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世宠妃》 第1章 逃婚与迷路 “啊!我不嫁!” “娘!救救我!” 十四岁少女春红,身穿嫁衣,被四五个男女拽着胳膊、抬着腿,从木棚茅草屋中生拉硬拽,抬了出去。 少女拼死抵抗,一边挣扎一边向母亲求救。 然而母亲站在草棚屋檐下,无能为力,默默流泪。 这是南越国乡村的传统习俗——抢婚。 一个多月前,春红跟着同村小姐妹宝珠去隔壁村、宝珠的姑姑家玩。这一去就没回来。 过了两天,隔壁村一户姓阮的人家上门提亲。说春红在阮家,他儿子看上了春红,要娶她。 按照当地风俗,被绑走的新娘不应拒绝或逃婚,因为那样会令娘家蒙羞。 阮家人拿出带来的酒肉,在胡家半推半就之间,双方父母商定了彩礼。 十两银子、一百斤猪肉、十只鸡。这就是十四岁少女出嫁的价格。 过了几天,春红回来了。 胡家父母询问下才知道,阮家儿子是个傻子。 春红不愿嫁,但胡家已经收了彩礼。 当时胡家看阮家愿意拿出这么多彩礼,觉得阮家是有钱人,以为这桩婚事还不错。没想到…… 春红的母亲,当初也是父亲抢婚“抢”来的。不过他俩是情投意合,母亲悄悄溜出来,故意让父亲“抢”了。 然而春红,情况与母亲相反。 说白了,她是被宝珠诱拐出去、被人绑架的。 亲事定了、彩礼收了,女儿也在男方家住了几天。这时候还能说不嫁吗? 无奈,胡家爹娘只能让女儿嫁到阮家。 虽然她要嫁的男人是个傻子,但是阮家有钱。至少在他们这些穷人看来,能拿得出十两银子、一百斤猪肉、十只鸡做彩礼的人家,是有钱人家。 春红是他们家的大女儿,在她下面还有弟弟妹妹。如果她不嫁,他们整个胡家都会蒙羞,以后她的弟弟怎么娶妻、妹妹如何嫁人。 到了出嫁这日,阮家人上门迎亲,当看到那个憨憨傻傻的丈夫,本来已经被家人说服的春红,一下子又反悔了。于是有了开头那一幕。 …… “娘!救救我!我不嫁!” 春红被几个人提着手脚,从半山坡上的茅草屋往山下抬。 突然,有人滑了一跤,手一松。 一直挣扎反抗的春红,趁机挣脱开,拼命往山里跑。 她知道爹娘是想让她嫁的,跑回家没用。她只能往山里跑。 只要跑进深山里,他们就抓不到她。 …… 另一边,原始森林深处。 一条两米多长的白色大蛇,攀爬在一棵很高的树上,直起脖颈,举头四望。 “找到方向了吗?” 一个看不见身形的女声问道。 白蛇东望望、西瞧瞧,周围山高谷深,树林茂密,完全看不出哪里像是有人烟的方向。 “看不出该往哪儿走。” 白蛇发出少年的声音。 “你再爬高点。” “我已经爬到树顶了。” “你找棵最高的树。” “还说呢!这一路过来,我才发现,我一直在爬山。” 它已经爬过几十棵大树,一树更比一树高。事实上,是因为树所在山坡高度不同。 “唉!算了。要不你就朝着一个方向走。总会走出去。” “……” 白蛇缄默不说话。 短距离的方向感它还是有的,但是翻山越岭的长距离,在地面走着走着,它就迷路了。 所以每前进一段距离,它就要爬到树上,确认一下方向位置。 白蛇从树上滑落下来,朝着一个方向蛇形游走。 此时在白蛇口腔里内,含着一枚酷似围棋子的黑色石头。黑石圆润光滑,双面微凸,还真就像颗围棋。 …… 另一边,春红逃进山里四天了。 她躲过了阮家人的捉拿,但是因为逃跑时乱了方向、迷了路,兜兜转转,不知道从哪里可以走出森林。 幸亏她是从小在山上长大的孩子,知道山上哪些东西可以充饥,知道睡在什么地方相对安全,所以四天了,她还活着。 只是现在她体力不支,感觉自己可能要死在山里。 想到这,她就有些后悔,当时或许真不应该逃跑,嫁就嫁吧,总比死在这里强。 说来奇怪,她这几天没有遇到凶猛野兽,只是被毒虫咬了。 腿上、手上、甚至脸上,又红又肿,瘙痒难耐。 春红忍着恨不得将皮肉割开的痒痛,找到一处山涧流溪。 看见溪水,她立即脱掉衣服,将自己泡进冰凉水里。 舒服啊!身上的瘙痒终于得到缓解。 她躺靠在一块水中石头边,一直在水里泡着,舍不得上来。因为一离开冰凉的水,她身上就痒得恨不得将皮肉割开。 春红正闭眼泡着,突然,她听见有什么东西走进水里。 她猛的睁开眼,以为有野兽。 然而出现在她面前的,是一个人。 一个男人。 他看起来二十来岁,身材健硕,一身劲装,剑眉星目,如琼枝一树。 春红有些看呆了。她从未见过如此英俊的男子。 男人见水中少女睁开眼,面无表情说道: “我还以为你死了。” 春红听到他开口,猛然想起自己现在只穿着内衣短裤,赶忙蜷缩起身体,遮掩住身上春光。 “你知道最近的村庄往哪走吗?”男子问。 春红摇了摇头。 “我迷路了,不知道该往哪里走。” 男子蹙了蹙眉,踏出溪水,走到上游,一个看不见少女的地方。 他方才在上游喝水,发现下游远处地上有衣服,于是走过来瞧瞧。 他在山里走了很多天,终于遇着个人,以为能找到最近的村子。没想到,是个迷路的。 “喂!等一下!” 春红赶忙从水中站起来,护住胸口,朝男子大声喊。 男子停住脚步,没有回头,说道: “我不走,你先把衣服穿好。” 虽然这名少女也是个迷路的,但至少说明,这里离有人家的地方应该已经不远了。 带上这名少女,走到她认识路的地方,他们就能出去。 …… 另一边,深山沟涧溪水边。 一名看起来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一身现代速干衣、冲锋裤,脚上一双登山靴。 正蹲在溪水边,处理一只野兔。 一条两米多长的白色大蛇,盘在她脚边,看她麻利的给兔子剥皮开膛。 “你再去多弄点野鸡野兔,我们冰箱里的肉不多了。” 白蛇懒洋洋的趴在地上,发出少年的声音。 “这片森林很奇怪,没有野兽动物。这么多天,我就只见到这一只兔子。” “有一只兔子,就会有一窝兔子。你去找找,把兔子窝端了。” 白蛇懒着不动。 “不要找了,我们尽快出山才是正道。” 这么多天,他们突然觉悟:顺着山涧往下走,这不就是出山的路嘛! 第2章 冻龄女子 少女掏出兔子内脏,递到白蛇脑袋旁,问道: “你要不要吃?” 白蛇嫌恶的一缩脖子,道: “我不吃这么恶心的东西。” “恶心?你到底是不是蛇呀!哈哈哈” 少女的笑声如银铃一般,听得出她是在故意捉弄。 “我是蚺!不是蛇。” 白蛇有些生气。 严格说起来,蚺也属于蛇类,但不是同一个科。 蚺是卵胎生,成年后体形巨大。目前这条白蚺只有两米多长,它还处于幼年期。 少女道:“你去找些干柴,我们把兔子烤了。” 白蚺道:“带进空间里去弄吧,这山上虽然都是树,但我看干柴没多少。” “叫你去你就去,空间里也没有干柴。再说了,在空间里烧烤,弄得乌烟瘴气。” “炒着吃也可以。”白蚺建议。 “我想吃烤的。快去,麻溜点!” 白蚺翻了个白眼,游走出去找干柴。 它前世是吃生肉的,但这世尝过小小的手艺,它就不喜欢吃生肉了。 …… 另一边,春红穿好衣服,与男子一起寻找出山的路。 他们在森林里走了许久。 因为之前清洗过的缘故,春红身上不那么瘙痒难耐了。但还是有些又疼又痒。 走着走着,男子突然停住脚步,抬头望去。 只见远处有一缕袅袅娜娜的青烟,从树林中升起。 “那边,会不会是有人?”男子疑惑。 春红抬头,她也看到了青烟。 “我们过去瞧瞧,说不定真的有人。” 绝境中看到希望,春红一下子激动起来。 她是出嫁时逃跑出来的,身上什么东西都没带。这些天饿了吃野草树叶,渴了到处找水。晚上冷得发抖,她就找些藤蔓枝叶来盖着。 而这名男子,春红不知道他之前是怎么在深山里活下来的,不过看他浑身脏污、衣服刮破,身上背着个皮囊水袋和干瘪的包袱,想必他一开始是带着干粮的,只是现在已经没有了。 两人看到希望,大步朝青烟的方向走去。 …… 这边,少女与白蚺吃完烤兔,觉得意犹未尽,又从空间里拿出香肠,叉在树枝上烤着。 香肠烤得滋滋冒油。油滴在柴火上,一股烟子腾的升起。 “我觉得可以吃了。” 白蚺一双竖瞳,直勾勾地盯着香肠。 “我喜欢烤香一点。”少女道。 “已经很香了!” 少女撇了眼贪吃蛇,道: “烤兔肉几乎都被你吃了,你还想要?” 白蚺刚想说“我还要”,它突的身体一颤,化作一道流光,窜进少女颈间的黑石吊坠里。 “有位强者朝这边来了。”白蚺声音发颤。 此时他的声音是通过空间传到少女脑中。 “强者?……那你不应该出来保护我吗?”少女也通过空间传音。 “你只是普通人。强者不会伤害普通人,但如果被他发现我,我就惨了!” “但我觉得,我也不是普通人呐……” 少女寻思着,要不她也躲进空间。可是她又好奇想看看,白蚺说的强者是什么样的。 这位少女,来自地球,名叫陈晓。她看起来十六七岁的样子,但实际上,她已经活了三十年。 她是外婆一手带大的。因为爸妈在她不满周岁的时候突然失踪,从此渺无音讯。 外婆是位女强人、企业家,她创立的高端餐饮品牌,是全国餐饮百强企业,她的个人资产有十几亿。 她并不是外婆的亲孙女,外婆是她母亲认的干娘。 外婆常说,没有陈晓母亲,就没有她的今天。所以虽然不是亲孙女,外婆却一直待她如亲孙。 陈晓在十六岁以后,开始发现自己身上一些奇怪的地方。 比如她从小到大几乎没有生过病,身体好得异乎寻常。 比如她到了十六岁还没有来例假。去医院检查,医生也查不出问题所在。直到二十六岁,她才开始来例假。 除此之外,她在十六岁之后,容貌几乎没有变化。别人都在长大、变老,而她,真正是“冻龄”。 即便她在人世间已经活了三十年,样子看起来依然像个高中生。 冻龄似乎是好事,但也不是什么好事。因为外貌,生活中她遇到许多问题。比如常被交警怀疑,她的驾照是假的;在夜场酒吧玩,被要求出示身份证,而当别人看到身份证时,又怀疑她的身份证是假的。甚至她想出国,面签时被拒签,人家怀疑她护照造假。 这些事情,地球上有些人可能也遇到过。 但是,她还有一件奇异的事:就是发现了隐藏在她身上的异界空间。 这个空间,来自她父母留下的唯一东西——黑石。 从小她就把黑石当“护身符”戴在身上。以前没发现有什么,直到她二十六岁来例假,这个空间就被打开了。 最早空间里什么都没有,就是一团浑沌白雾。 随着岁月流逝,浓雾渐渐散去,显出一片草地、一个湖、一片连绵山脉。然后出现了一条小白蛇。也就是白蚺。 白蚺出来看过外面的世界。说他们不属于这里,他们应该回去。 至于陈晓父母的来历,白蚺说他不知道。在很久很久以前,他在一场战斗中被打散灵魄,主人将他的残魄收入黑石,他在里面温养,聚灵重生。 陈晓问白蚺,他的主人会不会就是她的父母? 白蚺说不会。因为他的主人是金羽,她是禽族。此时金羽的残魄也在空间里,沉睡在那片连绵的山脉中。 之后白蚺还告诉她,黑石不仅是一方小世界,它最厉害的,是可以穿越“界域”。 他认为陈晓的父母,不是这个世界的人,他们可能来自另一个世界。 听了白蚺的话,陈晓热血沸腾,蠢蠢欲动,她好想穿越界域,去另一个世界看看。 她跟外婆说了想要去寻找父母,外婆虽然不放心,但最终还是答应了她的诉求。 在外婆的经济资助下,她在黑石空间内打造了一栋房屋。或者说,是她搬进来一栋房屋。 这所房屋里,一应都是现代化的设施。至于房屋的供水供电…… 空间里有一个湖,原是白蚺栖息的地方,目测至少有十几平方公里。水源不是问题。 另外,空间里只有白昼,没有夜晚。陈晓试验过,太阳能板可以在空间里使用。于是她装了套光伏发电设备。 总之这些七七八八的东西弄下来,她花了一年多时间。 一切准备好,陈晓跟外婆告别,在白蚺的操作下,他俩穿越到了这个地方。 第3章 我也失忆了 “他来了他来了。” 白蚺声音颤抖,仿佛过来的是一位恐怖存在。 然而陈晓看到的,却是一对普通男女。丝毫没有看出有什么可怕的地方。 来人男子,身高大约一米七八,看起来二十多岁,一身古代劲装,虽然浑身脏兮兮的,但仍然难掩他的英俊。 在男子旁边,是一位身穿少数民族服饰的少女,看起来年纪还小,浑身上下像是被马蜂蜇过一样,从头到脚都是红肿毒胞。 春红看见陈晓以及她面前的火堆,一下子神情激动的跑过来。 “终于有人了!终于见到人了!” 反观男子,他静静伫立,从头到脚打量陈晓,目光定格在她颈间的黑石项坠上。 陈晓发现他盯着自己的项坠,立即将项坠塞进t恤里。 当她摸到自己的速干t恤,手一顿。 完蛋!我这身衣服好像不合时宜。 她空间里也准备了汉服,但在这深山老林里,穿啥汉服,自然是要穿户外运动装。 “姐姐,你能给我点吃的吗?” 春红眼巴巴望着陈晓手里的烤香肠,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这些天,她就靠吃野草树叶活果腹,一直处于饥肠辘辘的状态。 “给你。” 陈晓将手中的烤香肠递给少女。 看得出,他们可能已经饿了许多天。 春红接过香肠,狼吞虎咽的往嘴里送。 “小心烫!” 陈晓刚要提醒,春红就烫得香肠掉到地上。 不过她马上又捡起来,毫不在意上面的灰尘泥土,小口小口吃起来。 这时候男子才缓缓走了过来,低头看见地上的兔子骨头。 “你是哪里人?”男子问。 陈晓抿了抿嘴。 “呃……我失忆了,不记得我是哪里人。” “看你衣服很干净,你应该是刚进山的吧?” “呃……不记得了。” 陈晓知道这样的回答很扯。不过,爱信不信。 男子看向陈晓脚边,塑料袋里装着还没烤的香肠,目露狐疑。 陈晓看到他的眼神,赶忙拿出根香肠,叉在树枝上,递给男子。 “来,烤熟了吃。” 她露出一个甜美微笑,就像一位乐善好施的邻家大姐姐。 当然,只有她自己觉得自己是姐姐。 在男子眼里,她就是个古怪女子。 他从自己这副身体的记忆里,知道这里是西凌国与南越国交界的森林。在这个地方,两国都有着许多少数民族,各个民族的衣着服饰不同,生活习俗不同。 尽管如此,他还是觉得眼前这名女子很古怪。 特别是她颈间的那条挂坠…… 男子垂眸烤着香肠。 他不知道这个食物叫香肠,但这种酷似“灌肠”的食物,在西凌国也是有的。他们一般是用马肠子来做,里面灌入调制好佐料的马肉,烟熏风干。吃的时候煮熟切片,或者像这样烤着吃。 趁着男子低头烤香肠,陈晓用空间传音问白蚺: “你说的强者是谁?是这男的吗?” 那名浑身肿胞的少女明显不是。她若是强者,会被叮成这样? 忽然,男子抬眸望向陈晓。 他一瞬间犀利的目光,差点吓掉陈晓手里的烤肠。 黑石空间里一片安静,白蚺已经躲到湖水底下去了。 它才两岁,它还是个孩子。那股能将它吞噬、嚼得连渣都不剩的恐怖力量,它现在还无法抗衡。 不,就算一百岁也无法抗衡。 它有些明白这座山上为何没有野兽,要么是被这股力量吞噬了,要么是被吓跑了。 白蚺在水底下装死,陈晓传音喊了它两遍,它都没有回应。 “姐姐,我叫春红,你叫什么名字?” 春红吃完一根香肠,又向陈晓讨了一根烤着。 “我叫陈晓。” 当她说出自己名字的时候,男子狐疑的目光打量向她。 陈晓一下子警觉:我不是说失忆了吗?怎么还会记得自己的名字? 转念一想:这又能怎样? 我就是那种:想记的记得,不想记的记不得的人。呵呵! “我叫方育。我也失忆了。” 男子突然温声开口道。 陈晓闻言,嘴角扯了扯。 真的假的? 怎么感觉跟我同出一辙? 春红道:“我们在森林里迷路了,姐姐,你知道怎么走出森林吗?” 陈晓指了指前面的沟涧,道: “顺着山涧一直往下走,应该就能走出去。” 春红望向沟涧,思索了一下,恍然大悟:“我怎么没有想到呢!” 方育望向陈晓,问道:“你接下来要去哪儿?” “我要出山。” “然后呢?” “然后……” 陈晓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她是来找爸妈的,但是关于爸妈,她毫无线索。甚至连他们在不在这个世界都不知道。 虽然她有一张爸妈的照片,但是茫茫人海,要如何找? “你失忆了,我也失忆了,要不以后我俩搭个伴?”方育对陈晓道。 “搭伴?” 这个建议很突兀。陈晓理解的“搭伴”,是旅行背包客的那种驴友结伴出行。 “我觉得……还是算了,我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 陈晓并不是一个人,她还有空间、有白蚺。 “你一个女子独行,太危险了。让我保护你吧!” 方育诚恳地望着她。 陈晓捏了捏眉心。 孤男寡女可能才更危险。 “还是……不要了。” 陈晓婉拒。 说话间,香肠已经吃完。陈晓将塑料袋扔进火里烧掉。 方育用水囊灌满水,说道: “至少我们可以结伴一起走出去。在这森林中,多一个人、多一分安全。她是当地人,只要走到她知道的地方,我们就知道接下来的路要怎么走了。” 方育指着春红。 陈晓犹豫了一下。 她窝在空间里,让白蚺驮着她走多舒服,干嘛要自己费力。 “白蚺!白蚺!” 陈晓用传音呼唤它。 白蚺躲在湖底装死。 说真的,其实这些天它好累。它还只是个孩子,才两岁! 陈晓呼唤了几声,不见回应。她又不好这时候消失进空间。于是道: “好吧,一起走。” 方育几不可见的淡淡一笑,做了个手势,示意她上前。 一行三人顺着山涧往下走。 此时太阳已经偏西,看样子还有四五个小时,太阳就要落山。 他们要在天黑之前,尽量多走一些。 在这森林里,天一黑就什么都看不到了。 第4章 觉得你冷 绵延百里的原始森林,不是四五个小时就能走出去的。 天刚擦黑,方育就提议找个地方露营。 他们在山涧边,找了块相对开阔平坦的地方。然后分头去寻找干柴。 陈晓趁着分开一个人的时候,进了趟空间找白蚺。 白蚺趴在湖底,咕噜咕噜吐泡泡,表示它不出去,打死也不出去。 陈晓问它为什么? 白蚺什么也不说,反正就是不出去。 陈晓无奈,只能由它去。 她在屋里翻找了几样东西:一根打火棒、一把折叠刀,几块压缩饼干,特意将塑料包装袋撕掉,换成用原木纸包着。然后塞进侧腿上有口袋的冲锋裤包里。 虽然这样仍然是漏洞百出,但是,管他呢。外面那两个人又不能把她怎样。 刚才她问白蚺,它说的强者,是不是那个男的? 白蚺说不是。说它只是想进空间里来歇着。并让她没事不要老喊它。 对白蚺突然转变的态度,陈晓很疑惑。可是它沉在湖底不出来,陈晓又不可能潜水下去逮它。只能摇摇头,找好东西,出了空间。 她刚一出来,就看见方育的身影从远处走过来。 她赶忙假装在树后低头找东西。 “柴够了,不用找了。”方育走近说道。 “哦” 陈晓直起身,和他一同回去。 “先前你生火,应该是有火石的吧?”方育问。 “有的。” 陈晓从裤包里掏出打火棒和折叠刀。 她之前生火,其实用的是打火机。那么先进的东西,不宜在这两人面前展示,于是她拿了打火棒。 空间房屋里的东西,不说应有尽有,至少是能想到的全都买了。她可是准备了一年多时间。 两人走到空地,没有看见春红。 “春红呢?”陈晓问。 方育指了指山涧水溪下游,一处有大石头挡着的地方。 “她说身上痒得难受,要去水里洗一下。” “哦” 陈晓找了根干柴,用刀削出一小堆木屑,然后用刀背在打火棒上剐蹭了几下,打出火星点燃木屑,然后把容易点燃的细枝一点点架上去。一小点火,渐渐燃成一堆火。 她做这些的时候,方育一直在旁边看着。 “你这匕首真不错!”方育道。 “呵呵,是挺好的。” 陈晓折叠起匕首,装进裤包。 “你这裤子也不错。” 方育盯着她的裤子,上下打量。 其实方育的裤子,也有点类似户外运动裤。脚踝处有绑腿,从下到上呈萝卜形。 所谓劲装,就是便于运动的服装。可以说是古代的运动服。方育这一身装扮,一看就是专门为出门远行而穿的。 “你穿得如此单薄,不冷吗?”方育问。 “还好。”陈晓摩挲了一下自己的手臂。 南越国,地处南方。这里常年高温,没有四季,只分雨旱两季。所谓雨季,大约是五月到十月,旱季则是十一月到次年四月。 现在是二月,属于旱季。雨水少,所以山涧的溪水比较少。如果是雨季,他们走的这条山涧,那就是一条河。 也因为是二月,白天不冷,甚至还有些热。但是到了晚上,就十几度,还是有些凉的。 春红的少数民族服装,是露胳膊露腿的,所以她到了晚上会觉着冷。 陈晓穿的也是短袖,到了晚上她同样也会觉着冷。 她一边烤火一边暗暗骂娘: 要不是有你们在,我在空间里待着多舒服! 唉,我真是脑袋被驴踢了,为什么要答应跟你们一起走! 她正想着,突然一件衣服盖在她身上。 她侧头一看,是方育脱下自己的长袖外衣给她披上。 “披着点,暖和。” “我不冷。” 陈晓拿下外衣还给他。 “披着。等到了后半夜会更冷。” “我真的不冷。” 陈晓嫌他衣服上有股难闻的味道。他这衣服不知道穿了多久了。 当下的温度她还能忍受,如果真的实在太冷,她空间里衣服多的是。 在快被冻死、与露馅之间,她选择露馅。 大家萍水相逢,谁也不知道谁,到时候大路朝天各走半边,一点也不影响。 方育一脸好意被辜负的失落。 这时候,春红回来了。 她嘴唇冻得有些发紫,身体有些打颤。不过她觉得这样好极了,因为她身上不那么痒了。 今天这一路,她是咬牙忍着,坚持走到这里。 晚上的溪水愈发冰凉,不过她觉得皮肤舒服多了。 “快过来烤火。”陈晓招呼春红。 “不,一热我身上就会痒起来。” 春红故意离火堆远些。 陈晓不勉强,就这样远远的跟她说话。 通过交谈,陈晓了解到一些东西。 比如春红是因为逃婚跑出来的。 比如这里是南越国,这里是古代封建王朝。这里除了南越国,还有其他别的国家。 春红只是个乡下丫头,知道的东西不多。不过她知道夏国、西凌国。 因为他们这里是条贸易商道。夏国不与西凌国通商,于是西凌国的商人,通过南越国购买夏国的东西。 离他们村子三十多里的县城,有许多商人,其中不乏夏国、西凌国的商人。 有的商人会到他们乡下村子里收购东西。比如蔗糖、麻丝、茶叶等等。 她在家里的时候,除了干农活、做家务,就是每天沤麻、剥麻、纺麻丝线。 她去过一次县城,那里非常繁华。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去县城做活。 两人聊着聊着,春红困了。 毕竟她是独自一人在森林里奔波了几天的人。 相比较起来,陈晓就像个老佛爷,只有在她想看风景的时候才从空间里出来。 春红蜷缩在地上睡去。陈晓拿过方育的外衣,给她盖上。 方育一直精神抖擞的听她俩说话。 他虽然脱了一件长袖外衣,但他下面还穿着一件长袖中衣。陈晓觉得他不冷。 既然那么喜欢脱衣服给女孩子穿,那就给需要的人吧。 “你是位善良的女子。” 方育冷不丁冒出一句。 陈晓回望他一眼,道: “你也是位善良的翩翩君子。” 他是不是君子,陈晓不知道。不过在不认识的人面前,最好是多夸赞,少批评。 从头到尾,方育除了说他叫方育,其他信息,什么都没透露。 他居然还说,他失忆了。 呵呵,我信你个鬼! 第5章 走出森林 第二日,天刚蒙蒙亮,陈晓醒了。 醒来时,她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件衣服。 她转头望向春红,她身上也盖着件衣服。 方育人呢? 熄灭的火堆旁,就只有她们两个人,不见方育身影。 “方育,方育!” 陈晓起身,朝着周围大喊。 “我在这里洗澡!” 在溪水下方不远处的大石头背后,传来方育的声音。 哦,人还在啊。 她看了看手中的衣服。 昨晚夸了他句“善良的翩翩君子”,他还真就君子了,把另一件衣服也脱了给她盖上。 呀,这样一来,他不就没有衣服穿了吗? 这一晚上,他…… “陈姑娘,能帮我把你身上那件衣服拿过来吗?” 方育在大石头背后喊。 陈晓拿着衣服走过去,站在石头后面、看不见方育的地方,伸手将衣服递过去。 “给你。” “我够不着。”方育道。 陈晓又往前挪了挪。 “够不着。” 方育笑道:“你怕什么呀!我没有光着身子。” 闻言,陈晓放心的上前一步,结果…… 他是没有光着“身子”,但他光着膀子。 这不还是光着吗! 当然,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看到一个光膀子的男人,不算什么。 方育脸上的皮肤是健康小麦色,身上的皮肤却很白。陈晓看到他健硕的身材,结实的胸膛,腹部的六块腹肌。 太性感了! 陈晓一下子不好意思扭过头去。 “给你。” 她把衣服扔给方育,转身就走。 这小子,他在引诱我。 陈晓觉得他是故意的,故意向她展示。 方育接过衣服,笑了笑。其实他还有一件里衣,不过他没穿。 古人穿衣服,里衣、中衣、外衣。 里衣就是内衣,穿在最里面。 中衣,穿在里衣之上。一般如果是在屋子里,穿中衣就够。外衣是出门时穿的。就像我们平常在家里穿t恤衬衣,出门时穿上外套。 说起来,陈晓就穿了件t恤,按照古人的穿衣法,她这属于中衣。 当然,在南越国这种常年高温的地方,除了正式场合,平常大家一般不穿外衣。这里的风俗就这样。因为太热。 春红此时也醒了,她起身活动了一下四肢,到溪水上游洗了把脸。 “昨晚是我睡得最好的一晚上。” 她满脸欣慰满足。之前她还以为自己要死在山里。没想到,遇到这两位。 方育穿好衣服,走过来拿起包袱和水囊,说道: “既然都醒了,我们就走吧。路上找点吃的。” “谢谢方大哥的衣服。” 春红有些害羞地把衣服递还给方育。 方育将外衣塞进包袱里。 “哦,我这里还有点吃的。” 陈晓想起口袋里的压缩饼干,掏出来分给大家。 春红问道: “这是什么?” “这是压成饼的炒面。” 陈晓随意编了个说法。 春红不疑有他,接过去就吃。 方育接过压缩饼干,看了看,塞进包袱里,说道: “走吧!” 三人顺着山涧,一路往下。 三人中体力最好的是方育,其次春红。陈晓是拖后腿的。 不过两人都没说什么,时不时停下来等她。 中午,他们找了块地方休息喝水,春红递给陈晓一把野草树叶,说是可以吃的。 陈晓看着野草树叶,嘴角扯了扯。 这时方育从包袱里拿出压缩饼干,递给她。 “吃这个。” “不用。” 陈晓摆手。他那有股齁味的衣服跟压缩饼干放在一起,饼干上肯定也有股味。 她接过春红手中的野菜树叶,到溪水边洗洗,然后放进嘴里尝了尝。 有点苦,不过是清凉的甘苦,味道还可以。 以前她曾经去过西南少数民族地区,那里人常把一些奇奇怪怪的野生植物当作菜。初尝觉得怪,多吃几次觉得味道还不错。 方育见她不要他手里的干粮,于是拿起自己吃。刚递到嘴边,闻到股味…… 他嫌恶的看了眼包袱。不应该放在里面的。 三人吃了点东西,喝了水,继续上路。 下午。 他们终于在半山坡上,看见开垦的梯田。 有梯田就意味着有人。 三人顿时兴奋极了,沿着梯田一路下山。 终于见到房屋。 这是一个在山坳里的小村子,大约有二十多户人家。 此时有人在田间地头做活,方育让春红去问问,谁家可以收留他们暂住一晚。 他说完递给春红一块碎银。 春红捧着碎银,眼睛都直了。 这块碎银有一两吧! 她知道方大哥给她碎银的意思,于是马上去问。 陈晓看到方育居然有银子,好奇的将他从头到尾又再打量一遍。 他这身装束,一看就不是普通人,所以……有银子也不奇怪。 不多一会,春红回来了。她说有户人家可以给他们借宿。 三人朝那家走去。 南越山区的房屋,大多是木板墙、茅草顶,在这个小村子里,陈晓没有看到一户人家有瓦片屋顶的。 他们走到一户人家前,一个皮肤黝黑、三十多岁的女人已经在门前等着了。 女人看见陈晓和方育的穿着,愣了愣。 春红道:“他们是外国人。” “哦哦,贵人里面请!” 女人热情又有些羞怯的引他们进屋。 跨进屋子,里面光线很暗。因为长年累月在屋里生火,屋里的墙壁、梁柱到处被熏得乌漆麻黑。陈晓进来一会,才适应了里面的光线。 这家的条件很简陋。 屋里有一张四方矮桌、几个矮凳。房屋一侧的地上有个火塘,旁边放着锅碗瓢盆。另一侧,铺着木板,比地面高出二十多公分,像是榻榻米的样子。 木板上有被褥铺盖,看样子那大约就是“床”了。 “大娘,去做吃的吧!”春红对女主人道。 之前她可能已经跟人说好包吃包住,女人没有异议,立即应声去做吃的。 “春红!”方育喊了一声。 “什么事?方大哥。”春红准备去给女人帮忙。 “问问她家有没有鸡,如果没有,去别家问问。杀只鸡炖汤。” “好的,方大哥。” 春红立即喜滋滋的去问女人。 陈晓望了望火塘边的锅碗瓢盆。 鸡,肯定是会有的。过来时,她看到有的人家养鸡。 至于味道……在这穷乡僻壤,不抱希望。 不过,好的食材,往往只需要最简单的烹饪方式。鸡汤里只需要放盐就行。 “我有些累,想躺一下。”陈晓对方育道。 “好的,一会饭做好我叫你。” 方育语气温柔,就好像他俩有什么不一样的关系似的。 事实上,我们不熟好吗! 第6章 聪明丫头 陈晓在木板床上合衣躺下,很快睡着。她太累了。 虽然以前她也参加过户外徒步,但是“队友”不一样。 方育、春红太能走了!而且速度很快。为了不拖后腿,她努力跟上,一路没有歇息。 她的体能不算差,但是跟方育、春红一比,她觉得自己好弱。 不知睡了多久,她被屋外的说话声吵醒。 “我这些,你给多少钱?” 一个男人的声音。 “五十文。” 春红的声音。 “才五十文!”男人拔高声调:“他那个比我这个也多不了多少,你都给了七十文。” “他那个比你这个好。”春红道。 “再加点。” “不能加了,就五十文。要卖就卖。” “好吧好吧。”男人妥协。 然后又是一个女人的声音。 “你看看我这个,给多少钱?” “两百文。”春红道。 “两百文!要是拿到县城去卖,至少能卖三百文!”女人对价格不满意。 “那你就拿到县城去卖啊。来回一百多里地。”春红道。 “再加点,两百文真的太少了。” “两百二十文。最多只能这个数。” “再加点,两百四十文?” “两百二十文。你看我们东西那么多,都背不下了。” 春红跟女人讨价还加。 陈晓狐疑的从床上起来,走出屋外。看见五六个村民围着春红,提着篮子背篓。 “你醒了。” 方育抱手站在门口,看见陈晓出来,跟她打招呼。 “这是在干嘛?”陈晓问。 “之前普大姐去换钱,找不开,春红就提议用东西抵。这个小丫头真会精打细算,一点都不吃亏。” 方育嘴角噙笑,饶有趣味看春红与人讨价还价。 “普大姐?” “就是这家女主人。” “哦。那么她现在是……?” 春红旁边站着普大姐,两人好像是一齐向村民买东西。 方育道:“我给春红的碎银,称过有一两二钱,值一千二百文。之前她跟普大姐谈好,我们在这住一晚上给九十文钱,吃的另算。买鸡、加上买衣服,七七八八总共六百多文。我本来说不用找了,但这小丫头不愿吃亏,要把剩下的钱换成东西。” “买衣服?”陈晓疑惑。 方育瞧了她身上一眼。 “你这身衣服,还有我身上的衣服,都应该换一换。入乡随俗,我们这身衣服太惹眼了。” 陈晓深以为然。 方育这身装束好歹是这个时代的服装,只不过看起来不像普通人。 而她自己这一身,完全是“外星人”。 想到自己身上的衣服,陈晓赶忙躲回屋内。 方育也跟着进屋,说道: “饭菜早做好了,我想着让你多睡一会。现在让普大姐摆饭吧?” “好。” 方育去叫普大姐摆饭,春红还在外面跟村民讨价还价。 陈晓问:“不是找不开钱吗,春红拿什么付给人家?” 普大姐一边上菜一边道:“她跟人家先记个数,到时候他们来找我拿。” 然后又道:“我家男人和孩子去县城了。等他们回来就有文钱了。” “哦。” 陈晓还是不明白。普大姐找不开钱,不是应该用她家的东西抵吗,怎么是跟其他村民买。 不过这不重要,这是她们的事。她问方育: “你帮我买的衣服多少钱?” 方育挑了挑眉:“怎么,你要给我钱?” “是的。” “你身上有钱?” 陈晓沉默了一下。她空间里有黄金、白银,还有许多可以换钱的东西,她的确有钱。但是“露富”似乎不太好。于是道: “我会想办法还你。” “你有什么办法?”方育笑问。 “这个……” 陈晓正想着编个什么由头,春红走进屋里。 她有些不好意思说道: “方大哥,你还有没有钱?借我三百文。” “怎么了?”方育问。 春红有些嗫嚅道:“有个村民,背来个蜂巢,想要五百文钱卖给我,但是……我们只剩下两百文了……” 随即她又道:“那个蜂巢背到县城,至少可以多卖五十文。” 她跟村民买这些东西,是要背到县城去卖。 这个村子距离县城五十多里,村民去一趟县城不容易。如果带的货物不多,去一趟县城,还不如在这里卖给春红。 春红他们村子里常有人来收购山货,这种“中间商”赚钱的道理她是懂的。 曾经她也想做“中间商”,但是没有钱。做这门生意至少要有几千文钱,而她手里一文钱都没有。平常她在家里纺麻线,都是她娘拿去卖,卖得的钱也是她娘收着。 方育道:“文钱没有,碎银倒是还有,只是这样一来,我担心你背不动。” 春红眼睛一亮:“背得动背得动,我能背一百多斤。” 方育道:“我们可不帮你背哟。” 春红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自己背得动。” 方育摸出碎银,抛给春红。 “谢谢方大哥!” 望着春红欢天喜地出去,陈晓忽然觉得,之前似乎有点小瞧春红了。以为她只是个逃婚的小丫头,没想到小丫头挺聪明。 不过想想也是。一个勇于逃婚,并且逃成功、在山里几天几夜都没把自己饿死的人,不会是个憨姑娘。 陈晓低头吃饭,想着用什么东西来抵扣衣服的钱。 她现在身上有的,就打火棒和折叠刀。 打火棒不值钱,折叠刀又太值钱。这两样东西都不合适。看来得进趟空间找件合适的,或者等到了县城,兑换一些这个世界能用的钱。 方育望着埋头干饭的陈姑娘,嘴角微勾,突然冒出一句: “以后你跟着我吧!我养你。” 陈晓惊诧抬头,用看傻子的眼光看着他。 “要不我跟着你,我给你当牛做马。”方育又补了一句。 陈晓看他玩笑表情,不作回应,低头继续吃饭。 春红和普大姐在外面收完山货,进来吃饭。方育后面给的碎银子还没称重,不过在买完蜂巢之后肯定会剩下好几百文,两人商量着一会去村长家称银子,然后去哪家哪家问问,还有什么山货可以收。 这些事情与陈晓无关,她没有刻意听。 春红征询方育的意见,方育说由她做主。 …… 第7章 身份底细 吃完饭,天色擦黑。 普大姐草草收拾一下碗筷,带着春红去其他村民家。 等她们走后,陈晓借口要去上茅厕,出门找了个隐蔽地方,闪进空间。 白蚺仍然在湖底下没出来,陈晓从冰箱里拿出一只五香卤鸡,放进电蒸箱里设置好时间热一热,然后到湖边喊了一声。 “白蚺,蒸箱里我给你热了一只卤鸡,饿了你就自己去吃。” 有时候,陈晓觉得白蚺就像是家里养的宠物,主人在外面吃饱了,还得想着回家给它弄吃的。 当然,白蚺其实也可以不吃,它靠吸收空间里的灵气就能存活。只不过有吃的、总比没吃的好。 湖面一片平静,白蚺没有回应。 陈晓返回屋内,在一堆金银珠宝中找出一条黄金手串,装进裤包。 这条手串大约有六十克重,由二十二颗金珠串成,另外还有两个莲花、莲蓬坠子。 选择这条手串,是因为它便于拆解。当需要抵扣钱的时候,可以把金珠拆下来用。 陈晓出了空间,返回普大姐家。 屋子里,方育正在火塘边烧水。 “你要不要洗个澡?”方育问。 “不洗。” “至少也擦一擦吧,我正在帮你烧水。” 陈晓用奇怪的目光望他,但是因为光线太暗,方育并看不到她脸上表情。 这两天在山里,春红在溪水中洗过澡,方育也洗过,唯独陈晓,顶多就是洗把脸。 “洗个澡,换上当地衣服,你这一身……” 方育侧抬起头,上下打量陈晓身上穿的。 从一开始,他就看出她白皙细腻、细皮嫩肉,一看就是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养小姐。 不像他,虽然原主也是个有身份的人,但是多年在军营中历练,手上茧子还是有的。 “我身上不脏。” 陈晓坐到火塘边,无所事事的烤火。 在这种小山村,天一黑基本就是上床睡觉,醒着也是无事可做,还要费油点灯。 “你到底是哪里人?” 方育拨了拨火塘里的柴火问道。 “我失忆不记得了。” 陈晓烤着火,搓了搓手。 “呵”方育轻笑一声:“我也失忆了,以后我俩搭个伴吧?” 这是他第二次提出搭伴。 “我并不了解你,万一……” 陈晓没有强硬拒绝。因为到了城镇,白蚺不方便出来,到时候她就是一个人。 方育突然起身,走到木床边拿起他的包袱。然后走过来,打开包袱,拿出一块东西递给陈晓。 陈晓下意识接过来,这是一块香烟盒大小的金属牌子,拿在手里沉甸甸的,上面凸刻着字。 方育拿过油灯给陈晓照亮,让她看清楚牌子上的字。 这是一块铜牌,正面铸刻着简单花纹,写着“肃阳郡府”。铜牌背面光滑,右下角刻着个“育”字。 方育又从包袱里拿出几张“纸”,递给陈晓。 陈晓借着油灯一看,上面印着“西凌,官银票,壹佰两”。 这是银票!陈晓一惊。 看方育手里,至少有五六张。也就是说,他有五六百两? 方育道:“我真的失忆了,醒来的时候在山里,身上有这些东西。我只知道自己叫方育,别的,不记得了。不过,这些东西应该是我的。” 陈晓将铜牌、银票还给他,说道: “看银票,你应该是来自西凌国?” 之前她听春红提到过西凌国、夏国,还有他们现在所在的南越国。 “嗯。”方育点了点头:“只是,我为何会跑到南越国……?” 他一副什么都想不起来的苦恼状,摇了摇头:“想不起来是因为什么。” “那你不是应该回西凌吗?”陈晓道:“那块铜牌就是线索,肃阳郡府。” 方育苦笑:“万一我是因为犯了什么事,逃出西凌。回去岂不是自投罗网?” 陈晓想想也是。正常出国,应该走大路,怎么会走原始森林,翻山越岭。 方育道:“这就是我所知道自己的全部,我全都告诉你了。” 说完,他将铜牌、银票又递给陈晓。 “要是不放心,这些都给你。” 陈晓立即拒绝。 “这是你的东西,你自己收着。” 铜牌也就算了,几百两银票,他居然都舍得给,这人是失忆、不是傻掉吧?当然,他这么做的用意,陈晓明白,就是想获得她的信任。 没想到他身上居然有那么多钱,难怪这么大方,一二两碎银,随意就给了春红。 “我俩搭个伴吧!”方育又再提议。 “你一个孤身女子,如此娇弱,又长得这么好看,一个人很危险的。” “我哪里娇弱了?”陈晓不服。 “看看你的手,一看就是不事劳作的。” 方育撇了眼她的手。十指尖尖、白皙细嫩,就像玉笋一般。 “手嫩不等于不做事。” 陈晓揉了揉自己的手指。 她以前是搞软件开发、写代码的。因为经常敲键盘,从不留长指甲。后来准备穿越,空间里许多东西都是她一手打造。其实她什么活都干,只不过双手保养得比较好而已。 方育笑道:“好好好,你做事。不过有些粗活、重活,还是让男人来吧。” 陈晓不置可否。 她看出方育的意思。如果没猜错,他应该是对她有意,所以才如此殷情。 论外貌,方育英武帅气、身材健硕,的确能给人安全感。但是,看人不能只看外表。 陈晓沉默坐在火塘边,思考着明天、后天、将来要如何。 方育也沉默着烧水,没有要她立即表态答应。 两人就这样沉默着,直到听见外面传来春红和普大姐的声音。 “明天让我侄子送你们去镇上。”普大姐道。 “好的。”春红应道。 “明天早上我家男人肯定还回不来,要不然我送你们去。” “没关系,让他送也是一样的。真是谢谢你了。” “一点小事,该是我谢谢你。” 两人有说有笑,一个背着背篓、一个抱着捆东西进来。 方育坐在火塘边瞧着,没有询问,没有任何动作。 陈晓倒是上前打了声招呼,瞧瞧她们都收了些什么。 三人聊了几句,方育的水烧好了,叫陈晓去洗脸。 普大姐赶忙拿来木盆,帮忙加冷水。 在她看来,陈晓应该是位小姐。看她那细皮嫩肉,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 晚上睡觉,普大姐把最好的被褥铺盖给陈晓。她则和春红用一床被子。 至于方育,男女有别,他睡在外面的柴房里。 虽然睡柴房,不过有被褥。 第8章 就此别过 第二日,春红早早起来。 昨天她收的东西实在太多,一个背篓装不下,装成两个背篓,她又没法背。 她反复尝试,看怎样可以一个背篓装完,但是试了几次都装不下。 陈晓也起床了,换上昨天买的当地服饰。将原先的衣服叠好包起来。 她见春红反反复复往背篓里塞东西,怎么都塞不下,说道: “算了,分开装吧,我帮你背一个。” 春红欣喜:“真的?谢谢姐。” 方育从门外进来,冷冷道:“背不下就不要收那么多。昨日我早跟你说过。” 此时方育也换成了当地服饰,一身粗布麻衣,难掩俊朗。 春红脸上表情僵了僵,嗫嚅道:“对不起,方大哥。我知道错了。” 她昨天承诺过自己一个人背,这些东西也不重,就八九十斤,她能背得动。可是一个背篓装不下。 陈晓嗔了方育一眼:“好啦!她一个小姑娘。帮她背一下也没什么。” 方育面无表情,不过心中有些小窃喜。陈姑娘嗔他了。之前她一副泾渭分明的样子,连帮她买件不值钱的衣服,她都要给钱。现在,居然嗔他,呵呵。 “行吧,帮你背一个。但你要记住,以后要量力而为。不要做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事。” “嗯,知道了。”春红低头应是。 昨天在陈晓睡着的时候,春红问方育,以后可不可以跟着他?她可以替他干活。方育同意了。 陈晓不知道春红已经成了方育的仆人,只想着大家是同伴,应该相互照顾。当然,就算她知道春红是仆人,也会帮她。 春红将背篓里的东西全都拿出来,重的装在一起,轻的装在一起。重的那个她自己背,轻的这个,即便是娇弱的陈姐姐,应该也能背得动。 普大姐做好早饭,几人吃着,普大姐的侄子来了。他来,主要是给他们带路。 从村子到镇上有条翻山小路相对较近,他们出村一般都走那条路。大路是赶车走的,村里只有牛车,速度比人走还慢。昨天问过方育,他说走小路。 吃过早饭,几人上路。普大姐的侄子帮春红背背篓,最后陈晓和方育还是两手空空。 翻山小路大约有十多里,因为是山路,他们临近中午才到镇上。 这是一个小镇,只有一条主街道。看规模,大约有两三百户人家。 不过,集镇就是集镇,虽然不是赶集的日子,街上有店铺卖东西。 方育让春红去买些吃食,带着路上吃。让普大姐的侄子,去帮他们雇辆马车。他们要立即直奔县城。 陈晓望着小镇街道,猜想:自己的父母会不会在这里? 仔细想想,不大可能。一对能够穿越界域的人,怎么会在这种小地方。那么,他们会在哪…… 茫茫人海,如何寻亲? 总不能挨家挨户去问吧! 来之前,陈晓想到一个方法:让自己成为名人,让父母发现她。 至于具体手段……她有准备。 此时,陈晓很想拿出空间里的自行车,只要她一路骑到县城,估计很快就出名了。 不过,现在还不能。 她要在这里造出自行车,然后销售出去。只要她父母在这个世界,听到“九二小小自行车”,应该能联想到她吧? 因为她是一九九二年出生的,当年父母还没有给她取名,只给她取了个小名叫“小小”。后来她大名“陈晓”,是外婆取的。 “在想什么?” 方育忽然在她耳边问了一句。陈晓回神。 “没什么。” “接下来还有四十多里路,估计天黑之前能到县城。” “嗯。” “到了县城,我们先找家客栈,然后好好吃一顿。我看这里也没什么好吃的。” “嗯,可以。” 陈晓点头。然后忽然想起,摸出黄金手串,说道: “这个给你,就当是我那一份钱。” 她本来是想拆开抵扣的,既然方育包揽了一路衣食住行,就全给他吧。 方育沉脸:“你什么意思?” “没别的意思,不能老让你掏钱。” “如果你一定要给,我要你脖子上戴的那块吊坠。”方育脸色阴沉。 “吊坠不行。这是我父母留给我的唯一遗物。” “你不是说你失忆了吗?” 言下之意,怎么还记得这是你父母遗物。 “我别的都不记得,只记得这个。” 陈晓看他脸色阴沉,她也沉了脸色。 “既然不要,那就算了。就此别过。” 陈晓拱了拱手,转身就走。 “站住!” 方育一把抓住她的手。 陈晓猛的一把,反抽出来。 方育有些诧异望着她。 这些天尽在走路,只发现陈姑娘脚力不行,没发现她手劲那么大。看她纤纤玉手、细胳膊,以为她手无缚鸡之力,没想到还是有点力气的——当然,他也没太用力就是。 “生气了?”方育脸色变温和。 “是的。”陈晓沉着脸。 她是个有礼貌的人。当别人跟她讲礼貌,她也讲礼貌;如果别人跟她翻脸,她也翻脸。 方育从一开始就注意到她的吊坠,这个陈晓知道。只不过,她觉得方育可能只是突然间注意。毕竟当时她露着白皙脖颈。 但是刚才,他直接要吊坠,这让她很不舒服。 “别生气别生气,我只是跟你开玩笑。”方育笑道。 “你的玩笑让我非常不舒服,我们还是就此别过。” 陈晓语气冷硬。方育知道自己触碰到了她的逆鳞。 其实那块吊坠,他要来也没用。黑石一经认主,别人是打不开的。除非主人死掉。 然而对他来说,即便主人死掉,他也无法令黑石认主。因为他的元神和身体不是一个人。 黑石以血脉认主,以元神操控。如果他以身体令黑石认主,然而他的元神却无法操控黑石。 再说黑石虽然珍贵,但不是独一无二。据他所知,世上黑石大概有五六块、七八块。 他跟陈晓要黑石吊坠,只是想要留住她。没想到,反而激怒她。 这个陈姑娘,看着娇俏可人,没想到脾气那么大。 “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说那样的话。原谅我,不要走。” 方育双手拉着陈晓的胳膊,一副小学生认错模样。 陈晓被他这变色龙般的态度搞得有点……是走?还是留? 见她犹豫,方育立即竖起三指,对天发誓: “我发誓,我没有打你吊坠的主意。我只是想要你留下来。” 说完,他拿过陈晓的黄金手串,戴在自己手腕上。 “以后你给我什么,我都接着。就是给我一个大嘴巴子,我也接着。” 陈晓被他这态度搞得很无语。 对于一个理工直女来说,她不太擅长应付方育这样的人。 第9章 捕蛇少年 两人在街上拉拉扯扯,引起路人的注意。 不远处,一个身穿粗布短衫、身背竹笼的少年,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望着两人“打情骂俏”。 他看了看天色,摸了摸斜跨的竹笼。里面装着的是蛇,虽然没毒,但是看起来吓人。之前他几次想搭车去县城,但是人家一问他背的是什么,就不让他坐车。 这边,陈晓态度软和下来,说道: “你不欠我什么,不必如此。” 方育晃了晃手腕:“现在欠的多了!” 然后笑道:“在这条手串没有用掉之前,你不能走。” 陈晓伸手:“要不我给你换一个。” “换什么?” “换个一次两清的。” “不行。”方育护住手腕,有些耍赖的语气说道: “我就要这个。” 陈晓不是个太计较的人,但她不喜欢老占别人便宜、让别人吃亏。如果方育一直不肯让她出钱,她还是早点离开的好。 俗话说,吃人嘴软拿人手短。看看春红,才两天时间就成了帮方育跑腿的。 陈晓好歹活了三十年,社会上形形色色的人见得多了。此时方育已经表现出妥协,于是她也作罢,两人算是和解。 “你还是把手串收起来吧。”陈晓道。 他一身农夫打扮,戴个黄金手串,很违和。 “不,我就戴着。” 方育一脸得意,仿佛收到的是件定情信物。 两人说话间,普大姐的侄子与春红一起过来。 “方大哥,车主说要加钱。”春红觉得车主要价贵得离谱。 “加多少?”方育问。 普大姐侄子道:“平常我们坐车去县城,一人一百文、一车六个人,按理说包车就六百文。可是车主说,现在天色已晚,他晚上还得在县城住一晚,所以……他要一千文钱。” “给他。”方育几乎是不加思索。 春红道:“要不,我们在镇上住一晚,明天一早再走?” 这样一来,他们就可以按照每人一百文给车钱。 方育道:“不住,走吧。” 即便到了明天,他也是一样包车走。何况这个镇上没有好的客栈,也没有好餐馆。 他掏出一块碎银给春红:“叫马车过来,我们走。” “好的。”春红接过碎银,去叫车。 很快,马车来了。 他们正在上车,一个背着竹笼的少年走了过来。 “你们是要去县城吗?”少年问。 “你有什么事?”春红问道。 “那个……我也要去县城,只是现在没车了。我能搭你们的车吗?我会付车钱的。” 少年赶忙补充,显得有些腼腆。 春红听到他会付车钱,望向方大哥。 方育瞟了眼竹笼,问道:“里面装的是什么?” 少年一下子有些紧张,按住笼盖,迟疑道:“是、是蛇。” “蛇!”春红一下子叫起来,音调都变高了。 “这些蛇没毒。”少年赶忙补充。 方育望向陈晓,看她一脸淡定,说道:“你做主。” 陈晓打量少年,十三四岁、一身穷人打扮,说道: “上车吧,不要你的钱。” “谢谢谢谢,你们真是好人!”少年满脸感激。 春红不想让他上车,因为她怕蛇。但是方大哥和陈姐姐都准他上车,她也不好多说什么。于是一上车,春红就坐到最里面,离少年和他的竹笼远些。 马车驶出小镇,来到官道。车夫扬鞭,加速前进。 现在的马车还是木轮子,速度一快就颠簸得不行。 陈晓抓住车厢上的木棱,尽量让身体保持平衡。方育坐在她旁边,几欲想出手扶她,但又不好出手。 春红努力按着两个背篓,生怕把背篓里的鸡蛋颠坏了。 她以前从未坐过马车,曾经去县城是走路去的。像她这样的山里人,莫说走五六十里,就是上百里路,也是靠两条腿走的。 少年也按着他的竹笼盖子,生怕蛇爬出来。 “你这些蛇是要带去县城卖的?”陈晓问。 “是的。”少年坐着不好按盖子,索性蹲下来。 “这些蛇能卖多少钱?” “大约二两银子。” “这么多!”陈晓有些惊讶:“里面有几条?” “五条。” 五条蛇能卖二两银子!春红听着有些羡慕,不过捕蛇卖这种事情她可不敢做。见到蛇吓都吓死了。 少年道:“这些蛇是卖给酒楼的。他们卖出去,价格要翻好几倍。”他也羡慕酒楼多赚的银子。 南越人有吃蛇的习惯,蛇肉对他们来说是珍羞美味。 陈晓有些意动,好久没吃蛇肉了。 虽然她空间里养着条白蚺,不过她并不排斥吃蛇。甚至在第一次见到白蚺时,想到的:是抓来煮了。 陈晓问方育:“你会吃蛇肉吗?” “会。”方育趁机扶住陈晓的手腕。因为马车颠簸,陈晓倒也没在意他扶住自己。 “你会杀蛇吗?”陈晓问方育。 “不会。” 陈晓有些苦恼,她也不会杀蛇。倒也不是完全不会杀,只是杀蛇要保持蛇血、蛇胆、蛇皮的完整,她见别人弄过,但是自己没弄过。有些东西虽然眼睛会了,实际做起来,可能就不是那么回事。 “你们想买我的蛇?”少年看出对方的意图。 “是的,你会杀蛇吗?”陈晓问。 “当然会啊。” “那么我们一会到县城,找家客栈住下。你把蛇卖给我们,帮我们杀好。” “可以。你们打算买几条?” 陈晓扭头看向方育,眼神询问。 以她的意见,是全都买了,吃不完养在空间里,想吃的时候抓出来宰一条。不过这样一来,方育大概会问“蛇去哪了”,她该如何答。 方育道:“买两条吧。” 少年道:“行!我卖蛇都是称重卖的,不过你们让我搭车,还不要我的车钱,我就不称重了。按一条蛇四百文钱卖给你们。” 他竹笼里的蛇有大有小,大的大约两斤多,虽然他会吃点亏,不过也就一两百文钱的事,正好抵消车钱。 陈晓道:“称重卖是多少钱一斤?” 少年摆摆手:“不必称了,里面最大的两条,加起来可能有四五斤,这两条给你们。” 春红坐在车厢那头,伸头问道:“问你你就说啊,多少钱一斤?” 少年瞟了她一眼:“这是水蛇,便宜一些,两百多文一斤。” “两百多?多多少?” 少年懒得理她。他讨厌一听说他带着蛇,就一惊一乍的。 竹笼盖得好好的,又不会爬出来。 这些人自己胆小,还怪别人! 第10章 银子缩水 两百多文一斤,四五斤就是将近一千文钱。 陈晓道:“这样你岂不是吃亏了?还是称重吧。” “不用不用。你不要我车钱,多出来的,就当是车钱了。” 陈晓看少年挺豪爽,于是没再多说什么。 马车在官道上疾驰,车夫故意将车赶得快些。他想早点到县城,说不定今天还能返回镇上。 车厢里,陈晓与少年闲聊,知道他姓石,别人都叫他小石头,今年十四岁。他爹死了,他娘改嫁,他是一个人生活。 他捕蛇卖已经好几年,收入还不错,但是风险也很大。 一般捕到小蛇,会卖给药铺;捕到大蛇,卖给酒楼。 当然,所谓大蛇也就两三斤。更大的蛇他也见过,但是不敢抓。因为大蛇的绞杀力太强,他一个人制不住。 小石头在县城长大,为了捕蛇,他去过许多地方。有时候没有捕到蛇,他会在当地收购些东西贩到县城卖,总之不会空跑。 知道他是县城的,陈晓向他打听情况。 他们去的这个县城叫做安县,坐落于山麓盆地,是连接国外东西方向的重要枢纽、交通要道。 安县往东,可一路到达夏国;往西,可到西凌。往北,则通往南越国首都梁城。 据说十多年前,西凌攻打夏国,侵占了夏国大片领土。夏国封锁边贸,切断了与西凌的商贸往来。 然而对商人来说,西凌有许多夏国需要的东西,夏国也有许多西凌需要的商品。于是商人们绕道南越,通过第三国周转贸易。 安县位于这条贸易商道上,因为地势平坦、土地开阔,成为物资集散地、贸易交易地。 这里有来自各个地方的人,国内的、国外的。小石头一家便是从别的县来这里做生意的,后来生意赔了,他爹死了,他娘改嫁,他就成了一个人。 关于小石头家的情况,他不愿说多,陈晓没再问。不过知道他是四岁来县城,九岁变成孤儿,靠好心街坊邻居接济,才没饿死。后来知道捕蛇很赚钱,于是开始捕蛇。 陈晓很佩服这位少年,小小年纪就自力更生。 方育问小石头:“县城最好的酒楼客栈是哪家?” “大马店、如意楼。” “大马店?”方育觉得这个名字很新奇。 “大马店是县城最大的一家客栈,专门有个歇马院,可以歇三百多匹马。” 听到这个数量,方育能想象这家客栈有多大,差不多快赶上军队一个营了。不过他们不歇马,这样的客栈想来不会是在城里头。 “如意楼是酒楼?”方育问。 “是的,如意楼是城里最好的酒楼。他们家吃一顿饭,少则几两银子,多则几十两。” 一顿饭几十两银子,春红惊掉下巴。他们家一年收入十多两银子,人家一顿饭就够他们家好几年。 方育觉得一顿饭几十两银子不算贵,但“他”走得仓促,身上只带了六百两银票、十几两碎银。 想到银票,他问道: “县城有钱庄可以兑换西凌银票吗?” 这里是南越国,西凌国的银票在这里不能直接用。 “是商票?还是官票?”小石头问。 “银票”是一种便于携带的支取凭证,最早由商号发行。 比如南方的“甲商号”,要到北方购买一批东西,需要一千两银子。带着一千两现银上路很危险,于是便在南方出具一张银子支取凭证,到了北方,在“甲商号”支取出一千两现银。 这样的支取,需要“甲商号”在南方、北方均有商号。这是有局限性的。 于是,有生意往来的几大商号,比如“乙商号”“丙商号”,他们之间达成协议,互认对方的银票。于是南方的“甲商号”银票,可以在北方的“丙商号”支取现银。 由此也衍生出一个专门支取兑换的机构——钱庄。 当然,钱庄的功能不仅是支取兑换,还有存银、借贷。同时钱庄也发行自己的银票。同为商票。 只要有商号钱庄的地方,商票基本都可以用。但是,国家官府发行的银票,在本国很好使,任何一家钱庄都认,但是到了国外,就不一定了。 “是官票。”方育道。 小石头想了想,说道:“西凌官票,最好去找西凌商人兑换。” “为什么?”陈晓不懂。 古代钱庄她知道是干嘛的,相当于现代银行。不过对于这里的“跨国金融结算”,她完全不懂。 小石头道:“去钱庄兑换,人家至少收你两成费用。找西凌商人兑换,他能少收点。” “两成?”陈晓惊讶。 一百两银票,就要扣掉二十两,这也太夸张了。 小石头道:“外国官票在南越,都是这么收的。不信你随便去打听打听。” 商票兑换,还有货物价值在里头。但是官票兑换,纯纯就是一张纸,得要回国后才能兑换成现银。 钱庄收了外国官票,它又不跑国外做生意,最后还是要把这张银票兑换给那个国家的商人。这其中,钱庄收一成、商人收一成,所以总共是两成。 商人是要牟利的,他们的宗旨可不是助人为乐。 方育没想到,兑换费用居然这么高。六百两银票,到手只有四百八十两。这个缩水程度,连他都有点难以接受。 在西凌国,官票是实兑的。也就是一百两银票、兑换一百两现银。商票兑换在二至五分之间,也就是一百两银票、扣掉二至五两银子。 ——这就是为什么许多人家喜欢存储现银,如果只是几百两倒还不怎样,如果是几万两、几十万两,这笔费用不是个小数目。但是对于商人来说,路上安全是第一位的,带着几大箱银子上路,被抢了得不偿失。 方育之前也没指望着银票能实兑,但是一下子去掉那么多,有点肉疼。 接下来他们还要在这里生活,四百多两银子,怎么够。 方育问小石头:“你认识西凌人吗?” 小石头知道他想换银子,问道: “你要换多少?” “六百两。” 小石头垂眉:“我认识的西凌人,拿不出这么多银子。” 他认识的西凌人,是跟着东家来南越干活的,他们的收入还可以,但也拿不出几百两现银。 方育道:“你能帮我打听一下,谁能帮我换银子吗?” “可以,没问题。” 方育又道:“要不,先换一百两。” “嗯?”小石头一时没明白。 “先换点用着。” 他身上就只剩下几两碎银,接下来他们要住店、吃饭,几两碎银哪够。 “这个,我得先去问问。” 小石头觉得,他认识的西凌人,九十两银子应该是拿得出来的。不过也不好说,得先问问。 第11章 来到安县 几人聊着,不知不觉,县城到了。 陈晓看见城外有不少颇具规模的围院,小石头介绍说,那些有的是货栈仓库,有的是作坊,大多是外地人来建的。 “这里的土地多少钱一亩?”陈晓问。 “以前十多两一亩,现在听说要三四十两。” 这些都是良田。以前人买来耕种,现在大多是买来建房。现在有钱人多了,许多东西价钱也跟着涨了。 车夫扭头,问他们要到县城哪里? 方育问小石头:“城里有什么好住的客栈?” 之前他问城里最好的客栈酒楼,是想知道这里的最高花费是多少。知道最高,其余的应该都比这个便宜。 他不是个精打细算的人,但深知自己现在身上没钱。六百两,要在一个地方安身,这点钱捉襟见肘。 小石头道:“去沈大娘家住吧!她家不是专门的客栈,不过有房间租给外地人住。你们不是要做蛇肉吗,在她那里烧火做饭,比住客栈方便。” 方育想要拒绝。 小石头又道:“沈大娘家又干净又好,以她家的条件,若是去住客栈,那就是上房!至少得一两银子一天。那些住客栈的,都是不知道我们本地的,或是要歇马停车没办法的。要不然,常来安县的客商都知道,住客栈不如找一家好的院子。” 陈晓看他挺会推销,想起现代的“民宿”,说道: “我们要三间房,沈大娘家房间够吗?” “够的够的。” 方育不喜欢住在别人家,不太想去。 陈晓看出他的排斥,说道: “先住一晚,如果不好住,明天我们再去找客栈。” “好。” 方育无奈点头。现在他身上没有多余的现银,根据刚才小石头所说,客栈上房至少一两银子一天,虽然可能有夸张的成分,但是他们三个人,又是住、又是吃,若是没有银子付,那就尴尬了。 在小石头的指引下,马车来到县城西边的新大街。 以前安县县城并不大,中间一条十字路,四条主街道:东街、西街、南街、北街,以及中心地带十字街。 后来县城向外扩张,新修了一条主干道,连接城北、城西、城南,叫做新大街。用现代的话说,新大街相当于是“一环路”。 安县是最近十年才繁荣起来的,新大街两侧的房屋都比较新。 看着路边店铺,卖杂货的、做皮匠的、做木活的,粮店、肉铺、食肆、布庄,看起来的确是很繁荣。 马车走过一家布庄,小石头让车夫在一条巷子路口停下。 “就这里了。” 他说着跳下车,搬下自己的竹笼,然后又帮春红搬背篓。 陈晓下车,看了看周围。街面上是一家布庄,似乎没有住家的大门。不过朝巷子里瞧,大门在那。 小石头没管脚边的竹笼,跑进布庄喊道: “沈大娘,我给你带客人来了!” 一位四十来岁的妇人,从一堆布匹后面走出来,问道: “买布的?” “不,是住宿的。” 沈大娘走出布庄,看到三人,悄声问小石头: “他们要住什么样的房间?” 她这里的房间,有好有次。好的,如小石头所说,比得上客栈上房;次的,就是一间大屋,几张通铺。 小石头道:“他们说要三间房。” 沈大娘打量三人,他们虽然穿着粗麻衣裳,看着像是山里来的。但是仔细一瞧,男人手腕上居然戴着条黄金手串。 沈大娘道:“你先带他们进去。” “好嘞。” 小石头跑过来,背起竹笼,对方育几人道: “跟我来。” 沈家房屋正门,是从侧面巷子进去的。街面上的店铺,一半是沈大娘自己经营,主要卖布、帮人做衣服。另一半店铺,之前租给人开食肆,那家人生意不好,房租到期搬走了。现在还没租出去,关着门。 沈大娘叫孙子看着店铺,有事叫她。然后从店铺后面进入到正院。 古代房屋一般都是群落式建筑,说四合院天井房,其实整所宅院不止一个天井。所谓一进院,就是有一个院子;二进院,有两个院子。 沈家宅院有三进院子,方才的店铺是一进院,正门进来的是二进院。 陈晓走进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天井,感觉这个院子与四合院建筑相差无二,正中为主房,东西两侧是厢房。沈家的房子做工精美,门窗上、屋檐下、立柱上都有雕花,看得出这家人是有些财力的。 沈大娘笑盈盈走过来,问道: “小石头说,你们要三间房?” “是的。” “我先带你们去看一下房间,看看你们想住哪一间?” “好。” 几人正要去看房间,小石头道: “大娘,有没有笼子,我有两条蛇要装进去。是他们买下的。” 说着他指了指陈晓。 “装蛇的笼子……”沈大娘想了一下,道:“先装到缸里吧。” “是在后面厨房吗?”小石头问。 “是的。” “好,我自己去弄。” 小石头对这里轻车熟路,沈大娘知道他捕蛇卖。有时候她这里的客人也会跟小石头买蛇。 小石头对陈晓道:“你们先瞧着,我一会去卖蛇,卖完去帮方大哥打听,然后再回来帮你们杀蛇。” 县城不大,他这一趟下来,花不了多长时间。 “好的,谢谢。” 沈大娘带几人去看房间。 客人住的就是这个院子。正中主房有三间屋子,中间的屋子是厅堂,摆着两张圆桌,是吃饭的地方。旁边两间是住的屋子,其中一间已经有人了,另一间还空着。 他们看了空的这间。里面床铺、桌子、柜子、梳妆台、洗脸架、衣服架子一应俱全。 东西两边厢房,一边有三间,也是单间,里面东西与正屋那间差不多。其中东厢房一间也有人了,空余五间。 至于大通铺,是在一进院这边。陈晓他们要单间,沈大娘就没带他们去看。 “东厢耳房是厨房,我们一般只用来烧水。打热水洗脸什么的,就来这里打。”沈大娘介绍道。 “茅厕在哪儿?”春红问。 “在西角院。” “我去下茅厕。” 春红一路上已经憋了很久。 陈晓问方育:“你要住哪间?” 刚才沈大娘带他们看房间已经介绍过,正屋那间,是一天六百文;东西两边厢房,是五百文钱一天。因为正屋比厢房大、更宽敞,而且旁边没有别的人住,相对安静。 这些房屋都是木板墙,隔音不是很好。 第12章 儿媳文秀 方育想住正屋,但又想把正屋让给陈晓,于是道: “你住正屋,我住东厢房。” “我想住东厢房。” 陈晓本就没打算在屋子里睡,晚上她要进空间。 两天了。第一天睡在山上野外,第二天睡在普大姐家。今晚她要进空间里好好洗个澡、好好睡一觉。 “正屋安静,你住正屋。”方育道。 “安不安静无所谓,就是打雷我也能睡着。” 两人正说着,忽听后院一声惊叫,同时什么东西打翻、水洒落的声音。 沈大娘听出是她儿媳文秀的声音,赶忙跑向后院。 “怎么了?” “蛇!” 一名二十多岁的年轻妇人,保持惊恐后缩的姿势,站在原地一动不敢动。 她方才去厨房,准备洗菜做饭,见门口瓦缸上放着个木盆,盆里装满水。想着正好,把盆里的水拿来洗菜。 然而她刚抬起木盆,就见一个蛇脑袋伸了出来,她吓得惊叫一声,同时将木盆朝蛇扔了过去。 她这一扔,瓦缸被打翻,两条蛇爬了出来。 陈晓和方育闻声也来到后院,看见地上摇摆着身体、正在寻找方向的蛇。 陈晓想上去抓蛇,方育拦住她,然后自己走上前,很轻松的从地上掐起两条蛇。 “不用怕,这蛇没毒。”方育道。 “哦”文秀应了一声。 “唉,小石头!”沈大娘摇头。他要是早点跟文秀说一声,她就不会被吓到。 陈晓上前,扶起瓦缸,方育将蛇放进去,陈晓又用木盆盖好。 木盆是用来盖住缸口的,小石头往盆里加水,是担心木盆压不住,被蛇顶翻爬出来。 做好这些,文秀松了口气,赶忙去打来桶水,倒进木盆里。 沈大娘介绍道:“这是我儿媳,文秀。” 然后忽地想起,她还没有问过两位客人的名字。 陈晓主动道:“我姓陈,你叫我小小就行。” 她打算以后都告诉人家,她叫“小小”。如果万一,她父母就在这个世界呢。 方育没有太奇怪,因为陈晓、“晓”与“小”同音,无论“晓晓”还是“小小”,听起来都一样。 “我叫方育。”方育也自我介绍,然后又道:“另外那个小姑娘叫春红。” 住客栈都还要登记姓名,查看身份文牒,说明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忽然,他一下子惊觉:他没有身份文牒! 不,也不是没有,那块“肃阳郡府”的铜牌就是他的身份文牒。但是不能让人知道。 想到这,他看向陈晓:初次在山里遇见她,以她那身穿戴,她应该是没有身份文牒的吧! 身份文牒,说重要也重要,说不重要也不重要。 凡是要到官府登记备案的东西,都需要有身份文牒。比如田产房屋过户、开办生意等等。这些关系到官府税收,查得极严。 另外就是远行。如果只在小范围内活动,有没有身份文牒没关系,但如果要经过关卡,一般都要查看身份文牒,否则过不去。 还有就是住客栈。按照规定,客栈要查看客人的身份文牒并登记信息,主要是为了筛查逃犯、通缉犯,另外也是为了掌握客栈的入住情况,好收税。 客人多,收的税就高;客人少,收的税自然少。有的客栈弄虚作假,倒也不一定每位客人都登记。不过,官驿是每人都登记的。 方育所知道的,是夏国和西凌国的情况。南越国可能与这两国有所差异,不过,只要关系到“收税”的事情,官府从来不会不管、放任自流。 沈大娘看文秀没事,于是让她去做饭。 她问方育:“你们晚饭是要在这里吃?还是出去吃?” 她的房费里头,是包含一日两餐的。他们做什么、客人吃什么。如果客人要特别加菜,加菜钱另算。 方育道:“我们晚饭准备做蛇肉,等小石头回来帮我们杀蛇。” “哦”沈大娘点了点头。虽然她也会杀蛇,不过她还要看店,就让小石头来吧。 几人又返回前院。最后方育住正屋,陈晓和春红住东厢房。 三人房间定下,方育问沈大娘: “我看你还开了家布庄,能帮人做衣服吗?” “能啊。” “那你帮我们量下尺寸,每人做两身衣服,从里到外全套的。哦,对了,还有鞋子。鞋子也能做吗?” “能啊。” 听到有生意,沈大娘自然是高兴的。 “多长时间能做好?”方育问。 沈大娘想了想:“如果你们要简单些的,大概五六天能做好。” 从里到外全套,一个人身上就是大大小小六件,三个人、两身全套,沈大娘与儿媳一起忙碌,五六天时间都有些紧。 “先给我和陈姑娘做一身出来。明天早上能做好吗?”方育问。 “这个……” 沈大娘看出来了,他们身上穿的这身衣服,或许不是他们原本的。 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山里人,穿的却是山里人自己纺的粗麻布。这种布,从用料到纺织工艺都很粗糙,也就自己纺自己穿,若是拿到街上去卖,压根卖不掉。 沈家原先是做布匹纺织的,各种料子她一看就知道大概出自哪里。 “先做他的吧!”陈晓道:“我的可以晚些,没关系。” 方育没有异议。他看出来了,陈姑娘只是换了外面的衣服,底下穿的还是她原本的里衣。因为她那圆凸的胸部,感觉像是有层“壳”在包裹着。他甚至好奇:她底下穿的是什么? 另外他注意到,陈姑娘脚上的鞋,换成双布鞋。他们只买了衣服,没买鞋子。她的布鞋哪来的?毫无疑问,黑石里头的。看来她带着不少东西。 而方育身上穿的就不一样。说句不吉利的话,他穿的是死人的衣服。 沈大娘思索了一下,道:“即便只做你的,明天早上恐怕也赶不出全套。这样吧,里衣、鞋子给你做新的,中衣、外衣,你的身形跟我儿子差不多,他有没怎么穿过的,若是不嫌弃,你先将就一下。” 一会要吃饭,吃完晚饭离天黑就不久了。虽然可以点灯做衣服,但是夜里光线昏暗,缝出来的针脚不好。沈大娘是个追求精细的人,她不会胡乱缝些拿去糊弄客人,这样做事还怎么会有生意。 “你儿子?” “对,他在书院里上学。一会差不多该回来了。” …… 第13章 夜行衣 方育几人量完尺寸,选好布料。 陈晓道:“我的要做成劲装。” “劲装?”沈大娘不解,不知道劲装是什么。 陈晓转头对方育道:“你之前那身衣服还在吗?拿给大娘看看,做个参考。” 方育摇头:“不在了。” 他除了穿着的里衣,中衣、外衣换下来后就烧掉了。 陈晓对沈大娘道:“有纸笔吗?我画给你看。” “有。”沈大娘去找纸笔。 方育疑惑,他那身衣服是西凌军服的夜行衣,是执行侦查或隐秘行动时穿的,陈姑娘要做夜行衣干嘛? 他悄声对陈晓道:“出来,我有话跟你说。” 陈晓被他拉到外面。 “你做夜行衣,是想要干什么?”方育表情有些严肃。 “夜行衣?”陈晓满脸问号。 方育一板正经的望着她,猜想她可能会做什么事。 陈晓理所当然地说道:“穿啊!” “我知道是穿。你要穿着去干什么?” “不干什么呀,你平常不穿衣服的吗?” 方育从她一脸茫然中,看出她似乎没有什么“特别行动”。 “平常穿的?”方育问。 “是啊。” “那种衣服平常怎么能穿!” “怎么不能,你之前不就穿着。” 方育不知该如何解释,夜行衣只在一些特殊情况下才会穿。平常若是穿着上街,一下子就会引起周围人的注意。再说了,谁会把夜行衣当常服穿。 他道:“那种衣服不能穿出街,你不做什么特别的事,还是不要做那种衣服了!” “不做特别的事,就不能穿吗?谁规定的?”陈晓以现代人的思维,法无禁止皆可为。 “朝廷。”方育严肃道:“我那身衣服是军服,不是谁都可以穿的。” 夜行衣,是一种服装样式类别的统称。比如官服、常服、礼服、战服,甚至孝服等等。 夜行衣有民间一些人自己做的,也有朝廷官方制式的。方育那身是军队制式夜行服,除了有特殊身份的人,老百姓是不能穿的。这就跟现代普通人不能穿现役军装一样的道理。 “军服?”陈晓被搞蒙了:“你不是说,夜行衣吗?” 现在她有些明白,古人把“劲装”称为“夜行衣”。 想想也是,“劲装”这个词,是出现在武侠小说、游戏之中,古人并没有这个词。 但是,怎么又成军服了? “总之,你不要做那种样式的衣服,穿出去会惹麻烦的。”方育以警告的语气说道。 陈晓以疑惑的眼神,凝视着方育。 “你不是说,你失忆了吗?居然还记得,自己穿的是军服。” 方育淡然道:“你失忆了,不也还记得,那条吊坠是你父母的遗物?” “呵呵,”陈晓笑了笑,道: “放心吧,我不会做跟你那一模一样的……”她顿了一下,道: “不管是夜行衣,还是军服。现在,它叫做——劲装。”最后一句话,陈晓一字一顿道。 “劲装……?”方育玩味这个词。 陈晓见沈大娘已经找好纸笔等着她,于是进去画服装设计图。 …… 晚饭时间。 小石头回来得有些晚,主要是因为换银子的事情耽误了。 他认识的西凌人,要一成八的费用,好说歹说,最后说成一成五,六百两全换。之前他还觉着,他们拿不出那么多银子,不过人家背后有东家。至于他们跟东家如何说的,小石头不知道。但是很明显,他们只是起到“中间人”的作用,这一成五里他们肯定是赚了钱的。 几人吃着蛇肉火锅,一边吃一边谈论此事。 南越人没有“火锅”这种吃法,因为这里天气炎热,围在火炉边吃东西,岂不是热上加热。 南越人做蛇肉,一般是炖汤,小石头回来得有些晚,于是陈晓提议边煮边吃,于是就变成了蛇肉火锅。 她根据这里现有的材料,搭配了些蔬菜。让她意外的是,这里居然有辣椒。不是现代的辣椒,是一种比小米辣还小的野生小辣椒。于是她又调配出蘸料。 至于蛇胆和蛇血,南越人一般是用来泡酒。一边吃蛇肉一边喝蛇血酒,是南越人的美食享受。 陈晓他们也将蛇胆和蛇血泡成酒。蛇胆酒最好是多泡几天再喝,蛇血酒却是现喝最好。 春红吃着文秀做的饭菜,对砂锅里的蛇肉一筷子都不敢吃,汤也不敢喝,仿佛吃了会中毒似的。 小石头端起一碗血红的酒,说道: “方大哥、陈大姐,今天多谢你们。再多的话我也不会讲,敬你们一口!” 每人就一碗蛇血酒,要是一口干了,就没有第二口了。 三人端起酒碗,喝了一口。 陈晓笑道:“别叫我陈大姐,叫我陈姐就行。” 她觉得“陈大姐”把她叫老了。 “是,陈姐。”小石头笑道:“我听文秀嫂子说,你一点都不怕蛇,还帮忙抓蛇。” 后来小石头回来,沈大娘说他装蛇也不跟文秀讲一声,把文秀吓到了。小石头知道后,一个劲跟文秀道歉。 文秀表示没什么,如果知道是没毒的,她也是不怕的。 几人吃着聊着,文秀端来一碗烤蜂蛹。 “下酒菜来了!你们慢慢喝。” 这盘烤蜂蛹,就是春红带来的那个蜂巢。 喝酒怎么能没有下酒菜呢。陈晓想起春红买的蜂巢,问她那个蜂巢,是要取蜂蜜、还是取蜂蛹?春红说是蜂蛹。于是陈晓让她把蜂巢拿出来,油炸蜂蛹。 然而,这里的香油是很精贵的,他们都是把香油当佐料吃。于是就成了烤蜂蛹。 现代许多油炸的东西,在这里都是用烤的。 春红不敢吃蛇肉,蜂蛹她是敢吃的。不仅敢吃,还很喜欢。只是这东西能卖好价钱,如果找到蜂蛹,他们一般是拿去卖,自己舍不得吃。 看春红一筷子一筷子不停的夹蜂蛹,陈晓提醒道: “这东西不能吃多,吃多了容易过敏。” 春红停下筷子,望着她。眼中满是不解。 她心里有些气恼:我多吃两口怎么了! 但是她不敢说,怯怯道:“知道了。” 方育道:“什么过敏不过敏,想吃就吃,还多着呢!” 听到方大哥发话,春红露出笑容。 她从小到大,从来没有放开吃过蜂蛹。那一大个蜂巢,可劲的吃吧! 陈晓见他们不以为意,也就算了。 她曾经吃蜂蛹,吃到脸肿得跟猪头一样。 任何事情,你自己去尝试一下就知道。 第14章 里通外面 吃完晚饭,天色已经很晚了。 几人奔波一天,早晨还在普大姐家,中午到镇上,下午到县城,这一天够累的。加上喝了些酒,吃完各自回房间睡觉。 陈晓进屋后,把门从里面梢上,躺上床,一眨眼消失不见,床上只留下一枚黑石吊坠。 下一瞬间,她出现在空间里。 空间中的永恒白昼有些刺眼,陈晓闭眼适应了一下,走进房屋。 她先去看了一下蒸箱,卤鸡已经没了,说明白蚺进来过。 陈晓从冰箱里又拿出一只卤鸡,放进蒸箱,设置好时间,走到窗口,对着外面的湖泊大喊: “我又给你热了一只卤鸡,一会进来吃!” 说完她进卧室拿了换洗的内衣,走进浴室,放水洗澡。 她正洗着,听见浴室门外,白蚺的声音: “又是卤鸡,能换点别的吗?” “有得吃就不错了。” 陈晓对这条逃跑蛇,有些生气。 浴室里哗啦啦的水声,白蚺盘在门口等她。 过了一会,陈晓穿着浴衣,擦拭着湿发,走了出来。 陈晓瞟了眼门口的白蚺,没有理它。来到镜子前,拿起吹风机吹头发。 吹干头发,她来到卧室,拉上窗帘,准备睡觉。 白蚺跟着她来到卧室。 “你别一进来就睡啊!”白蚺道。 “我进来就是睡觉的。” 陈晓调好床头闹钟。此时闹钟显示时间是21点42分,这个时间是她刚来到这个世界时,根据这里的日出时间设置的。只是个大概时间,并不准确。不过至少知道是上午、下午还是晚上。 她把闹钟设置为早晨6点。时钟上的6点钟,外面天刚蒙蒙亮。 白蚺见陈晓设好闹钟,钻进被窝。 它爬上床道:“别睡啊。” 陈晓没有理会,当它不存在。 白蚺爬到被子上压着陈晓,来来回回扭动蛇身,想让她睡不着。 陈晓戴着眼罩,像是梦呓一般说道: “今天晚饭,我们吃的是蛇肉火锅,两条蛇才四五斤重。我看你挺肥的,要不把你煮了。” 白蚺一点都不介意,扭动着身子说道: “有好吃的也不给我带点。” “呵,你出来吃啊。” “我是怕出去吓到人!” 陈晓没有接话,继续睡觉。 “小小,先别睡,我有话跟你说。” “什么话?” “外面那个叫方育的男人,是个好男人,以后你就跟他在一起吧!” “嗯?” 陈晓觉得很奇怪,掀开眼罩。 “你抽的什么疯?” “我没抽风。我说认真的。” “他哪里好了?你怎么看出来的?” 陈晓清楚记得,当时方育出现时,白蚺说了句“有位强者来了”,然后就躲进黑石里,钻到湖水下。 虽然后来它不承认“强者说”,但是陈晓看得出,白蚺的躲避与方育有关。当然,就算是见到别的人类,它也会躲进黑石里,但不会说“有位强者来了”。 方育到底哪里强?陈晓没发现。可能,顶多是体魄强壮一些。 “我感应到的。他是个好人。” 白蚺的竖瞳望着陈晓的眼睛,虽然蛇没有表情,但是陈晓感觉它“一脸认真”。 “感应?”陈晓嗤笑一声:“讲讲你是如何感应的?” “这个东西,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总之,相信我。” “信你可以得永生吗?”陈晓开了句玩笑。 “可以,只要你相信我。” 陈晓没在意它这句话,说道: “这两天很累,我想好好睡一觉。你去吃饭,别打搅我。” 白蚺从床上滑下来,说道: “好吧!只是以后有好吃的,给我带点。” “只要你不躲着不出来,我就给你带。” “以后不会了。” 白蚺游走出卧室,尾巴一带,将门啪的一声关上。 它舒了口气!任务完成。 那人说,只要帮他成为小小的丈夫,以后他们就是一家人。 能够透过黑石与它传音交流,此人真是强得可怕! 白蚺不敢与陈晓传音,就是因为他们的传音会被方育听到。 他是如何听到的?白蚺不知道。以它的见识,以前没有遇到过这样的人。 …… 第二日,陈晓被闹钟叫醒。 她伸了个大大的懒腰。 舒服啊!有点不想起来。 不过想到今天要做的事,还是爬起床,去洗漱换衣服。 当她经过客厅时,发现白蚺盘在沙发上睡觉。那是个单人座沙发,白蚺专用。 “咦,你怎么不回湖里去了?” 陈晓嘲讽它这几天都躲在湖里。 白蚺抬起头:“你在家,我就在这里陪你。” 陈晓挠了挠散乱的头发。以前似乎也是这样,她在空间里,白蚺就在她旁边;她若不在,当然她也不知道白蚺在湖里还是在家里。 陈晓刷完牙,准备洗脸。想了想,没洗。留着出去洗吧! 她又换上那身麻布衣服,故意散乱着头发没梳。 “我走了。”她对白蚺说了一声。 “有好吃的,给我带点进来。” “好。” 陈晓一个闪身,出了空间。 此时外面世界,东方都刚泛起鱼肚白。院子里很安静,陈晓听到隔壁厨房撇柴烧火的声音。 她打开房门走出来,看见文秀提着桶水从后院走过来。 “早啊!”陈晓打了声招呼。 “起来了?”文秀面带微笑,不过感觉好像没睡好。 文秀将水提进厨房,倒入大锅。那是一口很大的锅,估计至少得三四桶水才能加满。 烧火的是沈大娘,她也一副没睡好的样子。 陈晓想到,昨天方育让她们今天早上要做好的衣服,忽然觉得有点过意不去。 昨天他们吃完饭已经很晚了,之后她们还要收拾、洗碗,然后开始挑灯夜战。 唉,挣点钱真是不容易! 陈晓有些好奇,靠她们做的这些生意,要如何挣下这所宅院?还有,沈大娘的丈夫呢?昨天沈大娘说,一会她儿子就回来了,可是直到他们吃完饭,陈晓也没见着沈大娘的儿子。 别人的丈夫儿子,陈晓不好问。不过有个东西,倒是可以问问。 陈晓站在厨房门口。 沈大娘道:“一会水就热了。” “嗯”陈晓应了一声,朝院子里望了望,假装不经意问道: “你们家这所院子是什么时候盖的?看起来挺新。” “七年前盖的。也不算新了。” “盖这么一所宅院要多少银子?”陈晓故意问得漫不经心,像是随口一问。 沈大娘道:“当年花了七千多两。” 陈晓暗暗算了算,沈大娘家三进院子,占地面积至少有一千平米。也就是说,平均每平米造价七两银子。如果她要建一所占地面积三百平米的宅院,至少需要二千两银子。 这个算法虽然不准确,但是可以知道大概数。 不过陈晓忽略了一点,是七年前。 第15章 留作嫁妆 陈晓与沈大娘闲聊间,大祸里的水烧热了。 沈大娘道:“可以打水洗脸了。” “嗯。”陈晓回房拿盆过来打水洗脸。 沈大娘见她一直披散着头发,实在忍不住说道: “你把头发梳一梳,一会别人可能就要起来了。” 古人很在意“披头散发”,特别是女人。一个女人披头散发,像什么样。 陈晓其实是故意的,故意装得刚从床上爬起来一样。 “呵呵,好的。” 她回房间洗脸,然后把头发梳起来。 她在饰弄自己的时候,听见隔壁春红也起来了。 春红去打水洗脸,沈大娘惊讶一声: “呀!你的脸怎么了?” 春红的脸,肿得跟红烧猪头似的,眼睛被挤压得眯成一条缝。 “我也不知道怎么了,醒来就成这样。” 春红脸上、脖颈上、身上,痒了一晚上。之前在山里她就被毒虫叮咬过,有些肿胞还没有完全褪下去,现在又肿起来了。 她没有打热水,而是打冷水,端回屋里全身上下擦一遍。 陈晓暗笑:不听劝吧!昨晚春红吃了恐怕得有一斤蜂蛹,就算是对蛋白质不易过敏的人,一斤!怎么也得过敏。 陈晓梳好头出来时,春红已经回房了。 其实春红自己知道怎么回事,昨天陈晓已经提醒过她。 陆陆续续,其他人也起床了。 住在东厢房另一个房间的是对母女,她们今天要去都城。两人从房间出来时,头发梳得整整齐齐。 住在正屋另一个房间的,是个男人。昨晚男人回来时,陈晓他们正在吃饭,见过一面。 沈大娘烧好水就去开铺子了。客栈只管一日两餐,早上起来是没有早点的。 陈晓问沈大娘哪里有集市?沈大娘说南门街有。 南门街,就是南街口有块牌坊写着“南门”的地方。 这个县城没有城门围墙。因为南越国除了都城、府城,其他县城都不修城门围墙。 安县不是府城所在地,若不是夏国与西凌两国交恶,商人借道,这里就是个毫不起眼的小地方。 陈晓想去集市转转,但是她身上没钱。万一看中什么想买,没钱怎么行。 找方育借点吧,他还没起床。何况他身上也没多少银子,还等着小石头帮他换银子呢。 陈晓想了想,眼珠一转,回房进空间拿了条贡缎床单,然后去找沈大娘。 “大娘,我有块布料想卖,但是不知道能卖多少钱,你能帮我看看吗?” 陈晓呈上床单。 沈大娘看到贡缎床单,眼神一亮,爱不释手的抚摸起来,然后凑到眼睛前,仔细看这布料的织法。 “精致啊!精致!” 类似这样的料子,她曾经有幸见过,那是专门贡给皇宫里的,寻常人连见都没见过。 沈大娘拉开布料,发现:这宽幅…… 沈大娘用尺子量了一下。 天呐!竟有七尺多! 她又换过来,量了另一头,也是七尺多。 陈晓这床单是二米五乘二米五,适用于她一米八的大床。 类似这样精致的料子沈大娘见过,但是宽幅如此之宽的料子,她从未见过。 这个时代普通布料宽幅一般是两尺多,宽幅布三尺。 沈大娘听说过有六尺宽的布料,但从未见过。眼前这张,居然有七尺多! 布料的宽幅,与织机的宽度有关。手工织布,如果织机太宽,手就够不到梭子了。 沈大娘听说过有六尺宽的布,当时让她最无法想象的是:他们是如何织成的? “陈姑娘,这布料你是从何得来的?” 沈大娘问得有些小心。因为能有这布料的人,一定不是普通人。 “路上捡的。” “捡的?”沈大娘一脸不可置信。 但是想想,似乎也有可能。这样的布料一定是贡品,或许是哪辆拉货的马车,不小心掉路上了。 “陈姑娘,这布料你最好收起来,别拿去卖。且不说这布料的价格难以估计,就说这料子,皇宫里才有的东西,稀罕啊!” 陈晓疑惑:“你是说,这布料普通人不能用?” “不是,我是说这布料精贵,卖掉可惜了。” 这样的料子难得一见,对于普通人来说,不会再有第二块。 “可是我又用不上,正好缺银子。” “你留着当嫁妆嘛!” 陈晓嘴角扯了扯:呵,一条床单留着当嫁妆。她忍不住想笑。 “嫁妆就不必了。先解决眼前面缺银子的问题。” 沈大娘昨晚也听说了小石头帮忙换银票的事。听说是西凌官票,要一成五的费用。六百两就要扣去九十两。白白就没了九十两,想想都替他们肉疼。 沈大娘想了想,问道:“那……你想卖多少银子?” 陈晓笑道:“我就是不懂,才来请教大娘。” 沈大娘道:“既然你想卖,就卖给我吧。不过这料子的价格,真的很难估,因为市面上就没有这样的料子卖。” 陈晓望着沈大娘,等着她开出个价格。 沈大娘暗暗算了算,说道:“二十两,如何?” 她这价格喊的低了。她故意说个低价,等着陈姑娘跟她讨价还价。买东西的人,没道理自己起高价。 “可以。”陈晓爽快答应。 “真的?”沈大娘有些不可置信。 她的心理价位是四十两。不管这块布料到底值多少钱,再高价钱她也买不起了。 “真的。”陈晓点点头。 “你……不会觉得我在欺负你吧?”沈大娘突然有点过意不去。 “反正也是捡的,白得的。”陈晓笑笑。 此时她想的是:要不要把被套、枕头套也拿出来,整套卖给她?但是想想算了。古代人被子尺寸与装被方式跟现代人不一样,枕头也不一样。何况被套上还有拉链呢! 即便要卖,也要把被套拆开了卖,不能原模原样。 沈大娘是真的过意不去,说道: “你们做衣服的工钱,我不收了。衣服料子我是从别处买来的,所以,就只收你们布料钱。” “不用。”陈晓摆手:“该收多少就收多少。” 沈大娘还欲再说,陈晓催促道: “大娘,给我银子吧,我还要去集市呢。” 南门街集市,早上主要是卖肉卖菜,其他东西也会有,但不一定会有什么,得去瞧瞧。 沈大娘看她是个爽快人,也不再多说。 几两银子,他们或许真的不在乎。 就像那六百两银票,一下子没了九十两。 第16章 了解行情 陈晓拿了银子,去南门街。 在“南门”牌坊下,街两边,很多卖菜的、卖肉的,还有卖杂七杂八东西的,就是一个路边农贸市场。 陈晓问了一下价格,猪肉便宜的八十文一斤,贵的一百多文一斤,就看要买哪个部位的猪肉了。 至于蔬菜,一半以上陈晓不认得,感觉像是路边摘来的野菜,或是泥土里刨出的根须。不过价格也很便宜,几文、十几文一堆。 陈晓看到卖鸡的,都是论只卖。大小不同,有的要价三百文,有的四百文。看鸡的个头重量,大致相当于一百文钱一斤。 除此之外,还有卖麻绳的、卖竹器的、卖锄头把的…… 有人卖一种被白色絮状物包裹的树枝,陈晓不知道是啥,在旁边看了半天,才听出,原来这是虫蜡。 看了一圈,陈晓打算买些猪肉。 白蚺说不想吃卤鸡,那就吃卤猪肉吧。 陈晓来到肉摊,要十斤五花肉。称好了正在付银子,突然一个熟悉的声音在她耳朵后响起。 “买那么多肉干嘛?” 陈晓回头,是方育。 他穿着一身天青色长衫,头发光滑的束到头顶,挽成一个髻。这副模样,像个俊书生。 只是……他微肿的右脸颊,像是被人打了一巴掌、打肿了。 方育见她盯着自己的脸看,摸了摸半边脸,道: “牙疼。疼得脸都肿了。” 昨晚也不知道是吃什么东西上火,后半夜他牙疼得没睡好。今早起床后,他发现陈晓不在,问沈大娘。大娘说她去南门街了,于是他找过来。 陈晓道:“正好,那边有卖野菜的。买些清凉的野菜,你多吃点。” 摊主找陈晓钱,方育看见她手中的银子,问道: “你哪来的银子?” “捡的。” “捡的?”他若是相信才怪。 陈晓笑笑,没解释。 方育帮她提上肉,两人去买野菜。 陈晓本来准备偷偷买肉,悄悄带进空间,没想到被方育撞上。 被看见了,她就不好拿进空间,可是这么多肉……想了想,陈晓决定还是卤了。 两人打听着找到药铺,草果、八角、桂皮、甘草、白芷、丁香等等这些东西,药铺里才有卖。 方育不解问:“这是给我抓药?” 其实他懂药材,知道这些药材与他牙疼无关,但又不知道是买来做什么。 “你想多啦!买回去做饭。” “做饭?” 陈晓一路上又买了其他别的佐料,两人回到沈大娘家。 她跟文秀借厨房一用,然后开始焯水、卤肉。方育帮她烧火。 “好香啊!” 文秀走进厨房道: “陈姑娘,你这是怎么做的,能教教我吗?” “可以啊。” 陈晓把卤肉所需的佐料和制作方法讲了一遍。 文秀不愧是经常做饭的,一听就领悟了大半,说道: “有这个方子,我们家另一间铺子可以利用起来了。” 陈晓听到“利用”,问道: “那间铺子以前是做什么的?” “开食肆。他家生意不好,租金到期就走了。锅碗灶台都还留在里面呢。” “那间店铺一年租金多少银子?” 陈晓喜欢打听行情,因为她对这个时代社会了解不多。 “一百八十两。后面院子里还给了他们两间房,一间住人,一间做库房。” “你真的要开店?”陈晓问。 如果真的要开,陈晓可以教她更多。 “呵呵,”文秀笑了笑:“只不过是说说而已。家里有那么多事情,忙不过来。” 布庄、客栈她要忙活,还要照顾孩子、伺候丈夫,她事情很多。 文秀的儿子闻到香味,跑进厨房。 “娘,你们在做什么好吃的?我想吃。” “不是娘做的,是陈姨做的。”文秀摸了摸儿子的头。 文秀的儿子小名叫宝儿,今年六岁,昨天沈大娘介绍过。 宝儿砸吧着嘴,一副垂涎欲滴的样子。 他知道,住店的客人常会借用他们家的厨房做饭菜。东西虽然是在他们家锅里做的,但不是他们的,他不能吃。 陈晓对宝儿道:“现在还没熟,等一会熟了,给你盛一大碗。” 文秀对儿子道:“听到了么,等熟了会给你吃的,快回去习字。” 听到可以吃,宝儿开心了,高高兴兴回房习字。 文秀把儿子打发走,自己也去做事了。 方育坐在灶洞边,听到刚才陈晓和文秀的对话,说道: “要不,我们把他们家那个铺子租下来?” “租下来做什么?” “开食肆啊!民以食为天,今天吃了明天还要吃。” 陈晓用看傻子的眼神望着他: “你了解这里的餐饮业环境吗?知道这里人的饮食习惯吗?知道周边人流量和消费能力吗?” 方育被她一连串问得有点懵,不过……,他道: “这里最好的酒楼是如意楼,吃一顿饭少则几两银子、多则几十两。昨天你做的蛇肉火锅,小石头很喜欢;今天卤的肉,文秀和宝儿都说香,说明他们是喜欢这口味的。” “这里不仅有南越人,还有西凌人、夏国人。这里商人比较多,这些人都是花得起钱的。” 陈晓哑然。的确如此。 方育又道:“还有,一百八十两租金,后面还有住的。我们三人在这里住一天是一两多银子,租店铺难道不比住客栈划算吗?而且开店还能赚钱。” 陈晓一算。对哦!说得好有道理。 方育继续道:“春红以后就是我们的丫鬟,有什么事情只管交给她去做。你不必亲自动手,只管在旁指点便是。如果生意不好,她一个人就忙得过来;如果生意好,再雇人便是。” “春红是我们的丫鬟?” “对,在山上村寨时她就说了,以后跟着我们。她不求别的,只要有条活路就行。” “我们?” 陈晓想问:什么时候变成“我们”了? 方育抬起手腕上的黄金手串晃了晃。 “我们是合伙人!” 说实话,陈晓还真被他说服了。不冲别的,就冲住客栈每天一两多银子,租铺子一年一百八十两,还能有钱赚。 可是,总觉得好像哪里不对? 陈晓站在灶台边沉思。 方育低头烧火,心中默念: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住客栈还不如租铺子…… …… 第17章 斤斤计较 方育的逻辑误导岂能真的让陈晓掉进沟里。 她只是在想:要不要在这里待很长一段时间?如果不,去哪儿? 想一想,就一年时间,这里有夏国人、西凌人,通过他们可以了解夏国、西凌的情况,比分别到两个国家要快便捷得多。何况现在的确需要赚钱。空间里的黄金白银,能不动尽量不要动。 陈晓站在灶台边说道:“租铺子可以。但是,不一定就租沈大娘家的铺子,这个需要去市场上了解一下。” “市场?”方育听到她同意,心中窃喜。 “租房市场。” “哦”方育明白了,就是去牙行问问嘛。 …… 直到吃午饭,春红也不愿意从房间里出来。小姑娘爱美,脸肿成这样,羞于见人。 不过好在第二日,她脸上的红肿消了大半。 第三日,完全消肿,她的衣服也做好了一套,于是方育派她去“市场”上了解租房的行情。 听说要开铺子,春红兴奋极了,想尽一切办法去打听。 春红的性格有点小家子气,有时候爱计较、不愿吃亏。但是遇到比价、谈价钱的时候,她这种性格正好合适。 她找了很多处地方,最后找到南门街附近一处店铺。 “铺子要开在南门街”,这是县城几乎所有人的共识。但是这里的铺租也很高,几乎是别处的两倍。 一开始春红比较看重租金多少钱,陈晓告诉她,开铺子做生意,地点最重要。我们是做饮食的,一定要开在人多热闹的地方,否则租金再便宜也没用。只要地段好,钱是能挣回来的。 于是春红去了之前不敢想的南门街找店铺,最后找到这家。 这家店铺,前面有两间正排店面,后面一个院子,有四间正房、两间耳房。院子很宽敞,能停马车。 方育去看过之后,说整所院子租下来。房东要价四百两。春红一番讨价还加,最终讲成三百八十两。 根据春红所找过的店铺,陈晓发现,沈大娘家一百八十两的店铺租金高了。就在她家附近,跟她家差不多的店铺只要一百六十两,而且这是还没讲价呢。 陈晓虽然来自现代,但她是搞it的,不是开铺子做生意的,在“斤斤计较”方面,她真不如春红。 有时候太大方的人,不适合做小生意。经过找店铺这件事,陈晓发现,她和方育都不适合做生意。 陈晓是不喜欢占便宜让别人吃亏,方育是对银钱无所谓。就他们这种性格开餐馆,恐怕不知不觉就亏没了。 陈晓和方育没有身份文牒,他们以春红的名义租下房屋,去官府登记,备案开店。 之后春红将房屋打扫干净。 请漆匠将店里店外油漆一遍,一下子店铺变得焕然一新。 然后他们又买了开店所需的东西、生活居住所需的东西。 一通下来,当他们搬进这所院子时,身上只剩下二十两银子。 …… 店铺关着门,陈晓在教春红做吃食。 南越国主产稻米,一年稻谷能收两至三季。不过这里的大米不好吃。至少对陈晓来说,太难吃了! 这里小麦不多。市面上的小麦,大多是从西凌国运来,价格较高。 于是陈晓决定,他们的主食,做米线。 不好吃的大米经过研磨加工,做成米线,口感反而比较好。若是用上好的大米做米线,过于粘糯,反而不好吃。 陈晓所做的米线,其中不仅只是大米,还添加了别的面粉。既然开店,不说东西独一无二,至少是别人难以模仿的。 陈晓教春红揉好面团,然后放进手工压面器里。随着压盖的下降,一根根米线从磨具孔中吐了出来。 米线落如下方沸水中,大约两分钟捞出,放进凉水中过一道,这样吃起来米线更有弹性。 然后是用压面器做面条。 面条的面团就更简单,陈晓只是在其中加了鸡蛋。 同样的,也是用压面器压出面条。 方育看她们用那么小的压面器做面条,一次只能做一碗。他左手拿起面团,右手拿菜刀,蹭蹭蹭几下,就削出一碗面。 “你们那种太慢了,这样快。” 陈晓看他动作,不就是“刀削面”嘛。 “那你以后就负责削面。” 方育有刀剑功夫,削面自然不成问题。陈晓曾经也做过刀削面,大小不一、厚薄不均,她认为自己没这个技术。 方育放下菜刀:“咳咳,我觉得你们那种也不错。” 压面器,是陈晓从空间里拿出来的。一个不锈钢圆筒,靠螺旋积压,将米线面条压出来。 这个是家用的,只适合一两个人。 没办法,他们只有二十两银子,开不了大菜餐馆。这点银子连买菜都不够。 于是陈晓想到,做小吃类的。 她拿出压面器,春红疑惑这东西哪来的。陈晓说你不用管,只要知道如何用就行。 方育则是沉默不语。俗话说:看透不说破。 不过他还是觉得这东西小了,开店不够用。拿在手里仔细研究,看能不能做个更大的。 主料有了,接下来就是配料。 陈晓做了几种浇头。卤肉、卤鸡、焖肉、辣鸡。 从厨房出来的米线面条,就只有主料、浇头、汤汁。至于其他佐料,摆在配料台上,客人随心搭配。 其中有现代常见的韭菜、葱花、姜末、蒜末、酱油、酸醋,也有南越国特有的香菜、香柳、香芹、雀椒等等。 总之配料台上十几种佐料,随心搭配。 一开始春红觉得,这样客人会玩命的往碗里加东西。因为佐料不要钱。 陈晓道:他想加就让他加,这些东西全加在一块也不会太难吃。何况碗就那么大,装不了多少。 春红心疼佐料,那是花钱买来的。陈晓道:均摊到每一碗,顶多就两文钱。 …… 二月二十八,三人来到县城的第十六天,“春记小食馆”开业了。 正排两间店铺,一边门口支着火炉大锅,文火慢炖卤肉卤鸡。 五香卤料的香气随风飘散,路上行人不经意间就会被吸引。 小食馆里有六张长方桌,每张桌配四把椅子。这是陈晓按照现代小吃馆的桌椅订做的。这里馆子的桌子都是四方桌,太占地方。若是那样店里顶多能摆下四张桌子。 清晨起床,这里没有放鞭炮开业的习俗。他们准备了几张红纸,方育写上“开业大吉”四个字,粘贴在门额上。 第18章 开业红包 陈晓身穿劲装,头发束成高马尾,站在店铺门口,望着街上来来往往的行人。 方育看她英姿飒爽的样子,赏心悦目,满眼喜欢。 “你是怎么想出这种外衣样式的?”方育问。 陈晓的劲装,底下是裤子、长袖短衣,外面罩一件半袖长衫,腰间系条宽腰带,仿照影视剧里的古装女侠风。 她的裤子和中衣有些像之前方育穿的款式,但是外衣不一样,束起腰带像裙子。 “我这看起来像军服吗?” “不像。” “这样能穿着上街吗?” “嗯……你这样很容易招蜂引蝶。” 陈晓瞥了他一眼。方育说话经常会有“他们是男女朋友”的代入感。 这时,一名二十多岁的妇人,提着菜篮子朝店铺走来。 “文秀嫂子!”陈晓笑着迎上去。 “恭喜恭喜!开业大吉。”文秀说着,递上一个红纸包。 这是她特意准备的红包,里面包了二百文钱。 文秀几乎每天都要来南门街买菜,前日遇到陈晓,听说他们今天开业,回去跟婆婆说起。沈大娘让她包个红包,以示恭贺。 之前陈晓他们在沈大娘家住了近半个月,相处得挺愉快。只是有次遇到沈大娘的儿子沈丰,他看见方育穿着他的衣服,脸色很不好看。之后方育将衣服还给沈大娘,让她还是给他做新的。 陈晓初见沈丰,看见他比文秀年轻得多,有些意外。后来才知道,文秀是沈家的童养媳,比沈丰大四岁。 沈丰今年二十一,十八岁考中秀才,目前正准备考举人。他是反对家里开客栈的,但仅靠布庄的收入,供不起他读书上学。 陈晓接过沉甸甸的红包,知道里面装的是文钱,笑道: “多谢了!进来尝尝我们的味道。” 文秀也不客气,走进店里,问道:“你们卖的这个是叫什么?” “米线。” “怎么吃?” 陈晓叫春红烫碗米线。 因为制作米线工具的特殊,他们是在后院做好,一碗一碗装起来,拿到前面店铺灶台上一溜摆开。当有客人要,就倒进漏勺里,在滚水中再烫一遍,然后加入秘制汤汁,舀上浇头。 “浇头有焖肉、卤肉、卤鸡、辣鸡,你要哪种?”陈晓问。 卤肉、卤鸡是不辣的;焖肉、辣鸡,味道有点辣。 看着红亮诱人的浇头,文秀想每一种都尝尝,但又觉得这样太贪心,说道: “你给我推荐一种吧?” 之前试菜时,春红喜欢辣鸡,她认为这个会比较受欢迎。 陈晓道:“那就吃辣**!” 当说完“吃辣鸡”三个字,陈晓突然觉得,这名字得改改,否则听起来像“吃垃圾”。 “好。” 陈晓舀了一勺辣鸡,然后端到调料台上,说道: “这里有各种佐料,你喜欢什么、就往里面加什么。” “这个,要怎么加?” 调料台上有十几个小瓦缸,琳琅满目的佐料,让人有点无所适从。 “韭菜、香柳、姜末……姐姐,你也是会做菜的呀!还用我教你么。”陈晓笑道。 文秀教过陈晓一些南越菜的做法,她的厨艺也很不错。 “哦,那,可以加多少?”文秀问。 “随便加。你觉得加什么好吃就加什么。” 文秀按照自己的喜好,加了其中几样。端到长桌上,拿了双筷子。 她吃了几口,眼神发亮。 “味道非常好!” 陈晓开心的笑了笑。 辣鸡中的辣椒,是她从现代带来的干辣椒。她先把辣椒做成糍粑辣子,然后再用糍粑辣子炒鸡肉。她这个因为是做浇头,所以加了水煮。要不然,她这个就是“糍粑辣子鸡”。 带来的辣椒虽然不少,但如果开店用,不够用多久。她已经把辣椒籽留下,在空间里种了一部分,又在这个小院里种了一部分。之后她打算找片土地种辣椒。 文秀一口接着一口,好吃得停不下来,最后把汤都喝光,这才抬头问道: “这个米线,是用米做的?” “是。”陈晓点头。 “怎么做的?” “先把米磨成面粉,蒸熟后压成条。” 基本原理是这样,但也不完全是这样。米线的做法有很多种,有做出来是熟的,直接就可以吃;也有做出来是生的,需要煮一下才能吃。 陈晓没有告诉她真正的做法,因为这与工具有关。他们都还在琢磨如何改造工具,换一种工具就不是这么做了。 文秀没有细问,她知道这是人家的秘方。当初陈晓告诉她卤肉的做法,那时人家还没打算开店。如今开店,恐怕也不会告诉她详细做法。 “对了,米线多少钱一碗?” “三十文。” 文秀掏荷包准备付钱。 陈晓按住她的手:“你送我个大红包,吃碗米线怎么还能收你钱。” “不行,今天是你们开张,这钱必须得收。” 文秀死活要给钱,陈晓无奈只好收下。 “好吧,图个吉利,谢谢啦!” “客气什么,以后我还会来吃的。” 文秀还要去买菜,没有多留,告辞走了。 陈晓把三十文钱交给春红,让她收着。 春红在身后木板上,画了个“一”。 这是陈晓教她的“正”字计数法,卖一碗画一笔,也好知道每天卖了多少碗。 房租加上材料成本,他们每天至少要卖八十碗才能保本。未来生意会如何,陈晓心里没底。 陈晓对春红道:“以后辣鸡,改叫辣子**!” “为何要改?”春红不解。 “因为‘吃辣鸡’听起来像‘吃垃圾’。” “吃垃圾怎么了?”春红还是不解。 “垃圾呀!垃圾。” 春红一脸不解,因为他们这里没有“垃圾”这个词。相应的词是“废物”“废渣”,没有垃圾一说。 陈晓看跟她解释不清,摆了摆手,算了。辣鸡就辣**。 早晨南门街很热闹,大多是来买菜的。有人闻着香味来到店铺,只是问了一声就走了。一早上,总共只卖出去四碗,其中一碗还是文秀吃的。 临近中午,卖菜的基本已经走了,不过又来了别的摊贩。这些人大多是从附近村镇走路来的,就算天刚亮出门,走十几二十里,到县城也快中午了。 除此之外,还有坐马车从更远地方来的。就像当初陈晓方育从四十多里外的镇上到县城。 这一天下来,他们卖了四十六碗。虽然离每天八十碗差了一半,不过开业第一天能卖这么多也算不错。 第19章 开业第二日 开业第二天,小石头带着几个人来“春记小食馆”。 “这家是卖什么吃食?”小石头带来的人问。 这几个人穿着同样款式的葛布短衫,看起来像是某家商号的伙计。 “卖米线。”小石头道。 他是听文秀嫂子说,才知道方大哥和陈姐的店开业了。他整日在外谋生计,并不常到南门街。 “米线?”那人皱眉:“是什么东西?” “米做的,可好吃了!”小石头自己都没吃过,却说得像是吃过一样。 那人摇头:“不喜欢,走吧。” “你都没吃过就说不喜欢,尝一下啦!” “我们不喜欢吃米。”那人说罢要走。 春红忙道:“还有面条。你们可以尝尝面条。” 之前春红找店铺,小石头劝他们租沈大娘家的铺子。春红经过比较,发现沈大娘家的铺租太贵。因为小石头一个劲劝说,两人发生口角,之后春红就不理他了。 小石头如此袒顾沈大娘家,是因为当年他无家可归的时候,沈大娘收留了他。 至今他也住在沈大娘家,只是他经常在外面跑,有时候在外面一待就十天半月、甚至一两个月。不过当他回县城时,沈大娘家依然是他的落脚之处。 “面条?” 那人转身,看面条在哪儿。 当他看到碗中的细面,一脸嫌弃:“这也叫面条?” 陈晓和方育在后院磨米粉,听见小石头的声音,来到前面店铺。 “陈姐、方大哥!”小石头看见两人,热情打招呼。 “来啦!”陈晓笑盈盈。 很明显,小石头这是给他们带客人来了。 陈晓对那几人道:“你们喜欢吃什么样的面条?我们可以做。” 她教春红用压面器做面条,是因为春红不太会用擀面杖,老半天擀不出一张面饼,切出来的面条也不太好。 “我们西凌的面条,你会做吗?”那人道。 陈晓望向方育,方育无甚表情。 她没有去过西凌,不知道西凌的面条是什么样。问道: “你的意思是……宽面?” 面条的种类太多,有手擀面、拉面、刀削面、挂面、板面,做出来的形状有宽的、细的、扁的、圆的,不知道他说的是哪一种。 那人轻笑一声:“刀削面,会做吗?” “哎哟,巧了,刚好会。” 陈晓示意方育“上”。 方育打量了一下这几个人,语气有些冷: “要几碗?” “四碗。” 他走到后厨,揉了个面团出来。 一手托面,一手拿刀,蹭蹭蹭蹭……几人看得有些傻眼。 方育不好说,一般常见的西凌面条就是手擀面。所谓“刀削面”,最早是军营里的武官炫技,用武刀削出来。即便在西凌,“刀削面”也只有几家大酒楼能做,一般的师傅不会。换言之,刀削面是一种“炫技”的面。 只是在陈晓看来,现代到处都是刀削面,有何稀奇。 方育削完面,站在灶台边煮好捞出来。让春红加汤、加浇头。 他对那几人道:“五十文一碗。” 那人楞了一下,指着墙上道:“你们不是写着三十文钱一碗?” “你要的是刀削面,价格不一样。” 他们店里的米线、面条,统一定价都是三十文。只是面条的分量相对少些。 “你们是黑店啊!写着三十文,却要五十文?” “你特别点的,自然要加钱。” “我们不要了。” 五十文钱吃一碗面,对他们来说贵了。 如果这里是大酒楼,或许不会觉着贵,但这里只是一家小食馆,听起来就像是在宰客。 然而方育觉得要五十文,已经很便宜了。西凌酒楼的“刀削面”一百文钱一碗。 “都已经煮好了,我请客我请客!” 小石头拉着几人去加调料。 几人虽然觉得有些气愤,感觉被宰,但不用他们出钱,何况,他们没有吃过“刀削面”,只是听说过。 方育做好面就去后院了,陈晓也跟着来到后院,看他一脸不高兴。 “你应该先告诉他们多少钱一碗。”陈晓道。 “你不知道他们要刀削面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 方育想到刚才陈晓迎合他们的样子,心里就有些生气。若不是陈晓让他削,他才不削呢。 几个小杂毛,来这里装什么大爷! 本来一开始他没想加价,但是想到万一以后他们天天来吃,难道他要天天削面? “你倒是说啊,他们什么意思?” “你坐到我腿上,我就告诉你。” “不想说就算了。” 陈晓又回到前面店铺,小石头和几人正在吃着。 “我就说他们家好吃吧?” “嗯” 这人语气似乎很不满意,手上的筷子却没停,不一会就把面条捞完,汤喝了一大半。 这时又有客人进来,陈晓上前招呼,给人介绍这是什么吃食。 桌上一人突然阴阳怪气,高声对客人道: “你最好先问清楚多少钱一碗,别像我们,煮好了才说五十文一碗,被宰一刀。” 客人莫名的看了说话人一眼,对陈晓摆摆手说不吃了,然后走了。 陈晓沉下脸,望着说话那人,心里很不高兴。 “看什么看!”那人冲陈晓没好气。 陈晓想说他几句,想想忍了。 几人陆续吃完,拍拍屁股走了。 小石头留在后面付钱,对陈晓歉意道: “对不起陈姐,我没想到他们会这样。” “没什么。” 春红怒气道:“你是故意带人来找麻烦的吗?” 小石头没理春红,向陈晓连连道歉。 “没什么,不必放在心上。” 陈晓嘴上说没什么,其实心里不痛快。她不是怪小石头,而是怪那些人。 开店做生意,什么人都会遇到。这才开业第二天,有人那样阴阳怪气的说话,如果他们到处去传一传,许多人会受他们影响。 唉!昨天好好的,今天来这一茬。 到晚上关门,今天卖了六十七碗,比昨天好些。但还是没到八十碗。 县城每十天赶一次集,明天是“赶集”的日子,街上的人会是平常十倍。 他们在县城半个多月,赶过一次集,那人头攒动、摩肩擦踵的样子,几乎是脚后跟挨着脚后跟,就像节日逛庙会,黄金周去旅游景点。 虽然预料不出明天生意会怎样,但要多磨些米粉出来,为明天做准备。 第20章 赶集日 县城十天一次的赶集日。 天还没亮,街道两边就支起板凳、竹筐、甚至石头,各家先占好位置。等到太阳升起时,有的摊位已经摆好,有的正在布置。 平常摆摊都是县城的人,而赶集这天,摊贩来自十里八乡,有的甚至是从四五十里之外来的,昨天晚上就到县城,今早天没亮来占位置。 赶集摆摊,主要集中在南门街到新大街。 陈晓他们店铺门口,正好是摆摊的好位置。清晨打开门,门口就已经被堵了。春红出去跟人理论,叫他们挪开些,至少留出条道来。 摆摊人倒也客气,立即挪开。毕竟你摆在人家店铺门口,人家准你摆都不错了。 不过也看什么摊位摆在什么店门口。他们是小食店,如果门口摆的也是卖小食,自然要撵走。 开门不久,小石头来了。 他说今天赶集,怕他们忙不过来,特意过来帮忙。 春红没好气道:“你会做什么?能帮什么忙?” 小石头:“至少我可以帮你们擦桌子洗碗啊!” 春红哼了一声,倒也没说不需要。 她是赶过集的,知道赶集这天,各家的生意有多好。如果他们也有那么好的生意,恐怕真会忙不过来。 街上的人渐渐多起来,门口大祸里的卤肉散发出诱人香气。 店里开始来客人,大家都不知道“米线”是什么、怎么吃。 小石头热情介绍,教客人如何放调料,当他教了几个人之后,其他人有样学样,也就不用教了。 临近中午,他们已经卖了八十多碗。春红几乎每一分钟都在烫米线。方育在后院做米线。小石头收碗擦桌子、招呼客人。陈晓在后院洗碗洗菜、添加佐料。 方育做米线得手酸,甩了甩手,道:“这个东西太小了。赶紧做个大的,要不然怎么供得上!” 陈晓无奈:“就算做个大的也需要时间。你看到上面的螺旋了吗?不知道这里的师傅做不做得出来。” “这种东西很简单。” “简单你做啊?” “你以为我做不出来吗?” “那你做啊!” “如果我做出来,是不是你就嫁给我?” 陈晓白了他一眼。 “哈哈哈,”方育笑道:“也不用马上嫁给我。如果我做出来,你考虑一下。” 陈晓听他语气,真的能做出来? “姐,没米线了。” 小石头捧着一摞碗来到后院,看见方育面前做好的七八碗米线,不用问,立即端出去。 方育甩了甩酸胀的手,又继续做米线。 陈晓洗好碗,又去揉面团。她发现面粉不多了,顶多还能再做十多碗。 揉好面团,她对方育道: “我回房一下。” 她是进空间里去磨面粉。 昨天晚上他们磨面粉磨到很晚。石磨太慢,米面至少要磨四五遍,筛出粗的继续磨。 唉!做米线或许不是个好主意。在现代,都是电动工具,效率杠杠的。可是在这里,原始全手工,弄得人腰酸背痛。 方育瞟了她一眼,猜到她要进黑石。 之前她“回房一下”,出来多了样东西,滴在水里搅动搅动,水里就起了泡沫。——这是洗洁精 现在,她又要去拿什么? 方育很好奇黑石空间里有什么,十分想进去瞧瞧。可是没有陈晓带他进去,他进不去。 要如何才能让她相信自己?带他进去呢…… 这时,前面店里。 春红面前站着个女孩,满眼惊喜: “春红!原来你在县城。你爹娘找你好久了!” 春红脸色阴沉地望着眼前人。她眼睛朝店外瞟了瞟,看还有没有其他人在外面。 这个比她大一岁的女孩,就是当初将她诱拐去阮家村的吴宝珠。 “请问你要吃点什么?”小石头上前招呼。 吴宝珠看见小石头,疑了一下,转头问春红: “你是在这家店做活吗?” 春红没有回答,沉着脸问道: “你要吃点什么?” “这家店有什么好吃的?”吴宝珠是闻着香味找过来的。 “米线。”春红的语气没有温度。 “米线?”吴宝珠没听过,不知道是什么东西。 小石头介绍道:“米线是用米粉做的一种面食,非常爽滑劲道。配上我们秘制的汤汁,加上浇头,其余的佐料在那边桌子上,你根据自己喜好加。加佐料不要钱。” 这句话,小石头今天已经讲了几十遍,从一开始有点啰嗦的介绍,越来越精简。 一般等他说完,客人会问:什么浇头? 然后他就介绍:有卤肉、卤鸡、焖肉、辣鸡,我推荐卤鸡。——因为一开始他推荐辣鸡,已经快没了;然后他又推荐焖肉,也快没了。之后又推荐卤肉,也快没了。所以,他现在推荐卤鸡。 然后客人会问:多少钱一碗? 他回答:三十文。 客人会说:怎么这么贵? 他说:米线制作工艺非常繁琐,我们家的汤汁和浇头都是秘制,你找不到第二家能做出我们这样的味道,你尝一尝,绝对吃了第一碗还想再吃第二碗。 吴宝珠听了他的介绍,果然问“什么是浇头?”,然后又问“多少钱一碗?” 春红看小石头对宝珠那么客气,真想说:不用对她客气。但又怕搞得像昨天小石头带人来一样,让人家出去嚼舌头。 “三十文……”吴宝珠有些想吃,但又觉得三十文太贵。 她看向春红,问道:“你是在这里做活吗?能给我做一碗吗?” 吴宝珠冲她眨眨眼,暗示不要收她的钱。 春红面无表情道:“不能。东家都记着数呢。” 其实她多记一个数、少记一个数也不打紧。但是,凭什么呀! 这时又有别的客人来,这人大概是听别人说过,直接就说要碗辣鸡米线。 春红麻溜的烫米线、加汤、舀浇头。她是个聪明人,任何事情多做几遍就很熟练。 吴宝珠想吃但又舍不得钱,她站在灶台边跟春红闲聊。春红有一搭没一搭的应着。 都是一个村子的,吴宝珠的四叔是他们村的里正,管着各家各户的钱粮征收。只要他一句话,他们就要多交一点,或者少交一点。 当然,其实她现在也不在乎。 以前她把一文钱都看得那么重,现在,一两银子她也觉得不多。 第21章 捎句话 大锅里的卤肉煮好了。春红将它捞出来,放在旁边凉一下,然后切成小块。 看着诱人的卤肉,吴宝珠咽了咽口水。 “你一个月有多少工钱?”吴宝珠问。 “没工钱。” “没工钱?”吴宝珠觉得不可能。 “当初我差点死掉,是东家救了我。” 这时又有客人来,春红烫米线。 等她忙完一阵,吴宝珠道: “你回去看看你爹娘吧,他们快被阮家逼死了。” 春红逃婚出来快一个月了,一直没有回去过,口信也没找人捎一个。 “他们怎么逼了?” “他们要你们家拿你小妹抵,要不然就赔二十两银子。” “我小妹?”春红惊异。她妹妹才九岁。 “你娘把你小妹藏到别处去了,阮家天天守在你们家要银子,你娘差点就被拉到阮家村去了。” 春红沉默。 她爹娘是本分人,一辈子守在山里,没见过市面。 在遇到方育陈晓之前,春红的眼界就只在村里山坡上。虽然她向往过县城,但那时候在她看来,县城是高不可攀的。 二十两银子……如果搁在以前,她会觉得是笔巨大的数目,但是现在…… “你回去给我爹娘捎句话,告诉他们我在这。” “好。” 吴宝珠点头。就算春红不说,她回去也会告诉胡家、阮家,春红在县城。 这时又有客人来,春红开始忙碌。 吴宝珠看吃不到白食,于是跟她告别。 人走后,小石头问春红: “那人是谁你朋友?” “不是。” 春红语气冷冷的。 …… 中午过后,春记小食馆关门了。因为东西已经卖完,就算陈晓磨出米粉来,浇头已经没有了。 当春红去数“正”字时,惊讶今天居然卖了一百九十三碗。 真是可惜,如果东西准备多一些就好了,她觉得下午还能再卖一百九十三碗。 后院里,小石头在清洗锅碗瓢盆。 “陈姐,这水里是掺了什么,怎么有泡沫?……诶,油一下子就洗掉了。” 陈晓还没开口,方育道: “这是她的秘密,连我都不告诉。更别说你了。” 陈晓好笑的看了方育一眼。什么也没说。 春红收拾完前面店铺,抱着个沉甸甸的竹盒,来到后院。 竹盒里装的是他们卖米线的收入。 春红道:“今天卖了一百九十三碗,现在来清点一下钱数。” 她去找来几根麻绳,将不同面值的文钱穿成一串,每串上有一百枚。 这个时代的文钱,面值有一文、两文、五文、十文。竹盒里的文钱,大多是五文、十文面值。 陈晓道:“一百九三十碗,应该是五千七百九十文钱。” 小石头惊讶:“半天就赚了五两多银子!” 陈晓道:“这是毛收入,不是纯利润,还要除去成本呢。” “那一碗米线的成本是多少?” “大约十五文。” 小石头叹道:“那也不少了,一天净赚二两多银子!” 方育道:“这是没算我和你陈姐的工钱,我俩一天至少五十两银子。” 陈晓白了方育一眼。五十两一天?做梦呢! 方育有些喜欢看陈晓白他。那娇嗔的小模样,好可爱。 五十两,他是往少里说。他的工钱,没人付得起。 陈晓道:“我出去买菜。” 方育起身:“我跟你一块去。” 他们今天所有东西卖得一干二净,大家都还没吃午饭。另外,也要准备明天卖米线的材料。 两人出去,小石头对春红道: “如果以后生意都这么好,你一个人怎么忙得过来!” 春红穿钱数着数,瞟了他一眼,继续数。 小石头有事情想说,但是想想跟春红也说不着,于是埋头继续洗东西。 陈晓和方育来到街上,街上的人依然那么拥挤,方育伸手扯了扯,将陈晓拉到他身边来。 陈晓对他的动作没有太大反应。只要是合理接触,比如扶一把、拉一把,她觉得很正常。何况她现在的注意力是看街上卖什么。 走着走着,方育突然拉住她,陈晓停下。不知不觉,方育的位置已经变成在她侧后方,用胸脯和肩膀替她挡住后面的人。 “怎么了?” 陈晓见方育盯着路边一个地摊看。地摊上卖的是一堆石头。 方育蹲下去捡起一块,端详了一下,问道:“怎么卖啊?” 摊主是个四十多岁的男人,答道:“看你要哪一块了。” 方育拿起几块,分别仔细瞧了瞧,问道: “这石头你是从哪里挖来的?” 摊主看似憨厚的笑了笑:“这个不能告诉你。” 方育放下石头,拍了拍手上的灰尘,拉着陈晓走了。 “那是什么石头?”陈晓问。 “微乎其微的灵石。” 陈晓没听懂这话的意思:“什么叫做微乎其微的灵石?” “就是这石头里含有灵蕴,但是含量不多,微乎其微。” “这石头有什么用?”陈晓问。既然拿到街上卖,自然是有什么价值。 “不知道。” “不知道你还问价。” 陈晓好奇。返身折回去,问摊主这是什么石头,摊主说是玉石。 陈晓怎么看,它都不像玉石。玉石毛料她见过,这石头看起来更像石英石。 玩石头的水太深了,一不小心骗你个倾家荡产。 陈晓对石头不感兴趣,她也拉着方育走了。 方育见她拉着自己的袖子,嘴角噙笑,不反抗、不提醒。 “你说那是微乎其微的灵石,他说是玉石,可我看着觉得像石英石。那到底是什么石头?” “灵蕴可以在很多种石头内。但他那个肯定不是玉石。”方育不知道她说的石英石是何种石头。 “我觉得他大概是个骗子。这种乡村集市上,有些看起来老实憨厚的人,靠着他那张有欺骗性的脸,骗那些不懂的人。”陈晓曾经就上过这样的当。 方育笑笑,没说什么。这里是县城,她说是乡村集市。那石头打磨出来,的确会有点像玉石的样子,但不是真正的玉石。看来陈晓还是有些见识的,想要骗她不容易。 两个人走到卖肉卖菜的路段,陈晓跟经常买肉、买鸡的两家定了五花肉和杀好的鸡,他们明天一大早送到店上。然后又买了他们自己吃的肉和菜,返回店铺。 第22章 借钱 春红数好钱后,拿出本册子记账。 册子上陈晓已经画好表格,几月几号、卖了多少碗、收入多少钱,以及备注。 春红以前不识字。不过,不识字也有不识字的好处,陈晓直接教她简体和**数字,她只要懂得如何记账就行。 这点小生意,本也可以不记账。但陈晓说,记账不仅是为了知道盈亏,还为了知道各期数字变化,掌握规律,以便调整。 春红也不懂要掌握啥,反正陈姐让她记、她就记。记清楚也好,明明白白。 在她看来,这个销售账本已经很有技术了。但在陈晓看来,这是最简单的记账。另外还有个进货账本在陈晓那里,她想等春红多认识些字再交给她。 小石头看她在格子里填写着什么,问道:“你这是在玩什么?” “玩?”春红鄙夷地瞅了小石头一眼:“我在记账。” “记账?你这写的是什么呀!” “你不懂。” “我怎么不懂!我们家以前是做生意的,从小我就看着我爹记账。” 春红懒得理他。 小石头看册子上的字,略带鄙夷道:“你不识字吧!” 春红填写完合上账本,冷冷道:“关你什么。” “做生意怎么能不识字呢!”小石头一副老生意人的样子。 “我做生意了吗?我做生意了吗!” 春红起身冲着小石头的脑门喷。 小石头被她的气势逼得往后退。 “我告诉你啊,我是让着你,别以为我怕你。” 春红熄了气焰。她知道一个敢捕蛇卖的人,怎么会是胆怯之人。 她今天只是心情不好,吴宝珠捎话回去,说不定明天她爹娘就来了,阮家的人可能也会来。到时候她该怎么办? 之前她想过跟方大哥借银子,二十两对他来说不算什么。可是现在他们总共,可能只有二十多两,方大哥会借吗? 如果他不借?怎么办…… “小石头,你有银子吗?”春红变软了语气。 “你想干嘛?”小石头是有点积蓄的。 “你有多少银子?能借点给我吗?” “你……,你要借多少?” “就看你有多少了。” “你先说,你想借多少?” “二十两。” “没有。”小石头回答得很干脆。 春红苦笑一下。她就知道,小石头可能有点积蓄,但不会太多。 “你要借那么多银子干嘛?”小石头问。 “把我自己买回来。” “买回来?!跟谁买?” “阮家……” 她大致讲了被抢婚、逃婚的经历。这些她跟方育、陈晓讲过的。 “哦!今天来找你的那个,就是把你哄去阮家村的人?” 春红冷笑一下。她觉得自己以前真是太傻了。宝珠说她姑姑做的红糖糕特别好吃,叫她一起去姑姑家玩,让姑姑给她们做红糖糕。 阮家村离他们村不远,就七八里,于是她就去了。 去了之后,姑姑真的给她们做红糖糕,说红糖糕放鸡蛋更好吃,但是家里没有鸡蛋,让她们去三叔公家借鸡蛋。去到三叔公家,她被拉着不让走。宝珠不管她,自己跑了。 之后便是阮家去胡家提亲。她爹娘糊里糊涂的就答应了。 以前她不觉得自己傻。现在她觉得自己很傻。 小石头道:“今天你应该跟我说一声,我找人把那个女的绑了。他们要拿你妹抵,你就拿她去抵。” 春红笑笑。她可不敢做这样的事。 小石头迟疑了一下道:“我……顶多能拿得出五两。” 春红目带感激道:“谢谢!等方大哥他们回来,我想先跟他们说借银子。如果他们说银子不够,你先我借我五两。” “可以。”小石头点点头,然后又道:“不过……,我也有件事,想要你帮忙。” “什么事?” “沈大娘家你知道……沈大哥整天看我不顺眼,我不想住在他们家了。但是,租房子我又不是天天在家,租房子不划算,我想看看方大哥这里,能不能收容我。”“我随便睡哪都可以,厨房、柴房、铺子上都行。” 春红望着这个同龄人。人家孤儿,还能拿得出五两银子。而她,为块红糖糕就被人卖了。 她道:“这事你要去找陈姐,只要她答应,方大哥就会答应。” 春红看出来了,方大哥听陈姐的。 “嗯!到时候你帮我说说话。” “好。” 其实小石头也知道,陈姐才是作主的人。 …… 方育、陈晓回来,几人吃过饭。小石头说求收留的事,陈晓答应了。 他们有四间正房,方育一间、陈晓一间、春红一间,另一间做库房,存放米面粮油等物。小石头说睡哪都行,于是让他睡库房。 然后是春红说借二十两银子的事。她讲了今天宝珠来到铺子,发现她在这里。 “不管我让不让她带话,她都会说的。说不定明天我爹娘、阮家的人就来了。” “方大哥、陈姐姐,求你们帮帮我!” 春红说完跪地磕头。 “若是我爹娘来了,我让他们写卖身契,把我卖给你们。以后我给你们当牛做马。” “快起来,”陈晓拉起春红:“就二十两银子的事,至于嘛!” 方育也觉得小事一桩,完全不是件事。 他转头对小石头道:“要不以后你就在店里帮忙吧!春红一个人忙不过来。工钱嘛……”他看向陈晓。 小石头跟春红不一样,他自己是有能力赚钱的。并且收入还不错。 陈晓思索了一下,道:“这样吧,以后小食馆纯利润的百分之二十,作为你们的工钱。说明一点,是纯利润的百分之二十。” 小石头根据已知一碗米线成本十五文,大致算了一下,两眼放光。好大一笔钱! 他有些不好意思地说道:“这……这会不会太多了?” 陈晓担心他算多了,到时候拿到钱没有那么多,以为她在骗他,说道: “成本除了制作米线的原材料费,还有房租、税金、损耗,甚至罚金等等。” “哦。” 单房租一年就三百八十两,之前他没有算在内。这样一算,倒也合理。 方育皱眉:“那我俩的工钱呢?” 陈晓白了他一眼。你是不懂?还是装不懂? 方育暗笑:又白他了。 第23章 人来了 吴宝珠回到家,讲了在县城遇到春红的事。吴家立即通知阮家。 阮家喊了几个人,找了辆马车,决定第二天去县城把春红带回阮家村。 至于春红的爹娘,吴宝珠并没有去告诉。 第二日,春记小食馆开门比平常晚了些。因为昨晚小石头掏钱买酒、买鱼,陈晓给他们做了顿鱼火锅,大家喝酒喝到比较晚。 不得不说,小石头是个很会来事的人。如果是别人求收留、并找到一份长期稳定的事情做,除了说谢谢,似乎也没别的了。例如春红。 然而小石头,他是掏钱买酒买菜,请老板吃饭,以示感谢。 这种事情在现代或许很常见,但在古代这个社会,很罕见。 小石头卸下一道道门板,太阳照进店内,店铺变得敞亮。 他看见店门口坐着一排人。 “麻烦让一让,我们要开门了。” “胡春红在吗?”几人站起身问。 小石头看这些人的衣着打扮,像是从乡下来的。想到昨天春红说,她爹娘和阮家的人可能今天就会来。 “你们是什么人?”小石头问。 “我们是胡春红家的人。” 小石头看了看几人,全是男的。一个年纪稍大些、两个二十五六,一个十七八岁看起来脑子不太好的样子。 他迟疑了一下,说道:“你们等一下。” 他想帮春红否认,但有些事情躲是躲不过去的,早晚要面对。 小石头来到后院厨房,陈晓和春红把炒好的浇头装进瓦缸,正准备搬到前面店铺。 “春红,找你的人来了。” 春红闻言,面色一变。 陈晓安慰道:“不要怕。你暂时先不要出去,我去瞧瞧。” 小石头和陈晓把浇头搬到店铺。 “你们找春红?”陈晓问。 “对。麻烦叫她出来。” 几人站在店门口,并没有进来。看见陈晓像是老板娘,说话也比较客气。 “你们是她什么人?”陈晓问。 “我们是她婆家人。她背着家里偷跑出来,我们找她好久了。昨天有人在这里见过她,我们知道她在你店里。” 说话的是年纪稍大的男人。 陈晓打量了一下几人,问道:“你们是阮家人?” “对,麻烦叫她出来。”男人很客气,毕竟这里是县城。再说人家开店做生意,本身与春红也没关系。 陈晓道:“听说你们要把她抢去做媳妇?” 男人板起脸:“跟你没关系。你把她叫出来,我们带她走。” 陈晓也沉起脸:“她现在是我的人,她的事情我做主。” “你做主?”男人眼神不善道:“她是我们家的人,你凭什么做主。” “你们家的人?有何为证?” 昨天吃饭喝酒时,大家说到春红的事。小石头问春红,她跟阮家有没有婚书。春红说可能有,不过她没见过。于是小石头出主意,让她跟陈晓签一份卖身契。如果阮家拿婚书要人,他们就用卖身契留着不让她走。 当时春红担心,她签的卖身契恐怕没用,因为她爹娘还在,卖不卖身是她爹娘做主。小石头说她是榆木脑袋。 小石头的意思,陈晓一下子就明白了。阮家想要带她走,不能空口白牙,得拿出证据来。同时,他们要替春红做主,也得有个依据。 “我们两个村的人都知道,胡春红是我儿子的媳妇,你一个不相干的人,多管什么闲事!”男人生气。 “哼,什么都知道,我不知道。我只知道她卖身给我了,她是我的人。”陈晓理直气壮。 “卖身?”男人迟疑了一下,恼道:“她凭什么卖身!这事她做不得主!” 旁边年轻男人说道:“跟她废什么话,直接去里面找人。” 小石头站了过来,挡住门口:“这里是县城,你们不要乱来哦!” 论打架,小石头肯定是打不过面前几个男人的。他毕竟才十四岁,体魄、力气都不如对方。 陈晓知道自己手劲大,单独对付一个男人或许可以,可是面前有三个。——那个傻子不算 “爹,我想吃……” 傻子闻着店门口锅里的香气,馋得直流口水。 “等一下。”男人安抚了一下儿子,对陈晓道: “我看你们是开店做生意的,所以跟你讲客气。如果你非要多管闲事,就别怪我们不客气了。” 陈晓暗暗握了握拳头,估量着要如何对付面前几个人。 这时方育从后院走进铺子,冷声道: “你们要如何不客气?” 陈晓回头,见方育一边走一边用手指梳理着头发,一看就是刚起床,头发还没梳就出来了。 待他走到陈晓跟前,已经用发带束好头发。 门口年轻男人道:“把胡春红交出来,否则就砸了你们的店!” 方育走出门口,看起来像是要上前理论。 然而,他抬起脚,一脚将那人踹飞出去。 另外一个年轻男人见状,立即上前要揍方育。他刚抡起拳头,方育又一脚将他踹飞。 年长男人脸色一变,挡到方育跟前: “你居然敢打人!” “你们要砸我的店,我就打你们了。” 他说得轻飘飘,仿佛再理所应当不过。 陈晓皱眉。开店做生意,最好不要打架啊!特别是自己先动手。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店铺在这里,人家随时能带人来闹事,还怎么做生意。 年长男人还是有些畏惧城里人的,说道: “他只是说说而已,又没真的砸你的店。” 方育冷声:“你们看我媳妇一个人女人家,好欺负是不是?” 陈晓嘴角抽了抽。 “我们没有欺负她,这不在跟她讲道理嘛!” “春红已经卖身给我们家,你们以后别再来了。”方育道。 “春红是我家儿媳妇,她怎么可能卖身给你们家。” “你把她亲爹亲娘叫来,总不能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方育身上有股令人畏惧的气势,年长男人不由有些内怯。 包括被他踹飞的两个人,他们感觉对方是个好凶斗狠之人,不好惹。 如果是在村子里,仗着亲戚朋友多,他们或许就动手了。但这里是县城,万一人家叫来一帮人,他们恐怕都走不了。 年长男人想了想,说道:“能把春红叫出来,我们跟她说句话吗?” “不能。”方育十分干脆的拒绝。 男人想了想,转身拉起傻儿子,对另外两个人道: “我们走。” “爹,我要吃。”傻子还在望着锅里。 “到别处吃去!”男人没好气。 他们今天在县城受气了,但是没办法,这是城里。应该多喊些人来的! 只是,他们一开始没想着要来打架。 第24章 小瞧了 望着人走了,陈晓站在门口。 “就这样走了?” “不走干嘛,留下来打一架?” 陈晓瞅了他一眼。 “你干嘛要动手?” “这些人,不给他点厉害瞧瞧,他当你好欺负。” “我们开店做生意,万一以后他们叫人来闹事怎么办?” “他敢来,就让他竖着进来横着出去。” “你厉害!一两个人打得过,要是一群人怎么办?” 方育噙笑望着陈晓: “你担心我打不过?” 陈晓白了他一眼: “俗话说,双拳难敌四手,猛虎也怕群狼。” 她相信方育体能上还是有些实力的,但是,就怕寡不敌众。 “哎哟,我被你小瞧了!”方育笑道。 陈晓看他自信的样子,想到他曾经提到“军服”。难道他以前是当兵的? 就算是当兵的,难道他以前是特种兵、以一敌十那种? 陈晓是it女,不懂打架斗殴那一套。 她虽然手劲大,却从未跟人打过架。除了小时候在幼儿园,把小朋友推倒。 现代社会只要你好好上学,不要跟不三不四的人来往,更何况她是个女生,一般不会有打架这种事。 “不是小瞧你,我是担心万一他们叫来很多人。” 陈晓不知道方育能打几个,即便他能以一敌十,如果对方叫来三四十人、甚至上百人呢? 不得不说,她想多了。 阮家人在村子里硬气,因为那是阮家村,他们在村子里有半村的亲戚。而他们去春红家村子抢亲,这是习俗,别人不会阻拦。 至于之后阮家人逼春红爹娘,一是因为春红逃婚,是她不对。二是因为胡家好欺。 如果不是因为好欺,从头到尾就不会有春红被抢亲之事。 “很多人也没关系,到时候你就瞧好吧!”方育冲陈晓抛了个媚眼。 “刚才你说,我是你媳妇?”陈晓质问的语气。她记着的,现在开始算账。 “我怕傻子看上你,他们把你抢了。” “哼,打架都不怕,怕他们抢我?!” “我先说出来,好让他们死心。还有就是……”方育一脸严肃。 “就是什么?” “县城里其他人,也会来抢。让别人知道你是我媳妇,不就没人抢了吗?” “你想多了!” 陈晓白他一眼,然后去熬汤。 如果县城也有抢婚的习俗,还真难说。陈晓知道自己的容貌,颇有姿色。 当然,她知道别人抢不到她。再不济她还可以躲进黑石。可是如果因为单身,惹来麻烦…… 陈晓望向方育,他去后院洗脸了。 之前陈晓出来应对,春红去敲方育的门。他被叫醒,立即就穿衣起床出来了。他们谁都没想到,阮家人来得这么早。 春红在后院听说阮家人走了,这才来到前面店铺。 “姐,给你添麻烦了。”春红歉意。 “没什么。他们应该还会再来。这几天你就在后院吧,等事情解决了你再到前面来。” 陈晓担心她被人一下子拖走。刚才来的这几个人,虽然不敢打架,但是他们敢拖春红。 “这怎么行。我在后院,前面谁来卖米线?” “我在呢,没关系。” 小石头道:“姐,你告诉我要怎么弄,我来卖。” 昨晚一顿酒下来,两人都喊“姐”,而不是“陈姐”了。 “也好,过来我告诉你。” 小石头差不多已经看会了,只是不知道具体有什么要求。比如木板上画的“正”字是什么意思。 前面店铺卖米线很简单,明眼人一看就会。别人看不会的,是后院厨房炒料、熬汤、做米线。小石头经过昨天帮忙,后院的东西他也明白了大半。 另一边,阮家爹带着傻儿子、还有两个族中亲戚,到另一家小食摊上吃东西。 “你俩怎么样,有没有受伤?”阮家爹问。 “没事。叔,那个男人看起来不好惹啊!” “那女人说,胡春红卖给了他们家……是不是她爹背着你,偷偷把他女儿卖了?” “应该不会。” 阮家爹知道,胡家爹娘也没有找到女儿。 “吃完我们去趟靠山村,把她爹娘一块叫来。” 春红家所在的村子,叫做靠山村。 本来他想不通知胡家,直接把人带回去。但是这边有人拦着,不叫她爹娘来恐怕不行。 假如要硬闯抢人,一是不知道对方底细,万一人家也有人呢。二是带那么多人来县城,要多顾几辆马车,还要请大伙吃饭,要花不少钱。 幸好刚才两人没受伤,假如被打出个好歹,他还要承担医药费。当然,这钱可以让对方出。但是,他的人情就欠大了。 阮家只不过是比胡家稍微富裕些,但也富不到那去。说到底,都是差不多的人。 …… 小石头很快学会上手,店里来客人,他一个人在前面就可以招呼。陈晓看了一会,回到后院。 春红在后院做米线,做好几碗端出去,迅速马上又回到后院。 方育坐在房间门口喝茶,说道: “你不必如此紧张。阮家人来了又如何,有我在呢。” 陈晓道:“万一阮家人突然一下子把她拖走呢?” 方育悠悠道:“被拖走她不会喊叫吗?” “如果他们捂住她的嘴呢?” 方育很好笑地望着陈晓: “你倒是替他们想得挺周到。” 然后又道: “你是看不起春红?还是看不起我?春红既然能跑掉一次,就能跑掉第二次。” 陈晓想想也是。春红不是个任人宰割的人,只是这段时间以来,她对她和方育唯命是从,让她产生出春红软弱的错觉。 陈晓不是个保护欲很强的人。相反的,实际上她内心缺乏安全感,所以当她看到比她还弱的人需要被保护,她会想要去帮她。 就像一个柔弱的小孩子,看见街边流浪的小猫小狗,觉得它们好可怜,想要喂它们点吃的。但是如果流浪狗对她汪汪狂吠,她会吓得转身就跑。 当然,这种也可以说是善良。 善良的人,会考虑对方的处境和感受,力所能及的帮助他人。 “过来喝茶。”方育冲陈晓招招手。 方育的“茶”是上一次县城赶集时,他在地摊上买的一种紫色兰草。 他将兰草制成茶泡水喝,说有强身健体的功效。 陈晓尝过,一股草的味道,不好喝。 “不用了,你自己喝吧。” 这时候,小石头跑进后院。 “方大哥,有人要吃刀削面!” 第25章 你会你来 听到“刀削面”,方育问:“前天那几个又来了?” “不是。前天那几个是庆丰商号的,今年这几个是盛安号的。” 方育沉着脸:“告诉他,没有。” 小石头忙道:“方大哥,他们是真的来吃刀削面,不是来找事。我跟他们讲明了,五十文钱一碗,他们同意了。” 方育坐着不动。 陈晓道:“你就去削吧!又不是多难的事。” 方育望着她,十分不情愿的起身,问小石头:“他们要几碗?” “六碗。” 方育准备去揉面,陈晓先一步进厨房。 米线、面条都是在后院做好端到前面,因为很少有人吃面,所以面团要现揉。 陈晓和面,方育站在一旁,说道: “一会我就写张纸贴到店铺墙上,刀削面二百文钱一碗。” 陈晓笑道:“我们就成名副其实的黑店了。” “难道不值二百文?你亲自揉面,我亲自削的,二百文钱都少了。” 陈晓知道他是在开玩笑,说道:“看来这里有人吃刀削面,我们把刀削面也卖起来。” “不卖,我可不想天天削面。” “你可以教春红和小石头,教会他们就不用你削了。” “呵,你以为这东西谁都能学会?”方育哼了一声。 “很难吗?我也会啊,只是削的不好。” 刀削面从揉面团时,就是为刀削面而揉的。揉好后饧半小时,之后每隔十几分钟再揉一次,直到揉匀、柔软、揉光。面团要是揉的不好,削面时容易沾刀、断条。削面时,不是用的菜刀,而是用特制的弧形削刀。 方育的厉害之处就在于,面团揉的不好,用的也是菜刀,但是他能削出厚薄均匀的长宽条。 方育笑道:“你会你来。” 陈晓停下动作,瞅着他。 “等我练练,今后不再需要你了。” 她语气中带着愠怒。她讨厌被人卡脖子。 “你还是需要我的!”方育笑着说道。 他没注意,此时陈晓脸色沉了下来。 她低头揉面,看起来像是为揉面使劲,表情严肃。实际上,她心里不高兴。 揉好面团,方育拿去前面店铺削面。陈晓没有跟着一块去,她回房间了。 回房,关上门,陈晓闪进空间。 她打开电脑,在资料库里查询:刀削面的技术要领。 穿越前她做了个资料库,有500多tb。因为是用软件程序自动下载,她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些什么东西。 店铺里,方育削面。 他左手托面,右手持刀,对着汤锅,嚓、嚓、嚓。一刀赶一刀,削出的面叶像跳动的白鱼,一条接着一条,在空中划出一道弧形白线,争相落入锅中。 “刀功精湛!” 一名十六七岁的少年,站在方育跟前看他削面,由衷赞叹。 “你是西凌人吧?”少年问。 “不是。” “你是在哪里学的这手艺?” “无师自通。” “来我们酒楼吧!你的刀功比我们西凌的那些大师傅还要好。” 小石头凑上前道: “向哥,他是我们东家,怎么可能会去你们酒楼。” “这铺子一个月能挣多少银子?” 叫向哥的少年是询问,但语气中带着瞧不起这小铺子。 “一个月……”小石头算了一下道:“我们开张还不到一个月,不过平均每天能赚二两多银子。” 他有些夸张了。二两多银子,只是昨日赶集这一天。不赶集的前两天,每天亏损,就没赚银子。 “你们店里有几个人?”向哥问。 “四个。” “一个月下来,平均每人十五两。”向哥转头对方育道:“你来我们酒楼,一个月给你二十两。” 方育嗤笑。 小石头道:“东家怎么会才十五两,赚的银子全是他的。” 向哥道:“他来我们酒楼,你们店照样开着。每个月多赚二十两不好么?” 方育嘴角露出蔑笑,不过没说什么。 他削好面,看着煮好,捞出对小石头道:“接下来你弄吧。”然后走出灶台,准备回后院。 “考虑一下,如意楼是城里最好的酒楼,二十两工钱不低了!”向哥对着方育的背影喊道。 方育摆了摆手:“我除了会削面,别的什么都不会。”径直离去。 小石头加好汤汁,问六人各自要什么浇头? 这六人中,除了一个是前天来过的,其余五人是第一次来。 小石头将四种浇头、调料台上自配佐料,又介绍了一遍。 看到舀在碗里的浇头,一名少年道: “小石头,都是自己人,你就不能多给点肉吗?” 小石头笑道:“东家规定,每个碗里四块肉。如果觉得不够可以另加,十文钱一份。” “连每个碗里几块肉都要数,你们东家是什么人呐!” 小石头露出个憨憨的笑容,表示他也无能为力。 向哥道:“先尝尝味道如何。” 刀削面入口,爽滑劲道;卤肉浇头,肥而不腻,香味浓郁;喝一口汤汁,鲜美醇厚。再加上韭菜、香柳、姜末等南越人独特的配料方法。 这一碗面,向哥觉得五十文,值! 向哥对小石头道:“你跟你们东家说说,把这浇头和汤料的配方卖给我们,多少银子可以商量。” “这个……”小石头挠了挠头。 “怎么?” “我觉得东家应该不会卖。把配方卖了,我们卖什么呀?” 向哥笑道:“你们照样也可以卖啊。去如意楼的客人,与来这里的客人不一样。你们卖你们的,我们卖我们的。” 小石头挠着头笑道:“哦!如果是这样,我跟东家说说。” 几人吃完面走了。 小石头在木板上写:刀削面,六。 因为价格不一样,所以另外记上。否则晚上清点钱数会对不上。 方育来到后院,没有看见陈晓。他问春红,春红说回房间了。 他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刚才陈晓应该是生气了。 这段时间相处下来,他俩时不时开玩笑,关系融洽,挺好的。没想到因为一句话,她又生气了。 方育渐渐有些明白这个小女人。她倔强、要强,还内心敏感。她比较善于伪装,把自己装得很豁达。 她的确豁达,但只是在一般的事情上。有些事情,她心里其实是计较的。 方育走到陈晓房间门口,敲了敲门,没有动静。 他没有感受到屋里有心跳,猜想她应该是进黑石了。 于是回到自己房间,关上门,打坐修炼。 第26章 很难么 空间里。陈晓用罐头铁皮做了把削面刀。 她在练习削面。白蚺趴在一旁,说道: “我不想吃卤肉了!你给我换换口味。” “那你想吃什么?” “红烧牛肉。” “这里的牛不能吃。” “为什么?” “这里都是耕牛,吃牛肉是犯法的。” 其实陈晓也想吃牛肉,她去买菜时问过。卖肉的说,除非是老死、病死的牛,屠杀健康的牛是犯法的。 “那我想吃辣子鸡。” “可以,你先拿出只鸡解冻着。” 白蚺滑下餐桌,爬向冰箱。它用尾巴打开冰箱下层的冷冻室,拉开抽屉,找到速冻起来的整鸡,用嘴巴叼出来,关上冰箱,把鸡送去厨房。 陈晓削了一堆面疙瘩。她将案板上的面疙瘩拢起来,重新揉成一团,又继续练。 不知不觉,几个小时过去了。 白蚺看了眼墙上的时钟,说道: “现在已经一点了,你不出去看看?” 陈晓削面:“不练出点样子来,我不出去。” 白蚺沉默地趴在一旁。 就在刚才,方育传音问它,陈晓在干嘛?它说在练习削面。 此时外面方育知道,陈晓真的生气了。 后院里,春红做好午饭,准备去叫陈晓。 方育阻拦:“她在睡觉,不要打搅她。” 春红不疑有他:“那就给姐留着。” 陈晓每天起得都很早,因为她要起来熬汤、炒料。如果店铺八点钟开门,那么她一般是凌晨四点钟就起来了。 方育觉得陈晓很辛苦。当初开店,他不是为了赚钱,只是想要有个合理借口把她留下来,留在他身边。 假如不合伙开店,陈晓可能会去别的地方。即便不去别的地方,他们也没理由住在同个屋檐下。 她之前那句“等我练练,今后不再需要你”,方育心中莫名有点慌。 他除了拿银子开店,别的事情都是陈晓在操持。要说银子,他相信陈晓也是有的。换言之,她压根就不需要他。什么“你会你来”,真不该说这句话! 方育为随口一句话,懊恼不已。 想着要做点什么,体现自己不可或缺的价值。 …… 太阳偏西,小石头在前面店铺数着钱,春红在后院磨米粉,方育在房中画图纸。陈晓从房间里出来了。 她拿着两把削面刀,看见春红,说道: “春红,我教你削面。” 春红乍一听有点懵,没反应过来“削面”是要削啥面。 听见陈晓的声音,方育立即从房中出来。 看见方育,陈晓嘴角露出“等着瞧”的笑意。 方育想道歉。但是当着春红的面,有些话不好讲。 “削……什么面?”春红问。 “刀削面。” 说完她朝前面店铺看了一眼,见小石头也闲着,说道: “舀盆面粉,我们去前面铺子里教。” 方育说刀削面不是什么人都能学得会,现在她就教两个完全不会的人。 春红舀了盆面粉,两人来到前面铺子。方育紧随其后。 陈晓从和面开始讲起。刀削面的面团,揉得要稍微硬一些,这样容易削。然后是饧面。饧了再揉,揉了再饧,三揉三饧,直到面团光滑。 然后是削面。将面团揉成长枕型,刀片凸面朝下,刀口与面团持平…… 看着一根根面条跃入锅中,方育有些惊讶。 陈晓削的面叶虽然没有他削的好,但是,她回房半天时间,就削出来了? 小石头也是一脸惊讶,他不知道陈姐还有这一手。之前看方大哥削面,感觉没有几年功夫练不出来,可是看陈姐削面,似乎很简单的样子。 “我来试试!”小石头跃跃欲试。 “先去把手洗干净。” 两人洗干净手过来,陈晓让他们削到案板上练习。 她刚才是削到锅里,煮熟捞起已经开始吃着。 春红这才想起给陈姐留的饭。不过看她已经在吃,没再提。 两人初次上手,有些笨拙。陈晓一边吃一边指导。 方育坐在陈晓对面,陈晓对他视而不见。 有什么了不起,刀削面很难么?——陈晓没有理方育,但她露出的表情就是这个意思。 这时有客人来,小石头去招呼客人。 方育拿起削面刀细仔瞧,发现这刀很薄,还有些许弧度。原来玄机在这。 当然,现在他不敢说是因为刀的缘故。 “我可以削下试试吗?”方育一副新手学习请教的态度。 “别!你削的肯定比我好。”陈晓有点阴阳怪气。 方育垂眉:“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说那样的话。” “你说什么了?”陈晓一副记不起来的样子。 “我错了。”方育一副奶狗表情,试图遮掩之前说那句话时的傲慢。 小石头招呼完客人,准备过来练习削面,忽见一群人朝店铺走来,其中几个还有点眼熟。 “春红,阮家人又来了!” 春红闻言,慌忙想要躲到后院去。 方育喊了一声:“不用躲!” 说完起身走到店门口。 除了早上来的四个人,现在又多了四个。其中有一个稍微年长的妇人,和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女。 妇人疾步走到门口,朝里张望,喊道: “春红,春红!” 听见熟悉的声音,春红跑了出来,奔向妇人。 “娘!” 母女俩抱头大哭。 “闺女,你受苦了……呜呜呜” “娘……呜呜呜” 方育见春红爹娘来了,让开一步。 阮家爹对方育道: “现在她爹娘来了,我们可以把人带走了吧?” 方育冷冷道: “她已经卖给了我们家。” “她爹娘就在这,他们没卖过!” 阮家爹语气虽然激动,但是不敢上前。怕被打。 “她自己卖的,与她爹娘何干?” 胡家爹娘听说女儿把自己卖了,惊疑地望着女儿。 “他说的是真的吗?你把自己卖了?” “嗯。”春红抹着眼泪点了点头。 胡家爹娘惊疑地望着方育。看他一表人才,还是个做生意的,只是…… 一个中年男人走上前,说道: “你能有卖身契吗?” “当然有。” “能给我们瞧瞧吗?” “可以。” 方育返回店内。 几个人也跟着一同走进店铺。 第27章 无法衡量 陈晓三下两下吃完面。听见他们要看卖身契,回房去取。 几人进店坐下,春红向方育介绍: “这个是我娘、我爹,这位是我们村的里正吴四叔,这个是宝珠。” 小石头之前就见过吴宝珠,对这个丫头没什么好感。 陈晓取来卖身契,吴四叔打开看了看。 他们村里没几个识字的,就他还识字多些,在村里也有些威望,所以做了里正。 他看完后说道:“这卖身契做不得数。” 方育冷冷道:“怎么就做不得数?” “她爹娘还在,她自己没权利决定卖不卖身。二来,这卖身契上没有官家的印鉴。” 卖身契不是随便写的,除了双方自愿,需要有第三方见证人。严格一点,还要到村里或是官府备案。 要不然,随便绑架一个人,逼迫她写下卖身契,从此就成了别人的私有财产,这还得了! 这份卖身契上,小石头是第三方见证人。如果不扯皮的话,这样也可以了。但是,吴四叔明显想要挑理,所以指出没有官家印鉴。 方育道:“没有印鉴就做不得数?这王法你定的?” 吴四叔不疾不徐道:“她爹娘还在,她爹娘都不知道她卖身这件事。未经爹娘同意,这份卖身契做不得数。” 方育望向春红爹娘,问道:“那你们现在同意吗?” 胡家爹娘表情局促,一脸为难。 春红忙道:“爹、娘,当初我在山里差点死掉,是东家救了我。他给我吃、给我穿,还把我带到县城。” “你看,我身上穿的这身衣服,以前怎么可能会有这么好的衣服穿。现在这种衣服,我有两套。” “还有,我现在天天都能吃上肉!” “爹、娘,我是愿意卖身的,你们就同意吧!” 胡家爹娘看女儿气色好、穿的好。想要同意,但又害怕阮家。 胡家爹迟疑了一下,问女儿:“你把自己卖了多少银子?” 他想拿女儿的卖身银子去偿还阮家的二十两。 春红道:“东家救了我的命,这份大恩大德无法用银子衡量。之前宝珠说,阮家要你们赔二十两银子,现在我就跟东家借二十两银子,你们赔给阮家。” 之前陈晓、方育商量过,卖身契上到底写多少银子合适。想来想去,觉得还是不要写具体数目。 据小石头说,买个丫头一般就四五十两、七八十两,看是什么样的丫头。 如果写少了,万一被他们赎回去;写多了,又显得不合理。 春红向陈晓跪下,假装要十分艰难才能借到银子的样子,磕头道: “东家,求您借我二十两银子,今后我会努力干活,用一辈子偿还!” 吴宝珠突然插嘴道:“你卖身不是应该有银子吗?你到底卖了多少银子?” 小石头瞅她一眼:“关你什么事!” “怎么不关我事,我是在为她讨公道。你们不会是没给她银子吧?” “救人一命,你说值多少银子?”。 “买个丫头四五十两,救人一命差不多也就这个数。” “那我花四五十两把你买下来,然后再把你打死,你觉得怎样?”小石头讨厌吴宝珠。 “诶!你这人怎么说话呢!” “我怎么说话了?救人一命是能用银子衡量的吗!” 两个人呛起来,吴四叔制止:“住口!都别说了。” 他对阮家爹说道:“你看,要不拿银子算了?” 阮家虽然是吴家的亲戚,但是他们闹得胡家爹娘一个要撞石头、一个要上吊。 吴四叔是里正,他不能太过袒护阮家,要不然其他村民会如何看看待他。 阮家爹道:“我们两家有婚事在先,她已经是我们家的媳妇!” 他想说春红没权利卖身,但人家爹娘在此,他们都没开口说不同意。 春红娘道:“聘礼已经退了,婚事已经不做数了!” 这个软软弱弱的女人,看到女儿东家是帮着自己女儿的,于是敢开口说话。 当初春红逃走,他们找了很久没找到,以为她或许已经死在山里。 出嫁女没了,阮家要胡家拿小女儿抵。春红的妹妹才九岁,怎么可能让她嫁人,何况还是嫁给个傻子。 当时为此闹了好一番,经过村里调解,胡家退还阮家聘礼,赔偿阮家二十两银子。 相比较银子,阮家更想要人。于是天天逼着胡家拿银子,实则是想把他们逼到没办法,最终拿小女儿抵。 陈晓对春红道:“可以,我现在就去拿银子。” 她拿来银子,放在桌上。 阮家爹望着银子,盘算了一下,说道: “她本来已经是我们家媳妇,现在重新再买个媳妇,至少要四十两银子。” 陈晓道:“你们家媳妇是靠抢的、还是靠买的,是你们家的事。我们就只说春红。” 阮家爹带着怨气:“她本来已经是我们家媳妇!” 方育在一旁道:“要是你家傻子死了,就不用娶媳妇了。” 他这话说得轻飘飘、若无其事,但谁都能听得出,这是在恐吓。 阮家爹踌躇了一下,望向吴四叔,希望他能帮着说两句。 本来今天请吴四叔来,是想让他帮着要回春红。但是没想到,吴四似乎不帮他。 说实在的,吴四还是有些帮理不帮亲的。之前他说卖身契不作数,是在帮胡家。但是看到两老没说不同意,春红也说自己是愿意的,那他也就不再说这个事。 另外,他知道宝珠得了阮家五百文钱的好处,把春红哄到阮家去。 吴四叔道:“拿了银子,算了罢!” 阮家爹有点不甘心,但是看到方育威胁的表情,不敢多说什么,默默拿起银子。 “等一下,写个字据。”陈晓道。 她说完去拿纸笔。至少要写个收条吧。 吴四叔亲自动笔,一份是春红借二十两银子的借据,一份是阮家拿到二十两银子、了结与胡家之事的字据。 几人分别画押,吴四作为见证。 春红之事算是了结。 阮家爹气恼吴四不帮自己,写完字据,借口阮家村与靠山村不顺路,他们四个先走了。 吴四叔恼火:这就是亲戚?有事是亲戚,无事不顺路? 陈晓看吴四叔不像她之前想象的是个坏人,说道: “先别着急走,留下来吃顿饭。” “不了,一会天黑就回不去了。” 吴四叔摆手谢绝。 他只是来主持公道,跟春红这两位东家又不熟。 陈晓道:“我有点事情,想跟你商量。” “什么事?” 春红爹娘忽然紧张起来,想着是不是要说女儿的事。 陈晓道:“我想找片地种辣椒,不知道你们村子里能不能种?” 第28章 错失机会 种辣椒? 在场所有人都十分诧异。刚才还在讲春红的事,怎么突然就转到种辣椒。 陈晓心里一直想着种辣椒的事。 种辣椒不需要多好的土地,县城周边都是平坦良田,这种地拿来种辣椒不划算。 何况种辣椒需要人手,难道又要买地又要请人? 之前陈晓想过,去普大姐家那边种。把种辣椒的事情委托给普大姐,陈晓只管负责收购。但是那个村子太远了。 现在正好,吴四叔是靠山村的里正,跟他商量更直接。 “辣椒……是什么东西?”吴四叔有点茫然。 “辣椒是一种植物,吃的,用来做佐料。” “什么佐料?”吴四叔下意识问。 “你等一下。” 陈晓拿来几根干辣椒给吴四叔看。 “这是晒干后的辣椒。” 然后剥出辣椒籽。 “用这籽就可以种。” 吴四叔还是有点懵,问道: “这东西长出来什么样?” 陈晓无奈,她这里没有长出来的辣椒。 “长出来,大概这么高。从发芽到收获,大概三四个月时间。” 吴四叔摆手:“不会种。我还要赶着回去,不跟你说了。” “留下来吃顿饭再走。” “不吃了。” 吴四叔说完就走。走了几步,发现宝珠和胡家二老没有跟上来。 胡家两人也就算了,他们终于找到女儿,人家要说说话。 “宝珠,走啦!”吴四叔催促。 宝珠硬要跟着来,是为了来这里白吃一顿。现在人家留饭,四叔居然不吃就走。 “四叔,吃完饭再走!”宝珠想留下。 “要吃你吃。我不管你了!” 吴四叔本来就生着气。阮家人用马车把他接来县城,现在扔下他走了。他还得自己想办法回去。 “四叔!”宝珠大喊,希望四叔能留下。但是吴四叔头也不回。 宝珠想了想,嬉笑着对春红道:“晚上我跟你一块儿睡?” 春红没有好脸色:“我们是留吴四叔,不是留你。” 宝珠见昔日好姐妹变成这副嘴脸,也生气掉头走了。 胡家娘对陈晓道:“东家,我们能跟我闺女说说话吗?” “当然可以。有件事情我要跟你们解释一下。” “什么事?”胡家娘有些怯懦。 “实际上,春红并没有卖给我们。我们只是为了帮她,才写了卖身契。” 陈晓说完,拿出那张“卖身契”,当着春红爹娘撕碎。 胡家爹娘一时没明白。 “具体的,让春红跟你们讲吧。你们去后院慢慢聊。” 春红带爹娘去后院。 店铺上,陈晓沉着脸。 方育问:“怎么了?” “那个吴四叔,本来想给他一个赚钱的机会。结果他连问都不多问几句,完全没兴趣。没兴趣算了!” 热脸贴了冷屁股,陈晓心里生气。 “他一个山野村夫,你不必跟他一般见识。” 之前吴四叔一副官老爷架势跟方育理论,方育也不喜这人。一个小小里正,他真当自己是个官了。 小石头凑上来问道:“辣椒怎么种?好种吗?” “很容易,只要有块地就行。” 陈晓讲了她的打算。原本她想让吴四叔他们村负责种辣椒,她负责收购。结果人家没兴趣。 小石头道:“县城北边山脚下有个南沟村,我们认识这个村的里正。明天我去找他问问,看能不能在他那里种辣椒。” “你认识里正?”陈晓意外。 “嗯,我认识很多村子的里正,只是南沟村比较近,距离县城就四五里。现在没人种过辣椒,你把种子交给他们,万一他们种不好呢?找个近点的地方,随时能去瞧瞧,教教他们怎么种。等种上几季,他们自己也就会了。” “你行啊!”陈晓欣喜地拍了拍小石头肩膀:“你真是个宝藏男孩!” 通过春红的事情,陈晓发现,小石头比她想象的厉害。若不是他出主意写卖身契,春红的事情他们想帮也帮不了。 方育见陈晓“抚摸”小石头,心中涌起股嫉妒。他也是个宝藏,早晚有一天会让她知道。 …… 这晚,春红爹娘留住在春记小院。 因为之前练习刀削面揉了面团,后来又没有客人点面,最后陈晓用这团面做了馄饨。 陈晓是南方人,她喜欢吃馄饨。没想到其他人也很喜欢。 小石头提议店里卖馄饨,五十文钱一碗。 春红爹娘在菜里吃到辣椒,知道了辣椒是何物,他们说想带点种子回去种。 现在陈晓已经不需要靠山村种辣椒,不过春红爹娘愿意种,就让他们带点种子回去种种试试。 这其实是春红暗地里跟爹娘说的。她知道店里需要辣椒的数量很多,吴四叔不知好歹,陈姐给他个赚钱机会他不珍惜。 第二天,陈晓给了春红一千文钱,让她买些东西,跟爹娘回村一趟。他们家里还有弟弟妹妹,她出来这么久,该回去看看。 陈晓本来想多给点,但是他们现在也没钱。借给春红二十两,现在又给一千钱文,他们就只剩下几两银子。 …… 送走春红,陈晓对小石头道: “你现在就去南沟村,问问他们那里种辣椒的事。” 小石头道:“我走了,店里怎么办?” “没事,有我和你方哥。” 听到“我和你方哥”,方育嘴角翘起。 他老说“我和你陈姐”,现在终于听到“我和你方哥”。 …… 九天后,又是一个赶集日。 这次他们做了充分的准备,一天居然卖出去五百多碗。 现在压面器只用来做米线,面条改成刀削面。小石头使用削面刀,已经削得像模像样。另外他们又加了馄饨。一天下来,几人累够呛。 不过晚上数钱时,十分开心。 “米线卖了三百四十九碗,刀削面一百零二碗,馄饨七十四碗。今天总共卖了一万九千二百七十文钱!” 春红和小石头用了好半天才把钱数清点出来,看到这个结果,惊喜不已。 近二十两银子!一天就卖了这么多! 两人激动的心、颤抖的手,感觉面前堆的仿佛是金山银山。 小石头想到陈姐承诺,工钱是纯利润的两成。他一下子有些算不清,到时候会有多少钱。 第29章 一人一百 “春记小食馆”日渐被人所知,现在他们平常一天也能卖出去七八十碗,基本达到陈晓所说的保本。 将来知道的人越来越多,生意会越来越好。 方育道:“以后赶集日,请几个人来帮忙吧?” 陈晓也觉得有必要,他们今天真的有点应付不过来。 小石头积极道:“我认识很多人,可以叫他们来帮忙。” 技术活他们干不了,洗碗抹桌子还是可以的。 陈晓问:“请人帮忙,干一天给多少钱合适?” 小石头摆摆手:“不用给钱,给他两顿饭就行。” “怎么行,以后每个赶集日都要请人帮忙。不给钱长久不了。” 小石头想了想道:“那就……给八十文钱一天。” 一般跑堂的店小二,每月有二三两银子,平均每天大约八十文钱。 陈晓道:“凑个整数,给一百文钱吧。下个赶集日,你找两个人过来帮忙。” 春红在一旁听着。她想让她爹娘来帮忙,一个人一百文钱,两个人就有两百文。他们平常在家想要赚两百文钱,是件不容易的事。 “姐,”春红道:“下个赶集日,可以叫我爹娘来帮忙。” 陈晓闻言,不是很想要她爹娘来帮忙。因为上次在这里吃饭,陈晓发现,春红爹娘有些内向,不太放得开。不过,春红娘洗碗倒是很麻利。 看在春红的面子上,陈晓道:“行,下个赶集日让他们来试试。” …… 过了十天,又一个赶集日。 春红爹娘一大早就来了,同时还带来了春红的弟弟妹妹。 春红的弟弟叫春喜,今年十二岁;妹妹叫春芽,九岁。 之前春红回家,买了许多东西,送给帮助过她爹娘的人。特别是帮她娘藏妹妹的那家人。 春红爹娘软弱可欺,但不是什么人都会欺负他们。他们在村里人缘还是挺好的。 当初村里人以为,春红或许已经死在山里。没想到,她不仅没死,还过上了好日子。 春红爹娘跟人说,他闺女在县城找了个活做,一个月有好几两银子,村里人听了羡慕不已。 之后吴四叔也知道了,春红并没有卖身给东家。东家救她是真的,但卖身契是假的,只是为了帮她。 吴宝珠知道这件事情后,转身就去告诉阮家。 阮家与胡家的事情已经了结,连字据都写给了人家,春红卖不卖身跟他们没关系。不过阮家却记恨上开馆子的那对东家。 春红跟爹娘讲了他们来店里帮忙要做什么。 胡家爹负责做米线,胡家娘负责收碗、洗碗,补充调料台上的佐料。 春喜已经十二岁,他能帮忙做许多事。春芽九岁,作为农村长大的孩子,她能做的事情其实也很多。 这天,陈晓、方育故意放手让他们去做,两人只是看着。虽然一片兵荒马乱,但好歹把一天撑过来了。 陈晓没想着要一直陷在小食馆上,等经营差不多走上正规,就交给春红去打理。 方育也是这个想法,以他俩的能耐,怎么可能仅限于一家小店。 临近傍晚,已经没有多少客人。 胡家爹娘提出先走,他们还要回到三十里外的村子。 他们家四口人,留下来也没地方睡,于是陈晓给了他们四百文钱。 晚上结算收入,这个集日没有上个集日卖的多。 “你爹做米线太慢了!多少客人等不得走了。要不然我们今天可以多卖很多。”小石头抱怨。 “我爹第一次做,还不太熟练。多做几次就快了。”春红解释。 “还有你弟弟,一点眼力劲都没有。桌子上有洒泼的汤汁,他也不知道去擦一下,每次都是我喊他、他才去擦。” 这个春红不好说。她也是跟了陈姐之后才知道,陈姐是个很爱干净的人,哪里都要求收拾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她家人在村子里习惯了,村里人没那么讲究。 “还有你娘,韭菜、香柳这些东西,洗干净之后不会甩甩水再切吗?切出来全是水,很多客人抱怨。” 春红咬着嘴唇,想说她娘忙不过来。上个集日陈姐忙不过来,切出来不也是这样嘛。只不过水没有那么多。 “还有你妹妹,一次收一个碗!她不会把汤全部倒进一个碗里,一次抱一摞过去吗?” “她是担心把碗摔了。” “呵,”小石头冷笑:“她这样看起来好忙哦!前前后后、不停来回跑,做给谁看呢!” 春红恼了,横眉冷对:“做给谁看?难道是做给你看?!” “她不就得了一百文钱了吗!” 小石头对这家人居然每人得一百文钱,心里很不爽。如果是他喊来的人,两个人就能干他们四个人的活,而且干得比他们好。 春红气红了脸:“一开始也没说要给我弟弟妹妹钱,说好了只是我爹娘来帮忙。是陈姐看他们也帮了忙,这才给的。” 小石头哼哼:“要是下个集日,你们家再带些七大姑八大姨,来个十个八个,一次端一个碗,也要给他们工钱?” 陈晓听着他俩吵架,“一次端一个碗”有点想笑。 她道:“好了好了,我是看春红弟妹年纪小,给他们钱算是给红包。” 小石头板着脸:“陈姐,你觉得是给红包,可他们觉得是给工钱。要是他们下次还来,你给不给?” “小石头!你太过分了!” 春红腾地一下子站起来,脸上怒气冲天,仿佛要与小石头打一架。 小石头也站起身,直面着她,两人眼神敌视。 春红能明显感觉到,自从小石头来了以后,她就有种被冷落的感觉。 小石头削面比她削的好,陈姐让他负责削面; 小石头说浇头只要卤肉和辣鸡两种就可以,陈姐听他的; 小石头说不要自己磨米粉,找家磨坊去磨,陈姐也听他的。 另外,小石头还在南沟村帮陈姐找了片土地种辣椒,南沟村的里正来过他们小院。 春红觉得自己已经被小石头比下去。再这样下去,她在这里恐怕没有立足之地。 然而对于小石头来说,他觉得春红只考虑他们胡家,一点也不为陈姐方大哥着想。 两个老的来帮忙,稍微还有点用。那两个小的,完全是在装模作样。 四百文钱!几乎是半两银子。他们要卖多少碗米线,才能赚到四百文。 不能助长他们这种习气。这次不说,下次还来。 第30章 信息量很大 陈晓做和事佬。 “好啦!春红爹娘第一次来店里做事,他们做得已经很好了。春喜和春芽,是我要给他们钱的,你说她干嘛。” 小石头瘪着嘴,心里不爽,但没再说话。 第二日,陈晓去南沟村看看辣椒苗长得如何。方育、小石头也一块儿去。 南沟村的里正名叫张平,他是小石头好友张顺的爹。 张顺比小石头大几岁,在盛安商号做事。 “盛安商号”是南越几大商号之一,据说是西凌皇商与南越皇商合伙开办。用今天的话说,是个中外合资企业。 前段时间来吃刀削面的“向哥”,是盛安商号旗下“如意楼”的少掌柜。 别看“如意楼”是城里最好的酒楼,它在“盛安商号”里边不算什么。 盛安商号的产业有很多,其中最厉害的是矿场。铁矿、铜矿,这些东西都是朝廷管控,只有盛安商号能做这个买卖。 方育第一次听到“盛安商号”没觉得怎样,但是听到,只有盛安商号能做矿石买卖,想到了西凌国的“盛通商号”。 不会吧!这个“盛”不会就是那个“盛”吧? 虽然疑虑,但他也没太当回事。盛通商号里,他就只认识东家。别说派到南越国的小喽啰,就是西凌的几大掌柜,他也没有全见过。毕竟,他从不接触经商这一块。 南沟村。 张里正热情接待了陈晓几人。上次张里正去小食馆,陈晓做了顿辣子鸡,他吃得直呼过瘾。 当时他询问,陈晓、方育是从哪里来的?陈晓谎称西凌。张里正对西凌人有好感,一下子觉得亲近几分。 然后是辣椒,陈晓也谎称是从西凌带来的。 张里正疑惑,西凌人在这里通商已经很多年,怎么以前没见人带过辣椒? 方育解释:西凌地域广阔,幅员万里,南边与北边的饮食习俗都不一样,他们是从西凌北边来的。 反正张里正被他一通忽悠,信了。 “陈姑娘你不用担心,我们种了一辈子庄稼,种辣椒不难!上次你叮嘱那些要注意的事情,我都记着呢。” “呵呵,没有担心,就是今天空闲,过来瞧瞧。”陈晓笑着道。她不好说是不放心。 眼前几块竹篱围起来的地里,一溜溜辣椒苗刚冒出泥土,长出两三片叶子。 从播种下去到现在才半个月,已经长叶子,南越的气候真的很适合种辣椒。 张里正道:“等它长到一掌高,我就把它移栽出去。” 这些移栽出去,大概可以种十来亩。 望着这些辣椒苗,陈晓觉得数量还是不够。不过等这季辣椒成熟之后,留下种子,以后就可以不断扩大种植。 陈晓道:“有件事,我想跟你说说,看你有没有兴趣。” “什么事?” “等辣椒成熟之后,我打算卖辣子鸡。到时候会需要很多鸡。” 张里正眼睛一亮:“你估摸着,到时候会需要多少?” “不知道。我觉得一天十来只,应该没问题吧。” 她是真的不知道。这个很难估。十来只是保守估计。 辣椒成熟只需要三四个月,一只鸡从小养到大,少说也得半年。这里可没有激素饲料。 张里正默默盘算,让村民开始养鸡。 第一次种辣椒,张里正没有交给村民去种。他要自己先试种成功,然后再让各家各户去种。不过养鸡,家家都会养。 几人又聊了一会,陈晓告辞。 从县城到南沟村有四五里路,他们是走路来的,现在也走路回去。 陈晓感叹:“要是有车就好了!” 小石头忙道:“我去找辆马车?” 陈晓摇头:“我说的不是马车。” “那是什么车?” “两个轮子,人骑上去,一蹬就能走。” 方育道:“你说的是骑马吧?” “不是骑马,是骑车。” 两个轮子……板车?但那是推的,不是骑的。 两人想象不出来,她说的是什么车。 陈晓阔步向前,望着远方天空道: “我要造一辆这样的车!” 小石头不知道陈姐造一辆这样的车,有何意义?直接骑马不就行了。 方育却沉思起来:她说的车,恐怕是已经有的吧! 就像灵界有一种“气车”,以灵气驱动,适合凡玄以下的玄者。 他知道“气车”的原理,但在这个世界难以实现。一是它需要灵源;二是驾驶它的人,至少要达到地玄境,否则无法驾驭。 想到此,他看向陈晓的脖颈。 黑石项坠她藏在衣服里面,脖颈上甚至都没露出项坠丝线。 “对了,”陈晓突然对小石头道:“上次你说,如意楼想要我们的配方?” “是的。” 上次“向哥”来小食馆吃刀削面,先是想要雇佣方育,之后又说想要他们的浇头佐料配方。 陈晓道:“我们去趟如意楼,跟他们谈谈这笔生意。” 小石头:“你真的要卖?” “是的。不仅要卖,还要多卖点。” 陈晓想造自行车。不仅只是造一辆,她想造很多辆。 一些无法确定的因素,她在空间里已经准备好。外婆给的三亿多,可不只是用来盖房子。 …… 如意楼。 陈晓、方育、小石头,坐在一间厢房里。 现在不是饭点,少掌柜“向哥”出去了。 酒楼伙计知道了陈晓的来意,叫人去找向哥。 等待间,陈晓问小石头: “你是怎么认识向哥的?” “我卖蛇给他们酒楼,就认识了。” “卖蛇也能认识少掌柜?” “……” 小石头沉默一下,说道: “其实我娘不是改嫁。她被我爹典当给了高向的叔叔。” 向哥本名高向,如小石头这般十几岁的少年都称呼他“向哥”。比他年长的称呼他“少掌柜”或是“向掌柜”。因为他叔叔同样姓高,是“盛安商号”的大掌柜,大家称呼他“高掌柜”。 “典当?”陈晓听说过典当物品的,没听说过典当大活人的。 当然,她听说过赌桌上赌输,把妻子抵押给别人的。 “以前我们家是做粮食生意的,我爹被人坑了,我们家倾家荡产。没办法,我爹把我娘典给了高灿。” 高灿就是高向的叔叔。 “当初说好当期十年,可是后来我爹死了,我娘在高家又生下个弟弟……我想十年后,我娘是不会回来了。” 小石头突然变得无尽哀伤。 陈晓对这个“真相”有点措手不及。 她不是好奇别人的隐私,那句话只是随口问问。 对于小石头来说,觉得这件事情隐瞒不了。 了解他的人都知道,他娘身在何处。 第31章 少掌柜 陈晓望着小石头。 她不愿揭别人的伤疤,就像小时候她最讨厌别人问她:你爸爸妈妈呢? 有些东西,不是孩子的错,却要孩子来承担。 她理解小石头不愿提起父母。说道: “对不起,我不知道这事与你家人有关。反正以后,我只认你是我弟弟。” 陈晓觉得,自己是世上孤独的一个人,小石头或许也有这样的孤独。 他们两个,正好做对姐弟。 此时方育努力在想:西凌盛通商号有没有一个姓高的? 他想了半天,想不出来。 高向来了。 打开门,他看见里面坐着小食馆的东家,还有小石头。 高向之前没有见过陈晓。 初次见面,他被她的白皙细腻所吸引。 她如在清泉甘露中浸泡过一般晶莹水灵,娇俏可人。 因为刚才提到母亲,此时小石头没有如往常一般热情。他勉强露出个笑容,喊了声“向哥”。 方育看见少掌柜,礼貌笑了笑。 但见他的目光,直勾勾盯着陈晓。 “咳,媳妇,这位就是少掌柜。”方育轻咳一声,向陈晓介绍。 “你好,我叫陈小小。” 陈晓差点上去握手,想到这里是古代,走到一半,行了个半屈礼。 高向明显看到她对自己热情,但是那声“媳妇”,她在半路上停住了。 “你好,鄙人高向。” 高向收起刚才的表情,礼貌自我介绍。 “小石头跟我说,你想买我们店里的浇头配方?” 陈晓直入主题,她本就是为这个来的。 “是的,我想买。” “你们开酒楼,要个浇头配方,似乎没多大用啊?” “我们酒楼也有刀削面。你们那个配方我很喜欢。” “酒楼应该在主菜上推陈出新,一碗面的浇头,只不过是配料。” 高向微笑看着陈晓。配料、主料不重要,眼前这位女子才是他最想要的。 “我有更适合你们酒楼的主菜配方,不知道少掌柜有没有兴趣?”陈晓道。 “什么样的主菜?”高向倒也不是完全沦陷,还知道他们在谈什么。 “我不知道你们酒楼有些什么主菜,能把菜谱给我看一看吗?” “可以。” 高向命伙计呈上菜谱。 烤全羊、八珍鸡、呼噜牛肉…… 看见牛肉,陈晓惊讶: “你们这里有牛肉?” “嗯。”高向点了点头,目光不离陈晓的眼睛。 “不是说健康牛不能杀吗?”难道他们专卖老死病死的牛? 高向微笑道:“那是对普通人而言,我们有特许。我们的牛是专门养来吃的,不是耕牛。” “哦!”陈晓见识了。有实力的商号,不仅能经营朝廷专管的金属矿,还能卖别人不能卖的牛肉。 她大致看了一下菜谱,他们的菜品很丰富,甚至油炸的菜品也有。 要知道,香油在这里很精贵,一般人家用来当佐料,放几滴。哪舍得用一大锅油来炸东西。 讲真的,她觉得没有什么好补充的主菜。当然,中华美食那么多,别说加几道,再加几十道也是有的。 但是,给他们加了做什么?搞不好,自己还要留在这里当大厨。 唉!小看如意楼了,以为这里菜肴贫乏,没想到如此丰富。……只能说,是自己所在的层次不够。以平民百姓的饮食去想象有钱人的饮食。 陈晓合上菜谱,说道:“对不起,是我唐突了。我们还是来说说浇头配方吧!” 高向不在意,面对如此美丽女子,她说什么都可以。 他微笑道:“我想要你们卤肉的配方,和辣鸡的配方。” 陈晓点头:“可以。那你想出多少银子?” 高向微笑:“你想要多少银子?” 方育见这二人眉来眼去,心中窝火,说道: “一千两!” 高向并没有生气,对他道: “一千两高了。” 陈晓想了想,即便配方卖给他,他们小食馆也照样可以卖。 她道:“二百两。” 高向蹙眉,觉得还是高了。 这配方说白了,就是买个配比方法。即便他们买下,配方不久之后也会流传出去。它并不是独家秘方。 面对美女,他不想直接驳回去,于是道: “二百两也行,你来我们酒楼做半年的大厨。” 陈晓摇头:“我不想做厨子。” “那你想做什么?”高向笑问。从开始到现在,他一直是这种文雅、亲和的态度。 方育有些忍无可忍,说道: “她是有夫之妇,她什么都不想做。” 高向笑了笑。没有接话。 陈晓道:“少掌柜,你直接说出你想给的价格。如果我觉得合适,就成交;我觉得不合适,就此作罢。” 她看出来,高向嫌二百两高了。 “六十两。”高向道。 陈晓想了想,问道:“你买了配方之后,我们也照样可以继续卖,是吧?” “是的。” “行,成交。” 方育有些气恼,卖这么便宜!不过他也知道,这配方不是独家秘方,至少春红、小石头也知道。如果他俩不够地道,自己也可以偷偷将配方卖给如意楼。 但是六十两!还是少了。 他不敢替陈晓说什么,万一说了惹她不高兴,反怪他多嘴。 刚才他说陈晓是他媳妇,陈晓默认没有讲明,已经很给他面子了。 陈晓要来纸笔,准备将制作方法写下来,但是想到自己只会写简体字,于是道: “我说你写。” 高向笑笑,拿过笔。 “卤肉配方,先准备草果、八角、桂皮、丁香……” 高向的字写得行云流水、清秀飘逸,与他俊朗的外貌很相配。 不愧是少掌柜!搁在现代就是富二代、小鲜肉,彬彬彬有礼的那种。 当写到辣鸡配方时,高向停下笔,问道: “辣椒……是什么?” 陈晓还没开口,方育道: “一个新物种。原产自西凌北方、黑山一带。后来经过培育改良,取名辣椒。” “产自西凌?”高向疑惑。 “北方黑山。”方育强调。 高向若有所思。他不是不相信方育所说,西凌人都知道“黑山”是什么样的地方。 “你们的辣椒是在哪里买的?”高向问。 既然他们能做出辣鸡,自然有辣椒。 方育轻笑一下:“我们自己种的。” 高向露出“明了”的笑容,原来在这里等着呢! 第32章 实在人 高向问:“你们的辣椒如何卖?” 陈晓道:“目前种的辣椒还没有成熟。我手里有一些干辣椒,不过数量不多。” 物以稀为贵,高向明了,等着她开价。 刚才配方她要价二百两,最后以六十两成交。高向猜测,她会不会在辣椒上把银子赚回来。 陈晓想了想,说道:“我可以卖给你五十斤,五两银子。” “五两银子一斤?” “不,是五十斤总共五两银子。” “多少??”高向怀疑自己听错了,总共五两银子。 “也就是一百文钱一斤。” “这么便宜!”高向不可置信。 他望着眼前女子,觉得她是个实在人。实在得让他有点歉意,刚才配方压价,压得有点狠了。 不过生意人讲好的价钱,没道理此时反悔加价的。 他道:“一会你们留下来,在如意楼吃顿饭吧!”他想用吃饭作为补偿。 陈晓想尝尝如意楼厨师的手艺,刚想答应,方育道: “不了,我们店里还有事。” 他看陈晓想留下,提醒道:“店里就只有春红一个人。” 陈晓想了想,对高向道:“谢谢了,改天再吃吧。” 高向看到方育的明显阻拦,笑了笑,道:“反正我欠你一顿饭,你什么时候有空,随时都可以来。” “多谢了!”陈晓听出这顿饭是高向请,会心一笑。 配方写好,银子交付,陈晓几人告辞。 高向派了名伙计跟去春记小食馆取辣椒。 目送伙计扛着辣椒离开,方育不悦道: “你为何这么便宜就卖给他?” 陈晓道:“我们跟张里正谈好的鲜椒收购价三文钱一斤,六七斤鲜椒可以晒得一斤干辣椒,大约也就二十文钱。加上人工、运输、仓储这些成本,干辣椒卖一百文钱一斤,不算便宜。” “我说的不是辣椒,是配方。” 一下子从二百两变成六十两,方育觉得,陈晓是对那小子有好感,故意便宜他。 “我需要他帮我推广吃辣。” 她不是没有主菜配方卖给如意楼,只可惜空间里的辣椒不够多。当然,等三四个月后辣椒成熟,那才是推广吃辣的真正时候。 “推广吃辣?哼,那么卤肉配方呢?” 方育明白如意楼有辣鸡,与他们小食馆里有不一样。在那里吃饭的大多是生意人,如果他们喜欢吃辣,辣椒会成为热销。 “就当交个朋友吧。”陈晓一脸无所谓。 她没想过靠卖菜谱赚钱,即便卖到二百两,只不过是小钱。 “交朋友!”方育暗自磨牙,她果然对那小子有好感。 陈晓不想过多解释。她自有打算。 春红听说了六十两卖配方之事。她惊讶陈姐对配方如此不在意。六十两,太少了! …… 又一个县城赶集日,胡家爹娘来了。 这次来的不仅他们一家四口,还带来村子好几个人。 小石头看到老老少少涌进来十几个,脸色一下子变得不好看。 “东家,上个集日我们有些忙不过来,这次又带来几位帮手。”春红娘有些不好意思地对陈晓道。 春红娘性格怯懦,不过她看陈晓好说话,而且又是个女的,跟她讲话没那么胆怯。 陈晓嘴角扯了扯。不算小孩,来的大人有六个,难道真被小石头说中了? 一个有些微胖的妇人道:“我们不要工钱,我们就是来帮忙的。” “呵呵”陈晓干笑,难道真的不给钱? 小石头道:“用不了那么多人帮忙,你们出去逛逛吧。” 又一个妇人道:“我们来赶集,也顺便来帮忙。上次听春红娘说,你们的生意太好了,忙不过来。” “那也用不了那么多人!”小石头语气中带着赶人的味道。 春红娘眼神殷切地望着陈晓。 陈晓想了想,道:“行,那就麻烦你们了。” 不算小孩,大人一人给一百文,也不是不可以。将来小食馆要交给春红打理,帮她做个人情,以后她也好做事。 小石头真想扔下削面刀不削了,这叫什么事啊! 春红脸上也有些尴尬。来的人太多了! “娘,不用那么多人。” 她暗暗捏了捏她娘的手。这要是每人给一百文钱,到时候小石头骂她、她都没话可说。 “人家好心来帮忙,他们不要工钱的。” 上次赶集日回去,春红娘非常骄傲的跟人讲,她闺女所在的小食馆生意有多好!人家听说他们是做小吃的,就想来学学。名义上是纯粹帮忙,不要工钱,实则是想偷学。 如果是大馆子,他们不会有这个心思,因为即便学会,也开不起大馆子。但是小吃不一样,学会了可以在他们集镇上摆摊赚钱。 春红听到不用给工钱,放心了。 她眼神犀利的瞅了眼小石头。 小石头看懂她的眼神,心中气恼,对陈晓道: “姐,我手疼。已经疼好几天了。” 小石头语气有些撒娇。自从上次讲了他娘是被典当出去的,陈晓对他就格外关照。 幸亏小石头年纪小,才十四岁。如果他跟高向一样年纪、十七岁,方育恐怕早把他踢出去了。 “行,那就让春红削面。我们有事情要出去办,你跟我们一块儿去。” 现在春红削面也很熟练,陈晓有意锻炼春红。今天来了这么多人帮忙,正好锻炼一下“赶集日”最忙一天,让春红料理。 春红听到小石头又要偷奸耍滑,心中不满。活几乎都是她一个人干,给工钱时,小石头一文不少。 昨天,三月份的最后一天,小食馆开业整一个月。 陈晓结算,开业第一个月他们净赚三十一两银子。按照之前说好的两成净利润做工钱,她和小石头每人各得三两一。 春红从来没有过这么多钱,高兴哭了。 想当初,她爹娘看中阮家十两银子、一百斤猪肉、十只鸡的聘礼,把她嫁了。 现在她一个月能挣三两银子,那点聘礼算不上什么。 望着陈晓、方育、小石头出门,春红有些不高兴。 陈姐方大哥出门,总是带着小石头,留她一个人在店里忙活。 春红心中不满,但她不会说什么。 因为她还欠着陈姐、方大哥二十两银子。 第33章 红园 三人出门,方育问:“我们要去哪儿?” 他们今天并没有什么事情要办。 陈晓道:“我们去红园逛逛。” 红园是城里的娱乐园,座落在城东。这里有表演的戏台,可以喝茶看表演,具体演什么节目不一定。之外还有摔跤、斗鸡、赌钱的。 陈晓来县城一个多月,听说过红园,没去过。因为平常日子红园里没有表演,还要买“门票”,她没进去。今天赶集日,红园里或许热闹,她想去看看。 三人穿过人流拥挤的南门街,来到城东。今天整个县城的人都比平常天多。 红园是一所园子,进门每人一百文钱。 进到里面,陈晓有种逛公园的感觉。 里面有假山、池塘及精致的庭院,花木并茂,与南越国风格十分迥异。 “这里应该不是南越人建盖的吧?”陈晓道。 “这里最早是几家本地人的宅院,后来卖给了夏国人。夏国人又重新改造过。”小石头道。 红园是最近三四年才有的,小石头知道它以前是什么样。 今天县城人很多,可是红园里并没有陈晓想象的热闹。可能是因为每人一百文钱“门票”,挡掉了很多人。 因为当初是几家人的宅院合成一所,红园里分别有几处园子。 他们来到有表演的戏园子,这里是个两层楼的四合天井院。院子东面是戏台,另外三面是茶楼。 一进院子,立即有伙计上来询问。 “几位客官是坐楼下还是楼上?” 小石头对陈晓道:“坐楼下吧!” 楼下是散桌,消费相对便宜。而且可以坐到天井里,离戏台比较近。 此时戏台上一男一女正在对唱着什么,他们穿着花里胡哨的戏服,旁边没有音乐伴奏,纯粹清唱。 “坐楼下。”陈晓对伙计道。 “好的,客官里面请!” 伙计引客入座。 此时戏院里大概就一二十人,看起来有些冷清。 小石头挑了离戏台最近的一张桌子,坐在天井中。 “茶水每人三百文,白水一百文,请问客官要喝什么?” “茶水。” “瓜子、花生、黄豆要不要来一盘?” “多少钱一盘?” “一百文。” “每样来一盘。” “好勒,客官稍等。” 伙计去端茶。 陈晓对方育道:“看来这里消费不低啊!一百文钱门票、三百文茶水、一盘干果,人均消费五百文。” 方育露出鄙夷的笑。就这种地方、这种表演,人均五百文钱,难怪没什么人。 他们不算有钱,但比起外面街上赶集的大多数人,算是有钱的。 每人五百文,这要搁在春红身上,她要心疼老半天。 陈晓一边喝茶一边努力听清台上人在唱什么。 感觉他们像是在唱山歌,你一句、我一句,什么“只要阿妹想哥哥,半夜三更来找妹”“半夜三更没等着,就怕阿哥哄阿妹”“哥是天上一小对,妹是地上一小双”“好吃不过一锅饭,好玩不过跟小郎”。 陈晓不由地笑了。唉!这种土味山歌。 “你笑什么?”方育问。 “你听清台上人在唱什么了吗?” “听清了。”方育觉得没什么好笑的。 小石头津津有味听着,他也笑了。不过是因为歌词和演员动作表情笑的。 方育见他们两人都笑了,问道: “你们是觉得哪里好笑?” 小石头指着台上笑道:“半夜诱他去敲门,才知她家里有男人。” 陈晓低笑。土味山歌就是这样,直白、通俗。 方育还是不理解他们的笑点在哪,低头剥花生。 此时,二楼雅间。 一位三十多岁的男人,与一位十七岁的少年,正在谈生意。 “陆老板,三万两银子不少了!放眼整座县城,除了我们如意楼能接,还有哪家商号会接你的园子?看看你现在的生意,今天赶集就只有这么点客人。如果是平时,更是没人。” 陆老板看了眼外面,说道: “现在还早,等到中午人就多了。向掌柜,我只是想与你们酒楼合作,并不想卖园子。” 红园曾经红火过,在上一任老板手上。陆老板买下红园,大约也就半年,戏班走了。后来他想找个戏班替代,但是南越国几乎没有好戏班,好戏班都出自夏国。 千里迢迢去夏国找戏班,人家要价很高。终于找来一个戏班,红园生意大不如从前,后来这个戏班也走了。 前段时间红园因为摔跤赌钱,出了人命官司,现在官府不许他搞摔跤、斗鸡赌钱。 陆老板想将红园改做酒楼,去找向掌柜谈合作,结果向掌柜提出买下红园。 “陆老板,我们如意楼开得好好的,没必要再开一家酒楼。实话告诉你,这座园子拿过来,我们打算改做青楼。” 安县外地人多,城中有妓馆,不过都是小门小户,有三四个女子,不成气候。 另外,青楼与妓馆还是有些不一样的。青楼里有才艺表演,可以吃饭喝酒,可以住宿。而妓馆,进去的人就只干一件事。 县城真正有钱人,一般不去妓馆,有喜欢的女子直接买回家,他们养得起。平常还可以当作下人使。 陆老板听到开青楼,眼睛一亮,道:“我们也可以合作开青楼!” 高向轻笑:“青楼我们可开、可不开。” 他没有说出难听话:他们只跟有实力的人合作,陆老板没实力,不配与他们合作。 开青楼要有官府后台、有客源、有多才多艺的楼中女子,陆老板有哪样?他若有这些路子,红园就不会是现在这样。 “考虑一下吧,陆老板!红园也就是地段好,否则三万两够在城外建所新的园子。” 陆老板实在不想卖红园,现在虽然生意不好,但没到入不敷出的地步,勉强还能维持。 “目前我是不会卖的。”陆老板拒绝。 “也行,你什么时候想卖,可以找我。” 高向起身告辞。 当他走出雅间,看见楼下天井里坐着位白嫩细腻的女子。 他们三人正在看台上表演。小石头看得乐不可支,陈娘子含蓄笑着,她男人正在给她剥花生。 她接过花生,边吃边在说着什么。 第34章 争风吃醋 方育以前没发现,陈晓居然会喜欢看这么庸俗的表演。 听听唱的都是什么,来来回回男女之间那点事。 不过……他侧头看着陈晓:说明她是个放得开的女子,以后自己可以再大胆点。 陈晓并不喜欢看这些,只是这里缺乏娱乐。 当然,是外面缺乏娱乐,她每天晚上回到空间,想要看电影、听音乐都可以。500tb硬盘阵列,里面东西很多。不过她更喜欢看书、看资料,学点有用的东西。 小石头看台上表演,看得呵呵笑。 方育道:“小石头,以后这些东西少听少看。” 他说得一副正人君子模样,仿佛他有多正派似的。 陈晓道:“他又不是小孩子。春红跟他年纪一样大,都嫁人了。”如果不是逃婚成功,此时春红已经为人妇。 南越女子成婚比较早,而且越穷的人家成婚越早。春红爹娘现在才三十多岁,比陈晓大不了几岁。只是陈晓容颜冻龄,看起来就十六七岁的样子。 方育问过陈晓多大?她说十八。方育觉得不像,说她大概就十五六。不过转念一想,又认同她十八岁。说她这个年龄早该嫁人,赶紧嫁给他吧! 陈晓当他是玩笑,不过也知道方育对她的心思。她实际上还是想结婚的,只是没有心仪的人。 小石头一边嚼着炒黄豆一边道:“我至少要有所宅院才会成亲。我想娶西凌女人。” “为何是西凌女人?”陈晓问。 “因为西凌女人不会争风吃醋,娶多少个她们都跟姐妹一样。” “这可不一定哦!会不会争风吃醋与国籍无关,得看具体的人。”这里是古代,陈晓不反对别人纳妾,反正跟她没关系。 方育插嘴道:“如果你嫁给我,这辈子我只娶你一人,不让别人跟你争风吃醋。” 陈晓白了他一眼。这话他说过不止一回。 就在他说这句话时,高向刚好走到他们身后,听到方育说“如果你嫁给我”。 高向愣了愣:他俩不是夫妻? “向哥!”小石头看见高向,热情打招呼。 方育、陈晓回头。 “好巧啊!竟然在这里遇见你。”陈晓微笑起身,礼貌客气。 方育脸色有些难看。他感觉刚才那句话,这小子听到了。 他向来是有警觉的,但是在这戏园子里,大家只是闲聊,刚才他留意到身后有人经过,没想到是这小子。 “是啊,好巧。”高向礼貌微笑。 此时陆老板也在高向身旁。俗话说买卖不成仁义在,反正他也要下楼,顺便送高向出去。 陈晓注意到高向身边的中年男人,看他身着绸缎长衫,一看就是有钱人,猜测他是不是高向的叔叔?那位高掌柜。不过见小石头没有什么反应,觉得应该不是。 陆老板见陈晓穿着葛布衣裳,皮肤白嫩细腻,一看就不是风吹雨淋做粗活的。加之她容貌美丽,娇俏可人,联想到之前高向说开青楼,于是有些想歪了。 “这位是……?”陆老板询问高向。 “这位是春记小食馆的女东家。”高向介绍,说着他看了眼方育,补充介绍:“陈姑娘。” 称呼“陈姑娘”是试探。如果她真是方育的妻子,应该称呼“陈娘子”。 方育沉着脸。果然被听到了。 “哦,原来是春记小食馆的东家。你们馆子我去吃过,味道不错。”陆老板客气道。 他的确去春记小食馆吃过,对那里的味道也有肯定,不过,只不过是家小吃馆,他并不当回事。 陈晓微笑颔首。因为高向没有介绍对方,只不过是路人而已,她不好主动询问。 高向问:“陈姑娘,不知今日是否有空,到我们酒楼坐坐?” 陈晓微笑:“今天不便,改天吧!” 高向答应请她吃顿饭,陈晓也记着这顿饭,不过她想等哪天带着春红一起去。 有必要带春红去如意楼见识见识,看看家人是如何做的。开餐馆的人,不说尝遍天下美食,至少要多吃多尝,否则不知道什么是好东西。 高向看了眼方育,理解她的“不便”,微笑点头: “行,随时欢迎陈姑娘。” 他又看了眼方育,然后告辞。 方育沉着脸,看两人眉来眼去,十分不爽。 陈晓坐下,继续喝茶,脸上带着笑意。 “遇见他,你很开心?”方育语气中带着浓浓醋意。 “你很不开心?”陈晓听出他的醋意。 “是的。”方育从脸色到语气,到处都透着不开心。 陈晓对小石头道:“争风吃醋这种事情,不仅女人会,男人也会。” “呵呵呵呵!”小石头吃着干果,他早看出来了。他年纪是不大,但又不傻。 方育虽然不高兴,但是听到陈晓这句话,感觉她心里其实是接受他的。问到: “我为你争风吃醋,你很开心?” “嗯,有点开心。”陈晓笑了。 方育或许真的适合她。他总是帮她掩饰、帮她自圆其说。比如压面器哪来的?辣椒哪来的?她为什么会这些? 知道有问题,却不去追根究底。陈晓感谢方育的善解人意。 “哼,只是有点?” 方育不服气地哼了一声,不过此时心里很开心。离目标又近一步。 三人吃完干果,离开戏园,在红园里又逛了一圈。 另外一座院子,小石头介绍说,这里是摔跤、斗鸡的地方,不知道怎么关门了。 以前这里有摔跤、斗鸡下注押钱的游戏,赌谁输谁赢。像是摔跤,客人可以亲自上场比试,有时候也不一定非要赢,就看两边下注的水位了。如果个个都押你输,你赢了,钱自然很多;而个个都押你赢,你却输了,得到的钱也不会少。不过这种一般会被人打死。 小石头说的“一般会被人打死”只是夸张戏言,不过这里真的发生过这种事,客人被打死了。 这件事只是发生在小范围内,很多人都不知道。至少像小石头这样的普通人,无从知晓。 逛完红园出来,三人返回小食馆。因为该吃午饭了。 自家就开着馆子,没道理还在外面吃。何况外面也没有他们想吃的。 当三人回到小食馆,只见店里店外一片狼藉,一看就是被人打砸过。 “这是怎么了?” 陈晓惊讶问! 第35章 能工巧匠 “姐。” 春红看到陈晓回来,满脸歉疚。 “这是怎么了?”陈晓问。 “李婶家的闺女收碗时不小心泼洒到客人,发生口角,客人把店里砸了。” 春红简明扼要的讲了原因。 她不好说,之前李婶问她,他们店里的佐料浇头是如何做的,她死活不告诉,那时候李婶就不高兴了。后来她闺女收碗时不小心泼洒到客人,本来跟人赔礼道歉说几句好话就过去了,但是李婶却跟人吵起来。 “你们那么多人,居然都拦不住?”小石头恼怒。 “那家客人太凶了。他们不是一个人,是一家子。” 这些说辞春红早就想好。的确,那也是一家子,只不过,当时是双方打起来。 “有没有人受伤?”陈晓问。 “大人没什么,只是李婶家闺女的手被烫伤了。” 这也是因为李婶跟人撕扯,闺女去帮忙,被那家人推倒,她的手杵在了热锅上,由此引发了双方大打出手。 “烫伤严不严重?” “只是杵在热锅上,养段时间就好了。” “现在他们人全都走了?” “是的,都走了。” “你爹娘呢?” “也走了。” 胡家爹娘本来想留下帮忙收拾,但春红怕他们说漏嘴,让陈晓方育知道是他们带来的人跟客人打架。 陈晓叹了口气。 她能说什么,责怪几句?还是安慰几句? “你们家的人,真是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小石头愤慨。 春红低着头,沉默不说话。 方育看了眼店里的情形,对陈晓道: “肚子饿了,我们去做午饭吧。”说完拉着陈晓朝后院去。 只是砸坏些碗筷和桌子板凳,小食馆里本身也没多少东西可砸。 陈晓看这一片狼藉,她没心情收拾,让春红一个人慢慢干吧。 小石头之前听戏的好心情荡然无存,他也不想收拾。去帮陈姐做饭。 春红心中歉疚,但见三人扔下她不管,心中有些不好受。 店是你们的,又不是我的,到头来都是我一个人在打理。 …… 在这之后,春红爹娘再没有来过小食店。 赶集日忙不过来,小石头找了两个小子来帮忙。他跟人讲好不要工钱,可以教他们刀削面手艺,俨然像老师傅带徒弟。 方育自己设计、自己打造的压米线器做好了,造型与压面器截然不同,很像八九十年代的手动绞肉机。 “把米粉团从顶部这里放进去,转动后面的手柄,米线就从前面出来了。” 方育一讲解一边演示。 以前的手工压面器毕竟是家用的,一次顶多能做两份米线。这个压米线器,不用分次放面团那么麻烦,可以一直放、一直压,前面出口源源不断出米线。 “厉害啊!”陈晓拍了拍方育的后背:“你是当代能工巧匠!” “我不是宝藏男人?”方育侧目笑问。 “宝藏是要有很多东西的。你再做个绞肉机。”陈晓笑道。 “绞肉机?” “对,造型跟这个差不多,不过里面换成刀片。” 方育想了想,大致明白要如何做了。 “做这个压米线器,要多少银子?”春红问。 “以后叫米线机吧,压米线器听着别扭。”陈晓道。 “材料费和铁匠铺的工钱,花了九两银子。”方育道。 东西是他打造的,但要借用铁匠铺的工具和人力。小院里没有这些设备。 春红暗暗想着,九两银子倒也不贵。现在她爹娘在他们那边集镇上卖米线,他们用木头模仿之前的压面器,做了个压米线的工具,那东西用起来很费劲。 “这个东西,铁匠铺会模仿制造出别的来吗?”春红问。 “模具在我这。如果他们一定要仿造,应该也能做的出来。” 方育经过很多次尝试,才做出严丝合缝的模具来。这个东西的关键在模具。 “哦”春红哦了一声。 陈晓道:“任何东西,造出第一个很难。之后只要别人见过,不是有多高的技术难度,仿造很容易。” 说完她钦佩的望着方育。不得不说,他的创新制造能力很强。一个从未见过的东西,他居然能想得出来。 方育看到她的目光,轻笑道:“是不是有点钦佩我了?” “是啊!”陈晓坦然承认。 “嫁给我吧!今后你想要什么,我就给你造什么。” “我想要自行车,你给我造一个?” 方育笑望着她,注视良久,说道:“要是我造出自行车,你就嫁给我?” “可以。”陈晓觉得他造不出来。 “真的?”方育笑得有些鸡贼。 “真的。”陈晓坚信他造不出来。 “立字为证。” “如果造不出来,你又当如何?” “那我以后就做你的仆人,听你差遣。” “切!” “那你想要如何?” “不如何。”陈晓不会拿别人做不到的事情刁难别人。 “立字为证,如果我造出来,你就嫁给我。” “行。” 如果真的造出来,他就是个天才! 此时此刻,空间里。 白蚺钻进仓库,看着面前的自行车,思考着:要如何描述这个东西? 陈晓不知道,她家里有内鬼。 小石头很积极地拿来纸笔。方育写下字据,双方画押,小石头和春红作为见证。 方育收好字据,说道: “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未婚妻。等我造出自行车,我们就成亲。” “我没答应做你的未婚妻。” “字据上都写着呢。” “哪里写着,拿来我看!” 她明明看到上面写的只是约定造出自行车就嫁给他。 “不能给你,你会毁约。” “我不毁,拿来我看!” 别想欺负她不会写繁体,她只是不会写,但会看。 “不给。” 方育塞进衣服里面。陈晓伸手去掏。 她怀疑他在哪里写了行小字,看时没注意。 但是不可能啊!她想确认一下。 两人正在那里玩闹,忽听外面传来文秀的声音。 “陈姑娘,方公子!” 看见文秀来了,两人停下。 “文秀嫂子,你怎么来了?” “我有点事情,想来找你们说说。”文秀脸上有为难之色。 “什么事?”陈晓招呼她坐下。 “我们家,也想开小食馆……” 文秀是来求方子的。 第36章 沈家开店 听到文秀家要开小食馆,春红心中立即警惕。 文秀家就是沈大娘家。 之前沈大娘帮陈晓做了一身劲装,她穿出来许多人看到,觉得好看。问她是在哪里做的,陈晓说是沈记布庄,给沈大娘推荐了好几笔生意。 后来她又做了衬衫和马面裙。这种穿法现代也有,穿起来像古风,在古代穿起来就显得十分前卫。她这波穿着,给沈大娘家又带来不少生意。 还有她为春红、小石头、方育设计的衣服,都是在沈大娘家做的。 春红觉得他们对沈大娘家已经够关照,可是现在,她们还想抢小食馆的生意。 “这个,我也知道这样不太好。但是,我相公今年八月要参加乡试。我们家打算不开客栈了。家里有住客,影响相公备考……” 文秀一脸为难,讲得吞吞吐吐,不好意思开这个口。 “明白了。没什么,你们想开就开呗。”陈晓很爽快。 她知道文秀的丈夫沈丰有些读书人的清高、爱面子。他不喜欢家里开客栈,但仅靠布庄收入,要养活全家还要供他读书考举人,实在有些困难。 “以前你教过我做卤肉,这次来,我想问问……米线如何做?”文秀有些难开口。 “这个啊……”陈晓想了想。 文秀有些紧张的望着她,生怕因为一句话翻脸,以后大家连朋友都没得做。 “你这是什么眼神啊!”陈晓不禁笑起来。 她转头问方育:“你能再做出第二个米线机吗?” “可以。”方育点头。 陈晓对文秀道:“米线要用专门的机器压制,全手工是做不出来的。正好,我们改良了新的机器。回头让方育给你们再做一台,以后有了这个机器,做米线就方便了。” 文秀满眼感激。 陈晓又道:“你们准备什么时候开店?” 文秀道:“这就看你了。你同意我们开,我们就开。” 陈晓笑道:“你们开店,要我同意啥啊!” 文秀含蓄的笑了。求人要有求人的态度,她只是表明态度而已。 陈晓问方育:“做米线机要多长时间?” 方育道:“十多天。” 陈晓道:“如果你们马上要开店,暂时先来我这里拿米线。等机器做好之后,你们就可以自己做米线。具体的配方,我现在就可以教你。” “太感谢了!” 文秀拉着陈晓的手,认定她是好姐妹。 陈晓带她进厨房,教她如何调配米粉面团。 见人进去,春红小声问方育。 “方大哥,真的要让他们也开家小食馆?” “人家想开就开呗。”方育一脸无所谓。 只要陈晓同意的事情,他就同意。他的目标不是赚钱。再说,即便要赚钱,也不是在米线这种小食上。 春红见他俩不仅同意沈家卖米线,还愿意提供一台米线机,心中有些羡慕。 她想趁机开口,让方大哥也给她爹娘做一台米线机。但是想想自己的身份,觉得他们不会同意。 其实春红也明白,沈家是有钱人,家中还有位秀才公,假如考中举人,将来就是官老爷。陈姐是想巴结沈家,才跟文秀那么好。 可是,如果沈家也开家小食馆,以后他们的生意会被分走。她的工钱与小食馆收入有关,如果生意不好工钱就会减少。 春红焦虑将来工钱可能会变少,但是陈姐和方大哥愿意分出生意给别人,她又能怎样。 …… 转眼来到五月,沈家的小食馆已经开张半个多月。 春红发现,他们的生意并没有减少,反而增加。她去看了看沈家的生意,虽然不如“春记”生意好,但也不错。 “姐,为什么沈家跟我们卖的一样,我们的生意却没有变差?”春红不理解。 陈晓道:“因为这个市场才刚刚开始,离行业竞争还远着呢!” “什么意思?”春红不懂。 “就像街上卖猪肉的。你看,有那么多肉摊,一家挨着一家,家家都有生意,你觉得是为什么?” “因为大家都要买肉。”全都盯着一个肉摊,人家也忙不过来。 “对,因为大家都吃猪肉、都买肉,即便有那么多家肉摊,大家都卖得出去。小食馆也是一样的道理。南越人以大米为主食,米线也可以算是一种主食,就像西凌人喜欢吃面,到处都是面馆一样。”陈晓说的其实是现代,西凌她没去过,猜的。 “米线是个新兴事物,很多人还不知道有这么一种东西,现在还属于推广阶段。别说才只开两家,就是开更多家,并不会分走太多客源,反而是开发出更多客源。” 春红懵懂,有点明白,又不太明白。 “你看,我们开张两个多月,经历了七个赶集日。第一个赶集日,我们只卖了一百九十多碗。但是上个赶集日,我们已经卖到八百多碗。” “米线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知道。县城加上周边村镇,少说也有二十多万人。要是有一半的人想来尝尝米线,你算一算:一天卖八百碗,要用多长时间才能让整个安县区域的人都吃过米线?而且他们还不止吃一次。” “当然,我不是要你算,只是让你理解它的市场有多大。而每一家店的接待能力是有限的。” 春红想了想,道:“所以,多开几家并不影响?” “是的。” “那我们为何不多开几家?” 陈晓笑道:“没钱啊!” 她不是没有想过扩大经营,但是,一是没钱,二是没人。 开分店,至少要有个店长吧。 小石头叫来赶集日帮忙的两个“徒弟”,可以考虑留下长用,将来培养成店长。 不过,他们小食馆经营才两个月,现在就想着开分店,是不是有点太膨胀了? 四月份结束,小食馆收入结算,净赚四十八两银子。这是刨除掉九两银子米线机、那次打架摔坏的碗筷桌椅等三两银子。如果不算这两项,他们净赚了六十两。 按照这个收入状况,半年后他们就可以再开一家分店。 不过,陈晓志不在此,就算开分店也是让春红、小石头去打理。她要寻找材料造自行车。 虽然方育说他来造,但是陈晓觉得他造不出来。 仅凭橡胶轮胎,他就造不出来。 第37章 回来了 陈晓和春红正在说话,一个十五六岁的少年进到店里。 “请问,石经良在吗?”少年问。 石经良是小石头的大名,但是很少有人称呼他大名。 “小石头,有人找你!”陈晓冲着后院喊。 小石头正在后院洗东西,擦了擦手出来。 “张顺!你什么时候回来的?”小石头看见少年十分惊喜。 听到张顺,陈晓打量少年。他一身葛布短衫,看起来文质彬彬,十五六岁的脸庞稍显稚嫩,个子比小石头高。 他就是张里正的儿子张顺?仔细看,父子俩长得挺像。 之前听张里正说过,他儿子跟着掌柜去北宁县了,盛安号在那里有座铁矿。 “昨天回来的。听我爹说你在这里,今天就来找你了。”张顺笑起来很好看,是个俊俏小少年。 “对了,我带了条蛇,听说……”张顺望向陈晓:“您是陈东家吧?” “是。”陈晓对他笑了笑。 “昨晚听我爹说到您。他说您喜欢吃蛇肉,正好我们家捕了些蛇,给您送一条过来。” 说着他提了提手中的麻袋。 春红本来正在欣赏这位英俊少年,听到他说蛇,脸色一变。他又提起麻袋,春红吓得后退三步。 “多谢了!替我谢谢你爹。” 前段时间陈晓去过南沟村,辣椒种下去已经一个多月,长势良好。她在张里正家吃了顿饭,随口聊起当初与小石头如何相识,张里正知道了她喜欢吃蛇,说五月以后田间地头经常会见到蛇,到时候抓一条给她。 小石头与张顺就是捕蛇认识的。张顺在还没去盛安商号做事之前,他俩经常约着一起出去捕蛇。 “到后院来坐坐。”陈晓招呼。 “谢谢了,我一会还要去商号。”张顺对小石头道:“听说你面削得很好,给我削碗面吧?” 两个十分熟稔的少年,相互之间说话倒是不客套。 “行,我先把蛇拿到去后面。” 小石头接过麻袋,送去后院。 后院里,方育躺在摇椅上,闭目养神。 别人看他的样子很悠闲,实际上,他在修炼。 不好老是在房中闭门修炼,于是他买了张摇椅放在院子里。那闭着眼睛一摇一摇的样子,像位老太爷。 “方哥,这里有条蛇,我把它装进瓦缸里。” 小石头提前打声招呼。别又像上次文秀嫂子那样,被吓一跳。 方育没有回答。他身体在修炼,神识很清晰。刚才他们在前面所说的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小石头把麻袋倒过来,将蛇放进瓦缸。 重获自由,蛇想要爬出来,但是头刚伸到缸口,一瞬间它又缩了回去,乖乖趴在缸底。 小石头放好蛇,去前店削面。 陈晓跟张顺闲聊几句。其实关于张顺的情况,他爹已经介绍过。 他今年十六岁,进入盛安商号两年,因为识字、做事勤快、人又机灵,掌柜把他带在身边历练。他跟着掌柜经常到处跑,有时候出去就一两个月。 关于陈晓,张里正也跟儿子说过。她委托他种辣椒,种出多少她全部收购,三文钱一斤。据她所说,一亩地保守估计有六七百斤。总之,种辣椒比种稻谷划算,他先种十亩试试。 两人聊了几句,小石头来了。陈晓打了声招呼回后院。 看着小石头削面,张顺道: “之前我还想着把你弄进商号,没想到你在这里落脚了。怎么样?在这里还好吧。” 商号伙计要求十四岁以上,之前小石头不满十四岁。 小石头一边削面一边道: “我才不想进盛安号。” “盛安号又不是只有安县一处地方,你可以去北宁、南中、静河。” “无论去哪,大掌柜都会去。” 他娘在盛安商号大掌柜高灿那里,待遇并不差。 高灿是西凌人,派到南越担任大掌柜。他在西凌有妻儿,在南越国这边又纳了两房妾。 小石头的娘,当初典当时并没说是做妾,不过后来生个儿子,她实际上也是妾。 高灿另外两名妾,也是南越人。小石头听说,那两人为难过他娘,被高灿知道后,打了一顿,两人从此老实了。 说起来,高灿对他娘其实还是挺好的。高灿会给他娘银子,他娘又把银子给他。以前小石头还赚不到银子的时候,他收了,后来他能赚到银子,就没再要过。 “你在这里一个月有多少银子?”张顺问。 听到这个,小石头嘿嘿一笑:“你猜猜。” “三两?” 小石头摇头。 “四两?” 小石头想点头,但还是摇摇头。 “不可能五两吧!” 张顺做账柜伙计,对各种不同等级工钱是很清楚的。一般跑堂的二三两,小石头会刀削面,工钱可能多些,但这里只是一家小食馆,工钱再多也多不到哪去。 “我的工钱不固定。我和她加起来,工钱是净利润的两成。”他说着指了指春红。 张顺愣了愣,还有这么给工钱的? “现在我们的生意刚起步,一个月就三、四两,等以后生意好了,工钱会更多。” 张顺按照他所知道的一般小馆算了算,假如这里的生意达到一定规模…… 他道:“要是生意好起来,恐怕也要多雇人吧!到时候,如果工钱还是两成……” 小石头摆摆手:“无所谓了!最重要的是开心,我在这里很开心。” 其实他知道陈姐有生意还没有开始做,比如她让张顺爹种辣椒、养鸡,摆明了以后还有别的生意。 小石头一副无所谓的样子,春红听到却是脸色一变。 她怎么没有想过这个问题。 上个月净利润两成,是九两六钱银子,她与小石头每人各得四两八。假如再雇一个人,两成不变,那她就只有三两二。 张顺笑道:“你开心就好。” 他吃完刀削面就告辞了。只要不去外地办长差,他几乎天天都在县城,他俩随时可以见面,不必此时聊多少。何况他还有事要办。 张顺走后,春红陷入沉思。 原本她还想着,照此势头,她四五个月就能还清二十两银子。 可是, 如果多雇人…… 第38章 百索 县城西郊,一所偌大围院。 围墙内,有几座宽阔的草木棚子。棚子底下,一排排织机,一位位织娘,正在织毛巾。 不是围脖的毛巾,是洗脸的毛巾。 织机上,一道道白蓝相间的线,有的绷得很紧,有的绷得很松。梭子从中间横向穿过,一根细棍穿过绷得很松的线,将其挑起,织机底下一把梳子将线梳紧,抽出细棍,一个线圈就形成了。然后梭子再穿过,再挑起,再梳紧,如此反复,毛绒绒的毛巾就产生了。 织娘们埋头苦干,几乎没人说话,棚子底下只有咔嗒咔嗒的织机声。 在棚子一侧,一位三十来岁的妇人,面前没有织机,她腿上放着个线筐,里面有红、白、黄、绿、黑几种颜色的线团。她每种颜色折成一肘长的二十根,五种颜色便是一百根,然后将其编成“百索”。 明天就是“端午”,南越国有端午戴“百索”的习俗,主要是给小孩子戴的,寓意驱邪避瘟、袪灾除病、保佑平安健康。 妇人正在编织百索,一个四岁小男孩从围墙一侧的小门跑了过来。 “娘,爹回来了。” 小男孩要爬上妇人的大腿。妇人赶忙把线筐放到一旁,让他爬到腿上。 “等我把百索编好就回去。” 围墙隔壁的院子,是他们居住的宅院。 妇人名叫周惠芹,今年三十一岁,五年前她被丈夫典给了高灿。 “娘你在编什么?” “百索。明天就是端午了,娘给你和哥哥编百索。” 小男孩靠在娘怀里,望着面前的织娘们织毛巾。 编百索对周惠芹来说很简单。她很快编好,收起线筐,望了望天色。 太阳即将落山,红红的日光斜照大地,光线显得十分柔和。 她对面前的织娘说道: “你们差不多也回去吧!” “好的”“知道了” 织娘们纷纷回答,不过并没有马上走。 周惠芹牵着孩子走了。织娘们这才像是松了口气,交头接耳说起话来。 迈过围墙小门,这边是住宅的跨院。 穿过跨院,来到主院,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站在院中墙边,正在用茶水漱口。 周惠芹走到他身边,闻到有酒气。 “中午一直喝到现在?” “嗯。”男人含了口茶水,连续鼓动几下腮帮,在嘴里咕噜几下,然后又吐出来。 “你现在还吃晚饭吗?” “不吃了。等晚上饿了再做。” “没事吧,要不要给你煮碗醒酒汤?” “我没事,是刘大人喝醉了,吐我身上,搞得我也吐了。”高灿有点苦笑。 说起来,他是盛安商号的大掌柜,代表西凌一方。但说到底,他只是掌柜,不是老板。也就相当于是总经理,不是董事长。 刘大人是南越户部重要官员,把他陪好、陪开心很重要。 “既然你不吃晚饭,我想出去一下。” “去哪儿?”高灿只是随口一问,并没有管制她的意思。 这么多年了,高灿没要求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但是周惠芹很少出门。 “明天端午,我编了百索,想送去给小石头。” “百索”要在端午这天早晨太阳还没出来之前戴,或是头天晚上戴。一般是由娘亲自给孩子系上,一直戴到七月初七,解下来焚烧掉。 “我听说小石头现在在春记小食馆。”高灿道。 “嗯,我知道。” 沈大娘来找过她,跟她讲过。 “你去吧,我睡一会。” 陪刘大人开心,高灿挺累的。 “嗯,那我带着成儿一块去。” 周惠芹与高灿所生的儿子名叫高成。 高灿没意见。他是个挺宽容的人。当初打小妾,是因为那两个女人太过分。 周惠芹典给高灿时已经二十六岁,他那两个小妾都是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她们把周惠芹当老妈子一样使唤,恶言恶语,甚至还打人。 石家还没倒闭前,高灿就见过周惠芹。她温柔贤淑、容貌秀丽,即便已经二十几岁,仍然像小家碧玉。 高灿不是好色之徒,但男人常年在外,总有生理需求。以他大掌柜的身份,不可能去宿娼,于是买了名女子做妾。那名女子怀孕,他又买了名女子做妾。 那两人之前就争斗不休,高灿本就厌烦。后来石家倒闭,石彰主动提出将妻子典押给他。说实话,当时他十分惊讶。 他以四百两银子典下周惠芹。这个数目,是买名普通女子的十倍。 他以为石彰会拿着银子好好做生意,东山再起,结果却是拿去贩私盐,最后死了。 周惠芹刚到他这里时,他并没有碰她。直到石彰死了,她自己主动投怀。 高灿明白,她是为了小石头。 她已然没了自由身,石彰一死,小石头没人管。她投身于他,是希望他能照顾小石头。 不过那个孩子犟得很,接他过来、他不来,安排他住、他不去。最后是周惠芹给了沈大娘银子,沈大娘收留了他。 南门街,春记小食馆。 陈晓用蛇和鸡炖了一锅“龙凤呈祥”。 方育和小石头喝蛇血酒,陈晓不喝。 “你为什么不喝?”方育硬要分半碗酒给她。 “我这两天身体不舒服。”陈晓来例假。 方育打量:“你哪里不舒服?你为什么不早跟我讲?手拿过来,我帮你把把脉。” 陈晓推开他的手:“你什么时候成老中医了?” “我一直都是老中医。” 方育硬将她的手拉过去,有模有样把起脉。 “你身体没问题呀。你到底是哪里不好?” “不可说。”陈晓摇摇头。 方育注视着她,良久,突然像是恍然大悟似地:“哦!你来月事了。” 这话从男人嘴里说出来,陈晓感到很尴尬。 “都说了!不可说。” “有什么不可说的,这很正常。” “你一个男人!……”陈晓有些羞恼。 小石头眯笑眯笑,春红被羞臊到,低头,吃饭。 方育道:“这是百花锦蛇,性温,你现在吃最好了。来,喝点。” 陈晓看了看碗里的酒,其实来例假她身体没反应,肚子从未疼过。不过每当这种时期,她还是会注意。 “不用担心!我是老中医,你要相信我。” 这时,小院后门,有人敲门。 陈晓白了方育一眼,去开门。 “谁啊?” 她边说边打开门。 只见门口站着位端庄妇人,牵着个小孩。 “小石头在这里吗?”妇人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