钱给他花、支持他读书,这样才能让书生免除后顾之忧,安心的考取功名。” “这书生有什么特殊的地方,竟然能让仙女下凡来伺候他?”林叶子不懂了。 林九笑着说:“你看了这本小册子,只注意到这点吗?” “那该注意什么?” “仙女下凡的时候穿的什么衣裳?仙女靠什么养活书生和他老娘?”林九耐心的引导林叶子,“你想想,我们店里卖什么?” “我们的店……,卖衣服!”林叶子拍了拍脑袋,“对啊,仙女穿的漂亮,也一定心灵手巧,做出来的衣服肯定很好看,就像我们铺子里的衣服。可是,赵先生愿意讲这个故事吗?” “他一定会讲的。”林九在富家布庄时,曾经听伙计们讲过津门城里的风云人物。赵先生在说书这一行里冒尖,又是土生土长的津门人,他的家事算不上秘密。赵先生年轻时才华横溢,却屡试不中,他埋头读书,一心只想考取功名,家里的几亩薄田都被卖光了,能卖的都被卖了,后来实在没什么可以卖,只能出来出点苦力勉强渡日。不巧干活时弄瞎了一只眼,大康朝有规矩,做官必须五官齐整,他瞎了一只眼,再不能考取功名,从此仕途这条路断了。他自以为如果有财力支持下去,总有一天能考中,要不是财力不支,何至于出去干那腌臜的苦力活? 林叶子听了赵先生的故事,替他惋惜道:“我看赵先生说书挺好的,他肯定很有才华,说不定坚持下去真能考中呢。” 林九笑着说:“说书好不一定能考取功名,如果赵先生能够早日意识到他不是考取功名的材料,说不定人生能够快乐一点。” “其实说书也挺好的。”林叶子腼腆的笑了笑。 “如果赵先生也这样想就好了。”林九暗想:如果赵先生真以为说书很好,那他就得另请别人了。 第二日,林叶子准时来到津门茶馆,茶馆里座无虚席,都是等着来听赵先生说书的。昨天赵先生留下小册子,但是没有直接答应下来,只说回去再考虑考虑,钱却是收下了。林九今天早上给了他二两银子,让他等赵先生说完小册子上的故事,全部给赵先生打赏,一文不许剩下来。林九怀揣着巨款,点了壶最便宜的龙井,静等着赵先生出场。 赵先生来到之后,照例先讲了一段三国,今天没有接着昨天的故事讲,而是讲了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一段。讲完之后,赵先生喝了口水,笑着说:“本该接着讲封神,昨天晚上,;老朽睡觉时,忽然有个仙姑入了梦中,给老朽说了个小故事,老朽听后觉得有趣,想讲给各位客官听听,客官若是觉得有兴趣的就听上两段,若是觉得寡淡尽管往老朽脸上泼茶水。” 众人起哄,纷纷说道:“赵先生这把年纪还有仙女入梦,想必是个好梦,赶紧讲出来给我等开开眼。” 赵先生不急不慢的说道:“那就容我慢慢说来。” 林叶子也不喝茶了,紧紧的盯着赵先生,生怕错过一个字。 “话说,本朝武帝时期,津门南郊有户姓赵的书生……” 赵先生足足讲了半个小时,只讲了小册子的第一页内容,其实,说是小册子,也不过只有几张纸,还是林九口述,叫林掌柜听写下来的。林九讲故事的水平太差,干巴巴的把故事内容讲了一遍,林掌柜本想帮着润色一心,苦于胸中墨水有限,只能勉强把语句记通顺了。林叶子看过小册子后,担心照着小册子上的内容讲会影响到赵先生的口碑,现在看来他的担心太多余了。 赵先生口吐珠玉、舌灿莲花、声情并茂的把书生的才华、书生的努力、老娘的悲惨、仙女的善良和美丽讲的淋漓尽致,直把林叶子听的一愣一愣的,心中更是崇拜赵先生,恨不得上去抱着赵先生的大腿让他再讲一段。 和他有同样想法的不再少数,纷纷要求赵先生再讲一段,打赏的络绎不绝。林叶子在铜板哗哗哗的声音中,双手把二两银子奉上。 赵先生冲他拱了拱手:“这位小哥破费了。” 林叶子受宠若惊的笑了笑,欢快的跑开了。他要赶紧回去向林九汇报这个好消息。 林九还没有回来,他今日去畅音阁听小曲去了。 畅音阁是一家乐坊,卖艺不卖身,阁里有十位乐师,八名女乐师、两名男乐师,都是青春年少的年纪,从小被妙音阁的老板秦老掌柜收留,分别演奏古筝、扬琴、琵琶、二胡、管乐等。他们有时候单独演奏,有时候几人同场合奏,如果出得起大价钱,他们也会十人合奏。 林九今天来畅音阁,就是来请畅音阁表演的。 秦老板五十多岁,一手创办了畅音阁,靠着才艺在津门立足,为人颇有些清高,听了林九的要求,面露不悦:“正经的店铺开张,按照畅音阁的规矩收费,林老板相请,秦某绝不推辞。不过,林老板其他的要求恕秦某不能答应。” 林九笑着说:“秦老板都不看看那些衣服就一口回绝了我?” 秦老板本着一张脸,说:“不用看,畅音阁创办至今,只卖艺,从不接那些乱七八糟的活。” 林九这次来除了请秦老板的乐师们演奏之外,还想请那些乐师穿上他提供的服装演奏。这在现代很光鲜的一个行业,在大康朝就成了乱七八糟的活,林九心里唯有苦笑。不过,除了到这畅音阁来试试之外,他也没有其他的办法。 正文 第7章 第七章 他二十多年已经习惯存在的东西,一朝穿越到大康朝,成了惊世骇俗的东西。一个多月的时间,他还没有完全习惯大康朝的生活模式和思维习惯,只能慢慢的去适应。 他需要几位模特在开张当日表演,但是大康朝没有模特这一职业。按理说,舞娘是和模特最接近的职业,不过,大康朝的舞娘都是官员和富户家养的,短时间内他没有办法培养出一支舞娘队伍。他也不是没想过问富满财借几个舞娘,但他不想过度依赖富满财,想来想去,他想到了妙音阁。 妙音阁的乐师都是年轻的姑娘和少年,身材、长相、气质均是一流,只是想请得动他们,必须过了秦老板这一关。 林九低着眉饮茶,过了一会,问秦老板:“我想请教秦老板一件事情:为什么在创办畅音阁的时候就要立下卖艺不卖身这个规矩?” 秦老板不悦的说:“自然是防止登徒子的不雅之想。” 林九又问:“登徒子如有不雅之想,自然可以去春香院,为何要来这妙音阁?” 秦老板冷哼一声:“秦某怎么会明白登徒子的想法?” 林九笑了笑,说:“让我来猜一猜秦老板的想法,秦老板创办妙音阁,当然是为了结交同好,把音乐发扬光大。” 秦老板听他这样讲,脸色稍微好看了些,点了点头,说:“秦某自幼学琴,当初确实有此想法,经过这么多年的蹉跎,早已忘记初心,只想让孩子们有个安静的去处。” 林九崇拜的看着秦老板:“秦老板把这些乐师当成自家孩子爱护,立下这道规矩并没有什么不妥。不过,我倒有一点浅薄的见识想说给秦老板听。音乐和诗画是一种雅俗共赏的艺术,高兴时、悲伤时、激愤时,诗人用诗来表达情绪,画家用画来表达情绪,乐师用乐曲来表达情绪,并没有什么两样。秦老板什么时候听诗人和画家说过卖艺不卖身的话?他们为什么不说,因为觉得没有必要,没有人把诗人画家和卖身扯在一起。” “世俗的偏见……”秦老板低声叹道,语气中带着悲愤。 林九正色道:“世俗的偏见并不可怕,但想要扭转这种偏见,并不能完全指望世人主动改变,而需要我们一起努力。” 说道这里,林九站起身来,躬身一拜:“今日打扰秦老板,林九告辞。” 后来,林九并没有再登门去求秦老板,过了几日,秦老板派了个小厮到林家铺子找到林九,说: “我家老板请林老板提前一日把衣裳送到畅音阁,畅音阁定会不让林老板失望。” 终于到了开张的前一日,林掌柜也终于松了口气,他实在替林九担忧,这不知道从哪个地方冒出来的年轻人,不知道从哪里弄来了一大笔银子,更不知道怎么想的,短短一个月的时间,花出去近两千两银子!这哪里是做生意的样子,看着更像大户人家的败家子,拿着家里的银子散着玩呢! 你看那店里布置成什么样子了,就摆了几件衣服和花花草草,库房里明明还有那么多存货,林九就是不让往上挂。 你看那店里请了多少织娘,不止那几位给店里做衣服的织娘,林九还请了二十多位织娘,让她们明天都在后院里待着,说什么随时准备出去给客人量衣服。这些人没有活干也要拿工钱,而且管吃,每一天都是不小的开销。 还有那林叶子,成天拿着二两银子去茶馆听说书,只赏给赵先生的银子就有近五十两,也不知道林九怎么就一根筋的让林叶子去赏赵先生。要说林九看上了赵先生,可他一次都没去过津门茶馆,怎么就那么舍得在赵先生身上花钱呢? 林掌柜不解啊! 他家娘子劝他想开点,看林九的做派,绝对不是穷人家的孩子,每顿饭都要有荤有素有汤,一周的菜不许重样,剩菜更是一口都不吃。林家四口跟着林九后头吃了不少好东西,每天都有过年一样的吃食,林家娘子的脸色红润不少,就连林掌柜的白头发都有转黑的迹象,林家姑娘更是养的白白嫩嫩的。 “咱们只要真心实意的对他,不坑他的钱,你管他怎么花钱,又没花你的?”林娘子踢了林掌柜一脚,“快睡,明天小九的店就开张了,我们得好好的帮他看着。” 林九坐在屋顶上吹风喝酒,阳春三月的夜晚还有点凉,他批了件外衣,望着满天的星光,沉醉其中,得有多少年没有见过这般星星点点的夜空了?他呼吸着清新的空气,自我安慰:这古代的环境还是不错的,没有污染,没有雾霾,每一口空气都有大自然的气息,每天抬头都能看到天,这样看来,穿越过来也不是没什么好处。 悦来客栈的掌柜今天有点紧张,因为店里来了几位特殊的客人,他只认识富满财,不认识其他几位客人,但他开了这么多年的店,一眼就看出来那几位客人都比富满财尊贵。 要知道富满财可是天下第一大财主的独生子,也是未来富家的接班人,天下商人无人比他更尊贵,就连普通的官员也不敢说就比他尊贵到哪里去。但那几位客人不一样,他们并没有表现出轻视富满财的样子,反而是富满财一直有些紧张,他竭尽全力的想要掩饰这份紧张,但是精明的掌柜一眼就看出他的小心翼翼。 他忍不住好奇,多看了几眼那几位客人。 坐在主位的穿一身湖蓝色的上好绸缎,腰间系着一根镶满金丝的腰带,袖口处绣着冰蓝色的兰花,一根上好的白玉簪是身上唯一的配饰,却难掩身上那股尊贵的气质。他的长相挑不出一丝的毛病,杏仁般的大眼睛,笔挺的鼻、始终上扬的嘴角,活像画中走出来的王孙公子。让人看了一眼就移不开视线。 坐在他左手边的那位客人和他的长相非常相近,穿着一身暗纹的灰色长袍,从坐下一直到现在,一句话都没有说。脸上始终冷冷的,自有一股说不出来的气质在里面。饶是掌柜见过了这么多的客人,也不敢多看他一眼。 坐在他右手边的那位客人比那两位面嫩些,清新俊朗,一头黑发束在玉冠里,青色的衣服衬得他肤白胜雪,一双温润的眼睛带着水光,他面带愁容,却极力想掩饰。勉强的笑上一笑,让人看着更加怜惜。 富满财的长相本已经出挑,在这三位面前,竟然有些黯然失色。若是仔细观察,便能看出来,他不止长相比不上这三位,气质上也略逊一筹。 仍是那湖蓝色衣服的主人开口:“时辰差不多了吧,我们去给小九捧捧场。” “还望宋老板不要怪罪他。”穿灰色衣服的年轻人哀求道,“小九年幼,自小被我父亲宠坏了,不知天高地厚,冲撞了皇……” 他惊慌失措的四周望了望,见没人留意到,赶紧说道:“小人说错话了。” “出来之前说得好好的,你我同窗好友,结伴出来游玩,不分尊卑。” “是是,”他偷看了灰色长袍一眼,见他始终没有开口,不知到底什么意思,心中更是担忧。 富满财并不比他好多少。那日林九向他借了两千两银子要开店,他便把这事告诉了青衣男子,这青衣男子不是别人,正是林九的大哥,林家的长子——林梢。林梢立刻回信,让他多多关注林九,千万不要让林九闯出什么祸端,他抽出时间就来把人带走。 还没等他抽出时间,当今皇帝宋清黎不知从什么地方听到这个消息,吩咐林梢不要阻拦林九,让他好好的折腾,银子不够就让富满财继续给他,随便他花,只要他高兴就好。林梢有苦说不出来,别人不知道,难道皇帝不知道吗?他家林九是为了逃婚才离开京都的,而他逃婚的对象正是当今皇帝的亲叔叔,那位穿灰色长袍的人——当今天下兵马大元帅肃亲王宋云霄。 这婚事正是皇帝下旨亲赐的。他至今不知,皇帝为什么要下旨赐婚,是肃亲王要求的,还是皇帝故意的?可是,不管是皇帝和肃亲王都没有见过林九啊! 他这弟弟不知天高地厚,逃了王爷的婚,抗了皇帝的旨。 不知死活的东西的,小心低调的在富家布庄当个小伙计就是了,偏偏在津门城里出尽风头,人尽皆知津门城里出了位面容出众的少年郎。现如今还要开什么成衣店,抛头露面的,生怕别人不知道他“躲在”津门城里。他是嫌脑袋长的太好,想让脑袋搬家吗? 林梢跟在宋清黎和宋云霄身后,一步步的向林家铺子走去。 感受到富满财的视线,他转过头去,两人对视一眼,不由的同时苦笑。 正文 第8章 第八章 阳春三月的早晨,朝阳升起后,津门城笼罩在一层暖光中,孝萍河上的画船安静的停在湖面,大红灯笼挂在嫩柳枝上,随风飘荡。林九数了一会灯笼,数来数去得数不清,远远的看见城门打开,有赶车的、挑担的小贩往城里走来,津门城新的一天要开始了。 对于津门城来说,这一天和其他的日子没有什么两样。大康朝经过坤、云两代后,国力雄厚,民众安居乐业,黎帝登基的这五年,风调雨顺,国力空前强盛。津门城紧靠着京都,由南而来的客商想要入京都要经过这里,从京都往南去津门也是必经之处。津门城经商的人不少,这儿的人只要愿意干活,不管是到富户还是商行打点杂工,总能赚够吃穿,更有那些志向年轻人,跟着过往的商人走上几趟,三年五载后归家,存下的钱可以买下几亩薄田或者租个门面,一家老老小小的吃穿不必发愁,还能为儿女留下点家业。 林九庆幸穿越到了大康朝,要是一不留神穿到乱世,就凭他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德性,估计已经死过好几会了。 今天老天开眼,是个大好的晴天,春风吹绿了杨柳,吹开了花朵,也吹得人暖烘烘的,迫不及待的想要脱掉棉衣,穿上漂亮的春装。他的服装店今日开张,店名仍旧叫“林家铺子”。 畅音阁的乐师全部都来了,秦先生带队,按照林九的要求,分开落座。乐师的身后挂着他们身上穿得那件衣服的同款,衣服的风格各有不同,十位乐师的气质也各有不同,有得俏皮、有得端庄、有得优雅、有得沉静、有得忧郁,衣服的风格和人的气质交相辉映,竟然分不清是人衬衣还是衣衬人。 林家铺子门口围得水泄不通——常在茶馆听书的人听赵先生说梦见的那位仙女做出来的衣裳卖给了林家铺子,那林家铺子的掌柜是个好心人,听说仙女为了给书生赚钱读书,每次都多给仙女银子,书生家里渐渐有了余钱,也能安心的读书。 谁都想看看仙女做出来的衣裳是什么样子的,不管真假,先到林家铺子来瞧瞧,要是真的,给自家婆娘买上一件,让家里也沾点仙气,就算是假的,不买就是了,有什么损失? 左等右等,终于等到铺子开门,林掌柜站在门口,拱手冲着围观的人说:“今日小店新开张,多谢各位捧场。小店请畅音阁的乐师给大家表演节目,表演结束之前,任何人不得进入店内。表演期间,不得喧哗吵闹。” 到畅音阁听乐曲的花费不少,普通人根本没有余钱去听,今日见林家铺子大手笔的请来了畅音阁,更是觉得不枉费来这一场。 林掌柜说完退进店里,紧接着出来几个身形彪悍的汉子,有人认出是镖局里的镖师,身上都有功夫,知道这林家铺子的老板说话不是闹着玩的,说不准进店门就不准进店门,谁要是不听话,估计这些镖师就能派上用场了。商家最讲究和气生财,这林家铺子第一日开张,老板的态度就如此的强硬,真是让人迫不及待的想看看这新老板到底有什么本事! 古筝声起,犹如清脆的水滴落在屋檐上,又如松林间的鸟叫,清幽明净。众人中有懂音律,声音刚一响起,就明白这演奏者乃是大家,平常绝对听不到这音律,不免沉醉其中;有不通音律者,却也听说过畅音阁的大名,平日里也曾听说过到畅音阁听一曲要一两银子,寻常人家,若不是对音律非常喜爱,谁舍得花钱去听啊,现在免费能听到畅音阁的演奏,真是赚大发了! 悠扬的古筝声中,一名身穿嫩绿色纱衣的女子抱着琵琶走到门口,林叶子快速的摆上圆凳,那女子款款坐下,宽大的裙摆像一朵盛开的鲜花逶迤四周,悠悠的琵琶声融合到琵琶声中,没有一丝的突兀。优美的旋律唤醒了沉睡的大地,伴随着春风,吹走了冬天的沉闷,吹开了春的希望。 又一名月灰色长裙的女子抱着二胡缓缓往门前走了,那抱着琵琶的女子微微一笑,随即离开,二胡的女子则代替她坐在圆凳上。围观的人那么多,却从没有人见过这件月灰色的长裙,这件长裙的款式真别致,修身的绸缎裁剪的非常优雅,整件长裙全是月灰色,没有一寸其他颜色,充满了诗书的干净韵味。如果说刚才古筝和琵琶吹绿了杨柳岸,那现在的二胡则是随风潜入夜的润物无声,一丝一丝的滋润着心扉。 众人还沉醉中优美的乐曲中,坐在圆凳上的早已换成吹箫的少年。少年一身竹青色长衫,消瘦的身形像是撑不起这衣服,风吹过来吹起了衣衫,他像是要随风飘散,轻盈的飞到空中,飞到天上去。 音乐的旋律令人陶醉,不管是懂得音律还是不懂音律,都被这高超的技艺所征服。没有人留意那乐师长得美还是丑,没有人在意那乐师是男还是女,他们一个个宛如坠落人间的仙人,穿着仙人的衣裳,为人间洒下天籁之音,洗去一切尘埃,洗涤着人的心灵。 十位乐师一一登场,最后一个乐师站起来离开圆凳后,只留下最初的古筝声,温暖明净的乐声,就像这艳春三月的暖阳,为人间带来不可或缺的温暖。 当最后一个音符停止时,谁也没有反应过来,只紧紧的盯着林家铺子的大门,希望再有一位乐师出来。 “余音绕梁,三日不绝,”林九一身白衣,笑盈盈的站在大门口,“今日小店开张,承蒙畅音阁秦掌柜和各位乐师赏脸演奏一曲,正是令小店蓬荜生辉。” 林九本来就受不了那文邹邹的说话方式,干脆用大白话说道:“好了,大家都到店里来看看吧,要是有喜欢的合身的就带走一件,要是不喜欢也没关系,就当为林某捧个人场吧!” 说完,林九侧着身子,请进了第一位客人。 美妙的旋律听得见摸不着,漂亮的衣服却是看得见摸得着,刚刚几位乐师身穿的那些衣服,就像神仙一样,可真好看! 众人挤进铺子时,乐师们早已经从后院离开,那些和乐师同款的衣裳就挂在店里,而且每款只有十件,今天卖完就没有了,听说下一批赶制出来要三天后,就算价钱高一点也得抢一件! “大家别急,不要挤!先看清楚自家娘子能不能穿的上!” “对,对,我家铺子衣服就一个尺码,就刚才乐师们身上穿的那个尺码!” “什么,张家娘子体态丰腴,那没关系,我们有织娘可以上门替张家娘子量身定做,保管款式和店里的一样!” “对、对,先登记,先交定钱!” 林掌柜和林叶子忙得脚不沾地,恨不得长出几只手来收钱,林家娘子领着众位织娘登记要定做的客户名单,而林九却被门外的四个人叫住了。 四个人中,林九只认识富满财,但他扫了富满财一眼,便被富满财身后那位如冰山一样冷漠的男子吸引住了。 目似寒星,眉如剑,如冰霜隐在眉间,如寒冰挂在眉梢。 林九离他尚有几步远,中间隔着一个人,仍然感觉寒气逼人。 林九到底是见过大世面了,惊叹那人独特的气质后,深吸了口气,摆出最漂亮的笑容热情的迎了上去:“富老板!” 富满财笑了笑,迎上他的笑容,不知道该恭喜他新店开张还是该替他惋惜——新店好不容易开张了,可他身后站着的这三个人,哪一个都不想让他开店,任何一个随时都有可能把他拎回京都,让他这一个月的努力付诸东流。 身后的三个人都不说话,富满财只能硬着头皮说:“恭喜林老板!” “客气、客气,富老板和几位客官里面请,小店今日新开张,店里没什么稀奇的东西,只几件衣服是林九亲自设计的,几位看看有什么不足的地方,给林九提点意见,林九感激不尽。” “小九!”林梢沉声喊了他一声,“还不快过来磕头请罪。” 林九一愣,不解的看向林梢,这人谁啊,一副书生模样,温润如玉,就算此刻面带愠色,眼中仍然如星星点点,丝毫不觉得面目可憎,他刚想说点什么,那位见到他后一直笑的男人走到林梢的前面,温柔的说道:“你又忘了我们的约定。” 四人已经来了一会,欣赏畅音阁表演时,心情各异。 富满财非常震惊,他知道林九只有两千两银子,想要开家店铺不难,但是能够把开业弄得这般高雅脱俗确实不容易。动听的音律和独特的服装,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已经让林家铺子在津门城中名声大盛。以后说起穿着来,谁都不会忘记阳春三月的某日,如仙般的画面。 林梢的心情最是复杂,他家这位小弟非常得宠,但那种宠爱对一个男儿来说,应该算是种耻辱。 正文 第9章 第九章 林老爷那几年风流过头了。 三年的时间内,纳了五房妾侍,林九的母亲是最后一位,也是最得宠的一位,纳她为妾之后,林老爷彻底的收了心,把前面几位纳的小妾抛在脑后,满心满眼都是她。 林老爷专门为她修了座园子,让她住在园子里,从外头买了几个丫头伺候她,吃住都是单独的,不用和其他妾侍住在一个院子里。林老爷特许她不用去见夫人,夫人也不许去小院打扰她。她的小院紧挨着林家大宅,却是独门独户,互不相扰。 林九出生的时候,林梢已经四岁了,从他记事时起,就听说小院里有个弟弟,白如雪美如画,林老爷如珍如宝的疼着爱着,比他这嫡子还要宠上几分。林老爷得了什么有趣的东西,必定先送到小院去,那对母子不要的东西再拿回来给林梢玩。 林梢从小聪慧过人,五岁被选为皇孙伴读,姨母又是当朝太子妃,身份贵重。从小先生教他不妒不忌,母亲教他要有气度,犯不着跟一个妾侍生的儿子争宠。 可小小年纪,他哪能不在乎呢? 他还记得第一次见到林九是他八岁那年,林九四岁吧,在祖母的灵堂前,那个美丽的女人牵着她同样美丽的儿子,到灵堂前磕了几个头。 他第一次深刻的认识到什么叫做自惭形秽,即便和皇孙在一起都没有过的感受。 难怪父亲会偏爱林九,谁见了这样的孩子能不喜爱?就连他,只不过匆匆的看上几眼,妒忌的心思已经烟消云散,只剩下深深的感叹。 再长大些,他渐渐的明白很多事情不能只看表面,比如父亲宠爱林九这件事,少年林梢总觉得有些不对劲。比如,林九已经快十岁了,父亲仍然没有为他请先生,也没有送林九去学堂,每日只有晚上的一点时间教林九认识几个字,会不会都没有关系,父亲像是非常享受教林九的这个过程,并不在乎林九能不能学会。再比如,林九身边除了父亲之外,再没有一个男子,就连伺候他的人,也全部都是丫鬟,连个小厮都没有给他配,小时候尚且可以说得过去,可林九已经快十岁了,别说他们这样的人家,普通的人家也会从小的养几个小厮在身边,少爷年纪大了总要外出,总不能让丫鬟陪着吧。再比如,林九很少出门,就连前面的林府都不去,每日只待在小院里陪他娘弹琴画画…… 这样古怪的事情数不胜数,林老爷对其他孩子的教育和其他世家没什么区别,就算是庶出的小姐,也有请先生教读书。对其他两个庶出的儿子也是异常的严厉,抽空就会检查功课,年纪大一些,也会让他们和年纪相仿的少爷们互相来往,为他们的前程打算。 只有林九,只有那个被林老爷捧在手心里长大的林九和旁人不一样。 父亲待他,或许就像只宠物吧!林梢第一次有这个念头的时候吓了一跳,总觉得有这个想法侮辱了林九,仔细琢磨之后,又觉得确实像这么回事。他们这样的人家,想要让林九一辈子衣食无忧、不食人间烟火,并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情。 林梢带入自己想了想,理解不了父亲行为的同时,更是理解不了林九。 好好的一个男儿,被当成宠物宠着,不觉得羞耻吗?父亲活着的时候宠着他,他是林家当家人,没人敢说什么?父亲百年之后呢?难保新的当家人能容的下他,难道他就没有为将来打算过吗? 可是现在,现实甩了他一个耳光,站在他面前的这个少年郎,刚刚策划了一场精彩绝伦的开业表演,高雅别致,引人入胜。客人络绎不绝的挤进林家铺子,开张的第一日,生意火爆。只不过短短两个月的时间,那位如宠物一样的少年,已经可以自力更生,创办自己的事业,走出自己的一条路吗? 难道说他的逃婚是早有预谋的? 宋清黎的心情则简单的多,他早就听说林家老爷养了个小玩意,长得特别好看,绣花枕头一只,从小没少听姨母抱怨过那娘俩都是狐狸精。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如画般的面容,如春风般的笑,让人望之心旷神怡。瞧他露出来的那一小截白如梨花的脚踝,真是让人移不开视线。早知道长得这么好看,真该早点见见。 他忽然有些后悔把林九赐给小叔了,余光看向宋云霄,不禁哑然失笑。他这位小叔可真是够了,第一次见到未过门的媳妇,面无表情,脸冷得像冰山,就像看战场上敌人的尸体一样冰冷。这位高傲的王爷,估计没有料到会被人逃婚吧! “几位以前认识我?”林九面露疑色,求证的看向富满财,没办法,这四个人中他只认识富满财,再说这三个人都是富满财带来的,按照规矩,应该由富满财来替他们互相介绍一下。 “以前不认识,现在认识了,”宋清黎笑得暧昧,“我叫宋水,是京都人氏。” 他指了指宋云霄,“这是我小叔,叫宋雨。” 他指了指林梢,“这是我姨母家表弟,叫林肖。我们三人今日到津门找富兄游玩,听富兄说林弟的店铺开张,特意过来瞧瞧热闹。林弟果然名不虚传,这场开业表演真是精彩。” 他的话,林九一个字都不信,只看林梢刚才那痛心疾首的样子,恨不得把他给捆了,怎么会不认识他呢?林九懊恼的想,别人穿越都会保留原主的记忆,他这位身体的主人倒是有能耐,什么都没给他留下。 宋清黎演技不错,林九也不差,他面露痛苦的说:“实不相瞒,我在那悦来客栈醒过来后就什么都不记得了。” “啊!”富满财和林梢同时惊呼道,“什么都不记得了?” 林九把一切过往都推给了失忆,故作苦笑道:“当然还记得欠富兄两千两银子。” 富满财赶紧说道:“不值一提。” 林梢上前一步,拉着林九的手,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心疼的说:“你怎么不早说?” “咳咳,”宋清黎把林梢拉了过来,笑着问宋云霄,“小叔,你看这事怎么办?小九失忆了。” “王……,”林梢欲言又止,恳求的看着宋云霄,如果不是在外头,他早已经向宋云霄跪下请罪,“小九纵有千不该万不该,他现在失忆已经受到了惩罚,宋先生大人大量,饶他一命。” 宋云霄冷漠的看着林梢:“我府上已经死了四家小姐,京都无人不知,蝼蚁尚且偷生,他一个大活人逃走无可厚非。” “多谢!”林梢拉着林九给宋云霄行礼,林九见他眼圈都红了,只得胡乱的行了个礼,抬头看向宋云霄,见他双目平和,似乎没有感觉的那么冷。 林九冲他一笑道:“我虽然至今不知道你们再说什么,也不知道我犯了什么错,但能猜到你应该是原谅了林九。前尘旧事暂且抛在一边,今日林九铺子开张,请四位进去喝杯热茶。” “再给我们每人做一套衣服。”宋清黎抬腿往前走去,“都算在我的账上。” 看富满财那诚惶诚恐的样子,林九知道这几人身份尊贵,不适合让他们跟其他客人挤在铺子里,专门把他们带到二楼,亲自倒上几杯水,拿出几张男装的图,双手捧到宋清黎跟前:“客官看看喜欢哪件?” 宋清黎是天子,衣服佩饰都有专门的规矩,有专门的织造给他做衣服,穿什么式样、什么花型、什么颜色都有讲究,林九这样新开张的小铺子怎么配给他做衣服?林梢生怕林九得罪了宋清黎:“小九别胡闹!” 宋清黎笑着看向林梢,指着刚才那位男乐师穿过的图样,说:“我看你穿这个好看,小九,给林肖量量尺寸,就给他做这一件。” 林九笑着说:“林公子神仙一样的人物,最是标准的身材,不用量,我们店里的尺寸最配他。” “那你看我呢?”宋清黎笑问道。 林九说:“宋公子比一般男子身材要高大,身形也很标准,只需要放大一个号就可以了。” 宋清黎指了指宋云霄,笑问道:“那我小叔呢?” 林九笑看着宋云霄,从他的左侧转到他的右侧,细细的观察者宋云霄。表面看起来,宋云霄的身量要比宋清黎瘦一些,但是林九一眼就看出宋云霄要比宋清黎有分量得多,如果他猜的没错,宋云霄的肌肉密度肯定比宋清黎大,他每天必定锻炼身体,属于穿衣显瘦脱衣有料的类型。 林九对他的身体很感兴趣,拿出尺子,笑着说:“我给宋公子量一量。” 正文 第10章 第十章 林九发誓,这是他的第一次。 他没有经验,以前没有给人量过尺寸,完全不知道那些专业名字代表着什么,更不知道该量哪里,他只是想借此机会和宋云霄搞好关系。这四个人中,富满财代表的富家是大康第一大财主,天下做生意没有不想攀上富家的。以富满财的身份,能让他毕恭毕敬心甘情愿当小弟,可见那三个人身份有多尊贵。 林梢应该和他关系密切,或许是他的亲戚?看年纪和称呼,也许是他哥哥。不过,林九身上温润沉稳的世家公子范和林九身上那不学无术的绣花枕头模样实在没有一丝一毫共通的地方。但是林梢非常护着他,是这四个人中最关心他的人。他在这四人中最听宋清黎的话,最怕宋云霄。 宋清黎的身份应该是四人中最尊贵的,富满财看都不敢看他一眼,却处处以他为重。林梢也是看他脸色行事,他说什么便是什么,林梢心里再是着急,也不敢违背他的意思。他满面笑容,和气待人,只不过不知道这笑容有几分是真心有几分是带着面具。 最吸引林九的就是宋云霄了,那人一脸冷漠,话不多。虽然宋清黎叫他小叔,可是林九仍然能看出来宋清黎并没有把宋云霄当着长辈来尊重,宋清黎的身份应该高于宋云霄,而宋云霄并不在意这一点。这四人对林九态度最冷漠的也是他了,林九有着耀眼的容貌,见过他的人没有不惊叹的,只宋云霄没有什么异样,看他就和看楼下的林掌柜没什么区别。 林九对他自然也是另眼相待,听几人的意思,宋云霄和他还有点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 林九一笑,如春风融化冰雪,可宋云霄丝毫不为所动,冷冷的拒人于千里之外:“不必,我不习惯穿外人做的衣服。” “林九失礼了。”话虽这样说,林九可是一点没觉得他有什么失礼的地方,反倒觉得宋云霄不懂人情世故:就算不给林九面子,当着这么多人的面,怎么能不给宋清黎面子呢?这不是明晃晃的告诉大家,他们叔侄不和吗? “那好吧,”宋清黎遗憾的说,“小九只给我和林肖各做一套便是了。做好后直接送到京都林家。” “没有问题。” “出来的时间够久了,我们也该走了。”宋清黎站起来身,接下一块玉佩,递给林九,“今日你的店开张,没带什么贺礼,这一块玉佩是我出门常戴的,拿去玩吧。” 林九也不推脱,接过玉佩收好:“多谢宋公子。” 四人离开林家铺子后,骑马直奔京都。一路疾驰,总算在城门关闭之前进了京都。林梢和宋云霄一直送宋清黎到宫门外,三人下马,早有十几个太监迎在门口,宋清黎笑着安慰林梢:“小九虽然失忆了,人总算没事,有富满财照应着,不会再出什么问题,你就安心吧。” “谢皇上关心,臣替小九谢皇上。”林梢低着头行礼道。 宋清黎又对宋云霄说:“是侄儿不好,只听说林九才貌双绝,想着给叔叔指一门好亲事,没料到后来出了这么多变故。小九现在失忆了,又是男子,不如侄儿在继续为叔叔留意,如果有德才兼备的女子,再为叔叔指婚。” 宋云霄说:“不必了,皇上如果没什么事,我先回府。” 宋清黎点头,宋云霄转身便离开了。 等他走远,宋清黎才叹了口气,拉着林梢的手,说:“皇叔从来便是这样,你不要放在心上。不过,肃亲王今天说过不会追究小九逃婚的事,你可以安心了。” “是!”林梢悄悄的抽出手,说了一番感恩戴德的话,两人又闲话几句,宋清黎才在众位太监的陪护下,走进皇宫。 宫门关闭,林梢望着那座被高墙围着的皇宫,心中的疑惑始终得不到合理的解释:皇上为什么要把林九指婚给肃亲王?难道他不知道林九是男儿吗? 津门的林家铺子喜气洋洋,林掌柜一家三口、林叶子、几个新请的伙计和织娘纷纷向林九道喜。开业的这一天,前期准备的近百件衣裳全部卖光,还好畅音阁的几位乐师晚上着人把衣服送了回来,要不然明天店里就空了。不止衣服被一扫而空,今天收到的订单也很多,二十几个织娘每人手里都有四五家活,林掌柜准备的那本账本已经登记满,预约上门量衣服的日子已经排到半个月之后。 林九翻了翻账本,销售情况比他预期的还要好很多,如果富满财那四个人没有出现的话,今日的开业可以说非常圆满。 这具身体的主人把前尘往事都清空了,他可以清空自己的记忆,却没有办法清空别人的记忆。如果要在这个朝代滋润的活下去,林九必须弄清楚原主人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否则,他就像背着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砰”的一声炸开了,也许炸开后什么事情都没有,也许会一下子把他所有的努力都炸空,也许会把他的命也给炸掉。要知道,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朝代,弄死一个人太容易了,不比捏死只蚂蚁难多少。 林九和林掌柜逐一分析登记的客人情况,把一些有潜力的大客户挑了出来,林九便带着织娘一家一家的拜访。织娘负责给客人量衣服,他负责给客人挑款式提建议,并且不动声色的打听出客人家里的情况,有几位夫人、几位小姐、几位少奶奶,各自的出身和喜好。回到店里后,林九把这些信息一一的记录下来,吩咐织娘给客人送衣服的时候,带上相对应的图册给小姐夫人们看着解闷。 一个月后,林九和津门城有头有脸的人家都攀上了关系,有时候夫人们的一些聚会还会把他叫过去凑热闹,问问他有什么新鲜的花样,问问他今天谁穿得最是好看。 林九本就不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仗着见多识广,出了本大康朝人没有见过的画册。他在这方面却是没什么兴趣,局面打开之后,给店里定了几条规矩,让林掌柜写出来一一的念给织娘和小子们听。一是给织娘们提成,明确规定做一件衣服拿多少钱,引入一名新客户赏多少钱,出一款新衣裳赏多少钱;二是织娘们到客人家里量衣时必须有一个小子跟着,以防出现什么意外;三是不允许织娘们私下里接活,发现后直接开除,永不录用;四是不允许织娘只看银子给客户推荐不合适的衣裳,发现一例扣一两银子。 胡娘手艺最好,为人沉稳,是织娘们的总管,林叶子跟在林掌柜身边时间最长,为人聪明伶俐,是小子们的总管,两人有事直接找林掌柜,不必来找林九。 生意步入正轨,织娘们和小子们每日忙的团团转,林九却是闲了下来。想起他的身世,他便想到一个人——富满财。可不知道怎么回事,自从开业那天见过他之后,富满财就不见了,问富家布庄的富掌柜,也说不知道少东家去了哪里。 林九又想起一个人,这天下午,他拎着几本闲书,去找赵先生。 赵先生家在津门城边上,一座简陋的小院子,只有他一个人住。 这是林九第一次见赵先生,也是赵先生第一次见林九,两人见面后没有什么客套寒暄,像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赵先生的屋子摆满了书,一排排一叠叠,比书店里的还要多,林九闻着书墨的味道,端着茶杯走到门外,笑着对赵先生说:“我这人胸无点墨,闻到墨水味道就头疼。” 赵先生拎了个小木凳子摆在门口,让林九坐了,也笑着说:“林老板现在是津门的传奇人物,都说百无一用是书生,老朽在这津门这么多年,不如林老板三个月啊!” 林九淡淡的笑了笑,也不谦虚。他和赵先生是合作的关系,赵先生每日在说书的间隙插播林家铺子的“广告”,林叶子现在很忙,没有空每天都去听书,抽空去一次则给赵先生打赏一次。 林九开门见山的问:“赵先生见多识广,有件事情我想请教先生:京都谁家年轻的公子死了四房内眷?” 赵先生搬着另一张小凳子坐在林九对面,望着他,小声的说:“这事可不能随便议论。” “没有随便议论,这不就我们两个人。”林九听赵先生的意思,应该知道这件事情,“上次林家铺子开业,来了几位客人说起这件事情,我听的糊涂,今天闲着没事,过来找赵先生聊聊天。先 生若是不知道就算了,我们随便聊点其他事情。” 赵先生不敢小瞧林九,他在津门说书这么多年,什么样的人都见过,林九算是他见过最特殊的一个人。当时林九被悦来客栈的掌柜为难,被富满财一千两银子解围,两个月后开了津门最红火的成衣铺子,每一件事都可以说上十天半个月。也有人向他打听林九的底细,赵先生却是不知道,心里有个想法,但是没有办法证实,心中满是疑惑。 正文 第11章 第十一章 林九问的这件事情他是知道的,不止他,京都和津门有点消息渠道的人都知道,但是没人敢议论。 皇家的事,是平头老板姓能随随便便说的吗?活腻歪了吗? “赵先生可知道京都林家?” 林九看似随意的一句话,愣是把赵先生问出了一身的冷汗,他心中疑惑更盛,难道他猜对了?这林九,真是林家那位小公子吗?可是,听说那位小公子是个绣花枕头,中看不中用,哪里有林九那么能干? 见赵先生不说话,林九冷笑道:“怎么,这也不能说?” “不是不能说,实在是不知道什么。老朽自从坏了一只眼睛后就没有离开过津门,算起来有十几年了。这京都的事实在不知道啊!林老板不如去问问其他人。” 林九笑道:“谁不知道赵先生是津门的百事通,既然你都不知道,那津门定是没人知道了。” 说完,站起身来,随手一带,茶杯摔在地上,摔得粉碎,林九冷声说道:“那不打扰赵先生,我先告辞了。” 津门南郊有户姓钱的人家,户主原本在京都做官,官至正二品,告老还乡后住在南郊,离津门城二十多公里。家中女眷听说津门城新开了家成衣铺子,如今津门城中讲究的夫人小姐都穿他家的衣服,便打发小厮到林家铺子来瞧瞧,顺便买几件衣裳回去。林家铺子现在的衣服供不应求,那小厮好说歹说,花了双倍的价钱买走一件样品,回去后给夫人小姐们看,夫人小姐爱不释手,全都喜欢的不得了。那小厮还带回来一本画册,上门的衣服样式全是以前没见过的,夫人小姐们便要小二再跑一趟,去把林家铺子的掌柜请来,她们要按照图册上的样式各做一件衣裳。 这可是笔大买卖,林九本打算让胡娘和林叶子跟着去一趟,可是胡娘的儿子生病了,钱府和津门一来一回最起码要两天的时间,胡娘得留下来照顾儿子。林九看着忙碌的织娘和小子们,再看看已经闲了四五天的自己,吩咐林掌柜:“我去一趟钱府,最迟三天回来。” 钱府的小厮和林九各骑一匹马,慢吞吞的离开津门,往钱府走去。 这怪不得小厮,更不能怪马儿的脚力不好,全怪林九的骑术不精。四个时辰后,才走了一半的路程,那小厮很是机灵,知道这位林掌柜是府里夫人小姐们期盼的人物,不敢怠慢他,虽然知道按照这个速度走下去,天黑前肯定到不了钱府,仍然安慰林九:“林老板不要着急,前面不远就有间驿站,我们晚上在驿站歇歇,明天一早再赶路不迟。” 穿越前林九也曾在马场玩过,最多不过骑上一个时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几个时辰都在马背上,颠得他浑身难受。听钱府小厮这样讲,勉强挤出一个笑容:“那甚好,甚好!” 天忽然一下子黑了下来,比正常暗下去的速度快很多。林九在马背上迷迷糊糊的,丝毫没有意识到已经变天了。 伴随着电闪雷鸣,豆大的雨滴毫不留情的砸了下来,两人连连叫苦。林九一个从来没吃过苦头的人,什么时候淋过雨,雨水糊满了他的脸,挡住他的视线,只能抱着头任由马儿扬蹄乱奔。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只有风声雨声雷电声,林九护着头,紧紧的趴在马背上,生怕被马儿掀翻。 他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也不知道钱家小厮去了哪里。轰隆隆的一阵雷声,惊吓到了马儿,马儿长嘶一声,偏离了管道,往附近的山上跑去。 “不行,不能上山,会被雷劈死的!”林九大声的吼道,想阻止马儿,可是马儿根本不听他的话,趟着泥泞的山路,飞快的往山上跑去。 每一次闪电划过天空,林九都会情不自禁的打哆嗦,他没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真不想被雷劈死啊! 树枝勾起他的衣服,撕拉一声,后背被撤掉一块。又是撕拉一声,大腿上的衣服好像也被树枝勾住了。好在这马儿跑的够快,他又怕被颠下来,紧紧的拽住马儿,这才没有被树枝勾下来。 也不知道那马儿跑出去了多久,跑到了什么地方,忽然停了下来。 林九已经被巅的七荤八素,身上的衣服被树枝挂得七零八落,满头满脸的雨水、干枯的树枝、树叶和泥水,狼狈不堪。他抹了把脸上的雨水,抬头一看,却见眼前是一座破庙,庙中正殿有火光。 林九顾不上其他,扶着马儿下来,大腿内侧火辣辣的疼,应该已经破皮了。他腿软脚软,一个不小心没有站稳,一下子跌落在地上,他疼得咧开嘴,低声的骂了句脏话。林九还没来得及站起来,脖子上已经挂着一把刀,一个穿着蓑衣的黑衣人冷冷的看着他:“你是谁?” 林九吓的一屁股坐在地上,颤声说:“大侠饶命。” “让他进来吧。”庙中响起一个声音。 林九觉得那声音有点熟悉,一下子想不起来在什么地方听过,脖子上的刀已经移开,他暗暗的松了口气,勉强站起来后小心的走到破庙里。 庙里坐着的是认识的人,仅仅见过一面,让林九印象深刻的宋云霄。 宋云霄一身黑色劲装,正面无表情的坐在火堆旁,一双明目照应着火光点点,看起来似乎不那么冷了。他的身后站着七位同样穿黑色劲装的年轻男子,全都面无表情的看向他。 杀气!林九刚走到破庙门口,就感觉到强大的杀气,能活活把人吓死的杀气。他顾不上腿疼身上疼,风流潇洒的站在门口,摆出一个自以为迷人的笑容:“宋公子,我们又见面了。” 宋云霄抬头看了他一眼,似乎毫不惊讶他会出现在这里,只扫了他一眼,便继续盯着那火堆,冷漠的说:“你怎么会在这里。” 林九理了理头发,整了整衣服,大摇大摆的走进破庙,坐在宋云霄的对面,灿烂的笑道:“我说是老天爷安排的,宋公子信不信?” 宋云霄的一双浓眉微不可见的皱了皱:“我已经说过不怪罪你,你实在不必要跟到这里。” 谁跟你了!都说了是老天爷安排的,竟然不相信!要不是那场大雨,本老板现在已经吃过晚饭,睡在温暖的被窝里,谁乐意对着几个木头人?只不过浑身湿透的感觉太难受,又脏又破的衣服贴在身上,冻得他浑身冰冷,林九身子骨太虚弱,如果现在不想办法把衣服弄干,找个暖和的地方呆着,明天肯定会生病的。 林九从来不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什么事情都比不上身体重要。现在的形势很明显,漆黑的小雨的夜里,想要过得舒服一点,必须不能的得罪宋云霄。他往火堆跟前移了移,伸出腿轻轻的踢了宋云霄一脚,刚想说点什么,一把刀又搭在他的脖子上,吓得他腿都来不及收回来。 宋云霄抬头冲那人摇了摇头,刀终于移开了。 林九转着僵硬的脖子回头看过去,那是一个消瘦的男子,脸很白也很冷,双手抱在身前,闭着眼睛靠在木柱上。 林九干笑两声,再不敢去撩宋云霄,软弱的解释道:“宋公子,我不是想打你。” “我知道。” “我只是想问问你有没有吃的。” 从出门到现在,已经好几个时辰,早就过了晚饭的点,一路奔波,又是淋雨又是受惊吓,林九早就饿得前胸贴后背。他出门只带了银子没带干粮,看着天气,不知道雨什么时候会停,只能开口向宋云霄要点吃的。 宋云霄身后的一个黑衣人递给他一块饼、一块牛肉和一壶酒,林九接了过来,冲宋云霄笑了笑,撕下一小块饼,送到嘴里。 不一会,饼和牛肉都被他吃光,他喝了几口酒,身上暖和不少,从一旁捡了根树枝,脱了个精光,把衣服挂在树枝上烤了起来。 原本他并没有打算脱光,这么多人看着,特别是在宋云霄面前,他还是有点小害羞的。可是,当他刚开始脱外衣的时候,那几个黑衣人竟然同时转过身去背对着他,似乎不愿意看他脱衣服。林九心想大家都是男人,他有的东西其他人都有,他还没害羞呢,这些人羞什么羞! 他干脆脱光了衣服,半倦着身体围在火堆旁,单手撑着头,抬头看着宋云霄。 宋云霄咳咳两声,一个黑衣人甩过来一件黑色的外衣,正好搭在林九的身上,只露出一双白白的脚。林九抿着嘴笑了笑,也不把衣服穿好,仍然懒洋洋得躺在地上,笑着问宋云霄:“我还没问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破庙外雨如瓢泼,春夏之交的时节居然会下这么大的雨,而且下个没完没了。京都离此地有一天的路程,宋云霄怎么会出现在这座破庙了?以林九的猜测,宋云霄的身份应该非常尊贵,这样的人出门肯定会夜宿驿站或者大旅馆。他们一行人各个身形精瘦,杀气十足,都像是会功夫。就算这雨来得突然,以他们的能耐,也不会被逼到这座破庙里。 林九并不期待宋云霄会回答他的问题,只不过找个问题盯着宋云霄看。 宋云霄的眼睛真漂亮,黑宝石一般,不掺杂一点杂质,坦坦荡荡,一片清明。不像他,一肚子的花花肠子,说出来的话没有一句是真情实意的。 明明年纪轻轻的,非得冷着一张脸,像冰山一样,那么严肃认真干什么! 这样的雨夜,这样的偶然相遇,若是碰到知情知趣的,拉着小手互相调弄几句,多惬意! 可惜啊可惜,偏偏是这样的性子! 林九未免有些遗憾。 宋云霄却抬起眉,扫过他一眼,又接着盯着火堆:“你如果能少些好奇心,或许可以多活几年。” 林九心中咯噔一声,什么意思!一般武侠小说里的套路,当高手说出这句话的时候,下一步就要开始拔刀了,以林九的身手,绝对躲不过去一刀。 他冷汗直流,身体僵硬,左等右盼没有等到刀或者剑,这才知道宋云霄只不过是说说。林九一颗心直往下沉,他真是吃饱了撑没话找话说。宋云霄这一句话的杀伤力巨大,林九也不说话了,在马背上颠簸了大半天,累的腰酸背痛,在暖和的火堆旁,慢慢的闭上眼睛。 “王爷,林公子该不会是番人的探子吧,”刚才拿刀架在林九脖子上的黑衣人跪在宋云霄跟前,低声的问,“这也太巧了。” 宋云霄盯着熟睡的林九,沉思片刻,说:“应该不是,他没有习过武,身体比一般人都差,番人不会让这样的人当奸细。他从来没有出过京都,林家世代诗书,林尚书治家严谨,不会让番人混进来。” “他……”黑衣人欲言又止,不知道该怎么评价林九,按理说,这位林公子是圣上指婚给王爷未过门的王妃,虽然是男子,不过王爷都答应了,他们做手下的也没什么好说的。原本听说林九相貌出众,琴棋书画样样精通,想着有这样的少年陪在王爷身边,或许比那些娇弱的女子要强上一些。谁也没有料到,这位据说非常乖巧听话的林少爷居然逃婚了!他居然敢逃皇上指的婚!他居然敢逃当今王爷的婚!他哪来那么大的胆子。 林九披着被单出现在悦来客栈一楼大堂时,王府的人已经赶到了,要不是王爷命令他们不许轻举妄动,他们当时就想把林九绑回去砍了! 王爷大人有大量不跟他计较逃婚的事,他现在还敢出现在王爷面前,真是不知好歹!哪有点大家公子的风度,除了那张脸长得还行外,跟林家大公子林梢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 黑衣人到底不敢多说什么,只说:“要不要把他送走,属下担心他会误事。” “外面下这么大的雨,他一个人进入树林里只有死路一条,林尚书国之栋梁,林大公子年少英才,如果知道这件事情,恐怕心中会有芥蒂。”宋云霄淡淡的说。 “是!”黑衣人再不多言,站起来走到门口,望着外面的雨帘。 不知道过了多久,那黑衣人忽然转过头,快速的说道:“来了!” 宋云霄身后的黑衣人疾速的把火熄灭,破庙顿时伸手不见五指,黑衣人丝毫没有受到影响,快速的站到门口,把宋云霄和林九挡在身后。 宋云霄弯下腰抱起林九,跳到神像后面,替他把腰带系上,在黑暗中低声对他说道:“你好自为之吧!” 正文 第12章 第十二章 林九睡得正甜,宋云霄的动作又轻,他竟然没有醒过来,只翻了翻身,轻轻的皱了皱眉头,略带着不满。 第二天,林九被冻醒了,他连续打了几个喷嚏,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看着泥胚色的土菩萨,吓了一跳,赶紧从泥菩萨身上跳了下来,围着破庙转了一圈,心中充满了疑惑。昨晚,那匹受到惊吓的马儿把他带到这间破庙,他在这里遇到了宋云霄和几个记不清脸的黑衣人,然后他脱光了衣服在宋云霄的威胁下睡着了。 对,他睡着了,睡在火堆旁,身上盖着黑色的衣服。 林九低下头,看着身上那件宽松的黑色外衣,松了口气:看来他不是做梦,他的的确确见到了宋云霄。那宋云霄去了哪里?怎么不见了? 难道一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 那为什么又把他扔到泥菩萨身上?吓唬他吗? 真是看不出来,他还有这份童心。 就在林九发愁怎么回津门时,破庙外响起一阵马蹄声和喧闹声,林九大喜,赶紧跑到破庙门口,见到钱府的小厮带着几个人和几匹马围了上来,略有些失望。 钱府小厮喜得跪着给泥菩萨磕头:“观音菩萨保佑啊!总算找到林老板了!” 晨风中带着雨后的清新气息,树木小草被雨水冲洗后碧绿碧绿的,林间鸟儿叽叽喳喳的叫着。一路上,钱府小厮把昨晚分开后的事情说了一遍。原来昨晚大雨来得太突然,马儿受到了惊吓,带着他一路往前冲,等他发现林九不见时,已经快到驿站了。他没敢在驿站休息,借了蓑衣连夜赶回钱府,钱老爷急忙派人出来寻找。小厮们一路寻找林九,可是一直不见踪影,正愁不知道到哪里找他时,林九骑的那匹马跑回来了,小厮们便跟着马儿找到了这间破庙。 “林老板真是贵人啊!”小厮最后感叹道,“我来来回回走了这么多趟,都不知道这里还有间庙。” 林九的头有些疼,鼻子有些不通气,估计是昨晚淋雨受凉了。正午时,他总算来到了钱府,刚一下马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再醒过来时天已经黑了,他躺在雕花的红木大床上,身上盖着柔软的绸缎被子,窗外的红灯笼上写着大大的“钱”字,想必这里就是钱府了。林九没有马上起床,过了一会头脑清醒不少才慢慢的坐了起来。门外立刻有个声音响了起来:“林老板醒了吗?” 林九“嗯”了一声。 钱府小厮满脸喜悦的走了进来:“林老板刚到钱府就昏了过去,可把我们吓坏了。还好大夫说林老板只是受了风寒,只需要喝点药休息一下就好了。林老板先不要起来,小的给您端药去。” 林九轻轻的揉着太阳穴,穿越后的身体素质太差了,只不过淋了点雨就昏了过去,真是够娇弱的。他吐槽了一番,准备等这次病好了就要开始好好的锻炼身体,身体是一切的本钱,就这副弱鸡模样,除了在家当个少爷之外,真是什么都做不了。 和钱府小厮一起进来的还有一位年轻的男子,那男子比林九要高半头,阳光帅气的脸上挂着爽朗的笑容:“林老板总算醒过来了!” “这是我家少爷!”钱府小厮赶紧说道,双手捧着药递到林九跟前。 林九闻着那股中草药的味道,眉头不由的皱了起来:“有糖吗?” “有,”钱家少爷笑着接过药碗,对钱府小厮说:“钱二,去拿盒雪花糖来。” “我爹把我娘和姨娘们骂了一顿,说她们为了几件衣裳,害的林老板生病,还说等林老板醒了,要我娘亲自向林老板道歉。”钱少爷是个自来熟的性子,端着药碗吹了吹,“药还是趁热喝才行,钱二应该很快就会回来,你先喝药,苦不了多会。” 林九苦着脸接过碗,捏着鼻子把药倒进喉咙里,喝完后别过脸把碗递给钱少爷,张着嘴哈哈的往外扇药气。 钱少爷很不厚道的大笑起来:“林老板真像孩童。” 林九伸着舌头,口齿不清的说:“不管是三岁的孩童还是七十的老人,都怕喝这中药。只不过三岁的孩童不想喝就说出来,七十的老人碍于面子不说罢了。我虽然已经成人,不过仍然有一颗诚实的童心,而且不怕丢人。” “林老板真是率性!” 钱二一路小跑,捧着一盒雪花糖递到林九跟前,林九赶紧捏起一块塞到嘴巴里,麦芽糖的香气和芝麻的香甜一起融化在嘴巴里,总算把那股中药味道压了下去。林九的脸色也好看不少,笑着对钱少爷说:“见笑了。” “哪里哪里!我爹在书房等林老板。” 钱府比起津门城的富贵人家,大上不少,走廊花园精巧别致,每处走廊的拐角处挂着两盏大红灯笼,上面写着“钱”字。现在是晚上,一路走来,林九仍旧碰到好几个钱府的下人,那些下人远远的见到钱少爷,都停下脚步,弯着腰低下头,等钱少爷走过去,看得出来钱府的规矩很严。钱老爷的书房在单独的一个院子里,大门口站着两个下人,门口又站着两个下人,书房内充满了书香气和古董气。 钱老爷五十多岁,一丝白发都没有,是成熟版的钱少爷。 两人稍微客套一番,钱老爷便说道:“这次都怪家里夫人们太任性,辛苦林老板跑了这一趟,还望林老板不要跟夫人一般见识。” 林九连连说“岂敢岂敢”。 钱老爷就此不提做衣裳的事,只问林九:“不知林老板是哪里人氏?钱某对津门也算熟悉,以前怎么没有见过林老板?” 林九笑着说:“说不来不怕钱老爷笑话,我本是京都人,跟家里闹了点别扭,冲动之下跑到津门来的。” 钱少爷诧异的问:“我爹做了二十年的京官,我也在京都住过十几年,以前也见过林老板。以林老板的人品和才能,不可能没有听说过,奇怪,真是奇怪。” “那有什么奇怪,”钱老爷笑着说,“你以为人人都像你这般成日里在家待不住,只知道出门胡混。” 钱少爷嘿嘿笑了笑:“爹年轻的时候天南地北都去过,孩儿比起爹来差远了。” 林九听着父子俩一唱一和,想必是要弄清楚他的底细,林九在心里苦笑,他何尝不想知道身世。在这人生地不熟的朝代,一个人无根无底,心里总觉得不踏实。这钱老爷既然在京都做过二十年的京官,肯定清楚京都的情况,京都林家的事情他肯定也知道,只是不知道了解多少。林九有心向他打听,又怕被这官油子绕了进去,只好端着杯子喝茶,假装没听懂这父子俩的意思。 钱老爷说:“你当然比不了我,不怕林老板笑钱某自夸,年轻时,钱某也是风流潇洒的少年郎,和现户部林尚书是同科。” “我听说林尚书是探花郎。” “正是,”钱老爷陷入回忆中,“他是林家的独子,年少才名远播,别人被点探花郎不知道有多高兴,偏他觉得没中状元就是耻辱,被林家硬逼着赴了琼门宴后就约上我一起游山玩水。一路登山涉水、吟诗作对,好不痛快!直到我们的盘缠快要用尽,这才想着回京。路过江陵时,听闻那十里秦淮河美不胜收,又怎能甘心错过那美景?” 说道这里,钱老爷看向林九的眼神中带着无尽的怀念和温柔,“我们在那里遇到了冯潇潇。” “当年名动天下的花魁冯潇潇?”钱少爷两眼冒光,兴致勃勃的说,“听说她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又有绝世美貌,多少王孙公子为了见她一面一掷千金,你们当时盘缠都已经快要用光了,又怎么能见到她呢?” 钱老爷苦笑道:“盘缠用光了,身上总有值钱的东西。林兄听闻冯潇潇的名声后,当了家传的祖玉,只为见佳人一面。” “后来呢?”钱少爷追问道。 钱老爷摇了摇头,看着林九面无波澜的样子,叹声道:“往事不必多提,只不过三年内林家少爷连纳五房妾侍,秦淮河的花魁冯潇潇闭门谢客,直至三年后一艘小船从江陵驶向京都,从此京都再无风流潇洒的林公子,秦淮河再没有花魁的传说。” 钱少爷听的意犹未尽,神往的说:“不知现在秦淮河可还复当年的光景。” 钱老爷拿起扇子敲他的头:“小心你娘拔了你的皮。” 钱少爷捂着头笑着对林九说:“今日托林老板的富,听了这么一段才子佳人的传说。” 林九性取向男,向来对才子佳人的传说不感兴趣,虽然知道钱老板今晚这番话绝对不是单纯的讲故事,想必是想探听他和京都林家的关系,可惜他并不知情,恐怕要辜负钱老爷的一片苦心了。林九配合着钱少爷,说:“不错,想必钱老爷也是才华横溢,只不过有一事不明白:钱老爷年华正盛,为何会辞官归乡?” 正文 第13章 第十三章 林九并不是为了满足好奇心才去问钱老爷这个问题,实在是今晚的钱老爷和钱少爷每句话都在试探他,可惜他什么都不记得,反倒从钱老爷的话中听出点意思。他应该和京都林家有很密切的关系,而且身份有些尴尬,只是不知道和那位昔日的花魁冯潇潇有什么关系。钱老爷熟知林尚书的家事,和他又是少年好友,如果他真是林家人,钱老爷在京为官这么多年,怎么会没有见过他呢? 钱老爷和钱少爷听到林九的话,不易察觉的互相对视一眼,都不开口说话,气氛一下子沉重起来,只有蜡烛轻微的燃烧声。 林九摸了摸耳朵,歉意的笑道:“对不起,我只是一时好奇,让钱老爷为难了。” 钱老爷盯着他的眼睛,严肃的问道:“不知道林老板对当今的局势怎么看?” “挺好的,”林九想了想回答道,“如今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正是难得一见的盛世。” 钱老爷轻声的叹了口气:“你和钱穆想得一样。” 钱穆正是钱少爷的名字,此刻已经收起笑容,认真的看着钱老爷。自从见到林九后,父亲就有些奇怪,不止对林九的病情特别关注,而且破天荒的为了一个外人责备母亲和几个姨娘,晚上更是亲自接见林九,还和他说起陈年旧事。林九只不过是津门城的一个衣裳铺子老板,父亲为何如此看重他? 钱穆不解。 钱老爷接着说:“说句不怕砍头的话,我们大康朝的太平全系一人身上,局势如何发展,谁也说不准啊!老夫劝林老板一句,你这门生意在太平的年代红火的很,可万一真有点变动,还是要多加考虑啊!” 说完,钱老爷已经不复刚才的兴致,对钱少爷说:“林老板的病刚刚好转,还是要多加休息。钱穆,你送林老板回房休息吧。” 林九回房后休息了一晚,第二日拜见了钱家的几位女眷,跟她们聊了一会津门时兴的衣裳,午饭后谢绝林家的挽留,骑马回了津门。 回到津门后,林掌柜跟他汇报了一件事情。织娘中有个姓刘的,叫刘娘,丈夫体弱,一双儿女正年幼,林九不在的那天,津门中的富户胡老板的娘子出二两银子要刘娘私下里给她做件衣裳。刘娘熬了两夜给胡家娘子把衣服赶了出来,原本这事也没人知道,谁想到这胡家娘子是个张扬的个性,穿着刘娘给做的衣裳四处显摆,传到林掌柜的耳朵里。林家铺子卖出去的衣服都有记录,林掌柜回去一查没有这笔生意,心下怀疑,私下里调查一番,查到刘娘头上。刘娘胆子小,一下子露出马脚。 林掌柜不敢做主,等林九回来立刻向他汇报这件事情,说完后,替刘娘求情:“刘娘也是一时财迷心窍,才做出违背店规的事情,老板念在她初犯,家里全靠她支撑着,饶她这一次,再给她一次机会吧。” 林九身体还没全部恢复,一路奔波,回到店里后,裹着厚厚的毯子躺在榻上,脸上一丝血色都没有,听完林掌柜的话,说道:“店里有店里的规矩,谁犯错都是一样,不存在谁家困难就能多一次机会的说法。跟她结清工钱,把她手里的活分给其他织娘,让她明天就不要来了。” 林掌柜还想替刘娘求情,可是看到林九面带病容,咽下到嘴边的话,说道:“是。” 林九虚弱的点了点头,林掌柜转身要走,忽然听到林九说:“明天晚上让胡娘给她送十两银子,就说是你的意思,别提我。” “是!”林掌柜看着这位年轻的老板,“要不要请个大夫?” “不用,不管哪个大夫来,肯定要我喝药,我宁愿病着。”一想到那股中药的味道,林九就头疼,把毛毯往上拉了拉,闭上眼睛不想说话。 林九这病一直拖了半个月才渐渐的好转过来,这半个月他想了很多事情,最重要的就是那天钱老爷的话。钱老爷是从京都退下来的官,而且品级不低,以他这样的年龄,正是往上升的时候,他怎么会在这个时候告老还乡?难道朝中的局势并不如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和谐? 穿越前林九也是做生意的,深知局势对生意的影响力有多大,有人能够提前做出判断,在局势改变之前先行一步,有人却固步自封,被潮流拍死在沙滩上。 他现在的生意看似红火,钱也赚了不少,但林九并不满足于此,他想要做得更大更强。 他的身体稍微好转一点,便拿过账本,仔细的算了一整天,晚上吃过晚饭,把林掌柜和林叶子叫到房中,吩咐林叶子把手头的事情暂时交给旁人,后日启程南下,去那江陵、扬州、苏州和杭州都转一圈,有时兴的胭脂水粉和头饰买一些回来,要记住那些店铺的名字。 林九原本是想自己南下,考虑到身体不争气,半路万一再病了,不止事情做不了,还会耽误时间。不如让林叶子南下,他到离津门稍微近一些的京都转一转,京都是大康的都城,整个大康最繁华的地方。听隔壁富家布庄的富掌柜说富满财前几日到了京都,林九准备把借他的银子先还上,俗话说有借有还再借不难,他虽然不打算再问富满财借银子,但还是希望能在富家留下一个好的信誉。 安排好事情之后,林九雇了辆马车上路了。 穿越前不到一个小时的路程,现在足足走了大半天才到。巍峨的城门,两辆马车并排能通行的青石板路,高高的城墙上站着身穿铠甲手持长矛的守卫,进到城里,大街小巷满是琳琅满目的各色货物,大大小小的商铺更是一间挨着一间,一眼望不到头。 林九身体不适,进城后在马车上逛了一会,人太多的地方马车不便行走,于是叫马夫找一家舒适的客栈住了下来,给过马夫银子叫他回津门跟林掌柜报平安。 这家客栈叫“福临客栈”,名字起的吉祥,里面装饰的也不错,干净舒适,而且就在京都最繁华的东大街上,是京都数得着的好地方,价钱当然也不便宜。林九住在店里最好的天字一号房,随口问小二:“这附近有没有富家的铺子?” 林九刚住进来时已经赏过小二,出手很是大方,小二自然殷勤:“这京都富家的铺子不少,离咱们不到二百米就有一家富家布庄,是京都最大的布庄。” 林九提笔写了一封信,递给小二:“麻烦小二哥送到富家布庄。” 林九约了富满财明日中午到居味缘见面。 第二天他休息足了,叫小二打来热水,美美的沐浴后,面色红润如春晓之花。林九一身淡黄色的衣衫,乳白色的腰带,腰背挺直,越发显得腰细。他有些不满意的捏了把细腰,一丝肌肉都没有,整个一白斩鸡,林九原本就瘦,病了这段时候后更加清减,竟有些弱不禁风之态。 居味缘是京都名气最大的酒楼,在东、南、西、北四大街交汇之处,林九昨日已经预定了雅座,来到居味缘后随意的观赏一番,在跑堂的指引下来到他预定好的雅座。 这是二楼靠窗的位置,可以看到居味缘进进出出的客人,可以看到东西大街来来往往的人,如果嫌吵的慌,可以放下窗帘,把窗外的喧闹遮挡住。林九定这个位置就是为了能多看看,他把让小二把窗户全部打开,初夏的阳光打在桌子上,像是镶了一层金边,略带着热气的风吹进屋内,吹到林九的脸上,吹起了一片暖光。他倒了杯绿茶,舒坦的靠在椅背上,闲适的看着窗外的人来人往。 京都到底是京都,比津门要热闹许多。 “让林弟久等了。”富满财满面笑容的走了过来,在林九的对面坐下,笑着说,“昨天晚上接到林弟的请柬,我迫不及待的想去见见林弟,可惜下面的人忘记问林弟住在什么地方。这一晚上我很是煎熬,一想到马上要见到林弟,高兴的很啊!” 林九替富满财倒了杯茶,笑着说:“我听富掌柜说富老板来了京都,就迫不及待的赶来见富老板一面。还好富老板赏脸,没让我白跑一趟。” 富满财双手接过他递过来的茶,望着他出众的面容,柔声说道:“林弟清减许多,在津门过得不习惯吗?” 林九略带不满的说:“偶感风寒,拖拖拉拉的总是不好,烦人。” “那你不在津门休息,跑到这京都干什么,想见我,叫人传个信就是了,”富满财见他孩子气的表情,心中满是柔情,不禁感叹美人就是美人,就连病着都别有一番风味,“你身体不好,我们今日不喝酒。” “富老板如果想喝,我舍命也会陪着。” 林九叫来小二点菜,富满财却拦住他,对小二说:“林老板今日身体不好,让你们掌柜的准备点清淡的东西,但要做的有食欲,不要上什么香米粥之类的糊弄人。” 富满财常来居味缘,几乎每次来京都都要来几次居味缘,算是居味缘的黄金会员。他刚进来时,居味缘的掌柜已经见过他,只不过今日是林九请客,富满财简单的跟掌柜打过招呼就过来见林九。现在见林九身体虚弱,言语间对他颇为思念,被一个美人惦记着,富满财很是受用,有心在林九跟前献上殷勤。 不一会,几道菜陆陆续续的摆了上来,样样精致,色相味俱全。林九见惯了好东西,这几道菜虽然味道不错,他倒没觉得有什么特殊,只不过最后上的一道红腰豆岩米山药粥,乳白色的粥中点缀着鲜红的腰豆,很入他的眼。 “多谢富……” 林九抬头一看,富满财一脸沉重的往向窗外,不禁沿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看完后心里一乐,原来是他。 一人身穿葛色衣衫的男子骑着英俊的马儿,身后两排长长的随从,从西大街缓缓的往东大街走来,可不正是那日不告而别的宋云霄。 正文 第14章 第十四章 东西大街原本行人就多,路两旁多是摆摊的和挑担的小贩,远远见这一行人过来,早早的提前避开。 林九刚才只顾着品尝美味,没有留意到宋云霄。 林九挺想下去问问宋云霄那天晚上怎么招呼都不打一声就走了,不过一想到两人也不过见过两次,话都没说上过几次,他有什么立场和资格去质问宋云霄,真跑过去问了,反倒显得他多把宋云霄放在心上。可是现在好不容易遇到了,眼睁睁的看着他走掉,又不是林九做事的风格。 他只得笑着随意的打趣富满财:“富老板要不要下去打声招呼?” 富满财回过头笑了笑,低声说:“你知道他是谁吗?” 林九假装不在乎的说:“上次还是富老板带着这人去我店里,富老板反倒问我他是谁,不觉得好笑吗?” 富满财不在意的笑了笑:“说起来这人和你有些渊源,不过你已经失忆了,想必也记不起来了。不记得也好,还能多活几年。” 林九听他这话说得蹊跷,有心问个清楚,但也知道以富满财的精明,不想说得事情肯定不会说,多问反倒会引起他的怀疑。 窗户开着,正对着大街,宋云霄离他不过三米的距离,林九也不知道哪根筋打错了,从碗里挑了一颗红腰豆,在富满财诧异的目光中,对准宋云霄的脸扔了过去。林九出手很快,又是临时起意,等宋云霄反应过来时,红腰豆已经近到脸前,他偏过头躲开了,一双锐利的眼睛锁住林九。 宋云霄的动作够快,黑衣人的动作更快,林九还没来得及笑出声,刀已经搭在脖子上,那熟悉的感觉、熟悉的味道,让他欲哭不能。 “住手!”宋云霄冷声道,显然很意外会在这里碰到林九,更意外林九会幼稚的那颗红豆扔到他的身上。 黑衣人微不可闻的冷哼一声,心不甘情不愿的把刀拿开,站在林九的旁边,浑身散发出浓厚的杀气,如果杀气可以杀人,林九已经不知道被他杀死过好几次了。 宋云霄看了林九片刻,轻轻的夹了夹马腹,马儿迈开步子,慢慢的往前走去。 等宋云霄走出去几十米,黑衣人这才从林九身边走开。 林九一下子没了兴致,勉强掏出三张一千两的银票,双手递到富满财跟前:“这是我欠富老板的钱,如数归还。” 富满财被刚才林九鲁莽的举动吓到了,他真的害怕宋云霄的手下会当场杀了林九。林九刚才的举动看似玩笑,真要深究起来,定他一个刺杀王爷的罪名也不为过。听说林梢一心向着皇上,和肃亲王向来不对付,肃亲王借着这次机会给林梢一点颜色看看,就算要不了林九的小命,也会让他脱掉一层皮。林九看来不像鲁莽之辈,怎么会干出这番举动?他不是一直害怕肃亲王,为了不“嫁”给肃亲王,不惜冒死逃婚,按说见到宋云霄,他应该躲起来才怪? 富满财不理解啊!看林九跟个没事人一样,他只得压下心头的疑惑,准备下午去拜见林梢,跟他讲讲刚才的事情,让他劝劝林九。 他没接那三张银票,笑着对林九说:“拿去用吧,林弟开业当日我没送什么,这些银子就当我送给林弟的开业贺礼。” 林九正色道:“我知道富老板不把这三千两看在眼里,但我却不能不还。富老板先是在悦来客栈替我解围,又在毫无抵押的情况下借给我两千两银子,林家铺子能够开张,全靠富老板的鼎力相助。富老板若当我是朋友,就请收下。” 富满财听他说得诚恳,心知今日定要收下这笔钱,便也不再推辞,笑着说:“以后如果有需要为兄的地方,尽管开口,富家虽不是什么大富大贵的人家,几万两银子还是有的。” 林九拜谢过富满财,两人又说了会闲话,因为林九兴致不高,富满财只道他是久病未愈,又急着去见林梢,便劝林九早点回去休息。 和富满财分开后,林九没有回到客栈,在东西两条大街仔仔细细的逛了一圈。京都内什么都不缺,什么店铺都有,大大小小规模的铺子都有,像他津门那间成衣店搁在津门不过是中等店铺,好在他家衣服的款式新颖,整个京都还没有同样的款式。看来在大康朝,商家们还有仿造的意识。 京都有两家上规模的成衣铺子,挨得挺近的,中间只隔了几间绸缎庄和几家小一些成衣店,这一代也是京都成衣的聚集地。如果林九想在京都开分店,最好是选在这一代。那两家成衣店都比林家铺子的规模大,中间的几家小成衣店生意一般般,多花点钱就可以盘下一间。可是,在两家规模那么大的成衣店中间开一间小店,真的能打开局面吗? 林九向来喜欢拔尖,要做就做最好最大的,现在形式不如人,贸然的在京都开店,不定会被人怎么算计。 钱和后台,想在京都立足,这两样一个都不能少。 绕来绕去回到原点,这两样他一个都没有。 林九不知不觉间又转到居味楼,站在刚才宋云霄停住的地方,他抬起头望着居味楼二楼,抬起手对着二楼的窗户做出一个扔的姿势——就像他刚才期望宋云霄能这样做。 可惜宋云霄片刻都不能停留就走了。 连声招呼都不打就走了。 古人难道都这么不讲礼貌吗?好歹见过两次面,又不是陌生人。难道在宋云霄心里,他连个点头之交都算不上吗? 宋云霄的这具身体实在不给面子,不过逛了一下午,他就累得不行,脚疼腿疼腰疼背疼,总之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晚上只让小二把饭送到房内,随便的吃了点,拿起一本当下最流行的小话本看了起来。小话本是他今天在街上闲逛的时候买的,在这个没有电脑、没有网络的、没有电视的时代,一个人待在房间里实在无趣的很。虽然小话本上面的句子晦涩难懂,看的时间常了,也慢慢的能明白文中的意思。从这些流行的小话本中,能够最快速的了解当朝的风土人情和思想,林九躺在床上,用枕头垫着脚,舒坦的消磨漫漫长夜。 不知道过了多久,门外响起了敲门声,小二在外面问道:“客官,有人来找你。” “进来吧。” 林九把书放下,不情愿的从床上坐了起来,看着从门外走进来的那个人。 林梢和上次见面没什么两样,进来后反手把门关上,看到林九只穿着中衣,赤着脚坐在床边,皱着眉,不满意的说:“也不穿好衣服,如果来得不是我而是外人,你这个样子成何体统?” 林九挺烦他一见面就说教,随手拿起衣服披在身上,指了指凳子对林梢说:“坐吧,要喝茶吗?我让小二送一壶上来。” 林梢走过去坐在凳子上,摇了摇头说:“不用麻烦,我说几句话就走。” “你不是已经失忆了吗?来京都干什么?还是说你想起了什么?”林梢一连串的问出三个问题,不等林九回来,接着说,“你我虽然从小不在一起长大,也鲜少见面,但到底是兄弟。我是非常不赞同你逃婚的事情,先不说你能不能逃得掉,你逃走的时候没有想过林家?万一圣上追究起来,林家可是要满门抄斩得。你为了一己置林家上上下下不顾,难道就没想过后果吗?” 这段话的信息量太大,林九一下子懵了。 逃婚?逃谁的婚?关皇上什么事?他一个大男人又不用入宫为妃,就算不愿意娶哪家小姐,最多也就是两家有矛盾,皇上最多居中调停,犯不着满门抄斩吧。虽说古代皇权最大,可皇上也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就杀人啊!那是昏君才干的事。大康朝现如今这位皇帝在百姓间的口碑好得很,是圣明天子,不是昏君。 他和林梢是兄弟?很少见面的兄弟?难道…… 林九忽然有个不好的想法,他和林梢该不会不是一个妈生的吧。看林梢那一身义正言辞的贵公子派头,言语间对他很是不满,而且直言不讳,身份应该比他要好。 难道他是小妈生的? 林九很想爆粗口,他只想在多挣些钱,在大康朝生活的舒坦一些,无意插入原主家的那些事情。他不认识原主的爸妈,对嫡庶也没什么感觉,更不愿意听这个便宜哥哥的说教。 林九说道:“我还在失忆中,什么都没想起来,来京都是为了还富老板的银子,顺便到京都看看有没有好的项目。你说得逃婚的那些事情我都已经不记得了,看你还活得好好的,想必皇上没有迁怒到林家。这样吧,明日我去负荆请罪,我随她打骂,绝不还手,也绝不牵连到林家。不过我也有一个要求,这件事情结束后,你不要再来找我。” 林九逛了一下午,已经相当的累了,他只想看看小话本,等困了的时候就睡觉,一点都不愿意应付林梢。他自问这话说得直白,也够不客气,特别是讲究嫡庶的古代,他一个年幼的庶子,以这样的口气说出这样的话,已经算是大不敬了。可是,来到大康朝这段时间,他仍然习惯不了类似这种不平等的对话,这根本就不是沟通和交流,而是林梢单方面的指责和质问。 他不愿意结婚就不结,谁能强按着他的头结婚? 他乐意来京都就来京都,谁还能拦着他不让他来? 凭什么啊!人身自由呢? 林梢听了他的话,气的直发抖,表面仍然维持着温润君子的风度:“既然你还没有恢复记忆,那我把事情的始末告诉你。你叫林休,是京都林家第九个孩子,五姨娘唯一的儿子。我是你的哥哥,叫林梢,我们的父亲是当今户部尚书林仕扬,家里还有其他兄弟姐妹,等你回家后,我再一一介绍给你。” 林九果然没有猜错,他是庶出的,林梢虽然没说,但应该是嫡子。 “半年前,肃亲王的第四位王妃去世了……” 正文 第15章 第十五章 “等一等,”林九打断林梢的话,“第四位王妃去世?为什么会有第四位王妃?” 林梢神情复杂的看着他,低声的说道:“肃亲王连续娶了四位王妃,均不到一个月内染病身亡。” “这么奇怪!”这可比小话本有趣多了,林九顿时来了兴趣,“难道肃亲王有什么怪癖?” 林梢的脸一下子红了,低声训斥道:“胡说八道什么,被别人听去你议论当今王爷,有几个脑袋够砍的?” 这也要砍脑袋?太夸张了! 说虽这样说,林梢仍然解释了一句:“那四位王妃去世之时仍是处子之身。也不清楚到底什么原因,那些姑娘在娘家时并未发现有什么病,嫁入王府后没几日身子就不好,太医也都去瞧过了,可惜诊断不出什么问题。肃亲王是当今朝廷的栋梁,圣上不愿他为这等事情烦心……” 林梢正说到关键的地方,门外又响起了敲门声,店小二在外面说道:“客官,有客人找你。” 又会是谁?他来京都只见过一个熟人富满财,想必富满财知道林梢和林九的关系,告诉林梢他来到京都,除了林梢之外,还会有谁知道他来到京都? 难道是他? 林九赤着脚快速走到门口,忍不住微笑的打开门,见店小二一张殷勤的脸:“客官,要不要送壶茶进来?”店小二的身后跟着一个穿着黑色披风的人,头上戴着帽子,一直低着头,像是不想让人看见他的脸。这人比店小二还要矮,个子小小的。 林九摇了摇头,问店小二身后的那人:“你是哪位?” 那人抬起头,双眼带着泪光,激动的看着林九:“小少爷!” 姑娘? 店小二识趣的离开,走廊不是说话的地方,林九虽然不认识这位姑娘,仍然客气得把她让了进来。那姑娘一直激动的看着林九,大颗大颗的眼泪滑落下来,一直走进客房内才看到林梢。她花容失色,顿时不敢哭了,噗通一声跪了下来,颤声说:“大少爷。” 林九不认识这位姑娘,林梢却是有些印象的,这应该是在校园里伺候林九的姑娘小红。林九逃婚后,他娘非常生气,不顾他爹的护短,把校园里的丫头都叫了过去,细细的审问一番,其中就有这位小红。小红和林九差不多大,五岁被卖到林家,一直跟在林九的身边,曾经被他娘重点的审问过。 林梢不可能和一个丫头计较什么,叫她站起来,问:“你怎么知道他住在这里?” 小红低着头回道:“今天小兰到东大街买水粉看到了少爷,她不敢当街相认,悄悄的跟在少爷身后,见少爷进了这家店,回去后告诉了小夫人,小夫人打发奴婢过来瞧瞧少爷。” “就这样吗?”林梢追问道。 小红不敢吭声,怯生生的低着头。 看着这具身体的份上,林九不忍心一个姑娘家为难,对小红说:“你回去禀告我娘,我没什么事情,等忙完这两天就回去看她。” 小红悄悄的冲着林九摆了摆手,看来她还是撒谎了,她今晚过来定是有什么事情要说,不过碍于林梢在屋内,不敢说罢了。林九会意,看来要支开林梢,单独和小红聊两句了。 “你怎么来的?有马车吗?” “没有,”小红低声回答,“走着来的。” “天这么黑,你一个姑娘家回去不方便,这样吧,我让店小二找辆马车送你回去。”林九站起来就要出去,林梢却先他一步开口道:“我这就要回去,小红和我一起走吧。” 说完,林梢忽然狡黠的冲着林九笑了笑,像是看穿了林九的小把戏。他这异与寻常的举动让人头疼,林九冲着小红眨了眨眼,示意她先回去——林梢又不可能天天跟在他身边,他总有机会再见到小红,问清楚她到底想说什么。 小红很害怕,一直说“不敢劳烦大少爷”“奴婢自己可以回去”等等,可惜林梢铁了心要带她走,不给她机会留下来和林九说话。 林九一直把小红和林梢送到客栈的大门口,门口早有轿子等着,林梢弯腰上轿,对站在客栈门口的林九说:“你若想好好活着,就远离京都,这里不是你该待的地方。” 林九不置可否,只笑了笑。 林梢看他没有听进去,叹了口气:“晚上天凉,别站在外面,快点回去休息吧。” 林九目送着林梢和小红走远,才慢慢的走回客房,原本可以安静的一个夜晚,因为两位没有预约的客人,变得不那么平静。他躺在床上,从袖子里拿出一个叠的小小的纸,是小红刚才趁着林梢不注意偷偷的塞给他的。 几行娟秀的小楷:休儿吾儿,既已离开,何必回来?天下何其大,不必困守京都,男儿自当无拘无束逍遥过一世,速速离开!落款是一朵小红色的小梅花。 没有哪一个当娘的会舍得儿子离开她的身边,恨不得日日都能见到。可是,天下有更多的母亲,为了孩子的前程和自由,宁愿忍受着别离之苦。林九把这张纸贴在胸口,忽然想起了他的母亲,他莫名其妙的穿越了,也不知道老妈现在过得怎么样,如果可以,他真想穿越回去,管这些乱七八糟的破事干什么! 林九在京都闲逛几日,选定了几个合适开店的地址,这几个地方都在东、西、南、北四条最繁华的大街,只要店能开起来,生意肯定红火。他最满意的还是西大街那段成衣铺子聚集地,虽然有两家大的成衣铺子,林九有把握在这两家的垄断下打开一个新的局面。只不过,那两家铺子中间的几家小店铺生意只有一家有转出去的打算,可是面积太小,不符合林九的预期,其他几家生意虽然不如那两家铺子,倒也能赚点银子,估计不会轻易的转出去。 还给富满财银子后,林九手头能凑起来的不足五千两,勉强能盘下那家小店铺。 他还得想办法筹足银子,但是他不愿意再问富满财借,特别是知道富满财认识林梢之后,他更不乐意继续欠富满财的人情。说到底,富满财肯帮他,不过是看在林梢的面子上。穿越前林九从来没觉得自己又那么在乎自尊,穿越成庶子后,他反倒特别的在意,特别的不愿意让林梢瞧不起他,特别的不愿意听林梢说教,这都有点不像他了。 还是说原来的林休非常在意庶子的身份?潜意识影响到了他? 林九不愿意深究这个问题,这种出乎常规认识的事情,还是不要花费精力去探究了。既然不乐意,那就不去做,他不信离开林梢和富满财,他就筹不到银子。 他倒是想过回去找林休的娘借点银子,反复的琢磨之后,也打消了这个念头。一个林府的小夫人,就算手头有点余钱,也是平日里一点一滴省下来的,林九不忍心让一个当娘的担心和为难。 除了这几个人之外,他还认识的有钱人就剩下宋家叔侄俩了。如果他没猜错,那两位的身份非常尊贵,远不是他一个户部尚书庶子能够攀得上的,况且他根本不知道那两位住在什么地方,又凭什么上门去找人借钱? 林九似乎走进了一条死胡同,愿意借给他钱的人他不乐意去借,可他一时之间又找不到其他的人借钱,真是够为难啊! 钱啊钱,散发出铜臭味的钱,为什么从古至今,想要得到你就那么难呢? 还是以前好啊,想借钱多得是方法,只要有东西抵押,银行有中小企业贷款,民间有私人借贷。这大康朝也有当铺,可是当出来的银子都很少,远远不够他开店的,资金配不上野心,林九有点上火, 既然没有更好的方法,林九决定到钱庄去试一试,和钱庄的老板谈一谈抵押贷款的事情。 衣服是最最上好的月白色绸缎,发簪是光滑温润的羊脂白玉,林九整了整衣衫,望着镜子里不凡的相貌,总觉得少了点什么。大康朝的公子哥们出门总喜欢戴块玉,就像现代人喜欢戴块手表一样,林九找出开业时宋清黎送他的那块玉佩戴在腰间,十足一副贵公子的非凡派头。 他原本长相就出众,仔细打扮之后更是气度非凡,看起来像是能按期还得上银子的人。 钱庄的掌柜姓钱,见到林九进来,热情的欢迎他,听说他要借钱,把他让到雅间,细细的问了一番,为难的说:“钱家钱庄开门做生意,林老板也借钱我们当然欢迎,只不过林老板要借的数额太大,说句不怕得罪林老板的话,小店担心借出去的钱不知何时才能收回。” 正文 第16章 第十六章 这大康朝的借贷方式统共有两种,一是信用放款,一是抵押放款,钱庄做的事信用放款的生意,当铺做的事抵押放款的生意。林九需要的银子太多,用林家铺子抵押给当铺只能拿到百分之三十左右的银子,根本不够他。他和钱庄素无往来,钱庄的掌柜也不知道他是户部尚书家的小公子,有顾虑也是人之常情。 现今已是夏天,习惯了空调房间的林九微微有些出汗,他摇着扇子,气定神闲的对钱掌柜说:“林某在津门的林家铺子生意红火,日进斗金,不出半年,定能赚够借钱庄的银子,钱掌柜何需担心?” 钱掌柜心中暗暗发笑,这公子哥衣着华贵,腰间的那块玉佩价值不菲,估计从小没缺过钱,不懂的钱庄和当铺的规矩。他摸不清林九的底细,不敢贸然得罪他,耐着性子跟他解释:“林老板忘记算一笔账,钱庄的月息是百分之十,年息百分之一百二十,林老板要借两万两银子,一年后到期要还四万四千两。不是钱某不信任林老板,咱们初次打交道,钱某实在不敢放这么大笔银子给林老板。” 这利息果然够高,比高利贷还要黑,还好不是复利,要不然利滚利,林九就是有再大的把握也不敢借这银子。林九在心里盘算了片刻,说:“我给钱老板算算一年后到底能不能还上这笔钱,一是我林家铺子一年的利润可以还上本钱,二是林家铺子的本值够还一半的利息,三是借出去的两万两银子一年后也可以拿出来还给钱庄。这三项算在一起,钱老板还怕林某还不上银子吗?” 钱老板笑道:“万一林老板的生意不如想象的那么好,钱某该去何处收银子?” 林九哈哈大笑道:“钱老板这话问得好,钱庄开门做生意,有人一张纸一条命就能借出钱去,我林九拿一间铺子做抵押,钱老板反倒担心起来。林某实在不解啊!” 钱老板原本是想套出他家的底细,被林九这么一说,确实显得他太过小心翼翼。钱庄面对的生意人很多,津门离京都那么近,他当然听说了林家铺子的生意有多好,现如今津门富户的衣服都从林家铺子定,利润高得吓死人。林九有在津门的经验,打算在京都开一家同样的铺子,生意肯定不会差。可惜钱老板知道林九不知道的事情,这京城可不比津门,那两家已经形成垄断的成衣铺子背后可是有大人物撑腰,林九如果没有足够的实力和权力,想在京都立足可是难上加难。他怕得就是林九把这两万两银子投进去后一分钱都收不回来,只凭那津门的林家铺子还真不够抵钱庄的借款。更何况他还担心那两间成衣铺子的人迁怒到钱庄的头上来,可惜这些担忧都没有对林九说。 他既担心那两间成衣铺子背后的人会找他麻烦,又怕林九身后也有高人,一时间左右为难,想要两边都不得罪,可得想个完全的办法。 林九见钱掌柜迟迟不松口,眼睛却不住的看向他腰间的玉佩,只道他看上了这块玉佩,解下来放在桌子上推到钱掌柜的跟前:“钱掌柜见多识广,帮我看看这块玉佩值多少银子?” 那是块上好的和田玉,半透明的浅绿色,钱掌柜刚才隔着一段距离没看清楚纹饰,现仔细一看,觉得这纹饰有些奇怪:这是匹带着翅膀的飞马,和传统的各类图案都不一样,饶是他见多识广,也没有见过这种图案。他抬头细细的打量着林九,越看越觉得琢磨不透这位少年,小心的说道:“林老板太过奖了,钱某一时之间看不出这玉佩的来历。” 林九笑道:“既然看不出来就留在钱老板这里,林某改日再来取就是了。” 今日定然谈不出结果,林九留下玉佩回到客栈,小二迎了上来,细心的问他中午想吃点什么,林九问他店里有什么,小二说了一遍,林九却都不满意,回房后看着虽然豪华可是地方有限的客房,心知不可久住客栈,想要在京都租一套房子。 下午,他睡醒后便去找中介看房子,地方不要太大,但是离东西大街不能远,要装修精致些的,最好家具齐全,但是家具不能太旧。总之就是要地段好、房子新。 中介听了他的要求,翻了翻手头的房子,笑着对林九说:“林老板这要求看似不高,实则不好找。东西大街的生意人很多,这附近的房子抢手的很,况且生意人不太讲究,没有林老板要的这么精致的房子。只有一套稍微远一些,离东西大街隔了两条街,不过从小路穿过来也要不了多长时间。” “房子怎么样?” “房子自然符合林老板的要求,是礼部侍郎宋大人以前住过的房子,他当初在京都做官时只一人和两个仆人,房子不太大,后来家眷上京,那房子就不够住了,他又另买了一套,这套房子就空了下来。宋大人探花郎出身,最是斯文雅致的一个人,那房子精致的很呢。”中介夸耀道,“不是我夸口,这房子林老板看了定会喜欢。” 林九问道:“那为什么这一套房子会空下来?” 中介语塞,尴尬的笑了笑,说:“林老板也是生意人,我也不能欺瞒你。那房子虽然好,可是它的隔壁是肃亲王。” “那位连续死了四位王妃的肃亲王?”林九顿时来了兴趣,“宋大人该不会是害怕才搬走的吧。” 中介笑着说:“宋大人的家眷确确实实的进京了。” 这想必是个幌子,宋大人总不能说害怕肃亲王府的晦气飘到他家院子里才要搬走吧,那可是会得罪肃亲王的。难怪这么好的房子没人敢买没人敢租,房子再好都只是住的地方,哪里比得上小命重要。还好林九不信鬼神这一套:“那我们先去看一看,合适的话我就租下来。” 这套压了很久的房子终于有人敢去看了,中介脸上乐开了花,平常人一听说是在肃亲王府隔壁,顿时打消念头,听都不愿意多听一句,这林老板可真够奇怪的。 就在林九和中介一起看房子的时候,皇宫里林梢跪在地上,冷汗直流。 “朕送给他的东西也敢随便的抵押出去,他好大的胆子!”宋清黎的案上放着那块飞马玉佩,恨不得砸了那块玉佩。他是谁?出生便是皇孙,长大后是太子,现在更是九五至尊的皇帝,平时随便赏点东西给人,哪个不是感激涕零,恨不得当成祖宗一样的供着。今天,居然有人把他的赏赐抵押了出去!他怎么可能不生气,这是挑战他的权威,林九仗着什么!真以为皇家的脸面是随便他踩着玩的吗? 他当时就要派人捉拿林九,砍了他的头,以解心头的气愤。 林梢也是后怕,还好那人拿回来玉佩的时候他在皇宫里,要不然皇上盛怒之下,林九的脑袋就保不住了。他不敢替林九辩解,只能不停的磕头,一下接着一下,额头上献血直流,染红了大殿。 宋清黎发了一通火,瞧见林梢的惨状,冷哼一声,说:“行了,起来吧,别替你那没规矩的兄弟伤了自己。你看看他,可有一点悔改之心?” 林梢头抵着地:“臣不敢,只是林休失忆了,想必不知道这是皇上赏赐的东西,一时缺钱,只想换点银子救急,臣想过不了几天,他定会把玉佩赎回去。” “指望他赎回去!?”宋清黎冷声道,“就算缺钱,就算不知道是朕赏赐的东西,难道就可以随便的抵押出去?朕给他的东西,他就能随便的处置了吗?” 林梢连声道:“是,是,皇上说得是。林休定是走投无路才出此下策,臣回去后定会好好教训他,让他亲自给皇上赔罪。” 宋清黎望着下面从小一起长大的林梢,心知今日有林梢在,定然不会让他拿林九怎么着,他也犯不着为了一个林九让林梢为难,只是这林九太可恨,太可恨! “你起来吧,”宋清黎表面上已经看不出来什么,“也不要去找他,这玉佩朕先留着,也让钱庄放银子给他。朕倒要看看,他有多大的本事,能在一年内还上钱庄的银子。你林家上下不许帮他,若是被我知道你们私下里帮他,朕定然饶不了他!” 林九的小命总算保住了,林梢也放下心来,慢慢的站了起来,仍旧不敢抬头,低声的回道:“臣遵旨。” 林梢拿出帕子按在额头上走出大殿,迎面正巧碰上宋云霄,赶紧行礼。宋云霄平日里冷冰冰的,只一点头就过去了,今日却是看到林梢额头上的血,开口问道:“林大人这是怎么了?” 正文 第17章 第十七章 又是一位林九得罪过得人。 皇上那边尚且可以用林九不认识皇上,不知道玉佩是皇上送的,失忆后不愿意依仗家里,走投无路之下才拿玉佩抵押点银子做生意,总有赎回来的那一天。肃亲王这边可没那么好糊弄,林九知道要嫁给王爷后就逃婚了,要是深究起来,整个林家都脱不了干系。虽然肃亲王已经说过不追究这件事情,林梢可不敢大意,小心翼翼的陪着笑:“一点小事惹怒了皇上。” 宋云霄点了点头,没有继续追问,抬腿往源清殿走去。今日早朝接到边境发来的战报,北方匈奴屡次扰乱边界,边境的守备派出探子探得匈奴有大举出兵的打算,宋云霄当即请旨出征,却被皇上驳了回来,只说宋云霄今冬才从南边打仗回来,应该多多休息,让兵部推举出合适的武将领兵出征。兵部举荐忠武将军孙彪领兵,皇上当场就同意了,让户部和兵部尽快准备五万兵马和粮草,十五日后出发迎战匈奴。 宋云霄当即表示孙彪不适合领兵出站,并详细的列举出孙彪不合适的原因,他多年带兵打仗,对南方的越族、西方的羌族和北方的匈奴都有研究,对朝中的武将更是了若指掌。这孙彪是当今皇太后的堂弟,皇上的堂舅,仗着是皇亲国戚,外出剿过几次匪,一路升到正四品忠武将军。 皇太后的娘家姓孙,一个哥哥体弱多病,封了一个侯爷养着病,只领俸禄不领官职;一个弟弟却是京都内出了名的老纨绔子弟,最爱烟火之地,男女不忌,自封为京都第一公子;一个姐姐嫁与京都世族林家长子林仕扬,林仕扬现已是户部尚书,嫡子林梢更是年少有为,才二十出头已是礼部侍郎,前途不可限量。皇太后的娘家兄弟指望不上,稍微远一些的堂兄弟中有愿意上进的,皇上也是颇多提拔。 宋云霄对这种事情向来不在意,他不管皇帝提拔了谁、重用了谁,只一件事情他容忍不了,那便是用这种草包的将领领兵打仗,草包战死在战场怪不得别人,但那些士兵不敢去做政治斗争的牺牲品。宋清黎平日怎么排挤他都没有关系,只这一点他必须为那些将要上战场的士兵站出来。 叔侄俩争执了几句,最后宋清黎勃然大怒,甩下一句“朕已经决定了”就退朝了。 宋云霄估摸着皇上已经用过午膳,于是来到源清殿,想再劝一劝宋清黎,却没想到遇到了林梢。林梢从小和宋清黎一起长大,又是姨表兄弟,林家在京都根深蒂固,宋清黎对林梢一向偏爱有加,今日怎么会因为一点小事就让林梢磕破了头? 看来宋清黎这会情绪并不好。 源清殿外,太监王波陪着笑,压低声音说道:“皇上这会正在气头上,王爷要不改日再来?” 宋云霄说:“劳烦王公公通报一声,关系到五万士兵的命,本王想面见皇上。” 王波小声说:“老奴知道王爷一片忠心,只不过这个时候面圣,恐怕……” 宋云霄摆了摆手,示意王波不用继续说下去:“那本王在这等皇上。” 王波跺了跺脚,哎了一声,无可奈何的转身走了,过了大半个时辰,出来一个小太监,低着头说道:“皇上宣王爷进殿。” 宋云霄的父亲、宋清黎的爷爷在位的时候曾经下过一道旨,不管将来谁当皇帝,宋云霄都可以不用跪君上。所以,宋云霄刚一进殿,就有小太监搬来椅子放在一边,宋云霄却没有坐,对宋清黎行了个君臣礼:“今日大殿之上,臣叔一时心急,冲撞了皇上,还请皇上不要怪罪。” 宋清黎冷笑道:“皇叔何必说这话,谁不知道皇叔是为了大康朝好,反倒是朕任人唯亲,让一个草包领兵打仗。反正皇叔都是对的,朕都是错的。” 宋云霄压着心中的怒气,辩解道:“臣叔并无此意。” 此时,大殿内只有他们叔侄俩,王波离开时把大殿门关上,整间源清殿阴森森的,白色的烛光照着宋清黎的脸阴恻恻的,不复平日满面春风的笑模样。别人或许不知道,但宋云霄早就习惯了他这副模样,只在心里叹了口气,他和宋清黎同岁,却差这一个辈分,两人的身份都很尊贵。当年,他是皇后生的嫡子,他出生后,老皇帝有过改立太子的念头,只不过当时的太子也就是宋清黎的父亲已经当了十年的太子,在朝中口碑极好,冒然的废了太子改立一个刚出生的奶娃,风险实在太大。不久,宋清黎出生了,他是当朝太子的嫡长子,未来的皇位继承者。 宋云霄从小是个聪明伶俐的孩子,笑起来两个酒窝特别的好看,老皇帝对这位老来子非常的宠爱,多次在公开场合敲打太子即位后不可亏待宋云霄,临死时更是把天下的兵马大权交给宋云霄。老皇帝死后没多久,皇后也去世了,一年间,宋云霄从一个天下最受宠爱的皇子变成新皇帝的眼中钉肉中刺。 宋清黎的父皇名叫宋云巅,在位后明面上非常疼爱这位皇弟,私下里却不断的削弱他的兵权,没有一日相信过这位弟弟。整日的提心吊胆中,宋云巅只做了五年的皇帝就驾崩了,宋清黎正式继位。他和他的父皇一样,对宋云霄充满了戒备,一点点一点点的蚕食宋云霄的势力,消弱他的兵权。他一方面想让宋云霄出去打仗,这样能够借敌人的手消弱宋云霄的兵力,宋云霄的兵打一次仗少一些人,新招的兵都由宋清黎的亲信管着,宋云霄手中的兵只剩下老皇帝去世时的五分之一了,不足十万;另一方面他又害怕宋云霄出去打仗,宋云霄从小受老皇帝亲自教导,领兵打仗很有手段,战无不胜攻无不克,被誉为兵神,每一次胜仗都是军功,虽然宋云霄的地位早已经没有上升的空间,宋清黎却恨他恨得牙痒痒。宋云霄的每一份军功都是对他皇位的威胁,他的父亲就是在这种威胁中英年早逝,他不想重蹈覆辙。 他为什么不死在战场上!为什么不死呢! 外人看来,这对叔侄关系好得很,宋云霄的四位王妃都是宋清黎亲自指婚,他对宋云霄从来都是尊敬有加,反倒是宋云霄一直冷漠的很,好像对宋清黎很有成见。毕竟才不过二十年,京都的老人都知道当年宋云霄差点就当上太子,如果宋云霄当了太子,哪里还有宋清黎什么事情?也难怪他会对宋清黎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还好咱们这位皇帝圣明,一方面恩宠着肃亲王,一方面消弱了他的兵权,让他没有造反的可能。太平日子过久了,谁也不想让天下乱起来。 宋云霄还记得第一次见到宋清黎真实嘴脸的情景,说起来还是因为林九。宋清黎连续给他指婚,每次新娘过门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有暴毙身亡、有自杀、有被陪嫁的丫头杀掉,追究下来最终追到宋清黎的头上。宋云霄无法对四条人命无动于衷,问宋清黎到底想做什么。 当时,宋清黎阴恻恻的笑道:“皇叔又不喜欢她们,杀掉最干净,朕再替皇叔指一份好亲事。” 宋云霄连这几位王妃的面容都没记清楚,何谈喜欢不喜欢,他只知道,每一位嫁进王府的新娘都很害怕他,那惊恐的眼神实在让他没有办法去亲近那些女子,于是这便成了宋清黎的借口。 “这几位女子都是朝中一品大员的千金,德才兼备,这样的女子皇叔都不喜欢,朕这不知道皇叔喜欢什么样子的女子。还是说皇叔其实有其它的癖好?” 那样阴沉沉的语气和疯狂嗜血的眼神,十足一个疯子!宋云霄当时就跟他表明态度:“臣叔只爱舞刀弄枪,对情爱一事并无兴趣,宁愿陪着刀枪过一辈子,就不要祸害别人家的姑娘了。” 宋清黎哈哈大笑起来:“兵部、吏部、刑部、工部尚书家的女子都嫁给过皇叔,还剩下户部和礼部,只不过这两部尚书家中并无未嫁的女子,这可如何是好?” 宋云霄的心直往下沉,明白了宋清黎的意图:这是要给他在朝中树敌,谁家的女儿不是女儿,好端端的女儿嫁进王府不到一个月就死了,由不得不怀疑是宋云霄动得手脚,又听说肃亲王要谋反,难保不是威胁这些女子,女子为了不牵连到家中,只得结束生命。他再次表态:“臣叔一辈子不成婚不生子,皇上大可不必为这等小事费心。” 宋清黎笑得疯狂:“那可不行,九泉之下,万一皇爷爷怪罪下来,朕可担待不起。听闻林尚书家中有一个小儿子,娇宠得比女儿家更甚,不如这次给皇叔换一个花样?” 正文 第18章 第十八章 今天的宋清黎和指婚那天一样的疯狂,他似乎已经不打算掩饰对宋云霄的敌意,拿下平日里伪装的面具,是这样一张让人心寒的嘴脸。 他哪里错了? 宋云霄曾经反省过,他到底做错了什么?父皇去世时把兵权交给他,他从来没有想过要造反,只想领兵打仗,守卫大康朝的大好河山。他不是没有察觉到宋清黎父子对他的忌惮和一步步的蚕食,手下忠心的将领也曾经劝他不要继续退让下去,可他到底一步步的往后退,退到现在无路可退。 不,他还有最后一个退路:交出手下那十万兵马,做一个闲散王爷。 如果这样可以让宋清黎安心,可以让大康朝太平,倒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 只是,他从今往后不能领兵打仗,不能继续守卫大康朝了。看看宋清黎提拔上来的那些将领,哪 一个可堪大用?不,他还不能退,不打光手下最后一个兵他就不能退,只要他还活着,就一定要为大康朝流干最后一滴血。事到如今,宋云霄只能做最后的努力:“孙彪不堪大用,请皇上三思。” “朕已经四思五思过了,皇叔不用再劝。俗话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皇叔还是多花点心思在朕那未过门的皇婶身上吧。”宋清黎阴阳怪气的说,“朕的皇婶一点都不安分呢。” 宋云霄无奈的说:“林休并不愿意嫁与本王,不惜逃婚,臣叔不愿强人所难,还请皇上收回圣旨。” 宋清黎笑道:“圣旨已经下了,怎么能轻易收回来?除非朕死或者林休死,皇叔想让谁死?” 宋云霄说:“臣叔不敢。” 王波小心翼翼得收拾地上的瓷器碎片,不敢发出一点声音,每次肃亲王和皇上单独谈话后,皇上都会非常生气,把能摔能砸的东西全部摔碎,这一次也不例外。王波不敢让其他小太监收拾,只能拼着老命缩小存在感,就怕皇上会迁怒到他的身上。 宋清黎望着青灰色的大门,低声的问王波:“你说,肃亲王会不会造反?” 王波吓得头都不敢抬,两条腿一直在发抖,小心谨慎的说:“皇上和肃亲王叔侄情深,肃亲王怎么会造反呢?” 宋清黎冷哼道:“你不敢说实话?哼!朕料他不敢造反,现如今天下的兵权大部分被朕收到手中,他也就只剩那十万的兵,缺衣少粮,兵饷也已经近半年没发。这次户部林仕扬最疼爱的小儿子因为他离家出走,林仕扬心里窝着一肚子的气,定然不会拿银子出来。朕倒要看他肃亲王府能支持多久!” 王波听了这话冷汗直流,只得小心的说道:“皇上圣明。” “父皇就是太顾念手足才一直容忍他,哼,当年就该直接杀了他!” 王波闭上眼睛,再不敢多说一句话。 林九对这处院子相当满意,这礼部宋大人把不大的一处院子弄得错落有致,一间主卧室、一间书房均朝阳,比一般房子的窗户要大上很多,暖暖的阳光洒进整间屋子。一处椭圆形十平方左右的小湖,上面种着白的、粉的睡莲,湖中一个戴着斗笠的老翁垂钓石刻像,青绿色的竹竿垂到湖里,为整座院子增添不少趣味。 林九转过一圈后痛快的定下这处院子,和中介准备回去签和合同,走到门口时听到不远处有马蹄声,转头一看,一个高大挺拔的背影刚从马上下来,往院子里走去。那背影看着有些熟悉,林九一时想不起来是谁,正疑惑间,听到中介小声的说:“这就是肃亲王。” “哦,原来是肃亲王。”林九并不知道肃亲王是谁,只是想到以后要和这个人做邻居,不免多问几句,“肃亲王府可有什么忌讳?我一个小本生意人,可不要不懂肃亲王府的规矩,冲撞了王爷。” 中介赶紧说道:“肃亲王府规矩极严,从不允许府内家丁仗势欺人,林老板大可放心。租这房子还有一个好处,肃亲王是领兵打仗的,普通小毛贼不敢来这一片,林老板大可放心。” 林九笑着说:“那我就放心了。” 林九行李不多,当天下午结清房钱就搬了过来,他是个手懒脚懒的人,以前在津门有林掌柜一家照应,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现如今独自一人住在这小院子里,生活上有些不能自理。他有心找个小厮,可是一时间找不到合适的,只能先将就着对付。三天之后,屋内已经不复当初的干净整洁,东西杂乱无章,勉强留了一条进出的小路。 钱掌柜着人请林九去钱庄,林九收拾的人模人样,一副潇洒公子哥的派头,他心知钱掌柜一定是决定借钱给他,这才打发人请他过来。虽然这几天心里着急的很,却也强压着,表面装作胸有成竹的模样,真把钱掌柜给唬住了。钱掌柜纳闷得很,当时林九把玉佩留给他慢慢的鉴别,他只道这块玉佩值点银子,一时间看不出来底细,好奇之下拿给当铺的老朋友瞧瞧。当铺的老朋友一见那玉佩就慌了神,让他千万不可以声张,把玉佩留了下来,让他回去等消息。等啊等,等到了一个让他为难的消息:银子照样借给林九,玉佩被人给留下了。 他曾问过老朋友那玉佩有什么来历,老朋友只让他少打听,看他忌讳的样子,估计和贵人们有关系。可惜他对这一块没什么研究,始终猜不出来到底是谁家的东西。 只一点,他得把银子借给林九,还得按时按利息的把银子收回来。他把提前写好的借契递到林九跟前,说道:“按照咱们钱庄的规矩,月息百分之十,年息百分之一百二十,林老板签字后当场就能拿到两万两银票。只一点,利息要按月的还,一年后必须归还本金,如果还不上来,林老板的铺子要按价抵押,不够的地方还要林老板另想办法。到时候真要是还不上银子,钱庄可以替林老板想想办法。” 这所谓的想想办法,无非是有田地的拿地抵债,有妻儿的拿妻儿抵债,像林九这般无儿无女的,只能拿自己抵债。 林九现在只缺本钱,有了本钱,他定能让钱生钱。 林九拿着银票,当即盘下那家有意向的铺子,掌柜家的两个小伙计愿意继续留下来,林九正好缺人手,也不嫌弃,当即付了一个月的工钱,让着两人听他的使唤。左右的两家铺子生意还算可以,林九上门谈转让时,那掌柜的脸拉的很长,恨不得拿扫把把林九赶出去,林九脸皮厚,笑嘻嘻的跟掌柜磨,死磨硬泡之下,愣是被他盘下了一间店。不过代价同样很大,他几乎以市价的二倍盘下那间铺子,而且还承诺让那家店铺的张掌柜继续留下来,两间铺子合并后,全部由张掌柜掌管,工钱则按照张掌柜看出来的价码——几乎是张掌柜店里原先一年的净利润。 也就是说张掌柜白落了几千两银子,还可以掌管比原先大两倍的店铺,还能拿到原先店铺的净利润,真是一点不亏的买卖! 盘下这两间店铺已经用掉林九一半的银子,他有些肉疼,可是开弓没有回头箭,他只能继续走下去。和在津门时一样,他把这两家铺子全部关了,找来工匠把两家铺子打通合并成一家,里面按照他的要求来装修,后院改成仓库和店员们的宿舍,二楼隔成一间间的会客厅,会客厅里摆着木头做的假人。林九叫那些木头假人为“模特”,工匠和店小二们听了都哈哈大笑,不明白他这个词是从哪里来的。 林九派人去津门把林掌柜、林叶子和胡娘都叫到京都,让他们为京都的开业做准备。一方面,让林掌柜把津门卖得好的几款衣服多赶几套出来;一方面让林叶子从苏杭买回来的胭脂水粉和精巧的头饰运到京都,同时再派人去买一批回来;另一方面让胡娘等几位手艺精巧的娘子回去准备一番,她们要到京都来支援一段时间。 林九给织娘们的工钱高,这几位织娘现在已经成了家里经济的主要来源,林九要她们来京都还有额外的补助,织娘们回家商量后都愿意到京都来。 津门方面安排好了,林九开始着手在京都招聘织娘和小子。京都的织娘比津门还要多,手艺精巧的却都投在大户人家,林九张贴了招人公告,让胡娘一个个的面试,只要有潜力的织娘都留下来,咱们铺子可以把手生的织娘培训成熟练的织娘,而且免费培训不收学徒费,每个月还有一两银子的补贴。附近穷户的娘子姑娘听到这个消息都来报名,报名的人都快要挤破了门槛,最后选了三十人由胡娘统一培训。 小子则好找得多,京都最不缺嘴巴甜心眼灵活的小子,林叶子现如今也成了挑人的,他只挑那些本份的小子,油嘴滑舌的一概不要! 正文 第19章 第十九章 古代不比现代,没有报纸、杂志、网络和电视,想打广告都没有渠道。林九故技重施,只不过这才不像在津门时那样循序渐进,直接给了赵先生一笔银子,让他写了几本小话本,加急印出来,往京都的大大小小书店都放上几本。他这小话本免费送给书店,书店卖多少银子一概不论,而且不限量的供应。当然,小话本里面把林家铺子写得天上有地上难得一见,怎么夸张怎么写,什么仙女给林家铺子做衣服、王母看上林家铺子最新款的衣裳,全是套路。 除了小话本的软广告之外,林九还让赵先生联系京都的同行,每人给了十两银子,有事没事的时候提几句林家铺子。 林九原本想再次邀请秦老板的乐坊在开张当日表演,可惜秦老板生病了,他手下的乐师不愿意在师傅生病的时候离开,林九不愿意强人所难,只能另想办法。京都比津门繁华,有不少有名气的戏班子,林九连续看了几天的戏,挑中了从徽州过来的徽家班,他主要看中徽家班里女子比别的戏班多一些。虽说唱戏的可以男扮女妆,可他这是服装店开业,为了稳妥起见,还是女子多一些比较方便。 和徽家班的老板谈妥之后已是晚上,他到店里转了一圈,工匠忙活了一天已经回去休息,织娘们还在忙碌着,特别是新招来的小姑娘们,勤奋的练习着,都想等店铺开业后就能接到活。回到住处,林九洗漱一番躺在床上合计还有什么遗漏的地方,仔细的想了一番后,再三确认该准备的已经安排下去,只等开业了。 京都的市场潜力也比津门大得多,来往的商人也比京都要多,信息的传播范围更广、更快!他只要能在京都立足,打出林九铺子的名号,下一步就可以到全国各地开分店了。 林九越想越兴奋,穿越后身无分文,不过短短的半年,他马上要开第二家店了。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稳步的发展,只要大康朝没有大的动乱,他的生意会越做越大,到时候他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咦,不对,有钱后怎么能只想到吃呢,这么没出息!林九的肚子不争气的咕噜咕噜响了起来,他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今天晚上只顾着跟徽家班的掌柜谈生意,连晚饭都没顾得上吃。他这会肚子饿得难受,什么富甲天下、打造商业帝国的梦统统甩到了脑后,现如今最现实的问题就是怎么样填饱肚子。 自从搬来之后,林九从来没有开过火,现今是夏天,他都是直接用冷水冲澡,家里连口热水都没有。 现在去外面不知道还没有夜宵,林九躺在床上又不愿意外出,不禁想起美团外卖了。 唉、唉、唉……,现如今想这些有个鸟用? 林九披着衣服坐了起来,宋大人是个风雅的人物,院子里花花草草不少,小湖里还有睡莲和几条肥美的金鱼,如果家里能开火,抓条金鱼煮着吃也不是不行。 林九走到小湖边,蹲下来望着湖面发呆,家里没有鱼饵,可怎么捉金鱼?到哪里找根树枝叉条鱼上来呢? 林九东瞧瞧西望望,忽然看到院墙上有枝梨树枝,上面好像还挂着几颗青梨。 应该非常美味吧!林九站起来,控制不住脚步的走到院墙边,抬头望着青梨,咽了咽口水。他跳起来想抓住梨树枝,可惜那梨树枝太高,他够不着。眼看着青梨就在眼前,林九立刻来了精神,跑到屋子里搬出两张凳子又跑回院墙边,把凳子叠起来后,林九踩着凳子,双手攀在院墙上,使出吃奶的力气,竟然让他爬到了院墙上面。他跨坐在院墙上,伸手摘到一颗拳头大小的青梨,洗都没洗,咔嚓一口,带着青涩味道的梨汁流入口中,顺着喉咙往下滑,流入空了许久的胃中。 林九刚想咬第二口时,脖子忽然感受到一片冰冷,那熟悉的杀气,那熟悉的刀锋。 死也不能做个饿死鬼,林九又咬了一口青梨,恶狠狠的说:“老兄,你怎么老是盯着我?” “你到王府来干什么?”黑衣人冷冰冰的说,“你到底有什么目的?” “我说就想偷个梨,你信吗?”林九苦笑着说,“说起来,我们真是有缘啊,黑衣兄。” 黑衣人不理会他的油腔滑调:“你休要找借口,你几次三番的跟着我们王爷,到底想怎么样?” “你们王爷?”林九不解的问,“如果我没记错,隔壁是肃亲王府,就算我偷了青梨,也该是肃亲王府的人发落了,你凭什么质问我?” 黑衣人见林九装疯卖傻,皱着眉说:“别装了,难道你不知道我们王爷就是肃亲王?” “你们王爷?肃亲王!”才吃了两口青梨的林九猛的醒悟过来!这是他第三次遇见黑衣人,一次是在津门南郊的破庙里,黑衣人是和宋云霄一起的,而且能看得出来宋云霄是那帮人的首领;第二次是在福临客栈,他不过一时调皮,拿一颗煮熟的红豆丢向宋云霄,这黑衣人立刻把刀架在他的脖子上;现在是第三次,他不过饿得难受,想偷隔壁肃亲王府的一颗青梨,黑衣人的刀再一次驾到他得脖子上。 黑衣人为什么会出现在肃亲王府? 黑衣人为什么以为他这是有目的的想要接近宋云霄? 难道那位连续死了四位王府的倒霉亲王就是冰块宋云霄? 太恐怖了吧! 大夏天的,林九硬生生吓出了一身冷汗,宋云霄虽然看起来冷漠了些,可人还是不错得,怎么那么命苦,连续死了四房王妃?还是说宋云霄以前不是这副模样,死了王妃后才变成冰山的? 也是,京都人私下里都说肃亲王命中带煞,克死亲爹亲娘亲老婆,谁跟他走得近谁倒霉! “你在那里干什么?”一个清冷的声音响起,把林九的思绪拉回到现实中,不用回头看他都知道这是谁在说话——那位死了四位老婆的肃亲王宋云霄。 黑衣人立刻跪下:“王爷,小人巡夜时发现林老板想翻墙过来,随便问了他几句。” 随便问几句?喂,黑衣兄,你睁眼说瞎话啊,刀都架在脖子上了,无凭无证的就说他有目的的接见宋云霄,这血口喷人的本事可不小啊!林九在心里暗暗的想,终究没敢说出来——大康朝的肃亲王,手里可是握着兵马大权,这位黑衣人看来是他的亲信,不能得罪啊! 林九嘿嘿笑了连声,刀已经从脖子上拿走了,他可以摆出一个潇洒的造型:“王爷,长夜漫漫,林九无心睡眠,特意爬到院墙上赏风赏月,不想碰到了同样有雅兴的黑衣兄,随意的聊了几句,聊得非常投机。” 如果把那啃了几口的青梨扔了,林九这话说不定还真有人信。黑衣人拎着林九从院墙上飞了下来,直接飞到宋云霄的跟前,把林九往一旁推了一把,恭敬的对宋云霄说:“他说他是来偷梨的。” 跟着宋云霄的几个人忍不住笑出声来,还好今晚的夜色很美,林九的脸皮够厚,丝毫不以为意,笑容明亮得堪比夜空中的那轮明月:“肃亲王府的风水极好,种出来的梨也格外的甜美。” “送林公子回去。”宋云霄仍然一副冷漠的样子,柔和的月光都没能融化他,月光撒到他的身上,只剩下一片清冷。夏日的纺织娘不知疲倦的叫着,凉爽的清风拂面吹来,这样的美景这样的夜,他竟然还是一副冷冰冰的样子,好像这绝美的景色与他无关。 不知可有什么能入得了他的心里。 宋云霄转身就要走,林九开口叫住他,上前一步,离他不过一个手臂的距离,语气中带着哀求:“我饿了,没吃晚饭,家里什么吃得都没有。” 他没有继续提要求,一双水亮的眼睛带着期望的看向宋云霄。 宋云霄终究没有停下脚步,只吩咐一句:“吩咐厨房送点东西给林公子带回去。” 肃亲王府的厨子手艺肯定是好的,据说当年是御厨,给先先皇做御膳的,先先皇和先先皇后驾崩后就到了肃亲王府伺候宋云霄。林九吃着那入口即化的糕点,理智渐渐的回到大脑中。他刚才是疯了吗?居然敢去招惹肃亲王! 想在大康朝平安的活下去,有一件事一定不能做:不要牵扯进权力中。 古往今来都是这个道理,权力是把双刃剑,特别是对商人来说,权力可以带来巨大的财富,同样也可以一朝之间让商业帝国倾覆。这样的教训实在太多了,和权力沾上边,每一步都将如履薄冰,就像在刀尖上行走一样,充满了刺激和风险。 特别是肃亲王! 这位身世尊贵的王爷! 正文 第20章 第二十章 这天晚上的事情刺激到林九,他原本想重新找一处房子,转念一想又作罢,只要他今后不去招惹肃亲王,以肃亲王高傲的性格,应该不会和他扯上关系。只一件事情林九认为不能继续拖下去了,这具身体太弱了,草灯美人似得,要想干出一番大事业没有健康的身体可不行。 于是,林九为自己制定了锻炼的计划。穿越前,林九从小就有锻炼,工作再忙每周都会去两次健身房,他已经习惯了腹部有肌肉腿部有力量的身体。 这种弱鸡的身体,得循序渐进的锻炼,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慢跑。 夏日的清晨,太阳还没有升起,天朦朦亮,林九慢慢的跑着,二百米后气喘吁吁,肺里一股甜腥味,像是要炸裂一般。他不敢逞强,缓缓的放慢脚步,捂着肺一步一步的往前走。走了一会,肺部肿胀的感觉缓解不少,他慢慢的重新开始跑起来。不过两公里,他跑了足足有三十分钟,回到家后,他坐在湖边的石凳上大口的喘着气。这具身体的素质比他想象的还要差,不是一朝一夕能够锻炼出来的。 等到开业的时候,他已经可以不间断的慢跑两公里,时间也缩短到十分钟,从下周开始,他要增加公里数。锻炼是一种能够让人上瘾的事情,刚开始那段让人痛苦的过程撑过去后,每一天都会有新的变化和进步。早晨锻炼之后,林九每天都充满了活力,他一日三餐按时吃,晚上早睡,第二天早起,十足一个上进爱生活的优质年轻人。 刚开始,街上出早摊的小贩看到林九跑步都像看什么稀奇事物,还有背后嘲笑他的。但是,他坚持一段时间之后,那些小贩看到他只会熟悉的和他打招呼,然后该干什么就干什么,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举止古怪的年轻人。 林家后来没有人再联系过他,林梢也没有再来找过他,好像他和林家一点关系都没有。但是林九从赵先生那里打听到一些关于林九小公子的事情,倒是和他的身份吻合,只是赵先生并不知道林家小公子离家出走的事情,看来这其中有蹊跷之处,林家恐怕并不想让旁人知道这件事情。 既然林家不来找他,那他也不必主动找上门,没有弄清楚真相之前,林九暂时打算先做个小商人。 开业的那天早晨,林九没有跑步,他早早的来到店铺门口,望着盖着红布的匾额和忙碌的徽家班,心里莫名的平静。他把能想到的事情已经全力做到完美,剩下的事情不过是等市场的检验。他把现代的理念融入到了大康朝的市场上,津门的成功给了他不少的底气,他想不管什么年代,人类对美和新鲜事物的追求总是不变的。 徽家班表演起来也比乐坊的乐师更能放得开,但其中少了一些乐师身上与世无争的气质,林九一眼就看出这其中的不同,不过观众似乎对徽家班的表演更加喜爱,更有徽家班原本的戏迷过来捧场。一时间,东西南北四条大街上的人都往林家铺子涌来,铺子门口围满了看热闹的人。 林叶子组织几个机灵的小子,把早已经准备好的小册子发下去,小册子上面还缝了一个小小的红包,红包里面是苏州最新款的一小块胭脂。这也是今天京都林家铺子开业有别于津门林家铺子之处,今日开业购买衣裳的人都会有全套胭脂水粉的试用品作为赠品。京都林家铺子不止卖衣裳,胭脂水粉、头饰、香帕、银袋子、簪子应有尽有,有景致秀美的苏式风格、有端庄大气的中部之风、有英朗豪迈的西部风情、有精巧奇异的异域色彩。 “吉时到!恭贺林家铺子开张!”徽家班老板清亮高亢的声音响彻东西两条大街,惊动了悦来客栈的两位客人,惊动了两条街外正在院子里练武的肃亲王。 宋清黎今日烦闷,叫上林梢陪他走一走,他这是微服出宫,没有清场,林九铺子开张围观的群众太多,把路给堵了。林梢怕他怪罪林九,只说悦来客栈新出了款菜,请宋清黎过去尝尝。林梢也没料到林九会这么张扬,新店开张弄得整条东西大街的人都知道,想替他遮掩都没有办法。他只能尽量没话找话,想吸引宋清黎的注意,让他别往林九身上想。 宋清黎听到徽家班班主的声音后,笑着对林梢说:“我和你这弟弟真是有缘,难得出来一次,又碰上他新店开业。你说,我这次送他什么好?” 林梢想到那块惹祸的玉佩,吓得噗通一声跪下来,战战兢兢的说:“林休年幼,不知分寸,皇……,宋公子请看在家父辛劳一生的份上,不要跟他计较。” 宋清黎掺着林梢的胳膊把他扶了起来,笑着说:“我说什么了,看把你吓的。上次在津门时,他答应送我们一人一套衣服,今天正好碰到,不如我们过去瞧瞧他店里出了什么新款式?” 林梢求救的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王波,王波弯下腰,笑着对宋清黎说:“那边人太多,主子什么身份,万一挤着碰着,他们有几条命陪?” 宋清黎皱着眉,不高兴的说:“我就想去看看热闹,怎么,你这老东西怕我被人挤出去?” 王波一下子变了脸色,宋清黎最是爱干净,不愿意与旁人有身体的接触,就连后宫的娘娘,也是能不碰就不碰,他只道说出人多,宋清黎就会打消念头,没料到宋清黎竟然来了劲头,非得去挤一挤。 宋清黎走得快,林梢和王波只得跟着,王波小声的对林梢说:“林公子可得拦着点,万一真挤着主子,那可不得了。” 林梢当然知道其中利害,小跑几步,终于赶在宋清黎出门之前追上他,赶紧低声的说:“这里离他铺子不远,不如我去叫他过来。” 宋清黎望着门外疯狂往林家铺子走的人群,到底停住了脚步,只冷哼一声:“也罢,你这么多,别挤着你,让老东西去吧。” 林九今天忙得飞起,一波接一波的客人涌进店里,每个人出去时手里都带着东西,有的是从店里买的,有的是林家铺子免费赠送的小礼品。预约订货的人已经从店里排到东西大街的交叉口,徽家班的小戏子们手捧着绿茶,为客人奉上问候。 所以,当一个不认识的白胖老头尖着嗓音招呼他过去的时候,林九其实是不乐意的。但是当他灵台一现,看到这白胖老头没有胡子的时候,一下子清醒过来,整了整衣裳,假装没有猜出来这人的身份,笑着迎了上去:“客官,今日小店新开张,多谢捧场!” 王波这是第一次见林九,以前只听说林尚书的小儿子长得天仙一样,比那位皇帝喜爱的嫡子长得还要好看,今日这一见,心里也是暗暗赞叹。他历经三朝,见多了后宫的嫔妃,可以说三朝后宫中的娘娘们没有一位比得上这位林小公子。可惜啊是个男人,要不然指给肃亲王也是一段佳话。 王波捏了捏他的衣角,小声的说:“跟我来,主子要见你。” 以林九有限的知识,能用得上太监的,都是皇宫里的人,哪一个都不是他一个小老板能得罪起得。林九相当识时务,二话不说,嘱咐张掌柜多多照应,跟在王波身后挤了出去,低声的问:“不知道老爷爷的主子是哪位?” 王波第一次被人叫老爷爷,捂着嘴笑道:“林公子真是嘴甜。” 林九第一次见到活的太监,不太能适应他的言谈举止,笑了笑,不再多话。 悦来客栈的二楼,林九见到林梢和宋清黎时,心直往下沉:这太监的主人定然不是林梢,那只能是宋清黎了。是啊,他真是越活越回去了,怎么就没有猜到呢?津门林家铺子开业时,宋清黎叫宋云霄小叔,宋云霄在宋清黎跟前并没有长辈的派头,反倒有些不自在,而宋云霄是肃亲王,那宋清黎定然是皇帝了。 林九飞快的想了想,这只是第二次见宋清黎,并没有什么得罪他的地方,想必他和上次一样,看在林梢的面子上,见他一见以示恩宠。想到这里,林九轻松不少,笑着对宋清黎和林梢行礼:“宋公子,林公子,我们真是有缘,又见面了。” 宋清黎却没让他坐下,只笑着上下打量他。几个月不见,林九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脸还是那么出色,让人望之脱俗,身量似乎长成了一些,修身衣裳下的身体线条毕现,已经和当初那个苍白柔弱的少年判若两人。他从怀里掏出那块飞马玉佩放在桌子上,饶有兴趣的望着林九。 正文 第21章 第二十一章 夏日的正午时分,大康朝最繁华的东西大街交叉口,街上人来人往,谈笑声、叫卖声、孩童欢快的笑声不断,人人脸上都是喜气洋洋。今日是林九穿越后开的第二家店,规模比津门的林家铺子要大、开业庆典要比津门的林家铺子热闹,就连顾客也比津门的林家铺子多。这么喜庆的日子里,林九原本是很兴奋、很高兴的,可是,看到这块玉佩后,他的冷汗直流,大夏天的硬生生吓出一身鸡皮疙瘩。 这正是那块被他送个钱掌柜赏玩的玉佩。 是他的错,他当时不该为了装扮门面就拿出这块玉佩。 是他的错,他当时不该为了讨好钱老板就把这块玉佩随意的“借”给钱老板赏玩。 是他的错,他当时不该拿到银子后把这块玉佩给抛到九霄云外了。 所以,皇帝今天是来找他算账的?万一一个不小心,惹恼了皇帝,是不是会砍他的脑袋。 林九感觉一阵阴风吹过来,他的脖子凉飕飕的,仿佛过不了多久脑袋就要和身体分家了,他心里越是紧张,表面上越是镇定,假装惊喜的扑向那块玉佩,双手捧着放在胸前,笑得坦坦荡荡: “宋公子,说起来真要好好的谢谢你!多亏了这块玉佩,钱老板才愿意借给我银子,我原本打算等忙完这一阵子就去找钱老板把玉佩要回来,没想到转了一圈又回到你的手中。既然宋公子已经把玉佩送给我,那就是我得了。这玉佩是我的吉祥物,我得好好的留着,一日三次的供着才行。” 好不要脸啊!明明是没钱花把玉佩抵押出去,现在又说得那么好听!林梢偷偷的瞧向宋清黎,生怕他再生气。宋清黎脸上的惊讶一闪而过,转瞬间笑着指了指林九:“既然送你的,当然没有要回来的道理。记得了,以后缺钱来找我,不要随意拿我送的东西给旁人。下次再敢犯,我砍了你的脑袋。” 林九暗暗的松了口气,看来这次是过关了,他赶紧把玉佩装起来,提起桌子的茶壶,倒了杯清茶,双手捧到宋清黎跟前:“今日林九新店开业,本该亲自请宋公子来捧场,只不过自从津门一别后,林九不知何处去寻宋公子。今日碰巧又遇到宋公子,林九真是三生有幸。” 宋清黎望着笑盈盈的林九,接过茶杯,一饮而尽:“今后想见我就去找林梢捎话,我有空就来找你。” 话说到这个份上,正常人都该告诉对方住在什么地方,可是宋清黎只让他去找林梢,可见坐实了他的身份。林九心中又惊又喜,惊得是宋清黎竟然是当今的皇上,可是传闻皇上和肃亲王素有嫌隙,可他对肃亲王的印象不错,如果真的让他站队,他会非常为难。喜得是穿越后才半年,就已经遇到这个朝代的最高统治者,看起来宋清黎对他的印象还不坏,有了皇帝这个靠山,很多事情做起来容易很多。 送走宋清黎和林梢,林九慢慢的走回铺子,街上喧闹似乎都与他无关。他这是什么命,遇到一个肃亲王还不算,竟然还遇到了皇帝,偏偏这两个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微妙。皇帝肯定不是吃饱了撑的专门挑他店铺开张的日子见他,还两次送他同一块玉佩,帝王心术,深不可测,但皇帝肯定不是简单的想交他这个朋友。 店铺外面排了一条长长的队,张掌柜忙着指挥织娘和小子们,见他过来,笑着说:“老板,你刚走没多久有人送了一筐青梨,我让抬到后院了。” 青梨!青梨!青梨! 林九很想甩自己一巴掌,饿死鬼投胎吗?非得去偷人家的青梨!肃亲王这又是什么意思呢!知道他的店铺今日开张,专门送一筐青梨过来?这季节梨子还没成熟呢! 肃亲王府,宋云霄正坐在梨树下品酒,听黑衣人汇报林九的情况:“林老板不在铺子里,听说被一个白白胖胖的老头叫走了,属下打听到林老板去了悦来客栈,本想亲自去跟他说一声,结果发现叫林老板过去的是王公公,林大公子和皇上都在,属下不便过去,远远的看了一会,看到……” 黑衣人悄悄的抬头看向宋云霄,见肃亲王的脸上毫无波澜,只拿酒杯的手停顿了一下,咬着牙小声的说:“看到林老板双手为皇上捧茶,挨得特别近。” “知道了,你先下去吧。”宋云霄仍然一副看不出喜怒的样子。 “是”,黑衣人又站了一会,下了很大的决心,鼓起勇气说道,“王爷不必把那位水性杨花的人放在心上,他刚开始既然逃婚,现在定然还是不愿意。属下猜测一定有人指使他勾引王爷,他这才几次三番的摆出爱慕之态,王爷且不可中了他人的美人计。” “美人计?”宋云霄重复道,“本王江山不爱,美人也不爱,如果有人真有这番心计,恐怕要白费心思了。” 黑衣人听了这句话,总算松了口气,他就不信林九几次勾引王爷都是临时起意,定然是算计很久了。他从小跟在王爷身边,知道他家王爷最是面冷心热之人,对前面的几位短命王妃都是很好的,只不过那几位王妃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嫁进王府就像嫁进地狱一样。王爷又是个不爱勉强的人,到现在竟然连一个知心人都没有。他并不在乎未来的王妃是男人还是女人,只一点不能含糊,那就是王妃必须真心实意的对待王爷。像林九那样见一个撩一个的人,配不上他家王爷,长得再好看都没用。 他原来还害怕王爷会被林九的小手段感动,现听了王爷的话,总算放下心来,只是白白浪费了一筐青梨。 黑衣人抬头望着挂满青梨的树,心道林九下次再敢翻墙过来,他绝对不会手下留情,一刀把他杀了! 哼! 京都林家铺子的生意比林九预计得还要火爆,订单已经排到七夕了,秋季新款衣裳的画册也已经印好了。林九让每个织娘和小子上门给客户量尺寸时都带上一份,免费送给客户看着玩。 他家店铺的生意火爆,自然有人的店铺受到影响。京都和津门的情况不一样,津门以前成衣这一块没什么规模,几家小店各做各的,林家铺子的火爆对他们影响不大。京都则完全不一样,吴、赵两家和几家小铺子三足鼎立,现如今林九横空出世,打破了这个平衡。先是几家小铺子的生意受到的影响最大,足足半个月没什么进项,每日只能望着林家铺子络绎不绝的客人眼红。林九私下里跟赵掌柜交代过,这几家店的老板如果愿意把铺子转给他,林九一定以市场价两倍的价格接手过来,接手后还会雇佣这些掌柜和小二们。那几位老板眼看着赵掌柜清落了几千两银子,每年还有那么多的工钱,心思慢慢的活络起来,有事没事的时候到林九跟前转一圈,再不复当初恨不得把林九给赶出去的模样。 吴、赵两家有固定的客户,生意虽然受到的冲击比较大,勉强还能撑得住,见到林九时也是笑眯眯的,林老板林老板的叫着,热乎的很。赵掌柜私下里跟林九提过,表面上京都成衣界吴、赵两家竞争激烈,实际上这两家的背后老板可能是同一个人,只不过赵掌柜没有真凭实据,仅仅是推测。 万一真是赵掌柜说得那样,吴、赵两家背后的人肯定不会眼看着林九做大。 不管是真还是假,林九都不敢掉以轻心,他花大价钱请了天下镖局的镖师到店里坐镇,白天黑夜都有两位镖师守在铺子里。除此之外,林九还让赵掌柜多加留下,织娘和小子们有什么异动一定要第一时间告诉他,店里进的布和胭脂水粉之类的也要亲自过目才能行,千万不能给别人可乘之机。 不管什么年代,竞争对手既可以是朋友又可以是敌人,想要让对方死心,唯有做大做强! 这段时间忙得天昏地暗,晚上,林九望着窗外的月亮和星星,吹着凉风,没有白天生意上的繁琐,一旦空闲下来,他竟然不知道该干什么好!这么好的夜晚,闷在家里实在无趣的很,还有半个时辰宵禁,林九关山门,出去散心。 洗去白日的繁华和喧闹,晚上的京都安安静静的,只有几点高院墙挂着的红灯笼。今晚是六月十五,月儿正圆,洁白的月光洒落在地上,倒映出一个一个的影子,那是谁家院子出墙的红杏。 等忙完这一阵,林九打算去找中介重新买一处住所,把现在这个院子给退了。 院子是好院子,只那邻居让人心烦意乱,一阵急促的马蹄声响起,打断林九的思绪,他往墙边靠了靠,正想让骑马的人先过去,那马儿却停在了他的身后。 林九回转身,借着月色,看清马上的人,正是那位让他心烦意乱的邻居。 正文 第22章 第二十二章 月下的肃亲王姿态清冷,高高的坐在马背上,林九抬头望着他,杂乱无章的烦恼一下子烟消云散,笑得比月色还要好看,没头没脑的说了一句话:“谢谢王爷的贺礼。” 黑衣人一见到林九头就疼,这林九定然是故意堵在王爷回家的路上,借机勾引王爷,瞧他那精心装扮过的模样,瞧他那谄媚的笑容,一定是故意在王爷跟前卖乖。他一定不能让林九的计谋得逞,只不过当着王爷的面,不给拔刀,不服气的低声呵斥:“见到肃亲王还不跪下!” 林九一怔,哭笑不得。他还真没想起来要下跪行礼,穿越后,平日里和他打交道的不是商人就是普通百姓,宋清黎虽然是皇帝,不过他没有表明身份,林九只装作不知道。可是宋云霄不一样,他已经明明确确的知道宋云霄就是肃亲王,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王爷,按照大康朝的规矩,他见到宋云霄必须跪下。否则,只一条不尊敬王爷的大帽子压下来,他的小命就保不住了。 “你先回去。”宋云霄吩咐黑衣人,从马上下来,把马也交给黑衣人。 黑衣人不满意的喊道:“王爷,他……” 宋云霄轻轻的摆了摆手,黑衣人把没有来得及说出口的话咽到肚子里,牵着马走了。 看样子这次不用下跪了,林九庆幸的想,要想避免下跪,下次见到宋云霄要躲着点走了。 林九指望着宋云霄能开口说点什么,难道他要呵呵干笑着说什么好巧,这都能碰上你吗? 可是,宋云霄就像没嘴的葫芦,不发一言,安安静静的走路。他是领兵打仗的人,身体挺拔似白杨,步伐沉稳如山峰,林九跟在他身边,引以为傲的这段时间的锻炼成果根本不够看,更何况他比宋云霄要矮上半头,身量也比对方要小两圈。 看来,宋云霄没有开口的打算,他是王爷,想说话自然说话,不想说当然也没人能勉强他,最起码林九不敢明面上埋怨他。 林九只得无声的笑了笑,说了一句废话:“王爷家的青梨真甜。” 宋云霄微不可见的扯了扯嘴角,不同于往日清冷的声音:“过了中秋节会更甜。” 林九暗中得意,这闷葫芦总算开口说话了,他笑了笑,说道:“是林九贪嘴了,没等梨子成熟就去摘,实在太浪费。” “不妨事,树上还有很多。” “那林九先谢过王爷,”林九转过半个身体,半真半假的给宋云霄行了个谢礼,“还要麻烦王爷跟属下交代一声,不要动不动的就拿刀架在林九的脖子上。林九就一颗脑袋,还不想那么快搬家。” “周密不会随便杀人。”宋云霄淡淡的说,“以后都不会了。” 有了宋云霄这句话,林九的快乐都要飘到天上去了,他一直挺怕宋云霄家那位神出鬼没的黑衣人,一言不合就拔刀,偏偏他毫无还手之力,只能任人宰割。万一那天黑衣人拔刀的时候,宋云霄不在跟前,林九到时候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小命就保不住了:“林九再次谢过王爷。” 宋云霄只轻轻的点了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两人相隔不远,有半个身位的距离,满月的月光均匀的洒在两人身上,一双人影倒映在地上,不留一丝空隙,像是紧紧的靠在一起。烦闷几日的顾虑仿佛在这夏日的微风中吹散开了,林九嘴角含着笑,享受这难得的愉悦时光。 然而,快乐总是短暂的,即使两个人走的再慢,这短短的一段路程十几分钟也走到了头。宋云霄在林九院子门口停下脚步,回过头看着他:“最近京都不太平,晚上不要出来,如有事情,可到王府找……”,说到这里,他停了停,过了片刻说道,“可到王府找周密。” 一夜好梦,第二天,林九起来神清气爽,跑完步吃过早饭到铺子时,两个镖师向他汇报昨晚店里招了贼,而且毛贼身手了得,两位镖师合力都没有捉住,让贼给跑了。林九先谢过两位镖师,响起昨晚宋云霄的话,嘱咐两位镖师最近辛苦些,一定要严加提防。 他不知道宋云霄说的京都不太平和他店里招贼有没有关系,又不能因为这点小事去找宋云霄,只能加派人手,让店里的人都打起精神,切不可疏忽大意。镖局的掌柜听说这件事,亲自带着铺盖住到林家铺子。林九给镖局的报酬丰厚,镖局开门做生意,最注重名声,林九既然把林家铺子托付给镖局,他们定然会全力以赴保林家铺子的平安。 几家小店铺眼看着翻身无望,趁着林九现出出手大方,还愿意要他们的铺子,干脆抱团过来找林九谈。林九本来就没打算让这几位老板吃亏,痛快的答应了几位老板的要求。他倒不是银子多得花不出去,只不过有他的考量。一是京都天子脚下,能在京都开门做生意的,哪家身后都有靠山,虽然他认识皇上和肃亲王,便宜老爹又是户部尚书,不过他现在和这几位都没什么交情,万一真出了事,人家不愿意出手帮忙,他也没办法,更何况能用银子解决的事情不要去求人,他目前并没有什么可以与别人交换的人情。二是他的目标不仅仅是成衣这一块,他始终没有忘记钱老爷的忠告,成衣利润丰厚,却不是民生必须,万一遇到饥荒战乱,他的生意定然会受到影响。他已经在着手调查其他的类别,等成衣这一块稳定下来,他打算开其他的店铺,好地段的商铺早已经被人占着,到时候难免要和现在一样出手收购,他现在出手大方,也是想给自己留一个好的口碑。第三点当然是他收下那些铺子后能赚的更多,这些小铺子只看到他出大价钱收购,却都猜不到他将来的打算,小铺子在那些掌柜的手里,一辈子都不能做大,但是林九不一样,他在收购第一家铺子的时候就已经规划好未来的蓝图。 收购那几家铺子后,林九立刻找到工匠把几家铺子打通,按照他早已经画好的图纸来统一装修。他把几间店铺合为一个整体,合并后的店铺比吴、赵两家铺子都要大得多,从东走到西,各种风格、各个档次的服装分门别类,胭脂水粉单独的有个柜台,头饰单独的有个柜台,香囊钱袋等单独有个柜台,鞋子单独有个柜台。二楼同样打通,只用屏风隔成十二个小间,每个隔间用十二花仙命名,里面摆放着风格不同的衣裳画册,供口味不同的客人挑选。 以前要走遍东西南北四条大街才能买齐的东西,现在在林家铺子可以全部买到,而且林家铺子的东西式样新、质量好、品种齐全。如果不想在一楼大厅挑挑选选,还可以在二楼的雅间里品着茶,看着画册,看中那件让小子送上来试穿就行了。 津门和京都两家铺子日进斗金,照这个势头发展下去,中秋节前林九就能还清钱庄的银子。钱掌柜眼看着林九的生意红火,主动邀请林九喝茶,话里话外的意思都是愿意再借给林九一笔银子。 林九心中冷笑,这钱掌柜打得好算盘,当时欺负他走投无路,利息高得吓死人。也就是林九的生意好,利润比利息高,两三个月就能还清银子,要真是一年后再还银子,林九就等于给钱掌柜打工了。 林九到底不愿意得罪钱掌柜,只笑着说非常满足现在的情况,暂时没有进一步的打算。 钱掌柜也是老油条,让林九有需求尽管去钱庄,只要林老板开口,钱庄定然会全力相帮。 林九谢过钱掌柜的好意,客客气气的和钱掌柜喝了一下午的茶,回去后就让赵掌柜盘点一下店里有多少可动用的银子,又让人到津门林掌柜那边传话,让津门送一万两银子过来,他得快点把借的钱给还上了。 没有做好调研之前,他不会轻易的投资。钱庄百分之十的利息太高,他短时间内用不到大笔银子,这银子放在店铺里产生不出百分之十的利润,两间铺子每日的营业额足够应付平日的流动资金需求,他不可不愿意白白的给钱庄打工。 还银子的时候,钱掌柜的脸色非常不好看,笑得僵硬:“咱们说好的期限一年,林老板怎么提前还上了?” 林九笑得得意:“多亏了钱掌柜雪中送炭,我怎能不知足?两家铺子凑了凑,正好够还上钱掌柜的本钱和利息。” 说完,林九掏出一张一千两的支票,推到钱掌柜的跟前:“一点小意思,还请钱掌柜不要嫌弃。” 钱掌柜赶紧说道:“林老板太客气了。” 林九笑了笑,又跟钱掌柜闲话几句,便起身告辞,他和钱老板一样,商人重利,正因为这样,他非常清楚钱老板每一句话的目的。 这样的人,不可得罪,也不可深交。 再说,还有半月就是中秋节了,林九还记得宋云霄的承诺——中秋节时梨子才甜呢! 正文 第23章 第二十三章 秋风送爽,丹桂飘香,小院子里的桂花开得正好,一朵一朵米粒大小的黄色花儿挂满枝头,散发出阵阵沁人心肺的香气。这个季节,桂花树下摆张桌子,放一壶黄酒,蒸几只螃蟹,邀两三知己,虚度半日光阴,没有比这更好的时光了。 可惜,穿越后,林九至今没有交到三两位知己,以前爱吃的大闸蟹远在苏州,在这北方的秋日里,也是吃不到的。可他不愿浪费这等美好的季节,打了一壶黄酒,清蒸了一条鲜鱼,坐在桂花树下自酌自饮。 林九是个好享受的,懂得劳逸结合,该忙活的时候从来不往后缩,该休息的时候也是从来不肯错过。这黄酒香气逼人,喝到嘴里甘甜醇厚,就着肥美的鲜鱼,一壶酒不知不觉就见了底。林九不贪杯,即使有些意犹未尽,也就此作罢,闭着眼睛闻着桂花的清香,享受秋日的馈赠。 “老板!”林叶子推门进来后跑得飞快,脸色汗珠直流,急急的叫道,“出事了!” 林九的休闲时刻被打扰,不免有些恼怒,不快的问道:“出什么事了?急急躁躁的,赵掌柜今日不在吗?” 林叶子抹了把汗,急得眼圈透红:“赵掌柜在呢,店里出事了!官府的人来了!说要把赵掌柜抓走!” 林九的困意顿时烟消云散,站起身来边往门外走边问道:“从头说来。” 林叶子平日里机灵的很,跟着林九这段时间走南闯北,也是见过一些世面的,跟在林九身后,一五一十的说了起来。今日林家铺子和往常一样正常营业,因为快到中秋节又加上换季,店里的生意格外好,织娘和小子们忙得不可开交,大家谨记着林九的规矩,认认真真的和客户沟通,确认面料和款式,其他配饰的柜台也是围满了人,总之今日除了生意更好些之外,没什么异常之处。中午过后,店里的人轮流用过饭后,继续忙碌。忽然来了很多官府的人,进门后把客人都赶了出来,只留下店员,凶巴巴的要拿掌柜。赵掌柜在京都多年,谨慎小心,先是请各位官差们喝茶,然后悄悄打发林叶子来找林九。林叶子趁着官差不注意,混在客人群里跑了出来,后面发生什么事情他就不清楚了。 林九心里有些发慌,前几日夜里镖师反应有毛贼,他就觉得有些不对劲,他店里住着镖师的事情附近的人都清楚,白日里店里也有两位镖师巡视,只要来过林家铺子的人都清楚。这小毛贼来林家铺子前定会踩点,知道店里有镖师既然还敢来?更何况那毛贼的身手比两位镖师还要好,有这么好的身手到他店里来行窃?这不科学啊? 林家铺子的生意太好,没有眼红那是假的,只是林九为人行事还算厚道,不管是对客人还是对那几位收购铺子的掌柜,他都没有亏待过任何人,秉着多花钱得原则,里里外外都打点的不错。他店里衣裳的式样和吴、赵两家也不一样,从来没有想过挖吴、赵两家的固定客户,全凭着自家的本事来做生意。 他更不可能得罪官府,穿越后他连一个官差都没见过,怎么敢得罪官府呢? 林九灵机一动,忽然察觉出味来,也许事情就出在他没有见过一位官差。他松了口气,身上还有几张银票,看来今日要出点血了。 林九赶到店里的时候,店铺门口已经围满了看热闹的人,他留了个心眼,叫林叶子不要跟着进去,躲到一边去,自己挤开拥挤的人群,挤到店铺里,拱着手笑着招呼道:“几位官爷今日怎么有空来我这小店?” 赵掌柜原本正陪着官差喝茶,见林九进来,赶紧站了起来,笑着介绍道:“这是我们林老板!” 那官差的头领是位中年汉子,黑红的面孔看着怪吓人,刚才还跟赵掌柜有说有笑,见林九进来,却是二话不说,用力的挥了挥手,立刻上来几个官差,把林九的胳膊拧到身后:“今日接到线报,说你这林家铺子窝藏匈奴,府尹大人特派下官来清查。把林老板带走,店里的伙计就地盘查,铺子封了,仔细的搜。” 林九吃疼,顾不上叫疼,赶紧分辩道:“小店规规矩矩做事,店员全是京都和津门两地的百姓,还望大人明察。” 那统领却不乐意听他废话,让几个官差押着林九去府衙,亲自坐镇店里,细细的盘查各位织娘和小子,把前院后院翻了个底朝天,胭脂水粉撒了一地,绫罗绸缎扯成一片。赵掌柜看着直心疼,林九开这家店时他就跟着了,林家铺子什么底细他是清楚的,林九就是个头脑灵活的生意人,虽然好享受了点,为人还是非常厚道,上上下下没有不服气他的。说他通敌,这绝对是没有的事,店里进进出出的货物,都是赵掌柜亲自看着的,林九也吩咐过他一定要仔细的检查,且不可有一丝纰漏。店里的人也是知根知底,绝对不会有通敌的事情。他在京都多年,心知这是有人眼红林家铺子的生意,特意找事来着。赵掌柜有些头疼,他在京都也是有点关系,可够不上京兆府尹啊!更何况这统领把店门的前前后后都给封了,一个人都不许进出,他想出去活动也是分身乏术啊! 唉,好好做个生意,偏遇到小人!林九这娇气的模样,可受不了刑啊! 林九被官差押着,苦不堪言,他从最初的震惊中反应过来,心知今日这事定不是没到官府走动那么简单,他的见机行事。他哎呦哎呦叫了几声,痛苦的向几位官差求情:“各位官差老爷,我发誓绝对乖乖听话,不给各位找麻烦,能不能麻烦几位松开我的胳膊?这样你们很辛苦啊!” 林九长得好看,神仙一样的人物,中午又喝了点黄酒,这会酒劲上来,脸上挂着红晕,见他开口叫疼,那几位官差都有些于心不忍,只不过碍于公务,松开他的胳膊,恶狠狠的说:“谅你也逃不出去!” “那是,那是!”林九松了松手腕,笑着说,“我是良民,最配合官府,只是不知道这次有什么误会,辛苦几位官老爷跑这一趟。” 有个年纪比林九稍长一些的官差明知道不该和他搭话,可是见林九期望的眼神,忍不住的说:“不是误会,有人拿着物证告你!” “李冰不要多嘴!”其他几位官差出声制止李冰,威胁林九道:“乖乖闭嘴,要不然休怪我等不客气!” 林九最是识时务,心知从这几位嘴里得不出什么其他信息,刚才李冰的话却是让他吃惊,有人拿着物证告他通敌?天大的笑话!他连匈奴人长什么样子都不知道,通哪门子的敌?他放着好好的生意不做,通敌干什么?这明摆着是有人陷害他。他从未直接得罪过什么人,那只有一个可能:生意太红火,惹恼了某人,被人给阴了。 林九快速的想着对策,见到官老爷,一定不能承认罪名,通敌是要杀头的大罪,只要他承认下来,小命就保不住了。他只能一口咬定没有这事,让官老爷去查,拖延时间。林叶子、赵掌柜、林掌柜都在外面,不会放任他不管,特别是林掌柜,那是真心实意的待他,他们一定会想办法救他出去。 然而林九千算万算,仍然没有想到等着他的居然不是官府的大堂,而是刑房。 电视上虽然看到过很多次,然而亲临现场,林九顿时吓的脚软腿软,一个肥头大耳的官老爷坐在刑房唯一的椅子上,不满意的看着那几位官差:“为什么没有押着犯人?是不是收受了犯人的贿赂!” 官差立刻跪在地上,说道:“禀告宋大人,小的们不敢,只是大街上人太多,林九态度又好,实在不便押着!” 宋大人大度的表示不继续追究这件事情,指挥者官差捆住林九的手脚,把他固定在木桩上,一张脸阴笑着,问道:“林九,你可知罪!” 麻绳磨着手脚,稍微一动弹就火辣辣的疼,林九哪里吃过这种苦头,只一会就受不了了:“宋大人,草民不知所犯何罪!” “你不知?”宋大人阴恻恻的说,“好,本官现在就告诉你!” 说着,他挥了挥手,一个身强体壮的官差拎着一根婴儿手臂粗细的绳子走到林九跟前,一鞭子挥了过去,从肩膀斜斜的划到腰部,林九的一身白衣顿时撕裂开来,一道鲜红的血迹留在他的身体上。宋大人满意的说:“林老板,有人告你外通匈奴。” 疼啊疼,林九的脸色顿时变得蜡黄,豆大的汗珠滚落下来,他咬着牙,说道:“还请大人把那人请出来,容林九与他当面对峙。” 正文 第24章 第二十四章 又是一鞭子下去,林九还来不及听清楚宋大人说什么,一下子就已经晕了过去。宋大人挪动着肥胖的身躯,凑过去看了看,啧啧地说:“这就晕过去了?太不禁打了!” “大人,该怎么办?”官差拎着鞭子问。 宋大人意犹未尽的说:“先关进牢里,等他醒了再打几鞭子,打到他愿意认罪为止。你说说,这么惹人怜爱的小模样,本官还真不舍得下手。” 宋大人很替林九惋惜,如果不是要他命的人太厉害,宋大人真想把他给收了,瞧瞧刚进来时那副风流的姿态,白衣嫩脸如画一般的人物,一鞭子下去就变了颜色。宋大人也是个怜香惜玉的,可惜啊可惜,林九得罪了不该得罪的人,宋大人就算再有心也不敢得罪那人啊!要是换了旁人,宋大人说不定还能替他求情呢! 能在京都做官,哪个不是油滑的紧,前几日宋大人就派人仔仔细细的调查过林九的背景。林九,不知道哪家富户的公子哥,在津门发家,到京都继续发展事业,做生意挺有一套,可惜不识时务,不懂得与官府搞好关系。认识的人中最有能耐的就是富满财,也仅仅有过一笔两千两银子的来往,自那以后两人便没了关系。宋大人曾经找人旁敲侧击过,富满财只说当时看中林九的样貌,才出手帮他一把,接触后发现这人和他想象的不一样,于是没有进一步的关系。富满财喜欢有学问的人,林九就是个草包美人,肚子里没点墨水,索然无味。宋大人深知以富满财这样的人精,定然不会为了一个没什么关系的男人得罪官府。 这林九也是胆大,孤身一身跑到京都开店,也不找个人问问京都的深浅,真以为会做点生意就能在京都立足?真是太嫩了! 就是可惜了那么好看的一张脸。 宋大人早已经吩咐下去,林九是重犯,家人不得探望,但是如有人来探望,一定要弄清楚探望人的底细。他生性谨慎,现在以通敌卖国的罪名把林九打入地牢,一时间却也不想杀他。虽然要林九死的那人要他快刀斩乱麻,只一口咬定林九通敌卖国,悄悄处死他就行了。可是宋大人也得小心啊,总得把全套手续弄齐全了,有林九签字画押的认罪字据才能定案。 林叶子眼睁睁的在铺子外面见林九被官差带走,急得快马加鞭赶到津门找林掌柜。林掌柜一听也是急了,把铺子里能拿得出来的银子全带上,让夫人在家里继续筹备银子,带上林叶子赶回京都。 大大的白色封条封住了风光一时的林家铺子,林掌柜和林叶子在铺子外面站了一会,向附近的邻居打听,邻居只说林老板被带走后铺子就被封了,里面的人陆陆续续的被放了出来,不过赵掌柜一家至今还没有出来过。林掌柜就想先见到林九,仔细问清楚到底犯了什么事情再从长计议,他想得也是简单,不过是生意上的争端,花钱买个平安吧。结果,到了府衙大门口,人家说今天根本没有开堂,两人经人指点,又摸到监牢大门口,监牢的人傲慢至极,说林九是朝廷重犯,一律不许探监。 林掌柜拿着白花花的银子塞到守卫的手里,低声下气的求着、说着可怜话。监牢的守卫都知道大人特意吩咐过任何人不许探视林九,还要摸清楚来探视人的底细,银子却是收下了,只说道: “林九这案子关系重大,两位是他什么人?” 林掌柜陪笑道:“他是我家老板。” 守卫冷笑道:“都这个时候了,还老板不老板的,我劝两位一句,工钱也别要了,赶紧走人吧,切莫被牵连了。” 林掌柜还想继续求守卫,那守卫不耐烦的说:“监牢重地,闲杂人等不得逗留,快走、快走!” 林叶子和林掌柜赶紧走开,两人无处可去,只能先去林九的院子。桂花树下还摆着酒壶和半条没有吃掉的鱼,一只雪白的猫咪正蹲在桌子上吃鱼,见到林叶子和林掌柜进来,喵呜喵呜的叫了两声,叼起鱼就跑了。此时,两人哪有心情跟一只猫咪计较,大眼瞪着小眼,茫然不知所措。林掌柜一辈子本份,在津门开店时做的又是小本生意,按月的给官差交钱,倒也一直平安无事。他没什么本事和关系,原本只以为先花钱打点见到林九后再从长计议,现在看来想见林九一面也是难哪! 林掌柜一想到林九素来没吃过什么苦头,淋场雨都能病半个月,这次进了大牢,不知道要吃什么苦头,两行老泪就流了下来。 林叶子跟着哭了一会:“我们明日再过去一趟,说不定就能见到老板。” 林掌柜说:“通敌卖国可是大罪,要砍头的。” 林叶子不信林九会通敌:“那也得有真凭实据才行,你看林老板像是那样的人吗?” 林掌柜摇着头:“不像,他一看就是从小娇生惯养的人,做生意挺有一套,我估计家里应该是做生意的。” 林叶子忽然想起来什么,急切的问道:“掌柜的有没有听老板说过家里有什么人?万一是个富贵人家,说不定能有办法。” 林掌柜止住眼泪,仔细的想了想,又失望的摇了摇头:“没听说过,我倒是问过他,他只说不知道因为什么事情和家里起了争执,一气之下拿着银子跑了出来,结果半道上被人给阴了,失忆了,什么都不记得了。” 林叶子失望的唉声叹气:“估计也就是小门小户的人家,要不然都这么久了,也没听说谁家丢了公子哥啊!” 林掌柜也是叹气:“是啊,他现在没个亲人,也就我们在外面,明天再去府衙问问,倾家荡产也得把他救出来。” 林叶子也跟着点头,两人相对无言又没什么门路,守在林九的院子里,冷冷清清的过了一夜。 林九这一夜过得极其煎熬,他中间醒过来一次,只不过痛苦的哼了两声,被守在外面的官差听到了,凶神恶煞的问他招还是不招。林九自然不肯招,只要求和告他的人对峙,结果连宋大人都没有来,那官差直接赏了他三鞭子。就算林九这段时间锻炼过身体,可也挨不住这专业刁钻的鞭子,他什么有用的信息都没有得到,又昏了过去。半夜迷迷糊糊间,像是坠入了地狱,一会冷的像是在冰天雪地的冰川,一会热的像是在掉入火山, 官差见他这副模样,心知他挨不了多久,唾弃林九没用的同时,忙不迭的禀告宋大人:万一真出了人命可不好办了。 宋大人睡在暖和的被窝里,懒得起床,不耐烦的说:“明早再说,死了就死了,地牢里没死过人吗?大惊小怪的。”说完又补充一句,“死之前也要让他按了手印!” 有了宋大人的话,官差也找个地方睡觉去了,懒得再管林九。 林九在完全失去意识之前,只有一个念头:死后还能穿越回去吗?这gr的大康朝,太坑人了! 肃亲王府,黑衣人躺在屋顶上赏月,今晚的月色很美,弯弯的月梢旁,一颗闪闪发光的星星陪伴在月亮身边,整个夜空平添了一份温暖。他拎起酒壶、仰起脖子把酒倒了进去,痛快的喝了一 场。 “喵呜、喵呜,”白色的小猫叼着半条鱼放在他的身边,叫了两声,像是邀请他一起品尝美味。 黑衣人抹了抹小猫的柔顺的毛,柔声道:“自己吃。” 说完后,忽然响起什么,立刻坐了起来,把小猫拎了起来:“府上今天没有蒸鱼,你这鱼哪里来的?” 小猫委屈的喵呜喵呜叫了两声,扬起爪子想去□□衣人的手,黑衣人说道:“说,偷吃谁家的鱼?” 离肃亲王府最近的就是林九家,虽然不愿意承认,黑衣人还是一下子就想到了林九,他冷哼了一声,这只没出息的猫,谁家的鱼不好偷,偏偏偷林九的鱼。就和那馋嘴的林九一样,为了口吃的就去做贼。黑衣人一手拎着猫一手拎着鱼骨头,准备把鱼骨头还给林九。肃亲王府的上上下下都不许拿林九一点东西,就算是猫也不行! 他飞到两家共用的院墙时,听到林九院子里有两个人在说话,其中一位是他认识的林叶子,有事没事的时候经常回来林九的院子,另一位老年人他却不认识了。他本想神不知鬼不觉的把鱼骨头还回去,现在只能蹲在院墙上,等这两个人回去后再把鱼骨头还回去——他已经看到那两人旁边石桌上盘子里残留的一点鱼肉了。 他不想听墙角的,可是那两个人实在没什么防范意识,毫无顾忌的又哭又讨论,想不听都不行。 听着听着,黑衣人忽然反应过来这两人在什么,林九被抓了!林九竟然被抓了! 太好了!总算能睡几天好觉!总算不用提防着林九!他总算不能来勾引王爷! 正文 第25章 第二十五章 黑衣人随手把鱼骨头扔到大街上,拎着白猫回房。 躺在床上,黑衣人怎么都睡不着,如果没有人救林九,他会不会死呢?听那两人的对话,林九是通敌卖国的罪名,这个罪名可是要诛连九族的。如果有人能够替他教训一下林九,他还是挺高兴的,不过,他并不愿意林九死,逃婚虽然伤害了王爷的面子,但那毕竟不是什么要砍头的大罪。再说,身为男儿,谁愿意“嫁”出去呢! 不对,他怎么替林九说话了!林九就是该死,王爷多好的一个人,他竟然敢逃婚,天下多少好女子愿意嫁给王爷呢!这可是天大的殊荣! 可是,林九万一真的死了,王爷说不定会有那么一点点伤心呢! 怎么办?让他去告诉王爷,他一点都不愿意,一个不慎还会牵扯到王爷。可是,放任林九不管,他心里难免会不安。 黑衣人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觉,到嘴的鱼被黑衣人给扔了,白猫很不满意,“喵呜喵呜”的叫个不停,叫的黑衣人心烦意乱,一个翻身下床,提笔写了一行字,折起纸条走了出去。 户部尚书林家在北城,和肃亲王府隔了大半个城,黑衣人飞檐走壁,不一会就到了林府,他悄无声息的躲开林府的护卫,一个飞刀串着纸条飞向林家大少爷的书桌上,不等他反应过来,人已经飞出来林府。 把消息告诉了林九的大哥,救或者不救那就不是他的事情了,他心安了,可以甜甜的睡觉了。 林梢吓的身体一僵,半天才反应过来,望着书桌上离他的手掌只有一寸的刀,脸白如纸。过了好一会,见刺客没有进一步的动作,这才使出吃奶的力气把飞刀拔了出来,摊开纸条,上门弯弯扭扭的写着一行字:林九被官府抓走了! 林梢皱着眉,清秀的脸上满是不解:林九做的正当生意,前几日他从东大街路过,还看到林九的铺子生意红火,朝中有几位同僚也曾经说过家眷非常喜爱新开的林家铺子衣裳的款式,这个月已经做了十套新衣裳了。林梢最近有些忙碌,皇帝又警告他不许帮助林九,又见肃亲王没有难为林九的意思,他便把林九的事情放在一边,想着等过了年,事情淡了,再接林九回来。 林九怎么会忽然出事呢? 林梢叫了贴身小厮,吩咐他赶紧去林九铺子看看,小厮不高兴的说:“大少爷管他做什么?叫夫人知道又要生气。” 林梢说:“只要你不告诉夫人,夫人怎么会知道呢?快去吧,我担心他出事。” 小厮就算再不乐意,也知道这位面慈心善的大少爷轻易不会作践人,这大晚上的让他出去跑一趟,定然有要事,他不敢埋怨林梢,只把怨气都算在林九的头上。 这小厮却是没有黑衣人那飞檐走壁的功夫,两条腿跑得酸疼,回来时都已经大半夜了,见林梢还在等着,就把林家铺子被封的事情说了:“这大晚上的,左右店铺都关门了,小的好不容易在街角找到一家卖馄饨的,一问才知道林家铺子是今日才被封的,林老板当场被官府的人带走了。” 林梢焦急的问道:“可打听到什么罪名?” “听说是通敌卖国,少爷,这可是大罪,要株连九族的。”小厮劝林梢道,“不如少爷明日一早回禀老爷,让老爷写一封声明和他断绝父子关系,要不然咱们林家都要被他牵连了。” 林梢本来就有些急躁,等了好半天等来这么一个消息,心中正是焦急万分,正想着该如何把林九救出来,听小厮这埋怨的话,顿时怒了:“胡说八道什么!快滚下去!” 小厮没讨到好,见大少爷真怒了,忙弯着腰退了出去。 通敌卖国?好大的罪名啊!林梢却是知道绝无可能,林九自小被圈养在小院里,连京都都没有出过,只使得一些简单的字,逃婚也仅仅逃到津门就被人设计了,接下来便是在津门和京都两地做生意。林梢虽然没有派人盯着林九,倒也三五时的打听他的消息,林九绝无可能和敌国有关联。 林梢相信林九的为人,林九绝对不会在这种大是大非的问题上犯糊涂。 不行,明天一早他得去府衙一趟。 林梢打定主意,心里稍微安定一些,可转念一想,又想起皇帝警告他的话:不许林家帮助林九。 上次因为玉佩的事情,皇帝非常生气,对林九成见很深,不知道为什么又把玉佩给了林九。如果他明天到府衙过问林九的事情,会不会让皇上误会?通敌卖国,他相信林九,可现在大康正在与匈奴打仗,在这关键的时刻,万一皇帝怀疑到林家头上…… 林梢不敢想,有很多事情并不是没有做过就可以高枕无忧,万一这是有人借林九来打击林家,他明天一去府衙,岂不正给那些人可乘之机?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林梢冷汗直流,是啊,为什么会有人给他通风报信,又是谁知道林九和林家的关系?林九向来养在小院子里,外人只听说过林家有这么一位小少爷,并没有人见过他啊! 到底是谁呢?这朝中,到底有多少双眼睛盯着林家啊! 唉,都说林家受宠,又有谁知道这宠爱背后有多大的压力。 可是,不管怎么样,林九被官府抓走是真真实实发生的事情,难道任由林九被关在牢里吗?林九从小娇生惯养,哪里吃过这样的苦头,也不知道有没有对他用刑…… 林梢不敢继续想下去,难道明知道是圈套也要往里钻吗? 不,不能!他不能只顾林九,而把整个林家置于险地,他要顾全大局。 林梢一夜未眠,第二日上朝时,皇帝盯着他的黑眼圈,关切的问道:“林爱卿怎么了?” 林梢很想跪下来替林九求情,可是望着老父的白发,他硬生生的忍了下来:“昨日得了一本好书,爱不释手,连夜看完了。” 皇帝顿时来了兴趣:“那好啊,改日林爱卿把书借给朕瞧瞧。” “是!” 退朝后,林梢走得极快,他不敢去看那些同僚,因为他分不清到底是哪位面带着笑容跟他说话背后又出阴招,他害怕看那些虚伪的笑脸。有一个人比他走得还要快,这个人倒不是清高到不愿意与人交往,只不过满朝官员都很怕他,生怕与他扯上一点关系,因为与这位交好意味着谋反,这人就是肃亲王宋云霄。 林梢平日里也挺怕宋云霄,不敢与他多有牵连,今日却觉得这满朝文武中最让人放心的就是肃亲王。 都说肃亲王要谋反,可是,肃亲王这几年间兵权被削,兵将战死的战死、还乡的还乡,手下已经不足十万。 都说肃亲王要谋反,可是,肃亲王与满朝文武没有任何私交,去年他生日宴只有手下的几名将领到场,满朝文武无一人送贺礼,连声生辰快乐都没人敢说。 都说肃亲王要谋反,可是,肃亲王只顾着保家卫国,除此之外,朝中大大小小的事情从来不过问。 这样的人,怎么会谋反呢? 就像他的弟弟林九,怎么会通敌卖国呢? 可笑啊可笑! 林梢心中泛起一阵阵凉意,他从小跟着宋清黎一起长大,深知这位皇帝有多恨肃亲王,他多站在皇帝的立场,对肃亲王竟有那么多的误解。就连肃亲王要强娶林九,也是宋清黎告诉他的,可是仔细想想肃亲王对林九的态度,哪有一丝一毫勉强的意思? 难道事情真是皇上说得那样吗? 林梢第一次对皇帝的话起了疑心。 他心中一动,快走几步,赶上宋云霄,低声的哀求道:“求王爷救救林九。” 宋云霄顿了顿脚步,转过头看了林梢一眼:“他怎么了?” 林梢说:“昨日接到线报,林九被官府抓进地牢。” “何罪?” “通敌卖国!”林梢咬着牙说出这四个字,心中一片悲凉,肃亲王和匈奴多年交战,平生最恨匈奴,他会相信林九吗?还是说宁愿错杀一千,不愿放过一个? “胡闹!”宋云霄冷哼一声,却不知道说得是谁,大踏步的走出宫去。 宫门外,黑衣人正靠在马身上休息,算着时间他家王爷该退朝了,正想打起精神来迎接王爷,就见他家王爷一脸不痛快的走了过来。一看王爷这副模样,他猜王爷肯定和皇上又起争执了,赶紧把马牵过去。宋云霄翻身上马,二话不说,用力的夹了夹马腹,那马儿跟了他多年,通灵性一般的飞奔起来。 黑衣人赶紧跟上,心知今日要小心小心再小心,万不可惹怒了王爷。 正文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 肃亲王宋云霄这是第一次来京都府衙,他贵为亲王,却是武将,为了减轻宋云霄父子的顾虑,他除了打仗之外的朝政一概不论。宋云霄策马来到府衙门口,守卫见他生面孔,拦住他就要盘问,黑衣人掏出肃亲王府腰牌,守卫顿时吓得两股战战,当即跪了下来。 “你们宋大人呢?”黑衣人冷冷的问道,“还不出来迎接肃亲王?” 守卫小心的回道:“宋大人一早就去了牢房。” “还不赶紧前头带路!”黑衣人眼见着宋云霄的脸色越来越差,心知此事不能善了,他家王爷最是不喜欢与朝中文官有来往,今日为何忽然来府衙? 为何!?黑衣人猛的醒悟过来,他差点忘记林九那混蛋昨天被抓起来了! 难道王爷气势汹汹的来府衙是为了林九? 不会吧! 难道不该林家大少爷来救林九吗?怎么会是他家王爷来呢?黑衣人很想跪下来抱住肃亲王的大腿劝他回去:皇上早就视肃亲王为眼中钉肉中刺,没事还要找事呢,现在肃亲王主动来救林九,林九犯的可是通敌卖国的罪名,这可是现成的把柄送到皇帝手里。 王爷怎么那么糊涂呢?不,不是他家王爷糊涂,是林九那混蛋太会魅惑人! 黑衣人心内波澜起伏,表面上却和他家王爷一样,面无表情看不出喜怒! 牢房离府衙不远,黑衣人还没想清楚该如何拦住宋云霄,几人已经来到牢房门口,宋云霄当先走了下去,守卫第一次见到肃亲王,快速的扫了一眼,赶紧低下头去。肃亲王的脸上看不出多少喜怒,俊朗的面孔带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淡然和冷漠,一双剑眉入鬓,平添了几分战场上磨炼下来的霸气,难怪当今皇上父子俩对他如此的忌惮。 初秋的阳光明媚,天高气爽,蓝蓝的天空没有一丝白云,干爽的空气中蕴含着一股秋日成熟的味道。牢房和外面只隔了一道门,却把外面的阳光和温暖全部隔开,温度生生下降好几度,里面虽然点着灯,仍旧阴沉压抑,一走进牢房,整个人像是笼罩着一层阴影,挥之不去。 宋大人和昨日一样,肥大的身躯坐在专门搬过来的凳子上,林九手脚被固定木棍上,披头散发的耷拉着脑袋,水滴从他的头上、身上滴落到地上,仅有的一件衣裳已经七零八落,湿哒哒的贴在身上,暗红色的血迹糊满了整个身体,只一张脸惨白如夜间的阴魂,他的眼睛痛苦的闭着,微弱的呼吸着,看这模样今天上午定是又受了苦刑,恐怕熬不住打,早已经失去了知觉。 宋大人也是郁闷的紧,他昨天想得很清楚,就林九这小身板,定然熬不过地牢的大刑,几鞭子下去,他就去了半条命,不用做多余的事情,只要没人把他救出牢房,要不了多久就会死掉。只要林九死了,宋大人也就可以交差了,他还不用担负着活活打死林九的罪责。 可是,那人却偏不如他的意,一大早就打发人催他快点打发了林九,免得夜长梦多。宋大人没办法啊,纵使满心都是对林九的怜惜,也不得不强打起精神,眼瞅着林九受刑。 守卫们不认识肃亲王,宋大人这位三品大员可是见过肃亲王的,见宋云霄面如寒冰的走过来,宋大人赶紧从椅子上滚了下来,肥硕的身体跪下去后活像一个圆球:“参见王爷!” 宋云霄理都不理他,任由他跪在地上,快步走到林九跟前,皱着眉的托起林九的下巴,待看清那人确确实实是林九后,一掌劈断固定着林九身体的木棍。黑衣人赶紧上前,拿起几次架在林九脖子上的刀,飞快的砍断捆着林九手脚的绳子。失去依靠的林九,身体软绵绵的,根本无力站住,就在他倒下的瞬间,宋云霄扶着他的肩膀,拦腰把人抱住,看都没看跪在地上的宋大人和众守卫,大踏步的走出牢房。 三个人两匹马,飞奔向肃亲王府。 肃亲王府的下人见王爷抱着一个血人回来,脸上全是惊恐和慌乱,宋云霄边往房间走去边吩咐道:“准备热水,叫梁先生过来。” 黑衣人作为唯一跟着王爷见证整个过程的人,刚一回来就被肃亲王的众属下围住,纷纷问他怎么回事!黑衣人很是苦恼,这事怎么说? 他家王爷不嫌弃林九满身是血,把他从牢房抱了出来。 他家王爷不嫌弃林九太重,抱着他同骑一匹马,也不怕把小雪儿给压坏了。 他家王爷不嫌丢人,抱着林九走进王府,走回他自己的房间? 王爷啊王爷,你一世英名,今日怎么就那么糊涂?那可是王爷的房间,以前的四位王妃都没有住过一次的房间,怎么就抱着林九这么个臭男人进去了呢? 王爷啊王爷!黑衣人实在接受不了一连串的冲击,生气的一转头,挤出重重包围,回房躺着去了。 梁先生就住在王府,被两个小厮一左一右的架着,很快的来到宋云霄的房间。梁先生已近古稀,原本是太医院的太医,宋云霄第一次出去打仗时,先先皇让他随军,从那以后,梁先生由太医院的医官变成了军医。战场上,只要有需要,他随时为受伤的将士疗伤,战场下,他住在肃亲王府,只为宋云霄把脉。 梁先生一看是往宋云霄的房间跑,急得汗水直流,满心的不解,昨日才为宋云霄把过脉,肃亲王身体好着呢,这才隔了一夜,怎么就出事了呢? 待看到宋云霄好端端的站在床边,脸上少有的关心和急切时,梁先生反倒安心了——只要不是肃亲王出事就好。 “先生来了,快看看他!”宋云霄让出床边的位置,“在牢里受了刑。” 这人又是谁?竟然能躺在宋云霄的床上?梁先生好奇的看着床上的那位病人:因为受过刑流了很多血,那人的脸色苍白如雪,眼睛紧紧的闭着,长长的睫毛如蝴蝶的翅膀轻轻颤抖着,高挺的鼻带着男性罕见的秀美,完美的嘴唇抿成一条线,整张脸挑不出的一丝的瑕疵。这样的人,难怪会让向来淡定的肃亲王乱了手脚。 梁先生把手搭在林九的手腕上,过了一小会,回过身对宋云霄说:“没有生命危险。” 梁先生在战场上见惯了受重伤的兵将,只粗略的看了看,便知道林九没有生命危险,不过是身体虚弱,受不了刑,昏迷过去。这话却是不能对宋云霄说:“王爷,这位公子伤口感染引起发烧,用热水清洗伤口,煮一碗退烧的药喂他喝下去,应该很快就能醒过来。” 宋云霄非常信任梁先生,听他这么说,稍稍放下心来:“有劳先生。” 梁先生客气的笑了笑:“只一件事,这位公子身上的衣服定然不能继续穿了,待我替他处理完伤口后,最好能换件干净的衣裳。” 早有端着热水、拿着伤药的小厮守在门口,几盆热水、干净的白毛巾、伤药一排的摆在床前。宋云霄挥了挥手,小厮们便整齐的下去了,屋内只留有梁先生。 梁先生见宋云霄把伺候的小厮都打发出去,心知他是不愿意让旁人来碰床上的人,这般让他重视的人还是生平第一次见到,梁先生识趣的说:“我先下去亲自为这位公子熬汤药。” 宋云霄久经沙场,什么样的伤没有见过,只他自己受过的伤比林九重的就有很多次,有时候梁先生忙得很,这种伤他都是自己处理,不过是用干净的毛巾把血擦干净,撒上粉末状的伤药包扎起来,几天就好了,丝毫影响不到什么。 他为自己擦伤口的时候从没觉得有那么疼,撒药的时候从来没觉得有那么难熬。可是,看着林九昏迷中微微皱起的眉和毫无意识的□□,他竟然不敢继续下去。 这个人,这个险些嫁到王府的人,这个从来都是笑颜如花的人,这个总是活得潇洒的人,如今怎么会血淋淋的躺在床上? 那些如婴儿手臂粗细的鞭痕一道道的横在林九的身上,擦干净周围的血,鞭痕刻在雪白的皮肤上格外的显眼。那两道鞭痕交叉的地方伤口要深一些,撒上药后仍然继续往外渗血,白花花的粉末活在血里,出现诡异的嫩红色。 一道、两道、三道、四道……,宋云霄不忍心细数那些伤痕,只恨这些鞭子不是抽在他的身上。 他把林九身上的伤口一一的包扎好,擦干净他的脸,细细的替他梳顺头发,小心翼翼的替他穿上白色的中衣。 弄好这一切,林九的呼吸平顺很多,整个人除了脸色苍白一些之外,和平日里看起来没什么两样。 可是,宋云霄记得他身体上的伤! 是谁,忍心对林九下手? 正文 第27章 第二十七章 大康中昌五年中秋节前,皇上宋清黎亲至肃亲王府。 皇上和肃亲王不和已经不是什么秘密了。也许皇上觉得他表面功夫做得好,别人都察觉不出他对肃亲王的戒备和敌意,可能在朝中做官的人,哪一个不是人精,皇上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他们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 先皇在位时开始着手消弱肃亲王的兵权,到现皇帝中昌帝时做得更加明显。肃亲王宋云霄在父子两代君王的打压下,早已经不复先皇刚即位时的风光,要不是顶着肃亲王的称号,就他手里那点兵将,还没有边关的守将有威胁。 两年、三年,最多不会超过五年,肃亲王手中的兵将就会消耗殆尽,他将无兵无权,对于这位只爱打仗的王爷来说,最好的结局或许就是战死在沙场 这对叔侄之间的矛盾,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皇帝这两年从来没有去过肃亲王府,今日怎么忽然会大张旗鼓的移驾呢? 今日,定然有很多人绞尽脑汁的分析皇帝此举的深意。 林梢同样不解宋清黎的意思。 下朝后,他担心林九,无心处理政务。原打算请一天假,守在府衙外面等消息。他还没有走出皇宫,就被小太监叫住了,说皇帝找他有事。到了之后,皇帝却又不接见他,只让他在外面等着。林梢一直等到皇上用完午膳,才被传召进去:皇上要他陪着一起去肃亲王府。 这个时候去肃亲王府? 林梢满腹的疑问,却又不敢问,今天早上对皇帝的埋怨和怀疑,已经让他和宋清黎之间牢靠的关系裂开了一条缝。他已经不像以往那样完全相信宋清黎,也不会像以往那样有什么事情直接去问宋清黎。他聪明得很,宋清黎几年不去肃亲王府,偏偏挑今日过去,定然不会是亲戚间串串门子那么简单。一路上,林梢悄悄的观察着宋清黎,见他一路上面露喜色,只是不知道什么事情让皇上如此的高兴。 跟着皇帝来到肃亲王府后,林梢又惊又喜。 喜得是宋云霄真的把林九救了出来,惊得是宋清黎怎么那么快就得到了消息?一想到一路上皇上脸上的喜色,他心生不安,却不知道到底哪里不对。 他看着躺在床上的林九,心酸的差点流出眼泪。他那位从小娇生惯养的弟弟此刻脸色苍白的躺在床上,中衣下起起伏伏的绑带缠着大半个身体,屋内浓浓的上药味道,床边的地上撒着一些带着血迹的白色粉末,看来弟弟吃了不少苦头。 宋清黎凑过去,毫无顾忌的看了林九一会,啧啧说道:“难怪皇叔这么紧张,小婶子看来伤得不轻。” 宋云霄今日火气有些大,面上便没有往日那般恭敬:“如若晚去一步,恐怕性命难保。” 林梢一听这话,眼圈红了,当着宋清黎的面,又不敢流出眼泪,只得背过身去,强忍着不哭。 宋清黎笑着说:“朕记得皇叔说过要朕取消你们的婚事,看来皇叔口是心非啊!” 宋云霄此时哪有心情跟他说这些闲事,梁先生熬的药差不多就要好了,宋清黎站在这里,下人也不敢把药端进来,只会耽误林九的病情。他压住火,尽量平静的说道:“若没有指婚,他便不会 离家出去,更不会无端遭此祸端。此事因我而起,他如今有难,我定然不会坐视不管。” 林梢感动的看着宋云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林九是他的亲弟弟,他尚且顾虑甚多,甚至不敢去打听和探望林九,生怕皇帝会怪罪下来。而林九逃婚一事,大大伤害了宋云霄的脸面,虽然知道这件事情的人不多,可宋云霄贵为王爷,竟然能够站在林九的立场,不计前嫌的把他救了回来,只这份胸襟,就让林梢佩服。 肃亲王多年征战沙场,胸宽似海! 宋清黎平生最厌恶他这位皇叔讲大道理,什么“因我而起,不得不管!”,全是骗人的!他就是故意跟朝廷过不去,故意无视大康律法,故意显示他这个王爷的特权!当小太监禀告他林梢下朝时和宋云霄悄悄的谈论什么时,他恨死了宋云霄,明知道林梢是他的人,偏敢当着满朝文武的面招惹林梢,这是不把他这个皇帝放在眼里。 他故意把林梢晾在一边,就是要林梢反省,要他知道和肃亲王交往的后果。他还来不及进一步惩罚林梢,宋大人就拖着肥胖的身躯到他这里告状了,告得正是他最恨的肃亲王! 肃亲王目无法纪,擅闯地牢,救走朝廷要犯林九! 林九?朝廷要犯? 宋清黎很难把林九和朝廷要犯联系起来,在他眼里,林九就是个长得好看的小玩意,能用他来恶心一下宋云霄更好。一个□□生的庶子,赐给堂堂的肃亲王当王妃,哈哈哈,一想起宋云霄接到这道圣旨时候那震怒的表情,宋清黎就觉得非常痛快!后来林九竟然胆大包天的逃婚,狠狠的甩了宋云霄一巴掌,宋清黎更是觉得痛快。看吧,一个□□生的儿子都不愿意嫁个堂堂的肃亲王,宋云霄啊宋云霄,你得有多么的失败。 他拉着宋云霄去津门给林九的新店捧场,就是要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再次让宋云霄难堪。看着宋云霄故作大度的表示不怨恨林九时,他越发讨厌宋云霄的虚伪。 他支持林九在京都开铺子,就是想让林九在京都出名,最好有好事之人能翻出林九的身世和经历,到时候人尽皆知林九宁愿逃婚也不愿意嫁给宋云霄,看宋云霄还怎么在京都立足! 林九的存在就是用来恶心宋云霄的,除了可惜那张好看的脸之外,宋云霄觉得一切都是那么完美,一切都按照他的计划进行。他不相信林九通敌卖国,他很清楚林家的底细和林九的底细,一个弱鸡一般的少年,通哪门子的敌卖哪门子的国?定然是有人眼红林九的生意红火,故意栽赃陷害林九。 背后做局的那人定然想不到林九的真实身份,更加想不到宋云霄会在大庭广众之下闯进牢房把人抢走。 宋清黎也没有想到。 他这位皇叔一向能装能演,人前一副忠君爱国无欲无求的样子,现在竟然为了林九干出这等不顾王法的事情? 宋清黎几乎瞬间想到一个整治他的方法:皇叔啊皇叔,这可是你自己送上门来的,别怪侄儿手下不留情了。 宋清黎笑着看着林九,越看越觉得林九可爱,他也不忍心林九受刑啊,可是如果这点伤就能换来宋云霄的自乱阵脚,那真是太值得:“皇婶若是知道皇叔深情一片,定然后悔当日鲁莽逃婚。” 林梢赶紧跪下来解释道:“他当时并没见过肃亲王,只是自古以来从未有人以男儿身嫁入皇家,一时恐慌之下干出错事,还请皇上责罚。” 宋清黎扶起林梢,一双手冰冷的像蛇,冰得林梢手臂发麻,赶紧退后一步,假装惶恐的避开。宋清黎此时心内高兴,并不计较他的失礼:“皇叔都不舍得责罚,朕做侄儿的怎会干涉皇叔的家事。只一件朕要提醒皇叔,刚才宋大人到朕跟前哭了好一会,告皇叔擅闯府衙大牢,带走朝廷要犯。” “林九遭人陷害……”林梢才一开口,就被宋清黎制止:“林爱卿护弟心切,朕不怪你不察之罪。只这通敌卖国不是小事,还望皇叔不要顾念儿女私情,置大康于危机之中。” “臣叔不敢。”宋云霄本打算仔细的解释一番,转念一想解释想必没有用处,反而会惹得宋清黎没完没了的责备,便也就不作声了。 宋清黎笑着摆了摆手,“罢了,皇婶此刻昏迷不醒,想必皇叔没心情考虑大康的安危。林爱卿,先随朕回去吧。” “恭送皇上。”宋云霄松了口气,总算盼到他走了,也不知道那药还热不热。 宋清黎说:“不用送,对了,朕刚刚接到战报,孙彪打了大胜仗,杀了两千匈奴,那耳朵装了满满的一车呢!待运到京城,朕分皇叔一半。” 一般战俘的耳朵都是当地官员清点后就地掩埋,从未有人把这等战利品运到京城。从边境到京都,差不多要一个月的车程,不用想都知道那战利品运到京都后会变成什么鬼样子。可怜那些运送战利品的士兵和沿途的驿站,可怜那些需要跟着皇帝出城迎接战利品的官员,可怜肃亲王要分一半这样的战利品。 不过是初秋的季节,林梢居然察觉出一丝寒意,他紧了紧衣服,担忧的回头看了看一直昏迷不醒的林九,满心的不舍和对未来的担忧。 或许,他该和父亲好好的谈一谈。 正文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梁大夫的药热腾腾得,一直在药炉上小火煨着,药效正是最好的时候,趁热喝最好。宋云霄听他解释过之后,放下心来,端着药要亲自喂林九。只是林九仍旧昏迷不醒,唇舌紧紧的闭着,宋云霄没那个本事把药喂进他的嘴里,药沿着林九的嘴角滑到脖子里,宋云霄试了两次没有成功,尴尬的端着药,不知所措的望着梁大夫。 医者父母心,梁大夫最是心慈手软,他笑呵呵的接过药碗,让宋云霄把位置让出来:“还是让我来吧。” 宋云霄点了点头,站在梁大夫的身后。 梁大夫拿起白帕子替林九把脸上的汤药擦干净,慢慢的说:“喂昏迷不醒的病人吃药最耗时间,王爷在这里守了半天,该出去透透气了。对了,刚才张先生听说皇帝来了,急匆匆的往这边赶,走到半路又回去了,像是有话要和王爷说。” 张先生名叫张显松,是王府幕僚,也是肃亲王府除了武将之外唯一的幕僚。宋云霄不爱权谋,无心与人争权夺利,他平日里谨言慎行,除了打仗的事情之外,其他一概不管,再说他的身份在这里,朝中除了皇帝之外,其他朝臣对他避恐不及,哪有心思跟他耍什么心眼。张先生这位唯一的幕僚平日里没什么事情,只在后院养花喂鱼。前几年先皇初即位时,张先生对宋云霄分析过天下的局势和他将来的处境,宋云霄只一句“这天下是我宋家的,皇兄并无不妥之处,张先生无需多言,本王自有分寸”。说过几次之后,宋云霄只这一句话应对,久而久之,张先生心灰意懒,不再到宋云霄跟前自讨没趣,却也没有转投他人,大有在王府颐养天年之意。宋云霄待属下极好,吩咐管家好吃好喝的供着张先生,别怠慢了老先生,只要张先生愿意,在王府待一辈子都可以。 今日久不登门的皇帝忽然到访,难为张先生着急,回忆起皇帝那几句意有所指的话,宋云霄也有心和张先生说说话:他的属下多是武将,上战场杀敌均是一把好手,让他们听言辩义却是强人所难,而这正是张先生的强项。 张先生对着宋云霄行了个大礼,在后院的小亭中摆上上午才摘下来的甜瓜,开门见山的说:“王爷此事太欠考虑。” 宋云霄恭敬的说:“本王当时没想太多,只知道若是去的晚了,林九恐怕性命难保。” 张先生已经从黑衣人那里听说了整件事情,事已至此,再说该或者不该没什么益处,既然王爷这么在乎林少爷,他大可以从林少爷的身上出发,劝说王爷重新振作,现在图谋早已经过了最佳时机,却又不是最坏的时机:“王爷天性淳厚,老朽佩服,只是不知道王爷准备如何安置林少爷。就算王爷相信他是无辜的,也要找出证据来证明林少爷的清白,他现在是朝廷重犯,理应关在大牢里,王爷以什么理由来留住林少爷?万一京都府尹或者刑部派人来抓林少爷,王爷准备如何打算呢?留还是交出去?” 张先生的一番话正是宋云霄担忧的,按照大康朝的律法,林九现在是嫌疑犯。京都府尹有权力把林九关押,甚至有权力动用一些刑罚来逼问林九。他明知道该把林九送回牢房,一想到林九要到那种地方待着,他于心不忍。当初如果他态度强硬一些,坚定的拒绝皇帝的指婚,林九也就不会落到今天这个地步。 说到底,林九和前几位无端丧命的姑娘一样,都是皇帝打压他的手段,他的无能和一步步退让,让事情发展到现在的这一步。 如果他继续退让下去,林九会和那几位无辜的姑娘一样,最终命丧皇权之手。就算他是户部尚书最疼爱的小儿子也不会幸免,否则今日林梢就不会求救与他,很显然林家现在并没有能力保护林 九。 是啊,那几位无辜的姑娘哪一位的爹爹不是一部尚书呢?还不是眼睁睁的看着亲生女儿来到这肃亲王府送死? 前面已经有了四位无辜丧命的姑娘,林九既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只要他一天不死,皇帝就会继续用这种手段来为他树敌。 为了大康,他可以一退再退,战死沙场也无所畏惧,只是,林九何其无辜? 张先生切了块甜瓜,把上面的籽一点点的刮掉,啃完了一块香甜的瓜,见宋云霄面色凝重,知道他心中松动,决定再加一把火:“我记得八年前跟着王爷的将领有十六位,他们与王爷年龄相仿,从小跟着王爷一起长大,各各忠心爱国。这么多年过去了,看着这些年轻人战死沙场、为国捐躯,我心中不忍啊!现在跟着王爷的只剩思晴、思风、思雨、思雾、思星五人,他们不敢成亲、不敢有后代,生怕耽误了人家姑娘。我和老梁两个快入土的老头子就不指望什么了,只是为这些年轻人可惜。” 这段话戳到了宋云霄的痛楚,他还清楚的记得五岁那年,父皇和母后领着他到习武场去看那十六位和他一样大小的孩童,那些孩童身穿黑色的衣裳,整整齐齐的排在他的跟前,齐声下跪:“小王爷!” 一眨眼十九年过去了,有十一人已经永远不会在叫他“王爷”了。张先生怕他伤心,没有说出实情:战死沙场的十一人,有多少不该死?有多少死与朝廷的救援不力?有多少是为了替他挡住冷箭而亡?他们为国捐躯,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封赏。为了十九年前的那声“王爷”,他们失去了宝贵的生命,而他们的王爷却没有本事替他们要回应有的荣誉。 剩下的五个人,估计早已经报着必死的决心等着给他陪葬。 他何德何能? 张先生见他面露痛苦之色,心知这段话起了效果,却也清楚在宋云霄的心中大康的安宁比什么都重要,他决定说出最能让宋清黎动摇的理由:“说句大不敬的话,先皇在位时,仅仅只是打压王爷,并未牵扯到其他人,战事上还能听取王爷的意见,以大康为第一位。可现如今这位,为了打压王爷,不惜以六部尚书的子女为代价,更是任人唯亲,把边关的安危当成儿戏。试想,亲生子女被当做皇权的筹码,那位尚书大人能够心无波澜,尽心尽力为大康为重?边关的百姓期望朝中派来的兵将能够击退外侵者,而不是只知道扰民的强盗!在这么下去,到时候不止肃亲王府难保,朝中众臣也会和皇家离心。咱们这位皇帝,怕是把心思都放在提防王爷身上了。” 张先生的一席话正是宋云霄所担忧的,眼看着朝中政事混乱,众臣人人自求自保,皇上过于依赖皇太后和皇后的娘家人,对宗师反倒处处打压,把边关的战事当成打压他的手段。他心寒的同时,也在为大康朝担忧。 从小聪明伶俐的侄儿,怎么变得这般心胸狭窄? 张先生一番话让宋云霄陷入沉思,梁先生那边却又是另外一番场景。 宋云霄走后,梁先生端着药碗,笑着问:“人都已经走了,林少爷准备装到什么时候?” 林九小心的把眼睛眯成一条缝,见屋内确实只剩下一个老头之外,这才大胆的睁开眼睛,理直气壮的说:“谁装了,我这不是刚醒吗?” 梁先生叫他坐起来,把碗塞到他的手里,笑着说:“这种事情能瞒得过大夫吗?昏迷时的呼吸和醒来后的呼吸不一样,老夫刚进门就听出来了,不过为了你的面子才没有在王爷面前揭穿你。臭小子,快点把药喝了,难道还想让我喂你?” 林九闻了闻药,别过头去,嫌弃的说:“闻起来就不好喝,端走端走!” 梁先生冷笑道:“那老夫叫王爷进来喂你喝!” 林九无奈的摇了摇头,说道:“好歹准备一块糖。” 梁先生不理会他,也不打算惯着他的坏毛病,只问到:“刚才皇上和王爷说了什么?” 林九捏着鼻子把药灌进肚子里,把碗硬塞进梁先生的怀里,吐着舌头散去苦味:“皇上?皇上什么时候来的?你进来的时候我才刚醒,不记得皇上来过。对了,我还没问呢,这是哪里?你又是谁?” 梁先生抱着药碗站了起来,气哼哼的说:“臭小子,休想在老人家面前耍小聪明,好好想想你的处境吧!”说完,大踏步的走了出去。 林九浑身疼得难受,鞭子抽过的地方火辣辣的疼,像是火烧过一般又痒又疼,高烧后的脑袋晕沉沉的。他望着陌生的房间和刚才偷听到的话,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 这算什么事啊? 正文 第29章 第二十九章 无端遭受牢狱之灾,原本只指望着林叶子他们能够早点把他救出去,林叶子他们不清楚他和林梢的关系,否则,林梢说不定能救他一命。没想到官府的审讯方式那么特殊,问一句话给一鞭子,看那架势想要悄无声息的要了他的命。所以,当宋大人再次审讯他的时候,他其实已经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了,也不知道这具小身板能撑多久。他深知在那阴暗的地牢里,打死他就像捏死一只蚂蚁,毫不费力。 迷迷糊糊间,有人砍掉了束缚他的绳子,把他抱在温暖的怀里,从暗无天日的地牢中抱到阳光灿烂的地方。 他应该得救了!总算不用死了,一颗悬着得心松了下来,林九彻底的昏迷过去。 这期间,有人剪开了他的衣服,有人替他擦干净身体,有人替他上药,有人温柔的注视着他…… 这一切都让他心安,他放心的沉睡下去。 直到听到熟悉的声音,林九慢慢的醒了过来,听到了一些不该听的话,一时间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只能继续假装没有醒过来。 目前的状况实在太乱,局面也不是他一个小老板能控制得了,听宋清黎的意思,这事远远没有结束。 他毫无头绪,不知该从何处下手。不过,既然已经从牢里出来了,总比被困在牢里等死的强。他的身体虚弱,醒来后硬撑着琢磨一会,到底精力不济,没等到宋云霄回来又昏睡过去。 再醒来时已经是第二天早上,小厮见他醒来,赶紧叫人,不一会,梁大夫过来,给他把了脉,告诉他烧已经退了,身上只剩下皮外伤,没什么大碍了。 林九在床上闷了一天,只在中午吃了碗白米粥。身上的鞭伤似乎不那么难捱,由疼变成了痒,梁大夫又过来看了看他,告诉他伤口再愈合,不要挠了挠去,小心留了伤疤。 一直到晚上,林九始终没有见到宋云霄,也没有官府的人过来拿他,他满心疑虑,不知该找谁解惑。问王府的小厮,只说王爷一早去上朝,至今没有回来。 林九一直等到半夜没有等到宋云霄,他身体不支,迷迷糊糊的睡着了,夜里好像感觉在床边站了一会,却没有力气睁开眼看看到底谁。 林九在肃亲王府养了一周的伤,身上的鞭伤已经结疤,黑红色的血疤爬在白嫩的皮肤上,特别的丑陋。都说伤疤是男人的骄傲,林九却不这么认为,被人无缘无故的捉进地牢里打得差点要了小命,这疤痕的存在只不过提醒着他曾经遭受的折磨和屈辱。他不是大度的人,能够做到不去追究。前几天一直躺在床上休息,他想了很多,不论在哪个朝代,想要过得舒服,自身必须强大起来。他原打算稳扎稳打,慢慢的图谋把生意做大,现在看来根本不可能,他前行的每一步都会受到阻碍,不等他做大做强之前,就已经被人扼杀了。 他必须找一个强有力的靠山,原本以为他不过是个小商人,皇上和肃亲王都不会把他放在眼里,他可以两边都不得罪。经过这件事,他想不选择都不行了,肃亲王为了他强闯府衙,这几天他躲在王府里养伤,一次都没有见过宋云霄,从梁先生和小厮的只言片语中得知宋云霄一直为他的事情奔波,好像还和皇上争吵过几会。 不说这事之后皇帝对他的猜忌,只论宋云霄的救命之情,他就没得选。 不管穿越前还是穿越后,林九都是商人,商人重利,只选对他有利的事情,不过,商人有时候也会一时糊涂,明知道两边谁更强,却违不了心。 罢了,事已至此,多想无益,既然已经认定了,除了陪他继续走下去,似乎没有更好的路。 林九已经可以下床,躺在床上这么多天,他脚软腿软,扶着床框站了一会,慢慢的往门外走去。外间守着的小厮见了,慌忙的过来扶他:“林公子怎么起来了,梁先生交代让你好生躺着,不要挣开了伤口。” 林九不让小厮扶着,笑着对他说:“我走得慢,不碍事。你歇着吧,我到外面透透气。” 小厮给他拿了件衣服披在身上,小心的说:“晚上凉,林公子穿着吧。” 夜空中一轮皎洁的明月,圆盘一般挂在空中,林九算了算,已是中秋节了。他忽然记起和宋云霄的约定,竟有些期待起来,转念一想又觉得可笑,这几天一直没有见过宋云霄,问过几次之后小厮们只说王爷忙得很,林九识趣再也不问。他不过是在王府养伤,实在没必要把自己弄得像时深闺的怨妇。 “我记得王府有棵大梨树,我想去看看。”林九不认识路,只能请小厮带路。 小厮为难的说:“离得有些远,林公子若是想吃梨,小的给你拿便是了。” “我就想去看看。”林九说,“放心好了,我不会告诉梁先生的。” 肃亲王府很大,毕竟是先先皇生前为最疼爱的小儿子指的地方,亲自监督工部建造的府邸。王府仿照着皇宫的布局,按照比例缩小,亭台楼阁、青山绿树、湖泊水流样样齐全。那棵大梨树在两家共用的院墙边,离宋云霄的住所有些距离。林九大病初愈,走了一会虚汗直流,手脚微微有些发抖。 小厮小心的跟在后面打着灯笼,生怕林九有个闪失,王府中谁不知道住在王爷房中的林公子是王爷的贵客,王爷这几天特别的忙,每天晚上半夜才回来,可是不管回来的多晚,总要去看看林公子,还吩咐小人好生的伺候着,不许在林公子跟前乱说话。林公子长得好看,人也和气,除了吃药的时候要备一块糖之外,从不难为他们这些下人,真真是个好人。 大梨树种了快十年了,枝繁叶茂,远远就看到一处茂密的黑影,林九一行人刚刚走近些,黑衣人忽然出现在他们面前,一见到是林九,不悦的问道:“你们来这里干什么?” 越过黑衣人的肩膀,林九看到大梨树下站着一个人,那人长身直立,灰衣淹没在月色中,背对着林九,孤独的一个人站着。 林九情不自禁的面露微笑,高声说道:“我来讨个甜梨吃。” 说完,从小厮手里拿过一盏红灯笼,缓缓的走了过去。宋云霄,明明在王府里,为什么不过来看我一眼?明明有过约定,为何要独自站在这大梨树下? 你,在逃避什么? 这几天一直悬着的心放了下来,他有很多话想问宋云霄,想向他求证,想亲口听他说些什么,可是当林九走到他面前,面对面的看着他时,却只能问道:“不知道这梨是否真像王爷说得那么甜?” 宋云霄和以往大有不同,以往的他一直是淡漠和冷清的,像是一块移动的冰块,把每一个想要靠近他的人远远推开。今日的他同样冷冷清清,就和秋天的月一样,但冷清中带着林九从未见过的傲然之气,让人不敢直视。他似乎和以前不一样了。 难道和他的事情有关,林九自作多情的想。 宋云霄比他高了足足一个头,低着头看了看林九,又抬头看了看树上已经成熟的梨子,淡然的说道:“要让林公子失望了,肃亲王府的梨子并不甜。” “甜还是不甜,总要林九亲自尝过才知道。”林九厚着脸皮,紧紧的盯着宋云霄的脸,想从那张脸上看出一丝异样的情绪,可惜让他失望了,宋云霄仍然淡淡的,好像根本不记得曾经的约定,林九咬着牙问道,“还是说王爷不想让林九尝?” 宋云霄微微皱了皱眉,不耐烦的看了林九一眼,转过身去,留给林九一个背影:“林公子的好奇心未免太重了些,本王自家的梨,难道不比你清楚?” 这话说得重了,更何况是从尊贵的肃亲王嘴里说出的话,他走到黑衣人身边,走到那些跪着的小厮面前,居高临下的说道:“梁大夫难道没有交代过你们不许林公子出门吗?” 小厮们战战兢兢,哪里敢辩解半句,低着头大气不敢出一声。 林九抬起头望着那颗大梨树,满心的欢喜被冷冰冰的浇灭,虚汗浸湿了后背,被秋风一吹,冷的直发抖,他紧了紧衣服,呆呆的坐在石凳上,一坐就是半宿。 夜里,他又发烧了,劳烦梁先生从被窝里被叫了起来,不高兴的教训林九:“自个什么身体自个不清楚,学什么不好非得学那些悲风伤秋的小情小调。下次再作践自己,不要找大夫,直接投湖死了算了。” 他这般的毒舌,林九听了却是很痛快,拍着被子笑着说道:“梁先生教训的是,林九一时糊涂,一时糊涂啊!” 正文 第30章 第三十章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外伤未愈,又添心病,梁大夫日日早晚过来替林九把脉,不时拿些闲言冷语刺激他,林九听着心里痛快,往往被他骂得哈哈大笑,笑得眼泪都流出来了。三日后,高烧总算退了,林九像是脱胎换骨重新活了过来,他大口大口的吃了碗白米粥,对一直照顾他的小厮说:“这几日辛苦你了,我明日一早就回家去了,麻烦你禀告你家王爷一声,我就不当面道谢了。” 那小厮长得白白净净,身量还没长成,看样子不过十三四岁,伺候林九很是尽心。这几日林九一直高烧不退,他守在外间也是不敢睡觉,生怕一不小心睡着了。每天夜里王爷过来时,他都看在眼里,只是得到吩咐不准告诉林九。听了林九这话,他心里替王爷不值,低着头小声地说:“我们王爷待林公子不薄,林公子既然要走了,还是当面告诉王爷一声。” 林九猜不透宋云霄的心思,这几日昏昏沉沉的也想不明白,不过梁先生有句话说得好,堂堂男儿干什么不好非得为情所困。他穿越到这个朝代,可不是为了一个琢磨不透的男人要死要活的,他还有很多重要的事情要做。在肃亲王府,他是客人,主人既然躲着他,他又何必厚着脸皮凑上去自讨没趣? 宋云霄傲气十足,他林九也不是拿尊严不当回事的人。救命之情他记住了,总会想法子报答宋云霄,至于其他有的没的,就当他自作多情了吧! 也许是大病初愈,林九走出肃亲王府时,觉得秋风有些凉。他本就消瘦,经过这一番折腾更是把好不容易养起来的一点肉都给糟蹋没了,秋风吹起他的衣衫,轻盈的像是随时能吹走,他拢了拢衣衫,往林家铺子走去。 中秋刚过,大街两边的铺子上还挂着各色各异的灯笼,有大红色西瓜灯、有连成串的冬瓜灯、有抱着大鲤鱼的胖娃娃灯,整个街道热闹非凡,人来人往,人人脸上带着喜色和满足,一副大康盛世的好景象。林九远远看到林家铺子,铺子两边挂着镶着金边的大红色灯笼,两个小厮穿着喜庆的衣裳站在大门口迎客,瞧他们热情的模样,看不出店里有什么问题。棕红色的匾牌挂在铺子上,“林家铺子”四个黑色古朴的大字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二楼的窗户半开着,窗台上摆着一盆碧绿色的菊花,开得正盛。 那一场变故就像一场梦,梦醒了,他的铺子还在,没有什么比这更好的。 林九大踏步的走了过去,大病初愈的脸上挂着清雅的笑容,两个小子一眼看到了他,惊喜的迎了上来:“老板,你跑哪里去了?” “闲着没事出去走了走。”林九不想把糟心的事情告诉两个无忧无虑的小子,笑着说,“有没有偷懒?” 小子们都是唇红齿白的少年,被林叶子□□的聪明伶俐,能站在店铺门口迎客的两位更是出挑,笑着和老板打趣:“忙都要忙死了,哪有时间偷懒?不信去问林大哥。” “好好干活,下个月给你们加工钱。”林九现在还不清楚店铺怎么会没有受到影响,但他那天当众被官府的人带走,不管怎么样这些小子和织娘都被吓到了,现在还能继续在他店里当差,都是对店铺有感情的,他不能亏了人心。 林掌柜也在铺子里帮忙,近十天没见,林掌柜的白头发更多了,眼圈深陷,虽然勉强笑着,可是林九仍然看出他脸上的担忧。他进门后,笑着喊了一声:“林掌柜,你老板我回来了!” 林掌柜转过头看见林九,一行老泪流了下来,他赶紧跟客人道歉,抹了抹眼角:“回来就好,回来就好,我们到后院说话。” 不一会,老板回来的消息便传遍了整个店铺,小子和织娘们都想过来看看老板,可是店里还有那么多的客人,他们只能默默的看着林九,毫无保留的露出安心的笑容。这些小子和织娘,有几位是原先店铺的伙计,更多的则是林九新招的店员。林九对店员特别的厚道,工钱给得足,其他店里三年学徒期都是没有工钱的,林九却从店员们进店的第一天起就给算工钱。林家铺子店员的工钱和其他铺子差不多,不过比其他铺子多了一项提成,小子们签得每一份单、织娘们做的每一件衣服都有提成。他们都把林家铺子当成自己的店来看待,把林九的生意当成自己的生意。 林九不止工钱给得足,还允许店员们预支工资。谁家老人孩子生病,他都让钱掌柜拎着补品去探望,临走前还会留下一些碎银子。 大康朝女性原本没什么赚钱的机会,在家里织布做衣裳也赚不来几个钱,还得伺候一家老小,最是辛苦。林九的铺子却给她们提供了一个机会,现如今,织娘们赚的钱够多,有很多比家里男人赚得还多,在家里也能挺直腰杆做人了。离开林九的铺子,她们都不知道还能去哪里。 没有人比他们更希望林家铺子能够一直开下去,所以当官差把林九抓走,把林家铺子查封时,他们心里都很难过,不知道哪个该死得眼红林家铺子的生意陷害林九!官差把铺子翻得乱七八糟,恨不得掘地三尺,可惜清者自清,林家铺子干干净净的做生意,凭着真本事在京都立足,任凭怎么翻也翻不出来证据。官差一个个的审问他们,不惜威逼利诱,就想让他们站出来陷害林九。人心都是肉长的,林老板待他们犹如亲人,他们怎么可能为了点蝇头小利就出卖林九!那还是人吗? 店铺上至钱掌柜下至送货的小子,所有人一口咬定林老板是正正经经的生意人,绝对不会干触犯朝廷法纪的事情!官差从他们身上找不到有利的证据,只能把他们都放了,他们出去后一起去官府替林九喊冤,可惜官差大老爷直接让衙役把他们赶走了。天津的林掌柜跑过来劝他们先回家等消息。 三天啊,真是难熬的三天啊,他们天天去林家铺子门口看着,眼看着一天天的过去,总算被他们等到铺子解封的那一天。 有当兵的过来帮着他们一起收拾铺子,里里外外的整理好了才离开。有见识的认出那是肃亲王手下的兵,却不知道林家铺子怎么和肃亲王府攀上了关系。 铺子正常的开张了,好像被封的那三天根本不存在一样,天津的林掌柜一直待在铺子里,有人过来问林老板的事情,他只说林老板第二天就被官府放出来了,现在出去散心了,让大家安心的工作。店铺趁着中秋节搞了一场优惠活动,人气一下子聚拢起来,一下子恢复到以前的状态。 林家铺子的后院,钱掌柜、林掌柜和林九三人围坐在桌子前,林掌柜和钱掌柜的眼圈透红,看着面无血色的林九心里都很难受,老板受苦了啊,老板哪里受过这样的苦头啊!林掌柜先忍不住了,浑浊的泪水流了下来:“是我们没用啊!” 林九笑着拍了拍林掌柜的手背,望着这位和他父亲差不多的人,心中涌过一阵暖流:“这事怪不得你们。” 钱掌柜比林掌柜年轻几岁,在京都呆的时间长,知道林九这事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话能说得清楚。此事牵扯到京都府、肃亲王府和林家,可见他们的林老板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只是个普通的商人,或许眼红陷害他的人也没有料到林九背后会站着肃亲王府和林家吧。他跟着林九的时间短,不像林掌柜那样把林九当成子侄来看,但是既然决定跟着林九干了,也就和林九是一条船上的蚂蚱,凡事定然先为林九着想:“这事怪不得林掌柜,我的责任最大。铺子开了那么久,没想起来提醒老板到官府打点一下,让小人钻了机会。” 林掌柜一听这话,连声附和:“正是,正是,当天下午我和林叶子到牢房门口,花了银子都进不去,人家根本不理会我们。要我说,还得官府有人。” 钱掌柜点头称是,语重心长的对林九说:“老板年纪轻,或许不屑于做这等事情。只不过在这京都做生意,官府这一关必须得过。要我看,老板也不用记恨官府,不如借此机会和官府搭上,多使些银子,下次再有这等事也能说得上话。” 林九深知这两位掌柜都是为他着想,林掌柜慈祥,钱掌柜稳重,都是可以信赖的人,要想继续发展下去,必须依仗这样的人。经过这件事情,大家共同患难过,有些话就不用藏着掖着,林九问道:“咱们铺子是谁解封?是谁让两位继续开店做生意?对外宣称我出去散心了?” 正文 第31章 第三十一章 林九并不怀疑两位掌柜的忠心,只不过以林掌柜和钱掌柜的能力,如果没有人在背后提点,他们定然不敢在林九不出面的情况下重新开业,否则两位掌柜做了这么多年的生意,也不必把铺子盘给林九。茶是上好的龙井,林叶子去杭州专门买的,北方的秋天干燥,喝点绿茶清热降火。不过,中秋已过,冬天也不远了,林九的身体大不如前,还是得找点红茶来养一养胃。一盏茶的时间,林九把他认识的人在心里过了一遍,富满财、林梢、宋清黎、宋云霄,他统共也就认识这么几位。按说富满财是天下首富之子,做生意是他的本行,林九却觉得最不可能的就是他,富满财和他算不上朋友,富满财如果要帮他也会等他开口相求才会帮忙。林梢书生气太重,又是林家长子,户部尚书之子、礼部侍郎,身份尴尬,他的官司还没有最终确定下来,林梢定然不会冒险。 宋清黎更加不会,那人精滑得紧,再说怎么可能屈尊管他这点小事。至于宋云霄嘛,想到宋云霄,林九的脑中回忆起梨树下他的冷漠和拒人于千里之外,自嘲的笑了笑,不敢继续想下去。 钱掌柜拿不准林九和京都林九到底什么关系,谨慎的开口说:“是林侍郎私下里找到我,让我赶紧把店开起来,对外只说老板出去散心,不要提其他的事情。” 林九一怔,怎么也没有想到会是林梢,那位温润如玉的读书人,怎么会在这个关键的时候和林九扯上关系,他难道不怕牵连到自己?林家铺子生意红火的时候,他尚且避之不及:“他找你说了什么?” 钱掌柜仔细的想了想,一五一十的说:“那天夜里,林侍郎独自一人找到我,说老板没什么事情,只不过身体不适,最近在养伤,让我们不要四处瞎找,安心的把铺子开着。中秋节活动的点子也是林侍郎指点的,他说这件事情会影响到铺子的声誉,最好借着节庆日子冲一冲,生意红火起来,也就没有人会记得封店的事情了。” 真看不出来他倒是个做生意的好手!林九暗暗的想,林梢既然夜晚独自一人来找钱掌柜,恐怕不想让旁人知道此事,他吩咐钱掌柜:“此事以后不要向其他人提起!” 钱掌柜赶紧说道:“那是自然。” 林九里里外外的转了一遍,铺子到处一副热火朝天的景象,织娘和小子们忙得连喝水上厕所的时间都没有。林九帮不上什么忙,到哪里只会给大家添乱,中午和众人一起吃过午饭后,困乏的紧,一个人慢慢的走了回去。 肃亲王府隔壁的宅子和他离开时没什么两样,石桌上的碟子和酒杯已经被林叶子收拾妥当,几条肥美的锦鲤察觉到有人过来,浮到水面上吐着泡泡。林九抓过一把鱼食撒进湖里,锦鲤纷纷从湖底游了过来,争先恐后的挤成一团,一副花团锦簇的好画面。白色、黑色、大红色的锦鲤围在一起煞是喜庆,林九一扫这几日的阴郁,对着湖面哈哈的大笑起来。笑了一会,他捂着肚子爬到床上睡起了午觉——他要养足精神,晚上想去见一个人。 晚上林九收拾妥当,一副京都贵公子的派头,想要去悄悄拜访林梢。许是兄弟间心有灵犀,林梢竟然不请自来,见林九一副精心装扮过的模样,林梢片刻失神后,微微带着怒气的问:“你身体好了吗?这个点要去哪里?” 林九哑然失笑,林梢还真把他当成弟弟了,开口就是教训小弟的口气,他让林梢坐下,拎起水壶想倒点热水,结果只滴出几滴冷水,他不好意思的意思的笑了笑:“正要去找你,你就过来了。” 林梢今日穿了件月白色的衣裳,衬得面如软玉,他从小饱读诗书,浑身上下一股书生气,两年的官场似乎丝毫没有侵染到他。平日里不管是和同僚还是属下,他都是一副温润的模样,从不对人发怒,家里并不是只有林九一个弟弟,还有比林九更调皮的兄弟,他从来都是慢声细语的教导弟弟们,只有面对林九时,他总是会不自觉的失态,连自己都觉得对林九太过于严厉。想着那天在肃亲王府躺着的林九,他不由的心软,声音也降了下来:“你来京都也有段时日,何曾来找过我?” 说完,他的脸微微的红了,好在屋内烛光不算亮,林九并未发现他的异样。 林九只觉得他始终摆着大哥的派头有些可笑,若是论起年龄,穿越前的林九可比林梢大上不少,不过现在能依仗的也就是林家,林九索性把自己当成他的小弟,笑着说:“我赌气离家出走,当时就想不混出人样不回来,定然不给林家丢脸。我把铺子开在京都,也是想给大哥和父亲看看。这点小心思大哥难道看不透吗?” 林梢听他一口一个大哥,心中不知什么滋味,低着头说道:“我们顾虑太多,生怕认了你让肃亲王脸上难堪。” “和他有什么关系?”林九不解的问,他好像从来没有得罪过宋云霄啊,每次见到宋云霄都是一副狗腿的模样,恨不得把最好看的笑容都摆给他看,他和宋云霄能有什么过节?一个是尚书府足不出户的小公子,一个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肃亲王,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两个人能有什么过节? “你……”林梢抬头看他,欲言又止,摇了摇头,连声叹气。 林九更是纳闷,情急之下脑中闪过一个可怕的记忆,联想起在肃亲王府昏迷时皇上那一口一个“皇婶”,他的脸腾地一下红了,当时只觉得不自在,总感觉抓到了一丝头绪可是又不确定到底怎么回事。再加上他那时候昏昏沉沉的,不敢确定听到的是真还是假,宋云霄那疏离的样子实在让人恼怒,他也就没往那方面想。 再说,任谁听到“皇婶”二字也不会把这个身份联想到一个男人身上啊! 可是,林梢那副尴尬的模样又像是证实了他的想法。 天!如果是真的,那简直太可怕!他还曾经多次笑话过宋云霄命硬,克死四位王妃。如果他是第五位…… 林九不敢继续发散下去,干脆豁了出去,硬着头皮向林梢求证:“我是肃亲王宋云霄没过门的……那个?” 他到底没有办法把自己和别人的老婆联系到一起,饶是他脸皮够厚,也不好意思自称为宋云霄的“夫人”。说完后,林九的脸更红了,火辣辣的像是被人狠狠的甩了好几个巴掌,转念一想,可不是被宋云霄伤得够深。如果他和宋云霄真是那种关系,他不要脸面贴上去的模样实在太可笑了,难怪宋云霄见他总是一副厌弃的样子。 “嗯,”林梢叹了口气,悲愤的说道,“是我和父亲无能,不敢反抗圣旨,这才让你陷入如此尴尬的境地。” 林九的心直直往下沉,一直沉到十八层地狱,那里黑暗一片,无一丝的光亮和希望,只剩下无尽的绝望和恐惧,就如同林九此刻的心情。他原本想见到林梢先跟他道谢,然后和林梢好好讨论下将来的打算。现在看来是没有办法了,他完全没有办法思考,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丢人,丢死人了!宋云霄肯定烦死他了!” 也不怪宋云霄会憎恶他,宋云霄身份尊贵无比,全天下的女子哪一个嫁他都是高攀,他断然想不到林九一个庶出的小儿子会逃婚吧!逃婚已经很让宋云霄难堪,他还不知死活的贴了上去,让宋云霄怎么想他?既然不想“嫁”又何必撩拨他?也许在宋云霄看来,林九再玩欲擒故纵之计呢! 可笑,实在可笑!该死的,谁叫他穿越后一点记不起原来主人的事情呢。如果和宋云霄解释他失忆了,宋云霄会怎么想他? 这么荒唐的事实任谁听来都是借口吧。 罢了,罢了,林九趴在桌子上,把脸埋在胳膊肘间,只露出一双可怜兮兮的眼睛,林梢心内最柔软的部分被他戳中,温柔的说:“肃亲王已经说过不再计较你逃婚的事情,这次不计前嫌出手相帮,林家欠他一个大人情。今后我和父亲定会想法还他,你不要有什么负担。我今晚过来有重要事情要和你讲,现如今你在京都得罪了人,不宜久留,还是早早离去的好。” 林九始终不知道谁在背后跟他过不去,只不过这次有肃亲王出面,林梢又在暗地里帮忙,京都除了皇帝之外,其他人谁还敢继续下黑手。可林梢绝对不是会开玩笑的人,难道他得罪的人连林府都惹不起吗?林九自问没有得罪过谁,没有和谁有过不共戴天的仇恨,他不解的问道:“大哥知道是谁害我?” 正文 第32章 第三十二章 林梢伸出手摸了摸他的头,心内波澜起伏。他曾经有多妒忌这位父亲最疼爱的弟弟,现在就有多心疼他,原本应该娇养在家里的人,偏偏受到命运的捉弄,要远离京都。他没有办法实话实说,肃亲王擅闯京都牢房救出林九一事,让整个朝堂震惊。京都府尹和刑部上书陈述肃亲王眼中目无法纪,更有言官直言肃亲王狂妄自大,军纪不严,放任手下惊扰百姓。紧接着,上书弹劾肃亲王的折子越来越多,连他府中与皇宫一模一样的假山流水都有人专门写出一份长长的折子。从前朝到现今,肃亲王谎报军情、夸大战功,逼迫几位王妃的家中与他结党,王妃们誓死不从,肃亲王竟然下黑手迫害几位王妃…… 肃亲王却也不辩解,任由弹劾他的折子越来越多,雪花片一样的折子从全国各地摆到皇帝的案头上。皇帝原先还想着替肃亲王压着,可弹劾他的折子实在太多了,有言官在大殿之上把头皮磕破了,只求审讯肃亲王。 这一切全因为肃亲王救了林九。 这些折子所奏的事情中,谁也辩不出几分真、几分假,不过肃亲王闯入京都府衙救走林九却是实实在在发生的。 皇帝曾找林梢商量过,想借此机会彻底扳倒肃亲王,不过又怕那十万兵将造反——孙彪还在边关与匈奴打仗,现在不是最好的时机啊! 肃亲王每日和往常一样上朝下朝,他和众朝臣彻底的撕破脸,以往那些朝臣见到他都躲着走,现在却正面的和肃亲王杠上,誓要把这位祸乱朝纲的奸王赶出朝堂。 这些事情林梢都不会告诉林九,他怕林九有心理负担,如果皇帝这次下定决心要整治肃亲王,第一把刀就是林九。林梢要趁着皇帝犹豫不决的时候把林梢送出京都:“你得罪的人还少吗?” 林梢半真半假的说:“你违抗圣旨逃婚,家中其他几位兄弟被你牵连,现如今还停职在家,他们能不怨恨你吗?你把皇帝送的玉佩典给钱庄,皇上赐的东西能随便的典当吗?你逃了肃亲王的婚,肃亲王虽说不怪罪你,可见你整日里在京都,心里难免会不痛苦。你的林家铺子现在京都一家独大,抢了成衣铺子、胭脂铺子和玉器铺子的生意,他们能不记恨你吗?我和父亲虽然有心帮你,可碍于皇帝和肃亲王的脸面,也不敢明面上帮。万一再有小人背后中伤,可能就没有这次的好运气了。我仔细的想了想,你还是先出去避避风头得好。” 林梢的一番话分析的有理有据,林九听着手脚发凉,不知不觉间,他竟然得罪了这么多人还毫不自知?这些人中能弄死他的太多了,只不过别人懒得出手罢了。林九太理解林梢的顾虑,他忽然有些后怕,能全须全尾的活到现在真是不容易啊!还好,他有一个站得比他高的哥哥,他一心只想着挣钱,忽略了太多的事情。 “你说得很有道理,只不过我手无缚鸡之力,胸无点墨,离开京都该如何生存?”林九真诚的请教林梢,论起对这个朝代的熟悉,林梢肯定比他了解得多。 林梢也不舍得他离开京都,这大康朝还有哪个地方比得上京都呢,可如今林九处境危险,他纵然有千般不舍也得狠心送他走:“林家在蜀中有几间药铺,我已经写信过去,你过去后想做生意也好,想清闲度日也罢,均随你心。只一样,没有我的亲笔书信,不要来这京都。” “那你们……” 林九话未说完,林梢对他摇了摇头:“林家在朝中多年为官,皇上和肃亲王不至于为了你的这点事情迁怒到林家。” 换句话说,林九滚得远远的,不让皇帝和肃亲王看到就没事,反正他不能出现在皇帝和肃亲王的眼皮底子下,要不然这两人总会想起来他干的那些伤害皇家颜面的事情。 理解,林九非常理解,在这万恶的封建社会,有什么事情比得上皇家脸面呢?估计要不是有林家这层关系,他早就被毫不留情的咔嚓咔嚓了。 只不过可惜了他好不容易开起的两家铺子,现在两家铺子生意那么好,说日进斗金都不夸张,让他舍弃掉这些一走了之真不甘心。不过,林九很会权衡利弊,没有什么比性命更重要,钱没有了可以再挣,铺子没有了可以再开,小命没了可就什么都没了。 他赶紧的抓起林梢的手:“谢谢大哥,我什么时候离开?” “明日城门开启后你就走。”林梢眼圈有些发红,低着头看着林九修长的手,心内柔情一片,“我已经安排好,明日天不亮有人过来接你。” 林梢又嘱咐他几句,无非是到了蜀中要低调,不可像在津门和京都这般出风头,不可随意的显露身份,不要亏待了自己等等,最后,他恋恋不舍的和林九告别:“明日我就不来送你,你多保重。” 林梢走后,林九呆坐了一会,仔细消化林梢的话,林梢并非危言耸,故意吓唬他,他确实不该继续待在京都。在古代这种皇权社会,得罪了皇家,离开或许是最好的方式。想通之后,林九开始收拾行李,他没有什么非带不可的东西,随便拿了几件换洗的衣服和银票,忽然看到箱子底下那块飞马玉佩。 当时津门林家铺子开业时,宋清黎送他的开业贺礼,宋清黎曾经半开玩笑的告诫他要随身带着这块玉佩,不可丢失了。林九再不愿意也得把这块玉佩带着,就像林梢说得那样,这是皇帝赏赐的东西,再不喜欢也得当成宝一样的看待。林九不屑的把玉佩和银票放在一起,收拾出一个小小的包裹。 明日就要离开京都了,林九吹熄了蜡烛,躺在床上想要早一点入睡。可是,不知道怎么回事,他总觉得有块大石头压在心里。仔细想想,又和铺子没有关系:既然林梢已经安排好了一切,铺子自然也在林梢的安排之中,是开下去还是关掉,自然由林梢做主,他既然已经决定离开,就不能再过问铺子的事情,以后天高路远,他再也管不着这两间铺子了。 是啊,天高路远,不止铺子管不着,有些人恐怕再也见不着了。 闭上眼睛,林九脑中浮现一个模糊的身影,那人孤傲的站着,一脸的拒人于千里之外,可不正是他那位有缘无份的“未婚夫”吗? 他,或许并不想见他吧。 可是,林九想跟他道个别,不管怎么说,是这具身体的主人先对不起他,又是他不计前嫌的出手相救,于情于理,他都该当面去道别。 林九重新穿好衣服,也没用点蜡烛,搬出两张椅子到院墙跟前叠了起来,小心翼翼的爬上院墙,爬到大梨树上面。果然,片刻的功夫,黑衣人的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冷冰冰的问道:“你又想耍什么花样?” 林九知道这黑衣人面上虽冷,却不会随意的伤人,他有恃无恐的说:“带我去见你家王爷。” “王爷睡下了,不见。”黑衣人的刀又逼近分毫,只需要稍微用点力气,林九的脖子就要见血了。黑衣人很想让他见血,让这位忘恩负义的混蛋见血! “麻烦帮我通报一声,我有急事求见王爷。”林九的口气弱了下来,恳求的说,“见到王爷我说几句话就走,不耽误他休息。” 黑衣人哼哼两声,把刀移开,揪起林九的衣领把人拎到树下,使了点力气的推了他一把:“谅你也不敢耍什么花样!” 宋云霄住在林九养伤的房间,离大梨树有段距离,也不知道黑衣人使了什么手段,一路上林九一个人都没有遇到,他回头看来黑衣人一样,黑衣人睁着大眼瞪着他,凶巴巴的说:“走你的路,看什么看!” 若在以往,林九一定会逗弄他几句,今日没有什么心情,微微的对他笑了笑,说:“你对你们王爷倒是忠心耿耿。” “要你管!”黑衣人拿着刀背捅了他一下。 林九疼的咧着嘴,快走了几步,黑衣人在背后冷笑几声,如影随形的跟着。 卧室的蜡烛已经熄灭,房门紧闭,看来宋云霄已经睡下了。黑衣人让林九站在外面等着,恭恭敬敬的走到门口,低声的问道:“王爷睡着了吗?” “有事?” 却是宋云霄的声音,听着清醒的很,不像睡着的样子,林九心中一片激动,不由的往前走了一步,黑衣人伸手拦住他,小声的说:“有人求见王爷。” 林九心跳加快,却是大气也不敢出,静静的等着宋云霄开口。 夜已经深了,几只不知名的小虫子啾啾的叫着,秋风吹过的声音传到耳朵里,格外的响。林九一动不动的站着,露水打湿了头发和衣裳,隔着那层雕花的大门,他仿佛能看到宋云霄仍未入睡的眼睛。 定然如黑夜中的星星一般闪亮。 不知道等了多久,等到林九的心已经没有一丝波澜,屋内终于传来一个冷漠的声音:“夜深了,送林公子回去。” 正文 第33章 第三十三章 蜀中的冬季没有雪,城中多得是四季常青的树木,清晨常常笼罩着白茫茫的雾气,树叶上湿哒哒的,干净的犹如水洗过一般。常年在湿润的空气中,难得见一次太阳,这里的姑娘和小子皮肤一个比一个细腻,一个比一个白嫩。 林九在蜀中待了三个春秋,脸上丝毫看不出岁月的痕迹,比在京都时还要白上一些。蜀中什么都好,只这冬季没有地龙比较难捱,温度确确实实不低,可常年缺少阳光,林九始终无法在冬季彻底的暖和起来。医馆的几位大夫都为他把过脉,说他体内湿气太重,冬日容易手脚冰冷,需要好好的调理一番。每年入秋后,药铺会熬出上好的汤药来为他调理身体,整整三年过去了,汤药喝了不少,身体还是老样子。 林九觉得自己没什么大病,不过是缺乏锻炼罢了。他在京都好不容易养成跑步的习惯,来到蜀中后不乐意坚持了:蜀中多山,他不爱爬坡。 今年的冬天来得比往年要晚一些,林九在房间的四角各摆一个高一米左右的大暖炉,里面烧着上好的无烟碳,手边和脚边各放着一个小暖炉。他斜斜的躺在榻上看账本,看了一会有些困倦了,他招了招手,林虎悄无声息的靠了过来,力度适中的替他按着太阳穴,几乎听不到他的呼吸声。 林虎跟了他三年,当年从京都离开时林梢送给他的小厮,长得清清秀秀的一个少年郎偏偏叫这么一个威猛的名字。后来两人在路上遇到山贼,林虎以一敌十,把山贼打得落花流水,林九才知道林虎原来会点功夫,也才明白林梢的苦心。 来到蜀中三年,林虎与他寸步不离。 他吃饭时林虎站在他身后,他睡觉时林虎睡在他床边,他上厕所时林虎站在外面等着他。他稍一咳嗽,林虎便会递上温度适中的水;他稍一发怒,林虎便会拉着一张脸吓唬惹他生气的人;他只要挥一挥手,林虎便明白他想要什么…… 他几乎已经离不开林虎了。 任谁被这样无微不至的照顾三年,都会离不开这个人。林九曾经问过林虎的底细,林虎只说从小在林家长大,贴身伺候大少爷的。 有了林虎,许多事情林九只需动动嘴巴,林虎就能完美的替他把事情办妥。这三年有了林虎的帮忙,林家医馆已经遍布蜀中各地,秋天还在津门和京都各开了一家医馆。林九手里就有一封今早才收到的信,是林梢写过来的,信中劝他不要把铺子开到津门和京都,如果他缺钱,尽管开口。 林九翻了翻账本,忍不住的笑了:“虎子,你说你家大少爷多好玩,让咱们缺钱问他要,你说我要不要问他要个十万两银子花花?” 林虎的手指修长白皙,好看也很有力气,稍微用点力就能把林九的太阳穴按爆。他已经习惯了林九口无遮拦的挖苦林梢,心内却是很替林梢不值。林家上上下下那么多人,真心对待的林九的一个巴掌都能数得过来,仔细的追究下来,林梢绝对能排到前三,可惜林九还不领情,每次林梢写信过来劝他收敛些他都要冷嘲热讽一番,好像不知道今天林九能在蜀中过上这么舒坦的日子靠得是谁。 是,林虎承认林九做生意是把好手。刚来蜀中时,林家在蜀中有三间药铺,掌柜的是林家几位姨娘的远方亲戚,铺子的生意说不上好也算不上差,每年能上缴给林家几千两银子,勉强够几位姨娘花销的。林九的娘虽然受宠,可惜孤身一人无什么亲戚,也就没有什么依仗。这几位掌柜很看不起林九,又见他弱不禁风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只道他熬不过多久,从未把他看在眼里。 林九也是胆子大,设宴宴请三位掌柜,自己陪他们喝酒,却叫林虎趁机到三位掌柜家中转一圈,别的都不拿,只拿三位掌柜最心爱之人的一个物件。林虎还清清楚楚的记得,当他按照林九的吩咐,把三个物件当成压轴大菜端上来时,那三位掌柜的脸色,啧啧啧,真是像开了杂酱铺一样的好看。 三位掌柜自此对林九又怕又恨,可是有林虎寸步不离的守着他,三位掌柜拿他也是没有办法。 林九顺利接管三家药铺,先是重金聘请蜀中有名的大夫轮番到药铺坐诊。大夫们坐诊期间,免费为病人们诊断。他着人在药铺门口贴上大夫们坐诊的时间,遇到家境困难抓不起药的病人,林九还让药铺免费赠药。短短一个月的时间,整个蜀中都知道林家的三间药铺来了位大善人,锦旗一面接着一面的送到林家的药铺。每日送出去的药不少,生意更是一日比一日红火。一个月后,三家药铺算总账,除去给大夫们的诊金,药铺赚得钱竟然比往年一整年还要多。 林九的善行除了感动蜀中的百姓,也感动不少有着医者父母心的大夫,有大夫愿意每月抽出几天时间免费在林家药铺坐诊,有原本生意一般的大夫在林九的劝说下在林家药铺长期坐诊,也有行脚医生把林家药铺推荐到乡间。一时间,林家药铺名声大盛,“林大善人”“观音菩萨”“神仙老爷”之类的名号都安在林九的头上。 林九迅速的扩大药铺的规模,把原本专门卖药的铺子扩张成诊断卖药一条龙的服务,还增加了收费上门诊断和免费煎药。他还在蜀中其他几个城市都开了分店,有前面三家好的名声,新店开业生意一直很好。他还要几位大夫写了些预防常见病的法子印成小册子发给各地的乡民,还有急性病的紧急救治方法。考虑到乡民识字的不多,林九定期组织大夫们到乡间义诊、讲解,小册上的内容也多以图画为主。 医馆大夫们诊断一直都是免费的,药的定价也是极其公道,有几种常见的药更是一分钱不赚。可是说来也奇怪,看似亏本的生意,每个月底盘账时都是盈利的。林虎花了好几个月的时间才慢慢的弄明白其中的窍门。九手里有一份蜀中富户的名单,他一一登门拜访过这些富户,每家送上美容养颜丸一瓶。这美容养颜丸不过是用月季花瓣、薏米仁和乌鸡汤熬制成的,成本极低,富户家的小姐太太们吃完林九免费送的美容养颜丸后只能花钱到医馆来买。 林九专门为富户家的小姐太太们定制了一批木牌子,林九为木牌子起了个名字叫“唯爱皮卡”,小姐太太们买了这张卡,在蜀中所有的林家铺子可以享受□□、买够十瓶送一瓶的服务、新品免费试吃服务等。这些花招林虎闻所未闻、听所未听,把蜀中富户家的小姐太太们哄的特别高兴,“唯爱皮卡”成了身份和地位的象征。有小姐太太们长期吃美容养颜丸,身体和皮肤都好了很多。 把小姐太太们伺候好了,林九又让大夫们研制了专门给老爷少爷们吃的强身健体的药了,不过是些益气通肠的常见中药,林九给起了一个好听霸气的名字,愣是能卖出一两银子一瓶。 白花花的银子源源不断的流入林九的腰包,也有其他医馆眼红,纷纷炮制出仿制品。可是,蜀中的人都知道林家医馆的诊金免费、药也特别便宜,林大善人又是神仙下凡,他家的药都带着仙气呢,再说,林家铺子的美容养颜丸和强身健体丸都是给富户家的老爷太太少爷小姐们吃的,寻常人家想买都不卖呢,这样的人家谁会差几个钱去买仿制品?说出去不要让亲戚朋友笑掉大牙! 林虎就这样眼睁睁的看着林九大赚特赚富户们的钱,他心里觉得有些不对,可又说不上来哪里不好。穷人们在林家医馆能看得起病,没钱也不要紧,病先治好,以后能还得上就还,还不上也没人去要;富人们在林家医馆能花钱买到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这丸那丸都是平和的补品,每天吃只会对身体有益,虽然利润大了点,倒也不是害人的东西。 林虎把林九在蜀中的一言一行事无巨细的告知林梢,林梢只让他看好林九,别让人伤害到他,其他的随便林九折腾。那几位姨娘家的亲戚,跟着林九吃香的喝辣的,每个月都能分到不少的银子,谁还记得远在京都的姐姐妹妹那点内宅恩怨,眼中只有能带着他们赚大钱的林九呢! 林九在蜀中安了家,他这次吸取经验,买了几个手脚伶俐的小厮跟着伺候,有专门做饭的、有专门伺候穿衣的、有专门跟着外出的、有专门跑腿的……,反正他现在什么都缺就是不缺钱,当然要让自己活得舒服一点了。 正文 第34章 第三十四章 穿越三年,林九已经慢慢习惯没有电脑、电视和网络的生活,这个朝代的娱乐活动比不上现代,没有汽车飞机等快捷的交通工具,想出去旅游只能骑马或者坐轿子,半天走不了多少路。茶馆酒肆里说书唱曲得不少,林九实在无聊时也会叫上一壶茶几碟点心打发时间。文人们喜欢的饮酒作诗,林九一概不参与,他很清楚自己的斤两,也对诗词没什么兴趣,玩不了这等高雅的游戏。蜀中几位相熟的老板也曾邀请过林九喝花酒,刚开始林九去过几次,只看着其他老板们左拥右抱满怀香气,自个绝对不碰,有年纪大的老板打趣他,他也跟着笑笑,只说对此没什么兴趣。老板们识趣的很,一来二去,渐渐的没人再邀请他参加这样的聚会,却不妨碍与林九做生意,毕竟谁也不会跟钱过不去。 林九乐得逍遥自在,日子过得悠闲,每月定期收到林梢寄过来的家书,最近的几封信反复责备他不该在京都和津门开店,不可太过于张扬。林九早就知道林虎背着他和林梢私下联系,估计他干得每件事情林虎都会告诉林梢。不过,林九并不在意,天高皇帝远,林梢也不过在信里念叨他几句,他的分店照样开、钱照样赚。 他人在蜀中,津门和京都的成衣铺子也没落下,林掌柜和赵掌柜每个季度会把账本寄给他,林叶子已经南下,在扬州、苏州和杭州各开了一家分店。成衣铺子和医馆不同,只适宜在繁华的地方开分店。 看完了这个月的账本,林九正盘算着下一个医馆开在什么地方比较好,门房的小厮跑过来通报,说瓷器行的孙老板求见。 孙公子姓孙名兴达,是林九到蜀中后认识的新朋友,瓷器世家的公子,自诩为蜀中第一公子。林九迅速在蜀中崭露头角后,孙公子挺不舒服的,一个比他长的好看、比他会赚钱、比他年纪还小的人,严重威胁到他蜀中第一公子的名号。他几次明里暗里的怂林九,都被林九假装没听懂装了过去。后来见林九胸中无点墨,蜀中的才子们都说他浑身上下满是铜臭味,白瞎了一副风流的好模样;又见林九不善于应酬,连花酒都不会喝,无趣得很。孙公子觉得林九可怜,赚了那么多钱不会享受,活得有什么趣味?其他老板们不爱找林九玩,孙公子有事没事的时候会往林九的府上跑,有时候带过来一套好的瓷器,有时候带一壶好酒,有时候什么都不带,只捡城中新近发生好玩的事情说给林九听。 林九喜欢长得好看的男人,孙公子白白嫩嫩,一把水墨画扇子不离手,吃穿讲究,标准的纨绔子弟模样。林九挺喜欢他这样精致的公子哥,也喜欢和他一起喝喝茶聊聊天。 孙公子跟在小厮的身后,竹青色的衣衫绣着灰色的毛竹,披着一件纯黑色的大毛,刚一走进林九的屋子就把大毛扔给身后的小厮:“我娘说今天冷,非得让我穿这碍事的大毛。林兄,你说说,蜀中这样的天气用得着穿这个?” 孙公子的大毛皮滑油光,一看就是好货色,北方有钱人家冬季都会穿这玩意,蜀中确实很少有人穿,林九这么怕冷都没动过心思。俗话说,有种冷叫你妈觉得你冷,孙公子是瓷器孙的独生子,每次出门都要跟着好几个小厮,生怕孙公子会出事,这等保暖的大毛,入冬后就不离身。 林九叫人泡了杯茶端给孙公子,笑着说:“你穿这件挺好看的。” 孙公子哈哈大笑,得意的说:“本少爷穿什么都好看。” 林九看着他白中带红的脸,很觉得赏心悦目,把林梢的信抛到九霄云外了,笑着和孙公子打趣几句:“我铺子出明年春天的新式样,到时候请孙公子穿上在城中走上几圈,倒也不怕没人买了。” “非常乐意为林兄尽一份微薄之力,”孙公子搬着凳子往林九身边靠了靠,挑着眉对他说,“只是过几天我要出趟远门,估计要初夏才能回来,恐怕试不了林家铺子的新衣了。” 林九刮着他的脸,笑着问:“你要去哪里?要不带我一起去?” 孙公子的眼睛闪闪发亮,笑着说:“正有此意,就怕林兄放不下这边的生意。” 医馆和成衣铺子的生意早已经走上正规,林九只不过每个月底看看账,账上的钱足够多的时候就选一处新地方开一家分店,琐碎的事情自然有各个铺子的掌柜来处理。他在什么地方对生意一点影响都没有,只不过他怕冷,这大冷的天让他出门实在要了他的命,不过,望着孙公子那期待的眼神,他又不忍心拒绝,懒懒的说道:“那要看你去什么地方。” 孙公子上前握住他的手,抬着头望着他:“我知道你最怕冷,若是去苦寒之地定然不敢劳烦你。这次要去个好地方,说出来你定然高兴。” 林九望着他笑。 孙公子心内柔情一片,觉得蜀中所有的才子佳人加起来也比不上林九的这一笑,那些说林九无趣、草包的人实在没见识,一个人若有这等的容貌,还要什么才情和雅趣?只看着他的笑,足以让人忘却一切,他也不继续卖关子,温柔说:“我这次要去云南。云南是我母亲的娘家,外公要过七十大寿,人生七十古来稀,这是天大的喜事,爹娘让我替他们去趟云南尽尽孝心。” 林九眼睛一亮,心动了。云南是个好地方啊,美丽的丽江水、神奇的三江并流、壮美的石林还有白雪皑皑的雪山,三塔洱海、传奇的梅里雪山,一切都是那么的让人神往。穿越前林九曾经去过云南,碍于时间有限,没能好好的逛一逛,现如今有大量的时间,他很想到云南住上一段时间。 孙公子一直盯着林九,见他神色异动,趁热打铁的劝道:“我舅舅在云南做茶叶生意,你不是一直很喜欢喝茶吗?他铺子里有上好的普洱,我们去要一些回来。” 林九在蜀中闷了三年,早就想出去转转,有孙兴达这样的人陪着,定然不会枯燥无味,他稍微想了想,说:“我骑术不精,恐怕会耽误你的行程,错过老太爷的寿辰就不好了。” 孙公子赶紧说:“不会,外公寿辰在二月底,我们这几日出发,一路边走边玩,两个月总能到了。再说,爹娘也不许我骑马,林兄陪着我一起坐马车吧。” “那一路要劳烦孙公子了。” 孙公子一听这话,乐得跳了起来,拍着手大笑道:“太好了!太好了!我这就回去准备,三日后我亲自来接林兄。” 林九趁着这三天的时间,给各个铺子的掌柜写了封信,告诉他们他将会会去云南半年,有事寄信到云南就可以了。自从林九答应孙公子后,林虎一直拉着张脸,不情不愿的把林九的信送出去,悄悄的给林梢发了封急信。他以前写信给林梢只说林九的所作所为,简单的叙述林九做过的事情,从不多做评价。这次却一反常态,在信中抱怨林九太过于相信孙公子、两人之间动手动脚颇有些不规矩,传出去坏了林府书香世家的名声。 林九不知道林虎对他已是非常不满,喝着热腾腾的枸杞鸡汤,想着两日后的远行,吩咐林虎道:“这趟出去要半年,我不在的这段时间,家里的小厮想回家的就回去,不想回去的就到医馆帮忙,工钱照常发。” 林虎正替他捏着肩膀,闻言后诧异的问:“老板不要我跟去吗?” 林虎到底是练家子的,虽然刻意的减轻力度,林九仍旧觉得肩膀被他捏的生疼,他不自觉的躲了躲,说:“孙兴达出门孙家定然会派很多人跟着,一路上用不上你,你留在蜀中帮着居中调停。” 林虎一下子没收住力气,疼的林九哎呦一声叫了起来,汤也险些撒了出来。林虎赶紧接过碗,小心的问道:“那你准备带谁去?” “谁也不带,”林九抬起眉瞪了他一眼,说过多少次轻一点别用那么大力气,每次林虎情绪波动都会把他的交代抛到脑后,最后受罪的还是林九,“我这次出门吃孙少爷的、喝孙少爷的,把银子留着开店用。” “那不行,”林虎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大少爷吩咐过让我寸步不离的跟着你,若是让他知道你去云南不带我,定然饶不了我。” 刚开始时,林虎非常不情愿跟着林九,有时候一天说不了几句话,怎么看他怎么烦,林九也知道他是奉命保护,并不是心甘情愿,因此这吩咐林虎做事情,从不跟他多说什么。 正文 第35章 第三十五章 几年相处下来,两人互相摸透了脾气,林九深知林虎面冷心热,没什么心机,是个忠诚可靠的人。这次去云南只是出去玩,有孙家的人跟着,林九不觉得有必要带着林虎,留林虎在蜀中反倒更有用。他把林虎当成左膀右臂,一时疏忽忘记林虎最初跟着他的目的。林九哑然失笑,摇了摇头,无奈的说:“我这就写信跟大哥解释一番,你若是想回京都,也可以趁这半年的时间回去一趟。如果不想回来,写封信告知我一声就行。” 林虎站起来重新走到他的身后,捏着林九的肩膀,闷声说道:“随你写信,除非大少爷亲口吩咐我不要跟着,否则你去哪里我跟去哪里。” 林九疼的咧着嘴,打掉林虎按在他肩膀的手,微微发怒的说:“你如果硬要跟着,我有什么本事拦着你?” 孙兴达来接林九时,林九的肩膀还是疼的,昨晚照镜子时肩膀乌青一片,想必林虎对他下了狠手。林九笑眯眯的跟着孙兴达坐上马车,惊叹的欣赏孙家这辆豪华马车。两匹棕色的高头大马俊美而且健壮,同色的车辕在阳光下闪闪发亮,一看就是用得上好木材,马车里铺着雪白柔软的大毛,四四方方的窗帘上绣着金丝线,坐进马车里,香气扑鼻而来,却又不见熏香炉。车内宽敞,足可以躺下两人,一张小方桌上摆着几本书,路上无聊时可以随意的翻一翻。车厢四壁软软的,绸缎面埋着棉花,怕是担心路上颠簸碰到了哪里。 赶车的是名中年男子,一脸的黝黑,握鞭的手上满是老茧,一看就是老把式。孙公子的四名小厮骑着小马跟在左右,前后各有四名精壮的男子护着。林虎孤零零的落在后面,骑着匹褐色的老马,背着布包,一副不受待见的样子。 马车很快出了城,孙兴达合拢扇子,轻轻的敲着手掌,笑着问林九:“你的跟班怎么了?谁得罪了他?” 林九盖着厚厚的毛毯,手里捧着暖炉,手肘支在垫子上,一下下的数着孙兴达敲打扇子,毫不在意的说:“不要管他,让他跟着便是了。” 孙兴达面露暧昧的神色,把车帘拉开一条缝,看了林虎一会,笑着说:“他对你倒是忠心。” 林九不置可否,与其说林虎对他忠心,不如说是对林梢忠心。 见林九没有继续谈论下去的兴趣,孙兴达识趣的转移话题,讲了些云南的风土人情,林九津津有味的听着,对云南非常神往。 一路上有孙兴达陪着,倒也不算无趣。此次行程时间充裕,一行人每到一处,都会向当地人打听有什么好玩好吃的地方。在吃和玩上,林九和孙兴达兴趣一致,出奇的和谐。孙兴达惊喜的发现林九对吃和游玩有着独特的见解,同样的食材,林九总会想出许多稀奇古怪的吃法。以前怎么会觉得他无趣呢?难道看走了眼? 林九和孙兴达有同样的想法,近两个月的旅程,他在衣食住行各方面都和孙兴达非常合拍。林九心中有了别样的想法。 一个月的行程,一行人走走停停,悠闲自在的走了两个多月。到了云南境界时,已经春暖花开的时节,满山遍野开满了黄色的迎春花、玫红色映山红和不知名的紫色小花。孙兴达的外公家在云南最大的城郡建宁郡,是建宁有名的富户,算算路程,再过一两日便能到建宁了。 春暖易困,林九在马车里睡了一上午,中午在路边的小店吃些鲜美的乡间野味,别有一番风味。再上路时,他还想继续睡,孙兴达叫住了他,笑着说:“中午贪鲜,多吃了几筷子,林兄陪我骑会马吧。” 这一路,林九从未骑过马,他骑术不精,又受过惊吓,心里一直对骑马有阴影。一路上孙兴达凡事以他的意见为重,贪玩好动的一个年轻人陪着他坐在马车里闷着,实在难为他了。他抬头望着那头膘肥体壮的高头大马,心生畏惧的同时又有些蠢蠢欲动,他摸了摸那匹马的脖子,马儿轻轻的喘了口气,头往林九的方向转了转,脖子蹭着林九的掌心,酥酥麻麻的。 林九顿时心生豪情,望着笔直的大路和晴空万里的天空,笑着说:“乐意奉陪。” 林九翻身上马,伸手把孙兴达拉了上来,让他坐在前面,双手虚虚的环着他的腰。孙兴达身量比林九还要小一号,两人骑在马上丝毫不觉得拥挤。孙兴达的仆从跟在两人十米远的后面,只有林虎紧紧的跟着两个人,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林九的后背,看着他和孙兴达在马背上谈笑风生,心里只觉得酸酸涩涩,滋味难受的很。 孙兴达白白嫩嫩的俊脸上满是笑容,他仰着脖子靠在林九的肩上,笑着说:“前几日我已经让人快马加鞭送信去建宁,估计明日舅父就会派人来迎接我。以后我们恐怕再无机会同乘一骑。” 春风送着孙兴达特有的气息送到林九的心中,路边是无双的风景,怀中是知情知趣的人,林九满心舒畅,笑着说:“你若是愿意,我以后天天陪你骑马。” 孙兴达转过头,贴着林九的脸,暧昧的蹭了蹭:“我此行一为外公祝寿,二为迎娶表妹。” 像是一盆水从头浇了下来,林九心中的柔情蜜意顿时烟消云散,推开孙兴达的脸,正色问道: “迎娶表妹?你这趟是来迎亲的?” “是,”孙兴达低着头,神色黯然的说,“外公有一儿一女,女儿便是我娘亲,儿子就是我舅舅,舅舅只有一个女儿,名叫晴娘,比我小两岁。出生时就与我定过娃娃亲,只等我十八岁来迎娶她。” “她可是你的亲表妹!”林九疑惑的说,“你们算近亲……” 话未说完,迎面冲过来一队过客,十几匹高头大马簇拥着两个衣着华贵之人,丝毫没有减速的意思。出门在外,能让则让,尽量不要与人起争端,林九虽然心里不痛快,仍然皱着眉指挥马儿靠在路边停下,转过身背对着马路,把孙兴达护在怀里,给这队人让道。孙兴达的仆从和林虎也纷纷靠路边站住,想等这队人过去后再赶路。 那队过客的领头之人忽然急急的拉住马,停在林九的跟前,面无表情的脸上闪过一丝莫名的恼怒,冷冷的开口:“是你?” 林九身体一僵,定定的坐在马上,一动不能动。两行热泪毫无征兆的流了下来,流到孙兴达的脸上,孙兴达抬起头,紧张的看着他,刚想伸手替他抹去脸上的眼泪,胳膊已经被一条马鞭紧紧的缠住,一动不能动弹。孙兴达的仆从见状,纷纷下马,正要上前解救孙兴达,那队人中一个瘦小的黑衣人几个起落间挡在他们身前,一脸杀气的瞪着这些人。 孙兴达的仆从都是蜀中百里挑一的好手,自然见过世面,深知惹不起这队人,只是拿人钱财□□,孙家花了大价钱养着他们,就为了保护孙公子的安全,他们在怎么害怕,此刻也不能不管孙公子。赶车的老孙抱着拳,恭敬的说道:“我等是蜀中瓷器孙家的人,到建宁来探亲,不知几位是哪条道上的朋友,若是手头紧了,我们这里还有些银子,朋友先拿去花,不够的话让我们家舅老爷再给各位送去。” 黑衣人不屑的转过头去,偏巧看到林九那张没什么变化的脸,顿时更加不悦,拔出薄薄的刀,随意的立在身前,吓得那些仆从不由的后退一步。 林九刚才情绪过于激动,一时之间没有控制住情绪才失态的落泪,几个呼吸后,他已经止住了泪水,摆出一个标准的笑容,轻轻的拽了拽缠着孙兴达的马鞭,笑着说:“不知我这位朋友怎么得罪了宋公子,林九在此先替他向宋公子赔礼道歉。他是我的心头肉,还请宋公子看在林九的面子上先饶过他。” 孙兴达从小到大哪里受过这等委屈,他在蜀中都是横着走的,什么时候有人敢向他动手,他刚要发怒,一听林九的话,脸上一红怔住了,喃喃的说:“林兄,我何德何能,得林兄如此待我?” 林九此刻心潮澎湃,说不清什么滋味,酸甜苦辣都有。四年前的那个春天,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他穿越到陌生的大康朝,其中艰辛不提也罢。只一点,从见到宋云霄的第一眼时,林九就看中了他。林九承认自己是个肤浅的人,刚开始对宋云霄贵气十足的脸和高傲冷漠的气质感兴趣。破庙得他相救,林九心生感激,短短半年的邻居相处,一点一滴都让林九回味,林九对宋云霄兴趣更浓,想要同宋云霄有更多的相处和接触。后来得知这具身体的主人与宋云霄的牵绊后,他被宋云霄的品行深深折服。 正文 第36章 第三十六章 可惜,他领错了情、回错了意,一头栽进臆想的情意中,以致于让宋云霄厌烦了他,最终连见都懒得见他一面。林九有他的骄傲,既然宋云霄无情,他也没必要深陷其中。在蜀中的三年,他深居简出,时间和空间把浓郁的情愫冲淡,他渐渐的走了出来。孙兴达是他在蜀中认识的人中最合适的一个,富家的独生子,生活精致、单纯但不蠢笨,长得去清秀俊雅,对他也有兴趣。林九很清楚孙兴达对他的感情,也不讨厌孙兴达,这趟云南之行,加深了两人的感情,只等着水到渠成双宿□□。 还没有到建宁,孙兴达的坦白让他心灰意冷。林九不是一个相信命运的人,此时也不得不感叹命运弄人。穿越后好不容易看上两个人,一个没看上他,一个还没开始就要成亲,他到底做错了什么,感情上接二连三的受到打击。 “新欢旧爱”都在眼前,可他仍然还是孤单一个人。 好不容易想要去爱,还没开始就结束了,如果此刻没人,林九真想痛快的哭一场。 此时,他不能任性,孙兴达等人不认识宋云霄,不知道他的身份,万一冲撞到他,会对孙兴达不利。林九拍了拍孙兴达的脸,笑着安慰他:“你我一路同吃同住,我怎么能眼睁睁的看着外人欺负你。” 宋云霄猛的用力,孙兴达噗通一声从马上坠落下来,摔的四脚朝天,“哎呦哎呦”的直喊疼。宋云霄收起鞭子,冷淡的扫了林九一眼。比他落后半身的年轻男子饶有兴趣的打量着林九,心中感叹林九风华的同时也在猜测他的身份。 林九赶紧下马扶起孙兴达,把他半搂在怀里,怒极而笑道:“多谢宋公子手下留情。” 宋云霄坐在马上,傲然的垂下眼睛盯着林九,那张一直没什么表情的脸上看不出喜怒。林九咬着牙硬撑着,心道宋云霄比三年前还要冷了,也不知道这几年又死了几位王妃。 “驾!”宋云霄低声的喝了一声,马儿发出一声长鸣,疾驰出去。 年轻男子紧随其后,走之前笑着对林九说:“我叫沐松,记得来建宁找我。” 宋云霄一行人来得快去得更快,等马蹄声消失之后,林九扶着孙兴达上了马车,关切的问道:“你怎么样?有没有摔着?” 孙兴达苦笑着说:“真是无妄之灾,好好的走路都会被人打,这人谁啊,林兄是不是以前认识?” 瞒是瞒不住的,孙兴达被他牵连的,他得给孙兴达一个交代。林九想不明白宋云霄怎么会忽然对孙兴达出手。在他的印象里,宋云霄一直非常克制,好像天塌下来都和他没什么关系。宋云霄位高权重,别说孙兴达,就算富满财,宋云霄恐怕都不会放在眼里,这次怎么会和一个商人动手,也不怕失了身份。如果他看孙兴达不顺眼,只需要吩咐一声,自然有随从收拾孙兴达,死活全凭他的一句话。 “以前认识,有些小的过节,家里帮忙处理掉,我以为已经翻页了,没想到在这里会遇到他。真是对不住,连累到你了。”林九拍了拍孙兴达的肩膀安慰他,“我也有几年没有见过他了。” 孙兴达满肚子的火气,却不舍得冲着林九发火,他揉着酸疼的膝盖,愤愤不平的说:“你不说我也能猜到,你肯定是得罪了他,你来蜀中也是为了躲避他吧。那人想必有些权势,你家也惹不起。这样的人最小心眼,一点事能记恨一辈子。你以后见到他要躲着点。” 林九连连称是,他已经躲到了蜀中,窝在蜀中三年,好不容易出来散散心,才舒坦几天就又碰到宋云霄。不过他倒是不担心什么,宋云霄贵为王爷,久居京都,这次不知为何事来到云南,但肯定不会久待,两人定然不会有再次见面的机会,也谈不上躲。 再说,他做错了什么要躲着宋云霄?就因为喜欢他吗?恶心到宋云霄了? “我刚才……,”孙兴达少年心性,虽然受了点皮外伤,不过林九维护他的样子实在太让他感动了,他才刚刚欺瞒了林九,林九仍然那么护着他,孙兴达觉得自己很不是个东西,激动之下脱口而出:“林兄,我想好了,我不娶晴娘,我……,我要和你过一辈子。” 林九还沉浸在刚才宋云霄带给他的冲击中,思绪混乱,听到孙兴达的话,“啊!”的惊呼一声, 抬起头惊讶的说:“你胡说什么?” 孙兴达握着他的手,语无伦次的说道:“林兄,我的好林兄,你……,你听我……说,我对你说真心的,你对我也是真心的。只要我们能在一起,我什么都不怕。” 林九哭笑不得的看着孙兴达:“你刚才还说要娶晴娘。” “我不娶晴娘,我喜欢的是你。” 林九把孙兴达搂在怀里,轻轻的拍着他的后背,心中充满了柔情蜜意。可惜啊,孙兴达这话说得太迟了,早一个时辰说出来,他定然会什么都不顾,就算孙家反对他也不在乎,他有头脑有手有脚,只要孙兴达愿意,他会带着孙兴达远走高飞。现在他却没有这个心思了,虽然很感动孙兴达对他的情谊,却不能不找理由拒绝,他怕伤了孙兴达的心,小心的说道:“别胡闹,你这样做会伤害很多人。孙老爷和孙夫人只有你这一个儿子,他们还指望你传宗接代。你和我在一起,我肯定不会允许你和别人生孩子,他们这一关你就过不了。你和晴娘从小定过娃娃亲,所有的亲戚朋友都知道她是你未过门的妻子,如果你悔婚,晴娘一辈子都嫁不出去,她做错了什么要承担这些?还要你外公,这么大年纪的人,你这个做小辈的难道要让他操心吗?我是很喜欢你,可是,我不能毁了你。你本该娶妻生子、继承家业、奉养父母,这才是你该走的路。” “可是,那你怎么办?”孙兴达趴在林九的怀里呜呜的哭了起来,“你刚才都哭了,你不知道我有多难过。” “我是很难过,”林九低声的说,“比这更难过的时候我都熬过去了,不要担心我,放心,我会过得很好。” “真的吗?”孙兴达在林九的怀了蹭了蹭,“我就知道你和别人不一样,原本想就算我成亲了也可以和你继续在一起,晴娘定然不会反对,可我也仔细想过,你肯定不会答应的。” 林九没有想到孙兴达有过这样的心思,也没有想到孙兴达会了解他的品性。虽然在大康朝,三妻四妾养小倌逛青楼都是常有的事情,但林九仍然保持着现代人的思维,他肯定不会破坏别人的家庭,更不会和某个男人或女人共享一个人,这些是他做人的原则:“我们会成为知己。” “嗯!”孙兴达重重的点头,“只要你以后别不理我就行。” 耳边是呼啸而过的春风和飞扬的尘土,宋云霄像是没有知觉一般一路疾驰,他原本骑术就好,马儿又比别人的精壮,除了身边的年轻人外,其他人已经被他远远的甩在身后。年轻人跟得有些吃力,心知宋云霄的异常定然与刚才遇到的那群人有关系。他对宋云霄非常仰慕,关注着宋云霄的一言一行,原以为非常了解宋云霄,自豪的同时也有些得意,却没有料到半路上碰到的一个陌生人会扰乱宋云霄的心性。 那人到底是谁? 他非常的好奇,苦于没有机会打听,一路上紧紧的跟随宋云霄,好不容易看到前方有一处茶棚,对宋云霄喊道:“宋公子,我们歇一歇吧。” 宋云霄回头望了望,点了点头,翻身下马后,把缰绳递给年轻人,找了个干净的位置坐了下来,自然有店家摆上茶水和点心。年轻人栓好了马,在宋云霄的对面坐了下来,亲自为宋云霄倒了杯茶,捧到他的跟前:“宋公子放心得喝。” 宋云霄端起茶杯一饮而尽。 沐松又给他添了一杯,这才为自己倒了一杯,笑着说:“宋公子骑术精湛,我使出浑身力气才勉强跟住,其他人的马儿略逊一筹,恐怕得过一会才能追上来。” 宋云霄点了点头,却不作声。三年前,林九离开京都没多久,他上书请求解散军队,手下的十万兵将愿意当兵的可以由兵部分派到全国各地,不愿意的当兵的领一分赏钱还乡,除了从小跟他的黑衣人之外,宋云霄没有多留一兵一卒。宋清黎假情假义的驳回他的请求,说大康离不开肃亲王,他会和先皇一样信任和重用肃亲王。宋云霄接连上书三次,宋清黎这才准了他的折子,由兵部全权处理这件事情。 正文 第37章 第三十七章 宋清黎批了奏折的第二天,为了避嫌和兵部能够放手处理那些兵士,宋云霄只带着几名亲信,踏上了出城的路,从此不再过问朝中任何事。每年过年前半个月,他会准时回到京都,参加春节宫宴,过了正月十五会再次离开。 他隐姓埋名,穿州过府,从来不与官府的人打交道。京都传言肃亲王痛失几位王妃后心灰意冷,遁入空门,唏嘘的同时,也庆幸肃亲王仁慈,否则以皇上的步步紧逼,肃亲王早晚得反,到时候死伤的还是普通士兵,受苦的还是普通百姓。 肃亲王能够主动解散兵将,救了这十万兵士性命的同时也避免了一场内乱。没有兵权的肃亲王只不过是不受重用的皇亲国戚,只要他乖乖的,对皇位没有威胁,皇帝定然会让他富贵的过完下半生。 大康的锦绣河山,宋云霄一一看遍,镇守云南的沐松是他的老相识,两人从幼年到少年,曾经一起长大。沐家世代镇守云南,天高皇帝远,历代皇帝对沐家都是恩宠有加,信任的同时又颇为忌惮,沐家为了打消皇家的顾虑,会把年幼的世子送到宫中养着。沐松就曾经在宫中生活过八年,当年,他和宋云霄势如水火,两人一见面就打架,每次都要分出个胜负才能罢休。宋云霄身份比沐松要尊贵,按礼沐松不能和他动手,只是先先皇为显对沐家的恩宠,由着沐松的性子来,两人怎么打都行,只要别伤筋动骨就由着他们。 先皇和宋清黎继位后,沐松有事没事的会上折子参宋云霄,几乎每次都能找出宋云霄的错处,比如他带兵打仗时间过长拖延战事、王爷府修建的比皇宫还要漂亮。每次肃亲王妃去世,沐松都要参宋云霄一本,参他夜夜*不顾王妃的身体,你看,这才几天就把人折磨死了;每次宋云霄新娶王妃,沐松也要参他一本,参他耐不住寂寞,前一任王妃才走多久他就迫不及待的娶新妇,太没良心了! 沐王爷上的折子有一大半都是说宋云霄的不是,朝中人都知道沐王爷和肃亲王不和,宋清黎也知道这两人从小打到大,每次收到沐松的折子都很兴奋,他希望全天下的人都能像沐松一样讨厌肃亲王。 在外三年,宋云霄觉得应该回京都了,回去之前,他想到云南来看看旧友。他原本打算过几天就启程回京,沐松告诉他建宁城北五十里的青峰山上有一处大墓,墓中机关精巧,王府折了不少好手,问宋云霄敢不敢去看看。宋云霄还没表态,几个手下已是按耐不住,蠢蠢欲动,渴望的看着宋云霄,大有肃亲王不答应他们马上就哭给他看的架势。宋云霄在沐松跟前特别放松,也不端着架子,当即答应下来。 他没有想到会碰到林九,更没有想到林九会和别人骑在同一匹马上。 林九,他那位未过门的“王妃”,也是最后一位“王妃”,皇帝赐婚的折子还在他的怀里。 “刚才那两个人长得真不错,看着不像云南人。”沐松试探的问道,“他们哪里得罪了你?咱俩从小一起长大,我从未见你无缘无故伤过人。” 宋云霄淡然的脸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愤怒:“想问什么就直说吧,咱俩从小一起长大,不知道你什么学会了拐外抹角。” 沐松粲然一笑,隔空指了指他:“说吧,那两人谁是林家小少爷?” 说完,赶紧摆了摆手,示意宋云霄先不要说:“你先别说,让我猜一猜。听闻林少爷的娘是当年名动天下的花魁娘娘,林尚书年轻时也是风流潇洒,我曾见过林家大少爷,那也是温文尔雅的人才,跟着皇帝那么多年还能保持一身清明也是难得。这林小少爷一定也是出类拔萃的人物,我猜是被你甩在地上的那位。” 宋云霄冷哼一声,转过头去望着来时路,随从都已经陆陆续续的到了,找个离他们最远的位置坐了,大口的喝着茶吃着点心。 沐松无可奈何的叹了口气,说:“这么多年过去了,你还是那么无趣。好了,不逗你了,那位见了你就哭的是林家小少爷吧,瞧你当时吃酸的样子真是可笑。说出去谁会相信,战场上杀人如麻的肃亲王,竟然会为了一个男人生气。” “你知道什么?”宋云霄挥了挥手,“你说得古墓在什么地方?还有多远才到?” 沐松撇了撇嘴,心知宋云霄不会跟他继续谈论林九。刚才他一时之间没猜到那人是谁,喝了杯茶冷静之后就反应过来了。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肃亲王接连死了四位王妃,很少有人知道皇帝接着给肃亲王指了位男妃,沐家在京都有眼线,这么重要的事情肯定知道,当然也知道肃亲王府后来发生的事情。他对林九充满了好奇,今日一见除了叹服,还是叹服。林九的的确确相貌出众,和林尚书一点都不像,想来相貌遗传了他那位花魁母亲,却无一丝阴柔。书香世家长大,却胸无点墨,在津门和京都各开了一间成衣店,生意非常红火,反倒有些做生意的天赋。 沐松忽然有些说不出来的不舒服,他任性惯了,心里不痛快也不想让宋云霄痛快,笑着对他说:“哪里有什么古墓,我骗你玩的。” 说完,哈哈大笑起来,边笑边指着宋云霄:“你啊,这么多年过去了,还是那么笨!” 宋云霄别过脸去,似乎非常习惯沐松的恶作剧,沉着脸说:“那回去吧。” “再玩一会,难得出来一趟。”沐松还要给宋云霄倒茶,宋云霄已经站了起来,走出茶棚,“那你玩吧。” 沐松对着他的背影做了个鬼脸,拿他没什么办法,只能跟着他上马回城。 林九一行人已经可以看到建宁城墙,这里是云南最繁华的城池,也是沐家建府的地方。离建宁十里远的时候,遇到了迎接他们的人—季家的人。孙兴达的母舅姓季,人称茶叶季,垄断着云南的茶行,云南上给宫中的普洱茶就是茶叶季家上供的。 季家人丁不旺,到了这一代只有一个女儿,远方有几个子侄,茶叶季从小用心的培养,可惜资质有限,至今无一人成才,勉强能在分店里帮忙。季家唯一的大小姐从小与表兄定过娃娃亲,只等成年嫁到蜀中,到时候季老爷百年之后,季家诺大的家业竟是无人继承,季老太爷和季老爷为此很是发愁。这次叫孙兴达过来,一是季家大小姐年满十八岁,按照孙季两家的约定,孙兴达此次是来迎娶季大小姐;二是季家想看看孙兴达,孙兴达也是季老太爷唯一的外孙,多年未见,老人家很想见一见,人生七十古来稀,过了七十大寿,谁也不知道还能过几个寿辰;三是季家想和孙家商议继承人的问题,季老爷四十出头,如果运气好能够活到季老太爷这个年纪,他还可以有足够的时间培养一个继承人,这个继承人最后流着季家的血脉,首先则是季家大小姐和孙兴达的孩子,简而言之,季老爷想要季大小姐和孙兴达的一个孩子姓季。 季老爷已经和孙老爷夫妇提过这件事情,孙老爷有些不乐意,孙夫人不愿意娘家断了香火,两人意见不一,争执了几次也没个结果。后来孙老爷提议让孙兴达做决定,如果他同意,孙老爷愿意听儿子的,如果他不同意,孙夫人也得听儿子的。 于是,有了孙兴达的这次建宁之行,临行前,孙夫人只跟他讲此行是为外公祝寿和迎娶季小姐,没有明确告诉他孩子的事情。 季家派了整整十八人来迎接他们,拜见过孙兴达后,季家的人前面带路,领着孙兴达一行人进了建宁城。 天已经黑了,元宵节刚过去没有多久,街上挂着的花灯还没有摘走,精致的花灯点缀着建宁的夜景,马车行驶在青石路上,窗帘晃动着一点点的灯光。孙兴达兴致很高,掀开窗帘欣赏着建宁城的夜景,看到以前没见过的花灯就惊呼起来,硬拉着林九要他一起看。林九不忍扫了他的兴,强打着精神陪他看了一会。 林九一行人经过近两个月的奔波,终于快要到季家,精神都有些松懈,就连林虎也不例外,他骑 在马上,望着林九露出窗外的侧脸,一时看得出了神。 季家大门外早有等着的小厮,远远的看到迎接孙兴达的人回来了,赶紧往府里跑,一直跑到正厅,这才喜气洋洋的对一个中年人说:“老爷,表少爷快到了。” 这中年男人就是茶叶季,孙兴达的舅父,他中等身材,身板挺直,人到中年还没有发福,据说与他常年喝茶叶有关,一双浓眉颇有些北方汉子的感觉,也为这位富商平添了几分威严。 正文 第38章 第三十八章 茶叶季家与别家的院子大有不同,他家院子栽种着各式各样的茶树,无其他品种的树木和花草。茶树讲究气候、温度和海拔,这些茶树栽种在院子里,其实已经没有办法炒出精品茶叶,装饰作用大于实际。稍微懂茶的人都能看出门道,不过谁又会说出来呢?客人们只会一脸敬佩的恭维季家风雅。 林九这次是跟着孙兴达到季家做客,季家老太公和茶叶季对他都很客气,说了些“一路多亏林老板照顾”“林老板一路辛苦了”“季家简陋,若有怠慢之处,还请林老板多多包涵”之类的客套话。林九笑着配合客套了几句,作为主人的季家父子知道一行人一路奔波辛苦,体贴的准备下精致的宴席,主人和宾客把酒言欢,季老太爷心疼外孙,戌时刚过,便吩咐小人领着林九等人去客房,自有准备好的浴汤,林九等人仔细的洗漱一番后,安然入睡。 林九这晚睡的特别踏实,他不是个认床的人,在异地也不容易失眠,只不过像今晚这般刚躺在床上就睡着的情形却不多见。他是商人,每日晚上睡觉前习惯总结一日的得与失,他今晚还没来得及总结就已经睡着了。第二日,太阳高升,阳光散满整间屋子,地上倒映出窗棂的格花,他躺在床上,头脑清醒,知道应该快点起床,可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是动弹不了。 他左右转着眼珠,可惜目光所及之处,一个人都没有。季家的客房也分三六九等,他住在孙兴达相邻的客房里,林虎等人则住在跟班的客房内,离他有一段距离。他竖着耳朵仔细的听了听,隔壁静悄悄的,无一丝动静。林九心下疑惑,他和孙兴达不会功夫,或许会赶路辛苦贪睡,可是林虎等人自幼习武,从不会睡到日上竿头,林虎怎得到现在还不来叫他起床?好吧,就算林虎心疼他赶路辛苦,想让他多睡一会不来叫他起床,为什么孙兴达的人也不叫孙兴达起床?要知道孙兴达是季家未来的姑爷,没道理不顾形象的睡懒觉? 更何况,林九现在的状况太不正常,他没有更多的线索,只能干巴巴的躺在床上,林九心生慌乱,后背冒出一丝冷汗,他有种预感,住在隔壁的孙兴达应该与他遭遇同样的状况。 “老板!”屋外响起林虎的声音,和往常一样,他连门都没敲直接推门进来,声音中带着丝丝急躁,进屋后见林九睁着眼躺在床上,皱着眉看着他,“起床吧!” 林九眨了眨眼,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林虎察觉出他的异常,脸色大变,炮到他的床边,着急的问道:“是不是动弹不了也说不出话来?” 林九又眨了眨眼。 林虎急得涨红了脸,粗暴的扶起林九的脖子,对着他的后背捶了几下,力道非常的大,疼得林九眼泪都流了出来,喉咙里发出啊啊的沙哑声。林虎却是不惯,继续捶着他的后背,直到林九猛烈的干咳起来,他才扶起林九,在他背后垫了个枕头,气愤的说道:“真是莫名其妙!” 林九被他折腾一番,额头上满是汗,身体可以正常的动弹,他抬起手敲了敲林虎的额头,问他:“怎么回事?” 林虎见他已经恢复过来,安下心来,只不过这一路上林九和孙兴达吃住都在一起,有事也是通过孙兴达吩咐孙家的下人,一路上基本没和他有过接触。林虎对他一肚子的不满,此刻见他满脸的汗水和泪水,心里软了下来,说出来的话仍是*的:“你怎么不去问孙公子?” 林九抿着嘴笑了笑,拿林虎没办法,看来这一路上他压了很多的火,林九怎么会和他计较这些事,有意借这个机会哄哄他,笑着说:“人家孙公子又没有闯进我的房间,我问他做什么?” 林虎脸色一红,别过脸去,硬生生的说:“我早晨醒来时太阳已经出来了,身体发酸,像是一夜没睡,话也说不出来,喝了一壶冷茶吐出一些浊气后才慢慢恢复过来。我担心……,我心想你在别人家做客到现在还不起床,肯定丢大少爷和林家的脸,这才过来叫你起床。” “孙家的那些人呢?” 林虎摇了摇头:“没见着,估计还在睡。” “真是奇怪,”林九托着腮,疑惑的自言自语,“你那么自律的一个人,怎么会睡过头?还有孙家的那些人,一路上从来没有贪睡过,怎么会到现在还没醒呢?没道理我们所有的人都起不了床啊?” “我也觉得奇怪,”林虎不敢细看林九,起身给他倒了杯隔夜茶,“胸口像是被什么堵住了,咳出来就好了。” “嗯,”林九点了点头,想不出具体的原因,披着外衣起床,“你去叫孙家的那些人起床,我去叫孙兴达,不管怎么样,这是孙兴达的外公家,有什么事情还是要和孙公子商量。” 林九腿脚都有些发软,就像林虎说得那样,好像赶了一夜的路没有休息一样。孙兴达住在他的隔壁,林九走到门口敲了敲门,低声的喊道:“孙公子?” 他仔细的听了听,屋内没有一丝声音,林九低声的叹了口气,推开门走了进去,就见孙兴达直挺挺的躺在床上,走近一看,他面如纸金,昏黄暗淡,嘴唇无一丝血色,鼻息微弱,竟像生了场大病。林九又叫了几声,孙兴达仍然毫无动静,像是睡死了一般。林九不敢乱动,赶紧走到门口,高声喊道:“来人!孙公子生病了!” 不一会,季老爷带着几名小厮急匆匆的赶了过来,见到孙兴达的样子吓了一跳,赶紧吩咐下人去请医生,又吩咐下人不许告诉季老太公,若是老太公问起,就说孙公子初来建宁,四处游玩去了。等吩咐完这一切,季老爷才细细的问林九,林九只说起床后过来找孙兴达,叫了几声没人搭理,这才推门进来,进来后看孙兴达脸色不好,赶紧喊人过来。 白天仔细一看,茶叶季的两鬓已有白发,眼角的皱纹深刻可见,能看出有些年纪。他仔细的听林九说完,担忧的回头看了看孙兴达,重重的叹了口气:“唉,这事千万不能让我爹知道,他一直最疼兴达,要是让他看到兴达这副样子,恐怕会支撑不住啊!” 林九身体虚弱,见茶叶季没有让他坐下的意思,自行找了张凳子坐了,这才出言安慰茶叶季:“季老太爷精神抖擞,看着身体硬朗的很,孙公子这病来得蹊跷,还是要告诉老太爷一声,免得他老人家知道后怪罪季老爷。” 茶叶季的身形不易察觉的一颤,微眯着眼扫了林九一眼,痛心的说道:“林老板有所不知,我爹看着身体好,其实已经不大好了,大夫说也就在这一两内了。” “啊!”林九惊讶的说,“没听孙公子说起过。” “生老病死人之常情,告诉小辈也于事无补,晴娘也不知道。”茶叶季在林九对面坐下,连声的叹气。 孙家的仆从在林虎的带领下一起赶了过来,见林九和茶叶季都坐在屋里,孙兴达不声不响的躺在床上,全都变了脸色,颤声问道:“舅老爷,我家少爷怎么样了?” 茶叶季站起来走到门口,面色凝重的说:“已经去请大夫了,还要等大夫诊断过才知道。对了,一路上你们有没有遇到什么特殊的事情,少爷有没有什么奇怪的举动?” 季老爷这一问不要紧,孙家的仆从都变了脸色,齐刷刷的看向林九。昨天在路上宋云霄一鞭子把孙兴达卷下马,事后林九和孙兴达在马车里嘀嘀咕咕,又哭又笑的,也不知道说得什么。但明眼人都能看出来林九和宋云霄是旧相识,他家少爷不过受了无妄之灾。一路上碍于孙兴达,他们不敢去问林九,现在孙兴达直挺挺的躺在床上,若是有个三长两短,孙家定然不会饶了他们,此刻季老爷问起,再不顾及林九,赶车的那人站了出来,说:“昨日刚过午时遇到一群功夫了得的人,不知怎么回事,那领头之人一鞭子把少爷卷下马,少爷在地上躺了好一会才起来。” 茶叶季顿时变了脸色,厉声喝道:“那你们这些人就眼看着少爷被人打?” 赶车的人赶紧辩解道:“那群人都很利害,我们不是他们的对手,他们又认识林老板,我们也不敢动手。” 茶叶季听了这话,生气的骂道:“姐姐姐夫花大价钱雇佣你们,就是为了保护少爷,平日里一个两个自吹无能能敌,怎么遇到事就不行了?少爷没事便罢,要是有事,不用等到蜀中,我先饶不了你。”说完,转身回屋,又回头冲着那帮人道:“还站在这里干什么,快到门口看看大夫来了没有!” 正文 第39章 第三十九章 除了林虎外,其他人都赶紧走了,茶叶季这才看向林九,脸色难看:“林老板,我外甥这病来得突然,恐怕和昨天的事情有关,还请林老板告知昨天打人那人的名字,我季家虽说小门小户,拼了一身命,也得替外甥讨个公道。” 林九一直担心孙兴达,今天早上的事情实在太诡异,所有人都睡得昏昏沉沉,不能自然醒来,得旁人叫才能起来。如果不是林虎警惕性高,他们这帮人恐怕到现在还在沉睡。孙兴达的情况比他们都要糟糕,看着脸色越来越难堪,满面土黄,哪有平日里白白嫩嫩的清秀样子。林九听到茶叶季的责难,倒也没想替宋云霄辩解:“大夫应该快来了,等大夫诊断过之后再说。” “大夫来了!” “胡大夫来了!” 外面小厮高声通报,一个五十多岁、留着山羊胡须的大夫被小厮拉着飞快的来到门口,茶叶季赶紧把胡大夫让进房内,着急的说:“我家外甥昨晚来到建宁,今天早晨就病成这个样子,麻烦胡大夫看看怎么回事。” 胡大夫点了点都,坐在床边的木凳子上,早有小厮把孙兴达的手腕露了出来。胡大夫闭着眼睛为孙兴达把脉,不时的皱着眉,低声叹着气,连连的摇头。站在一旁林九看他的样子心知孙兴达情况不妙,心内着急,跟着胡大夫的动作七上八下的,恨不得摇着胡大夫的脑袋问他到底怎么样了! 一盏茶的功夫,胡大夫才收起手,把孙兴达的胳膊送回被子里,转过身对茶叶季说:“亏得发现的早,要不然过不到中午贵外甥就不行了。” “我外甥到底什么病?” 胡大夫慢条斯理的说:“痰迷了心窍,等我开些化痰的药就好了。” 林九看他慢吞吞的样子很是焦急:“那麻烦胡大夫快些开药。” 胡大夫抬头看他笑了笑,提笔快速得写了个方子,茶叶季接过药方递给小厮,自有小厮抓药熬药。茶叶季先谢过胡大夫,担忧的看了眼仍然躺着的孙兴达:“我外甥昨日被人从马上打了下来,不知和这病有没有关系?” 胡大夫一怔,用力的拍了下大腿:“你怎么不早说!”说完,赶紧掀开被子,解开孙兴达的中衣,仔细的检查着他的身体。林九凑过去跟着看了看,孙兴达的胳膊上有道鞭痕,后臀部有些许的淤青外,并无其他异常。胡大夫翻来覆去的检查了好一会,折腾的孙兴达哼哼叫了几声,却一直没有醒过来。 胡大夫面色凝重的对茶叶季说:“恐怕伤到五脏六腑了。” 茶叶季急急的问:“那可怎么办?” 胡大夫连声叹气:“先按照我开的方子喂病人吃药,且看看会不会醒过来。” “如果醒不过来呢?”茶叶季问道。 胡大夫说:“那只能听天由命了。” 茶叶季送走胡大夫,走到孙兴达的床前看了好一会,这才面色沉重的对林九说:“林老板,胡大夫的话你也听到了,我外甥这病就是昨日的伤引起的,还请林老板看在和他相识一场的份上,告诉季某那人的名字。俗话说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兴达是我季、孙两家唯一的男丁,我们不能任由他被人欺负!” 林九始终觉得这事处处透着古怪,他想要先喂孙兴达一些温水,茶叶季却是不允许,他提议再找几位大夫会诊,也被茶叶季拒绝,理由则是胡大夫和季家多年好友,医术高明,定然不会误诊。茶叶季既是孙兴达的舅舅,又是季府的主人,林九无奈,只能说:“我非常理解季老板的心情,我也很担心孙兄的身体,只是昨日那人不过把孙兄拉下了马,并没有打孙兄,一路上孙兄也没有什么异常,想必只是皮外伤。” 茶叶季生气的冷哼一声:“林老板没有听到胡大夫刚才的话吗?我外甥定是被那人打到内伤!还请林老板不要继续偏袒,林老板执意不说,季某要怀疑林老板与那人是一道的。” 林九心知只要孙兴达不醒,这事就说不清楚,往后拖下去对孙兴达不利,他必须找大夫重新替孙兴达诊断,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孙兴达被耽误了。可是,宋云霄身份特殊,况且不是云南人,林九也不知道他现在在什么地方,如果一直找不到他,茶叶季定会以为他在撒谎,林九脑中忽然闪出另一个人的名字:“沐松。” 季老爷顿时变了脸色,气得用力拍了拍桌子,震得茶杯颤了颤:“林老板休要打趣季某!” 林九此时担心孙兴达的病情,只想尽快脱身好做进一步的打算:“林某和季老板一般担心孙兄,怎么开这种玩笑?季老板要林某说出那人的名字,林某说了,季老板还有什么问题?” 这话说得极其无理,大有说茶叶季无理取闹的意思,茶叶季气愤的说:“建宁城谁不知道沐松沐王爷的名字,你以为随便把罪名推到沐王爷的头上,季某就能善罢甘休了吗?” 王爷?又是一位王爷!林九在心里哭笑不得,他真不知道沐松也是王爷,更不知道沐松这个王爷和宋云霄那个王爷谁更尊贵些。林九回头望了望昏迷不醒的孙兴达,心焦如焚:“季老爷如果不信,可以派人跟着林九一起去沐王爷府,林某亲自把沐王爷叫到季老爷跟前,季老爷看可好?” “你……”季老爷语塞,但是也不敢继续责备林九,林九这话说得太满,沐松沐王爷是什么身份,他在建宁经营多年,尚且攀不上沐府的交情,林九一个外乡人,怎么可能随随便便就把沐王爷请了过来?他一方面担心这是林九的托词,让他不能继续追究下去;另一方面又担心万一林九真的和沐王爷有交情,得罪了林九,也就得罪了沐府,他在建宁还怎么待下去? 林九抓住季老爷的犹豫,果断的说:“季老爷如果担心林九跑了,可以多派几个人跟着,还是说季老爷不想替孙兄报仇?” 季老爷见他说得底气十足,缓缓点了点头,吩咐守在门口的小厮:“派几个机灵点的人跟林老板去趟沐府!” 林九总算脱身,临走前吩咐孙家的人守在门口,悄悄的吩咐林虎赶紧想办法把这边的事情告诉季老太爷。经过今早这一番折腾,林九不怎么相信茶叶季,要说这季家有谁真的疼孙兴达,恐怕只有季老太爷了吧!穿越前,林九见多了为了经济利益撕来撕去人,别说舅甥之间,就是父子之间也有反目成仇的。林九虽然不愿意把茶叶季往坏处想,可是凡事都有万一,还是稳妥一些比较好。 建宁城风景秀美,郁郁葱葱的高大树木长了数十年,见证着一个人从出生到成年到死亡。林九担心孙兴达,无心欣赏建宁城的风光,催着季府的小厮快点再快点,小厮们得了季老爷的吩咐,不知这位林老板到沐府有什么事情。可是他们都清楚沐府在建宁乃至整个云南的地位,就像皇宫在京都和全国的地位一样。云南天高皇帝远,很多人只知道沐府沐家,不知道京都的宋家。 沐府却不是随随便便能进的,门口守卫森严,季家的马车才刚停下就有人赶他们快点走开,不许他们在沐府门口逗留,小厮扶着林九下马车,林九整了整衣衫,笑得潇洒自傲。沐府在建宁地位尊崇,建宁府的人见了沐府的守卫都要客气几分,可是这位长相俊美的公子却毫无惧意,自然的走到沐府的大门口,抬头望着那古朴的御赐匾牌:“麻烦几位通报一声,就说有人找贵府那位姓宋的客人。” 沐府的守卫登时变了脸色,看向林九的眼神中带着敬畏,府里半个月来了几位客人,王爷成天陪着,恨不得把整个云南好吃好玩的都给那人显摆一番,谁都能看出来那是王府的贵客。更何况那人姓宋,天底下姓宋的不少,可谁叫皇家也姓宋呢?他们家王爷可是云南王啊,能叫他们家王爷真心相待的,想必身份也不低,十有□□是皇家的人:“敢问公子尊姓?” 林九双手背在身后,笑着说:“京都林家。” 他不知道宋云霄有多讨厌他,可是现如今在这建宁城,他能求救的人只有宋云霄,不管怎么样,他得先见到宋云霄在见机行事。林九的名号是不管用的,恐怕宋云霄听了直接就不见了,京都林家却有些分量,再怎么说他爹是户部尚书,他大哥是礼部侍郎,宋云霄好歹会给林家点面子。 守卫恭恭敬敬的说:“请林公子稍等,我等这就去通报。” 季府的小厮看得目瞪口呆,就算他们家老太爷过来也没有这待遇啊!看来这位林老板不简单啊! 正文 第40章 第四十章 宋云霄大抵算得上最让仆从省心的客人,沐府自然把他当成贵客,从沐松到厨子到小厮到婢女,每个人都把他的事情当成头等大事。宋云霄除了吃饭之外,其他时间都待在院子里,或读书、或习武,从不给人添麻烦。今日早晨用过早饭,沐松快速的处理完事情,然后到宋云霄的院子和他切磋武艺。 两人使得不是一样的武器。沐松习得沐家枪,与普通的枪法不同,自有一套章法。沐家有一杆祖传的金枪,枪身由黄金和精铁混合铸成,重量比普通的□□轻很多,枪头精铁炼制,历代沐王在战场上用黄金枪杀敌,这把枪上不知道浸染了多少鲜血,枪头锋利如刀,日光下闪闪发光。 宋云霄使剑,剑名云霄剑,他出生那年先先皇集全国最优秀的铸剑师花了五年的时间专门为他铸造的一把同名剑。剑薄如纸,细而长,可缠于腰间可收于剑鞘,剑出后轻轻颤抖如波浪。此剑又锋利又灵活,杀人不见血。宋云霄平日上战场大多用普通的剑,只把此剑藏于腰间,他已经很多 年没有使过这把剑了。 沐松小时候非常羡慕他的这把剑,屡次败于这把剑下,当时黄金枪还不属于他,他一直不比宋云霄差,只是输在兵器上。他回建宁后两人再无机会交手,宋云霄在战场上战无不胜,风头无两,西南却一直没有战事,沐松苦于没有表现的机会。这次宋云霄来到建宁,他早提议要跟宋云霄好好比试一番,可宋云霄一直不搭理他。直到昨天回来后,他再次提议,宋云霄一口答应下来。 沐府的几位战将和肃亲王府的黑衣人远远的站在一边,欣赏着这场精彩的比武。黄金枪的一枪一式都有规章可循,是沐家穿了几代的枪法,沐家的战将都曾见上代沐王爷使过。沐松不过二十出头,黄金枪法使得娴熟,无可挑剔,沐府的几位战将自问比不过他,不禁暗暗的佩服。宋云霄的云霄剑乍一拔出,寒光如冰,空气中的温度仿佛降低几度,饶是几位战将久经沙场,也是不禁的打了个寒颤,不禁对肃亲王又是敬佩又是害怕,这把寒如冰霜的剑太配这位面似傲雪的王爷了,仿佛分不清哪是剑哪是人。宋云霄的剑法经过多位名士指点,却没有一人敢称为他的师父,他的剑法自成一派,谁也不清楚他的招式。就连跟了他很多年的黑衣人也不知道他的剑招,看起来好像没有招式,可又找不出破绽,平时练武时也就罢了,战场上云霄剑一出那定是血染沙场。 刚开始沐松舞着黄金枪尚且能和宋云霄战成平手,一炷香后,沐松渐渐体力不支,黄金枪的动作稍微慢了下来,云霄剑的速度越来越快,细长的剑身仿佛自带灵性,能够瞬间找到黄金枪的纰漏。沐府的武将都替沐松捏了把汗,生怕他一个不小心会被云霄剑刺中,虽说他早晚得输,可众人都知道沐松平日里心高气傲,一副老子天下第一的姿态,今日在这么多属下面前败给云霄剑,恐怕心内会不舒坦,指不定怎么折腾他们这一帮人。 同样的时刻,黑衣人则满心的自豪和自傲,虽然早就知道他们家王爷必定会赢,可能够在这么短的时间内赢了沐松那小子,他们还是很意外的。沐松那小子从小心高气傲,一副谁都看不上的模样,屡次被他们家王爷收拾,屡次都能找到理由,实在不要脸的很。黑衣人碍于身份不能出言替他们家王爷争辩,他们家王爷又是个行动派,只要赢了就行,随便沐松怎么说都行。这次来到沐王府,沐松的主场,王爷能够狠狠的教训沐松,他们打心眼里高兴。他们家王爷什么都好,功夫好、兵法好、为人好,除了嘴上不爱说之外,几乎挑不出什么毛病,可就这一点短处,愣是让人占了不少便宜。这年头人心不古,只愿意听好听的话,没人看实实在在的战绩,他家王爷吃亏啊! 一眨眼的功夫,云霄剑已经缠着黄金枪,稍微用力往上一挑,沐松的黄金枪险些脱手。宋云霄点到即止,收了云霄剑,空气中的温度瞬间恢复正常,沐府的武将长长的舒了口气,看来这位肃亲王果然名不虚传,他们彼此对视一眼,都从对方眼中看出了恐惧:如果战场上遇到这样的敌人,他们恐怕在对方手上走不了三招。黑衣人向来不言不语,纵使此刻心内狂喜,面上仍然一副习以为常的模样。 只有沐松,他刚当一声把黄金枪竖在地上,满脸的不服气,指着躲在院子门口的管家骂道:“你!你!你!有什么天大的事情非得现在跑过来,不能等我们比完再来吗?说!你想好了再说,要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我非拨了你的皮!” 说完,却不听管家的话,只对宋云霄说:“这次不算,刚才我看到管家急匆匆的跑过来,以为出了什么大事,分心了,所以才被你钻了空子。下午我们重新比过!” 宋云霄不理会他,从黑衣人手中接过白帕,擦了擦额头上的汗,默然的扫了他一眼,就要回屋。 沐松拦着他,把管家叫了进来:“快说,什么事!” 管家真心冤枉,吓的腿都软了,大门外有人指名找沐府的贵客,他怎么敢耽误,一路小跑过来通报,结果碰到沐松和贵客在比武,天地良心,他当时一点声音都不敢发出来,偷偷的躲在院子门口,只想等两人比试之后再通报,没想到这样也被埋怨,这位小王爷可是比不上先王爷的德行啊!管家嘴上不敢抱怨,赔着笑说:“门外有位自称京都林家的公子找宋公子。” 沐松正在气头上,挥着手说:“什么京都林家,没听说过,赶走赶走。” 黑衣人站在一边偷笑,京都林家的公子,可不就是林九嘛,他家王爷好不容易甩掉那块狗屁膏药,可不要又被粘上了。他们很清楚林九有多会哄人,那故作可怜兮兮的模样真是够了。黑衣人偷偷的看向宋云霄,很想听宋云霄也说不认识京都林家,这样他们就能彻底的放心了。 “让他进来。”宋云霄背对着院门,众人看不清他的神色,只是这句话却是清晰可闻。 管家为难的看着沐松,沐松生气的冷哼一声:“没听到吗?还不快把人请进来!” 沐府的武将识相的离开,黑衣人满心怨愤,又不敢违背宋云霄,呆呆的站在那边,等着林九进来用怨念和眼神杀死他。 林九在沐王府门外等得焦急,时间拖得越长,孙兴达的越危险,宋云霄越不可能见他。他起先还能面带笑容得站着,时间越长,他越是等不及,来回的走来走去,或者凑近去往府内看看,虽然知道这样无事无补,他仍然心怀一丝希望。宋云霄再讨厌他,总该给林家一个薄面吧。 林九像是等了几个寒暑,终于听到府内传来一阵飞快的脚步声,没多久一个面容和蔼的中年人走到府门口,对他拱手抱拳:“林公子,请随我来。” 林九松了口气,回头对季府的人说:“你们稍等一会,我很快就出来。” 林九跟着管家往里走,沐府经过几代经营,府内花草林石各有韵味,可惜林九挂念着孙兴达,无心欣赏,只希望能够快点见到宋云霄。宋云霄宅心仁厚,他干过严重伤害宋云霄脸面的事情,宋云霄尚且能够出手相救,定然不会不管孙兴达的死活。 七拐八拐,好不容易才走到宋云霄住的院子里,管家先一步进去通报。林九进去后,就见宋云霄和沐松各坐在一张宽凳上,中间摆着一张桌子,桌子上摆满了时鲜的水果和精致的点心,沐松啃着瓜果,玩味的盯着林九。宋云霄则捏着水杯,不知道看向何处,反正没有看林九。 林九此时没功夫计较这些小事,进去后先行了个礼,他不认识沐松,不了解他的品性,也不能求沐松去救人,因此只对宋云霄说:“不知王爷还记不记得昨日路上打过的那人,他今早起不了床,至今昏迷不醒。” 宋云霄冷淡的看着他:“你是怪我打他了?” 林九心道季府的大夫就是这么说得,虽然他也不信,可昨天宋云霄确确实实无缘无故的打了人,他是王爷又怎么样,就能不分青红皂白的打完人之后当没有这事吗?林九原本就不信季府大夫的话,可宋云霄现在的态度又让他觉得很难接受,哪怕宋云霄问一句有没有请大夫来瞧瞧,林九心里都会好受些。 林九压着心内的火气,低声的说:“不敢。” 正文 第41章 第四十一章 “嘴上说着不敢,心里可不是这么想得,”沐松翘着腿,一副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模样,嘲讽的看着林九,“如果不是认定肃亲王把人打的昏迷不醒,为何不请大夫,反而专门找到这里来兴师问罪?还是你觉得沐王府大门开着,谁想来找茬就能来找茬?” 这话说得极其不客气,又是从称霸一方的沐王爷口中说出来,份量自是不轻。别说林九区区一个小老板,整个云南恐怕无人能承受得起沐松的这番话。要是搁在穿越前,林九定然会与沐松针锋相对,可穿越后三年,他心内固然对皇权深恶痛绝,可既然身在大康朝,明面上也不能直接和沐松扛上。以他的身份,跟沐松硬碰硬,只能吃亏。归根结底,在这个皇权至上的朝代,他的身份地位比沐松低太多,想要成事,纵使心内有万千不愿,也得遵从这个朝代的规矩。 按礼,沐松这话说出来,他应该诚惶诚恐的跪下来谢罪,但不知怎么回事,他的膝盖就是弯不下来,林九只得低下头,故作惊恐的说道:“沐王爷冤枉我了。” 沐松大大咧咧的坐着,余光瞥见宋云霄那张想怒又努力绷着的脸,刚才输给他的怒气顿时烟消云散,心知别看宋云霄表面没事人一样,心内不波澜起伏呢,他找到乐趣,有心逗逗宋云霄,因此问林九:“你倒是说说,本王怎么冤枉你了?要是说得有理有据,本王也就不和你计较,若是强行争辩,本王定会让你知道沐王府不是任你随便进出的。” 林九抬起头看着沐松,粲然一笑:“我和孙兄一直在一起,形影不离,吃住均在一处,孙兄除了比我多挨一鞭子之外,并无什么不同。今早孙兄昏迷不醒,季家请来的大夫一口咬定因昨日被打一事,季家逼林某交出罪魁祸首,林某在这建宁城人生地不熟,只记得沐王爷临走前留下名字,叫我有事来找王爷。林某依言找了过来,王爷又怎么翻脸不认人,叫林某好生伤心。” 沐松拍着手大笑起来:“好一张能言善辩的嘴。这么说来,你是一口咬定姓孙的因为肃亲王昏迷不醒?” 林九摇了摇头,只看着沐松说:“林某还是那句话—不敢。只一点,既然季府的大夫咬定与昨日之事有关,王爷何不另派大夫去季府看看。若与王爷无关,季府有天大的胆子也不敢诬赖了王爷;若是与王爷有关,以王爷的为人,定然不会草菅人命。” 他还想继续说些什么,话到嘴边又咽了下去,话说到这个份上,宋云霄定然不会坐视不管,何必为了逞一时之快,多说无益的话? 他与沐松言语间把话说了清楚,宋云霄始终坐在一旁捏着茶杯不发一言,仿佛这事与他没有任何关系。林九失望之余,忽然闪过一个念头:万一他看走了眼,宋云霄并不像他想得那般仁厚,那孙兴达该怎么办? 沐松嘿嘿笑了两声,笑得极其得意:“其实不必那么麻烦,你刚才也说了,你与孙公子唯一的不同便是你没有被抽一鞭子,这还不简单,我用鞭子也抽一一顿,看你明日能不能起床。若是能起床,那说明孙公子的事情与肃亲王无关;若是你下不了床,沐王府定然会派出云南最出色的大夫替你二人治病。若是能治好,沐王府赔你二人损失;若是治不好了,沐王府养二位一辈子。林公子,你看如何?” 好!很好!这才是皇权下至高无上的王爷该有的态度!林九气急反笑,一张脸气的透红,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该如何开口,转过头失望的看了宋云霄一眼,却听到宋云霄手中的杯子碎成渣渣,哗啦哗啦的落在地上,除了茶水和瓷片落地的声音外,整个院子再无一丝其他声音。 他站了起来,高大的身躯带着股无形的压迫感,低沉的声音打破了宁静:“派人去季府看看。” 他的声音并不大,带着无上的威严和不容置疑,林九心情复杂的望着他,沐松也收起戏虐的心情,一本正经的吩咐管家:“你亲自带着王府的四位大夫去季家,诊断清楚了。” 管家连连称是,赶紧去叫大夫。 目的已经达成,林九不愿意多待,行了个礼,说道:“多谢王爷。”说完,就要离开。沐松跳起来拦着他,笑嘻嘻的说:“林公子要走啊,这可不行,事情没查清楚之前,还请林公子屈尊在沐王府住两天。” 林九一口气压在心里,却也不与沐松多计较,笑着说:“那叨扰了。” “哪里哪里!”沐松笑着说,“林公子可是贵客,本王平日想请都请不到。只是王府最近客房紧张,只肃亲王的院子里还有间空房,还望林公子不要介意。” 林九笑了笑,心道他介意个屁,难受的应该是宋云霄才对。 沐王府的客房自然宽敞华贵,雕花的床锦缎的被面,红木的桌椅和成套的文具,比普通中等人家的主房还要齐全。林九才进去坐了一会,沐府的小人已经把他的行李送了过来,行为举止颇有分寸,恭敬又不显得谦卑,林九问了几句关于孙兴达的事情,下人们只说沐王府的几位大夫都去了,诊断结果暂时还没出来,大夫们医术高超,孙公子定然不会有事。 林九心知问不出什么,拿了些散碎银子赏了下人,下人笑着谢过林九接了过去。 林九担心孙兴达,在屋内坐不住,到院子里转了转,见几个黑衣人或站或坐的守在院子里,这几人全身上下黑衣黑裤,装束一样,都是瘦瘦,其中蹲在宋云霄门口的正是几次拿刀架在林九脖子上的那位。林九看到他就觉得脖子处有阵阵凉风吹过,他试探的笑着跟那黑衣人打声招呼,那黑衣人冷哼一声,跳了起来背对着林九,一副懒得搭理他的模样。 林九无奈,想叫个人带他四处转转,可整个院子里除了黑衣人还是黑衣人,他刚走到院子门口,一个黑衣人幽灵般的出现,抱着胳膊挡在门口,即不吭声也不让。看样子得到吩咐,不许林九出这院子。 沐松为什么要把他软禁在沐王府?怕他会告状?真是笑话! 林九今日受了不少气,心情并不美妙,他不愿去找沐松和宋云霄,有心让这几位不痛快,歪着头左看看右看看那黑衣人,笑着问他:“你几人是否同胞兄弟?我看你长相老成,是不是老大?你们是不是从小就穿黑色,有没有穿过其他颜色的衣服?我在京都有家铺子,什么样式的衣服都有,几位回京后可以去看看,我让织娘给几位推荐合适的颜色和款式。对了,你们几位谁的身手最好?应该不是你把,其实年纪最大的不一定功夫最好,练武还是要靠天赋。我猜蹲在王爷门口的那位定然功夫最好吧,要不然也不能贴身保护王爷。对了,你们来沐王府住多久了?建宁的口味和京都不一样,你们怎么能吃得惯?你们几位成亲了吗,有没有喜欢的姑娘……” 黑衣人终年无表情的脸皱成一团,转过头不看林九,但也不放林九出院子。 林九笑了笑,伸出手想戳他的鼻子,黑衣人往后跳了一步躲开,怒目的瞪着林九,林九仰天大笑,胸中的郁闷之气疏散不少。 他走到另一个黑衣人跟前,那黑衣人不等他靠近,远远的跑开了,边跑边回头看林九,生怕林九会说出那一番莫名其妙的话来。林九忍着笑,一一去逗弄那几位黑衣人,那几位不用固定的守在一处的黑衣人,自然远远躲开林九,恨他恨的牙痒痒,恨不得一拳把他打晕,好让他闭嘴,不用听他聒噪。林九最后才走到守在宋云霄门口的黑衣人跟前,那黑衣人职责在身,不敢跑开,只能双手堵着耳朵,以为这样可以屏蔽掉林九的声音。 林九笑着问完那一番话,黑衣人当然不会回答他,埋着头不理他,从背后看就像只鸵鸟。 屋内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宋云霄说:“他们几人从小跟着我一起长大,不是同胞胜似同胞。他们并非天生爱穿黑衣,只是原本共有十六位同袍,自从第一位战死沙场后,他们就只穿黑衣。已有十一人为大康捐躯,只剩他们五人。站场上杀敌,能杀死敌人的功夫就是最好的功夫,他们是同袍,不需拔刀相向,不需分出胜负,也无需分出谁高谁低。在本王心里,他们每一个都是英雄,每一位都是本王的兄弟。在我们这些人眼里,大康疆域内能吃的东西都很美味,建宁和京都并无任何不同。他们都没有成亲,也不敢有喜欢的姑娘,怕哪一天回不来,耽误了人家。” 正文 第42章 第四十二章 宋云霄骤然出言相对,林九措手不及,原本只是玩笑,被他正色庄容的这么一回答,反倒显得林九无理取闹。林九心里明白宋云霄说得都是实话,这些黑衣人为了大康朝定然牺牲很多,包括宋云霄也是,肃亲王威威战名,天下谁人不知。 只是,他心有死结,始终难以忘记当年离京时宋云霄的绝情,他无法隔着一层门与宋云霄交流,听完他的话,冷笑一声,转身回房。 建宁的夜晚幽静,林九从晚上送饭的下人口中得知孙兴达的情况所有好转,略微放下心来。隔壁住着宋云霄,林九躺在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一桩桩尘封已久的往事纷纷涌上心头,越是想忘记越是记忆清晰,放佛就发生在白天。林九口渴难耐,起床倒了杯水,门外忽然闪过一道剑影,林九吓得把水壶掉落在地上,紧接着听到门外传来一声闷哼,那声音说不出的熟悉。他慌张的跑过去推开门,就见林虎捂着胸口半躺在地上,宋云霄手握一把细长的剑指着他的胸口。 林九慌忙叫道:“快住手!” 林虎看到他出来,惊喜交加的喊道:“老板!” 林九对他点了点头,林虎也是不知天高地厚,沐王府是他能随便硬闯的吗?更何况这是肃亲王住的院子,万一被宋云霄按上刺杀王爷的罪名,林虎的小命也就保不住了。林九只能硬着头皮对上宋云霄:“王爷,这是我家的人,应该是来找我的,打扰到王爷休息,是林九疏于管教,林九替他给王爷配个不是。” 初春的建年,白日里阳光照在身上暖洋洋的不觉得冷,晚上只剩清冷的月光,林九一身中衣光着脚,忍不住打了个喷嚏,揉了揉鼻子,不甚雅观给林虎递个眼色,想让林九也开口求饶。 宋云霄收起云霄剑,回头上下打量着他,皱着眉冷声说:“你先回屋。” 林九刚才只想倒点水喝,中衣皱皱巴巴,衣领敞开至胸口,精致的锁骨一览无余,以大康人的眼光来看,有伤风化。既然宋云霄看不顺眼,他偏不让宋云霄好受,这样想着,林九故意把衣领往两边扯了扯露出半截肩膀,惹得宋云霄眉头皱得更紧,林九毫不在意的对林虎说:“还躺着干什么,跟我进屋!” 林九率先进屋,宋云霄跟着进来,大刺刺的坐在他的对面,林虎小心的迈过门槛站在一边,低着头一脸的不服气。 林九没有喝到水,水壶也碎了,还把宋云霄招惹进屋子,他满心的不高兴,皮笑肉不笑的问宋云霄:“三更半夜,肃亲王还有什么事情吗?若是没事,还请宋云霄回房,我有些私事要问家里的下人。” 宋云霄衣帽整齐,像是根本没有睡。和三年前相比,肃亲王多了些威严和深沉,眼中始终清明,毫无杂质,坦荡荡的没有一点私心。就像他白天说得那样,他们这些征战沙场的人,没有小情小爱,不能爱也不敢爱。林九见他即不吭声也不起身离开,不高兴的踢了踢碎壶片,高声的喊道:“有人吗?倒壶热水过来!” 院子里一阵脚步声,不知是谁听到吩咐去备热茶。 林九拿宋云霄没办法,肃亲王不愿意走,当今天下还有谁能赶得走他,他只能当宋云霄不存在,问林虎:“你怎么来了?” 他话音刚落,屋内的烛火忽然灭了,林九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身上多了件外衣,有人手法粗笨的替他笼好衣领,系好腰带。林九一怔,就听林虎说:“今天上午老板吩咐我去找季家老太爷,我知道这事关系到孙少爷的生死,不敢怠慢,赶紧去找人,中间遭到季家上下的阻挡,还好我没有辜负老板的吩咐,把季老太爷找了过来。领着季老太爷过去时,沐王府的大夫已经替孙少爷诊断过了,大夫说孙少爷吃了相克的东西,这才昏迷不醒,扣他的喉咙把东西吐出来再多喝点热水慢慢就能恢复过来。” 林九今天早晨也不舒服,听了林虎的话,疑惑的问道:“他吃了什么东西?我们今早的症状是否也和饮食有关?” 林虎尚未来得及回答,宋云霄清冷的声音在漆黑的屋内响起:“你今早有什么不适?” 这事处处透着蹊跷,他们一路上饮食非常小心,从未出现过肠胃问题,初到建宁,又是在孙兴达的外公家,怎么会吃到相克的东西?要知道,大户人家的吃食都很讲究,平日里什么能吃什么不能吃都分得清清楚楚,孙兴达也算季府的贵客,没道理第一顿饭就出问题。再说,就算问题出在饮食上,为什么季老爷没事,偏偏他们都出问题,而孙兴达病得最严重呢? 林九现在的心思全在这件事上,要想弄清楚事情原委,还需要仰仗宋云霄,此刻实在不宜过于计较以往的是是非非,想了想,林九一五一十的把这件事情从头到尾说了一遍:“今早我就觉得奇怪,不过孙兄的病情紧急,我就没有细想。林虎,大夫说是什么食物相克?” 林虎跟了林九三年,林九在蜀中做药材生意,常见的药材他也听说不少,因此沐府的大夫说过一遍他就记住了:“一些常见的药材,比如黄芩、天麻、白菊花等熬制的药膳,咱们铺子里每年冬天都会给老板开来益气补虚,昨天晚上吃的时候老板还夸季府的药膳做得地道。这些东西单独吃都是养生的好东西,不过晚上回房后,季府给我们送过一壶浓茶,药膳和浓茶相克,会使人浑身乏力,痰结胸中,难以清醒。大夫说孙公子和我们喝的茶又不一样,好像是几种陈年红茶混在一起,浓度更高,若是没人发现,会一直昏睡过去直至呼吸停滞。” 林九听的目瞪口呆,吓得捂着胸口,后怕的看着林虎:“如果今天早上你没有过来叫我,我也会和孙公子一样吗?” 林虎低着头不好意思的说:“应该是的,大夫说身体虚弱之人最难醒过来。” 黑衣人拎着一壶水走了进来,刚想把水壶放在桌子上,宋云霄开口说:“换壶清水,林公子不能喝茶。” 黑衣人不敢不听宋云霄的话,不满意的瞪了林九一眼,转身去换清水。过了一会,黑衣人拎着开水走了进来,给宋云霄倒了杯热水,宋云霄把热水推到林九跟前:“夜深了,你先休息,明日把沐松叫过来问问清楚。” 林九捧着杯子暖手,点了点头,客气而疏离的说:“多谢王爷关心。” 宋云霄微不可见的点了点头,起身离开,走过林虎跟前时,低声吩咐黑衣人:“给他找个房间。” 自有黑衣人领着林虎离开,林九安静的坐了一会,等热水差不多能喝了,细细的把一杯水喝光,这才躺到床上。 一夜无梦,难得的一个好觉,林九起床后神清气爽,伸了伸懒腰,拿起衣服察觉不对劲,仔细一看,这并不是他的衣服。林九拿着衣服仔细的想了想,想起昨晚忽然熄灭的烛光和忽如其来的衣服,哑然失笑:宋云霄可真够可笑,为了不让他有伤风化,不惜熄灭蜡烛替他披上衣服,这位肃亲王对外能征战沙场,对内能肃理风气,可真不是一般的能干。 林九随手把衣服扔到床尾,重新找件干净漂亮的衣服穿了,这才大摇大摆的走出屋,院内四个黑衣人围攻林虎,另一个黑衣人守在宋云霄门口眼巴巴的望着,巴不得立刻下场。林九不能眼见林虎受人欺负,出言制止:“快住手,这么多人欺负一个算怎么回事?” 林虎先收了拳脚,面带喜色,兴奋的很。几名黑衣人则不高兴的瞪着林九。 林九正纳闷呢,沐松从宋云霄的房内走了出来,面露讥讽:“林公子看不出来他们在切磋武艺?” 林九老脸一红,这才知道弄错了,笑了笑说:“自然不如沐王爷见多识广。” 沐松哈哈大笑,挥了挥手对他们几个人说:“你们继续玩,这姓林的小子挺有一套,昨晚定然是你们王爷亲自出手才制服他的吧。” 黑衣人服气的点了点头,昨晚他们几个和林虎动手,竟然没有把他捉住,还要王爷亲自动手,他们不服气啊,今天一大早起来就要和林虎在比试一番,结果四人联手也不过和林虎打成一个平手。林虎也挺兴奋,这几个黑衣人的招式简单直接,没有花样,但是非常有效,林虎很喜欢这几位新朋友。 沐松一大早就被宋云霄叫了过来,细细的问过季家的事情,问完之后还不让他走,非得等到林九起床再跟林九说一遍。沐松觉得宋云霄无聊死了,想讨好人家就直说,非得拐弯抹角的,作为朋友,只能帮他一把了,招呼林九道:“你还没吃早饭吧,过来一起吃,本王有事要和你说。” 正文 第43章 第四十三章 古语云:士农工商,学士排第一、农耕排第二、工匠排第三,商人排第四,林家世代读书为官,本是最受人敬重的诗书世家,每代都有子弟入朝为官,林九虽然是庶出,若是一心向学,考取功名,也不算辱没了门楣。古往今来,商人都想让子弟做官,砸大钱从小培养子弟读书或者买官的都不少,为的就是能后辈能跻身士族。鲜少有诗书世家的少爷去经商。林九从第一等的学士之家“堕落”为排名最末的商贾,实在让人想不通。 然而,即便是第一等的“士”,与有封号的王爷之间也有难以逾越的等级,平日里能够说上一两句话已经算是天大的恩典,更别提同桌吃饭。 林九是从现代穿越过去,自然没有等级森严的概念,沐松把他当成宋云霄的软肋,对他现在的身份并不在意,两人丝毫不觉得沐松的邀请有什么问题。只不过这事若是传到京都那些老夫子的口中,估计要写上厚厚的一本奏折来参沐王爷和林家了。 桌上摆着十几样精致的点心和几样清粥,沐松显摆的跟林九说:“这是我叫厨子专门做的京都口味的早点,林老板尝尝可还喜欢?” 想必昨天他和黑衣人开玩笑的话传到沐松耳中,沐王爷为显热情好客,这才有此一举。林九笑他较真的同时,也有些感慨,他来蜀中多年,入乡随俗,从未找过厨子专门做京都的吃食,只觉得京都有京都的好,蜀中有蜀中的好,建宁有建宁的好,这一点他倒是与昨日宋云霄的观点一致——这大康朝的疆域内,处处有美食,实在没有必要拘泥于一种或者非要比个高低。 他笑着谢过沐松,拿起筷子拢着衣袖尝了几样,赞叹道:“沐王爷费心了,这芸豆卷晶莹剔透、绵软细嫩、芬芳可口,这豌豆黄□□泽明快、入口即化、精细纯净,比京都福临客栈的更胜一筹,在这西南之地能吃到故乡的美味,真是人生之幸,林九谢过沐王爷。” 沐松昨日听人说起林九的话,心内挺有些不服气,好像他怠慢了宋云霄等人。他叫来家中和城中的名厨,细细问过谁会做京都美食,总算找到一位曾经在京都酒楼干过一段时间的厨师,连夜准备食材,终于赶在早餐前把这些东西端了出来。刚才宋云霄还嫌他多此一举,何必为了吃食兴师动众,随意的吃了几口也看不出高兴还是不高兴。 宋云霄也太不上路子,沐松相当生气,满腔热情付诸东流,暗中发誓以后再不管宋云霄。现在听到林九的夸奖,沐松心内乐开了花,一番忙碌总算没有白费。他赏给宋云霄一个不识相的眼神,哈哈大笑道:“林老板喜欢就好。” 林九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不过为了讨好沐松,反正好听的话不要钱,多说几句有何妨:“沐王爷真是有心人,我不过随口一提,王爷日理万机,竟然把这件小事放在心上,林某不知该如何感谢王爷。我看沐王爷风流潇洒,体贴入微,真不知哪家小姐好福气能嫁给王爷为妃,也不知王爷成亲之日,建宁有多少小姐对月垂泪。” 其实以沐松的身份,想娶哪家小姐还真由不得自己做主,得京都的皇帝指婚才成。可男人都觉得自个有魅力,碍于脸面不好直接自夸,有人这么直白的夸奖,特别是林九这样长相出众的人夸他,正合他的心意。沐松拍着大腿大笑,得意忘形的说:“林兄过奖了,本王或许比不上别人, 比起肃亲王还是略胜一筹。你还不知道吧,肃亲王虽然成过四次婚,可一次都没有圆房过。四位肃亲王妃见了他吓得直哭,哈哈哈哈哈哈!” 沐松说得得意,丝毫没有留意到当事人脸上的不悦,他往前探了探身,故作神秘的说:“你别看 肃亲王长得人模人样,脾气可臭了……” “够了!”宋云霄终于忍不住,低声斥责他道,“沐松,你是不是喝多了?” “我没喝……”沐松终于反应过来,他以前上奏折损宋云霄,现在宋云霄好不容易在他跟前,他更是要变着法的损他,却忘记了林九和宋云霄的关系。林九可是皇帝亲自指婚的第五位王妃,虽说他逃婚了,可圣旨都下了,皇帝又没收回成命,也就是说林九仍然是宋云霄未过门的“王妃”。他在人家“夫人”面前说坏话,这……这……这实在太损了。他没想破坏宋云霄和林九的关系啊,虽说看起来两人关系不怎么样。他捂着嘴惊恐的看着宋云霄,又转过头看了看林九,见林九一脸的无辜,赶紧摇着头说,“我早上喝多了,胡说八道,你别当真,肃亲王威武霸气、身手了得、床上也特别体贴,林老板千万不要误会。” 林九抿着嘴笑了笑,不怀好意的看向沐松:“沐王爷怎么知道肃亲王床上体贴,难道沐王爷试过?” 这误会可大了,沐松的头摇成泼浪鼓:“怎么可能!本王对他不感兴趣。” 宋云霄意味不明的看向林九,那双眼睛深不可测:“两位妄议皇家,是认定本王不会治你们的罪 吗?” 皇家! 这话一出,沐松和林九乖乖的闭嘴。沐松知道刚才失言,他并不怕什么皇家不皇家的,这事他在皇帝面前也敢说,只不该在林九面前说。林九则是诧异宋云霄会搬出皇家身份,是,天下谁不知道肃亲王身份尊贵,可他从没见宋云霄拿这个身份压过人。沐松刚才的玩笑或许过了些,宋云霄打他或者骂他几句都不算什么,只是拿出这个身份来,让本是玩笑的话变了味道。 虽说只见过两次,林九却能看出沐松是个不会轻易认错的人,这话因他而起,他只能笑着站了起来,深深作揖:“肃亲王教训的是,是小人一时高兴忘形,王爷要打要罚,小人绝无怨言。” “哎,哎,”沐松连声叫道,“跟你有什么事!” 宋云霄无视沐松的话,盯着林九,既不叫他起来也不说话,把沐松急得直冲他嚷嚷。 林九弓着腰站了好一会,腰酸腿疼,头直往下垂,又不好直接起身,盯着地面不知宋云霄到底想干什么。今日沐松的话可大可小,往大了说那是随意评论皇家私密的事,损伤皇家的颜面,拉出去砍了都没人敢求情,往小了说就是朋友间损两句,话又出不了这个门,单看宋云霄计较还是不计较了。 沐松有沐王府做后盾,就算宋云霄计较起来,也不能拿他怎么样,最多罚两个月的俸禄,沐王爷难道还指望俸禄过日子?可林九就不一样了,一个户部尚书的庶子,一个最低等的商贾,砍了也就砍了,林家不一定会为他求情。 蜀中三年,他几乎快要忘记这是皇权至上的大康朝,不是他熟悉习惯的现代化酒吧。 “起来吧,”宋云霄终于开口,“沐松,你是不知朝中有多少人等着参你吗?” 林九直起腰来,却也没有坐下来,像是一下子认清了自己的身份。 沐松不服气的说:“参就参吧,我又没干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怕他们作甚。” 宋云霄状似无意的看了林九一眼,心内隐隐的不痛快,对他挥了挥手:“你先下去吧,我和沐王爷有事要谈。” 林九识趣的告辞,面上仍然笑得灿烂,像是刚才的事情没有影响到他。宋云霄看着更是烦闷,沐松开口叫住他:“只顾着闲聊,差点忘记正事。你那位朋友已经醒过来,大夫说他没事了,休息两日就能下床。我让管家告诉他你在王府,他说好了之后就来看你。” 林九真心的谢过沐松,脸上终于露出开心的笑容。 他走后,沐松起身关门,怒气冲冲的看着宋云霄:“你也真是的,这点小事值得发这么大的脾气?你看把林老板吓得,活该人家逃婚。我看林老板人挺好的,长得好看脾气也好,你发那么大脾气,也没见人家生气。哎,你倒是跟我说说,你们俩怎么回事?” 宋云霄拿起一块豌豆黄放入口中,比起宫中御厨和王府的厨子,这豌豆黄实在算不上正宗,只是想起林九刚才笑盈盈的夸奖,他又觉得这豌豆黄实在是人间美味。他心情复杂,不知该如何,其他事情可以问张先生,这事却无从开口。 建宁城外偶遇林九,惊喜交加,那一刻他的喜悦是真情实意,愤怒也是真情实意。林九凭什么能和其他人同骑一马,他难道忘记自己的身份了吗?他肃亲王的人,怎么可以和别的人那般亲密?还是说林九已经忘记往事了? 正文 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沐松向来不怎么会看别人脸色,当然也没注意到宋云霄此时复杂的心情:“我原来以为你喜欢林老板,这才留他住下。现在看来,你好像也不怎么喜欢他,是不是被他逃婚拂了脸面心里不痛快?不喜欢就算了,我和林老板挺投缘,替他向你求个情,不喜欢人家就休了他。我看他和孙家那小子情投意合,不如你就成全了他,也算是一桩佳话。” “我打听过,孙家在蜀中也是商贾大家,现在季家又出了事,恐怕以后季家也会归他,林老板和这样的人在一起也不亏。那孙家小子看着人也挺好,以后说不定林老板当家,他放着林府的小少爷不当非得跑出来做生意,可见真喜欢经商。君子成人之美……” 沐松话还没说话,宋云霄冷然的望着他,那眼神冷如寒冰,沐松在建宁待了这么久,几乎已经忘记北方冰天雪地的冰冷,此刻,宋云霄的眼神让他回忆起来。他再不懂看人脸色,现也知道宋云霄动了真怒,沐松赶紧闭嘴,二话不说拉开门逃了出去,飞快的逃出院子见宋云霄没有追出来,才捂着胸口后怕:妈呀,差点忘记肃亲王冷酷起来有多吓人了,别说他还带着五个黑衣人,就是他自己,也能血洗了沐王府。 沐松害怕完之后又不懂了,他到底哪句话说错了,值得宋云霄动怒?他短时间内不敢去宋云霄的院子,差使管家请林九出来喝酒,不一会管家回来了,战战兢兢说宋公子的院子现在闲杂人等不能进去,除了几个黑衣人和林家主仆外,其他人都算闲杂人等。沐松拍着桌子直叫唤,宋云霄是不是忘记这是哪里!这是沐王府!沐王府!沐王府!不是肃亲王府!管家吓的远远躲在一边,生怕沐松再让他去小院子。 这几日过得清闲,三餐由沐王府的人送到小院门口,然后林虎端进来给林九。 林九不嫌闷,也不到院子里闲逛,关着门在屋内看书,老老实实的不去讨人嫌。林虎和几个黑衣人玩的不亦乐乎,已经忘记他家老板姓什么了。晚上伺候林九洗漱时,林虎还很兴奋,迫不及待的和林九分享他的新朋友:“老板,你知道吗?他们是肃亲王府的人,住在你隔壁的就是肃亲王!我特别崇拜肃亲王,做梦都想投到他的麾下,和他一起上战场杀敌。” 林九无所谓的说:“那你现在也可以,我上次已经说过,你想离开随时可以离开,我可以给大哥写信。” 林虎连声叹气道:“我们离开京都三年,不知道京都的事情。肃亲王三年前已经把兵将解散,交出了兵马大权,这三年只带着几位兄弟四处逛逛,他们说肃亲王以后都不会领兵打仗了。” 这三年,林九刻意的不去打听朝中的事情,不知道宋云霄已经解除兵权。他解除兵权是自愿还是被迫?林九离京时,林梢曾经暗示过他皇上和肃亲王之间的矛盾,当时也是为了避开风头才来到蜀中。他离开后究竟发生了什么?就算宋云霄没了兵权,皇帝对他就不忌惮了?古往今来,被皇帝释掉兵权的将领,有几位能够善终?更何况宋云霞也是皇家人,身份特殊,只要他活着一天,皇帝对他就不会完全的放心。有兵权时还能让皇帝忌惮,没了兵权就像没有爪牙的老虎,还不是任人宰割? 他到底怎么想的? 林九深知宋云霄仁厚,不愿叔侄相争,但这般退让,岂不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 林九顾不上其他,重新穿好衣裳,对林虎说:“你先去休息,我去隔壁借本书。” 林虎不疑有他,迫不及待的和新伙伴继续切磋,应了一声,欢快的离开。林九望着他的背影笑了笑,林虎跟了他三年,何曾有过这样快乐的日子?看样子林虎打心眼里喜欢这群新伙伴,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他开始考虑要不要主动给林梢写信,让林家推荐林虎入伍。 借着月光,林九望了望镜中的自己,衣衫整齐,并无有伤风化的地方,他今晚要和宋云霞谈论正事,不能因着小事惹恼了他。他轻轻的关上门,迈步走到宋云霄门口,黑衣人蹭了站了起来,瞪着他问:“你来干什么?” 林九已经习惯了他的无理,只要不拿刀架到他的脖子上,林九都能忍耐:“找你们家王爷借本书,烦请通报一声。” 黑衣人不满的哼了一声,三更半夜的不睡觉,借什么书!还不是来勾引他们家王爷!这人可真够讨厌的,要不是看在他家林虎的份上,真想直接赶他走。 “王爷,”再不情愿也得通报,黑衣人小声的问道,“林老板要借本书。” “让他进来,”宋云霄标志性的冷淡声音响起,听不出一丝的感情。 黑衣人轻轻的推开门,侧身让林九进去。 林九客气的谢过他,迈进宋云霄的屋内。 宋云霄坐在桌子前,点着几盏手指粗细的蜡烛,桌子上摆着一壶茶一个水杯,宋云霄的手边放着一本翻开的书,看来他正在看书还没有睡觉。 林九先笑着行了个礼,客气的说:“王爷还没休息?” 宋云霄轻声的“嗯”了一声,算是回答,指了指另一边:“书都在那边,沐王府的书,本王并不清楚有哪些,你自己去翻。” 林九弯腰拿起桌子上的那本,笑着说:“想问王爷借这一本。” 宋云霄抬头望他,深棕色的眼眸在烛光下闪闪发亮,层次分明的瞳孔如旋转的楼梯,深不见底,让人望之沉醉:“有事直说吧。” 林九低声的应了声“是”,抬起头望着他的眼睛:“林九刚才听说肃亲王解了兵权,从此不染朝政,寄情于山水,是真是假?” 宋云霄微微眯了眯眼睛,那双向来没什么表情的严重竟然带着丝危险,像是要探寻到林九的心里。一个小商人,为何要过问朝堂的事?他解散兵将已经有三年,朝中人尽皆知,蜀中虽然偏 远,却也不是不通消息的地方,只要稍微留意就能知道此事,林九竟然说刚刚才听说这件事情,实在太过于蹊跷。 他不愿意怀疑林九,可张先生的警告也不无道理:林家是皇帝至亲,林大公子从小和皇帝一起长大,情分深厚,皇帝偏又把林家最小的儿子指婚给他,到底安得什么心,为了羞辱他还是让林家小儿子监视他?或者二者皆有? 宋云霄记得他当时反驳过张先生,林九若有此意,遵从御旨嫁入林家就是了,何必要逃婚呢? 张先生笑他把事情想得太简单,但也没说什么,正好林九远离京都去了蜀中,与他再无瓜葛,宋云霄渐渐的把张先生的话忘记了。三年了,他和林九各自安好,若不是建宁城外的偶遇,两人恐怕不知何时才会见面。 现在,他能相信林九吗? 宋云霄权衡利弊,沉默了一会,到底不敢全然信他:“自然是真的,此事已经有三年,你写封家书问问林侍郎便知。” 得他亲口证实,林九有些急了:“那你有没有想过后果?” 宋云霄难得的笑了笑,那笑容如阳光洒在多年寒冰上,终于消融了一小块:“皇上忌惮本王手中那不足十万的兵将,更忌惮他的名声,本王爱惜十万兵将的性命,更爱惜大康朝的太平安康。本王舍弃一人荣华换取这么多人的性命,林老板是生意人,难道不会算这笔账吗?” “若只是荣华,王爷舍也就舍了,林九自然不放在心上,”林九知道宋云霄仁慈,就算手握百万的兵权,也定然不会造反,可是皇帝就不一样了,这么多年的心结,岂是解除兵权就能消解,“难道王爷不怕重蹈先人覆辙?” 宋云霄细细的品着林九的话,不忍怀疑他的这份心,但也不愿与他深谈:“林老板放弃嫁入王府的机会,自甘堕落为商,可曾想过后果?” 谁知道那傻瓜林休怎么想的?或许他是个直男,接受不了男人?林九同样不愿与他多谈穿越的事情,说出来估计宋云霄也不会相信:“林九心中并无士农工商的概念,只要能赚钱,只要可以活的自由,干什么都可以。” 宋云霄赞同的点了点头:“本王也是这么想得。” 喂,你一个王爷能和我一样吗?林九忍不住在心里翻了个白眼,我能自由自在平安富足的活着,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只要不触犯到皇权,有林家做后盾,谁管我?你能吗?生在皇家,既是幸运的事情又是无奈的事情,由得着你选?你有得选吗? 哄傻瓜呢! 正文 第45章 第四十五章 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再次见到孙兴达已经是七日后的事情,孙兴达只身一人来到沐王府,见到林九激动的抱着他又哭又跳,像个三岁的孩童。林九的肩头沾满了他的鼻涕和眼泪,忍着不适,不轻不重的拍着他的后背,想让他尽快安静下来。 孙兴达足足抱着林九哭了一盏茶的时间,这才止住了哭,抽抽搭搭的说:“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林兄。” 林九偏着头看着肩膀上湿透的衣裳,非常痛惜这件才穿过一次的衣裳,叫林虎给孙兴达上茶后,笑着问他:“你身体好了吗?” 孙兴达拉着凳子,离林九更近了些,小声地说:“早就好了,外公担心毒素排不出去,让我在府中多养几天。我求了他很长时间,这才答应让我来看你。” 孙兴达的外公也就是季老太爷,如今已经年过七旬,据茶叶季说身体不大好,当时孙兴达昏迷不醒,林九到沐王府求救,同时让林虎去找季老太爷,也是猜测季老太爷心疼外孙,定然不会不管孙兴达。看来,林九的猜测没错,孙兴达到建宁后不知不觉的中毒引起季老太爷的重视,季老太爷估计不放心别人照顾孙兴达,亲自看着外孙,以防再有不测。 “你是不是被软禁了?”孙兴达左看看右看看,院子里黑衣人和林虎在过招,低声的问,“我派 人在沐王府外守着,都说这几天没见你出过门,林兄,到底怎么回事?” 林九心内有事,无心外出游玩,成日里待在屋内看书,倒是没想过会引起误会,他安抚的对孙兴达笑了笑,说:“哪有的事,堂堂沐王府怎么会跟我一个小商人过不去?” “那……”孙兴达不解的问,“那你还回季府吗?” 季府现在的情况恐怕不适合外人去做客,林九虽然不知道孙兴达中毒是意外还是有人故意为之,但季老太爷肯定清楚,要不然也不会看孙兴达看的那么紧,这种情况林九过去着实不方便,他不忍拂了孙兴达的好意,说:“沐王府的条件比季府要好很多,他家有个从京都过来的厨子,一手京都菜特别地道,我离开京都多年,难得吃到京都菜,暂时还不想离开沐王府,等我吃腻了就去找你。” 孙兴达听了这话,终于放松下来,也知道林九不是被人囚禁,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那他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他原先以为连累到林九,心内愧疚:“那好啊,我估计要在季府常住,到时候你来找我。” 林九替他添了一杯茶,疑惑的问道:“长住?来之前你说为季老太爷过完大寿就回蜀中?怎么,计划有变?” 孙兴达低着头,红色由耳朵蔓延至耳根,低着头笑的可疑。 林九恍然大悟,失声笑道:“你和季小姐要在建年成婚?” 孙兴达微微的点了点头,不复往日风流潇洒的模样,反倒有些扭扭捏捏的,像个要出阁的大姑娘,一想起在建宁官道上同林九的表白,更是又羞又愧,羞的眼睛都红了,不敢抬头看林九,小声的说:“这几日多亏晴娘照顾。” 林九拍着手祝贺他:“两情相悦,这是好事。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我辜负了林兄的一片心,”孙兴达不好意思的说。 林九宽慰他:“晴娘是你要共度一生的人,为兄非常高兴你们能够互相喜欢。只有一件事情不解,你原本打算接晴娘到蜀中完婚,怎么改成建宁了?” 这正是他的担忧之处,他没有和季老太爷仔细聊过,不知道老爷子是如何打算,虽然知道季老太爷不会害孙兴达,可季家毕竟比不上孙家安全,他只是担忧孙兴达。 孙兴达凑到他跟前,小声的说:“我听外公的意思这事好像和舅母有关,舅母想要晴娘嫁给她娘家侄子,晴娘不愿意,这才出此下策。外公想让我和晴娘尽快成婚,让舅母彻底死心。我爹娘带了孙家不少人来建年一次参加,到时候会我会和几位孙家知近的人一起留在建宁,外公要我慢慢的接管季家。” 原来季老太爷有这份心思,直接越过儿子把家业交给外孙,估计事情不像孙兴达说得那么简单。这件事情如果没有茶叶季的暗中授意,舅母如何敢?季老太爷还是为儿子留了一丝脸面和余地,等孙家老爷过来,估计季家就要改姓孙了。 “外公还说有你和沐王府这一层关系,谅舅母家也不敢再作妖。” 林九:“……” 他和沐王府有什么关系? “日子定好了吗?” “下个月初八,”孙兴达再次羞红了脸,掏出一张喜帖双手递到林九跟前,“到时候请林兄赏脸大驾光临。” 自那日后,孙兴达隔三差五来找林九,有时候一起出游,有时候要林九陪着买成亲要用的东西。两人每次出门都会跟着一大帮子的人,十次中沐松会跟去八次,宋云霄偶尔也会陪着一起,黑衣人、林虎、沐王府的便衣侍卫、孙家的仆从和季老太爷派来保护孙兴达的人,每次出行明里暗里都有几十人。孙兴达很兴奋,他原本就喜欢热闹,对宋云霄的身份一无所知,沐松又没有什么王爷架子,孙兴达很快就与他们玩成一片。有时候林九晚上不想出去喝酒,孙兴达干脆直接邀请沐松,一来二去,这两人熟稔起来,貌似比和林九还要好上一些。 季家的人见孙兴达攀上沐王府,有人欢喜有人忧,不过有一点被季老太爷料中,有了沐王府这层关系,季府没人敢惹孙兴达。有眼力劲的季家人都知道谁才是未来的主子,一时间,季家众人也是真心实意的操办起这起婚事,恨不得孙兴达早日迎娶季小姐,这样季家也能沾光和沐王府有点交情了。 孙兴达与晴娘的感情也是一日千里,嘴里出现最多的话就是“晴娘”,外出看到什么东西都会说“这个很好,晴娘一定喜欢”,每日买的东西三分之二也是为晴娘买的。沐松很是诧异,悄悄的问林九和宋云霄,是不是要成亲的人都这样?四人中只有宋云霄成过婚,而且是四次之多,这话他当然最有发言权,不过,宋云霄冷冰冰的甩给沐松一个眼刀,懒得理他。林九则笑着跟沐松解释,热恋中的人才会这样,等热情消退了,就会收敛一些,因为那时候要么已经知道什么样的东西才适合晴娘,要么感情消散,移情别恋给别的女子疯狂的买东西。 沐松听得目瞪口呆,连声高喊好恐怖啊,这么喜欢的人怎么会移情别恋!这样太对不起人家姑娘了! 林九笑着跟他解释不止男子会移情别恋,女子也会,若是对姑娘不好,人家又不是抖m,犯不着 跟你瞎耗,自然会移情,所以既然娶了人家,就一定要对人家好,不要辜负了姑娘的一片心,别到时候等人家不喜欢了,再后悔也迟了。 沐松顿时来了兴趣,支起双肘,双目炯炯有神的盯着林九:“林兄快说说,你到底辜负过哪家姑娘?怎么了解的这么清楚?” 林九笑着往后靠了靠,离沐王爷远了些,他的感情经历都是在穿越前,已经成过眼云烟,也没有孙兴达和晴娘这般浓情蜜意。穿越后就看宋云霄顺眼,可惜宋云霄看不上他。说起来有些唏嘘的感情也有一段,是和大学的一位室友,当时他看上人家,可惜那位一直表现的像个直男,笔直的让林九不忍掰弯,他为了那位硬生生的住了四年的宿舍。室友后来出国,一路学霸,励志走学术路线,与他这种满身铜臭味的商人自是不同。有一次室友回国,几人同聚,室友酒后半真半假的说过最喜欢的类型就是林九这样的,若林九是姑娘,他定然天南海北生死相随,永不辜负。那一夜,林九夜里梦里全是那位室友,第二天醒来后满心空虚寂寞,但自问做不到天南海北生死相随,就算让他抛弃国内的事业去国外相随他都做不到,因此也就释然了。 现在想想,当时还不如追到国外,最起码到了国外不会穿越。不用对着沐松这样的青瓜蛋子解释什么是爱情,不用跟着孙兴达一路吃狗粮,不用努力无视宋云霄那犀利的眼神。 唉,悔不当初啊! “我倒是想,也得有姑娘给我这个机会。”林九笑着用一个玩笑带过这个话题,不愿与沐松深谈,转而问道,“孙兄成亲那日沐王爷会去吗?” “去,当然去!”沐松说道,“本王与孙兴达一见如故,他要在建宁久住,以后等你们走了,也就他能陪本王玩了。林老板,你说我送他什么好?” 正文 第46章 第四十六章 换成别人,早就趁机说几句“王爷能去就已经是天大的恩典”之类的话,林九却替孙兴达仔细的想了想,固然,沐松能去,孙兴达以后在建年可以横着走了,但礼物还是不能少,季家和孙家什么都不缺,沐松送什么都可以,最重要的是有那份心意。 他还在想,宋云霄忽然说:“你府中的那匹小马不错。” 那是西北送过来的一匹枣红色小马,还未成年,沐松喜欢的很,每日都要过去看看,至今不舍得骑。作为贺礼送给孙兴达也不是不行,就是有点肉疼,沐松咬着后槽牙犹豫了一会,这才心疼的说:“送就送吧,反正他在建宁,本王想看还能去看看,总比被你讹去得强。” 黎明时分,白茫茫的雾气正是最浓的时候,得等到朝阳升起,雾气才会渐渐散去,休息了一夜的建宁城才会开始忙碌起来。今天的季府早早的一片忙碌,阖府上下都起了个大早,红艳艳的绸缎和鲜红的灯笼铺张的挂满了整个季府,朱红色的大门上新贴着喜庆的红对子。茶叶季和管家忙着指挥下人擦桌子、摆椅子,要让整个季家一尘不染,以迎接今日的喜事。 已过七十大寿的季老太爷精神抖擞,丝毫看不出身体不适的样子,孙兴达的爹娘亲自伺候着老太爷穿衣,脸上洋溢着喜色。季老太爷穿着一身喜庆的衣服,笑呵呵的对孙兴达的老爹说:“今日沐王爷也会亲至,真是咱家天大的脸面啊!” 孙老爷也很高兴,他已经知道儿子的事情,除了一句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外,实在不知道该如何点评儿子的运气。攀上了沐王府,孙家在西南这一块的发展会如鱼得水,他甚至要考虑把孙家瓷器行的重心也转移到建宁来。背靠大树好乘凉,像他们这样的商人,得有靠山才能发展啊,要不然一辈子也出不来蜀中。 季孙两家都是富户,一娶一嫁都是自家人,季大小姐又是独女,发嫁时,良田千亩、十里红妆,整个建宁城的人都出来看季大小姐的嫁妆。绫罗绸缎、衣裳鞋履、金银宝石首饰、漆着红漆的大件家具,一样样、一件件、一担担、一抬抬,闪着金照着银,毫不吝啬的向建宁城的人展示着季家的财富。 绵延数里的嫁妆从季府出发,沿着建宁城的主街蜿蜒前进,一眼望不到头,犹如批金挂彩的长龙,为整个建宁城带来一场奢华的展示。 在众人艳羡的注视下,在建宁城的热闹气氛中,十里红妆缓缓抬回了季府,季家专门为孙兴达小两口准备了一套宽敞的小院子,既能每日都来探望家中长辈,又可以给小两口足够的私人空间,正是季老太爷对孙女和外孙的疼爱。 沐松等人身份特殊,不便早去季府,十里红妆的队伍正巧从王府通过,沐松爬到树上看了场热闹,啧啧赞叹道:“季府可真有钱,季家也是舍得,这老头不会把家底都给孙女了吧。” 看完后,他从树上跳了下来,用下巴指了指宋云霄:“哎,我问你,你家几位王妃的嫁妆可比得上季小姐?” 宋云霄今日并不打算去季府,只穿这件浅灰色的常服,一条布巾束发,朴实无华,并不理会沐松。 沐松围着他转了一圈,笑话他道:“我估计你家四位王妃的嫁妆都比不过季大小姐。想来也是,那几位小姐家也不是没钱,但是做官的不方便露富,当然不敢像季府这么显摆。不过,等你和林老板成亲的时候可要大大的显摆一番,反正林老板都是自己赚得钱。对吧林老板。” 林九今日是要去贺喜的,已经约了沐松一起去。沐松的问题他没法回答,也不忍心在这个问题上让宋云霄尴尬,笑了笑说:“王爷,时辰不早了,我们去季府吧。” 沐松扯了扯衣服下摆,拍了拍宋云霄的肩膀:“你真不去?” 宋云霄缓缓的摇了摇头,说了句没头没脑的话:“我明日启程离开。” “等我回来再说。”沐松分得清轻重缓急,准备先到季府喝完喜酒再说这事,他拉着林九前往季家。 季府的热闹喜庆自不用多言,沐松是贵客,早在他出府前往季家时,季府早有人跑过来通报,他还没到季府门口,季老爷已经领着儿子女婿外孙迎在门口,颤悠悠的就要给沐松跪下。沐松赶紧上前扶起老太爷,收起平日里吊儿郎当的不着调模样,真诚而有内敛的祝贺着季家和孙家,十足一副镇守一方王爷的派头。林九跟在他身后暗暗赞叹,沐松对身份的拿捏实在精准,丝毫不用担心他在外人面前失了王爷的架子。 而那位肃亲王爷比起沐松要少了许多乐趣,人前人后都是一副威严尊贵的样子,让人有心亲近又怕那句话惹恼了他。他明日就要离开了吗?要去哪里?以后还会有机会再见面吗? 因着宋云霄的一句话,林九整个婚宴都有些郁郁寡欢,孙兴达来敬酒时见他这副模样,误以为他失恋了,又是愧疚又是心疼,拉着林九的手差点哭了出来。林九温言的安慰他几句,说了些喜庆吉祥的话。沐松的身份特殊,不便久待,喝过喜酒后,他和林九起身告辞,季府上下和宾客一同送到大门口,看着沐王爷的身影消失不见才重回季府。 沐王爷屈尊驾临孙兴达的婚礼,婚礼的规格一下子提升到商贾中的最高处,孙老爷和季老爷欣慰的看着一对新人,都知道孙季两家将会达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回府的路上,沐松屏退左右,只留下林九,难得正色的说:“在建宁城外遇到你们时,肃亲王已经说过要走,一直拖到现在,不用本王说林老板也该知道他是为了谁才留到现在。说句大不敬的话,肃亲王和本王是知交好友,旁人或许只看到本王一本接一本的参他,但却看不到每年本王吃得玩得送给他多少。本王从小和他一处长大,他这人面冷心热,不善言辞,喜欢什么从来不说。以前有先先皇和先先皇后疼着他,他只要一个眼神,想要的东西就送到他面前。先先皇和先先皇后走后,世上也就本王还惦记着他,还能顾忌着他的脾气,旁人谁还管他,恨不得他什么都不要。林老板估计不知道吧,肃亲王府穷的叮当响,俸禄和封赏全被他发了兵饷,每年都要本王补贴他。三年前解散兵将,他差点把先先皇后留给他的东西变卖了,还不是本王看不过去送了他十万两银子。” 说到这里,沐松转头看了眼林九,意思是本王的意思你可明白,可惜林九没什么表示,沐松只好继续说了:“他那四位王妃的死和他一点关系都没有,朝中有人传言,谁和肃亲王结了亲就是要谋反,那几位王妃也是为了家族不受牵连,这才过门后没多久就死了。他成亲当日都有亲口和王妃说朝中之事和她们没有关系,可是没办法,那几位自己不想死也被府中带过来的下人害死,还不是她们的娘家担心受到牵连吗?轮到你的时候,其实本王当时想或许换个男人能有点担当,反正朝中谁谋反林家都不会谋反。你倒是有能耐,直接遛了,哈哈哈,真是没有料到啊,林尚书这招高啊!实在是高明!” “和林尚书有什么关系?” 沐松没有留意到他称呼上的问题,笑着说:“你逃走了,抓或者不被抓,杀或者不杀,全由肃亲王做主,和林府也就没关系,林府最多做做样子,绝对不会动真格的。反倒是宋云霄心慈手软,抓到你后竟然由着你胡闹,现在全天下都在看他的笑话,一个逃婚的准王妃明目张胆的做生意,他也毫不在意,他可真是宠你啊!比你亲爹娘要疼你的多。本王看你对他还没什么好脸色,也真是同情他。林老板,看在本王的面子上,多给他几个笑脸,别跟他一般见识。他不懂得甜言蜜语讨人喜欢,都是男人,别跟他计较这个。” 林九在宋云霄处碰了数不清的软硬钉子,岂是一句他不懂甜言蜜语就能带过的?但凡宋云霄愿意与他多些沟通,林九都会拿着热脸去贴他,没办法,谁叫他喜欢呢?可宋云霄一直把他往外推,丝毫不在意他的感情,林九纵使再有心也不敢发力。那不是普通人,那可是王爷啊,一个不高兴杀了他,林九到哪里说理去? 不过沐松的话也有道理,有些人天生没有谈情说爱的天赋,也许宋云霄就是那类人呢? 要不要看在沐松的面子上再给他一次机会? 林老板非常的为难。 正文 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回到沐府,黑衣人难得热情的迎了上来,这份好脸色当然不是给林九,他们主要是来找林虎,准备一夜不睡,好好的切磋一番,作为临别前的赠礼。 沐松吩咐厨房今晚饭菜做得丰盛些,摆到小院子里,他要为宋云霄送别。一场酣畅淋漓的痛饮后,沐松有些醉了,借着月色,难得的拉着宋云霄的手,说:“今日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本王答应过父亲会牢牢的守护西南,定然不会让父亲失望,朝中的猜疑和忌惮本王都不放在心上。只是你如果有什么想做的事情找人给我通个信,我总是相信你的,沐府也是相信你的。” 说完,仰起头饮尽杯中酒,把酒杯放回桌上,沐松站了起来,略带着醉意的说:“想必林老板还有话要跟你说,我先告辞,明早再来相送。” 林九酒量不错,不过在沐松和宋云霄跟前不够瞧,那两人喝酒如饮水,仰起脖子就是一杯,林九是跟不上这两人的节奏,只捏着小杯子慢慢的品。他捏着洁白的酒杯在手里转了转,低着头细细的品着,脸颊渐渐的染上一层绯红,烛光下煞是好看,就像三月里的桃花,飞霞满天。 宋云霄喝了那么多,丝毫看不出醉态,酒壶里的酒已经不多,无人对饮,他也没有继续喝下去的意思,目光清清冷冷的,这么多的酒也暖不了他的心。 林九只看杯中酒不去看宋云霄,低声的问道:“不知王爷准备去往何处?” 会在建宁住那么久,和对面这人分不开,不管林九带着何种目的接近他,宋云霄都不是喜欢逃避的人,他能留在现在,就是为了能和林九多待一段时间。虽然两人之间没什么促膝长谈,但只要知道这个人就住在他的隔壁,那就够了。可他也知道,孙兴达的喜事结束后,林九很快就会离开,他不愿意送别,因此选择先行离开。他原本打算回京都,回去后似乎也没什么事情,估计又会让皇帝紧张,有事没事的找茬。他头疼的想,天大地大,难道没有他容身之处吗? 宋云霄斟酌了片刻,说道:“随意逛逛,逛得累了应该会回京都。” 话题打开了,接下来也没什么难说:“也就是说王爷并无非去不可得地方?林九倒是准备去一趟东南沿海,不知王爷能否屈尊相陪?” 夜晚就是比白天适合说些让人难为情的话,如果在酒后,那有些话说出来压力会小很多。同意最好,拒绝也罢,反正明日他就离开,追问起来,也可以借口喝多了忘记说过些什么。林九学着沐松和宋云霄的样子,把杯中酒一饮而尽,呛得他剧烈的咳嗽起来,他隐隐觉得听到了宋云霄的拒绝,失落的同时不免有些庆幸,多亏了这酒,拒绝的话听起来也是那般朦朦胧胧、柔情万分,没有那么生硬,他完全可以接受,仿佛问出这句话的同时就已经知道会有这个答案。 酒是苦的,从嘴唇一直苦到心里,苦得让人不禁怀疑喝到了假酒。 一阵咳嗽之后,林九擦了擦嘴角,歉意的说:“是林九唐突了,还望王爷不要见怪。” 这酒好像后劲很足,喝下去那么久,宋云霄的心终于暖了过来。 这酒仿佛掺了蜜,醇香中带着甜,宋云霄的眼神带着难得一见的柔情蜜意。夜晚总是比白天容易情绪外露,就连一向冷漠的肃亲王,此刻嘴角也噙着若隐若现的笑容,他笑容如最烈的酒,看得让人心醉:“你不擅骑马,我让沐松准备一辆马车。” “不敢劳烦王爷,我买一辆就可以。”林九苦笑着说,来时蹭孙家的马车,回去后要专门买一辆,此去东南路途遥远,如果宋云霄不同行,该有多么的无趣。 “不碍事,”宋云霄说,“夜已经深了,林老板早些休息,明日还要早起启程。” “是。”主人已经下了逐客令,林九识趣的很,站起来告辞,最后一杯酒喝的急了些,他站起来后摇摇晃晃,差点摔倒,身后一双温暖有力的手扶着他的腰,低声的说:“我送你回去。” 林九不敢回头,红着耳朵打趣道:“我以为王爷会让我留下。” 话刚说出口,林九恨不得把舌头咬掉,这玩笑话跟谁说都可以,偏偏不能说给宋云霄听。这是大康朝啊,可不是穿越前灯红酒绿的现代,他哈哈干笑两声,扶在他腰间的手好像一个火炉,烫得他浑身发软。穿越后,林九洁身自好,从未与旁人有过亲密的接触。他正是火气方刚的年龄,喜欢的人就在身后,手扶在他的腰上,带着酒气的呼吸清晰可闻。林九差不多要醉死,自暴自弃的转过身,醉眼朦胧的眼神带着水汽:“王爷,你的心真是石头做的吗?” 他仰着头,嘴唇刚好凑到宋云霄的脖子上,林九借着酒意,一口咬在他的喉结处,却又不舍得下力气,只轻轻的碾磨了片刻,便松开,笑着说:“林九罪该万死,还请王爷不要怪罪。” “林老板喝多了,我送你回去。”宋云霄的声音听不出一丝的波动,手却加大了力度,像是要把林九的腰掐断,林九往他怀里蹭了蹭,火热的怀抱像是要把他融化了,林九急不可耐的汲取着热量,毫不在意的说:“有劳王爷了。” 宋云霄半抱着他走了出去,黑衣人和林虎还在不知疲倦的切磋着,见他俩这副模样出来,一时愣住。林虎闻到浓浓的酒气,先反应过来,赶紧跑过去,就要去扶林九,被宋云霄不客气的推开,低声吩咐:“去告诉沐王爷一声,我们明日启程去东南,让他准备两辆宽敞的马车,林老板喜欢的书和点心多带一些。” “去东南?”黑衣人不敢相信的问,“王爷,咱们不是要回京都吗?” “先去东南,和林老板一起。” 说话间,林九的身体更软了些,已经完全使不上力,全身的重量都压在宋云霄身上。宋云霄拦腰抱起来,低声叹了口气,这人比起三年前又瘦了。 黑衣人不敢多问,更不敢多看,低声的应了声“是”,赶紧下去找沐王爷准备明日去东南的东西。林虎呆呆的站在一边,一个黑衣人拉了下他的衣角,让他不要多言,按照吩咐干活就是了。 林九的屋内没有点灯,借着月色,宋云霄轻轻的把林九放在床上,林九紧紧的搂着他的脖子不松手,宋云霄弯着腰由着他搂着。林九不依不挠,水汽朦胧的眼中带着□□,湿红的嘴唇半张着,委委屈屈的叫了一声“王爷”。 以宋云霄的力气,想要挣脱醉鬼林九易如反掌,他轻微的叹了口气,就着林九的力度半躺到床上,一双清亮的眼睛盯着林九,把这人的醉态看尽了心中。 林九终于松开了手,却没有老老实实的躺着,一只手捏着宋云霄的脖子,正是他刚才咬过的地方,一只手搭在宋云霄的腰上,醉态十足的轻声说:“王爷明日就要走了,这一别不知又是多少年。林九平生鲜少有后悔的事情,只一件悔恨终身。” “什么事情,”宋云霄的声音沙哑,说话时,喉结在林九的手中上下滚动。林九凑过去亲了亲他的脖子,把头埋在他的胸口:“不想说,说了于事无补。王爷一身正气,林九惭愧。” 带着酒气的话语喷向宋云霄的胸膛,湿湿粘粘的,宋云霄抬起手想摸一摸他的头发,闻到他身上浓郁的酒气,又把手放下。今晚林九醉了,醉得还不轻,宋云霄无奈的看着他,拉起被子盖在林九的身上,把他那双不老实的手塞进被子里,站起来替他掖好被角,尽量忽视林九那双憋屈的眼神,轻声的说:“别胡闹了。” 他转身离开林九的屋子,再没有回头看,当然也就看不到林九在他转身后瞬间清明的眼神。林九嘴角含笑,笑得如烟花般绚烂,“和林老板一起去东南”,这句话可是宋云霄亲口说得,他听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纵使原本有再多的委屈和不甘,此刻也已经随着这句话烟消云散。 宋云霄愿意陪着他去东南! 宋云霄愿意为了他改变行程! 宋云霄对他绝非无情! 那双摸过宋云霄喉结的手在被窝里覆到不老实的地方,林九低声的感叹一声。刚才借着酒意假装喝醉,在宋云霄的身上又蹭又摸,宋云霄没怎么着,他生理上已经起了反应,若是被宋云霄知 道,可真够丢人的!这该死的君子,可真是好定性,他已经投怀送抱,宋云霄竟然无动于衷!是不是男人?! 林九闭着眼睛,沉溺于宋云霄留下的味道中。 正文 第48章 第四十八章 三月的天,春雨绵绵,偶有晴天,也是一两天后开始转阴雨。宋云霄等人习惯了风里雨里如常赶路,起初几天,林九坐在马上里还能勉强撑住,后来就不乐意了大康朝没有柏油路,也没有水泥路,泥泞的管道颠簸的很,林九在马车里坐着不舒服、躺着不舒服、睡着也不舒服。 他劝宋云霄等人不要急着赶路,碰上阴雨天就找家客栈休息,什么时候等天晴了什么时候赶路,东南就在哪里,早几天到晚几天到有什么关系,何必风里来雨里去的受罪? 宋云霄看他被折腾的脸色苍白,听从他的意见,一周中倒有四五天住在客栈里休息。黑衣人看在林虎的面子上,对林九不再冷言冷语。再说平日里住店吃饭都是林九拿银子,住得都是当地最好的客栈,吃得都是当地最名贵的菜肴,比跟着宋云霄要舒服得多,黑衣人渐渐觉得林老板虽然一身铜臭,倒也不是一无是处。 林九不爱看那些晦涩难懂的古文小话本,宋云霄又不像孙兴达那样会吃会说会玩,沉闷的很。有一次林九在客栈看人下围棋,当日就叫林虎买回来一副,兴致勃勃的要和宋云霄下围棋。三盘之后,林九悔得肠子都青了,他是多无聊才会自找虐。 林九郁闷了一晚上,次日起来精神抖擞,重新拿出棋盘,要和宋云霄下五子棋。他小学时拿过全校五子棋比赛的冠军,不信从未接触过五子棋的宋云霄能够虐他,他一定要找回面子。 林九连赢三盘,骄傲的公鸡尾巴高高翘起,叫林虎吩咐店家中午加菜。林虎才刚刚和店家说好,林九就输了一盘,然后又输了一盘,接着又输了一盘…… 珍馐佳肴吃到嘴里味同嚼蜡,林九把棋盘和棋子扔到床底下,发誓再不自作聪明自行找虐。 京都,皇宫,宋清黎看着眼前的奏折哭笑不得。 这是沐松八百里加急递上来的折子,沐王镇守西南,平日里折子不断,但鲜少上急奏。宋清黎惊慌之下拆开折子,以为西南出了战事,看完后把奏折甩到一边,半真半假的问林梢:“林侍郎,你弟弟又和我皇叔搅合到一起了,你说朕何时能喝这杯喜酒?” 林梢心内一惊,早几日前,他收到林虎的信,信中讲林九去了云南,在建宁碰到了肃亲王,两人关系很僵,可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肃亲王要和林九一起去东南。林梢担心的好几晚没有睡好,当初送林九去蜀中,就是为了远离京都,远离权力的中心。林九身份尴尬,进退都是皇帝的一颗棋子。以他对皇帝的了解,宋清黎不会管一个棋子的死活,即便这个人来自林家,他同样不会手下留情。前几位死去的肃亲王妃就是很好的例子。 即使现在宋云霄没有了兵权,宋清黎对他的猜忌丝毫没有松懈,恨不得在宋云霄跟前安插一颗钉子。这差事旁人躲都躲不及,林九偏偏自己撞了上去。若是林九在他眼前,林梢一定拿书狠狠的敲他的头,问他到底怎么想的!脑子里除了赚钱还能想点其他的吗? 宋清黎这话绝非玩笑,而是在试探林家的态度。林梢越来越反感他说话做事的方式,不敢露出不悦的神色,诚惶诚恐的说:“皇上休要提那个该死的小畜生,三年前损伤了皇家的颜面,早就罪该万死。皇帝念着臣的父亲宠他这才饶他一命,然而死罪能饶活罪难免,他一个戴罪之身,怎么能高攀王爷?” 宋清黎面带着笑容,长长的“哦”了一声:“林卿,你猜沐松折子上说了些什么?” 林梢陪着笑说:“臣不知,沐家世代镇守西南,沐王爷对皇上忠心耿耿,只不知西南发生了什么急事?” 宋清黎冷哼一声:“朕倒不知道他上书到底是何意。爱卿你看,沐松把皇叔在沐王府花费的一桩桩一件件详详细细的列了出来,就连吃几条鱼都标的清清楚楚,每一件的后面都标上价钱,最后列出了一个总数。朕的皇叔在沐王府一个月,花了整整两万两银子。沐松说西南偏远,穷困的很,问朕这笔银子该怎么办?” 林梢冷汗直流,这沐王爷也太不靠谱,两万两银子说多确实多,可对诺大的沐王府来说,难道会缺这两万两银子?居然专门上折子来问皇上要钱?他刚想说什么,忽然醒悟过来。沐王爷哪里缺这点银子,不过借着折子向皇帝表忠心。 肃亲王不请自来,就算已经无权无势,可皇家的身份还在,沐王府不能不接待,而且还不能怠慢,否则一个蔑视皇家的罪名安下来,沐王爷恐怕也讨不了好。皇帝就算再不喜欢肃亲王,可是在天下人面前还得给肃亲王撑腰。沐王爷别无选择,只能尽心尽力的招待。 沐王爷也怕皇帝怪罪他与肃亲王走得太近,刻意讨好肃亲王。沐王爷只能记下肃亲王在沐王府的一举一动,事无巨细的禀告皇帝,不藏着不掖着,坦坦荡荡,让皇帝知道沐王府不敢有任何事情隐瞒皇帝。 另一方面,沐松又怕刻意的汇报会让人觉得他太过于见风使舵,欺负一个落难的王爷。所以沐松才故意装疯卖傻,借着西南没钱,垫不起肃亲王的花费,让皇帝看着办。皇上不缺这两万两银子,定然会让户部拨银子,一方面让世人知道皇家不贪地方的一针一线;一方面让天下知道不管肃亲王做什么,他都不会对不起肃亲王;一方面还让朝中人知道肃亲王有多不靠谱,闲着无事四处大吃大喝,实在不成体统。 林梢估计皇帝表面上不喜沐松的做法,估计心中早已经肯定沐松的做法,因此说:“臣觉得这笔银子还得皇上出。” 宋清黎耷拉着眼皮问他:“为何朕要出这笔银子,又不是朕用得这笔银子。” 林梢不愿多说宋云霄的不是,他心中敬仰那位王爷,知道那位王爷是个宽厚的人,以一人之身换十万兵将的性命,只这份胸襟远不是眼前这位只知道猜忌的皇帝能比。斟酌片刻,林梢笑着说:“肃亲王想必没带多少银子出门,到沐王府打个秋风,沐王爷也不富裕,只能来找皇上。这全天下都是皇上的,不管肃亲王还是沐王爷,还不都是皇上的子民,皇上爱民如子,何必跟两位王爷一般计较这两万两银子?再说,肃亲王这三年成日里游山玩水,尽是花钱,皇上先替他垫了这次的花销,等他回京,给他好好的算算账。” 宋清黎被他逗的哈哈大笑,站了起来走到林梢的跟前,轻松的说:“朕哪敢跟皇叔算账,朕现在只能倾全国之力养着他,由着他的性子来,要不然全天下都得说朕容不得肃亲王啊!” 林梢低着头不敢抬头看他,低声的说:“皇上自然不会跟肃亲王爷计较。” 宋清黎心情大好,说:“朕是不敢让户部掏钱,要不然得让你爹念叨死。罢了,这银子朕个人出吧。对了,你那弟弟也花了不少,听说他俩一起去了东南,那辆马车是给你弟弟准备的吧,足足花了一万两银子呢!” 不日,沐王府收到京都运过来的两万两银子和数不清的赏赐,沐松喜滋滋的收了,谢主隆恩。 这些事情还在路上的林九和宋云霄当然都不知道。烟雨笼罩的青山和绿水,漫山遍野的繁花和绿草,晴天有春意盎然的暖,雨天有水洗江山的净,赶路有沿途变换的景,住宿有相对欢喜的情。这一路,林九像好不容易熬过冬日的小鸟,欢快的喜悦难掩于色。 一路上,林九的心思在宋云霄身上,宋云霄的心思在大好河山上,黑衣人和林虎的心思在彼此的身上。他们仿佛有切磋不完的武艺,有讨论不完的话题。黑衣人和林虎讲十三岁从军的经历,讲他们战无不胜的王爷,讲他们被敌人围攻时如何以一敌百,杀出重围,讲他们如何以多胜少,在英明威武王爷的带领下屡建奇功,讲那些永远回不来的兄弟和死不瞑目的同袍。林虎听的津津有味,只能讲他那位从小就温文尔雅的大少爷。 黑衣人句句不离他们家王爷,林虎却很少谈他家老板,黑衣人好奇的问他林老板是不是亏待了他,林虎却说不是,林老板对下面的人非常好,只是林虎说不出他一个好。 林虎说他想去参军,黑衣人又不说话了。他们何尝不想征战沙场,痛快的杀敌,不问朝事,可天下的事情哪有那么简单?他们王爷有那么多的功劳,生来就是先先皇和先先皇后最疼爱最寄予厚望的小儿子,怎么偏偏不能做喜欢的事情呢? 正文 第49章 第四十九章 已是五月的天气,阳光正好,马车的窗帘整日掀起,林九一双小臂支着下巴趴在车窗上,直勾勾的盯着宋云霄。他已经想尽了办法拖慢行程,然而走了两个多月,一行人还是来到了东南沿海小城东舟。东舟水多船多,陆路和水路畅通发达。道路上人车马行,乌衣青轿,小贩苦工络绎不绝,吵闹喧杂;水面上小船一艘接着一艘,带着斗笠的船夫光着膀子露出黝黑的肩膀,在水面上划出一道道深深的波纹;河岸边的石阶上有孩童在玩耍,有女子洗衣洗菜,清风中隐隐有谈天说笑的声音。 东舟沿街一座酒坊接着一座酒坊,一间客栈接着一间客栈,街上飘满着浓郁的酒香和汉子们爽朗的笑声,繁华程度不下于大康朝的中心京都。 这座小城就是林九的目的地。 东舟在大康朝的地位相当特殊,这是大康唯一一处允许国外商人上岸的地方。内河和海岸相通,内河太窄,大船进不来,需要马车和小船来回码头运往装货。这座小城上至七十老人、下至十岁孩童,无一个闲人,老人可以帮着看货物、赶走野狗野猫,孩童腿脚伶俐、可以四处传递消息。 林九一行人刚进东舟没多久,住在东舟最大客栈的富满财就已经接到线报——有陌生人来东舟了。 东舟有一半的商行姓富,小城东舟能在短短几年内发展迅速,和富家巨额的投资分不开。几年前,这里仅仅只是一座靠打渔为生的小镇,富家花了数不清的白花花银子,硬是在东舟拓宽了码头,整修了道路,建起酒坊、客栈、钱庄。东舟也成了富家除扬州外第二处大本营,富满财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待在这里,等着和国外的合作伙伴见面谈生意。 东舟的迅速发展,当然逃不过其他富商的眼睛,可有富家在这里,闻腥而来的他们只能吃些富家的残羹冷炙,成日里见到富满财,还得点头哈腰,生怕富家当家人一个不高兴把人赶出东舟。天高皇帝远的地方,富满财俨然成了东舟的土皇帝。 他有恃无恐,背后有靠山,只要能赚到钱,谁还管他不成?在东舟多痛快,不用成日里看那些大老爷的脸色,他想干什么就干什么!东舟错综复杂的内河底,不知埋着多少过来妄图分一杯羹的人。 富满财接到消息时和往常一样,吩咐手下去路口把人请到四方客栈来,他要当面和这几个人谈一谈。如果这些人识相,那分点富家不想赚的钱给他也行,只要他有本事,富满财不在乎多几只小鱼小虾;如果这人胸怀抱负,想在东舟做一番大事业,富满财定不会饶他,要知道东舟的河不止多而且特别深,一不留神滑下去,连尸体都找不到。 林九被人拦住马车的时候非常不爽,唰的一声把窗帘子合起来,高声的对着来人说道:“我又不认识你家主人,为什么要去见他?爷累了,要休息,让你家主人该干嘛干嘛去!” 拦住马车的就是富满财的人,富满财一共叫了四个人来“请”林九等人,这四人在东舟横行霸道惯了,根本不把林九放在眼里,不过富满财交代过他们不许当街对人无礼,他们这才忍到现在,否则,哪能容许林九大呼小叫对主人不敬? 领头那人四十多岁,听马车中人说话的声音,猜测这人年纪不大,最多二十出头,不知是哪户有钱人家的公子不知天高地厚,他昂着头扬声说道:“客人先见了我家主人再去休息不迟,我家主人最是乐善好施,说不定可以替几位付了房钱,好吃好喝招待各位,包了几位在东舟的花费。” 林九不满意的踢了一脚马车里的小凳子,凳子上的碟碗滚落下来,发出刺耳的声音。马儿受到惊吓,扬起前蹄嘶鸣,林九坏脾气的骂道:“叫什么叫,被狗挡路就不知道怎么走路了?” 宋云霄、黑衣人一路骑马,林虎赶车,一行人中只有林九一人坐马车,富家人以为林九是这帮人的老板,也就冲着林九一个人说话。宋云霄从林九开口时已然察觉出不对劲,林九向来待人和气,一路上不管打尖还是住店,从未对小二粗声恶语过,赏钱也是给的足足的,和他相处,如沐春风。 他不问来人的主人是谁,也不问叫他们过去干什么,只一味发脾气不愿意过去,甚至不惜口出恶语,想必心内有其他想法。 宋云霄下马,走到马车前,轻轻的拍了拍马儿的脖子,马儿登时安顺起来,歪着头蹭了蹭宋云霄的手心。宋云霄示意林虎去骑马,由他来赶车,他坐在车辕上,稍微用力拉了拉马绳,赶得马儿颠颠的跑了起来,丝毫无惧前面一列排开的四个人。黑衣人和林虎共有六人,左右和后面各有两人护着,直直的冲着来人奔了过去。 已经很久没有人敢这样对富家人不礼貌了,上次不听话的那队商人当天晚上就失足落水,尸体顺着内河流入大海,喂了鲨鱼,连个骨头都没有留下。 这些人居然敢横冲直闯,富家人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先让他们进城,晚上再收拾他们! 四方客栈内,富满财躺在贵妃榻上听领头人讲刚才发生的事情:“老板,你没见到刚才这些人有多嚣张,丝毫不把富家放在眼里,小人好言好语的请了他们几遍,他压根不理,还骂小人好狗不挡路!” “八个人就敢来创东舟?谁家的公子哥啊?”富满财饶有兴趣的问,“打听到了吗?” 领头人赶紧摇了摇头:“没有,除了马车里的那个人一直骂人外,其他人都不说话,看不出来历?” “一点都看不出来吗?”富满财危险的眯了眯眼,“看清长什么样子吗?” 领头人想了想,说:“马车看着挺阔绰的,马也不错,随从穿得也不错,还有都是年轻人,好像是京都口音。” 京都来的?京都是天子脚下,富满财非常清楚城中有多少商户,商户都是干什么的,家中有几口人,背后的靠山是哪一位大老爷。京都有钱有势的人不少,可东舟离京都太远,很少有京都的商人来东舟,那边的商人多走陆路,和西北的商人交易较多,也是大康朝比较成熟的通商路线。西边的钱都赚不完,京都的商人怎么会来东都?还是说哪家老爷要到东舟来探探风头? 若人来自其他地方,富满财也就由着领头人干掉他们,可京都到底不比其他地方,他得谨慎一些。沉思片刻,富满财吩咐领头人:“先不要行动,打听他们住在哪家客栈,见了哪些人,去了哪些地方。” 领头人见他说得慎重,满心的不以为然,但也不敢违拗主人的意见,应了声“是”,自去安排不提。 尊贵的肃亲王平生第一次给人赶车,技术还挺不错,不惊扰行人,平稳匀速。林九心情大好,隔着马车帘子给宋云霄指路。不大的东舟道路错综复杂,七扭八转之后,马车停在一家不太起眼的客栈门口。宋云霄挺稳马车,跳下马车掀起车帘,非常敬职的扶着林九下了马车。 林九抿嘴一笑,也不说话,率先走进客栈,高调的要了八间天字号房。 林虎和小二等人很快的把行李搬进客房,简单的收拾之后,其他人识趣的各回房间休息,林九房内只留了宋云霄。 林九推开窗户,对宋云霄招了招手:“宋公子过来看看这里。” 一路上,为了不显露宋云霄的身份,林九一直称他宋公子,宋云霄则叫他林老板。同行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品性,近两个月的朝夕相处,宋云霄深知林九小毛病不少,大事上却毫不含糊,此地正是他的目的地,林九绝对不是那种闲来无事会花两个月时间瞎逛的人。宋云霄满心的疑虑,走过去和他并肩站着,看到窗外的景色,片刻间失了神。 肃亲王南征北战多年,这三年也是四处游荡,大康疆域内有特色的地方全都去过,却怎么也不会想到在这名叫东舟的小城会看到这样的景象。 一艘连着一艘的大船停在码头上,黑压压的数不清数量,大船足足有一栋楼那么高,此处离得有些远,看不清首尾有多长,高高的桅帆如一杆杆□□竖在东舟的海岸线上。先皇在世时,为了防止蛮夷和外商滋扰沿海,保护大康商人的利益,关闭了原本开放的几处口岸,只留了东舟一处小码头作为进大康的入口,而且特别约定除非外国人入朝进贡,否则不允许外国人上岸。宋云霄向来不管朝政,只知道有这么一回事,这些年鲜少有人提起东舟,若不是来到这里,宋云霄险些忘记这处大康唯一的通商口岸。 正文 第50章 第五十章 东舟最为热闹的地方,就是这码头了。:3wし 白天还好,有先皇的圣旨,外国商人不敢公然上岸,到了晚上,一顶顶青呢小轿,抬着各色的外国商人,秘密的来到一间间青楼、酒坊和客栈。商人重利,只要能赚钱,谁管客人来自哪里? 林九笑着问他:“宋公子觉得此处景色如何?” 宋云霄已从最初的震惊中恢复过来,知道林九叫他来此处看此景定有深意:“林老板叫我来不是单单欣赏海景的吧。” 林九点了点头,海风吹过来,夹着海腥味和一股不知道哪国商人身上的膻臭味,他关上窗户,找出临行前孙兴达送的茶业,泡了壶好茶,倒一杯给宋云霄:“林九谢过宋公子赶车之恩。宋公子也是好耐性,还是太相信林九,至今不问我来此处有何意?” 宋云霄品了品茶,沾了沾嘴唇就放下了,他不喜欢孙兴达送的东西:“林老板总不是要我专门来赶车。” “全天下谁敢让宋公子赶车?”林九喝着醇香的茶,笑着说,“东舟是大康交易最频繁最集中之处,每一日的成交额惊人,只那一船货的利润比林九一间铺子的年收入还要丰厚。商人重利,闻到荤腥天南海北都要赶过来,林九也不能免俗。可这东舟的水太深,林九那几间铺子放到东舟不够看的。林九手下那几个人全来东舟也不抵事。我本想和孙季两家合伙,可是季老爷和孙老爷只愿意供货给我,不愿意参合进来。走投无路之下,我遇到了宋公子。” 宋云霄听明白了,林九想和外国人做生意,但是怕抢不过别人,所以拉着他壮胆。被人利用,那个人还是林九,宋云霄有些不悦:“林老板似乎忘了我已经没有兵将,只身边这几个守卫,恐怕要让林老板失望了。” 林九竖着手指摇了摇:“林九想借宋公子的身份用一用。” 宋云霄摇了摇头:“此处无人认识我,我身上也没有证明身份的东西,空口白牙说我是王爷,恐怕没人会信。” 林九神秘一笑,凑到宋云霄跟前,低声的说:“若是有人认识王爷呢?” 东舟的父母官最多九品,一个九品官员怎么可能见过王爷呢?全天下的商人多如过江之卿,宋云霄也只认识一个林九,他想了想,想不出东舟有谁会认识他。林九也不说破,安静的坐着喝茶。 四方客栈,跟踪监视林九的富家人回来向富满财回话:“他们驾车直接去了舟来客栈,定了几间上房,进去后没有出来过。” 富满财点了点头,问:“有没有去找过他们?” 富家人摇头道:“没有,除了店掌柜和小二外,没人进过他们房间。” “这就奇怪,舟来客栈并没什么名气,第一次来东舟的人怎么会住进这家店?对了,看清马车上那人长什么样子了吗?” 富家人赶紧点头说:“见到了,派头挺大的,不过看着像个姑娘家,还要赶车的扶他下来。看着二十岁的样子,长得可好看了,小的第一次见到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 富满财顿时来了兴趣,从贵妃榻上起来,问道:“仔细说说。” “那人穿了一身白衣,唇红齿白,身段风流,一双眼睛含情带笑的,畅春阁的俏儿姑娘比起他来就像村姑。” 畅春阁是东舟最富盛名的青楼,俏儿姑娘是畅春阁的头牌,富家下人也只是跟着富满财去畅春阁时见过几次俏儿姑娘,回来后神魂颠倒,俏儿姑娘就是让他去死他也乐意。能让他说出这番话,可见那人有多惊艳。富满财心中咯噔一下,忽然想起一个人来。 难道会是他? 那位三年前离开京都去了蜀中的林家小少爷? 不大可能吧!这三年富满财没有和林九联系过,但是回京都时总会想法见林梢一面,从他的只言片语中得知林九在蜀中做药材生意。林家原本在蜀中有几间药材铺子,林家读书人多,天生不是做生意的料,几间铺子被外戚经营的半死不活,勉强能够维持开支。林九是林家的异类,他到蜀中后把药材铺子经营的风生水起,京都津门的铺子也没放下,还在其他繁华的城市开了不少分店,也算是不错的商人。 当然,富满财自然不会把他的这点成就放在眼里,林九的生意虽然和富家有些许重叠的东西,但富家没把这点生意放在眼里,就当给京都林家和林梢一个薄面,让着林九也没什么不可。富家不在乎那点小钱! 林九三年未出蜀中,似乎很满足现状,蜀中到东舟路途遥远,像他这样享受惯了的公子哥,怎么可能跑到这里来? 富满财还是有些不相信会是林九。可他同样有些担心万一真是林九,事情恐怕会有些难办。 林九身份太特殊,他是林梢的亲弟弟,林梢又是当今皇上最喜欢的臣子。撇开这层身份,林九还是御赐的肃亲王妃,虽然一直没有成亲,皇上也没收回圣旨,名义上他仍然是肃亲王未过门的夫人。 罢了,还是亲自去看看,如果不是林九,今晚就做了他们,如果真是林九,唉,富满财头疼的想,千万不要是那位难缠的小公子。 东舟不大,不走弯路从四方客栈到舟来客栈不过一炷香的功夫,傍晚时分,富满财摇着扇子,优哉游哉的迈出四方客栈,往舟来客栈走去。他明面上只身一人,没有带一名仆从,暗地里吩咐富家人悄悄的跟着,不见他的指令不许出现。 舟来客栈老板姓王,土生土长的东舟人,原本开了一间茶棚,随着东舟的发展,茶棚生意越做越好。王老板存了笔钱,翻修了茶棚,开了间朴实无华的客栈。以往,富满财绝对不会去这种客栈,因此,王掌柜见他进来,惊喜了赶紧迎上来,热情的说:“富老板!富老板!真是稀客稀客!快请进!小店有今天刚打上来的石斑鱼,富老板要不要尝尝鲜?” 富满财一脸的笑意:“今日闲着没事,四处转转,王老板忙你的,我坐一会就走。” 王老板怎么敢让东舟最有权势的富老板一个人坐着,他赶紧吩咐小二把店里最好的东西摆上来,可这些东西根本入不了富满财的眼。王老板紧张的站在一边,陪着笑脸,不知所措的说:“富老板大驾光临,不知有何贵干?” 富满财上下打量着王老板,这位王老板和他印象中的一样,老实巴交的一个中年人,安分守己的过日子,不像是有什么能瞒着他的事情的人。富满财也就不跟他客气,笑着说:“听说今天王老板店里生意很好,天字号房全部都住满了?” 王老板连声点头称是:“来了位客人,一下子订了八间上房!” 富满财小声的问:“订了几天?” 王老板左右看看,没有看到那几位出手阔绰的客人,压低了生意说道:“没说,给了不少银子,让每日好酒好菜的伺候着,不够再向他要。” “出手很大方啊!”富满财笑着说。 “可不是,”王老板和所有做了笔大生意的人一样,老实的脸上露出满足的笑容,“给小二的赏钱也不少。” 富满财站了起来,指了指楼上:“王老板带我见一见这位客人吧!” 王老板的脸上露出不情愿的表情,却又不敢直接拒绝富满财,迟疑的说:“客人说一路劳累,没有吩咐不让我们打扰。” 富满财收起笑容,不悦的说:“王老板不愿意?” 王老板赶紧摇头,心知得罪富满财会有什么下场,纵然有一万个不愿意,仍然陪着笑脸前面带路。舟来客栈的天字号房间比四方客栈的地字号都不如,富满财贵足踏贱地,脸上丝毫看不出不悦。 到了天字一号房,王老板轻轻的敲着门,小声的问:“客人休息了吗?咱们东舟的富老板想见一见客人。” “进来吧!”一个慵懒的声音响起。 王老板心中大喜,邀功似的看向富满财,却见富满财脸上的笑容不知何时已经不见了,他脸色煞白,像是听到了什么噩耗。王老板心下疑惑,不敢多问,干咳两声,小声的说:“富老板,客人请您进去。” 富满财心内哀嚎一片,屋内的人□□不离十就是林九,林九声音特殊,总是懒洋洋中带着丝丝笑意,就像他那个人一样,浑身上下就像没骨头一样,能躺着绝对不坐着,能坐着绝对不站着的人。难怪跟踪的人说他像个姑娘,林老爷娇生惯养的小儿子,可不是按照姑娘的标准养着的? 富满财当初还挺待见他那副姿态,可惜林九胸无点墨,言谈粗俗,丝毫没有书香世家公子的雅致,比起他那位温润的哥哥差得有十万八千里。富满财不喜欢他这种绣花枕头,交给林梢后也就 把他抛到脑后。 正文 第51章 第五十一章 林九微微扬起下巴,示意宋云霄去开门,全然没有意识到这个举动有逾越之处。 章节更新最快宋云霄也不和他计较,林九在他跟前何时讲过规矩,他把王爷当成了小跟班? 宋云霄打开房门,让富满财进来,林九对王老板说:“晚上多做些海鲜,要今天刚打上来的。” 王老板得了嘱咐,自去准备晚饭。 富满财呆如木鸡,听到身后的关门声后,噗通一声跪了下来,头抵着地:“参见王爷!” “起来吧!”宋云霄冷冰冰的说。 富满财后背满是冷汗,初夏的天气浑身上下像是坠入冰窖里。他后悔莽撞的亲自跑过来。若只是一个林九,他尚且能应付,可肃亲王竟然会出现在东舟,这已经完成出乎他的意料!向来镇定自若的天下第一富商富老板拘谨的站着,怯意的问道:“王爷怎么会来东舟?” 宋云霄看了林九一眼:“本王……陪……” 林九低头一笑,招呼富满财坐下,亲自给他倒了杯茶,这才含笑的说:“王爷陪我来东舟逛逛。我听说东舟有金发碧眼的洋鬼子,特意过来瞧个新鲜。倒是富老板日理万机,怎么会在东舟?” 肃亲王陪他过来?不管这话是真是假,能让尊贵的肃亲王爷陪着游玩,可见林九的手段。富满财自然不敢多说什么,只说:“富家在此处有点小生意。” 林九也不多问,随意的和他闲聊几句,其间,不住的与肃亲王眉来眼去,那双勾魂的眼睛含烟带雾。肃亲王也不似往日那般冷冰冰,双颊隐隐飞有绯色,像是动了情。 一杯茶没喝完,富满财再也坐不住了,尴尬的站了起来:“富某先告辞。” 宋云霄冷漠的点了点头,林九站了起来送他到门口,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问:“我听说那些洋人高大魁梧,身上带着异香,不知在何处能见到?” 富满财赶紧摇了摇头,小声说:“我也不知道。” 林九满脸的失望:“他们都不上岸吗?难道要到船上去看?要不富老板帮我们打听打听?” 林九把“我们”二字说得特别重,还朝着宋云霄的方向偏了偏头,意思不言而喻,肃亲王也想见一见洋人。 富满财不知他到底想干什么,只得百般推辞,和来时的气定神闲不同,逃也似的跑了,就像身后有鬼追他一样,把一直跟着他的富家人吓了一跳,慌忙跟在他身后一起逃。 林九反手关上门,赞许的看向宋云霄,躬身行礼:“多谢肃亲王配合。” 宋云霄却不去看他花样百出的招数,直奔主题:“你怎么知道他会找过来?” 林九坐到他的对面,凑过去盯着他好看的眼睛和飘红的脸,问道:“我若说猜的,你会信吗?” 宋云霄推开他的额头:“自然不信。你若是不说,我下次一定不会帮你。” 林九笑着握着他的手,坦白的说:“我很高兴你能陪我一起来。是我不好,刚开始应该和你讲清楚。我一直想和洋人做生意,可东舟被富家把持,旁人根本插不进来。我原想联合孙季两家,或许能在东舟分一杯羹,可是季老爷和孙老爷不敢惹富家,不愿直接杠上,只能作罢。此事并非全无转圜的余地,若只为了银子,我大可不必非得亲自带你来东舟,只需写封信给林梢,让他给富满财捎个话,我也能在东舟立足。可我在建宁听说你遣散兵将,不问政事,惟愿这天下太平,百姓富足。若能如你愿,我也不愿插手你们宋家的事,谁坐在那个位置上和我一个商人无多大关系。” 说到这里,林九捏了捏宋云霄的手背:“王爷可明白我的心?” 林九坦诚相对,宋云霄心安的同时,听出他的言外之意,心知林九定是有关社稷之事要说。若林九说些朝堂争端,宋云霄必定不放在心上,朝中的谁升官发财谁流亡异地,他并不在乎,可若是关系到百姓,他不能不管。宋云霄反手握住他的手,宽大的手掌带着老茧,牢牢的包裹着林九的手:“你若不嫌弃……” 林九怕他说出什么不好的话,更看不得他妄自菲薄,虽然嘴上不说,可林九逃婚的事情对他一定有很大的影响,以往林九看不上他,宁愿冒死逃婚也不愿意和他成亲,这才一再的把自己封在厚厚的壳里。好不容易撬起壳的一角,林九得趁热打铁,他低下头,轻轻的吻着他的手背:“那是林九平生最后悔之事。” 宋云霄的嘴角露出明显的笑容,望着林九柔软的头发,低声的说:“等我们回京。” 林九自然明白他未说出口的话,心内欢喜一片,此刻却不是谈论此事的时候,富满财仓促之下没有打听清楚就找上门来,想必已经悔得肠子都青了。林九要在他打定主意之前和宋云霄达成共识,否则他和宋云霄都会有性命之忧:“东舟是大康唯一和洋人通商之处,被富家把持多年,若是没人在身后撑腰,富家早就被眼红之人替换掉,富家银子再多有什么用,一个京都府尹就能找个由头办了他。富家如果老老实实的赚钱,本本分分的经商,那当然没什么问题。可富家财迷心窍,根本没有把东舟的真实情况告诉过他身后之人。” 林九站起身来,推开窗户,指着窗外的大船,激愤的说道:“你看到那些船了吗?船身坚硬如铁,大康的箭簇根本射不穿,这还只是商船,王爷想一想,这些洋人国家的战船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了?他们的兵器呢?大康无海军,内河的船经不起风浪,到了海上能够不沉船已经算不错,如何与洋人战斗?” 林九从现代穿越过来,当然知道闭关锁国的弊端,也深知继续这样下去,大康朝要不了几年就会走向衰败。虽然在他已知的历史中,并没有大康这个朝代。可是只要有心看一看东舟海岸停靠的国外商船,就能分析出世界已经发展到什么程度。到那时,列强环伺,宋云霄能安心的游山玩水做一个闲散王爷吗?他能眼睁睁的看着宋云霄以*凡胎对抗□□利炮吗? 这番话已经超出宋云霄的认知,一直以来,整个大康最强劲的敌人就是北方的匈奴,每隔几年就会犯边界。五年前宋云霄曾经有过一次机会把匈奴彻底的消灭,可被十几份急令召回朝中,从那以后,大康再无机会完胜匈奴。每次匈奴进犯,只能把匈奴赶走,固守在边境,以防匈奴来犯。 而那些洋人和大康隔着十万八千里,也会来侵犯大康吗? 若非亲眼见到高如楼房的商船,宋云霄绝对不会相信有人吃饱了撑了会漂洋过海的来侵略别人的国家:“以你看,若是真的打起来,大康有几分胜算?” 林九不懂打仗,但他知道在先进的武器面前,大康毫无还手之力,他不忍心打击宋云霄,但又不能不说实话:“我不知道大康现如今的兵力如何,沐松曾经跟我说过,大康现在能打仗的只有沐王府的兵,其他人能守住城池不失已算侥幸。若是匈奴全力来犯,沐王府的兵尚且能够一战,若是洋人来犯,举全大康之力,恐怕守不了一个月。” “你还知道些什么?” 林九心道我什么都知道,可又不能什么都说,说出来宋云霄就能信吗?他举重若轻的说:“我还知道只要你愿意相信我,坐着等我,我一直往东走,一直走一直走,走到头发白了,还能走回到你跟前。” 宋云霄:“……” 林九看他困惑的样子,忍不住笑道:“你不要担心,只要我们大康不固步自封,把别家好的东西拿过来自用,再加上自己的东西,别人有的我们都有,别人没有的我们还有,还愁会战败吗?” 经此一谈,宋云霄与他解开心结,明白林九心怀天下,见识卓越,不似普通的商人,就连那天下第一富富满财比他也是不及。宋云霄原本对他心怀爱意,一来碍于林九曾逃过婚,二来皇帝对他诸多猜忌,怕会连累到林九,这才一再逃避。现见林九与他胸怀一致,志趣相投,并非那种无担当之人,心内愈发爱他。 只是宋云霄性情内敛,自从先先皇和先先皇后先后离世,两任皇帝对他诸多戒备,皇戚中人不敢多与他亲近。久而久之,他已经习惯了凡事一个人扛着,既不主动亲近任何人,也对别人的好意能避则避,以免那人被皇上迫害。 他一个人久了,身边一下子多了一个人,颇有些不自在,特别是林九与旁人又不同,挑明了心思后毫无羞涩之意,挑着眉含着笑的看着他,领口一再的往下拉,露出半截的胸膛也毫不在意。 正文 第52章 第五十二章 对面若是千军万马,宋云霄定能面不改色,镇定自若的迎上去毫无惧意。可当林九的手臂缠上他的脖子时,宋云霄的身体顿时不能动了,胸内热血沸腾,用尽全身的力气才勉强的推开林九,站起来不敢多看他一眼:“你赶路辛苦,早些休息。” 林九没有想到他会推开,一怔之后问道:“我哪里不好?” 宋云霄背对着他,硬邦邦的说:“我们还未成亲,等……等……成亲后再行周公之礼。” 林九的脸色非常精彩,忍了片刻后实在忍不住,也就不打算继续忍下去,这里就他们两个人,着实没必要给宋云霄留面子。他捂着肚子哈哈大笑,指着宋云霄的后背说不出话来,*如潮水般来的猛烈又如潮水般眨眼间褪去,唯独剩下潮湿的沙滩。 成亲后再行周公之礼!我的王爷啊,您都成了四次亲,貌似一次周公之礼都没行过啊!林九笑的前俯后仰,宋云霄不知他为何笑,匆匆忙忙的离开林九的房间。 林九笑了好大一会,笑到肚子疼,眼泪都流出来了,好不容易才止住笑,揉着发酸的脸颊,他提起笔,随意的写了几个字,叫来林虎,让他把纸条送到宋云霄的房间。 宋云霄低头看着纸条上的字,眉头紧锁,捏着纸条的手指发白,恨不得把这张纸条塞到林九的嘴里,让他把鬼怪的念头吃下去! 林虎则是一脸的愤怒,恨不得手撕了林九,小老板太给林家丢脸,太给大少爷丢脸,任谁能想到这位竟然是书香世家的小公子。瞧瞧他的所作所为,把林家的脸都丢尽了,哪里有一丝世家公子的颜面!林虎不敢看肃亲王,只觉得屋内气温骤降,低着头退了出去,飞快的回房给他家大少爷写信打小报告!这次一定要劝大少爷把小老板叫回京都好好教训一番,再任他胡闹下去,林家百年积累的好名声就要毁于一旦了,也会影响到那几位还没成亲的少爷和小姐。 唉,林虎愤慨的写完信,觉得完成了大少爷交给他的使命,心内平静不少。刚才只觉得肃亲王非常生气,可肃亲王貌似也拿他家小老板没什么办法啊?好不容易消散的怒气又冒了出来,小老板太过份了,肃亲王对他多好,一路上言听计从,任由他吃喝玩乐,只看待遇,旁人还以为林九才是主子呢!那可是肃亲王,林虎目前最崇拜的人!怎么在林九跟前一点杀气都没有呢?郁闷! 富满财回到四方客栈后,急忙写了一封信,叫来心腹,仔细的吩咐他八百里加急把信送到京都,等到回信后立刻折回,一刻都不得耽搁。消息传递出去后,富满财的焦虑稍稍缓解,没有受到京都的消息之前,他不敢擅作主张。那位毕竟是王爷,如果他死了,估计京都里的那位会乐的蹦起来。富满财不是傻瓜,朝中官员都能猜到的事情他当然也能猜到。可他不能一味的讨好那位,万一王爷在东舟出事,那位为了名声,一定会下旨彻查此事,到时候富家恐怕会被推出来平天下悠悠之口。 富满财是生意人,赔本的生意肯定不会干。 可是既然已经知道肃亲王来了东舟,他若一直躲着,倒显得心虚。富满财不敢主动去找宋云霄,又不敢躲着不见,真是为难!左右权衡,别无他法,富满财只能走一步是一步,若是肃亲王不来找他,他就躲在四方客栈里不出来,若是肃亲王找过来,他也只能硬着头皮的应付了。 京都城中多是他的眼线,他暗中吩咐下去,不用特意监视林九等人,若是见到了立刻来报,不可打扰他们。 晚上,有人来报,林九和宋云霄去了玉香楼。 玉香楼是东舟最富盛名的青楼,楼内的姑娘都是从江南一带的名楼买过来,琴棋诗画样样精通,长相也是清丽典雅,无一丝风尘之气。这玉香楼正是富家的产业,姑娘也是富满财亲自挑选的,东舟纸醉金迷的青楼不少,如果单纯的解决*,那些青楼足够应付。可东舟最有钱的洋人不远万里来到大康,什么样的女子能够让他们心甘情愿的沉迷,见过一面之后心心念念的还想再见一面?一掷千金只为红颜一笑! 玉香楼可谓是富满财的杰作,他平时谈生意也喜欢去那里,隔着一层若隐若现的屏风,悠扬的琴声和清雅的香气,总能让他赚到更多的银子。 林九和肃亲王去玉香楼干什么?哪有王爷和“王妃”一起逛青楼的道理?富满财头疼的要死,吩咐玉香楼上上下下小心谨慎,那两位有什么要求尽管照办,不得有一丝违拗。他用扇子轻轻的拍着额头,林九等人才来东舟一天,他的头已经不知道疼过多少次。拍着拍着,还真让富满财想起一件重要的事情:玉香楼里有洋人! 大康有规定,洋人来东舟做生意不得踏入码头一步,只准许大康的商人到码头上和洋人交易。这里天高皇帝远,洋人买通各处关节,白天不会明目张胆的违规,到了晚上可就没什么顾虑了。玉香楼、沉香楼、碎香楼……,各处酒坊和青楼都是洋商人和船员爱逛的地方,东舟安分守己的小百姓入了夜就关门休息,那些等着赚洋人银子的当然不会举报自断财路。 富满财急得后槽牙都疼,再也坐不住了,慌忙的连披风都没穿,急冲冲的奔去玉香楼。 玉香楼是一座两层小楼,屋檐的四角高高飞起,屋顶上铺满砖红色的琉璃瓦,成串的西瓜灯笼点着大红的蜡烛,熏过香的红纱松松的挽起。衣着淡雅的小姑娘捧着托盘,托盘上是一壶上好的明前龙井和鹅蛋黄的帖子,小姑娘进退有度的把茶和帖子放在桌上,退后一步远,这才羞怯的说道:“两位贵客来得不巧,今晚玉香楼的姐姐都有预约,妈妈怕扫了客人的兴,叫原本休息的松香姐姐来为两位演奏一曲。” 小姑娘嘴里的两位贵客正是林九和宋云霄,没带黑衣人和林虎,他俩单独出门“约会”。下午林九给宋云霄递的纸条上写着一句话:今晚请你去玉香楼,只我们俩。 “那辛苦松香姐姐了。”林九笑如桃花,羞得小姑娘满脸透红,心里就像吃了蜜。能和这样的男子说上话,足够让她高兴上几天了,若是平日里能多些这样的客人,在玉香楼的日子似乎也不是那么难捱。 这小姑娘平日里伶俐的很,往常富老板来时都是她在一旁端茶倒水,今日不知怎么,见到这两位客人后,她的心一直怦怦乱跳,不复平日的机灵活泼。玉香楼的生意一直都很好,想要约一位花名册上的姑娘一定要提前下定钱,但妈妈也怕会有意外,因此每日总会留一两位姑娘伺候贵客。 林九和宋云霄刚来到玉香楼时,见惯了有钱人的妈妈一眼就看出这两位非富即贵。这两位相貌各有千秋,却都是万里挑一,特别是那位身量矮一些的公子,竟是平生未见过的绝色。别说玉香楼里的头牌姑娘,就是江南两地的花魁娘娘也比他稍逊。若论起相貌,自然是这位更胜一筹。但若论起气度,却是那位身材高大些的男子更出挑,看似面如寒冰,实则眉宇间带着不怒自威的气度,举手投足间的高贵典雅竟像是天生的,绝非后天养成。 妈妈不敢拿这两位当普通客人来对待,热情讨好的把这两位请到最好的包间,上了最好的茶,让最好的小姑娘伺候着,生怕得罪了他们,又怕热情过度会让两位客人扫兴。 玉香楼的头牌是竹香,早已经被约翰逊定走了。松香是今晚留着应急的姑娘,妈妈仔细的交代她们,万万不可主动热情,只需听从客人的吩咐,谈两首曲子就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弹曲的姑娘和客人间隔着一层屏风,若要撤掉屏风,还需额外的打赏银子。松香隔着屏风,微微抬头望了望那两位客人,见身量矮一点的客人半躺在另一位客人的腿上,高高的翘起二郎腿,手里捏着根筷子正在戳那一位的下巴。她才只看了一眼,身量高一点的客人忽然抬头扫了他一眼,那眼神似飞刀,吓得松香赶紧低下头,再不敢多看。 林九用筷子敲了敲宋云霄的鼻子,温柔的说:“那么凶干什么,别吓坏了人家姑娘。” 说完,冲着屏风扬了扬下巴:“松香姑娘不要怕他,他就是纸老虎,看着吓人,其实一戳就破。你自管捡拿手的弹,不用管我们。” 松香低声的应了声“是”,抬起手指,悠扬的琴声响了起来。 正文 第53章 第五十三章 能被富满财请到玉香楼,松香的琴艺自是不差,琴声响起,宛如珠宝落到玉盘里,清脆动听,窗外吹来清亮的海风,红色的纱幔飘满满屋,浪漫唯美。 林九躺在宋云霄的腿上,惬意的吹着海风、听着小曲。一曲终了,林九拍了拍手,赞许的说:“松香姑娘琴艺高超,让人听之忘俗。此刻,我若能作诗一首相和,才算不负姑娘的盛情。可惜林九胸中无点墨,三字经都背不全,更别提作诗。这样吧,我来唱首歌,请松香姑娘品鉴一番。” 松香从江南而来,那里确实有文人雅客作诗赞誉姑娘们的才艺,能得到才子们的一首好诗,可以提升姑娘们的名气。不过,来到东舟后,富商和洋人均无此雅兴,出手大方,听得高兴了直接赏银子。作诗附和也好,赏银子也罢,都是常有的事,松香还从来没遇到主动要唱歌的少爷呢! 隔着薄如蝉纱的屏风,松香见那位少爷半跪在另一位的跟前,背对着屏风,开口唱了起来:“hideican\'teraboy,that\'hfstoreveal,i\'s,i\'maskyou,yesiwill,takeyourhandandwalkwithyou……” 林九双目含情,嘴角噙着笑,一字一句的唱着这首宋云霄绝对听不懂的歌,他对宋云霄所有的感情和期待全部在这首歌里。没有遇到宋云霄之前,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这样的爱一个人,愿意为了这个人做任何的事情,不管那人知道还是不知道。 爱他什么呢?长的好看?还是性情好? 林九说不出来,或许他是个肤浅的人,天生喜爱长得好看的人,可宋云霄真没好看到倾城倾国的地步。再说,即便他长得倾城倾国,林九也不会为了他一张脸就冒险抛弃安顺稳定的生活。可他现在就是沉迷这位叫宋云霄的男子,心甘情愿的爱着他,心甘情愿的冒险,只为他能够好好的活着。 这,难道就是爱情吗? 林九的手扶在宋云霄的膝盖上,深情的望着他,宋云霄听不懂他唱的什么,可他就是想唱给宋云霄听。既然老天爷让我穿越过来,遇到你,让我尝到爱情的滋味,那我一定不会辜负老天爷的美意,始终如一的爱着你,至死不分离。 你,能听见我的心声吗? “yesiwill,yesiiseyou,everything\'abeallright,it\'abeallright,iwill。”林九轻声的唱到最后一句,直起身体,凑上宋云霄低下的头,在他的唇边轻点,“iloveyou,mybaby。” 语言有界限,感情却没有,宋云霄听不懂林九在唱些什么,也不知道他从哪里学到的这种奇怪的语言和怪异的曲调。他从林九的眼中看出了真挚的深情和浓浓的爱意,他情不自禁的低下头,第一次主动的迎合林九。 若是按照林九的行事风格,他才不会管这是在什么地方,屏风后有没有人,他只会顺应着自己的心,尽情的亲吻着他的爱人,剥光他的衣服,贴紧他的肌肤,痛快淋漓的发泄他的感情。可惜,他的爱人是古板的宋云霄,这位王爷能够主动的亲他一下,已经足够让他欢欣雀跃,若想有进一步的亲热,宋云霄肯定不会依着他。 林九不想破坏美妙的氛围,微微按着宋云霄的膝盖,手上稍微用了点力气,站起来后冲着宋云霄抛了个得意的飞眼,转头问松香:“松香姑娘觉得我这首歌唱得怎么样?” 松香完全听不懂他唱的什么,也从来没听过这样的曲调,只能昧着良心夸道:“公子一曲,绕梁三日,松香自愧不如。” “哈哈哈!”门外响起一阵爽朗的笑声,“能够在他国异乡听到这么好听的歌曲,真是没有想到。” 话音刚落,酒气和说不出混了不知道什么香气的味道冲进屋内,熏的林九轻微的皱了眉,朝门外一看,脸上露出一抹得意的微笑。 此刻,宋云霄非常的不高兴!他站起来就要过去关门,却被林九拉住了衣袖,不解的看向林九,刚想开口,林九轻轻的摇了摇头,低声的说:“等得就是他。” 刚才那首曲子又是什么意思!不是专门唱给他听得!难道就为了引这洋人过来!宋云霄本就聪明,一想刚才林九唱歌的语言就明白过来,林九那首歌应该就是这洋人家乡的歌吧!他故意的!枉费他刚才情动,甚至没能自控住,在这青楼里做出不规矩的举动! 宋云霄捏着他的手腕,微微的皱了皱眉。 完了!林九看他举动心知引起他误会了,懊恼不该用这一举两得的计策。刚才氛围多好了,晚上说不定都能直接上床了,现在可好,这位王爷一定会怀疑他的真心实意! “晚上再解释。”林九快速的说,“相信我。” 宋云霄眯了眯眼,随机松开手,转过身面对着那洋人。 那洋人身材高大,金发碧眼,络腮胡须布满半张脸,高挺的鼻梁、深凹的大眼睛,透红的面孔,一看就是异邦人。他身后跟着以为清丽的女子,那女子镇定的站在一旁,没有一丝紧张的神态。这样人就是东舟最大的买主约翰逊,每年的五月份和十月份他会随船来东舟,他来东舟必然会来玉香楼,来玉香楼必然会找玉香楼的竹香姑娘,这件事情在玉香楼不是什么秘密。 林九哈哈大笑的迎了上去,用英语热情的和约翰逊寒暄,顺势把约翰逊和竹香一起请进屋内。 进屋后,约翰逊不像刚才那样放松,他警惕的看向宋云霄,直觉这个东方男人给他很大的压迫感,让他不能自由自在的呼吸。他刚才在林九隔壁房间,和往常一样,听竹香谈琴念诗,忽然听到隔壁房间传来一首英文歌曲,这首歌他从未听过,也从未听过这般大胆有趣的歌词,一时兴起,他拉着竹香过来交朋友。他对林九的感觉非常非常好,这个东方少年实在太好看了,比他的竹香还要好看,这个朋友他交定了!可他有点畏惧东方少年的同伴,总觉得那人的眼神太冷,像是能把他扔到大海里喂鲨鱼。 林九感受到屋内异样的气氛,悄悄拉了拉宋云霄的衣袖,笑着对约翰逊说:“来自远方的朋友,请坐!” 宋云霄听他换回汉语,面色稍霁,摆手做出一个请的动作,不管约翰逊的呆样,率先坐了下来。 竹香笑着搬来椅子,轻轻的拉着约翰逊坐下,笑着问道:“两位公子面生的很,以前没有见过?” 这种场合,林九自然不指望宋云霄能够开口:“我和宋兄从京都来,听说东舟繁华热闹,特意过来看看。” 竹香抿着嘴笑道:“那公子可觉得失望?” 林九摇了摇头,笑着说:“惊喜万分。实不相瞒,今日是我二人来东舟第一天,听掌柜说玉香楼的四香姑娘才艺出众,刚才听松香姑娘一曲,已经觉得不虚此行,如果竹香姑娘能够赏一曲,林某定然感激不尽。” 竹香听他称赞,笑着说:“这要问约翰逊先生。” 林九和竹香的一问一答,缓和了约翰逊的紧张,约翰逊连忙说道:“竹香的琴弹的特别特别好,你去弹一曲吧。” 竹香含笑答应,走到屏风后,悠扬的琴声响了起来。 一曲终了,林九又是一番称赞不提,竹香笑着问道:“刚才在隔壁听到一曲约翰逊先生家乡的歌曲,不知道是哪位公子所唱?” 林九大笑道:“正是林某。” 绕了一圈终于说到约翰逊最想问的,他略有急切的问道:“那首歌我从来没有听过,你是怎么会唱的?” “林某年少离家,四处奔波做生意,曾今去过西域,在那里遇到一位云游四方的异乡人,他曾经教过我一些异乡的话和歌曲。这首歌就是他教我的,今日我与宋兄来到玉香楼,情难自禁,碍于情面,不好唱他能听懂的歌曲,只好借这首情歌向他表心意,让约翰逊先生和两位姑娘见笑了。” 松香和竹香两位姑娘同时捂着嘴“哎呀”一声,双目冒着桃花眼,对林九又是崇拜又是失落,对宋云霄则是满满的羡慕和妒忌。 约翰逊没有料到他们俩是这种关系,更没有想到这两人竟然会是林九主动,一方面佩服林九的胆量,一方面消除了对宋云霄的忌惮,拍着手大声笑道:“林公子真有手段!” 正文 第54章 第五十四章 林九在桌子底下握住宋云霄的手,在他手心写着三个字,嘴上谦虚的说:“情难自禁,情难自禁。爱玩爱看就来网 。。” 宋云霄的脸皮薄,不习惯当着外面的面谈论他和林九的感情,只微微的哼了一声,以示抗议,转移话题问道:“约翰逊先生从哪个国家来?以前怎么没有见过你这样的人?” 先先皇在世的时候,曾经有不少国家派使臣来京都进贡朝拜,有黑瘦像猴子一样的南越国人,有棕黑色头发卷卷如铁丝的天竺人,还有个子矮小满嘴稀里哗啦的琉球人等等。他曾经征战过西域,知道继续往西还有很多的国家,那些人身材高大,鹰钩鼻子大眼睛。 “我来自兰格,”约翰逊骄傲的说。 “这么巧,我遇到的那位异乡人也来自兰格,”林九兴奋的说,“祝愿女王陛下身体安康!” “祝愿女王陛下身体安康!”约翰逊说道,看向林九的眼神都不一样了,彻底相信林九遇到的那位异乡人就是兰格人,他很兴奋,原来兰格人已经在陆地上走了那么远吗? 林九关切的问了兰格的近况,言语间颇为担忧他遇到的那位异乡人,约翰逊拍着胸脯向他保证那位异乡人绝对不会有问题,因为兰格人非常尊敬传道士,认为传道士是上帝的徒弟,比普通人身份都要高。林九放下心来,饶有兴趣的问了些和传道有关的问题,约翰逊一一答了,只以为林九受那位传道士影响,对上帝感兴趣。 两人相谈甚欢,竹香不时在一旁插上一两句话,约翰逊和林九一见如故,约他明日再来玉香楼一聚,林九满口答应,见天色不早,拉着宋云霄离开。 他们二人前脚刚走,富满财让妈妈把竹香和松香叫了过来,细细的问她二人今晚林九和宋云霄干过什么,松香谨慎的说:“那位林公子好像很喜欢宋公子,一晚上都在讨他欢心。后来约翰逊先生来了,林公子也只是同他客套,问他一些兰格的事情,没有说私人的事情。” 竹香也说:“宋公子有些拘谨,林公子倒是和气,我看两人是来约会的,不过偶遇到约翰逊罢了。” 富满财不太相信林九来东舟就为了闲逛,可在他的眼皮底下,林九能耍出什么花招,约翰逊主动找他难道真是意外吗?他吩咐竹香和松香明日继续盯着林九和约翰逊,两人不管说什么都要一个字不拉的告诉他。 黑衣人和林虎暗中保护两人离开玉香楼,回到客栈。宋云霄对等在门口的林虎说:“你去休息,不要管他。” 这一行人,六个黑衣人都是宋云霄的随从,只有林虎一人是林九的小跟班,他在不待见林九,也得伺候着林九吃喝,要不然林九身边一个吩咐的人都没有。可是,林虎悲催的发现,他的活渐渐被宋云霄干了,他的地位渐渐被宋云霄取代。赶车换成了宋云霄,陪着林九吃喝换成了宋云霄,宋云霄这是要把他晚上守夜的活也接过去吗? 他到底该高兴还是该担忧呢?林虎挠着头,要不晚上给大少爷写封信?问问大少爷的意见?要是小公子不需要他了,他就去投军。 林九才不在乎跟进来的是林虎还是宋云霄呢,他偏过头闻了闻衣服上的异味,不满的说:“约翰逊身上的味道真够呛的,爷今晚差点被他熏死。” 宋云霄接过他脱下来的外衣,叠整齐放在一边:“我等着听你的解释。” 林九一怔,差点忘记刚才答应过宋云霄回来后要给他解释,林九往床上一躺,把枕头塞到脑后,双手抱着后脑勺,似笑非笑的看着宋云霄:“你们老宋家的人可真够多疑。” 宋云霄倒了杯茶,没理会他的埋怨,端给他:“你和约翰逊很熟?” 嘴硬心软,知道他一晚上和约翰逊说了太多的废话,一定口渴。林九得寸进尺,张了张嘴:“你喂我。” 宋云霄顷刻间把一杯茶喝了下去,没理会林九的无理要求。 林九不高兴了,一下子从床上坐了起来,双手缠到宋云霄的脖子上,凑到宋云霄的嘴上舔了一口,尝了尝他湿润的唇。一击即分,林九的头抵着宋云霄的头,呢喃的说:“我还想尝一尝,怎么办?” 宋云霄放下茶杯,单手按着林九的后脑勺,贴上他的唇。 林九闭上眼睛,微微的张开嘴,舔着他的唇缝,感受着他情不自禁的紧张。宋云霄的味道就像这杯清茶,初尝有丝苦涩,细细的品后又有一股醇厚的甘甜,让人情难自禁。林九使出浑身解数,尝尽宋云霄了宋云霄的味道。他动了真情,誓要让宋云霄知道他的好。 可惜林九高估了他的体力,才一会,他已经气喘吁吁,不得不意犹未尽的离开宋云霄的唇,不舍的看着那张湿润的唇。 宋云霄微微的把他推开,两人间隔着半个手臂的距离:“你怎么这么熟练?” 林九一口老血差点吐了出来,忍不住在心里骂了句脏话,穿越前他好歹也是二十多岁的大好青年,接个吻还不会吗?等等,林九忽然反应过来,他差点忘记,他是林九,林家小少爷,和肃亲王订婚后就逃婚的少年,怎么能会那些不守规矩的事情呢?宋云霄脑子里想什么呢! “宋兄,刚亲过嘴,能别问这么扫兴的事吗?”林九故意不回答,挑着眉问他,“我的技术怎么样?王爷还满意吗?” “休要转移话题,”宋云霄双手捧着他的脸,不满意的说,“你有太多事情瞒着我。” 林九就喜欢他这副生气又隐忍的模样,不顾体力,重新凑了上去,细细的碾磨着宋云霄的唇,恨不得吃颗豹子胆,今晚就把他给办了。他还没来得及品尝仔细,宋云霄已经轻车熟路的探进他的嘴里,勾着他的舌粗暴的吮吸,像是要把他一口一口的吃进肚子里。 向来主动权的归属不由思想来决定,决定主动权的第一要素定然是体力。宋云霄从小习武,少年时征战沙场,没有战事的日子里从未松懈过,他和弱鸡林九的体力一个天上一个地下。前几次被林九占了主动,只因为宋云霄在此事上无甚经验,脸皮又比不过林九,这才一而再再而三的被他占尽先机,害的林九还误以为自己凭借着高超的技艺,已经撩得宋云霄分不清东南西北。 宋云霄绝非一个温柔的情人,他狂热的占有欲和霸道的攻击让林九毫无招架之力,只能尽力的攀在他的身上,生怕宋云霄放手后会坠入无尽的深渊。林九被他亲吻的差点断了气,可他格外的留恋这种霸道的温柔,紧紧的贴着宋云霄身上汲取着烫死人的热量,还想要得更多要得更深! 宋云霄主动的结束了这个吻,双唇分开时,银亮色的丝线一边连着林九一边连着宋云霄,久久没有断开。宋云霄把林九搂在怀里,宽厚的手掌轻轻拍着他的后背,想要慢慢的平息他的热情,林九体力不支,可*不减,正是二十出头的年纪,心爱的人就在身边,又被他勾得魂不守舍,怎么可能就这样放开。 林九但凡还有一丝理智,就该猜到以宋云霄的品性绝不会走到最后一步,可此刻他已经被欲念冲昏了头脑,哪里还能正常的思考。偎依在宋云霄怀里,林九稍微恢复点体力,刚能够顺畅的呼吸,又作死的抬起头,微微用力的咬着宋云霄的喉结,由此往上,舔着他的下巴,轻轻的咬噬着,挑逗的意味十足。 宋云霄仰起头,喉结上下滚动,好闻的男性荷尔蒙压盖住平日的清冷。林九心中暗喜,知他也已经情动,双手从他的后衣领伸了进去,宋云霄尚且没什么太大的反应,他业已情难自控的轻声叹了口气,跨坐到宋云霄的身上,急不可耐的找着他的嘴唇…… 宋云霄衣衫整齐的看着林九,就像看着傻逼一样。 林九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他一世英名毁于一旦,以后实在没脸若无其事的挑逗宋云霄了,也实在没法说出刚才发生的事情。他迅速的从宋云霄身上下来,拉起被子盖住身体,一双眼睛不知该看什么地方,后来还是没忍住看了看宋云霄的小腹,心里总算松了口气:还好,没有把宋云霄的衣服弄脏,否则,他除了死好像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 他的裤子已经湿了,向来极为体贴的宋云霄却没有离开的打算。林九虽然脸皮堪比城墙,可实在不好意思当着他的面收拾,更何况两个大男人搂着亲来亲去,人家宋云霄没什么事情,他却弄湿了裤子,实在没什么好说的。 正文 第55章 第五十五章 他总不能穿着湿裤子睡觉,黏哒哒凉飕飕的实在不舒服,自尊和舒适之间,林九犹豫了片刻,最终选择了舒适,他干笑两声,指了指门的方向:“王爷,天色不早了,您早点休息。” 宋云霄扯了扯嘴角,最终厚道的没有笑出来,从善如流的站起身走向门口reads;。 林九冲着他的后背吐了吐舌头,妈蛋,装什么装,难道以为老子刚才没注意到你的反应吗?谁又比谁强多少! 吐槽归吐槽,林九还是知道形势比人强,宋云霄确确实实比他强那么一点点,最起码他现在能够体面的走出房间。 林九掀开被子,脱掉裤子,拿出帕子擦了擦,还是觉得不舒服。他想叫小二送盆热水进来,可又懒得换衣服,简单的收拾一下,盖上被子开始思考人生。 门从外面被推了开来,宋云霄进来后见他盖好被子躺在那边,搬了个屏风挡住他的床,这才叫几位黑衣人把热水和浴盆抬了进来。 半夜睡得香甜的黑衣人被叫醒,非常的不高兴,他们更加无法忍受半夜起床给林九送洗澡水。原本以为林九故意折腾人,进来后见宋云霄用屏风挡着床,几位黑衣人心神领会,心情由阴转晴,艳阳高照!他们家王爷终于会拱白菜了!虽然那白菜不怎么招人待见,可那又有什么关系呢!送洗澡水算什么,林老板要不要喝鸡汤,要不要喝红糖水,要不要吃点人参鹿茸的补补身体? 黑衣人磨磨蹭蹭的干完活,虽然很想看新王妃初侍寝后的模样,可是又怕王爷吃醋,满心雀跃的回房练功了——他们要努力练功,早日打赢林虎,否则多丢王爷的脸。 宋云霄把屏风移到浴盆的后面,背对着林九,低声的说:“你洗一洗吧。” 好不容易才平复下来的林九被他的举动弄得哭笑不得,林九无奈的叹了口气,掀起被子,跨入满是鲜花的浴盆。 被热腾腾的水包裹着,林九舒坦极了,懒懒的问道:“哪来的热水?还有鲜花?” 宋云霄背对着屏风坐了下来:“思晴他们为我准备的。” “你!?”林九转过身去看着宋云霄的背影,哗啦的水声在安静的夜里特别响,带着一股勾人的意味,“你还用鲜花洗澡?” “这有什么好奇怪?”宋云霄说,“牛奶、蜂蜜也不是没用过,不过是什么方便用什么罢了。” 林九低着头嘿嘿的笑,真没想到啊,这皇家的人可真够奢侈,就连男子都要用这些玩意洗澡,还每天都得准备,难怪宋云霄身上这么好闻,原来从小到大这么讲究。 宋云霄等了一会,问:“现在可以跟我解释了吗?” 林九心情大好,舒适的靠在浴盆边上,懒洋洋的说:“你难道猜不出来?” “我要听你说。”宋云霄固执的说。 “我虽然第一次见约翰逊,但却不是第一次听说他。两年前,林叶子曾经专门来过东舟,回去后专门跟我讲了这里的情况,从那时起,我已经开始在东舟的经营。东舟看似在富满财的掌控之中,其中是他太过于自负,这种货物和人流动性大的地方,他根本做不到完全掌握,里面有太多可做的文章。比如,东舟原来的居民不喜欢满大街的洋人,江南的姑娘不喜欢海边潮腥的空气,九江的小商人之子不知所踪之前最后一封家书由东舟寄出。这里有太多太多富满财预料不到的事情,他以为掌握了到岸洋人的信息就能垄断大康唯一的码头,也太小瞧人的*了,也太不了解洋人了。” “富家是大康首富,富甲天下,若是我估计不错,富家的财产堪比内务府,富满财犹不满足,还想继续敛财。富家赚钱的能力一流,可猜不透人心,他也不想想这大康是谁的大康,你侄子能由着他坐享无边财富?不过是养只肥猪,没到宰的时候罢了。” 林九这几年暗地里调查了不少东西,林叶子长年累月的四处奔走,表面上是寻找各地的药材和小玩意,不断地充实林家的生意品种,实际上他在搜集各地商人的信息。大康的信息太闭塞,很多普通的信息因为没有流通和传播的渠道,隔了一座城市就没有人知道reads;。林九非常不习惯这种瞎抹黑的感觉,起先只是让林叶子随意的搜集,了解些基本的信息就可以。可后来随着林叶子搜集的信息越多,他渐渐发现富家的手伸得太长,大康几乎每座城池都有富家的生意,而且很多生意表面上都在亏本经营,很多并不像是富家会经营的品种,更像是富家在为什么人做事情。 他起了疑心后,就想向林家证实,与林梢和冯夫人的信中,有意无意的问些富家的情况,多是抱怨富家抢了他的生意,让他各地的分店举步维艰。而林梢和林老爷有意无意的也为他透漏不少信息,这两位一个是礼部侍郎,一个是户部尚书,朝廷里私下里的勾当都瞒不过他们。富家的底细就是林梢无意中说漏了嘴,被林九细细的琢磨后想明白的。他想起当时在津门开第一家铺子时,富满财领着宋清黎、宋云霄和林梢去为他贺喜,当时只以为是宋云霄的脸面,其实不过是富满财把他给“卖”了。富满财当时二话不说借给他银子,暗中也是得了那人的授意,不过是想让宋云霄没脸罢了。 至始至终,林九的存在就是为了恶心宋云霄,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肃亲王有一位逃婚的王妃,而那位王妃抛头露面的行商,自甘堕落。 “你还知道些什么?”宋云霄的语气中没有惊讶,像是早已经知道这些事情。 林九反倒很惊奇他的轻描淡写,继续说道:“我还知道富家最起码隐瞒了三成的利润,你说如果被你侄子知道这件事情,他还能相信富家吗?” 宋云霄反问道:“你觉得他会无保留的相信富家?” 林九一怔,想起宋清黎那满眼的算计和怀疑,心知宋云霄说得对。林梢从小和宋清黎一起长大,稍微有些不顺从之处,他尚且会生疑,又怎么会全然相信富满财?那他会在什么地方安插眼线监视富家呢?还是说他自信能够掌控着一切,只等着把猪养肥了直接宰掉,管他藏私还是不藏私?反正猪宰了之后,猪肚子里的所有东西都归主人,消化掉的也变成了肥肉。 “那我们……”林九不知道该如何开口,想了想,说,“我猜富满财一定会把你来东舟的消息告诉你侄子,只等着他的消息行事。我们必须尽快的取得约翰逊的信任,我需要他介绍更多的洋商。接下来的几天我会和约翰逊频繁的应酬,玉香楼是少不了要去的,你若是不想去,可以随意。” 宋云霄的语气仍旧听不出多少波澜:“你拉着我来就是让我给你当挡箭牌,有我在,可以为你争取一个月的时间。不过,我在这里是把双刃剑,万一他想要在东舟结束了我,你恐怕也逃不掉。” 果然是皇家人,说起你死我活的事情都不带一丝感情,就连林九和他之间的感情也说得冷冰冰的,像是全然忘记刚才的温存。林九不知该喜还是该优,他也想不出话来反驳宋云霄,因为不管他当初怀着什么样的心思拉宋云霄来东舟,现在他做的事情就是用宋云霄为自己多争取点时间。在这件事情上,宋云霄说得一点都不错。他也无心解释感情和利用哪个占的比重更大,更不愿意去跟宋云霄解释这样做的目的。难道他对宋云霄说我赚钱都是为了你,宋云霄就能信吗?从宋云霄的反应来看,并不像是对这些事情一无所知。 林九脑中忽然冒出一个可怕的念头,人人都说肃亲王除了战事之外,对朝政不理不问,也许所有人都看走了眼,这位生下来就被捧在手掌心的王爷或许没有那么简单。先皇和宋清黎对他的忌惮到底是空穴来风还是血缘关系的直觉?宋云霄这些年真的像表面上一样,任由两任皇帝一点点的消减他的兵权,蚕食着他的势力,直到把他逼到无路可退,只能皆盔懈甲,做一个布衣王爷?林九都能想到宋清黎布衣之后成了毡板上的肉,从小在皇家长大的宋云霄能没有这个直觉?还是说宋云霄视生死度外,只想要天下太平? 他,到底怀着什么样的心思?牵扯到宋云霄的事情,林九总是不知会胡思乱想,一边想着他城府深不可测,完全不用自己担心,一边又觉得他傻得要死,一心只想着天下太平,根本没想过自己的处境。 唉,林九有些头疼,难怪别人都说爱情让人失去理智,这玩意果然不能沾,谁沾谁死,一个都别想跑掉。 正文 第56章 第五十六章 不知什么时候,宋云霄来到屏风后面,拿着一件宽大的浴袍,居高临下的对林九说:“水凉了。” “哦,”林九刚才一直在想心事,竟然没有注意到水凉了,刚才的想法让他打开新世界的大门,他还不敢肯定,但觉得这并不是什么坏事,更不影响宋云霄在他心中的地位,他哗啦哗啦的拨弄了几片花瓣,猛的捧起一掌心的水,向宋云霄的脸上泼去。 宋云霄没有躲,由着他的洗澡水泼到脸上,从额头一直往下流,流到下巴流进脖颈,流到林九能想到但是还不能摸到的地方reads;。 宋云霄弯下腰,双手支在浴盆上,与林九平行的对视:“你要继续洗下去吗?” 林九凑上去亲了他一口,摇了摇头:“不洗了。” 林九接过浴袍,宋云霄便转身离开,一直等林九穿好中衣,才重新搬好屏风,叫黑衣人打扫干净房间。他最后一个离开房间,走之前,站在林九的床边:“你若想问什么都可以,只不要胡乱瞎猜。” 林九:“……” 约翰逊白天待在船上,晚上上岸,在东舟各处销金窟里一掷千金。玉香楼是他最常去的地方,自从那日见到林九之后,他每晚上岸都会叫上林九。有时一起在玉香楼听竹香弹琴,有时去博兴赌坊试试手气,有时去四方客栈和富满财喝酒。 约翰逊非常喜欢这位新朋友,他从来没有见过像林九这样了解兰格的东方人。林九好像比他还要了解兰格,提起的兰格的历史、文化和音乐,林九如数家珍,话里话外都是对兰格的崇拜和向往。林九渐渐的融入约翰逊的圈子,认识了很多和约翰逊一样的洋商人。这样洋商人和约翰逊一样,才见过林九几次就已经把他当成了老朋友。试问,谁能在异国他乡拒绝一个能聊得投机的漂亮人儿呢! 林九对每个洋商人的国家像是都很熟悉,不止了解他们国家的历史,也了解他们国家的风土人情,有时候甚至会冒出一两句对这些国家未来的判断。就是这一两句看似无心的话,让这些洋商人深深的为林九折服。商人的触觉总是最明锐,权力的稍微一点变化就会影响到他们的利益。说到底,商人不过是为权力服务,用得着他们的时候,他们就是赚钱的机器,用不着的时候,一脚把他们踢开,有的是人顶替上来。 他们渐渐的把林九当成了人生导师,原先东舟的中心人物富满财被边缘化,洋商人们围在林九的身边,想和这位睿智的东方人做生意。他们曾经听说过一个传言,在古老的东方有一门神奇的占卜术,能知过去和未来。他们把林九当成了伟大的占卜师,可以指点他们的未来。否则,实在没法解释这位刚刚年过二十的东方年轻人,怎么会知道那么多国家的事情,他对那些国家那么得熟悉,像是曾经踏足过那片土地,专门的了解过那些国家一样。 他还那么年轻,绝对不可能去过这么多的国家,就算有传道士向他提起过,也不可能这么的详细。 他绝对是拥有神秘力量的天神! 大康朝的京都,宋清黎手里捏着富满财呈上来得密报,眼神或暗或明。这是一个绝妙的好机会,东舟离京都遥远,各地富商和洋人都很多,如果宋云霄死在那里,随便抓个凶手偿命,死了也就死了,能有人会想到他的头上吗?肃亲王已经离开朝廷三年,这三年已经很少有人提起肃亲王,大家好像不约而同的把这位曾经大康朝的战神给忘记了。宋清黎一直派人暗中盯着那些大臣,探子回报朝中没有大臣和肃亲王有联系。也就是说肃亲王的的确确的离开的朝廷,离开了大康的权利中心。他在朝中没有一个同党,也没有人会为他说话。 死了也就死了,只有肃亲王死了,他才能彻底的安心。 可是,宋云霄能够乖乖的束手就擒吗?宋云霄和他的黑衣侍卫各各以一敌百,要想杀掉宋云霄,必定不是件简单的事情,最起码要派出百人的暗卫,这么多人一下子离京,会不会被人发现,把宋云霄的死联系到他的头上? 死,还是不死?烛光下,宋清黎的脸一半隐没在黑暗中,一半被烛光照亮,阴森森的特别可怕,王太监快速的抬起眼皮看了他一眼,看到心里发毛。皇上才二十多岁,怎么看起来像来自地狱的恶鬼? 唉,真是可怜啊! 只有他死了,才能彻底的解脱,否则每天都要提心吊胆,生怕他有后招。时时刻刻都要提防着他,就怕有一天他会杀入皇宫。登基的时间越长,宋清黎越明白先皇对肃亲王的顾虑,这个人对他们父子的威胁刻入骨子里,从他出生的那一刻起,他就知道还有一个人比他更有资格继承皇位,他父皇的皇位都是那个人施舍的reads;。 先先皇的嫡子,先先皇后唯一的皇子,才刚一出生,先先皇就想过废弃太子,这样的一个人,怎么能不让人忌惮? 杀了他!杀了他!让富满财不惜一切代价杀了他! 宋清黎心中有个声音在大声的喊道,杀了他,一了百了,否则你将重蹈父皇的老路,一直会活在他的阴影中,夜夜无法安睡。 不能杀他!不能杀他啊!一定要让他好好的活着! 宋清黎心中还有个声音在大声的喊道,不能杀他,杀了他你的一世英名将毁于一旦,不管有没有证据是你干的,全天下的人都会把这个罪责推到你的头上。弑杀亲叔的罪名洗也洗不干净,后世的史书不会记住你的丰功伟业,只会大书特书侄子杀叔这一违背伦理的血债。 “啊!啊!啊!”宋清黎忽然疯了一样的大叫起来,双手胡乱的挥舞,富满财的信被他撕得粉碎,他疯一样的把桌子上的奏折、茶杯扫到地上,双手抓住头发,发簪不知道被他扔到什么地方,头发被揉成鸡窝,双眼透红,就像地狱里的魔鬼,“父皇啊!父皇啊!为什么要把这个难题留给我!为什么!你不是最疼爱朕的吗?为什么不替朕杀了他!” 宋清黎呜呜的哭了起来,双手捧着脸,额头一下一下的磕在桌檐上。 为什么啊!他生下来就是皇太孙!少年时是太子!长大后是皇帝!是大康朝的皇帝!任谁都无法取代的皇帝!为什么会有宋云霄的存在呢?老天让这个人生下来就是为了恶心他的吗?明明他才是天下最尊贵的孩子,凭什么人人都觉得宋云霄比他强,宋云霄比他更适合当皇帝!就连一直疼爱他的父亲也曾经多次上书要求要把太子之位让给宋云霄,父皇死的时候甚至要把皇位传给宋云霄。 有人问过他的意见吗?他才是大康朝未来的主人,谁在意过的他的意见? 父皇只知道让他忍让,不可以在人前表露出一丝对肃亲王的不满,要处处谦恭、尊敬肃亲王,凡事多问肃亲王的意见。父皇啊,难道你自己能做到吗?你既然都做不到,为什么要让儿子来承担呢? 宋清黎委屈的眼泪直流,想不通,想不明白。 宋云霄有什么好,一个只会打仗的武夫,他能干什么?靠打仗来治理大康吗? 笑话! 宋清黎不知道哭了多久,王太监一个老奴才默默的把奏折整理好,把地上的碎瓷片整理干净,不知从什么地方端过来一盆水,拧好了毛巾递到宋清黎的跟前,小心的说:“皇上保重龙体。” 宋清黎接过毛巾,仔细的把脸擦干净:“老王,你说朕该怎么办?” 王太监小声地说:“这是皇上的家事,老奴不敢多言。” “说说吧,朕不知道该找谁说。”宋清黎萧索的说,“父皇去了,母后一个妇道人家,只知道让朕提拔舅舅们,根本不考虑朕的压力。” “要不找林侍郎商量……” 王太监话音未落,宋清黎摆了摆手,疲惫的说:“朕总感觉最近这段日子林梢和朕有些疏远,仔细想想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应该还是和他那个弟弟有关。朕原本以为不过一个偏房生的,和他又不是一个母亲,应该没什么感情。现在来看,朕低估了林九在他心中的份量。从朕给林九指婚开始,林梢应该已经开始埋怨朕了。唉,他心里有怨气也不说,一直压着,时间长了,和朕心生嫌隙。朕在一旁看着,他这两年和林九来往密切,竟有些兄友弟恭的意思。林九是肃亲王未过门的王妃,沐松和富满财的信中都说这两人关系密切,同吃同住。林梢现在的心不知道偏向谁呢,这事问与不问他有何区别?” 正文 第57章 第五十七章 作为一个做过贸易的现代商人,对各国的历史文化多多少少有些了解,以便谈生意时有些共同的话题。林九凭借着记忆,一些细节方面也许会有偏差,但大的形势总归不会错,总算稳住了这些洋商人。时机已经成熟,他只需要等着富满财做出最后的反应。算算日子,富满财差不多也该收到京都的消息。 是和宋云霄一起面对暴风骤雨般的追杀还是面对来自富满财的妥协,林九都已经想好了对策,只看富满财走哪一条路了。 自从那晚失态之后,林九稍微收敛一些,搂搂抱抱亲亲我我自然少不了,可再进一步的举动却是没有。宋云霄发乎情止乎礼,正人君子的典范,林九恨他恨得牙根痒痒,日日发誓绝对不去撩他,可一见到宋云霄,忍不住的贴了上去,似乎怎么都亲不够,恨不得什么事情都不做二十四小时的和他黏在一起reads;。 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不能继续沉迷于美色。林九一边安慰自己热恋期不过三个月,过了三个月他的热情自动就会减退,一边又忍不住的唾弃自己,大事当前,怎么还有闲功夫琢磨儿女私情?他真应该好好跟宋云霄学学,瞧瞧人家那定力,林九差不多使出了浑身解术,他仍然能坐怀不乱,该亲亲该抱抱,一点都不越界。 林九自问如果把这些功夫花在别人身上,就是铁人也会被他撩拨得情难自禁,宋云霄到底什么做的,怎么能这么淡定,这是老天爷专门派来克他的吗? 夜已经深了,宋云霄仍然没有回房休息,坐在林九房中看书。这些天每天晚上林九都会想法和他亲热一番,今晚心里有些不痛快,想和他置气,恨恨的想:爷今天就不主动,看你能不能熬到天亮。这种想法非常可笑,绝非林九平日行事之风,只不过被爱情冲昏头脑之人,行事难免失常。 夜凉如水,林九用薄毯子盖住小腹,从床头的铜镜偷偷的看宋云霄。 宋云霄的长相和戏文中的王孙公子略有不同,他的面向过于清冷,高高在上的同时有些不易亲近的感觉,让人望而生畏,自愧不如。就连亲他的时候,他仿佛也没有什么太大的情绪波动,要不是那火热的唇和独特的气息,林九都要以为这些天他亲的是块冰块。 宋云霄忽然合上书,抬起头隔着铜镜与林九对视一眼,把书放在桌子上,回过头盯着林九看了一会,问:“你还不休息?” 林九移开视线,望着窗外点点繁星,说:“你在这看书,我怎么睡?” 宋云霄站起来吹熄了蜡烛,走到窗户边,把窗户关上,却没有离开,来到林九的床边,坐在床沿上:“不用太担心,他总归是我侄子,不会赶尽杀绝。” “最是无情帝王家,你怎么知道他不会动手?”既然宋云霄主动谈起这件事情,林九也想听一听他的看法。 宋云霄把他的手塞在毯子下,拉过一床被子盖在毯子上,低声的说:“他若是敢动手,也不会等到现在。他和他父亲一样,生性多疑,却又多顾虑身后名声,如非必不得已,万万不会出此下策。” “万一他真的动手了呢?”凡事无绝对,林九绝对不会心存侥幸,从建宁离开时,沐松曾经跟他讲过会暗中派人保护着他们,这几日已有沐王府的人和他暗中碰头,除非宋清黎动用附近的兵将,否则林九足有自保之力。他只想知道万一宋清黎真的动手,宋云霄准备怎么办?叔侄俩彻底撕破脸皮,宋云霄从此流亡吗? 宋云霄嘴角露出一丝笑意,握住林九的手:“你担心什么?” 林九抬起两人紧握的手,贴着宋云霄的手背亲了一口:“我怕你会伤心。” “你也说了最是无情帝王家,我既然生在帝王家,怎么会有心呢?”宋云霄抬起他的手,学着林九的样子亲了一下他的手背,“若是我一人,也就由着他了。现在不一样,我答应过你回京后成亲,定然不会食言。” 这……,这……,难道他在求婚吗?是在求婚吗?林九懵了,真不是他在自作多情?宋云霄向他求婚了? 戒指呢?定情信物呢? 林老板眨巴眨巴一双好看的眼睛,低下头抿着嘴笑了笑:“好,我们回京后就成亲。” 宋云霄眼角带笑,隔着被子抱着他,低下头亲吻着他的头发:“若他真的动手,我让人护送你去建宁,沐松总能保你性命,看在林梢和林尚书的情面上,他也不会为难你。” “那你呢?”林九摸着他劲瘦的腰,“你准备怎么办?” “你在建宁等我去接你reads;。”宋云霄轻声的说,“我亲自去接你。” “不行,”林九忽然有种不好的预感,他虽然知道宋云霄绝对不会坐以待毙,可听他今晚之意,如果宋清黎先动手,他要和宋清黎决一死战。好不容易爱上一个人,好不容易宋云霄愿意接受他,他不可能一个人躲在建宁,由着宋云霄在外拼杀。这叔侄俩真要打起来,宋清黎还会占据上风,毕竟宋清黎是正儿八经的皇帝,没干过什么让全天下人唾弃的事情,天下人还是会站在宋清黎这一边。 “我不知道你有什么后着,总之不能这个时候和他打起来,要不然三年前你的决定就是错误的。”林九把他推开一些,借着月光,望着他英挺的脸,温柔的说,“我知道你不想说出来让我担心,但你要听我一言,如果没有万全的把握,不要在这个时候起兵。” 宋云霄惊讶的看着他:“谁说我要起兵?” “啊!”林九失声叫道,“那你什么意思?” 宋云霄无可奈何的拍了一下他的脑门:“不知道你再想什么。” “那你告诉我。”林九不依不饶的问,“你不说我就会瞎猜,你以前只要我问你就会说。” “若他真的动手,我就……”宋云霄话未说完,窗外忽然响起一声轻喝,他飞快的把林九护在身后,隔着窗户往外看去,整张脸顿时冷了下来,快速的吩咐道,“真的来了!” 那语气中竟然带着一丝兴奋和期待,林九差点以为听错了!他大气不敢出,心知手无缚鸡之力,现在就是个累赘,只能乖乖听话。 片刻间,屋顶上也有悉悉索索的声音,像是有人在上面飞来飞去,林九凭借着电影和电视上看过的经验,想象着此刻窗外的画面。他来京都一个多月,富满财一直没有动静,偶尔相遇,也是你好我好他也好,一副好兄弟的模样,约翰逊等人还以为这两人关系很好呢!今晚既然敢动手,必定得到京都的授意,虽然知道早晚会有摊牌的时候,也做好了两手准备,可真的动手的时候,林九心内还是有些为宋云霄担心。宋云霄总归是相信宋清黎不会动手,所以才有三年前的解兵权,现在亲侄子派人杀他,这份无情的帝王之心,想必会让宋云霄的心更冷。 窗外已经有兵器相交的声音发出,奇怪的是住在客栈的其他客人没有人大呼小叫,像是都睡死过去。事到临头,林九还是有些害怕,他搂着宋云霄的腰,发现宋云霄非常的平静,淡然的望着窗外。 林九小声的说:“你……,他们来了多少人?” 宋云霄安抚的拍了拍他的脸:“五十多人,是天子暗卫。” 想了想,怕林九不明白,解释道:“暗卫守护天子,平日里绝对不会出现在人前,也会替天子打探消息和做一些不便让人知道的事情。这些人绝对忠诚于天子,只听天子一人,均是死士,除了天子之外,无人知晓他们的真实姓名和身份。大康每代皇帝都有暗卫,一般为八十八人。他这次派出半数的暗卫,看来不打算让我活着离开东舟了。” 说到这里,宋云霄的眼神暗了暗,片刻后变得冰冷:“今晚之前,我对他尚存一丝希望,看来我错了。” 林九心疼的摸了摸他的脸,心知这个时候任何安慰的语言都是无力的,哪一个皇帝的手上没有沾过亲人的鲜血呢?这种事情史书上记载的太多了,亲兄弟亲父子尚且有兵戎相见的一天,更何况叔侄!他现在只担心沐府的人能不能顶得住,他在东舟安插的势力绝非这些暗卫的对手。 外面的厮杀声更甚,不时传来闷哼和压抑的惊呼声,看来已经有人受伤了,也不知道是哪边的人。 宋云霄的脸色更暗了,他低下头亲了亲林九的眼睛:“你呆着别动,我出去看看。” 林九点了点头,乖乖的说:“你当心,我等你回来。” 正文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 林九向来识时务,清楚自己几斤几两,明白此刻不是他该逞能的时候,他乖乖待在这里等着宋云霄回来就是最正确的决定。他的心很乱,有过心理准备是一回事,但当真的刀刃相见时,他仍然心生恐惧。到底是现代文明社会长大的人,小混混们互相斗殴已经是他见过最血腥的场面。穿越后,他一直安分守己的做生意,出入都有林虎跟着,安全得很。这种你死我活的场面还是第一次遇到,宋清黎派了五十多人,沐王府的人也不少,这小小的客栈竟然有近百人在打。 海风夹裹着咸腥味和血腥味冲进房内,窗外痛苦的声音越来越密集,还有兵器落在地上发出的响亮声音。 今晚注定不会是一个平静的夜晚,林九维持着宋云霄离开时的姿势,心砰砰砰的乱跳,窗外每一声疾呼都让他的心揪了起来。那可是天子的暗卫,足足有五十多人,沐王府和黑衣人能够打赢了? 不!林九不愿去想,可又不能不想,沐王府的人和黑衣人一定落了下风,否则宋云霄不会扔下他亲自上阵reads;。他若是知道宋云霄上阵杀敌从不居于人后,也许能够少一些担忧。 不知道过了多久,血腥味越来越浓,浓得化都化不开,窗外的打斗声渐渐的弱了下来,直到一声凄厉的声音划破夜空,所有的声音忽然消失。悄无声息的来,戛然而止,没有一丝的征兆。 结束了? 林九想要站起来,脚已经发麻,他扶着床边站了起来,慢慢的挪到窗边,还未看清窗外的景象,一双宽厚的手捂住他的眼睛,浓郁的血腥味冲到他的面前,宋云霄低沉的声音让人莫名的安心: “不要看。” 林九热泪盈眶,眼泪哗哗的流了下来,流满了宋云霄的手掌。 “闭上眼睛。”宋云霄把他的眼皮合上,“转过身。” 林九听话的转过身来,抬起头看着宋云霄,宋云霄的衣服上满是血污,星星点点的像是天女把鲜艳的桃花撒到他的衣服上,诡异的好看。 宋云霄越过他的身体把窗户关上,拉着他坐了下来:“不用担心,五十五个人无一个逃脱。你可以安心休息了。” 林九不敢去问细节,从宋云霄身上的血迹能看出这一战有多凄惨,他慢慢的止住眼泪,问道:“那我们的人呢?” 宋云霄的眼神暗了下来,悲伤的说:“沐王府损失了二十三个兄弟。” 林九默然无语,悲伤成河。 第二日,天清气爽,客栈内内外外窗明几净,地上专门用水冲刷过,还留有一些没有晒干的水迹。昨晚的打斗声和血腥味随着朝阳的升起已经烟消云散,客栈的小二和客人有说有笑,用着美味的早点。林九望着眼前的这一切,片刻恍惚之后,见宋云霄一身淡灰色的衣衫,头戴青绿色的发簪,浑身上下裹着一层朝阳的暖光,向林九走了过来。 劫后余生再见到他,林九一直无处安放的心终于找到一块陆地,落到了实地。 宋云霄扬了扬手里的油纸:“听说东舟的桃花酥特别好吃,我买了些当早点,你来尝一尝。” 林九打开油纸包,捏了一块桃花酥送到宋云霄嘴巴跟前:“你先尝尝好不好吃,若是不好吃,我就不吃了。” 宋云霄顺从的张嘴吃了,细细的咀嚼后,点了点头:“别有一番风味。” 肃亲王府的糕点师傅是当年的御厨,什么样的糕点不会做?什么样的糕点做不到天下的极致?这桃花酥在东舟再有名气,他们俩也不会当成什么人间美味,更不值得宋云霄大清早的跑出去买来吃。林九嘴里吃着香甜的桃花酥,心里想着宋云霄定是有事要说。若他猜的不错,他和宋云霄恐怕要分开了。 昨晚一事,他早有准备,宋云霄嘴上说着信任侄子,却也不会什么都不做坐以待毙。昨晚的事情发生的太突然,奇怪的事情也不少,今早又太过于风平浪静,由不得林九不起疑心。 他和沐松的交情定然比不过宋云霄和沐松的交情,与其说沐王府派人来保护他,不如说是派人保护宋云霄。那么,除了沐王府的人之外,东舟还有多少人在暗中保护着宋云霄? 比如昨晚安静如鸡、今早面色平静的客人?这些人真的只是普通的商旅吗? “不好吃吗?”宋云霄捏了捏他的鼻子,“若是不好吃就不要勉强。” 林九喝了口白粥,笑着问:“味道不错,明早再替我买一份。” 宋云霄盯着他看了一会:“我多买些你带在路上吃reads;。” 果然,林九抬起头看着他:“你想让我去哪里?” “建宁,”宋云霄温柔的说,“我和沐松说过,若是无法陪在你身边,就把你送去建宁。你可以把商铺开到建宁,有沐松在,生意定不会差。你若是想回蜀中,等过了一年半载再回去,到时候叫沐松派人送你回去。” “你呢?”林九又捏了块桃花酥,香香甜甜的桃花酥吃到嘴里味同嚼蜡,实在难以下咽,噎得他险些吐了出来。 宋云霄移开视线,不再看他:“我用十万兵将换得大康三年太平,若是他愿意,我可以永远不回京都。可是他不愿意,我只能回去。” “你来东舟,是为了我,还是故意引他出手?”林九问出此话,心像针扎般疼痛,东舟是大康独一无二的东舟,这里蛇龙混杂,如果宋云霄死在这里,可以随随便便找个理由糊弄过去。宋云霄贵体涉足险地,只是因为他的偶然邀请吗?那如何解释宋云霄早已经安排好的人手? “起先是为了陪你,后来你给我看了海岸线上的洋人船只,我调派了人手过来,一是打听洋人和富家的底细,二是以防不测。”宋云霄平静的说,丝毫没有因为林九的质问有一丝情绪波动。 他坦诚的让林九哑口无言,平日里无话都能找出三分话的林老板不知道该说些什么,也不知道该继续问什么。 宋云霄继续说:“我已经叫人准备马车,等你走后我就回京都。这里你暂时不用担心,我会派人盯着,富家和洋人不敢有什么大动作。” 林九知道他说得有道理,这段时间和约翰逊等人接触很多,他已经打探过西方现在的发展,小弗朗机还没有制造出来,现在西方只有火枪,还没有大规模的用于战争,大康应该还有几十年的时间来发展。宋云霄那么聪明,只需点破那层纱,他就能够猜测到很多的事情。林九可以向约翰逊等人打听西方的情况,宋云霄肯定也能,论起战略眼光,宋云霄比他还要优秀。 可是,林九不愿意去建宁,躲在沐松的保护下。 “你回京都干什么?”林九尽量平静的问道,“京都那么危险,你去就是送死。” 宋云霄盯着他的眼睛,满目柔情,耐心的和他解释:“若是送死,我就不会回去。这三年我走遍大康,特别是边境一带,看到很多朝中人想都想不到的事情,这些事情一旦事发,定会引起轩然大波。我一直派人盯着,以防事态恶化。现在他既然已经出手,我也不能坐以待毙。大康需要一场震动,否则等西方的洋人发展起来,大康将毫无还手之力。” “你……”显然他已经做好了安排,林九苦涩的想,他到底低估了宋云霄,这位从小在皇宫长 大、少年上战场的王爷,心机谋算远不是他一个小商人能比。他的厚道可以换取大康的三年太平,他的谋略同样能让大康地动山摇。他一直在等着侄子的选择,昨天晚上,宋清黎做出了选择,打散了叔侄俩最后的一丝温情,轮到宋云霄反击了。这么多年的步步相逼,这么多年的一退再退,昨晚的那场恶战,终于让宋云霄退无可退,平衡打破,不退则进。 林九慢慢的恢复过来,心知这是一条凶险的路,他没有办法拦着宋云霄,只能支持他继续走下去:“我先送你离开,然后留在东舟继续和洋人做生意。我需要洋人替我带回来一些东西,也需要洋人把我们的茶业、瓷器和布匹换成黄金。” “这些事情可以交给林虎。”宋云霄不放心的说,“这里太乱。” 林九笑了笑,伸手替他擦去嘴角的糕点渣:“宋云霄,我没有阻止你回京都,尊重你的选择,也请你尊重我的选择。你要记住,你我之间,你不是尊贵的王爷,我不是林尚书家那位见不得光的小儿子。你是宋云霄,我的爱人,我是林九,你的爱人。你我都有自己必须要做的事情,既然暂时无法待在一起,那就先分开。” 正文 第59章 第五十九章 宋云霄心情复杂,无法理解林九的想法。送林九去建宁,是为了林九的安全。三年前解散兵将前,为了不牵连林九,他不惜冷漠的疏远他,那时候他和林九相交不深,虽然彼此间有意,却没有戳破最后一层窗户纸。最终林九在林梢的安排下远走蜀中,他走过大康的山山水水,唯独不敢踏足蜀中,就怕见到林九会情难自控,连累到林九。 建宁城外的偶遇,看到林九和孙兴达同乘一马时,他被妒忌冲昏了头脑,扬鞭甩向无辜的孙兴达reads;。那段时间内心的煎熬历历在目,他也渐渐的明白自己的心,为两人的将来想一个万全之策。他想要和林九在一起,能够长长久久安安全全的在一起,不受任何的威胁,不受任何人的安排,不是因为皇帝的赐婚,仅仅因为两情相悦而在一起。 这段时间朝夕相处、耳鬓厮磨,他几次控制不住的想要更多,想要完完全全的占有林九,彻彻底底的让他成为自己的人,和他之间再无一丝的隔阂。可他尚存一丝理智,想要林九成为他的“夫人”后,给林九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林九几次笑他古板,他也不解释,只坚持最后一道防线,给林九最后的一点自由。 事情已经朝着最坏的方向发展,林九是他计划中的意外,原本在他的安排中,他是孤身一人,没有任何后顾之忧的。现在,他有了林九,他北上时不能带着林九。整个大康,只有建宁是最后的安全岛屿。他不放心让林九涉足一丝危险,不敢相信万一林九出现意外,他将会做出什么样的事情。他不敢想象将来没有了林九,他得到一切后将会怎样的悲凉。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随时随地都能笑出来的人,已经彻彻底底走进他的生活里,走进他的心里。既然来了,还怎么可能忍受失去他的日子? 可是,他的林九不听话,或者说,他的林九从来都是一个有主意的人,从来没有想过要他的保护,甚至提出要分开! 宋云霄有些怀念昨晚那个乖乖听话躲在房间的林九,凝视着林九,他压住内心的焦躁,缓缓的说:“你休想和我分开。” 林九心知他误会了,哭笑不得的说:“我的王爷,难道你去京都,我去建宁,我们就不是分开吗?” 原来如此,宋云霄别开视线,尴尬的说:“那不算。” 难得宋云霄赖皮一次,林九宠溺的捏了捏他的脸,轻佻的说:“那王爷把我拴在裤腰带上带着走。” “胡说八道!”宋云霄已经慢慢习惯他说话的方式,可听到这种不靠谱的情话还是会有些不自在,“东舟太……” 林九捂住他的嘴,不让他继续说下去,心道宋云霄真是和他爹妈一样,打着为了他好的旗帜,根本不顾忌他的感受,老派的人真是讨厌,一点自由都不给。他万万不会听从宋云霄的安排去建宁:“东舟再危险也比不过京都,你就这么不相信我?你不要多说,再说我就要生气了。” 林九凑上去亲上他的唇,感叹离别的日子不远了,他能这样亲宋云霄的机会不多了。此去京都一路凶险,他从未提过要陪着宋云霄一起去,因为知道他跟着上路就是一个累赘,会为宋云霄的路途增加危险。但他不能为了让宋云霄安心就去建宁,他在东舟有自保的能力,他从来都没打算依附过宋云霄。 唇齿相交间,他能清清楚楚的感受到宋云霄的担忧和忧虑,那些宋云霄一辈子都不会说出口的担忧全部寄托在这个亲吻中。林九贪婪的吮吸着他的味道,想要多留一些,专属于宋云霄的味道,他最爱的人的味道。 林九不能成为宋云霄的负担,他要做让宋云霄安心。 一吻结束,林九舔了舔嘴唇,挑逗的看向宋云霄,说出来的话却是正经的不能再正经:“你放心,两年前我已经让林叶子在东舟安插人手,东舟的码头、镖局、客栈都有我的人,对付暗卫或许没有胜算,但自保足够了。你侄子只剩三十多名暗卫,他绝对不会把这么珍贵的资源浪费在我的身上,所以你尽管放心。” 宋云霄望着他湿润油光的嘴唇,情难自禁的亲了上去,带着他全部的心意和爱意,霸道而又充满了柔情。他充满侵略性的亲吻吸光了林九所有的力气,林九顿时软成一滩泥,摊在宋云霄的怀里,全靠他有力的手臂才没有摔倒。 宋云霄比以往任何一次都要热情,那股热情要把林九融化,林九几乎要丧失了全部的理智,他的手不自觉的抽开宋云霄的腰带,伸到宋云霄的中衣内。宋云霄轻轻的咬了下他的舌头,低声的说:“你别乱动reads;。” 这么好的机会,林九怎么可能放弃!他相信宋云霄也不会放弃!管他什么成亲后再行周公之礼,哪门子的规矩,两个大男人,脑子进水才会遵守这规矩。他故意诱惑的嗯嗯两声,叫的宋云霄低哼一声,更加难以自禁的亲吻着林九,似乎这样就可以发泄掉他的不安和担忧。 不管林九说得多么有道理,做过多么严密的安排,在他看不到林九的日子里,他必定会为林九担心。 担心他的安全,担心他对着别人男人笑,担心他毫无节制的乱结交朋友,担心他的一切一切…… 如果真的可能,他真想把林九拴在身边,只属于他一个人,那张脸只能他一个人看,那迷人的笑容只笑给他一个人,那主动的热情只为他一个人…… 林九的手灵巧的伸进他的目的地,那一刻,林九满足的叹息一声,好像求了多年的东西终于到手,心理的满足胜过一切。宋云霄全身最柔软的那处被他掌握住,那从未被别人触碰过的地方充满着力量和无法言明的神秘。 林九几乎忘记一切的技巧,呆呆的不知所措,睁着眼睛迷茫的望着宋云霄,看到宋云霄眼角难以自持的□□和尴尬,终于想起来动了动手。 两唇分开,宋云霄贴着他的脸颊喃喃的说:“放开。” 林九微微的摇了摇头,磨着他的脸,柔情万分的问道:“你不喜欢?”说完,手指点了点顶端,感受着他的变化,又问道:“真不喜欢吗?“ “我不能……,你……”宋云霄红了眼,深深的望着他,“等我们成亲……” 滚一边玩去,林九彻底的被宋云霄打败,我的王爷,都这个时候,你还能想起来成亲,让我很有挫败,好吗?老子的技术就差到那个程度?此刻,林九已经彻底甩掉今天能走到最后一步的念头,一心只想向宋云霄证明他花花公子的名号绝非浪得虚名。 先先皇和先先皇后去世的早,还没来得及为他安排暖床的女婢。四任前王妃各怀心事嫁进王府,宋云霄又是不爱勉强别人的性格,挑了喜帕后各回各屋,小手都没牵过。身边的黑衣人又都是一心沉迷武艺的单纯少年,连黄腔都不懂。宋云霄向来自律,生理的需求降低到了令人发指的地步,说出来会损伤皇家的颜面,实在没什么好说。 在这方面,林九做他的师傅绰绰有余,特别是对自己喜欢的人,林九更是使出浑身解数,一改刚开始的纯情,手指上下翻飞,犹如翩翩起舞的舞蝶,又像技艺精巧的织娘,一心只想在宋云霄跟前卖弄。就连宋云霄重新亲了上来,都有些敷衍应付 望着宋云霄情难自持的样子,林九满足的一塌糊涂,双手轮流上阵,隔着中衣伺候的宋云霄喉结上下滚动,双目浓浓的□□要把林九淹死在里面。 林九的双手已经累到不行,他向来要强,有心要让宋云霄舒服,怎么肯半途而废,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宋云霄的身体猛的紧绷起来,低着头埋在林九的头发中,细细的亲吻着他的耳边,豹子一样撕咬着他的耳垂。 林九体贴的替他系好腰带,向来脸皮厚的人此刻却不好意思抬头看宋云霄,好像丢脸的那个人是他自己。过了好一会,宋云霄松开了他,脸上已经恢复了往日的模样,若不是眼中的羞涩,丝毫看不出刚才的情动。 林九看宝一样盯着他的眼睛,心知这份毫不作违的羞涩是老天爷送给他的补偿。他贪婪的看着,想多看一会,再多一会,这世间最宝贵的东西竟让他遇到,看来老天爷待他不薄。 “你先出去。”宋云霄伸手替他理了理衣服,想了想,说,“今日是我失控。” “这种事情不用道歉,”林九上前亲了亲他的嘴角,扬起食指在他跟前画了个圈,生怕宋云霄不明白他的意思,把食指伸到嘴里舔了舔,张着嘴无声的说,“爱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