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仙录》 正文 开篇的话: 一直以来,谛真和文字,可谓是有着不解之缘,而喜好文学之心,更是与日俱增。创作小说,是谛真恒久的一个梦想,但因为现实中的种种羁绊,想迈出这一步,却是千难万难。今年春节,谛真下定决心,决定摒除万难,也要迈出创作小说的第一步,也许,因为迈出这一步,谛真本就紧凑的生活节奏又要进一步加快,本就不多的休娱时间,也许今后更难再有。也许,也因此,日后的羁绊或许将更多。但谛真终还是下定决心,狠狠逼迫一下自己,迈出这一步。否则,梦也许永远只会成为梦。这一次,谛真计划创作的是一篇字数累计达数百万的长篇小说,这对谛真而言,人生还是首遭。可以说,这是人生之中前所未有的一个挑战。但,谛真决定接受这个挑战,不管结果如何,一定要坚持到最后。 再说说写书的初衷,多少年了,谛真心中一直有一个宏大、绚丽的世界,每次,看得很清晰,可想要触摸它,却又变得无比模糊。这是一个古文明、现代文明和仙神文明交织的世界,我期望将它完美的展现出来,赋予它生命,让它变得鲜活生动,可以让一位位读者包括自己在其间任意遨游,领略它的无限风光。这里面会有一个个有血有肉、有名有姓,有生命情感的人、妖、魔、仙、神。参与其中,可以任意和他们互动,任意感知他们的喜怒哀乐,任意走进他们的情感世界,你也会将成为他们中的一部分,为之笑、为之哭、为之忧心、为之愁苦。是的,这就是我想要创造的世界。 也许,日后,这个世界,也将成为千千万万个读者想要创造的世界,那么好!让我们一起,共同去创造这个世界,而我,再也不会孤单单的一个人去战斗! 末了,谛真还想说,这是谛真的首部小说,相信也不会是最后一部,谛真想承诺的是,谛真写书,一定会竭尽全力,要么不写,要写就不会tj,也不会烂尾。当然,码子艰难,创作不易,也希望诸君多多鼓励、多多支持。不足之处,也请诸君包容海涵。 致自己,也致千千万万的读者 梵谛真 正文 楔子 崇祯十七年,一群衣衫褴褛的难民,相互搀扶着来到了紫极山下,七弯八绕间竟然进入了紫极山深处。“山岭深处有人家,公子、小姐,这是天无绝人之路,咱们命不该绝啊!”为首一名花甲老人,猛然发现了一座占地极广的庄园隐现在群山之间后,拄杖高举,仰首长呼间老泪纵横,只叹苍天怜恤。在其身旁的三位少年和一名少女,听了老者的话后,相拥而泣,一时间竟听不出是悲是喜。“唉……”老者见状则是幽幽长叹了一声,叹息声中,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惆怅。 他们这一群人,由中土一路向东西方向逃难,不知几百几千里,一路辗转,翻山越岭,只为避开瘟疫和兵祸,可谓吃尽了苦头,受尽了磨难。多少日来就靠树皮、观音土和挖掘草根支撑,凭着强烈求生的**才坚持到现在,好不容易看到重重叠叠、幽深葱郁的山岭,就要一头钻进去,找一片僻静处安顿下来,却哪知刚一进山,山中就生起了迷雾,众人失去了方向后,只能像没头的苍蝇般,来来回回地绕着一片山林兜圈子,好在山林附近就是湖泊,众人靠着捕食野鱼小虾才得以苟延残喘,恢复了点元气。而就这在兜兜转转间,竟不知不觉过去了半旬,直至这一日迷雾散尽,陡然发现远处若隐若现,居然有着一片庄园,这如何不叫老人欣喜若狂。 “来者何人,速速止步,切勿自误!”当老者一行二十余人踏着坎坷崎岖的山路,穿越湖泊,跌跌撞撞的走出树林,又花了近半个时辰,终于能依稀看见庄园的轮廓。但众人想不到的是,刚准备稍作休息,就被一声大喝惊地慌乱了心神。只见一名青衫素袍、帕头束额,腰系长剑的青年男子和一身紫服劲装、长剑负肩的中年男子,不知从哪里跃出,立于众人身前一丈处。随后两人脚步上前跨出几步,身子分别向左向右侧移,手掌滑过剑柄,犀利的眼神中流露出警惕,冷冷地眼光扫视着他们。 “我等皆是落难之人,本想在山中寻一落脚处,怎料误闯误撞至此,还请两位莫要见怪。”两名武士打扮的男子明显气势不凡,看似随意的几步却暗含合击之术,老者虽不会武却见多识广,见状心头是“咯噔”一下,不远处原先看不出什么异样的山庄,此刻在他心中,也越发显得神秘起来,心中暗忖怕是来历不凡。老者精于世故,此刻哪里还不知道如何回答,只是先前准备借宿,甚至安家的打算怕是要落空了。 “这么多年来,还是第一次有外人能够进入这里,看尔等模样,难道山外发生了天灾巨变?不过,你等竟然能够找到这里,不得不说是个奇迹。”老人不亢不卑,又不失礼数的回答让两名男子脸色渐缓。凭借二人的眼力,自然也发现这群人不过是些普通难民,不像是歹人乔装打扮,便也不再紧绷着脸色,而是好奇地发问。 “何止天灾,更有**,泱泱大国万世基业,覆灭却只在旦夕。国灭无家,侥幸逃难于此,却也不知今后何去何从。”老者言毕,悲从心来,不由掩面而泣。 “天下合久必分,分久必合,朝代更替却是常数。”就在老者黯然神伤时,一阵缥缈苍劲的声音,由远及近,回旋在老者耳畔。这声音,似乎有着安神之效,老者原本忧伤过度而萎靡的精神,顿时为之一振。当声音还在山间回荡,余音缭绕之际,一名白发披肩、慈眉善目,却又不失威严的老人,不知道什么时候来到一众人前,仿佛一直就在这,从来都没有动过,显然是轻功到达了极其高明的境界。“请尊主安。”青衫男子见到老人后,眼神中闪过激动,连忙拜道。要知道尊主常年闭关,即便是身边极为亲近的几位,一年也难得见到几次,今天也不知怎么竟然亲至此处,难道就为眼前这群落魄之极,和叫花子般无异的人?青衫男子摇摇头,不敢多想,到了尊主这个层次的人物,一举一动都有深意,却也不是他能够随意揣测的了。 老者摆摆手,青年随即躬腰后退,侍立一旁。“吾乃应龙域之主,不论尔等过往何等身份,既来之,则安之,今后就一心在此安身立命吧。”应龙域尊主话音刚落,就转身飘然而去。只留下一头迷雾的老者,和眼神中满是讶异的青衫男子,一时间不知所措。 “怎么少主也……”突然,一群人策马扬鞭,从庄园方向浩浩荡荡而来,不一会儿就来到近前,为首一名少年身材修长,头戴摘星冠、脚踏金丝履,眉目如星,面如冠玉的脸庞带着英气,而月白色的长袍却又将其映衬地儒雅不凡,两种截然不同的气质,糅合在一起竟是恰到好处,却是一名卓尔不群的翩翩美公子。只是这位美公子眉宇间不怒自威,青衫男子和紫服男子见到他后立即上前欲拜。“罢了。”被称作少主的少年轻摆手中折扇,免了他的礼后,径直向老者一行走去。 “嗯……果然有玄机。”不顾老者一群人面露讶异,这位少主却是将眼光扫过他们一群人,在细看了老者一眼后,又将目光转向老者身旁、身穿破烂乞丐服,及满脸污渍、都辨不清模样的三名少年和那名少女。“送他们回城,好生安顿。”片刻后,少爷点着头收回眼光,转头嘱咐紧随身后的紫袍男子,安排老者一行进城。然后,便又被人簇拥着,浩浩荡荡返回了。 “你们真是好运。那么,请把。”紫服男子盯着老者,意味深长地说这一句,倒也不在多话,一抖下摆转身,做出请的姿势。 “小老儿惶恐。”老者却是连连作辑,以示不安。他怎么也想不通,他们不过是群普通人,却接连引得两位大人物现身,实在是怪哉! “你们不用害怕,既然有尊主大人发话,你们必然会得到妥善安置。”见老者一行心怀惴惴,青衫男子轻笑道:“这里离最近的城池,可都是有十数里之遥,咱们还是尽快出发的好。” “城池?”听了这话。老人心中一震,但也不敢在多话,只是将疑问埋在心底,随后,立即招呼众人,紧紧跟随两名男子脚步。 随着青衣和紫袍男子牵引,众人走了数里之后,眼前豁然开朗,只见阡陌交通的道路,平坦开阔,道路两边接连成片、望不到尽头的田地宽广肥沃,成群的男女在其中进行劳作,不时用好奇地眼光打量着他们。步行了大约有一两个时辰的光景,一片繁华的集市展现在众人眼前,走进集市,人来人往,接踵比肩。忽然,数辆马车受人驱使分开人流急驶而来,将老者等人载上,车水马龙行进间,一排排店铺、潘楼酒肆擦身而过,买卖衣物书画珍玩犀玉美酒美食无所不包,让众人大开眼界,如此这般,行进了大概有半个时辰,远处竟然依稀见有雕梁画栋、烟柳画桥、香榭楼台,云雾缭绕间,山泉流淌声、青鸟脆鸣声交响,宛如萧鼓玉瑟和鸣,令人心旷神怡。“好一片人间仙境!”老者浑身一震,大呼出声! 正文 第一章 少年林源 “这是什么地方?”“我在哪里,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头为什么会这么痛!我自己又是谁?”“啊……!!!”一片幽深的树林中,一声尖啸宛如惊雷,蓦然炸响,无数飞鸟受到惊吓,扑腾着翅膀“噗噜噜”地向上空飞掠,瞬间形成一阵鸟潮,遮蔽住树林上空,倒是将树林遮掩地越发深幽了。不过,尖啸声并不在意自己闹出的洞静,更没有任何停歇的意思,一波一波毫不间断。音波四处辐散,穿过树林,越过河流,却掩饰不住其间杂着的凄怆、痛苦、惊慌,甚至还有一丝丝对未来的迷惘。 经久不绝的声音,在遇见连绵起伏的山脉后,开始在群山之间此起彼伏地回荡,直到声音的主人声嘶力竭。这是一名约莫十七八岁的少年,蓬头垢面,看不清容貌,身上的衣服残破不堪,但若有懂行的大家在此,倒可以从衣物的材质上,辨认出极品丝绸织造的痕迹,以及织造者赋予其上的奇思妙想,即便如今这般残破,依旧难以掩盖,衣物流露出的一丝大气和华贵。 少年就这么站着,闭着双眼,感应不到任何气息,任凭被飞鸟和音波震荡下来的树叶“沙沙”地落在身上。良久,少年的眼皮抖动,双眼缓缓睁开,本该清澈明亮的眼睛,此刻却是黯淡无光,流露出本不属于这个年纪的沧桑。少年醒来后,就发现自己躺在这片树林当中,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又脏又破,像个乞丐一样,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姓甚名谁,他只知道他有父母,可就是不知道他们在哪,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将他孤零零地,一个人留在这里。他想去找他们,却还是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他想要去回忆,想要将这一个又一个的不知道、不明白打破,弄清楚、搞明白。可只要一想,自己就头痛欲裂,大脑一片混乱。“看来我是失忆了……”摸了摸后脑勺上已经结疤的伤痕和额头上残留的血渍。“呵呵……”少年笑了,笑容中渐渐有了一丝疯狂:“老天!你夺走了我的一切,我都不在乎,可为什么拆散我一家人,连他们的模样也不给我留下!这究竟是为什么!为什么!啊!啊!啊……!”少年仰天长啸,眼泪再也抑制不住,喷薄而出,声声厉啸中掩饰不住的悲意和凄凉,陡然,声音戛然而止,少年胸膛剧烈的起伏,牵动了伤口,一口鲜血喷吐而出,紧跟着两眼一黑,栽倒在地。 不知道过了多久,少年终于缓缓醒来,睁开朦胧的双眼,发现天还是这片天,地还是那片地,自己依旧身处林海,依旧是那么的孤独。少年挣扎着坐起来,经过先前那一番发泄,他的情绪已经稳定了很多,虽然心中仍旧萦绕着一股抹之不去的忧伤,但多多少少接受了眼前的处境。站起身后,少年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自己,发现自己浑身破破烂烂,除了内衣完好外,外袍几乎都快被磨扯成了碎布条。幸好靴子虽然污渍斑斑,但至少不影响行走。随后,少年才开始细细打量身处的环境。却发现周边山林密布,即便攀爬上树,放眼望去也依旧是一望无尽的山脉和林海。各种不知名的树木均十丈有余,更有参天巨木高达数十丈,枝繁叶茂,桠枝交错,大有则空蔽日之势。地上草丛灌木郁郁葱葱,物声起伏的各类禽鸟或穿行、或飞掠,发出悉悉索索的声音。简直一人迹罕至的深山老林。“参天之木,必有其根。怀山之水,必有其源。”观察了一阵,少年不由心生感触,自言自语道:“树有根,水有源,那么自己的根源又在哪里呢。”少年不禁摇摇头,苦笑了一下:“不管怎么样,自己如今这般模样,显然经历了一番磨难,既然侥幸不死,那就得好好振作,自己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少年明白,自己的身世、此前的经历,还有最重要的父母,以后就要靠自己来探索个究竟。“父亲、母亲,你们一定要等我!”看着眼前这一片醒来后就身处的树林,以及经历地一连串的事情,少年对今后的方向自然而然地产生了一种寻根溯源明悟。“姓名么,就叫林源吧。”忽然,少年心中一动,脱口而出。 “沙……沙……”一阵微风拂过,林源摩挲了一下胳膊,感受到了一丝凉意,这时他才发现,太阳缓缓西落,现在俨然接近黄昏。“咕噜……咕噜……”肚子也不恰时宜地响了起来,这倒提醒了林源,他这一天还未进食。随意扫了几眼四周,只见密林中光线昏暗,林源意识到,自己动作要是不快点,今晚怕是要挨饿了。 林源开始在树林中寻觅,可找寻了一盏茶的功夫后有点傻眼,树林虽大,可想找点能果腹的食物却不是很容易。其实倒不是没有,相反,树林中飞禽走兽很多,很多树上也结着给种各样的果实,但一来他手无缚鸡之力,根本无力捕捉飞鸟、陆禽,甚至还要担心一些凶猛野兽伏击,二来,山林间野果虽多,但他五谷不分,根本不敢随意摘食,否则大难不死,却因为自己误食了毒果枉送了性命,岂不是太过冤枉?不过,林源还算幸运,一番找寻下来,总算让他碰到了些山核桃、野板栗、毛梨儿等记忆中还算有印象的野果,他连忙采下几个,剥壳去皮,草草吃下,这才缓解了饥饿感。难得找到的食物,林源自然是有错过没放过,全部采集,放进了用外套打成的布兜中。一路边走边吃,终于前面出现了一条小河。 “哈哈,野兔野鸟我逮不着,鱼嘛,那可就不一定咯。”林源也没有立刻就下河捕鱼,因为此刻天色越发暗淡,用不了多久夜幕就会降临。不过,林源早就料到这一点,一路上收集了不少干草和枯枝,且都用藤条打成了捆儿。来到河边,他三下、两下就将这些枯草干枝摆成火堆状。“哎呀,怎么办。”欲要点火之际,林源发蒙了,他没有打火石、也没有火镰,更没有火折子,却教他怎么取火。林源也不是愚笨之人,趁着天还未黑尽,抽起藏于靴中的匕首走进旁边的树林里,不一会儿,“咚……咚……”的劈伐声就响彻起来,等林源出来时,手里已经拿着一块劈开的干木和一截被削尖的树枝。“嘿嘿。”心里有点期待的林源来到篝火边拿起一撮干草覆盖在干木上,就拿着削尖的树枝在干木上又搓又钻。一番折腾后,篝火终于燃烧起来。也亏得小河水浅,鱼又很多,林源没有费力倒也捕捞了两三条,这才得以在夜幕降临时,能吃上一顿热的。“真香。”当树枝串着剖净去鳞后的野鱼,在火中翻转时,不时有鱼油渗滴在篝火中发出“吱吱”声响,散发在空气中的香气诱得林源食指大动。不一会儿,三条外焦内嫩的烤鱼就进了林源的肚子。摸了摸有点饱胀的肚子,伴随着温暖的篝火,在这孤寂的夜晚,林源终于有了一丝丝的安全感。 夜,渐渐地有些深了,也有些冷,林源不禁朝火堆挪了挪身子,靠得近了些后,拿起堆积在一旁的干枝,一边挑拨着火堆,一边一根根地往里添加干柴,终于火又大了起来。看着跳跃的火花,似乎忽然想到了什么,林源从靴子里拿出匕首,映衬着火光细细打量了起来。说是匕首,这其实是把小剑,长约七寸,镂金的剑鞘上勾勒着的是一只展翅腾飞的大鸟,整只大鸟由数不清的宝石镶嵌而成,似鹰非鹰,似鹏非鹏,似凰又非凰,但却长着两对翅膀,透出一股神秘高贵的气息,尤其是眼部两粒不知名的彩色宝石氤氲着亳光,让整只大鸟栩栩如生,仿佛要飞出剑鞘,直冲天际一般。慢慢褪去剑鞘,古朴的剑身显现,一道道浑然天成的纹理跃然其上,火光倒映下,锋芒禀现,清气逼人,这把小剑的锋利林源先前在树林中算是深有体会,劈木伐枝如刀切豆腐,没有丝毫凝滞。今天能顺利生火,也多亏了剑的锋锐。把玩着剑柄,入手处一片清凉,一股凉意要流窜入四肢百骸,让人灵台清明,杂念不生。却也不知是什么材质冶炼而成,也许和剑身同出一源也说不一定。林源注意到,剑柄正中是一块鸽蛋大小的玉石,此刻在月光下散发着润和的荧光。种种一切都显示出小剑的价值和不凡。剑入鞘后,林源将其握在手心,静静地沉思起来:“这把小剑明显不凡,虽然我并不懂行,但也能看出来其中的价值,说价值连城也不为过。所谓匹夫无罪,怀璧其罪,难道自己是因此遭遇了不测?”林源凝视着,希望能从这把一直贴身藏匿的小剑上回忆点什么。不知不觉,一阵倦意袭来,林源抑制不住,昏昏沉沉地睡倒在火堆边。只有右手兀自握着的小剑,一只大鸟双眼闪过一道隐晦的光芒。 正文 第二章 亦真亦幻 经历了离奇甚至可以说是莫名其妙的一天,换做任何一个人醒来,发现自己陷入这样的境地怕是都要疯魔。一天下来,经历了一系列的情绪变化,以及适应新环境,林源有很多东西都没有来得及认真思考。尤其是那把小剑,虽然用得顺手,但在他心底却留下了重重迷雾。因此,当他忙定后立即取出察看,希望能发现个蛛丝马迹。可也许真的是太累了,林源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就陷入了深层次的睡眠。 “孩子……孩子……”迷迷糊糊中,林源似乎听到一声声亲切柔和地让他有种浸泡在温泉般舒适的呼唤,这让他情不自禁的地起身,想要随着声音一步步的向前走。“是谁……是谁……”林源一遍又一遍地询问着,久违了的温暖、亲和及迫切需要找到归属的心,让他没有迟疑地就想要走下去,哪怕前面是万丈深渊。此时此刻,林源只想追溯声音的源头,找到声音的主人,就算是面临永远的沉沦、无尽的黑暗也再所不惜、无怨无悔,至少届时他不用再独自忍受孤独了。 突然,林源眼前出现了一片火海,无数的亭台楼阁、水榭回廊在火中熊熊地燃烧、坍塌。“这是……哪里……”记忆中似曾相似的感觉让林源双目圆睁,不住地颤抖。火光中,他看到无数的人影时而跳跃奔腾,时而身影又被拉长变短、幻灭不定,还有一些人影在奔逃中时不时地回转身来刀兵交接,碰撞出火花和爆鸣,二三成群彩娥婢仆们尖叫着四散逃生。林源没有停下脚步,而是继续前进,他想要弄清楚发生了什么,想找个人好好地询问下。“喂!等一等,停下来!”林源大声的呼喊着。可惜的是,虽然不断的有人向他这边跑来,但却没有人理睬他的呼唤,仿佛他不存在一样。 “这些人光顾逃命了,哪能顾得上我?”林源暗自摇头。终于,在行走了一段距离后,一名婢女孤身向他这边奔跑而来,下意识的,林源就要上前将她拦下,结果张开双臂后,却怔怔地看着对方径直穿过他的身体,仿佛双方不处在同一平行空间。“怎么回事,是我在做梦?还是说我死了?”林源有些惊恐,因为眼前的一切是那么的真实。看着越去越远的婢女,林源有些不甘心,连疾步跟上。不知走了多久,只见这婢女七弯八拐,竟然避开了很多次危险,硬是没让人发现。这时,林源注意到,四周已经看不到其他人了,两人似乎来到这处府邸的深远幽僻处。林源开始有些看不懂她了,不明白她打得什么主意,毕竟只要不逃出去,就算藏地再深只怕都要被人挖地三尺找出来。顾不得疑惑,眼前景象陡然一变,林源随着这婢女竟然来到了一条古朴幽深的长廊上。而就在这一刻,异变陡生。一个黑影蓦地从长廊左侧窜出,一下就将满脸惊慌,拎着下摆小跑着、不时回头的婢女扑倒在地。 “嘿嘿嘿嘿,老子当了一辈子奴才,今天怎么也得翻身当回主子。”黑影猛然发出一道压抑已久、发泄般的低嚎,却是一名獐头鼠目、满脸褶皱却又极度猥琐的老头。“啊!!!放开我,你这个贱役!”婢女骤然被袭,楞了一瞬间后猛然反应过来,发现是一个面目可憎、恶心至极,甚至原本不过是这处府邸最下贱的杂役后,再也抑制不住内心的恐惧,发出凄厉的尖叫。“嘎嘎,不用做无谓的反抗,老子今儿死之前,就想做个风流快活鬼!”猥琐老头一边恶狠狠地威胁,一边用胳膊勒住剧烈反抗的婢女,拼命地想要翻出长廊,将她拖拽至廊外的花园深处。“啊!!!”两人拉扯之间,突然又是一声尖锐的惨叫,这次却是那猥琐老头,他年老体衰,一时间竟制服不了婢女,反被她一口狠狠咬住胳膊。“那我就先杀了你,再好好享用!”婢女的反抗激起了猥琐老头的狠劲,他再也没有怜香惜玉的耐心,猛地推开婢女,从怀里掏出匕首就欲刺下。这一幕看得林源几乎暴走,却无力左右。 “该死!”就在婢女岌岌可危之间,一支四五十人的队伍骤然出现在回廊之上,犹如天降。为首一名带着银质面具、首领模样的玄衣公子目光一寒,抬手掷出手中长剑,瞬间将猥琐老头钉死在地。犹自待死的婢女见匕首迟迟未曾挥下,颤颤巍巍地睁开眼,却只看见倒伏在地上,汩汩流血的死尸,和渐行渐远的玄衣公子一行。侥幸逃得性命的她匆匆向玄衣公子遥遥一拜,转身逃命而去。 突然出现的这一群人将林源也吓了一跳,他至始至终都没有发现他们是怎么出现的,当然,也没有人能够发现他。“这些人看起来都不简单,且听听他们说些什么。”这一行人的气质或内敛或凌厉或沉稳,尤其是领头的玄衣公子,身上散发着一股若有若无的威严,显然是久居上位所蕴养的气质,可不是人想模仿就能模仿的。林源越发觉得自己或许能从他们身上获悉点什么,便紧紧尾随其后。 “密道被堵,只怕是内贼所为,且地位极高。”行进片刻,林源终于听见有人开口,这是一个好听的女声,声音的主人是一名身着红色软甲、显得英姿勃发的绝色女子,此刻她面带忧色,但不经意间蹙着眉头的小动作非但没有破坏她的整体美感,反而越发将她映衬地我见犹怜。只是她说话间的眼神,却是若有若无地瞟向玄衣公子身后亦步亦趋、毫不起眼的灰袍老者。“不会的。”玄衣公子捏紧了剑柄摇摇头沉默不语。“唉……”见状,绝色女子幽幽一叹,眉头蹙的更深了:“眼前这般大的阵势,我们必定已经被人重重包围,不管怎样,今天我华舞霓一定为公子杀出一条血路,以报公子的知遇之恩。”绝色女子看了一眼身后二十余名左手执弩,右手执剑,同样身披红色软甲,与玄衣公子背后,二十余名清一色黑色劲装死士形成鲜明对比的女卫,再次谏言道。听到这里,林源总算有所收获,原来而林源这名绝色女子的名字叫华舞霓,一时间暗暗赞叹,只觉得人如其名。 “舞霓,这么多年来我何曾将你当做下人看待,在我心中,你早已是我最重要的人之一,到了今天这种田地,你难道还不明白?这样的话休要再说,今日你我同生共死。若不能逃出升天,那就共赴黄泉。”不待林源多想,玄衣公子这时开始说话,而且语不惊人死不休。“公子……”华舞霓欲言又止,脸上显现出来了震惊,显然是没有想到,身临险境都能保持云淡风轻的玄衣公子,会为了她的一句话,情绪出现如此大的反弹。霎时,心神摇曳,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华舞霓怔了一怔,还欲说些什么,却被玄衣公子摆摆手止住:“咱们这么多人凝聚成一股,未必不能逃出一线生机。”说罢,加快了脚步。 “嘿嘿……嘻嘻……嘎嘎……”突然,阵阵夜枭啼鸣般令人毛骨悚然的低笑,细若蚊蝇地在众人耳中响起,但随着声调越提越高,又渐渐转化为肆无忌惮的狂笑:“逃?你们想要逃到哪里?又能够逃到哪里?”一名浑身上下笼罩着白袍、只露出两只眼睛的怪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突兀地站在长廊不远处的假山上,与夜色格格不入。尖锐、刺耳的声音震得好几名内功差了一筹的女卫,嘴角沁出来了丝丝血迹。 “某,在此守候多时了。”白袍怪人深深地看了一眼为首的玄衣公子,道:“主人果然是算无遗策,想不到这份天大的功劳竟然要落到我的头上。”白袍怪人说完又再次狂笑,然后就见他手一挥,道:“都出来吧。”怪人一挥袍间,顿时一队队手持明火的甲士和弓箭手纷纷从房顶和四周荫翳处冒出,迅速排列好阵势,呈现包围之势,兵锋所指处,正是玄衣公子一行。一支支锋锐的箭头在火光的反射下,闪烁着邪异的光芒,显然是淬了剧毒。 白袍怪人此刻心中得意极了:“本以为守候在此,和那几位的打赌必输无疑,没想到,柳岸花明又一村,居然让事情出现了转机。那几位手上的宝贝倒也没有什么,最关键的是擒拿了此子,那可绝绝对对的是大功劳一件。主人不但要重重赏赐下来,自己的地位都要急剧提升,甚至稳稳压那几位一头。”这时,白袍怪人心中又开始冷笑:“先前逃出去的几拨人马,想来都是疑兵了。可笑那几位,居然拿出珍藏的宝贝设下赌局,各自追击一拨人马去了。看来都妄想自己能够擒拿下来‘正主’,赢得彩头。”想到这里,白袍怪人的脸色阴沉下来:“可恨你们欺我地位最低,联合起来压迫我留下,摆明赢了就多得我一份彩头,抓不到正主就拿我当替罪羊。真是好算计啊。可惜的是人算不如天算,这下反倒成就了我。这笔账,日后咱们还得慢慢算。”似乎想到了几条不错的计谋,白袍怪人的眉毛开始舒展起来。而就在白袍怪人心思转动间,玄衣公子这边的局势却是变得极其严峻了,一时间进退维谷。 正文 第三章 扑朔迷离 白衣怪人的出现,可谓是让玄衣公子一行的处境雪上加霜。这一幕即便是林源看得都暗暗皱眉。他本能的感觉的玄衣公子身上藏有很大秘密,自然不希望他出意外,断了线索。虽然他搞不懂白衣怪人为什么不立刻动手,但他感觉地到对方心里在酝酿着什么。可惜的是他并不能够洞悉。事实上,白袍怪人激动了片刻后就迅速恢复了冷静,显然也发现玄衣公子一行人的实力不俗,都是精英中的精英,因此心里有了很深的忌惮。他明白,想真正要拿下、尤其是生擒那位公子,只怕不是易事。所以一直都在暗中寻找破绽,希望在弓箭手的配合下一击得手。而且事到眼前他无论如何都要赌一赌。“如果他真要负隅顽抗,就将尸体带到我面前吧。”回想起主公的话,白袍怪人心里就更加没有顾忌了:“人死了虽然功劳小点,但总比被那几位分掉要强。”他也是个杀伐果断的狠角色,当即狠狠挥下手:“放箭。”顿时,箭雨铺天盖地而去。 “哼!混账!”面对箭雨,玄衣公子一声冷哼,扯下披风,脚下发力,飞跃出长廊后在半空旋转,用披肩将四周舞的密不透风。“啊…啊…啊……”对面队伍中不时传来惊叫,却是华衣公子施展借力打力的法门,反弹了对方不少箭支。华衣公子拦下了大部分箭雨,为身后属下赢得了喘息机会,女卫们抬弩就对弓箭手进行反击,死士们则一边挥剑格挡,一边有样学样,瞅准机会就抓住射来的箭矢,抬手反射向对方的弓箭手。三方合力,一时间竟硬是没让对方来得及射出第二波箭雨。看到这里,林源才轻舒一口气,虽然对方人多,但玄衣公子他们也不是好相与角色,突围不是不可能。 “少爷快走,对方人越来越多,此地绝对不能够久留。”就在玄衣公子几个飞掠、落于地面后,准备继续上前厮杀时,原先一直亦步亦趋、丝毫不起眼的老者不知怎么来到他的身边,拉住他道:“这里就交给我来断后吧,你们找机会突围出去。”说完不顾玄衣公子反对,就向白袍怪人冲去。“黎叔……”玄衣公子刚欲拦下老人,却被赶来的华舞霓拉住:“快走吧,公子,再不走来不及了,黎叔武功高强不会有事的,千万不要浪费了他为我们苦心营造的机会啊。” 玄衣公子沉默了,没有再出声反对,他明白华舞霓说得很对,只有他们走了,黎叔才能放心突围,他的武功不在白袍怪人之下,突围应该不是问题。“我们走!”玄衣公子咬牙下令,任由华舞霓拉着自己,一步三回头地向前奔去。从小到大,黎叔都始终或明或暗、寸步不离地保护着他。现在乍一离开,他的心竟然毫无预兆地产生一种不安,仿佛是有什么大事就要发生。 “噗……”一口鲜血猛然喷出很快又化为漫天血雾,将夜色渲染的猩猩点点。玄衣公子刚转回看向黎叔的目光、还未来得及回头,但眼神中溢满的不可思议,毫不掩饰地表露了他内心此刻的震惊以及难以置信。“公子……公子……公子……”时间似乎在玄衣公子吐血的那一瞬间凝滞了,直到玄衣公子真正转过头来,后边一群同样不敢置信的属下才回过神来,纷纷疾呼间快步上前,扶住他们摇摇欲坠的主人。“杀!杀!杀!”但令死士们猝防不及的是,身边的女卫们竟然一个个暴起,拔剑就向他们刺来。瞬间,原本还并肩作战的队友,此刻竟然刀剑相向,厮杀在一起,显得分外疯狂。“多久了。”玄衣公子很快恢复了平静,一边拭去了嘴角的血迹,一边用剑支撑起身体淡淡地发问。他没有问为什么,因为不需要,如果不是他贴心穿了冰晶玉蝉锦及内力主动护体,就凭刚才凝聚全身内力偷袭的那一掌,现在只怕早就躺在地上和死人无异了。这是必杀的一掌,也是不带丝毫感情的一掌。玄衣公子不是傻子,相反很聪慧,电光火石间就想通一切。但是!他想知道!这个女人究竟从什么时候起,开始背叛了他! “呵呵……”看着面无表情的玄衣公子,华舞霓掩嘴发出银铃般的笑声,似乎刚才只不过做了件微不足道的事情一般。“我的主人,至始至终都不是你。”华舞霓笑着笑着居然流出了眼泪。“唔,原来如此。”玄衣公子依旧是面无表情。“知道我为什么流泪吗?”华舞霓终于没有再笑,只是任由泪水流淌道:“因为,你先前的那一番话,真的将我感动了呢,但是呢……”她将声音拖得很长,然后深深地看了玄衣公子一眼道:“这并不是你可以不死的理由。看到了吗?今天晚上,这里数千人,会有多少人因你而死?知道吗,只要你死了,这些人或许就能活下来,现在你觉得你还不该死吗?所以……”华舞霓目光一凝道:“你去死吧!”话音未落,剑已朝华衣公子疾刺而去。 “贱婢!敢尔!”就在这万分危急之刻,只听一声大喝,宛如惊雷般炸响。话说黎叔先前与白袍怪人激斗于一处,但也时时刻刻注意公子离去方向动静,生怕再次遭人拦截。但哪知交手还不过三十回合,就听见熟悉的厮杀声,他生怕有变,不敢恋战,只能边战边往公子方向靠拢,谁想,刚刚赶到声源地,就让他看到了眦目欲裂的一幕。说时迟,那时快。就在华衣公子被打散了内劲,一时半会无力阻挡华舞霓疾刺而来的一剑时。黎叔却转身,硬是生生承受了白袍怪人猛烈的一拳,飞跃直插公子身前,发出掌劲欲荡开那凌厉的一剑。 但显然,黎叔低估了这一剑的威力,或者说华舞霓隐藏的够深,一直以来都隐藏了自己的真正实力,再加上有心算无备,所以黎叔挥出的这一掌只是稍稍荡偏了剑锋,剑尖依旧长驱直入,直至刺入了他的肩胛骨才止住去势。“哼……”黎叔一声闷哼,后退了三步,显然受伤不轻,虽然也藉此卸掉了不少力道,但一股阴柔的内力却顺着剑尖侵入体内,顺着奇经八脉四处流窜,造成破坏。但此刻前狼后虎,黎叔根本来不及调动内力进行对抗。“叱!”他索性不再压制伤势,一口血箭向前喷出,迫地华舞霓不得不翻身躲避。 “哈哈,老鬼,我早就知道主人在你们身边埋伏了一颗棋子,只是一直都未能够揣测,没想到竟然是这个娇滴滴的美人儿,今儿这次,我看你们往哪跑。”黎叔和华舞霓的交手看似缓慢,其实仅仅只是一刹那,听到背后的白袍怪人的声音,黎叔双眼一寒,两指运力夹断了插在左肩的剑身,转手将剑尖朝身后反射过去。“哎呀……”虽然白袍怪人靠近时也防止对方反扑,但由于靠得太近,一时间躲避地手忙脚乱,很是狼狈。暂时逼退两人后,黎叔拦腰提起已经伤重昏迷的公子,夹在腰间向远处疾驰而去。“你们逃不了的。”白袍怪人和华舞霓见状纷纷惊喝、娇斥,他们自然清楚一旦让两人逃脱,他们非但无功还将有大罪过。“黎供奉,带着公子快逃。”当白袍怪人和华舞霓提起身法就要追去时。残存的几名黑衣死士不顾一切地冲向两人。黎叔没有回头,面对重重甲士的拦截也只是躲避、施展飞腾跳跃之术,幸好中途再也没遇到高手阻击,终于,在无数个起落间,脱离了府邸得包围圈。面对苍茫夜色,追兵们继续追击了一阵未果后,也只好悻悻而归。 看着两人愈去愈远、直到再也找不到一点踪迹,林源停下脚步,不甘心的收回了目光,弄了半天,他连自己在哪这种最基本的都没有搞清楚,心里不由一阵窝火。更令他郁闷的是,随着他一番细致的观察和了解,新的问题也在不断衍生。其实,来到这里后,他虽然没有能够与人沟通,但却细细打量过一波又一波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他早就注意到,这里人的服饰装扮和自己很相似,尽管自己的衣服磨损的厉害,但并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为什么我的穿着打扮和这些人风格相近?”、“我和他们之间又有什么联系?”、“为什么我对这里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难道我来过这里?”、“还有,那个带着面具的玄衣公子看起来是个重要的核心人物,那么他是谁?又有怎样的身份?”……一个又一个的问题不断在林源脑海里旋转,并开始和原有的问题不断纠缠,简直是剪不断、理还乱。渐渐地,林源心中的迷惑、疑问越积越多,心灵的迷雾也越来越深。他发现,自己似乎陷入了一个巨大的迷宫,想要走出去,却越陷越深,发现的路越多,未来就越扑朔迷离。“那个华舞霓一定知道些什么,找到她没准也能知道一些秘密。”林源心念急转下就要折回去,寻找那浑身上下都透露着一股神秘的华舞霓时,但突然间天旋地转,他再次失去了知觉。 正文 第四章 神秘暖流 当林源有了模模糊糊的意识,第一时间的反应就是要睁开眼,可惜眼皮异常沉重,不听使唤。挣扎了一会,林源终于恢复了对身体的控制权,迷糊着双眼、晕晕乎乎的从地上爬起身来。“我不是要找华舞霓吗?怎么……”透过朦胧的双眼,林源看到了微弱的火光,下意识地想道。“这究竟是……”等眼睛恢复清明,林源发现火光的源头不过是一个小火堆,而且还是那么的熟悉,回顾四周,依旧是树林和小河,河水在火光的映照下波光粼粼,配合着月光洒下的薄辉,倒透露出几分别样的美。“居然是南柯一梦。”回过神来的林源喃喃自语,满脸讶异。“对了,我的剑。”瞬间似想起了什么,林源慌忙寻找,直到将那把睡梦中无意间撒落一旁的小剑捡拾在手,才松了一口气。深山老林里,这把剑可是他唯一的防身利器,由不得他不小心谨慎。 重新在火堆边坐定,林源一边用剑不断挑动火苗一边加入干枝,火势见旺后,林源将小剑揣进了怀里,双手撑着下巴,盯着跳跃的火焰楞起了神,梦境中的一幕幕走马观花般不断在他脑海中回放,历历在目,记忆是如此清晰。身临其境的感觉让他难以置信这仅仅是个梦。毕竟,玄衣公子、华舞霓、黎叔乃至白袍怪人,这一个个的人物都是有血有肉,一言一行、喜怒哀乐,都是那么栩栩如生,惟妙惟肖,他很难想象梦境能够衍生出这么真实的人物。“这绝不是一个梦这么简单。”林源暗暗思忖,他始终觉得这些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蓦地,林源的目光游离到自己的衣物上,他猛然一震,思绪顿时和梦中涌现的那一系列问题链接在一起,顿时令他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看来,我终于解出了一个问题。”林源露出久违的微笑。有时候,同一个问题换一个角度思考,或许就能得出答案。很显然,在梦里思考问题,凭借的不过是一股潜意识,由于缺乏真实性和理性基础,很难思考个所以然来。而林源无意中从自己的衣物上获得灵感,顿时就触发了藏匿在潜意识下的迷惑,并通过理性打破了心中的迷障,看到了真实。这无异于在现实和多维空间之间架起一道心灵的桥梁,瞬时让人产生一种明悟。“为什么我的穿着打扮和这些人风格相近?”此刻,林源将这个梦中的问题带到了现实。“看来,梦中呈现的一切极有可能就是真的,而我不出意外也是来自梦中的那个地方。”林源口辞清晰、一字一句地吐露着自己的推测。“如果推测为真,那梦中发生的一切就值得深思了。”解开了一个结,林源有些兴奋,但很快就平静下来,就算梦中人物都是真实存在的,也无助于他剥丝抽茧地顺带解开其它问题。即便自己来自那里,又和那些人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但中间横亘那么多扑朔迷离的问题,根本无助于自己解开生世之谜。 “咦……”随着一个个的问题在心间流淌,林源的眼睛陡然亮起来:“那个戴面具的玄衣公子会不会是我呢?”这是林源苦思无果后,天马行空冒出来的想法。当然也是没有想法的想法,毕竟玄衣公子被面具遮住了相貌,年纪又和他相仿,这怎能让他心里没有点想法呢?但旋即他又开始嗤笑:“玄衣公子不但武功高强,而且遇事冷静、处变不惊又云淡风轻,虽然年纪轻轻,但俨然有股大人物的气质,自然而然给人一种值得依靠的感觉。而自己呢,回想一天的表现,不但心理承受能力差,情绪化严重,而且手无缚鸡之力,浑身上下还弥漫着一股稚气,虽然有点小聪明,及时调整了自己的状态,也做了几件还算可圈可点的事情,但真要和玄衣公子比较起来,那简直就是云泥之别,完全没有可比性。” “唉……”林源深深地叹了口气,他也不是一个喜欢钻牛角尖的人,既然很多问题想不通,也理不出个头绪,他也就不再多想,一切顺其自然。目前,他最为迫切的还是赶紧走出这片山岭,找到人烟,只有这样他才能对未来有个明确的方向。又一次给篝火加了大量的枯枝,林源垫着干草躺在篝火旁,仰望星空,也不知道此刻是夜间什么时辰,或许是,高高悬挂在空的月亮让林源感觉到是那么的大,那么的圆。忽然,一颗流星划过天际,“父亲、母亲,你们看月色多美,相信我,我一定会陪着你们一起,在花园里品酒赏月。”林源暗暗许愿。 “嗷……呜……嗷……呜”突然,阵阵狼嚎声毫无征兆地在林源周边树林里响起,此起彼伏,连绵不绝,瞬间将原本宁静、温馨的画面打破。这催命符一般的声音瞬时令林源浑身寒毛乍起,一个翻滚从怀里抽出小剑,小心翼翼的警惕着四周。他忽然意识到,这是他醒来之后遭遇的最大危机,一个不慎就要万劫不复。 “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林源紧了紧手中武器,心中暗暗叫苦,他被困在这深山老林里不得其路,先前还想着走出去以及未来种种,但转眼间就要面临生死危机,实在是莫大的讽刺。眼角瞄了瞄一旁的篝火,得益于先前添加的大量干柴,火势依旧挺旺。“真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林源心中十分不甘,这么一大片连绵起伏的山岭,要说没有野兽出没,他是打死都不信,点火的目的自然不仅仅是取暖,更重要的是震慑野兽。但显然,他忽略了自己的势单力孤的事实,这堆篝火不但没起到震慑作用,反而暴露了自己的存在。不过现在群狼环伺下没有立刻遭受攻击,这堆篝火却又功不可没,说明怕火依旧是野兽的天性,这群狼对火还明显有着顾忌。这混乱的关系,倒让林源不知该喜该悲了。 “留给我的时间不多了。”僵持的片刻,林源也看清了形势,篝火终究要变小甚至熄灭。他必须在此之前作出决断,否则定然命丧狼口。林源思维急转,他不想再被动下去,看了看篝火边的小河,林源眼神瞬间一亮,又很快黯淡下去。他生火之处选择的是小河的下游,河床低矮,宽不足丈、水没不过膝,十分便于捕鱼。即便是此刻这条河带也形成了一条天然的屏障,让林源不至于背腹受敌。林源敢肯定,河的另一头肯定没有狼,虽然这条河拦不住它们,但也不利于它们配合发动攻势。同样的,这条河也拦不住林源,他完全可以涉水而过,不过这仅限于平时。不难想象,在水流的阻力下,他恐怕还没来的及跑上几步,就会被追赶而至的狼群扑住咬死。不足丈长的河宽,在他眼里简直无异于天堑。此刻形容林源的心情,那就是上天无路,入地无门。“拼了。”在这一刻,哪怕再高深莫测的计谋都没有用,哪怕鬼谷子、诸葛亮再世也没有用,要想活命,就只能靠一腔热血、一股勇往之前的气势,进,或许有一线生机,退,则必死无疑! “呀……啊!!!……”林源的眼睛瞬间红了,伴随着一声长啸,林源腰身一转,转至篝火正后方,右脚运力,猛然一脚,顿时火光四溅,尚在燃烧枯枝四处乱飞。“哗哗哗”,林源这一脚后,树林发出一阵乱响,却是有什么东西在其中乱窜发出的声音。“好!就是这个时候。”林源感受到背后的那一股被什么盯着的寒意暂时消失,立刻横剑在前,随意选了片树林就冲刺而去。事实上,林源认真选也没用,密林这么大,他也没个方向,往哪跑都一样。 “呼哧…呼哧…”剧烈地奔跑,林源的肺叶发出剧烈的抽吸声,幸亏林木高大,间距也大,这才给了他腾挪的空间。林源划着“s”,一次次险而又险地避开了身后群狼的扑击。好几次,他都闻到了狼呼气发出的腥臭味,顿时,他跑得更快了。死亡的压迫下,林源浑身的潜能被激发,他感不到累,感受不到周边的一切,唯一能感到的就是身后不断逼近的死亡威胁。“呃……啊。”终于,一只狼爪还是扣到了林源的左肩上,狠狠向下一抓。“哧啦。”是布帛的撕裂声。“好痛……。”林源踉跄摔倒在地,发出一声痛呼声,跌出了先前潜能激发的玄妙状态,顿时气喘如牛,汗如斗出。顾不得左肩火辣辣的疼痛,林源就要挣扎着起来再跑。但是来不及了,三条一丈有余、高近三尺的巨狼抓住机会猛然前扑,刹时,林源就见到三只探出的狼爪闪烁着幽黑的寒光,扑面而来。或许真的要死了吧,林源感觉时间都似乎停滞了,无数画面走马灯般的在脑海里闪现。蓦地,林源似乎抓住了什么,脐下三寸处忽然涌出了一股暖流,瞬间贯穿四肢百骸,这一刻,林源浑身上下涌动着一股爆炸性的力量,他握紧小剑,双腿屈膝,身体上倾,千钧一发间划出一抹耀眼的弧光。顿时,一股腥热的鲜血喷洒在脸上。 正文 第五章 柳暗花明 “滴答…滴答…”晨曦冉冉升起,晨雾缓缓褪去,原本笼罩着一层轻纱的叶片和花瓣们在朝阳温柔的抚摸下舒展着身姿,一粒粒晶莹剔透的“珍珠”在它们摇曳身姿间若隐若现, 闪烁着七彩炫丽的亳光,是那么的纯洁、那么的饱满,一阵清风拂过,一粒粒的“珍珠”似乎熟透了的葡萄,颤动间摇摇欲坠,迫不及待地想要回归大自然的怀抱。终于,在清风的诱惑下,三三两两的“珍珠”坠落,如珠滚玉盘,发出滴滴答答的声音。“嗯……”低低的呻吟声,两粒淘气的“珍珠”不知滚落何处,融化瞬间,将两颗“黑珍珠”洗涤地一尘不染。 “我不是死了吗?”眼睛湿湿凉凉的感觉让林源尝试着睁开眼皮,好不容易睁开了,入眼处却一片刺眼的朦胧,林源又赶紧闭上。“滴哒滴哒。”点点滴滴的露珠渗过叶片,不断滴落在林源的眼睑和脸庞上,良久,林源眩晕感消失,控制着无力的右手揉了揉眼睛,眼前的世界这才清晰起来。“我真的没死,那么昨晚难道是一场噩梦?”林源急欲知道答案,拼命地翻坐起身,终于拖着绵软的身躯站立起来。“嗯?”似乎看见了不可置信的一幕,林源手脚并用,摇摇晃晃地向前走出几米。“这是怎么回事,怎么死的?”林源怔住了,面前横七竖八的躺着三具体型巨大、仿佛成年野牛般大小的狼尸,地上一大滩血迹笼罩周边一尺方圆,和着泥土,呈现出深深地黑褐色。林源注意到,三条狼的腹部均是一片殷红,显然腹部遭到重击,伤重而死。狼尸不足一米处,小剑斜插在地面上,没有沾染上一丝血迹,不显山不露水,永远是那么的孤独。林源走上前,用力拔出小剑,晃晃头,开始深思起来。 “毋庸置疑,这是我杀死的了。”大约过了一炷香的时间,林源长呼一口气,眼神里的疑惑消失了。头脑恢复清明后,他很容易回想起了昨晚的一切,回想起那惊艳的一剑,回想起那股神秘的暖流。他感到有些不可思议,有一种恍如一梦的感觉。“这会不会是武功?就像梦中的玄衣公子他们那样?”想到这里,林源兴奋起来,顾不得身体虚弱,又是屏气、又是凝神,甚至做出各种古怪动作,想要将那股暖流再次逼出来,可惜,折腾了半天,除了身体更加酸痛外,一无所获。“先这样,等我吃跑喝足,养足了身体再试。”林源并不甘心,不过他也意识到自己现在又饿又渴,状态极其糟糕,知道不能够急于求成。 “嘿嘿,不管怎么样,今天肉管够。”到底是少年心性,林源看到三条狼尸后,立刻就将先前的郁闷抛到了九霄云外,嘿嘿直笑。有了昨天的经验,林源周边搜集了一堆干枝枯木后,新的篝火又燃烧起来了。至于水,同样不是难事,林深处小溪和林木一样随处可见,林源没走出百米范围就发现一条,一番牛饮后,他将剁下来的两条狼腿洗净,回去架在篝火上烘烤起来。 “哈哈,真爽。”一个时辰后,一条烘烤地满是油水的大狼退下肚,林源心满意足地打起了饱嗝,心情变得舒爽无比。休憩了一会后,林源很快又将三只狼剩余的大腿割下,如法炮制地烤熟。“这么多肉,应该能支撑我走出去了吧。”林源残破的外袍被他洗净后索性打打结制成了包裹,剩余的十一条狼腿的肉都被他用剑剁来下打包。“真是可惜了。”看看了三条残缺不堪的狼尸,林源不满足地摇摇头,“真恨不得全部烤熟了带走,可惜我背不动。”嚼劲十足,味鲜肉美的狼肉,林源舍不得浪费,况且还不知道啥时能走出去,这些可是实打实的口粮。但背不走也是白搭,总不能多呆几天吃光再走吧,想一想这里的夜晚,林源心里就一阵哆嗦。他恨不得立刻、马上离开这里,毕竟多呆一天就危险一天。比起小命,这点狼肉也就不算什么了。 “咦,不对不对。”林源正准备将装满狼肉的包袱甩上左肩,离开这里,但眼睛余角看到左肩后不由自主地一愣,下意识地晃动了一下肩膀,“我记得昨晚左肩明明被狼爪狠狠划拉了一下,怎么现在一点事没有?”林源百思不得其解,他连忙将手伸进后背摸索着,想要求证什么,但光滑的背部告诉他没有受伤。林源皱着眉头解开内袍,果然,内袍后背部分被撕开了一大块,五个爪印依稀可见。“唉。”林源叹息了一下,全身内外都成破烂了,怎么能不无语。他顺手又解开了心衣,倒不是抱有侥幸心理,而是想检查下贴身衣物损坏到什么程度。“不可能。”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次发生,让林源有些惊疑不定,原来,心衣他脱下后翻看了七八遍,硬是没找到一点点损坏的痕迹。 “看来我能捡回这条命,这件心衣也是功不可没啊。”打量着似丝非丝,似绸非绸不知用什么材质制成的心衣,细细体会着入手处细腻光滑的触感,此刻,林源再傻也知道这心衣不是凡品了,当然,有了小剑的例子,他很快就镇定下来,毕竟,经历的稀奇事多了,神经也就自然坚韧了。“要是小剑和心衣碰撞会发生什么?”欣喜之余,林源心中忽然有些蠢蠢欲动,想要用小剑试试心衣的防御强度。不过,经过一番天人交战,林源又打消了这个荒唐的念头,矛和盾的典故让他忌惮很深,他可不希望因一时的好奇,葬送了这两件他尚要赖以依存的宝贝。 重新穿戴整齐后,林源用剑挑起包袱扛着大踏步前进了。他现在必须抓紧一切时间,走出这片深山密林。一路上,林源几度抱树而攀,希望找到人烟或是参照物,可惜四周莽莽林海、渺无人烟,简直令人一筹莫展。令人心生无力的是,山路纵横交错,走到哪都给人一种似曾相似的感觉,简直稍不留神就会走上岔道,让人前功尽弃,再也生不出花费心思辨别方向的想法。夜晚很快再次降临,这回林源找到一颗参天大树,并在其粗壮的枝桠深处躺下,剥下的三张完整狼皮被他当成了被子,终于安全舒坦地美美睡了一觉,度过一个平静的夜晚。 “呵呵,真是每天都有新收获。”翌日,林源在叽叽喳喳的鸟叫声中开始了崭新的一天,站在巨树上,他一边啃食着狼肉一边放目远眺,终于,一条蜿蜒的大河映入他的眼帘。“依着河流都是从高到低的走势,只要不断流,那下流处多半会有人类的聚集地,这是铁的定律。”这一发现让林源内心深处升腾起了希望,顿时变的精神奕奕。一路走来,林源不是没有将河流当做指引,顺流而下的想法,可惜重峦叠嶂的山岭中溪流密布,真正能算作河的却屈指可数,即便发现几条小河,也因流量低、水位浅,走不出多少米就断成涓涓细流了。 “这样蜿蜒湍急的一条大河,延伸到下游深处,必然会衍生出一个颇具规模的湖泊,湖泊附近土质疏松,土壤肥沃,不但利于农作物的种植,还便于灌溉,只要被人发现,不可能不吸引大批的人在这里寄居。”林源对自己的推断很有信心,不管怎么样,这等规模的河流轻易不会断流,只要耐心顺流走下去,等到了尽头,自然也就走出了这片巨大的丛林。 嗷……呜,想通后,林源兴奋的学狼发出一声嚎叫,然后迫不及待地往河流方向行去。转眼间,十五天过去了,这段时间以来,林源沿着河流日出昼伏,白天的时间全部用来赶路,不敢有丝毫懈怠,可以想象,这段时间林源走了多少路,这片崇山峻岭又有多么的巨大,可就是这样,林源依然没有走到尽头。“要是再走不出去,也不知该如何是好。”又过了一周,林源也记不得自己翻了多少座山,穿过多少片森林以及山麓,但河流还是没有出现变化,依旧不急不缓地流淌着,这让林源心中多少开始有些焦急起来,这段时间,遇到了多少危险,只有他心里清楚,熊瞎子、虎、豹这些他认识的,还有很多连名都叫不出、却同样具备着强大攻击力的野兽,而且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里的野兽特别巨大,如果不是他每天小心翼翼,估计早就被啃得骨头都不剩了。但林源最害怕的还是这条河为环流河,若真如此,他想要走出去,那可真是要猴年马月了。第二十五天,河水绵延,没有任何加速迹象,林源已经放弃了希望,只是心中的一点本能的希望促使他继续向前走,被河流牵引着,林源绕过了几道山峦形成的屏障,越过数座山谷形成的回廊,正要翻出去,但眼前却猛然变得开阔起来,山脉断层形成的巨大沟壑,在光的折射下,与山峦相互交叠,呈现出一望无际的平原,而河流在这里陡然断开,哗啦哗啦地向下贯穿,尽情地倾泄着,形成银河落九天的壮观,叫人惊叹。林源按捺着内心的激动向前走,终于纠正了视角,眼前的景象瞬时一变,原本看起来坦荡的平原,突然间好像地平面塌陷般出现巨大的沟壑,无数河水向下倾泄形成瀑布,冲刷出方圆十数里的湖泊。极目远望,数百、上千亩水田被划分的错落有致,和三三两两、萦绕着炊烟的农舍形成新明对比。“终于看了人烟。”这一刻,林源心中百感交集。 正文 第六章 山中来客 这是一条犹如琥珀玉石质地般的湖泊,只是倒映其上的湛蓝将其渲染地仿佛蓝绸锦缎似的,叠嶂隐隐的山峦、白云层层的点缀,糅合日光泼洒的光辉,琉璃般淡淡地流淌着,褶褶生辉。轻风拂面,吹皱了这一汪湖水,也打破了难得的静谧,湖边栖息的水牛和羊群,或是摇头或是摆尾,给湖水注入了勃勃生机,让画面变得生动鲜活起来。“好一副流光山水图。”生存危机的解除,让林源变得从容不迫,他饶有兴致地低首俯瞰,欣赏间发出啧啧赞叹。这是他第一次从观赏的角度打量着周边的环境。“自己算是难得奢侈了一把。”林源淡淡一笑,开始寻找通往地面的山路。 绕着湖泊兜了大概十来里路,林源终于在一片郁郁葱葱的山谷交界处发现一条幽僻的小径,观察路面痕迹,应是由山民日积月累下踩踏而成。“看来附近村落的居民应该经常上山打猎。”林源心细地观察到,这条小路上很多地方又重新长出了茵茵小草,显然是近段时间,鲜有人上山。“没理由啊。”林源心中暗暗揣测,却又想不出个所以然了。 “找人问一下不就行了。”林源一拍脑袋,沿着小径向山下行去。大约过了一盏茶的功夫,林源大步流星地飞奔下山,这时,抬眼望去,眼光越过水田,隐隐间就可以看到掩映在山峦间的村落了。嘶……呼……,林源猛吸一口新鲜空气,再呼出,似乎要将近半个月来积郁在胸的郁闷释放出来。“哈哈,真是痛快。”林源忘形地向水田方向奔跑,发出爽朗的大笑。笑声远远地传播出去,惊得水田中忙碌劳作的身影条件反射般立起身板四处观望。“嘿!喂!”看到这些人影,林源感觉亲切极了,他很夸张地挥着手、打着招呼,也许林源此刻很失态,但也难怪,人本就是群居动物,而林源不仅过了近一个月山中野人般的生活,还要随时随刻地警惕突如其来的危险,现在好不容易重新回到了人群,怎么能不欢呼雀跃? 林源速度很快,没花费多少功夫就踏上了水田附近预留的田间道上,他想要找人打听打听情况,毕竟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话很容易两眼一抹黑。汪……汪……,林源刚想和离自己最近的村民打招呼,两条棕黑的大犬猛地从草丛里跳出来,朝半丈之外的林源大声咆哮。林源被吓得一大跳,下意识就要掏出小剑。不过令林源感到奇怪的是,狗虽然不停地朝他低吼、咆哮,但却不敢逾越半丈之距。“狼虽死,余威犹在。”想到身上披挂的三套狼皮,林源笑着摇摇头,手又从怀里抽了出来。“去去去去。”随着一阵吆喝声传来,两条大狗忽然变得温顺起来,摇着尾巴又回到了一边的草丛里趴着。顺着声源,这时林源看到不远处的老农一步步从水田向他这边走来,显然是看到林源尴尬的一幕后出来解围。 林源笑着朝老农点点头,静静地等待着,直到老农光着的脚丫子踏出水田来到他的面前。“#¥%&……%%¥。”老农同样回以善意的微笑,并转头指了指草丛中的狗说了一番话。“这位老丈,您说什么?老农的语速很快,林源一时间也没听懂,不由发问。“#¥%&……%%¥。”似乎看懂了林源的表情,老农耐心地重复了一遍,不过这次语速放得很慢。“也不知这是哪边的方言,竟然如此生涩难懂。”这次,林源终于听明白了,快慢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一句都听不懂。发现自己竟然和当地人存在问题最严重的语言障碍,林源原本欢快的心情不由一滞,同时向老农报以苦笑。而老农从林源的表情也猜出来个大概,点点头表示理解。蓦然,林源发现老人的脸色一变,目不转睛的盯着他身上披挂的狼皮,甚至上前不停地抚摸,脸上流出难以置信的神情。“#¥%#?”“!#¥%?”老人语速很快的问了两句,又想起林源听不懂,便做出双手下压的手势,示意林源在这里等待,然后指了指自己,又指向山村,显然他要回村里一趟。 “嗯?倒不像有恶意的样子。”看着老农离去的背影,林源有些一筹莫展,也不知道等待自己的将会是什么。他决定静观其变。 呜呜呜……就在林源暗自等待得焦急时,一阵悲恸的号哭声从远处隐隐约约传入林源耳内,眺远望去,发现村落方向竟然来了一群人,看了看左右狭窄的田间道,林源干脆快步迎上去。随着距离的拉近,林源发现号哭的是一名女人,跑在最前面,一边向他跑来一边大哭,和后面一群人的距离越拉越远,十分的显眼。林源心中越发感到怪异,就加快了脚步,谁知真正走到眼前,这位看起来饱经风霜的老妇只是扫了他一眼就开始嚎啕大哭,比先前更令人感到伤感。只剩下不明就里的林源忤在哪儿劝也不是,不劝也不是。突然,老妇人的哭声戛然而止,竟然力竭晕了过去。林源眼疾手快,立时上前扶住,托在臂弯里。低头看着昏迷中依旧不住抽噎的老妇人,林源也不禁动容。“是什么事让她如此悲痛欲绝?”林源的情绪也被感染地有些低落。 “老年丧独子,白发人送黑发人,怎能不悲恸?”就在林源沉思时,一个仿佛空谷幽兰般的好听女声传入林源耳内,让他眼睛为之一亮。却不是惊叹女子优美的音色,而是他发现自己居然听的懂。林源抬起头,就发现原本远处的那一群人已经走到近前。其中最显眼的是一名正值花信年华的女性,她面容精致,不施粉黛,灵动的眼眸闪烁着智慧,流瀑的长发挽成短髻,一袭简单的白衫简约素雅,撞色点缀的修身长裤使得包裹住的曲线越发柔美,干练、大方之余又不失婉约和端庄,清新的赏心悦目,知性的和谐优雅。才华与美貌糅合一体的气质足以令绝大多数所谓的美女自惭形秽。这是一种柔和高贵之美,不会令人感到窒息,但同样也无法令人生起一丝亵渎之心。陡然见到这种级别的美女,就连林源都是气息一滞,不由自主地将她和同样风华绝代的美女华舞霓对比起来。当然,这仅限于外表,至于人的品性,经历过奇特梦境的林源如今是忌讳莫深。 先前介绍林源所扶老妇身份的好听女声自然来自眼前这个风姿绰约、气质不凡的美女,只是声音传递出来的信息让人扼腕。“原本担心语言沟通会存在障碍,现在看来是杞人忧天了。”平静地对视着眼前美女,林源心道。这倒并非他心里当真如此平静,虽然此前见识过华舞霓的经历,增强了他对美女的免疫力,但心里多多少少还有些紧张和不适。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不过林源深知人性的复杂,明白如今不比在山林,在人前还需戴张面具,轻易表露出内心的想法是不智之举。 “阿闵妈的儿子,自从去山里打猎后就再也没有回来,刚才阿明叔告知山里出来个年轻人,阿闵妈便哭着冲出来,谁也拦不住,只能由她在前。”发现林源说话与国家通用语相近,女子的神色露出一丝轻松,没有拖泥带水,几句话就道出了前因后果。“唉……”看着老人憔悴的面庞,林源可以真切地感受到,她哀大莫过于心死的痛苦。“如果我死了,父亲母亲想必也会如此吧。”想到伤心处,林源长长叹息,鼻尖抑制不住的发酸。好在这时有村民抬着担架过来了,他连忙趁着将老妇人扶上担架的机会深深吸气,才没有失态。“秦馥玉。”林源不自然的神色一闪而过,却依旧被女子捕捉,她善意的伸出右手,露出淡雅的微笑。“林源。”虽不知对方为何伸出手来,但林源也猜到是一种礼节,由于不知如何回礼,便拱拱手报出了姓名。 “小伙子,你身上的狼皮是怎么回事?”这时,秦馥玉身旁一位神情略带威严的老者开口了,趁这个机会,秦馥玉不留痕迹地收回了右手。“你也懂我的话?”林源没有注意到这点,他的注意力被老者吸引了,不是话的内容,而是想不通语言怎么一下子就相通了。“你说的是国家通用语,即便这里是少数民族村落,也还是会有人能够听懂你话的。”秦馥玉善解人意,听出了林源的诧异,便开口释疑。“呵呵,正是如此,我是沐族的族长况元祝。”老者没有因为林源答非所问生气,反而笑容和蔼地自我介绍,并邀请林源道,“你远来是客,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先进寨子好好休息。”接着他又看向秦馥玉,“馥玉,你们都是年轻人,容易沟通,就麻烦你陪着这位小哥,顺便介绍介绍咱们寨子里的情况。”说完,他向林源微微点头示意后,便领着众人向村寨行去。 正文 第七章 奉如上宾 “出来这么多人,不会都是来迎接我的吧,这未免也太隆重了。”看着况元祝等人离去的背影,林源没有立即动身,而是笑呵呵的试探着秦馥玉。他可不相信一族之长领着这么多人,就是为了安排他这个与他们毫不相关的陌生人进寨休息,这里面透着的古怪让他心里感到不安。 “原本是不会来这么多人的,毕竟阿明叔一开始只通知了我。”秦馥玉笑道:“作为这里的支教,我精通多种俚语,而只会讲土语的阿明叔遇到你后无法沟通,自然就想到了我。只是,当时我还在安慰阿闵妈,谁知她一听说有人从山里出来后,就冲了出去,这才惊动了族长和大家。”秦馥玉回答的有理有据,没有丝毫不妥。但林源听在耳内却始终觉得没有这么简单。尤其从秦馥玉的话中,他听到一些以前没有听过的生词,比如国家通用语和支教,前者他还能理解为官话,但后者他就完全搞不懂了,也许是担当的职位,也许不是,但不管怎样,从族长况元祝对她的态度来看,她的地位应该不低。当然,这也可能是土语里的用词,但秦馥玉明知他不懂土语,显然没必要多此一举。 “我们也走吧?”秦馥玉打断了林源的思路,见他没有反对,开始上前带路。跟在秦馥玉身后,林源注意到她的衣着打扮,先前因震惊她的容貌被他自动忽略,但现在回过头来,林源立刻就发现,她的装扮与其它沐族人可谓是迥然而异。尽管她的打扮真的很美很和谐。但不同的是,秦馥玉衣服的式样颠覆了他的认知,让他感到受一股与他记忆深处不属于一个时代的气息。而其他人的服饰他同样没见过,但他潜意识里知道这是少数民族的打扮,没有这种与时代脱节的感观。“可能,这就是让我心中疑虑重重的根源之一吧。”林源心中千头万绪,但他也清楚此刻不适宜再度质疑,否则不但显得没有礼数,更重要的是,一旦让秦馥玉对他有了警惕和防范,反而得不偿失。“哎,小心无大过。”林源也自觉的过于敏感,但未知就像一块沉甸甸的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林源不知道的是,他心不在焉、心事重重的模样早已多次落入秦馥玉的眼中,只是对方没有点破而已。 大约步行了有二三里路,林源终于来到了沐族的聚居的地方。很难想象,群山腹地之间,竟然有着这样一大片平坦,深入其中,一条蜿蜒流淌的小河,将左右两侧、傍水而建的成片土木结构小楼,划分的泾渭分明,就仿佛一个巨大的八卦一般。四周的山光水色右与之互相映衬,浑然一体,好似一幅恬静悠然的山水画。林源估摸了一下,这方圆数百里地,少说也居住了近万山民,算是个不大也不小的山寨了。两人沿着小河走了一段路,途中林源发现,秦馥玉在村里极受人尊敬,嬉戏的孩子们遇见了她会主动问好,就连碰到的村民及河边浣洗衣物的妇女,都会面带微笑地和她打声招呼。这些人自然也看见了林源,随即便聚集在一起窃窃私语,从他们的眼神中,林源看到了好奇,但还有惊疑,这却又不知为何了。 一路上,两人边走边聊,秦馥玉介绍了很多当地的景致风光和民族习俗,这都让林源大开眼界。而他也趁机问了很多问题,比如以前是不是有人经常上山打猎,阿闵妈的儿子究竟去了哪,以及什么是支教等等。秦馥玉没有任何藏私,全部一一作了解答。在这一问一答间,双方的关系拉近了不少,至少不再像先前那般拘谨了。 行行走走间,两人来到一条鹅卵石铺就的小径前,小径扭扭曲曲,一直通向一片竹林,让人迫不及待地想要走进去,看看里面藏着些什么。不过林源失望了,走进后除了那一根根笔直朝天的翠竹外,就剩下风吹拂竹林发出的“哗哗”声。走了一会后,穿过竹林,两人眼前一亮,就看到一片同样是土木结构、却占地颇广的楼式建筑,随着秦馥玉深入其中,林源来到一幢土楼前,该楼呈四合院样式,造型别致,呈上中下三层,左右皆有附楼。楼后方依旧是一片竹林,不过种植范围不大,只是用来隔开附近的土楼。其实,如果能从上方俯瞰,这一幢幢的土楼,就好似一艘艘荡漾在碧波绿水之中的画舸,颇有一股“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的意境蕴含其中,整个画面似浑然天成,一点都不显突兀。倒是将沐族自然和谐的建筑文化体现的淋漓尽致。再观该楼四周,处处种植着花草果木,甚至还专门规划出了一片菜畦,将整个环境凸显得既清雅幽静又居家宜人。“这里是迎客轩,也就是你目前暂居的地方了,看看是否满意。”秦馥玉将林源带进居中的小楼后,又带着他四处打量了新环境。“这片楼群是沐族招待宾客的地方,每一幢都由正楼及左右附楼组成,楼高三层,每一层都分为两正五厢。”秦馥玉介绍着。“看看这个火塘,是不是感到很奇怪。”走进正楼,来到正房中堂,秦馥玉指着一处火塘俏皮的问道。“难道这里是伙房?”林源皱眉思索了一会儿,有点不自信地回答。“笨,有谁家的客厅是用来做饭的?不过我刚来这时也没有猜到。”说完,不待林源回答,秦馥玉就片手掩唇“咯咯咯”的轻笑起来,似乎想起来什么好笑的事情来。见状,林源摇头苦笑。“好啦不逗你了,沐族热情好客,给客人上茶洗尘是其中最重要的一道礼仪,为了凸显重视,就将火塘直接设置在了中堂。当然,冬日暖酒、烤火也是个不错的选择。”听到这里,林源恍然大悟。秦馥玉又继续介绍,但除了一间设有神龛、烛台和长桌供奉沐族神灵的厢房引起了林源一丝兴趣外,其余都没有特别之处。 “嗯,你一路风尘仆仆,就在这沐浴吧,我去看看你的饭菜准备的怎么样了。”当介绍到最后一间厢房,林源看到其中摆放着香柏木制成的大圆桶、换洗衣物及到处蒸腾的雾气后,就知道不需要介绍下去了。果然,就看到秦馥玉绯红着精致的脸庞,找了一个借口匆匆离去了。“不错不错。”重新回到一个人状态的林源又变得轻松起来,他猛吸一口气,感受着香柏木独特的清香,然后三下五除二地除去衣物,跳进水里。“哇,真舒服。”林源已经记不得多少日没洗过澡了,在危机四伏的山岭中,河流不少,但想要洗澡却是无比奢侈的。躺在澡桶里,林源说不出的舒畅,感觉每一个细胞都在欢呼雀跃。他不由暗暗感叹况族长的安排细致入微,把该想到的都想到了,简直是以上宾之礼相待了。“心衣竟然污垢不沾,倒是省了我的事了。”大约过了一个时辰,有女声敲门提醒吃饭,却不是秦馥玉的声音,林源连忙起身,用毛巾擦干身体,当犹豫心衣是洗是穿时,却发现其光滑如新,忍不住又是一番赞叹。藏好小剑,入乡随俗的穿上沐族特色的深蓝对襟上衣、藏青边圆筒长裤和棉底黑布鞋后,林源面貌终于焕然一新。 回到正房中堂,红木平底桌已经摆好,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正提着饭龛,将一道道散发着诱人香气的特色沐家菜端上餐桌,菜色不多,但烹饪精致,色香味俱全,让人食指大动。“你也坐下一起吃吧。”见少女还站着,林源连忙邀请。“我吃过了。”少女笑着摇头。“那我就不客气咯。”邀请未果后,林源便不再客套,他原本就饥肠辘辘,加之长时间的风餐露宿,面对美味佳肴,自然是先大快朵颐为快。而各具特色的菜蔬野味也让他大饱口福,赞不绝口。“阿哥,秦姐姐让你用完饭后好好休息,明天早上她和族长会来看你。”林源饭饱后,少女抱着装有他换下衣物的木盆从浴间出来。见林源吃完,她放下木盆,一边麻利地收拾碗筷,一边对林源说道。“嗯。”林源点点头,其实他洗完澡后就感受到一股深深地倦意,这段时间他真的太累了。“对了,这些衣服烦请你替我扔了吧,都磨损烂了。”林源指了指木盆。“嗯。”少女嗯了一声,红着脸提着饭龛、抱着木盆告辞了。 “怎么又脸红?只是让她把衣服丢了呀。”看着少女离开的背影,林源有些不知所以然,他让对方把衣服丢掉自然不仅仅是因为衣服损烂,同时也是为了规避对方帮他浣洗衣服的尴尬。毕竟,以沐族的热情,这并非不可能。当然,就算衣服完好,他也会婉言谢绝的。让一个少女为他洗衣服,实在太失礼了。但少女还是脸红了,这次他却是猜不出什么缘由了。其实,现在要是有一面镜子,林源就会看到,沐浴梳洗后的自己,五官棱角分明却线条柔和,紧抿的嘴唇微微泛起一抹弧度,糅合隐含忧郁的眼眸,令温润如玉的脸庞,天真中带有一丝儒雅,忧伤中又带有一丝沧桑,披肩如墨的长发搭配蓝青相间的沐族服饰,越发将整个人衬托的气质出尘,温文尔雅。这也就难怪少女脸红了,碧玉年华的少女又有几个不怀春呢? 可惜林源并不知道这些,也没有在这个问题上多做纠缠,需要他思考的问题实在太多,一些无足轻重的问题只能暂且放在一边。 正文 第八章 千头万绪 走进卧室,林源急切地翻身上床,迫切地想要感受床的柔软。“嗯,真的是太周到了,这种待遇简直是将自己奉为上宾,难道沐族真的热情好客到这种地步?”舒服的躺在床上,林源反而没有了睡意,不禁又思索起来。这段时间以来,林源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思考了,这也是没办法,谁愿意整天绷着神经呢,但他浑身上下谜雾重重,又无人可以依赖,唯有靠自己点点滴滴地发现线索,从而推敲一些蛛丝马迹。 山岭中生命受到的威胁和压迫还历历在目,现在又身处陌生的环境,出于生存的惯性也必须要多思多想,谨小慎微,这是他在丛林中生存下来的最大依仗。可以说,如果麻痹大意,说不定下一刻就会面临覆顶之灾。的的确确,林源就是没有一点安全感,玄衣公子被华舞霓背叛的场景他还历历在目,很是感同身受。相比之下,他手无缚鸡之力,没有一点的自保能力,异常谨慎也就难怪了。尽管从目前来看,沐族人都表现的人畜无害,还很友好,但这并不是他放松的理由。 “沐族的一举一动绝对不会是无的放矢。”躺在床上,林源将一天的经历逐步在脑海里回放,将有价值的信息一一提炼出来,渐渐地,抓住了紊乱线索中的一角,并慢慢渗入其中。“天之岭,不简单哪。”从秦馥玉那,林源知道,自己走出来的那片山岭被当地人称之为绝命岭,绝命绝命,顾名思义,就是没有生机,看绝命岭郁郁葱葱的模样,就知道这生机是泛指人。 事实上,他了解到,绝命岭是只是寨民们的叫法,这座地域广袤的山岭实际上好的地域名其实是天之岭,其字里行间里流露出的飘渺、脱尘意境很难让人与前者的阴冷恐怖联系在一起。至于个中原因,就令人遐想了。不过沐族人民很是发挥了他们的想象,传说,过去陆陆续续有族人进山打猎后失踪,都被认为是过分深入导致猛兽反噬,一直没有引以为戒。但就在三百年前,沐族第四十五任族长的儿子带着二十余人进山打猎迟迟未归后,引得族长震怒,随后便委派自己亲信的大管家率领三百族卫进山搜寻,但谁知这三百余人也一去不返。族长为之震骇,认为族人惊扰了山中神明,遭到诅咒,此后严禁族人靠近山林,并传下祖训。从此,就有了绝命岭的传说。 “只怕不是传说这么简单吧。”林源思索着,对绝命岭的传说很感兴趣,不认为是空穴来风。要说天之岭的神秘古怪,还有谁能比莫名其妙出现在天之岭腹地的他更有发言权呢?这也是他对这个传说感兴趣的原因。毕竟,绝大多数人听到这个传说,都会觉得荒诞不经。蓦地,他觉得有点看不透秦馥玉了。他反应过来,自己就不在那绝大多数之列。尤其是,秦馥玉还似有意又似无意地告诉过他,外人想要进入沐族村寨,只有两条路,一条是通过村寨外那九曲连环的崎岖山路。第二条么,就是从天之岭里走出来。虽然她当时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林源知道无论走那一条,都不可能瞒过寨里人,而他出现在天之岭方向,连解释都省下了。想到这里,林源的表情精彩起来。 这样看来,要是对方只是出于介绍的目的谈起天之岭,那还没有什么。最多是出于好奇或是打趣。但如果意有所指,那就恐怖了。这就意味着她或者是整个沐族人都相信这个传说的真实性。什么叫做传说?传说之所以是传说,就是因为和事实有一定出入,甚至完全扭曲。但要是说一个传说完全真实,那就是历史了。 “真是意有所指,那其中试探的味道就很浓了。”也难怪林源这么想,换位思考,如果天之岭没有古怪,那有人从其中出来,听到这个传说,相信不过是一笑了之。而真要有古怪,那再听到这个传说,就算不立刻说出些什么,最起码也要变了脸色。林源忽然有点担心,在他看来,无论是秦馥玉还是沐族人相信传说,那对他都大大不利,毕竟他从一个有进无出的山岭里出来,等于成了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要是别人硬是想从他身上得到一些秘密,那他的处境就可想而知了。当然,这些目前还仅仅是猜测,是不是真的这样,他还需要进一步去推测。 那么,秦馥玉和沐族人是怎么看待这个传说的,信还是不信?这是林源迫切想知道的答案。“按道理他们是不信的,否则之前山麓发现过的那一条小径该怎么解释?”林源想到了那条人为踩踏出的小径,松了口气,“既然有人上山,那说明沐族人仅仅将它当成传说。否则谁不要命了,敢进去?” “不对,天之岭内飞禽走兽那么多,我走了那么多天,楞是一个打猎的人都没遇到,这可不太对劲,就算山岭深处有猛兽出没,但外围总该遇到猎人吧?不对,还是不对,看那条小径的模样,已经有一阵子没人上山了,这又是怎么回事?。”林源林林总总想了一大堆,可结论却矛盾之极。苦思冥想之际,林源脑海里浮现了和秦馥玉的一段对话。 “阿闵妈的事情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哎,她的儿子,幕达拉死了。老年丧子,白发人送黑发人,做出什么失态的事来,请你不要见怪。” “她的儿子一定很孝顺。” “是的,他还是沐族唯一上过山外最高学府的族人,也是唯一被族长亲点的外姓第一顺位继承人。作为一个古老的部族,这是古往今来都没有的,可他却创造了奇迹,也承载了改变整个沐族贫困落后现状的希望。他是沐族最优秀的年轻人,也是沐族的传奇。可惜,这颗新星还未彻底升起,就中途陨落了。” “他是怎么死的?” “一年前进入天之岭后再也没有回来,活下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 “是了,沐族人原先定是正常进山打猎,但自从幕达拉进山失踪后,又勾起了大家对传说的恐惧,所以渐渐地就没人进山了。”根据对话,林源一点一滴地分析着,力争还原真实的情景。“这样看来才合情合理嘛。也是,谁会把一个传说当真呢,这又不是历史,还不至于搞得全民皆信。”林源如此想不是没有理由。在他看来,沐族的传说本质是真实的,但流传到今天早已面目全非,其中更是破绽百出。他一眼就看出其中最大的破绽,就算部族认为族人遭遇猛兽后,不了了之,但在没有真正确认死亡前,难道受害者家属不进山寻找吗?这显然不符合常理。而按照天之岭的特性,只要入山寻找就必然有进无出,在这种多诺米骨牌效应下,必然会引发一连窜的人消失。又怎么可能不引起部族重视,尤其在这种情况下,族长之子还去狩猎,那简直就是拿生命开玩笑,难道狩猎比生命还重要?前者不成立,后面的一切种种自然也就不值得再去推敲了。其实只要稍一分析,就会发现传说本身毫无逻辑,沐族的人不会看不出来。既然如此,那担忧显然就没有必要了。“看来自己真的是太过神经质了。一有风吹草动,就草木皆兵。”想到这里,林源心里不禁摇头苦笑。 林源的推理看似无误,但他似乎遗忘了,关于慕达拉的话题似乎并没有进行到底,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真相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何况是林源呢。做到这一点已经颇为不易。 “天之岭有秘密,这一点毋庸置疑,否则,我的出现,根本没法解释。可在沐族那,天之岭估计也仅限于传说。”安下心来,林源的思绪很快又转移到其它方面,“天之岭究竟有着怎么样的秘辛呢?”他急欲知道,总认为这个神秘的地方和自己的身世有关,甚至隐隐觉得,其中千丝万缕的联系一旦捋顺,没准就破解了自己的身世之谜。“明天他们来看我,必定会询问我一些事情,只是不知道会问些什么。”林源有心想开诚布公,因为心中的迷惑太多。不仅仅是关于天之岭,从秦馥玉的谈吐、服饰上感受到的那一种不属于一个时代的突兀感同样牵绕着他的心。“沐族长居此地,没准知道点什么。”但他又很快意识到不妥,他问别人,别人也要问他,届时,他又该如何应对。要知道,他可是自己的身世都不知道,勾起了对方的好奇,他又哪里能对天之岭说出个一二三来。当然,对方对天之岭感不感兴趣,有没有情报,这都是未知数。至于说出自己的遭遇,林源也否定了,首先,他不是一点秘密没有,其次,说出来实在是太骇人听闻,即便对方听了也未必相信,反而容易被对方打下不诚实的烙印。 “算了,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林源还没想出个子丑寅卯来,就在不断袭来的倦意中迷迷糊糊睡着了。 正文 第九章 联袂而来 正文 第十章 开诚布公 况元祝轻描淡写的一句问话就让林源知道对方不简单,但他心思急转下很快就组织好了语言。“这个说来就话长了。”林源脸色忽然变得悲痛起来:“我本是一名弃儿,是被居住在天之岭另一边、林家村中的好心人捡到,抚养成人的。听养父说,根据当初襁褓中遗留的纸条来看,我应姓白,加之在河水的上游处发现的我,便为我起名白源。长大成人后,一来,我感念养父养育之恩,二来,村里家家户户都以林为姓,我又靠那一方水土长大,便索性改姓为林。林家村和沐族一样,都是位处深山,原本,我或许和大多数林家村人一样,在那里生活一辈子。但就在二个月前,我们的生命轨迹发生了转变。” 说到这里,林源顿了一顿,发现况元祝和秦馥玉都在全神贯注地凝听后,又接着道:“那天,我和养父的儿子林修仪一道进山,本想在山外围捉点野兔、野鸡改善一下伙食,谁想,那日天降大雾,我们转眼间就迷失了方向,等大雾散去,我们发现自己再也找不到归路,只能跌跌撞撞地四处摸索。就这样,我们走了大约一周时间,可惜,越走越深入,越走越迷茫。幸亏我们懂得上树规避野兽,且山岭中多山泉,四处也都能采集到野果充饥,一时倒也没有性命之虞。但一个月后,我们的好运似乎用尽了。”林源露出惊恐的神色:“我们被三条巨狼给盯住了,但它们似乎并不急于吃掉我们,而是猫谑老鼠般的穿梭在树林间和我们捉迷藏。也许是命不该绝吧,天色接近傍晚时分,三只巨狼似乎失去了耐心,发出的嚎叫也一声急促一声。但就在这时,我们听见了流水冲击发出的哗哗巨响,根据响声的大小,修仪当即判断这是一条瀑布,并断定瀑布下方必然衍生着一条湍急地河流。跳下去没准能有一线生机,这是我们当时唯一的办法。”林源长叹一声:“我们心中有了主意后,便不动声色地向瀑布移去。修仪猜测的没错,靠近了,我们果然发现一巨型瀑布,但这时,巨狼们似乎也发现了我们的意图,立刻开始扑击,我们再没有犹豫,冲刺间来到瀑崖,一个纵身就跃了下去。”讲到这里,林源苦笑:“或许,我真的与河有缘,醒来时,发现自己被冲向了河下游的岸边,但修仪却失去了踪迹,我们就此失散,我只能祈祷他没有遭到不测。走着走着,又过了半个月,我发现了难以置信的一幕,当初追击我们的三条巨狼竟然被人杀死在地,我心中诧异,上前仔细勘验了一下伤口,发现三条巨狼的伤口竟然惊人一致,像是被人用利器同一瞬间剖开了腹部。” “等等,你是说,三条狼不但是被人杀死,甚至还是同一时间杀死?”况元祝抬手让林源暂停,然后面露惊色地问道。“是的,有狼皮为证。”说话间,林源走进卧室,将他当时剥下的狼皮取出,平整的铺在地板上。“简直是不可思议,太匪夷所思了。”得益于剖开的切口狭长,林源剥下的狼皮十分完整,除此之外,看不到一丝其它伤痕,况元祝和秦馥玉一边察看,一边啧啧称奇。林源看出来了,秦馥玉察看完全是出于好奇,但况元祝手捋狼皮,寸寸细心触摸,这神态、这手法,完全就是名资深老猎人。林源暗暗庆幸,这一段他可没有任何捏造,任凭你手法老练还是经验老道,只怕也看不出任何端倪。 “不错不错,凭我狩猎数十载的经验来看,这的的确确是一击三命,否则切口角度绝不会如此诡异的齐整,想来这三头孽畜齐齐纵身扑击时,被人电光火石间一击毙命。这巅峰毫厘的一击,简直是神来之笔,居然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怎么会有人能够做到这一点?不可能,不可能啊!”况元祝变得有些语无伦次,可见他此刻内心的震撼和惊骇。听了况元祝的评价,林源的目光顿时一凝,心中对这位老族长又重视了几分,短短几句话就将击杀现场还原,可谓是字字珠玑,仅仅这入木三分的眼光就不得不让人重视,看来,这沐族和自己的想象有很大出入,只怕不是一个小小的部族村落这么简单。否则一位普通的老人,就算是族长,又怎么能有这番见识和眼界。 林源微微地放下了心,不管怎样,看况元祝此番神态,怕是对他的话深信不疑了,事实上,他先前的那一番话,也并非完全凭空捏造,可谓是有真有假,而谎言最高的境界就是真真假假,真中有假,假中有真,让人真假难辨。更何况,他话中细节丰富,有名有姓,其中大半都是结合了自己的亲身经历。尤其是最后自己抛出了狼皮这一重磅炸弹,简直是最好最直观,也是最货真价实的证据,根本由不得况元祝不信。 其实,林源根本也无需担心,即便他将自己的真实经历说出来,对方也不会相信。难道让他说,其实这三只狼是他杀死的?自己安然无恙是靠了宝刀和宝衣?恐怕就算他拿出来这两件宝贝,对方依旧不会相信,毕竟三条巨狼死得太过离奇,也太过骇人,简直非人力所为,哪里像是一个孱弱的年轻人能够做到的?当然,林源无论出于取信对方还是掩藏自身秘密的角度,这都不可能说出来,至于两宝,同样不可能拿出来,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他还是懂的。所以,林源随意添油加醋一番,反而让对方深信不疑。 “惭愧惭愧,老朽失态了,倒让小友见笑了。”少顷,况元祝终于回过了神,甚至对林源的称呼也由小伙子上升到小友,显然先前的一番深入交流,让双方的关系更进一步。“不瞒小友,传说中,我沐族历史上最高明的神箭手,能够一心三用,一箭三雕,可谓是神乎其技。但小友带来的狼皮,今日却让老朽开了眼界。古语云,始信耳闻之不亲见矣,传说再怎么神乎其神,也不如亲眼一见得以深入人心。只可惜……”况元祝不无遗憾地道:“如果当时能在狼尸现场,我或许会有更多的发现。难以置信,这天之岭中究竟蕴含了怎么样的秘密。” “况老何出此言,狼尸虽有蹊跷,但我从山中来,并非发现有何不妥,再者,沐族世居于此,这山岭之中又能有什么秘密能够避人耳目?”说这话时,林源双眼紧紧盯着况元祝,天之岭有没有秘密他最清楚,如今对方话中有话,仿佛知道些什么,一下就将他的心高高悬起,只希望对方说出些有价值的信息。 “唉……也罢,也罢,这么多年来,小友是唯一走出天之岭的人,有资格知道一些事情。”况元祝说完,又看向准备起身回避的秦馥玉,两手向下虚按:“馥玉,你不用回避,你虽不是我族人,但对沐族有大恩,听听也无妨。”听到这,林源的眼睛瞬间亮了,知道况元祝要透露一些不为人知的秘辛了。“我知道小友心中疑惑,为何一经下山就惊动了众人。”果然,就听况元祝道:“事实上,你是出山的第一人。” “啊,难道传说是真的?”林源震惊地看着况元祝。“传说么,自然是假的,但也不是假的。”况元祝高深莫测地道:“你们看。”说话间,况元祝从腰间抽出撒刀,一道刀光瞬间划过仍旧铺在地板上的狼皮。 “嗯?”正当林源有些讶异况元祝的举动时,况元祝则淡淡笑道:“小友、馥玉,你二人可上前查验,这狼皮可有无破损?” 两人随即上前摸索、查验,但很快就变了脸色。“除了原有的伤痕外,其余竟毫发未损。”两人不可置信道。“从刚才这一刀产生的劲风看,况元祝显然是尽了全力的,但狼皮却丝毫未损。”想到这一点,两人心中都是一震。 “这就对了,一个没有秘密的天之岭,是孕育不出这样的异种的。”况元祝叹息了一声,道:“你们随我来。”出了小楼,穿过竹林,七弯八拐地绕过一片片土木结构的沐式小楼聚集地,三人越来越深入,终于路到了尽头,就看见一座占地面积极广的建筑群。这片建筑群却是砖石结构,走到近前,却见外墙巨石垒砌,墙内建筑则是砖木构建,里间楼宇重叠,隐约可见。来到大门处,林源不由倒吸一口凉气,“好家伙。”这大门高达数丈,俨然一座小型城门,大门高处则挂着一块大匾,匾上两个鎏金大字:《沐府》。林源这才知道,原来,这是到了族长府邸。 既然称之为府邸,自然少不了守卫,不过有况元祝这个族长带路,一路自然通行无阻。“好大的派头。”一路穿行,林源所见所闻间不由暗自咂舌。只见府内曲径通幽,回廊处处,亭台楼阁随处可见,更有那假山流水,奇花异草组成的园林。而且整座府邸建造考究,给人的感觉是大气又不失雅致,庄重又不显压抑,一切恰到好处。府中还常有侍者不时穿行,见到三人时,更是止步施礼,可见府中规矩森严。一直以来,林源只将况元祝当成了一座小村小寨的首领,单单眼前这座足以媲美皇家行宫的府邸,就让他知道,自己太过想当然了。沐族,他看到、了解的,都还少的很。 当三人漫步至后庭幽深处,一座古塔式、约莫七层高的楼阁霎时出现在眼前。林源顿时知道,这就是目的地了,因为,这是林源进府后,唯一一处有守卫的地方,而且这里守卫携兵带刄,还不止一人。显然,这是到了府邸的核心、要害处。况元祝示意守卫开锁,随着大门洞开,众人顺着扶梯盘旋而上,直至到达最高层。这时,迎面就是一间墙壁斑驳、处处透着沧桑气息的房间,房间大门上方有匾,上书“史海钩沉”四个古风古朴的大字,庄严肃穆,给人一种沉甸甸的感觉。顾名思义,是沐族历代珍藏历史文献的地方。 一个民族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财富也不是权力,而是精神,是灵魂,是文化、是尊严,而历史就承载着这些。也难怪沐族将之置于高阁,以示尊崇了。 “这里我就不再介绍,相信你们也看出来是什么地方。不错,如果说天之岭有秘密,或许也只有这里才能洞悉一二。”况元祝道:“这里尘封了太久太久,想不到,今天将由我亲自启封。”况元祝神情激动:“天之岭,绝命路,莫入若入叹奈何。尘封尘封,看人间沧桑,只待那天机乍泄时。群狼共舞,只身徘徊,迷途上谁为牵引?天岭之外,如若相逢,敢问命运谁懂?呜呼!世间本苦海,缘来始渡之。” 念叨着林源和秦馥玉都听不懂的词句,况元祝打开上锁的大门:“想不到,千年的秘密,今天由我见证!” 正文 第十一章 神锁传奇 咯吱咯吱。厚重的楠木大门被缓缓推开,沉积了不知多少年的灰尘顿时弥漫开来。三人情不自禁掩住口鼻。少刻,借着门外映射而入的光线,况元祝摸索到窗扇,用力撑开,顺起墙边的叉竿将窗户支了起来。透入阁楼内的光线顿时将屋子溢得满满的。一阵轻风拂过,瞬间,整个房间变得清明起来。 林源和秦馥玉也没有闲着,帮助着将一块块覆盖在屋内物件上的白色幕布掀开。这时,林源就看到,整个房间呈书房样式,但格调大气简约,一张黄花梨木的大案、镂花木椅及两排紫檀木制的书架布成了整个房间的格局。书架上,黄色的绸缎铺陈着,一卷卷竹简整齐地罗列着,荡漾着一股历史的气息。“看来沐族的历史不简单啊。”林源心细如发,发现了丝丝端倪。依照常理,少数民族历史多由族人口授代代相传,这也是多数没有本族文字的民族,保存历史的最常见办法。可问题就在于,即便是那些有文字的大部落,数百年下来,能够遗留下的笔墨也是少之又少。至少绝不会像沐族这样,长篇累牍达整整两个书架。尤其是其中书籍,竹简制式,显然历史悠久。想来,其中必然讲诉了沐族曾经的辉煌。林源很有想去上前翻阅的冲动,但还是克制住了,尽管况族长进来后未曾对他们有所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能够肆无忌惮,尤其在这一族重地之中。 况元祝自然不知道林源心中的千回百转。他径自在地面敲敲打打,不知在做什么。“果然没错,就在这里。”片刻后,“啪嗒”一声,况元祝似乎触动了什么机关,两片地板居然自动弹开,却是出现一个暗格。暗格并不大,其中也只放置着一个金丝楠木制成的长形锦盒,况元祝将之取出,摆放在长案后,三人便聚拢察看,就看见锦盒上锁,镶嵌着一把泛着青光,不知用什么金属制成的黑色双龙古锁。只见那双龙纠缠,互吐龙珠,似在遨游嬉戏。林源定睛一看,就发现,这这两枚龙珠都各自对应着一枚锁芯。“小友,请你搭个手。”况元祝早有准备,拿出两把同样是黑色金属制成的龙头钥匙,并将其中一把递给林源。 “不要小看这把锁,这其实是我们沐族世代相传的‘双龙戏珠’锁,乃是镇族之宝。传说我们沐族第八代族长偶得天外陨铁,便携带前往中土之都,以一半陨铁的代价,才求得当时最负盛名、有‘神锁匠’之称的吴阳子出手炼制。时隔一年,宝锁炼成,你猜如何?”况元祝介绍‘双龙戏珠’锁时来了兴致,居然反问林源和秦馥玉。“如何?难道那吴阳子见锁心动,想出尔反尔?”“也不是没有可能,虽然吴阳子技艺绝伦,但炼成这样的宝锁,也要讲究缘分,可谓是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只怕他穷其一生,能够突破巅峰,炼制出媲美此宝的作品也是少之又少吧。”就在林源和秦馥玉被勾起好奇心,一问一答的思索时,况族长却是捋着长须时而点头,时而摇头,笑而不语地看着他们。“哎,况伯伯,你就直说吧,真的是猜不出来啦。”秦馥玉忍不住了,向况元祝撒起了娇。这倒让林源眼前一亮,他还是第一次看见知性优雅的秦馥玉,露出这种小女儿的姿态,感受到另外一番惊艳。 “非也非也非非也,哈哈。”况元祝卖足了关子终于开了口:“吴阳子何许人也?被世人传颂为‘神锁匠’又岂是偶然。盛名之下无虚士,又怎么会信口雌黄,做那黄口小儿之事?他的胸襟气度,又岂是我们常人所能揣度。”况元祝面露崇敬之色:“宝锁出世,却无宝箱相配,岂不是明珠暗投,令宝珠蒙尘。也罢,我索性就成全了你吧,也不枉我呕心沥血之作见世。”况元祝转述了吴阳子的原话后叹道:“不愧是一代名匠,竟不计个人得失,只求屹立在那艺术最巅峰的完美。他为了炼制出匹配宝锁的宝箱,不仅拿出另一半陨铁,甚至取出诸多珍藏的名贵稀有金属,历时两年,终于打造出绝世宝箱和宝锁融为一体。” “那后来呢?”林源和秦馥玉异口同声道。“宝箱宝锁合一,天降祥瑞,乃神器出世之兆。京畿震动,天子遂令使寻访天下,惜未竟功。”况元祝笑道:“当然,这些都是后世传言,究竟如何就不得而知了。只知道先祖顺利将宝箱宝锁带回,而吴阳子竟分文未取,实乃真名士也。” “那这‘双龙戏珠’宝锁是吴阳子最巅峰的神品吗?”林源意犹未尽地道:“之后吴阳子难道再没有炼制出相媲美甚至超越的神锁吗?” “当然不会,其实,吴阳子共有‘十宝’传世,坊间传称‘十大神锁’,分别是‘一佛出窍’、‘双龙戏珠’、‘三分鼎立’、‘四荒八极’、‘五蕴皆空’、‘六道轮回’、‘七窍玲珑’、‘八仙过海’、‘九日陨天’和‘十全十美’。‘双龙戏珠’宝锁不过是其中之一,是吴阳子的第二件神作。传言,吴阳子炼制的‘十大神锁’一锁超越一锁,最后一锁终于大成,至臻完美。是以有‘十全十美’之称。 “想不到传说中‘十大神锁’之一的‘双龙戏珠’神锁就在我眼前,我却无动于衷。”林源啧啧称赞:“这个世界上最远的距离不是仙与人,而是神锁在我身边,我却无缘相识。” “呵呵,小友说笑了。你休看它白天其貌不扬,但一到夜晚,它就会散发琉璃般的亳光。所以,外裱金丝楠木,看似装饰,实际上也是遮掩它的不凡。”况元祝摆了摆手中钥匙道:“即便是这两把钥匙也不能看轻,少了它们,以宝箱宝锁的材质,谁也不能再让其中的宝贝重见天日了。” “宝箱里究竟会是什么?居然需要用到神锁来封藏。”林源眼神中流露出炽热,心跳都在加速,紧张、好奇、兴奋,百感陈杂。就连秦馥玉都目不转睛地盯着宝箱,深怕遗漏一丝精彩。“小友,插入后,左拧半圈,逆转两圈,再顺时针扭转三圈,最后逆转半圈归位。我会和你同时插入,与之相反的方向进行。现在听我口令。‘三’、‘二’、‘一’开始。”话音未落,两把龙头钥匙就同时插入两颗龙珠位置,瞬间扭动。 钥匙插入的刹那,仿佛有什么被激活了一般,宝箱竟然散发出莹莹亳光,就连金丝楠木都遮掩不住,两条游龙也动了起来,在云雾里穿梭翻腾,双眼激射出深红和幽蓝的深邃光芒,发出或低沉或高吭的龙吟。这一幕,全神贯注扭动钥匙的林源和况元祝无暇思考,但一边观看的秦馥玉,却被这饕餮盛宴般的视觉体验,冲击得瞪大了双眼,情不自禁的想要惊呼,却忽然想起了什么,立即用手遮掩住鼻尖下的两抹绛红。 “咔嚓”,终于,一声仿佛天籁之音的机关音响起。两人默契地拔出钥匙,恢复站姿,就看见宝箱神锁亳光渐隐,游龙云雾凝固,神眼光芒内敛,又恢复了之前貌不惊奇的模样。唯有那声声龙吟若有若无地萦绕耳畔,告知众人刚才的真实。“啪”一声脆响,宝箱应声而开,露出里面的神秘。 “神锁之名,果然名不虚传,当真是鬼斧神工,天人手笔,令人叹为观止。”没有人着急着看箱子里有什么,因为都还沉浸在刚才光怪陆离,如梦似幻的氛围中不能自拔。尤其是林源和况元祝,先前虽因精神高度集中未能看个真切,但落入眼角余光中的片段也足够他们惊艳了,特别是拔锁的瞬间,神锁由动到静的过程,可谓将神锁之‘神’演绎地淋漓尽致,深深地印刻在他们心中,留下这辈子或许都难以抹灭的印迹。 咳咳,静默了一会,林源首先回过神来,看见两人依旧回味不已,便率先出声,打破了平静。“果然是耳闻不如亲见。”况元祝紧跟着回过神来后,感触不已:“宝箱封存至今,已有千年,除了封存它的那一任族长外,后人都是代代口述传承它的典故、来历以及开启方法。至于宝箱里有什么,何时能够启封,却没有任何提示,只道是天机不可泄露。唯独留下一段晦涩难懂的词句让后人揣摩。但根据后世历届族长揣摩、分析、推测,箱中所藏当与天之岭有关。结合‘吾族辈不入天之岭’的祖训,这一推断就更具说服力了。” “何以见得?”听到这,林源越发迷惑,亲眼见证的这一切都说明沐族人从上到下,确实不知道天之岭的秘密,那他们凭什么去臆断它的古怪?“小友,可还记得我说过,你是唯一从天之岭中走出的人吧?实际上,无数年来,但凡进入天之岭的人,无一活着归来。结合祖训的告诫,这一切自然就不言而喻了。”况元祝的嘴中,说出一番石破惊天的话来。林源心中咯噔一下,震荡不已。 正文 十二章 天命之子 有些时候,有些事情,听说、揣测和亲耳从别人嘴中证实,那完全是两个概念。猜中了,兴奋莫名。猜错了,哑然失笑之余,则有些淡淡地小失落。但林源完全不在此列,心情复杂之极,可以说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意料之中的是,他早已从自身的经历推测出天之岭的神秘古怪。意料之外的是,天之岭的传说虽然固然是虚构的,但反映的客观事实却又是真实存在的。 可以预见,沐族祖先传下训示,让后人约束、告诫族人,天之岭不得入内,但无数年下来,面对天之岭中丰富的资源,又怎么可能有族人不动心?只怕后代历任族长,不明所以下也会对天之岭做出过无数试探,而结果肯定是不言而喻。由此可见,在未探索出天之岭的秘密之前,此后沐族的头领们再也不希望增加无谓的牺牲,便有意制造天之岭的传说,既避免引起族人恐慌,也能起到震慑作用,也算是一番良苦用心了。 林源突然有了一种醍醐灌顶的感觉,心中似乎听到什么破碎的声音,瞬间,脑海中许多不明就里的片段,也能丝丝入扣,窜连起来了。“这么说,我居然是千年来从天之岭内出来的第一人,那么,我的出现意味着……”林源试问着,心中一动。隐隐猜出些了什么。 “小友慧根独具,聪敏过人,想必心中已然明了。”况元祝道:“此处乃我沐族重地,如今我却带小友来了,非但如此,我还取出了封存千年的宝盒。没有错,何时启封宝盒的秘密就蕴藏在这段晦涩难懂的诗词中,其实,我们的祖先,早已有所暗示,只是或许出于某种忌讳,才采取这种隐晦的暗示方式。天佑我沐族,后代族长无不重视祖训,历代族人集思广益,终于将其中精义揣摩的七七八八。而那日小友出山,我就福至心灵,词句流淌心间丝丝相印,知道你必然是那天命之人。” “啊?我?天命之人?”况元祝的话让林源惊地张大了嘴巴。但不等林源开口,况元祝又接着道:“呵呵,小友,那三张狼皮的不凡,你刚才已经见识到了,但你可知,我又是如何知道的?其实,这三条巨狼,应该与月前,频频袭击我沐族的狼群同出一源,甚至就是那其中的三条。” “这么说来,你们还在我之前遭遇这些狼,而且还不止三条?”林源从震惊中恢复过来,若有所思地发问。但心中暗自庆幸,要是当初包围他的是一个狼群,就算是暖流爆发,他也要被啃得连渣都不剩。因为暖流爆发的时间只有短短数十秒,过了时间,就会脱力陷入昏迷,也就是说,如果在此之前不能解决危机,那他就会死路一条。这一点,天之岭中,继三条巨狼之后,遭遇的几次危机中被验证无疑。如何能不庆幸? “没有错,你可知,无数年来,不仅仅是天之岭有去无回,就连岭内也从不曾有过一只野兽出来过,不要说狼群,就连一只飞鸟,也未曾有过。”况元祝道:“正是因为如此,我们同时也将天之岭都当天然的屏障,毫不设防,甚至将水田都延伸至天之岭外的山麓及湖泊脚下。只是,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狼群乍然出现,族人悴不及防下,多有死伤。如果不是我沐族也有些底蕴,只怕有灭族之祸。” “咦,那我当初从山里出来时,看见的那条小路是?”林源依旧有着疑惑。 “那是天之岭山麓,虽然与天之岭密不可分,但事实上,却是以此为界,和外界泾渭分明。只有过了这道山麓,才算真正的进入天之岭。”况元祝道:“山麓带溪流汇集、植被繁茂,物种丰富,所以族人经常狩猎、采摘其中,汲取生活所需,哎,毕竟大多数族人的生活还是极为清苦的。只是,有了巨狼袭击的事情,族人才不再入内。” “那后来呢?”林源看着神情复杂的况元祝。 “这些狼皮毛雪白,疑似雪狼,可一个个体型巨大,比起普通的雪狼足足大了数倍不止,简直就如同小马驹一般。行动起来,动作迅猛,一个扑击,利爪撕扯下绝无幸理。这样的异种,想来也只有天之岭能够孕育。异种雪狼初出山岭时,噬人畜而食,毫无忌惮。尤其是白日化整为零,神出鬼没,夜晚成群结队,风卷残云,极为难缠。本来,巨狼数量有限,且我沐族大多人家沿袭豢养猎狗的习惯,有心防备下,倒也并非无计可施,但可怕的是,巨狼寻常刀剑难伤。而我族为了解决这一祸端,最终,足足调集了数千好手,挖坑布陷,这才将巨狼一一诱杀。但付出的代价,却是很多优秀的族人死于非命。不过,巨狼尽灭后,其后倒也风平浪静。想不到还有漏网之鱼折回深山,甚至还与小友遭遇,幸亏小友吉人自有天相,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说到这里,况元祝一时间唏嘘不已。 “巨狼刀枪不入,简直非人力所敌。但沐族却拥有杀死它的能力。这个地方真是越来越让人看不懂了。”况元祝释放的信息让林源深思,他和巨狼交过手,可以肯定的是,当初如果不是借助小剑之锋,就算暖流爆发,他一样要身死,这就可有看出巨狼的强悍,但沐族却几乎将巨狼全部杀死,虽说沐族也因此死了不少人,但这巨狼是普通人可以堆死的? “就是不知道那三条狼,究竟是怎么死的,小友,回忆回忆,当初在山岭内可否还遇到什么人了?”来不及多想,况元祝再次开口,但话题再次回到先前的问题上。 “当时山岭内就我与林修仪二人,再无第三者,但狼显然不是他杀死的,他没有那个能力,否则之前也不用疲于奔命了。”林源摇摇头,愁眉紧锁:“也不知道修仪他怎么样了,天之岭如此诡谲,希望他不要有什么意外才好。”林源脸上显现出浓浓的忧色。 “况族长,狼群和我的出现之间又有什么联系呢?还有天命之人又是指什么?”林源紧跟着话锋一转,他现在是越听越迷惑。 “小友,不用心急,且听我慢慢道来。”况元祝沉吟了一会,似是在组织语言,“这些异种白狼从天之岭内跑出来后,就被我重点关注,并非仅仅是它们所造成的破坏和威胁,更有思考这一反常现状背后所匿藏的含义。先前我有过介绍,吾族祖先曾留下过一段词句,也就是我进入这里时所吟唱的那几句。当我将群狼与词句联系起来时,突然心中升起一丝明悟,有了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似乎我沐族遗留千年的谜底就要被揭开,只是还不太敢确定。但是,当我见到小友和那三张狼皮的那一刻,我突然明白了,揭开我沐族遗留千年之秘的那个人,如果所料不差,就是小友你了。”况元祝再次语不惊人死不休。 “这怎么可能,我一个再稀松平常不过的普通人,哪里能够和这等惊天之秘扯上关系。”林源恰如其分地表现出他的震惊。 “群狼乱舞,只身徘徊,迷途上谁为牵引?天岭之外,今昔相逢,试问命运谁懂?……”况元祝没有解释,只是又开始一遍遍地反复吟唱起那几句晦涩难懂的词句了,不过,经过先前的一番探讨,林源听在耳内,咀嚼在心里,原本晦涩难懂的字句,现在却春风化雨般流淌在心间,慢慢打开心扉,让人生出一种原来如此的味道。林源的脸色顿时变得古怪复杂起来。 看见林源不停变幻的复杂表情,况元祝淡淡一笑,似在意料之中,“小友不用妄自菲薄,词句中含沙射影的那个人,必然是你无疑,否则,千年以来,为何唯独只有小友你能够从天之岭走出来,当初和你一起入山的林修仪,如今又在何处?尤其是词句中早就对群狼的出现进行了预言,那么,只身徘徊的那个人,不是小友,又能是谁呢?如今,我等与小友相逢,只怕也是千年前就安排好的一段缘分,我们将小友从迷途中接引出来,而小友为我沐族解开千年的迷疑和困惑。这不是冥冥之中的安排又是什么?正是因为如此,小友虽是外人,但我还是将你引入我沐族千年来都未曾有人涉足过的族塔最顶层,这已是将你当做沐族最核心的人对待了,否则一般的沐族人,那是连族塔都不能靠近的。” “所以,你们便认定我是那个天命之人?”林源心中有些啼笑皆非的感觉,莫名其妙的出现在天之岭,好不容易走出来后,又莫名其妙成为沐族口中的天命之人。但事实摆在他眼前,倒也由不得他不信,事实上,这个在他看来并不合理的解释反而是目前最合理的。否则根本就没法解释这一系列事件发生的因果关系。林源在心底,到也逐渐接受了这个身份,至少这样一来,和对方的关系就无限拉近了,有了这一层关系,他日后无论是熟悉新环境还是寻觅新线索、甚至规划未来,相信都会提供不少便利,否则不但效率低下,甚至还会四处碰壁,这其中的利害关系,在他心中一闪而逝。 “希望所有的疑惑都能够都在这个宝箱中寻觅到答案吧。”当三人的眼光再次回到宝箱上,眼神不由变得热切起来。 正文 第十三章 两幅卷轴 宝箱自打开后,就一直不显山不显水的静静沉默着,黝黑的外相让它看起来就像用无数边角料杂揉成的混合体,何止平淡无奇,简直是其貌不扬。连外裱的那一层镂花雕繢的金丝楠木都比它惹人眼球。只有亲身感受过宝箱神异之处的林源、况元祝和秦馥玉三人才知道,这平凡背后代表着的是,吴阳子神乎其技地手段,到达了返璞归真的境界。 到了这种层次的宝贝,即便放在普通人眼前,也是无缘得识。所以又有‘宝贝有灵,当有缘者得之’的说法。其实,也唯有达到此等境界的宝物才是当之无愧的至宝,传世之宝。普通人肉眼凡胎就轻易识辨的宝物,那只能算是珍宝、奇宝。普通人持有,要遭到觊觎,甚至会引来杀身之祸。 相传上古时期有至宝和氏璧,石胎中孕育而生,故先有璞玉和先天之玉之称。事实上,那璞玉就是至宝,只是凡人有眼不识金镶玉,唯有和氏有幸有缘识之得之。但天予不取,反受其咎。这就是说,上天给你赐福,赠予你宝物,可是你不要,那么,这就是在亵渎苍天,苍天反而要降罪与你,给予你惩戒。所以,和氏得到宝物后,不思铭谢上苍,反而欲将之献与王换取赏赐,结果王误以为石,和氏因罪犯欺君,断去了双足,可谓凄凄惨戚戚。其后,宝玉虽剖出石胎,得见天日,但却也从先天之玉沦落为后天之玉,由至宝降阶为珍宝。当然,即便是珍宝同样不是凡品,结果遭到无数人觊觎,引发无穷血雨腥风。 同样是宝,相差却何以千里计。这中间的差距并不是指传统意义上金钱、货币所衍生的价值,实际上,有能力追求这等宝物的人,又有谁会缺金少银?两者之间的真正差距在于带给持有者截然不同的命运。至宝不显山不露水,普通人得到,不会沾惹是非因果。供奉家中,甚至可以镇压家族气运,绵延子孙福泽。但珍宝则不然,一旦出世,举世皆知,普通人得到,镇压不住宝物气运,就要被反客为主,成为祸根之源,反而是祸不是福,要遭遇到种种厄难灾祸和劫数,危在旦夕。什么叫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就是这个道理。即便达官显贵、公卿贵胄甚至王侯至尊得到,同样要遭遇‘天妒’。 有诗为证: 斗牛冲天祥瑞生, 宝器谪临人间界。 莫道福缘天注定, 只因贪嗔祸人间。 相比普通人,这类人分享国运,家族气运悠久绵长,但珍宝不是至宝,并不完美,需要汲取气运哺养自身,或许平时看不出任何异状,但没有气运能够永远保持鼎盛的家族和王朝,一旦气运衰竭,种种乱像显现,直至家族、王朝覆灭,宝物再次沦落人间,如此轮回反复。看似人间至宝,其实却是不详之器,九五之尊得到它,非但镇压不了国运,反而遗祸千年,更遑论其它人了。其实,宝物就是宝物,只是普通人也好,王侯将相也罢,就算是至尊九五,这些人依旧没有脱离凡人的范畴,宝物有灵,如果能与其中灵性沟通,做到天人合一,宝物反哺持有者,人宝交融,不但宝物能够臻至完美,晋级至宝,连人也能够获得极大好处。不过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真是难以想象那吴阳子是如何做到这一步的,就算集中现代社会最杰出的大科学家、结合最尖端的科技的手段,都恐怕都无法做到这一点吧。”先前林源和况元祝的交流中,秦馥玉一直都充当着听众的角色,直至两人交流完毕,她才终于忍不住地赞叹起来。 “哎,又说些我听不懂的话。”观察到秦馥玉眼神盯着宝箱、不经意间流露出的目眩神迷,林源心中有些好笑:“恐怕这也是她有生以来失态最多的一天吧。”林源右手轻抚下巴,放弃了现在就找她问个清楚的想法,他明白现在还不是时候,搞清楚宝箱中的秘密才是当务之急。 三人离宝箱很近,张眼就能看到其间盛放的物品。这是两支卷轴样式的书卷,似是白色丝绸质地,色泽光亮如新,如果不是眼前这一切都是自己亲眼见证,林源甚至要误以为是昨日才被放置宝箱。如此奇异,却也不知是宝箱的特殊功效呢,还是卷轴本身质地不凡,或者两者兼有吧。此刻,它们静静地并排躺在宝箱中,一股奇异的清香弥漫着,让人凝神静心。再看卷轴,那沉睡千年的卷轴之灵,或许等待的就是被唤醒的瞬间吧。 凝视着宝箱,况元祝一言不发,满脸肃穆庄重,弯下腰,双手慎重地轻捧卷轴,将之轻置于黄花梨木的大案上。小心翼翼地解开系着的黄色绸带,这一刻,他甚至屛住了呼吸,可见怀着一种怎样的崇敬心情,这是对先祖的尊崇,也是对未知保持的足够敬畏。丝绸色的卷轴被缓缓展开,直铺至尽头,用镇纸压住边末后,整个卷轴顿时毫无保留的展现在三人眼前。 “嗯?这些文字是?我竟然一个不识?”卷轴打开后,况元祝和秦馥玉就完全沉浸在卷轴文字展现的世界之中,再也分不出一丝心神,看着不断变幻眼神和脸部表情的两人,林源可以猜测出他们内心的震惊怕是不亚于火山爆发。想来其中的内容必定是惊世骇俗,为世所罕闻。“这些文字应该是沐族本族所创文字,难怪我观之如看天书。”卷轴上的文字游龙走蛇,笔划盘旋弯曲,似蝌蚪又似乐谱音符,林源看的头如斗大,心急如焚,却又不好去打搅两人,竟站在边上一筹莫展。 “咦,小友,你都看好了吗?”良久,况元祝抬起头,正要就其中要点和林源交换一下意见时,却发现林源正呆立一旁,一副手足无措的样子。“呃,要让族长您见笑了。”林源指了指卷轴,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况伯伯,我们都忽略了,林源他并不懂得沐族文字呀。”这时,秦馥玉也注意到林源的窘态,不由出声提醒。“惭愧,惭愧,倒是我的疏忽了,这该如何是好,卷轴中所载文字精短简洁,其中所含潜义当亲身细心揣摩方能领会一二,如果冒然翻译,只怕画虎不成反类犬,识二五而不知其十啊。”况元祝一句话就切中要点。 其实,况元祝先前也是太过专注卷轴才会忽略这一点,当然,这也是人之常情。毕竟,面对即将掀开的千古之谜,任何人都是很难保持平常心的。实际上,即便是沐族族人,也并非个个精通本族文字,毕竟族语就好比方言,只要在大环境下,耳熏目染的多了,自然而然也就会了,但文字则不然,需要进行系统的学习。可沐族如今还有不少族人连山外的华夏通用语言都不会说,就更遑论本族文字了。 整个沐族,只有少数几个古老的家族,才会将族文作为子孙后代的必做功课。族长的家族自然也在此例。至于秦馥玉,作为支教,精通当地方言和文字倒也不足为奇。三人中唯独林源不会,加上况元祝一疏忽,才有了先前尴尬一幕,不过这倒也无所谓,如何让林源看懂卷轴才是关键,总不能让他从零开始,先学习沐文吧? “况伯伯,不是还有一个卷轴么,我觉得不妨先将它也打开。”况元祝苦恼之际,秦馥玉若有所指地建议让他眼前为之一亮。“嗯,有道理。”况元祝似是联想到了什么,连忙取出第二幅卷轴,同样铺陈在案,这一打开,林源的眼神也亮了起来。 “这是楷书,字体是清一色的楷体。”对于眼前的字体,林源有一种骨子里的亲近和熟稔。他虽然失忆,但语言、知识等这些生活的本能却没有忘记。这也不足为奇,这种失忆在医学上被称之为解离性失忆,患者只是对个人身份的一种失忆,但一般的资讯记忆却是完整的,并不影响正常生活。所以林源一看到这个字体就认了出来,他甚至可以感觉到,这种方正大气、铁画银钩的字体他曾经书写过无数遍。 按捺下思绪,林源就看到: 天乱之年,兵祸横行,天下各部逐鹿,裹挟生灵无数,吾族亦难幸免。吾支一族,生性温和,虽为大部,不喜争斗。然天下皆乱,焉有净土?不择一阵营而入,则乃成共敌。天下虽大,亦无吾等安身立命之所。云川之地,山势险要,上倚绝壁、下临深渊,九曲连环,崖悬壑深,蜿蜒奇峻,险阻天成。择要扼守,万夫不入,则可堪无虞。 当是时,族中元老共议,决议举族迁徙云川。迁徙之路,何其凶险?天灾**,不及天堑万一。吾族之人,十之去七,所遗年轻精壮,数不及万。幸至腹地,平坦肥沃,终得繁衍生息。腹地深处,山岭广袤,重峦叠嶂,飞禽走兽多不胜数,狩猎其中,所得者无数,故曰天之岭。 看到这里,林源心中一震,知道天之岭背后的秘辛就要从这里徐徐展开。 正文 第十四章 千年之秘 看着沉浸其中的林源,况元祝和秦馥玉都是相视一笑,果然不出所料,两幅卷轴中的内容是完全一致,惟有字体不同,想来沐族先祖遗留下来卷轴时,就早已预料到种种可能。 也是,仅仅是那一小段词句,就将千年之后的事情预料个**不离十,又怎么可能在这种小小一个细节上出现纰漏呢。这也是两人先后心领神会,决定先打开第二幅卷轴的原因,结果推断果然不假。 也亏得如此,否则按照逻辑思维,林源未能看懂卷轴之前,剩下的那一幅卷轴,按照况元祝对待祖传之物的那一份慎重来看,或许根本不会打开,届时,将要走什么弯路,都是完全有可能的。只是,那时等他们打开第二幅卷轴,发现之前所做的全部都是多余,那表情将会何等精彩。幸亏秦馥玉心思细腻,这些事情倒是不用担心发生了。 这些心理变化,在况元祝和秦馥玉心中都是一闪而过,紧接着他们也继续研读起卷轴来。林源自然没有关注这些,此刻,他的心神完全都沉浸在卷轴之中,被其中的内容深深地吸引。 就见他接着看下去: 白驹过隙,数十载弹指一挥间。吾族前据天之险,后倚天之岭,腹中之地,俨然世外桃源。休养生息其间,族人安居乐业,一幅祥和太平景象,部族元气亦日渐益丰。然一日,有羽士忽现于寨外,欲见部族宗长,宗长闻之大惊,不知其何所来。遂邀之厅堂,以上宾礼待之。羽士直言曰:天地为心,苍生为念。天之岭今以为界,族人勿复入矣,否则必遭横祸。言毕,飘然而去,不知所踪,宗长遣人寻之,未留行迹。其后,族人多有入山,均不得出,使人寻之,亦不复归。宗长大骇,方信以为真。 羽士曾留信条曰,天之岭,绝命路,莫入若入叹奈何。尘封尘封,看尽人间沧桑,只待那天机乍泄时。时空叠印,前尘往事,如梦初醒非非醒。大衍五十,其用四九,谁主那一线沉浮?群狼共舞,只身徘徊,迷途谁为牵引?天岭之外,尘缘相逢,试问命运谁懂?呜呼!世间本苦海,缘来始渡之。 宗长反复斟酌其意,不得甚解,遂牢记于心。数日后,字迹自行消散,信条亦化灰灰。宗长不敢怠慢,颁令全族,划天之岭为禁地。转瞬三载,一日,天之岭上空异象陡生,五色霞光万丈,瑞彩千轮,仙乐阵阵,香风四起,盘桓半日,异象渐隐。举族皆为震动,宗长追忆三年前所遇羽士,以为天人。遂令族中画师作画,以供工匠塑其神像。此后更设神龛,日日供奉。族人深以为然,竞相效仿,祈福神佑。是日夜,宗长入梦,复见羽士,诫曰,静待有缘人。梦醒,宗长传下组训,并预留此书,封存宝箱,以供有缘人启封。 “原来如此……”林源喃喃自语,内心被卷轴中透露出的信息深深震撼。卷轴虽然到这里就没了下文,但他的思绪却遨游千年,似是经历了轮回,仿佛亲身经历一般。“这样一来,很多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此时此刻,卷轴仿佛拥有拨云见日的神效,让缕缕金芒破霄而出。固然,云层依旧会渐聚渐拢,但林源最起码感受过阳光的温暖,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清散阴霾,将这种温暖的感觉延续下去。 “想不到其中竟有这许多故事。”林源暗忖,一直以来,他都对天之岭心怀敬畏。的确,未知的总是神秘的,神秘的总是令人心生敬畏的。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比他的忽然出现,更使得天之岭凸显神秘的了。因为这本身就是最大的谜。要说其中没点古怪,那他怎么都是不信的。但他之前也没有想到,沐族的认识会比他更深刻,更清醒。有点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味道在其中。现在,林源自然明了,即便沐族先祖出于种种原因,不方便明示后人,但仅凭留下的那只言片语也足以起到警示作用。如今的深刻和清醒,无非是后人心怀侥幸,结果用鲜血和悲痛换来的而已。时至今日,他和况元祝能走到一起,也并非偶然,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就是解开天之岭之谜,这无论是对他还是况元祝,都是同样重要。 林源突然又想起沐族关于天之岭那破绽百出的传说,如今结合真实的历史,再仔细品味,就发现其中并非没有丝丝缕缕的联系。陡然,林源又是身躯一震,想起了那暂居小楼中供奉的神龛,据秦馥玉介绍,这样的神龛家家户户都有。后来他有仔细观察过,其中神灵的竟是一名中年文士形象,双手负背,气质脱尘,身上有一股凌厉,似未出鞘的宝剑,随时在酝酿着一股一往无前的气势,但他的双眼,却柔和如水,散发出一股悲天悯人的气息。两股截然不同的气质出现在同一人身上,当时的林源却没有感受到一丝不适,反而生出一种本就该如此的感觉。这还仅仅只是一塑雕像,但却足以说明中年文士的不凡,难怪被沐族敬若神明。将这些丝丝入扣,林源明白这中年文士必然就是传说中的那个神明,也就是卷轴中描述的羽士,就是不知如今为何转换了形象。 通过卷轴,林源不能说没有收获,他知晓了沐族一个阶段的历史,虽然相对它史诗一般的过去,算不了什么,但对于这个部族至少也不再一无所知,甚至初步有了一个直观的印象。其次,天之岭的出现和沐族的大迁徙有着本质的联系,虽然它一直以来就存在着,但却是沐族最先发现了它。最为关键的是,沐族初来乍到时,天之岭并未显现出种种神秘与古怪,相反,它甚至成为沐族人的宝库和天堂,蕴藏着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资源和宝藏。直到数十年后,羽士的出现,一切才发生了地覆天翻的变化。 “那么,羽士为什么出现?他到底是什么身份?为什么会对当时沐族的宗长说出那么一番话、留下一张谁都读不懂的信条?为什么他所说的话全部都灵验了?还有天之岭显现的霞光、仙乐等异象究竟是怎么回事?难道那羽士真如记载所说,是名仙人?既然如此,天之岭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和那名羽士是否又有联系?出于什么原因,他要前来提醒?尤其是托梦的情节,是真有其事,还是凭空杜撰?若当真,静待有缘人又意指什么?” 林源寻思着,可冒出的一连窜问题却将他绕的晕头转向。他怎么也没有想到,本想趁着这次机会,一举解开自己的身世之谜,结果却连解开天之岭之谜的初衷都没有达到。虽然自己也得到了一些想要的答案,但和冒出的一系列新问题相比,那也就算不得什么了。这些新问题纠缠着自己还待解决的旧问题,就更加纷繁复杂起来,简直犹如一团乱麻,让林源恨不得能够一刀切。 思索了良久,林源终于理出一点头绪,这么多新问题始终都贯穿着一个人物,就是那个神秘的羽士,如果能够找到他,那一切问题都能够迎刃而解。可惜这根本不现实。唯一值得慰藉的是,事情多多少少有了一些进展,按部就班的走下去,或许有意外收获也说不一定。 “唉。”林源长叹了一口气,将卷轴重新收拢,能知道的他都已经知道,不能知道的他依旧不知道,卷轴对他而言已经没有什么作用。 “小友,有什么收获吗?”察觉到林源的动作,况元祝抬起头来发问。“嗯。”闻言,林源点点头,但很快又开始摇头,一连窜的动作让况元祝的心忽上忽下。“收获不大,迷惑到更多了。”林源的话,让况元祝的心彻底沉了下去。在他心里,早已将林源当成了天命之人,这固然是他的推断,但与卷轴所说的有缘人却是不谋而合,可以说,他已经将解开天之岭之谜的希望完全寄托在林源的身上,但林源的回答却让他异常失落。 没有人比他更明白天之岭对沐族的意义,卷轴中之所以将这里描述地宛如世外桃源,完全就是因为腹地深处的天之岭。如果失去了天之岭,这里虽依旧算的上一处宝地,但仅靠方圆目前的地域,其狭小的空间就注定了不适合一个族群的长远发展,尤其这里多山多林多湖泊,留给人的空间也就愈发小了。特别是近千年来,随着人口的不断繁衍,周边山林被不断开发,资源越来越少,这无异于竭泽而渔。为了生存,沐族甚至一再控制人口增长,对于一个人口本就稀少的族群而言,这无异于是一种悲哀。 况元祝几度张口,想要将这些说出来,却欲言又止。既然无法改变现状,那说出来又有什么意义呢。“咱们回去再说吧。”他阻止了想要接着开口的林源,将卷轴重新收拾入宝盒后,领着两人走出大门。相比来时的兴奋,此刻却是怎么也掩饰不住的落寂。 正文 第十五章 巅峰毫厘 正文 第十六章 天人合一 轻轻掩上壶口,况元祝慢条斯理,微微摇晃壶身,却不见丝毫响动,竟给人一种宝珠在握,珠圆玉润的感觉。稍稍沉淀了一会,他为三人满上七分,然后又为自己也斟上一杯。看着杯中玉色,况元祝捻起杯身站起,走近竹窗,望着窗外暮霭沉沉雾雨迷蒙的天际,这位老人忍不住低声轻吟: “玉陇仙草雨含烟,无根无垠微茫天。 阆苑遗种今何觅,化身葭萌润人间。” 林源刚刚拿起茶杯,准备一饮而尽,就听见这首意境飘渺、带着一股润物细无声气息的诗句。他心中一动,下意识的就朝窗外望去,却不料怎么也挪移不开眼睛了。原本屋外的景象,在常人眼中看来也没有什么,包括林源在内,没有过深的体会。但到了况元祝接近古稀之年的这个年纪,他看世界的角度和年轻人就大不一样,外界一草一木的变化都能够让他触景生情。所以,才会有感而发,即兴作诗。但他的诗却在无意中,为林源起到了抛砖引玉的作用。 本来,窗外的景色在林源眼中,就是阴沉、昏暗、朦胧,并无出彩。但此情此景下,却变得有动感,有生命力,刚才还未来得及品味的诗结合眼前的动态美,却自动流淌心间,让林源完全沉浸在深远、出尘、飘渺的意境中,林源甚至感觉到自己的灵魂都飘逸出窗外,飞向天际,感受天地的浩大和宽广,甚至感觉到只有和天地合为一体,思维才能够无限延伸,无边无际,得到那超脱一切的大自在、大清净和大自由。这一刻,林源神与意合,天人合一。 轰隆!原本蛰伏的暖流,忽然爆发了。就仿佛那脱缰了的野马,需要在草原上尽情的奔驰,又像那能量积蓄到达了临界点的火山,喷薄欲出,需要尽情地宣泄。暖流瞬间就冲出丹田气海,沿着一种言不清道不明的轨迹,在全身的经脉四处疯狂游走。体内的变化,瞬间就将林源从那种空明、玄妙、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状态中拉扯回来。林源陡然清醒,游离的双目恢复清明,但他不敢妄动,不知道体内发生了什么状况,类似的情况,上午观察况族长展示茶艺时也曾经发生过一次,但那时暖流不过在体内游走一圈就又重新潜伏,哪里像现在这般在体内疯狂运转。 “嗯?这个感觉是……。”突然,林源福至心灵,终于发现暖流运行的丝丝规律,这自行运转的轨迹和上午极为相似,虽然林源不能够内视,但当时暖流运转速度不快,且运转时触觉极为敏感,给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现在,暖流转速虽然极快,但圈数也多,短短片刻,估计就不下十数圈,这就给了他充分体会的空间。随着次数越来越多,林源最终确定,无论上午还是现在,暖流运行的轨迹是一致的,并非是毫无规律的乱窜,否则他此刻就不会安然无恙地站着了。他甚至敏锐地察觉到,暖流自转后带来的异样,空气中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剥丝抽茧般地分离出来,点点滴滴地渗透进入皮肤之中,然后直至丹田气海深处,最终与暖流汇合,融为一体。 让林源大松一口气的是,这种“异样”并未给他带来任何不适,反而让他产生一种极为舒畅、愉悦的感觉,就仿佛一个被饿了七天七夜的人,突然有人请他吃满汉全席一样,这是何等痛快、欢心和雀跃?这是一种来自灵魂上得满足,心灵深处油然而生地一种喜悦。这都是暖流自转后带来的。林源立刻就意识到,暖流地运转及其运转轨迹是多么的重要。虽然他依旧无法控制暖流,但记下暖流运转的轨迹却未必不可能。 要知道,人的触觉是何其敏感,仅仅皮肤上的神经末梢感受器就数以百万计,平均下来,每平方厘米的各类感受器多达数百个,这是什么概念?这还仅仅是体表外,到了体内,这个数字更是要被无限放大,有道是,十指连心,由此就可管中窥豹,略见一二。所以,即便林源看不见体内的情况,但暖流游动时,那最直观、最深入的触觉,可谓是纤毫毕现地将路线图反射给大脑神经。或许,一遍两遍还有可能记不住,但如此频繁地转动下,即便是潜意识、人体本能都能够记个**不离十。这就好比一个盲人学习盲文,靠的就是触觉来感知文字。触摸地多了,自然而然就学会了。 更何况,林源已经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凭借他本就不弱的天资,要是还记不得,那他干脆一头碰死算了。当林源全神贯注,仅仅五六遍就已经烂熟于心了,这还是因为运行轨迹极为复杂的缘故。否则,过目不忘绝对不是神话。 在这过程中,林源还贪婪地汲取着空气中的“营养”。他发现,随着暖流不断和它融会贯通,竟然开始有了一丝壮大,虽然这一丝微不足道,但林源却真真切切感受到了。当然,实际上的功臣还是暖流本身,这是它在汲取,林源根本无法控制。所以,作为受益者,不如说他迷醉在这种精神上的快感当中更为恰当。 可惜的是,这种快感来也匆匆,却也匆匆,并未能过多的停留,林源很快就感受到,随着暖流一圈圈运转的速度加快,消耗地能量也曾几何倍数激增,汲取的那点“营养”恨快入不敷出,甚至暖流本源都在点点滴滴损耗,这时他又感受到一股饥饿感,不是**上的饿,而是灵魂的虚弱、生命本质的饥渴,以及细胞深处最原始的呼唤。但是林源不知就里,束手无策,这让他极为恐慌,不知道这样下去会发生什么严重的后果。这种有心无力的感觉,让他难受得想要吐血。 幸运的是,暖流前前后后转了数十圈后,速度已经逐步放缓。这才让他心情稍安。随着暖流越转越慢,当最后一圈转至丹田后,似乎用尽了气力,终于不再动弹。林源此刻若是能够内视,就会发现,暖流比起自形运转前,几乎缩小了接近二分之一,要是让他看见这一幕,不知是否会惊骇欲死。 当然,这些他是看不到的,目前他还不具备这种能力。但是他敏锐的知觉还在。这时,他就感觉自己更“饿”了,本能地就想要吃,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吃,吃什么。等于一个人刚刚吃过一顿大餐,肚子被撑的很胀,明明没有食欲却感到越来越饿,而普通的食物除增加腹胀外却不能缓解他的饥饿感,你说他该怎么吃,又吃什么?这就是林源此刻心中最直白的感受,他甚至产生一种错觉,似乎浑身每一粒细胞都化为了一张大嘴,张的很大,想要狠狠吞噬。又似乎化为了千万蚂蚁,在疯狂吞噬他的血肉,仿佛万蚁噬身。这是何等的恐怖和变态,简直令人不寒而栗。不一会儿,他就汗如斗出,大汗淋漓。 他在狠狠地压制这种诡异、痛苦而又令人崩溃地感觉,不想被人发现此刻的异状,但心中的无力感却在蔓延,一点一滴、一寸一丈地腐蚀他坚守的阵地。不知道时间过了多久,似乎是一个轮回,又似乎是一瞬之间,就在他感觉自己将被困在一个暗黑的域境,永远沉沦时,指尖传来的温润猛地将他拉回现实。手中的那一杯仙之茗竟然余温犹存,仿佛刚才的时间似被人定格一般,又似乎刚才不过是大梦一场。一切显得那么的不真实,那么地令人难以捉摸,惟有那一**未退却的饥饿感在提醒着刚才的真实。“咕噜咕噜。”林源想都没有想,就将那一杯仙之茗牛饮而尽。 呼,林源终于松了一口气,茶水入腹后,他立刻就感受到胃部一阵收缩,似是在分解着什么,片刻,就有丝丝微不可察、似针尖又似麦芒,细到一种极致的丝状物体,被沉寂在小腹深处的暖流吸引、吸收,貌似增添了力量,暖流再次动起来,速度不缓不慢,但游走遍周身上下每一寸地方,这才驱散了方才如波如潮的饥饿、空洞感,让身体恢复了常态。 “果然不出我所料,仙之茗和暖流之间有一种莫名的联系。”这一刻,林源终于能够确定,仙之茗对于暖流有非凡的功效,尽管他不懂其中原理,但不要紧,只要能够藉此探查出暖流的秘密,就可以连带破悉仙之茗的奥妙。 “想不到,况伯伯的汉学造诣愈发深厚了。”林源刚刚从天堂地狱般地状态中抽身出来,发现没有人注意到他后微微松了口气,然后就见秦馥玉抚掌赞道:“常言道,为诗题名犹如画龙点睛,就不知道与该诗匹配的诗名又意蕴着怎么样一番境界,真是有些迫不及待了呢,想来况伯伯早有腹稿吧。” “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还未曾有。”况元祝捋须沉吟。 “《微茫天阆苑仙葩渡尘缘》如何?”见状,林源突然心中一动,脱口而出。 “妙,妙。”况元祝、秦馥玉闻言,眼眸为之一亮,双双击节交赞。 正文 第十七章 祸福相依 要说对这首诗的理解,进入过那玄妙之境的林源,怕是要远远超过况元祝本人。当后者还停留在触景生情,融情于景地境界中时,前者却以此为基,进一步延伸,一跃至否极泰来、神与意合、天人合一的更深层次境界中去了。虽然仅仅只是一瞬,却也不是况元祝及于表层的理解所能比拟的了。 或许,真是应了“佳句本天成,妙手偶得之”这句古老的名言,况元祝偶然撷取之,却在无意之中触及一些冥冥之中无法言传的东西,反倒意外成全了林源,这是他想不到的,也是林源也想不到的。林源更想不到的是,正是今天的这个偶然,让他走上了一条谁都没有走过的道路。一切有为法,皆为因果。 所以,林源结合自己理解,融合自己感悟自然衍生出来的诗名,才是这首诗本然的真实之意,还原了它的本来面目。也难怪让况元祝和秦馥玉赞不绝口,涌起一种本就该如此的感觉。 端着空杯,林源重新回到座位。况珈蓝优雅地来到他的身边,带起一阵香风,重新为他斟满。“谢谢。”林源微笑道谢,心里直夸珈蓝善解人意。他现在巴不得多喝几杯,甚至都有抓起茶壶灌个底朝天的冲动。当然,这也只是心里想想,不过聊以慰藉罢了。他无论如何也不会做出这等失礼之事,但却也足以说明他对仙之茗的迫切心理。 果然,随着第二杯茶下肚,他可以感受到,茶水在体内迅速被分解后,再次化为几道肉眼看不见的细丝,暂且将之视为一种能量吧,就见这丝丝能量在林源体内四处游动,给他全身带来一阵清凉、舒爽的同时,似是在寻找什么。不同于第一次品茶,当时林源只能浅层次、粗略地从触觉感受体内的变化,但随着第二次的两杯茶下肚,尽管同样看不见,但每一杯带给他的感官体验都是截然不同。林源忽然发现,对身体内部有了一种细致入微的感觉,茶水自入腹后的每一丝动向、甚至每一丝变化,都能够真实地反映在他脑海中。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林源开启了心之眼。何谓心眼?古老的佛经有记载:“心眼无障,遥见世尊。”这心眼就是指心所察之如眼之所见。说的通俗易懂一点就是,体内有了一只眼睛,所以体内的景象就如肉眼亲见一般。当然,既然说是心眼,就不同于肉眼,并不是指真正意义上的眼睛,而是指一种感觉,如果硬要用一个词语来描述的话,只有传说中的“第六感”能够阐述其中玄之又玄的意境。 这一切,都是林源进入那种天与人合的玄妙状态后,才显现出来的神异,他也是第二杯茶入肚,才反应过来。之前,他的全部精神都汇聚在暖流之上了。原本,在他看来,能够轻松记忆暖流行进图,完全是托了自身天资及第五感触觉之福,现在想来,却是破绽百出。毕竟再敏感的触觉,在肉眼看不见的情况下,想做到纤毫毕现是根本不可能。就算天分再高,在那模糊地感应之下,想要熟记,数十遍是怎么也少不了的。而以林源只能算是不弱的天资,感受了五六遍就烂熟于心,就值得令人推敲了。不管如何,这一切对林源而言都是好事,有助于他进一步挖掘暖流的奥秘。 能量继续在体内游走着,每到一处,林源就有一种久旱逢甘露的感觉,可惜,它并不多做停留,当游走至丹田气海处时,这丝丝能量仿佛闻到了母体的味道,瞬间加速冲刺,没入气海最深处,与暖流合二为一。也不知道暖流是究竟什么东西,但林源可以感受到它本质非常强大,乃至于能量融入其中,竟然很难感受到丝毫变化,也亏得林源开启了心眼,这才发现暖流的本源增加了一丝丝,虽然微不足道,但毕竟有了起色。 说到底,林源的心眼还处于初级阶段,只是数倍强化了第五感罢了,离领悟第六感有千里之遥,就更不用提入微了。否则脉络也好筋骨也罢,哪怕是体内一粒分子乃至原子的一丝细微变化,都难逃他的法眼。什么叫做入微?这就好比,林源的肉眼原本只能看到0。1毫米以上的物体,但现在却可以观看小于0。1毫米的物体或者现象。心眼也是同理。而真正的入微已经不局限于“眼”了。甚至延伸至其它四感,甚至超越五识,达至第七识甚至第八识的地步。传说真正修至入微境界,就会衍生出种种不可思议之神通。当然,这些都是后话。 果然不出所料,两杯仙之茗下肚,其能够增加暖流本源的事实已经毋庸置疑。林源甚至猜测,先前那股恐怖、怪异的饥饿感也是暖流本源消耗过剧所致。回想过去数次暖流爆发,他最后都会力竭昏迷,就越发肯定这个判断。如此,就可以理解,为什么一杯茶入腹,立即就能缓解那种源自灵魂深处的饥饿感。这是本源得到了补充。就好比一个快饿死的人突然得到一块饼干,吃下去虽然不会饱,但至少吊住了性命,缓解饥饿带来的痛苦了。 想到这里,林源心中也是一阵后怕,如果暖流今日在自转中消耗一空,那他今后将再无依仗的资本。连带破解身世之谜、找到至亲,也成为天方夜谭、痴人说梦。他有一种直觉,或者说是一种冥冥间的感应,梦中的华舞霓、白袍怪人等人日后还会有再见的时候,届时,不会再是梦中,而是在无比真实的现实世界。等待他们的还有一场尚未了结的较量,直至有一方分出生死。这就是宿命,不可避免、也无法逃避。 “仙之茗一定要得到,不惜一切代价!”林源暗暗握拳:“古人诚不我欺也,的确是祸福相依,假如暖流没有突然间发生自转,就绝对不会消耗过剧,更不会因此引发种种不可预测之后果,但要是没有这一次自转,我也不会因祸得福,获得暖流的一丝奥秘。”林源庆幸,幸亏暖流这次恰到好处地停止运转,否则,从它消耗引发的后遗症来看,等待他的怕是不会有什么好结果。但话说回来,正是因为这次自转,他收获了暖流运行图和超出常人的第五感。这两者带来的好处完全能够预见。 暖流运行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仅仅超速运转了数十圈,就让林源获得了远超常人的第五感。这是什么概念?打个不恰当地比喻,等于是人去豪赌,结果押对了宝,一夜暴富。这两者间性质不同,但结果相似。只是其中的凶险均不为外人道。“如果能够控制暖流,按照这条轨迹运行,我是不是能够获得更多的能力?”人心总是得不到满足,一山更看一山高,但这又未尝不是人类进步的源泉呢?林源本能地就想拥有更多的能力,这也难怪,像他这个年龄的少年,大多数都还生活在父母的羽翼之下,但他却要肩负起自己的命运,和那看不见的未来掰一掰手腕,没有点底牌怎么行? 然而,一想到暖流自转的消耗,林源心中就是一寒,知道此事不宜操之过急,还需从长计议。如此一来,超越常人的第五感就越发显得重要了。依仗这个特殊的能力,他就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主动,密切关注暖流的一举一动,相比过去的被动,这简直就是一个大转折,两者何止云泥之别。长此以往,破解暖流运转之秘指日可待。 “当务之急,还是解决增加暖流本源的问题。”林源心思一转,也就明白当前一切问题都是以暖流为中心,这是他的立世之本,这一处通,也就处处通。 细细品味着珈蓝斟满的第三杯仙之茗,林源心中很快有了定计。 “贤侄,你很不错,像你这样才华横溢的年轻人,如今可是不多了。”这个时候,况元祝面容饱含着笑意,显得十分亲切。 “况伯伯,您见笑了,托养父的福,在村里读过几天书,一时间有感而发,倒是献丑了。”况元祝变换了称呼以示亲近,林源哪里不懂打蛇随棍上的道理,立刻有样学样。果然,况元祝听到,脸上笑意更浓,显然双方的距离再次被拉近。 “哎,贤侄,今后你准备何去何从啊。”紧接着,况元祝又道。听到这里,林源心中一松,知道先前的话题,并不是况元祝怀疑什么,恐怕是想活跃下氛围,预热下一个话题罢了。但还真别说,这个问题无论对他还是对林源,都问到了点子上。 “说实话,我还真是不知道下一步的打算。”林源道:“修仪不知所踪,没找到他之前,我是无颜回去面对养父的。何况,我一辈子没出过深山,能不能找到回去的路还是未知数。不过这次既然出来了,我无论无何都要寻找一下生父生母的下落,他们不仁,我却不能不义。”林源半真半假地回道,心却一下子吊了起来。 正文 第十八章 玄牝之力 林源还是没有选择全盘托出。有时候,善意的谎言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毕竟,就算是讲真话,也得考虑别人的承受能力不是?想了想了,林源最终还是决定不要节外生枝,免得无端生出是非。所以,他很是斟酌了一番言辞。 “哎,贤侄,你果然是至情至性之人。”况元祝感叹了一声,随后道:“不过,这些事情并非一日之功,如果不嫌弃我沐族招待不周,就先安顿下来在再作打算罢。” “这……,不好吧,怎么能总给你们添麻烦。”林源一副为难的样子。 “怎么如此见外,既然你和馥玉一样叫我伯伯,那自然就是一家人。”况元祝显得有些不高兴了。 “厄……”环视四周,看着况元祝父女和秦馥玉或期待,或真诚的眼神,林源这才点头:“那我就再多叨扰几日罢。” “哈哈,这就对了。”况元祝的脸上顿时又溢满了笑意。开玩笑,他怎么可能,又怎么能够轻易让林源离开,这是上天赐给沐族的礼物,解开天之岭谜底的关键人物,如果不笼络住,放任离开,那他就要愧对沐族先祖,还要成为沐族千年的罪人。 看到况元祝发自内心,不似作假的热情。林源终于放下了心。之前的一番言辞,他也是以退为进罢了。仙之茗未弄到手之前,他是无论无何都不会离开的,这牵扯到暖流的秘密,以及今后立世的根本问题。 回想天之岭内接二连三遭遇的险境,林源就是不寒而栗,如果不是因为暖流,那他现在只怕就是一具尸体了吧,不,应该是尸骨,想到那些野兽的噬血,他的后背就凉飕飕的。试想,仅仅一些野兽就能够让他如此狼狈,那么,一旦遇到了那些梦中人呢,恐怕就算是暖流护体,也抵挡不了那些人断金裂石的一击吧。这并非是把他们当作假想敌,而是林源只要想解开身世之谜,双方就会不可避免的发生碰撞,不用质疑“梦”境的真实,所谓的梦,在林源看来,应该是失忆后残存的精神碎片,否则不会这么真实,这么刻骨铭心。再联系发生在自己身上的种种之不可思议,也就不足为奇了。 林源无法猜测自己和玄衣公子以及黎叔之间的关系,但是友非敌是必然,否则不会本能的衍生出亲近、犹如亲朋般地熟悉之感。这就像一个人失忆,就算他认不出父母,但萦绕心头的亲近感也能让自己知道双方关系匪浅,绝不会发生将对方当成敌人这样的乌龙事件。但白衣怪袍人就另当别论了,这是一种杀之而后快的恨意,不死不休。 这就愈发让林源渴望力量了,现在希望就在眼前,岂能放弃?退一万步讲,即便是普通人,哪怕再无欲无求,面对这样的机遇,怕是都无法放弃吧?自古有言,财帛动人心。但如果财帛换成了超自然的力量会怎么样?怕是立刻变成挡我者死了吧。小说中,经常可以看到,一本神功秘籍出世,就会带来一场血雨腥风,几乎成为铁律,为何?因为,力量就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的确,财帛再好,终究是身外之物,但力量却实打实是自己的,两者之间没有任何可比性。而人,对力量都有着一种最本能也最原始的追求,谁不希望自己能够与众不同?谁又希望自己泯然于众,蝇营狗苟地窝囊一生?力量的诱惑,谁能够拒绝? 林源虽然不是力量至上的人,但力量在周身涌动时,带来的那种绝对冷静,绝对掌控和绝对自信,却同样让他心驰神往。没有错,这其中就有冷静。迥异于别人对力量的如疯如狂,仿若吸毒般地的贪、嗔、痴、迷、癫。林源对力量却有着自己独有的理解和直入本质的视角。他真正在意的是那种不断挑战自我,勇攀高峰、激流勇进般地畅意风流,追求的是那打破极限,突破自我,行人所不能行后,无极限、无止境提升带来的无可比拟的自我满足和成就感。什么是追求,这就是追求,有诗为证: 乘风踏浪不知还,剑破苍穹遨太虚。 物转星移御沧海,千古豪情放自流。 只是,如今纵有那千种豪情,也要待那尘缘事了。所以,无论是了断自己的因果,还是以后仗剑天涯,快意恩仇地追求自己的道,都需要力量。而眼前就是一个最好的契机,抓之则有,错之则悔。所以,林源是无论是退还是进,都不能放弃。 这一刻,他才是真正的放下心神,虽然他之前也推测,天之岭之谜未解,况元祝无论如何都不会就这么让他离开,但推测又怎么比得上从他口中亲耳证实呢。他也一直忧心,要是况元祝当真顺水推舟让他离开,届时,他反而不知道找什么借口留下了。 “今天晚上就不用回去了,用过晚饭后,就留下休息吧,我这边空旷的很。”品了一会茶后,看了看窗外依旧淅哗啦下着的大雨,况元祝干脆挽留二人。“也好。”看着窗外漆黑一片的夜色,林源和秦馥玉无奈一笑,也就不再推辞。 晚饭是六菜一汤,三荤三素,以目前沐族的规格,这绝对是筵席级别的接待了。如果不是为了招待极为尊贵的客人,对况元祝父女而言,两菜一汤,就是极为丰盛的晚饭。林源自然不知道这些,他的心神现在都放在如何合理的取得仙之茗上了。至于偷抢,他连想都没想过,不管怎么样,沐族都对他有恩在先,这种恩将仇报的事情,他做不来,也不屑于做。 用过晚饭,在况珈蓝的带领下,林源和秦馥玉被带至东楼西侧的两厢房分别入住。房间分内外套间,清新雅致,生活起居用具齐全,淡淡的麝香弥漫在空气中,香气宜人。看的出来,这样的房间,在整个府邸怕是都是上房,定是招待贵宾无疑了。“随便找一房间住下就行了,不用这么麻烦的。”况族长无微不至的安排让林源真的感动了,虽然说对方有求于他,但事实上,他到目前为止并未能帮上对方一丝一毫,至于以后,能不能帮上,也还都是未知数。但在这种情况下,对方依旧以上宾礼待之,这就足以令他动容了。 “阿林哥,你是我们尊贵的客人,这些安排都是理所应当的,真的无须介怀啦。”况珈蓝看出来林源的拘束,笑着将他推至中屋后,索性也不再停留。“做个好梦哦,明日我会准时叫你起床。”乌木质地的房门被轻轻掩上,佳人已然离去,只留下那幽幽的女儿香和麝香混合为一的特殊香味。林源不由自主深吸一口气,细细品味之中突然有了一丝心猿意马的味道。 按捺下一些不着边际的念头,林源强打起精神,盘膝坐在床上,暖流在一天之内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现在左右无人,正适合他仔细揣摩其中变化。他闭上眼睛,开始平缓呼吸,静心凝神,摒除杂念。这个时候,经过强化的第五识就发挥作用了,随着心神不断下沉,深入,他可以“看”到小腹深处,有一物在蛰居,似龙蟠又似虎踞,有一种不出世则以,一出世则是龙腾虎跃,翻江倒海、搅乱天机,风云激荡,有鬼神莫测之威。他想形容暖流的外形,却发现难以言述,暖流看似有形,实则无形,处于一种亦真亦幻,目视则有,触之则无的难言境界。就仿佛和林源并不处于同一平行空间,只是莫名之间,偶然延伸的触角,碰撞出奇迹,这才阴阳交汇,诞生出一个“奇点”,而这个奇点跨越空间,无视次元,能量倒悬,隔空灌注,就造化出如今的暖流。 “总是暖流暖流地这么叫着,却是极为不妥。”林源心中暗暗思忖,想为暖流“正名”。心头偶有灵光闪过,却又怎么也不能捉摸到其痕迹。“我观暖流玄妙幽远,不知其何所来,亦不知其何所去,有道是道化生万物而不见其所以生,其中微妙化生之意,与暖流有异曲同工之妙,不如谓之玄牝。”林源思维灵光乍盛,“如此一来,道意交融,沟通玄奇,到也名副其实了。” 就这样,暖流算是正式有了“名分”,也不枉其数度挽狂澜于覆倾,救林源于危难之际了。尝试着推动玄牝之力,林源立即喜上眉梢:“果然有变化。”林源曾经无数次尝试催动暖流,但不要说有反应,就连感应都是不可能。但自从进入那种难以言传的玄妙之境后,睁眼再看世界,似乎整个天地都有所不同。今天再次催动,通过第五识他不但能够感应,甚至还发现玄牝之力的一些微妙变化,他心中了然,这是玄牝之力超速度、高频率运转消耗所造成,但令他欣喜的是,这一次心念催动,玄牝之力终于不在沉寂,而是开始蠢蠢欲动,似乎植物病人就要睁开眼皮一般,这就是好现象,也是复苏的迹象,更是玄牝之力初露锋芒,峥嵘显露的征兆。 正文 第十九章 暖意融融 运用心神,或者说是意念,林源小心谨慎地驭使着一丝玄牝之力,连大气都不敢出。也许,相比全部的玄牝之力而言,这一丝力量或许微不足道,但也足够让林源欣喜若狂了。这就是他的进步,和过去相比,有着天壤、云泥般地本质差别。 现在,他正驱使玄牝之力按照暖流运行图,也就是玄牝图的运行轨迹进行运转,想要一探其中的奥妙。可是,玄牝之力在他的控制下犹如水银,流动时虽厚重沉稳,却也总是迟滞不前,这可急坏了林源,催动了半晌,成效甚微,堪堪将玄牝之力导出小腹位置,想要直入中枢时,玄牝之力却似断了线的风筝,开始不听使唤,最后一泻千里,再次折返回去。 林源想要继续尝试,但每次都是无功而返,数次之后,连玄牝之力都似乎力竭,难以催动。林源这才不甘心地放弃。“也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可惜自己对体脉经络一窍不通,要不然结合分析,倒也未必不能发现个子丑寅卯来。”什么都不懂,什么都需要自己的点点滴滴地摸索,林源心中不禁生起一种‘路漫漫其修远兮’的感觉,这里面有无奈、有无力,虽然不会动摇他将上下而求索的决心,却也让他心灵有了一丝疲惫。 “累了,就睡吧,欲速则不达。”林源猛然惊醒,今天自己的举动实际上是有些莽撞了,参悟玄牝图,其实机遇和风险并存,吉凶参半。想到这里,林源的表情忽然变得似苦似悲。如果顺利运转玄牝图,他是否能够保证不出现意外?类似于上一次的好运是否又能够持续?当然,如果自己再度成功,获得了新的能力,那现在的局面肯定有所不同。可如果不能,他立刻就要深陷险境,谁都拯救他不得。这是在搏命,以生命为赌注,获取那一线生机,可现在自己真的山穷水尽了吗? 也许,不运转玄牝图,他今后可能将再无寸进,但即便要运转,也得做好充分准备,否则胡乱冲击下枉自断送了性命,那岂不是一切都将作梦幻泡影?“看来今天真是兴奋过头,以至于失去了平时的冷静。”林源暗自警醒:“今天的失败看来也未必就是坏事。”他深深地懂得,人生要面临很多突如其来的变化,这些变化有喜事,也有坏事,但一旦人把持不住自己,那即便是件天大的喜事,说不定就要转眼化为祸事,这就是乐极生悲了。反之,时时刻刻保持沉着冷静、沉着,那即便天大的祸事也未必不能转危为安,这就是否极泰来。历史上,这样的典故不胜枚举。林源是深以为忤。今天他不就为了追求力量而险些迷乱了本心吗? “嗯,参悟玄牝图的事情,看来还是等明晰了体脉经络,恢复了玄牝之力的本源后,再做计较吧。”这一番自省自悟,对林源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人最困难的不是干出一番惊天动地的事业,也不是做那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圣人,而是以自己为敌,打败自己,认清自己。试想,做到了这一点,能够对林源的心境提升有多大?当然,林源这一悟,远远比不上佛祖菩提树下功参造化的顿悟,但却也有如一盏明灯,为他照亮了今后行进的方向,有了一条正确的道路,何愁日后行之不远? 多少众生颠倒迷离,以假为真,执着虚幻中蹉跎岁月,但林源这一悟,就有了些明心见性的味道。林源顿觉自己念头澄净了很多,心内的许多纷纷扰扰也平静下来。在这种心灵无比清净、自在的祥和氛围中,林源有一种说不出的来的轻松,仿佛负重数百斤的人陡然去掉了束缚,这是一种何等的轻松和写意?面露微笑,林源不再克制睡意,进入了深度睡眠。 东方慕白,晨鸡报晓。咚咚咚,是一阵敲门声。“阿林哥,醒来了吗?该起身用早饭了。”紧接着,就传来空灵的犹如空谷清泉般地好听声音。“嗯?哎!稍等!马上就好。”睁开惺忪的睡眼,林源听到声音后一时半会还未回过神来,但很快就醒过神来,向着屋外回应。匆忙开始穿戴,林源暗道:“一觉睡的可真沉,完全忽略了时间。”不过感觉了一下身体状态,林源却是感到前所未有的舒畅,整个人神采奕奕。 “让你久等啦。”打开门,林源不好意思道。 “哎呀,阿林哥,你可真生分。还拿我们当外人看嘛?”况珈蓝螓首微抬,看着林源,眼神里却满是笑意:“怎么,就让我这么站着门外?” “啊,快快请进。”看着况珈蓝手中端着尚在冒着热气的铜盆,林源连忙挪移开身子。见状,珈蓝眼中的笑意更浓了:“抓紧时间哦,父亲还等着我们用饭呢。”说话间,珈蓝将盆放在木架上,然后就开始收拾床铺,细心地就像一个小妻子。 “这些事情怎么好总是麻烦你。”林源看着眼里,心里越发不安了,这两天,沐族将他何止奉为上宾,简直都快成为沐族的大少爷了。生活上的事情,事无巨细,都是由况珈蓝一手操办,要知道,这可是族长的千金,并不是什么女仆,沐族礼遇之重由此可见一般。而他自觉帮不上对方什么忙,又如何能心安理得呢。 “呵呵,你在这么客套下去,父亲可是要等急了哦。”况珈蓝将欲上前帮忙的林源又推了回去。听她如此一说,林源也就不好再推辞,心里却下定决心,今后万万不能如此了。自己一个大男人,又怎么能让一个娇滴滴的小姑娘如此照顾。 收拾打理完毕,跟随着况珈蓝,不过几分钟,两人就来到一楼客厅西侧的膳房。刚一进屋,就看见况元祝抽着旱烟在桌旁安静地等待,显然已经有了一会。“惭愧,惭愧,竟然让伯伯久等。”林源不是不知好歹的人,一进屋,就躬身作揖,向老人行礼。低头时,他顺便瞄了一眼屋内,却没发现秦馥玉的身影,有些奇怪,不知道她是没起呢,还是做什么去了,对于这一点,林源更倾向后者。 “呵呵,贤侄啊,在我眼里,你就如我的嫡亲子侄一般,哪里需要如此客气,这里啊,就是你的家,随意就好。”况元祝道:“你刚刚从天之岭脱身,又哪里是两三天就能恢复过来的,这些天,尽管休息,不妨事,不妨事的。”况元祝站起身来,脸上满是温和的笑意,林源的有礼有节,他自然看在眼里,心中更是连连点头:“这就对了,羽士暗喻的有缘人就是应该如此品性,否则倒真要考量考量了。嗯,不枉我沐族等待千年啊。将沐族的未来寄托在这样的一个年轻人身上,未必没有希望。”想到这里,他的笑意如沐春风,更胜刚才。这笑意,并不是彰显一族之长的平易近人,而是家中长辈对晚辈地那体贴、关怀地谆谆爱护之意。这显然是心口如一,言行相顾,是从心理上将林源当成了自家人。 看着况元祝的真情流露,林源又哪里感受不出对方的真诚?动容之余,是既感激又感动。天之岭中,他孤身一人,不但要饱受孤独煎熬,更要时时刻刻面临突然其来的危险,这是对人性怎样的一种压抑和折磨?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熬过来的,这也就可以理解,初到沐族之时,他的处处提防和小心谨慎了。但是如今,他心灵外壳包裹的一层坚冰,已经逐渐有了要融化的迹象。 想想看,他乍一到来,况元祝就将他带至本族重地,这是给予了他多大的信任,虽然这与他牵扯到沐族的千年秘辛,以及况元祝作为一族之长的果决、魄力和有识人之智有关,但对方毫无保留地坦之以诚,这就显示出来了足够的诚意。试问,一般人有几人能够做到这一步?虽然对方看似有求于林源,实际上,林源作为局中人,本身就沾染了千丝万缕的因果,同样需要调和、化解,说到底双方只能算是各取所需,变相的合作罢了。某种程度上而言,林源收获地,甚至远远大过于他对沐族的付出。 至少以目前情况来看,他能不能帮得到对方还尚未可知。可即便如此,沐族依旧投之以诚,待之以礼,这是何等淳朴善良?难能可贵的是,况元祝忧他起居不便,甚至让自己的女儿无微不至地关照他,这些是对方完全不必要做的,可依旧全部都做到了。这就由不得林源不感动了。在他最孤独、最需要感受人性温暖的时候,是沐族接纳了他,给予了他尊重、关爱和温暖,这无异于雪中送炭,春风送暖,怎能不令人动容呢?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何况他本就是重情重义之人,回忆这几日的点点滴滴,一种久违的暖意萦绕心头,第一次,林源对这里生出一种被称之为家的感觉。 正文 第二十章 金丝良缘 “承蒙伯伯关照,这两****休息地很好。”和况珈蓝餐桌坐定后,林源不无感激地道。 “区区小事,何足挂齿,我沐族,他日少不得需要你来照拂。”况元祝意味深长地道:“帮助你,也就是帮助我们自己,你我之间就无须再客套了。” “况伯伯,您言重了。”林源闻言摇头苦笑,自己几斤几两,自己还能没点数么? “对了,今儿一早怎么没有看到秦姑娘?”没有继续纠缠刚才的问题,林源将话题转移到了秦馥玉身上。 “她呀,一大清早就起来了呢,本来我们准备一道叫醒你,不过当时听到你房内还没有动静,也就不便再打搅你了。”况珈蓝接过了话题道:“秦姐姐和我们不一样啦,所以她先一步用过早餐离开了,临走前还特意给我批了假,要让我尽好地主之谊呢。我刚准备告诉你,没想到你就先一步发问了。”说着,况珈蓝就掩嘴轻笑了起来。 “啊。”想到自己竟然睡了懒觉,林源难得老脸一红:“看来出了天之岭,没有了压迫,自己是越来越放松自我要求了。”林源心中感叹。 “批假是?”顾不得感叹,林源又被况珈蓝后面的话挑起了好奇。 “对了,你还不知道吧,秦姐姐是我们沐族的先生,也就是老师了。我也是她的学生哦。”况珈蓝莞尔一笑,道:“今天可是周一呢,是正常开课的时间。按道理我是要去上课的呢,要是没有她的批准,我也是不敢翘课的。”说着,况珈蓝轻吐了下口中香兰,俏皮可爱。 “哦,原来如此。”闻言,林源笑着点点头,秦馥玉老师的身份他是知道的,她本人之前就介绍过,尽管况珈蓝话中“生词”不断,但他前后推测倒也猜出个大概。有心想问清楚这些“生词”的含义,以及它们的由来,这时,况元祝说话了。 “小林啊,你来我们寨子日子还太短,也许馥玉和你介绍过一些情况,不过目见不如足践,这几日啊,你就在这里好好转转,一来,熟悉熟悉寨子的情况,二来,就当散散心,寨子周边的风光还是很不错的。我知道,你在天之岭的那段日子肯定是承受了莫大压力,估计现在心里还没缓过劲来吧。也罢,这几日什么都不要想,什么也都不要做,好好的游览游览这云川山脉的风光。沉静沉静,恢复一下心情。”况元祝道:“珈蓝,作为地主,这段时间,你就做好向导,同时,安排好小林生活起居的一应事宜,知道么。” “好的,父亲。”况珈蓝没有任何异议,微笑着点点头。 “小林,你就安心住下来,如果有什么需要,就转告珈蓝,只要我们沐族有的,都会第一时间给你送来。”这句话说出口,份量就重了,重视的意味一览无遗,可以说,即便是况珈蓝这样的沐族直系血脉,也未必能享受到这等待遇。不过,这也就是况元祝作为一族之长的聪明之处了,他自然懂得,要留住一个人,就要留住他的心,让他从心理上产生一种认同感和归属感,时间久了,双方的关系自然就牢不可破、密不可分了。退一步讲,就算不能达到这种程度,但凡林源还是个有良心、懂得知恩图报的人,那么日后,沐族有一旦有求于他,想必他怎么都不能够推辞。 没有错,他就是在赌,天之岭的秘密牵扯到沐族的未来,复兴沐族,也早就成为历代族长的夙愿。现在天命之人出现,希望就在眼前,他不能不赌,也没理由不赌。就是希望再渺茫,也没有所谓。毕竟,赌输了,沐族不过损失些人力、物力,但一旦赢了,就可以福泽子孙后代,这是一件一本万利的好事,更是一件功在千秋的大事,既然如此,何乐而不为? 除此之外,况元祝的心里甚至还在酝酿着一个念头,他在观察着,只待时机成熟,就会将之抛出,成为一个至关重要的砝码。 “一切就有劳况伯伯了,我就却之不恭了。”林源客套了一下,没有再推辞。他看得出来对方的真心实意。所谓过犹而不及,过分的客套,反而会生疏了双的关系,却也没有必要了。况且,老族长的话也说到了他的心坎上,他正要四处走走看看,这倒不是为了放松心神,而是他对沐族的了解实在太过肤浅,说不定就错过了什么重要线索,要是因此贻误了解谜的关键,与真相失之交臂,那岂不是追悔莫及,因小失大?何况,他还想趁这个机会,了解一下有关沐族药师的情况,所料不差,那里应该会有他想要的人体经脉、经络图。还有,这些天零零碎碎听到的一些“生词”早就勾起了他的好奇,趁这个机会,他想去秦馥玉教学的地方看一看,瞧一瞧,不仅仅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他有一种直觉,在那里,他将获益匪浅。 “哈哈,理当如此。”况元祝笑着点点头,他的安排自然不是没有用意,休息放松固然不假,但确实想通过这种方式加深林源对沐族的了解,一方面,希望林源能够触类旁通,发现新线索。另一方面,则是希望他尽快适应新环境,为融入沐族奠定基础。第三,通过和普通沐族人的接触,林源自然可以知道两者生活之间的差距,中间形成的反差,就会勾勒出鲜明对比,届时,林源自然就体会到沐族待他是如何不薄了。不得不说,况元祝在这上面是花点了小心思,或者说小心机的,不过这倒无伤大雅,也无可厚非。的确,对一个人好就要让他知道,否则这种好就是爱心泛滥,没有任何意义。 不管如何,两人的想法在一定程度上倒是不谋而合。三人对话之间,早饭自有人做好端乘上来。“来来来,光顾着说话了,尝尝我们沐族的特色‘金丝良缘’。”况元祝满是笑意道:“此时此刻啊,没有什么比这样一道菜更应情融景了。” “妙啊,实在是妙不可言,伯伯你每次都能够给我带来惊喜。”林源闻音知雅意,抚掌笑道:“就是如此雅意的菜名,教我如何忍心下手呢。” 笑谈间,三个大小适中的石锅被端至三人面前,锅瓷盖尚未打开,但诱人的香气却争先恐后地从锅瓷盖仅有的两个气孔中涌出来,急吼吼地往三人鼻尖钻去,摆足了不诱惑死人,就不罢休的架势。 “贤侄你啊,就不要寒碜伯伯咯,我们沐族条件有限,拿不出海陆八珍,也没有美酒佳肴,不过早餐虽仅此一道,却也是我沐族精华所在了。” “伯伯说哪里话,菜不贵多,而在于精也,馔玉炊金、玉盘珍馐即便再美好,又哪里及得上‘金丝良缘’意韵之中饱含的情深意重?” “好,好,好。”况元祝连说了三个好字,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要说这道‘金丝良缘’,我沐族历来就盛传一段佳话,不如我说将出来,以佐美食,想来也是别有一番滋味。”况珈蓝说完,笑意盈盈地望着林源。 “佳话的主角呀,贤侄想必也有所耳闻。”况元祝则是笑而不语。 “愿闻其详。”见两人如此这般,林源倒是被勾起了好奇心。 “相传我沐族史上,有一名手段超绝的神箭手,何以见得? 千里逐光影飞绝, 风雷激荡宛龙吟。 破霄九天醉揽月, 鎏光无处惹尘埃。” 一句句神韵独具的诗句绛唇轻吐,林源仿佛被带到了岁月的尽头,在那里,他看到一名丰神俊朗,长发飘逸,体型完美,浑身上下似涌动着无穷力量的青年人。跟随着青年人的脚步,他来至一处高崖,就见一道犹如银河似的匹练,凌空飞下,声如奔雷,飞珠溅玉,激起烟雾如幕。突然,青年人纵身一跃,就落入瀑布深处。再次寻觅身影,就见他立身匹练之下,任由重逾万钧的自然伟力冲刷形体,良久,走进瀑布,再出来时,手中却多出来一张似金似玉的劲弓。一声长啸,音波呈波浪式扩散,瀑流开始沸腾。蓦地,青年人挽弓如满月,一根泛着晶莹玉光的箭镞凝聚成形体,不知从何而来。 “啵”,箭破音速的声音,一道流光直入天际,顿时地动山摇,瀑布竟然逆反常规,自下而上倒流,掀起无尽瀑爆。流光一入天际,就搅动风云,天象瞬变,惊雷涌动,轰然炸响,发出宛如龙吟般地嘶吼。箭光犹不停息,高速运转间游离出七彩鎏色的霞光,似要冲破九天,一览那天上宫阙。“轰隆”,一声震天憾地般地巨响。箭光似乎炸裂,犹如星辰破碎,无尽陨石激射,划过长空,形成流星暴雨,毁灭性地力量四处荡漾,天纹波动,刹那,万里无云,惟有那闪烁着梦幻般色彩的流星雨依旧,美的动人心弦,美的惊心动魄,美的憾人心魂。青年人不知何时跃上瀑峰之巅,左臂支首,横卧涯际,右手持壶,美酒入口,嘴角掀起一抹弧度,笑看那流星追月,听任那尘埃净染。 正文 第二十一章 史诗传奇 (上)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史诗传奇 (中) “况弘邶的心情,其实是火急火燎,恨不得能分身两处,那从天而降的人影,凭借一人之力,瞬息之间就改变战局,这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本事,可谓是让他心旌神摇,巴不得立即上前与之结个善缘。如果有这样一个人肯守护沐族,那沐族立刻就截然不同,最起码就可以摆脱风雨飘摇、处处受制于人的弱势地位。”况珈蓝分析的头头是道:“可惜的是,况弘邶必须收拢麾下,趁这天赐良机一举击溃对方,不说将敌消灭殆尽,从此一劳永逸,至少也让对方短时间内无力再犯,给本族争取来一段缓冲的休养时间。所以他异常忐忑,生怕对方如来时一般,再突然消失。固然,他安排从人留意对方行踪,但他也懂得,这样的人物,神龙见首不见尾,有心隐藏自己,那么谁都找不到他。所以,直到他带兵回来,见对方依旧伫立在城头,这稍稍安下了心。” “况弘邶立即带着扈从上前,随着双方距离越来越近,终于,双方开始碰面。况弘邶正欲上前请礼,有眼力见好的扈从却拉住了他,附耳上前。然后,就见况弘邶愣了片刻,似乎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一般。”况珈蓝呵呵笑道:“无须猜想,这个人影么,自然就是大家口中的阿痴,而他似是听见了对方的耳语,不待况弘邶说话,就坦承了自己的身份。其实,族中认识阿痴的人有很多,只是他浑身沐血,大多数人又慑于他的威势,加之判若两人的行径,所以才无人联想到他的身上。可一旦双方靠近,就能够发现一丝端倪。不过,猜想和从别人嘴中证实,心中带来的触动那是迥然不同。谁又能想像,一个在大家眼里,如同傻子一般的人物,居然摇身一变,成为救世主,仿佛天人一般?这就好比一个原本任由人呵斥打骂的乞丐,突然以皇帝的身份驾到,这让以前鄙视、嘲弄和讥讽他的人情何以堪和惶恐不安?” “以阿痴的心境自然不会计较这些,不,这时已经不能再唤作阿痴了,他并非无名无姓,相反,拥有一个很好听的名字,子鸻。可依旧没有人叫唤他的名字,当然,也不会再有人鄙夷地唤他一声‘阿痴’。‘大人’,成为大家对他的新称谓。这一声‘大人’,叫出的不仅仅是对他的敬畏,更是对他的认可和尊重。有意思的是,过去别人不知他叫什么,是因为根本不在意,事后这些人依旧不知道他叫什么,却是为了避讳他的名讳。这中间的差别真是不可以用道计,用士别三日,当刮目相见都不足以形容万一,其中差距形成的巨大落差又怎能够不让人目瞪口呆?”看着林源悉耳聆听的模样,况珈蓝会心一笑:“既然是本族人就好办了,况弘邶既然能抓住转瞬即逝的战机,那审时度势的大局观自然不差,他当众宣布,擢升子鸻父亲为大贵族、授领主封地。封子鸻为图腾,也就是神使、守护者的意思。这是我沐族最高的荣誉,其地位超然,相较族长也是平起平坐。子鸻则坦然受之,没有拒绝。数日后,他更是提议出兵蠡族,这是前所未有的大事件,多少年来,沐族都处于弱势地位,一直靠依附和供奉强大部落,才得以苟延残喘,虽说统治上保持独立,但实际上却是势力微薄,不值得对方大动干戈罢了,却不知是该庆幸还是悲哀。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蠡族虽说兵败,但底蕴深厚,远非沐族所能比拟。子鸻的提议,况弘邶是既心动又忐忑。他深知子鸻拥有神通在身,不会无的放矢。但又不敢轻易赌上一族命运,实在是因为输不起。三日后,子鸻带领族中三千精壮出发了,况弘邶最终还是做出决断,与其苟且偷生,不如背水一战,遂于子鸻同行。距蠡族百里之外,蠡族举全族之兵,六万余众,列阵在前,严阵以待。这副架势,竟是把沐族当成了平生劲敌。可以说,这一仗,即便沐族败了,那也是虽败犹荣。但子鸻何许人也?对阵之际,他步罡踏斗,扶摇直上,跃行半空,瞬息之间抽出十支雕翎炫光箭,搭箭上弦,拉弓如满月,箭发似流星。刹那,天地风起云涌,阴霾密布,雷光隐现,‘咔嚓’,气机引动下,十道雷霆响彻天际,以万钧之势,从天而下,击落在那疾驰的十道箭光之上。密集的电芒游离箭身,隐隐有龙吟虎啸之声传出,倾刻,风沙走石,再睁眼,就见十条雷霆巨龙冲入军阵,神龙摆尾,霹雳吞吐。遽尔,蠡族死伤无数,溃不成军。天地异象散去,蠡族十战者竟半数而亡,余者皆跪地而降。至此,沐族大获全胜,竟未有一人折损。顺利接收蠡族余部,沐族实力骤增,跨入中等部族之列。数年内,子鸻更是转战四方,所向披靡,声名远播,遂为人取名之义,尊之为翾。上古之名,独字为尊,贤者大能莫不如是,翾亦在其列。” “那么,这些与‘金丝良缘’又有什么联系?”况珈蓝浓墨重笔地介绍翾,林源知其自有缘故,只是上下间一时串联不上,这种不上不下的感觉,顿时令他心中猫挠似的难受。 “莫急莫急,且听我慢慢道来。”况珈蓝见状嘴角微微上扬,口中学说书先生拽着文道:“有翾坐镇,沐族的实力与日俱增,甚至赶上了部分一流的大部族,只是底蕴稍显浅薄罢了。翾开始退居幕后,一个部族底蕴的积累,终究离不开时间的沉淀。若干年后,翾都未再出世,除了站在部族金字塔最顶端的宗长、大长老及日月祭祀外,无人知晓他幕居何处,渐渐地,人们似乎忘了他的存在,他也越来越神秘,最终成为沐族的精神和灵魂的象征。” “那么,原因呢?”林源问地简单,却很有技巧,他没有问翾去了哪里,显然是认为没有必要,话题的核心还未曾引出,主角哪里能够就此消失? “关于这点,诸种版本说法不一而足。”况珈蓝微微沉吟了一下道:“有传说,翾了却了凡尘因果,功德圆满、天外飞仙。有传说翾约斗洪荒八尊于玄黄之巅,证九极而破碎虚空。也有传说,翾成名前偶得仙人洞府,成名后继续潜修证道,得成果位。可谓是众说纷纭,但结局却惊人的一致,就是翾跳出了三界不在五行中了。换而言之,可以理解为翾消失了。” “消失了?”林源一脸错愕。 “没有错。”况珈蓝瞟了林源一眼道:“翾再也没有出现过,就如同他出现时那般突然。对此,当时沐族高层是一致保持缄默。他们没有义务去解释,也无法去解释。或许,族人们不再满足于原先的几种传说版本,很快,一个新的传说流传开来,并越传越广。传说里描述,翾法力通玄,世间无物可承载其箭力之威,遂以天为靶,每日勤练箭术,欲求突破。然箭力所及处,苍穹震荡,天花乱坠,异象纷呈,极致处,箭化流星无数,弥漫星域,星雨璀璨绚丽,无数天女惊动,以为奇观。天女星璇,受命下凡,查探其故,恰与翾因缘际会,一见钟情,滞留凡间。天上一日,地上一年,星璇坠入爱河,不知岁月。天界震怒,二度遣使,欲将缉拿。璇惟恐祸及郎君,不辞而别,独留‘金丝良缘’喻以明志。” “什么叫‘金丝良缘’?顾名思义,与其说它是一道美食,不如说是凝聚了星璇内心美好心愿的企盼。”况珈蓝的眼神又回到石锅上,她缓缓地道:“还有什么事能比妻子为丈夫做饭更简单更平凡却能够饱含情真意挚的呢?据说,汇聚了星璇所有情意的金丝宛如天蚕淬吐的云丝,晶莹剔透,韧性十足却又连绵不绝。食用时沿着一端吸吮,没有尽头,更不会断节,怎么吃都吃不完。这就是星璇借物明志,表示对翾爱情的一往情深和至死不渝。” “翾狩猎而归,不见爱妻,反复呼唤不见其踪,始惊疑不定。忽见‘金丝良缘’,好奇掀之,陡觉心酸莫名。翾醒神惊觉,掐指欲算,混沌中,天机蒙蔽,不见过去。翾大惊,不惜耗损百年阳元,逆推因果,三日后,翾洞悉前后,潸然泪下。无迟疑,翾挎弓负箭,腾云驾雾,扶摇九天。然,终不复归。”况珈蓝索性一口气将所有说出,才缓出一口气。她幽幽地道:“翾寻妻而去,不顾一切。有人说,翾杀上了天庭,最终夺妻而去。也有人说,翾寡不敌众,夫妻双双被囚禁于混沌虚空深处。究竟怎样,无人得知,真相,随着翾的离去彻底成为了不解之谜。历史悠悠,传说是真是假如今已然无可考证,但有关翾的点点滴滴却被后辈子孙口口相传,直至今日。” 正文 第二十三章 史诗传奇 (下) “往事不可追,传说更是可望而不可及。但有关翾的传说却越传越动人,越传越传神。据传,‘金丝良缘’正是从翾消失后流传下来的,所为自然是纪念这对传奇夫妻。尔后,沐族就有了这道蕴涵浓郁本土文化的特色美食。” “想不到,仅仅一道小吃,就蕴藏着一部如此壮丽、恢宏、传奇而又凄婉动人的史诗,沐族的文化底蕴实在是令人大开眼界。”况珈蓝述说完毕,林源情不自禁发出源自内心最深处的赞叹。 “要说翾么,我沐族史上是确有其人,可惜相比传说,纵观我族文字史料,提及处却只有寥寥数笔,却又不知是何缘故了。”说着,况元祝话锋一转道:“哈哈,都别只顾着讲话了,石锅的热度,我看也散地差不多了,可以一饱口福了。” “呵呵,是珈蓝讲的太好啦,传神、逼真,简直是将人带到了无穷岁月的尽头,令人身临其境哦。”林源看向况珈蓝,半真半假道。 “没有啦,听寨子里人说多了而已,我不过是在语言上稍稍加工了下。好啦,不多说了,快开吃吧。”况珈蓝则娇嗔地瞪了一下林源,率先打开了石锅片儿盖。 没有想象中的热气冒出来,想来文火将温度都煲入了汤中。尽管如此,一股香意还是弥漫了整个膳厅。出于礼貌,林源最后掀开石锅,就见其中面条儿一样的丝状匀称精细地盘缠着,却不是面,其晶莹剔透,似粉丝又似米线,和着鸡鸭鱼被切得薄如蝉翼地肉片,再佐以葱姜玉兰草芽丝,最后浇上滚油,最大限度刺激香气却又恰到好处地保证了色泽,品上一口,鲜嫩润滑,可谓是色香味俱全的上等佳肴。 跟在况氏父女后面,林源学得有模有样,用箸挑出丝状的一端,放入嘴中细细吮吸,果然如传说一般,没有任何断节,是完完整整地一条。当然,这里的是吃的完的。小半刻,石锅就剩下了汤底,没有任何浪费,林源喝的干干净净,只觉得从舌尖到五脏庙都溢满着一股鲜美的味道和暖洋洋的惬意。一股心满意足的感觉油然而生。 “小林,口味如何?”用完早饭,况元祝一边轻扣着烟枪,一边满面慈祥地看着林源。 “‘金丝’不粘不乱,入口即化,汤汁鲜而不腻,辣而不燥,口味变换,可谓妙味无穷。这哪里是一道小吃,说是琼肴玉珍也不为过。”能被况元祝作为特色端上来,又有着浓厚的文化背景的小吃,自然有着其独到之处,所以林源毫不吝啬自己的赞美之词,一席话说地况元祝脸颊上的皱纹都舒展开来,似乎年轻了十岁。 “呵呵,小林,你的嘴呀,可真是越来越甜了。”况元祝亲和的笑道:“好了,我这把老骨头就不占用你们年轻人的时间了,珈蓝,小林就交给你了,带着他好好转转吧。”用完早饭,况元祝嘱咐了一句后,就抽着旱烟,踱着步子先行离开了。 “阿林哥,咱们先去哪?” “客随主便吧。”林源回应,心中则盘旋着关于翾的传说,那个充斥着多重含义的眼神他是怎么都无法忘记,也无法释怀。结合传说,他可以肯定,自己所见的那个青年男子就是翾,只是他为什么对着自己流露出那样的眼神?他究竟想表达什么?和自己又有什么关系?“真是一个谜一样的男人啊。和自己一样。”心中陡然冒出这一句话,林源哑然失笑。随后又暗暗决定,找机会多多了解一下这个男人,看况珈蓝父女的模样,恐怕只有他才有那入梦一般的经历,这令他不由想到天之岭中的那个梦境,同样的真实,却又同样的虚幻,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是否有着什么不为人知的联系。 “真是债多不压身啊。”林源暗叹一口气,要解决的事情一件没少,反而越来越多,不过他怎么都不能放过任何一个线索,一个看似微不足道的细节,说不定在某个环节上就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也是自家人知道自家事,又哪里敢马虎?所以也就无所谓先去哪了。既然不是一朝一夕能解决的,那倒不如随缘了。 “那我们就先去看看秦姐姐吧,给她一个惊喜。”说着,况珈蓝俏皮地笑起来,眉毛弯成一个好看的弧度,仿佛月弦儿一般。“在那里,你一准有收获,要知道,秦姐姐可是博古通今,学贯中外呢,认识她以来,我就没发现有什么是她不知道的。我现在,每天最欢乐的事情,就是听她讲课了。”似乎想到了什么,况珈蓝的眼内满是崇拜和憧憬。 “既然如此,那再好不过。”林源自然不会反对,这本就是他计划中必去的地方,况珈蓝提出来,那是正合他的心意。 说话的功夫,两人已经离开了膳厅,跟随着况珈蓝,两人弯弯拐拐不知走了多少里山路,翻了多少道山坡。这让林源不由感概沐族的“幅员辽阔”了。通过一路的交谈,林源才知道,沐族生存的这一片土地,不算上天之岭,约莫有数十里方圆。起初林源是惊诧莫名,因为况珈蓝口中的数十里方圆所指并非仅仅是沐族聚居地那片峡谷,而是泛指他们如今赖以生存的家乡,云川区。云川区有多大?林源不清楚,但据他目测,周边随意一片山脉只怕也不止数十里地了。后来况珈蓝解释清楚,他才明白,这是双方换算方式不同所造成的理解误差。 以方圆百里为例,按照今天的算法,换算下来,居然有7850平方公里,这得多大?近乎于今天2个县级市的面积。当然,云川区虽说不可能有这么大,但想来也不会小于一千平方公里。而林源以为的百里,却是十户为一里,百里也就是千户,充其量也就是个中上等的村子规模,双方差距之大,何止是云泥之别,也难怪林源有些目瞪口呆。所以,在况珈蓝提及这一方水土孕养着沐族数十万族人时,林源只是略微一吃惊后就很快释然。这时,林源就察觉,况氏父女所受的文化熏陶似乎与他同宗同源,可又似乎哪里格格不入,这是不同文化所带来的差异感,而观察秦馥玉的言谈举止,答案就呼之欲出,想来,秦馥玉就是带来这微妙变化的关键人物。想通这节,林源对目的地就愈发期待了。 经过了九曲十八弯,两人离山寨中心愈来愈远,一路上,林源也算长了见识,不仅是文化上的,更有对大自然鬼斧神工和造化神奇的惊叹。话说,沐族的聚居地是在群山环陇处、峡谷纵深的中心地带,穿越了峡谷,就能来到一片平坦宽广的平原地带。林源初来乍到之时,原以为此处不过数百里方圆(这里泛指他的计算方法),但一番山路走下来,大约花费了三四个时辰,才隐约看到目的地,按况珈蓝的说法,这还是专门抄的近道,加上离目的地极为接近的缘故。可想而知,这所谓的宽广究竟有多广阔了。当林源得知,沐族族人有三成的人口都聚居在此时,他就不得不赞叹大自然的神奇,竟然能造化出如此一大片世外桃源般的土地。 两人加快了速度,大约又花了数盏茶的时间,终于来到一片造型在林源看来很是怪异的建筑群面前。林源知道这些建筑物是楼,可造型较他印象中的楼要高出不少,风格更是迥然而异,与传统的木制楼阁不同,眼前的这栋大楼找不到一丝木料,触摸、敲击墙壁,冰冷、坚硬,‘噔噔’地发出沉闷的声响,显然是实体。可林源却始终找不出使用砖瓦、石料的痕迹,仿佛整栋楼浑然一体,就如同平地生长出来的一般。 “最中央的是我们学校的教学楼,怎么样,是不是很漂亮?其实,在我看来,这才是我族最漂亮、最气派的建筑。”况珈蓝介绍时,满心欢喜雀跃,仿佛孩子在献宝一般。 “嗯,的确很不错。”林源微微颔首,颇有同感,虽说对‘学校’、‘教学楼’几个字眼很陌生,但他也猜到这是类似书院、宗学一般的地方。就是不清楚沐族为何打造如此一座与本族风格截然不同的大楼。不过林源也不多问,相信进了大楼,答案就会浮出水面。 “教学楼正后方是宿舍区,学校位处边缘地带,学生都是寄宿在此,因为离家实在是太远了。看到那片绿意融融的草坪了吗?是操场哦,学生们休闲、娱乐和健身的地方。西南侧是食堂……东北方向的是阅览室……”况珈蓝一边带着林源四处转悠着,一边详细地介绍着各区域所对应功能。在这过程中,林源就发现一个奇怪的现象,所有的功能区基础设施一应俱全,可他却总是感觉少了点什么,这样的感觉一闪而过,林源想抓住却转眼无踪。直到突兀响起的朗朗读书声,林源才忽然意识到这少了点的,却也是最重要的,就是人气。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校园怪相 况珈蓝每每从口中说出教学楼三个字时,都会透着股亲切,不过对林源而言,就是新鲜里透着股陌生了。这是他闻所未闻的,包括失忆以前。所以他饶有兴致地倾听况珈蓝地介绍,对出现在眼前的一系列新事物充满了新鲜和猎奇。 两人转了一圈后,林源对况珈蓝口中的学校也算是有了个大致的了解。知道这是类似于书院、学府此类培养人才的机构。可惜的是,林源目光环绕了四周一圈,看着四面的空旷,心中暗自摇头,一圈下来,除了他们两人,竟然连个人影都没看到,成片的校舍被闲置着,如果不是先前传出的读书声,他甚至怀疑这里究竟有没有人。 好吧,可能这样的说法有些夸大,但也足见校区人气低迷了。 循着读书声,两人再次折返教学楼,拾阶而上,向着声源出行去。当来到四楼,林源就分辨出声音来自位处正中的一间教室。“秦姐姐在上课呢,我们悄悄过去。”况珈蓝出声提醒,然后带头,蹑手蹑脚地向前走去。林源自然有样学样,很快,就再次见到了秦馥玉。 宽敞明亮的教室内,满满堂堂地坐着八十多名沐族的少男少女,林源估摸着,整座学校的人气怕是全部集中在此了。不过他们的着装清一色蓝白相间,和沐族传统服饰大不相同。来不及思考此中缘由,就看到秦馥玉持着书本的右手背负着,款款地踩着玉步。时不时的张口吐出几句林源怎么都听不懂的话,紧接着,就见八十多张小口就跟着复读起来,林源分辨的出来,这是门语言,但绝对不是沐族族语,当然也不是汉语。 “秦姐姐这是在上外语课呢。”况珈蓝心细如发,看出了林源的迷惑。 “哦。”林源似懂非懂地应了一声,寻思着所料不差,不外乎是胡啼番语。 “好了,同学们,今天的课就上到这里。休息会,准备午饭吧。”秦馥玉领读了三轮后,回到讲台。 “老师,再见。”学生们齐齐起身,躬身行礼。 “珈蓝,珈蓝姐。”一下课,学子们就从门口蜂拥而出,看见珈蓝后,纷纷挥手致意,或是打着招呼,一看这股熟稔劲,就知道况珈蓝在学校人际关系极好,绝非因为是族长女儿的缘故。可能看出来况珈蓝在陪着客人,没有人上前,打过招呼后都自行离去了。很快,教室里就剩下秦馥玉。 “秦姐姐,今天课下得有点早哦。”一进教室,况珈蓝就嬉皮笑脸起来。 “还不是因为你们。”秦馥玉美目睇望过来,没好气道。 “我这不是想你了嘛,所以就领着阿林哥来了呀。”况珈蓝哪能不知道秦馥玉脾性,摇晃着她的手臂,干脆撒起了娇。 “好了啦,我逗你呢,哪能当真生气,你们一来我就看见你们咯,自然不能让你们久等呢,上课也不差这一时半会。”秦馥玉轻轻拂过额前的一绺如墨的发丝,露出月弧一般完美的侧面,道:“在学校这一亩三分地上,就轮到我做地主了,怎么好不尽地主之谊?”说完,就斜着眼看向林源,由于面对着阳光,阳光渗入眼睑,秦馥玉如水的双眸不由眯成了一道细缝儿。 林源还沉浸在两大美女撒娇嬉闹、似嗔似喜的一幕中,这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散发出少女青春、活泼、朝气、不沾染丝毫杂质尘埃的美,在林源心中就是最纯净、最无暇、最圣洁的泉水、美玉和光辉。怎能不让他为之倾倒?不过也就一瞬,他就清醒过来,他明白,这也是秦馥玉和况珈蓝不拿他当外人,否则也不会在他面前如此无拘无束。林源会心一笑,换做别人,怕是怎样都无法看到如此一场充满温馨和写意氛围的“视觉盛宴”的。 回过神来,林源就对上秦馥玉的眸子,微眯的美目映衬着阳光,就犹似桃花,似散发着妩媚,竟然让林源生出几分分外妖娆的感觉。林源只看了一眼就低下头,不敢再看。 “呵呵呵。”秦馥玉看着脸庞生晕的林源,吃吃的笑起来道:“咱们先吃午饭,利用中午时间,我再带你们四处走走。” 听到这话,林源、况珈蓝自然无不应允,林源即便有再多问题,也不会急欲这一时。 来到餐厅,自有一番忙碌景象,沐族专门委派这里服务的族人正忙碌着为学子盛菜盛饭,学子们有的排队等待,有的则三三两两地结伴而坐。一边进餐,一边低声交谈着,时不时就能听见声声刻意压低了声音的轻笑。林源有些遗憾,看了眼偌大的空间,就会发现,相比这能容纳数百余人的大餐厅,八十多名少年少女好不容易聚拢点的人气,立刻就不显山不显水了。 在秦馥玉带领下,林源三人先是领取了餐具,餐具的造型像托盘又不是托盘,似乎铁制,林源以前从未见过,但却不影响他有样学样的使用,排队打完饭后,三人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坐下。 午饭还不错,是三菜一汤的标餐,荤素搭配的十分均匀。林源品尝了一下,味道也十分不错。 “嗯,我知道你来沐族之前,应该也是生活在山村,这些日子想必也接受了不少新鲜事物,如果有什么疑问,我可一一为你作答。”秦馥玉是个会洞察人心的人,因此,三人坐定后,她用调羹轻舀了一勺蔬菜汤,滋润了下嘴唇后,便善解人意地说道。 秦馥玉既然这么主动,林源原本迫切的心思反倒放缓,他也不想突兀地直入主题,便干脆循序渐进,所以抛出先前就有些好奇的问题道:“学校这么大,为什么学生这么少。”。 “这……一言难尽。”林源的问题让秦馥玉微微沉吟了片刻,然后便说道:“你是不是还想问,沐族数十万人,按照常理,学生应该人满为患,可为什么上学的人却寥寥无几,对吗?” “嗯。”林源点点,没有说话,等待着秦馥玉的下文。 “相信每一个见到如此怪相的人都会有如此疑问。”秦馥玉慢条斯理地吃着饭菜,举止优雅,流露出极高的个人素养。果然,就见她道:“其实,上学并不需要学费,就连书本也都是免费赠送的,可上学依旧成为奢侈的代名词,看到了吗,你周边的孩子,每一个都来自沐族中的殷实之家,既然能坐在这里,说是天之骄子也不为过。这样的孩子在沐族之中,虽然不多,却少说了也有数千,可为什么来上学的人依旧这么少?” 不待林源回答,秦馥玉接着道:“山外,都说学以致才,知识改变命运,知识创造未来,知识赢得明天,似乎这就是真理。可是在这里呢?知识几乎一无是处,甚至不如经验来得实用,不要怨怪孩子们不来上学,也不要怨怪他们的父母,在这里,生活,才是颠之不破的真理。”言罢,秦馥玉的情绪忽然有些低落,她不再说话,而是静静咀嚼着饭菜。 “我们在山里呆的时间真的是太久了。我们渴望学习,渴望知识,渴望走出深山,呼吸那新鲜自由的空气,我们更期望改变自己的命运,乃至整个沐族的命运。可惜……”况珈蓝接过话头,深深地看了一眼林源道:“只可惜,云川之路崎岖蜿蜒,断崖峭壁,深险如函,侥幸进来,想出去却又是千难万难。昔日的天险屏障,如今却又摇身一变,成为扼杀沐族未来的一把利刃,深深插在每一个沐族人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唉,这又不知从何说起了。” 苦笑间,况珈蓝环顾四周道:“咱们身处的这座学校,你以为是族里建的么。”摇摇头,她满脸苦涩:“虽然父亲一声令下,调集族中人力、物力,也能够建起一座同样规模的学堂,但不说建筑技艺上的差距,就说这先进的教学环境,却是族里再怎么样都给不了的。现在的时代,是一个全新的时代,再也不是几千年前了。即便是眼前的这一切,还是秦姐姐从中周旋,为我们争取到的,没有秦姐姐,我们想要享受到现在这般优越的现代化教育环境,只怕比翻出云川的天堑还要难吧。” 秦馥玉放下了筷子,愁眉紧锁:“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我只是做了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罢了。沐族数十万人口,未成年的孩子就有数万,之前,谁能想到,这么多年来,这里竟然连所正规的学校都没有?只要沐族的孩子一天不走出深山,那沐族何时才能有真正的希望呢?” “秦姐姐,你千方百计地为我们谋未来,甚至放弃优渥的生活,千里迢迢的赶来这里,可我们却让你失望了。”况珈蓝自责道:“是我们不够努力,是我们不够……” “好了,傻妹妹,说什么呢。”秦馥玉阻止况珈蓝继续说下去,道:“一切都是我自愿的!再说,你又有什么错,沐族又有什么错?其实,谁都没有错,错的……或许真的是……命吧。”秦馥玉说出命字的时候,林源很明显感受到两人的气息都是为之一滞,一股沉重、压抑、彷徨甚至有些绝望的情绪弥漫开来,似乎这片空间里的空气都在被一点点的抽离,渐渐地要让人喘不过气来、直至窒息。 ps:希望喜爱本书的书友,能够收藏推荐,以资鼓励,谛真不胜感激。码子艰难,创作不易,谛真希望,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正文 第二十五章 残酷现实 原本林源的提问,忽然变成了秦馥玉和况珈蓝的一对一答。林源被夹在中间,听的似懂非懂。但他也听出一些眉目,眼前的学校和秦馥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甚至是在她力促下才得以建成,这说明了什么? 显然,这个秦馥玉,背景不简单呐。推测出这一点,林源丝毫没有意外,抛开秦馥玉倾国倾城的容貌,单看那一举一动流露出来的涵养和素质,就足以发现与众不同。试想,能够给人高贵之感,却又能谦逊有礼,还不失亲和力,能孕育出如此气质女子的家庭,该有多么深厚的底蕴,又有哪个不显赫之极?这绝不是一般贵胄名门之家的子女能做到的。 想通这节,林源对秦馥玉的身份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所拥有的强大背景显然和沐族没有关系,那就只能来自山外了。“山外……”林源心中酝酿着这个词语,这个名词他并非第一次听过,那么这山外,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世界?莫名的,心中一阵悸动。 不谈林源心中思绪万千,经过先前一番对话后,现场的气氛变得沉闷之极,仿佛三人所处的一方天地被分离出来,四处陷入一片漆黑,一个圆形光膜被拉扯入了真空之中,惟有其中的三个人影被凸显地分外鲜明。强烈的对比下,巨大的反差就足以令人在抑闷之中逐步窒息。这是一种微妙地难以言述的感觉,不着边际,却又直观地将氛围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第三物质,在一个特殊的时空节点真实地显现出来。 实际上,这一刻,三个人只是默不作声,安安静静地消灭着餐盘中的饭菜而已。 吃完午饭,是午休时间,学子们三五成群,结伴走向宿舍区各自对应的房间休息。过程中,少不得一番嬉戏打闹。 走出餐厅,看着活泼、朝气的学子们留下的背影,秦馥玉忽然恬然一笑,这一笑饱含着太多含义,唯独没有烦恼、忧愁等负面情绪。这一笑,犹如破开阴霾的春阳,用光辉和温暖驱散人心阴暗处的深沉和冰冷。这一笑,刚才还压抑、沉闷的氛围立刻就冰雪消融,不留痕迹。“美。”这是见证了这一瞬间后,林源心中唯一的念头。 “走吧,我们去花园走走吧。”刚才的对话并没有结束,吃完了饭,花园就成了交谈的最好去处。 踏着卵石铺就的小径,花圃中花团锦簇,知名和不知名的鲜花一朵朵的绽放着,无论它们普通还是名贵,这一刻却是散发着属于自己的芬芳,点缀着属于它们的这一方天地。漫步回廊,嗅着芬芳,沐浴阳光,三人陶醉其中,似乎有了点微醺的味道。 “知道吗?我一直忽略了一个问题。”秦馥玉停下脚步,摆弄着面前的一盆君子兰,云淡风轻地继续前面的话题:“我一直以为孩子们缺少一个良好的教育环境,但是我错了,错的离谱,孩子们更需要的是老师,一名名有爱心,肯于付出、甘于清贫,善于耕耘的园丁。‘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如此园丁,就能够培育出沐族未来的希望之花。” 秦馥玉绛唇轻吐,却是语重心长,恍惚中,林源好似看到一尊普法众生的女菩萨。“此话何解?”林源疑惑道。 “可惜啊,有道是人定胜天,可在大自然面前,终究是渺小了些。”秦馥玉微乜了一眼林源道:“云川之道险隘难渡,固然几经改造,仍旧奇险无比,稍有不慎,坠入深壑,就是万劫不复,也是,壁立千仞的千峰万壑,又哪是轻易改就康庄大道的?之所以说可惜,正是因为这穷地之险、极地之峻的云川,不仅成为沐族未来的拦路虎,更令无数有心支教的志愿者望川却步。” “人世间世事变幻,还真是风云莫测。”况珈蓝走近两步,轻轻拉起秦馥玉的玉手,幽幽一叹:“沐族的先人老祖们若是知道当初的迁徙,会让沐族陷入如今这样尴尬的境地,不知要作何感想。” 林源隐隐有些明白了,沐族好不容易有了一座真正意义上的学堂,来上学的人却寥寥无几,难道是沐族人没有认识到学堂的意义?难道是沐族的孩童不想上学堂?都不是,关键还是没有授业之师啊,所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放在这儿未必应景,但也足以说明问题,空有教学厅堂,却没有传经授业的先生,那即便孩童们蜂拥而至,但仅靠秦馥玉一人,能忙得过来? 说到底,问题的症结还在于,云川和外界的通道没有真正被打通,目前至多算是打开了一道缝儿,三三两两的人出去,三三两两的人进来,都无益于改变大局,这扇大门一日不被敞开,那沐族就得固步自封一日,寻不得机遇、看不到希望,永远撼动不了现状。 “如今的云川区,天险阻隔下,就如同一座围城,无论是外边的人想进来,还是里面的人想出去,都是千难万难。”话及此处,秦馥玉和况珈蓝两两相望,一声叹息。 也难怪秦馥玉和况珈蓝叹息了,林源读懂了这叹息声中饱含的无奈。是啊,云川门户之前横亘着深沟险壑,或许千年以前这是一道天然之屏障,可惜沧海桑田,白云苍狗,优劣反转之下,昔日的屏障如今却成为了令人闻之色变的“鬼见愁”。 实际上,无数年前,就有古辞古句流传下来,“千回百转险无竟,天风徜仿鬼也愁。”意思就是,任你翻过千百道山,越过千百座岭,渡尽险关险阻,却依旧望不到尽头,九天之上的玄风,刮将下来,天地色变,模糊迷离,找不到方向,不要说人,即便是鬼也要晕头转向。如此这般,也难怪除了秦馥玉,林源竟然再未曾看到第二个支教。也是,献爱心不容易,冒着生命危险去献爱心,就更难于上青天了。 “所以说是世事弄人啊,的确,你们谁都没有错。”交谈到这里,林源心中已经了然。 “可是,为什么不能把孩子送到山外呢?山路再难走,机会再渺茫,但只要有一线机会,为什么不去试试?”这是林源唯一弄不明白的问题,想不通为何要让孩子们困守此地。既然没有老师,那就将孩子送出去呀,他不相信山外没有学校,和足够的师源。 “这正是我想要说的。”似乎早知林源有此一问,秦馥玉松开了君子兰,继续向前走道:“建造这座校园的意义所在,正是希望藉此,将沐族优秀的后辈输送到山外,接受更高层次的教育,直至成才。” “怎么说?”林源不明所以。 “直接让孩子们去山外上学,接受由低阶到高阶的全方位教育,是个美好的梦想,可惜并不现实。”况珈蓝替秦馥玉答道:“实在是我族负担不起,由低到高的递进式教育,学费也是呈几何数倍增长,聚我全族之力,不过能供应寥寥数人罢了。但谁能保证就一定能学有所成呢?而现在有了这样一座学校就截然不同,不但可以大量的让族中孩子,系统的接受基础教育,其中出类拔萃者,更可以由族中出资,送至山外的高等学府,接受高等教育深造,最终实现人才强族之梦。” “这是采取了优胜劣汰,可不经历重重洗礼,如何能适应山外更为残酷的竞争,又如何拼取属于沐族的那一线希望?很公平,很公正,有限的资源,就应当充分利用,实现它的最大价值,沐族没有浪费资格。这是目前最好的办法,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况珈蓝眼神中闪过一丝黯然:“即便如此,依旧有大量得孩子入不了学,学校固然不收取任何费用,却总要收取一定份额的粮食以保证学生日常所需。可对绝大多数族人而言,维持温饱就极为不易,又哪里拿的出余粮供给孩子上学呢?尤其是年纪大些的孩子,在家中同样是不可或缺的劳动力。” “珈蓝说的没有错,生活永远是最直接,也是最现实的问题。目前的方法,纵然有千般不如意,却也是最契合沐族现状的一条路了。可惜……”秦馥玉欲言又止,最终还是道:“这一条道路,大家都一直为之努力,可惜,走得再深,走得再久,依旧改变不了是条死胡同的命运。” “有什么问题是不能解决的呢?” “你有所不知。”秦馥玉纤手拂过耳边云鬓,苦笑道:“没有足够的师资力量,一切都是梦幻泡影。如今校园为何人气寥寥?除以上种种原因之外,最重要的自然是因为只有我一个老师了。教授八十余名学生已经是我的能力极限了,再多,就不能保证教学质量了。” “其实,在沐族,上学是每个孩子的梦想。只是,惟有最出类拔萃的孩子才有希望被族里重点培养,这也就意味着大多数人是在做无用功,希望渺茫下,自觉无望的家庭和孩子、哪怕家中殷实,也是不愿参与的了。何必徒徒浪费时间和宝贵的口粮?这就是摆在生活面前最现实的问题,沐族贫困,所谓的殷实,也不过是比普通人稍多上几口余粮罢了。他们,奢侈不起。”况珈蓝幽幽道:“生活,就是如此残酷。” ps:这一章,写得异常纠结、痛苦。 (希望喜爱本书的书友,能够收藏推荐,以资鼓励,谛真不胜感激。另,书友群:495138819,欢迎大家讨论互动。入群验证主角名字“林源”或作者名“梵谛真”。) 正文 第二十六章 文明壁障(上) 在林源心里,况珈蓝一直都是个充满阳光、生性活泼的女孩子,她心思玲珑,天真灿漫、甚至俏皮中还带一点点古灵精怪。似乎什么因果都不能够沾染到她的身上,让她产生烦恼。第一次,林源看见她流露出如此沉重的表情。 林源静默着,内心百感杂陈,老师稀缺、缴不起学粮、匮乏升学希望,这三座大山,沉甸甸地压在况珈蓝、秦馥玉乃至整个沐族人的心坎上,压抑、沉闷,令人喘不过气来。 是什么,让巾帼般地秦馥玉,秋泓般地素额首次泛起了愁云,是什么,让精灵般的况珈蓝,梦幻般地翅膀首度沾染了尘埃。是希望,看之不见,摸之不着。林源醒然,真正阻碍沐族教育大同的,可不正是那遥不可及的升学希望吗?是啊,老师稀缺可以想方设法,缴纳不起学粮同样可以竭力克服,但如果看不见希望,那即便上学再美好,到头来仍旧躲不过大梦一场的宿命,那么,还用思考该如何选择吗?偌大的校园,屈指可数的学生,看似无比怪异,其实,不本就应该如此吗? “现实总是血淋淋,无比残酷。”林源终于明白,沐族为什么要执着地追求他们所谓的“崛起”。孩子是沐族的未来,读书改变命运,是自古以来就恒定不变的真理。然而,因为贫困,绝大多数孩子逆转命运的纽带却被无情的扯断。这也意味着沐族崛起的几率在不断地递减。不能崛起,就无法脱贫,继续贫困,就无力承载孩子们的未来,孩子们没有希望,沐族自然也就掌握不了命运,这是一个死循环。唯一的希望,就是被选拔出来的“佼佼者”能够肩扛一族命运,裹挟着升入山外高等学府的光辉,博取自己和宗族的未来,将沐族带入一个新的、良性的循环,这需要无数代人的不懈努力。 至于林源,他则是沐族的一个变数,一个契机,一个转折,一旦解开天之岭之谜,就能创造奇迹,一切皆有可能。 花园小径上,三个人安步当车,静静地缓步徐行。默契地没有人说话,似乎在感受春阳和煦的温柔,品味糅合混合花香的熏风。 渐渐地,小径走到尽头,又重新折回起点,末了,林源狠狠吸了一口夹杂着熏香的空气,像似作出了什么重大决定似的,重重吐出一口气道:“我决定了,接下来的一段日子,就留下来学习。”说完,就目光烁烁地盯着秦馥玉,眼睛一眨不眨。 秦馥玉轻“咦了”一声,林源的这个决定有些突然,令她有些反应不过来。在她看来,林源目前虽然暂时留在这里,但这个时间绝对不会太长。这么想,不是没有原因。 秦馥玉的眼里,林源是什么样的一个人话说,女人的第六感是最强的,且不谈她本能地感觉到对方十分神秘,仅仅从对方能从绝迹千年的天之岭逃出生天,就能让这个原本或许很普通的小伙子,身上带上那么一丝传奇的色彩。更何况,他还是况族长认定的天命之人。这就更加与众不同。既然如此,她可不认为这个男孩会属于这里,无论是对方为了寻找生身父母还是破解天之岭之谜,都得先离开这里再说。这一点,想必无比想留下对方的况族长也必须得承认。若是所谓的‘天命之人’留在沐族就能破解天之岭之谜的话,那么这个在她看来布了至少千年的局,未免也太好解了些。真要是如此,当林源走出天之岭的那一刻,这个所谓的谜或是局,就应当自然而然地解开了。可结果呢?没有。尽管况元祝仍旧抱有希望,但也只是人之常情而已。不管他愿不愿意,他最终还是要“心甘情愿”的让林源离开。谜底,不会就在身边,而林源,终究要走出去。时间早晚而已。 但是林源突然决定要留下学习,这就表明他要长时间逗留在此,秦馥玉有些意外。不过很快她就了然,林源再怎么神秘,但从他对外界表现出的陌生来看,确实像是大山里过着与世隔绝生活的孩子,而这样的一个孩子,如果就这么懵懵懂懂的出了山,呵呵,她简直难以想象会发生什么事,至少是根本无法在外界立足的。 “怎么,秦老师,不欢迎吗?”林源的声音打断了秦馥玉的思索。 “哼哼,我哪敢哪,老师都叫上了,我还能说不?看来,你已经替我做了选择了呀?”秦馥玉侧身睨视着林源,佯怒道:“哼,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话刚说完,‘噗嗤’一声,原本还唬着的略显严肃的俏脸立刻舒展开来,化作了满面春风,柔荑轻掩绛唇,眼神中是说不尽的笑意。明显是在开玩笑。不过在她看来,林源的决定是正确的,如果不学习一番,不要说去外界接受那么多新事物的冲击,光是在沐族的交流中都要形成障碍。 “哈哈哈……”秦馥玉的话,让大家不约而同地笑了起来,爽朗和银铃般地笑音混合,化为一种特殊的旋律,似流水、似波涛,瞬间就将氛围中夹杂的丝丝沉闷冲淡,直至了无痕迹。一切尽在不言中。 林源留下来了,如愿以偿,成为莘莘学子中的一员。他留下,成为学生的目的,当然不言而喻。新奇古怪的名词、迥然而异的言谈方式、疑似文明壁障造成的交流别扭感,还有那代表着另外一个世界、沐族人极度向往的山外,都是他迫切想要了解的。他相信,在这里,可以找到他想要的绝大多数答案。先前通过观察秦馥玉的授课,他已经隐隐肯定,这里就是沐族人接受新文化的、也就是山外文明的发源地。也惟有如此,才解释地通,为何况氏父女的文化内涵的本质与他相近却又有所不同的原因了。 光阴荏苒,一个月的光阴如流沙一般拂过指尖,不留一丝痕迹。 这一个月,对林源来说,是收获的月,不仅仅是过的异常充实,更有精神上的升华。事实上,这个月奠定了他日后人生的基础,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万事开头难,开学伊始,林源就碰了壁,上课也好,看书也罢,想想看,要是不识字会怎样?其实,林源的文化底蕴极为深厚,精通篆隶草行等多种字体,但奈何新接触的字体,林源虽感觉是同出一源,可有些愣是不认识。后来在秦馥玉的介绍下,他才知道这种字体被称之为简体字,是由古体字化繁为简而来,恍然大悟下,林源凭借深厚的根基,又有秦馥玉和况珈蓝从旁相助,仅过了一日,倒也认得个**不离十。 接下来就好办了,每天除了有针对性地听秦馥玉讲课外,所有的时间他都沉浸在阅览室中,贪婪地汲取他以前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知识。这些知识海涵了天文地理、人文历史、自然科学、奇闻奇观等等,可谓是无所不包、无所不容。 终于,新的世界观在他思维中缓缓成形。这一个月的阅历,虽说是畅游书海,但也为他的生命打开了一扇奇迹之窗。为什么说是奇迹?不如此,实在是无法形容林源的叹为观止。林源从未想过,有一天,人竟然真的能够纵横天际,翱翔千万里;也没有想过,人可以潜海之底,与游鱼同乐;更没有想过,人能够摆脱束缚,破出虚空,登月揽日,遨游太虚;虽说是借助外力,但在林源看来,却也是神乎其技,不亚于是仙人手笔。这如何不让他心旌神摇、震荡澎湃?简直是颠覆了他以往所有的认知。 “真是山中无岁月,世上已千年。”林源心神一阵恍惚,生出无限感慨,果然。书籍最能解惑,许多曾经让他感到云里雾里的问题,如今却是拨云见日一般。他终于知道自己和他人言语交流中为何感觉文化同出一源,却又存在差异了。原因很简单,时代不同了。这是在他翻看华夏上下五千年时,得出的答案。他所知的历史,还停留在封建的王朝时代,包括他之前所生存的环境,也是类似这样一个王朝时代。但从书中他得知,山外包括这里,都隶属一个叫做华夏联邦的国度,当然,这还是华夏族。不过,此时的华夏族已经不再存在任何王朝,取而代之的就是现在的华夏联邦。而华夏联邦最高统治者不再被称为天子,而是被叫做总统。这个时代被统称为现代社会。而他所熟悉的社会,在这里则被称为古代。 不过,让林源费解的是,同样是华夏,他纵观阅览室书籍当中记载的华夏历史,和过去他所认知的华夏历史,吻合之处竟然极少。尤其是近千年来的历史,他竟绝大多数都是空白,全然对不上号。 这里必须提到一点,林源所谓的空白不同于斗大字不识的白丁对历史一无所知。两者的情况是断然不同的。也许,白丁没有文化,对历史也不关注,但至少他不会如林源般产生文化断层的感觉。因为他已经被自己所处的时代、环境潜移默化了,人文、风俗、文化,无一不在、无时不刻地影响着他,或许,他懂得东西很少,接触的层次很低,但不意味着他没有见识过,就算没有见识过,谁又能说他没有听说过?所以,潜意识中,他早就对自己所处的时代产生一种认同感,自然也就不会大惊小怪了。 ps:(希望喜爱本书的书友,能够收藏推荐,以资鼓励,谛真不胜感激。另,书友群:495138819,欢迎大家讨论互动。入群验证主角名字“林源”或作者名“梵谛真”。) 正文 第二十七章 文明壁障 (下)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似曾相识 按照以往惯例,每到月底,都是学校放假的日子,也就是所谓的月假。时间不长不短,有3天,足够学生们回家探亲休息了。当然了,按照常规,每周是有双休日的,不过,学校的地理位置实在是过于偏远,以至于所有的沐族学子一律住宿,自然也就不再墨守陈规,索性统一月底放假了。折算下来,假期也许短了点,但终归是放了,文武之道,一张一弛嘛,更何况,现在也正是这些学子发奋图强的时候。 也许有人要问,学校的意义深远,可为何要选择在如此偏避、荒凉的地方划区建学?上个学,距离远的,竟然还要跋山涉水数日,这简直不符合常理啊?其实,这也没有什么,当今社会上大学,又有几个是在家门口的?既然是求学,总是有远有近嘛,自古以来,也是有住学这一说的。不过,沐族的真实情况那是又有不同。 这是一座现代化的教学楼,试问,没电成吗?但沐族雪藏深山,又哪里能通的上电?之所以选址在此,却是因为该处位于八极河(初入谷时见到的划分泾渭的河流)的源头,上下游落差较大,水流活力十足。河床处设置多个水源发电机,利用充沛的水能,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提供稳定的电源。这也是学校倚河而建的原因。 当然,也正是托了地势较高、以及远离村寨中心的福,这才能规划出如此一大片空地盖楼建校。否则,当初迁离此处的就不止那寥寥数户人家了。 言归正传,话说林源在校,一呆就是一个月,收获当然是巨大的,眼界被无限拓宽,较以往有了天翻地覆的变化,最重要的是他对山外的新世界有了一个客观的认识。这对他的意义无疑是深远的,人首先要对世界有一个醒目的认识、认知,然后才能有所作为。 也许一个月的时间还不够长,林源了解、吸收的知识也还有限,但一切才刚刚开始。一个月以来,在秦馥玉的安排、照顾下,林源食宿、起居、学习都是被安排得妥妥当当,没有丝毫费心,就连衣物的浆洗也都由况珈蓝主动代劳了,当然,不包括内衣。林源起初也拒绝过,可惜盛情难却。慢慢地,他也就习惯了,但感激却一直在心底酝酿,相信有一天爆发出来,性质就绝然不同。 大多数的时间,林源都是在阅览室渡过,秦馥玉也不能够为了他放弃教学进程,重头开始。所幸的是,那些教条式的知识或许考试有用,却不是他急需的。知识有千万,林源需要的自然是对他有所作用的。至于按部就班的学习?怎么可能呢,数十载学下来,就算功成名就,只怕黄花菜都凉了,还要他做什么?成就再大又有何意义? 当你心神沉浸入某一事物中的时候,时间总是莫名奇妙地离你远去。在林源被况珈蓝告知学校要放假时,蓦然回首,才发现时间已然过去了一个月,但他却依旧感到意犹未尽,大千世界,真的是太精彩了。可惜的是,学校放假了,而他也需要先回寨子里一趟,有些事情同样至关重要,需要他仔细琢磨、研究。 当天中午,吃过午饭,林源收拾妥当后,便准备出发了,不过,来的时候是一行两人,回去的时候却变成了一行三人,不用说,多出来的这个人自然就是秦馥玉了。路程算不上短,但三人也无需携带什么,倒也轻快,有说有笑间,三人不知不觉就到了族长所在的沐府。 “呵呵,回家咯。”刚刚跨入家门,况珈蓝就张开双臂,开心地转起圈来。说到底,她还只是一个不满十八岁的小姑娘,虽然性格开朗独立,但多多少少还是有些恋家。“秦姐姐、阿林哥,进来坐坐吧。”几圈之后,况珈蓝优雅的止住身形,就发现两人笑意吟吟地看着她,顿时脸颊上就漾起两抹仿佛醉酒儿般地酡红,连忙邀请两人。 “不用啦,太阳快落山了呢,你也一个月没回家了,今晚就好好休息吧。明天咱们再见哦。”秦馥玉笑着婉拒,学校只有她一个老师,成天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忙碌,她的精神早就疲惫,加之刚刚又走了数个时辰山路,她迫切地想要回去好好睡上一觉。当然了,按礼,她既然来到这里,即便要离开,怎么也要和老族长打声招呼,但刚来到门口时,就有门卫上前告知族长已经外出,那也就作罢。 “嗯,好呢,那我明天寻你们去。”况珈蓝嫣然道。她也看出秦馥玉脸上流露出的疲色,也就不再挽留。 挥了挥手,林源和秦馥玉两人联袂而去。“秦姐,你住哪,我送你?”林源自失忆后就不知自己的年龄了,但他估摸着和况珈蓝差不多大,应该在十六七岁左右,但花信年华的秦馥玉却有二十四岁,为避免生分,他干脆也就跟着况珈蓝称呼对方秦姐。眼看两人离迎客轩越来越近,林源也是大好男儿一枚,又怎肯让一个女子送他回去?索性主动请缨。 “嗯?呵呵呵……”林源的话先是让秦馥玉一愣,紧接着就轻笑起来,笑的花枝乱颤。倒是让林源呆立一旁,抓耳挠腮,不明所以。 “你…来到这里也…有段时日了,居然不知道…我就住在你隔壁的西附楼?”或许是长久时间没有像如今这般开怀大笑了,秦馥玉笑得竟然上气不接下气,说话都断断续续。 “……”林源或许应该很尴尬,但他却沉默了,因为他已经沉浸在秦馥玉一颦一笑的动态美中,他怎么也没想到平时素雅如兰的秦馥玉笑起来竟然也能像玫瑰突然绽放一般惊艳妩媚。 “你看什么呢?!”笑了一会,秦馥玉终于缓过劲来,就发现林源直勾勾地盯着她看,顿时,如玉的面庞上就升起两朵不易察觉的红云。 “呃……啊……没……没什么。”似被人看穿了内心的秘密,林源一时语塞,期期艾艾道。心里则暗暗责怪自己,定力怎会变得如此之差。 若干年后,林源回忆起当初的这一幕,方才知道,原来并不是他定力差,而是…… 看着林源小男孩一样的害羞模样,秦馥玉心中没来由地涌起一阵莫名的猎奇感,就好似自己刚才调戏了对方一样,又仿佛小孩子看见了喜欢的玩具一般的心情,想到这,便又有些忍俊不禁。不过,这种想法要是被林源知道,不知会作何感想。 见林源手足无措的模样,秦馥玉心中想笑,可又不得不忍住,这让她感觉异常辛苦。她当然不会真的追问下去,干脆绷紧了俏脸,作严肃模样,自顾自地向前走去。 看着秦馥玉的背影,林源讪讪一笑,迎客轩他还没住几天呢,哪里知道那么多?不过一时失了态倒是事实,也算是自己理亏。但由此可见,秦馥玉究竟有多美了。 “虽说住在隔壁附楼,但勉强也算是住在一起了,这算不算同居?”林源浮想联翩起来。看来,林同学对新世界的认知并非是浮于表面,反而有了很深层次的了解。就连“同居”这样富有新世纪时代特点的词语都能够活学活用。他甚至开始考虑日后是否出版一部名为《与美女老师同居的日子》的小说,好为自己赚点生活费? “想法不错,就是不知道会不会受到广大读者的追捧?嗯,这是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林源的思维天马行空,渐渐偏离了主题,看着秦馥玉远去的背影,他连忙驱散脑中不切实际的想法,快步跟了上去。 两人回到迎宾轩时,篱笆墙拱卫着的中大门敞开着,一个单薄又有些佝偻的身影背着夕阳、拿着笤帚卖力地清扫着,仿佛欲将什么驱离身边一般。看背影,林源觉得有些眼熟,似曾相识。 “阿闵妈。”秦馥玉放慢了脚步,穿过中门,慢慢走至人影身前,轻轻唤道。听到这个名字,林源猛然记起,这不就是当初那个嚎啕大哭的老人么,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会出现在这。 似是听见秦馥玉的呼唤,老人的动作一下子就停顿了。头部缓缓地呈90度角向上仰起,阿闵妈的动作很慢,不知是年老体衰还是因为心情沉重的缘故,但最终还是抬起来了。 双眼通红,血丝密布,脸上皱纹堆积的褶子和老年斑密布,怎么看,这都像是个行将就木的老人。与林源当日所见的老妇相比,苍老了何止十岁,这还是同一个人么?林源有些不敢置信。 “阿闵妈,您……快去休息吧,这里有我们呢。”这边,秦馥玉面露关切,一双柔荑紧握老人榆树皮般粗糙的双手,万千种宽慰人心的话语到嘴边,却怎么也开不了口。最终,只能轻轻吐出“您快去休息吧”这六个简单质朴无华的字来。也许,再好听的都话儿也比不上这六个字情深意切吧,也许再没有什么话儿能比这六个字表达她心中的都殷殷真情吧,又也许老人需要的仅仅是无声胜有声的温暖吧,六个字,虽少,但真的足够了。 ps:(不管是看盗版还是看正版的书友,如果你能看到这段文字,想必已经接触了《夺仙录》的世界,不管你们在哪,我希望你们能够留下一段书评、能够去起点推荐、收藏一下本书,也许,对你们而言,这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但对作者,也许就是重逾泰山,它可以鼓励作者斗志、燃起作者信心、延续本书生命,它就是这么重要。 例外附有书友群:495138819,无论是建议、批评、鼓励还是交流小说情节,我这里都欢迎接纳。入群验证主角名字林源或作者名梵谛真。) 正文 第二十九章 知青往事 (上) 林源一言不发的站立在一侧,内心被眼前的一幕渲染地有些沉重。他可以敏锐地察觉到,秦馥玉的声音有一种莫名的感染力,令阿闵妈原本黯淡无光眼神中陡然闪现一丝神采,这是希望的光芒,黑暗中的曙光。什么人的眼神中会迸射出这样的光芒?只有绝望的人,犹如溺水之人抓住救命稻草一般。由此可见,阿闵妈的精神处于一个怎样的状态之中,有时候,没有希望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人自己放弃了希望。而在秦馥玉说出那句话之前,阿闵妈就处于这样一个状态。庆幸的是,阿闵妈现在又重新点燃了曙光,也许微弱,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双方又继续交流了会,说的内容林源一句没有听懂。但林源至少听出来,这是沐族族语,也就是本地土语,只是不知道说了些什么,林源听不懂,就有些好奇。 未及发问,就见秦馥玉三步作两步来到西附楼正门口,然后转身向他招着手儿,示意他过去,林源见状,急步前,跟上她的脚步。 当秦馥玉领着林源走进西附楼的正厅,林源就发现这里的陈设摆置与他暂居的中楼正厅布局别无二样,同样的案几,同样的火塘,惟有不同的是,角落四周摆设着一盆盆地花草果木,看似摆放随意,实际却是恰到好处,将整座厅堂点缀地生机盎然,嗅嗅鼻子,淡雅若素的果木清香弥漫室间,让人在呼吸之间就被这大自然最纯净的气息迷醉。不用猜,定然是出自秦馥玉的手笔。 “你应该记得,这迎宾轩是什么地方吧,记得我有介绍过。”当秦馥玉引着林源来至火塘边,两人就自然而然地沿着乌木案几相对而坐,刚刚坐定,秦馥玉便意有所指地问林源道。 “嗯。专门接待外来的贵客。”林源点点头。 “这样的地方少不了要有人照料着。你来之前,阿闵妈就每日照顾我的生活起居。”秦馥玉说着,目光则透过窗棂,顺着阿闵妈先前离去地方向望去,语气有些愧赧道:“说来惭愧,让一个老人照顾,实在是受之有愧。但沐族有沐族的规矩,阿闵妈也有属于她自己的尊严,如果真不让她做些什么,反而倒是在侮辱她了。况且,能来这里,也是承蒙老族长对她的特别关照。唉,原本这是一个很开朗、很幸福的老人。 “还是因为她的儿子吧?”林源立即就联想到。 “嗯,生了一个无比优秀的儿子,阿闵妈一直引以为傲,慕达拉完成学业从山外回来后,她最为企盼的就是儿子娶妻生子,她也好抱上大胖孙子。毕竟,慕达拉是她家中三代单传的独苗,承担着延续慕家香火的重任。”说到这里,秦馥玉语气一顿,道:“可惜,天不遂人愿,或者说,慕达拉心高志远,根本没有考虑过私人问题。蝇营狗苟一生和波澜壮阔地挥洒一生,他选择了后者。” “记得你曾经说过,他是沐族族长之位唯一的外姓继承人?” “没有错,选拔他为继承人,也是沐族百年以来的大事件了。” 闻言,林源这才了然地点点头,毕竟,能被作为继承人培养,尤其还是外姓,如果说没有两把刷子、没有雄心壮志,谁信? 话音刚落,秦馥玉紧接着话锋一转,问道:“你有没有过疑惑,况族长耳顺之年为何会有珈蓝如此年轻的女儿?” “这个……原先,我还以为珈蓝是他的孙女叻。”秦馥玉的思维跳跃地有些天马行空,让林源一时间有些反应不过来,不知她何故由此疑问,但林源也只是迟疑了一下,就回应道。 “珈蓝只有十六岁,你这般想也不足为奇。不过,况族长却是老年得女,珈蓝是他第三个女儿,也是当中最为年幼的,她的两位姐姐,却是早已经作为人妇。所以,珈蓝如今俨然‘一枝独秀’,不仅姐姐们对她宠爱有加,老族长更是视她为掌上明珠呢。”秦馥玉闻言欣欣然笑了起来,然后介绍道:“珈蓝贵为沐族的‘小公主’,自然是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但如果有人认为她是个只会撒娇扮萌的娇娇女的话,那就大错特错。” “感同身受。”林源点头赞同道:“说句心里话,初见珈蓝,她就给我一种邻家女孩般的感觉,但又有所不同。她清纯修洁,温柔美丽,颇有一种濯清莲而不妖的神韵,尤其是偶尔流露出的一丝俏皮,就犹如那恰到好处的点睛之笔,将整个人变得灵动活泼。最难能可贵的是,她独立干练,却不给人带来丝毫女强人般地压迫感,反而如春风化雨,丝丝浸润进人的心田。” 说到这里,林源的脸色变的润红起来,这一个月以来,他当真蒙是受对方太多照顾,也欠下了不小的人情债。且不提初到沐族时珈蓝对他的细微关照,就说在学校的这一个月,虽然经过秦馥玉的安排,食宿现成,但换洗衣物总是难免的,这是很现实的问题。而珈蓝不仅向身形与他相近的同学借来一套衣物,留给他用作换洗。还总是在他七手八脚、手忙脚乱洗衣服时,顺便“路过”,将他的衣物一道带走,拿去浣洗。他如何不知这是珈蓝婉转地对他予以关照呢,他有些愤恨自己,连洗个衣服都不利索,真不知过去是怎么生活下去的,难道就没洗过衣服?真当自己是饭来张口,衣来伸手的公子了? 每每念及此处,林源是既惭愧,又感激,惭愧的是自己也算是大好男儿,竟然沦落到要一个小姑娘照顾的地步。好吧,实际上他比况珈蓝大不了几岁。但林同学的大男子主义在心中作祟下,自然而然地忽略了这个问题。而感激地是,这个小姑娘还不是一般人,是沐族的“小公主”,可就是这样一个身份特殊的姑娘,不但生活自主独立,甚至还对他细心体贴,无微不至地关心照顾。相比之下,他就相形见绌了,如何能够不自惭形秽?所以,秦馥玉的话刚出口,就立即引起他的共鸣。 “不仅如此哦。”秦馥玉神秘一笑:“珈蓝除了精通琴棋书画、诗词歌舞外,还有一艺,也是沐族一绝呢。” “愿闻其详。”林源顿时被勾起了好奇心,从秦馥玉嘴中的一个‘也’及一个‘绝’字,他就知道况珈蓝恐怕不是精通这么简单,可是秦馥玉先前所说几乎囊括了所有,陡然让他猜测也是无从下手,那么所谓的一艺究竟是什么呢?林源抓耳挠腮了许久,却是一无所获。最后只能苦笑着请教。 “答案很简单,可又不简单。”看着林源的好奇心完全被调动起来后,秦馥玉这才满意地点点头道:“这艺嘛,自然就是射艺。” “射艺?”林源目瞪口呆:“珈蓝可是女孩子啊,看她那柔柔弱弱的样子,能拉得开弓吗?”一想到原本娇滴滴的况珈蓝忽然摇身一变,成为了“女汉子”,林源就有些不寒而栗。 “其实这也没有什么。”看到林源大惊小怪的样子,秦馥玉似是猜中他心中所想,微微笑道:“说起射艺,这是上古时代沿袭下来的一种礼仪,男女兼宜,除了健身、娱乐外,更可以陶冶情操、励练品德、心境和意念等等。当然,在现代社会,这种传统几乎已经销声匿迹,即便偶有抬头,也成为不了主流。但是,在沐族,却被完好的传承下来。 “想必和沐族曾经作为大部族有所关联吧?” “聪明。”秦馥玉道:“沐族虽为少数民族,但既然曾经是为大部,又怎么可能没有接受过汉文化的熏陶?但凡文化底蕴深厚的少数民族,无一不是以汉文化为基石的。” “原来如此,难怪况老族长如此好文采。”林源抚掌赞道:“有其父必有其女,看来,我对珈蓝的了解还是太过肤浅。”联想到那日况元祝出口成诗,林源就道秦馥玉对况珈蓝如此高评,并非没有道理。 “你不知道的可多着呢。”秦馥玉说着说着来了兴致,开始频频向林源爆料:“你也许还不知道,珈蓝被誉为整个沐族的第一神童吧?她可是过目不忘,所学科目都是一学就会,一点就通,据我推测,她的智商至少也在200以上。作为她的老师,这一点,我想没有谁比我更具备发言权吧?事实上,在我来之前,珈蓝就已经具备了考入华夏国最高等学府、华夏大学的的资格。” “有这等事?”林源奇道:“馥玉姐,我之前就有寻思,慕达拉是如何被最高学府所录取。学习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即便是再天才,也总有个过渡期吧,怎么可能一蹴而就。但据我了解,慕达拉也好,珈蓝也罢,似乎都是速成,即便他们都是天才,这种成长速速未免也太妖孽了些。据我观察,这学校里里外外可只有你一名老师,而以你的年龄,执教时间不会太长。俗话说的好,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此看来就有些不合常理。难道说,在你之前还有过别的老师?”林源没有接过话头,而是说出了心间的疑惑。 “你这就问到了关键处。”秦馥玉恬淡一笑,不说是,也不说不是,微微沉吟了一下便道:“借这个机会,我干脆就与你谈一段往事吧,待我说完,你自然明了。” 秦馥玉酝酿道:“数十年前,有一位年轻人机缘巧合之下来到沐族。当时的沐族,因位偏地险的缘故,与外世隔绝,山里不了解山外变迁,山外也从未能有人发现此地。所以这位年轻人偶然下就成为第一个吃螃蟹的人。这位年轻人,其实是被下放至云贵县清淞乡乐府村插队的知青。 可还没满一年,当地就闹起了旱灾,饿极下,他就和其他知青结伴进山,四处找寻能果腹的野菜野果。可谁想越走越远,就不小心脱离了队伍、迷了路。或许是他命不该绝吧,当他晕倒在一片深山老林中、奄奄一息时,被沐族进山采药的药师及时发现,这才捡回一条性命。” “后边不会是为了报答沐族,然后就留下来教书育人了吧?”林源笑呵呵地打趣道。 “你当这是狗血的电视剧情么。”秦馥玉似笑非笑地睨视着林源,果断否定了他的揣测。 ps:(不管是看盗版还是看正版的书友,如果你能看到这段文字,想必已经接触了《夺仙录》的世界,不管你们在哪,我希望你们都能够留下一段书评、能够去正版网站推荐、收藏一下本书。也许,对你们而言,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但对作者,却是重逾泰山,它可以鼓励作者斗志、燃起作者信心、延续本书生命,它就是这么重要。 另外附有书友群:495138819,无论是建议、批评、鼓励还是交流小说情节,我这里都欢迎接纳。入群验证主角名字林源或作者名梵谛真。) 正文 第三十章 知青往事 (中) 猜测被否定,林源则是讪讪一笑,索性不再说话,按捺下性子听秦馥玉继续讲下去。 “按照一般情况,知青肯定是要饿死在深山老林,可偏偏当日,沐族一位药师,因缺少一味药材出山寻找、采集。”秦馥玉道:“不要以为沐族与世隔绝,就意味着就没人能够出山,否则当初他们的祖先是如何找到这里的?既然能找到,就算再难,也总有一套进出的办法。当然,途中的凶险却依旧不能够无视,即便是今时今日,也要慎进慎行。” “那就算药师救了那知青,也没必要将他带回族里吧?况且路途中陡峰峭崖,本就无比危险,再携带一人,恐怕不是易事吧?”林源换了一个角度思考。 “所以才说是命不该绝呀。”秦馥玉道:“当时药师见到知青时,知青已经是昏迷不醒,频临死亡。也幸亏碰到的是药师,一来,医者父母心,不会见死不救。二来,救死扶伤的大夫,有几个不随身携带应对突发意外的特效药物? 所以,药师见到知青的脸色后就知道情况不妙,好在应急救人早已是他的本能,望闻切脉后,他立即用药和水辅以特殊的手法强制给知青灌下去,待他身体有了反应之后,随即又用水煨之干粮喂他服下,这才将他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要知道,一般情况下,就算碰到好心人愿意救他,可以他的状态,普通人还真没法给他喂食,就算强行喂下,没准还会弄巧成拙。” “也不知说知青的运气真是的太好了呢还是太差了。”说到此处,秦馥玉的脸色泛起一丝古怪:“经过药师急救,知青的命是吊住了,但紧接着又发起了高烧,依旧昏迷。眼见病情越发严重,加之体质羸弱,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救治,定然是凶多吉少,先前的努力也将随之付诸东流。原本,药师还打算待他醒来就告辞离开,可这一来就打乱了他的计划。” “难道说药师有要事在身,急欲离开?” “是也不是。”秦馥玉道:“知青是病人不假,但药师的病人显然也不止他一个,不过,人命关天,药师自然也知道事分轻重缓急,不过……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药师身上并没有携带对症的药物,而知青的病情却是在不断恶化,这是身体机能衰竭导致寒气入体引发的并发症,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救治,那真是说死也就死了。” “那后来知青是怎么样才脱离危险的?”林源愈听兴趣愈浓。知青明显不会轻易死去,林源倒是很好奇,他如何在这种天时地利都不占的情况下脱险。 “那当然只有一个办法了。”秦馥玉卖了一个关子,停顿了数秒才接着道:“就是将他带回族里救治。这也是我认为他运气极好之处,在沐族,有祖训明令禁止族人带外人进寨。目的,不言而喻,是不想外人打扰他们平静的生活。 其实,以云川之险,普通族人轻易也出不去,就算真的出去了,也没能力带别人进来。不过,沐族这位药师却不是普通人,除了本身实力不俗外,在族内也拥有着超然地位,他不仅是药师,更是沐族的祭祀。他想带个人进寨,即便是族长也要给他几分面子。” 林源听的不住点头,没有再插话。 “等知青醒来,已经是一周之后的事了。意外捡回了条命,他自然是又惊有喜。当发现这是一个世外桃源般地方后,就千方百计想要留下来,毕竟山外闹着旱灾,回去也是朝不保夕。倒不如留在这里,至少不虞担心温饱了。” 秦馥玉道:“其实不论他是否愿意,他都得留下来,当然,这一点起初他并不知道。留下来的日子里,他就跟着药师帮做一些杂务,转眼两三年过去,因做事还算勤勉,他倒也颇受药师器重,甚至还被传授一些入门的医术。但随着日子一长,知青的心思就活络起来,他估摸着山外旱灾已经过去,便时刻惦记着回到插队村,希望有朝一日,能够回到大城市之中。 “那他最后回去了吗?”林源忍不住道。 “这个问题一会再说。”秦馥玉道:“当初,作为一个想留下的外来者,知青要取信于人,必然要将自己的身世背景交代清楚。在这过程中,沐族高层通过知青就多多少少了解到,山外近百年来发生的巨变。不过时任的沐族族长对这些却并不感冒。不难理解,那时的华夏大地饱受战火,即便后来重新立国,却也百废待兴,从某种程度上而言,远远不如沐族这一方净土来的安逸。 不过,当时还是少族长的况元祝,却对知青提及的电灯、电话等过去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的新事物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经常和知青秉烛夜谈,流露出对山外世界地向往。而这,就让知青看到了回去的希望。” “是了,沐族高层定是不愿外人泄露他们的所在。看来知青的日子也并不好过,怕是一举一动都被人时刻盯着梢吧?”林源举一反三道。 “事实相反。”秦馥玉右手纤指轻摇,笑道:“虽然搞不懂是为什么,但知青发现,他确实未曾被人监视。所以,他不止一次考虑过趁夜偷偷溜走,最后并付诸了行动。可结果……” “肯定是无疾而终吧。”林源心中一动,替秦馥玉说了下去:“知青一直都以为出了山寨就能远走高飞,可真正出了寨子才发现大错特错,因为四处野野茫茫,悬崖峭壁,根本无路可走。这时,他才醒悟,为何沐族人对他毫不设防,原来根本就不担心他能够走出去。” “嗯,这也就是为何我又觉得他时运不济了,无论在沐族呆多久,他的心始终不在这里,可又离开不了,也算是悲剧了。”秦馥玉淡淡一笑,道:“自知没有离开的希望后,知青的心反而定了下来,索性又娶妻生子,真正融入了沐族。此后,况元祝接替了父亲的位置后,开始重用知青,并委派他带人和外界接洽联络,也是从这时侯开始,沐族和外界有了千丝万缕的联系,通过不断地和外界地交流,况元祝才知道外界发展日新月异,早已今非昔比。而沐族却固步自封,走上了一条发展的死胡同。 尽管沐族主动打破了和外界的交流壁障,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迎来一日千里的发展。作为高度自治的少数民族,且人数众多,联邦政府干脆就将沐族聚居的云川划归为特区,给予了沐族相应的自治权,并保留族长制度,继续由族长管理民族内部的地方事务。所以,就有了如今的云川区。 可惜,虽有了名分,发展的问题依旧未能解决,解铃还须系铃人哪,沐族享有了相应的权利,自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义务。毕竟,全国九洲,无数郡市,哪里不需要发展?总不能事无巨细,都靠联邦政府一力承担、解决吧?不管怎样,上面最终还是给沐族拨下一笔扶助资金。以云川区的经济状况,确实属于贫困区的范畴。 不过,也仅此而已了。一切还是因沐族的地理位置所致。试想,连最基本的交通都难以畅达,又谈何发展?又怎么去发展?其实,就算是上边拨下巨款,沐族的经济依旧无法取得成效。工业、商业乃至农业,想要有所发展,哪一样能少了交通?东西再好,运不出去,又怎么能够产生效益?说到底,适合沐族的,只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而已。这同样是个死循环,目前,无解。” “难道真的没有办法?那办学的意义何在?”林源忍不住道。 “办法么,都是人想出来的,怎么会没有。”秦馥玉紧接着话锋一转道:“解决沐族目前困境的办法自然有,还不止一条。第一,就是伐林开荒,增加耕种和人均生活面积,缓解人口膨胀的压力。但沐族信奉自然神灵,一直都不愿意大面积地开垦、建设。这就对了,以破坏环境为代价的发展无异于饮鸩止渴,最终的结果只会适得其反,不足取也。 第二,就是人才兴族、强族。通过和外界的交流,沐族充分认识到教育的意义及其重要性。如今,沐族办学也算是有声有色,开启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也许短时间内成效未必显著,但事在人为么,只要坚持下去,随着人才集聚,到时回馈家乡,未必不能打破传统经济壁垒,推动沐族变革发展。可惜,这是水磨功夫,需要耐心。 至于第三么……”秦馥玉没有说下去,而是若有所思地看向林源。 “嗯?”林源被秦馥玉莫名地盯着,吃不准她在想什么,蓦地有些脸红,有些不明所以。 “这第三点么,和你有关。”就在林源心跳加速时,秦馥玉再度开口。 “我?”林源讶异之余,心倒是放松了下来。 “不错。”看着林源吃惊的模样,秦馥玉嘴角优雅的泛起一抹弧度,淡淡地笑道:“说到底,沐族如今这般困窘,关键还是受环境制约所致。传说天之岭广袤无边,资源丰富,如果能够自由出入,撷取资源。相信,必定能够大大缓解其族人的生存压力,同时,也拥有了纵深发展的空间。届时,毋庸置疑,一切都会大有改观。所以这第三点,自然是解铃仍需系玲人,至于这个铃么,现在看来还非你不解。” ps:(不管是看盗版还是看正版的书友,如果你能看到这段文字,想必已经接触了《夺仙录》的世界,不管你们在哪,我希望你们都能够留下一段书评、能够去正版网站推荐、收藏一下本书。也许,对你们而言,这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动作,但对作者,却是重逾泰山,它可以鼓励作者斗志、燃起作者信心、延续本书生命,它就是这么重要。 另外附有书友群:495138819,无论是建议、批评、鼓励还是交流小说情节,我这里都欢迎接纳。入群验证主角名字林源或作者名梵谛真。) 正文 第三十一章 知青往事(下)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天才少年 “先前,我有提及优胜劣汰,你可知是为何么?”秦馥玉恬淡地发问。 林源微微沉吟,终是再度摇头。 “优胜劣汰么,本就是世界客观发展的规律,不用说在沐族,即便在山外,竞争力之强,同样残酷异常。”秦馥玉秀眉微蹙,轻启樱唇道:“这看起来似乎很公平,可有时候,即便是同一件事,换个角度看,都会有所不同,尤其是地域间差异难以平衡时,两者的差距就会显现出来,这一点,在沐族尤为明显。” “我有些明白了。”林源似懂非懂道:“这么说来,这种看似公平的公平,其实对沐族却是极大的不公?” “难道不是么?”秦馥玉反问道:“据我所知,这么多年来,慕达拉是沐族第一个学有所成、也是唯一一个被山外高等学府特招入学的沐族人,可以想见,他的优异即便放在山外也是凤毛麟角。可这能说明其它族人都很平庸吗?” “显然不可能。”不待林源回答,秦馥玉就给出了否定答案,又接着说道:“只能说是慕达拉太光芒夺目了,卓越的天资加上后天的努力,促使这种光芒完全掩盖了住了其他人。更何况他的天资也并非卓越那么简单,听说只是经过知青的入门引导,他此后就能够凭籍书本无师自通。 这种天才,说是千载难逢、万里挑一也不为过。至于脱颖而出,成为佼佼者也是必然。如此人才,沐族怎能不重点培养?所以,便将所有资源堆积在他身上,只盼他能出人头地。只是,同样是优胜劣汰,不同的是到了沐族,却是牺牲所有,只为成全一人。是以,我说它不公。” 林源沉默了,秦馥玉一语双关,她所说的不公,既道出了沐族的先天不足,又道出沐族当初遴选出慕达拉时,取与舍的艰难和无奈。 果然,秦馥玉徐徐道:“这种不公,甚至影响了沐族发展,成为其崛起的束缚。换做在山外,相信若干年下来,沐族早就人才济济了。可如今,受其自身局限所致,沐族只能孤注一掷,将底蕴全部压在了慕达拉的身上,这种不成功便成仁的做法,若是成功了,自然是皆大欢喜;可若是败了,昔日的诸般种种努力付诸东流不说,想要恢复元气,再次培养出第二个慕达拉来却是几乎不可能。” “怎么不可能?” 就在林源为这句话纳罕时,秦馥玉开口道:“且不提慕达拉这种层次的天才百年难遇,难道你以为,沐族付出如此代价,就是只是为了造就能够升入华夏大学的人才么?如果这么想,那就错了。 沐族固然求才若渴,但偌大一个部族,数十万众,遴选出数名、甚至十数名天资卓越的少年,举全族之力培养其进入高等学府,不能说没有难度,但也并非不可能。可眼下沐族,如此光景,等待那寥寥数名人才成长反哺,却又不知何年何月了,况且,这也是杯水车薪。 对于沐族,它真正需要的,是有能力牧领全族,使其繁荣昌盛的引导者。这就如同高楼平地起,首先要做的,就是夯实地基,否则,即便建得再煞有介事,也只是空中楼阁,不堪风雨。” 秦馥玉一番抛开外相,直入本质的话语,听的林源颔首不已,他心中一动,接口道:“重病乃需重药医,如此看来,况族长所谓孤注一掷的做法,也并无不妥,只是谁也没有料到,慕达拉竟然出了意外,真是天意难测哪。” “天意难测……”林源脱口而出的四个字似乎触动了秦馥玉心中的某根弦,她反反复复咀嚼着这四个字,陷入了沉思。 良久,她才开口道:“慕达拉的消失,在沐族引起了很大的风波。也难怪,他身上毕竟凝聚着一族人的心血和希望。可当大家发现他所遗留的信条时,所有的希望又转化为绝望。 “信条上写的什么?”林源不是明知故问,尽管大家一致认为慕达拉消失在天之岭,那么所遗留信条的内容也必然和他的行踪及去意有关。可林源总觉得这其中存在一些蹊跷。 “这事还要从头说起。”秦馥玉睨视了林源一眼,只道他听地入味,便耐心详尽地介绍道:“当初,慕达拉从山外学成归族,因被族长选定为继承人的缘故,整日跟着族长打理族中事务,如此过了半载有余,倒是得到上至族长、房长、元老,下至普通族人的一致好评。 时间一久,族长便开始放手,委任他为柱首,让他独自处理各项事务。试想,偌大的一个云川区,有多少事务?上到春种秋收、收租祭祖,下到琐事纠纷、婚丧喜庆,可谓无所不包,无事不管,无事不问。要处理这大大小小事务,自然少不得在一线奔波。 所以,当别人昼出夜归时,慕达拉则往往一连数日,乃至半旬都未必能归家一趟。加之他地位急剧提升后,俨然沐族的少族长,今非昔比。故而事无巨细,也无须事事向人汇报自己的动向。 因此,他若是存了想要消失的心思,完全可以做到神不知鬼不觉。所以,当众人发现他失踪后,已然是三日之后了。 当然,像他这般重要的人物,哪怕一天不出现,也会引人关注,可谁又能想到,以他今日的身份地位,会给你玩失踪呢?以至于,大家一致都猜想,他是否遭遇了不测。这种揣测并非毫无根据,固然,天之岭才是沐族人公认的险地,但这并不意味着其它处就一定安全无虞。 沐族一直秉持着古老的传统,信奉自然神灵,与大自然和谐相处,植被繁盛,深山峻岭、林深茂密处深幽秘遂,野兽出没乃频。谁又能保证,慕达拉不会是独自一人时误入山涧,为山中野兽所乘? 当然,揣测终究是揣测,即便是推理分析地再如何与真相接近,在事实结果出来之前,也只能当作佐证。所以,当此事传报至老族长耳中时,他固然忧心忡忡,但依旧镇定自若地遣人寻找。可时至半旬,慕达拉仍旧音信杳无,老族长终于坐立不住,有些相信了众人揣测的结果。只是他难以置信,野兽袭人的事情如今已是鲜有,可那个人怎的就偏偏是他? 犹自不信的族长终于想到了第二种、甚至第三种可能。不管这些可能是否离奇乃至荒诞不经,他都要去验证一番,他需要给族人的一个交代。当族长亲自率众登其家门,随后就对慕达拉的卧室、书房进行细致地勘查,结果居然在其书柜内壁处发现一个暗阁,而信条就在那暗格之内。” 林源左手蜷曲着指关节,食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敲击着面前的桌面,一边思索一边分析道:“如此看来,他是有备而去。将信条放入暗格内自然是不希望被人很快发现,泄露了自己的行踪。而暗格固然隐蔽,却也并非无迹可寻。这样一来,他离开后,也就不虞无法给族人一个交代。 这其中环节丝丝相扣,当真是心思缜密,滴水不漏啊。”思索间,林源的眉头拧成了一股,他旋即又缓缓开口问道:“只是……他为何要这般做?”吐出这句话的霎那,林源电光火石间思维的火花碰撞,联想到了很多。不过,他还要先听听秦馥玉怎么说。 “这就是我下面要说的。”关于慕达拉,其实早在林源初入沐族时,秦馥玉就在只言片语中提及过不少此人的情况。不过,眼下时隔月余,秦馥玉想当然地认为,这些信息林源也许大多都已遗忘殆尽了。所以,面对林源的提问,她倒不以为忤。 “事实上,根据信件上的字迹,这的确是慕达拉的亲笔信,其中也交代了他的行踪和去意。”秦馥玉细细道:“慕达拉之所以失踪,既不是遭遇了不测,也不是偷偷去了山外,实际上是进入了天之岭。” “这真是不可思议。”林源讶然。 “他……也是无奈之举吧。”秦馥玉语气顿了顿,道:“在成为柱首的日子里,慕达拉深入底层,体察民情,对沐族的现状较以往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整个沐族偏居一隅,纵深全无,实则毫无发展的潜力和空间。 如今,沐族固然通联山外,不再闭塞。但偌大一个部族,若是说全部迁徙山外,谋求发展,却根本不现实。且不说族人故土难离的思想根深蒂固、无人肯背井离乡,失去归宿。即便愿意,又哪里去寻找一个能够可安置、接纳十数万人的地方呢?好吧,就算找到了,就一定保证他们能够过上优渥富足的生活?能够保证他们比现在过的更好?” “谁……都不能保证,慕达拉也不能。”秦馥玉沉声道:“所以,慕达拉不顾安危,进入了天之岭,希望能够找到一劳永逸的办法,令族群从此安枕无忧。这就是信件的全部内容。”说完,秦馥玉幽幽一叹,不再说话。 ps:谛真在此,要非常郑重地感谢书友风_逸01、燕归藏、好舒服f、梦若幻影之尘以及若寒易水等书友的打赏和支持。谛真十分感动,当自己在枯燥、疲惫和困倦中码子时,这些书友给予了我极大的鼓励和支持,这令我精神一震。是啊,再苦再累,只要你可以被人理解,被人鼓舞,被人支持,你所写的一字一句能够被人喜欢,能够给别人带来快乐,那我认为这种付出是值得的。我愿一如既往。真的,感动之处,还在于这些可爱的书友认为,他们所做的事情其实微不足道。但我知道,这绝对不是微不足道,相反,这份付出重逾泰山,我可以很坦然的说,他们做的这些事情,在现实中,往往是连部分亲友也难做到的,即便他们可以轻而易举的做到,但难就难在他们绝对不会想到要去做。所以,我异常感谢,这些可敬的书友,因为我们志同道合,所以,我最后想说的是,有你们真好! 正文 第三十三章 疑窦丛生 场面再次冷清下来。秦馥玉和林源静默相对,一言不发却若有所思。女儿家多愁善感,秦馥玉虽然是讲诉者的身份,却同样为慕达拉不计安危、舍命一搏的勇气和高尚无私的品德所动容。俗话说家国天下,这种“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豪情才当是男儿本色。只是,秦馥玉一俟想到,这并非虚构的故事,而慕达拉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活生生的人时,又不免唏嘘:“他还能活着回来吗?” 和秦馥玉所思所想不同,林源听述这段往事时,关注的角度和重心与其均有差异。这也难怪,女儿家情感细腻,同样一段故事,她们角色代入地更深,关注的角度更多的是从情感出发,心情随着情节的跌宕起伏而波动。而男人则不同,他们心理上更多地存有一丝理性,喜欢以旁观者的角度纵观全局,喜欢一种尽在手中的掌控感。这个时候,男人的心神更多地就会投注在情节的层次和前后嫁接上,对细节尤为关注,由此从现象直入本质,形成自己的感观。同样是一个“细”字,一个重情感,一个重细节,而展现地却是截然不同的两个层面。这是一种很微妙的心理变化,只能各人体会。当然,也不能作一概论。不过,林源此刻的静默,是若有所思,回味秦馥玉所述的点点滴滴,一丝细节都毫不放过,因为总有丝丝不妥萦绕心间,让他不吐不快。 “信的内容,你看过吗?”少倾,林源率先打破了平静,寻思良久,林源还是决定将心中疑惑说出来,若是任凭其滞留心间,只怕是百思不得其解。而他也必须一问,慕达拉无疑是沐族的一个关键人物,又事关天之岭,若是能够在他身上发现什么,未必不能成为解开当前迷局至关重要的一个突破口。至于秦馥玉讲诉的这一段往事,看似细节丰富、合乎情理。但这种合理,在林源眼中就是最大的不合理。所以,他发问了。 现在,林源双眼紧紧地盯着秦馥玉,身子微微前倾,作倾耳聆听状。盖因秦馥玉下面所说的每一个字,对他而言都很重要。面对林源的直视,即便一向淡然自若、风轻云淡的秦馥玉,也微微有些不自然起来。可心中刚刚升起的几许嗔怪,还未脱口而出,就被从其眼神中读出的认真生生止住。秦馥玉蕙质兰心,知道林源此问必有深意,她没有多问,只是轻轻敛去先前心间泛起的丝丝涟漪,才正色道:“没有。” 林源一听,目光一闪道:“那信件都有谁看到?” 秦馥玉微微沉吟,思索了霎那道:“信件被找到后就被转呈至族长,封口火漆完好,拆封后族长阅毕,就兀自收拢于袖中,倒是不曾传阅于左右。怎么,有什么问题吗?”秦馥玉有些纳罕,不知林源缘何有此一问。 “问题……大了。”林源吁叹一声,一边右手轻轻拍打着额头,一边梳理心间的疑惑,道:“照你这般说法,信件的内容只有族长一人看到咯?” “是啊。不过回去后,族长就将信件的内容公布于众,并嘉许了慕达拉的大义与勇气,同时,又使祭祀带领族人祈福祷告自然神灵,保佑慕达拉平安归来,这事才算尘埃落定,告一段落。” “既然族长将信公布于众,那信他拿出来了么?”林源疑问道。 “这自然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信只有一份,那么多族人,总不能一一传阅吧?还是得召开族会,遣人交代此事。” “你知道得这般详细,当时也在现场?” “那倒是没有,那时节我还未来到沐族呢。不过,继承人失踪,也算是沐族百年来发生的大事件了,整个沐族,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口口相传下,我倒也知道个**不离十。”林源一连串的问题,秦馥玉是有问必答,但同时也勾起了她的好奇心,她颦着眉道:“怎么,有哪里不对么?” “嗯。”林源郑重地点了点头道:“你没有发现,你知道地太详细了吗?” “这有什么问题吗?”秦馥玉皱了皱她那对秀气的双眉道:“我虽不曾目击现场,但族长身边前呼后拥,总有人目击了全过程,如此传将开来,详细些又有何不妥?” “这还真不好说。”林源正色道:“非是我质疑,而是我实在想不明白,堂堂一个偌大的部族,耗费时间、代价无数培养出来的继承人,竟然莫名其妙地消失了,这本身不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情吗?这就好比一个帝国的君主,疲惫于政事想要禅位,可诏书还未下,太子却不知所踪了,不管最后找出的理由是多么冠冕堂皇,可这能够掩盖其荒唐的本质吗?”说到这里,林源笑意渐渐收敛,只是一脸平静地注视着秦馥玉,目光烁烁。 看着林源眼神里流露出的那一股较真,秦馥玉的目光大胆地迎上去,坦然相对,这次心境倒是古井无波。“你是说,有人在说谎?或者是在怀疑我?”秦馥玉的表情一如既往的平淡,听不出喜怒。 “嗯?”秦馥玉淡然地话语和表情让林源一怔,双方虽近在咫尺,却陡然间有了一种陌生的距离感。“怎么会……”林源摇头苦笑,道:“我怎么会怀疑你,只是……你没有发现这其中的一丝不同寻常吗?” 听了林源的解释,秦馥玉这才面色稍霁,转而开始沿着林源的思路沉思起来。 看着秦馥玉沉静如水的模样,林源微微松了口气。果然,女人都是多变得,喜的时候,能让你如沐浴春风,怒的时候,能让你感觉有些不可理喻,哀的时候让你我见尤怜,乐的时候,则娇憨可爱,让你爱不释手。不过,秦馥玉则永远不在此例,她就像一朵高贵的雪莲花,高高绽放于雪山之巅,冰为肌肤玉为骨,不惹红尘不沾果。凡世俗尘永远都匍匐于她的脚下,而她也永远不会低头乜视一眼。她高贵圣洁,遗世独立,似那九天而下的谪仙,四周总是弥散着空灵飘渺,一行一动间仿佛随时都要破空而去,修成那无因无果,超越轮回的大自在。她总是无喜无悲,淡雅素净地面容上,你永远看不出她在想什么,也许,你们近在咫尺,实际上,却是天遥地远。 难道,这才是真正的秦馥玉吗?林源怎么也想不通,灵犀一动间,竟然会生出如此观感。仅仅是因为先前她表露出的那一丝若有若无地距离感么?林源不敢苟同却也不敢全盘否认。自从玄牝之力在他体内发生了一丝质变后,他的五感就得到了大幅提升,第六感更是敏于常人,这种心血来潮,未必就是偶然。 只是,林源想不通,自与秦馥玉接触以来,对方给他的印象一直都是温柔似水又善解人意,待人接物进退有度又不失亲和力。知心姐姐般地关心照顾更是让他感恩莫名。那温暖和煦的微笑,甚至一直都在为他驱散着心中的阴翳和黑暗。至于先前的一个小插曲,就算是有所误会,但在他的解释之下业已冰雪消融,既然如此,为何在陡然之间感受到一个与平时截然不同的秦馥玉呢,这种感觉又从何而来? 林源的确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但他突然不想知道了。他只知道,感观中的秦馥玉,固然丽影绝颜,清丽无双。可那种冷若冰霜、丝毫不沾人间烟火气息的美,让他心底泛出了丝丝寒意。这种美,永远只能让你去仰望,是的,不是仰慕,凡夫俗子的爱慕,哪怕发乎由心,对她而言,或许都是一种玷污。她,如神祗般,高高在上,绝世独立,惟有仰望,才有可能瞻仰她的容颜。当你好不容易看见她了,才悲哀地发现,你们根本不在一个世界,而她,正低垂着眼睑,怜悯地望着你。就如看一只蝼蚁,卑微如斯。 到底是怜悯还是淡漠,林源分不清了,也不重要了。重要的是,眼前秦馥玉的美,同样超凡脱俗,不一样的是,她的美,如春风拂面,如春雨润物,细而无声,沁人心脾。这种美,富有生命力,迥然而异雪莲之美,还未及近,就已寒意彻骨。 “踢踏”“踢踏”,高齿木屐与木质地板汇击而成的声音独特而富有节奏感,将犹自沉思的秦馥暂和精神飘飘忽忽的林源拉扯回了现实。油灯如豆,晕黄地灯光跳动着,淡淡地散发出光热,幅散出的光圈则随着一个佝偻地身影不断变幻着方向,却是阿闵妈提着油灯过来了。蓦然醒神,两人这才发觉,天地正在被一个巨大的黑色帷幕缓缓地合拢,眼看就要接近尾声,惟有天边尽头,丝丝若隐若现的白线似乎在证明白天曾经来到过。 吁……两人似有默契地轻舒一口气,只是不知是在感叹时间过的太快呢,还是为刚才的促膝而谈感到有些意犹未尽呢?这就不得而知,或许即便是当事人,也有些捉摸不透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吧?但不管怎样,有一件事可以确定——天真的黑了! ps:首先,继续感谢支持我的书友们。你的支持,是我创作的源泉。同时推荐下我小兄弟冻书的佳作《上头有天庭》,一部很优秀的小说。 另附书友群:495138819,欢迎大家讨论互动。入群验证主角名字林源或作者名梵谛真。) 正文 第三十四章 初显峥嵘 “你们再小坐一会,饭菜已经准备妥当,马上就可以端乘上来。”阿闵妈缓步来至案几前,一边提着小心地将油灯轻放在案几中间,一边缓缓地出声提醒道。 整个沐族还是沿袭着旧习,夜间照明依旧是使用油灯。至于电灯,除了学校,即便是族长府邸也是没有的。这并不奇怪,沐族位处深山,地势险峻,族人也分散在各个山岭上,做不到电力集中供给,这就难免会造成资源浪费。当然,最重要的是,电,对于整个沐族而言,实在是太过奢侈,既消耗不起资源,也不具备电力基础设施配套的条件和环境。 也唯有学校这种地方,占了天时地利与人和,这才让沐族的莘莘学子享受到用电的待遇,可即便如此,对电量的供给,也是控制地极为严格的。沐族地落后和困窘由此可见一斑。如果不是拥有教学楼这般极具现代气息的建筑物,你蓦然来到此处,或许会误以为来到数百年前的少数民族部落。 阿闵妈弯下腰来的霎那,映着晕黄地灯光,林源依稀发现,柔和的光线星星点点地洒映在她的面颊上,仿佛干涸了数年之久、乃至于沟壑密布地脸颊在这光辉的滋润下,似乎在瞬息之间一点一滴地变得饱满而富有光泽起来。 这倒不仅仅是灯光效应,林源看得出来,这位老妇人的心结,暂时被解开了,想来是秦馥玉对她“密语”的一番话起了效果。这就让林源愈发好奇,两人先前一番交流到底说了些什么。 阿闵妈放下油灯后就再次“踢踏”着步子暂时离开了。就剩油灯那跃动着地火芯,将两人的面庞映得忽明忽暗。两人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安心静坐。林源倒是有起身给阿闵妈帮忙的意思,但这种想法甫一生出,就被心思细腻的秦馥玉察觉,并立即用眼神制止。 林源见状不由哑然失笑,这才记起,自己的善意未必就能起到积极的效果。对于此刻内心柔软脆弱的阿闵妈而言,一个不经意的举动,即便是出于善意,也许,依旧会成为压垮她那本就脆弱心防的那一根最后的稻草,让她内心深处维持最后平衡的那一根心弦也彻底崩断。霎时,林源反倒是不敢轻举妄动了。 阿闵妈果然没让他们久等,片刻之后,两人就再度听见“踢踏、踢踏”的木屐声,林源扭头,顺着声音的方向望去,就见阿闵妈双手小心翼翼地托着一只椭圆形的木质托盘,迤迤而来。不用说,托盘中装乘的,定然就是今夜的晚餐了。 走到近前,阿闵妈踱着小步来到小桌外侧,半跪于桌前,倚着小心将托盘按安置在桌,居然没有发出一丝异响。直到此时,林源才注意到盘中物,没有珍馐美味,也没有水路八珍,有的,不过是两碗白米细粥,及数碟精致的腌咸小菜。 见状,林源面色倒是未曾露有不愉,更没有因此认为沐族轻曼了自己。纵然,眼前的饭菜与初来之时有所差距,但他清楚,这既不是沐族不懂得待客之道,也不是对他起了怠慢之心,而是整个沐族本就清贫如水,这一点,在沐族生活了月余的他是再清楚不过。即是如此,沐族哪有可能餐餐山珍海味、顿顿大鱼大肉地款待他呢?不用说是他,即便是身为一族之长的况元祝,也断然不可能这般奢靡。想到这里,他心中自是了然。 林源这般想法也并非没有道理。其实,沐族积贫已久,但这倒不是这云川之地有多么贫瘠,相反,这里山清水秀,物阜丰隆,可这也要在人少的情况下。 毕竟,山山水水多了,间接地,也就压缩了人的生存空间,能容纳生活的人数自然就有限,特别是这云川之地,除了中心腹地天然形成的平原能够大量集聚、且养活大量人口外,四外却都是山峦沟壑纵横,散布其中也都是些小规模的村落,少的,数十人规模,大的也不过百余人。 这些村民,大多倚山靠水,或是构建梯田,或是渔猎为生。原本,这种桃源生活倒也是逍遥快活,只可惜,再好的山水也架不住人多,这种本就不适宜大量人口群居的地势地貌,人数却在数百年间,以节节攀升之势进行繁衍。 这些山川沟壑之地,当初百人以上就算大村落的,现如今比比皆是,较之千人村落,都再不值一提。只是,随着人数骤增,整个云川却是不堪重负,沐族人的生活水平也随之一落千丈,不复过去的富余。 所以,伙食规格有所缩减,在林源看来那也是情理之中的事,所以并不以为忤。要是整个沐族都在吃糠咽菜,而他却山珍海味,那他反要惴惴不安了。且不说这并不利于他融入这里的生活,单说这份礼遇,虽说是以贵宾之礼待之,但说到底,还是把他当作了外人,再者,真若如此厚待,只怕所图不小,他也就难以再安之若素。想通了此节,他自然是坦然自若。 阿闵妈将饭菜放置完毕后,身子微微倾向秦馥玉,然后轻声细语地对她说了几句话,由于说的是土语,林源听不懂,倒是没有过于关注。反倒是秦馥玉听了之后,螓首轻点,嘴角微微露出一丝淡淡地笑意。 两人交流完毕,阿闵妈忽然将视线移向林源,一脸歉意地看着他。这顿时让林源一怔,心中纳罕不已,不知眼前的老人为何看向他时,会流露出如此表情。眼见老人惭愧万分的模样,林源不懂土语,既无法询问内情,也无法劝慰,不由慌了神,顾不得猜想缘由,他连忙将眼神瞟向秦馥玉,求助的意味,跃然脸上。 “穷乡僻壤,菜色粗陋,如若怠慢了贵宾,还请毋用见怪。”当着阿闵妈的面,秦馥玉倒是不好再调笑这个心目中的小弟弟,继续看他窘迫尴尬的模样。于是便一本正经地向他转述阿闵妈的意思。 林源闻言,先是一愣,然后失声笑道:“谈何怠慢,幸得贵族收留,本就感激涕零,又怎敢得寸进尺,不知所谓呢。”说完,林源心中一阵感动,阿闵妈待他如此之恭,想来是得到况族长的授意,沐族的情况他再清楚不过,自然不会心生怨恚,可如此小事,在他看来不值一提,对方却小心翼翼的向他解释、生怕他误会,由此可见,沐族倒是没有惺惺作态,而是真心实意将他奉为上宾的。念及于此,他心中顿觉暖洋洋的,对沐族又亲近了几分。 在陌生的环境,面对陌生的人或事物,人出于本能的自我保护意识,都会或刻意或者下意识地与之保持一定距离。所以,千万不要以为林源近来与况珈蓝和秦馥玉走动频繁,就认为他已经全盘接受了沐族,甚至融入了这个地方。固然,林源对她们观感甚佳,可谁又能说,仅仅因为好感就能让他对前两者毫不设防呢? 事实上,林源人生骤逢巨变,他的心智也随之较快的成长、成熟起来,尤其是在天之岭内的那段时间,每天在生死之间徘徊,更是磨练了他的心性。试想,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环境下、在绝望和恐惧之中游荡、在生死一线间徘徊,什么样的人才能存活下来呢?这样的人,也许有很多种,但其中绝对没有懦夫、没有蠢材,更没有废物。 能走出来的,无不是具备坚定的信心、强大的毅力及常人所不具备智慧的人,不可否认,其中还有一点不可或缺的运气。这些,或许都可以称之为人的潜力吧,在未被挖掘或激发之前,你不知道它的存在,但一俟受外力而爆发,却又是真实的、属于你自己的力量。 这不是依靠透支生命短暂获得的生物能量,而是精神层面上的蜕变,一俟被激发,日后就将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你,这种影响是良性的、正面的,也是积极的,他可以让你从一个稚嫩的少年,迅速成长,成为一个能够遮风挡雨、顶天立地的男人。当然,前提是你本身就具备优良的潜质。 不得不承认,龙生九子尚且个个不同,更何况造物下的苍茫众生呢?有天资聪颖的,就有愚昧笨拙的;有勇敢绝决的,就有懦弱不堪的;有坚毅果敢的,就有瞻前顾后、左右摇摆的,如此种种,才构成了大千世界的形形色色。 并不是说,具备其中优秀的品质,就一定能够转危为安、遇难呈祥,但不可否认,这样的人总是比别人多出一线机会、一线生机,倒不是说造物有所偏好,而是这样的人懂得把握机会、并审时度势地运用好它,这就是他们的优势,能人所之不能的秘诀。 幸运的是,林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天之岭内,初醒之际,他经历了惶恐、不安、困惑、迷惘的过程。换做别人,深陷困境,情绪在这一系列的转换下,或许会怨天尤人、或许会自愿自艾,甚至自救未果后自暴自弃,如此,他的下场足以预见。而林源呢?虽同样经历了这一过程,但他很快就沉着冷静,并以自身为线索,分析、推敲造成自己处境的一系列前因后果。 未了,又为自己的当前、未来制定了目标,由此迅速摆脱了迷惘、困惑现状,这一点尤为重要,深处险境若是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将要作什么,那真的是自寻死路了。值得一提的是,林源能够保全性命,还有幸运地得到玄牝之力帮助的因素,可谁说运气就不是实力的一部分呢? 所以,当林源走出天之岭的那一刻起,他就和以前截然不同了。执着地信念、成熟的心态、缜密地思维方式……这个少年已经具备了同龄人不具备的品质和心理素质,正所谓宝剑锋从磨砺出,天之岭中的一番生死经历,就是那最好的磨刀石,如今,利剑出鞘,刀锋毕现,初显峥嵘。 ps:老规矩,感谢诸多书友的支持。还有看盗版的朋友,如果你喜欢本书,你有空也来起点投个推荐、收藏一下,也不用花一分钱,对吧?但这对作者就是一种支持。 另外:说几点。 第一,有书友认为本书是穿越流和重生流,但我这里说明,绝对不是。这里不方便剧透,你们可以耐心看下去。 第二,还有书友认为主角失忆了这么还会取火烤鱼,但我这里说明一下,首先,失忆不等于痴呆。其次,关于所谓失忆,我在书里有过非常详尽得到解释,绝对不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如果看不明白请仔细阅读。我的书,你如果一目十行,恐怕是看不明白。事实上,不管什么书,你一目十行,这哪叫看书,你这是浏览。 第三,我在书的内容里,其实都带了很多解释和说明的,就是怕有书友看不懂,所以,你只要仔细看书,是不存在不明白、不合理的地方的。 第四,有什么想法、意见,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了会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 正文 第三十五章 “饕餮盛宴” 淡黄色的光晕柔和地释放着并不灼人的温度,室内无风,但油灯心蕊处蓝黄相间的火苗依旧会出于惯性地偶尔闪动两下,如同调皮的孩童眨动着亮如辰星的双眼。 灯光下,林源和秦馥玉依旧相对而坐。先前,在秦馥玉的配合下,林源和阿闵妈作了一番简短交谈。因为有秦馥玉居中协调、充当翻译,沟通障碍自然是不复存在。当得知林源对接待并无不满之处,阿闵妈终于松了一口气,放下了久悬不安的心。 近段时间,由于遭受重大打击,这位内心脆弱的老人就连做事都战战兢兢,仿佛稍有一点差池就足以令她那颗柔弱的心变得支离破碎。所以,当得知林源并无不满后,她这才宽心起身,准备离开。 秦馥玉见状,下意识的想要挽留,可是一俟看到阿闵妈依旧灰败的脸色,即将脱口而出话又被她生生咽了下去,转而化为几句清风细雨般润人心脾地嘱咐。阿闵妈点点头,下去了。灯光里,复又剩林源、秦馥玉二人,不同的,是桌上多了两碗细粥,几碟小菜而已。 阿闵妈离开了,可之前侃侃而谈的两人却一致陷入短暂的沉默,林源是因为中间有了阿闵妈这一段插曲,一时间不知该如何开口。反观秦馥玉,却是在怔怔出神,眸光散乱,不知在想些什么。倒一桌饭菜,本该唱主角的它,却被两人“默契”地无视了。 “咕咕……咕咕……”不知从哪里传来的怪异声响,可却恰到好处地打破了面前平静地有些怪异的氛围。 “什么声音?”乍然听到异响,秦馥玉美眸一凝,眼神迅速恢复了清明,然后睇望着林源,开口问道。 对上秦馥玉的眼神,林源既是挠头,又是抚额,脸色讪讪,几番欲言又止。这番极为不自然的脸色和动作,秦馥玉自然看在眼内。只见她眸波流转,稍作联想,心中顿时了然,丝丝笑意随之在眉眼间缓缓酝酿。 “噗嗤。”一声轻笑,清脆悦耳,秦馥玉终究还是没能按捺住,轻掩绛唇,脆生生地笑了起来。不过,为了让自己不在林源面前过于失态,她又一边极力压制着笑意,一时间,连娇躯都控制不住地颤抖起来,就如同一支风雨中飘荡地海棠,当真让人心生爱怜。这一幕,想必看在任何一名谦谦君子眼中,怕是都不愿让这样一位娇靥如花的美人压抑地如此辛苦吧。 可惜,林源显然没有意识到这是一个机会。如果他福至心灵,此时,就应该轻咳一声,然后故作大度地以谦谦君子般地微笑回应对方,既可展示自己的儒雅,亦可掩饰方才的尴尬,一举两得。不,是三得,谁能说藉此不能再度博得美人一笑,赢得佳人的好感呢? 可惜,此刻的他满面潮红,眼神躲闪,就像小孩被大人捉住了把柄般,颇有种无地自容的感觉,哪里还能有这样一份应变。这一幕看在秦馥玉眼内,就见她眉眼间的笑意更浓,终于,她再也抑制不住,笑声就如同被解开束缚的紫色风铃,在轻风中摇曳生姿,发出一连窜的清响,那音色清澈、空灵,仿佛带有灵性般能让人忘却世间的一切烦恼。 至少,林源在这笑容面前,突然间变得从容,有了一丝如释重负的感觉。一笑倾城,二笑倾国,三笑醉红尘。一向清雅如莲、如百合、似幽兰的秦馥玉,一旦放开自己,尽情释放笑意的瞬间,其不经意间展露的风情,居然让林源有了一种微醺感,如同品咂着一杯玉露琼浆,入口绵软香醇,却后劲十足。 更何况,有一种酒,酒不醉人心自醉,这就是美人酒。此刻的秦馥玉,若柳纤腰轻折,盈然的笑意下,眸波流转眼帘,淡淡地有了丝丝雾气,仿佛就要浸润出一颗颗珍珠来。如凝脂般润滑的面颊晕红着,口中轻吐着芳兰,玉臂轻舒,犹遮半掩,却怎么也遮掩不住女子骨子中与生俱来的一丝柔媚,这一笑,当真是倾国倾城,只怕就连那谪仙也要不惜沾染红尘因果,只为醇酒美人,红尘中一醉逍遥。 在如此精心动魄的美面前,自己的一点失态又算得了什么呢?一俟想到这样的一副美景是因自己而起,林源心底忽有一丝自得一闪而逝,但紧接着,又为自己产生如此荒唐的想而哑然失笑。心态瞬息之间经历了一系列变化,再看秦馥玉,林源眼神清明,嘴角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笑意,恬淡如斯。 笑音渐歇,秦馥玉螓首轻抬,目光恰好对上林源那双炯炯地双目。目光碰撞,又攸地一触即分,两人不约而同地转望他处。当目光再度回转,却又是恰到好处的对接,这一刻,两人倒是未在刻意回避,反而相对而笑,只是心底却涌起一股难言的滋味。 “美食当前,不大快朵颐,还等什么呢?”秦馥玉率先从这有些怪异的氛围中清醒过来,对于刚才怪音的来源,她自是心知肚明,当然无需点破,便直奔主题地对林源说道。 林源自然不会如此没有风度,他“呵呵”一笑,伸出左手作出请的姿势,道:“还是一起吧。” 其实,林源早就饥肠辘辘了,否则他的肚子也不会不恰时宜的向他抗议了。中午虽在学校用过午饭,可在下午行走山路的过程中就消化地差不多了。回到迎客轩后,又与秦馥玉坐谈许久,本来到也没有什么,但阿闵妈将饭菜端上来后,在饭菜香气的引诱下,肚子立刻不争气地举起了白旗,倒是让林源出了个不大不小的洋相。 此刻,在饥饿的催动下,林源吃的很是香甜。细米白粥被熬制地又粘又稠,搭配盐水竹笋、制水腌菜、盐酸菜和辣白菜等腌咸小菜,倒是别具风味,清爽上口。菜色固然清淡了些,但林源还是看出其中对方花费的心思,就好比眼前这道盐水竹笋,听菜名似乎平平无奇,可品尝在口,却也许只有当事人才能体会到它的不凡之处。 持箸夹一条入口,你的味蕾首先品尝到的竟然不是它的味,而是其清香衍生而来的一股清新,这是一种精神层面的感觉,首先让你精神为之一振,由此刺激你的味蕾,让你口齿生津、食欲大增。 而菜甫一入口,咀嚼之中,清脆鲜嫩,不咸不减,就如同刚刚采摘烹饪的一般,清新爽口,令人仿佛置身一片竹林之中,清风徐来,竹香清脾。这是精神和味觉地双重享受。林源一一品尝过去,发现每一道菜都是独具特色,精神层面带来的享受也是各不相同,或置身乡野菜畦或置身青山绿水,令人流连忘返。 此时,再看桌面上这一道道精致的菜色,如果你还认为这是普通的腌咸小菜,那也只能说是牛嚼牡丹,让人不值一喙了。而林源显然非不识货之人,感着受缭绕于齿颊间的余香,心中却如有所思,不难猜测,这些菜色只怕是经由数十道、甚至近百道工序再辅以珍贵的秘料,才有可能调制而成,平时则储藏封存,一俟贵客临门,才拆封请尝。 这些菜品,任意一道拿将出来,无论从品质还是口味上,那都是一等一的美味,毫无争议。比起那些普通荤腥之物烹调而成佳肴,仅从境界上看,何止高明了一筹。如此看来,这哪是阿闵妈所说的菜色粗陋,分明就是一席“饕餮”盛宴嘛。 “是了,沐族说到底也是一个拥有数千年历史的大部落,虽说眼下没落,但底蕴犹在,拥有一些古秘古方不足为奇。”林源心中暗暗思索,从眼前的这些菜上,他显然看到了隐藏在更深层面的东西。他坚信这一点,如果没有祖传的秘方,没有那一道道复杂繁琐的工序,甚至其中哪怕少了一道或者出了一丁点差错,那么,这些菜色必然不复现在的味道,更不用提带来更高明的精神效果了。 林源如此笃定并非没有理由,他脑海深处的记忆告诉他,他曾经品味过远远超出眼前的美味,其用材考究、手艺高明、工序繁琐,较之沐族,更是到了一种令人叹为观止的地步。这些无不在说明两个字---底蕴。而今,沐族在饮食上的底蕴或许无法比拟自己记忆中的所在,但也算自成一脉。 当然,这并不是最重要的,沐族膳食尚且有此底蕴,那么岐黄之术呢?想到这里,林源的心顿时变得热切起来。 近一个月的时间以来,林源固然在学校恶补着关于这个世界的一应常识,但他同样没有放弃对玄牝之力的探索。可惜,一个月的时间,他虽日夜不缀,但玄牝之力就如同一颗顽石,任你风雷交击,我自岿然不动。而他,虽说掌握了玄牝之图,但却也不敢大开大阖地驭使它在体力横冲直撞,毕竟体内经脉纵横,且脆弱无比,一个不慎,就将造成无法挽回的大错,身死命消都有可能。 所以,他一直都寄希望于沐族的医士,企望藉此掌握人体经脉图。此前,他一直忧心,生怕沐族的医士就是些只会念念咒、跳跳大神的巫医,若真如此,你指望他们懂什么经脉、什么穴位,那根本就是天方夜谈。但此刻的林源,却突然有了信心,正所谓见微知著,沐族在饮食上尚有如此底蕴,那么医术上呢?顿时,他内心期待无比。 ps:一如既往的感谢各位书友的支持,欢迎看盗版的书友来起点投票推荐收藏。同时,也希望各位书友多多评论,探讨交流,共同分享本书的欢与乐。也给予宝贵建议,为本书更上层楼提供支撑。 书友交流群:495138819 正文 第三十六章 秀色可餐 美食当前,加之经脉图的事情有了新眉目,这不禁让林源心情大好,食欲受此刺激之下更是大幅提升,如果不是顾忌面前坐着的这位美女老师,他当真要风卷残云、大快朵颐一番了。 为了在美女面前保持风度,林源不得不控制自己的饮食速度和动作幅度,就仿佛面前坐着的是一只金丝云雀,动作稍有偏幅,就会让她震翅而去。 古人云:“食不言,寝不语。”秦馥玉自持箸后就一言不发,而林源遵循着潜意识,本能地就认为吃饭时就不应该开口讲话。这似乎已经形成了一种本能。 其实,所谓本能,也是在长年累月的坚持下,才有可能形成,正所谓,习惯成自然。由此可见,林源此前定然接受过传统正规的家庭礼仪教育,而家风如此,且能坚持十年如一日的家庭,不说是阀门世家,至少也是门庭高峻,非是普通人家所能比拟。 而再观秦馥玉,结合林源此前的一些猜想,只怕也不是什么小门小户家的女子。可如果不是,那么,她纡尊降贵地来到此处,就真的只是简单地为了支教而来? 此刻,林源显然并未考虑如此许多。这倒并非他心思不够缜密,而是他要思虑的东西太多,无论是玄牝之力,还是关于新世界的认知及新世界观的形成,都需要花费他太多精力,他实在没有余力也没有必要凭借一些揣测去度量别人的用心。如果因此恶了这位对他助力甚多的女子,反而是得不偿失。 少了这份心思,林源便将绝大多数精力用来对付眼前的美味上,一时间吃得津津有味。为什么说是绝大多数呢,因为他还是分出了一丝丝的精力,时不时飞快地一眼瞟向秦馥玉,然后又攸的一下飞快掠回。为什么要这样呢?对她放心不下?对她心存顾虑?还是想要藉此发现什么蛛丝马迹?当然都不是,只是单纯的因为-----秀色,真的可餐也。 对比两人用餐时的姿态,如果林源是中规中矩,颇具风度,且令人挑不出丝毫毛病的话,那秦馥玉就是举止优雅,一举一动间顾盼生姿,就好似此刻她不是在吃饭,而是在刺绣一件精美的艺术品。不,或许她本身就是一件完美无瑕的艺术品,一块白璧无瑕的美玉。 只见她持箸的动作轻盈灵动,夹持之间似行云流水又似纤云弄巧,就好似银针在指尖跃动,在画布中穿梭,片刻烟波浩渺、画舸停畔,跃然神动。又好似调弦抚琴,拨弹间,山泉涧涧,珠落玉盘。又见她细长白皙的脖颈微微上扬,皓齿启露,似编贝又似瓠犀,咀动之间,犹如那高贵的白天鹅喙食般极尽优雅之能事。 是的,正是优雅,刺绣、抚琴,一小雅,一大雅,乍然观之,似与食膳风马牛不相及,可谁又能想到,看似毫无出奇之处的一日三餐,却被眼前这个带有灵性地女子演绎得雅如行为艺术一般? 如此这般,看似无共通之处的三者,却因为一个雅字,而展现出共同的本质,融会贯通下,可不是看山不似山,看水不似水,可定睛看去,这山可不依旧是山,水不也依旧是水么?如水般地女子,掩映于青山绿水之间,有谁能说不是秀色可餐? 此情此景下,眼前的美食似乎也更添几分滋味,霎时,林源吃的更为欢快、更为香甜了。这个时候,林源心中已是了然,沐族并未如他想象般,对他缩减了伙食的标准,他依旧是名副其实的“上宾”,思及此处,林源表情似喜似忧,有感动有叹息又有无奈。 沐族如此相待,终究还是将自己当成了外人么?可对自己却并无亏欠之处,甚至礼遇至极。事实上,被人重视的滋味不错?不是么?可自己又能为他们做什么呢?林源所思所想间,不外乎如是,当真是百感交集。 不可否认的是,林源的猜想与事实并非没有出入,但相差亦不远矣。沐族毕竟是一个拥有数千年底蕴的大部落,若要说因为自己处境困窘就要缩减接待贵宾的规格,这让一向以好客而著称的沐族情何以堪? 一个偌大的族群,岂能没有一点尊严,即便真有族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但也绝不会成为其怠慢贵宾的理由。事实证明,今晚看似简单地一顿晚膳,实则丰盛至极,它的丰,并不体现在量,而是其质上。至于为什么是清一色的素食,倒不是沐族拿不出荤腥之物,更不是肉食难登大雅之堂,实是其中别有隐情,暂且不表。 一顿晚膳,在林源的“满腹心思”下,终于落下了“帷幕”。没有人忍心再给那位满心愁苦的老人再添些麻烦,所以,在林源的积极主动下,收拾的事情就交由他代劳。在学校,林源也算是过了一段时间的集体生活,做起这些事来倒也算是轻车驾熟。在那里,倒也没有人将他这位“贵宾”区别对待,虽说事必躬亲,可也多了分自在。 案几撤开后,秦馥玉姿态优雅地跪坐着,既然林源主动请缨,她自然没有必要拂了对方的热情,只是看着林源忙碌的身影,她眼神突然变得有些飘忽,一时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等收拾妥当后,夜天色开始变得有些深沉,窗棂外,只有那一轮玄月,不知何时爬上了枝干梢头,清濛濛的光辉泼洒着,倒是为这漆黑之夜增添了一抹亮色。时间已然不早,林源干脆向秦馥玉告辞离开。 走了一下午的山路,加之下午又坐谈良久,林源确实是感到有些乏了,以己度人,秦馥玉一个女子自然也好不到哪里去。果然,见林源准备离开,秦馥玉没有多做挽留,只是叮嘱他回去后早点休息。 拉开了障子门,两人简单地告了别,林源转身离去。“沙沙。”走在木质走廊上,软底的布棉小靴与地面摩挲的声音,在这空荡荡的长廊上显得尤为真切。走廊连接着、贯穿着中楼及东西两座附楼,只要认准了方向,直往前行,即便夜色漆黑,倒也不虞出现走错路、进错楼的囧事。 林源的步子迈的轻快而富有节奏,显然心情不错,这倒不仅仅是和美女共进晚餐时欣赏了一副“秀色可餐”图,更重要的是牵挂于心的玄牝之力线路图终于有了突破的契机,能不能如愿以偿,林源尚且不知,但只要稍有希望,他都一定会狠抓在手,决不放弃。 尚沉浸在心神之中胡林源,不知不觉中,就回到了他所暂居的中楼,正要拉开障子门进屋,门却忽然自己开了,点点火光无声无息地从门内游荡出来,幽幽冥冥,尤其在月色下,竟凸显出几分诡异。 不知就里的林源回过神来见此一幕,顿时一股寒意从脊背而下直窜尾椎,丝丝毫毛也随之竖了起来,简直令人不寒而栗。受此惊吓,林源下意识地就要大叫出声,但声音刚冲出喉间,就被生生止住。他轻提一口气,一个纵身,越出长廊,隐于廊下,动作行云流水,一气呵成,竟是没有发出一丝声响。这一刻,天之岭内磨练出的成果,终于初显成效。 就在林源隐藏好身形的瞬间,幛子门又自动关上了,而那团火光开始摇摇晃晃地行进着,林源屏气凝神,想要一看究竟。只见幽火徐徐地前进,稍一会儿,就行至林源藏身的走廊跟前,林源立时大气都不敢出。 蓦然,林源的双眼睁地大大的,似有人狠狠掐住了他的脖子一般,可见其内心之震惊。他突然发现,所谓的“幽火”,原来不过是一盏提携式油灯的火芯。既然是提携制式的油灯,自然是有人提拎着的。而透过荧荧的火光,此时林源就发现一道之前直接被他忽视的黑影。黑影是一道人影,趁着火光,林源定睛一看,这道人影可不就是阿闵妈么。 “难怪饭后收拾时没有见到她,原来却是来了这里。”林源暗忖,整个沐族待他执礼甚恭,这从阿闵妈此前对他的态度就可见一斑,可饭后收拾碗筷时她却一直没有出现。这前后反差未免有些过大。 当然,林源有此想法,倒并不是说他先前的主动不是出于真心。而是依据常理,作为此间的管事兼侍应,阿闵妈显然不可能丢下宾客,自己先去休息,哪怕秦馥玉有心照顾她,她也不至于逾越了规矩。 可当时阿闵妈偏偏没有出现,所以林源先前心中还为此事感到纳罕,却想不到阿闵妈是去了他那里。这也就难怪了,可她去自己那里做什么林源是怎么也想不通,可他也没必要现在就跳出来问个明白。 一来,他为客,而对方怎么也算是此间的半个主人,同时,作为这里的管事,阿闵妈比任何人都有足够充分的理由出入这里的任何一个地方。所以,他又有什么资格去诘问对方呢。 二来,双方言语不通,这“诘问”就算想也无法开口,况且,以他现在这幅模样,反倒成了那个“鬼鬼祟祟”的人,现在跳出来,且不说会不会吓着对方,届时,自己该如何解释?这不是给自己找不自在么。 所以,林源将错就错地继续潜伏下去,只是看着阿闵妈渐行渐远的背影,双目却流露出寻味之色,等到阿闵妈的身影消失,林源也回过神来,一个纵身,再次翻回了长廊。 ps:不断的又被一个个书友问及本书的修炼体系,其实,相信有不少书友也已经看出来了,本书的修炼体系已经开始逐渐浮出水面,但这确实要有一个过程,没有暴风雨又岂有彩虹?本书的**也需要前奏去酝酿。天道有多难,我认为,可以由从凡到仙那一步步、一个又一个境界突破的关隘中可以看出。所以本书对境界会有一个详细的划分,但由于本书对仙道有着不一样的界定,所以仙道绝不会是一蹴而就。敬请大家关注夺仙录下文。 另,书友群:495138819,欢迎大家讨论互动。入群验证主角名字林源或作者名梵谛真。 正文 第三十七章 心有所悟 三步并作两步,林源快步来到障子门前,虽然知道里面没人,但林源下意识下,还是轻咳了声,这才推门进屋。屋内并非想象中的一片漆黑,厅堂中央一方案几上,荧荧的火光正从置于其上的一盏制式古朴的油灯中散发出来。油灯光晕幅散的范围有限,但以林源的目力,借助其倒也足够其视物了。 “是不是我想多了?阿闵妈不过是来照应一二?”油灯自然不会自己点亮,那肯定是托阿闵妈的福了。眼前的一幕让林源觉得自己有些疑神疑鬼了。立身片刻后,想不出个头绪,林源摇摇头,哂然一笑,便向着浴房行去,他此刻身心俱疲,便打算沐浴一番,却却乏。 浴房处也有油灯,此刻丝丝光晕从其中逸散出来,倒是不用担心摸黑。来到浴间,林源发现圆浴桶内已然注满了水,且水温适宜,脱了衣服直接就可沐浴,想来也是出自阿闵妈之手。不过,这倒省却了他打水的麻烦,也不虞担心洗冷水澡受那水寒之苦了。 要知道,这时节虽未入冬,但山间晚风瑟瑟,倒是带上了几分寒意,凉水沐浴,那滋味决计是不好受的。可阿闵妈显然思虑缜密,安排周到,完全让林源省却了后顾之忧。 身子完全浸泡入温水中,林源双臂呈弧形搭放在桶壁之上,头半倚半仰着,脸色放松之极,显然十分惬意。这一刻,他对阿闵妈的疑虑终于彻底打消。也是,对方过来,不过是尽职尽力地替他安排好起居用度罢了,这有什么不正常的呢?况且,小剑、心衣等能够查探他隐秘的重要物品,他都贴身携(穿)带,既然如此,对方能图谋他什么呢? 想到这一点,林源心中闪过丝丝愧意,只觉地自己小题大做,冤枉好人。不过,事实真的如此吗?林源不知道的是,人本能地直觉往往是最为精准的,更何况,他经历过玄牝之力的洗礼,这种直觉更是要比别人强上数倍。况且,这种心血来朝的反应,又哪是随随便便、说来就来的呢?可惜,林源此时对此却是一无所知。 半个时辰后,林源泡完澡,舒爽地伸了个懒腰,擦干身子,换上了从学校带回来的换洗衣服,整个人又变得精神焕发起来。趁着这股子精神劲,林源回到卧室,没有立即入睡,而是盘膝而坐,继续研究起玄牝之力来。 只可惜,玄牝之力“调皮”的很,并不按他心意运转,每次想要导出小腹,直入中枢时就会前功尽弃。不过林源也不以为忤,在学校的一个月,他又有哪天懈怠过无数次失败他早就麻木了。但他倒也没有因此绝望,只要玄牝之力还在,那就有希望,他也就没有放弃的理由。 再者,这么多日与玄牝之力打交道下来,他也并非没有一点心得。根据他推测,玄牝之力之所以如此,应该是和本源消耗过剧有关,试想,“动力”不足,又怎么可能如臂所使,一切按心意运转呢? 其次,也有林源不敢放手一搏的缘故,当然,也不能说是不敢,只是没有必要冒不必要的风险,虽说风险和机遇并存,可每次都拿自己的命去冒险,那与赌徒豪赌何异?甚至还有所不如。毕竟,赌徒输了,最多不过倾家荡产,而他要是输了,那命可就没了,两者没有可比性,自然由不得他不慎。 所以,他日思夜想都想得到人体脉络图,有了它,也许他就能找到运转玄牝之力的法门。是的,林源已经意识到了这个问题,玄牝之力固然本源消耗过剧,可林源每次运转它时,除了运转不力外,还有一丝遇门而不得其入的感觉。 这就好比你面前有一辆高级跑车,可是没有钥匙,你不要说去开动它了,你连车门都打不开,只能在车外空徘徊,干着急。而林源此刻遇到的就这是这一种情况,这玄牝之力就好比跑车,本源就是汽油,而人体脉络图中可能寻得的法门,则就是车钥匙。这三者缺一不可。 而林源此前,固然凭借玄牝之力自转时刻骨铭心的感觉,牢牢将玄牝图刻印在脑海里。可这并不意味着你明晰了运转路线,就可以按部就班的进行运转。这很好理解,这玄牝图就好比你得到的一张地图,凭借它你明确了日后行之的方向,但你想到达目的地,却首先得将车启动。 说到底,林源的玄牝之力此前都是自行运转的,十分突兀,也没有任何轨迹可循,这就导致林源想要运转时阻力重重。因为他找不到玄牝之力对接玄牝图的正确方向。他也不敢胡乱冲击,体内神经、脉络重重且脆弱无比,哪里承受得住玄牝之力威力,稍有差池,只怕是身死道消的结局。 想通了这一点,林源也就不急了。有些事,急不得。吹灭了油灯,林源渐入梦乡,明天的事还是等明天再说吧。 翌日清晨,林源闻啼而起。他本就没有晚起的习惯,加之昨晚换下的衣物还未清洗,这些,他都要趁早收拾妥当。可他起得早,有人比他更早。这个人就是阿闵妈。当林源看到她时,她正抱着一个木盆低首走出浴房。 林源注意到,这木盆并非空空,反而满是衣服,仔细一看,可不就是他的吗?林源哪还看不出这是要替他拿去浆洗的前奏,便欲要上前阻拦。可阿闵妈此时恰巧抬眼,目光堪堪与他撞个正着。这一下,倒让他不好再贸然上前。 见到林源,阿闵妈先是一怔,显然是没想到林源竟起得这般早,但她的表情却极为自然,看不出丝毫变化。她面露和蔼慈祥的笑容,朝着林源轻轻点了点头。见状,林源则将右手放到了左边的胸前,微笑着躬了躬身,眼神中却满是郑重,这样的姿态完全是以晚辈自居了。 在沐族呆了也算有段时日了,一些基本礼节林源平时自然也是耳渲目染了不少。见林源如此有礼有节,阿闵妈面上笑容更盛,皱纹也舒展开来,似乎瞬间年轻了许多。 见完了礼,林源侧身让开了路,让阿闵妈先行离开。他没有再想着拿回衣服。这既不是他开始对别人的服侍坦然受之,也非是因双方语言存在障碍,不便沟通。而是他突然明白了,秦馥玉说的并没有错,在这里,阿闵妈有着属于自己尊严和存在价值,如果这一点都被人剥夺,那即便是出于好心,但对于她而言也是莫大的伤害。看着阿闵妈渐行渐远的身影,一时间,林源陷入了沉思。 的确,有的时候,即便你的初衷源自善意,可谁说好心就一定能办成好事呢?事情的结果,往往还是要依据结果去进行判定。正所谓“善始善终,善做善成。”当你秉持着善念,欲行善事,欲结善果,可阴错阳差下却作了恶孼。那么,此时的善是否还能称之为善?当你怨恚满腹,欲为恶以泄愤,同样是阴错阳差,恶莫名下成了善,那此时的恶,是否还是那么纯粹?善与恶,不过存乎于一心也。善也好,恶也罢,善之所以为善,是因为善贯穿始终,恶同样如此。所谓善始善终就是这个道理。 所以,初衷有时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结果。念及于此,林源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明悟,就如同深陷迷雾的人陡然看到了一盏明灯,于是,他沿着方向,拼命向之靠拢,欲藉此驱散周身的迷雾。而借助此次契机,他过去心中存在的些困惑和迷惘便在这顿悟及自我拷问中,被一一斩破。顿时,林源为之一清,前所未有的轻松起来,这一刻,他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在瞬间得到蜕变,他是他,却又不是他。他不是他,却依旧是他。 林源心境上发生的一系列变化暂且不去提他。且说阿闵妈,这个沐族委派在迎客轩的管事。作为这里的管事,她倒是兢兢业业,将一切打理的井井有条。这从她早早起身开始为林源收拾衣物,就足见一二。 不过说是管事,实际上,她手下却连一个使唤的人都没有。甚至整座迎客轩,如果没有贵宾入住,就只有她孤零零的一个人。毕竟,此处乃是沐族的贵宾区,自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入住。 所以,在林源到来之前,这座雅致的别苑,也就阿闵妈和秦馥玉两人居住,至于贵宾,更是只有秦馥玉一人。加之平素罕有人至,阿闵妈打理起这处占地颇广的别苑反倒不会耗费太多功夫,有她一人已然足够,倒算不得是个苦差事。 事实上,在沐族,这样的一份差事绝对是数得上的“肥缺”了。平日里悠闲不说,每季度族内还会贴补一些米面粮油,甚至年底还会有一份例子钱。千万不要小看这份例子钱,钱,顾名思义,自然就是货币。 货币作为交易流通的工具,本身并不稀奇,但在沐族,货币二字的份量和意义却截然不同。要知道,沐族因资源匮乏,导致自然经济几乎面临崩溃,族人更是不得不返回到以物换物这种低层次交易模式。此时,能超然物外,依旧能行使货币功能的,惟有金和银。而金银稀贵,在沐族市场流通中,属于绝对的硬通货。 虽然说,阿闵妈每年能拿到手的,不过是一小块碎银角,但购买力却异常强大,再加上族内的各种贴补,完全能够让她过上较为舒适的生活。而在资源匮乏的情况下,能过上相对优渥的生活,仅凭这一点,就足以让无数人艳羡了。是的,只有羡慕,没有嫉妒,更没有恨。因为,这个老妇,是曾经的少族长慕达拉的母亲。 也许,慕达拉已然遭遇了不测,再也无法继承族长大位。但这一切却都是为了沐族的未来,他即便不是少族长,那也是沐族的英雄。而阿闵妈,就是这位原本板上钉钉就要成为沐族新任族长的母亲。就算不是,那她还是一名英雄的母亲,是一名暮年丧子的老人!对于这样一位老人,谁还能生出计较之心?谁敢?谁配?谁又有这个资格? 所以,面对族长作出对阿闵妈而言,几乎相当于奉养的安置,整个部族竟保持了惊人的默契,无有一人对此进行置喙。因为,这是她应得的,也没有人愿意再让这位可怜的老人再受一丝伤害。 当然,况族长的安排也是极为妥当的。善待功臣至亲,既宽慰了人心,又树立了族长的公信力。而委派一些事物交由阿闵妈打理,不仅仅是想让她发挥余热,更是希望藉此能够分散她丧子之痛。同时,还不至于让其觉得这是部族对她的怜悯和施舍,从而充分保留了她的自尊,可谓是一举多得。 由此可见,作为上位者,况元祝这位一族之长,对权术的运用可谓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 ps:有读者对简介中的古武气修不太明白,我这里普及一下吧,这是两种不同的修炼体系,每一种我都会进行详细地划分。还有,随着故事地推进,很快就要进入到现代社会,届时,大家的代入感,想必是会很强。凡事总有个过程,不要着急,耐心等待吧,少年们。 另:有什么想法、意见,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了会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 正文 第三十八章 上古祭祀 至于有关阿闵妈的点点滴滴,林源早在从学校回来途中就从秦馥玉和况珈蓝你一言我一语中了解到不少。这也是二人有心如此,毕竟阿闵妈身份特殊,而林源只要住在迎客轩,就少不得与她打交道。稍作提醒,也有利于日后相处。不过,当时林源对她的记忆还停留在初来沐族之时,倒也并不在意,也没有想过会在迎客轩再次相遇。 所以,回到迎客轩之际,对于突然出现的这名老人,才会流露出一丝惊诧。当然,随着秦馥玉的进一步深入介绍,林源对其已经充分重视起来,知道她身份特殊,遭遇变故后内心敏感脆弱,是以对待她尤其提了几分小心。 不过对于这位老人,林源却总有一种难言的感觉。朝着阿闵妈离去的方向,林源伫立良久。蓦然,他苦笑起来。是了,这种感觉叫做同病相怜。 他来到沐族月余,已经初步适应这里的生活,可总觉得缺了点、少了些什么。思来觅去,现在总算咂摸出了些味道。这是少了一种血浓于水的感觉哪。 沐族待他再好,可又哪及血肉至亲所能带来的温馨和置身于家庭之中的那种舒适和写意呢?在这里,即便他再如何否认,他至始至终只是一个客。独在他乡为异客,花自飘零水自流。谁能明白其中的孤独和寂寥?如果有,除了自己,在沐族,或许只有阿闵妈了吧。她虽土生土长,可如今少了血脉的羁绊,内心的孤苦,怕是不在自己之下吧。 轻轻叹了口气,林源返回中堂坐下,神情有些萧索。自出了天之岭后,他都是走一步看一步,对未来,他没有丝毫方向,也不知道日后该何去何从。 倒不是他不想打算,而是无从打算。有心与家人团聚,可非但不知他们在何方,连相貌都没有丝毫记忆。眼下,他陷入了一个困局,暂时无解。所以,他不得不按奈下这些情绪,静静的思索起今日的安排起来。这才是当务之急。 林源静静地跪坐着,腰杆儿挺着笔直,如松如竹,倒是显得精气神十足,只是他双眉时而拧紧、时而舒展,眼神中更是时不时闪过一抹忧色,显然心事重重。今日虽说闲暇,可他却悠闲不起来,他还有着重要的任务,就是去拜访医士。毕竟,这关系到他实力的提升,决计不能懈怠的。可寻个什么由儿去,才会不显得突兀,林源心中还未有定计。 “咚咚咚”,思索之间,障门处传来敲击之音。林源回过神下意识就抬眼望去,却见秦馥玉立身门外,笑意吟吟地睇望着他。“阿闵妈准备好了早餐,咱们快去用餐吧。”秦馥玉莲步轻移,来到林源近前,纤腰轻折,一只柔荑伸到他的眼前邀请道。 “嗯。”林源会心一笑,伸出手,握住那只柔荑,顺势起身。这一握,林源瞬间就感受到犹如摩挲在一缎极品丝绸之上的绵软顺滑,让人爱不释手。顿时,令他心中泛起丝丝异样感。悄悄乜了秦馥玉一样,却见她神色淡然,没有异色。显然此举只是出于姐姐对弟弟的关爱之心,倒非是其他。 跟随着秦馥玉,再次来到西楼,入门后,果然就见中堂案几上碟盏齐全,热气氤氲。阿闵妈正跪坐案几一边,掌勺分粥,见了林源到来,手中动作一顿,向他微笑示意。林源见状,不敢怠慢,连忙躬身回礼。 阿闵妈安排妥当后,三人分别按主次尊卑之序入座,其实,在座的三人,又哪里分的出个尊与卑呢,尽皆身份特殊之人。阿闵妈虽说有着一层侍应的身份,可秦馥玉和林源却皆以长者之礼待之。不过沐族礼教甚严,作为本族人的阿闵妈却是不敢有丝毫僭越,一切严格遵守礼度。对此,林源和秦馥玉执拗不过她,只好入乡随俗,一切听从安排了。 落座后,三人依次用餐,中间虽未曾言语,但林源却只觉得一股融融的温馨萦绕心间,这是一种种只意会不可言传的感觉,仔细咀嚼其中滋味,却是比嘴中之食味道更胜几分。也许,这就是生活吧,平淡却真实。 毕竟只是顿早餐,三人约莫只用了盏茶的时间,就用膳完毕,阿闵妈自去收拾不提。不过,用完膳的林源却开始左顾右盼,一副魂不守舍、焦躁难宁德模样,这一幕,自然都被坐在其对面的秦馥玉都暗自看在眼里。 “是在等珈蓝么?她今天不会来了。”秦馥玉缓缓开口。 “不会吧?按道理她应该会来呀?啊?”突然,林源的声音戛然而止,抬眼就看到秦馥玉一副似笑非笑地模样。 “厄……我其实只是有一些问题想要询问她来着。”林源红着脸尴尬的解释道。 “嗯,我也没说不是呀。”秦馥玉一边点头,一边俏皮地眨了眨眼,促狭道。 林源:“……”。 看着林源脸红、尴尬、手足无措的模样,秦馥玉轻轻笑了起来,带起一阵银铃声,又好似清风拂过珠帘,听在耳中却是一阵悦耳。秦馥玉也不知自己怎么了,按理说,自己平日里也是个不苟言笑的人,在山外更是素有“冰山美人”之称,可自从遇到了林源,这个笑声却从未止过,好似积存了一辈子的笑音,都要在这里全部释放出来一般。 她说不出什么原因,可只要一有机会,她就想逗弄一下林源,看他脸红害羞又无助的模样。每次看到他这副摸样,她心中都会泛起一丝“奸计”得逞的得意和成就感。就仿佛自己内心深处的童趣完全被呼唤醒了般,再次回到那天真烂漫的年代。 “这真是一个单纯到极致的一个男生呢。”秦馥玉心中呢喃着,在他面前,她可以卸下一切伪装,不用掩饰,不用客套、更不用虚与委蛇,只做那个真真实实的自己。想到这里,她心中又不禁闪过一丝黯然,或许,也只有他、只有在这个远离红尘喧嚣的沐族她才可以活得这般轻松、这般真实吧。可她终究是要离开的,而这个日子,不会太遥远。 想到这里,她也就少了逗弄下去的心思,便正了正色道:“这几日,是沐族祭祀神灵和祖灵的重要日子。作为沐族第一家族的直系血脉,珈蓝自然是不可缺位的。此刻,她只怕是深陷繁冗的祭祀礼仪之中,为此头痛呢,却是无瑕再顾及我们了。” “祭祀?”林源微不可察地皱了皱眉。 “是的。”秦馥玉微微一笑道:“沐族作为一个古老的族群,自然拥有着独属于该族特色风俗和传统文化。其中,祭祀就是一项十分重要的习俗。不仅仅是供奉先祖血食,也是祈求上苍赐福。这样的祭祀,沐族每年都会在一个特殊的日子、特殊的时间节点进行。其实,这与山外的春节有些相似,都是一项重要的传统习俗,只是表现形式不同而已。” “不过,这一次的祭祀,规模之大,礼仪之隆重,较往年却是不可同日而语。”秦馥玉语气中流露出一丝好奇。 “哦,何以见得?”林源问道。 “具体么,我也是不得而知,不过从细节却也可以揣测一二。”秦馥玉道:“今晨,况族长使人来告,学员们返校的日子需要推延几日。这就让我感受到了不同寻常。要知道,以况族长对学员学业的重视,这本是不可能之事。 毕竟,沐族往年祭祀的时间通常定为三日,而这与此次学员们返校的时间并不冲突。可这一次的祭祀时间居然延长到了半个月,是以往的数倍还有余,而耗时如此之久的祭祀,在沐族历史上也许都少见,要说不盛大隆重,是绝无可能的。” “这么说来,学校的假期也要延长了。正好闲来无事,不如你我趁此机会前去观礼如何。”林源也被挑起了好奇心,下意识就说道。 “不行。”秦馥玉深深地睇了林源一眼,摇摇头,直接否决道:“不同于普通的节日习俗,祭祀神圣而庄严,尤其讲究虔诚。我虽不知其中有什么忌讳,但也绝不可能任由外族人随意观摩的。 而沐族袭承的乃是上古先民遗留下来的祭祀之法,此种祭祀古老神秘,禁忌规约尤多,任何一条都是不可以触碰的,稍有僭越,都是对先祖、神灵的大不敬,后果严重。至于外人就更不用说了。所以,这几日,你我就留在此处,不要随意走动了,若是无意之间触碰了什么禁忌,必然会与沐族交恶。”说到这里时,秦馥玉的脸色已经变得极为严肃。 “嗯。”林源郑重地点点头,听到这里,他再傻也该听出些苗头了,这次沐族的祭祀怕是非同一般哪,否则秦馥玉绝不会说出不要随意走动的话来,她既然这么说,只怕这几日,他们就要被禁锢在这迎客轩的范围之内了。可沐族这么做,究竟只是出于对祭祀的重视,还是有什么不足为外人道的秘密呢? 林源没有纠缠于这个问题,这对他并不重要,之前说要观礼,不过是随口一说罢了,他其实并不在意,自然也不会因这种小事与沐族交恶。毕竟,他真正关心的,是如何解决玄牝之力的问题。不过,因为祭祀的缘故,原先的计划是暂时行不通了。目前,他要做的,也惟有安心等待机会了。 ps:老规矩,感谢诸多书友的支持。对于走过路过的正版读者,希望你们也能够收藏一下本书,顺手而为的事情,毕竟现在字少,我也理解,但剧情总是在不断发展的,字数也是在不断增加的。 其次,还在看盗版的朋友,不管怎样,只要你喜欢本书,那我同样表示感谢,只是希望你有空也来起点投个推荐、收藏一下,毕竟也不用花一分钱,对吧?但这对作者就是一种支持。 另外,有什么想法、意见,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了会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 正文 第三十九章 石破惊天 云川之地,山脉纵横,奇峰林立,但有座山,秀于千峰,旷达高峻,重峰连绵、独矗云端。其山脉南北走势,绵延数百里之广。 这是沐族境内,除天之岭以外,最高、最具气势、也是景色风光最为秀美的一座山峰。但该峰同样继承了云川山脉共同的一项属性——险峻。盖因其四面悬崖峭壁,几无立锥之地。 但所幸,该峰颈部三线合一之处,裂有一道缝隙,年经日久,此缝不断延伸拓广,夜以继日,遂成一曲崎岖山道,直通山麓。后有游猎,偶入山道,竟直通顶峰,立于峰顶,极目远眺,万壑千峰匍匐,穿云戴雾,云海茫茫间,或伸或屈、或卷或舒,千姿百态,演绎离奇。后此峰遂被命名“千奇峰”。 千奇峰山峰呈椭圆形,四周险峻,但峰顶却宽阔平坦。而在这方平坦之上,矗立着一座高大恢宏的庙宇,整座庙宇被一块块丈二见方的长条形巨石垒砌地严丝合缝,给人一股厚重沉稳之感,仿佛这山顶即便生起一股飓风,也无法撼动这石庙丝毫。 走近这座石庙,触摸其石料材质,细腻光滑,显然质地上乘。如此材质,以巨型条石的体积推算,只怕每一条巨石都重逾千斤。而以石庙的规模,这样作为基础用材的巨石,只怕耗费至少都是数以十万计,由此可见,这座石庙光其重量恐怕就足够令人惊骇了。也难怪给人一种稳如泰山般地厚重感,至于屹立在这海拔千米之巅的峰顶,更是不再话下。 可是,是谁这般大手笔,居然选择在这样一个地方建造这么一座庙宇? 要知道,这可是千米之高的峰顶,而不是一马平川的平原,在这里建筑可不比平地造楼,且不说山路崎岖,就说那么多重逾千斤的巨型条石,是如何搬运上山的?想想都令人觉得不可思议,简直非人力所为。 可此处,除了沐族,又会有谁会在此建造石庙?但要是沐族,他们何时具备了如此强大的实力? 事实上,这座石庙还真属于沐族,甚至此番沐族祭祀的地点也在这里。而且,这也的的确确是一座庙,不仅是一座神庙,还是一座祀庙,更是沐族祭祀神灵和历代先祖的地方。 仔细观察,从其古老的建造风格和岁月蹉跎其上的痕迹,不难猜出它拥有着极为悠久的历史、不为人知的过去乃至辉煌。不过,此时的它是孤独的。夜色寂寥,空荡荡的峰顶,虽被它占去大片地方,却犹显空旷,也越发将其衬托地孤独。或许,也只有祭祀之日,这里才会一改冷清,短暂地恢复生气吧。可祭祀,尤在筹备之中,人们还远远不到该上山的时间。 此时此刻,千奇峰之巅,能陪伴这座古庙的,也惟有那当空的一轮皓月。皓月清辉如水,淡淡地泼洒在古庙上空,又渐渐地沉淀下去,瞬间,古庙清光点点,泛着莹莹地亳光,就好似仙家胜地一般,透露出一股神圣的味道。 同一轮皓月之下,却是不一样的场景。族长府邸,同样空旷寂静,但不一样的是灯光点点,这是四处廊檐下悬挂的明灯和守夜人巡弋时手持的灯笼散发出来的光晕,光晕并不耀眼,但有光有意味着有人,其中透露出的人气,即便是黑夜,让人也并不感觉到孤独。 而在族长府邸内宅的一处精舍内,灯光犹显明亮。透过窗棂,倒映其上的两道身影在灯光下显得尤为清晰。这两道身影一粗犷一纤细,分明是一男一女,此刻却是相对而坐。 如果林源此刻就在这里,如果他能够走进精舍,他就会发现这两人分明就是况元祝父女。看此时的月色,天色分明已晚。只是不知道究竟是何重要之事,需要这对父女秉烛夜谈。 “父亲大人,您真的决定了?”就在这时,窗棂上女子的那道身影在烛光的跃动下微微一闪,紧接着就传来一个好听的女音,却是况珈蓝开口了。 “滋事重大,为父固难抉择,可此事与族中长老共议多日,依旧未果,如今,却是别无选择。”况元祝面色发苦,额头早已皱成了川字。 “父亲!真的到了这一步了么?可……可这是绝无仅有的一次机会了,就这样用掉它?”况珈蓝神色复杂,满脸的不可置信,她想不到,父亲深夜召她前来,却是告诉她如此重大的一个决定。她想都没想,立即劝阻道:“父亲!眼下,我族并非面临生死存亡,您难道忘记祖训了么?请您三思哪!” “孩啊!”况元祝摆摆手,示意况珈蓝不要再说,然后便用眼光深深地凝视着她。对视上父亲一如过去般深邃且又熟悉的目光,况珈蓝看到了慈爱、看到了欣慰、看到了满足。但心细如她,却在其眼底捕捉到攸地一闪而过的无奈。况珈蓝不知父亲为何会流露出如此复杂的眼神,她不敢继续看下去,只好将头深深地低了下去。 “琼婼。”呼唤着况珈蓝的乳名,况元祝看着低头不语的小女儿,眼中的爱怜更甚。“琼婼”在沐族族语中是天赐瑰宝、璀璨明珠的意思。依照沐族传统,乳名是初生婴儿在出生伊始至满月期间,由家长或家主命名而成。其中多取吉祥之意,借名而补全五行,意在平衡,圆满福禄寿,从而一生显达,富贵平安。 况珈蓝的乳名自然是由况元祝所取。在一个家族,尤其在沐族最为显赫的族长之家,庞大的家族体系之下,血脉支系尤多,自然不是人人能得族长赐名。即便是族长的直系血脉亦多是生母所名。族长赐名,是一种殊荣,赐乳名,因其意义特殊,尤是如此。通常情况下,只有极被重视、极受宠爱的直系血脉,才会被族长直接赐名。 由此可见,况珈蓝在况元祝心中地位非同小可。其次,只要稍一琢磨她乳名所代表的含义,也不难看出这位沐族族长有多么宠爱自己这位最小的女儿了。只怕用万千宠爱集于一身形容都不为过。当然,从况元祝深夜召见自己的这名小女儿而不是别人来看,就已经很能够说明问题了。 听见父亲呼唤自己的乳名,况珈蓝娇躯明显一颤,多少年了,父亲终于又一次唤起了她的乳名。她是父亲最为宠爱的女儿不假,可从小到大,父亲却极少直接唤她乳名。她知道,父亲不希望她恃宠而骄。而此情此景下,父亲却一反常态,只怕是另有话要交待于她。念及于此,螓首不由埋地更深了。 注视女儿良久,况元祝缓缓收回目光,面庞上流露出恬淡的的笑意,用一种速度平缓却极富有感染力的语调说道:“为父一生无子,作为我最小的女儿,作为我最爱女人的唯一骨血,一直以来,我都将你视为掌上明珠,倾注了几乎所有的父爱。为父看着你一点儿,一点儿的长大,看着你与你母亲越来越神似,她的聪慧、她的温婉、她的善良,都被你一一继承,有时候看见了你,我就好似又看见了她。” 说到这里,况元祝的眼神变得飘忽,可却也更加深邃。 他长吁了口气接着道:“正因为你是我和她的女儿,为父对你期许甚高,这么多年来,致力培养于你,是为了什么?是希望我沐族后继有人哪。尽管你是女儿身,尽管有族长传位有传男不传女的祖训,可在为父眼中,这一切都不算什么!” 况元祝的话语中透露出强大的自信,甚至还有那毫不掩饰的霸道。这一刻,他身上所散发出的上位者的气势,让人忽然记起,这位在林源面前一直慈眉善目的老人,还有另一重身份---地位尊崇的沐族族长,一族之尊。 “女儿……何德何能……”况珈蓝的声音有些哽咽,父亲的这番话让她有些骤不及防,她完全就没有任何心理准备。 “呵呵……”况元祝摇摇头,忽然笑了起来:“如果说,慕达拉是一颗流星,一闪而逝,那你就一颗恒星,此刻,正应当释放你夺目的光彩。琼婼,知女莫如父,你的资质可远在慕达拉之上哪。”况元祝一语石破惊天。 一直以来,沐族中流传着多种说法,况元祝之所以选择一名外姓人为继承人,一是因为他没有子嗣。二是慕达拉乃是沐族百年难得一遇的奇才。三么,也有传说,慕达拉很有可能是族长在外的私生子。可结合况元祝先前对珈蓝所说的一席话,这三种可能几乎被全部推翻。 看得出来,况元祝显然并非拘泥守旧之人,但谁说禅位异姓就比传位女子更合乎礼法呢?只怕前者更不容于祖制吧?其次,况珈蓝的资质不出意料,只怕在慕达拉之上;至于私生子,那根本就是无稽之谈,以况元祝一族之长的身份,根本没有必要。 那么,究竟为何,况元祝要选择慕达拉这个外姓人为继承人?这其中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ps:感谢越来越多的道友对本书的关心、爱护和支持。本书现今正式a签,万里长征算是迈出了第一步,但日后还有千千万万步要走,这是艰难的,也是煎熬的,这里又要感叹一下码字不易,但谛真会坚定信心和诸道友一起走到终点。 另:大家走过路过不要忘记加入书架。还有什么想法、意见,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了会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 正文 第四十章 月夜无眠 (上) 山中之月,圆如玉盘,清亮如镜。…頂點小說,23 但此刻,却在云雾中半遮半掩,让人看不分明。就好似一名轻纱遮面的绝丽少女,轻轻掀起面纱的一角、将将露出那倾国倾城的容颜却又恰到好处地松开了手,只留下无尽的诱惑。 当你想要上前追逐,她却俏皮地与你捉起了迷藏,欲拒还迎的表情让你欲罢不能,可眼看就要触手可及却偏偏总是相差那一步之遥,似永远都无法领略那面纱其后的风光。也许,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吧。 夜,愈发的深了,原先盈盈满满的玉盘儿也开始转换身姿,化作了那曲线优美的月弦。只是那不经意间流露的风情,就像天仙子唇角间勾勒而出的一抹弧度,美得惊心动魄,却又带着股神秘,令人捉摸不透。 可惜,如此美丽的风光月色,却并不意味着一定有人欣赏。精舍内,光影卓卓,况元祝父女依旧未眠。 “父亲……”况珈蓝弱弱的唤道。今夜,从父亲口中透露出的消息,只怕每一个传出去都要在族内掀起风雨,想到这一点,她的心沉甸甸的,似坠有千斤。 “我知道,为父都知道。”况元祝淡淡地笑着,疼惜地道:“自我族与外界接洽后,为父的心就渐渐地淡了,你虽然是我的女儿,但抛开身份、抛开你过人的智慧,抛开一切足可以影响你的羁绊,你还是一个姑娘家,说到底,本质上与寻常人家的女儿,也并没有什么不同。 和她们一样,你需要释放天真,你需要感受浪漫,你需要培养友情,你甚至需要体验爱情。山外的世界,真的很精彩。孩提时,为父就异常向往。只可惜,因种种不可抗力,夙愿难成。也罢,身在其位,为父肩负着的,又何止是自己一个人的命运呢?所以,我认了。但是,你不同。” 说到这里,况元祝语气停顿下来,凝视着况珈蓝,目光烁烁。似是感受到父亲的目光,况珈蓝复又抬起头迎了上去。父亲话中有话,究竟想要表达什么?况珈蓝迫切地想到知道答案,她希望自己能够从父亲的眼光中寻找到这个答案。可惜,父亲的眼神深邃如海,她什么都揣测不到。 凝视了片刻,况元祝渐渐收回了目光,低垂着眼睑,沉声道:“是的,因为你是女儿身。你是为父最疼爱的女儿,因为疼爱,为父不止一次地惋惜,惋惜你为什么不是男儿,惋惜你不能正大光明,不能名正言顺地继承为父的衣钵。 当然,为父不认为这是问题,也不相信这会成为问题,更不担心有人会违背为父的意志。但是,终究是留有遗憾。不过,这倒是怨不得你。相反,你给了为父太多惊喜。 以为父培养继承人的严苛,你却做到了让为父挑不出一丝毛病,甚至做到了别人无法企及的地步,真不愧是我沐族千载难逢的天才。女儿身又怎么了?废物一般的男儿,不配做我的儿子,更不配继承我的衣钵,没有也罢。” “父亲……培养继承人……难道您是想让我日后继承族长之位?”况珈蓝瞪大了双眼,失声道。尽管先前也有所猜测,尽管父亲刚刚说的也有够明白,可况珈蓝心中犹自不信。 “没有错。”况元祝想要再说些什么,可最终只化为一声轻轻地叹息。 “我道父亲为何待我与几位姐姐不同,令我五艺武略皆通,却是有如此打算。”况珈蓝苦笑道:“既然父亲有了决断,想必我也是没有选择的余地了?” 话甫一出口,况珈蓝就感觉心情无比郁结。父亲无子,对她宠溺有加,甚至破例授予她族内要职,有权处置族内要务。可她天资再卓绝,那也只是一名女子,又怎么可能栈恋权位?过去之所以应承父亲,那也是不忍父亲老迈,过于操劳,才有心分担一二。可像她这样的女子,又怎会耽溺其中?她所期所求的,不就是希望有一日能和心上人携手白首一生么。 想到这里,她的心间瞬间掠过一道身影,虽一闪而逝,可在她的心湖上却泛起丝丝涟漪。顿时,娇俏的玉靥上涌起了一抹潮红,眼神也随之迷离,可甫一想到父亲素来一言九鼎,很快又为之一黯。怔了怔,突然间,她的眼神又迅速的亮了起来。 “心淡了……你不同……” 先前,况珈蓝犹自沉浸在父亲话语的震撼中,犹未仔细咀嚼,可就在这一怔之中,她忽然回味过来,父亲话中有话,其中透露出来的意思又似乎不是那么回事,只是他刚刚的话却又是无比肯定。可不管怎样,但凡有一丝希望,她都不想放弃,立刻,她看向父亲的目光中又充满了希冀。 知女莫如父。先前况珈蓝面部一系列的表情尽数落在况元祝眼中,他深深地看了女儿一眼,道:“你当为父这么多年来,着力培养慕达拉又是为何?他是天才不假,可无论从身份还是天资来讲,都是远远不及你的。为父,一切都是为了你啊!” 况珈蓝娇躯一颤,她本就聪慧过人,父亲这一点拨,她瞬间明悟过来。以往懵懵不知,不过是当局者迷罢了。 “原来,为了自己,父亲竟然可以放弃家族超然的地位;为了自己,他可以不介意族内大权旁落;为了自己,他甚至可以找一个外姓人作为继承人。” 况珈蓝心中喃喃道:“原来,这就叫做父爱如山。”况珈蓝当即起身,在父亲面前双膝跪地,大礼叩拜下去,郑重道:“一切,尽皆听从父亲安排。”况珈蓝一语惊人,这言下之意,竟是要答应日后接替这族长之位! 是的,没有错。况珈蓝已经思索透彻。父亲既然今夜召她前来,那说明情况已经严峻到了无法选择的地步。而她,作为族长之女,况元祝钦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就必须站起来承担起她所应承担的那一份责任。说到底,她终究不是平民之女。 父亲的话,她没有质疑哪怕一分一毫。她很清楚,若不是为了她,父亲绝不会选择一个外姓继承人。沐族族训,族之重器,不可轻授,亦不可轻取。依照族训,固然是不允许授位于女子,但更严禁禅位异姓。 既然如此,父亲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而选择慕达拉?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 其实,拜倒在父亲面前的那一瞬间,她就已经想清楚了一切。只是,眸子中的晶莹再也抑制不住。记忆的碎片潮水般涌来,又潮汐般退去。 她清晰的记得,当初,父亲将她指婚慕达拉,被她断然拒绝。那时,她不明白,父亲为何那么突然,欲将她许配于人。慕达拉,在她眼中,一直都是长兄般地存在,变成丈夫?她接受不了。 按理说,父亲说一不二,不管她愿不愿意,她都没有选择。可结果,父亲竟然没有坚持。当父亲欲立慕达拉为族子,遭到族内元老极力反对时,有族老甚至提议立女为主,可父亲却力排众议,力捧慕达拉上位。父亲的强势,可见一斑。 可对她,却包容地似乎没有底线。当父亲接洽上山外,又毫无保留地支持她入学,鼓励她走出去时,她天真的以为,父亲仅仅是希望她学业有成,回馈部族。现在看来,她错了,一直以来就错了。 指婚,是为了通过联姻维持家族的地位,可惜她拒绝了。力捧慕达拉,是不希望她的生活被枷锁羁绊,可惜她看不懂。培养她入学,是希望她走出深山,过上新的生活,可惜她似懂非懂。 直到此刻,她才真正明白,是爱,是父爱,令父亲毫无保留,只为让她能够活出自我。是父爱,让父亲在她面前一改强势,一让再让。是父爱,使父亲煞费苦心,只为不让她受丁点委屈。 只是,她不懂,父亲多女,为何独独钟爱于她?难道,就是为了她那自出生后就素未谋面的母亲? 况珈蓝脑海中千回百转,到这里却没有再继续想下去。那个女人,是她的禁忌,可却被父亲视为禁脔。不愿再多想,她的思绪又回到眼前。 “好,好,好!琼婼!你不愧是为父最引以为傲的女儿,也不枉为父这么多年来对你的苦心栽培。”况元祝面色潮红,接连说了三个好字,足见他此刻心情之激动怕是溢于言表。 之前,他之所以表达地比较含蓄,就是忧心直截了当的抛出如此重大决定,女儿未必能够承受得住。 所以他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多花费一些时间,以旁敲侧击的方式让女儿自己多思、多想、多悟,当然,这不是他想要考较女儿,只是希望能给女儿一个接受、消化的过程。可谁想,女儿一点就透,甚至干脆利落地就答应下来。这倒是让他措手不及,连事先准备好的一些说辞都没了必要。 可是他很高兴,很欣慰,因为,女儿,真的长大了。 ps:继续感谢诸多道友对本书的支持。还有,本书已经正式签约,大家可以放心大胆推荐、收藏。 另外,有什么想法、意见,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了会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需要在书里跑个龙套也可以在书评区留言。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月夜无眠 (下) ps:(感谢道友林高远、侠鱼癖、zsh666等人的红包推荐支持,你们的支持是对谛真对好的鼓励。谢谢你们。 另:有什么想法、意见,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了会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 “孩子,快起来,快快起来。”激动之后,况元祝才发现女儿犹自跪在那里,他连忙上前,将女儿搀扶回座位。 “既然你都猜透了,趁此机会,为父亲索性就与你说些掏心窝子的话吧。 琼婼,你应该明白,为父身处上位,不管做什么都不愿做太多解释,对你,为父倒未有此忌讳。不过,你如今虽已长大,但潜意识当中,为父却依旧把当你做孩儿看待,认为一切都能为你做主。 类似这样的对话,这么多年来,还真是首次。因为今天,为父发现,你已经渐渐成长,能够独当一面了。”重新坐回了座位,况元祝微微调整了下坐姿,掸了掸膝前的襟袍,语气中带着感概,道:“现在,想来你已经明白为父的苦心了。 没有错,我如此栽培慕达拉,就是为了让你从权位的束缚中解脱出来。沐族的崛起,非一代之功,既然如此,为父何必要搭上自己掌上明珠的终身幸福呢?” “父亲……”况珈蓝不知如何接上父亲的话,只能苦涩的笑着。 立异姓为族子,这绝对是沐族史上绝无仅有的大事件了,造成的轰动和影响在族内也是一直持续,难以消弭。也难怪,族长无子,族子之位一直悬而未决,如何立储,这牵扯到族内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自然被族内各方势力密切关注。 同时,这也是族人津津乐道的一个话题。大多数人认为,族长最终必将过继外长孙为长孙,以定族位。或是众多外孙中择优上位,也有可能易族子为族女,择一女以继族位。虽说依照祖训,女子没有继承权,可归根结底也都是况氏的嫡系血脉。 可出人意料的是,族长竟力排众议,选择了非亲非故的慕达拉,纵使慕达拉的确是天赋异禀,乃百年罕见之才,但族人依旧觉得不可思议。毕竟,抛开上古传承至今的嫡系继承制不说,哪有将祖宗基业拱手让人的道理?即便是亲兄弟都不可能,何况是外姓? 所以,对于况元祝这种近乎将权力、地位及荣耀拱手让人的做法,族内一直都是众说纷纭。 有人认为,这是族长无子的无奈之举;有人认为,这是慕达拉才智无双,族长这才准备禅位让贤;更有甚者认为,慕达拉是族长的私生子,传位给他也是理所应当。对于这些个说法,包括况珈蓝本人曾经都有些半信半疑,如今看来,却完完全全就是一个笑话。 可父亲内定慕达拉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样一件,在举族范围内都能够掀起轩然大波的大事件,仅仅只是出于对自己最宠爱的小女儿终生幸福的考虑?这说出去有谁会信?但有时候,真相就是这么简单。 只是况元祝身处高位,他的一举一动都被无数人分析、无数人揣测,看似一个无意的举动也会被人联想,认为是必有深意,结果一个很简单的事情,往往会变得无限复杂化。更遑论立储这种涉及族之根本的大事了。当然,别人更想不到的是,这种所谓的族之大事,在况元祝眼中却不值一提,甚至远远及不得自己女儿的幸福重要。 事实上,也正是况珈蓝明了了父亲对她的爱,所以,她才决定义不容辞的站出来。是的,这么多年来,父亲为她挡风遮雨,默默守护。那么今日今时,父亲需要她时,她有什么理由再去拒绝,又有什么理由不报答父恩呢?于是,她想通后自然就答应了,不再有丝毫犹豫。 “可惜……”况元祝神色复杂地看了女儿一眼,叹息道:“可惜,为父要食言了。谁也没有想到,慕达拉竟然失踪了。他这一消失,不但为父多年来苦心栽培的心血全部白费,甚至连一系列部署也被打乱。否则,为父如何能够让一族之前途和命运全部沉甸甸地压在你的肩上?实在是……实在是后继无人哪。 原本,为父也早为你做好了打算,想趁着秦馥玉离山之际,将你交付于她,想来,在她的帮助下,你完全可以开心地过上新的生活。也算是了却了为父的一桩夙愿吧。只是,人算不如天算……。” “一切皆是天意,父亲何须自责。”其实,况珈蓝此刻的心情何尝不失落,但又不得不打起精神劝慰父亲。作为父亲最亲近的女儿,自然没有谁比她更了解父亲的苦衷。也许,父亲将她看的比什么都重要,但涉及族内大事,尤其是选立继承人,却也绝不会儿戏。既然能选择慕达拉,那慕达拉,自然有其过人之处,天资、品性、能力,无不是上上之选。 事实上,沐族多次遴选精英,而慕达拉就是其中佼佼者,更被誉为沐族百年难得一见的天才。作为同样被部族培养的精英,况珈蓝自是清楚不过。父亲能够选择他,想必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作为一族之长,在选择继承人上,自然要选择能够领导沐族走向辉煌之人。而现在,慕达拉失踪了,储位空缺,重新培养继承人?父亲没有这个精力,更没有这个时间。嫡系中挑选?储位涉及沐族未来,庸碌之辈又岂能担当大任?父亲找她,却是没有选择的选择。而她同样没有选择,部族至上,无论是作为一名沐族人还是族长的女儿,她都有责任和义务为部族牺牲和奉献自己。 所以,怎么可能,又怎么能够因私废公呢?的确,整个沐族再也找不到比她更合适的人了。能够与慕达拉比肩、甚至超越他的年轻人中,也惟有她一人而已。这绝非夸大之词,虽然她将自己隐藏的很深,可又怎么可能隐瞒地住自己的父亲呢? “好了,琼诺,既然你已经答应,那这件事就暂且定下来吧。届时,借此次祀典、族人集聚之际,我会将此事当着全族代表的面进行公布,正式将你的身份确定,此事一了,为父也算是少了一桩心事。”况元祝轻捋颔下几缕微须,面色轻舒,但紧接着话锋一转道:“不过,此次祭典,你不但要参加,还要与为父一起主持。” “我?”况珈蓝讶然道:“父亲,可是祖训自古以来就有规定,女子不得参与祭祀呀?” “你不同。”况元祝摆手道:“你虽是女儿身,但到时也就是少族长的身份,你若是都不能参与祭祀,那谁还有资格?让你主持,也算是提前向族人们吹个风吧。” “明白了,父亲。”况珈蓝颔首,不再有异议。对于她这个善于打破常规的父亲而言,这的确已经算不得什么了。 “嗯。”况元祝满意的点点头道:“祭祀令我已着人传遍全族各寨,三日后,族人们将汇聚千奇峰宗庙参加祭典。祭祀将于第三日正午正式举行,前期的人员安排、祭品乃至一应仪式,你就与大祭司玄曜商量着办吧。有他辅助,祭祀的流程和规矩,想必你很快就能熟悉。 唔,也是该到了熟悉的时候了,沐族的未来,终究是要交到你们年轻人的手上的。”顿了顿。况元祝又吩咐道:“不过,此次祭祀不比往常,兹事重大,细节方面万万不可出一点纰漏,切记!切记!” “女儿定当竭尽全力。”况珈蓝深知其中干系重大,连忙下榻躬身,郑重应道。 “此次祭祀干系我族未来,为父本当大小事务一俱亲力亲为。但你若参与其中,只要祭祀顺利,那你就是有功。如此,为父宣立你为少族长时,想来会少一些阻力。” 况元祝蕴含深意地道:“为父在族内虽一言九鼎,但多少也要顾及一些元老的感受。琼婼,御人之道,在以德而不以术,以道而不以谋,以礼而不以权。这一点,你同样要切记啊。” “父亲良苦用心,女儿都用心记在心中了。但是……”况珈蓝迟疑道:“父亲,那件事真的决定了?就没有一丝转寰的余地了么?要知道,失去了这最后一次机会,我沐族日后将再无依仗了啊。” 况元祝没有说话,而是起身打开窗棂,霎时,月华溢满精舍,沐浴其中,光华点点四溢,令人飘飘欲仙,似要奔腾那九天之上,揽月共眠。 负手仰望良久,况元祝突然开口道:“今夜的月色,很美。琼婼,你觉得呢?” “想不到,今夜的月,竟是这么美丽。”侍立父亲身侧,况珈蓝顺着父亲的目光,同样欣赏到了这抹内敛的惊艳,不由出声赞叹。 “是的,很美……”况元祝听了之后,嘴角却是不由自主地掀起一抹弧度,嘴唇翕张,似喃喃自语:“相信我,祭祀之夜,月色会更美。”虽说是自言自语,但侍立在他身边的况珈蓝却是听得一清二楚。 “月色会更美?”况珈蓝闻言眼神中闪过一丝迷惑。敏锐如她,似是感受到父亲话语中的一丝不同寻常。“父亲到底想要表达什么?是有感而发,还是意有所指,又或是就事论事?”况珈蓝黛眉轻锁,她想不明白父亲不回答她的问题,反倒对月色评头论足起来。 “夜深了,早些回去休息吧。”收回了目光,况元祝转身淡淡一笑,说道。 “父亲,我送您?” “我自己走两步。”轻轻摆摆手,况元祝负手自顾自地踱着步子离开了。 精舍内,此刻就独剩况珈蓝一人,她没有急于离开,而是重返窗棂处,玉臂托起香腮,痴痴地望着九天之上的那一轮玄月,不由自主地竟入了神…… 正文 第四十二章 总寨来人 ps:感谢诸位道友一如既往的支持。↑頂點小說,www23同时希望走过路过的朋友请别忘将本书加入书架,相信本书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 另:有什么想法、意见,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了会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 “哒哒哒!” 马蹄疾飞,一匹膘厚毛亮的枣红马,载着一名年轻的骑士,飞驰在丛林山道之中,骑士脸色肃穆,时不时挥鞭呵斥,催动马力,想必是身负要事,才有这般追星赶月之势。 不知翻过了几座山,趟过了几条河,终于,远处寨楼隐现,交映着天边的晚霞,似是涂染上了一抹动人的艳色。 同一时间,与年轻骑士的急风骤雨不同,天剑寨寨城大楼之上,两名身着青蓝色布衣,扎着头巾、打着绑腿、腰胯撒刀,明显寨丁模样打扮的男子,正懒洋洋地倚着墙垛,手中竹枪不管不顾地任由斜在肩上,双眼微眯,享受着夕阳落幕前最后的温度。 “啊,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怎么总有种醉生梦死的感觉呢?”朦胧着双眼,其中那名年纪较轻的寨丁嘴中呢喃,若有若无地呻吟着,似乎对当前生活的现状颇有不满。 “嘭”咚的一声。 “啊!谁打我?”突然,年轻寨丁忽地从半睡半醒间惊醒,抱着头叫唤了起来,脚下甚至踉跄了几步,若非背倚墙垛,骤不及防下摔倒也未必不可能。显然这一下突然“袭击”打了他个措手不及。 “哼,真是个不知好歹的小子。”青年寨丁还未稳定身形,一声冷哼,骤然在其耳边响起,这让刚刚还心中发狠,准备找到“凶手”后狠狠蹂躏一番的青年寨丁顿时没了脾气。 “我说,阿黔叔,你打我作甚,我招谁惹谁了……” 将头巾扶了扶正,青年寨丁没好气地看着眼前人道:“就在刚才,我正要构建成我未来伟大蓝图最为关键的一笔,可惜就被你生生打断。”说完,眼神幽幽地望着对方,那叫一个怨尤,就好似那深闺怨妇一般。 “我打得就是你,你刚才嘀咕些什么,当我没听见?哼,这么好的差事,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要进来,你却身在福中不知福。要是传到寨首耳中,说不得还要牵累于我。” 那名被年轻寨丁称为阿黔叔的男子,自然就是另一名年龄颇长的寨丁。他双手叉腰,黑着一副老脸,就仿佛被别人欠了一屁股钱的债主似的。不同于一般债主满脸的苦涩,他却是满脸含煞,颇有些凶气禀然的味道。 只可惜,他的这一幅凶相碰上青年寨丁那怨尤的眼神,就再也维持不住,随着脸部肌肉的抽动下,霎时土崩瓦解,心里更是直起鸡皮疙瘩。 为了压下这种心理上的不适,他快速冲上前,狠狠地又是几个爆栗,恨铁不成钢的道:“我说元小子,你这张伶俐嘴怎么就不用在正道上呢?要不是你老子、我兄弟,临终前将你托付于我,我早让你卷铺盖滚蛋回家了。” “哎哟,哎哟。别打啦,我认错了还不行嘛。”被称作元小子的年轻寨丁连忙抱头鼠窜。而年长寨丁则是不依不饶,这一追一逐间,在这土木结构的寨墙上,顿时扬起漫天灰尘,将这一老一少,两个身影笼罩其中。 他们丝毫没有发现,远处烟尘滚滚,一膘轻骑风驰电掣,朝着天剑寨绝尘而来。明明只是一人一骑,可烟尘之下,却声势浩荡,造成仿佛千军万马之势,可见其速度之快。 “唏律律!” 随着轻骑临近,画面逐渐放大。蓦地,就见马上骑士一个急冲,窜至天剑寨楼大门处猛地一勒马缰,马儿吃痛,一声嘹亮的嘶鸣,人立而起,硬是生生止住去势,而骑士双腿紧扣马肚,身体随着马背起伏,却稳如磐石,这一手,倒是显露出极为精湛的马术。 骑士动静如此之大,哪里能不惊动寨楼上驻守的寨丁?事实上,骑士也压根没打算隐匿踪迹,所以当他以这般声势行至天剑寨五百米之处时,立即就引起寨丁的注意。两名寨丁早就不在打闹,而是一本正经地据高远眺,由远极近地打量着来人,欲要辨其身份。 “此处乃天剑寨所辖,来者何人?所为何事?”尽管骑士勒马而驻展露地漂亮一手让阿黔叔心中暗自喝彩,但他倒是未忘记自己的职责,扯着嗓子朝着寨楼下方喝问,询查对方来历身份。 说是询查,实则不过是例行公事罢了,毕竟各寨兴建城寨,说到底不过是防范野兽,所以阿黔叔的眼内并未显露一丝戒备。也难怪,云川,乃避世之地,此地,除了沐族一脉的人,外人是几无可能来到此处的。 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一下有关沐族寨群的分布和格局,整个沐族,实则处于群山环陇之间,因山高峻险,故与世隔绝。然腹中之地却截然相反,山脉延伸处趋于平坦,尤其是腹地深处,天地自成峡谷,穿越其中,竟是沃土千里,平坦开阔,绿荫成林,湖如玉带,俨如桃源。 是以沐族据为中心,建立总寨。其余分寨则于谷外依次幅散,层层拱卫。算是邀天之幸,无数山脉支脉外张而内敛,外险而内阔,虽有险峻,犹可跋涉。其中陡峭,更将腹地分割区域无数,其中有大有小,大者,数千人群居犹显旷达。小者,寥寥数十人散而居之。 后遂形成“天”、“地”、“人”三等寨落,其中,又有一百零八寨成为分寨,其中三十六天寨,七十二地寨,天寨均为人数过万的大寨,最大者,人数数万亦有之,比之总寨,亦能平分几分秋色。地寨规模同样不小,人数最少者亦有数千人。至于稍逊地寨者,则被统称为人寨,数量远超前二者,至不入流的小寨,则星罗密布,不可计数。 而天剑寨,则就是那三十六天寨之一。 由于天剑寨远离中心,处于边缘,中间又有数座大山相隔,故此,平日里极少与外寨往来。事实上,大多数山寨,寨民都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生活的极有规律,不少人甚至一辈子都未迈出过寨辖地一步,更不要说前往别的山寨了。 当然了,相互毗邻的山寨倒是会时不时举办一次集会,各寨轮流,互通有无,活动范围倒也大大增加。但天剑寨却因为周遭无邻、地处偏远且地处深山,被逐渐边缘化,所以极少参与。 可就是这么一个几乎被人快要遗忘的角落,今日却来了一名气势不凡、英姿飒爽的骑士,以阿黔叔眼光之老辣,要说不心生疑窦那是不可能的。 要知道,马在沐族象征着身份地位,在天剑寨,也惟有寨首及几位头领有资格骑马,那么眼前骑士的身份,由此推测就可见一斑了。所以,虽说是例行公事,阿黔叔的语气到是流露出一丝恭敬。 而阿黔叔一旁的年轻寨****小子,由于年轻,他倒是没有这许多想法,而是大剌剌地探着脑袋向下观望。 只见骑士体型修长,俊逸挺拔,一袭藏青色的劲装下,其块垒分明,依稀可见,但整体给人的感觉却既不魁梧也不彪悍,可举手投足间却隐隐透露着一股气势,仿佛一俟遭遇变故,这具看似削瘦的身体中就会爆发出不可思议的力量来。 再看脚下,靛蓝色的长裤扎于狼皮靴,足踏马蹬,愈发将整个人衬托的英武不凡。“大丈夫当如是也。”情不自禁下,元小子出声赞道。 “传族长谕令,速速开门。”不理会两名寨丁怎般想法,骑士则是高声喝道。 “什么,竟是族长谕令。”阿黔叔闻言心中不由一悚,想不通高高在上的族长为何突然关注起他们这样偏远贫瘠的山寨,毕竟,天剑寨虽身为一百零八大寨之一,可这些年来却愈渐式微,相比其它大寨的人丁兴旺,天剑寨族人早已不满一万之数,可以说,论人数,所谓的天寨早已是有名无实。 若不是寨内早年出了一名天资堪为妖孽的天才,想必早被其它新兴的寨子取而代之了吧?可那名天才却在一年前莫名消失,这就让天剑寨陷入一个极为尴尬的境地。原本因为这位天才而繁闹过一阵的寨子也再度恢复了冷寂。 可偏偏就在这个时候,族长的谕令来了,难道,等待他们的就是迁出这片世居的土地? 阿黔叔简直不敢往下想,即便天剑寨所辖之地再贫瘠,那也是相对其它富庶的山寨而言,要是迁出去,成为山野小寨,那他们这一支脉,不用说再现天剑寨的辉煌,只怕连温饱也难以保证,最后难逃沦为它寨附庸的结局,彻底丧失天寨的荣耀。 可优胜劣汰是整个沐族不成文的潜规则,资源有限,能有口饱饭吃尚且不易,又哪敢奢求太多呢? 这些都是阿黔叔一瞬间心中涌现的想法。神色复杂地看了骑士一眼,阿黔叔沉声道:“请稍等片刻。” 言罢,当即准备下楼开门。他没有怀疑骑士的身份,在沐族,没有人敢假传族长谕令。他也没打算请示寨首后再行开门,总寨来人,不用提他,即便寨首也怠慢不得。只是想起他们的寨首,心中却是幽幽一叹,心下更是黯然。 下楼之际,阿黔叔无意间瞟了元小子一眼,却见他探着脑袋盯着寨楼下方,一副痴痴傻傻的模样,也不知在想些什么。 “混账小子。”阿黔叔见状,不由气从心来,暗自啐骂一声,三歩作两步快速跨至其跟前,一把揪住他的耳朵,恶狠狠地在其耳边低声喝道:“快,通知寨首,总寨来人!”言罢,匆匆下楼而去。 “啊……厄……”蓦地被一股大力揪住耳朵,元小子疼的一哆嗦,下意识地就要大叫出声,可声音将将涌出喉咙却又像只被掐住咽喉的公鸡般戛然而止,却是被他生生咽了回去。 “总寨来人?”元小子瞪大了双眼,将嘴巴张成一个圆弧,似是不可置信,但很快,他就回过神来,一溜烟地跑下楼,然后跌跌撞撞地向寨首住处跑去,待得近了,口中大叫:“不好啦!不好啦!大事不妙啦!” 正文 第四十三章 剑舞者谁? ps:最近几日,不少道友对沐族情节、伏笔的铺设表示了赞赏,谛真这里感谢大家的支持。其实,每次大家在阅读本书后表示意犹未尽时,谛真都在想尽办法加来码字速度。希望让大家看到后续更多精彩的情节,谛真保证,当林源走出沐族,来到现代社会,将会更加精彩。请大家一如既往地关注、支持。 另外,道友们有什么想法、意见,可以在书评区留言,我看见必回复。也可以加书友群:495138819,交流讨论。 竹林深处,曲径通幽,伫立着一座通体用竹材构建的小楼,小楼三层高度,一层底部却是架空,堆积着干草,畜养着三三两两的鸡鸭和山羊。顺着眼光向上望去,藤条编制的悬梯耷拉着,却异常结实。上了二层才是堂屋和卧室,但此时,里面却空无一人。 再往上,是异常宽广的敞开式天台,但布置却近乎简陋,只有一蓬、一席、一案及一盏茶,相比这宽敞的空间,这些个物什实际只略微占据些许地方,可偏偏构成了天台的整体布局。 乍一看,似乎简单至极,可放目远眺,四周修竹茂密,简直就是其最好的背景,清风徐来,竹香袭人,簌簌的竹叶交响声似乎组成了大自然最美妙的弦乐。还缺什么呢?其实足矣,此情此景,多一分则稍逊,少一分则不足。可不正是大巧不工的真实写照么? 此时此刻,那一张不知用何竹种制成的长案,在阳光滤过竹林后剩下的斑驳中,漾着一层淡淡薄薄地光晕,映透出一种黝青色的光泽,显然质地上层。 竹案之上,一只镌刻着古朴花纹的紫砂茶壶,虚掩着壶盖,透过那未掩实的缝隙,倒是可以看见其中还有那未用尽的半盏茶水。茶水轻轻漾着,丝丝茶香渗过壶身,和着清风、和着竹香,最终糅合成一种不知名的异香,稍稍随风入鼻,一股沁人心脾的清新感顿时溢满心田,令人意犹未尽。 此情此景下,还有什么比立即斟上小杯茶水,细细品咂其中滋味更显惬意的事呢?可当你迫不及待地想要寻觅茶杯,却讶然地发现,通常如影随形,拱卫在茶壶身侧的茶杯,在这长案之上,并未规规矩矩地伴随茶壶左右,而是叠着罗汉,左右各以一杯为基,其余两杯在上,各自踏着边儿,向内相迎,互为犄角,稳固着平衡。 只是这种平衡,却处处透着股子怪异,只因四杯内皆注满茶水,将将就要溢出杯外,可偏偏就维持在一个将溢未溢的状态,尤其是其上两杯,犄角支撑的平衡,仿佛稍有外力,就会瞬间打破,哪怕仅仅是一滴茶水,都有可能成为那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让这看似的平衡,瞬间轰然崩塌。 只是,令人想不明白的是,如此摆弄,究竟是有人刻意为之,还是顽童的戏谑之举? 长案架在竹篾编制而成的竹席之上,席上却空无一人,倘若用手指拭过壶身,可见余温犹存。虽不知茶杯为何被摆弄成如此模样,但想必此间主人的初衷乃是饮茶。目测那剩余的半盏茶及被斟满的四杯茶水,不难发现,这盏茶,其实精舍主人还未及享用。那么,精舍主人煮完茶,不静坐品茗,却意欲何为呢? 当移动视野,审视整座天台时,答案就已经呼之欲出了。天台空旷处,一团青影在翻转腾挪,左右互搏。由于速度极快,只能依稀辨得一道身影、一抹剑光。 只见这道身影手持快剑,将周身舞地密不透风,剑光似匹练又似惊虹,快似闪电。高速运转的剑身,带动“嗖嗖”风声,时而划破长空,剑身震颤,发出“嗡嗡”的蜂鸣,仿佛一条游龙,吭鸣翱翔。而游龙的主人,身与剑合,时而穿梭暴风骤雨,搅乱风云。时而踏空振翅万里,鹰击长空。 蓦地,一道剑光以一种不可思议之角度穿梭而来,它的出现毫无预兆,不知何所来,亦不知其何所去,当再见它时,剑身上竟然多出了两只茶杯。 再看长案,摆放造型怪异的四只茶杯果然少了两只,原本居上的两只现已出现在剑身之上,居然依旧是满满溢溢,竟不曾溢出点滴。就好似茶杯本就置于剑身之上,根本不曾有丝毫移动。 这一手简直是神乎其技,就如剑光出现时的不可思议一般,让人同样不可置信。这是怎样的出剑速度,竟然来不及让杯中水出现一丝波动? 不过,感慨震惊之余,倒是不虞担心那怪异的平衡出现分崩离析的“悲具”了。实际上,即便是但心,那也是多余。若有心人仔细观察,不难发现,天台剑舞如此大的动静,而长案上,那杯中之水却波澜不兴,甚至很难泛起一丝波纹,如此,那四杯结构就算再如何不稳,那却也不至于轻易溃散了。 两杯稳稳当当地停留在剑身上,就如同先前在那长案之上一般无二。 顺着剑身,可以看到一只手掌,修长的五指,虚握剑柄,可看着平稳的剑身,不难想象这五指隐含的强大张力。 顺着手掌继续向上看去,手掌的主人,身材高大,长发披散,一袭青色儒袍,宽大袖长,掩盖周身,让人看不清楚深浅,微阖的双目,额前青丝飞舞,画面定格,让人分不清楚,究竟是人在画中,还是画在人心。 蓦然之间,忽有一道精光闪过,刚刚还微阖的双目瞬间睁开,仿佛天边劈过的一道闪电。然后见剑身开始震颤,两杯晃动,杯中水更是不可控地晃荡起伏,似乎随时随地都可能摔落剑身。 但就在这时,儒袍男子原本虚握的手掌陡然一紧。霎时,剑身高频率地颤动,“嗡嗡嗡……”地剑鸣声不绝于耳,似不可受力一般,声音甚至逐渐变得有些尖锐,直刺耳膜,震地耳鼓生疼。 “叮…叮…”,当蜂鸣声达到极致,突然响起两声清脆地音色,追循着声音望去,居然是剑身上的两只茶杯陡然被抛飞至半空,翻腾着,或许是两杯的着力点不同,两杯飞腾的高度,却是有高又低,在半空惯性翻滚了几圈后,低的那一只作用其上的力似乎散尽,茶水再也把持不住,形成一道细流,按照重力的惯性向下坠去。 “好!”儒袍男子低喝了一声,收剑、仰面、张口,动作行云流水,丝毫不滞。而那一串茶水,却是涓滴不剩地尽没口中。 来不及品咂,第二只茶杯力尽,同样一道茶流倾下,男子步子迈出半个弧度,仰面,也一并接下,至于一前一后,紧随而至的两只茶杯,就见儒袍男子那宽大的袖袍一卷一挥,再见时,就发现两杯稳稳当当地落于长案之上,似乎从来就曾动过。 “好茶!”舌头搅动着腔中茶水,最后一点一滴地伴随着唾津咽入食道,流进腹中,顿时,一股惬意流转全身,说不尽地舒坦。儒袍男子心旷神怡,闭目享受着这一瞬间的美好,似乎刚才练剑所造成的疲惫,在这一刻也烟消云散了。 伫立片刻,儒袍男子缓缓睁开双眼,不同于先前的凌厉,此刻他的双眼就如一汪湖泊,温润而柔和。只是那眼神深处,似乎还能让人读到一丝意犹未尽。 不过甫一看到长案上的半盏茶及剩余的两杯茶水,儒袍男子嘴角不由自主地泛起一抹柔和的弧度,就如同面对自己的至交好友一般,让这微笑愈发衬托出其温润如玉的气质。 “唰唰……”如猿臂般灵活的手臂持剑挽出几朵让人眼花缭乱的剑花,等定睛再看时,剑已紧贴右臂负于背后了,但越发将儒袍男子体型衬得修长挺拔,就如同一旁林海中的那株株修竹,笔直、清傲,宁折不弯。 就当儒袍男子踱着步子走向长案,准备拎着茶壶、横卧席间,就着眼前的竹林风光,美美地品咂余盏中香茶的个中滋味时,眉尖却是毫无征兆地一挑,眉头也随之紧蹙起来。 果然,不一会儿,一道人影,手舞足蹈、口中咋咋呼呼地吆喝着,脚下速度还奇快,片刻就来到竹楼前,一把就抓住藤条,身子“蹭蹭蹭”地向上直窜,瞧那姿态,当真是熟练无比,仿佛平时攀爬过无数次一般。 攀爬间,人影毫不停留,直往天台而上,似乎料定竹楼主人就在天台。 “呼……呼……”或许是因为奔跑中过度透支气力,人影甫一窜上天台,既顾不得打量四周,也不见有其它动作,而是立即弯腰拄膝,大口大口的吸气、喘气,胸腔更是如被拉扯的破风箱,发出“嘶啦嘶啦”的声音。霎时,整个天台除了偶尔拂过的风声,就剩下那连续而又急促的喘息声。 “嘎……”不知怎么地,喘息声突然戛然而止,就像公鸭被掐住了脖子,憋着气,用尽了力气却只能发出微不可察地“嘶嘶”声。 再看那道人影,倒也不曾被人掐住脖子,但咽喉三寸处却被一把利剑遥指着,虽然未及咽喉,但剑锋指处,寒意弥漫,人影毫不怀疑,自己只要稍有动作,这把剑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自己脖颈贯穿,扎个通透。 所以,人影脸色憋地通红,不敢大口呼吸,同时低头缩颈,紧盯剑尖,生怕剑的主人一个失手,他就要命丧黄泉。瞧那畏畏缩缩地神态,当真比被人掐住脖子的公鸭还更有不如,甭管公鸭叫不叫得出来,好歹还敢试着叫唤两声,挣扎两下不是? “首……首……首领,你……你……你的……剑……剑……”时间似乎静止,两人就保持着这样的姿势,一动不动,周边的声音似乎也消失了,一时间静的可怕。 实际上,人影被剑指着,间直是度秒如年,汗水“滴答滴答”地向下溅落,落地有声。奈何剑的主人却是视而不见,也不见有丝毫动作。终于,人影再也承受不住这种无声的压力,颤颤栗栗地叫唤出声。而这一叫,却是揭开了剑主人的身份。 正文 第四十四章 机缘将至 ps:本周,《夺仙录》已经正式上了分类推荐。『≤頂『≤点『≤小『≤说,www23这里,谛真要感谢责编游龙大大,还要感谢支持本书的所有道友,其实,书和人一样,它的成长少不了关心、鼓励和支持它的人。而你们就是它的伯乐。再次感谢,只因有你们。 在沐族,有资格被称呼为首领的,多是大寨的寨首,至于那山野小寨的主人,顶多被称呼为头人,叫上一声寨主,那就算是敬称了。所以,这名儒袍男子既然被称之为首领,那不出意外,定是那一百零八寨首之一了。 只是他一身汉服儒袍,中原味道十足,若是那披散的头发挽成个发髻,再戴上方巾,说他是一名儒生也不为过。若不是被人影道破了身份,谁会想到,这么一个中年文士打扮的男子,其实并非汉人,实则是在沐族身份地位超然的寨首呢? 话说人影依旧和儒袍男子僵持着,不,应该是被他称作首领的男子。人影的叫唤似乎并不能引起他的注意,剑锋依旧遥指。这下,人影更紧张了,身子都开始簌簌颤抖。 “哎……”一声微不可闻的叹息声,首领终于开口了:“剑……剑怎么了”声音很轻,语速极缓,极富有磁性的嗓音中,甚至可以让人品读到一股沧桑。 只是,咋一听到这个声音的语调,人影却是面色狂变,熟悉首领脾性的他知道,这只不过是暴风雨来临前的前奏,通常首领这副表情越是平淡,就说明他越是怒火中烧,一想到首领那层出不穷的手段,人影也不知道哪来的勇气,急急孔道:“我有要事相禀!” “哦?”首领眉尖一挑,没有去问是什么要事,而是淡淡地道:“毛毛躁躁,成何体统。遇事慌慌张张!就算泰山崩于前又如何?我教导你的东西难道都忘了么?竖子,当真是难成大器。” “是是是。”听到首领训斥,人影连连点头,唯唯诺诺。但他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首领既然这么说,想必不会重责于他了。真要是一句话都不说,他反而要惶恐不安了。 看着人影毫无胆气,诚惶诚恐的模样,首领眼神中掠过一抹失望,想要重重责罚于他,却又始终于心不忍。“罢了!”心中浓浓地叹息一声,首领顺势将剑收回,这才开口问道:“说吧,究竟是什么事。” “首领,总寨来人了。”人影不敢废话,一句话就道明了来意。 潜意识中,寨首不认为元小子能有什么惊人之言,所以自顾踱步到长案边,一边撩开袍裾,露出系腰的剑鞘,也不见低头,只听“铿锵”一声,剑就精准地入鞘,然后顺势按着剑柄跪坐于长案之前。 案上剩余两杯未曾动过的茶水,他随意挑中一杯,抬手就准备抿上一口,可茶杯还未送至嘴前,元小子的话却让他眼神一凝,抬臂的动作也停了下来。 寨首侧着脸,斜睨着依旧杵在背后的元小子道:“来人作何装扮?” “高头大马,青色劲装,武士装束。”元小子不敢怠慢,立即躬身回道。 “骑着马,武士装……” 寨首喃喃自语,蓦地眼睛一亮:“难道是近骑卫?可他们来这里作甚?”寨首百思不得其解,至于阿黔叔的担忧,他却是不会有的,身份地位的不同,可不仅仅体现在权位上,更有掌握信息量的多寡。这却不是一个小小的寨丁所能明白的了。 “既然是总寨来人,那却是不好轻慢了对方。”寨首没有时间再去细细品茗了,将杯中茶一饮而尽后,重重往长案上一磕,然后立身而起,道:“也好,那我就与他见上一见。” 当余光瞥到长案上剩下的茶水,似不愿浪费,寨首指着元小子道:“你,去把剩下的茶水喝了。”说罢,就不再理他。 这时,寨首又注意到自己那披肩的长发,不由笑着摇了摇头,遂将头发扬起,松松地挽成一个道髻,随后又不知从哪里摸出一支竹簪,插入道髻中,将其固定。 顿时,眉宇间的那一丝慵懒消失了,显得神采奕奕。行走间,大袖博袍,袍袂飘飞,一股汉晋古风的韵味荡漾,愈发将整个人衬托地儒雅不凡。 说到这里,人影的身份昭然若揭,其实就是那跑去报信的元小子,而首领,不用说,自然是天剑寨寨首了。只是,令人想不到的是,在人前玩世不恭、没个正行的元小子,在寨首面前不但一本正经、还异常乖顺、甚至胆小地像只小白鼠。 怪就怪在,这并非仅仅是下位者出于对上位者本能地畏惧。因为可以感受地出来,与其说元小子惧怕首领,不如说敬畏来的更贴切。要知道,这两者虽然都含有害怕的意思,但意义却截然不同。至于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就不知其中有何蹊跷了。 寨首说走就走,不过方向却是与藤梯相反的方向。但元小子却见怪不怪,知趣地就要先下楼等候。谁知寨首前行了两步却复又站定,回首道:“哪里那么麻烦,索性与我一同下楼吧。” 说完,不待元小子回答,一个跨步,瞬间就来到元小子身前,元小子还未及反应,就感觉一股不可抗拒地大力抓住了自己衣领,等回过神来,只见寨首又是一个跨步,但这一次却是直接跨出了天台,看着距离地面数丈的高度,元小子惊得差点大叫起来,可一想到自己被寨首提拎着,他又生生将恐惧压了下去。 其实这倒也不怪他,一丈高度约在三米左右,而竹楼上下三层,搭建地又异常高大,这所谓的数丈只怕要超出十米之高,陡然从楼上一越而下,那简直与自杀没有分别,退一万步讲,即便不死,少不得也要落个半残,所以,元小子有此反应那也在情理之中了。 不过,这也只泛指一般情况。寨首显然不可能想不开拉着元小子跳楼自杀,所以,当他一步跨出楼外时,并没有一坠而下,反而浑身气劲鼓荡,宽大的汉服瞬间膨胀,仿若一个被涨满气的氢气球,凭空大了数倍,尽管寨首手中还提着一个百余斤的“活物”。 但整个人却似乎毫不受力,轻轻飘飘地荡在半空,晃晃悠悠,好似一片被秋风吹零的落叶,在半空飘飘荡荡,忽左忽右,但最终却平平稳稳地降落地面,纤尘不染。 整个过程,极具观赏价值,可惜,元小子全程却闭着眼,等睁开时,却已双脚着地。脚踏实地的感觉委实让他松了口气,可即便他已经下意识地掩饰,但这个微不可察的小动作依旧落入寨首眼内。 寨首冷哼一声,直接松手,而元小子,受力的惯性作用下,“蹬蹬蹬”向后急退,猝不及防下,脚下一个踉跄,“噗通”一声,顿时屁股着地,摔了个四仰八叉,狼狈之极。 寨首已经懒得斥责,也就不再管他,大袖一挥,自顾转身离去。 穿过成片成片的竹林,寨首看似闲庭信步,实则脚底生风,速度着实快的惊人,只是他气质脱俗,骨子里散发出的一股出尘,让他一动乃至一静,都令人觉得儒雅。 而再看元小子,从地上爬起来后,立即撒开丫子紧紧跟随寨首脚步,但很快,就“呼哧呼哧”胸腔起伏,累的快喘不过气来了。然而,寨首的背影却越来越小,直至化为一道黑影。 不过,寨首之前已有示意让他一同前去,否则断不会携他一同下楼。所以,尽管追之不上,元小子却依旧不敢有丝毫懈怠。 其实,元小子看似不堪,那也不过是相比寨首而言。事实上,从寨门到寨首栖居的竹林,可是有着二十余里之遥,但元小子却一路狂奔,未曾稍息半刻,也未曾放缓脚步,等到了竹楼,也不过是气喘如牛,并未瘫软。 由此可见,元小子体力悠长,起码也是普通人的数倍。不过他和寨首间的交谈,并未持续多久。这正直他旧力尽去,新力未生的当口,也就不难理解,为何在寨首之后跟得如此狼狈。当然,就算他状态全满,想跟上寨首步伐仍就是不可能。 寨首尽管走的云淡风轻,但外人看不见的是,他掩于袍袖中的右手,似乎在掐算着什么。良久,他两眼精光闪过,回首略带深意地看向远处那道气喘吁吁的身影,嘴角悠然出现一抹笑意:“你的机缘来了。” 天剑寨的寨府坐落于整片辖地的中心,规模颇大,整个建筑风格独立,廊院设计,汉风浓郁。到底是一个拥有上千文化底蕴的部族,汲取了、融合了很多汉文化的精髓。 这处府邸,外部筑斗拱、梁架和天花,且均施彩绘;墙壁界则绘以壁画,美轮美奂。如走进其中,更可见铺陈满地的雕花地砖,和专门烧制的屋顶瓦件。 当然,院内设计更多还是糅合了沐族自身风格,有照壁,有镂花,有神龛,有长桌,有火塘,民族风同样浓郁,值得一提的是,两者糅合十分和谐,庄重、大气,还不失精致。真不愧是一寨核心。 看来,无论天剑寨再如何没落,可毕竟也是天寨之一,沐族还是给予相当大的重视。尤其是作为一寨之中心、处理一寨大小事务的所在,本也不应少了该有的气派和威严,令人丧失敬畏。 竹楼和寨府间隔的距离,虽不及和寨门间的距离,却也有十余里。不过凭寨首的脚力,这区区十里余路,虽未尽全力,却也不过是半柱香的功夫。很快,寨府就在眼前。 正文 第四十五章 寨首身份 ps:感谢侯鹏rock的厚重打赏和侠鱼兔子523、我家小猫huhu的厚重红包推荐,你们支持,让人如沐春风,你们的支持让人感动满怀,你们的支持让创作点燃了激情的火花。多话不多,加油码字。 阿黔叔自然早早就在寨府门口守候,元小子去报信后,他立即通知轮值的寨丁看守寨门。作为一名贺哈西(类似于古代军制的五十夫长),他自然不会呆头呆脑的和个木桩一样,继续往寨楼上一杵。 因此,在打开寨门后,他立即十分恭谨地将骑士请入寨内。 阿黔叔指着北方道:“大人,沿着这条路一路向北,就是寨府了。不过,这里离寨府路途颇远,还是待我牵了马为您引路。”从总寨而来,又骑着马,那身份地位想来不会低于一名贺怀(相当于校尉),阿黔叔自问对方还是当得起他这一声大人的。 “去吧。”骑士微微点头。 在沐族,有族规,有身份、有地位的人方可骑马,但也有例外,那就是,当寨兵在行使信使或者传讯职责时,可骑乘马匹。 这并不奇怪,在山外,虽然发展日新月异,有各种不可思议的通讯手段,但沐族,限于地域,依旧落后原始。你不能指望一个人依靠双腿就能快捷地传递信息,这不现实。 而天剑寨,虽说是一个寨子,但内部面积、规划,不亚于一座小城,如果你将它想象成一个小小的村落,那你就大错特错。而寨府位于中心,离寨门就有十余里。 所以,寨楼附近建有马厩,目的,就是遇到紧急或特殊情况,又或者来人贵客时,寨楼能够向寨府迅速传递消息、引荐和带路。但这些,是天寨独有的待遇。 来到马厩,看着马厩中孤零零的一匹啃食着马料的黑鬃马。阿黔叔不由苦笑,这是一座五马规模的马厩,一直由他分管,但现在这里只有孤零零的一匹马。 曾几何时,这里五马争嘶,热潮非凡,寨兵们每日都争抢着到这里为马刷洗喂食。男人爱马,自然是期望得到他首肯,骑着马儿在山里兜上一圈,也好体验一把族中贵族的待遇。对此,他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但若干年过去,他从壮年到了暮年,马儿也一批批的老死,而随着天剑寨没落,总寨配送的马匹逐年递减,到如今,这一座马厩也就只剩下这么一颗独苗。 “何时才能重现过去的辉煌呢?”想起年轻时骑着快马传讯时,沿途少女兴奋的尖叫时,阿黔叔嘴角微微上翘,不由开心地笑了。但很快又默然,是啊,如果哪天他们这一脉被迫迁徙出天剑寨,那他恐怕这一辈子与马都无缘了吧。 阿黔叔熟练的从一边的马柜中取出鞍鞯、马镫等马件,又熟练地将它们为马穿戴,这马是好马,这鞍也是好鞍,马匹少了,但品质不会有丝毫降低,这就是总寨为天寨的配置,只可惜,如果,哪一天…… “驾。”阿黔叔不再多想,熟稔的扳鞍上马,口中一声轻咤,飞一般冲出了马厩。 “大人,请随我来。” “啪……啪……”随着两声清脆的鞭响,两道骑着快马的声影,很快绝尘而去。 寨首在接近寨府的时候,不由放缓了脚步,以他的眼力,早在极远处,就看到了寨府门前守候的阿黔叔。如果再以之前的速度行走,未免有些惊世骇俗,他暂时还不想在这些普通人面前展露太多不凡。至于元小子,那是他的关门弟子,自然不在此例。 “大人,您来了。”当寨首来到寨府门前,阿黔叔立即上前躬身,左手握拳抚胸,行沐族下位者见上位者之尊卑礼仪。“那位大人,现在就在中厅,已经着人好生招待。”阿黔叔依旧低着头,礼节上不敢有丝毫僭越。 “嗯,你做的很好。”寨首难得嘉奖了一句。显然对阿黔叔遇事灵活处置的做法颇为赞赏。在过去,不乏有些榆木脑袋,凡事无论大小,无论轻重缓急都要先禀报再处置。但这一来一回间,却不知要浪费多少时间。 “你抬起头来,不必拘谨。”寨首上下打量了阿黔叔一眼,道:“如果我没有记错,你应该叫做黔旻吧?” 黔旻道:“大人好记性,正是小人。” “呵呵,你做贺哈西也有十数年了吧。”寨首微微一笑道:“我看你做事老成,又不失灵活,这么多年来,倒也兢兢业业,就擢你为贺怀,如何? “什么?大人?”黔旻心中一震,一时间难以置信。 其实,也难怪黔旻失态。什么是贺怀?这是近似于校尉的一个职位。校尉,在中原,自古以来,也相当于一个中阶军官,地位不低。而在沐族,贺怀同样如此,甚至每一个贺怀都要登记入册。 而一登记入册,意味着什么?在沐族族人中,流传着这么一个说法,这个说法叫做封妻荫子。 因为一旦成为贺怀,就等于入了整个沐族的统治阶层,独立于各寨之外,也就是说,寨落的兴衰已经对他毫无影响。就算现在的天剑寨一脉在竞争中淘汰,以至被迫迁徙,但和他也已经没有任何关系。 他今后只隶属于寨府,而寨府隶属于总寨,无论日后哪个新兴的寨落入主天剑寨,他和他的家族都可以继续在这里生活下去,直到他死去,沐族收回贺怀称号。 当然,要说封妻荫子还是夸张了,毕竟贺怀依旧是统治阶层中最不入流的阶层,不过,在一段时期内庇佑家族却是足够。 “你没有听错,从现在起,你就是天剑寨府的贺怀。不过……”寨首稍稍沉吟,又道:“目前族内人事皆由珈蓝柱首负责,等今日事了,我就会书信一封,使人交由柱首,等入了册,你方才名正言顺。” “寨首大恩!无以回报!”黔旻立即单膝跪地。 “回去吧。”寨首轻描淡写说了一句后,越过黔旻,径直向中厅走去。 黔旻迟迟没有起身,侧身看向寨首背影的眼神极为复杂。 一直以来,天剑寨上下对这位寨主都是颇有微词。原因无他。 一来,这位寨首乃是总寨“空降”,并非和其它天寨首领一样,都是由土生土长的本部落精英担当。毕竟,在天剑寨族民看来,只有自己人才会将自身和整个天剑寨的前途和命运捆绑在一起。至于外人,就难说了。 二来,这位寨首自从成为一寨之主后,居然采取所谓的无为之治,从第一天起,就将所有的寨务推给了寨内的两位纳管(副寨主),而他自己,非但不入住寨府后宅、寨首专宅。反而搬出寨府,在寨府后山、整个天剑寨都有名的竹原林海之中,搭建了一座竹楼,自此竟开始了隐居生活。 而且,他还下有严令,平日里除非兹事重大,否则决不允许人踏入竹原林海方圆五里之内。这种种做法,居然真正想要做到无为。可这种种作为,在天剑寨上下看来却是荒唐之极,根本无法苟同。 其实,且不说普通的天剑寨寨民,最最难以理解寨首作为的还是那两位纳管。普通的族民或许不知,但他们最是清楚,全族各寨间竞争激烈,所为,自然是生存资源。 作为一名天寨寨主,如果说不能领导本寨更进一步,也就罢了。但如果丧失了天寨地位,那寨主必然难辞其咎,被削去寨主之位不说,更会被降为阶级中最为低等的贺怀,从此地位一落千丈,再无翻身可能。 所以,但凡被放任天寨作为寨主的,不管是不是本寨中人,有这样严重的后果,有谁不兢兢业业,披肝沥胆? 要知道,以天寨寨主的地位,其子嗣是有资格被送往山外为族内建造的新式学府的,只要在其中学有所成,日后至少也是一名地寨寨主,将来迁任天寨寨主,也未尝没有可能。 不仅如此,天寨寨主还有资格指任一名贺怀,这可就是实实在在的荫及子孙了。千万不要小看贺怀,它再小,也是被纳入统治阶层,能够庇佑家族的。而且,当前的沐族经历多次变革后,世袭已经越来越少。由此可见,这一个贺怀的名额,是有多弥足珍贵了。 所以,也难怪两位纳管难以理解了。但如果他们知道,在他们眼中弥足珍贵的贺怀,刚刚又被寨主随意送了人,不知又要该作何感想。 且不说黔旻心中的跌宕起伏。寨首在穿过几个院落、越过几道回廊后,来到了中厅。这中厅是寨府中会见贵宾以及他寨寨首的所在,而寨府总管将骑士安排在这里后,又令人送上瓜盘茶饮,也算是极尽礼遇了。 寨首刚刚来到厅堂门口,守候在门口的府上管事立即请礼,随后稍作示意,侍立其中服务的男女侍者们立即纷纷行礼退了出去。这也是规矩,中厅向来都是接待贵宾和商议寨内要事的重要之地,闲杂人等自然需要回避。 察觉到门外的动静,骑士估摸着估计是重要人物,或者是寨首本人来了也说不一定,于是,他施施然放下手中茶盏,抬起头来就欲观察来人,可这一看,却不由大吃一惊。 “大…大…”骑士张嘴就要叫出来人身份。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日月祭祀 ps:感谢侯鹏rock和之不谏的红包和打赏。 另:随着剧情的逐步推进,本书的修炼体系已经开始逐渐浮出水面,对此期待的书友,不妨可以猜猜,谛真是如何界定修炼境界的。 当骑士脱口而出第一个“大”字时,他还并不确定来人身份,这并非是他不能第一时间确认。而是他实在感觉不可思议。 不过当第二个“大”字脱口而出时,脑海中经过缓冲,这个时候,他几乎已经确定来人身份。 事实上,寨首在脚刚迈入门槛时,就已经认出了骑士,所以对方如此反应也在他预料之中,因此他当即挥手,制止了对方即将甩口而出的话和起身的动作。骑士也是人精,立即就明白寨首用意,瞬间脸色恢复如常,刚欲起身的动作,也随着身体回倾又收了回去。 寨首微微一笑,侧身淡淡看了一眼依旧侍立在身侧的管事。管事会意,躬身对寨首和骑士行了个失陪礼,随即后退两步,然后再转身离去。这一举一动间,就显现出极高的礼仪素养。 待管事退下后,这偌大一个厅堂就再也没有了第三者。寨首脚步不徐不疾,缓缓踱到了上首位置坐下,随手又取过茶案上早就沏好的茶水,慢条斯理的为自己满上一杯,随后有滋有味地品了起来。这份淡定,似乎并不在意骑士的来意。 他自不急,但有人急了。骑士左右张望了一下,发现确实再无外人后,他立即起身上前,然后单膝跪地,重重行了一个跪膝礼,道:“属下近骑卫贺怀,席慕云拜见大长老。” 席慕云的这一番拜谒,不可谓不石破惊天。即便外人在场,见到这一幕,也不禁要纳罕?这不是天剑寨的寨首么?怎么又变成了席慕云口中的大长老? 不过,要是外人还仅仅是好奇的话,那么,如果现场换做作为沐族一份子的黔旻,心中只怕要掀起惊涛骇浪。 这并不是危言耸听,如果说,外人还有可能不明白大长老三个字意味着什么,那么黔旻,作为土生土长的沐族人,又怎么可能不明白,这三个字所代表的是怎样的一种能量? 在沐族,在普通族人眼里,且不说高高在上的天寨寨首,即便只是一个普通的人寨头领,那也是一方人杰,统御管辖着数百乃至上千的族民。更不用说地寨乃至还在其上的天寨首领了。 不过,这只是普通寨民的认知,类似于黔旻这种混迹天寨寨府的小头目,他们却能够了解到更深层次的东西。 事实上,在沐族,三十六位天寨首领固然地位显赫,身份尊贵。但在他们之上,还有长老会,人数更为稀少,只有八人。 族内要事、大事,通常都需要通过长老会表决,方可通过。而作为长老,大多背后,都拥有庞大的家族,他们根深蒂固,盘根错节,势力尤为庞大,长老职位更是世袭。每当一位现任长老因老迈而退居幕后时,就会遴选出优异后辈,继承长老之位。 要知道,自从族长对接山外后,就致力于削减世袭制,但八大长老地位不可动摇,可谓是权柄煊赫。至于任命一名贺怀,对这些长老们而言,更是不值一提。虽然名额同样有限,但每年都有举荐之权。就这一点,比之天寨寨首,不可同日而语。 试想,连长老们都有拥有如此种种之特权,那地位还尤在他们之上的大长老呢? 的确,大长老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提擢一名贺怀,不过是挥手之间的事情。但他之所以能凌驾众长老之上,并不是他的家族比其它长老更有实力,以至于力压众长老;也不是他德高望重,以资历服人。 相反,大长老无依无靠,莫说家族,他上无高堂,下无妻儿,真正孤家寡人。同时,他的年纪在众长老中确又是最年轻的,仅仅不惑之年。而其余长老,最年轻的也逾花甲。 而之所以大长老能稳稳压过众长老一头,却是因为他还身兼沐族日月祭祀一职。在沐族,自古以来就有传统,不祭鬼灵,不祭天地,但厚祭日月。 他们认为,日月有神,至高无上。日,普度众生,给予光辉,赐予五谷丰登。月,清辉圣洁,净化大地,驱邪破祟。而日月祭祀,就是日神和月神在人间的行走,神之代言,他们沟通神明,祈求神明降下福祉,护佑平安。而这样的人,经常沟通鬼神,往往就有不可思议之神通,实力非凡。 不过也正因为沟通鬼神,折阳折寿折福缘,所以历代日月祭祀寿命都极为短暂。而到了大长老玄曜这一代,更是人丁稀薄,只剩下他一人。 当然,以玄曜在沐族的地位,娶妻生子、开枝散叶,并非难事。但有传闻,玄曜用情极深,早在年轻时钟情过一女子,但因为种种原因,最终未能在一起。从此,玄曜再未动过情。 言归正传,玄曜虽然孤家寡人,但本领非凡,又有神通傍身,所以深得族长况元祝信任。同样因为他是孤家寡人,他和其他长老间也不存在任何利益纠葛,故而,作为大长老,没有人比他更合适。可谓是当仁不让。 也许,在沐族不少人眼中,玄曜贵大长老,为众长老之首,就权势而言,定是权势滔天,比之权柄煊赫的其它长老,只怕更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吧?事实上,只要玄曜愿意,的确不无不可,但他为人极为低调,淡泊权势,对族长忠心耿耿,并不恃权而骄。 也正因为如此,当族长致力于族内的种种革新时,不少长老虽亦有反对,但只要大长老没有异议,他们再反对也无济于事。 原则上来讲,沐族决议族内重大举措和推行策令,都要经过长老会和族长共同投票决议。其中族长和大长老各执两票,其余七长老各执一票。不过其余长老并非铁板一块,其中两人更是族长嫡弟。 所以,在沐族,族长不说是一言九鼎,但也是说一不二。其中,大长老的支持自然不可获缺,由此可见,大长老的能量确实是非同小可。 不过,此时要让正在拜谒大长老的席慕云,对其做几句评价的话,他定会说:“大长老藏身风雨,神龙见首不见尾。”事实上,在近骑卫,几乎人人都是这样一个印象。 什么是近骑卫?这是沐族最最核心的力量,专以用来应对各类威胁沐族存亡的危机,是沐族的底牌。其中每一个人都拥有高绝的本领。这身本领自然不是凭空得来,而教导他们这一身本领的人就是大长老。 所谓的神龙见首不见尾,倒不是说大长老行踪飘忽,欲见而不得。的确,大长老地位超然,不说普通人,即便是一些长老,想要见他也要看运气。但对近骑卫成员而言,想见大长老就相对容易的多,其中佼佼者更能够让他言传身教。 只是大长老修为极高,来无影去无踪,当他来到你身边,你根本不会知道他是什么时候站在你的身边,当他离开的时候,你同样无法察觉到他什么时候消失的。 所以,这才流传出神龙见首不见尾的说法,但从字里行间流露出的敬意,倒也看出大长老在这些近骑卫中,有多受敬重和爱戴了。 没错,如果说这些近骑卫是忠于沐族,忠于族长的话,那对大长老就是恩师一般的敬重和感恩了。在他们眼中,大长老就是恩师,他们就是弟子,见了面必要行弟子之礼。所以,不用说他席慕云,就是近骑卫中身居高位的纳赛(副统领),见了大长老也一样会行跪膝礼。 要知道,现今的沐族为体现出人权,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废除了跪膝礼,除非在重大场合或者是身份相差过于悬殊,否则都不必行此大礼。而席慕云作为近骑卫贺怀,在外比普通贺怀还要高上一级,已经有资格不再行此大礼了,但他还是毫不犹豫的跪下了,这其中饱含着怎样的敬意就可想而知了。 值得一提的是,若干年前,席慕云有幸得到过大长老的手把手的指点,令他武功再度突破,这才一跃成为贺怀。所以,对大长老他更有一种见偶像的冲动,别说单膝跪地,五体投地,他也是肯的。 “起来吧,这里没有外人,怎么反倒拘束起来?”不难听出,玄曜大长老语气之中还是颇有嘉许之意的,随即,他悠悠盖上了杯盖儿,将茶杯在茶案上轻轻一顿,道:“说说看,你这次所来,所为何事?” “慢着。” 不待席慕云张口,玄曜大长老话锋一转,继而起身负手,在厅中踱起了步子,他斟酌道:“且容我猜猜看,我看你风尘仆仆,恐怕一路是快马加鞭,这么说,族里想来发生了重大变故?而且居然找到我,想来也是和祭祀有关,难道……”说到这里,玄曜大长老眼中蓦地闪过一道精光,然后目光灼灼地转身盯向席慕云。 玄曜的眼神似有摄人之力,席慕云霎时有些惶恐,顾不得起身,他强按下心情道:“具体,族长并未交待,只是亲口叮嘱我,‘务必见到天剑寨寨首本人,见到他后,请他速速回来见我。’” 席慕云复述了族长原话后又道:“只是,我万万没想到,这天剑寨寨首居然……居然是您?” 席慕云依旧有些不可思议,他想不通,高高在上的大长老、日月祭祀,居会然跑到一个快要沦为地寨的天寨做为首领,这完全不符合逻辑,但他明白,大长老更不可能是被族长贬谪到此处的。而他既然出现在这里,只怕其中是有一些不为外人道的秘辛,但这就不是他这种层次可以过问的事情了。 “还有呢?续说下去。” “是。”席慕云接着道:“族长还吩咐下去,要求所有天、地寨都遴选出修习过基础气法的童男和童女各一名,并在七日内送往总寨。所以这一次近骑卫足足出动了一百余人马,而我只是其中一路。” “果然如此。”玄曜脸色变得异常肃穆:“好了,如果没有别的事情,你可以回去了。” “是!”席慕云起身躬腰,左手握拳贴胸,缓缓退了出去。 正文 第四十七章 有来有往 ps:继续感谢诸多道友的支持。○还有路过的书友们,也请不吝将本书加入书架吧,只要耐心看下去,相信本书不会让你们失望。 目送着寨首的背影,直到再也看不见,黔旻这时才渐渐从震惊中恢复过来,他缓缓起身,轻轻活动着那跪得都开始发麻的膝关节,但注意力却完全不在这上面。 他不着痕迹地看着寨府四周精致的小苑,百芳竞艳的花圃,还有那假山和池水,心中兴奋地简直想要仰天长啸:“哈哈……老子今后可是要在这里效命啦,老子今后走出去也是可以自称寨府某某的人啦。” 一想起今后拥有自由出入寨府的权利,以及昔日同僚、下属,还有亲族好友艳羡的目光,黔旻兴奋地身体里似有轻微的电流四处游动,将他全身上下电的酥酥麻麻的,简直舒爽的要叫出声来。 当然,这些都只是他的心理活动,但脸颊上的肌肉却忍不住的抽搐,显然激动的快要控制不住自己。 他连忙深吸几口气,然后又紧张的看向四周,尽管他坚信自己控制的很好,但依旧担心自己在不经意间流露出一丝失态。 “这要是被有心人看了去,若还传到寨首耳中……”黔旻不敢再想下去,当即以手作拳,遮掩住自己的嘴角,作势轻咳了两声以掩人耳目,然后不再停留,加快脚步向府外走去。 当跨出府门的那一刹那,黔旻不由轻舒了一口气,随即便要走向拴马桩,但这时,一个东张西望、极其熟悉的背影,不由让他轻“咦”了一声,放缓了脚步。 “元臻,你不赶紧回寨楼接防,傻不拉几的杵在这,想要偷懒?” 确认了背影的身份,黔旻不由气不打一处来,在这寨府附近,哪怕连他都要小心翼翼,就怕一个不小心,无意中僭越了哪条规矩,惹来麻烦。但这元小子倒好,看这一副好奇宝宝的模样,就差要进府耍一圈了,哪里还能给他好脸色。 其实,他倒也是好心,自从元小子父亲去世,他就一直亦父亦伯地照应着他,有时虽严厉了点,但也是怕元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哪天闯下祸端。要说这沐族水可深着叻,哪是他一个小毛孩能摸得清的? “阿黔叔,你就别再数落我啦,我知道了还不行么。我也不是无缘无故在这,我可是奉了寨首之命的。”突然间被呵斥,元臻也是被吓了一跳,当发现是黔旻时,心中好一阵无奈,不由挠挠头,有些委屈道。 “那你就应该好好在这待着,寨首可是个极重规矩的人,要是被他看到你这幅模样,哼哼!”黔旻狠狠瞪了元臻一眼,道:“好了,想来寨首还有些许跑腿的事情要你来做,好好伺候着。” 说来也是好笑,这黔旻原本和其它族人一样,对寨首颇有微词,但这边寨首刚刚提拔了他,他立刻就转变态度,变成了寨首的绝对支持者,这倒是把识时务者为俊杰的精髓发挥的淋漓尽致,不过,哪天他要是知道了寨首的真实身份,不知道又是一副怎样的心情了。 “嗯呐。”面对着自以为是的黔旻,元臻也只能心里苦笑了,依着他和寨首的关系,就算他在这有什么不妥当,最多也就一顿斥责罢了,还能怎么样?不过一想到,他在内总是受寨首斥责,在外,还得受这黔旻的气,也真是窝囊透顶。不过,他也知道对方是为了他好,倒也不会真来气罢了。 朝着府门瞥了两眼,元臻寻思着,寨首什么时候出来,既然寨首让他过来,想来是有事要交待,这必然不会是黔旻口中所说的让他跑腿,可究竟是什么事呢? 黔旻在叮嘱了元臻后,也不再多说,解开系在马桩上的马绳,然后扳鞍上马,然后扬长而去,不不不,是扬尘而去,君不见那漫天的灰尘之中,有一个人影飞快的掩住口鼻,在飞奔出“灰尘风暴”中心后,顾不得张嘴开骂,只来得及朝着那骑着快马愈来愈远的背影,狠狠地竖起一个中指吗? “咳……咳……呸……呸……这老东西……老不死的……下次让我遇到,瞧我怎么折腾你……”元臻虽然反应够快,躲的也够及时,可漫天尘土覆盖下来,依旧闹得个灰头土脸,待尘埃落定后,他一边掸着灰尘,一边小声的发着狠。 也真是奇了个怪了,这黔旻和元臻两人,岁数相差可是接近四十岁,可这两人也不知是否生肖相克,只要遇到一起,那要是不闹上一闹,那简直比天上掉馅饼还罕见。 可不是么?这黔旻在不久前可是刚刚被“贺怀”那么大一个馅饼砸在脑袋上叻。诸位看官,你们说,到底哪个更为罕见? “可恶啊,这么掸下去可不是办法,要是被师尊看到我这副挫样,少不得又是一顿呵斥,这老东西……可真是害苦我了。”也是,灰尘哪是两只手“啪啪啪”就能掸得干净的?元臻此刻就有一种越掸越脏的赶脚。 “不行,这样下去可不是办法,除非……”元臻的眼睛渐渐眯了起来:“也就那么一瞬间的事情,应该不会被发现吧” 元臻左右观察了一下,发现,除了寨府门口的站立的两名府卫内外,就再也没有别人。而他所处的拴马桩距离府门虽说不远,但也不近。 “嗯嗯,就么定了,这两名府卫只是普通人,不会发现的。”心里是这么想的,但他还是悄悄转移到拴马桩附近一棵大树的阴翳处,然后两臂瞬间下垂,双手捏拳,猛然发力,诡异的事情瞬间发生,元臻的衣服居然毫无征兆的开始鼓荡起来,沾染其上的灰尘,在这股气荡下,纷纷被弹往远处。 没有错,就是弹,按理说,灰尘之微小,肉眼几乎难见。这么小的东西,再大的力道扫荡,最多也就四处飘散,却怎么也无法做到弹射。但元臻就做到了,这些灰尘似乎被什么力量包裹一般,以一种非常霸道的速度射向远方。可谓完全无视了正常的物理定律。 “这下终于干净了。”元臻仔细打量了下身体周身,顿时心满意足。当他轻松的正要走出这片阴翳时,一道人影以一种异常迅疾的速度赶了过来。 “苦也……”元臻心中暗道不妙,急中生智立即转身朝着树根宽要解带起来。 这道人影其实不是别人,而是席慕云。当时,大长老示意他退下后,他就准备出府赶回总寨复命去了。可谁知,刚刚行至府门附近的一道走廊,就感应到一道气感十分强大的气机,虽然这股气机又瞬间消失,但他依旧可以感知,这股气机的主人实力竟然还在他之上,只怕就差那临门一脚,就可以迈入一个全新的层次中去了。 所以,他十分好奇,这个人到底是谁。要知道,这样的实力,那些天寨寨主能达到的都是屈指可数,总不会那么巧,就有这样一个实力的天寨寨主前来?如果是也就罢了,如果不是,被查出来有人胆敢私修气法,那他就是大功一件。 至于实力相差悬殊有危险?这一点,席慕云根本不担心,对方实力虽然在他之上,但到底还未进入那个层次,他支撑几招拖延时间想来还是不成问题,而只要闹出了动静,大长老立即就能赶来,出手将对方拿下。 “嗯?”当席慕云赶至发现气机的所在,却没在这里见到他想象中的大高手,只有一个手中托着不雅之物,正在灌溉大树的少年。而这个少年他还见过,就是当时寨楼上那名年轻的寨丁。 看着眼前这一幕,席慕云脸部肌肉不由抽搐了两下:“如果这个寨子里的人都和这小子一样,无知无畏到了这种地步,那不要说保住天寨之名,日后说不得要跌入人寨之列。” 要说在寨府门口附近尿尿是什么概念?这完完全全就是对寨府威严极度的藐视和挑衅,按族规,这样的人被抓到,虽不至死,但少不了一顿鞭子以儆效尤,但此刻席慕云却没心思计较这些,毕竟他来此也不是来纠察风化的。 于是,他只得强压住心中的厌恶,道:“小孩,刚才这附近可有什么人经过?” “啊?啊!”元臻似是刚刚才发现有人来了,不由一声惊呼,当发现是总寨来的那位大人后,更是惊的叫起来。 “不要惊慌,只要你回答了我的问题,你刚才的所作为,我可以当作没看见。” 席慕云一语双关。也就是说,如果元臻不老实回答问题,他就要追究责任。后果嘛,自个掂量。 “刚才?啊!有有有!是有一人骑马经过。”元臻一拍脑袋作恍然大悟状,但眼中却不易觉察地闪过一丝狡黠,他指着黔旻离开的方向,道:“喏,就是那里。” “好,很好。”席慕云得到了答案,也就不和元臻再废话,他一点都不担心对方骗他,他也不认为对方有那个胆量。席慕云三两步就来到拴马桩前,解马上鞍。 “驾!”随着一声大喝,席慕云打马口中朝着黔旻离开的方向疾驰而去。 “阿黔叔,你恐怕不会想到,现世报会来的这么快吧。”席慕云走后,元臻笑意吟吟地看向远处愈行愈远的黑点,一边慢条斯理的拉腰系带,口中却是略带遗憾地道:“可惜啊可惜,这一场好戏我是没有眼缘看到咯。” 正文 第四十八章 乐极生悲 ps:修炼体系已经正式浮出水面,大家顶起来吧。√∟頂點小說,23 “咿呀……咿呀……哎……哦哦……哎…… 人生得意呀……我来把歌唱…… 嘿嘿嘿……哈哈哈……” 在并不宽敞的山道上,一人一骑在晃晃悠悠、慢慢腾腾地向前挪移着,似乎并不是在赶路,而是在欣赏路途风光、秀丽山景。似乎还觉得不够尽兴,这人还”哟哟嗬嗬”地唱起了山歌,看那歌声嘹亮的……连鸟都不敢朝他头顶飞过了,可见其唱功“深厚”嗬。 不过,这人是没有这份自觉的,看那眉飞色舞的表情,以及那在马鞍上依旧不肯安分的屁股,就知道这人心情很好,不,不是很好,而是妙不可言呐,而这人不是别人,正是黔旻,也就是元臻口中的阿黔叔。 既然是黔旻,那就不难理解了,正所谓人生有四大喜:久旱逢甘霖、他乡遇故知、洞房花烛夜和金榜题名时。这黔旻的升迁之喜,怕是一点儿都不比那金榜题名要来的低。 也是,成了贺怀,入了册,那也等于跳出了普通寨民的范畴,再也不可昔日而语了。 这就好比那古代的科举考试,通过县试、府试成为了童生不算什么,通过院试成为了秀才也不算什么,但如果你通过乡试成为举人,那身份就真正不同,可以享受到种种真正的特权,不缴赋不纳税,变成了特权阶级,也真正成为统治阶层的一员。 到时,只要是身份比自己低的,那见了就得敬称一声老爷。 黔旻现在的情况也差不多,从贺哈西成为贺怀,就好比秀才考中了举人,地位天翻地覆。而且他这个“举人”还不用考试,相当于皇帝御笔亲封,那个兴奋和激动也就可以理解了。 “哼哼,这下我那个也算是衣锦还乡……任谁见了我,也要喊一声老大人,我那个心情………哎呀呀呀呀……”想到得意处,黔旻竟然又唱了起来。 他似乎看到家中那个河东狮吼,端出好酒好肉,低眉顺眼、低声细语来到他的身边,口中娇滴滴的,一口一个大人,一边请他上坐用膳,一边为他捏肩按腿…… “哈哈……这就是人上人,好不快活!” “哒……哒……驾……驾……” 黔旻犹自沉浸在未来的种种美好之中,无法自拔,哦,是不想自拔。但那一阵阵急促的马蹄声和一声大过一声的吆喝催马声,还是硬生生的将他从美好的憧憬之中拖拽了出来。 “谁啊,这么火急火燎的,急着去死么。”这人啊,被提拔了,腰杆子也就挺起来了,黔旻扭头刚想把这句话骂将出口,但话到嘴边又被他咽了回去 他忽然想起来,在这天剑寨,即便他已经是贺怀,但在有资格骑马的人当中,他的地位仍旧低下,顶多有那个把两个和他地位相当,就已经是了不得。 至于有无可能是那送信的寨兵?好吧,马厩那匹独苗马儿,现在可是在我们的贺怀大老爷屁股下面坐着,还哪来的别的马? 黔旻是压根没有这样的怀疑,因为他遥遥地望过去,已经辨出了对方的身份,不是那位总寨来的大人还有谁人? 眼看着那位大人越来越近,黔旻索性也不往前再走,而是靠在一边等待对方同行,不说和对方攀上点交情,哪怕混个眼熟,说不准哪天也能派上用场。黔旻可是知道,在这沐族,越是上层,这秘密也就越多。 传说,只要身份地位到达一定高度,又立有大功,那就有机会修习那什么法,什么术?再具体,他就不知道了,毕竟他之前也不过是游离于统治阶层边缘,能听到这些消息,已经是托了身在天寨之福 要是那些个地寨,乃至人寨,类似于他这样身份的人,怕是连点风声都听不到。因此,黔旻也是有心想要结纳对方,说不定会有意外之喜。 “那位大人越来越近了,嗯嗯,对方已经看到我了,似乎还用眼神对我示意?噫,这是将我摆放在一个平等的位置上呀?” 黔旻心中窃喜起来:“看来,寨首是将提擢我的事情与他说了?”想到这里,黔旻双眼更是巴巴的望着对方,这还不够,又驭着马向对方行去。 且说席慕云按着元臻所指的方向一路奔袭,也亏得这是匹上等好马,脚力矫健,这一路快马加鞭,倒还真让他遥遥望见一道身影,席慕云大喜,再次催动马力,进一步拉近距离,可谁想,这距离是拉近了,但前方那一道人影回了头,立即让席慕云大失所望。 原来,这个人影居然是个熟人,就是之前为他引路的那人,所以,此人若要有什么猫腻,凭他的感知能一点都没有察觉? 这也就罢了,席慕云料想另有其人,哪肯浪费时间,便要超越过去,继续追踪。但怎料,原本自觉勒马靠在一边,为他让路的那个天剑寨小头目,竟然直挺挺的朝他迎了过来。 “混账东西。”席慕云原本还暗赞对方懂事,结果对方却等于狠狠回敬了他一个耳光。也不看看这狭隘的山路,哪里容得两匹马并驾齐驱。 “哼!”席慕云气得狠狠拽紧马鞭,两腿一勒马肚,风驰电掣般朝黔旻冲了过去。 “我勒个去……”要说黔旻想结交席慕云,其实也是打着看能否探出些关于气法的秘密,他以为之前与席慕云有过交集,再见总能搭讪上话。 可一见对方这气势汹汹的模样,和风一般的速度,他就知道自己想当然了。再看看道旁深不见底的深涧,黔旻不禁打了个寒颤,他当机立断,拨马靠边,然后翻身下马,趴在了地上。 说时迟那时快,就这么一个瞬间,席慕云已经与他擦肩而过,同样在这么一个瞬间,他手上的马鞭也裹着劲风挥了下来,这一下若是挥实了,绝对是皮开肉绽。亏得黔旻见机得快,趴在了地上,不然这一下,就得结结实实挨在他身上。 但他逃过一劫,马儿却为他挡了灾,这一鞭,可不就把马屁股抽开了花。 “希律律……”马儿吃痛,一阵惨嘶,然后不管不顾,朝着和席慕云相反的方向奔去。 “咳……咳……别……咳……走啊,回……回来!”马儿如风,这速度是快,可掀起的却是无尽烟尘啊。当黔旻从地上爬起来,顿时就发现,周身数丈,自己却尴尬地处在了这“泥尘瀑”的最中央。 当黔旻从“尘瀑”中冲出来的时候,浑身上下脏乱差到令人嫌弃的地步,但他顾不得感叹,急忙追马而去,若马丢失,且不说他该如何回去,就丢马这桩罪过,恐怕他就难逃其咎。 席慕云在挥出那一鞭后,火气已经消退很多,不过这一路走来却未再发现第二个人影,来到寨楼后,又被告知,并没有人骑马出寨。 “难道是那老家伙深藏不漏?”席慕云一想,这一路也就他们两人骑马,还真没准是自己看走了眼。不甘心下,席慕云又调马回头。 “一脸奔波相,蓬头又垢面。尘埃无不在,只叹命不济。”乐极生悲的黔旻悲催地行走在山道上,嘴上喃喃自语,念叨着也就他自己听的到的打油诗。 不过这一幕,要是被元臻看到,只怕要笑得前仰后合,什么叫做多行不义必自毙?放在这儿或许不尽贴切,但多多少少也有了那么几分味道。 可惜的是,这阿黔叔啊,确确实实,只是一个凡夫俗子,根本没有元臻那深藏不露的本事,所以,这一刻,也只能难受着了。 “哒哒哒……”一阵马蹄声传来,听见这声声入耳的声音,黔旻脸色先是一喜,但随即又是一变,因为这根本就不是他那匹跑掉的马儿,首先方向不对,其次,这马蹄音可不算轻快,显然是载了人的。 “难道……”黔旻眼神中闪过一丝惊惧,但还是慢慢调转过头,想要证实猜想。 “苦也……”当发现来人果然是席慕云后,黔旻苦恼地闭上了眼,但真是不明白,自己究竟哪里得罪了这位大爷,以至于要对他出手,乃至于根本毫无保留。现在他竟然又来,难道真当人好欺负么? 可惜,黔旻再不忿,也只能放在心里,这位大爷来自总寨,身份地位不可能低于一名贺怀,就算同样是贺怀,总寨的贺怀,地位也远在他之上,何况,他还是个还未入册的贺怀? 真要和对方叫板,只怕最后还是他吃不了兜着走,就算是寨首也不能保他。 黔旻无奈,索性停下脚步,等待命运的审判。 “吁……”果然,那位大爷行至他身边时,勒马而停。黔旻干脆闭上眼,他担心睁着眼,对方一鞭子下来,他会害怕的叫起来,凭地叫人更为看轻。 不过,闭眼等着半晌,黔旻也不见有任何动静。 “难道走了?” 睁开眼,黔旻却又吓了一跳,因为那位大爷的手正伸在他眼前。 “啊,大人,我身上什么值钱的东西都没有啊,真没有哇,您就放过我吧。”黔旻简直就要哭起来,这倒是大实话,他之前也就是个小头目,哪来的金银等硬通货,平时所需也都依仗以物易物罢了。至于值钱的物什,那更是一件没有。 在黔旻看来,这位大爷之所以回头,怕是不想轻放了他,虽然不知道原因,但依着目前的情况,如果自己什么都拿不出来,看对方系在腰身的皮鞭,自己少不得要受一顿皮肉之苦。 他脑海中忽然浮现,平时被自己视作母老虎的妻子,顿时悲从心来,心中不由一声呐喊:“娘子,我此刻终于明白,你才是最可爱的人!” 正文 第四十九章 师徒缘尽 ps:感谢大家一如既往的支持,修炼体系文内会有相近介绍,大家仔细看文即可。∏∈頂∏∈点∏∈小∏∈说,23 还有,大家看书时别忘收藏哦。 席慕云的手伸出了半晌,但就见面前这位小头目,脸色一会阴一会阳,一会似喜,一会儿似悲。虽然不知道对方究竟在想什么,但他却也能估摸个大概。 “真是个活宝。”席慕云有些绝望的拍来拍额头,然后提气吼道:“上马!” “啊?”黔旻一惊,满脸诧异。 席慕云懒得再理他,探身之间,一只手就将黔旻拎起,甩到他的身后,动作行云流水、干脆利落,就这么个一百数十斤的大活人,他拎起来似乎毫不费力,恍如无物。 不过,上马的瞬间,黔旻似乎察觉到有一股暖意,窜遍了他周身上下,但很快就消失,不过他并没有什么不适,反而暖洋洋的有些舒服,倒也没太在意。 “哎……”席慕云却是微不可查的叹了一口气,就在刚才,他分出一丝修为,试探了黔旻,没有任何异常,这就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中年人。也是,如果是那种高手,怎能容他修为入体?毕竟,再厉害的高手,被如此试探,也要露出原形。 席慕云彻底放弃了,折腾这么久,那位高手只怕早就藏匿无踪,根本无从查找了。 他至始至终没有怀疑元臻,一是,他没从对方身上察觉到一丝气感。其次,看对方年龄不过十余岁的样子,是不可能拥有超越他的实力的,即便是天才也不行,气法的修炼靠的可不仅仅是天赋。要论天才,能进近骑卫的就没有一个庸才。 “我带你去寻马。”不管黔旻信不信,席慕云犹豫一番,还是说了这么一句。 他本也不是骄横跋扈之人,之前也只是愤恨对方阻挠了他的大事,这才出手略施惩戒。当然,他也从未想过鞭笞黔旻,只是出手太快,让黔旻误以为是罢了。而既然返回,他也就决定帮对方一把,而且看对方可怜巴巴的样子,他反而有些于心不忍了…… 元臻在寨府门前等着望眼欲穿,哈欠不断,但眼神却丝毫不敢放松地盯着府门,就怕一个不小心,被恰好出门的寨首抓住现行。懒散,从来都是寨首最为厌恶的。 不过,大约半柱香后,终于,寨首还是出门了,元臻立即抬首挺胸,纹丝不动。 玄曜轻风细雨地来到元臻身边,认真地看了他两眼,轻声道:“跟我走吧。”语气竟是前所未有的柔和。这立时让元臻受宠若惊。 玄曜静静地向前行走着,元臻亦步亦趋地跟随着,两人就这么静静地行走着,就这样一步一步,似乎在品味着漫步的味道,安安静静、不徐不疾,只有在迈进竹林的时候,才听见风拂过竹叶,发出“沙沙”的声音。终于,竹楼还是到了。 玄曜没有急着上楼,而是怔怔地伫立于楼前,痴痴地望着,眼神闪动,不知在回忆着什么。而在他迷离的眼神中,似有丝丝淡淡的惆怅在流淌。此时,即便反应再迟钝,元臻也能感受到空气中弥漫着的沉重。 “你跟着我有几年了?”突然,玄曜毫无征兆地问道。 听到寨首问话,元臻立即反应道:“禀师尊,自打我六岁那年成了孤儿,就跟了您。” 玄曜用手比划着形容道:“是啊,六岁,你看,那时,你只有这么高、这么一点大。我记得,那时的你特别淘气,特别爱动,这栋竹楼上上下下,哪里没有你嬉闹攀爬的痕迹?” 不知道师尊为什么和他谈起这些陈年旧事,但元臻心里突然有些欢喜。是啊,多少年了,师尊已经多少年没有和他这般亲和的说过话了,在自己的记忆当中,自从自己日渐长大,师尊就变得越来越严肃,对他也是越来越严厉,甚至渐渐连笑容也越来越少。 也许,在别人看来,师尊任何时候都是云淡风轻,几乎没有情绪,即便泰山崩于眼前也丝毫不会变色。但在他看来,这样的师尊,冷冰冰的,冷漠让他感到害怕。他是一个孤儿,没有阿爸、没有阿妈,他的内心深处一直渴望着温暖,亲情的温暖,而师尊,就是他唯一的亲人。 所以,他一直人前古灵精怪,但师尊面前又变得呆呆傻傻、胆小懦弱,之所以如此,不就是希望能够得到师尊更多的关注吗?可每当这个时候,得到的却总是更多的呵斥。 “时间,真是刹那芳华,一转眼,你已经十六岁,十年就这么过去了……”玄曜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伤感:“十年过去了,你我师徒的缘分,也将……尽了。” “师父!”玄曜的声音很轻、很轻,几乎快细不可闻,但依旧清晰地传进元臻的耳内。 轻飘飘的一句话,却仿如晴天霹雳。元臻双目圆睁,冲前几步“咚”的一声狠狠跪在了玄曜背后:“徒儿错了!徒儿知错了!恳求师父不要赶元臻走!不要!” 早就察觉师父今日有些反常,但元臻万万没有想到,一直对他管教严苛,却又如父如母般关爱他的师尊,今日如此慎重其事,但想要告诉他的,竟然是断绝师徒关系! 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十年了,十年,或许在师父眼中,那是弹指一挥间,但在元臻心里,那却是一段充实、美好而又温馨的记忆,永远留存在心底,它是永恒的。 师父师父,这并不是简简单单地一个称呼,一朝为师,终生为父,在元臻的心里,师父何尝又不是父亲呢? 是啊,如果哪一天,你的父亲要与你断绝关系,多年情感涌动之下,你真的可以平淡如水?还是情不自抑,悲痛欲绝呢? 别人,不知道。但元臻,是后者。 “徒儿知道,自己一直惹您生气,但那只是希望,可以让您关注到我,您知道吗?您已经很久没像小时候那样关心过我了,您知道的,我是个孤儿……” 元臻悲戚道:“我只是想让您可以像小时候那样,可以对我说一两句关心的话,可以给我一个温暖的微笑,对我来说,这就足够了……” 玄曜沉默不语。 “也许我的自作聪明让您不悦,但只要您别不要我,别把我逐出师门就好……就好……”元臻泪水长流,犹自呜咽。 突然,不知哪里来的勇气,他跪走两步,上前抱住玄曜的右腿,仰首哽咽道:“元臻自幼就是弃儿,饱受欺凌,后承蒙养父养母收留,总算是有了个家。但天有不测风云,六岁那年,天降横祸,养父养母横遭大难,自此生死未卜,想来已遭受不测,从此,元臻又成为孤儿,倘若不是幸受师父收留之恩,元臻岂能有今时今日。现如今,就算师父赶我走,我也绝不离开。” “我只是看你可怜罢了……”玄曜淡淡道。 “不!师父授我气修法门,已是将我视如己出,视如亲传!”元臻用力拭去泪水,想要更为清楚地看清师父,可看到的却依旧是那道伟岸的背影。 他深吸一口气,道:“您再三叮嘱我,如未经允许,人前决不可施展气术修为,甚至让我对天立誓,不可违背誓言。过去,我并不懂得师父用意,但随着我长大,随着我发现,我可以双掌拍碎丈长的岩石,可以挥出掌劲隔空击杀掠过的飞鸟,甚至可以凭借着速度踏波而行时,我似乎有些明白师父的用意了。 后来,当我又发现,整个天剑寨上下竟然没有第三个气修者时,我好像又懂得了师傅一些,师父,您是怕我们一旦暴露力量,就再也不能融于此地了吗?” 玄曜再次沉默。并不言语。 “也许是,也许不是吧。”见师父没有解释的意思,元臻又自顾自道:“不管师父是什么意思,但有一点我无比清楚,师父既然让我拥有如此强大的力量,必然是不希望我受到一丝伤害,如果您视我如无物,又何必煞费苦心?况且,法不传四耳,若师父不是真心待我,又岂能轻授之?” 元臻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这突如其来的事实,一直以来,师父待他视如已出,尽管他从来都不善于通过言语来表达对自己的爱意。但每每回忆起师父倾力教导他修炼中的点点滴滴,他都可以从师父的一举一动间,感受到其中饱含着的浓浓爱意。是的,就是爱,这份爱,并不亚于,一个父亲对儿子的爱。 “也许真的是自己太贪心了?”元臻在内心拷问着自己,但很快他就坚定的摇头:“师父一定有什么难言之隐。” 于是,他前所未有的坚定道:“如果师父硬是要将我逐出师门,那就请将我的修为尽数废除吧。” “你够了!”玄曜转过身喝道:“我苦心栽培,让你拥有如今的修为,就是用来废除的吗?你太自以为是了,知不知道?你那自以为是的小聪明真的让我很厌恶!” “真真是混账!”玄曜又一声厉喝:“知道么!至始至终,你只是我培养的一颗棋子!棋子!作为棋子,你要做的就是听话!听话!还是听话! “也罢……”静默了数秒,玄曜长舒一口气,道:“以前,我瞒着你,是担心影响你修为进境,如今,我倒是可以很坦白的告诉你,我们俩人的关系,你不妨可以理解为利用,我也是仅仅是在利用你罢了! 当然,话说回来,要说用心,我的确用心良苦,又是收容,又是授你法门。法不轻传得道理,你也不是不懂。所以,这么多年来的付出,今天也该到了你回报我的时候了。” 正文 第五十章 血海深仇 ps:从无到有,从少聚多,感谢诸多道友一路相伴。△頂點小說,23走过路过的朋友也请将本书加入书架哦,想来不会叫你失望。 竹叶沙沙……竹林内竹叶飘香、风景迷人,时不时,风儿的低喃和着鸟儿的清吟,在竹林内飘逸荡漾,置身其中,就彷如脱离了世俗烦恼、远离了红尘喧嚣,令人杂念不生,灵台清明。 然而,林间依稀两道身影,一跪一站,顿时破坏了这份超凡脱俗般的意境与和谐。 元臻跪着那儿,泪流满面,他不敢相信师父说的是真的,十年的感情,真的是一句利用就能破坏殆尽的么! “不能!绝对不能!”尽管师父的话变得越来越冷酷,但元臻的心却不能被动摇半分。 “师父待我恩重如山、情同再造,需要我做什么事,无论让我做什么事,但需吩咐一声即可,元臻敢不从命,即便粉身碎骨、搭上这条性命又有何妨?”元臻的声音铿锵有力,同时也传达出了他的心声,和坚定不移的信念。 “好啊,好嘛,看来我倒是没有选错徒弟,教错人,你果然是重情重义。”这一次,元臻表明心迹,玄曜未再动怒,反而嘴角掀起一抹弧度,掀起丝丝笑意。 “难道师父回心转意,或是根本就在考验我?一定是!一定是的。”师父的表情变化,元臻尽收眼底,他心中不由希冀起来。 “呵呵……”玄曜是笑了,只是笑声中的冰冷,却让元臻的心沉了下去,丝丝寒意开始弥漫心间。 玄曜道:“你我师徒一场,终究是有些缘分,有些话、有些事情早就该告诉你,但不是时候。可今日今时,是到了该让你知道的时候了。” 元臻屏气凝神,大气不出,决定他命运的时刻到了。 玄曜道:“一直以来,你养父养母的行踪是一个谜团。山中狩猎就再也不见踪迹,甚至你也不止一次央求我帮你寻找他们的下落”。 玄曜的话让元臻慢慢睁大了眼睛,但转而又是一黯:“是我不好!是我害了他们!我该死!啊!!!!”元臻的眼泪再次痛苦的流淌,他大吼一声,双拳狠狠锤击地面,瞬间,双拳尽数没于土中。 他不能忘记,也无法忘记六岁那一年发生的一幕幕,多少年来,他也无时无刻不为此煎熬着…… 那一年,他六岁,自从被养父养母收留后,尽管他依旧融不进同龄孩子的小圈子,但别人已经不敢明目张胆地欺负他了,甚至他还可以吊着这些孩子身后,看着他们玩耍。 “正月十五大又圆哟,流星飞来好许愿哟,许来猪猪大口吃肉,许来母羊大口喝奶……”这一天,这群孩子在玩一种被称作“跳格格”的小游戏。 看着这些孩子丢着沙包,口中哼哼唱唱,然后蹦蹦跳跳,在地面上划出来的、众多方格组成的房子上“飞檐走壁”、“穿房越脊”,元臻好不羡慕,但只能看着,如果上前,这些孩子就会有了理由联合起来欺负他。 终于,到了中午,大家该回去吃午饭了,元臻也准备默默的回去了。但这个时候,一个明显是孩子王的男孩拍了拍手,然后开口了。 “大家有口福了,我阿爸今天在山里打猎,猎了一只袍子咧,今儿大家肉可着吃,肉汤可着喝。” “噢噢噢……阿古拉(叔叔)好厉害!” “这还用说,我早就听阿波拉(爷爷)说,阿古拉(叔叔)是寨子里数一数二的神箭手勒。” “那还用说,整个寨子里,有几家能像阿大(大哥)家一样,隔三岔五就能吃到肉。” “阿大以后肯定比阿古拉更厉害,跟着阿大,总有一天,我们可以天天吃肉……” 一群子孩子七嘴八舌,说的都是吹捧的话,对于这些每天都只能吃糠咽菜的孩子而言,肉的诱惑根本难以抗拒,而元臻也一样。 在听见肉的时候,他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他不禁咽咽口水,多久没吃肉了?他已经记不清了。他不禁眼巴巴的看着那个孩子王,期望奇迹能够发生。 “阿大,他呢?他也一块去吗? 就在这个时候,一个女孩指着情不自禁靠近的元臻,弱弱的开口了。 “哼!一个捡来的野孩子也配吃肉?汤都不配喝!让他一边呆着去!”孩子王一开口,小女孩顿时不敢作声。 不过孩子王也没再多说什么过分的话,只有他知道,有一次,他联合几个小伙伴将元臻打得鼻青脸肿后,当天晚上就被元臻养父找上门,也不知道为什么,一向强势的阿爸不但屁都没敢放一个,还将他狠狠揍了一顿,再三告诫他,以后离元臻远一点,更不许发生冲突。 至此之后,他再见到元臻,最多也就敢口中讥讽两句,再也不敢肆无忌惮地拳脚相加了。 孩子王在一群孩子的簇拥下兴高采烈的离去了,只留下元臻孤零零的站在那儿。 “吧嗒吧嗒……”滴滴眼泪坠落,“野孩子”三个字深深刺痛了元臻的心。他比任何人都想知道,为什么别人都有阿爸阿妈,唯独他却没有…… “我可以不吃肉的,你们为什么不要我……” “呜……”元臻再也压抑不住心中的难受,哇哇大哭起来,这就样,一路哭跑到家。 “孩子,你怎么了,是谁欺负你了?”这是一个温柔的女声。 元臻摇摇头。 “告诉我是谁,我找他们去,看谁以后再敢欺负你!”这是个中气十足,粗犷有力的男音。 “他们……他们说……我是野孩子,不配吃肉,我不是野孩子……我真的不是……”元臻大哭着扑进女子怀抱,泪水瞬间沾湿了女子的衣襟。 “孩子乖……乖孩子……你不是……你当然不是,你有我们,我们就是你的阿爸阿妈。”女子眼带黯然的瞟向男子,叹息了一声,开始宽慰怀中的元臻。 “谁说你不配吃肉?我今天就要你吃肉,一定!相信你阿爸。”男子对女子道:“在家好好陪着孩子,我去去就回。” “不,林子里危险,我陪你一起去。” “孩子需要有人照顾,你留下吧,你还不相信我么?” “好吧,那你尽快回来。” “当然,我还要让我的乖宝贝饱饱的吃上一顿肉呢。等我回来。” “嗯。”女子点头。 然而,一直等到深夜,男子都没有回来。 “怎么回事,现在都不回来,不应该啊,以他的身手,就算遇到什么事也能全身而退啊,难道碰到了什么意外?”男子迟迟不归,女子忧心忡忡。 “不行,一定要出去找找,万一碰到了什么麻烦呢?”看着已经熟睡的元臻,女子下定了决心。 然而,一觉醒来,元臻又变成了孤儿…… “师父,难道您知道了他们的下落?那请您一定要告诉我,告诉我……”从回忆中挣扎出来,元臻仿佛抓住了救命稻草,他用力抱紧玄曜的大腿,浑身颤抖道:“师……师父,告诉我……我,他们和您一样,都是我最最亲的人,只要告诉我,我给您做牛做我都心甘情愿……” “呵……”玄曜笑得很冷:“我当然知道,也没有人比我更清楚。” “那……那他们在哪里?当初又去了哪里,为什么不回来找我。”元臻一连窜问了数个问题,可偏偏唯独没有询问他们的生死。 “呵呵……”玄曜笑得更冷了:“他们都死了……,又如何来找你?” “啊!不!不!!不!!!不会的!!!!”元臻根本没法接受这个事实,他大叫一声,直挺挺的向后倒去,旋即又坐起来,爬到玄曜脚边,泣声道:“师父,您一定弄错了,弄错了啊!!!” “他们都是我杀死的,又怎么会错?” 玄曜弯下腰直勾勾地盯着元臻的眼睛,道:“你的养父太弱了,一掌就被我震断了心脉,死的不能再死,你的养母更为可笑,拿着一把撒刀就想取我性命,可惜,又被我一掌打下了悬崖,根本不会有一丝生还的可能。当然了,考虑到你的关系,我又将你养父送下了悬崖,好叫他们做一对鬼夫妻,你说,你是不是要好好感谢师父呢?” “你……”元臻手指着玄曜,双脚蹭着地面,身体不断后退,他又是吃惊又是不敢置信,原本在他心底高大伟岸的师父,瞬间变得比魔鬼还可怕,这让他如何不惊惧? “不……不……不……会的,你在骗我,你在骗我,你一定在骗我!”似乎想要驱逐尽心中的惧意,元臻大吼道:“你不敢杀他们的,族长曾专门颁令,杀人者偿命,无分贵贱,就算是天寨寨首杀人,也要一命抵一命!” “你不敢的!”似乎要让自己也要相信,这一次,元臻吼得声嘶力竭。 “哦,我不敢?”玄曜眯着眼,道:“忘了告诉你,所谓天寨寨首的身份,不过是用来掩饰我真实身份罢了。和我的真实身份相比,这根本不值一提。” “你到底是谁?!” 玄曜道:“现如今,告诉你也无妨,我的另外一个身份,是沐族的大祭司,而且是日月大祭司,在沐族高高在上,一人之下,万人之上。” 正文 第五十一章 不共戴天 ps:其实,每一次的ps都可以理解为是一种感激。在这里,谛真要感谢起点和责编游大,对本书注入的关怀。 同时,在这里,谛真还要祝贺本书分盟,《夺仙录》世家书盟的正式成立,感谢世家盟主和一众世家书友对本书的鼎力支持,你们对本书的喜欢、对本书关注和对本书的鼓励,将会化作源源不断的动力,支撑着谛真的创作激情。同样不能忘记的还有千千万万喜欢《夺仙录》的书友,谛真会创造一个精彩的世界,任你们在其中翱翔。 如果有一天,有一个养育你、授业于你,被你视作至亲的人,亲口告诉你,你不是没有父母,而是,你的父母都被我杀了。那么,你该是什么反应,又该如何自处? 是不相信?继续感恩他的养育之恩?是恨他?欲将他杀之而后快?还是纠结痛苦,不知道该如何抉择? 此刻,元臻面临的就是这种抉择,他天人交战,却难下决断。 “既然你高高在上,既然你身份尊贵,那你为什么要杀死两个和你毫不相关的人,杀死两个在你眼里不过蝼蚁一样的人?难道作为大祭司,真这么无聊么?”元臻茫然的问道。他没有再问出什么大祭司就可以草菅人命这样的废话。因为大祭司就是可以草菅人命。 作为眼前这个让他越来越陌生的男人的徒弟,元臻对沐族的权利架构还是有所了解的。有一句老话,叫做刑不上大夫。在沐族,则是刑不上祭祀,甚至祭祀相比大夫,那身份更为尊贵,区区一两条人命的确不能拿他们怎么样,这就更不用说大祭司,乃至更在其上的日月大祭司了。 所以,元臻其实还是不相信,真的是玄曜杀了他的养父养母,这就好比人看见了两只蚂蚁,却专门去踩死它们一般,真的有这么无聊吗?双方身份相差悬殊,玄曜有什么必要这么做? “我自然不会如此无趣,更无需杀人作乐。只是因为你,所以他们才该死啊。”玄曜道:“如果你真要恨,就恨你自己吧。知道么,你的养父养母真的是因为你而死,你才是杀死他们的真正凶手!” “我?不……不……我不是!”元臻吼道: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为什么啊?!!!” “一切皆是因你而起啊。” 玄曜森然道:“你倒是个修炼的好苗子,但气修法门向来都是不传之秘,我传授你法门这样的绝密,又怎能轻易泄露呢?在我沐族,气修者的存在本就是绝密,更何况,这牵扯到我沐族一个天大的秘密。一旦你修炼的事情,被你朝夕相处的养父养母发现蛛丝马迹,那必将掀起惊涛骇浪,所以,他们必须死。” “你怎知他们会泄露秘密?他们不会害我!仅仅只是因为一个可能,就要剥夺他们的性命吗?” 元臻悲切道:“一直以来,在我心底,我的师父虽然待我严厉,但他正直、坦荡,君子气节,是个顶天立地的真英雄。他不会像你这么自私,不会像你这般残忍,更不会像你这样冷血!” “笑话!一个可能还不够吗?”玄曜不屑道:“这个世界上惟有死人才可以保守秘密,为了我之一族的秘密殉葬,那是他们的荣幸!” “要怪,就怪他们收养了你!”玄曜盯着元臻的眸子厉声道:“而你,就是他们致死的祸根!” “不!不!!不!!!你这个刽子手、你这个恶魔,你根本不配做我的师父!”元臻声嘶力竭地吼道:“从此我与你恩断义绝,不共戴天!” 话毕,元臻直起了身体,缓缓站立起来,似乎连那风儿都感受到他的心情,开始围绕着他的身体,打起了旋儿。地面的枯草、落叶似乎感受到了风的召唤,开始一点一点的向上攀登,直至进入到风的轨迹,随风逐流起来。 元臻伫立着,右拳紧握,一股股肉眼可见的“气”在他的拳锋上蒸腾、聚集着,这股“气”似乎异常灼热,就连周遭的空间都开始扭曲,远远看去,似乎就连元臻的身影也扭曲折叠起来。 元臻调动着周身上下全部的修为,他的气势在一点点的攀升,他的力量在一点一滴的集聚。毫无疑问,当他的气势攀升到极点时,必将会发出雷霆一击。 玄曜就这样静静的站立着,安安静静的看着他,一点也没有想要出手干涉的意思,似乎毫不担心。甚至他的嘴角还若有若无地浮现出丝丝笑意。这丝丝笑意,透露出的,似乎是一种不屑一顾。 “可恶!”修为的集聚,让元臻浑身上下的感知被无限放大,这一股不屑中包含的轻蔑,还是被他敏锐地捕捉到。瞬间,他的双眼张开,射出一道几乎实质般的精芒,右脚猛的一蹬地面,地面瞬间凹陷,形成一个脚状的深坑,而他的身体,顿时借着这一股强大的反作用力,弹射至高空。 抬眼望去,一道身影被太阳的光芒包裹着,似乎周身都散发出丝丝金芒,而其中最为耀眼的那一个点,是一个拳头。这一个拳头,似乎就是那太阳的核心,一会收缩、一会膨胀,又好似一颗心脏,在扑咚扑咚地跳动,而就在这收缩和跳动之间,一股强大的力量幅散开来,似乎就要形成太阳风暴,而满竹林的竹竿和竹叶在这股力量之下,瞬间开始“簌簌”发抖,似乎要迎来什么灾难和异变一般。 “今天,哪怕我身死气散,也一定要报这血海深仇!”元臻吐出这一句话时动用了一丝气术修为,顿时,声音受此增幅扩散,似化作雷音滚滚:“纳命来!” 瞬间,元臻似身化金光大剑,俯身朝着下方的玄曜疾刺而去。 头顶上方这一刹那的异变,玄曜似乎毫无所觉,他施施然地站在那儿,云淡风轻,似乎他只是一个旁观者、局外人。只有嘴角那若隐若现的笑意,似乎在嘲弄着元臻的不自量力,诉说着一切都尽在他的掌控。 果然,就在元臻拳锋达至玄曜头顶上方不足一尺时,异变陡生。 玄曜只是轻描淡写地抬头望了他一眼,这一眼,元臻尽收眼底,心中生出的是一股根本无法抗衡的直觉。这股直觉,对于他这种气术修为达至气凝境的气修者而言,绝对不会是错觉。 “哼!”元臻竭力压制着实力过于悬殊,而造成的心灵压迫。然而,这根本无益于双方强弱易势。 没有悬念,在玄曜一眼望过去的同时,周遭空间的力场瞬间改变,一股看不见的能量在波动着。这股能量,元臻再熟悉不过,这就是他们气修者所修炼的元气,但这股元气,比起他修炼的,更为强大,也更为浑厚,双方之间的差距根本就是云泥之别。 这股元气甫一出现,就向四处散开,但它又似有灵性,这散开的方向分明就是玄曜周身上下,直到化为一道肉眼难见的半圆形气罩,将他周身上下护的严严实实。这道气罩,普通人自然是看不见,但只要是气修者,凭借他们的气感,这道气罩,就好比黑夜中的篝火,看得比肉眼更为清晰。 而元臻的拳锋甫一触及这道气罩,他就暗道一声不妙。此刻,他的拳锋似乎被一股大力牢牢吸住,不用说想要再有寸进,他连撤拳而退的资格都已经丧失,浑身上下竟是不能动弹分毫。而他的身体就这样诡异地停滞在半空,竟是进退两难。 “这……这股力量,绝对是气驭境,不……不,应该是气罡,不!肯定是气灵境!”元臻心头大骇,他这一辈子受到的惊吓似乎都集中在了这短短的半日。 “真是无知者无畏啊……你连这一身修为,都是源自于我,又如何能伤害的了我呢?”玄曜笑看着元臻,嘲弄道:“你逆师犯上可是死罪,冒犯日月大祭司依旧是死罪,你说,我该怎么惩治你呢?” 气罩并没有隔绝玄曜的声音,这一字一句清晰的传到元臻耳内,元臻想要开口,却发现自己被禁言,根本发不出丝毫的声音。只能惊怒交加地望着玄曜。 “呵呵……放心,你暂时还死不了。”玄曜笑了:“你是生是死,决定权从来都不在你手中,决定这一切的,是我,也始终是我!” 话因未落,玄曜轻轻一挥袍袖,这时,令人惊骇的一幕发生了。 原本停滞在半空的元臻,终于可以动了,但他尚来不及惊喜,就感觉到一股大力袭来,他根本控制不了自己的身体,被撞击的迅速向后飞去,这一路不知撞断撞裂了多少根竹子。 终于,动静停止了,元臻的身体最终还是被几根挺拔的竹子拦了下来,他咳嗽着从地面站立起来,一边拭去嘴角的泥土,一边向四面望去,却发现周遭一片狼藉。尤其是他被撞飞的那一条轨迹,已经被犁出了一道深深的沟壑。由此可见,刚才这一击力道之强。 顾不得可惜原本清雅淡俗的环境被破坏掉了意境,元臻立即检查身体,可诡异的是,他竟然毫发未损。 “这是怎么回事?”元臻讶然。 但转念一眼,又立即了然:“他还需利用到我,怎会轻易杀死我。” 元臻心道:“这么一来,他定然是达到气灵境了,否则对元气的控制不会达到如此巅峰毫厘的境界。” 元臻再清楚不过,只要刚才的元气稍有一丝泄露,在强大冲击力的惯性之下,他不死也要重伤,从此废人一个。但玄曜这一手高明的驭气手段,也又一次证明了他深不可测的实力。 这一刻,面对玄曜的强大,元臻有些绝望了…… 正文 第五十二章 因果宿命 ps:上一章,可谓是细致刻画了本书气修体系的战斗画面。这样的画面以后不会少,但气修也只是本书的修炼体系之一而已,不过对本书的全部修炼体系,也能起到管中窥豹的作用。所以,各位书友,欲知后续精彩,请持续关注《夺仙录》。 寨府后山的那一片竹林,在整个天剑寨素有“翠流波”的美誉,这不仅在于这一片竹林占地极广,也是因为这片竹林一年四季绿意盎然,山谷中每每有大风刮来,但来到竹林前,都要被层层削弱,最终化作清风徐徐,颇有些水波不兴的味道。 往年,这一片竹林都是孩童嬉戏玩耍,以及一些寨民就地取材、制篾,编织簸箕、箩筐、篱笆和竹席的所在。传说,用“翠流波”翠竹编制的农器,坚韧耐用,久而不损。尤其是用其编制的凉席,外相光泽亮丽,睡卧其上,更是舒适柔滑、清新凉爽。 所以,在沐族,但凡用“翠流波”翠竹编织的器物,总是备受追捧,天剑寨寨民在各寨联合举办的集会上,以物易物时,总是能占据不少优势。但自从天剑寨寨首,搬入了“翠流波”,“翠流波”十里之内就被划为禁地,也亏得“翠流波”面积足足覆盖方圆百里,若都被划作禁区,少不得要天怒人怨。 不过此刻,如果有熟悉翠竹竹性的人能深入“翠流波”深处,想必要被其核心处的一片狼藉惊得目瞪口呆。要知道,“翠流波”翠竹的竹身坚韧无比,成年男子用打磨锋利的撒刀上前砍伐,往往也要花费数个时辰,体力消耗一空。要想将它划分成蔑,更要在加入特殊药物的水中浸泡数日,使其质软后方有可能。 由此可见,翠竹之坚之韧究竟达到何等地步。但此刻,这些翠竹却是成片成片地倒伏在地,甚至有不少碎裂成片、成沫成粉,真不知道这是承受了多么毁灭性的打击,才能被破坏成这等模样。 “呼哧……呼哧……”一个身影半跪在地,大口大口气地喘息着。汗水如浆地流淌着,浑身衣物破乱不堪。一阵风儿吹拂而过,少了竹林阻隔,风竟然发出了呼啸之音,映衬着半跪地面的这道狼狈的身影,倒是有了一股萧瑟的味道。 元臻半跪在地,眼神充满恨意地看着眼前那道云淡风轻的身影,他真的尽力了,一次又一次的攻击,让他的元气已经消耗殆尽,但对方就好似一块磐石,岿然不动。他已经不再抱有一丝希望,哪怕给对方造成那么一丝伤害。 “我好无能,我真是个废物!阿爹、阿娘,仇人就在眼前,但我却连给对方造成一丝伤害的能力都不具备,我对不起你们的养育之恩!”虽然没有亲眼目睹养父养母被杀丢入悬崖的惨状,但元臻似乎可以想象得到,他们死前的绝望,还有对人间的依恋,那份依恋,是对他的爱。所以,此刻他无与伦比的恨,想要报仇。 只是,力量用时方恨少,这一刻的元臻虽然对力量无比渴望,但却无能为力。而看仇人的模样,至始至终都没有将他放在眼里,一次又一次的击倒他,又从容的看着他站起来,就好似猫谑老鼠一般。 “你为什么不杀了我!究竟是为什么!”元臻怒吼道:“在你眼里,我即便是气凝境,也依旧是蝼蚁,你为什么不像当初杀他们一样,也将我杀了!” 元臻并非不知,之所以玄曜一次次手下留情,那是自己对他还有着用处。可他实在想不明白,玄曜实力滔天,还有什么能是他做不到的,却反而要来利用他。以玄曜的实力,他想要做某件事,只怕是所图甚大,那么仅仅是气凝境的他,究竟何德何能可以被他看中,又何德何能可以帮助到他? 不过,元臻心中有疑问,不过玄曜却没有回答的兴趣,他不但没有张口,反而闭起了眼睛,开始了闭目养神。 双方瞬间陷入了诡异的平静。 终于,在间隔了十数个呼吸的功夫,玄曜开口道:“你问那么多没有意义,你只要乖乖的听从我的吩咐就可以了。” “你太自信了!”元臻喝道:“你既然要利用我,又何必告诉我这些?现在你让我知道了,你以为,我还能乖乖听你颐指气使?哼!今天我即便是死,也绝对不会任凭你摆布!” “哈哈哈哈……”元臻的话让玄曜肆无忌惮的大笑起来,只是这笑声听在元臻耳内却是透露着一股森森的寒意。 今天,或许是元臻跟了玄曜之后,听见他笑声最多的一日了。在往日,他欲求师父一笑而不得,但现在,过去的师父,现在的仇人,每一次的笑声,都让他感觉心惊肉跳。 “愚蠢!”玄曜冰冷地喝道:“想不到,你跟了我那么多年,却依旧没有什么长进!” 玄曜轻轻向前迈出一步,却是瞬间出现在元臻面前,他居高临下地看着元臻道:“记得我曾不止一次说过,所谓气修者,外修气术,内修心灵,以心驭气,方可大成。可如今看来,你一句都未曾听得进去。” 玄曜移开目光,转过身,负手而立,悠然道:“气修者,唯心矣;心似镜,惹尘埃;常拭之,方无物。当初,我沾染了你养父养母的因果,就好似心境之上沾染的尘埃,如今也到了该拭去的时候了。” “你告诉我这些,就是为了拭去你心灵之上的尘埃?”元臻颤声道:“既然是尘埃,你又何必去沾惹?” “所以,这才叫因果。”玄曜道:“今日,你我之间,也有因果,我对你的恩就是那因,你对我的回报便是那果。如果,你不了却了这段因果,你将无法、也无力去清算你养父养母对你恩的因,以及我杀死他们衍生而来对我的果。” “什么!怎么会这样!!!”玄曜的话似乎晦涩难懂,但元臻到到底受到玄曜十年的熏陶,他隐隐约约还是听出来了其中的奥秘。 “看来你已经明白了?呵,这说明你还不笨。”看着元臻惨白的脸色,玄曜知道他已经心有所悟,便索性挑明道:“气修者,归根到底,修的还是心灵的力量,如果你做不到心如明镜,不染尘埃,也即是不沾染因果,那么,你的修为就会倒退,乃至一退再退。除非你踏入气定境,这才可以稳固心灵,修为不退。然而,你并没有。” “所以,在没有了结我与你的因果之前,你是无法清算你养父养母和我的因果的,强行清算,你只会修为倒退,从气凝跌入气动,从气动跌入气感、直至失去气感成为普通人。” 玄曜冷笑道:“成为了普通人,你还有资格向我复仇吗?就算你现在迈入了气定境,修为不再倒退,可这就能够和我抗衡了吗?沾有因果的心灵,修为是不会有寸进的,在清算你我间的因果之前,你的修为永远都不会有超越我的可能,更遑论报仇了。” 听完这些话,元臻面无血色,他无力的瘫软在地,道:“你究竟需要我为你做什么?” 元臻终于屈服了,他也不得不屈服。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他再挣扎也是枉然。难怪玄曜那么自信,原来自己就是一只井底之蛙,只看到了井口那一方天地,却根本就不知道天有多高地又有多厚。 “这不就对了?”玄曜淡漠道:“但有些事情却不是你该问的,你要做的就是乖乖听话,仅此而已。” “等还了你的情,了却和你的因,我一定会杀了你,了结和你的果。”玄曜的话,再次激起元臻情绪上的反弹,但他的情绪却渐渐平静起来,不再歇斯底里。眼神中也不再有仇恨的火焰迸射,而化作了一汪湖水,变得让人有些看不出深浅。 “好!好!好!”玄曜连说了三个好字,道:“遭逢大变,没有心如死灰,反而重拾信心,毫不动摇。看来,我当初倒是没有选错你。” “呵……”元臻冷笑道:“我劝你还是杀死我,否则日后必然追悔莫及。” “你明知我现在还不会杀死你,却偏偏如此说话,是想要激怒我?让我杀死你?好断了我的大计?”玄曜嗤笑:“看来你依旧对自己无甚信心,竟然萌生死志,想的却不过是能够给我带来阻挠? 元臻沉默了。 “你是在质疑一名气修者的心灵修为么?”玄曜不屑道:“既然想要报仇,我倒是可以成全你。我可以承诺,事了之后留你一条性命,届时,你随时可以找我报仇。”玄曜的话语中充满了无比强大的信心。 “此话当真?” “当然,就怕你报不了仇,活着备受煎熬。” “总有一天,我的修为会超越于你,将你击杀。” “我等着你。”来到元臻的身侧,玄曜附耳道:“我给你一个堂堂正正的机会,就看你能不能抓住了。”说完和他擦肩而过。 “总有一天,我也会用气术,堂堂正正的将你击败、杀死。”看着玄曜渐渐远去的背景,元臻耐不住再次吼道。 玄曜停住了脚步,缓缓侧过身子道:“或许吧,真到了那天,不是你杀死我了却这段因果。就是我杀死你,真正意义上拂去你这粒尘埃,跨入到另外一个新的层次中去。 玄曜高深莫测的笑了笑,头也不转的离开了。 正文 第五十三章 琴音如梦 ps:这几日因为工作繁忙,码字也是码的异常辛苦。…≦頂點小說,www23但感动的是总有念念不忘的读者左右相伴,让生活凭添了几分色彩。 在这里,要特别的鸣谢的是,是本书世家书盟的kirin270(世家鱼)、世家玉辰和世家小爱等人的丰厚红包推荐和打赏,同样不能忘记的还有书盟盟主一直以来毫不间断的付出和支持。矫情的话,谛真也就不多说了,总之,一句话,《夺仙录》因有你们而自豪。 碧空如洗,蔚蓝如波,白云悠悠,飞鸟相与。 在那一望无际的碧蓝之中,一道彩虹横跨天际,那赤橙黄绿青蓝紫的斑斓,就似那点睛之笔,将整个天空渲染的鲜活生动起来。 “翠流波”在玄曜和元臻闹出偌大动静后没多久,就开始淅淅哗哗地地下起了大雨,黑压压的乌云间夹杂着天雷滚滚,这一下就是一夜,当初破坏出的许多痕迹,在雨水的冲刷下,痕迹倒是愈发的浅了。一夜过后,谁还能分得清,这是人为破坏,还是出自大自然的手笔呢? 在玄曜的授意下,黑暗前的黎明尚未到来之时,“翠流波”内开始人影憧憧,在经过一番紧张的忙碌后,他们又悄悄地退了出去,等到天色真正放亮,再看那翠流波,哪里还能再发现一丝一毫玄曜和元臻交手过的痕迹? 那一道道沟壑全部消失,那一株株损毁的翠竹又重新昂扬在竹林之中,依旧挺拔、不屈。只有那地面松软的泥土,若是稍加注意,就会发现,都是些经过翻整的新土。或许,在这翠流波,能够诉说昨夜究竟发生什么的,也就唯有它们了吧。 一夜大雨,第二天日是却艳阳当头,晴空万里,彩虹横空。 倘若有谁能够漫步翠流波,在其间深呼吸,顿时满肺腑都会被一股清新弥漫,只是,这里已被划作禁地,虽说当初圈划的只是十里之地。但是,如若不经寨首恩准,又有谁会真的踏入其中呢? 不,有一个人是个例外。这是一个年轻人,这一刻,他面容严峻,脚步腾挪,足尖儿仅仅是在地面轻轻一点,身形却就是飘到了数丈开外,端的是潇洒飘逸。只是他面沉似水,这一点倒是和他身法展现出来的意境格格不入。 “泠……泠……” 年轻人在一座竹楼前停住了脚步,刚想有所动作,一阵阵轻灵清越,犹如天籁之音的琴音传入他的耳内,琴音余韵袅袅的味道,似有魔力,吸引着他想要就这么听下去。 年轻人确实有些着迷了,他似乎看见一个绝色佳人,袅娜着身姿,在空中轻歌曼舞,似真亦幻,一会似在身边触手可及,一会似在天涯,不可触摸。 突然,琴音一变,变得猱吟呜咽,凄凄婉婉,黯然殇情,年轻人似看到一对爱极的男女,他们海誓山盟,同生共死。 然而,当爱情遭受不可抗力,他们开始挣扎,但无数阻力暗流涌动,他们想要紧握对方的手共度难关都不可能,只能伸出双臂狠狠地挣扎,乃至艰难地一点一点向对方探去,但最终看见的却是对方犹自挣扎,却被人拉扯的愈离愈远的双手。 两只各自分属的手,想要连在一起,但其实已不可能。琴音在这里又开始变化,时而缓急相间,时而断而复续,时而幽怨而致远,似乎在诉说着一个凄美而又令人潸然泪下的爱情故事。 琴弦在呻吟着、在颤抖着,令人的心也随之一点一点怅惘起来,当这种惆怅积累到了极点,画面又是一变,出现了一个中年人,中年人的面貌虽然模糊,但年轻人知道,他就是那对爱人中的男子。 中年男子跪于一张床榻之前,床榻上躺着一个行将就木的老妪,老妪面如枯槁,鹤发鸡皮,骨瘦如材,唯有那一双眼睛,浑浊之中却还带有几分神韵和光彩。 看着那双有些熟悉的眼睛,看着眼睛里流露出的浓浓爱意,年轻人心灵一震,这就是那名霓裳起舞的绝色女子,那名中年男子的挚爱。只是不知,是什么原因,竟是变成了这番模样。 中年男子紧紧挨着床沿,紧紧握住老妪的双手,这一次,再也没有人能将他们分开,只是,他的心为什么那么痛? 看着老妪越来越涣散的眼睛,看着她眼光中越来越黯淡的神采,中年男子再次紧握她的双手,他深深的明白,是没有人可以再将他们分开了,但生死却可以将他们阴阳永隔,这一别将是永别。 终于,老妪的眼睛开始闭合,一滴晶莹剔透的泪水顺着她的眼角滴落,然而,在这滴泪珠即将滴落、消散之际,中年男子看了过去,顿时,泪珠诡异的停滞半空,然后又滴溜溜的向他飞去,直至他的眼前。中年男子再次定睛,眼泪瞬间又突兀地消失了。 老妪的双手突然一颤,然后猛然下垂,中年男子心头一震,泪水夺目而出。 他紧紧的握住她的双手,可是她的双手为什么那么重,重到强大如他,却也无力托负?终于,他再也克制不住,像孩子一般痛哭起来…… “蹦……”是琴弦崩断的声音。 年轻的心神人瞬间从琴音意境的画面中跌落出来。他稍一触摸脸颊处的湿润,原来,早已是泪流满面。 “为什么我的心那么痛?”元臻情不自禁的呢喃:“原来是被触动了内心最柔软之处。” 这个年轻人就是元臻,他在自问自答间突然发现,尽管与中年男子的遭遇不同,但他们终究有着同病相怜之处。 “你来了?” 竹楼天台之上,一个一袭白色长袍的男子蓦然出现,嘶哑着嗓音、望着下方道。这名男子自然是玄曜。 “嗯。” 元臻平静的点头,或许还沉浸在琴音的伤感中,他难得没有对炫耀怒目相视。 抬头望去,元臻发现,虽然玄曜站在高处,离他颇有段距离,但凭借气凝期修为的目力,他还是清晰的看见对方有些红肿的双眼。他甚至还发现对方披散的头发有些散乱。 这就让元臻有些惊奇,一直以来,他所了解的那个玄曜,十分注重仪表,这样的情况可谓是稀罕之极。就算有,也绝不会在人前表露出来。但今天却又不知何故了。 “也难怪。”元臻忽然又有些了然,能够弹奏出如此意境琴音的男人,心中又怎会没有伤心之处?人到伤心处,又怎会继续拘泥小节? 元臻暗暗道:“看来,这也是一个有故事的男人。” “今日,他召我前来也不知所为何事?”稍稍收拾了下心情,元臻开始对玄曜召见他的用意开始好奇起来。 “嗯,想来定是与那件事有关。”元臻这时再也没有被利用的愤怒,他已经意识到,愤怒只会影响他的修为进境,既然他和玄曜的因果逃避不掉,那不如坦然面对。 于是,他反而开始好奇,玄曜到底需要利用他做什么事? 玄曜问过那么一句后,也不再多说,转过身,离开了元臻视线。 元臻也不急,走到一株翠竹前,将身子倚了上去,嘴中念念有词,也不知道在念叨些什么。 果然,没等多久,就见玄曜手托一套衣物从竹楼中走了出来。 这时,再见玄曜,他的精神状态截然不同先前,只见他一身沐式装扮,但却窄袖紧身,头戴云舒毡帽,上身着对襟短袖服和交领长袍,脚踏狼皮制靴,腰系绛紫色腰带,佩带璎珞挂饰和长剑,乍一看,英姿飒爽,神采奕奕;细一看,贵气逼人,身居高位。但却是一副骑马远行的装束。 “这是要去哪?”见玄曜这幅装扮,元臻心中不由疑窦陡生。 玄曜素爱汉唐古风,衣着装束向来如此,骨子里流露出的总是一股大儒和大雅。对衣着更是追求精致、细腻、脱俗和大气。而沐式服饰虽也不乏精致之物,但在他眼中,却是多了一分民族气息,少了一分雍容气韵,与他的气质格格不入。 故而,除非族内的一些盛大节日或是某些重大场合,否则,他断不会穿戴本族服饰,但他今日又一反常态,究竟所欲何为? 现在的玄曜心境又重新恢复了古井不波,淡雅素然,他并不理睬元臻,更不会管他心中所想,只是将手中衣服丢向了元臻,便又自顾向前走去。 玄曜如此态度,元臻自然不以为忤,他随手接下衣物,然后一眼扫过,发现制式和玄曜大同小异,只是衣料相对粗糙,但也是精品。当然,璎珞挂饰等物却是没有的,这是专属于贵族的装饰,他却是万万不能佩戴。他虽有修为在身,但地位却是低下,这样倒也符合身份。 元臻迅速将衣物穿戴,然后朝着玄曜行去的方向迅速跟了上去。行走间,两人一前一后,由于都施展了修为,所以速度极快,直到寨府出现在目力可及之处,速度才渐渐放了下来。 寨府门前,这一次不再是空落落的只有两名守卫,但也仅是多些匹马,多了些人。这数人当中,有一个就是黔旻。 黔旻那日在席慕云的帮助下,终究还是寻到了马,这才没有犯下大过。但有过乐极生悲的经历后,他的心思倒是渐渐沉淀下来,不再想着攀附关系,了解那些知道后或许对他是祸不是福的内幕。 在恭恭谨谨送走席慕云的第二日,他就揣着几分小心到寨府报道了。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欲往何处(上) ps:不少书友表示对后续情节兴趣非常,可惜谛真这里却是不方便剧透,有想法的书友不妨将猜测留在书评区,要是猜对,那给予奖励也是无妨滴。 自从得知黔旻被提擢贺怀的消息后,黔旻的妻子果然似变了个人一般,对他百依百顺不说,就连说话的腔调都似乎变得千娇百媚起来。 不仅如此,还取出家中值钱的物什,到寨中的裁缝处换取了一套新衣,只为自家男人去了寨府后,能够不堕了面皮。 摩挲着新衣面料的顺滑,看着过去顶多只能在外庭转悠的寨府,黔旻没来由的有些紧张了起来,心中惴惴不安,心中绕来绕去都是“进去后会被安排什么职务、什么差事?”、“是否会被人刁难排挤?”、“自己是否又能圆满完成被交办的差事?”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就这样,他竟然在寨府门口徘徊了就半柱香的功夫,才咬牙越过寨府那道过去在他眼中,高不可攀的门槛。 然而,或许是早就得到寨首吩咐,这一次,他没有经历什么周折,待他拜见过府中分管人事的管务后,就顺顺利利地成为了寨府中的一名执事。 尽管执事之上还有执管,执管之上还有管务,管务之上还有……,这个他就不知道了,毕竟他还是初来乍到。但总的来说,这执事地位不低,也是主管一项事务,手下也有十数人听候使唤。 千万不要小看这十数号人,这些人虽说比不得贺怀能在总寨入册,但他们中的每一个也都是在总寨挂了号的,并不隶属任何寨落。所以,他们尽管做不到福泽族人,但在族内也是小有地位,出门高人一等,一辈子衣食无忧。这样一个男子或女子,若是尚未娶妻或是婚嫁,那上门提亲的人绝对要踏破门槛,可谓是炙手可热。 而黔旻,今后就这类人的顶头上司,手下掌握的还不是一个两个,而是十数个。 至于分配到的差事,说来倒也是有趣的紧,居然是掌马固,也就是个马官,掌管寨府所有的马匹。这黔旻差不多也算是干回了老本行。 不过寨府的马厩比起过去他所分管,那是不可同日而语。 这寨府的马厩,规模颇具,布局合理,同时建造的又大气又敞亮,黔旻咋一来到此处,还以为误入了寨府的哪一座别院。幸亏那及时传来的马啼声,这才没让他丢人现丑。 在命人查点了马匹数量后,黔旻惊愕的发现马匹居然有五十匹之多,当然,比起能容纳数百匹俊马的马厩,这点数字不算那么。但他以为天剑寨式微,想来这寨府有个一二十匹马厩已经了不得,结果竟出乎他的意料。 但更出乎他的意料的是,他新官上任还不足一日,他甚至还没考虑这新上任的三把火该如何烧时,寨首新的命令就来了。 传达寨首命令的是一名执管,黔旻立即恭恭敬敬的听命,在这沐族,除了法度森严外,这等级制度也尤为森严,虽说执事和执管都同属于贺怀,但执管职级上要大上他一级,是以黔旻也不敢稍露怠色。 “寨首有命,着你挑选健马十五匹,喂足马料,备鞍上缰,再挑选手下伶俐者两名,一块寨府门前候着。” 话毕,这名执管脸色稍霁,甚至还露出一丝笑容,叮嘱道:“虽说我寨府中人隶属总寨,不受地方寨首辖制,但若是我等敷衍了事,办事不力,只要证据确凿,向总寨书信一封,寨首一样有权罢免我等,册上除名。你切不可懈怠。” 黔旻闻言,心中一凛,连道:“不敢不敢、万万不敢。” “不过……”执管顿了一顿,又道:“你受寨首提携,我自是信得过你,想必也是备受寨首器重才能由此福缘,他日寨首重用,地位必在我之上,到时我还少不得托你照拂,提携一二呢。” “大人此言严重了,严重了。”黔旻连连作缉,心中却在苦笑,他哪知那寨首抽的什么疯,居然赏赐了他一个贺怀,但这样的事可一而不可二。他日,待这执管回过神来,不知是否会恼羞成怒,迁怒于他,黔旻不由担忧起来。 寨首的命令他不敢耽搁的,也就顾不得那些许顾虑,立即吩咐手下着手准备,等到妥当后,便早早带人前往寨府门前侯着了。 但他早,有人更早,一名贺怀早就带着六名府卫,在那候着了。 双方见面,那名贺怀当即走向黔旻,双方行了一个击拳礼。这是沐族地位、等阶相同的人在见面时惯用的礼节。 “您是黔大人吧?”两人互礼完毕,贺怀问道。 这一声大人真是叫到了黔旻的心坎里,他脸色浮现笑意,应道:“正是在下,足下是?” 贺怀道:“在下府卫贺怀达步宏,奉寨首之命在此交接,还望黔大人配合协助。”说罢,他挥了挥手,他身后六名府卫会意,立即上前接收马匹。 既然是寨首的意思,黔旻自无不允。同时示意手下一同协助,很快那四名府卫身上背着、手里拎着的包裹、干粮和水囊就分散在那一匹匹马背之上。 “看来,寨首是要远行啊。”心中默默念叨了一句,黔旻便和达步宏一同守候着了。 玄曜和元臻的速度尽管放慢,但凭他们的脚力,速度竟也不慢,只是没先前那般惊世骇俗罢了。仅仅小半炷香的功夫,他们就来到了寨府门前。 寨府门前,元臻第一时间就将眼神落在黔旻身上,凭他气凝期的目力,自然在远处时就看到了黔旻,在看见对方的那一瞬,他心中不禁有些讶异:“他怎么会在这?难道总寨又有什么大人来了么?” 同样有类似疑问的还有黔旻,他在此守候寨首,自然随时观察着动静,在发现寨首出现的第一时间,他就注意到了元臻。 元臻他实在太过熟悉,在其养父养母尚在时,两家就毗邻而居,相交甚密。自从元臻养父母遭遇不测后,就是他顶着妻子的压力时常接济元臻。别看他经常和元臻嘻哈打闹,但内心深处却是极为同情他的不幸遭遇的。 否则,他又怎么会背着妻子一而再,再而三的悄悄给予他帮助呢?真要按妻子那剽悍自私的性格,那就只有六个字:“让他自生自灭!” 因而,在看见元臻跟着寨首出现的一霎那,他不禁诧然:“这小子什么时候和寨首走的这么近?” 黔旻有些不可思议,寨首的冷僻在天剑寨是出了名的,否则也不会一人独处翠流波,生人勿近了。但近来,他发现元小子出现在寨首身边的影子似乎多了些。 他忽然记起,这元小子平日里除了正常值守外,行踪总是飘忽不定,甚至有过多次,自己寻他都不见踪影,包括昨夜,他带着陈酒和几样佐酒的小菜,想要告诉这小子自己被提擢的消息,一起庆祝一番,却哪知,对方压根就不在家。 这就不得不让黔旻浮想联翩起来:“要说这元小子也是眉清目秀,而寨首又是孤家寡人一个,难道这寨首还有龙阳之好?嗯嗯,有可能,听说上层建筑的贵族,都有这种普通人难以理解的癖好,还喻以风雅,就是不知道这寨首和元小子,究竟谁是攻谁是受呢?看起来,还是元小子更像是受,嘿嘿……” 黔旻的这番心理自然不敢表露在脸上,表面上他依旧是一本正经。 可元臻要是知道这老小子把他想得如此龌蹉不堪,怕是不惜暴露气修者的身份,也要将他一巴掌拍死吧。 要说元臻也确实有些冤枉,要说他过去行踪不定,那是按照玄曜的吩咐前往翠流波修炼去了,当然,这一切都是秘密,这么说,也勉强能说得过去。可要说昨夜,那却是和玄曜没有那怕半点瓜葛。 那一夜,他在得知养父养母死因的真相后,就去了当初左邻右舍帮他们设立的衣冠冢。那一夜,他哭泣了整整一宿。那一夜,他狠立毒誓,不杀仇人,誓不为人。那一夜,他就在这衣冠冢,陪伴了养父养母一夜,直至黎明时分,接到玄曜的鹞鹰传讯。 “马匹和路上的一应用物都准备妥当了?”玄曜尽管气术修为出神入化,可毕竟没有读心的本事。在看到黔旻和达步宏后,他面色平静的问道。 “禀大人,一切都遵照您的吩咐,准备妥当了。”两人抱拳上前,异口同声道。 “很好。”玄曜将眼神瞟向黔旻,道:“一会,你带人和我们一起出发吧,路上的马匹,由你们照应再合适不过。” “遵命。”黔旻面带喜色,能够跟随寨首办差,于他新人立足大有好处,事情办漂亮了,给寨首留下了好印象,那前途更是一片光明。 “跟随黔旻去吧,挑选一匹健马,你也一起上路。”牵过黔旻精心挑选出来的、其中最为健硕的一匹俊马,玄曜一边扳鞍上马,一边对元臻吩咐道。 “遵命。”元臻也抱拳,严格按照礼节回应。他和玄曜的仇怨牵扯太多,些许小节,万万不能做在明面上,免得因小失大。 “玄曜这是要去往何处,自己又将要扮演一个怎样的角色?”转身取马之际,元臻心中不由琢磨起玄曜的意图来。 正文 第五十五章 欲往何处(中) ps:感谢本书世家书盟书友,世家璇玑的打赏和推荐票红包,感谢落雪无痕s和瞬。¥℉頂點小說,www23光辉的打赏。你们的支持将成为《夺仙录》成长的恒久动力。 寨首的吩咐既是对元臻,也是对黔旻的。黔旻应“是”后,心中掀起了惊天巨浪。 “寨首这是让元臻也一起同行?”虽然知道自己没有听错,但黔旻仍旧不敢置信。 他四顾了一周,察看了此次出行的人马,上上下下十余人,寨首自不必言,其余人中,除了元臻,又有哪一个不是寨府中人?双方间地位差距不可同日而语。寨府之中人员尤多,为何独独要带上他? 不难理解黔旻的震惊,这就好比一群身着官服的官员当中,站着个一身布衣的小老百姓,这还真是要多扎眼就有多扎眼。 如果说之前黔旻看到元臻和寨首一同出现时,心中还带着些戏谑的心理的话,这一刻,他已经开始重新评估两人之间的关系了。 趁着带元臻挑马的当口,黔旻试探道:“我说小元,看来我要恭喜你咯,这才多久没见,你就抱上寨首的大腿了?什么时候也给我美言几句?” 元臻讶然道:“阿黔叔,是我要恭喜你吧?看样子,你可是升官了?” “咳…” 黔旻轻咳一声,然后向天轻轻一抱拳,拿捏着腔调道:“承蒙寨首大老爷信任,我现在已是一名贺怀了。哼哼,而且还是寨府的贺怀。” “哦哦,恭喜恭喜。”元臻话落,也有样学样,向天抱拳,道:“承蒙寨首大老爷信任,如今,我已经被大老爷收为童子,随时侍奉左右。” “嘎?”元臻的话让黔旻张大了嘴巴,心中不由嘀咕起来,难不成还真让他猜中了? “要说,这还是托了您的福呢。”见黔旻诧异,元臻解释道:“那日,要不是您让我去给大老爷报信,我又怎会有如此机缘? 黔旻道:“怎么说?” 元臻道:“那日报信,寨首见我办事用心,做事勤恳,人又伶俐,而他身边又缺个杂项,索性就让我留下啦。这往后啊,我就不再去寨楼值守啦,我本还打算找你交接下差事,怎想,竟在这里碰见。” “好哇,小子,你这往后侍奉寨首左右,他日必然飞黄腾达啊。”说到这里,黔旻正了正色,收起了一向嘻哈、搞怪的表情,叹声道:“想不到啊,不知不觉间,你已经长大,有了本事,再也不能拿你当孩子看了。想来你养父养母在天有灵,见到你如此出息,定然会十分欣慰。” 听黔旻提及养父养母,元臻的面色开始黯淡下来:“只是一个杂项而已,说白了也就是个打杂的下人,算得什么出息。” “嘘,切不可如此说话,叫人听见,还不待怎的。”黔旻小心地看了看四周,见没人注意到,这才暗松口气。 他探手将元臻拉至近前,贴面道:“寨首身边做事,切不可莽撞,不该说的话,更是一句都休要出口。同样是做事,但在寨首眼皮底下做,就截然不同。只要吃的这苦中苦,耐得这枯燥乏,他日定能做得那人上人。” 元臻索然道:“子欲养而亲不待,也不知这诸般努力,却是图个啥。” “小子糊涂!”黔旻低声喝道:“你这般意气消沉难道就是你养父养母希望看到的?真要如此,他们在天之灵也不会安息。 你真要报答他们,就要好好的活下去,你要娶妻生子,你要光耀门楣,你要开枝散叶,真真正正的活出个人样来。” 看着黔旻真情流露,一副焦急、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模样,元臻心中一颤。 那一夜,他跪孝衣冠冢,满脑子都是报仇雪恨的念头,至于能不能报的了仇,报了仇之后又该如何?他还未曾认真思考过,当时,他最大的念想就是报仇之后,自绝于坟前,随养父养母而去。 这一刻,黔旻的话却犹如当头棒喝。自己这么做,真的是养父养父想要看到的吗?当初养父密林中狩猎,为的还不是让自己吃上一口肉,过得开心一点吗? 想到这里,元臻的泪水,抑制不住地流了下来。 “哎……哎……怪我不好,怪我不好,瞧我这张破嘴,提什么不好,非要提起你的伤心事,真是该打,该打。” 黔旻作势就要自抽几个嘴巴子,但却被元臻阻拦了下来。 “您说的对,我不该如此颓废,我只有过好了,活出个人样来了,才能报答养父养母的养育之恩,宽慰他们的在天之灵。”元臻认真地看着黔旻,语气无比坚定。 对于黔旻,元臻则一直怀着感恩之心,他清楚的明白,这个对他亦长亦友的大叔,在他过去的印象中是古板严肃,不苟言笑的,但自从养父养母去了之后,这个往日里连笑容都难得露出一丝的大叔,竟然就像变了个人,变得开朗、变得平易近人,甚至变得喜欢搞怪,时不时就要去逗弄他。 那时节,除了大叔,没有人愿意靠近他三步之内。 是啊,自养父养母去了以后,自己就更加遭人嫌弃,说他天煞孤星,克死生父生父不够,又克死了养父养母,这个消息传开后,是个人见到他都要绕道而走。就是他想要别的孩子再去欺负他,可那些孩子见到他犹如见到了鬼,无论他出现在哪,那些孩子都会吓得尖叫,然后作鸟兽散了。 元臻是真的冤枉啊,他是一个弃儿,什么是弃儿?就是被生父生母抛弃的孩子。少了他这个累赘,他的生父生母现在想必过的很好,又谈何克死呢?更何况,他甚至连他爹娘的模样都不知道。 反倒是养父养母,的确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才遭到玄曜的毒手。这一来,他反倒真的质疑自己:“难道我真是天煞孤星么?” 可不管他是不是,大叔却丝毫不忌讳,甚至背着娘子,三天两头往他家里跑,给他带去吃穿用度之物,还和他玩笑打趣,他这才慢慢打开闭合的心扉。 虽说,他后来又拜玄曜为师,不用再愁吃穿,但玄曜带给他的威压太盛,以至于每次见到对方都是如履薄冰。 只有在黔旻处,他才可以无拘无束,毫无顾忌,甚至可以嬉笑怒骂,但却畅快至极,也只有这个时候,他才可以从生活的阴影中脱身出来,而为了他,黔旻的性格才变得像今天这般,嘻嘻搞怪,好似没个正形一般,其实,他却是用心良苦。 “你啊,明白就好。”黔旻也知道自己哪壶不开提哪壶,为了转移元臻的注意力,他立即拉着元臻,道:“来来来,看叔给你挑匹好马。” 马一直都是元臻的最爱,为了骑马,他过去没少缠着黔旻闹着要马骑。这会听黔旻说到马,他也意识到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便收拾心情跟着黔旻走去。 “喏,这匹马喜欢吗?” 两人走到一匹黄鬃马前,黔旻取过马嚼头,抚摸着马首道:“今儿带出来的十数匹马,都是我精挑细选出来的好马,而这匹马,嘿,绝对又是这十数匹马中的佼佼者,不,是数一数二。” “我说,阿黔叔,你这么忽悠一个刚刚心灵才饱受创伤的人,好么?”元臻翻了个白眼,道:“你自己看这匹马,毛色如此枯黄,气息恹恹,你让我骑上去,是催我的命还是催它的命? “咄!小子无知,你不懂相马之术,又怎可在此胡言乱语。”黔旻气结道:“毛色油亮就一定是好马么?” “你来看。”黔旻拉着元臻蹲下,指着黄鬃马的四蹄道:“你看此马,四肢修长,前蹄浑圆,后蹄又略成尖形,这样的马蹄即便不钉上马掌,也能日行百里。” “你再看。”黔旻又拉着元臻站起身道:“这马颈较之寻常马要长出数寸有余,鼻孔粗大,必然气力悠长。而马眼,圆润饱满又富有光泽,马耳又小而尖立,可谓精神气儿十足,这样的马,马力矫健,奔波平稳,耐力十足……” “就是它了!”不待黔旻说完,元臻一把抢过马嚼头,欣喜的这里瞧瞧,那里看看。 这回轮到黔旻翻白眼了,他憋屈道:“你就这般猴急么,待我说完又怎的?”他这一番卖弄,还未尽兴就被生生的憋回肚子,哪里快活的起来。 “嗯嗯,大叔你不真不愧是相马大师,好马之伯乐啊。哈哈哈哈……”得,元臻一句话就将他下面所有的话都憋了下去。 也是,这元臻哪里有兴趣和他探讨什么相马之术,就连听的耐心都不会有,对他而言,他只要知道这马是好马,就足够了。 “大人有令,准备出发。”玄曜预留给属下们准备的时间很快过去,达步宏立即打马四下传达起命令来。 其实也没什么好准备的,该准备的,达步宏等人早就准备妥当,因此,当命令下达后,元臻、黔旻及一众人等纷纷上马,排着队列,朝着寨首聚拢而去。 “出发。” 玄曜也不多言,挥起马鞭,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驾……驾……驾……” 挑选出来的人无不是马术高手,他们口中呼喝着纷纷驾马追随而去。 元臻也不甘落后,且不说他是气修者,控马于他乃是小道,就凭过去跟着黔旻学到的两手,此趟驭马出行也是绰绰有余了。 正文 第五十六章 欲往何处(下) ps:感谢书友二级自由的打赏。谢谢大家的支持。周末了,谛真也该闭关码字了。 元臻爱马,是因为他喜欢在马背上的感觉,马背上的颠簸,对他而言,却是一种异于常人的享受。 他可以很轻易的控制着身体在马背上打着浪,那一摇一晃,那一颠一簸,对别人而言,或许时间一久,就会对身体带来较大的负担,但对他而言,这根本消耗不了他多少体力,甚至,他可以闭目养神,乃至在马背上入睡。 这就是气修者,在拥有一定修为后,可以轻易做到许多常人一辈子苦练都难以做到的事情,修为高深者,更可以显现出种种常人不可思议的诸多奇迹来。 奔波中,马背入睡,不过是小儿科,对元臻而言,也不过就是分出那么一小丝精神的事情,根本不影响睡眠质量。 当然,元臻对马的喜爱之所以深入骨髓,却不是因为睡觉,尽管他确实喜欢这种感觉。可只有他才知道,是那种颠簸,让他体会到人生大起大落之真谛;是那种颠簸,让他明白,人生的旅途中,不会是一路平坦;是那种颠簸,让他在纵马奔腾之后,短暂的忘却内心的伤痛。所以,对马,他这才一往情深起来。 也许,撇开仇怨,玄曜不可否认是一名合格的授业之师。然而这马,元臻更觉得,这才是他人生指引迷途的导师。 “或许,正是因为马背上的感悟,我才可以这么快速的突破气动,踏入气凝吧?”颠簸中,元臻陡然升起这样的明悟。 一群人打马飞奔,速度不说风驰电掣,那也算是风卷残云了。当快接近寨楼大门时,玄曜猛地一夹马肚,右手马鞭高举。 “吁……”见到示意,一行人纷纷勒马,整个队伍的速度立刻慢了下来。 元臻也放慢了速度,寨楼是他一直值守的地方,他再熟悉不过,这寨楼楼门也并不算小,但要一下子容纳这么多人马同时出寨,却是勉强了,这还是其一。 其次,作为天寨,规矩森严,马在沐族算是珍稀物种,携马出城,必然要经过层层盘查,就是他玄曜亲自带队,但这规矩也不能废。 可惜,元臻的推断固然有理有据,但真正眼见为实时,元臻不仅傻了眼,更有些摸不着头脑。 原来,先前元臻一直落于人马之后,吊着队尾,众人只当他马术并不精湛,驭马吃力。黔旻固然知道不是,但只当他自认为身为杂项,众人中地位最低,故意落后。可元臻自知,这是自己心底里排斥玄曜,所以才故意而为之。 然而,吊在队尾,视野就不再开阔,前面的景象,就被他忽略了过去,直至走到寨楼近前,他才发现,原来寨楼处早就聚集了一些车马,人数也在少数,元臻估摸了一下,至少也有数十余人,其中甚至还有不少老人,但衣着用料颇为精细,显然是寨中享有地位,若不如此,岂能携车带马? 这就让元臻疑惑起来:“怎么,这些人也要远行?这么多人,如此慎重其事,究竟要去哪里?” “大人,我等业已准备妥当,随时可以出发,敢问何时出寨?”就在元臻心中再次浮现如此疑问之际,一名面容清癯,颌下留有三尺白须的长者分开人群走了出来。 元臻注意到,这名长者面部饱满红润,上着黑布衬底短襟小上衣,下着青色长筒大长裤,脖挂一窜琉璃色的珠链,腰系上等马鬃编制的细腰带,尤其是衣物还被着以各色花边和图案,一看就知道不是等闲之辈。 “邛额老,您老不在车上呆着,怎么亲自过来了?”看见这名老人,玄曜脸色难得露出亲和的笑容,他脚下退蹬,右胯轻抬,一个跃身,轻飘飘地滑下马鞍,然后向前快进几步,堪堪扶住弯下腰欲行大礼的邛额老。 “您老偌大年纪,却要对我行如此大礼,这是要折煞玄某嘛。”玄曜表情做愠怒状,但言语中却听不出有丝毫怪罪。 “大人言重了。”邛额老道:“我沐族乃礼仪之族,也以礼仪治族。长幼有序、尊卑有别,这是从上古就传下来的传统,身为一寨额老,更是要以身作则,怎能倚老卖老,悖逆了那纲常伦理。” 说完,邛额老又欲躬腰。 “好啦,好啦。”玄曜连连将他托起,笑道:“您也知道您是额老呀?寨中每一个额老,可都是年高有德之人,被众所推服而来的。而您,在他们之中也居首位,实在是不必如此。况且,族长早有谕令,各寨额老均享有豁免大礼之权,您要是坚持如此,可是要把我陷于不义咯。” “不可如此,万万不可啊。”听玄曜说的严重,邛额老的身子终于不再向下沉,但他仍旧坚持道:“祖宗之礼,断不可废啊,大人,如有一天,您得见族长,可定要劝他三思啊。” 玄曜苦笑起来:“族长为众额老废除旧礼,这不正是贯彻祖宗孝悌之礼的精髓么,如此尊老、敬老、爱老,真的不好么?” 邛额老道:“大……” 邛额老还想再说,却被玄曜摆手制止:“邛额老,时辰不早了,此次路途遥远,切莫耽误了正事才好。” 邛额老原本还待再度开口,但听见正事,面色陡然一肃,道:“大人,那现在出发?” “嗯,事不宜迟。”玄曜点头,道:“现在出发,在天色落幕之前,还能赶到他寨落脚,不然,我等只怕要风餐露宿了。” 邛额老不敢再耽搁,立即返回人群,开始安排出行事宜。 而玄曜,则领着属下率先出了寨楼大门。 邛额老一行事实上也早就准备妥当,当得到出发的消息后,只是将队伍略微做了调整,整个队伍就开始动了起来。 邛额老的车队,并没有携带太多辎重,车也多数用来乘载一些年迈、不便骑马的额老。所以,车队的速度虽然比不得玄曜他们骑马来的快捷,却也没有过于拖沓。 车队、马队,开始慢慢地移出天剑寨范围了,元臻骑马落在最后,从迈出天剑寨寨楼大门的那一刻起,他的心中竟然泛起了淡淡的离愁,他不停地回头张望,想要将这个生养他的寨子印刻在脑海里,似乎这一走,他这一辈子都很难再回来了。 一步两步、一丈两丈,渐渐地,元臻即便使劲眺望,都再难看见天剑寨哪怕一丝一毫的身影了。 渐渐地,他也再难以丈量出他和天剑寨之间相隔的距离了。渐渐的,他的心也变得越来越空旷起来,似乎原本对天剑寨满满地记忆,也随着距离越来越远,而流失的越来越快,刹那间,他的心变得空空荡荡,似乎什么重要的东西溜走了一般。 剩下的是什么呢?剩下的,是那每远一分的距离,都会让他心中的离愁加深一分,以至于越来越浓,最终化为一种思念,这种思念叫做乡愁。 天剑寨的位置尽管过于偏僻,但相比路途上的坎坷,却又算不得什么了。 玄曜一行人上午出发,途中也越过几座山岗、盘过几条山道、穿过几道峡谷,可尚未到达落脚之处,夕阳便开始斜下,这天色眼看就要快落下帷幕了。 “大人,是否加快行路速度?否则,就算我等脱离车队,快马加鞭,也无法在天黑之前赶至天星寨啊。” 眼见天色越发黯淡,达步宏有些焦急起来,他催马来到玄曜身边谏言道:“大人,目前,天星寨已是附近最近天寨,但离此处尚有数十里之遥,倘若抛开车队,我等独行,未必不能在天黑之前赶至天星寨,不如我等护送大人先行一步?” “不可。”玄曜断然否决道:“此地位于荒野,一旦入了夜,只怕一些嗜血猛兽嗅到人气,再也按耐不住,出来伤人。倘若我等离开,岂不是置邛额老等人于险地?” 玄曜并没有呵斥达步宏,他也知道对方好心,想要他夜间能够睡的舒坦。但这次出行,他们也都有所准备,携带了足够的简易帐篷,就是为了以防不时之需。 “大人误会了,属下怎敢如此想法。”达步宏解释道:“属下是想先护送大人至天星寨后,再折回护送邛额老等人。天星寨已经就在眼前,怎好叫大人露宿荒野。” “罢了罢了。”玄曜摆摆手道:“我还没有这般娇气,尽力赶路吧,天星寨今儿是来不及了,前面选一处空旷平坦地带,扎营将就一晚吧。 云川之地多山多水,崇山峻岭多不可数,湖泊河流数不胜数,可偏偏这空旷平坦地难寻,玄曜一句“选一处空旷平坦地带”可真难为死了达步宏。不过也确实没有合适的歇脚宿营之地,所以一行人也只有硬着头皮继续走下去。 天终于完全黑了下来,当一行人打起火把继续赶路时,远方星星点点的火光,吸引了所有人的注意。 “前面有人!” 黑暗中,不知谁兴奋地大叫了一声。但大家有些萎靡的精神也因此振奋起来。赶了一天路,除了正午歇息了一会,吃了点口粮外,这一路大家就都没有停过,早就饥肠辘辘,双脚疲软,亟待休息。 这一声,可让大家找到了主心骨。 正文 五十七章 山中诡影 ps:书友群开放了5个龙套角色,有兴趣的书评区留言也可以 云川原生态绿化保存完整,就连这天色,黯淡下来没有多久,就很快陷入一片黑暗,这黑,漆黑如墨,即便打着火把,能见度依旧很低。 黑夜,向来都是飞蚊虫蚁的天下,而这火把的光热,就像一团无尽的诱惑,引得无数蚊蚁蜂拥而来。这一来,玄曜这一行人就遭了灾。 “啪……啪……啪……”手掌拍中**发出的脆响声不绝于耳。 “大人,这些蚊虫实在太过厉害,就算咱们有特制的驱虫粉,但也不能尽数驱尽。不如就地扎营吧?” 这天,黑下来已经有大半个时辰,可依旧没有找到符合寨首心意的营地,眼看着大家牢骚满腹,达步宏不得不顶着压力、提着小心向寨首询问。 达步宏心中也是气苦,之前,他们当中有人似看见了火光,当场便呼喝了出来,可谁想,走到近前,却发现是一群飞舞的萤火虫而已,难怪他远远看到时觉得这火光明灭不定,有些奇怪。他原道是夜风吹拂的缘故,谁想不过是堆虫子在作怪罢了。 原本,大伙看见火光,就硬忍着疲饿,憋足一口气向火光处赶,可当发现是一堆虫子后,这口气霎时就泄了,一个个歪七倒八,顾不得蚊虫叮咬就坐地歇息了。 他们这一行人,虽说都是乘车骑马,但一路是颠簸不停,早就耐受不住,这一歇竟是再也不想起来。 可歇不了多久,寨首一道前行的命令下来,大伙不得不硬咬着牙起身,继续赶路,但心中却牢骚满肚。将寨首骂了个体无完肤。 达步宏其实也累啊,但夹在寨首和一群人中间,就别说累了,他还为难呢,因此,在很是一番斟酌后,这才不得不硬着头皮去请示寨首。 “绝对不可!”玄曜一点面子不留,就将达步宏一口回绝。 他目光灼灼地盯着达步宏道:“此处地形混杂,绝不是扎营之地,倘若受到野兽袭击,后果不堪设想,这个后果你可承担得起?” 听了玄曜的话,达步宏面色变了数变,但最终变得唯唯诺诺,不发一言,讪讪告退离开了。 玄曜的话,他其实不以为然:“什么野兽那么厉害,找个地方休息而已,用得着这么慎重其事?” 但碍于玄曜的权威,达步宏是不敢说出来的。 “你究竟想干什么,这夜间的蚊虫,连我都要御起元气才可抵挡,你又何必为难这些普通人?” 看着大家苦不堪言的模样,身在队伍之中的元臻不禁有些同情心泛滥,在瞄准了一个机会接近玄曜后,他不由出声质问。 出乎意料的,玄曜没有出声斥责他,而是有些忧心忡忡地说道:“你的修为虽然低微,但多多少少也该能感受到一些东西了。你难道没有发现,这一路上,我们都被一股气机锁定了么。” 元臻卓然一惊,凛然道:“这一路我的心情总是异乎寻常的烦躁,总有一股若有若无的感觉,似乎在被什么东西窥视一般。” 玄曜点点头道:“没有错,这就是我们的第六感本能的在向我们发出预警,修为越高,这种感应就越清晰,对生命的威胁越大,感应也就越强烈。” “你似乎在担心着什么?”元臻诧异道:“以你的修为,还有什么能威胁到你?” “修为高么?”玄曜晲视了元臻一眼,冷声道:“那是你太弱了。” “修炼一途,永无止境,就算是修炼至我们气修者的最高境界,谁敢放言就能天下无敌?”说话间,一只硕大的蚊虫“嗡嗡嗡”地扇动着翅膀,朝着玄曜的鼻尖飞去,似乎看中了这是块美食,想要扑上去大快朵颐一番。 但是,这只蚊虫将将要触碰到鼻尖,就在这将碰又未碰之间,鼻尖处的这片空间突然荡漾起来,泛起丝丝波纹,而蚊虫猝不及防下一头撞向了波纹,就听“噗”地一声,蚊虫在被波纹扫荡到的瞬间,被震成齑粉,晚风一吹,连点痕迹都没有留下。 虽然天色极黑,但元臻毕竟是气修者,眼力极好,借助火把余光,这一幕,是看得一清二楚。他的心情瞬间如这夜空,阴沉无比:“玄曜绝对是气灵境修为!” 元臻的心情已经糟糕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他气凝境的修为和对方相比,差了不知道多少个大境界,就好比简单的防御蚊虫,他要将元气遍布体表浑身上下,才能够勉强不受困扰,但这样极其消耗元气,他也难以持久。 但玄曜就截然不同,且不说,气灵境修为元气有多么充沛,单单元气修炼出了灵性,就产生了质变,元气不但会自主护体,而且这种自主是有针对性的,只针对受到威胁的身体部位,这就大大减少了元气的消耗。 更令人仰望的是,气灵境的修为所打出的一招一式,不会逸散出哪怕一丝元气,这样一来,即便是同样的招式,但威力却能相差数倍乃至十数倍。因为元气利用率高了,元气消耗自然也大大减少,战斗续航能力就大大增加。 不得不提的是,这些拥有灵性的元气,就算化作招式释放出去,只要其中的灵性,没有被战斗波动的能量消磨殆尽,那招式过后,就会将一部分还未来得及化作天地能量的元气聚拢,重新反馈到宿主的身上,进一步降低宿主的消耗。 要知道,气修者的元气极其珍贵,这种可供气修者直接吸纳的能量在整个云川都是极其稀薄,想要积攒,需要年深日久的修炼打熬。 所以,气修者之间通常极少发生战斗,除非是深仇大恨,谁会轻易消耗来之不易的元气?这些元气,用来修炼突破尚且不够,又怎能胡乱浪费? 也就是气灵境修为的气修者,除非使用禁忌之术,否则寻常的战斗消耗完全可以忽略不计,正因为如此种种,才造就了气灵境气修者的可怕。 因为知道气灵境气修者的可怕,元臻开始有些绝望:“这仇,我真的能报的了吗?” 也是,当双方间的差距,大到一方连仰望的资格都不具备时,这仇恨还有意义吗?所以,元臻的信念在这一刻陷入了天人交战。 以玄曜的修为,即便不借助余光,也能够将元臻面部表情上一丝一毫的变化,都尽收眼底。 他哂然道:“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如今也不瞒你。正如你所揣测的那样,我的确是气灵境的修为。但你与其思索这些没用的,不如好好思索下今日该如何脱身,你该不会认为,那个东西跟在我们身后,就是为了漫步吧?” 元臻警觉道:“你……你的言外之意……” “我拦不住它。” 玄曜直截了当道:“虽然我的修为境界还优胜于它,但它的速度太快,我伤不了它,它也伤不了我,但如果它想要伤别人,就算我在一边,也很难缠的住它。” 淡淡地扫视了一周,玄曜又将目光盯在了元臻身上,他悠悠道:“今夜,你还有他们这些人马,我能做的也就是送你们四个字。” “哦?哪四个字?” “各安天命!” 说话,玄曜转身,不欲再言。 然而,就在他转身之际,他的面色忽然一变。 “消失了?怎么会?它怎么可能会这么轻易放弃?不可能!”玄曜小声的自言自语,问了一连串的问题,一个个答案在他脑海中生成,最后又一一被他否定。 “难道……”玄曜的面色又是一变。 他四周扫视着,当发现一块凸起的坡地后,迅速冲了上去,居高临下后,果然,他看到了他所猜测的画面。 远处,有火光星星点点,而玄曜凭借自己惊人的目力,一眼就识出,远处那星星点点,绝计不会再乌龙的是一群萤火虫了,那是一堆堆的篝火。 有火光的地方就一定有人,但玄曜丝毫没有发现同类的兴奋,相反,他运起元气一声大喝:“大家打起精神,全速前进,不远处已经发现了火光。到了那里,大家可以随意搭帐休息。” “太好了!” “终于可以休息了!”听到这个消息,队伍中不时传来兴奋的叫好声,这行进的速度瞬间加快了三成。 但玄曜的表情实在太过古怪,知其秉性的元臻就知道,这事恐怕没有那么简单。但他这个时候再贴近玄曜,不免会被人看出端倪,也只得暂将这些疑问压在心底。 玄曜此刻的心情未免有些心急如焚,如果所料不差,那个东西想必在他这里寻不到半点破绽,便暂且退去了。但这绝不是好事,如果在这里,他多少还能照拂一二,但如果换了别处……玄曜不敢想象。 “想不到这个东西,居然一直潜伏到现在,可是现在,该有什么办法将它拿下?如果迟迟不能将这个隐患拔除,迟早祸患无穷。” 玄曜心中千回百转,但他却又不敢抛下众人,独自追踪。他再清楚不过,只待他离开,那个东西定然会再度折回,届时,将没有人可以再拦住它。 结果依旧是被各个击破。 正文 第五十八章 喋血峡谷(一) ps:特别感谢本书世家书盟书友,世家玉辰的厚重推荐票红包,还有书友yr81113的打赏。±頂點小說,www23重点要提一下,仙侠战力榜正式启动,仙侠们的福音来了。 另外,本书气修者完整的修炼体系就要呈现,请大家敬请关注《夺仙录》。 一路上,一行人都在竭尽全力,可山路到底难行,就算是马,也有些吃不消几乎一整天的奔波强度。因此,尽管众人强打起精神,可就算连连挥鞭呵斥,但马的速度依旧提不上去,更何况,马队之后更有车队,迤迤而行。 但总算,经过急行后,众人眼中都能够发现那变得越来越清晰的火光了,这说明两者的距离也是愈来愈近了。 玄曜的心情不再焦虑,经过路上这么一耽搁,该发生的只怕也都发生了,他终究只是一个人,又哪里行得了救世主之事?能够顾得周围这些人的安危就已是了不得。又怎可能做到两者皆顾? 相比玄曜,元臻的心情就变得惴惴不安,玄曜先前的那一番话,可着实把他惊到了,要说,这但凡是人,谁又不惜命呢?何况,他元臻还身负血海深仇未尝得报,要是就此一命呜呼,仇人却从此逍遥快活,那岂不是窝囊到家? 怀揣着这种心情,元臻骑在马上,连脑袋都有些晕晕陶陶,颇有些不明所以,直到玄曜的那一声大喝,他才猛然惊醒过来。 “我这是怎么了,什么时候开始,我的意志变得如此不坚定了?” 猛然惊醒的元臻突然发现,自从接二连三地遭遇到打击后,他的修炼之心似乎出现了破绽。 现在的他,面对困难,不是想到要去克服,而是本能的想要逃避,就好比之前,当发现玄曜气灵境的修为后,他竟然想到了放弃。 面对危险,他想到的也不是坦然面对,而是产生了依赖,就好比之前听说被潜伏的强大存在盯住后,他居然想到要依靠玄曜度过危机。 “我这到底是怎么了啊?”元臻死命克制住想要仰天长啸的冲动,这一刻,他又悲催的发现,他就连对自己情绪的掌控力也在不断的被削弱。 这种种相结合,就十分可怕了,这说明气修者的心境修为在不断的退化,如果退化到一定程度,甚至连修为都会跟着倒退,失去了修为,他积攒一身的元气,就会像那脱缰的野马,再也不受他掌控,重新回到天地的怀抱。 元臻忽然意识到,自己这是遭遇到了心魔,一直以来,他的修炼都是顺风顺水,没有经历过什么挫折,轻易就到达了气凝境。乃至于潜意识中,他自己都认为,修炼其实就是如吃饭喝水般简单。 这种想法一直持续到他被玄曜告知真相后的战斗,这场战斗,他一败涂地,一向引以为傲的元气修为,却根本不堪一击,没有丝毫还手之力,简直是任人摆布。 而接下来,随着玄曜不断展示他的强大,元臻潜移默化中,竟然产生了对方强大不可战胜的潜意识,这种潜意识却是致命的。 每一个气修者,在被师傅领进门前,都要进行残酷的考验。没有错,就是残酷,他们会被丢进各种各样的绝地之中进行淘汰筛选,剩下的最后那一人,就将得到真传。这种考验被人称之为炼心。 而经过炼心的人,除了天资卓绝,每一个都意志坚定,内心强大无比,轻易不被外物所动,就算有人战胜他的**,但也绝不会战胜他的意志。 修炼一途,危险无比,倘若初心易乱,轻者,无法吸纳元气入体,修为退化,堕为凡人。重者,元气暴动,难以自控,最终爆体而亡。所以,所谓心魔,又叫乱初心。 因此,选拔气修者,除了天资之外,还要维持本心不乱,也唯有内心强大者,方能走的更远。 实际上,之所以元臻察觉到自己本心溃散,隐隐有了修为退化的征兆,就是因为他当初没有经过炼心这一至关重要的一步。 没有经过炼心的气修者,如果一生顺风顺水,那或许还能修炼的长久一些。但也仅仅如此罢了。修炼没有坦途,苟延残喘只会让自己越陷越深。 当然,元臻并不懂得这些,只当这所谓心魔是因遭受玄曜打击所致。 但他不知道的是,尽管他之前修炼顺风顺水,可没有经过炼心的他,就算未曾遭受玄曜打击,他的修为也会在气凝境巅峰期停滞不前。 对一个气修者而言,最大的打击是什么?可不就是修为永无寸进么? 可以说,除非发生奇迹,这一关,元臻早晚都要遭遇,只是玄曜加速了这个过程罢了。 元臻对玄曜的恨意更浓了,只当他是造成这一切的罪魁祸首,但此时此刻,他已经顾不得其他,体内的变化亟待他去压制,他全身心投入,分不得丝毫心,就连之前那道窥探的异样消失,他都没有一点察觉。 经过一路跋涉,玄曜领着众人终于赶到了一处峡谷,这处峡谷虽然怪石嶙峋,但植被稀少,倒也不乏空旷之处,先前看到的那点点火光,都是源自这里。 终于来到了目的地,众人都暗暗松了一口气。沐族等级森严,一路上这无休止的奔波,让众人对玄曜敢怒而不敢言,就算是额老们也无可奈何。 额老们虽说坐在车里,但均年事已高,一路颠簸,差点没颠散他们那一把老骨头。额老们坐车尚且如此,就更不用说别人了。 骑队当中,好些个人在颠途中甚至连臀部的皮都磨破了几层,下马之后,每跨出一步,臀股处就火辣辣的疼。之前一直憋足的那一口气,也随着目的地的到达而放松,可这气一泄,登时感到汗如浆出,整个人虚脱无力,身子骨都要散了一般。 黔旻作为骑队中的一员,很倒霉的成为了磨破臀皮队员中的一份子,摸摸了几乎被汗水透湿的新衣,摸了摸臀部处几乎要被磨出破洞来的新裤,黔旻几乎要哭晕过去。 “我要是这么回去,可怎好与家中那只母老虎交待啊。”黔旻简直欲哭无泪,按理说,以他的骑术本倒不至沦落至此,可奈何年老体衰,可好比得那些青壮? 这下倒好,须知,身上这套用来撑门面的新衣,可是妻子典当掉了家中几乎所有的值钱物什,才换来的,要是就这样成了破烂,哪怕他成了贺怀今非昔比,但也是没有底气抗衡妻子的怒火的。 相比黔旻的凄惨,有着元气护体的元臻,自然是气定神闲,仿若局外人一般,可这一切却只是表象。实际上,他内心饱受煎熬,乃至沉浸其中不可自拔。 “啪”的一声响,元臻蓦然惊醒,竟是吓出了一身冷汗。 扭过身子,回头一看,却发现是黔旻一巴掌拍在了他的肩膀上。 “阿黔叔啊,阿黔叔,你可真不愧是及时雨。” 元臻暗自松了一口气,心中不由一阵感激。就在方才,他内心煎熬,天人交战,陷入了自我拷问之中,肯定和否定交织,一个不慎,修为倒退还是小事,倘若元气暴走,气散人亡也不是不可能,但黔旻那一拍却是恰到好处,直接让他从那梦靥般的状态中脱身而出,瞬间化险为夷。 “你小子也忒不懂事了,没见你叔啥样了?也不知道帮扶一把?”黔旻苦着脸,嘴中哼哼唧唧,道:“看来攀附了寨首之后,再也不是从前的你啦。” 看着元臻那一身簇新和精工细作,黔旻突然又不再埋怨,而是咽了咽口水道:“看来跟着寨首确实天差地别啊,瞧这一身打扮,瞧这衣料做工。” 黔旻忍不住上前,这里摸摸,那里瞧瞧,嘴中啧啧声不断:“也不知哪天,我这把老骨头也能穿上这套行头哟。” 他看看了自己身上那套仅穿了一日,就有破烂趋势的所谓的新衣,不由悲从心来:“同样是新衣,这差距怎就如此天高地远,命运啊……你真不公哎……。” 眼看着黔旻这悲呼大有升级到嚎啕大哭的的级别,元臻不由无奈苦笑,想到对方帮衬他甚多,心中一动下干脆脱口道:“这套衣物,我穿着过于宽松,极为不适,等此间事了,不如就送与你,如何? “此话当真?” 黔旻瞬间不再悲切,而是眼睛为之一亮道。 “自然当真。”与黔旻的相处也不是一天两天了,知道对方爱贪小便宜的性格,元臻也不揭破,反而顺水推舟成全了他。 “如果有了这么套用料考究的衣物,想来娘子处也能交待的过去了。”想到这里,黔旻心情不由一松,可他忽然又记起,这套衣物并不是他的。 “那你怎么办?”元臻的境况他也是了解的,就算跟了寨首,这样一套衣物,只怕轻易也难得到。他更明白,自己和元臻身材相仿,所谓的穿着不适,是在给他一个台阶下罢了。 可现在再让他开口还回去,他还真是不舍,这一次还真不是要贪便宜,更不是怕了家中那位,而是身上这套新衣,让他亏欠家中甚多,他实在不忍看到妻子发现新衣破损后心疼的模样。至于在外走动时的光鲜,他反而不是太过在意。 “放宽心吧。寨首外冷心热,腆着脸要上那么一套衣服不是难事。”黔旻心中天人交战,但元臻一句话就让他安了心。 正文 第五十九章 喋血峡谷(二) ps:这几日琐事繁多,进度有所放缓,请见谅。△頂點小說,23 一行人等在进入峡谷外围之后,就收到来自玄曜就地休整的命令,虽然大家都奇怪,这黑咕隆咚的天,都走到了这里,为什么不让大伙深入峡谷,和里面的人汇合,而是白白在外围干耗时间。 但作为下位者的他们,哪里有资格询三道四呢?既然寨首没有说就此扎营,那么想必过会还是要进入峡谷之中的,所以,大家纷纷下马,四处走动活络着筋骨,就连那些额老,也都忍耐不住,纷纷从车中走出来,抻个懒腰,透口新鲜空气。 这处峡谷倒是个好地方,植被稀疏,虫蚊鲜有,空气干燥清凉,这让刚刚从湿热丛林中走出来的玄曜一行,顿时就被一股惬意包围,仅仅只是在周边走动了几圈,原本被汗水****了的衣冠袍服,很快又变得干燥舒适起来。 这样一处所在,在这森林到处有、草丛满地长的沐族还是极为少见的,的确是一处上佳的宿营地。一路跋涉的辛苦,在经过片刻小憩后,众人的疲惫有所缓解,总算不再牢骚满腹了。 玄曜在下过令后,就下马改为踱步,他一步一步,先是在外围走动了一圈,眼光也四处扫视,似乎在寻找着什么。而达步宏就亦步亦趋的跟在他的身后。 也许是没有在这外围有所收获,玄曜身形一转,开始朝着峡谷内部踱去,就在将将要行至内谷入口时,玄曜脚步一滞,他侧身对达步宏道:“喏,看到那边交谈的两个人了么?” “是的。”听见寨首垂询,达步宏顺着寨首的眼光望去,果然就看见有两人在交谈,看样子,关系还十分熟稔。 这两人,他也认识,黔旻自不用说,这元臻,他原本自然是不识,可见到他的第一次,对方就是和寨首一起,这就给他留下了深刻印象。这一路上,他早就从黔旻处套得了对方几乎所有的情报,知道是寨首的身边之人。 寨首性格孤冷,喜欢独处,能成为他的身边人,想来必有过人之处,途中,他不止一次想要结交对方,但对方始终不冷不热,让他好生无奈,只能作罢。 这一切自然只是一瞬间的想法。 “去把元臻叫来吧。”玄曜道:“这一路你也是辛苦,告知后,就自行去歇息去吧。” “是。”虽然寨首的话让他颇为遗憾,但他还是毫不迟疑地应是。 黔旻和元臻两人在一起也算是相谈甚欢了,黔旻得到了他梦寐以求的衣服,元臻呢,托黔旻的福,暂时摆脱了心魔的纠缠,心中顿时如释负重。心情也瞬间好了起来。 这遭相遇,两人可谓是各有所得,因此,所聊话题也是越聊越轻松,气氛也是越聊越活跃,似乎什么烦恼,至少在这一刻,都可以抛到九霄云外。 “元臻,寨首有请。”突然,达步宏的声音响起。原本轻松的氛围顿时被打破。 元臻微不可擦地皱了皱眉头,道:“好,我现在就过去。” 虽然嘴上答应的痛快,但元臻心中却是老大不乐意,可也没有丝毫办法,他和玄曜的关系极为复杂,至少此时此刻,是决不可任性行事的。 “寨首此刻心情如何,我也是不知,但你还是要提着几分小心,谨慎无大过。”虽然给不了什么建议,但达步宏还是开口,无非是想卖个好儿,拉近和元臻的距离。 达步宏的建议,元臻不置可否,但还是微笑着朝对方点点头,表示自己明白,然后便朝着玄曜走了过去。 元臻的内含暗示的笑意,老于世故的达步宏一下子就读懂了,他会心一笑以作回应。待元臻离开后,他亲切地挽住黔旻的胳膊道:“老哥,我包裹中还有一囊家酿的醇酒,不如找一僻静处,陪我喝两口?” 听到有酒,黔旻眼珠子瞬间就亮了,肚子里的馋虫一下子就被勾了起来,这一路上,他可没少被达步宏拿酒诱惑啊,要说,他本来是不想向对方透露有关元臻的消息的,但怎奈何这达步宏的酒,可真他么香啊。 ###################################################################### “你找我什么事?” 带着一肚子不情愿,元臻还是来到内谷入口处,当发现四周无人后,他当即毫不客气的开口。 “你要是今天不想死在这里,就给我好好说话!”玄曜冷冷地撇了一眼元臻,道:“我可不敢保证,当我消耗掉对你所有的耐心时,会不会把你变成弃子,届时,你所有的想法,通通都将成为梦幻泡影!” 说到泡影两字时,玄曜咬音尤其的重,尽管没有运用哪怕一丝修为,但还是让元臻脸色一变,脚下“蹬蹬”后退了两步。 撂下一句警告之言后,玄曜狠狠一甩袍袖,转身朝着谷内大步行去。 看着玄曜远去的背影,元臻脸色青白交加,玄曜的性格,他再了解不过,此人言出必践,绝不戏言,他既然这么说,那自己在他心中的价值,只怕并没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大。狠狠咬了咬牙,元臻还是决定,先跟上去,看看再说。 走进内峡谷,里面幽仄黑暗深远,两人没有携带火把,全凭目力在其中行进,好在峡谷深处有堆堆篝火,虽然距离依旧颇远,但光亮显眼,以两人的目力,倒也看得清清楚楚。 峡谷内凉风习习,时不时就吹拂而过,若在平时,这清风徐徐的感觉对元臻而言,不亚于情人修长绵软的玉手在抚摸他的胸膛,可这一刻,风依旧是那风,可吹在身上,却总有一股冷飕飕的寒意弥漫其中,让人忍不住想要打个寒颤。 紧了紧身上的衣袍,元臻不禁缩了缩身子,气修者身体异于常人,些许寒意本也算不得什么,可元臻总有股直觉,这股寒意是源自心底,总也挥之不去。 两人越来越深入,伴随着深入,元臻似隐隐听见呜咽之声,好似人在抽泣,又像是风声在回荡。可令他感到极度违和的是,丝丝若有若无的烤肉香味,一个劲的往他的鼻尖里钻,这让他的脑海瞬间生成两幅画面。 第一幅画面是一个妇人,被抛弃在冰天雪地之中,忍受寒风呼啸,冰雪交加,痛苦的嘤嘤啜泣。 第二幅画面,却是一个壮汉,生着篝火,架着烤肉,时不时就用匕首从烤肉上切下一块,扔进嘴里,吃的满嘴流油。 两幅画面在元臻脑海里盘旋着,最后猛然糅合在一起,就自动生成了壮汉抛弃妻子,独自享受烤肉的情节,貌似还十分合理。 怀揣着脑海中看似合理,却又十分不着边际的想象,元臻对谷内的情形愈发期待起来,似乎想要印证想象和现实之间的差距,到底有多大。 但是,很快元臻就没有丝毫心思再去想这些杂七杂八,因为随着距离不断拉近,一股浓郁的烤肉味不断飘进他的鼻子,烧烤独特的香味刺激着他口齿生津,就连呼吸的频率都在不断加快,很快,嘴中吞咽声、喉结滚动声和着肚子的咕咕叫声凝成一股,元臻简直就快忍不住要爆出一句粗口:“这可真他么香啊!” 在沐族,资源有限,条件艰苦,吃肉就成了一件奢侈事。但此时此刻,却有人在这峡谷之中烤肉,这让跟着寨首都没吃上过几顿肉的元臻情何以堪,可偏偏这香味却是以一股诱惑死人不偿命的是态势往他鼻子里钻,这让元臻恨不得立刻就飞到烤肉人身边,一脚将他踢翻,大吼一声:“放开那烤肉,我来!” 要说这峡谷的小道可还真不好走,弯弯曲曲,简直要赶上山路十八弯了,但元臻看那篝火溢出的火光,便知道双方的距离越来越近。然而,就在两人只要拐过最后两道弯就可以到达目的地时,玄曜脚步一滞,同时打出手势,示意元臻止步禁声。 到底是气修者,尽管脑子中一直开着小差,但感知却无比敏锐,玄曜刚刚作出手势,他就立即反应过来,配合的天衣无缝。 虽然不知道玄曜的用意,但见他凝神倾听的模样,元臻也运起修为,有样学样,果然,这一下就听出了问题。 使用修为倾听,虽然无比清晰,但听到的声音也会无比杂乱。这就需要自己甄别,从中遴选出对自己有价值的信息。 此刻,传进元臻耳中的声音就十分繁杂,有小孩妇人的抽泣声,有睡觉打鼾的呼噜声,也有进食食物的咀嚼声,但屏蔽掉这些没有意义的杂音,一段清晰的对话,让元臻有了重大发现。 “贱人,今天你又是滴食不进,怎么,你这是想找死?”这是一个恶狠狠带有邪气的男声。 “求求你,求求你,不要逼我,我……我真的吃不下去啊。”这是一个声音悲戚的女声。 男音道:“你居然还敢讨价还价?你知不知道,我们承蒙了那位大人的恩惠,才能顿顿吃肉,可你竟然不吃?”突然,男音变得更加邪恶起来:“你不吃,看来是不合你的口味咯?也好,那就让我给你找点你爱吃的。” 突然,女声尖叫起来:“不!求求你们!不要!你们放开……” 听到这里,声音突然戛然而止。 正文 第六十章 喋血峡谷(三) ps:今天本不打算更的,实在是因为没有时间。毕竟,作者也要生活。千万不要指望一个出第一本书的作者,能够全职写书,那样他会连西北风都喝不上的。 但今天,我还是决定挤出时间码出一章来更新,至于原因,想了一想,我将他归类于感动。说实话,本书属于仙侠,众所周知,仙侠慢热,但本书,或许比寻常仙侠更要来的慢热些,因为慢热,在成长起来之前会遭受各种打击,这些打击对一个作者而言是毁灭性的,而我,现在也已经开始承受这些打击。但是,作为一名作者,我从开书那一天就作好了一切准备,无论如何,都要写完它,这是我的底线。 今天我很是感动,这些感动源于书友二级自由,我感动他,断更后,继续保持了对《夺仙录》的关注。感动他,断更后,继续鼓励着谛真,支持着《夺仙录》。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一种感动,这种感动被称之为“士为知己者死”。而,书友二级自由,就让我生出这样一种感动。所以今天,无论如何,我都要更了这一章。 再说一句我一直以来都坚信的一句话吧:因为有你们,我从来都不是孤军奋战。 最后,在这第六十章来临之际,谛真想要告诉大家,本书有关气修者的修炼体系也已经完全出现。而本书,绝不会只有这么一套修炼体系。所以,相信,这是本书迈入**的第一步。千话万话,请大家持续关注《夺仙录》吧。至于收藏、推荐啥的,如果你喜欢本书,那就请支持下吧。 声音确实是中止了,因为元臻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身前的玄曜突然消失了,刚才,他真是太过专著了,这对气修者而言是大忌。 只是,元臻终究是涉世未深,他很单纯,他并不知道,这个世界的复杂,存在着很多他想象不到,也不敢想象的东西,如果硬是要用两个字来概括这是什么东西的话,那就是邪恶,也没有什么字,能够形容的更加贴切了。 所以,他好奇了,好奇为什么还没有进入峡谷核心,很多东西就已经和他所想象的完全不同。 但他已经来不及继续好奇下去了。因为随着他散开修为感应玄曜的气机,发现玄曜已经走进了内谷之中。 元臻不敢耽搁,立即加速赶到玄曜身边,可这一脚刚刚迈入内谷之中,就被谷内的景象震惊的瞠目结舌。 “这……这……这是?怎么……怎么可能?”眼前看到的一切让元臻难以置信,他几乎震惊的要叫出声来。 只见谷内燃烧着三堆巨大的篝火,每一堆篝火四周都围坐着一二十人,这些人无一不是沐式装扮,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沐族族人。 当然,仅凭这些,并无稀奇之处。奇就奇在,那三堆巨大的篝火,每一堆上,都架着一具人形的烤肉,大火烘烤之下,时不时就有油脂滴落,落在火中,发出“啪嗤……啪嗤……”的声响,火焰也随之升腾。每当这个时候,就会上前一人,翻动烤架,均匀火候。 烤肉的香味将整个内谷溢得满满当当,这就是元臻之前闻到的香源,而并非是出现了什么幻觉。 但此时此刻,见到了如此令人震惊的一幕,元臻哪里兴的起半丝食欲,反倒是胃中翻江倒海,一股呕吐之意翻腾,他赶紧闭目凝神,死死压住这种本能,调整状态。 毫无疑问,也没有丝毫怀疑,元臻完全可以确认,这正被火烤的所谓烤肉,分明就是三具人尸! 没有什么动物的形态能和人一模一样,就算是类人猿,那也不可能,区别一眼就能识别,而以元臻的目力,很容易就辨别,这三具尸体残留的人类体态特征。 借助火光,元臻甚至可以清晰的看到,这三具人尸扭曲似鬼的表情,和变了形的四肢,显然死前遭受了极大的痛苦,并且剧烈挣扎过。籍此,元臻作出了一个惊人的判断:“这三具尸体,是活生生被人捆绑了架到火上,然后就这么活活被烧死的。” 再看看围坐篝火的那群人,他们神情各异,有的眼神麻木不仁,有的面露贪婪渴望,有的则兴奋溢于言表,可就是没有一个露出同情和怜悯。 突然想到了那段对话的男女主角,元臻立即目光扫视人群,果然在一偏僻角落处看到了一位妇人,这位妇人半跪在地,用力的抱紧一个神情凶恶男子的右腿。 而这名男子,手中抱着尚在襁褓之中的婴儿,一看就是夺取了妇人的孩子,虽然不知道他所欲何为,但看妇人惊恐的模样,就知绝不会是什么好事。 元臻又仔细扫视了一些不显眼的角落,又发现一些零零散散的人缩在角落里,看他们瘦骨嶙峋的模样,再对比围坐火堆那群人的精壮,就知他们不是一路人。他还发现了一些山洞洞口,想来,是这群人蜗居的地方。 玄曜的身法形如鬼魅,他的出现,并没有惊动一人,那群人的注意力全部都集中在了眼前的“烤肉”上,可随着元臻的出现,这些人很快就有了感应。 “咦?” 玄曜轻咦出声:“这里居然还有气修者?” 玄曜虽然大大方方的就出现在这群人面前,可施展了身法,就是不希望第一时间惊动他们,眼前的诡异还是让他心中升起了一丝慎重。 元臻修为虽然远弱于他,但毕竟是气凝期的气修者,可他出现后并未过去多久,就被人察觉,这就有两种可能,一种,是正巧有人抬头看见了他们,另外一种,就是他们当中的气修者感应到了他们。 既然玄曜问出了“这里居然还有气修者?”这番话,说明他已经肯定了对方有气修者的存在。 不要奇怪,为什么玄曜那么高的修为,却不能在第一时间发现对方中有气修者。这不是没有原因。 要知道,沐族的气修者修炼境界共分为十层:分别是“气感、气动、气凝、气定、气驭、气罡、气灵、气形、气变、气劫”十大境界。传说,气劫境之上还有更高的境界,但这样的境界已经完全超出了气修者的范畴,所以并不纳入此类。 再说气感境,这是要成为气修者的第一步,只有修炼出了气感,才有可能吸纳天地之间游离的、被气修者们称之为元气的能量。通过汲取元气,再辅以相应的法门,就可以逐步打破人体枷锁,突破境界。 可要说气感境,初成气修者的修炼者,虽然可以感应元气的存在,可要是没有将元气吸纳入体,那和普通人并没有多大区别,遇到这样的气修者,即便是修炼达到了气劫境界的气修者,也是无法甄别的。 只不过,任何一个修炼者,只要修炼出了气感,谁不第一时间去吸纳元气?所以,这也是玄曜后知后觉之后,发出疑问的原因。 “你们是什么人,竟然能够找到这里?还有,你刚才说气修者?这是什么东西?”这时,围坐在内峡谷,最中央、也是最大的那堆篝火周围的那群人当中,站起来一人,这人是一名壮汉,虽然上身罩着浅蓝色的对襟上衣,但依稀可辨其上半身贲张虬结的肌肉,给人一种力量感十足的美感,更容易想象,其中究竟蕴含了多么强大的力量。 玄曜哂然道:“哦?这里是什么地方?很难找么?至于气修者,既然你不知道,那也没必要再知道了。” 似乎听出来玄曜话中的戏谑之意,壮汉也不禁冷笑了:“不管你们是怎么来的,也不管你们是怎么找到这里的,这些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你们今天既然来了,就不要走了!” 说着,壮汉从人群中走了出来,他一边甩了甩头,一边手掌交合,瞬间,噼里啪啦声不绝于耳。 见了壮汉的动作,围坐在三个火堆周围的人群也动了,他们当中每一个都是精壮男子,他们也纷纷站立起来,抽出悬挂腰间的撒刀。然后,慢慢聚拢在了壮汉身后。 壮汉挥挥了挥手,瞬间,身后的人分流成两股,朝着玄曜和元臻包抄起来,立时就封锁了他们二人的退路, “你们都不许轻举妄动,他们两个都是我的!”壮汉上上下下地打量着两人,道:“已经很久没有动过手了,不过看你们两个弱不禁风的样子,不知道能够承受我几拳呢?” “哈哈……” 壮汉紧接着又狂笑起来:“无所谓了,不管你们被打成什么样,死了之后放在火上一烤,味道都是一个样,嗯,你们两个加起来,也够我的弟兄们吃上一顿了。” “哈哈哈哈……”壮汉的话似引起了共鸣,包围在玄曜和元臻周围的人立即配合的哄笑起来,很多人的目光甚至开始肆无忌惮地扫视二人,似乎已经在开始计划分割二人的血肉了。 “阿大(大哥),我看这老小子旁边的小崽子倒是俊俏,阿大一会可是要手下留情,莫要将他打死了。”这时,人群中又走出一人,这人体型硕大,浑身上下赘肉累累,秃着脑袋,光着上半身,也难怪,这体型,怕是也以找道适合他的衣服。 他瓮声瓮气道:“大哥,这样的小白脸可真是少见,不如留下来,让兄弟们爽快爽快。” “也好。” 壮汉道:“那就依二弟所言,暂时留他一条狗命。” 看他们的样子,似乎在这一对一答之间,就已经决定了玄曜和元臻两人的命运。 不得不说,这一刻,玄曜和元臻被无视了,而且还被无视的非常彻底。 对此,玄曜既不愠,也不恼,嘴角甚至还浮现出若有如无的笑意,似乎是在看一场闹剧一般。 对比玄曜那几乎永远都不温不火的性子,元臻则表现的有些淡漠,仿佛自己是置身事外。只是,如果有人注意到他的眸子,就会发现他的眼神很冷,似乎在看一群死人一般。 壮汉并没有细致入微的洞察力,他见玄曜和元臻一动不动,只当对方吓破了胆,变得呆若木鸡。这一来,他变得更加张狂:“呔,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要闯进来,今儿,我说不得就要送你们一程了!” “阿大且慢!” 就在壮汉踏步上前,准备出手之际,一人从人群中出列,此人身高九尺,但瘦骨嶙峋,皮表之下,骨痕明显,好似随时会破皮而出。 异于常人的身高匹以干枯的身材,将本该威猛无比的一个人变得好似一麻杆,似乎一股风来,就能让他应风而折。 这是一个长相磕碜,全身上下带给人十足违和感的男人,或者说是怪物。 正文 第六十一章 喋血峡谷(四) ps:说来惭愧,上周遭遇一些不可抗力,迫于无奈,断更了几次。+◆頂+◆点+◆小+◆说,23对于人生的无奈,相信大家多少能有体会,必然也能够体谅谛真的苦衷。本周,谛真不会断更,请大家放心。还有,本部小说也算进入个小**了,后面会更精彩。欢迎大家书评区讨论。 这个男人甫一上场,就让已经闭目养神的玄曜,眼皮微微掀动了一下,一丝异色一闪而过。 “三弟,为何叫停?”壮汉接二连三被人打扰,此刻已是不悦,但见出声者是自己的三弟,又不得不把火气压了下来。 见壮汉质询,麻杆男欠了欠身,可惜依旧压壮汉一头,他不得不再次屈了屈膝,道:“阿大,杀鸡焉用宰牛刀,你若出手,他们只怕要死无全尸,不如让弟代为效劳,活擒了那小白脸,让大伙乐呵乐呵。” 这麻杆虽然看似弱不禁风,但话音出口却是中气十足,这倒是让元臻一奇,这人啊,果然是不可貌相。可对方脱口而出的话,却差点又让元臻气炸了五脏庙:“简直该死!” 元臻猛的一提元气,就要出手。但这个时候,玄曜的一道眼神看了过来,却是示意他暂缓动手。 见到玄曜如此,元臻料想其中必有深意,想到此处呈现出来的种种古怪,元臻也不由好奇起来:“玄曜只怕是想通过观察,发现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吧?” 思及于此,元臻慢慢收起元气,心却是一下子热了起来。 再说壮汉,三弟的话,让他不禁有些迟疑,他的招数一向大开大阖,若是施展的尽兴,的确有可能不管不顾,直到尽兴为止,届时,这两人早怕就一命呜呼了。 犹豫了一下,壮汉开口道:“三弟所言有理,既如此,我等就在一旁为你呐喊助威,好叫三弟尽情施展本事。” 麻杆男大喜,作揖道:“谢大哥成全,小弟也着实是技痒了!”言罢,转身就迈开那对长度和身体并不成比例的双腿,朝玄曜和元臻跨了过去,还别说,别看这麻杆长得那叫个不伦不类,可这腿长也有好处,仅仅几个跨步就来到了玄曜和元臻面前。 “哈哈……” 甫一照面,麻杆男就是一阵狂笑。 然后,他看向了玄曜,又是桀桀怪笑道:“老东西,今日你能死在你家三爷手上,也算是你的福缘。知道你家三爷人送外号什么吗?” 他这句话只说了一半,显然还有下半句作为下文。毕竟玄曜和元臻可不认识他是个什么鬼。 他之所以卖个关子,不过是想留出时间,让对面两人产生足够的恐惧,最好直接痛哭流涕,抱着他的大腿求饶,他这才倍有面子。 可谁想,他等了半天,也不见对面有个动静。 他定睛一看,好家伙,玄曜是双目微阖,似睡非睡,好吧,这是根本没拿正眼看他啊。再看元臻,居然抬头望天,数起了星星。 “咦?” 麻杆男讶异下也不禁抬起头望向了天空,可这一看,差点没破口大骂:“这么厚重的乌云,连丝月光都撒不下来,你他么的是在看个毛线?” 要是这个时候麻杆男还不知道对方是在戏耍他的话,那他不是猪头也是脑残了。 唰唰唰…… 数道刀光闪过。 这麻杆男不知道在什么时候,手中多出了两把撒刀,并且很是灵活的耍出了一片刀花,这刀光和着火光,一个开手势耍将下来,四遭都好似被洒下点点星光,还真是颇具气势和观赏性。 “本来,你们要是配合,让大爷我面子儿倍足,大爷我没准一乐呵,还能给你们个痛快,但现在,大爷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麻杆男口中的话似乎有些搞笑,但手中的动作却一点不含糊,只见他左手用撒刀挽出几朵刀花,然后负刀在背,右手却是将刀直举,刀锋所及处,正是玄曜。 似乎终于蓄足了精神,玄曜慢慢睁开了眼睛,他似笑非笑,环顾周身一圈后,扬起嘴角,侧脸对元臻道:“这些人道德沦丧,残害同胞,食人血肉,简直丧心病狂。” 玄曜的脸色渐渐冰冷:“我命令!” 闻言,元臻立即拔起身姿,挺起胸膛。 玄曜下令,道:“食人肉者,丧失人性,皆为禽兽。峡谷之中,此类人等,尽数诛杀。” “是!” 元臻这一声回应的无比洪亮,他知道,他之所遵,并非玄曜之令,而是心中正义所在。 玄曜和元臻间的对答光明正大,麻杆和四周围观的壮汉等人尽收眼底,两人的对话内容也是听的一清二楚。 哈哈……哈哈…… 顿时,周围哄笑声此起彼伏,不绝于耳。 人群中央,壮汉和胖汉二人也是笑得上气不接下气,前仰后合,好不容易缓过来后,壮汉喘着气,稀奇地对胖汉道“二……二弟,你……听见……没,有人可是要将我们这上上下下数十号人斩尽杀绝哟,你确定大哥没听错?” “噗……” 胖汉似听见了这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下子没憋住,捂着肚子大笑起来,他强忍着笑意道:“大……大哥,你没……听错,而且,是想要靠一人之力,将我们全部干掉哦。” “哎哟,这该怎么办好捏?你阿大可是害怕的紧呢。” 壮汉阴阳怪气道:“二弟,你确定咱们不是纸糊的?我可怎么看他们都透着股肆无忌惮呢?” 胖汉阴恻恻的道:“或许,别人扮猪吃虎,把咱们当成纸老虎了呢?大哥,可我要上前,为三弟掠阵?” “不必。”壮汉摇摇头,但脸色却是愈发阴寒起来:“我现在改变注意了,告诉三弟,这两人,给我杀无赦!” “阿大?”胖汉疑惑道:“那小白脸不留了?” 壮汉伸出腥红无比的舌头,上下舔动着唇角,森然道:“我想过了,那年轻的小子细皮嫩肉,只怕是那位大人最爱的血食,我等还是不要擅自主张,若是一不小心触怒了那位大人,你我的下场恐怕不会比眼前二人更好!” 说着,壮汉情不自禁转身看向身后篝火上架着的“烤肉”,脸色变得很难看。 顺着壮汉的眼光,胖汉自然也看到了这些“烤肉”。想到这些“烤肉”们生前的挣扎和死前的恐惧,胖不由得咽了口吐沫。 这一刻,面对这些烤肉,他居然兴不起一丝食欲,反而有一股吐意在慢慢酝酿,他居然感到觉到了恶心! 不得不说,壮汉的话不仅勾起了胖汉对那位大人的恐惧,还让他兴起对未来命运的担忧,他突然意识到,烤架上那些所谓的“烤肉”,原本也是和他一样,都是活蹦乱跳的人啊。 胖汉强忍住心中的不适,凛然道:“幸亏阿大提醒及时,否则铸成大错,我虽死不足惜,但若是连累阿大,必然死不瞑目。” 壮汉道:“二弟不必如此,这样一来也好。不知道为什么,这两个人这样的表情让我很是烦躁,还是尽快除去,免得夜长梦多。” 胖汉点头:“弟明白了。” “你们两个交待遗言的方式可真是与众不同。”双刀在手的麻杆男似乎变得和刚才有些不同,变得沉静、内敛,甚至变得有些和他手中刀一样,带着丝丝冰冷和寒意,就连耐心也似乎变得多了起来。 元臻一言不发,看向麻杆男的眸子弥漫着寒意,他迈开脚步,一步一步朝着麻杆男走去。 “你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去死了吗?”见元臻居然主动向他靠近,麻杆男面露一丝讶色,但很快面色悠然一变:“怎……么,怎么……回事,为何我的心灵感受到一股强大的压迫力?” 看见麻杆男一连数变的脸色,元臻嘴角噙起一抹冷笑,他生起戏弄对方的心思,便又将外放的元气收敛。 “呼……” 突然,麻杆男猛地呼出一口气,整个人忽然感到一阵轻松,这时,他才发现全身上冷汗漓漓,冷风一吹,鸡皮疙瘩都泛了起来。 “什么回事?我这是出现了幻觉?”麻杆男有些不可思议,但他丝毫没把这诡异和眼前的年轻人联系在一起,在他看来,眼前的这个年轻的小子,简直弱不禁风。要说这一切是对方造成的,那他是打死都不相信的。 麻杆男紧了紧手中撒刀,因为刚才突如其来的压迫力,他的手里已经沁满了汗水,撒刀刀柄握在手中已经开始打滑,他很想抽回撒刀,调整下状态,但对面的小子步步逼近,倘若现在抽刀,弱了气势不说,周围人不知就里,还当他怕了对方,这让他日后面子往哪里搁? 两人的距离越来越近,麻杆男微微一闭眼,凝神摄气,迅速将刀横于眉前,深呼一口气,将状态调整到最佳。 “呀……” 不再犹豫,一声大喝,麻杆男脚尖一点,整个人就飞一般冲了出去。 他不再等下去,也不敢等下去,尽管眼前的小子,看起来似乎没有威胁,但不知怎的,他的心跳越来越快,对面小子每踏出的一步,都似乎踩在他的心坎上,让他的心“噗通”……“噗通”……跳的越来越快。 他此刻非常难受,甚至连血液都有一股逆流的趋势,所以,他立即将全身的气力,凝结一股,全部灌注到手中的撒刀之中,伴随着一声大喝,就要冲到元臻面前,将他一刀两断。 正文 第六十二章 气术显威(一) ps:感谢书友二级自由的打赏。 说实话,千言万语想说,但说什么也不如更新来的实在。唯一想说的,就是克服万难,更新、更新、再更新! 这个时候,元臻早已停下脚步,看着飞奔而来、越来越近的麻杆男,他不由皱了皱眉,他不得不承认,麻杆男冲过来的气势,颇为惊人。 在他的感知之中,麻杆男这一刀的威势极重,怕是凝聚了全身的力量,这样的一刀,如果挥在实处,只怕以“翠流波”翠竹竹身的坚韧,都承受不住,要被一刀切成两段吧? 想到此处,元臻的脸色变得凝重起来,这倒不是他怕了对方,就算对方这一刀的威势再浓上几倍,他也能够举手投足之间化解无形。 他之所以凝重,是因为,对方展现出的速度和力量,已经完全超出了普通人的范畴,可偏偏对方还不是气修者,这一点,在他看来,就有些不同寻常了。 据他所知,气修者的存在在沐族是个秘密,人数也是极少。否则,修炼那么多年,他也不会没有见过第三个气修者。 先前,在玄曜说到这里有气修者后,他就已经开始注意,可是硬是没有发现一点蛛丝马迹。等到他和麻杆男对峙,发现对方竟然对刀境有所领悟,他便以为麻杆男是隐匿人群之中的气修者。 然而,当麻杆男真正向他发动攻势后,他将感知放大到最大,依然没有察觉到对方身上的元气波动,这个时候,他就发现这个地方的诡谲之处,否则,根本不能解释,这麻杆男身为普通人却拥有如此惊人实力的事实。 “这为首的三人身上有古怪,留他们一命,待擒拿之后,我好好审问,没准能够洞悉这里的秘密。” 撇开脑海中的一系列想法,眼看着攻击到达的元臻,立即就要准备出手。然而就在这时,一段若有若无的声音,传了过来,但落在耳中却是清晰无比,元臻心神一动,知道这是玄曜在向他传音入密。这同样是气修者对元气的一种运用。 到达气凝境的气修者,体内元气高度凝聚,这个时候,就可以尝试元气外放,当然,真正意义上的元气离体,至少也要修炼到达气驭境才有可能,但如果仅仅只是操控一丝元气包裹声音,传送到对方耳内,却并不会涉及多少气驭境的领域。所以,一般哪怕是初入气凝境的气修者,也能做到传音入密这一点。 不过由于境界差距,气凝境传音入密的距离就极其有限,一般气凝境初期不能超过一丈,中期不能超过二丈,后期不能超过三丈。传闻中,只有迈入了气驭期,这个距离才有可能突破十丈。 元臻会意的点点头,表示明白,对于这个地方到底有什么不为人知的秘密,他同样好奇的紧。 既然要擒拿下对方,元臻自然不会有所保留,他立即调动周身元气,然后伸掌向前一探,如果此时席慕云在此,就会看见,这只张开的手掌,每一个指尖都有丝丝元气萦绕,随着元气越聚越多,它们开始向着上空游离,甚至开始与天地间的元气沟通交融,它们引导着这些元气,直到在半空中勾勒出一只巨大的手掌。 这只手掌虚幻的很,不要说普通人根本看不见,就算是气修者,凭借对元气的敏锐感应,也就能看到个大概的轮廓。 可仅仅是如此,如果让席慕云看到,那简直就要羡慕嫉妒恨,因为能够做到这一步的,只能说明一点,那就是这个气修者的境界,已经突破气凝境巅峰进入到半步气驭。也就是说,那临门一脚的门槛已经不复存在,以后只要按部就班的修炼下去,成就气驭境,那是早晚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不能已经是气驭境?那是因为,如果此刻换做真正气驭境的气修者出手,那直接就可以驭气化掌,而不必再去沟通天地元气,虽然后者可以大幅降低元气消耗,但却也延缓了施法速度,除非两者境界差距过大,否则,在战斗中,就十分致命。高手过招,往往都是争分夺秒,最简洁的招式,往往才是最厉害的杀招。 而且,气驭境气修者凝聚的手掌会无比凝实,就算是普通人的肉眼,也能够看得分明,以为神技。这一点,气凝境的气修者就算是拥有再多的元气,也无法比拟,更无法做到,因为这涉及到了心灵境界。 气修者外修气术,内修心灵,心灵境界不到,根本无法驾驭的住如此庞大的元气,更 遑论施展对元气掌控更为精密的气术了。 当然,元臻原本境界是到了,所差的只是元气打熬,但这几日连受打击,心灵出现破绽,心灵境界不稳,所以,这时候施展气术就有些勉强,否则,这手掌就算没有真正气凝境凝聚的凝实,但也不至于那么虚幻。 可不管怎么样,现在的元臻境界到底没有跌落气凝境,那他还是半步气驭的强者。而能否施展气术更是被视为气修者之中的分水岭,因此,半步气驭的强大不容置喙。 所以,当元臻这一只元气手掌凝聚成形的那一瞬间,以元臻微中心的周遭空间,立即开始风起云涌,风云变色,而正在通过冲刺蓄力的麻杆男,立即就感到他被一股强大的气机锁定,就连周遭的空间都开始排斥他,不断地给他增加阻力,瞬间,他仿佛置身海底,在海水的挤压之中奔跑,那是怎样的一种压力山大?他没法形容,也来不及形容了。 因为,就在这个时候,元臻动了,他原本伸出的手掌回收至胸前,然后脚尖运力,整个人“嗖”的一声就窜至半空。 霎时,元臻居高临下,俯看着麻杆男被元气挤压后,冲速由一滞到变缓再到完全停滞,他的嘴角不由勾起一抹弧度,原本回收胸前的那只手掌,仿佛推动厚重的磨盘一般,开始向下缓缓推出:“气术真义元气掌!-----敕!!!” 麻杆男在遭受到一股强大的挤压之力后,他的冲势早就不能维持,就连手中的撒刀都有一种把持不住的趋势,也亏得他的身体强度远超常人,否则,在这股强大的压力面前,他当场就要跪下。 他甚至开始产生一股错觉,自己似乎被从这片空间中剥离了出来,和周围的人,乃至对面的敌人,都不再处于同一个空间。 前所未有的压力,让他拄着刀,用力喘息着。即便竭尽全力,想要抬头都变得那么困难,好在,他并没有那么弱,终于,他抬起头来,只是希望能够仔细看看对面那道强大的身影。这一刻,他终于知道自己错的有多么离谱,对面那个在他眼中原本孱弱无比的年轻小子,实际上,强大的堪比恶魔。 “这样的压力,恐怕也就只在那位大人身上感受过吧?那么,今天是我们的报应来了么?是了,也到了该解脱的时候了……”麻杆男没有如愿以偿的看到对面那道身影,对方似乎就那么突兀的消失在了他的眼前,但他没有大惊小怪。 “啊!!!!!!啊!!!!!!啊!!!!!!” 突然,冥冥中似有感应,麻杆男拼尽全力直起腰身,仰天嘶吼三声。 伴随着天上雷音滚滚,他终于在他的正上空,看到了那道他期待已久的身影,那道身影是那么的耀眼,耀眼到他只能看到一道虚影,但他确定,这就是日神派来的天使,来收割他们邪恶的人。 “当啷……当啷……” 两把撒刀撞击地面发出清脆的声响。 麻杆男仰天张开怀抱:“来吧,救赎我吧!这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还有这一切一切的邪恶,都该结束了!” 麻杆男缓缓闭上了双眼,两行清泪从他的眼角缓缓流淌,或许,他这一生,真正能够得到升华的就是这最后的眼泪了吧。 轰隆……轰隆…… 元臻的那一掌终于还是落了下来,最后一刻,他也发现了麻杆男心存死志,他猛然意识到,用三成元气修为施展出来的气术奥义,会不会仍旧超出麻杆男身体的承受极限? 他下意识的想要收回部分元气,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元气掌已经成型,此刻若是强行抽取元气,不但他要遭受元气反噬,就连已经成型的元气掌,内部结构也会因此崩塌,能量当场暴走,他更会因此受到波及。 要知道,以他三成元气修为施展的气术,一旦不受他掌控,出现元气暴走。那暴走的元气必然会产生质变,其威力,甚至能够暴涨到和他全盛期全力发出的一击相当,这就相当可怕,一旦被波及,他都有可能受伤。 轰……嘭…… 一声巨响,顿时,漫天尘土飞扬,数不尽的泥块四处抛散,如暴雨如冰雹。 四边的人群到处响起哀号呻吟。四处的树木也同样遭殃,被撞击地“嘭嘭”作响,一些脆弱些的幼树,更是遭受无妄之灾,变得枝断腰折。但其中最扎眼的莫过于一道身影,这道身影在气术的元气轰击之下,身形被抛动的上下翻飞。 如有此刻有眼神锐利者仔细观察,定然可发现其身体四处血肉翻飞,血线四处迸射,这眼看就是不活了。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气术显威(二) ps:这几日,谛真对气修者的战斗画面,进行了浓墨重笔的细致刻画,一来,是希望能够给广大读者更强烈的现场感和代入感。◎頂點小說,23二来,也是希望藉此让读者们对气修者的实力有个较为清晰的认知。三嘛,这和我本人追求完美的性格也有关系。总之,一切都是希望能将自己能力范围内最好的作品,奉献给大家。谢谢大家支持! 一块硕大的石头,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向玄曜的面门袭来,然而,就当石块将将进入玄曜身体一尺范围以内,他的面前竟然肉眼可见的荡起了一道涟漪,石块就好似撞击在一道水帘之上,紧接着,石块砰然炸裂,化作无数碎末。 玄曜袖袍翻飞,挥手一扬,一道风起,这些碎沫竟化作无数粉末,就这样随风散去了。 玄曜就这样往那一站,安之若素,什么动静只要靠近他周身一尺范围,都要被一股无形的波动平息。 然而,他的四周却是一片狼藉,原本虎视眈眈的人群现在人仰马翻,就连周遭本就不多的植被,现在也倒的倒、歪的歪。 “唉……” 一声若有若无的叹息声。 以玄曜的眼力,自然知道,身处攻击最中央的麻杆男是不会出现生还的奇迹了。事实上,通过感应,他也的确感应不到对方的生机了。 他不禁摇摇头,元臻到底是初出茅庐,根本就不知道气术的强大之处,当初和他交手,元臻就动用了气术,只是被他针对薄弱之处予以化解,这才没有造成过大的动静,可即便如此,当时“翠流波”交手的那一片区域,也是被破坏地一塌糊涂。 玄曜嘴角泛起了一抹苦笑:“我是让他留活口,他倒好,直接给我来个死无全尸……还有,这动不动就使用气术,当真是把气术当成耍酷的游戏了么……” ################################################################## 气术的威力真的无比绝伦,元气掌施展过后,不但造成了令人惊骇的破坏力,就连空中的元臻,都被气术掀起的气浪波及得摇摇欲坠,甚至他头顶的毡帽都因此掀飞了出去。 “嗳……” 头顶一空的感觉瞬间就让元臻察觉,他下意似的扭过头去,想要追寻毡帽飞离的轨迹,然而,因为扭头的幅度过大,原本盘起的一头秀发,在甩动的瞬间便披散了下来。 尽管元臻平时素面朝天,但此时此刻,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一双灵动清亮的双眸,辅以面部柔和的曲线,和吹弹可破的肌肤,当这些特征糅合在一起,这张脸庞,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少年,而是活脱脱的一个清纯靓丽的美少女。 来不及摄回毡帽了,元臻身在半空,保持平衡本就不易,何况还受到气浪的波动。半步气驭的气修者并不能凌空而立,更不能御空而行,他们至多通过驭使元气,用以保持在空中的平衡,以及不断抵消来自大地的引力,以此大大延缓坠地的速度。 既然不能一心两用,元臻索性也不再管那毡帽,而是两臂缓缓上扬至四十五度,然后玉手轻轻向下虚按,霎时,一股元气波动出现,周围的力场被瞬间改变,元臻整个身体开始轻飘飘的向下落去,直到一只脚尖优雅的落于地面,元臻呈六十度角倾斜着身体,整个人好似失重一般,和天鹅起舞似的自转一周,另一只脚才紧跟着落地。 整个过程就像一只优雅高贵的天鹅,在凌波起舞,施施然又淡雅雅,这一刻,元臻没有再压抑,也没有再掩饰,而是充分释放了只属于她的那一份独一无二的女性魅力。 元臻落地的那一刹那,周围已是尘埃落定,但元臻扫视一周,顿时发现周遭满目疮痍,最引人注目的,是中央一道巨大的掌形巨坑,此坑目测有三丈长,一丈宽,深度同样约莫有一丈之深。 坑洞深处,一道身影蜷缩着,然而气息全无,元臻运起目力看去,发现身影不但血肉模糊,甚至还残缺不全。 “嘶……” 元臻倒吸一口冷气,但却不是因第一次杀人而感到害怕,这群人的罪恶她已经充分见识,倒是没有杀人的负罪感。 她此刻的注意力完全集中在了气术的威力上,不由喃喃自语道:“想不到,气术的威力的竟然强大如斯。仅仅只是三成的元气修为,竟然会造成如此巨大的破坏力。” “没有错。”玄曜走上前来,道:“你以为气术是什么?小孩子的过家家么。” “不对。” 元臻犹疑道:“上次你我交手,我同样施展出气术奥义,但并没有这般破坏力,不是么?” “呵……”玄曜嗤笑:“以你我间的修为差距,我想打断你施展气术,易如反掌,只是如此暴力,必然会让你遭受元气反噬,身受重伤。所以,我索性转换了一种平和的方式。你应该知道,以我的修为,切断你和天地元气的沟通,并不是难事。” 玄曜又道:“虽然你当时的境界已经是半步气驭,但终究是气凝境的修为,想要真正施展出气驭境的神妙,却是不可能。现在也是一样,你这次也是借助天地元气,才能让气术有了气驭境的几分气象。” 元臻诧然道:“你的意思是,气驭境的威力还远不止于此?” “不然呢?”玄曜道:“当气修者修炼至气凝境,就可以对本体元气如臂所使,而到达气凝境巅峰,就可以尝试元气离体,直到本体元气在体外施展都可以出神入化时,就说明境界到达半步气驭,这个时候,下一步骤就是沟通天地元气。” 说话间,玄曜的双眼朝着坑底的尸体望去,这时,诡异的一幕发生,原本死透了的尸体突然间动了,这一动就有些恐怖。 只见尸体先是手指在动,紧接着是双臂,然后是双腿,惟有那耷拉着的脑袋,似乎在诉说着这是具尸体,尸体沿着坑壁直立而行,数丈的距离对他而言似乎走的比活着时更为轻松,仅仅是数息功夫就走到了玄曜和元臻身前半丈处。 “啊……鬼……鬼……鬼来了啊!” 一声声惊恐的叫声此起彼伏。 是啊,一具浑身鲜血淋漓、血肉模糊且残缺不缺的尸体,你甚至可以从身体胸口残破的洞口处看见体内的脏器,按理说,这句尸体就应该安安静静的躺在那里,可偏偏,他竟然活了过来,而且,就活生生的出现在大家面前。 原本,元臻那一掌的威势已经震慑了包括壮汉、胖汉在内的所有峡谷中人,甚至很多人都被余**及,受了轻重不一的皮外伤。所以,当元臻从天而降时,所有人都远远避开,将其视作天人。但这是出于敬畏和害怕。 可麻杆男的那尸体,以这样一种恐怖的面目出现在一众人前时,他们唯一能有的情绪就是惊悚,唯一能有的动作就是后退、后退、再后退。这一点,就连壮汉和胖汉也不例外,起初,他们还为三弟麻杆男死而复生而欣喜若狂,可当仔细看过去,发现这样一具残破的身体根本不会是活人时,他们的惊喜立时变成了惊恐。本要跨步上前的脚步,又慢慢地抽了回去。 这诡异的一幕,玄曜和元臻看在眼里,却是脸色如常。 玄曜挥了挥手,原本站立的尸体又倒下,横浮于半空。 “看到没有,当你的本体元气可以精密操控这具尸体的每一个部位时,那么恭喜你,你对元气的驾驭已经出身入神入化。”玄曜说到这里一顿,然后沉声道:“但是!气驭境驭字的精髓从来都不是驭驶本本元气,而是这天地间游荡的天地元气啊。” 一席话,元臻听的似懂非懂。 玄曜笑了笑,没有说话,而是“啪”的一声,打了个响指。 “轰隆……” 麻杆男的尸身上陡然升起一股明黄色的火焰,火焰似有灵性,燃起的瞬间,立即蔓延整个尸身,刹那间,大火熊熊。 看着突如其来的这一股大火,壮汉和胖汉两人呆若木鸡。 “难道……难道……这就是报应么。”两人冲到燃烧的尸体前,重重的跪下了去,脱口而出的话也是惊人一致。 胖汉呆呆的看着麻杆男燃烧的尸身,又扭头看向不远处篝火架上被烧烤的族人尸体。这一幕真的好熟悉啊,只是主角现在变成了他们三人中的一个。 “真是杀人者人恒杀之,焚人者人恒焚之。”胖汉喃喃自语,似是明悟,但眼神中的迷惑却越来越深。 “啊!!!伢麥都已经死了,为什么还不放过他!!!为什么连个入土为安的机会都不给留下!”壮汉实在受不了眼前一幕造成的压抑,和失去兄弟的痛苦,他怒吼一声,拾起丢在一旁的九环大刀,举刀就向玄曜和元臻冲刺过来,看他决绝的脸色,也自知身死的可能更大。 “你还是去问问那些被你吃掉的人的亡灵吧,去问问他们,你当初为什么也不给他们留一个机会?”元臻踏出一步,轻飘飘的探出右臂,修长五指的慢慢张开。 “啵!” 霎时,壮汉似撞击到了什么,整个人如遭重击,眨眼间就被反弹到一株一人合抱的大树树身之上。 但听“咔啦”一声,大树拦腰而断。 “噗……” 这一次再也不是笑声,而是一口鲜血喷出,但壮汉似乎比他三弟伢麥要好运的多,并没有一击而死,而是昏迷了过去。 明黄色的火焰并不是普通凡火,不足片刻,伢麥(麻杆男)的尸身就被燃烧殆尽,化作了灰灰。火焰也随之消失,就如出现时那般突兀。 正文 第六十四章 气术显威(三) ps:没啥好说的,更新第一。【頂【点【小【说,23 元臻的注意力至始至终都没有放在被她随手击飞的壮汉身上,她的注意完全被玄曜吸引,沉浸在他描述的种种有关气修的奥秘之中。 怔怔地看着玄曜操控元火的写意和自然,元臻不由哑然,玄曜可谓是做到了谈笑间就让人灰飞烟灭的地步。对于他操纵元火的手段,元臻心下更是暗暗咂舌。 别人不知道元火是什么,这并不奇怪,但她作为气修者就没理由也不知道。 这元火是气修者体内元气高度凝聚之后所衍生的一种产物,它不同于凡火,一来,它的温度极高,可谓是熔金化铁。二来,它源自气修者的本体元气,可谓是生灭由心,甚至能够用来充当一种诡异的攻击手段。 当然,施展元火的能力并不稀奇,达到气凝境的气修者就已经可以压缩本体元气,勾动元火。作为半步气驭强者的元臻实在不必大惊小怪,更不至于咋舌。 元臻自然不属于少见多怪的那一类,可奇就奇在,压缩元气,勾动元火的代价实在惊人。所谓元火,虽然被划归为火,但终究是能量的一种表现形式,它的存在必然要消耗能量,而元火,其本质就是高度能量凝聚后在物质界的显现。这消耗的能量自然是惊人的。 元臻估摸了一下,以她这一身气凝境巅峰的全部修为,想要维持元火的存在,恐怕不到十个呼吸就要将元气消耗殆尽。 千万不要想当然的认为,元臻方才仅靠三成修为就造成那般大的声势,那她一身元气修为必然浑厚无比,如果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 且不说,凝聚元火消耗有多么惊人,就说这气驭境,本身就是以自身元气为媒介,勾天天地元气,才造就了它的强大。如果仅凭自身,就能拥有那般惊天动地的威能,那还能叫人么?至少,气驭境是做不到这一点的。 所以,当元臻感知,玄曜在施展元火过后,身上的气息不但没有丝毫减弱,甚至没有出现一丝变化后,就不由咋舌,因为这简直就是在打破常规,有些不可思议了。 如果,这是二者境界差距过大,才导致的无法清晰感应,那还不算可怕。怕就怕,玄曜施展本该消耗过巨的元火,却压根就没有消耗能量,或者说,消耗的能量太少,少到瞬间就可以补充完毕的地步。若真是如此,那简直就是堪称恐怖。 不得不提的是,目前的元臻想要凝聚元火,除非使用自身元气,想凭籍沟通天地元气去凝聚,根本不现实。要知道能量越凝聚,那威力就会越大,乃至呈几何倍上升。若是简单,先前元臻凝聚的元气手掌,也不至于那般虚幻。 通常,庞大的能量场的构建,涉及到的可不仅仅是对能量的运用,更牵扯到心灵、神念等诸多领域,不用说半步气驭,就是真正的气驭,他们的心灵境界也不足以驾驭。 而这,就是境界的差距,说到底,气驭境还只是对天地能量最浅显的运用罢了。 “不可思议……这就是气灵境的神妙么?” 元臻难以置信,因为玄曜对天地能量的运用,已经到了神乎其神的境界。以元火那般庞大精纯的能量集聚体,他却可以在几乎不耗损本体元气的情况下瞬间凝聚,这已经是她无法想象得境界了。 “气驭境沟通天地元气,所谓的驭,就是还原天地大自然地水火风的力量啊。”似乎读懂了元臻眼中的惊诧,但玄曜不以为意,他随手挥散了伢麥的痕迹后,正视元臻,一字一句道:“而这,才是气驭境真正的奥秘,也是它真正的强大之处啊,现在,你懂了么……。” 元臻点点头,若有所悟。 “那好,既然你有所领悟,那就索性用你的悟性一举荡平剩下的余孽吧。”玄曜扫视了四周一眼,若有所指道。 %%%%%%%%%%%%%%%%%%%%%%%%%%%%%%%%%%%%%%%%%% 伢麥的骨灰在玄曜挥手间顿时漫天飘洒,夜空之下,竟然还闪烁出点点晶荧,可是还未落地,就那么消失在半空之中,连那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未曾能够留下。但伢麥如果九泉之下有知,自己之死最后还能够这般绚烂,怕也是死而瞑目了。 胖汉犹自跪在那儿,呆呆的看着这一幕,神情木然,不知是惊吓过度,还是自知必死,已经绝望。直到一阵剧烈的咳嗽声传来,他才突然惊醒过来。 “阿大!” 他立即起身,朝着咳嗽的声源地飞奔过去。 壮汉颤颤巍巍的站了起来,嘴角丝丝血迹流淌,身上的衣袍更是被地面摩擦的破损不堪,令人刮目的是,那把九环大刀竟然没有在攻击中抛飞,反而此刻被他充作拐杖,支撑着他勉强站立。 壮汉看起来似乎伤势严重,但如果有人能仔细观察,就会发现,这壮汉或许内伤不轻,但体表却看不见有丝毫受伤的痕迹,这一点到让人啧啧称奇。 要知道,方才元臻的那一击看似随意,但冲击力也是不小,壮汉撞断了一棵树不说,更是在地上摩擦了足足十数米。换做普通人,此刻只怕一命呜呼,但这壮汉,除了内伤,体表却是连点皮外伤都没有,仅凭这一点,恐怕就十分值得人玩味了。 “阿大,你怎么样了……”胖汉冲上去,扶住悬悬欲坠的壮汉,着紧道:“走,我背你去休息……” “咳咳……”壮汉一边咳嗽一边喘息,道:“我……我还好,那里坐下就好。” 说着,便在胖汉搀扶下,走到一颗大树下,倚树而坐。 “阿大……”甫一坐定,胖汉就痛哭出声。 壮汉沉默了,他知道对方为什么而哭。 “一切……一切发展的实在……实在是太快了……”胖汉哽咽道:“阿大,他们果然有古怪,如果我能早点通知三弟,如果我能和他并肩战斗,那么他也不会……” “伯戎!”壮汉强忍住咳意喝道:“不要再自责了,没有那么多如果!真要有如果,你上去了,那么那个巨坑中,也只是多一具尸体罢了!” 说完,壮汉再次剧烈的咳嗽起来。 胖汉见状急忙上前为他拍背顺气,他知道,阿大真的是急了,否则不会对他直呼其名。 “阿大……”胖汉又欲再说。 壮汉摆了摆手制止道:“不要叫我阿大,叫我挞撒。” 伯戎怔住了。 挞撒苦笑道:“我等三人日月为鉴,结拜做兄弟,我为阿大。结拜之日,我就承诺,三人同生共死,我若是活着,定不叫人害你们一根毫毛。可是,今日,我食言了。我不配做你们的阿大。” “阿大何出此言!”胖汉动情道:“如果不是您,我和三弟恐怕早已是那位大人腹中食,又如何能活至今日。” 挞撒惨然道:“罢了,罢了,今日你我怎也难逃一死,只是晚走一步罢了,只要三弟不怨你我让他多等一会就好。” “阿大何必气馁。”伯戎振作道:“那位大人随时就会回来,届时,我们未必不能逃出生天。” 说到逃出生天四个字的时候,伯戎用力的眨了眨眼,又刻意加重了声音。 挞撒的眼神瞬间亮了起来:“你是说……” 似是想起什么,挞撒谨慎的看了看左右,在没有发现异常后,定了定神,然后狠狠地一咬牙道:“干了!” 一阵冷风吹来,挞撒和伯戎忍不住打了个寒颤。他们突然意识到,那两个天神一般的人物,虽不知为什么没有立即对他们赶尽杀绝,反而旁若无人的聊起了天,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脱离了危险。 “阿大,阿大。”就在挞撒心中呐着闷时,伯戎突然拉着他惊恐的叫了起来。 “怎么了?”挞撒也是一惊。 伯戎惊悚地指着半空道:“阿……大,你……你看。” 挞撒立即顺着伯戎的手指向空中望去,这一望,心立马沉进了谷底。 此时,倒映在挞撒眸子中的是一个女扮男装,但面容清丽绝伦的少女,男式的对襟短袖服和交领长袍,穿在了她的身上,不但不能破坏她的整体美感,反而平添了几分英气,整个人英姿飒爽。 这个少女自然就是元臻,此刻,她借助弹空的冲劲,配合元气,暂时悬浮于天际,风在半空呼啸,吹的元臻黑丝乱舞,衣袍猎猎作响,这番模样,落在地面不知就里的人眼中,是更添一股神秘的美感。但落在挞撒和伯戎眼中,却好像见到了这辈子都难以释怀的恐怖。 良久,挞撒和伯戎回过神来,但脸色却是“刷”的一下,变得惨白无比。他们两人相视一眼,不禁用力咽了口吐沫。 突然,两人异口同声的大叫一声:“快!快!快!快找个地方躲起来!躲起来啊!” 两人立即抱头鼠窜,眼明手快的挞撒看见伯戎慌的不得其路,连忙伸手将他一把拉住,朝着峡谷山洞洞口的方向狂奔而去。 这一刻,他们内心无比清楚,这特么是要放大招的节奏啊!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气术显威(四) ps:今天的一章来的有点晚,但总算赶上了。☆→頂☆→点☆→小☆→说,www23 夜空之上的云层渐渐散去了,天空开始恢复了它的本来面目,清冷的月光和着璀璨的星光,令这光芒瞬间变得柔和起来,当这光芒铺洒着触及大地,整片峡谷似乎都被笼罩上了一层银纱,使得这原本透着一股邪性的可怖峡谷,少了一分邪气,多了一分神秘。 元臻轻灵地漂浮于天际,银色的光辉泼洒在她的身上,似乎为她披上了一件星辰月华袍。这一刻,她绝世独立,仙气盎然,虽在人间,却如临凡尘。没有人会质疑,这是来自月亮星上的神女,她就是月神的使者,她的出现必将净化邪恶,将光芒重新播洒人间。 空中的风速流动的很快,涌动之间,丝丝寒意弥漫,也亏得有元气护体,才可寒暑不侵。但也得益于这风,借助这大自然的天然动能,元臻只消耗了少许的元气,就借力悬浮于空中。究其原理,和风筝飞天大同小异。 半空之中,元臻的手指在灵动的律动着,这种律动追循着某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道韵,律动之间,星辰的星芒和月华之光,似乎受到了什么致命的吸引,肉眼可见的沁入元臻体内。随着律动频率的加快,元臻全身上下似乎爆发出一股无与伦比的强大引力,无论是月光还是星芒,都开始呈现一股漩涡之态,朝着元臻涌去。 元臻周身上下开始弥漫着圣洁的光芒,直到整个人都被一股光芒包裹,只能依稀看到一道光影。 这一幕,落在玄曜眼中似乎司空见惯,掀不起丝毫波澜。但被地面群食人族者看在眼内,却是一个个以为神迹。先前,他们就已经摄于元臻的施展气术的威力,将她敬畏天然,即便此前受到波及得,也一个个都认作是神罚,不敢有丝毫反抗和抵触。 现在,元臻展现出更多的神秘和不可思议,这就被他们当做是神技,更加不敢忤逆。是的,他们都自认为是日神和月神的子民。现在,即便是神要惩罚他们,即便是神要他们去死,他们也都不敢反抗,更不敢逃跑,否则,在他们看来,那就是亵渎神灵,不但自己死后要永坠娿吡世界(可以理解为地狱),甚至还要连累,死后永远沉沦于黑暗,不得往生。 元臻此刻好似凌空而立,端的似天神腾云驾雾,当然,无论是凌空而立还是腾云驾雾,这些在地面上的那些食人者看来,都是没有什么区别的,那都是天神手段。 食人者们此刻都匍匐在地面之上,不敢有丝毫一动,他们嘴中念念有词,不知是祈求宽恕,还是陈诉自己的罪恶。然而,元臻投注下来的目光中,却是没有丝毫同情和怜悯。 元臻缓缓张开双臂,臻首轻轻扬起,双目慢慢闭合,嘴中喃喃的低语着,一股晦涩难懂的音符开始一个个的从她的嘴中蹦出来,是的,就是蹦,没有错。这些音符好似带有生命的灵性,听在耳中清越无比,似音符又似纶音,却是在心灵最深、最隐秘之处响起。 它的神异之处,在于每一个听见它的人都会看到一副截然不同的景象,心怀坦荡者,可以看到艳阳东升,光华普照万千世界,他的灵魂将与这光、这芒合二为一,升华到一个不可思议的世界中去。 心怀阴暗者,看到的则是他们永远不想面对,却又偏偏逃避不得的世界,这个世界,阴暗沉沦,没有生机、没有生气,只有那死气飘荡,魑魅魍魉隐现,一只褪尽血肉、好似无数岁月在其上斑驳的巨手,不知从何处而来,又不知往何处而去,就那样突兀的抓摄他们的魂魄,然后又消失的无影无踪,只有那彻底失去生机的**,在诉说,有什么东西曾经到来过。 这是一段无法破解的音符,就连空气中的元气在它的影响之下,都变的蠢蠢欲动,这到底是跃跃欲试,还是不安的躁动,似已经没有人可以分得清了。 只有元臻那慢慢交合的双臂,在提醒着所有人,这一切并非只是梦幻。 元臻原本张开的双臂在缓缓的交合,它追循着一种难以言述的轨迹,在半空中划着一道半圆形的弧度,直到双掌交叠,交叠的双掌又缓缓的贴向那光洁的额心,在两者交接的那一刹那,似乎冥冥之中有什么不可意会的存在被触动,刹那,双臂划过一道弧度,双掌掌心向上,托至身前。这个时候,元臻猛的睁开双眼,瞬间,整个天地都不再一样。 周围的元气在剧烈的动荡着,以元臻为中心的三丈范围之内的空间似乎沸腾起来了,一朵朵深浅颜色不一的火焰在不断的出现、消失,生灭不定。 元臻的双眼不知在什么时候又闭合上了,但见她眼皮颤动,一颗颗豆大的汗水顺着洁白光滑的额头滴落而下,可还没有滴落胸前,又突兀的消失,这一切,就如同她身边那一朵朵生灭不定的火焰一样,显得是那样诡异,亦或是神秘。 这样的情况并未能持续多久,很快又有新的变化产生。 一朵接着一朵的火焰出现,这一次没有再消失,火焰的颜色也开始稳定在褐红色。紧接着,火焰的形状又开始发生变化,就好似一团灵性的和泥,一会变成雨露,一会变成星辰,一会又变成日月,最后渐渐成型的,却像是一朵花,是的,这的确是一朵花,它的名字,叫莲花。 元臻周围三丈范围之内的空间,一朵朵的火莲花,接二连三地成型了,它们密密麻麻,上下浮动,随着火莲花越来越多,它们开始围绕元臻以一种特殊的轨迹移动着。 嗡……嗡……嗡……嗡…… 空间突然波动起来,这些火莲花在运行之间,似乎触动了某个隐秘的节点,瞬间和空间相互和鸣起来。火莲花的运转速度越来越快了,它们似化作了一道红绫,围着元由上而下,翩翩起舞。 当速度快到极致,元臻似乎就被一个火红色的椭圆形光罩笼罩,而就在这个时候,元臻双手飞舞,结着一个连寻常气修者都无法看懂的手印。当印成的那一瞬间,“红绫”逆行而上,飞舞至元臻上空,猛然分解,重新化作朵朵红莲,很快,这些红莲又开始重组,这一次,却是化作一个硕大的红莲,红莲滴溜溜的在元臻头顶转动着,周围的空间,更是不断的泛起丝丝涟漪,毋庸置疑,这红莲的温度,就算比不得玄曜的元火,怕也不可等闲视之。 红莲结成的那一刹那,元臻轻舒了口气,这一番动作,对她而言,终究还是太过勉强了。 但是,经过刚才的一番动作,她此刻已经做到心中有数了。 她的目光再次投注向地下或跪或匍匐的食人者们,这目光却是没有火莲的灼热,相反,它冰寒彻骨,不带有丝毫情感。也许,接下来要做的事情,也根本容不得她带有丝毫感情去做吧。 似乎感受到来自天空中那道眼光的冰冷,不少感知敏锐的食人者竟然抬起头,傻傻的看向天空。 “快跑啊!快跑啊!分开跑!” “不要再傻呆在那了啊!她不是什么神女,而是来收割你们性命的死神啊!” 突然,两道声音在峡谷回荡。 本能的,这些血食者们,开始寻找声音的来源,他们无比熟悉这两道声音的主人,也无数次停过他们下达命令,挞撒和伯戎,他们的头领!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气术显威(五) 面对死亡的威胁,挞撒和伯戎陷入了两难之中,有道是,蝼蚁尚且偷生,又何况是人呢? 挞撒最终还是拿定了注意,他不愧为这一群人的头领,不但极有胆色,还颇讲义气,尽管这伯戎是苦苦劝慰,但挞撒却是不为所动。△¢頂點小說,www23 说句实在话,这伯戎是既不想自己死,也不想他的阿大死,一方面是出于义气,另一方面,他自己心里也是有数,他已经被那女魔头吓破了胆子,如果没有阿大在前面顶住压力,他真怕对方还没找上门来,他就要被活活吓死。 “这特么究竟该如何是好?!”伯戎的手情不自禁的摸向头顶,可惜上面光不溜丢,毛都没有一根。 “我勒个”伯戎情不自禁就要破口大骂。可回过神来,才发现这里似乎没有什么人可以供他随意呼喝打骂了。 “不!不对!谁特么说没有了!”蓦地,伯戎眼睛一亮,将目光转向山洞深处。 挞撒和伯戎之前逃入山洞时,惊慌失措、魂不守舍,早就忘记这山洞之内还有别人。这些人是一些妇人和小孩,此刻他们四散蜷缩在洞口深处的角落里,大气都不敢出,一脸惊恐的看着挞撒和伯戎。 艾孜伊颤颤巍巍的蜷缩在山洞一角,双手紧紧搂住襁褓中的婴儿,那是她的孩子,也是她的唯一,她刚失去丈夫,现在绝对不能再失去孩子,否则,她将找不到生命的意义。 今天,他们是想要对她下手了吧,如果不是那两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的大人,她怕是已经和丈夫在地下相聚了吧。 想起丈夫,艾孜伊心脏骤然紧缩,一股痛彻心扉的感觉迅速漫遍全身,泪水潸然而下。 艾孜伊出生在一个叫做艾安寨的一个不入流的小寨,小寨非常之小,仅仅只有数十户人家。但寨人口口相传,寨子最辉煌的时候曾经是一个地寨,族人数千。原本,山寨并不是这样一个名字,而之所以以艾安为名,自然有其典故。传闻,当初山寨从人寨晋升为地寨,当时的寨主功不可没,所以,就以寨主的名字命名。 寨主原名艾犴,这山寨便叫做艾犴寨,因为与安谐音,随着寨子破落,渐渐就被寨民替换为安,喻以平安之意。 在艾安寨,艾孜伊是最美丽的多哩(少女),而他的丈夫艾珂莘,不仅是艾安寨最英俊的安达(勇士),也是寨中头人的儿子,所谓的头人,在艾安寨其实就是就相当于寨主,只是艾安寨作为不入流的小寨,他们的首领只能被称为头领,而不能被称为寨主,否则就是僭越,要受到相应的惩处。 当然,如今的沐族自于外界接轨后,很多规矩都不在硬条,而是变得开明起来,但有些东西已经根植骨髓,或者已经从规矩变为习俗,根本不会有人刻意触碰了。 作为艾安寨最优秀的青年男女,他们被人视作天作之合,艾珂莘的父亲虽为头领,但小村小寨也没有什么门户之见,所以两人的亲事很快就被敲定下来。 随着两人的大喜之日来临,两人顺利成婚,结为夫妇,在这不大的小寨中甚至还被传为佳话。 令他们都欣喜的是,新婚燕尔没多久,艾孜伊便有了喜,这意味艾珂莘就要作阿爸了,怎能叫他不欣喜如狂。然而,好景不长,就在艾孜伊临盆之际的前三个月,发生了一惊天动地的大事。 一夜之间,这个小寨凡是有生命的特征的,无论是人还是牲畜等等,皆消失的一干二净,辖制小寨的人寨,乃至更上一层的地寨、天寨也都派人前去调查过,可惜一无所获。 小寨上上下下所有人都消失了,居然没有留下一点蛛丝马迹,瞬间便让这一事件变得诡谲起来。 然而,作为当时人的艾孜伊却无比清楚,那一夜,他们遭受了多么巨大的恐怖、碰到了他们压根生不起反抗之心的强大存在。不,是恶魔。所有的人都是无比配合地离开了他们世世代代栖息的小寨,这又如何能让人找到蛛丝马迹? “我们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可以去死,包括我,但是……你不行。”倚靠在阴冷的岩壁上,盯着眼前那对闪动着微弱火苗的小堆篝火,艾孜伊突然想到了艾珂莘温暖的怀抱,想到了那日诀别,他依旧让人如沐春风的微笑。 “孜伊,请记住,你身体里的血脉,是我留存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痕迹,请务必保护好他。”艾孜伊嘴中喃喃的复述着丈夫生前留给她的最后一句话了,似乎,这样,就可以点燃她活下去的信心。 看着周围越来越少的族人,艾孜伊笑了,但却凄惨无比,艾安寨上上下下数十户人家,数百号人,如今包括她在内,却只剩下一二十名老弱妇孺。 那个恶魔,每天都要在这里抓摄活人进食,第一次,丈夫挺身而出,为她,也为所有人裆下灾祸。紧接着,是她和丈夫的阿爸和阿姆,他们挺身而出,用自己的生命,将活下去的希望传递了下来。 当她的身边不再有一个亲人的时候,当她也绝望地冲上去,想要追随艾珂莘、追随阿爸阿姆的脚步时,她被人拦下来了。此后,每天都会有一个族人挺身而出,而她,始终被人牢牢的护在身后。 可是人已经越来越少,她只怕也苟延残喘不了几日了吧? 面前的篝火突然消失了,一片阴影突然将艾孜伊笼罩,她猛然惊醒,这才发现,原来不是篝火灭了,更不是消失了,而是一个高大肥硕的身影站在了她的面前,将篝火、将火光,甚至那本就不多的温暖隔绝。 高大肥硕的身影恶狠狠地看着他们,瓮声瓮气道“你,站起来!” 伯戎独特的声音已经成为了他独特的标志,无论是谁,只要听到了他的声音,那么下次听见,你一定能够在脑海里搜索到这个声音的主人,它就是这么独特,乃至深入人心。 然而,这个声音,深入到艾孜伊心底,却是无比阴冷和恐怖。 艾孜伊惊恐道:“你……你要干什么?” “大人,你放过她吧,她有身孕啊。” “是啊,大人,有什么朝我们来,我们一样……一样可以伺候你的,要干,就来干我们吧。” 眼见伯戎处境堪忧,一名老妪和一名中年妇人立即扑身向前,左右各一人,一人一个抱住伯戎的大腿,苦苦哀求着。 伯戎情不自禁低头望去,就见左边一老妪衣衫褴褛、鹤发鸡皮,哪还看得出几分人样;再看右边,好家伙,论体积、论肥胖,都能和他平分几分秋色,再看她的面部,脸上的肉似乎要将五官都挤爆,扭曲无比。伯戎看得差点没一口吐出来。 伯戎气的浑身发抖,他指着艾孜伊哆嗦道:“我特么说要干你了么,你特么凭什么要找这两个东西来恶心我。你……你简直欺负人。”伯戎当场差点泪奔。 艾孜伊目瞪口呆的望着伯戎,眼前的一幕反转的太快,她压根就不知道伯戎这是演的哪一出。这还是她过去认知的凶神恶煞的魔鬼吗? “咳咳咳……”艾孜伊的表情尽数被伯戎看在眼底,自知失态的他立即用力咳嗽几声,掩饰内心的虚弱。 伯戎眉毛一掀,颊肉抽搐了几下,对着艾孜伊狠声道:“干什么干,反正不是干你,慌什么!”嘴上这么说,伯戎心里也是在叫屈,要说眼前这小娘子娇滴滴的,他和三弟当初没少馋过,可阿大一句话就浇灭了他们所有的幻想。 阿大当初是这么告诫的:“这个女人可是那位大人的看中的食物,没有立即吃掉她,是想要等后面机会成熟了慢慢享用,虽然那位大人对她有的只是对食物的**,但没有人喜欢去享用一道被人破坏了美感的佳肴,就算味还是那个味,但心里的味道却已经找不回来了。” 此话一出,谁还敢再有异动?谁还不赶紧掐灭所有有关她的幻想? 且不说伯戎的内心变化,但说,艾孜伊见他故态复萌,凶相毕露,反倒安下了心。 艾孜伊试探道:“不知道要我做什么?” “哼!”伯戎冷声道:“也不是难事,只要你走出去走上一遭,然后大喝三声快跑即可。” “不用那么麻烦了。”就在这时,一只手突然搭在了伯戎肩上。 伯戎卓然一惊,转身看去,不由惊道:“阿大?” “都什么时候了,难道,这个时候,作为阿大的我,还需要一个女人来替我尽我本该尽的责任和担当吗?”挞撒叹息一声,意味深长地道:“二弟,死亡也许是另一种新生,它真的没有那么可怕,你且留在这里吧,我若是死了,起码也有人为我收个尸。” “阿大!”伯戎大声叫道:“阿大难道认为弟怕死,阿大难道忘记了家中的妻儿了吗?” 正文 第六十七章 火莲诛邪 ps:今天的一更,再度奉上。 上文提到,挞撒和伯戎逃到了山洞,以期能在元臻手下逃得一命。但怎料挞撒为人义气,不想看着他的手下枉死,硬是要冲出山洞提醒他们逃命。而他的二弟伯戎不想看见他的阿大出洞冒险,便找到一女子,欲让其充作替死鬼,不想却被阿大拦下,而这个时候,伯戎终于吐露心声…… 挞撒的脚步踢踏,眼见着离洞口越来越近,伯戎终于是忍不住开口了:“阿大是在认为弟怕死么。难道阿大已经忘记了家中的妻儿和老人了么?” 挞撒终于止住了脚步,但是他并没有回头,只是仰天叹息道:“一直以来,我们苟且偷生,一直以来,我们对着同胞刀剑相向,一直以来,我们卑微的活着,只是安慰自己,这叫忍辱负重!” 伯戎踏步上前,辩解道:“阿大,难道不是吗?只有保全了自己,我们才有活着离开这里的一天,才有和家人团聚的一天啊!” 挞撒无力的反问道“离开?你想去哪里?” “回家!回家啊!阿大!”伯戎急切道:“当初我们三人不是早已经说好,一定要离开这里,一定要坚持到和家人团聚的那一天吗?” “回去?呵呵……”挞撒惨笑道:“我们……已经回不去了!” 说到这里,他转过身子,竭力地对着伯戎嘶吼道:“我们已经回不去了啊! “不,不会的。”伯戎脸色变了数变,仓皇的后退几步,道:“我们为什么回不去,为什么!凭什么啊!” “凭什么?”挞撒眼神毫无焦距,他茫然的道:“对啊,凭什么,凭什么呢?” 就这样自言自语的喃喃了数个呼吸的功夫,挞撒的眼神又渐渐清亮起来,他有些解脱的道:“凭什么?就凭你我噬人血肉,难道还不够吗? 挞撒话音一落,伯戎的脸色瞬间惨白无比:“就算我们回去了,也没有人会知道我们的事情,不是吗?阿大,你快告诉我,是不是啊?” 挞撒落寂道:“就算没有人知道,但是你觉得,现在的你我和过去真的还一样吗?回去后,以这一幅面目真的还能面对自己的亲人么?他们真的能认出来?” 挞撒每一句话,每一个字,都如重锤一般轰击在伯戎的心坎上。他无力的瘫软在地,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汗如斗出,他颤抖地看着自己的双手,看着自己身体的每一个部位,曾几何时,他只是一个敦实可爱的小胖子啊。 可是现在,这像蒲扇一样的大手,上面筋肉虬结,这血肉、这皮肤,惨白、僵硬,它们厚实的堆积在一起,他自从变成这副模样后,上半身就再也没有套过一件衣服,完全就是因为他已经穿了一件“人肉铠甲”,还特么要什么衣服! 挞撒也解开了自己的上衣,虽然他外表看起来似乎和常人无异,可在衣服解开的瞬间,可怖的一幕出现了,他的身体上有着一道道无比恐怖的伤痕,令人震惊的是,这伤痕居然还会蠕动。不!这些不是伤痕,这一道道一条条的根本就是那一根根的血管啊! 与寻常血管的不同的是,正常人的血管都隐于皮层之下,但这些血管却反客为主,全部暴露出来,而且这些血管粗壮无比,根根都有拇指粗细,乍一看去,这挞撒的身体上就好似沟壑密布,实际上却是血管翻开血肉,两两交错,纠缠生长在一起。若是仔细看去,简直惊悚无比。 挞撒的动作吸引了伯戎的注意力,但这一幕看得伯戎也是倒吸一口冷气:“阿大,你的情况怎么愈来愈严重了?” “严重么,你我彼此彼此啊。现在,你觉得我们还真的能够回去吗?”挞撒慢条斯理地系起衣服的纽扣,淡淡地说道:“你当那位大人,为什么对我们毫不设防,每次都放心的出去,根本就不怕我们逃掉?” 伯戎答道:“就算逃也能被抓回来,活活的虐杀。那将死的无比凄惨,自然没有人逃。没有人能逃过那位大人的手掌心。” “也许有这个因素吧。”挞撒深吸一口气道:“但我要告诉你的是,我们吃的那些人肉,不知道被注入了什么恐怖的东西,你我包括三弟变得如此模样,都是拜这些人肉所赐。” 伯戎不解道:“可外面那些人为什么没有出现什么异状?” “那是他们还没有发作!”挞撒一语道破:“我们也许的确因此得到强大的力量,但是代价就是变得如今这般,人不人鬼不鬼!” 伯戎试探地问道:“阿大的意思是,那位大人在我们的食物里下了药?” “嗯”挞撒点点头,道:“当初将我们抓来时,那位大人逼迫我们生吃人肉,我原以为是要让我们和过去划清界限,从此为他所用。但是现在看来,早在吃下那些人肉的时候,我们就已经没有退路了。” 伯戎不甘的问道:“真的没有退路了?” 挞撒意味深长地看着伯戎,道:“如果我告诉你有,那也只有一条路。” 听到有一线生机,伯戎双眼放光,急切询道:“什么路?” “死路!” 挞撒看着失魂落魄的伯戎,进一步打击道:“我们之所以现在依旧能保持几分人样,就是因为我们每日都在进食新鲜的人肉。如果哪一天断了……” “那会怎么样?” “我们就会化作真正的恶魔。” “然后呢?” “然后就会失去理智,杀戮我们所能见到的一切活物,直到进食到新鲜的人类血食,才有可能逐渐恢复理智。” 伯戎狠狠地咽下一口唾沫,推理道:“也就是说,就算我们以正常人的形态回去了,但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要失去理智,那个时候,也许我们的亲人就会成为我们攻击的第一对象?” “是啊。”挞撒冰冷的道:“当你清醒后,发现身边躺着的全部都是你亲人的尸体,而且这个尸体还残缺不全,不知道有多少进了你的肚子,那时,真不知道你是不是还有勇气继续活下去。” “好毒啊!真毒!”伯戎惊惧道:“他这是要让背叛他的的付出比死亡更加沉重的代价啊。” “是啊,即便你识破关键,及时杀人进食,但你认为这样一个杀人狂魔真的能和他的亲人生活在一起吗?他真的还能过上和正常人一样的生活?”挞撒质问道:“你能吗?真的能做到吗?” 挞撒每质问一句,伯戎就后退一步,直到退至冰冷地洞壁上,他瞬间被这冰冷刺激地猛打了个激灵,他终于鼓起勇气道:“我做不到。” “是啊,你做不到。”挞撒索然道:“你就是做到也是枉然,就算每日进食新鲜的人肉,我们的身体也会不断异化,直到真正成为怪物,所以啊,从走错第一步的那一刻起,我们就已经没有退路了。” 伯戎惨然道:“是啊,的确是没有退路了。阿大,让我陪你一起出去吧,就算死,我们也要死在一起。” 挞撒笑了:“很好,不愧是我的兄弟啊,好!我们一起出去!” 伯戎看向了艾孜伊,询问挞撒道:“阿大,她怎么办?” “她?就由她去吧?”挞撒转身就走:“就算她出去了,也号令不了咱们那帮已经近乎崩溃的弟兄的。” “她的命运接下来就交给上天吧。”挞撒目光深邃地看向洞外:“自从踏入这里,我们就丧尽天良,无恶不作,放过她,算是我们自我救赎的第一步吧” 话音落,挞撒一步就踏出了洞口,伯戎紧跟而上。 &&&&&&&&&&a 元臻高空中居高临下的看着地面或跪或匍匐,祈求宽恕的人们,她不由冷笑:“现在才知道害怕,不觉得已经太晚了么!” 面对下面这帮灵魂已经完全卖给了魔鬼,根本就不能再被称作为人的一群禽兽,元臻兴不起半点怜悯之心,她没有丝毫犹豫,元气大量涌向双手,随着那一双修长灵动的玉手快速结印,一股无形的波动向四处幅散。 嗡嗡嗡嗡…… 元臻头顶之上的火莲震颤着,然后猛然炸开,再度化作无数朵正常花朵大小的火莲花,这些火莲花漫布元臻三丈的空间范围之内,滴溜溜的旋转着,颇有灵性。 元臻双手掐诀,然后右手捏成剑指,指着下方人群,高声叱喝道:“日曜之神,元灵开散,降我辉煌,役使天火,诛邪灭祟!” 元臻口吐真言,似乎沟通了天地之间种种不可思议,只见她周身渐渐泛起淡淡荧光,伴随着光芒越聚越多,越来越耀眼,元臻整个人都似乎化为了一团光芒,光芒甚至照亮了整片峡谷。 光芒甚至惊动了外峡谷休憩的达步宏和黔旻及诸多额老,他们目瞪口呆地望着远空的耀眼。 “天亮了?” “今天的太阳为何出现的如此诡异?” “这太阳为何与往日的不同?” 一众人等纷纷冒出此类种种诸多想法。 …… 真言出口,元臻灵台无比清明,她带着一股震慑人心的压迫,威严地喝道:“气术真意——火莲诛邪!敕!” 正文 第六十八章 飞灰烟灭 挞撒和伯戎在跨出山洞后,一眼就看到了地面上或跪拜或匍匐膜拜、忏悔的一众手下和弟兄,这让两人不由松了一口气。∮頂∮点∮小∮说,www23 尽管他们不明白,这过去了也都有一会时间,为什么攻击还迟迟没有落下?难道是自己预判错误?又或者要动手的根本就是另外那一个男人? 对于这个男人,挞撒印象极为深刻,又极为模糊,因为这个男人就站在那儿,可尽管你明明能看出他的不凡,可偏偏总要不自觉地想要去忽略他、去遗忘他,这简直就极为可怕,从之前的选择性忽略,再到现在刻意的去重视他,挞撒再傻也知道对方不简单。 而那个女子固然可怕,可也没能带给他这种变扭的心里感觉,所以,面对这个男人,他立即就有了一种如渊如狱之感。 挞撒用力的摇了摇头,暂时撇开这些对目前处境毫无助益的想法,既然对方还没有发动攻击,那就是好事,否则,攻击一下来,死亡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挞撒和伯戎不敢耽搁,立即纷纷高声提醒道: “快跑啊!快跑啊!分开跑!” “不要再傻呆在那了啊!她不是什么神女,而是来收割你们性命的死神啊!” 说来话长,但从挞撒和伯戎跨出洞口再到出声提醒,那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而这个时候,他们也同时听见了好似来自九天之上的纶音,这声音清灵如梦,又飘逸如仙,可偏偏听在耳里又如雷音炸响,带着无与伦比的强大压迫力。 挞撒和伯戎脸色瞬间大变,这一刻,他们无比清楚,对方这是出手了! 先前,经过他们的一轮提醒,倒也有三三两两的人站立起来,毕竟他们这一群人每朝夕相处,而挞撒和伯戎作为头领,不短的一段时间累积下来,还是积累了不少权威。令行禁止已经成为不少人的本能。 可是,哪怕挞撒和伯戎自己也都清楚,不用说他们的手下,就是他们每日过着噬人血肉的日子,也又何尝不是一种煎熬,哪怕是很多人已经麻木,已经冷血,可如果一旦有机会,哪怕只有一丝的可能可以让他们解脱,即便这解脱就是死亡,怕是很多人也都会毫不犹豫去争取、去抢夺。 挞撒和伯戎也都知道,他们是在尽人事,看天命。不用说这些手下,就是他们,在得知真相后,不也一样心如死灰? 果然,经过提醒,真正站起来的人也不足三成。挞撒和伯戎口中的大人,到底还是培养出来了一些灭绝人性的家伙,和挞撒和伯戎不同,这些人是为了活而活,而并非是为了什么而活着。此前,他们或跪或匍匐也不过是迫于形势,害怕特立独行要首先遭到击杀,可既然挞撒和伯戎出声提醒,他们也就不再心存侥幸,撒开脚丫子,就向谷外逃窜。 看着尚有六成没有站起来的弟兄,看着他们脸上解脱的笑容,挞撒和伯戎相视一眼,都笑了起来,这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挞撒和伯戎走进人群中央,也一并跪了下来,他们脸上同样现出了解脱之意。他们没有再去劝说任何人,这就是他们选择的路,早在看清他们的三头领伢麥被击杀的过程,想必他们就已经明白,跪在这里将会面临着什么,既然早就知道,那他们为何不成人之美? 他和伯戎又何尝不是如此,当跪在这里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作出了抉择,这就是他们自我救赎的第二步。 挞撒的瞳孔里忽然出现了无数火红,这些火红是那么的艳丽,甚至还裹挟着温度,让他的周身都变得暖意洋洋,似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随着这些火红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挞撒终于看清了,这是一朵朵褐红色的火莲花,它们滴溜溜的旋转着,是那么的具有灵性,是那么的超凡脱俗,突然,挞撒生出一丝明悟:“这么美丽的莲花,那必然不是来自凡间。” 终于,火莲花就如同雨点一般坠落下来。 “后悔吗?”挞撒看向伯戎。 伯戎笑了:“谁说死亡不是另一种新生呢?” …… “啊……不……不要……我还不想死……” 一声声凄惨的好叫,突兀地从四边八方响起。 挞撒好奇地睁开眼,很是奇怪他们竟然没有第一时间遭受攻击,但这一睁眼,也看到了无比惊悚的一幕。 先前那四处逃散的那三成人,此刻每一个人都被一朵火莲花牢牢锁定,尚未跑出几步,就被火莲花透体而入。当他们惊喜的看着毫发无伤的身体,以为虚惊一场时,挞撒立即就作出判断:“没有那么简单。” 果然,仅仅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异变陡生。 但凡被火莲花入体的人,此刻惊悚的惨嚎起来,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肉一块一块,就这么从自己的身体上脱落,脱落的血肉,尚在空中就燃烧起来,没有落地就已经化为灰烬。 妖冶的红色,由下而上,血肉也是跟着由下而上地脱落,红色就这样游走着,这些人甚至有足够的时间,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成为骨架,看着脱落的血肉一点一点地被燃作灰烬,直到火焰蔓延到头部,一切还没有结束。 当只剩下一具火红色的骨架孤零零的站立在那时,火红终于开始慢慢消退,等尽数消退的那一刻,平底生风。 蓬…… 骨架瞬间化作无数飞灰,微风吹拂下,竟然了无痕迹。 挞撒和伯戎在跨出山洞后,一眼就看到了地面上或跪拜或匍匐膜拜、忏悔的一众手下和弟兄,这让两人不由松了一口气。 尽管他们不明白,这过去了也都有一会时间,为什么攻击还迟迟没有落下?难道是自己预判错误?又或者要动手的根本就是另外那一个男人? 对于这个男人,挞撒印象极为深刻,又极为模糊,因为这个男人就站在那儿,可尽管你明明能看出他的不凡,可偏偏总要不自觉地想要去忽略他、去遗忘他,这简直就极为可怕,从之前的选择性忽略,再到现在刻意的去重视他,挞撒再傻也知道对方不简单。 而那个女子固然可怕,可也没能带给他这种变扭的心里感觉,所以,面对这个男人,他立即就有了一种如渊如狱之感。 挞撒用力的摇了摇头,暂时撇开这些对目前处境毫无助益的想法,既然对方还没有发动攻击,那就是好事,否则,攻击一下来,死亡不过是瞬间的事情。 挞撒和伯戎不敢耽搁,立即纷纷高声提醒道: “快跑啊!快跑啊!分开跑!” “不要再傻呆在那了啊!她不是什么神女,而是来收割你们性命的死神啊!” 说来话长,但从挞撒和伯戎跨出洞口再到出声提醒,那也不过是一瞬间的事情。 而这个时候,他们也同时听见了好似来自九天之上的纶音,这声音清灵如梦,又飘逸如仙,可偏偏听在耳里又如雷音炸响,带着无与伦比的强大压迫力。 挞撒和伯戎脸色瞬间大变,这一刻,他们无比清楚,对方这是出手了! 先前,经过他们的一轮提醒,倒也有三三两两的人站立起来,毕竟他们这一群人每朝夕相处,而挞撒和伯戎作为头领,不短的一段时间累积下来,还是积累了不少权威。令行禁止已经成为不少人的本能。 可是,哪怕挞撒和伯戎自己也都清楚,不用说他们的手下,就是他们每日过着噬人血肉的日子,也又何尝不是一种煎熬,哪怕是很多人已经麻木,已经冷血,可如果一旦有机会,哪怕只有一丝的可能可以让他们解脱,即便这解脱就是死亡,怕是很多人也都会毫不犹豫去争取、去抢夺。 挞撒和伯戎也都知道,他们是在尽人事,看天命。不用说这些手下,就是他们,在得知真相后,不也一样心如死灰? 果然,经过提醒,真正站起来的人也不足三成。挞撒和伯戎口中的大人,到底还是培养出来了一些灭绝人性的家伙,和挞撒和伯戎不同,这些人是为了活而活,而并非是为了什么而活着。此前,他们或跪或匍匐也不过是迫于形势,害怕特立独行要首先遭到击杀,可既然挞撒和伯戎出声提醒,他们也就不再心存侥幸,撒开脚丫子,就向谷外逃窜。 看着尚有六成没有站起来的弟兄,看着他们脸上解脱的笑容,挞撒和伯戎相视一眼,都笑了起来,这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挞撒和伯戎走进人群中央,也一并跪了下来,他们脸上同样现出了解脱之意。他们没有再去劝说任何人,这就是他们选择的路,早在看清他们的三头领伢麥被击杀的过程,想必他们就已经明白,跪在这里将会面临着什么,既然早就知道,那他们为何不成人之美? 他和伯戎又何尝不是如此,当跪在这里的那一刻,他们就已经作出了抉择,这就是他们自我救赎的第二步。 挞撒的瞳孔里忽然出现了无数火红,这些火红是那么的艳丽,甚至还裹挟着温度,让他的周身都变得暖意洋洋,似乎回到了母亲的怀抱。 随着这些火红越来越多,越来越大,挞撒终于看清了,这是一朵朵褐红色的火莲花,它们滴溜溜的旋转着,是那么的具有灵性,是那么的超凡脱俗,突然,挞撒生出一丝明悟:“这么美丽的莲花,那必然不是来自凡间。” 终于,火莲花就如同雨点一般坠落下来。 “后悔吗?”挞撒看向伯戎。 伯戎笑了:“谁说死亡不是另一种新生呢?” …… “啊……不……不要……我还不想死……” 一声声凄惨的好叫,突兀地从四边八方响起。 挞撒好奇地睁开眼,很是奇怪他们竟然没有第一时间遭受攻击,但这一睁眼,也看到了无比惊悚的一幕。 先前那四处逃散的那三成人,此刻每一个人都被一朵火莲花牢牢锁定,尚未跑出几步,就被火莲花透体而入。当他们惊喜的看着毫发无伤的身体,以为虚惊一场时,挞撒立即就作出判断:“没有那么简单。” 果然,仅仅是几个呼吸的功夫,异变陡生。 但凡被火莲花入体的人,此刻惊悚的惨嚎起来,他们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血肉一块一块,就这么从自己的身体上脱落,脱落的血肉,尚在空中就燃烧起来,没有落地就已经化为灰烬。 妖冶的红色,由下而上,血肉也是跟着由下而上地脱落,红色就这样游走着,这些人甚至有足够的时间,看着自己一点一点的成为骨架,看着脱落的血肉一点一点地被燃作灰烬,直到火焰蔓延到头部,一切还没有结束。 当只剩下一具火红色的骨架孤零零的站立在那时,火红终于开始慢慢消退,等尽数消退的那一刻,平底生风。 蓬…… 骨架瞬间化作无数飞灰,微风吹拂下,竟然了无痕迹。 正文 第六十九章 异变陡生 ps:今天的一章奉上。 挞撒跪在那儿,仰视着元臻,他自认为自己也算是个铁骨铮铮的汉子,又岂能向女人下跪?之前一心寻死也就罢了,可现在情况有变,一时半会还死不了,他又想保存自己的最后一份尊严。 于是,他有心想要站立起身,可是,刚想抬膝,就见对方目光一凝,紧跟着一股强大的压迫力袭来,他立即动弹不得。挞撒苦笑了一下,既然反抗不得,那也只有这么着了。 “你想要知道什么?”挞撒道:“我也不奢求能够活命,只要能给我一个痛快,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挞撒仰起头,尽管只能仰视对方,但他依旧对上元臻的眼光,以示自己内心毫无畏惧。 而这一看,心下顿时多出几分迷惑。 眼前的这个魔女,此前,他虽说没有细致观察,但也看得分明,完全就是个少年模样。可现在再看,虽说对方长发披肩,但长发并不能成为辨别男女性别的依据。要知道,但在沐族,男子留长发并不稀奇,所以,决不至于因为此,就让他男女混淆不分。 可怪就怪现在,尽管对方俏脸含霜,可无论他怎么看,如雨含烟的黛眉,秋水般的眸子,柔滑似绸缎的肌肤,乃至腮下的点点嫣红,都只能证明一点,这是一个穿着男装都能千娇百媚,穿上女装绝对倾国倾城的绝代佳人。 “怪了个哉了,这样的女子就算穿上男装也一眼就能看出其女扮男装,可为什么刚才自己就没看出来?不,是现场一个人都没有看出来”挞撒心中暗暗嘀咕,可转念一想,又不由哂然:“这是一个普通女子吗?” “我且问你,你是不是气修者?”元臻并不知道对方心中的千回百转,她立即问出自己所感兴趣的问题。 挞撒纳罕,道:“气修者,这是什么东西?” “嗯?”元臻,凤目含煞,道:“你这是冥顽不灵了?” “常言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我有什么必要去骗你?”挞撒苦笑道:“其实这样生不如死的日子,我也早就受够,只要你能给我一个痛快,想知道什么,我都配合你。” “你是说,你并不是气修者?” “自然不是。我从来都没有听说过这三个字,又怎么会是? “那你们这一身力量,又是什么回事?” “原来你们是好奇我们的力量。”挞撒会意的点点头道:“告诉你也无妨,其实我们的力量是源自……” 挞撒没有注意到,元臻同样没有注意到,或者注意到了也没有在意,原本昏厥一旁的伯戎居然慢慢坐了起来,眼神诡谲地看着挞撒,就在挞撒欲要一语道破这里秘密的瞬间,他突然飞身扑向了挞撒,跨坐其身,那双蒲扇大小的手狠狠地掐向挞撒的脖间,看他双臂青筋暴露的模样,那是要置对方于死地了。 元臻立即松开对挞撒的压迫,尽管眼前的情况来的突兀,甚至有些诡异,但局势并没有超出她的掌控,而且这两人的实力,对比她是弱小,但也并非是普通人,没有那么脆弱,所以,她倒是兴起了兴趣,想要看看这两人耍什么把戏。 “如果在我的面前唱双簧,玩什么苦肉计,那也未免太可笑了些。”元臻冷冷地看着两人,一点也没有要出手阻拦的意思。 果然,这挞撒既然能做这伯戎的大哥,那实力至少也不会比他弱,元臻刚松开压迫,他立即开始反抗。 “二弟,你这是在做什么!”挞撒双手一把抓住伯戎的手腕,竭尽全力地想要推开他,可他却有些惊愕的发现:“二弟什么时候力量变得如此之大了?” 挞撒也察觉出不对劲了,他和伯戎朝夕相处,对方的实力他一清二楚,可现在,他居然要竭尽全力,才能架住伯戎的力道。 “二弟,松手!松手啊!”挞撒惊怒道,如非迫不得已,他并不想兄弟相残。可看对方的力道,挞撒毫不怀疑,他只要松开手,立即就能被眼前这个和他称兄道弟的人,一手扭断脖子。 “呃……啊……吼……”伯戎赤红着双目,嘴中不停地发出嘶吼声,手中的力道,还在不断加大。 “二弟,醒醒!醒醒啊!”看着二弟赤红的双目,挞撒也隐约察觉出不对劲了,他突然明白,如果再这么拖下去,他一旦被耗光后劲,只怕还没死在女魔头手上,就已经死在自己的二弟手里,他并不怕死,但却不能这样不明不白的死去。 已经没有时间了,挞撒一狠心,咬破舌尖,顿时,一股精血喷薄,“咕隆”一声,但这口精血并没有喷出去,而是被挞撒一口咽了下去。 通常,这样一口血液咽下去,不过是进入胃部,但这股精血却顺着喉管,浸入到身体密密麻麻的血管之中,顿时,血液的流速陡然加快,甚至开始逆流而上,这逆流的方向居然是心脏。 血液逆流心脏?就算是不懂医学的普通人,也大概能知道如此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而这样的后果通常有一个很多人都耳熟能详的称谓,这个称谓叫做“爆体而亡”。 要知道,血液逆流而上,人体静脉与动脉本身要承受的血压将会陡增,可能是数倍,也有可能是十数倍,这都视血液逆流的速度而定。 如果是普通人,在这样的血压之下,不用说血液逆流心脏,血管首先就要承受不住产生爆裂,出现俗称的“爆血而亡”的情景。与此同时,原本心脏中控制血液单向流淌的数个瓣膜也会遭到无法恢复的毁坏。所以,理论上,血液就算逆流,但想要到达心脏,这几乎却是不存在的。 令人咋舌的是,这样的原理放在挞撒身上根本就行不通,他身体之中的血管粗大坚韧,当血液受到精血刺激开始逆流时,一个个血管竟然如同蚯蚓一般在周身上下蠕动,场面可怖,令人作呕,鸡皮疙瘩更是全身四起。 可不容忽视的是,在这样的蠕动之下,动静脉血管竟然撑过了那一**的液压,令得血液直接刺激到了心脏,如果换作普通人,心脏如果骤然受到如此刺激,恐怕心脏直接就要当机,但挞撒的心脏却并没有。相反,原本跳动有力的心脏这一来跳动的速度更加快了。 “噗通……噗通……” 心脏跳动的速度越来越快,甚至连跳动的声音,稍一聆听都能够清晰可闻。 此次此刻的挞撒,心脏陡然受到如此刺激,不但没有造成种种不可弥补的后果,反而心脏的跳动力量似乎变得更加有力,逆流的血液更是在心脏血管的输送作用下,开始以一种比逆流速度更快数倍的流速窜变全身上下。 实际上,心脏反馈而来不仅仅是血液,更有一股强大的力量。 “吼!” 一声怒吼,挞撒整个人都膨大了几圈,个子更是硬生生拔高了十数公分。 这一次,挞撒轻松扒开了伯戎的双臂,直接弹身而起,左臂轻松就将伯戎提拎起来,右手则是狠狠地一耳光扇将了过去:“还不快快给我清醒过来!” “小心危险!” 突然,一直站在那仿佛局外人的玄曜不知遭遇了什么变故,突然开口提醒众人。 听到提醒,元臻卓然一惊,因为她直到玄曜出声提醒都不知危险源于何处!” 但很快,元臻就不用纠结了,几道突破了音障的破空音紧接着就传了过来,听到声音,元臻就暗道不妙,突破了音障的速度尤其恐怖,就算是一粒小石子都可以造成无与伦比的杀伤力,气修者身体最为脆弱,就算有元气护体,元臻也不敢托大,能有如此恐怖速度的暗器,恐怕也只有气罡境的强者,才有可能毫发无伤的硬接下这样的攻击吧。 元臻身体当即一个急旋转,凭借着这股旋转之力,她轻飘飘的在空中就是几个腾挪,轻松无比地避开了攻击。当然,这也得益于玄曜的及时提醒,否则她纵然也能规避,但怕是要有所狼狈。 “嘭”一声炸响。 被元臻避开的攻击轰击在了一颗大树上,立时,整棵大树中央都被轰击出一个大洞,无数木屑纷飞。 这一幕看得元臻都是暗暗咋舌:“这究竟得有多么强大的力量,才能造成如此效果?” 也许,元臻驭驶元气,做到这一点也是轻松,但她并没有感受到元气波动,那造成如此攻击的,定然是凭借**之力了。 “不好!”突然,元臻惊呼出声。 就在刚才,她的注意力完全被这突如其来的攻击所吸引,竟然忽略了挞撒和伯戎二人。当她的目光立即向原处看去,心瞬间就沉了下来。 这一刻,挞撒的双手不但早就松开了伯戎,相反,这双手现在用力的捂住自己的脖子,可是没有用处啊,汩汩的鲜血还是顺着指尖缝隙不断地涌涌而出。 “呃……呃……呃……” 挞撒想要发出声音,但一个字也吐不出来,反倒是鲜血随着张口,喷涌的更加厉害了。 谁能想到,刚刚逆转形式就大展神威的大头领挞撒,不过一转眼的功夫,就要命丧黄泉! 正文 第七十章 诡影迷踪 ps:3000多字再次奉上。…≦頂點小說,23 “咳咳……咳咳……”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伯戎双眼之中的赤红渐渐消退,他的双眸再次变得黑白分明起来。 他剧烈的咳嗽着,他脑海中一片浆糊,他依稀记得自己之前好像是昏迷了,可股间传来的酸麻感,却在提醒他刚才似乎是摔到了。可为什么之前,自己会有那么强烈的窒息感,在他昏迷的那小段时间内,究竟发生了什么? 伯戎心中闪过一连窜的疑问,可惜他已经没有机会在刨根问底了。因为他看到了他不愿看到,也不愿相信的画面。 “阿大!阿大啊!阿……大……啊!!!” 他眼光只是随意的一扫,却猛然发现自己的阿大躺在血泊之中,他的周身上下此刻到处都浸染着血迹,尤其捂着脖子的双手处,更是有着汩汩鲜血不要钱似地往外流。 “阿大,你怎么了,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伯戎疾步上前,跪在挞撒身边,一手将他抄进怀里,悲痛欲绝地问道。 可是此刻的挞撒如何还能回答他?且不说他喉咙被击穿,就说那大量失血,就让他变得气若游丝,似乎听见伯戎的呼喊,挞撒费力的睁开双眼,嘴角不断地抽动,竭尽全力,想要让嘴角掀起一抹弧度,他这是想给伯戎一个微笑啊。 “呜呜呜……” 看见阿大临死只要都要对他慰以微笑,伯戎终于再也忍受不住,呜呜大哭起来。 这么大块头的一个汉子,就这样丝毫不顾形象地嗷嗷大哭着。 这一夜,他到底经历了多少恐怖和惊惧?伯戎已经记不清了,可是再恐怖再惊惧,就算是被活活吓死,他都没有想过要哭啊! 当那些昔日手下,昔日弟兄,乃至他的三弟在他面前灰飞烟灭时,他也没有想到要哭啊! 他本以为,他冷血,他禽兽不如,所以,哭的权利,从他生噬人肉的那一刻起,就已经被彻底剥夺了。可现在他明白,他错了。 就算他已经将灵魂卖给了魔鬼,就算他丧尽了天良,就算他变得禽兽不如,日神和月神也没有将他那一颗属于人类的心,收回去。 这……是要让他忏悔啊!这就是要让他痛啊! 有道是男儿有泪不轻掸,只是未到伤心处,这一刻,伯戎深刻地感受到,他的心,是那么地痛,这种痛,痛彻心扉,深入骨髓。 他不会忘记,那天他被那位大人抓到这里,当时还是细皮嫩肉、白白胖胖的他,当晚就要被洗净烧烤,成为那位大人的腹中之食。他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但这个时候,是阿大挺身而出,冒着触怒那位大人的风险,硬生生将他生生从死亡的边缘拉了回来。 尽管,今日变成了这幅人不人鬼不鬼的模样,但终究是活下来了,不是么?至少,当时的自己是没有勇气面对死亡的,不是吗? 所以,那一声阿大,他是发自肺腑,那一声阿大,他是将阿大当成了大兄,长兄为父,阿大待他恩同再造,他待阿大就是父子手足之情。他,不管再别人眼里看来有多凶恶,可至始至终,他就是一个简单的人,将恩怨分的一清二白的人。 可是现在,这个被他视作手足的人就要死了,甚至凄惨到连只言片语的遗言都不能留下的地步,这如何能不让他撕心裂肺,嚎啕大哭:“我只是还想听听阿大的声音,可为什么,可为什么就这样微不足道的要求都得不到满足?难道,这就是天罚?就算是天罚,有什么都冲我来,冲我来啊!只要放过阿大,怎么样我都可以!都可以啊!” 看着伯戎伤心欲绝的模样,挞撒有些不忍,又有些欣慰,他颤抖着慢慢移开捂住伤口的双手,伤口已经很少有鲜血溢出了,这不是他的伤口愈合了,而是他的鲜血都要流尽了,也许,以他强大的体质,继续捂着,或许还能延缓一会存活的时间。但是,这还有意义吗? 在挞撒看来,已经没意义了,他用尽全力地探出双手,想要在临死之前摸一摸那个昔日小胖子肉嘟嘟的胖脸,他不会忘记,也不能忘记,在他的家乡的寨子里,同样有一个憨态可掬的小胖子,他曾亲昵地称呼他:“阿弟!” 挞撒奋力之间,似回光返照,双颊血一般的通红,看到阿大伸出的双手,伯戎立即明悟,将他的双手贴在自己的脸颊上,可惜,他的颊肉已经变得灰败僵硬,不复从前了。 挞撒笑了,在双手触摸到伯戎脸颊的瞬间,就真正的笑了,他垂下双手,用尽身体中的最后一丝力气“呃……呃……呃……”地发出声音,似乎想要交待什么。伯戎并没有听懂他声音中所要表达的含义,但却读懂了他的嘴型。 “活下去。”就是这么简单的三个字,伯戎双臂猛地一沉,眼泪却喷薄而出。 阿大撒手人寰了,真正的离他而去了,他突然感到生无可恋,冲动之下就想这么追随阿大而去,可甫一想及阿大临终前叮嘱他的三个字,他又生生止住这种冲动,可是,眼下的局势,他真的还能活下去吗? 元臻看着几乎被一击致命的挞撒,不由生出了一丝懊恼,她真的是大意了,以为一切尽在掌控,但现实却是狠狠给了她一耳光。尤其还是在玄曜面前,这让她难堪以及。 她立即飞身到伯戎身边,小心地戒备着,生怕哪里又飞出一个暗器,再将面前这个也一并击杀了。那她可就是欲哭无泪。 不得不说,对于这道隐匿在暗处的诡影,她心中还是存着几分忌惮,或者说根本就是很深的忌惮。因为至始至终,对方都没有显露过一丝身影,可偏偏不动声色之间,就在他们眼皮底下把人击杀。 元臻心中甚至有着几分不确定,如果玄曜没有出声提醒,她还能够云淡风轻地的避开那一击么?诡影攻击的强度她已经见识到了,气修者的强大从来就不体现在**上,就算远胜普通人,面对这样突破音障的攻击,仅凭她目前的实力,虽不致命,但只怕也要受伤。 “不用这么紧张,对方已经走了。”玄曜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这让原本如临大敌的元臻不由松了口气,但他语气中的轻蔑不由让元臻柳眉一竖,当场就要发作。可看到尚在一旁的伯戎,又不由压了压火气,她并不像平白让人看了笑话。 “刚才你去哪里了?如果你出手,他完全不用死的,对吧?”元臻口气中满是火药味,想要藉此扳回一局。 “嘭……” “哎呦……” 一声重物落地的声音,但紧跟着的却是一个声音尚为稚嫩的童音。 “阿,好疼。” 元臻定睛一看,居然是一个年龄尚不足十岁的孩童。之前,玄曜出现的突兀,而且一出现就就将她激怒,她竟然忽略了玄曜臂弯中夹着的竟然是个人,而且还是个孩子。但这孩子倒是可爱,他呲牙咧嘴,揉着屁屁的模样实在是好笑,让人忍俊不禁,无形之中,元臻的气倒是消掉一半。 “你怎么对个孩子也这么不分轻重?咦?这孩子是?”元臻先是有些愠怒地责怪玄曜,但紧跟着注意力就被转移,一语双关地问道。 “看来你也看出来这不是个普通的孩子。”玄曜哂笑道:“本来我的确可以保那壮汉一命,可惜,我当时也遭到了袭击,被分散了注意。” 元臻说话一语双关,但玄曜也一句话就回答了他两个问题。 第一句是证实了元臻的猜测,后一句,既解释了他没有出手的原因,也意有所指的告诉元臻,这袭击和这孩子有着关系,否则很难解释,这个小孩的来历。 “这小孩居然是气修者?怎么会?!”被证实的元臻有些难以置信,气修者多么难得?此前十年,她楞是没有见过第三个,但最近,先是席慕云,然后又是疑似气修的壮汉和胖汉,接着突然冒出来个孩子,居然也是气修者,这让她如何能一下子全盘接受? “什么时候气修者这么不值钱了?”这就是元臻此刻内心最深处的呐喊。虽然她感知到,这孩子身上流淌的元气波动还只是气感境,可气感境也是气修者啊,以后总是可以成长起来的。这比她亲眼目睹了人吃人更加来的震撼。 “究竟是怎么回事?先前你提醒我之后就突兀消失,到底去了哪里?”元臻虽然听出玄曜受袭与这孩子有关,可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二者之间的联系。 “我们当时是同时遭受袭击。”玄曜眼睛微微眯起道:“杀死壮汉的凶手可是狡猾的很,他先是将孩子抛向了我,然后全力发动了几道攻击,有一道是冲着这孩子,还有三道是冲着你们。” 听到这里,元臻心中闪过一丝明悟,突然明白了凶手环环相扣背后的真正目的。 “不好!”似乎想到了什么,元臻脸色一变,立即冲向伯戎! 正文 第七十一章 血腥凌迟 ps:书友yoyaaustra和二级自由的支持我看到了,在这一并谢过了。有时候心意的大小倒也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你们有心了。 元臻在冲向伯戎的瞬间,心中百感交集,这诸多情感交杂之后,剩下的独独还是那懊恼。 当她想明白一切的时候,她就知道,她又犯错了,这样的错误,一而再,再而三的犯下,现在,事情只怕是没有回转的余地了吧? “难道论气术修为我比不玄曜,就连这智慧也远输于他?”元臻心中自是不服,更不愿意承认,可是一件件的事情经历下来,铁的事实面前,哪里容得她自欺欺人?但她心中依旧抱着一丝侥幸:“我宁愿是我自己猜错了!千万!一定!” 伯戎抱着挞撒的尸身久久不语,他多么希望,自己只不过是在做一个恐怖的梦,阿大只是在他的怀里睡着了,可是当他的眼泪流干了,就连泪痕都被风吹干,他都没有从这噩梦中醒来,他知道,这并不是梦,他可以欺骗得了自己,却改变不了事实。 一阵风吹来,脸上被泪痕浸染的皮肤被风干后变得隐隐作痛,伯戎用手揉搓活动了一下有些僵硬的面部,他知道是该面对事实了。 玄曜的出现没有隐藏气息,元臻感应到了,伯戎自然也发现了。他隐约知道这个男人或将比那个女人更为恐怖,但他已经不在乎了,是啊,一个连死都不在乎的人,还有什么好害怕的呢? 伯戎离着元臻很近,距离不足一丈,近到两人对话的声音他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但是,他根本兴不起半点偷听的**,的确,一个连生存欲都失去的人,你还指望他兴起什么**? 伯戎也并不笨,既然对方当他的面交谈都没有一丝避讳,那只能说明两个问题。 第一,他们交谈的内容并不重要。 第二,那就是他的命运已经被这二人决定。 那么,到底是什么决定,能让两人毫无顾忌,甚至不怕被他听到一些他本该没有资格听到的秘密? 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死亡啊,这个世界上,只有不会张口的死人才不会去泄露秘密。 伯戎已经猜想到他接下来要面对什么了。 “难道,这就是现世报?”伯戎不禁自嘲,他一想到之前他和阿大一群人似乎也是站在这里,似乎也是这般目中无人,他们在嘻嘻哈哈之间就决定了这两人的命运。 现在想来,这真是讽刺之极,这真是狂妄之极,这真是愚蠢之极啊。 一群蝼蚁,竟然妄想着想要杀死两个巨人,这还不讽刺、愚蠢和狂妄么。 伯戎突然又意识到,这两人并不是目中无人,而是自己这一群人至始至终在他们眼中,也只是一个笑话罢了! “这就是报应!”伯戎不禁想到,他过去天不怕、地不怕,连人肉都敢吃了,又何尝怕过报应?但是现在呢?真的还是不怕吗?既然如此,那自己又何必想那么多呢? “听说,一个人自知死期将至,他就会变得胆小懦弱起来,我难道……也变得……如此了?”伯戎有些没法解释自己当前的心理状态。 “已经快没有时间了。”伯戎微微振作了一下精神,也不管玄曜和元臻怎么看、怎么想,站立起身,抱起挞撒就向谷内空旷处行去,就算他要死,也要在临死之前,将阿大入土为安,就算在别人看来,阿大作恶多端,但在自己看来,他既然死了,一切仇怨忿恚都应当随风散去了,阿大人都已经死了,那就该有一席葬身之地。 “嗯?”伯戎脚步踉跄了一下,似是踩到了什么东西,他低眼看去,却发现是阿大的贴身兵器,九环大刀。 “也好。”伯戎点了点头:“我正愁用何物为阿大掘墓,你倒是恰恰出现了,大刀啊大刀,阿大生前待你也是不薄,每日都将你打磨擦拭,你才有今日这般锋锐和光亮,看来你也算有灵性,知道主人死了,要来送他一程?” 伯戎脚下运力,轻轻一勾,大刀便轻飘飘落在他怀中的挞撒身上,幅度是如此之小,就好似这刀真的通了灵,怕惊醒了它的主人一样。 内峡谷内甚至空旷,伯戎并未走多远就看到了这处平坦,他小心翼翼地弯腰,欲将挞撒轻轻放在地上,但这时,他脚步虚浮,竟然又是一个踉跄。一股酥酥麻麻的感觉迅速弥漫全身,这一丝异常,伯戎并没有在意,只当之前跪地时间过久造成的后遗症。 他迅速稳住身体,将阿大的尸身安放在地,随即便拿起大刀,开始掘起土来。 “呃……啊……” 然而,这刀还并未掘起几捧土,先前弥漫全身的酥麻竟然在几个呼吸的功夫迅速转化为一股奇痒,这痒来的迅速,也怪异无比,明明是痒在体表,却怎么抓挠,都无法解痒。渐渐地体表不再痒了,但伯戎却更觉恐怖,这奇痒似乎深入皮肉,紧接着又深入骨髓,这一来,寻常的抓挠就不再能起到一点作用。 伯戎顿觉周身上下有着无数虫蚁在对着他噬咬,它们咬开了皮层,又开始深入血肉,直入骨髓,这是要将他食肉洗髓的节奏啊。 伯戎瞬间疯狂了,他翻滚在地,拼了命的摩擦、剐蹭地面,似乎这样,就可以将那些可恨的虫蚁尽数磨死,可是有这么简单吗? 不停地抓挠、磨蹭,伯戎浑身上下的皮肤霎时变得残缺不全,全身上下更是鲜血淋漓。但他本人却是恍然无觉。 他依旧在那磨啊,蹭啊,可是依旧不能过瘾!这该怎么办! 他猛然间看到了撒落在一边的九环大刀。这一眼,他似乎看到了救星,这一眼,他似乎看到了解脱,这一眼,他恍惚中似乎看到了阿大对他的微笑。 “等着……我!我!一定要将你们这些可恶的臭虫从身体里扒出来,然后一只一只的碾死!”伯戎癫狂了,他瞬间将刀一把抓起,然后没有犹豫,朝着自己的**就这么切割了下去。 “噗!”刀划过**的声音。 “哈哈,好爽!好痛快啊!”伯戎左手高举着刚刚被自己一刀切下的腰部赘肉,肆意地狂笑着,但整个人显得舒爽无比,就好似刚才被切肉的是别人,而不是他自己。 尤其是,他的伤口处还在滋滋地喷涌着鲜血,但他却好似一点都感受不到,好似除了那瞬间的爽快,奇痒、疼痛乃至他受伤的身体,都变得不再重要。 可惜,好景不长,这样的舒爽甚至都没能超过十个呼吸,那股奇痒又似乎回到了伯戎的身上,没有犹豫,他又是一刀割向了身体,如此往复,竟然足足有半盏茶的时间,伯戎没有规律地向刀伸向了自己的胳膊、肚子、大腿甚至是脸部,很快,这些地方就白骨森森,将他整个人映衬地无比恐怖。 就这样,伯戎的表情一会痛苦一会舒爽,在这痛苦并快乐之间,他丝毫没有意识到,他这是一步步在迈向死神的怀抱。 或许,他根本就不在意了吧,不在意死亡,也不在意亲自操刀就将自己一刀刀活剐,更不会在意那几乎血流成河的地面。 他在乎的,只是那瞬间的解脱。 可他不在乎,有人在乎。 伯戎一直都没有脱离元臻的视线,尤其在玄曜出现后,尽管这人形怪物走远了几步,但元臻反而放下了心。 有玄曜在场,在这视线可及的范围内,一切可保无虞。 然而,她还是失算了,就在她意识到不对,即刻冲向伯戎的时候,异变已经开始发生。 元臻干脆停下了脚步,因为一切已经来不及了。 当看到伯戎满地翻滚的时候,她还犹豫是否出手制止他的自残行为,可还未及她作出决定,这伯戎就作出了更为疯狂的举动,居然自我凌迟! 什么叫凌迟,这是一种肢解的惩罚,也可以理解为刀刑,一般为十六刀,但传闻最多者被切割了四千余刀。当然,这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是要承受多大的痛苦才能作出如此恐怖的自残行为?元臻已经无法想象了,但她更难以想象的是,足足半盏茶的时间,伯戎自割了无数刀,留了无数鲜血,乃至地上满是血肉,鲜血汇自成溪,弄得整个画面血腥无比,可就是这样他居然还站着,居然还没有死! “这是中了什么魔咒,居然如此灭绝人性?”此时的元臻要还不能发现其中有古怪,那她的脑袋才是真有问题。 此前,她一招之间杀了那么多人,她还思及自己的手段是否太过残忍,可现在一看,气术简直又太过仁慈,她所施展出来的手段与这一作对比,根本是小巫见大巫,充其量算是略惩小戒。 元臻不再有制止的想法了,从对方动刀的那一刻,她就知道对方此刻恐怕已经疯魔,就算没有,如此痛苦下,也休想从他嘴中得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了。 “罢了,你这般下场,也算消除了大半罪孽,既然还未死,我就送你一程,为你解脱吧。”这里发生的血腥,如何能逃过玄曜法眼?不过这样的血腥画面。儿童可不宜观看,他轻轻一拍那孩子的后脑,孩子立即入睡过去。 玄曜轻轻地来到元臻的身边,当他对着伯戎说完这句话,也意味着伯戎在这人间的最后一刻,即将来临了。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恐怖之夜 伯戎的状态凄惨已及,胳膊、大腿、臀部、脸庞,但凡他双手能够触及的地方,都被他割了个遍,他又将目标盯向了裸露出来的森森白骨。用大刀刮骨疗毒般,剐蹭着骨骼,每剐蹭一次,都会发出“咯吱”“咯吱”刺耳之极,让人听了鸡皮疙瘩直起,连牙齿都泛着酸麻的异声。 这还不算什么,令人恐惧的是,这怪异的声音之中还伴随着伯戎穿透力极强、一会舒爽的呻吟和一会痛苦的哀嚎,这样的声音在漆黑的夜里传了出去,无异于鬼哭狼嚎,令人遍体生寒。 “你们听到了吗?这是什么声音?是什么野兽叫的如此凄惨?还是说……这根本就是什么鬼魅在嚎叫?”伯戎用生命发出的声音确实不同凡响,要说穿透力之强,那确实不是虚话。 外峡谷处,邛额老和一众同样围坐在火堆边的额老们,一边烤着手一边啧啧称奇地讨论着先前那突如其来、又突兀消失的小太阳。然而,这被他们猜测为鬼魅之音的异响一起,他们立即改变了话题,讨论起这突兀传来的诡秘之音。 邛额老在一众额老中辈分最大,年纪最长,但却是耳聪目明,第一时间就听到了这怪异的动静,并带着玩笑地心思,故意营造恐怖的氛围道。 “不不,这声音好像是野兽的****声。”可一众额老都诺大年纪,这么多年来经历了多少事情?况且这里足足百余人,哪里有可能被轻易吓住,当即,就有额老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 “我看你们都是多心了。”话音刚落,又是一名额老捋着胡须道:“有道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我看这夜间风大,在这峡谷间兜兜转转产生了回音,传到我们这儿才是如此怪异,我看诸位还是不要大惊小怪为好。” “不对!”邛额老仔细倾听了一会发现越来越不对劲,于是立即做手势制止众人的讲话声,侧耳细细静听起来。 众额老围坐一起交谈,周围地位身份远不逊于他们的族人,也分开而坐,声音压制的很低,不敢惊扰了额老,所以,当额老们陡然安静下来,周围所得人群也齐刷刷地闭上了嘴巴,立时,整片外峡谷落针可闻。 这个时候,再听声音,不管是邛额老,还是其他人等,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这撕心裂肺地声音好像是人在惨嚎?” 可……可是那呻吟声似乎有又不太像?” “难道说,还真有鬼魅在作怪?” 一众额老在迅速交换意见。 “快,快把寨首请来。不,我去找他。”眼见一众人变得惶惶不安,邛额老立即起身,要去找寨首议事。 达步宏和黔旻在看完“小太阳”的“奇观”后,又兀自返回角落,你一口我一口的品咂起美酒来,在他们看来,任你什么奇观,也比不得美酒在嘴里来的美妙。 伯戎的状态凄惨已及,胳膊、大腿、臀部、脸庞,但凡他双手能够触及的地方,都被他割了个遍,他又将目标盯向了裸露出来的森森白骨。用大刀刮骨疗毒般,剐蹭着骨骼,每剐蹭一次,都会发出“咯吱”“咯吱”刺耳之极,让人听了鸡皮疙瘩直起,连牙齿都泛着酸麻的异声。 这还不算什么,令人恐惧的是,这怪异的声音之中还伴随着伯戎穿透力极强、一会舒爽的呻吟和一会痛苦的哀嚎,这样的声音在漆黑的夜里传了出去,无异于鬼哭狼嚎,令人遍体生寒。 “你们听到了吗?这是什么声音?是什么野兽叫的如此凄惨?还是说……这根本就是什么鬼魅在嚎叫?”伯戎用生命发出的声音确实不同凡响,要说穿透力之强,那确实不是虚话。 外峡谷处,邛额老和一众同样围坐在火堆边的额老们,一边烤着手一边啧啧称奇地讨论着先前那突如其来、又突兀消失的小太阳。然而,这被他们猜测为鬼魅之音的异响一起,他们立即改变了话题,讨论起这突兀传来的诡秘之音。 邛额老在一众额老中辈分最大,年纪最长,但却是耳聪目明,第一时间就听到了这怪异的动静,并带着玩笑地心思,故意营造恐怖的氛围道。 “不不,这声音好像是野兽的****声。”可一众额老都诺大年纪,这么多年来经历了多少事情?况且这里足足百余人,哪里有可能被轻易吓住,当即,就有额老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 “我看你们都是多心了。”话音刚落,又是一名额老捋着胡须道:“有道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我看这夜间风大,在这峡谷间兜兜转转产生了回音,传到我们这儿才是如此怪异,我看诸位还是不要大惊小怪为好。” “不对!”邛额老仔细倾听了一会发现越来越不对劲,于是立即做手势制止众人的讲话声,侧耳细细静听起来。 众额老围坐一起交谈,周围地位身份远不逊于他们的族人,也分开而坐,声音压制的很低,不敢惊扰了额老,所以,当额老们陡然安静下来,周围所得人群也齐刷刷地闭上了嘴巴,立时,整片外峡谷落针可闻。 这个时候,再听声音,不管是邛额老,还是其他人等,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这撕心裂肺地声音好像是人在惨嚎?” 可……可是那呻吟声似乎有又不太像?” “难道说,还真有鬼魅在作怪?” 一众额老在迅速交换意见。 “快,快把寨首请来。不,我去找他。”眼见一众人变得惶惶不安,邛额老立即起身,要去找寨首议事。 达步宏和黔旻在看完“小太阳”的“奇观”后,又兀自返回角落,你一口我一口的品咂起美酒来,在他们看来,任你什么奇观,也比不得美酒在嘴里来的美妙。 伯戎的状态凄惨已及,胳膊、大腿、臀部、脸庞,但凡他双手能够触及的地方,都被他割了个遍,他又将目标盯向了裸露出来的森森白骨。用大刀刮骨疗毒般,剐蹭着骨骼,每剐蹭一次,都会发出“咯吱”“咯吱”刺耳之极,让人听了鸡皮疙瘩直起,连牙齿都泛着酸麻的异声。 这还不算什么,令人恐惧的是,这怪异的声音之中还伴随着伯戎穿透力极强、一会舒爽的呻吟和一会痛苦的哀嚎,这样的声音在漆黑的夜里传了出去,无异于鬼哭狼嚎,令人遍体生寒。 “你们听到了吗?这是什么声音?是什么野兽叫的如此凄惨?还是说……这根本就是什么鬼魅在嚎叫?”伯戎用生命发出的声音确实不同凡响,要说穿透力之强,那确实不是虚话。 外峡谷处,邛额老和一众同样围坐在火堆边的额老们,一边烤着手一边啧啧称奇地讨论着先前那突如其来、又突兀消失的小太阳。然而,这被他们猜测为鬼魅之音的异响一起,他们立即改变了话题,讨论起这突兀传来的诡秘之音。 邛额老在一众额老中辈分最大,年纪最长,但却是耳聪目明,第一时间就听到了这怪异的动静,并带着玩笑地心思,故意营造恐怖的氛围道。 “不不,这声音好像是野兽的****声。”可一众额老都诺大年纪,这么多年来经历了多少事情?况且这里足足百余人,哪里有可能被轻易吓住,当即,就有额老发表自己的不同意见。 “我看你们都是多心了。”话音刚落,又是一名额老捋着胡须道:“有道是,子不语怪力乱神。我看这夜间风大,在这峡谷间兜兜转转产生了回音,传到我们这儿才是如此怪异,我看诸位还是不要大惊小怪为好。” “不对!”邛额老仔细倾听了一会发现越来越不对劲,于是立即做手势制止众人的讲话声,侧耳细细静听起来。 众额老围坐一起交谈,周围地位身份远不逊于他们的族人,也分开而坐,声音压制的很低,不敢惊扰了额老,所以,当额老们陡然安静下来,周围所得人群也齐刷刷地闭上了嘴巴,立时,整片外峡谷落针可闻。 这个时候,再听声音,不管是邛额老,还是其他人等,一个个都变了脸色。 “这撕心裂肺地声音好像是人在惨嚎?” 可……可是那呻吟声似乎有又不太像?” “难道说,还真有鬼魅在作怪?” 一众额老在迅速交换意见。 “快,快把寨首请来。不,我去找他。”眼见一众人变得惶惶不安,邛额老立即起身,要去找寨首议事。 达步宏和黔旻在看完“小太阳”的“奇观”后,又兀自返回角落,你一口我一口的品咂起美酒来,在他们看来,任你什么奇观,也比不得美酒在嘴里来的美妙。 “这撕心裂肺地声音好像是人在惨嚎?” 可……可是那呻吟声似乎有又不太像?” “难道说,还真有鬼魅在作怪?” 一众额老在迅速交换意见。 “快,快把寨首请来。不,我去找他。”眼见一众人变得惶惶不安,邛额老立即起身,要去找寨首议事。 达步宏和黔旻在看完“小太阳”的“奇观”后,又兀自返回角落,你一口我一口的品咂起美酒来,在他们看来,任你什么奇观,也比不得美酒在嘴里来的美妙。 正文 第七十三章 告一段落 元欣悦的****剧烈起伏着,显然被玄曜气地不轻。她狠狠地盯着玄曜,久久不能言语。 “看着我也没有用。”或许意识到对方还有利用的价值,玄曜不由又放缓了语气道:“现在还没有到暴露的时候,如果现在陡然爆出了你女儿身的身份,我们怕是会有很多麻烦。” 交待了这句话,玄曜也不管元欣悦如何想法,挥手散去了气罩,独自离去了。 山洞中,艾孜伊紧紧地搂抱着孩子,仿佛如此这般,自己就能够多收获一分安全感。现在的她,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后怕,虽然不知道那两位恶人最后时刻为什么又放过了她。但她却无比清楚,既然找到她,那就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如果真按照那位胖恶人的话,去洞外走上一圈,只怕会凶多吉少。 在那对恶人离开没有多久,就有惨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这声音回荡山谷,更是清晰无比的反馈到山洞中。顿时,所有山洞中,但凡还活着的人,无不将这叫得惨绝人寰的凄厉声,听尽了心底。事实上,他们也很“用心”的去听了。 也许,他们本可以掩住耳朵,然而并没有人这么做,只要是聪明人都很明白,就算他们掩的住自己的耳朵,但永远也掩不住心中的惶恐,他们不会知道,下一个发出这样凄厉惨嚎声的会不会是他们。也许是,也许不是。可偏偏就是这种未知让他们最为恐惧,这种恐惧本能得让他们不自觉得就去关注,欲罢不能。 艾孜伊同样不能免俗,劫后余生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喜悦,有时她反而希望能一死了之以此解脱,活着,却是每日提醒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她抱着孩子,听着那一声又一声的惨叫,这些声音她有些熟悉,有些陌生,但她知道,这些声音,都是源自捕捉他们的那群恶人。 出现这样诡异的情况,山洞内的其他人或许莫名其妙,但她却是能够大致猜出一二。因为她就是此前山洞外被抢走孩子的那个妇人。当时,峡谷内突然来了两个外人, 元欣悦的****剧烈起伏着,显然被玄曜气地不轻。她狠狠地盯着玄曜,久久不能言语。 “看着我也没有用。”或许意识到对方还有利用的价值,玄曜不由又放缓了语气道:“现在还没有到暴露的时候,如果现在陡然爆出了你女儿身的身份,我们怕是会有很多麻烦。” 交待了这句话,玄曜也不管元欣悦如何想法,挥手散去了气罩,独自离去了。 山洞中,艾孜伊紧紧地搂抱着孩子,仿佛如此这般,自己就能够多收获一分安全感。现在的她,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后怕,虽然不知道那两位恶人最后时刻为什么又放过了她。但她却无比清楚,既然找到她,那就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如果真按照那位胖恶人的话,去洞外走上一圈,只怕会凶多吉少。 在那对恶人离开没有多久,就有惨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这声音回荡山谷,更是清晰无比的反馈到山洞中。顿时,所有山洞中,但凡还活着的人,无不将这叫得惨绝人寰的凄厉声,听尽了心底。事实上,他们也很“用心”的去听了。 也许,他们本可以掩住耳朵,然而并没有人这么做,只要是聪明人都很明白,就算他们掩的住自己的耳朵,但永远也掩不住心中的惶恐,他们不会知道,下一个发出这样凄厉惨嚎声的会不会是他们。也许是,也许不是。可偏偏就是这种未知让他们最为恐惧,这种恐惧本能得让他们不自觉得就去关注,欲罢不能。 艾孜伊同样不能免俗,劫后余生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喜悦,有时她反而希望能一死了之以此解脱,活着,却是每日提醒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她抱着孩子,听着那一声又一声的惨叫,这些声音她有些熟悉,有些陌生,但她知道,这些声音,都是源自捕捉他们的那群恶人。 出现这样诡异的情况,山洞内的其他人或许莫名其妙,但她却是能够大致猜出一二。因为她就是此前山洞外被抢走孩子的那个妇人。当时,峡谷内突然来了两个外人, 元欣悦的****剧烈起伏着,显然被玄曜气地不轻。她狠狠地盯着玄曜,久久不能言语。 “看着我也没有用。”或许意识到对方还有利用的价值,玄曜不由又放缓了语气道:“现在还没有到暴露的时候,如果现在陡然爆出了你女儿身的身份,我们怕是会有很多麻烦。” 交待了这句话,玄曜也不管元欣悦如何想法,挥手散去了气罩,独自离去了。 山洞中,艾孜伊紧紧地搂抱着孩子,仿佛如此这般,自己就能够多收获一分安全感。现在的她,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后怕,虽然不知道那两位恶人最后时刻为什么又放过了她。但她却无比清楚,既然找到她,那就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如果真按照那位胖恶人的话,去洞外走上一圈,只怕会凶多吉少。 在那对恶人离开没有多久,就有惨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这声音回荡山谷,更是清晰无比的反馈到山洞中。顿时,所有山洞中,但凡还活着的人,无不将这叫得惨绝人寰的凄厉声,听尽了心底。事实上,他们也很“用心”的去听了。 也许,他们本可以掩住耳朵,然而并没有人这么做,只要是聪明人都很明白,就算他们掩的住自己的耳朵,但永远也掩不住心中的惶恐,他们不会知道,下一个发出这样凄厉惨嚎声的会不会是他们。也许是,也许不是。可偏偏就是这种未知让他们最为恐惧,这种恐惧本能得让他们不自觉得就去关注,欲罢不能。 艾孜伊同样不能免俗,劫后余生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喜悦,有时她反而希望能一死了之以此解脱,活着,却是每日提醒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她抱着孩子,听着那一声又一声的惨叫,这些声音她有些熟悉,有些陌生,但她知道,这些声音,都是源自捕捉他们的那群恶人。 出现这样诡异的情况,山洞内的其他人或许莫名其妙,但她却是能够大致猜出一二。因为她就是此前山洞外被抢走孩子的那个妇人。当时,峡谷内突然来了两个外人, 元欣悦的****剧烈起伏着,显然被玄曜气地不轻。她狠狠地盯着玄曜,久久不能言语。 “看着我也没有用。”或许意识到对方还有利用的价值,玄曜不由又放缓了语气道:“现在还没有到暴露的时候,如果现在陡然爆出了你女儿身的身份,我们怕是会有很多麻烦。” 交待了这句话,玄曜也不管元欣悦如何想法,挥手散去了气罩,独自离去了。 山洞中,艾孜伊紧紧地搂抱着孩子,仿佛如此这般,自己就能够多收获一分安全感。现在的她,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后怕,虽然不知道那两位恶人最后时刻为什么又放过了她。但她却无比清楚,既然找到她,那就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如果真按照那位胖恶人的话,去洞外走上一圈,只怕会凶多吉少。 在那对恶人离开没有多久,就有惨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这声音回荡山谷,更是清晰无比的反馈到山洞中。顿时,所有山洞中,但凡还活着的人,无不将这叫得惨绝人寰的凄厉声,听尽了心底。事实上,他们也很“用心”的去听了。 也许,他们本可以掩住耳朵,然而并没有人这么做,只要是聪明人都很明白,就算他们掩的住自己的耳朵,但永远也掩不住心中的惶恐,他们不会知道,下一个发出这样凄厉惨嚎声的会不会是他们。也许是,也许不是。可偏偏就是这种未知让他们最为恐惧,这种恐惧本能得让他们不自觉得就去关注,欲罢不能。 艾孜伊同样不能免俗,劫后余生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喜悦,有时她反而希望能一死了之以此解脱,活着,却是每日提醒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她抱着孩子,听着那一声又一声的惨叫,这些声音她有些熟悉,有些陌生,但她知道,这些声音,都是源自捕捉他们的那群恶人。 出现这样诡异的情况,山洞内的其他人或许莫名其妙,但她却是能够大致猜出一二。因为她就是此前山洞外被抢走孩子的那个妇人。当时,峡谷内突然来了两个外人, 元欣悦的****剧烈起伏着,显然被玄曜气地不轻。她狠狠地盯着玄曜,久久不能言语。 “看着我也没有用。”或许意识到对方还有利用的价值,玄曜不由又放缓了语气道:“现在还没有到暴露的时候,如果现在陡然爆出了你女儿身的身份,我们怕是会有很多麻烦。” 交待了这句话,玄曜也不管元欣悦如何想法,挥手散去了气罩,独自离去了。 山洞中,艾孜伊紧紧地搂抱着孩子,仿佛如此这般,自己就能够多收获一分安全感。现在的她,有一股劫后余生的后怕,虽然不知道那两位恶人最后时刻为什么又放过了她。但她却无比清楚,既然找到她,那就绝对不会有什么好事,如果真按照那位胖恶人的话,去洞外走上一圈,只怕会凶多吉少。 在那对恶人离开没有多久,就有惨叫声接二连三地响起,这声音回荡山谷,更是清晰无比的反馈到山洞中。顿时,所有山洞中,但凡还活着的人,无不将这叫得惨绝人寰的凄厉声,听尽了心底。事实上,他们也很“用心”的去听了。 也许,他们本可以掩住耳朵,然而并没有人这么做,只要是聪明人都很明白,就算他们掩的住自己的耳朵,但永远也掩不住心中的惶恐,他们不会知道,下一个发出这样凄厉惨嚎声的会不会是他们。也许是,也许不是。可偏偏就是这种未知让他们最为恐惧,这种恐惧本能得让他们不自觉得就去关注,欲罢不能。 艾孜伊同样不能免俗,劫后余生并不能给她带来任何喜悦,有时她反而希望能一死了之以此解脱,活着,却是每日提醒吊胆,惶惶不可终日。 她抱着孩子,听着那一声又一声的惨叫,这些声音她有些熟悉,有些陌生,但她知道,这些声音,都是源自捕捉他们的那群恶人。 出现这样诡异的情况,山洞内的其他人或许莫名其妙,但她却是能够大致猜出一二。因为她就是此前山洞外被抢走孩子的那个妇人。当时,峡谷内突然来了两个外人,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再掀血雨 从内谷到外谷,其实还是颇有一段距离,但是黔旻骑着快马,这点距离对他而言就不算什么,快马加鞭下,没花费许久,就来到了外峡谷。 内峡谷入口处,有两名家役(家丁)在此守候,他们早就得到邛额老授意,一旦发现情况,第一时间要向其禀报。所以,当黔旻将将一马冲出峡谷,立即就有一群人围了上来。其中为首者正是邛额老。 “里面究竟是何情况?寨首人呢?怎么就你出来了?达步宏呢?”黔旻尚未来得及缓口气,就被上前的邛额老连珠似的问了一连窜问题。 “还请老大人宽心,寨首他们安然无恙。”邛额老作为天剑寨最为德高望重的耆老,可不是黔旻可以怠慢的,哪怕是他已经入了寨府也是不行。见到邛额老问话,他立即下马,行了一个抚胸礼,然后恭恭敬敬作了禀告。 “哦……”邛额老轻舒了口气,道:“看来是虚惊一场。” 黔旻见状又道:“不敢隐瞒老大人,谷内确实发生了骇人听闻的大事。” “哦?”邛额老眉毛一掀,惊诧道:“快快道来。” 于是,黔旻便一五一十将谷内的所见所闻一并说了出来。而围听者无不惊骇,个个都露出义愤填膺地表情。 “事情就是这样。”黔旻道:“寨首着小人通告老大人们一声,前往内谷扎营,等老大人到了那里,就知在下所言不虚。” 邛额老点了点头,便对周围人说道:“大家先散了吧,速度拾掇一下后,咱们就立即出发,亲眼去内谷看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 元欣悦在达步宏初入内峡谷的瞬间,就看见了黔旻,当发现黔旻一入谷就四下搜寻的眼神时,不由心中一暖,当下便要上前招呼一声。 但前脚刚跨出去,后脚紧跟着一软,要不是气修者的体质让她强行稳住了身形,就这一下,少不得一个踉跄,没准还要摔一跟头,当场出个洋相。 元欣悦的后背沁满了细细密密的汗珠,稍微一触碰内罩衫,就被全部吸收,****的内罩衫瞬间就紧紧贴住她的玉背,让她甚至产生了一种窒息的感觉。 当然,所谓的窒息感其实是一种错觉,元欣悦心下无比清楚,连番动用杀伤力无比巨大的气术,已经让她的本体元气透支。头脑眩晕之下,产生如此错觉不足为奇。要说这气术,本身是为气驭境以上的强者私人订制,她仅仅半步气驭就强行催动,虽也可行,但终究消耗太大,并不可取。 元欣悦不动声色地慢慢退至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好在谷内山洞陆陆续续都有人被驱赶出来,吸引了玄曜等人的注意,倒没有人发现她的异常。 元欣悦靠在一处山壁上,感受这彻骨的冰凉,头脑这才渐渐恢复些清明。她喘息着,有些无奈地苦笑起来,这些年来,她虽然不断修行,但却来没有和人发生过争斗,战斗经验可谓为零。 从上次和玄曜交手,再到这一次出手杀人,她几乎本能的就施展出来气术。同时,从作为一个女性的角度出发,她也从没有想过要和人贴身搏斗。元欣悦却忘记了,气术作为气修者的一大杀手锏,对施展人境界的要求不可谓不高。 而这种高要求和严标准就造成了气驭境气修者的尴尬。事实上,气罡境以下气修者的战斗,通常都不会使用气术。 首先,半步气驭以下的人他就使用不了。其次,作为气驭境,本体元气的贮备虽不算少,但也绝不可观,就算遇到战斗,谁会使用一招就能让自己能量见底的招数?而真要遇到那种只有使用气术才有可能解决的敌人?那还是奉劝一句,不要打了,赶紧跑路吧。 原因很简单,气驭境气修者的心灵境界还未能达到驭术于心,说的简单一点,就是施法速度太慢了,有这施法的功夫,对方早就冲上来将你一刀切了。 再来说说元欣悦的二次战斗,第一次和玄曜,玄曜自恃修为高绝,那一次战斗,根本就是任元欣悦放手施为,她这才能尽情的施展气术。否则,玄曜眨眼间就能将她制服,至于施展气术?那不是扯淡么? 而这一次,元欣悦的对手又换成了比普通人强不到哪里去的食人者,说破了天,这些人也就相当于气感境巅峰的实力,实力相差这么悬殊,又怎么可能阻止得了她施展气术?可对付这么弱的人,需要施展气术吗?这就好比拿着一把现代枪械去射杀一群毫无反抗之力的小绵羊,你说你至于么?这特么不是在浪费子弹么? 说的再简单一点,在这气驭境,对付比你强的或者旗鼓相当的对手,你来不及施展气术;对付比你实力弱的对手,你又不需要使用气术。所以,气驭境强者的尴尬就在于,威力偌大的气术在他们手里,竟然成了鸡肋一般的存在,你说让这他们该情何以堪? 然而,此刻的元欣悦倒是对这份尴尬没有体会,但她却品尝到了自酿的苦果。元气透支带来的痛楚在不断加剧,她全身的经脉似乎被扭曲,浑身上下的每一粒细胞似乎在粉碎、在重组,这股剧痛深入骨髓,深入灵魂。 事实上,对付那些食人者,元欣悦只要将元气附以手掌,就可切金断玉,杀死那群人不过是在翻掌之间,对元气的消耗更是微不足道。可她却偏偏选择了使用气术,这一来,场面倒是震慑人心,很却没有一点意义,难道震慑一群死人,很有用?反正是杀,那怎么杀不是杀?非要选择消耗最大的气术? 话说回来,元欣悦也并非没有一点收获,在玄曜的指点下,她对气驭境的认知加深了一层,通过沟通天地元气,更是对驭字真谛有了一番自己的界定,心灵也因此稳固,怕是过不了几日,就会真正成就气驭。也算是有得有失吧。 …… 内峡谷的中央,此刻乱哄哄地站着一大群人,这群人此前穴居山洞,现在都被驱赶出来,站在峡谷中央,等待他们的将是命运的审判。达步宏安排手下,牢牢把守住了峡谷出口,以防有人趁乱逃跑。 达步宏等人严阵以待,但这群人却不为所动,或者说是麻木不仁,一样看过去,除了极少数,这些人的眼神大多无光无彩,似乎什么东西都不能吸引他们的注意,再看身体,蓬头垢面,衣不蔽体,哪还有几分人形。 “大人,这些人不知该如何处置?”眼见山洞检查无漏,所有人都被驱赶了出来,达步宏立即请示玄曜,他也十分好奇,这些人接下来的命运。 玄曜点了点头,却没有回答达步宏的问题,他走上一块凸起的岩石,居高临下俯视着眼前这一群人,威严地说道:“一直以来,我沐族都有严训,生命之权,天神授之,任何人不得妄而剥夺,但尔等沆瀣一气,食人血肉,罪不可恕,当杀无赦!” “大人!大人饶命啊,不要杀我们,我们是无辜的,我们不要啊,不要……” “是啊,大人,我们没有杀过人,更没有吃过人啊!” “大人,我们是被人掳掠而来,自从到了这里,就被关在山洞,根本就不见天日,又如何杀人……” 玄曜话音刚落,人群中一些对未来还怀有期望的人,就接二连三地喊起了冤屈,他们之前不动声色就是不知族里要对他们如何处置,现在结果一出,又岂能不出声为自己争取一线生机? “达步宏何在?”面对这些辩解、求饶声,玄曜根本不为所动。 “属下在!” “给我杀!” “是。” 达步宏和手下立即抽出撒刀,就要冲进人群,斩尽杀绝。 …… 艾孜伊站在人群中有些绝望了,她死死地护住孩子,她下定决心,就是她死也要护住孩子的性命。她不懂!真的不懂,为什么刚脱离狼口,却又进入了虎口,这群人难道看不出来,他们只是一群受害者吗?本以为天降神兵,他们能够逃出生天,现在看来,却是要受到连累,白白枉死。 “刀下留人!刀下留人啊!” 就在艾孜伊等人对生还不抱有任何希望、闭目等死时,一道声音仿佛天籁之音,让他们惊喜地睁开了眼睛。 原来,在这危急关头,却是邛额老等人赶到了。 “大人,这里的事情我在路上已经获悉一二,但这里恐怕不乏受害者,不知为何要赶尽杀绝?”邛额老直接就开门见山。 “就算他们没有杀人,邛额老能保证他们就一定没吃过人肉,没有同流合污?”玄曜指着这群人道:“你看看这一群活死人,他们能活到现在,要说没有进食人肉,我是无论如何都是不信的,真要是没有,他们现在只怕已经尽数饿死了罢!” 语毕,玄曜又接着下令:“动手!” 达步宏等人闻令,立即持刀冲进了人群,眼看一场血雨腥风就要掀起。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引蛇出洞 ps:最近有书友反映,手机看书时出现乱码和重复问题,这可能是手机后台数据不能完全同步导致的,手机看书的书友可以将本书重新加入书架就可以解决此问题,当然,也可以选择用电脑登录进行阅读,电脑这边完全没有问题。 前文说到,寨首玄曜指令达步宏带人,欲将山洞中活人全部驱赶出来,这一举动,达步宏等人都再明白不过,这是要查抄贼人余孽,不放过一条漏网之鱼。可等真正将这群人驱赶出来,达步宏等人又发现,这些人并不像是凶恶歹人,否则如何能乖乖听话?怕都是些普通族民,只是受到歹人胁迫而已。可真要说这其中没有歹人混迹,他又哪里敢去保证? 因此,当这些人真正被聚集起来,达步宏开始暗暗发愁:“这么多人,哪怕严格盘查审问,也难辨奸恶良善,这事怕难办了!” 达步宏实在是有些杞人忧天了,他这是生着员工的命,操的老板的心呐。所以,等玄曜轻飘飘地对他下了第二个指示时,他终于明白,他真的是想多了。他需要操心的,还真的不是这个。 盘查审问?全部都不需要! 一句“杀无赦!”什么麻烦都没有了! 真正需要他操心的是,这么多人,就他们这几个人只怕要杀到手软。 谈到杀人,达步宏并不害怕,可他并非是铁石心肠,对于这些人,也并非没有兴起半丝怜悯之心,只是军令如山倒,他也只有惟命是从! “这些人原本的命运只怕也是被人架在火上烤了,变成食物,现在能死在我等刀下,反而是种解脱,也算死得其所!”达步宏安慰着自己,挥起撒刀,迎面就要朝着一个抱着孩子的女人砍去。 “死吧!” 一声凶戾且带着杀气的暴喝声响起。 人群中突然暴起一人,原本佝偻看似瘦小的身体居然爆发出强大力道,右手不知从不哪里抽出的匕首,反握间轻松格挡下一名府卫朝他挥下的撒刀,不仅如此,他瞬间抬起右脚,朝着府卫随意一踹,但府卫根本来不及闪避,整个人如遭重击,身体离地而起,飞向了人群,当场吐血晕了过去。 变故陡起,达步宏瞬间收回即将加身于那名妇人的撒刀,然后就朝着那道暴起的身影冲了过去,但眼神中流露出的确是全所未有的慎重。 达步宏十分清楚,能够进入寨府成为府卫的人,无一不是精挑细选,身体、力量、乃至技击之术,无一不是上上之选。每年全族的选拔赛,多少青壮报名参加,但最终能够进入寨府,成为府卫的,也就是那前三名。 这前三名,每一名拿出来,都能够以一当十,战胜十名普通壮汉。可就是这样的勇士,却被人在一脚之间踹飞了出去,更吐血受伤,这简直就是不可思议。达步宏自问,刚才的那名府卫,就算是他对上,想要战胜自问不难,但要让他在轻描淡写间将对方一击而飞,甚至受伤,他是根本做不到的。 “除非是……那一群人……”达步宏脑海中突然闪现出一群传说中的存在,那种存在,一直被族中视为秘密,乃至禁忌谈论。 …… 那道瘦小的身影甚是狡猾,一击而中就立即遁走,等达步宏赶过来时,他已经冲出了人群,就要向谷外遁去。谷口此时并没有人把守,人手都被达步宏叫去执行杀令了。也就是说,如果让他冲出了内谷,以他的身手,只怕是天高任鸟飞了。 更让达步宏焦虑上火的是,这时又有两道身影从人群中暴起,这两人顾不得伤人,各自选了一个方向,就夺路而去。三人三个方向,达步宏就有些迟疑不定,此时摆在他面前的有两个问题。 第一,三人各选一路,毫无疑问,这是为了避免被一网打尽,甚至这内峡谷怕是还不止一个出口。 第二,这三人手段非常,他集中人手能否拿下,尚且未知,要是分兵三路,只怕要被各个击破。 达步宏天人交战,但留他的时间不多了,他咬了咬牙,狠心作出决定:“我去追击一人,你们六人,每三人一队,各追一路!” “是!”六人包括那名受伤的府卫都响当当的的回应,没有丝毫迟疑。尤其是那名受伤的府卫,先前昏迷被同伴摇醒后,发现受伤并没有想象中的严重,于是现在跃跃欲试,力图扳回一局。这倒可以看出沐族府卫的素质,战意昂扬,越挫越勇。 达步宏分配任务,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情,此时那道飞奔峡谷出口的身影尚未到达谷口。 “哪里跑!”达步宏大喝一声,飞身冲了过去。 …… 在那三道人影最终忍耐不住,从人群跃出的时候,玄曜嘴角掀起了一抹弧度,一切果然不出他所预料。有时候,如果不下些猛料,这鱼儿看来是不会上钩的。 邛额老此时一脸笑意地走到玄曜身边,竖起大拇指啧啧称赞道:“大人果然神机妙算,否则任由这三人混迹人群,日后怕是会搅风搅雨,不知又有多少无辜者会因此深受其害了。” “老大人谬赞了。”玄曜谦逊道:“依我看,之所以能够成功引蛇出洞,老大人居功至伟,要是没有您老恰到好处的配合,这三人怕是不会这么轻易就范。” 听这两人谈话,看来这一切早就在计划之中,此前两人一人唱白脸,一人唱黑脸,原来不过是演的一出好戏。 两人谈笑间,就连和玄曜零距离的邛额老都没有发现,在玄曜随意的一挥袖间,一枚石子激射而出,瞬间击中仓皇逃向谷外的那道身影。 就听“哎呦”一声,那道人影应声而倒,竟然是下半身麻木不可动作,被随后赶来的达步宏抓个正着。 达步宏简直欣喜若狂,这简直是天上掉下来的功劳,他原本以为自己还要一番苦战,哪知以对方这番身手,居然还会犯绊倒这种低级错误,看来是真的慌不择路了。虽然他也奇怪,为啥对方见他来了也不作任何抵抗,但很快,这个疑问就被心花怒放的他归类到对方“自知逃命无望,这才束手就擒”这类当中去了。 再说说另外两路,其中一路,玄曜不再避讳邛额老,直接抽取腰中佩剑,朝着二十丈开外,一道逃窜的身影投去,瞬间就将对方扎了个透心凉。 还有最后一路,这人同样不太幸运,好死不死地居然朝着元欣悦所在处跑去,等他过了拐角看到元欣悦的时候,一切都来不及了。当然了,就算他提前发现,然而也并没有什么卵用,元欣悦轻飘飘的一掌就将他拍飞了出去,一头撞在一块凸起地面的岩石上,在头破血流中晕了过去。 等三名府卫过来的时候,元欣悦掩住口鼻,恰如其分地装出一副惊恐莫名的模样,可顺着她的手指望过去,三人看到的却是一个已经昏迷的身影。 “这是怎么回事?”三名府卫异口同声地问道。 元欣悦有些后怕地道:“刚才这个人突然跑过了来,我当时正在……” 三名府卫拍了拍额头,均表无奈地道:“说重点。” “哦哦。”元欣悦道:“他在拐角处不幸绊倒,摔下的时候又不小心撞在岩石上,然后就这么晕了过去。” “没了?”三人目瞪口呆。 “没了!”元欣悦语气无比肯定。 …… 六名府卫中,受伤的人那一位,无疑最是倒霉,本来他还为自己那队,遇到了一个自己把自己摔晕过去的倒霉蛋而沾沾自喜,以为是上天对他的眷顾。 结果,等返回才发现,另外两路,同样没费什么力气,一路也是摔倒,被达统领捡了个便宜,另一路更干脆,直接就被寨首远处用剑射杀。最后倒好,独独就他受了伤,成了名副其实的倒霉蛋。 “这……都是撞了什么邪运?就我这么倒霉?”也难怪他不服啊,因为不科学啊,对手很强大,那个被寨首射杀的还好说,尽管他也震惊寨首的武力,但毕竟也没有超出人力范畴,可另两路未必也太邪性了点。 “有那么巧?那样的高手走路还能轻易被绊倒?就是换做我也不太可能吧?”受伤府卫暗自嘀咕,但想来想去没有个头绪,最后只能作罢,将这两人归类到坏事做尽,怨魂索命这种乱力怪神当中。 两名逃窜者被达步宏和手下府卫五花大绑地按到了玄曜面前,看到玄曜,他们的脸色现出了惊恐莫名的神色,他们连连叩首,嘴中却是“呜呜”声不断,似是想要求饶,却怎么都开不了口。 元欣悦走出拐角找到一棵大树倚着,看着被押到玄曜身前的逃窜者若有所思:“看来他和我想到了一处,现在这两人都被下了禁制,倒也不怕说出我们的秘密,但这两人活着终究是个麻烦,这种原则性的错误,他应该不会犯下吧。” “这两人送过来作甚?”玄曜说话了,他指着不远处的人群对达步宏道:“他们两人的归宿在那里!” 原本达步宏当玄曜要对这两人进行盘问,这才押送过来,结果却是自讨没趣,但一想到这些小喽啰只怕也不会知道什么秘密,心下也就释然。 依着玄曜吩咐,两名逃窜着者被府卫们押送至了人群中央,达步宏在两人膝弯处一人踹了一脚,两人当即跪了下来。 “啪……啪……啪……” 数把连着鞘的撒刀被达步宏扔到了地面,发出“啪啪”的声响,达步宏扫视了一眼人群,会心一笑,道:“他们就交给你们了。” 言下之意,已经再明显不过。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复活仪式 内峡谷最为空旷之处,此刻却和空旷一点儿都沾不上边,一百余号人聚集于此,将原本还算敞亮的地方,挤占掉了大半空间,一眼看过去,整个视界顿时变得狭隘起来。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本稀松散乱的人群突然骚动了起来,紧接着,这群人居然无比默契的靠拢,集聚,最终形成了一个颇大的人圈。 不知到底有什么东西有这么大的魅力和吸引力,能让这一群原本陌生的人自发聚拢成圈,让圈内的人目不转睛,让圈外的人又时时刻刻想要挤进来,只为一睹为快。 事实上,人群的中央并不存在什么稀罕的宝贝,也没有谁在这里杂耍卖艺,独独有的,是两个被五花大绑地男人,他们跪在中央,吭哧着脑袋,不声不响,如果不是依稀可见他们微微起伏的胸膛,保不准有人会觉得这两人不过是个死人呢。 没有错,这两人就是被达步宏押接解过来的逃窜者,兀自让两人跪下后,达步宏还“善解人意”地丢下了几把撒刀。 达步宏丢的潇洒,可周围却没有人能理解他的用意,反倒是将一个个围观着吓得连连后退,原本紧密的人群顿时又变得稀疏起来。 这一幕,看的达步宏连连摇头:“这群人已经丧失了最基本的勇气,现在的他们就像是惊弓之鸟,稍有风吹草动,就会惊惶失措。” 大约过了有半盏茶的时间,地上的那数把撒刀,就楞是没有人捡起一把。达步宏深吸了一口气,朝人群看了过去,可是,不论他看到哪里,不管他看到谁,每一个人都在躲避、躲闪着他的眼光,没有哪怕是一个人,敢正面和他对视。 “这是一群人丧失看来不仅仅是勇气,甚至还有血性!”眼前的一幕让达步宏终于明白,这些人并非是不懂得他的用意,而是根本不敢上前,去实践或许在他们脑海中上演过无数遍的画面。” “这还能被称之为人么?”达步宏摇头叹息:“这只是一群丧失了灵魂的行尸走肉罢了!他们没有勇气,没有梦想,更没有和命运抗争的念头,哪怕就是那么一丝丝的念头,都没有兴起过。他们有的,只是日复一日的活着,没有目的、没有意义,直到某一天,被人宰割,这或许反倒成就了他们唯一的价值。真是可笑可悲。” 达步宏可以无比肯定的断定,如果跪在地上的逃窜者解开束缚、拾起撒刀,对这些人展开杀戮,想来这些人本能的反应不会是立即逃跑,而是不可思议地乖乖授首就戮。这就是这群人无药可救的劣根性,达步宏甚至兴起了一种冲动:“这些人还不如刚才就全部杀掉,他们是一群活死人,死亡或许才能带给他们新生。” 一盏茶的时间过去了,达步宏终于失去了耐心,他一把抄起地上的撒刀,猛得一个扭身,抬起一脚就踹向了一名逃窜者的肩胛骨,那人应声而倒,达步宏疾步上前,一脚就踩在他的后背,将他狠狠的按在地面,紧接着,他右手猛地一震,手中撒刀弹开刀鞘,一团匹练般地雪亮瞬间横于逃窜者脖际。 达步宏的眼光冷冷的扫视着,他扫过了那三具在火中熊熊燃烧的尸体,因为长时间无人关顾,原本被当做食材的尸体,已经有碳化的趋势。仅仅停顿了数个呼吸,他的目光再次扫向人群,这一次,他终于看到有人流露出震惊的神色。 达步宏这才满意地点点头,道:“我知道,平时里你们没有少受人荼毒,甚至你们的亲人、伙伴今天还在你的身边,明天却要烈火焚身,被泡制成别人的口中之食。可你们扪心自问,你们的心难道就不痛吗?!” “你们都给我看好了!”达步宏的情绪似火焰被点燃,他喷怒地咆哮道:“你们看到了吗?!在你们心中无比强大,被视为无比恐怖的食人恶魔,现在就被踩在我的脚下,而我手中锋利的撒刀,随时都可以破开他的胸膛。而他!会流出和你们一样的颜色的鲜血!直到慢慢死去!是的!他一样会死!” “现在!”达步宏深吸一口气道:“有谁可以接过我手中的撒刀?接过他,你可以有仇报仇,有怨报怨!” 人群中的声音渐渐大了起来,在达步宏声嘶力竭的呐喊之下,总有那么一些人仿佛被醍醐灌顶,一个青年慢慢分开人流,在众人异样的目光中,颤颤巍巍地走到达步宏的面前。 青年颤抖着声音道:“给我刀。” 达步宏反问道:“你确定要刀?” “是的。” “为什么要它?” “我要报仇!” “报什么仇!” “杀兄之仇!”青年泪流满面,指着一跪一伏的逃窜者道:“是他们,是他们将我们抓来!抓到这里后,我的兄长,当晚就被他们拖出了山洞,我的脑海中,每时每刻都浮印着兄长被烈火焚身的模样。” 说到这里,青年歇斯底里地吼道:“我要刀!” 达步宏点点头,缓缓松开了刀柄,青年冲上来一把握住撒刀,朝着逃窜者的后背就要狠狠一刀刺下! “吼!” 逃窜者不能言语,但在这生死存亡之间,他猛然扭背发出一声愤怒的嘶吼! 逃窜者这一生杀人数十,身上早就凝练出一股杀气,这一声怒吼煞气喷薄,一股摄人心魄的威势油然而生。 “当啷……” 撒刀落地之声。 青年闻得怒吼,身体猛地一颤,再也抓持不住撒刀,双腿更是立刻打起了摆子,脚步“蹬蹬蹬”地往后急退,然后一屁股就坐在了地上,双股更是传来一阵腥臭,居然当场被吓到失禁。 这一幕看的达步宏连连摇头,原本对青年生出的几分好感瞬间又成为了鄙夷,但他心中也是清楚,先前,这青年被仇恨激发出了几分血性,正是凭借这股血气之勇,才敢持刀杀人,可惜,这份淡薄的血性陡然遭遇逃窜者的煞气,立即现出原形,一触即溃,这一来,这青年,只有两种可能,要么一蹶不振,要么物极必反! 现场诡异般的安静,尤其是那百十号人,此刻更是大气都不敢出,青年的失败已经成为压垮他们内心的最后一根稻草。 见此一幕,达步宏心中也是咯噔一下,对于这群人,他只怕也是回天乏术了。 “嗖!” 倏地,不知从何处窜出一道身影,这道身影矫健灵动,以冲刺之速度,抓起青年掉落的撒刀,飞身扑向了达步宏! “啊!”一声撕心裂肺的惨叫。 达步宏狠狠抹了一把喷溅满脸的鲜血,不由叹道:“果然是最毒妇人心,古人诚不我欺!” 容我们把时间倒退三秒之前。 就在青年被逃窜者惊到,然后吓坐在地仓皇不已的时候,在他右手边上,一个妇人却是瞄准了机会,在电光火石间抓起撒刀,眨眼间就冲刺到那名逃窜者跟前,没有任何犹豫,一刀就将对方扎了个透心凉! “呜呜……” 妇人嚎啕大哭,似乎觉得还不够过瘾,她抓着撒刀的右手根本不能够停,一刀又一刀的扎向逃窜者,而逃窜者,早在第一刀的时候,就被妇人误切心脉,死的不能再死。 随着妇人的一刀又一刀,逃窜者的鲜血溅湿了她的布衫,染红了大片土地,甚至分成无数道血线,延伸到那一名名围观者脚下。 这个世界上或许没有什么能比鲜血更能刺激人的神经,更能激发源自基因深处那最原始的血性吧?人群终于沸腾了,仅剩下的数把撒刀瞬间就被疯抢。 没有抢到的,便用自己的牙齿,用自己的指甲武装自己,然后恶狠狠地扑向“硕果仅存的那名逃窜者。 “我要噬其肉,我要寝其皮!”人群中发出这样的呐喊! 群众的力量果然是无穷大,“硕果仅存”的那名逃窜者甚至都来不及学习一下同伴的“震慑之法”就被彻底淹没在人海之中。 两具尸体被上百人层层叠叠的包围着,乃至连一片衣角都露不出来。人群中,不时还传来争执之声,他们究竟在争夺什么? 答案很快有了,一名老妪紧紧地捂着怀、硬生生地挤出人群,当来到没有人注意的僻静处,她小心地从怀里掏出一块血淋淋的肉条,然后毫不顾忌地放进嘴里,吞食起来,这样的一幕幕,很快在各个角落上演。 最后,留下的只有两具光洁溜溜的白骨。 看见生吃活人的一幕,达步宏不但没有丝毫反感,反而开心的笑了,他身侧的六名府卫则是目瞪口呆,不知如何是好。 远处,玄曜、邛额老、元欣悦等人也将这一幕尽收眼底。 玄曜一如既往地平静,元欣悦惊愕地捂住了嘴巴。 邛额老几度欲言又止,但最终还是忍不住道:“寨首,派人阻止他们吧,这……未免太血腥!太残忍!” 玄曜微微一笑,轻轻摆手婉拒了邛额老的建议。 玄曜饱含深意地道:“这是一场别开生面的复活仪式,谁打断了它,等若真正杀死了这一百余人。他们只有从灵魂上真正复活,才能真正意义上获得新生,而这血腥的过程,就是他们所要付出的代价!” 正文 第七十七章 无限恐怖 玄曜修为高深莫测,就连他说的每一句话,甚至都蕴意深刻,对于他口中所说的,要付出代价的他们,没有人知道他到底是在说谁。》頂點小說,www23也许是下面那群受害者,也有可能是以两名逃窜者为代表的食人者。然而,是谁已经不重要了,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他们都付出了无比惨痛的代价。 “嗷……嗷……” 蓦地,整片内峡谷响起了震天的哭声,这哭声哀婉悲鸣,凄凄惨惨戚戚,当真是见者伤心、闻者流泪。 一群受害者在经历完血腥的发泄之后,一个个放声大笑,这笑声似乎酣畅淋漓,似乎如释负重,可有细心者,就可以听出其间夹杂的癫狂,和一股郁结的无比浓厚的哀伤,它是心与神之绝殇。 当这种郁结到达了最浓烈的一刻,所有人都泪流满面,这一刻,不管是认识的,还是不认识的,只要是在自己对面,他们就会扑上去相拥而泣,甚至抱头痛哭。 “同为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不管上一刻有多么陌生,只要下一刻他们紧紧相拥,那他们的心就是紧密相连的,也只有他们,才能读懂各自心灵深处的哀伤。 良久,哭声稍歇,人们复而分开,开始互相倾诉自己的不幸,控诉那群食人的魔鬼。达步宏穿梭人群,就如同一个旁观者,但他的双耳不停的噏动着,聆听着那一部接着一部的血泪史。站在这里的每一个受害人,他们的背后,都有一段令人扼腕、令人叹息、令人悲情的故事,而达步宏将这一个个故事串联加起来,却是隐约摸索到隐藏在幕后黑手的脉络,将整个事件的背景还原出了大概。 达步宏一边思索,一边组织着言语,这些情况他都需要向寨首汇报。对于寨首,达步宏的感观在不断发生这变化,过去的寨首,在他的映像中,因为避世及鲜与人往来,让他感到琢磨不透,或是说有些好奇。可要说敬畏,那是丝毫不存在的。仅有的尊重,也不过是源自那不可僭越的身份。 可如今,在经历过眼前的一系列事情后,他发现,寨首的身影在他心中,被越放越大,乃至高山仰止。君以为,达步宏之前丢出那几把撒刀,又义正言辞地在人群中说出那些触动人心的话语,都是他的灵机一动? 真要这般认为,那就大错特错,达步宏终究只是一介武夫,哪有这般急智。 这一切,均来自玄曜授意,玄曜对人心的掌控可谓到了巅峰毫厘的地步,他一步接着一步,一环扣着一环,早就料定了一切,甚至须臾之间就谋划出“复活祭祀”这样的大手笔。事实上,事情发展的轨迹完全都在他的掌控之中。这料事如神的本事,让作为这一系列计划执行者的达步宏,佩服的五体投地。 原先对玄曜维持最基本尊重的态度,也因此连升三级,便成了又敬又畏。对,你没有看错,就是畏惧。玄曜如此手段,可谓是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真要用来算计某人,只怕被害死了都要向对方感恩戴德吧? 想到这里,达步宏就不寒而栗,很是庆幸一直以来对玄曜都没有表露出丝毫不敬。他情不自禁地提了提衣领轻咳了一声,猝然回神间发现,自己这也呆了好一会,该摸到的情况也都摸索的差不多,是该向寨首禀告详情了。 想到这里,他俄然一笑:“今儿这个功劳非我莫属,就算换人前来,怕也做不到比我更好!” 达步宏如此自信不是没有道理,先前他通过语言成功挑动人性,一方面是凭借了数十年积累下来的人生阅历和经验,另一方面自然就是依靠沉着冷静的心理和超常的临场发挥。 如果这些还不能证明他的实力,那接下来,他穿梭人群,凭借超强的逻辑能力,只通过现场的只言片语,就还原出那些受害者一个又一个无比真实的故事,甚至通过这些讯息,拼凑出整个峡谷事件的背景。这就不是普通人能够做到的了,这是天赋。 达步宏抬步就想走向玄曜,整个时候,他眼角的余光不由撇到了一个人影,这是一个他十分眼熟的背影,他转身定睛一看,不由讶然:“竟然是她?” 之所以能一眼辨出,自然是因为这个女人给他留下了极为深刻的印象,先前,就是她,捡起了青年的撒刀,以一种干脆利落的手段将食人者杀死,这才避免了场面失控,促成了“复活洗礼”,否则那群人再次被吓破了胆,日后只怕真要和行尸走肉一样。 可就是眼前这个女人,用食人者的鲜血化解了这次危机。当时达步宏就对她很是欣赏,很是关注了她一番。 “她这是要去哪里?”眼前的一幕让达步宏有些不懂:“所有人都在这里,她却游离到边缘地带,似是要去什么地方,这里难不成还有什么好去处?还是说她根本就是想乘乱离开?这未免也太着急了些。” 想到这里达步宏目光一闪,立即跟了上去。 跟随着女子,达步宏穿过了几条逼仄的小道,这些小道隐于树丛之中,不上前拨开,肉眼根本就难以察觉,小道又位于坡地之上,很是崎岖,但这女子步履到是灵活,反倒是达步宏差点没有跟上。好在这个时候,天上乌云散尽,皎洁的月光又洒落下来,倒不至于让他因视线问题而跟丢。 路虽然难走,但距离却也并不遥远,没过多久,达步宏眼前豁然开朗,眼前出现了一片树林。看到这里,难免有人奇怪,眼前有一片树林,你还能豁然开朗,难不成你还是24k钛金眼不成? 其实,也难免有人奇怪,可怪就怪在,这片树林居然被人为的清理出大片空地,而在这片空旷之处,出现的却是达步宏这一辈子都难以忘记的景象。 这是一座山,可惜山上没有绿意盎然,也没有绿水围绕,有的只是一片白森森,这哪里是普通的山,根本就是一座白骨山啊,达步宏难以想象,这需要杀多少人,才能将白骨垒砌成山?这是多么庞大的数字?达步宏根本想不出来? 达步宏下意识的就要看向那名女子,却发现对方陡然转身,朝着他微微一笑,可在达步宏眼里,这一笑要多诡异,有多诡异。 达步宏不可置信地揉揉眼睛,可再等他睁眼,女子竟然就这样消失了,达步宏迅速冲上前去,可对方就像真的消失了一般,找不出半点存在的痕迹。 “难道……难道……是遇了……鬼?”达步宏脸色惨白,有些惊恐地想到。 “你……是在找我么?”突然,达步宏清晰地感应到,有人轻轻拍了拍他的肩膀,就连那话音,也清晰无比地传进了他的脑海。他可以无比确定,这不是幻觉。 达步宏脸色顿时惨白,他不想回头,可内心的恐惧,却促使着他转身!转身!终于他转了过来,却发现后面什么都没有。 “吁。”达步宏不由自主地松了口气:“难道我今天太累了,出现了幻觉?” 摇了摇头,达步宏转回了身子。 “啊!!!!”达步宏惊恐地叫了起来,一张惨白渗人到极致的鬼脸突兀出现在他的面前,之所以说是鬼脸,达步宏无比肯定,活人的脸无论如何都白不到这种地步,眼角和嘴角更不会流淌着血线。 不仅如此,这张惨白鬼脸还不停地掉着血肉,很快就露出头骨,只有一只眼睛和丝丝皮肉似掉非掉地连接在颊骨之上,双手更是不住地向前抓挠着,口中念念有词:“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啊!”达步宏的神经再也承受不住恐惧,大叫一声晕了过去。 “桀桀桀桀……”鬼脸继续发出阴森恐怖的怪笑,前伸的右手却是五指成爪,向达步宏抓了过去,这一爪若是抓实了,达步宏绝对死于非命,不会有丝毫幸理! “孽障!你敢!” 蓦然,半空中传来一道雷音,紧接着雷音又化作滚滚而来的十二个大字:“气术!雷霆真意!五雷荡魔真诀!” 咔喇喇…… 平静的夜空突然乌云密布,云丛陡然闪过五道雷光,天雷气机紧紧锁定住一道逃向白骨山的身影,就在身影跃向白骨山的刹那,五色雷光轰然劈落下来。 “轰隆!” 白骨山受到轰击,炸裂中轰然倒塌,发出震天巨响。这声巨响传到内峡谷处依然尤为宏大,内峡谷处的众人闻声惊诧下纷纷向声源处赶去。 等到了现场,众人看到的是一个冒着白烟,散发着焦土味的巨坑,和散落周边,将四周堆得满满当当、约莫有三尺厚度的白骨。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来到此处,众人问出的第一句话竟然是如此相似。可惜没人能够回答,于是他们又开始寻找主心骨。 “看,寨首在那!”忽然,有人指着一道单膝跪地的身影喊道。这时,有看得细致的人就发现,寨首怀中似乎还抱着一个人,这个人正是达步宏! 正文 第七十八章 惊天隐秘 众人在得到玄曜的示意后,都快速的离去了,包括元欣悦也是一样。纵然她心中有再多疑惑,那也要等到没有外人在场,而现在,显然不是时候。 夜间风起,吹得林木落叶萧萧瑟瑟。 萧瑟的林木、幽深的巨坑、成堆的枯骨,再点缀上不远处的两道人影,如果组成一幅画卷,当真是怪异之中夹杂着神秘,阴森中裹挟着诡谲,当然,如果有精通地理和相术的大家在此观察地貌,恐怕一眼就可以看出此地的险恶,怕是在当今世界有名的十大凶地中都能够名列前茅。 “大人,我……” 当众人都已经离开,再也看不到丝毫背影的时候,达步宏说话了,他记得非常清楚,此前他分明是遭遇到必死的危险,可现在居然安然无恙,可见,这定然与寨首脱不了干系,不要问他为什么这般笃定,达步宏终究不是懵懵懂懂的沐族底层,一些族里的辛秘他不是没有耳闻。 暂且抛开这些不谈,不论对方是如何做到的,但凭这一份救命之恩的情分,就足以让他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哪怕是心中最深处的秘密,也照样可以全盘托出。 “不必了。”玄曜突然出声制止了他。 “呃……”达步宏有些诧异,不知寨首为何突然就改变了注意。 “走吧,咱们的客人到了,有些事情,还是当着他们的面,一并再说罢。”玄曜一言道出缘由,然后当先向内峡谷行去。 达步宏不禁摇头苦笑,连忙疾步跟了上去。 当两人离开了后山,再次回到内峡谷时,发现原本三堆篝火上的人尸已经被尽数处理,现在篝火上架着的却是一口大锅,锅中各种食材翻滚,看来这就是今夜的晚餐了。 玄曜发现众人依旧整装齐束,他看了看天色,不禁哑然,这一宿尽是折腾,天边竟然已经泛起了一丝鱼肚白儿。所谓的晚餐说是早餐也不为过。 看来众人也是知道,天色已近黎明,是就此宿营还是继续赶路,一切都尚未可知,不如安心等待寨首下一步的安排。 玄曜来到人群中央,拍了拍手,在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后,开口道:“今日大家奔波劳苦,用完餐后还是就地宿营,快快歇息吧,明日正午,咱们再行出发。” “喔喔……喔喔……”众人发出了一阵欢呼。 见到众人开心的模样,玄曜则会心一笑,然后背负着手又来到那群受害者跟前,他直接开门见山的道:“你们的清白我已经心中了然,忘了这里的一切,明日领了干粮,就各自归家去吧。” 说完,也不理会众人各自精彩的表情,就踱着步子离开了。 众人填饱了肚子后,就快速搭起了帐篷,然后一头钻进去呼呼大睡,就连元欣悦也不能免俗,这一天,她频频施展气术,消耗也确实过大,带着玄曜救下的孩童,钻进帐篷没多久也很快进入了梦乡。 …… 黎明前的那一刻,无疑最为黑暗。 玄曜没有入睡,脸上也见不到一丝倦意,他站在峡谷高处一块突出的岩牙儿上,仰望着夜空,似乎在等待着什么,又似乎在守护这什么。 很快,远处树丛中就传来悉悉索索声音,能有这样的动静,这还是凭借他的感知,听在普通人耳里,却是恍然无闻。至于元欣悦,因为太过疲惫,加之有玄曜在此,感知已经降到了低谷,一样没有听见。 玄曜轻轻点头,一个步移,就轻飘飘下了岩牙,竟是连点灰尘都没有荡起。 走到达步宏的帐篷边,他故意弄出一丝动静,然后独自离开。只是看他离去的方向,居然是后山! 来到后山,玄曜不禁打量起散落得处处都是的骨堆,这些骨堆中不乏大量新骨,但玄曜发现,其中更多的是一些年代久远的枯骨,玄曜的眼睛渐渐眯了起来:近几年来,整个沐族各寨,频频来报总寨,不间断有人口莫名失踪,而他,以大长老之尊坐镇天剑寨,虽说是因为那桩隐秘,但也未尝没有调查此事之意。 可惜的是,只要一有风吹草动,所有的诡异就会全部消失,或者说是潜伏,而且还潜伏的够深,楞是不能找出一点蛛丝马迹,当真是狡猾的紧。 只是,百密也终究有一疏,更无巧不成书的是,恰恰被他又撞破一些秘密。而眼前这些新骨,想来是近期被抓来,然后遇害的那些人,至于这些枯骨,玄曜不禁蹙紧眉头:“难道,他们连已经长眠于底的先人都不放过?” 思索之间,达步宏也走进了后山,在看见玄曜后,立即上前施礼。玄曜早就提醒于他,今夜还有一叙,所以他和衣而睡,且根本不敢睡死,而就在半睡半醒间,动静就来了,他立打起精神,然后就跟了上去。好在玄曜的脚速并不算快,他倒也跟得并不算狼狈。 “来了就赶紧过来吧。”玄曜打量骨堆之间,随便开口吩咐了一声。 “哎。”达步宏巴巴的应了一声就要来。 但就在这个时候,三道黑影陡然越过他,眨眼之间就来到寨首跟前,然后齐刷刷单膝跪地,拜见到:“属下席慕云、燕千山、白毅君见过大人!” 这一幕看得达步宏羞惭不已:“敢情根本不是在叫我!” 可等他走到近前,仔细打量这三人时,不由又目瞪口呆,只见这三人身罩避火铠,脚踏梭地靴,腰挎碎星刀,竟然是三名近骑卫! 达步宏先前的愧赧瞬间消失的无影无踪,在这三位面前丢人那还真不算什么,反正别人也根本不会拿正眼打量自己,又何必自作多情。 可别看达步宏这般心理动态有些自怨自艾,可实际上他心里的兴奋之情简直溢于言表。或许别人不知道什么叫做近骑卫,更不知道这三个字意味着什么,但是对于他这种参加过全族勇士选拔试炼的人来说,光这三个字,就能让他倍感压力。 他清楚的记得,当初他们试炼的主考官就来自近骑卫,而这位主考官据说还是近骑卫当中实力最弱的一位。 可就是最弱的一位,也能够轻易百人敌。他忘记不了,当初要从百人中遴选出十人晋级决赛,而他们的对手就是主考官,题目是以一当百,要求是,只要能触摸到这位主考官的身体,哪怕是衣角,也算晋级。 这样的试炼在所有参赛者看来就是一个笑话,所要比拼的不过是谁出手的够快、够狠、够准,因此,真正的威胁并不是源自主考官,而是和他们一样的试练者!这样一来,以一当百果然名实其也实啊。 然而,很快他们就发现自己错的离谱,没有人能够在主考官手下撑过一招,仅仅一招,就让一个十人敌的试练者失去战斗力,最后,当试练者被淘汰至十人,最后十个幸运儿才名正言顺的晋级。 等晋级了他们才知道,这一关的试炼的名称根本不是以一当百,所谓的以一当百,不过是主考官暗喻自己的实力而已,可楞是没人能够领悟其中深意。而这一试炼真正的名字实际上是“运气为王”。运气也是实力的一部分,这是重点,谁也不能否认。 这就是主考官的实力,也就是近骑卫的实力,可这般实力的人物,现在却给寨首行跪膝大礼,达步宏看的分明,这三人一身装备都是材料顶尖的宝物,先看这避火铠,据说是千年铁树的树心糅合珍贵的稀有金属炼制而成,不断轻灵坚固,刀枪不入,更是水火不侵,这才得名避火铠。 再说这梭地靴,传闻采集云鸟(沐族传说中飞行速度突破音障的奇鸟)羽翼和穿山甲皮精制而成,穿上它,脚步轻盈,如履云端,日行千里。 最后再说碎星刀,这是沐族奇人创造出千锻钢之法再熔以天陨之石打造出来的宝刀,削金断玉,无坚不摧。 达步宏不知道这些宝衣宝甲,是否真如传说中那么神奇,但至少当初的主考的穿着的装备,看颜色质地就远不如眼前这三位大人。毋庸置疑,这样的一套装备,至少也是价值不菲,能够将这样一套价值不菲的装备穿戴在身,想来身份地位,在近骑卫中也是不低,可现在他们却给玄曜下跪,这其中不知又是何缘由了。 “说说看,你们的来意,尤其是你。”玄曜看着席慕云,似笑非笑。 席慕云当即冷汗淋漓:“禀大人,近来我族不甚太平,屡有人员离奇失踪,此次祭祀兹事体大,族长特授权我等前往接应。” “多少人接应?” “近骑卫已出动一半。” “可有所获?” “呃……这……” “但言无妨。” 达步宏道:“说来惭愧,我等联合天星寨布下陷阱,想要引蛇出动,谁料,竟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达步宏描述的轻描淡写,但无论是陷阱也好,引蛇出动也罢,又或是赔了夫人又折兵,这些关键词背后透露的信息量却是十分巨大。 正文 第七十九章 三人成行 ps:忙了一天,刚发现出错,现已修复。 玄曜早早就知道有人要来,这并不奇怪,如果元欣悦在此处,恐怕一眼就能看出,席慕云、燕千山包括白毅君,他们竟然都是清一色的气凝境巅峰修为,离半步气驭的境界,也不过是一步之遥。 气凝境的修为固然也算不弱,可是相比气灵境修为的玄曜,那又不在一个层次,固尔,他们尚在远处之际,就已经被玄曜所感应。其实玄曜心中也是诧异,不知这三人为何一路上将元气催动之极致,本来,他的感应范围虽广,但也有限度,可这三人元气波动地太过剧烈,以至于他在感知范围之外就已经感受到了他们的存在。 实际上,玄曜虽然感应到有气修者靠近,但他也未曾想到席慕云也在其中,数日之前,席慕云还尚且拜谒过他,但对于祭祀以外的事情却是只字未提,想到身在总寨的那个人,玄曜目光闪烁,带着一丝玩味。 “陷阱?你们是说那个孩子?”俄然,似想到了什么,玄曜下意识地问道。 “孩子?”席慕云眼睛悠地一亮,惊喜道:“大人的意思是见过那个孩子?” 玄曜目光一闪,道:“怎么,你们认识?” 席慕云闻言苦笑道:“何止是认识,他就是我们此次设计的诱饵,本以为天罗地网,必定万无一失,可谁想……” 席慕云有些苦口难言:“此次布局乃是由我一手策划,选择天星寨寨主的独子作为诱饵也是我的主意,本来我也是信心满踌,可是人算不如天算,加之凶徒狡诈异常,竟然让他得逞。要是这孩子出现了什么意外,我必然难辞其咎……” “无妨。”玄曜打断了席慕云的话,云淡风轻道:“孩子已经被我救下,现在安然无恙,但为何要让一个孩子成为诱饵?” “大人有所不知。”席慕云苦笑道:“自我族人不断离奇失踪后,族长就令我近骑卫出动小队频频四处探查,可惜收效甚微,但也并非一无所获。” 席慕云顿了顿道:“我等发现,往往是那些防卫措施低下,甚至全无防范的山野小寨最易受袭,每次受袭,严重的甚至没有一人得以逃脱。近来更为严重,一些人寨,乃至部分地寨甚至天寨都出现了人员伤亡和失踪。经过探查,初步确定,这全部出自一个团伙之手。” 玄曜目光一闪,道:”何以见得?” 席慕云正色道:“我们调查过,所有出现过人员失踪的地方,都有一个共同现象,那就是没有目击者,也就是说,这个团伙很是懂得自我保护,一切不利于他们隐匿行踪的隐患,全部都被他们一一清除。” “更为可怕的是,这只黑手已经伸向了我族的根基——气感境的气修,且目前已经有数人遭到毒手。”席慕云接着道:“现在全族各寨因为此事已经变得人心惶惶,风声鹤唳。” “嘶……”玄曜倒吸一口冷气:“为什么不早告诉我?” 席慕云惶恐道:“这也是近来发生之事,属下也是知晓不久,更不敢置信这只团伙已经猖獗至斯。事发后,当地寨首立即鹞鹰传书总寨,其本人更是立即前往总寨负荆请罪,族长闻之后更是大怒,立即派遣高阶气修者前往各处寨府驻守,这才稳定了惶惶人心。” 玄曜了然道:“所以,你们便打算设计,用那名气感境的孩子来引出那幕后黑手?” “正是如此。”席慕云颔首道:“就在近日,天星寨寨府迎来了一名气驭境巅峰的强者,所以,我们这才有把握布局,好将那幕后黑手引出,然后一网打尽!” “可惜我等机关算尽,依旧差了一着。”席慕云面露愧色,道:“就在今日,我们安排数名仆从陪伴那孩儿寨外玩耍,果然就有人上钩,可是……” 席慕云满嘴苦涩,陷入了回忆:“这是一个风和日丽的早晨……” …… 这一日,的确是一个风和日丽早晨,碧空如洗,艳阳横空,更是个放风筝的好日子,一名男孩在草地上放肆地奔跑着,欢笑着,畅快无比…… “明星少爷、明星少爷,快回来啊,快回来啊,咱们不是说好了,捡完风筝咱们就回去吗? 男孩耍得乐呵,但他身后的两名仆从却是追赶的痛苦无比,他们心中也是郁闷的紧,怎么也无法理解,一个年龄尚且不足八岁的细毛孩儿,脚力比起他们这两个成年人,竟然都不遑多让,不不,是远远胜出。要知道,他们这一路可是奔波了有十余里路,他们两个可是累的气喘吁吁,可看他们的小公子,不但脸上毫无疲色,甚至看神情竟然还意犹未尽,这令人二人相视一眼不由暗暗叫苦。 “少爷,咱们离寨子可是有些远了,不如尽早回去吧。免得让寨首担心。”其中一名仆从叫道。 另一名仆从也是附和道:“是啊,少爷,听说近来寨子附近可是不甚太平,不如尽早回去,万一发生意外,寨首怪罪下来,我们可是要吃不了,兜着走哇!” “哼!”男孩闻言停下脚步,冷哼一声道:“要走你们就走吧,最近阿爹也不知道抽的什么风,将我关在寨子里面,一门不准出,二门不准迈,可是把我憋闷坏了。这一趟好不容易出来,你让我就这样回去?可以啊!等我玩够再说!”说完迈开脚步又跑了起来。 两仆从两眼相望,不由暗道一声:“苦也!” 本来,他们今日被安排到陪少爷在寨子里放风筝的差使时,以为美差,兴奋不已。可谁曾想,这风筝突然断了线儿,居然飘到了寨外,这大少爷是说什么也要去寨外捡拾。可这风筝是捡着了,可小少爷却迈开腿撒起了欢,而且一奔竟然就是奔出了十余里路。这可不就让他们跑断了腿,可能有什么办法呢?只能硬着头皮接着跑下去。 跑着跑着,两人感觉不对劲了,三人竟然奔进了一片阴翳的密林之中,这密林枝繁叶茂,就连天上的阳光都尽数遮蔽,整个密林显得阴森森、气沉沉。 两名仆从心中闪过一丝不安,再次劝阻道:“少爷,这里的感觉有些不妙,咱们还是回去吧。” 这一次明星少爷居然没有反对,而是乖巧的点了点头。然后三人就要折回。然而,就在这个时候,异变陡生,两道发出尖啸声的破空之音响起,紧跟着就是“噗”“噗”的两声,两道血线长射而出,明星少爷惊恐的发现,跟随他的两名仆从一脸恐惧地捂着自己的脖子缓缓倒下,在身体抽搐了几下后,就气绝身亡。 明星“哇”的一声大哭起来,他不过一个孩子,啥时见过这等场面,他蹲下身子,用力推攘着两人,口中大声呼喊着:“快点醒过来,快点醒过来啊!”可惜的是,这两名仆从是再也不能开口说话了。 明星恍然地坐在地面,一时间不知所措,就连一只悍然探向他的黑手他都没有丝毫察觉! “大胆!”一声大喝猛然炸响,然后就见一只手掌以雷霆万钧之势拍向那只黑手的主人。 再也顾不得抓摄男孩,黑手连忙收手自防,但是已经来不及了,黑手主人仓促间只顾得上两手交叉架在胸前,紧跟着就被手掌印在了胸前。 “砰”一声闷响,黑手主人瞬间倒翻了出去,连在地上打了几个滚,但他很快就爬起来,也不恋战,转身就跑。看他步伐灵活的模样,似乎刚才那一掌并未对他造成伤害。 “咦?”一名身着精致紧身对襟上衣,下着名贵毛皮制成软罩裤的中年男子从密林中走了出来,该男子四旬年纪,剑眉横立,英武稳重,但他此刻面带疑惑,十分不解,为何自己灌注了元气的一掌竟是未能奏效,但他没有阻拦对方,反而嘴角噙起了一抹冷笑。 果然,黑手主人尚未逃出几步,就被三把压迫力惊人的报宝刀逼了回去,一时间前狼后虎,他竟然是没了退路。 将黑手主人逼迫在中央,众人这时总算看清了他的真面目,好吧,其实还是看不出个所以然来,盖因此人全身上下,从头到脚都被一身黑袍笼罩,只露出一双眼睛,诡异的是,众人看得分明,这一双眼睛居然是一对竖瞳! “说!你到底是谁?!有什么目的?!为何要残杀我族人,搅乱我一族秩序?”中年男子喝问道:“说出来,我可以承诺给你一个痛快,留你一具全尸!” “桀桀桀桀……”可惜的是,黑袍人除了发出一声怪笑就一言不发。 “既然如此,就只能将你擒拿!再行逼问了!”中年男子朝着三名同伴示意了一个眼色,便悍然出手:“给我抓活的!” 手持宝刀的三人自然是全副武装的席慕云、燕千山和白毅君,原来,他们早就暗中潜伏,一路跟踪,并在关键时刻突然爆发,最终目标,就是这藏匿暗中的黑袍人! 正文 第八十章 道出因果 正文 第八十一章 道出因果(下) 眼见着被中年男子以及席慕云、燕千山等人包围,但这黑袍人却是毫无惧意,面对悍然出手的中年的男子,居然不退不避,正面迎了上去。£∝頂點小說,www23 “不知死活!”眼看黑袍人如此嚣张,中年男子也不禁动了怒气,先前那一掌他其实留有余地,全身力量,动用的不到五成,当然,气驭境巅峰实力的三成力量,已经极为可怕,可他尽管惊诧对方受了他那一掌没有受伤,但也并没有过于震惊,毕竟这不是他全部的力量。 但是,现在对方如此姿态,简直是一副吃定了他的模样,可谓对他是藐视之极,他要是不还之以色,对方怕是不知道气修者的尊严不容侵犯! 因此,原本打算留几分实力抓活口的中年男子,这个时候却是动了杀意,他化掌为拳,鼓荡起全身元气,竟是要在一招之内就将黑袍人毙于拳下。 一个气驭境的气修者集聚全身元气的力量又多大?仅从拳锋处隐隐可闻的风雷之声就可以看出一二。尤其是中年男子含怒出手,这一拳的威力甚至还有可能有所增幅。出手之间,他似乎已经可以看见自己的拳锋一拳贯穿对方胸膛的场景。 可就是这个时候,黑袍人依旧不为所动,而且他也化掌为抓,看这架势,似乎要和中年男子硬碰硬。 中年男子没有再怒,因为他是不会和一个死人去计较太多的,只是从他眼眸中隐现的寒光,可以预测到黑袍男接下来的下场。 “啵”的一声。 毫无疑问,黑袍人的爪还未触及中年男子的身体,他的胸膛就已经被中年男子的拳锋贯入。感受到自己的拳锋在不断贯入、渗透,中年人笑了,接下来,他就要用元气凝聚的气劲,通过拳锋传递出去,一举将黑袍人的身体炸的四分五裂。 “什……什么,怎么……怎么会这样……不……不可能啊……”骤然间,中年男子的眼神变了,变得有些不可思议,他清晰地感觉到拳锋处传来的触感有些不太对劲,他陡然意识到,自己的拳锋的确是在不断深入,可始终没有有贯穿对方的身体! 他脸色大变,以他气驭境巅峰施展出来的力量居然不能贯穿对方的身体,这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对方的修为远超于它。另一种,就是彼此差距并未达到天堑(qian)鸿沟的地步,也就是说,存在差距,但并没有那么夸张,而在这种情况下,对方要是修得转移、或削弱别人攻击的秘术,那还的确有可能创造这种奇迹。 一瞬之间,中年男子脑海中冒出一连窜的想法,但他很快就择选出此刻最合适他的做法,顾不得许多了,他立即将原本内敛的气劲瞬间释放,然后抽身急退。 这的确是此时此刻最佳的选择,方才,他选择了全力出手,这着实犯了高手间过招的大忌,全力,固然力量是大了,可他不留余地,既是不给别人,也同样是没给自己。如果对方是扮猪吃虎,那他就再也没有回旋的余地,被人一招吃死,本来还有逃命的机会,恐怕就会被自己给生生堵死。 说到底,这还是犯了轻敌的错。从一开始,他就没有正视对手,以至于优势逆转,由主动化为了被动。 果然,中年男子还是猜对了一二。他释放的气劲果然没有顺利炸开,他可以很笃定的说,就算他的拳锋没有贯穿对方,但只要气劲在体表炸开,对方也必然受伤不轻,气驭境之所以可以被称为强者,那他十成修为的力量可不是在开玩笑,但现在并没有炸开,那对方定然是修炼了什么他没有听说过的秘法。 由中年男子攻击再到收拳后退,不过是眨眼之间的功夫,可就在这眨眼之间,黑袍人竟然将中年男子强大的拳劲化作了一股强大的推劲,而借助这股推劲,他整个人竟然被抛飞起来,以一种极快的速度掠过席慕云、燕千山和白毅君等人头顶,然后去势不减,继续快速朝着他们后方飞去。 “不好!”中年男子有些惊愕地看着黑袍男,不知对方在耍什么把戏,可倏忽间他突然意识到了什么,急切怒吼道:“快拦住他!” …… 明星是天星寨寨主的独子,虽说沐族困于人多而资源少的窘境,可作为天寨寨首唯一的儿子,他老爹怎么可能会委屈他?尤其是他这个儿子还很争气,天赋极佳,小小年纪就有了气感,成为了一名气修者,从此更是被视为掌中宝。 要说气修者在沐族是个秘密,这绝对不能说错,但也要分在什么地方,分什么人。事实上,气修者的存在对于站在金字塔上层的那群人而言,的确不是秘密。 如果说明啸天仅仅只是一名天寨的寨首,那他的确还没有资格跻身沐族的金字塔上层,可如果他同时还是一名气修者的话,那自然不可同日而语。 事实上,明啸天不仅是一名气修者,他还是一名气驭境巅峰的气修者。曾经也是近骑卫的一员。 不得不提的是,近骑卫作为沐族族长的嫡系,入卫的条件极为苛刻,只有气修者才能够真正成为其中一员,否则不论你有多么优秀,立了多么大的功劳,最多也就成为记名成员,永远不得转正。实在是气修者的实力和普通人差距极大,已经不是外在的东西可以弥补了。 不仅如此,自从况元祝成为族长,他开始赋予近骑卫更大的权利,凡是上了年纪,实力又不得寸进的近骑卫成员,会根据修为实力,委派相应职务,而天寨寨首的职位赫然就在其列,不过对于修为的要求自然也高,至少也要半步气罡的境界。除非立有巨大功劳者,才有可能破例,以气驭境巅峰的修为就任。而明啸天就算这样的一个幸运者。 所以有的时候,千万不要小看沐族的一个地寨寨首,或者是人寨寨首,因为说不定他们就是气修者。 可不管怎么说,近骑卫成员相当于“天子门生”。况元祝此举,可谓是加大了自己的权威,进一步巩固了自己的地位。 言归正传,明星这位被明啸天捧在手心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的小祖宗,今天可是把大喜大悲这两重天品味了个够。 不要以为人家年龄小,又被他老爹宠着,就是个啥都不懂的二世祖,真要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虽然明啸天宠儿子不假,但原则性的问题却是寸步不让的,所以平时对明星的教育那叫一个严苛,毕竟他的目标是让儿子以后也进入近骑卫,但近骑卫是什么地方?虽然气修者的身份是入卫门槛,可真要没有上进之心,在那种地方又怎么混得下去? 要知道,气修者之所以可以凌驾于普通人之上,还是因为气修者可以打破自身极限,不断进步,但低阶的气修者比普通人虽强,可也是极为有限的,所以,在近骑卫,凡是不能修炼到气凝境的,以后是不会取得太大成就的。甚至在规定期限内达不到气动境,更是要被驱逐出卫,所以,他怎敢胡乱宠溺 再说明星,两名仆从猝然而亡,真的让他差点惊吓过度,他可从来没有见过死人啊,尤其还是死状凄惨地倒在自己面前。 当危险降临的时候,他虽说因为恐惧分散了注意,但多少还是有所感应,就在他以为自己就要完蛋的时候,却陡然冒出个人把他救了,这一下从大悲到大喜,他却是不知该如何描述自己的心情了。 眼见着两方争斗,他不敢待在尸体身边,便悄悄挪移到了一颗大树背后,一边观察形势,一边随时打算趁乱溜走。 而中年男子和席慕云等人为了防止黑袍人逃跑自然也不能分散人手专门保护他,当然,一来,他们不认为黑袍人在他们面前还能耍什么花样,二来,他们也不认为在他们眼皮底下,这孩子还能飞上天去。 可他们是万万没有想到,这孩子还真飞上天去了。 就在中年男子大吼“拦住他”的时候,席慕云看的分明,躲在树边的孩子居然腾空起来,他定睛一看,居然是被人拉上了树。 于是,他顾不得提醒众人,就要冲上前救下孩子,可偏偏这个时候中年男子又开口让他们拦人。 不得不说这黑袍人和他的同伙拿捏时机真叫一个快!准!狠! 顾不得考虑太多,席慕云只能大喝一声:“快救孩子!” “救孩子?”这个时候众人才反应过来,对方居然还有同伙! 可就是这么一个愣神,孩子被拉进了树冠中不见了踪影,而那名黑袍人在推劲力道用老的时候,一个翻身,落到地面,然后快速奔逃起来,几个起落就没了踪影。 “我去救孩子,你们追黑衣人!”中年男子多说一个字的时间都不愿浪费,言简意赅的表达了自己的意思后,立即飞身而去。 正文 第八十二章 语惊四座 不得不说,黑袍人一伙实在太狡猾了,四个堂堂的气修者竟然被两个人不人鬼不鬼的东西耍了个团团转。 心中最憋屈最难受的还是要数中年男子,这中年男子姓虚名无际,乃是来自沐族虚氏氏族,同样在近骑卫担当要职,这一次,他授命于族长,心中早就盘算好,要立下功劳,好为日后升迁之资。 虚无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当他出来之后准备大展拳脚之时,他第一次出手,居然就碰了壁,而且还将他给撞得个鼻青脸肿,四个人啊,整整四个人啊,就算是围堵一个实力优胜于他们的敌人,连手之下,也未必就能让对手讨得便宜了去。 但事实呢?他们不但让人在自己的眼皮底下跑掉,就连孩子也一并被歹人给捞了去,要知道,他可是气驭境巅峰的强者啊,本来他这一次还信誓旦旦,以为自己出马就可以手到擒来,可结果,却是脸上火辣辣像是被人给狠狠抽了数十个耳光一样。 “我一定要将他碎尸万段!”虚无际心中这般想到,脚下却是疾风如徐、林掠如火,他招呼了席慕云等人一声,几个腾挪就向着黑袍人离去的方向急驰而去。他手掌缓缓拽紧,就连指甲刺破了掌心也犹如未觉,他脑海中盘桓着的只有一个想法:“耻辱还当血来偿!” 虚无际心中万般懊恼,当他看到地上滴落的点点血迹后,这种心理失衡就变得更加严重,原来他全力施为的一击并非毫无作用,那个家伙终究还是受了伤。 “可惜!”虚无忌心中暗叹一声,如果他当时开展连击,这黑袍人只怕已经毙命手下了吧,然而他却是接连犯错,先是轻视敌人,遽尔又是过于重视,最后更是麻痹大意,导致这次计划可谓是一败涂地。 甫一想到挚友明啸天对他充分信任,就连自己的幼子都放心大胆的交付自己,用来充当诱饵,可他倒好,任务没完成不说,连好友儿子都折进去了,这件事如果不能给对方一个交代,且不说对方答不答应,就连他自己,恐怕也无颜再见江东父老了。 虚无忌顿时红了眼睛,全身气息都涨,速度也瞬间上升一大截,他已经知道,今天,他和这黑袍人,必须分出生死! 虚无忌疯狂追逐黑袍人,席慕云等人也急速朝着那颗藏匿黑袍人同伙的大树飞奔而去,尤其是席慕云,他此刻内心所受的煎熬,一点也不比虚无忌来的少多少。 要知道,这一次所谓的引蛇出洞计划,完全就是他一手策划,然后由虚无忌拍板决定的,而且还是他亲口提议由明啸天的儿子明星充当诱饵! 可他也没有想到,事情居然会发生到这种地步,按照他原来的计划,如果引蛇出洞失败,孩子安全自然无虞,要是这计划成功,有着四名气修者暗中随时接应,那就算发生意外,也绝对能保证孩子的安全。 他之所以提议,还不是为了送明啸天一个顺水人情嘛!如果明星能够参与这次行动,若是成功,自然是一分铁打的功劳,若是失败,也能算作一份苦劳。俗话说的好,没有功劳也有苦劳嘛!就是这个道理,而席慕云的打算,就是送他这样一个功劳或是苦劳。 日过,携着这一份功劳或是苦劳进入近骑卫,那就是晋升的资本,比起同批进入的气修者,那就是一个不小的优势。为什么他们小队三人都是气凝境巅峰,但却是他为队长?可不就是立下的功劳比别人多嘛! 所以,正是看透了这一点,他席慕云是顺水推舟,明啸天是乐见其成,而虚无忌自然没有反对的道理,当场拍板决定! 可是,正是应了一句古话:“人算不如天算!”他们一步踏错,是步步皆错。作为提议者,他同样难辞其咎。 “一定要把孩子救回来!”奔向大树的席慕云心中隐隐不安,虽然还没有看到结果,但他却已经猜到,果然,等他们飞跃至树冠查探时,黑袍人同伙和明星早已经消失不见。 席慕云通过辨识对方遗留的一些痕迹,判断出对方可能离开的方向后,立即招呼燕千山和白毅君一起追赶而去。 …… “我们一路追赶,可谓是费尽千辛万苦!”席慕云对着玄曜苦笑道:“黑袍人的同伙速度极快,比起我们竟然也是不遑稍让,不知他究竟是如何做到的。” 玄曜一下子就听出了问题,道:“你的意思是对方不是气修者?” “如果对方没有什么隐匿修为的功法,那他就绝对不会是气修者!”席慕云肃然道:“一路上,为了拉近距离,我们是拼着损耗元气,这才将速度催动到极致,元气波动可谓是强到了极致,想必大人您也是察觉到我们的元气波动,这才早早地发现我们行踪的吧?” “恩。”玄曜没有否认,道:“如果你们是以普通状态赶路,我想要发现,至少也要逼近一定距离才可以,如果彻底隐匿修为,这个距离还要更近。” 席慕云又问道:“那如果以您的修为,按我等行进的速度进行奔跑,是否可以完全隐匿元气波动?” “这是不可能的。”玄曜摇头道:“元气是我们的本源力量,只要你使用它,那你就无法掩盖掉它的波动,就算我的修为远高于你们,但也只能屏蔽掉你们的感知,而无法掩盖掉这种波动,这就好比你想要通过火把照亮前行的道路,却又不想让路人看见火把的光亮,这是不现实的,也是极度荒唐的。” “可我们这一路上,偏偏感受不到对方的元气波动。”席慕云分析道:“难道对方也如大人一样,修为高绝,以至于直接屏蔽了我等的感知?” “我断定他不会是气修者!”玄曜一口否定了席慕云的判断,给出了笃定无比的答案! “大人!何以见得?” 玄曜一语中的,但却语惊四座。 正文 第八十三章 恐怖之源 玄曜的一席话,可谓是让一众人等都惊的呆了,除了尚在远处,还未走到近前的达步宏。当然,即便是达步宏走到四人跟前,他依旧不能听见哪怕一丝一毫的声音,因为玄曜、席慕云等人为了防止秘密泄露,均使用了传音入秘的秘术。当然,他在远处,也并未生疑。 “如果对方的修为远超你等,你们还能将他追的如此狼狈?”玄曜淡笑了一声,哂然道:“真要如此,你等还能活着见我吗?” “嘶……”席慕云三人闻言倒吸了一口冷气,这一点的确不能不防,这一路追踪下来,他们早就察觉到诡异,可竟然没有一人意识到这一点,这也就是对方的实力并不足以对付他们,真要是个可以碾压他们的高手,只怕半路上就要被人反杀。 “既然如此,大人又是如何断定对方不是气修者呢?”相貌颇为俊逸的白毅君纳罕道:“如果不是气修者又如何修得那一身实力?对方可是拥有着匹敌我们的力量啊,如果不是我们人数占优,怕是结局堪忧啊。” 玄曜眉头一掀,道:“你们有所不知,这世上并不存在可以隐匿气息的法门,也没有可以遮掩气息的天材地宝,也许是我孤陋寡闻吧,但至少我确定的是,真要有这等宝物,也绝不会为我沐族拥有,更不会出现在我族境内。而这些神秘人若是有能耐搞来这等宝物,怕是也没必要在我族搅风搅雨了。” “那他们究竟是什么人?是什么让他们拥有了那一身惊人的本事?”三人中最为年长的燕千山忧心忡忡道:“这些人神出鬼没,出手又歹毒狠辣,如果被我们遇上,尚还能有一搏之力,就算没有,自保也是有余,可若是普通人遇上,只怕是十死无生了。” “你们最终还是让他跑掉了吧?”玄曜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转过目光看向了席慕云。 “属下无能,请大人责罚。”席慕云脸色瞬间升腾起两抹火红,他羞惭无比道:“那个贼人将我们引入了深山,利用地形将我等甩掉,只可惜,他身上毫无元气波动,行踪实在诡秘,否则,今日定将他擒拿,好生逼问余孽。” “他们的实力缘何而来,我也无法判定。”玄曜顿了顿,却是蕴意深刻的道:“内忧猛于外患,既然他们不是气修者,那无论他们是谁,都造成不了太大的祸害,可如果是气修者,那……” 玄曜没有再说下去,但席慕云三人相视了一眼却是听懂了言外之意,这言外之意或许可以概括为四个字:祸乱根基。 “你们都起来吧。”出于对玄曜的尊重,这一席对话三人竟然都是跪姿。 玄曜微微一笑,对着不远处朝他们扬了扬下吧,接着就率先负手走了出去。 席慕云三人会意,立即起身跟了上去。 “说说看,你们怎么找到的这里。”玄曜边走边问道。 “禀大人,说来也不怕您见笑,这一路我们可是被那黑袍人同伙给绕得晕头转向,最后跟丢了不说,天色也黑了下来。这一来,我们连返回都变得有些困难,毕竟这一带辖属天星寨,没有本寨人带路,在这深山老林之中,却是寸步难行。”席慕云道:“随着夜幕降临,我等难辨方向,只能摸索着前进,但就在我等以为要露宿荒野时,我们突然感应到了元气的波动。” “哦。”玄曜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没有说话。 见玄曜没有说话的意思,席慕云又接着道:“我等寻思着,这般强烈的元气波动只怕惟有气术方可造成,便料想这必然是虚无际大人遭遇了黑袍人,两人发生了激烈的战斗,于是我等便循着这股波动全速向战斗区域赶去,可结果,虚大人倒是没有看见,反倒是遇到了大人您。” “这里的确是发生了战斗,但虚无际却不曾来过这里。”玄曜颔首道:“你们来看。” 说着,手指指向了五雷荡魔真诀破坏出来的深坑,和满地的骸骨。 席慕云、燕千山和白毅君三人见状立即凑上前去,就看见一个约莫三丈范围,但却深不可见底的坑洞。见此一幕,三人不由对视一眼,心中满是惊骇,要知道,按照现在的计量法一丈就有3米多,而三丈就是十余米,这么大范围的一个坑洞,到底遭遇了威力多么巨大的气术?更何况,还有这深不可见底的坑洞以为佐证。 这一下三人不用猜也知道,现场能拥有造成如此巨大破坏力实力的人,除了玄曜,没有第二人能够做到这一点。至于他们,还未曾接触到气术的领域。 三人心有戚戚的抬起头,刚想询问玄曜什么,却猛然看到数丈外那满地的骸骨,这一来,三人的惊骇瞬间上升到了惊惧:“这难道也是大人做的?” 他们心底如此想到,却不敢表达出来,甚至不敢表露在脸上。 “这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三人到底也不是普通人,很快恢复镇定,料想介绍这里的秘密怕才是大长老带他们来到此处的目的。 “这里,或许就是****我族的祸源地之一吧。”玄曜深沉地道:“我这里,我和它交了手,它虽不是我敌手,但我也拦它不住,这一次它受了伤,但等他卷土重来的时候也许会更加可怕。” 玄曜一连说了几个它字,但每一个它字都透露出一股凝重,压得席慕云三人心中沉沉甸甸,难以喘息。 他们知道,既然玄曜都如此慎重其事,那这个它如果被自己遭遇到,那只怕不会有一丝一毫的幸理。 “这里,我们还发生了许多事情,喏,那位就是经历者,由他来叙述,我来补充,最为合适。”玄曜示意向达步宏。 达步宏一直观察着玄曜的一举一动,不敢有丝毫怠慢。当玄曜的示意指向他时,他心中猛然一喜,知道自己表现的时候到了。 正文 第八十四章 命运抉择 ps:近来电脑出现问题,频频有乱码现象,大家可以通过刷新解决该问题。⊙頂點小說,23 先前,在达步宏眼中,玄曜和席慕云三人可谓是畅所欲言,善于察言观色的他,立即就停住欲将上前的脚步,甚至离得远远地,以免遭人嫌弃,他心理清楚的很,这四个人,每一个人的身份都远远在他之上。他们交谈,自己连站在一边的资格都不具备,更遑论参与交流了。 也许有人会感到奇怪,这达步宏好歹也是寨府贺怀,真要论起身份地位,那也是不低,虽说不能比拟玄曜,但比起这刚刚跪见玄曜的三人,也应当不遑多让吧?他怎的就如此没有自信? 其实这并不奇怪,作为参加全族勇士选拔、并荣列前三的达步宏并非懵懂无知之人,就算他不知道气修者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但他只要懂得近骑卫在沐族的地位就足够了,而席慕云三人所穿戴的制式装备,一眼就被达步宏识出,知道这三人无不是近骑卫的之精英,又怎会上去自讨没趣? “如果当年我答应了那个人的条件,也许就可以在近骑卫走上一遭吧。”触景生情之下,他情不自禁想起多年前的往事,不由幽幽一叹,知道往事已不可追矣。 见到玄曜对他示意,达步宏立即屁颠颠地小跑上前,面前的这几位爷,他可一位都开罪不起,又怎敢轻易怠慢,可真要处好了关系,有意外收获也说不一定,这可都是贵人啊,怎能以寻常人之角度揣摩呢? “将你来到此地后,看见的、听见的,参与的,乃至遭遇的,都一一说与他们几位听吧。”对于达步宏的恭谨,玄曜赞许的点点头,然后吩咐道。 “是,大人。”达步宏在对席慕云等人躬身行礼后,便毫不迟疑,立即将自己所知一五一十的倒了出来。从他看到异样的光芒到听到惊悚的惨叫,从血腥救赎再到他跟随神秘女子来到后山,乃至险些丧命,他都毫无保留,全部说了出来。 “好了,你可以回去休息了。”尽管达步宏有些描述很是没头没尾,但席慕云通过自我脑补也能猜出一二。至于仍旧云里雾里的地方,那就是到了玄曜该补充的环节了,于是他立即就对达步宏下了逐客令。 待达步宏走远后,席慕云立即问道:“大人,难道说,当初失踪的族人全部都被送到了这里,沦为了别人的口中之食?这些人捕捉我沐族族人,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没有这么简单。”玄曜露出深思的神色:“来到这里我们也斩杀了一批人,其中为首三人,与你们遭遇的黑袍人及其同伙,有共通之处,他们不是气修者,却拥有非人的力量。 “这些人也都是大人杀的?”白毅君为人良善,心肠柔软,在看见周围成堆的骸骨后, 萦绕他心间的就只有一句话:“这些人,到底死于谁手?” “你难道没有看出来,这些骸骨的大部分,都有着岁月斑驳其上的痕迹?”席慕云解释了一句,紧接着眼睛为之一亮:“如果没有猜错,这些所谓骸骨不过都是些被人吃剩下的骨头吧。” “聪明。”玄曜颔首道:“但同样还说明了一个问题,这处地方怕是存在了很久,却一直没有人能够发现。” 燕千山脸色凝重道:“大人是怀疑这样的地方还并非就此一处?甚至这里的始作俑者与黑袍人根本就是一伙人?”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玄曜眼神深远的看向远方:“这些人的实力俱都不弱,甚至能够在我手下逃得性命,他们的存在已经不再是癣疥(xuǎnjiè)之疾了,尤其是他们在暗,我们在明,如果不尽早除去,迟早要成长为心腹大患,真正为我沐族招致灾难。” “大人所言极是,但现在这处窝点已经被发现,他们留存此处的力量也被大人扫除,他们已经损失惨重,就算还有其它据点,但想要恢复元气只怕并非一日之功。”席慕云跃跃欲试道:“除恶还当务尽,不如我等集结人手,将余孽一一寻出,然后一网打尽。” “他们留在这里的不过是些虾兵蟹将,坐镇在此的核心,也从我手下逃脱,他们的中坚力量并未有所损失。切不可莽撞行事。”玄曜建议道:“今夜,你等暂且休憩一晚,明日带着孩子返回天星寨,然后鹞鹰传书,将此地所有大事均数报予族长大人知晓!” “是,大人!”随着交流完毕,四人也都各自散去休息了。 一夜无话,第二日,等到众人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昨夜,一连窜的许多大事,让一众人心神俱疲,好不容易休息,自然不会委屈自己。 达步宏昨夜要比他人折腾的更久,也更加疲惫,但他并未像别人一样,一觉睡到自然醒,当然了,尽管他本人也是颇为羡慕这样的生活状态,但他早就得到寨首吩咐,要在正午之前,发放口粮,将一众受害者尽数遣散。 遣散人数上百的人群,这样的任务其实并不算简单,这群人刚刚解脱出来,现在只怕是惊弓之鸟,要让他们心甘情愿离队,想来不会不容易。但玄曜对他委以重任,又让他极为兴奋,谁敢说这不是寨首对他的一番考较?要是圆满完成任务,日后寨首自然会对他青睐有加。反之如果完不成,即便在寨首身边那也只会被视为累赘,日后再难翻身。 于是,他立即召集六名手下,耳语了一番,便心有成竹地在山洞外候着了,待会少不得要他好生施展一番手段! “快起床!速度去洞外集合。”对于惊吓过度的人而言,睡眠或许是最好的良药,可惜,已经是日上三竿,却也由不得他们继续睡下去了。 六名府卫咋一进入山洞,就开始高声呼喝,顿时,所有人都被惊醒,他们在迅速穿戴后,很是配合的依次走出山洞,所这一刻,所有人都无比清楚,决定他们命运的时刻到来了! 正文 第八十五章 活出意义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够比上一刻无限接近死亡,下一刻又逃出生天的人更能体会生命的价值和意义。 先前,在达步宏眼中,玄曜和席慕云三人可谓是畅所欲言,善于察言观色的他,立即就停住欲将上前的脚步,甚至离得远远地,以免遭人嫌弃,他心理清楚的很,这四个人,每一个人的身份都远远在他之上。他们交谈,自己连站在一边的资格都不具备,更遑论参与交流了。 也许有人会感到奇怪,这达步宏好歹也是寨府贺怀,真要论起身份地位,那也是不低,虽说不能比拟玄曜,但比起这刚刚跪见玄曜的三人,也应当不遑多让吧?他怎的就如此没有自信? 其实这并不奇怪,作为参加全族勇士选拔、并荣列前三的达步宏并非懵懂无知之人,就算他不知道气修者是怎样的一种存在,但他只要懂得近骑卫在沐族的地位就足够了,而席慕云三人所穿戴的制式装备,一眼就被达步宏识出,知道这三人无不是近骑卫的之精英,又怎会上去自讨没趣? “如果当年我答应了那个人的条件,也许就可以在近骑卫走上一遭吧。”触景生情之下,他情不自禁想起多年前的往事,不由幽幽一叹,知道往事已不可追矣。 见到玄曜对他示意,达步宏立即屁颠颠地小跑上前,面前的这几位爷,他可一位都开罪不起,又怎敢轻易怠慢,可真要处好了关系,有意外收获也说不一定,这可都是贵人啊,怎能以寻常人之角度揣摩呢? “将你来到此地后,看见的、听见的,参与的,乃至遭遇的,都一一说与他们几位听吧。”对于达步宏的恭谨,玄曜赞许的点点头,然后吩咐道。 “是,大人。”达步宏在对席慕云等人躬身行礼后,便毫不迟疑,立即将自己所知一五一十的倒了出来。从他看到异样的光芒到听到惊悚的惨叫,从血腥救赎再到他跟随神秘女子来到后山,乃至险些丧命,他都毫无保留,全部说了出来。 “好了,你可以回去休息了。”尽管达步宏有些描述很是没头没尾,但席慕云通过自我脑补也能猜出一二。至于仍旧云里雾里的地方,那就是到了玄曜该补充的环节了,于是他立即就对达步宏下了逐客令。 待达步宏走远后,席慕云立即问道:“大人,难道说,当初失踪的族人全部都被送到了这里,沦为了别人的口中之食?这些人捕捉我沐族族人,就是为了填饱肚子?” “没有这么简单。”玄曜露出深思的神色:“来到这里我们也斩杀了一批人,其中为首三人,与你们遭遇的黑袍人及其同伙,有共通之处,他们不是气修者,却拥有非人的力量。 “这些人也都是大人杀的?”白毅君为人良善,心肠柔软,在看见周围成堆的骸骨后, 萦绕他心间的就只有一句话:“这些人,到底死于谁手?” “你难道没有看出来,这些骸骨的大部分,都有着岁月斑驳其上的痕迹?”席慕云解释了一句,紧接着眼睛为之一亮:“如果没有猜错,这些所谓骸骨不过都是些被人吃剩下的骨头吧。” “聪明。”玄曜颔首道:“但同样还说明了一个问题,这处地方怕是存在了很久,却一直没有人能够发现。” 燕千山脸色凝重道:“大人是怀疑这样的地方还并非就此一处?甚至这里的始作俑者与黑袍人根本就是一伙人?” “答案已经呼之欲出了。”玄曜眼神深远的看向远方:“这些人的实力俱都不弱,甚至能够在我手下逃得性命,他们的存在已经不再是癣疥(xuǎnjiè)之疾了,尤其是他们在暗,我们在明,如果不尽早除去,迟早要成长为心腹大患,真正为我沐族招致灾难。” “大人所言极是,但现在这处窝点已经被发现,他们留存此处的力量也被大人扫除,他们已经损失惨重,就算还有其它据点,但想要恢复元气只怕并非一日之功。”席慕云跃跃欲试道:“除恶还当务尽,不如我等集结人手,将余孽一一寻出,然后一网打尽。” “他们留在这里的不过是些虾兵蟹将,坐镇在此的核心,也从我手下逃脱,他们的中坚力量并未有所损失。切不可莽撞行事。”玄曜建议道:“今夜,你等暂且休憩一晚,明日带着孩子返回天星寨,然后鹞鹰传书,将此地所有大事均数报予族长大人知晓!” “是,大人!”随着交流完毕,四人也都各自散去休息了。 一夜无话,第二日,等到众人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昨夜,一连窜的许多大事,让一众人心神俱疲,好不容易休息,自然不会委屈自己。 达步宏昨夜要比他人折腾的更久,也更加疲惫,但他并未像别人一样,一觉睡到自然醒,当然了,尽管他本人也是颇为羡慕这样的生活状态,但他早就得到寨首吩咐,要在正午之前,发放口粮,将一众受害者尽数遣散。 遣散人数上百的人群,这样的任务其实并不算简单,这群人刚刚解脱出来,现在只怕是惊弓之鸟,要让他们心甘情愿离队,想来不会不容易。但玄曜对他委以重任,又让他极为兴奋,谁敢说这不是寨首对他的一番考较?要是圆满完成任务,日后寨首自然会对他青睐有加。反之如果完不成,即便在寨首身边那也只会被视为累赘,日后再难翻身。 于是,他立即召集六名手下,耳语了一番,便心有成竹地在山洞外候着了,待会少不得要他好生施展一番手段! “快起床!速度去洞外集合。”对于惊吓过度的人而言,睡眠或许是最好的良药,可惜,已经是日上三竿,却也由不得他们继续睡下去了。 六名府卫咋一进入山洞,就开始高声呼喝,顿时,所有人都被惊醒,他们在迅速穿戴后,很是配合的依次走出山洞,所这一刻,所有人都无比清楚,决定他们命运的时刻到来了! “是,大人!”随着交流完毕,四人也都各自散去休息了。 一夜无话,第二日,等到众人醒来,已经是日上三竿,昨夜,一连窜的许多大事,让一众人心神俱疲,好不容易休息,自然不会委屈自己。 达步宏昨夜要比他人折腾的更久,也更加疲惫,但他并未像别人一样,一觉睡到自然醒,当然了,尽管他本人也是颇为羡慕这样的生活状态,但他早就得到寨首吩咐,要在正午之前,发放口粮,将一众受害者尽数遣散。 遣散人数上百的人群,这样的任务其实并不算简单,这群人刚刚解脱出来,现在只怕是惊弓之鸟,要让他们心甘情愿离队,想来不会不容易。但玄曜对他委以重任,又让他极为兴奋,谁敢说这不是寨首对他的一番考较?要是圆满完成任务,日后寨首自然会对他青睐有加。反之如果完不成,即便在寨首身边那也只会被视为累赘,日后再难翻身。 于是,他立即召集六名手下,耳语了一番,便心有成竹地在山洞外候着了,待会少不得要他好生施展一番手段! “快起床!速度去洞外集合。”对于惊吓过度的人而言,睡眠或许是最好的良药,可惜,已经是日上三竿,却也由不得他们继续睡下去了。 六名府卫咋一进入山洞,就开始高声呼喝,顿时,所有人都被惊醒,他们在迅速穿戴后,很是配合的依次走出山洞,所这一刻,所有人都无比清楚,决定他们命运的时刻到来了! 正文 第八十六章 一场富贵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頂點小說,www23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人类,是一种很奇特的生物,他的心可以无穷小,又可以无穷大。诸如之前受到迫害的那一群人,前一刻,他们想的是只要保住性命,哪怕苟且偷生也好。但下一刻,在获救之后,他们又开始得陇望蜀,甚至想要趁着人多,给玄曜一行施加压力,带上他们一起同行,他们能如愿以偿吗? 达达步宏到底是一名贺怀,多年来,居移气、养移体下,倒也自带威严,他稍稍展露气场,很是轻易就控制住场面。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名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 正文 第八十七章 无情无义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頂點小說,www23”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明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知晓诸位身负血海深仇,于是费尽心思为尔等谋出路,计未来,大人说了,如果有人不愿离去,那想来是仇恨所致,那就不妨给此类人等多出一条选择。” 达步宏背着手,一步一步踱到人群中央,将众人或期待或诧异或惊喜的表情一览眼底、了然于心后,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吐字出声道:“此处峡谷固然隐秘,但依旧辖属天星寨,距天星寨本部想必也就数个时辰的脚程。只要诸位做出了选择,那咱们就在下午未时出发,赶往天星寨!” 人群中有人弱弱的问道:“敢问大人,此去天星寨,所为何事?” “问得好!”达步宏嘴角勾起一抹弧度,露出一丝不明意味的微笑道:“去天星寨么,自然就是给予你们选择的第二条路!” 话音刚落,人群有些哗然了,大家都在议论纷纷,不知这达步宏葫芦里卖的究竟是啥药,看他语焉不详的样子,大伙的好奇心被勾起,纷纷猜测这第二条选择究竟是什么。 达步宏很有耐心,午时刚过,离未时还早,他有信心,在临行之前摆平这一群人。待议论声渐渐平息下来,达步宏朗声道:“既然要去天星寨,这第二条路自然与其有关。近来,这天星寨风声鹤唳,不甚太平,防卫力量亟待加强,我家大人观汝等之人中大多青壮,便计划安排汝等入户天星寨,作那天寨兵丁。 一来,解决了尔等去处难题;二来,这天星寨暗流汹涌,食人者一伙动作频乃,你们在此戍卫,说不定儿哪天就能遭遇,届时,报仇雪恨就在朝夕,岂不上慰祖先在天之灵,下告九泉之下遇害族亲,好教他们死而瞑目。而汝等,从此解开心结,不再煎熬,亦能重获新生,岂不一举多得,再好不过?” 达步宏一席话可谓是一针见血、在情在理,可周围这一群人听了却是面色大变,像是吃了黄莲一般,有苦难言。 有些话,却是只能在心中想想,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流露于表的,这一刻,这一群人,无一例外,都是面露“此举甚好”之状,但绝大多数人的心里,对着达步宏可是骂开了锅。 “什么?什么?这就是你指点的明路?我当是什么好去处,居然是去当寨丁!” “哼!要说寨丁放在从前,管吃管住还管穿,走出去也是有着几分体面,那当真也是极好的。可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节?让我去当寨丁,还是在天星寨这种食人者流窜率极高的地方,你怎么不直接叫我去死呢?” “这食人者的厉害你小子看来是没见识过啊,还报仇血恨,有那么好报,有那么好雪?真有这么容易,我们还能被抓来?还能像乳猪一样被人架在火上烧烤了?” “这年头,报仇也要讲究实力的还不好,和食人者对抗?凭我们?那不是去多少死多少?谁特么告诉你我心结难解了?谁特么告诉你我饱受煎熬了?特么的!特么的!特么的全都是你一个人在说!有征询过我们的意思么!” 达步宏的一席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无数人在心里可是对他指着鼻子骂,这围着他的人要是再多点,说是千夫所指也不为过。 然并卵,事实上,这群人哪怕在心里再咬牙切齿,表面上却是唯唯诺诺,不敢稍露不逊之色。说到底,食人者虽人恐怖,可持着撒刀的达步宏显然也不是好惹的,尤其还是这一群人当中的一个小头目,就算不敢杀人,想要折磨一个人,恐怕只需一个颜色,他的手下就会帮他办的妥妥贴贴。 不管怎么样吧,这帮人说到底,并非什么有情有义之人,达步宏如此慷慨激昂的一番话,换作一个心中稍有良知的人,只怕也要热血沸腾,巴不得立即要和仇人拼命。 “对于大家不愿自行离去的原因,我就不再多问,想来各有苦衷。”淡淡地扫视了一眼人群,达步宏道:“现在就有第二条明路给你们选择。” 听见还有选择,人群的躁动立刻趋于平静,所有人都眼睛巴巴地盯着达步宏,想要听听这另一条所谓的明路究竟是条什么路。 见到眼前这群人目光中流露出来的热切,达步宏心中暗自冷笑,但表面上却是不动声色,他故意吊足人的胃口,不急不缓地开口道:“我家大人宅心仁厚,知晓诸位身负血海深仇,于是费尽心思为尔等谋出路,计未来,大人说了,如果有人不愿离去,那想来是仇恨所致,那就不妨给此类人等多出一条选择。” 达步宏背着手,一步一步踱到人群中央,将众人或期待或诧异或惊喜的表情一览眼底、了然于心后,一字一句、清晰无比地吐字出声道:“此处峡谷固然隐秘,但依旧辖属天星寨,距天星寨本部想必也就数个时辰的脚程。只要诸位做出了选择,那咱们就在下午未时出发,赶往天星寨!” 人群中有人弱弱的问道:“敢问大人,此去天星寨,所为何事?” “问得好!”达步宏嘴角勾起一抹弧度,露出一丝不明意味的微笑道:“去天星寨么,自然就是给予你们选择的第二条路!” 话音刚落,人群有些哗然了,大家都在议论纷纷,不知这达步宏葫芦里卖的究竟是啥药,看他语焉不详的样子,大伙的好奇心被勾起,纷纷猜测这第二条选择究竟是什么。 达步宏很有耐心,午时刚过,离未时还早,他有信心,在临行之前摆平这一群人。待议论声渐渐平息下来,达步宏朗声道:“既然要去天星寨,这第二条路自然与其有关。近来,这天星寨风声鹤唳,不甚太平,防卫力量亟待加强,我家大人观汝等之人中大多青壮,便计划安排汝等入户天星寨,作那天寨兵丁。 一来,解决了尔等去处难题;二来,这天星寨暗流汹涌,食人者一伙动作频乃,你们在此戍卫,说不定儿哪天就能遭遇,届时,报仇雪恨就在朝夕,岂不上慰祖先在天之灵,下告九泉之下遇害族亲,好教他们死而瞑目。而汝等,从此解开心结,不再煎熬,亦能重获新生,岂不一举多得,再好不过?” 达步宏一席话可谓是一针见血、在情在理,可周围这一群人听了却是面色大变,像是吃了黄莲一般,有苦难言。 有些话,却是只能在心中想想,无论如何都是不能流露于表的,这一刻,这一群人,无一例外,都是面露“此举甚好”之状,但绝大多数人的心里,对着达步宏可是骂开了锅。 “什么?什么?这就是你指点的明路?我当是什么好去处,居然是去当寨丁!” “哼!要说寨丁放在从前,管吃管住还管穿,走出去也是有着几分体面,那当真也是极好的。可你也不看看这是什么时节?让我去当寨丁,还是在天星寨这种食人者流窜率极高的地方,你怎么不直接叫我去死呢?” “这食人者的厉害你小子看来是没见识过啊,还报仇血恨,有那么好报,有那么好雪?真有这么容易,我们还能被抓来?还能像乳猪一样被人架在火上烧烤了?” “这年头,报仇也要讲究实力的还不好,和食人者对抗?凭我们?那不是去多少死多少?谁特么告诉你我心结难解了?谁特么告诉你我饱受煎熬了?特么的!特么的!特么的全都是你一个人在说!有征询过我们的意思么!” 达步宏的一席话可谓是一石激起千层浪,无数人在心里可是对他指着鼻子骂,这围着他的人要是再多点,说是千夫所指也不为过。 然并卵,事实上,这群人哪怕在心里再咬牙切齿,表面上却是唯唯诺诺,不敢稍露不逊之色。说到底,食人者虽人恐怖,可持着撒刀的达步宏显然也不是好惹的,尤其还是这一群人当中的一个小头目,就算不敢杀人,想要折磨一个人,恐怕只需一个颜色,他的手下就会帮他办的妥妥贴贴。 不管怎么样吧,这帮人说到底,并非什么有情有义之人,达步宏如此慷慨激昂的一番话,换作一个心中稍有良知的人,只怕也要热血沸腾,巴不得立即要和仇人拼命。 然并卵,事实上,这群人哪怕在心里再咬牙切齿,表面上却是唯唯诺诺,不敢稍露不逊之色。说到底,食人者虽人恐怖,可持着撒刀的达步宏显然也不是好惹的,尤其还是这一群人当中的一个小头目,就算不敢杀人,想要折磨一个人,恐怕只需一个颜色,他的手下就会帮他办的妥妥贴贴。 不管怎么样吧,这帮人说到底,并非什么有情有义之人,达步宏如此慷慨激昂的一番话,换作一个心中稍有良知的人,只怕也要热血沸腾,巴不得立即要和仇人拼命。 正文 第八十八章 衣冠禽兽 第八十八章衣冠禽兽 走得好好的,却突然被两把明晃晃的刀横在面前,要说,这是个人都要害怕,更何况是猥琐男了。见状,猥琐男一改先前人群中话说的那份从容,乌龟似的脖子一缩,双手举起,一脸惊惶道:“大人,不是说领了干粮就可以走人么,这是……” “你很着急着走?”达步宏背着手,踏着步子走了过来,两名府卫这才归刀收鞘,退立一旁。达步宏身高八尺,换算成今天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 第八十八章衣冠禽兽 走得好好的,却突然被两把明晃晃的刀横在面前,要说,这是个人都要害怕,更何况是猥琐男了。见状,猥琐男一改先前人群中话说的那份从容,乌龟似的脖子一缩,双手举起,一脸惊惶道:“大人,不是说领了干粮就可以走人么,这是……” “你很着急着走?”达步宏背着手,踏着步子走了过来,两名府卫这才归刀收鞘,退立一旁。达步宏身高八尺,换算成今天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 第八十八章衣冠禽兽 走得好好的,却突然被两把明晃晃的刀横在面前,要说,这是个人都要害怕,更何况是猥琐男了。见状,猥琐男一改先前人群中话说的那份从容,乌龟似的脖子一缩,双手举起,一脸惊惶道:“大人,不是说领了干粮就可以走人么,这是……” “你很着急着走?”达步宏背着手,踏着步子走了过来,两名府卫这才归刀收鞘,退立一旁。达步宏身高八尺,换算成今天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 第八十八章衣冠禽兽 走得好好的,却突然被两把明晃晃的刀横在面前,要说,这是个人都要害怕,更何况是猥琐男了。见状,猥琐男一改先前人群中话说的那份从容,乌龟似的脖子一缩,双手举起,一脸惊惶道:“大人,不是说领了干粮就可以走人么,这是……” “你很着急着走?”达步宏背着手,踏着步子走了过来,两名府卫这才归刀收鞘,退立一旁。达步宏身高八尺,换算成今天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第八十八章衣冠禽兽 走得好好的,却突然被两把明晃晃的刀横在面前,要说,这是个人都要害怕,更何况是猥琐男了。见状,猥琐男一改先前人群中话说的那份从容,乌龟似的脖子一缩,双手举起,一脸惊惶道:“大人,不是说领了干粮就可以走人么,这是……” “你很着急着走?”达步宏背着手,踏着步子走了过来,两名府卫这才归刀收鞘,退立一旁。达步宏身高八尺,换算成今天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第八十八章衣冠禽兽 走得好好的,却突然被两把明晃晃的刀横在面前,要说,这是个人都要害怕,更何况是猥琐男了。见状,猥琐男一改先前人群中话说的那份从容,乌龟似的脖子一缩,双手举起,一脸惊惶道:“大人,不是说领了干粮就可以走人么,这是……” “你很着急着走?”达步宏背着手,踏着步子走了过来,两名府卫这才归刀收鞘,退立一旁。达步宏身高八尺,换算成今天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第八十八章衣冠禽兽 走得好好的,却突然被两把明晃晃的刀横在面前,要说,这是个人都要害怕,更何况是猥琐男了。见状,猥琐男一改先前人群中话说的那份从容,乌龟似的脖子一缩,双手举起,一脸惊惶道:“大人,不是说领了干粮就可以走人么,这是……” “你很着急着走?”达步宏背着手,踏着步子走了过来,两名府卫这才归刀收鞘,退立一旁。达步宏身高八尺,换算成今天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的说法,身高在一米八四左右,而猥琐男呢,充其量不过五尺有余,这身高,拿今天的说法,一米五出头,也就顶了天。 因为身高差,达步宏走到猥琐男面前的时候,完全是一副居高临下的架势,这目光呢,也完全是带着审视的味道,没办法,这猥琐男留给他的印象太差,这第一印象形成了,再看这是猥琐男,那是哪看哪不对,怎么看怎么不像一个好人呐。 “哼!” 达步宏冷哼一声。这猥琐男紧接着就是一个颤抖,不!是簌簌发抖,貌似是摄于达步宏的威势。 达步宏拿捏着官腔道:“怎么!你就听见我说拿了干粮就可离去,难道没有听见我 正文 第八十九章 男盗女娼 达步宏双眼微眯,手中的匕首在一股技巧性地力道下,开始按着一种特殊的频率在手中转动起来,随着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匕首像是吸附在了手掌之上,任他动作幅度有多夸张,晃动有多剧烈,这只匕首都犹如灵蛇盘身一般,稳稳当当,不见有丝毫落坠之势。 匕首自然不会毫无目的地转动,但见它在达步宏手中灵动地四下翻飞时,距离猥琐男却是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猥琐男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刀光,而且这刀光正向他的脑袋罩来! “啊!救命!不要杀我!” 猥琐男杀猪一般地哀嚎起来,双眼更是闭的紧紧的,就怕看见血溅三尺的一幕,让他胆气尽失,说出什么更加要命的话来,同时,他也在赌,赌达步宏不敢杀他! 要么怎么能说矮子肚里疙瘩多呢,这心中盘算的小九九可真不是一般的多。之前,他和众人都被关在洞窟之中,难见天日,可是后来,洞外莫名其妙就传来阵阵巨响和连绵不断的惨叫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他被达步宏一行从洞窟带了出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获救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他不能置信这是真的,实在是食人者的强大深入人心,所以,精明如他又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既然达步宏等人将他们救出,更发放干粮予以离开,这就说明他们确实是救星了,而不是食人者自编自演的一出好戏。没有人比猥琐男更清楚,一些防卫力量颇为不弱的寨落,就是被伪装的食人者骗开寨门,这才轻易覆灭。 脑海中霎那之间想通了这一切,猥琐男心中大定,既然达步宏这一行人是族群的正统力量,那他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达步宏双眼微眯,手中的匕首在一股技巧性地力道下,开始按着一种特殊的频率在手中转动起来,随着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匕首像是吸附在了手掌之上,任他动作幅度有多夸张,晃动有多剧烈,这只匕首都犹如灵蛇盘身一般,稳稳当当,不见有丝毫落坠之势。 匕首自然不会毫无目的地转动,但见它在达步宏手中灵动地四下翻飞时,距离猥琐男却是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猥琐男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刀光,而且这刀光正向他的脑袋罩来! “啊!救命!不要杀我!” 猥琐男杀猪一般地哀嚎起来,双眼更是闭的紧紧的,就怕看见血溅三尺的一幕,让他胆气尽失,说出什么更加要命的话来,同时,他也在赌,赌达步宏不敢杀他! 要么怎么能说矮子肚里疙瘩多呢,这心中盘算的小九九可真不是一般的多。之前,他和众人都被关在洞窟之中,难见天日,可是后来,洞外莫名其妙就传来阵阵巨响和连绵不断的惨叫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他被达步宏一行从洞窟带了出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获救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他不能置信这是真的,实在是食人者的强大深入人心,所以,精明如他又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既然达步宏等人将他们救出,更发放干粮予以离开,这就说明他们确实是救星了,而不是食人者自编自演的一出好戏。没有人比猥琐男更清楚,一些防卫力量颇为不弱的寨落,就是被伪装的食人者骗开寨门,这才轻易覆灭。 脑海中霎那之间想通了这一切,猥琐男心中大定,既然达步宏这一行人是族群的正统力量,那他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达步宏双眼微眯,手中的匕首在一股技巧性地力道下,开始按着一种特殊的频率在手中转动起来,随着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匕首像是吸附在了手掌之上,任他动作幅度有多夸张,晃动有多剧烈,这只匕首都犹如灵蛇盘身一般,稳稳当当,不见有丝毫落坠之势。 匕首自然不会毫无目的地转动,但见它在达步宏手中灵动地四下翻飞时,距离猥琐男却是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猥琐男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刀光,而且这刀光正向他的脑袋罩来! “啊!救命!不要杀我!” 猥琐男杀猪一般地哀嚎起来,双眼更是闭的紧紧的,就怕看见血溅三尺的一幕,让他胆气尽失,说出什么更加要命的话来,同时,他也在赌,赌达步宏不敢杀他! 要么怎么能说矮子肚里疙瘩多呢,这心中盘算的小九九可真不是一般的多。之前,他和众人都被关在洞窟之中,难见天日,可是后来,洞外莫名其妙就传来阵阵巨响和连绵不断的惨叫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他被达步宏一行从洞窟带了出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获救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他不能置信这是真的,实在是食人者的强大深入人心,所以,精明如他又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既然达步宏等人将他们救出,更发放干粮予以离开,这就说明他们确实是救星了,而不是食人者自编自演的一出好戏。没有人比猥琐男更清楚,一些防卫力量颇为不弱的寨落,就是被伪装的食人者骗开寨门,这才轻易覆灭。 脑海中霎那之间想通了这一切,猥琐男心中大定,既然达步宏这一行人是族群的正统力量,那他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达步宏双眼微眯,手中的匕首在一股技巧性地力道下,开始按着一种特殊的频率在手中转动起来,随着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匕首像是吸附在了手掌之上,任他动作幅度有多夸张,晃动有多剧烈,这只匕首都犹如灵蛇盘身一般,稳稳当当,不见有丝毫落坠之势。 匕首自然不会毫无目的地转动,但见它在达步宏手中灵动地四下翻飞时,距离猥琐男却是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猥琐男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刀光,而且这刀光正向他的脑袋罩来! “啊!救命!不要杀我!” 猥琐男杀猪一般地哀嚎起来,双眼更是闭的紧紧的,就怕看见血溅三尺的一幕,让他胆气尽失,说出什么更加要命的话来,同时,他也在赌,赌达步宏不敢杀他! 要么怎么能说矮子肚里疙瘩多呢,这心中盘算的小九九可真不是一般的多。之前,他和众人都被关在洞窟之中,难见天日,可是后来,洞外莫名其妙就传来阵阵巨响和连绵不断的惨叫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他被达步宏一行从洞窟带了出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获救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他不能置信这是真的,实在是食人者的强大深入人心,所以,精明如他又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既然达步宏等人将他们救出,更发放干粮予以离开,这就说明他们确实是救星了,而不是食人者自编自演的一出好戏。没有人比猥琐男更清楚,一些防卫力量颇为不弱的寨落,就是被伪装的食人者骗开寨门,这才轻易覆灭。 脑海中霎那之间想通了这一切,猥琐男心中大定,既然达步宏这一行人是族群的正统力量,那他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达步宏双眼微眯,手中的匕首在一股技巧性地力道下,开始按着一种特殊的频率在手中转动起来,随着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匕首像是吸附在了手掌之上,任他动作幅度有多夸张,晃动有多剧烈,这只匕首都犹如灵蛇盘身一般,稳稳当当,不见有丝毫落坠之势。 匕首自然不会毫无目的地转动,但见它在达步宏手中灵动地四下翻飞时,距离猥琐男却是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猥琐男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刀光,而且这刀光正向他的脑袋罩来! “啊!救命!不要杀我!” 猥琐男杀猪一般地哀嚎起来,双眼更是闭的紧紧的,就怕看见血溅三尺的一幕,让他胆气尽失,说出什么更加要命的话来,同时,他也在赌,赌达步宏不敢杀他! 要么怎么能说矮子肚里疙瘩多呢,这心中盘算的小九九可真不是一般的多。之前,他和众人都被关在洞窟之中,难见天日,可是后来,洞外莫名其妙就传来阵阵巨响和连绵不断的惨叫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他被达步宏一行从洞窟带了出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获救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他不能置信这是真的,实在是食人者的强大深入人心,所以,精明如他又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既然达步宏等人将他们救出,更发放干粮予以离开,这就说明他们确实是救星了,而不是食人者自编自演的一出好戏。没有人比猥琐男更清楚,一些防卫力量颇为不弱的寨落,就是被伪装的食人者骗开寨门,这才轻易覆灭。 脑海中霎那之间想通了这一切,猥琐男心中大定,既然达步宏这一行人是族群的正统力量,那他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达步宏双眼微眯,手中的匕首在一股技巧性地力道下,开始按着一种特殊的频率在手中转动起来,随着转动的速度越来越快,匕首像是吸附在了手掌之上,任他动作幅度有多夸张,晃动有多剧烈,这只匕首都犹如灵蛇盘身一般,稳稳当当,不见有丝毫落坠之势。 匕首自然不会毫无目的地转动,但见它在达步宏手中灵动地四下翻飞时,距离猥琐男却是越来越近,这个时候,猥琐男能看见的就只有一片刀光,而且这刀光正向他的脑袋罩来! “啊!救命!不要杀我!” 猥琐男杀猪一般地哀嚎起来,双眼更是闭的紧紧的,就怕看见血溅三尺的一幕,让他胆气尽失,说出什么更加要命的话来,同时,他也在赌,赌达步宏不敢杀他! 要么怎么能说矮子肚里疙瘩多呢,这心中盘算的小九九可真不是一般的多。之前,他和众人都被关在洞窟之中,难见天日,可是后来,洞外莫名其妙就传来阵阵巨响和连绵不断的惨叫声,然后,就没有然后了,直到他被达步宏一行从洞窟带了出来,此时,他才知道,自己获救了。 幸福来的太突然,以至于他不能置信这是真的,实在是食人者的强大深入人心,所以,精明如他又怎么可能不做两手准备? 现在同样也是如此,既然达步宏等人将他们救出,更发放干粮予以离开,这就说明他们确实是救星了,而不是食人者自编自演的一出好戏。没有人比猥琐男更清楚,一些防卫力量颇为不弱的寨落,就是被伪装的食人者骗开寨门,这才轻易覆灭。 脑海中霎那之间想通了这一切,猥琐男心中大定,既然达步宏这一行人是族群的正统力量,那他就没什么好怕的了! 正文 第九十章 不得善终(下) 在沐族,自然不是只有混得个能够入册的身份,才算是出人头地,就如这未索,在整个沐族,不过是一介末流,但凭借着授学这一手,在区区一个人寨,想要混个风声水起,那还是不虞担心的。 在整个婀哆寨,就这么一个识文断字的,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只要年岁到了,就会往他那送,所以啊,这未索,尽管没有族群入册的身份,但并不影响他在寨中收获寨民们的尊重和孝敬,小日子过得还真是挺滋润。 未索的记忆不算太差,听见这突兀传来的熟悉童音,他下意识就去搜索记忆,看看究竟是哪个求学的女童。可今儿也不知是怎么的,莫说是这个女童,其他的孩子他也一样是记不起来! 到底说还是不说?猥琐男陷入了天人交战,也难怪他纠结了,他干的那些事儿,真要抖落出来,只怕一样,不得善终! 第九十章不得善终(下) 在沐族,自然不是只有混得个能够入册的身份,才算是出人头地,就如这未索,在整个沐族,不过是一介末流,但凭借着授学这一手,在区区一个人寨,想要混个风声水起,那还是不虞担心的。 在整个婀哆寨,就他这么一个识文断字的人,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只要年岁到了,就会往他那儿送,所以啊,这未索,尽管没有族群入册的身份,但并不影响他在寨中收获寨民们的尊重和孝敬,小日子过得还真是挺滋润的,直到后来遭遇了种种变故。 此时再看未索,陡然被人指名道姓地呼唤姓名,令他有些不太自然,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了?一直以来,他定居在婀哆寨,不管走到哪里,人人都要敬呼他一声先生,至于遭遇了变故,那他也是隐姓埋名,又怎会让外人知道他的底细?可这突兀传来的童音,却一口道出了他的姓名,这让他不由有些纳罕?难道是哪位故人不成? 他仔细地聆听,发现声音越听竟越是熟悉,可他千百遍地回忆,却始终记不起,这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要论记性,以他不惑之年的岁数,还远远不到记忆衰退的年纪,可无论他怎样搜索记忆,都无法在昔日门下的学子中,找出一位能与这名女童声线相匹配的脸庞来。令他更为抓狂的是,随着他的回忆,他的记忆以一种的能见的速度在遗忘,仅仅片刻,莫说是这名女童,其他学子的模样他也一样是记不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未索的周身开始生起了浓稠厚重的雾气,立时就让这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未索的视线范围也是一缩再缩,十丈、七丈、五丈直至三丈,未索竭尽全力也只能在这三丈之内视物,这就让他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周围那么多的人,怎么会就突然剩下他孤身一人,他们没理由可以跑得那么快,那他都来不及反应! “未索……未索……” 未索来不及考虑太多,女童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如果不是这声音异常甜美,身处这般诡异的环境,未索也许会因为惊恐当场就晕阙过去。 可现在的他依旧有些害怕,人在孤独时,尤其是遭遇种种未知时,他的心理最为脆弱,抱团取暖通常是下意识的行为,而未索现在就有一种冲动,循着声源找到声音的主人,来寻求一些心理上的安全感。 未索移步了,一步两步、一步两步,可是不管他移动几步,周围的雾气似乎也在跟着移动,走来走去,他有一种感觉,似乎在原地踏步,可惜没有坐标让他鉴别,因此也不敢确定。 女童的声音消失了,周围再次恢复一片静谧,突然,未索神情一震,他的腰部似乎被人用手指戳动了一下,一股酸麻的电流感瞬间流转全身,未索强忍着身体的颤抖立即回神,可却扑了个空,身后空空荡的什么都没有。 未索惊恐无比,他万分确定刚才的感觉绝对不是幻觉! “你是在找我么?” 甜美的声音如同天籁又如同春风,轻轻吹拂在未索耳边,让他感觉酥酥的,痒痒的,却又忍不住想要再度感受一番,未索突然又不害怕了,他镇定地在再度转身,果然就看见一道身影伫立身后。 这是一个梳着垂鬟分肖髻的少女,她身着火红色盛装,腰系艳红色绫缎,脚踩两只刺绣着鲜红花卉的绣花鞋,这一身红亮的有些令人刺目,可移目少女面颊,又会发现,少女的面部的粉底打的过于浓厚,原本清丽稚嫩的面容,反倒被映衬地得有些妩媚,但由于遮掩了其上的血色,一股看不出血色的惨白却是渗透而出。唯有那一对灵动的眸子,滴溜溜的转来转去,让少女整个人既多了份古灵精怪,也多了一分生气。 “你是谁?为什么在这?其他人呢?”未索先是上上下下狠狠扫视了一番少女,然诧异的发问。 “其它人?这里就只有你和我,哪里来的其它人?”少女直勾勾地盯着未索道:“我是谁?你难道不记得了?我就是你曾经脑海中朝思梦想的那个她,怎么,你不记得了?” “你的意思是我们不但认识,而却很熟?”未索皱了眉有些不确定道:“我不记得我收过你这样的弟子。” “你仔细看看,我倒底是谁?你可以靠近看的。”红衣少女言罢也不待未索开口,就直接欺身上去,扑进了他的怀里,仰首倪视着他,娇嗔道:“阿郎,你真是好无情呢?这么快就忘记了我?你可要好好想想,要是真忘记了,我可是会惩罚你的哦。” 美女入怀,未索方寸大乱,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不得不说,这样清纯柔美的幼女且又有着几分成年女子特有的妩媚的女子,简直就是他的最爱,曾经他就…… “曾经什么?”未索猛然一惊,立即推开了怀中的少女,难道他曾经也遇到过一个这样的女子?那么她人呢?未索苦思冥想,却始终不得结果。 “既然阿郎忘记了,那就让我来给你提个醒,如何?”红衣少女没有再扑进未索怀里,而是围着未索转起了圈,她渐渐收敛了面上的表情,道:“阿郎可还记得 猥琐男已经赌不下去了,诚然,他先前似乎是赌对了,达步宏除了削了他的眉毛外,还真没拿他怎么样?可眼前这男人展示出来的手段已经在无比明确地警示他,对方不是善男信女!而且对方身份不低,想要依赖明面上的规矩去约束他,效果恐怕适得其反。 猥琐男作为一名老私塾,对沐族的权力架构自然还是有个清楚的认知的,在沐族,有着非常严格的阶级划分,虽说现任的族长在不断地淡化这种划分,但深入骨髓的东西却是不会随着他的心意而去改变,这之间的鸿沟也是越来越大。 当然,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达步宏身份非同一般,至少比起猥琐男而言,那绝对是高高在上,去触怒这样一个存在,就算对方众目癸癸之下,不敢拿他怎么样,但背后呢?怕是有一百种方法弄死他吧? 到底说还是不说?猥琐男陷入了天人交战,也难怪他纠结了,他干的那些事儿,真要抖落出来,只怕一样,不得善终! 猥琐男在天人交战,但达步宏却没有耐心再等下去了,可他不但没有逼上前来,反而一步一步地向后退去。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再上路途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未索的周身开始生起了浓稠厚重的雾气,立时就让这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未索的视线范围也是一缩再缩,十丈、七丈、五丈直至三丈,未索竭尽全力也只能在这三丈之内视物,这就让他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周围那么多的人,怎么会就突然剩下他孤身一人,他们没理由可以跑得那么快,那他都来不及反应! “未索……未索……” 未索来不及考虑太多,女童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如果不是这声音异常甜美,身处这般诡异的环境,未索也许会因为惊恐当场就晕阙过去。 在沐族,自然不是只有混得个能够入册的身份,才算是出人头地,就如这未索,在整个沐族,不过是一介末流,但凭借着授学这一手,在区区一个人寨,想要混个风声水起,那还是不虞担心的。 在整个婀哆寨,就他这么一个识文断字的人,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只要年岁到了,就会往他那儿送,所以啊,这未索,尽管没有族群入册的身份,但并不影响他在寨中收获寨民们的尊重和孝敬,小日子过得还真是挺滋润的,直到后来遭遇了种种变故。 此时再看未索,陡然被人指名道姓地呼唤姓名,令他有些不太自然,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了?一直以来,他定居在婀哆寨,不管走到哪里,人人都要敬呼他一声先生,至于遭遇了变故,那他也是隐姓埋名,又怎会让外人知道他的底细?可这突兀传来的童音,却一口道出了他的姓名,这让他不由有些纳罕?难道是哪位故人不成? 他仔细地聆听,发现声音越听竟越是熟悉,可他千百遍地回忆,却始终记不起,这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要论记性,以他不惑之年的岁数,还远远不到记忆衰退的年纪,可无论他怎样搜索记忆,都无法在昔日门下的学子中,找出一位能与这名女童声线相匹配的脸庞来。令他更为抓狂的是,随着他的回忆,他的记忆以一种的能见的速度在遗忘,仅仅片刻,莫说是这名女童,其他学子的模样他也一样是记不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未索的周身开始生起了浓稠厚重的雾气,立时就让这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未索的视线范围也是一缩再缩,十丈、七丈、五丈直至三丈,未索竭尽全力也只能在这三丈之内视物,这就让他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周围那么多的人,怎么会就突然剩下他孤身一人,他们没理由可以跑得那么快,那他都来不及反应! “未索……未索……” 未索来不及考虑太多,女童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如果不是这声音异常甜美,身处这般诡异的环境,未索也许会因为惊恐当场就晕阙过去。 在沐族,自然不是只有混得个能够入册的身份,才算是出人头地,就如这未索,在整个沐族,不过是一介末流,但凭借着授学这一手,在区区一个人寨,想要混个风声水起,那还是不虞担心的。 在整个婀哆寨,就他这么一个识文断字的人,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只要年岁到了,就会往他那儿送,所以啊,这未索,尽管没有族群入册的身份,但并不影响他在寨中收获寨民们的尊重和孝敬,小日子过得还真是挺滋润的,直到后来遭遇了种种变故。 此时再看未索,陡然被人指名道姓地呼唤姓名,令他有些不太自然,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了?一直以来,他定居在婀哆寨,不管走到哪里,人人都要敬呼他一声先生,至于遭遇了变故,那他也是隐姓埋名,又怎会让外人知道他的底细?可这突兀传来的童音,却一口道出了他的姓名,这让他不由有些纳罕?难道是哪位故人不成? 他仔细地聆听,发现声音越听竟越是熟悉,可他千百遍地回忆,却始终记不起,这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要论记性,以他不惑之年的岁数,还远远不到记忆衰退的年纪,可无论他怎样搜索记忆,都无法在昔日门下的学子中,找出一位能与这名女童声线相匹配的脸庞来。令他更为抓狂的是,随着他的回忆,他的记忆以一种的能见的速度在遗忘,仅仅片刻,莫说是这名女童,其他学子的模样他也一样是记不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未索的周身开始生起了浓稠厚重的雾气,立时就让这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未索的视线范围也是一缩再缩,十丈、七丈、五丈直至三丈,未索竭尽全力也只能在这三丈之内视物,这就让他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周围那么多的人,怎么会就突然剩下他孤身一人,他们没理由可以跑得那么快,那他都来不及反应! “未索……未索……” 未索来不及考虑太多,女童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如果不是这声音异常甜美,身处这般诡异的环境,未索也许会因为惊恐当场就晕阙过去。 在沐族,自然不是只有混得个能够入册的身份,才算是出人头地,就如这未索,在整个沐族,不过是一介末流,但凭借着授学这一手,在区区一个人寨,想要混个风声水起,那还是不虞担心的。 在整个婀哆寨,就他这么一个识文断字的人,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只要年岁到了,就会往他那儿送,所以啊,这未索,尽管没有族群入册的身份,但并不影响他在寨中收获寨民们的尊重和孝敬,小日子过得还真是挺滋润的,直到后来遭遇了种种变故。 此时再看未索,陡然被人指名道姓地呼唤姓名,令他有些不太自然,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了?一直以来,他定居在婀哆寨,不管走到哪里,人人都要敬呼他一声先生,至于遭遇了变故,那他也是隐姓埋名,又怎会让外人知道他的底细?可这突兀传来的童音,却一口道出了他的姓名,这让他不由有些纳罕?难道是哪位故人不成? 他仔细地聆听,发现声音越听竟越是熟悉,可他千百遍地回忆,却始终记不起,这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要论记性,以他不惑之年的岁数,还远远不到记忆衰退的年纪,可无论他怎样搜索记忆,都无法在昔日门下的学子中,找出一位能与这名女童声线相匹配的脸庞来。令他更为抓狂的是,随着他的回忆,他的记忆以一种的能见的速度在遗忘,仅仅片刻,莫说是这名女童,其他学子的模样他也一样是记不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未索的周身开始生起了浓稠厚重的雾气,立时就让这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未索的视线范围也是一缩再缩,十丈、七丈、五丈直至三丈,未索竭尽全力也只能在这三丈之内视物,这就让他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周围那么多的人,怎么会就突然剩下他孤身一人,他们没理由可以跑得那么快,那他都来不及反应! “未索……未索……” 未索来不及考虑太多,女童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如果不是这声音异常甜美,身处这般诡异的环境,未索也许会因为惊恐当场就晕阙过去。 在沐族,自然不是只有混得个能够入册的身份,才算是出人头地,就如这未索,在整个沐族,不过是一介末流,但凭借着授学这一手,在区区一个人寨,想要混个风声水起,那还是不虞担心的。 在整个婀哆寨,就他这么一个识文断字的人,所以家家户户的孩子只要年岁到了,就会往他那儿送,所以啊,这未索,尽管没有族群入册的身份,但并不影响他在寨中收获寨民们的尊重和孝敬,小日子过得还真是挺滋润的,直到后来遭遇了种种变故。 此时再看未索,陡然被人指名道姓地呼唤姓名,令他有些不太自然,多久没有人这么叫过他了?一直以来,他定居在婀哆寨,不管走到哪里,人人都要敬呼他一声先生,至于遭遇了变故,那他也是隐姓埋名,又怎会让外人知道他的底细?可这突兀传来的童音,却一口道出了他的姓名,这让他不由有些纳罕?难道是哪位故人不成? 他仔细地聆听,发现声音越听竟越是熟悉,可他千百遍地回忆,却始终记不起,这声音的主人究竟是谁?要论记性,以他不惑之年的岁数,还远远不到记忆衰退的年纪,可无论他怎样搜索记忆,都无法在昔日门下的学子中,找出一位能与这名女童声线相匹配的脸庞来。令他更为抓狂的是,随着他的回忆,他的记忆以一种的能见的速度在遗忘,仅仅片刻,莫说是这名女童,其他学子的模样他也一样是记不起来!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未索的周身开始生起了浓稠厚重的雾气,立时就让这天地变成了白茫茫的一片,未索的视线范围也是一缩再缩,十丈、七丈、五丈直至三丈,未索竭尽全力也只能在这三丈之内视物,这就让他察觉到有些不太对劲,周围那么多的人,怎么会就突然剩下他孤身一人,他们没理由可以跑得那么快,那他都来不及反应! “未索……未索……” 未索来不及考虑太多,女童的声音又响了起来,如果不是这声音异常甜美,身处这般诡异的环境,未索也许会因为惊恐当场就晕阙过去。 正文 第九十二章 俏女幽魂(下) 在鄂尔多寨,在该寨上上下下近千口人眼里,未索是一副为人师表,洁身自好、清心寡欲的正人君子形象。○ 可现在,道貌岸然的未教席在做什么呢? 当红衣女子扑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他又会怎么做呢? 是一把将红衣女子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狠狠呵斥一句:“好一个寡廉鲜耻、不知 洁身自好的贱妇!”然后便坐怀不乱,效那君子楷模柳下惠? 还是…… 已经没有还是了,当红衣女子欺身扑进未索怀中之时,未索很自然的顺势搂住对方的腰肢,居然没有半点不适。呵,仅这一幕,若是被熟识他的人看到,怕是连眼珠子都要碎落一地。 未索的手段不过才刚刚开始,当他看到对方向他飘来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也立即以深情款款的眼光予以对视,佳人在手,他满脑子的都是如何把赏亵玩,至于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更是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再也想不起来,对方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居然会看上他?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一个和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一般无异的人物,居然会有人愿意和他上演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他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前脚刚刚被达步宏狠狠逼迫,后脚就立刻迎来温柔乡? 在鄂尔多寨,在该寨上上下下近千口人眼里,未索是一副为人师表,洁身自好、清心寡欲的正人君子形象。 可现在,道貌岸然的未教席在做什么呢? 当红衣女子扑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他又会怎么做呢? 是一把将红衣女子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狠狠呵斥一句:“好一个寡廉鲜耻、不知 洁身自好的贱妇!”然后便坐怀不乱,效那君子楷模柳下惠? 还是…… 已经没有还是了,当红衣女子欺身扑进未索怀中之时,未索很自然的顺势搂住对方的腰肢,居然没有半点不适。呵,仅这一幕,若是被熟识他的人看到,怕是连眼珠子都要碎落一地。 未索的手段不过才刚刚开始,当他看到对方向他飘来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也立即以深情款款的眼光予以对视,佳人在手,他满脑子的都是如何把赏亵玩,至于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更是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再也想不起来,对方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居然会看上他?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一个和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一般无异的人物,居然会有人愿意和他上演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他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前脚刚刚被达步宏狠狠逼迫,后脚就立刻迎来温柔乡? 在鄂尔多寨,在该寨上上下下近千口人眼里,未索是一副为人师表,洁身自好、清心寡欲的正人君子形象。 可现在,道貌岸然的未教席在做什么呢? 当红衣女子扑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他又会怎么做呢? 是一把将红衣女子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狠狠呵斥一句:“好一个寡廉鲜耻、不知 洁身自好的贱妇!”然后便坐怀不乱,效那君子楷模柳下惠? 还是…… 已经没有还是了,当红衣女子欺身扑进未索怀中之时,未索很自然的顺势搂住对方的腰肢,居然没有半点不适。呵,仅这一幕,若是被熟识他的人看到,怕是连眼珠子都要碎落一地。 未索的手段不过才刚刚开始,当他看到对方向他飘来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也立即以深情款款的眼光予以对视,佳人在手,他满脑子的都是如何把赏亵玩,至于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更是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再也想不起来,对方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居然会看上他?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一个和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一般无异的人物,居然会有人愿意和他上演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他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前脚刚刚被达步宏狠狠逼迫,后脚就立刻迎来温柔乡? 在鄂尔多寨,在该寨上上下下近千口人眼里,未索是一副为人师表,洁身自好、清心寡欲的正人君子形象。 可现在,道貌岸然的未教席在做什么呢? 当红衣女子扑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他又会怎么做呢? 是一把将红衣女子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狠狠呵斥一句:“好一个寡廉鲜耻、不知 洁身自好的贱妇!”然后便坐怀不乱,效那君子楷模柳下惠? 还是…… 已经没有还是了,当红衣女子欺身扑进未索怀中之时,未索很自然的顺势搂住对方的腰肢,居然没有半点不适。呵,仅这一幕,若是被熟识他的人看到,怕是连眼珠子都要碎落一地。 未索的手段不过才刚刚开始,当他看到对方向他飘来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也立即以深情款款的眼光予以对视,佳人在手,他满脑子的都是如何把赏亵玩,至于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更是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再也想不起来,对方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居然会看上他?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一个和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一般无异的人物,居然会有人愿意和他上演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他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前脚刚刚被达步宏狠狠逼迫,后脚就立刻迎来温柔乡? 在鄂尔多寨,在该寨上上下下近千口人眼里,未索是一副为人师表,洁身自好、清心寡欲的正人君子形象。 可现在,道貌岸然的未教席在做什么呢? 当红衣女子扑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他又会怎么做呢? 是一把将红衣女子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狠狠呵斥一句:“好一个寡廉鲜耻、不知 洁身自好的贱妇!”然后便坐怀不乱,效那君子楷模柳下惠? 还是…… 已经没有还是了,当红衣女子欺身扑进未索怀中之时,未索很自然的顺势搂住对方的腰肢,居然没有半点不适。呵,仅这一幕,若是被熟识他的人看到,怕是连眼珠子都要碎落一地。 未索的手段不过才刚刚开始,当他看到对方向他飘来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也立即以深情款款的眼光予以对视,佳人在手,他满脑子的都是如何把赏亵玩,至于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更是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再也想不起来,对方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居然会看上他?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一个和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一般无异的人物,居然会有人愿意和他上演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他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前脚刚刚被达步宏狠狠逼迫,后脚就立刻迎来温柔乡? 在鄂尔多寨,在该寨上上下下近千口人眼里,未索是一副为人师表,洁身自好、清心寡欲的正人君子形象。 可现在,道貌岸然的未教席在做什么呢? 当红衣女子扑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他又会怎么做呢? 是一把将红衣女子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狠狠呵斥一句:“好一个寡廉鲜耻、不知 洁身自好的贱妇!”然后便坐怀不乱,效那君子楷模柳下惠? 还是…… 已经没有还是了,当红衣女子欺身扑进未索怀中之时,未索很自然的顺势搂住对方的腰肢,居然没有半点不适。呵,仅这一幕,若是被熟识他的人看到,怕是连眼珠子都要碎落一地。 未索的手段不过才刚刚开始,当他看到对方向他飘来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也立即以深情款款的眼光予以对视,佳人在手,他满脑子的都是如何把赏亵玩,至于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更是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再也想不起来,对方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居然会看上他?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一个和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一般无异的人物,居然会有人愿意和他上演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他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前脚刚刚被达步宏狠狠逼迫,后脚就立刻迎来温柔乡? 在鄂尔多寨,在该寨上上下下近千口人眼里,未索是一副为人师表,洁身自好、清心寡欲的正人君子形象。 可现在,道貌岸然的未教席在做什么呢? 当红衣女子扑进他的怀里的时候,他会是什么反应?他又会怎么做呢? 是一把将红衣女子推开,然后义正言辞地狠狠呵斥一句:“好一个寡廉鲜耻、不知 洁身自好的贱妇!”然后便坐怀不乱,效那君子楷模柳下惠? 还是…… 已经没有还是了,当红衣女子欺身扑进未索怀中之时,未索很自然的顺势搂住对方的腰肢,居然没有半点不适。呵,仅这一幕,若是被熟识他的人看到,怕是连眼珠子都要碎落一地。 未索的手段不过才刚刚开始,当他看到对方向他飘来含情脉脉的眼神时,也立即以深情款款的眼光予以对视,佳人在手,他满脑子的都是如何把赏亵玩,至于原先对少女怀着的几分戒心和疑虑更是早就抛到九霄云外,他再也想不起来,对方如花似玉的一个小美人居然会看上他?他再也想不起来,他一个和巴黎圣母院的敲钟人一般无异的人物,居然会有人愿意和他上演现实版的美女和野兽?他再也想不起来,为什么前脚刚刚被达步宏狠狠逼迫,后脚就立刻迎来温柔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