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千古风流人物》 第一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一) 妄想长生从不是为情所困,只是放心不下风雨飘摇的大秦帝国。 ——始皇帝 (一) “咔嚓。” “轰隆。” 电闪雷鸣,白光道道。 黑云滚滚,长龙当空。 狂风过后,大雨倾盆。 山道上,瓢泼大雨如千丝万线,劈头盖脸砸下,模糊了视线,浇湿了衣衫。 遮天蔽日,枝繁叶茂的大树,成为了始皇帝和文武百官的避雨之地。 荪歌叹息,她该如何用接地气的语言科学地向大家解释,雷雨天大树下躲雨更容易遭雷劈,还不会被当作妖言惑众拉下去砍头? “赵高?”始皇帝脸色铁青,黑色的龙纹祭服湿漉漉的,头顶象征皇权的十二旒冠冕的缫丝玉串也被狂风吹的散乱打结,时而还会有清脆的碰撞声响起。 风雨雷电,似乎并未对这位千古一帝偏爱一分。 在荪歌的既定认知中,始皇帝的形象示重视秦王扫六合,虎视何雄哉的霸气威严。 “陛下。” 荪歌低眉垂首,恭敬立在一旁,诚惶诚恐的应道。 没错,她成了赵高,成为了始皇帝的中车府令,也成了后世史书中指鹿为马心狠手辣的篡权乱政者。 旁人穿越要么是翩翩公子,要么是绝色佳人,荡气回肠自不必说,偏偏她是画风清奇的泥石流穿成了大名鼎鼎的宦官。 不得不说,真会玩! 她的任务是替赵高赎罪,让大秦命运回归正途,顺带让赵高得一个寿终正寝的机会,好方便投胎。 只是,没想到,进入任务世界的时机竟如此凑巧狼狈。 秦王泰山封禅,遇风雨。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 这个任务说难也不难,赵高说中车府令,时常近身伺候始皇帝,深得帝心,且还是胡亥的老师,教其秦律刑案。 想来,她只要不找死,不被野心蒙蔽双眼,不被欲望吞噬理智,提前规避风险,让大秦权柄顺利交接,她的任务就能如愿完成了。 如此一想,也不算糟糕绝望。 咳咳,从今天起,她就是个没有感情的任务机器,一切以完成任务为上。 始皇帝抬手,将被雨水打湿的缫丝声故作云淡风轻坦然自若的从眼前移开,眯着眼睛,高深莫测的盯着赵高的头顶。 总觉得,这个自他被接回秦国,成为秦国公子后就跟在他身边的人,在方才一刹那有了种细微的变化。 看似依旧谨小慎微诚惶诚恐,但却褪去了骨子里的自卑和自厌。 难不成泰山封禅,竟还能让赵高涤荡心灵,脱胎换骨? 若真是如此,也算一桩幸事。 “赵高,泰山封禅,遭逢大雨,是否就像六国学者所言,朕非天命?” 始皇帝身材挺拔笔直,鬓角微微泛白却不损威严,目如鹰隼,霸气逼人,平静地看着漫天雨幕。 闻言,荪歌头压的更低。 她心知,始皇帝心中或许偶有忐忑,但从没怀疑过奋六世之余烈成就的大秦帝国非天命所属。 他忐忑的只是,他该如何做好天下唯一的主人,如何统治好广袤辽阔的疆域。 他想要的不仅是天下一统,还有万民归心。 雨幕下,那块立于岱顶石碑,巍然矗立,荪歌似是能够看到石碑上那句“皇帝躬圣,既平天下,不懈于治。” “六王毕,四海一,陛下必是千古一帝。” 荪歌难得说了一句真心话,可话音落下,迎接她的就是霹雳。 天地良心,她真没撒谎。 轰隆一声,一道雷电径直的炸响在她头顶,昏倒前,荪歌最后一个想法便是,大树下躲雨果然容易遭雷劈。 珍爱生命,相信科学。 下意识伸出手的始皇帝,只觉得全身酥麻,身形踉跄。 …… 九死一生醒来的荪歌,发现她此刻正跪在地上,背后还有两人压着她的肩膀。 被雷劈后罚跪是大秦的习俗吗? 荪歌只觉得天雷滚滚后,世界观崩塌了。 “赵府令既醒了,那就老实跪着吧。” “陛下旨意,醒不过来就鞭尸,侥幸活着就继续跪。” 鞭尸? 这什么仇,什么怨啊。 荪歌傻眼,身为一个地地道道的沙雕快穿者,被分到了最受冷遇的历史组,以往的确没少做坑蒙拐骗伤天害理的事情,但成为赵高以后她还是清白的。 清白之身不容玷污,她发誓,她还没来得及造作! 难不成是她被雷劈之后,做了什么疯狂的事情?比如,把始皇帝的裤子扒了?比如她丧心病狂把始皇帝扑倒了? 可就算真的这样,也不怪她啊。 荪歌欲哭无泪,她跟始皇帝站的那么近,被雷劈中,抽搐着误伤也情有可原。 “我跪着就跪着,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准备些热汤,莫要让陛下感染了风寒。” 荪歌生动形象的演绎了一个忠心为主的宦官形象。 君王虐我千百遍,我待君王如初恋。 万一,始皇帝看在她忠心耿耿的份儿上,龙心大悦,对她网开一面呢。 “呵!” 气势凛冽的冷哼声,在荪歌背后响起。 始皇帝看着跪在地上满身泥泞还故作忠心的赵高,比刚才那些听闻他封禅遇风雨三三两两交头接耳冷嘲热讽的儒生还可恶。 好一个忠心为主,让他大开眼界。 荪歌腿脚灵活的转了个身,面向始皇帝跪着,转身的空隙也看到了始皇帝发黑的面色。 一时间,荪歌竟不知到底是路遇大雨时始皇帝的脸色难看,还是现在更难看。 尼玛,她到底是在被雷劈之后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了,就算真的难逃鞭尸的下场,也让她做个明白鬼啊。 恶从胆边生…… 呸,是求生欲爆棚“陛下,仆知错了。仆不该在被雷劈中后冒犯陛下,触怒龙颜,还请陛下给仆一个机会,让仆将功赎罪。” 荪歌讪笑着,壮着胆子伸出手扯住了始皇帝的衣摆。 玄色的衣摆上顿时出现一个泥手印。 荪歌:…… 天啊噜,夭寿啦,她是想让自己的小命稳一点儿,可不是想让始皇帝一脚踹死她。 一不做二不休,荪歌伸出了另一只罪恶的小爪子,在始皇帝踹她前,成功的抱住了始皇帝的脚。 第二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 (二) 还有什么是比一把鼻涕一把泪凄凄惨惨打感情牌更合适的。 荪歌挪动着,声泪俱下字字泣血“陛下要打要罚,仆都认,只要陛下饶仆一命。” “不是仆怕死,是仆这么多年伺候陛下,舍不得陛下。” 嗯,她现在要维持的就是至死不渝的忠仆形象。 无论如何,忠仆人设不能崩。 “那就再阉一次吧。”始皇帝嫌恶的别过头去,声音冷漠凌厉。 “……”荪歌的哀嚎声戛然而止,就像是被掐住脖子的鸭子,脸涨红,用力的吞了口口水。 再…… 再阉一次? 荪歌哆嗦着,这是人能想出来的法子? 不应该啊,虽说始皇帝有暴虐无道之名,但经她研究,始皇帝灭六国却没屠灭六国贵族;建立统一帝国,也未杀任何一个有功之臣;就连那帮天天之乎者也横挑鼻子竖挑眼的儒生,都好吃海喝的供着,实在不像暴君。 千古一帝,必有千古一帝的眼界和心胸。 那为什么就一定非要弄死她这个跟在身边十几年的贴心小可怜呢? 穿成宦官也就罢了,还得再体验一次宫刑? “陛……” “陛下,仆觉得,大秦以法治天下,秦律面前人人平等,仆不应厚颜无耻请求陛下对仆徇私,连累陛下名声。” “仆一介贱身,一条贱命,既触犯秦律,死不足惜。” “陛下不必手下留情,赐死仆吧。” 荪歌松开抱着始皇帝鞋子的手,往后退一步,斩钉截铁视死如归的跪在地上,凭空出现了几分舍我其谁的气势。 就连刚才押着她,对她冷嘲热讽的侍卫都忍不住改观,心生敬佩。 谁说宦官都是孬种,赵府令第一个不服。 唉,在被鞭尸和再阉一次里,荪歌选择死了被鞭尸。 大不了她豁出命重开,下次她就站在雨里,被淋死也不去大树下避雨。 晦气啊,以前也没听说赵高被雷劈啊,这么经典有教育意义的事情怎么能不被史书记下呢。 “陛下,仆死之前还有一个请求。” “大树下躲雨容易遭雷劈,这是科学,还请求陛下普及至民众。” 始皇帝:…… 始皇帝眼神晦涩复杂的盯着荪歌,身侧的手摊开又握起,然后索性背在了身后,似是生怕自己一掌拍死这个伺候了自己十几年的小宦官。 “臣拜别陛下。” 见始皇帝沉默不出声,荪歌当机立断决定自己选择去死的方式,能一头撞死总比腰斩车裂要强。 荪歌猛的起身,朝着竖在一旁的巨大石雕撞去。 “砰!” 石雕轰然倒塌,而她安然无恙,只有额头上多了个红印子。 这操蛋世界,秦王能绕柱,为何她就不能撞石。 死都死不了,难不成真的得体验阉割的快感? 不,她拒绝。 “陛下,仆真的不想再被阉割了,那种痛苦您是不知道,众生难忘啊。” 此刻,荪歌哭的情深意切。 始皇帝皱眉,那种痛苦,他知道才不正常。 “丢人显眼,滚进来。”始皇帝眉头紧皱,目光锐利,他发现,阅人无数的他竟看不懂赵高。 所以,只能挥挥袖子大步朝着屋内走去。 他倚重的中车府令,是个擅长变脸的笑话。 荪歌一愣,这就是劫后余生的快乐吗? “嘿嘿。”荪歌摸着自己被撞的生疼的额头,又看看碎成几段的石雕,忍不住笑出了声。 曾经,死亡距离她只有001公分,幸好始皇帝耐着性子听她狡辩。 嗯,大大的好人。 从今天起,谁要是再说始皇帝是暴君,她就把对面的头拧下来,给始皇帝做酒杯。 始皇帝:我谢谢你了! 荪歌立马起身,不管那两个侍卫一言难尽的表情,一溜烟小跑着跟在始皇帝身后,亦步亦趋的走进大殿。 唔,有点儿头晕。 也不知道是被雷劈的后遗症还是撞石像的后遗症。 大难不死的荪歌,进入殿内,下意识的就要为始皇帝斟茶,这是刻在赵高骨子里的习惯。 始皇帝未死时,赵高唯一要做的事情就是侍奉始皇帝,为始皇帝排忧解难。 斟茶本没错,错就错在,她现在是个小泥人。 荪歌尴尬的看着印在地板上的脚印,捧着茶杯,默默的站在了一旁。 “听说你对朕忠心耿耿,不知是怎么个忠心法。” 始皇帝还是无法相信,雷电加身后,他脑海里出现的画面。 赵高? 就这个仰他鼻息,唯唯诺诺的中车府令,就能让他的大秦土崩瓦解? 换句话说,赵高他配吗? 荪歌哑然,这是在考验她的忠诚吗? 太好了,拍马屁是她的专长。 主神在开动员大会时曾说,拍马屁是行走江湖保命的一大法门。 拍马屁,也是个技术活。 “仆对陛下忠心耿耿日月可鉴,只要陛下一声令下,就算是上刀山下火海,抛头颅洒热血,都是仆的荣幸。” 荪歌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茶杯举过头顶,毫不犹豫的开口道。 表忠心嘛,就是得不假思索,就是得有奋不顾身一往无前的气势,这样才更具可信度。 始皇帝俯视着荪歌,眼神半是嫌弃半是不解,就这短短一句表忠心的话都说的这么驴头不对马嘴。 为他抛头颅洒热血,赵高也配? 大秦铁鹰锐士,横扫六国,谁与争锋。 “上刀山下火海?”嬴政眼神微闪,声音玩味。 此刻,他的大脑中似是有两股力量在不停的拉扯,一方是当年荆轲献图为由行刺杀之实时高呼王负剑奋不顾身试图救他的赵高,一方又是矫诏赐死复苏扶立胡亥祸乱江山的乱臣贼子。 赵高啊,到底是什么样的人。 还有他那个名不见经传的少子,竟能残暴昏聩至此。 大秦,实则灭在了赢氏人自己手里,杀了一个赵高便能让大秦万世不灭吗? 闻言,荪歌心中忐忑,隐隐有种不详的预感。 不答,会死。 答了,貌似下场也不会好到哪里去。 谁能告诉她,被雷劈前那个霸气威严杀伐果断的始皇帝是经历了什么才变的如此阴阳怪气。 真上头。 就算是被她扑倒了,也不至于吃亏吧。 第三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 (三) 她是个宦官,没有那玩意儿,心有余力不足。 “是。”荪歌硬着头皮道。 嬴政心中憋闷,那句不如你就上刀山下火海证明对朕的忠心差点儿脱口而出,话到嘴边,又深觉无趣。 赵高,本就不值得他浪费心力和时间,尤其是那般折辱不入流的法子。 他驾崩,秦帝国二世而亡,赵高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但实非赵高一人之过。 杀人,非固大秦江山千秋万载的法门。 诡异的沉默不断在蔓延,荪歌也在静待始皇帝的发落。 赤脚上刀山下火海吗? 她是宦官,不是方士,这么高难度的事情不应该留给装神弄鬼忽悠始皇帝求仙问道,觅长生不死之法的方士吗? “泰山封禅遇雨,上天示警,告诉朕,赵高将会篡权乱政覆灭大秦,你说朕该杀你吗?” 半晌,始皇帝猛的抬高声音,幽幽道。 荪歌:…… 荪歌悚然大惊,错愕失色,整个人愣在了原地。 上天示警? 玩这么大吗?这个副本的难度是不是过于地狱了些。 老天爷是非要玩死她才罢休吗? 啊啊啊啊,天要亡她! 自救,自救,荪歌的脑子飞快的运转,额头上冷汗淋淋,眼神闪烁,她有些不确定上天究竟示警了多少。 但,她必须得表现出自己的价值。 “陛下,您是不是也看到了雄伟壮丽的咸阳城被付之一炬?” 荪歌以头抢地,血迹晕染间,一嗓子嚎了出来。 嬴政:并没有…… 他该怎么说,他只是看到了他驾崩后,赵高伙同李斯秘不发丧,矫诏辅佐胡亥登基赐死扶苏,大秦水深火热,再之后的画面却格外模糊。 至于大秦二世而亡,是他基于画面做出的合理猜测。 胡亥几斤几两,他这个做老子的最清楚。 让胡亥撩猫逗狗揭瓦翻墙,以一敌十。 至于治国理政,别闹了…… 所以,赵高这个乱臣贼子都看到咸阳城都化为乌有了吗? 这一刻,嬴政无比想问,皇陵是不是也被刨了…… “陛下?” 荪歌小心翼翼的抬头,想偷偷观察始皇帝的神情,以便她接下来的发挥。 只可惜,她看到的是一张面无表情,不怒自威的脸,唯有那双锐利的眼睛,似是密密麻麻荆棘丛中的一团火,威猛有力。 被这样一双眼睛盯着,荪歌心里发毛,不寒而栗,就好像这世上没有任何秘密能够瞒过始皇帝。 “继续。” 嬴政表示,他现在看到赵高,脑子里只能浮现出三个字,坏的很! “陛下,天雷加身,仆看到的画面让仆心惊。” “但仆指天发誓,仆对陛下一片忠心,若陛下怀疑仆忠心,仆愿意生死追随侍奉陛下左右。” 面颊微痒,似有血滴自额间滑落,荪歌不敢拂去,任由其流淌。 嬴政心中气急,谁想听赵高这个狗逼玩意儿表忠心啊,那令人望尘莫及的揣摩帝心的本事哪里去了。 深深吸了口气,嬴政眸光似海“你这是在咒朕死吗?” 嬴政心气极为不顺,泰山封禅一行,在齐鲁旧民和六国儒生眼中,就是个笑话。 先是遭逢大雨,然后脑子里出现似是而非的画面,雨停下山后,那帮儒生又大肆讥笑嘲讽,没有大开杀戒,已经是他最后的涵养了。 一肚子的火,那就只能赵高受着了。 能者多劳,谁让赵高是个有大本事的人呢。 “仆不敢。” “陛下若……,仆绝不独活。” 荪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明明是在表忠心,硬生生搞出了虐恋情深的即视感。 嬴政别过眼去,谁愿意看着一个一脸血面目可憎的宦官说这么让人浮想联翩的话。 不仅没眼看,还倒胃口。 他也知晓,大秦有他坐镇,不论是谁都翻不了天。 赵高的小命,也不急在这一时三刻。 “赵府令,自你为胡亥师后,胡亥的进步有目共睹,不如朕也将公子扶苏交给你,想来你不会让朕失望的。” 呵,何止是有目共睹啊。 嬴政在心中冷笑道,胡亥简直就是杀人不眨眼,几乎杀光了兄弟姐妹。 赵高是个混账玩意儿,那些儒生更甚。 无知儒生,教坏扶苏! 荪歌傻眼,她觉得她不配。 “陛下,扶苏公子芝兰玉树,温润谦恭,素有贤名,仆自惭形秽,自知无能。” 哪怕千百年后,无数人称扶苏为意难平,假设扶苏继位,大秦或可改变命运。 但,她断言,扶苏并不能驾驭好危机四伏的大秦帝国。 就算扶苏登基,软弱善良的性情,注定了他不是一个合格的掌舵者。 儒学洗脑,主张复辟分封制,最好的结果就是做一个天下共主,离始皇帝一生所求的天下一统的梦想大相径庭。 如今,扶苏已经是一个成年人,三观早已根深蒂固,岂是她三言两语能够扭转的。 对此,秦始皇自己都是毫无办法,否则也不会妄想着把扶苏扔到蒙恬军中,试图改变一二。 这种吃力不讨好,动不动就掉脑袋的事情,她拒绝。 如果扶苏不是始皇帝的大公子,就那些言论,可能早死了千百次了。 嬴政嘴角微微抽搐,他在赵高谄媚奉承的话中听出了浓浓的嫌弃。 小小的中车府令,竟然在嫌弃他寄予厚望的大公子…… 好吧,他自己却是也挺嫌弃的。 每天子曰,子曰,倒是让子曰的国家出来治理啊,看看能不能靠着那些之乎者也治国理政。 “寡人是在征求你的意见吗?” 嬴政挑眉,淡淡道。 反正赵高巧舌如簧口蜜腹剑坏的很,那不如物尽其用人尽其才,用来忽悠扶苏怒怼儒生。 就当是,垃圾分类,废物利用了。 想活着,自然要付出代价。 荪歌伸出舌头舔了舔淌在嘴角的血渍,撇了撇嘴“诺。” 养不教父之过,爹都教不好了,她一个没种的太监能教好? 哼,始皇帝分明就是想把她竖成一道靶子,让那些酸了吧唧的儒生弄死她。 谁不知道,大公子扶苏就是那些儒生博士在朝堂上迎风招展无往不利的一面旗。 第四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 (四) “你?” 捡回一条命的荪歌,淌着一脸血,口中哼着小曲儿,转角遇到爱。 “李斯?” “赵府令?” 两人面面相觑。 紧接着,李斯迅速用袖袍遮面。 鼻青脸肿,狼狈至极。 荪歌忍不住笑出了声,看来被折腾的不只是她一个人。 李斯:…… 李斯深思,他最近有惹到赵高吗?幸灾乐祸的这么明显真的好吗? “雨后路滑,不小心摔倒了。”李斯轻咳一声,遮面欲盖弥彰解释道。 从天而降的无妄之灾,他也很无奈。 陛下说活动筋骨切磋一番,那拳头就像不要命似的一拳一拳砸在他的脸上。 一边砸,一边还骂他愚蠢,脑子被狗吃了…… 这多少带点儿私人怨恨了,所以爱会消失的对吗? 不过,打也挨了,他还是不知道那只狗是谁。 荪歌忍住笑意,一本正经“摔的还挺均匀,挺有艺术感。” 荪歌越发佩服始皇帝,千古一帝的心胸果然不是她这等寻常人能够比拟的。 她只知道,若是换了别的帝王,她和李斯必死无疑。 “丞相大人是来拜见陛下的吗?” “那快去吧。” 荪歌闪身让开路,格外真诚。 始皇帝的一肚子火早晚得发泄出来,不死贫道死道友。 李斯多挨揍,她的好日子就指日可待了。 李斯看着满脸血污的荪歌,又看了看大殿的方向,心有余悸的吞了口口水,要不还是算了吧。 “赵府令,我是来寻你的。” 同是天涯沦落人,李斯看着赵高格外亲切。 “府令可知陛下为何大怒?” 随行官员中,他是陛下最信任的人,但最亲近最了解陛下的当属赵高。 说话间,李斯扯着荪歌的袖子,一块儿不知名的东西被塞进了袖子。 荪歌如烫手般推开,这个紧要关头,她哪敢收受贿赂,尤其是李斯的。 在始皇帝心中,她和李斯都该死。 “可能是嫌你蠢。”荪歌后退一步,远离李斯,煞有其事的说道。 这一幕让始皇帝看到,李斯又少不了一顿打。 李斯:…… 李斯颇有些受伤,陛下和赵高先后说他蠢,那他是不是也该学学儒家那一套吾日三醒吾身了。 看来陛下对此次泰山封禅收揽人心很不满意,都怪那帮推三阻四的儒生。 李斯脸色一寒,待返回咸阳,他得想方设法教教那些儒生做人的基本道理,不能吃饱了撑的还倒打一耙。 车驾浩浩荡荡,始皇帝携文武百官,大秦锐士随行护卫,返回咸阳。 始皇帝不由分说,直接将扶苏塞给了荪歌。 李斯:(#Д) 儒生:(╯‵□′)╯︵┻━┻ 不论是李斯还是那帮儒生都大跌眼镜。 咸阳城,章台宫 “陛下,三思啊,赵高身体残缺阴晴不定,怎堪为公子师?” 嬴政话音落下,淳于越迫不及待地跳了出来,连连劝阻。 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将扶苏忽悠…… 呸,培养,培养…… 好不容易将扶苏培养成儒学的扛旗人,有扶苏扛旗开路,儒生在朝堂上所向披靡还不用担心小命,怎么能拱手相让呢。 还是个阉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这种残破之人死了都是要下地狱的,凭什么跟他们相提并论。 荪歌:人身攻击大可不必。 去尼玛的阴晴不定,她是人,不是头顶那片天。 哼,搞得好像她很想接这个烫手的山芋似的。 说实话,要不是怕始皇帝砍了她的狗头,她更想禁言让始皇帝练个小号,从头培养。 才41啊,谁说就不能生了。 嬴政端坐于王位之上,眼神轻蔑的看着大殿中急的上蹿下跳的儒生,不置一词。 小场面,赵高连这种场面都应付不了,还有脸做乱臣贼子? 荪歌心领神会“不堪为公子师?难不成在淳于博士眼中,只有大公子是秦国公子吗?” “至于身体残缺,你没听过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吗?看来淳于博士儒学大家的名头有些名不副实啊。” “陛下,仆请治淳于博士欺君之罪。” 荪歌躬身,义正言辞,朗声说道。 秦律严苛,欺君之罪诛九族,当然,如果淳于越喜欢,腰斩车裂也不是不可以。 淳于越就是个搅屎棍,早死早超生,十八年以后又是一条好汉。 荪歌一番颠倒黑白的话,成为让大殿安静下来。 众人看向荪歌的眼神高山仰止,不愧是精钻秦律熟知刑案,定起罪来压根儿就不给人留活路。 赵高这人不能处,一言不合就诛九族。 “不言乱语,混淆视听,吾不齿。”淳于越哆嗦着,浑身颤抖,也不是被气的还是被吓的。 “说不过,就不齿,那要是说的过,是不是就滔滔不绝。” “儒学大家,不过如此。” 荪歌化身刺头,怼天怼地怼空气。 为了自己的项上人头,为了自己的任务,荪歌不遗余力的向始皇帝展露价值,不就是靶子吗? 她做了! 她倒要看看哪个不要命的能将她这个靶子打穿。 荪歌一句话,彻底捅了马蜂窝。 不慌,不慌,背靠始皇大大有肉吃,只要始皇帝不想她死,那这些儒生顶多喷些唾沫星子。 这下,跳出来的不只是淳于越了,一个个吹胡子瞪眼红着脸梗着脖子,跟荪歌对骂,一时间章台宫大殿像极了菜市场。 荪歌深深吸了口气,一个人对一帮人,但凡换个肺活量不好的人就一口气上不来死翘翘了。 叉腰,立在台阶上,伸手指着站在一起的儒生“毫不客气的说,在坐的都是渣渣。” 嬴政脸黑:在坐的就他一人,赵高怕不是怀恨在心想指桑骂槐。 “子曰,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诚不欺我。”淳于越咬牙切齿的怒怼荪歌,他不能退,他这是在为自己的生命而战。 只有打倒了赵高这个奸贼,才能证明欺君之罪纯属无稽之谈。 荪歌轻哧一声“你也配?” “口口声声以孔子门生自居,却不知孔子此言意在劝诫君王,淳于越你自比君王,看来不仅仅是欺君,更想犯上。” 九族不够,要不直接十族吧。 第五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五) (五) 荪歌看着蠢蠢欲动想要上前开脱的扶苏,恶劣的想道。 说实话,她是真的不理解,光风霁月的扶苏为何会被洗脑成这个地步,不顾现实,不念父子,一心觉得儒学是最适合大秦的。 单凭儒学仁爱治国,才是大乱之始。 哪怕后来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启了儒家思想两千年的统治地位,也改变不了实际治国儒表法理的本质。 儒学讲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子曰确实不少,但具体的统治手段呢? 难不成君王高喊他爱臣民,国家就能风调雨顺,百姓就能安居乐业,没有罪恶? 扯淡呢。 就算到了五星红旗迎风飘扬,也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 没有变革的儒学,无法承担起进庙堂的职责, “父皇。” 在荪歌的注视下,淳于越无声的请求中,扶苏不负众望地跳出来替这帮儒生开脱。 在扶苏心中,这些有济世之才的儒生都是他的师父。 “父皇,赵府令所言未免牵强附会,淳于博士有谏言的权力,这是父皇当初邀六国学者入咸阳时赋予的。” “欺君犯上,都是赵府令的一面之词,圣人之言怎能由赵府令随意解释?” 扶苏长身玉立,温润如玉,语气也是谦逊有礼。 但听在始皇帝和荪歌耳中,只有难听,只有刺耳。 荪歌偷偷瞄了始皇帝一眼,这还不发怒? 再不发怒,她都要看不下去了。 天地良心,她真的不是煽风点火,唯恐天下不乱。 始皇帝面沉如水,目光冷冽,周身的气质似一汪死寂的泉水,感受不到任何生机。 扶苏。 他引以为傲寄予厚望的儿子。 荪歌突然有些不忍,壮着胆子抢在始皇帝开口前戏谑的开口,一扫刚才的针锋相对寸土必争“大公子质疑仆,仆理解。” “仆不解的是,大公子为何对这些儒生的解释就深信不疑呢。” “难不成这些人中有孔子转世,还是有那有幸聆听孔子教诲的七十二弟子转世?” 扶苏一怔,喉头上下滚动,半天憋出一句话“博士们都经过系统的学习,怎会有误。” “仆只是提出疑问,不如让淳于博士下去问问吧,能为学术献身是伟大而光荣的,想来淳于博士不会拒绝。” 荪歌摊摊手,很是无辜,一脸的求知若渴。 扶苏有心反驳,却无从开口。 下去问问? 下哪儿? 问谁? 淳于越怨毒的盯着荪歌。 他不就是不想把大秦儒学的扛把子交给赵高,赵高有必要这么把他往死里搞吗? 一会儿的功夫,他在赵高口中已经死了三回了。 “好了。” 看戏看了许久的嬴政缓缓开口。 声音依旧冷静威严,让人听不出情绪。 “扶苏,你既已及冠,能为自己做出选择。” “是要拜赵府令为师,还是继续追寻儒家先圣的脚步。” 嬴政心知,赵高是有真才实学的,精通律法,还是个老司机。 教扶苏律法,绰绰有余,毕竟是连李斯都能算计了的人。 只可惜,他的良苦用心,扶苏不理解。 现在不理解,以后随蒙恬军中历练也不会理解。 扶苏心头一跳,这还是父皇第一次在儒法的问题上尊重他的意见,难道父皇听进去了吗? 也对,儒学博大精深,父皇有所改观也属正常。 “父皇,儿臣认为儒学是治国理政的正统思想。” “儿臣愿……” 听到此处,嬴政摆了摆手,打断了扶苏的话。 不用听,他也知道是那些老生常谈。 “既如此,朕不勉强。” “赵高,回到自己的位子上,大殿上叉腰喧哗像什么样子。” 荪歌恭敬道“诺。” “至于淳于越,既对儒学经典不甚精通,那就自明日起居家研读,无需再上朝了。” 淳于越:…… 陛下的处罚是不是太偏心了点儿。 可是他也不敢再叫嚣,居家研读总比诛九族强。 退朝后,始皇帝独留了李斯,赵高随侍左右。 对这一幕,文武百官见怪不怪。 当年李斯还是廷尉时,就是皇上最信任的人。 “赵高,你可知罪。” “仆知罪。” 荪歌从善如流的认罪。 从一开始,她的那些话就将淳于越放在了对立面,扶苏开不开口求情对她都没有损失。 扶苏不求情,她就搞死淳于越。 扶苏求情了,那她就省事了。 就算扶苏再崇尚儒学,淳于越也只是他自认为的师父,而她,始皇帝金口玉言当着朝臣的面让扶苏拜她为师,习律法。 扶苏公开反对质疑她,这次拜师自然就不了了之了。 “为何?”嬴政脸色难看。 赵高竟先他一步放弃了扶苏,这是他不能接受的。 要不是赵高可能看到了更多他所不知的画面,他根本不会给赵高解释的机会。 “陛下,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就像陛下刚才所言,扶苏公子已及冠,认知性情根深蒂固,非人力可改。” “就算仆勉强影响,也只是一时。” “如果早几年,仆还会拼命扭转,重塑扶苏公子的三观,可现在来不及了。” 想要扭转一个成年人的既定认知,谈何容易。 你以为忽悠小学生呢? 好吧,后来的小学生也早熟,不好忽悠了。 荪歌顿了顿,继续说道“中央集权,郡县制是历史大势,扶苏公子一心想效仿大周行分封废郡县,一旦当权,陛下毕生心血建立的统一大帝国很有可能分崩离析。” “仆不想冒险。” 李斯傻眼了,呆呆的站在一旁,这是他能听的吗? 还有,赵高的胆子是不是太大了些。 沉思片刻,嬴政看向李斯“你如何看扶苏。” 李斯:…… 他现在一点儿都不想享受被陛下单独留下的荣幸了。 这个问题,是能随便回答的吗? 李斯皱眉,斟酌着,小心翼翼开口“扶苏公子乃陛下长子,儒雅温和,博学广识,虎父无犬子,自然是极好的。” 扶苏怼他不是一次两次了,要不是是陛下公子,他早摁死扶苏了。 倒也不是说扶苏不好,而是实在过于天真,天真到可笑。 第六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六) (六) 虎父无犬子? 嬴政深觉刺耳,扶苏没有继承他的半分性情和霸气,除了长相,可能也就幼时的聪明劲儿跟他有几分相似了。 “那让你做扶苏的老师,你愿意吗?” 嬴政似笑非笑的看着李斯,语气真假难辨。 李斯:…… 荪歌:…… 跪在地上的荪歌,忍俊不禁,捂着嘴无声偷笑着,始皇帝大大的主意是越出越馊。 瞧瞧李斯惨白的小脸,就知道这个噩耗有多吓人。 赵高是中车府令,在朝堂上存在感颇弱,与公子扶苏的关系相对缓和。 但李斯不一样,在李斯看来,扶苏软弱可欺优柔寡断;在扶苏眼中,李斯就是严苛残暴的代名词。 这两个人凑到一起,天雷勾动地火,共赴巫山云雨,彻底燃了! 以后的朝会,好戏不断,精彩连连。 李斯苦着一张脸,陛下的提议确定不是想送走他吗? 不如他替淳于越下去问问孔子,儒家经典到底该如何释义。 “臣愚笨,还请陛下明示。”李斯垂首躬身,咬牙道。 赵高一番话石破天惊胆大包天,却未受实际的惩罚,让他有些捉摸不透陛下的意思。 与其问他如何看到扶苏公子,倒不如陛下扪心自问如何取舍。 嬴政看着谨小慎微战战兢兢的李斯,又想起了画面里那个蠢蛋,心头忍不住恼怒。 李斯是大秦丞相,不是大秦蠢货。 “愚笨?” “你倒是挺有自知之明的。” 李斯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那是自谦,自谦懂不? 从泰山封禅结束,陛下就对他横挑鼻子竖挑眼,隔三差五指着他大骂愚蠢,导致他都有点儿怀疑人生了。 李斯偷偷对着荪歌使眼色,荪歌甚是不讲义气的将头压的更低,一副爱莫能助的模样,只有微微颤抖的肩膀出卖了她的好心情。 她算是看明白了,她和李斯,死罪可免活罪难逃。 始皇帝大大一天不发泄,就浑身不舒服。 她一个小宦官,不配跟大秦丞相生死与共,有难同当,陛下的炮火就有赖于李斯的舍己为人了。 大不了,等李斯被折腾死了,她每天去给李斯上香烧纸。 只要她有心,每天都是清明节。 云里雾里万般无奈的李斯学着荪歌的样子,虔诚认真的跪在地上,头几乎就要挨住地面。 不是他想跪拜,实在是站着作揖太显眼了。 荪歌:(╯‵□′)╯︵┻━┻ 李斯这个狗逼玩意儿不地道,跪在她旁边,试图分散炮火殃及池鱼,其心可诛。 滚犊子。 不就是磕头,那她五体投地! 于是,在嬴政的诧异下,荪歌面目严肃朝圣般两膝着地,接着两肘着地,手掌过额头顶着地,沉沉的趴在了地上。 清脆的响声,似是玉碗中掷入的一颗石子。 嬴政扶额,实在没眼看。 他不敢相信,就这么智障的两个人敢矫诏,还成功祸乱大秦。 大秦的人是都死光了吗? 尤其是赵高,自从被他吓唬完后,就只剩怼人和丢人了。 不对,还有巴结人。 浓浓的嫌弃…… 李斯更是直接惊呆了,简直不敢相信刚才发生的一幕,整个人处于半痴半呆的状态,嘴巴张的大大的。 原来,赵府令在陛下面前如此放肆。 这是章台宫,不是杂技场! 怪不得敢张嘴就不言乱语,嫌弃起扶苏公子来更是不加掩饰。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恃宠而骄吧。 陛下宠赵高,他知道,但从不知竟宠到这般地步。 不行,他以后还得进一步密切与赵高的关系,巩固自己作为陛下心腹的地位。 “赵高,如果朕执意把扶苏交给你呢?” “你该知道朕是什么意思。” 嬴政木着脸,不死心道。 从他看到扶苏因矫诏而死,心中莫名其妙便多了些许愧疚,想尽力补偿。 荪歌满头黑线,无语至极,不是吧,就这还想挣扎一下? 就算是拳拳慈父之心,想弥补曾经的缺憾,也大可不必。 以扶苏慈善仁和的性情,做一个逍遥自在的王爷,著书立说,未尝不是一件幸事。 “陛下,您真的不考虑练小号吗?”荪歌仰着脖子,神似一只乌龟,涨红着脸,反问。 “陛下认为最好,对扶苏公子来说并不意味着最合适。” 要硬生生被逼着转了性子,违背心意,日复一日,威风凛凛的帝王生涯可能只会是煎熬和折磨。 嬴政眉头紧皱,一语不发。 沉默半晌,就在荪歌觉得都快要把地板暖热,膝盖手肘酸疼时,如同天籁般的声音自头顶响起。 “赵高扰乱朝堂秩序口出狂言,赐杖刑二百五。” 荪歌:…… 去踏马的天籁之音,言之过早,分明就是阎王索命。 杖刑二百五,是想把她打成一滩烂肉,然后喂了胡亥养的那只嗷嗷叫的狗吗,倒是连棺材也省了。 二百五…… 早知道跟淳于越对骂会挨杖刑,她还不如直接上去扇他两个大逼兜。 啧啧啧,这么一想,她确实是个二百五。 “陛下,赵府令言语虽有不妥,但其行可原,对陛下更是忠心耿耿,还求陛下网开一面。” 全程云里雾里搞不清楚状况的李斯,当机立断决定雪中送炭。 陛下气吞山河,绝不是心胸狭窄暴怒滥杀之人。 荪歌眼睛一亮,看向李斯的眼神就好似再生父母,她忏悔,她撤回刚才每天清明节,烧纸上坟的屁话。 她决定与李斯同年同月同日死,不为李斯命硬就为了李斯独爱她。 嬴政翻了个白眼,心中轻哼一声,这个李斯怎么就没看明白赵高坏的很呢,小命都被搞掉一次了,难不成这次还要上赶着将身家性命相托? 这得是多么感天动地,至死不渝的感情啊。 “李斯,你的愚蠢,朕大开眼界。” 他算是看明白了,李斯就算是裤衩子被骗了,也是自找的。 君臣一场,他尽力了。 “朕一言九鼎,杖刑二百五就是二百五。” “李斯亲自行刑。” 撞石都只是磕破了皮,区区刑杖不在话下。 谁让他现在看见赵高活蹦乱跳就憋闷的很。 第七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七) (七) 李斯:(#Д) 他是想雪中送炭,不是杖下害命。 陛下怕不是父子不和,便看不得旁人相亲相爱,挥手棒打鸳鸯。 这杖刑一施,他跟赵高的蜜月期怕是就要戛然而止了。 李斯还欲求情,但对上始皇帝锐利的眼神,瞬间偃旗息鼓。 君臣多年,他明白,始皇帝的耐性殆尽,容不得他再多嘴。 “诺。” 李斯和荪歌同时开口应下。 章台宫外,李斯耐着性子,语重心长的劝说着。 “言有招祸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 “赵府令,陛下宠你至此,你更应反躬自省谨慎小心,切莫恃宠而骄,招致祸患。” 亲自行刑,不仅得罪人,还是个体力活。 二百五十杖下去,赵高会不会被打死他不确定,但他一定会累死。 不是胳膊断了,就是老腰闪了。 再说了,旁观者清,陛下并不想要赵高的小命,那这个吃力不讨好的差事为什么落在他头上。 荪歌嘴角抽搐,恃宠而骄? 她配吗? 看来,这位被赵高忽悠的小命都没了的大秦丞相,不仅脑瓜子不好使,眼神也不好。 始皇帝分明就是心气不顺,想要折腾。 再说了,对上提前拿到结局的始皇帝,越是谨小慎微处处圆滑天衣无缝,死的就越快。 荪歌僵硬的挤出一丝笑容,甚是诚恳“丞相大人说的极是,赵高受教了。” “言多必失,能动手就不废话。” 李斯瞪大了眼睛,他是这个意思吗?荀卿知晓,恐怕会气的活过来。 难不成赵高还觉得朝堂上舌战群儒在前,口吐大逆之词在后的战绩不够辉煌吗? 李斯冷哼一声,甩了甩袖子,颇有一种竖子不足与谋的愤慨。 荪歌见状,悻悻地摸了摸鼻子。 她与李斯处境大相径庭,在始皇帝心中,李斯一生为大秦鞠躬尽瘁功绩赫赫,晚节不保也只是一时糊涂被赵高蛊惑,其情可原。 但她,就是咎由自取。 不想死,就只能想方设法表现出自己的价值,还得绞尽脑汁注意方式不被忌惮。 换句话说,从那天起,她就别无选择的成为了始皇帝手中的一把刀,指哪儿打哪儿。 “丞相大人,还打吗?”荪歌神态故作凄惨,身子轻轻颤抖着。 李斯别过头去,咬牙道“打。” 不打的话,下一个被治欺君之罪的就是他了。 欺君之罪,夷九族。 皇帝陛下的旨意,无人能够违背。至于与赵高的关系,来日方长慢慢修复就是。 荪歌哀嚎一声“那丞相大人下手轻些,仆还是第一次,怕疼。” 的确是第一次,第一次拿到这么烂的牌。 李斯老脸涨红,低声吼道“你闭嘴。” 有话就不能好好说? 身为一个没有子孙根的宦官,说这么让人浮想联翩的话,真的好吗? 若是被没头没尾的传了出去,他的一世英名就毁于一旦。 旁人会怎么想他? 老不羞?饥不择食丧心病狂连宦官都不放过? 李斯顿时一阵恶寒,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画面过于美丽,他不敢想象。 荪歌撇撇嘴,认命的趴在椅子上,眼睛一眨一眨寄予厚望的看着李斯。 李斯心领神会,大手一挥“不必去衣。” 赵高好歹都是陛下身边的红人,非一般阉人,去衣受杖刑过于辱没,大可不必。 荪歌松了一口气,她可没有青天白日被扒光捆绑在椅子上的爱好。 杖刑可以有,反正就以她撞石像的结果来看,二百五十杖,最多皮开肉绽流流血,不打紧。 谁让贼老天坑她,让她拿了这么一手烂牌,简直就是想要玩死她。 荪歌很是怀疑是不是她以前兴风作浪惹的猫嫌狗厌,贼老天看不下去了,才降下一道雷,送了她这么一份大礼。 在荪歌心中咒骂贼老天时,李斯先是派人寻来医师立于一旁,紧接着又精挑细选了格外光滑没有一根倒刺的大竹板,枕戈待旦,面容肃穆。 这份突如其来的仪式感,让荪歌觉得李斯不是在行刑,而是在承接荣耀。 “赵府令,你放心,我有分寸。”李斯试探性的挥了下竹板,安慰道。 杖刑和杖毙的区别,他还是分得清的。 “啪……” “啪……” 荪歌下意识惨叫出声,然后猛然意识到竟然不疼,挠痒痒似的,李斯这水是不是放的太过分了。 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李斯放的水。 她不管,她要引李斯为知己。 荪歌气定神闲的扭头看向身旁挥舞着竹板气喘吁吁大汗淋漓的李斯,心中止不住敬佩。 不仅讲义气,演技还登峰造极。 咳咳,演戏演全套,她懂。 不得不说,这李斯还真是个妙人儿。 荪歌转过头,不咸不淡的继续惨叫着,叫着叫着还渐渐有了韵律感。 只是…… 随着时间的推移,惨叫声求饶声越来越低,取而代之的是低沉平稳的呼吸声。 李斯:(#Д) 这杖刑,到底是在惩罚谁。 打了这么久,大汗淋漓,手心磨的红肿,老腰酸疼,几乎都直不起来了,被打的赵高,竟然睡着了? 天地良心,虽然他的确是控制了力道,但正常人此刻最起码两股间早就鲜血淋漓了。 难不成,陛下面前的红人,不仅头铁,两股也铁? 两百五十杖,才打了一半不到,想到他还得挥汗如雨挥动竹板,就觉得生无可恋。 他这把老骨头,真的是受不住了。 李斯只觉得眼前一黑,一口气没上来,手中的竹板径直落地,他的身体也不受控制的瘫软晕倒在地上。 “丞相大人。” 嘈杂的呼喊声,混乱的脚步声将睡梦中的荪歌惊醒。 荪歌诧异,同她肝胆相照相见恨晚的知己李斯是怎么了? 在医师的急救下,李斯幽幽转醒。 “丞相,你的准备还真是周全,赵高这厢承情了。”荪歌趴在椅子上拱拱手,诚意十足的开口。 用生命在放水,她很是感谢。 话锋一转,荪歌继续道“不过,丞相大人,讳疾忌医可不好。” 李斯黑着一张脸,气息紊乱,幽怨的瞪着荪歌。 承情? 第八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八) (八) 医师本来是为赵高准备的,不曾想,先倒下的却是他。 “丞相大人,打完了吗?” 荪歌趴在椅子上,左右晃动了下身体,除了腰有些僵硬,屁股有些肿,再无大碍。 倒是可怜了李斯,惨白着一张脸冷汗淋淋,活脱脱一只落水狗的模样。 李斯闭了闭眼,冷艳的瞪了荪歌一眼,示意医师搀扶着他向章台宫走去。 照这个情况下去,就算是他拼着一条老命,将二百五十刑杖执行完毕,赵高依旧是云淡风轻不痛不痒。 鬼知道威势与日俱增的陛下会不会认为他刻意欺君,罔顾圣意。 趁着这副半死不活的模样,装装可怜请罪,顺带把这烫手的山芋扔出去,谁愿意接谁就接。 他现在要收回那句与赵高交好,稳固他心腹之臣位置的话。 赵高就是瘟神,谁沾谁倒霉。 “陛下,老臣无能。” 一进入章台宫,李斯就凄声请罪。 嬴政握着竹简的手微微一顿,眼神复杂的看着形容枯槁的李斯,幽幽叹了口气。 这副模样,不知情的人恐怕都还以为李斯在宫中受了刑。 “杖刑结束了?” 嬴政将竹简放下,沉声问道。 李斯苦笑一声,脸上的灰败之色更盛“陛下,老臣辜负了陛下的期望。” 李斯三言两语,将方才发生的事情告知了始皇帝,垂下头,等待处罚。 不得力,总比糊弄陛下的罪名要轻多了。 他的确是想要放水,但赵高根本不给他放水的机会,一百多棍子下去,毫无反应。 嬴政诧异,这算什么?传说中的金刚不坏神功吗? 他记得以前赵高还是很正常的血肉之躯,否则当年也不会那么顺利行宫刑成为宦官。 看来,还是那道雷。 一道雷正好劈在了作恶多端的赵高头顶,不仅让赵高预知了前路,而且还让赵高拥有了金刚不坏之体。 泰山遇雨当日,他只是轻轻的碰了赵高一下,就看到了那么多的画面,何况是被当头劈中的赵高呢。 神雷啊。 早知道还不如他一脚踹开赵高,亲自接了那道神雷呢。 “唤他进来。” 荪歌扭动着肿胀不适的屁股,呲牙咧嘴滑稽可笑的出现在嬴政面前。 看着荪歌的模样,嬴政蓦地松了口气,扶苏未能拜赵高为师,某种程度上也算是一件幸事。 否则,一个芝兰玉树温润儒雅的贵公子变成一个行走的表情包,可就有些配不上扶苏这个名字了。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 就算扶苏与他政见不合,不能被立为储君,那也是大秦帝国的大公子。 “仆……” 荪歌还来不及展示自己精彩绝伦的演技,就看到一堆竹简被始皇帝一挥哗啦啦的掉在了她面前。 ╭(╯3╰)╮ 这份见面礼,她不喜欢。 在她面前的始皇帝,仿佛格外暴躁。 那群儒生在始皇帝泰山封禅遇雨后都敢明目张胆的讥笑了,也没见始皇帝动怒大手一挥一声令下推出去斩了。 这份虚怀若谷的心胸在见到她后,土崩瓦解。 造孽啊。 荪歌弯腰随意捡起脚边的一卷竹简,打开,是在抨击始皇帝封禅一行,不合神意。 再打开一卷,是郡丞上奏六国旧民腹非心谤,偶有躁乱。 这一切,荪歌并不意外。 始皇帝以大秦虎狼之师横扫六国,建立了统一的中央集权大帝国,但也只是浮于表面的武力征服。 文化认同感,民心归属感,是需要时间的。 就连承继了始皇帝志向的刘邦建立传承百年的大汉朝,最开始也是经由妥协郡国并行,历时数代休养生息韬光养晦方才成就了汉武大帝的威名。 “陛下功盖三皇德超五帝,一统九州山河,便是毋庸置疑的天命所归。” “天命所属从不是腐儒几句酸不拉唧的话能够改变的,若腐儒的话代表了天意,那齐鲁岂不是早就该一统华夏了。” “至于封禅遇雨,依仆之见,正是陛下乃天命的最佳佐证。” “陛下应明白仆的意思,既上天预警,便是想让陛下规避,建立真正的千秋伟业。” 荪歌的声音不疾不徐,似是拍马屁,又似是肺腑之言,带着天然的说服力。 始皇帝若有所思,毕竟看到的那些画面就等于是他提前预知了未来,重来一次,是真正的上天恩赐。 思及此,始皇帝的脸色微微好看了些。 “继续。”始皇帝颔首示意。 荪歌闻声继续道“至于六国旧民的躁乱,非一日之功,也无法像大战一般毕其功于一役。” “恕仆直言,底层百姓真正关心的并不是高高在上的王位到底由谁坐,他们在意的是谁能满足他们的生存温饱。” “陛下虽无法短期彻底解决六国旧民的问题,但却有权宜之计。” 荪歌斟酌着用词,试图表达清楚自己的想法。 “擒贼先擒王。” 李斯眼睛一亮,不顾晕乎乎的脑袋酸疼的身体,不由自主地接过话茬“赵府令所言极是。” “六国旧民,不一定想反。” “六国残余流落民间的皇室成员也不一定有胆子反。” “但那些被剥夺了往日特权,保留了一定势力的六国旧贵族必定心有不甘。” “陛下,咸阳城人杰地灵,天命庇佑,不如将那些数的上名号的旧勋贵之家移至咸阳城。” “一来,有利于陛下展示天恩,二来也有助于陛下稳定躁乱。” 荪歌深藏功与名的看着接过话茬的李斯侃侃而谈。 战国七雄,到最后真正被灭族的只有大秦皇室。 始皇帝雄才伟略自觉可以压制,对六国皇室旧勋贵网开一面,但横着的家国之仇,使得始皇帝的宽容成了六国旧勋贵暗地里小动作不断的机会。 所以倒不如严以待人,将那些自命不凡的家伙拘在咸阳。 听话的,依旧吃喝不愁。 不听话搞事情的,直接杀了就是。 江山一统的千秋霸业来之不易,牺牲了多少人,这种时候妇人之仁只会功亏一篑。 始皇帝思量片刻“可行。” “此事就交由丞相,尽快拟出章程,莫要让朕失望。” 第九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九) (九) “诺。” 李斯一扫灰败的心情,意气风发的领命而去准备一展拳脚。 他的志向本就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施展心中抱负,名留青史。 始皇帝威名不堕,大秦国运不衰,他李斯的名字将会在大秦的史册上熠熠生辉。 看来,赵高还是个有脑子有口才的瘟神。 最重要的是,始皇帝竟然会下意识的听取赵高的建议,这一点就耐人寻味了。 唉,还是得为这位神通广大的赵府令准备一份礼物继续巩固感情。 待李斯离开后,始皇帝眸光幽黑深邃的盯着荪歌“寡人知你意思,但你也应知寡人想要的并非是权宜之计。” “万民无法归心,大秦帝国将永无宁日。” 荪歌俯首凝眉,沉默半晌。 她的任务是替赵高赎罪,让大秦命运回归正途,让赵高寿终正寝好投胎。 正途? 可何为大秦命运的正途。 荪歌无法确定,若按本来的走向,无始皇帝阴差阳错知晓未来,她要做的只是兢兢业业扮演好赵高这个角色,不矫诏不弄权,扶苏上位,她全身而退。 至于大秦帝国未来如何,并不再她的考量之中。 可如今,兢兢业业扮演好赵高已经不足以留住她的命了。 牵一发动全身,装傻充愣保不了命。 就好似,赵高的存在,注定是要搅弄风云的,这是摆脱不了的使命。 剧情中谋权乱政,加速了大秦的覆灭,如今却依旧要携手千古一帝翻云覆雨逆天改命。 哭唧唧,赵高天生就是劳碌命。 (;′Д`) “陛下可知大秦如今的危机?”荪歌抬头,轻声试探道。 她总得知道,始皇帝是如何看待这个危机四伏的大秦帝国。 君臣上下蜜里调油大可不必,但还是很有必要心意相通的。 否则,她若是不管不顾乱说一通,始皇帝下一次可能就得试她的脖子是否够硬了。 一刀下去,不是刀断,就是她的脖子断。 始皇帝抿嘴,威严端肃的面庞毫无表情,眉头紧蹙,整个人好似绷得紧紧的。 似是在思考,又似是再凝视赵高。 荪歌的心高高提着,硬着头皮在始皇帝的注视下面不改色,一副正派坦然。 窥视帝心,对于绝大多数的帝王来说都是禁忌。 荪歌在赌,赌这位千古一帝有豁达如深海的心胸,有大秦帝国基业臣民安乐高于一切的信念。 换句话说,她与始皇帝这两个提前知晓结局的人在探讨大秦帝国灭亡的原因。 沉默蔓延开来,半晌,始皇帝徐徐开口“大秦帝国处境堪忧。” “寡人自统一六国,下令书同文车同轨接纳六国学士,试图建立寡人心目中理想的大一统国家。” “如今的大秦帝国,与寡人心中所想相差甚远。” “内忧外患皆有之,六国旧民反叛思潮犹如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匈奴百越虎视眈眈窥伺华夏,等待时机乘风而起。” 说到此处,嬴政顿了顿,鹰目含光,发狠道“百越匈奴之患,寡人必将消除,否则贻害无穷。” 然后呢? 荪歌眨巴着眼睛,等待着始皇帝的下文。 没了? 这就没了?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说内部矛盾是内因,是事物发展的根本动力。 事物的运动、变化和发展主要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引起的。 而发展变化又是一切事物的规律。 所以,她现在是要将唯物辩证法普及到大秦帝国了吗? 荪歌在心中默默叹了口气,教始皇帝做人,始皇帝会不会送她投胎? “陛下,你可知与时俱进与循序渐进?” 话一出口,荪歌只觉得牙疼。 问始皇帝这个问题,岂不是显得始皇帝去太小白了。 始皇帝不曾作答,只是面容沉静一语不发的盯着荪歌。 荪歌认命,她发现自己总是在刀尖上跳舞。 “陛下之言,振聋发聩法人深省。仆深受启发,有所顿悟。” “若仆所言有误,陛下权当仆说笑。”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主神行走江湖的经验分享,她铭记于心。 “陛下,商君改革,以军功授官爵,土地与军功相结合。”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赳赳老秦,复我河山。血不流干,死不休战!西有大秦,如日方升,这是何等壮烈与气魄。” “昔日商君变法,奠定了大秦锐士谁与争锋的局面,这是不可抹杀的功绩。” “仆接下来的话并不是要否定商君变法,只是变法已逾百年,大秦局势大变。” 荪歌观察着始皇帝的神色,注意语气继续恭声道“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反古者不可非,而循礼者不足多。” “想来商君也定不愿大秦墨守成规……” 嬴政挑了挑眉“别来这么虚的,说人话!” 也不知道赵高这种开口就先拍马屁的强大求生欲究竟是怎么养成的。 他有那么凶残吗? 虽说六国旧民成天喊着暴君暴君,他暴谁了? 难不成他挥军横扫六国就暴了? 不挥军,难不成用爱感化? 扯淡呢。 “诺。”荪歌兴高采烈的应下。 拍马屁乃长久之计,总不能一时将所有存货倒出。 “陛下,如今大秦统一,天下初定,仆以为,军功与土地相结合的制度有些不合时宜。” “百姓对一个新兴国家有归属感的基础便是土地。” 君不见,土改轰轰烈烈,百姓拥戴? 说起来,在本来的剧情中,始皇帝在三年后也会意识到大秦军功授爵与原东方六国土地私有的矛盾,进而令黔首自实其田。 命令占有土地的地主和自耕农,按照当时实际占有土地的数额,向政府呈报。政府承认私有土地的合法性,并依此征收田租。 本意是极好的,想要改革土地制度,稳定社会,但结果却引发了经济动荡,亦没有收获到始皇帝想要的民心。 但这并不意味着大秦改革土地制度的决定是错的。 改是必定要改的,如何实行才是关键。 “你是在谏言寡人学习之前诸国政策承认土地私有?” 始皇帝沉声问道,面色看不出是欣然还是排斥。 第十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 (十) “赵高,你以为土地私有,对于百姓而言真的是件幸事吗?” 始皇帝勾了勾嘴角,笑意嘲讽。 “扪心自问,无愧天地,我大秦,以军功授爵虽像你所言已不合时宜,但却是最公平的方式。” “但凡男儿,敢为国家拼,其妻儿父母都会受其荫庇,有田有宅。” “一旦土地私有,有多少土地可以掌握在百姓手中?” 呵…… 东方诸国,土地私有,也未见得百姓安居乐业衣食不愁。 食不果腹,妻离子散,数不胜数。 荪歌一怔,若始皇帝是此种想法,那又为何会在数年后妥协屈服。 形势所逼,不得不改吗? 必须得承认,土地私有,利弊皆有之。 的确可以促进小农经济发展,增加国家税收,但亦会是土地兼并之始。 四海无闲田,农夫尤饿死。 “陛下,仆之意并非建议陛下承认土地私有,仆坚决拥护大秦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 “仆只是想改变商君军功与土地结合的政策,以更为恰当合理的方式,将土地的使用权交给百姓。” 荪歌直视始皇帝,斩钉截铁。 “赵高,你还真敢想。”始皇帝轻嗤一声,意味深长道。 单单是废分封,行郡县,就让六国老贵族们一个个急的跳脚,恨不得化身泼妇亲自上阵骂街,戳着他的鼻子骂暴君。 若按赵高所想,那在六国老勋贵眼中,他就不仅仅是暴君那么简单了。 “让那些人将已有的土地吐出来,谈何容易。” 始皇帝威严的声音中多了几丝无奈。 他从不害怕变革,也从不惧挑战,他做梦都想将强行粘合统一的大秦打造成铁桶。 但,大秦真的能经得起这样的动荡吗? 他似乎能隔着重重远山看到大秦的暗潮汹涌。 秦二世而亡,就似是上天注定。 他在,就能镇得住那些煽风点火的魑魅魍魉,大秦虽飘摇但屹立。 他若不在…… 那些强行被他压制的暗潮只会变本加厉。 二世不存,是胡亥赵高之过,但也非其之过。 若非他看的通透,真以为赵高能凭着拍马屁留下一命吗? 荪歌深吸一口气,叩首在地“陛下的功德昭彰千秋,仆愿为陛下先卒负骂名背罪恶。” “仆只求陛下能许仆寿终正寝。” 荪歌始终惦记着赵高的心愿,若是在因罪被杀死于非命,那赵高转世投胎的机会也就随风而去了。 始皇帝雄才伟略,也一直在变革。 变革的步子迈得很大,但却又不够狠。 六国百姓的心想要安定下来,本就需要时间,需要磨合。 但旧勋贵的煽风点火,就一直是最不安定的因素。 “为何?”始皇帝的眸子紧紧的盯着荪歌,视线犹如实质。 荪歌依旧跪在地上,坦然道“按原本发展,仆本就是臭名昭著遗臭万年,毁了大秦基业,毁了自己亲族。” “所以骂名罪恶于仆而言,并不重要。” “既曾经的那条路是错的,那仆就重新走一条,一身骨血总要为曾经赎罪,为陛下搏一个锦绣山河。” “仆与陛下间,陛下乃是当之无愧的千古一帝,暴君之名,仆不认同。” “仆自愿成为陛下泥泞上的石板,阻绝一切恶名。” “陛下不仅要功在千秋,还要当下清名不堕。” 说什么罪在当下,功在千秋。 此行,她不仅要完成赵高的心愿,还要为始皇帝正名。 她虽是最受冷遇的历史族的快穿者,也是有骨气的。 始皇帝心神大震,心中掀起惊涛骇浪,一时有些缓不过神来。 赵高可知,这一选,未来等待他的会是什么? 赵高究竟是怎样的人…… 这是他第一次去了好奇想要探索的心思。 贪生怕死? 卑躬屈膝? 谄媚之极? 还是油嘴滑舌? 也许这些都有。 但除此之外呢?赵高这个让他这些天来厌恶的咬牙切齿的人,是不是也风骨自存。 “你打算如何做?” 始皇帝的声音中有疑惑,亦有憧憬。 他无法确定赵高自今日抉择后会面临多少险境,但赵高却是最合适的人选。 那番奇遇,赵高早已是局中人。 若来日,大秦稳固,他必为赵高翻案正名。 大秦史书,定然会浓墨重彩的记录下这一切。 “起来回话。” “我大秦不兴动不动就跪拜磕头那一说,寡人也非残暴阴毒之人,你无需靠着磕头保命。” “对了,有没有人跟你说过,你磕起头来挺丑的。” 尤其是,现在屁股肿的那么高…… 荪歌:…… ┬─┬ノ(゜-゜ノ) 荪歌起身,抬头,幽怨的看了始皇帝一眼。 始皇帝大大,虽然你是千古一帝,但这样不会说话,只会失去我的。 “多谢陛下。” 谢谢你,因为有你,温暖了四季。 荪歌忍不住再心中哼唱道。 看来,这一步走对了。 既已身入棋局无法脱身,那就亲手助始皇帝打造出真正强悍的大秦帝国。 历史组的快穿者,从不认输。 () 荪歌偷偷将手背在身后揉了揉腰,缓缓道“陛下,仆打算阶梯式分层,循序渐进,徐徐图之。” 既然后世的教学都能分层,她对土地改革为何不能。 一蹴而就一概而论等量齐观的方式并不适合如今风雨动荡的大秦。 阶梯式分层? 始皇帝颇有些不解。 “陛下,虽说如今的儒学并不适合于大秦,但有句话说得好,因材施教。” “土改,亦是如此。” “想要实现完全公平,无异于是登天,再说,这世上并没有完全公平。” “仆只能再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保百姓得生产生活能实现温饱自足。” 一口气吃不成胖子,大秦也不可能短时间彻底土改完成。 一步步来,潜移默化,抵触自然就会少很多。 “陛下,阶梯式分层,说的简单些就是分层收税。” “对于那些不愿将土地所有权交还国家的六国旧地主,地越多,税越高,每一级涨幅仆都会细细划分。” 直至到最后,看着超出接受范围的赋税咬牙切齿却又无可奈何。 然后忍痛将无法接受的部分交还国家。 “而对于普通无地的百姓,仆将丈量土地,按人头分配,且收取一定粮食稅。” 第十一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一) (十一) “至于本来就有少许地的百姓,仆会给予补偿,将土地所有权收归国家禁止私人买卖,但他们依旧拥有土地的使用权。” “同样的,也会按照人头,统一由国家丈量分配新的一定量的土地。” “每亩地征收的税都有明确规定,广而告之,政令下达到各州县村落,着人连续朗读数日。” “交足国家的,剩下的都是百姓自己的。” “如此一来,百姓虽依旧免不了交税,但负担大大降低,不必再被层层盘剥。” “且百姓为了能够留下更多的粮食,会想方设法的提高粮食产量。” “周而复始,大秦兴盛,指日可待。” 这是荪歌目前能够想到的可施行的最佳方式。 一旦允许土地私有,地主经济蓬勃发展的同时,会有越来越多的普通百姓失去土地,成为地主的佃户。 国家要征税,地主要租金,那百姓手里还剩下什么?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就会成为真实写照。 唉…… 白居易大大的诗,还真是一如既往的写实啊。 “六国旧勋贵不会这么听话的。” 始皇帝心中诧异的同时,又有几分惋惜。 这样的法子,的确不错。 土地的人所有权依旧归国家所有,禁止私下买卖,某种程度上就保证了只要不是天灾年,百姓就不会饿死,不会流离失所。 可,六国旧贵族的幺蛾子就没断过。 “陛下,仆会先提议将六国旧贵族原有的土地直接收归国有。” “抵触剧烈,再退而求其次勉为其难的提出刚才的法子。” “若再不识好歹,唯杀而已。” 杀鸡儆猴,杀一儆百。 唯杀而已…… 掷地有声,带着狠辣之气的四个字,让始皇帝有些许晃神。 似是又看到了画面中那个矫诏弄权指鹿为马,戏耍满朝文武如同稚子的大反派。 让赵高做他的中车府令,还真的是挺屈才。 不过,仿佛只要他在世一日,赵高的忠心就一日不变。 “寡人允了。” “赵高,这改变的不仅仅是你的命运,也是寡人的命运。” “寡人再赌一次,信你。” 说实话,有了那等前车之鉴,想要进尽释前嫌很难。 但赵高之举,他愿意再给一次机会。 数十年的相伴,总不该次次结局都不尽人意。 “诺。” 荪歌应声道。 她知晓,从此刻起,她再一次成为了始皇帝的心腹。 在这位千古一帝心中,最记挂的永远都是来之不易的大秦帝国。 他想要的不仅仅是君临天下的霸气,还有数万万百姓的信服。 心中有江山社稷,有百姓民心,便不会是所谓的暴君。 “不如,寡人命李斯跟你一起操作这件事情吧?” 始皇帝深觉李斯和赵高可能就是传说中的双剑合璧。 荪歌下意识连连摇头,总不能老坑李斯吧。 李斯那个老家伙的心愿是想着名留青史,是真心想为官的。 这滩子污水,还是不要让李斯陷进来了。 指不定她以后被千夫所指的时候,还得李斯搭一把手呢。 总得有一个人还保留清命,让人信服。 这份重任,除了李斯这个倒霉蛋,还有谁能胜任。 始皇帝挑挑眉,并没有再多坚持。 没想到,还真有几分兄弟情深。 “赵高,朕之所藏你皆知,自己选些化淤的伤药带回去吧。” “今天就不需伺候在朕身侧了。” 始皇帝心中一动,撇撇嘴,故作嫌弃道。 肿的这么高,实在是没眼看啊。 明天还有一场硬仗要打,赵高须得养精蓄锐,才能冲锋陷阵战无不胜。 这一刻,始皇帝对赵高给予了莫大的希望。 不管了,赵高就是难得的人才。 能将整个大秦玩弄于鼓掌,也是一种本事。 随便换个其他人,其他人行吗? 听到始皇帝的话,荪歌乐滋滋的退下了。 小命终于是踏实了,不用时时刻刻提心吊胆担心脑袋会跟身体分家。 这种快乐,难以言说。 她不管,她现在就想高歌一曲,今天是个好日子,心想的事儿都能成。 (^w^) …… 正沾沾自喜骂骂咧咧,仿如阴沟里老鼠总是搅乱民心的旧勋贵,并不知即将到来的浩劫。 唯杀而已,荪歌并不觉得有问题。 一朝天子一朝臣的道理,那些自小接受良好文化教育的勋贵子弟不会不知道。 古往今来,华夏上下五千年,有多少帝王屠杀了立下汗马功劳的有功之臣。 功臣杀得,旧余孽反而杀不得了? 这是什么操蛋道理? 始皇帝霸气十足,心胸宽广,善待了汗马勋劳的功臣,也给了旧勋贵衣食无忧。 既然不能听话,那就去死好了。 主神曾说过,对待敌人要向秋风扫落叶一般干脆利落,该出手时就出手,风风火火才能闯九州。 嗯,如沐春风,应该改为如沐秋风。 吹死那帮找事的王八羔子,让他们感受到深秋大风的肃杀。 果断就会白给,犹豫就会败北。 哼着歌儿,手里揣着伤药,脚步轻快的赵高,隐隐约约能过听到风中夹杂着的窃窃私语声。 啧啧啧,感官过于灵敏,也是一件糟心的事情。 不过,那说的是人话吗? “你说,李丞相和赵府令真的那种酱酿酿酿的关系吗?” “那当然了,我亲耳听到的,赵府令捏着嗓子娇滴滴的喊那丞相大人下手轻些,仆还是第一次,怕疼。” “不应该吧,不是说丞相大人杖刑赵府令?” “再说了,以丞相大人的身份地位,就算是好这口,那这宫里年轻俊秀的多了去了,何必啃赵府令那根老萝卜,指不定都咬不动。” “杖刑?你啊,还是太天真了啊。” “这么多年,你还见过丞相大人亲自行刑呢?指不定是赵府令惹了陛下不悦,丞相大人不忍心。” “据说丞相大人气喘吁吁大汗淋漓,赵府令是面色潮红眼神迷离,这怎么可能是杖刑。” “原来如此,受教了。” “你们知道就行了,可别往外传,要不然我们都小命不保。” “知道知道。” 荪歌:((((;Д))))))) 第十二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二) (十二) 这都是说什么啊? 她哪里是啃不动的老萝卜了,正风华绝代呢好不好。 传谣言的人都是什么眼神? 荪歌很是气愤,被组cp不可怕,可怕的是所有人都觉得李斯瞎了眼。 唉…… 荪歌忍不住长长叹了口气,垂头丧气的往住处走去。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 风花雪月都是虚的,搞事业方为上策。 既然在始皇帝面前讲大秦土地改革一事揽在李身上,那就必须得尽快拿出具体可行的措施。 只是…… “胡亥?” 一时间,荪歌有些踌蹰。 她,李斯,胡亥,就是始皇帝心中的大冤种。 可谁让李斯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胡亥身上又留着始皇帝的血呢。 数来数去,最大的大冤种就是她自己了。 “老师!” 还是半大少年的胡亥喜形于色,朝荪歌跑来。 声音之中,还带着浅浅的孺慕。 荪歌下意识后退一步,这孺慕大可不必。 赵高狠辣,胡亥也当仁不让,这对师徒杀气人来眼睛都不眨一下。 可能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脉相承。 年少的胡亥并没有注意到荪歌异常的神色,扯着荪歌的袖子自顾自开口道“老师,他们都说大皇兄要拜你为师了?” 胡亥仰着头,圆圆的眼睛看着干净纯澈,但偶尔流露的精明,就好似上好的宣纸上低落的墨汁。 没有画龙点睛之效,唯有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的晦气。 宫廷之中,从没有真正的傻白甜。 包括十一二岁的胡亥。 荪歌任由胡亥扯着自己的袖子,不着痕迹道“仆位卑才薄身体残缺,怎堪胜任?” 对上胡亥,荪歌直接挪用了淳于越在朝堂上攻击她的话。 不是想不到更不好的说辞,实在是懒得将脑细胞浪费在这件事情上。 胡亥脸上的笑容有些僵硬,慢慢松开了荪歌的袖子,心里头很不是滋味,别扭的很。 这是这份不自然眨眼即逝,仿佛错觉。 旋即,胡亥信誓旦旦道“老师,你放心,胡亥一定会尊师重道,好好孝敬你,为你养老送……” “打住……”荪歌连连阻止道。 养老送终? 别闹了小伙子,剧情里的胡亥都是赵高手底下的心腹弄死的。 谁送谁还不一定呢,别咒她死。 “小公子,仆有幸依圣命教您律法刑案,勉勉强强也算是您的老师,所以……” “所以,有话请直说吧。” 在始皇帝面前胆战心惊的,她可不想对上胡亥还得化身蛔虫,猜胡亥的想法。 直说? 胡亥偷偷瞥了撇嘴,直说岂不是就破坏了他乖巧伶俐孝顺听话的形象了。 要知道父皇最喜欢他乖巧的一面。 “听说父皇在早朝后留了您与李丞相,父皇是不是又被大皇兄气到了。” “父皇未召见,我也不敢贸然前去,可这心里实在是放心不下。” 胡亥眼梢微微发红,稚嫩的脸上满是担忧,字字句句流露出的都是对始皇帝的孝顺惦记。 荪歌嘴角抽搐,这简直就是天赋型选手,演技自小就这么炉火纯青,让人惊叹。 难怪始皇帝偏爱幼子,就连出巡都点名让胡亥这小子陪同。 有扶苏天天在朝堂上跟始皇帝对着干,被气的心肝肺疼。 胡亥这小子就在后方扮演好大儿,试图水滴石穿伺机捡漏。 好算计啊。 想来,始皇帝之前每每见到胡亥这副孝顺乖巧以父为天的孺慕模样,都忍不住老怀甚慰。 胡亥对赵高的师徒情分又有几分真几分假呢? 品行廉洁,一心向善,忠心耿耿,讲信义,乃贤才。 精廉强力,下知人情,上能适朕,君其勿疑。 这是原本剧情中,胡亥对赵高的评价和信任。 咳咳,年少精明圆滑还世故的胡亥,怎么就在赵高这件事情瞎了眼。 荪歌禁不住在心中喟叹道。 “小公子若是担忧陛下身体的话,或许可以前去探望,以仆所见,陛下心情不错。” 都是一条绳上的蚂蚱,篡权乱政的蠢事是大家一起做的,总不能只有她跟李斯每天被始皇帝横挑鼻子竖挑眼,胡亥却躲在后方吃香的喝辣的吧? 她心里倒是没觉得不平,重点是替李斯不平。 天天被指着鼻子骂蠢,却一头雾水。 咳咳,不用谢,谁让她跟李斯是兄弟呢。 “小公子,陛下是君,但也是父,感情都是处出来的。” 荪歌压抑着心头的恶趣味,循循善诱道。 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都别想跑。 胡亥狐疑的盯着荪歌,话的确有理,但为什么总觉得对方不怀好意呢? 不过,老师与他命运相系,绝不会害他。 “老师所言极是。” “若本公子有朝一日能踏上青云之路,必不忘老师指点之恩。” 胡亥弯腰拱手,声音清亮谦恭。 荪歌:…… 青云之路? 小伙子,还真敢想啊,年纪不大,野望不小。 这辈子是没啥希望了,还是早点儿洗洗睡吧。 肢解虐杀,将始皇帝的子女屠杀殆尽,还敢妄想青云路? 始皇帝对扶苏有愧疚,那面对胡亥,那份愧疚就变成膈应了。 能当个闲王,都是始皇帝的涵养了。 “指点?” “仆一心忠于陛下,唯陛下马首是瞻绝无二心,不懂小公子是何意。” 跟着陛下走,才能有生路。 胡亥只当荪歌是谦逊之言,并没有听到话中的深意。 “那弟子改日再来探老师。” 荪歌望着胡亥的背影,轻笑着,这份对她的孺慕演的还是不够完美。 急于打探始皇帝的喜怒,迫不及待去展示孝顺给扶苏上眼药,却也忽略了她这个便宜老师高高肿起来的屁股。 甚至都没有看到她手里捧着的御赐的伤药。 还是嫩了点儿道行差了点儿啊,怪不得能被赵高玩死。 荪歌收回视线,被嫌弃配不上李斯的阴霾心情,被胡亥自以为是的表演取悦,瞬间烟消云散。 又能哼着小调儿,开始她正儿八经的工作了。 硬仗啊! 明日的朝堂又是一场硬仗。 深深觉得她会在刺头的路上越走越远,然后被无数人视为眼中钉肉中刺,叫嚣着清君侧。 第十三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三) (十三) 想象着无数人在硝烟弥漫中扛着鲜血书写的清君侧大旗,手拿长矛,被大声讨伐,千夫所指的画面,荪歌口中的曲调儿哼的更加欢快了。 让暴风雨来的更猛烈些吧! 只要咸阳城不会像剧情里那样被一把火烧尽,那剩下的都是小场面。 在荪歌笨手笨脚的给自己高高肿起的屁股上药时,心中蠢蠢欲动的胡亥也做足了准备来到了章台宫。 胡亥心中清楚,他是幼子,向来不受重视,能依靠的只有父皇的疼爱和赵高的经营。 不像扶苏…… 就算扶苏这几年来,总是惹父皇不快,可身后依旧站着强大的蒙氏家族。 这一幕,还是父皇一力促成的。 想到这里,胡亥忍不住咬了咬牙,握紧了拳头。 父皇眼里,他就只配做个逗弄玩乐的小家伙。 可以宠爱,却不会给予重任。 “再忍忍,再忍忍……”胡亥深呼吸了一口气,缓缓松开手,眼中的不忿尽数化为了孺慕和担忧。 他就不信,铁血威严的父皇能够一直将扶苏的优柔寡断容忍下去。 届时,就是他的出头之日。 “父皇。” “儿臣胡亥求见父皇。” 始皇帝:…… 他还没去寻胡亥晦气,胡亥这个冤种儿子竟然不要命的自己跑到他面前。 他也算是一世霸气,怎么就摊上了胡亥这种儿子。 对外唯唯诺诺,对内重拳出击。 他深刻怀疑,胡亥登基后,除却享乐,所有的帝王权势都用来屠杀兄弟姐妹了。 良久,始皇帝沉声道“进来。” 胡亥心中一咯噔,这语气可不像赵高口中所说过陛下心情不错啊。 难不成赵高故意坑害他? 不会…… 赵高未来的荣华富贵系于他身,绝不会自寻死路。 那就是在赵高离开后,又发生了些事情。 “父皇,孩儿想念您了。” 软乎乎的声音让人听了心中越发熨贴。 始皇帝似笑非笑,淡漠的打量着胡亥,并没有接话。 会演,那就继续演。 想念他? 别闹了。 胡亥忐忑不安,但面上依旧是不露声色。 孝顺儿子,这些年都扮演习惯了。 “父皇,可是孩儿惹您不快了?” “孩儿愚钝,只要能让父皇展颜,孩儿愿绞尽脑汁,也愿接受一切惩罚。” 胡亥抬眸,眼睛亮晶晶的,脸上也是一派天真无邪。 始皇帝勾唇道“你见过赵府令了?” 胡亥孺慕依旧,软糯糯道“儿子担忧父皇,又恐扰了父皇处理政务,只好先去询问赵府令。” 始皇帝哑然,看来这个倒霉蛋儿子是赵高故意送到他面前的出气桶。 “担忧寡人?” “寡人很好,朝堂上舌战群儒的是赵府令,受了杖刑也是赵府令。” “你既唤赵府令为师,也合该做到为人弟子的责任。” 胡亥白嫩嫩小脸上完美的表情出现了一丝裂缝,惊诧难掩。 赵府令受了杖刑? “你竟不知?” “你不是说你前去寻了赵府令,难道没看到寡人赐给赵府令的伤药?” 始皇帝居高临下,漫不经心的欣赏着胡亥变来变去的表情。 火候和道行还是不够啊。 学学赵高,永远都能表现出最合适的样子。 “孩儿忧心父皇,可能有些忽视了赵府令,是孩儿之过。” “稍后孩儿便亲自向赵府令道歉。” 胡亥干巴巴的解释道,心中已经在盘算着待会儿如何去哄赵高开心了。 不管怎么说,赵高都是父皇最信任的人,他必须将赵高牢牢的拉在他身后。 始皇帝欣赏够了胡亥肤浅单薄的演技,直了直腰身,清了清嗓子道“我儿的确孝顺,寡人之心甚慰。” 孝顺的赢氏都绝后了,有这么一个空前绝后的儿子,他真的是无话可说。 “您为君为父,孩儿孝顺您是应该的。” 胡亥笑意盈盈,不假思索道。 “如果孩儿有幸在朝堂上旁听,定会时时刻刻以您的意思为准,听您话,跟您走。” “您为大秦劳心劳力,孩儿绝不会违逆您。” 始皇帝满意的点了点头,这拍马屁倒是有几分赵高的味道了。 见始皇帝点头,胡亥忍不住欢喜雀跃。 他终于可以入朝堂了吗?旁不旁听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终于可以光明正大的行走于人前,结识文武百官。 光明正大的向百官证明,他不仅可以如扶苏那般谦逊有礼,亦可以孝顺聪颖。 “儿臣谢……” 谢父皇隆恩。 “入朝堂旁听言之尚早。”就在胡亥喜形于色准备行大礼叩谢时,始皇帝不紧不慢的摆了摆手拒绝道。 若是荪歌在此,定能看出始皇帝的恶趣味。 ╮( ̄▽ ̄““)╭ 行大礼行到一半的胡亥,僵硬的愣住了,一时间竟不知这大礼是继续行完为好还是就此打住。 父皇这是在故意折腾他吗? 胡亥头压的很低,面色阴沉。 言之尚早吗? 当年,父皇未统一六国之际,扶苏都有权入朝参政议政。 如今,他只是求一个入朝旁听的资格都求不到吗? 就因为扶苏是大公子,而他是幼子? 父皇竟偏心至此! “胡亥?” 始皇帝威严端肃的声音让陷入迷障的胡亥回过神来。 “是孩儿妄言了,父皇说的对,孩儿年纪尚幼,学识浅薄,想要入朝堂的确是还言之尚早。” “是孩儿一时迷了心,口出狂言。” 胡亥收敛起心中的愤怒与嫉妒,颓败却又乖巧的开口道。 始皇帝表示,这漂亮话听起来着实悦耳。 “的确如此。”始皇帝一本正经。 胡亥:(╥﹏╥) 父皇什么时候说话也这么噎人了。 父子之间多年培养的父子感情哪里去了。 “你可还有事?” 始皇帝拿起竹简,光明正大的下了逐客令。 胡亥闻弦音知雅意,并没有再讨嫌。 “父皇安好,孩儿便安好。” “孩儿告退。” 始皇帝眯着眼睛,回想着往日胡亥的种种,长长的叹了口气。 这份精明,倒也不是不能为君。 只是,为君者,从来都不能只有精明算计,虚伪阴险。 否则,一旦继位,曾经所有的伏低做小都会成为未来变本加厉作恶的催化剂。 第十四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四) (十四) 压抑越久,心中失衡就越严重,行为越发失控。 君暴,民乱,国家亡。 难啊,为什么这么多儿子,向选一个做储君却如此难呢。 始皇帝想起了赵高那句练小号,神情越发幽深难测。 前些年,忙于统一六国,忽视了对子嗣的教育,皇嗣虽多,却无一人能让他放心的将江山交付。 扶苏啊…… 始皇帝心中唏嘘。 仁慈的帝王只适合于太平盛世,君王可以有仁爱之心,但过于仁慈可不是幸事。 六国余孽尚存,难不成扶苏真的打算靠着儒家的力量去感化吗? 自古帝王家最是无情,可以学儒学,却不能为儒。 扶苏,终究还是让他失望了。 始皇帝想起了赵高那句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他认为最好,对扶苏来说,并不意味着最合适。 思绪越飘越远,但始皇帝的眼神却越来越坚定。 “父要子亡,子不得不王。” 始皇帝口中重复的呢喃着这句画面中扶苏临终前的话。 罢了,罢了。 如此纯善纯孝的扶苏,就许他一世自由安稳吧。 令择储君,悉心培养,必须得尽快提上日程了。 只是,如今按照赵高所言练小号还来得及吗? 不足十年的寿命真的能手把手培养出一个合心意定江山的接班人吗? 难啊…… 哼,他怎么能比赵高那个坏家伙走的早呢? 传说中的,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好吧,赵高也算是有本事的祸害。 此刻的荪歌并不知来自始皇帝的羡慕嫉妒,她看着竹简,毛笔,小刀,陷入了怀疑人生的绝望中。 这要写到猴年马月…… 也不知她口述,旁人代笔的可能性有多大。 如果之前有人跟她说,有朝一日她会觉得一张纸珍贵无比,她可能会嗤之以鼻。 造纸吗? 荪歌眼前一亮,跃跃欲试。 她这样应该不算是对历史的颠覆吧? 曾经有快穿历史组的前辈罔顾历史走向,凭一己之力压缩跳跃历史进程,陷入了历史虚无,最后整个世界崩塌。 所以,历史组的快穿者并不能任意妄为。 不过,仅仅是造纸术,应该不至于触犯禁忌吧? 她又没有直接把大秦这个封建帝国直接引领上社会主义的康庄大道,依旧是在按部就班遵循历史发展的趋向,在既定的大框架内进行变革,想来是合理的。 术业有专攻,看来得跟始皇帝商量下讨要几个墨家子弟钻研实践造纸术了。 趁热打铁,荪歌将造纸术的基本流程写在竹简上,就等着向始皇帝报告了。 分离,打浆,抄造,干燥。 每一个流程后都标注了简单的解释,不至于让人一头雾水。 故作内疚,满脸丧气的胡亥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幕。 苦大仇深的在竹简上写字,偏偏眼神热情如火。 这就是父皇口中受了杖刑可怜巴巴的赵府令? 搞笑呢? 那个受了杖刑的,表情如此生动多变。 “老师?” 闻言,荪歌一边将写好的竹简凑到嘴边吹干,一边看向了去而复返的胡亥。 看看这一脸衰样,就知道在始皇帝那里没讨到好处。 她与胡亥,好歹是师徒,可有难同当,但绝不能有福同享。 荪歌慢条斯理的将竹简卷好,放在一旁,开口道“公子,您不是去寻陛下了吗?” 胡亥泪眼婆娑,凄凄惨惨戚戚。 “我在父皇那里才知晓老师竟受了杖刑,弟子粗心大意,该罚。” 荪歌嘴角抽搐,满头黑线。 如果不是她看到胡亥自以为隐晦的掐了下大腿,紧接着眼泪就哗啦啦流下来了,还真就信了胡亥这副装模作样的嘴脸。 小小年纪,这么虚伪,也不怕脸皮似城墙。 “老师,弟子给你上药吧。” 说话间,胡亥就走向前来,也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宽大的袖袍就要碰到荪歌刚建好的竹简。 荪歌眼疾手快的将竹简拿在手里,面不改色的将手背在身后。 哼,胡亥想剽窃。 “仆皮糙肉厚,区区杖刑,不在话下,何须上药。” “劳小公子记挂,仆心中难安。” “小公子,你莫哭。” 若是胡亥一会儿眼泪汪汪衣衫不整的从她的屋子出去,指不定那些好事八卦的宫人会怎么编排呢。 比如她始乱终弃,抛弃了李斯,大逆不道的染指了胡亥…… 污蔑,都是污蔑。 胡亥眼神快速的跳动,越发好奇竹简上的内容。 也不知是不是他的错觉,总感觉赵高对他疏离了许多。 明明往昔他们师徒二人,亲密无间,一老一小无猜忌无秘密。 “老师在我心中,很是重要。” “老师之事,从无小事。” 胡亥动作熟练优雅的卷起袖子,将一旁木架上的伤药打开,含着泪水的眼睛诚恳真挚地望着荪歌。 荪歌冷不丁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这语气,这姿态,像极了她跟始皇帝表忠心的模样。 真瘆人啊,这感觉就像是被黄鼠狼盯上的鸡,怪不得始皇帝懒得听她那些作呕的话。 浮夸,实在是太浮夸了。 荪歌默默反思,力求精益求精。 “小公子,尊贵有别,陛下最是注重威仪,你如此行为若是传到陛下耳中,百害而无一利。” “再说了,小公子看仆像是有事的样子吗?” 胡亥这是什么破嗜好,竟然上赶着给人揉屁股。 “那老师得保重自己的身体,我能依靠的只有老师了。” 胡亥心中一凛,也不再坚持。 嗯,要不是得继续拉拢赵高,他也懒得屈尊降贵讨好一个宦官。 荪歌还来不及松一口气,就见胡亥跪坐在一旁,一把鼻涕一把泪,鼻音浓重的向她诉说委屈和不公。 荪歌:…… 胡亥这个小破孩儿是不是太高看她了?竟然还有胆子告始皇帝的状。 荪歌默不作声的拉开距离。 作死也不要带着她,她热爱生命。 “老师,你说我还得怎么做,才能讨父皇喜欢,让父皇看到我。” 胡亥眨巴着满是水雾的大眼睛,意有所指的看着荪歌。 竹简…… 他想知道竹简上的内容。 冥冥中觉得,竹简上的内容足以让他一鸣惊人。 第十五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五) (十五) 他一直都知道赵高是个有本事的。 否则,当年父皇也不会徇私,先是免去赵高死罪,紧接着又让他拜赵高为师。 这些年,他与赵高相依相伴,也从赵高身上学到了很多。 比如,笑脸迎人。 比如,挂羊头卖狗肉。 一直以来,赵高待他也很是尽心,兢兢业业的为他谋划,让他在一众公子中脱颖而出,在父皇面前逐渐有了存在感。 “老师,我心里苦啊。”胡亥揪着荪歌的袖子号啕大哭,边哭边说。 荪歌看着自己湿漉漉的袖子,眉头皱成了一个川字。 能把胡亥的小爪子剁下来吗? 苦? 胡亥生于深宫,长于深宫,锦衣玉食,仆从成群,苦在何处? 这戏,实在是太过了。 荪歌想要抽回自己的袖子,奈何胡亥攥的太紧。 看着袖子上晶晶发亮的液体,分不清是眼泪还是口水,亦或者是鼻涕,荪歌忍不住反胃。 “仆心里也苦啊。”荪歌一个激灵,悲从中来,凄厉的干嚎出声。 先是被打,然后被奴役,现在还得听胡亥的垃圾话,她也快要苦死了。 荪歌冷不停的嚎哭,让胡亥愣住了。 这反应,跟他想象中不一样啊。 荪歌一嚎,胡亥吓了一跳,也不好意思再装腔作势痛哭流涕。 立了多年孝亲敬长的人设,当然不能崩。 浮夸哭戏小作精立马变身贴心小棉袄,绞尽脑汁安慰荪歌。 荪歌松了口气,打了个嗝儿,用魔法打败魔法,用眼泪打败眼泪。 不就是嚎,谁不会。 “小公子,仆失态,还请小公子莫要怪罪。” “仆今日心绪波动,恐不能为小公子解疑答惑了,仆自己的事情都还是一地鸡毛呢。” 荪歌的手紧紧握着竹简,有这个时间,还不如把竹简呈给始皇帝,今早开始造纸大业。 胡亥嘴唇微微颤动,开开合合,似是有些难以启齿。 他不需要解疑答惑,他只需要将竹简搞到手,可偏偏向来都很有眼色的赵府令就跟瞎了似的,看不懂也听不出他的暗示。 “小公子,仆还有陛下交代下来的任务,就不招待小公子了。” 闻言,胡亥脸黑。 又是逐客令,他现在就这么不受欢迎吗? 再怎么说,他也是唇红齿白,清秀俊俏的少年郎。 先是父皇,现在又是赵高…… 胡亥深刻怀疑赵高是中邪了,泰山封禅前,赵高时时捧着他,现在呢? 不是都说泰山乃是神明之山有灵性吗?为什么赵高这个阉人还能中邪。 可就算心中再不愿,他也只能告辞起身离开。 一边告辞,眼睛还一边不死心的黏在竹简上,恨不得将竹简盯出个窟窿。 不行,以后他得在赵高面前表现的更乖顺些,让赵高心甘情愿为他呕心沥血。 风吹在泪水还未干透的脸上,刺的脸有些干巴巴的生疼还有些许痒意。 胡亥心中憋闷,演了半天戏,却无半点儿收获,今日之行还真是偷鸡不成倒失把米,白哭白演了。 掏出锦帕,擦干净脸上的泪水,胡亥抬头挺胸,下一秒脸上便洋溢着童真稚气的笑容,似是能让人下意识的放下戒备。 他是胡亥,是小公子。 他与扶苏地位相同,并无高低贵贱之分。 扶苏有的,他也会有。 扶苏没有的,他也会有。 凭什么他汲汲以求不可得的东西,扶苏轻而易举便能据为己有。 眼见着胡亥离开,荪歌长长的呼了口气。 癞蛤蟆爬脚面,不咬人,但膈应人。 尤其是明知对方再演戏,还得硬撑着头皮配合。 “该配合你演出的我尽力在表演,像情感节目里的嘉宾任人挑选。” 荪歌轻声哼唱着。 简单点,说话的方式简单点,少点儿浮夸的演技和套路,多点儿真诚不好吗? 荪歌看着手中的竹简,眼神暗了暗。 随即,麻利地换了身干净的衣裳,摇摆着自己高高肿起的屁股,再一次去了章台宫。 造纸术,宜早不宜迟。 更不要说,胡亥那个小破孩儿对竹简表现的势在必得。 她又不瞎,不至于看不出胡亥火热的眼神。 哼,这功劳是始皇帝的,谁都不准抢。 六国读书人视大秦如蛮夷,就连被儒家弟子尊称为圣人的孔子曾经周游列国教化万民都不曾踏足西秦,认为秦国紧邻蛮荒之地,尚未脱离愚昧。 她就是要看看,那些自视甚高的读书人看到纸张发明后,会是怎样啪啪打脸。 蛮夷之地,促进华夏文化传播与传承。 想来,这打脸定会响彻云霄。 始皇帝看着笑的一脸猥琐的赵高,满是疑惑。 站在这里半天不说话,就是猥琐的笑,怪吓人的。 “赵高。” “赵府令。” 始皇帝用竹简重重的拍了拍桌子,嫌弃意味尽显。 赵高不仅跪着丑,笑起来也挺丑。 四舍五入约等于,赵高本身就挺丑。 清越的厉喝声使荪歌从脑补打脸的快感习思绪中挣脱出一丝理智。 怪不得大家都争先恐后的加入打脸逆袭组进行任务呢。 逻辑什么的重不重要,另说。 但爽是一定的。 呜呜呜,她也想。 “陛下,仆灵光一闪,脑海里凭空出现了造纸术,应该还是泰山封禅天雷加身的馈赠。” “天佑大秦,天佑陛下。” 荪歌纵情高喊着。 反正所有不合理的事情,荪歌都毫无心理负担的推在了那道雷身上。 造纸术? 震惊疑惑之下,始皇帝也怪不得吐槽荪歌那与胡亥如出一辙的浮夸。 “何为造纸术?” 荪歌恭恭敬敬的将竹简双手奉上。 始皇帝打开竹简,慢慢看过去,捏着竹简的手慢慢收紧,神情越发严峻。 他清楚,造纸术一旦成功,便是一项流传千古的创造,能够最大限度的方便他处理国家政务,也能让天下读书人为之侧目。 可以说,这是个收拢六国读书人的大利器。 土地改革,能使百姓充饥温饱。 造纸术,能使学者盛赞归心。 赵高还真是立了大功。 “陛下可以吩咐墨家子弟付诸于实践,仆之流程简单粗陋,还需墨家子弟多番实验。” 第十六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六) (十六) 荪歌恭声建议道。 她是绝对不会大包大揽将成品纸拿到始皇帝面前的,这样容易让旁人没活路。 始皇帝的黑眸中,多了几分隐晦不可察的热切,孜孜追求的万民归心也许不再是奢望。 此时此刻,始皇帝越发相信,被齐鲁旧地百姓指指点点,被酸儒博士冷嘲热讽的那场雷雨,就是上天赐给大秦的祥瑞。 不过,那道雷是不是太厚爱赵高了。 始皇帝心中隐隐有些小不平衡。 如果下次还有这种雷,请先劈他。 有没有上天恩赐不重要,他主要是想跟赵高患难与共。 好歹是朝夕相处十数年的主仆了,不能让赵高一个人受罪。 “若能成,此乃大功一件,你当记首功。” 始皇帝手捧竹简,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朗声道。 荪歌轻轻摇摇头“此等旷古烁金夺天地之造化的发明,应是陛下的功绩,仆不敢贪功。” “泰山封禅遇意向,也是陛下庇佑,若无您的天命所归,仆根本无缘踏足泰山。” 始皇帝心头震撼,如鹰隼般锐利的眸子罕见的有些呆滞。 这是足以被极力渲染,造福人类,青史镌刻的大功绩,赵高就这般三言两语的双手奉在他面前。 始皇帝产生了一种不真实感。 谄媚讨好吗? 不,此刻赵高眼神虔诚纯粹的可怕,绝不参杂任何私心算计。 就好像是在践行那句一身骨血总要为曾经赎罪,为他搏一个锦绣山河。 不曾料到,画面中那个篡权乱政颠覆大秦的人竟有一颗尚未泯灭灿然发光的赤子之心。 赵高啊,赵高。 始皇帝心中唏嘘不已。 幸亏他之前没有一怒之下杀掉赵高泄愤,给他,给大秦留下了焕然新生的余地。 一时间,始皇帝的眼眶有些发酸。 “赵高,寡人绝不会让你史书留污名,寡人存一日,便一日做你的后盾。” 始皇帝目光坚决,语气郑重,一字一顿,如同誓言。 荪歌嘴角弯弯,含笑谢恩。 大秦天注定的惨淡解决,终究是要由她和始皇帝改写。 嗯,还有雾里看花的倒霉蛋李斯。 有没有未卜先知不重要,重要的是李斯很能干,执行力贼强。 “那仆就先行告退了。” 待荪歌离开后,始皇帝的视线在一起被竹简上的内容所吸引。 心潮激荡,久久不能平静。 这种久违的热血,让他想起了征伐六国时的澎湃。 他能统一六国,必然也能万民归心。 “来人,宣巨子。” 造纸术为成功前,始皇帝并不打算让任何消息透露出去。 此项发明,不需要任何铺垫,已经问世,必定万众瞩目。 在始皇帝和墨家巨子的讨论中,时间匆匆而过。 翌日。 肿着屁股的荪歌早早的侍奉在始皇帝身侧,严阵以待早朝的到来。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当她提出土地改革的方案后,会在朝堂上掀起怎样的轩然大波。 指不定那群博士就不仅仅是想用唾沫星子淹死她,而是直接想给她套麻袋敲闷棍了。 她不管,她为始皇帝举大旗,看谁敢与始皇帝为敌。 四面八方皆是敌,她是始皇帝的一面旗。 “你这样真的行吗?” 始皇帝眼神晦涩复杂的盯着下意识得瑟到摇晃着身体的荪歌。 这屁股肿的这么高,袍子都掩盖不了,能不能别扭了,像一只胖头鱼。 斗志昂扬的荪歌不接受始皇帝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的泼冷水行为,下巴一抬“那必须的,男人不能说自己不行。” “不行也是行……” 始皇帝:…… 到底该不该提醒赵高,他早就不是男人了! 宦官,宦官,懂吗? 还有,这么放肆,真的好吗? 这种给点儿阳光就灿烂的性子,搞的他都不敢做好人了。 “陛下,什么时候过去?” 荪歌已经迫不及待去战斗了。 唉,也不知道一日不见,她的小老弟李斯有没有对她甚是想念。 她不管,李斯那个倒霉蛋必须得想念她,毕竟是比桃花潭水还要深的感情。 不想,就去过清明节。 殊不知,此刻被她念叨的李斯面颊通红,满是褶子的额头上尽是密密麻麻地汗滴。 众人那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眼神儿他实在是招架不住了。 他跟赵高真的是清白的。 他都已经解释的快要吐血了,可偏偏没人听他解释,还一脸大家都懂的表情。 最后还要故作语重心长的劝慰他一句“丞相大人,得注意养生啊,莫要晚节不保。” 那么丧心病狂的谣言,竟然也有蠢货信? 一句蠢货,涵盖了朝堂上的绝大多数官员。 天啊,他真的是待不下去了,陛下为什么还不来上朝。 在李斯的千呼万唤下,始皇帝带着荪歌姗姗来迟。 荪歌:…… 她的小老弟为什么一脸幽怨地瞪着她,一副欲求不满的样子很容易让人误解的好不好。 荪歌回瞪了一眼李斯,然后高贵冷艳的别过头去。 一场眼神的交锋被有心人看在眼里,仿佛越发坐实了荒诞无稽的谣言。 “咳咳。” 始皇帝清了清嗓子,看向了李斯。 李斯身上还背负着迁六国旧勋贵入住咸阳城的重任呢,现在不提,神神叨叨想屁吃呢? 心头一凛,李斯上前一步道“陛下,臣有事启奏。” “李卿但讲无妨。” “陛下,天下误解秦久矣,误解存,便会有芥蒂,上行下效,有碍社稷安稳。” “臣奏请陛下诚邀六国旧勋贵入咸阳城,近距离沐浴皇恩,感受恩泽,消除误解,安固江山。” “陛下的仁慈之心,上天定会感召,六国旧勋贵定欣然念之。” 李斯垂首,恭声道。 荪歌心中忍不住赞叹,这话着实说的漂亮有水平。 不愧是大名鼎鼎的李斯。 不等有人开口,始皇帝眉头微皱,故作不解“嗯?” “路途迢迢,山水重重是否过于兴师动众,反倒是让勋贵们心声怨怼?” 一派细心周到替六国旧勋贵的着想的模样。 不得不说,始皇帝此时的语气有些茶。 荪歌默默在心中评价道。 “陛下此言差矣。” 第十七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七) (十七) 李斯抑扬顿挫,声情并茂地继续了他的演讲,偌大的朝堂,独领风骚。 “咸阳城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繁华盛大,咸阳百姓热情好客淳朴善良,最重要的是,陛下在,皇恩浩荡日日显。” “路途迢迢,兴师动众只是一时,一时的辛苦,换长久的安康喜乐,这对六国旧贵族也是一种恩赐。” “不知陛下意下如何?” 朝堂上,陷入了诡异的安静。 大秦原有官员凝眉深思始皇帝的用意,而博士们则是一个个挤眉弄眼相互偷偷推搡。 没有了淳于越,博士群体都没人愿意做出头鸟了。 博士心有余悸的看着荪歌,就好似那是一条逮人就咬的大疯狗,被盯上,少说都要掉块肉。 就连战斗力极强的淳于越,都被干趴下赋闲在家钻研圣人之言了,至于有没有复起的可能,不得而知。 出头鸟淳于越不在,博士的战斗力大大下降。 荪歌颇觉得无趣,将目光移向了仆射周青臣,侍招博士叔孙通。 这两位在历史上,都是小有名气。 周青臣也是个阿谀奉承的小能手,至于叔孙通,换主如换衣,变节如喝水,墙头草似的人物到最后偏偏还真的成了人生赢家,深受刘邦宠信。 忽悠胡亥的水平堪比赵高,陈胜吴广起义,别人着急进言平叛,周青臣神神叨叨的进行了一番天下无反贼的演说。 这就是所谓的身有傲骨,风骨自成? 始皇帝见荪歌面色不善,眼神凶恶,顺着视线,看到了恭恭敬敬的叔孙通。 叔孙通? 什么时候赵高和叔孙通有了过节。 说实话,这群博士中,除了周青臣那个说话如抹蜜的仆射,他看的最顺眼大就是叔孙通了。 虽为儒生,但却在入朝后不会如其他博士一般口口声声之乎者也圣人之言,反倒是会时不时拥护他。 虽不显山不露水,但一比较,就显得叔孙通还是很不错的。 “叔孙通,你觉得丞相大人所言可有道理?” 始皇帝不动声色的将矛头指向了叔孙通。 赵高和叔孙通之间,他毫不犹豫的选赵高,这一点毋庸置疑。 无关其他,只论信任。 突兀被点名的叔孙通,有些怔然,他已经在努力降低存在感了,为什么始皇帝还会主动想起他。 此刻,需要淳于越。 从没有一刻,叔孙通觉得他如此离不开淳于越。 这么得罪人的话题,他做何种回答都有些不合时宜。 反驳,会惹怒了始皇帝,得罪了大权在握的李斯。 可若是赞同,来日六国旧勋贵迁入咸阳,他衣食无忧的好日子就到头了。 他想弃权。 叔孙通眼观鼻鼻观心,缓缓开口“臣资质庸钝,无法如丞相大人深谋远虑。” “丞相大人既已奏明陛下,必是做了再三思量万全准备。” “臣不妄言。” 这个锅,别想甩到他的头上。 叔孙通决定装傻充愣装到底。 只可惜,荪歌是绝对不会给叔孙通明哲保身独善其身的机会的。 “陛下,叔孙博士这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虽不妄言,但把自己的态度表达的清清楚楚,没有一点含糊。” “既盛赞丞相大人再三思量万全准备,必是赞同的,否则岂不是违心之言。” “叔孙博士乃大才。” 荪歌弯腰拱手,一本正经道。 叔孙通:他不是,他没有。 叔孙通丝毫不记得他何时跟赵高这位大名鼎鼎的宦官有了交集。 被赵高赞扬,他并不觉得荣耀。 那晦气玩意儿,他不想沾染分毫。 始皇帝看着荪歌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模样,心中忍不住失笑。 他确定了,赵高就是看叔孙通不爽,要把叔孙通的后路切段。 “看来赵府令对叔孙博士感官极佳,颇有惺惺相惜之意。” 始皇帝一句话成功让荪歌和叔孙通沉默了。 惺惺相惜? 别闹了,两看生厌还差不多。 “陛下,是叔孙博士一心为大秦,仆深感震撼,当是博士们的榜样。” 荪歌很是恶趣味的恭维着叔孙通,将其高高立起。 这天下哪有那么美的事情,先是背弃大秦,后又薛县跟随项梁,项梁定陶失败又投奔楚怀王。 楚怀王被封为“义帝”名存实亡又去侍奉项羽。 待至汉高祖二年,刘邦率领着各路诸侯攻入彭城后,叔孙通摇身一变就又投靠了刘邦。 就这样的人,最后都高官厚禄,也是搞笑。 “的确。” 始皇帝煞有其事的点点头。 他虽不知道赵高葫芦里卖什么药,但也不会让赵高一个人唱独角戏。 “陛下言重了。”叔孙通苦着脸,胆战心惊。 局势未明之际,他一点都不想冒头。 “丞相大人之提议,可还有人有异议,若有异议,叔孙博士会为尔等解惑。” 始皇帝顺着荪歌的意思,将叔孙通牵扯进了这场大戏。 叔孙通:…… 能不能不要再提他的名字了,他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侍诏博士,不配参与这些风风雨雨。 高位上的始皇帝环顾大殿众臣,见扶苏面露犹豫,心中略有不快。 他为的是大秦,大秦好,扶苏才能好。 扶苏俊雅清隽的眉目紧紧皱起,脑子里在进行着天人之战,目光不断在赵高和叔孙通之间打转,脑子里不断回荡着的是淳于越博士的话。 父皇是真的被赵高蒙蔽,想要掀起血雨腥风了吗? 父皇雄才伟略,不应背上暴君之名。 废分封,行郡县本就有违古礼,淳于越博士时常道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 如果再不顾天下舆论,强行将六国残余旧勋贵迁入咸阳,名为沐浴天恩实为圈禁,那父皇残暴之名岂非更盛? 如今淳于越博士不在朝中,反倒没有人敢规劝父皇。 “父皇,儿臣有话说。” “嗯?” 在始皇帝的注视下,扶苏只觉得一股深深的寒意冒出,如坠冰窖。 父皇动怒了…… 可他是父皇长子,当孝顺父皇,不能眼睁睁看着父皇在暴君的路上越走越远。 儒学先生们说的极是,打乱初定,当以仁义治国。 身为长子,不应退缩。 第十八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八) (十八) 扶苏开口继承淳于越成为新的出头鸟,有些出乎荪歌的意料,但细细想想却又情理之中。 公子扶苏端方正直,可称君子,但却不能称帝王。 说实话,儒家真的害惨了扶苏。 她知晓,后世不少人看待扶苏带上了浓厚的滤镜,说什么扶苏有始皇帝的谋略却没有始皇帝的残暴,说什么大秦杀戮结束急需扶苏这般安抚臣民的君王。 可,扶苏满脑子全都是儒学,六国虽灭但余党心不死,单靠儒学根本镇不住当时的秦。 有仁爱之心,有君子雅正,谋略胆识眼光却欠佳。 所以,拉扶苏踩始皇帝,大可不必了。 退一万步讲,就算后世不少人假设扶苏登基,大秦延续不至于二世而亡,但以扶苏的认知再搞出诸侯林立很是正常。 荪歌有些替始皇帝发愁,突然觉得培养个合适的继承人也是难于登天。 就仿佛冥冥之中,大秦只能是始皇帝的大秦。 “父皇,儿臣觉得邀六国旧勋贵入咸阳,略有不妥。” 扶苏斟酌的语言,想要尽可能委婉的规劝。 只是还不等他阐述理由,便被始皇帝打断了“你真当寡人在询问你的意见?” “扶苏?” 冰冷霸气的语气,让扶苏愣在了原地。 明明父皇昨天还在尊重他的选择,为何仅一夜之隔,父皇却判若两人。 若不是父皇昨日的温和,他可能也不一定敢做出头鸟。 扶苏眼睛瞪的大大的,面上有不可置信也有淡淡的难堪之色。 荪歌从扶苏的神情中解读出一句话,终究是错付了! “寡人刚才已言,若有异议寻叔孙通解惑,寡人之言,扶苏置若罔闻吗?” “还是说,寡人的大公子已经听不进去寡人的任何话了。” 始皇帝鹰视狼顾,斑白的鬓角,在此刻看在荪歌眼中忍不住有几分心酸。 千古一帝,的确不是常人能够坐得的。 有淳于越为首的一帮博士日复一日的洗脑,扶苏与始皇帝之间的分歧已经如同天堑,再也忽视不了。 所以,不如她去弄死淳于越吧。 恶名这种东西,背多了也就习惯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也不少。 “儿臣……” “儿臣……” 磕磕绊绊,扶苏终究还是没有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帝王威严,不容挑衅。 “此事就这么定了,不满意的寻叔孙通开解,寡人信叔孙通的能力。” 始皇帝似是含着冰碴子,一字一句都渗着瘆人的寒气。 话音落下,无人再敢触怒,文武百官皆呼圣明。 就在所有人松了一口气,觉得此次早朝大劫已经要熬过去,再听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便能安安全全度过时,又看到深得陛下宠信向来又很有眼色会做人的赵府令跳了出来。 最开始,并没有人在意。 小小的中车府令,一个宦官,能掀起什么波澜。 只是,事实告诉他们,大错特错。 这世上,不只有会巴结会伺候的阉人,还有敢于语不惊人死不休的赵高。 “仆请求土地改革。” 短短的一句话,让文武百官如同被吓傻一般僵直呆滞。 赵高和李斯不愧是一对姘头,一个比一个石破天惊,难不成是要靠在朝堂上的威势决定姿势? 这下,不仅仅是儒生们不乐意了,就连仙大秦原有的勋贵都忍不住面露怒色,咬牙切齿的瞪这赵高,恨不得将赵高挂在城墙上示众。 宦官何时都可以在朝堂上大放厥词了,陛下是不是对赵高过于放纵了。 “为何改?” “如何改?” 始皇帝故作兴致勃勃问道。 荪歌将之前私下对始皇帝说的那番话略作修改慷慨激昂的在大殿上重新说了一遍。 李斯眨眼,这一幕有点儿眼熟。 陛下和赵高之间的氛围,像极了方才他与陛下的默契。 也就是说,土地改革,陛下已经首肯。 此刻所谓对商议,都是表象。 李斯低头沉思,土改的确会触动他的部分利益,但借他熊心豹子胆也不敢与始皇帝作对。 不管了,还是一条道走到底,跟着始皇帝。 在李斯思量的间隙,便有人跳出来反对。 “陛下,赵高区区中车府令,妖言惑众巧言令色,试图让初统一的大秦帝国再度风雨飘摇,其心可诛。” “往日赵高趋炎附势谄媚讨好,专横猖狂也就罢了,不思反思,反倒变本加厉,实在可恶!” “陛下,请处死赵高。” “臣附议。” 荪歌:…… 这才是真正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趋炎谄媚,她认了。 毕竟,她的的确确是拍马屁的小行家。 不过,专横猖狂? 哼,打死她都不认。 “诸君之意,是在说寡人是非不分,是那等被赵高三言两语蛊惑的昏君吗?” 始皇帝冷冷道。 众臣:这是重点吗? 陛下抓重点的角度,还真是清奇。 “臣等之意是在说赵高包藏祸心。” 矛头直指荪歌,集中火力攻击。 始皇帝沉默不语,眼神中抑制不住流露出失望。 只能盯着自己一亩三分地的蝇头小利,看不到大秦的危机四伏。 不,也许不是看不到,只是觉得自身已有利益更重要罢了。 “陛下,还请让仆一试。” 荪歌在众人的怒视下,不卑不亢道。 “不过,陛下,仆观反应激烈,仆心中反思,觉得奖勋贵们的已有土地直接收归国有也许过于激进。” 紧接着,荪歌将本就与始皇帝商量好的法子徐徐讲了出来。 许是有过于狂妄要人命的法子在前,有了缓冲的余地,大殿之中似烈火烹油的气氛有些许舒缓,但众人看向荪歌的眼神依旧是怨毒不已。 就好死荪歌是杀父仇人,不共戴天。 李斯凝眉,思量再三,有意开口,但被始皇帝和荪歌不约而同的摇头示意。 李斯一怔,略微一想,便知二人用意,士为知己者死的知遇之恩越发高涨。 此生,他定要尽心尽力辅佐陛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陛下,土改一事,兹事体大,还望陛下三思啊。” “陛下,自大秦一统,车同轨书同文变革从未停止,如今再土改,不利于民心稳定啊。” 第十九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十九) (十九) “万望陛下三思,莫要被赵高之言蛊惑啊。” 一时间,不少人看向荪歌恨不得啖其肉,引其血。 荪歌:…… 如果眼神能杀人,她现在可能已经死无全尸了。 “赵高你有何话说?”始皇帝幽幽道。 荪歌嘴唇一抿,看着叫嚣着最厉害的人,嗤笑道“吾有故友屌似卿,如今坟头绿草盈。” 轻飘飘的一句话,却让炸锅似的大殿拥有了片刻的寂静。 这是诅咒吧? 明目张胆的诅咒。 有人下意识的掏了掏耳朵,怀疑是自己听错了。 大殿之上,陛下面前,怎敢有人口吐如此狂悖嚣张之言。 就算赵高恃宠而骄,也不是这么个骄法儿吧? 一片寂静中,荪歌蓦地开口“陛下,仆对大秦之忠心,日月可鉴,若仆有心祸乱大秦,那仆对神鬼起誓,若有此心,此生暴毙,且无来世。” 如今的人们,对于神鬼之事,讳莫如深,宁信其有不信其无。 “若陛下肯给仆一个机会,仆愿当着陛下和众臣的面立下军令状,土地改革不成,仆愿受大秦律法所有刑罚而死。” 一字一句掷地有声铿锵有力。 “陛下,还请看在仆十数年勤勤恳恳伺候的份儿上,予仆一个机会。” 当着所有人的面,荪歌重重的跪在了地上,将始皇帝摘的干干净净,未来她的一切铁血手段皆与始皇帝无关。 她就是要让始皇帝带着当世清名成就万世不朽功勋。 暴君骂名,不如就换成佞臣之名吧。 荪歌的话说的如此决绝彻底,反倒是让殿内那些指着她鼻子骂的人心中一噎,就好似所有的力量都砸在了棉花上。 一副为国死,为君卒,虽死不悔的姿态,让他们每多抨击一句,就越发是把自己架上火上烤。 仿佛只有赵高忠君爱国,他们才是乱臣贼子,这种感觉,实在是憋闷。 坐在高处的始皇帝,眼神转动,不知名的光华闪过,看着跪在地上一团,与这大殿格格不入的赵高,轻笑出声。 每一声笑,都让大殿中的群臣心头一跳。 这样的陛下,让他们升不起任何反抗的念头。 是啊,差点儿忘了,陛下从不是软弱任人摆布的性子。 他们怎能因为陛下这两年来的温和,忘了陛下曾经的霸气威严呢。 始皇帝居高临下,睥睨众臣,目无逡巡,有的只是一往无前的大无畏。 “赵高,你所言,寡人甚是赞同。” “土改一事,在寡人看来,不仅可以固江山社稷,且,对天下万民都是一件利事。” “寡人既一统六国,那六国子民亦是朕的子民,天下是寡人的天下,那寡人便有责任对天下人负责。” “你所请,寡人全力支持。” 跪在地上的荪歌猛然抬头,这些话跟他们所商议的并不一样。 流芳百世的明君,向来都该是爱惜羽毛的,始皇帝这番话是不要明君之名了吗? 何必呢? 荪歌看着始皇帝的口形,心中说不出的震颤。 他说,赵高,寡人从不惧泥泞。 荪歌低下头,嘴角的笑容愈发真切,她好像真正理解了何为千古一帝。 敢做,便敢当。 始皇帝不屑做那背后坐收得力的渔翁。 “诸君也勿多言,若心中不虞,寡人也不介意将刑罚重新上于大夫。” 既然赵高能一片赤诚为他的千秋大业舍生忘死,那么他又何惧为其保驾护航。 一时名声而已。 就算此时恶名加身又如何,时光流转,总会有人理解他和赵高的谋断。 就像赵高说的,他是千古一帝。 争议也好,骂名也罢,他若不能称为千古一帝,何人敢称。 始皇帝的一番话,如同冬日凛冽刺骨的寒风,吹散了大殿中所有的躁乱。 众臣心中那些未说出口的话,此刻也只能死死的咽下去,不敢吐露半句。 陛下的确有容人之雅量,但也有帝王之权术。 当断则断时,陛下绝不会优柔寡断。 越是伴君多年的老臣,越是清楚这一点。 陛下永远都是当初那个有魄力扫六合的志盈意满,年岁可长,但热血雄心不减。 这大事儿能不能稍微分开点儿,一次早朝,一件比一件难搞。 一比较,突然觉得李斯邀六国旧勋贵迁咸阳的事情,根本不值一提。 早朝结束后,荪歌揉揉膝盖,在章台宫外的石阶上拦住了满脸阴霾的扶苏。 绕是脸上有郁气,依旧难掩芝兰玉树光风霁月的风华。 这样的扶苏,很真实。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温文尔雅,如夜空朗月清风。 后世的那么多的意难平和惋惜,荪歌能理解。 扶苏,真的很好。 只可惜,做不好帝王罢了。 “大公子,仆有几句话想对大公子说,若有得罪之处,还望大公子宽恕仆。” 见拦住自己,恭恭敬敬的赵高,扶苏心情复杂。 按理说,他该不喜赵高的。 父皇最信任的宦官,往日谄媚奉上左右逢源,无半分骨气。 但父皇对赵高却是宠信有加,允许其时时随侍左右。 刚才在大殿中的提议更是过分至极,与他以往所学大相径庭。 他有心反驳,但赵高和父皇那种敢为天下先,虽死不惧的气势,让他心中隐隐有些动摇。 他也不知,他心中动摇的是什么。 他竟在赵高和父皇身上看到了无数圣贤典籍中描述对为臣者的风骨,为君者的担当。 这是他的那些儒学老师都不曾有的。 可父皇行郡县背逆周礼分明是错的啊,如今更要错上加错,圈禁六国旧勋贵,土地收归国有。 为什么…… 扶苏只觉得脑袋中似是有一团浆糊,让他辨别不清任何东西。 “赵府令请讲。”扶苏调整好脸上的表情,温声道。 荪歌心中暗叹,儒雅贵公子,不外如是。 “大公子,你固执己见,认为天下初定,当效仿前朝行分封,如此才能实现长久安定,但事实呢?” “大公子学富五车博学多识,定知晓诸侯割据的数百年,天下的战火何曾停止过,百姓又何曾真正安定过。” “你天潢贵胄,长于锦绣堆中,也许对您来说并没有太大区别。” 第二十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 (二十) “锦衣华服,奴仆成群。” “说句不恰当的话,只要陛下依旧屹立不倒,外界纷争的风风雨雨都不会侵扰到大公子。” “可,那些百姓呢?诸侯连年征战兼并更迭,数百年从无一刻真正休止,底层的百姓不仅要忧患天灾,更会因人祸自危。” “陛下千古一帝雄才伟略,横扫六国,旁人不知陛下的统一大业意义深远也就罢了,您又怎能成为那些人伤害陛下最尖锐的一把刀子。” “您所认为的陛下所行的狂悖之举,千百年后,历史会证明陛下之选择乃是顺应发展大势,最正确的决定。” “大公子,不要总想着儒生们说,您得问问自己,您的父皇真的像六国学士口中那般残暴不堪吗?” “大公子,仆言尽于此。” 荪歌并不奢想能够改变扶苏温润柔和的性情。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也不无道理。 但她依旧希望能够在扶苏被儒学思想固化的藩篱内尽力翘出一道缝隙,使得扶苏能够站在更高的立场上客观的看待始皇帝的一系列举措。 不是儒学不好,是此时腐儒们所倡导的儒学,并不适合现今的大秦。 扶苏成为六国学者在朝堂上攻击始皇帝最鲜明的一杆旗,何尝不是某种程度的亲者痛仇者快。 扶苏呆呆的愣在原地,方才赵高的那番话似劝说,又似说教。 语气和口吻都算不得恭敬谦卑,更像是长者对晚辈的谆谆教诲。 有恨铁不成钢的失望,也有隐隐藏着的期冀。 所以,就算是那些话对于他大公子的身份来说,显得僭越,但他心头却无半分怒火和不悦。 望着赵高略显疲惫,脚步却依旧生风背影,扶苏心中触动。 方才赵高的那番话,不断响彻在他的脑海中。 分封和郡县,究竟何为对何为错。 在博士们口中,郡县制就就好似是十恶不赦的存在,无数人颠沛流离,上无瓦片下无立锥。 而分封制,才是国家长治久安的良策。 长久的耳濡目染下,这种认知根深蒂固的存在于他的心中。 可赵府令不是这样认为的。 那字字珠玑铿锵有力的几句话,毫不客气的扯烂了博士们数年时间,构织在他面前如空中楼阁般虚浮的分封长久而又安稳的假象。 数百年诸侯割据是事实,赵府令的话算不得危言耸听。 博士们常言,分封乃历史大势,必然为之,违者将遭天谴,大秦天将倾覆。 可博士们口中的历史大势真的便是真的的大势吗? 问问自己? 扶苏口中呢喃着,手心下意识的放在心口,似是想要求一个答案。 他的父皇是何种人,他为何总要从旁人口中道听途说呢。 荪歌和扶苏在章台宫外的这番谈话,很快便传入了始皇帝耳中。 始皇帝心中怔仲,感怀不已。 从来都没有想过,这个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竟然会是赵高。 得臣如此,人生大幸。 在始皇帝心中喟叹唏嘘不已时,章台宫石阶下,李斯站在不起眼的角落正与荪歌交谈。 “终于聊完了?” 李斯皱着眉头,略有些不解。 明明扶苏在赵高眼中已是弃子,为何赵高还要如此苦口婆心的劝解。 荪歌点点头,淡淡道“那番话,不止为了陛下,也是为了扶苏公子。” 诚然,扶苏并不适合坐帝王,掌控大秦。 但,扶苏这般茂林修竹芝兰玉树般的妙人,也该有权利用自己的眼睛看这个世界,用心去感受,而不是被所谓的之乎者也处处蒙蔽。 对待扶苏,荪歌的惋惜从不比旁人少。 “你等在这里干嘛?”荪歌转变话锋,警惕的盯着李斯。 李斯也是个有八百个心眼子的老阴批。 李斯淡定的摸了摸胡子,神神秘秘道“土改一事是你的主意还是陛下的主意?” “可行吗?” 土改一事,兹事体大。 荪歌没好气的睨了一眼李斯“不可行也得可行。” 军令状都立下了,办不好就得受尽各种酷刑而死。 比如,阉割。 一想到这点,荪歌就觉得胯下凉飕飕。 至于李斯的第一个问题,荪歌全当没听到。 “你悠着点儿,这事儿得罪人,风口浪尖上,想要你命的人可不少。”李斯凝眉提醒道。 赵高此刻的处境,有些类似于百余年前的商君,是贵族眼中的头号大敌。 荪歌点点头,一本正经的应下来。 她觉得,就她那怪异体质,想来是死不了的。 “陛下拨了黑卫给我。” 黑冰台中最精锐死士名为黑卫。 黑卫? 李斯大惊,都说秦灭六国,一统天下,黑冰台再无价值,便被陛下渐渐遗弃。 但身为陛下的心腹,他隐隐猜测,这股隐藏在暗中让无数人闻风丧胆胆战心惊的力量依旧在悄无声息的运作。 有黑冰台在,不仅仅是陛下的利剑,更是陛下的耳目。 如今就连黑卫都拨给了赵高,显然陛下对土改一事志在必得。 任何魑魅魍魉,都无法动摇陛下的决心。 荪歌顾不得李斯的诧异,不放心的嘱咐道“迁六国贵族入咸阳,务必尽善尽美,那帮人贼心不死,时时刻刻想着复辟,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李斯挑眉,耸了耸肩膀“这还用你交代?” “瞧瞧,我不就是多说了几句,哥哥就这般模样。” “哥哥要不愿意跟我说话那便不说吧,我的确是不如外面那些人有趣,那我便不讨人嫌了。” 荪歌顿时林妹妹发疯文学上身,脱口而出。 李斯:…… 李斯只觉得如芒在背如鲠在喉,早朝时那些官员戏谑鄙夷的眼神还历历在目,如今赵高又开始造作了。 “你快闭嘴吧,我听你的还不行。” 此刻,李斯只想逃的远远的。 一大把年纪了,子孙皆全,偏偏却传出了与赵高的桃色绯闻。 不过,还真别说,看竹简久了,再看赵高的确还是有几分姿色在的,眉清目秀。 “你瞧,哥哥又开始画饼了,我倘若信了,怕是会日日以泪洗面。” 荪歌面色坦然,继续道。 哼,明明李斯才是个糟老头子。 第二十一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一) (二十一) 荪歌再一次默默吐槽起有眼无珠的磕cp党。 “打住,打住。” 李斯连连后退,他几乎已经能够想象到这些话被似是而非的传出去会造成怎样可怕的反应。 哥哥? 赵高这个人还真是年龄越大说话越不拘小节了。 按年龄,赵高喊他爹还差不多。 荪歌扮作一脸忧伤,单手托着下巴,凄凄惨惨戚戚道“想来哥哥是真的倦了我,那我只好祝哥哥鹏程万里马到成功了。” 这副幽怨的模样,李斯看在眼中,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 画风如此多变的赵高,他真的招架不住。 也不知道陛下是如何能够容忍把这般神经质的赵高数十年如一日留在身边的。 惹不起,难不成他还躲不了吗? 李斯摸着手腕上突然冒出的鸡皮疙瘩,匆匆离去,就好似身后又一头饿绿了眼睛的野狼在追他。 待李斯一走,荪歌脸上的轻佻的笑容渐渐敛起,取而代之的是隐隐的凝重之色。 揽下土改这么一件事儿,指不定什么时候身后就多出几个血窟窿了。 荪歌缩在袖子里的手,下意识紧了紧。 天地良心,她穿进这个世界本意真的只是走剧情的。 …… 土改政策一出,大秦四处沸然。 六国旧贵族对迁入咸阳的拒绝之声也泯然于众,无人关心。 想要煽动百姓,升起故国之情,奈何百姓们自顾不暇,忙的脚不沾地。 要知道,土改可是跟他们以后吃饱穿暖密切相关的。 万一因为掺和了贵族之事,耽搁了分地,难不成以后还指望这帮养尊处优的贵族养活他们? 孰轻孰重,他们分得清。他们是没文化,但也不傻。 六国旧贵族焦头烂额怒火中烧时,始皇帝的耳朵也不曾清闲。 不因别的,只因为告状的太多了。 “陛下,赵高目无法纪,拿着鸡毛当令箭,这几日来不知道多少人家遭了赵高的毒手,惹的民声载道,人心浮动,再这样下去,大秦的万世基业将毁于一旦啊。” “陛下,您不能由着赵高胡来了啊。” 数位老臣面容凄惨脊背弯弯,痛心疾首撕心裂肺道。 “陛下,再这样下去,六国民众之心何时才能心向大秦?” “还请陛下处死赵高,以定民心。” 始皇帝端坐在高位之上,笑容玩味的看着大殿中声泪俱下的表演? 唉,浸淫官场多年的老臣说话都不如赵高完美动听。 什么叫拿着鸡毛当令箭? 骂谁呢? 他金口玉言大刀阔斧的改革在这帮老东西口中就成了鸡毛? 若是赵高在这里会如何阐述这番话呢?始皇帝禁不住想到。 至于大秦的万世基业?搞笑呢,这帮只盯着自己利益得失的老家伙还真敢想。 真是好奇,若是这帮老家伙知晓大秦二世而亡时会是怎样的表情。 “陛下?” 见始皇帝久不开口,有赢氏王族偷偷抬头看了一眼。 只见始皇帝面色平静淡然,嘴角还挂着浅浅的笑容,可就是这一抹笑,让他们遍体生寒,忍不住打颤。 如果不是自持劳苦功高,始皇帝不会过分追责,他们也不敢壮着胆子还触这份霉头。 “依寡人之见,土改完成之时,便是六国百姓归心之始,不知诸位可认同寡人所言。” 万事开口难,啃下土改这根硬骨头,万民归心不远矣。 千古一帝的夙愿,此生必将成为现实。 有老臣哆嗦着身躯硬着头皮开口“陛下雄才伟略,土改一事必是高瞻远瞩,但赵高行事乖张跋扈,激进张扬,于初定的大秦而言着实不是一件好事。” “对大秦不是好事还是对尔等家族不是好事?”始皇帝冷笑出声“寡人还是那句话,伟大的改革必将伴随流血与牺牲。” “寡人在,赵高在。” “寡人听说赵府令近些日子遭受的刺杀也流了不少血,如果你们愿意与赵府令共同成为改革中的中流砥柱一起流血牺牲,寡人也不是不近人情之辈。” “诸位之中,有陪寡人打天下的功臣,也有辈分极高的皇族长辈,若是有尔等为表率,土改一事也许会进行的顺利些。” 始皇帝的嘴角依旧挂着浅浅的笑容,声音也是柔和自然。 远远望去,仿如一幅君臣相谈甚欢的图画。 他不是嗜杀之人,但非常之时当行非常之事。 赵高都能豁的出去,一腔豪情身背无数骂名,除了被扔烂菜叶还得每天防着层出不穷的刺杀,他堂堂帝王,有何惧之。 不得不承认,赵高那些话潜移默化的影响了他。 对于儒生博士们的阴奉阳违,六国百姓的排斥躁动,甚至对于画面中看到的大秦将亡,都不再忐忑不再恐惧。 只管做好,只管一往无前。 拼尽全力,看看是否能得一个造化改变大秦局面。 若不能,也无悔。 他坚信,他和赵高之举,必将长久的造福百姓,哪怕大秦不存,但大秦之传承将万世永存。 何为大秦基业? 凡大秦境内的百姓皆是子民,子民康乐无忧,则大秦基业仍在。 “汝等可想好了?”始皇帝蓦地爽朗笑道,就好似自泰山封禅后笼罩在心头的阴云悄无声息间散去许多。 只是,这种胆战心惊的情况下,这种爽朗的笑声让人听起来只会越发诡异。 老臣们一个个愣在原地,想好? 那可是生死之事,哪里是说想好就能想好的。 不过,他们也算是看明白了,要么死,要么就闭嘴,安安静静的等待着赵高土地政策一步步施行。 陛下改革之决心,堪比当初商君之志。 好不容易熬到位高权重这一步,谁乐意死啊。 就算土改一事他们阻挡不了,但能不能先灭了赵高,这样他们心气也能稍稍顺些。 啊啊啊啊…… 很难不抓狂,尤其是听到陛下那句,陛下在,赵高就在。 赵高何德何能,竟能让陛下如此厚爱。 若始皇帝知晓这些人的想法,必定嗤之以鼻,赵高可比在座所有人活的长久。 “陛下,是臣等着相了。” 能活,谁也不想死。 死谏这种高大上的事情不存在于大秦等文化熏陶中。 第二十二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二) (二十二) 待前来告状的大臣们离开章台宫后,始皇帝微眯着眼睛,疲倦的揉了揉鬓角,思绪放空,小憩片刻。 “啊……” 始皇帝猛然惊醒,托着面颊的手重重的磕在桌面上。 铁锥…… 梦中那从天而降的铁锥,重重的将马车砸到粉碎。 看规制,那是他的车架。 有了泰山封禅奇遇之后,始皇帝再也不敢把梦里的景象简简单单归结为只是一个梦。 所以,这又是上天预警,告知他即将面临生死考验,性命危在旦夕吗? 始皇帝喘着粗气,面色冷峻,眼神可怖。 若不是泰山奇遇,回咸阳后又有一系列紧锣密布的行动,他的确是想过巡游的,只是还不曾讲心中打算告知任何人,便做了这样的噩梦。 一时间,始皇帝有些分不清,这是曾经那一世已经发生过的事情,还是即将要发生的事情。 “赵高呢,宣赵高。” 始皇帝知晓,他心中的疑惑,只有赵高能解答。 “诺。” 随侍在一旁的宦官应声道。 得到传召的荪歌心中疑惑,难不成陛下被那些告状的人说动了? 不应该啊。 “你可知陛下所为何事?”荪歌凝眉打探道。 “回赵府令的话,陛下做噩梦了。”小宦官恭恭敬敬低头答道。 噩梦? 荪歌心中一个激灵,手不自觉的攥起来。 看来,陛下又看到了些画面。 荪歌轻轻叹了口气,任命的随着小宦官向章台宫走去。 “陛下,赵府令到。” 荪歌到达章台宫时,余光瞥到始皇帝阴沉的面颊,心中越发紧张。 闻言,始皇帝先是挥退了其余人,才看向荪歌“你可曾看到铁锥刺驾?” 始皇帝直截了当的问道。 荪歌哑然,这哪里是梦,分明又是预知,她深刻怀疑,随着时间的推移,始皇帝是不是会想起所有的事情,实现真正意义的重生。 “陛下,仆在泰山之奇遇所见大多都是您……”荪歌顿了顿,咬牙道“您驾崩之后的事情。” 荪歌略一思索,便否认道。 话说太多,她不知该如何解释。 始皇帝沉默不语,目光阴沉的打量着荪歌,久久都没有开口。 “赵高,寡人并没有怀疑你。” 赵高是中车府令,他的车架一般都是赵高亲自驱策,偌大的铁锥从天而降,他若有事,赵高也会丧命于铁锥之下。 “陛下,您是天子,上天厚爱赐梦预警,预警既现,陛下不如暂时搁置东巡的计划,居咸阳运筹帷幄,待他日土改完成,万民归心,再巡游天下,不知陛下意下如何?” 荪歌知晓,始皇帝所作之梦,乃是第二次巡游,博浪沙遇刺,张良与一大力士所为。 张良出生于韩宰相之家,资财甚富,秦灭韩,作为亡国移民,便想着设法刺死秦王,以报灭国之仇。 “天子?” 始皇帝反复呢喃着。 天之子,真的尊贵无双吗?他为帝王,子嗣无数,那天子又怎会只有一之数。 “陛下,子也可以是尊称。” 换而言之,始皇帝可以是天之子,也可以本身就是大秦之天。 始皇帝挑眉,目光闪烁,赵高之言,他甚喜。 “你怎知寡人有意巡游?”始皇帝似是突然反应过来,语气自然开口问道。 荪歌面不改色“仆伺候陛下十余年,若论揣摩上意,没人能够比的过仆。” “你倒是诚实,揣摩上意倒不怕寡人治你罪。” 紧绷的神经微微松懈后,始皇帝才注意到空气中隐隐飘荡着血腥味和草药味。“你的伤严重吗?” “有您庇佑,仆命大的很。” “都是小伤,不碍事。” 荪歌咧嘴一笑,恭声回答着。 始皇帝微微一笑,并没有拆穿,若非赵高体质特殊,恐怕早就命丧黄泉了。 土改过程危机重重,赵高身上挂彩的日子断不了。 “不必顾虑重重束手束脚,放手去做。” “有寡人在,大秦乱不了。” 说句不太客气的话,就算是改革失败,只要他活着,六国余孽就没有人敢反。 “仆知晓。” “陛下,仆近日想亲自前往楚国旧地主持土改一事,楚国不同于其他五国。” “一来,楚国旧地核心远离大秦,大秦势力在楚地相对薄弱。二来,楚民怨秦最深反秦情绪如烈火。三来,楚国贵族势力根深蒂固,秦楚思想文化矛盾尖锐,一时难以调和。” “如果不亲自前往,仆实在放心不下。” 后来,的确是楚灭了大秦。 楚? 始皇帝想起了楚灭国前叫嚣的那句“楚虽三户,亡秦必楚。” 楚,的确是最不安定的因素。 当年灭楚之战,大秦关中将士损失惨重,李信和蒙恬率20万大军惨败,王翦老将军率军六十万力挽狂澜,否则秦楚之战战况可能会更加惨烈。 “亲自前往?” “你可知,自你提议土改,想你死的人不计其数,此时出咸阳,一旦出事,寡人鞭长莫及。” 赵高于他,意义非凡。 “陛下,仆势在必行。” “正因为仆是无数人都眼中钉肉中刺,仆离开咸阳,一路行驶,正好能够将那些最活跃的反秦份子一网打尽。” 死是死不了的,最多受点儿伤。 再说了,楚地不亲自前往,着实心难安。 沉吟片刻,始皇帝道“莫要逞强,若当真危及生命,当退则退。” 以身为饵,始皇帝深感震撼。 “陛下,朝堂之上仆是立了军令状的。”荪歌小声提醒道。 土改若成,她功成名就。 土改若败,她千刀万剐。 所以,她从没有退路。 “仆入楚地,归期难定,万望陛下冷静,莫要被梦魇扰乱心绪失了分寸。” “仆会以一身血肉之躯铺就大秦未来。” “陛下,仆先告退了。” “陛下保重。” 反正赵高求的也只是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 在荪歌的背影即将消失在门口时,始皇帝幽幽开口“寡人在。” 始皇帝声音低沉细弱,一阵风吹过,似是无人听见。 荪歌的背挺得越发直,悬挂在天际的艳阳,仿佛在昭示着大秦的未来。 如日东升,蓬勃发展。 第二十三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三) (二十三) 内定家国,外开边疆。 昭明四海,宾服万邦。 她想,她一定能够看到这样的大秦帝国,也一定能够见证这样的千古一帝。 荪歌长长的呼了一口气,脚步越发坚定,将章台宫远远的抛在了身后。 并不知始皇帝的心中在经历怎样的风浪。 “来人,增派人手,暗中保护赵府令,不惜一切代价护赵府令性命周全。” 始皇帝莫名其妙的笃信,大秦不能失了赵高。 “诺。” …… 所有人都以为荪歌离开咸阳,远赴楚地会尽可能悄无声息隐瞒行程,却不曾想她就差敲锣打鼓挨家挨户宣传然后双手奉上一份路线图了。 一时间,视荪歌如仇敌的人跃跃欲试,路途遥遥,搞死个人不是很正常啊。 在咸阳城,陛下耳目遍布,想要杀赵高难于登天,出了咸阳,陛下想保也保不住。 到时候,赵高一死,土改自然不了了之。就算是陛下想要追责,那也来不及。 人死都死了,难不成陛下还能起死回生。 四方云起,都在思索着何处设伏,能够神不知鬼不觉的干掉赵高。 若问六国旧勋贵此刻最恨的人是谁,那么必定是赵高,始皇帝都得退居之后。 始皇帝是灭国,赵高是釜底抽薪,想要把他们高高在上的特权剥夺。 万顷庄园,良田万亩,只要杀了赵高,这样的生活就能继续。 荪歌哼着小曲儿,就好似并不知晓四面八方的恶意,惬意的很。 她想过会有不速之客,但是没想过不速之客会是扶苏。 她与扶苏,本质上从未交好。 对扶苏,她确有惋惜意难平,但她选择效忠的,从始至终都只有始皇帝。 “大公子?”荪歌诧异的看着面红耳赤,双手不自然的垂于身侧,纠结犹豫的扶苏。 别这样,搞的像告白,怪紧张的,她身上得绯闻已经够多了。 “赵府令,我想随你一起前往楚地。” “那日,听您一席话,心中惶恐迷茫皆有之,读万卷书也须得行万里路,我想离开父皇的羽翼庇佑,看看真实的大秦。” “还请赵府令应允。” 只见扶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下定决心似的开口。 面颊依旧绯红,眼神却格外坚定。 荪歌:…… 玩她呢? 她前往楚地就是为了招摇过市,一路上危机四伏,如今始皇帝对扶苏的态度不明,储君之位一日未定,那扶苏永远都是第一候选人。 带着这样一个人上路,她慌啊。 “大公子,想要体察民生并非仆这一个选择,只要大公子想,陛下定会想到万全的法子。” 烫手的山芋,她不接。 扶苏嘴唇翕动,似是知道荪歌的担忧,坦然道“我将子婴交给了父皇,我心知,父皇在储君的人选上摇摆不定最重要的原因就是现有公子,无人让父皇满意。” “子婴年纪尚幼,但伶俐聪明,父皇定能亲自培养出能够承继大秦的储君。” 荪歌怔在原地,扶苏这是无欲无求放弃了储位吗? 若胡亥知晓扶苏的打算,怕是能急的跳墙。 也是,扶苏对储位从无执念。 可能扶苏不是个好的继承者,但是一定是个纯粹的人。 至于子婴…… 想到后来子婴被立秦王后的种种,荪歌面露赞许,有的人生来就是王者。 不得不承认,这是个不错的选择。 “但是,仆还是不能带您上路。” 上路? 这个说法好不吉利! “父皇已经松口了。”扶苏慢条斯理道。 “赵府令,我自幼习武非纯粹的文人,不会给你拖后腿的。” “父皇言,有我伴于你身侧,你会有所顾忌。” 荪歌心中哀嚎,她就是想去放飞自我怎么那么难。 好吧,始皇帝的确了解她。 始皇帝都松口了,那扶苏干嘛还一副小媳妇儿的模样娇羞的问她。 ╭(°a°`)╮ 哼,她的意见都不重要了。 “那你尽快收拾行李,明天启程。”荪歌垂头丧气的摆摆手,蔫蔫说道。 始皇帝不地道,自己的儿子不教育,还塞给她! 如果她是个貌美如花行走江湖的侠女,一路相伴,也许还能发展出一段荡气回肠的爱情故事。 可是,他现在是个四十多岁的老太监啊! 好气哦! 不得不说,这人物选的是真棒。 主神的眼光一如既往的刁钻,掐断了一切有可能缠绵悱恻的小火苗。 “多谢赵府令。” 扶苏喜上眉梢,一时间整个人就好似一块儿散发着莹莹光泽的美玉。 “大公子,礼尚往来,答应仆一件事情,莫要留胡须。” 好好的美少年,装什么大胡子男。 这也算是她为后世那些心心念念扶苏的美少女作出的一点贡献。 扶苏傻眼,这是什么臭不要脸的要求。 都说赵府令精通秦律,难不成忘了一种刑罚叫“耐”,就是剃掉犯人的胡须。 由此可见,大秦以胡须为尊。 “赵府令,您是不是……”扶苏伸出食指指了指自己脑子,委婉的提醒道。 年纪大了,脑子不好使了。 荪歌撇过头,视而不见,没有商量的余地,总不能让后世对着一脸胡子得扶苏犯花痴吧。 扶苏叹了口气,无奈应下。 好吧,虽说有耐刑,但大秦对胡子的要求并不严苛。 一晃,一天时间眨眼而逝。 “陛下,大公子和赵府令出城了。” 秦始皇站在精心绘制的大秦疆域图前,眉头紧锁,想要将梦中景象对应到确切的位置。 他还是无法忘却那个巨大的铁锥。 “往何处?”始皇帝抬眸,沉声问道。 他是绝对不相信赵高会直接前往楚地核心的。 “河内郡方向。” 河内郡? 始皇帝的眉头皱的更紧了,不停踱步,似是有些不明所以。 始皇帝眼前一亮,目光定在疆域图河内郡的位置,然后将梦中地形景象一一绘出。 比照,定位。 博浪沙。 河内郡,博浪沙。 梦中那场突如其来的刺杀,就是博浪沙。 始皇帝的手重重的按在疆域图上,眼神幽深复杂,带着摄人心魄的气势。 巧合吗? 始皇帝的情绪有些复杂。 第二十四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四) (二十四) 他与赵高的对话,历历在目。 赵高绕行河内郡博浪沙,绝非巧合。 有意欺瞒在先,偏偏又紧接着亲身历险,将他的梦魇粉碎。 赵高啊,赵高,你究竟是如何想的。 罢了,赵高既然心有谋算,他还是莫要扰局! 疑人不用,用人不疑,。 还有扶苏…… 始皇帝重重的叹了口气,眼前似是又浮现出扶苏自请免去继承皇位资格的画面。 他的长子扶苏,自始至终都有一颗七窍玲珑心。 知他纠结,知他不忍,所以便主动退出,交由他亲自培养一个满意的储君。 有赵高在,定会保扶苏周全。 始皇帝深觉,他能做的事情,就是稳定大后方,给予赵高相对平稳的土改条件。 …… “掀起你的头盖骨,让我来看看你的脑。” 这个时候的荪歌,正悠悠哉哉的坐在马车中哼着小曲儿闭目养神。 虽是马车,堪比龟速。 且马车稍微提速,荪歌就扯开嗓子吆喝起来“慢点儿,慢点儿,老人家身子骨儿受不住。” 扶苏:…… 扶苏只觉得面对这样的赵高,满脑子都只能出现娇柔做作四个字。 老人家? 这句话若是让李斯大丞相听到,怕是能一口老血喷出来。 据说,李斯与赵高之间还有剪不断理还乱的暧昧情愫。 说实话,那种情愫放在那两人之间怪可怕的。 “赵府令,马车如此行驶,是否有些不妥?” 敲锣打鼓,大摇大摆出咸阳,就够惹眼了,出了长安城还这般磨蹭,是嫌命太长了吗? 荪歌微微睁开一条缝儿,看着就算是坐在摇摇晃晃的马车里都依旧优雅端正的扶苏“大公子也觉得太快了吗?” “这么快,怕是来不及做准备。” 既然始皇帝梦魇博浪沙遇刺,那她就提前将这次生死危机化解。 反正,对于六国贵族而言,赵高这两个字已经上了必杀的黑名单。 张良运筹帷幄聪明绝顶,早就散尽家财一心一意反秦,这样的一个好机会,张良绝不会放过。 杀了她,便如同断了始皇帝的一条臂膀。 张良啊,是个人才。 荪歌轻轻的在腿上打着拍子,回想张良一生历程,少年侠客有胆有谋,博浪沙刺始皇帝全身而退;中年良臣天下入棋局,成竹在胸;晚年激流勇退淡然从容。 历史长河浩瀚如烟,名臣谋士不可胜数,而张良风采越千年,被美誉为“谋圣”自有其道理。 能不能拉到始皇帝的阵营,这是个难题。 真正的勇者不仅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还敢于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人生在世,全靠演技和套路。 对于这般风华绝代的人物,杀了怪可惜的。 扶苏甚感心累,他就知道自己猜对了,赵高就是在以身为饵,只是不知道想钓的是哪一条大鱼。 他想行万里路,不想刚出咸阳城就成为一滩烂肉。要是非死不可的话,最起码,等他周游大秦结束后再死也行啊。 “大公子莫慌,一既是钓鱼,钩牵动沧浪月,钓出千秋万古心,急不得。” 好吧,她也不知道这话是什么意思。 这还是很久以前听一位钓鱼高手念叨,觉得逼格很高,就记下了。 扶苏眨眨眼,这句话有那味儿了,又被赵府令装到了“赵府令又如何确定鱼一定会上钩?” 既然是大鱼,那必然是有脑子的。 荪歌瞥了扶苏一眼,指了指自己“我都亲自为饵了,还有哪条鱼不动心吗?” 哼,看不起谁呢。 别以为长得美,就能为所欲为随便怀疑人。 唉,扶苏这小脸儿是长得真俊,小身板儿是真笔挺。 荪歌默默收回自己略显猥琐的眼神,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继续道“钓鱼人的宗旨是钓不到大鱼钓小鱼,钓不到小鱼钓虾米,钓不到虾米拔萝卜,反正不能空手而归。” 扶苏:…… 说的好有道理,他竟无言以对。 还有,赵府令刚才的眼神是垂涎和猥琐吧? 他没看错吧? 扶苏默默的往旁边挪了挪,那眼神儿怪瘆人的。 荪歌:(w) 害羞羞,好想把扶苏吓到了! “日头这么大,你们也辛苦了,寻个茶棚歇歇脚吧。”荪歌掀开马车的帷裳,露出头,对着护卫左右的士兵体贴道。 士兵们:他们不累。 不过,陛下旨意,在外一切对赵府令唯命是从。 就连大公子都得听赵府令的,何况是他们呢? 茶棚很简陋,但来往的行人络绎不绝,也还算热闹。 荪歌慢慢悠悠的喝茶赏景啃点心,顺便听着耳边的喧嚣。 唔,吃饱喝足有点儿困。 于是,在随行所有人目瞪口呆中,荪歌托着下巴,缓缓闭上了眼睛,然后便小鸡啄米似的慢慢趴在桌面上睡着了。 扶苏:…… 士兵们:…… 头顶日头渐渐西斜,荪歌伸了个懒腰,大手一挥“走,找地方吃饭睡觉。” 养精蓄锐,才能应对大敌。 扶苏无语,赵府令上辈子怕不是一头猪。 吃饱睡,睡醒吃,吃了再睡…… 马车一天行进最少百里,可偏偏他们一天天只走了十几里…… 心中虽有吐槽,但并没有人出声反对。 荪歌一天的所言所行,不多时便有人送在了始皇帝手中。 始皇帝已经越发确信,赵高就是在设套。 甚至,赵高就连行刺杀之举的人都知道的清清楚楚,也许还起了惜才之心。 能让赵高这般郑重,想来那人定然不俗。 他可没忘了之前赵高对扶苏一脸嫌弃的模样。 “若非赵府令遇生死为难,不必再传信。”始皇帝的含笑吩咐道。 夜幕下,客栈里,荪歌倚窗而立。 她专门绕路前往博浪沙,以始皇帝的智慧想必已经知道当日她撒谎了。 今日行进如此缓慢,一来为张良留准备时间,二来就是在等待始皇帝的反应。 她不是不愿意将一切和盘托出,只是在她看来,始皇帝知晓所有细节并不是一件好事。 越是想要尽善尽美规避所有,就越会失了分寸和平常心,导致错漏百出。 倒不如只知道结果,全力一搏。 ------题外话------ 走过路过不要错过,投个票加个收藏可好? 第二十五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五) (二十五) 夜越来越深,皎月当空,星子四散左右,荧光点点。 咸阳方向并无人前来宣她返回,这便是她等待的答案。 荪歌嘴角的笑容慢慢蔓延开来,说不出是舒坦和恣意,融入这个世界,她渐渐理解了士为知己者死为何意。 始皇帝给予她的震撼,让她真正懂得了这位千古一帝的魅力。 知晓她有矫诏乱政之嫌,依旧有魄力接纳任用。 当日朝堂上那句无声的他从不惧泥泞,敢作敢为。 今日的用人不疑,又是始皇帝的开阔心胸。 今夜的答案,她不曾失望。 那她以赵高之名,也绝不会让始皇帝失望。 荪歌找店家寻来一壶酒,就这样一人坐在窗前独酌,眼角眉梢皆是笑意。 夜半无睡意的扶苏,见荪歌房中亮着烛火,站在门口踌蹰片刻,瞧了瞧门。 “进。” 推门而入的扶苏,看到的便是明月映射下,慵懒恣意的荪歌。 原来,赵府令竟还有这样的一面吗? 方才那一刹那,他竟从赵府令身上看到了风流天成的气度。 肆意潇洒,也不知曾经名动七国的战国四公子与赵府令相比,谁更胜一筹。 就连父皇,近来都不停的称赞,明言赵府令是有大魄力大智慧的。 “你夜叩房门,所为何事?” 因着饮酒,荪歌的眼梢微微发红,上挑之间,雅痞尽显。 年轻人,行走江湖的经验还是太少了。 三更半夜孤身一人出现在一个颜狗老海王的世界是很危险的。 孤男寡…… (╥﹏╥) 好吧,孤男寡太监。 这样的词一出现的荪歌的脑海,表情下意识就僵在了脸上。 “明月皎洁月色如户,心有所惑,见赵府令房中烛火摇曳,想来未就寝,便想着让您解惑。”扶苏仪态自然的坐在荪歌对面,轻声言道。 荪歌撇撇嘴,这话有点儿耳熟。 怀民亦未寝? “大公子,仆觉得仆醉了。”三更半夜,月色撩人酒香四溢,解疑答惑实在是煞风景。 再说了,大公子扶苏的美名能在华夏流传数千年引人唏嘘,就说明扶苏不是个草包。 若论学问渊博,扶苏不比任何人差。 扶苏缺的只是眼界和判断,此行所见所闻亲身感悟,定然可以让扶苏打破心中的藩篱。 所以,她大可不必多嘴。 扶苏:…… 这是耍赖吧? 扶苏自顾自的斟了一杯酒,学着赵高的模样,仰头一饮而尽,在平时的儒雅温润中,平添了几分随性。 嘴角挂着滴滴酒渍,嘴唇湿润泛着水光,喉结滚动间,就好似洁白无瑕的雪地中妖娆盛开着的腊梅。 美,是真的美。 荪歌忍不住在心中喟叹道。 这样的盛世美貌,这样的温和心肠,这样的才学见识,就算不做帝王,就算没有英年早逝,就算后世没有做那么多假设,扶苏也依旧能惊艳史书。 扶苏从不需要那些意难平为自己添色。 动心吗? 自是动心的。 海王,欣赏所有美好的事物。 不过,也仅仅限于此。 扶苏放下酒杯,抬眸间,正好撞上了荪歌的视线。 ╭(╯3╰)╮ 又是这种眼神,艳羡垂涎欣赏,就是比白天少了些猥琐。 别用这样的眼神看他,他害怕。 难不成,李斯和赵高道绯闻是真的?赵高真的有这种癖好? 倒也不是歧视,就是目光落在自己身上,有些接受不了。 为了掩饰尴尬,扶苏快速的再次斟满酒,一杯接着一杯。 荪歌:…… 这么喝,真的不怕醉吗? 尤其是,还喝的这么动人。 她伸出罪恶的小爪子吧,是个禽兽。 不伸吧,又禽兽不如。 “再喝下去,可能就得委屈你跟我同榻而眠了。”荪歌幽幽开口道。 扶苏猛地一怔,这句话就好似毒蛇吐出的蛇信子,手中的酒杯顿时烫手了。 酒气熏染,扶苏面颊红润。 “赵府令,我有家室了……” 这下轮到荪歌傻眼了,她就是喜欢看美人儿,然后就把美人儿吓的脑子都不正常了。 “仆知道。”荪歌瞬间收起了吊儿郎当的模样。 扶苏在史书上就是一朵高岭之花,纤尘不染,绝不能被她沾上墨汁,否则她怕后世之人提起她更加咬牙切齿。 天地良心,她真的没想下手。 “夜已深,醉意上头,仆有些困了。”荪歌适时打了个哈欠。 扶苏红着脸,离开。 站在走廊里的扶苏,拍拍自己的面颊,大晚上不睡觉去赵府令那里找不自在…… 微醺的扶苏并没有注意到侍卫的眼神,想到方才的胡思乱想和失态,轻笑一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传下去,赵府令和扶苏公子郎情妾意,双向奔赴。 三更半夜,夜深人静,孤男寡太监同处一室对酒诉衷肠,赵府令老奸巨猾应对自如,公子扶苏单纯美好娇羞不已。 走廊一笑,似是回味无穷。 不知不觉间,荪歌已经有了第三位暧昧对象。 海王之名,名副其实。 星子西沉,东方渐曦,荪歌打着哈欠,愁眉苦脸,心不甘情不愿的从床上爬起来。 困啊。 这就是夜猫子的生活,晚上睡不着,白天起不来。 模糊不清的铜镜里,荪歌的黑眼圈格外显眼。 她不管,她就是国宝。 荪歌简单的洗漱换衣,打开门就看到了早已等在走廊中的扶苏。 依旧意气风发,精力十足,看不出一丝夜半猛灌酒的疲惫。 年轻真好…… 荪歌绝对不承认她又嫉妒了。 今天,荪歌并不没有出幺蛾子,马车匀速前进,道路两旁的翠树青山不断被抛在身后。 “不钓鱼了?”扶苏觉得自己越发看不懂赵高了。 也许只有父皇才能驾驭赵高。 而赵高,也只会效忠父皇一人。 不得不说,扶苏这句话真相了。 本来的赵高便是天生反骨,多年跟在始皇帝身侧,权欲熏陶,早已心高气傲不甘于人下,始皇帝崩,赵高顺势而出搅乱风云。 而如今代替赵高的荪歌,虽权势如浮云,但骨子里放荡不羁。 “该上钩的鱼已经做好准备了。” 张良反秦,非一日突发奇想,乃是蓄谋已久。 第二十六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六) (二十六) 再说了,似她这般高端大气上档次的鱼饵,也只钓上档次的鱼。 “赵府令钓鱼,愿者上钩。” 看着荪歌神神叨叨的模样,扶苏接过话茬打趣道。 钓鱼? 照他说,赵府令就是心中已经有了人选,织网,然后静心等那个人自己撞进来。 明明该是一场血雨腥风生死难料的刺杀,硬生生被赵府令营造出了坐看云卷云舒岿然不动的淡定雅致。 还真别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在前往博浪沙等路途中,荪歌和扶苏遭遇了两次不大不小的刺杀,荪歌甚至连赵高的影子都没见到,就被暴尸荒野了。 嗯,荪歌没那么多的仁慈之心。 难不成她还得圣母心附体,对着这帮跳出来杀她的人,进行一番心灵鸡汤教育,劝对方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亦或者是挖个坑埋了,顺带再立个碑? 别闹了,她没那个闲情逸致。 而扶苏突遭刺杀,煞白的脸色也渐渐缓过来了。 当初离开咸阳前,父皇就曾数次提醒这一路不会太平,让他提前做好心理准备。 可泛着幽冷光泽的箭矢划破帷幔时,他的心理建设轰然倒塌。 这一刻,他终于清醒的知道赵府令章台宫外的话,并无任何讽刺意味。 句句属实。 曾经袭扰天下的战火,从不曾侵染到他半分。 从小到大,锦衣华服,万事遂心,是父皇给予了他这样的条件。 “要不要听个故事压压惊?” 荪歌淡笑着,眯着眼睛透过被设成筛子的帷幔,看向马车外的青山骄阳。 荪歌的气定神闲感染了扶苏“也好。” 用父皇的话来说,与赵府令交谈的每个机会,都胜读圣贤书。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倒也不必如此郑重。”荪歌喝了口水润了润嗓子,接着道“只是仆做的一个梦,大公子听了倒也不必往心里去,全当仆妄言。” “赵府令但讲无妨。” 梦吗? 古往今来,有大智慧的人都爱做梦。 “月前,仆陪同陛下泰山封禅风雨交加,夜半梦魇,梦中之事光怪陆离,骇人听闻。” “仆年逾四十,大半截儿身子入土,历事无数,但从未做过如此惊骇之噩梦。” “噩梦中也是一个纷争不断的乱世,满目疮痍,看到的除了四起的狼烟便是堆放的死尸,空气中时常飘散着腐肉和血液交织的烂臭位。” “衣不蔽体,食不果腹,上位者征伐不断,底层的百姓饿死的饿死,战死的战死,家中留下妻儿寡母无力养家糊口。” “蝼蚁尚且偷生,万般无奈之下,甚至出现了易子而食的惨剧。” “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百姓心中渴求太平,只是乱世枭雄割据,从未有过真正的和平。也不知是时势造英雄还是英雄造时势,乱世之中出现了一位上承天命的伟人,结束了乱世。” “和平来之不易,统一更是弥足珍贵。只可惜百姓心心念念的休养生息依旧没有等来。” “新生的统一大帝国,本就是空中楼阁,风雨飘摇,无人理解伟人的高瞻远瞩,致使这位天选之子操劳过度,仅仅十余年便撒手人寰,大帝国无人承继为人理想,分崩离析,乱世再现。” 荪歌声音抑扬顿挫,感情充沛的为扶苏营造了一个画面感极强的故事。 扶苏:…… 这是压惊吗? 这怕不是想吓得他把隔夜的酒也吐出来。 扶苏似是能够看到瘦骨嶙峋的母亲哀嚎着,却也不得不将年轻稚嫩的儿子送去从军。 也似乎能看到被鲜血染红,一片焦黑的战场。 也似乎看到了天选之人横空出世带给这片乱世的希望。 乱世纷争? 统一大帝国? 天选之人崩逝,帝国分崩离析? 扶苏福至心灵,灵台一片清明,瞬间知晓了荪歌故事的深意。 “赵府令!”扶苏一贯温文尔雅的声音刺客尖锐无比“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荪歌挑挑眉,很是无辜的摊了摊手“在说梦。” 这年头,分享下噩梦也错了? “大公子何必如此动怒,难不成您会解梦?” 章台宫外的谈话,不痛不痒。 如今经历刺杀再听这番话,还会迷茫不知前路在何方吗? 教育嘛,不仅要因材施教,还要因地制宜。 扶苏咬着牙如炸毛的小狼般瞪着荪歌“赵府令可知这个骇人听闻的故事传到父皇耳中,你会落得什么下场吗?” 扶苏将故事两个字咬的重重的。 荪歌伸手直接扯下马车窗户上那块破破烂烂的布,映着暖阳意气风发道“自然是委以重任。” “仆对陛下一片赤诚,仆怎会对陛下隐瞒?” “大公子又如何确定,陛下不曾做过同样的噩梦呢?” “大公子,孰对孰错,您心中真的没有一杆秤吗?梦中的天选之人高居至尊位,却也是无人理解的孤家寡人,夙兴夜寐栖栖遑遑,殚精竭虑过早的撒手人寰。” “牵挂一生奋斗一生的大帝国,也随之消散。” 说实话,循循善诱这件事她并不擅长。 对待不听话的孩子,打一顿就是了,实在不行,打两顿。 可谁让坐在她对面的是芝兰玉树身份贵重的扶苏呢? 扶苏沉默着,一直以来,他都打着儒家大义,为父皇名声着想的旗号,做着不孝的事情。 大一统,真的如博士们说的那般不堪吗? 也许,从一开始,他便不如父皇。 因为不如父皇,所以看不到以父皇的高度所看到的世界。 沉默依旧在蔓延着,荪歌也不欲做知心大姐姐…… 不对,知心大太监。 面对有心事的孩子,她能怎么办,当然是哼个小曲,用实际行动感染孩子啊。 这有问题吗? 没问题! 扶苏眼神复杂,这么得瑟的赵府令,让人看了不爽的很。 不过,为什么赵府令信口哼唱的小曲儿一个比一个洗脑啊。 心中不痛快的扶苏,声音带刺“听说,赵府令泰山封禅结束后就被父皇罚跪甚至还要再阉割,你想撞石自尽以明志。” “父皇罚你是否便是因为这离奇的噩梦?” 第二十七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七) (二十七) (╯°Д°)╯︵/(□\) 能不提再阉一次这件事情吗? 难道真的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吗?光风霁月的扶苏大公子竟然都会奚落她了。 荪歌白了扶苏一眼,没有作答。 向来都是她噎的别人说不出话,何时有别人怼她的份儿了。 呜呜呜。 (╥﹏╥) 她再也不要对着扶苏的美貌动心了,深刻怀疑,长此以往,纯善的扶苏可能就要变成黑芝麻馅儿汤圆了。 累觉不爱。 不知何时,马车外,风沙骤起,白昼如夜,刮的脸生疼。 距离博浪沙越来越近,荪歌本以为让张良全身而退的博浪沙山高沟深,林密壑险,易于隐匿,乃是绝佳的天然行刺地。 却不曾想,透过风沙,马车外平原旷野,牛羊散布其间。 就这样按理来说,根本不具备刺杀条件的博浪沙,在剧情中竟让张良一刺成名。 马车依旧片刻不停的在官道上行驶着,就连扶苏都感到了一丝不同寻常的意味。 看来,赵府令钓的大鱼近在眼前。 荪歌伸出头,对着紧跟在马车旁的黑卫首领,低声嘱咐着“派一部分人先行绕过官道走山路,顺河向东,在阳武东待命。” 她就是要提前掐断张良逃跑的路线,看看被盛赞的张良如何插翅逃出生天。 黑卫首领面无表情,颔首应下,掉转马头,几个手势,便有数名黑卫离开。 距离官道的转弯处越来越近,风裹挟着沙子在天空迅猛旋动,荪歌活动了一下手腕静待张良的到来。 硕大的铁锥从天而降,直直朝着马车落下。 马车被砸的粉碎,荪歌和扶苏被暴露于旷野之中。 毫发无伤。 张良:((((;Д))))))) 扶苏:(;゜0゜) 怎么可能会有人的身体会这么坚硬,这还是血肉之躯吗? 扶苏呆呆的揉了揉眼睛,他亲眼看到铁锥在砸碎马车击向赵府令的时候诡异的停下了。 砸不动…… 扶苏表示,他今天是真的大开眼界。 若换成别人,今日的刺杀之举,必然是车毁人亡的结局。 一击不成,张良掩下心中的惊骇,当机立断,带着大力士沉着冷静的离开。 潜伏在咸阳的那些探子难不成是吃干饭的,赵高这么诡异的情况竟然没有任何消息传出! 涵养如张良,此刻都忍不住在心中暗骂。 明明这一次的刺杀,距离成功那么近。 时也命也,地不收赵高,天不灭大秦,看来仍需徐徐图之。 风沙渐渐停歇,荪歌寻了处亭子,用帕子拂去面颊上的灰尘,漱了漱口,漫不经心的等待着大鱼的到来。 扶苏亦没有多嘴,默默的坐在荪歌对面,用一种极度崇拜的眼神,目光灼灼的盯着荪歌。 神迹啊。 怪不得赵高一直荣宠不衰,父皇得赵高,大秦之福,父皇之幸。 “大公子用这般赤裸裸的眼神盯着仆,是不是突然发现仆也清秀可人?” “再这样看下去,仆怕是都要老脸羞红了,” 荪歌不遗余力的揶揄着,成功的报了方才被怼之仇。 只可惜,端方雅正的公子扶苏并未羞恼,而是一本正经纠正道“非清秀可人,乃神武坚硬。” 说话间,扶苏甚至还伸出了手轻轻的捏了捏荪歌的手腕。 温温热热,与他自己的别无二致。 荪歌:…… 真是没想到她与公子扶苏第一次肌肤相亲竟然是在经历了生死危机之后。 患难见真情,古人诚不欺她! 但对上扶苏纯澈好奇求知的眼神,她就说不出任何骚话。 唉,根正苗红的少年郎,绝不能被她荼毒。 “大公子,仆之身体,乃是上天赐予,羡慕不来的。” 荪歌边说着,边将挽着的袖子放下遮住脸手腕。 不娶何撩! 太监也是有清白的! 扶苏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意犹未尽“愿闻其详。” 此刻,扶苏全身上下的每个毛孔都在散发着他也想要的气息。 荪歌眼波流转,抿嘴一笑“坚定的跟随陛下的脚步,上天垂爱神雷降世,则有机缘。” “不过,大公子,依仆之见,您这辈子恐怕是都没希望了。” “毕竟,这些年来,您在朝堂上旗帜鲜明与陛下对着干,政见大相径庭。” “所以,想想就行了。” “当然,也能洗洗早点睡,毕竟梦里什么都有,心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 扶苏尬笑一声,讪讪的收回了手。 赵府令这张嘴,还真是一如既往的不讨人喜欢。 最重要的是,赵府令还记仇。 可偏偏每一次赵府令那些信手拈来的话都让人无言以对。 在荪歌的等待中,张良姗姗来迟。 四目相对的那一刻,荪歌终于理解了史记中那句“状貌如妇人好女”是何意思。 俊美无双,偏偏又带着精致女气。 肤色白皙,轮廓柔和,身材修长纤细,增一分减一分都不如现在刚刚好。 简单的衣衫,都不能遮掩他娇好的容貌。 长相虽阴柔,但行事果断。 甚好,甚好。 只是,这一句甚好,荪歌也不清楚究竟是在评价什么。 很是怀疑,大力士能脑袋发热跟着张良将生死置之度外,行刺杀之举,是不是被美色所惑。 荪歌的眼神不停在张良和扶苏间打转,似是想要分出个高下。 只可惜,各有千秋。 扶苏是一种贵公子的优雅骄矜,芝兰玉树,如玉无双。 而张良,就是一种让人惊心动魄移不开眼睛的秀气美好。 哼,这个世界有这么多的美人儿,为什么就偏偏让她穿成赵高这个老太监。 “咳咳……” 扶苏轻咳一声,示意荪歌适可而止。 他承认,面前这个此刻的确过于俊美,但赵府令能不能不要看谁都是这种眼神。 荪歌面色自然“张良,张子房?” “韩丞相张平之子,家中世代勋贵。” 荪歌挥挥手,示意黑卫松开张良。 美人儿受困,她不忍心。 反正迟早都要成为始皇帝的帐中人…… 呸,嘴瓢了,是麾下兵。 张良眼神复杂,几个呼吸间,已经想明白了一切。 “你是在设套等我自己掉进陷阱?” 第二十八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八) (二十八) 亏他自诩智计无双,却出师未捷折戟沉沙。 “子房未虎啸,破产不为家。沧海得壮士,椎秦博浪沙。报韩虽不成,天地皆震动。” “张良,就算你今日未刺杀成功,依旧能名扬天下。” 荪歌邀张良入亭中一叙,所言所行都彬彬有礼,温和赞许。 不论是张良的才能,还是张良的美貌,豆值得礼遇。 张良也不拘谨,似是有一股已经将生死置之度外的洒脱不羁,但也更像是认命般的平静。 刺秦之人,皆无好下场,这是天下人共有的认知。 “此计未成,乃天意。” “当然,罪在我,过分的相信了咸阳城里的那群草包。” 此时尚年少的张良,并不如后来的成熟周全,还带着少年人天然的轻狂。 俗话说得好,人不轻狂枉少年,这非张良之错。 “天意?” “能从你张子房口中听到天意尚佑大秦,实在不易。” 唉,都怪她太强了。 逢凶化吉,刀枪不入。 张良:…… 天佑大秦? 不,这话他没说。 “盛名之下无虚士,让天下人恨的咬牙切齿的赵府令,名不虚传。” “听闻赵府令本也是赵地人,为何要认贼作父,将家国利益尽数抛之脑后?” 张良嘴角勾起,声音清亮如山泉,无畏无惧。 “认贼作父?” “我认了哪个贼作爹了?难不成你在韩地遇到了假冒我爹的人?”荪歌一本正经胡说八道,装作听不懂张良的暗示。 “至于家国?” “何为家,何为国,难不成诸侯王割据久了,天下人都忘了百年前,这天下依旧只有一个主人吗?” “往前数数,大家都是大周子民,而你誓死效忠的韩王,也不过就是最出挑的那一部分叛贼罢了。” 呵,周天子行分封,乃天下共主。 后来,周天子势微,诸侯做大,乱世起。 “说句不中听的话,大家都是反贼,谁又比谁高贵了,所以别用这种高高在上的眼神鄙夷仇恨大秦。” “有资格吗?” “如今这天下,有资格喊旁人乱臣贼子的只有曾经的周天子,如今的始皇帝。” “至于你,至于韩王……” “呵呵。” 后面的话虽未说出口,但呵呵二字看似简单,但意味丰富。 何以嘲讽,唯有呵呵。 春秋战国诸侯争霸,本就是一群做大有不臣之心的诸侯相互征伐相互撕咬,最后大秦笑到了最后,成功的取代了周天子。 所以,其余六国又高贵到哪里了? 张良清俊的面庞气的通红,眼睛瞪大,犹如生死仇敌,喉头滚动,嘴唇翕动,下意识想要反驳。 可脑子里百转千回,却不知如何开口。 说起来,赵高这番论调在诸侯割据之初并不陌生罕见,那些认定周天子才是正统的学子发檄文怒骂诸侯乱臣贼子。 只是,后来,诸侯割据日久,周天子名存实亡,天下人理所应当的接受了诸侯林立的事实。 但就算这是事实,那赵高这个老太监说话用词也不必如此尖锐吧? “强词夺理,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 荪歌微笑着“继续啊,分?” “分什么?” 张良别过头去,如此恶意满满的微笑,他一眼都不想多看。 说好的伴君如伴虎,像赵高这么恶劣的人是怎么在有暴君之称的秦始皇身边活下来的? 分什么? 分尼玛! 张良忍不住想要爆粗口。 刚才那个大铁锥怎么就没砸死赵高这个老太监呢,随随便便说句话就能把人噎死。 这叫入亭一叙? 分明就是赵高单方面输出,而他单方面被当成孙子训。 “子房,你也不必在心中咒骂我,没用的,莫生气,气出病来无人替。” “你也说了,天下大势合久必分分久必合,大秦就是那个应运而出一统天下结束纷乱的天命者。” “六国诟病大秦最多的,莫过于大秦一统行郡县废分封,剥夺了六国勋贵的特权。” “但易地而处,如果你为秦王,你经历的诸侯征伐之苦,奋六世之余烈毕其功于一役实现大一统,你会如何选择?” “明知分封弊端,继续将错就错?” “想来以子房的聪明才智,定会做出最正确的选择。” 荪歌坦诚,施施然道。 扶苏在一旁听的牙疼,赵府令说教的一幕无比眼熟,想当初,他就是被这样一点点蛊惑,逐渐对以前根深蒂固的认知陷入自我怀疑。 不断怀疑,不断纠正。 不过,说教就说教,叫什么子房? 初次见面,这么亲热干嘛? 他跟赵高都认识这么久了,赵高还疏离的喊他扶苏公子。 哼,就知道赵高被张良的美色所惑。 张良沉默,不得不承认,赵高的确是个优秀的说服家。 在天下人口中,赵高是个谄媚讨好屈意奉承,颠倒黑白的小人,凭借着巴结始皇帝在大秦活得风生水起。 事实呢? 赵高有丞相之才。 张良家中,世代为相,曾辅佐五任韩王,见多了为官者,眼界见识皆是一流。 赵高如此良才,担区区中车府令实在屈才。 不过,秦始皇的语气和眼光是真的好。 当年如果韩王能把赵高挖走,指不定韩还能苟延残喘。 “赵府令,我们熟吗?”张良缓缓松开握紧的拳头,淡淡道。 荪歌漫不经心的欣赏着美人薄怒“与君初相识,如遇故人归。” “天涯明月新,朝暮最相思。” “我有预感,我与子房有缘,日后定是相依相伴十余年的。” 扶苏:…… 这是表白吗? 他竟然亲眼见证到了赵府令这个老太监对着美貌如女子的少年郎写诗表白。 果然,人的潜力都是无限的。 赵高都会写诗了,还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张良肆意一笑,似是听到了什么笑话“赵府令竟对着刺客说一眼万年的缘分?” “十余年?你不杀我?” “可就算是你不杀我,我张良也绝不会臣服于暴秦,苟且偷生。” 荪歌猛地一拍桌子,拔高声音“不错,我就是喜欢你这种威武不能屈的人。” “暴秦?” “暴谁了?” ------题外话------ 今天的第三更,宝宝们请垂爱我 第二十九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二十九) (二十九) 口口声声暴秦,请举例。 没有实践,就没有发言权。 随着荪歌的话音落下,经受风吹日晒依旧坚硬如初的书桌出现了一道道裂缝,然后在众人面前碎裂。 这下,不仅扶苏和张良看傻眼了,就连身经百战以一当十的黑卫都震惊了。 这还是赵府令吗? 陛下让他们以性命保护赵府令,可这样简单粗暴的赵府令,还需要保护吗? 为难当头,指不定谁保护谁呢。 张良:…… 威武不能屈? 不,他觉得偶尔屈一下有利于陶冶情操,劳逸结合。 张良盯着赵高依旧白生生甚至都没有发红的手掌,心有余悸的吞了口口水。 他到底是有多想不开,才敢自告奋勇的跳出来叫嚣着要刺杀赵高啊? 就算是刺杀始皇帝,都不会这么困难吧? 还真是年少无知,一失足成千古恨,还没来得及一展抱负叱咤风云,就要深陷囹圄。 以暴秦的残酷刑罚,不是五马分尸,就是千刀万剐。 既然赵高念叨着跟他与君初相识如遇故人归,那能不能打个商量给他个痛快? “子房受惊了,你就当刚才发生的一切是场梦,醒来还是很感动就好了。” “继续说,继续说。” 荪歌上下翻转着手掌,心中疑窦重重。 她的金刚不坏神功,竟然又比之前强了几分。 在咸阳城时,还能被刀子捅个小伤口,现在她直接就能干废一石桌。 强! 实在是太强了! 谦虚是什么?她不认识。 她只知道,过度的的谦虚就是骄傲,而骄傲使人落后。 张良眨眼,赵府令这骚话说的还真是浑然天成啊。 继续说? 张良轻咳一声,咄咄逼人的语气一去不复返,真正的大家之风要懂得能屈能伸“暴……大秦连年征战,民不聊生,战争的硝烟燃遍七国,百姓怨声载道。” “话不能这么说,十余年前,大秦未开启统一之战时,各国的征伐就不曾停歇,否则遍地的小诸侯是怎么消失的?难不成心甘情愿将地盘拱手相让。” “这锅大秦不背。” 还不待荪歌开口,耳濡目染聆听了一段时间教诲的扶苏,就不假思索的开口了。 荪歌诧异之余,又满是欣慰。 扶苏的改变,那种成就感,难以言说。 “就是就是,这锅大秦不背。”荪歌附和道。 见荪歌开口肯定,扶苏眼神中的坚定之色更盛。 荪歌抿嘴笑了笑,两个年轻人的巅峰对局,她这个老人家还是老老实实做旁观者就好。 同龄人之间的交锋,可远比她的说教要强太多。 扶苏加油,干掉张子房! 荪歌握拳,对着扶苏使了个眼色,默默打气。 张良将目光移向扶苏,心中暗叹。 大秦,不只有堪为丞相的赵高,还有茂林修竹的公子扶苏。 公子扶苏,也跟传闻中不太一样了。 不过这样才更像是一个帝国的皇子,而不是著书立传的学子。 “再者,大秦律法严苛,高压政策下,百姓不堪其苦,敢怒不敢言。” “但民怨越是压抑,反抗时就越是歇斯底里,这是大秦不可忽视的隐忧。” “暴秦之称,这一点总不能抹杀。” 张良注视着扶苏的眼睛,直言道。 面对扶苏,他可以侃侃而谈,不再有对话赵高时的压力。 “民怨之事,我亦赞同。”扶苏顿了顿,话锋一转接着道“但,秦律严苛一说,不能一棒子打死。” “曾经我亦是一言以蔽之,但后来经高人指点,我深知,凡事当一分为二看待。” “乱世当用重典,大乱初定初定,大秦需要用律法震慑宵小。当然,秦律当改,也是必然,这一点大秦已有章程,所以这一条,大秦依旧不认。” 高人? 张良心中了然。 不出意外,这高人定又是赵高。 大秦最擅律法者,乃丞相李斯。 但李斯是忠实的法家继承者,巴不得大秦以法为尊。 惊艳如赵高,却偏偏成了一个太监。 也不知大秦出现了如此惊才绝艳的太监,还让后世那些太监如何自处。 张良眸光幽暗深邃,话却没有丝毫耽搁“其三,土改兴师动众劳民伤财……” 这亭中一叙,已经演化为两个年轻人的快问快答。 表面上看起来针锋相对,水火不容,但彼此间却都在潜移默化的相互影响。 荪歌满心满眼都是欣慰,也替始皇帝感到高兴。 那个在荆棘丛中负重而行的始皇帝,终于可以不再是孤家寡人了。 大秦,是年轻人的大秦。 像她这种老家伙,也只能活十来年了,无法久伴始皇帝,也无法始终左右大秦的航行之路。 博浪沙一行,很值。 到如今,已经不单单是化解梦魇那么简单了。 此行收获,甚大。 扶苏和张良的交谈依旧在继续,荪歌已经不再关注,而是起身站在小亭的台阶上驻足远眺。 这秀丽山河,乃是大秦的山河,是始皇帝的大秦。 以后,也会是天下人归心的大秦。 良久,扶苏和张良的对质终于结束。 张良长长的叹了口气,心有遗憾。 他已经很久没有这般酣畅淋漓的表达过见解了。 无论是赵高,还是扶苏,都是当是大才。 只可惜,他与他们立场对立。 “赵府令,扶苏公子,今日所闻,如醍醐灌顶,二位当受一礼。” 张良起身,垂首拱手,谦逊道。 “但我张家世代忠于韩王,自幼受的教育便是为韩王效力,秦灭韩,此乃国仇家恨,祖训不敢忘,也不能忘。” “秦灭韩后,父亲郁郁而终,死前要我明志,以亡秦为毕生事业。” 张良挑了挑眉,来都来了,她怎么可能眼睁睁看着这么好的苗子从指缝间溜走。 至于杀? 她舍不得。 如此有颜要才的谋士,太罕见了。 她要是对着这张脸麾下屠刀,她觉得她会被老天爷劈死。 “子房,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你可知何意?” 张良不解,但仍老老实实答道“要在父母跟前尽心侍奉,即使有事情要出门也要把家里的一切安排好才出去。” ------题外话------ 今天的第四章哦 第三十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 (三十) “不不不。”荪歌摇摇头,神神叨叨道“你父母在我手里,不要走远,走远了我也能逮到你。” 张良没好气的瞥了荪歌一眼,冷冷道“我父母不在了。” “扶苏公子,你就看着赵高如此曲解圣人之言吗?” 扶苏眼观鼻鼻观心,一语不发。 他可还记得之前赵府令和淳于越博士在朝堂上论儒学的争执,开口闭口下去问问。 他不想下去,要是张良想下去那就自己下去,别带他一起。 哼,还是很赵府令相处的少,不知道赵府令的可怕。 赵府令最可怕的不是金刚不坏之身,而是那张嘴。 赵府令的嘴,夺命的刀。 荪歌丝毫没有不好意思“那我就换句更恰当。” “朝闻道夕死可矣。” 也不等张良开口,直接给出了解释“早上打听到去你家的路,晚上你家人都得死。” “子房口口声声暴秦,那我身为暴秦最忠诚的追随者,自然得躬身践行。” 先礼后兵,她与扶苏的那些话在张良的心理防线上已经撬开了一道缝隙。 她再臭不要脸的威胁,张良不从也得从。 “我自是知道子房威武不屈贫贱不移,要以死殉国,我对子房一见如故,实在不忍心子房地下孤苦,无人作伴。” “你放心,一家人都会齐齐整整的。” “生是大韩人,死是大韩鬼,你放心去吧,看在交情一场的份儿上,我给你个痛快。” 荪歌笑眯眯的,白生生的手掌伸出,就在距离张良头顶一个拳头的位置停下。 明目张胆对威胁,理直气壮的震慑? 张良苦笑一声,他屈还不行吗? 张家家大业大自然人也多,就算他散尽家财,将族人四散藏匿,但他不敢赌。 在他心中,赵高似神人。 能够未卜先知,在博浪沙等他自投罗网,还有什么是赵高不知道的。 韩亡,总不能张家也灭族吧,想来父亲是可以理解他的。 咳咳,张良绝对不承认,他心中有一丝隐秘的雀跃。 张家世代丞相,自小熏陶接受的教育便是位极人臣,本以为此生无望,却不曾想他竟有朝一日还能为秦效力。 嗯,他是被逼的,他本意是宁死不从的。 但,赵高不讲武德,用族人威胁他,身为族长之子,怎能自私自利妄顾族人呢? 不,他不能。 所以只好委曲求全,苟且偷生了! 有一说一,赵高的臭不要脸是会传染人的。短短的相处时间,便让他觉得表里不一是种美德。 张良表演力极强,极富感受力,伸出手指指着荪歌“你无耻。” 荪歌眼眸一眯,勾唇一笑,将邪魅狂狷的气质演绎的淋漓尽致“多谢夸奖。” “不过,彼此彼此。” 荪歌看透了张良的内心,知晓这个貌比女子的少年郎骨子里就是只小狐狸。 “预祝你我处事愉快,大秦的朝堂也需要你发光发热。” 威逼利诱,不折手段拿下张良,打卡完成。 “对了,你要不要安慰下你辛辛苦苦网罗的大力士,看起来怪可怜的。” 荪歌指了指被黑卫凶神恶煞看押着的大力士,眼睛委屈巴巴眨巴着,鼻子还一下接着一下耸动着,似是下一秒眼泪就要夺眶而出。 虎背熊腰魁梧健壮,一身腱子肉的大力士,竟做这种小女儿委屈状,看起来很是滑稽。 不过,穿这么少,确定不会因为暴露被抓起来吗? 身材好,肌肉多,了不起吗? 还是说,这个大力士居心叵测想要用肌肉来俘获张良。 张良无力扶额“此人力大无穷,但心智残缺,不知赵府令可否能网开一面,将他交由我?” 他能说,这个大力士是他在淮阳拐来的吗? “他虽孩子心性,但也格外听话乖巧,有我在,他不会胡来的。” 闻言,荪歌忍不住嘴角抽搐? 一个随手拎起一百多斤大铁锥的猛男,你说他格外乖巧听话? 确定这个形容无误? 荪歌摆摆手,示意张良自便。 倒也不是说她就此信任了张良这只小狐狸,而是她明白,张良是个聪明人。 聪明人,从不做无谓的牺牲。 只见张良走过去蹲下,轻声细语几句话就将哭哭唧唧的大力士哄的眉开眼笑。 这一幕,成功嚷荪歌想起了一种动物。 二哈! 荪歌一卷竹简递给张良“上有我手书,你返回咸阳面承陛下,陛下自会对你有所安排。” “还有,莫要出幺蛾子。” “你若反水,我不仅会让你们一家人齐齐整整下去,也并不介意将张家历代先祖开棺鞭尸城楼示众。” “陛下千古一帝胸怀坦荡,而我不一样,我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小人。” “凡危及陛下者,我必让其后悔来这世上。” 荪歌一字一句,说的格外狠戾,但并不存丝毫虚言。 名声,她早就置之度外了。 她在这个世界,剩余的时间,本就是为大秦,为始皇帝光耀万年而活。 张良心中大震,瞳孔猛缩,捏着竹简的手微微发颤。 赵高,不仅有巧舌如簧之才,更心性果决。 毫不遮掩的杀意,让他不敢有丝毫妄动。 小人? 何时这世上的小人都如此的光彩夺目了。 “我张良一言既出,便不会出尔反尔,更不会拿张氏残余族人冒险。” “你既然不放心,为何不带我继续东行?” 张良按耐住心中的惊惧,努力面不改色的问道。 荪歌眼神闪烁,去勾搭新的少年郎怎能带着张良,岂不是显得她太海王了。 不,她是这个世界上最专一的人。 荪歌伸手轻轻拍了拍张良的肩膀,语重心长道“子房,今日再叫你一句话。” “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 “社会上的事,你少打听,知道的太多,容易小命不保。” 张良:…… 扶苏:…… 此刻,张良和扶苏的表情,像极了在某个时空地铁老头看手机的表情包,充满了不解困惑和嫌弃。 辣眼睛啊。 “始皇帝千古一帝,你在咸阳定能大展拳脚。” “对了,等你在咸阳站稳脚跟后,去下邳郡走走,尊老爱幼多捡捡鞋。” 第三十一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一) (三十一) “那里有你的机缘,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锋芒毕露略显稚嫩的小狐狸,能不能进化成剧情里的老狐狸,全看这次造化了。 张良后退一步,吃痛的揉着自己的肩膀,半信半疑“机缘?跟你的金刚不坏神功一样?” 赵高何时还变成半仙了。 荪歌一噎,打着哈哈道“差不多吧,反正记得去。” 该是张良的机缘,那她便不会剥夺。 “快走吧,难不成还要我留你吃晚饭?” 荪歌不耐烦的催促道。 果然,偷得着不如偷不着,拿下张良以后,她的心神已经飘到东海郡淮阴县了。 恰巧,淮阴县在战国时隶属楚国,一举两得。 “恐怕是有别的少年郎让你魂牵梦萦。”张良故作幽怨,戚戚然道。 美人儿柔弱,这一幕太犯规了。 荪歌捂住噗通噗通乱跳的心,她觉得她还得短暂的爱张良一下。 “哪里的话,你就是这世间最貌美的少年郎,别人哪能跟你一样。” 渣男语录,再次出场。 旁观者扶苏打了个寒颤,起了一身鸡皮疙瘩,而当事人则是一个比一个淡定,似乎没有察觉到这种越发黏腻诡异的画风。 果然,明明是三个人的故事,他却不配有姓名。 寒暄几句后,张良带着大力士朝着咸阳城的方向走去。 荪歌望着张良的背影,轻哧一声“天生的谋者,狡猾又聪明。” 这样的张良,当得起谋圣二字。 “赵府令,我鸡皮疙瘩都掉了一地。”扶苏见荪歌终于正常了,方才上前一步道。 “习惯就好。” “大公子,更加精彩的生活还在远方等着我们呢。” 在她跟张良腻腻歪歪的时候,黑卫已经牵着崭新的马车等候在一旁,荪歌志得意满的一跃跳上马车。 意气风发,看不见丝毫年近半百的老态。 …… 张良博浪沙刺赵高未果,反被赵高收服的消息不胫而走,六国旧勋贵哗然。 尤其是隐居民间,积蓄力量的项氏一族更是懵逼。 张良张子房之名,六国旧贵族都有所耳闻,之前奔走游说反秦最是积极,数日未闻,竟摇身一变成了暴秦的爪牙,实在是令人费解的同时又感到愤怒。 对这一切,荪歌早有预料。 以后,会有越来越多的事情证明,大秦是真正的天命所属。 子房,就当是一个时代的开端吧。 “我的机缘呢?” 自荪歌说出下邳有机缘在等着张良后,扶苏就一遍遍不厌其烦的追问。 金刚不坏之身,他也想有。 荪歌无语,大公子扶苏待在她身边越久,说话行事就越是随心所欲,哪里还有最开始的拘谨约束。 ╭(╯^╰)╮ 她怀念那个沉默谦逊会害羞的扶苏。 “你真当我是半仙啊?”荪歌不客气得反问道。 扶苏煞有其事的点点头“怎么不是呢?” 荪歌差点儿将刚到嘴里的茶水喷出来,好不容易在咽下去,咳嗽几声。 这语气,这表情,好眼熟。 “大公子,现在就是你最好的机缘。”荪歌正色道。 扶苏不同于张良,历史上的张良在不论是在反秦,还是在楚汉之争的战场上都大放异彩,劳苦功高且还全身而退。 黄石公的点拨传道,本就是张良原有的机遇。 可扶苏呢? 华夏数千年历史,扶苏一直都是以悲剧性的形象出现。 如今点点滴滴的改变,都是在拯救当初那个令人扼腕叹息的意难平。 扶苏将信将疑,但在对视上荪歌那双认真清澈的眼睛时,所有的质疑都被压下了。 赵府令不是在调侃,而是在郑重其事的回答她的问题。 望着那双眼睛,扶苏的脑海里再一次浮现出了那个令他惊怒害怕的故事。 帝国崩塌,那他呢? 赵府令的故事中有一句,无人能承继帝国。 所以,他应该也随着父皇的驾崩,以一种不太光彩的方式死去了。 否则赵府令绝不会提都不提。 对啊,现在的一切,都是他最好的机缘,他已经远比赵府令噩梦中的公子扶苏幸运的多。 扶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对着荪歌行了大礼“多谢赵府令指点迷津,扶苏铭感五内,绝不敢忘。” 荪歌点点头,能理解便好。 再这样下去,她恐怕就要把扶苏当小崽子养了。 “扶苏,如今你已经可以渐渐挣脱心中藩篱,有没有想过储君的位子。” 一直以来,她都觉得扶苏不适合做帝王,但,此刻她想听听扶苏的心声。 扶苏洒脱一笑,朗声道“日有升落,月有盈亏,心无藩篱,只是得了自在和坦然。” “我知父皇毕生夙愿,父皇知我孝顺之心便已足够。” “就算如今我对大秦的偏见一点点淡薄,但我的性情过于宽仁,见不得疾苦,非储君的最佳人选。” 扶苏顿了顿,眼神越发明亮,灼灼动人“赵府令,我觉得现在就很好。”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 “尽己所能,见证大秦骄阳升起之路,也能得个自在。” 荪歌面露惊艳,扶苏才是真正清醒的大自在之人。 该懂的,他都懂。 也许曾经史书上的那个扶苏在接到赵高矫诏的赐死圣旨时,心中也如明镜。 他在赌,他的退让换取大秦的安宁。 只可惜,他赌输了。 幸好,如今都还有转圜的余地。 扶苏直视荪歌的眼睛,不闪不避,坦言道“赵府令不必试探,对帝位,我从无执念。” “子婴非我选中之人,是你。” “想来,子婴在赵府令的噩梦中,定然有所作为。虽没有力挽狂澜,但可圈可点。” “要不然赵府令也不会对一个孩童如此关注。” 荪歌讪笑,她以为她已经足够小心隐秘了,不曾想还是被扶苏知道了。 当初她劝始皇帝练小号,始皇帝不为所动,她就将目光移向了有始皇帝遗风的子婴。 “怪不得你会将子婴送到始皇帝面前。”荪歌喃喃道。 扶苏接过话茬,声音缥缈虚无“当时,我只觉得眼前一片迷雾,看不清前方甚至忆不起过去。” “但父皇信你,那我也愿意信你一次。” 第三十二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二) (三十二) 子婴出现在父皇面前,从不是偶然。 他心知,父皇对他关爱嫌弃皆有之,既如此倒不如主动后退,既远离了两难境地,也全了父皇心意。 “赵府令,我不曾怪过你。” 听到扶苏的这句话,荪歌眼睛微微酸涩。 这小崽子,说这么煽情的话干嘛,她的眼泪差点儿就要离家出走了。 这是第一次,荪歌真正的了解扶苏,也终于完全将扶苏纳入了自己的羽翼之下。 嗯,主神教导出的快穿者都护短,她恰好是护短中的佼佼者。 唉,好想把扶苏这个小崽子抢过来,给她养老送终,但她怕始皇帝提着大宝剑戳死她。 羡慕嫉妒恨! …… 越是靠近南方,空气就越是湿润,暖风,拂面,游人惬意。 烟雨朦胧,杨柳依依,秀气雅致的淮阴古城。 荪歌看着城门上的大字,心中想起了主神现身说法讲过的经历。 主神征战星辰大海的时候,也曾穿梭进大秦的位面,曾收韩信为义子。 位面甚多,此大秦非彼大秦。 也许此刻的韩信还是个穷困潦倒,不能温饱的落魄人。 韩信,国士无双。 俗话说得好,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大秦,正好需要韩信这般能征善战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将帅之才。 也许曾经的大秦,将才如云。 但如今却有些青黄不接,名将迟暮,后辈难寻惊艳堪继衣钵之人。 不论是世代将门出身的王离,还是尚公主被寄予厚望的李由,都无法真正扛起大秦年轻一辈的大旗。 蒙恬,倒是可圈可点。 但,还不够。 大秦扫除内忧之后,下一步要做的便是荡平外患。 百越,水稻一年三熟,不香吗? 大漠,水草丰美养马,不香吗? 所以,可镇守一方的大将,也是稀缺品。 不对,她好像落下一个人,一个在秦二世六国后人企图复立时,带着骊山刑徒吊打六国后人,几乎挽大厦将倾的章邯。 章邯被后世美誉为秦王朝最后一员大将。 大败陈胜,剿灭叛乱,屡战屡胜,最后却被猪队友拖累,巨鹿之战败给项羽。 章邯不敌项羽,并不意味着章邯不行,天时地利人和罢了。 这个人,待她回咸阳后,得重点关注,重点培养。 许是秦末起义,楚汉之争,人才辈出,也许是史书有意避过,章邯在史书上的占比远不如其他人。 但哪怕只有只言片语,也难掩章邯风采。 此人,值得入股。 “你又在想着忽悠哪条鱼?”扶苏对于荪歌的表情实在过于熟悉。 没错,就是忽悠。 赵府令就是典型的一招鲜走遍天下全不怕。 初听不知话中意,再听已是塘中鱼。 而他,可能就是赵府令忽悠的第一条鱼。 不对,父皇才是。 这么一想,扶苏突然觉得自己也没那么惨。 早些入池塘,也有好处,总比到最后鱼太多了却因为池塘放不下进不来的好。 荪歌白了扶苏一眼,痛心疾首道“小伙子,格局小了。” “什么叫哪条鱼,应该是哪两条鱼。” “不过你放心,就算鱼塘挤爆,你也是最特殊的一条鱼。” 扶苏:…… 谢谢,大可不必。 “赵府令,你有没有觉得这句话很耳熟?” 一句话,就想撩遍全天下的鱼。 赵府令不愧是赵府令。 荪歌眨眨眼,好像是,不过那有什么关系,不重要。 “怪我没文化,许不了大家不一样的承诺。” 荪歌做西子捧心状,成功的恶心到了扶苏。 重点是,哪两条鱼? 他倒要看看,见识了他和张良,还有什么人能入赵高的眼。 质量不过关的瑕疵品,绝不能入鱼塘。 嗯,掉价。 “走吧,大公子,去见识下这江南小城的风土人情。” 荪歌大手一挥,车马辚辚进入了淮阴城。 风土人情? 呸,是鱼,吸引赵府令的只有可能是各色各样的鱼。 淮阴城,充满了灵气和风韵,就连风都变的温婉可人了,似是想要留住游人的脚步。 荪歌几番打探,淮阴河旁,见到了那个清瘦挺拔,目光炯炯有神的韩信。 衣服洗的发白,腰间配长剑,剑穗泛旧褪色,剑鞘却擦的干净锃亮,头发略微干枯,肤色也呈一种不健康的白。 但荪歌看的分明,韩信底盘沉稳,是个练家子。 弱不禁风,只是表象。 那把剑,应该是韩信最后的骄傲,所以就算饥肠辘辘,也不曾动过念头卖掉那把剑。 此刻韩信坐在岸边,手中握着简陋的鱼钩,说实话,就韩信选的地方,再加上这个钓鱼水平,饿死可能都钓不到鱼。 也许,韩信之意不在鱼呢。 漂母饭信,不只是传言。 扶苏有些摸不着头脑,看起来平平无奇的少年郎哪里值得赵府令这般郑重了。 不过,要是养胖些,脸上多些肉,就能好看不少。 荪歌并没有第一时间开口揽鱼,而是学着韩信的样子在不远处坐下,黑卫十分有眼色的为她准备好鱼竿鱼饵。 鱼饵喷香四溢,温热的暖风中添上了几分腥甜腻歪。 鱼饵的香气随风吹入韩信的鼻腔,韩信摸摸干瘪的肚子,看向了荪歌。 衣服颜色低调,料子却是极好,就连那鱼竿都价值不菲,身旁站立的年轻公子更是让人眼前一亮。 有匪君子,如切如磋,如琢如磨。 看起来,像是两代人。 二人身后,皆是面目严肃的侍卫警惕的注意着四周。 非富即贵。 小小的淮阴城竟有这般钟灵毓秀之人吗? 这年头,富贵人家都开始钓鱼了。 得出结论后,韩信收回了视线,并没有刻意上前攀谈。 小小的南昌亭亭长之妻都对他极尽羞辱,他还是莫要自讨没趣。 专心致志钓鱼,日上三杆后才能填饱肚子。 当然,也有可能填不饱。 荪歌衣食无忧,钓鱼全因想近距离观察韩信。 但鱼儿就像是不要钱一般纷纷咬钩,不多时,便钓到了不少大鱼。 荪歌笑眯眯的将鱼一条条放进木桶中。 韩信:…… 好吧,不怪鱼,那鱼饵,就算是他闻了都想跑过去啃两口。 正常,正常。 第三十三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三) (三十三) 日上三竿,阳光越发刺眼,荪歌收起鱼竿,坐在树荫下,继续静静看着韩信。 不热吗? 说实话,历史上那个攻城拔寨无往不利的韩信的确出彩。 功高无二,略不世出。 定三秦,擒魏、取代、破赵、胁燕、东击齐,南灭楚。 一桩桩一件件,为史书添色增彩。 可,不知为何荪歌心中多少有些遗憾。 有将帅之才,四肢健全,既不事农桑,亦不经商持生计。 扪心自问,褪去对韩信的天然滤镜,在其未发迹前,遇到这样一个到处蹭吃蹭喝,连基本温饱到难以为继的人,真的会有人推崇吗? 她并非在吐槽韩信不好,只是心中隐隐希望哪怕微末之时,韩信都可以自食其力。 而非后世提起这段青年时光,口口相谈的不是亭长之妻嫌恶,漂母舍饭,就是胯下之辱。 明明,韩信是那种可以惊艳时光的人啊。 在荪歌的叹息下,河边突然热闹起来,三三两两的妇人相携前来,抱着木盆,木盆中放满了衣衫。 或年轻美貌。 或风韵犹存。 或雪鬓霜鬟。 也不知,历史上被滴水之恩涌泉相报的漂母是哪一位。 平静的河面掀起一阵阵涟漪,说笑声,敲打声不绝于耳,显然河中鱼儿在这种嘈杂的环境下只会顺着水流游的远远的。 注定了,韩信今日会空手而归。 韩信似是也预料到了这种情况,薄唇微抿,一只手轻轻覆在胃部来回揉动,轻叹一声,面色平静的收起鱼竿。 不见悲喜,只有古井般的波澜不惊。 荪歌不知,这种平静是习以为常的麻木,还是不被外物侵扰的境界。 就在韩信打算离去时,不远处正在浆洗衣衫的老妇人停下手中的动作,从身旁的篮子中掏出一块饼递给了韩信。 韩信眨眼,望着漂母。 漂母也不言语,只是将饼子塞给韩信,便继续浆洗衣服。 “信他日必当重谢。” 韩信也记不清这是漂母第几次为他带饭了。 素不相识,偶然相逢,却从不曾多言。 见他饥饿,将吃食分他一些,这便是他与漂母的所有交集。 漂母抬头,看向立誓重谢的韩信,眉头紧皱“堂堂的男子汉,应养活自己,而非靠人接济,同情怜悯之心能接济一时,却无法一世。” “我只是可怜你,而非图重谢。” 言毕,漂母便再也没有开口。 韩信之名,在淮阴虽算不上家喻户晓,但也非无“名”之辈。 只是,这个名有些晦气。 以蹭吃蹭喝,厚颜无耻,却又心高气傲桀骜不驯而著称。 报答? 她从未想过。 韩信怔愣片刻,便要离去。 心中暗暗发誓,今日漂母赠饭之恩,他必当铭记。 “小伙子,这里有你的鱼。”荪歌嘴角挂着狼外婆的笑容,对着韩信招招手。 韩信不解,眼神警惕“是你的鱼。” 荪歌:…… 这是区别对待吗? 漂母的饼子就能接,还许下千金相报。 她的鱼就这般冷淡,难不成鱼有毒吗? 韩信:鱼没毒,你有毒。 “难道大名鼎鼎的韩信刺客又要跟老朽讲君子不食嗟来之食的风骨了吗?” 荪歌淡笑着,声音却冷咧嘲讽。 扶苏傻眼,赵府令的剧本是不是拿错了。 想要将这小子纳入鱼塘,现在不就是施恩最好的机会吗? 冷嘲热讽真的好吗? 这小子看着可不像好脾气的。 韩信握紧腰间的佩剑,沉吟片刻后,又缓缓松开“倒也不是讲风骨,只是就算是落魄之人也有选择持那份嗟来之食的权利。” 那鱼,他的确挺心动的。 但这天下从来都没有无缘无故的善意,尤其是富贵之家。 荪歌望着韩信依旧平静的面庞,思绪飘的很远。 韩信这两个字,是历史快穿组的常客。 无数的快穿者选择韩信在受胯下之辱时,以救世主的身份从天而降,抱得美少年归。 她不愿。 她不是善良之人。 救世主,也从来都不是她的标签。 嗯,她就喜欢不停折腾,相爱相杀,然后对方俯首称臣。 “这鱼,你不要也得要。”荪歌对着黑卫使了个眼色,黑卫整齐划一的拔刀。 日光下,刀光耀眼。 “四肢健全,脑子机敏,本是世间明珠才俊,为何要行那乞丐行径。” “这桶鱼,就是你未来三个月的口粮,如何坚持下去,你自己思量。” “三月内,若我见你再蹭吃蹭喝一次,就剁你一根手指,你愿意蹭免费的饭,那我也愿意剁手指,反正不是自己的。” “别想着跑,这大秦,还没有我找不到的人。” 响鼓需用重锤,这一点毋庸置疑。 若论对韩信的滤镜,她自己才是最重的,她希望韩信是拂去灰尘便能惊艳世间的明珠。 荪歌站在韩信面前,挑起韩信的下巴,嚣张狠戾。 韩信沉默,今日不宜出门,遇到了疯子。 只见过强买强卖的,没见过一言不合就要剁手指的。 听了这些话,那捅鱼越发烫手。 三个月啊,你以为是三天? 韩信深深觉得,面前这个锦衣老者就是看上了他细长的手,找理由想剁下来。 “你是何人?”韩信定了定神,开口问道。 荪歌勾唇“何人就不必说了,该你知道的时候,你便会知道。” “正是江南好风景,落花时节来逢君。” “韩信,这小小的淮阴城,我是为你而来。” 扶苏:赵府令又丧心病狂的作诗撩鱼了。 不公平,为什么别的鱼都有诗。 一个是与君初相识,如遇故人归。 一个又是落花时节又逢君。 那他算什么?没有比较,就没有伤害,一比较就显得他这条鱼是个赔钱货。 以后鱼塘里的鱼聚在一起聊起过往,就他一人没诗! 韩信皱皱眉,为他而来?要不然再精确点儿,为他的手指而来。 为了保住手指,他得认真的思考下,一桶鱼怎么活三个月。 韩信抱着木桶,神情恍惚的离开。 荪歌目送韩信后,大手一挥吩咐道“留几个人看着他,剩下的跟我去东海郡郡守府。” “大公子,你那是什么表情?” “便秘了?” 第三十四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四) (三十四) 便秘? 扶苏忿忿的瞪了荪歌一眼,别过头去,一副莫挨老子的傲娇。 荪歌失笑,扶苏这个小崽子越发放肆了。 还能怎么办,只能继续宠着啊。 最好能宠到扶苏这个小崽子心甘情愿为她养老送终。 “大公子,你这是醋了吗?”荪歌贴近扶苏耳侧,轻声道“那些诗,是我借用的。” “我也想出口成章,奈何本人没文化,一句卧槽行天下。” 那些美如画的诗词,哪里是她能够作出来的。 扶苏瞥了一眼荪歌,对借用二字深感怀疑。 古时经典,无论诗词,或是奠基,他都如数家珍。那般脍炙人口的诗篇,若流传于世,绝不可能籍籍无名。 除非,又是赵府令噩梦的里的产物。 如果做噩梦就能绣口锦心,那他责无旁贷。 “赵府令,不能厚此薄彼,你欠我一首诗,我不要抄的。” 扶苏郑重其事的说道。 说到底,于他,赵高虽无师父之名,却又点拨之实。 如果当日在朝堂上他没有出言不逊,也许当真可以成就一段师徒假话。 昨日之事,多烦忧。 荪歌一阵儿头大,让她写诗还不如奢望太阳从西边出呢。 可偏偏扶苏一脸严肃,不容商量。 唉,老海王翻车了。 “好好好,我写。” “我以后肯定给你写首诗。”荪歌一本正经的应付道。 提及师徒,扶苏突然想起了赵府令名正言顺的弟子,胡亥。 他的幼弟。 赵府令胸有丘壑万千,心有繁花似锦,多年教授胡亥,耳濡目染潜移默化,想来胡亥也应不俗。 那大秦,为何还是亡了呢? 为何在赵府令口中依旧是无人承继呢? 赵府令亲手教导出的胡亥,就算不及父皇雄才伟略,但守成应该有余。 前往东海郡郡守府的马车上,扶苏表达了心中的疑惑,荪歌咬咬嘴唇,颇有些为难。 扶苏问的问题越来越刁钻了。 “大公子,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胡亥也是有大志向的。” “比如,他心想,陛下当年扫六合是多么威武霸气,能耐非常,他羡慕至极,所以战国七雄的最后一个国家必须由他而灭。” 荪歌斟酌着用词,小心翼翼的试探道。 这,应该也算是另类意义上的子承父业吧。 扶苏先是一怔,似是有些没有反应过来。 一瞬间,扶苏瞳孔放大,嘴巴微微张开,嗓子突然有些干涩。 原来,在赵府令的噩梦中,真的是他的幼弟胡亥登上了皇位。 “汝之秀,吾不及。”扶苏叹了口气,声音艰涩。 大秦,二世而亡。 “大公子,那都是噩梦,老人言,梦都是反的。”荪歌干巴巴的安慰道。 这个话题交流起来,她深觉尴尬。 毕竟,胡亥是赵高立的,扶苏也算是被赵高杀的。 聊多了,容易小命不保。 扶苏平复了下心神,看出了荪歌的不欲多言,便没有自讨嫌的纠结“老人?怕不是赵府令自己。” 见扶苏神情正常,荪歌松了口气。 这可是她要养的小崽子,绝对不能出问题。 “那是,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 马车徐徐前进,荪歌和扶苏插科打诨。在荪歌的影响下,扶苏越发健谈开朗。 “赵府令前往郡守府可是为了主持东海郡土改一事?” 言归正传后,扶苏的声音多了几分沉重。 自咸阳,一路走来,各郡,个州县都陆陆续续开始土改,唯有楚地。 楚地勋贵势力尤在,政令难以通达,百姓不知此次土改之意义,所以推行艰难,甚至还偶有摩擦发生。 荪歌点点头“既天下人质疑大秦土改政策,那我便亲自坐镇东海郡,将东海郡作为一个示范郡。” “到时候,事实胜于任何雄辩。” “那些诋毁的声音便如同纸老虎,再无半分杀伤力,百姓就会自告奋勇积极参与土改。” 唉,李斯那个老家伙怎么行动如此缓慢,这都多久了,迁六国旧勋贵入咸阳的事情还没有办妥。 远在咸阳,忙的焦头烂额,脚不沾地的李斯冷不丁的打了个喷嚏。 被始皇帝安排,初次与李斯共同处事的张良很无辜的中招了。 李斯:…… 要不然,他补救一下身为丞相的形象,顺带拉拢一下这位眼看着就要平步青云的青年才俊? 拉拢,最简单粗暴的办法就是联姻。 “子房,我家中尚有一孙女,年方二八……” 张良脸不红气不喘面不改色“丞相大人,当初在博浪沙遇赵府令,得赵府令点拨,重获新生,子房便已立誓,此生便是赵府令的人。” 李斯老脸一红,声音拔高“赵高对你下手了?” 李斯太清楚赵高说起那些似是而非的话是多么撩人,张良年少无知,被蛊惑哄骗也是情理之中。 “子房,赵高那个人为老不尊口无遮拦,相好遍天下,也可要擦亮眼睛,回头是岸啊。”李斯苦口婆心的劝阻道。 张良啊,看陛下的意思,如何必然封侯拜相。 若联姻成功,离家又能得近百年风光。 张良无辜的眨眨眼,满脸纯良,不解道“赵府令于我而言如同再生父母,婚姻大事父母之言,我父母已亡,自然需要赵府令做主。” “不知丞相大人为何要怒骂赵府令。” “若是这样的话,这亲事怕是结不成了。” 李斯:…… ┬─┬ノ(゜-゜ノ) 好吧,他被赵高影响的画风已经彻底跑偏了。 不要问他,他的脑子里现在都是什么。 有颜色的废料。 但张良…… 哼,绝对跟赵高如出一辙,蔫坏蔫坏的。 只不过这张脸,比赵高更具欺骗性。 赵高一眼看去,就是老奸巨猾,那一脸的褶子就是见证。 李斯咬牙切齿,硬生生忍着开口补救道“爱之深责之切,我与赵高知己情深,方才之言皆是吐槽。” “你入咸阳也有一段时间了,应该也听闻了迁六国勋贵入咸阳一事,我殚精竭虑,心血都快要熬干了,但很多旧勋贵就像是泥鳅,藏的根本找不到。” “这主意,分明是赵高挑的头儿。” 第三十五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五) (三十五) “可如今这一烂摊子,就只留我一人收拾。” 李斯心中苦涩,若是以往,他哪里需要如此拉拢一个新冒头的年轻人。 像当年搞死韩非一样,弄死张良才是他的作风。 可偏偏,自泰山封禅后,陛下待他态度越发奇怪,心中忐忑之余,便不敢似以往那般肆意妄为。 闻言,张良心中了然。 釜底抽薪的法子,的确是像赵高那个臭不要脸的作风。 “丞相大人有没有想过传信给赵府令,赵府令既有心扫除勋贵之患,那么必然有所准备。” “也许,他知道那些隐居的勋贵之后的大概位置呢?” “丞相大人以为如何?” 张良声音干净,态度诚恳真挚,语气之中也有对李斯的恭维。 李斯心中略微舒坦了些,稍做思考,便觉得此法可行。 他也算是病急乱投医,死马当活马医了。 这些天来,朝堂上的气氛越来越压抑,陛下的脸色也越发阴沉,若是迁六国勋贵入咸阳之事再耽搁下去,下一个被杖责回家反省的就是他了。 说实话,这段时间,他才是最想念赵高的人。没有赵高在,只有他一人承受陛下的雷霆万钧。 若是非要算的话,还有胡亥那个倒霉蛋。 就在李斯打算给荪歌写信求援的时候,荪歌也在扶苏的提醒下意识到不是李斯墨迹,是有可能李斯犹如无头大苍蝇,找不到人。 于是,同一时间,荪歌搜肠刮肚,将那些榜上有名有可能搞事的六国勋贵所在的大致位置一一写下,派黑卫全速送回咸阳。 有了这个,李斯如果还不能快刀斩乱麻大解决掉六国旧勋贵入咸阳大事情,那就趁早致仕吧。 反正后备军张良已经就位了。 不过,她怪舍不得李斯的。 …… 东海郡郡守是个留着两撇小胡子,笑起来像个万事皆好的弥勒佛,不笑道时候,气质又像是个流浪街头的艺术家。 见荪歌和扶苏的车驾到来,东海郡郡守诚惶诚恐的迎接,按照惯例准备了接风宴。 郡守府中灯火通明,丝竹声起如绵绵细雨,觥筹交错间,身如扶风弱柳的舞女翩翩起舞,脚踝上的铃当清脆作响。 想到韩信还在对着一木桶鱼发愁如何生存三个月,荪歌心中就觉得…… 面前的饭菜,似乎更香了! 郡守府,的确是富丽堂皇,美人儿更是我见犹怜。 荪歌并不打算一开始便兴师问罪,甚至从见面到接风宴她都不曾提过任何关于土改的话语。 秦初的郡守,负不负责暂且不提,但各有各的难处却是真。 始皇帝力排众议,行郡县,臣民对此认同度并不高,就连曾经的右丞相王绾在大一统初定时都进言“诸侯初破,燕、齐、荆地远,不为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 希望始皇帝能够效仿西周,将皇子宗族功臣分封,镇守各方。 更遑论原六国臣民了。 荪歌并非不通情理之人,所以也不会不由分说将郡守撸了,自己越俎代庖。 她要做的只是代天子行监督职责。 拔掉刺头,掐灭反叛,土改进行。 只是,两撇小胡子的东海郡郡守似是知晓荪歌的来意,酒过三巡后,一嗓子嚎了一出来哭诉自己的不易。 荪歌:…… 扶苏:…… 二人面面相觑,心中哭笑不得。 她都没下马威,郡守自己先嚎上了,不得不说求生欲是真的强。 在听到微醺的小胡子郡守,将辖内的百姓比作儿女,一把屎一把尿劳心劳力但却没人领情的时候,荪歌实在忍不住笑了出来。 荪歌:…… 尴尬了,她说她不是故意的,有人信吗? 尔俸尔禄,民脂民膏,黎庶易处,苍天难欺。 听过把百姓当作衣食父母的,没听过要一把屎一把尿喂百姓的。 小胡子郡守,你是认真的吗? 看得出来,东海郡郡守已经有些醉意了,毕竟刚才那一杯杯敬的酒不是虚的。 在所有人的注视下,荪歌清了清嗓子,一本正经对着红着脸的郡守道“他们得罪你了吗?为什么要喂屎喂尿。” 那一本正经的模样,让郡守愣住了。 他是不是比喻错了! 逃离尴尬的做好办法,就是装晕。 小胡子郡守扑通一声,砸在了地上,荪歌隐隐约约还听到一声急促的痛呼声。 也只是一瞬,仿如幻听。 荪歌不欲计较,小胡子郡守的话虽说夸张了些,但也不全是假话。 秦末之战争,死去的守令,守丞并不少。 司马迁的《史记》陈涉世家篇中记载攻陈,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 战死,足见惨烈。 当然,也不全是好东西。 但,据黑卫明察暗访,小胡子郡守并无罪大恶极之事。 接风宴随着小胡子郡守的装晕,以一种滑稽的方式结束。 荪歌不知道,郡守以后是否还能直面今日之事。 翌日。 接风宴的一幕,再也无人提起。 醉酒不可怕,可怕的是有人帮忙回忆。 见无人提及,郡守送了一口气。 在荪歌表明来意之后,小胡子郡守巴不得将土改的各项事宜全权交到荪歌手中。 这土改,就是个烫手的山芋。 有人接替,最好不过。 荪歌并没有拒绝,暂时将东海郡的大权揽于己手。 先是到田间走访,了解情况,然后又亲自动手写了几个琅琅上口的故事,吩咐各茶楼酒肆连续数日讲述。 甚至,还在乡间搞出了几个“神迹。” 陈胜吴广起义,能借鬼神威众,又是鱼腹丹书,又是篝火狐鸣,大楚兴陈胜王,那她为何不能借鉴一二呢。 一时间,民间的讨论如火如荼。 甚至还有坑蒙拐骗自诩神算子的卜者,紧跟热度,装模作样掐指一算,土改乃上天旨意。 不改,则妻离子散。 改,则万事将兴。 乍听这样的话,荪歌还有些分不清这到底是混子,还是真正能掐会算的大佬。 舆论,在任何时代都是一把利剑。 有了之前的铺垫,东海郡各州县的土改一扫之前的低迷,逐渐步入了正轨。 第三十六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六) (三十六) 小胡子郡守看到了胜利的曙光,似乎朝廷的嘉奖已经在向他招手了。 赵府令言,要把东海郡做成土改示范郡。 示范,那就是榜样。 他是郡守,朝廷封赏定然会分他一杯羹。 这不仅仅是封赏,更重要的是他会因东海郡名留青史。 大秦帝国郡守郡丞不知几何,能如丰碑般在史书千年不朽是他的造化。 想到此处,小胡子郡守越发干劲十足,凡是荪歌交代的事情都不折不扣地完成了。 就好似打了鸡血一般,不知疲倦。 那份热血,那份执行力,看的荪歌都有些目瞪口呆。 荪歌象征性的赞赏了小胡子太守“大秦就需要你这样的官员发光发热,待我返回咸阳,定向陛下奏明东海郡有你为郡守,是东海之福。” 给甜枣这种事情,一回生二回熟。 “待官员绩效考核评定,我定会替你美言,你放心,陛下绝不会埋没任何一个忠于大秦,鞠躬尽瘁的官员。” 荪歌心想,如今她已经不仅仅是一个老海王那么简单了,她还进化成了画大饼的专业户。 土改期间,也有不少人跳出来找事,过分者,直接被荪歌吊在了城楼上。 恩威并施,震慑在这种情况下总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嗯,她还丧心病狂的抄了几家。 要么蓄意谋反,要么挑唆民众聚众闹事,杀的杀,流放的流放,荪歌没有丝毫手软。 赵高二字,迅速响彻在东海郡。 果断狠辣,眼里不容沙子,都是她的代名词。 民众间,对她的评论褒贬不一。 对此,荪歌置若罔闻。 大秦这秀丽山河,她如匆匆过客,至多只能呆十余年。 此生为赵高,注定了不能被声名所累。 三个月的时间,倏忽而过,在荪歌的指点下,小胡子郡守已经能接替接下来的土改事宜。 几番嘱托,荪歌带着扶苏再一次反悔了淮阴县。 唉,也不知道韩信小可怜还剩几根手指。 黑卫们都是黑冰台的精英,征战无数,杀人如同宰鸡,眼睛都不会眨一下。 再次见到韩信时,韩信的饭桌上出现了肉! 最重要的是,十指皆在。 这生活水平是不是提高的太快了。 难不成大名鼎鼎地国士无双韩重言去出卖色相了? 说实话,看着清瘦挺拔,实则脱衣有肉的韩信,还是很吃香的。 年少不知富婆香,错把自立当成宝。 不行不行! 荪歌猛的摇了摇头,想要把脑子里不该出现的画面晃荡的干干净净。 桀骜如韩信,是绝不可能吃软饭的。 好吧,以前韩信就是吃软饭的,只不过是吃百家的软饭。 在黑卫禀报后,荪歌才知晓这三个月韩信是如何度过的。 那一木桶鱼,韩信只留下两条,剩余的便买了出去,好在她钓的鱼肥美,韩信有了第一桶金。 这第一桶金,韩信既没有大吃大喝,也没有以钱滚钱,而是当作了保证金压给了淮阴城的一名游商,护卫其左右,护其周全。 荪歌眨眨眼,这也是条路子。 这不是也能自食其力吗,以前为何总要蹭吃蹭喝。 剁手指的压力下,能为曾经所不能为。 可这也不足以支撑韩信吃肉啊,难不成那游商是个善财童子专门扶贫济困? 这个大善人,请介绍给她! “然后呢?”荪歌追问道。 黑卫看向荪歌眼神复杂,半晌才吞吞吐吐道“然后,就是赵府令你的功劳了。” 荪歌:…… 不,这三个月她远在郡守府,绝对没给韩信开小灶走后门。 说实话,她对韩信那双手还是很眼馋的。 荪歌气势汹汹的看向黑卫,无声的控诉着,请不要污蔑她。 她只负责撩鱼画大饼,但绝不负责养鱼。 倒也不是不想左拥右抱,实在是养不起。 就看看这几位,哪个是省油的灯。 “赵府令,属下没说谎,您亲自主持东海郡土改事宜,在淮阴县上至官员下至百姓还在观望的时候,韩信主动积极,成为了淮阴县最早分到土地的那波人。” “他甚至还大包大揽游走在三村五乡,负责解释土改政策顺带还游说顽固分子,县丞喜不自胜几番赏赐。” 黑卫观察了一眼荪歌的神色,确定荪歌还能忍受才继续道“甚至,在最后土改尘埃落定之后,毫不犹豫将他所分的土地租给了旁人,获得了一笔不菲的租金。” 这…… 这就有些刺激了。 所以,到头来,她还是充当了韩信的贵人? 不,她不服气。 荪歌一时间觉得自己的心情复杂又欣慰,韩信做的,比她想象中还要好。 也许在旁人眼中有些投机取巧,难上大雅之堂,但荪歌并不这样认为。 毛遂自荐做游商侍卫,说明他知道自己的长处。 抓住时机成为土改标兵,说明他有远见敢拼敢搏。 有了县丞嘉奖,人人嫌恶的处境大改,指不定以后都会有无数的人主动相交约饭。 最后出租土地,又说明他有魄力。 好吧,再夸下去她自己都不好意思了。 她承认,她对韩信就是有浓浓的滤镜。 可,她心中就是憋屈啊。 荪歌咂咂嘴,托着下巴,凝眉扫过“可我还是眼馋韩信的手指啊,怎么办?” 黑卫不确定的开口“那今天晚上给您剁了?” 荪歌:…… “赵府令就是想摸摸那双骨节分明,修长纤细的手。” 数月朝夕相处的扶苏,深谙荪歌脾性,没好气道。 “不,你那是污蔑。”荪歌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似的,猛的解释。 “那是欣赏,韩信那双手就是绝美的艺术品,细长如葱白,骨节分明如玉笋。” 若是在他手上牵一根红绳,手指翻转,白红交织,便会有种蛊惑人心的魔力。 唉,这样的手就算是扇出来的大逼兜都要比别人好看几分。 “走吧,我们去会会钻空子的狗韩信。” 浩浩荡荡一行人,出现了韩信简陋的小屋门口 “赵府令。” “扶苏公子。” 韩信直截了当的叫破了荪歌和扶苏的身份。 荪歌并不惊讶,以韩信的脑子猜不到才有问题。 第三十七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七) (三十七) 荪歌的视线依旧第一眼被韩信的手指吸引。 “你的手指保住了。”荪歌的语气充满了遗憾,表情也十分凝重。 韩信见状,忙将双手背在了身后。 就看赵高这段时间抄家不眨眼,把人挂城楼更是稀疏平常的行径,剁手好像就应该是家常便饭了。 手,是万万不能剁的。 这双手,还有大用。 “走吧。”荪歌看着英姿勃发的韩信,心中郁气尽散。 这才应该是她想象中的韩信。 可以离开淮阴谋求未来,但绝不是走投无路被唾弃嫌恶的逼不得已。 韩信轻笑,平静英气的面庞添了些许少年感“你怎么确定我会跟你走?” “你毫不犹豫的断了后路出租土地,不就是知晓我的身份,料定我不会将精力浪费在无关紧要的人身上,必然会给你一个建功立业的机会。” “不是吗?”荪歌反问道。 跟聪明人说话,就是这么轻松。 “不过,你怎么确定你一定能被我看上?” “不巧,我自小便自命不凡,且这些年从未改变。” 荪歌一笑,这样的韩信,很亮眼。 的确是个不可一世的绝世天才,认知很清晰。 韩信并没有任何行囊,依旧是把柄她从未见过出鞘的长剑,剑穗也依旧掉色。 与初见唯一的区别就是身上的衣衫新了。 细长的手指把玩红色剑穗时,就是一幅惊艳世人的美人图。 “骑马?” “还是乘车?” 荪歌收回视线,淡淡道。 “自是骑马。” “大好男儿,娘们唧唧的干嘛!”韩信看着日行千里道神驹眼睛发光,不假思索开口。 荪歌、扶苏:呵呵,有被内涵到。 这一刻,荪歌终于理解了韩信为何会落得那么凄惨的下场。 军事上的天才,政治上的废物。 这么说话,要把人得罪死。 韩信飞身上马,动作流畅如同侠客,轻喝一声,神驹闻声扬蹄。 意气风发少年时,鲜衣怒马似锦华。 这是此刻最恰当的描述。 “你学过?” “骑马还用学,无师自通。” 荪歌:当她没问。 韩信这张嘴,比她的还讨厌。 荪歌望着在马背上飞驰的韩信,这就是传奇的开始。 兵仙。 一个仙字,足以表明韩信的风格。 从不循规蹈矩,规矩在韩信那里就是用来被打破的。 用兵如神,善出奇兵,出其不意,一招定乾坤。 杜甫赞诗仙李白曾用笔落惊风雨,师成泣鬼神。 韩信用兵,又何尝不是如此呢。 这样的韩信,必然会成为后世研究分析的重点。 只可惜,只要的传奇无法复制。 为这乱世生,惊艳天下,悲情结局又在惊艳之余,让后世难忘。 嗯,是她的了。 这位后世推崇的兵仙,要为大秦开疆扩土了。 “扶苏,他不会令人失望的。”荪歌对着扶苏,轻声道。 扶苏点头,这世间真的是藏龙卧虎。 赵府令,是大秦最大的福星,是父皇最重要的臂膀。 “回咸阳喽。”荪歌笑眯眯的,颇有些归心似箭。 大半年了,怪想念李斯那个糟老头子呢。 没她分担始皇帝的怒火,想来李斯的日子也好不到哪里。 归程远比来时要快,长亭更短亭。 间隙,扶苏看着田野间忙碌的百姓,虽汗流浃背,但却不似以往那般绝望。 事实证明,土改给予了百姓新的希望。 多劳多得,有奔头。 而韩信一路上都情绪高涨,似是被淮阴城以外的天地所震撼。 和风细雨,温婉柔情的淮阴城,终究不是韩信的风格。 马车奔驰,过了十数日,庄严巍峨的咸阳城近在眼前。 咸阳城内肉眼可见的发生了变化,长街巡逻的士兵增多,之前空旷的地方也出现了几座宅子。 看来,李斯的任务完成的很完美。 荪歌带着扶苏和韩信入宫,面见始皇帝。 她还得把韩信举荐给始皇帝,尽快培养韩信对大秦的归属感。 章台宫。 正在议事的诸位大臣,看着赵高的出现不约而同的松了口气。 近来,陛下越发急躁,深受陛下倚重的李斯丞相也被多番斥责。 好像就唯有赵府令送回来的张子房没有被训。 荪歌看着始皇帝纹路越发深皱纹,眼睑下的青黑色,越发斑白的头发,心中一沉。 “仆叩见陛下。” 在始皇帝面前,荪歌自始至终都恭恭敬敬,不曾有半分逾矩。 “无需行大礼。”始皇帝揉揉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尽可能平复心中的烦闷。 “陛下,礼不可废。” 起身后,荪歌接着道“仆幸不辱命,假以时日,大秦必定丰庶富饶。” “陛下,这是韩信。” “仆在东海郡淮阴县寻到的天才,有将帅之资,可堪大任。” 荪歌将韩信引荐给了始皇帝。 始皇帝上下打量着韩信,眼神锐利“朕允你五千兵,封都尉,你可敢接?” 赵高路途迢迢带回来的人,绝非庸人。 “有何不敢。” “臣接旨。”韩信坚定应道。 荪歌:…… 这么信任她吗?一开口就掌五千兵。 这样下去,用不了多久,将军之位,必有韩信。 众臣心中震撼,看向荪歌的眼神越发忌惮。 身为中车府令,本就深受陛下宠信,先是为公子胡亥师,后又带大公子扶苏游历天下。 且向陛下先后举荐了张良,韩信。 一文一武,宫中还有人,这股势力,已经不容小觑。 陛下不会猜忌,不会忌惮吗? “我儿扶苏也辛苦了。” “寡人很欣慰。”始皇帝阴沉的脸色在看向扶苏时如同云亭雨霁。 不多时,始皇帝命众人离开,偌大的殿中,只留下荪歌。 “赵高,寡人夜夜难寐,噩梦缠绕。” 始皇帝沉声道,声音中带着疲惫的暮气。 荪歌叹息,始皇帝处理国家大事,本就操劳过度,若夜夜无眠,身体恐怕会更早的透支。 “陛下,有仆在。” “梦魇再可怕,也只会是梦,大秦江山永固。” 怪不得朝堂上的气氛压抑,官员们三缄其口不敢多言。 长期失眠的人,脾气日益暴躁很正常。 也不知陛下的梦中,又出现了什么。 第三十八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八) (三十八) 可不论是扶苏自刎,还是大秦覆灭,亦或者是三月不灭的咸阳大火,对始皇帝来说都分外沉重。 “陛下,仆曾将那些光怪陆离的画面当成一场噩梦讲给了扶苏公子。” “聪明如扶苏公子,转念便知晓仆故事中深意。” “扶苏公子不曾怪陛下,而他此生所愿是见证大秦的骄阳升起之路。” “途中,扶苏公子笑问仆,他的机缘在何处,仆答现在。” “陛下,路在脚下,走好现在才是最好的机缘。” “一切都在慢慢变好。” “陛下越是在意那些似是而非的画面,就越是会被左右。” “仆在陛下身前,会为陛下挡下所有可能会发生的危机,那些梦魇就当笑话说出来就好了。” 荪歌上前,一边用手轻轻推摩始皇帝的双鬓,一边平静的开口。 她需要让始皇帝那颗无处附着心安定下来。 大秦,离不开始皇帝。 她可以靠着先知做很多事情,但真正能为大秦保驾护航的只有始皇帝。 “赵高,梦中,寡人一次次看到扶苏面带笑容自尽在寡人面前,寡人似乎都能感受到鲜血的温热。” “寡人心中有愧。” 始皇帝呢喃着,犹如蚊蝇。 在此之前,荪歌从未见过始皇帝如此脆弱敏感的一面。 就算梦到铁锥从天而降,始皇帝依旧能冷静理智,甚至对张良摒弃前嫌委以重任。 扶苏,可能是始皇帝心中最柔软的那一部分了。 “陛下,矫诏乃是仆之罪。” “自泰山归来,仆余生的每一天都是在赎罪。” “陛下雄才伟略,一生都在为大秦着想,您最应该问心无愧。” 在荪歌不疾不徐的开解之下,始皇帝斜靠在软椅上缓缓睡了过去。 荪歌缩回手,安安静静如同最忠诚的侍卫站在软椅旁。 她知道,始皇帝只是想找个人说说话。 这些隐秘的,不能对第三个人诉说的事情。 待睡醒后,始皇帝又是那个坚不可摧的帝国掌舵人。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夕阳西下,晚霞当空,仿如一朵朵开到荼蘼的花。 在最后一刻,极尽绽放。 始皇帝也终于醒了过来,荪歌很有眼色的上前为始皇帝揉揉肩膀活动下胳膊。 “陛下,此次外出,扶苏公子经过历练心中藩篱尽消,陛下可以适当吩咐他做些事情。” “身为人子,扶苏公子理当为您分忧。” “陛下,此次外出来回奔波,仆领悟到一个道理,生命在于运动。” 荪歌化身老妈子,啰哩啰嗦开始绘声绘色的给始皇帝普及健身的好处,还旁敲侧击隐晦的暗示了方士丹药不可取。 始皇帝活的越久,大秦休养生息的时间就越长。 始皇帝任由荪歌唠叨啰嗦,面色平静,唯有时不时上挑的眉毛泄露出一丝情绪。 这么久了,赵高说话还是这么贪生怕死,委婉的不像话。 也不知这样的赵高,是怎么收服心高气傲的张良和韩信的。 张良还好些,名门之后,说话做事自有章法。那韩信,他看的分明,就是个桀骜不驯的刺头。 “来人,将烛火点亮。” 始皇帝吩咐道,然后转头看向了赵高“将韩信带回,是在暗示寡人什么吗?” “百越,还是匈奴?” “寡人本欲泰山封禅后便挥军南征百越,但因为你与寡人所遇离奇之事便耽搁下来。” “百越吧,韩信是你为征讨百越亲选的大将。” 始皇帝断定道。 “寡人本有意屠睢,看来屠睢难堪此任。” “若你瞩意韩信,寡人无异议,但韩信还须历练,否则统兵数十万,难以服众。” 神清气爽满血复活的始皇帝站在疆域图前,冷静理智的分析着。 荪歌安安静静地听着,屠睢…… 南征百越,屠睢率领五十万大军,先后征服瓯越、闽越。 然而,在征服岭南时,越人殊死抵抗。 屠睢战死,五十万大军一半命丧岭南。 “陛下,仆还想举荐一人,章邯。” “雕琢培养一段时间,又是一位可以独当一面的大将。” 待始皇帝说完所有的计划后,荪歌灵光一闪想起了她的另一条鱼。 “王翦麾下的一个将领?”始皇帝凝眉,不确定的问道。 荪歌:…… 她也不知道。 失策了,户口还没调查清楚,她就兴冲冲的给始皇帝举荐了。 荪歌反思,深深觉得她飘了。 是什么让她有底气在始皇帝面前越发放松的。 好吧,是始皇帝的信任。 博浪沙之事,始皇帝对她的态度,至关重要。 始皇帝失笑,并没有戳破荪歌“你若是看中了,过两天带来给寡人看看。” “若真有将帅之才,寡人不会厚此薄彼的。” 荪歌连连点头“陛下,百越气候地形特殊,种植粮食作物一年三熟,如此神奇的地方还是尽早掌握在大秦手中比较好。” 嗯,一切事了,也得将那个小岛拿下。 荪歌默默在心里补充道。 始皇帝眼睛一亮,心中记下。 “你既已归来,那造纸术也该昭告天下了。” “你的功劳,寡人是不会贪墨的。” 赵高待他以赤诚忠心,他回报赵高公平信任。 荪歌摇头拒绝“算了吧,在东海郡,仆的名字都能让小儿止哭了。” “不一样。” “东海郡所行之事,百年后自有后人论断。” 始皇帝不赞同道。 沉吟片刻,荪歌叹气道“陛下若有意褒奖,不如就以蔡伦之名吧。” 蔡伦以后怕是没机会改良造纸术了。 蔡伦? 始皇帝挑挑眉,瞥了荪歌一眼“神雷中传授你造纸术的人?” 荪歌点了点头,历史上纸到底是谁发明的,并无确切定论。 但蔡伦的确是因为改良造纸术名垂青史的。 “嗯,他也是个宦官,可能这就是缘分。”荪歌笑着说道。 “也是。” “既如此,那便依旧以蔡伦之名吧,但该你得的,寡人不会给别人。” “时候不早了,你舟车劳顿长途跋涉,刚回咸阳还没来得及休整就侍奉寡人一整天,传出去还不知道旁人怎么议论寡人呢。” “寡人这里不用你操心了,走吧。” 第三十九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三十九) (三十九) “那陛下也莫要再因梦魇无法入睡了。” “再可怕,也都是纸老虎。” “陛下,仆告退。” …… 翌日,天高云淡,万里无云,是个难得的好天气。 纸张一经问世,全天下的学士为之振奋。 不论是帝都咸阳城,还是其他各郡,茶余饭后皆是在讨论着这个新生事物。 纸张顺滑,且价格低廉。 这竟真的是被视为蛮夷的大秦发明的。 蔡伦? 蔡伦是何许人也。 随着蔡伦纸之名传遍天下,各地竟陆陆续续冒出了许多叫蔡伦的人。 荪歌:…… 这年头,竟然有这么多人想当太监。 怪也,怪也! 天下间关于纸张的热议,荪歌并没有过度关心。 不因其他,只因她遇到了项羽。 抢劫,屠杀,将整个咸阳城付之一炬,大火三月不灭,这座古老的城池化为焦土。 西楚霸王,当真是霸道如斯啊。 荪歌望着拦住她车驾,手持长枪,棱角分明的少年郎。 那便是被后世好奇的霸王枪吗? 长一丈三尺七寸,重九九八十一斤,锐利无比,点到必死,扫到必亡。 “你便是那个蛊惑秦王的阉人?” 少年郎语气极冲,手握长枪,蓄势待发,整个人就像是一头小豹子。 阉人? 很好,自她成为赵高后,只有淳于越这么喊过她。 然后淳于越先是赋闲在家,现在早就潦倒失意,郁郁寡欢,用不了多久就可以亲自下去像圣人请教了。 现在,又多了一个。 荪歌微微一笑,示意黑卫们不必紧张。 再杀伤力强的小豹子,拔了獠牙,砍了爪子,也会变得温顺。 这枪,她徒手就能掰断。 “小伙子,四肢发抖头脑简单可不好。” “先纠正你一点,非秦王,乃秦皇,这天下唯一的主人。” 当然,也是项羽的主人。 不懂审时度势,意气用事,难怪会兵败垓下,乌江自刎,倒是可怜了虞姬那个如花似玉的美人儿陪葬。 荪歌缓步从马车上走下来,施施然欣赏着项羽脸色变来变去。 “你拦车,你家里人知道吗?” “比如,项梁。” 项梁乃项羽叔父,二人感情甚笃。 项羽眼神先是一慌,紧接着便恶狠狠的瞪着荪歌,咬牙切齿,似是想要用霸王枪将荪歌刺的遍体鳞伤。 “这枪,我看着不顺眼。”说话间荪歌一只手按着项羽的肩膀,另一只手掰开项羽的手指,将霸王枪抢了过来。 并没有费什么力气,如此简单。 手指掰开时清脆的声音就好似这世间最动听的乐曲。 他天生神力,在赵高面前竟如同蹒跚学步的稚子,毫无挣扎的余地。 在项羽目眦欲裂的注视下,荪歌嘴角挂着如沐春风的笑容,轻轻松松将项羽引以为傲的长枪掰成了一个呼啦圈。 “小伙子,让你多读书你不听,你非要玩枪,这下枪也没了,书也没读成。” “可怜啊。” 荪歌随手将长枪仍在地上,恶意满满的踩了两脚。 光明正大的挑衅! 项羽:…… 原来,这才是极致的力量吗? 跟赵高一比,以往的他犹如井底之蛙,沾沾自喜,却不知早已贻笑大方。 “现在可以好好说话了吗?下一次我就不敢保证拧断的是什么了。” 十几岁的少年郎,还拿鼻孔看她,长得高了不起吗? 项羽眼神火热,噗通一声跪在地上“我想拜你为师。” 荪歌懵逼,这剧情走向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啊。 不是都说,项羽自小被灌输的理念就是复仇吗? 恢复故国,振兴项氏,神挡杀神绝不姑息,绝不留情吗? 就这么轻而易举就改弦更张是不是不太好。 不过,也对,楚亡也没几年,项羽还没怎么过流亡逃窜隐忍狼狈的苦日子。 洗脑教育,还未能根深蒂固。 “为何?”荪歌饶有趣味的打量着项羽。 都说男儿膝下有黄金,这项羽倒是不拘小节,实诚的很。 项羽先是沉默,然后看着荪歌的眼睛斩钉截铁道“杀你。” 荪歌:打脸来的就是这么猝不及防。 “不好意思,这恐怕不行。” “除了老天爷,只有陛下能决定我的生死。” “至于你,还不配。” 荪歌弯腰,轻轻的拍了拍项羽的面颊,淡淡道。 不管未来的西楚霸王会是多么的不可一世,但现在的他只是个十二三岁全凭一腔热血的冲动少年郎。 “咸阳城物华天宝,钟灵毓秀,哪里配不上你了。” “再有下次……”荪歌凝眉想了想道“想必你也听说过我在东海郡做的那些事情,将人挂在城墙上示众我的确试过很多次了,但是还没试过扒了衣服挂。” “不仅如此,我还要让侍卫站在城墙下日夜不歇的高声朗读你的来历。” “项氏一族不是总想着恢复往日荣耀吗?天下皆知也是一种荣耀。” “至于拜师,看你表现吧。” 说实话,西楚霸王项羽的确是这个时代罕见的奇人。 厌恶各家典籍,却才情万丈。 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却武艺超群。 兵书囫囵吞枣,却纵横战场。 这样的人,其实更像是武侠剧中天纵奇才豪情壮志的侠客。 一开始她未曾对项羽起招揽之心,是认定了项羽仇恨大秦之心,坚如磐石,日月不改。 “回去多读读书,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要不然以后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荪歌没有再看项羽苍白的脸色,抬脚回到了马车上。 恢复故国,这辈子是没戏了。 但振兴项家,非全无可能。 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当然发光的前提是做出正确的选择。 王朝更迭,乃不可逆的大势。 就算大秦,她都不敢保证能在这中华大地上屹立多久。 再说了,项羽何必如此仇恨大秦,秦灭楚,并没有对楚国勋贵大肆屠杀,所行之事可比项羽后来攻下咸阳厚道多了。 她没弄死项羽就是仁至义尽了,竟还敢主动跳出来当街拦她马车。 马车外,跪在地上拜师的少年郎已经站了起来,面色苍白难堪,但眼神却格外执拗,紧紧咬着下嘴唇,一滴滴血珠落下,却不管不顾。 第四十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十) (四十) 荪歌收回视线,拒绝心软。 长街上发生的事情,就像是长了翅膀很快传遍了咸阳城。 荪歌成功喜提新称号:扒衣狂魔。 章台宫内,荪歌正欲向始皇帝汇报咸阳城纸张推行情况,就对上了始皇帝戏谑的眼神。 也许赵高也有一颗恣意张狂的心。 “有仇?”始皇帝挑眉,虽是问句,但语气却格外肯定。 荪歌挠挠头,始皇帝是不是过于了解她了。 “有点儿。”荪歌着实不愿将项羽后来所做的事情告知始皇帝,只能模棱两可。 若始皇帝知晓,蒸蒸日上的咸阳城就会迎来一场腥风血雨。 再雄才伟略旷达不羁的帝王都不可能对于亡国灭族心无触动。 也许,始皇帝在心中已经接受了大秦二世而亡的画面,但绝对不可能接受大秦皇室宗族被满心仇恨的项羽屠杀殆尽。 就连咸阳城的百姓,都难逃厄运。 屠城,这样的词过于残酷。 昔日富饶繁华的咸阳城,道路两边都是堆积如山的尸体。 这些话,只能她一人心知。 幸好,也算是上天留了一丝仁慈之心,泰山封禅的那道雷只让始皇帝看到了赵高李斯矫诏,并未真正知晓秦二世时大秦的恐怖。 否则,千古一帝嬴政,挟恨而生,恐怕真的会成为令人毛骨悚然的暴君。 荪歌很是庆幸,始皇帝为大秦奋斗一生,不该,也不能是那样的结局。 “听说,那项家小子天生神力,且一目重瞳。” 始皇帝眼睛微眯,声音中多了严肃。 天生异相者,皆不俗,尤其是重瞳者。古老传言,重瞳者乃天生帝王之相。 这一点,容不得他忽视。 项羽混在一堆六国余孽中迁入咸阳,不显山不露水,他本来不曾注意。 今日当街拦车,重瞳的秘密便被细心之人注意到了。 古籍记载,仓颉,虞舜,重耳,皆重瞳者,圣人之资。 荪歌心中一凛,重瞳之说,纯属无稽之谈。 若真的天生重瞳便可为王,那项羽又何至于穷途末路弹尽粮绝之际写下绝命词垓下歌。 那后世的南唐后主李煜,又何至于被囚北宋京师落寞书写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最重要的是,随着后世医疗技术的发达,重瞳被科学的解释为瞳孔发生了粘连畸变,并不影响光束进来,又叫对子眼。 有时候也被称为白内障。 可这些话,她觉得就算是她说出来始皇帝也不一定会信。 重瞳一说,经历仓颉,虞舜,早就被神化了。 荪歌犹豫片刻,心思百转千回,嘴唇微动,咽了口口水“陛下,天生神力并不罕见,子房府上那名护卫也是其一。” “至于重瞳……” “赵高,虞舜被儒墨两家推崇为圣王,晋文公重耳更是称霸春秋一生传奇,此二位皆是重瞳者,难道都是偶然吗?” 始皇帝沉声打断了荪歌的话。 荪歌了然,身为帝王,对天生异相者忌惮很是正常。 卧榻之侧,谁也不愿留下隐患。 否则,后世帝王为何都愿意在身世上蒙上一层神秘的色彩呢。 刘邦,传闻蛟龙之子。 朱元璋,传闻降生之时满屋红光。 入乡随俗,荪歌也不打算将后世那套重瞳乃病体的理论强行灌输给始皇帝。 后世人对此解释都将信将疑,何况几千年前的始皇帝呢。 “陛下若是心难安,就杀了吧。”荪歌深深吸了一口气,丧气道。 始皇帝眸光幽深的盯着荪歌“你不愿他死的这般窝囊,寡人能看得出来。” “赵高,寡人远比你以为的更了解你。” “你心中藏着的秘密,寡人知你不愿多言,也知就算严刑拷打你也不会吐露。” “你不是不怕死,你是在担忧,担忧你所知的一切被寡人知晓,大秦将失控。” “所以,博浪沙之事,寡人按耐住了,没有询问,那现在寡人亦不会出尔反尔。” “不为其他,这只是寡人愿意给予你的信任。” “既然在你心中项羽不该死的不明不白,那你便收他入你门下吧。” “赵高,没有下次了。” 始皇帝的声音很淡,带着冰冷的气息。 黑眸锐利,气势慑人。 荪歌却从这份高高在上的凌厉中看到了疲倦。 “陛下,仆此生绝不会背弃陛下。” “天地昭昭,愿为君死,山河明鉴,如斯甚悦。” “待仆身死之际,必坦诚相告。” 始皇帝真的有种让人心甘情愿赴汤蹈火的魅力。 这一点,荪歌无法否认。 “又开始这套了,寡人不想听。” “下去吧。” 始皇帝作势就要将手边的竹简朝着荪歌砸过来。 “还有,注意言行。” “寡人的中车府令,先是被戏称为抄家狠人,现在又是扒衣狂魔,寡人脸上甚感无光。” 荪歌:…… 所以,她这是被始皇帝嘲笑了。 扒衣狂魔…… 她觉得她无辜,名不副实最可恨。 要不…… 要不寻个目标扒了? 章邯吧! 她还没将章邯带到始皇帝面前呢。 “陛下,仆能借您的名义让章邯主动见仆吗?” “仆一把年纪了,精力不足,寻他太难了。” “陛下,您就让仆恃宠而骄一次吧。” 荪歌屁颠屁颠儿的上前为始皇帝揉肩膀,讨好道。 恃宠而骄一次? 始皇帝暗暗撇了撇嘴,赵高怕是不知道朝堂上有多少人想弄死他。 要不是他护着,赵高现在坟头都开始长草了。 “寡人允了。” “还有,项羽之事,寡人不想有隐患,你既此时护下了他,那就得为他的言行负责。” “师徒一体,他若惹了乱子,你也讨不了好。” 师徒一体? 荪歌表示,她不赞同。 项羽拜师的目的是为了杀死她啊。 她得有多想不开,亲手培养的弟子结束她的小命。 “陛下,要不你还是把他杀了吧。” 荪歌哀嚎道。 始皇帝失笑“朕若真派人暗杀了他,你可能就是脸色最难看的人了。” “一个重瞳者而已,你既然有心,寡人也不驳你,大不了他若还不识抬举兴风作浪,寡人挖了他的眼睛。” 最后半句话,始皇帝加重了语气。 第四十一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十一) (四十一) 荪歌的手顿了顿,心中暗叹,威武始皇帝,人狠话不多。 不过,她无原则无底线的认同这句话。 纵观她之前看过的重生文,主角重来一世首要时间必定是先复仇,然后再弥补遗憾。 始皇帝能做到如此地步,她已经很佩服了。 离开章台宫回到自己的小院,正打算着人宣章邯一叙,就看到蹲在角落一脸凄凄惨惨戚戚画圈圈的胡亥。 荪歌:晦气。 出咸阳大半年,山川美景皆在眼前,青年才俊皆入她塘,她都已经将胡亥抛诸脑后了。 唉,忘了她还有这么个讨债的学生。 荪歌表示,她很想眼睛一闭假装失明,对胡亥视而不见。 她从不介意光明正大的算计,但她厌恶包藏在默默温情下的阴诡心思。 胡亥,天生有皇家人的城府和演技。 “老师。” 在荪歌沉默不语之际,胡亥哇的一声哭嚎起来。 惨绝人寰! 倒也不是说哭声闻者伤心,而是哭起来面目狰狞,丑的惨绝人寰。 谁来告诉她,为什么大半年不见,胡亥竟换了个样子。 白白嫩嫩的小包子,变成了个小黑柴。 唔,唯一的可取之处都没了,怪心酸的。 其实,她想说怪碍眼的。 荪歌默默的发挥自我催眠的强大力量,不听不听,王八念经。 慢慢的,许是自我催眠过于强大,也有可能徒手掰霸王枪受累了。 听着听着,荪歌渐渐有些犯困。 鬼哭狼嚎了半晌,嗓子都嚎哑了的胡亥呜咽着擦干脸上横淌的泪水,看着昏昏欲睡的荪歌,心中委屈更甚。 他表演的这么卖力,赵高好歹捧下场吧。 赵高现在就连敷衍应付他这件事情都这么勉强。 (/_;) 一时间,胡亥还真有几分悲从中来。 “老师。” 胡亥赌气般俯身,对着荪歌的耳朵喊道,然后又立马直起身一脸无辜的站好。 荪歌:她是谁,她在哪里。 被惊醒的荪歌,有瞬间的茫然。 视线移到胡亥那张悲戚的脸上,眼神才慢慢聚焦。 “小公子,有话不妨直说,仆还活着,如此悲痛欲绝惨绝人寰的哭声就似是在为仆哭丧。” “刹那间仆只觉得虚空处有人召唤,心神动荡便闭上了眼睛,许是仆罪孽多了,有人索命。” 荪歌脸不红气不喘东拉西扯。 小憩,非她之过,乃胡亥之失。 胡亥睁大了眼睛,仿佛受惊的兔子,大开眼界。 见过睁眼说瞎话,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 “老师,我该如何是好。” 胡亥调整了一下情绪,悲戚道。 他是赵府令唯一的学生,赵府令在大秦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活的风生水起,可他却没有水涨船高,反而过的越发苦不堪言。 一人得道,就算是鸡犬也能升天。 他堂堂大秦公子,难不成连鸡犬都不如? 自小娇生惯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细皮嫩肉的,却被父皇扔到了军营最底层,吃不好穿不暖也就罢了,每天还得风里来雨里去。 今日入宫,还是他在父皇面前卖惨求同情求来的机会。 所以,无论如何,他都必须抓住今天这个机会,抓住赵府令这根救命稻草。 那个充满汗臭脚臭还有呼噜声的军营,他再也不想回去了。 度日如年! “老师,我现在什么都不求了,只想在您身边尽孝……” 荪歌连忙打断“打住,仆怕折寿。” 始皇帝的小公子为她尽孝,她怕没那个福分。 “胡亥,你我师徒一场,各自秉性如何彼此心知肚明,就别来这么虚的,打开天窗说亮话。” 虚与委蛇,她倦了。 她要效忠的唯有始皇帝,胡亥算那根葱。 胡亥一怔,眸光里闪过凝重,这是他想象中最差的一种情况。 和赵高的这份师徒情,他并不想断。 只要赵高肯支持他,那个位置他还是可以争一争的。 偌大的咸阳,谁人不知,赵府令权势显赫。 与李斯相交莫逆,那些不清不楚的传闻恰好验证了二人关系匪浅。 文有张子房,武有汉重言。 扶苏如今也有对赵高示好之意。 赵高振臂一挥,他未尝没有胜算。 可观赵高如今的态度,分明就是要与他划清界限,公事公办。 数年的师徒之情,竟这般脆弱吗? “老师,你难道忘记了那些年你我共同的理想了吗?” “你说过,只要……” 胡亥心中惶恐茫然,如无根的浮萍。 只要他登基,此生必许赵高位极人臣,无人能及。 荪歌目如寒光,厉声道“小公子,隔墙有耳,这小小的宫苑没有任何事情能瞒得过陛下。” 胡亥沉默,心中喃喃。 “小公子,既您今日问到了仆,仆也想问您一个问题。” “在您心中,至尊之位意味着什么?”荪歌目光灼灼的盯着胡亥,不错过他脸上的任何一个表情。 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高高在上,意味着生杀予夺,意味着皇权无极,意味着王令一出莫敢不从。 意味着,只有他想,便没有对错。 想象着他站在玉阶上,身着帝王冕服,江山在握,百官臣服的画面,胡亥便忍不住心潮澎湃。 这天下,应该没有任何男人能够拒绝玉玺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那几个大字的诱惑。 除了…… 除了赵府令。 赵府令天天守着玉玺,却无半点儿非分之想,只能说明赵府令不是个男人。 胡亥心中暗暗思量,他方才心想的那些话是可以说的吗?会是赵府令想要的答案吗? 不! 也许那些话会被过去的赵府令所容,但绝不会被现在的赵府令所接受。 所以,他得投其所好,换一种说法。 就在胡亥打算说意味着造福黎民百姓,稳固江山社稷时,荪歌嗤笑出声,似是看破了胡亥的打算。 “小公子,仆这一生阅人无数,真话假话还是可以分得清的。” “心中的妄念,还是断了吧。” “无论是您,还是仆曾经,都没有认真理解身为上位者对责任。” “以陛下为例,您只看到了陛下君临天下的无限风光,却始终没有看到陛下的夙兴夜寐战战兢兢。” ------题外话------ 求票求票求票求票求打赏求收藏,我要挣扎下进进榜。 拜托了 第四十二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十二) (四十二) “在其位,谋其政。” “小公子若是想再搏那个位置,恕仆难以从命。” 荪歌也不顾及胡亥脸上自以为隐晦的表情,直截了当的说道。 身后名,身后事,从来都不是她要考虑的范围。 “当然,小公子若是想离开军营,该寻的不是仆,而是陛下。” “军中历练一番,并非坏事。” 始皇帝将胡亥放至军中,显然是在给胡亥一个机会。 虎毒不食子,尤其是在经历了悲惨且寄人篱下幼年的始皇帝。 他并不想彻底放弃幼子,他依旧在期望着那微乎其微的可能改变幼子的性情。 不能承继皇位,亦是他的儿子。 他不仅仅是雄才大略扫六合的千古一帝,也是一位父亲。 胡亥望着荪歌的神情,心头恼火却又无处发泄,更在喉咙里吐不出来也咽不下去,嘴唇动了动,身侧的手下意识伸出,似是想要在最后关头抓住些什么。 他不知,他做错了什么。 “老师……”胡亥不停的呢喃,似是这样能够让他获得仅有的安全感。 他只是想要登上那个位置,想把扶苏有的一切抢过来,有错吗? “师徒一场,你我皆被野望蒙蔽过双眼,你执念至此,亦有我之过。” 荪歌叹了一口气,幽幽开口。 在赵高的野心勃勃不甘人臣之心的滋养蛊惑下,胡亥那颗本就不安躁动的心越发执着痴迷于皇位。 剧情中,赵高和胡亥二人的结局,如果深论起来,谁都怪不得,只能怨彼此。 这是笔烂账,也是笔孽缘。 “胡亥,如今回头并不晚。” 胡亥失神的从荪歌的小院中离开,漫步目的的行走的宫城内。 掌心拂过墙壁,长巷的尽头似乎依旧是长巷,宫殿的尽头依旧是宫殿。 阙郁嵯峨,带着天然的蛊惑力。 他想成为这宫城的主人,想成为这天下的主人,将一切的繁花锦绣皆纳为己有。 可陪他长大的老师面目冷凝的告诉他,那是妄念,是镜中月水中花。 胡亥痴痴的笑了起来,笑声中有不甘,有不得不认命的无奈和妥协。 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赵高不帮他,他无力回天。 无人寂寥的深巷中,胡亥笑的苍凉落寞。 过早的懂得了权势的美妙,却始终无法真正触碰,擦肩而过的失落该如何对外人道。 回头吗? 何为回头? 胡亥陷入了迷惘,久久没有动弹。 …… 荪歌也因胡亥的到来影响了兴致,就连那条素未谋面的章邯都无法让她真正开怀。 章邯相貌英俊刚毅,留着小胡子,更是添了几分稳重,眼神锐利坚定,不俗之姿尽显。 难怪能够被誉为大秦最后一位大将,差一点挽大厦之将倾。 在荪歌打量章邯时,章邯心中亦在打鼓。 咸阳城中官民对赵府令褒贬不一,两极分化分外严重。 有人说,赵府令身先士卒敢为人先。 有人说,赵府令阉人祸国终遭报应。 可无论是何种评价,都不能抹煞赵府令在大秦,在陛下心中特殊的位置。 被赵府令传唤,他心知他一飞冲天的机遇到了。 “无需忐忑,今日唤你前来,只为确定一件事。” “很好,我没有失望。” 荪歌端坐着,面露和善,坦然道。 有了这些年轻人,大秦的未来,光明灿烂。 “章邯,潜下心来充实自己,不出三年,建功立业机遇必至。” “我可不想被人质疑眼瞎,你懂吗?” 如今土改之事尚未尘埃落定,百姓生活没有完全步入正轨,但用不了几年,大秦臣民一心,便是平定外患之时。 章邯心中一喜,他知晓这是赵府令给予他的承诺。 “必不会让赵府令失望。” 章邯掷地有声,铿锵有力。 将章邯这条小鱼纳入鱼塘后,荪歌就开始对项羽日复一日花样百出的折腾。 反正项羽引以为傲的力气对上她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除了憋屈还是憋屈。 但她不一样,她不仅能花式秀金刚不坏之体,还能仗势欺人。 她是咸阳城一呼百应的赵府令,项羽就是个郁郁不得志的小刺头,收拾起来不要太轻松。 到后来,项羽一看到她就觉得头大,但眼神却是愈发火热。 嗯,不是她的魅力大,是金刚不坏体的魅力大。 这点自知之明她还是有的。 也不知项羽是从何处听说了她的金刚不坏神功是被雷劈后天形成的,所以在一个雷电交加的雨季,项羽连续多日都是焦炭黑。 咳咳,没被劈死还真是福大命大。 见过找死的,没见过这么越挫越勇找死的。 在她的折腾和打击下,项羽反倒是与同样青年才俊的韩信章邯等人相交莫逆,志趣相投,成为了大秦年轻一辈数得着的人物。 没错,前缀是大秦。 就算是项家有人依旧心心念念着光复楚国,但并不意味着项家全是一根筋的傻子。 虽说她总是折腾项羽,但明眼人都看得出来,项羽在大秦帝都咸阳城绝非寄人篱下的余孽,而始皇帝亦有容人之雅量。 项家的振兴,也许有可能发生在大秦。 这样的讯息,让原本铁板一块的项家发生了分歧,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有悍不畏死谋反的精神。 于是,在家族影响,荪歌折腾,以及与年轻一辈相交发觉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时,项羽的心性不知不觉间发生了变化。 当然,有一点没变。 项羽还是数年如一日想要弄死荪歌,这可能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了项羽的毕生追求。 用项羽的话说,就算熬也要熬死她。 这样的大志向,荪歌表示喜极而泣。 只是,她把项羽留在咸阳城成了前途光明的项氏少主,大秦的后起之秀,项羽还如何与虞姬再续前缘。 霸王别姬的意难平,难不成要断在她手中吗? 那个容颜倾城才艺并重舞姿美艳的女子自刎在项羽面前的画面,成为了多少人心中的遗憾。 时光流逝。 秦始皇三十二年,也就是史书上的公元前215年,经过三年多的休养生息,土改之后的大秦生机勃勃。 第四十三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十三) (四十三) 百姓对大秦的归属,臣服的基础是土地,这句话诚不欺人。 国内欣欣向荣之态,那些游离于中央王朝之外没有臣服的势力就成了亟需解决的问题。 若是任由其发展,足癣之忧就会变成心腹大患,届时就悔之晚矣。 南征百越,北击匈奴被提上了日程。 韩信以一种无可争议不容动摇的姿态进入了秦人眼中。 三年多近四年时间的打磨和沉淀,韩信这块璞玉光亮璀璨,完成了华丽的蜕变。 没有人再因为他尚不及冠的年龄质疑他掌万军的实力,有些人天生的将帅之才。 为战场而生,为开疆扩土而生,为定家国江山而生。 韩信为主帅,章邯为副帅,二人性情互补,战场之上当万无一失。 “陛下,大秦此战必胜。” 荪歌与始皇帝立于高台之上,看着整军待发的大军,轻声道。 这几年来,大秦将士针对百越潮湿闷热的天气做了详细的准备,大批的医师夜以继日研究针对瘴气的有效方法。 剧情中,屠睢战死,半数将士命丧岭南的惨剧绝不会再发生。 “韩信章邯皆有你举荐,寡人放心。” 始皇帝眼中皆是精光,似是已经能够看到百越大好的河山尽归大秦,华夏版图又能再次扩大。 雄心勃勃的始皇帝,并没有因为逐渐年迈丧失开疆扩土的锐气和壮心。 不知为何,荪歌的脑海中突兀的想起了曹操龟虽寿中那句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 也许,对于始皇帝而言才是真正的生命不息,奋斗不止。 号角齐鸣,众人振臂高呼,场面气氛壮怀激烈,热血沸腾。 一将功成万骨枯,沙场之上,就算马革裹尸,也是死得其所,荣耀之至。 这便是军人。 “大军开拔。” 凌厉豪迈的声音响彻云霄,数十万大军映着霞光离开了咸阳,奔赴万里之外的战场。 项羽目目光艳羡,身侧的手紧紧握着。 掌万千军马,上阵杀敌,是所有热血男儿的志向。 他能吗? 他还有机会吗? 这几年来,家中已鲜少有人给他灌输亡秦必楚的思想,甚至他可以自由行走在咸阳,结交青年才俊。 他的至交好友如今已经开始建功立业,光宗耀祖,他呢?他的路在何方。 始皇帝真的能够心无芥蒂接纳他吗? 项羽的眸光穿过层层人群,看向高台上威严天成霸气侧露的始皇帝苦笑一声。 大秦,确非大楚可比。 始皇帝,亦非寻常帝王可比。 他当年那可取而代之的想法还真是无知者无畏,可笑至极。 大军出征的气势深深震撼着项羽,好男儿在世,当如此。 他身为项氏少主,也许该真正为项家谋求一条光明之路。 当项羽的目光移向落后始皇帝半步恭恭敬敬的荪歌时,眼神中所蕴含的情绪越发复杂凝重。 长街上的羞辱,历历在目。 可他并不是愚笨之人,知晓赵高一言一行中的深意。 当街拦车,重瞳的秘密公之于众,他能光明正大安然无恙,必然离不了赵高的庇佑。 当年,还真是年少轻狂啊。 项羽长叹一声,细想这几年来所经历的一幕幕。 若非赵高松口,无论是已高居九卿之一的张良,还是阵前被帝王允诺若得胜便许国尉的韩信,亦或者是前路坦途的章邯,皆不会与他相交。 并不是鄙夷,而是政治站位。 他的身份,尴尬至极。 更不要说,项氏一族曾经还是民间反秦分子中最活跃的那部分。 从一开始,赵高便给了他契机和机遇。 虽说他这几年来被赵高折腾的要死要活,口口声声叫嚣着此生必定要弄死赵高,可实际上,也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对赵高那复杂的情感。 对赵高,他钦佩有加。 “赵高,项家那小子磨砺的如何了?”始皇帝自高台上拾阶而下,回到车撵。 “可用。” 荪歌略一思索,最终道。 项羽,英雄心性,这样的人一旦逐渐接受大秦,便此生绝不背弃。 这便是英雄最让人头疼,却也最可爱的地方。 “那等南征百越大胜之后,便将项羽交给蒙恬吧,你花费数年时间磨砺的人,寡人愿意再给他一个出头的机会。” “另外,转告项羽,寡人不愿再听到项氏一族不该有的声音。” “这也算是对他最后的考验,想要掌军,当断则断,优柔寡断妇人之仁要不得。” 始皇帝挑眉,沉声嘱咐道。 荪歌连连点头,不得不承认,始皇帝对项羽的评价很是中肯。 鸿门宴不就充分证明了项羽的刚愎自用优柔寡断和养奸贻患吗? 项氏一族中那些顽固分子,若不快刀斩乱麻,终究会成为项羽的绊脚石,甚至将整个项家带入万劫不复的境地。 “莫要随朕回宫了,去见见项羽吧。” “项家早日真心归附,那其他的六国余孽成不了气候,也算是了了寡人的一桩心事。” 荪歌依言去见了项羽,将始皇帝话转述给项羽。 三年多的折腾,对项羽而言也是一笔巨大的财富。 知晓世间多才俊,便不会坐井观天,刚愎自用自尊自大。 被她变着法子搓磨,也就不会再意气用事,麻木不仁。 如果此次再通过了始皇帝最后的考验,那便是她雕琢的最完美的作品。 项羽沉思,缓缓点了点头。 转身离去之际,项羽猛然开口“赵府令,多谢这几年的庇佑照拂。” 荪歌轻笑“那拜师吗?” 项羽总归是需要一个新的由头行走在大秦官场之上的,既然项羽都不嫌弃她毁誉参半的名声,残缺不堪的阉人身体,那她又何必再回避这个问题。 如今的项羽,她很满意。 项羽抿抿嘴,轻笑一声“那能学金刚不坏神功吗?” 荪歌黑脸,她就知道项羽这个狗逼只眼馋她的金刚不坏之体。 瞎啊,她一个活人这么大的能量看不到? 哼,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荪歌撇撇嘴,自得道“此功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闻。” 寻荪歌恰巧过来的扶苏:…… 第四十四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十四) (╯﹏╰) 时隔多年,又闻赵府令作诗,只可惜依旧不是他的。 芝兰玉树的公子扶苏幽怨的瞥了一眼荪歌,表示他牙很酸。 荪歌尴尬的摸了摸鼻子,只能假装接收不到扶苏的眼神,继续得意洋洋仰着下巴直视项羽。 项羽煞有其事的点点头,神功难成,的确如此。 之前,他都快被劈焦了,还是毫无头绪。 “赵府令能再重复一次刚才的问题吗?”项羽嘴角噙着笑容,眼睛里也是光彩熠熠。 荪歌不耐烦道“那拜师吗?” “拜。” “徒儿项羽拜见师父。” 项羽重重的跪在地上,实诚地对着荪歌行了拜师礼。 荪歌猛然间想起了当初在长街上初遇时的项羽,浑身带刺,凶狠如小豹子,执拗冲动。 几年时间,当年的小豹子有时竟也能温润二字沾边了。 不容易啊。 荪歌扶起项羽,简单嘱咐了几句。 项家之事,宜早不宜迟。 待项羽离开后,荪歌才心虚的看向了扶苏。 她记得,她还欠扶苏一首诗。 “大公子,仆这绝不是见异思迁,只见新人笑。” “那句诗,也是抄的。” 荪歌连连解释道。 她可是还指望扶苏这个小崽子给她养老送终呢,绝不能凉了扶苏的心。 扶苏瞥了一眼荪歌,一脸的你看我信不信的表情。 这么多年,他对赵府令的为人已经知之甚清。 “赵府令,父皇有意近日宣布立储之事。”扶苏言归正传道。 荪歌眨眨眼“早日明旨确定也好。” 这几年来,始皇帝对子婴的培养亲力亲为,鲜少假手于人。 一步步,将子婴培养成了合格的继承人。 “你专门找我就为了这件事情?”荪歌凝眉,很是怀疑。 这样的对话,像极了没话找话说。 扶苏面露犹豫,沉默半晌,忐忑不安“赵府令,我想,我想重新研究儒学。” 扶苏知道大秦帝国上层对儒学的排斥,更是清楚儒学不适合大秦的现状。 “接着说。”荪歌淡淡道。 “你不生气吗?”扶苏睁大眼睛,脱口而出。 荪歌摇摇头,鼓励似的看向扶苏。 “赵府令,儒学并非没有可取之处。”扶苏顿了顿,小心翼翼接着道“近来,我思虑再三深觉儒学中的仁爱中庸民本思想都是治国理政不可或缺的。” “大秦经历土改休养生息,六国百姓对大秦的归属感与日俱增,乱世重典这四个字也应与时俱进。” 扶苏隐秘的打量着荪歌的脸色“我的意思并不是摒弃赵府令和李丞相法家思想治国的理念,我只是觉得随着大秦逐步进入平稳发展期,儒学略加改进后,可以很好的与法家思想融合。” “百姓臣民有法可依不至于胡作非为,同时儒学教化也更好的让百姓心甘情愿的认同大秦。” “如今的大秦律法,总归是过于严苛,适合乱世,却不适合盛世。” 扶苏咬咬牙,一鼓作气将心中的所思所想一股脑儿说了出来。 这番话放在他心中许久,但却始终不敢对父皇吐露半句,他怕父皇再一次对他失望。 可赵府令不一样,他下意识的相信,无论他说出的话多么惊世骇俗,赵府令都能很好的接受,并且能给出他一针见血的建议。 赵府令在他心中,亦师亦友。 荪歌心中如惊涛骇浪,却又止不住的欣慰。 所以,这便是依法治国和以德治沟相结合的雏形吗? 虽说这个过程如何把握还尚不可知,但终将影响华夏数千年。 扶苏,扶苏,盛名之下无虚士。 这样的小崽子还真是一如既往的让她眼馋啊。 见荪歌久久没有开口,扶苏忐忑更盛。 “赵府令,我说的是不是过于理想过于天真了?” 挫败感瞬间涌上扶苏的心头,让他有些不知所措。 自从他从赵府令口中听到那个故事,就心心念念希望大秦能够更好。 可,他能做的好像很少很少。 身为大公子,他不是父皇满意的继承人。 他也无法像有谋圣之称的张良一般运筹帷幄,在官场上如鱼得水。 也无法像少年成名将士敬重的韩信一般手握数十万大军开疆扩土。 好像,他空有大公子之名,却对大秦无任何实际贡献。 “自己想到的吗?”荪歌似唠家常,轻声问道。 “扶苏,莫要妄自菲薄,你给了我最大的惊喜。” 扶苏灰暗的神情消失的干干净净,眼睛闪闪发亮,仿佛能驱散所有的阴霾。 “这几年来,我通读了儒家和法家的典籍,不对,应该说儒法道墨,诸子百家的思想我都涉猎到了。” “各家思想,各有所长,却又不能完全照搬,否则于大秦而言又是一场祸事。” “于是我便换了一个角度,结合大秦蒸蒸日上的国情,考量各家学说中可用的思想,深思熟虑下,大秦若想长远发展,单凭法家严刑峻法行不通。” “您之前曾言,防民之口甚于防川,一味强制压迫,长此以往反抗必生。” “而儒学的教化,能很好弥补法家思想的短板。” 扶苏看着荪歌的眼睛,侃侃而谈。 恰同学少年,风华正茂。 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对,就是这样的感觉。 荪歌心中滚烫,为这样的扶苏感到自豪,也为自己最开始对扶苏的偏见感到羞愧。 “大公子,你所言,仆赞同。” “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和德治两手抓,必然会产生深远的影响。” “大公子的贡献,不仅仅之于大秦,甚至之于未来数千年都足以在历史长河中熠熠生辉。” “大公子在钻研时应切记,法律与教化犹如车之两轮、鸟之两翼,不可偏废。” “其中,法的威严和权威,不可亵渎。” “大公子研究若有所成可尽告于仆,陛下那里仆去说服。” 只有经历过后世,方知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理念的提出具有怎样划时代的意义! “大公子,没必要与张良韩信相比,你就是你。” “你会在自己擅长的领域耀眼夺目。” 第四十五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十五) (四十五) 扶苏重重的点了点头,灼灼生辉的眸子似有泪光闪烁。 这份鼓励和肯定,他等了太久。 当初他所坚信的,被摧枯拉朽的击倒。没有人知道,这几年来,他承受了怎样的压力。 扶苏看向荪歌眼神中多了孺慕和信服,还有一丝察觉不到的安心。 荪歌干巴巴的扯扯嘴角,苦笑一声。 美少年最终还是成了她的小崽子,别的快穿者都是风花雪月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哲理,满眼爱慕。 到了她这里,省略所有直接到了最后一步。 人生哲理,还是孺慕! 这到底是道德的沦丧,还是人性的丧失。 …… 南征百越非易事,更不可能一蹴而就,哪怕是韩信和章邯率军。 历史上,大秦虎狼之师,征百越之地,50万大兵压境,苦战数年,损失30万才能平定。 所以,这是个持久战,后勤粮草兵器补给乃是重中之重。 始皇帝隔三差五亲自过问,绝不允许出现后方着火的情况。 修灵渠,建直道,上下一心,南征百越如火如荼。 秦始皇三十四年,也就是公元前213年,百越之战全面告捷,百万领土正式纳入大秦疆域,在百越实行军事管制和戍边政策。 大喜之下,始皇帝于咸阳宫举办了盛大的宴会。 “诸侯为郡县,人人自安乐,无战争之患,传之万世。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靠着有眼色识时务坐稳了仆射之位的周青臣,在歌舞声将歇时适时奉承道。 闻言,始皇帝看向了正在为他斟酒的荪歌,笑意盈盈“赵高,这人说话有你风范。” “说明陛下的圣明群臣皆知。” “这可不是拍马屁,这是心里话,陛下当赏啊。”荪歌嘴角含笑,继续为始皇帝斟酒。 剧情里,这场举办在咸阳宫的宴会看似其乐融融,却发生了淳于越不知死活提议废郡县行分封的事情。 此后,便拉开了焚书的序幕。 不过,现在淳于越是来不了了,真以为她那一棍子是虚的? 本来前些年淳于越郁郁寡欢看起来活不了多久,可后来偏偏又像是打不死的小强一般活跃起来。 一不做二不休,她一棍子打断了淳于越的腿。 南征百越大胜,如此大的喜事,何必放淳于越出来添堵,又不是关门放狗呢。 “的确该赏。”始皇帝大手一挥,流水般的赏赐给了周青臣。 没了淳于越的搅局,此次的宴会圆满成功,宾上至始皇帝,下至百官宾客,皆欢。 荪歌暗暗高兴,敲淳于越那一闷棍是真的值,免去了焚书悲剧的发生,救下了数不胜数的典籍。 看来,以后有事没事就得去敲淳于越一棍子。 南征百越落下帷幕,匈奴之患也消于蒙恬项羽之手。 始皇帝三十六年,公元前211年。 这一年,注定是个不同寻常的年份。 天象异常,荧惑守心,这对帝王来说是极大的凶象,一旦出现预示着皇帝轻则失去皇位,重则失去性命。 凶象现,始皇帝勃然大怒,寝食难安。 荪歌匆匆为始皇帝解释所谓的荧惑守心只是一种天文现象,便赶往了东郡。 区区一个天象还不至于让好不容易安定的民心再起波澜,但若是东郡那颗天降陨石再被人做手脚,民意必定沸腾。 始皇帝死而土地分的字样,绝不能再出现在陨石上。 荪歌迁出了陨石即将降落位置附近的百姓,安安静静等等待着陨石降落。 陨石出现在视线中时,天空中传来一声巨响,火光划破夜空,轰然坠落。 待一切寂静无声后,荪歌默默在陨石上刻下来“始皇帝,受命于天,既寿永昌”的字样。 用魔法打败魔法,用刻字打败刻字。 天将亮时,越来越多的人簇拥过来,看着地上的陨石,三五成***谈。 荪歌深藏功与名,由郡守出面将陨石献给了始皇帝。 天降陨石上的刻字,成功将荧惑守心天象的影响压到最低。 更不要说,近十年来,始皇帝的功绩有目共睹。 陨石一事,瞒得过旁人,瞒不过始皇帝。 始皇帝心知,这是她的手笔。 “赵高,你说这世上真的会有长生不死的仙人吗?” 始皇帝看着面前锦盒内圆滚滚的丹药,声音幽森。 刚从东郡返回来的荪歌看到这一幕,差点儿一口老血喷出来。 丹药…… 丹药…… 她就去了一趟东郡,来来回回不过月余,始皇帝就连丹药都搞出来了? “陛下,求仙问道传闻从不少,但又几人见过仙人。” “恕仆不敬,不吃丹药也许还能得享天年后,吃了丹药身体才会垮的更快。” 就那群滥竽充数的方士,炼丹的东西千奇百怪,吃多了慢性中毒也毒死了。 始皇帝对长生的执念还真是一如既往啊。 “没有仙人吗?”始皇帝呢喃着,可看向荪歌的眼神却是越发的复杂难懂。 “赵高,你呢?” “算了,寡人不想知道了。” 上了年纪的始皇帝,越发有了些小孩儿心性。 “仆不是仙人,无论生死,仆都会侍奉在陛下左右的。” 荪歌硬着头皮将丹药盒子盖上,放在了始皇帝看不到的角落。 “赵高,寡人知晓,明年便是寡人驾崩之时,你说寡人的大秦是否已经转危为安来?” 始皇帝望着殿外的夕阳,一如数年前。 只可惜,残阳如血一如往昔横跨当空,可他和赵高都老了。 “陛下,不会的。” “画面之事不可尽信,这几年来您注重锻炼注重养生,繁杂之事更是有大公子还有太子殿下处理,您的寿命长着呢。” “陛下定然可以亲眼看到荧惑守心之说皆是虚言,大秦依旧风平浪静欣欣向荣。” 荪歌叹了口气,不顾规矩坐在始皇帝脚边的台阶上,发自肺腑道。 倒是她自己,她可能活不长久了。 就好似是游戏里的人物,最近,她清清楚楚的看到了自己的血条所剩无几。 也许,史书上赵高被杀的那年便是她的死期。 也许,也没那么久,她可能会代替始皇帝的死在明年的那个雨夜。 毕竟,她的血条是真的不长了。 ------题外话------ 小科普:百越:北至江浙,南至越南,包括今天苏南、浙江、江西、福建、台湾、广东、广西、贵州、云南以及越南北部的广大地区都被泛称百越。 第四十六章成为赵高后,始皇帝重生了(四十六) (四十六) 不过,空就空吧,反正如今的大秦她也没有用武之地了,也没什么担心的了。 始皇帝不解荪歌突如其来的消沉,只是学着荪歌的模样坐在台阶上“赵高,寡人若驾崩,大秦交给你庇佑了。” “莫要着急来寻寡人,地下世界寡人不惧,唯忧大秦。” 交代遗言似的气氛,让荪歌心头憋闷。 这一刻,她突然觉得血条将空,生命将亡也不算坏事。 她这一生效忠始皇帝,若始皇帝先她一步驾崩,她留在这大秦的时空,只会觉得空落落的。 所以,倒不如她先走一步。 “陛下,有仆在呢。”荪歌浅笑着,话中的语气一如当年始皇帝那句寡人在。 “仆在,陛下便不会先行一步。” 荪歌和始皇帝二人肩靠肩坐在一起,像极了一对多年的老友。 十年相伴,早已不是君臣那么简单了。 “但愿如此。” 始皇帝也是一笑,有释然,有安心,再也没有用余光看丹药盒子一眼。 生死有命,强求不得。 但此生无憾无悔,足矣。 “不是但愿,是一定。”荪歌斩钉截铁道。 她预见了自己的命运,如果来年七月丙寅注定有人离开,那舍她其谁呢。 到时候,也许可以求下始皇帝让扶苏那个小崽子为她收尸。 相视一笑,再无他言。 这份沉默,不是对既定命运的妥协,而是一种旷达释然,问心无愧。 没了遗憾,便少了执着。 如今的大秦,再不复画面中的风雨飘摇民不聊生。 就算是反贼想要造反,也得看百姓允不允许。 …… 公元前210年,二月二龙抬头,是个极好的日子,意味着万物复苏、时来运转。 荪歌刚刚陪同始皇帝祭祀结束,傍晚时分便发起了高烧,昏迷不醒。 荪歌心知,她的确是替了始皇帝的死劫。 甚好。 就算昏迷,荪歌的嘴角都挂着笑容,神情平静坦然。 荪歌乍然病倒,始皇帝慌了神。 自当年泰山封禅遇神雷,赵高便寒暑不侵风雨不惧,从无丝毫头疼脑热。 联想到画面中他本该有的结局,始皇帝突然明白了那日夕阳下促膝长谈时赵高那句,仆在陛下就不会先行一步是何意。 扶苏闻讯,抛下了手中新修的律法,脚步匆匆的朝着荪歌的小院赶来,不顾大公子的身份侍奉汤药。 就连胡亥,都踌蹰忐忑的立于门外,不知还能否踏入。 “父皇,是否给韩将军,项家主去信。” 太医在内诊治,屏风外,扶苏强作镇定,开口询问。 始皇帝眼神失焦,空洞的可怕,身侧的手紧紧握着,脸色煞白,丝毫没有听到扶苏的话。 扶苏眼睛发酸,微微湿润。 赵府令于他有点拨教授之恩,于韩信张良项羽章邯等人有知遇之恩,那对于父皇呢? 对于父皇而言,赵府令又是何种意义呢。 十年来,除却当年楚地之行,以及去年的东郡之行,赵府令几乎再未离开过父皇身侧。 大小事宜,皆是二人商议。 父皇暴怒时,是赵府令巧舌如簧奉承讨好。 父皇梦魇时,也是赵府令绞尽脑汁的安抚。 都说父皇是赵府令最坚强的后盾,父皇一手造就了权势滔天一人之下的赵府令。 可换个角度想,赵府令何尝不是父皇的依靠和后盾。 赵府令一旦有恙,受打击最重的一定是父皇。 “父皇。” “父皇。” 扶苏忍下泪意,轻轻的扯了扯始皇帝的袖子,唤他回神。 “嗯?”始皇帝茫然的看向扶苏。 “父皇,是否要给韩将军项家主去信,万一……” “韩将军远在东南,项家主戍守北境,二人皆是赵府令一手提拔,如同门生视为家人,项家主更是赵府令的弟子……” 最后一面,这四个字何其残忍。 始皇帝摆摆手,惨然开口“你不懂赵高。” “赵高这一生就好似带着使命而来,为寡人,为大秦,也为他一手挽救的人。” “边境安危于赵高而言重于他的性命,更重于所谓的最后一面。” 始皇帝声音飘忽,似是在回答扶苏的问题,又似是在对自己说。 当日他问赵高这世上可有仙人时,他以为赵高便是仙人。 “不见一面,赵府令不会有遗憾吗?” “不会。” 遗憾二字,从不属于赵高。 这十年来,凡赵高想做之事都做到了。 无所遗,又怎会憾。 在太医的极力救治下,荪歌悠悠转醒。 可谁也知道,回光返照而已。 荪歌哑然,她也没想到,她竟没熬到七月丙寅。 “赵高。”始皇帝站于荪歌床边,神情凝重。 “陛下莫问。” “陛下可还记得仆几年前对您说的天地昭昭,愿为君死,山河明鉴,如斯甚悦。” “陛下,仆心甚悦。” 荪歌强撑着身体,果断道。 愿为君死,从不是一句虚言。 从她赴博浪沙途中夜宿客栈起,就确定了所有的选择。 “陛下,大公子洞察力敏锐,他那番儒法之说还望陛下慎重考虑,儒为表法为里,大秦江山绵延。” “人之将死,仆就为大公子做一次说客,陛下能否允了。” 若始皇帝在位时,扶苏的设想没有成功实施,那子婴即位后,苦难更甚。 “摒弃偏见便可知晓大公子的提议是多么惊艳。” “至于奔丧,就莫要让项羽韩信万里回咸阳了,就地服丧便好。” “陛下,仆无悔无怨。” “扶苏,欠你的那首诗也只能欠着了。” 一番话说出口,荪歌气喘吁吁,眼中的光亮一点点消散,眼睛却盯着门外。 胡亥啊,虽未能成为美玉,但也不再是祸患。 陛下之子,想来陛下会善待的。 “陛下,赵府令去了。” 荪歌暴毙,几家欢喜几家愁,朝堂上甚至有人开始清算她的功过。 确切是过…… 始皇帝不容置疑将赵高葬于帝陵陪葬,扶苏亲自扶灵。 他与赵高多年相知相伴,赵高的心思怎能瞒得过他呢。 他知晓,赵高眼馋扶苏。 至于清算功过,那是后人之事。 他在世一天,便会护赵高清名一日。 他在世一刻,便不会让大秦史官污蔑赵高一字一句。 君臣相伴之情,百姓不知。 臣民只知,赵高逝,始皇帝辍朝半月,天下治丧。 ------题外话------ 说实话,我不太擅长he的结局,遗憾才是人生常态,可我又觉得这就应该是这样的结局。 死者已去,生者已矣。 始皇帝的故事告一段落了,如果呼声高的话会考虑写番外。 重点,我不大喜欢写番外…… 我觉得必须交代的已经交代清楚了,结尾没有着墨的人便当作留白吧。 小说的美好之一便在于给人无尽的想象。 …… …… 今天加更的原因是祝福我们的读者鸿凫雁小可爱十八岁生日快乐。 刚知道她生日! 生日快乐。 从明天开始,她就是个大可爱了。 第四十七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一) (一)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 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 ———李白 “粉竹楼者,李青莲先生为其妹月圆所筑也。自唐迄明,崇祀不绝,迨兵燹后,庙宇倾圮,基址犹存。” “县南十五里,青莲场侧。李白为妹月圆造,遗址尚存。” ——《重修粉竹楼记》 “李白有妹月圆,前嫁邑子,留不去,以故葬邑下。墓今在陇西院旁百步外。” ——《彰明逸事》 这便是史书上关于李月圆所有的记载,其真假尚难辨。 阿兄文坛早蜚声,妹冢亦存输社名。畊读并传民意重,太白月圆共长生。 传闻中,李白24岁仗剑去国辞亲远游时带上了李月圆的未婚夫作伴。 当二人到达湖北时,李月圆未婚夫一病不起,不久就离开了人世。 李白深觉愧对胞妹,无颜再见,终生未返乡。 荪歌:~(?) 所以,一句传闻,她就成了诗仙李白那个后世尚未有定论的妹妹? 有一说一,当老太监久了竟还习惯了。 乍然穿成玉雪可爱软软糯糯,似一只白乎乎小团子模样的小奶包还有些不适应。 荪歌挥舞着自己白白嫩嫩的小胳膊,这么肉乎乎的不去搬砖怪可惜的。 大唐民风开放,自由度包容度颇高,那她是否可以继续养鱼了。 开元盛世滋养出的美人儿,各有各的韵味。 反正她这个凭空出现的妹妹,也只是为了让李白心中莫要有愧疚,圆了李白的心境。 如此一来,岂不就是天高任她飞,海阔凭她浪? 诗仙李白…… 李白二字,历经千年,在后世天然被蒙上了极致浪漫的面纱。 生死不可避免,浪漫至死不渝。 曹植在《铜雀台赋》中有这样一句话“同天地之规量兮,齐日月之辉光。” 李白这位诗界的天花板便是如此,光芒如日月亘古永存。 荪歌有些迫不及待的想要见到这位无可救药的浪漫主义者。 酒放豪肠,七分酿成了月光, 余下的三分啸成剑气, 绣口一吐就半个盛唐。 春风,明月,江山,在他口中皆有万千气象。 绵州昌隆,青莲乡。 荪歌迈着自己的小短腿,见到了年长她两岁的李白。 此时的李白尚且年幼,目光迥然有神。 也许,这个位面是个养成系,见证诗仙李白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写大赋的天才之路。 三岁观小,七岁观老,有些人天生就是语言文字造诣上的天才。 相比那句天才是百分之一的天赋加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她更喜欢另一句,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干什么? 那百分之一的天赋,才是天才区别于常人的关键,否则碌碌岁月泯然众人也。 青山秋雨,竹影清风,一袭白衣,手捧圣贤书,墨香竹香交织下,是清朗稚气的读书声。 “阿兄。” 荪歌爬上石凳,肥嘟嘟的手似小藕芽,伸展开还有四个小肉坑。 就算是荪歌自己,看到这么软乎乎的手都想咬一口。 李白放下手中的圣贤书,很是熟练的将零嘴移向了荪歌的位置“嗯?” 少年人的声音青涩稚嫩,眸光潋滟,清风霁月。 眼中似有星河,引人无限向往。 难怪乎,后世之人提及李白最被浓墨渲染的便是这双眼睛。 魏颢的《李翰林集序》记载,李白眸子炯然,哆如饿虎,或时束带,风流酝籍。 崔宗之的《赠李十二白》也说:“双眸光照人。” 倒也不是说李白样貌身姿寻常,而是这双眼睛的确有画龙点睛之奇效,一眼望去使得李白风采越发夺目。 这盛唐最璀璨的明珠李太白是她的兄长。 就算她眼馋心痒,也总不能违背伦理纲常吧。 “阿兄,你前往戴天山大明寺读书习剑可否允我随同身侧?” 荪歌努力揪着李白的袖子,眨巴着眼睛,无耻的卖萌。 俗话说得好,撒娇女人最好命。 李白看着身体几乎半腾空,在石凳上摇摇欲坠的荪歌,也不敢随意扯回袖子。 今日的妹妹过于活跃了! 这是片刻相处后,李白得出的结论。 李白认真打量着面前白生生的小奶包,察觉到小奶包神情中的认真,颇有些愕然。 “为何?” 少年郎精致秀气的眉头微微蹙起,仿佛被清风吹皱的一池春水,荡漾起阵阵涟漪。 为何? 再闻这二字,荪歌有种恍如隔世的空虚感。 好像那位千古一帝也总爱问她为何。 “都说有其兄必有其妹,阿兄崇尚侠客肆意潇洒有仗剑走天涯的梦想,你我一母同胞,又怎知我甘愿长于绣楼,困于后宅?” 荪歌执拗的攥着李白的袖子,目光灼灼,不闪不避。 李白微怔,早知胞妹聪慧不亚于他,却也不曾想到,刚过垂髫的胞妹能说出这样一番话。 明明还是个婴儿肥都未褪去的小包子。 “阿兄,你眼睛不干吗?” 荪歌看着眼睛一眨不眨沉默着的李白,嘴贱的脱口而出。 你说你杀人不眨眼,我问你眼睛干不干。 这个梗儿在荪歌的大脑中突然复苏。 李白:╮(╯_╰)╭ 李白下意识的眨了眨眼睛,待反应过来后,耳朵浮现出一抹不自然的红。 “寺中不收女弟子。”李白起身,将荪歌按回石凳上,接着道“再者,阿娘和阿爹也不会同意的。” 荪歌索性从石凳上跳下来“阿兄开口,阿爹阿娘定会松口。” 李家迁徙至绵州昌隆青莲乡安家前,长居西域碎叶城。 西域民风彪悍肆意,雄浑豪迈,李白母亲更是异域美人儿,绝非顽固不化之辈。 “我可以着男装,与阿兄称兄弟。” “不知阿兄意下如何。” 李白:…… 不如何! 阿爹阿娘视胞妹如贴心小棉袄,精心养育小小年纪便有大家闺秀之风。 拐走胞妹,他不敢。 李白眼波一转“月月,你不知戴天山,才如此向往。” “戴天山……” 戴天山很恐怖的,时而有野狼猛虎出没…… 只是这些话还不等他说出口,就听他那玉雪可爱的胞妹,俏生生开口了。 “阿兄怎知我不了解戴天山?” ------题外话------ 李白也是我钟爱的人物,这个故事开始前我查了些史料,看了纪录片。 我笔下的李白可能不是大家理想中完美的人,但会有血有肉。 谪仙人,仙人降人间,沾染烟火气,那他就不仅仅是不萦于心的仙人。 他会有浪漫不羁放纵潇洒的一面,醉情山水,出口成章,堪比天高。 但应该也会有烟火气的一面。 这个故事中,我不会刻意的将李白完美成一个毫无缺憾的神。 还望大家理解。 另外,本书于5月24日上架。 还望存文的宝宝于上架日贡献下首订,感谢! 第四十八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 (二) “泉水淙淙,犬吠隐隐。” “桃花带露,浓艳耀目。” “阿兄眼中的戴天山难道不是如此吗?”荪歌肉嘟嘟的小脸上满是笑容。 她的确是没有到访过戴天山,但诗仙李白留下了一首流传千古的《访戴天山道士不遇》。 “戴天山秀骨玉映丰神绝胜,大明寺清幽宁静,阿兄就携我一同前往好不好。” “我保证定会对阿兄言听计从。” 荪歌举起自己的小手做发誓状。 虽说开元年间,大唐繁荣开放,但她若想似男儿般足迹踏遍秀丽山川,并不是一件易事。 有李太白这位早期的旅行博主在身侧,不近水楼台先得月,老天爷恐怕都看不过去了。 灼灼目光的注视下,李白也无法再违心抹黑戴天山。 “阿兄若是不带我的话,我就偷偷溜出门。” “这青莲乡偏僻寂静,不远处群山缭绕,我肉乎乎白嫩嫩的,想来荒山中的狼群猛虎野猪会很心动的。” 荪歌看着自己的小肉爪,化身熊孩子,一本正经叹息道。 蜀地虽美,但她不愿一生都被困在这群山之中。 她想去见识暖人心扉的烟火红尘,堆金积玉的华丽奢靡,哪怕是安史之乱后时代洪流下的蚍蜉蝼蚁与芸芸众生。 就算只是过客,她也想成为最洒脱的过客。 身为李月圆,远比赵高要自由的多。 不结亲,自然无未婚夫,那李白的愧疚便无处可起。 李白眼睛瞪的大大的,仿佛一尊泥塑木雕,有些不敢相信刚才听到的话。 他也算能言善辩,此刻却笨口拙舌。 好赖话皆被说尽,除了沉默别无选择。 荪歌适时的放软声音,水灵灵的大眼睛奶呼呼道“阿兄如此疼我,定不愿看我香消玉殒。” 这紫禁城风水养人,必不会叫你香消玉殒。 这句话一冒出来,荪歌差点儿绷不住笑出声。 李白咽了口口水,闭了闭眼睛吸了口气,睁开,缓缓道“月月,容阿兄纠正一下。” “你方才话中的香消玉殒很是不妥,当换早夭。” 李白迫切的想要岔开话题。 早知如此,此次休沐他就留在山中听老道士论道讲经了。 荪歌:(╯°Д°)╯︵/(□\) 是像玉一样殒落,像花一样凋谢,比喻年轻女子死亡。 是她不年轻,还是她不美貌? “阿兄既有闲情逸致纠结这种细枝末节,想来心中定是有了盘算如何说服阿爹阿娘。” “静待阿兄佳音。” 荪歌翻了个白眼,一股脑儿说完便挥了挥衣袖,顺走了所有的零嘴。 竹林之中,清风簌簌,阳光投下光影,温润却不刺眼,李白失神的捧着书籍,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他现在偷溜走还来得及吗? 可想到荒山之中那些未知的危险,李白又忍不住犹豫。 罢了,反正戴天山大明寺够大。 他带在身边,总比阿月一人溜出去葬身野兽之腹要强的多。 只是,他该如何说服阿爹阿娘呢? 李白满脸愁容,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对上阿月,他总是忍不住气短,就好似曾有亏欠一般。 李白忧愁不已时,荪歌正抱着小零嘴吃的欢乐。 士农工商,贵贱排序。 李家经商,虽商为最末,但从不缺银钱。 李白那句千金散尽还复来就足以证明李家家境殷实。 只可惜,商人子弟不得于士,便绝了李白的科举之路。 李白一生虽有经邦济世之志,但仕途坎坷,干谒之旅漫长无期。 求仙问道也好,隐居山林也罢,都不能息了李白那颗志在为官的心。 这样说可能会影响到李白在很多人心中的仙气,可时代如此,读书人狭窄的人生出口唯有做官。 仙人长于俗世,岂能不染红尘。 荪歌也不知她的到来会引起怎样的蝴蝶效应。 可本意上,她不愿过多的干涉约束李白。 李白,从未老去。 这样的谪仙人理应狂傲不羁,飘逸洒脱。 笔底起波澜,诗才惊天地,何尝不是因为那他独有的那份浪漫和自由。 或许,还有简单的炙热,甚至那份有些可笑的天真。 她可以为李白收拾烂摊子,但绝不会左右李白的性情和人生选择。 历史的画卷,将会徐徐展开。 李白,终究会是那个诗词世界里瑰丽无比的诗仙,也会是红尘世俗下经历七情六欲挣扎磨难依旧心存热爱的少年。 散养,也是一种养成的快乐。 荪歌将最后一颗蜜饯塞入口中时,也下定了决心。 她不会凭着先知为李白铺就一条坦途,但她会永远为李白托底。 这便是她的选择! 餐桌上,荪歌终于见到了诗仙李白的亲生爹娘。 年轻妇人,五官深邃,明艳妩媚,身段婀娜,异域风情尽显,岂是一个美字了得。 李白的父亲,李客,身材纤瘦修长,蓄着短短的胡须,干净整洁,通身的气质,与其说曾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商人,倒不如说是一个文气的读书人。 基因在此,说明李月圆长大后也是个大美人儿。 荪歌瞬间放心了。 “阿月,听你阿兄说你有意随同他一起到大明寺求学?” “阿月,你若想,阿爹可以教书先生入府,倒也不必不辞辛苦离家前往大明寺。” 待撤去饭菜漱口后,李客看着荪歌,柔声道。 荪歌连忙摇头,她的目的何止是一个大明寺。 荪歌脸上堆着软糯糯的笑容,童言童语道“阿爹,我想和阿兄一起。” “阿娘常说,阿兄降生时太白金星入怀,长庚入梦,生来不俗,我也想沾沾阿兄的仙气。” 说到此处,荪歌顿了顿,神情中多了几分郑重“读万卷书,亦得行万里路。” “还有,阿爹,我想有朝一日可以带着您和阿娘一起光明正大的去咸阳城。” 李家祖上犯事,被流放至碎叶,后遇大赦,银钱通融,才离开碎叶城万里迢迢定居昌隆。 “阿爹,您就答应女儿吧。” “求求您了,好不好嘛?” 顶着一张肉嘟嘟的笑脸,荪歌厚颜无耻却又心安理得的开始了撒娇三连。 不得不说,荪歌角色融入的十分到位。 ------题外话------ 故事走向大体上会基于李白的生平。 至于李白的父母,家庭,背景也不全都是我的臆想,有一定的史书根据,还有史学家的推测。 我的文不算是单纯意义上的爽文,还希望大家不要心急,慢慢看下去。 我想让笔下的人物有自己的魅力和风格。 第四十九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 (三) 李客沉吟,目光之中闪烁着光芒。 似期盼,似欣慰,甚至还有深藏的担忧。 嘴唇嗫嚅,半晌没有开口。 李客仿佛看到了自家女儿俏皮灵动表情后的执拗和坚持。 一双子女,天纵之资。 他可以为求稳妥,定居在这小小的青莲乡。但他身为父亲,却不能阻碍子女前程。 哪怕阿月是女子,亦可巾帼不让须眉。 为了一己私心,强留阿月在身边尽孝之事,他做不出来。 他的女儿既有鸿鹄之志,那他身为父亲理应支持,而非不管不顾用孝顺二字捆绑束缚。 李客忧心忡忡的拍了拍荪歌的脑袋,叹了口气“阿月既心心念念,阿爹岂有不允之理?” “但阿月切记,饶是大唐盛世繁荣,但女子行走于世间仍是多有磨难。” “千般万般,安全为上。” 在李客心中,他的女儿本应锦衣玉食千娇百媚的长大。他虽是商人,但足以让阿月一生衣食无忧。 可阿月不愿做这温室娇弱花,他也不会强求。 儿孙自有儿孙福。 “阿爹,阿兄会照顾好我的。”荪歌乖巧地蹭了蹭李客的手心,然后对着一旁的年轻妇人甜甜一笑。 美人小姐姐,她好爱。 异域风情,一颦一笑,都带着别样的魔力,哪怕似如今这般烛光下温柔慈爱不置一言,都美的惊心动魄。 若着红色,定然倾城。 难怪后世的资料记载中会这般描写李白的母亲“突厥族人,十六岁时便被称为碎叶之奇葩,出落得貌美如花,亭亭玉立。” 奇葩二字虽在后世的演变中越发多了几分调侃的意味,但在古时却是十足的称赞。 君不见司马相如《美人赋》“奇葩逸丽,淑质艶光。” 君不见朱鼎《玉镜台记》“只见万种奇葩呈艶丽,十分春色在枝头。” 荪歌很是怀疑,李客究竟是如何抱得美人归的? 待荪歌和李白一前一后离开之后,偌大的房间只余李客和他的夫人。 “李郎,你舍得吗?” “阿月如今随她阿兄入大明寺,那么来日必然要出蜀的。” “蜀道艰险,隔绝人烟,路途迢迢,想见可就难了。” 年轻妇人苦笑一声,幽幽开口。 李客抿抿嘴,望着窗外高悬夜空却又仿佛触手可及的明月“舍不得也得舍。” “阿月若能成为天边月也是一种造化。” “最主要的是,阿月想。” 年轻妇人轻叹,神情恍惚,思绪飘的极远。 “是啊,这青莲乡终究还是太小了。” “孩子们想走出去,是好事,是好事。” 年轻妇人不断重复着最后三个字,似是在极力说服自己。 “莫要如此悲观,护在羽翼下的雏鹰是永远不可能展翅高飞的。” “阿月和大郎有此志向,你我合该与有荣焉。” 李客轻轻揽着年轻妇人的肩膀,温声细语宽慰道。 月色下,两个躲在一旁偷听的人心中百感交集。 荪歌掷地有声“阿兄,我定会将阿爹阿娘接出蜀地的。” 李白挑挑眉,不置可否,眼中神色却愈发坚定。 商人子弟想要出仕何其艰难,但他是李白,早晚有一天,李白之名,名动大唐。 …… 休沐结束,李白返回戴天山大明寺时,身边带了个小萝卜头。 从头到脚,一身装束与他大同小异。 嗯,最大的差别就是比他矮了些,也比他宽了些。 他家阿月现在还是个小肉墩儿。 “阿月,月圆二字稍显娇气,你既已着男装,不如就唤明月吧?” “可好?” 李白将箱笼放置好,拿帕子一边为荪歌擦拭脸上的汗渍,一边以商量的口吻道。 荪歌眨眨眼,乖巧坐在椅子上,小短腿一晃一晃,将天真可爱演绎到极致。 她不管,就算她骨子里是个老妖怪,但她现在面上就是个八九岁的小包子。 她最可爱,不接受反驳。 哼哼! \(////)\ 不过,月圆和明月有区别吗? 月圆娇气,那明月就硬气了? 原谅她一个粗人不理解读书人眼中风花雪月的千姿百态和万种风情。 诗仙赐名,自然是要接受了。 “我听阿兄的。”荪歌眨巴着葡萄似的大眼睛,软糯糯道。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同理可得,养成的快乐也是相互的。 她要从小培养李白的责任心,而不是眼睁睁的看着李白到后来吃软饭都能吃的那么理直气壮。 “阿兄喜欢明月吗?”荪歌歪着小脑袋,甜滋滋笑着,明知故问。 李白不假思索点了点头。 “那阿月也喜欢阿兄。”荪歌水汪汪的大眼睛笑成了月牙儿,一脸孺慕的抱着李白的手臂。 嗯,她就是在一本正经的耍流氓,有本事报警抓她啊。 李白:…… 他该如何解释此明月非彼明月。 明月静谧浪漫,空灵透明,每当夜空澄澈他抬眸之际,心中浪漫滋生,文思泉涌。 可看着自家胞妹这张依赖娇憨的面庞,尴尬之余,又忍不住有几分心虚。 咳咳,长兄如父。 如今出门在外,他还是对阿月再好些吧。 不用谢,这是他应该做的。 “阿月刚才说什么,我听不太清楚。”李白放下手中的帕子,轻咳一声,故作淡定。 荪歌傻眼,笑的越发欢乐。 少年李白,竟也如此的傲娇。 恍惚间,荪歌隐隐觉得,这样自命不凡,傲娇不羁的李白,与曾经年少轻狂的韩信有些许想象。 一个兵仙,一个诗仙,倒也算是缘分。 荪歌下意识起身垫脚抬手揉了揉李白的头“阿月也喜欢阿兄。” 诗仙嘛,谁能不爱。 李白身子一僵,心中隐秘的雀跃似是夹杂进了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 这句不太动听! 李白在心中中肯的评价道。 哼,总有一种长辈哄晚辈开心的即视感。 错觉,错觉,一定是错觉。 平日里除了吃睡,就是与他呛声的阿月能如此嘴甜,他该满足。 “阿兄,我住哪里?” “自然是住这里,要不然你还想住哪里?” 大明寺地处偏僻山高林密,除了读书习剑的学子,剩下的便是讲经说法的道士。 不看着,他不放心。 荪歌:(*-*) ------题外话------ 李白在诗上造诣是无可争议的天花板,是大唐诗坛最瑰丽的宝藏。但也必须得清楚,人无完人,李白放浪形骸,狂傲不羁本无错,但身为男子,选择的责任亦不该推却。 有一说一,历史上做李白的妻子儿女真的是一件可悲的事情。 第五十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 (四) 这么快就能与男神同床共枕,抵足而眠了吗?这车速是不是太快了? 荪歌打量着自己的小短腿,默默将抵足而眠四个字划去了。 她发现,自己长的格外慢。 明明八九岁了,却还是一副六七岁的模样。 想要跟李白抵足而眠,她可能得闻李白的屁味。 就算有仙气,她也拒绝。 “那阿兄呢?”荪歌收起自己丧心病狂的想法,好奇的问道。 那要是李白主动,可就不怪她了。 只见李白豪气干云,大手一挥,打开一个木箱,箱子内整整齐齐摆放着串好的铜钱“阿兄有钱,跟大明寺中的主持商量下捐些香油钱,将隔壁的那堵墙拆了,建一个小门。” “你放心,这次阿兄钱带够了。” 荪歌嘴角抽搐,这就是传说中的土豪气质吗? 李太白不愧是李太白,说这样的话都能自带仙气,不愧是被称赞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 只是,铜钱有些煞风景。 设想一下,箱子一打开,金光银光交织,多有震慑力。 不过,也可以理解,大唐铜币在流通中有不可替代的地位。而金银制的钱币,多作为赏赐、馈赠之用,并不常流通于市场。 至于银票,别闹了,世界上最早的银票出现于北宋。 看来,李白小郎君为了耍帅已经尽力了。 荪歌举起小手弱弱开口“阿兄,那是阿爹给我准备的箱子。” 换而言之,铜钱是她的。 李白:…… 还能不能友好交流了! 好不容易在阿月面前逞一次做大哥的威风,然后还被拆穿了。 李白深深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受到了伤害。 在李白巧舌如簧的据理力争下,那一箱子铜钱重新有了归属权。 最终的结果就是,墙拆了,门有了,梦碎了! 至于什么梦,自然是同床共枕的梦! 休整两日后,荪歌正式开始了在大明寺的学习生活。 在李白的催促下,荪歌气呼呼,嘟嘟囔囔着换好衣服,走出了房门。 “这就是你弟弟?” “肉乎乎的,粉嫩嫩的,有些眼熟啊。” 三三两两的人围在她的身侧,有单纯的好奇,也有满怀恶意的打量。 “对,我想起来了,小母彘!”有一年轻人眼睛一亮,手中的折扇拍着手心啪啪作响。 小母彘! 荪歌轻嗤一声,相亲相爱一家人的蓝图破灭了。 看来,桀骜不驯恣意随性的李白在大明寺树敌也不少啊。 这不,她就是被殃及的池鱼。 李白脸色一变,漫不经心的气质顿时凛冽。 荪歌拉住李白的袖子,轻轻摇了摇头。 以德报怨? 她这种小心眼自然是不可能的。 她拉住李白的原因只有一个,读书人骂人都是文绉绉的,没点儿文化还听不懂,不过瘾。 “阿兄,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荪歌压低声音,听起来倒真有些像稚气未脱少年人,雌雄难辨。 李白凝眉,有些不解。 “呵!” “有个孙子来找事,可把小爷我高兴坏了。”荪歌嘴角微微上扬,云淡风轻的说道。 怼人? 也不问问,她输过没。 李白:(#Д) 围观众人:Σ(дlll) 李白先是一怔,然后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是啊,能让他都甘拜下风的阿月怎么可能是委曲求全的性子。 “你!” “你什么你?”荪歌站在石凳上,掐着腰,气势汹汹。 瞬间,赵高舌战群儒的画面感再次出现了。 “不会说话就别说,没人把你当哑巴。” “别说小爷我不听劝,圣人言三人行必有我师,想让小爷听你的,首先你的是个人。” 年轻人哆哆嗦嗦,羞恼不已,“读书人,怎能说话如此肮脏,不顾体统,当面骂人。” 荪歌挑眉,现在讲起体统了? 初次见面骂人小母猪就是读书人的体统了。 双标! 实在是太双标了! “这位兄台,强调一点,当面骂说明我李家人行事光明磊落,不屑行那小人勾当。” “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还有……”荪歌展颜,甜甜一笑“别说是当面骂你了,你要是听不清,小爷可以刻你碑上。” “最后,双标狗。” 荪歌轻哼一声,别过头去。 对骂,就是要在气势上压倒对方,让对方有口难言无话可说。 见实在不是荪歌的对手,年轻人看向了李白阴阳怪气道“李家还真是家学渊源啊。” 李白挥了挥袖子,似是听不出对方话中的暗讽“李家的确光明磊落,稚子都知妒归忌,为人莫作犬,其后毁有意。” “可是,你却不知。” 李白牵着荪歌的手,径直向前走去,留下一群人面面相觑,呆若木鸡。 原来,天才骂人竟是这般与众不同,让人回味无穷。 “阿兄,阿月刚才是不是不乖?”荪歌秒切小可怜状,轻轻吸了吸鼻子,可怜巴巴道。 食人花那都是对外人的,诗仙面前她永远是柔弱不能自理的小白莲。 明月,明月,她总不能玷污了明月二字在李白心中的神圣。 “阿兄,不是阿月不乖,实在是阿月听不下去他骂你。” 李白:…… 骂他什么了? 整个大明寺的学子,看见他巴不得绕路走,如果不是看阿月绵软可欺,那些人也不会狗胆包天跳出来挑衅。 真当他在大明寺是个软柿子? “他说阿月是小母彘,那阿兄是什么?” “阿月自己受辱不要紧,但绝不允许别人侮辱阿兄。” 说话间好不容易酝酿出的眼泪终于不负众望簌簌落了下来。 扮演小白莲,实在是太有难度了。 还是兴风作浪造作搞事适合她。 李白先是挠了挠头,总觉得他可能又被阿月套路了。 但见荪歌掉泪,李白忙不迭的蹲下,又是擦眼泪,又是一阵儿哄。 说实话,他以前真没发现胞妹这么娇气。 此刻绞尽脑汁哄荪歌的李白已经忘记了自己口中娇气的胞妹,说起话来如同插人刀子。 杀人还带血呢,荪歌只诛心,负责用语言的艺术送人下去。 “阿月最乖了。” “是那人该骂,不对,读书人的事情怎么能叫骂呢!” “阿月分明是在为他指点迷津。” ------题外话------ 宝宝们,明天上架,首订首订,重要的事情说三遍 第五十一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五) (五) “阿月要是不解气的话,阿兄待会儿就去找他切磋剑招。” 大明寺,不仅读书,还习剑。 虽说相较之下,他年纪尚浅,但奈何他有天赋呢。 天赋压制,没办法。 荪歌打了个嗝儿,顿时止住了哭,眼泪还在脸上横淌,话就出口了“还能打?” “打坏了算谁的?” 霎那间,李白只觉得阴风阵阵,不寒而栗。 提到切磋,阿月那跃跃欲试的眼神就像是只恶犬闻到了肉腥味儿,如饥似渴。 娇气? 他可能是一时被阿月的眼泪淹了脑子,才会把邪气当成娇气。 他猛然清醒且确定的意识到,阿月身上有一股随心所欲快意恩仇亦正亦邪的气质,非他仰慕已久的那种豪气旺盛行侠仗义的江湖侠客。 但必须得承认,这样的阿月虽顶着一张包子脸,但那一瞬间扑面而来的气势伴随着危险的华丽与优雅。 阿月真乃奇才,不愧是他的胞妹。 戴天山,大明寺,自此之后,不仅仅有他,还有阿月。 “自是可以。” “时常切磋,方能取长补短,夫子和道长皆乐见其成。” “至于打坏了……”李白咬了咬嘴唇,放低声音道“圣人曾言,近我者我必敬之;负我者我必加倍奉还。” “再说了,阿兄把钱带够了。” 李白伸手比划了出箱子的模样,一本正经的说道。 荪歌在李白的袖子上蹭了蹭,擦干眼泪,心中简直要乐开花。 李白的行事作风,甚合她胃口。 人生在世,行无愧于人,止无愧于心,那自由散漫也好,狂妄不羁也罢,都无碍他人。 以李白这样的性情,日后初游东鲁时创作讽刺诗《嘲鲁儒》也很是正常了。 时事且未达,归耕汶水滨。 “阿兄,我也想做名满天下的大侠客。”荪歌努努嘴,看向李白,郑重其事的开口。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 李白在诗词上的造诣无人能出其右,堪称经典。 她想要在繁荣璀璨的大唐留下足迹和身影,总不能剽窃了李白的诗吧。 她不齿! 李白尚且难以入仕,何况是她呢。 悠悠大唐数百年,也就只有武周曾昙花一现过女官。 所以,侠客势在必行。 好在,大唐对侠客文化也甚是推崇。 侠客? 李白眼睛一抽,心中有些许无奈“阿月,豪侠,义侠你是做不成了。” “邪中三分正,努努力做个怪侠还是有可能的。” 荪歌:…… 好歹还沾个侠字。 不得不说,李白识人的本事还是可圈可点的。 短暂的相处,便知她非纯善之人。 乖戾,恶劣,兴风作浪,才是她的本性。 “阿兄,我以后保护你。” 荪歌痞里痞气,眼睛里时不时流露出一抹精光。 李白但笑不语,揉了揉荪歌的小脑袋。 现在还是个小肉墩儿,谈侠客二字,太早了。 至于保护? 护食还差不多。 只是,令李白没有想到的是,打脸的那一天来的如此猝不及防。 剑术课上,白白胖胖的小奶包手执简陋略显潦草的木剑,站在比试台上,将所有人干脆利索的打败了。 剑法凌厉飘逸,如行云流水。 出手角度刁钻离奇,犹如鬼魅。 毫无破绽,令人匪夷所思。 李白讶异,似半截木头般愣愣地戳在那儿,喉咙发干,不自觉的咽了口口水。 也许,这才是真正的天赋吧! 李白深深觉得,他们兄妹生来就是为打击别人而存在的。 当初,他初入大明寺,以诗文会同窗,唇枪舌战,未遭一败绩。 如今的阿月,一把木剑,矮矮的个子,漫不经心,震慑了所有人。 尤其是那个…… 李白把目光移向那个第一面就对着阿月骂小母猪的人,此刻面色羞红已经恨不得在地上找个缝儿钻进去了。 若说当日对骂,是心生怨怼。 那么今日切磋,就是自惭形秽。 尤记得,剑术课前,他还揪着阿月临时恶补剑招,到头来,小丑竟是他自己。 他是不是还得感谢阿月,在一众的手下败将面前,为他为保留了颜面,演技拙劣的打成了平手。 (vv) 阿月出招的角度,让他无言以对。 仗着个子矮,随便往哪儿戳呢? 没看那一个个学子脸都要绿了,满满的心有余悸。 比试台上的阿月,依旧眯着眼睛笑着,随性又懒散,极具迷惑性。 阿月若是个子能拔高些,倒真真是会有几分侠客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风采。 “如果小爷是小母猪,你就是猪狗不如。” 荪·记仇·歌重新上线。 对于一个颜狗来说,初次见面被骂小母猪的心理阴影实在过于强大。 年轻人:…… (;;) 现在哭着忏悔来来得及吗?惹谁不好,偏偏要去惹李白的胞弟。 李白的毒舌闻名大明寺,如今又来了更毒的李明月。 不仅嘴巴毒,下手也毒。 明月,明月,皎洁无暇,温柔大爱,李白的胞弟哪里配得上这样的名字了。 荪歌志得意满的轻哼两声,然后朝着李白张开双臂,软糯糯懒洋洋“阿兄,阿月累。” 李白轻叹一口气,认命的将荪歌从比试台上抱下来。 累? 累是假的,懒是真的! 他笃信,如果还有人不服,阿月依旧能拿着那把小木剑在台上打的昏天暗地。 他知晓,从今天起,阿月也要正式扬名大明寺了。 只是不知道这个名到底是好是坏。 当然,更焦头烂额的一定是阿爹。 毕竟,阿月下手太黑了。 少年人受了委屈向家中告状实在是太过正常。 不用想也知道阿爹一定是心中乐呵呵嘴上很抱歉,破财消灾。 然后,再深深反思自己的生意是不是做的还不够大。 “阿月,你的剑法哪里学的?” 这么的无耻下流,出其不意,偏偏又有几分堂而皇之的光明正大,让对手憋屈的同时却又不知该如何指责。 荪歌将小木剑别在腰上,抬头仰望天空,双手背在身后,故作深沉“葵花宝典。” “葵花宝典,上部练气,下部练剑。” “心中无男人,拔剑自然神,剑谱最终页,无爱即是神。” ------题外话------ 今天上架,这是第一章,我想求一波首订,求一波打赏。 谢谢,上架第一天蛮重要的。 第五十二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六) (六) 李白看着小肉墩兢兢业业在扮演江湖高人,很是识趣的配合,没有笑场。 无爱即是神? 葵花宝典? 依他看,叫绝情剑谱还差不多,小肉墩的剑谱简直丧心病狂。 小小年纪,如此画风清奇,真真是应了那句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不过,他也好心动啊。 阿月不是说了吗?心中无男人,拔剑自然神。 他可以,舍他其谁! “阿月,葵花宝典我能学吗?”李白眼睛闪闪发光,似是蕴藏着万千星河。 荪歌抬眸瞥了一眼李白,然后很是遗憾的摇了摇头。 诗仙李太白,心中的男人实在是太多了。 譬如,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譬如,桃花潭水深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譬如,生不用封万户侯,但愿一识韩长荆。 …… 李白才是真正的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 在李白不服气的注视下,荪歌摇头晃脑,幽幽开口“葵花宝典第一页,欲练神功,引刀自宫。若不自宫,功起热生。” 好吧,她就是在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真正的葵花宝典什么模样,她根本不曾知晓。 那些信手拈来的招式不过就是见多了融会贯通,心念转动便如行云流水。 若是想见识真正的葵花宝典,恐怕还得麻烦主神去笑傲江湖的世界走一圈。 不过以主神惫懒的性子,十有八九是不大可能了。 闻言,李白眼角抽搐,满头黑线“自宫?” 是他以为的那个自宫吗? 他家阿月,小小年纪为何知晓如此多稀奇古怪的东西。 “阿兄,你要自宫吗?”荪歌凉飕飕地开口。 李白猛的摇头,他的的确确有经邦济世的志向,试图得到帝王赏识,但绝不是成为宦官。 “那还是算了,天大地大,自有我的机缘。” 荪歌挑眉,弯了弯嘴角。 生性豁达浪漫不羁之人,其实怪可爱的。 荪歌在大明寺一战成名,虽说依旧是个小肉墩,但却无人再敢小觑,日子过的风生水起,俨然一副扛把子横行无忌的模样。 可怜李客在山下青莲乡,痛并快乐着。 正如李白所预料的,隔三岔五便有人上门,不是讨公道,就是讨经验。 公道还好说,李家不缺钱。 可经验…… 李客无语问苍天,天地良心,阿月在家时也只是古灵精怪,绝没有这么毒舌霸道。 还真真是应了那句,士别三日刮目相看。 呜呜呜,还他软乎乎软糯糯的阿月。 时间疏忽而逝,荪歌肉墩墩的身材终于抽条,算不上曼妙多姿,但也修长纤细,唇红齿白,眉眼如画,眼尾微微上挑,更显恣意邪气。 折扇在手,腰间挂着长剑,一颦一笑,举手投足,妥妥的风流佳公子。 而李白,一袭白衣,玉冠束发,面如白玉,目如朗星,飘逸出尘,潇洒绝伦。 任清风涤荡心胸,随月辉起舞弄影。 此时的李白,行止间已有几分谪仙人的气度和风华。 大明寺,无论是夫子的四书五经,亦或者是道长的讲经论道,李白都能对答如流。 长袖挥动间的似乎不是清风,而是自成的浪漫和瑰丽。 不少人心中叹惋,商人子弟,着实可惜。 但同样的,更多的人也暗暗相信,璞玉浑金,怀瑾握瑜,蒙尘只是暂时。 此般风华,假以时日,光耀整个大唐。 既已在大明寺学无可学,李白便打算作别戴天山,游历巴蜀。 商人子弟,想要为官,不能科举,需走干谒之法,前提便是将自己的名声打出去。 大明寺的夫子和道长很是赞同,甚至还竭尽全力替李白写下了几封举荐信,能帮一分是一分。 至于荪歌的学业是否到达离开的水平,并不在夫子们的考虑范围之内。 刺头,早走早安生。 真当他们看不出李明月交上来的诗词皆出于胞兄李白之手吗? 李白的诗有其强烈的自我风格,语言奇妙,浪漫飘逸,给人无尽的震撼,他们就是想自欺欺人都做不到。 可偏偏每次提问测验,李明月又能勉强飘过,从无例外。 随着年龄增长,那张脸越发妖孽,嘴角肆意含笑,细长的眉毛轻挑,就仿佛有魔力一般。 越多的闺阁女子打着探访家中兄弟的名义不顾山路崎岖前来大明寺,只为来一场邂逅一 最重要的是,偌大的大明寺,包括教授剑术的师傅,还是习武的道长,都不是李明月的对手。 咳咳,这一点说出去有些丢脸。 所以,李白辞别大明寺带走李明月,他们就差敲锣打鼓摆流水席欢送了。 快乐来的让人受宠若惊! 临行前,王维弱冠之年高中进士的消息已经传遍了大江南北,当然李白也有所耳闻。 王维与李白年纪相仿,一个春风得意高中进士,一个才走上漫漫无期的干谒之路,等待着旁人的举荐。 王维在官场上的起点,甚至就是李白的终点。 三十老明经,五十少进士。 而此时的王维,堪堪二十一岁! 那一刹那,荪歌似是看到了李白眼中的黯然。 这种情绪对于自小天才生性恣意的李白来说十分罕见。 “阿兄。”荪歌一开口,便是清脆的少年音。 女扮男装,简直不要太成功。 李白勾勾嘴角微微笑着,拍了拍荪歌的手,眼中的黯然神伤褪去,剩下的只有一往无前和意气风发。 这一刻,荪歌有些怀疑,她真的能够袖手旁观看着李白不断受挫,寄情山水吗? “阿月,下山去吧。” “若你离开大明寺的消息传出去,家中的门槛都要被踩烂了。” “阿月,你是留在家中,还是随我一起游历巴蜀。” “也许,不仅仅是巴蜀。” 李白站在山巅,云雾缭绕,凡尘俗世似乎离他很远很远,他可以随心所欲,不萦于心。 可实际呢,他依旧在俗世之中。 “自是随阿兄一起。” “阿兄可莫要嫌阿月吵闹。”荪歌的声音变回了少女的软糯细腻。 她是明月,不仅仅是闺阁女子青年才俊追捧的明月公子,更是李太白的明月。 她的名字,由他而赐。 ------题外话------ 第二章哦 第五十三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七) (七) 这十年来,李客膝下也有新的子女诞生,日子倒也不觉得孤苦难熬。 “自然不会。”李白伸手轻轻的刮了刮荪歌鼻子,嘴角勾起一个好看的弧度,仿如微风拂过,漾出清泉微澜。 他似乎都没有想到,当年小肉墩似的阿月在大明寺伴他近十年。 小肉墩也出落的亭亭玉立,美目流盼。 哪怕着男装,不施粉黛,却难掩绝色,越发有种清水出芙蓉的纯粹。 可偏偏这张无可挑剔的脸上挂着的是漫不经心玩世不恭的笑容。 不会违和,只会更加惑人。 总觉得这般绝色,且内藏锦绣风流天成的女子,世间无男子堪与之相配。 沿着蜿蜒曲折的青石板路,拾阶而下,戴天山清幽静谧如世外桃源般的美景尽在身侧。 “犬吠水声中,桃花带露浓。 树深时见鹿,溪午不闻钟。 野竹分青霭,飞泉挂碧峰。 无人知所去,愁倚两三松。” 李白轻啸一声,风格清丽脱俗,优美朝气的诗句脱口而出。 他是俗世人,但这并不妨碍他那颗自由高洁的心。 通真达灵腾云驾雾的仙人不就应该居住在云雾缭绕的群山中吗? 可为何戴天山这般高耸,鸟语花香,云雾飘渺始终不闻仙人踪迹。 荪歌不远不近的跟在李白身后,看着面前这个依旧年少轻狂,朝气蓬勃,认定世间皆美好的李白,嘴角疯狂上扬。 养成系的快乐,不就是如此吗? 见识过青涩稚嫩的李白,伴随着他从年少到及冠,一点点成长为林中清风,山巅白云的模样。 此时的李白,应是最意气风发,心中无垢最纯粹的年岁。 他还不曾见识人情冷暖,亦不曾知晓世事无常,此时的他是对未知世界无限向往的浪漫与热衷。 流年辗转之后,李白依旧浪漫不羁,飘逸洒脱,可那时更多的便是见惯了人心世情,依旧对世界保持热爱的知世故而不世故。 不曾老去,是李白的不妥协,亦是他的选择。 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李白。 他是瑰丽奇妙极致浪漫的诗仙,是狂傲潇洒千杯不醉的酒徒,是豪情万丈仗剑走天涯的侠客,是寄情于山水寻仙问道的隐士。 何其有幸,她能体验养成系的快乐。 这一刻,荪歌渐渐理解到历史快穿组的美妙绝伦。 虽难有缠绵悱恻刻骨铭心的感情,也难有杀伐果断快感十足的打脸,但自有其厚重和韵味。 “阿兄。” 荪歌收敛好自己的痴汉笑,快步上前,立于李白身侧。 “阿月,你说这世间可有仙人?” “是居于云雾缭绕的群山,还是烟涛微茫的大海?” 李白如玉的面庞上,出现了一丝迷惘。 川蜀道教文化盛行,更不要说李白自己的身世就带着浓郁的道教色彩。 荪歌哑然,有些纠结这个问题该如何回答。 仙人,自是有的。 若主神亲临,抬手间便可覆灭山河,重铸位面。 那种层次,已经不是仙人的范畴了。 “阿兄,仙人之说,信则有。” “对于阿兄而言,仙人在心中路在脚下。对于阿月而言,仙人在阿月身侧。” 这世间的谪仙人,唯有李白一人。 李白先是一怔,而后笑出了声,笑声清朗洒脱,下意识伸手揉了揉荪歌的脑袋。 “阿兄,我现在是明月公子了,发型不能乱。” 荪歌口中小声嘟囔着,但却没有闪躲。 李白嘴角笑意更浓“是是是。” 明月公子四个字,在大明寺,甚至在整个绵州都小有名气。 比“才名”更盛的是“美名”,比“美名”更盛的则是那份魏晋名士般的不羁。 待李白和荪歌相携双双归家时,李家门外的长街上停满了大大小小的马车,远近闻名的媒婆进进出出,忙碌至极。 说媒? 她和李白完成学业下山的消息传的还真是快啊。 荪歌抿嘴,与李白对视一眼,不约而同拐入一旁的小巷子,从灰扑扑的后门回到了府中。 直到日头渐渐西斜,喧闹的府邸才安静下来,门口的马车也走的干干净净。 她和李白志不在川蜀,此时说亲未免太不负责任,难不成要让美娇娘独守空房,默默垂泪到天明? 家宴上,李客一脸疲惫。 阿月女扮男装过于出色,他身为父亲实在是痛并快乐着。 着实没料到,阿月竟惹了这么多桃花债。 当年软糯糯甜滋滋的贴心小棉袄终究还是一去不复返了。 锦袍在身,长剑在手,活脱脱一个俊俏小郎君,更不要说还有那勾魂摄魄似是会说话的眉眼。 在家数日,天生注定了是个浪子不会停下脚步的李白辞别亲长,携荪歌游历巴蜀。 “阿月就交给你了。” “长兄如父,出门在外,阿月的一切都只能依靠你了。” “照顾好自己,照顾好阿月。” 李客语重心长反复叮嘱着。 他知晓,他的这一双儿女即将就要飞离这小小的昌隆,领略万千繁华。 至于亲事? 长子李白暂无心男女之事,风雨花草、星月山河、仙人仙草才是其挚爱。 而阿月…… 他的小棉袄阿月走出了后宅,挣脱了女子束缚,体会过自由自强,他着实不忍心再将其羽翼折断。 他是一个商人,无法给阿月和李白好的出身,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无需记挂家中。” “你们名声斐然,为父甚感骄傲与有荣焉。” “这是给你们的盘缠。” 一人一分,看起来不偏不倚。 李白著鞭跨马,李客在荪歌身边小声道“为父近年来行商途径各大州郡,在柜坊中也存了些积蓄。” “凭证给你,以备不时之需。” 荪歌眨眨眼,这就是被偏爱的感觉吗? “你阿兄看似洒脱淡然,实则骄矜自傲,才华横溢但也心气比天高,这种性子,活的爽快尽兴,但也容易得罪人。” “阿月,这是为父为你们准备的后路。” 儿女离家远行,归期难定,此后更是山高路远,他心难安。 “阿月,这是你阿娘这些年精心为你准备的。” “若是遇到心仪的,莫要吝啬。” 第五十四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八) (八) 荪歌:…… 如果她没有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个首饰盒吧? 遇到心仪的,莫吝啬? 所以,她通情达理善解人意的爹娘已经自动将她心仪之人的范围划定为女子了…… 身为一个有志向的大海王,养鱼怎能拘泥于性别。 哼,谁说男子就不能簪花戴玉了。 小财迷精附体的荪歌也没有解释,默默收下了。 李客:(o;; 还真收了,他回去该如何向夫人交代。 首饰不重要,重要的事阿月收下首饰要送给谁? 难怪这些日子以来,夫人长吁短叹,偶尔呢喃以后也许会多个女儿…… 身家丰盈的荪歌丝毫不知李客这个老父亲心中的百转千回和万般思绪。 鲜衣怒马,白衣仗剑,诗酒年华。 …… 泠泠风吹云聚散,滔滔浪涌岸沉浮。 峨眉山秋意正浓,月色如辉,清风朗星,满山苍翠高耸的山峰屏蔽了外界的喧嚣与烟尘。 烟波浩渺,波光粼粼。 一叶轻舟于无际江水中自由飘荡,月光皎洁无暇如银辉笼罩着大江两岸。 江水两岸,重峦叠嶂,连绵不绝。 郁郁葱葱,时不时有几声不知名的鸟叫,听起来静谧缺也寂寥。 碧水青山,白帆银月。 缥缈水气中的那一叶孤舟分外惹眼,好似来自天际,在滔滔江水中左右飘荡。 孤舟之上有一人,怡然自得,洒脱自若。 只见那人慵懒随意的斜靠在舟头,嘴角含笑,手中握着酒囊,眼神时而清明,时而迷惘,半醉半醒。 皎洁的月光下,映着莹莹江水。 乘着月色,孤舟上之人的容貌也渐渐清晰。 泼墨般的长发,一根木簪松松垮垮的插着,清风拂过,丝丝缕缕随风而动,如同碧波下肆意正常的水草。 恣意,强大。 似是有一种凌乱美,蛊惑人心。 月夜下,似仙非仙。 好一个洒脱不羁的俊俏小郎君。 一袭白袍,衣摆处绣着精致巧妙的花纹,就好似雪山之巅傲然盛开着的雪莲。 桨在船上,随意飘动。 一只手随意的放在船边,无意识的拨弄着清澈的江水,荡漾起阵阵涟漪。 小舟上还放着一把剑,在月光下便泛着淡淡光泽,铮铮清亮远看如玉沼春冰,近看似琼台瑞雪。 仰头俯首间,吞咽酒水际,低吟一诗时,别有一番风景。 夜色寂静,鸟鸣悲怆,空谷回声,但这却丝毫影响不了舟上之人饮酒的雅兴。 “峨眉山月半轮秋,影入平羌江水流。” 开口便是清绝无双,让人无法效仿的惊艳佳句。 浩气喷薄,如神龙行空。 舟上之人的眼神看似迷离失焦,实则始终关注着岸上的那一处。 岸边也有一位少年郎,样貌身姿皆是上乘,只是气质天差地别。 舟上之人江中独酌,镜花水月,飘逸灵动。 岸边之人…… 一言难尽。 身边支着一口大铁锅,锅下火苗四窜,时不时还会冒出黑烟,柴火燃烧噼啪作响。 灰头土脸的少年郎在专心致志的跟一只野兔对峙。 仙气半点儿不见,有的只是吊儿郎当的匪气。 一个是诗酒月剑的谪仙人,一个是烟火气十足的小痞子。 划船不用桨,全靠浪。 听到舟上之人清越的吟诗声,荪歌忿忿不平地嘟囔两声,然后抬眸看向了舟上几乎与月色融为一体的李白。 好气哦! 怪不得这首峨眉山月歌李白不吟后两句了。 有她这个全能小帮手在身边,乡也不思了,友人也不惦记了。 呸! 见异思迁的死渣男。 荪歌随手拎起一颗小野果,朝着李白掷了过去。 看着半醉的李白,目标精准的伸手接住,轻轻擦拭,放进口中咀嚼。 李白:…… 怎么能这么酸! 野果入口,牙齿轻触,汁液炸裂,无尽的酸涩,使得李白面目扭曲,五官皱成一团,谪仙气质尽失。 荪歌:╮(╯▽╰)╭ 她说她是清白的,有人信吗? 哈哈哈哈! 荪歌笑的前俯后仰,笑声爽朗大气,格外舒畅。 人逢喜事精神爽,荪歌三下五除二解决好兔子,架在火上烤,又分出心神看了看大铁锅里的汤。 明明她是想跟在李白这位早期旅行博主身后吃香的喝辣的领略山川美景,顺带扬名天下,为何到头来却成了她一个人的野外求生。 李白并没有被捉弄的恼怒,而是将酒囊别在腰间,手执船桨朝着岸边划过来,接替了荪歌烤兔子。 虽都是山,但各山有各山的韵味。 戴天山是戴天山,峨眉山是峨眉山,在他眼中,平分秋色。 山是山,月是月。 可此刻他却有些分不清,少时当作白玉盘的月是真正的月,还是他身边这个嬉笑怒骂放浪形骸的明月是真正的月? 跟胞妹处成知己,想来世间也罕有。 李白看着靠在树干上翘着二郎腿,嘴角还叼着一片树叶的荪歌,哀怨的叹了口气。 若是阿爹看见,可能老血都要吐出来。 “阿兄,做事切勿三心二意。” “兔子都要烤焦了。”荪歌轻笑一声,颇为嫌弃道。 闻言,李白一笑,收回视线,翻面刷料。 渐渐的,香气弥漫。 荪歌也不知是肉香味,还是调料的香气,但总归是让人食指大动,欲罢不能。 不多时,酒足饭饱。 荪歌懒洋洋的揉着自己圆鼓鼓的肚子,看着李白任劳任怨的收拾烂摊子,眯了眯眼睛。 这样的李白,与剧情中多少都是有些变化的。 可这样的变化,她喜闻乐见。 仙人餐风饮露皆可,但谪仙人喝露水吃花瓣的话,想听李白的诗可能还得下去。 俗话说得好,技多不压身。 “阿兄,你想何时出蜀?” 李白沉吟片刻,淡淡道“择日不如撞日,今日顺流而行,沿着长江一路向东,阿月意下如何?” “就听阿兄的。”荪歌打了个哈欠。 她不管,船桨必须由李白掌握。 她困了,她也想小憩片刻。 公元724年,24岁的李白从天府之国出发,仗剑游历的生活由此开始。 李白并不知晓等待他的是什么,也许心有设想,但依旧无惧无畏。 夜风轻柔,江面平静,徐徐行舟。 第五十五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九) (九) 夜辞巴蜀,朝至江陵的美梦最终还是没实。 两岸风景看在荪歌眼中大同小异,可李白确实异彩连连。 仿佛这位谪仙人真的拥有一双比常人更容易发现美的眼睛。 荪歌躺在小船上,双手交叉枕于脑后,翘着二郎腿,悠哉悠哉的吹着沁人的凉风,半眯着眼睛百无聊赖看着天空上大朵大朵的白云。 时而哼着小曲儿,喝着小酒,倒也算惬意。 除却活动空间狭小,对于这次江上漫游,荪歌还是很惬意舒坦的。 “阿兄,以后我要建一艘大游船。” 荪歌扭头看向李白,信誓旦旦的说道。 李白惯爱游历,那她就为李白造最大的船,最软的马车,养一日千里的神驹。 自己选择的养成系,自然要笑着面对。 此时的李白划着船桨置身于水雾迷漫的江面,清风吹拂衣衫,衣袂翩翩,恍若仙神执桨在云雾中前行。 似纱,似烟,宛如仙境。 李白的这种仙风道骨,飘逸出尘的气质也许真的是与生俱来,深深的刻在骨子里。 无论身处何地,无论在做何事,李白的举止气度像是白云深处的仙人们一般羽化飘飘。 就连额头上的薄汗,都显得晶莹剔透。 这种美感,让荪歌深深觉得她是在欣赏一幅绝佳的水墨画。 呜呜呜,越看越眼馋。 (╥﹏╥) 盛唐仙气最盛,独占半壁光华的李白,是她一母同胞的亲兄长。 还有什么是比这更痛苦的事情! 甚至,比她身为赵高看得着吃不着还要抓心挠肝。 过于惊艳,总会让人忍不住侧目。 “大游船?”李白顿了顿,凝凝眉“孤舟有孤舟的风雅,游船有游船的曼妙。” 在李白心中,并无高下之分,他自怡然。 “不过,你若是喜欢的话,阿兄将钱分你一半。” “只能一半。” 李白郑重其事的重复道。 荪歌噗嗤一下笑出了声,仙气缥缈的李白可爱起来,也不遑多让啊。 “阿兄自己留着便好。” “我有,并且我还会赚更多更多的钱。” 就算是励志要做声名鹤立的江湖侠客,那也得是最滋润最豪气的。 明月公子…… 如此诗意美好的称谓,总不能是风里来雨里去变成糙汉子吧? 有质感的精致,都是要靠经济基础堆砌的。 这一世,穷困潦倒四个字,哪一个都莫挨老子。 …… 经巴蜀,出三峡,抵达江陵,暂时停下了江上漂泊的生活。 天台山,玉霄峰。 司马承祯居天台山,曾先后被武则天,唐睿宗,唐玄宗五次征至京城,乃名动大唐的上清宗师。 有寻仙问道之心的李白听闻司马承祯返回天台山,亲自前往拜访,荪歌并不意外。 后世有人戏称,李白这一生就干了五件事,写诗、喝酒、寻仙、入赘、等榜一大哥打赏。 诗酒仙,在李白心中同等重要。 长年之光景,日月不灭之山川,天台山是道士心中的洞天福地。 出发之前,李白特意沐浴更衣焚香,郑重其事。 荪歌见状,也收起了玩世不恭的心态。 司马承祯年近八十,鹤发鸡皮,飘逸的白胡须,褶皱的皮肤,岁月给予了司马承祯沧桑的同时,也馈赠他仙风道骨逍遥洒脱。 道袍在身,手拿拂尘,广袖无风而起,气质凌然出尘。 只一眼,荪歌便知,司马承祯非沽名钓誉之辈。 踱步而来,身姿仍见挺拔,颇有些老当益壮的意味。 荪歌恭谨地跟在李白身后,学着李白的模样对着司马承祯行礼。 德高望重的司马承祯并没有半分自傲和敷衍,看向她和李白的眼神和煦平静“小友无需多礼,坐。” 李白与司马承祯面对而坐,清茶袅袅,四壁生香。 几句寒暄,表露心意后,李白将自己的诗词双手捧给了司马承祯。 诗词之中,充满了浪漫的幻想和宏伟的抱负,司马承祯细细品读,眼神中的惊艳越发强烈。 “小友有仙风道骨焉,可与神游八极之表。”司马承祯喟叹道。 “才高八斗,后生可畏。” 这样的评价,不可谓不高。 在李白笔下,长江是“黄云万里动风色,白波九道流雪山。” 瀑布是“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一字一句,就好似李白天生便站在仙人造物主的角度,新奇浪漫,言天地外,气势恢弘,小小的凡尘似是装不下。 惜才心切的司马承祯邀李白暂留玉霄峰论道讲经,俨然似忘年交。 荪歌很是识趣的离开石台,开始漫无目的漫步在玉霄峰,见识了道家口中的洞天福地。 求仙问道? 说实话,她心中无半点向往。 她不愿做那天宫之上清冷孤傲,断绝七情六欲,斩断一切俗世纠葛的仙人。 要么似主神一般言出法随,要么就似如今这般不断在红尘俗世之中沉溺轮回。 她不惧凡尘,不惧轮回。 仙人? 世间凡人皆求仙,独她愿妖魔恣意。 荪歌嘴角挂着玩味的笑容,将本就被秋风吹拂摇摇欲坠的花瓣攥在手心,粉粉嫩嫩的汁液顺着掌心的纹路缓缓流淌,越发显得那只手盈盈如玉。 若是让李白知晓,她对他推崇之至的仙家如此避之唯恐不及,也不知李白会作何感想。 “呵。”荪歌轻嗤一声,将破烂不堪的花瓣仍在脚下,嫌恶的擦干手上的汁液,寻了条小路朝着更高处登去。 司马承祯似是略有所感,余光轻扫,若有所思,只是一瞬便继续面不改色的与李白论道。 这对兄妹,还真是有趣! 一个心思极致天真纯净,想象辽阔恢弘,心中繁花似锦满是美好。 另一个呢? 他看不透啊。 “道长,我赔。” 时时刻刻都分出一缕心神注意着荪歌的李白自然也看到了方才的一幕。 他的阿月,一切失礼之处皆由他负责。 司马承祯一愣,握着拂尘的手微微一僵,失笑道“令弟乃是真性情,何错之有。” 司马承祯并没有戳破荪歌的身份,接着道“水中月,天上月,都不及身边月。” “小友,有弟如此,何须群山奔波求仙问道。” 第五十六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 (十) “有她伴你身侧,乃是大幸。”司马承祯目光炯炯,话中处处玄机,却不再开口多做解释。 李白怔然,前段时间,江上孤舟卧看峨眉山月,他还在迷惘,究竟什么才是真正的月。 水中月,天上月,都不及身边月。 自小,他偏爱明月,也曾妄想上天入海揽月,就好似明月当空,他便有无尽的灵感,落笔便可惊鬼神。 从何时起,这种与生俱来的执念渐渐变淡呢。 当初脱口而出为胞妹取名明月,实则惦记天边那轮皎月,阿月软糯糯的一句也喜欢阿兄让他心生愧疚。 如今呢? 如今他可以抛下天边月,为阿月烤兔子。 “多谢道长指点迷津。” 听君一席话,有醍醐灌顶之效。 司马承祯挥挥袖子,抬手将面前杯中清茶一饮而尽,笑而不语。 红尘俗世,终不能免俗,否则到最后,求仙无尽头,身边已无一人。 那才是真正的孤家寡人。 “小友,令弟骨骼清奇,天资聪颖,若是潜心修道,来日成就不可限量,老道怕是都望尘莫及。”司马承祯摸着自己整齐干净的白胡须,淡笑着,半是认真半是玩笑的开口。 那李明月虽性情乖张,玩世不恭,正邪难辨,可他看的出来,她与李白的气机萦绕一处难以剥离。 也就是说,在这世间,唯有李白是李明月的命脉。 亦正亦邪是真的,但资质绝佳也是真的。 李白轻轻摇头,满是无奈和宠溺“道长这话可莫要再说了,阿月心不在此。” “若不是为了伴我身侧,阿月是绝不会钻深山老林,访仙人寻仙草的。” “在阿月眼中,风是风,山是山,水是水,非她不通透,而是她眷恋真真切切的东西。” “寻仙问道,非她所求。” 李白坚持,阿月也应有阿月的追求。 司马承祯眼睛含笑看着李白侃侃而谈,他终于在此刻李白的身上看到了人情味的牵挂。 “小友哪里还需要老道解惑。” 清茶续着,李白和司马承祯也继续言归正传,讲经论道。 司马承祯不愧是道家宗师,为天下推崇,三言两语,便能解开李白求仙路上困扰多时的疑惑。 风渐起,日暮西霞,瑰丽霞光映照下的玉霄峰越发光芒万丈烟波浩渺。 荪歌掐着点儿施施然返回,发丝微微凌乱,鼻头有些许汗珠,长靴上也沾了点点污渍,似是从霞光深处而出。 李白起身,先是用帕子擦去了汗珠,然后很是自然熟练的重新为荪歌束发。 这些事情,做多了就成了下意识的反应了。 “道长见笑了。” “这是我在后山发现的,有延年益寿之效。”荪歌将手中的药草递给了司马承祯。 司马承祯接住,失笑道“古有借花赠美人,今有药草赠老道,甚感荣幸。” 对于年近八十岁的人来说,再没有比延年益寿这样的字眼更令人心动了。 荪歌勾勾唇,微笑示意。 她想的很简单,司马承祯这个老道士说话悦耳动听,盛赞李白,所以她希望李白他日光耀大唐时,有司马承祯见证。 “今日是老道承情了。” “先得一赋《大鹏遇稀有鸟》,再得一延年药草。” “他日两位小友若得偿所愿,老道必遥相庆贺。” 司马承祯落落大方,拱手道。 荪歌眨眨眼,大名鼎鼎的大鹏赋终于问世了。 李白的才情,并不会因沾染了烟火气而消退。 “击三千以崛起,向九万而讯征。背業太行之崔嵬,翼举长云之纵横。” 能在司马承祯这个德高望重,门人弟子众多的老道士面前自比大鹏,不得不承认,李白是真的有底气。 谦虚为何物? 李白不知,他也不需要。 告别了司马承祯,李白带着荪歌乘着暮色下山,身上萦绕着的淡淡墨香还未尽散去,分外好闻。 荪歌揪着李白的衣角,懒洋洋道“阿兄自比大鹏,司马道长为稀有鸟,司马道长可会不悦?” 人比人气死人,她就去了趟后山,百无聊赖捉弄了下后山的小动物们,顺带采了株药草,李白就挥墨一气呵成了流传千古的《大鹏赋》。 天资这个东西,不得不服。 李白挑眉,一脸认真“为何要不悦?” “自识文断字,五岁诵甲起,我便知晓,自己与众不同。” “非我自负,我笃定自己便是那诗道第一。” 荪歌:…… 这份自信,她佩服。 好吧,事实证明,李白的本事配得上这份自信。 “阿兄,背我。” “我累了。” 站在台阶上,荪歌皱着眉头,弯腰轻轻捶着腿。 指天发誓,这次她心思单纯,真没想亵渎谪仙人,实在是她这一天除了爬山就是漫山遍野追小动物,真的累了。 “你啊……”李白轻叹一声,弯下身去。 山路漫漫,荪歌趴在李白背上,摇摇晃晃,昏昏欲睡。 深山老林有什么好的,这么多趋之若鹜。 上山累,下山也累! “阿兄,你给我念诗。” “我不管,我就要听兄念诗。” 荪歌打着哈欠,不依不饶道。 听诗,是入睡的必备神器,这项本领是过去那几年在大明寺练出来的。 只不过那时念诗的不是李白,而是各个夫子。 李白声音清越,带着浅浅的笑意“好。” “雨大灯难灭,风吹色更明。若非天上去,定作月边星。” 荪歌闭着眼睛,嘴角弯弯,似是能看到林间飞舞的萤火虫明明灭灭。 嗯,她是月,是明月。 倒也应景。 李白依旧在诵诗,声音越发放缓压低,荪歌的眼皮沉重,轻轻嘟囔一声趴在李白背上缓缓睡了过去。 荪歌也不知自己睡了多久,她只知是听到李白轻扣客栈的敲门声醒来的。 那么长的山路…… “阿兄,放我下来吧。”荪歌捣乱般揪了揪李白的头发,轻声道。 “醒了?”李白的声音中有难掩的疲倦,微微喘息。 荪歌从李白背上跳下来,满血复活。 她觉得她又可以浪了,摇身一变又是那个放浪不羁的明月公子。 困? 累? 那是什么,她不认识。 第五十七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一) (十一) 见状,李白叹息,软软糯糯的阿月永远是惊鸿一现,只得片刻。 李白再一次陷入了深深怀疑,当年同意让阿月女扮男装究竟是对是错。 渐渐的,他也愈发能够体会阿爹复杂的心情了。 “阿月,衙门的闭门鼓已敲,注意安全。” 大唐的宵禁政策,凡是在闭门鼓后在城里大街上无故行走,“犯夜”,笞打二十。 但他也知晓,宵禁政策也无法束缚阿月。 荪歌眨巴着大大的眼睛,莞尔一笑“知我者阿兄也。” 在这个包容开放的位面,有无苛刻任务在身,荪歌就好似有用不完的精力。 飞檐走壁,来去无踪,她可以。 长剑在手,无敌天下,她也可以。 美酒当前,千杯不醉,她也可以。 荪歌的脑海里总是时常浮现那句“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 李白为她取名明月,后世有的发愁了。 荪歌的笑容恣意蔓延,飘然离去,李白伸出的手堪堪能够触碰到她的衣角。 李白微怔,又是这种感觉。 明明近在眼前,可他始终却觉得他的阿月依旧远在天边。 甚至,比那天上月更让他琢磨不透。 李白收回视线,缓步进入客栈房间,烛火下,光影摇曳,画笔挥舞,时而蹙眉深思,时而行云流水,神情专注而小心。 山遥水远,高山之后,是半隐的明月,似在非在。 画笔停下,轻叹一声,李白释然一笑。 庸人自扰,他是李太白,阿月是李明月。 无论如何,阿月都是他的胞妹。 这天地就这般大,就算有朝一日阿月不见了,他多找找就是。 一夜无梦,天大亮。 李白只觉得鼻尖幽香涌动,睁眼便看到了床边的花,娇艳欲滴,似乎还有点点滴滴晶莹的露珠。 李白:…… 阿月这般神出鬼没的本事,若是哪日心血来潮做起来的偷香窃玉的采花大盗,恐怕官府忙的焦头烂额也会毫无头绪吧。 李白利索索的起身收拾,掐点儿似的,在他开门的瞬间,荪歌的身影也出现在房门外。 “阿兄,画我很喜欢。” “我送阿兄的花,阿兄喜欢吗?” 李白下意识扭头,桌上的画已不知所踪。 “自是喜欢的。”李白无奈的笑了笑。 荪歌眼睛弯弯,使坏的将花插在李白的发上,轻言“阿兄,世人都言高山长存,明月东升西落,但阿月不这么想。” “沧海桑田,山不一定还是山,但月还是那轮月。” “天地不改,明月尚存。” 她与李白相伴十余年,李白的画,没有人比她更了解。 李白颇有些无措,但又故作镇定,可心底密密麻麻溢出的欢喜让他无处躲藏。 阿月不仅仅是他的胞妹,更是他心意相通的知己。 天地不改,明月尚存,这是阿月给他的诺言。 除却生死,阿月不会消失不见。 “阿兄发冠簪花,甚美,有魏晋名士之风,风流倜傥,潇洒飘逸。” 荪歌本是恶趣味,却不曾想,艳丽妖冶的花插在李白的墨发上别有一番风情。 就好似上清天高不可攀的清冷仙尊,染上了丝丝缕缕的凡人欲望,如深渊,让人望而却步的同时也引诱更多的人飞蛾扑火,前赴后继。 李白伸手轻轻碰了碰发冠上的花朵,并没有摘下。 这些事情,于李白而言,无伤大雅。 阿月喜欢,他戴着便是。 “阿月,我们去金陵好不好。” “金陵典雅古韵,六朝怀古,细雨霏霏,烟笼长堤,是个游历的好去处。”李白心中满是意动,天下文人墨客,无一不对金陵心驰神往。 荪歌挑挑眉“不止如此。” “金陵盛酒,酒旗高悬,酒香盈鼻,特有的金陵春更是声名在外。” “最最重要的是,十里秦淮河,繁华动人,歌楼酒肆林立,金粉楼台争奇斗艳,舟船穿梭,画舫不绝。” “当然,美人儿众多。” 美酒,美人儿,美景,古韵,金陵齐全了。 “阿兄,我们何时动身?”荪歌迫不及待道。 李白凝眉,阿月这般兴致勃勃真的好吗?突然觉得金陵动人心魄的美也不过如此。 荪歌并没有等李白开口,而是自问自答“阿兄不是常说择日不如撞日吗?我亦深觉如此。” “那阿兄我们准备启程吧。” 李白:…… 在荪歌的心急难耐的催促下,李白最终还是不情不愿的动身了。 一路上,荪歌兴致勃勃,李白兴致缺缺。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李白头上的那朵花也蔫蔫的。 扬州文人墨客众多,自然也从不缺才子佳人的美谈。 他的阿月,不仅仅是小有名气受人追捧的青年侠客明月公子,更是貌美绝伦有倾城之色的佳人。 所以,他深怕这种美谈越发纠葛复杂。 一会儿明月与佳人互诉衷肠,一会儿月圆又把才子迷的神魂颠倒。 佳人和才子聚在一起为了阿月争风吃醋的盛况,他想想就忍不住心梗。 早知道…… 早知道,倒不如自私一次带着阿月深山老林寻仙草,练仙丹。 饶是李白心中百转千回,繁荣富庶,充满了缱绻奢靡气息的金陵城就在眼前。 似乎,风也温柔了,人的心也酥了。 “金陵城。” 荪歌低声呢喃。 就连城门上的字,都别具江南风情。 这金陵城,便是她商业版图的第一站。 她得站的更高,名声更响,财富更多,才能让自家的小崽子日后不必看人眼色,不必经历悔过书被传阅嘲讽的屈辱,也不必千金散尽之后潦倒入赘吃软饭。 她接受不了,她陪伴了十多年的李白遭受那样的境遇。 她所期望的便是无论何时,李白都能潇洒不羁,底气十足。 她便是李白的底气。 “阿兄,不出一年,金陵无人不知我明月公子之名。”荪歌手中折扇一开,掷地有声道。 李白:…… 谦虚了! 哪里需要一年,在李白看来,只要阿月想,现在入金陵城,明天就能被熟知。 一年? 实在是太谦虚了! “阿兄,我的意思是,金陵,我要了。” “哪怕商人贱籍,我也要做制定规则的那一个。” 第五十八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二) (十二) 如果历经坎坷波折,李白依旧不改入仕为官经邦济世的理想,那么她不介意帮李白圆梦。 有钱能使鬼推磨,千金不够,那就万金。 别跟她提什么李白只适合游戏人间,不宜为官。 有她看着,再不宜也不会差成什么样子。 李白心中震撼,蓦地升起了一种高山仰止的感觉。 也对,他的阿月从不是平庸之辈。 金陵,将会是阿月蜕变的起点。 那他呢,他可以为阿月做些什么? “阿月,阿兄能为你做些什么?”李白侧目看向荪歌,心中百感交集。 荪歌抿嘴,略微思量“阿兄尽情做你想做的事情变好,无需刻意收敛。” “简单来说,发挥你的老本行,花钱就行。” 李白:…… 阿月这话,确定不是在嘲笑他吗? 见李白默不作声,荪歌合上扇子,揪了揪李白的衣袖,软糯糯低声道“我需要阿兄的名气和人脉啊。” “阿兄性情直爽,赤子之心,与人虚与委蛇,莫说阿兄不愿,就连我都不想阿兄委屈。” “所以,花钱啊。” “简单直接,立竿见影。” “比如,今晚全场消费由李郎君买单?” 此时的李白,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闭塞在小小的绵州,不闻于世的大明寺学子了。 游历川蜀,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令他声名鹊起。 出蜀后,天台山得司马承祯盛赞仙风道骨未来可期,足以让他在年轻一辈名噪一时。 司马承祯,绝非普通道士。 唐玄宗李隆基的那位热衷于求仙,与大唐文坛关系匪浅的玉真公主都在李隆基的属意下拜司马承祯为师,修道。 李太白的交际圈,就是她的活广告。 “阿兄,可以吗?” 荪歌眨巴着大大的眼睛,乖巧的问道。 李白心中涌起一股豪情,阿月开口,自是可以的。 大手一挥,一声高呵,全场消费由他买单,那个画面想想就霸气十足。 除了写诗,饮酒,他最擅长的就是花钱了。 进入金陵城,荪歌拉着李白流连于酒肆,尝遍了金陵城大小酒肆的招牌酒。 醉酒写诗,挥墨便是只应天上有的佳句,使得越来越多的文人雅客相邀李白。 至于她…… 好吧,明月公子的美名还被深藏在川蜀没有传出来呢。 都说金陵十里秦淮河,美酒美人儿不计其数,那她投其所好,赚美人儿的钱让美人儿更美,研制美酒让她的酒名动大江南北。 无论官家宴饮,还是文人相聚,她的酒都会是首选。 在李白前往赴约时,荪歌开始闭门不出,专心致志酿酒,分门别类。 侠客,文人,女子。 针对侠客,有凛冽刺激的江湖血。 针对文人墨客,又有琼浆玉露。 而女子,各式果酒,浓度高低,应有尽有。 任何时代,女子都是不容小觑的消费群体,更不要说深受胡人文化影响的大唐盛世了。 悄无声息间,明月酒肆在金陵城开张了,在李白不知疲倦的赴宴下,明月酒楼最先被文人墨客所知晓。 “堂上三千珠履客,瓮中百斛金陵春。” “解我紫绮裘,切换金陵酒。酒来笑复歌,兴酣乐事多。” 李白脍炙人口,浪漫不羁的诗词,使得明月酒楼在文人间崭露头角。 荪歌在文人墨客三三两两相携前来买酒时,适时地将各种果酒少量作为赠品,嘱托若女子酌情饮之,美容养颜。 至于江湖侠客…… 那就不需要这么曲折迂回的办法了。 她自己就是侠客,侠客自然要用侠客的办法解决问题。 于是,荪歌带着酒,拎着剑,挨个上门挑战,将暂居在金陵城的江湖侠客一个接一个打服了之后,美酒款待。 说实话,相比起长剑,她还是觉得板砖更实用。 可偏偏,盛唐侠客文化最为推崇剑客。 她执剑,她就是后起之秀明月公子。 她用板砖,那她就是歪门邪道。 “酒好喝吗?”荪歌握着剑,理直气壮的问道。 众侠客忙点头,生怕迟疑一下,那柄快的令人发指的剑就又会朝着他们招呼过来。 “江湖人,最讲义气。”荪歌笑了笑,接着道“读乐乐不如众乐乐,你们美酒佳人,总不能让自己的至交好友与此等佳酿无缘吧?” “不忠不义之辈,妄称侠客!” 荪歌将发着寒光的长剑重重的的拍在桌子上,长剑过长,没掌握好距离,还划破了一位眉清目秀小郎君的衣衫,隐隐约约还能看到精瘦的胸膛。 观胸膛,知腹肌。 荪歌轻咳一声,别过眼去。 这次,她真不是故意的。 她要是诚心想看,她能将这些人的衣服都扒了。 扒衣服…… 扒衣狂魔…… 荪歌的神情有片刻恍惚,就好似一个漫长的梦醒来后,她却再也无法忘却梦中种种。 罢了,顺其自然便好。 “想必你们以后也不想被挚友亲朋时刻嘲笑是我明月公子的手下败将吧。” “避免嘲笑的最好办法,就是把你们的挚友亲朋也拉下水。” “这才是真正的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真正的同年同月同日死,否则就是不义之徒。” “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吗?” 荪歌脸不红气不喘的开始了她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这么有道理的话,她自己都快要相信了。 有脑子精光的侠客们忙不迭的开口“我这就传信。” 人多力量大,就不信偌大的江湖,侠客尽出,还找不出一个人能打败这个年轻气盛的明月公子。 “真乖。”荪歌眯眯眼睛,看向了被她划破衣衫的小郎君“你呢?” 小郎君虽不如她的绝色,不如李白的飘逸,但也唇红齿白肤白貌美,也算的是秀色可餐。 小郎君拢了拢衣衫,声如玉石碰撞,优雅悦耳“我不是侠客。” “我说我是被殃及的池鱼,你信吗?” 荪歌:…… 不,她不信。 这种嫩呼呼的小郎君最会花言巧语了。 “那本公子的酒好喝吗?”荪歌反问道。 小郎君一怔,诚实地点了点头。 “那就不算被殃及。” “小郎君,这是你的福分。” 第五十九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三) (十三) 不就是比妖言惑众,颠倒黑白吗? 这个,她熟。 小郎君:…… 这福气给你,你要不要? “身为侠客,怎能不饮明月酒肆的江湖血,侠客行?” “不饮就是你不行。” 看来,下次决战金陵秦淮河,她得带着李白观战,若心有所感,也许能够提前创作出那首白虹贯日气势磅礴的《侠客行》。 届时,她的明月酒肆在江湖上的地位便是真正的不可动摇。 “五日。” 荪歌彪悍匪气的规定了最后期限。 话说完,荪歌便握着长剑,挥挥衣袖,扬长而去。 非她胆怯,着实是被她划破衣衫的小郎君,总是欲言又止欲拒还迎的目光,似是在无声控诉她。 仔细一想,那小郎君的确是过于白净了,嫩豆腐似的。 与其说是侠客,倒不如说是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矜贵公子。 大唐民风开放,她只是看了小郎君的胸膛,总不至于让她负责吧? 三十六计,走为上。 待荪歌离开后,所有人都忍不住松了口气。 在场的所有人,几乎都是三招之内落败,甚至绝大部分连出第二招的资格都没有。 剑招没有煊赫的气势,没有花里胡哨,但出剑角度和时机极其刁钻,速度极快。 还真是应了那句,天下武功唯快不破。 有人润了润嗓子,平复下紧绷的心情,下意识放轻声音“口口声声侠客,这哪里是侠客,分明是土匪行径。” 在坐之人心中默默赞同,但都没有出言附和。 实力为尊,这一点毋庸置疑。 “如此惊才绝艳的后起之秀,江湖上不该籍籍无名。” “明月公子?” “你们可知这明月公子为何人?” “我隐隐约约知晓,这个明月公子与如今金陵城炙手可热的文坛新秀李白乃同胞兄弟,其他就不知了。” 就在大家满头雾水,一筹莫展时,有人弱弱的开口了“若我所猜不错,明月公子应来自蜀地。” “据说,十多年前尚为孩童,便在戴天山大明寺无一敌手,天生的剑客。” 众人闻言,一片愕然,落针可闻。 那位被荪歌划破衣衫的小郎君施施然起身,告别众人,紧随荪歌其后。 正走马观花哼着小曲儿悠然自得的荪歌:…… 这是小郎君后知后觉想起来让她负责了吗? “小郎君?” 荪歌勒马,微微挑眉,嘴角一弯,弯腰俯身轻佻风流的用折扇轻轻挑起了小郎君的下巴。 “我姓裴。” “裴渊。” 小郎君温文有礼,声音柔和儒雅。 姓裴? 河东裴氏? 这个姓,很难让人不重视,这是个拥有无上荣耀的姓氏。 天下无二裴,裴氏一家亲。 自秦汉以来,历六朝而盛,至隋唐而盛极,五代以后,余芳犹存。 上下两千年,豪杰俊迈,名卿贤相,茂郁如林,彪炳史册。 当然,这些都不是荪歌最在意的。 荪歌将折扇别在腰间,伸手一拉,将裴渊揽于马背,面对而坐“裴旻是你什么人?” 剑圣裴旻,以后会指点她家小崽子的剑术。 “叔父。”裴渊颇有些不适。 霸道,风流,放浪,却偏偏美如画。 这就是裴渊对面前这位明月公子的评价。 “这还真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不识自家人。” “不过,裴小郎君,那你为何诓骗本公子,你不是侠客呢?” 荪歌先是轻笑一声,然后开始了恶人先告状。 裴渊摊摊手“我的确志不在侠客。” “那你追来?”荪歌不解的问道。 “明月公子方才言那是我的福分,我三思之后,很是赞同明月公子的话。” “既是福气,自然要日日受着,若是浪费,岂不是暴殄天物?”裴渊稳住在马背上摇摇欲坠的身体,淡定坦然。 荪歌脸黑“蹭酒的?” 荪歌表示,蹭酒的,她不欢迎。 “河东裴氏将是明月酒肆踏足世家大族的第一步。”裴渊抢在荪歌逐客令下达前开口。 “成交!”荪歌爽快道。 送上门的大肥羊,不宰白不宰。 荪歌将裴渊放下,策马扬鞭飞驰而去,鲜衣怒马,恣意张扬,似是为金陵这座靡靡温柔的古城都带来了妖冶的鲜活。 裴渊:…… 这就把他扔下了? 裴渊双手交叉合于胸前,试图挡住衣衫漏风的地方,望着荪歌远去的背影,目露思索。 天生的剑客? 不,这天下从没有这般随心所欲乖戾张狂的剑客。 总觉得,剑客二字并不是形容对方最合适的词。 明月公子! 甚好! 几番打听之下,裴渊找到了明月酒肆。 “裴渊见过李兄。” 此刻的明月酒肆并不见荪歌身影,唯见斜靠在凉亭石栏上风中独酌的李白。 李白放下酒杯,心中断定,自己不曾与此人有任何交集,至于对方主动攀附结交? 不,这更不可能。 此人,非富即贵。 不是他,那就是阿月。 阿月出门前不是说去用侠客的方式解决问题吗? 解决来,结局去,带回来一朵质量上乘,眉清目秀的嫩桃花? “裴某久闻李兄诗坛大名,心中仰慕已久,今日谋面,果然不虚此行。” 李白面不改色的听着裴渊的吹捧,阿月说过,这都是商业互捧,当真就是他的错了。 “裴某今日前来,为的是令弟明月公子。” ”肌肤之亲。“ 随着肌肤之亲四个字传入耳中,李白面上的淡定平静瞬间消失。 “你对阿月做了什么?” 李白浑身的气质,冷冽可怕,仿佛一把出鞘的宝剑,锐不可当。 裴渊定神,这才是剑客的气质。 “李兄,裴某是被迫的。” 李白充耳不闻,对于妹控来说,是非多错都没有阿月的周全来的重要。 裴氏! 裴氏! 李白暗自揣度,神不知鬼不觉干掉裴渊的可能性有多大。 “阿兄,阿兄……” 千钧一发之际,荪歌眉飞色舞的推门而入。 荪歌:这是什么修罗场?李白竟然用剑指着裴渊。 能让洒脱不羁的李白如此失态,那裴渊这个倒霉孩子是贩了多大的剑? “阿兄,都是误会。” “大家都是一家人。” 李白:…… 第六十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四) (十四) 阴差阳错间,荪歌实现了传说中的火上浇油。 李白只觉得自己握着剑的手都在忍不住颤抖,纵横的剑气泯灭于无形“阿月,你……” 肌肤之亲四个字,此刻却有些难以启齿。 “你与裴渊当真有了关系?”李白颓然的将剑收进剑鞘,嘴唇嗫动,轻声问道。 荪歌不明所以,这是自家养的小崽子在争风吃醋吗? “阿兄,只是交易。” “我留他在明月酒肆,他助明月酒肆进入世家大族的视线。” 荪歌表示,她长嘴了。 有疑问,有误会,不问不说,难不成要憋死?那张嘴又不是只能用来吃香的喝辣的。 李白将信将疑“当真?” “没有肌肤之亲?” 荪歌:╭(°a°`)╮ 她刚刚听到了什么? 肌肤之亲? 裴渊这个狗崽子,一天不贩剑浑身难受? 她终于知道李白这样潇洒飘逸的谪仙人为何会这般动怒了。 哪怕明月公子的名头再响亮,在李白心中,她都是他亲手照顾了十多年的胞妹。 荪歌白了裴渊一眼,叹了口气,将事情的来龙去脉清清楚楚详详细细的告诉了李白。 这年头,肌肤之亲这么不值钱了吗? 听完解释的李白,依旧面如寒霜,唯有在看向荪歌时对带上丝丝愧疚。 荪歌轻哼一声,就知道这种嫩呼呼的小郎君看着清爽干净单纯美好,实际上就是黑芝麻馅儿,狗起来就连狗都得甘拜下风。 “阿兄,这是我为你新铸的剑。”荪歌献宝似的,将藏在身后的剑捧给了李白。 这是她入金陵城的第二天,便亲自画了图纸,找了最好的铸剑师,为李白锻造的名剑。 剑身光亮平滑,线条飘逸流动,剑柄处雕刻着一轮惟妙惟肖的明月,剑穗也是她亲手所编织。 “阿兄,此剑还未曾取名。” “明月剑。”李白脱口而出。 荪歌失笑“这名儿听起来倒更像是我的剑。” 谪仙人李太白的明月剑,倒也相配。 “那我是不是得把自己的剑改名成太白剑或是青莲剑?”荪歌开玩笑道。 她的剑,从未取名。 李白微微沉吟,试探道“太白剑如何?” 荪歌从善如流的应下,能与诗仙同名,是她手中剑的造化。 史上名剑何止千百,能被历史铭记的寥寥可数。 “阿兄,你放心,我对裴渊没有非分之想。” “他长的没我好看,剑术没我高超,难不成我图他心眼黑,图他是个小弱鸡?” 小弱鸡裴渊:…… 此刻,他不应该在地面,他应该在地下。 早知道,就不嘴贱那一下了。 不过,这世间万物,还真是一物降一物啊。 谁能想到乖张如李明月,竟然能这般心甘情愿的讨一人欢心。 一把明月剑,李白心中早已无半点恼火,迫不及待的要去赴宴,想把剑炫耀给所有人。 待李白走后,荪歌不悦的瞪了裴渊一眼“谁给你的胆子招惹他?” “不贩剑,就会死?” 这么多年,她调皮耍赖,是李白为束发穿鞋,为她收拾烂摊子,对她百依百顺,似养女儿一般在大明寺照顾了她十余年。 而李白,也只比她年长两岁而已。 她想成为李白的底气,为李白托底,李白又何尝没有为了成为更好的兄长而努力。 所以,她从来都没有不平或是心酸。 没有人比她更清楚,李白值得。 “抱歉。” “是裴某之过,明日裴某必会备重礼前来致歉。” 裴渊沉声道。 没有狡辩,没有否认。 荪歌:…… 态度这么好,搞的她都不好意思教裴渊做人了。 “你还想走?” “进了这明月酒肆,就老老实实当苦力吧。” “出身河东裴氏,想来看家护院不是问题,收钱看账也不在话下。” “什么时候,明月酒肆的分号开进了长安城,你什么时候再走。” “要不然……” 荪歌一掌拍碎了石凳。 裴渊默默将那句他并没有签卖身契咽了下去,他并不觉得他的小身板能比石凳还要坚硬。 瞧,霸道暴力,喜怒无常才是李明月的本性。 在李白面前的乖巧懂事,可爱孝顺都是假象。 也不知如此恶劣的性情,为何老天爷为何却赐给了李明月绝佳的天赋和倾城的容颜。 “能留在明月酒肆,是我的福气。”裴渊笑意盈盈,求生欲极强。 就这样,裴渊成了明月酒肆的第一位小伙计。 出身高贵,样貌清俊的小伙计,荪歌表示看了很是赏心悦目。 五天的时间倏忽而过。 秦淮河,老地方。 荪歌带着李白和裴渊一同前往。 此次,声势浩荡。 “一起上吧。” 一个一个来,她怕李白写不出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的气势。 秦淮河不远处的竹林中,清幽空旷,荪歌手持长剑,颇有种一夫当关万夫莫敌的气势,看起来挺唬人的。 被传信应邀而来的侠客们,一个个面面相觑。 见过狂的,没见过这么狂的。 在场的,有不少在江湖上成名已久,剑招身法出神入化。 这个名不见经转的年轻人还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一起上,岂不是显得我们以大欺小,以强凌弱。” “侠者,有所为有所不为。” 荪歌抬头,看着头顶的渐渐西斜的太阳,估摸着时间,她是真的不想拖到三更半夜。 “那要是一个一个来,还显得我欺老凌弱呢。” “到时候,我明月公子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各退一步,一半一半上。” “要不然直接认输,大家喝喝酒侃侃天?” 反正,她的本意就只是为了在明月酒肆在江湖上站稳脚跟。 “黄口小儿,狂妄至极。” “既无家教,那就让老朽代为管教。” 荪歌眯眯眼睛,骂人归骂人,但言及家教,总归有些过分了。 “大爷,给你传信的没告诉你,我一个人打趴下了所有人吗?” “何时江湖上潇洒自如的剑客都口口声声谈家教了。” “做侠客屈才了,寻个书院陶冶情操是个不错的去处。” “大爷,想代为管教,也得先打得过我。” 那一声大爷,差点儿让中年男子气的吐血。 第六十一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五) (十五) 大爷…… 他正值壮年,生龙活虎精力旺盛,哪里配称大爷了? 那明月公子的嘴,是真的毒。 难不成这就是传说中的天才都另类? “大爷,要打吗?”荪歌靠在一棵高耸挺拔的竹子上,双手交叉将剑抱于胸前。 中年人跃跃欲试的同时又心存忌惮,颇为纠结。 显然,荪歌方才那一番话让他有了心理压力。 这出头鸟,并不容易当。 除非他赢的摧枯拉朽势如破竹,否则他在江湖上的威名荡然无存。 中年男人沉默了,片刻后故作潇洒大度“此次切磋机会难得,自然要让给年轻人。” “风云多变,人才辈出,江湖终是年轻人的江湖。” 一番话说的深明大义,义正严辞,颇有前辈风范。 荪歌轻嗤,说的好听点儿叫冠冕堂皇,说的不好听就是虚伪。 很多时候,越是德高望重,便越容易被名声所累。 荪歌冷眼旁观着这一幕,并没有出口反讽。 适可而止的道理她还是懂的。 再说了,先来后到不重要,反正都要打趴下。 “请明月公子赐教。” 荪歌看着被推出来当第一波炮灰的剑客,抿嘴偷笑。 咳咳,分组是按颜值分的吗? 或俊美冷清,或魁梧伟岸,或风流倜傥,齐刷刷的排排站,战斗力强不强尚不可知,但视觉冲击力绝对足够。 她是来决战秦淮河的,不是来选妃的。 荪歌绝不承认,她有些垂涎。 “赐教谈不上,切磋,点到为止。”荪歌学着对方的模样,拱拱手示意,谦逊温和,不复刚才的狂狷。 彬彬有礼,世家公子之风。 人敬她一分,她敬人一分。 中年男子:…… 他不服! 这就是赤裸裸的区别对待。 “请。” 竹林之中,风声簌簌,清香萦绕。 荪歌充分践行了切磋点到为止的原则,让这场比试优美华丽,充满观赏性。 见这些小年轻在荪歌手中游刃有余,虽不敌,但也不至于狼狈,剩下的人心思又活跃起来。 活跃的下场,就是凄凄惨惨戚戚。 “赵客缦胡缨,吴钩霜雪明。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 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在荪歌潇洒败敌,挥挥衣袖,骑马持剑,扬长而去时,李白福至心灵侠客行挥洒而出。 依荪歌所想,李白应该是仙侠小说鼻祖,吹牛皮第一人。 天地良心,她一人未杀。 决战秦淮河大获全胜,明月酒肆江湖血,侠客行两种美酒,成为了侠客文化的标配。 不饮明月酒,怎堪称侠客。 通俗易懂的打油诗,几乎到了家喻户晓,耳熟能详的地步。 更不要说,河东裴氏对明月酒肆亦是大力推崇。 天下的文人士子,为求一壶明月公子亲酿的酒煞费苦心。 可以说,金陵城,明月公子摇身一变成为了商业新贵,活跃在各阶层间,如鱼得水。 虽经商,但其言谈举止,辉煌战绩,成为了不少人府上的座上宾。 不到金陵非侠客,到了金陵不见明月公子舞剑,不尝明月公子美酒,虚此行也。 缱绻缠绵,靡靡悱恻的金陵城,侠客之风日盛,为这座古老温吞的城市洒下来新的生机和活力。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 明月酒肆在金陵城如日中天,荪歌双手一摊,技艺传给匠人,做起了甩手掌柜。 她的酿酒技艺,只是为了愉己。 时时刻刻窝在酒肆,埋头酿酒,她怕自己憋屈死。 自此后,明月公子亲手所酿的酒只赠给有缘人。 李白离开金陵城时,荪歌在风流散漫的窝在秦淮河的秦楼楚馆,眠花宿柳,与名动江南令无数文人士子流连忘返的伶人歌姬醉里唤卿卿。 美酒既成,那自然就要打美人儿的主意了。 美酒佳人,相得益彰。 单单一个明月酒肆,不足以让她在金陵城的地位无可动摇。 秦淮两岸纸醉金迷烟花繁盛,自范蠡夯土筑成,历千年而不衰,早已是歌舞美酒,女子文人,达官贵族心中向往的风月聚集地。 有逢场作戏,有露水情缘,有谈心知音,亦有悲凉恶意。 但不论怎样,繁荣奢靡到极致的秦淮河都是她经商不能抛却忽视的地方。 红尘俗世之中,嫌少有女子能免俗不看重容貌,更遑论以美貌身段为生的风月女子。 要寻,那便寻这秦淮河最负盛名的女子。 谁让她明月公子有怜香惜玉之心,见不得女子容颜有瑕,美人迟暮,风光不再呢。 有美容滋养,去老去皱之效的面膏,怎会不让美人儿趋之若鹜。 明月公子赚钱,必须面面俱到。 漏赚了哪一方,她都会心痛的。 “阿月。” 酒香阵阵,歌舞不绝,活色生香,引人顾盼流连。 李白到来,入目的便是香艳旖旎的画面。 他的阿月双颊飘绯红,眉目起波澜。 发丝微微凌乱,眼神迷离缥缈,抬手将杯中酒一饮而尽时,风流邪魅。 身子似无骨般斜靠在一旁的美人儿身上,娇嗔嬉笑,像极了一位万花丛中过醉卧美人怀的浪子。 微微上挑的眼角,更是醉人。 难怪,他的阿月短短时间成为了秦淮河最受欢迎到恩客。 不少之前自诩卖艺不卖身的清伶都迫不及待的想要留宿阿月,让阿月成为入幕之宾。 过分具有蛊惑力的气质,让一旁的花魁娘子都黯然失色。 李白清润的声音,似是在这一片酒气糜烂中飘荡的一缕清风,让醉眼迷离放浪形骸的荪歌冷不丁僵了下,然后猛的坐直了身体。 花魁娘子,那是什么? 莫挨老子! 此时时刻,她就是翻脸不认人的渣男。 她承认! “阿兄。” 荪歌起身,脚步微微踉跄,眼神却瞬间清亮如水。 她喜欢微醺那种似醉非醉的放松感,但并不意味着她会醉。 低哑而又魅惑的声音,似是与这灯火通明靡靡之音不断的秦淮河融为一体。 李白薄唇紧紧抿着,金陵城皆言他李太白挥金如土一掷千金,恣意随性,狂妄嚣张。 实际呢? 他发现,玩的花还得看阿月。 第六十二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六) (十六) 能让这秦淮河上各楼馆中,往日里绞尽脑汁争奇斗艳针锋相对的花魁娘子齐聚一处,还其乐融融,实在是种本事。 这个斟酒,那个捏肩。 这个抚琴,那个跳舞。 争先恐后,却又诡异和谐地在阿月面前展现魅力。 此等盛况,在秦淮河上空前绝后。 李白伸手轻轻搀着微微踉跄的荪歌,走出房间,凭栏而望。 夜风轻柔,带着浅浅的水汽扑面而来。 秦淮河上舟船绵延,烛火摇曳,画舫人来人往,熙熙攘攘。 李白很是自然的伸手轻轻揉着荪歌的鬓角,指尖凉意沁人。 荪歌懒洋洋的趴在栏杆上,心中感慨,这金陵秦淮河当真是一处奢华甜腻的温柔乡啊。 “阿兄是要离开金陵了吗?” 荪歌的手托着下巴,歪头轻声问道。 金陵,她与李白已经待了近半年了。 这半年来,李白广交文人墨客,才名喧嚣之上。 对于李白这种天生要在漂泊中发现美的谪仙人来说,过于缱绻的金陵城已经呆的太久了。 他,一直想要远方,向往未知的一切。 李白热爱的是所有的秀丽山川美景,而非拘泥于一城一地。 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才是李白。 “阿月,阿兄想前往扬州城。” 李白没有否认,声音格外轻,在这歌舞声不绝于耳的秦淮河,就仿如一阵不经意吹过的风。 荪歌眯眼,暖暖的笑着,朱唇皓齿“我知道啊。” “这世上,最知阿兄者,唯我也。” 荪歌指着自己,一脸的骄傲。 扬州城啊,那是李白第一次感受到人情冷暖世态炎凉的地方。 当然,体味的人情冷暖的前提是李白在扬州城体会过极致的自由和散漫。 散金三十万,往日的酒肉朋友避之唯恐不及,初尝喧嚣后的落寞。 好像,也就是从扬州城后,李白真正年少不识愁滋味的岁月便一去不复返了。 “师兄,顺心而为。” “无论如何,阿月都在。” 孙河巧笑言兮,用头蹭了蹭李白的手心,一如儿时。 她做这么多,不就是为了让李白更惬意吗? “阿月,你……” “罢了,阿月,阿兄在扬州城等你。” 那句你要不要随阿兄一同前往,李白终究没有说出口。 李白心知,这金陵城,还有阿月未完之事。 他也能感觉出来,他在,阿月时常束手束脚。 若他只身离开,东游扬州,他的阿月是不是能够更加尽兴,能更快的实现目标。 半年前,阿月在金陵城外那句霸气自信的话。 这金陵城,阿月要了。 “阿月,明日我就要启程前往杭州了,好好保重。” “莫忘了,阿兄等你。” 荪歌眨眨眼,一瞬间有些愣神。 她觉得李白的双眸,比这潋滟的湖水都更加动人,更加璀璨。 “阿兄,我会的。”荪歌郑重其事的点了点头。 李白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花魁娘子的歌喉,舞姿,似是都无法再牵绕荪歌的心神。 荪歌默默坐于窗前,等待着天大亮。 这是自当年她陪同李白一起前往戴天山大明寺学艺后,首次分离。 也许是太习惯了,她竟有些不适应。 天蒙蒙亮…… 天大亮…… 日上三竿…… 金陵城的才子墨客,得知李白即将离开金陵赴扬州时,前赴后继于酒肆相送。 李白似是仙人神来之笔的才气,便是最大的资本。 别离种种,尽在酒中。 小舟上,李白站立在舟头,看着依旧站在岸边相送的金陵子弟,略一敛眉,脱口而出,朗声道 “风吹柳花满店香,吴姬压酒劝客尝。 金陵子弟来相送,欲行不行各尽觞。 请君试问东流水,别意与之谁短长?” 这是李太白的《金陵酒肆留别》。 小舟渐行渐远,驶出金陵地界,朝着秀气儒雅的扬州城前行。 人群后,荪歌笑的肆意而又欣慰。 无论她这个外来者如何煽动蝴蝶翅膀,李白的才情依旧。 送走了李白,荪歌的商业版图有条不紊的铺开,面膏经由秦淮河上有倾城之色的清倌娘子们之口,为整个金陵城追捧。 毕竟,秦楼楚馆的客人,上至达官贵人,下至三教九流,近有金陵子弟,远有来往商人。 口口相传,自然是最佳的广告。 由金陵城这座巨大的温柔乡,向外辐射,她的明月妆造也渐渐露出了峥嵘之色。 明月公子之名,越发让人心生好奇。 坊间传闻,明月公子是江湖侠客年轻一辈第一人。 亦有传闻,明月公子是失传已久的酒圣传人。 更有传闻说,明月公子乃是惜花公子,最是怜香惜玉,红颜知己遍布天下。 对这些坊间传闻,荪歌一笑置之。 这些传闻,最起码还算写实。 总比那些传闻她三头六臂,凶神恶煞,对阵切磋靠爆衣征服对手要强的多吧? 这么丧心病狂重口味的谣言,也不知道是谁传出来的。 如果她打一架,衣服碎一次,李白能给她焊一身盔甲…… “裴渊,你就一直打算在这明月酒肆一边当账房先生,一边看家护院了?” 荪歌靠在椅背上,翘着二郎腿,瞥了眼煞有其事打着算盘看着账本的裴渊,痞里痞气开口。 好歹是河东裴氏,百年氏族,钟鸣鼎食之家,她一直奴役着,怪不好意思的。 好吧,她主要是怕河东裴氏翻旧账。 裴渊头也不抬“不是你说分号开进长安城,我才能走吗?” “家中长辈也传信给我,男儿当重信,一言既出,自然遵守约定。” 荪歌挑挑眉,世家传承数百年,经久不衰,自是有其道理的。 “那要是七老八十还没开到长安城呢?” 裴渊停下手中的动作,皱着眉头,一脸嫌弃“能不能活七老八十还得另说呢。” “没听说过人活七十古来稀吗?” “再说了,我可不觉得不是能够按耐多年的人。” “这天下风云,总得有你一份。” “最最重要的是,我叔父言,李氏明月非池中之物,权当历练。” “要不然你真以为族中那些老狐狸能如此容忍我在外丢人现眼?” 第六十三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七) (十七) 裴渊依旧是一张嫩的能掐出水的脸,可偏偏说起话来老气横秋,看向荪歌就似是在看不省心还没脑子的顽劣少年。 荪歌:…… 她还能依稀记得初见时裴渊的稚嫩羞涩,当然还有那句肌肤之亲的贩剑。 何时,当初在她面前谨小慎微求生欲极强的小郎君,此时竟然能似老油条般回噎她。 到底是裴渊飘了,还是她提不动剑了? 不过,还真别说,这几个月裴渊的成长是有目共睹的。 难怪乎,河东裴氏族中长辈如此的气定神闲。 “那是你活不到七老八十,本公子注定是要长命百岁,如明月光耀千秋的。” 荪歌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 裴渊没有反驳,他并不渴求长命百岁。 “你什么时候离开金陵?”裴渊低头翻阅着账本,慢悠悠问道。 荪歌凝眉沉吟“不着急。” “不担心?” “不担心!” 裴渊轻笑,也不戳穿荪歌的口是心非。 自李白离开金陵,东游扬州,这位风流韵事天下闻的明月公子再也不曾眠花宿柳,一心一意搞事业。 隔三差五便会着人打听扬州的消息,时而蹙眉,时而展颜,看着房间里挂着的那副山月图发呆。 这对兄弟的关系,还是一如既往的复杂。 外人面前,这对兄弟一个比一个散漫不羁,张扬洒脱。 “金陵有我,你大可放心。”裴渊终是不忍心,淡淡道。 自明月酒肆尚未成型他便在,具体的经营事宜也由他负责,甚至后来的明月妆造也是他经手。 销路已打开,明月若想离开,也并非不可。 荪歌摇摇头,无论她和李白如何亲厚,她都不应该剥夺李白独立行走于世间的资格和能力。 能写出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的李白,看似拿得起放得下,实则至情至性。 她怕,若她离期不定,独留李白,那…… “再等等。”荪歌坐直身体,幽声道。 等什么,她也不知。 春去秋来,待在金陵城的荪歌越发懒散,整日困倦惫懒,时常吹着清风晒着太阳打瞌睡。 夜晚来袭,又拉着裴渊月下小酌。 裴渊不胜酒力,荪歌便又夜夜独坐于屋顶,看着似乎触手可及实则遥不可及的的月亮。 这金陵城,明月公子四个字,早已成为了传说。 当日金陵城外的轻狂之言,已是现实。 风徐徐吹着,落花飘零,明月映照,颇有些破败寂寥之感。 裴渊站于树下,抬头遥望着立于屋顶之上,白衣,酒壶的荪歌,叹了口气。 这段日子以来,明月越发像那个才气名动江南的李太白。 那个魅惑妖冶,邪气耀眼如同鬼魅般让人忍不住心驰神往的明月公子,却褪去了一身的妖邪之气,衣袂飘飘间,更似是一个冷眼旁观的仙人。 对曾经热爱之物,明月失了兴致。 他不知明月心中在纠结什么,夜夜月下小酌,却又不置一词。 其实,原因并不难猜。 能让明月如此的,唯有李太白。 能动身前往,却刻意搁浅,甚至回避。 在裴渊唏嘘时,只见那个立于屋顶之上容貌绝美的小郎君,张开双臂,夜风吹拂,袖袍鼓涨,似是一只翩跹起舞的蝴蝶。 惊心动魄的美! 裴渊还来不及惊叹,就见那只蝴蝶从屋顶坠落而下。 “李明月!”裴渊惊呼出声,仓皇失措的奔跑过去。 但,他以为会摔成稀巴烂的李明月此刻稳当当的站在地面,脸上还挂着放松恣意的笑容,明媚灿烂。 裴渊先是一怔,他有多久没见过明月这样的笑了。 “李明月,你是不是想吓死人?”裴渊气急败坏德低吼道。 艺高人胆大,也不是这个胆大法儿吧。 荪歌伸了歌懒腰,拍了拍裴渊的肩旁“飞檐走壁,侠客必备。” “莫慌,莫慌。” 荪歌顿了顿,接着道“裴小郎君,本公子顿悟了。” 爽朗洒脱的笑声,一扫过去的阴霾。 庸人自扰罢了! 与其担忧不定的未来,倒不如纵情当下。 真真是应了那句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了。 十余年朝夕相处的陪伴,反倒是让他失了平常心。 “裴小郎君,明日,我要泛舟而行,东去扬州。” 奢华舒适的大游船,她早已造好了。 堂堂明月公子,有艘大游轮,有问题吗? 没问题! “金陵产业,悉数交由你。” “若你想归族,那就让掌柜们各司其职。” 荪歌的声音热切,自信,有条不紊的安排着。 裴渊淡笑着,这才是他心目中的李明月,无论何时都惊艳四座,理直气壮。 初见时的李明月,让他记了很久很久。 “归族之事,以后再说。” “你且放心去,有我在金陵,绝不会堕了你明月公子打下的赫赫威名。” 裴渊嘴角,眼角,都噙着温润的笑意。 就好似在这一刻,他的快乐要远远胜于荪歌。 “裴小郎君果真是够义气。” 荪歌伸出小拳头,捶了捶裴渊的胸膛。 当年那个会脸红的嫩呼呼的小郎君,长成了现在独当一面。 这金陵城,谁人不知,裴渊便是明月公子产业真正的掌管者。 寻不到来去无踪,缥缈难寻的明月公子,寻裴小郎君便好。 “走吧,再陪你月下小酌一次,权当践行,明日各掌柜前来汇报,怕是没机会亲自送你。” 裴渊神色自若,浅浅笑着。 荪歌挑挑眉“那今晚我要下酒菜!” “要好多。” “好。”裴渊应道。 凉亭,夜风不断吹动着四周的帷幔,增添了些许缱绻仙气。 凉亭内,荪歌和裴渊对面而坐。 一如之前,放浪不羁的荪歌随手一拉便将一面之缘的裴小将军揽于马上。 “践别之语不多言,唯愿你随心。” 轻轻碰杯,一饮而尽。 随心,便是最好的祝福。 一杯接着一杯,不多时,裴渊就沉沉的趴在石桌上,口中不停地低声呢喃着,没有人能听清他在说什么。 裴渊醉了! 荪歌将打开酒塞,将所有的酒灌进去,然后低笑一声,弯腰将裴渊扛在肩上。 没错,就是扛。 第六十四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重生了(十八) (十八) 明月皎皎,荪歌将裴渊送回房间安置好后,便打开了昨日日收到的那封信。 “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 “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李白的信,信的开头便是这首后世孩童都能琅琅上口的诗篇《静夜思》。 望的是明月,思的是故乡。 这是李白自前往扬州后,写给她的第二封信。 一年…… 整整一年。 除却李白初到扬州,报平安盼她归的那封信,期间再无只言片语。 那封信,她没回。 而后,李白也默契的没有再写,只是安静的在扬州城等着她。 李太白终究是李太白,是这大唐最闪耀最夺目的星星。 哪怕李白没有来信,她也知晓,扬州城的李太白依旧春风得意,如鱼得水,才子遍地也无人能掩盖他的无双风华。 当然,千金散尽还复来的秉性依旧未改。 就算是她不刻意打听,金陵与扬州相隔不远,李白的消息时不时便会传入她的耳中。 她知道,李太白初入扬州,无数文人墨客闻声而去,高朋满座。 她也知道,李太白性情洒脱,一掷千金,身旁簇拥着比比皆是。 她甚至也知晓,万金散尽,李白困顿一时,衣食住行质量大幅度降低,门可罗雀。 之前对他嘘寒问暖推崇备至的狐朋狗友一一离去,穷困交加的李白,大病一场。 那时,她本以为李白会写信给她。 那时,她差一点就要东赴扬州。 只是,李白没有向她求助。 病中的李白冷暖自知,有自嘲,也有释然,就仿佛那些离开的酒肉朋友于他而言如同散去的乌鸦。 可一时不悦,但绝不值当困于心。 直到病愈,作画题诗赚取了不菲的润笔费,足以维持生计,李白才给她写了这一封信。 荪歌不知,李白望着扬州的月,是否想起当了当年那轮峨眉山月,想起了那颗酸涩的果子。 荪歌敛去这些越发飘远的思绪,继续看向手中的信。 信中,轻描淡写的提到了人情冷暖,似乎那个困在病中久未愈的忍不是他自己。 若是孟少府施以援手,此刻的李白也许依旧缠绵病榻。 信的最后“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扬州月色正好,阿月可缓缓来矣。” 这仙人的家书,都写的这般浪漫文艺。 荪歌蓦地的想到了风靡后世的那句“陌上花开,君可缓缓归矣。” 异曲同工之妙,但李白这句,独属于她。 邀她赴扬州,赏那轮月。 两封信,一幅画,便是她从明月酒肆带走的所有。 当然,还有那艘应有尽有的大游轮。 极尽奢华,极尽惹眼。 她前往扬州是要为李白撑腰的,是要让那些狗眼看人低的狐朋狗友知晓,李太白永远都不会落魄,永远都不可能寄人篱下。 天边刚泛起鱼肚白,荪歌便推开了明月酒肆的门,没有惊动任何人,踏上了停泊在秦淮河上许久的豪华大船。 成百上千人结伴相送的画面,她应付不来。 毕竟,她做不到李白的出口成章。 李白当日离开金陵,当口吐锦绣篇章,那她呢? 难不成她来一句大家辛苦了? 咳咳,影响明月公子放浪不羁的形象。 也不知心心念念等她赴扬州的李白猝不及防看到她会是什么表情。 荪歌的嘴角的笑容似是天边渐渐显露的暖阳。 在荪歌离开明月酒肆后,又是一道开门声,身影颀长,漫无目的的踱步在酒肆中。 仿佛,明月酒肆没有任何变化。 只是,只是少了那幅山月图。 裴渊看着那面空荡荡的墙上留下的印子,微微皱眉,随即铺开纸张,画笔挥动。 河东裴氏子弟,琴棋书画,君子六艺,皆精通,靠着记忆临摹一幅山月图并不在话下。 一遍,两遍,三遍…… 地上堆满了画废卷成一团的画纸。 不满意! 裴渊对自己笔下的山月图始终不满意。 他心中的月,不是遮于高山之后若隐若现似在非在,而是明亮皎洁,亘古不变。 他拼命的想要模仿出本来的山月图,最终却不伦不类,意境全失。 裴渊轻笑一声,放下画笔。 将那些散落在地上的纸,一张张重新展开,墨渍未干四处沾染,早已看不出山,分不出月。 一张,接着一张。 寂静的房间中,唯有穿窗而入的风声,慢慢的墨渍变干,裴渊将所有失败的山月图带走。 墙,依旧是空的。 他无法临摹,也无法取代。 唯有空气中丝丝缕缕的墨香,能够证明有人在此处画过很多幅山月图。 荪歌离去,无论是明月酒肆,还是明月妆造依旧蒸蒸日上,唯有秦淮河的花魁娘子偶尔会唏嘘,不见明月公子,倒有几分度日如年的难熬。 江水连绵,深处豪华大船的荪歌,悠闲恣意,默默的在心中盘算着到扬州的时间,给李太白一个大惊喜。 只是…… 只是,她发现惊喜好像派不上用场了。 大船靠岸,站在甲板上,荪歌便一眼看到了江边杨柳岸上的李白。 还是一袭白袍,越发的仙风道骨。 哪怕李白低着头挥墨作画,荪歌也能认出这个朝夕相处十多年的谪仙人。 荪歌上岸,默默的来到李白身后。 李白笔下,便是这浩瀚无垠的江面,舟船点点,浓淡相宜。 那把她送李白的剑,就在画纸旁,艳丽的剑穗分外妖娆。 偶然吗? 不,绝不是偶然。 “阿兄,阿月归矣。” 荪歌轻声开口。 李白的手微微一颤,一滴墨漾在画纸上。 “阿月?” 李白将笔置于一旁,猛然转身。 “阿兄是在此等我吗?” “容阿月猜猜,阿兄是不是在送出了那封信后便等着了吗?” “万一阿月使小性子不来,阿兄岂不是白等了?” 荪歌上前,拿起毛笔,寥寥数笔将那滴墨勾勒出一座海中仙山。 李白的字画,千金难求,若是毁了,她心疼。 李白笑意盈盈“阿月不会。” “阿月迟迟不到扬州,用心良苦,阿兄知晓。” “我给阿月去信,阿月定不会不来。” “我信阿月。” 第六十五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十九) (十九) 荪歌哑然,没有反驳。 数千个日夜相伴,那份了解抹杀不了。 这世上,最知晓该如何哄她的人,便是谪仙人李太白。 那句扬州月色正好,阿月可缓缓来矣,她拒绝不了。 荪歌并没有告诉李白,就算没有那封浪漫文艺的家书,她也打定主意要赴扬州。 这一年,李白经历过高朋满座,胜友如云;经历过虚情假意,花言巧语;也经历过钱财散尽,冷漠疏离。 无论何种,皆是李白的收获,未变的依旧是李白那颗赤诚之心。 这仙人的不羁仍在,仙气仍在。 只是在不羁和仙气之余,又有了几分人性思索。 这样的李白,仿如一尊琉璃像晶莹剔透。 不经世事的单纯难得,经历风霜后的赤诚更可贵。 “阿兄,看,大游船。” 荪歌一只手拉扯着李白的袖子,骄傲得意的开口。 那语气中的志得意满,像极了在对李白说,看,这是朕为你打下的江山,感不感动,意不意外? 李白顺着荪歌的指尖,看到了江边那艘巨大华丽的游船,飞檐翘角、玲珑精致,用色大胆却又相得益彰。 “阿兄,以后沿江游历,你都不用划船了。”荪歌一本正经的说着呢 李白眨眨眼,想起了出巴蜀,顺流而行的那个夜晚。 不知为何,哪怕他给阿月的信中所写天下三分明月夜,二分无赖是扬州。 但他仍然会频繁的想起戴天山的月,峨眉山的月。 出蜀离家,近两年了。 那段时光,无可取代。 “走,阿兄,我带你去看看。” 荪歌手捧李白刚画好的江水图,带着李白踏上了她的大游船。 游船外观精致华丽,内置陈设更是华美舒适,价值不菲。 李白瞠目结舌,虽说他总是念叨着千金散尽还复来,在扬州城也散去万金,但绝没阿月这么大手笔。 果然,还是那句话,玩的花还是得看阿月。 这已经不仅仅是一艘游船那么简单了。 与其说是游船,倒不如说是一座行走的江河湖海中的宫殿,美轮美奂。 巨帆之上,明月公子四个字迎风招展。 这般招摇! 他喜欢! “阿兄,金陵城,也是我的了。” 商业霸主的地位,不可动摇。 荪歌抬起下巴,轻哼一声,似是一个迫不及待显摆寻求夸奖的孩童。 明月公子走到哪儿,分号就开在哪儿。 总有一天,足迹遍布大江南北。 后世不是有人统计过,李白仗剑游历,踏足二百零六个州县,探望过八十余座大山,六十余条江河。 她陪在李白左右,早晚会凡大唐所属,皆有明月公子的旗帜。 李白揉了揉荪歌的脑袋,满眼赞许。 再看到那头乱糟糟仅用一根发带束着的发丝时,又忍不住叹了口气。 他的阿月,一如既往的散漫。 “扬州城,也会有我的立足之地。”荪歌任由李白给她重新束发,意气风发的念叨着。 就好似那个在金陵城晒太阳打瞌睡,困倦惫懒,夜里无眠独酌转转反侧的她不曾存在过。 她,李明月,自始至终都让人望尘莫及! 荪歌不停的念叨着,李白含笑应着。 阳光透过大船的窗棂投射进来,似是要极力为这二人渡上一层薄薄的光圈。 “阿兄,我想要接风宴。”荪歌软糯糯的央求道。 她一定要亮瞎那群吃李白的,喝李白,坑李白,弃李白的酒肉朋友的狗眼。 哼,她要用事实证明,李太白的诗词,不仅仅能浪漫瑰丽,也能写实现实。 比如,千金散尽,真的还复来了。 不对,是万金。 那些狗崽子们看着李白风光更胜以往,钱财源源不绝,恐怕会悔青了肠子。 杀人,哪有诛心来的刺激。 到时候,我们的谪仙人李太白就可以高贵冷艳,美眸轻瞥“过去的落魄穷诗人你爱搭不理,现在的豪门贵公子你高攀不起。” 好吧,这么狗血的场面谪仙人可能不屑。 电光火石,眼波流转,李白便已知晓荪歌的打算,他的阿月想为他撑腰。 可是,可是,他要怎么说,他从来不是忍气吞声的人。 咳咳,文人有文人的方式。 写诗讽刺,已经让那些人伤透了脑筋。 “好。” 李白并不担心请不来那些浮于表面的酒肉朋友。不来的话,那就一天一手讽刺诗,指名点姓。 阿月的小脾气一如既往的可爱。 …… 明月公子东游至扬州,李太白为其举办接风宴,诚邀扬州城的文人墨客士子侠客赴宴。 请柬,每一封都是李白亲手所写,各有特色,各有着重点。 君之不见,吾往君处。 最大程度的保证他所邀请的人不论是欢欣雀跃还是胆战心惊,不论心甘情愿还是推三阻四都得出现在接风宴上。 最起码阿月想见的人,都可以见到。 扬州城内收到接风宴请帖的人心思各异。 推崇李白才气的小迷弟,欣然前往。 忌惮荪歌剑客之名的侠客,亦咬牙相携敷衍。 毕竟,当日那场秦淮河侠客之战,从扬州赶过去的倒霉蛋也没能幸免于难。 狠人! 还是个能人! 这是江湖上对明月公子统一的评价。 当然,还有看脸下菜碟,这句大可不提。 至于之前和李白称兄道弟,随后又翻脸不认人的狐朋狗友,拿着请柬,口中发麻。 一首脍炙人口名动扬州的讽刺诗,本就让他们脸上无光。 本着惹不起躲得起的想法,近来鲜少出门,就想着风头过去。 如今,李白大肆渲染举办接风宴。 不去? 不去一人一首讽刺诗,茶楼酒馆传诵。 到时候,就真的没脸在扬州城待下去了。 这么多年,就从来没见过这么较真儿的人。 虚与委蛇,只能吃吃喝喝不能共患难的表面朋友,这不就是人之常态吗? 可偏偏,遇上了李太白这么个奇葩。 待人以赤诚,只求问心无愧。 请柬在手,威胁在前,必须得赴宴! 不仅得去,还得备厚礼,赔笑脸,怕马屁。 俗话说得好,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反正之前跟在李白身后吃香喝辣穿锦,便宜没少占、钱也没少捞。 第六十六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 (二十) 现在,他们唯一所求,就是将李白这颗煞星送走。 没错,就是煞星。 浮躁喧嚣的世界,容不下太多的真心和赤诚。 长叹一口气,尽可能的穿着素淡,面上装模作样的扑了些粉,看起来憔悴苍白。 嗯,除了拍马屁,还有装可怜。 这些日子以来,他们也深受良心的谴责,食不下咽夜不能寐。 人在本能上同情弱者。 于是,不约而同的,一个比一个形容枯槁,甚至比当日穷困交加偶感风寒卧床多日的李白还要憔悴。 在这些人绞尽脑汁时,荪歌也在费尽心思的打扮李白。 一个词,贵重。 她就要李白一露脸,就震惊全场。 穿金戴玉,就连折扇都是美玉为骨锦缎作面,高端奢华。 荪歌本以为会一手打造出一个暴发户气息的李太白,可不曾想,扑面而来的少年感几乎要将人溺毙其中。 就好似是暮春时节细雨洗过的柳枝,是隆冬风雪压不住的青松。 清爽,干净。 原来,刻在骨子里的气质和性情是不会被凡俗之物掩盖的。 荪歌敛去眼中的惊艳,郑重其事将她在金陵城收藏的玉佩系在李白腰间。 此时的谪仙人,真真当得起那句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 李白没有半分拘谨,举手投足皆是风流。 倘若李白不是她的胞兄,她可能早就下手不由分说将李白拖进她的鱼塘了。 “甚美。” 原谅她没文化,只能简单直白的夸。 “全仰赖阿月。” 李白抿唇,微微一笑。 明明含蓄内敛的极致的笑容,却硬生生有无限的诱惑力。 怪不得! 怪不得剧情中郁郁不得志的李白都有前丞相之女前赴后继的谈婚嫁之事。 不仅仅是瑰丽奇妙的才情,还有这浑然天成的潇洒。 荪歌别回头去,心中默念。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美色误人,保持清醒。 接风宴就在大游船上举行,瑞兽鎏金香炉里袅袅升起的是制香高手特调有价无市的香料,泠泠清香,与李白身上的少年感有异曲同工之妙。 客人陆陆续续前来,看起来也算是其乐融融。 直到…… 直到,那些个故意面色苍白,瘦骨嶙峋的翻脸比翻书还快的狐朋狗友,似是约好一般,几乎同时到达时,喧闹的气氛逐渐诡异化。 其实也不算瘦,只是有些人故意穿了件宽大的衣服,风吹过,显得格外清瘦。 这场景,有些像难民。 荪歌咂咂嘴,有些一言难尽。 这年头儿,没点演技傍身,都不好意思称自己是变脸高手。 只见这些人一看到正在招呼客人的李白,立刻声泪俱下绘声绘色的讲述这些日子以来良心上的煎熬。 真真是闻者伤心,听者落泪啊。 这一刻,仿佛写讽刺诗的李白才是小肚鸡肠的罪魁祸首。 荪歌失笑,演戏嘛,谁不会似的。 唰的一声,荪歌合上折扇,朗声开口,声音中的诧异和好奇恰到好处。 “本来听闻阿兄扬州一年散金三十万还有些怀疑,今日一见,心中之惑顿消。” “助人为乐,扶贫济困,侠客当为之。” “阿兄的慈悲之心,我深感敬佩。” 李白:…… 狐朋狗友:…… 场面嫉妒尴尬,一句扶贫济困,干脆直接的将他们划在了受嗟来之食的范畴。 能与李白在酒肆茶馆畅谈,能让李白壕无人性买单的,要么就是扬州城小有名气的青年才俊,要么就是家中殷实衣食不愁的。 再不济,都有几分才名傍身。 “阿兄,这几位是你在扬州城的精准帮扶吗?” 荪歌眨巴着水灵灵的大眼睛,打破砂锅问到底。 打脸,自然是要贯彻爽到底的原则。 又不是每个位面都能似这般率性而为快意恩仇。 李白的嘴紧紧抿着,眼角微弯,半晌没有开口。 他怕自己忍不住,先笑出了声。 “咳咳。”轻咳两声,李白强压下笑意,一本正经的向荪歌介绍。 且十分贴心,介绍的详详细细。 “原来如此!”荪歌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然后叹了口气,歉疚道“抱歉,是本公子以貌取人了。” “不过,诸位既通文墨,当知赴宴基本礼节。” “本公子的接风宴,让诸位穿件合身的衣服很难吗?将脸洗干净很难吗?” “本公子又不是强人所难之人。” 荪歌看着因为出汗,脸上白一道,黄一道的人,轻喝一声,满是悲愤。 站在甲板上,面红耳赤的狐朋狗友们陷入了沉默。 牙尖嘴利,更胜李白。 好话赖话都被李明月说尽了,他们还能说什么。 沉默,是今晚接风宴的主旋律。 宴席上,最浑身舒泰的绝不是荪歌,而是那些曾经在竹林中败给荪歌的侠客。 原来,当日切磋,明月公子不仅手下留情,还口下积德了。 “来者既是客,本公子不欲多追究。”咄咄逼人扮演完了,荪歌摇身一变又是宽宏大量“只盼诸位日后为人处事莫要如此失礼。” 如坐针毡,如芒在背,就是此刻最真实的写照。 接风宴上,最让人眼前一亮的还是李白。 荪歌一如既往的放荡不羁,而李白一扫往日的素净淡雅,一身行头实在是太唬人了。 在座的,有羡慕,有嫉妒。 李白出巴蜀,沿长江顺流东游,无论是江陵,金陵,还是扬州城,都留下了佳话,才名喧嚣直上。 挥金如土,一掷千金,偏偏还真就还复来。 所有的落魄,潦倒都只是暂时的。 除却出身,李白好像无懈可击。 可就算是那样卑贱的出身,都无法让李白身上的光环削弱一二,反而更添了世人的叹惋,更负传奇性。 一个接风宴,无数人心中百转千回。 而那些想着拍马屁装可怜的人,也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食不知味。 李明月的那张嘴,实在厉害。 看似句句文雅,实则句句骂人。 而李太白那一身贵气十足的打扮,还有这奢华精致的大游船,简直是要亮瞎他们的眼。 知道李白不缺钱,但没想到这么壕! 早知如此,他愿意做一辈子李白的小狗腿。 第六十七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一) (二十一) 现在诚心忏悔,还来得及吗? 扪心自问,吃香的喝辣的,共富贵,他们是认真的。 但,共患难…… 好吧,与李白这种心中坦荡直白,真诚炙热的人相交,比快乐更多的是压抑。 坑蒙拐骗李白之后,他们会私下嘲讽打趣,可每次又是不了了之,很是没意思。 李白的赤诚之心,李白的一视同仁,仿如盛夏时节,高悬天空直射入目的骄阳,让人自惭形秽。 罢了,再忏悔,他们都无法真正与李白志同道合,倾心相交。 还是那句话,可同富贵,但绝不能共患难。 也不知是偶然还是刻意,当初对李白过河拆桥翻脸无情的人恰好被安排在一起。 每个人都低着头,只能看到乌压压的头顶。 接风宴散,这些人是走的最迟的。 离开前,一板一眼的向李白鞠了个躬。 没有那些以比惨为荣似要感动大唐的煽情话语,只是沉默的鞠躬。 知错,但无法改。 人生在世,个人都有个人的活法。 李白释然的笑了笑,前事不揪,往事不问,荪歌亦没有再得理不饶人。 偌大的盛唐,万千气象,她都只是个过客。何况这些人,基本上都只会有一面之缘,与路人无异。 就像李白心中所说,可一时不悦,但绝不值当困于心。 “阿兄,过瘾吗?” “过瘾。” “畅快吗?” “畅快。” 荪歌和李白相视一笑,躺在打扫干净的甲板上,笑的肆意张扬。 醉卧甲板,听江水悠悠,看天边月色,别有一番趣味。 这扬州城的月色,亦甚美。 荪歌半眯着眼睛,悠哉悠哉的评价道。 在她心中,无论是巴蜀的月,江陵的月,还是这金陵,扬州的月,都美好圆满。 也许,这与同她观月之人不曾变有莫大的关系。 她的阿兄,是这盛唐的谪仙人。 夜渐渐深了,这江上的风也渐渐大了,狐裘一盖,万事大吉。 自那日接风宴后,李白带着荪歌畅游扬州,一年的时间,对扬州城的风土人情李白如数家珍。 在特有的李氏解说风格下,烟雨蒙蒙的扬州城笼上了一层仙气和神秘,引人向往。 除却游玩,荪歌也抓住每一个时机,让她明月公子的商业版图在扬州城撒下种子,生根发芽。 除却酒肆,妆造,荪歌又研发了香料。 名贵的香料,价值千金。 她和李白都不是会节流之人,所以只能想方设法来源。 不断赚钱,赚大钱。 然后,再挥金如土。 于荪歌而言,能力范围的极致享受给罪大恶极。 荪歌研制香料的灵感便是李白。 深秋青霭的泠然 仲夏荒原的热烈 天边晚霞的幽邃 竹影婆娑的神秘 树缝微光的温柔 这一切,都是李白,是不同面的李白。 既不同面,香味也各异。 但,每一种皆源自李白。 所以,她的香料铺子不叫明月,叫仙人。 焦头烂额夜以继日的制香结束后,荪歌长长的松了口气。 她只负责研制,后续的事宜,就该写信求助裴渊了。 时常有这么多琐碎的事情,怪不得裴渊越发有向小唐僧絮絮叨叨发展的趋势。 好在,她难得有良心,大手一挥豪爽阔绰的将她名下的收益三成都给了裴渊。 就算没有裴家,裴渊现在都家财万贯。 “安州?” 荪歌忙里偷闲,在李白的房间中走马观花的翻阅书籍,看到了李白写在一旁的安州二字。 荪歌合上书,轻轻的拍了拍脑门,回忆剧情。 日子过的放纵肆意,有些都要记不清了。 安州,安州…… “许氏?”荪歌凝眉。 26岁的李白,在安州结束了单身。 妻子是唐高宗武则天时期的宰相许圉师的孙女儿。 北宋欧阳修等人编纂的《新唐书》中曾有记载,“湖北一带,贵如许、郝,富如田、彭” 其中的许,便是李白入赘的许家。 而郝家与许家,亦是亲戚。 “酒隐安陆,蹉跎十年。”这是李白年老时回忆一生,做出的总结。 许家祖上显赫,许氏曾祖父许绍是唐高祖李渊故交,又是大唐开国功臣,官拜大将军,爵封谯国公。 而许绍之子,许圉师科举入仕,官至宰相。 后因获罪,被贬。 就算如此,许家依旧是安陆首屈一指的富贵人家。 富,且贵。 对于许氏,这个在史书上没有留下名字的女子,荪歌颇为唏嘘。 无恶感,反倒多了些同情。 那时的李白,是真正的一穷二白,放浪形骸,嗜酒成性。 用李白自己学给许氏的打油诗说,三十六时日,日日醉如泥。 婚姻大事,讲究门当户对。 门不当户不对,要么入赘,要么靠大笔的陪门钱垫高门第。 无奈之下,李白入赘许氏。 古时赘婿,为人所不齿,地位低下。 有古话说,饿死不当上门女婿。 显赫一时的许家并未如李白设想的一般拉他一把,助他入仕。 但不论许家如何,李白的妻子许氏称得上是一位贤良淑德的妻子。 十年,李白在外游历寻仙求仕,许氏操持家中大小事务,抚育一儿一女,还要记挂李白的生计。 站在旁观者的立场上,对许氏,李白是有愧的。 若此生,这段姻缘依旧能成,她倒真的不介意唤许氏一生嫂子。 李白的数段情缘,唯有许氏,最令她叹息! 荪歌长长的叹了口气,因果亏欠,总要偿还的。而那样一位明眸善睐的女子,也值得善待。 荪歌将书放回原位,推门离开的房间。 这段感情,总归有些压抑。 但,不论如何,此生李白不必再做上门女婿,不必被许家所轻蔑。 阳光丝丝缕缕洒在身上,暖意驱散了荪歌身上的郁气。 饭桌上,荪歌漫不经心的试探道“阿兄打算长留扬州吗?” 李白的手微微一顿,片刻思索,最终还是坦诚道“阿月,我打算到安州安陆求一条出路。” “故相许圉师虽逝,许家显赫虽不胜以往,但依旧有门路,故相之子也在朝任职。” “我想前去拜谒,求一个举荐机会。” 一直以来,入仕为官都是他的梦想。 ------题外话------ 写了二十多章,我竟然有些不忍心将李白那些荒诞的经历一一写出。 渐渐明白,为什么大多数人笔下的李白永远光鲜亮丽了。 第六十八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二) (二十二) “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 “阿月,这是我毕生理想。” “我醉心于寻仙问道,并不是想同道门中人一般远离人间烟火的冷寂。” “阿月,你可知我?” 说起理想,李白似是整个人都在发光。 她可知李白? 荪歌略有些恍神,片刻后,点了点头。 李怎会不知李白呢。 自始至终,李白都是个官迷,是个心中有江河山川,有人间烟火,有不羁洒脱的官迷。 这些词,看似矛盾,可恰恰就是李白道真实写照。 李白渴望成为像管仲和晏婴那样的杰出宰相,有朝一日辅佐天子,使四海升平,百姓安居乐业。 否则,也就不会在已逾不惑之年时,玄宗传召依旧能满怀热切的写下“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的诗句。 “我知阿兄心中理想。” “阿兄想要入仕,科举一途行不通,必然要干谒。” “阿兄,想去便去吧。” “阿月只有一句话,莫要委屈自己,你不是一个人,你还有阿月。” 再多的陪门钱,她也出的起。 再说了,此生的李白多多少少都与剧情中有些不一样了。 虽依旧散漫不羁,但却敢于直面自己的责任。 若依旧能与许氏结秦晋之好,许氏的境遇当与剧情有天地之隔。 李白疑惑的眨眨眼,似是有些听不懂荪歌话中的深意和如临大敌。 “阿月,阿兄只是前去拜谒了,若能得举荐,那便再好不过。” “若是……” “若是不成,那阿兄会见机向其他人拜谒。” “阿月,不会太久的,等事了,我便回扬州城寻你。” 此时的李白,并不能预料到他在安陆即将会遭遇什么。 甚至后世有人戏称,嫁人绝不能嫁李白。 兄妹一番推心置腹的交流后,李白便没有在扬州城久留。 广事干谒,投赠诗文。 表现才能,培养声名。 这是他想入仕的唯一途径。 李白洋洋洒洒纵横恣意的写了自荐书,日试万言,倚马可待。 年轻气盛,可见一般。 只是,敲开许家的门并没有他想象中那么容易。 率真狂妄,不羁傲岸性情尽显的自荐书并不被官僚门阀所喜欢。 自荐书在许家的书房静静地落着灰。 如此幼稚的求仕,格格不入。 偶然的机会,李白与许氏,就好似宿命般的相遇。 李白文采斐然,仙人之姿,言谈举止,风流倜傥,却又赏心悦目。 少女怀春,一见钟情。 许府本不意理会,商贾之家,如何高攀许府。 哪怕李白年少成名,才名在外。 可族中长辈,耐不住许氏的央求。 情人眼里出西施,李白所有的一切在许氏眼中都是闪光点。 这是第一次,李白踏进了许家。 李白不明所以,只以为自己的自荐有了效果,看到了胜利的曙光。 屏风后,一道人影俏生生的立在那里。 闻香识人,李白知晓,那人便是日前他偶遇之人。 李白收回视线,进退得当,不卑不亢的对着许氏的父亲行礼问好后,精简的做了自我介绍。 许父凝着眉,面沉如水打量着李白。 身材颀长,美如冠玉,腹有诗书,这相貌的确是够招蜂引蝶的。 在许父心中,李白不知轻重,不识礼数,引诱了他涉世未深的娇娇女,想要以此为踏板。 许家世代为官,哪怕如今偏居安陆,前来拜谒之人亦是络绎不绝。 李白的自荐书,的确才气逼人,轻狂自负。 但,许家并没有做任何的回应。 本以为事情即将不了了之,又巧合的冒出了一见钟情。 实在是过于巧合,对着面前的年轻人,他很难升起好感。 罢了,罢了。 “李郎君家中可有婚配?”许父看着李白,沉声问道。 李白眼皮一跳,联想到屏风后的那道身影,心中愕然。 他只是前来拜谒,非谈婚论嫁的。 “未曾。”李白拱手,声音清澈平淡,听不出任何起伏。 “可有心仪之人?”许父追问道。 李白摇摇头,他自小照料阿月长大,看着阿月从一个小肉墩一点点蜕变为惊艳众生的模样。 阿月过于耀眼,让他身边所有人都黯然失色。 自出蜀,阿月,美酒,美景,诗词歌赋,志趣相投的才俊,便是他全部的生活。 许父半信半疑,狐疑地眯了眯眼睛。 这年头儿,竟有二十六七岁的男子感情生活一片空白? 不正常! “老夫家中有一女,年方二九,亭亭玉立,知书达理,想招你入赘,不知你意下如何?” 入赘? 李白微微挑眉,诧异之极。 因为这是官宦之家,他是商人子弟,所以初见就该如此轻贱吗? 微微沉吟,李白开口婉拒。 赘婿,为人所不齿。 他就算是不为自己考虑,也须为阿月考虑。 阿月行走江湖,是名满天下引人瞩目的明月公子,他若为赘婿,阿月如何自处。 最重要的是,阿月是女子。 来日,谈婚论嫁,因着他的缘故低人一等,他恐怕会夜夜难安。 见李白拒绝,许父的眉皱的更紧了。 欲拒还迎? 许家门第清贵,祖上出过将军,国公,相爷,如今也身居刺史之位,这等身份家世对于一个科举无望的商人子弟无异于是高攀。 哪怕是赘婿,李白都应感恩戴德。 “许公,那封自荐书权当作废。” “白在此多谢许公厚爱,但白自知生性散漫,不是良人。” “贵府小娘子金枝玉叶,白不敢高攀。” 李白想起了日前的惊鸿一瞥,垂首躬身,坚定道。 “白,告辞。” 就在李白的即将跨出门槛时,屏风后的那道身影开口了“若我愿嫁给你为妻呢?” 少女的声音清脆,似涓涓泉水,似玉石碰撞。 李白脚步一怔,转身。 此时,少女不顾许父脸上的不悦,从屏风后走出来,目光灼灼,璨如星子望着李白。 不同于初见时的惊鸿一瞥。 李白微微怔神,少女容貌姣好,娇俏灵动,兼具温婉。 那双眼睛看似一往无前,实则小心翼翼。 ------题外话------ 各位小可爱,六一快乐啊。 大宝宝也能过六一。 第六十九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三) (二十三) 就好似方才那一问,耗尽了她所有的勇气。 坦坦荡荡,光明正大。 李白的愣神并非因容貌,而是心中滋生出的那种奇异的感觉。 如同野草疯长,瞬间遍野。 这种感觉像极了十多年前,他面对巧舌如簧的阿月。 心虚,气短。 还有愧疚和酸涩。 这种感觉没来由,却紧紧揪着他的心,让他移不开眼。 为何? 先是阿月,又是许家小娘子。 心中不断蔓延的愧疚,似绵绵江水,让他喘不过气。 若是荪歌在此,定能为李白解惑。 李月圆的未婚夫随李白出蜀亡故,李月圆终身未嫁留家中侍奉父母,一生孤苦。 而许氏,顶住了来自许家的压力,给了李白这个赘婿最大的自由和支持。 李白多年在外游历,鲜少归家。 生计,银钱,儿女,甚至是族中人的白眼,皆是许氏一人承受。 十年,风华正茂,出身名门的许氏便香消玉殒。 饶是李白再生性洒脱,都必须得承情。 李白定定看着许氏,心中百转千回。 这份亏欠,好像又与当年的阿月有细微的差别。 面对许氏,他下意识的想要逃避。 就好似,任由放纵,便会是一个难以避免的悲剧。 无论是对他,还是对许氏。 “姑娘,白不是良配。” “姑娘钟灵毓秀,才貌双全,性情温婉,合该配门当户对之人。” 李白忍住心中的酸涩,咬咬牙,拒绝道。 许氏顿住,那双灿烂的眼睛微微通红,半是羞愤,半是难过。 “为何?” 许氏的声音中带着细微的哭腔,纤瘦的肩膀微微抽动。 “许小娘子当真不明白吗?” 李白泠泠然,眉眼如画,说不出的俊逸。 若他方才开口应下,才是真正的自取其辱。 许公话中的不满和嫌弃溢于言表,招他为赘婿尚且如此,遑论将许小娘子嫁于他。 许家,不会接纳一个商人子弟无官职在身的姑爷。 而他,不愿意成为赘婿。 许公要为许家考虑,而他要为阿月考虑。 他可以潇洒狂妄,诗酒度日,但绝不能将阿月一直以来的努力视而不见。 所有的付出,都该是双向的。 在阿月日复一日的言传身教耳濡目染下,他终究还是有些变化。 可以天真,但却不能天真到可笑。 许氏愣在原地,眼泪大滴大滴的落下,任由李白的身影消失,却没有再开口。 世家大族官宦之家长大的女子,怎么可能不知。 许父神情复杂,嘴唇翕动。 单看自荐书,他觉得李白是个狂妄自负不知天高地厚的愣头青。 这样的人为官稍有差池便会引火烧身,所以他并不打算举荐。 可方才那简单的一句话,又让他的认知微微产生了变化。 这是个难得的通透人。 看透世情,依旧不羁随性,不妥协,执拗直白,坦荡潇洒。 扪心自问,这样的性情值得赞许。 但,也就是这样的性情注定了李白仕途不顺。 就算有人举荐,也举步维艰。 官场,容不下这样犀利通透的人。 而许家女,绝不可能下嫁给一个商人子弟。 “为父会为你精挑细选一门亲事。” “李白,不适合你,也不适合许家。” 这样的心比天高的刺痛,为赘婿,都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除非,他能用许家的权势绝了李白的仕途之路,让李白安于家室,否则就得整日提心吊胆。 为臣者,哪有那么容易。 “阿耶。” 她心悦李白啊。 是一见,便再难忘怀。 身处安陆,她从未见过似李白这般耀眼到让人心动的男子。 无论才情,样貌,性格,都无可挑剔。 虽然今日被拒绝了很难过,但恰恰证明了李白虽直率狂妄,但绝不愚蠢。 哪怕李白无功名,她也愿意。 “阿耶,万一万一他出的起赔门钱呢?”许氏不甘心的问道。 许父嗤笑一声,为情所困,便看不清了吗? “不是万一,是他本来就出的起。” “他是名满江南的才子,他还有一胞弟,江湖人称明月公子,金陵城一家独大。” “他没提,便说明他是真的不愿。” “死了这条心吧,他非笼中鸟,许家困不住他。” “除非,你想与他成为一对怨偶。” 过来人,都看的冷静理智。 一旦结亲成功,要么李白如同折了翼的鸟郁郁寡欢不得志,要么就是他的女儿独守空房耗尽心血。 再多年少的欢喜,都抵不过悠悠岁月的折磨。 退一万步讲,他的女儿心仪的是这个明亮耀眼的才俊。 若李白失去光环,缩于家中,泯然众人,届时,二人又该何去何从。 说到底,李白果断的拒了这桩亲事,他是打心底松了口气的。 为官多年,阅人无数。 他不愿强硬的将李白这颗明珠蒙上沙尘。 更不要说,李白的胞弟李明月也不是个好相与的。 江湖侠客第一人,金陵城的后起之秀,无数官员的座上宾。 如今在扬州城,也混的风生水起。 “莫钻牛角尖,也切莫心生怨怼。” “你倾心于他,是你的选择,他拒绝,也是他的选择。” “我许家,不做丢人现眼的事情。” 闻言,许氏掩面而去。 所有的一切她都心知肚明,又怎会心生怨怼。 她何尝不知,李白与许家格格不入。 除非,除非她愿意抛却高门贵女的身份。 但,她能抛下吗? 她对李白一见倾心,却又不够不够纯粹彻底。 若抛却许家女对身份,她就只是普普通通的商人妻,自幼锦衣玉食左右簇拥,真的能够接受这份落差吗? 也许真的像阿耶所说,终成怨偶。 饶是清楚一切,她依旧忍不住痛苦。 惊艳至此,以后又该如何待旁人。 许氏满是泪痕的脸上,皆是纠结,神色变换不停。 远在扬州城的荪歌收到了李白的信。 信中告知她,拜谒许家无果,他打算暂留安州游历,另寻出路。 无果? 荪歌看着信上的字,的的确确是李白的字迹,可又怎会是无果呢? 许氏呢? 命中的姻缘,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断了? 她能说,陪门钱,她都准备好了吗? ------题外话------ 好吧,我还是对李白偏爱了。 第七十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四) (二十四) 难不成是许氏此生眼拙,没相中李白? 不应该啊,她可以保证,李白比剧情中更加耀眼夺目,称之为梦中情郎上亿少女梦也不为过。 那就是李白拒绝了许氏? 十余年的朝夕相伴,荪歌何其了解李白。 微微思索,她便知李白心中顾虑。 因她,李白不愿成为赘婿。 因性情家世,李白不愿重蹈覆辙。 可,李白自己的心意呢? 这个率真赤诚的谪仙人,看透了人情世故,做出了最合适的选择。 但,于她而言,合适与否并非最重要,重要的应当是李白的心意,李白的喜忧。 一腔心绪,满怀不解,荪歌提笔回信。 可写着写着,荪歌又叹了口气,将信折起来扔掉。 李白在心中并没有提及婚事,她方才的回信,无异于是不打自招,自揭马甲。 平复了下心情,荪歌中规中矩的回了封信,并着人送去了大量的银钱,在安州为李白置办了一处宅院。 许氏和李白的事情,还远远不到盖棺定论的地步。 千古保媒人,孟浩然还未上线。 对,就是那个写春眠不觉晓,处处闻啼鸟的孟浩然。 孟浩然出身书香之家,有志用世,却也仕途困顿。 但其性情恬淡,颇有隐逸之风,生死之交清贵如张子容,王维,皆是进士出身。 又与治行名天下的韩思复为忘年交。 李白对孟浩然,高山仰止,真挚喜爱寄情于诗。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 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 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 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有孟浩然在,李白与许氏对婚事到底何去何从,尚不可知。 所以,她要做的便是静观其变。 若李白有意,孟浩然出面保媒,真好顺水推舟。 若李白无意,也算是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 思及此,荪歌也就不再忧虑。 她和李白都不是杞人忧天的性情。 远在安陆的李白,看着手中的房契,看着一旁大木箱里的银钱,陷入了沉思。 他是来拜谒的,不是散财的。 “阿月可还嘱咐什么吗?”李白看向来人,含着笑意问道。 “明月公子说,咱有钱。” “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来人一本正经的学着荪歌的语气何神态。 李白:…… (′_`) 好吧,这的确像阿月的作风。 有了大量的银钱,安州的拜谒之旅分外的惬意。 除了,每一封自荐书都如同石沉大海。 李白认真反思,是不是他的自荐书出了问题? 可,那字字句句都是肺腑之言。 他乐善好施是真,自幼不俗是真,存交重义是真,性情高洁是真。 “若赫然作威,加以大怒,不许门下,遂之长途,白既膝行于前,再拜而去,西入秦海,一观国风,永辞君侯,黄鹄举矣。何王公大人之门,不可以弹长剑乎?” 这有问题吗? 若是荪歌在此,定会忍不住感叹。 谪仙人李太白不愧是社交牛逼症鼻祖。 一封自荐书,硬生生表达出,希望对方不要不识抬举,给脸不要脸的意思。 说的简单粗暴些,总结下来不就是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 哪个官员,看了这样的自荐书能心情愉悦。 李白真真是自信到巅峰,难怪至死是少年。 在不停的拜谒,不停的失望后,李白终于见到了崇拜似偶像的孟浩然。 得知孟浩然进士落榜,即将东游江浙,李白兴致勃勃的的约孟浩然于江夏黄鹤楼相见。 去见喜欢的人,就连路上的风都是甜的。 这句话用在此刻最是应景。 孟浩然年长李白十余岁,才名天下知,李白心中倾慕已久。 黄鹤楼,檐角高翘,轻巧飞扬,气势恢宏,金碧辉煌。 站在楼上凭栏远眺,潇湘云水似是扑面而来,滔滔江水向东滚滚流去,雄伟壮观,一片绮丽风光。 “眼前有景道不得,崔颢题诗在上头。” 李白看着莽莽苍山,浩浩长江,忍不住在心头感叹。 崔颢的那首《黄鹤楼》信手而就,一气呵成,神行语外,擅千古之奇,绝妙。 孟浩然姗姗而来,脸上带着歉意。 颀长峭瘦,衣白袍,骨貌淑清,风神散朗,风仪落落。 这样的孟浩然,符合李白心中所有的想象。 “孟夫子。” 李白一出口,便是尊称。 这对想来自诩诗道第一,骄傲肆意的李白来说,极其罕见。 孟浩然与李白相谈甚欢,长安城的风土人情,君王良相,甚至才子佳人的风月往事。 越是交谈,李白越是觉得相见恨晚。 他和孟浩然,志趣相投,见解颇合。 酒微酣,映着黄鹤楼外的姹紫嫣红花红柳绿,孟浩然试探着开口“老夫想保次媒,不知李兄弟可有意愿。” “安陆,许氏。” 孟浩然虽未进士及第,但家世清白,名满天下,与丞相张九龄都颇为熟络,亦曾受到过玄宗传诏。 由孟浩然出面保媒,许氏女下嫁李白,也不算过于辱没,对族中人也算是一个交代。 “许家寻了孟夫子?” 李白眼皮一跳,沉声问道。 孟浩然点点头“许公听闻我离京路过此地,便设宴相邀。” “言谈之间,似有此意。” “你曾拜谒许家,想来是见过那位许家小娘子的。” “许公有意,许家小娘子有情,不知你意下如何?” 孟浩然并不知许家与李白之间已有一次关于赘婿与否的交集。 他知晓李白志向,深觉这是一门好的姻亲。 许家人脉尚在,李白若为许家姑爷,想来日后的仕途可以走的更加顺遂一些 “孟夫子,此前许公曾招我为赘婿,被我拒绝了。” 李白坦言道。 “孟夫子保媒,我本不应拒绝。” “可扪心自问,我不欲长留安陆,许氏女嫁与我做妇,难道要随着我四处漂泊吗?” 不是不欲长留安陆,而是他的脚步很难长久驻足。 “许小娘子才貌双全,家世显赫,我不欲求娶。” 心中那诡异的感觉,让他格外排斥这件事情。 孟浩然微微蹙眉,有些不解。 不为赘婿尚能理解,那不娶就有些奇怪了。 第七十一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五) (二十五) “你可知,若想入仕,许氏是可遇不可求的助力。” 孟浩然斟酌着用词,提醒道。 他出身于清贵的书香之家,名满天下,干谒尚且如此艰难,遑论李白呢。 若能得许家倾力相助,李白在官场上崭露头角之机不远矣。 李白垂首敛目,默不作声。 他怎会不知许家权势,可他在见到许氏时,心中便根深蒂固有一个念头,远离。 在扬州城,无数人戏称他为浪子。 外人眼中,浪子潇洒如天边的云彩,神秘美好,可若是枕边人呢? 枕边人当真能接受他这般一掷千金随心所欲,却又懒散自负的模样吗? 惊鸿初见,他带给许氏的震撼,又能维持多久呢? 最重要的是,他不愿面对许氏。 做他妇,并不是一个好的选择。 “孟夫子,许家不会助我。” “而我,也不愿意靠结姻攀附许家。” 当日许府谈话,许公的字字句句,犹在耳侧。 他心知,许公不满他的锋芒毕露,不满他的锐气自傲,亦不满他的棱角分明。 如今的许家,已是一棵大树。 求稳,不求进。 时隔多日,许家又重提旧事,兴师动众的寻来孟夫子做媒,绝不是对他改观,大抵是许家小娘子执念未消。 与家中抗争,方才有这样的一幕。 此时拒绝,长痛不如短痛。 夹在中间,无论是他,还是许家小娘子,都不会快活。 人生在世,短短数十年,何必让自己陷入维谷之地。 伤人,伤己。 “当真想好了?”孟浩然反复确定道。 在孟浩然眼中,这实在是一桩金玉良缘。 许公的女儿,他也有所耳闻。 知书达理,秀外慧中,对李白更是痴心一片,许家世代为官,是旁人求都求不来的福分。 “孟夫子,我意已决。” 李白坦荡荡,没有惋惜,没有怅然。 心中却无缘由的亏欠,很多时候不是有意弥补便能弥补的。 也许,伤害更甚。 孟浩然长叹一声,但终究没有再开口劝说。 男女姻缘,人生大事,总归不能强求。 那许家小娘子神女有梦,襄王无心。 不过,幸好只是惊鸿相识,尚未到非君不可的地步,否则也是一场悲剧。 孟浩然望着面前这位举手投足间风流天成,似世外之人的李白,心中渐渐明白了李白的决定。 果然,能得司马承祯“神游八极之表”仙风道骨赞誉的年轻郎君,不是能被凡俗束缚的。 “小友,我欲下扬州,也许能有幸见到你的胞弟。” “一门双才俊,实属难得。” 孟浩然居高而下,看着烟波浩渺的江水,岔开话题道。 李明月的大名,他也有所耳闻。 江湖上的少年侠客,商场里的玉面小郎君。 提起荪歌,李白就好似打开了话匣子,滔滔不绝,分外真诚的向孟浩然讲述他家阿月的光辉事迹。 孟浩然含笑听着,并没有打断。 鲜衣怒马,意气风发,总归是亮丽肆意,让人心驰神往的。 他也曾年少,只是那样的时光过去太久了。 从李白绘声绘色的描述中,孟浩然的脑海中清晰的勾勒出一个年轻人的模样。 原来,仿如世外之人的李白亦有牵挂之人。 孟浩然心中越发对那个未曾谋面的小郎君好奇。 “孟夫子何时动身?”李白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说的好像有点多,孩子气的挠了挠头。 孟浩然高举酒杯,轻轻一晃,随即仰头饮尽“待会儿。” “来江夏本就是受你和许家相邀,既已事了,便不再耽搁。” “小友,我等你名声传遍大唐。” 第一次保媒,还以失败而告状。 有一说一,这种感觉还挺新奇的。 暮春时节,阳春烟景,江边送别。 眼前是奔流不息的长江,孟浩然所乘之船早已扬帆远去,烟雨朦胧水汽弥漫下,隐隐约约只能看到一个影子。 李白心中怅然,江水长,离思无涯。 心绪袭来,福至心灵幽幽道 “故人西辞黄鹤楼,烟花三月下扬州。 孤帆远影碧空尽,唯见长江天际流。” 如朝阳鸣风般的千古丽句,真仙笔也。 李白的才情,既不会迟到,也不会缺席。 字字句句,飘逸灵动。 千古名篇,《黄鹤楼送孟浩然之广陵》问世。 孟浩然离开前,便遣侍从到许家传信,婉转曲折的回绝了保媒一事。 许公收到回信,感觉复杂至极。 他本应该恼怒李白不识好歹,可心中却不可抑制的升起了赞赏之意。 随心所欲之余,清醒,理智。 许氏知晓,心知再无侥幸。 她不愿妥协抛弃世家之女的身份,又怎能强求李白敛去锋芒,心甘情愿成为许家婿。 李白,就当是一场格外绮丽的美梦吧。 争取过,便不悔。 许氏女,也应有许氏女的责任。 谁说门当户对,父母之命,便无法相知相守到老呢。 “阿耶,女儿知晓了。” 许氏眉眼温婉,不是哀怨,不是认命,而是释然。 过于惊艳的人,也许就是用来照亮人生的。 许公微微颔首,满眼慈爱。 他精心教养大的女儿,也许会有偶尔的冲动失态,但那也是人之常情。 无论是身在闺阁,还是以后做为世家大妇操持家事主持中馈,都不会让人失望。 这才是许氏女最擅长也最轻巧的人生。 一根筋钓死,一条路走到黑,实在算不得一件好事。 …… 孟浩然乘船至扬州,丝毫不耽搁一头扎进了扬州城新开的明月酒肆。 都说明月公子亲酿的酒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尝。 对李白这位胞弟,他着实好奇的很。 能让似仙人谪降于山巅的李白沾染烟火气息,能让李白在扬州城挥笔写下举头望明月的明月公子,究竟是何等风采的任务。 猝不及防的荪歌:…… (o;; 看到这位中年美大叔,荪歌忍不住眼前一亮。 岁月不仅从不败美人儿,而且还会为美人增添韵味,将美人雕刻的越发成熟迷人。 与李白的锋芒尽显不同,孟浩然是淡然洒脱。 这便是岁月打磨最好的作品。 年少时的意气风发,成熟后的儒雅内敛。 第七十二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六) (二十六) 怪不得能让李白推崇至此,写下那般直白露骨的文字。 以李白神来之笔的才情,浪漫瑰丽的想象,那句吾爱孟夫子实在相形见拙,难等大雅之堂。 可也就是这般简单直白的描写,让这份崇拜有了返璞归真洗尽铅华的真挚。 “孟夫子。” 李白的偶像,四舍五入一下,也算是她的偶像。 这句夫子尊称,孟浩然当得起。 孟浩然眸光流转,光明正大的打量着荪歌。 眼神坦率,并不让人生厌。 中年美大叔,就连眼神都充满了睿智。 孟浩然在心中感叹,这个让繁华如金陵所有商人焦头烂额却又无可奈何的后起之秀,果然名不虚传。 李白的这位胞弟,才是真正难缠的角色。 若能入仕,假以时日,必然能够位极人臣,尽得帝王宠信。 只需一眼,他便得出了这样惊世骇俗的结论。 王侯将相,他的有所接触,自是清楚何为人上人的气息。 “明月公子的大名,如雷贯耳。” 孟浩然淡笑出声,朗声道。 到底是怎样的商户才能教养出两个这般出色的小郎君。 李白才气已然凸显,如今名满江南,不出数年,必传遍整个大唐。 而李明月,青年侠客,以一敌百。 说实话,只要李明月愿意,也许大唐风云,由其舞动。 这李明月,比李白更适合官场。 只可惜,这个万事由心的小郎君意不在此。 “孟夫子谬赞了。” “孟夫子,请!” 荪歌从容自若,不卑不亢的将孟浩然请了进去。 “今日明月酒肆有喜,贵客临门,全场免费。” 李白的欢喜,便是她的欢喜。 只是,也不知这位大名鼎鼎的孟浩然会为她带来怎样的消息。 喜结连理,佳偶天成? 亦或者是,及时止损? 不心急,且慢慢等着孟浩然开口便是。 荪歌的话音落下,明月酒肆一片欢腾之色。 孟浩然揶揄一笑“明月公子阔绰。” 早就听闻,李太白眉眼不眨,扬州散金三十万。 这豪爽大气之风,兄弟二人,真真是一脉相承。 “让孟夫子见笑了。” “阿兄对您向来推崇备至,于明月酒肆而言,您是当之无愧的贵客。” 荪歌并没有被打趣的羞涩神情淡定自若。 “那不知今日可否能成为明月公子的有缘人?” 孟浩然脱口而出。 荪歌眨眨眼,有缘人? 是她所想的那种有缘人?大被同眠的有缘人吗? (*-*) 染指李白的偶像,会遭天打雷劈的吧。 淡定,淡定,绝不能被美色所惑。 荪歌深深吸了一口气,在犹豫如何回答,就听中间美大叔道“都说,明月公子亲酿美酒只赠有缘人,不知有缘人在何处?” 荪歌:(vv) 果然,这世间,自作多情最是要不得。 咧咧嘴,故作淡定“有缘人,远在天边,近在眼前。” 李太白的偶像,怎么不是有缘人呢。 “甚好。” “甚好。” 能得明月公子之酒,扬州之行便不虚也。 孟浩然畅快至极的笑说道。 荪歌也不是含糊之人,世人常说,酒逢知己千杯少,她与孟浩然虽不算知己,但也算知己的家属。 喝不了千杯,喝百倍总是可以的吧。 嗯,唐朝声名斐然的大诗人,貌似十有八九都有点儿喝酒牛逼症在身。 酒,仿佛真真成了灵丹妙药,玉露琼浆。 孟浩然手持酒杯,先是小口抿着,顿觉眼前一亮,回味片刻,一饮而尽。 这酒,醇厚浓郁,清冽甘美,回味无穷。 涩意,就好似被重重包裹,划过口腔,难被察觉。 明月公子明月酒,当得起天下第一酒。 “明月公子,老夫为你阿兄保了次媒。” 孟浩然看似无意,随口道。 荪歌面不改色,举杯相邀,唠家常般“能得孟夫子亲自保媒,想来那女子定然有过人之处。” “才子佳人,金童玉女,古来被称赞。” 孟浩然煞有其事的点了点头“的确有过人之处。” 许氏女,安州数一数二的贵女。 锦衣玉食,出身显贵,却又不骄纵,若结亲,可为娇妻,亦可为贤妻。 “不止明月公子对未来的长嫂有何要求?” “无他,唯阿兄心悦。” 荪歌不假思索。 千好万好,李白不喜,也是惘然。 千差万差,李白心喜,便是佳人。 她这人,向来都是这么主观。 “如此一说,孟夫子保媒成功了?” “不知是何地谁家小娘子?” 荪歌明知故问道。 都长嫂了,说明八九不离十了。 剧情中那段命定却又算不得良缘的亲事终究还是成了。 孟浩然挑眉,低声道“你阿兄拒绝了。” “至于谁家小娘子,老夫就不见多言,有碍女子名声。” 拒了? 竟然拒了? 荪歌有些茫然。 孟浩然亲自出马,李白竟然也拒了? 看来,李白有不知名的原因对安州许氏讳莫如深,不愿牵扯。 若不是知晓李白土生土长,绝无重生,也无变异,她恐怕都要怀疑李白提前拿到剧本了。 “若那女子对你阿兄在仕途一展抱负有所裨益,你可会劝说你阿兄改变主意?” 孟浩然满怀疑问,借着酒意,问出了口。 荪歌摇摇头“不会。” “阿兄决定,我从不会干涉。” “阿兄若腾达,我欢喜。” “阿兄若落魄,有我在。” “无论如何,阿兄既然已经做出了决定,那心中必有考量。” “阿兄虽不羁放纵,但人生大事绝不会轻率戏言。” 李白应如山间清风,夏日雨水,来去自由。 她存在的意义,也从来都不是规劝约束李白。 有些人,只适合自由。 “真不愧是同胞兄弟。”孟浩然赞许的喟叹道。 “你阿兄提起你,滔滔不绝,闪亮夺目,似是这大唐最耀眼的明珠。” 荪歌勾勾嘴角,眉眼含笑“在我心中,阿兄亦是如此。” 是诗仙,是谪仙人,是侠客,是酒徒,更是她的兄长。 “老夫想游历扬州,不知是否有幸得明月公子为向导?” 有趣的人,解说也会分外有趣。 “荣幸之至。” 荪歌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 ------题外话------ 希望大家端午节安康,宝宝们不要攒文及时订阅投票,我想冲冲那个榜。 第七十三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七) (二十七) 想来,远在安州的李白若是知晓她能近伴孟浩然身侧,定会羡慕嫉妒。 能惹得李太白艳羡,人生一大乐事。 若此刻李白在扬州,他们三人同游,该是何等的畅快。 安州,终不是李白扬名之地。 就在荪歌陪同着孟浩然烟花三月游扬州,柳叶细长,瘦湖潋滟,夜市千灯,高楼红袖。 数日快活,乐不可支。 泛舟瘦湖,凤箫声动。 或饮一盏扬州茶,或饮一盅明月酒,月光映射水中,素手波动,有种支离破碎朦朦胧胧的美感。 微醺看这水中月,当真美好至极。 难怪后世总传闻,谪仙人李太白逝于水中捞月。 仿佛只有这样,才配得上李太白的仙气。 荪歌思绪渐渐飘散,似是能随着波光潋滟的江水飘到安州。 孟浩然见状,并没有开口。 随意的躺在小舟上,个人都有个人的愁。 能让明月公子露出如此神情的,恐怕也唯有在安州的李太白了。 拒了许家,这安州大抵在无李白追寻的机遇。 此刻,远在安州的远不如荪歌、孟浩然二人恣意,反而有些困顿不知所措。 李京之 安州长史。 长史,乃刺史佐官。 李白醉酒,误将安州长史李京之错认为曾经的旧时,在长街上冒犯冲撞,惹的李京之大怒。 说是冒犯,其实只是躲避车架不及,恍惚间错认寒暄之语脱口而出。 遣词用句,未用敬词。 地方规矩,长史的大驾所到之处,十丈以内都是回避的范围。官员威仪受损,轻则鞭笞,重则坐牢。 本来,李白在安州的干谒之旅,就波折不断,成效甚微,如今得罪了仅在刺史之下的长史大人,越发举步维艰。 许氏听闻,欲从中调停。 虽然她和李白无法成就良缘,但也不愿李白还未有机会出仕,便得罪了官场中人。 她长于许氏,最是清楚官场之中勾连。 李京之,代表的不仅仅是一个李京之。 许氏茶楼约见李白,诗图提点一二,若不是李京之看在李白才名在身,此刻恐怕早就下狱了。 同样的,李白最能拿得出手的便是诗词大赋。 卑躬屈膝的悔过,李白并不愿意。 可在许氏掰开揉碎的劝说下,那篇即将席卷整个安州茶楼酒肆的《上安州李长史书》还是出炉了。 “白,嵚崎历落可笑人也。” “昨遇故人,饮以狂药,一酌一笑,陶然乐酣。” …… “一忤容色,终身厚颜,敢昧负荆,请罪门下。傥免以训责,恤其愚蒙,如能伏剑结缨,谢君侯之德。” 一封言辞恳切的悔过书,递到了李京之手中,彻底免去了牢狱之灾,仗责之刑。 李白向许氏道谢,以为这件事情告一段落。 但,这封出自李白之手难得的谦卑恭逊的书信,成为了安州津津乐道的笑话。 拿到李白悔过书的李京之,宴席上公然抛出来,佐酒取乐,一传十十传百,茶楼酒肆食肆,甚至街边不识字的小贩都能吟诵几句。 在好事者的刻意解读下,李白二字成了窝囊无礼,白日做梦的代名词。 李白哑然,束手无策,闭门谢客。 他没料到,那封言辞恳切的悔过书竟成了一把伤他最深的刀。 巴蜀的少年天才 司马承祯口中的仙风道骨 江南的诗道才子 如今,安州城的笑话。 旁人的嬉笑怒骂,风言风语,于他而言不过是过耳清风。 但,安州人皆知,这个卑躬屈膝的李太白有一个胞弟,明月公子。 因他,他的阿月也被波及。 那句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着实让人痛心。 官场之上,他无权插手。 文人墨客间,亦无人听他解释。 这安州,就好似一个巨大的囚笼,想将他浑身的傲骨尽数折断,将他的灵气一点点打散。 李白第一次体会到有口难辩。 他的才华,原来并不是万能的。 先是干谒未果,后又沦为笑话。 李白嗤笑一声,心中暗暗感叹,幸亏当日他义正严辞拒绝了许氏,否则今日被牵连之人又会多一人,他欠的债也多一分。 无奈,懊恼,甚至有些丧气的李白带着简单的行李离开安州城,隐居白兆山。 他无惧讽刺,但不愿心目中骄阳似火的阿月身上也沾染污点。 “问余何意栖碧山,笑而不答心自闲。 桃花流水窅然去,别有天地非人间。” 没有名利,没有恶意。 这白兆山,是崭新的充满着天然、宁静之美的天地。 李白寄给荪歌的心中,没有满腹愁绪的唠叨,没有洋洋洒洒的期盼,甚至都没有一字一句提及安州城那场荒唐的笑话,只有这首简单恬静的诗。 这是他在用自己的方式向荪歌报平安。 只要他不再活跃在安州,那些中伤之语早晚会销声匿迹。 收到李白来信的荪歌,浑身一僵。 孟浩然瞥眼,看到这位游戏人间的明月公子脸上的笑容已经消失的干干净净,眸光冷淡严肃,薄薄的嘴唇抿成一条直线,通身气质慑人,就好似这暖春刹那间风云突变凛冬将临。 李白出事了? 孟浩然心中暗暗揣测。 微微侧身,孟浩然看到了信末的这首诗。 这诗,有问题吗? 超脱现实,悠闲舒适,意境甚美。 用最质朴自然的文字,描绘隐居山林的志趣,怡然自得。 那,为何李明月会看到的第一眼便勃然大怒。 “明月小友,隐居非坏事,当年老夫也曾隐居鹿门山,淡泊心境,凝练性情。” 孟浩然徐徐开口,想宽慰荪歌。 荪歌勉强的勾了勾嘴角后,眉头依旧皱得很紧。 明明,李白目前并无隐居之意。 他还在雄心勃勃的想要干谒入仕,一展心中经邦济世的理想。 她还清清楚楚的记得李白前往安州前,与她那番推心置腹的谈话。 “申管晏之谈,谋帝王之术,奋其智能,愿为辅弼,使寰区大定,海县清一。” 有此理想的李白,又如何会无缘无故的隐居。 这首《山中问答》的出现,就好似又重新将李白已经悄然改变的宿命再一次拉回了原有的轨道。 第七十四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八) (二十八) 难道,“酒隐安陆,蹉跎十年”是李白逃脱不了的宿命吗? 哪怕,李白拒绝了许氏求亲。 哪怕,李白此生并未成为令人不齿的赘婿。 哪怕,李白比之剧情中更加光彩熠熠。 只是因为干谒不顺吗? 不,这不像李白的风格。 她眼中的李白,从不是如此容易认输的人。 “不,阿兄肯定出事了。” 荪歌咬咬嘴唇,深深的吸了一口气,语气笃定。 她抬眸,又将信从头到尾看了一遍,似是要将每一个字印在心中。 半晌,缓缓的将信整整齐齐的折好,放回信封之中。 孟浩然挑眉,满是不解。 这明明是一首恬淡到极致,似世外桃源宁静安乐的氛围,李明月是如何断定李白出事了? 这解读,是不是过于草率了。 还是说,这么多年,他学艺不精,会错了意。 “孟夫子,无关诗词造诣,全靠一母同胞心意相连。” 似是看出了孟浩然的心思,荪歌轻轻开口解释道。 ╭(╯^╰)╮ 也不知,李白这报喜不报忧是跟谁学的。 难道,家人不应该是最大的底气最强的依靠吗? 荪歌心中不快,但担忧更占据上风。 “孟夫子,接下来的江南游怕是不能结伴同行了。” “我担忧阿兄,不见难安。” 白兆山,桃花岩。 李白信中不提,她也能猜到。 她倒要看看安州安陆,究竟是藏着怎样的龙卧着怎样的虎,竟让李白退避三舍。 孟浩然心头一跳,生怕是许家被拒绝后恼羞成怒,自找麻烦。 他和许家,还是有几分交情在的。 同样的,与这李家兄弟二人,更是相见恨晚。 他不愿交恶发生。 但,依他对许家的了解,许公不像是如此短视之人。 从这些年,许家稳中有进,徐徐图之的发展,便能看出许公的睿智。 不是许家的话,那安州还有什么人会逼的李白隐居? 这事情,越发扑朔迷离了。 “这事情,越发有趣了。”荪歌眉头一挑,冷声道。 孟浩然:…… 他突然觉得,他心中所思落了下乘。 啧啧啧,格局小了。 明月公子初到扬州时那场轰动全城的接风宴,他也略有耳闻。 如今,时隔很久,依旧为人津津乐道。 随心所欲,不亏欠不有愧,有恩报恩,有怨报怨。 这样的李明月,到了安州,会是怎样一番场景。 “不知明月公子是否介意老夫一同前往。” “令兄与老夫志趣相投,志同道合,他有难,老夫既已知晓,就无法袖手旁观独善其身。” 孟浩然注视着荪歌冷凝的神情,开口道。 荪歌微微犹豫,会有人愿意在落魄潦倒时见偶像吗? 不过,偶像的力量不容小觑。 孟浩然的一席话,对于迷茫中的李白也许胜读十年书。 “当然可以。” 荪歌和孟浩然立刻结束了乐游江南,奔赴安州。 早知道,倒不如当时抛下扬州的刚有起色的香料事业,随李白一同入安州。 与其思考她不知何时离开后,李白无法接受,无法独立生存,倒不如把握好现在。 刚到安陆,荪歌和孟浩然在食肆填饱肚子养精蓄锐,便从别的食客口中的三言两语拼凑出了大概。 《上安州李长史书》 “谁能一字不差默写出来,本公子给百贯。” 荪歌抬手,厉声喝道。 悔过书? 李白亲手写下的悔过书,成为茶余饭后的谈资,宴席的佐酒之物。 百贯? 在这斗米十钱,物价极低,普通农户一年花费不超四贯的开元年间,百贯无异于是一笔天降横财。 荪歌话音落下,嘈杂的食肆有瞬间的安静。 面面相觑,有意动,有怀疑。 有这百贯钱,也能成小富之家,暂时衣食无忧了。 不过,一字不差是不是有些为难人。 他们这些人,也只是口口相传记了几句被人嘲讽最欢的,哪能一字不差。 “没人吗?” 荪歌起身,嗤笑道。 哪怕是悔过书,李白的才情都惹眼至极。 可偏偏这些人只看出了卑躬屈膝,看出了负荆请罪的小心翼翼。 何时,负荆请罪是贬义词了? “那本公子换一下要求,一字一贯。” “凡能默写一字,便从本公子手中拿走一贯。” 荪歌挥挥手,门外两个小厮模样的人便从马车上抬下一个大大的木箱子,打开皆是摆放整整齐齐的铜钱。 “本公子,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百贯,千贯而已,何难?” 食肆掌柜,很有眼色的准备好文房四宝,抓住时机派店小二去长街宣传。 有一字一贯的噱头在前,必定蜂拥而至。 届时,食肆必然爆满。 荪歌冷眼,默认食肆掌柜的举动。 她不怕人多,靠着只言片语的肢解李白的悔过书,那她就把完整的悔过书印在这些人心中。 无论何时,财帛动人心。 孟浩然心中赞叹,反其道而行之,此法可行。 李明月,不愧是李明月。 “那,那我先来。” “我记得那句今小人履疑误形似之迹,君侯流恺悌矜恤之恩。” 荪歌点头,小厮依命,十数贯钱奉上。 “书愧于影,夜惭于魄,启处不遑,战无地。” 你一言,我一句,七百余字洋洋洒洒的《上安州李长史书》被一字不差的默写出来。 荪歌也散钱七百贯。 七百贯,数十万枚铜钱散了出去。 “悔过书既已全,那可有识文断字的学子为本公子解读一二?” “依旧是一字一贯。” “本公子要的是精准解读,而非人云亦云。” 解读李白的悔过书,那么就不是人人可为了。 最起码,知典故,通诗词。 “难不成这安州的学子墨客都是徒有虚名之辈,若如此,倒是本公子唐突了。” 财帛,激将法,双管齐下。 在荪歌一人对百人时,孟浩然正凝神通读李白的那篇《上安州李长史书》。 一篇悔过书,引经据典,妙语连珠。 态度诚恳,却又不会过于谄媚。 李太白的才情,永远不会让人失望。 这就是这样一篇悔过书,竟被人刻意曲解拼凑,让李太白成为了安州的笑话。 难不成梗着脖子进大狱才是风骨吗? 第七十五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二十九) (二十九) 因为回避不及,冲撞马车入狱,断了所有入仕的可能,才是愚蠢。 又是一字一贯…… 孟浩然知道,自今日起,安州城内,无论是文人墨客,还是妇孺老幼,提起李太白的《上安州李长史书》的第一想法便是一字千文。 也许,经年岁月,又是一桩美谈。 “老夫孟浩然。” 在无数人跃跃欲试之际,孟浩然淡淡开口了。 不同于李白年少轻狂的崭露头角,孟浩然早已诗名满天下,无数人心驰神往。 孟浩然在此,解读悔过书变相的成为可一场点评指教。 小小的食肆,此刻早已被堵的水泄不通。 能与孟浩然谈诗论道,是人生幸事。 那些沽名钓誉无真才实学的文人墨客渐渐沦为了旁观者,亲眼见证这场学术探讨。 “做学问,最是忌讳断章取义。” 孟浩然摸着胡子,看着在一旁奋笔疾书解析悔过书的学子,沉声道。 时间一点点流逝,食肆内外的人却不见少。 天色渐暗,学子们陆陆续续的将自己的见解双手捧给孟浩然,等待着孟浩然的点评。 孟浩然见解独到,不偏不倚,学子们心悦诚服。 这些解析,荪歌命人贴在了食肆外的空墙上。 李太白的悔过书,从来都不是一种屈辱。 “多谢掌柜。” “郎君客气了。” 此次,双赢。 他的食肆,名扬安陆,成为无数学子文人心中的圣地。 无论是一字一贯的阔绰奢侈,还是集安陆学子文人的才思,都绕不开他的食肆。 终于体会到了一夜成名的感觉,也许用不了多久,便会暴富。 想到此处,食肆掌柜脸上的笑容越发真切热情,看向荪歌的眼神热辣辣的,似是在看财神爷。 荪歌安顿好孟浩然,乘着夜色,独自一人到了白兆山。 的确清幽淡雅,却又不远离凡尘俗世,若单看环境,也不失为一个上好的隐居之地。 静谧,不寂寥凄凉。 月色下,清风中,李白一身白色单衣,坐于岩边的巨石上,风拂过,绣袍鼓起,硬生生有了种弱不胜衣的凄楚感。 她眼中的李白,何曾如此? 舆论哗然下,李白选择隐居,不仅仅是为了逃避,更多的是为了用这种销声匿迹的方式,釜底抽薪平息舆论。 护她,护远在扬州城的她,不至于受到波及。 李白,从不畏惧权贵。 自始至终,李白都是那个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性情。 可,她希望,她是李白的底牌,李白的靠山。 而不是,李白的软肋,李白的拖累。 因为她,那个洒脱似仙人李太白,束手束脚。 “阿兄。” 荪歌拎着亲酿的酒,拾步而上。 李白身子先是一僵,然后猛然转身,不可置信的看着那道映着月光渐渐靠近他的身影。 这一刻,漫天繁星,当空皎月,都黯然失色。 他的阿月? 那封家书,明明极尽简短,除却那首《山中问答》,只有寥寥数语表达关切。 没有只言片语提及安州之事,甚至没有提到过隐居之所。 他的阿月,就这样踏着月色,周身似是发光一般,来到了桃花岩,来到了他的身边。 这一刻,李白真真切切的领悟了当年司马承辰的那句,有阿月在身侧,乃是大幸。 水中月,天上月,都不及身边月。 他的阿月仿如真正的九天玄女,从天而降,只为他一人。 “阿月。”李白听出了荪歌声音中的凉意,心下恐慌,连连起身便要迎上。 费尽心思要瞒之事,终究还是没瞒住。 “在阿兄心中,我就是那般脆弱不堪,经受不住半分风霜雨雪吗?” 荪歌站立在李白面前,抬眸,目光灼灼,直视着李白。 李白恐慌更甚,下意识伸手拉住了荪歌的袖子。 “我以为,阿兄懂我。” “阿兄,我不止是你的软肋,更是你的盔甲。这世间种种,我又何曾惧怕过什么?” “我可以和阿兄旗鼓相当,甚至可以为阿兄披荆斩棘,但唯独不愿阿兄处处瞒我,那我努力的意义荡然无存。” 荪歌的声音中带了些涩意,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顿了顿接赌气道“若我的存在只是让阿兄更加更加束手束脚瞻前顾后,那我宁愿不存在。” 谪仙人可以染烟火气,却不应这般委曲求全。 当年在大明寺的李白何等恣意张扬,甚至在江陵时挥墨写下《大鹏遇稀有鸟》的李白都是骄傲不羁。 李白紧紧的揪住荪歌的袖子,俊逸略显苍白的脸上露出一丝怒色,添了几分生气,执拗地不松手。 半晌,颓然道“我只是觉得自己无用。” 无用? 荪歌闻言,心中一咯噔。 那个仙气缥缈,自信潇洒,让人望尘莫及的李太白此刻竟亲口说他自己无用。 商人子弟,有几人能似李白这般。 “阿兄,人这一生,能将一件事情做到登峰造极,便堪比仙人了。” “自始至终,我都以阿兄为骄傲,从当年初入大明寺,到如今,片刻未改。” “阿兄,你是我存在于世的理由。” 面对这样萧索的李白,荪歌再也无法升起任何赌气的情绪。 若无李白,她的存在毫无价值。 “阿兄,大丈夫能屈能伸,未来得及闪避李京之的车驾,你写下悔过书,非屈辱。” “那些胸无点墨,断章取义,揪着只言片语咬文嚼字对你大肆嘲讽的才是真正的愚蠢无知。” “阿月从没有因为悔过书一事对你发脾气,我只是生气阿兄有事却瞒着我。” 李白的才名,金陵扬州,几乎人尽皆知。 安州距离扬州不远,不至于一概不知。 更不要说,李白滞留安州的这些日子,拜谒无数人,送出了那么多自荐书。 李京之将李白的悔过书在酒宴上拿出来分享,不就是想让众人看看名满江南的才子又如何,还是要在他面前卑躬屈膝,小心讨好? 这能极大的满足那份虚荣心。 世人最爱的不就是看着仙人坠落,染尽尘埃,最后俗不可耐,泯然于世。 人心之险恶,向来如此。 李白的世界澄澈美好,仿如仙岛桃源。 第七十六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 (三十) 可她不一样,她从来都不吝啬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别人。 这场悔过书的闹剧,本就是丑恶的人性淋漓尽致的展示。 就好似将谪仙人拉入凡尘,在狠踹一脚跌入泥潭,就是一件值得庆贺的喜事。 那她偏不要那些人如意,她就是要让李白永远高高在上,让人可望不可及。 “阿月,以后不会了。” 李白轻声开口,拉着荪歌的袖子在巨石上坐下,堆着笑讨好荪歌。 他可以不在意旁人的言语,但不能不在意阿月的心情。 荪歌故作矫情,轻哼一声,扯回袖子,将酒葫芦递给了李白,开始徐徐讲述今天食肆发生的事情。 李白:Σ(дlll) 阿月的想法,次次都是奇思妙想,神来之笔。 一字一贯,传说中的一字千金终成现实。 “阿兄,你且看着,那篇文采飞扬,壁坐玑驰,旁征博引的《上安州李长史书》必定成为安州学子时时温故模仿的佳作。” “至于那些有眼无珠嘲讽之人,恐怕只能自打嘴巴。” “阿兄,不是耻辱,是美谈。” “这世间,唯有你李太白一篇悔过书一字一贯,安州百十名学子分析解读,写下感想,争相模仿。” 那些人想让李白陷入泥泞,那她就用一字一贯钱,用这安州的学子,重新为李白筑起神台。 有她在,李太白永远是谪仙人。 李白静静的听着,心中涟漪不断。 若这世间真的有聆听疾苦,实现心愿的神人,那么必是阿月。 是护佑他,支持他,唯一的神。 李白嘴角上扬,笑意越来越深,可眼睛里的湿意却再也忍不住。 嘴角含笑,眼角落泪,这一幕映在荪歌眼中,让她记了很多很多年。 朗朗夜空,万千星光,在这一刻都成了陪衬。 一直以来,她都不曾质疑过李白是否值得。 以前不会,以后也不会。 “阿兄,喝酒。” “这是我最新调配出的方子,名曰问仙。” “只得这一壶。” 荪歌假装没看到那滴似天上星的眼泪,低头,轻笑出声。 以后,她也可以说,李白一滴泪,天上一颗星。 李白故作自然,抬手宽大的袖袍拂过面颊,不经意将眼泪擦去,与荪歌对饮。 这白兆山,仿佛更加得他心意了。 “阿兄,以后无论是塞外大漠,流水江南,亦或者是锦绣长安,东都洛阳我都会陪着你。” “金陵,扬州,乃富庶之地,酒肆,妆造,香料的收益,足以让你我再无后顾之忧。” 换句话说,钱,她赚够了。 当然,也能说,比之经商,她更愿意伴在李太白左右。 安州的闹剧,她不想再次重演。 神台可以重筑,但仙人被扯下神台落尽泥泞那一刻的颓然失望很难弥补。 她的李太白,不该有缺憾。 “当真?”李白眼睛眨眨,追问道。 “当真。”荪歌定定的点了点头。 这世间种种,皆不如李白半分。 天将亮,焕然一新的李白随荪歌一同离开了白兆山,备下重礼,相携前往许家拜谢。 虽说悔过书一事闹出了许多风波,但当日徐氏劝说李白的出发点是好的。 后来之事,都在意料之外。 “见过许公,许小娘子。” 荪歌和李白躬身道。 “家兄冲撞李长史车驾一事,多谢许公从中调解。” 荪歌不是不识好歹之人,若无许家抢先递话调和劝说李京之私了,此刻她可能就得去大狱捞李白了。 “闻名不如见面,明月公子果真不凡。” 昨日李明月在食肆内的所言所行,已经传遍了安陆大街小巷。 有谋略,有手段,有底气。 也许,当日初见他不该以赘婿羞辱李白,应以礼待之。 这李明月身上的张扬肆意,目下无尘,与李太白如出一辙,可偏偏又少了李白身上的那份稚嫩和天真。 若为对手,定然头疼。 “许公谬赞了。” “此乃谢礼,还请许公莫要嫌弃。” 荪歌抬眸,目光清澈的看了一眼站在许公身侧的许氏,心下叹息。 那桩命定的姻缘未成,可能真的是一件好事。 此时的许氏娇俏温婉,美貌贵气,少女的不谙世事仍在,言谈举止皆是世家女的贵气和风范。 可剧情中的那个嫁给李白的许氏呢? 门不当户不对,焦头烂额,忙于俗物,教养子女,应付人情,李白还游历不断,硬生生将这样一个如珠如宝养大的千金小娘子磨成了粗鄙妇人。 也许李白断然拒绝亲事,也有这方面的考量。 不牵扯,还许氏本来的人生,才是最好的补偿。 “怎会嫌弃。” 许家设宴,款待了荪歌和李白。 许氏举止得当,哪怕看向李白,也是坦荡自然,无羞涩怯意。 这位世家贵女,知执念无望,便不再做无谓的煎熬。 离开许家后,荪歌看着沉默的李白,轻声问道“阿兄为何从不曾半分犹豫过与许小娘子的婚事?” 李白抬眸“阿月,她让我觉得似曾相识。” “每每面对她,心中的愧疚都让我喘不过气。” “也许真有所谓的前世今生吧。” 李白苦笑一声,惨然道。 荪歌:…… “阿月,我有我行踪不定脚步不停的生活,她也该有锦绣安稳家族宗妇的生活。” 荪歌没有提任何意见,只是道“阿兄不后悔便好。” 作为一个清醒的旁观者,知道剧情,她知晓,与许氏的那段姻缘,许氏痛苦磨难,李白也愧疚憋闷。 否则,李白又怎会写下“虽为李白妇,何异太常妻。” “走吧,阿兄,孟夫子还在等着呢。” “待返回扬州,你可能还得赔孟夫子一个江南游。” 昨日食肆,离不开孟浩然的帮助。 李白失笑,点了点头。 一行三人,返回扬州。 李白和孟浩然同游,荪歌则是前往金陵。 裴渊,这位裴家小郎君。 当年戏称,分号开进长安城才还其自由身。 只是,如今,她要伴李白身侧,长安城还不知何时才去。 金陵城,属于她明月公子的产业越发多了,这都是裴渊经营的结果。 听完她的打算,裴渊面色平静的接受了。 第七十七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一) (三十一) 当年如水清澈般嫩呼呼的少年郎,如今也不动声色喜怒深藏了。 裴渊若归族,绝对能独当一面,成为河东裴氏年轻一辈领头羊。 那句值得吗,裴渊终究还是没有问出口。 “山高水长,各自珍重。” “长安再见。” 裴渊唇角微微扬起,了然轻笑。 放下账本和算盘的裴渊,长身玉立,翩翩公子,丰神俊朗。 一刹那,世家贵公子的矜贵优雅尽显。 裴渊知晓,繁华长安,李白和明月终会抵达。 “珍重。” “长安再见。” 荪歌侧过脸,眼底里浮现出隐隐笑意。 她相信,不出多时,这位裴家小郎君便会崭露头角。以他的学识,家世,科举入仕并非难事。 长安再见时,裴渊可能就是官场上的青年才俊了。 …… 江南缱绻,温风留人。 荪歌和李白在江南一带待了近三年,游名山大川,访名人隐士,品人生百态。 到长安时,李白已到了而立之年。 三十岁的李白,除却时光为他留下了些许韵味,一如弱冠之年的小郎君。 眉眼清澈,鲜衣怒马。 就好似过往种种,好与坏,李白都坦然接受。 长安西南 终南山 大唐盛传一句俗语“隐士不到终南山,隐上千年无人管。” 与其说是终南隐居,倒不如说想寻求一条终南捷径。 卢藏用科举落榜,隐居在终南山,皇帝去了洛阳之后,他就跑到嵩山隐居,名声鹊起,传入圣人耳中,被武则天召入朝中为官。 自卢藏用起,入终南山隐居,便如同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可饶是如此,依然有无数人趋之若鹜,妄想着一飞冲天。 “阿兄也要学那卢藏用吗?”荪歌凝眉沉声问道。 卢藏用被起用,只能被当作传奇,不可复制。 史书记载卢藏用入仕后趑趄诡佞,专事权贵,奢靡淫纵。 甚至有传言,卢藏用曾做过太平公主的男宠。 闻言,李白的喉咙里溢出一声低笑,极浅极淡,似多年前一般揉了揉荪歌的头发“非也。” “此来终南山,目的有二。” “一来,终南山被道家誉为第一福地,先秦始皇曾在楼观之南筑庙祀老子,后有汉武帝于说经台北建老子祠。” “你陪同我一起寻仙问道多年,过终南山而不入着实可惜。” 荪歌撇撇嘴,很是怀疑。 始皇帝筑庙祭祀老子,她竟不知? “其二,听闻陛下胞妹玉真公主醉心修道,时常向陛下举荐有识之士,这终南山上有玉真公主别馆,若能拜谒得赏识……” 听到此处,荪歌心下明了,李白为官之心尤在。 至于什么道家第一福地…… 说实话,大唐的终南山乌烟瘴气,沽名钓誉之辈比比皆是,真真配不上这样的名号。 “阿兄若是想领略终南山道家福地的风貌,也未尝不可。” “但若是为了拜谒玉真公主,阿兄怕是在这终南山等到海枯石烂都没结果。” “阿月建议阿兄去华山。” 好吧,她做不到无动于衷看着李白枯等。 玉真公主已经多年未造访终南山了,山中的别馆早已破败。 剧情中的李白毫不知情可怜兮兮在别馆中日复一日的等待,从年初,等待深秋。 阴雨连绵,山路不通,写下《玉真公主别馆苦雨》。 那凄凉愁苦的模样,她着实不忍见。 所以,偶然当一下李白的金手指又何妨。 李白诧异,这算是未卜先知吗? 他的阿月,当真不是坠落凡尘的仙人吗? “既如此,那访完终南山,便前往华山吧。” “阿月,当年在青莲,你我许下诺言,定会将阿爹阿娘接出蜀地的。” “如今,出蜀已经六年了,尚无功名在身。” 李白似是自嘲的笑了笑。 荪歌哑然,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代,天下读书人对为官有着诡异的执念。 仿佛,那是光宗耀祖的唯一出路。 尤其是,对于李白这样的商人子弟。 就算是家财万贯,在真正的贵人眼中依旧是贱籍。 她在很久以前,听说过这样一句话“时代的一粒灰,落在个人头上,又何止是一座山。” 李白执念为官,经邦济世,她总不好泼冷水。 “那我陪阿兄一起。” 说实话,她真的不是一个称职的金手指。 旁人拥有金手指一路越级打怪唯我独尊,而李白却该经历的困顿思索从来没有少过。 也许,她更像是个旁观者。 可作为一个旁观者,她的心又不足够纯粹坚硬。 远观终南山,云雾缭绕,如梦如幻,似人间仙境。 可真正踏足终南山才知,处处皆是凡尘俗世。 文人,道士,侠客,三教九流行走在终南山的山道上,或高谈阔论,或故作神秘。 密密麻麻的小屋散落在参差不齐的山脊上,满是红尘烟火气,很难再感受到远离俗世喧嚣的宁静仙气。 谁都知道,这终南山上真正的隐士屈指可数。 浮躁的人心,才是此刻终南山的主调。 越往上走,李白脸上的失望之色越胜。 他以为,所有的圣地都该如当年江陵天台山一般,能让人静心凝神,返璞归真。 偌大的终南山,多的是前来碰机遇的投机分子。 李白心知,这些年若无阿月陪在身侧,经历了那些人情冷暖,他恐怕也会急于求成加入这终南山隐居,成为这种志在为官的隐士,徒增笑话。 所以,失望归失望,但他却也没有资格抨击这些汲汲营营妄想出人头地的人。 都在这俗世中奋力挣扎不认命,如同他这些年不断的拜谒。 “阿月,下山去吧。” 李白叹了口气,向来明朗洒脱的笑容里多了几分沧桑萧索。 荪歌没有作答,沉默的跟在李白背后。 此生,李白没有选择这条所谓的“终南捷径”在此山中隐居,荪歌甚感欣慰。 也许,她没有改变李太白的人生轨迹,但这些细微之处,李太白的选择从未让她失望。 李太白非一成不变,只会更加如兰如玉。 李白低落的情绪一直持续到华山脚下,玉真公主地位尊崇,不是他以往拜谒之人可比。 第七十八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二) (三十二) 所以,就算他心中凝重,亦得严阵以待。 只是,就算明知玉真公主身在华山,想要面见拜谒依旧难如登天。 皇家身份,注定了等闲之人难见之。 李白倒也没有一根筋的非要见到玉真公主,而是挥笔写下一首《玉真仙人词》,托人奉给玉真公主。 玉真之仙人,时往太华峰。 清晨鸣天鼓,飙欻腾双龙。 弄电不辍手,行云本无踪。 几时入少室,王母应相逢。 荪歌:() 这也行? 素未谋面,便能将玉真公主夸的天上地下绝无仅有,活脱脱神仙真人。 看来,李白才是拍马屁的行家。 当年她是赵高时,若有李太白这样信手拈来拍马屁的才情,最开始那种水深火热的日子应该能好过不少。 “阿兄,你良心痛吗?”荪歌幽幽道。 李白眨眼,若有所思。 痛不对,不痛亦不对。 “阿月,这叫投其所好。”李白微抿嘴角,略显羞涩,一本正经的解释道。 荪歌捂眼,着实没眼看。 明明是市侩圆滑到极致的言行,偏偏李白说出来却无比坦荡清新。 好吧,实在是谪仙人的形象过于深入人心了。 导致,李白言谈举止自带仙气。 也不知李白这首想象瑰丽气势恢宏的《玉真仙人词》能不能讨得玉真公主欢喜。 剧情中的李白,被玄宗传召入京还在十余年后。 十余年啊,这十多年李白蹉跎潦倒。 傍身的唯有酒,已经酒后脱口而出的诗。 华山,太华峰。 玉真公主看着旁人呈上来的那首诗,秀眉轻挑,惊为天人。 与王维当初写给她的那首“此地回鸾驾,缘溪转翠华。洞中开日月,窗里发云霞。”风格迥异。 王维早已进士及第,这些年来起起落落,当年琵琶奏《郁轮袍》,妙年洁白,风姿郁美,她极力举荐。 如今,竟又出现了个下笔如仙的李太白。 一时间,她竟不知着二人孰更胜一筹? 不过,当年的王维弱冠之年,年少风华,容貌俊美,非一般人能比。 而此时的李太白已是而立之年了。 单看才华的话,也许她可以向皇兄举荐一二。 “玉真公主,李太白此人贫道略有所闻。” 站在玉真公主身侧,一位身穿八卦衣,道髻整齐,正值壮年的道长恰到好处的开口。 语气平淡,不显熟稔,就好似随意一说,中规中矩,不偏不倚。 玉真公主眼睛一亮“哦?” “元道长竟知晓这李太白?” “那元道长便与我说说吧,恰好这人的才情让我起了几分好奇。” 玉真公主声音微微上扬,颇有些期待。 若是荪歌和李太白在此,定会认出这位怨道长便是曾经在巴蜀游历时,有过几面之缘曾畅谈的元丹丘。 剧情就是如此的巧妙神奇,因为李白此生没有在终南山别馆蹉跎岁月,提前来到了华山。 而元丹丘的举荐,也就提前了十余年。 按剧情,应是天宝年间前后,玉真公主奔赴河北谯郡真源宫,元丹丘恰巧负责修建玉真公主言行的石碑,与玉真公主近距离相处,趁机将李白的《玉真仙人词》呈上。 然后,玉真公主惊喜异常,从而将李白推荐给了唐玄宗。 好似她这只小蝴蝶扇的漏洞,天道有一点点的补上了。 “贫道早年间在巴蜀一带游历,机缘巧合曾与李太白同游数日,李太白在巴蜀年少成名,才情动蜀川,丰神俊逸,光风霁月,潇洒自如。” “据说,李白游历江陵拜见了司马道长,司马道长盛赞其有仙风道骨,可与神游八极之表。” “这些都是李白早年间的经历,至于后来,贫道便不甚了解了。” “但依李太白的才华,想来际遇不凡。” 元丹丘并没有说太多,点到为止。 但这些不加掩饰的溢美之词,足以在玉真公主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 丰神俊逸? 光风霁月? 玉真公主再次捧起那首《玉真仙人词》,认真欣赏,似是想通过这一纸诗词,了解李白。 能得司马承祯如此赞誉,看来确有不俗。 “那就见见?” 玉真公主淡笑着,询问似的看向元丹丘。 元丹丘心中警醒“见与不见,全看公主的意思。” 当年一别,也有数年未见了。 秉烛夜谈,月下畅饮,各抒胸臆,他知晓李太白寻仙问道之外那颗渴望经邦济世的心。 也许贵人们的一个念头,对于李太白老说就是一根救命稻草。 他能做的,仅是如此了。 多年未见,也不知当年不羁放纵的李太白和李明月如何了。 他长居山中,多年隐士,有心无力。 此刻施以绵薄之力,也算心安。 玉真公主收回视线,看似漫不经心道“此等人才,不见可惜。” “吩咐下去,命李太白上太华峰。” “本公主是真的想看看李太白能否担得起这些盛名。” 闻言,元丹丘不着痕迹的长舒了一口气。 还好,贵人心生好奇了。 他衷心的希望,游历多年的李太白能够抓住这个机会一飞冲天,一展鸿鹄之志。 接到传召的李白,再一次发挥了投其所好的本领,打扮的仙风道骨,如山间皓月,簌簌秋风。 一眼望去,还是及冠的模样。 只是,多了几分清冷罢了。 荪歌心中叹息,以后谁再说李太白是个傻白甜,她第一个冲出去拼命。 她绝对不承认,这是他言传身教耳濡目染的结果。 因玉真公主只传召了李白一人,所以荪歌只能在太华峰下默默等候。 她也不确信,此次拜谒究竟能否成功。 可李白心心念念,他唯有祝愿李白心想事成。 仙风道骨,衣袂翩翩的李白登上太华峰,眼尖的看到了站在玉真公主身侧的元丹丘。 李白:(*^^*) 这就是他乡遇故知的喜悦吧? 看来,他能前来拜见不仅仅是一首《玉真仙人词》的缘故。 元丹丘眨眨眼,面不改色,然后在玉真公主看不到的角度,对着李白不着痕迹的摇了摇头。 李白顿时明白,飞快的敛起眼中重逢的喜悦,平静如水。 ------题外话------ 今天特意写了个李白成功拜谒的情节,也希望参加高考的读者小可爱,明天高考顺利,金榜题名,实现自己的目标。 第七十九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三) (三十三) 只有眼眸中流露出微微思索,就好似在回想面前这人是否似曾相识。 “白,拜见玉真公主。” 李白微微躬身,声音如珠碰玉璧般清灵悦耳。 玉真公主有片刻的怔然,诗美,人更美。 这是,这种美又不仅仅局限于皮囊美。比之如玉的面庞,挺拔的身材,更引人注目的是那种仙人般的气质。 清冷疏离,却又有遮不住的潇洒恣意。 “你当真到了而立之年?”玉真公主轻咳一声,掩饰失神的尴尬。 这通身的少年气,让她一时想不出最恰当的形容。 真有被上天如此厚爱之人吗? 李白愕然,贵人的问题都如此接地气吗? “回玉真公主的话,白前段时间在扬州城刚过了三十岁生辰。” 他的生辰宴,阿月一手操持,轰动了整个江南。 玉真公主心中喟叹,见到李太白的这一刻,相比诗词道法探讨,她更想私问下保养秘笈。 “李郎君,这位是元道长,元丹丘。” “在他口中,你可是只应天上有的才俊。” 玉真公主淡笑着,将手中的浮尘放在一旁,失意小童添茶。 李白颔首,凝眉。 “白与元道长相识于蜀中,曾数日同游,今日能在此遇到元道长,也是意料之外。” 李白方才便知晓元丹丘的暗示,自然不会有所纰漏。 见玉真公主满意地点了点头,李白便将自己提前整理准备好的诗稿双手奉上。 一首《玉真仙人词》敲开了拜谒玉真公主的大门。 但能否得玉真公主举荐,就得看他这些年挥笔写下的佳作。 一页页翻过,一篇篇看过,玉真公主的心中掀起了惊涛骇浪。 李太白,真乃世间奇才! 如此人才,不该埋没民间,籍籍无名。 “李郎君大才,本公主甚是佩服。” “李郎君静候佳音。” 干谒多年,这是李白距离心想事成最近的一次。 李白叩谢离开,忍不住心潮澎湃。 “成了?” 荪歌看着神动色飞的李白,心下稍安。 看来,李白此生入仕的贵人依旧是玉真公主和元丹丘。 “静候佳音。” “阿月,如果此次真的能成功入仕,便将阿耶阿娘从绵州青莲接出来吧。” “阿月觉得可好?” 李白侧头,看向荪歌。 荪歌点点头,开放繁华的长安城,远不是闭塞的青莲乡能够比拟的。 玉真公主并没有在华山耽搁太久。 李白的诗集,在大明宫传阅。 上至帝王,下至文武百官,皆惊叹于李白在诗文上的造诣,大赞其是语言的创造大师。 唐玄宗大喜,连下三次诏令,诏李白入大明宫。 骄阳当空,铺下满地金色。 李白意气风发,玄宗降撵步迎,以七宝床赐食,御手调羹以饭之,极尽礼遇和恩宠。 凭借着诗文,李白一介商人子弟,成为了大唐陛下的座上宾,这在历史上,几乎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翰林供奉。 听到李白的官职后,荪歌凝了凝眉。 玄宗对李白的礼遇,似乎在更大程度上是发现了一个新奇玩意儿的热情。 是件艺术品,但绝不是经邦济世的能人。 剧情看似在改变,可实则重大的关节都未曾偏差。 比如,元丹丘举荐。 比如,翰林供奉。 李白心潮激昂,精神振奋,觉得心头多年乌云一扫而空。 用孟郊的那句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来形容最是恰当不过。 此刻的李白,名动长安。 就算这个翰林供奉更大意义上只是个有名无实,愉悦帝王生活的调味品,可能走到李白这一步,足以让天下文人震撼。 由此,李白之名,逐步传遍整个大唐。 李白留在翰林院侍奉帝王,荪歌亲自动身,返回了青莲乡。 近十年,青莲乡似乎没有太多的变化。 “阿爹,阿娘。” 荪歌看着鬓角染白的李客夫妻,心中百感交集。 李客满脸笑意,不住的点头,嘴上连连说好。 这些年,家书未断,李客虽深处巴蜀,却也知,他的一双儿女名满天下。 一个是赫赫有名掌握扬州金陵命脉的的明月公子。 一个是被帝王连下三道诏令传召入宫的谪仙李太白。 有儿女如此,一生还有何求。 “阿爹。”荪歌坐在李客身侧“阿兄初入翰林院,不便远行。” “此次回来,我想接阿爹阿娘,还有幼弟离开巴蜀。” “长安,洛阳,扬州,金陵,都是难得的富庶繁华之地,位置优越,四通八达,不论阿爹阿娘想在哪里定居都好。” 这些年,跟李白走到哪儿,她的房产就置办到哪儿。 提及离蜀,李客面露犹豫。 如今,他已到知天命之年,年轻时的壮志雄心早已在年复一年中被磨灭。 “阿月,定居就算了。” “你阿娘这两年来身体越发差了,她长于碎叶,向往自由,这么多年来蜗居青莲,她虽不言苦闷,但为父心知肚明。” “你与太白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为父打算将带着你阿娘自巴蜀而出,看看这大唐的秀丽山河。” “我想带着你阿娘一路游历,最后回到碎叶。” “阿月,你的幼弟就交由你和太白照顾了。” 荪歌沉默,想到了二十年前,她初来此间,惊艳了她的异域美人。 如今,美人迟暮,眼窝凹陷,可眼底深处就好似始终有一簇小火苗,多年未熄灭。 “阿爹,我是个江湖闲散客,无拘无束。” “不如我陪着阿爹阿娘一起吧。” 盛唐的大江南北,她伴着李白几乎已经走过一遍。 李白被玄宗赏识封翰林供奉,正是春风得意时,短期内应该不会出问题,所以她也不必牵肠挂肚。 李客摆摆手,拒绝道“不用。” “早年间阿爹经商走南闯北,历经风霜,你不用担心。” “倒是你,阿月,去做你想做的事情吧。” “阿月,你不仅仅是太白的胞妹,你还是你自己啊。” 这些年来,一封接一封的家书。 李客欣慰的同时,也有些心酸。 出蜀近十年,他的阿月好似从来没有过自己的生活。 仿佛,阿月为李白而生。 第八十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四) (三十四) 他的儿女,不该厚此薄彼。 太白的人生是人生,阿月的人生也该是人生。 荪歌掩口轻笑,不疾不徐“阿爹,阿月年幼便读到过,庄子与惠子游于濠梁。” “惠子曰:“子非鱼,安知鱼之乐?”庄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鱼之乐?”” “阿爹,我没有觉得是委屈。” “能见证阿兄光耀大唐,是我的骄傲。” 每一世的存在,总有其意义。 生而为赵高,为的是赎罪,为的是辅佐始皇帝。 如今为李明月,为的是成全,为的是谪仙人李太白。 无论是曾经的千古一帝始皇帝,还是如今的诗仙李太白,她都觉得值得。 这二人,都配得上她的付出。 “阿爹,我心甚喜。” 荪歌重重强调道。 再说,她也没觉得是种牺牲。 无论是身为旁观者,还是亲历者,经历这世事红尘,烟火热烈,她都乐在其中。 李客面露思索,望着嘴角上扬,眼睛似月牙,仿如娇艳盛开的花,眼角眉梢溢着满足的荪歌,久久没有开口。 他觉得是牺牲,阿月觉得是快乐。 对啊,子非鱼安知鱼之乐。 他只是怕阿月会委屈,久而久之心生怨怼,毁了一生的 “见阿月如此,为父也放心了。” 李客伸手拍了拍荪歌的肩膀,满脸欣慰。 在李客夫妇收拾行囊之际,荪歌独自一人前往了戴天山,大明寺。 她不在大明寺多年,但大明寺依旧有她的传说。 荪歌:┬─┬ノ(゜-゜ノ) 这石壁上,有必要把她当年上房揭瓦嘴贱手欠糟心事记录的这么清楚吗? 本想荣归故里,可现实不允许。 好吧,那她还是静悄悄的来,静悄悄的走。 夫子也已大换人,许多都是新面孔。 扪心自问,在大明寺的十余年,她快活的很。 若那些夫子,同窗,知晓荪歌的想法,定会龇牙咧嘴,阴阳怪气。 快乐是荪歌的,痛苦是他们的。 荪歌和李客夫妇一同出蜀,于江陵分别。 荪歌牵着幼弟的手,站在江边目送李客夫妇离开。 异域美人,虽年迈多病,不复当年风华,但眼中深藏的火苗,越发鲜活生动。 不仅李白天生放浪不羁爱自由,这位生于西域,长于西域的美人儿,也是刻在骨子里的豪爽洒脱。 “阿兄。” 似轮回,身边的幼弟,像极了她当年未长开的模样。 肉乎乎,软绵绵。 眉眼,神韵,皆像。 当然,不喜读书,不喜被管束的作妖性子更像。 一句阿兄,让荪歌有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好似在这一刻,她成为了李白。 “叫我二哥便好。”荪歌扯着幼弟头发上的小啾啾,轻声道。 “二哥?” “可小的时候,我听你总唤大哥阿兄。” 小肉墩挣扎着,将自己的头发从荪歌的魔爪下拯救出来。 男子汉,大丈夫,发型不能乱。 荪歌好笑的睨了小肉墩一眼“若你唤我阿兄,那唤李太白什么?” “仙人!”小肉墩脱口而出,声音清亮。 荪歌挑眉,噗嗤一声笑了出来。 倒也没想到,李白的谪仙人之名竟也能传到山川险峻,交通闭塞的巴蜀之地。 “那,那便依了你吧。” 荪歌注意到小胖墩频频看向一旁的点心铺子,轻咳一声“走吧,去吃。” 要坚信,年幼的胖,一定会是暂时的。 待慢慢长大,身形抽条,又是个美郎君。 再说了,她和李白俊美至此,胞弟就算是小胖墩,也一定是颜值最高的小胖墩。 小肉墩咧嘴一笑,牙口参差不齐。 掉了的乳牙,还未完全长出来,小舌头总是有意无意的扫过那些松动的牙,似好玩一般。 荪歌咂咂嘴,遗憾道“抱歉,现在通知你,糕点不能吃了。” 这大唐,还没有整牙这一说。 小胖墩:Σ(□;) 他刚刚是听到了什么丧心病狂的话? 大人的世界,都这么出尔反尔吗? “阿兄,我就吃一小块儿好不好?” 糕点的香气汇入空气,格外诱人,勾的人食指大动。 小肉墩伸出肉呼呼白嫩嫩的下手,晃着荪歌的胳膊,软糯糯的央求着。 甚至主动将毛茸茸的小脑袋蹭在荪歌的手心里。 什么男子汉大丈夫发型不能乱? 都是扯淡! 发型乱了,头发仍在,但糕点若是错过了,就吃不到了。 小肉墩心里门清! 荪歌心中感叹,怪不得之前李太白总爱揉她的脑袋,手感甚佳。 荪歌承认,她成功被小肉墩卖萌撒娇的模样取悦了。 不就是一块糕点吗? 吃! 荪歌大手一挥,各式糕点买了一份,然后分到小胖墩手里的只有一块儿。 小胖墩欲哭无泪,只能恨恨的咬着手中的糕点。 松软甜美,清香可口的糕点,可以暂时抚慰他受伤的小心灵。 许是过于用力,那颗本就摇摇欲坠的乳牙嘎嘣一下掉了下来。 随之,还有血流出。 小胖墩哇的一声哭了出来,不是在哭牙齿,而是在悼念逝去的糕点。 这是吃,还是不吃? 不吃吧,牙齿都掉了,糕点还吃不上,怪难过的。 吃的话…… 实在难以下咽。 荪歌忍俊不禁,觉得有小胖墩,生活都变得五颜六色了。 “走走走。” 荪歌就近寻了家客栈,小胖墩自力更生漱口洗漱。 至于她,给小胖墩画了幅肖像。 画纸上是两个小胖墩,一个牙口整齐,一个歪歪扭扭。 “你觉得哪个好看?” 荪歌放下画笔,问小胖墩。 小胖墩满头黑线,有些不明所以。 荪歌叹了口气“就说你以后想有怎样的一口牙?” “你觉得这个歪歪扭扭的好看吗?” 小胖墩煞有其事的皱了皱眉,然后不负众望地开口了“不好看。” “但,阿兄……” 小胖墩偷偷打量了下荪歌的神色,接着弱弱道“牙口整齐也不用笑的这么憨吧……” 荪歌:…… 她这是小胖墩嘲讽了。 荪歌轻哼一声,忿忿道“再不注意,你以后的牙齿就是这样。” “连妻子也娶不上。” “那,阿兄和仙人牙齿整齐洁白,娶亲了吗?”小胖墩歪着脑袋,一本正经的发问。 第八十一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五) (三十五) 荪歌:…… 扎心了! 小胖墩看似圆滚滚,说话却一针见血,典型的人不可貌相。 “问得真好,下次别问了。”荪歌扯扯嘴角,一脸的生无可恋。 只见小胖墩摇头晃脑,咧着嘴露出跑风的牙齿,老学究似的摇摇头“你们不行啊。” “怪不得阿耶阿娘长吁短叹,说老李家的香火只能靠我延续了。” “身肩光荣任务,怎能不娶妻。” 不行…… 若是李白知晓,他的胞弟给予他的评价就是不行,也不知作何感想。 “你二臂吧?”荪歌翻了个白眼,十分粗鲁的将那幅被嘲讽的画卷起来塞进了小胖墩怀里。 说好的寓教于乐,才能深入人心呢? 呵,这是直戳她的心吧! “阿兄谬赞了。” “我知晓自己身负重任,乃是阿耶阿娘的左膀右臂。” 小胖墩说起话来笑眯眯的,眼睛只剩一条缝儿,活脱脱一个弥勒佛。 荪歌无语凝噎,深深怀疑,乖张是不是李家一脉相承的风格。 “呵呵。” 荪歌表示,她暂时不想搭理这个小胖墩。 娶亲这个问题,她不愿再讨论。 不过,倒真真是提醒了她,她是山川美景前的匆匆过客,孑然一身恰好无牵无挂。 那李白呢? 许氏这段姻缘,数年前已断。 如今的许氏已经嫁为人妻,门当户对,相夫教子,红袖添香。 剧情中,李白在许氏亡故后,亦有几段情缘。 “会稽愚妇轻买臣,余亦辞家西入秦”急功近利的刘氏? 还是“鲁女东窗下,海榴世所稀。珊瑚映绿水,未足比光辉”的炊烟袅袅的东鲁女子? 亦或者是梁园千金买壁,李白挥笔写下“多君同蔡琰,流泪请曹公”的宗氏? 这么一数,李白好像有点儿克妻…… 四任妻子,许氏和那位东鲁女子早亡,刘氏和离,宗氏心灰意冷后潜心修道。 无妻子缘分,儿女也不亲厚,晚年凄苦悲凉,孑然一身。 好吧,这亲娶不娶,也没太大差别。 罢了罢了,娶妻与否全看谪仙人自己的意愿。 古人看中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香火传承对于李太白来说,不甚看重。 谪仙人的尽头,是那天上的白玉京。 “阿兄,你不必自惭,也不必感怀,放心,以后我会为你养老送终的。” “再不济,我的儿女也行的。” 致力于吃的小胖墩,并不能理解荪歌的突然走神,只以为他那句不行戳中了伤口。 于是,豪气冲天,拍着胸脯大包大揽。 荪歌嘴角抽搐,她看着像是那种会自惭形秽的人? 搞笑呢! 不过,小胖墩儿难得如此暖心,她是不是应该配合一下,营造一种兄友弟恭的假象? 只是,还不等她装模作样的开口,小胖墩儿就抱着糕点一边跑一边扭头对她喊“阿兄,我得多吃点儿,才能有力气给你养老送终啊。” 荪歌身侧的手,微微握拳。 还真是感动不过三秒啊。 荪歌深刻觉得,小胖墩的聪明才智都用在了混吃混喝上。 至于那牙,终究还是错付了。 养老送终? 关于李月圆的记载,正史野史加起来寥寥数笔,她着实不知道,她能不能活到白发苍苍的那天。 身在江陵,荪歌向天台山递了拜帖,请见司马承祯,替李白一诉多年“相思”之苦。 但,却被告知,司马承祯被玄宗传召,在济源王屋山,在天坛峰下选“丹凤朝阳”之地,建阳台宫,隐居求道,数年未返回天台山。 济源,王屋山,阳台宫? 也不知那株延年益寿的草药,司马承祯有没有服用。 若没有,恐怕寿命所剩无多了。 “阿兄,你想做道士?”小胖墩一边呲牙咧嘴的咬着山里的野果子,一边随口问道。 荪歌摇头,清修隐居的生活,她从不向往。 “我也不喜欢。”小胖墩鼻子微微耸动,煞有其事“山路遥远,远离城镇,想吃东西的时候太不方便了。” 荪歌抬手戳了戳他肉嘟嘟的胳膊,故作嫌弃“你脑子里就只剩吃了。” “民以食为天,吃,有何不对。” 小胖墩的歪理还是一套一套的,说起来格外的理直气壮。 荪歌失笑,难不成继李白这个早期的旅行博主后,李家又要出一位美食家了? 这兄弟二人的爱好,一个比一个烧钱。 荪歌并没有着急赶回长安,而是带着小胖墩儿一路游山玩水,品鉴美食。 这一点,她和小胖墩志同道合。 小胖墩为美食,她为人间烟火气。 市井,永远是烟火气最旺盛的地方,有柴米油盐的平淡,有嬉笑怒骂的嘈杂,有深藏的期冀,永远的热气腾腾。 置身其中,她仿佛才是真正的此间人。 在金陵城,荪歌发现了小胖墩特别会吃外的另一个闪光点,经商嗅觉敏锐。 可能在这一点上是继承了李客。 小胖墩是个胸无大志的乐天派性子,并不执着于光宗耀祖,或是入朝为官,如果能有经商这一技之长,一生也算无忧。 “去长安,入私塾,每年私塾考核评级乙级以上,我便送你一间铺子。” “当然,折合成现银也可以。” “你想吃喝无忧,你就得有银子傍身,想要有银子,就得自己挣。” “那总不能目不识丁,两眼一抹黑,被人骗了还帮着数钱吧?” 要不是小胖墩厌学严重,她也不至于如此煞费苦心。 小胖墩眼睛滴溜溜转,那一大堆话听下来,他记住的就是阿兄给铺子。 不就是入私塾吗? 他入了! “阿兄,若我能得甲,可不可以两间铺子?” 小胖墩在不遗余力的争取权益。 荪歌抬头,无语问天。 这是养弟弟吗?这分明就是养讨债的。 “可以可以。” 不同于李太白自小便是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潇洒谪仙人般高坐云端的姿态,这个小胖墩,天生的红尘俗世人。 与李白相比,少了仙气和雅致,多了地气,倒也不令人生厌。 毕竟是口口声声要为她养老送终的,她总得多包含几分。 “阿兄最好了。” “我一定会将铺子发扬光大,赚很多很多的钱,让更多人吃上饭。” 第八十二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六) (三十六) 朴实无华的话,让荪歌忍不住弯了弯眉眼。 小胖墩儿没有那些清丽无双的佳词美句,但也知晓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道理。 如此文邹邹的话,小胖墩能力有限说不出来,但荪歌明白他想要表达的意思。 旁人眼中,小胖墩儿也许不学无术调皮捣蛋,但她看得出来,李客夫妇将他教育的很好。 饶是撒泼胡闹,也知适可而止。 那颗心,柔软光明的很。 李客夫妇尽其所能,将这个世界最美好的一面呈现给自己的儿女。 无论是李白,还是眼前这个牙齿又掉了两颗说话都漏风的小胖墩。 因为沐浴着光明,便想将光明恩泽他人。 这便是教育最成功的地方。 不一定要出口成章,不一定要完美无瑕,不一定要显赫至极。 有同理心,懂感恩,会付出,这样的人无论是身居高位,还是市井小民,都算得上堂堂正正的人。 “那阿兄拭目以待了。” 自这番谈话后,小胖墩也不再一门心思的致力于美食,而是催促着荪歌及早到长安。 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要入私塾接受爱的教育了。 似他这般聪慧,考核手到擒来。 荪歌笑而不语,丝毫不提醒小胖墩入私塾后可能面临的水深火热。 课业完成不好,不仅是要罚抄的,还会有夫子清脆的戒尺声。 当然,留堂错过饭点,也不可避免。 咳咳,就算日后小胖墩翻起旧帐,她也可以装傻充愣,表明不知情。 毕竟,当年在大明寺,她是人看人厌猫嫌狗弃却又风华绝代的明月公子。 这种惩戒,向来不可能发生在她身上。 她大可眨巴着眼睛,一脸佩服的赞扬小胖墩开了李家子弟之先河,当载入族志。 领略了金陵奢靡,扬州风情的小胖墩,初到长安,依旧忍不住惊诧于长安的物华天宝锦绣成堆。 小嘴巴上的都能塞进去一个拳头了。 “阿兄,长安如此热闹繁华,阿耶阿娘为何不愿前来?” “我想他们了。” 小胖墩兴致低落,低着头,蔫蔫道。 荪歌拉着小胖墩的手,轻声道“有些人心中所求非繁华富庶,也许世上最美之处,存在于曾经的记忆。” “阿耶阿娘,心不在此。” 曾经牛羊遍野,水草丰美,自由畅快的西域,才是他们的心之所属。 小胖墩抬头,抿抿嘴,轻声问“那我还能见到阿耶阿娘吗?” 荪歌敛眉,沉默。 此生能否见李客,是个未知数。 但,绝对见不到那个异域美人儿了。 落叶归根,她长于西域,多年顿于巴蜀,如今年迈,出蜀领略大唐风光,最后终归还是要回归西域的。 “那你以后将生意扩展到到西域,也许就会见到了。” 生离死别的沉重,她不愿让小胖墩提前知晓。 西域? 这对小胖墩来说,是个只存在于地图上的名词。 在长安置办的宅子里,荪歌终于时隔近一年再一次见到了李白。 不同于被玄宗连下三次诏令传召时的意气风发,而是沮丧困顿,眉头紧皱,难以舒展。 显然,他已知晓,他干谒近十年求来的一官半职,只是玄宗玩乐梨园填词的陪玩。 玄宗需要的,只是李白的诗词为盛唐点缀,歌功颂德。 这与李白所求,天壤之别。 官位有了,他却越发的不快乐。 他想经邦济世,他想为国忧为民喜,他想河清海晏。 而不是日日在靡靡之音中填词玩乐。 “阿兄。” 安顿好小胖墩,荪歌找到了在树下独酌的李白。 一年时间,李白好像老了。 这样的认知,让她忍不住恐慌。 她教李白学会责任,学会承担,有了烟火气,到底是对是错。 “阿月,你酿的酒要空了。”李白头发散落,眼神落寞,可看向荪歌依然带着笑意。 于李白而言,阿月在哪里,光就在哪里。 荪歌学着李白当年为她束发的模样,将李白的发冠束好,坐在李白身侧。 在李白目光错愕下,荪歌将壶中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阿耶阿娘的归处在西域,那阿兄呢?” “真的是那座富丽堂皇雕梁画栋的大明宫吗?” “阿兄若是心中迷惘,不妨先向帝王告假,出去走走吧。” “此次路过江陵,得知司马道长已离开天台山隐居王屋山,而阿兄旧友元丹丘元道长自华山一别后,也隐居嵩山脚下颖阳山居。” “嵩山,王屋山,相隔不远。” “阿兄不如前去一趟河南道,也许心中困惑便会消除。” 李白那颗自由洒脱的心,向来不会被束缚。 为官,从来都不是好的选择。 灿若繁星的大唐,也只得了一个李白。 李白眼神微亮,意动不已。 心心念念十余年的长安,他待的并不快乐。 至于他的归处? 他心安之处,便是归处。 李白抬眸,眼神水亮,看向荪歌。 这么多年相依相伴,阿月在,他便在。 “那便听阿月的。”李白的颓然一扫而空,就好似骄阳终于冲破了层层乌云。 那个契机,便是荪歌。 “阿兄,此次前往河南道,我不能陪你一起,幼弟初至长安,安排私塾,生活起居,都离不开我。” 其实,无论是她还是李白,与小胖墩的交集都不算多。 小胖墩出生时,她和李白在大明寺求学。 待后来,又是游历巴蜀,鲜少在家。 可小胖墩是个自来熟的性子,一路走来,她和小胖墩的相处默契融洽…… 融洽个鬼…… 时时刻刻互怼,不遗余力戳心,如果这也算是默契的话。 “还有,阿兄,我不准备培养他入仕。” “人生诸多选择,非入仕才能实现价值。” “他是个很好的孩子。” 荪歌声音带笑,将这一路来小胖墩的所言所行,事无巨细的讲给李白。 聆听,也是一种很大程度的参与。 “阿月很喜欢他?” 李白蓦地开口。 提及那个孩子,阿月眼中的光芒,声音中的慈爱,溢于言表。 荪歌一愣,挠了挠头“阿兄,他是你的胞弟。” “还有,闹腾的孩子总是惹人关注的。” 第八十三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七) (三十七) 李白的问题问的莫名其妙,她回答的更是奇奇怪怪。 “阿月觉得好,那便好。” “河南道一行,阿月无需担忧,前些日子岑勋来访,恰好可以相偕同游。” 谪仙人对凡尘俗世的眷恋好像天生比寻常人要淡薄一些。 荪歌看的分明,谪仙人李太白的感情好像吝啬于分给旁人。 也许,兄弟亲厚的画面若想实现还得日久天长的相处和培养。 “岑勋?” 荪歌凝凝眉,总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原来,这场颖阳山居的山间小聚,是要诞生这样一篇千古名篇。 岑勋是颜真卿《多宝塔感应碑》的撰文者,虽鲜少为后人所知,但其才华性情皆不俗。 “我情既不浅,君意方亦深。” 这便是李太白与岑勋知己相交,最好的见证。 对小胖墩,李白虽有些淡漠。 可该他做的事情,也从未假手于人。 荪歌本以为李白不日便会启程前往河南道,却不曾想,大到私塾选择夫子确定,小到文房四宝的准备,李白都亲力亲为。 李白谪仙人的名声,天下皆知。 由李白出面,会减少很多的麻烦。 所以,最后选定的私塾,在长安城名声显赫,学子中人才辈出,任教夫子更是学富五车德高望重。 小胖墩:…… 听我说,谢谢你,因为有你,铺子变得遥不可及。 (╯°Д°)╯︵/(□\) 入私塾那日,荪歌看着小胖墩一脸的生无可恋,肉乎乎的小拳头自以为隐秘的在李白背后比划,忍俊不禁。 私下里,小胖墩总吐槽李太白是故意的。 “阿兄。” 大门外,小胖墩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陡然间有了种视死如归的气魄。 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起不复返。 “我去也。” “乙级之难,难于上青天。” 说着说着,小脸一垮,抿抿嘴,看着荪歌,眼泪大颗大颗都掉了下来“阿兄,要不考虑降低下要求啊。” “丙级,甚好。” 荪歌还没来得及开口,站在一旁冷眼旁观的李白扶额,长叹一声,拎着小胖墩的肩膀,直接塞进了私塾。 “溺子如杀子。”注意到荪歌眼神中的打趣,李白轻咳一声,欲盖弥彰道。 荪歌低头,莞尔一笑。 李太白说这话,是不是有些打脸。 当年她在大明寺求学习剑,头发是李白梳,鞋是李白穿,作诗是李白冒名,犯错是李白背锅。 李白无底线的纵容,她在无法无天的路上越走越远。 “难道那些年,阿兄其实是想杀我吗?” 荪歌目光灼灼地注视着李白,揶揄道。 李白呼吸一滞,闹了个大红脸,甩了甩袖子,抢先一步离开。 在其身后,荪歌笑的张扬而放肆。 谪仙人面颊绯红,眼波流转的模样,真真是让人神摇意夺,恍然凝思啊。 李白脚步匆匆,面颊的热意并未褪去。 杀阿月? 年少时的他,身无长物,总想着将世界上最好的东西都捧在阿月面前。 阿月想要的,都成全。 阿月不想要的,他背锅。 从舞勺之年,到及冠,再到如今已过而立,仿佛当年在府中肉乎乎的阿月伸出手拉住他袖子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一生的相依相伴。 溺子如杀子,用在阿月身上,并不合适。 他的阿月,值得天边晚霞织锦,皓月银辉为盖。 荪歌亦步亦趋的跟在李白身后,在长安酒肆,见到了传说中的岑夫子。 岑勋虽未入仕,但家世清贵,祖上也曾出现过位极人臣的丞相。 与李白,相识于偶然,相交于莫逆。 岑勋言谈举止,既有官宦之家的规矩优雅,又有文人雅客的洒脱不羁。 才学,见识,皆属上层。 可这样的一个人,在后世竟籍籍无名,倒也是一种遗憾。 “明月公子,在下常听李兄提及你,如雷贯耳。” 作为李白的至交好友的,对明月二字,都不会陌生。 他甚至都有些疑惑,李白诗中的明月是简单意象,还是意有所指。 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 人攀明月不可得,月行却与人相随。 不可得的究竟是高悬天际,长照古今的明月,还是身旁这位赫赫有名的明月公子。 不可说,不可说。 深究之下,皆是错。 “那都是阿兄谬赞。” “河南道一行,有劳岑郎君照顾阿兄了。” 岑勋的眼神,过于锐利,就好似能穿过层层迷雾一般,让她有些不知所措。 岑勋淡笑着,应下。 李白在翰林院,郁郁寡欢,他并非不知晓。也曾多次劝说李白,暂别长安,散去心中阴霾。 只可惜,苦劝无果。 离开一年的明月公子归,执拗的李太白便一扫沧桑,洒脱入河南道寻友问仙。 若是这其中没有干系,他是不会信的。 谁说谪仙人不属于这人世间,明明这仙人亦有剥离不了的执念。 “阿月,若有事就传信给我。” “如果,在这遍地是官的长安城待的不快乐,就回扬州去。” “阿兄会去寻你。” 李白不放心的嘱咐着。 长安城看似包容开放,实则规矩也最多。 他的阿月,比之他,更加的洒脱不羁,放纵任性。 他不愿这长安城在困住了他的同时,也困住了阿月。 入仕为官,从不是阿月的志向。 这锦绣长安能吸引阿月的,唯有鲜活热烈的红尘烟火。 可这份烟火,却非长安独有。 “阿兄,身处长安,我也会活的很好的。” “我在长安,等阿兄轻装归来。” 既然已经到了长安,她明月酒肆也该在这万国来朝的京都落地生花了。 毕竟,她还有个讨债鬼弟弟。 提及长安分号,荪歌的脑海里蓦地出现了一道人影。 金陵一别,数年未见。 不知她当年的大掌柜,裴渊,如今可还好。 若裴渊他朝入长安,看见长安街头攒动的酒旗中,明月二字赫然在列,是何种心情。 送别了李太白,荪歌在长安城又一次如火如荼的忙碌起来。 一回生二回熟,三回便熟能生巧了。 更不用说,明月酒的名声早就打出去了。 谁人不知,明月公子酿酒,千金难求。 第八十四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八) (三十八) 而入了私塾的小胖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迅速瘦了下来。 咳咳,以后得改名叫小瘦墩了。 每被留堂一次,每被戒尺近距离抚摸一次,每挑灯夜战一次,小瘦墩儿就默默画一只大乌龟写上李太白的名字,絮絮叨叨吐槽一次。 人人称道,名动大唐的谪仙人,在小瘦墩儿这里就变成了画个圈圈诅咒你的倒霉大冤种。 可能,这才是真正的兄弟情深,相爱相杀。 小瘦墩打着哈欠,顶着黑眼圈,满是幽怨“阿兄,你当初为什么没有告诉我私塾如此恐怖?” “铺子虽好,但是烫手。” 荪歌摊了摊手,眨巴着眼睛,很是无辜“恐怖吗?” “当年我求学时,如鱼得水,春风得意,你太白兄长更是意气风发,夫子赞叹。” “你不是这样吗?” 小瘦墩:…… 呵呵,当他没问。 炫耀,赤裸裸的炫耀,还顺带鄙夷了他。 小瘦墩挺了挺胸膛,眼神闪烁不定,但却嘴硬不已“当然是。” 一生要强的小瘦墩! 荪歌抿嘴轻笑,想起了那句除了嘴硬,哪都软。 “阿兄,我吃饱了。” “我要去完成夫子布置的课业了,都怪我文章做得好,明天还得给同窗分享经验交流心得呢。” 小瘦墩脸不红气不喘的说道。 一转身,便哭丧着一张脸。 做文章,要他老命,软乎乎的肉都没了。 至于交流心得? 更确切的是公开检讨! 若问他入私塾这么久,什么类型的文章写的最行云流水,那么一定是悔过书。 同为悔过书,曾有仙人太白一字一贯成美谈,到了他这里便是一日一篇累成狗。 小瘦墩表示,长安城对他恶意太大了。 荪歌并没有戳穿小小瘦墩的逞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私塾里的风吹草动早就传到她耳中了。 谁让小瘦墩作诗有后来乾隆爷的风范。 写花,一朵一朵有一朵,两朵三朵四五朵。 写山,一座一座又一座,两座三座四五座。 …… 那个年长的夫子,没气急败坏吹胡子瞪眼把她拉去私塾,就已经是法外留情了。 小瘦墩抗压能力极强,天生乐观,倒也无需她费心开解。 就是那一沓一沓的悔过书,她看了都头疼。 远在河南道的李白,先是携岑勋于王屋山阳台观拜访了司马承祯。 如今的司马承祯,须发皆白,老态尽显,身子颤颤巍巍,但却越发慈眉善目,心怀众生。 “小友,我还记得你。” 司马承祯坐于蒲团之上,浮尘在手,说话间颇有些气力不足。 司马承祯,真的老了,这是个十分明显的讯号。 “当日老道便断定,小友非池中之物,临别之际曾言若得偿所愿,老道必定遥相庆贺。” 先有江南崭露头角,有大明宫诗词传阅,后有玄宗礼遇,贺知章金龟换酒的佳话,李白早已成为大唐文坛上最夺目的明珠。 而立之年,名扬天下。 “这位是?” 司马承祯看向李白身侧的岑勋,不解道。 岑勋弯腰拱手,恭恭敬敬开口“在下岑勋,李白至交。” “姓岑?” “曾经岑相家的后人?” 司马承祯广见洽闻,交友甚多。 宫廷王侯达官显贵,乡野小民才子墨客。 岑勋颔首,恭声应是。 “小友,请。” 司马承祯指着一旁的蒲团,仙风道骨的笑着。 李太白,终不似当年那般恣意潇洒了。 “小友不远千里,可是心有疑惑?” 茶香袅袅,氤氲缭绕,水雾升腾,面容看的不真切。 闻言,李白轻叹一声,也不遮掩,坦率自然“道长,自被圣人召入大明宫封翰林供奉,已有一年光阴。” “诗词万人追捧,陛下也是盛赞不已。” “锦衣华服,呼朋唤友,可我心头就好似被石头压着,片刻难得喘息。” 李白声音平淡,不是炫耀,只是简单的陈述。 司马承祯摸着自己的胡须,静静地聆听着“小友所求非高朋满座,美誉加身。” “小友觉得压抑,无外乎是现实与所求的落差。” “小友想要的是什么?” 透过氤氲的水汽,司马承祯想到了当年那位真正狂悖乖戾的人,李明月。 若论无牵无挂,无欲无求,这世间谁都不及李明月。 包括面前这个以谪仙人名动大唐的李太白。 谪仙人,谪居俗世,难免沾染世俗红尘。而李明月则真真是冷眼旁观,鲜少动容。 饶是置身热气腾腾的人间烟火气,李明月都只是清醒的沐浴其中,而非沉沦。 目的明确,潇洒浪子,却又进退自如。 按理说,李白的困惑疑虑,李明月应该有办法开解。 可为何李太白还是千里迢迢,动身跋涉,来到了王屋山。 他想要的是什么? 李白沉默,而后朗声道“我欲经邦济世,匡扶明君,而非在翰林院填词作曲,风花雪月。” “多年夙愿,未曾改变。” 司马承祯含笑,谁又能想到谪仙人李太白实则是个官迷呢? 只是,夙愿,未必合适。 “小友可曾听过先秦甘戊使齐的故事?” 司马承祯将茶蓄满,不疾不徐开口了。 “甘戊使于齐,渡大河。” “船人曰:“河水间耳,君不能自渡,能为王者之说乎?” “甘戊曰:“不然,汝不知也。” “物各有短长,谨愿敦厚,可事主,不施用兵;骐骥騄駬,足及千里,置之宫室,使之捕鼠,曾不如小狸。” “小友可知老道是何寓意?” 兢兢业业忠厚老实,可以辅佐君王,但却不能带兵打仗。 千里马,日行千里,可若捕捉老鼠,不如一只狸猫。 “小友大才,想象瑰丽,出口成章,大唐锦绣出自你口便更具浪漫仙气。” “天生谪仙人李太白,到底为何?” “庸庸碌碌为官,在洒脱不羁的性情和规规矩矩的官场左右为难,蹉跎岁月吗?” 司马承祯坦然直接道。 李太白今日能造访王屋山阳台观,既是缘分也是造化。 他行将就木,不知何时便会撒手人寰。 这番话,由他说出,最是合适。 他,好像懂了李明月的用意。 第八十五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三十九) (三十九) 李明月通透非常,这些道理不是不懂,只是不能出自她自己之口。 李白闪神,微愣。 如此简单不算委婉的寓意,他怎能不知。 空有经邦济世之志,却无经世济民之能。 大唐的官场,的确无一人似他这般放浪形骸,随心所欲。 为翰林供奉,酒意上头,都天子呼来不上船,口无遮拦,挥墨无度。 谨言慎行,乃为官之要。 灭绝洒脱天性,抛却美酒美景,中规中矩地换一个官位,真的是他想要的吗? “道长,求仕十余年,潦草收场,如何甘心?” 他生性豁达,潇洒淡然,鲜少有执念之事。 苦苦干谒十余年,营造名声,为上位者所知,如今若是回头,这十余年仿佛大梦一场。 “小友魔障了。” “何为潦草收场?何为功成名就?” “小友如今诗名遍天下,追随者众多,难道不算收获吗?” “随心而为,才应是小友的作风。” 有些人,可以是出口成章始终站在巅峰的天才诗人,可以是仗剑去国的侠客,却不会是一个合格的官员。 “方才所说,皆是老道的肺腑之言。” “言尽于此。” “小友切莫因虚妄的魔障,反误了自己,误了身边人。” “否则,蓦然回首,前尘往事,除却诗酒,再无他物。” 司马承祯的眼神睿智清明,平和神秘。 这个几乎要走到人生尽头的老者,这个道家一门的宗师,似乎真的能看破红尘俗世,一语道破因由。 剧情中的李白,生命将亡之际,何其凄苦。 反误了自己? 误了身边人? 不,他不会。 李白下意识地想反驳。 可嘴唇翕动,终究还是没有底气喊出来。 “小友,请代老道向明月公子问好。” 司马承祯在童子的搀扶下,慢悠悠离开了李白的视线。 希望今日之谈,这个本就惊艳众生的李太白能够破茧重生。 助人之乐,亦是修道修心。 李明月超然于世,他愿意结这个善缘。 李白呆坐在原地,脑海中先是不断回荡着司马承祯语重心长的话,后又走马观花般掠过了这些年的种种。 误人误己。 这四个字,其实并没有错。 他看似随性不羁,实则早就将自己陷于囹圄之中。 他的阿月呢? 时时刻刻伴他身侧的阿月,是否也曾因他的执迷不悟心中愁苦烦闷。 岑勋沉默的坐着,没有打扰李白沉思。 突破虚妄前的迷雾,是李白必然要经历的。 时间一分一秒的流逝,良久良久,李白长叹一口气,似是要将心中的浊气尽数吐出。 道理他不是不明,只是一直在自欺欺人。 司马承祯仙风道骨,德高望重,有世外仙人之名,这番话由司马承祯说出,如同重锤响鼓,有醍醐灌顶之效。 很多时候,真真是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岑兄,我悟了。” 李白畅快的笑着。 岑勋笑而不语,并没有煞风景的打破砂锅追问到底。 无论李白悟出了什么,是离经叛道还是石破惊天,都不重要。 此刻,李白的状态便是最好的说明。 离开王屋山阳台观,客栈之中,李白倒头便睡。 前所未有的平静,前所未有的踏实。 仿佛,在阳台观对坐沉思,耗尽了他所有的心神。 冲破藩篱,越过迷雾,得见新的世界。 何苦作茧自缚,不得开心颜呢? 一两清风二两酒,三抔清溪四海去,自是诗道最上乘。 一觉醒来,神清气爽。 河南道一行,甚值。 他的阿月还真是有一颗七窍玲珑心,格外通透。 阿月用意,他怎能不知。 李白一改迷惘困顿,游山玩水,谈天说地,携岑勋与颍阳山居重逢了元丹丘。 司马承祯是前辈论道,而元丹丘则是同辈相交,这场小聚便更加随性富有趣味。 山中清幽雅致,百花正盛,蝉鸣鸟叫,酒香剑鸣。 李白舞剑,元丹丘相和,快哉快哉。 酒酣耳热,此意最阑珊。 李白放下那把明月剑,手执酒杯,朗声出口 “君不见黄河之水天上来,奔流到海不复回。 君不见高堂明镜悲白发,朝如青丝暮成雪。” 一开口,便是千古之句。 狂放不羁,大气磅礴。 元丹丘挥手,招来一旁的小童吩咐几句,小童执笔记下了这场从此刻起便会被历史铭记的山间小聚。 “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 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 …… 李白身形微微踉跄,肆意笑着,将元丹丘和岑勋杯中蓄满美酒。 “岑夫子,丹丘生,将进酒,杯莫停。” …… “古来圣贤皆寂寞,惟有饮者留其名。” …… 李白将杯中酒一饮而尽,反复高呼重复着“与尔同销万古愁!” 清风依旧吹拂着,暖阳透过枝繁叶茂的缝隙洒下斑驳光影,随意的山间小聚,不再平凡。 元丹丘和岑勋看着童子执笔写下的《将进酒》,相视一眼,皆是震撼。 酒后的李白,才情如泉涌。 这篇《将进酒》注定流传千古。 而不论是元丹丘,还是岑勋,都会因这篇《将进酒》在历史的洪流中得以留下自己的名字,不会成为一颗沙砾。 “喝!” “与尔同消万古愁!” 元丹丘和岑勋心中豪气冲天,起身,与李白继续痛快畅饮。 放浪形骸,似山间野仙。 畅快,满足,酣畅淋漓。 元丹丘和岑勋不约而同笃定,与李白对饮,是人生一大幸事。 一篇诗,一斗酒,一曲长歌,一剑天涯。 虽是山中小聚,但那种扑面而来的浪漫瑰丽大气磅礴的感觉就好似是在李白的引领下访名山,游江河。 李太白,不愧是李太白。 此间,唯有李太白。 鼾声渐渐响起,蝉鸣也不知何时悄悄降低了声音,仿佛生怕打扰到这场无与伦比的山间小聚。 千古佳句,旁人苦苦思索不可得,一字推敲,耗尽心血。 而李太白,天马行空,信手拈来。 天才,唯有这样一个解释。 酒醒之后,这篇《将进酒》已经传遍了河南道,不出多时,大唐尽知。 李太白之名,如花团锦簇。 第八十六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 (四十) 不,花团锦簇亦配不上李白的仙气和潇洒。 思来想去,依旧是谪仙人三字最匹配。 李太白,不仅是为这盛唐万千气象增加仙气的谪仙人,更是诗道独树一帜的存在。 大唐的谪仙人。 诗道的诗仙大人。 颍阳山居,元丹丘,岑勋,李白,三人坐于一堂,风格迥异。 元丹丘是世外之人的清净,岑勋是世家子优雅,李白则是随意散漫。 “太白写诗数百,锦绣文章,不知太白次次酒醒后,是否还记得之前写下的诗?” 元丹丘跪坐边煮茶,边淡笑着开口询问。 语气轻松,似是唠家常。 李白挑眉,颇觉这是个好笑的问题“我为何要记。” “那些诗篇,是我当下心中所想,口中所述,畅快出口,如同饮水说话。” “这天底下哪有人刻意记自己说出的话。” 诗,于李白而言,是他的表达方式。 闻言,正在翻阅元丹丘所藏道家典籍的岑勋忍不住失笑。 李白这性情,一如既往的坦荡直白。 若非他与李白相交莫逆,深知李白性情才华,恐怕会觉得李白这是在赤裸裸的炫耀。 因为相识,便会知李白根本无需炫耀。 李白就是在简单的陈述一个事实。 没有居高临下,没有盛气凌人。 “你之诗才,惊天地泣鬼神,秀口一吐,便是流传千古的佳作。” “后世学子研读你的诗篇,怕是会惊叹于你瑰丽奇妙想象的同时,更伤脑筋。” “不背,是损失。” “背,是煎熬” “若方才问答能流传于世,学子们恐怕会恨你恨的牙痒痒。” 半是敬佩,半是纠结。 岑勋合上书,熟稔的开口。 李白笑的肆意,剑眉飞入鬓角,一派风流恣意。 “心结解了?”元丹丘似有所问。 他和李白相识于巴蜀,二人坦诚相待,无所隐瞒。 他知李白性情,也知李白志向。 可,出于对李白的支持,当时在华山,他还是极力举荐李白。 他也知晓,李白的性情与官场格格不入。 这些话,又不能言明,须得李白亲历。 本以为,两相矛盾,李白得挣扎困顿许久才能找到真正的自我。 也许,一生都不得解。 很多人,在挣扎和犹豫中,会越陷越深。 却没料到,竟如此迅速。 李白轻轻点头“不执着,不强求,顺其自然。” “其实,我一直都知道,仕途非我归处。” 若非有此信念,他不可能一点就透。 这世间,最重要的从来都不是仕途。 “丹丘心中无需自责。” “华山举荐之事,我依旧需要谢你。” “不入仕一次,便会永远心存侥幸,那份侥幸之下,执念会更深,搅的人夜夜难安。” “我知你是为了帮我。” 李白接过元丹丘新煮的茶,轻抿一口,满脸的惬意。 元丹丘也是一笑,没有再多说。 一切,尽在不言中。 他和李白,都不是小肚鸡肠之人。 “不过,司马宗师会对你偏爱至此,倒在我意料之外。” 元丹丘顿了顿,补充道。 李白敛眉,偏爱吗? 说实话,他比任何人都心知,司马承祯偏爱的是阿月。 “神游八极之表,自是忘年交。” 岑勋适时开口。 随着李白名动大唐,司马承祯当年在天台山的评价夜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李白听着琴音,喝着清茶,心中思索他得早日返回长安。 家书,不必特意再写。 阿月听到那篇《将进酒》便会知他心意。 这世上,知他者,莫过于阿月。 茫茫大梦中,唯我独先觉。 “岑兄,不知接下来有何安排?”他和岑勋同游河南道,撇下岑勋独自归京,略有不妥。 闻言,岑勋抬眸,意味深长的看了李白一眼,轻咳一声“惦念家中长辈,还是想早些回长安。” “不知太白意下如何?” “等来日再把臂同游,可好?” 李白眨眨眼,顿觉心旷神怡“岑兄挂念家中长辈乃是孝顺之举,我岂有不应之理。” 孝顺,传统美德。 能光明正大的回长安了,李白又想赋诗一首了。 远在长安的荪歌听到了那首被传颂的《将进酒》,微微弯了弯眉眼。 有一千古名篇,打卡完成。 不同于荪歌的欢喜,小瘦墩无语至极,抬头问天。 太白仙人锦绣诗篇,万人追捧。 在私塾,他的诗反面教材。 可他觉得没问题啊,简单明了,朗朗上口不好吗? 难道山不是一座一座的? 花不是一朵一朵的? 太白仙人抽象,他写实,他觉得毫无问题啊。 哼,世人多眼拙。 荪歌撇了一眼挤眉弄眼愁眉苦脸的小瘦墩“你今日怎的有时间在此耽搁?” 悔过书写了吗? 罚抄完了吗? 夫子的厚爱受了吗? 小瘦墩是真正的勇者。 每日过的水深火热,还乐呵呵的,在私塾中过的风生水起,俨然有向扛把子方向发展的趋势。 小瘦墩撇了撇嘴,叹了口气“阿兄,铺子已经在向我招手了。” 荪歌:…… 勇气可嘉。 学渣的自信,与生俱来。 荪歌揉了揉小瘦墩的脑袋,李白心结若解,便是这世上真正的大自在之人。 不过,李太白竟然吝啬于写信给她了。 明明不管是阳台观谈心,还是那场山间小聚,都值得家书一封。 ╭(╯^╰)╮ 果然,岑夫子,丹丘生,魅力十足。 三人相携,李白乐不思蜀。 “阿兄,你是不是在吐槽太白兄长?” “夫子常言,独乐乐不如众乐乐,默默吐槽略显寡淡,你我一起吧。” 小瘦墩眨巴着圆圆的眼睛,跃跃欲试。 孙河失笑,之前那个开口闭口吃饭,让更多人吃饭的小瘦墩,都会独乐乐不如众乐乐了。 私塾夫子,功不可没。 “你要知道,你私塾中的夫子,有很大一部分是你太白兄长诗文的狂热追随者。” “兄友弟恭,有助于你实现扛把子的理想。” “你得知道,这家中,谁才是大腿。” 荪歌揉着小瘦墩的脑袋,循循善诱。 同胞兄弟,小瘦墩这么热情自来熟,拿下李白这个谪仙人也不在话下。 “大腿?” “阿兄是。” ------题外话------ 你们要不要跟我互动一下下哦,要不然我老觉得凄凉的很 第八十七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一) (四十一) 小瘦墩嘟嘟囔囔,语气却是格外的一本正经。 他们三人,阿兄一直是站在顶端的。 他虽人小,但鬼大。 阿兄常说要透过表面看本质,那他看到的就是本质。 “这你可就说错了。” “这家里,一切以你太白兄长为主。” “他是名动大唐的诗仙,那我便是闻名江湖的侠客,他在哪儿,我在哪儿。” 荪歌声音柔和,笑眯眯道。 谪仙人李太白,向来都是她存在的价值。 此间世,李月圆本就是为李太白而生的。 小瘦墩耸了耸鼻子,轻哼一声,满脸的不赞同。 “阿兄,太白兄长离不开你的。” “这家中,你才是真正的金大腿。” “山川美景,佳肴醇酒,仕途诗篇,说到底在太白兄长心中都不及阿兄。” “夫子常言,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便是这个道理。” “所以,我只要会哄阿兄高兴便好。” 小瘦墩眯眯眼,头顶蹭了蹭荪歌的手心,满足道。 荪歌微怔,心中百味陈杂。 细细想来,小瘦墩也算得上是火眼金睛。 相处之中,非谁付出良多便是主动权,进退自如才是主动。 “你啊,真是个鬼灵精。” “那待你太白兄长归来,我……” “我归来?” “待如何?” 就这样,风尘仆仆的李太白猝不及防的出现在荪歌面前。 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 与往日仙气飘飘,风流倜傥,风华绝代的模样不同,此刻归家的李白染上了几分风霜,发丝略显凌乱,衣衫也粘着灰尘。 一眼便能看出归家之急切,可也是这份急切让人分外动容。 “待你回来,宴请下私塾的夫子吧。” “这段时间以来,他长进明显。” “对了,为何归家如此匆忙?” 荪歌很是自然的接过李白的行囊,笑问道。 幸亏李太白没有听到小瘦墩刚才那番当局者迷旁观者清的话。 李白抿抿嘴,看了眼一旁同样气喘吁吁的岑勋,一本正经道“岑兄挂念家中长辈。” 岑勋:…… !(_; 这说的是人话吗? 岑勋小小的脑袋里,全是大大的问号。 他挂念家中长辈,一路上却是李太白马不停蹄,披星戴月? 李白如此孝顺他家中长辈,他为何不知。 哼,交友不慎! 岑勋轻哼一声,傲娇的别过头去,可随即又觉得不合礼数“在下的确忧心,这才赶路,还请明月公子见谅。” 荪歌眨眨眼,这话怨气有些重,难不成鼎鼎大名的岑夫子被万花丛中过的李太白始乱终弃了? “这是我新酿的酒,名长安道,劳烦岑夫子品鉴一二。” 在荪歌的示意下,小瘦墩抱了坛酒过来。 长安道喷香四溢,醇厚又不失张扬,似是能让人从酒香中领略到长安的绮丽多姿,繁华热闹。 岑勋眼睛一亮,搓搓手,含笑应下。 “明月公子出手,必属精品,何来品鉴一说,这是岑某的荣幸。” 岑勋觉得自己受伤的小心灵瞬间被抚平。 不就是披星戴月的赶路嘛,他可以。 下次还有这种好事,记得通知他。 岑勋抱着那坛酒,辞别了荪歌和李白,乐呵呵离去。 荪歌并没有一股脑儿的问东问西,而是等李白沐浴换衣休憩片刻。 她知晓,无需她问。 李白声音如徐徐清风,慢条斯理的给荪歌讲述此次河南道一行。 少了不安躁动,多了释然洒脱。 翰林供奉,再也拘不住一个李太白。 “阿月,司马道长让我代他向你问好。” 提及司马承祯,李白忍不住唏嘘。 世间难得的指点迷津的智者,只可惜依旧逃不过岁月的流逝。 此生,恐难有机会再见。 荪歌弯眉一笑“他老人家身体可还好?” 某种程度上,她和司马承祯之间有一种心照不宣的默契。 她选择了司马承祯,司马承祯亦明她用意,敲醒了李白。 盛名之下无虚士,司马承祯当得起宗师之名。 李白轻叹一声,摇了摇头“就算硬撑,也最多只有两三年的光景了。” “修道多年求长生,依旧英雄白头,强留不得,阿月,你说这世上,修道的尽头当真有仙人,能得长生吗?” “多年以来,除却干谒,我亦不断访名山寻仙草,缺依旧一无所获。” “阿兄。”荪歌将新酿的长安道为李白蓄上,幽幽道“信则有,不信则无。” 荪歌不可抑制的想起了曾经那个残阳如血的日子,章台宫内,人到暮年的始皇帝声音幽森的问她,这世上是否有长生不老的仙人。 她和始皇帝,终究还是改变了大秦的结局。 她那一生,便值得。 “阿兄,不必执拗。” “仙缘一说,虚无缥缈,顺其自然便好。” “如司马道长,隐居深山,一生清修,到了生命的尽头,你见他可有不甘?可有慌张?” “他这一生无愧无悔,荣耀加身亦能淡然处之,生死于他而言如家常。” 李白沉默片刻,知晓荪歌的话在理。 司马承祯,是真正的世外高人。 “阿月,匆忙赶回,非岑勋挂念家中长辈,我亦如此。” “我挂念阿月,挂念家中。” 荪歌眨眨眼,四舍五入,她是李白的长辈? “不知阿兄接下来打算如何?” 大明宫里的那位天子,不愿对李白委以重任的同时,偏偏又舍不得李白的诗才。 玄宗希望,以翰林供奉这一虚职,将李白这位谪仙人流于宫中填词娱乐。 偌大的梨园,因有李白增色不少。 “请辞。” “陛下素有惜才之名,若我去意已决,陛下不会强求的。” “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 李白秀眉一挑,脱口而出。 请辞? 可行。 只是不知太白此时离开翰林院,待他日杨玉环入宫,又有谁能为宫廷乐师李龟年填词,写下清平调。 贵妃之美,人花相映。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想来,唯有杨玉环雍容华贵的美貌,方能配得上李白酒后连写三首的清平调。 语语藻艳,字字葩流。 ------题外话------ 李白的故事用不了几天就会结束了,大家下个世界有什么好的提议,让我提前构思一下。 第八十八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二) (四十二) 唯有李白,有此才能。 突然应召,挥笔于金花笺上连书三首。 首章咏贵妃之美,次章咏千娇百媚花,三章合咏。 名花倾国两相欢,长得君王带笑看。 这样的风流旖旎绝世丰神,使人再续不得,着实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想到此处,荪歌微微有些惋惜。 “阿兄心中有数便好。” 她要的,自始至终都是李白的快乐。 李白颔首应下,心中思量着该如何向玄宗陛下言明。 饶是玄宗未重用他,但依旧给了他全天下文人都艳羡的礼遇和恩宠。 当日入大明宫的种种,仍是天下美谈。 他虽不惧,但触怒帝王非明智之举。 荪歌并不知李白如何说服玄宗,全身而退,只知玄宗下旨,赐金放还。 赐金放还,于天下文人墨客而言,如同衣锦还乡,荣耀而归。 李白谪仙人的名声非但没有蒙上阴影,反而越发大放异彩。 富丽堂皇的长安城,李白一待便是十年,这对于一个曾经漂泊无定的浪子来说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过久,便会厌倦。 可偏偏李太白如鱼得水,乐在其中,甚至将君子远庖厨抛之脑后,会习惯性的在荪歌酿制新酒后,烹羊宰牛,以示庆祝。 侠客行中,侠客执剑,十步杀一人。 长安城中,太白握刀,一刀一个小羊崽。 谪仙人,心甘情愿的染上了红尘烟火,且不愿回头。 在第三年,荪歌和李白收到了李客的来信,李白之母病故于西域。 遵照遗命,葬于西域,不归中原。 荪歌李白,带着小瘦墩千里奔赴西域送葬。 这是十年间,李白唯一一次离京。 小瘦墩哭成了泪人,李白亲自挥墨写下悼文,立碑供奉。 荪歌呆愣于墓前,生死无常,向来如此。 当年那个让她深感惊艳的异域美人儿,如今在这一抷黄土下长眠。 “阿月,无需悲伤。” “你阿娘死前,面带笑容,宁静满足。” “西域,是她心心念念的归处,她不曾觉得遗憾。” “阿月,你阿娘临终前给你准备了东西。” 李客苍白着脸色,宽慰着荪歌。 无需悲伤吗? 若无悲伤,李客大片大片冒出的白发是为何?那夜夜难眠,眼角下的青黑色又是为何? 回到住处,李客将遗物一一拿出。 三个儿女,一人一双亲手缝制的鞋子,针脚看起来歪歪扭扭,但却分外密实。 不用猜也知,这是拖着病体做出来的。 而荪歌比之李白和小瘦墩,多了一套女装,比之西域风格多了些许含蓄,又不中原少了几分约束。 这是她给自家儿女最后的牵挂。 小瘦墩抱着明显小了许多的鞋子,轻轻呜咽着。 他还没将铺子开遍西域,他与阿娘便天人永隔,再无相见之日。 在阿娘的记忆中,他还是几年前那个换牙的小肉墩。 “阿兄。”小瘦墩扁扁嘴,哭声越来越难以控制。 荪歌看着那套衣裙,眼睛发酸。 李客并没有留三人太久,而是不由分说催促着他们赶回长安。 西域的风沙,吹不到长安的繁华。 西域,是他与夫人心之所念,非他人。 李客在小城中开了一家酒馆,南来北往的商人旅客,听不尽的人生百态,光怪陆离。 这是他的选择,看似凄苦,实则安乐。 他心念之地,他所爱之人,皆在此。 至于儿女,他从未圈养,足以展翅高飞九天揽月,成为自己想成为的样子。 临别前,李客拉着荪歌,低声“阿月,你阿娘临终前最放心不下的便是你。” “她总在纠结,怕你孤苦一生,又怕你委曲求全,但最终还是想让你随心顺心。” “无论怎样,阿耶阿娘都为你骄傲。” 小酒馆的酒旗迎风招展,马蹄声阵阵,风卷黄沙,三人越走越远,小酒馆也渐渐变成了一个小小的黑点,似是一粒不起眼的沙子。 无论是李太白,还是李客,潇洒自由的天性一脉相承。 他们的快乐,总不在世俗眼中。 第五年,荪歌在长安等来了裴渊,不负众望,正值壮年,进士及第,成为了长安城炙手可热的新秀。 而此时,明月酒肆早已在长安城中独占鳌头。 此时的裴渊,越发的沉稳冷静,记忆里那个会耳根发红的羞涩少年彻底消失在岁月中。 裴渊看着酒肆内熙熙攘攘络绎不绝的客人,有文人墨客,有达官贵人,有江湖侠客,有市井百姓。 在这明月酒肆,总能找到最适合的酒。 这是阿月的本事,他一直都知晓。 裴渊坐在酒肆的角落,逐一品尝着这些年来明月酒肆新出品的美酒,在看着酒名,他甚至可以想象出李明月酿制每一种酒时的心情。 酿酒大师李明月,从未专门为他酿制过一种酒。 好似,全天下只有李太白有这样的殊荣。 若把这大唐分十份,李太白独占九分,这便是李明月给予李太白毋庸置疑的偏爱。 明目张胆,众所周知。 第八年,皇室闹出了丑闻。 寿王李瑁之妻杨玉环,先是奉命出家为女道士,后玄宗下诏让其还俗,册为贵妃。 一时间,民声哗然。 就算这其中冠冕堂皇,迷雾重重,但天子脚下四通八达的长安城,从不缺的是明眼人。 父夺子妻,妻变母妃! 饶是大唐开放包容,长安城兼容并蓄,但公然违逆人伦纲常,依旧为人所不齿。 可如论百姓如何议论猜疑,都挡不住杨玉环的受宠,以及杨家一门鸡犬升天,飞黄腾达。 杨家,煊赫至极。 玄宗传召,李白的清平调问世。 随之,李白笔下杨贵妃神仙妃子般的花容月貌为人所津津乐道。 第十年,小瘦墩正式接手了荪歌在长安的产业,明月公子抛却一身铜臭,真正的两袖清风行走江湖。 这一年,李太白四十四岁。 这一年,荪歌四十二岁。 李太白已经站在了大唐文坛的巅峰,如同骄阳皓月,无人能与之相媲美。 只是,两人都不年轻了。 公元744年暮春,天宝三年,这个在长安城停留十年的谪仙人,悄无声息的离京了。 ------题外话------ 下一个人写谁哦…… 第八十九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三) (四十三) 十年,对于李白来说,过于漫长了。 在此之前,李白从未想过,有朝一日他长留一地,不为入仕,不为求仙,为的只是烟火红尘。 “阿兄,去往何处?” “河南道。” 司马承祯于李白而言,总归是有几分奇特意义的。 年少气盛,神游八极的盛赞。 困顿挣扎,醍醐灌顶的开解。 似忘年知己,又似智者大师,司马承祯的存在浓墨重彩,根深蒂固。 王屋山阳台观是司马承祯老去之地,传闻,司马承祯羽化之时,有双鹤绕坛,白云从坛中涌出,上连于天,容色如生。 玄宗感念其德高望重仙风道骨,赐银青光禄大夫,号贞一先生。 可以说,司马承祯这一生,圆满至极。 李白前往河南道,必然要重游故地。 一匹马,一壶酒,长剑在身,锦绣在凶,没了当年游历诸地想方设法干谒心切,一路上是真正的悠闲恣意。 面对大好河山,不再别有目的。 天高云淡,小马游荡,时而漫步时而奔腾,岂是畅快二字能够概括。 走走停停,诗仙太白离长安游山川的消息不胫而走。 不少人试图,沿路慕名拜见。 东都洛阳。 白玉谁家郎,回车渡天津。 看花东陌上,惊动洛阳人。 熙熙攘攘,忙于游乐赏花的李太白,遇到了慕名专门前来拜见的杜甫。 就是那个与李白分别后,用一生在追忆怀念李白的诗圣杜甫。 《赠李白》、《冬日有怀李白》、《春日忆李白》、《送孔巢父谢病归游江东,兼呈李白》、《梦李白》、《天末怀李白》…… 零零碎碎,春夏秋冬一年四季思李白,逢年过节忆李白,烘托气氛夸李白。 “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 若说桃花潭水深千尺的汪伦是李白的榜一大哥,那杜甫就是最忠实的迷弟。 荪歌依稀记得,后世是这样形容李白与杜甫的相遇“四千年的历史里,除了孔子见老子,没有比这两人的会面,更重大,更神圣,更可纪念的。” “如同太阳和月亮的相遇。” 李白声名斐然,如光芒万丈的太阳。 杜甫科举不第,如微露光华的月亮。 此时的杜甫,三十三岁,虽科举失利,但雄心不改,依旧意气风发。 谁说杜甫不曾年轻过呢! 荪歌看着面前这个微微紧张,眼睛又亮的惊人的杜子美,心中忍不住叹息。 后世之人提及杜甫,最先能想起的永远是一个“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暮气沉沉穷困交加的形象。 南村群童欺我老无力,忍能对面为盗贼。 可实际上呢? 杜甫出身清白,京兆杜氏也曾煊赫一时,自幼才气不俗,这样的人怎么可能生来便是暮霭心性。 无论是“七龄思即壮,开口咏凤凰”还是“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都足以证明杜甫亦曾经是心高气傲鲜衣怒马之人。 只见杜甫微微躬身垂首,双手交叠于额前“晚生……” 李白连连阻止“同辈论交变好。” 杜子美的一句晚生,硬生生让他觉得自己已经白发苍苍老态龙钟。 天地良心,他虽比杜子美年长十一岁,但多年仰赖阿月悉心照料,再加之长安十年养尊处优心性开阔,单看外貌,说与杜子美同龄也未尝不可。 所以,杜子美自称晚生大可不必。 杜甫微怔,颇有些不知所措。 在杜甫心中,李太白就是当之无愧的神,他心甘情愿的将李太白捧在神坛之上。 “在下杜子美,仰慕谪仙人甚久。” “坐。” 李白摆摆手,随意道“不必拘谨。” 他和阿月,都不是循规蹈矩恪守礼教之人。 杜甫搓搓手,心潮澎湃的坐在李白对面,然后含笑对于荪歌问好。 “见过明月公子。” 世人皆知,谪仙人与明月公子向来形影不离,始终相伴。 时至今日,唯有明月公子能让谪仙人褪却仙气,素手做羹汤;当然谒唯有谪仙人能让明月公子再次酿酒。 “你们聊,你们聊。”荪歌嘴角挂着笑容,努力降低存在感。 咳咳,不必理会她,她做个吃瓜群众就好。 说实话,她是磕过李太白和杜甫cp的。 他逃,他追,他插翅难飞。 李白:…… 李白总觉得心里毛毛的,他家阿月的眼神颇有些不怀好意。 李白如坐针毡,而杜甫全程沉浸于追星成功的喜悦当中。 这大唐,谪仙人李太白的崇拜者如过江之鲫,能有几人似他这般与谪仙人对面而坐,得谪仙人斟茶。 杜甫整个人都晕乎乎的,云里雾里不知今夕是何年。 棱角分明的面庞上还挂着几丝可疑的红晕,眼神时而羞涩,时而坚定,让荪歌这个吃瓜群众忍不住浮想联翩。 对,就是这个韵味。 欲拒还迎很娇羞,甜的很上头。 李白则是在不住的宽慰杜子美莫紧张,放轻松。 荪歌心中大呼,磕到了。 继续继续,她还可以! 当年她磕岑夫子和李白,都没这么热血沸腾。 注意到荪歌的眼神越来越火热,李白越发心神不定,今日若看黄历,必然写着不宜迎客。 李白客客气气开口道“子美,不如今日就先谈到这里,明日再继续,可好?” 荪歌眨眼,粉红的泡泡猝不及防的碎了。 “杜郎君,不如今日就留下用饭吧。” “阿兄已经很久没有与人这般相谈甚欢了。” 李白:!(_; 很久没有与人这般相谈甚欢? 阿月说这话,也不知良心痛不痛。 “那便留下吧。” “对酒畅饮,也是人生一大幸事。” 荪歌既已开口,李太白就算心中疑惑,也不会再出言反驳。 闻言,杜甫心中喜悦更盛。 李白斗酒诗百篇,已经是无数文人墨客公认的一个事实。 饮酒后的李白,仿佛才是真正的仙人降世。 “那在下恭敬不如从命。” “多谢明月公子,多谢谪仙人。” 在杜子美看不到的角落,李太白揪着荪歌的袖子,面目凝重“阿月,你是不是对杜甫起了别样心思?” 这般热情,细思极恐。 第九十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四) (四十四) 甚至,比之当年对裴渊,更甚。 那热辣辣不加掩饰的目光,让人惊心动魄。 “阿月,若这杜甫未曾娶亲,就算是出身京兆杜氏,母亲更是崔家之人,连哄带骗阿兄也帮你。” “可杜甫早已娶弘农少卿杨氏之女为妻,相濡以沫相敬如宾。” “阿月,听阿兄一句劝,当断则断。” 有妇之夫,不能沾染,否则贻害无穷。 荪歌:Σ(дlll) 她刚刚是听到了什么丧心病狂的话。 她在兴致勃勃的磕李白和杜甫,李太白在暗戳戳的怀疑她对杜甫有不轨之心。 这天雷滚滚的狗血感,让她梦回当年裴渊嘴贱肌肤之亲的时刻。 这下,误会大了! 荪歌反抓住李白的手,拼命地摇了摇头“阿兄,我没有。” 她对杜子美之心,清白的很。 好吧,貌似也不清白,她已经脑补了无数脸红心跳的画面了。 只不过,主角不是她自己。 李白狐疑的盯着荪歌,似是要判断真假。 “阿月,人生在世,虽万事遂心,但仍有所为有所不为。” 放浪形骸潇洒不羁的前提,永远是不伤及旁人。 道家讲承负和今生。 “阿兄,你多虑了。” “阿月只是觉得他有阿兄之风,未来在诗道上的前途亦不可限量,许能与阿兄旗鼓相当。” 一个诗仙,一个诗圣,并称李杜。 扪心自问,古往今来最成功的追星者可能就是杜子美了。 活的时候你对我爱答不理,死了我就跟你千万年并称,李不离杜。 李白稍稍松了口气,只要阿月没有对杜子美一见倾心,他就是把谪仙人的名头送给杜子美都行。 “阿月,文坛从需要一枝独秀,百花齐放才是正理。” “不过,杜甫之志未必在文坛。” 李白想到杜甫的家世出身,凝眉轻声道。 “他还年轻,有的是机缘在官场上大放异彩,重现杜氏一门的荣光。” 李白看的出来,此次进士落榜,并未对杜子美造成打击。 入仕,必是杜子美一生所求。 荪歌敛眉,沉默不语。 杜子美的一生,远不如李太白的潇洒自在。 否则,杜子美也不会用一生怀念与李白相伴寻仙无忧无虑的这两年。 河西尉,左拾遗,这种微不足道的官,便是杜子美的仕途的尽头。 郁郁不得志,困居长安食不果腹,战乱流离幼子饿死,晚年凄苦逝于途中。 杜甫的诗,便是大唐由盛转衰最好的见证。 “阿兄,不如今日你亲自下厨吧。” 荪歌敛起心中纷乱复杂的情绪,央求道。 哪怕李太白和杜子美不能免去“飞蓬各自远,且尽手中杯”的分道扬镳,但她仍希望,在某个阶段上,二人是圆满的。 亲自下厨? 李白嘴角微微抽搐,他以为离开长安他就可以远离一刀一个小羊崽的形象,重回谪仙人了。 杜子美视他为前辈,这样自崩人设是不是不太好? “阿兄,正好你也让杜子美像你学习一二。” “读书人下厨,并不是一件天打雷劈的事情。” 嗯,细节上改变杜子美。 李白挑眉,颇为无奈,清贵富裕如杜家,哪里需要杜子美这个被寄予厚望的贵公子操心吃食一事。 阿月才是真正的多虑。 可见荪歌难得的执拗,只好揉揉荪歌的头应了下来。 不就左手小羊崽,右手小河鱼,如此简单。 杜子美看着卷起袖子,在厨房中忙的热火朝天的李太白,下意识憨憨地揉了揉眼睛。 原来,文人墨客也好,官员侠客也罢,都不曾拘泥于固定的一种形式。 “杜郎君,自力更生,丰衣足食,不应以为耻,应以为荣。” “朝廷俸禄,亲事农桑,手艺谋生,都可以。” 荪歌站在杜甫身后,意味深长地劝说道。 她只是希望尽她的绵薄之力,能让这位与李太白起名的诗圣杜子美,稍稍好过一些。 她用了数十年朝夕相伴改变了李太白。 她不知,也无法确定,今日李太白亲自示范,她开口劝解,杜子美能入心几分。 杜甫沉默的站着,如同一尊精美的雕像。 眼中时而思索,时而诧异。 “入座吧。” 荪歌见李白拭汗洗手,拿出亲酿美酒招呼着杜甫。 杜子美,当得起这盏酒。 她想敬曾经那个豪气如云,斗志昂扬的杜子美。 也想敬未来那个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老人。 这盏酒,她敬的心甘情愿。 受宠若惊的杜甫手握酒杯,有些不知所措。 谪仙人下厨,明月公子斟酒,他不知他为何会受如此礼遇? “像阿兄说的那般,无需慌张。” “若非要问因由,那就是合眼缘。” 荪歌笑着解释着,这般紧张的杜甫真真有几分小媳妇儿的模样。 哪里还有后世那幅经典人像画的锁眉眯眼,面颊清瘦,褶皱丛生,四十五度仰望天空的沧桑。 杜甫憨笑,将杯中酒喝了下去。 李白:…… 好吧,还是觉得有点儿不对劲。 他家阿月当真没有看上这个还算清贵俊逸的有妇之夫? 李白再一次在心中强调了有妇之夫四个字。 轻咳一声,开始亲自招呼杜子美。 阿月那种黏糊糊热辣辣的实现,他真真不想看到了。 三杯两盏酒下肚,紧张羞涩的杜子美渐渐放松下来。 可杜甫终究不是李太白的会当一饮三百杯不倒,酒意微微上头,杜子美便醉了。 胡话一堆,简而言之概括便是三百六十日,日日不重复对李白的思念敬仰。 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有些话,听了让人脸热。 谁说古人含蓄的,表白起来也是热辣滚烫直截了当。 杜子美恨不得将自己的那颗心剖出来,双手捧给李太白。 李白:…… 荪歌:…… 这酒醉的还真是让人面红耳赤啊。 “阿兄,若这杜甫未娶妻,阿月连哄带骗给你抢过来,奈何佳人已有妻室。” “当断则断啊!” 荪歌抬手,拍了拍李白的肩膀,憋着笑意,努力装作语气沉重的样子将李白方才对话原封不动送了回去。 “杜子美到底想跟谁相濡以沫哦?” 第九十一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五) (四十五)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 风水轮流转,倒也不用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喝完酒就轮到李太白。 李太白:ヾ(@⌒ー⌒@)ノ 原来,起了不轨之心的竟是杜子美。 李太白嘴唇翕动,有心解释,可偏偏杜甫满眼含泪醉醺醺的模样更具说服力。 在荪歌打趣的目光下,李太白满头黑线,弯腰将依旧在胡言乱语的杜子美扛在肩上扛走了。 他实在是担心,如此狂热的杜子美,口中还会吐出更加惊世骇俗的话。 阿月那一脸的戏谑,让他无力承受。 整整一夜,李太白过的心力交瘁。 酒醒后的杜子美丝毫不记得醉酒后的真情告白,依旧沉浸在喜不自胜的喜悦当中。 越跟谪仙人相处,他就越发觉得多年崇拜是值得的。 “在下科举落榜正心中苦闷无所事事,不知是否有幸能伴谪仙人和明月公子同游?”杜子美站在门口,决意道。 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必须得牢牢把握。 李白颇为狼狈,不假思索道“科举落榜难道不是更应寒窗苦读吗?” 他好酒,生来无酒不欢。同他游历,必然离不开美酒。 昨日杜子美醉酒后的种种仍然历历在目,心有余悸。 同游? 想都别想。 杜子美求救似的看向荪歌,如同小奶狗似的可怜巴巴。 荪歌瞬间会意“阿兄,读万卷书重要,行万里路也重要。” “游历知大唐山水,识百姓疾苦,有朝一日入仕,更易体贴民生。” “阿兄,你就应了吧。” 杜子美的后半生过于凄苦,过于令人心疼。 最畅快恣意的两年,不应该因她的存在而被剥夺。 荪歌声音里的郑重其事和悲悯,让李白动容。 悲悯? 这一刻,李白隐隐觉得,也许在初见,阿月就预见了杜子美的一生。 充满波折,让人心酸的一生。 可他不知,出身如此清贵的杜子美,意气风发衣食无忧,为何会令阿月产生悲悯。 他的阿月,究竟是什么人? “既如此,那便一起吧。” 闻言,杜甫大喜。 “能与仙人同游,是杜某一生之光。” 只有荪歌知晓,这句话几乎一语成谶。 有了李太白松口,杜子美欢天喜地的收拾行囊,正式开始了三人同行的日子。 圣人言,三人行,必有我师。 可到了他们这里就变成了三人行,必有一迷弟。 寻仙访道,采折瑶草,一同造访了王屋山阳台观。 阳台观依旧,烟云了然,仙气弥漫,可当初那位智者早已逝去,恒久的留存于李白的记忆中。 望着高耸入云的王屋山,望着似来自天际的水流,就仿佛与李白记忆中那位老者融为一体。 心潮起伏,李白挥墨。 “山高水长,物象千万,非有老笔,清壮何穷。” “十八日,上阳台书,太白。” 李太白的草书如他的诗,豪放俊逸,雄浑之余又不失飘然仙气,高出尘寰。 荪歌长舒一口气,心中满是惊异和佩服。 上阳台贴,就此问世。 杜甫亦难掩惊艳,李太白不愧是大唐的谪仙人。 盛唐的气象万千,皆出于李太白笔下。 不仅仅是神来之笔的诗词,也有这一气呵成的草书。 直抒胸臆,心绪来潮的李太白并不知这短短二十余字的上阳台贴将会在书法史上留下怎样的地位。 李白的亲笔,连城之价。 李太白漫步于王屋山,坐在当日解惑的石凳上,目露追忆,眼神柔和细腻,就好似对面的老者依旧平和智慧的在为他指点迷津。 “阿月,我突然觉得,这世上应该是有仙人的。” 荪歌安静的听着,并没有作答。 她知晓,在李太白心中,司马承祯值得有一个仙人归宿。 她也知晓,李太白无需安慰。 低落情绪过去,李太白又是那个潇洒如风的谪仙人。 晚秋时节,落叶枯黄,荪歌三人依旧漫游于梁宋之地,并没有长途跋涉,奔赴远方。 只是,陈留镇的一次偶遇,三人行变成了四人行。 高适! 就是那个写下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的高适。 骏发跨名驹,雕弓控鸣弦,留欢不知疲,清晓方旋来。 荪歌冷眼旁观着这一段锦衣游猎,饮酒赋诗,纵情游乐的时光。 她这人,向来都护短。 因为李白的际遇,她很难对高适表达善意。 名扬天下的李太游历梁宋,不曾对还是籍籍无名的高适有任何轻视,反而倾心相对,示意真诚。 可高适呢? 高适是如何回应这份赤诚的? 剧情中李白入狱,曾经把臂同游的友人高适面对李白卑躬屈膝的奉承和求救,视而不见,毫无作为。 出狱后的李白,与这位昔日把酒言欢畅谈理想的挚友恩断义绝分道扬镳,甚至刻意抹去了与高适旧交的过去。 也许高适有隐情,有苦衷,但无论怎样,都不能抹煞高适的冷漠对本就身处绝境的李太白造成的伤害。 剧情中的是非对错,人情冷暖,她不愿细细探讨,但她也不愿亲近高适。 朝夕相处数十年的李白,能够清清楚楚的感知到荪歌情绪上的没一点变化。 冷淡,疏离。 不同于对岑勋的以礼相待,也不同于对杜子美的热情似火,也不同于当年在扬州城的恶意,就是单纯的疏远。 “阿月,可是不喜?” “道不同,不相为谋。” 荪歌以简简单单的七个字解释了她的疏离。 李白愕然,但还是很快告别高适。 他不愿看到他的阿月面颊上的笑颜被深藏,再说了,多年的实际早已证明阿月看人的眼光从未错过。 比如,杜子美。 饶是他对杜子美的热情有些招架不住,但数月相处,他知道,杜子美亦有一颗赤诚之心。 分别前,相聚梁园作别。 梁园曾是西汉梁王刘武营造的皇家园林,也曾豪奢一时,轰动天下,是有名的风雅场所。 但随着时光流转,王朝更迭,院墙颓败,古木参天。 “我浮黄河去京阙,挂席欲进连波山。” …… “人生达命岂暇愁,且饮美酒登高楼。” …… “歌且谣,意方远。” 第九十二章成为李月圆后,我和李白双双顶流了(四十六) (四十六) 荪歌看着趁着酒意,在梁园墙上挥墨作诗的李太白,无奈地勾了勾嘴角。 看来,此次得她千金买壁,将这面墙保存下来了。 说实话,有李太白这样一个兄长,着实费钱。 可若是等着剧情中的宗氏女前来买壁,宗氏女惊艳于李白的才情,心生绮念,与李白短暂情愿心灰意冷成为女道士怎么办? 世家贵女的一生,不应折于此。 作别了高适,杜甫,李白心血来潮前往了齐州,寻找高天师想要进行道教的授箓仪式,想要成为真正的官方道士。 荪歌一如既往的纵着李太白,知天命之年的李太白还是少年心性。 她伴在李太白身边逾四十年,已经比她想象中长太多了。 见证,亲历了,李太白的一生。 在荪歌的身体渐渐出现问题后,李太白结束了漂泊游历的生活,长居金陵扬州一带。 于他们而言,金陵扬州,更令人怀念。 荪歌也不知她怀念的是当年创立酒肆妆造香料,还是怀念那首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 亦或者是那句,扬州月色正好,阿月可缓缓来矣。 数十年的光阴实在是太久了,久到她有太多太多的事情记不清。 长留扬州,荪歌和李白正式开始了老人家的养生生活。 谪仙李太白不仅仅洗手作羹汤,且跟着杏林高手学了基本药理常识,为荪歌做药膳。 无人知晓李白心中的惶恐。 在他心中,犹如仙人般的阿月向来都是无所不能,强大自信。 若不是此次因着风寒突然垮下的身体,李白真真就要忘记他的阿月,这位明月公子其实是个女孩子。 阿月是他在这世间最深的牵绊,若无阿月,那他又是谁呢? 这一刻,谪仙人如同一位最寻常不过的老人。 有喜怒哀乐,担心生老病死,恐惧别离。 明明是一场小小的风寒,可却渐渐药石无医,名医们束手无策。 “阿兄,我想回青莲。” 斜靠在软塌上的荪歌,病怏怏的说着。 她身为李明月,此生注定能护住的只有李太白,还有李太白身侧的人。 大唐的国运,她无力改变。 “阿兄,我想回青莲,想去看看戴天山,也想去看看大明寺。” 蜀道乃天险,无论外界如何风云突变,巴蜀之地依旧能保住基本的宁静。 李白忍下心中难以言说的涩意,微微勾唇,装作云淡风轻的模样“好,阿月想回去,那我们便回去。” 离开前,李白遇到了一路追寻三千里的魏万,将自己的诗稿全部交给了对方,让其整理成册。 他心知,他的阿月始终都希望他的诗仙之名光耀整个大唐,乃至流传千古。 如今,他即将携阿月一起归蜀,也许此生再也不会出来。 面前的年轻人访他三千里只为见他一面,足以说明可信可用。 “必不会辜负前辈所托付。”魏万郑重其事道。 李白微微点头“尔后必著大名于天下,” 他的这句盛赞,足以让魏万文坛留名。 …… 荪歌当年置办的大游船已荒废破败,不复之前的华丽奢美。 一桩桩一件件,都好似在提醒着李太白,韶华易逝,往事难追。 李白重新买了舟船,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精致小巧。 回蜀的路上,李白化身絮絮叨叨的老人,似是要将这些年的过往再次讲给荪歌,仿佛只要这样,就能让时间留住。就能将他的阿月留下。 欲上青天揽明月,这是李太白此刻唯一的念想。 “阿兄,告诉你的秘密。” 荪歌着实不愿见素来放浪形骸潇洒飘逸的李太白露出这样的神情。 除却不忍,还有不舍。 “阿兄,我其实是仙女。” “仙女下凡,所以这一世我诸事顺利,万事胜意。” “所以,阿兄,我的离去从不是离去。” 她是不死的。 李太白定定地望着荪歌,然后重重的点了点头。 在他心中,阿月一直都是神,是他唯一信奉的神。 这几十年来,阿月一直在助他成就谪仙人的美名,殊不知,这世间早已有神明。 李白歪过头去,眼泪自眼角滑落,一滴一滴。 离别,果然是一件伤感的事情。 可不辞而别,对活着的那个人来说更加残忍。 小舟依旧在江上飘荡着,再一次看到了峨眉山月,只可惜身旁之人早已没有了生息。 这世间,他成了真正的孑然一身。 李白将他的阿月葬在了戴天山,而他自己则敛起一身风华与倨傲,似寻常教书先生留在了大明寺。 一时间,大唐再无谪仙人的踪迹。 战乱起,李白方知他的阿月为何临终前执意返回蜀地。 天险,在这种时候成了天然的屏障。 他的阿月,是真的用一生在成全保护他。 他已经不记得有多久不曾饮酒了,没有阿月亲酿,好像所有的酒都索然无味。 他甚至在垂暮之年亲自动手学习酿酒,想在阿月的忌日给阿月一个惊喜。 只可惜,尝遍天下美酒,但愿长醉不愿醒的他竟酿不成半分阿月的神韵。 公元762年,阿月离世的第十年。 他从没有想过,他竟真能在这世间独行十年。 战乱平息了,听说当年那个叫魏万的年轻人改名叫魏灏高中进士,亲自编纂整理了《李翰林集》。 诗本一出,他谪仙人的名头真正的镌刻在了历史的丰碑上。 那他的阿月呢? 为何这世间竟鲜少有人记得他的阿月了。 明明他的阿月才是这世间最惊才绝艳,就连他都望尘莫及的人啊。 世人都说,李太白从盛唐走来,举杯提剑,吟唱气象万千,无论是身处朝堂还是江湖,都是最闪亮的明珠。 但他知,阿月才是。 若无阿月,他一生多坎坷。 小舟之上,垂暮之年,头发花白的李白,手中拎着酿制的最有韵味的酒,未沾一滴,浑浊的眼睛中却布满了热泪。 仰头,望月,随即用看向一旁的孤坟竹楼。 没有神明的世间,如身处沼泽毒雾。 谪仙人溺水而亡,文人揣测,仙人醉酒独爱月,揽不得青天明月,便水中捞月。 唯有岑勋知,谪仙人想寻的是他心中的神明。 秋风清,秋月明, 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相思相见知何日,此时此夜难为情。 ------题外话------ 写千古一帝始皇帝时,我更想体现的是一种历史的厚重感和始皇帝的雄才伟略。 写李白,我变换了下写法和风格,总想着让大家参与进谪仙人的一生。 不止荪歌是见证者,大家也是见证者。 说实话,李白这个故事我写的并不顺,想展现李白的一生,却很容易就变得叙事无味。 很多时候,写出来又删了。 故事最初是想将李白的那些困顿凄苦一一写出,可越往后我越不忍心。 我始终都觉得生性洒脱不羁之人,心中也必然有一处柔软。 阿月,便藏在李白心中最柔软的地方。 我也不知,我笔下的李白是否写出了大家想要的模样,但我尽力了了。 笔记密密麻麻做了七八页,若不够精彩那就是我笔力还不够。 至于李白捞月而死的结局,我觉得这才是谪仙人最浪漫的归处。 第九十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一) (一) 纵马为娱,刀剑为欢。 破阵高歌解危局,忠良幸能挽天倾。 ———兰陵王高长恭 汉族在历史上曾经有过一个接近亡国灭种的至暗时刻,极为混乱,数百年的纷乱黑暗,便是魏晋南北朝。 胡虏遍地,汉家子弟几欲被屠戮殆尽。 政权更迭,民不聊生,哀鸿遍野,易子而食如同家常便饭。 可偏偏后世有人不明所以,人云亦云,高呼“魏晋南北朝,荒唐且美好。” 高喊“喜欢魏晋南北朝,想亲眼看看那时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男子可以以阴柔为美,女子可以上阵厮杀。朝代允许,世俗同意,男也好,女也好,中意就好。” 这样的论调,荪歌嗤之以鼻。 智商越低,常识越少,便越觉得魏晋南北朝美好浪漫。 所谓的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是指可以和喜欢的人被炖一个锅里,不分男女,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吗? 所谓的女子上阵杀敌,是指男子战死沙场不知几何,柔弱妇孺不得不巾帼不让须眉保家卫国吗? 究竟是对这数百年的黑暗绝望有怎样的误解,才能说出这样白痴愚蠢的话。 那个年代,多少人成为了两脚羊,被炖煮分食? 那些整日叫嚣着想去魏晋南北朝的,是想尝尝人肉的滋味还是想被吃? 说的简单粗暴些,这就好比在稳定安全的华夏头脑发热非要去叙利亚体验生活。 骤然来到这段时空,荪歌心中是万般不愿的。 试问,哪个刚刚游历盛唐万千气象的正常人会喜欢上这个压抑的让人喘不过气来的时期。 当然,魏晋南北朝不是没有如玉弦般清冷干净的妙人儿,但她知道她没那个福分。 她是高纬,于她而言,这是天大的噩耗。 就是那个顺天象继位,毒杀兰陵王自封无愁天子,命宠妃玉体横陈百官千金观之的高纬。 北齐后主,亡国之君。 尤其是,高家以奇葩变态神经病著称。 当然,还短命。 不过,在这个混乱黑暗的时代,短命也有短命的好。 荪歌所在小角落里,默默的回忆南北朝的势力分布,以及北齐皇位的频繁更迭。 南陈,北齐,北周。 北齐短短的二十几年国运,皇位更迭五次,一个比一个疯狂离谱嗜杀,还短命。 就好似,这种精神病的因子深深的刻在北齐皇族高家。 荪歌很是怀疑,在这样的北齐皇室,是如何出现了兰陵王这个清新脱俗丝毫不妖艳做作的异类。 传说中的歹竹出好笋? 如今在皇位上坐着的是高纬的父皇高湛,也就是在后世被一度洗白的长广王殿下。 宠信奸小,淫乱姑嫂,肆意诛杀宗室大臣,疯魔无道,这一桩桩一件件,哪里有一件冤枉了高湛。 唯一的可取之处可能就是仪表堂堂丰神俊逸的外貌了。 北齐灭国,历史必然。 自公元550年,高欢次子高洋废东魏孝静帝,建立北齐始,北齐就不曾有过真正的宁静和光明。 她何德何能出现在这样一个光怪陆离惨绝人寰的时代? 重操旧业,继续伤天害理,兴风作浪吗? 说实话,荪歌真真有些搞不懂她为何成为高纬。 ╭(╯^╰)╮ 抬头,无语问天。 再等一年,她就要继承高湛留下来的烂摊子,开始她穷奢极欲草菅人命的一生了。 至于高纬的心愿,她着实有些摸不着头脑。 黑雾弥漫下的荆棘丛,尖刺密布,沾满血肉,一望无尽,除却恐怖,只余麻木。 这是她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情况。 没有清晰的意愿,甚至不曾有任何表达,如此抽象的画面,她该如何领悟高纬想要表达的意思。 这种东西,向来仁者见仁。 难不成让她误打误撞,错了的话存档重来? 荪歌再一次长长叹了口气。 自她知晓成为高纬后,笼罩在心头的阴霾就不曾散去。 沉甸甸的,就好似空气中都飘荡着的是人肉的香味,也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 华美的宫殿,如囚笼。 艳丽荼蘼的御花园,似鲜血浇灌,白骨滋养。 “殿下?”内侍面带愁容,小心翼翼的唤着。 殿下面上的表情变来变去,时而迷惘,时而狠厉,他看在眼中实在胆战心惊。 谁人不知,这华贵的宫殿中,日日都会有人悄无声息的死去,要么成为花肥,要么大腿骨做琵琶,要么人皮做扇面。 留个全尸,体面点儿死都是一种奢侈。 他绞尽脑汁,赔尽笑脸,贿赂长秋寺卿的干儿子,方才有机会近身侍奉二殿下。 尚未稚子都二殿下虽也喜怒无常,但总归还不至于那般残忍嗜杀。 看来,今天的杖刑是少不了了。 他不过是回去重新为殿下取了个手炉,殿下便心情不豫了。 也不知是谁不长眼地惹了殿下不快。 “嗯?” 荪歌转身,随意将手中的小木棍扔在地上,接过内侍递过来的手炉,嘴唇轻抿,淡淡问道。 小内侍如临大敌,额头上布满细密的汗珠。 “殿下赎罪。” 小内侍扑通一声跪在地上,身如抖糠,声音瑟瑟发抖,额头一下接一下,似是不知疼痛一般狠狠的撞击在地面上,不停的求饶。 额头的鲜血,很快便染红了青石板。 荪歌:…… 荪歌蹙眉“停下。” 人命比草芥还要轻贱的年代,她还能说些什么? 以一人之力,改变这个人吃人的世道吗? 这才是真正的,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天下,不只有北齐。 中原北齐,北周,南陈三足鼎立,突厥虎视眈眈,纷争和硝烟从不曾有一刻休止。 内侍猛的定在原地,任由额头的血滴布满整个面颊,但一颗心依旧高高提着,一动不敢动。 生死,皆在一念。 这便是时代的悲哀,无人能够挣脱,也无人能够逃离。 哪怕是这北齐的王! 文宣帝高洋之子高殷,短暂继位,随即暴毙。 孝昭帝高演为保亲子性命,重病之际传位其帝长广王高湛,可结果呢,到头来依旧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子高百年,依旧难逃一死。 这北齐皇室,过于疯魔,过于残忍。 第九十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 (二) “碍眼。” “自己将伤处理好,本殿看着烦躁。” 荪歌捧着手炉,冷冷地说道。 身处皇室,人设不能崩的太快。 被有心人看在眼中,她便是要被当作妖魔,受烈火焚身之刑。 死不死的不重要,疼才是最可怕的。 “多谢殿下饶命之恩。” 内侍松了一口气,下意识便又要叩首谢恩。 见荪歌冷哼,才硬生生止住。 荪歌心知,她不走,小内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莫说止血了。 想到此处,荪歌整理了下披风,抱着暖炉,加快脚步向远处走去,原地只余小内侍一人。 小内侍几乎虚脱,陡然松了口气的情况下,身体不受控制的瘫软在地上,额间滴落的鲜血已经模糊了视线。 疼痛,受伤,都不算什么。 他知道,他又成功逃过一劫,又能多活几日了。 每多活一日,都是一种恩赐。 远远走开的荪歌,不用脑子也知小内侍都想法。 勾勾嘴角,苦笑一声,按着接收的剧情,回到了宫殿。 寒风呼啸的凛冬,彻骨的冷。 “殿下,快,驱驱寒气。” 一回到殿中,便有侍女鱼贯而入,手捧描金热水盆,锦帕,热汤。 开口说话的是一位挽着妇人发髻的年轻美妇,比起其余人的胆战心惊如履薄冰,这妇人倒是随意了许多。 妇人先是接过她手中的手炉,替她脱去披风,然后用沾了热水的帕子为她擦手。 荪歌心中暗暗思量,她如今才八岁,高湛应该不至于丧心病狂的为她安排侍寝之人。 所以,这般年纪,如此有头有脸,只能是陆令萱了。 高纬的乳母,也算得上是一位奇女子了。 长袖善舞,奸巧机辩,最会谄媚附势,到头来,更是成了这北齐的无冕太后,把持朝政,为所欲为,可谓是春风得意,尊贵无比。 明明是叛贼之妻,充为奴隶,可偏偏又走到权倾朝野这一步。 也不知是该说陆令萱善于钻营运气太好,还是这北齐高家过于磕碜。 见荪歌沉默没有言语,陆令萱秀眉一皱,很是关切的开口“是谁惹殿下不快了?” 陆令萱早已不是普普通通的宫中女官,因其照料高纬有功劳,加之舌灿莲花,讨得了武成帝高湛及其皇后的欢心,被册封为郡君。 郡君,乃是对朝廷命妇的封赏。 从被封为郡君的那一刻起,陆令萱就摆脱了叛将之妻宫中奴仆的身份,为她以后光明正大地行走于前朝后宫拉拢人脉奠定了基础。 荪歌摇摇头,抽回手。 “就觉得这天寒地冻,心中烦闷。” “姊姊莫担心。” 北齐时,常称母亲为姊姊。 高纬对陆令萱甚是依赖,二人之间素来关系亲厚。 有时称其为干阿你,有时称其为姊姊。 闻言,陆令萱开始绞尽脑汁出各种馊主意,试图哄荪歌开心。 陆令萱看的很清楚,在她成为高纬乳母的那一刻,一生的荣辱便于高纬息息相关。 哄得高纬开心,那以后不论权势还是地位都剁手可得。 可不论陆令萱说什么,荪歌都蔫蔫的。 陆令萱心下着急,可又无可奈何。 “姊姊,我想小憩片刻,就先不用吩咐人伺候了。” 看不清高纬的心愿,她总觉得此间世界遥遥无期。 深深怀念当初成为赵高的日子。 唉,还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做赵高有什么不好的,有千古一帝作为掌舵人,为她保驾护航,她要做的永远都是冲锋陷阵。 为赵高时,她从未心生迷茫。 始皇帝为君,她为臣。 始皇帝待她以诚,她报始皇帝以忠。 如今呢? 那些口口声声喊暴秦,觉得大秦黑暗的,都来南北朝领略下何为丧心病狂。 何为道德的沦丧,何人人性的丧失。 陆令萱还欲开口,但见荪歌已经眯住了眼睛,心不甘情不愿的行礼离开。 窗外的寒风肆虐,殿内地龙烧的正旺,瑞兽香炉的袅袅升起的香气清冽爽利,一如床前摆放着的白釉绿彩长颈瓶中插着的红梅。 荪歌眯着眼睛,缓缓睡了过去。 站在殿外飞檐斗拱下的陆令萱面若寒霜,温婉和蔼的气质消失的干干净净,只剩凌厉威严,让身侧的人不寒而栗。 “今日是谁伺候的殿下?” 高纬是她摆脱过去,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唯一机遇,她绝对不允许出现一丝一毫的意外。 关于高纬的一切,她都要掌握在手心里。 话音落下,便有女官应声,亲自去查看。 在这殿中,陆郡君的每一句话都是命令。 不从,用不了多时便会身首异处。 正在粗浅的包扎着伤口的小内侍,被气势汹汹的几人推门而入,不由分说被绑了起来。 小内侍心中绝望蔓延,深觉是自家殿下后知后觉又想算账。 也对,这偌大的殿中,又有几分宫奴在惹的殿下不快后能全身而退。 必死的结局,好似早已注定。 想到此处,小内侍也不再挣扎。 反正天灾人祸不断,家中也只余他一人,活着是赚,死了倒也不可惜。 “奴叩见陆郡君。” 小内侍在看到坐在主位的是陆令萱时,眼中唯一的期冀泯灭。 殿下稚子心性,许能扰他一命。 但若是想要处理他的是陆郡君,那才是真正的九死无一生。 “今日你侍奉殿下,殿下可有异样?” 陆令萱拨弄着指甲,看似漫不经心地随口问道。 但声音中的不容置疑,让人很难忽略。 小内侍心中哀嚎,他比任何人都更想知道踹腊梅树踹的很开心的殿下究竟是怎么了。 “在奴返回取手炉前,殿下一切正常。” “但在奴取手炉时,殿下遇到何人,做了何事,奴并不知晓。” 小内侍被人押着跪在地上,老老实实的回答道。 陆令萱冷呵一声,手掌拍在桌面上,发出清脆的声音。 “能得殿下赏识,近身伺候殿下是天大的荣耀,你却如此疏忽。” “独留殿下一人在园中,若因为你的疏漏让殿下遭遇不测,你有几条命能承担?” 至于是不是高纬执意,并不在陆令萱的考虑之中。 她只知,殿下不快,她心中亦堵得慌。 第九十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 (三) 既如此,那就得有人来承受这份不快。 再说了,若是深论起来,这个小内侍确有失责之处。 嗯,她这是在按宫规处置。 陆令萱眸光闪动,看向小内侍额上的伤,多问了一句“殿下罚你了?” 小内侍摇摇头,一字不差地复述了荪歌的话。 “你确定殿下说的是自己将伤处理好?”陆令萱的眉头越皱越紧,不解至极,就好似听到了什么不可思议的话。 她是殿下的乳母,最是清楚殿下的秉性。 殿下绝不是良善之人,那张如观音座下公子的面庞下遮住的还是高家不变的残忍和疯狂。 她养大的殿下何时有了恻隐之心? 小内侍忙不迭的点头,额头上的伤越发的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陆令萱的眉越皱越紧,眼中的疑惑越来越盛。 这样一来,她反倒有些不知该如何处理了。 万一这小内侍入了殿下的眼,她却自以为是的处理了,只会让她和殿下平添嫌隙。 因为一个不起眼的小内侍,不值当。 “起来吧。” 话音落下,押着小内侍的宫人们松开了手。 “你也莫怪我小题大做。” “殿下唤我一生乳母,殿下的安危于我而言胜过一切。” “你独留殿下一人在园中,本就是无形中陷殿下于险境。” “你入宫为内侍多年了,基本的常识你该知道。” 陆令萱转变了话锋,轻叹一口气,语重心长地开口。 居高临下盛气凌人中又添了几分诡异的亲和。 “一旦殿下出事,你我死无葬身之地,所以在殿下的事情上再小心都不为过。” 陆令萱一边说着,一边对一旁对女官使了个眼色。 女官微微颔首,脚步匆匆却没带起任何声响离去。 再回来时,手中握着一个精致的瓷瓶。 “这是御赐的伤药,你在殿下身边近身伺候,留了疤只会伤了殿下的颜面。” 小内侍猛的抬头,不可置信地望着面前这位在殿下宫中呼风唤雨说一不二的陆郡君。 今天貌似格外幸运,接连两次在必死的境地下捡回了一条命。 不对,应是殿下怜惜。 殿下的怜惜,才是他的幸运。 向来都有些笨拙的小内侍,难得的灵光一闪聪明了一次,知道谁才是真正的金大腿。 “收下的。” “以后若有什么问题,尽可寻我。” 陆令萱强压心中的不快,催促道。 小内侍如梦方醒,颤颤巍巍的将瓷瓶握在了手中。 在这宫中,他们这些内侍的命如草芥,是没有资格寻医官求药的,最多央求交好的医署学徒换些劣质的药材,自生自灭,全看运气。 乱世之中,人命最不值钱。 虽说他额上的伤并不致命,但就像陆郡君所言,一旦留疤,就再也无法近身伺候殿下。 到时候,经由长秋寺再分配,也是个祸福难料的结局。 “郡君的恩情,奴铭记于心。” 小内侍将瓷瓶捧在胸前,恭恭敬敬地答谢。 见小内侍还算上道,陆令萱心中的不快稍退。 她不怕施恩,只要对方知恩图报。 ------题外话------ 今天格外的不快乐,发出的九十三章明明在下午发的时候是两千多字,晚上发完九十四章再看九十三章就成了1889个字。 然后,那一章就只能算一千字了。 就算我现在再重新补回两千字都不算! 为了全勤,我就磨磨唧唧又码了一千字。 真的真的特别生气。 特别特别生气。 第九十六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 (四) 手底下识趣的可用之人,她从不嫌多。 小内侍诚惶诚恐,再三叩首谢恩,方才离去。 除却劫后余生的喜悦,更多的是对这皇宫越来越深的恐惧。 “郡君何必如此费心?”站在陆令萱身侧的女官看着小内侍离开的背影,俯首凝眉轻声询问道。 郡君得陛下赞许,得胡皇后赏识,更得太子殿下依赖,殿下宫中的大小事宜,皆由郡君做主,可以说尽握生杀予夺大权,何必如此屈尊降贵的招揽一个名不见经传,侍奉殿下没多久的小内侍。 陆令萱眯眼,高深莫测的笑了笑。 正因为她清楚殿下非良善之人,这份恻隐之心才最难得。 这世上,殿下最亲厚的人只能是她。 其余人,要么死,要么就掌握在她手中。 “殿下欢喜,本郡君自然欢喜。” 个中具体缘由,陆令萱并不打算推心置腹的告知身边之人。 女官心中一凛,知自己多嘴犯了忌讳,正色道“郡君大善。” “莫紧张,你是本郡君的体己人,只要你一心一意效忠于我,本郡君自不会亏待于你。” “你得清楚,这后宫之中单打独斗孤立无援,才是一条路走到黑找死。” 陆令萱恩威并济,半是安抚,半是警告。 她从宫中的底层中走出来,脱颖而出,最是清楚,小人物也有小人物的妙用。 一颗棋子用对地方,就能盘活整盘棋。 “唯郡君马首是瞻。” 女官忙不迭的表忠心。 能跟在郡君身边,是她的福气。 陆令萱点点头,抿了抿杯中的茶“仔细点儿殿下那里,待殿下醒了立刻告诉本郡君。” 她要把握好一切细枝末节,让殿下再也离不开她。 待荪歌悠悠转醒,刚睁眼还没来得及起身,就看到了和蔼可亲脸上堆满笑容的陆令萱。 荪歌:…… 阴魂不散? 她和陆令萱,天然便是对立的。 陆令萱想要的实在是太多了,她给不起。 权势和地位也就罢了,可她看的清楚,陆令萱分明就是想成为她的精神导师,将她培养成一个提线木偶。 说的简单点儿,陆令萱想潜移默化的pua她。 “姊姊受伤了?” 陆令萱俯身伺候她起身时,荪歌闻到了一道极浅极淡的血腥味。 熏香的掩盖下,若非她嗅觉敏锐,几乎很难注意到。 陆令萱在高纬寝殿中,一人之下,无人敢伤。 所以,在她小憩的空档,陆令萱杀人了? 陆令萱的手微微一顿,但面色依旧自然,笑容温柔敦厚“有殿下在,哪有人会伤仆。” “听闻殿下身边的内侍受伤了,趁着殿下入睡,便前去探望送了伤药,许是在那时身上染上了血气。” “是仆的疏漏,冲撞殿下了,该打该打。” 一边说着,一边伸出手轻拍自己。 既爽利豁达,又平易近人。 荪歌心中失笑,这可能就是传说中的佛口蛇心。 果然,北齐史中大名鼎鼎的陆令萱不简单。 依陆令萱残忍变态、无利不起早的性子,探望送药倒不如说去催命送去见阎王。 “姊姊劳心了。” “母后常说,有姊姊料理殿中大小事宜,我便无后顾之忧,如今看来的确如此。” “我很喜欢姊姊心思细腻又心善。” 荪歌将头窝在陆令萱怀中,双手揽着陆令萱的纤腰,声音甜软孺慕。 许久没遇到演技如此炉火纯青,足以以假乱真的倒霉蛋了,不切磋切磋,实在对不起她的胜负欲。 “姊姊待我无微不至,他日登基继位,必让姊姊成为天下命妇之首。” 无论何时,花言巧语海誓山盟都是最廉价的付出。 陆令萱心中大喜,嘴角微微一勾,眼眸中闪烁着奇异的光彩“仆是殿下乳母,理应为殿下生为殿下死,殿下那番话还真是折煞仆了。” “说句僭越的话,仆视殿下胜亲子。” 荪歌甚觉倒胃口,终于体会到了当初始皇帝听她那些谄媚之语的心情。 最重要的是,她并没有始皇帝的胸襟。 荪歌轻轻从陆令萱怀中钻出来,郑重其事“我荣,姊姊荣。” 相互画大饼,那就看谁技高一筹吧。 “对了,姊姊,既然你见过那个小内侍了,那不知姊姊可还喜欢?” 她若对小内侍不闻不问,那陆令萱十有八九转脸就虐杀对方。 陆令萱替荪歌穿戴好,才反问“殿下可还喜欢?” 荪歌一本正经的点了点头“很合眼缘,以后不如就让他长留我身边吧。” “全凭殿下做主。” 陆令萱生动形象的塑造了一心为主的忠仆形象。 时时以荪歌为重,事事以荪歌为要。 想要扶摇直上九万里,必然是做了充足铺垫的。 “姊姊最好了。” “那母后那里?” 高纬为储君,胡皇后对其殿中亲近之人审查分外严格,生怕有漏网之鱼,耽误她未来的太后之路。 帝后只是帝后,无深情,有利益。 恰好,陆令萱是胡皇后最为信重之人。 闻弦音知雅意,陆令萱接话道“皇后娘娘那里,由仆去说服。” 陆令萱不以为意,心中甚至还有几分暗自高兴。 施恩,施对了。 那小内侍承了她的赠药之情,来日再敲打敲打,威逼利诱恩威并施,不怕小内侍敢有二心。 就算有,神不知鬼不觉的杀了就是。 这宫中,谁的手上没沾几条人命。 枯井,护城河,园子,冷宫,都是天然的抛尸地。 “殿下,陛下身边大监传话,因今日朝政未决,抽查课业推后一日。” 北齐承袭北魏前制,大监乃是二品女官。 朝政未决? 高湛竟还会因为朝政废寝忘食,殚精竭虑? “姊姊,你可知父皇为何时而忧?” 高纬虽为太子,但却是个多政事两眼一抹黑的太子。 吃喝享乐是能手,国家政事是外行。 陆令萱打量了下四周,压低声音道“北周连结突厥东伐我北齐,派杨忠率兵一万与突厥从北道攻齐,先是会于晋阳。” “前段时间,陛下离京便是为了亲守晋阳。” “如今,北周挥军,兵围洛阳,尤其是金墉城更是危急,敌众我寡,有沦陷可能。” 第九十七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五) (五) “不过,殿下也不必过于忧心。” “我北齐精锐尽出,平原王段韶,大将军斛律光,兰陵王高长恭尽带兵解洛阳之困,想来,不用多时,好消息便可传回。” “但在凯旋而归之前,殿下还是应慎言慎行,莫要惹恼陛下。” 陆令萱不放心的嘱咐道。 高家历代帝王都是出了名的喜怒无常,翻脸无情,骨肉亲情血脉传承如浮云,挥手可斩之。 莫说太子了,就连天子都能杀,取而代之。 就算高纬是中宫嫡子,也算不得特殊。 “姊姊放心,我心中有数。” 段韶,斛律光,高长恭,被称为北齐三杰。 可以说,此三人撑起了北齐的军事。 虽说段韶和斛律光在后世声名不显,但单论战功并不亚于被历史铭记的兰陵王。 段韶,乃三杰之首。 此役三人协同前行,解洛阳金墉之困,这便是兰陵王高长恭真正一鸣惊人扬名天下的邙山之战。 带领五百骑兵越过邙山杀到金墉城下,冲破了北周数万将士的包围圈,扭转战局,反败为胜,从此声名大噪。 闻名后世的《兰陵王入阵曲》,便是此次邙山大捷后,武成帝高湛亲到洛阳慰劳三军,庆功会上北齐将士以这场胜仗为背景创作了这支军队武乐。 武乐之中,感受千军万马雄浑悲壮之气势。 五百人冲入包围圈,振奋金墉城守城将士之心,此等画面,只是想想便让人心潮澎湃。 那在敌军之中睥睨四方,浴血厮杀的美男子兰陵王又该是何等绝世风采。 刀锋所划之地,便是疆土。 此时的兰陵王,风华绝代,锐意进取,霸气潇洒。 难怪后世有人评价,高长恭牵动着北齐,惊艳了黑暗的南北朝。 此等盛况,可遇不可求,若是错过,可能会遗憾一生。 荪歌眨巴着眼睛,心中有了思量。 “内侍一事,劳烦姊姊尽早告知于母后。” 一离开陆令萱的视线,荪歌就直奔太武殿寻高湛。 “儿臣想代父皇前往洛阳。” 单刀直入,没有任何花里胡哨。 荪歌目光灼灼的望着高湛,朗声道。 有一说一,虽说北齐是出了名的禽兽王朝,皇室高家更是变态扭曲,但颜值也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让寻常人望尘莫及。 高湛,年近三十,仪表瑰杰,风度翩翩,美姿容,白如玉。 若只看脸,这北齐的确是颜狗的天堂。 不过,说好的政事未决,劳心劳力呢? 美酒琵琶,颓靡香软,似是能让人酥到骨子里。 微醺,醉眼朦胧的高湛放下手中的玉杯,颇有些茫然,似是在怀疑自己刚才听到的。 “嗯?” 低沉的声音似是从喉腔溢出,性感魅惑,配合那张染上绯色的如玉面颊,倒真有有些祸国殃民的感觉。 “纬儿说什么?” 他八岁的太子殿下,此刻斩钉截铁的请命要前往洛阳。 “父皇,我想代您赴洛阳,振奋军心,鼓舞士气。” “儿臣今日才知晓父皇雄姿英发亲临晋阳,心生高山仰止之情。” “危难之际,儿臣亦想效仿父皇赴洛阳,振军心!” 荪歌不假思索,脱口而出。 拍马屁的话,早就深深的刻在了脑海里。 高湛挥挥手,示意歌女舞姬离去,扶着扶手想要挺直脊背,奈何暖酒醉人骨,只能软泥似的懒洋洋瘫坐在椅子上。 “你想效仿寡人?” “纬儿便这般迫不及待吗?” 喝了酒的高湛,说话越发的随意,喜怒难测。 “嗯嗯。” “儿臣想去。” 荪歌假装听不出高湛话中的意有所指,坦率诚恳道。 高纬邪魅一笑“寡人这位子,你想要吗?” “你想效仿的是寡人到前线,还是效仿寡人登上这高位?” 荪歌状若恍然大悟,扑通一声跪下了地上“若父皇心有怀疑,儿臣愿自请免去太子之位。” 短命王朝的倒霉太子,谁愿意当谁当。 她正愁不知道如何挣脱高纬得宿命呢。 “父皇给儿臣的,儿臣双手捧着恭恭敬敬接下。” “父皇不愿给儿臣的,那儿臣也绝不会有任何非分之想。” 这北齐高家历次皇位的传承都伴随着血腥和杀戮,高湛登位亦不是例外。 高湛略显疲倦的揉了揉鬓角,眼中若有所思。 都说他这嫡子,沉默寡言不善言辞,实际上呢? 有主意的很啊。 一声不响跑到他面前,语出惊人石破天惊。 “你母后可知晓?” 荪歌摇了摇头“儿臣没有告诉任何人。” “儿臣想到,便来寻了父皇。” 高湛看着跪在地上乖乖巧巧,眉眼像极了他的嫡子,微微蹙了蹙眉。 那番表忠心的话,他丝毫没有入心。 高家,不需要真情实意。 先皇六哥宾天将皇位传于他时,曾要求他立誓善待其子高百年。 誓,他立了。 高百年,他也杀了。 所以,话入耳不入心。 乱世纷争,每天都有不计其数的人以各种方式死去,老天爷也分身乏术。 “那你可知洛阳城是何情形?” “北周突厥,集十万大军兵临洛阳城下,围困多日,胜利渺茫。” “你若执意前往,生死难料。” “如此,你可还想去?” 高湛清了清嗓子,不耐道。 他的嫡子,听话就行,何必没事找事。 当初立高纬为储君,不过就是胡氏为后,高纬占了个嫡字。 “想。” “儿臣信父皇,信大齐的将士。” 再墨迹下去,邙山之战就该结束了。 兰陵王神兵天将的姿态也无缘得见了。 高湛失笑,今日之前,他竟不知他的儿子如此天真可笑,于他高家之风格格不入。 乱世之中,当尽情享乐,方是正理。 显赫如拓跋家,不也是如过眼云烟被高家所取代? 南朝宋齐梁陈,政权更迭不断。 大齐? 何为大齐? 不过是乱世之中的一方得以片刻富贵的势力罢了。 他足够清醒。 一直都在清醒的沉沦。 他想要的只是大权在握,是富贵荣华,是声色犬马。 这是北齐带给他的,所以他才要想方设法保住北齐。 “既如此,那你便去吧。” “活着,太子之位还是你的。” 第九十八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六) (六) 说到此处,高湛顿了顿,咧嘴一笑,露出了洁白整齐的牙齿,阴森诡异如夜色下荒野中的猛兽。 冷血,倨傲。 “死了,那就以太子之礼下葬。” “高俨就是我北齐新的太子。” 嫡子,他不缺。 胡氏膝下还有高俨,高纬的同胞兄弟,他的皇三子。 再不行,换皇后就是。 他是天子,无人能奈他何! 对于高湛的话,荪歌并不意外。 不只是高湛,高家的绝大多数人都不能以常理论之。 “谢父皇成全。” 荪歌乐滋滋地应了下来。 高湛:…… () 他的太子怕不是个傻子吧。 “下去吧,下去吧。”高湛懒洋洋的挥了挥手。 实在影响他享乐! 而此时,陆令萱刚从昭阳殿出来,带着胡皇后的金银玉器赏赐,志得意满。 胡皇后从不吝啬赏赐,小殿下贴心孝顺,对她也是敬重有加,说的粗鄙些,便是人生越来越有奔头。 她这就回去向小殿下汇报好消息。 陆令萱加快脚步,丝毫不知即将等待她的会是什么。 “你说什么?” 陆令萱眼睛瞪的如铜铃般大,声音猛的拔高,又尖又细,格外的刺耳聒噪。 荪歌揉了揉耳朵,不满的皱了皱眉头。 谁家的乳娘似陆令萱这般恃宠而骄,目无尊卑? 若不是高纬,陆令萱现在还是个宫奴呢。 见荪歌蹙眉,陆令萱惊觉失言,欲开口解释,可心中就好似是沉着万斤铁锥,让她喘不过气。 洛阳危机,人人皆知。 胜负难料,生死难测。 “殿下恕罪,是仆失态。” “仆只是过于惊讶,洛阳情形危急,北周雄兵十万屯兵城下,殿下就算想去洛阳,也可以另选时机啊。” 陆令萱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强迫自己镇定下来,僵硬的勾了勾唇角,陪着笑脸道。 “姊姊,子效父,解父忧,这不是你教给我的道理吗?” “我既已知晓洛阳之困,就不能置若罔闻。” “父皇能亲临晋阳守城,我为太子,为何不能替父到洛阳鼓舞军心。” “本殿下在,洛阳城就在。” 荪歌瞥了一眼笑容僵硬的陆令萱,义正严辞地反驳着,一派大义凛然。 陆令萱:…… (╯°Д°)╯︵/(□\) 这说的是什么臭不要脸的话。 什么叫她教的? 她说的是谨言慎行,莫要触怒陛下。 她寄予厚望的太子殿下做了什么? 自告奋勇主动请缨前往洛阳,让自己陷入生死难测的陷阱,还将锅甩到她身上。 贴心孝顺? 算她眼瞎。 “殿下,洛阳城有段韶斛律光和高长恭,定不会失守。” 她养大的殿下,几斤几两,她最是清楚。 守城? 别闹了,作妖还差不多。 她宁愿相信高纬在洛阳城搞笑将城池拱手相让给北周,都不会相信高纬能守城。 总觉得万一能赢的战役,高纬一去,就连这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没了。 哪怕高纬侥幸在战乱中捡回一条命,战败之事也足以动摇他的太子之位。 养尊处优不好吗? 在陆令萱心中,荪歌的所作所为纯粹就是吃饱了撑的。 “姊姊,父皇已经下令了。” 荪歌咬了口糕点,轻轻嚼了几口,漫不经心地开口了。 声音凉飕飕的,如同窗外呼啸而过都寒风,也如同陆令萱此刻的心情。 透心凉! “对了,姊姊,你也无需去求母后。” “父皇金口玉言,我活着,太子之位就还是我的,若无死了,位子便是高俨的。” “所以,对母后而言,没有任何改变。” “姊姊,有了父皇这句话,母后是绝不会冒着触怒父皇的风险请求父皇改变主意的。” 荪歌继续不疾不徐地说着,每一句话都好像是一把尖锐的刀狠狠地插进了陆令萱心中。 陆令萱欲哭无泪,对与皇后娘娘来说,的确没差。 无论来日,继位者是高纬还是高俨,胡皇后都是母仪天下的北齐太后。 可她呢? 她的境遇就是天壤之别。 尤其是,一旦让皇后娘娘知晓,是她在殿下身边嚼舌根,导致殿下心血来潮上战场,那殿下败的那一日,就是她被五马分尸的那一刻。 这一刻,陆令萱觉得,她好似从未真正了解过她亲自养大的太子殿下。 原来,高家之人,并不是真正的蠢货。 “殿下,仆陪您一道去。” 电光火石,陆令萱做了决定,咬牙道。 反正她的生死荣华都早已与高纬绑在一起,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与其留在这皇宫中看帝后脸色胆战心惊惶惶不可终日,倒不如跟随殿下远赴洛阳。 这样,好歹还能得一个忠心为主的名头。 荪歌:…… 她拒绝。 她并不想跟陆令萱同生死共患难。 说好的塑料主仆,互画大饼,互相pua,为何就非要转变画风成为生死之交呢? 不仅她人设崩的厉害,陆令萱才是真正的面目全非。 后世提及陆令萱,亡国祸民,心如蛇蝎。 好吧,仔细想想,与高纬骄奢淫逸,昏庸无道的骂名也挺相配。 “姊姊,我觉得倒也不必如此!” 荪歌将口中的糕点咽下,猛灌了一杯茶水,艰难的开口。 陆令萱摇了摇头,格外坚决。 于是,在胡皇后一头雾水,只能着急上火的时候,荪歌和陆令萱一行人已经朝着洛阳城赶了过去。 寒风凛冽刺骨,可在陆令萱眼中,远不及心中的苍凉和绝望。 短短的一天时间,她体会到了冰火两重天,亲身尝试了什么叫乐极生悲。 明明她还深深地沉浸在殿下那句“天下命妇之首”的话中,转眼,就前途不明生死不知,麻木凄凉的赶赴洛阳。 如今,她也就只能希望段韶几人非徒有虚名。 若是此战能赢,她就今后日日替段韶三人诵经祈祷。 “姊姊?” 荪歌看着自上了马车就闭着眼睛,双手合十,嘴巴翕动,不知在无声祷告着什么的陆令萱,诧异之极。 穷凶极恶,杀人如麻之辈竟也会向满天神佛祈祷,祈求被保佑吗? 若相信有神佛,有上天,为何做起伤天害理的事情确从不手软,从不相信所谓的上天有眼? 第九十九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七) (七) 难不成是希望老天爷也双标? 不得不说,这是件极其搞笑的事情。 “不知姊姊在祈祷什么?”荪歌甚是不讨喜,自顾自地追问道。 强行被打断的陆令萱睁开眼睛,看着面前笑颜如花,一派天真无邪的荪歌,心中越发气急。 可恼怒的背后,藏着的是深深的无可奈何。 “祈祷洛阳之役能赢。” “若能赢,我可以日日为段韶斛律光还有高长恭诵经祈福,哪怕是塑金身也在所不惜。” 陆令萱望着荪歌的眼睛,格外虔诚的开口。 褪去了浮于表面的温婉忠厚,整个人都莫名其妙的多了几分真实和禅意。 这是第一次,荪歌在陆令萱身上看到了真实感。 不过,诵经祈福,塑金身是认真的吗? 难不成就因为她这心血来潮的举动,陆令萱那令人窒息的一生也由此开始改变了吗? 要知道,剧情中,不论是斛律光,还是兰陵王高长恭的死,都离不开陆令萱的手笔。 高纬昏聩无能,却又猜忌心极重,疑神疑鬼,对于手握兵权的大臣宗室都忌惮不已,视为眼中钉肉中刺,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偏偏陆令萱就曲意逢迎投其所好之外最喜弄权,煽风点火,一拍即合,搞死了无数人。 此时听着这样一个人,对着满天神佛祈祷,真让她有种茫然感。 “不如姊姊与我打个赌吧。” “此战,我认为,必赢,赢的出奇漂亮。” “若我赌赢了,姊姊就将自己的一生卖于我可好?” 说到此处,荪歌顿了顿,收敛起玩世不恭的笑容,严肃道“真正的为本殿下生,为本殿下死。” “此生都效忠本殿下。” 陆令萱搅弄风云挟势弄权,的确是不争的事实。 但换个角度,一介女奴,十余年变能成为北齐的第一女相,无冕太后,那就说明,陆令萱本身就是个万里挑一的奇女子。 这一点,也不容否认。 她本以为,她和陆令萱天然对立,无可调和,但却忘了,随着她的存在,一切都有改变的可能。 世间唯一的不变,唯有变化。 陆令萱一怔,不着痕迹地细细打量着荪歌,心中暗暗思忖。 殿下这是何意? 不,这不是重点。 她此时该关注的重点是,她养大的殿下真的如她所见那般无知愚昧,残忍病态吗? 方才那番话,那通身的气势,仿如古籍上所记载的明君先贤,高家历代皆不如。 所以,殿下一直以来都是以弱示人吗? 一时间,陆令萱竟不知是该庆幸,还是该难过了。 殿下若是藏拙在外实则内秀,那就说明此次洛阳之行有惊无险。 她的性命存亡,荣华富贵,皆在。 这一点值得庆幸,可也同样让她失落。 这样的殿下,就不是能任她摆布了,这与她心中的野望还有些许差距,很有可能此生都无法实现。 陆令萱眼神闪烁,没有焦距。 待无意撞进荪歌的眼眸时,整个人瞬间清醒。 她竟陷入魔障,自以为是的纠结犹豫,殊不知在殿下说出这句话时,就不再是由她决定了。 要么,誓死跟随殿下。 要么,殿下直接搞死她。 亏她还真的思量利弊,认认真真分析。 “殿下能答应仆一个请求吗?” 是请求,非要求。 这一刻,陆令萱已经摆正了身份,表明了态度。 荪歌挑眉“说来听听。” 难不成陆令萱还打算继续成就剧情里的太后妄想吗? 当然,也不是不可以。 只要陆令萱不介意,她也能将其塞进高湛的后宫。 然后高湛宾天,她可以力排众议尊陆令萱为一宫太后。 至于陆令萱是不是清白之身,有没有嫁过人,对于高湛来说都不算问题。 毕竟高湛连自己的嫂子都强迫,诞下了子嗣。 “骆提婆。” “仆想求殿下保骆提婆一生平安顺遂。” 骆提婆? 荪歌皱着眉,有些记不起此人是谁。 提婆? 穆提婆? 也是,差点儿忘记了,陆令萱之前所嫁之人是骆超,儿子自然姓骆。 至于后来被后世熟知都是穆提婆而非骆提婆,便要提及另一宗事情了。 穆黄花乃高纬的第三任皇后,最初是元后斛律氏的侍婢。 机缘巧合承宠,陆令萱慧眼识珠收养穆黄花为女,几番操作使她被立为皇后。 而陆令萱自己也因此被尊为“太姬”,儿子骆提婆改姓为穆。 不得不说,陆令萱在钻研如何向上爬这件事情上从未让人失望。 深得陆令萱真传的骆提婆也不遑多让。 “姊姊,若他找死呢?” 荪歌反问道。 饶是她再厌恶魏晋南北朝这样黑暗的乱世,恨不得睁眼发现只是一场梦。 但也深知在其位,谋其政的道理。 她曾长伴千古一帝十年,亲眼见证了千古一帝的殚精竭虑苦苦支撑,也随李白游历盛唐万千气象大江南北,知晓百姓疾苦。 就算她曾经是热衷于兴风作浪唯恐天下不乱的性子,也着实做不到听之任之,眼睁睁看着百姓易子而食。 她真的做不到。 无论是心甘情愿,还是良心迫使,她都会承担起一个帝王该承担的责任。 闻言,陆令萱本想问不可网开一面时硬生生住口了。 她从殿下的眼神中,看到了执着。 也许,称之为信仰更加合适。 也许,殿下真的想做好一个称职的帝王。 可北齐乃是沉疴宿疾,积弊极重,难返难治,殿下想要在这乱世之中打造一个全新的北齐,伤筋动骨都不见得有好的结果。 其实,说起来最好的法子便是央求殿下看在多年养育照料的情分上,赐金银财帛,隐居世外做一个富贵闲散人。 但内心的深处的声音,让她清清楚楚的知晓,她并不想如此潦草就看到一成不变的人生结局。 她不愿。 这一生,短短数十载,她做过锦衣玉食的官家大小姐,做过将领明媒正娶的妻子,做过人人可欺的罪奴,做过绞尽脑汁往上爬的乳母,如今又是郡君。 那她为何就不能重新有其他身份。 一直以来,她都知晓,她是个有野心有欲望的女子。 第一百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八) (八) 既然她一直都在想方设法的往上爬,那为何不抓住这样一个展现自己野心的机会。 光明正大,无需再遮遮掩掩,以宽厚慈爱的表象示人。 越想,她越觉得这是她逆转人生的最佳机会。 “殿下那便成全让骆提婆做个富贵闲散人吧。” “仆这条命今日起便是殿下的了。” 奢华精致的马车上,陆令萱跪在地上,面目严肃,郑重其事地对着荪歌宣誓。 唯有荪歌知晓,陆令萱的命运也由此刻起真真正正地改变了。 “姊姊快起来吧。”荪歌开口,伸手虚扶。 若陆令萱能真心实意地跟随她,那她才是真正的无后顾之忧。 无数大大小小的问题,陆令萱都能完美的解决。 “姊姊,我许你女相之位。” “希望来日待我登基后,你我不仅仅是主仆,也可以是君臣。” 君臣相携的佳话,才更适合千古流传,而非曾经高纬和陆令萱的遗臭万年。 陆令萱莞尔,相比天下命妇之首,她更喜欢位极人臣,万人之上。 命妇虽尊,但与女相却有本质区别。 她喜欢权势在握,喜欢挥斥方遒。 “仆必誓死追随殿下。” 有了这番马车内刨根究底推心置腹的谈话,荪歌和陆令萱的关系突飞猛进。 抛却偏见,荪歌越发能够发现陆令萱不俗的才学见识,老练的处事手法,灵活的人际言谈。 说到底,这样的人是不可能永处底层的,只需一个机遇,便能扶摇直上,不可一世。 在陆令萱妥善周密的安排下,洛阳一行分外妥帖。 距洛阳越近,流民越多,空气中交织的味道便越难闻,似血腥气,又似烈火燃尽后的浓烟,格外呛鼻。 陆令萱深觉触目惊心,下意识开始担忧北齐的未来,担忧面前年少的殿下是否能够承担得起北齐的烂摊子。 她也不知曾经的汲汲以求钻研弄权里悄无声息的多了些什么,可终究还是忍不住会替面前的少年郎担忧。 不止是为她自己的权倾天下。 “殿下,在这乱世之中,北齐当真能屹立不倒吗?” 北风刮起马车车窗处的帷幔,路边倒下的无人问津的尸体,秃鹫乌鸦成群结队乌压压一堆。 可能,这种吃人的年代,畜生要比人活的更好。 所以,很多人拼搏一生把自己活成了畜生。 荪歌也同样看到了这一切,坦诚地摇了摇头。 “我亦不知。” “北齐在,你我在。” “北齐若亡,无人能容下你我,当然见机行事投诚也许可以捡回一条命。” “只不过,那时又是苟延残喘,将这些年的委曲求全低三下四再重复一遍。” “姊姊,尽人事听天命吧。” 荪歌伸手整理好帷幔,就沿路的苍凉悲怆隔绝于马车外。 急不得,急不得! 陆令萱轻叹一声,无奈之中亦隐隐夹杂着一往无前。 寄人篱下曲意逢迎的日子,她宁死都不愿再来一次了。 殿下这条路,不论是康庄大道前程似锦还是荆棘密布深渊悬崖,她都必须得一条路走到黑。 陆令萱拢了拢身上的狐裘,没有再言语。 就像殿下说的,尽人事,听天命。 到时候,成败皆无悔。 她敢赌! 花开两朵,个表一枝。 马车在数百侍卫的护送下,在官道上疾驰,马车上寂静无声。 而北齐的皇宫,此刻却是人仰马翻。 皇后胡氏知晓自己后半辈子的依靠亲身涉险,整个人都懵了。 是这皇宫的锦衣玉食烫嘴?还是仆从成群碍眼? 寒冬腊月,亲到前线,还是这种情势极度危急的战事,真的不是被强迫了吗? 胡皇后着实有些理解不透自家那个自小别别扭扭阴阳怪气,总是不愿多说话的儿子脑子里在想什么。 不,这其中一定有猫腻。 胡皇后瞬间阴谋论,笃定要么有人刻意煽动纬儿,要么就是陛下想除去纬儿,让东宫易储。 那为何要易储? 细思极恐! 一时间,胡皇后汗毛竖立,不寒而栗,深深觉得她的后位即将不保。 对于毫无纲常伦理的北齐皇室来说,三言两语换个皇后最是正常不过。 再刚直的文武百官,也拗不过爱发疯的帝王。 尤其是一发疯,就杀人的这种。 想到这里,胡皇后瞬间坐不住了,换下华服,脱去珠钗,一身素服,满脸苍白,如丧考妣般朝着太武殿走去。 她也想不管不顾的大闹一通,为自己的儿子讨一个公道,但她不敢。 除了纬儿,她还有其他子嗣。 退一万步讲,只要她还是皇后,是未来的太后,纬儿就算被废,她也能保其衣食无忧。 太武殿 醉酒的高湛正与殿中的美人儿嬉戏逗趣儿,脱衣喂酒,追逐打闹,花样层出不穷。 美人儿薄纱遮面,衣衫半褪,琵琶随意扔在一旁,娇笑连连,靡烂快活。 胡皇后入殿后,看到的就是这样戳人肺管子的画面。 她从不介意高湛纵情声色,但在知晓纬儿身入险境赴洛阳,高湛却这般活色生香,她心中竟忍不住升起了怨怼。 她和高湛之间无夫妻之情,那高湛便对她的纬儿无父子之情吗? “陛下。” 胡皇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平复了下心情,沉声道。 高湛嘴角勾勒出一抹玩味的笑容,随手将身旁的美人儿拉入怀中把玩着,状似无意“今日什么风竟然将寡人的皇后吹来了。” “如果寡人记的没错的话,自寡人登基,三年有余,皇后踏入太武殿屈指可数。” 胡皇后抿抿嘴,望着在高湛怀中似柔若无骨的琵琶女,眼神复杂,她可以脱去华服珠钗前来太武殿,仿佛就是在自取其辱。 琵琶女发髻上的金簪,观其形制,便知是御赐之物,前朝遗留,价值不菲。 高湛怀抱琵琶女坐于高台,而她却素衣散发,胆战心惊的想求一个答案。 “退下。” 胡皇后凤眸一瞪,冷然开口。 她虽恐惧她的皇后之位不保,也忧心纬儿的处境,但她绝不会在一堆舞女歌姬面前露怯,可怜讨好。 她出自安定胡氏,显赫一时。 第一百零一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九) (九) 而母亲更是出身范阳卢氏,自大汉起,便是名门望族。 面对皇权低头,那是人之常情。 但旁人,不配! 高湛嗤笑一声,颇觉好笑。 “既皇后有令,还不退下?” 高湛轻轻的揉捏了下怀中美人儿,然后松手推开,任由美人猝不及防的瘫倒在地上。 带着醉意的声音中有魅惑的笑意,格外动人。 美人儿微微抬头,下巴秀气小巧,正欲撒娇,但却对上了高湛冷漠且不容置疑的眸子,心中一凛,慌忙低头抱着一旁因为玩闹断了弦的琵琶,请罪告退。 陛下和皇后之间的感情,容不得她一个歌姬置喙。 皇后,终究是皇后。 这么显而易见的道理,她竟在得意忘形下将之抛诸脑后。 以琵琶女为首的一众舞女歌姬鱼贯而出。 偌大的殿中,除了高湛和胡氏,只余一个贴身伺候高湛的内侍。 胡皇后的背挺的笔直,这仿佛是她无尽勇气的来源,也唯有这样她才能不闪不避。 “皇后素衣清颜,是想如何?” “让朕猜猜。” 一杯醒酒茶下肚,高湛缓缓开口。 “负荆请罪?” “还是兴师问罪?” 胡皇后呼吸一滞“陛下可是不满意纬儿为太子?” “原来是兴师问罪。”高湛摩挲着手指上的玉扳指,似笑非笑。 “忘了告诉皇后,是太子主动请缨前往洛阳振奋军心,” “不瞒皇后,寡人听到后的惊讶不亚于你。” “据朕所知,是陆氏在太子耳边讲述寡人亲临晋阳一事,太子起了兴致,这才前来求寡人。” “皇后,这陆氏是你自己选的人。” “无人害太子,朕本来也无意动摇他的太子之位。” 对他来说,谁做太子都无伤大雅。 再说了,三岁看小,他的那些个儿子半斤八两。 胡氏:…… (′-w-`) 所以,所谓的阴谋论都是她脑补? “纬儿年少不知世事艰险,初生牛犊不怕虎。” “他央求陛下,乃是好奇心作祟。” “他不知轻重,难道陛下……” 责怪的话差点儿脱口而出,但话到嘴边硬生生拐了个弯儿,变得委婉了“难道陛下就对他有求必应?” “皇后,太子临行前,寡人金口玉言,他若活着归来,太子之位依旧是他的。” “但若是回不来,俨儿便是储君。” “你若提前知晓,你还会来闹吗?” 高湛手撑着头,斜靠在椅子上,微眯着眼睛,坦然道。 眸光闪烁,无人知晓他的心事。 胡皇后一怔,愣在原地,久久没有言语。 她怕的到底是她母仪天下的位子不保,还是纬儿的周全? 说到底,她最看重她自己。 本质上,她和高纬是一类人。 随着胡皇后的沉默,高湛那双在鸦羽般睫毛掩映下的双眼中嘲讽更盛。 看吧,他就知晓胡氏的选择。 他想要北齐的皇位为的是纵情享乐,奢靡一生。 而胡氏为后,想要的永远是至高的权势。 这一点,胡氏与陆令萱有几分相似。 陆令萱是这偌大的北齐皇宫中,难得让他眼前一亮的女子。 有野心,还有脑子。 可偏偏唯有胡氏这个自以为聪明认定陆令萱是个温顺忠厚,任劳任怨的性子。 “皇后,寡人累了。” 意兴阑珊的高湛觉得甚是无趣。 “陛下,臣妾告退。”胡皇后并没有因为高湛那句似承诺的话而感到开心,反而心中越发沉甸甸。 刚才短短几句交锋,让她清楚的认识到,在高湛眼里,她就是个跳梁小丑。 卑劣,世故,且自私。 胡皇后转身,朝着殿外走去,冬日的夕阳似是为她周身披上了一层清丽无双的光影。 高湛望着胡皇后的背影,眼神冰冷讥讽。 短视之人,永远听不懂他的话中之意,也看不明白洛阳之役于北齐的意义。 若段韶几人依旧无法解洛阳之围,洛阳沦陷,那北齐用不了多久也国将不国。 罢了,罢了,今朝在位,那便今朝放纵便好。 “来,接着让人进来舞。” “寡人倦了琵琶,换一个。” 高湛打了个嗝儿,吐出一口酒气,对着一旁的内侍吩咐道。 洛阳之役,满朝大臣商量不出个所以然。 所以,他选择饮酒作乐。 离开太武殿的胡皇后面沉如水,坐在步辇上,不言不语。 明明这是她期盼的结果,为何还是会不快? 也许是因为,她厌恶高家泯灭人性的做派,可到头来,她早已完完全全融入了高家这个诡异的家族中,成为了她年少时最厌恶的人。 贪图权势,眷恋享乐,母子亲情只能是锦上添花,而非必不可少。 那颗心,早就寻不出半分柔软的角落了。 胡皇后无声的冷笑着,面颊上布满了冰凉的泪水。 可这世道,不就是如此吗? 曾经骄傲如李祖娥,出身赵郡李氏,北方世家大族,母亲乃是博陵崔氏,自己也是北齐真正缔造者高欢一生挚爱。 结果呢? 不也是被高湛抢占,叔嫂秽乱后宫,甚至生下了女儿。 真情实意也好,赤子之心又能如何。 无论如何,都不如权势地位重要。 人吃人的社会,不想任人欺凌,她就得成为那个吃人的一方。 胡皇后狠狠一把擦去脸上的泪水,咬咬牙,眼神中的犹豫消失的干干净净。 她没有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 “殿下,洛阳城要到了,得想方设法与平原王段韶汇合,否则一旦被北周和突厥联军得知殿下的行踪,那殿下危矣。” 殿下再聪颖,如今也还是个孩童,手无缚鸡之力,加之身份特殊,北周必然闻风而动。 “汇合?” 荪歌摇摇头,纠正道“无用的。” “看这情形,朝廷派出的救援洛阳的将士早已与北周遭遇,兵荒马乱,如何寻,如何汇合。” “那该如何是好?”陆令萱面露焦急。 沉吟片刻,荪歌轻声道“金墉城。” “嗯?” 陆令萱满是不解,洛阳之役,金墉城最危急,也最艰险。 “本殿下掐指一算,金墉城会神兵天降,反败为胜。” “到时候最危险的地方就会是最安全的地方。” 第一百零二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 (十) 荪歌装模作样地用手指掐算着,一本正经道“准没错,信本殿,好运至。” 能掐会算,乃是行走江湖坑蒙拐骗的必要手段。 准不准不要紧,姿态要摆好。 这可是主神现身说法总结的准则之一。 陆令萱脸黑,性命攸关,少年郎大可不必如此儿戏。 堂堂北齐的太子殿下,化身神棍,这得是怎样的恶趣味,恕他很难苟同。 “殿下,您认真的?” 陆令萱不死心地追问道。 荪歌点头“比珍珠还真。” “姊姊,洛阳之役的关键就在于金墉城。” “金墉城破,洛阳危。” “金墉城困解,那洛阳之患也迎刃而解。” “姊姊,淡定。” 她路途迢迢奔赴洛阳,就是为了见证冷月下白衣银甲,獠牙面具覆面,战马嘶鸣手握大戟的兰陵王以五百骑兵突破万人包围的奇迹。 毕竟,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对于兰陵王高长恭,在后世人心中对美人早亡的意难平熟知,要远远高于他一生从无败绩的战场厮杀。 高长恭,留给后世无尽遐想。 既来之,则安之。 如今,她既已成高纬,一味嫌弃逃避无意义,她也从不是自怨自艾之人。 与其乱世等死,她更喜欢于绝境中开拓一条新的路。 高长恭,便是她的选择。 高家,难得的一位正常人。 再说了,如今也只能去碰运气了。 段韶,斛律光,高长恭,各带一军,打的昏天暗地遍地开花,想要汇合,何其难。 指不定就如同没头苍蝇,钻进了北周的包围圈。 于公于私,金墉城都是当下最合适的选择。 “那便听殿下的。”陆令萱微微沉思,咬咬牙,目露坚决和狠辣“去金墉城。” 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拼了。 对于陆令萱的果断,荪歌心中很是赞赏。 这样的人,不仅心有谋算,一步三算,且还能做到当断则断,属实不易。 侍卫们闻令而动,没有任何置疑。 陛下明令,护送太子,一路皆以太子之断为准。 荪歌和陆令萱一行人窝在金墉城外的小山上,注视着山下的动静,伺机而动。 残阳如血,染红了天际,也染红了千疮百孔的古老城墙,在投石机的不断抛射撞击下,城墙摇摇欲坠。 剑矢上裹着麻布火油,破风声不间断,密密麻麻划破长空,通天的火光裹挟着刺鼻的臭味,朝着城墙上为数不多遍体鳞伤的士兵飞掠而过。 巨大的攻城锤撞击着铁桦木制的城门,城门晃荡,摇摇欲坠,似是下一秒金墉城这道最后的防线便会被北周突破。 哀嚎声,尖叫声,时不时便会有穿着盔甲的士兵从城墙上一个跟头摔下来,死于非命,踩踏之后,成为一滩烂泥。 荪歌闭了闭眼,片刻,睁开眼睛,她不知天降神兵何时至,但她做不到作壁上观。 士兵坠地瞬间晕开的血渍,就好似一道道魔音,不断拷问着她。 金墉城被围许久,粮草断决,死伤惨重,但上至将帅,下至士兵,无人临阵脱逃弃城而去,似乎只要最后一人尚在,金墉城就永远是北齐的金墉城。 守城守的绝望而又悲壮,望眼欲穿想着万一的可能等待援兵到来。 也许,此时的金墉城最需要的便是一缕希望,在笼罩多日的绝望和死气上撕开一道口子。 “怕死吗?” 荪歌起身抬头挺胸,看向整整齐齐护卫在她身旁的数百侍卫,声音低沉,但斗志昂扬。 这数百侍卫装备精良,盔甲铮铮发光,皆是高湛当年尚为长广王时费力培养的亲卫,有以一敌十之能。 这数百人,未必没有一拼之力。 “任凭殿下调派。” 侍卫长拱手,不卑不亢。 荪歌抬手,手落,数百侍卫手持长枪,整齐划一骑着战马从山道上冲了下去。 “殿下!” 就在荪歌准备随侍卫一同冲入战场时,被陆令萱死死的摁住了肩膀。 陆令萱不容置疑地摇头“殿下,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 “还有,您现在还是个孩子。” 八岁的孩童,在战场上那些五大三粗孔武有力的壮汉眼中如同蝼蚁。 刀剑无眼,马蹄乱飞。 荪歌仰头“姊姊,高家从没有君子。” “不对,也许有一个人,但绝不是我。” 北齐高家,能称君子的,唯有高长恭一人。 “本殿下是北齐太子,北齐未来的王。” 荪歌脚踩马镫,翻身上马。 威风凛凛的马背上坐着的是一个唇红齿白眉眼如画的少年郎,诡异却又让人忍不住惊艳。 荪歌耳朵微动,面有喜色“还有,本殿下等的神兵到了。” “姊姊,此战便当作是你我,是北齐的新篇章吧。” 空荡荡的山坳里唯余陆令萱和一个小内侍面面相觑,相顾无言。 “稚子尚且无畏,你我有何惧一死。” 她和殿下,早已命运相系。 陆令萱紧随荪歌身后,轻喝着,杀向战场。 今日,她不是宫奴,不是郡君,是英姿飒爽的女将。 风猎猎作响,灼热的鲜血喷洒在面颊,糊了视线,恍了神智,机械的挥舞着手中的长剑。 白衣银甲的兰陵王高长恭远远看着战场上飘舞着地猎猎作响的王旗时,有瞬间怔愣。 陛下的亲卫? 难不成陛下在此? 高长恭来不及多想,率领五百骑兵出其不意杀入了北周的包围圈。 长戟在手,上挑,横扫,无人可挡。 所过之处,皆是敌军尸体,真正的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沾了血的獠牙面具,越发狰狞可怖。 此时的高长恭煞气慑人,仿佛来自地府索命的恶鬼,让人闻风丧胆。 北周攻势受阻,阵脚大乱。 箭矢碎石中,高长恭如一尊杀神,身先士卒冲锋陷阵,硬生生让北周将士心神俱裂,忍不住心生退意。 这北齐的将士都不怕疼不怕死吗? 先是神不知鬼不觉的冲出一队武艺高强身手不凡高举北齐王旗的侍卫,冲散了北周的队形,后又窜出了这么大一尊带着獠牙面具的杀神,长戟过处无活口。 谁来也可笑,万人包围圈,就这样被千骑撕破了。 第一百零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 (十一) 这简直就是北周战争史中的一个令人瞠目结舌的耻辱。 若非亲眼所见,无人会相信此刻丢盔弃甲仓皇逃窜的是北周和突厥的上万联军。 气势上,北周已经输了。 《左传》曰,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联军数日久攻金墉城不下,本就锐气大减,如今对方援兵已至,北周将士斗志已失。 此一战,莫名其妙却又好似理所应当。 城墙上本以做好以死殉城的金墉城将士,目光灼热滚烫的望着城外厮杀的援军,心中温热。 将士从不畏惧牺牲,保家卫国是天职。 他们恐慌地是被誓死守护的家国抛弃。 幸好,北周王旗迎风招展屹立不倒,似是一盏明灯明晃晃的照亮了幸存者的内心。 这一缕光明,看似微不足道,实则确实将士百姓对北齐强大的归属感。 乱世之中,最不值钱的是人命,但最值钱的也是人命。 有人,才有家,才有国。 金墉城外形势大好,北周将士四散奔逃,高头大马上白衣银甲的兰陵王终于看清了人堆里的人影。 “太子殿下?” 面具下的俊脸,难掩震惊,忍不住失声道。 远在邺城养尊处优的太子殿下何时悄无声息的到了洛阳,且还毫不畏惧当机立断投身战场解金墉之危。 八岁…… 太子殿下仅仅只有八岁啊。 可挥向敌人的长剑却一点儿也不含糊,手起剑落,敌人身上便会多一个血窟窿。 旁边那位? 陆郡君? 高长恭:…… (o;; 总觉得这一幕,好似天方夜谭。 宫墙内说话轻声细语,温和敦厚,以体贴周到著称的陆郡君竟也拿起了长刀,死死护在太子殿下身侧。 任何妄想偷袭太子殿下的敌军都被她如秋风扫落叶般快刀斩乱麻。 今日所见之事,一件比一件荒诞。 这邺城宫墙内的风水竟能滋养出这般彪悍的太子殿下和陆郡君。 不得不承认,实在是强的很! 高长恭手中长戟不断挥舞,朝着荪歌身侧靠去。 太子殿下亲至金墉,那他便有义务保太子殿下周全,这是为臣为将的本分。 “堂兄!” 清泠泠脆生生的声音如同夏日冰碗中的梅子酒,亦似这寒冬腊月傲然盛开的梅花。 短短的两个字,一声算不得洪亮的叫声,仿佛真的有片刻驱散了战场的血腥和杀戮。 高长恭心神大震,坐于马上的身躯微微踉跄,手中长戟差点儿脱手而出。 堂兄? 堂兄? 面具之下,高长恭那张俊美到倾城的面颊涌现出复杂之色。 今日之事,好似一件比一件离奇。 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身着不太合身略显笨重的盔甲,手中的长剑还淌着鲜血,嘴巴咧的大大的,露出整齐洁白的牙齿,脸上洋溢着明媚干净的笑容,那双盛着惊喜的眸子灿若星辰。 他的到来,对太子殿下来说是惊喜吗? 高长恭的心中似是有无数的疑问。 陆令萱余光一瞥,心中了然,这便是殿下等的天降神兵。 兰陵王,高长恭。 原来,殿下能掐会算事真的。 “郡君莫要分神,战场上分神是要丧命的。” 高长恭的长戟刺中陆令萱身后的北周士兵,冷声提醒道。 顿时,陆令萱正色。 方才若不是高长恭,她可能也是一具死尸,任由战马践踏。 有了高长恭的神兵,金墉之围解,獠牙面具兰陵王五百骑,名震天下。 同时,北齐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也首次进入了诸国的视线。 英雄出少年,可遇不可求。 也许,北齐将兴。 也许,高家自高纬起将会改头换面。 邙山大捷,洛阳之役大胜的消息传入邺城,太武殿中寻欢作乐的高湛在听闻战报后,失手打碎了杯盏,清冽的美酒沾湿了衣衫。 比之邙山大捷,更令他惊讶的是他的儿子。 非但没有死在险象环生的战场,还立下了赫赫战功,与高长恭一起名扬天下。 还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有子如此,他可以高枕无忧,心无旁骛的一心享乐了。 看来得将禅位一事提上日程了。 俗话说得好,物尽其用,人尽其才,他的太子既然有此才能,那就早日在皇位上发光发热吧。 若高纬能让北齐长治久安,那他作为太上皇夜夜笙歌的享乐也能无穷尽。 高湛心中渐渐有了思量,丝毫没在意被酒水打湿的衣衫,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浓。 大喜! 值得普天同庆! 一为邙山大捷,二为北齐将安。 安不安不重要,最起码这个烂摊子能明目张胆地寻找时机扔给高纬了。 难不成高纬登基,还能限制他这个做父皇的享受奢靡? “将战报送至昭阳宫。” “顺便告知皇后,寡人明日将离京前往洛阳犒赏三军,召开庆功宴,迎太子归京。” “打开寡人的私库,大赏皇后。” 高湛大手一挥,兴致勃勃地吩咐着身边的内侍。 谁说他昏庸无能残暴变态的,这分明是慧眼识珠知人善用。 能带着清名禅位成为太上皇,是人生大幸。 不仅皇后和太子,还有克敌制胜的高长恭,运筹帷幄的段韶,斛律光,都应大赏。 昭阳宫的胡氏在看到战报的那一刹那,麻木冷漠的眼睛中似是注入了一汪活水。 胡氏喜不自胜反复的看着战报,逐字逐句。 至于封赏,没看一眼。 照进深渊的每一束光,都弥足珍贵。 如汪洋中的浮木,沙漠中的绿洲。 在邺城引起的震动,荪歌并不在意,此刻她仰头正目光灼灼的望着高长恭。 青面獠牙的面具下,究竟是怎样的绝美容颜。 在荪歌的注视下,高长恭取下了面具。 姿容清绝,白皙如玉,眉眼精致,处处皆是一种阴柔之美,风华绝代,宛如女子。 不,比女子更动人。 银色盔甲散发着泠泠光泽,真真应了那句北齐最后一抹光。 竟是这样绝色的男子在战场上无人能挡,从无败绩。 荪歌很是怀疑,上天究竟为高长恭关上了那扇门? 高长恭微微有些不自然,这样直白不加掩饰的目光,自面具遮面,他已多年未见了。 ------题外话------ 我又愚蠢的把标题序号标错了…… 第一百零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二) (十二) 尤其是这份明目张胆的惊艳和欣赏来自邺城的太子殿下。 过于热情的同时又过于坦荡。 “堂兄。” 依旧是清泠泠的少年音,藏着隐秘不可查的软糯,如同初冬时节落在睫毛上的第一片雪花。 温凉,柔软。 再一次听到这个称呼,高长恭心中的诧异悸动并没有减少半分。 邺城内的太子殿下,这些年来他也略有耳闻。 正宫嫡出,名正言顺,却沉默寡言。 “殿下折煞臣了。” 高长恭连连垂首躬身,没有应声。 对于高长恭的忌讳和疏离,荪歌心知肚明。 高长恭出身卑微,虽是高湛长兄高澄之子,但其母亲却是不值一提的歌姬,所以一直以来都是高家宗室的透明人。 直到前几年,靠着自己拼搏,才渐渐显露名声。 高长恭身上没有年少轻狂宁折不弯的执拗,他素有风骨,如簌簌秋风,却非不知变通。 可就是这般玲珑剔透,求生欲极强进退有度的兰陵王还是没有从疯魔成性的高纬手中求得一条活路。 自污,称病,都难逃一死。 一杯毒酒,结束了高长恭的一生。 木秀于林风摧之,功高盖主祸降之。 纵观高长恭短短的三十余年,年幼孤苦尝尽人情冷暖,少年奋发征战不断二十余岁名扬天下,自二十余岁往后便在忧心生死藏拙必祸。 悲情人物,历来都会被后世津津乐道。 自古名将如美人,人间哪肯见白头。 荪歌在脑海中快速地回顾了高长恭短暂却绚丽的一生,忍不住轻叹一声。 她深深怀疑,高纬是不是见不得北齐皇室有精神正常的人,所以想尽办法将高湛踢出了群聊? 疯子的世界,正常人是有罪的。 “折煞二字反倒显得生疏了。” “你我皆是神武帝高欢之孙,血脉相连,你又长我十余岁,此次又神兵天降救我于危难,这声堂兄是应该的。” 荪歌耐着性子,解释着,将她态度的转变合理化。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而救命之恩,则应一身相许。 只是,这婚大抵是许不了了。 她总不能去与出身荥阳郑氏的郑妃去抢高长恭吧。 难不成她要亲身为后世那些叫嚣着南北朝荒唐又美好的人上演一出胜过世俗的绝美爱情? 呵,大可不必。 闻言,高长恭的头压的更低了。 那句神兵天降让他有些不知该如何接话。 伴君如伴虎,谁又能肯定,太子殿下今日这番礼贤下士的熟稔对话会不会成为他日的催命符。 自他十六岁被授为通直散骑侍郎至今已七年有余,出任过地方官,刺史,也曾受封国公,兰陵王,一路走来,最是清楚伴君如伴虎的道理。 高家权位更迭的血腥和杀戮,他历历在目,从不敢忘怀。 “保护太子殿下,是臣的职责。” “至于殿下口中的神兵天降,实属谬赞。” “邙山之役大获全胜,离不开段韶将军的筹谋。” 在战场上让人闻风丧胆,长戟过处,血花绽放的高长恭此刻小心谨慎。 这便是真正的高长恭。 不贪功,不倨傲,不放肆。 他最意气风发,放飞自我的时刻便是在每一次的战场之上。 荪歌抿嘴轻笑,谁能想到这样张扬的容貌下藏着的竟是一颗如此冷静内敛的心。 这一刻,荪歌断定,他日平原王段韶病亡后,斛律光老去,兰陵王能够很好的接过北齐军事的指挥权,成为北齐真正的定海神针,保家卫国。 看来,她的选择没错。 见高长恭谦恭自持,荪歌也没有再一味的拉近关系。 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再说了,实在不行,她亲自策马扬鞭,御驾亲征。 仗,她也不是打不了。 但她一直都不喜欢大包大揽,越俎代庖,将所有的光芒尽敛于己身。 每个时代,都该有自己的锋芒。 那史书上不论是寥寥数笔还是浓墨重彩之人,都应继续留下属于他们自己的印记。 兰陵王蓦地松了口气,那句堂兄实在让他有些受宠若惊。 战争过后的洛阳城,满目疮痍。 洛阳地方官在段韶的帮助下,组织民众有序恢复正常的生活。 该重建的重建,该救济的救济。 此刻,荪歌也终于见到了在史书中被誉为北齐三杰之首的段韶。 年逾半百,却不显老态龙钟,反而有几分春秋鼎盛之势。 眼神锐利,眉心许是因为常年紧簇,微微发黑,更鲜威严。 段韶是北齐高层难得的善终者,历经七朝不倒。 “平原王,父皇传旨,他将亲至洛阳犒赏三军,论功行赏。” “按时间算,这两日就该到了。” 饶是高长恭解金墉城之危局风头无两,但邙山之战洛阳之围的主帅仍是老谋深算的段韶。 庆功宴一事,须得段韶操持。 段韶摸着胡子,满脸笑容如同长辈般赞许的看着荪歌“此次若论功行赏,殿下当居首功。” 荪歌满头黑线,嘴角抽搐。 首功? 这水分掺的着实有点大。 难不成说她带着那数百侍卫吓退了北周和突厥的十万联军? “平原王说笑了。” “我此来洛阳只是替父皇振奋军心,告诉洛阳城的军民北齐不会放弃他们,可不是来贪功的。” “将士们出生入死,抛头颅洒热血护卫北齐,若连他们的功劳都抢,恐怕会天打雷劈。” 荪歌勾勾嘴角,笑说道。 仔细想来,段韶能寿终正寝,极尽哀荣,甚至能让心狠手辣的高纬亲自为其发丧,绝不是偶然。 若论功高震主,段韶一生的旷世军功,就算是兰陵王斛律光都黯然失色。 可偏偏兰陵王和斛律光都下场凄惨。 说到底,这才是真正的老狐狸。 “殿下莫要妄自菲薄。” “长恭将殿下的英勇姿态详尽的告知了老夫,千钧一发之际,殿下的功劳无人能够抹杀。” “若我殿下和长恭撕开了北周的包围线,护住了金墉城,那战局还真是很难说。” 段韶依旧在想方设法的将功劳安在荪歌和兰陵王头上。 至于他自己,更像是深藏功与名忠于高氏的纯臣。 第一百零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三) (十三) 让功一事让段韶说的分外恳切真诚,就好似真真是荪歌力挽狂澜一般顺理成章。 段韶位极人臣,大权在握,却偏偏又声名不显。 教育家中子弟极为严格,鲜少闹出仗势欺人的丑闻,整个段家安静沉寂的就像是北齐的一粒沙子,泯然于众。 可明明,段家在北齐就是不可撼动的庞然大物。 北齐高家历任掌权者一个比一个疯魔变态,可却不约而同对段韶信任有加。 若说残暴疯癫的北齐还有美谈,那便就是高家和段韶的相得益彰了。 不简单啊! 荪歌再一次在心中感叹道。 “一切都有父皇裁定。” 随心所欲如高湛,她可猜不透高湛的心思。 当日太武殿一番谈话,让她知晓,高湛绝不是如传闻中那般无知愚昧。 也许,高湛只是太清醒了。 清醒之后,选择了逃避和妥协,选择了及时行乐。 越是如此,高湛就越是无懈可击。 他喜欢享乐,喜欢刺激,喜欢奢靡,从不掩饰,也从不畏惧流言。 段韶连连点头,不再多嘴。 两日的时间眨眼而逝,洛阳城的气氛也因高湛的亲自到来热络到顶点,军中将士更是如此。 从军者所求,于公保家卫国,于私荫庇亲族,战功便是获得封赏往上爬的途径。 高湛来到洛阳军中,论功行赏,烹羊宰牛,烈酒高歌。 领军将军高长恭加封尚书令,位同宰相。 甚至高湛还明言,以高长恭的英勇善战,假以时日,必将以大司马一职馈之。 北齐的大司马,与大将军并为“二大”,典武事,在三公之上,可谓是位高权重。 人人皆知,高长恭的未来一片锦绣。 唯有段韶,精神奕奕的眸子中闪过忧虑。 邙山之战,他主动提议让高长恭掌中军让出风头,一来为了自保,二来为了让高长恭有出头之日。 他年岁已高,北齐的未来需要有年轻人护卫。 可高长恭风头太盛,并不见得是一件好事。 如今陛下不惧高长恭功高盖主,那若是以后太子继位呢? 要知道,在北齐,哄抢皇位并不罕见。 一旦太子殿下起了猜忌之心,今日的风头便是高长恭的催命符。 可他和斛律光皆已是半截身子入土的人,高长恭若安,便可继续保北齐数十年不覆灭。 可若是…… 想到此处,段韶的眼神暗了暗,朗声道“臣要为太子殿下请功。” 荪歌:…… ╭(╯^╰)╮ 这老头儿是只盯着她一个人了吗? “太子殿下危急关头赶至金墉城,王旗一出,金墉城军民振奋,上下一心,势气大涨。” “此乃第一功。” “因太子殿下援救及时,帮助金墉城守将撑到了兰陵王到来,邙山之战,殿下功不可没,此乃第二功。” “殿下赤子之心不贪功,此乃第三功。” 荪歌撇撇嘴,无语至极。 为了凑够这三功,着实是为难段韶了,何时不贪功都成了功劳了? “陛下,老臣提议重赏殿下,这也是军中将士众望所归。” 段韶话音落下,汇聚在兰陵王高长恭身上的视线淡了许多。 高长恭的功劳无人抹杀,但被段韶一通天花乱坠的胡说八道,最亮眼的反而成了荪歌,高长恭只是陪衬。 段韶的打算,荪歌略一思索便知其用意。 不就是怕兰陵王风头过盛,引得皇室忌惮? 不过,段韶愿意出面保兰陵王,她是没有想到的。 毕竟剧情中庆功宴上的论功行赏成了高长恭的个人秀,光芒如骄阳,无人可挡。 所以,当时段韶沉默,只是因为没有冤大头,他自己便选择了自保独善其身? 如今她心血来潮冲来了洛阳,就变成了段韶眼中的冤大头。 不声不响,便淡去了高长恭的存在感。 实际上,高长恭并无半分损失,毕竟该接受的封赏,都已经接受了。 看似不显山不露水,实则人生赢家。 好吧,不就是个冤大头,她做就是了。 不过,她看起来像是那么小肚鸡肠没有容人雅量的人吗? 哼,真是在小看她。 相比带赢,她更喜欢躺赢。 有大佬在前冲锋陷阵,她做个悠闲帝王也未尝不可。 兰陵王高长恭负责乱杀,她负责嘎嘎。 双剑合璧,嘎嘎乱杀! 坐于高台之上的高湛听到段韶的话,眼神意味深长,就好似在酝酿着惊天风暴,然后出其不意的送给荪歌终生难忘的大惊喜。 高湛的眼神让荪歌忍不住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这一刻,荪歌没有感受到半分论功行赏的喜悦。 在段韶眼中,她是冤大头。 在高湛眼中,她仿佛又变成了案板上的鱼肉。 这庆功宴,着实闹心。 “都是父皇教导有方。” 荪歌起身,微微躬身道。 这年头,功劳烫手吗? “若非父皇时常教诲,我怎会有如此功劳。” 高湛蓦地勾唇一笑,看着荪歌越发顺眼。 有本事,还懂事会说话,这么能干做太子实在是屈才了。 “至于太子的封赏,寡人另有打算。” “待太子随寡人返回邺城,再行封赏一事。” 高湛淡笑着,不容置疑道。 “众将士,与寡人同饮。” 高湛起身,举杯,高高在上,睥睨天下。 貌似就算是昏君,皇权之下都能渲染出几分王霸之气。 再加之高湛那张祸国殃民的脸,越发让人心醉神迷。 荪歌的眼神不着痕迹的在高湛和高长恭之间打量,想要衡量出一个高下。 比来比去,风格各异。 高湛身上是慵懒随意,魅惑致命,就好似是一朵极尽摇曳的黑色曼陀罗。 而高长恭,心如净竹,性似玉弦。 酒酣之际,流传后世大名鼎鼎的《兰陵王入阵曲》终究还是被将士们编成了武乐。 段韶脸黑,心情复杂至极。 金墉城的将士也是感恩,为了歌颂兰陵王兰陵王解洛阳之围,让兰陵王被青史铭记。 这一点,无可厚非。 可偏偏就是这样纯粹的感恩和好心,让他方才所言,功亏一篑。 《兰陵王入阵曲》问世,越是广为流传,就越容易成为掌权者心头的一根刺。 第一百零六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四) (十四) 别忘了,兰陵王也姓高,是正儿八经的神武帝孙子,文襄帝四子。 文襄帝高澄是神武帝高欢的嫡长子! 而当今的圣上也不过是高欢的第九子罢了。 到时候,真真论起血脉,尊贵难定。 茂林修竹的高长恭最大的瑕疵可能就是那身份低贱的生母了。 段韶再一次无声的叹了口气。 时也命也,难道这北齐注定难以长久吗? 除非,除非眼前这位太子殿下高瞻远瞩,心胸似海。 只是,有可能吗? 作为北齐的元老,历经数朝,最是了解高家人的做派。 那点微弱的希望,等同于没有。 《兰陵王入阵曲》雄浑激越,气象磅礴,每一声都像是撞击在人的心口,足以让人想象到当时的惊心动魄和万千气魄。 荪歌心中光芒闪烁,这是她来到这个混乱黑暗的南北朝见识到的第一幅瑰丽画面。 至于段韶的担心,从不在荪歌的考虑范围。 她是高纬,亦不是高纬。 高湛居于高台之上,纵观全局,眼睛微眯,嘴角始终挂着慵懒至极的笑容,如同一头伺机而动的豹子,无人敢小觑。 只见高湛的眼神不停的在几个紧要之人身上打转,思虑他心中想法实现的可能性。 毕竟,他想做之事,过于荒诞。 可,这北齐的江山社稷他是一天都不想担负了。 专心享乐,才不负这大好年华。 至于高长恭…… 高湛微微皱了皱眉,眼神晦涩难懂。 他迫不及待地想要将皇位禅让出去,并不意味着他对至高无上的权势不动心。 他想要的是高高在上随心所欲的纵情声色。 要么是皇上,要么是太上皇! 所以,北齐的皇位只能是他儿子的,否则就会严重影响他的享乐水平,甚至还会神不知鬼不觉地死于非命。 那些阴私残忍的手段,他见多了。 也不知高长恭会不会被一时的富贵权势迷了眼乱了心。 尤其是,听说他的太子非要舔着脸越挫越勇甜滋滋地喊高长恭堂兄。 这一幕,并不是他想看到的。 高家向来都不需要纯善天真的继承者,乱世也不需要这样的心慈手软之辈。 人心鲜少能换来人心,乱世之中威慑暴力是最直接的法子。 正兴致勃勃欣赏着《兰陵王入阵曲》的荪歌,顿觉阴风阵阵,下意识搓了搓手臂。 这是哪个王八羔子又琢磨着折腾她了? 这第六感,向来不会错。 不是段韶那个笑面虎,就是高湛那个大疯狗! 荪歌低头翻了个白眼,余光扫到正襟危坐神情端肃的禁欲系美人儿高长恭,立刻抬头,咧嘴一笑。 高长恭:…… !(_; 太子殿下怕不是有那个大病,明明上一次宫宴时还一切正常,为何现在却画风大变。 难不成一趟洛阳之行,便彻底揭开了束缚放飞自我了? 高长恭勉强的勾了勾嘴角,压低酒杯隔空致意,然后故作镇定的别过了头去。 这一幕被疯批美人儿高湛看在眼中越发不快。 那灿烂谄媚的笑容,一脸不值钱的模样。 他的儿子,怎能如此!这笑容怎么看怎么不清白。 虽说高家一向玩的花样百出丧心病狂,但…… 看来,从今往后隔三差五他都得挑拨离间一下了。 明明是声势煊赫,兵将同乐的庆功宴,高长恭只觉得如坐针毡。 平原王段韶看向他的眼神忧虑遗憾。 太子殿下高湛的眼神又是炙热坦诚。 而陛下的眼神就有些讳莫如深,让他的胆战心惊了。 高高长恭深思,他何德何能得到如此多的关注。 陛下变换来变换去的眼神,让他觉得就算是下一秒喜怒无常的赐下一杯毒酒送他归西,他都不意外。 这庆功宴,他是真的多一秒都待不下去了。 在高长恭的心心念念千呼万唤下,庆功宴终于结束,高长恭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堂……” “太子殿下,陛下有情。” 就在荪歌正准备开口继续巩固嘎嘎乱杀组合时,高湛倚重的内侍官悄无声息的出现在她身前,挡住了她的视线。 荪歌颇为遗憾,高长恭逃出生天。 莫名其妙的善意和青睐,让高长恭忍不住逃避和怀疑。 大帐内,高湛懒洋洋的靠在软塌上,炭火烧的极旺,也不知是因为热气还是醉酒,高湛面颊红的似在滴血,眸子中波光潋滟。 “此次洛阳之战,你做的很好。” “段韶亲自为你请功,看来关系处的也不错。” 高湛懒散地打着哈欠,如同唠家常一般。 荪歌眼睛一闪,这是在旁敲侧击暗示她拉帮结派吗? “父皇明鉴,儿臣与平原王并无私交。” 平原王那个笑面虎总想让她当冤大头。 高湛失笑,摇了摇头“寡人非此意。” “段韶字字珠玑,寡人赞同的很,军中将士众望所归,寡人也满意的很。” “寡人准备成人之美,成全段韶以及军中将士所求给予你重赏。” “如今你已是太子,基本上算是封无可疯,但寡人不愿让在战场厮杀的将士们失望。” “所以,北齐的江山社稷,待此次返回邺城,寡人便尽数交于你手。” “此赏,可够重?” 高湛略带醉意的声音中多了几分迫切。 既能高高在上不受约束,又能纵情声色夜夜笙歌,是他一生所求。 如今机会就摆在面前,他着实有几分急不可耐。 看着满眼醉意的高湛,荪歌嘴角抽搐。 见识过喝醉酒耍酒疯一掷千金的,但没见过豪爽到这种地步将江山社稷拱手相让的。 若高湛对这江山不屑一顾,当初为何又要费尽心思抢过皇位,然后不顾百官微词除掉他六哥高演曾经立下的太子高百年呢? 矛盾的很! 十有八九,高湛这个貌美的大疯狗又在试探她。 荪歌无声叹息,她真的很无辜。 对于北齐的江山,她并无半分执著。 君临天下,那便尽己所能河清海晏。 若皇位旁落,身居庙堂亦能心忧百姓。 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的道理,她很久以前便明白了。 “儿臣愧不敢当。” “解金墉城之围,乃是使命使然。” 第一百零七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五) (十五) “儿臣身为北齐太子,这都是儿臣应该做的。” 荪歌想方设法自证清白。 她着实有些不明白,高湛这个特立独行的疯批美人儿难不成是想把锋芒对向她? 被杀人全靠心情的大疯狗盯上,着实是一件可怕的事情。 闻言,高湛眼皮止不住的跳。 使命使然? 应该做的? 听听这大公至正兼爱无私的话,他越发怀疑,似他这般自私自利到极致的人怎么会培养出这样急公好义的太子。 扪心自问,他和胡氏都不是什么好人。 一生追求不过就是成为这乱世中最尊贵奢靡,散漫强横之人。 不过,有一说一,太子这些冠冕堂皇的话,他在朝中早已听厌。 尤其那副故作高风亮节的模样和腔调,足有七八成相像。 高湛清了清嗓子,对着荪歌招了招手。 待荪歌走近后,便拍着荪歌的手道“莫要谦虚,寡人是认真的。” “寡人清醒的很,那点儿酒还不至于让寡人醉。” “自寡人知晓你在洛阳之战中的表现,心中便有了禅位的打算,只等返回邺城便颁明旨昭告天下。” 高湛表示,他是一点儿都不想再在朝堂上看那些官员因为一些鸡毛蒜皮大的小事争执不休,大事面前唯唯诺诺不敢出声的窝囊模样了。 烦躁是一回事,怕杀光又是另一回事。 自他登基,不过四年光景,朝中大臣被他下旨杀掉的不知几何。 沽名钓誉,自诩清流,外界无数人推崇,实则男盗女娼的,他杀了。 总爱唱反调但一做事就磨磨唧唧的也杀了。 当然,想要阻碍他实现人生享乐目标的人,他也绝不会遗漏。 所以,他残暴疯癫的名声与日俱增萱嚣尘上。 那些大臣们不是都经常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怀念他那病死的六哥孝昭帝高演吗? 说什么高演如流星乍现,文治武功兼盛,留心政事,任用贤能,政治清明。 且能御驾亲征出长城,虏亡遁,获牛马。 最重要的是,性情宽和,事母至孝,友爱诸弟,有仁君之风。 唯一可惜的就是只继位一年多便撒手人寰,下去与父兄团聚了。 一比较,他越发是个只知发疯杀人享乐癫狂不顾人伦的暴君。 与其等他死后,他的太子高纬步高殷高百年的后尘被他的弟弟们杀死夺位,倒不如趁他活着禅位。 要知道,在高家,叔伯杀侄子,一回生二回熟,三回就熟能生巧了。 越想,高湛也觉得他灵光乍现的想法是神来之笔。 他果真是个天纵奇才,只可惜俗人不懂他。 荪歌看着高湛格外诚挚认真的眼神,有些发懵。 这北齐的皇位,何时在高湛心中便成了烫手的山芋。 “父皇,这于理不合。” “无论是朝中文武百官,亦或者是隐居山林的清流名士,都不会赞同的。” 继承了皇位,成了帝王,拘在那小小的宫城之中,她还怎么去勾搭高长恭,实现嘎嘎乱杀的人生理想。 这皇位实在来的太快,就像龙卷风,离不开暴风圈,来不及逃。 “什么叫文武百官不同意?” “重赏太子不是段韶的提议吗?段韶是北齐元老,更是军方领头人物,他所求,便代表了朝中很大一部分势力。” “至于名士清流?” “莫慌,寡人有办法。” 高湛神神叨叨的说着,一派成竹在胸的模样。 再说了,那些个致力于清谈的名士们又何曾真的关心过乱世中的百姓疾苦。 清谈,无法动摇他的国本,也无法救国。 若不是怕全杀了后天下文人震惊朝野动荡,他可能早就下手了。 “父皇,您是认真的吗?” 荪歌不死心的追问道。 多希望这只是高湛醉酒后的疯话,醒来只是一场梦。 高湛郑重其事地点了点头。 “父皇还是先与平原王段韶通下气吧。” 荪歌敢保证,段韶绝对想不到高湛是如何曲解那句请功的话的。 不用猜也知道,一会儿段韶知晓高湛的用意,脸色恐怕比她还要精彩。 不过,段韶也终于做了一次背锅侠了。 她很满意。 高湛轻嗤一声,轻蔑道“寡人从善如流,段韶所求皆应,他怎敢有胆子提意见?” 除非段韶敢指着他的鼻子骂他是个没脑子的糊涂蛋,听不懂人话。 只可惜,段韶不敢。 “纬儿,禅位一事就这么定了。” “除此之外,寡人还有一件事要与你长谈。” 高湛沉了沉声音,慵懒的外表下多了几分肃杀之气。 荪歌心中一凛,庆功宴上不详的预感马上就要应验了。 只是,不知高湛这个疯批美人儿要出什么幺蛾子。 “父皇请讲。” 荪歌俯身低头,倾耳聆听,姿态孝顺谦逊。 当然,至于会不会左耳朵进右耳朵出,就得看高湛会说什么了。 “高家无好人。” 荪歌:() 这是什么清新脱俗让人耳目一新的开场白? 高湛,堂堂的北齐成武帝,此刻一本正经的说高家无好人…… 不得不说,这个认知还挺清晰的。 只不过,这话她该怎么接? 难不成她直接回一句,你的确是挺疯狗的? “这是事实,不是寡人的污蔑。” “这其中自然包括寡人,也包括你心心念念的堂兄高长恭。” 高湛声音低沉冰冷,就好似淬了毒的匕首,散发着幽幽寒光,让人心头一紧。 荪歌了然,明白了高湛的重点。 “寡人虽不知你为何突然一反常态对高长恭起了兴致,竟不顾身份尊贵不顾他的回避主动追在他身后喊堂兄,也不管你眼神炙热火辣想闹出什么违背人伦的丑闻,反正高家的丑闻早就钦罄竹难书了,再添你一则,也无碍。” “但寡人必须强调一点,寡人既然禅位于你,那北齐的皇位便不能旁落他人。” “乱世之中,儿女情长永远比不过权势地位富贵荣华。” “人心经不起推敲,你莫要因为一时上头,失了警惕之心,毁了寡人的毕生理想。” “高纬,你可明白?” 高湛猛的抬高了声音,如同一记响雷炸想在荪歌耳侧。 第一百零八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六) (十六) 荪歌:…… 违背人伦的丑闻? 不得不说,高湛是真的想的开。 只是,这是不是过于高估她了?她就算是丧尽天良也不至于对着血脉亲人伸出毒手吧。 当年面对自由如风的谪仙人她都始终进退有度,此时又怎会失了理智。 搞了半天,高湛是来挑拨离间的。 “父皇,儿臣对堂兄之心清白干净,绝无半分龌龊想法。” “儿臣愿指天发誓。” 听着听着,高湛不耐烦的翻了个白眼。 他唧唧歪歪说了一堆的重点是清白不清白吗? 重点是皇权,重点是他能立于权力之巅继续奢靡无度任意妄为。 “所以你打算如何处理高长恭。” 高湛对荪歌信誓旦旦立誓的模样置若罔闻,于他而言,这都不重要。 只要高纬能守住这份基业,让他高枕无忧的做太上皇,就算是改头换面将高长恭纳进宫中做男妃他都可以帮忙遮掩一二。 前提是,皇权绝不能旁落他人之人。 “重用。” “父皇,儿臣想以为君者的气度和信任换堂兄的效忠。” 荪歌抬眸,眼神不再躲躲闪闪,目光坚定,语气更是果决。 面对高湛这种疯批美人儿,虚与委蛇没有任何用。 只因,高湛会当真! 疯子的世界,非黑即白。 最重要的是,高湛是个清醒的疯子,他清楚的知道人情世故,知道世间百态。 昏,却不庸。 高湛气急,深深觉得自己是在对牛弹琴。 难不成他的儿子还想凭借一己之力改变北齐朝堂自建国以来的风气,打造君臣相携的佳话? 风雨飘摇之中,最简单的法子就是一条路走到黑,虽是饮鸩止渴,但他唯此一途。 改变,便意味着动荡。 “父皇,儿臣不是在赌。” “儿臣信兰陵王高长恭的性情和为人,我许之以信任,他必能回报于忠诚。” “父皇,北齐需要高长恭接过军方的未来,想必父皇也看出了他的天纵之子,否则也不会许下大司马之职。” “除去高长恭只会令亲者痛仇者快,让北齐越发的不可收拾。” 荪歌直视高湛,有理有据不疾不徐的说服高湛。 剧情中的结局早已证明,高长恭便是北齐最后的一根擎天柱。 高长恭被赐死,北齐灭于北周之手。 高纬之举,自毁柱石,自弃明珠。 一杯鸩酒,不仅葬送了高长恭,也葬送了北齐江山。 英雄归去江山倾覆,从不是危言耸听。 乱世中的将帅之才,何其难得! 高湛微微发怔,眉眼间满是思索之色,有不虞,有纠结,还有隐藏极深的欣慰。 他自是知道高长恭的不凡之处,否则也不会担忧其窃权。 可换个角度想,北齐之所以能在乱世中屹立,本就是因为北齐有段韶斛律光这些能征善战的将领。 只是英雄迟暮,青黄不接时,高长恭的存在便格外重要。 好吧,他妥协。 两害相权取其轻,比较之下,他更不愿成为北周的俘虏。 “你又如何确定他不会背叛你。” “他不屑。” 荪歌不假思索斩钉截铁道。 有些人,风骨二字是刻在骨子里的。 也许在旁人眼中只是世俗枷锁,但在高长恭的心中,那是他一生所坚持。 他可以为北齐生,为北齐死,却不会背弃北齐。 高湛心神大震,讶异于荪歌的肯定。 这一刻,他有些不确定,他禅位给这样一位太子,对北齐来说究竟是幸,还是不幸。 可,他是当真不想在这个位置上待下去了。 “但愿他能不负你的这份信任。” 高湛颓然的摆了摆手,示意荪歌离开。 一缕光照射进深渊除却能带来光明,亦能灼伤人心。 “儿臣告退。” 荪歌依言离开。 禅位一事,说来简单,但操作起来却分外复杂。 高湛望着荪歌离开的背影,眼神恍惚。 他也不过二十余岁,可热血早已凉透,内心也已麻木。 他从未想过改变北齐,自始至终他想要这权力之位都是为了维持尊贵和特权。 “出来吧。” 高湛冷声道。 阴暗拐角处,高长恭的身影出现。 “高长恭,寡人之子可值得你效忠?” 高湛目光如炬,身上的微醺感消失的干干净净,整个人如染血的沙场凶器,带着滔天的杀气。 他行事作风向来乖戾,不按常理出牌。 所以着人寻来高纬后,他也顺便命内侍召来了高长恭。 那些话,他丝毫不怕高长恭听到。 如若方才高纬被他说动,起了猜忌之心,那索性将高长恭这个后起之秀掐灭在萌芽中也未尝不可。 但既然他的太子赤诚之心,也该让高长恭知晓。 “臣立誓,此生绝不背弃!” 完完整整听完方才的话,高长恭心中也掀起了惊涛骇浪,难以平静。 原来,殿下的那声堂兄是真心的。 本来,他就无异于争权夺利,如今太子那番话,更让他死心塌地。 士为知己者死,从来都不是一句虚言。 “寡人从不信誓言。” “高长恭,莫要让太子失望,伤了太子的心。” “否则,就算寡人退居太上皇亦能让你知晓何为家破人亡。” 高湛从不是一个好人。 他杀过的人不计其数,恶名昭著。 如今,他禅位于太子,除却专心享乐外,心中也有了微弱的骐骥。 也许,他并不比他的兄长差劲。 他的儿子,能够给北齐带来新的希望。 这样的人,一旦心伤,才是真正的灭顶之灾。 “臣用性命守护太子殿下。” 高长恭心知肚明,刚才若非太子选择了他,今日他可能再无机会活着走出这顶大帐。 陛下行事是真的疯狂不留任何退路。 “下去吧。” “别总冷着一张脸,寡人的太子甜滋滋唤你堂兄,你却是那副嘴脸,寡人看了心中甚是不悦。” “寡人不悦,便想杀人。” “寡人的太子相貌俊逸,年少有为,哪里就不配你一个好脸色了?” 高湛想起了自家儿子那副不值钱的模样,颇有些于心不忍。 高长恭呼吸一滞,有些不知该如何解释。 那个唤他堂兄的太子殿下,他不曾厌恶。 第一百零九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七) (十七) 他只是心中惶恐,不敢靠近。 他曾在邺城的宫城之内亲眼看到尚且年幼的太子殿下面无表情的下令将近身伺候的内侍绑石沉湖。 那一幕,过于印象深刻。 此次洛阳相见,太子殿下身上的气质大变,甚至让他产生了错觉。 视人命如草芥的太子殿下,竟然会在金庸城外的战场上厮杀。 无人知晓,那一刻,那道骑于马上略显瘦弱的身影是何等耀眼。 一句如夏日梅子酒般清爽沁凉的堂兄,让他心中的防线轰然倒塌。 逃避,便意味着对曾经的动摇。 只是这些话,却无法对陛下道来。 “臣会把握好度,绝不会让殿下的清名染上一丝污垢。” 高湛满不在意的撇了撇嘴,清名那玩意儿都如浮云,只可惜太多人看不透。 “放心,寡人不介意。” 高湛的存在,就是这乱世之中最随心所欲,罔顾世俗人伦纲常的人。 他不惧人言,甚至心中也不曾有不安。 高长恭:!(_; 他介意,太子殿下也会介意。 “寡人要见段韶。” “去吧。” 高湛再一次软哒哒的斜靠在软塌上,恢复了醉眼惺忪的模样。 他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恃酒行凶。 段韶威名极高,向来一呼百应,禅位一事,总得有朝臣先提出,总不能让他表现的迫不及待吧。 高长恭颔首,听了刚才的对话,他自是清楚乖戾任性的皇帝陛下要给平原王挖坑了。 依旧心忧不已的段韶,在接到高湛传召后一脸茫然。 早就听闻陛下醉酒之后乐行胡闹之事,如今这算是祸临己身了吗? 尤其是高长恭那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没良心的小东西,亏他还在庆功宴上绞尽脑汁。 段韶摸着胡子,傲娇地轻哼一声,朝着高湛所在的大帐走去,口中还哼唱着在洛阳城新学的小曲儿。 显然,高长恭与陛下相谈甚欢,于他而言,这件事情尤为重要。 北齐的未来,远比所有都重要。 “段韶,应你所求,寡人思来想去终于知晓该如何重赏太子了。” “你既然对太子称赞有加,想来太子也算是年少有为,既如此,寡人欲禅位给太子,将这北齐江山交给有明君之相的太子。” “多亏了你提醒寡人。” 禅位? 高湛的话劈头盖脸席来的那一刻,段韶只觉得头顶天雷滚滚,乌云遮日,让他瞬间喘不过气。 他没说,他没有! 段韶有口难辨,真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禅位是说禅就禅的吗? 谁家皇帝重赏是禅让皇位的? 此次醉酒的胡闹之事是不是过于可怕了? 灵魂三问,让段韶久久无法开口言语。 天知道陛下那番话若是传出去,只会让人觉得是他怂恿陛下禅位,他能被言官戳着脊梁骨骂死。 怂恿陛下传位给年仅八岁的太子殿下,在有心人眼中,他就是居心叵测,意图把持朝政。 可天地良心,打死他都没想到陛下能胡闹成这种地步。 “陛下,要不您赐死老臣吧。” 段韶幽怨至极,扑通一声跪在地上。 若是荪歌在此处,定会发觉此情此景分外眼熟。 “赐死?” 高湛顿时眼睛一亮,来了精神。 头也不晕了,眼睛也不花了。 赐死这事,他最熟,也不知段韶喜欢什么样的死法儿。 看在段韶这些年劳苦功高兢兢业业的份儿上,他可以给段韶选择的机会。 不用谢! 段韶:…… 陛下大可不必如此特立独行,那眼中的跃跃欲试简直让他心慌。 “你确定?” “老臣还想在为北齐为陛下再效几年力。” 他一点儿都不确定。 他差点儿忘了,他辅佐的这位陛下杀人成性,绝不会跟他客气。 “效力?” “那你觉得寡人赏赐太子的想法如何?” “毕竟是你的提议,寡人信你。” 话题再一次无可避免的绕了回来。 段韶心中无语至极,却也实在嘴硬不起来“陛下,也不是不可行,只是恐怕难以服众。” 朝臣不赞同,名士清流也反对,这跟他没关系,他左右不了。 段韶在心中忍不住乐滋滋想着。 “你都说可行,那便可行。” “对了,忘了跟你说,寡人前往洛阳之前召见了钦天监监正,他跟寡人说,不久之后天降异象,天象示警。” 高湛说的分外得意,嘴角的笑容似是要咧到耳边。 段韶低头,嫌弃至极。 向来昏君当道,天灾人祸,才会天象示警,旁人避之唯恐不及,他的陛下却是一脸得意和自豪。 恕他无知,实在想不出这有什么值得自豪的。 陛下是觉得他在史书上的名声还不够黑吗? 杀侄子,抢嫂子,宠奸臣…… 如今直接连天象预警都干巴巴的往上凑! 脑子是个好东西,只可惜他的陛下好像跟正常人不太一样。 “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所以,一旦天象出,剩下的就靠你了。” “寡人相信,你绝对不会让寡人失望的。” 高湛理直气壮的吩咐道。 段韶叹气,他就是陛下随手拉来的苦力和倒霉蛋。 天知道史官会如何记录这段禅位的前因后果,会如何大写特写他的罪状。 除非,太子殿下能够一鸣惊人,带领北齐走向更加辉煌的未来。 比如,稳定北齐的民心。 比如,灭了北周,一统长江以北。 比如,顺带把南陈也灭了。 唉…… 说实话,伴随着高家一路风风雨雨走来,他实在不敢抱什么希望。 总觉得高家的人骨子里就是有一股疯劲。 没有登上至尊之位前,看着还人模人样的,可一旦登上那个位子,就开始疯癫成性。 怎么残暴怎么来,怎么昏庸怎么来…… 那太子殿下呢? 在此次洛阳之战中,太子殿下的表现的确实可圈可点,但谁又能确定太子殿下继位以后不会疯的更彻底。 所以,能守成,他就得谢天谢地了。 “谨遵陛下旨意。” “但凭陛下吩咐。” 段韶认命道。 无论如何,陛下和太子对高长恭的态度都是一个好的开端,最起码能让他看到一点希望,不至于绝望。 第一百一十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八) (十八) 高湛并没有在洛阳城久留,重新安排好洛阳城的城防后,便在段韶等人的陪同下班师回朝。 荪歌坐于马车之内,裹着狐裘手捧暖炉,摇摇晃晃昏昏欲睡。 在洛阳城的这几天,她在攻克高长恭的事情上一筹莫展,毫无存进。 好似,高长恭越发别别扭扭。 因为她发现高长恭总在偷看她,偏偏待她回应,高长恭却又是高贵冷艳,规矩有余亲厚不足。 这样别扭,若是不明所以的人怕是会觉得她跟高长恭是一对傲娇闹脾气的小情侣。 “难啊!” 荪歌长叹了一口气,感叹道。 陆令萱侧目,看着满面愁容的荪歌,颇有些无语。 “殿下,请拿出你储君的魄力。” 恨铁不成钢,陆令萱就见不得荪歌这股委屈劲儿。 荪歌眨眨眼,静待下文。 她很想知道,这位在剧情中把持朝政的女相能提出什么建设性的意见。 “殿下,您若实在眼馋兰陵王,仆就派人三更半夜去敲闷棍,绑也给您绑来。” 陆令萱一咬牙,还是将脑海中盘旋多日的想法说了出来。 荪歌:(_;) 荪歌表示很汗颜,为何擅长伪装演戏地陆令萱都变的如此简单粗暴了? “姊姊,本殿下跟堂兄是清白的。” 荪歌算是看明白了,乱世之中,名教伦理,道德是非,如同镜花水月,就好似视而不见。 难怪魏晋名士嵇康阮籍所提出的“越名教而任自然”的哲学思想在此刻越发的被推崇。 提倡顺应自然本性,不顾及社会的清规戒律,不理会社会的褒贬评价。 易子而食的时代,活着本就是奢侈。 否则也就不会有那句“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不知何时马车停了下来,荪歌掀开马车的帷幔就看到了一旁的长身玉立手持缰绳的高长恭。 荪歌:…… 陆令萱:…… 较之荪歌,陆令萱更为尴尬。 好歹兰陵王高长恭也算是她的救命恩人,金庸城外的那一战才过去几日,她便面不改色口出狂言又是敲闷棍,又是绑架的。 陆令萱默默的缩回头,眼观鼻鼻观心,努力降低存在感。 高长恭心中憋着笑意,那如玉的面庞就好似晕上了淡淡的暖色。 似是这一刹那,萧索的寒冬冰雪消融,陌上花开。 陆令萱微微闪神,饶是在美人儿频出的高家,能似高长恭这般既有君子端方雅正之德,又有倾城极致姝色的也是少之又少。 难怪殿下心中会如此惦念。 不过也好,这样出类拔萃让众生失色的兰陵王能成为自己人最好,否则她真怕自己来日伴殿下身侧位极人臣,会不会替殿下担忧这头猛虎。 心存忌惮,日子越久,刺便越深,便越发恨不得除之而后快。 她与殿下一体,容不得有人威胁到殿下到地位。 “殿下,臣想过了。” 兰陵王目光深邃如夜空繁星璀璨夺目,被这样一双眼睛注视着,很容易忘却今夕是何年。 想过了? 荪歌微微凝眉,这是不胜其烦,要跟她摊牌了吗? 是要甩给她一箱银子,让她麻溜滚蛋? 还是要义正严辞的维持高岭之花的形象? 好吧,想想就觉得刺激的很。 “殿下能再唤臣一声堂兄吗?” 高长恭面色微微有些不自然,但却依旧强装镇定自如的望着荪歌的眼睛,似是唯有这样才能表现他的诚恳。 荪歌愕然,这跟她想象的有点儿不一样。 原来传说中的烈女怕缠郎还真有一定道理。 “堂兄?” 荪歌试探着轻声道。 高长恭紧抿的嘴角蓦地一松,神情慈爱,颇似老父亲,伸手摸了摸荪歌的脑袋“堂弟。” 猝不及防之下,荪歌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旁人是好为人师,到了高长恭就变成了好为人父? 明明是朵雪山之巅纯澈如琉璃的高岭之花,偏偏非要塑造慈眉善目和蔼可亲的老父亲形象。 不得不说,违和的很。 这一瞬间,荪歌想到了狼外婆。 荪歌的手不受控制的放下了马车窗户上的帷幔,长长地舒了一口气。 高长恭脸上的笑容不由自主地僵住了。 看戏看的欢乐的老狐狸段韶表示心满意足。 而远远望着这边的高湛也是老怀甚慰,他那总是一副不值钱模样的太子终于硬气了一次。 甚好! 甚好! 高湛毫无顾忌地笑出了声。 “殿下?” 陆令萱不明所以。 心心念念之人走下神坛,殿下非但没有欣喜若狂,反而送了闭门羹? 这可能就是话本子里常说的亲手摘下了月亮,又嫌弃月亮清冷的行径。 太子殿下果然是天赋异禀,小小年纪无师自通,这一招玩的炉火纯青。 静下心来的荪歌也知自己方才动作过于失礼。 可不怪她不淡定,实在是高长恭刚才的神情过于诡异和反常。 打个不恰当的比喻,这就好比在后世中苦苦追星多年,爱豆突然对你回眸一笑,问你愿嫁否? 荪歌轻咳一声,拢了拢身上的狐裘,在陆令萱的陪同下走下马车,看向有些不知所措的高长恭“堂兄见谅。” “世人常言,大喜大怒,易失言失礼。” “能得堂兄回应,心中甚喜。” 官道两旁是还未完全消散的白雪,未被寒冬压垮的青松是这一处风景中唯一的亮色。 但在此时,身披赤色狐裘,唇红齿白的少年郎,让周遭的一切事物都变成了背景板。 高湛的笑声戛然而止,他发现他高兴的太早了。 不值钱依旧不值钱。 赔钱货依旧赔钱货。 有这么个儿子,他深觉脸上无光。 “继续赶路。” 高湛愤愤不平地下令道。 早日返回邺城,他也好早日将禅位一事付诸于实践。 当然,最重要的是眼不见心不烦。 他做他的太上皇,骄奢淫逸。 高纬做倒霉蛋皇帝,日理万机。 也许,他做皇帝不称职,但他一定会是个称职的太上皇。 只要太子能立起来,他可以立马放权。 然后顺带监督鞭策太子勤于政事,绵延北齐的国运。 事关人生理想,这点儿觉悟他还是有的。 第一百一十二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十九) (十九) 高湛声音里的不爽和憋闷,在场之人一览无余。 荪歌摸了摸鼻尖,略带歉意的笑了笑然后回到了马车上。 哼,高湛贼心不死,依旧见不得她与高长恭之间相亲相爱一家人。 说起来,臭名昭著劣迹斑斑的高湛也并非一无是处。 史书之上,永远都无法真正客观全面的书写出波澜壮阔的一生。 是任何人,无一例外。 人性的瑕疵亦或是闪光点,总会荡漾在细枝末节,让史官忽略之处。 只可惜,寥寥数笔,便是盖棺定论。 马车依旧在官道上不疾不徐的行进着,高长恭似最忠诚的侍卫,身披银色盔甲骑着战马接我在一旁。 邺城,近在眼前。 “姊姊,做好准备了吗?” “一切唯殿下之命是从。” 自从陆令萱知晓陛下即将禅位于太子殿下,心中就不曾平静过。 她曾经渴望的一步登天的机遇近在咫尺,却发现忧虑远远大于狂喜。 这次日子以来,按耐下以前的勃勃野心,站在殿下的立场上,越发觉得北齐是个烂摊子。 表面光鲜亮丽,实则底子自一开始便烂透了。 地基腐烂,轰然倒塌只是时间问题。 而她一手养大的殿下,还是个少年郎,便要将这满目疮痍风雨飘摇的江山扛在肩上。 累,且绝望。 想要强敌环伺的局面中改变烂透了的北齐,真的是太难了。 “殿下,臣愿护您。” 隔着厚厚的帷幔,高长恭清越干净的声音透过缝隙传来。 荪歌抿唇,她总觉得发生了一些她不知道的事情。 高长恭对她的避之唯恐不及犹在脑海,所有的改变都不会是无缘无故的。 “堂兄,为何?” 憋在心中从不是荪歌的风格。 加之高长恭为人坦荡,她若问,高长恭必然会知无不言,绝不会刻意隐瞒。 高长恭狭长的眉毛微微上挑,坦诚道“那日,陛下的大帐之中,不只有殿下,还有臣。” “多谢殿下选择了臣。” “殿下许之以信任,臣报之以忠诚。” “只要殿下愿意,臣这一声誓死戍守北齐疆土,殿下心之所向,便是臣长戟所指。” “生死不惧。” 掷地有声,一往无前。 这份锐气,使得他一向阴柔精致的面容多了几分深邃硬朗,无人会言女气。 荪歌眼神复杂,要论会玩,还得看高湛那个疯批美人儿。 就连她,都不得不甘拜下风。 如果当日在高湛的大帐之中,她选择了逢场作戏虚与委蛇,那她和高长恭之间便再无君臣相携共度时艰的可能。 最可怕的是,以高湛的随心所欲,高长恭这颗还未完全绽放光芒的星辰就此陨落也并非不可能。 真疯! 这是荪歌唯一的想法。 “堂兄之才,理应光耀千古。” “必不负堂兄追随。” 也许,她这只小蝴蝶能够改变高长恭意难平的一生。 踏入邺城,一片繁华。 张灯结彩,百姓夹道欢迎。 就连枯死的老树枝头都系上了鲜艳的绢花,一派祥和热烈。 可在这熙熙攘攘热闹之下,百姓的眼神确实麻木冷漠,佝偻地身躯,蜡黄的面庞,硬生生堆砌出了虚假的富庶。 哪怕是天子脚下的邺城,也依旧是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在堆金积玉掩盖的背后仍是十室九空,家破人亡。 这是时代给予民生的悲哀。 高湛于车撵上,将一切尽收眼底,眼神依旧清明冷漠。 枝头系上的绢花,在这种时候更似是一种无声的嘲讽。 但,高湛那颗心并无一丝动容。 他救不了世,他甚至救不了他自己。 他唯有同这乱世共沉沦,直至腐朽。 湛,清澈之意。 只可惜,他无法像当年的屈原一般举世皆浊他独清,众人皆醉他独醒。 他不愿醒,这是他的选择。 他无悔,也不惧千百年后的骂名。 这浑浊的高家,这吃人的乱世,单看他那位天真赤诚的太子还有如玉清冷的高长恭能不能撕开一条裂缝,让光照射进来。 高湛的姿态依旧高高在上,睥睨天下,心安理得的接受百姓山呼海啸的跪拜。 荪歌和高长恭对视一眼,没有言语。 管中窥豹,这北齐,从未得过民心。 邺城尚且如此,更遑论那些天子注意不到的角落呢。 难怪,当年春秋战国的乱世,屈原会发出长叹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的叹息。 乱世止,百姓才能活。 这是唯一的,没有任何捷径的方式。 这一刻,无论是荪歌,高长恭,亦或者是陆令萱,都深深知晓这一点。 始于东汉末年,历经魏晋几百年的动乱割据,岂是那般轻而易举能够结束的。 当年始皇帝一统天下都离不开奋六世之余烈。 如今的北齐,有何颜面与当时的关中大秦相提并论。 宫城内,在皇后胡氏的操持下,宫宴有条不紊,极尽奢靡。 这是胡氏和高湛最契合的地方。 能在享乐的时候,绝不委屈自己丝毫。 昭阳宫内,胡氏仔仔细细打量着荪歌,眼角有一抹不显眼的红。 她以为她可以为了权势地位抛却一切,但那些被深深克制压抑的感情并非不存在,只是悄无声息在角落不断发酵。 “母后,我没事的。” “金墉城外,陆郡君与堂兄把我保护的很好。” “母后,您也莫要怪罪陆郡君,她不曾挑唆儿臣。” “是儿臣瞒着她,一意孤行。” 荪歌看向跪在殿外冻的瑟瑟发抖依旧不敢开口多言的陆令萱,求情道。 好歹,陆令萱都是她拉拢的第一人。 胡皇后微微一顿,冷声道“既太子为你求情,本宫便饶过你这一次。” “下不为例,尽心伺候殿下。” 面对陆令萱,胡皇后心境有些许复杂。 她不知是该怨恨,还是该感谢。 “多谢娘娘开恩。” 陆令萱起身,身形踉跄,在宫女的搀扶下才勉强站好。 胡皇后收回视线“纬儿口中的堂兄?” “兰陵王高长恭?” 胡皇后不确定的问道。 洛阳之战,高长恭一战成名,在军方势头直逼段韶,是北齐当下炙手可热之人。 姓高啊…… 第一百一十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 (二十) 皇族姓氏…… 高家血脉…… 最可怕的是,得将士敬重,一呼百应。 胡皇后的眼中止不住升起了浓浓的忌惮和排斥。 “母后,我一日为君,他便一日为臣。” “我希望母后莫要因为一时忌惮出手,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母后若伤他半分,儿臣自伤半分。” 荪歌语气稍稍变冷,四目相对,严肃认真的开口。 她知道,胡皇后对高纬尚有几分慈母之心。 但这几分慈母之心与高高在上的权势比起来,微不足道。 胡皇后不同于清醒着堕落的高湛。 高湛深知北齐的处境,而胡皇后长于内阁,囿于宫城,眼前即是世界。 她要留住的只是这邺城宫墙内一亩三分地的锦绣繁荣,外界的水深火热,她看不到,亦不清楚。 所以,她若不言辞激烈的警告,头脑发昏的胡皇后眼见她与高长恭日渐亲厚,高长恭在朝中话语权水涨船高,难保不会伸手。 “纬儿!” 胡皇后猛的抬高声音,按着荪歌肩膀的手下意识的缩紧,好看的凤眸中乘着满满的怒气。 以往纬儿虽沉默寡言阴晴不定,但最起码对她这个母后还是尊敬有加,从不曾有所拂逆。 “母后,儿臣是认真的。” 荪歌没有半分退让。 她不能退,退一步,等待高长恭的就是无休止的伤害。 胡皇后银牙紧咬,身子因暴怒和不满微微颤抖。 相视无言,半晌,胡皇后颓然的松开手“纬儿,你可知皇家无亲情。” “莫要天真,到最后伤己。” 当今陛下与先帝高演是何等的手足情深,委以重用。 结果呢? 高家手足相残的例子实在是太多了,容不得她心中残留半分侥幸。 如今,她寄予厚望的纬儿竟一反常态的讲起来信任和忠诚,着实可笑。 “母后,父皇应允了。” “在天下万民朝廷百官心中父皇残暴不堪麻木不仁,但母后作为枕边人应知,父皇非庸材。” “这是父皇和儿臣共同的决定。” 荪歌揉了揉发疼的肩膀,态度软了软“方才儿臣言语不敬,向母后请罪。” 胡皇后眼神变换,从散乱到妥协。 对高湛,她是发自内心的畏惧。 “既如此,母后便不再多嘴。” “凡事,多留心。” “今日乃是宫宴,庆祝洛阳之战大胜,平原王都曾亲自为你请功,是你的荣耀时刻,莫要开口请罪闭口请罪了。” “好好洗漱整理一番,前去参加宫宴吧。” 胡皇后想伸手摸摸荪歌的头,最终还是抬起又放下。 她不知自己究竟想要个怎样的儿子。 荪歌点头应下,带着陆令萱离开了昭阳宫。 陆令萱欲言又止,嘴唇翕动,犹豫半晌“殿下何不与娘娘转圜一二,如此一来,岂不是伤了年纪母子情分?” “二来,安定胡氏和范阳卢氏同气连枝,是股不小的助力。” 朝中的势力分布,陆令萱一直都熟烂于心。 荪歌微微侧头,平静道“很多时候,果断的态度才是最有力的保护。” “模棱两可,只会让人心存侥幸。” “至于姊姊的担心,大可不必。” “安定胡氏和范阳卢氏能同气连枝的前提是胡家出了位皇后,又有本殿下这位未来的储君。” “大族之间,姻亲不知几何。” “本殿下稳,他们两家之间的利益联系才是坚不可摧。”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所以,胡氏和卢氏的结盟,不足为虑。 最重要的是,在她心中,高长恭的价值绝非两个世家可比。 陆令萱若有所思,沉默的跟在荪歌身后。 她发现,自家殿下对兰陵王高长恭的偏爱还真是不动声色却又无处不在。 对于处境尴尬的高长恭而言,这样隐晦而坚定的偏爱胜过高朋满座时的众所周知。 只能说,殿下永远在毫不犹豫选择高长恭。 高长恭,何德何能。 …… …… 夜幕降临,幽深宏伟的宫城渐渐喧闹。 宫灯璀璨夺目,丝竹声不绝于耳,内侍宫女镇定有序。 这场宫宴,极尽华美而盛大。 就好似花开荼蘼,极致绚烂后,翻过旧的篇章,迎接新的篇章。 推杯换盏,觥筹交错间,段韶越发愁眉苦脸。 那个惊世骇俗的提议马上就要在酒过三巡后由他亲口提出了。 他深觉,他不配被陛下委以这样的重任。 美酒佳肴在前,丝竹声声在耳,都无法让他心中轻松片刻。 “陛下,钦天监监正求见。” 段韶:…… 来了,来了,大戏开场了。 他的陛下是真的下的一手好棋啊。 满场的喧闹,戛然而止。 钦天监在所有人心中都是一个奇特的存在。 这种普天同庆的日子里,也不知道钦天监监正带来的消息是福是祸。 这世道已经够乱了,上天是会怜悯众生,还是降下责罚。 “陛下,大凶之兆。” 钦天监监正的第一句话,便如同一道惊雷炸响在众人头顶。 大凶? 天灾,还是战乱? “还请监正细细道来。” 一手策划的高湛一本正经的表演着,眉目间还隐隐约约流露出若有似无的着急和紧张。 “陛下,天降彗星,灾难将至。” 彗星降世,历来为兵丧凶兆。 要么大将起兵谋反作乱,要么就是君主将亡国将不国。 可无论是哪一种,于内忧外患的北齐来说,都无异于是灭顶之灾。 歌姬舞女悄无声息的退了出去,群臣命妇们也挺直了脊背,翘首观望着。 越是锦衣玉食身居高位,就越是惧怕突如其来的变故。 “可有破解之法?” 高湛的身子微微前倾,忧心忡忡,忙不迭的问出声。 钦天监监正眉头紧皱,犹犹豫豫,有些不知当讲不当讲。 见状,高湛道“但讲无妨。” “寡人恕你无罪。” 快讲快讲,他都有些急不可耐了。 他的儿子做皇帝,他做太上皇,简直就是向往的生活。 磨磨唧唧的,是想造反吗? 钦天监监正道“彗星出现,也有另一种说法。” “上天示警,除旧布新,也许能够侥幸避过祸患。” 第一百一十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一) (二十一) “何为除旧布新?” 高湛拧着眉头,颇为不解。 监正吞了口口水,壮了壮胆子“天象关乎江山社稷,与北齐,与陛下,息息相关。” “这如何除旧布新,全看陛下之意。” “朕去死?” 高湛语出惊人,让荪歌差点儿笑出了声。 高湛究竟是怎样的奇葩,身为帝王,才能面不改色说出这样的话。 只见高湛接着说道“为了天下苍生,让朕去死也未尝不可。” 一脸的大义凛然,大公无私。 荪歌:…… 段韶:…… 这戏,这台词,安排的还真是不错。 这个画面,可能会成为高湛的人生高光时刻。 一生致力于杀人,致力于享乐的昏聩帝王,竟义正严辞的高喊为天下苍生死而无憾。 这戏,真的是太过了。 “陛下!” 高湛的话一出口,乌压压跪了一地。 毕竟高湛的疯癫深入人心,谁又能确定,要为天下苍生献身的高湛会不会丧心病狂要百官群臣陪葬。 以高湛的疯劲儿,指不定真的可以丧心病狂到这种地步。 段韶生无可恋的叹了口气,拉长声音道“陛下,老臣有一折中的法子。” 高湛好不容易端庄严肃一次的表情差一点儿绷不住。 他就说,段韶那个老头子靠得住。 “事关天象,本就应群策群力,平原王放心说吧,寡人不会怪罪的。” 赏赐都来不及呢。 只要段韶表现的好,他不介意再重用下段家子弟。 “多谢陛下。” “上天仁慈,既给了除旧布新的破解之法,那绝不是为了牺牲陛下。” “老臣觉得,陛下禅位,将皇位禅让给新君,是不是也算监正口中的除旧布新。” 段韶硬着头皮,低着头,闭着眼睛,一鼓作气说了出来。 高湛眉开眼笑。 百官高山仰止。 段韶不愧是段韶,就连另立新君的话都敢说。 高湛强忍笑意“平原王的提议,寡人甚是赞同。” “为了天下苍生,莫说是皇位了,就是寡人去死都可以。” “那寡人这就下旨,命钦天监择黄道吉日举行禅位一事,太子高纬承继大统。” 至于洋洋洒洒的溢美之词,高湛一个字都不想多说。 他现在就盼望着禅位一事能尽快尘埃落定,别再横生枝节。 “陛下,不可啊。” “太子年幼,历来幼主继位,国本动荡,你正值盛年,怎能行如此任性之举。” 朝堂上不赞同的声音冒出。 高湛不耐烦的撇了撇嘴,冷声道“那寡人去死?” “或者是你全家替寡人死?” “反正你也是前朝遗留下来的臣子,勉勉强强符合除旧。” 荪歌愕然,这回答,很高湛,具有浓烈的个人风格。 “臣也认同平原王的提议。” “太子殿下年幼又如何,陛下只是禅位,成为太上皇,依旧可以手把手教导殿下处理朝政。” 在气氛凝滞,百官跪在地上大气不敢出时,高长恭坚定的开口了。 “难不成诸位是想逼死陛下,亦或者是在诸位心中,太子殿下不配继承皇位?” 其余人越发的无语,听听这两个问题,是人能回答的吗? 沉默不断在蔓延,无人再敢开口。 敢死谏的,基本上在都死在了高湛及其诸位兄长手中。 所以,高湛也算是有恃无恐吧。 于是,高湛再一次重复了刚才禅位的话,钦天监监正带着天象凶兆而来,带着择定日子的旨意而去。 禅位这样的大事,三言两语便定下了。 为君的任性,为臣的憋屈。 而荪歌要做的只是默默谢恩。 有高湛这个行事无所顾忌的疯批美人儿在,根本没有她的用武之地。 高湛出马,才是真正的帝王一怒,伏尸遍野。 你敢找死,他就敢杀。 高湛就是如此的简单粗暴,疯批随性。 坐在高湛身侧的胡氏已经看傻了,一场宫宴,她就莫名其妙的成为了皇太后? 一生理想,就这样猝不及防的实现了? 胡皇后觉得有些不真实,在宽大袖子的遮掩下,狠狠掐了掐自己的腿。 嘶…… 疼,说明是真的。 胡皇后顾不得疼痛,罕见的对着高湛露出了一个笑脸。 这么多年,高湛终于做了一件人事。 到今日,她成为了这世上最尊贵的女人。 高湛傲娇的轻哼一声,胡氏果真是肤浅! “来,宫宴继续,莫要让监正的话扰了大家的兴致。” 高湛挥挥手,示意内侍重新唤来了舞女歌姬。 玉珠走盘的琵琶声,再一次响起。 舞女动人妖娆的身姿也在想方设法活跃殿内的气氛。 只可惜,在座的文武官员都有些心不在焉。 一朝天子一朝臣,新君登基,等待他们的又会是什么。 高湛也不在意,当着众人的面直接将领舞的女子召来身侧斟酒。 胡氏毫不在意,深知都在想着明日封这位飞上枝头的舞女什么位份。 她是太后,她的儿子是帝王。 就算高湛一夜驭女十数个,她都眼睛不眨一下。 宫宴一结束,百官们便争先恐后拜别高湛,三三两两相熟的凑在一起朝着宫门外走去。 显然,这又是一个不眠夜。 而志得意满心想事成的高湛,早就揽着他新得的美人儿欢欣雀跃的开启了他的颠鸾倒凤。 “殿下。” “参见殿下。” 高长恭身侧是一位相貌清丽,温柔如水的女子。 出身荥阳郑氏的兰陵王妃,那个后世无数人口中令人艳羡的幸运儿。 只是,嫁给容貌绝美的高长恭真的是一件幸事吗? 未功成名就前,兰陵王于战场厮杀。 大权在握后,却又只能自污称病居家不出。 幸与不幸,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荪歌笑着“堂嫂不必多礼。” “殿下,臣知晓陛下,娘娘都疑心臣,所以臣今日带着王妃再次向您表态。” “臣这一生,不会再纳妾,只守着王妃一人,携手同行,也不会孕育子嗣。” “待殿下将臣的这番话告知陛下和娘娘,娘娘自会安心。” 高长恭和他的王妃对视一眼,释然一笑。 荪歌微怔,历史上的兰陵王的确无子嗣,亦没有像其他皇室一般妻妾成群。 第一百一十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二) (二十二) 在这个荒唐可笑光怪陆离的北齐皇室,独善其身的高长恭是真正的山间清风,林中细流。 一群乌鸦中,出了一只天鹅,也是造化弄人。 不纳妾,她也乐得祝贺高长恭夫妻二人举案齐眉,可立誓不生子,那就那大可不必了。 无论是利益至上胡皇后,还是疯批美人高长恭,都不会是桎梏她的枷锁。 “堂兄,那些都不算威胁的。” 高湛比任何人都清醒,能江山绵延富贵不绝,高湛绝不会选择自断臂膀。 至于胡氏……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高湛对待胡氏,就好似是在逗弄自己养的名贵小猫儿。 包括胡氏不耐宫闱寂寞,同高湛的亲信随从和士开私通之事,不见得高湛就真的一无所知。 只不过,高湛不在意,便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有高湛在,胡氏永远掀不起任何风浪。 “殿下,您不必心有负担。” “王妃年幼时落下了寒症,本来对子女缘分就是顺其自然听天由命,如今这般,倒也省得王妃再钻研各种偏方了。” 站在郑妃身侧的高长恭,少了凌厉和淡漠,多了温润和随和。 显然,高长恭与郑妃夫妻相处甚好。 “多谢堂兄追随。” “在这里祝愿堂兄和堂嫂伉俪情深,恩爱白头。” 乱世之中,白头是最奢侈的心愿。 “借殿下吉言。” 荪歌忍不住在心中感慨,真真是一对璧人啊。 外柔内刚的郑妃是治愈兰陵王高长恭最好的良药。 幸好,她不是致力于拆cp的任务者。 而提出禅位一说的段韶此刻在宫门外被严严实实的堵着。 有不满的,也有想套话的。 段韶有心无力,解释又不能解释,只能高贵冷艳的瞥了众人一眼,淡定自若地朝着自家马车走去。 这群人,暂时是得罪狠了。 议论纷纷下,太史官,钦天监择定的禅让礼还是到来了。 高湛下旨,太宰段韶兼任太尉,持节奉皇帝玺绶传位于皇太子高纬。 随后高纬在晋阳宫即位,大赦天下,改年号为天统,尊父高湛为太上皇,军国大事全部向其奏报。 最后的军国大事上报高湛只是为了堵天下人主少国疑。 将及时行乐奉为人生信条的高湛巴不得做甩手掌柜。 荪歌摇身一变穿上了龙袍,坐上了龙椅。 成为北齐帝王的荪歌,还没来得及思索从何处入手大展拳脚,案头就摆满了各种各样建议立后的折子。 立后…… 真慌啊! 她不满十岁,就要立后?北齐的文武官员都玩的这么花吗? 荪歌迟迟按而不发,奏折便被送到了高湛的太武殿。 纵情声色沉溺享乐的高湛顿时表示被打搅到了,于是想着一劳永逸,将荪歌召了过去。 “纬儿为何不愿立后,不愿纳妃?” 高湛拍拍手,各色美人儿齐刷刷地站了两排。 有的俏皮可爱,有的冷若冰霜,有的妩媚天成,有的书香文雅,各有各的特色,让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都是高湛退位成为太上皇以后新纳进宫的。 “纬儿,是否秀色可餐,赏心悦目?” “再说了,只是立后,你若不喜欢,那就冷着,给予她皇后的尊荣便好。” “入宫的女子,其实心中都门清,求真情的凤毛麟角,求荣华富贵才是大多数人的本心。” “美人儿在身侧,处理政事都如虎添翼神清气爽。” “你要不先试试?” 高湛指着那一屋子貌美如花的女子,问道? 荪歌脸黑,高湛是真真的无节操无底线。 父子共用? 她该说什么…… “父皇,我还小!”荪歌叹了口气,无奈道。 “不小了,先预留着也可以。” “你就看在父皇忙的焦头烂额的份儿上,同意百官所请,立后吧。” 高湛招招手,一旁的内侍立刻将一堆画卷彭了过来。 “如今百官举荐之人中,呼声最高的有两人,一是斛律光的嫡女,另一个便是你母后的侄女,你的表妹。” “斛律光战功卓著,在朝中声望极高,你若迎娶斛律氏女子入宫为后,能让你快速在朝中站稳脚跟。” 但,相对应的,斛律光的权势将会直逼段韶,桎梏皇权。 “至于你那表妹,也算是古灵精怪,是个美人胚子,若能成,亲上加亲。” “这两个都是不错的选择。” “若纬儿纠结,那就将两个人都纳进来。 高湛绞尽脑汁不遗余力地想要说服荪歌。 他实在是不想见到那些一言不合就磕头的老脸了。 有这时间,倒不如钻研些新的玩法儿。 荪歌沉默,高湛方才所列出的两个人便是历史上高湛的前两位皇后。 只是,下场都算不得好。 高纬忌惮权势滔天的斛律光,想方设法诬陷扳倒斛律光后,随即将斛律皇后废黜。 不久便又下令让斛律皇后削发为尼,凄苦一生。 直到北齐灭国,斛律皇后才还俗得了自由身。 而那位小表妹…… 高纬对其的确有几分青梅竹马的情谊,但架不住陆令萱在胡太后面前的颠倒黑白卖弄口舌。 那胡氏女是被胡太后亲自下懿旨废去皇后之位,剃去头发,送还胡家,再不得出。 都是孽缘…… “父皇,盛极必衰。” “斛律家和胡家,如今都已是如日中天,若是后位再出自这两家,只会平白滋养对方的野心。” “届时,儿臣该如何做?” 荪歌目光灼灼地望着高湛,虚心求解道。 亲手养大对方的野心,然后又心存忌惮吵架灭族吗? 高湛呼吸一滞,凝眉沉思。 “也有几分道理。” “那就择一家世寻常的女子为后,如何?” 于高湛而言,立谁不重要,重要的是立。 “父皇,医书中有记载,过早的接触男女之事,有损寿元。” “父皇,您还想不想长长久久做北齐的太上皇随心所欲了?” 打蛇打七寸,荪歌直接捏住了高湛的命脉。 这种时候,还有什么方法是比让疯批美人儿高湛出面发狠更简单有效的? 高湛出面,噤若寒蝉。 “那也可以先大婚,不同房啊。” 第一百一十六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三) (二十三) 高湛不死心地劝说道。 他一生所求终得实现,正是春风得意酣畅淋漓之时,偏偏还非有琐事扰他快活。 “父皇的意思是只看着吗?” “父皇可以做到吗?” 荪歌的眼神扫过宫殿内的如花朵般娇艳的美人儿,意有所指道。 这般娇嫩,也不知能在这太武殿内活过几日。 高湛的暴虐和嗜杀,绝不仅仅是传言。 一个愿打,一个愿挨。 高湛不满地瞪了下荪歌,懂不懂什么叫孝顺? “父皇,保重身体。” 高湛也是个短命鬼,正值盛年便与世长辞。 荪歌十分怀疑,就是高湛自己作的。 日日饮酒作乐,流连于温柔乡,时不时还想炼制些奇奇怪怪的药丸,身体不垮才怪。 “立后一事,就拜托父皇处理了。” 荪歌弯腰,诚恳道。 高湛将皇位禅让于她,她废寝忘食的帮高湛收拾烂摊子,高湛投桃报李也是应该。 高湛:…… ╭(╯3╰)╮ 这跟他想象的不太一样。 这个烫手的山芋为何最后落在了他自己的头上。 高湛忍不住一阵儿头大,烦躁的挥了挥手,让殿中千娇百媚的美人儿离开。 氤氲浓郁的香气,让高湛越发不耐。 “开窗!” 高湛厉声喝道。 凉风吹拂,淡去了殿内复杂多样的香料味,高湛躁郁的心情渐渐平复。 “你可有什么办法?” 高湛烦躁地挠了挠头发,看向一旁弯腰低头小心翼翼的内侍。 “主子,不如宣兰陵王前来一叙?” “陛下最是钟意兰陵王,总有其道理。” 内侍谄媚的笑了笑,恭恭敬敬地提议道。 “兰陵王效忠陛下,自当为陛下解忧。” 高湛眼前一亮,大喜道“所言有礼。” “寡人已然是太上皇,不理朝事,总不能因这立后一事又去掺和朝政,有损纬儿的威信。” “快,宣高长恭。” 得了荪歌旨意,正在整顿军务兰陵王一头雾水的被带进了太武殿。 太武殿一如既往的富丽堂皇,金碧辉煌。 太上皇为他自己亲手打造了一座奢靡的金殿,陈设,用度都极尽铺张。 “臣高长恭拜见陛下。” “不必多礼,不必多礼。” 高湛言简意赅,三言两语将问题抛给了高长恭,顺带还敷衍的夸赞了几句。 高长恭嘴角抽搐,似是有些意想不到。 无人知晓高湛和高长恭在太武殿中聊了些什么,只知道素日里纵情声色溺于喧嚣的高湛突然间病倒了,病势汹汹。 高僧断言,需得新君清心寡欲吃斋念佛为其祈福,否则太上皇福运将散。 本来如雪花般纷至沓来的立后折子,顿时消失的干干净净。 如今,邺城皇宫里只能有一桩喜事。 要么为太上皇冲喜,要么为太上皇祈福。 那些家世贵重却与荪歌年龄相仿的,是绝对不可能入宫为太妃的。 十岁左右的女童为太妃,实在丧心病狂。 最重要的是,高湛下旨凡是意图破坏他福运的皆为乱臣贼子,当诛九族斩首示众。 如此一来,立皇后一事反倒是不值一提了。 “你的提议?” 荪歌放下手中的朱笔奏折,疲倦地揉了揉鬓角,看向了高长恭。 “臣知陛下的意思。” 高长恭抬眸,清隽无双。 荪歌失笑,果然聪慧如高长恭,知晓她的打算。 当她把这件事情拜托给高湛时,就注定了要用上高湛长久以来塑造的疯批人设。 她不曾对高长恭言,但高长恭与她不谋而合。 “陛下尚且年幼,的确不用着急成家。” “对了,陛下,突厥木杆可汗阿史那燕都有意为其女联姻,之前还在观望犹豫究竟是北周宇文邕,还是我朝。” “如今,恐怕突厥会首选北周。” “北周大冢宰晋国公宇文护东征北齐,洛阳之战兵败,在朝中威信大幅削弱,若此时突厥可汗阿史那燕都之女再嫁给北周皇帝宇文邕,那宇文邕在朝中势力恐怕会暂压宇文护。” “借着这股东风,宇文邕或许能摆脱宇文护的桎梏,将皇权拦于己手。” “届时,北周恐成大患。” 高长恭看着山河图,剑眉微簇,有条不紊的将此时的局势分析给荪歌听。 在高长恭心中,荪歌是他发誓效忠的主上,也是他需要尽心照顾的晚辈。 这天下大势,诸国间的纷争以及微妙的关系,他会倾己所能教给他的帝王。 荪歌敛眉,宇文护是北周让人闻风丧胆的存在。 宇文护专政,大权在握。 三年内连杀宇文觉、拓跋廓、宇文毓三帝。 名臣赵贵、独孤信也纷纷被害。 可以说,宇文护权倾朝野,是北周的实际主宰者,领左右十二军,凡递给北周帝王的奏章必先经宇文护之手。 如今,北周的皇帝是宇文泰第四子宇文邕。 暂时还只是宇文护手中的傀儡。 但就像高长恭刚才所说,宇文护兴师动众的东征北齐围攻洛阳无功而返,的确折损了宇文护的威望。 趁此机会,北周帝宇文邕再成功与突厥联姻,未尝没有蚕食宇文护权力的机会。 宇文邕是名正言顺的帝王,他掌权北周,臣民的信服力,非权臣宇文护能比。 更不要说,北周武帝宇文邕素有美名。 无数人皆赞其骁勇果毅,有出人之才略,有望成为南北朝一代英主。 如此一来,这的确是个棘手的问题。 总不能她再前往迎娶突厥可汗之女吧? 不过,就算是她愿意,那草原公主应该也不是傻子…… 一个是年幼的少年帝王,一个是正值盛年容貌俊美的青年,阿史那氏除非头脑发热,否则绝不会选她。 “你说,让太上皇再发光发热一次如何?” 荪歌犹豫着,纠结不已。 若论颜值魅力,高湛还是非常抗打的。 更不要说高湛那亦正亦邪狂狷邪魅的的气质,最是能撩动少女心。 高湛:听我说谢谢你! “除非太上皇废除太后,突厥可汗绝不会允许掌上明珠做一个无关紧要的太妃。” “还有,陛下莫忘了,北周武帝宇文邕后宫空虚美名在外,而太上皇凶名在外。” 第一百一十七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四) (二十四) 荪歌脸黑,但又不得不承认高长恭句句真实。 突然觉得大疯狗的人设,也不是那么完美。 那就眼睁睁看着北周与突厥结盟,成为北齐卧榻之侧的猛兽,时刻虎视眈眈? 荪歌表示,她并不想体会这种如鲠在喉的感觉。 “有没有一种可能,阿史那氏不按常理出牌,偏偏喜欢疯批美人儿呢?” 毕竟,绝美又疯狂,乖张又狂野的疯批美人儿还是十分让人上头的。 “疯批美人儿?” 高长恭轻声呢喃重复着。 不得不说,陛下对太上皇的评价还真的是恰到好处。 “陛下,疯批美人儿只可远观,不可近身。” “不过,若是陛下想试试,臣可以作为求亲使前往突厥,为太上皇求娶阿史那公主。” 高长恭嘴唇微抿轻轻一笑,甚是撩人。 高长恭长相本就偏阴柔精致,如今褪去寒光银甲,一袭白衣,越发姿容清绝,惊艳如一现的昙花盛开。 荪歌撇了撇嘴,没好气道“你?” “你若是亲自前往了突厥,可能最后取阿史那氏的就不是太上皇了。” 不同于高湛的臭名昭著凶名远扬,高长恭洁身自好如同美玉,洛阳之战名震天下。 青铜獠牙面具,都不能掩盖他的绝世风华。 美人钟爱英雄,这也是亘古不变的定律。 高长恭心领神会,无奈一笑。 思来想去,荪歌还是觉得由高湛出面,亲派使臣,求娶阿史那氏最为合适。 虽说高湛行事乖戾,但贵在清醒。 阿史那氏身份贵重,背景强大,突厥尚存一日,高湛便会给予阿史那氏与之相匹配的荣宠。 剧情中,阿史那氏嫁于宇文邕为妻,也算不得是一件幸运事。 北周那一烂摊子糟心事,比北齐不相上下。 宇文邕担忧宠爱阿史那氏会被突厥控制,向来冷落疏远,成婚夫妻相处九年,始终没有生下一男半女。 后宫中的那些阴私,不提也罢。 到最后,阿史那氏在宇文邕驾崩后成为了嫡母皇太后。 其实到头来,这场为期九年的帝后生活,阿史那氏唯一得到的只是个虚名。 若只是皇太后之位,北齐也可以给。 无需九年,只争朝夕。 不仅有太后的尊位,还会有夫君的宠爱。 高湛是个聪明人,会给予阿史那氏想要的一切。 而作为联姻的人选,阿史那氏也不应该是个恋爱脑。 再说了,如今由她掌舵北齐,谁又能断定,北齐北周的结局不会改变。 也许某种程度上,她为阿史那氏选择了一条更为平整直通终点的坦途。 唯一的麻烦就是胡氏会不会接受两宫皇太后的局面。 “我要去为父皇侍疾。” 荪歌起身,雷厉风行道。 太武殿被厚厚的帐子围着,只有丝丝缕缕微弱的阳光,檀香袅袅,祈福的僧侣不绝如缕。 乍一看,还真的挺虚张声势的。 但细细观察,这些裹的严严实实的僧侣身材过于曼妙动人了。 檀香的掩盖下,是清冽的酒香。 在看到荪歌那一刹那,高湛的第一想法就是逃避。 本以为成为太上皇便可以高枕无忧不理俗事,可他寄予厚望的儿子却总不想放过他。 不行,得先喝口酒压压惊。 高湛猛灌了自己一杯酒,瓮声瓮气地开口“有事相求的话就免开尊口。” 似他这般如此省心的太上皇,高纬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儿臣怎会打搅父皇修身养性。” “儿臣孝顺,是想送父皇一位绝色佳人常伴身侧,以慰藉父皇清修凄苦的长夜漫漫。” “不知父皇意下如何?” 高湛喜欢美色,她孝顺长辈投其所好,理应受到夸赞。 高湛凝眉,满脸警惕。 以他对高纬的了解,绝不可能如此乖巧懂事。 “所言当真?” “有多绝色?” 高湛心有余悸地问道。 也许他蔫坏蔫坏的儿子突然良心发现改邪归正了。 “容貌艳丽,性情灵动活泼,古灵精怪,与父皇绝对是天作之合。” “儿臣愿用性命发誓。” 荪歌伸出手,做发誓状。 她也不算说谎,草原上千娇万宠长大的阿史那氏的确有几分任性妄为,离经叛道。 与高湛,性情契合。 “父皇,这样的绝色佳人错过可就再难遇了。” “哪家女儿?”高湛颇有些心动。 “突厥木杆可汗阿史那燕都之女,不知父皇可有耳闻?” “听闻才貌动人,明艳如骄阳,是个世间难得的美人儿,父皇可要抓紧时间。” 高湛:…… (╯°Д°)╯︵/(□\) 早知如此,他就不该心存侥幸。 阿史那氏,哪里仅仅是一个美人儿那么简单。 突厥木杆可汗阿史那燕都的女儿,入宫必然要正位中宫的。 如今,他已是太上皇,与胡氏相安无事,各玩各的。 若是再迎一位皇太后,胡氏忧心其曾经的至高尊位受到威胁,开始兴风作浪胡搅蛮缠,又该如何? 阿史那氏不是美人儿,是祸水。 高纬扔给他的麻烦,一个比一个烫手。 “父皇,当初的禅位诏书上有军国大事需向您奏报,儿臣遇到了麻烦,不知父皇可否助儿臣一臂之力?” 荪歌目光灼灼地望着高湛,等待着答复。 良久的沉默,高湛的脸色变换来变换去,语出惊人“那你为何不让高长恭出面?” “兰陵王妃,也是个不错的归宿。” 荪歌叹气,深深怀疑高湛是不是对高长恭因爱生恨,否则为何次次不离高长恭。 “父皇,兰陵王早晚是要接过太宰段韶的担子,成为军方的第一人,兰陵王与彪悍凶猛的突厥联姻,您真的能放心?” 到时候,只要兰陵王想,那北齐的王位就是他的囊中之物。 高湛冷笑,不满地瞪了荪歌一眼。 “说的这么冠冕堂皇,别以为寡人不知道你是不忍,是舍不得高长恭做出牺牲。” “你对高长恭,带着浓浓的悲悯和心疼。” “你真当寡人眼瞎看不出来?” “胳膊肘往外拐,舍不得高长恭,就舍得把寡人往火坑里推?” “既如此在意,为何不强取豪夺,让他成为帐中人?” 第一百一十八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五) (二十五) 高湛永远的语不惊人死不休! 强取豪夺? 他逃,她追,他插翅难飞嘛? 骨科文学,原谅她无能为力。 她的悲悯和心疼,从不是风花雪月的男女之情。 在她成为酿造了高长恭一生悲剧的罪魁祸首高纬时,便注定了她再也无法冷眼旁观看着高长恭走完那意难平的一生。 于公于私,都做不到。 北齐,需要高长恭。 而她,也需要高长恭这朵高岭之花绚烂的盛开。 “父皇,高长恭与其王妃恩爱两不疑,让高长恭以王妃之礼求娶阿史那氏,只会是三个人的悲哀。” “但父皇不一样,父皇不仅仅可以给予阿史那氏尊容,还能给予其宠爱。” “这也算是阿史那氏的幸运。” 作为一个棋子的幸运! 自阿史那氏被其父汗选中联姻的那一刻起,就不可避免的踏入了悲剧的人生。 无论嫁于谁,都无法触碰到寻常的幸福。 细细想来,乖张任性的高湛其实真的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高高在上又不恋权的太上皇,很大程度能减少阿史那氏的悲哀。 只是不知道阿史那氏能不能看到这背后的东西。 “话虽如此,但你我都应该清楚,寡人并不是阿史那氏的最优选。” “此外,你可有考虑过你母后?” 个中利害,几个呼吸间高湛便思考的清清楚楚。 突厥和北周结盟,北齐将再难与北周相抗衡。到时候,他的太上皇之位怕是就坐不稳了。 这样一想,高湛顿时觉得再迎娶一个皇太后也不是不可以接受。 可是,胡氏就是个不稳定因素。 胡氏一生追求权势地位,绝不允许有人动摇她的既得利益。 “父皇,心知肚明,阿史那氏能得到的仅是皇太后的位置以及与您的男欢女爱。” “其余的,丝毫都得不到。” 宇文邕不会允许阿史那氏有子嗣,相同的高湛也不会。 “所以,只要父皇神智清醒,莫要被阿史那氏蛊惑,母后那里并不难劝说的。” 高湛不上头,一切都好说。 阅美无数,上头也不容易。 “就非得是寡人?”高湛甚是不满地嘟囔着。 他算是看明白了,在高纬心中,他连高长恭的一根脚趾头都算不上。 他就是块大青石,哪里需要搬哪里。 “能者多劳!” 荪歌笑眯眯地恭维着。 说实话,越是相处,她对高湛的恶感就越少。 是个清清楚楚坦坦荡荡的人渣! “呵呵!”高湛高贵冷艳的别过头去。 “以后这太武殿,你能少来就少来吧。” 可能天生犯冲,八字不合。 他醉生梦死的太上皇的生活终究还是离他越来越远了。 那他绞尽脑汁的禅位又是为何? “儿臣想时常孝顺父皇。” “对了父皇,请让画师将您的画像画的精美些,不用中规中矩,越有魅力越好。” “不是最优选,那就得另辟蹊径。” 比如,靠出卖美色。 在美貌这件事情上,高家人绝不会认输。 高湛嘴角抽搐,忍无可忍地将手边的酒杯朝着荪歌砸了过去。 他是北齐的太上皇,不是秦楼楚馆的小倌儿。 行事这么掉价,真的好吗? “父皇,这叫成大事者不拘小节。” “不费一兵一卒,谈笑间便能瓦解一个联盟,这是何等风姿。” “父皇,也许在北齐史上您也可以留下不一样的名声。” 荪歌半是调侃,半是认真。 “父皇,任何一种选择都能在细枝末节处闪耀光芒,或是萤火,或是星光。” “明亮与否,不是最重要的。” 清醒如高湛,本就不是庸才。 “再次静候父皇佳音。” 荪歌行礼之后,施施然离去。 太武殿内,漫长的沉默之后,便是骤起的笑声,笑声中的爽朗和释然如同盛夏被暴雨冲刷过的天空,分外明净澄澈。 这一刻,疯批美人似孩童。 看来,他蔫坏蔫坏的儿子说话最起码动听。 短短几句话,让他心中熨贴极了。 “太上皇?” “传画师!” 高湛断然道。 内侍敛眉轻笑,应了下来。 这便是陛下,不知不觉在影响改变着身边之人的陛下。 看似不起眼,实则让偌大的宫城都渐渐有了生气。 不再是杀戮,不再是血腥,也不再是深藏白骨与哀鸣令人压抑的冰冷。 慢慢来吧! 趁着这个空档,高湛护岸来宫女沐浴洗漱更衣,收拾的精致貌美,一颦一笑好似神君下凡。 就算是要靠美色征服,那也得是无可挑剔的美。 一生要强的高家人! 可以残暴,可以昏庸,但绝不可貌丑无盐。 等等! 他好似明白了为何高纬会永远偏向高长恭的原因。 偌大的高家,高长恭洁身自好的如同隐世的高人,真正的出淤泥而不染。 明晃晃的站在那里,就会让人自惭形秽。 那纬儿对高长恭的悲悯又来自何处? 夫妻恩爱,年少成名,前程似锦,这样的高长恭又何需旁人的心疼。 有秘密! 高纬时而蹙眉,时而轻叹,画师们心惊肉跳,一番发挥下,一个惹人心怜的忧郁佳公子跃然纸上。 高湛:…… !(_; 这个娘们唧唧的人是谁! 淡烟疏柳的轻愁,眉眼间的脆弱,真真是我见犹怜。 他明明是王令一出,莫敢不从的北齐太上皇。 不过,美是真的美。 可万一阿史那氏不喜欢文弱雅秀款的呢? 以防万一,各种风格,缺一不可。 于是,在高湛的要求下,霸气侧漏的,芝兰玉树的,英俊威武的,柔弱可欺的…… 只要能想到,就没有画师画不出来。 高湛满意的欣赏着一幅幅画卷,他就不信这还拿不下阿史那氏。 一入宫就是太后,开局即是巅峰,他就不信阿史那氏不心动。 再说了,搞得好像北周后宫安宁似的。 宇文护把持朝政,与宇文邕针尖对麦芒,鹿死谁手尚不可知。 更不要说,宇文邕自己还是个大情种。 身为帝王,倾心一人,必然对后宫其余人就会无比残忍。 似他这般雨露均沾,才是帝王的典范。 难不成阿史那氏喜欢去北周守活寡? 第一百一十九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六) (二十六) 越想,高湛便越觉得自己其实并不比宇文邕差。 谁说他不是最优选,明明他就是。 要颜值有颜值,要人品还是有颜值。 只要阿史那氏慧眼识珠选择了他,那快乐生活必然少不了。 最起码,北齐目前的权力交迭风平浪静。 跟着他吃香的喝辣的,养尊处优不好吗? 画师们忐忐忑忑,垂首待在一旁等待着命令。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见到如此活色生香的太上皇,就这副皮相,哪怕没有这至尊高位,恐怕都有无数小娘子前赴后继的扑上来。 “很好,赏。” 随着高湛地话音落下,众画师高高提着的心终于稳稳落地,齐齐山呼谢恩。 实在是高长恭劣迹斑斑,让人心有余悸。 “将寡人的画像给陛下送去。” “另外告知百官,寡人垂死病中忽梦九天玄女自北方踏月而来,赐福于寡人。” “寡人要举全国之力,寻找玄女。” 高湛脸不红气不喘,面不改色一本正经的将一切推给了一场梦。 反正他的任意妄为我行我素,早已深入人心了。 荪歌:() 百官:┬─┬ノ(゜-゜ノ) 不同于荪歌的眉开眼笑,百官只觉得退位让贤的太上皇又再出幺蛾子了。 身在后宫,朝堂之上却无时无刻不流传着高湛的故事。 这份哗然,在看到经由高湛描述所以绘出的仙女图时,化为了质疑。 这梦,还真巧。 自高湛病倒便兢兢业业塑造孝感动天形象的荪歌,装模作样的确定了九天玄女身份后,毫不犹豫大手一挥,精挑细选出使臣带着重礼,交由众臣斛律光亲自带兵护送,求娶阿史那氏。 这一切,光明正大,毫无遮掩。 偌大的北齐,上至达官贵人,下至平头百姓,甚至是街边乞儿都知,他们那位貌美的太上皇对以梦中女子一见钟情,心心念念发誓要娶其为妻,以一宫皇太后的位置赠之。 邺城宫墙内,胡太后逗弄着年轻的小和尚,听着内侍汇报外头传的沸沸扬扬的流言,漫不经心。 异域女子,就算为太后又如何。 本来她还有几分不悦,但高湛派和士开前来所说的那番话,她细细想过之后,确有道理。 北齐在,她才是母仪天下的皇太后。 北齐风雨飘摇,那她也会寝室难安。 自古以来,和亲也好,联姻也罢,有几个能得善终的。 再说了,高湛知她荒淫,却依旧留了她的太后之位,也算是仁至义尽了。 她知高湛秉性,说一不二。 若她拒绝,等待她的,不是被废,就是暴毙。 所以,她愿意退一步。 “娘娘不生气?” 唇红齿白,眉眼娇嫩的小和尚趴在胡太后腿上软声问道。 “不生气。” “继续说,就当个乐子听听也好。” 胡太后的指腹不断在小和尚的耳垂上打转,直到小和尚面色潮红才微微罢休。 说到底,她如今已经过的是神仙日子,何必自讨没趣呢。 本以为她所做的这些混账事能天衣无缝的瞒住高湛,却不曾想高湛一直都是心知肚明。 短暂的心虚之后,只有无尽的畅快。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那就提前祝她和高湛合作愉快。 她要的从来都不是虚无飘摇的宠爱,而是呼风唤雨的恣意。 毕竟,没了高湛,她还有一大片森林。 只要她顺着高湛的意,那她永远会是高高在上的皇太后。 孰轻孰重,她分得清。 内侍假装看不到如此香艳的一幕,只是将头压的更低,努力保持着平静,继续讲述着宫外的种种传言。 荒唐在北齐的皇室,已是常态。 前些日子,久居太武殿养病的太上皇匆匆而至撞破了皇太后的丑事,他本以为血洗昭阳宫是必然。 却不曾想,太上皇就饶有趣味的站于屏风外,直到皇太后事了,方才出声。 没有暴怒,没有大开杀戒,只是心平气和的吩咐皇太后沐浴更衣,然后顺手还赏赐了一番。 不过,能捡回一条命,他已很是庆幸。 内侍不着痕迹的加快了语速,然后缓步退出了房间。 知道的越多,下场越凄惨。 这皇宫中,并不存在真正的秘密。 只是,高湛选择了视而不见,荪歌选择了听之任之。 所以,秘密便称之为秘密,无人敢揭破。 北齐境内关于玄女入梦的传言家喻户晓时,北周和突厥王庭亦有所耳闻。 阿史那氏明艳动人,五官深邃,鼻梁高挺,浓艳张扬的长相,与那一身如火的红衣相得益彰。 饶是阿史那氏知晓两国联姻,鲜有真情。 大多是合作,利用,甚至是制衡。 可她到底是个二八年华的少女,带着天定浪漫色彩的神女入梦,依旧让她忍不住在心头产生了几分好奇。 她不知,她的父汗为她择定的夫婿最终人选。 也知晓,父汗一直在权衡利弊。 直到,北齐高湛禅位,新君登基,父皇心中的那杆天平才隐隐倒向了北周。 否则,北周使臣宇文纯宇文贵等人,也不会带着皇后礼仪行宫,以及六宫以下宫女一百二十人,在木杆可汗王庭御帐一等就是这么久。 可谁又能料到,就在她的婚姻大事形势渐渐明朗后,北齐太上皇又闹出了神女入梦,愿以皇太后之位求娶的事情。 如今,就单看在父皇心中到底更加属意北齐还是北周了。 “公主,要不然奴去替您打听下?” 跟在阿史那氏身旁的小侍女,脸红扑扑的,看起来天真又质朴。 这是自小陪同阿史那氏一起长大的。 是奴仆,也是玩伴。 阿史那氏摇了摇头,拒绝了。 她的婚姻,从不是自己的意愿能够决定的。 打探的越多,心中便会越好奇,就会忍不住默默自己做出选择。 若到时候,她的选择与父汗的选择不一致,只会凭空产生落差。 所以,画蛇添足,大可不必。 联姻的命运已定,不可改,那她便心安理得的接受,只希望日后可以少些波折。 她在突厥贵为可汗之女,天之骄子。 可一旦离开突厥呢? 第一百二十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七) (二十七) 一旦离开突厥远嫁她国,那她便永远是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父汗想要靠她拉拢结盟,甚至妄想她夺取宠爱之后控制盟国。 却不知,这世上哪有那么多色令智昏的人。 无论是北周年少多磨难心性坚毅蛰伏许久的帝王,还是北齐那个素有声色犬马之称的太上皇,都不是容易被掌控的。 她所求不多,安稳便好。 如果可以,她不是不能与宇文邕携手相互扶持,只可惜,她的身份,注定了她会被处处忌惮。 所以,北齐那个不掺和政事的太上皇其实也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在阿史那氏的忐忑等待中,北齐的求亲使臣也带着满腔诚心厚礼到达了木杆可汗王庭御帐。 说来也巧,在北齐使团到达后的第一天便开始狂风大作,肆虐不止,吹毁无数突厥篷帐,多日未止。 木汗可汗:…… 斛律光:…… 这种天灾就不必这么巧了吧? 突厥信奉长生天,对于突如其来的雷风,木杆可汗心中担忧,唯恐是长生天降罪。 本来摇摆不停的木杆可汗,突然就变的坚定了。 既然与北周早有婚约,不如就此履行婚约吧。 “可汗又怎知,这狂风不是在提醒可汗贵客至呢?” “狂风看似迅猛,实则只是吹毁了篷帐,人群牲畜皆无损,这岂不是上天在借狂风提示可汗,这门姻缘,长生天在关注。” “可汗有所不知,我北齐太上皇也是神女入梦,诚心求娶。” “如此一来,这才是真正的天作之合。” 斛律光腆着一张脸,昧着良心胡说八道。 这场合,其实最适合太上皇亲自来。 说实话,那刮了数日的妖风,他看着都心颤。 可这是自陛下登基以来头一次对他委以重任,总不能铩羽而归。 作为一个常年征战的将领,太清楚一旦北周突厥结盟,那北齐处境只会尴尬又狼狈。 所以,就算昧着良心,也要说的天花烂坠。 北周使团:厚颜无耻。 木汗可汗:说的好像也有几分道理。 木汗可汗再一次陷入了犹豫,不知该如何抉择。 单看形势,北齐要比北周相对安稳,但同样的,想要分一杯羹更难。 最重要的是,他实在难以确定天命归属。 “可汗,这是宫中画师为太上皇所作画像,想呈交给公主殿下,不知可汗能否应允。” 斛律光想起了自己带着的大杀器。 他就不信,这世上还能有人对陛下那张脸,那身姿无动于衷。 不管了,陛下都那么豁的出去,他也不必委婉含蓄。 只要能成功迎娶阿史那氏,靠脸就靠脸吧。 北周使团脸黑,无语至极。 谁人不知高湛姿容身美,长身玉立,眼波流转一举一动恍若神人。 靠颜值,这天底下仿佛也唯有出身北齐皇室的鬼面将军高长恭能比拟了。 但也不一定比得过,毕竟高长恭行事作风端方雅正,而高湛风流天成。 “自是可以。” 木汗可汗直截了当道。 两国联姻,结的是秦晋之好,从不曾以样貌论之。 也不知斛律光是有意还是无意,一幅画卷缓缓展开,呈现在众人面前。 真真是无可挑剔的一副容颜! 斛律光轻哼一声,面上终于有了扳回一城的自得。 他们的太上皇,还是有可取之处的。 木汗可汗在看到画像的那一刹那,有些不太确定了。 那张脸,具有莫大的杀伤力。 那经由画师之手,精心描绘出的一幅幅人像画跋山涉水路途迢迢终于来到了阿史那氏手中。 “公主殿下,太上皇命我转告您一句话。” “只要您允嫁北齐,便是皇太后。” “无论何时,这一点永远不会变。” “他许不了您权势滔天,但可以尽己所能在北齐让您安枕无忧。” “陛下也会尊您,敬您。” “北齐在,您便是永远的皇太后。” 斛律光一口气将临行前高湛所说的话转达给阿史那氏,便退出了篷帐。 阿史那氏有些怔然,手捧画册,半晌没有动作。 安枕无忧? 这对于联姻来说,是多么奢侈的四个字。 北齐那位太上皇说的话,着实让她心动。 无需绞尽脑汁争宠,也无需在权力倾轧下左右为难,只需要安安心心做他的皇太后。 在侍女的提醒下,阿史那氏打开了一幅幅画卷,目光中满是惊艳。 这世间,竟当真有这般邪魅狂狷到有些可爱的人。 饶是阿史那氏早有心理准备,也没料到凶名在外的高湛竟有这样一副天赐容颜。 世人都言,北齐兰陵王乃是当世第一美人儿,她无缘得见兰陵王,可此刻高湛的画像便惊艳至此。 对北齐,在这一刻,她产生了好奇。 侍女眼睛一跳,开口道“公主殿下,还须得谨慎啊。” “北齐皇室毕竟有名正言顺的太后,而在传闻中北齐高家更是杀人如麻,联姻远离故土,三思而行。” 阿史那氏并没有着急言语,而是仔细端详了下画像,然后撇了侍女一眼“我不会是她的威胁。” “北齐太上皇既然大费周折,又是神女入梦,又是画像,便说明他早已安定了后院,绝不会起火。” “下不为例,我可以对你收取北周使团好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没有下次。” 北齐,北周,都是庞然大物,难选的很啊。 尤其是,谁也无法确定,这两尊庞然大物究竟谁能笑的最后,各自都有各自的麻烦。 “请父汗来。” 说实话,她本就无意争宠,争权。 异国他乡,稍有不慎,便会死于非命。 就目前而来,就北齐和北周本身情形而言,北周宇文邕和权臣宇文护的争斗逐渐白热化,实在算不得一个好去处。 而北齐,幼主继位后,朝纲非但没乱,反而隐隐有君臣相携之势。 她花样年华,能娇艳的活着总比成为一抷黄土强吧。 至于最后鹿死谁手,她猜不到。 都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那她现在有远虑,是不是说明近期会过的顺风顺水。 无论父汗心中作何选择,她都应该将自己的想法告知父汗。 第一百二十一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八) (二十八) “不知父汗更属意谁?” 阿史那氏并没有不管不顾直截了当说出自己的想法。 唯有父汗不止如何抉择,她才可以有想法。 木汗可汗看向自己的浓艳旖丽的女儿,目光深处有浅浅的疼惜,只是那份疼惜在大业面前着实不值一提。 他的女儿,是突厥最闪亮的明珠。 张扬明艳的容颜,进退有度的性情,是他选择联姻最合适最优秀的棋子。 木汗可汗面露慈爱,声音粗犷豪迈“为父仍在犹豫,无论作何选择都是一场豪赌。” “此事事关你的终身幸福,为父也想听听你的想法。” 阿史那氏娇羞一笑,目光闪烁,颇有些羞涩“父汗若犹豫不决,不如听女儿一次吧。” “女儿想选北齐的太上皇高湛。” 阿史那氏将目光移向了一旁的画像。 “北周国内的争斗局势未明,北齐也许不失为一个好的选择。” 木汗可汗摸着自己的胡子,微微沉思。 他觉得自己现在貌似陷入了一种怪圈,不论选谁,看着剩下的那一方都遗憾。 可偏偏这个时候又容不得他左右逢源,脚踩两只船。 良久,木汗可汗长叹一口气,一副慈父口吻“那就如你心意。” “希望你日后前往北周远离故土后,莫要忘记为父对你的多年教导。” 联姻既定,除却想拉拢一个可靠的盟友,亦想在以后的两国相处中谋求更大的利益。 阿史那氏低头,连连应声。 希望她亲自做的选择能许她一方宁静。 重新回到了御帐之中的木汗可汗终于做出了选择。 “北周帝和北齐太上皇俱青年才俊,可奈何小女属意北齐太上皇,所以很是遗憾,浪费北周使团蹉跎多日了。” 木汗可汗摊摊手,遗憾道。 北周使团:…… 原来,两国联姻当真可以如此儿戏。 返京之后,他们该如何向陛下交代?难不成说陛下的颜不如北齐太上皇高湛? 北齐斛律光:咱就有这实力! 不论过程如何,最起码结果喜人。 北周宇文纯等人有心争取,可斛律光顺杆往上爬,已经热络地开始与木汗可汗攀谈起来,丝毫不给北周使团可乘之机。 无奈之下,已经在突厥王庭御帐停留许久的北周使团只得告辞返回。 本以为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可谁又能想到北齐的太上皇不仅长得好,玩的还这么花,套路这么深。 都退位了,还掺和这一脚! 确定了联姻的各项事宜后,斛律光一行人设立行宫,排列仪仗,护送阿史那氏回北齐与高湛完婚。 联姻事成的消息传入邺城,荪歌默默在心中给高湛点了个赞。 高湛的效率,一等一的高。 待阿史那氏到达邺城,荪歌代替高湛亲自出宫迎接。 倒也不是高湛怠慢阿史那氏,实在是高湛现在还得扮演急病卧床的角色。 整座宫城,张灯结彩。 为贺太上皇大喜,北齐大赦天下,以示郑重。 红色嫁衣的掩映下,阿史那氏美的越发不可方物,天边绚丽的晚霞在这一刻都成了陪衬。 荪歌心知,若不是这般夺目耀眼的美貌,阿史那氏也许可以躲过远嫁他国联姻的际遇。 美貌本身无罪,只可惜,乱世容不下这样的美貌不染纤尘。 阿史那氏能选择高湛,便说明这个妙龄女子妖艳深邃的美貌下藏着一颗清醒理智的心。 这样,最好不过。 荪歌脸上的笑容越发真切诚恳。 不止为阿史那氏的选择,更为北齐一点点被改变的结局。 陆令萱不再是祸乱朝政的蛇蝎毒妇。 兰陵王高长恭也无需在经历被猜忌自污的阴暗忐忑。 斛律光的嫡女没有问鼎后位,斛律一族的野心未曾见风涨到无法遏制只能翦除的地步。 如今,阿史那氏也站在了北齐邺城,阿史那氏背后所代表的是突厥。 剧情中,阿史那氏选择了宇文邕! 不着急,慢慢来! 也许她真的可以改变北齐既定的下场。 哪怕天下一统依旧不能在她手中实现,那她依旧要尽可能的保北齐子民生活温饱,平安喜乐。 “母后,请。” 荪歌恭声道。 她愿意给这个清醒又可悲的女子足够的体面。 异国他乡,这份体面甚至比高湛心血来潮来也匆匆去也匆匆的宠爱更加可靠安全。 以扇遮面的阿史那氏微微侧目,感谢般勾勾唇角对着荪歌一笑。 这是北齐的新君,亦是北齐的未来。 在她向父汗提议选择北齐高湛的那一刻起,她的生死祸福都不再是仅仅与突厥密切相关。 但愿在这乱世中,北齐的这位新君能够稳如磐石的立起来。 宫城内,盛大的宫宴早已开始。 白玉阶梯上,阿史那氏脚步沉稳,一步一步的踏向了未知的前途。 既然选择了,便不应该再犹疑。 前往邺城的这一路上,时常听斛律光念叨一句话,据说还是北齐新君的口头禅。 果断就会白给,犹豫便会败北。 所以,不应犹豫,也不能犹豫。 气势磅礴的礼乐响彻云霄,入目皆是喜色。 阿史那氏长叹一口气,嘴角的笑容渐渐舒缓。 此刻起,她是北齐的皇太后。 …… 册封大典有条不紊的进行着,胡太后也充分显示了作为大妇原配的宽容。 “不知陛下接下来准备做什么?” 高长恭跟在荪歌身后,轻声问道。 一直以来,高长恭都如同一道影子,永远落后荪歌一个身位,只要荪歌回头,便会有高长恭的身影。 虽说高长恭总想把他厮杀多年的经验手把手教给荪歌,但却不会左右荪歌的任何决定。 能让陛下熠熠生辉的,从不是他的打磨。 他始终清楚自己的定位,他要成为陛下手中最坚不可摧的一把剑。 剑之所指,无往不胜。 “攘外必先安内。” 荪歌漫不经心的说出了这句在后世备受争议的话。 但这句话用在此时的北齐却是最合适不过。 《韩非子·喻老》中有言“知丈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炽焚。” 如今的北齐,风雨飘摇,千疮百孔,根基腐烂。 ------题外话------ 月底了,我为什么还是没有上了榜呢。容我默默的哭一会儿 第一百二十二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二十九) (二十九) 倘若想把北齐境内的民怨矛盾祸水东引,倒也不是不可行,只不过治标不治本。 所以,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循序渐进,将北齐这艘到处漏风透水的小破船给修补一番。 想要剑指天下,那就必须得后方稳定。 以如今北齐的千疮百孔,想要去实现真正的大一统,平定天下,无异于是痴人说梦。 嗯,去送菜还差不多。 说实话,她得做亡国之君毫无兴趣。 好歹,她都做过赵高,是千古一帝始皇帝的左膀右臂,挽大厦之将倾。 若是在这南北朝便不战而屈,她嫌丢人。 再者说,她也没法儿对主神交代。 闻言,高长恭的美眸越发波光潋滟。 他的陛下既有初生牛犊不怕虎的锐气,亦有清醒理智的筹谋。 只是不知陛下口中的攘外必先安内是何意。古往今来,无数次的安内裹挟着血腥和杀戮。 “堂兄,寡人不会对功臣和有志之士下手的。” 荪歌嚼了口新鲜的果子,又酸又涩。漱漱口,才不紧不慢地对着高长恭保证道。 这果子,有些像当年赏峨眉山月时吃到的果子。 荪歌抿唇,微微一笑,然后又一口接着一口将整个酸涩的果子咽了下去。 见过物华天宝,开放繁荣的盛唐,她又怎会忍心让这些子民一生都生活在黑暗中挣扎,不知何为光明呢。 身为这种黑暗乱世的任务者,本身需要的就不仅仅是融入,而是走向光明。 成为高纬越久,她的感触就越深。 这不仅仅是任务,亦是她在炼心。 她好似渐渐明白了高纬心愿中那黑雾弥漫下的荆棘丛,尖刺密布,沾满血肉,一望无尽是为何。 也许,国破家亡之际,高纬有过片刻的清醒和后悔。 只是,他根本想象不到,就算悔,又该如何。 “整顿吏治,发展民生,巩固国防,开源节流,这才是寡人心中所想的安内。” “堂兄放心,趁机铲除异己,非寡人的作风。” 荪歌并没有隐瞒高长恭,坦诚道。 她是北齐的帝王,北齐的掌舵者,不再需要阴谋算计争权夺利。 “臣信陛下。” 高长恭的声音清脆泠然,如风拂青松,雨落青石。 这样的人,仿佛无一处不完美。 “寡人想用陆姊姊。” “姊姊,你可敢?” 荪歌回味着口中的酸涩,将目光移向了陆令萱。 既然她曾许了陆令萱女相之位,那她就不会刻意掩去陆令萱的野心和光芒,让其沦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宫廷侍者。 “敢!” 陆令萱毫不犹豫道。 一直以来,她的野心都从未熄灭。 她与殿下当初所言,一字一句,她都深深铭刻于心中。 “好。” “姊姊,骆提婆的周全,寡人会派暗卫精心护着的。” 朝堂不同于军中,盘根错节,波谲云诡。 各种势力明争暗斗,波涛汹涌。 兰陵王高长恭唯有在战场之上才能绽放最极致最耀眼的光芒。 若高长恭插手吏治,就算是再秉公处理,问心无愧,落在有心人眼中亦会平添诸多龌龊。 勋贵也好,官员也罢,多多少少都是沾亲带故的。 她最恶心的事情便是,将士在战场浴血厮杀,朝中却有官员在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的下黑手。 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 诸如高长恭之类的名将,世间罕有,可遇不可求。 所以,她不敢赌。 除非她将整个朝堂灭了,完完全全提拔家世清白的新人。 呵,这显然不现实。 所以,她能做的便是让高长恭远离这些。 名将,就算是死,也应该荣耀的战死沙场,而不是死在诡谲人心下。 “姊姊,莫怕。” “若是寡人无法为你力证清名流芳百世,那寡人便伴你一起遗臭万年。” 扪心自问,她从不是什么循规蹈矩之人。 若陆令萱以女子之身在乌烟瘴气奸佞不绝的朝堂为她杀出一条口子,而那些站着说话不腰疼的人依旧想用笔杆子将陆令萱定在耻辱柱上,那她不介意全杀了。 名声这个东西,她不在意,高纬本身更不在意。 反正,高家历代基本上都是疯子。 “臣不惧怕。” 这一刻起,陆令萱无需在自称仆。 她可以光明正大的以曾经的女官之身,立足朝堂之上,用她的聪明才智,用她的手腕,实现她多年的野心和抱负。 她之所求,便是如此。 唯一的担忧骆提婆如今都被陛下派遣暗卫保护起来,那她更无需顾忌。 “陛下,臣很感激陛下给予臣这样一个机会。” 一个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机会。 否则,她真的不确定她究竟要做多少阴毒狠绝之事才能走到这一步。 除却荪歌,陆令萱,高长恭三人,再无其他人知晓,在这场皇太后的册封大礼后,北齐会面对怎样的动荡。 北齐烂在根里的弊病一直在,可历任掌权者就算是借着疯癫的外衣,都无人敢真正彻底触动。 …… 洞房花烛,旖旎缱绻。 一身喜服的高湛,越发面如冠玉,玉树临风。 撤去面扇,高湛与阿史那氏四目相对。 阿史那氏清澈如水的眸子中添了些许娇羞,面色红润,真真应了高湛那句秀色可餐。 在高湛打量阿史那氏时,阿史那氏亦在偷偷看着高湛。 比之画像,更胜一筹。 高家,好像都是美男子。 高湛蓦地一笑,坐在阿史那氏的身侧,轻轻的拍了拍阿史那氏的手背“寡人知自己凶名在外,暴虐成性。” “且身侧女子如云,常常色未衰恩先驰,但是,你无需担忧。” “你是突厥公主,你选择了寡人,解了北齐燃眉之急,使北齐免于尴尬处境,寡人记你这个恩情。” “求娶你时,既已皇太后之位许之,那就不会变卦。” “所以,无论寡人如何花天酒地纵情声色,你都是无需靠情爱而活的太后。” “北齐在一日,那你就尊贵一日。” “寡人一生不轻言许诺,既然允诺于你,便不会失信。” “当然,寡人希望寡人的妻子莫要做有损北齐之事。” “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想来你懂。” 第一百二十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 (三十) 高湛面带笑容,声音温和,不疾不徐道。 他年岁长于阿史那氏,也乐得对其多几分纵容和慈爱。 但一切都有一个前提。 那便是阿史那氏不能危及他的毕生追求。 否则,他不介意用最残忍的法子将阿史那氏剥皮抽筋。 高家历代研究出了不少惨绝人寰的法子,有些他还没尝试过。 “除此之外,你有最大的自由和最高的尊位。” 阿史那氏柔顺的点了点头,主动扣了高湛的手。 作为联姻的公主,她知晓分寸。 再者说,这世上最不稳固的关系便是靠女子所维持的邦交。 突厥和北齐能休戚与共,本质上靠的还是利益。 她远嫁北齐,只能算作是一个讯号。 纱帐缓缓放下,春宵一刻值千金。 高湛这边新婚大喜,而胡太后的昭阳宫亦是夜夜笙歌。 荪歌倒有些不知该如何高湛和胡太后了。 将权势地位奉为神明,可偏偏又都不恋权,仿佛极致的快感才是他们一生所求。 和突厥联姻在前,北齐的边疆难得的平静,为荪歌争取到了一个相对稳定的短暂时刻,让她可以大刀阔斧的整顿吏治,然后休养生息。 早朝之上,乌压压的跪了一片,殿内的柱子上还染着未干的血渍。 时隔许久,北齐的朝堂上再一次出现了自戕以示清白的臣子。 荪歌面不改色的坐于龙椅之上,轻嗅着空气中还未来得及散去的血腥味,波澜不惊。 无数人心中惊骇,疯癫难道真的是北齐高家一脉相承无法改变的秉性吗? 明君之相乍现,却也只是昙花一现。 可偏偏,无论是太宰段韶,亦或者是斛律光,或是兰陵王高长恭都无一人劝阻这突如其来的杀戮,不约而同地选择了明哲保身。 罪状列出,毫不犹豫的定罪。 哪怕有臣子愿意以死自证清白,都难逃抄家灭族的大罪。 这疯劲儿,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今日数据已达标。” “明天继续。” “莫要觉得寡人滥杀无辜草菅人命,这些罪状寡人会命人贴在邺城,任人调查。” “当然,寡人也不是不通情达理的人。” “自揭露,自弥补,寡人愿意酌情宽大处理,若表现良好,寡人也不介意既往不咎。” 若真要洞若观火明察秋毫,聪明谨慎爱惜羽毛如段韶都不一定能经得起推敲。 很多时候,制止和改变,比杀戮影响更加深远。 以杀止恶,终究不是长远之计。 再说了,就算是她想简单粗暴一劳永逸的都杀了,那杀光之后,就靠着她身旁的寥寥几人去角逐天下吗? 此时的荪歌并没有发现,她为帝王时的模样深深受到了那位雄才伟略千古一帝的影响。 这世界,永远都不可能是非黑即白那么简单。 “另外,寡人欲封陆郡君为女侍中,正式参与朝廷政事,不知诸位臣工可有异议?” 秦汉侍中本丞相史,不过掌虎子、捧唾壶等事。 而晋以后之侍中,乃宰相也。 陆令萱从一宫奴走到了位极人臣这一步。 百官心中大惊,就连段韶都无法云淡风轻。 有胆子较大的官员,看着手执绢帛,立于玉阶之上,面目冷肃的陆令萱,心中忍不住哀嚎。 又是一尊大杀神,是谁说陆郡君最是敦厚善良? 传言不可信啊。 刚才一桩桩罪状,皆冰冷地出自于陆令萱之口。 叛贼的妻子,区区一个宫奴,却摇身一变成为了女相,这才是真正的一人得道鸡犬升天。 可空气中的血腥味就好似架在每一个人头脖颈间的利刃,让他们喘不过气,说不出话。 朝廷重臣说杀就杀,大族之家说抄就抄。 谁知道待会儿会不会因为他们随口一句话不符合心意,就把他们也变成了一具尸体。 再说了,陛下刚刚说了,可自揭,可弥补。 能活着,谁愿意找死。 实在不行,还有太上皇。 虽说太上皇也荒诞任性,但只有恭维着,也不算是太难伺候。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打算,于是大殿之中继续沉默着。 这点沉默,在荪歌眼中微不足道。 “默认?” “既如此,那便就这么定了。” “即日起,陆郡君就任女侍中一职。” “寡人也不知明日的罪状会杀到谁,所以想自揭,想弥补的抓紧。” 荪歌带着陆令萱扬长而去。 朝堂之上,无数官员摸了摸自己汗涔涔的额头,长长的舒了一口气。 这一刻突然有些庆幸,以前为非作歹时没有那么任性妄为,还有回旋的余地。 那被陛下用来开刀的第一批,实在是…… 一时间,众人竟想不起一个合适的词来形容。 有心思活络,深觉看不到生还希望的官员,咬咬牙三三两两朝着太武殿走去。 一比较,他们突然发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杀人全看心情的太上皇,实在是太让人稀罕了。 只要讨得太上皇欢心,得太上皇庇佑,那就算是陛下也不能违逆太上皇的意思。 也不知这次是该寻奇珍异宝,还是进献绝世美人,亦或者是替陛下想些新花样。 亦或者是,学学和士开的路子? 抱着同样心思的人还真不少,洞房花烛夜刚,神清气爽醒来的高湛再一次在心中直骂人。 说好的太上皇是享清福的呢? 他真的觉得,他现在的日子比之前苦逼多了,可偏偏还不能逃避。 他那个儿子,大道理一套一套的,直戳人心窝子。 最可怕的是,他貌似还真的就这么被拿捏住了。 (╥﹏╥) 唉,悔不当初啊。 “陛下,不妨听听他们怎么说吧。” 阿史那氏伸手轻轻抚平了高湛紧紧皱着的是眉头,轻言细语道。 高湛顺势拉着阿史那氏,叹了口气“你不懂,他们说什么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纬儿的意思。” “这北齐的天下,一切都由纬儿做主。” “寡人也深信,纬儿做的一定会比寡人更好。” 阿史那氏心知肚明,高湛这番话是在说给她听,让她看清楚形势,知道谁才是真正的北齐之主。 “走,出去看看吧。” 第一百二十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一) (三十一) 瞧瞧这阵仗,又是叩头,又是哀嚎的,实在煞风景。 太武殿内的地毯是新换的,脏了多可惜。 所以,他便屈尊降贵走出去听听这些倒人胃口的东西能说出些什么。 “你随寡人一起去看看,顺带认认人。” 高湛不由分说道。 总得有个美人儿赏心悦目的在身边吧,否则他实在无力面对。 认人? 阿史那氏挑了挑眉,认这群必死的人干嘛?以后下去好有人带路吗? 不过,阿史那氏并没有出言反驳。 她也很是好奇,在大赦天下的第二日,这北齐朝堂究竟是出了什么天翻地覆的事情,让这些官员不顾士大夫的体面,在太武殿外鬼哭狼嚎。 太武殿下,高湛听完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高湛:() 大喜事啊。 他的纬儿竟然学会杀人了,亏他之前还觉得纬儿过于仁慈软弱。 在这乱世之中,一味的软弱便是无能。 “这不是好事吗?你们这又是闹什么?” 高湛一本正经的问出了这个让人窒息的问题。 官员们:() 这问题问的简直不做人。 “难道寡人在位时杀的人少了,寡人既杀得,新君为何杀不得?” “难不成你们是在欺负新君年幼?” “这事儿寡人不会插手,总不能让新君觉得你们这些做臣子厚此薄彼,还会离间父子之情。” “操劳一夜,倦了。” “你们自求多福吧,寡人还要静心养病呢。” 高湛摆了摆手,懒洋洋的,任由阿史那氏搀扶着回到了殿内。 回到殿中,高湛斜靠在软榻之上,眉头紧皱,目露思索。 纬儿疯起来,与他也不遑多让啊。 只是,为何纬儿突然大开杀戒。 说实话,今日死在朝堂上的那几个,他以前还挺喜欢的,最起码知道如何讨他欢心。 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死去,他莫名有点儿感伤。 若是他以后想不到新花样,难不成还得亲自下去问吗? 不行,他得召高长恭前来一叙。 纬儿的心思,唯有高长恭知晓的最清楚。 “太上皇,臣妾约莫能猜透皇上的想法。” 阿史那氏轻轻晃着扇子,沉声道。 “皇上应是有了问鼎天下之心。” “所以,抓紧一切时间,雷厉风行,将北齐打造成铁桶一般。” 高湛:(#Д) 认真的吗? 他的毕生理想就是保住荣华富贵,纵情享乐。 而他的儿子,竟然想一统天下,结束这数百年的乱世? 这步子,是不是过于冒险了。 乱世,岂是那么好终结的。 可就算是理智上有诸多不赞同,他依旧忍不住心潮澎拜。 可行吗? 不行,还是得见高长恭,要不然他心难安。 高长恭:…… 同在宫城,太上皇又何必舍近求远。 刚刚回到府上不久的高长恭,还来不及喘口气,又急匆匆的返回来。 高长恭到达太武殿时,高湛正红袖添香,执笔作画,而阿史那氏在一旁一边磨墨,一边一脸诚恳的夸赞。 高长恭抬头侧目一看,心下微微叹息。 这实在是难为阿史那太后了,竟能对着这样稚嫩的画作夸的天花乱坠。 “臣高长恭叩见太上皇,皇太后。” 阿史那氏抬眸看向了高长恭。 经洛阳一战,在突厥,高长恭也是传奇人物。 许是来的匆忙,朝服还未换下。 平平常常中规中矩的朝服穿在高长恭身上却时别有一番魅力。 仿佛高长恭的存在,本身就是为了证明风骨二字是真的存于世的。 阿史那氏也终于明白,为何北齐的这位青年将领在战场上要以青面獠牙面具遮面。 过于美貌,过于精致,也过于让人艳羡。 高家人的样貌还真是得天独厚啊。 阿史那氏敏锐的察觉到,在对待高纬和高湛时,高长恭的态度是不同的。 对高湛,高长恭是对皇权的诚服。 对高纬,高长恭是发自内心的忠诚。 那份忠诚,只为高纬。 年幼的新君继位,朝堂之上非但没有权臣弄权,杀伐果断,且还有才俊信服。 北齐,远比外界所以为的要强大。 阿史那氏在心中下了论断,看来她选择北齐真真是一个再正确不过的决定。 “无需行礼。” “纬儿所行之事,你可提前知晓?” 高湛连连放下画笔,墨渍浸染后,那幅被阿史那氏盛赞的画越发惨不忍睹。 阿史那氏面色如常,如同一个透明人默默的离开了殿内。 心中已有猜测和定论,若再留在殿中,反而惹人烦。 “知晓。” “也不知晓。” 高长恭老老实实道。 “陛下只与臣说了一句话,攘外必先安内。” “至于如何安,臣并不清楚。” 攘外必先安内…… 只这一句,高湛便得到了答案。 他的儿子,那个尚且年幼的新君真真起了问鼎江山一统天下的心。 “你觉得胜算有几成?” 高湛心里捏着一把汗。 “陛下在何处,臣便在何处。” “对了,太上皇,陛下曾说他想整顿吏治,发展民生,巩固国防,开源节流。” 高长恭状似无意道。 开源节流四个字,成功让高湛的关注点跑偏了。 “开源可以,节流就不必了吧。” 高湛看了眼自己富丽堂皇的太武殿,颇有些心虚。 一旦节流,他的幸福生活将大打折扣。 “你是纬儿最信重之人,多劝劝。” “对了,这是方才跪在寡人殿外官员的名单。” “该杀,便杀,寡人绝不会置喙。” 高湛扔给高长恭一块绢帕,随意道。 “当然,只要纬儿开口,寡人代劳也可以。” 杀人,他可实在是太喜欢了。 “走吧。” 高长恭才是真正的来也匆匆,去也匆匆。 次次被传召,次次只有几句话。 高长恭很是纳闷,明明其中的关键,太上皇自己便能看透,可偏偏还非要从他口中再听一次。 这是什么癖好? “等等。” 就在高长恭的身影即将踏出门槛时,高湛冷不丁的再一次开口了。 “你当真看不上寡人的儿子?” 高湛:…… Σ(дlll) 这是能问的问题吗? 高长恭落荒而逃,高湛笑的肆意张扬。 第一百二十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二) (三十二) 太上皇难道又忘记了,他有王妃。 最重要的是,太上皇仿佛分外执拗于他和陛下之间的关系究竟谁才是占据主动权的那一方。 都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 可为何在这件事情上,唯有他自己看的最清楚呢? 从一开始,真正的掌控者便是陛下。 表象,永远都具有迷惑性。 高湛看着高长恭略显狼狈的背影,面上的表情越发自得。 真当他看不出那句开源节流是故意在那个时机说出口的吗? 他心知,高长恭担忧他插手朝政,不欲多言。 想当初的高长恭是何等的高贵冷艳,如今却还是成为了纬儿最忠实的守护者。 他那不值钱的赔钱货儿子,终于不负所望翻身做主人了。 心满意足的高湛下意识想要小酌一杯,以示庆贺,却发现太武殿中的酒具早就被阿史那氏收拾的干干净净。 罢了罢了,谁让他昨夜意浓正酣时,应了阿史那氏以后不贪杯。 美人儿忧心他的身体,他很难无动于衷。 高湛看着装饰陈设格外华美奢靡的太武殿,眉头微微蹙起,仿佛是在做什么艰难的决定。 他的儿子有心一统天下,建立不世功勋,那他再似以往那般挥金如土一掷千金是不是不太好? 就算他是群臣百姓口中的昏君暴君,也知晓这仗一旦打起来,得多烧钱。 难啊…… 高湛左右环顾,脸上的纠结之色更胜。 一边是他的毕生所求,一边又是王图霸业。 孰轻孰重,他竟一时有些分不清。 明明在此之前,他的毕生理想至高无上。 家国大业也好,百姓民生也罢,不过就是他毕生理想的垫脚石。 可如今,他竟犹豫了。 何时,他变得有良心了? 高湛抬手,骨节分明的手覆于胸膛,久久没有回神。 在这乱世,在这高家,何时需要良心这种东西了? 可越是犹豫,就越是说明曾经坚不可摧的认知在不知不觉间改变了。 可,这是为何呢。 因为纬儿,因为高长恭吗? 这两个人的存在,好似就是这乱世中的一盏明灯。 罢了,罢了,大不了,他也暂时奉行一下纬儿开源节流的理念。 短暂的委屈,是为了更大的富贵。 高湛起身,走出宫殿,站在高高的石阶上,看着天际破云而出的骄阳,绚烂,又忍不住让人心生向往。 也许,乱世当结束。 离开太武殿的高长恭将名单呈交给荪歌后,便离开宫城,顺路为自己的王妃买了糕点铺子新出的糕点。 在他微末之时,王妃虽出身名门世家,但却不受宠,遭受了颇多磨难。 他与王妃,相互扶持,一路走到今日。 他忠实的为陛下披荆斩棘,不仅仅想打碎了这乱世,亦想给王妃一个真正平和的家。 所以,无论如何,虽九死而无悔。 晋阳宫内,荪歌懒洋洋的打着哈欠,注视着陆令萱比照着名单奋笔疾书。 有陆令萱在身侧,她是真的轻松了许多。 这一刻,荪歌觉得她就像是个天凉王破的霸总,而陆令萱就是她的精英秘书团,以一敌十的那种。 就在荪歌百无聊赖的翻看着陆令萱整理出来的百官的罪状,陆令萱停下了手中的笔。 “殿下,殿外跪着的人,可要见?” 并不是所有人都心存侥幸,想要靠求得高湛的庇护免去此劫。 早朝上喷溅的鲜血,总归还是入了一些人的心。 自揭露,自弥补,争取宽大处理,方纬光明正道。 “一切交由你。” “唯有一条,罪大恶极者,无需商量,无需弥补,杀无赦。” 荪歌坐直了身体,冷声道。 并不是所有人都值得拥有弥补的机会。 最重要的是,不是所有人都配称之为人。 “殿下,和士开呢。” 陆令萱点到为止。 和士开如今在朝堂上的地位,举足轻重。 早年,太上皇尚为长广王时,便选择投靠效忠,精通琵琶,善握槊之戏,深受太上皇信重,当年太上皇一登基,便授予了和士开给事黄门侍郎,后来又亲封侍中,被人称为北齐八贵之一。 权倾朝野,无恶不作。 和士开若不除,百官心中必然会有不忿。 “唯杀而已。” 荪歌眼皮一抬,淡淡道。 陆令萱:…… ╭(╯3╰)╮ 话说的容易,做起来却难。 和士开背后站着的不仅仅是太上皇,还有胡太后。 “太后那里?” “无碍。” 胡太后绝不愿意将她自己秽乱后宫,给高湛带绿帽子的事情扯在明面上。 再说了,为了一棵树,放弃一整片大森林,不是胡太后的作风。 没了和士开,还会有更加年轻貌美的少年郎。 至于真情? 说句实话,胡太后对谁都无真情。 陆令萱心中有了主意,用笔在和士开的名字上重重的画了个圈。 明日早朝,那便拿和士开开刀吧。 和士开一除,正在观望中的人势必会心神大震。 “陛下,臣去会会那些人。” 陆令萱起身离开,前一秒还是温婉妇人,在推开门的那一刹那就是携腥风血雨而来的罗刹。 众臣见来者是陆令萱,心中依旧不敢有丝毫轻视之意。 陛下的乳母,北齐朝堂上的新杀神,谁敢小觑。 “见过诸位大人。” “还请诸位大人到偏殿一叙。” 偏殿之中,是临时设的书房。 只是,这书房过于阴森,冰冷了些。 众臣面面相觑,对视一眼,无声的交流一番后,还是依言跟在陆令萱身后。 他们是真的不想死,能在乱世之中,身居高位,是对自己,对家人,最好的护身符。 偌大的偏殿中,气氛格外压抑。 整整齐齐摆着的两列椅子,却无人敢坐。 战战兢兢下,有人主动将列举自己罪状的陈词交给了陆令萱,也有人开口保证要将多年贪污所得上交。 第一批前来自我揭露的,要么是真的聪明人,要么就是格外胆小怕死的。 陆令萱比对着之前调查所得,处理结果因人而异。 就如荪歌所说,罪大恶极者,杀无赦。 人一死,偌大的家族财产依旧还是要充盈国库。 所以,倒也算不上损失。 第一百二十六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三) (三十三) 暴富之路千万条,抄家致富第一条。 简单直接,还有效。 陆陆续续有官员从偏殿中走出,有人脸上是劫后余生的庆幸和喜悦,也有人是面如死灰的沉寂和绝望。 但再不济,也比血溅朝堂多了些许体面。 并且,还尽可能的留下了族中之人生还的希望。 能力争取争取,抄家,但不灭族,也算是一个好的结果。 不过,陆令萱还真真是人不可貌相啊。 谁能想到当初那个在宫城内点头哈腰谨小慎微的陆令萱,竟真的能让人闻风丧胆到这种地步。 陛下还真是有识人之明。 等等,他们还有将功折罪的机会…… 明日早朝,弹劾和士开。 嗯,死道友不死贫道。 就算和士开背后有胡太后又如何,陛下才是真正的北齐之主。 这就回去写弹劾折子,必须得比同僚写的更加义愤填膺认真详细,这样才能让陛下网开一面。 陆令萱疲倦的舒展了一下肩膀,整理好一切材料,安排好专门人士去接收财产。 “陛下,明日早朝便是处置和士开的最佳时机。” “臣已安排好了一切,但应该瞒不过太后娘娘,太后娘娘掌权后宫多年,耳目遍布。” 若太后娘娘不管不顾的出现在早朝之上,只会做实那些似是而非的丑闻。 “莫慌。” “太后不是今日新召了些年轻的小和尚们入宫?” “若是若不到让太后流连床榻,那就入宫做内侍吧。” 荪歌漫不经心道。 高湛还活着,胡太后就算是难舍老情人,也绝不敢过于明目张胆。 到时候,死都死了,难不成胡太后还能舍下权势地位富贵荣华给和士开陪葬吗? 若这能如此相亲相爱,她和高湛都不介意让这宫城少一个太后,和士开的府上多一个寡居的命妇。 “姊姊,歇着吧。” 荪歌看着陆令萱拼命遮掩的疲态,轻声道。 走马上任伊始,陆令萱做的比她想象中还要好。 果然,但凡名留千年的,就没有简单人。 不管是青史留名,还是遗臭万年。 一天的时间过的飞快,天蒙蒙亮便有人伺候荪歌洗漱更衣,坐着龙撵摇摇晃晃的行走于宫道之上。 红墙绿瓦,漫漫宫道。 清晨的微风中裹挟着沁人的凉意,驱散了荪歌的困意。 抬眸看向还未完全绽放光芒的天边朝霞,荪歌眯眯眼,不够红不要紧,总会有足够的鲜血染红。 大雨过后,还世间一片清净。 和士开…… 胡太后…… 但愿胡太后不要让她失望。 剧情中,关于诛杀和士开一事,波折甚多。 朝会上,赵郡王高睿当着众臣的面陈述和士开的罪行。 明言和士开是高湛弄臣,秽乱宫掖,请求将和士开放外任以削夺他的权力。 赵郡王甚至都没有胆量提议诛杀和士开。 可饶是如此,胡太后都疾言厉色不由分说力保和士开,甚至不惜在高睿入宫时,命兵士押送将其杖杀。 那时的高睿,年仅三十六岁。 到后来,胡太后的亲子琅琊王高俨,设计杀死了和士开,胡太后仍不留情面责问高俨。 高俨被逼无奈道出是他的姨夫冯子琮教他这样做的。 胡太后大怒,派使者到台省用弓弦将冯子琮绞死。 冯子琮,是胡太后的妹夫。 仔细盘点,为了和士开,胡太后所做的昏聩之事并不少。 到后来,胡太后被幽禁,在北齐灭亡之后,深入北周依旧肆意淫乱,甚至拉着儿媳坠入青楼,放言直呼为后不如为娼。 可终究今时不同往日。 她比剧情之中登基要早,高湛也还未曾驾崩,想来胡太后不至于似剧情中那般肆无忌惮! 都言高湛残暴昏聩,享乐奢靡,说到底这位胡太后放纵起来,花样也毫不逊色。 这两人在一起,倒真真算得上是为民除害,替天行道。 荪歌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以防万一那些稚嫩年轻的小和尚不顶用,她还是派人先悄无声息将太后宫中围起来。 倘若胡太后不依不饶,那就将和士开点尸体送过去。 荪歌顿时打定了主意。 龙撵慢慢停下,在内侍的搀扶下,荪歌走下龙撵,步入大殿。 今日的早朝,百官来的格外早,甚至还有一部分十分有眼色的长跪不起。 待荪歌一出现,便有官员高呼弹劾和士开。 和士开:…… !(_; 竟还真的有人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说实话,昨日早朝上的阵仗,并没有唬到和士开,所以散朝之后他依旧吃香的喝辣的,甚至还为胡太后精挑细选了一套头面,遣人送入了宫中。 毕竟,他深知自己的后台无可撼动。 太上皇,胡太后,就是站在他背后的两尊大佛。 大佛尚在,他就稳如泰山。 和士开狠狠的瞪向了出言弹劾之人,却不曾想,那名官员话音落下,又有无数道声音此起彼伏,无一例外,皆是在弹劾他。 和士开心下微沉,偷偷瞥了眼坐在龙椅上不动声色的荪歌,有些慌神。 想当初,他与陛下也算是私交甚好。 每次他为胡太后挑选礼物,总会顺手带一份给陛下,可不知何时,他和陛下之间的联系悄无声息的断了。 “呈上来。” 荪歌一边看着弹劾折子,一边听着官员痛斥和士开大的罪行。 不错,声情并茂,激情飞扬,是个洗脑的好手。 倒是可以暂留一命,留作他用。 “和士开,你可知罪?” 待所有弹劾声音落下,荪歌才慢条斯理的开口。 声音平静,如波澜不惊的古井。 和士开跪在地上,大喊冤枉。 荪歌凝眉,翻了个白眼“条理清晰,证据详实,有何冤枉?” “杖刑之后,处绞刑。” 荪歌狠狠的将弹劾和士开的奏折摔在地上,冷声道。 她着实没心情听和士开唧唧歪歪,她比任何人都清楚和士开做下的那些丧尽天良的事情。 “臣冤枉。” “臣要见太后,臣要见太上皇。” 和士开猛的起身,朝着殿外飞奔。 此刻,唯有皇太后和太上皇能救他。 荪歌失笑,跑吧,能跑出去算她无用。 第一百二十七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四) (三十四) 和士开用了毕生最大的力气,就连身材魁梧高大虎背熊腰的金甲侍卫捏着肩膀拎起来时,双腿都在下意识不停的往前扑腾。 是生是死,皆看此一次。 “放开我,放开我。” 和士开扯着嗓子,撕心裂肺歇斯底里地大喊。 在此之前,他从未想过,小皇帝竟敢如此肆无忌惮。 难不成,太上皇和皇太后两尊大佛,于小皇帝而言,如同无物。 “你不能杀我。” 被金甲侍卫踹了一脚按压在地上的和士开,僵直的梗着脖子,彻底豁出去了。 脸面是什么? 既然小皇帝想撕破脸,他又何必继续兜着。 “你若杀我,太上皇和皇太后必会大怒。” 荪歌勾唇失笑,满脸嘲讽。 她甚至都能够完完全全脑补出接下来和士开的每一句话,每一个表情。 不就是心胆俱裂之余,又带着点儿小人得志得侥幸。 愚蠢! 无论胡太后在后宫中如何淫乱,就算是公开的秘密,也绝不会允许任何人揭破。 北齐皇室也许从未有过真正的体面,但不妨碍胡太后粉饰太平的虚假体面。 “以下犯上目无尊卑,罪加一等。” 还不等荪歌开口,最开始跳出来弹劾和士开的那名官员,斩钉截铁义正严辞道。 “塞口。” “行刑。” 见荪歌面色趋于和缓,那名官员壮着胆子继续道。 祖珽! 荪歌在脑海中搜索着这个有眼色的机灵鬼。 祖珽也不算是籍籍无名之辈,不是恶贯满盈臭名昭著,也不是光风霁月磊落坦荡,只能说毁誉参半,让人心绪复杂。 此时的祖珽,倒也不必非死不可。 虽有瑕疵,但大错未成。 最重要的是,巧舌如簧。 能在剧情中一手炮制巧用北周舆论替高纬除去斛律光的人,又怎会是庸人。 有人盛赞祖珽文能词藻遒逸,武能盘马弯弓。 精音律,通四方语言。 且阴阳占卜,绘画医术,无所不精。 单论才学能力,绝对称得上一声天纵奇才。 所以,祖珽这是弃暗投明,打算一根筋儿抱她的金大腿了? 若真是如此,那祖珽的优点又多了一个。 眼光好。 面目狰狞目眦欲裂的和士开被拖出了大殿。 结局已定。 位高权重盛宠之至的和士开被杀,彻底泯灭了所有人的侥幸之心。 毕竟,和士开与胡太后之间那份欲盖弥彰的龌龊事,实在是算不得秘密。 今日的早朝,真真算得上是开局即巅峰。 劳累一整夜的胡太后,揉揉发酸的腰肢,半是嗔怒,半是不解的看向跪伏在一旁唇红齿白,看起来嫩生生的小和尚怎就性情大变,不仅痴缠的很,且还花样百出,让她着实有些招架不住。 看时辰,早朝许是散了。 和士开昨日托人捎了口信,今日散朝后入宫叩拜,商量事宜。 说实话,和士开与这些小和尚还是有些许不同的。 和士开,是她背着高湛寻的第一人。 更不要说,和士开曾是高湛最亲厚的宠臣,如今更是高高在上位高权重。 这样的入幕之宾,岂是小和尚能比拟的。 有和士开,她也不至于在前朝政事上是个睁眼瞎。 胡太后身姿慵懒,任由宫女梳洗打扮。 “淮阳王可曾到来?” 胡太后挑了挑眉,漫不经心地问道。 “回太后的话,不曾。” “今日还不曾有任何人前来。” 宫女一边为胡太后挽发,一边信口答到。 胡太后凝眉,心中颇为疑惑,随即便遣人想去迎一迎。 内侍领命离去,但很快又返回。 “太后,宫门被围。” 胡太后猛的起身,不顾还未来得及完成的妆容,行色匆匆的朝着殿外走去。 出事了! 昨日高纬在朝堂上的事迹,她也略有耳闻,但却没有放在心上。 历朝历代,有的是为君者兴致勃勃整顿吏治,可到头来,也仅仅是拍死了些小人物。 真正盘根错节的大树,旧枝剪除,依旧枝繁叶茂,无伤大雅。 所以,对于和士开的求见,她本来还觉得对方大惊小怪。 可如今…… 昭阳殿外,甲胄兵士严阵以待,神情肃穆。 “谁给你们的胆子,兵围昭阳殿,是要造反吗?” 胡太后厉声喝道,不管不顾便要向外硬闯。 她是北齐的太后,是新帝的亲母,她就不信这群人有胆子伤她分毫! 只是,令她没想到的是,面对她的疾言厉色,兵士依旧没有半分退让。 “太后娘娘,有可靠消息,宫中似有刺客流窜,陛下担忧您与太上皇的安全,派精兵保护。” 言外之意,太武殿外,亦有兵士。 太上皇都坦然接受,皇太后更不应出幺蛾子。 胡太后:┬─┬ノ(゜-゜ノ) 恼羞成怒又气急败坏的胡太后,不顾身份,直接伸手一巴掌打在了回话的兵士脸上。 刺客? 这种不入流的借口,简直就是在侮辱她的智商。 “太后娘娘,陛下也是为了您考虑。” 闻言,胡太后越发恨的咬牙切齿。 看来,和士开是在劫难逃了。 可胡太后依旧不死心,试图挣扎,想要为和士开搏一线生机。 她与和士开之间早就不是简简单单的私情那么简单了。 利益相关,一旦割舍,伤筋动骨。 “太后娘娘,陛下命臣代问您一个问题。” “太后的尊荣与和士开,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不知您如何取舍。” 这支甲胄兵士,是荪歌一手挑选提拔起来,作为亲卫的存在。 荪歌,便是他们唯一需要效忠的人。 陛下有明君之相,亦有治国之志,对于太后的荒诞不经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已经是最大的仁慈。 胡太后僵直的愣在原地,身侧的手微微握拳。 太后的尊荣? 和士开? 如何取舍,其实真的不难。 和士开不过是她太后之位的锦上添花,非不可或缺。 但,不知为何,她的心中却升起了丝丝缕缕的悲戚与埋怨。 她是高纬的亲生母亲,多年的母子情分,到头来便是冷硬的一句鱼与熊掌不可兼得吗? 明明她的纬儿最是孝顺。 从什么时候开始,纬儿竟不再渴求她的关爱了? ------题外话------ 断更了近二十天,一方面是为了筹备考试,另一方面实在是上个月连续一月的更新订阅稿费只有一百来块,实在让我有些丧气。(╯﹏╰) 第一百二十八长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五) (三十五) 她想做名副其实的太后,而非处处被人桎梏。 胡太后忍不住心生怨怼,难道她做出的退让还不够多吗? 纬儿提议高湛求娶阿史那氏为皇太后,饶是她的本意乃出于权衡利弊,再三盘算,但终究还是松口应允。 如今,她想护一个朝臣都护不住吗? 胡太后实在没想到,她心心念念的太后生活所笼罩的阴霾,竟一手来自于她的儿子。 早知如此,倒不如当年让俨儿做太子。 此时此刻,胡太后的心绪,既复杂,又别扭。 那份本就脆弱的母爱越发的岌岌可危。 越是这般,胡太后便越想保下和士开,证明她的威严和权势。 “让开。” 胡太后气势一凛,拔下头上栩栩如生的凤簪抵在喉间,眼神凶狠。 她就不信,因为区区一个和士开,纬儿便真的能罔顾母子情分。 若无她,又何来纬儿。 哪怕是礼尚往来,她成全阿史那氏一事,纬儿也该还她一个人情。 甲胄兵士面露难色,但身形依旧坚定,没有后退一步。 他们领的是皇命,而非太后之令。 胡太后:~(?)) 胡太后颇有些怀疑人生,她都以性命相逼了,为何这些兵士还是无动于衷。 微微用力,簪尖刺入皮肉的声音响起。 领头的兵士招手,让人去向荪歌禀报这里的情况,等待指示。 无论如何,太后娘娘都是皇帝的生母。 逼死生母,北齐的百姓心中难免唏嘘,更易被不明就里之人口诛笔伐。 刚结束早朝的荪歌,在看到甲胄兵士的瞬间,便知晓是胡太后不依不饶地作妖了。 荪歌撇撇嘴,示意侍卫抬着已经血肉模糊人形难辨的和士开,在高长恭的陪同下,乘着龙撵不慌不急的前往昭阳殿。 一个和士开,便让胡太后如此失态。 看来,胡太后也是和士开在前朝为非作歹的既得利益者。 单凭那不过尔尔的男色,还不致于让阅美无数的胡太后金簪刺喉,以死相争。 “此事不宜陛下出面。” 高长恭面如冠玉,目如朗星。 秀气精致的眉头,轻轻蹙着。 对于胡太后肆无忌惮的任意妄为,高长恭心头颇为烦闷。 他与陛下心意相通,知晓陛下的宏图大志。 虽说在这乱世之中,人命如草芥,名声如浮云,但他日若是陛下当真能一展心中抱负,今日与太后的种种冲突,便会被旧事重提,浓墨重彩的渲染。 “堂兄,无碍。” “寡人前往昭阳殿只是为成人之美,而非寻衅滋事,放心放心。” 荪歌轻轻的拍了拍高长恭的手背,漫不经心地宽慰着。 咦,这小手还挺嫩。 一个多年征战杀伐的将军,风吹日晒雨淋,竟还这般细皮嫩肉,这合理吗? 荪歌抬眸,将眼神定在高长恭的面庞上。 尤其是这张脸,长年累月覆于青面獠牙面具之下,越发的白皙,阴柔完美。 这是一张宜淡宜浓的脸,让她挑不出任何瑕疵。 素闻魏晋南北朝男子皆以涂脂抹粉,面白柔美为荣,为帝这些日子,她也见识了不少世家子,却鲜少有人能有高长恭这般天成的风姿。 唯有李太白那句“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方能形容一二。 若非亲眼见过金墉城下,高长恭的英勇无畏无人可挡,恐怕会以为精致如他,理应是这乱世之中被精心安置的珍宝。 也许,被世人交口称赞的绝世容颜,恰恰是高长恭光风霁月一生最不值一提的。 纵观高长恭的一生,“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的惋惜无奈,总归令人遗憾。 她更想看到,有她在的北齐,高长恭可以是历尽千帆,不染风尘,半生归来,仍是少年。 高长恭心中微顿,又是这般悲悯的眼神。 就好似,这个在洛阳城总是不知疲倦缠着他,唤他堂兄的少年郎,身处人间,心如神明。 陛下,真真是个复杂到极致,却又纯粹到极致的人。 “堂兄!” 只见荪歌正了正色,煞有介事。 高长恭挑眉,一本正经地看向了荪歌。 “堂兄,你是如何保养的?” 高家出美人儿,反正她一时半会儿也死不了,总不能浪费了高纬这副天生的好皮囊。 高长恭:() 龙撵之上,颇有几分尴尬。 他正襟危坐,竖耳倾听,竟等来了这样一句话? 不得不佩服,陛下不仅思绪清奇,心态还稳。 昭阳殿外的闹剧,一发不可收拾。 和士开血肉模糊的尸身还在撵后不远不近的抬着。 高长恭轻叹一声“天生的。” 陛下诚恳发问,他诚实作答。 荪歌:…… 在荪歌的思绪漫无目的的发散下,昭阳殿映入眼脸。 “母后这是作何?” 荪歌自龙撵上拾步而下,看着依旧用凤簪抵在喉间,还有血滴在不断蔓延的胡太后,冷声道。 在这乱世之中,好吃好喝,锦衣玉食,夜夜笙歌,左拥右抱难道还不够吗? 这胡太后,远比高湛要贪心的多。 别跟她扯什么金丝雀死在笼中,临死前说一生不愁吃喝,只缺阳光和自由的废话。 这世上,能有几人能万事顺心。 贪得无厌的下场,只能是竹篮打水。 做人,不能既要,还要。 搞得好像将金丝雀放出笼中,归于自然,便能真正自由似的。 在这战火不断,十室九空的南北朝,胡太后已经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幸运儿了。 若非高湛性情乖张,不能以常理论之,就以胡太后的所作所为,早就不知被赐死多少次了。 “这凤簪,是父皇所赐吧?” 荪歌也不着急,隔着数阶台阶,似笑非笑地望着胡太后。 用高湛所赐的凤簪,以命相逼,光明正大且理直气壮为姘头求情。 这胡太后,还真是不枉费这个姓。 真正的名副其实,糊涂的很。 历朝历代,皇室丑闻,都是拼命遮掩,这胡太后还真是特立独行。 “母后,你觉得合适吗?” 正欲发难,诘问荪歌的胡太后,手微微一僵,想到那个喜怒无常杀人取乐的高湛,心中慌张。 第一百二十九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六) (三十六) 对高湛的畏惧,是深深藏在胡太后心中的,根深蒂固。 她所有的肆意乖张,不过就是有所凭恃。 换句话说,更似是虚张声势。 身处乱世,自始至终,她都无法自存。 幼时靠着胡氏一族的荫庇,以高门贵女的身份嫁于长广王高湛。 后因高湛登基,她一步登天,母仪天下。 最重要的是,她比任何人都清楚高湛的随心所欲,杀人如麻。 胡太后微微失神,凤簪自手中滑落,砸在青石板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荪歌抿嘴,带着些许嘲弄。 胡闹,也得适可而止。 抬步上前,荪歌弯腰将凤簪捡起,递于胡太后。 “母后之心,儿臣清楚。” “所以,儿臣愿退一步,将和士开还给母后。” 荪歌抬抬手,血肉模糊的和士开便被侍卫放置在昭阳殿外的台阶上。 画面足够血腥恶心,足够触目惊心。 胡太后的瞳孔瞬间放大,身形踉跄,连连后退。 若是仔细看,那双美眸中有些许湿意,但又夹杂着让人难以忽略的嫌恶。 看吧,胡太后向来复杂,向来贪心。 荪歌死死的攥着胡太后的手腕,冷声道“母后,可怖吗?” “和士开这些年来的所作所为,究竟有多少是母后授意且保驾护航的。” “母后当真不知如今的北齐是何境遇吗?” “孩童尚知,覆巢之下无完卵的道理,母后竟如此短视。” “北齐若亡,母后的下场不见得比如今的和士开强。” “到时,可就不仅仅是皇太后的尊荣荡然无存那么简单了,为奴为婢,还是做牛做马,亦或者是尸骨无存曝尸荒野?” “如此,母亲可还要闹?” 荪歌表示,她的耐心基本上已经消耗殆尽。 若胡太后依旧不依不饶要为一个作恶多端的姘头作妖,那她真的不介意让高湛废后。 从此让胡太后,青灯古佛。 胡太后身体发冷,眼中多了惧意。 “我从未要求母后在其位,忧天下,但还望母后莫要做北齐覆灭的推手。” 世间疾苦,总要有一盏烛火,也总要有人继续前行。 “母后,好自为之。” 荪歌撤走了昭阳殿的所有侍卫,只余胡太后和几位亲信宫人,看着和士开的尸体,相顾无言。 胡太后吞咽了口口水,下意识想要拦住荪歌。 走就走,好歹把这具尸体带走啊。 胡太后欲哭无泪,看了和士开的尸体一眼,半是悲从中来,半是嫌弃恶心。 而那份悲伤中,究竟有几分是悲自己的太后之路多坎坷,还是悲自己的姘头惨死。 半晌,胡太后别过头去,高贵冷艳道“关门。” 既然和士开已死,那么哭丧大可不必。 本来想着以死相逼保下和士开,可谁让纬儿下手那么快。 与其缅怀感伤,追忆从前,倒不如培养下一个入幕之宾。 醉生梦死夜夜笙歌的高湛,日上三竿才堪堪醒来,这个时候的和士开早就被一张草席卷着扔到了乱葬岗。 高湛:…… 他不得就是一晌贪欢,眷恋温香软玉,起床晚了些,竟发生了这样的血雨腥风。 和士开…… 那可是他的可心人啊,更是胡氏的枕边人,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死了? 唉,有一说一,和士开是真的会玩,花样极多,否则他也不会纵容其一步步位极人臣,在朝中盘根错节。 看来,若论真正的杀伐果断,还得看纬儿。 不过,胡氏没闹? 就这么听之任之,让纬儿绞杀和士开?这着实不似胡氏的风格。 啧啧啧…… 高湛甚是不雅的咂咂嘴,猫哭耗子般装模作样的追悼了片刻,紧接着忙不迭追问道“太后没出面?” 内侍微微纠结,最终仍坦白道“陛下兵围了昭阳殿和太武殿。” 高湛:Σ(дlll) 兵围昭阳殿就算了,兵围太武殿算怎么回事?难不成再纬儿心中,他与胡氏一样没脑子? 哼,这简直就是对他的一种侮辱。 再说了,如此刺激的一件事情,怎么就在他睡梦中发生了,终至无缘得见。 那可是和士开啊,他的宠臣! 天天有人死,但和士开做不到天天死啊。 内侍看着高湛变换来变换去的脸色,胆战心惊,生怕这刚刚平静不久的宫闱再一次燃起祸事。 扪心自问,相较于太上皇,陛下更像一位合格的君王。 有陛下坐镇,这宫城中枉死的冤魂都少了些许。 就在内侍冷汗淋漓,瑟缩发抖时,高湛愤愤不平的开口了“一定是高长恭那个狗玩意儿的主意。” 时至今日,提及高长恭,高湛依旧是满满的醋意。 内侍傻眼,松了口气,偷偷拭去额头的冷汗,弱弱道“秉太上皇,此事兰陵王自始至终都未置一词。” 换句话说,兰陵王清白的很。 高湛轻嗤一声,端着高深莫测的姿态,摇了摇头。 清白? 笑话! 旁人眼中的清白,不过是纬儿刻意保护的结果。 也不知高长恭何德何能,得以让纬儿如此煞费苦心。 仿佛,纬儿心中,高长恭便如同高悬头顶的日月,耀眼光芒,是这乱世之中最亮的一抹色彩。 可明明纬儿自己便已展现出经邦济世收拾山河的明君之相啊,何必如此推崇高长恭。 这么苦心孤诣,真的没私情吗? 一瞬间,高湛的脑海中出现了高纬凄凄惨惨戚戚独守空房垂泪到天明的景象。 不行,身为他的儿子,怎能如此憋屈。 待过些年,纬儿稍稍年长些,他就为纬儿举国搜罗与高长恭容貌相似之人。 实在不行,那就等兰陵王妃郑氏死后,就将高长恭绑进宫中,成就金屋藏娇的佳话。 没错,就是佳话。 那郑氏体弱,娘胎里便不足,更别说幼年还遭横祸,着实不是长寿相。 大不了,郑氏活着时,他多多封赏,也算心安。 “然后呢?” “你接着说啊?” 高湛催促道。 胡氏可不是那么容易屈服的,他倒想听听这里头的精彩故事。 “凤簪刺喉,以命相要。” “直至陛下带着和士开的尸身到了昭阳殿,剑拔弩张的气氛方才缓和。” 第一百三十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七) (三十七) 高湛眼中的戏谑和八卦烟消云散。 丢人,实在是丢人! 在高湛看来,胡氏就是吃饱了撑的,闲得慌。 他给予了胡氏北齐皇太后的尊荣,就是被胡氏用来寻死觅活替奸夫求情的? 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是他给予胡氏最后的体面,可偏偏胡氏愚不可及! 高湛心中恼火,有种想要拂袖而去废后的冲动。 凤簪刺喉? 如此看不上凤簪,那他以后还是莫要赏赐了。 “愚蠢!” 内侍眼观鼻鼻观心,将头压的更低,声音越发谦卑柔顺。 “太上皇息怒。” “陛下已出面阻止了闹剧的发生。” 内侍将方才昭阳殿外发生的一切原原本本的告知了高湛。 笑意重新出现在高湛嘴角“草席?” “他也配?” “既然太后胡氏感念主仆之情,旧恩难忘,那不如就将卷着和士开的那张草席寻回悬挂于昭阳殿门前吧。” “君子有成人之美,寡人乃天生君子。” 呵,若不是顾念纬儿,他并不介意将和士开的尸体挂在胡氏的寝宫。 睹物思人哪有阴阳相隔还能日夜相见来的刺激。 胡氏到现在没有搞清楚,她的尊荣究竟源自何处。 内侍:…… 太上皇还是一如既往地变态! “诺!” 内侍心中腹诽,但依旧规规矩矩传令。 沾满鲜血的草席神不知鬼不觉以一种不容置疑的姿态悬挂在昭阳殿。 草席在阳光下,迎风招展,血迹早已暗沉。 胡太后差点儿一口气没上来晕过去。 而得知消息的荪歌,也默默在心中为高湛点赞。 一物降一物,能治胡太后的,唯有高湛。 出手果断狠辣,一针见血。 唉,也算是成全了胡太后与和士开的痴心相许。 往日碍于人伦纲常,人言可畏,无法日日相见,如今反倒能实现朝朝暮暮了。 若是草席有灵,必能使胡太后夜夜入梦与有情人相见相守。 狠! 此法不仅狠,还绝! 关于和士开的流言蜚语,随着和士开的身死,以及家族被抄,渐渐归于尘土,鲜少有人提及。 而对吏治的整顿,也趋于清明。 自腐朽泥泞中诞生的北齐王朝,终于呈现出一种挣脱淤泥,焕然一新的朝气之态。 生气萌芽,让人心神大震。 在欣欣向荣的景象中,最为格格不入的便是胡太后。 夜夜梦魇,面色蜡黄,双眼无神,形销骨立。 曾经夜夜笙歌,左拥右抱的生活,止于那一张草席子。 如今胡太后做的最多的一件事情便是日日神神叨叨手捧佛珠祈求满天神佛的保佑。 至于,胡太后与和士开之间的真情实感究竟有几分,荪歌并无心探究。 反正,如今北齐皇宫,相安无事。 以奢靡著称的高湛都渐渐学着削减用度,时不时就从私库里挑些值钱玩意儿塞给她,美名其曰,贴补。 昭阳殿内,荪歌学着胡太后的模样跪在蒲团上,静静等待着胡太后的诵经结束。 殿内浓郁的檀香味,却无法让人凝神静气。 “纬儿。” 胡太后猛的睁开眼睛,声音嘶哑,眼神幽深复杂。 “母后毋恙。” 荪歌转头,不闪不避,直视胡太后的目光。 清修,诵经,念佛,都没能让胡太后脱胎换骨。 偌大的胡氏一族精心养大的女儿,怎就找不出母仪天下的气度和睿智? “毋恙?” “母后?” 胡氏冷笑一声,狠狠的攥着手中的珠串,手臂上隐隐有青筋爆起。 “你眼中可还有我这个母亲?” 荣华富贵,高高在上,权势滔天,是她毕生所求。 和士开的死,是陡生的变故,也是一切急转直下的源头。 本想着抓紧时间培养和士开的接班人,可偏偏被那一张带血的草席子搞得夜夜难眠。 为求心安,只好求神拜佛。 “母后的话是何意?” “无论是高家族谱,亦或者是皇家玉牒,都清清楚楚记载着儿臣的身世。” 荪歌丝毫不接戏,平淡的反问道。 这段日子以来,除了那张草席子,昭阳殿没有丝毫变化。 一应吃穿用度,皆如往日,并不曾有人苛待胡氏,这副天下人皆负她的怨毒模样,倒也大可不必。 胡氏一噎,咬牙切齿。 她十月怀胎的儿子,为何就不能事事以她为先。 “我是太上皇的结发妻子,是你的亲生母亲,可这皇宫中却以阿史那氏一个外族女子为尊,笑话,实在是笑话!” 胡太后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按耐住怒火。 她必须得趁着这个机会将宫权重新收回,仰人鼻息的生活,她一刻都熬不下去了。 荪歌弯弯嘴角,故作无奈“不是母后自己称病的吗?” “国不可一日无君,后宫不可一日无主,寡人年幼,尚未立后,母后称病,阿史那氏掌权不是理所应当吗?” “不知母后可还有疑问,若没有,该母后替寡人解疑答惑了。” 荪歌敛起嘴角的笑容,正色道。 胡太后面色一怔,心中一紧。 “母后的眼中可还有寡人这个儿子?” 胡太后嘴唇翕动,哆哆嗦嗦,半晌才干巴巴道“自然。” “自然?” “母后,寡人是北齐的帝王,一国之君,天下之大民生事杂,也许寡人力有不及偶有疏漏,但小小的一座皇城,在寡人眼中,不存在所谓的秘密。” “因为寡人杖杀和士开,母后便要用寡人的皇位为和士开陪葬吗?” “勾结北周,许以重利,不顾家国,只为将寡人赶下皇位,让俨儿取而代之。” “母后当真是一片慈母之心,感天动地啊。” “不对,一个小小的和士开还不至于让母后如此铤而走险,显然母后是想除了寡人这块绊脚石,成就自身的无上荣光。” 荪歌声音如寒冬腊月屋檐下挂着的冰碴儿,冒着寒气。 剧情中,妄想处死和士开的,都死于非命。 看来,就算她是胡太后的亲儿子,也不配成为例外。 不得不说,胡太后这一招,高风险,高收益。 阿史那氏为安高湛之心,主动服下绝子汤,注定一生无子。 而胡氏之子,是北齐名正言顺的嫡子。 第一百三十一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八) (三十八) 可能,曾经的高纬,对于胡氏而言,是荣耀地位的象征。 可如今,她的存在,只是胡氏的绊脚石。 所以,一旦与权势地位发生冲突,母子亲情皆可抛诸脑后。 说实话,荪歌着实有些不明白,在这乱世之中,胡氏过的还不够滋润吗? 高湛对胡氏,还不够放纵吗? 古往今来,有多少帝王能容忍自己的绿帽子熠熠生辉? 胡氏呆愣在原地,面如死灰。 如此隐秘之事,高纬从何处知晓? “不……” “不是这样的!” 胡氏磕磕绊绊,拼命辩解。 勾结北周,谋害帝王,罪同谋逆叛国。 一旦做实,就算她是皇太后,也无法完完全全脱身,更不用说,她这个儿子越发的铁面无私六亲不认。 胡太后心中发寒,却一时也想不出合适的说辞。 荪歌挑眉,将书信置于胡太后面前,堵住了胡太后所有狡辩的余地。 说起来,胡太后才是真正的自作孽不可活,一手好牌打的稀巴烂。 她可以忍受胡太后夜夜笙歌,可以忍受胡太后的愚蠢无知,但绝对不会允许胡太后动摇她正在尝试修补的这个国家。 果然,她就不该对那个放言“当后何如当妓乐”的胡太后抱任何希望。 “还望母后徙至北宫后,可以反躬自省。” 荪歌看这个瘫软在地上的胡太后,不容置疑道。 “内外诸亲,非寡人旨意不得探视。” 幽禁,是她能给胡太后最后的宽容。 一国太后,通敌卖国,着实可笑。 “不,纬儿,你是我怀胎十月生下的孩儿,你不能如此狠心。”胡太后揪着荪歌的衣袍歇斯底里的控诉着,丑态尽显。“纬儿,纬儿,都是母后一时鬼迷心窍,可母后真的没想要你的命啊。” 荪歌居高临下的俯视着胡太后,自胡太后手中抽回自己的衣袍。 亲情牌,无用。 不对,倒也不是无用。 只能说,胡太后的演技过于拙劣和浮夸了,让她看了很难说服自己。 “所以,儿臣也只是幽禁母后啊。” “母后乃是胡氏娇女,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当真对谋逆之罪如何论处一无所知吗?” “狠心?” “母后若是再不知收敛,儿臣也不介意将母后罪行昭告天下,行株连!” “以往母后的所作所为,寡人与父皇都可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归结为小打小闹。” “但,勾结北周,届时请神容易送神难,母后可想过,宇文护的大军入驻北齐,北齐臣民的下场会是什么?” 呵,真以为书信上那些利益,就能让宇文护心甘情愿吐出北齐这块到手的肥肉? 只能说,胡太后从未有片刻考虑过百姓。 既愚蠢,又恶毒。 荪歌不欲在胡太后身上继续浪费时间,抬脚便大步流星离开了昭阳殿。 胡太后对高纬,有母爱,但不多。 胡太后瘫软跪坐,双目无神,麻木的看着散落在地上的书信。 字字句句,都似是讽刺。 她辛苦筹谋数月,到头来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权势,未到手。 尊荣,也断了。 胡太后癫狂地大笑着,将面前的书信撕的粉碎。 她的夫君是太上皇,她的儿子是一国之君,而她却要幽居北宫无圣旨不得出,繁华富贵皆与她无缘。 造化弄人! 造化弄人! 事到如今,胡太后仍不知自己错在何处,心中怨怼甚至越发浓。 她不解,她的孩儿为何能善待高长恭,能重用陆令萱,却无法对她宽容。 可就算是她再怨,再恨,都无济于事,等待她的只能是北宫的清苦寂寥。 除非,高纬死,新帝继位。 除非,北齐亡国。 否则,她此生恐难再有自由之日。 皇太后失德,幽禁北宫的消息,很快便传入高湛耳中。 高湛抱着阿史那氏,心有余悸。 识时务者为俊杰,幸亏他比胡氏聪明。 不过,居安思危,奢靡享乐的生活方能长久。 一时放纵,和长久高枕无忧的享乐,如何选择,貌似并不需要犹豫。 “亲自下旨幽禁胡氏,纬儿心中必不是滋味。” “不行,得再给纬儿送些东西,以示安慰。” 高湛咬牙,大手一挥,将私库的一半送给了荪歌。 荪歌:!(_; 意外之财? 以前她知晓高湛私藏颇丰,但却不知竟阔绰到这种地步。 看来,抄家的致富小妙招,还是没高湛赏赐来的快。 荪歌丝毫没有推拒,喜滋滋的将所有毫不客气的收下。 多多益善啊,至于高湛派来的内侍说的长篇大论,荪歌一句也没入耳。 难过? 可笑! 区区一个胡氏,休想动摇她的道心。 知晓荪歌反应的高湛,一拍大腿,直呼亏了。 可眼中的笑意和清明,却骗不了人。 他做不到的事情,就让纬儿去做吧。 纬儿胸中自有丘壑,雄才大略,敢想,也敢做。 如今,朝堂清净,再不似以往那般乌烟瘴气。 朝中阴私有陆令萱,军中新秀有高长恭,更不要说段韶、斛律光这些老臣对纬儿也是心悦诚服,誓死效忠。 也许,臣民的热血,从未干涸,只是在日复一日的绝望麻木中冷却。 纬儿继位后的变革,便如在一汪死水中注入了生机,冷却的热血也终将一点点被唤醒。 啧啧啧,还真是歹竹出好损啊。 谁能想到,被天下人诟病的北齐皇室竟能出现这样一位君王。 嗯,他的儿子。 高湛表示,他与有荣焉。 “加派人手,盯紧北宫,莫要再出内忧。” “做不好,便整队提头来见。” “另外,遣人前去敲打胡家,别在朝堂上自找没趣,触纬儿霉头。” “晦气。” 显然,胡氏勾结北周之事,不能公之于众,否则民心动荡。 失德二字,胡家不一定买账。 “诺。” 高湛话音落下,便有声音响起。 能从长广王成为帝王,高湛并非绣花枕头。 势力,亲信,他都不缺。 只是,人各有志。 以往,他求短暂而又极致的享乐,如今他想见证盛世下的享乐是何等恣意。 安排妥帖后,高湛又是一副漫不经心玩世不恭的模样。 第一百三十二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三十九) (三十九) 高湛的安排,荪歌心知肚明。 如同她对胡太后所言,小小的皇城在她眼中,从来不存在所谓的秘密。 高湛手中的势力,她不曾过问。 因为她知道,高湛或许残暴,或许嗜杀,或许还有些变态,但绝不会似胡太后这般愚蠢寻死。 省心且还识时务的太上皇,可遇不可求。 有高湛特意关照胡太后,那她才真正可以高枕无忧了。 幽禁当朝太后,本应是一件在朝堂民间掀起滔天巨浪的大事,就这样波澜无惊归于沉寂,就好似胡太后从未行走于人前。 至此,阿史那氏兢兢业业的承担起了北齐皇太后应该背负的职责。 不仅仅是突厥与北齐的纽带,更是安稳北齐后宫的定海神针。 一如高湛,聪慧果断。 阿史那氏深知,她的安稳和荣耀,源自何处。 饶是荪歌,也忍不住在心中感叹,幸亏将阿史那氏从宇文邕手中抢了过来,让向来疯狂变态罔顾纲常的北齐后宫也有了一位能拿得出手震得住局面的女主人。 史书上关于这位和亲联姻的突厥公主并无详细的记载,甚至后人提及阿史那氏,除却模糊,便是茫然。 史载:“后有姿貌,善容止,高祖深敬焉。” 一个敬字,便是阿史那氏的一生。 细细想来,这桩抢婚,于阿史那氏来说,也是人生的新契机。 至于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古话,大不了她再努努力让突厥对北齐俯首称臣,那便是天下一家亲了。 所以,她愿意给阿史那氏这个在北齐后宫站稳脚跟的机会。 不是豪赌,而是笃定,阿史那氏必不会让她失望。 聪明人,总会知道何种选择最合适。 时间一天天过去,也不知是听进了荪歌的劝告立志修身养性,亦或者是折服于阿史那氏的魅力之下,高湛一反常态,不再肆意妄为。 外界无数人称道,高湛与阿史那氏乃天造地设的一对璧人。 君王不再滥杀,不再抢掠,与民生而言,乃是一件幸事。 可,荪歌的心却随着时间的推移,越发沉重。 齐武成帝高湛(537年—569年1月13日),天统四年十二月(569年1月),高湛去世,年仅三十二岁,谥号武成皇帝,庙号世祖,葬于永平陵。 这是史书上冷冰冰的文字记载。 她心知,她的到来,也许能够改变北齐原有的亡国结局,却无法改变高湛的既定寿命。 也许,北齐高家,注定无法长寿。 在高纬那一望无际黑雾弥漫,尖刺密布,沾满血肉的荆棘丛般的心愿中,高湛从不是光明所在,亦不是此间世界的希望所在。 在高纬混沌矇昧的心中,他和高湛都是荆棘从里腐烂的血肉,无法挣脱,无法自救。 这方小世界,高湛从不是主角。 非她所定,乃高纬的选择。 在茫茫大雾中,高纬选择了高长恭,作为高家,作为北齐的救赎。 荪歌叹息,高湛即将走到生命的终点,剩下的时日寥寥无几。 在未与高湛相识相处之前,对这个在南北朝留下了浓墨重彩印记,臭名昭著的暴君,敬谢不敏。 可,数年相处,她心中越发会为高湛而感到动容。 的确,若论善恶,高湛的罪状无人能洗白。 但,却也不能否认,这样一个千夫所指罄竹难书的罪人,实则心中亦有天真的一面。 她眼中的高湛,会为她不遗余力的消除后顾之忧,会应允她每一个看似荒唐的提议。 只因,高湛漆黑罪孽的一生中,也试图想寄希望于她,看到真正的光明所在。 高湛二字,在这方小世界中,多多少少总归还是有了人性的温度。 可也就是这些许的温度,彰显了生而为人的善意。 点点温度,让她心生不舍。 大殿之中,高长恭心生疑窦,陛下近来越发魂不守舍了。 这不,又走神了。 当年尚是稚子的陛下被敌军围困在金墉城,犹能面不改色,镇定自若,甚至还不忘笑意盈盈甜滋滋的唤他堂兄。 更遑论,近年来,陛下威势与日俱增,几乎不曾见陛下有片刻失态。 近些日子,却屡屡失神。 究竟是何事,让陛下忧心至此? 如今,君臣相携,后宫祥和,边境亦无大乱…… 不对…… 是太上皇! 高长恭想起近些日子,陛下到太武殿问安太上皇的次数明显频繁,心中隐隐有了猜测。 难道,太上皇有恙吗? 陛下虽贵为一国之君,但真正亲近之人屈指可数。 他,陆女相,太上皇,真正的被陛下纳入了羽翼之下。 朝会结束,高长恭连忙追上了荪歌。 垂首,压低声音,恭敬开口“可是太上皇抱恙?” 荪歌讶异,抬眸看向了高长恭。 高长恭还真是一如既往的通透敏锐。 荪歌长叹一声,轻轻的点了点头,很快又摇了摇头。 高湛的身体的确是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垮了,可太医们请的平安脉却只有一个统一的回复。 酒色过度,不堪其负。 一代帝王,亡于酒色过度,那就相当于给后世留下了千年的笑柄。 她无法改变高湛的既定寿元,可也不愿高湛背负这般耻辱之名离世。 “堂兄既已猜到,那便随同寡人一起前往太武殿吧。” “父皇对堂兄亦甚是惦念。” 荪歌抿唇,轻声道。 自当年洛阳归来,高湛隔三差五便要宣高长恭入宫一诉衷肠,民间甚至都隐晦的有了关于高湛和高长恭的桃色新闻。 至于高湛总是时不时厚赏郑妃,被民间好事者解读为对郑妃的补偿。 总而言之,太武殿再没有比高长恭更常的常客。 就连她这个做儿子的,踏足太武殿都没高长恭频繁。 嗯,若是非要磕这邪门cp,倒也不是不行,不过这辈分是不是差了? 太武殿内,高湛似无骨般靠在软塌上,殿中烧着地龙,手中捧着手炉,名贵厚实的毛皮大氅随意的遮在退上。 又是一年寒冬! 当年,她初到这方世界,便是寒冬。 一晃,便是五年。 微微散去了身上裹挟的寒意,荪歌和高长恭才上前道。 “父皇。” “太上皇。” 第一百三十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 (四十) 病中的高湛,依旧姿容倾城。 那份倦容,为他平添了几分脆弱易碎感,让人窒息。 褪去暴虐,褪去蛮横,安静下来的高湛诡异的让荪歌感觉到了岁月静好。 “你来了……” 高湛直接略过了荪歌,看向了落后于荪歌半步的高长恭,声音平淡如水,似是老友寒暄。 “早就知晓纬儿不会瞒着你。” “说实话,寡人的确不想死,不是怕,仅仅是不想。” “天下大同,海晏河清的极致享乐寡人还不曾体会,当真是遗憾至极啊。” 高湛幽深的眸色中,有向往,有艳羡。 他这一生,驰骋过疆场,倾覆过大权,极尽奢靡妄为,也杀人无数。 杀过侄子,抢过嫂子。 虽只有短短的三十余年,但也算得上精彩二字。 若不曾被纬儿点燃心中隐晦的期许,也许他现在便不会有这般不舍和眷恋。 可,他也庆幸。 若让他说,他在遗憾什么,也许他也说不上来。 “坐吧,别傻站着了。” 高湛拢了拢身上的大氅,困倦的打了个哈欠,蔫蔫道。 “有你伴着纬儿,寡人也能安心些。” “莫忘了当年在洛阳城中,你所立下的誓言,高长恭。” 此生不背弃,是高长恭的允诺。 “臣时刻不敢忘。” 君子重诺,一诺一生。 无论何时何地,他都会是陛下手中最忠诚最锋利的一把剑。 除却生死,再无因由。 当年的字字句句,高长恭从未有片刻忘记。 荪歌没有搭话,安静沉默的坐在高湛身侧,神情自然动作熟练的为高湛掖好大氅。 “如此甚好。” 殿外寒风肆虐,似乎有丝缕寒风透过雕花木窗穿越缝隙,于殿中翻飞。 高湛眉头一皱,轻咳一声。 望向高长恭的眼神平和至极,整个人越发的懒散。 “纬儿,莫要再心忧寡人身后名。” “既已行那让人诟病之事,那就该做好遗臭万年后人唾骂的准备。” “高风亮节的光辉死去,反倒徒增麻烦。” 说到此处,高湛那本就平淡的声音,压的越发低。 “寡人有悔,但无惧。” 顿了顿,高湛缓慢地侧了侧身子,头靠在荪歌肩上“更何况,纬儿才是寡人的身后名。” “纬儿,你是谁其实不重要。” 狂风大作,恣虐嚣张的风声,似是要彻底吹散高湛飘忽的声音。 饶是自小习武,听觉敏锐的高长恭,也只是隐隐约约听到了那句身后名。 至于其他,仿佛都碎在的风中。 荪歌一怔,意料之外,又意料之中。 荪歌微微侧头,看着斜靠在她肩上的高湛,轻勾唇角,满是释然。 此时的高湛,眼睛微眯,似是察觉不到荪歌的视线。 罪恶累累,罄竹难书也好,慧眼识珠,激流勇退也罢,怎样的名声,他都不在意了。 只是很可惜,无缘得见真正的太平盛世。 时间一刻一刻过去,风依旧在继续,荪歌一动不动,任由高湛倚着她的肩缓缓睡过去。 不知何时,窗外飘起了飞雪。 似盐,似柳絮。 高长恭起身,悄无声息的离开了殿内。 改变的何止是北齐的吏治,北齐的民生,北齐的国防,说到底,真正改变的还是北齐的人心。 如太上皇,如百官,如北齐数以万计的百姓。 陛下总说,他是乱世中的清流,是那根清冷卓然的玉弦,殊不知,陛下自己才是真正希望所在。 是让这泥泞乱世逐渐如清泉的那汪活水之源。 管中窥豹,可见一斑。 而他能做的,便是永不背弃。 君在,他在。 公元569年,元月,肆虐多日的风雪骤停,暖阳高悬,似是为这寒冬的万物都涂上了一层柔和的胭脂红。 这份盛景,永远定格在高湛眼中。 也许,他无缘得见的太平盛世,便如同这风雪过后的暖阳天,静谧中藏着勃勃生机和无尽的欣欣向荣。 如此一想,也算了无遗憾。 武成帝高湛崩,庙号世祖,葬于永平陵。 丧事从简,却又不失威严庄重。 如高湛所愿,荪歌并没有过多去粉饰美化高湛的离世,可许是无心插柳,民间对于高湛的死因并无明显的诟病与讥讽。 正似高湛那句,荪歌才是他的身后名。 如今北齐的欣欣向荣,百姓温饱无忧,耀眼的政绩,仿佛在一点点洗刷高湛曾经的罪孽。 功不能抵过,但可以淡去怨念。 私库中所有珍宝,皆是高湛留给荪歌的礼物。 他无缘得见的太平盛世,北齐的万千臣民,会替他多看一眼。 这份私产,便是他最后的绵薄之力。 幽禁北宫的胡太后,先是一怔,然后失声大笑,笑着笑着,一颗颗浑浊的眼泪自眼角滑落。 这一刻,她不知是该庆贺还是遗憾。 这个她深深畏惧了十余年的男人,就这样灰头土脸与世长辞。 高湛既然已死,那么她就是纬儿唯一的亲人,想来只要她肯服软认错,纬儿看在母子血缘的份儿上,定然会动恻隐之心。 想到此处,胡太后一把抹去面颊上的泪水,悲喜交加的心情消失的干干净净,眼中满是志在必得。 仿佛,皇太后的尊荣和自由已经在向她招手。 阿史那氏,区区一个外族女子,既无子嗣傍身,如今就连高湛这张护身符都死了,凭什么还在北齐的后宫耀武扬威。 …… 刚忙完高湛葬礼的荪歌,便收到内侍禀报,胡太后悲痛欲绝,昏迷不醒的消息。 荪歌:() 悲痛欲绝? 认真的吗? 难不成,高湛一死,胡太后便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对高湛一往情深? 啧啧啧,说实话,这戏演的过了。 夫妻情分也好,母子亲情也罢,在胡太后眼中都如阶梯。 胡太后想要的,自始至终都是高高在上生杀予夺,最后还有如过江之鲫的入幕之宾。 所以,十有八九,胡太后这是想将高湛之死当成一股东风,助她自己脱困。 荪歌心头不可遏制的冒出了许多厌恶和不耐。 虽说幽禁北宫,但依旧是衣食无忧,胡太后还真是不知足,总是想方设法出幺蛾子啊。 第一百三十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一) (四十一) 还是说,有些人就喜欢自作孽不可活,不将北齐的境地折腾到万劫不复的局面就不死心? 天下万民和胡太后之间如何取舍,甚至不需要纠结犹豫。 悲痛欲绝,那倒不如直接绝了的好。 对于胡太后本就为数不多的耐心,在这一刻彻底耗尽。 嗯,好歹母子一场,临终前的最后一面总归是要见的。 北宫虽担着冷宫的头衔,但因着胡太后的特殊身份,无论是手掌宫权的阿史那氏,还是大小内侍,都无人敢对其苛待漠视。 与其说圈禁,倒不如说是荣养。 既然如此嫌弃这种锦衣玉食养尊处优,晒晒太阳吹吹风的养老生活,那就到此为止吧。 「不知母后可还有未了的心愿?」 荪歌嘴角噙着冷漠,面无表情的看向了双眼紧闭躺在床上胡太后。 直截了当,不带丝毫委婉。 装晕的胡太后心下大惊,眼皮忍不住一跳。 这种画面,与她想象的大相径庭, 母子亲情,在纬儿心中竟这般不值一提吗? 她的服软认错,甚至是装病,换不来亲生儿子的半分怜悯和同情。 都说先帝暴虐无道杀人成性,纬儿刚柔并济有明君之相,可谁能想到纬儿的这颗心远比先帝冷硬。 她只是想演一场戏适当示弱谋求富贵,纬儿却想直接将她送入皇陵,让她为先帝殉葬。 不得不说,这还真是她的好儿子啊。 见胡太后不作声,荪歌轻哧一声,幽幽道「母后不作声,儿子便自当母亲了无心愿无牵无挂。」 「母后放心,你对先帝的情深意重,九泉之下的父皇也会感念的。」 不愿殉葬也行,毕竟她也不介意成全胡太后在原剧情中放出的豪言壮语。 见状,胡太后自知再也装不下去,故作茫然嘤嘤一声醒了过来,眼睛深处藏着畏惧和恐慌,在侍女的搀扶下缓缓起身。 她心知,生死可能就真的在今日的一念之间了。 「纬儿……」 荪歌摆摆手,打断了胡太后的表演。 那拙劣的演技,她看了实在倒胃口。 很遗憾,她不愿配合胡太后的表演。 「母后,多说无益。」 「两个选择两条路,为先帝殉葬,虽是一条死路,但好歹能搏一个情深意重的美名。」 「另一条,母后素有阅遍天下美色的心愿,儿子愿用一腔孝心成全母后的夙愿。」 胡太后眼中的茫然,多了几分真切,真真有些摸不着头脑。 第二条路,她听不懂。 既有生路,哪有人愚蠢的选择死路。 所以,她下意识想选择第二条的路。 可高纬眼中的恶意,让她心有忌惮,不敢开口。 「纬儿这是何意?」 胡太后怯弱弱的开口询问。 性命攸关,就算心中再畏惧,也不得不开口。 「三教九流聚集之所,迎来送往之地,温柔富贵乡,花街柳巷处。」 「倡妾不胜愁,结束下青楼。」 「母后可懂?」 荪歌语气平平,波澜不惊,就似是在说今晚风有些凉唠家常一般。 胡太后脸色煞白,恐惧席卷全身,目光惊恐,不可置信地瞪着荪歌。 这是什么丧心病狂,大逆不道的话! 身为北齐之主,天下万民的表率,竟然口出狂言,说出将生身母亲送入秦楼楚馆烟花柳巷。 堂堂一国太后,沦为妓子,这该是何等的笑话。 不过,细细想来,高纬的话,也不算是虚言。 为妓子,自是可以裙下之臣无数,入幕之宾遍布,其中趣味倒也引人遐想。 但,这与她所想象的雍容高贵,颇有些出入。 「纬儿。」 胡太后伸出手指,哆哆嗦嗦的指着荪歌。 「本宫身为北齐皇太后,先帝明媒正娶的元妻,怎能入那等肮脏之所。」 「士可……」 士可杀不可辱! 但对上荪歌玩味的眼神,最后的话还是淹没在喉咙间。 不行,绝不可杀,她惜命,绝不能死。 「母后想好了吗?」 这是她给胡太后最后的机会。 胡太后眉头紧皱,犹豫不决,半晌,试探着开口「纬儿,前半生母后做了诸多错事,耗尽了与你父皇的年少夫妻情分,如今北齐在你与群臣齐心协力的治理下蒸蒸日上。」 「你父皇无缘得见这锦绣江山,母后想替他看看。」 「河清海晏的统一盛世再现,届时母后绝不苟活于世。「 闻言,荪歌抬眸凝视着胡太后,嘴角微微勾起,笑声中是说不出的嘲讽。 没想到,想来愚蠢无脑的胡太后,竟也有如此机智幽默的时刻。 「母后还真是爱说笑,就是不知母后对父皇这份别样的深情,会不会让父皇在阴曹地府都绿的发慌。」 能将谎言说的这么冠冕堂皇义正言辞也是一种本事。 河清海晏的统一盛世? 恐怕在胡太后心中,觉得统一就是一件不可能实现的事情,所以才能说的这么肯定坦然。 「母后既不愿为先帝殉葬搏一个情深意重的美名,那儿子也不勉强……」 说到此处,荪歌顿了顿。 胡太后还来不及松一口气,便又听到那如同索命般的声音响起。 「毕竟朕也觉得,您实在不堪与先帝同葬。」 「既如此,还望母后暂时惜命,别在这风口浪尖上暴毙。」 「月余即可。」 弑母的业障,她担了。 一时间胡太后只觉得通身阴风阵阵,眼神恍惚。 她…… 她明明选择了生路啊,为何还是逃不过一个死字。 「纬儿,纬儿,母后知错了。」 「真的知错了。」 冷汗顺着胡太后的面颊一滴滴滑落,身子不停颤抖,口中连连认错。 「错?」 「母后,很多错都不值得原谅。」 「当年的通敌卖国,按律理应抄家灭族,但凡朕没有网开一面,整个胡氏一族早就成为这乱世中的尘埃。」 「朕给了机会,母后不珍惜。」 「请母后珍惜所剩不多的时光,多多忏悔祈求,也许这样还能求得一个来世。」 荪歌一声令下,撤走了北宫之中所有侍奉胡太后的内侍宫人,只留下重兵层层把守。 能活多久,看天意吧。 这些年,她着实被膈应狠了。 第一百三十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二) (四十二) 春寒料峭之际,无事生非作妖十数年的胡太后,与世长辞撒手人寰。 回顾种种,皆如尘烟。 太后辞世,在北齐境内并没有掀起丝毫风浪。 胡氏一族心知当年胡太后所筹谋之事乃大逆不道,帝王未株连,已是格外开恩。 阿史那氏负责操持了胡太后的身后事,陵墓仪制从简,并未与高湛合葬。 随着高湛和胡太后的先后离世,曾经的北齐留下的印记越来越淡,仿佛那个暮气沉沉让人心生绝望的皇室统治从未存在。 …… 数年的休养生息养精蓄锐,北齐在悄无声息间已经拥有了在这乱世之中屹立不倒逐鹿天下的资本。 无需再仰人鼻息,无需苟延残喘。 突厥王庭也不止一次庆幸,当初的联姻选择了北齐。 谁能想到,身陷泥泞沼泽中的北齐,竟然真的能够重新焕发出生机与活力,成为诸国的劲敌。 当然,是突厥阿史那氏一族最坚强可靠的盟友。 在北齐君臣一心,万民归顺大展拳脚的时光里,北周权臣与帝王在如火如荼的争权夺利当中,以帝王宇文邕获胜告终。 内耗结束,北周君臣方才惊醒,北齐早已重新长出了獠牙和利爪,甩去了负累。 宇文邕:(︿) 他这一生还能再悲催一些吗? 孝闵帝宇文觉在世时,他虽同为皇族,负王爷之名却无半分实权,稍有不慎,便会被拳打脚踢,甚至被逼出家。 后,宇文觉死于宇文护之手,皇兄宇文毓继位,他得以从寺庙脱身,但已经如履薄冰。 哪怕到后来,北周皇位落于他手,经过数年殚精竭虑韬光养晦铲除了权臣宇文护,可还来不及松口气,便发现卧榻之侧,已经有了磨刀霍霍的北齐。 宇文邕心知,内耗方歇,北周经不起动荡。 所以,不如适当示弱,暂时求和,以换取喘息之际,以图他日。 只需数年,他必然能将内乱数年积弱难返的北周治理的井井有条,届时东征,必可大破邺城。 听说,北齐的小皇帝尚未立后,后空空虚。 阿史那氏能以外族女子的身份在北齐掌宫权,举足轻重,那北周为何不能效仿。 俗话说的好,英雄难过美人关,就连当年昏庸荒yin的高湛都能在赢取阿史那氏之后幡然醒悟浪子后头,更遑论是高纬这样的青葱少年呢。 年少慕艾,不可求思。 北周最不缺的便是王公贵女,善掌家,善诗词,善女红,皆有之。 当机立断,宇文邕一封国书,遣使者送入了邺城。 荪歌:(;Д「) 北周武帝宇文邕,这位背刺权臣的短命明君。 甚至后世无数史学家断言,有足够的理由相信,北周武帝宇文邕能够多活十年的话,天下必将一统于他手,中华民族的历史将改写。 本能开创盛世,却败给命运。 看着案桌上的国书,荪歌陷入了沉思。 虑远谋深的宇文邕既有果敢坚决的一面,又有越王勾践卧薪尝胆的心性,绝不可能不战而屈。 如今,北周的国情内难既除,外略方始,蒸蒸日上的北齐就摇身一变成了宇文邕的心腹大患。 这封花团锦簇的国书,许诺结盟,有金银财帛,有玉器美人,有马匹粮草,甚至有弓箭甲胄。 不得不承认,的确大手笔。 先是财帛美女动人心,然后宇文邕徐徐图之后便可带着北周重现千年前三千 越甲可吞吴的奇举了吗? 天真! 「堂兄意下如何?」 荪歌将国书递给高长恭,指尖轻轻敲击着桌面,敛眉味道。 年过三十的高长恭,俊美依旧,不负当年盛名。 高长恭一目十行,轻声道「陛下,单刀直入,亦或者是明修栈道都可。」 荪歌嘴角弯弯,不再皱眉「何解?」 她心知,高长恭是懂她的。 是君臣,是堂兄,是知己。 在这乱世之中,身侧有一人如高长恭这般是何其有幸。 「如今这天下,南北朝并立,南陈偏安江南,尚且自顾不暇,绝不会自讨苦吃插手这天下大争之势。」 「北方,近年来,北齐国运远胜于北周,皇太后的母族突厥也是心向北齐,不敢轻言背弃。」 「主动权,掌握在陛下手中。」 荪歌轻笑,事实确实如此。 「伸手不打笑脸人,既然北周武帝宇文邕有心修好,直接拒绝倒显得不近人情,拒人于千里之外。」 「倘若朕记得没错的话,国书中所言,北周境内尚未婚嫁的女子皆由朕选。」 「北齐后宫,的确过于寂寞了。」 「修书宇文邕,朕要纳娶随国公之女杨丽华为后。」 杨丽华,也是个传奇女子。 一生历程,跌宕地府。 名门贵女,得宇文邕赐婚,嫁于北周太子,后顺理成章成为皇后。 只可惜,继位者宇文赟烂泥扶不上墙,五后并立。 紧接着,成为皇太后。 而后,亲生父亲杨坚夺位,杨丽华也随之从北周皇太后成为大隋长公主。 「陛下,臣听闻,随国公杨坚之女与北周太子已有婚约。」 「还有……」 高长恭欲言又止。 杨丽华尚不及豆蔻之年,稚气未脱。 荪歌转头看向高长恭,意味深长「朕不介意等她长大。」 再者说,高纬也仅仅比宇文赟年长三岁,宇文赟娶得,她便娶不得吗? 哼,她不服。 ╮(╯▽╰)╭ 「杨丽华身后站着的是随国公杨家,是曾经北周的第一名门独孤家。」 「独孤家虽已败落,但其影响力依旧不容小觑,称独孤家为精神领袖也不算夸张。」 「朕年少有为,且前途无量,哪里比不上那个草包太子了。」 荪歌不服气的嘟囔着。 传奇独孤家,一门三后,她怎能不好奇。 高长恭略一思索,便应了下来「陛下圣明。」 随国公杨坚是北周武帝宇文邕的肱骨之臣,委以重任,陛下此计,甚妙。 成与不成,都是一步妙棋。 在荪歌的授意下,高长恭一气呵成,一封言辞恳切的求婚书便八百里加急远赴北周。 执棋者,谁技高一筹尚未可知。 第一百三十六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三) (四十三) 正在谋求着自己可以逆风翻盘,进而实现心中蓝图宇文邕看着烫金的国书瞠目结舌的同时又欲哭无泪。 求娶杨丽华? 这种丧心病狂的馊主意提出来,确定不是在引战吗? 他一心修好,高纬那个贼小子竟然想撬他儿子的墙角? 难不成,北齐骨子里就有夺人之妻的喜好吗? 先是高湛突发奇想,派出使臣抢走了阿史那氏,与突厥这个彪悍的部落结成了同盟,无形中增加了他猎杀宇文护将皇权归于己手的难度。 如今,高湛之子高纬,竟又想抢他儿子的太子妃。 北齐高家和北周宇文氏,究竟是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才能结下这样别样的缘分。 (︿) 说实话,若非杨丽华的身份和影响过于特殊,只要能与北齐暂时修好,争取时间,区区一个未过门的太子妃,实在不值得思量犹豫。 这真真是一步左右为难的棋! 宇文邕捏着北齐国书,不断在玉阶上踱步,面露愁容。 杨坚! 独孤伽罗! 这才是杨丽华背后难缠的角色。 在他还是任人欺辱苟且偷生的卑微王爷时,独孤家便是北周的第一世家,杨坚之父也高居柱国之位。 继位以后,他能掌权,更是离不了杨坚夫妇的辅佐。 赐婚一事,更是他深思熟虑的结果。 一来,报当年微末之际,独孤家的庇佑之恩,二来,他的身体每况愈下,赟儿想要坐稳皇位,离不开强有力的支持。 于公于私,杨家都是最好的选择。 可这一步妙棋,如今就要被拦腰斩断。 和亲,还是拒绝,宇文邕颇有些犹豫。 他知晓,以独孤伽罗的忠义,若他能将家国大义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未必不能说服杨家嫁女。 只是,嫌隙不可避免。 哪怕身为这北周之主,他都不敢赌人性,稍后差池,腹背受敌,亡国灭族近在眼前。 杨丽华不能和亲! 宇文邕咬牙决定道。 「宣随国公夫妇入宫。」 做好事不留名的高风亮节,在皇家纯属无稽之谈。 他做出如此牺牲,杨坚夫妇自是得感恩戴德,肝脑涂地。 \(////)\ 他还真是个小机灵鬼。 宇文邕将国书置于案桌之上,静静地等待着杨坚夫妇的到来,仿佛刚才的纠结权谋只是错觉。 闻召,杨坚和独孤伽罗面面相觑,面上难掩担忧。 陛下修书欲与北齐交好之事,他略有耳闻。 北齐的小皇帝高纬与生俱来的帝王之才,似有千年前千古一帝的风采,身侧还有战无不胜的兰陵王高长恭。 君臣携手,宽严并济,硬生生让北齐在泥泞之中开出了绚烂蓬勃的花。 劲敌! 敌强我弱,暂时修好,不可置否。 但,北齐君臣绝不会眼睁睁的看着北周喘息,然后新生。 也不知,高纬提出了怎样的要求。 「莫要多想,一切见机行事。」 「无论如何,为夫都会护家人周全。」 杨坚心有所感,回握住独孤伽罗的手,出声安慰道。 杨坚深知,陛下对他们夫妇甚是倚重,视为左膀右臂,但同时又心有猜忌,生怕如当年宇文护般的权臣祸国之事重现。 这也意味着,杨家在北周已是庞然大物。 独孤伽罗勾勾嘴角,笑容勉强。 强压下心中的不安,杨坚和独孤伽罗相携来到宫中,烫金的国书映入眼帘。 纳娶丽华为后? 预感成真,独孤伽罗心中那块高高悬起的巨石反而落地了。 北周不同于突厥,丽华也不同于阿史那氏,北周与北齐终有一战,历来和亲的女子能得善终的屈指可数。 杨坚看向独孤伽罗,微微摇头,示意稍安勿躁。 「不知陛下作何决断?」 杨坚垂首,规规矩矩问道,不见丝毫枭雄气概,就好似是宇文邕最忠诚的臣子。 面对大权在握的宇文邕,不宜与其撕破脸。 既然召见了他们夫妇,必然是心中有了决断。 宇文邕微怔,眼中悄然浮现出些许玩味之色。 喜怒不形于色,好恶不言于表,这样的杨坚才当得起他的肱骨之臣。 只是,杨坚是不是忘记了,那句话后紧接的是「生死不从于天」? 他便是这北周的天,生杀予夺。 难不成,杨坚还想翻了他这片天吗? 「随国公言重了,决断言之尚早,寡人照贤伉俪前来,只为商量。」 「独孤老柱国在世时对我宇文氏有既有从龙之功,亦有匡扶之恩。」 「随国公又伴寡人左右,蛰伏数年,助寡人铲除宇文护。」 「桩桩件件,寡人铭记在心,不敢忘却。」 宇文邕托起杨坚的手,随即赐座,一派礼贤下士知恩不忘报的明君模样。 杨坚推却不得,小心翼翼的坐下,脸上满是恭敬谨慎。 宇文邕接着道「不知随国公如何看待北齐所请?」 烫手的山芋再一次抛给了杨坚夫妇。 杨坚心中为难,说实话,古往今来,靠着女子牺牲和亲谋求发展的事情并不罕见。 群雄逐鹿的春秋战国,各国联姻层出不穷,姻亲裙带关系,盘根错节。 哪怕后来天下一统,以雄才伟略著称的汉武帝都曾遣公主前往乌孙国和亲,缓和军事矛盾,换取休养生息之机。 只是,若和亲之事落在自己子女头上,他实在说不出什么大公无私的话。 他与伽罗夫妻情深,无通房小妾,自然子嗣血脉单薄,更不要说丽华还是长女,受万千宠爱。 在杨坚犹豫之际,独孤伽罗适时开口「能为陛下为北周分忧,本是身为臣子的荣幸和责任。」 「若真能以一女子换天下安,伽罗绝不推辞。」 「但,这些年来,北齐励精图治,野心勃勃,与突厥联盟,此心,人尽皆知。」 「陛下英明神武,想来不会做赔了夫人又折兵之事。」 说到此处,独孤伽罗顿了顿,声音中带了几分悲戚与哀伤,不再是刚才巾帼不让须眉的模样,取而代之的是拳拳慈母心「陛下,丽华自出生,便随我们夫妇奔波劳碌,不如勇儿和广儿有福气。」 「出于私心,臣妇不忍心看着她远赴他国,从此山水迢迢。」 第一百三十七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四) (四十四) “臣妇多么希望丽华可以像其他女郎一般免受颠沛流离背井离乡之苦,不必随我们夫妇二人过那几年担惊受怕的日子。” “但若是陛下需要丽华为国效力,臣妇绝不置喙。” 蕴着晶亮眼泪的眸子,却又满是坚定。 可越是如此,便越让人心生不忍。 独孤家的子女,所掌握的从不仅仅是权谋宅斗。 宇文邕:!(_; 好赖话都被独孤伽罗说尽了,那还问他个屁啊。 宇文邕深深觉得自己的帝王涵养仍不够,竟有些胸闷气短。 可面对泪眼朦胧的独孤伽罗,他心中的第一想法竟是想伸手拭去她那挂在眼角的泪水。 独孤伽罗,也曾是他年少时的期慕。 唉,没救了! 若是荪歌在此,怕是要啧啧啧,来一句恋爱脑。 来人,带去挖野菜。 宇文邕默默的叹了口气,忙不迭开口“寡人与贤伉俪既是君臣,又是知交好友,一直以来,寡人视丽华如亲女,心心念念想等着丽华及笄后与赟儿大婚。” “寡人怎么舍得让丽华远嫁!” 煽情的漂亮话,他也会说。 何为商量,必然是达到各自的需求。 杨坚有将帅之才,他做出的退让牺牲,不能是毫无意义的。 情义归情义,算计归算计。 “只是,这北周势弱,北齐虎视眈眈,寡人寝食难安。” 话说到此处,宇文邕将视线转向了杨坚。 杨坚心领神会,应声道“陛下,臣愿率军驻守边境,臣在,便不会让北齐的军队踏足我大周。” 权势改变人,掌权越久,改变越彻底。 陛下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仰人鼻息,谨小慎微,却又玉壶冰心之人了。 这权势,还真是诱人啊。 低垂着头颅的杨坚,眼睛深处深藏着不为人知的光芒。 他…… 他不想屈居人下了。 乱世之中,取而代之,方是正道。 宇文邕大喜,北齐有高长恭,北周亦有杨坚。 杨坚守边,总归能为他争下喘息之机。 “边境苦寒,拜托爱卿了。” “在京中,寡人会护好杨家老小,不受半点儿委屈。” 言外之意,戍边可以,妻儿得留下。 名为照拂,实为人质。 这一点,双方都心知肚明,只是没有人会戳破。 “谢陛下厚爱。” 杨坚面不改色,神色自若的谢恩。 待杨坚夫妇离开后,宇文邕把玩着国书,神情复杂。 杨坚,非池中之物。 他在,是为他攻城略地,忠心耿耿的左膀右臂。 可若他亡呢? 赟儿当真能让杨坚心悦诚服,为其所用吗? 宇文邕不复方才的喜悦,忧心忡忡。 “陛下,臣有事奏。”被急召入京藏于屏风后的内史王轨沉声道。 王轨乃是周武帝的心腹大臣,在宇文邕还是辅城公时,便是他侍奉身侧。 “讲。” 宇文邕抬手,示意王轨无需行礼。 王轨于他而言,是真正的心腹。 王轨身侧的手微微握拳,颇有些忐忑,良久“皇太子赟将来并非社稷之主,普六茹坚貌有反相。” 普六茹坚,便是指杨坚。 皇太子宇文邕,仁孝不足,德行浅薄,且能力欠缺,这样的人如何能担得起如此大的家业。 陛下英明神武,只可惜后嗣黯淡。 本就心中不悦的宇文邕,闻此言,更是恼怒,脱口而出“帝王自有天命在,旁人又能奈何!” 与其说是不悦,倒不如说是被戳中心事的恼羞成怒。 王轨侍奉他多年,他最是了解其为人。 秉性质直,临事强正,忠义无双,绝不会为了一己之私无的放矢。 “陛下息怒。” 王轨扑通一声跪在地上,但仍没有改口。 他蒙受陛下厚恩,自当以死效力。 宇文邕目光灼灼的瞪着王轨,久久没有开口。 半晌,长长的舒了一口气,声音艰涩“你是在劝朕易储吗?” “国之储君,岂是轻而易举就能换的。” 宇文邕的声音中充满着无力感,细听之下,还有颓然和艳羡。 长子不堪大用,次子更是稀疏平常,其余诸子年幼,他从不曾有选择。 也不知那高湛究竟是祖坟上烧了什么高香,竟然能教养出高湛这样惊才绝艳,眼界,胆识,手腕都不俗的继承者。 不对,不是教养,高湛没那等本事。 高家那一堆糟心事,比之宇文家有过之无不及,指望高湛养儿子,倒不如说是天降奇才。 呸,高湛就是个抢他皇后的狗玩意儿。 还有那高长恭,对高纬忠心耿耿,他许下重利都无法让高长恭倒戈。 呵,难不成高纬救过高长恭的命? “王轨,方才所言,莫要对外人道。” “有朝一日,赟儿还需你匡扶。” 他何曾不知杨坚绝不是久居人下之辈,只是如今的北周容不得他再大刀阔斧对曾经追随他的世家下手。 王轨哑然,苦笑一声,没有再开口。 而相携离开皇宫的杨坚夫妇,也是思绪万千。 “伽罗,这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 杨坚紧紧地握着独孤伽罗的手,定定说道。 若是让丽华远嫁北齐,才是真正的前途茫茫。 独孤伽罗心中惴惴,她何尝不知这是目前最好的选择,只可惜对上北齐,对上那个战无不胜的高长恭,她的夫君还能继续以往的神话吗? 担忧一点点在心中蔓延…… …… “堂兄,接下来看你了。” “朝中有寡人,有陆女相,你莫要忧心后方。” “皇太后也给阿史那王廷去了信,所以就在杨坚到来之前以掩耳不及迅雷之势,拿下紧邻北齐疆土的两城吧。” 宇文邕想要时间喘息,她偏偏兵贵神速。 至于宇文邕对于她所要求之事的态度,其实并不难猜。 于公于私,宇文邕都不会答应。 所以,倒不如出其不意先下两城。 嗯,她就是个专阴人的老六,所以别跟她提什么宋襄公式的“不鼓不成列”。 她没那么仁义,也没那么守礼。 “必不负陛下所望。” 久经沙场,见惯了风沙鲜血尸骨的将军,不会喜欢战争,但也从不会恐惧。 这天下已经乱的太久了,陛下需要大业,而百姓也需要统一。 第一百三十八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五) (四十五) 所以,他就要成为陛下手中所向披靡战无不胜的利刃。 这是陛下所想,亦是他的终生所愿。 北联突厥,高长恭先夺夏州,再夺丹州,悍然在北周的边防上撕开了一条口子,让都城长安瑟瑟发抖。 无夏州,丹州,长安城便少了屏障。 同时,高长恭鬼面战神的名号越发响彻,让敌人闻风丧胆。 就好似,骏马,名将,面具,构成了无双战神,名动天下。 宇文邕:(╯°Д°)╯︵/(□\) 北周欢聚一堂丝竹声声的饯别宴,此刻鬼一般的寂静。 短短时间,丝毫不让人反应,连下两州,鬼面战神不愧是鬼面战神。 但宇文邕在意的并不是高长恭,而是那位久居邺城,运筹帷幄的北齐国君高纬。 背后出阴招,所说兵家常说兵不厌诈,可这是不是也太阴险了? 小小年纪,就是老阴批。 所以,从一开始,高纬就断定了他的选择,在他犹豫挣扎时,便决定了出兵。 或者更确切的说,他的选择对于高纬而言并不重要! 饯别宴摇身一变成为了壮行宴,杨坚来不及收拾告别,星夜兼程离开了长安城。 再不走,他怕以高长恭的用兵入神不用多久便会兵临城下围攻长安城,届时长安城便是那被捉的瓮中鳖,上天入地求救皆无门。 早就知高长恭神勇,却不知如此深不可测,老天爷还真是偏爱北齐啊。 杨坚忍不住在心中喟叹,只希望陛下和伽罗能够稳住京城中的局势,否则他在前方只会更加艰险。 杨坚抬头看着高悬头顶的明月,心中不可抑制的升起了些许萧索惆怅之意。 这明月,想要照亮的到底是北周,还是那北齐? 亦或者是,明月当空,自始至终想要照耀的都是这片完完整整的华夏大地。 杨坚连夜离开,宇文邕召集百官商讨应对策略,不知何时,北齐那份言辞恳切的求婚国书传入了百官耳中。 “陛下,有句话臣不知当讲不当讲?” 一位年逾半百看起来德高望重的老者朝着宇文邕遥遥行了个礼,神神叨叨开口。 宇文邕眉心直跳,心中隐隐有股不详的预感。 不知当讲不当讲,那就不要讲! 可自继位以来便时时刻刻严格要求自己言行的他,说不出这般恣意放肆的话。 他想名垂青史,他想成为一代明君。 “正是群策群力之际,诸君更应集思广益。” 闻言,老者就好似突然有了底气一般,高声道“陛下,老臣听闻北齐有心与我大周交好,结为姻亲之国。” “两国交战,会带来大量的伤亡,妻离子散,且耗时耗力,能免则免。” “随国公的女儿能肩负起两国握手言和的重任,应是荣耀。” “不如……” 宇文邕听的咬牙切齿,心中愤恨“不如?” “不如将爱卿府中嫡亲的孙女也一并送去?还是不如将府中儿郎征入军中,送往边境?” 历经三朝的老臣,竟是这般白目。 前脚,杨坚手握兵符,率军应敌。 后脚,朝臣就要把他唯一的女儿送去和亲。 这种愚蠢至极的行为难道不是在逼着杨坚反,逼着杨坚投敌吗? “不知爱卿觉得寡人说的是否有理,毕竟,保家卫国,流血牺牲,对于令郎君来说,也该是荣耀。” 宇文邕深刻怀疑,他是不是太给这些老臣脸了,导致他处处束手束脚。 也许,他该效仿早年间的北齐。 杀多了,也就干净了。 不动脑子,净说些没用的。 老者一噎,面色涨红,喉头滚动,嘴巴开开合合,半晌仍是没说出一句完整的话。 北齐势大,这是不争的事实。 若是将阖府男丁送往前线,这跟犯下抄家灭族的大罪,充军流放有何区别。 “陛下,老臣无此意。” “老臣只是心忧大周安危,不忍见大周受战乱纷扰,风雨飘摇。” “若能一人换天下安,何乐而不为。” 这一刻,避战怯战的主和派,纷纷声援老者,一时间大殿之中的气氛又诡异的热烈起来。 杨坚一派的官员见状不妙,连忙开口反驳,可终归势单力薄。 毕竟,一个杨丽华,于百官而言,无足轻重。 “好!” “真是好的很!” 宇文邕一掌重重的拍在案桌上,沉闷却又响亮的声音,让百官的无休的争执戛然而止。 满朝文武都是一帮蠢货,自私自利。 眼界,胸怀,见识这种东西都被狗吃了吗? “你们真以为一个杨丽华就能遏制住北齐的狼子野心吗?” “稚子都不会似你们这般天真可笑。” “高纬之心,人尽皆知,他要的何止是一个杨丽华,他要的是寡人和诸位的立足之地。” 宇文邕表示,很心累,再一次实名羡慕北齐的朝堂。 就在这时,百官之中,不知是谁低声嘟囔道“话虽如此,但若献出杨丽华,北齐便师出无名暂缓进攻,为大周争取时间。” 宇文邕:…… 百官:…… 此话一出,就连杨坚派系的官员也陷入了沉默,不知该如何争辩。 谁都知道,这话不假。 牺牲一个杨丽华,换取一个也许不会改变的结果,但终归是有缓冲。 宇文邕心悸,捂着胸口,喘着粗气。 这么简单的道理,他何尝不知。 可若是出尔反尔送杨丽华和亲,他又该如何面对伽罗,如何面对杨家部众,以及独孤家的门生。 当年独孤信的美名,遍传天下。 人死茶凉,但仍有余荫。 “寡人意已决。” “杨坚在前方为寡人,为诸君抛头颅洒热血抵御外敌,寡人身为主君,理应守护其家人,不能寒了前方将士的心。” “寡人信杨坚,他会阻止北齐攻克的步伐,为寡人赢取时间。” “诸位爱卿应该做的不是在这里争的面红耳赤,而是应该想方设法充盈国库,保证粮草供给,兵源充足。” 宇文邕耐着性子,认真说道。 在有限的时间里,尽可能快速的发展,这才是当务之急。 “陛下……” “陛下……” 依旧有人不甘心的开口意欲劝说,但都被宇文邕挡了回去。 第一百三十九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六) (四十六) 这番朝堂辩论,为民间百姓所熟知,再加上有心之人的推波助澜,杨丽华以红颜祸水的恶名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甚有些不明所以无脑跟风的学子在人云亦云。 杨府门口,时不时便会有人义愤填膺慷慨激昂的叫嚣着让杨丽华以北周百姓为重,用于承担责任。 不懈怠,不推脱。 杨丽华:(#Д) 本是安心等着及笄,然后与宇文赟完婚,成为北周太子妃的杨丽华有些茫然。 自她懂事起,她便知晓,她会嫁给北周下一任帝王。 如今,竟横生枝节。 “母亲。” 杨丽华轻轻扯着独孤伽罗的袖子,焦虑不安。 她不愿背井离乡,更不愿因为一纸国书嫁给素未谋面的陌生人。 世人都说,北齐皇宫是个吃人窟。 在北周,爹娘尚且能护着她,可若是到了北齐才是真正的孤立无援。 届时,她都在古井里烂成了一具枯骨,爹娘怕是还一无所知呢。 “丽华,别慌,有母亲在。”独孤伽罗敛起心中的无助,揉了揉独孤伽罗的小脑袋,声音故作镇定和沉稳。 “你父亲在前方对敌,陛下是不会被群臣左右,让你和亲的。” 独孤伽罗的眸子不停转动,似是在思考每一个法子的可行性。 “丽华,这段日子莫要外出。” “虽说人言可畏,但向来人言如风,风过无痕。” 只要挺过了这个风头浪尖,那些落井下石的宵小她会一个个清算,真当她独孤伽罗只会安于美照相夫教子了吗? 无论何时,独孤家的矜傲,都不容有人践踏。 这是她父亲用忠信,她长姐用鲜血铸就的独孤家的荣耀,绝不能败于她手。 闻言,杨丽华依旧忐忑的点了点头。 这个时候若是上街,指不定会有过于激进的百姓将她五花大绑,然后敲锣打鼓送她入北齐。 在侍女的陪同下,杨丽华一步三回头离开了独孤伽罗的视线。 日暮降临,烛火摇曳,独孤伽罗端坐于案桌前,愁眉紧锁,长吁短叹,面上布满挣扎和犹豫。 天色越发暗了,烛火似是成了这一处唯一的光亮。 陛下真的能罔顾万民所请,坚定不移的护下丽华,护下杨家吗? 一旦杨坚在前线失利,民意恐怕会越发沸腾,到时候所有的罪名都会一股脑儿栽在杨家头上。 加之,陛下再也不是当年那个一腔赤诚的少年郎了。 青梅竹马之情,多年辅佐之谊,终究抵不过权衡利弊。 不仅仅是丽华,整个杨府都被放在了火架上炙烤,行差踏错便会万民唾弃,独孤家苦心经营的清名也会毁于一旦。 一纸国书,一道求亲,竟有这样的奇效。 北齐的国君还真是将人性研究的淋漓尽致。 小小年纪,智多近妖。 假以时日,这天下还有何人能与之相抗衡。 独孤伽罗想到宫中那个草包太子,忍不住苦笑出声。 如今陛下坐镇北齐,也许还能勉力一试在乱世中保全,可以后呢?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宇文赟昏聩无能,且喜怒无常,以后只会是刀下亡魂。 夜渐渐深了,贴身伺候的侍女也多次催促保重身体,早些就寝。 但独孤伽罗依旧枯坐在案桌前,眸光死死的盯着桌角的烛火,似是溺水之人最后抓住的浮木。 半晌,呆坐的独孤伽罗长长的叹了口气,挣扎之色已不可见,摊开纸,磨墨,提笔。 “问陆姐姐安。” 不到万不得已,独孤伽罗也不会写这封信。 陆令萱,北齐的女相。 若是长姐在世,恐怕都预料不到当年在陆令萱配入掖庭为奴时,随意施舍的好意,竟会成为她现在的救命稻草。 她与陆令萱,并无交集。 这些人脉与关系,都是早逝的长姐临终前交到她手里的。 说起来,长姐才更像是独孤家的女儿,若长姐或者,也许能带领独孤家重现辉煌,而不是似她这般犹豫不决,进退两难。 如果是长姐,长姐会怎么做呢? 独孤伽罗的信,叙着本就稀薄的旧情,奢望陆令萱能够记起长姐的相助之恩,解杨家燃眉之急。 或者,指一条明路吧。 夜色浓郁,这封不能见光的信飞速赶往了邺城。 数日时间,眨眼而过。 齐周边界,战况焦灼,呈现着诡异的相持之态。 可杨坚深知,北齐后劲十足。 这种相持不下的态势,已是他尽全力维持的暂时的结果。 而杨府门外,依旧有好事的民众,在院墙上贴着各种打油诗。 众所周知,战局一日不明朗,这种情况就会持续一日。 远在北齐的陆令萱,收到独孤伽罗的来信,也是一头雾水。 她着实不记得何时与独孤伽罗有了交情。 难不成独孤伽罗是病急乱投医,这天下谁人不知,她和高长恭是陛下手中的两把剑。 高长恭攻城拔寨,成就无双战神的美名。 而她坐镇朝堂,铁面无情,为陛下处理阴私,稳坐女相之位。 向她求救,确定不是脑袋发昏吗? 还是说,独孤伽罗意图收买她? 拿到信的第一时间,陆令萱并没有打开,而是匆匆赶往了宫中。 齐周正在交战,稍有不慎,便有私通外敌之嫌。 她不能,也不愿瞒着陛下。 “陆女相求见?” 正跟着制墨老师傅学习制墨的荪歌一愣,如果她记得没错,陆令萱一个时辰前刚刚出宫吧? 她怎么不知,陆令萱何时如此热爱公务了。 制墨老师傅很识趣的退下。 “姊姊为何如此惊慌?”荪歌一边擦拭着手上的水滴,一边问道。 陆令萱垂首,双手将信件捧在额前“陛下,独孤伽罗给臣写信了。” 荪歌的手微微一僵,顿觉不可思议。 荪歌并没有第一时间接过信,而是不解道“姊姊与杨夫人还有交集?” 还真是应了孔圣人那句四海之内皆兄弟。 “不瞒陛下,臣与独孤伽罗素未谋面,且从无交集。” 说到此处,陆令萱顿了顿才接着道“但,当年臣获罪入掖庭时,明敬皇后曾对臣伸出过援手,助臣脱困。” 坦白从宽的道理,陆令萱还是懂的。 第一百四十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七) (四十七) 明敬皇后? 荪歌皱眉,一时间有些想不起明敬皇后是何许人。 乱世之中,皇权更迭,皇后也是变来变去。 尤其是,这追封的谥号,若不是特意了解,着实有些分不清。 不过,陆令萱还真是人生处处遇贵人啊。 见荪歌茫然,陆令萱连忙小声提醒道“独孤伽罗的长姐,也就是那位曾经闻名天下的宁都王妃。” 荪歌恍然,独孤信的长女,的确曾闻名天下,有野心,有魄力,只是时运不佳。 当时的宇文护权势滔天,杀皇帝如屠狗,哪怕明敬皇后尽力斡旋,都难逃一败。 明敬皇后的手伸到北齐,并不奇怪。 她讶异的是,明敬皇后竟能阴差阳错的挑中陆令萱,她不得不赞叹一声眼光独到。 “陛下,这信?” 陆令萱微微抬头,看向荪歌。 荪歌轻咳一声,绝不承认她体内的八卦之魂已经在熊熊燃烧。 咳咳,身为帝王要有帝王的矜持。 荪歌状似无意的摆了摆手“寡人知道姊姊心中有数。” 陆令萱抿嘴轻笑,打开信封,将摊开的信置于荪歌面前。 荪歌一目十行,淡淡道“姊姊打算如何回?” “陛下之意呢?”陆令萱反问道。 “姊姊觉得寡人不是杨小娘子的良配吗?寡人洁身自好,后宫无那些莺莺燕燕,杨丽华嫁于寡人,便可以延续独孤一门,以及杨家的荣耀。” 总比嫁给宇文赟那个废物带给杨丽华五后并立的耻辱要强的多。 所以,她就是毋庸置疑的良配。 陆令萱一噎,独孤一门的荣耀? 确定是荣耀,不是被人戳脊梁骨吗? 一直以来,独孤信都以忠义为先闻名于天下,对北周,对宇文家誓死效忠,若是杨丽华背弃家国远嫁北齐,那必然会将独孤一门辛苦打造的名声蒙上一层阴影。 荪歌一眼便知陆令萱的想法。 “姊姊,若真论忠义,忠于谁?” “纵观独孤家的崛起史,也就是这数十**情,独孤信先后跟随数人,经北魏末,经西魏,又经北周,他真正忠诚的是谁?” “北周前身西魏,而北齐的前身又是东魏,再往前数几年,都属北魏拓跋家。” “换句话说,杨丽华也不算是远嫁。” 公元534年,北魏一分为二,成了西魏和东魏。这两个都是傀儡政权,实际控制人就是宇文家族和高家。 后来宇文家族取代西魏,建立了北周。 而高家也取代了东魏,建立了北齐。 所以所谓的家国仇恨,所谓的王朝霸业,不过都是些家常便饭罢了。 风云激荡的乱世,英雄人物层出不穷,政权建立昙花一现,除非出现真正的一统王朝,否则绝不会有真正的归属感。 背弃? 何为背弃? 杨坚能篡北周政权,取而代之,成就大隋的繁荣,也没见独孤信的名誉蒙尘。 史书,成功者才拥有书写的权力。 陆令萱敛眉沉思,良久才点头。 识时务者为俊杰,良禽择木而栖,陛下有一统天下的志向和魄力,与其让杨家在这乱世中随着北周这艘破船共沉沦,倒不如为杨家开辟一条后路。 “陛下,是臣愚钝了。” 陆令萱也没有耽搁,在荪歌的允准下,便当着荪歌的面开始回信。 比之那封冠冕堂皇的求亲国书,这封回信言语朴实,晓以利弊,并郑重其事的给出了承诺。 乱世之中,风花雪月儿女私情,都是愚蠢天真,倒不如切实的许以利益和安稳。 “陛下可还有补充的?” 荪歌挑眉,坦然道“姊姊写的很好。” “既如此,那便提前准备大婚的各项事宜吧。” 独孤家和杨家的女儿,当得起北齐的王后之位。 她不担心独孤伽罗拒绝,既然独孤伽罗下定决心向陆令萱求助,那必然是经历了全方面的思考。 待陆令萱离开后,荪歌轻叹了一口气。 也不知,这步棋走的是对是错。 但对于她的天下大业来说,绝对是一步正确且精妙的棋。 不仅仅是杨丽华,她把她自己也放在了这盘棋局上,成为了一颗棋子。 天下为棋盘,众人皆棋子,无人能够独善其身。 她无法给予杨丽华以情爱,但一定会给予杨丽华足够的尊重和权势。 幸好,探子回报,杨丽华与宇文赟并不存在所谓的难舍难分的男女之情,也不是那种白痴恋爱脑为情生为情死。 所以,她也不算是棒打鸳鸯,只能算是给了杨丽华一个选择全新人生的机会。 时间一天天过去,杨坚的坚守越来越艰难。 而度日如年苦苦支撑,在百官间周旋的独孤伽罗,也终于等来了陆令萱的回信。 嫁女吗? 不得不说,陆令萱的这封信分析的很是透彻详细。 这天下大势,其实不知不觉间,已经逐渐明朗。 运势在北齐啊! 她知晓陛下有心一争,可铲除权臣宇文护实在是耗费了陛下太多的时间精力,北齐不会放任北周追赶。 且陛下的身体…… 她和陛下自幼相识,陛下先天不足,后又几经搓磨,寿元难以与常人媲美。 赌! 独孤伽罗想到最近的战报,咬牙决定道。 既然这天下人都口诛笔伐让她献出女儿和亲,那她倒要看看,她应允和亲之后,天下人又会是什么嘴脸。 只是丽华那里,该如何劝说。 独孤伽罗并没有多耽搁,将事情的来龙去脉,利弊,包括陆令萱的那封回信,尽数告知于杨丽华。 杨丽华的小脸微微发白,但还是轻声道“全凭母亲做主。” 她知晓,母亲不会害她。 哪怕前路漫漫,母亲这些年对她的疼爱,都是一种底气。 独孤伽罗叹息,将女儿养成这般柔婉的性格,还真是有些担心啊。 她只能抱希望于北齐的国君能善待丽华。 …… 天一亮,独孤伽罗不施粉黛,不戴珠钗首饰,衣衫简朴,携女离府,耳边充斥着各种声音,然后驱车直到宫门。 扑通一声,独孤伽罗母女在众目睽睽之下跪在了宫门前。 “臣妇独孤伽罗携女前来请罪。” “臣妇愿送女儿丽华前往北齐。” 第一百四十一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八) (四十八) 听到此事,宇文邕一口气差点儿没上来,晕过去。 ┬─┬ノ(゜-゜ノ) 独孤伽罗是在搞什么? 他在朝堂之上力排众议,护着杨家母女,好不容易群臣的气焰稍稍下去了些,独孤伽罗又自己跳出来要送杨丽华去和亲。 玩他呢? 宇文邕只觉得眼前发黑,胸口闷的慌。 宇文邕匆匆穿戴好,行色匆匆的来到宫门前,亲自迎独孤伽罗。 而独孤伽罗一脸悲戚和认命,坚定不已“陛下,臣妇愿听从群臣百姓的请命,送丽华前往北齐和亲,忘陛下成全。” “若能舍小家,成全大家的安康喜乐,伽罗死不足惜。” 宇文邕满头黑线,只能连忙让独孤伽罗起身。 大庭广众之下这么一闹,宇文邕心中充满了深深的无力感。 他知晓,他再也没有理由阻止杨丽华和亲了。 否则,一旦前线再次失利,舆论的矛头就会从杨家转移到他身上。 说什么他为了一己之私,置天下百姓于不顾。 可,他最害怕的是…… 宫廷之中,宇文邕屏退了所有人,面露自嘲,苦笑一声“为何?” 为何要主动跳出来搅局,为何不能兑现曾经的诺言至死不背弃。 独孤伽罗眼神一黯,神情有些不自然,但也知晓,她不能坦白。 “陛下,这些日子以来,臣妇夜夜不能入眠,日日惶恐不安。” “陛下去臣妇府中一观便知,杨府的墙上粘满了发臭的蛋液,烂菜叶,还有污秽物。” “甚至有人用猪血写下了阴毒的咒骂。” “哪怕臣妇命府兵加强巡逻,依旧有不少人翻墙,想掳走丽华。” “陛下,无论是独孤家和杨家,都是忠义之家,何曾受到过这样的侮辱。” “就当臣妇自私,为了两家的清名,为了百姓的心愿,牺牲丽华吧。” 独孤伽罗说的情真意切,再加上她格外憔悴的面容,显得越发可怜脆弱。 她的话,也不算撒谎。 宇文邕沉默的看着独孤伽罗,久久没有言语。 面色平静,心中却巨浪滔天。 他倒宁愿事情的真相如独孤伽罗所言,是不得已而为之。 可他知晓,独孤伽罗对他撒谎了。 以他对独孤伽罗的了解,伽罗绝不是会屈服之人,她更擅长在绝境中找到一条生路,绝处逢生,然后羡煞旁人。 所以,北齐便是伽罗新的筹谋吗? 宇文邕心中悲凉,很是不解。 “伽罗,是寡人对你们夫妇还不够信重吗?” “时常有关于杨坚功高盖主恐有不臣之心的话语传到寡人耳中,寡人置若罔闻,依旧委以重任。” “伽罗,若寡人依旧执意要让丽华与太子完婚呢?” 宇文邕的声音中平添了几分凉意。 独孤伽罗心中一慌,面上却不显,义无反顾的跪在地上“还望陛下顺应民心,莫要置杨家于水深火热。” 帝王的话,向来不可尽信。 宇文邕对她们夫妇当真没有猜忌吗? 不,有的。 一边猜忌提防,一边给甜头让杨坚为之效力,这才是帝王的权术。 宇文邕目光幽深,时间一点点在流逝,似乎是在等着独孤伽罗反悔。 只可惜,独孤伽罗跪在地上,不置一词。 呵! “伽罗,希望你不要后悔今日之举。” “你所请,寡人准了。” 宇文邕颇有些颓然,从独孤伽罗众目睽睽之下跪在宫门口的那一刻起,就没有给他选择的余地。 否则,他辛苦维持的北周,民心失,百官愤,大厦倾塌的更快。 “陛下,诚然伽罗有私心,但伽罗也意在解北周燃眉之急。” “幼时诺言,伽罗铭记于心。” “谢陛下成全。” 独孤伽罗领旨谢恩,带着杨丽华光明正大的返回了府中。 杨府门前,已经聚集着不少围观的群众。 “诸位还请网开一面,小女丽华不日便要动身前往北齐和亲,以期消弥战火。” 不多时,和亲的消息传遍了京都的大街小巷。 无数人家奔走相告,在提前庆祝战争的结束。 独孤伽罗嗤笑,还真是鼠目寸光啊。 历代王朝坐在皇位上的九五至尊所奉行的**策,终究还是被反噬己身了。 正在前线奋力抗敌的杨坚:!(_; 他能说他比宇文邕还茫然吗? 伽罗从来都不是以夫为天的内宅女子,是他要白首偕老的妻子,更是他信赖的伙伴。 传言中,还是伽罗亲自请旨让丽华和亲。 越想,杨坚越觉得是一团乱麻。 和亲之事已定,边境的战火心照不宣的暂时熄火。 北齐派出的迎亲师团,和北周的送亲使团在边境相遇,杨坚也终于见到了自己身穿华贵繁复嫁衣的女儿。 明眸善睐,温雅娴淑。 他的女儿终究还是走上了和亲这条路。 杨坚心中本来已经渐渐明朗的野心,再度陷入了迷茫。 和亲之举,终究是饮鸩止渴。 他不信伽罗看不出来,可伽罗依旧做了。 这是不是说明,伽罗心中已然有了取舍。 “女儿拜别爹爹。” 杨丽华红着眼眶对着杨坚行了个礼。 杨坚心中一酸“丽华可是自愿的?” 手中的长枪被杨坚握的紧紧的,散在风中的声音隐隐约约有些许颤抖。 他日两国交战,丽华该如何自处,皇后之位真的能保全伽罗吗? 尤其是,高家一族的疯是刻在骨子里的,谁知道哪天高纬便会故态复萌。 杨丽华颔首“女儿愿意。” “还望爹爹照顾好母亲和弟弟。” 杨坚想伸手拍拍杨丽华的头,可还是忍住了。 从和亲旨意下,丽华就不仅仅是他的女儿了。 北齐的皇后娘娘! 亲送杨丽华进入北齐境内后,杨坚布置好城防,将大小事宜的处决权交由亲信副将,便上表请求回京。 诸多的不解,需要伽罗一一解惑。 而书信,已然不安全。 他能想到,从伽罗请旨让丽华和亲的那一刻起,陛下很久摇摇欲坠的信任更是不堪一击。 也许,此刻杨府内外早就藏满了盯梢的探子,来往书信,第一个看到的必然是宫中的陛下。 不,不是也许,是一定。 第一百四十二章成为高位后,堂兄长恭杀疯了(四十九) (四十九) 北齐,邺城。 在看到杨丽华的那一瞬间,荪歌脑海中下意识浮现出柔婉二字。 看来,有些时候,史书还是很靠谱的。 杨后丽华,柔婉不忌,颇有卫风硕人之德。 肤白如雪,嘴唇殷红,身材纤瘦高挑,大红嫁衣如火,衬的她越发明艳迷人,通身的气质却是柔和温婉。 一双大眼睛,故作镇定,却不受控制的一眨一眨,难掩忐忑。 不知为何,荪歌想到了那句眼睛中透露着清澈的愚蠢。 嗯,完完全全可以用来形容此刻的杨丽华。 她还真是禽兽啊,把尚未及笄的杨丽华强取豪夺成了她的皇后。 突然有那味了,她逃她追,她插翅难飞。 幸亏在这混乱的南北朝,若是放在后世,恐怕就太刑了。 杨丽华这样的女子,外表柔婉,内心刚强,自有骨气,也不知道在剧情中是如何熬的过去五后并立的闹剧的。 在荪歌打量杨丽华的同时,杨丽华也在用余光偷瞄荪歌。 眉眼如画,容貌俊美,华服加身,越发流光溢彩,任是谁都不得不发自内心的称赞一句美男子。 如此颜色,会似高家以往的先祖一般疯狂狠辣吗? 少年继位,励精图治,宽严并济,十年时间便悄无声息的将北齐从腐朽淤泥中拉了出来。 饶是立场不同,她都必须得承认,偌大的天下,高纬独得一份风采。 她曾经的那位未婚夫,与之相比,天壤之别。 有这样一位君王,乃是北齐之幸,但同样是北周之难。 杨丽华想起临行前母亲所说的话,心中轻轻叹息。 在其位谋其政。 短短六个字,是她所理解的那样吗? 母亲不希望她陷入两国相争的矛盾,让她无需顾及,安心且坦然的做好北齐的皇后。 荪歌将杨丽华眼中的思索挣扎,尽收眼底。 聪慧归聪慧,但终究还是嫩了点儿。 “安心做寡人的皇后,寡人会护着你,以后也会护着杨家。” “你母亲的意思,你自当领悟。” “也许,假以时日,你会是整个杨家的护身符。” 荪歌并没有掩饰她一统天下的雄心。 当然,人尽皆知心知肚明的事情也无需掩饰。 杨丽华虽稚嫩,但不愚蠢。 杨丽华微微怔愣,红烛映目,红绸荡漾,面前的夫君长身玉立,在坦声诉说着他的野心抱负,也对轻言许诺,护她周全。 自小,她便知晓,她的婚事由北周龙椅上坐着的那位做主,所以鲜少与外男接触。 这些悸动的话,从不曾听闻。 杨家的护身符! 听闻这句话,杨丽华心中的迷雾一点点驱散,渐渐有些明白母亲的打算。 母亲高瞻远瞩,那她就是母亲为杨家为独孤家安排的生路。 在其位,谋其政,她懂了。 “假如,臣妾不慎触怒陛下,会被剥皮抽筋制成琵琶和人面鼓吗?”杨丽华抬眸,小心翼翼的问道。 这件事情,杨丽华耿耿于怀。 荪歌:…… 高家曾经丧心病狂的壮举,都闻名远播了吗? “寡人没那等癖好。” “你是寡人明媒正娶的皇后,你在世一天,寡人身旁的位置就只会是你的。” 荪歌无语,她总觉得,娶了位皇后,就好似养了个女儿。 夜色越发浓郁了,杨丽华紧紧拧着自己的衣角,眼神飘忽不定,嘴唇翕动,想说什么又不敢开口。 荪歌失笑,倒也不必如此,她还没有丧心病狂到那种地步。 再说了,她是有力无心啊。 美人儿在前,只可惜她里子也是个美人儿。 “寡人不是急色之人,早些歇息吧。” 考虑到杨丽华的身份特殊,可能会面临的处境和风言风语,荪歌宿在了外间,并没有离开。 夜深人静,只余红烛静静燃烧。 杨丽华躺在床上,翻来覆去,久久没有入睡。 她好似,重新认识了北齐这位少年成名的君王。 俊美,理智,守礼。 若是她生在北齐,有这样一位夫君,应该会成为全天下都艳羡的女娘。 不对,哪怕是如今这尴尬的处境,天下羡慕她的女子都如过江之鲫。 谁人不知,天下大争之势,北齐最有胜券。 天边鱼肚白,杨丽华才渐渐睡了过去。 帝王大婚,休朝三日,倒也不必着急。 但杨丽华还是早早整理好仪容,等待荪歌一起去向阿史那皇太后请安。 “太后和善,在这宫中,你若是无聊,可放心去寻太后。” 阿史那氏,不仅和善,还聪明。 有阿史那氏言传身教,杨丽华也能尽可能快的完成角色转变。 她可以护杨丽华高枕无忧,且庇佑杨家和独孤家,但前提是杨丽华别触及她的底线。 她允许杨丽华两不相帮,但决不允许她背后捅刀子。 “臣妾明白。” 杨丽华柔顺温婉的应下。 阿史那氏所居宫殿精致华贵,细节处彰显着低调奢华,气质雍容华贵,气度祥和大气,就好似天生是这北齐后宫的女主人,而不是外族和亲联盟。 杨丽华的心,越发安定。 北齐先皇和如今的陛下能心无芥蒂的善待阿史那皇太后,那是不是意味着她也可以将这里当成她第二个家来经营? “儿子,儿媳给母后请安。” 阿史那氏接过杨丽华的敬茶,和蔼可亲道“起身吧。” 顺势,阿史那氏将一质地通透的玉镯套在了杨丽华的手腕上。 她看的明白,迎娶杨丽华为后,是陛下图谋天下的一步妙棋。 身为棋子的杨丽华可怜吗? 也不见得! 比如她,也是这乱世之中的一颗棋子,可嫁给高湛为后,她从不曾受半分委屈,甚至比曾在闺中都过的自在。 陛下善恶分明,不是锱铢必较之人,杨丽华能被陛下选中,也是一种运气。 只希望,杨丽华莫要犯傻,步那胡氏的后尘,否则她就算是于心不忍,也爱莫能助。 “丽华,从今往后,你也是这家中的一份子了,还望你今后能做好陛下的贤内助,夫妻同心协力,休戚与共。” 阿史那氏拍着杨丽华的手郑重其事的说道。 半是劝说,半是警告。 第一百四十三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五十) (五十) 陛下性情仁和,但触及底线,绝对是杀伐果断。 杨丽华心中一凛,连忙点头。 她明白,这是阿史那皇太后对她的敲打。 可这也恰恰表明,阿史那皇太后真正的将北齐当成一生的事业来经营。 “母后,丽华还小,以后还需您多教导。” 荪歌适时的接过话茬儿,笑着开口。 既然是她算计杨丽华远嫁北齐,那么她愿意宽容几分,就像当初先皇厚待阿史那氏一般。 阿史那氏一笑,没有再多说什么。 自此,杨丽华便成了阿史那氏宫中的常客。 最开始还胆战心惊惴惴不安,一来二去熟稔之后,倒也处之泰然,怡然自得。 从阿史那氏口中,杨丽华真正了解到了何为天地辽阔,何为民生艰辛,何为万民夙愿。 久而久之,阿史那氏对杨丽华真真升起了几分母女情。 对此,荪歌喜闻乐见。 …… 齐周两国靠着和亲迎来了短暂的蜜月期,宇文邕不愿轻言放弃,便抓紧一切时间收拾国内的烂摊子,以期有一战之力。 释放奴婢,强迫和尚尼姑还俗,没收寺庙土地财产,解放了大量的劳动力。 同时,改革府兵制度,将汉人纳入征兵范围,充盈军队。 许是步子走的太急,太快,此次的改革远不如剧情中稳健有成效。 独孤和杨氏两大家族,处境尴尬。 尤其是杨坚,空有一个随国公的名分,却无调兵遣将的实权。 哪怕宇文邕再故作大度,都不敢再将北周的边防交由杨坚。 杨坚困居府中,郁郁不得志。 “伽罗,你可曾悔?”醉眼惺忪的杨坚,手一抖,酒水便撒了一桌。 独孤伽罗沉默,悔吗? 不悔! “伽罗,我的宏图大业,尽毁于你手。”杨坚压低声音,苦笑一声。 “这皇位,别人坐得,为什么我杨坚就坐不得?” “若是丽华嫁给太子,陛下百年之后,我必是托孤大臣,朝堂之中,一言九鼎。” “太子昏庸无道,无需多时,彼可取而代之,这北周便会姓杨。” 他有雄心壮志,有治国之才,有领兵之能,有容人之心,为何就要久居人下。 本来,他心中已有了谋算。 可和亲之事成为定局后,他便一点点边缘化,手中的权力也被一点点分摊。 独孤误他啊! 时间,地点,事件都发生了变化,但杨坚还是说出了这句话。 独孤伽罗并没有打断杨坚的酒后失态,而是静静的等着杨坚说完,紧接着,她为自己斟了一杯酒,一饮而尽, “然后呢?” “你口中的无需多时,是多久?” “退一万步讲,哪怕你所有的构想都一一实现,那北齐呢?” “你要面对的从不是懦弱无能还暴躁易怒的太子宇文赟,你的敌人是北齐那头年轻的猛虎。” “你以为,北齐会给你休养生息的时间吗?” “高纬肯吗?” “还是用兵如神的高长恭肯?” “你与高长恭数次交战,他实力如何,你最是清楚。” “与其亡国灭族成为阶下囚,倒不如让丽华去搏一条生路。” “你问我后悔吗?为何要悔?我独孤伽罗作出的决定从来都不是意气用事,自然也从不会后悔。” “我只是在自救,只是在救独孤家,救杨家,也为这天下百姓尽一份绵薄之力。” 独孤伽罗从不是柔顺乖巧的性情。 确切地说,独孤家的女儿,没有废物! 若说唯一的遗憾,那便是她没料到他们会夫妻离心,也从不知她的夫君何时起了谋朝篡位之心。 杨坚怔怔的望着独孤伽罗,相伴十余年,他已经很久没见过妻子如此锋芒毕露的一面了。 是啊,他忘了,当年的独孤伽罗是何等意气风发,骄傲恣意,世间男子皆被俯瞰。 他也忘了,独孤伽罗从来不需要依附任何人。 杨坚心知,独孤伽罗说的句句在理。 他本以为世人对高长恭的推崇有夸大的成分,直到亲自交手,才知,高长恭在用兵上的才能无人可敌,隐隐有史书记载上的兵仙之风。 也不知,高长恭究竟是天纵奇才,还是拜得名师。 有高长恭在,北齐便高枕无忧。 可…… 可万一有意外呢? 万一,万一,君臣失和,高纬起了猜忌之心,忌惮高长恭,然后一杯毒酒,送高长恭归西,那北齐也就不足为虑。 但凡在皇位上坐久了的人,都很难保持初心。 权势迷人眼,皇家无亲情,古往今来,无数的帝王验证了这个真理。 若是荪歌知晓杨坚的想法,怕是会觉得杨坚偷偷拿了剧本。 “万一……” 独孤伽罗似是看透了杨坚的想法,冷漠的打断“别心存侥幸了,高纬护高长恭就跟护自己的眼珠子似的。” 而高长恭,更是忠心耿耿。 杨坚:…… 有这么一个冷静,理智的妻子,真的好吗? 好吧,他的预想的确是过于理想化。 只是,这天下男子,哪个不奢望那个高高在上的位置。 一番酒后的谈话,不了了之。 北齐和北周的和平,并没有维持太久。 天下大势,分久必合。 宇文邕病重,太子监国之际,在高长恭的带领下,北齐的军队势如破竹。 宇文赟还没有享受到大权在握的感觉,便觉得头顶有一把高悬的剑,不知何时变回落下来砍掉他的头颅。 越是惶恐不安,就越是容易病急乱投医。 惊惧不已的宇文赟,下令派重兵包围了杨府,勒令北齐退兵,否则便以杨府上上下下的鲜血祭旗。 曾经那些逼着独孤伽罗嫁女的人,风向一转,说杨家和独孤家虚伪至极,空有忠义之名,却行叛国之实。 独孤伽罗嗤笑,不慌不忙将当时誊抄下来的打油诗和咒骂散在了大门外。 对于很多人而言,对错不重要,事情的真相也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需要一个替罪羊,需要在群情激奋时找到一个宣泄口。 但,独孤伽罗不愿意背负骂名,更不容易充当这个宣泄口。 最开始,她是不想嫁女的! 世人逼她,她不得不寻求解决之道。 如今,还是如此。 第一百四十四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五十一) (五十一) 至于被围府,独孤伽罗更是淡定自若。 宇文赟那个小毛孩子,就算是有贼心也没贼胆。 就算是她站在那里,宇文赟敢杀吗? 真当独孤家和杨家,数十年的经营都是纸老虎吗? 该吃吃,该喝喝,别着急。 宇文邕垂死病中惊坐起,听到儿子自作孽。 他只是病重昏迷,并不是死了。 如此简单粗暴对付杨坚的法子,他是想不到吗?还是说他这个儿子,觉得他这个当父亲的? 见过找死的,没见过这么上赶着找死的。 「跪下。」 「你是觉得你皇太子的位置做的太稳了吗?」 宇文邕接过内侍奉过来的帕子,擦了擦嘴角溢出的血迹,每说一句话,就似是要耗费无数的力气,仿佛下一秒便会撒手人寰。 「现在马上去杨府负荆请罪!」 宇文邕伸出的手指颤颤巍巍,语气强硬,但配上那虚弱无比的身体格外没有震慑力。 跪在地上本来还有些心虚的宇文赟一听这话,梗着脖子不服气的叫嚣道「自古以来,君臣有别,我是君,他是臣。」 父皇病怏怏的,谁知道这身体还能撑多久,不需多时,这北周便是他的。 别说杨坚一家人,就算是杨家和独孤家的九族,他也是能诛的。 负荆请罪? 笑话! 宇文邕气急,看傻子似的看向了蠢不自知的宇文赟。 (#Д) 这些年,他寻了多少德高望重的先生做太子的夫子,教来教去,竟教出了世间第一狂妄大傻子。 愚蠢不可怕,自以为是的愚蠢才可怕。 宇文邕怒不可遏,下意识想要一巴掌扇向面前的逆子,只可惜心有余而力不足「杨坚夫妇不原谅你,那这监国太子的位子你也不用坐了。」 这些年来,他殚精竭虑,呕心沥血,才让北周在北齐的虎视眈眈下苟延残喘。 若是杨坚和独孤伽罗真的那么容易翦除,他又何至于忍这么久。 很多时候,名声既是荣耀,也是枷锁。 所以,哪怕杨丽华远嫁北齐,杨坚夫妇多了一个选择,但这几年来,一直安分守己,从不曾有任何的逾矩。 独孤家,不愿背上叛国的骂名。 可太子偏偏又在这个档口,给了独孤家和杨家一个名正言顺叛国的机会。 呵,立这样的太子,或许才是他这一生犯下最大的错。 北周危矣! 「父皇!」 宇文赟皱着眉头,脸上的不忿越发浓郁。 可在宇文邕的注视下,宇文邕还是低下了头,木木的应道「儿臣这便去向随国公夫妇请罪。」 请罪二字,说的咬牙切齿。 望着自家儿子走路带风的背影,宇文邕心中升起了浓浓的不安。 他卧床多时,对宫中,对百官的掌控已经大不如前了,饶是他有心想暗中监视太子,恐怕都会反噬己身,偷鸡不成蚀把米。… 但愿,但愿他的儿子还没有愚蠢到不可救药,哪怕只是做做样子,也要堵了天下人的嘴,让杨坚夫妇无名正言顺的理由可反。 宇文邕喘着粗气,咳嗽一声,蜡黄苍白的面色浮现出一抹潮红,紧接着便是漫长的咳嗽,直至上气不接下气。 一旁伺候的内侍,脸上满是忧虑。 以太子殿下的心胸和资质,陛下与世长辞后,这北周恐怕用不了多久便是北齐的囊中物了吧。 难为陛下 了,陛下英明一世,却偏偏生了个草包儿子。 只可惜,他只是个宦官,人微言轻,生如浮萍,了无牵挂,倒不如随着陛下一同离开。 宇文邕轻抿了一口水,压下咳意,费力的歪头,看向一旁伺候了他数十年的内侍,苦笑一声。 这天下大势,朝中势力,他身旁的宦官可能都比赟儿看的清楚。 在他亡故后,若问这北周还有何人能够力挽狂澜,非杨坚莫属。 杨坚有能力,也有野心。 就算是他想托孤,杨坚会甘心做一个权臣吗? 不会! 如果杨丽华嫁给赟儿,诞下子嗣,血脉亲情也许还能约束杨坚,但如今…… 宇文邕叹了口气,死局,且无解。 北周的败亡,就好似是既定之局,只是不知道会败于谁手。 至于他,他没有挽大厦将倾的精力和时间了。 宇文邕脸色灰白的躺在床上,浑浊的眼睛满是绝望。 当年,他蛰伏之时,是何等的雄心壮志。 只是,还未迟暮,他便要辞世了。 倦意袭来,宇文邕带着无尽的唏嘘和遗憾,再一次陷入了昏迷。 正如宇文邕所害怕的那般,宇文赟非但没要想着求原谅,反而手持利刃,叫嚣着要屠灭杨氏一族。 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 独孤伽罗和杨坚对视一笑,从容不迫,甚至独孤伽罗还有心情戏谑开口「坚哥哥还觉得当年我送丽华和亲是不可原谅吗?」 杨坚轻笑,牵着独孤伽罗的手,坦然面对千百兵士。 其他的暂且不论,单看宇文赟这个草包,给丽华提鞋都不配。 他和伽罗的女儿,当配天下最优秀的男子。 夫妻间的隔阂,在这一刻一点点消散「伽罗莫怕,宇文小儿外强中干纸老虎罢了。」 「那我们就会会这只纸老虎。」 杨坚和独孤伽罗携手立于众人前,不卑不亢,气势凌然。 「我父由太祖赐名信,镇守陇右十数年,随太祖征战天下,一生问心无愧,为保宇文正统,被逼自杀。」 「我长姐,明敬皇后,亦死于权臣宇文护之手。」 「我公公,镇守蒲坂,数次抗击齐军,在宇文护的威逼利诱下,从不曾依附。」 「我夫君,杨坚,对陛下更是忠心耿耿,一生追随。」 「哪怕是小女丽华,也在百官万民的请命下前往北齐和亲。」 「我独孤伽罗敢问太子殿下,我独孤和杨家,罪在何处?」 「是我独孤家为这北周留的血还不够多吗?」 「口口声声,小女丽华为北齐皇后,我们便有通敌之嫌,那太子殿下是不是忘了小女因何而和亲?」 「殿下今日剑指杨家,到底是陛下授意还是殿下任性,若是陛下授意,我独孤伽罗甘愿赴死。」 。 安离不失眠 第一百四十五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五十二) (五十二) 独孤伽罗,语气干脆利落,义正言辞,底气十足。 独孤家和杨家用鲜血用生命铸就的荣耀,本就是不可亵渎,毋庸置疑的。 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份牺牲和热血一点点被忘却,那她不介意重新让人忆起。 此时的独孤伽罗,凛然不可侵犯。 杨坚侧目,眉眼含笑,这才是让他倾心之人。 虽为女子,但仍可扛得起独孤家的门楣。 若是有朝一日,他能为帝,伽罗当有资格与他共享天下。 想到此处,杨坚的视线越过独孤伽罗,看向了遥远的北齐。 只可惜,他的雄心和野望,折戟于北齐那位年纪轻轻的帝王。 时也命也! 可他总觉得,他的结局不该如此。 人群当中,一位容貌看似普通,眼神却格外明亮锐利的人看着颇有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气势的独孤伽罗,对着身后的众人打了个手势。 也许,陛下白白担心了一场。 独孤伽罗的话音落下,人群中陷入了鬼一般的寂静,包括那些手握利剑的兵士,也不约而同低下了头。 唯有宇文赟依旧气急败坏,上蹿下跳,活像一只狼狈搞笑的猴子。 见状,独孤伽罗最后道「太子殿下,是要让曾经追随北周历代帝王的有功之臣寒心吗?」 杨坚也适时开口「当年效忠陛下的誓言,杨坚一日不敢背弃。」 「指天发誓,杨坚从不曾做背弃陛下之事。」 杨坚说的情真意切,依他的本意,他本来就没想在宇文邕当政时出幺蛾子。 短暂的寂静过后,人群中先是交头接耳,后又推搡,似是有发展中***的可能。 本想不依不饶快刀斩乱麻的宇文赟只得在兵士的护送下悻悻而归。 此一闹,彻底把杨坚夫妇摆在了令人同情的立场。 待人群散去后,那人走上前去「见过随国公,见过夫人。」 彬彬有礼,温文尔雅,可言行举止间依旧能不经意流露出铁血肃杀之气。 杨坚一眼便知,这是久经沙场之人。 杨坚不动声色将人迎进了府中「敢问将军可是北齐来使?」 陛下病重,自顾不暇,就算是想保他们一家也有心无力。 此时,想保独孤和杨家的,也唯有北齐了。 来人擦去脸上的伪装,那张精致绝伦的面庞便露了出来,就仿佛是夜晚挂在天空的皎月,一霎那让屋子亮了几分。 杨坚:…… 若是他没记错的话,高长恭与他年纪相仿,可为何依旧容颜冠世,反观他早早的蓄了胡须,面庞也染上了风霜。 这样的人,偏偏就能靠脸吃饭,偏偏还非要上阵杀敌,且还战无不胜。 杨坚又是羡慕,又是嫉妒。 独孤伽罗没有插话,安静的待在杨坚身侧,就好似刚才大门外的耀眼摄人只是假象。 杨坚拧着眉头,断然开口「我们夫妇死,对于北齐来说,获益最大,你们为何会救!」 他们背后有举足轻重的关陇门阀,一但被皇家戕害,北周的世家统治便会分崩离析。 届时,北周动乱,北齐便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将北周收入囊中。 高长恭轻笑「随国公说笑了。」 「您是北周的随国公,亦是北齐的国丈爷,陛下善待皇后,自然也会善待国丈。」 「无论今日闹到何种境地,在下都会力保杨家上下的周全。」 陛下唤他一声堂兄,所以此刻高长恭愿意谦卑恭逊。 杨坚眼睛一转,冷声道「若此时我将你人头割下送于陛下,那我杨坚就是北周的大功臣。」 「你死,北齐的进攻必然停滞。」 高长恭:…… 这杨坚还真如陛下说的一般,嘴硬! 「然后呢?」高长恭不紧不慢的追问道。 「我的头颅能为北周的皇帝续命吗?」 「没有建德帝,这北周就好似被强行拼凑的七巧板,轻轻一推,便万劫不复。」 「还是说,随国公早有取而代之之心?」高长恭眼神凌厉,如鹰隼的瞪着杨坚。 哪怕是有取而代之之心,他也会帮陛下啃下这块难啃的骨头。 他既然敢亲自到此,自然有全身而退之法。 他手中久经沙场的数十万将士,便是他最大的底气。 杨坚一怔,这高长恭还真是有一双能看透人心的眼睛啊。 只是说话如此的锋芒毕露,也不知如何在北齐的朝堂上顺风顺水了这么多年。 「真以为我死,陛下手中就无可用之人了吗?」 高长恭嗤笑一声,这天下人未免太有些小瞧陛下了。 北齐的定海神针从不是他,而是陛下。 「最后一个问题,你师从何人?」杨坚咬牙,一字一句道「当年的邙山之战,你虽英勇睿智,但绝没有到用兵如神的地步。」 「我从未听闻,一个人的用兵风格会有如此大的变化。」 那把椅子,天下间,何人不想要。 杨坚需打破砂锅一问到底,才能死心。 他可以掐断野心,但必须得心服口服。 「随国公觉得呢?」他年幼时的境遇,并不是秘密。 到后来,水涨船高,更是天下皆知。 杨坚深深的吸了一口气,绝望的闭了下眼睛,再开口已满满是无力感「当真是天佑北齐啊。」 在宇文邕的压制下,他只敢讲野心深埋。 如今北齐那位年轻的帝王,他甚至升不出争夺的想法。 罢了,也许是老天爷真的看不下去这数百年混乱不堪的乱世,亲自降下了奇才,结束乱世。 可! 可为何不能是他,为何不能时势造英雄! 「我认了。」 「别的不敢保证,但我敢保证,杨家与独孤家背后的牵扯的势力,绝不会成为北齐的阻碍。」 杨坚释然了。 「高长恭,若是北齐皇帝有朝一日对你起了猜忌之心,你可会后悔?」 后悔曾经的冲锋陷阵,舍身忘死,倾心相对? 高长恭瞥了杨坚一眼,没好气道「随国公的问题还真是多。」 旋即,高长恭正了正色「陛下想我死,那我会毫不犹豫的献出自己的性命。」 「至于后悔?」 「这些年,本就是陛下赐给我的福分。」 「随国公,别试探了,你我不一样。」 /108/108964/ 第一百四十六章成为高纬后,堂兄长恭杀疯了(五十三) (五十三) 「同样的,陛下也不是随国公曾经跟随过的任何一位主公可媲美的。」 挑拨离间上眼药,这种小招数,对他和陛下都没用。 简直就是离谱! 杨坚挑挑眉,饶有兴致道「那的确是不一样。」 「毕竟,不是每个帝王看臣子的眼光都能那么不清白。」 「兰陵王高长恭对北齐陛下还真真是情深似海,感天动地啊。」 当年的北齐,如同个筛子,四处漏风,从不存在真正的秘密。 若是北周无内斗,早就将北齐这个邻居收为己有了。 高纬好长恭的传闻,也一点点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消失。 高长恭:Σ(дlll) 不清白…… 他能说,当年看戏看的最入迷的是先帝吗? 「谣言止于智者。」 「不过,既然随国公轻信了谣言,为何还放心皇后娘娘嫁过去?难不成是为了加入我们?」 高长恭决定收回那句他愿意谦卑恭逊。 杨坚这个毒舌,不需要。 杨坚无奈,翻了个白眼,他不过就是想噎一页高长恭。 全程看戏的独孤伽罗,开始和稀泥。 高长恭君子坦荡荡,任何肮脏龌龊的揣测都是一种污蔑。 这点识人的本事,她还是有的。 「丽华近来可好?」 独孤伽罗岔开了话题,话锋一转。 自远嫁北齐,杨丽华出于各种安全考量,断绝了与杨家的来往信件。 高长恭不假思索道「皇后娘娘甚好。」 「太后娘娘待皇后犹如亲女,陛下对皇后也宠爱有加,从不曾受半分委屈。」 偌大的北齐皇宫,就好似是杨丽华一人的后花园,任其玩乐胡闹。 独孤伽罗微微放心,接着开口「王爷无需担心我们夫妇。」 「陛下,不会杀。」 「而太子爷,不敢杀。」 「所以,我们夫妇会安然无恙。」 独孤伽罗胸有成竹,她不是在赌情谊,也不是在赌人性,而是再衡量利益。 高长恭心领神会,点了点头。 「托王爷代我们夫妇向丽华问好。」 和亲之事,乃是不得已而为之,如今丽华过的欢喜,她也算放心了。 「另,还希望王爷能将犬子带走。」 明枪易躲,暗箭难防,她和杨坚无法时时刻刻都滴水不漏,仓促之下,难免会有疏漏。 所以,将勇儿和广儿带走,才能免去她们夫妇的后顾之忧。 待高长恭一行人离去后,独孤伽罗长长的舒了一口气,眼波流转间,伸手戳了戳杨坚的胳膊,添了几分少女的娇俏「夫君何时如此幼稚了?」 平日里杨坚最是沉稳刚毅,今日却是针尖对麦芒打嘴仗,就好似不服气的孩童在争辩太阳远近。 两小儿辩日! 杨坚反握住独孤伽罗的手,叹了口气「只是觉得未来这朝堂越来越难立足了。」 … 皇位,他已经不奢望了。 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之位,貌似也与他无关了。 「夫君,能得见太平盛世的到来,就已经比无数人都幸运了。」 「一己之私,如何抵得过万千民生。」 独孤伽罗望着杨坚的眼睛,掷地有声道。 「也对。」 …… 有明君之称的宇文邕驾崩,风雨飘摇之际, 宇文赟走马上任,不识民间疾苦,不闻百姓哀嚎,一心想效仿当年的武成皇帝高湛,试图生下一个能继承皇位的儿子,他可以禅让皇位,专心享乐。 只是,他不知晓,不是每个人都有高湛的好运气。 百姓衣不蔽体食不果腹时,宇文赟在纳妃生儿子。 群臣东奔西走寻找出路时,宇文赟还在努力生儿子。 北齐的军队长驱直入就差直接兵临城下时,宇文赟还在生儿子。 直至,利剑划破了宫门,惨叫在殿外响起,才将宇文赟从美梦中惊醒。 到死,宇文赟都不知,为何他如此的旰食宵衣,还是一败涂地。 高湛可以,他却不可以! 北周划归北齐疆域,突厥见状,甘愿称臣纳贡,永结番邦之好。 北方实现了真正的统一。 远在北齐的杨丽华听闻宇文赟的行事作风,神情复杂,似是不敢相信这世上还有如此愚蠢之人。 杨丽华再一次庆幸,当年的和亲之举救她远离了魔窟。 嫁在北齐的这些年,太后娘娘疼爱她,陛下也娇宠着她,日子比她身在闺阁还要恣意许多。 太后娘娘和陛下是要求她大是大非当清醒,其余都尊重她的本心和天性。 如今,勇儿和广儿,也被陛下带在身边,亲自教导。 她该庆幸的。 正在带娃儿的荪歌,皱着眉头,很是怀疑,以杨坚和独孤伽罗的基因,是如何生出两个好色之徒的。 是杨坚藏的太深了,还是基因变异了。 杨勇如今刚满十岁,后世鼎鼎大名的隋炀帝杨广也还是个小豆丁。 可想起史书上的记载,荪歌就很难将其与面前这个玉雪可爱的稚子联系上。 后世曾有人评价杨广「其功也卓,其罪也彰。」 功是功,过是过,不能相抵。 「皇帝姐夫,我想要小马。」就在荪歌出神时,杨广暖糯糯的开口撒娇。 不同于杨勇的循规蹈矩,忠厚老实,杨广自小便聪明机灵,一张嘴甜的就好似擦了蜂蜜。 荪歌扶额,如今北周也亡了,杨坚夫妇也该来面圣了吧。 再磨磨唧唧,她怕自己将这个熊孩子吊起来打。 统一的步伐,并没有停止。 北方大定,荪歌将矛头直指南陈,南陈的陈叔宝,也就是那位做出《玉树***花》的亡国之君。 一味迷信长江天堑,王气在建康,心安理得的花天酒地,荒废朝政,耽于酒色。 北齐军队自广陵渡过了长江,南陈六神无主,仓促应对之下,连战连败,陈后主被俘,陈朝宣告覆亡。 至此,全国统一,连续数百年的割据乱世,终于结束。 荪歌以劳顿耗费有碍民生的理由拒绝了群臣泰山封禅的请命。 她已经见证过最伟大的泰山封禅了,无须再多此一举。 此一生,不白活。 她拯救了高长恭,也拯救了数以万计素未谋面之人。 至于以后? 儿孙自有儿孙福,历史总不会因为她一人的存在而停下滚滚向前的步伐。 快穿:千古风流人物 安离不失眠 第一百四十七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一) (一) 共赏金尊沉绿蚁。莫辞醉。此花不与群花比。 ———李清照 大明湖畔,趵突泉边,故居在垂杨深处 漱玉词中,金石录里,文采有后主遗风。 碧水环绕、杨柳青青,青瓦白墙,悬山抱厦,曲廊回合,处处透着精致古朴。 在这座匠心独具的宅院中,荪歌于茶室之中,雾气袅袅,如梦似幻的场景中,荪歌半是惊喜,半是哀怨。 这一次,她终于成了一位风姿绰约的美娘子,着实是惊喜望外。 用四大美男子之一的宋玉《登徒子好色赋》中那句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编贝来形容也丝毫不为过。 天生丽质的惊艳容颜,偏偏是她最不值得称道的地方。 出身矜贵,她的祖父是北宋的名臣王拱辰,一生素有美名,与欧阳修是连襟,去世后,更是被追赠开府仪同三司,从一品,谥号懿恪,可以说是位极人臣,显赫至极。 而她自己也是蕙质兰心,博闻强识,文采斐然。 且婚姻相对美满,嫁得一个才华横溢的如意郎君李格非。 李格非被称为苏门后四学士。 苏,便是指苏轼。 如此一看,她拿的妥妥就是千金小姐的剧本。 当然,这些都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她有一个笑傲群雄,在中国词坛有划时代意义的继女,被称为千古第一才女的李清照。 也就是那个诗词与美酒浇灌,自信孤傲的易安居士。 能写得出“昨夜雨疏风骤,浓睡不消残酒。 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 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的婉约精致。 亦能写出“: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的悲愤与风骨。 更能写出“千古风流八咏楼,江山留与后人愁。水通南国三千里,气压江城十四州。”的忧国忧民。 若单论出身,李清照与她有些许相似。 李清照的亲生母亲是汉国公王淮的孙女,岐国公王珪的女儿,真正的名门千金。 无论是亲生父母,还是继母,家世都不俗。 社会我照姐,从一开始就是令人艳羡的大女主。 曾有人这样说过“易安承父母两系之遗传,灵襟秀气,超越恒流。” 在当时,这样的李清照,与赵明诚乃是门当户对的天作之合。 赵明诚之父,是会位极人臣,一度能与蔡京分庭抗礼之辈。 提及蔡京,就不得不说他与李清照的另一层关系,他还是李清照的表姐夫。 比蔡京更让人耳熟能详的是秦桧! 秦桧是李清照的表妹夫。 追本溯源,寻根问祖,一切的源头都在王珪。 所以说,就算是想拯救李清照,也应该穿成她那早亡的亲生母亲,她一个继母,总不能在厚着脸皮,将李清照亡母一家的母族关系再熟络起来吧。 她倒是不介意,但蔡京一流应该是会翻脸不认人的。 话题稍稍扯远了,那继续来说李清照。 少女思慕,两情相悦,李清照与赵明诚也曾度过一段蜜里调油红袖添香且志同道合的美好时光。 但朝廷风向,派系更迭,不可避免的影响到后院。 崇宁元年,宋徽宗赵佶意欲重新推行新政,新党得势,党政越发激烈,新党与保守派之间摩擦不断,此消彼长,保守派势力大减。 同年,在宋徽宗的授意下,元祐党籍碑现世,在石碑上刻着百余位旧党人氏的姓名。 就连已经去世的司马光和苏轼,都赫然在列,足以见得宋徽宗赵佶的决心。 作为苏门后四学士的李格非自然不能幸免于难,甚至还名列前茅。 一百多位,排名二十几,勉勉强强也算是中流砥柱。 在宋徽宗的授意,且纵容下,旧党人士几乎被一网打尽,罢官的罢官,流放的流放。 李家,一落千丈,且因宋徽宗的规定元祐党人“不得与在京差遣”,李清照的父亲李格非携家眷返回原籍山东。 富贵迷人眼的东京,李清照再无家人。 相对应的,因打击旧党,夫家水涨船高,赵挺之接连获得提拔,权倾朝野。 当年那门让汴梁城无数人称道的郎才女貌的美谈婚事,在这一刻失去了平衡。 一个是母族获罪被贬,因出嫁从夫被开恩留于汴梁的弱女子,一个是权势滔天,与蔡京平分秋色的权臣之子。 想来,那个时候李清照的心中除却惴惴不安,还是多多少少有些怨恨的。 不满夫君的冷眼旁观,还是怨恨公爹的铁石心肠狠辣残酷? 否则,也不会有那句“炙手可热心可寒。” 也许,这便是李清照悲剧的开端。 向来,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赵挺之击败蔡京,位居宰相之位短短两年后,蔡京死灰复燃,取代了赵挺之,赵家就此没落,再无久居汴梁的资格。 纵观李清照的漫长人生,离开汴梁移居青州的十年时光,并不算是磨难,而是她往后孤苦无依生命里日思夜想的那份细水长流的温暖。 最起码,这个时候的赵明诚依旧是伴于她身侧的。 再往后,赵明诚被起用,重返是仕途,可也许是因为厌倦,也许是因为担心所藏,赵明诚并没有带李清照一起前往任上,独留李清照于青州再呆了五年。 这五年,对于李清照而言,绝不同于过去那十年。 青州还是那个青州,归来堂还是那个归来堂,但她好像再也不复当年的安逸。 没人知道夫妻别离的五年,李清照是如何度过的,甚至后世鲜少有人知晓这段过往。 直至宋徽宗宣和三年,赵明诚担任来莱州郡长官,才在信中邀李清照赴莱州。 没有遣人来接,只是信中有只言片语。 但这只言片语对于李清照而言,就好似是一道救赎,她风尘仆仆轻车简从赶往了莱州。 到达莱州,迎接她的是赵明诚的欣喜和想念吗? 不见得! 这五年,也没人知晓赵明诚是怎样度过的。 接着奏乐接着舞也不一定。 身边年有新人出,李清照这个旧人也许早就被抛之脑后。 这个时候的李清照,已经三十八岁了。 这一次,我们一起走进李清照的世界吧。大家希望看到怎样的李清照。 (本章完) 第一百四十八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二) (二) 三十八岁的李清照,不复年轻貌美,更不复恣意洒脱。 饶是锋芒毕露如李清照,也染上了岁月的痕迹和风霜的打磨。 她引以为傲的家世,在朝廷党争中泯然于众;她羡煞旁人的夫妻感情,也成为镜中花水中月。 就在这样诡异的夫妻氛围里,莱州的五年生活悄然逝去。 也许李清照也曾感叹过人心易变情深不寿,也许孤高锐利的李清照也曾疲于处理妻妾矛盾安稳后宅。 公元1127年,李清照时年四十四岁。 在这一年,金兵长驱直入,攻占汴京,掳走帝王,史称靖康之耻。 岁月静好须得山河犹存。 如今山河破裂,家国危急,那些夫妻之间的微妙反倒被抛之脑后。 李清照有心放下身段修复夫妻感情,意图相濡以沫,在战火纷乱中相互扶持。 只是,天不遂人愿,当然也许是有人心变了。 赵明诚接到母亲病逝的消息,仓促南下,无暇顾及李清照。 临行前嘱咐李清照返回青州,妥善安顿好夫妻多年的金石所藏,然后再南下江宁寻他。 李清照虽心凉,但也没有纠缠不休。 她与赵明诚志同道合,虽做夫妻生了间隙,但知趣未改。 那些金石古玩孤本,是她与赵明诚食去重肉,衣去重采,才一点点收藏下来的。 于她而言,那不仅仅只是无生命的金石。 在赵明诚无事一身轻南下奔丧后,李清照从莱州郡重返青州,本以为会暂时安全的青州,也在骤然间陷入战火,金兵攻陷青州。 战火纷飞中,李清照带着家中老仆慌忙收拾了部分所藏,剩下的尽数被金兵付之一炬。 自青州至江宁,李清照躲避战火,几经辗转,颠沛流离,历数月经寒冬,到第二年春才到达江宁。 如今,赵明诚已经是江宁的知府大人了。 不知锦衣华服前呼后拥的江宁知府,见到灰头土脸衣衫褴褛的结发妻子是何感想。 是劫后余生的重逢之喜,还是丢尽颜面的无声嫌弃。 也不知李清照心中对这位年少倾心的夫君还有几分热忱。 命运并没有因李清照近来的坎坷而倦怠怜惜几分。 次年,江宁暴乱,身为江宁知府的赵明诚弃城而逃,没有携带家眷。 这一年,赵明诚四十九岁。 李清照,四十六岁了。 这一年,也注定是不同寻常,起起伏伏的一年。 因逃跑被罢官的赵明诚并没有被彻底拍死在沙滩上,没过多久,便被宋高宗起复,任湖州知事。 乐极生悲,奔赴建康受诏的赵明诚病重,然后亡故。 这段二十余年的婚姻,戛然而止,徒留李清照相见无日。 随着赵明诚的离世,李清照的悲剧仿佛才真正到来。 一路颠沛流离,一路居无定所,甚至晚年所托非人,遭牢狱之灾。 这便是,一代才女漫长且让人唏嘘的一生。 荪歌缓缓的叹了口气,世间好物不坚牢,彩云易散琉璃脆,许是赵明诚和李清照的相遇初识过于甜蜜,期许了白首如新,却终不得所求。 赵明诚到底有没有三心二意,到底渣不渣,她暂且还不想评价。 重要的是,在整个的剧情故事里,她这个做继母的就是背景板一样的存在,着墨极少,三言两语带过。 做母亲难,做继母更难。 做妻子难,做续弦更难。 若是温柔纵容,有捧杀之嫌。 若是严格苛责,又有折磨虐待之嫌。 很有可能吃力不讨好,反倒连累了家中祖辈的名声。 荪歌凝眉,深觉束手束脚。 这大宋,虽说民风开放,但也只是相对而言,绝不允许深闺妇人在男性的领域占一席之地。 所以,她又如何为李家保驾护航,又如何成全李清照恣意的一生! 朝内党争不断,党同伐异,朝外又有金兵虎视眈眈,她能做的少之又少。 为赵高时,她能展现出价值和忠心,被始皇帝委以重任,共成大事。 为李月圆时,好歹还能女扮男装,行走江湖,快意恩仇。 至于为高纬时! 自她继位,她就是爹! 如今成为一个熟读诗书,相夫教子的内宅妇人,还如何在权力的倾轧下保全家人,又如何能在山河破碎中岁月静好? 说实话,若想让李清照快乐恣意一生,有一个最简单的法子,那就是远离男人,否则会变得不幸。 毕竟,就算是李格非后来被宋徽宗清算,贬出京城,但以李家和王家的家底,做个锦衣玉食挥金如土的富贵闲散人还是可以的。 只可惜,才情过人的女子,向来都心思细腻。 她对男女之情能不屑一顾付之一笑,不意味着照姐能免俗。 俗话说得好,哪个少女不怀春。 能让李清照写出「见客入来,袜划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这般羞涩动人的词句,便说明,李清照是真真对赵明诚钟情。 不过,我们的照姐,如今还是个糯米团子。 透过茶室的窗户,我们的照姐还在仆妇的照看下,一只手拿着香软的米糕,时不时啃一口碎屑掉了一地,另一只手拿着一根木棍,在饶有其是的指挥着蚂蚁搬家。 嗯,自小便能看出这是个有想法的。 荪歌失笑,指挥蚂蚁搬家都比一股脑儿陷入爱河不可自拔要强得多。 李清照身侧,是堪堪会走路的李迒。 李迒与李清照同父异母,是王氏的亲生儿子。 此刻,小家伙正蹲地上刨坑抓泥鳅。 风簌簌吹过,枝头被大雨冲刷了一夜本就摇摇欲坠的花瓣落了一地。 换个角度想,儿女双全也是一种福气。 李清照与李迒姐弟关系融洽,虽说非胞弟,但也差不多,毕竟李清照几乎是由原主一首照料的。 剧情中,李清照年迈孤苦,曾居于李迒家中。 罢了罢了,车到山前必有路。 荪歌清了清嗓子,开口道「清清,迒儿,起风了,看着天色又要落雨了,莫要在外玩闹了。」 声音温婉柔和,带着天然的亲近感。 别问她为什么不叫照照,要问,也只有一个原因,不好听。 /108/108964/ 第一百四十九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三) (三) 照姐这个社会气息浓郁的称呼,只能偷摸摸喊。 社会我照姐,人狠话也多,怼天怼地怼空气。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照姐犀利的言辞。 只是,啃着米糕的照姐过于软糯,看起来似是要比米糕还要香甜几分,不见怼王气质。 荪歌话音落下,李清照张大小小的嘴巴,啊呜一口,煞有其事的将手中剩余的米糕吞下。 明明是不拘小节豪放不羁的行为,却依旧优雅美好,如锦鲤凌波,相得益彰。 李清照接过仆妇递过来的帕子,认认真真的擦拭手上糕点渣儿,然后小手一伸,老鹰抓小鸡般将与泥鳅正斗的热火朝天的李迒拉了起来,下巴一抬,轻哼一声。 闻声,李迒将铲子一扔,甚是乖巧,揪着李清照的袖子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后,朝着荪歌走来。 见状,荪歌挑眉,抿嘴一笑,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来自亲姐姐的血脉压制吗? 不得不说,有这样的姐姐,李迒应该没有叛逆期吧。 一双儿女一前一后走了进来,荪歌迅速收敛好自己幸灾乐祸看好戏的嘴脸,乍一看,倒真真有几分慈母模样。 “娘。” 李清照脚步轻快,声音甜软,奶呼呼的将小脑袋在荪歌的手臂上蹭了蹭,一双水盈盈的眸子满是孺慕和亲近。 荪歌顺势拍了拍李清照的头,然后示意仆妇为李迒盥手。 一眼望去,小家伙就跟个小泥人似的,也不知那场与泥鳅的大战究竟孰胜孰败。 战果不明,但战况惨烈。 李迒皱着小脸,不情不愿,一步三回头的由仆妇抱着离开。 失策了! 本来,他应该跟阿姐一左一右站在母亲身侧,又让阿姐略胜一筹了。 (vv) “娘,今日的还未曾习读诗文,亦未曾听阿娘讲述山川风物,四时美景。” 李清照眨巴着亮晶晶如黑曜石一般的眼睛,求知欲旺盛。 荪歌捂脸,她才刚来,难道就要被迫内卷了吗? 如果可以,她更想摆烂,然后靠着有千古第一才女美誉的女儿走上人生巅峰。 不过,她也知晓,单纯摆烂,也许会扼杀照姐的惊人才华。 天赋重要,但耳濡目染言传身教,也必不可缺。 俗话说的好,环境对人的影响是潜移默化深远持久的。 不行,拒绝摆烂,拯救照姐,从她做起。 诗文,她不甚精通。 但,作不出诗,不代表她无法为照姐答疑解惑。 至于山川风物,四时美景,她熟! 无论是照姐想要听民俗风情,还是地貌景观,亦或者是沧海变换,历史更迭,她都可以! 当然,如果能让她引经据典,详细阐述女之耽兮不可说也,她会更开心。 “不知清清今日想听什么?” 见水沸,荪歌将开水倒入盏中,将茶粉调成糊状,再注水,用茶筅搅动,轻抿一口,慢条斯理的开口道。 李清照变戏法儿似的从一旁的箱笼中掏出一本书双手递给了荪歌,然后不经意开口道“阿娘,以后点茶还是让女儿来吧。” 荪歌怔愣,茶盏遮唇,化解尴尬。 她的点茶技艺,被照姐华丽丽的嫌弃了。 宋代四雅,焚香,点茶,插花,挂画。 点茶文化盛行,上至王公贵族,下至文人雅士,皆推崇这种繁琐但有趣,彰显独特人文情怀的茶道。 只可惜,她只会草率的烹茶。 就连方才的点茶,也是本着入乡随俗,照猫画虎的操作一番。 咳咳,她发誓,她的步骤应该没问题,但结果貌似跑偏了。 至于被女儿嫌弃? 一回生二回熟,这都不算事儿。 荪歌将茶盏放下,面色便恢复如常,从善如流道“那便辛苦清清了。” 照姐多能干一分,她就能躺平一回。 这北宋啊,真真是繁荣热闹,富贵非凡。 天色越发阴沉,风渐急,倏忽,雨如银丝,落地四散。 仆妇轻手轻脚,将支着窗户的叉竿拿下,以防水汽漫入,雨声汇聚成一首动人的曲子,茶室内,母女二人,温馨融洽,时不时有只言片语夹杂着轻笑,为这蒙蒙的雨天,增添了些许暖意。 冒雨,撑伞,匆匆赶来,想要体验母子亲情的李迒:…… 好吧,他又多余了。 李迒从仆妇怀中挣扎着下来,小嘴一扁,嚎出了声,响亮但不刺耳,足够让荪歌听到,但又不会生厌。 荪歌失笑,这小儿子,自小便是个戏精,怪不得在乱世中亦能有一处安身之所。 还不待荪歌起身,李清照就动作麻利的牵起李迒的手,然后猛地抱起李迒,将其放置在案桌中央。 荪歌:…… 李迒:…… 荪歌表示,这一招还真是出其不意。 李迒想刷存在感,照姐直接超额完成他的心愿。 这位置,显眼至极。 好不容易挤出几滴眼泪的李迒,呆愣愣的坐在案桌上,左看看,右看看,泪珠挂在肉嘟嘟的面颊上,憨憨傻傻。 这是继续哭呢,还是不哭呢? 李迒觉得,他的小脑袋瓜儿好像不太够用了。 “娘,爹爹以前经常说,启蒙要趁早,学问才不孬。” “择日不如撞日,今日就让迒儿一起听吧。” 李清照故作慷慨大方的将一本诗词塞进了李迒怀中。 正在发呆的李迒,下意识接住。 荪歌看着依旧茫然不知,还在纠结哭不哭的李迒,心中大笑,脑子里想了无数悲惨的事情,才控制着没笑出声。 照姐果然是照姐,不动声色就结束了幼弟吃饱睡,睡饱玩的快乐生活。 偏偏他的便宜傻儿子,还一无所知。 不过,启蒙归启蒙,谁家启蒙是从诗词开始的。 荪歌不置可否,给李迒披上小毯子后,便接着为李清照答疑解惑。 李迒肉乎乎的小身子晃来晃去,然后软趴趴的躺下,至于那本诗词,早就变成了他的小枕头。 在此之前,李迒从不知,娘和阿姐的声音如此催眠。 见李迒睡了过去,李清照放下笔,将李迒抱在了软塌上,动作熟练轻柔。 望着这一幕,荪歌突然明白了王氏想要守护的一切。 第一百五十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四) 灵魂契约,契合灵魂,只要自己不解除,哪怕对方手段通天,都无法化解。 就好像不死帝君小黄鸡,之前只是神王,他是帝君,同样没办法解决这种约定。 为了防止这家伙变卦,出现反噬的现象,名师大陆就曾专门定下,即便对方可以脱离天道之册,也无法挣脱灵魂间的约定啊! “灵魂契约,的确无法从识海中分裂出去,但我融合了连天道都可以化解的特殊气体,将这种契约化解掉,并不难……只要有足够力量,轰击契约所在之处,就能做到!” 狠人道。 灵魂契约,是建立在天道基础上的,特殊力量连神界天道都能化解,化解个灵魂契约,只要处理得当,又有何难? “原来如此……”张悬目光一闪。 “和你说这么多,也算感谢将我带到神界了!” 解释完,狠人不再多说,身上的气息愈发的亘古悠远,身后的黑洞变得更加巨大,显然说话的功夫,又吞噬了不知多少力量,做了滋补。 “张悬,黑洞吞的越多,他的实力越强……” 洛若曦也发现了不对劲,急忙传音过来。 “准备动手吧!”心中疑惑尽消,张悬深吸一口气,手中长剑,陡然扬起:“既然如此,那就手底下见真章吧!” 轰隆! 最强大的剑意,再次施展而出。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生死皆不在乎,又有何事可以阻拦? 这一招剑法,虽然是没达到帝君领悟的,却蕴含了心中的一切执念,将体内的天若有情功法,发挥到了极限。 呼! 一剑将狠人的攻击,斩成两半。 同一时刻,洛若曦也出手了,玉手翻滚,剑芒如雪。 她的剑法和剑神天的那位青年有些相似,带着一往无前的气势,和大道自然的潇洒。 “你们的招数是很厉害,但对比我,还是差了些……” 轻轻一笑,狠人再次向下抓来。 一瞬间,遮天蔽日,手掌将天地都笼罩了,空间碎裂,日月星辰都仿佛要被硬生生打下来。 噗!噗! 张悬和洛若曦同时倒飞而出,人在空中鲜血狂喷。 以二人的实力,竟然抵挡不住! 这家伙到底达到了何种境界? “放肆!”分身大步踏来,每走一步,就有莲花绽放,虚空中带着流水的声音。 远远看去,逼格十足。 炼化九天混沌金莲,他的修为比起张悬,丝毫不弱。 一拳扬起,力量冲上九天。 和狠人对碰,同样倒飞而出,挡不住一招。 张悬捂住额头。 成就帝君了,分身依旧不改装逼的本性…… 这么绚丽的装逼,还不如将力量集中起来,威力更大! “一起出手,不然,他们死了,我们都会死……” 小黄鸡一声大喝,赤红的的火焰燃烧,天空都像被点燃。 剩下六大帝君,也各自施展手段。 七位帝君联合,毁天灭地,一方天地在面前都抵挡不住,但对方是吸收了特殊力量的狠人,攻击来到跟前,黑洞陡然变大,眨眼功夫就将力量吞噬干净,紧着着反击而出。 嘭嘭嘭嘭! 七位帝君和张悬等人一样,倒飞而出。 十大帝君,联合在一起,竟然都没挡住对方一招! 这家伙,怎么会这么强大? “你们可以死了……” 一招击溃众人,狠人向前一步,手腕一翻,再次拍了下来。 “鼠辈敢尔!” 伴随一声大喝,之前剑神天的那位老者,突兀出现,挡在面前,手中长剑化作银河。 “帝君?他也是帝君实力?” 张悬瞳孔一缩。 这位老者当初跟在青年身后,本以为只是个随从,最多封号神王,施展出力量才发现,竟然也是一位帝君强者! 如果他是帝君,那位青年,是什么? “他本身就是剑神天的帝君……”挣扎站着身来,洛若曦咬牙道。 “那……传我剑法的青年呢?”张悬再也忍不住。 “他是……”洛若曦刚想回答,空间一阵扭曲,随即看到剑神天的这位帝君,同样倒飞了出去,落在不远处,砸出一个大坑。 张悬现在的实力,和对剑道的领悟,远超过他,都抗衡不住,他即便修为不弱,剑术高明,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帝君,一群土鸡瓦狗而已!今天我就灭了九天,灭了这神界,将一切规则踏平!” 将剑神天的帝君击败,狠人疯狂大笑,四周的空间不停坍塌,衬托的他如妖如魔。 “怎么办?”张悬拳头捏紧。 刚才他和分身,都施展出最强战斗力了,甚至眼前的洛若曦,也将最强招数使用了出来,都没挡住对方的一招…… 难道神界,真的没人能够挡住眼前这位? 任由他将世界毁灭? “唯一的办法……是将你的天道有缺,回归天道本身,让天道将他镇压……”洛若曦秀拳捏紧,眼眶泛红。 “回归天道本身?”张悬知道她的意思。 脑海中的图书馆,本身是天道的一部分,一旦回归,天道就等于彻底完整了,或许就可以修复漏洞,自我将狠人排斥出去。 就好像人体的免疫系统。 免疫系统完整,病毒来了,轻易驱赶;坏了,抵抗不住病毒入侵,再强壮的人,也会因此死亡。 只是…… “他太强大了,即便天道恢复完整,也无法镇压吧!”张悬摇头。 病毒,免疫系统是可以斩杀,但……猛虎呢? 再强的免疫系统,又有什么办法? 眼前这位,只是普通神王,哪怕封号,天道都可以轻易杀死,可比帝君都要强大……已然不是天道可以抗衡的了。 “这……”洛若曦停顿了一下,洁白的玉面上露出失落之色:“是啊……没办法镇压,但是,天道完整,他就能醒过来,斩杀这位,并不难!” “他?”张悬皱眉。 “我带你去见他,就在自在天……”深吸一口气,洛若曦一咬牙,转身就向前飞去。 “想逃?”狠人冷哼,向下一按。 嘭! 洛若曦从空中坠落。 “你……”张悬剑法再次施展出来,剑意辉煌而出。 叮叮叮! 再次被狠人挡住。 “你们快走,我来挡住他……” 知道他们再想拯救神界的方法,而不是逃走,分身和不死帝尊,一声大喝挡在前面,洛七七也摇身一变,回归静空珠本体。 四周的空间凝固起来。 “走!” 见众人奋不顾身挡在后面,无畏惧死亡,张悬眼眶一红,不过,也知道现在不是多说的时候,一拉洛若曦,身体一晃,划破空间,下一刻已经出现在了自在天的范围。 自在天现在已经没了之前的自在,神界崩塌,四处一片混乱。 “你说的他,在哪里?” 没空去观察普通人的生活,张悬看向怀中的女孩。 如果她说的那人,真能拯救神界,自己牺牲又何妨! “他是我的父亲,你吊坠中的血液,就是他的,不死帝君,曾是他的兽宠……”洛若曦调息了一下,解释道。 “父亲?” 张悬恍然大悟。 难怪一直觉得吊坠中的血液和洛若曦相似,却又不同,原来是她父亲的。 这样也就解释了,为何不死帝君留下的那道意念,看到吊坠后,立刻认自己为主。 “你父亲也是帝君?或者拥有超越帝君的实力?” 忍不住道。 图书馆混乱,是吊坠中的血液,让自己恢复清醒,难不成,不仅她是帝君,父亲也是,甚至更加强大? 如果是这样的话,又为何会昏迷? 又需要天道有缺,才能让其清醒? “他不是帝君,而是……天道!” 洛若曦秀拳捏紧。 “天道?你父亲……是天道?”张悬一震,不敢相信。 “是!五十年前,父亲抵挡不住那只大手,陷入昏迷,天道崩散成三部分,天道有序和天道有缺,进入空间乱流,我代为掌控天道自然,维持神界的平衡。想要让他恢复,只有将散开的部分收集……所以,我才如此决绝,不能失败!才专门进入名师大陆,研究春秋大典,想办法战胜孔师!和孔师战斗的时候,拜托他的事,也是这个。” 洛若曦道。 张悬恍然。 名师大陆刚认识不久,眼前的女孩,就和自己讲述过她的故事,要救一位至亲,自己当时还不明白,现在才恍然大悟。 竟然是她父亲,而且还是神界天道! 天道真的能够化成人形,并且生儿育女吗? “代为掌控天道自然……你体内,没有天道碎片?”突然,意识到她语言中的不对劲,张悬看过来。 代为掌控,和自己这种融合在体内,是两种概念。 “我只是掌控,并不是天道的一部分……”洛若曦道。 张悬松了口气。 这样说起来,只需要自己将天道有缺剥离出来就行了,并不需要她也死亡。 尽管这种命运,不愿意接受,却也不愿意眼前的女孩,受到伤害。 “我将体内的天道有缺剥离出来,你父亲就能活过来,甚至将狠人击杀是吧?”张悬看来。 “这……我也不确定……” 抬头看了看已经崩塌的神界,洛若曦迟疑。 神界是父亲的根基,现在根基都这样了,就算清醒,真的能够将那个强大的狠人击败吗? 真不好说! “看来你也不能肯定,既然如此,求人不如求己……我们只有自己想办法!”张悬咬了咬牙:“你、我、分身,联合九天九帝,如果在配合上孔师,未必不能获胜!” “孔师?他……”洛若曦皱眉。 “孔师已经死了是吧!他并未真正死亡,如果猜的没错,他被你斩杀,只是用来脱离天道的方法……不出意外,他应该和魏长风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张悬道。 看到魏长风,就明白过来,孔师所谓的保持灵智,应该和他一样,是先天胎魂体。 可以做到胎中不迷。 再加上提前留下的后手,复活,只是时间问题。 洛若曦愣住,似乎她没想到,会是这样。 “过去看看就知道了,猜的不错,他应该已经恢复,不然,他的那些学生,不可能连潮汐海都没去……”张悬道。 孔师的那些学生,子渊古圣等人,个个实力强劲,就算没有帝君帮助,也必然有办法进入潮汐海,可却一个都没见。 必然是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想要趁所有帝君去潮汐海无暇顾及的时候去做! 而这种重要的事,明显就是让孔师恢复。 “这……”洛若曦心中一震,恍然大悟。 “走吧!” 不再解释,单手一划,张悬重新来到孔师居住的所在,果然看到一个老者盘膝悬浮在空中,见他们来到,微微一笑:“来了!” 不是孔师,又是何人! 这位万世之师,果然没让自己失望! 和猜测的一样,趁着所有人都将注意力集中在潮汐海的时候,重新复活了。 “你……”洛若曦娇躯一震。 她知道帝君可以复活,不死帝君也活过来了,但……没想到速度这么快! “我隐瞒天道,提前就准备了后手,幽魂池中的那个没有名字的巨人,就是我留下的,当日被你斩杀,我借机摆脱了天道的束缚,重新凝聚肉身,现在也刚刚恢复罢了!” 孔师微微一笑。 他精通时间能力,看起来神界只过了一、两天,实际上为了恢复力量,经历了不知多久。 几十年的时光,都有了。 “我们三人的实力,是很强,但想要胜过狠人,也没那么容易……” 见孔师果真恢复,洛若曦依旧摇头。 不是涨他人威风,灭自己志气,而是事实。 刚才这么多人联合,都没挡住对方,即便增加一个孔师,又能如何? 同样改变不了局面! “我们单个的实力,甚至联合在一起,的确不是对方的对手,但……如果将所有人的力量,都融合在一个人的身上呢?” 孔师笑着看过来。 “融合在一个人身上?” 这次不光洛若曦皱眉,张悬也满是疑惑。 “那个手掌能够撕裂神界,将天道都打散,实力之强,不容置疑,狠人将这股力量全部吸收,又吞噬了神界五十年的灵气,单凭实力,我们十几位帝君,单个拿出来,的确不是对手……” 孔师道:“但联合在一起,将力量集中在一人身上……就未必了吧!” “如何集中?” 洛若曦看过来。 说的简单,做起来难。 帝君已经站在神界最巅峰了,如果这么容易吸收别人的力量,她也不至于这么多年,停滞不前。 “很简单……我们将身上的力量,集中在张悬身上,一旦他能冲破帝君桎梏,就能救下神界!” 孔师道。 “我?”张悬一愣:“为什么是我?” “灵犀帝尊修炼的是自由自在,超脱自然!但有了父亲和天道的制约,有了牵挂的人,就永远没办法真正超脱!如果我没看错,当初和我战斗的时候,你也曾放弃过,打算被我斩杀吧!” 孔师道。 洛若曦说不出话来。 战斗的时候,的确有过这种打算,所以二人的交手,刚开始的时候,各自留着后手,宛如切磋,不像生死搏斗。 “无法超脱,自然也就发挥不出最强力量,即便给与再多的真气,同样无法冲击那至高的境界!至于我……” 孔师点头道:“心怀苍生,想要普度天下,却不愿意别人为我牺牲,仁慈太多,也是缺点!如果心狠一些,将异灵族灭族,就不会有现在的局面……” 当初如果能将异灵族人全部灭杀,狠人就不可能复活,也不会有现在的情况。 “所以,我也不适合!而张悬,功法顺心,没有缺陷。讲究活出自我,哪怕身死,只要活得无愧,就心中坦荡。这种人拥有更大的包容,更大的发展空间,只有这样,才能走的更高,更远!” 孔师继续道。 生当复来归,死当长相思! 连死亡都不在乎,又怎么会被其他事情所羁绊? “这……”张悬皱眉,正想说些什么,就见孔师目光炯炯的看过来:“不用推辞了,先说时间来不及,去培养其他人,就算来得及,我也觉得未必有人能比你做得更好!灵犀帝尊体内虽没有天道碎片,却常年掌控天道,对天道有着属于自己的理解;我掌控天道有序,如果我们将力量灌输给你,你体内就会拥有完整天道的力量!配合上分身的九天混沌金莲,完全可以做到定九天,掌乾坤,战九霄,灭万物!” “好吧!” 见对方已经做出决定,自己解释再多也无用,张悬点了点头。 轰隆! 盘膝做好,一眨眼功夫,两股雄浑的力量,就从两侧灌涌而来。 张悬全身一僵,整个人仿佛刹那间化身天道,翱翔在九天之上。 灵魂、肉身、真气,都在瞬间得到了洗礼,越来越强,越来越雄浑。 …… “你们也想拦我?也好,杀了你们,再去将张悬斩杀……” 将洛七七和分身等人拍飞,狠人冷冷一笑。 分身和诸多帝君联合施展而出的力量,的确很强大,不过,和他比,依旧弱了一些。 潮汐海将神界出了城市外的灵气,几乎全部吞噬干净,现在这些力量,都化作他的寄养,举手投足,带着毁灭天地的能力,这些帝君、神王,尽管代表了神界最巅峰,依旧不堪一击。 此时的狠人,仿佛代表了整个神界,无人能挡。 “神界灭亡,我们活着也没意义,我云螭,与你同归于尽……” 云螭大帝变化出本体,一头巨大的五爪金龙,凌空向他扑了过去。 “就你?不配!” 狠人手掌一捏,金龙就挂在掌心,无论如何挣扎,都逃脱不掉。 “老友,等我!” 扶猛帝君也一声大吼,变化出白虎本尊,凌空来到跟前。 不死帝君,不死火凤本尊显示出来,火焰照耀天空。 玄冥大帝,本尊乃一头大龟,宛如托举着诸天。 四大神兽,镇守神界四极,同时变化本体,崩塌的神界,都变得缓慢下来。 乾坤仿佛在瞬间定住。 嘭嘭嘭嘭! 连续四掌,狠人将四兽镇压下来,眼中闪过一道浓烈的杀意:“既然你们找死,我就成全你们……” 咆哮声中,正想下死手将众人全部抹杀,就感到扬起的手臂一紧,在空中停了下来。 “想要杀他们,问过我没有……” 随即,众人震惊的目光中,一个人影从空中缓步走了出来。 正是张悬! 此时的青年,全身力量澎湃,比刚才强大了十倍不止,自天而来,宛如整个人就是一个世界。 “进步了不少……” 狠人停了下来,目光凝重。 他显然也没明白,为何短短几分钟的光景,对方的实力有了如此巨大的变化。 “不过,增加了又如何?全盛期的神界,都抵挡不住,我不信,你能挡得住我……” 一声冷哼,狠人再次拍落而下。 张悬长剑扬起,迎了上来。 双方战斗在一起,空间一道道撕裂,气流四处乱窜。 “张悬能不能获胜?” 自在天孔师驻地,洛若曦满是担忧的看过去。 她和孔师将力量传递给张悬,自身修为,已经降低到只有神王级别,不如之前那么辉煌了。 不过,级别在哪里摆着,只要力量足够,终有一天,可以重新恢复。 “凭借现在的实力,想要胜过……很难!除非……他能领悟超越帝君的力量!” 沉默了片刻,孔师道。 十几个帝君联合,都无法胜过狠人,即便他们将力量全部传递给对方,想要胜过,也没那么容易。 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力量只有集中在一人身上,才有可能触碰到顶点,才有可能真正超越极限,突破自我! “超越帝君的力量?” 洛若曦眼神悠远。 父亲还清醒的时候,曾和她说过同样的话,但……她无法做到,自己心爱的男子,能够做到吗? “他一定能……他有着一颗不屈的心!和对这个世界的傲然。” 看出她心中的疑问,孔师笑道。 …… 嘭嘭嘭! 连续几招下来,张悬虎口开裂,胸口出现了一道巨大的伤痕,狰狞可怖。 和孔师说的一样,即便融合了他们二人的力量,体内形成了完整的天道,依旧不是对手。 “哈哈,还以为多厉害,不过如此!”狠人冷冷一笑。 “反正不是你的对手,早晚都会被杀,既然如此,我想死在你最强的攻击之下……”深吸一口气,张悬停了下来,不在进攻,反而看向眼前的狠人。 “好,我成全你,给你最强的攻击……” 听他这样说,狠人愣了一下,随即冷哼一声,手掌扬起。 哗啦! 一道青光出现在掌心,猛地拍落而下。 果然是最强攻击,整个神界都发出轰鸣,宛如快要承受不住,再次被打出一个巨大的坑洞。 双眼紧闭,张悬并未躲避。 嘭! 脑袋炸裂开来,灵魂四处溃散。 “张悬……”看到这一幕,所有人都脸色一白。 洛七七宛如发疯。 云螭大帝等人也瞪大眼睛,不停哆嗦。 看到这一幕的孔师和洛若曦也全都一愣。 本意是让他突破桎梏,冲击超越帝境境界的,怎么不去反抗,甘心赴死? 这样,岂不辜负了他们的一番好心? “不对,是不死帝君的不死之法……” 正在奇怪,孔师突然开口。 众人随即看到,脑袋炸开,甚至灵魂碎裂的张悬,胸口的吊坠陡然炸开,一滴血液悬浮而起,燃烧起来,形成了一团炙热的火焰,火焰中,一具完好无损的身影,缓步而出。 “他……借助对方的力量,和吊坠中的血液,将天道有缺和灵魂分离了?” 洛若曦瞳孔收缩。 浴火重生后的张悬,体内竟然没了天道图书馆,没了天道的干扰,脱离了天道! “他怎么做到的?” 孔师也满是不敢相信。 天道和灵魂融合在一起,不分彼此,为了摆脱,他不得不魂飞魄散,借助幽魂池重新凝聚魂魄。 眼前这位,只被斩杀了一下,就彻底摆脱,用了什么办法? “我知道了……他用了狠人摆脱灵魂契约的办法……”洛若曦反应过来。 灵魂契约绑定主人和仆人,主人不解除,仆人就永远受制……天道图书馆也是这样,可以说是一种增强版的契约。 绑定了灵魂,不死不会脱离。 但……狠人借助那种特殊力量摆脱了灵魂契约,具体方法,张悬之前详细询问过,恐怕那时就动了心思。 这才故意拼死,让其施展出最强力量对他攻击。 借助这种力量,浴火重生,没想到,果然大获成功! “原来如此,这才是突破帝君的方法……” 从火焰中走出的张悬,脸上露出淡淡的微笑,像是明白了什么,突然一招手,一侧的分身,立刻重新变成一朵莲花,飞了过来。 刹那间,与自身完美融合。 一眨眼功夫,众人感觉,眼前的张悬,像是变成了九天,九天就是他。 脚掌在地上轻轻一踏。 混乱的九天,立刻稳定下来。 九天混沌金莲,九天诞生时出现,能够稳定九天,此时分身和自我完美融合,不分彼此,也就等于他掌控了这种力量。 不仅如此,融合了九天混沌金莲的修为,他本就达到巅峰的境界,出现了松动,似乎随时都会突破。 “主仆情、兄弟情、师生情、父母情、爱情……融合在一起,原来就是世间万物,这才是人!” 面带微笑,张悬喃喃自语。 天道图书馆脱离灵魂的刹那,他明白过来。 是人看了世界,才有了世界,还是先有世界,后有了人? 是风动,还是心动! 这个问题,亘古不朽的困扰着无数人。 当然,现在……这些都不重要了! 没有生命,没有情感,世界就算存在,又有何意义? 所以,突破爱情之后,是众生情!是交织天下的情感。 世间万物皆有情感,有情才有世界,有情感,才能延续生命。 爱,是情。 憎,是情。 高兴,是情。 痛苦,是情。 离别,是情。 相聚,也是情! “万千情意,为我所用……” 一声低呼,张悬体内禁锢的境界,瞬间破开。 帝君桎梏,突破了! 一瞬间,仿佛触摸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和大门,灵魂得到了快速的滋养。 无数混沌之气,涌了过来,肉身也飞速提升。 之前只有吸收灵力,才能进步,而现在空间乱流、混沌之气,哪怕是对方的青光,都可以为我所有,不分彼此。 “你……”狠人没想到,自己的全力攻击,非但没将其斩杀,反而成全了他,气的“哇哇!”乱叫,一声怒喝,再次攻击下来。 “你怨恨高高在上的帝君,没在空间乱流中救下自己,是情;觉得曾是我的仆人,蕴含卑微和愤怒,是情;想要毁灭神界,发泄愤怒,是情;想要变得更加强大,同样是情……情感控制着你,你又如何胜得过我,不被我控制?” 淡淡一笑,张悬的声音越来越快,越来越响亮,手掌轻轻一抓。 原本纵横无敌的狠人,就被无数情感细线,禁锢在一起,束手束脚,无法动弹。 只要有情,就要被他所用,被他控制! “你……” 狠人眼中满是惶恐:“张师,我是你的仆人,不要杀我……我愿意灵魂献祭……” “现在再说这些,已经晚了……”微微一笑,张悬摇了摇头。 掌控天下之情,仆人之类对于他来说,已经没任何意义了。 杀了神级这么多人,伤了自己的女朋友,洛七七以及这么多朋友,今天,又怎么可能宽恕! “不……” 感受到他的果决,狠人瞳孔收缩,话音未结束,立刻感到身上一阵剧烈的疼痛。 嘭! 一刹那间,爆炸开来,化作无数灵气,向神界各处灌涌。 之前,潮汐海吞噬掉的所有力量,此时全部反哺回来,已经枯竭的荒野,重新焕发生机。 “这……” “这样就杀了?” 云螭大帝、不死帝君、玲珑仙子啊等人,全都瞪大了眼睛,不敢相信。 刚才他们和狠人交过手,知道可怕,这么强大的人,竟然随手覆灭,这位张悬……到底达到了何种地步? 难道帝君之上,真的还有另外的境界? “他成功了……” 孔师和洛若曦,松开捏紧的拳头。 “这是天道的一部分,那我现在就归还天道……” 看到刚才从自己体内,被分离出来的“天道有缺”,依旧在空中悬浮,张悬轻轻一笑,屈指一弹。 嗡! 从重生就伴随他的图书馆,轰然镶嵌在神界的天空之上。 大钟般的鸣响,不断崩溃的神界,肉眼可见的缓慢恢复,混乱的气流,也重新聚拢起来。 崩塌的神界,终于停了下来,干枯的灵气,也伴随狠人的死亡,慢慢复苏。 “看来,神界要重新迎接灵气复苏时代了……”张悬一笑。 潮汐海的窟窿,伴随天道的补全,已经恢复,神界恢复以前的盛况,只是时间问题。 “张悬,这边来……” 刚做完这些,脑中响起一个声音,张悬愣了一下,一步跨出。 这一步,不知飞了多远,随即看到一个青年站在面前。 正是之前传授自己剑法的那位。 “前辈,你……” 看到是他,张悬一愣。 之前就觉得这位,深不可测,现在才发现,比起自己,也只差了一丝而已,已然达到了帝君的最巅峰,比起之前的洛若曦,都强大不知多少。 “直呼我名字即可,我叫……聂铜!”青年身上散发出一往无前的剑意,淡淡道。 “聂铜?”张悬皱了皱眉。 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 “跟我来,带你见我哥哥!”叫做聂铜的青年莞尔一笑,向前跨步而出。 张悬紧跟在身后,不知飞了多远,在一个山峰前停了下来。 随即看到了另外一个青年。 容貌比他大不了多少,双眉上扬,给人一种深邃不可看穿之感。 “这实力……”张悬一颤。 眼前这位青年的实力,竟然比他还要强大,同样突破了帝君的桎梏,而且修为更加深远厚重! “在下,聂云!”青年淡淡一笑,看了过来:“也就是……聂灵犀,你口中洛若曦的父亲!” “若曦的父亲?” 张悬一震:“你……是神界天道?” 之前洛若曦说过,自己的父亲,是天道,怎么都想不到,是这样一个年轻人。 “我一气化三清,一部分灵魂,变成了天道!再说,这个世界,是我创造的,说我是天道也无不可!”聂云淡淡一笑。 张悬不敢相信。 神界竟然是眼前这人创造的? 那他的实力,该有多强? “不对,如果神界是你创造的,你又是天道,为何任由狠人肆虐,而不出手……”张悬看过来。 如果不是自己突破,神界极有可能彻底崩塌,为何眼前这人,不管不问? 甚至连女儿的生死,都关心? 没回答他的问题,聂云淡淡的看过来:“你认为……神界之上,还有更加强大的生命吗?” “这……”张悬停顿了一下:“应该有吧……” 虽然没见过,但既然他能修炼到这种境界,或许其他人也可以,甚至更强。 就好像眼前这位。 “我曾怀疑,神界之上会有更强大的生命,所以用尽全力窥视,最终引来了更高世界的反噬……一个手掌破空而下!” 聂云看过来:“当时如果我躲闪,极有可能整个神界都会被抹平,再没有半个生命……所以,挡下了这招,但也因此,化身的天道被分裂出去。” “这种情况,我想恢复,只是一道意念而已,但……我明白,想要真正超脱神界桎梏,去探索手掌由何而来,神界之外,又有什么……单靠我一人很难做到。所以,想要看看,有没有生命,能够突破帝君桎梏,达到和我平齐的地步!” “所以,就将分散的天道意念,送到最底层的世界……分别赐予原本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和一个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而你,最终没让我失望!” 聂云笑道。 “不属于这个世界的灵魂,这样说来,我穿越,也是因为你?”张悬心中一震。 难怪,能够穿越过来,没想到都是眼前这位所为。 “呵呵!”聂云轻轻一笑,道:“本身属于这个世界,就有着对世界的敬畏,想要突破世界桎梏,难度要大得多,我也是心念一动,并没想到,你真的能够成功……” “我……”张悬脸色一红:“如果不是孔师,我根本不可能达到这种地步……” 没有孔师的无私奉献,想要达到现在的境界,根本不可能做到。 “机会我给他了,没把握住而已。和灵犀的比斗,其实就是他突破的最佳机会,可惜,他选择了退避,以为自己留了后手,可以全身而退,实际上却是失去了勇猛精进,面对超越我们的人,如果连这点精神都没有,又如何能够与之抗衡?” 聂云道。 张悬沉默不语。 当时二人的战斗,他都看在眼里,孔师的确在果决上有些欠妥。 也有可能,他不愿意斩杀洛若曦吧。 可惜,就这一念之间,错过了晋级的机会。 “如果孔师获胜,若曦就会死……”片刻后,张悬看过来,眉毛皱起。 难不成,眼前这位连女儿的生死都不管了? “有我在,她不会死……”聂云淡淡一笑:“你现在的实力,和我也差不了多少了,你觉得二人的实力,生死关头,想要救人,能不能做到?” “这……”张悬苦笑。 突破帝君,和帝君,是两个概念,如果他真的愿意出手,的确可以在最后关头将人救下,而且保证,一点伤都受不了。 “灵犀,是我另外一个妻子洛倾城所生,所以她伪装的名字,姓洛……为了能让她相信,不感情用事,到现在一直以为我还陷入昏迷……” 聂云苦笑一声:“我这个爹也算做得够狠了……这样吧,这件事还是你和她解释吧,毕竟,她现在的心思,已经转移到你身上了,我这个老爹,估计都想不起来了……哈哈,我暂时就不出现了,躲避上一段时间再说,不然,真怕她闹得天翻地覆……” 看到眼前这位如此不靠谱的老爹,面皮一抽,张悬只好答应:“好吧……” 不答应也没办法,谁让自己拐走了人家的女儿…… “天道图书馆,是我一道意念所化,是根基,也是桎梏,你能靠自己的能力,突破桎梏,说明了能力和潜力,将来前途无量,我女儿能和你在一起,做父亲的,也算欣慰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五) (五) 闻言,荪歌沉默。 李清照眼中的悲悯,似是一团火能灼痛她的双眼,但却无法焚毁世人心中的偏见。 都说宋朝女子地位普遍较高,中下层群体女子可经商,寡妇亦可改嫁,但也是相对而言的。 且,理学家们普遍认为,词藻非女子之事,文坛上的文人骚客,亦是不认同女子创作。 可以说,李清照能光耀大宋词坛,除却天赋才能也离不开王氏和李格非的支持。 这是李清照一生的幸运。 原生家庭的开明,恣意洒脱的少女生活,治愈了李清照的一生。 剧情中,从未有只言片语提及张小娘子的过往及结局,就仿佛只是不值一提的路人甲,不配分得半点笔墨。 荪歌无声的叹了口气,在王氏的记忆中翻找着关于照姐口中那位张小娘子的印记。 也许,那堵不断加高的墙,那变本加厉的规矩,切断了张小娘子与李清照的相交,也浇灭了张小娘子心中唯一的火苗。 于是,张小娘子再未出现在李清照的世界。 遍寻王氏的记忆,荪歌终于知晓了张小娘子的出身家世。 较之李清照,张小娘子年长几岁,约莫已到金钗之年,祖上也曾入清贵之流,奈何父亲获罪后亡故,其母亲带着张小娘子被迫脱离族中,居于明水。 不愁衣食,不缺银钱。 张母只是憋着一股气,想要洗刷族人的蔑视和轻贱,便想着要遵世代女子之典范,将女儿培养成天下女子的表率,将书中那些毫无生气的规矩要求,硬生生的拼凑成一个活生生的人。 不论精华,还是糟粕,但凡出现在典籍上的女子言谈举止,行住坐卧,都变本加厉的施加于女儿之身。 正如李清照所言,张小娘子眼中的世界荒凉绝望,最大的伤害和痛苦来自于母亲以爱的名义包裹着的窒息。 荪歌敛起心中的不适,将李清照揽在怀中,伸手戳了戳尚带婴儿肥的面颊,唏嘘道“清清之心赤诚热烈,为娘欣慰。” 越是久处阳光之下,临近阴霾,才会越发敏锐和痛苦。 “爱的名义”这是千百年都未有解的难题。 其中关键,远不是三言两语的劝说能够破除的。 李清照小小的年纪,便展现了惊人的细腻感。 可是,她宁愿李清照的心思没有这般敏感细腻。 “但是,清清,饮酒更非解决之道。” “阿娘甚少将自身意愿强加于你,也不愿将你束缚在条条框框之中。” “所以,你可以恣意洒脱,也可以繁花似锦。” “但,你非张小娘子,张小娘子亦非你。” “暂不谈少时饮酒之危害,单看你翻墙怂恿张小娘子饮酒之举,等待张小娘子的会是什么?” “一醉,真能解千愁吗?” 醉酒后的痛哭流涕,还是酒醒后面对惨淡现实的依旧无力? 李清照安静的窝在荪歌怀中,喃喃开口“阿娘,最起码那片刻的自由是真的。” “阿娘,张姐姐是不是被罚了。” 李清照猛地抬眸,小心翼翼的问道。 加高的院墙,再无回音的敲击,让李清照的心如坠冰窖,恐慌不已。 阿娘能够发觉,是不是说明张姐姐的娘亲亦有所察觉。 李清照慌慌张张,软乎乎的小脸一寸寸煞白。 “阿娘,待雨停,女儿想登门道歉。” 李清照抿抿嘴唇,坚定道。 虽说她初心是好的,但不能否认她莽撞的法子。 荪歌皱眉,放在李清照头顶的手微微一顿。 登门? 张小娘子的娘亲可不像是会讲理的。 照姐上门,十有八九是被阴阳怪气的数落一顿,然后连大门都进不去。 对待钻牛角尖疯魔之人,绝不能以常理度之。 荪歌不愿伤害到李清照心中与生俱来的善意和悲悯,这份共情能力也算不得一件坏事。 自己家的女儿自己宠,那还能怎么办呢? 她出现在这里,不就是要为照姐保驾护航的,委委屈屈窝窝囊囊那还不如回去聆听主神的教诲。 荪歌望着窗外淅淅沥沥下不停的雨,计上心头。 阴雨天气,连绵数日。 李家住宅,年久失修。 所以,塌个房倒堵墙,貌似也说得过去。 墙倒了,砖瓦泥块砸坏隔壁的墙,也顺理成章。 不就是砌墙吗?李家不缺这点银钱,王氏自己也有十里红妆,嫁妆丰厚的很。 嗯,荪歌在心中默默为自己点赞。 她还是如此的机智! “清清,为娘有一个馊主意……” “不对,应该说是锦囊妙计,不知当讲不当讲。” 荪歌跃跃欲试。 李清照蔫蔫的眼神瞬间明亮,这世上就没有能难倒阿娘的事情。 “阿娘,什么办法。” “为娘掐指一算,那面墙该倒了。” 李清照一愣,有些不解。 见状,荪歌也没有多言语,拉着李清照的手,撑伞朝着那处偏僻的院落走去。 睡的香甜的李迒,再一次错过了见证大事。 院墙旁,荪歌松开李清照的手,助跑,狠狠的撞在了那堵墙上。 李清照:Σ(дlll) 李清照凄厉的喊着,手中的伞扔在地上,跑着朝荪歌冲了过去。 阿娘! 她已经失去过一次娘亲了。 李清照的眼泪夺眶而出。 只听,轰隆一声,那堵坚硬的用料十足的墙倒塌,变得破败不堪。 就连那堵张家的墙,都看起来摇摇欲坠,似是轻轻一推就会倒塌。 事实也是荪歌一伸手一推就倒了! 李清照看着自家娘亲不以为意的揉着额头上的红印,有些发愣。 刚才阿娘撞墙自尽是她的幻觉吗? 直到李清照握着荪歌依旧温热柔软的手,那颗高高提起的心才落下。 阿娘还在! 这对李清照来说,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快跑。” 荪歌拉着李清照的手,藏了起来。 再不走,就要被隔壁抓现行了。 “阿娘,您没事吧?”李清照目光灼灼的望着荪歌,眼眶里还有未落尽的眼泪。 荪歌抬手想要揉揉李清照的小脸,却发现满手都是青苔。 不用看也知,她此刻定然狼狈的很。 “清清要替阿娘保密啊,要不然阿娘就要无家可归了。”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二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六) (六) 荪歌脸不红气不喘,心安理得的把一切归结为天生体质特殊。 没其他,就是头铁。 不信的话,她也没办法。 尤记得,当年她一头撞碎了石像。 尤记得,当年李斯大汗淋漓她依旧不痛不痒。 这都是彪炳史册的光辉战绩。 “清清,你想啊,哪家郎君愿意娶一个头似铁锥,坚硬无比的夫人。” “若是旁人知晓,为保李家声誉,阿娘就只好自请下堂,青灯古佛了。” “也不知道官人会求娶哪家女娘做继室,到时候只能祈祷,新夫人能善待清清和迒儿。” 荪歌戏精附体,说的凄凄惨惨。 李清照连连捂住嘴,不断摇头,表示自己绝不会说,好不容易忍住的眼泪再一次如雨滴般落下。 不行,她得保护阿娘。 尚且年少的李清照,在心里悄然定下了目标。 “阿娘。” 李清照扑到荪歌怀中,哭的稀里哗啦。 荪歌傻眼,她的戏是不是太过了? 不过,她也没有说谎,如果外人知晓她头铁如斯,金刚不坏,指不定就把她架在火堆上当妖孽活活烧死了。 荪歌拉着哭的一抽一抽的李清照回到房中,梳洗换衣,然后在李清照的强烈要求下在额头上擦了厚厚的药膏,然后才带上抹额,以做遮掩。 荪歌:╭(╯3╰)╮ 明明连皮都没破,偏偏搞的像头破血流般唬人。 待一切都整理好,再三确定荪歌安然无恙后,李清照后知后觉“阿娘,您好厉害!” 李清照并没有视荪歌为异类,反而是满眼崇拜,就好像面前的阿娘是天底下最大的珍宝。 善诗词歌赋。 会掌家庶务。 精琴棋书画。 如今又天生神力,金刚不坏。 能拥有这样的阿娘,是她的福分。 李清照第一次觉得自家爹爹当年是踩了狗屎运,才娶到这般得天独厚的继室。 荪歌挑了挑下巴,轻哼一声“那是当然。” 她不厉害谁厉害! 荪歌理直气壮,丝毫没有谦虚的想法。 母女二人目光相对,蓦地笑出了声,经此一事,多了些许默契。 “走吧,走吧,该为娘上场表演啦。” 墙都倒了,不得对话沟通协商解决吗? 这样一来,照姐也能堂而皇之打听到张小娘子的近况。 待荪歌再一次出现在断墙,映入眼帘的是一个身穿深褐色衫袄,发髻上插着两根略显古旧的银簪,额头上布满深深的皱纹,眼眶塌陷,双颊削瘦,眼神麻木如枯井,浑身散发着一种行将就木的腐朽感,让人不寒而栗。 若不是在皱着眉头说话,恐怕更难看出半分生气。 看这穿着,不像是张夫人。 “阿娘,这便是张姐姐的贴身嬷嬷。” 李清照扯扯荪歌的袖子,小声提醒道。 荪歌嘴角抽搐,张母为自家亲生女儿寻这样一位嬷嬷,是脑子进水了吗? 相由心生。 “李夫人。” 老嬷嬷的声音沙哑沉闷,如生锈的锯子在艰难的锯着被虫子啃噬的腐木。 凉风夹着水汽吹来,荪歌冷不丁打了个寒战。 青天白日,偏偏感觉阴风阵阵。 太吓人了! 这样的老嬷嬷就算是倒贴她千万金,她都不会将照姐交给其教养。 老不是问题! 有问题的是这浓浓的死气,和挥之不去的压抑。 荪歌攥着李清照的手紧了几分“嬷嬷,秋雨不绝,院墙倒塌,牵连贵府,实在抱歉。” “不知张夫人可在家中,我与她商量下后续事宜。” 嗯,她宁愿见张氏,都不愿意与这位老嬷嬷寒暄。 一举一动,一言一行,带给她的感觉都格外不适,就好似阴暗角落的石阶上布满的黏腻青苔。 老嬷嬷浑浊发黄的瞳孔紧紧盯着荪歌,瞥向李清照时,眉头皱的又深了几分,嫌恶仇视之意明显。 仿佛李清照是不该存在于这世上的离经叛道的污秽之物。 荪歌面色骤变,冷哼一声,上前一步,将李清照严严实实的挡在身后“做仆妇就该有做仆妇的自觉,那双眼睛不想要了就自己挖出来。” “扪心自问,方才本夫人的态度和言辞已经足够礼待谦逊,嬷嬷这番高姿态是做给谁看。” 她本就不是什么好性子的人。 退一万步讲,李格非在朝为官,李家乃官宦之家,若按这尊卑贵贱严格的社会,她本就无需与这老嬷嬷这般客套。 想起刚才那眼神,荪歌心中就窝着火。 别惹她,就算是路边的狗,她都想骂两句。 越过断墙,荪歌按照府中布局,径直朝着正院走去。 “李夫人,这于理不合。” “不合?那你报官啊,让官府把本夫人抓起来,到时候好让全明水知晓,张家是多么的目中无人,就连一个老嬷嬷都能对本夫人横挑鼻子竖挑眼了。” 老嬷嬷:(°_°) “李夫人出身清贵之家,何必行这泼妇勾当。” “呵!既然知晓本夫人出身清贵之家,那就该知道尊卑有别。赚着几贯的月银,操着清贵之家主人的心,你还真是屈才了。” 她不怼人,不代表她这项技能退化了。 亦步亦趋跟在荪歌身后的李清照,眼睛亮晶晶的,就好似发现了一个新奇的世界,让她心驰神往。 阿娘还真是个宝藏贵妇人! 这世上,还有什么是阿娘不会的吗? 李清照第一次萌生出阿娘居于后宅实在浪费,倒不如阿娘主外,阿爹主内。 看着老嬷嬷被气的喘粗气,李清照对自家娘亲的敬仰再一次如滔滔江水,奔流不息。 兵不血刃,太厉害了。 “李……”老嬷嬷目眦欲裂,正欲说些什么,但是被荪歌摆摆手打断了。 “嬷嬷的度量和涵养也不过如此,也不知嬷嬷的言行是否符合你口口声声叫嚣的女子典范?” “不能以身作则的话,本夫人就很是怀疑,嬷嬷是不是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这样真的能教养好张小娘子吗?” “真才实学,还是沽名钓誉?” “严以律己,还是只许自己防火呢?” “唉,本夫人还真是担心张夫人上当受骗啊。” 快别哔哔了,她口渴! 还得节省下体力,去会会真正的大boss呢。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三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七) (七) 老嬷嬷眼睛凸起,似是要迸出来,面目狰狞,双手发颤,嘴唇哆哆嗦嗦,半晌才挤出一句话“受教了!” “李夫人果然厉害。” 荪歌勾唇“不客气。” “本夫人惯爱乐于助人,大黄不听话本宫都会教。” 都这种时候了,还想着阴阳怪气她,也不看看自己几斤几两。 荪歌大摇大摆的带着李清照,见到了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食人间烟火的张氏。 素色的衣衫,硕大的佛珠在手中不断转动,满屋子飘荡着檀香的味道,风自还没来得及关上的房门吹进,满屋挂着的经幡不停飞舞,张牙舞爪,仿佛有了生命。 与方才的老嬷嬷相比,张氏看起来面善了一些,眼神平静无悲无喜恋。 可荪歌隐隐觉得,这份波澜不惊之下藏着的是深深的疯魔。 荪歌只觉得头皮发麻,一墙之隔,究竟住着怎样的一户人家。 “清清,阿娘与张夫人有正事要谈,你且去外头等着。” 不亲眼见到张小娘子,照姐是不会放心的。 李清照乖乖巧巧,向张氏施了个礼,很是懂礼的离开。 荪歌三言两语将院墙倒塌之事告知了张氏,然后表露出赔偿之意。 墙,必然是要砌的。 该赔的银子,自然也是要赔的。 张氏眼神木木的,半晌才说“无碍。” 她和女儿是不缺钱的,当年亡夫获罪,却并未被抄家,族中为撇清关系,强硬的将他们母女从族中除名,但考虑到名声,也未侵吞她们的私产。 所以,虽是孤女寡母,但也算是生活富足,衣食无忧。 “既然今日李夫人寻来了,那我正好有一事要与你商议。” “令爱性情中人率性而为,与小女性格迥异,小女性子绵软知书达理,比不得令爱,以后我会约束好小女,莫要再闹出笑话。” 张氏声音平淡,似乎听不出嫌弃之意。 嗯,但那也是似乎。 荪歌心中惊叹,这才是绵里藏针真正的高段位。 “说到此事,我正想向夫人交流一二。” “张姐儿行止有度沉稳大气,是个好孩子。” 荪歌表示,她此刻一点都不惊喜此次成为一个风姿绰约的美娘子。 她倒是想没有素质没有道德,随心而为。 但,既为王氏,那就不能不为照姐考虑。 在理学逐渐形成,一步步占据主流地位的时代,无人能真正摆脱名声的束缚。 她不愿,也不能让照姐的路走的更加艰难。 “李夫人,多说无益,井水不犯河水最好。” “说的直白点,令爱离经叛道,乖张荒唐,这世上可有女子如她这般?” 她的女儿贤名在外,远近称道,谁见了不说一句可堪宗妇。 只要女儿成为天下女子温顺恭敬的典范,为人称颂,自然可高嫁,届时她们自然可以重回族中,亡夫的牌位亦可重归祠堂。 多年的辛苦教养,绝不可毁于蚁穴。 早有心理准备的荪歌,嗤笑道“离经叛道?” “不似女儿家?” “那谁又规定了世间女子皆应是一种模样?” 张氏下意识反驳“大家都说……” 大家都说? 好理直气壮的话。 何时大家都说便成了金科玉律,至理名言。 随波逐流,的确是个安全的选择,但不意味着永远是正确的选择。 无论何时,总会有人逆着那些约定俗成却是非难辨的框架,成为她想成为的自己。 谁人能说,李清照的选择是错误的。 荪歌弯弯嘴角,轻笑着“张夫人,我听大家说,上梁不正下梁歪,一个巴掌拍不响,不知你作何感想?” 在人伤口上撒盐,确实不地道。 但唯有这样直接戳心窝子,方能在张夫人那筑的牢不可破的心墙上留下一道划痕。 世道本就艰难,可偏偏有女子心甘情愿在原本的夹缝中为自己缚上一层层枷锁。 荪歌的话,让张夫人的脸色瞬间变得铁青,珠串断线,散落一地。 一颗接着一颗,就好似府衙门外竖着的鸣冤鼓,让人忍不住心颤。 瑕疵的名声,是笼罩在张夫人头上最可怕的阴影,挥之不去。 半晌,荪歌接着道“有人愿意随波逐流,那么自然也有人愿意逆流而上。” “是非对错,千百年自会有定论。” “夫人,名声固然重要,但母女亲情,令爱的一生,便真的不值一提吗?” 张夫人沉默,僵硬的弯腰,将距离最近的一粒佛珠紧紧的握在了手心,似是唯有那样,心底才能涌现出力量。 她是对的! 她没有错! 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亡夫的名声,重归宗族,百年后享香火祭祀。 但,她更是为了女儿好,没有人能够质疑她对瑶瑶的慈母之心。 “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 “这样的道理,李夫人不懂吗?” 张氏目光灼灼的紧盯着荪歌,木木的眼神中有些许疯狂。 若不是她这些年对瑶瑶的苦心培养,瑶瑶既无宗族依靠,也无显赫家世,又如何能在明水的一众小娘子中脱颖而出。 荪歌见状,不再言语。 张氏脑海中所勾勒的蓝图,已经让她听不进任何劝诫。 在张氏的臆想中,张小娘子应成为官宦之家的命妇,凤冠霞帔,光鲜亮丽。 而张氏宗族更应悔不当初,求着她们母女回归宗族。 可,臆想一旦触碰到现实,就只会是阳光下的泡沫。 这种种,都是张氏的一厢情愿。 明水城中,可曾有真正的官宦人家向张家递了帖子,表露出有意相看张小娘子的意愿? 那些推波助澜的贤名,于真正富贵人家而言,如过耳之风。 明明是最浅显不过的道理,可偏偏张氏被执念蒙住了心。 不对,不仅仅是执念,还有欲望。 经文已经承受不住这位求神拜佛,日日夜夜抄经的张氏信女心中蓬勃燃烧的欲望和野心。 呵,还真是别样的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啊! 这种深远的爱,令她大开眼界! “看在邻居一场的份上,最后劝你一句,珍惜眼前,莫要真的伤了这仅剩的血脉相连之人。” “届时,悔之晚矣。”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四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八) (八)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死亡。 无外乎,两种结果。 没有人是真的坚不可摧的。 若长此以往,张家小娘子的结局并不难猜,总归都是一幕惨剧。 张氏怔然,面上似有犹疑,但手中依旧紧紧握着佛珠,不肯松手。 不愿承认自己错,也不能承认自己错。 否则,岂不是这些年都白费了,而她奢望的回归宗族一事亦是枉然? 那么,她活着的意义是什么? 张氏抿唇,冰凉木然的眼神就好似淬着毒“不劳李夫人操心了。” “有这时间,李夫人不如好好教育下自己的儿女。” “三岁看小七岁看老,照姐儿这年岁理应懂事了,而非饮酒作乐翻墙胡闹。” 荪歌静静的看着张夫人,故作茫然般听不懂其话中的逐客意味。 她前来,一为修墙补偿,二为全李清照的心思。 于是,沉默在不断蔓延。 张氏怒瞪着荪歌,无果,只好寻来一串新的珠串盘在手中,疯狂转动。 张氏:她就从未见过这般厚颜无耻的妇人! 冷静! 冷静! 她生怕自己忍不住拿扫帚将李氏赶出家门,坏了瑶瑶的名声。 忍! 手中越转越快的手串,生动形象的传达出张氏的烦躁不安。 “张夫人日日焚香抄经拜佛,端的是无欲无求清心寡欲的心态,依旧无法彻底的控制自己的喜怒,却道张小娘子应为圣贤,岂非笑话。” 一时不慎,荪歌再一次没控制住自己的嘴贱,在张氏崩溃的边缘疯狂试探。 张氏咬牙,别过头去。 整理好情绪,姗姗来迟的老嬷嬷见状心下暗叹,果然,夫人也不是张氏的对手。 “李夫人好生无礼!” “这位嬷嬷好生霸道!” 荪歌眼皮都懒得抬一下,凉飕飕的反怼道。 “若本夫人没记错的话,有个词叫越俎代庖,嬷嬷这是想入主张家吗?” “若不是,那嬷嬷此番作态为何意?这便是明水远近闻名的教养嬷嬷吗?” “啧啧啧,还真是见面不如闻名啊,有些人还是活在传说中比较好。” 张氏:…… 老嬷嬷:…… 张氏和老嬷嬷面面相觑,嘴唇哆嗦,半晌说不出话。 这一开口,便要砸了人家吃饭的家伙。 两个人的沉默,三个人的尴尬。 荪歌:那年她双手插兜,不知道什么叫对手。 ╮( ̄ 3 ̄)╭ 花开两半,各表一支。 这边三个人大眼瞪小眼,那边李清照已经顺顺利利寻到了张小娘子。 不在自己的院落,在张氏私设的祠堂。 祠堂之中,光线昏暗阴沉,张小娘子着素衣伴青灯,蔫蔫的跪在蒲团上,面前是密密麻麻的牌位,冷风吹过,阴森无比。 淡淡的血腥味,让李清照的心一紧。 “张姐姐。” 李清照连忙上前,声音带着淡淡的哽咽。 张小娘子缓慢的抬头,巴掌大的小脸苍白不见血色,黑眸只余沉寂,嘴唇微微干裂。 似是良久,才反应过来。 “照姐儿。”张小娘子想要伸手揉揉李清照的小脑袋,却止于指腹上深浅不一的针孔。 刺血为墨,抄经祈福,这是阿娘的要求。 饮酒一事,当罚。 但娘亲也苦心孤诣想要将这一次处罚变成美谈。 饮酒一事,外人不会知晓。 能传千里的是她甘愿刺血抄经的一片孝心。 孝心? 张小娘子,轻笑一声,说不出的嘲弄,紧接着便是一阵儿撕心裂肺的咳嗽声。 李清照及时握住了张小娘子的手,放在嘴边轻轻呼气。 彻骨的冰凉,不似活人该有的温度。 张小娘子沉寂的黑眸中涌出一抹亮光,转瞬即逝。 眼睛眨动,忽有泪珠滚落。 “张姐姐,我错了。” 李清照心中悲怆,无以复加。 她的随心所为,让张姐姐多日于这宗祠之中受罚。 她之过! 张小娘子摇摇头,嘴角微微勾起,安抚道“无事。” “这对姐姐来说,不算罚。” 她习惯了。 “照姐儿,我从未怪过你,反而想谢谢你。” “姐姐只希望照姐儿往后的岁月朝朝如往昔,年年如昨日。” 这是她最诚挚的祝愿,也是她最殷切的期盼。 照姐儿口中的世界,当是仙境。 李清照眼睛酸涩,心中堵堵的,万千话语,却不知如何宣之于口,也不知如何改变张姐姐的处境。 不对,不是不知,是无力改变。 “照姐儿,得遇你,是我一生之幸。” 那一个个绮丽美好的故事趣闻,穿过耳朵,刻入脑海。 那一一杯杯清冽甘甜的美酒,划过喉腔,铭记于心。 这是她不愿错过,也无怨无悔的相遇。 那个时候的落泪,都是有温度的。 也是她第一次庆幸,在她深觉熬不下去的时候,咬了咬牙,又多坚持了选择继续活着。 不断加高的院墙,嬷嬷冷厉嫌恶的训斥,都让她绝望。 照姐儿才不是阿娘和嬷嬷口中的污泥秽物,而是高悬头顶的艳阳皎月。 那一声声咒骂与污蔑,让她痛苦,也让她忏悔。 若不是她,照姐儿又何须被那些污言秽语缠身,照姐儿的世界理应是光鲜亮丽恣意美好的。 她不愿亲手为照姐儿的生活添加一笔阴霾。 “照姐儿,你快些离去吧,若是让阿娘和嬷嬷发现……” 她无法想象,那些话被照姐儿亲耳听到后,她该如何自处。 李清照搀扶起跪的僵硬的张小娘子“张姐姐无需担忧,阿娘带我来的。” “姐姐犯了咳疾,应该小心养着,怎能久待于这阴冷不见天光的祠堂。” 李清照一颗心紧紧揪着,面前这个纤瘦虚弱的人,就好似下一秒就会从她面前消失。 那种浓烈的破碎感,让她心慌。 张小娘子没有开口,仿佛着咳起来要人性命的咳疾于她而言根本不算什么。 “照姐儿,走吧。” “等我经书抄完,禁足结束,我便登门拜访。” 无论是阿娘,还是嬷嬷,都不是好相与的。 李夫人此刻还不知要面临怎样的窘境。 “照姐儿,勇敢的做你想做的事情,过你想过的生活。” “不要惧怕,你是对的。” 这个时候的李清照,尚不能理解这话中深意。 第一百五十五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九) (九) 照姐儿被保护的很好,尚不曾亲自对抗过世情,不知做这一股逆流,要经受何种苛责。 朝朝如往昔,年年如昨日。 她苟活一日,便为照姐儿祷告一日。 “张姐姐。” 还不待李清照开口,张小娘子便接着说道“不用担心,阿娘知晓会为我请大夫的。” “快走吧。” 张小娘子眉眼含笑,挥挥手,示意李清照离开。 无奈,李清照一步三回头,不停的嘱咐。 “张姐姐,我等你。” “张姐姐,求你一而再再而三,毫不犹豫全力以赴的努力活下去。” 在即将跨出门时,李清照猛的回头,将一物塞了张小娘子,然后跑了出去。 张小娘子看着手中已有些年岁的平安符,弯了弯眉眼,笑意更深,苍白的脸色好似都渡了一层淡淡的光。 平安符,照姐儿是祈求她平安顺遂吗? 只可惜…… 远离了张小娘子的视线,李清照眼中的泪水大滴大滴落下。 张姐姐,为何活的这般艰难。 让张姐姐压抑痛苦的根源,究竟是什么。 张夫人和老嬷嬷吗? 李清照心中沉甸甸的,望着周遭的一切,犹如一只匍匐在地的凶兽,要张开血盆大口将人一口一口啃食殆尽。 良久,李清照擦了擦眼泪,朝着张夫人的院落走去,挺直脊背,仪态万方,终于端端的有了官家小姐的风范。 阿娘为她着想,她也不能让阿娘蒙羞。 如同阿娘所言,她可以洒脱不羁,恣意张狂,但这并不妨碍,但自由与礼仪并不冲突。 “阿娘。” “张夫人。” 李清照的礼仪让张氏挑不出一丝错。 见李清照归来,荪歌松了口气,施施然的起身。 好赖话,能说的不能说的,她都说尽了。 但愿这满屋的经幡,逸散的檀香,盘的发亮的佛珠,能让张氏真的安心无悔。 “张夫人,叨扰了。” “待连绵阴雨停,我会重修院墙。” 李清照微微福身,跟在荪歌身后,面上半是担忧半是犹豫,终下决心“张姐姐似是染了风寒,咳疾颇重。” 那阴冷潮湿,凄凉阴森的祠堂,实在不是久居之地。 张氏不置可否,目光淡漠。 荪歌牵起李清照的手,嗤笑一声,意有所指“春秋大梦尚未实现,再糊涂愚蠢的执棋人都舍不得唯一的棋有恙。” 这话,既是嘲讽,也是提醒。 到如今,她真的有些看不清张氏对张小娘子的母爱还有几分真实。 以爱之名,行伤害之实。 一路上,李清照磕磕绊绊,带着哽咽和担心将张小娘子的处境详详细细告知了荪歌。 荪歌:…… 刺血抄经? 日夜罚跪? 这些搓磨人的法子,究竟是怎么想出来的。 那个老嬷嬷,怕不是冷宫出来的,专门折磨犯错失宠的后妃,所以才如此的麻木残忍。 张氏仅此一女,真真有些本末倒置。 “莫担心,张夫人舍不得张小娘子病倒的。”荪歌开解着自责惶恐的李清照,心中对张小娘子的怜悯和叹惋越发浓烈。 那些话,足以说明,张小娘子有颗剔透的玲珑心。 若一朝脱困,指不定当真有一番不俗的造化。 但一切的前提都是,张氏能松手。 只是,世人皆知,白日梦做久了,便再难承受住黄粱一梦后的失落。 张氏已经在日复一日的催眠里入了魔障,非肝肠寸断不可脱身。 细细想来,几乎不存在和谐的解法儿。 荪歌再一次叹了口气,这世道,女子何苦为难女子。 …… 睡的昏天黑地的李迒,醒来还没来得及哼哼唧唧撒娇卖萌求关爱,就被自家阿娘和姐姐之间不同寻常的气氛。 他是小,不是傻,察言观色的本领与生俱来。 他只是睡了一觉,却感觉天翻地覆。 墙塌了,长姐哭了,阿娘开始光明正大饮酒了。 哭唧唧,莫名有些慌。 李迒扁扁嘴,吸了下鼻子,然后默默的重新躺下,抱着小毯子,闭上眼睛,假睡开始。 荪歌:…… 李清照:…… 真是没想到,她的便宜儿子,居然还有搞笑男的天赋。 搞笑男就在身旁,还怕生活缺少快乐? 荪歌一只手将一本正经假睡的李迒拎起来,笑的眯了眯眼睛。 李迒:装睡失败! 在李航的搞怪中,夜幕低垂,阖家灯火亮起。 一墙之隔的张家,在昏黄的灯光下,看起来都平白多了几分暖意。 祠堂中。 “病了?” 张氏在检查完血经书后,幽幽开口。 “应无大碍。”张小娘子的声音顿了顿,想到那枚意义深重的平安符,鼓足勇气,抬头看向了自家娘亲。 “娘,女儿有些话想跟你说。” 时隔多年,这是她再一次萌生出挣扎的念头。 张氏凝眉,颇有些不喜“没有意义的话,便不要讲。” 张小娘子呼吸一滞,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差一点儿散去。 但,她不能这般懦弱“阿娘,这些年,您和嬷嬷让我做的事情,女儿都不折不扣的完成了。” “但女儿非草木,也有喜怒哀乐,我也想看看虚名外的世界。” “阿娘,求您让女儿停下来喘口气。” “无论如何,女儿都会竭尽全力孝顺您,报答您。” 闻言,张氏气急,指着密密麻麻的排位,似是有无尽的底气“停下来?” “你有何资格停下来?” “对着这么多的祖宗牌位,你竟还有胆子腆着脸说停下来?” “瑶瑶,你当真是太让母亲失望了,你如今这般,我倒宁愿你是草木。” “你若停下来,你父亲无宗祖,母亲无归宿,你忍心让母亲活着漂泊无依,死了也做孤魂野鬼吗?” 张氏疾言厉色,口不择言的大声呵斥。 张小娘子心中钝痛,反而不再想落泪,甚至不再能感觉到委屈“阿娘,扪心自问,张家从不曾苛待过我们母女。” “父亲获罪,张家也仅仅是将我们除族,不曾迫害,之前的所有资产,甚至父亲一脉的祖上都依旧供奉在家族祠堂,这些牌位难道不是母亲私设吗?” “孤魂野鬼?” “与爹娘一脉相承的是女儿,不是牌位,更不是荣华富贵。” (本章完) 第一百五十六章成为王氏后,继女清照上天了(十) (十) 那句宁愿她为草木,彻底让张小娘子丧失了诉说的渴望。 她该知晓的,阿娘从不肯听她辩驳。 伴随着咳嗽声,张小娘子苦笑一声“阿娘,您以为我当真不知这些年您是如何想的吗?” 若非胞弟早夭,阿娘绝不会舍得多分一丝精力给她。 阿娘的慈母心,似乎从未因她打开过。 那她算什么? 退而求其次的选择? 亦或者是不留情面的工具? “阿娘,我只是想要您多爱我一点啊。”颓然的声音,夹着着无尽的绝望和伤痛。 张氏面露嫌恶,一把扯下了张小娘子珍而重之系在胸前的平安符,随意翻着“还真是近墨者黑。” “若无李家那个不知羞的小娘子,你怎么可能变得这般不识好歹。” “事到如今,竟还敢质疑为母的一片苦心。” 随手,平安符落在了一旁的烛火上。 烛火骤然明亮,窜起的火苗,眨眼的功夫便要把平安符吞噬殆尽。 张小娘子瞳孔瞬间放大,不顾一切的冲过来,将燃烧的平安符捏在手心。 看着烧伤的手掌,再看看只剩一角的平安符,张小娘子突然释怀了。 疼吗? 不疼的。 一直以来,无论母亲和嬷嬷如何苛责惩罚她,都不会在她身上留下伤疤,仿佛唯有那样,她才是最完美的作品。 如今,这道灼伤,反而让她看起来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而非一个物件。 张小娘子痴痴的望着掌心的灼伤,对身旁暴怒着急的母亲熟视无睹。 大夫赶来,张氏唯一的要求便是不要留疤,却未关心过一句会不会疼。 喋喋不休的咒骂在耳边响起,张小娘子视若无睹,反而觉得好笑。 都说阿娘是方圆百里难得的菩萨心肠大善人,温顺贤惠,慈眉善目,实际呢? 难道,以后她也要成为这样的人吗? 用贤名,用柔顺,死死的包裹着心中无处发泄的情绪,日复一日折磨自己,折磨更弱于自己的人? 她不愿,也不想。 这样的日子,何时才是个头啊。 她好像做不到照姐儿的嘱咐了,早知如此,便不该对照姐儿许下诺言登门拜访的诺言。 她真的好想好想去看看照姐儿的家,看看那位让照姐儿孺慕依恋的母亲。 张小娘子呆呆的,任由大夫上药包扎,然后又听阿娘与大夫满嘴谎言遮掩真相。 许是一时恻隐,张氏将张小娘子送回了院落,解除了处罚。 自始至终,张小娘子都没有再说一句话。 日子一天天过去,阴雨天停了,院墙开始砌了,张小娘子的因风寒感染的咳疾却是越发严重了,手心的灼烧也成了一个根深蒂固的疤痕。 张氏心急如焚,也顾不上祛疤,药煎了一碗又一碗,终不见好转。 张小娘子看在眼中,心里却是伤怀。 阿娘的焦急,可曾有一分是只为她这个人? 夜深人静,隔壁偶有孔明灯徐徐飞起,张小娘子枯木般的心似有眷念,但却无法逢春。 没人能救的了她,她自己也不行。 她有无数个夜晚,翻来覆去,无法入睡,能做的只是按照阿娘的要求规规矩矩按部就班,闭眼,假寐,等待天亮。 睡不着啊! 说来也可笑,在释怀的这几日,她偏偏又能睡着了。 没日没夜,整日昏睡。 阿娘,我真的累了。 照姐儿,愿你一生赤子之心。 “张夫人,再请高明吧。” 又一个大夫,无功而返。 张氏大骂庸医,但依旧不曾反思己身。 张家小娘子病重药石无医终于为荪歌一家知晓。 荪歌叹惋,心病岂是药石能医? 作为局外人,她点不醒张氏,也救不下张小娘子。 就算她此次施以援手,那等待张小娘子的还是一成不变的禁锢与折磨。 倒时,自残自虐甚至自杀,都不足为奇了。 在夜半三更,万籁俱寂时,荪歌也曾悄无声息的越过院墙,偷偷看张小娘子。 昏睡中的张小娘子,神情没有不甘,没有挣扎,只有安静。 等死! 荪歌的脑海中下意识浮现这个词。 张小娘子非但不惧怕死亡,反而在欣然迎接着死亡的到来。 似乎是在以这样的方式求一个解脱,也赌一次能否得张氏母爱。 这一刻,荪歌深知,她无能为力。 自从听了消息,李清照就如热锅上的蚂蚁,一刻都停不下来。 平安符保平安是骗人的。 孔明灯祈福也是骗人的。 这些,都没能让张姐姐好起来。 张夫人严令,张府闭门,不见外客,却在夜深人静时,让道士,僧人偷偷摸摸上门,以期能有回天之力。 只可惜…… 据说张氏见回天乏术,便起了配与高门大户配阴婚,让张小娘子入祖坟,顺带攀点儿姻亲的心思,到时候哪怕就剩她一个孤寡老婆子也能被照拂一二。 又一个深夜,荪歌是被通天的火光,房屋噼里啪啦的声音惊醒的。 张府起了大火,张小娘子尸骨无存。 临了,张小娘子终于为自己做了一次选择,以干干净净的自由身离去。 那通身裹着的被油浸湿的布,悲惨又决绝。 这样的悲剧,就算是早有预料,也难免悲戚。 李清照消沉了多日,眼中的迷茫和不解,一点点被坚定所替代。 “阿娘,女子生来也该有自由做选择的权利。” 不是附属品,不是没有感情的工具,更不是交易的商品货物。 女子也是人! 小小年纪的李清照,逐渐理解了张小娘子当日对她所说的那番话。 再后来。 听闻张氏抛却了温良敦厚的形象,先是大闹医馆,咒骂大夫草菅人命,庸医杀人。 大夫报官,官府出面,杖责,加罚金刑,不了了之。 紧接着又想着攀附之前有意结阴亲的高门大户,想要在废墟中捧一柸灰,做张小娘子的人骨灰,遂被驱赶,狼狈不堪。 口口声声,爱女,爱女,想为女儿讨一个公道,想为女儿寻一个归宿。 再然后,便鲜少听到有关张氏的消息。 似是疯了? 似是失踪了? 无人知晓其真实的踪迹。 到最后,张氏究竟是幡然醒悟还是执迷不悟,也无人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