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毓秀》 正文 上架公告 亲爱哒们,今天《毓秀》上架,当天3章,请大家支持支持首订啊!! 今日上午10点更新。 正文 第一章 死亡 天上飘着雪。 王府一大早就热闹起来,洒扫的粗使婢女,早早给结了冰的树上挂好红艳艳的绸布花,一群下人忙进忙出,院子里连细小的角落,也要打扫干净。 今天家里要来贵客。 年轻的户部侍郎王大人请了平郡王几个勋贵子弟来家里宴饮,听说郡王家的五小姐也要来。 大家伙其实都知道,五小姐为了大人蹉跎经年,现下大人正受陛下爱重,郡王那儿也快要松口了。 也许再过些时日,他们王府就要迎来一位身为县主的女主人,这么一想,自然是个个脚下生风。 一个青灰色对襟比甲的丫头,却愁着脸,绕过游廊,快步急匆匆向着厨房走去。 厨房里也正忙碌,几十个大灶台都不得闲,那些个贵公子贵女们的嘴都挑剔得很,这些个吃食可不能马虎, 丫头一撩门帘,两个小厮便笑呵呵地凑过来,替她打了打衣服上沾的雪花。 旁边灶头的老薛,手上垫了一块儿厚布,拎起砂锅,把里面紫黑色的药汁倒入白瓷碗内。 “来,夫人的药,可别洒了。” 丫头沉默半晌,终究还是颤抖着双手,慢慢把药碗搁在食盒里,拎起来转身步入漫天飞舞的大雪。 隔着一道游廊,观雪亭里,王老太太拥着一身白裘皮大氅,面容略带了三分焦虑。 蒋婵扶着玉柱,遥望长空,脸上阴晴不定。 王老太太咬了咬牙,压低声音问道:“这是第九碗了?” 她老人家身后一个面容平平的丫鬟,闻言便小心地应了声是。 空气凝滞。 九是极数,喝了这一碗药,夫人的命怕是就到了头,丫鬟心里藏了点儿怜悯,可她只是个做下人的,一切都听主子的安排,主子要她杀人放火,她就不敢随便杀只鸡去应付。 那位十几年来,日日操劳,耗干了精神,就是没这几服药,怕是也活不长久,喝了药早点儿下去,反而轻省。 王老太太的心里头也不是那么平静。 红尘其实是个好儿媳,她儿子手头散漫,花钱如流水,年轻时还喜欢沾花惹草,不大上进,要不是有个儿媳妇会哄人,教得他能耐下性子读书,哪能十几年就爬到吏部侍郎的位置上。 且红尘不光管家是把好手,对长辈们更是孝顺,不说别的,只看着旁的人那些羡慕和嫉妒,她就特别痛快。 “姐姐!” 蒋婵忽然掩面痛哭,泪珠儿滚滚而落。 王老太太叹了口气,连忙伸手把蒋婵揽在怀里,低声劝慰:“别哭,千万别哭,你这孩子如今都贵为皇妃,可不能还和以前似的,总是爱心软!” 闭了闭眼,王老太太一抬头瞪着前面正院的方向,咬牙切齿心道:“红尘,你到了下面别怨我,谁让你的命不好,非要姓夏,还是嫡出的女儿,你也知道,我要是允许你生下孩子,整个王家都得倒霉……你就当成全咱们婆媳十几年的情谊,安心去!” 谁让你不听劝,非要怀上孩子。 王老太太想起那个流言,钦天监赵大人亲口说,夏家第三十九代嫡女会生下孽障,克父克母,大凶! 这种事儿,她不能不信,那可是赵大人说的……她儿子辛苦这么多年,才有了现在的成就,绝对不能让人害了他。 但她总不能没个嫡孙! “阿越会有五小姐照顾的,我给他挑选的继室是个好人,以后逢年过节,你的坟头少不了香火。” 王老太太没看见,在她眼中纯白无暇,天真可爱的蒋婵,埋在掌心里的一张脸,扭曲如恶鬼,只顾着低头念经。 “……干娘,姐姐的身子骨不行了,可先帝赏赐的嫁妆,还是您替她收着吧,我听说姐姐总拿来贴补蒋文远,那就是个蠢物,给他才是浪费。” 蒋婵抹了把眼泪,压低声音道。 王老太太顿时精神不少:“对,对,那笔嫁妆!” 那可是一笔丰厚的嫁妆,比他们王家所有家底加起来还要厚几倍,红尘是阿越的媳妇,当了十几年的王家人,可不能到最后便宜了外人! 丫鬟小香捧来的那一大碗紫黑色的药汤子进了肚儿,满嘴苦涩,吃多少蜜饯也压不下去。 满屋子药味,熏得人头昏眼花。 红尘撑起身子,靠着窗户坐起来,碧月帮她拿了件大氅披在身上。 今天到觉得这身子轻快了许多。 旁边镜子里映出来的脸,还能看见些许绝色的影子,只是苍白削瘦的厉害,让人看了只觉得恐怖。 碧月暗地里叹了口气,向外瞥了一眼,立时到多出几分喜色:“夫人,老爷来了。” 红尘一怔。 门帘撩开,王侍郎缓步进门。 小香连忙迎上去,替他把身上褐色的斗篷解下,露出一身月白长袍,袖口和衣领上都镶嵌了一圈雪狐皮,衬得他面如皎月,器宇轩昂。 乍一见红尘,王越就吓了一跳。 “……娘子可是清减许多。” 红尘不觉失笑,这人最近正春风得意,人也忙,到有两个多月没见面,她小产之后,病得厉害,又岂是‘清减’两个字能说得尽。 王越面上显出几分心疼,先看了看碗里的药,皱眉道:“这药怎么也不管用。” 他显然是厌恶那股子药味,想起娘说,怕红尘染上的是恶疾,要传染的,多少担心沾上病气,有点儿不自在,脚下一动,稍微走得远了些,才在绣墩上落座。 两个人一时都没话,屋子里连空气都显得有些尴尬。 红尘招了招手,小丫鬟就给她背后垫了一个迎风枕,软软地靠着,眉眼疏淡地看过去,心下叹息:“老爷今儿过来可是有事儿?我这屋子里都是药味,仔细别熏着你。” 王越听她话里温柔关切,心下也软了,叹道:“我哪有那么金贵,到是你放宽心,好好调养身子。” 红尘一笑,也不说话。 王越越发别扭,屋子里有一股难闻的怪味,他这人好洁,从小就知道顾惜身体,足下长草,不大愿意在这地方多呆,想了想,还是直奔正题:“红尘,你病了这些日子,家里的事儿没人操持也不好,不如让娘帮衬一把?” 红尘蹙眉,心中冷笑,一转头,盯着窗外的寒梅,轻笑道:“婆母不是早接了管家的差事?” 王越闻言,略微迟疑,“这几日我外面应酬多,开销大些,娘说家里账上没了余钱,想先向你借一些应急。” 红尘顿时沉默。 王越听不见动静,半晌,忍不住抬头看向自己的妻子。 她生得美,而且,得天独厚,容颜不老,哪怕如今在病中,那种美丽,也依旧能让天下的男人们神魂颠倒,他一看见妻子的这张脸,就有点儿不会说话了。 沉默半晌,红尘微笑着摇了摇头:“老爷记错了,账上怎么会没钱?前日平郡王府的五小姐生日,婆母光是准备礼物,就花了整整三千两黄金,家里怕是宽裕得很,我的嫁妆这些年贴补公中,用去很多,剩下的这些,还是留给我侄子的文远,反正我无儿无女,也就文远孝顺。” 她说得轻描淡写,可这话一出,王越的脸色顿时阴沉,脸上也带出几分怒气,皱眉道:“你这是什么话?蒋文远就是个泼皮无赖,又不是你的亲侄子,你姓夏,不姓蒋!” 既然是嫁妆,带来了夫家,当然是留给自己。 压了压怒气,王越想起她刚怀上孩子时,那么温柔缱绻的神态,皱眉道:“你若是想要个孩子,不如把萱姐记在名下?” 呵呵! 她当初怎么就嫁进了这么个人家,在外表现得清高无比,私底下见天想着自己的嫁妆! 红尘略有些惆怅,轻轻转头,看向和自己过了近二十年的丈夫:“老爷,你要是想给萱姐提提身份,等五小姐进门,记在她的名下吧,我一个快死的原配,远比不上身份高贵的继室。” “……什么死不死的,你这是什么话!” 王越大惊,眉头皱得能锁死蚊子。 这话传出去,别人还当他迫不及待地催着正室夫人去死,好娶继室,虽说功成名就死糟糠那是个人都想,可他还要在清流那儿有个好名声,这种传闻可不能沾。 默默地看了眼自己近乎透明的手指,红尘也不去看王越惊讶羞恼,略带几分尴尬的神色,恍惚道:“这药吃了九碗了。” 她忽然抬头,似笑非笑地看着王越难堪的脸色:“你知道这药叫什么?我一闻就闻出来了,它叫‘芳菲’,是前朝的秘药,当年宫里的庞贵妃就喝的这种药,喝了九碗,一命呜呼,谁也查不出什么,只知道是病死。” 红尘的声音很轻,却像炸雷一般,炸得王越浑身都动弹不得,脸上肌肉扭曲。 她知道,这个身为自己丈夫的人,其实仅仅是自私而已,和那些庸庸碌碌的俗人没什么不同,他不是不喜欢自己,只是这种喜欢太过肤浅,自己在他眼中,和摆放在桌头的心爱玩物一个性质,根本没办法与他的名利地位一块儿放到天平上去称量。 “……反正我这身体也就只剩下熬日子,能痛痛快快地死了,到是好事儿。” 红尘轻声笑起来。 她其实知道那个流言,只向来不信赵神棍的话,不在意罢了,自家婆母在意到没什么,她又不是不愿意和离?非要她死,除了惦记着她那笔嫁妆外,还能为什么! 只不过她这会儿死去,该知道的都会知道,是王家害死的她,能随随便便害死对自己有恩的发妻,这种人,皇帝敢不敢用?别看那家伙看她不顺眼,可那人的性子最是古怪,怕也看不上王家这种小人! 而且,夏家便是再瞧不起她,觉得她是个污点,她到底也是夏家的女儿。 她很清楚,那个家族的人一向小心眼又护短,自己活着时,他们可能当自己不存在,她死了,却不能白死。 王越一开始还想怒叱,却一瞬间就憋了回去,沉默片刻,顿时不敢置信地瞪大眼,脸上的表情越来越恐怖,怒喝一声:“不可能!”随即想到他的娘亲曾经说起过的事儿,脸色瞬间惨白,猛地站起身,夺门而出,“大夫,给我去请御医!” 落梅缤纷,红尘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清淡。 渐渐得,听不见这个男人的怒吼。 她的生命走向终点,自己的那个假妹妹蒋婵,这会儿一定很得意。 不知道夏家得了自己的死讯,会是什么反应?如今家主是夏世杰,他把蒋婵当眼珠子似的宝贝,自己死了,这人大约只会庆幸,唯一一个可能威胁到宝贝妹妹的存在终于消失了。 红尘叹了口气,脸上的血色就一点点褪了个干净,要是还有来世,她一定不会信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屁话! 王家的宴会,终究还是没有办成。 当家夫人死在这个冬日。 葬礼很低调,就是门口挂了白,听说因着王家想赶在百日热孝之后就续弦,不想冲撞了新人。 “咦?我好像看见夏家的人进去了?” 闲来无事,王家对面茶楼喝茶的客人瞥见夏家独有的八马拉着的车,大吃一惊。 旁边一老人似乎知道内情,失笑道:“有什么好稀奇的,死的那个就是夏家的女儿。” 啊? 周围的客人瞪大了眼,都不大相信。 夏家是什么人家?他们家世世代代为朝廷铸造神兵利器,驯养无双战马,听说祖上受过神仙点化,铸造出来的兵器有灵,还能养出千里宝马,传闻多种多样,反正那一家子确实手段非凡。 无论朝代怎么更替,夏家都矗立不倒,传承至今,已经有近千年,而且他们家向来并不敝帚自珍,诸般技艺愿意与众人分享,也不重男轻女,家中女儿同样能学习,所以她家的女儿向来不愁嫁,每一个要嫁出去,那皇亲贵胄都是争相抢夺。 可惜,夏家的女儿多嫁徒子徒孙,到少有外嫁之人,就王家这样的底蕴,还想娶人家的嫡女千金?真当夏家是普通的匠户不成? “这个不一样,听说王夫人自幼长在外面,没什么能耐,又犯了错,早和家里决裂了。” 老人摇了摇头,似乎有些惋惜。 周围的人才恍然大悟,这也不稀奇,别管什么样的家族,都会出现几个异类。 王夫人大概就是异类。 正文 第二章 回来 “啧啧,瞧瞧这小模样,那一家子歪瓜裂枣,竟然生出这么个漂亮的小丫头片子,真不容易!” 一个四十几岁汉子,脸上挂着几分略带惋惜的笑容,唉声叹气地拿粗糙的手,在一张细腻雪白的粉面上掐了一把。 平平地躺在马车底板上的,是个十三四岁的少女,生得很瘦弱,脸色有点儿暗黄,五官却十分精致,她此时合着双目,人事不省地躺着,呼吸声又轻又浅。 许是这大汉的手太粗糙,刺痛了少女,她眼睫毛忽闪了两下,猛地睁开。 脑子里嗡了一声,红尘浑身酸痛,昏昏沉沉,隐约看见黑漆漆的车顶,还有正瞪大眼盯着她的那两个男人,不觉苦笑……大家都说,人死之前,会回忆起自己一生的经历,她现在大约就是在濒死的边缘了。 只是没想到,她对那个曾经带给她无尽苦难的事情,居然记忆如此深刻? 她还以为自己巴不得永远忘记才好。 有一瞬间的恍惚,忽然觉得小腿上一凉,麻嗖嗖的感觉从足心一路上升到脊背上。 冰凉的感觉,让人如在水中。 “别废话,快点儿干活。” 坐在右边的一个略显年轻的汉子一见红尘睁眼,就皱了皱眉,小心翼翼地拿出一颗赤色的药丸,一只手抬起红尘的头,捏着她的下巴,愣是把她的嘴捏开。 忽如其来的痛苦,瞬间让红尘回过神。 是了,她十四岁那一年,让两个人贩子卖去青、楼,幸亏爹爹追了来,才没落入火坑,可因着是被从楼子里赎回,名声坏了,害得她一辈子都抬不起头,那次,似乎就是让喂了颗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药…… 虽然后来请了个赤脚大夫检查身体,也没查出不妥,可红尘还是本能地不想吃这东西,往后一缩,使劲一咬嘴唇,提起些力气,她猛地坐起身抓住小腿上缠着的一把青黑色匕首,恶狠狠地往扶着她的汉子胳膊上一戳。 “嗷!” 汉子疼得呲牙,手里的药顿时掉了,他大惊失色,忙低头去接。 趁着这一晃神的工夫,红尘就向车门扑去。 “抓住她,不能让她跑了。” 年轻的汉子一手抱胳膊,见状脸色漆黑,怒道。 另外一个显然也蒙了蒙,主子交代的事儿一样都没办好,要是让这丫头逃走,他干脆就别回去,直接撞死还来得痛快,想到此,他顾不得多考虑,合身扑过去,却没想到,红尘灵活得不像孱弱少女,胆子也大,竟然一看不好,直接冲破窗户,滚了下去。 现在马车还没出村子。 正是春耕时节。 外面田地里有好些农夫农妇正弯腰劳作。 听见动静,好些人就直起身子张望。 眼见两个大汉跳下来,扑向一个滚在地上,沾了一身土的少女,都十分惊讶。 红尘提了口气,一边拼命跑,一边高声呼喊:“救命,他们是人贩子,人贩子来了!” 这一嗓子,惊天动地,所有人都警惕。 “咦,那不是蒋铁匠家的二丫头?” 一看是熟人,几个农夫连忙抓紧手里的家伙,飞快向这边围过来。 上个月蒋家庄刚丢了两个孩子,孩子的爹娘到现在还痛不欲生,大家对人贩子恨得厉害,见到就直接打死也是有的。 这次也一样。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变了脸,扑过去要抓住红尘,可她拿着匕首,居然还有点儿章法,一时间根本拿捏不住。 而村民们已经蜂拥而上。 一听说是人贩子,再见这两人还敢逞凶,乡民个个义愤填膺,抡起铁锹就劈头盖脸地一顿打。 两个汉子有些身手,不过也就是寻常街面上的打手混混之流,欺负弱小还行,让一帮子五大三粗,做惯了农活的村民围堵,没一会儿就抵挡不住,头上,胳膊上全是伤。 再挨打,怕是真要被打死,两个人终于受不了,其中一个汉子大声嘶喊:“误会,我们不是人贩子,停手,停手,是这丫头的娘把她卖给我们的,真的,快停手!” 两个人一喊,周围的乡民有点儿意外,略微迟疑,手上就缓和了下来。 红尘咬紧牙,怒道:“别胡说,你们明明要把我卖到楼子里去,我娘怎么可能这么狠心?” 说着,她眼泪滚落:“弟弟要读书,我说好了去王员外家做工帮衬家里,爹爹都答应了,再说,逼良为娼在咱们大周是重罪,要砍头的,就是父母也不可……娘怎么会,怎么会……” 她说得极快,根本不给这两个人反驳的机会。 一群乡民闻言心中惊讶,都皱起眉头,显然更信自家村子里长大的女孩子,手里的农具再次蠢蠢欲动。 “什么都别说了,把人拿下,送去官府再说。” “对,先抓起来。” 群情激涌。 两个人脸色骤变。 他们要真被送去官府,头顶上的主子一定不会允许他们活下去,说不定比死了更惨。 两个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汉子忙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大声道:“别,可别,这是那丫头的娘签字画押的卖身契,你们看看。” 一边说,他一边举起纸张给周围的老百姓看,乡民们多不识字,还是这汉子高声念了一遍:“白纸黑字,清清楚楚,我们确实是买的这丫头。” 卖身契一出来,红尘整个人貌似都傻住,跪坐在地上,失声痛哭,磕磕绊绊地哭道:“不是真的,娘不会把我卖到楼子里,一定,一定是被骗了。” 但这话里明显有了迟疑。 周围的村民都迟疑,有些不忍心。 红尘一咬牙,抬起头,露出泪水斑驳的脸:“大爷,大叔,你们帮我找找我爹,若是我爹非要卖了我,我,我只能一头撞死在这儿,反正我死也不肯去的!” 领头的一个五十多岁的老汉叹了口气,抬头道:“我们也不知道你这卖身契是真是假,再说了,当家做主的都是男人,二丫头她娘能做什么主?” “就是,等蒋铁匠过来。” 红尘的父亲蒋庄是个铁匠,虽然是匠人,但在村子里也算上好的人家,蒋家庄风调雨顺,就算年景不好时,大不了吃不到多少油水,还是能养活得了孩子,不至于卖掉儿女。 蒋庄是老实人,大家都知道。 村民们也都抱团护短,相对于陌生人,肯定要护着红尘,这么一闹,红尘就松了口气。 看来这第一关应该是过了。 虽然她这会儿大约是在梦中。 正文 第三章 可笑 蒋庄正在村东头的王员外家给他锻造砍刀,根本就不知道这边发生的大事。一听说自己的女儿疑似遇上了人贩子,扔下手头的活儿,连褂子也没穿,赤着胳膊就来了。 红尘看着他的脸发呆。 她几乎认不出这样年轻的父亲。 蒋庄先看了一眼女儿,见没受太多伤,这才听周围的乡亲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 他是老实,可并不傻,听完心里就一惊,手足微颤,却板起脸,冷冷地看向那两个不停地说自己出了五两银子买了小丫头的壮汉。 “蒋家当家做主的是我,你要买人,也要我签字画押,我那蠢婆娘根本不识字,也不懂事,只能随你说……不过我今天没精神和你们计较。” 说着,他一把就把卖身契给抢了回来,撕成碎片,才揣到袖子里,然后取出一个红布包,从里面拣了五两碎银子抛过去。 周围这么多人,那两个壮汉还想分辨,可又不大敢,而且他们心里有鬼,也不好继续争执,只能任凭蒋庄把红尘带走。 蒋庄谢过周围的乡亲,也不多言,只拉着红尘慢慢朝家里走。 一路走,红尘只会踉跄跟着,脑子木然。 她是真的回来了? 蒋家略微显得有些陈旧的黄土房就在眼前,连门口的两棵石榴树也分毫不差。 院子里的大黄还凑到她的脚边,一个劲儿地摇尾巴。 那么说,脑子里忽然冒出来的东西是真的,眼前或明或暗的彩光也不是错觉。 “万物有灵,万物有灵……” 她竟然真得了夏家祖上的灵师传承,能够点化万物,使其产生灵智。 原来传说确有其事。 红尘下意识地看向手中的匕首,这把匕首是爹爹送给她的礼物,据说是件古物,但并不算多么锋利,也没有鞘,与其说是匕首,不如说是一把短刃。 这并不是什么好东西,很寻常,但这会儿她在手中摩挲良久,下意识地念诵脑海中浮现出的口诀——‘去尔污秽,养尔之灵……’ 再看过去,却发现它身上散发出清湛湛的光芒。 冷冷的,仿佛亘古长存。 一个浅薄的,还有些虚幻的意识,隐隐约约在回应。 红尘忽然就落下泪来。 “二丫头。” 回到家,看也不看满脸意外加惊慌之色的妻子,蒋庄就领着红尘进了屋。 从床头的一个小匣子里,拿出一块儿玉珏,玉珏看着到不怎么名贵,乳白色,只有拇指大小,上面刻制了好些线条。 “这个给你收好,千万别离身。”蒋庄把玉珏戴在红尘的脖子上,哄着她进屋休息。 红尘很乖巧地顺从了自家爹爹的意思,她刚经历过一场死生,又遇上人贩子,精神疲敝,早就想好好歇一会儿,思考一下自己现在的状态。 躺在床上,小心把玩玉珏,红尘皱了皱眉头,有些神思不属,这东西很眼熟,她记得好像在蒋婵那儿看见过,只是对方似乎很宝贝,一直贴身佩戴,她也就见过一次,觉得很像。 可要真是这枚玉珏,又怎么会落到蒋婵的手里头? 她印象里,似乎听爹曾经说过,当年她被顾氏卖了,流落锦城,她爹寻来凑不齐赎人的钱,只好卖了件宝贝,所谓的宝贝,说不定就是指这个玉珏。 正沉思,外面就传来一阵争吵声。 “你还骂我?我是为了谁?我还不是为了你的儿子?是,咱们现在是能吃得起饭,可你知道毅哥儿要读书得花费多少钱?就你赚的那点儿,根本就供不起,他姓蒋,是你的儿子!” 红尘闭上眼,只当自己听不到,可心中却沸腾起来。 她上辈子怎么会十几年都没怀疑过,她不是夏家的女儿……蒋庄皮肤黑,身材高大,五官平平无奇,顾氏又矮又胖,长了一头黄发,还有小弟,小弟是眯缝眼,虽然胖了些,圆滚滚可也是黑胖,绝对不能说好看。 而她呢? 虽然这会儿没镜子,可她记得清楚,见惯了绝色,脂粉堆中长大的王郎,瞧了她一眼,便得相思病,茶饭不思,费尽心力把她娶回了家。 记得当初,从她长开了眉眼以来,村子里到处是流言蜚语,说她不是蒋家的种,恐怕不知道是从哪儿捡来的野孩子,她以前一听这个就哭,难受的厉害,整天把自己的皮肤也涂抹得黑灰,耷拉着脑袋不敢抬头,就怕别人瞧见她的脸。 想到这个,她就忍不住笑,村民说得居然意外得正确。 没想到这个只敢窝里横的娘,竟然还干过戏本里都少见的,狸猫换太子的活儿。 她拿自己的女儿,换了人家夏家的千金。 现在夏家的夏蝉,才是蒋家的女儿,而蒋家的二丫头,其实是个贵族千金。 除了顾氏被猪油蒙了心,另外一个罪魁祸首,正是当年只有五岁的夏世杰,夏家大房独子。 那年夏夫人意外早产,就留在蒋家庄养病,孩子也不耐烦看着,雇了顾氏帮忙照顾,没想到夏世杰不知道哪根筋不对,特别不喜欢自己的亲妹妹,反而很爱抱铁匠家的小娃娃,还把妹妹用的东西拿给那小娃娃换用。 当时夏夫人完全看不出来,只当儿子抱着的是自家的女儿,连那些丫鬟婆子也懵懂无知。 顾氏忽然就发现,原来眼前的贵人竟然不认识孩子。 不光是两个婴儿意外长得挺像,再加上夏夫人心里有事,女儿从生下来就没心思看。 她一想到夏家的富贵,就控制不住动了歪心,想让亲闺女去享用这份荣华富贵。 多么可笑! 她的一生就阴差阳错地变了个样子。 不过都无所谓了,一切都已经过去,这辈子,她只当红尘,不想姓蒋,也想不姓夏,远着夏蝉,不去招惹她那个哥哥夏世杰,更没打算和王侍郎继续那段儿孽缘! 恍恍惚惚,红尘翻了个身,紧紧抓住一直在她身边留了很多年的短刃,仿佛在梦中一样,梦里好像是个五彩斑斓的世界,万物天生地养,一个身披青色长袍,男装打扮的丽人跪在地上,膝前放置了一条长卷,卷内的文字很玄妙,发音十分奇特。 红尘听着这奇妙的发音,本能地大喝了一声,随即铺天盖地的疲惫感就涌了上来,没多久便人事不知。 到是她手中的短刃震动了一下,一道青气散发出来,围绕在红尘身边,冰冰凉凉的。 那一枚贴身的玉珏,居然也或明或暗,闪烁起光芒。 红尘渐渐舒展开眉头,翻了个身,沉睡过去,哪怕外面夫妇两个吵得天翻地覆,也没影响到她。 正文 第四章 玉珏 (修) 一睡就睡到天明。 可能是蒋庄在家的缘故,顾氏居然没喊她起来做活,红尘记得,当年她一向是天不亮就得出去挑水做饭。 静静躺了一会儿,消化了在脑子里回荡了一宿的信息,红尘不由摇头苦笑。 她果然有些长进,面对这么大的变故,竟然也没有惊慌失措,更没有欣喜若狂。 伸手握住脖子上的玉珏,细细摩挲了片刻,红尘心下叹息,这枚玉珏是个宝贝,能和某些其他世界的大能交流,互通有无,同样是夏家祖上传下来的,只传给嫡出的子嗣,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没传给夏世杰。 要是她来自二十一世纪,肯定能看得出来,这就像网络论坛。 东西很神妙,红尘大约是能力不足,只看到一个叫什么杂物二手货出售的版块,其它的版块儿都是灰色。 里面的东西都是什么旧符纸,旧罗盘,无名氏书籍类的东西等等杂七杂八的东西,所有的物件都没有详细介绍,好像卖的人就随手挂上去,根本不在意。 红尘记得当年蒋婵赖以成名的绝技,就是能给兵器开光,开了光的兵器不只是更锐利,还有镇宅驱邪的功能,她还时不时可以找到些稀奇古怪的宝贝,夏家因此对她颇为看重,纵使知道她不是亲生女儿,还是一样疼爱。 没准儿就是因为这个东西? 红尘到不觉得它有什么大作用,可就是没用,也不能便宜了蒋婵,这辈子,那人是别想得了。 阳光透进来。 外面渐渐有各种声音响起。 “二丫头,起来吃饭。” 听见蒋庄的声音,红尘打了个激灵,顾不得胡乱琢磨,披上衣服就起身出门。 桌子上居然摆好了碗筷。 蒋庄和顾氏,还有小弟蒋毅都在,她大姐大丫已经出嫁,这会儿自然是不在家里。 她暗暗打量,觉得这个家和印象中到没有太大不同。 眼前的碗中只有寥寥几颗糙米,大部分都是野菜。 红尘看着,就略有些发呆…… “看什么,不想吃就别吃,一个丫头片子,难道还挑嘴不成?” 顾氏往自己儿子的碗里夹了一块儿肥肉片,恶狠狠地瞪了她一眼。 那个平时她怒瞪一眼就吓得跟只病老鼠似的丫头,这次却好像根本没注意,木木愣愣的。 顾氏气得一把将她的碗夺过去,里面的汤汤水水都倒回锅里去:“不吃拉倒!” 红尘皱眉。 蒋庄叹了口气:“闹什么,消停些吧。” 家里的男人说话,总算还管用,饭桌上一时间安静下来。 他接过碗,给红尘舀了一小碗菜粥,米多了些。 顾氏瞥了一眼,脸色难看,暗自嘀嘀咕咕,显然是很不满意。 红尘没心思搭理她。 顾氏的心情不好,看什么都不顺眼,更别说看她。 村子里好些人都知道,顾氏竟然要卖女儿,虽然也不敢确定她是不是被骗了,可不管是卖到什么地方,总是把女儿卖了出去。 现在大家的日子又不是不能过,蒋铁匠赚的钱在乡下够用了,怎么就落到要卖儿卖女的地步? 蒋家庄向来民风淳朴,乡亲们对这种事儿十分看不过眼,一连数日,顾氏出门就被人指指点点,遭了好些白眼儿,她自然心气难平。 红尘到是有些意外,没成想此生还遇上这样的改变,上辈子她是被蒋庄从锦城赎回来,没闹出动静,村子里的人只隐约知道她是被拐了,还安慰顾氏来着。 也好,顾氏别管多罪大恶极,总算养大了她,要是这人不自己作死,她也做不出什么,最多也就不理会而已,这会儿能给她添点堵,找点儿小麻烦,心里头痛快! 一碗粥里一点儿油水没有,菜特别淡,红尘都不知道多少年没吃过这种东西,根本食不下咽。 红尘叹了口气,肚子里咕咕叫,饿得眼花,忍不住就摸了摸肚子,勉强把饭都吃下去,她这会儿最先要做的,不是改变人生之类,还是先想办法满足口腹之欲。 吃完了饭,顾氏就打发她去洗衣服。 此时虽然是春天,可春寒料峭,红尘笨手笨脚地搓衣服,一时间浑身僵硬。 一整天的活儿做下来,她累得气喘吁吁,身体都木了,稍微休息一会儿,顾氏就一顿好骂。 红尘如今可不怕她,就是懒得理会,觉得头疼,而且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做点儿事儿,才渐渐适应了蒋家庄的生活,心情也日趋安稳。 可惜吃野菜都吃不饱肚子,住的房子低矮,蚊虫众多,穿的衣服割得皮肤生疼。 她上辈子过得是苦,但那是心苦,生活上却勉强算养尊处优了多年,如今让她熬下去,还真有点儿受不住。 再这样,她恐怕一着急,说不定头脑发昏就直接冲到夏家,曝露了身份。 红尘自己心里有数,她哪怕是真打算要安贫乐道了,也不能委屈了自己的胃…… 可在蒋家,有顾氏在,她想让自己过得好些,怕千难万难,说到底,必须尽快揭破自己不是蒋家女儿的事儿,先摆脱顾氏再说。 蒋家庄民风淳朴,虽然她一个女孩子,真一个人出去生活会很困难,免不了要受到欺负,但她知道蒋庄这人,肯定会给她一定的庇护,到时候日子怎么也比跟着顾氏安生。 再说,大不了她就真去王员外家帮工一段时间。 无论如何,总比让顾氏给饿死要好。 她上辈子能熬下去,这辈子她很肯定,绝对熬不下去。 强忍着饥饿,红尘有一下没一下地甩衣服,反正天这么冷,顾氏可不会站在外面监视她,最多时不时喊上一嗓子,要是顾氏出来,她身边的花草树木,都会提醒她注意,到省去一番口角。 洗着洗着,忽然有几片花瓣落到她的唇上,化作一股清香的汁水,流入食道。 红尘一怔,轻轻抬头。 是院门口的石榴树开了花。 她不过是每天趁着在树荫里洗衣裳的工夫,给它念诵了即便咒文,它居然这般争气,花缀满枝头,橙红色的,特别漂亮,整棵树也是生机盎然,再不像一开始那副即将枯死的模样。 正文 第五章 欲脱离 别的石榴花能不能吃,红尘不知,可进了她口中的,却是最为甘醇甜美的味道。 她一下就笑了,自从回来之后,一直精神紧绷,此时此刻,才稍稍放松下来,只是下一刻,便浑身发木。 紧张过后,脑中一片空白。 她虽然下定了决心,要离开蒋家,脑子却有点儿转不动,想不出不损伤自己分毫的法子。 就算一开始是顾氏犯罪,偷换孩子,但蒋家养了她这么多年,把她养大成人,在那些事不关己的外人看来,那就是她的父母,生恩不及养恩大! 何况当时所有人都以为是两家抱错了孩子,并不知道顾氏是故意为之,若非后来顾氏临死糊涂了,说漏了嘴,这事儿永远没人知道。 上辈子红尘被逼无奈,满心愤恨,死活不认顾氏,连带着对蒋庄也多了怨怼,也因为这个,不知多少人说她冷血无情,心性残忍,哪怕她做得再好,也招人诟病。 再加上她去过青、楼,名声越来越差,夏家那些长辈族老,一直更喜欢蒋婵,导致她面对那个女人,孤立无援,步步退让,到最后退无可退,还落个早早身死的下场。 经历一世,名声有多重要,她是再清楚不过,别的都可以不计较,但品格方面,她必须让大部分人认同,得始终站在有理的,‘正义’的一方才是。 脑子勉强活动了下,红尘眨了眨眼,果然还是得先吃点儿苦头,装一装孝顺女儿才是。 她洗完衣服,又吃了些石榴花,顿时觉得身体里气力竟然增加了些许,咬了咬牙,就背着筐子去后山捡柴火。 没成想,这一到后山,她竟是如鱼得水一般,哪里有吃的,哪里有喝的,通过半空中奇妙的波动,浮现在她的脑海里。 没一会儿工夫,光是野果子就填饱了红尘的胃,还捡到一只折了翅膀的野山鸡。 采了些野菜就炖了一大锅鸡汤,美美地吃了一顿。 虽然没有精盐,可山上有盐矿,熬点儿盐水味道居然还算不错,没特别苦。 可能是她饿了。 吃饱了返回时,都到了傍晚,好些村民都坐在树下乘凉。 红尘扫了一眼,背着柴火笑眯眯地走过去:“王大爷,狗蛋的嗓子好了没有?我听说甜根子治嗓子特别好,刚才在山上正好碰见就摘了些,给你们家狗蛋煮点儿水喝吧?” 说着,就从筐里拽出来个布包,里面都是处理得干干净净的甜根子。 “加点儿生姜,煮一煮特别管用!” 王大爷一怔,脸上就堆出几分喜悦。 “哎,那就谢谢二丫头了!没想到我们二丫头还学会辨草药,行啊,长了本事。” 几个乘凉的村民,也被她塞了一些从山上捉来的野味什么的,不值钱,就是个意思。 红尘不像以前木讷,嘴甜的很,大爷、大叔、大娘一路叫过去,还把自己从后山摘的野果子分给小孩子们吃。 她本来就长得漂亮,又这么会来事儿,一会儿就哄得那些村民高高兴兴,把心眼儿都偏到她身上,一来二去,见她小小年纪,还得出来挑水,还要去后山劈柴,重扁担压在细瘦单薄的肩膀上,微微颤颤,一时间便起了几分怜惜,不免腹诽顾氏太重儿轻女了些。 村子里大部分人家都重儿轻女,可自家的孩子自家都疼,要是家里条件好些的,哪里会舍得女儿干重活? 蒋家的条件还行,哪怕买个小丫头回去伺候,怕也不是说不过去,可他们家的儿子长得白白胖胖,女儿就面黄肌瘦,不用看也知道这是偏心得过分了。 乡亲们不会为了别人家的私事儿和顾氏争论,但肯定会对她越来越没好感。 之后一连好几日,红尘还是勤勤恳恳,顾氏让做什么,就做什么,碰上阴天,主动早早就去给蒋庄送雨伞,天天去送饭菜。 她上辈子也做了十几年的农活,烧饭难不住她,后来也是见多识广,眼下虽然只做几道普普通通的家常小菜,可从色香味到摆盘,一看便让人垂涎欲滴。 就这饭菜,地里头闻见香味的农夫农妇,人人都说红尘心灵手巧,蒋庄有个好闺女,那是满脸的羡慕。 偏偏她做饭,在家里却是蒋毅吃肉,她只能吃野菜,蒋毅吃白面,她吃的和猪羊吃的差不多。 半碗糙米,混合了点儿烂菜叶,连个盐粒也无。 红尘端着碗,细嚼慢咽,看也不看对面蒋毅碗里的鸡大腿。 顾氏瞥了她一眼,皱眉:“整日烧个饭也不省着点儿猪油用,耗那么多,是不是你偷吃了?” 隔壁周大娘进来还簸箕的时候,见到的就是这样的情形,登时瞠目结舌。 这些事儿,不着痕迹地一点点传了开去。 顾氏还没有察觉到,她刻薄女儿的声名,就传遍了蒋家庄。 村民们都知道红尘在家吃不了几样好的,寻常家里做了好吃的饭菜,都会给她送点儿,怕便宜了蒋毅,就把她叫家里去吃饭 如此半月有余,红尘估摸着,再坚持坚持,火候应该差不多,这会儿好些碎嘴的婆子,都开始唠叨蒋家这点儿事儿,也有不少长辈颇为义愤,王大爷还去找了一回蒋庄,直言他得管住婆娘,闺女那么听话懂事儿,哪能随意作践! 奈何蒋庄能在家的时候太少,妻子管家儿女那是理所当然,他说了妻子不听,他总不能为了这个就休了结发多年,给他生儿育女的发妻。 红尘也只能忍。 忍着忍着,她就再也忍不了,好不容易重生一回,可不是让她接着受顾氏的磋磨的! 相信进行了这么多铺垫,爆出她不是蒋家的女儿,要脱离蒋家,估计村里人多会同情她,至少也能理解,不像上一世似的,她一个最大的受害者,到被传成了白眼狼。 这日,难得没什么风沙,红尘刚顶着满天的星星,钻进厨房里生火做饭,心想着今天想办法惹怒顾氏,最好吵一架,顺势把自己知道她不是夏家女儿的事儿曝露出来,思绪还没停,外面就忽然起了一阵喧闹,锣鼓声声,震耳欲聋。 正文 第六章 真相 明明是欢快的锣鼓声,可声音一来,整个蒋家庄一片死寂,好些人家大门紧闭,胆子小的少男少女都失声痛哭。 整个村子乱作一团,鸡鸣犬吠,好像一下子就失了安宁祥和。 隔着厨房的窗户,红尘看到顾氏蹭一下就从屋里蹿出,连鞋都没穿,披头散发,脸色苍白,浑身发抖。 “怎么来了咱们村子?” “不是前年才选过灵童灵女么?” “咱们蒋家庄以前可没选过!” 不远处隐约传来细碎的争论声,声音里都透着一股子说不出的焦躁。 略一皱眉,红尘一开始回不过神,好半天才反应过来,这是皇宫里有神兵利器出世,要选灵童灵女血祭了。 上辈子自从新天子登基,这等以活人血祭的事儿,就被废除掉,从此总算听不见那些孩子们的哭声了,所以她一时也没想到这个。 但可以确信,以前蒋家庄是绝对没出过! 红尘当年活到十好几岁,也不知道还有血祭这种事,怎么如今变了? 本能的,她想起那场以买人为名的绑架! 当年她进京,一回夏家,就发现自己曾经被卖到青、楼之事,已经是人尽皆知。 蒋家庄那么个小地方,锦城也不大,发生这种事儿,京城那些大人物又怎么会关注?必然有人推波助澜。 那会儿年纪还小,也没怎么怀疑,到是后来嫁给王越,又吃了几次亏,才渐渐开始怀疑蒋婵,越看她越可疑。 她或许早就知道她不是夏家的女儿,一直在想办法让自己永远回不了夏家去,就是能回去,也要败坏自己的名声。 吃亏吃得多了,总能明白点儿事儿! 她当初被顾氏卖了,还卖得那般顺利,怕少不了蒋婵那女人的功劳。 只是这一次一计不成,或许蒋婵就另外耍了手段。 选人活祭,夏家上下,从来不觉得有什么活祭的必要,但大周朝百年来都有这样的习俗,夏家也管不了。 不过现在蒋婵是夏家的嫡女,要影响人选,那也就一句暗示的事儿,没人会不给她面子。 只是她必然不敢露出痕迹,真指名道姓地说什么,这才是生机所在! 红尘冷静地站在院子里,心中一口气憋闷良久。 一向是如此,天时、地利、人和都在蒋婵身上,可这一世,她不想陪蒋婵玩了。 她到要看看,这一回她身上夏家的外皮扒下来后,还能不能和上辈子似的,过得那般顺风顺水。 不多时,村子里就出现一支身穿玄色外袍的队伍,正是宫中使节,浩浩汤汤而来,领头的手拿罗盘,骑着高头大马,念念有词。 整个村子顿时鸦雀无声。 队伍轻轻巧巧地就在蒋家的院门前停下! 顿时,好些人出了口气。 顾氏脚一软,踉跄了下,随即回头瞪着走出厨房的红尘,顿时心定了定。 红尘也看了一眼来的车队,却惊了一惊,猛地低头,随即才想到,现在还没人认识她,这才轻轻吐出一口气。 只是,这人怎么会来? 车队旁边骑着马的一锦衣公子,正是夏家的入室弟子,师风。 师从大长老,他虽然不姓夏,在夏家的地位却不比自家儿郎低,连夏世杰在他面前,也从来不敢摆架子。 这人既然在这儿,红尘眯了眯眼,轻轻握住小心别在腰间的匕首,感觉到它轻微的颤动。 此人在这儿,到是一件好事! 至少有他在,自己更有把握能全身而退,不去做劳什子灵女。 思索间,宫使下了车,吟唱一般念出一篇圣旨,朗声道:“你家中选,还不拜谢天恩?” 这会儿蒋庄刚急匆匆从外头赶回来,一回来就听说自家被选中,脸色登时变色。 “不可能!” 他一出声,其他人都吓了一跳,顾氏更是吓得嘴唇发青,扑过去搂住蒋庄:“当家的,可不能顶撞宫使。” 以前也有过一家子舍不得儿女,不肯送人走,可又没钱去打点赎人的事儿,闹大了,虽然不至于家破人亡,可孩子没保住,一家还都被发送边疆,还不知活不活得了。 没错,虽然有血祭这一说,但若是选到富贵人家,也有人拿钱去赎人。 要是交了钱,活祭的时候便由宫里的灵师给写一道寄名符,再涂抹上鲜血,便能替换自己,逃得一命! 当然,起码是三千两银子起价,一般寻常老百姓,把一家子全卖了也绝对凑不齐。 如今家里头大部分孩子都多,夭折几个那是常事,穷苦百姓,到很少有人去赎。 宫使见多识广,这种事儿见了不知多少,也不以为意,只是笑道:“被选中去伺候天神奶奶,那是幸运,别哭天抹地的,行了,你们家自己请出灵童灵女,收拾干净好上路。” 顾氏猛地把红尘往前一推。 “这是我闺女,还请宫使照顾一二。” 红尘踉跄了下,低着头不说话,眼眶微微发红。 蒋庄咬牙切齿,可是他也知道,自家绝对拿不出一笔足够的银钱来赎人。 顾氏努力把蒋毅护在身后,不许他往外看,声音急迫,难听得像公鸭子在叫,盯着红尘道:“行了,你赶紧去,别作妖,宫使走一趟不容易,你听话点儿!” 红尘叹了口气,走出来向着蒋庄跪下磕了个头。 “爹,女儿要走了,有些话本来不该说,可要再不说,以后就没有机会,总不能让爹爹蒙在鼓里。” 她声音清脆,带着一丝孺慕,任谁都看得出,她对爹娘充满眷恋。 村子里好些人都掉了眼泪。 “很久以前,我就知道,我不是娘的女儿,当年女儿尚在襁褓中,娘就将亲生女儿,和我调换了位置,我本是当年路过这里的一个夫人的孩子。” 一句话,周围所有村民都傻眼,包括蒋庄在内,都回头去看顾氏。 顾氏吓得踉跄后退,尖声喊:“你怎么知道?不,不,你是胡说的,胡说的!” 本来还有人不信,以为红尘是心里有气,不愿意认亲,可一看顾氏的反应,到都信了。 红尘的声音还是平平静静。 “前一阵子,女儿莫名就通了相面之术,看得出来,我和您还有娘,并无亲缘,又听娘亲梦中所言,才知道一切,但爹娘养育我多娘,养恩大于生恩,今日我替毅哥儿去了,就算偿还恩情,从此以后,再不相,不知爹娘可同意?” 顾氏扯开嗓子怒吼:“你就是我女儿,什么不相干!” 选中灵童灵女的人家,可是能拿一百两银子的补偿! 正文 第七章 撇清 顾氏的表情实在算不上隐晦,她这一嗓子下来,乡亲们都知道她打的是什么主意。 蒋庄浑身发抖,牙呲目裂,冲过去一把抓住顾氏的衣服,一字一顿地道:“二丫头是不是……我们的女儿?” “不……她……” 让自家男人吓了一跳,顾氏整个人呆了呆。 蒋庄平日里脾气虽说不算好,但在村子中,却是难得的厚道人,从来不和别的丈夫似的,动不动就打老婆。 他和顾氏成亲,就待她极为妥帖,哪里会如此凶神恶煞! 顾氏一瞬间心虚,闭了闭眼。 两个人成亲多年,对自家的耳边人还能不了解? 蒋庄不用再问,整个人虚脱一般,踉跄后退,满脸的不敢置信! “你怎么敢?怎么敢?” 他自问也没少了顾氏吃喝,而且不说大鱼大肉的,至少能让她隔三差五就尝尝荤腥。 像他们家这般条件的,村子里也没有几户! “咱们家难道就真那么不堪,让你昏了头,不要自己的亲生女儿,去换人家的?” 顾氏脸上一白,露出几分羞恼,扯开嗓子哭嚎,“你不信我,到信一小丫头片子,难道你看不出来,这丫头就是个白眼狼,不想咱们家好!” “你,你,我非休了你!” 蒋庄气得脸色煞白。 偏偏顾氏不依不饶:“休了我?就因为她这个臭不要脸的小妮子?你要真敢,我就带着儿子去投河,看看你后悔不后悔!” 她骂骂咧咧,越说越难听,大家见她到了如今这份上,还诋毁红尘,不觉对她更多了厌恶。 好些事不关己的人,也不免同情起眼前的女孩子。 宫使不耐烦地皱了皱眉:“行了,这些事我们不管,就是有什么人犯了国法,那也是县令的事儿。一会儿还得去接别人,快有请灵女上车,咱们该走了。” 顾氏这才收了声,低下头不说话。 红尘嘴唇动了动,目中隐约有悲哀之色,又看了神色复杂难辨的蒋庄一眼,站起身。 蒋庄顿时觉得胸口大痛。 “二丫头……” 可他终究不能让儿子去,他是疼爱红尘,可红尘就是亲女儿,也不能为了女儿毁了儿子! 手心手背都是肉,伤了哪儿也痛彻心扉,却还是轻重有别。 蒋庄低下头,下定决心,他就是砸锅卖铁,也要想办法赚钱,尽力去救一救女儿。 红尘叹了口气,整理了下衣襟,缓缓向马车走过去,车队里就有两个宫人过来,一左一右,准备扶住她的胳膊,没成想,刚一靠近,就见青光一闪,她腰间的短刃竟然开始震动,发出一阵阵宛如风声呼啸的轰鸣。 “啊!” 那两个宫人的衣袖一下子裂开,两个人吓得连连退后,脸色煞白,面面相觑。 宫使也心下大惊。 红尘不知所措地立住,满脸茫然,她那把短刃就震动不停,好像要挣脱束缚一般,本能地伸手握住,短刃才平静些许。 “咿?” 一时间周围都安静了,师风目中流露出几分诧异,从马上一跃而下,作势出手抓住红尘的袖子。 可刚一伸手,手背上就多出一道血痕来! 宫使还有身边的宫人脸色都变了,齐声喊道:“师公子小心!” 这位可不是一般人,要是有所损伤,此次出行,完成得再好,怕也有过无功,回去要吃挂落! 师风摆摆手,饶有兴致地点头:“神剑有灵遇警则鸣……原来传说竟是真的!” 他细细打量红尘,目中闪过一抹惊疑,总觉得好像在什么地方见过这个女孩子。 只是,蒋家庄是个偏远乡村,若不是有传闻说那位大人物到了附近,他一辈子也不会来,又怎会见得到此地的村姑? 不过,真没想到小小一山村,竟也有如此钟灵毓秀的女孩子,她浑身灵气逼人,甚至比家里最能感应天地,孕育神兵的灵女的资质还要好。 拿这般好胚子去活祭,未免太浪费了些。 师风思绪一转,脸上却笑道:“宫使好福气,此女能让神器认主,果然是不得了,这蒋家,我看难能可贵的很,值得破例一次,不如就把这小丫头的兄弟一块儿带走,既然是亲兄妹,想来男孩子也是最好的灵童人选!” 宫使顿时笑了,一本正经地应下。 蒋毅今年十四岁,不算小,却依旧懵懵懂懂,隐约感觉到不好,缩在母亲身边,一句话也不敢说。 一开始,顾氏还没反应过来,半晌才回神,顿时懵了,一把搂住儿子,瑟瑟发抖,一张脸涨得通红:“不行!” 惊怒惶恐,让她整张脸都开始扭曲。 红尘一向认为,活祭既无用,又残忍,是大周朝传下来的,最令人痛恨的一种习俗,可这会儿,忽然因为这个有些痛快。 宫使皱眉,冷漠地扫了顾氏一眼:“我出行乃是奉了圣命,你若不遵,就是抗旨,知道上一个抗旨的人去了哪儿?” 顾氏一个激灵,脸色更白,发抖得更厉害,再也没有和男人争吵怒骂的精神气。 宫使使了个眼色,立时便有两个宫人过去,连拉带拽,硬生生把蒋毅给拖过去。 顾氏捂住脸哭,整个人跪在地下,耳边听着她儿子一声又一声地喊娘,心如刀割。 蒋庄神色麻木,闭上眼,呢喃:“报应啊!” 一听这话,顾氏顿时来了力气,扑过去用力抓住儿子,高声吼道:“不是,我儿子和那死丫头没关系,她不是我女儿,她是我换来的,真是我换来的!” 这声音极为尖锐高昂,连三里外的人没准儿都听得清清楚楚。 宫使一挑眉,看了师风一眼,见他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态,便知道自己没做错。 他们这种人,揣摩上意,那是本能,一挥手,宫人这才松手,推搡了下,把蒋毅推得一踉跄,倒在顾氏怀里,顾氏死死抱住他。 师风咳嗽了声:“如此说来,这个灵女确实和你家没关系?” “没有,没有!” 顾氏再也没心思胡思乱想,一心想撇开关系,“她就是个野孩子,和我们没干系!” 师风这才满意:“有上差在这儿,又有这么多人作见证,你这句话,大家可记住了。” 顾氏只顾着给儿子擦眼泪,擦鼻涕,根本就什么都没听见。 红尘看着这一对母子,目光清幽如水,隐约闪着泪光,周围的乡亲们想起她平日那么孝顺,只要娘亲给一个好脸色,就能开心好几天,都不免连连叹息。 顾氏不惜福啊,二丫头太可惜! 正文 第八章 安家 红尘最后回头看了蒋庄一眼,面无表情地向马车走过去。 蒋庄失声痛哭。 村子里的老人们不免唉声叹息! 师风挑挑眉,这才慢吞吞地上前一步,把人给拦住。 红尘没说话,心里却道:没成想师风这家伙年轻的时候,到比人到中年更沉稳些。 当年她认识的那个师风,做事一向风风火火,哪里能等到现在? 害得她刚才还以为自己失算,真要此时就去京城! 不是怕自己被当成祭品,红尘很清楚,以她现在拥有的小能力,想要赚钱买灵师的寄名符,绝对不会很难。 只是进京便要直面蒋婵,她不愿意在自己很狼狈时与那个人碰面,若真是见了,也许又会重蹈覆辙,让夏家人觉得自己远比不上他们精心培养十几年的女儿。 师风从怀里拿出一张红色的,只有方寸大小的帖子,递了过去。 红尘也没觉得太意外。 像这种帖子,每年夏家都要发出去四五十张,这是往少了说,记得有一年,蒋婵一个人就给出去六十张,‘骗’那些资质好,年纪小的小孩子们进入夏家大门,成为夏家的一个零件。 近千年过去,夏家长盛不衰,这些零件的功劳才是最大的。 “我就求求情,让你等三年再作为灵女去侍候天神奶奶,看看,这是我们夏家的帖子,你要答应拿着她,三年后春日来参加入门考核,且考中了,我就借你钱买一张寄名符如何?你不是说通相面之术?说不定是开了灵窍,那还有几分希望能中!” 师风拿捏了架子,等着红尘惶恐不安,他好细细安抚,笼络人心。 结果,人家小姑娘大大方方就伸手接了,睁着一双眼睛看着他,目光清亮。 “我不用你借钱,三年后我就有钱了。” 师风:“……” 这丫头可真有自信,她以为寄名符是什么?三文钱一张的骗人护身符么? 摸摸鼻子,师风还是和宫使说了几句情,于是,蒋家庄这一场灾难,有点儿虎头蛇尾地结束掉。 宫使还要去很多地方,自然不能久留,几乎没多长时间,车队就浩浩汤汤地离去。 村子里的村民们,伫立良久,擦了擦满头的冷汗,这才松了口气,叽叽喳喳,吱吱呀呀地开始议论起来。 蒋家庄的人,有些一辈子都没离开过家乡,更别说见到宫使,那会儿是害怕,不敢言语,这会儿到觉得新鲜,个个那些大人们,个个长得像天上来的。 唠了半天,长辈们才哄了人回去。 日子总要照过。 只是,红尘却不肯与蒋庄和顾氏走了。 村子里德高望重的族老,王大爷叹了口气,看顾氏正用阴测测的目光瞪着这孩子,到嘴边劝说的话,又给吞了回去。 “我已经不姓蒋,以后就叫红尘,贵人面前说过的话,总不能反悔,哪怕是为了蒋毅。” 红尘笑了笑道,“还请族老帮我另外立一户籍,让我能在蒋家庄安家落户。” 这个肯定没问题,大家乡里乡亲的,红尘也讨人喜欢,没人会不同意。 最后商量了半晌,还是红尘自己选的,在后山脚下有个破茅屋,以前修建来给猎户歇脚用,之后破败不堪,也就荒废了,村子里三两银子就卖给她,包括附近开出来,半荒废的一块儿菜地。 “这里怎么能住人?” 村民们都皱眉。 红尘笑道:“大家放心,我就一个人,也住不了多大的地方,以后我赚了钱,会修个好房子的,再说了,咱们村子向来太平,住哪儿不是住啊!” 见她打定主意,就要这个地方,蒋庄一言不发,领着这个从今天开始,就不再是自己女儿的孩子,去交了钱,把地契塞在她的袖子里,又一个人扛着工具,敲敲打打,把那个茅屋整修了下,至少不会漏风漏雨。 顾氏是不乐意,可蒋庄一瞪眼,怒道:“你知不知道你犯了大罪,如今是民不举官不纠,找不到苦主,才容你逍遥,将来有你好受的!” 她再厉害,也是个寻常村妇,终究还是理亏,顿时不敢言语。 一切都收拾妥当,居然到了后半夜。 红尘累得腰酸背痛,茅草屋里什么都没有,她也没从蒋家带太多东西,只有几身补了补丁的换洗衣裳,拿出来铺在炕上,倒了下来,冷风呼啸,又饿又累。 她现今一个人,要生活,还想要吃好喝好,过和上辈子完全不一样的好生活。 翻了个身,蜷缩起来,顶着冷风,红尘一时睡不着,心里却像燃了一团火。 她终于离开顾氏了,似乎走出了扭转命运的第一步。 伸手握住贴身放着的玉珏,红尘忽然想倾诉,她的心里话,不能和别人说,但她突发奇想,或许在玉珏空间里,能畅所欲言? 眨了眨眼,红尘打开玉珏,点开唯一一个能开的版块,仔细看了看,往‘快速发帖’的框子里,一字一顿地写下——我现在一个人生活,能做什么营生! 略一迟疑,意念过去,居然一下子就发布出来。 红尘吐出口气,裹着衣裳坐起身,愣愣发呆。 不知道是不是有很多大能也无聊,也就过了片刻,红尘就觉得眼前闪啊闪,好多人在说话。 “少年,来和我打网游吧,我带你装逼带你飞,神器整沓送啊!!” “美女,我需要时装模特,你想不想尝试一下?会让你红遍全宇宙!” “那要看你在你的位面有什么特长,又想做什么,人总要有理想,既然能开启交流空间,你也不是一般人。” “这小年轻一看就知道是新人,没准儿还是个孩子,有很多时间考虑未来,若想赚钱的话,可以开个商店,就卖我们这边的特产,再不然卖书最划算。” “不如去接现实任务,做个职业悬赏人!” 这句话一出,一下子再也没人发言,出现一堆‘……’符号。 红尘顿时有些好奇,不过,这会儿并没有问什么,她为人谨慎,虽然不吝于求助,却绝对会自己一点一点儿地把玉珏空间了解透彻。 现在她到觉得,最该做的,是仔仔细细去阅读版块里面的新人贴,知识贴,还有八卦交流的帖子,至少里面很多知识,哪怕只有只鳞片爪,也让她觉得特别神奇,特别长见识! 像什么位面,宇宙,种种概念,她看了许久,琢磨了许久,才彻底明白,这些大能,都是生活在不同世界的人,每个世界都不同,可能和想象中的仙界,冥界差不多,也许传说中的天神奶奶也是这样的大能? 看了许久,红尘觉得困倦,才合上眼,其实,无论是想琢磨个什么营生,总要先有钱才行。 她先要吃饱喝足,好好经营一个家! 正文 第九章 寻兰 一连半日,红尘都在想,在蒋家庄里,究竟上哪儿去能赚得到银子? 纠结许久,她忽然想起上辈子村里一个小姑娘春妮儿,卖出去一盆儿很名贵的兰花,一共卖了五百两银子。 这可是一笔巨款,当时特别轰动,顾氏因为这个,骂了她好几天赔钱货,只知道吃,什么活儿也做不了。 要是上辈子,她肯定养不出什么好花,这回却不同。 一些生长年数不够,还很稚嫩的小植物苗,她到没办法点化它们,让它们生出灵智,不过,到是能促进这些可爱小植物的进化。 点化的过程,其实说白了就是促进他们进化的过程。 就说有这本事,养些花草貌似不很难。 五百两银子不多,可对现在的她来说,实在是能救急! 说做就做,红尘当天就收拾东西,背上竹筐,揣好匕首,就一头扎进了后山。 山路对她来说,实在不是什么难题,那些成长了几百年的参天大树,甚至一根绿草,虽然大部分还没有灵智,却有一丝丝灵性,能给她传递信息,指引她走路。 只是…… 兰花还是苗儿的时候究竟是什么样子? 红尘发现她有点儿太想当然了。 以前她也不是没见过兰花,不过到说不上怎么喜欢,最多在盛放时看上两眼,要她在这些花还跟杂草差不多的时候,把它们从杂草丛中选出来,还真有点儿,不对,是十分有难度。 今日蒋铁匠又接了个活儿,去了县城,正好顾氏要她去后山捡柴火,她就趁机来以前听说过有兰花生长的一小山谷碰碰运气,没有兰花,能遇见别的名贵植物也不错。 只要能赚钱,她可不会太挑剔。 红尘摸着山谷转了一周,各种野花看了不少,兰草却瞧不见,走了半晌,一抬头,居然看见一颗老山参,瞧着也有百年光景。 这东西同样值钱,而且不会比兰花差。 红尘心中大喜,一时晃神,竟掐了个法决,在人参顶上轻轻一点,顿时一股气流从体内散出,她脚下软了软,头昏眼花,扑通一声坐在地上,一时间浑身乏力。 “小心!” 耳边忽然传来个声音,红尘抬起头:“…………” 那颗人参顶上,缓缓浮现出一个虚影,白雾蒙蒙,是个须发花白的老头,正满脸关切地看着她。 换了别人,‘白日见鬼’,一定吓死,就是红尘也心里一扑腾,好半天才回过神,知道并不是自己见了鬼,纯粹是自己这些天,天天思索脑子里的信息,一直在暗中练习,已经初步有些成果,刚才一察觉老人参能点化一下,生出灵智,她就不自觉动了手。 可问题是,现在人参灵智,别人也就算了,她却是能看见的,难道还能挖了人家去卖? 再说……为什么会是个老头儿? 若是变成个美女,或者年轻貌美的小伙子,她恐怕还甘心些。 “哈哈哈,主人,那可不怪小老儿,明明是主人自己的原因。” 红尘翻了个白眼,叹了口气。 根据她脑子里的信息,点化灵物有难有易,可点化之后,灵物本身还是无形无相,只是在她心中有了形象,也就是说,她认为这个东西该是什么形貌,就会看见什么样的形貌。 以后要是还有机会点化什么,一定要把印象里的美男美女想一百遍。 “主人欲寻花木,小老儿到知道几株,只是不知名贵与否?” 刚才红尘絮絮叨叨,满心满眼都是拿兰花换钱的话,这株人参显然是听的清清楚楚。 红尘连忙细问,她也不奇怪这人参是怎么知道三里之外的事儿,植物和植物之间,自然有自己的交流方式。 这会儿也用不着着急了。 问清楚,红尘就在地上画了张地图让人参来看:“你不要叫我主人,听着别扭,我叫红尘,你就直呼我名便是。” 人参到也不矫情,高高兴兴改称她阿尘。 因为红尘刚才点化它那一下,耗损了许多精气,便让她拔了一把自己的根须,含在嘴里。 别看只有一点儿须,但这株人参达成一次进化,和寻常山参完全不同,入口即化,稍微一点儿苦涩过去,便是甘甜爽口。 红尘顺手就又揪了一把,打算回去煮参茶来喝,没赚到钱之前,日子恐怕不好过,身体得好好保养才是。 她本来想就让老人参呆在这儿,慢慢生长,只是人家人参不乐意。 “阿尘啊,你不如把我移植到隐秘些的地处,山上经常有猎户出没,万一把我给抓走吃了怎么办?” 你本来就是给人吃的。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答应等办完了事儿就给他寻个风水宝地养着,也许可以移栽自家的菜地里。 气息喘匀了,她就用脚蹭了蹭,把地上的地图蹭平,一边捡柴火,一边溜溜达达就找去老人参说的长兰花的地方。 地方不是很好找,好在她和那株人参交流,貌似是说话,其实却是一种灵识感应,人参知道的东西,直接浮现在她的意识之中,路自然是熟悉无比。 也就半盏茶的工夫,红尘就到了地头。 身后背着的篓子里面装满了木柴,还有掉落的野果,甚至还有五颗野山鸡下的蛋。 人参说的地方,是个背阴的小山坡,到处是藤蔓杂草,还有灌木丛,看起来十分寻常,估计就是有山民进山,也发现不了。 红尘拿出自己的短刃,只一下,藤蔓就断裂了好些,即便她都见识过这个短刃的不同凡响,还是有些惊讶。 这兵器似乎和上辈子大不相同,锋利无比,甚至她明明本身不怎么会用,是这把短刃在主动带着她行动。 很快开辟出一条道路。 红尘仔细看了看,到处都是杂草,但她还是发现了几棵不一样的,应该是兰花。 只扫了一眼,她就发现这几株花苗,在她的眼中摇曳多姿,仿佛会说话一样,充满了生气。 连忙把背篓放下,小心翼翼地将花苗挖出来,放在筐子里盖好,又装了一些这里的土壤。 她也没有多挖,虽然有把握,可还是仔细些,万一碰上意外,这几棵没养好,她还能再找别的补救。 找到东西,红尘一看天色不早了,连忙下山,还顺路回去告诉老山参,等明天她再来,到时候给它换个地方,和自己做个邻居。 现在要是挖的话,竹筐太小,里面东西又多,天色也晚了,恐怕伤了根茎。 老山参还挺高兴。 事实上,山上的花木都喜欢和红尘亲近。 这会儿就先拿土壤草稞子盖一盖,此地地处偏僻,轻易没人过来,一时到不用担心。 一路回去,回到自家的破茅屋,家徒四壁,心下却十分安稳,这里现在还很糟糕,可用不了多久,就能变成她理想中的家园。 红尘生了火,把自己在山上捡来的野果子和山鸡蛋烤一烤,一颗颗吃下去,才用个破木箱子装了土壤,安置好兰花苗,就摆在床边,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 兰花很稚嫩,就像一个尚在襁褓中的婴孩儿,娇嫩无比,红尘低声念诵了几句咒语,只觉得一股气息从喉腔里喷涌而出,吹在娇弱的苗上。 几乎肉眼可见,兰草略微长大了些,变了个模样,更有活力,也更迷人。 即便还只是草,也婀娜多姿。 正文 第十章 话本 “清风摇翠环,凉露滴苍玉。美人胡不纫,幽香蔼空谷。” 红尘顶着黑眼圈,一脸憔悴,却还是每天都抽出时间给自家的兰花美人吟诗唱词。 供养一株小苗竟然如此艰难,她每次感觉到身体中的热流往花木上去,都像大病一场,休息好半晌,吃上一个参须才能恢复! 好在成果斐然。 有一株已经开了花,通体如墨,边上飞着一丝金边,简直美如玉,就算是不懂兰花的人看了,一颗心都砰砰乱跳,不忍释手。 所谓兰花之美,在色、姿、韵、香,它是样样都完美。 红尘觉得自己这个大俗人,竟然也有那么一点儿舍不得。 而且这花还一天比一天美,天天按照她脑子里最完美的形象去改变。 有时,红尘甚至能感到,它是真能听得懂自己的诗词,也能知道她的想法,会回应她,给她安慰,抚平她精神上的疲惫。 她天天累得要命,拼尽全力去点化兰草,似乎变得没有什么不值得,哪怕不卖钱,自己留着养都好。 那枚玉珏,红尘私下里叫它玉珏空间,上面有个上传影像的按钮,点了一下,兰花的图像就出现在上面。 居然还真引来好几个人称赞,说是只看一下,就知道此花有灵性。 当然,也有某些大能说话她听不懂,说什么在他们那儿,好好的兰花都被炒成什么天价,弄得铜臭味十足,完全失去了兰的本意,令人扼腕叹息。 红尘叹气,她不介意铜臭味,只要价高,卖给谁都行啊!反正高价买了花走,就不可能不好好照顾! 其实,她应该给它添一个好看的盆,再买上一支带着香气的花签,写一些美丽的诗词来配,那样肯定更能卖得更贵。 问题是这些都不现实,她如今连吃饭都是村里人接济,还有蒋庄给她送些,买个花盆还是满贵的,等花卖出去,赚了钱再说吧。 到是玉珏里有人留言,说想换几盆有用,不急着要,等她再多培育些也不迟。 对方显然不是为了看花,为了什么就不知道了,拿出来交换兰花的是几本旧书卷,看影像的话,保存得比较完好,有一些蒙学的,还有一本状元文章集锦,一看名字就很大气,其它的杂七杂八都是些杂学,还有话本小说,也颇有意趣。 因为这个版块是很不正规的二手交易,根据信息来看,没多大保障,‘做生意’只靠自觉和信誉,大部分都是拿来处理不值钱的闲置物品。 红尘现在是第一次交易,能交易出去就算不错了,就是有别人喜欢她的花,一时半会儿也不放心,便随口答应下来。 她自己能培育,自然不缺花草,她还打算围出个院子来,种上一片花草,再植上几棵果树,架上个葡萄架。 兰花遍地的美景,离她可不算远呢! 但在眼下,读书却是极为奢侈的事情,哪怕只是一些闲书,拿在手里也一定有用。 红尘还对玉珏空间里的东西特别好奇,什么都想知道,这会儿自然是认认真真答应下来,等培育好了,由着对方挑选。 那人一高兴,不光先给了本话本算预定,神神秘秘地说,对她肯定会有些作用,且很贴心地,主动送了她几个造型雅致的花盆。 花盆是金属质地,细丝缠绕而成,本身就雕琢出叶子和鲜花,蓝光闪烁,浑然天成,和自家的兰花特别‘般配’,她立马决定,这盆花如果卖不出五百两以上,谁也别想拿走。 一切都很顺利,红尘的心情不错,随手翻了下话本,可看了没多会儿,却不觉怔住。 话本里讲的故事很眼熟,主角居然是她那个假妹妹蒋婵,整个故事,就是蒋婵如何压过人家夏家真正千金,谋得富贵荣华的奋斗史。 她本来没在意的,可里面一些东西,居然和自己记忆中没多少差别,只是…… 红尘的手指微微颤动了下,深吸了口气,冷笑——话本里的夏红尘,是个狡诈阴险的坏女人,整日欺压蒋婵! 原来亲娘给她多做几身衣服,亲爹疼她几天,得了先帝爱惜,多了几样嫁妆,就是欺压? 整本看完,呆愣良久,红尘顿时觉得喉咙里像堵住了什么东西,干呕半天,却吐不出来。 她终究还是略带几分伤感,释然一笑。 书里细节不清不楚的,也不知是不是有什么人知道了这个故事,自己编写……不过已经无所谓,故事不是她的故事,她也不是故事里的夏红尘。 从上辈子到这辈子,她从不是什么恶毒人,也不是什么良善人,不过一奋力挣扎求存的女子罢了。 她有心追问话本的来历,只是想了想,重生都重生了,连这般神奇的事儿也遇得上,玉珏本非凡物,有这么个话本出现又由何稀奇,不问也罢。 只是这书到底不好让外人看到,红尘干脆找了个黑罐子把东西藏好,塞到床下,随即就努力把自己看到的故事抛在脑后。 活了一辈子,红尘别的没学会,至少学会一件事,一步步走自己的路,决不去想任何想来没用的东西。 如今,改变生活要紧。 第二日就是个大晴天, 红尘把兰花装在箱子里头,又换了身儿蒋庄过年的时候给买的新衣服,虽然是麻布的,不值钱却干干净净,没有补丁,也是她带出来的,唯一一身好衣服,这才从塞在一个破瓦罐里面,翻出十二个铜钱收好。 这几个钱是她拿鸡蛋换来,给自己准备的路费。 从蒋家庄去县城,要过一条淘金河,要是走桥那就太远了,往返一次要将近两个时辰,有急事的一般坐船。 河里有三条船,一条大船,还有两条小船,大船反到便宜些,一个人要两个铜子即可。 正好村里的猎户赵大叔驾着驴车去集市,路过渡口,她就坐了一回顺风车,只说是做了点儿绣活儿贴补家用,去县城看看。 老赵笑眯眯让红尘坐到背风的柴火和几张皮子后面,还给她两把瓜子。 村里人现在都知道,二丫头的身世可怜,现在没爹没娘了,村子里的乡亲,左邻右舍住着,在事不关己的时候,多多少少都有点儿同情心,这会儿帮个小忙,老赵很乐意。 再说了,他到觉得这丫头不是一般人,能交好那是福气。 渡口离蒋家庄非常近,走了有小片刻就到了。 老赵想了想,直接送红尘到渡口去,领着她走到大船边上。 “高师傅,还有座儿没有?” “满了,没看这么多人都等着。” 船夫也有点儿累,汗水淋漓,抹了把脸,摇了摇头道。 大船能装的人多,不过,不只是蒋家庄,附近好几个村子去县城都要坐船,到时常要等上几回。 老赵无奈,扭头看过来:“二丫头,要不你在这儿等等?” 这一等,怕是要等不少时候。 “赵大叔且去吧。”红尘四下张望了半天,一笑,眼珠子转了转,“我坐小船。” 老赵一愣,皱眉道:“可别,小船的船资贵二十倍呢。”他们小门小户的,哪有如此浪费的道理,“你如今出来单过,年龄又小,以后用钱的地方多得很。” 红尘笑了下,摆了摆手,溜溜达达走到正准备上小船的一个客人身前。 “大叔。” 一回首看到红尘,见是个五官漂亮,干干净净的小姑娘,那客人顿时愣了愣。 他也就三十四五岁,看装扮应该是商人,不过并不暴发户,除了穿的棉布料子的衣服,裁剪很精细,针线也好,除了腰上挂着个香囊外,并无太多装饰。 红尘看盯着他,上下打量了一会儿,笑眯眯地道:“恭喜你啊大叔,你媳妇要生了。” 那人大吃一惊:“小姑娘,你怎么知道我媳妇怀着身孕?” 他可不是本地人,媳妇是三十里外王家庄的,他这次带着妻子回家省亲,没成想妻子居然有孕,他们成亲二十年,才有这么一个孩子,自然要慎重,干脆就没走。 今天出门,还是媳妇说想吃县城桂园楼的点心,说是二十来年没吃过,想的厉害,他才亲自出门去买。 ps:下面还有两章,属于比较重复的内容,弄雪会在今天都把他们修改发出来,晚上有全新章节更新。 正文 第十一章 出售 怎么可能不知道! 在红尘眼里,这位富商大叔腰上带的求子符正隐约发出耀眼的光芒,差不多都快形成完整的意识,每一分每一秒都在说,此人即将有子。 “是个大胖小子……不过生时或许有点儿小麻烦,虽无大碍,但你最好带个大夫回去。” 红尘说的一本正经。 那个富商被唬得一愣一愣。 周围其他客人也颇为意外,连老赵都纳闷,不知道邻居家这小姑娘是从哪儿看出人家媳妇有孕,还敢说这种话。 就这么一愣神的工夫,岸边黄土飞扬,有个短打打扮的小厮扑过来,高声喊:“姑爷,姑爷,小姐要生了!” 那富商脚底下踉跄了下,先是不敢置信,随后狂喜,连滚带爬地上了岸,红尘高声道:“……船资付了吧?捎我一程,就算抵了我给你看相的钱如何?” 那富商哪里还顾得了这个,连忙点头:“是,是!” 估计只要红尘说的够准确,他能有儿子,别说坐一回船,就是坐个一百回,他也愿意掏钱。 红尘优哉游哉地上了船,冲着一脸迷糊的老赵摆摆手。 一船的客人,看她的眼神,古怪里都透着点儿敬畏,虽然还不知对方生的是不是真的是个儿子,可至少大家隐约觉得,小姑娘指不定是个高人。 红尘心里竟然也多出那么一点儿愉快,难不成不光身体变小,连精神也变得幼稚? 红尘莞尔,却没觉得哪儿不好,上辈子她就是顾忌太多,这辈子张扬一下,有何不可? 老赵猛地一掐大腿,惊声道:“你说自己通相面术,原来不是唬顾氏的?怪不得,怪不得京里的贵人也说你这孩子灵透的很!那么说,夏家的帖子,你是真得了?” 红尘笑而不语。 可听他如此喊,周围几个乘客,都大惊失色,又多信七分,红尘若不是真有本事,怎能得夏家青眼,那可是大周朝赫赫有名的夏家! 一时间,船上的人全凑过来搭话,有的想她给相面算命什么的。 “我算命到没什么,不过,有一句老话说得好,命不轻算,要不是迫不得已,人还是少算命!” 红尘笑道。 乘客们一想也是,就不闹着要算了,不过,对红尘还是一样好奇。 船舱内。 于文波倚窗而坐,一边哄着怀里只露了一颗小脑袋的陈念睡觉,一边不觉多看了那小姑娘几眼,若有所思。 他是京城于家的人,于家世代有人入钦天监,且上下都好道,他自然不例外,自幼就有追寻天道的渴望,得道高人见得多,有些真有几分道行,有些是浪得虚名。 这会儿他却觉得,正因为小姑娘年纪小,才有可能真有几分本事。别人都觉得小孩子最会胡说八道,他却认为,小孩子比大人要可信得多。 船走了有一刻来钟就靠了岸。 小码头距离集市还有一段儿距离,正好几个客人也要过去,她就又蹭一回顺风车。 走了一会儿工夫,就看到乌压压的人头。 举目望去,石青色的低矮房屋,矗立在道路两边,刚到春日,路旁野草冒出新芽,左右酒楼茶馆,招牌林立,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城的集市,却颇有几分气象。 红尘一时怅惘,她都不知道有多少年没见过如此乡野气息浓郁,充满生活感的景色了。 集市上有几处贩卖花草,看起来生意不错,别看县城不大,但因为自古以来就是文人墨客云集之所,时至今日,外地士子游学,也时常会相约而来,谈诗论文。 这文人士子一多,对花草的需求也就多了。 记得上辈子那盆五百两的兰花,不就是富商买来送给新科举人的? 其实,真论赚钱,红尘找些名贵药材,就如那株老山参,肯定赚得更多,一开始她就是这么想的,可后来一琢磨,弄几盆花草骗文人才子的钱,和拿名贵药材出来售卖,那是两回事。 以她如今的身份地位,还是在这么个小县城,真拿出很名贵的药材,未免太过引人注意,还不知道会出什么乱子。 药材什么的,还是以后去了大城再考虑。 红尘并不着急,先买了一个幕笠戴上,溜达了一圈,在几处卖花的摊子前面都站了站,仔细观察。 大部分花卉都死气沉沉。 一路走过去,哪怕是看着枝繁叶茂,生机勃勃的盆栽,真正一感应,却几乎感应不到半丝灵性,简直可以说是死物。 这类花卉,要是没碰上像红尘这样有点化能力的主子,恐怕最多花开一季,甚至连一季都艰难,便要‘魂归黄泉’。 走了一圈,红尘才在一个国字脸,五官端正,身着麻衣,不像生意人,到像花农的男子面前停下。 他眼前摆放的花个个不同,有一盆甚至是一向得大周朝上层贵族钟爱的姚黄,也有普通的牡丹,兰花,栀子,风信子,简直是大杂烩,不过他养得很好。 “请问,你这里收花吗?” 那花农怔了下,显然很惊讶,坐直了身子,上下打量了下红尘:“小姑娘,那得看看你卖什么花。” 红尘笑了笑,就把一直捧在手里的木箱放在地下,将上面盖着的包袱皮解开,小心翼翼地捧出里面的花盆。 一看见花的真容,黑如浓墨,金光闪亮! 花农蹭一下窜过来,整个人趴在地上,盯着花瓣,瞠目结舌,好半天才结结巴巴地道:“紫兰?这,这,这样的……可真是世所罕见!” 尤其是眼看都三月末了,竟然还开的这么好! 他说着,就狂喜,看着那盆花的模样,掩饰不住的喜悦:“我买,买,小姑娘,我给你一百两银子如何?” 花农故作肉痛地从牙缝里挤出句话。 他话音未落,红尘也未曾来得及说话,地上的花就让人一手给捞了起来。 “一百两能买个花盆。” 那花农吓了一跳,气急败坏地怒道:“谁那么没规矩……呃,穆爷?” 一眼看到捧着花的人,这人年过中年,穿着打扮并不多奢华,但通身的富贵气象,哪怕是个瞎子也看得出来。 花农嘴角抽了抽,一下子耷拉下脑袋,精气神全都消失,不觉叹了口气。 显然他也明白,这宝贝花看样子很难属于他。 不过,花农还是支吾了句:“花草这类也没个明确的定价,专看买的人喜欢不喜欢,一百两可不算少。” 寻常老百姓,一辈子能见到一百两银子的几乎都没有! 红尘也承认,这话不算错。 穆爷就笑了,捧起花盆,细细地看,目中也不自觉流露出一丝惊艳。 不只是花好,花盆也精美异常,他从没有见过这种金丝缠绕成的花盆,哪怕不不见花,只这一个盆,他真是觉得一百两也不算很多,瞥了花农一眼,翻了个白眼道:“既然如此,现在小姑娘碰上了识货的买家,你就别打主意。” 说完,低头笑道,“小姑娘,八百两如何?下个月是我老丈人的寿辰,他老人家最爱花草,你这盆花给了他,决不至于辱没了。” 他这么一说,红尘就点了点头,她也没想着狮子大开口,八百两实在超过预期,她根本没想过能在这样的小县城里卖出如此高的价钱! 穆爷也十分高兴,给钱给的特别痛快,付了她十两现银,还向那个花农要了一贯钱给她,其它的都是银票,大周朝最大的皇商,高家银铺的银票,绝对安全。 红尘平平静静地接下收好,轻声道谢,穆爷到有些意外,这小女孩儿身形瘦弱,一看就年纪不大,穿着打扮像是普通的农家女,但这么一大笔巨款入手,居然还宠辱不惊,没欣喜若狂,到真是个人物。 正文 第十二章 茉莉 虽说有一点儿惊讶,不过,穆爷也看出来,这小姑娘不大想让人知道身份,就没在意,小心地捧着花大踏步离开。 像他这种人,很难真去关注一个村子里出来的小丫头。 那个花农到站直了身子,目送他的背影许久,哀叹好几声,才把注意力又集中到红尘这儿,随即露出个谄媚气十足的表情,又是作揖,又是赔笑道:“小妹妹,以后你要还有这么好的花,可别忘了我,我叫高升,家住杞县东边,你就打听那个卖花的高家就是,千万,千万,切记,切记。” 那股子急迫殷切,溢于言表! 红尘笑应了。 “要有的话,肯定给高老板看,但我这花也是偶然得来,怕养不好早早出售,恐怕很难再有。 高升一想也是! 像这种变异的品种,还开得这么好,的确不可能常常遇见,越想就越发惋惜。 “哎,你该养到分株之后再卖的!”他皱着脸嘀咕,“那位主儿果然像传说中一样,半点儿架子也没有,连这等乡野小集市也时常逛一逛,却苦了我,失了一桩大买卖!” 穆爷的岳父那不是一般人,那是宫里出来养老的一个大太监,收养了一对儿儿女,在本地那是绝对不能招惹的大人物。 这花到了人家手里,想等着分株之后买一盆,怕不容易。 红尘和他说了几句闲话,不着痕迹地四下一打量,觉得还挺安全,这笔交易并未有人太注意。 也有可能是那位穆爷势力大,县城三教九流的人都给他面子,和他有关的生意,别人不敢打什么坏主意。 即便如此,红尘依旧打定主意,回去的时候要多绕个几圈。 正和高升告别,忽然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脑子里嗡了一声,隐隐约约听见细微的**声,像是在求救。 红尘低头,就看见一盆叶子发黄的茉莉花苗株,堆在一堆破麻袋,杂物垃圾后面,很努力地冲着她摇曳身姿。 眨了眨眼,她还是蹲下去将它捧了起来。 任何生灵的求生**都不应该被忽略,何况这盆小小的茉莉花,居然很奇异地生出些许灵智来。 像这类稚嫩的植物,能有如此机缘,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哪怕一切顺利都有了,也多夭折! 世间生灵,除了人得天独厚外,其它的想要有那一丝灵智,多要受个‘九九八十一难’,苍天不容! 从这个层面上说,红尘拥有的能力,实在很不得了! 她上辈子万般艰难,做什么都不顺,也许正是潜在能力逆天,所以天要亡她。 只是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留一线生机,或许,她就得了那一线生机,才得以重生。 “这盆多少钱?” 高升奇怪地看了红尘两眼,耸耸肩笑道:“你想要就送给你,能救活了也是功德。” 这会儿不到茉莉花期,他本是带出来请一个精通园艺的先生给看看,没成想那位先生远游去了。 茉莉花又不算名贵,他虽然喜欢花,到底主要还是为了赚钱,为了养家糊口,不可能为了一盆可能活不了,又卖不上价钱的花多辛苦。 现在眼前疑似财神奶奶的小姑娘想要,不拱手送上刷好感还等什么? 红尘笑了笑,就收拾好走人,也幸亏她回来之后好歹做了几天苦力,这具身体别看瘦弱,却一直辛苦做活,否则她搬着重物走路,还真不一定能坚持。 在集市上转了两圈儿,遇见两个西域胡商,便买了些种子香料,又去小饭铺吃了一顿热气腾腾的饭菜。 其它的什么锅碗瓢盆,被褥布料,各种杂货,粮食,也是能买就买,还给帮助过自家的那些邻居乡亲们,都买了些礼物! 红尘都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一个人自由自在地逛过集市,逛得恋恋不舍,一直呆了大半个上午,这才意犹未尽地返回。 她如今有了钱,用不着再去找顺风车坐,直接就到车行雇了一辆车,装载了满满当当的货物去码头。 集市上的车行都很正规,几十年的老字号,且车行地头熟悉,人面熟悉,雇一辆车,连带着有人随行保护的,总比孤身一人上路要安全些。 车行用的马,不是宝马,也是良驹,脚力不错,没用多少时候,便到了码头。 红尘数了几个铜子塞给车夫,算是赏钱。 并非她小气,实是有那么几个铜子的赏钱,车夫就极高兴,像传说中直接拿银子打赏的,怕只有话本里才有。 码头上很热闹,嘈杂声四起。 大船这回好好地停着,还没有走,红尘连忙整理了下东西,又雇了个力工来挑货,这就要过去。 “小姐,这位小姐等一等!” 刚走了几步,身后忽传来一人高声叫喊。 红尘一停下脚步,就有一个肥肥胖胖,一身绸衫,腰里还挂着个算盘的中年男人冲过来。 那男子一脸的喜色:“啊,小的可算是等到您了。” 话音未落,竟跪下砰砰磕了两个响头。 此处是码头,人来人往,他这么一闹,特别引人注目,好些准备乘船的行人都探头看过来。 红尘也皱了下眉头,一侧身,避开,才伸手让对方站起,微笑道:“恭喜尊主人喜得贵子!” 男子一怔,脸上更是笑出了一朵花。 “小姐果然是奇人……要不是听了您的指点,老爷回家时带了个医生回去,我们家夫人这回怕是要伤了身子,幸亏大夫到的及时,如今母子均安!” 这人嘴上跟涂了蜜似的,把红尘捧得舒舒服服。 不怪他如此客气,主要是他家主人快把眼前的小姐当神明给供起来了。 那个富商骑着马快马回家,路上老想红尘说可能有些波折,让带个大夫回去的话。 王家庄女人生孩子不兴请大夫,但他人到中年,才得一子,又和妻子感情好,怎么可能不在意?也顾不得丈人和丈母娘会不会觉得不吉利,便去附近请了个精通妇科的老大夫同行,没想到回家正好赶上媳妇难产,要不是老大夫经验丰富,还有不外传的秘方,他媳妇便是勉强把孩子生下来,怕是也要坏了身体,甚至可能死亡! 如今母子平安,顺顺利利,他越想越觉得都是红尘的功劳。 大周朝上下本来就都有遇见大事,先要卜卦的习惯,他是个商人,更是信命,往常出个远门,也要卜算一下,去拜拜神佛,如今遇见红尘这么个神奇的小姑娘,还八成真懂卜算之术,会给人看相,他就是有八分感激,也得表现出十二分来,才显得郑重。 正文 第十三章 心意 那些乘船的行人们虽然不可能都知道刚才在对岸,红尘指点富商的事儿,但那会儿码头上人可不算少,船夫,力工,小商小贩,这件事又多少带着点儿传奇色彩。 如今大家没什么娱乐节目,也就说说八卦最有益身心健康,没一会儿,在场的人就都知道有这么回事儿了。 现在看对方如此毕恭毕敬,感激涕零,想必那小姑娘说得很对,好些人都有点儿后悔,该求人家给算一卦,机会难得! 这会儿人小姑娘已经上了船,又有管事家丁一群人围着说话,他们怕是很难凑过去。 管事给红尘塞了一个大大的,十分丰厚的红包,想来能让任何人都满意。 他也会来事儿,没说什么亲自送人家回家的话,只又把小船的船资给付清,而且是整条包下来,吩咐手底下的家丁把船舱内外打扫得干干净净,再帮着红尘把货物都给摆放整齐。 反正附近的村子不多,和小姑娘一般年纪的少女更少,想打听的话,没有打听不出来的道理。 红尘自然不会矫情推辞。 这种时候,表现自己一无所求并不合时宜。 稳稳当当坐下,随波荡漾。 回到自家的茅草房,红尘先去找王大爷的两个儿子,王树贵,王树民帮忙,把车上的粮食卸下来,扔进米缸,其它零零碎碎,红尘自己拿得动,就自己收拾妥当。 王树贵和王树民全是那种老实巴交,连话都不肯多说几句的汉子,见红尘居然一转眼就有这么多粮食入库,也不管她是怎么来的,最多心里很好奇。 红尘到主动解释道:“昨日我到后山,挖到两颗兰草,咱们杞县这边的读书人,向来风雅,尤其喜兰,我就琢磨着拿去集市上碰碰运气,没成想一下子就卖了一百两银子!” “啊!” 王树贵两个吓得差点儿没跳起来,左右张望了眼,见没人才放心,随即惊道:“你回来时没出什么事儿吧?” 他们到不担心小姑娘在村里出问题,要说蒋家庄没个害群之马,那到不至于,不过,因为大部分都姓蒋,祖上连着亲,如今沾亲带故的也多,且这几年风调雨顺,大家日子还过得,要说嫉妒红尘得了钱,那或许有,敢捣乱的却无。 可这丫头一个人从集市回来,身怀巨款,万一出点儿事儿,那可怎么得了! 红尘摇了摇头:“贵叔放心,我晓得,回来绕了好几圈呢。” 二人才稍稍平定了心情,想了想道:“二丫头如今也算有点儿产业,不如给你挖个地窖,也能存下些粮食。” 村子里的村民们,都是往地窖里贮藏粮食。 “挖一个方便,你一个女孩子自己过,最好再养两条狗。” 红尘应了,确实很有必要。 可惜啊,她家大黄是爹的心头肉,就是蒋庄舍得给她,她也不愿意要,省得大黄伤心。 今日太晚了,不适合动土,第二天一早,两个人就拎着铁锹过来。 他们干这活儿是干熟了的,一点儿都不费力,不多时就暴土扬长,挖出个大坑洞来。 看着人家卖力气挖土,红尘连忙去厨房折腾了一大锅骨头汤面,又烙了两张大饼,厚厚的,多涂了油渣,金黄色,又在里面切上好些碎肉。 烙出来一层一层,层层叠叠,香气十足。 “两位叔叔,快歇一歇,吃点儿东西再挖。” 王家两兄弟在红尘准备的热水里头洗干净手和脸,咬了一口肉饼,肚子里就咕噜一声,二人顿时红了脸,见红尘忙忙活活地给他们舀了冒尖的一大碗汤面,心里也是高兴。 虽然帮忙的时候,肯定没想着占便宜,可人家小姑娘如此体贴热情,说明人家记了人情,他们也没白出力气。 吃饱了力气更足,兄弟两个一鼓作气,很快就给红尘挖出一个结结实实的地窖。 红尘只有一个人,怎么看也足够用。 等到两个人忙完回了家,她就先拿了些米面,送去蒋家,还塞给蒋庄五十两银子。 蒋庄的目中登时露出一抹痛惜:“赚了钱好好留着……三年后用得着。” 他显然还是极关心红尘,红尘买兰花赚了一百两的事,刚刚传开他便知道。 红尘一笑:“毕竟是我赚的第一笔钱,还是想给……您,您就拿去打造些好点儿的工具,以前那些,都用了二十年了吧。” 蒋庄差点儿掉泪。 她的女儿,从此再也不肯喊他一声爹! 一家子都是他在照顾,可只有这么一个不是女儿的女儿,才记得他那些家伙事儿都快不能使用了。 顾氏没在,要是在的话,一旦知道红尘居然赚了这么多钱,估计还有的闹,幸好她和蒋庄吵架,带着儿子回了娘家。 红尘如今懒得理这人,没在蒋家多呆,孝敬蒋庄是一回事,和这个家再扯上关系,那可不行。 而且这孝敬,更多不是为了别人,是为了自己的好名声。 出了蒋家的门,又拿了点儿点心,去左邻右舍转了一圈儿,挨个送了些小礼物。 不值什么钱,但心意到了。 前两日顾氏没少四下里说红尘的不是,当初好些人见到了顾氏撒泼,自然都知道这里面谁是谁非,可顾氏毕竟养大了她,说不得也有个把糊涂人觉得,世间无不是的父母,就是顾氏再刻薄,那她也应该顺从再顺从。 如今红尘这般懂事,待所有人都客客气气,礼数周全,万一真出了这类神经病,用不着她出马,村里人就能破口大骂,护着她。 该干的事情都忙活完,一看天,太阳都快下山了,红尘累得大口喘了几口气,深呼吸,忽然闻见一股清淡的香气,是草木的味道,香气在鼻尖徘徊,身上的疲惫,就渐渐消退。 她就连忙趁着天还没黑,整理了下房间外面的土地,略微平整,把那些兰花苗都种上。 本来灰突突的,荒凉的土地,如今虽然只是添加了些许兰草,就变得有了一点儿雅韵。 茉莉花搁在窗户前面,刚摆上时,还显得蔫头蔫脑,红尘摸了摸椭圆的小绿叶,细细抚慰,小东西竟隐隐约约裹了一下她的手指,就像是在回应,没一会儿,就显得精神多了。 “咦?这一株似乎是我朋友的孩子呢!” 红尘吓了一跳,扭过头瞪了忽然冒出来,悬浮在山参上面,伸懒腰打呵欠的老参一眼。 “你能不能不要老是忽然冒出来说话?” 她也是刚刚偷偷摸摸地把老山参移栽到自家的墙根底下,早知道他如此神出鬼没,就不该听他忽悠,怎么也要将他种得远一些才是。 正文 第十四章 忽悠 老参也不介意红尘的抱怨,盘膝坐下,施施然道:“我记得很清楚,有差不多十个花开花落了,那一年,天上下了好大的雪,后山上长了一株茉莉花,长得好,在那一片是最漂亮的,我经常和她说话。” 说着说着,他的表情居然有点儿荡漾! 红尘:“……” 好吧,他虽然是个老头模样,那也有欣赏‘美女’的权力,意淫也与人无干! “后来就有个人把她给挖走,弄到隔壁周村去,一开始我们还有联系,只是离得太远,联系起来多少有点儿费劲儿,也就渐渐没了消息。” 老参还挺感慨的。 就着他的声音,红尘躺在床上,没一会儿便进入梦乡。 茉莉花花枝摇曳,努力伸展枝桠,替她堵住窗户上的破洞,不让寒风吹入。 老参柔声私语,似在哄她入眠。 一晚上睡得挺踏实,第二天天一亮,红尘爬起来洗漱完,吃过饭,就慢慢把自己栽培的兰花,挑选最好的,灵性十足的,移栽到花盆里,打开玉珏空间,和那位想要兰花的大能交易。 红尘还特意附赠了一张养兰花的注意事项,都是问的兰花自己,比如它喜欢什么,一般什么时候想晒太阳,什么时候想喝水,招了虫子都有什么表现。 反正详详细细,那位大能挺高兴,给她的书籍五花八门,塞了一大箱子。 红尘拿到书翻了翻,把里面关于什么《基础炼器三》,《法器开光二十三法》《鲁班绝技》,《五行八卦》,还有什么奇奇怪怪的《西方炼金术缩略》,不好让别人看到,似乎是不传之秘的书都给藏好。 怪不得前世蒋婵能轻易给兵器开光,成功率几乎百分之九十以上,让夏家所有人都觉得不可思议,大约她也不知怎么得了这样的传承! 这类书,还是别曝露为妙! 至于其它的这个世上能找到,或者不怎么起眼的话本,游记,儒家典籍,到整理好,就摆放在床头。 看来要打造个书架才好。 这些书,别说在村子里,就是在杞县,恐怕也很难得。 杞县能藏书的人家,估计只有王员外家。 红尘想了想,其实做个营生,用不着完全就用她的能力,例如卖花,再如看风水相面,像这两样,后者不可能天天开张,属于平时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的那种。 至于前者,她就别和人家辛辛苦苦的花农们抢饭碗了,太欺负人,也容易招来嫉恨。 到不如先开个茶馆,杞县人都爱喝茶,她弄得特别一点儿,只做花茶,那除了房子,几乎没什么成本,再提供书籍,供客人们读。 好像很不错的样子。 红尘琢磨了下,特意拿出张纸,简单列了个计划。 在玉珏空间里,她经常看人家大能别管干什么,都要先有计划,所以就照葫芦画瓢,也跟着学学。 正写着,春妮趴在篱笆上喊:“二丫头,二丫头,周村那边开庙会来着,走吧,咱们去看热闹去!” 这不年不节的,办什么庙会? 红尘愣了下,不过春妮一脸向往急切,她还是换了身衣服就跟着出了门。 老山参跟在旁边,一边转圈,一边嘀咕:“我也想去啊,我也想去!周村我朋友多!” 哎! 她总不能把人参挖出来带着一块儿去吧。 周村和蒋家庄毗邻而居,虽说隔着一座山,但有一条小路特别近,哪怕走着的话,也就小半个时辰而已。 办庙会的地方,就在山后头,离蒋家庄更是近。 村子里好些人都一块儿走,说说笑笑,也感觉不出时间,没多一会儿,红尘就听见叫卖声,吆喝声,各种声音汇聚一起,春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连蹦带跳地冲过去,一点儿姑娘的矜持都无,气得她娘和嫂子在后面直跳脚。 红尘就沉稳得多了,不过,确实挺热闹好玩。 春妮一个劲儿地往那些小吃摊子处跑,要不然就围着首饰摊子,脂粉摊子打转。 这姑娘已经到了爱美的年纪! 至于红尘,她喜欢看那些零零碎碎,奇奇怪怪的摊子,例如卖香烛的,卖古董文玩的,还有卖旧书的。 这些东西,在人世间流传已久,也沾染了人气,有些还酝酿出灵性,在她的眼中,偶尔能见到闪耀着些微光芒的物件。 红尘乍一看过去,忽然觉得凭她这手能耐,只淘宝也让自己一辈子都饿不死了。 当年楚王殿下不就是淘到一块儿天然形成灵性,堪为天然灵器的暖玉,献给皇帝,皇帝才给他封王,还给了封地。 要不然,就楚王那样的小透明,皇帝能想起来才有鬼! 只是这等地方,想淘到天然的灵器,可能性真不大,哪怕淘到差不都的好东西也难,还是将来去了大城市再去展示一下她的本事为妙! 红尘转了一圈儿,果然没瞧见太多好东西,大部分不值钱,正想去找春妮,目光一定,慢慢在一个小摊子前面停住脚步。 摊子上摆了一堆小东西,有残缺的瓷器,有佛像,有几个铃铛,还有一些铜器,瞧着到不是刚出土的东西,像是从农家收回来的破烂,卖东西的小伙子也不在意,拿了个蒲扇盖在脸上睡觉。 她之所以停下来,是看见个奇奇怪怪的小葫芦,只有拇指那么大,但光芒亮的比太阳光还要耀眼。 想了想,她就伸手把小葫芦拿到眼前。 “二丫头,你看这玩意做什么?脏兮兮的,瞧瞧我买的银簪子好看不?” 春妮摸摸自己那头黄毛,再看一眼红尘漆黑如墨的长发,呜呜了两声,鼓起脸。 小贩迷迷瞪瞪地睁开眼,闻声就瞪了眼春妮,“哎呦喂,小姑娘这话可不对,我这摊子上都是好东西,别看现在瞧着脏,可那是因为都是古董,沾水怕要伤了光泽,属于越脏越旧越珍贵,你随便买一样,拿回去给懂行的人瞧瞧,保准不亏!” 几句话,春妮被蒙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就忍不住笑,这忽悠人也太敷衍了事,同样装出一副天真无邪的表情,瞧这个也喜欢,瞧那个也觉得好,一副想要捡便宜的样子,杂七杂八拿了些东西,连带着那只葫芦也拢到手里。 “这些多少钱?” “嗯,一共算你四十文好了,看你小姑娘年纪小,我就不赚你的!” 春妮登时瞪大了眼:“什么!?” 红尘也皱眉:“不行,我没那么多钱,就是二十文,再多我拿不出来!” “那哪儿成,最少也得三十五文,要不然我可是亏了本钱!” 两个人锱铢必较,讨价还价半天,终于以二十五文达成交易。 红尘她们一走,小贩吹了声口哨,挺高兴,这些东西都是他去村子里捡的破烂,全都白来的,本是为了忽悠个把过来闲逛的读书人,这会儿读书人没忽悠着,忽悠了个小姑娘也一样。 正文 第十五章 护身符 “二十五文啊,一共二十五文,能买好些糖吃!” 春妮皱着脸,看红尘心不在焉的,也有点儿不满,不过也没气多久,一会儿又精神抖擞,拿出她买来的银簪子给她看,“雕工不错,用的银也足,我攒了一年多压岁钱总算没白攒!” “不过,你可别乱花钱,昨天我还听娘亲和爹爹说,你眼下正需要钱呢,他们还想着,家里要宽裕,这几年节省些,好替你也积攒点儿,三年后那事儿,或许帮不上大忙,总要尽尽心。” 红尘本来低头细细摩挲那只陶瓷材质的小葫芦,闻言就笑了,心下也感激。 她上辈子享受过多少富贵,却得不到多少真心相待,这辈子在村中,也许一年的开销,还比不上大家族一桌酒席,可只要不日日吃糠咽菜,她到觉得快活得多。 春妮儿小孩子心性,还是喜欢玩,对于那些严肃的东西也琢磨不了多久,不一会儿又盯着红尘看。 “你这东西真不值什么钱,宝葫芦嘛,我小时候一年我奶奶给我换一个戴,有时候是葫芦,有时候是项圈,上面刻了什么光明咒,还说是开过光的,三文钱一个,小商贩挑着担子贩卖,你该见过才是。” 红尘点点头,却有些神思不属,脑海中仿佛看见幻影,一个苦行僧赤足在火山上蹒跚前行,胸前一佛器隐约透露出琉璃梦幻的光。 她眨了眨眼,双手合十,把葫芦搁在掌心,轻轻盘转,只听着咯嘣咯嘣几声脆响,她再松开手,春妮就怔了怔:“这是什么?” 那小葫芦居然脱了一层皮,上面的尘垢一丝丝褪去,露出来一个五颜六色的小东西。 还是有点儿葫芦样子,却明显不是葫芦了。 “上面好像是莲花?还有绳结?” “这是八吉祥。” 红尘失笑,干脆托起来,让春妮仔细看看,只见那么小的一个小玩意儿,居然还刻绘着极为精美的纹路,而且是八宝俱全。 宝伞、金鱼、宝瓶、莲花、白海螺、吉祥结、幢和金轮,都刻绘的清晰精致,在如此小的空间,刻出这么多东西,还不显得繁琐凌乱,那是相当难得。 “八吉祥?我好像听人说过,是不是佛家的佛宝之类?” 春妮顿时也来了兴致。 红尘干脆把手里已经盘转好,初现光彩的东西递给她,让她仔细看,稍稍解释道,“所谓八吉祥,多指在佛教密宗代表吉祥的图案,相传八吉祥是天人所供,有无上威能,各有作用,比如说宝伞表示覆盖一切,开闭自如,象征保护众生,若是去密宗求的话,求宝伞护身也不错。” “唔,就和咱们去道观求的护身符差不多?” 春妮到不怎么信这些,她爹爹走南闯北做生意,见多识广,早就和她说过,如今那些自称什么大师灵师的,全是骗子,尤其是碰上他们拿出什么法器,灵器让你买,扭头走人是最正确的选择,眼下这么个小物件,只是普通陶瓷,又不是特别的材质,她瞧两眼就兴趣缺缺,很随意地摆弄看看,正想扔给红尘,她忽然脚下绊了一下,身子一矮,就听见头上‘嗖’一声! 一扭头,目瞪口呆! “咳咳咳咳!” 一把菜刀贴着她的脑袋飞过去,撞在墙上,几根略显干枯的头发随风飘落。 春妮浑身一抖,嘴唇发青,差点儿没哭出来。 红尘转头,就见旁边一家酒楼里,一男一女两个中年人正纠缠在一处,男的正是罪魁祸首,女的坐在地上嚎啕大哭! 她一皱眉,还没说话,春妮忽然扒住她的胳膊,把八吉祥放在她手心里,看了半晌:“……你说,是不是这个护身符起作用了?” 不等红尘回话,春妮吐出口气,小声道:“怎么可能?!” 她回过神,才勃然大怒,杀气腾腾地冲着旁边一小酒馆便杀了进去:“你们怎么回事儿?谋杀吗?” 那两个中年男女目光呆滞,却仿佛根本没听见,男的也失去刚才暴怒的力气,女的也不再哭了,只傻愣愣发呆。 春妮的娘亲和嫂子,虽然放两个小姑娘自己玩,但怎么可能放心,一直跟在后面,这会儿见出了事,连忙冲过来,搂住自家孩子,厉声道:“云老板,老板娘,你们两个打架回屋打去,这是作甚,伤了春妮,看我们当家的会不会拆了你家的店!” 那位云老板哭丧着脸,唉声叹气:“拆吧,迟早得拆!” “你这店就是没了,到时候也得给我把寿面煮出来,你不想在自家店里煮,就去我家煮!” 后面忽然响起一略带几分威严的男声。 红尘转头,发现是个熟人,正是买她的兰花的那位穆爷。 穆爷显然也认出红尘了,脸上的神色略微和缓些:“小姑娘,咱们又见面了,听说你最近遇到点儿麻烦……不过今日一见,我就安心不少。” 红尘也不奇怪怎么只有一面之缘,不过买卖关系,这位就知道自己的事儿,事实上宫使到来是个大事件,杞县有名有姓的人家,家家户户都要注意,她被选为灵女,就算寻常百姓没听说,有权有势的也肯定听说过。 穆爷的主要精力,显然都放在那酒馆老板身上,那老板唯唯诺诺的,却咬紧牙关不松口,就是不肯去穆家做寿面。 “别的酒席穆爷要吃,那我免费给您做,保准尽心尽力,可这寿面,只有在店里才煮得出那个滋味,我不能砸了自家的招牌!” 老板苦着脸,叹气道。 周围围观的行人窃窃私语。 “看样子是真的,听说云老板一煮面,就听见狗的咆哮声,狂吠声,声如奔雷,连绵不绝,吓得他不轻!” 红尘瞥了一眼,也没在意。 穆爷却忽然想起什么,目光在她手中的八吉祥瓷瓶上落下,片刻扭头看过来,压低声音道:“小姑娘,你怎么看,会不会是邪祟作怪?” 红尘一怔,随即了然。 这位穆爷果然消息灵通,知道她那点儿事。 不过,她可没打算当个神神叨叨的神婆,只道:“这个小女子可不懂,时候不早了,我们就先告辞!” 她不想惹麻烦,春妮一家子显然也不想,一行人连忙转身离开,穆爷也没有阻拦。 红尘一转身,下了酒馆的石阶,却忽然顿了一下,目光茫然。 她的玉珏空间里忽然出现一则消息提醒:宿主触发现实任务,大黑的执念,领取|取消! “二丫头?” “没事,走吧。”揉了揉眉心,红尘压下心头的惊讶。 正文 第十六章 大黑 红尘一路和春妮一家子回村,半点儿声色都没露出来。 她好歹活过一辈子,这点儿定力还是有的。 到是春妮她娘,提起那个饭馆的事儿,一说起来就满脸厌恶。 “你们以后少接触那个云老板,他不是好东西,以前还行,自从娶了媳妇生了孩子,他爹把酒馆给了他,他就把他爹扔到乡下自生自灭,轻易不去看一眼!” “他爹可是个好人,当初为了救孙子,才让人伤了眼睛,看不见了,一个瞎老头没儿子照顾,自己带着条狗过日子,可也从不抱怨,不找儿子麻烦,好人啊!” 一行人回到村子,已经过了晌午。 红尘没答应去春妮家玩,自己回了家,慢悠悠地给她那些花花草草都浇了点儿水,有几盆儿嚷嚷着生了虫子,她就蹲下身去仔仔细细给喷洒了些药。 忙得差不多,红尘才坐下来,琢磨自己的玉珏空间,里面有不少人说些八卦,偶尔也提到一两句关于现实任务之类的话,好像都倾向于接下来。 她还特意找那位买她兰花,关系不错的大能问了问。 对方有点儿意外,很快回复了她的留言。 “你既然这么快就接触到这个,看样子真不是普通人,不过咱们这儿纯粹的普通人也少,这么跟你说吧,现实任务没什么陷阱,也没有强制要求,只是好些经常做现实任务的同伴们,都会出现心理问题,什么抑郁啊,暴躁啊,等等,总需要心理干预治疗,好像一旦开始进行现实任务,就有些停不下来,生活也变得和以前大不一样。” “世界不同,人不同,现实任务也没有可比性,我跟说的都是些通用的东西,你要不要接,还是自己考虑,当然,如果你现在很满足,不接受无所谓,最多就是积攒不下积分,无法升级,看到别的版块儿而已。” 红尘半懂不懂的,不过到底松了口气,只要没有后遗症就好。 她干脆不急着决定,想想再说,今天忙了一整日,累得够呛,洗漱完,和老参,还有她家的茉莉花说了几句话就去睡了,只是,似乎茉莉花今天变得特别兴奋,缠着她手指好半晌恋恋不舍。 红尘闭上眼,恍恍惚惚地想,小茉莉要告诉她什么? 昏昏沉沉地进入梦乡,然后,她就真的做梦了。 红尘知道她在做梦呢,半山腰上一片葱绿,繁花盛开,不是初春,应该是盛夏时节。 不远处的一片树林里有一排红墙绿瓦的小房子,居然还有一个二层小竹楼,篱笆围出来的小院子,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卉,好些攀爬植物,爬了一墙。 红尘远远看了一眼,只觉得特别美,尤其是种在门前的一大簇茉莉花,长得比她还高,花香四溢,美不胜收! 最主要的是,它是‘活’的,充满了灵性。 她看着看着,就不自觉走过去,刚走到眼前,大门就开了。 先是出来一条狗,尾巴断了一截,前腿也稍微有点儿瘸,走起路来歪歪扭扭,不过长得真是又精神又漂亮,一身黑毛,油光锃亮,眼睛圆溜溜,特别有神。 黑狗出来转了一圈,翘起腿儿在茉莉花底下解决掉生理需要。 唔,是只公的。 红尘笑眯眯看着茉莉花的叶子和花瓣都颤抖了下,似乎躲了躲,颇为嫌弃。 大黑狗抖搂了下耳朵,就叼起搁在石头方桌上的一条麻绳,又跑回去扒拉了下门,进了屋子。 红尘听见它在里头旺旺了两声,隐约传来一阵笑闹,没多久,屋里便缓步走出来一个老人。 老人手里牵着绳子,绳子另一头让那条大黑狗叼着,狗在前,人在后,慢慢在院子里走,转了好几圈,拿着喷壶浇过花,他显然也很喜欢那一株茉莉,每逢到了茉莉花前,都驻足多呆片刻,凑过去闻一闻清香。 黑狗到似乎不大高兴,脑袋一歪,眼睛上翻,露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来。 老人就呵呵笑笑,顺手胡撸胡撸自家大狗的脑袋。 “大黑,闻闻看,多香啊,将来我要是走了,坟头上也要种点儿茉莉花,这味我闻了半辈子,喜欢!” 大黑狗两条前腿刨了下土,支吾了声。 老人有点儿累了,摸索着坐到一张藤椅上休息。 红尘瞧着那条狗自己追自己的尾巴玩了一会儿,就一扭身钻进厨房,没一会儿居然衔着一只大篮子出来,两只前腿往石桌上搭了搭,又凑过去拱了拱老人的手。 篮子里装着一个白面馒头,一小碟胡萝卜条,还有一叠小榨菜,老人慢慢吃,吃一口,就把自己的馒头递过去给大黑,大黑便凑过去,估计张开嘴啊呜一下,实际上并没有吃。 老人却特别高兴,一个劲儿地说,咱们大黑胃口真好,好,多吃一点儿,多吃一点儿才长个儿,你还能长呢! 他的眼睛看不见,可是每次一伸手,都能很准确地摸到大黑狗的大脑袋,那只狗很会主动往自家主人手心里蹭,蹭着蹭着,就把前爪搭在老人的膝盖上,闭着眼,摇着尾巴,优哉游哉地晒太阳。 红尘深吸了口气,仿佛也能闻到茉莉花的香气,整个身子都温暖了起来。 第二天起来,她的心情不错,神清气爽,多日来的疲惫都一扫而空。 高高兴兴地收拾房间,慢慢茉莉花和老山参浇点儿水,又去折腾了一桌子特别复杂的菜肴。 接下来两日,红尘陆陆续续地做梦,都是梦到老人,狗,还有茉莉花。 一次又一次。 有时候老人很温柔地给自家的大狗洗澡,用的力气有点儿大,狗疼得呲牙咧嘴,却是半声不吭。 有时候大狗围在老人身边转圈,一会儿追着自己的尾巴跑,一会儿又去叼老人的鞋子,逗得老人家始终乐呵呵的。 这天晚上,她又入了梦,只是这回居然冷的厉害,寒风凛冽,可一抬头,热浪扑面而来,吓得红尘脚下发软,她连忙挣扎着奔过去,隔着窗户向东面的卧房看,里头着了火,大火吞噬了半个房间。 那条大黑狗居然被铁链子拴在门口,正疯狂地往床边扑,但那铁链子很短,它根本就扑不过去,红尘眼睁睁看着狗脖子上鲜血横流,想也没想就冲了进去,热浪一阵一阵,可她进去了才发现,自己根本没法碰触里面的东西。 连感觉到的热浪,也只是她想象中的。 终于,狗居然硬生生把铁链子给咬断,嗷一声冲进了火海里,不顾自己的毛发烧着,拼命拼命地把主人往外面拖拽,红尘紧张地握紧拳头。 “加油!” 她忍不住大声喊了两句! 上辈子,至少是最后十几年,她一直都是淑女,因为不想丢夏家的人,从不肯让自己失态,努力去做到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今天却破了例。 也不知道大黑用了多大的力气,竟然能把一个昏死过去的成年人愣是拖出房间。 红尘顿时松了口气,看着大黑使劲哼哼着,舔舐老人的脸……她扭过头,不忍心再看——老人已经没了。 第二天,红尘红着眼睛爬起床,有气无力地呆坐半晌,一狠心点了接受任务,连任务奖励什么的也没太在意。 正文 第十七章 礼数 宽阔华丽的马车由两匹毛色雪白纯净的宝马拉着,一路拉到山脚下。 马车在蒋家庄穿行而过,赶车的车夫都长得面容端正有精神,衣服料子用的也是上好棉布。 村里几个见多识广的后生,认出那是杞县最有名的大商人穆爷的车子。 这位主儿黑白两道通吃,别看只是商人,连县令都要给他几分薄面,更不用说,他娶的妻子乃是一位大太监的养女。 世人多鄙视宦官,可宦官的确不好相与,毕竟是皇帝的身边人,宫中门路多,想成事也许很难,可要想坏事,整治个把看不顺眼的,那绝对轻松无压力。 有这么一位岳父,在杞县这等小地方,只要穆爷不杀官造反,那大约是没人能管得了他了。 如此大人物居然来了他们村子,一时间众人都有些好奇。 马车却穿村而过,平平稳稳地停在红尘那个破破旧旧的茅草屋前面。 红尘正在院子里晾衣,一看见穆爷的马车,先是有些意外,随即了然。 看来她糟蹋了三百多张黄纸,花了不下二十两白花花的银子,累得手腕都要肿了,才写出来的‘顺意符’,说不定还真的有用! 红尘从玉珏空间那换回来好些个书籍,怎么制作符纸,怎么攥写符箓,记载的种类到不多,看着也像是胡说八道忽悠人,书中甚至提到,若是人未开窍,没有灵气,写出来的符也只是废纸一张。 她想去云家酒馆探一探情况,毕竟玉珏空间暗示得十分明显——她是在云老板的酒楼外面触发什么任务,回来就做了大黑那一家子的梦。 云老板家明显出了点儿什么事儿,还和狗有关,看样子挺严重,大概她的任务关键就在云家。 可她就是想装一回神婆,假作去给云家消灾解难,年纪也太小了点儿,若没有个有身份有来历的保人,云老板怕不会让她进门。 反正换了自己,家里正乱着,还有个陌生的小孩子跑去裹乱,她也一准儿要把人轰走了事。 何况,上赶着不是好买卖! 她到底并非真正十四岁,见多识广,心性成熟,就琢磨着即便不拿乔,也最好不要表现得太过积极。 若是她年纪大些,还能故意让人传些名气,坐等别人上门,奈何如今年龄就是硬伤,光靠师风说她灵气逼人那一套,最多让人觉得她有天资,关键时候,可不会信她。 红尘都想着若是想不出好办法,只能主动过去毛遂自荐一番,恰好读到那些符箓,看书上写得挺神秘,一时好奇,就把‘顺意符’写出来试了试。 只要能到云老板眼前,进了他的酒馆,获取对方的信任,那估计是轻而易举。 没成想,刚贴上符箓,还没过夜,就有贵人登门拜访。 虽然不是她想象中的那位云老板,可穆爷过来,大约也是为相同的事儿,比云老板亲来也差不到哪儿去。 穆爷进了院子,举目四顾,微风拂面,幽香扑鼻,不由得心旷神怡! 这山脚下绿树成荫,茅屋前兰花开得幽静,又显雅致,乍一眼望去,他还以为自己来到哪个鸿儒隐居之所。就连站在院子里随意晾衣服的女孩子,也生得眉目如画,再过上几年,必然是个绝色佳丽。 红尘大大方方地推开柴扉出迎,把客人迎进房间,端来一杯白水。 “穆爷别介意,我从小就喝不惯咱们这儿的茶,家里也就没准备,喝点儿水凑合一下得了。” 穆爷摇头,哈哈一笑:“是我仓促登门,还请阿尘你别介意才好!” 不愧是生意人,就是会拉关系,才没见几次面,没说几句话,就直接叫人家阿尘,还半点儿都不嫌轻浮。 客气几句,说了会儿闲话,穆爷看了看天色,脸上也露出几分焦急。 “阿尘,我这次冒昧来访,实在是有事相求……再过三日就是我老岳父七十大寿,他老人家也没别的念想,一到过寿,就想吃家乡的长寿面,还非吃云老爷子做的不可,要是哪一年吃不着,他就难受的厉害。” 穆爷详细一解释,她才弄明白,原来这位亲自去那个实在算不上大的云家酒馆,就是为了长寿面。 去年云老爷子过世了,幸好他儿子到冒出来开了个酒馆,听说手艺尽得父亲真传,做得极好,穆爷就想着,不如让他儿子去给置办一桌酒席,到时候给岳父把面一端上去,肯定能讨老人家欢心。 “也不知道事情怎么就这么不顺,云家早不出事,晚不出事,偏偏这时候撞邪!” 穆爷叹息,看着红尘认真道,“那日我虽未曾亲见,但也知阿尘远远一见,就能看出胡峰夫人有孕,且有疑难,他好几次聚会时都提到此事,对阿尘你感激涕零,且那日师公子当面,阿尘有灵兵护主,若你能去一趟云家酒馆,想必只靠灵兵,说不定也可以破解邪祟,只要能让云老板坚持到给我家岳父置办出寿面,其它的事情,我是一概不理。” 他这么说,也是想着灵师一类的人物,一般总不肯轻易出手,红尘又是个女孩子,恐怕会有所担忧。 本来以为还有得磨,结果不等他继续劝,红尘就随手拿上自己买来的那个八吉祥,又把短刃从腰间摘下来,塞到袖子里,道:“走吧。” 穆爷愣了一愣,失笑出声,连忙起身,心里到对这位小姑娘更平添了几分看重。 此时此刻居然还知道不胡乱装模作样,不是一般人呢! 时间不早了,两个都不是磨叽的,上了马车,翻山越岭,没一会儿,就远远看到酒馆缺了半个的招牌。 不远处,云家酒馆大门洞开,石阶洗扫的干干净净,还铺着红绸,云老板和他媳妇紧张地立在门前等待,脸上焦急万分,一见远道而来的马车,登时满脸堆笑,一路小跑上前迎接。 穆爷挑眉笑道:“哟,还知道点儿礼数!” 马车停下,撩开门帘。 穆爷板起脸,稳稳当当地下车,咳嗽了声:“行了,知道你们着急,我特意请了高人……” 话音未落,云老板和他媳妇的脚下一顿,面上不自然露出几分愕然还有失望。 虽然只是一闪而逝,可穆爷是什么人,还能看不出这两个根本不是在等自己,不由一皱眉,心下略有些不快。 云老板显然也不敢得罪穆爷,马上回神,小心招呼,却还是一个劲儿回头看后面,很是心不在焉。 穆爷有点儿恼,好在惦记着正事,扭头招呼红尘下来,高声道:“这位是红尘姑娘,精通玄术,你店里出了事,我……” 他一句话还没完,那云老板竟然十分失礼地高声道:“穆爷见谅,我有一位贵客到了,容我先行告退。” 一边说,他就一路狂奔,冲了过去,红尘回头看了眼,就见有个身披道袍,仙风道骨的老人家,手里拿着个白布帆,身边跟着个小道童,步行而来。 正文 第十八章 虚影 穆爷:“……” 他面不改色,心里头却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尴尬,回头看了红尘一眼,人家小姑娘睡眼朦胧地打了个呵欠,下了车就懒洋洋靠在他那匹马上。 说来奇怪,这马在人家小姑娘面前温驯得要命,揪毛拉耳朵拽尾巴,那是动也不动,还时不时耳鬓厮磨,亲热的不成! 他这匹马可不是一般的劣马。别看是用来拉车的,可却是他外甥从北燕草原上带回来的千里宝马,野性十足,他驯了足足一年多,才摸顺了马的脾气。 眼下用他拉车,根本就是为了显摆而已。 往年他做生意,用这匹马拉着车走上一圈,但凡懂行的见了,立时便对他高看一眼,谈生意无往不利啊! 穆爷私底下腹诽,没准儿它就是看人家小姑娘漂亮!完全不顾那其实是匹母马的事实。 也就片刻工夫,云老板便恭恭敬敬地请了他口中的贵客过来。 好在这位也不是真傻,还知道介绍,直接把他的贵客领到穆爷面前:“这位就是曾经的锦城赫赫有名的王半仙,初来杞县,正好解我这酒馆的晦气,正是我的福分……半仙,这位乃是穆老板,穆爷,咱们杞县头一号巨商。” 那老道一听穆爷的名头,身上的仙气顿时又多了三分。 这边寒暄,红尘半眯着眼睛立在后面,隐晦打量整座酒馆。 她以前也只是知道点儿玄术皮毛,毕竟是夏家的嫡女,了解这些,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家里头锻造的兵器,都要经过开光等一系列手段,否则很难成为灵兵。 但自从她重生,得了传承,便能看到天下万物之气,又读了从玉珏空间里得来的杂书,虽然还没怎么深入了解,知道的只是皮毛,可凭这一双眼,装装高人,绝对比真高人还像样。 就说眼前这座酒馆,位置本来不错,虽然也没有什么招财聚气的风水局,却没什么大问题,里面供奉的财神,华盖如云,显见供奉之人颇为虔诚,连财神像都隐约有了灵性,可整个酒馆,却是煞气滚滚,他们家招牌挂不住,再正常不过了。 红尘打量的工夫,那边已经搭上话,热热闹闹地聊起天来。 “风水玄术,艰涩难懂,寻常三十岁以后入门,便是天才之流。” 半仙捋了捋胡须,瞥了红尘一眼,含笑不语。 几人都听出他的意思来,显然是对穆爷请一个小姑娘过来帮忙之事,不予置评,偏偏他自己派头十足,说话让人如沐春风,就是瞧不起红尘,也没让人太难受。 穆爷一开始瞧他不顺眼,这会儿还是别扭,却比刚才好得多。 说了会儿话,一行人就要去看出事的厨房,红尘似乎被抛在脑后,穆爷多少有点儿不好意思,过来陪在她身边,叹气道:“我也没想到他们竟然请了别人过来。” 这半仙不是杞县人,从外地来的,一身派头就把县里那些招摇撞骗,做不成几次生意的神婆、巫汉,算卦相面的先生们比了下去。 红尘也不恼,自顾自跟在后头,进了厨房。 云家酒馆不算大,可厨房却干净明亮,很是规整,还摆放着几盆漂亮的牡丹花。 那半仙一进门,便拿出罗盘,脚踩七星步,念念有词,眉头紧锁,一脸的凝重,而且越来越凝重。 他这副模样,吓得云老板额头上冷汗哗啦啦地往下流淌。 红尘嘴唇抖了抖,看着那半仙一脚踩在一个透明的虚影的尾巴上面,那个虚影本来趴着睡觉,让他一脚踩醒了,张嘴就去咬他的袍子,弄得这半仙一个踉跄,差点儿栽倒! “半仙?!” “无妨,无妨,只是耗损心神,歇歇就好。” 半仙坐下来运气。 红尘也蹲下招招手,招呼那虚影过去,结果那虚影还真甩着尾巴溜溜达达就凑过去了。 只能说,自从红尘点化了老参,家里又养了一盆很调皮,清晨会伸长叶子洗她的脸要水喝,晚上不让她陪着玩一会儿不睡觉的茉莉花之后,再看见什么奇奇怪怪的东西,她也变得特别淡定。 右手伸出,轻声念了句咒文,在它额头上一拍,那虚影顿时凝实些许,一些影像浮现在她脑海中。 可惜多是一只大黑狗四处奔跑,吃吃喝喝,陪主人蜷缩在花下玩闹的景象,别的什么都没有。 红尘无奈,扭过头去,背对着外面几人,压低声音:“你是不是叫大黑?” “汪汪汪!” “你有什么念想,想做什么?” “汪汪汪!” 到底不好惊动就在厨房门口,战战兢兢的云老板,还有吐沫横飞吓唬人的半仙,可她确实能点化生灵,但很明显,这虚影就算‘生前’很聪明,有个三五岁小孩子的智商,却没那个境界,至少不是一时片刻就能点化出灵智,可以和她直接对话的。 大黑是狗,不是‘妖怪’! 想了想,她干脆四下走了一圈儿,问过灶台前的牡丹,还有几盆翠竹。 越问,红尘的脸色越是难看! 就在一年前,大黑的主人,也就是云老板的老父亲去世后,因为他想卖掉云老板住的房子,可一有买家,大黑就狂吠不止,还追着咬,云老板一气之下,竟一棒子打死大黑,还剥了皮,就在这间厨房,炖了一锅香喷喷的狗肉,一家三口分而食之。 吃狗肉这种事儿,好些养狗的人受不了,红尘以前总觉得,她自己不吃,认为狗是有灵性的生物,吃来太过残忍,但也从不去置喙别人的做法。 前提是狗主人不能吃自家养的狗。 何况大黑还是云老板亲爹的爱犬,这种行为,令人发指,她看得简直毛骨悚然! 红尘抬头看过去,便听半仙正捋着胡须,慢悠悠道:“你这厨房临窗外道路正好形成镰刀煞,冲撞了灶台,十分危险,若不注意,说不得还要出现意外!” 云老板唯唯诺诺地听。 “半仙说的很是,前日老板是不是在院子里跌了一跤,还把心爱的印章给摔坏了?昨日在床上又不下心掉下来,磕掉了小半个门牙?” 红尘忽然开口。 云老板一愣,猛然回头,瞠目结舌。 这不是什么好事,他又心神不宁,就没惊动旁人,连牙也是自己去补了颗金牙,只说练字时打瞌睡,磕在桌角上才掉的。 忽然听人把私密事一分不差地说出来,云老板再看红尘,也不觉得她年龄小了,只觉得自己运气极好,竟有高人主动登门。 再一琢磨,穆爷那是什么人,他老人家带来的,能一般吗? 正文 第十九章 祠堂 那半仙脸上一变,暗自咋舌,一开始以为这个小女孩儿只是闹着玩,读了两天‘易书’就自以为是,所以他就没把她看在眼里,没成想,居然真是个同行! 还是个很有道行的,居然连这么私密的信息,也能提前打听得到。 干他们这一行,虽然有互相拆台的时候,但更多还是得守望相助,尤其是他如今在外面惹了祸,初到杞县,碰上同行了更要小心应对,省得一不小心犯众怒,再招来无数围攻,那他岂不是又得狼狈逃窜? 半仙想了想,便做出一副世外高人的模样,轻轻颔首,由着红尘在那儿忽悠。 云老板这会儿也到了病急乱投医的地步,扑过去拉住红尘的袖子,带着哭腔哭道:“小姐,你可要救救我,我这究竟,究竟是招了哪门子祸害,哎!” 红尘随手一拂,拂去他的胳膊,四下看了看,脸上的表情越来越糟糕,忽然吓了一跳一般,一扭头,就要离开。 云老板愣了下,连忙过去抓住:“小姐?” “这事我可不能管。” 红尘摇了摇头,看了穆爷一眼,叹道,“穆爷,你的面子我本来应该给你,可是,这是人家的家务事,祖宗教训不肖子孙,我要是乱插手,惹得鬼神厌憎,终究不是好事。” 她这话轻描淡写,云老板却吓得瑟瑟发抖,脸上发青,咬牙道:“小姐这是何意?我,我家祖宗怎么会,怎么会……” 他一句话没说完,哐当一声,厨房的大门关上,挂在门框上的八卦镜咔嚓一声裂了! 云老板脚下软了软,撑着灶台才站稳,勉强深吸了口气,稳定住心神,嘴唇颤了颤,刚想说话,门外就连滚带爬,滚进来一个人。 “老……老爷!” 一声尖叫,连半仙都吃了一惊,身体僵硬,脸色发青。 “老爷不好了,咱们家祠堂塌了,整个都塌了,老太太和夫人都被砸在里头!” 云老板脸上发黑,一把拉住红尘,死活不肯松手,连恳求的话,都说得磕磕绊绊,一把鼻涕一把泪的。 穆爷看了,也不免有点儿心软,不太好意思这时候逼着人家给他老岳父去做饭。 一行人走去祠堂。 乍一看这座祠堂,再听几个家丁下人言之凿凿,说本来好好的,忽然房子就开始摇摇晃晃,先是那些祖宗牌位掉下来,然后祠堂整个塌掉! “老爷,若是地震,但别处都没事儿,连晃都没晃一下!” 一大群人亲眼所见,此时还心慌意乱,手脚不知在哪里放,连半仙瞧红尘的眼色就有点儿不对! 云老板吓得六神无主,扑通一声,跪倒在地,连连磕头。 那老太太和夫人已经被扒拉出来,放在地上,也有人去请大夫,不过瞧着应该没有大问题,都还神志清醒,只是老太太年纪大了,伤筋动骨不是小事,怕要卧床个一年半载。 夫人受惊过度,脸色发青,别的到没什么。 “小姐,救命啊,救救我!” 云老板扒着红尘的袖子不撒手,红尘皱眉,终究还是叹了口气,从怀里拿出一张画好的符咒,半举起来,也不见她动作,那符咒就自己飘动,围着这座厨房开始打转,忽上忽下,忽左忽右。 一行人的视线都跟着飘过来飘过去,穆爷还不着痕迹地试探了试探,空中并没有一丝风。 这下子,大家越发觉得眼前的小姑娘真是神奇。 只见红尘面上庄严肃穆,目光平平静静地注视祠堂上空,冷声道:“天有天将,地有地祗,斩邪除恶,解困安危,吾顺天应命,请诸位暂归,若有冤屈,必得昭雪。” 随着她一个字一个字吐出咒语,凭空忽然起风,狂风大作,周围花木都瑟瑟发响,那道符又嗖一声,回了红尘手里,让她折了折塞袖子里面去。 云老板脸上更是惊恐,眼睛盯着符咒,哑着嗓子哭道:“小姐,那,那符?” 他是想说,符咒难道不用贴上? 红尘摇头:“你家这事儿,贴符咒不行,我听穆爷说,去年令尊过身了?是病逝?” “正,正是。” 云老板的眼神闪烁。 红尘冷哼了声,“你若是不说实话,我可帮不了你,令尊之死,肯定有蹊跷!” 见那云老板人都快虚脱了,还愣是咬牙不吭声,穆爷心中烦闷,怒道:“你要是还这副德行,别说红尘小姐,我都看着烦!” 云老板偷眼去看那位半仙。 只见仙风道骨的半仙僵坐在椅子上,脸色木然,一双腿略微有点儿发抖。 他也隐约觉得,这半仙靠不住,还得靠红尘,终究叹了口气,捂住脸哭道:“小姐,我真没说谎,虽然我爹不是病死的,是遭遇失火,不幸意外,但我可是给他老人家好好办了一场丧事,还做过道场……” 云老板说着,迟疑半晌,压低声音,“小的信得过穆爷和小姐,要是别人,我肯定不说,我们老爷子下葬的那地方,乃是一块儿风水宝地,去年我从一瞎眼老乞丐那儿得的,听说老乞丐的师父乃是地师,花了二十多年才得了那么一块儿宝地,只可惜泄露天机太多,早早去了,无意间让小的得到,正好用来安葬家父,还想着能福佑子孙来着,没想到……哎!” 既然都什么都说了,云老板干脆真带红尘他们到自家老爷子的坟前看了看。 那半仙也厚着脸皮跟了过去,一路远走,到也恢复几分元气,等看到老爷子的墓穴,登时就又露出世外高人的脸,白眼一翻:“云老板,你别怪老朽说话难听,你这是什么风水宝地?瞧瞧这凶相,别说是我,只要是正经的风水师,一眼便能看出,它到是左青龙,右白虎了,可明明是白虎回头,大凶!” 云老板先是不信,随即脸上又青又白,忍不住扭头去看红尘。 “《葬书》云: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驯俯。形势反此,法当破死。你这墓地的确不好,现在时间还短,要是时间再长些,恐怕会有血光之灾。” 红尘轻声道。 云老板终于忍不住,匍伏于地,嚎啕大哭:“何苦,这是何苦啊!呜呜呜!” 他这么一哭,连穆爷也摸不到头脑,墓地就算选址有误,化解便是,哭个什么? 半仙到没顾忌这个,反而松了口气,事情总算回到他熟悉的节奏上来,现在该让客人破个财,消个灾,齐活儿! 他就拿眼角的余光去瞥红尘,这会儿,他可不敢把红尘当成和自己一样的江湖骗子,觉得这应该是个有点儿道行的,不过,在他心里,即便是有道行,做这个也是为了财! “还挺淡定!” 那小姑娘整个人闭着眼睛,神色放空,念念有词,到像和谁在说话一般,看也不看地上痛哭的小肥羊。 一直等那云老板哭到脸上麻木,回了神,抖索着向红尘求助,她才低声道:“你是想治标,还是想治本?” 正文 第二十章 治本 “治本,当然要治本!” 云老板这几日让折腾得恨不得死过去,自然是想要,而且是必须彻底化解灾难。 红尘点头:“那你便亲自动手,不能让任何人帮忙,也不能使用马车等等工具,每日到山顶上,就是云峰之巅,搬三块儿上面半人高的巨石,按照我的要求垒砌坟墓,要持续十日,再把你父亲生前最钟爱的一株花草移植过来,栽在坟头,有一点儿你要记住,这事绝不能让任何其他人经手,路上或许会遇到各种灾难,都是给你的考验,要是你坚持不下来,就只能等死了,最多三日,必见血光!” 半仙:这是什么鬼?不是折腾人吗?说好的法器呢,说好的赚钱呢? 云老板却虽然一张脸苦得和吃了三斤黄连差不多,到没有反驳,反而更相信红尘。 毕竟人家小姑娘一不要钱,二不让买乱七八糟的东西,只是累些,苦些,想来是真的想帮他。 但云老板生得圆圆滚滚,别看只是个小酒馆的老板,可一向是养尊处优,出入都坐车马,每日最大的活动,也就是陪他老婆出去逛逛街稍微走几步,这下真让他天天爬山,不死也丢大半条命! 何况,又岂是爬山那么简单! 红尘看了他一眼,靠过去,轻轻拍了拍他的肚子,冷声道:“你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若是能找到遗骸,就和你家老爷子葬在一块儿,说不定能少受一点儿罪。” 云老板浑身一哆嗦,显然他心里头有鬼,也惦记着这事儿,再一听红尘的话就更害怕,随即肚子里咕了一声,一股绞痛袭来,肚子里好像被什么东西又撕又咬,简直像是有活物一般,顿时抱着肚子顾不得说话,连滚带爬到大树后面去。 随即,一股恶臭扑面而来。 红尘笑了笑,招招手,那个黑影就一路小跑,跑到她大腿旁边站好。 “走吧,先跟我回去。” 说着,看了穆爷一眼:“放心,等三日后老太爷过寿,他煮面时肯定没事儿。” 和大黑商量过,这小家伙还挺通情达理。 穆爷叹气:“哎,希望如此。” 她也没管别的,溜溜达达就带回去一只大黑狗,虽然别人瞧不见,不过这小家伙颇有灵性,和红尘玩丢盘子的游戏玩上大半个时辰也不嫌烦。 转日,云老板便开始辛辛苦苦爬山搬石头。 虽然山高路远,无人可以依赖,可云老板本身还是信心满满,不就是爬个山,只当锻炼身体了。 第一天。 他从天一亮就出发,踌躇满志地进了山,刚爬了几步,山上就忽然滚下来一块儿脑袋大小的石头,云老板吓了一跳,连忙躲避,结果脚下不稳瞬间做了滚地葫芦,骨碌碌滚下山,扑通一声,摔到地上。 “嗷!” 云老板顿时疼得嗷了一嗓子,浑身颤抖,肥肉蠕动了半天才爬起来。 胳膊大腿全让野花里的刺儿给扎满了,那么大一片空地,他什么地方都不摔,偏偏就栽在一片野蔷薇丛里。 还不到花期,但刺居然密密麻麻,甚是吓人,也不知是怎么长成这般! 红尘和大黑在不远处蹲着,听山上花草树木传下来的消息,顿时也笑。 “我家院子到少了点儿蔷薇装饰。” 这还只是开始。 一路上,云老板不知道摔了多少跤,撞了几回树,无数次差点儿掉下山崖,甚至还有两次让只熊瞎子吓得昏死过去,醒过来他扭头就往山下跑。 结果忽然发现,越往回跑,遇见的倒霉事就越发得多,最后无奈,他只能不管不顾,咬紧牙关,愣是顶住身体的伤痛,去拿到了巨石。 说来也怪,等他辛辛苦苦抱住巨石,连拖带拽,滚着下山时,一切灾难都仿佛停止。 云老板心里头恐慌,越发相信自己冲撞了什么,红尘小姐是真给他指了一条明路,否则怎么会这么大的反应? 问题是这明路太难走。 直到夜深人静,云老板才搬完了石头,回家时整个人都虚脱了,连句话都说不出来。 可他还是不敢休息,让人抬着直奔蒋家庄去找红尘,希望红尘给个护身符之类的,好歹别让他这么折腾。 他敲了半天门,说了半天好话,红尘可是一概不理,没办法,云老板只好又去求那位半仙。 这个半仙的心里头也犯嘀咕,觉得这事儿邪性,和他以前做的生意不是一个性质,奈何囊中羞涩,想了想,故意装作很难办,也没敢给准话,只说或许有用,就三十两银子卖给他一张符。 第二天,云老板再去搬石头,还是波折重重,灾难不断,但他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似乎觉得比前一日好一点儿。 他就觉得,可能是半仙也有点儿道行,只不那么高而已。 不过,总算是能凭着一股子气坚持到底。 时间一日日过去。 红尘天天带着大黑看笑话,也看得挺高兴。 渐渐到了最后。 拍了拍大黑的脑袋,红尘琢磨着,整治了那个不孝子,大黑这事儿应该算完结。 洗漱了下,让老参监督吃了一碗参茶,她便推门而出,结果刚出门,王婶子就匆匆过来,一看见红尘,就嚷嚷道:“周村出了大事,好像官差抓了那个云家酒馆的老板娘。” 红尘顿时愣了下。 杞县是小县城,平日里也就有个盗窃的,打架斗殴的,再不然欠债不还的,或者邻里之间的口角纠纷,大案子是很少有,特别太平,官差出马抓人,还真是少见,怪不得成大新闻。 她连忙去打听了打听,今日云老板没上山,连自己的血光之灾也顾不上,显然出了大事。 红尘最近反正只忙这一桩,干脆就去周村走了一遭,正好碰上穆爷。 “上来。” 穆爷招招手,让红尘坐上去,这位明显消息更灵通。 云老板的妻子小王氏果然被县衙的捕快给抓了起来,一家子正闹得不可开交。 他们到的时候,云老板正痛哭流涕,还咬破手指头写休书。 家里才七岁大的儿子,抱着亲爹的大腿嚎啕大哭,凄惨得不行! “活该!当儿媳妇的气死公公,还一把火毁尸灭迹,如此忤逆不孝,应该五马分尸,凌迟处死!” 周围几个看热闹的村妇指指点点,人人脸上露出一股子不屑来。 正文 第二十一章 房子 小王氏被几个官差押着出门,满脸狼狈,又是鼻涕又是眼泪,一边哭儿子,一边喊:“你个杀千刀的,要不是你回来说找到一块儿上好的风水宝穴,将来能荫庇子孙,我会去和你爹显摆?明明是为了你们云家,怎么到成了我的罪过?” “呜,呜呜呜!” 红尘沉默。 大黑像是能听懂别人说话似的,猛地扑过去拼命撕咬小王氏的裤腿,眼睛里落下大颗大颗的泪珠。 乡民们知道的并不多,也只是听两口子吵架,说出来只言片语,红尘走了一圈,问了问云家那些花草。 也亏了小王氏好附庸风雅,家里花木扶疏,养得都还好。 其实只是一个意外。 云老板被骗,家里得了一风水奇穴,回去就和他妻子说了,还说儿子读书,将来说不定就靠这个,给她赚一诰命! 那小王氏没读过什么书,是个粗人,这日去给公公送饭,话里话外,就露出点儿催着他赶紧死的意思,想那位老人家,本来就觉得年纪大了,眼睛又盲,连累儿孙,心里头难受,结果犯了病,当时就捂着胸口倒下一命呜呼。 一看闹出人命来,小王氏吓得不轻,把人往屋里一送就逃走,走到半路,忽然想起要是自己沾上忤逆不孝一类的罪名,岂不是连累了儿子? 她还指望儿子能读书科举,将来做官,改换门庭来着,眼下科举可不是什么人都能考,需要保人,人品不好的,绝对进不了科举取士的大门。 小王氏一咬牙,干脆就回去放了把火,伪装成意外失火,家里公公只道是被烧死的。 一切都掩盖了去,他们两口子又风风光光给老人家办了回丧事。 红尘吐出口气,胡噜了下大黑的脑袋,等到小王氏被官差抓走,玉珏空间就给出提示,任务完成! 可那只大黑狗还在那儿一会儿追追蝴蝶,一会儿追追自己的尾巴,玩的挺开心。 想了想,她就把它带到老爷子坟前去。 此时,坟墓垒砌得到和宅院差不多,她瞧了瞧,风水自然不算好,不过改造完了,还算可以,且风景秀丽,坟前的茉莉花幽香四溢,想必如此景致,能让那位老人满意了。 只可惜那位老爷子或许是心中已没了挂碍,或者别的什么原因,始终未曾现身,否则与大黑共赴黄泉,也算是全了它的心意。 没过几日,忽然来了个小厮找红尘。 这人长得瘦瘦小小,动作利索,手里捧着一个匣子递过去:“小姐,这是我们家老爷给您的。” 红尘怔了下,接过来一看,居然是地契和房契。 就是周村那座云家老爷子曾经住过的房子。 她这才想起来,当初接任务的时候,玉珏空间上给出的任务奖励,也是一座房子。 还真够省事,不过—— “开茶馆书屋的地方有了。” 红尘摇了摇头,也没推辞,想必那个云老板,也不敢再住他亲爹曾经住过的宅子,虽然他家厨房的怪事已经没了。 别看周村也只是个小山村,和蒋家庄毗邻,但因为周村近十年来,出了好几个大人物,有大周名士,有巨商富贾,而且附近最大的书院,阑珊书院,就在离周村不远的地方,此地才子云集,是个热闹所在,否则也不会把集市固定在此处。 “好,好,我想去周村,我在周村朋友多。” 老山参到乐得不行,眉飞色舞。 要说整个杞县,确实是周村环境最好,花草的灵性也足,红尘在蒋家庄转一大圈,也不一定能找到三两株值得点化的花木,但在周村,却遍地都是。 她拿着地契去看了看。 这宅子果然如她在梦中所见,树林掩映间,是个两进的宅子,红墙绿瓦,十分精致。 规模也阔朗,还有后房和杂役房,西面是一大片空地,也不知曾经有过什么建筑,如今到空空旷旷。 当初被烧毁大半的东厢房,已经清理干净,花木都没了,连她曾见过,特别喜欢的竹楼,也显得寥落。 布局极好,进了大门便是影壁,外院内院都有苗圃,里面却没种花草,只种了些蔬菜。 这房子虽好,但对于双目失明的老人,怕是住着不大方便,怪不得老人家只在东厢房附近转。 瞧了瞧,红尘就不打算兴师动众地重新建宅子了,最多按照自己的喜好整修一下。 她只有一个人,也住不了多大的地方,只住后院便是,至于前院,只在丛林掩映间安置了些藤椅,石桌,又把屋子里杂七杂八的东西都收拾出去,找了个木架,打造了些书柜。 处理完,红尘连车也没雇,自己再加上村子里几个乡亲,便把家给搬了。实在是她在蒋家庄的宅子离这里很近,抄近路走,不过两盏茶的工夫而已。 暖房时,村子里好些乡亲都应邀而来,红尘只给蒋庄去了个信,至于顾氏,她可不敢通知。 不过听邻居们说,顾氏从娘家回来,好像知道她发了财,一直说她是白眼狼,有钱也不知道孝敬爹娘,白白把她养那么大,早知如此,一开始就该把她扔粪坑里淹死了事! 要不是蒋庄拦着,怕早来找她的麻烦。 那就是个浑人,红尘听听也就算了,到是乡亲们多少有些担心。 春妮她嫂子私下里就忍不住嘀咕:“顾氏那话也忒难听了些,咱们乡里乡亲的都知道她,这事儿不赖二丫头,可若是落到外人耳朵里,怕要添很多麻烦。” 大周崇尚孝道,天下只有儿女的不是,又哪里有爹娘的过错! 红尘也有一点儿担忧,顾氏也还罢了,只是泼辣些,毕竟是个女人,又有蒋庄看着,想来一时半会儿不会有**烦,可顾氏娘家还有三个兄弟,都是混子一般的人物,着实麻烦。 她也就稍微想了想,提高警惕而已,总不能因为或许会有麻烦,日子就不继续过?要天天琢磨这些,那也太累了。 这日,送走了来给她暖房的乡亲,那位本来没多少交集的穆爷,竟然也过来送了份儿礼。 他老人家到不是专门来,车上还带着两坛子好酒,说是去周村郝家求了两坛十年米酒,顺路过来看看。 穆爷显然也知道红尘住的房子,四下看了看,颇为感慨:“你住也好,哎,可惜,他儿子不肖……我家老丈人是再难吃一碗正正经经的云家长寿面。” 红尘一扬眉:“看样子云老板做得不对味?” “也不是不好吃。”穆爷叹了口气,“只是老丈人不满意,说还差三分,要是待贵客,别说三分,半分也差不得!” 说着,他这脸上就忍不住露出几分郁闷。 红尘瞧这位爷是真难受,难受的不行,略微沉吟了片刻,就道:“我的厨艺很一般,不过,那位老爷子煮长寿面时,我却见过好几次,也不知能不能仿出来。” 她一开口,穆爷先是悚然,瞬间感觉到周围有一丝凉气。 如今在他心中,红尘可是能沟通阴阳的能人异士,说见过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家做饭,里头的意思,真让人连汗毛都立起来。 正文 第二十二章 公子 “您老可别乱想,就是那日去云老板的小酒馆,仿佛和云老爷子的灵魂相通,无意间‘看’过他老人家煮面而已。” 穆爷:“……” 越解释,到越发吓人。 穆爷惊了半天,最后还是想让红尘去给他家老岳父做碗面试试看。 “哎,老小孩儿,老小孩儿,我那岳父今年七十高龄,没什么爱好,从不给晚辈提要求,就是想吃一口故乡风味,要是我这当女婿的都不能满足他老人家,也太不孝。” “而且我岳父有一位忘年交要来,一早听说云老爷子的面乃天下一绝,特别想尝一尝,现在尝不到,岂不是会很失望?” 这不是大事,红尘没有不答应的道理,当然,也不敢满口保证。 她是在梦中见过还未失明的老爷子煮面,和酒馆厨房中那些花草交流时,因为那面实在是一看便色香味俱全,让人口水横流,她也馋得不要不要的,就特意学了一手。 至于有几分把握能圆圆满满,她就不太清楚。 圆满不了那也是尽心了,热心肠的女孩子,永远比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更讨人喜欢。 正值春末。 薛府里遍地桃花开。 粉嫩粉嫩的桃花瓣随风起舞,笼罩出如梦似幻的人间胜景,若是文人雅士观之,怕要吟诗一首,才能略微抒发下心中澎湃的情感。 红尘却灰头土脸地趴在厨房灶台上给主人家煮面。 她家的小茉莉蹲在窗台上面,张牙舞爪,叶子四处乱飞,一本正经地指挥:“该减柴火了,火不能太旺,大骨头上的肉不能太多,太多了油腻,对,对,就那一根最好,哎呦喂,咱家的香叶可不能让旁人瞧见,那是秘方,知道什么叫秘方吗?就是传媳不传女的好东西,你让别人瞧见怎么了得,小心些!” 红尘充耳不闻。 那香叶长在悬崖峭壁之上,人上不去,动物也许能爬一爬,就算让人知道了,除了她,谁能清楚去哪里找? 哎! 她家小茉莉以前多乖,也就睡觉前喜欢撒撒娇,可自从搬了家,又让小茉莉跟她‘妈妈’见了几次面,一时顺手,点化略有些成功,灵智进步了许多……就成了一个唠唠叨叨,一点儿都不可爱,好为人师的腹黑茉莉花。 不过,小家伙的确精通厨艺。 红尘盖上木盖子捂住汤锅,慢条斯理地开始和面,做面条,和面的手法也有讲究,她动作略有些生疏,可胜在以前就好美食,没少自己鼓捣吃喝,到也还能做。 一股极为清淡,却消除不去的香味随风飘散。 那些个打下手的小厨子们,都忍不住探头探脑,薛家的老管家一直在外头盯着,这会儿闻见味,总算放下心。 就是这股子味道! 以前自家老爷子吃了面,都特别珍惜地连汤水给舔得干干净净,满心感慨。 “过去在宫里,主子们赏下来山珍海味,吃得都想吐,却没一样能比得上一碗家乡味的面条。” 他觉得自家主子有点儿矫情,可也得承认,那些个大厨置办的酒席,自然是好吃,可这一碗面,也自有它的好处。 这面吃起来,肯定特别踏实,不像吃别的,总想着有了这一顿,还不知有没有下一顿。 很快,香喷喷的面条就出了锅。 管家亲自捧了一大陶瓷罐儿,恭恭敬敬地送到碧涛苑。 一推开门,便听到琴声袅袅。 这琴声……管家也说不上哪里好,只是觉得胸中忽然豪气升腾,块垒顿时消散无踪。 桃树下,一青衣男子正抚琴。 管家低着头,捧着面走到旁边凉亭内,替自家老爷摆放好碗筷,低声道:“老爷,这琴弹得可真好,那位想必真是文人高士!” 言外之意,不是个骗子! 薛老爷嘴角抽了抽,怒瞪他一眼。 旁边坐着的另外一位华服少年,噗嗤一声就乐了:“还是薛爷爷厉害,手下一管家,也敢评价鬼谷先生的高徒,真该让那些个听到他名头先矮七分的高官显贵们瞧瞧,人家林先生,那也是一个鼻子两只眼,正正经经是个人,不是鬼!” 薛老爷连连摇头,哭笑不得:“我的小侯爷,林先生何等人物,按照辈分,他和徐太傅同辈论交,你可不能乱开玩笑。” 华服少年翻了个白眼儿,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把声音压低了些,说到底,少年也不得不对那个人又敬又怕。 “爷爷是不知道,我怎么和这位认识的!” 当年他还是走马章台的纨绔公子,爹娘宠溺祖母爱,活得何等潇洒? 龙子凤孙也没他自在,堪称京城小霸王,有一日,他在赌馆赢走了一小姑娘的折叠的纸蚂蚱,又倔脾气上来,人家给钱也不肯归还,结果就惹祸上身,愣是让这位林公子赢走了身上所有财物,只剩下一条内裤,甚至把自己都给卖给了人家! “我真不知道自己是着了什么魔!”他那会儿就疯了一样,赌得停不下来。 现在想起,小侯爷还想哭。 他当时也打定主意要耍赖,哄了姓林的去公主府,让疼爱自己的公主娘亲给他出一口恶气。 没成想,姓林的三忽悠,两忽悠,就忽悠得公主娘亲从此对他严加管教,再也不许出去闲逛,还送到国子监去老老实实读书,成绩不好,那真是家法伺候! “哎,悔不该啊,悔不该!” 悔不该那天出门玩,还要去赌场,姓林的只是来给他大师兄送寿礼,顺便带着小侄女出门转转,只在京城呆了两日罢了。 “就这么两日时光,愣是让京城里的闺秀们寂寞了这些年,而且以后还不知会寂寞多久!” 小侯爷心中感叹,“京中纨绔里少了我,岂不是失色许多?” 话音未落,他就悚然而惊,猛地回头,就见青衣男子已经在他身边施施然坐下,挑了一碗面,加上些汤,细嚼慢咽地开始吃。 他的动作也并不如何优雅,可连见多识广的,曾经正三品大内总管薛公公,也不由看呆了眼。 这人坐在这儿,并不光辉夺目,可那种淡淡的清雅之姿,却让人觉得特别舒服。 谁能说他是个鬼呢! 小侯爷眨了眨眼,忽然问道:“好吃吗?” 青衣男子一本正经地摇了摇头:“很难吃。” 可他挑面的速度,又快三分,喝汤的速度,再快五分,桌子上放的小青菜,酱牛肉,也闪电般消失。 正文 第二十三章 饱足 小侯爷:“……” 要是难吃,你还这么能吃? 当即不理会他,舀了一勺汤汁,刚一入口,鲜味就在舌尖上炸开,小侯爷眼睛一下子亮了,连忙低下头去猛吃,再也顾不上说话。 连薛公公也没工夫唠叨,只筷子如飞,一点儿不相让。 要说这些小菜都是寻常的家常菜而已,瞧着摆盘一般,闻着味道到是香,可也没道理这么好吃! 但就是说不出来的好滋味。 一直到把桌子上所有的东西一扫而空,一大罐子,足足有十碗面全被消灭一空,大家才有心思抬头抱着肚子说话。 青衣男子意犹未尽地把最后一块儿红烧肉含在口中,慢慢吞下去,长长吐出口气:“齿颊留香,肥而不腻,这肉做得好!” 小侯爷喷笑:“得,能让林公子赞这一句,薛爷爷您就小心点儿,别让那些个权贵们踏破门槛!” 薛公公整个人圆圆润润,颇似大肚弥喇佛,摇了摇头,略有点儿遗憾:“可惜,这是女婿有孝心,特意替我请了个朋友过来掌勺,想天天吃,老朽可没这个福气。” 小侯爷顿时耷拉下脑袋,随即一抬头,满脸期待,眼珠子滴流滴流地打转。 青衣男子瞧他一眼,唇畔含笑,低声道:“你不用想,咱们薛公这位大厨,必然是聪慧绝伦的闺阁女儿,可不是你能带回京城,专门给你煮饭的。” “你怎么知道?” 见眼前小少年吹胡子瞪眼,青衣男子眉眼舒缓,半开玩笑似的说:“你不是说我向来无所不知?这话却对了,我一尝菜味,便知是姑娘做的!” 小侯爷一瞪眼,冷哼一声,故作不屑:“我才不信,一般大厨那都是男人。” 可因着前事太多,他在这位眼前吃了不知多少次亏,心里头还是不怎么敢怀疑。 迟疑了下,就转头去看薛公公。 老人家立时便笑道:“怕要小侯爷失望,林先生说的一点儿不错,给咱们做饭的是个漂亮的女孩子,我听说,当日这女孩儿被选为灵女,师风先生认为她灵气逼人,通透非常,天下少见,特意为她说项,推迟三年,还邀请她去参加夏家的考核。” 小侯爷闻言只是呲了呲牙,到也没太奇怪,不过听薛公公这么一说,到对人挺感兴趣。 这会儿吃饱喝足,肚子里有点儿撑得慌,大家就想溜达溜达下下食。 走了一圈,忽然听见不远处传来尖利高昂的声响。 “屁的客人,一个村姑厨娘,难道也看不起我不成?哼,你替她强出头,就自己陪给我,虽说年纪小了点儿,要屁股没屁股,要胸脯没胸脯,不过嘛,小模样生得还行,凑合凑合,我不挑嘴。” 薛公公:“……” 管事连忙凑过来,小声宽慰:“二姑爷这怕是有了酒,老爷也别生气,他就是心里头不痛快,憋着火。” 说完,用不着薛公公吩咐,就招呼了个挺机灵的小厮近前,详详细细把事情讲清楚。 其实不算大事,他们家二姑爷今天自斟自饮半天,不知怎么来了兴致,跑厨房去要吃的,正好遇上二小姐身边的雪娥,借着酒劲,就上去掐了两把,顿时吓得雪娥不轻。 当时红尘拿了红包,准备离开,没想到就碰到一处。 薛公公顿时了然,皱了皱眉:“哎,都是些不省心的,你吩咐下,以后花园小门不要随便开,多派两个人守着。” 管家连忙应了。 碧涛苑的小厨房离花园很近,还开了个小门,出入很方便,主要是为了饭菜送过去不会冷,薛家在这方面,向来只讲究方便舒适,到没那些豪门大户里那些琐碎麻烦的规矩,可现在看来,也有坏处。 薛公公也不怕丢人,带着两位贵客就缓缓走过去。 他家第二个养女的姑爷,长得着实不怎么样,又黑又瘦,眼窝深陷,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此时满脸的蛮横,恶狠狠地瞪着立在他眼前的红尘。 换了普通的小姑娘,不知道有多害怕,就像雪娥,那还是他家二小姐贴身的二等丫鬟,也只敢捂着脸呜呜咽咽。 红尘却仿佛对这位二姑爷,比二姑爷对她还敢兴趣,一双眼盯着慢慢看,从头看到脚,又从脚看到头,瞧得饶有兴味。 二姑爷本来趾高气昂,这会儿让她看得竟有些气短,舌头也大了:“看,看什么!” “哎!”红尘摇摇头,看一眼,又摇了摇头,“桃花劫已经够厉害的……公子,我看你印堂生斑,命犯桃花劫,还招惹了厉害的脏东西,这个月可千万别出门,老老实实在家,说不得能依仗祖宗荫庇躲过去,要是……” “要是什么?” 二姑爷脸上露出一丝冷笑,略带轻佻地上下打量红尘,眯了眯眼,“你当你吓唬我,我就会放过你?” 红尘摊了摊手:“我到不担心自己,这里是薛府,谁不知道薛老爷是咱们杞县有名的大善人,我怕什么?” 她轻轻转身,盈盈下拜,福了福:“小女红尘,见过薛老爷。” 二姑爷一听,顿时打了个激灵,猛地回头,乍见薛公公,一张脸都皱起,脑袋缩了缩,闷闷不乐地唤了声:“岳父!” 薛公公没好气地瞪他一眼,十分温和地冲红尘道:“哎,是我管教不严,让姑娘见笑……不知姑娘刚才所言?” “岳父,您老别听她胡咧咧,真当我傻啊,明明就是故意吓唬人好脱身,哼,一个乡野村姑也敢扮高人?” 二姑爷咬牙切齿地吼,似乎想起什么,愤懑之情显露得清清楚楚。 薛公公略一皱眉,大怒:“怎么说话呢!” 红尘扫了一眼,就笑着道:“对于卜算相面之类,小女的确是初学,此事本也信则有,不信则无,既然公子不信,那只当小女没说过便是。” 此话一点儿不错,她就是初学,只是这会儿清清楚楚地看见厚得连脸都快掩盖住的煞气在那人脑门上汇聚,想必不是好事儿,只是这宅子里仿佛有什么东西能压制住,一时半会儿到死不了人。 说完又拜了拜,“薛老爷,小女还有些事儿,就先行告辞。” 一看小姑娘打定主意要走,薛公公也没阻拦。 几个男人拦着人家小女孩儿也不像话! 正文 第二十四章 旧人 薛公公没搭理他一肚子火气的二姑爷,亲自派了管事,给红尘又包了一个大红包,架上四匹马拉的马车把人送走。 回过头,薛公公叹了口气,盯着他的二女婿半晌没出声。 二姑爷也有点儿不自在,别别扭扭地过去,扶着岳父的胳膊小声道:“我也没做什么,雯雯那脾性岳父又不是不知道,我不去缠她,她才高兴!” 一边说,眼眶微微发红。 薛公公是一句话都说不出口,他也知道,自家二闺女看不上这个二女婿,闺女长得好,那小模样,就是在京城也得数得着,宫里的娘娘们不敢比,那些宫女,绝没有他闺女体面。 可这个女婿…… 奈何当年闺女生父在时,两家就定了娃娃亲,还是换过更贴,正正经经的亲事,薛公公伺候了先皇和当今两任皇帝,盛宠不衰,靠的就是谨慎二字。 离了宫,他也不会愿意仗势欺人,不认这门亲,再说了,男子生得丑陋,又不是什么罪过,真依着闺女,同意她嫁给王家那脂粉堆里长大的公子哥儿,那他才是昏了头。 小两口婚后日子过不好,他这个当岳父的,也只能装聋作哑,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嘛! 薛公公心下叹息,想起刚才那小姑娘的话,心里也犯嘀咕,扭头看了姑爷一眼:“这几天你就别出门,省得真有灾祸。” 二姑爷登时就炸了:“那可不行,我和子英兄他们还有生意要谈,是桩要紧买卖!岳父,你怎么也听那丫头胡说八道,她是个什么玩意,以为自己是赵天师不成?哼哼,我脑门上要真写着桃花,那也是桃花运,真要是有什么神神鬼鬼的东西缠着我,那到好了,晚上我正好烹茶款待,邀请她来夜谈,没准儿是个美艳的女鬼来着!” 说完,甩手就走。 薛公公颇为无奈,回头见小侯爷在那儿偷笑,也觉得丢人,索性丢开手,领了两个贵客回碧涛苑。 那俩翁婿之间的官司,红尘不知道,她一上车,离开薛家,身子就一软,靠着软垫坐下,眼眶略微有一点儿发红——居然现在就看见林师兄了。 刚才表现真是好,半点儿异样也不曾露出,由此可见,她学了一辈子,总算学会怎么去欺骗。 红尘掩住唇笑了笑。 年轻的林旭,如此风采动人。 看见他,红尘便想起自己的救命恩人鬼谷先生。 在前世,那一年她十八岁,被夏家赶出家门,流落江湖,压在身上的固然有绝望,悲痛,还有种种让她神伤的东西,可遇见鬼谷先生,被先生救下,却是那寥落的一生中,仅有的一点儿快活。 可惜当年她仅仅是担了师徒名分,时日太短,没学到什么东西,一生也无颜面自称鬼谷门徒,就怕让师门蒙羞! 不知道她早早病逝,师父知道,白发人送黑发人,心里会不会有一点儿难过? 红尘倚在车上,想她那一点儿难得不是悲剧的过去。 鬼谷先生一门,传承也有千年之久,门下弟子,盛世则治天下,乱世则安天下,个个都具通天之智,要说夏家族长夏安,生平唯一敬畏的,不是当今圣上,而是神秘莫测的鬼谷传人。 他老人家收徒,似乎不收福禄双全,完美无瑕之人,门下弟子,皆有缺憾,大弟子云天生,天生罗锅,相貌丑陋。 二弟子王琼,入门之前被父母斥为妖孽,身为庶子,活得与下人奴仆无异。 但此二人都是通达之人,所以才能入鬼谷之门。 三师兄林旭,如今看来一切都好,宛若贵介公子,人人称羡,在这三个师兄中,红尘唯一相处过的也只有林旭。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还有二弟子出师时,他老人家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嘱托,他们爱在朝,便在朝,想在野,就在野,科举做官,老先生也不会管,去给哪个龙子凤孙当谋士,哪怕分属不同阵营,打得你死我活,以老先生的豁达态度,估计也就感叹个两句,不会怎样放在心上。 唯独对自家小弟子,先生有言,爱徒多智近妖,担心他慧极必伤,只许游历山水之间,修身养性,不可涉足京城,搅合朝中风云。 “虽然老爷子怕也知道不可能。” 红尘揉了揉眉心,把脑子里杂乱的思绪撇开,径直回去休息。 没过两日,家里订做的大书架都送了来,整整齐齐地摆放在屋子里面。 三间大屋,中间打通,窗户全用薄纱笼罩,通透明亮,书籍也整整齐齐置身其上。 “小丫头来了,昨日推荐给你读的《春秋繁露》,读了多少?有什么地方不懂么?” 一册已经泛黄的古籍随风而动。 “阿尘,我听老参说,你新得了一本《典论》,怎么样,能说话了没,能的话,摆在我旁边,跟我做邻居,也能唠唠嗑。” 红尘:“……” 缓步走进去,耳边就听到许多或者苍老,或者悠扬的声音。有时候几本经义典籍,还会七嘴八舌地争论,那感觉,宛如几位宿儒聚在一处谈论时文。 她都不大敢多走,经常会被好为人师的家伙缠住教导,还有些桀骜的,不是训她几句,嘲讽两声,就是拉着她做个评判,短短时日,她甚至觉得自己被逼着学这些,比上辈子读书一年还要有用,脑子里不知道塞了多少文章。 明明这一屋子书,根本不能算是有什么很高的灵智,连个形都没现,就已经这么麻烦,等到日日接触,一日比一日灵动,她还能有个清净没? 不过,从这书上到看得出来,万物有灵这一句,指得似乎不只是活的生灵,她也是无意间沉醉在一些古籍阅读中的时候发现的,越是被很多人读过,认同,且古老的书,越是有灵。 “怪不得神话传说里,有时候书啊,画啊之类的,也能变成妖怪。” 亲自拿了拂尘,扫了扫灰,一堆书自动抖搂身子。 红尘:“……” 再这么下去,她都怕自己的茶馆开张大吉,会变成杞县怪谈! 刚扫完一个书架,外面就有人‘砰、砰、砰’地敲门。 这宅子太大,要不是院子里的花花草草都特别会通风报信,红尘恐怕都听不见叫门声,看来必须要去找人牙子,买几个人回来才行。 正文 第二十五章 偶遇 红尘略微皱眉,外面敲门的声音铿锵有力,一声连着一声,似乎充满火气。 她还没走出门。 老参就蹦出来:“是个脑袋被打破的丑男人,来者不善,来者不善啊!” 红尘顿了顿足,握住袖子里的‘青锋’,缓步向外走,她也是刚了解到,若是给物件取一个名字,更容易让它生出灵性,养起来要容易一些。 大门一开,薛家的二姑爷胡政,就带着张青筋毕露的凶恶脸冲进门。 红尘皱眉,掩鼻退后。 这家伙的头不知道被谁给打破了,只是简单包扎了下,还渗着血,不知道吃了什么,嘴里都是臭味。 “是不是你?” 胡政咬牙切齿,一抬手恨不得给红尘一耳光,后面几个下人连忙拉住。 红尘挑了挑眉,还没开口,就听对方噼里啪啦地喊:“你刚胡说八道了一通,我出门就让个小贼打破了头,不是你指使的,还能有谁?告诉你,我算看透了,你们这帮骗子,为达目的,不择手段,是不是还想着我哭着求着来找你化解灾难?我可不像那些白痴,绝不会上当……以后只要我出事,肯定就是你干的,想踩着我跟岳父卖好,哼,没门!” 掏了掏耳朵,红尘打量了他几眼,觉得他脸上的黑气更重,叹道:“对你说,大约是白费唇舌……如果我是你,就老老实实在家呆个个把月,否则这恐怕只是个开始!” “你……” 胡政脸都气得歪掉,如果不是他那帮下人死命拉着,估计都要打人,“你最好别让我逮住,否则非让你吃几天牢饭!等着瞧!” 他这么一吵吵,附近几个过路的行人,还有一个樵夫就停下来指指点点,那帮下人一瞧,都怕自家姑爷闹出是非,再让老爷知道,他们绝对得不了好儿,连拉带拽,拼命劝说,总算把张牙舞爪的姑爷给抓住。 虽说此地偏僻,但因为路比较好走,到也时常有人经过,闹起来没法看。 “红尘姑娘见谅,我家姑爷撞到了头,这是糊涂了,糊涂了。” 说着,冒出三个大汉,一人抱肩,两人抬腿,愣是把人抬着一溜烟没了影儿。 这一行人来去如风,红尘半晌回过神,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还是必须添点儿人手!” 一个姑娘家独居,就算本地风气好,就算没有这么大的房子,那也不合适。 锁好门,红尘伸了个懒腰,也懒得想那些乱七八糟的,给自己做了一顿香喷喷的面食吃,一看天气不错,便打算去集市上转转,去一趟牙行,顺便也看看能不能淘点儿书。 杞县太小了,书也太少,她到是能从玉珏空间里搜刮,可好些寻常的书籍,总也要有才好。 春暖花开。 街市上房屋瓦舍,鳞次栉比,行人如织。 说来,红尘这些日子特别爱逛集市。 那些和她一样的升斗小民们的日子,让人的心也跟着平静,好些个前世似乎永远看不开的东西,如今也不再当回事。 红尘到牙行登记了下,让中人瞧瞧有没有合适的下人能买,虽说急用,但买回家的人,必须得慎重,不能随随便便就带自卖自身的流民回去。 杞县这两年犯的大案里头,到有五成是因为引狼入室,让下人卷走家财。 说清楚要求,中人答应有了人选便送去给她挑,红尘也就没多呆,出了牙行,一抬头就看见那位曾经在薛家见过一面年轻公子,蹲在街边,正和一只小奶狗眼对眼说话。 “够啊够啊,够不着……啊呜!哈哈哈哈!” 小侯爷手里举着个白面馒头,放在嘴里咬了一口,冲那只弓着身子,毛发直竖的小奶狗张狂大笑。 红尘顿时莞尔——她居然不知道,林师兄居然还有个如此有趣儿的朋友。 可惜,当时在薛宅,一来怕麻烦,还因着看见林旭,心中惶恐,居然没有让薛老爷给她介绍一二。 虽说,薛老爷也不一定当真就会介绍他们的真实身份。 显然,林旭也觉得这小子很有趣,手里捧着一盒子珠宝首饰,施施然走过来,并不斥责恼怒,看了一会儿就笑道:“虽然早知你阿悄向来欺软怕硬,没想到,居然沦落成只能欺负一只奶狗的地步,也罢,反正回了京你就要定亲,以后也没什么机会招猫逗狗,今日我就当看不见!” “你……” 小侯爷嘴角抽了抽,随即耷拉下脑袋,“算了,随你怎么说,你说什么就是什么!” 根据多年来的宝贵经验,要是自己搭话,恐怕这位贵公子更有兴致。 听了两个人的对话,红尘顿时恍然——原来是宁侯的公子,薛柏桥。 她听得入神,一时驻足,林旭抬头就看到他,连忙抱拳行礼:“居然在此能和小姐偶遇,实在是缘分。” 红尘见惊动了,也就行了一礼,大大方方地走过来说话。 薛柏桥一看她,眼睛顿时大放光明,整个人蹦起来,扯住她一条袖子:“小姐,小姐,我可是听薛爷爷说过,你精于相面来着,快,帮我看一看,我究竟能不能讨一房温柔贤惠大度,不阻止我出门找乐子的好媳妇?” 红尘:“……” 她才十四而已,身量不足,瞧着像十一二的模样,现在居然冒出个公子哥儿找她问姻缘? 林旭随手拿着首饰匣子,点了点薛柏桥的头,笑道:“很不必红尘小姐来算,我现在就能告诉你,你将来的妻子,必然是刚硬果决,英姿飒爽的女英雄。” “啊?”薛柏桥抖了下,愕然盯着他看。 林大公子眉眼柔和,掩唇低语:“不过你放心,应该遇不上家暴,毕竟你虽然不长进,读书一般,骑射一般,胆小怕黑,纨绔无用,可胜在听话,以后娶了妻子,妻子说一,绝不说二,自是不会挨打了。” “啊啊!” 薛柏桥鼓着脸暴怒,整个人合身扑上去,吊在林旭的脖子上嗷嗷叫。 动嘴他是说不过这个妖孽,动武还不行? 红尘看林旭一脸无奈加纵容忍耐,轻轻低下头去当看不见,林大公子根本不理吊在他脖子上的小子,依旧从从容容地和眼前的小姐说话。 几句闲话过后,两个公子便要告辞而去,林旭忽然摸了摸手指上的玉扳指,道:“小姐,夏家来看你的人,怕是马上就到,夏家的小姐,可不是那么好做的……还请多加小心。” 红尘一怔,目光闪了闪。 正文 第二十六章 倒霉 目送两个公子一个悠然,一个摇摇摆摆而去,红尘低眉沉思。 林旭消息灵通,她到不奇怪,鬼谷天机,遍布四国,别说是他们大周,就是最偏远,和三国打交道最少的西狄,也少不了天机探子的存在。 京城出任何一点儿小道消息,林旭肯定能得知。 他这么说,就说明夏家那边确实是已经知道了自己的身份。 红尘苦笑,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 也是,师风一回去,怕过不了多久就能回过味儿,她这张脸实在是太明显的标志,虽说只和亲娘有三分相似,却和外祖母,当朝皇后宛如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师风每年祭典之上,都免不了见一见皇后,回去一提,以夏族长的细心,必然要详查究竟,她如今在蒋家庄,已经泄露了底细,人人都知道她非顾氏亲女,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此事本就不难查个明白。 上辈子一点儿变故都无,她不是也被夏家查了出来? “啊呜。” 脚下一个暖乎乎的东西蹭了下脚面,红尘一低头,就见那只一身黑毛,只有四只蹄子是白的小奶狗,正抬头睁着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盯着她看。 还挺可爱的,就是太瘦,毛也黏在一块儿,看起来脏兮兮,可怜巴巴。 红尘正想着寻一只好狗看家护院,眼下这只虽然品种普通,应该就是寻常土狗,但如此就十分有胆魄,想来不差。 她干脆拿了块儿帕子,直接包着小狗揣怀里,这小东西碰见别人就呲牙,在她手中到安分得很,乖巧又软绵,还会舔她手指头卖萌。 “希望你身上别有跳蚤什么的,要不然我这身衣裳可要不得了。” 今日遇见的事情不少,她觉得有一点儿累,连预定好想去转转的书肆也懒得过去。 还是回家歇一歇。 至于夏家……她身上终究流着夏家的血,想撇清关系根本不可能,即便心里头对夏蝉……不,应该是蒋婵,存有极深的心结,却绝不会怕她,上辈子她也没怕过。 只要自己能稳得住,那些都摆到明面上来的,所谓的阴谋诡计,又算得了什么? 下船换车,一直坐到家门口,红尘倚在车窗上,不知怎的,心中忽而就有一股子戾气压制不住,她到想看看,这辈子她名声好,能力佳,蒋婵只靠一个夏世杰,还能不能在身份被揭穿之后,还坐稳夏家千金的位置! 正沉思,外面忽然有个如奔雷的嘶吼声冒出——“姑娘!” 红尘皱眉,撩开车窗看了眼,她家大门前站着个影子,一脸络腮胡,瞧着不像个好人。 刚一下车,大胡子就扑上前跪下,嚎啕大哭,“您,您可要救救我们家姑爷!” 红尘被他吵得头疼,堵住耳朵劝了半天,才让这人站起身。 “别吵,尽量简单说,到底怎么了?” 大胡子一把鼻涕一把泪:“我们,我们姑爷……” 那日胡政从她这儿发泄完了,带着满肚子的火气离开,这家伙虽然受了伤,可他把这个赖在红尘的头上,还想着一定要抓住搞鬼的人,让对方好看,根本没把红尘好心提醒当回事儿,坐着车接着找人谈生意。 结果没走多一会儿,飞来横祸,好好一匹马竟然忽然瘸腿,他也一头滚下车,栽到迎面来的马蹄子底下,胳膊被踢了一脚,当场骨折。 幸亏是在街市上,大家都是牵着马慢行,这才没有伤及人命! 胡政当场气得一佛出世二佛升天,可这事儿是他自己的问题,赖不到人家对面来的行人身上,他这人固然不着调,可明显就是个窝里横,在外头还是挺讲道理,只骂了牵马的小厮一顿,赶紧去医馆处理胳膊上的伤。 这还不算完。 磕磕绊绊地赶过去,生意没谈成,气得就去青楼消遣散心,没成想这才抱着清倌人准备进屋逍遥快活一番,就碰上有人打架,打得天翻地覆,打架的人毫发无损,他让人从二楼撞下,顿时头破血流。 转头想着去个清净点儿的地处安抚安抚自己受惊吓的小心肝,茶楼总比青楼好,总没人打架了吧?结果又正好让美貌老板娘给劈头盖脸浇了一头热茶水! 弄到后来,这一路上他都是小心翼翼,战战兢兢,听见点儿风声就打哆嗦,好不容易跌跌撞撞回了家,浑身上下已经没一处好地方了! “您发发慈悲,无论如何救救我家姑爷吧,他这两天简直是……简直是……哎,我们这些当下人的,连口热水也不敢给姑爷他喝,就怕他一不小心把自己给呛死!您不是说在家里就没事儿,但如今在家也不行!” “噗嗤!” “姑娘!” 红尘咳嗽了两声,摇摇头:“抱歉,抱歉!” 人家这个手下讲得欲哭无泪,整个人都不好了,她到当笑话一样听,还听得挺起劲儿。 咳嗽两声,红尘一开始还琢磨着要尽量委婉地把人打发走,她对那个二姑爷着实没好感,可听对方家的下人如此一说,竟是在家都出事儿,到不好随意推拒。 这么一想,玉珏空间立时冒出提示——任务:查明胡政的‘艳遇’,接受|拒绝。 红尘:“……” 真人性化! 她只好先把小奶狗安置到院子里,交代老参和小茉莉看护,坐上薛家的马车,去看看情况。 一到薛家,红尘就怔了怔,才短短几日时光,薛宅就不像上一次来时那般井然有序,显得萧条得多。 宅子里丫鬟仆妇走动的少了,声音也少,幽深如吞噬人的怪兽。 领路的大胡子也放轻脚步,低声道:“也不知怎么回事儿,二姑爷老喊冷。” 也许是那位喊得太渗人,他们这些做下人的,竟也觉得冷的慌,明明阳春三月,气候温暖,甚至还有些热。 “如今主子那儿又重新用了炭盆。” 红尘点头,不用大胡子提点,就直奔正主儿的院子,刚到院门前,就听见里面的人呜呜咽咽地哭。 “呜呜,岳父救命,岳父……” 薛公公被女婿拖着袖子,沾了一身鼻涕眼泪,又是恶心,也有点儿发愁。 一听外面有人传话,红尘来了,连忙亲自开门出迎。 “红尘姑娘,您可是来了!我这小畜生对您不敬,如今吃了教训,您就发发慈悲,救他一救。” 说着,薛公公就提溜着胡政的耳朵,拖他到地上,按着他给红尘磕头。 胡政如今已不是当初那副混不吝的嘴脸,眼睛深陷,全是黑眼圈,脸色蜡黄,几日工夫,看着更像鬼,不像人。 不过像鬼到比像人的时候,瞧着还顺眼些。 他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再没有以前的底气,看了看红尘,脸上羞愧难当,支吾两声,说不出话。 薛公公唉声叹气:“哎,从昨天开始,他就一直喊有鬼,说是看见有个没脸的女鬼趴在他身边,别说睡觉,就是打个盹都不行,一迷糊就惊醒,醒来一身的冷汗……” 薛公公一提起来,就满肚子怒气。 “你说说,你个混蛋到底去招惹了什么?是不是做了对不起别的女人的事儿!?” 他恨不得一脚把这臭小子给踹死! 薛公公对两个养女都很疼爱,如今女婿碰上这种事,怎么可能不生气? 正文 第二十七章 艳遇 “哎,你要是有你大姐夫十分之一安分,我少活十年也愿意了!” “岳父!” 胡政羞愤交加,大哭出声,刚嚎了两嗓子,忽然牙呲目裂——“咳咳咳,咳咳!” 一口气呛到,顿时憋得脸上铁青,捂着喉咙扑通一下倒地,薛公公眼明手快,一把抓住。 大胡子也忙过来给他顺了顺气,小心翼翼拍拍后背,胡政的哭声憋回去,战战兢兢地向后头缩了缩身子,偷眼去看眼前的小姑娘,他现在信了红尘,不信也不行,再不敢嚣张! 就这种事儿,一天发生个十好几次,都说是眼前小姑娘指使的,换了谁也不可能相信,就是他是个傻子,也能明白,真能让这么多的意外出现在他身边,还能让他白日见鬼,不敢睡觉,那也不会为了几个银钱来骗人。 红尘四下打量了下,果然发现就在胡政床边的帷幔底下,多了一个瘦瘦小小的黑影。 上一次还没见到。 这黑影似乎胆子有点儿小,并不肯露面。 别说,对这些东西,红尘多少也觉得发毛,把视线落在胡政身上,压低声音问:“胡公子能想到什么吗?” 胡政一边抹眼泪,一边摇头。 自从出了怪事儿,他也把最近做的那些乱七八糟的都想了一遍。 “我承认,我平日里喜欢逛逛花楼,但多是为了生意,咱们这些人都一个德行,大姐夫也没有少去啊!” “咳,重点!” 薛公公瞪了他一眼,人家小姑娘才那么点儿大,说这个作甚! 胡政愁眉苦脸地道:“我偶尔也调戏下家里的丫头,不过也就是口上花花,最多也就摸几把,真没做过当街调戏良家妇女,或者逼迫女子的事儿,我对天发誓,真没有!” 红尘失笑,到觉得这胡政不像说谎话,托着腮想了想,似乎有一种符,能让人暂时开阴阳眼,与鬼神相通。 “要消除身上的煞气,到也不是没办法。” 眼见岳父,女婿两个都双目放光,红尘徐徐笑道,“杞县普济寺香火鼎盛,供奉的神佛有灵,让胡公子去持斋茹素,不沾荤腥酒水,每日礼佛,过个七七四十九天,煞气自然可解。” 胡政愣了愣,脸上发苦。 他这人没别的爱好,就是一顿没肉就吃不下饭去,菜什么的,那是根本不愿意进口。 薛公公显然也了解他这女婿,横了他一眼,冷声道:“这不难,我与普济寺的癫和尚有些交情,让他去待上几个月,小事一桩。” 胡政缩了缩脑袋,不敢说话。 一开始,胡政觉得丢人现眼,根本不想派人去请人家红尘,私底下偷偷摸摸找了最近在杞县颇有名气的一半仙儿来。 那半仙也曾努力做法,还向他讨了三百多两黄金去买法器,又给他灌了一肚子符水,又涩又苦,难喝的要命,可惜屁用没有! 没辙,半仙承认自家法力不够,斗不过那脏东西,一捋胡须,神神秘秘给他举荐了个高人——“若说在这杞县,除了老夫,恐怕也只有昔日蒋家庄灵女,红尘姑娘法力高强,能扶危济难……” 这老半仙一通吹捧,夸赞的话不打磕绊,却不知胡政简直要吐血,早知如此,他折腾个什么! 最后还是逃不过丢人现眼,让那小丫头……红尘姑娘看笑话的结果。 胡政情绪崩溃,欲哭无泪,红尘怀里放着的那本大悲咒轻轻颤动——“明明你替他念两遍经文就能解了。” 红尘:就这么个二货,谁愿意给他念什么经文? 再说了,持斋茹素,少了花天酒地,说不定还能让他精神更好,强身健体,有何不可? “我这就送他去。” 薛公公别看曾经是个稳重的太监,这会儿也雷厉风行起来,招呼下人收拾东西:“什么都别给他带,人去就行,寺里的僧人吃什么用什么,他就用什么!” 红尘点头笑道:“薛老爷别急,煞气容易解,但还是要追本溯源,看看胡公子究竟招惹了何方神圣,才惹下大祸。” 胡政忙不迭地道:“对,对对!” 红尘笑了笑,招呼薛家的下人,把房子的窗户都用厚布遮盖,大门紧闭,一时间,整个房间都变得阴暗。 胡政打了个哆嗦,吐出口白气,竟生成霜雾,寒气森森。 连薛公公也感觉到一股子阴寒,四下张望,心中略有戒备,那些个丫鬟下人,早面无人色。 红尘并不设什么祭坛,只很随意地从怀里翻出本书,把里面夹着的符箓拿出来,轻轻一甩,无火自燃,还盈盈飘浮于空中。 一时间,门窗紧闭的屋子忽然温度骤降,紫檀木的桌椅上竟浮现出一层银霜。 一群丫鬟仆妇满脸惊惧,挤在一处瑟瑟发抖,胡政更是抖得和筛子似的。 唯独红尘站的地方,左右前后半尺,毫无寒意。 “以吾之名,号令显形!” 她一张口,吐出几个字。 床铺边上就隐隐浮现出一个恍惚的影子来。 “啊啊!” 胡政整个人蹲在地下,低着头,连抬也不敢抬,红尘眨眨眼,心中也有点儿兴奋。 她还是头一次用家里那堆古怪书籍教给她的东西,却一次成功,看来在这方面,她还真有些天分。 不过,夏家的女儿,本就很少出天分不足的,又不是蒋婵那个假货。 红尘笑了下,冲胡政道:“有什么话,你就和这位说一说,说清楚,解了她的心结,我也好超度。” “我,我,我……” 胡政上下牙齿一碰,咯吱咯吱,他真不知道说什么,他也确实想不起来自己做了什么罪大恶极的事。 “你,你是哪家姑娘?难道是兴春楼的小桃红?还是怡华苑的方姑娘……不对啊,方姑娘上个月不是从良了,没死吧?” 他每说一句,那黑影就往他身前靠近一步,吓得胡政躲在角落里,一翻白眼瘫倒在地。 至于薛老爷和那群丫鬟,全都脸上木然,一句话也说不出。 红尘却是越听越无语,终于忍不住摇了摇头,大跨步走过去,冲着那个黑影道:“姑娘是不是认错了人?就他这德行的,也会英雄救美?” 那黑影仿佛说了什么,吐了一口白霜在胡政脸上,他的头发眉毛全成白色。 正文 第二十八章 京中 红尘哭笑不得,捂着额头**半天,叹道:“她是曾翰林的幼女,叫曾柔。” 胡政双目迷惘,显然什么都不清楚。 “这姑娘罹患肺痨,回乡养病,路过杞县,因为烦闷,躲开下人自己溜上街,却碰到几个纨绔公子调戏,让你救了一次。” 红尘摇了摇头,无语道,“所以一直想登门拜谢,可回了家就一病不起,临去之前来不及跟你道声谢,莫名成了执念,她这次来,仅仅是想见你一面,告诉你她并非忘恩负义,只是也不知是怎么回事儿,她的力量特别的强大,一动念就让你出事,她越着急,越想和你交流,你就越倒霉!” 胡政:“……” 薛公公:“……” 别说他们,红尘也无语,本来还以为这个二货女婿是招惹到什么厉害的人物,闹了半天根本就是乌龙。 怪不得一脸桃花劫的面相! 黑影呜呜呜,地上的寒气越发重,都开始结冰。 胡政吓得连滚带爬地躲避:“姑娘,您别激动啊,我已经想起来了,当时我不是要救你,我们几个哥们儿打赌来着,在大街上看见美人,我们就派人上前调戏,轮班英雄救美,看看谁能得美人芳心……这游戏玩了好几回,真不记得你是哪一个!” 红尘:“……” 白痴! 哐当一声,大门洞开,一个一身红色衣裙的妇人板着脸冲进门。 “雯雯?” 胡政脸色一变,那妇人就冲过来,直接上脚,朝着他小腹踹过去,连撕带挠,一下子就抓得胡政满脸开花,薛公公连忙冲过去抱住。 “闺女,好闺女,女婿他不是故意的!” 红尘连忙躲避,不过这么一闹,那黑影居然平复许多,或许也给吓愣了。 再也顾不得戏耍这个二货,她连忙把那个八吉祥的宝瓶拿出来,把那黑影收入瓶中,顿时,屋内回春,冷气散尽。 薛公公还有胡政,加上红尘,还有薛公公的二闺女雯雯,面面相觑,着实不知如何是好。 红尘苦笑:“我带曾姑娘去超度,胡公子,到时候你也写一篇祭文……算了,还是让薛老爷找人替你写,反正就表明你已经知道曾姑娘的心意,收到她的感激,并没有怪她的意思。” 胡政连忙点头,拼命点了半天。 薛公公瞪了他好几眼。 “岳父,娘子,我以后不敢了!真不敢了!” 只看薛雯雯的表情,红尘就知道胡政这家伙讨不了好,薛公公再护着他,也还是最疼闺女。 此事了结,薛公公亲自送红尘出门,千恩万谢,大约觉得有点儿丢脸,多少解释了几句。 “我女婿心地不坏,当年我下定决心,就招他入门时,除了看中他有经商头脑,会做生意,还知道他这人心软,碰上那些个乞讨的小乞儿,别管面上多么不好看,私底下终究会买点儿吃食送过去,要不然就给上几文钱,花花肠子的确多,可这天底下的男人,除了像我这样从小进宫伺候的,哪个不贪花好色!” 薛公公说着,回过神,轻轻打了下自己的嘴,“哎哟,你看,怎么跟你个女孩子说这些!” 其实不能怪他老人家,红尘现在在薛公公心中,一点儿都不像普通的少女,反而很有气势。 派人派车,送红尘回去。 坐在车上,念诵经文,八吉祥里的黑影消失,她就发现自己的任务完结,只是或许这次不是什么要紧的,任务只有一个‘道具碎片’,不知道有什么用,现在还没得,应该也会在现实中冒出来吧。 回到家,红尘刚一进门,老参就扑到眼前:“阿尘,你从哪儿弄回来的小捣蛋鬼,救命啊救命!” “怎么了?” 那株老参瞧着可怜巴巴,分外狼狈,小茉莉的叶子掉了一地,也蔫了吧唧。 “还不是它弄的。” 老参特别愤怒,指了指窝在院子里废旧衣服上的小奶狗,小茉莉也哼哼半天。 红尘看过去,那只小狗却特别的乖巧,一瞧见她来,便一路小跑,跑到身边,轻轻蹭她的小腿,不像狗,到像一只撒娇的猫,她一蹲下去,小奶狗便翻了个身,露出雪白的肚皮,轻声哼唧。 老参:“……” 这个欺软怕硬的小混蛋! 红尘便烧了热水,找了个自己洗脸用的木桶,给小奶狗好好洗个澡。 它大约不太喜欢水,却还是特别老实地由着红尘给它揉搓,洗完澡,擦干水,梳理好毛发,虽然瘦了些,却是一只好狗。 “以后你就叫平安,保我家门平安。” “汪!” 平安就像能听得懂人话,叫着应了声。 老参叹了口气:“哎,不得安宁喽!” 红尘胡撸了下平安的毛发,又擦了一遍自己的书架,外面薛公公的谢礼就送到了。 她也没推辞,那些个金银珠玉一概收下,不收,反而让薛公公欠着人情,世上最难还的便是人情债。 其中最特别的礼物,送礼的下人说,是他们主子一再交代,要亲手交给红尘的。 那是一块儿令牌的碎片,只有半个手掌大小,银色,略显得有些陈旧古朴。 据薛公公说,这东西是以前夏家流出来的,他从宫中得到,也不知有什么用处,也许交给她,将来会有些作用。 看来,她真实身份早成了不公开的秘密,现在没人提起,纯粹是没人敢去搀和夏家的家务事。 红尘想了想,不明所以,不过,玉珏空间既然说它是‘道具碎片’,那就好好收着。 如今京城尚远,她到该准备茶馆开张事宜了。 她以为离得还很远的京城夏家,此时却并不平静。 京城 安仁坊 夏安难得没有呆在夏家族学,也没有呆在剑庐,回了陛下赐的宅邸,召集六位长老,还有刚刚匆忙回京的师风一起开会。 屋中气氛沉闷,一丝声响也无。 丫鬟小厮都退了出去。 顺平公主陈婉嘴唇颤抖,声音压得很低:“那是我的骨肉,自然要认回家来,就是你们不认,我也要认!” 夏安叹了口气:“不要急,十几年都过去了,不差在一时半刻。” 若是红尘看到这一切,不知会不会觉得很奇怪,夏家早了三年知道此事,反应居然和上辈子颇为不同。 至少这一次,夏家上下即便震惊,也无一人想过不把红尘认回来这种事。 正文 第二十九章 清泉 当然,也可能是这个家里最疼爱蒋婵,疼到入骨入髓的夏世杰出外游历去了。 阳春三月,夏家宅邸开了一树的梨花,雪白雪白,洋洋洒洒,随风飘零。 师风出了门,抱着肩膀蹲在树下发愁。 到不只是因为出门一次,正经任务没完成,反而得了一个‘惊天动地’的消息,还不想看夏世杰知道之后,一准儿如丧考妣的脸。 偏偏公主随口就交代他给夏世杰送信去。 这种事情,说大不大,说小它也不算小,还是找人专门跑一趟更合适些。 “师兄!” 师风回头,就看见夏婵盈盈立在石阶上,一身雪白的修身长袍,手里提着食盒,想来刚去剑庐给师兄弟们送过饭。 他顿时觉得牙有点儿酸。 夏婵长得并不算多么漂亮,只是清秀,不过,夏家的女儿从小便泡药浴,一身皮肤养得好,这姑娘也会打扮,妆容虽简单,却无一处不精致,看着便很可人了。 但师风不怎么喜欢她。 一年多以前,方知师妹从塞北返回,准备和南阳侯世子定亲,没想到定亲之前让韩国舅家的小儿子闯进内室,还看到小师妹的身子,亲事平生波澜,侯爷夫人死活不同意了! 固然世子情深意重,可这事儿……恐怕还有的磨! 事后夏婵只哭诉,说邀请朋友小聚,不明白怎么韩世新就迷迷糊糊走错了路,冲撞了师姐,有夏世杰护着,其他人也看她年纪小,天真无邪,只知道维护安慰,师风却隐约觉得,她怕是至少有三五分是故意。 如果方知和南阳侯世子定亲,当年的祭祀舞领舞的必然是方知,族长都和侯爷商量好,让方师妹领舞,讨个好彩头,再有太后指婚,婚事也体面。 毕竟方师妹虽是夏家的弟子,却也是个孤女,和世子爷瞧着有那么一点儿不般配。 夏婵去年不知为何,特别想在祭祀舞台上领舞,缠着夏安和公主闹了一年,别人只当她小孩子好奇心重,又有显摆的小心思,也没太当回事儿,可师风却怀疑,她是为了这领舞之事,故意找方师妹的麻烦。 奈何怀疑仅仅是怀疑,师风脑子没问题,连方师妹都没说什么,那夏蝉堂堂夏家千金,何至于为了一次领舞的机会让姐妹如此神伤?他还能怎么样? 脑子里想了这么多,师风却只是客客气气地端起一张温和笑脸:“小婵师妹怎么没去做功课?我听童长老说,你还是锻造不出灵器?可要努力啊。” 夏婵羞涩一笑,轻轻颔首,目中却已有几分焦虑。 夏家的女儿到不是个顶个都有天分锻造出灵兵,若真如此,好兵器也就不至于千金难求,大部分夏家人,也就是能锻造出来高品质的凡兵罢了,可她不同,她,她要是没有不能舍弃的价值…… “小婵师妹且忙,我去看看翠儿。” 翠儿是师风养的一匹马,好些日子没见,他还真想得慌。 夏婵目送师风的背影远去,呆了半晌,眼眶略略发红,双手紧紧绞在一起,指尖隐约发青。 自从去年赵天师看过她的命盘,很是惊奇,说她的命格奇怪,明明是贱命,后天却入贵门,且不似有夏家的血脉,她又私底下偷偷查到那件事……这颗心,就一日也没有落下过。 “千万不要太快!” 师风师兄去过杞县,父亲和母亲的表情都不对! 夏婵深吸了口气,整理了下衣襟,提着食盒慢慢向族学的方向走去,孙先生嫌族学的酒水无味儿,她正好新得了一壶烧酒,就送去给他老人家尝尝。 京城里,一个小姑娘满目忧思,在杞县,另一个姑娘到是很忙碌。 蒋家庄里,男女老少十好几口子,跟着红尘辛辛苦苦上山,立在一块儿灌木丛旁边。 春妮左看看,右看看,皱眉道:“真要挖?这里真能有泉水?” 一行人都不大相信。 他们在杞县住了大半辈子,可没听过山上有什么泉水,相反,偶尔碰上干旱的时候,绕村而过的河说不定还要断流一两日。 每年各个村子争水,那都是保留活动,虽然似乎没别的地方厉害。 红尘四下看了看,用手摸了摸灌木,抬起脚拿鞋尖轻轻画了一个圆圈。 “挖吧!” 一人十文钱呢,挖就挖。 几个大小伙子拿着各种工具,吭哧吭哧开始干活。 春妮摇了摇头,叹口气,瞥了红尘一眼,心里为自家最近画风突变的小伙伴担心。 这本来就缺钱,还这般大手大脚的,真是不像话,找机会得劝劝她才是。 就这么个破山头,还想着有泉水? 别说春妮不信,周围大部分人都不信。 还没感叹完,没琢磨好这丫头吃个教训会不会学乖些,裙摆就一凉……王大娘,春妮,并一干小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从地底下忽然喷出来的清流,连鞋面湿了也顾不上。 “水,出水了!” 一个小伙子扔了铁锹,抓耳挠腮,满脸不可思议。 春妮目瞪口呆,半晌直接上手,捧着喝了一口。 “居然真的有山泉,还怎么近?天啊,二丫头……啊,阿尘你可真是厉害!” 王大娘几个,也双眼放光,这可是了不得的本事,就算是朝廷里专门研究这个的,第一次挖便能挖到泉眼,那也只能说是奇迹中的奇迹了。 红尘轻笑。 那日她得了地契,差不多小半个山头都入她囊中,便四下走了走,左右花木一个个冒出和她聊天,说着说着,就说到在自家地头有特别甜的清泉。 好茶需要好水来配,有这清泉在,可省了大事。 红尘想开茶馆,他们杞县多野茶,味道也很好,虽无名气,她尝来,却不比那些名茶逊色,如今再有好水,生意兴隆不敢说,绝对能做。 “那就请大家帮忙找些人手,我想引泉水入我的宅院。” 她看了看,泉水距离宅子并不很远,应该能做到。 回到家,红尘就上玉珏空间说这事儿,立时就有人主动冒出来招揽生意。 是个叫‘老子天下第一’的人。 正文 第三十章 开业 说来,她这玉珏空间里头,像她一样正正经经叫‘红尘’的还真不多见,好像都是一些奇奇怪怪的代号之类。 ‘红尘’也不像是正经名字,看着到不突兀。 “小妹妹,要引水入园可不能轻率马虎,光引进来怎么行,还得漂亮,还得和谐,这事儿找我,你把你们那儿的环境照好上传,我亲自给你做设计!” 她看过这人发的一些文字,好像就是四处找人要帮忙设计园子什么的,有时候收取一点儿报酬,有时候就免费做,据说是再磨练技术。 因为人家说了,不要钱也不要物,红尘也就随口答应。 对方却十分认真,第二日就给出一张简直和真的一样的设计图,不是平面上的,和实物一模一样,若不是摸上去那就是一张纸,红尘都要以为这是真的! ‘天下第一’说,那是一种绘画技巧,叫3d立体画,学起来有点儿难。 好像这位为了学好,也吃了好些苦头。 红尘颇感兴趣,为此专门托他给买了几本学习3d画的书,她生来最不怕的就是吃苦,都吃习惯了。 图纸完成,这位特特又给送了一些材料。 “我送你的竹子都是特别栽培,粗且高,质地细腻,柔韧性好,不会轻易损坏!” ‘天下第一’对此事,看着到比红尘更上心。 “可惜不知道你手里的工匠做活地道不地道,万一要做不妥,白瞎了我的好设计!” 这个到不用担心,蒋家庄就算没有好工匠,杞县可不少,个顶个有绝活。 红尘就答应等工程完工,照下来传给‘天下第一’,丰富他的资料库。 这位似乎正在积累什么经验,说是找工作用的,也不知道他到底想找什么工作! 难道和崇阳先生一样? 崇阳先生是大周有名的园林设计大师,连皇帝为太后修园子,也特意请他去帮忙。 园子改建没用多少时日。 杞县闲人多,闲着的工匠也不少,设计图又是如此清晰明了,反正不知道各种部件都有什么作用,也不懂什么叫虹吸,什么叫水泵,依照葫芦画瓢而已。 就连那些奇奇怪怪的竹子,也没人放纵自己的好奇心。 他们这边的山上,奇奇怪怪的植物多得很,朝廷还时常从海外弄些珍禽异兽,奇花异草展出一番,大家早习惯见识各种不认识的好东西。 不过,等到泉水源头垒砌上青石铸造的高台,清水沿着竹管和各种小型金属物件,弯弯曲曲,甚至上行,一直流入家中,冲到山石上洒落,波光潋滟,堪为奇景,不光是那些个参与建造的工匠们叹为观止,简直想顶礼朝拜,蒋家庄的人,更是快把这地儿当传说看待! 世上引水入园的事儿多见,那些个富贵人家,都好这一口,但用这么短的时间,用这么简单的工具,让泉水自己主动往家里流淌,却超出了他们的想象。 红尘在村里人口中,也就快要拥有无上法术威能,就差能点石成金了。 且不管这些乱七八糟的,眼下最要紧的,茶馆兼书局,准备多时,差不多该挂牌营业。 红尘就选了个好日子,自己写几张请柬,送去给相熟的朋友,这段时日,她到真认识了几个贵人。 那个‘天下第一’送的竹子的确好,红尘移栽了几棵在自家竹林中,越发显得郁郁葱葱,竹子切成薄片,稍加雕琢,做成请柬,就显得分外文雅。 四月初五,茶馆开张。 小猫和小狸手脚麻利地又擦了一遍桌椅,整个房间都显得亮晶晶的。 他们是一对儿双胞胎,都是男孩儿,今年十六,正是半大不小的年纪,家里爹娘去了,大哥娶了嫂子之后就对他们不上心,每天别说吃饱,能勉强不死,还得靠整日上山摘点儿野菜饱腹,后来就干脆离了家,自卖自身了事。 红尘要找人手,本来轮不上他们,人牙子给推荐了一个从京城落难回乡,一条腿有点儿瘸的老人做管家,叫柳二,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的二管事,后来主家内斗,他受了牵连,这才被赶出门,身世还算清白。 至于厨娘就是本地人,是个寡居的中年美妇,娘家搬走,婆家容不下,又没个孩子,就是从小擅长厨事,在灶台上有点儿能耐。 红尘当时找好了人手,小猫和小狸也不说什么,就眼巴巴瞅着她掉眼泪,两个孩子五官都好,人也干净,粗布的补丁衣服,也掩盖不住好根骨,她想着茶馆怎么也要有个店小二什么的,便顺手又搭了俩,把这两只也带走了。 或许是心中不安,两个小子做事特别卖力。 只是今天,他们这心里却免不了嘀嘀咕咕——主人这间茶馆未免太偏僻遥远了些,有谁会天天到这么远的地处,就为了喝一杯茶? 小猫使劲擦桌子,恨不得让桌子再干净个三五倍,好让客人们看在他们勤快的份上,多来几回。 生于世上,求存不易,吃主人家的饭,自然要为主人家着想。 擦完桌子洗地板,正忙活,外面太阳初升,传来一阵叮叮当当的声响。 小猫脸上大喜,连忙招呼小狸过来把东西端走,整了整衣裳,利利索索地去开门。 他家小主人在大门口挂了一口小钟,和寺庙道观中的稍微有一点儿像,更精巧漂亮,据说是主人自己亲自动手打造,只要来了客人,拉动绳索,钟声悠远,他们听得清清楚楚。 开了门,小猫就愣了下。 外面停着的马车竟然是六匹马拉的。 要知道,周朝的规制,除了三品以上的高官,或者有勋爵的贵族,再有,便是圣上特赐,别人最多只能用四马而已。 车厢牌子上那个大大的薛字,一看便知道,正是杞县最不能招惹的薛老爷家的马车! 呆愣中,便见四个小厮客客气气地捧着一应礼品进门,递上帖子:“我家老爷恭贺红尘姑娘开张大喜!” 不只是有礼物,薛公公亲自到了。 红尘连忙出来接。 他老人家大笑:“别顾忌我,你今天可闲不了,有的忙呢。”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捧场 薛公公慢慢走,面上和气得很:“你送的茶叶却非凡品,识货之人,得了你的好处,今天肯定要捧场。” 还是玉珏空间里有人提出,茶馆新开业,应该准备点儿赠品,广而告之,算作宣传。 红尘想了想觉得并不费事,她当初为了试验各种配方,炒制了好些个茶叶,陈茶不好喝,送出去些不浪费,就自己动手雕了些竹筒,不多不少地装了野茶,送到相熟的大户人家,至于蒋家庄的乡亲们,也就不包装,直接拿纸包包了茶叶便是。 并非舍不得,主要是村民们求的是实惠,一个小竹筒才能装多少? 眼下看来,效果不错,今天果然比想象中热闹得多。 小猫和小狸一时给吓得浑身冒冷汗,一时又激动得恨不得多张几张嘴。 来来往往的,有大商人,衙门的官吏等等,杞县各种平日离得极为遥远的大人物,不约而同地送了贺礼过来,还有亲自登门的。 “我有点儿晕!” 小狸晕晕乎乎地看了小猫一眼,觉得他应该是睡糊涂了,做白日梦呢,要不然他怎么会看见县太爷家的师爷? 杞县县太爷也派人来道贺,甚至特特写了个招牌‘杞县第一茶’,虽说没露面,可有老父母这块儿牌子,他们这生意,绝对不用担心有不长眼的胡作非为。 小猫到淡定许多,县太爷虽然是现管的县官儿,可再大,也大不过薛老爷去。 薛老爷那曾是天子近臣呢。 一抬头看见自家主人陪着薛老爷,还有那位穆爷出了后门去园子,那个本来稍嫌冷淡的师爷毕恭毕敬地躬身行礼,他连忙站得更笔挺些,挺直了腰板儿。 这才刚开始,随后送礼的络绎不绝,先不说生意怎么样,小猫觉得就这些礼物统计一下,茶馆开个大半年,都不一定能赚得回来。 两个未来的店伙计浮想联翩,县太爷家的这个亲信师爷,亲眼目睹此地盛况,一时也把脸上的表情放得更柔软亲热了三分。 其实他们家大人本不会把区区一茶馆开张的事儿放在心上,连对方递上的帖子和请柬,还有那两小竹筒,包装精美的茶叶,本都不大可能送到大人眼前。 只是说来巧合,帖子送到的时候,县里一文书刚好看见,一见帖子上的字,便眼前一亮。 在杞县这等地处,虽文风还算鼎盛,到底偏远,正经的举人都没有几个,秀才也是稀缺资源,识字的更不多,能有一手好书法,那绝对特别长脸。 文书别的不行,于书法一道,深有心得,见了帖子,再看看用竹片制作而成的请柬,如此精巧,简直令人爱不释手,他心中欢喜,在大人面前,就不免提了几句。 县太爷见了一样觉得好,还品了品茶,茶虽无名,看说明和寻常加入各种调料的喝法也有不同,却别有一番风味,主要是足够特别,说不定能成为他们杞县一大特色。 师爷这才会奉命走这一趟,只若是知道薛老爷也肯给脸面,甚至大驾亲临,他说什么也要拉着自家老爷过来套套近乎才是。 薛老爷自从来了杞县,轻易不与官面上的人物来往,想拉关系难如登天! 蒋庄也闻讯而来,立在不远处的青石小径上,看着大门外车水马龙的景况,一只手死死拉住顾氏的胳膊,不许她过去。 迟疑半晌,终究还是不好靠近。 “走吧。” 顾氏咬了咬牙,犹有不甘,连她都不知道自己的不甘是哪来的,或许是因为本在掌心里攥着的一个人,忽然挣脱出去,瞬间变得陌生,再也认不出,而且越变越好,渐渐到不像是她能够得着,所以心中才难受。 可蒋庄在,她再想去给红尘添堵,让人知道知道,这丫头是何等无情不孝,一时也不敢轻举妄动。 踌躇间,让蒋庄拉得踉跄了下,顾氏心中大恨,却只能老老实实跟着离开。 “县太爷给送的那块儿匾,好像人家没想挂?” “不挂也就不挂了,薛老爷那是在宫里替万岁爷磨过墨的,他老人家给了块儿清韵墨香的牌子,县太爷的还怎么挂?” 一转弯,耳边忽然传来窃窃私语声,说话的也是经常施粥舍药,还修桥铺路的大豪商,顾氏撇了撇嘴,既看不起商人,心里又有点儿发酸。 在周朝,商人的地位比前朝高些,虽不能和读书出仕相提并论,却不是寻常百姓能比的,且供养个读书人出来,便能改换门楣,限制不大,早年顾氏也想过,要是能购进家正正经经的商铺,儿子读书的银钱就不缺了,奈何蒋家的那点儿家底,实在不够用的。 蒋庄一步三回头,拉着顾氏向回走,忽然听见噼里啪啦的鞭炮声响起,笑语声无数,顿时止了脚步,面上露出几分欣然宽慰,他还担心二丫头……红尘的生意不好做,再赔了银钱,现在看到门前车如流水马如龙,声势颇大,也就安心许多。 三年后的灵女之选,就如在他心口堵了一块儿巨石,压得他喘不过气,如今若是红尘当真能赚出丰厚的家业,他也就不必再担忧。 顾氏非要跟着,蒋庄心里明白,带着她不是好事儿,既然来看过,就拽着她远走,省得给自家丫头添乱。 夫妻两个各怀心思,走得飞快,还不小心撞到了一个老汉,蒋庄吓了一跳,不过这位须发斑白的老汉身子半点儿没动,反而扶了他一把,手臂结实有力,竟能牢牢撑住他的身子。 “小心点儿,别着急。” 蒋庄愣了下,点点头,来不及回话,那老汉就领着一年轻男子,一个十一二岁的孩子,还有三个书生施施然走人。 这几个书生看模样像是附近阑珊书院的学生,春末出游赏景题诗,自然是要来苍青山走一遭。 杞县苍青山,虽然比不得天下名山,宁州金顶山巍峨壮阔,却也秀丽非常,平日里文人墨客众多,书生们也爱过来。 只是大周朝的书生,固然喜欢佩剑,但大部分佩剑就是个摆设装饰,不可能和人家西狄一般,书生也能上阵杀敌,一路辛苦,走到此处,已然是口干舌燥,其中一位远远地瞧见迎风招展的一个‘茶’字,倍感亲切。 “这字遒劲有力,飘逸中有灵秀,不是一般俗人能写得出来的。” 正文 第三十二章 争辩 老汉看了,也捋了捋胡须,赞了句:“果然好字。” 他身边的年轻人登时扭头看了他一眼,一双眼睛瞪得滚圆,满脸不可思议,忍不住嘀咕:“这种小地方也有人能当得起您老人家一句赞,可真不得了了!” 到是一个披着苍青色大氅的书生,抿了抿唇,脸色似乎有些复杂,眉宇间的神态有一点儿古怪。 身边跟着的小厮鼓着脸,压低声音耳语:“公子爷,我看,大小姐真不愧是咱夏家人,不在家里长大,也……” 公子忽然冷目扫过,他连忙收声,目中就露出几分懵懂,随即暗自抽了自己一嘴巴。 只是他总不能为了让公子欢喜,就说大小姐不如阿蝉小姐! 虽然他只是个小厮,可能贴身伺候夏家的公子爷,又知道这些个本该保密的消息,自是最忠心不二的家生子,对夏家那是掏心掏肺……让他说夏家的血脉,比不上一个假小姐,哪怕那个假小姐才是主子的心尖尖,他也说不出口。 只好闭上嘴,低下头不吭气了。 茶馆里着实热闹。 大门洞开,这几个人就自己溜达进去,进了门,绕过一簇簇郁郁苍苍的盆栽,便见好些老老少少的客人坐在林荫掩映的石桌上,一边喝茶,一边说笑。 还有人捧着书本摇头晃脑。 老汉扫了一眼,隔着青石小径,敞开的大门内,一排排书架顶着屋顶,乍看过去,所有爱读书的读书人,都要眼前大放光明。 几个书生靠过去看了一眼,居然很大一部分书籍都看着特别陌生,再一翻阅,随手选一本都属于无论装帧还是内容,全都极好的,顿时就有点儿走不动路了。 不知不觉,好些人喝茶读书,区区一茶馆,到有了几分书院圣地的模样。 薛公公年岁大了,不耐久坐,既然来过,也无大事,转了一圈,四下看看,红尘便早早送他回去。 乍见此情此景,老人家不觉一笑:“连我这个老家伙,站在你这儿,嗅着茶香,居然也觉得身上的俗骨轻了轻。” 红尘挑眉,刚想说话,忽听屋里有人争执起来,声音还挺大,闹得喝茶的那些书生们都跑过去看热闹,一会儿工夫,书房内一个书架前面,就挤过去十好几个客人。 “这是怎么了?去瞧瞧?” 薛公公年岁大了,反而好热闹,当先就转头过去,红尘只好跟上,顺便给穆爷还有一路耷拉着脑袋,畏手畏脚的胡政使了个眼色。 穆爷摊摊手——他家这老岳父调皮起来,跟个小孩子似的,做晚辈的可管不住。 薛公公寄过去,看见人群最中间争执的那两个人,脸色顿时变了变。 “姓孔的和姓张的什么时候来了杞县?” 红尘也吓了一跳,这两个人她可认识,都是致仕高官,一个正正经经给皇帝讲过经史的孔文林,另一个更厉害,曾经中过**,那是鼎鼎有名的状元郎张振,还做过两年太平阁老。 这两个大人物,怎么会跑到小小的杞县来? 在看一看他们身边围着的几位,个个都在大周属于有名有姓的,或许远算不上位高权重,却是文人清流里的顶梁柱。 小小杞县,平日里连多个秀才也让县太爷高兴的不行,如今冒出一堆高官,哪怕是致仕的……若是让人知道,绝对要惊天动地了。 红尘失笑,若是她这会儿让眼前一群人留下墨宝,自家这茶馆以后必然客似云来! 不过,薛老爷恐怕会不高兴。 翰林院那帮人,尤其是这两个,整日说一些宦官怎么怎么祸国之类的话,薛老爷可是宦官,还是皇帝亲信,正是他们口中最该千刀万剐的那一批,怎么可能会相处融洽? 此时,两位学士没瞧见薛公公,正对着桌子上摆放的一幅画指指点点,争论不休。 小猫猫着腰溜过来,低声道:“那幅画是城南的粮商,王员外送的贺礼,让这两位看见就闹起来了。” 他也纳闷,实在不明白,为什么因为一幅瞧着不起眼的画,两个人能吵得这般热火朝天。 那是一卷泛黄的古画,重新装帧过,还是显得有些古旧,看题跋,应是南楚最后一任国主李碧的作品。 若是真的,那可价值连城! 孔文林显然不信,冷哼道:“别开玩笑,李国主什么时候画过泰山之巅的日出图?他这一辈子都不曾去过泰山!李国主早年爱画宫廷美人,擅长人物画,画风绮丽,后期多为园林山水,所作‘乌江夜’,悲壮雄奇,他的字画,怎么可能流落出去?必然是伪作!” 张振失笑:“你急什么,我也没说就是真的,只是说画这幅伪作之人除了内容之外,其它的都极为用心,纸是澄心堂纸,用的印章也毫无问题,偏偏画出一幅泰山日出图,让人实在哭笑不得。” “哼,还翰林学士出身,连幅画都辨不清。” 薛公公冷冷道。 屋子里顿时一静,两个进士大人同时转头,一看到薛公公,面上不变,目中已经阴云密布,眼看说不得都要撸袖子大战三百回合。 “原来薛大太监也在杞县?难不成这幅画是你的?我们说说还不行了?” 薛公公皮笑肉不笑:“反正不是你们的画,你们在那儿叽叽咕咕胡说八道个什么,烦死人了,阿尘,这是你的茶馆,也是你的画,你来跟他们说说这幅画的真正来历!” 红尘:“……” 她还没见到那什么画好不好! 可这会儿要是让这几个加起来快两百岁的老家伙在她家打架,那就真热闹了。 想着,红尘就走过去看了一眼,指了指下面的印章,笑道:“二位别急,请看,一枚是‘大雍永和五年’,旁边这一枚,‘雅苑秘府’。这两枚印章都不假,想必二位学士能分辨得出来。” 这到不错,孔文林和张振点了点头。 红尘便笑了:“那就说明这幅画是大雍永和五年,被藏在雅苑秘府的,世所周知,禹亲王还在他的雅苑小记里评价过,说南楚李碧,风流才子,误作国主,然所作书画,非他家所能及也,对他的书画,十分推崇,搜集收藏了许多。李碧永和五年曾被大雍禹亲王所擒,书画也被一并带走,既然是雅苑秘府的藏品,是真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孔文林和张振都安静了些,皱了皱眉:“可这是泰山?” 红尘轻轻拍了拍桌上的画作,让它不要吵了,才道:“我曾经有幸读过高湛高长源所作的‘泰山纪事’,上面提到一则奇闻。” 正文 第三十三章 见识 “大雍永和元年,李碧被迫流亡北燕,身处万里荒漠,**难耐,几近死亡,朦胧间仿佛见到一座神山,烟云密布,朝阳初升,事后他被西狄平南郡主所救,所见之事,没人相信,连他自己也只当是一场大梦,直到和高湛相遇,看过高湛做的泰山晴日图,才恍然惊觉,神山即为泰山。” 红尘叹了口气,“我想,李国主一定是将他所见的场景画了出来。” “这,这?” 孔文林和张振都不大相信,“怎会有此奇异之事?” “也不只是这一桩,《博物志》里说,海中有蜃,能吐气成楼台,还有,当年南楚第一才子苏先生所作的万古秘闻里,曾赋诗一首‘东方云海空复空,群山出没空明中,荡摇浮世生万象,岂有贝阙藏珠宫?心知所见皆幻影,敢以耳目烦神工。’,说的大概也是同一种现象,既然前辈们能见,李国主自然也能见,而且他天生过目不忘,那般奇景,若真见过,想必不会忘却,能画出泰山日出图,也不是什么完全不可能之事。” 孔文林登时哑口无言。 红尘笑道:“再说此画,看用笔和南楚画圣柳文青柳先生如出一门,李国主曾在他老人家门下受教,有几年笔锋中柳先生的刻印很重,由此看来,此画有九成可能,并非伪作。” 周围的客人们都呆住。 张振拊掌叫好,满脸的赞叹,瞧着红尘越发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杞县也有如姑娘这般博闻强识的大才,怪不得阑珊书院得享百年盛名,选址果然选在地杰人灵的宝地。” 不远处,夏家那位忠心耿耿的小厮,更是满腔激动之情,恨不得现在就扑过去告诉这位大小姐——你是夏家的嫡出千金,快和我回京去吧。 可惜,他家的大公子,也就是那位在家族中最受重视的夏世杰夏公子,心里略略有些不愉快,板着脸皱眉:“我夏家的女儿,读那些个杂书做什么,有闲工夫,还不如多铸两把好灵兵……夏家的女孩儿出色还是不出色,真正要看的,还是有没有灵性。” 小厮闷不吭声。 虽说天资灵性这东西,不接触,不开始练习铸造术,不大能显露出来,可别的先不说,师风大人确认过,人家能收服灵兵,只这一点儿,就强过百分之八十的夏家人,哪能说天资不出众? 事实上,夏世杰心中也不平静。 他自幼便极疼爱宝贝妹妹阿婵,向来是妹妹要星星不给月亮的,自小发誓,一定让她一生平安喜乐,如今乍然说,阿婵不是亲妹妹,反而从一个犄角旮旯的小山村,出来个真妹妹,他怎能不震惊,不惶恐? 如果这个红尘粗鲁些就好了。 若是这人只是个寻常的粗俗村姑,他就有把握说服家里人,让一切都不要有变化。 夏家不缺女孩子,和自小聪明伶俐,长在夏家,讨人喜欢的阿婵比,外面的野丫头,就算有夏家的血脉又如何? 人的感情毕竟是处出来的,在他的心中,只有阿婵才是他的宝贝……可他万万没想到,师风口中的红尘,居然是如此模样! 一张脸虽未长开,却已有七八分酷似皇后,可以想见,再过行几年她会何等美丽。 如果只是花瓶那也罢了,夏家从来不缺美人,一个花瓶千金,给副嫁妆嫁出去便是,影响不到阿婵。 他的阿婵自幼浸泡药浴,调理身体,学习夏家各种秘术,将来一定能成功锻造出灵兵,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就能相提并论。 可事实偏偏与他的所思所想都不同,这个红尘如此博闻强识,又灵性逼人,他再偏心,也说不出阿婵就真比她好出多少的话来。 夏世杰也知道,师风那人不会撒谎,眼前的女孩子,必然是真能在不知不觉间收服灵兵了。 他在那儿五味杂陈,那帮子翰林出身,做过高官的进士老爷频频赞美,红尘到有那么一丝心虚。 当年她也爱读书,也读过不少杂书,可说起博闻强识,到还算不上,今天能说的头头是道,各种奇闻异事信手拈来,纯粹是这幅画它自己在那儿叨咕半天,还有这些书架上的书,争先恐后地要和她说话交流。 别人又听不见,也就只能当红尘自己记忆力一流,见识一流。 红尘活了两辈子,脸皮确实比以前厚得多,反正能感应到书画中的灵,也是她自己的本事,不过让人称赞几句,实在不至于一直羞愧下去。 招呼客人们继续喝茶读书,她领着小猫和小狸去把别人送的各种贺礼整理下,还有几幅字画摆在桌子上,赶紧收起来,省得又有人争辩。 令小猫他们抱着东西,在客人的注目下缓步离去,红尘也看见了夏世杰。 有那么一瞬间,她也升起一丝冲上前问一问——你究竟有没有心?你的血是不是黑的?怎能怪你无辜的亲妹妹,影响到一个假妹妹的地位? 蒋婵可是占据了她的父亲,母亲,兄长亲人十八载! 人生又有几个十八年! 好吧,婴儿的蒋婵无法选择,可她长大后的所作所为,难道你是瞎子,你竟看不见? 但红尘真正看到夏世杰,胸口里堵了一辈子的气,居然提不起来,看见这个亲生的大哥,她的感觉和看见一个熟悉的陌生人,也没有太大不同。 夏世杰的脑子里,却接二连三地浮现出一个,又一个杂乱的念头…… 他或许可以展示给这个红尘的女孩子看,夏家不是那么好进,夏家的子弟从小开始,就要学很多很多的东西,身上担负着卫护家国的重责,不是随便什么人,靠着血脉就能融进来。 也许,她会知难而退?也许,将来她一想到夏家就很害怕,转头就走? “你看什么呢?” 砰一声,脑后门被一巴掌扇了下,夏世杰伸手撑住桌子,扭头一看,登时吓了一跳:“小侯爷?” 薛柏桥晃悠着两条大长腿,坐在石桌上,似笑非笑地盯着他看:“虽说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吧,可你这么大刺刺盯着人家姑娘,可是不太妥当,要让夏安伯父知道,说不定你这一双明亮的招子,就能被挖下来送给我玩了!” 夏世杰:“……” 正文 第三十四章 挑事 像薛柏桥这样的公子哥儿,父亲是宁侯,皇帝的发小密友,大哥承袭爵位,可他出生不久就另有封赐,如今一门双侯,堪称人生赢家,但也让夏世杰这般,自己努力坐稳大公子位置的人,颇瞧不上眼。 可谁都没想到,纨绔小公子说浪子回头就浪子回头,入国子监读书第二年,便一直名列前十,有时候认真一点儿,还能得一回榜首,弓马娴熟,文采出众,深得皇帝宠爱,这让他们每日兢兢业业,不敢有一分放纵的人情何以堪? 尤其是自从出了这一个特别的例子,他亲爹就一门心思觉得人家宁侯家的小公子是天下第一好儿子,他自己的儿子全是稻草,动不动便拿出来说一说。 把他和个纨绔比,还真有脸? “红尘姑娘是什么人?你算什么?还是别白日做梦的好,人家就是看上我,也看不上你!” 夏世杰:“……” 那小丫头……不就是夏家流落在外的一介女儿,难道还是奇珍异宝不成? 可惜,不等夏世杰出声,薛柏桥已经懒得理他,蹦蹦跳跳蹿到对面,抓住一老者的胳膊,高声道:“我都忘了,王老头,你快说说这是怎么回事儿?区区一小县城为什么冒出这么一堆……这个来?” 那老者失笑:“什么这个那个,人家都是正正经经的读书人,多为翰林出身,还有人做过阁老,小侯爷请慎言才是。” 这个老人家鹤发童颜,雪白的长眉很柔顺,慈眉善目的,让人见了心都跟着安定许多,他老人家一眼扫过去,跳脱的小侯爷就安顺下来,老老实实地坐下喝茶。 “也不是什么大事,阑珊书院去年出了事,先生紧缺,今年聘新先生罢了。” 小侯爷没吭声,若有所思地趴桌子上。 不过,无论这里头有没有不为人知的隐秘,和红尘都没关系,最多是她的茶馆来了一回开门红,且可以想象,以后很长一段时日都会生意兴隆。 茶馆不比酒楼,是清雅所在,又是书局,客人多为文人雅士,自然有规矩,完全用不着红尘整日盯着,她把家里几个交好的,重量级的客人送走,就扭头回后院,抱着平安翻了本书闲坐品茶。 客人们来时疲惫,一杯香茗两卷书,精神舒缓,疲态顿消,大部分对这个小小的茶馆书局,印象大好,便是外地来的进士们,心里也松了口气。 虽然下定决心要走一趟,但到之前也担心这是个粗俗所在,待得太苦闷。 没成想,如今初来,竟发现能寻到平日里都少见的孤本好书,怎么也不算白来一遭。 夏世杰坐了片刻,整了整衣服,按了按袖子里的银票,想了下,又多添了五张,都是一百两的,一共加起来足足一千两。 别当他钱多,他已经成年,平日里交际往来不少,自然能调用银钱,但一次动用超过百两,那都得回禀母亲,他就是不回禀,管家也不会给他隐瞒。 大户人家的公子家教反而更严格,不可能随意花用,至少那些为了个青楼名妓一掷千金的做派,在他们这些大家公子身上很少出现,除非是自己能赚钱。 小厮吓了一跳:“公子爷,您到底要干嘛?” 夏世杰冷笑:“别多管闲事,还有,管住你那张嘴。” 话音未落,他就大踏步地沿着红尘走的方向,向后院走过去,他那小厮连忙跟上。 小猫和小狸都在招呼客人,主人家吩咐过,前院和后院之间的门是锁着的,客人不会误闯,用不着他们操心,他们见有人朝那边走,也没太在意。 夏世杰一路畅通无阻,就找到了院门。 那只是一扇很寻常的木门,藤蔓环绕,粉嫩的小花点缀其上,一呼吸便是一口幽香。 大门紧闭,贴着两张虎将模样的门神,还有一块儿长条木板,除了些玄妙符文,还写着几个遒劲有力的大字——辟恶符在,宵小退避,恶客止步,不速之客入此门,地狱有座,勿谓言之不预。 夏世杰皱眉,冷道:“真没规矩!” 小厮却盯着那字,满心欢喜:“大小姐的字儿真好啊,符也画得好,我看比赵天师画的还精巧。” 说着,扭头瞧了眼气色不佳的主子,“公子爷,大小姐一个女孩子独居一室,肯定要多加小心,不愿意让别人进去很正常。” 夏世杰轻轻踢了他一脚,把人赶到一边儿,先是砰砰几声敲门,等了片刻,里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 到是小狸一手托着盘子站在身后不远处,轻声道:“客人,里面不能进,您若是需要什么,请尽管吩咐小的。” 他理也不理。 小狸无奈,想起自家小主人的嘱咐,就不多管,扭头继续去招呼别的客人,所以也没看见夏世杰随手掏出袖刀,一戳一撬,在他家小厮目瞪口呆地注视之下,愣是把人家小姑娘家的门撬开,大跨步地走了进去。 两张贴在门板上的门神,随风一吹,到似乎狂怒起来,怒目而视。 “真是来挑事的,真是来挑事的……族长,您可一定要相信,我冤枉!” 小厮欲哭无泪,他多少猜到自家公子接了消息,赶在师风少爷前面来杞县,一定没安好心,但实在想不到公子爷竟会如此粗暴,也不知回去后要受多大的惩罚了。 红尘正喝茶吃点心。 平安还小,小碟子里面加了一点儿羊奶,让它慢慢舔着喝,老参在一边蹲着,时不时探头探脑,抚须而笑道:“有人来了。” 坏人! 周围的花木挥舞枝条。 红尘笑了笑,总觉得园子里的大家很可爱。 夏世杰进来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便是笑颜如花的小佳人,眸子一闪,一瞬间喉咙有点儿干,也有一点儿别扭,但他还是大大方方地走过去,走到红尘身前站定。 “你是蒋二丫?” 红尘抬头看了他一眼,没点头,也没摇头,自顾自地塞了块儿点心,才道:“你看没看见我家大门上的牌子?” 夏世杰冷笑,颇不耐烦,仿佛毫无兴趣回答这种问题,故意板着脸,目中阴寒之气四溢,就是京中那些贵介公子,都怕他这种压迫感十足的视线。 半晌,才冷声道:“我夏世杰从来不喜欢绕弯子,我们京城夏家,传承近千年之久,收下的每一个弟子,必然是精挑细选,入门之前,不知遭受多少磨难,多少苦楚,每年为此死的所谓天才之流,也是车载斗量。” 正文 第三十五章 苦头 说着,他的声音略有些干涩。 人家小姑娘托着下巴看着他,完全没有手无足措,更不像被他的气势压倒的样子,到像是把他看成一块儿马上能入口的肥肉。 一时间,夏世杰自己反而不自在起来,在他看来,红尘还不知自己的身世。 若是有可能,他希望眼前的女孩子永远也不知道这件事,即便不能,只要她今天丢一个丑,将来她的身份真正曝露,怕是家里的长老们也先就看轻她几分。 暗暗吸了口气,他连语速都快了两倍:“……师风师兄不知道怎么让你蒙骗了过去,才随便把邀请帖相送,我实话告诉你,那帖子对你来说,不但无用,还可能是催命符,你要真敢拿着帖子登我夏家的大门,也许还活不过第一关。” 红尘还是不说话。 夏世杰一咬牙,猛地从口袋里掏出一沓银票,轻轻放在身前的石桌上。 “这是一千两,你把邀请函卖还给我!”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 夏世杰登时被她笑得浑身不自在,勉强才把脸上的恼怒压下,没流露出一丝,眯了眯眼:“怎么?你嫌少?哼,我奉劝一句,做人别太贪心,不是自己的东西,奢求太过,只会让你什么都得不到,你以为,夏家是好来的?我夏世杰,乃夏家族长的嫡长子,今天我把话放下……” 咕咕,咕咕 肚子忽然一阵绞痛。 夏世杰向来心性坚韧,便是被人拿刀戳两下,也能做到面不改色,可这次不知为何,只觉得肠子搅动,一股便意,他硬忍,好像也忍不住。 双腿抖了抖,口里的话一下子都给憋了回去,一张俊脸憋得扭曲通红。 挪动了下脚步,立时便想走,可一动弹,他就感到不好。 眼前的小女生还是那么软绵绵的,又很漂亮,瞧着软弱可欺,可她随手搁在膝盖上,细细擦拭的那把短刃,却青光湛湛,在他眼中,简直如毒蛇,正冲他露出獠牙。 夏世杰打了个哆嗦,低下头,不敢直视。 即便是他,其实也没见过几柄真正能主动护主的灵兵。 红尘这才把桌子上的银票拿起来,仔细看了看道:“这位公子还真说对了,这些钱确实不太够,可我看你也不像个有钱人,也就罢了,保半条命足矣。” 她把银票举起来甩了下,阴影中无数花草树木摇曳,夏世杰根本顾不上听她说,更再也没心思说什么,一时间觉得腹中的绞痛稍稍减轻了些许,连忙抱着肚子撒丫子向外跑。 他那小厮一直老老实实耷拉着脑袋,这会儿才恭恭敬敬地冲红尘行了一礼,跟着他家主子溜达出去。 红尘挥了挥手,两个门神模样的虚影才多少收敛了一点儿脸上的暴怒,伸了个懒腰,懒洋洋地缩回门上。 “睡觉去。” 站起身,点了一支香插在门边的香炉里,看着香气氤氲而起,在半空中弥漫,她才满意,抄起平安,抱着回屋睡觉,脸上却也不觉露出一丝笑意。 能让这位一直高高在上的大公子倒霉,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或许是感受到主人的好心情,家里的那些花木,都也变得活泼了些许。 夏世杰这会儿却顾不上红尘了,他一路小跑,满头大汗,努力让自己不那么狼狈地往厕所去。 跑着跑着,慌不择路,一头撞在树上,脚下微微踉跄了两下。 “夏公子?” 救了他和几个书生,并一路相送的那个老人家,正好迎面碰上,顿时惊奇,上下看了看。 “你这是怎么了?脸上……好重的晦气!” 老人身份不同,连他夏世杰也不敢失礼,虽然难受的厉害,依旧强忍着停下脚步打招呼,可一听这老人家的话,就不由皱眉。 老人也不管他高兴不高兴,打量了两眼,一拍手惊问:“哎,你是不是硬闯了主人家的大门?” 夏世杰抿了抿嘴唇,脸上露出几分不以为然:“那又如何?” 在杞县,还有哪家的门户他不能闯不成? 别说杞县,就是京城,他夏家的长公子要闯门,只要不是去皇宫,不是去东边坊里那几家,哪里还闯不得?怕是他闯进去,主人家也只会责备看门的竟敢拦阻他罢了。 老人叹了口气,摇了摇头:“夏公子,你要知道,世上有些地方闯不得……罢了,多说无益,你好自为之!” 说罢,转头便走。 夏世杰顾不上揣摩这位老人家的心思,抱着肚子蹭一声,钻进了厕所。 到是他那小厮忧心忡忡,快走几步追上老人急道:“王老,王老,您刚才的意思是?” 老人一向和气,哪怕夏世杰不大有礼貌,到也并不介意,听他追问,就捋了下胡须,和缓一笑:“我见此地园子布局精美,甚为喜欢,也四下走了走,路过人家后院的小门,惊见对方用上了辟恶符箓,还有种种布置,虽然我看不透,但想来很不一般。” 小厮若有所悟,老人轻笑道:“我年岁大了,别的不说,好歹经历得多,见的也多,如果我是你家公子,见到人家房门上的东西,绝不会敢硬闯。” 几句话,小厮就觉得毛骨悚然。 “别怕,别怕。” 老人家到是笑起来,“此地的主人不是心狠手辣之辈,反而很心善,我看你家公子应该不会有性命之危,不过,恐怕多少要吃些苦头了。” 他这么一说,小厮才稍稍放心,虽还是愁眉苦脸的,却不得不安慰自己——自家公子爷这两年在京城被人吹捧惯了,那脾气是一年比一年高傲,让他吃点儿苦,长长见识,也不算坏事,省得族长大人和公主担忧。 “只是你们若放任不管也不妥当,若是不让人家主人消气,恐怕此事永不算完。” 那小厮闻言,脸色大变,五官都皱起来。 就他家公子那脾性……就是这次让大小姐消了气,指不定转头又得罪了人家! 他一个做下人的,做不了公子的主,也只能盼着师风师兄早早到来主持大局。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选择 嗤嗤! 一股恶臭! 本是四月,春日虽末,却依旧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杞县最大的酒楼,最好的租赁小院,一日的租金能抵得过寻常一家三口半月开销。 这种园子租出去的时候也寥寥无几,按说酒楼掌柜该很开心才是,可隔着小门,恶臭味扑鼻,这还真是…… 至少老掌柜就感到得不偿失了,奈何百年老店,金字招牌,要是做出驱赶客人的事儿来,怕他爹娘地下有知会爬到上面撕碎了他了事。 夏世杰脸色煞白,满脸恐惧。 他出身夏家,也知道点儿神鬼手段,可他在以前,万万不相信在杞县这种地方,还有人能把手段使到他的头上来。 小厮忧心忡忡,一个劲儿地围着院门转圈:“公子爷,您赶紧的,登门去赔礼道歉,这要是再闹下去,您真是不死也得丢半条命了,这怎么得了!” 夏世杰白着脸不说话,瞪大眼盯着那小厮。 这个白痴! 他今天要是真对那个小妮子低头,以后哪里还能抬得起来?再说,他就是想去,现在这种状态,又怎么去得了! “要不,去求求那位爷,看看他……有什么主意?” 小厮想了想,忽然低声道。 夏世杰愣了下,他自然知道自家的下人说的是哪位,正是鬼谷高徒! 到听说了,那位忽然跑到杞县。 可就凭自己的身份地位辈分,怎么敢去求人家? 以前夏世杰对鬼谷先生的关门小弟子,还没有多少概念,因着爹爹对名震千古的鬼谷门徒有点儿心结,所以在夏家,这几乎可以说是禁语,没人多提。 他长大离开家门之后,却是难免经常听到鬼谷弟子的声名。 都是年轻人,听说那位的年纪和他也没差多少,人家已然名满天下,他被人介绍,还是只有一个夏家公子。 眼睁睁瞧着京中那些他要老老实实下跪磕头的大人物们,都对一个和自己差不多的年轻人或者戒惧,或者敬佩,那种滋味,还真是五味杂陈,要他服气,怎么可能? 年轻人嘛,还是他这样的天之骄子,岂能没有傲气! 只是就在前些日子,他忽然就不得不相信,天下之大,无奇不有,他的傲气,也只能在自己眼下三亩地儿上展示展示,吹捧他的人,大部分也是因为他的家族,他这个人,恐怕是真不能和林旭林先生相提并论。 那日,夏世杰得了消息,脑子一蒙,一刻不停,长途跋涉奔赴杞县,就在路上,为了一个卖茶水的小美人,和一纨绔公子争执起来,很是耍了一把威风! 耍威风时很痛快,奈何阴沟里翻船,那纨绔自己没什么,爹却是南平郡王李希。 李郡王统领汉北十万铁骑,身边高手如云,连圣上都对他礼遇有加,他的儿子哪里能惹! 夏世杰教训纨绔时,到没人出手阻止,结果教训完了,出来一个大周十大高手之一的鸳鸯剑高远,只道他受郡王所托,看护小世子。平时小世子受点儿教训,也就教训了,算是磨磨性子,但他事后不能束手不管。 “抱歉,我可不管你是不是夏家的公子,我接受的命令是照顾小世子,总要尽心,这样吧,看在夏家的份上,便不取你性命,你断他一条腿,今天断你四肢,便算相抵!” 高远是什么人,那是绿林道出身,一出手就是狠茬子。 夏世杰吓得差点儿昏过去,心里清楚自己绝不能幸免! 就在他的腿脚马上让人打断的前一瞬,旁边同样坐着喝茶的老汉扔出一个木牌! 那牌子上甚至没有一个字。 可看见这个木牌,高远就收了手,向那老者行一礼,一言不发,扭头走了。 夏世杰也得以侥幸脱险,连忙跟老人家连连道谢。 因为顺路,他也被吓了一大跳,再没有刚出门时的意气风发,干脆结伴同行,也好有个照料。 一边走,一边听老人身边那好奇心十分重的小孩子追问,他才知道,这个老人竟然是王家的家主,王元道。 而那块儿木牌,便是鬼谷林旭林公子的信物! “有了木牌就能吓走坏人,王爷爷,你送我几个好不好!” 王元道还没说话,小孩子身边一直护着他的于文波可吓了一跳,轻轻揽住他的肩膀:“别乱说话,那是林旭林公子的信物,就是送给别人,别人又怎么敢拿?” 小孩子目光闪闪,一脸疑惑:“……那个什么林旭比我文波叔叔还厉害吗?” 童言无忌,十一二岁的小童说什么话,大人都不好计较,他这么说,老人也没生气,反而笑眯眯把那少年抱起来搁在大腿上,捏了点心给他吃。 “念念觉得爷爷厉害不厉害?比你文波叔叔呢?” “爷爷好厉害,能打走很多坏人!所以,好像比文波叔叔厉害一点儿,只有一点儿哦!” 夏世杰嘴角抽了抽,王元道那是什么人? 永平三年,高顺,杨密,董奇等十三路人马反叛,把陛下围困在金山,正是王元道刀斧加身不退一步,手捧圣旨,踏入敌营,舌辩滔滔,花了三日把那十三路人马说的分崩离析,给禁军争取时间,一举平叛,救回陛下。 王元道也一举成名,谁敢说他不厉害? 可他厉害在那一张嘴,不在他的武功吧! 再说,他那文波叔叔,也能放一块儿比? 王元道却一点儿也不介意,抚须大笑,还觉得小少年说的极是,低下头循循善诱:“爷爷这么厉害,可只能给林公子做点儿跑腿的差事,他说什么,我就得听什么,那你说,林公子是不是更厉害?” 小少年顿时蒙圈儿,也只能承认,林旭特别特别厉害了,比他文波叔叔厉害一大点儿。 夏世杰一时好笑,回过神,却心中颤栗,王元道说的不错,麾下能驾驭如王元道这般的人物,可见那位鬼谷先生最中意的弟子,不是等闲之辈,那些达官显贵们畏惧他,也自有道理。 现在他就面临一个选择! 夏世杰找了一群大夫,几乎把杞县上到名医,下到走方郎中都找了一遍之后,终于承认,他腹泻不止,泻到脚软身体软,快不行了,却没有医生可以治,吃什么药都不管用,大概不是正常的生病,而是遇见了别的问题,必须找人帮忙——是鬼谷高徒,还是他那个便宜妹子? 正文 第三十七章 仙茶 夏世杰觉得他面临的选择简直是天下第一难! 想他顺风顺水二十年,在家受宠,出外被捧,哪里面对过什么选择?从来是想要什么就有人毕恭毕敬地全捧到他眼前,只有他丢弃,没有他得不到。 可一回他是真和杞县犯冲了! 左右纠结半晌,整个人越来越虚弱,几乎到了不敢大声喘气,就怕一不小心丢丑的地步,他家小厮再也看不下去,直接就奔了王老爷子王元道那儿,备重礼托他传一个口信儿,求一求林公子援手相助。 林公子别看名气冲天,人到很客气,也没因为夏家对他的师门有心结,就为难人家的公子爷,不光亲自过来一趟,给开了个特别的药方,还送上了师傅所赠的护身符。 不说那小厮,连夏世杰也是满心复杂之余,也是十分的感激。 护身符挺管用,坚持了半天,让夏世杰夏公子舒舒服服睡了一觉,神清气爽,然后就碎了……碎了…… 夏世杰不得不抱着肚子再一次冲进厕所,愣是两个多时辰没能出来。 短短一日光景,夏世杰就脱了相,面色枯黄,神气衰微,略陌生些的人看见,怕都不敢认。 他家小厮吓得哭着奔去寻王元道,顺路把流连美景,还未离去的林公子又请了来。 蓝色的护身符碎片,林旭捧在掌心里细细看,也不恼,只是又仔细观察了病人的面相,叹气:“夏公子怕是得罪了一尊真神,恕林某无能为力。” 夏世杰:“……” 不只是他,连王元道也愣住。 世上能让林公子说无能为力的事情和人,他当真是第一回遇见。 “我在三年前遇见过同样的症状,有个旧识受人挑唆,不听劝阻,闯入我师兄的后院,那日师兄刚从师父那里请了一双门神,还请来护符一枚,正好让他冲撞了,结果头痛欲裂,每日噩梦连连不能入眠,眼看性命不保,师兄见他受了教训,才劝了嫂夫人几句,允他去上香请罪,才解除危难。” 人家林公子毫不在意,这般轻飘飘几句话,却不知给听的人造成多么大的震撼。 王元道也就罢了,他和林旭相熟,也知道自家这位公子爷固然是鬼谷先生最得意的弟子,但那也不代表他就全知全能,但夏世杰心中的震荡,恐怕很难用语言描述出来。 原来让长辈们捧上神坛的林公子,面对他那个……妹子家中的布置,也会束手无策。 一时间,他也不知自己该失望,还是该暗自欣喜。 不知怎么回事儿,他居然冒出来点奇特的念头——有一个如此有本事的妹子,也没有特别坏。 夏世杰叹了口气,绝对不肯说出口,他可不是受虐狂! 那边夏家的公子纠结难受,红尘早忘了这倒霉货,生意做得红红火火。 不只是有爱读书和爱喝茶的文人雅士,最近茶馆里居然多了几只吃货。 小侯爷薛柏桥是日日来报道。 林旭貌似就是来游山玩水的,没正事儿可做,到天天去苍青山探险寻奇,偶尔也到茶馆喝杯茶。 红尘最近自己动手制了几块儿茶砖出来,香气纯正,煮出来的茶汤,清亮如琥珀,路过的猎户百姓,都爱过来喝上一大碗解解乏。 他们常年在苍青山打猎,吃的油腻,喝些茶水,肠胃就觉得舒坦得多。 茶馆里固然有不少喜欢她新冲泡式喝茶方法的文人雅士,却也有寻常百姓不大习惯,还是做出来的茶砖更耐用些,还能买回去长时间存放。 连林旭都很喜欢红尘做的这些茶砖,只是随手鬼画符一样弄出的图案,他就觉得不错。 不光是在茶馆喝,还买了好几块儿,打包送去给他两个师兄都尝尝。 鬼谷先生的大弟子云天生,二弟子王琼,和他们的小师弟不同,二人都在京城,都在朝中。 云天生是皇帝最信任的太师,官居一品,位高权重。 王琼和他大师兄有点儿不对付,年纪要轻些,也已经是吏部侍郎,正四品上。 他今年只有二十七岁,二十七岁的正四品,那也是凤毛麟角。 两个鬼谷弟子,都是京中名人,这几日偶尔见客,见那些比较看重的客人,都用的是小师弟所赠茶砖。 例如太师大人和三皇子齐王陈瑞小聚,就珍而重之地取了茶砖,煮了茶汤,慢慢品了一下午。 茶水是真甘甜可口,喝得陈瑞神清气爽。 云天生还显摆了一通,他家小师弟何等不容易,才得了这么好的茶,专门送给他这个师兄,顺便把他小师弟闲谈时提起,夏家大公子冲撞真神,招来神罚,他也束手无策,幸亏见到这茶砖,让夏公子一百金一点儿碎末买回去煮来喝,这才得以幸免,一下子就让此茶砖变得神秘莫测起来。 一百金才一点儿碎末啊! 齐王厚着脸皮求了来一块儿,献给他父皇,皇帝喝了也说好,还说此乃仙茶。 太贵了有木有,这么贵只能是仙茶! 只是太稀少,皇帝只给太后,还有后宫得宠的娘娘大臣分了一块儿半块儿的,其它都珍藏了,京中寻常官员是想求一见也见不着。 在这则故事里被拿来当例子,证明茶叶真好的夏世杰,也确实算一百金买了点儿茶末子回去,才治好自己的腹泻症状。 他就是再纠结,身边跟着的小厮,总不会放任他把自家的小命给糟践没了。 一看公子爷双目无神,整个人虚脱,小厮就令人抬着直奔红尘那儿,把可怜巴巴没了力气的一个大男人往门口一戳,老老实实等人开门,等了两个时辰也没敢走,更不敢再次莽莽撞撞冲进去。 直到红尘闲来无事出去换本书才瞅见这俩,她也就没多为难,随便要了一百金的茶资,给他泡了点儿茶叶沫子,又拿了香过来,让他毕恭毕敬地上了香,上完了就把人打发走,别说,出了门,夏世杰好歹不用随时准备十条裤子来替换,更不用拿厕所当家,可他也再不敢招惹红尘,提都没提那张邀请帖的事儿。 夏家的公子,终究不是蠢人,他此次过来很隐秘,不敢直接用夏家的力量对付人家,那小姑娘又不是个寻常村姑,他还能怎样? 正文 第三十八章 吃货 红尘的茶馆,也不只是茶水能吸引人,真要论到吸引吃货,自然还是要靠美食。 她到觉得自己的茶也就那么回事儿,当然不坏,以她多一辈子,还好歹在夏家长过几年的见识,同样觉得杞县野茶,能排在国内茶叶的前列,外面的茶园出产的茶叶,也没几个能比这里的野茶更好了。 或许是水土佳的缘故,山上有几棵野茶树,到似比顶尖的云雾茶还好。 奈何甚少,寥寥无几,寻常用来待客的,只是一般上品,甚或中品而已。 好茶的文人书生爱喝这个,像薛柏桥这类还没退去纨绔习气的公子哥儿,却独爱茶馆的小吃零食,每天都跑一趟,尤其是早晨,好像吃不到便浑身不舒坦似的。 红尘在给客人们提供饭食,那也是没法子,全是她家的书惹下的祸患。 她当初选购书籍的时候,到底还是眼光高,除了一些街面上能买到的普通书外,大部分还是从自家玉珏空间里淘换出来的,虽是旧书,但因为给出书的人,个个不简单,收藏的书本也样样有来历,她把太特殊的挑拣走,剩下的同样不是寻常书生能看到。 有一部分,甚至只有皇宫大内的藏里,才有可能收藏。 对于读书人来说,书籍的吸引力之大,连红尘也没有料到,经常有个把人读起书来就忘了吃喝。 一开始红尘是打算照顾周村和蒋家庄的乡亲们,让他们在茶馆门口摆个摊,做个简单饭菜什么的,可惜,她想得到不错,人家那些相亲们却少有她那般眼光,就是愿意做小生意,那也是去阑珊书院门口。 那地方才是真繁华。 书院附近都快便出一个小镇来了,各种店铺一应俱全,茶馆酒楼数不胜数。 既然大家都没这个心思,红尘就只能自己想办法。 她店里的书多,怕弄脏了书,像酒楼似的,让人在屋里大吃大喝自然不妥当,而且吃起来太复杂的,那帮子读书人也没耐心。 就说常来的一个老先生,好像和张振有点儿亲戚关系,一坐就是大半日,点一壶茶看书,到了吃饭的点儿都不肯挪动地方,只从怀里掏一块儿胡饼浇。 后来红尘多准备点心,这位到好,连胡饼也不带了。 总不能真让他们天天吃店里的点心,那些点心只收成本价,做起来可复杂的很,就是这些人想吃,红尘还觉得不太划算来着。 想了想,还是小吃零食更妥当。 早晨有时候准备一些烤得外酥里嫩的烧饼,中间加上个煎蛋,或者肉饼什么的。 有时候是一种叫手抓饼的美食,还是她从自己淘到的,介绍各种地方特色食品的书上看见的,制作简单。 另外有鸡蛋灌饼,有杂粮煎饼之类。 红尘自己也爱吃,哪天想吃什么,就顺便多做点儿,放到茶馆里供那些读书人果腹。 中午她不提供,又不想抢人家酒楼的生意。 晚上干脆就煮一大锅卤煮,各类肉,菜都切碎了,用竹签串好,连汤都有了,味道也很鲜美。 不得不说,人家人牙子推荐的厨娘曲三娘那真是一把好手艺,稍微提点一下,就做得比那书上描述的还要诱人,红尘吃得停不下来,到真是恨不得天天换花样,就用最简单的主食,也能随意打发了一干读书人,还让这些人心存感激。 说起来都是再寻常不过的吃食,偏偏对了薛柏桥的口味,他在侯府珍馐美食,一样不爱,饭量比猫也大不了太多,结果到这边,爱极了红尘的手艺,不光当初觉得她煮的面天下第一,现如今对她做的各种小吃都爱得不行。 这位贪吃的程度,到了平安都不待见他的地步。 谁让他连红尘专门给平安做的酸奶都要尝一尝,还一尝就给尝没了,连一个底儿都没给平安剩下。 “呜,汪汪汪!” 这日,红尘正给小茉莉读书,就听见外面平安的叫声,顿时哭笑不得,一出门,薛柏桥果然又溜达到后院院门前,盯着平安食盆里存下来的小根儿奶棒棒流口水。 平安两只前爪护住自己的碗,背毛都立起来,冲着薛柏桥呜呜,满脸威胁。 “乖。” 红尘顺手把平安和它的食盆推到院子里,又给小侯爷手里塞了一小陶瓷盆蜜饯。 两只顿时都被安抚好。 她现在做这事儿做得极熟练,上辈子一生没学会,也没机会去学的哄孩子技能,这辈子到提前练习好了。 薛柏桥也不介意,特别珍惜地慢慢吃,找了个石墩坐下,一边享用一边和红尘说话。 “杞县恐怕要有麻烦了,你最近没事儿,可千万别出去乱跑,最好回蒋家村住一阵子。厉王殿下在边南剿灭了最后一伙黄莽逆贼,俘获贼首及妻妾从属三百余人,要回京献俘,正好路过你们这儿。” 红尘怔了下。 黄莽叛乱闹了三年多,这是彻底灭了?也是,差不多就是这个时候。 薛柏桥叹气,“我也没想到那个混世魔王居然要在杞县休整,听说还要搞什么人祭,要挑选俘虏里的美女,为他死难的弟兄陪葬,看来,你们杞县人,免不了要难受一阵子。” 红尘低下头,没吭声。 薛柏桥也没了说话的力气。 厉王是大周皇帝的第九子,只有二十五岁,战功赫赫,威名震四国,在大周这种重文轻武的地处,出这么个皇子,实在不是值得庆贺的事儿,而且他还性情暴戾异常,每次征战,无论是和敌国交锋,还是剿匪,向来喜欢战前就许诺,若能得胜,犒军三日,由着手下兵士四下劫掠,甚至时不时地闹出屠城之事,朝中大臣,对其多有诟病,可皇帝就是钟爱他,从来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闹大了就罚他的老师,罚他的副将,很少罚他。 以至于厉王变本加厉胡闹,连封号都是自己选的,不要‘贤’字,非要个‘厉’字,说是威风。 红尘拂了拂衣袖——谁能想到,上辈子最后获得皇位的,不是三皇子、五皇子,也不是小太子,而是这位从来没被人当成储君人选考虑过的,九皇子厉王! 正文 第三十九章 厉王 到底发生了什么大事,这些身份各异的人们,竟都聚集到这区区一小县城来。 红尘想到厉王陈玮,心中也慌,这人实在是个不按常理出牌,脾气再古怪不过的,但凡见到他,连皇帝也要头痛。 犹记京城传言,当年皇九子刚刚出生,尚未满月,万岁爷就开始为他择名,那是召集翰林院学士同来,好字儿都想给了儿子,选了半天,终还是挑了一个‘玮’字。 玮,美玉也。 那些时候,万岁最宠爱的乃是宓妃,传闻宓妃色如春晓,肤若凝脂,比皇帝年长十岁,却始终犹如少女,本该是祸国妖姬的命,在京城却一直广有贤名。 连太皇太后都赞过宓妃,说她若身为男儿,必是个如玉公子,和当今皇后一时双姝,难分高下。 皇帝想必是希望他的儿子,和他的宠妃宓妃一样,温润如玉,世间难寻,可惜啊! 皇九子越长越歪,明明让徐秋徐太傅亲自来教导他,学的也是孔孟之道,他偏要和武将混迹一处,武功不怎么样,性子到学得比武人还要暴力三十倍。 也幸好他在兵事上很有天分,不过几年,就能胜过大周大部分将领,率兵打仗,也是屡战屡胜,不像学武功那般,学了二十多年,和手底下一个亲兵打,还是打不过。 红尘叹了口气,黄莽之乱,长达三年,波及大半个周朝,皇帝甚至都差点儿被俘,听说当年在陈州一役,为保圣驾,厉王的亲军也战死了八成,他此次亲自出马,剿灭了最后一股黄莽叛贼,恐怕正要狠狠出一口恶气。 厉王一冲动,怕是要血流成河了。 好好一太平杞县,不知被鲜血浇地后,血腥气什么时候才能散尽。幸好她一无名民女,对方乃是天潢贵胄,大体上应该不会有交集,到不至于太过忧虑。 过了四月,天气就开始变热。 山上到还清爽,林木掩映下,到比山下更美,红尘如今不知道厉王什么时候来,自然不敢去县城,就时常上去逛逛,一路走,蚊虫都自动走避。 一条粗壮的藤蔓卷住一串七八只灰色的野兔,红尘走过去看了看,有两只母的,两只看着个头还小,都解下来放了,其它的装背篓带走。 幸亏这山上的小动物们,并不是都通灵,否则红尘吃起肉来,一准儿会留下心理阴影。 拣了几只野兔,又摘了点儿鲜嫩的蘑菇野菜,小猫和小狸四处跑了半天,找的野菜加起来也没自家主人的多,还累得气喘吁吁,气得直跳脚。 这两个小孩子才跟了红尘个把月,就被养得肥了一圈儿,脸蛋上,胳膊上,腿上都有了肉,圆圆润润,再不是以前面黄肌瘦的难看模样。 “别乱跑啊,小心让狼叼了去。” 眼见两个小家伙跃跃欲试,很有不怕累,继续登山的意思,红尘失笑,连忙把他们喊回来。 小猫掐了把自己腰身上的肉,挺满意的。 眼下这个年景,胖点儿才好看,在他们村里,最漂亮的村花选相公,首先提出的头一条要求,就是和她家养的大肥猪比一比轻重…… 主仆三人找了个背风的小凉亭,生火煮了一锅蔬菜汤,烤了只兔子。 小平安趴在她脚边乖乖的,哪怕闻见肉香,也只是动动小鼻子,看一眼,并不肯凑过去吃。 红尘细嚼慢咽地喝完汤,吃饱了,才摘了片叶子,挑了点儿没加太多作料的兔肉递过去。 “说起来咱们平安也没见怎么教,可这规矩到真不错。” 小猫以前见过他们村村正家养的狼狗,听说专门花大价钱找人训练过,特别有规矩,主人没吃饭,自己绝不进食,除了主人亲自给的东西,别人哪怕拿最香最美的肉骨头过来,哪怕饿了三天三夜,眼睛都绿了,也绝不肯吃。 他看小平安,到也有几分类似。 红尘挑了挑眉,拍拍平安的头,让它吃完东西自己跑着玩去。 在家里她是没训过,可平安现下的智商,真和四五岁的孩子差不多,老参,小茉莉,还有家里那一堆书祖宗都没少逗弄它,这小家伙的行为做派,自然是越发大气了。 “汪!” 正靠着树歇脚,平安忽然抬头,双目注视不远处的山坳,轻轻叫了一声。 红尘也站起身,皱了皱眉,招呼两个小厮:“走吧。” 小猫和小狸怔了下,看了看天色,夕阳已经西斜,的确到回去的时候,连忙抢着背背篓,只是还没收拾完,就看见他们家的小主人露出个特别纠结的表情。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朝着东边的山坳走去。 走了差不多也就片刻,平安就呜呜叫唤,说什么也不动弹了,还一口咬住红尘的衣摆,也不让她走。 小猫和小狸都很惊讶,这小东西平时最听话,自家主人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少有耍赖的时候,今天这是怎么了? 红尘只是低头把小东西抱起来,胡撸了下它的后背抱在怀里,平安就把脑袋往她的长袖子上一埋,不再吭哧。 绕过一片桃林,进入山坳,天边忽然就起了雾,一尺之外什么都看不见。 “小猫,小狸,跟紧我别乱走。” 根本不用主人说,两个人紧张的不行,哪里还敢走开? 三人慢慢进入雾里,就忽然听到前面传来一声呵斥——“什么人!?” 两个小厮吓了一跳,红尘却早有预料,半点儿不慌乱,高声道:“薛公子吗?是我。” 前面的人立时就吐出口气,大叫道:“阿尘,救命啊,我们迷路了,这儿都转了十几圈,死活出不去!” 薛柏桥这声音里头,几乎带了哭腔,显然是怕得厉害。 “别急,请诸位跟我来。” 红尘话里没露,实际上却有点儿不甘愿,要不是风中传来的消息,知道薛柏桥也在,她可不想蹚这摊浑水。 奈何薛柏桥是林师兄的朋友,又是茶馆常客,性情天真无邪,是个好朋友,她若不管不顾,还真过不了自己这一关。 好在,对方似乎也没有置人于死地的意思,只是想困住他们,赶走他们罢了。 正文 第四十章 鬼打墙 薛柏桥缩着身子,瞪大眼向前看。 微风袭来,偏偏周围阴森森一片,仿佛有魑魅魍魉潜伏其中,一点儿动静,差不多都要吓得他拔腿狂奔,忽然闻到一点儿幽香,听见平和安稳的声音,茫茫迷雾中,忽然而来的,踢踢踏踏的脚步声,居然不光没让人惊惧,还让人难得有了一点儿安全感。 红尘点着了火折子,举好,一点儿亮光,顿时让在原地打转的那些人看到通途。 薛柏桥乍见红尘,就和见到祖宗似的,激动得两眼泪汪汪,小鼻子一抽一抽,呜呜咽咽,扯着她的袖子再也不敢松手。 不知道在这个破山头困了多久,他早有些辨不清时辰,感觉里,似乎过了起码有三五天的样子。 他不是一个人,身边起码跟了十几号。 个个都是银袍长枪,身负强弓,腰悬宝刀,为首的那个头戴金冠,眉如刀锋,面孔冷肃。 这种打扮,只有皇亲贵胄才行。 尤其是金冠上那一颗明珠,恐怕连皇子中没有封王的,也不能随便佩戴。 红尘是个村姑,自然不该知道京城贵人的装扮如何,只客客气气,十分拘束地见过礼,还没来得及说话,薛柏桥已经叽叽喳喳地诉起苦来。 “我只是陪着厉王殿下进山找人,结果他老人家要的人没找到,还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死活就出不去了,这转到现在,一个人也没遇见,浓雾也始终没有退下去,简直是,简直是……哎,你们苍青山平时不是打猎砍柴的樵夫挺多的!” 薛柏桥说得口干舌燥,抓着水壶灌了一气水。他身边这些人也显得很狼狈,还有两个受了伤,袖子碎裂,衣摆凌乱,胳膊上都是血渍。剩下的银色的铠甲也快成灰色。 “见到你就好了,我在山里困了几天,有五天吗?外面那个姓林的也不知道找,真不够意思!” 红尘失笑:“今晨薛公子才在我的茶楼点了两个肉夹馍吃,说加的香料不够味,明日要再重些。” 薛柏桥顿时愣住,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 眼前女孩子安抚的话,到像是起了反作用,让他忍不住举目四顾,越发觉得这座山上有古怪。 否则明明一日不到,感觉怎么像过了很久? 早不耐烦听他们废话,厉王轻轻扫了一眼,盯着红尘,语气也略有些不耐烦:“你知道下山路?” 红尘顿时寒毛都竖起,拼命咬牙忍了半天,才把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压了下去。 现在的厉王还年轻,还不是那个心中不悦,就直接上鞭子抽打重臣的实权王爷,不用怕。 “回殿下,眼下确实有点儿不妥,不过民女时常进山,对道路向来熟悉,愿意勉力一试,为殿下领路。” “那就快。” 厉王一挥手。 红尘老老实实地点头,一转身,举着火折子,领着一行人向前走。 这位王爷似乎特别着急,不断催促,步子越迈越大,没走几步,甚至到了红尘必须要小跑才行的地步。 平安也许知道自家主人辛苦,探出头冲着厉王呲牙咧嘴,可只要厉王一看它,它就缩脑袋,连叫都不敢叫。 薛柏桥见红尘额头上汗水淋漓,心里也很不是滋味,可他连一声都不敢出。 他其实怕厉王并没有怕林旭那么严重,可在林旭面前他敢炸毛,在厉王面前却不敢。 这位王爷心情要是不好,是真会杀人的。 小猫和小狸都觉得平安今天胆子特别小,往日里有人敢让自家主人不舒坦,这小家伙的狗爪子肯定拍上去,可这会儿它明明对那位王爷十分不友好,却没敢上爪子,真是怪事。 当然只敢随便想想,念头一闪既过,这会儿他们居然碰上个活的王爷,已经脑子昏了,哪里还有深思的能耐。 “又,又回到这儿了!” 薛柏桥脚下一顿,猛地蹲在地上,抱着肩膀,恨不得大哭,“看那个标记,是我系的衣带,我们还在原地打转,到底怎么回事儿啊,就咱们走的这些路,都快能围着苍青山转一圈儿的!” 厉王的脸色一下子也变得十分阴沉。 小侯爷一看,本能地拉住红尘,把她护在身后,高声道:“王爷,您的宝刀金贵,还是留着砍贼吧,小美人可不能随便砍。” 厉王一瞪,小侯爷顿时缩头,又把身子藏红尘身后去。 “你说过,你认路?” 红尘挑了挑眉,低声道:“咱们怕是遇到鬼打墙了。” 对方的道行的确高深莫测,她有整座山上的生灵帮衬,本不会迷路,可惜大意了,没想到对方布置的迷障,竟连山上的生灵一不小心也会被蒙蔽。 不过,到不是不能解。 只是她这鬼打墙三个字一出口,薛柏桥的脸色先是白了白,紧接着转青。 “难道真的有鬼?” 周围一片死寂。 一阵风吹过,瑟瑟作响。 厉王却冷笑了一声:“鬼?本王多年来征战四方,刀下亡魂数不胜数,若真有鬼,还不知谁会怕谁!” 小侯爷咬了下嘴唇,心里却觉得厉王今天脾气不错,他本来都在担心,这位会直接先办阿尘个‘妖言惑众’的罪名,一刀砍了了事。 他却不知道,厉王既然精于兵法战阵,不但会打仗,还是帅才,就不可能是莽撞之人。 这一路走,他很清楚,眼前这个小姑娘领路时,明明身处迷雾,看不清楚路,可她走的每一步都不曾迟疑,轻松地就如走在家中花园。 而且,她没走错过一步,既不曾遇见深坑,也没有枯草拦路,想他们之前前行,一路上波折不断,好些人都受了伤,简直是一路流血流过来的。 就凭这个,厉王杀了没用的薛柏桥,也不会杀她。 “王爷身上杀气重,自然无惧鬼怪。”红尘笑了笑,“是民女言语不当,不过请王爷放心,民女自幼出入苍青山,山路熟悉,便是闭着眼也走不丢。” 说完,她果然闭上眼,大踏步地继续走。 薛柏桥的一颗心扑通扑通,声如擂鼓,不过,这次走了很久,竟然再没有看到什么记号,显然没在原地打转,甚至隐隐约约,能见到山下的灯火了。 红尘的表情,却并没有这位小侯爷那么放松,总觉得周围还躲藏着择人而噬的猛兽,只是似乎因为自己在这儿,才潜伏不出。 这个王爷身上的麻烦大得很呢,以后绝不打交道才好。 正文 第四十一章 恩赐 迷雾不知道什么时候散去,远处的景象也越发的清晰。 不过,都说望山跑死马,在山上向下看,也是同样的道理。 红尘带着这些人又走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才总算瞧见青石铺就的小路,应该差不多走到苍青山边缘地段儿了。 大家一下子就放松许多。 薛柏桥更是长长地吐出口气,抖搂了下自己的头发,扫了扫肩膀上,衣服上沾染的花粉,一张俊脸,笑颜如花。 “可算是……” 吼! 他那笑容还没有绽放,顿时就僵住。 一头吊睛白额大老虎,还有一头比一般金钱豹大上一圈的大豹子,毫无预兆忽然出现,从旁边的灌木丛中窜出,冲着厉王就咬了过来。 速度之快,所有人都反应不及。 腥臭味扑鼻而来,眼见厉王的脑袋就要被猛虎吞下去。 “去!” 红尘吐气扬声,她腰间的八吉祥宝瓶顿时爆发光彩,一闪之后,随即黯淡,她的声音也一瞬间响彻长空,炸得人耳朵嗡嗡了好一阵。 那两只畜生陡然停下,身子晃了晃,缩了下头,大大的眼睛也闭了一下,仿佛受到惊吓,竟然齐齐呜咽一声,夹着尾巴扭头就跑,转眼没了踪影。 薛柏桥张大嘴,喉咙里发出呼噜呼噜的声响,简直不会喘气了。 厉王身边的银甲侍卫,其中一个身材壮硕,四十岁上下的中年男子,这时才来得及一张手臂,把厉王牢牢护在身后。 好半晌,整个山上只剩下瑟瑟风声。 厉王猛地看向红尘,目光闪烁,多少带了几分郑重,只是天色已经昏暗,他怕是看不见红尘脸上避之唯恐不及的恐怖表情。 “难道是做梦?” 薛柏桥回过神,揉了揉眼睛,嘴里嘟嘟囔囔,一下子打断了厉王的惊讶,他是完全不肯相信,这里还会有老虎和豹子同时出现,明明都到了山边上,不是深山老林。 “你就当做梦吧,别多想。” 红尘笑了笑,随手塞了块儿自己做的磨牙饼干给他,让他嚼着慢慢吃,有事做便不那么害怕,才略略一转身,拂了拂衣袖,领着这一行人继续向山下走。 接下来,再没有遇见什么,可这下子,连那些银甲的侍卫们也都感觉危机重重,所有人刀剑都没离手。 有那么两次,红尘甚至不得不把自己的青锋握在手中,才阻止了蠢蠢欲动的东西出来作怪。 终究还是安全了。 到了山脚下,薛柏桥和被狗咬了屁股似的,撒丫子就跑,顺便还拉着红尘。 这小子的心眼不少,他自己装害怕把小丫头带走,既不会让厉王和小姑娘多接触,还没显得是小女孩儿怕了厉王。 他在京里,经常听有关这位王爷的传言,传说他对女人荤素不忌,却并不上心,王府里被他收用过的美人车载斗量,大部分也就几天的新鲜度,转头就把人抛在脑后不记得。 若不是皇帝宠他,每次他花钱,都是直接走内库,王府也是内府帮忙管着,不会苛待府里的人,美人们没了宠爱,好歹能享荣华,恐怕京中的女子见了王爷就被吓得直接去死一死。 即便是有富贵,但以厉王的脾气,身边包括亲随在内所有宫女宫人,除了有数几个从小和他一块儿长大的,更新换代都快得很。 红尘这样的姿色模样,谁也不能说差。 小侯爷忍不住担心,万一厉王连小女孩儿也下得去嘴,万一他跑到穷乡僻壤呆久了,春心欲动怎办? 不是都说当兵三年,母猪赛貂蝉? 眼前漂漂亮亮的小美人,总比母猪有吸引力。 “阿尘,你可仔细些,这阵子真别乱出去瞎逛,等把祖宗送走,你在街上骑马狂奔也没人管。” 薛柏桥唉声叹气,他真是后悔啊,有病不是?非跟姓林的跑一趟,害得自己正好撞上煞星。 红尘都不得不领情,决定下次他再来吃饭,不随便拿剩下的敷衍了。 不过,厉王看样子挺忙,应该不至于太关注一个黄毛丫头。 此事就算过了,她也没放在心上。 四月天,正是不冷不热的时候,适宜喝茶。 茶馆在杞县扬名,不少读书人都爱来,若不是地处偏远,需得长途跋涉,很是耽误时间,并非所有读书人都能有闲暇日日过来,恐怕地方再大,再宽广,都有些不够用。 红尘觉得眼下的情况正好,生意红火又没过度,有小猫和小狸两个人,再加上雇佣的几个临时帮闲的农妇,足足够用,用不着她费一点儿心思,每日就坐在自己的书房里读书。 她最近开始学画画。 玉珏空间里有好为人师的愿意教导,她又新得了几本关于3d立体画的书籍。 她对画画挺感兴趣的,学起来简直入了迷。 当年她去夏家,在一众多才多艺,擅长琴棋书画歌舞声乐的千金中,就和掉到天鹅群里的野鸭子差不多,只有那张脸够漂亮,别的样样不成,拼了命地努力,学习,甚至彻夜秉烛读书,也只是读了些书,书画琴艺方面,仅仅学会了皮毛,难有大成就。 还是后来被鬼谷先生调教了两年,才渐渐有了点儿真正的本事,心胸也豁达许多。 可惜啊,她沉溺于凡尘俗世,过了十多年,临死之前才真正领会到鬼谷先生传给她的精神,懂得了那种豁然大气,那种秉持一颗精诚透彻心的生活态度,懂得什么才是真正应该看重的东西。 能一朝重生,上苍保佑,她可不能浪费了恩赐,上辈子没时间,没精力,没机会,此生此世,顺了自己的心,学自己所有想学的东西,不要浪费一分一秒,总能做到。 “哎,上哪儿能听首好听的曲子,也好散散心。” 红尘扭头看了眼在那儿跳舞,可却像疯魔的茉莉花,鼓了鼓脸, 每每忆起旧事,她就有点儿想林旭,主要是想听他弹琴,记得当年心情抑郁了,只要一听那人的曲子,便畅快的很。 “真的假的?在咱们杞县搞活祭,那个什么厉王……” “少废话,快去告诉小姐。” 听见外面小猫调高的音调,红尘站起身,推开窗户:“怎么了?” “小姐,厉王决定杀三十个少女,说是要祭龙王,好让他死难兄弟们的魂能回到京城去。” 小猫一脸的不可思议,像他这样都惨到自卖自身的,也想象不出随便杀人活祭是怎么个情形。 “听说主持活祭的,竟然还是普济寺的三嗔大师,他可是和尚,出家人!” 正文 第四十二章 君子小人 和尚? 这可是新鲜事。 主持祭祀活动,寺庙的大师们不是不行,不过大部分时候,都是由朝廷供奉的灵师主祭。 要是和尚主持祭祀,轻易不会是活祭,出家人慈悲为怀,杀生是大忌讳。 红尘听自家两个小厮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通,又说厉王会举行多大盛大的祭祀活动,杞县大部分有头有脸有名望的人都要去参加,心中就察觉出一丝违和感。 厉王那人的确不靠谱,任性妄为,时常做点儿让名宿大儒们气得恨不得撞死在宣政殿的事情,但他也是个聪明人,不是真的疯子! 像眼下这种事情,若真只是为了死难的亡魂,祭品可用活的牲畜,何必用人? 想了半天也想不出缘由,干脆只当厉王是个神经病,自污也手段狠辣……要不然就是她想多了,厉王这次确实损失惨重,恨那些黄莽乱贼入骨,等不及回京献俘,先找借口杀了。 薛公公过来喝茶时,也因为这事儿唠叨好久。 红尘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惦记,“薛爷爷,您说活祭是真还是假?闹得这么大,您就没想管管。” 按说这位公公在宫里地位很高,离了宫门,也该能在那些龙子凤孙那儿说得上话。 薛公公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他老人家看样子挺相信红尘,连一些私密话,也不避着她,“我和厉王不熟,也不想熟!” 瞧小姑娘盯着他看,一脸迷糊,敲了敲桌子,笑道:“我在宫里能活得长久,最大的能耐不是揣摩上意,是相人。” 红尘笑了笑,连忙让小猫奉茶。 她也爱听薛公公说话,像他这种在宫里混迹多年,揣了一肚子故事,见多识广的老公公说出口的话,只言片语,也颇有意思。 “什么人是君子,可欺之以方,什么人是小人,要避而远之,还不能得罪,都要清清楚楚才好,我只愿意和聪明有脑子的君子深交,和君子交往密些,偶尔帮个忙,哪怕君子失败,也绝不会牵连朋友,所以我在万岁爷面前就永远是不涉及任何党争,一心只为陛下的忠心奴才。” 红尘:“……” “现在离了宫门,真是自在多了,憋了几十年,还是如今痛快。”薛公公笑眯眯地喝了口茶,“厉王那人不是小人,可也不是君子,是最麻烦的一类,和他做敌人,一准晚上天天做噩梦,可和他做朋友……他那样的人,又怎么会有朋友!就是偶尔接触两次,我回去还得偷偷摸摸烧点儿柚子水洗洗澡。” 红尘:“……” 薛公公都说到这份上,恐怕是真指望不上了。 她心里难受,虽然厉王发下话,用作祭品的是黄莽逆贼,即便不用活祭,回京也是个死字,那位任性妄为,一向听从本心,怕是不会觉得用犯人当祭品,会对龙王不敬。 可她还是不自在,说是逆贼,十五六岁,风华正好的少女,又能有多大的罪过?当真个个手上都沾着血腥不成? 红尘记得,这些女孩子也不都是反贼的女儿亲属,还有很大一部分是被劫掠走的贵女千金,就是从贼了,也只是想活着,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活生生的人,还是没经过风雨的娇花。 薛公公在宫里这么多年,心肠却还没冷到底,终究还是叹了口气:“好些女孩子都是好人家的,若是家里肯有人来接,说是被抢了去,愿意认回孩子,虽然可能还是活罪难逃,至少有转圜的余地,不至于就……可惜,所有人都避之唯恐不及。” 红尘闭了闭眼。 是啊,黄莽逆贼当初攻破陈州,掠走的好些都是高门大户的千金小姐,那些人似乎就是喜欢名门贵女,毕竟娇养出来的千金,那才是貌美如花,和天生地养的苦命人不同。 既然是世家大族,家族声誉重若千钧,谁又肯为可怜的女孩儿想想,怕是在孩子们的亲人长辈心中,她们就该自尽全节,才对得起养了她们很多年的家族。 红尘几日睡不好,心里琢磨,她便是怕厉王,还是该想个办法尽尽心,哪怕最终救不了人,也是天命如此,人力难及,事后不至于后悔了。 把这事儿拿去玉珏空间里商量了下,有些大能不当一回事儿,也有人大为惊讶,直言厉王简直是野蛮人,奈何只能通过小小一枚玉珏联络,大能们,多是有心无力。 然后——红尘就发现,她怕是没有退缩的余地。 四月末,芳菲尽,夏家嫡长子夏世杰冲撞厉王,让打断了两条腿,还被关了起来,要在祭典当日处置。 消息没封锁,不多时就传得沸沸扬扬,谁让这位夏世杰夏公子太嚣张,竟然到人家厉王下榻的行营大吵大闹,看见的人多得是,自然第一时间人尽皆知。 夏家公子这回是撞铁板了。 换了任何一个人,尤其是军中将领,都不会不给,也不敢不给夏家三分薄面,他闹得再凶也无所谓。 偏偏得罪的是厉王。 谁不知道厉王那就是个混不吝,几年前还一言不合,就在宣政殿上拔刀,差点儿把夏安给宰了,若不是夏安有点儿功夫,见势不妙,一头扎进文武百官群里溜之大吉,说不定还真得挨一刀。 当爹的都敢砍,还动不了儿子! 听小猫绘声绘色地把夏世杰指着厉王的鼻子,大骂他不是人,是个畜生的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宛如亲眼所见,红尘顿时哭笑不得。 厉王是畜生,厉王的爹,皇帝陛下又是什么! 这位便宜哥,好大的狗胆! 其实吧,她对救夏世杰的生死不感兴趣,但她不冲动,如果她如今什么努力也不做,诚然也没什么,一个村姑民女,怎么敢在厉王面前说话? 但她总有点儿不甘心,有时候她在梦中,梦到过回夏家的情形,她终究还是有个影影绰绰的念想,要成为夏家真正重视的人,到时候她接不接受这种重视再另说。 她还是希望,夏世杰有朝一日会仰望她,她会像上辈子的夏世杰一样,也轻描淡写,客客气气地说那句话——抱歉,我不认识你! 可这些小心思,总要夏世杰活着才好实现,她要救了此人,若真有一日回到夏家,身份便不只是遗留在外的一个女儿,更是夏家的恩人,也不至于太被动。 “看来,祭祀大典不但要去,还得占个前排的好位置。” 此事拜托薛公公正好。 正文 第四十三章 迁怒 漓溪水畔,芳草萋萋。 杞县人多靠它吃水,遇上年景不好的时候,也会祭奠龙王,溪边就有一座小小龙王庙,哪怕灾年,也有香火供奉。 今日的漓溪,却更热闹些,人烟滚滚,似乎一整座县城的人都齐聚而来。 这条溪水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水,哪怕略长些,也偶有断流,好些人怕是连它的名字也未曾听说过,只是一条无名小溪。 之所以叫漓溪,怕是因为传说它其实和从边南绵延而至的漓江同宗同源,也就取了同样的名字。 即便是漓江,也鲜为人知,现在小溪能有如今的热闹,若是溪水有灵,恐怕会挺高兴的。 红尘坐薛公公的马车,很低调地靠了过去,随着他老人家下车上了高台,俯瞰全景。 这台子搭建也就半日,却是高且宽,用的都是上好木料,周围还摆放许多不知哪家奉上的鲜花,都非凡品。 连红尘自己种的兰花也在最显眼的位置上,看样子养得极好,也亏得薛公公舍得。 “阿弥陀佛!薛公有礼。” 刚找到位置坐下,三嗔大师便一身袈裟,手持法杖,缓步上来,走到薛公公身边。 两个人显然相熟,只是眼下的场合太让人难受,薛公公一见他皱眉:“你怎么也……干这个?” 像这种谄媚之事,高僧都不屑为之,难道便不怕让天下人耻笑? 三嗔大师闻言便叹了口气:“我不做,难道还让癫师兄得罪厉王不成?” 他是一年多前,被普济寺的癫和尚救回来,养病期间竟发现这个死了八成的中年男人深谙佛理,他又苦苦恳求,说是与俗世再无瓜葛,只希望皈依佛门。 癫和尚就动了恻隐之心,也有怜才之意,代师将他收归门下,让他当了这普济寺的和尚。 仅仅一年时光,这位三嗔大师就比癫和尚更受欢迎了,毕竟他相貌好,风度佳,又不像癫和尚那么疯疯癫癫的,自然更容易让信众们信服。 “哎,厉王找上门,总要有人为他做。” 三嗔和尚苦笑,“就是佛祖,也不能事事顺意,何况我虽然身在佛门,毕竟成不了佛,这凡尘俗世,总有能影响到我们的地方,到是……薛公何苦带着如此灵秀佳人卷进这一摊子浑水中来,合该躲一躲才是。” 薛公公瞪了红尘一眼,没吭气,他总不能说,他一个老头子,歪缠不过一个小姑娘,被忽悠着答应带这孩子过来搅局?他也有点儿怕好不好,厉王不是个好招惹的。 “你也不容易!” 他听出来,三嗔和尚这是为了报恩,出家人便是五蕴皆空,可身在世间,就很难不被情谊所累,为了普济寺,为了寺中上下,他就绝对不可能看着癫和尚拒绝厉王。 两人面面相觑,唏嘘不已,红尘却盯着三嗔大师看了半天。 “我记得北燕雷音寺有一种秘术,能捕捉濒死的猛兽魂魄,炼制成灵仆,只是魂魄易碎,有伤天和,后来让大周的大宗师廖先生打上门去,烧毁了所有有关的典籍,这才失传,前些日子小女在苍青山就遇见过一虎,一豹,虽像生灵,却无活气,不知道是不是雷音寺的某位大师莅临?” 三嗔一愣,半晌才捋了捋他那雪白的胡须。 “雷音寺早就毁于战火,和尚们也死得死,散得散,就是有残余,也不可能来大周!” “也是。” 红尘笑了笑,耳边忽然听到马蹄声,就转过头去看向台下。 厉王殿下已经到了。 四下张望,小侯爷薛柏桥坐在不远处,嘴里叼着串葡萄,却是半吃不吃的,脸上有些忧愁。 红尘仔细找了找,不觉有一点儿失望,林旭师兄居然没来,她很想念他,每次看见他,心就安定。 “救命……放开我……” 耳边隐约传来一声声的嘶喊,声音干涩,嘶哑难听,像是半个月没喝水。 红尘饶有兴致地探下头去,这才看见厉王身边一侍从,马背上倒吊着只粽子。 正是夏世杰。 他人到没被绑得多么结实,可身上的衣服又黑又乱,披头散发,整个人都有气无力的。 厉王没给他一个眼色,身边的侍卫,随手就把他甩到地上。 好些人大是惊奇,忍不住指指点点。 夏世杰一下子就僵硬住,闭上嘴,气得瑟瑟发抖。 红尘到觉得,这人要是死了,也许不是让折磨死的,或许会羞死。 他可是夏家的嫡长子,什么时候受过这种屈辱! 大概当真是面对这么多的人,他再也忍受不了,破罐子破摔,也不求情,高声呼喊:“厉王,你身为皇子,竟然折辱那些少女,淑芬姑娘只有十四岁,她有什么罪过?你还有没有半点儿皇家的尊严?哼,有你这样的将领,想必你的镇北军也都是禽兽之流,朝廷之大不幸!” 厉王本来没理他,此时忽然转头冷笑,声音不高不低,却充满了嘲讽。 “大不幸?这些年你们京城的贵公子,走马章台,肆意风流,为了青楼名妓,一掷千金,过着声色犬马的日子,你知不知道,这些好日子是怎么换回来的?是我们将士浴血拼杀,战死沙场换来的,至于你说的无辜,我只看见她们身上揣着兵器杀我将士,她们锦衣玉食,身上戴的首饰连我的王妃都没有,怎么?我为了将士们的英魂能回乡,杀几个本就罪大恶极,该死的俘虏,就算残暴?那我今天剁了你,是不是就是毫无人性了?” 夏世杰气得脸色通红:“你强词夺理!” “我到觉得,你这种公子哥儿,死上十个八个,也无所谓。”厉王轻笑。 话音未落,他旁边一侍卫,手里不知什么时候,竟多了把斧头,朝着夏世杰的脑袋就砍过去。 一瞬间,这位贵公子甚至能说一句‘花容失色’。 红尘弹了弹青锋。 一道剑气,伴随轻鸣,居然让那侍卫晕了下,手里的斧头就移了位,擦着夏世杰的脑袋滑到地上去。 厉王也扭头,就看见那位曾为他引路的少女,大大方方地走下来。 “厉王殿下所言不错,夏世杰死不足惜,可夏家并不仅仅是你口中的权贵,永平三年,北燕趁我大周内乱之机,侵袭北境,厉王率众将士迎敌,却遭受北燕大宗师黎涛所阻,诸位将军皆陷入危局,是夏家大长老领十三位最杰出的弟子,赶往北疆,众弟子以身投入炉火之中,炼制出了能克制大宗师的箭枝,这才迫退了他……” 正文 第四十四章 不祥 夏世杰本来闭目等死,身体冷的紧,第一次感觉到什么叫害怕,这会儿听见一个清清朗朗的声音响起,睁眼一看,瞧见脑袋边的斧头,顿时汗水浸润额头,渗入眼睛。 挤了挤眼,大口大口喘了两口粗气,他还是心有余悸,勉强抬头便看见了红尘。 那少女只是穿了很寻常的衣裙,料子不算差,却是家中的丫鬟们也不会穿的东西,但她竟然在厉王面前,竟能侃侃而谈。 夏世杰不想承认,其实他怕得厉害,虽因为实在不忍心看淑芬姑娘惨死,奋力一搏,其实他根本不敢直视厉王的眼神。 那人就像修罗地狱里出来的恶鬼,看一眼便让人浑身发寒,他都不知道,自己哪里来的勇气敢在他面前找死! 红尘站在那儿,气势上竟足以匹敌。 有一瞬间,夏世杰甚至觉得自己看到了光,这女孩子如此光芒万丈,让他都心神动荡。 回过神,不免暗自叹息,他忽然想起阿婵来。 小时候他领着阿婵出门,阿婵因为一只头花,和一个小姑娘争执起来,直掉眼泪,哭得眼睛都肿了,他一时心疼,就冲动了些,推得那小姑娘摔倒,却不曾想,随意在街上遇见个小女孩儿,居然是当今皇帝的五公主,他因此被大发雷霆的爹爹,打了十板子,还罚跪祠堂三天。 阿婵哭得好凶啊,现在想起,他还是忍不住心疼。 那孩子从小就娇气,刺绣扎了手指会哭,跳舞扭到脚会难过,性情更是柔弱,在夏家所有的女孩儿中,她是最娇,最软的一个。 这样的阿婵…… 这样的红尘姑娘…… 夏世杰不知道,爹娘会更疼爱哪一个,红尘姑娘若是回了夏家,以她的能力,恐怕一定会受重视,到时候人人都知是阿婵替了她的位置十多年,会有怎样的反应? 最重要的,红尘姑娘会不会痛恨阿婵? 她会不会一气之下,伤害阿婵? 夏世杰自己其实很清楚,如果换了他,父母亲人被旁人占据十数年,一定会气得恨不得将对方给生吞活剥。 红尘可不知道,这个白痴在眼下的紧要关头,还能东想西想,满脑子都是他的阿婵。 真知道的话,指不定红尘扭头就走,呃,也不至于,不管这货,还有别的事儿要做。 不过,这会儿无论是她,还是厉王,显然都没把夏世杰放在心上。 “这么多年来,夏家的弟子,年年折损,却从无退缩,厉王要承认,他们于国有大功,好歹也该可以荫庇子孙。” “夏世杰乃是族长的嫡长子,深受宠爱,他自己不算什么,但为了那些他家中疼爱他的长辈们,您要是觉得,他不是非死不可,不如就留一条命吧。” 厉王的怒气略略收敛了些。 红尘多活了一辈子,好歹了解这个人的心思。 他当了皇帝后,不知多少人天天琢磨要揣摩他,观察他,红尘也是其中一个。 这时候,若她当面说些别的大道理,厉王听都不会听,可说起永平三年的那一场惊心动魄的战争,这人绝不会忘记。 那一次,夏家损失的都是最杰出的弟子,即便底子厚,但到现在也没完全缓过来。 厉王并不是忘恩负义之人,他这人同样不喜欢矫情,并没因为红尘当众说话,似乎扫了他的颜面,就心有芥蒂,看了看夏世杰,就冷笑道:“罢了,我劳心费力收拾他,夏家也不会领情。” 话音落下,他的侍卫就过去拎起夏世杰扔到后头,看样子打算完了事儿打发他走。 这位公子哥儿也不是个傻的,此时没再出言挑衅,受了这番惊吓,估计怜香惜玉的小心思也没了。 朝阳初升。 三嗔大师身披袈裟,领着童男童女各二十人,一跪一叩首,向着河边走去。 祭祀要开始了,三嗔大师口中吟诵经文,每念一句,居然大地震动,旁边山道草丛里嘶嘶声一片。 好些有很多蛇出没。 春天里有蛇,似乎很正常,厉王这边都没大在意。 围观的群众到有一点儿躁动,觉得腥气扑鼻,犯了些恶心。 红尘忽然道:“万蛇乱舞,不吉之兆,今日杀生不详,不宜见血光!” 厉王一眯眼,侧了侧头。 “怎么,小姐今日还想再阻我一次?” 看见他的目光,红尘心里苦笑,哎,要是没夏世杰这桩事儿就好了。 估计眼下王爷有点儿生气。 厉王也是人,人多有一种习性,一天之内,被同一个人阻止两次,大部分都会不高兴,所以,阻止他第二次,会比第一次困难,尤其是双方地位完全不平等。 人家是王爷,红尘只是一介民女。 若不是就在此时,她那玉珏叮叮咚咚响个不停,极力催促她接下拯救美少女的任务,她恐怕再难受,也会动摇。 “云杉。” 厉王喊了一声。 云杉就带着身边侍卫手举斧头,上前走到溪水边上一字排开,捆着的少女也踉踉跄跄被带了过来,都按着跪下。 这些少女,有痛哭流涕的,有大声高呼的,也有萎靡不振认命的,个个形容憔悴。 厉王再没看红尘,披着披风,缓步走上前。 薛公公一伸手没拉住,红尘也过去了。 “我想旁观学习一下,三嗔大师的经文念得极好,听一次也不容易。” 她果真没去厉王那儿,径直走到三嗔大师身后,不远不近地跟着,就是三嗔走一步,她也前行一步,步伐轻盈,落地却极重,竟似踏着鼓点。 三嗔的身体却忽然一僵,脚步一下子就乱了,连吟诵经文的节奏也错乱了些。 刚才还威严肃穆,此时就显得有几分狼狈。 “我看那些灵蛇凶戾异常,真要是作乱,恐怕会死人的,而且你的操控手段也不高明,万一失控,第一个死的是你。” 红尘的声音细微得很。 三嗔皱眉:“与姑娘何干?” “这什么话?我可在这儿呢,你那灵蛇阵要是发动起来,顺利还算好,万一失控反噬,你死了倒霉的还不是我?” 三嗔一噎。 大和尚听这位的口气,就好像自己一定不能成事儿似的,只是他偏偏还反驳不了,就这小姑娘每一脚都踏在节点上,已经扰乱他施法的步骤,他本来就受了伤,不过勉力为之,如今就更无把握。 脑中思绪乱了乱,三嗔就缓和了声音:“小姐,我本也不是非要厉王死,他那日若受了教训,肯老老实实离开杞县,我又何苦为他破戒,只是他不走,又劝解不得,此时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今日若真让他活祭龙王……” 三嗔又把话咽了回去,似有苦衷,只神态愈发坚定。 红尘叹了口气,眯了眯眼,笑道:“这样吧,反正有我在,你这事儿能成的可能性不大,也别急着太快鱼死网破,要是我把厉王给忽悠走,岂不是皆大欢喜?” 正文 第四十五章 龙王怒 三嗔没说话,就是口中的经文忽然变了个调子。 红尘眨了眨眼,侧身站在一旁,旁观整个祭典,说来她是唯一一个敢站得这么靠前,还没让那群银色铠甲,满脸肃然的侍卫们阻拦的。 一来,她气势太足,让人升不起为难的念头。 二来,她好歹帮过厉王,厉王的性子算不上恩怨分明,手底下的人还都挺有节操,至少在他们家主子没发疯的时候,都比较三观端正。 临近正午,太阳高照,云雾散尽,祭典进行的却不那么顺利。 今天的太阳似乎太足了,三嗔大师,还有他身后手持赤色令旗的小孩子们,都被晒得头晕眼花,摇摇晃晃。 不过,有厉王一双冷目注视着,大家还是勉强进行。 “有请厉王殿下,燃香供奉!” 赤日升到正中央,终于到了最后,三嗔一声厉喝。 各个步骤都是提前说好的,厉王对这方面的礼仪规范,也稍微懂一点儿,正了正衣冠,身着戎装,亲自捧着小儿臂粗的香烛,又让人鸣鼓,奏响军乐。 还有几个士兵,用烈酒喷洒在刀上。 围观的老百姓们一下子就安静下来。 薛公公叹了口气,灌了两口凉茶便想离开。 “哎,人老了,心也软了,看不得这个,看不得!” 当年他老人家在宫里没少看血腥杀戮,世上再没有一个地方,比他出来的地方更习惯杀人,但如今他儿孙满堂,享受了以前连想都不敢想的太平日子,一颗心便不如那时冷硬。 抖了抖衣袖,薛公公刚站起身,还没上马上,耳边就隐约传来几声呼声,充满惊疑。 骤然回头,看了两眼,他就看出这些人在奇怪什么。 厉王居然没有直着走,而是左一步,又一步,一直在原地转圈,摇摇晃晃的,到像是玩耍。 此次祭典,本是为了战死的士兵,所有人自然都极重视,尤其是厉王,他怎么可能如此胡闹? 薛公公怔住,周围也喧闹起来,好半晌,最前面有个看热闹的小孩子高声叫道:“咦,好像在写字?那是什么字?” 大家顺着他的声音看过去,登时都吓了一跳。 只见黄土铺就的地面上,被厉王踏出的痕迹,竟不是随便踩踏的,远远看着,竟是四个大字—— “见血不祥!” “啊!” 好些人都懵了。 虽然那几个字扭曲的厉害,但还是能分辨清楚,那种扭曲,更让人觉得心惊。 厉王顿时停住脚步,显然他也发现不正常。 祭台就在不远处,明明很快便能过去,偏偏他朝着那早就搭建好的祭台走了这么长时间,却仿佛永远隔着一段距离,走了这么长时间,连他手里捧着的香烛也烧下去好大一截,就还走不过去。 厉王皱眉,目光闪烁。 他听说过有高名的灵师,能施展法术,迷人心智,但他从没有遇见过。 世上有这种本事的灵师本来也不多,而且施展这种手段,都要付出代价,哪里会随意? 用力一咬舌尖,剧痛袭来,血腥味充斥口腔。 三嗔看了红尘一眼,红尘小幅度地摇了摇头,一个眼神横飞,她的视野里,两边草丛中一排排毒蛇就吐出一层薄雾来,朝着厉王那些人头上罩了过去。 此时厉王才睁眼,深深吸了口气,举步又冲着祭台走,不过立时就感觉到头晕目眩,随即停步,脸色微变。 “殿下!” 几个侍卫都有些慌乱。 他们从身后绕到前面,护着自家主子向前走,可无论谁带路,依旧是在原地打转。 厉王一行人不知情,旁观的却看得目瞪口呆,谁也不明白,王爷是发哪门子疯! 此时是正午,青天白日,侍卫护着自家主子左顾右望,心里却阵阵发凉。 红尘这会儿才靠上前,用手扑灭了香烛,自己拉着厉王殿下的衣袖,慢慢走,低声道:“王爷,您这次活祭,恐怕没有百分百的诚心,冲动愤怒居多,大半是为了发泄,神灵不可欺,这种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要是您只为了自己面上好看,不顾你那些战死的袍泽弟兄,就当民女没说这些话,您要是当真还顾念他们,我这里正好有问天符,您今天就开口问一问,看看龙王愿不愿意接受你这所谓的活祭!” 厉王冷着脸,并未开口。 她却从这人冷冰冰的脸上看到一点儿动摇。 此人固然是毛病一大堆,对他手下人却是真好。 红尘心里略松了松:“龙王乃是正神,可不是邪神,只有邪神才会要活人祭祀,王爷这种做法,只会得罪龙王。” 厉王脸色骤变,良久无言。 “看来殿下是同意了。” 他不说话,红尘就当他同意,拉着他快走了两步,轻轻开口:“灵女红尘,代大周厉王殿下,借问龙王,这活人鲜血,龙王可愿接受?” 她的话音很轻,可一出口,便如在周围好些人耳边炸响,不光是厉王,连周围围观的都隐约听见。 红尘自己也吓了一跳。 幸亏林师兄不在,否则说不定会看出不妥——她这一手,不是这一世从书上学的,是当年在鬼谷先生门下,闲极无聊,学的一点儿小技巧,借用音攻法门而已,只是没想到,此时她的身体已经和上一世不同,随意施展效果就这般好! 由不得她乱想,天上忽然阴云密布。 “快看水面!” 旁边传来好几声呼喝。 话音未落,水面翻滚,忽然就有水花卷起,劈头盖脸地打了厉王和那些侍卫一头一脸,衣服更是湿漉漉的,滴答滴答向下淌水。 侍卫们吓了一跳,领头的不由转身喊道:“王爷,算了吧!” 很明显龙王是发了怒,他们耳边甚至隐隐约约好像听见风雷怒吼。 好几个侍卫面露恐惧,竟忍不住往厉王身后躲。 王爷到是长身而立,动也没动。 所有人狼狈不堪,红尘和厉王站在一处,身上却一点儿水渍也不见,好像水花故意躲着她一般。 侍卫们脸上不免露出几分惊骇,瞧她的目光,闪闪烁烁,戒惧得很。 没人注意,那溪水里头翻腾不休的一群大大小小的鱼。 正文 第四十六章 招魂 厉王伸手抹了把头脸,身上的衣服铠甲浸了水,重的要命,春日里有风,一吹刺骨。 他和身边的那群侍卫不同,打仗从来只是动脑子,真论功夫,那也就是一般打手护院的水准,内息浅薄。 这样的天气,别人还好,淋点水也无妨,换了他,登时就想打喷嚏。 只是以这位的性情,今天一个喷嚏打出去,明天就可能宰了周围所有看到的人。 那些侍卫知道自家主子的心思,一个个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 红尘却抖搂了下她那身清清爽爽的长袖,眉眼舒缓,言语温柔。 “民女虽生在杞县,却自幼爱杂学,通了灵窍,得遇明师,到是知道招魂之术,无论殿下信得过还是信不过,我都请殿下为战死的将士们着想,允许民女迎接他们的英魂返回故土。” 厉王没开口。 他身边的侍卫却急了:“殿下!” “殿下,红尘小姐不是妄言之人。” “您就答应吧,卑下觉得红尘小姐的确比那些个野和尚,野道士有能力,咱们在杞县也不可能找到灵师,回了京城,弟兄们没准儿都成了孤魂野鬼。” 大周虽不如北燕那般,从上到下,人人对鬼神之说深信不疑,却也是在这方面很有讲究的,尤其是军中,好多士兵不怕死,却怕了死了尸骨无存,魂魄难度鬼门关,成了孤魂野鬼,军中对这些尤其忌讳。 厉王对这件事如此上心,等不及回京城就要就近举行活祭,也不是完全没有理由。 “那就劳烦红尘小姐。” 被这么多手下‘威逼’,换了往常,他非打他们一百军棍,不过今天没心情,厉王只是扫了一眼过去,就难得客客气气地冲着红尘道。 顿时,所有人收声。 为首先出头的那个,恨不得装鹌鹑,只要主子看不见他。 红尘松了口气。 三嗔一动不动站在一边,装透明背景板,心里却不得不赞叹,果然是一代新人胜旧人,当年他年轻的时候,也没眼前的姑娘这么敢做,虽不知她用了何种手段,可明晃晃地在这儿借着龙王的名号,兴风作浪,难道就不怕神明降罪? 越是他们这些真正通灵的人,越是忌讳那些,反而是大部分半瓶子水咣当,和纯粹的骗子,百无禁忌。 红尘也没让建法台,指挥着三嗔带着侍卫们将河道清理了一回,昨日刚下过雨,河面上有不少漂浮的障碍物。 又亲去挑选香烛,把普济寺内部秘制的香烛拿回来一捆,据说每一根都特别昂贵,杞县大户也少用,多是普济寺自己用,要不然就供给锦城,甚至京城。 “厉王殿下,麻烦你取一些死难将士的旧物,再把他们的名录抄写一遍给我。” 根本不用调阅名录,每个人的姓名都在厉王脑子里记着,很快就挥毫泼墨,一笔一划地写起来。 红尘看了一眼,他用的都是小楷,清清楚楚。 记得厉王这人是个急脾气,当年还因为批折子用草书,臣子们看不懂,闹出好几桩鸡同鸭讲的笑话来,之后才渐渐改了毛病,没想到,他年轻时楷书就写得不错。 等到名录抄完,红尘就让他又带着人去砍了一颗老树,切开用麻绳捆好制成竹筏。 几个侍卫听她的话,把竹筏往水里面放。 红尘又让他们调整了一下位置,点点头:“行了,解开绳子。” 侍卫举目看了看,登时皱了皱眉,小声道:“……小姐,水流湍急,要解开绳子,怕是停不住。” 此时风越发的大。 天上甚至隐约有雨点落下。 溪水动荡,竹筏下去之后摇摇晃晃的,似乎随时可能覆没,系着绳索牢牢拉住,这还不安稳,一旦解了绳子,说不定眨眼就被波涛给卷进去,不见踪影。 刚才王爷做它时,手指甲都给磨得裂开,全是鲜红的血,这东西绝对是花费大力气,要是来不及使用就飘走,那可太让人心疼。 “解开,别浪费时间,天都要黑了。” 一行人面面相觑,还是厉王过去一刀斩断绳索。 大风一吹,瑟瑟作响。 那小竹筏被吹得一阵翻滚,莽莽撞撞,跌跌荡荡地水流而下,红尘一甩袖子走了过去,高声喝道:“回返!” 说来也怪,她既没有念咒,也没有像别的灵师一般,焚香祝祷,开坛做法,更没有用什么传说中的擒龙功之类,那筏子晃悠了两下,还真就乖乖地逆着水流,又给回来了。 侍卫:“……” 好吧,红尘小姐不是一般人。 一行人躲躲闪闪地盯着她看,神情紧张。 红尘面色不变,可心里也挺紧张的,虽是装神弄鬼,但她的态度却端正,那些死难的将士们,任何一个大周的子民,都必须去尊重。 振了振衣袖,她肃穆一拜,再拜,轻声道:“灵女有所诉求,还请龙王细听,今我大周儿郎,忠肝赤胆,一腔热血心肠,卫国保家,守土安民,身披战袍,远离故乡,近日战死江畔,尸骨无存,恐魂魄难回,河神龙王,你若有灵,还请送他们魂归故乡!” 红尘顿了顿,就见溪中的竹筏动了动,她深吸了口气,又道:“若尔答应,就请降下甘霖!” 话音未落。 天边忽然云开雾散,却下起了雨,细细密密,入雾一般。 “啊!” 随着雨水落下,好些人惊呼,只见那水珠落到草木上,花草树木都仿佛活了,迎风招展,还有好大一片野花,本已经凋残,却又重新盛放。 一时间鸦雀无声。 “殿下,龙王已经答应,请你大声说出战死将士的名字。” 红尘伸手接过厉王手里的名录,扔到竹筏之上才道,说完又转头看那些侍卫,“你们要是记得袍泽兄弟的名姓家乡,也高声说出来,不要怕乱,龙王听得见。” 侍卫们面面相觑,一时心慌意乱,张口结舌地不知如何反应。 厉王忽然红了眼眶,他低了低头,不肯让人见,忽然开口喊道:“廖宇,高战,高洪民,薛涛……” 他像是用了全身的力气,声嘶力竭。 大地仿佛都跟着震动,本就不平静的溪流,瞬间沸腾,那只竹筏晃动了下,忽然直直地逆流而上,两边浪花翻滚,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了。 ps:后台总抽,章节重复,很不开心,忽然发现某人单章被抽了二十九次,删到手软,哇哈哈哈哈,就开森了! 正文 第四十七章 劝回 “天啊!” 那是什么? 接天的碧浪,在这小小的溪流中出现,其壮阔,竟然比他们当年在东海所见,更骇人! 毕竟,这里不是东海。 杞县的老百姓们也就罢了,厉王殿下身边的侍卫,本以为自己算得上见多识广,遇见任何事,都能够做到处变不惊,这会儿却着实被吓到了。 “你们看!” 所有人瞠目结舌地看着红尘踏波而入,走到了水面上去,正好被去而复返的竹筏接住。 一时间,连厉王都觉得自己大约眼花,也许昨天喝酒喝得多了点儿,此时还在醉梦中。 “……不是水,原来如此,是鱼!” 从惊吓中回神,有脑子清明的才发现,原来席卷而至的不是水浪,是密密麻麻的鱼。 各种鱼类,完全看不出是都是什么鱼,大的有两臂长,小的只有巴掌大,成群结队,呼啸而过,远远看去遮天蔽日。 所有人目瞪口呆地看着那些鱼,扑到竹筏前才分散开,把筏子团团围住。 如此颠簸,可红尘连衣角也没乱一下,跪坐下来,低下头去,看着竟好像在和那些鱼沟通。 厉王看到最前头,鳞片发红的大鲤鱼,忽然想,也许它真是龙王派来的使臣。 女孩儿也的确能和龙王沟通。 三嗔大师同样没想到,这姑娘真有此等本事,他也半信半疑起来……难道这条小小的水溪里,真有龙王存在? 他修行多年,当年拜求神佛时,神佛没给他庇佑,于是他从此不信神佛,这一次会动手脚,也不过是为了普济寺,为了跪在河边充当祭品的一女子。 若他真信神佛有灵,恐怕也不会故弄玄虚,在这等祭祀场合胡来了。 好半晌,红尘才起身上岸,挥毫泼墨画了一道符,递给厉王。 “殿下,您拿着这道符回去,只要回到京城,到时候龙王自然会护送水中的幽魂返乡……安葬的时候,除了衣冠之外,最好有一些对逝者意义重大的物件陪葬。” 她说的很郑重。 这话若是别人说,厉王一定当对方在敷衍了事,可今天见到如此神异的场面,他也就信了,小心接过收好。 红尘心里一松,才想问问既然已经不能活祭,那这些俘虏要怎么处置,就见厉王一挥手,让那些侍卫,那溪水边上的女子都拉过来,依旧跪在前面。 他的眉眼冷硬,口气也硬。 “既然龙王不接受你们,那你们只好给我的兄弟们陪葬。” 红尘:“……” 她忙活这半天,难道就是这么个结果?这得是多大的仇,多大的怨,堂堂一王爷,怎么就和这几个女人较劲上了! “殿下,今日杀生不详。” “放心,天快黑了,我可以容她们活到明日太阳初升。” 辛苦这么半天,就是现在的结果!红尘叹了口气,终于忍不住开口问道:“王爷为何非要她们死不可?” 厉王冷笑,顺手把自己腰间的长刀拔出,细细擦拭,一字一顿地道:“姑娘可知道,这些都是什么人?这一个,陈州知府的女儿,那个,是个宗室小姐,还有她,乃是河洛郡王的小妾,多是勋贵子女,世受皇恩,享尽荣华富贵,她们从贼,岂不更可恶?” 红尘皱了皱眉。 她心中其实也恨,黄莽之乱,陈州几乎被夷为平地,家家户户被屠戮一空,当年好些女子,在家人死绝之后就自尽全节而死,据说皇帝逃离之后,听闻陈州被焚,问当时的情况,探子只回了一句,白骨埋城池! 为了剿灭逆贼,厉王麾下将士,死伤惨重,也难怪他生气。 红尘想了想,终究还是觉得,这些女子无辜,但她今天做得事实在太多,厉王固然心存感激,却也戒备,犹豫了下,也不知该不该继续劝。 一时沉默,忽听溪流中有琴声传来。 琴声略有些萧瑟,先是哀叹,随即转为激昂,似是哀悼,又像是给水中的英灵们送行。 红尘的情绪顿时被很好地安抚。 不只是她,周围的人,听到琴声,也不免侧耳,岸边静寂,那些激愤,痛苦,似乎随着琴声淡去。 厉王闭上眼睛,表情也没那么震怒。 不多时,琴声才停了,红尘看过去,就见她家林师兄,青袍广袖,乘坐一叶扁舟,顺流而来,这会儿已经靠岸。 薛柏桥远远看见,就咋咋呼呼地叫唤。 林旭却只当没听见,上了岸,先向厉王见礼,看了一眼那些跪在地上,已经麻木的女人们,叹道:“这些人,只有三人被逼无奈,曾向我国将士出手,无论何等缘故,自然应该抵命,但其他人……” 又叹了一声,他摇摇头,“狂贼一向凶逆,当时陈州驻军三十万,后又有二十万朝廷大军来援,我大周五十万大军,尚且不能守城,连陛下也受伤弃城而走,朝廷七次征讨,铩羽而归,现在殿下以没有违逆贼人来指责这些女子,又置那些公卿将帅于何地?” 厉王一怔,沉默下来,怒气却是散尽了,良久才道:“……也罢,送回京城问罪,若是陛下恩赦,我也无话可说,若是她们领了死罪,我便请人将她们安葬,保证清明寒食,都有香火供奉。” 红尘一惊,这位殿下,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好说话……或许因为,开口的是林旭。 那些女孩子们本已经绝望,闭目等死,此时听厉王如此说,顿时小声抽泣起来。 “多谢王爷,多谢公子。” 她们遭受磨难,心里头其实早不怕死了,可好些家里不肯相认,恐怕死后也难入祖坟,甚至不知道尸骨能不能保全,岂能不绝望?如今得了厉王这句话,总算心安。 这场祭祀,虽然祭品都好好的,貌似没完成,可还是皆大欢喜。 厉王不是个特别守信的人,但他的不守信,一般只对敌人,在自家人面前,还是挺要脸,果真让手下人把一堆俘虏又押回去,顺便给他们换了身衣裳。 折腾完,太阳都下了山,红尘累得不行,不只是精神疲惫,连体力都消耗了好些。 三嗔大师就过来,笑眯眯地道:“天太黑了,薛公和小姐还请随我去休息一晚,尝尝师兄做的素斋。” 薛公公是个吃货,一听就口水横流,红尘听大和尚凑过来低声说有礼物要给她,也便应下,辛苦折腾大半日,拿点儿报酬还不应当? 她这会儿早忘记,还有一只夏世杰遗落在厉王手里头。 正文 第四十八章 萌宠 夏世杰没在意他那轿夫一刹那的晃神,此时正不耐烦,想到他堂堂夏家嫡长子,来往杞县,本是英雄之举,却惨遭厉王欺凌,偏偏还是那个红尘伸出援手,救了他一回,只要想起来,便着实有些不是滋味。 师风却是爽快人。 他自来恩怨分明,一到杞县,详细了解始末,登时更对红尘印象大好。 在他看来,红尘能不能有资格在夏家争夺权柄暂且不说,但回到夏家,融入夏家,绝无问题,而且是大好事。 此次细想,却是个接触的好机会。 想到此,他便忍不住小声叮嘱:“大公子这次亲赴杞县,想来是对小姐万分重视,这次又是小姐力挽狂澜,才没让公子有所损伤,也保全了咱们夏家的颜面,下一次咱们还登门拜访,您可务必要谨言慎行,好生安抚,多多劝慰。” 夏世杰正不痛快,闻言更别扭,皱了皱眉,恨声道:“保全夏家的颜面?我哪里做得不对?明明是厉王手段毒辣,她在厉王面前如此谄媚,竟似并不觉得厉王哪里做错了一般,如此不分黑白,岂能做我夏家人?” 师风:“……” 这话都敢说,大公子真让家里给宠坏了,真以为自己是金御史不成? 万岁有多宠爱厉王,谁不知道?皇帝本也圣明,不会纵容宗室勋贵们在外胡作非为,可对他这个儿子,却是护短的紧! 他们在外就是再看不惯厉王殿下的所作所为,但真敢说出口,甚至犯言直谏,且还能全身而退不被事后报复的,也只有金御史一个! “去年厉王殿下率众追砍三十多个禁军,致使十几个受重伤,只因为他们酒醉后出言侮辱皇后娘娘,那一次,连万岁都被惊动了,你知道你的爹,我们的族长大人在来求救的人面前说什么?他只说了一句话,‘殿下要杀人,老臣只能替他磨刀!’” 夏世杰愣住。 “禁军不是龙禁卫,那都是权贵人家出身的公子哥儿,每一个出身来历都不简单,族长大人也只能说这句话,因为厉王殿下身后有皇上在,现下也是同样的道理,厉王别说杀几个罪人,就是当真闹出大事,也是由万岁爷裁断。” 人生在世,本就有诸多的不公平。 师风叹了口气,“比如说你要是在外面惹了事,我的身份不算低,可还是不能随意指责你,必须等你回去之后,由夏家的族长或者长老来处置,那才是你的正经长辈。” 听了这话,夏世杰也不再吱声。 红尘若是听到他们这番对答,一定会觉得很奇怪。 在她的印象中,师风可不是这等畏惧权贵的人,他当年也得了个师疯子的雅号,对这世上一切不公平,不公正,对权贵私底下做的那些阴暗事,十分看不过眼,遇见就要管,还为此发过几次疯,闹得上下不安宁,连夏安都几乎要怕了他。 夏世杰也没有这么不圆融。 时间果然是最奇妙的东西,能改变很多。 一边说着话,一边下山,走着走着,一个轿夫忽然‘啊’了一声,扑通,肩舆落地,他一扭头转身就跑,就和身后有几百只老虎追在屁股后头似的。 夏世杰让摔得七荤八素,眼冒金星儿。 “大公子!” 身后两个长随,还有另外一个轿夫连忙扑过来看情况,手忙脚乱地扶他。 师风也大吃一惊。 虽说只是就近雇了俩轿夫,也不至于扔下雇主逃走吧,才走过去看情况,就见并另一个轿夫,又嗷了一嗓子,扔下手里的人扭头便没了踪影。 咔嚓! 夏世杰泪珠迸发,疼的差点儿没昏过去。 他在厉王手里的时候,不小心给弄得小腿骨头上有裂痕,脚踝肿胀,才刚刚包裹好,上了药,这一回二次伤害,也不知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 万一成了跛子,他真是想死的心都有。 “混蛋,怎么……”一抬头,痛骂刚刚脱口而出,夏世杰就一翻白眼,昏过去。 师风一转头,扑面而来的是一个巨大的虎头,腥气扑鼻,脚下晃了晃,踩在大公子的肚子上,又把他给踩醒了。 两个人还算有经验,屏住呼吸,一动不动,闭目装死。 红尘:“……” “咳咳,二位?” 师风小心翼翼地睁开眼,看到盈盈站在身前的红尘,总算稍稍松了口气,等到再看见把大脑袋挤过来,又让红尘推开的白色大老虎,额头上的冷汗蹭蹭往下淌,连话也不知该如何说了。 那老虎比寻常的要高上好些,几乎能到他胸口,因着大小姐长得‘娇小玲珑’,越发衬托得白虎威武雄壮。 “二位可有什么事?” 红尘挑了挑眉,问道。 夏世杰一时无言。 在一开始,甚至还没到杞县之前,他就想了不少,都是想怎么不着痕迹地打压红尘的气焰,让她以后一见自己就矮上一头,好为以后铺路,让她没本事伤害阿婵。 奈何,事情的发展实在出乎意料。 他没打压成人家,到几次在人家眼前丢乖露丑,被教训得狼狈万分,还得对方援手相救,连想报复都没了底气,好不容易再次打起精神,要重整旗鼓——这会儿和一头大老虎眼对眼,满腹的计较,哪里还使得出来! “我,我就是……谢谢……” 吭吭哧哧,夏世杰耷拉着脑袋,很想硬气几句,奈何嘴巴实在不听使唤。 “不必,看在夏家以往的功绩的份上。”红尘无所谓地耸耸肩,完全不把夏世杰当一回事儿,拍了拍大老虎的脑袋,哄着它进家门。 要是只有师风在,那还能唠几句,现在多出个夏世杰,她瞧见就烦,可没心思多呆。 师风也不敢拦。 有那么个庞然大物在,话都不敢高声,还怎么拦? 目送红尘进了门,那只猛兽也摇摇晃晃地进去,师风才松了口气,出了一头冷汗。 他也不是没见过老虎,在猎场上,也见人猎到过老虎之类,但那都是死物,像如今这般接近,呼吸相闻的经验,呃,还真是没有过。 师风叹了口气:“我回头再和她说那桩事吧,还有夫人托付的礼物也要送去。” 今日实在太刺激,还是得缓缓。 夏世杰皱巴着一张脸,心里后悔的要命,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不就是一只老虎吗?不就是那老虎个头大吗?怕个……什么! 正文 第四十九章 不耐烦 正文 第五十章 闲暇 师风得了大公子倒霉的消息,昼夜兼程赶路,不眠不休来到杞县,紧接着和厉王手下的人交涉更是紧张,此时早就累得够呛,也没力气和红尘小姐磨,拖着夏世杰赶紧回酒楼休息,顺便找医生给他治腿。 要是这条腿真断了,再留下个后遗症,他可没法子交代。 和这俩头顶上乌云密布的货不同,红尘的心情很不错。 两只小宠物扔给新任奶妈照顾,省了好大的心,还不用整天给平安和它们俩判官司了,小平安可精明的很,对着庞然大物一样的成年老虎,有多远就跑多远,绝对不往附近凑。 哪怕外面隐约有传闻,说她能降龙伏虎,家里养着一只神兽,茶馆里的生意也照样不错。 “别说小姐豢养几只虎豹,你就是把苍青山上的毒蛇猛兽都给收拢进家门,只要这一套北燕版本《陈史》还在,我就是让它们给生吞活剥了,那也甘愿。” 一个老学究一边抱着个大竹篓子护住身前,探头探脑地往后院看,面上却故作从容,笑眯眯地道。 大周代陈而立朝,所以《陈史》一直是官方给出的版本,和北燕,大雍等国的颇为不同。 好些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儒生,都特别想看一看他国版本,奈何实在不容易搞到。 红尘这一套,还是薛公公那儿的,玉珏空间里可没有。 那位别看是大内总管,却爱读书,宫里很多秘本,他都有私藏,当初离开皇宫时,带的行囊里,书籍到占了大头,皇帝还为此笑话他。 “难道你个老货,还想读书参加科举再入朝为官不成?” 薛公公一点儿都没介意,该拿还是拿。 他是没了指望,却有两个如花似玉的闺女,闺女都招赘,肯定会生儿子。 谁知道他的宝贝孙子们,将来没有当状元的资质? 前阵子某个大能说想找资料写什么剧本,想找红尘帮忙寻一套有意思的史书,她无意间提起,薛公公就领她到书房翻找,她才知道,这位的藏书甚是丰富,去看了看,还真是翻到不少好东西。 杞县果然是够藏龙卧虎的,想她以前还当整个杞县,只有王员外家里有藏,未免太孤陋寡闻了些。 只是上辈子,她到死也没和这位行事低调的老太监有交集,不知内情,到也不奇怪。 “什么书不书的,没劲儿,阿尘小姐,今天还不提供午饭?我说,你店里客人这么多,提供点儿好酒好菜不是更好?” 薛柏桥在那儿唉声叹气,整个人懒洋洋地窝着,动也不想动一下。 周围几个客人都忍不住笑。 这位经常过来,会开玩笑,会逗乐,跟大家一起没形象地拿着饼卷菜吃,也不会介意,就算一身公子哥儿习气,穿衣打扮都不像杞县的,客人们也早学会不去太在意。 旁边青石凳子上,一捧卷细读的中年书生,闻言笑道:“下山就有几家不错的酒楼,不如公子就出去吃?” 口中温言,眼睛朝着对方坐着的圆椅子上看去。 薛柏桥顿时翻了个白眼:“要是普济寺的癫和尚肯开酒楼,那我就去!” 中年书生叹了口气,不免遗憾。 他是垂涎人家坐的椅子,昨天曾感受过一回,窝进去,整个人都陷在里面,特别软和,如坐云端,轻轻扭身,还能转动,若捧一杯香茶,拿一卷书品读,真是惬意极了。 也不知主人家哪里学来的花样! 红尘这阵子给玉珏空间里那些人做了点儿针线活,什么沙发垫,椅子垫,床垫,窗帘,桌巾,茶杯巾之类,既然要做,当然得看看那沙发,椅子,还有那床。 大部分她觉得到一般,只是有些小椅子,设计精巧,构思也巧妙,她没要报酬,毕竟做得东西着实简单,只借用了几样自己喜欢的小物件。 就说这藤条编织成的圆形凹陷椅子,垫上柔软的坐垫,弹力十足,远不能说华贵,用起来却是真舒坦。 还有一些花样繁多的小茶杯,她瞧着也精致,就画了样子下来,找会烧瓷的匠人帮她做了几套。 本只是自己的爱好,玩玩罢了,没成想客人们都很喜欢。 此时渐进五月,天气转热,有了暑气。 园中却有活水流淌,绿树成荫,凉爽自在。 薛柏桥闲极无聊,一抬头,正好看到王元道和于文波带着个穿着大红绸衫,头上戴着只小小银冠,明明瞧着有十一二岁,居然还能说一句玉雪可爱,天真无邪的小孩子在花丛中漫步,自己也跟着窜过去,随手拿出两颗麦芽糖,笑眯眯地道:“来,叫哥哥,叫哥哥就给你吃。” 这孩子叫陈念,国姓,抿着小嘴垂涎欲滴,可怜巴巴地看着,又扭头去看他叔叔。 于文波叹气:“小侯爷,念念刚换了一口牙,您可千万别再逗他!” 薛柏桥鼓了鼓脸,到底还要颜面,不好真欺负个孩子,耷拉着脑袋揪着身边的花花草草玩。 红尘没再搭理他,低头读书,才翻了两页,小狸就拿着张名刺过来。 她才接过名刺,还没认真看,就愣了下。 自家的玉珏在她碰到名刺的同一时间,忽然冒出提示——任务:解救受困者。 特别简单,并无详细描述。 红尘甚至都不能确定,所谓的解救受困者,和手里这东西有没有关系。 名刺是杞县那位王员外的。 他老人家,可比薛公公还有名气,薛公公比较低调,要不是女婿是大商人,恐怕也没多少人知道他,王员外就不一样了,他是出了名的乐善好施的大地主。 在杞县修桥铺路,遇见荒年施粥舍药,那都是常做,就说普济寺吧,寺庙里的长明灯,他点了十几盏,年年都给大笔香火供奉,花钱整修庙宇,给佛祖菩萨重塑金身的事儿也没少干。 红尘忙把人请进门。 无论如何,王员外的人都不好不见的。 来的是个清俊小厮,虽然是下人,却也白白净净,斯文有礼,进了院子,先恭恭敬敬行礼,才客客气气地道:“我家老爷新得一处园子,种植了十多盆兰草,甚为钟爱,可不知怎么回事,近日来接连枯死,我家老爷听闻小姐乃是兰草名家,想请小姐施以援手。” 红尘若有所思,听着似乎很正常,没什么不对,还来不及说话,薛柏桥的眼睛就大放光明:“王员外的园子?是不是传说中那座假山怪石都能吟唱的奇园?” 小厮含笑点头:“不过是些粗陋机关罢了,外间传闻过于夸张。” 薛柏桥可不听,磨着红尘答应:“我前些日子还听林旭唠叨,说他脸皮薄,和王员外没交情,不能进去一探究竟,着实可惜,你带我去,馋死他。” 正文 第五十一章 陷阱 王员外家的憩园,有个别号叫奇园,已经有百多年的历史了,倒手好几次,去年王员外才从远走北燕的一商人处买下,重新修整,花费一年光景。 早在还没修好之前,就有去看过的人传出消息,是园子十分不俗,不只是花木扶疏,堪称是杞县顶尖,缓步行走园中,那些假山怪石凉亭处,竟时时有乐声响起,有时类似风雷之音,有时又似有人低吟浅唱,一时人人称奇,都说王员外好人有好报,这绝对是捡到了便宜,毕竟当初他买园子的时候,没花多少银钱。 红尘和一票人浩浩汤汤地进了门。 王员外人不在,说是出门谈生意,到有个管家负责招待。 那管家乍一看,竟然来了这么多人,似乎有点儿惶恐吃惊,颇不稳重。 红尘也没在意,毕竟只是寻常乡绅家的管事,不能和薛公公调教出来的相提并论。 当初在薛府,薛柏桥这位小侯爷上树爬墙,一个人唱独角戏都和林师兄吵得沸反盈天,人家大管事也就端来杯茶水给他润润喉。 不过,跟来的人是有点儿多,也难怪对方惊讶。 薛柏桥是死皮赖脸地跟着来的。 红尘不搭理他,拿帕子给陈念擦了擦嘴角上沾着的糖渣,又替他理了理被风吹得蓬乱的发。 这孩子满满的好奇心,也非要来。 小侯爷也就罢了,红尘对孩子一向疼爱,自然要多看顾些。 人都是少什么,就更看重什么,她当年活到那个份上,一心就想要个孩子,传承自己的血脉,传承自己的思想,好不容易如愿,却又得而复失,伤痛入骨,如今见了明明只比自己小两岁,却天真无邪的陈念,也不知为何,亲切感陡然而生。 或许这孩子虽然天真,却特别懂事,就说现在,明明累得气喘吁吁,却并不肯让他身边的王元道和于文波抱,相反,还要扶一扶对方,可见教养极好。 “这花还真都快死掉啦。” 薛柏桥向来不认生,也看不出人家管事隐约对他的排斥,径直就走到花圃边上,蹲下来唉声叹气。 “你们怎么养的?不会是虫不除,肥也不施吧,瞧这叶子,又黄又焦,还这么薄,就算兰花普通了点儿,也不能这么糟践!” 红尘看了看,一挑眉,心中就有了点儿谱儿。 王员外必然好些时日没细心打理过这些花草,土质很干燥,没人浇水,不只是兰花,其它花也养的不好。 看样子主人不是惜花之人,也不像是要她帮忙救治兰草,那要自己过来是做什么! 忍不住看了陈念和薛柏桥一眼,皱了皱眉,她到不怕,出门前做过安排,如今也不比以前,她虽是弱质女流,但只要不是措手不及让人杀死,便有自保之力。 只恐连累了旁人。 管家到一脸殷勤,死劝活劝,非要请他们进客厅喝茶,还叠声吩咐下人准备茶点。 客随主便,主人家怎么说,他们听着便是,一行人就进了客厅,结果一开门,连薛柏桥这个心最大的,也打了个哆嗦,目瞪口呆。 于文波一伸手攥住小念的胳膊。 薛柏桥一转眼躲到红尘背后去了,等躲过去才面红耳赤,都怪他以前出门遇见麻烦事,第一反应就往林旭背后躲,眼下也习惯性这般做。 红尘这会儿顾不上他,自己也被唬了下,实是这客厅内情形不大对。 四个大汉坐在桌子旁边正大吃大喝。 看桌子上的残羹冷菜,显然都吃了许久。 地上一堆鸡骨头,鱼刺,还有喷溅的汤汤水水。 他们一进来,那四个人就瞥了眼,乍见人还挺多,为首的那个便乐了:“还挺快!” 王家的管事却仿佛对这些人的失礼毫不在意,咳嗽了声,低声介绍:“这几位英雄都是天下第一大帮,擎天帮的人,那是十三堂堂主付子文。” 不等红尘说话,他又冲着付子文道,“付堂主,她就是您一直想见的,我们杞县被选中三年后为灵女的红尘小姐,现在人都来了,不知,不知……” 付子文一笑:“你放心,我们擎天帮一向讲信誉,你该知道的,虽然多了几个人,不过也无所谓,一并弄走便是。” 两个人交流的工夫,红尘几个也缓过劲儿。 薛柏桥使劲掐王元道的胳膊:“牌子,你那木牌呢?” 这位翻了个白眼,还真以为凭一块儿木牌就能横行天下?眼前这几个又不是大周十大高手之一的高远,就是擎天帮的所谓堂主,也不可能认识! 而且此事蹊跷,外面还有伏兵,只看架势,外面那些人训练有素的很,可不像擎天帮的规矩。 红尘一皱眉,抽空儿给王元道做了个手势。 一看到她的手势,王元道脑子一懵,登时瞠目,不可思议地看她一眼,若非是眼下的环境,非要扑过来问个清楚——你一个从小没出过杞县的小姑娘,怎么会鬼谷的暗语? 红尘回神也有点儿后悔,还是不够沉稳,因着薛家小侯爷和陈念小娃娃在,她就没能沉住气,一不小心忘记,她如今可和鬼谷一门毫无关系。 不过这会儿也顾不上了。 她需要时间,要沟通周围的环境,查找信息……总得弄明白,玉珏一直闪啊闪,要她解救的受困者在哪儿! 刚才给王元道的暗语就是告诉他,先不要轻动,让他尽可能想办法拖延时间,容她一探究竟。 想了想,红尘看了眼付子文,又悄悄做了几个手势——此人必以擎天帮为荣。 “哈哈哈哈!” 王元道眼睛一转,忽然大笑,朝着付子文很不屑地摇头,“擎天帮算天下第一大帮?还真往自己脸上贴金!” 付子文本来已经领着人站起身,向他们走过来,闻言停步,脸色骤变,怒喝:“你胡说什么!?” 王元道冷笑:“胡说?十年前可是你们擎天帮老帮主亲自说的,黄泉门弟子所到之处,擎天帮退避三舍,怎么,难道不是?” 他一句话,付子文的脸色就变了又变,却居然没有暴怒,沉默片刻,压低声音:“黄泉门早已无弟子许涉足江湖,已经是明日黄花了。” “那可不见得。” 红尘抿唇笑了下,拂了拂那一头秀发,声音又清又亮,一下子吸引住所有人的目光。 正文 第五十二章 讲古 屋内的气氛本是剑拔弩张,付子文四人虽然武器并未出鞘,那是不觉得对付一帮子老弱妇孺之辈,也用得着武器出鞘,他们可都是江湖上的好手,应付这么几个老弱病残,难道还用费力? 屋内的气氛本是剑拔弩张,付子文四人虽然武器并未出鞘,那是不觉得对付一帮子老弱妇孺之辈,用得着大动干戈!他们可都是江湖上的好手,应付这么几个普通人,难道还用得着费力? 可红尘一说话,气氛虽更凝滞,那种迫人的恶意却散了。 “据我所知,如今黄泉门的少门主,来了咱们大周,还给别人当了侍卫。” 擎天帮那几人登时愕然。 “怎么可能!?” 连王元道都非常惊讶。 黄泉门中人,到不是骄傲,只是一个个的都不知人情世故,更不可能给人做侍卫。 付子文冷笑,心中却不免好奇,他们帮和那个门派早在十年前,曾经有过一段公案,从一入帮开始,就开始听着黄泉门的传说,只是前辈们说话都说一半藏一半,他纵然想知道,连那个门派所在地都找不到,又去哪探听! 此时红尘言语涉及,他顿时起了心思,非要把话听完不可,否则恐怕好长时间都要心里痒痒。 “要说这天下第一的门派,我曾遇一位长者,酒醉后曾跟我提起过。” 红尘声音悠悠,带着点天真无邪。 付子文低沉着脸,却一动不动地站在那儿听。 事实上,一弄清楚在王员外家设陷阱的是擎天帮,红尘就一心二用,一边琢磨怎么说话,一边想到上辈子林师兄跟她说的闲话。 江湖人那些破规矩,杀个人都要先说个一二三四五,说完话再动手,好像不显摆显摆,就要落了自家的名声似的,到比不上正儿八经的杀手干活利索。 她这会儿却觉得这种毛病好极了。 “世人都知道,黄泉门是由那些在世间受过大苦大难,认为人间一切皆苦,愿意避世而居,永远不履尘世的人所立,门下弟子,也从小不学凡尘俗世的礼仪规矩,只守黄泉门内法则,从未有弟子出世,一直不为人所知。” “要不是三十年前,西狄、北燕两国联合侵犯大周,正好撞入黄泉门隐居之所,大军过境,战乱纷纷,无数百姓罹难,战火甚至毁了门内种植的珍贵草药,黄泉门派出一位大长老,一人突破万军,杀入营帐,挟持大将,逼迫来犯敌人退军,甚至和西狄的大宗师文山公大战一场,百招内就逼得文山公狼狈而逃,恐怕世人还不知道,天下间竟有这么一个门派存在。” 那些陈年旧事,江湖秘闻,连很多现在年轻的江湖人都不会知道,红尘却如数家珍。 连陈念一小孩子也听得愣神,付子文那些人,更是差不多要忘记本来的目的。 王元道暗自偷笑,不知暗中筹划之人,看到他们站在一处讲故事,会不会气得吐血? 只是,这丫头看来真不是一般人。 红尘也知他们怀疑,但她很清楚,以后要见到的聪明人很多,她的异常根本不可能完全隐瞒得住。 鬼谷先生是天下奇人,便是看出什么,也自能胸怀广阔地去接受。 她虽然该谨慎些,但大大方方的就好,无论这几个人有什么猜测,那又何妨?反正她立身持正,不会与他们结怨,谁又会管别人的事! “如果真如你所言,那个门派有人在世间,还是少门主,为何我从没听过?” 犹记得当年黄泉门最出风头的时候,他听前辈们说,好多英雄人物都想结交那一派的弟子,只因为对方最是重信守诺,一言既出,百死无悔,又是个顶个的高手,当时北燕贤王就曾感叹,若能得一黄泉弟子,胜过养一万死士,可惜,无论是重利诱惑,还是托关系,套交情,讲人情,都毫无用处。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我只知道,永平七年秋,鬼谷三公子林旭曾进入十万大山,到过黄泉门,在其中盘桓了半个月,离开时,少门主亲自相送,从山顶送到山腰,又送到山下,最后干脆送出大山犹不放心,欲要再送十里,结果十里又十里,一直送他回到鬼谷,便顺势在他身边当了侍卫。” 付子文:“……” 王元道:“……” 呵呵。 小姑娘说得何等轻松! 黄泉门里那条有去无回的黄泉路,葬送了多少英雄豪杰,林旭一不会半点儿武功的人,不光进去,还盘桓半个月,临走又拐了人家的少门主? 真要如此,那些求而不得的王孙权贵们,岂不是太冤枉? 做梦还比较可能吧! 红尘可不管他们信还是不信,抬头看了看天色,笑道:“差不多了。” 她话音刚落,付子文就感到腹内绞痛,浑身无力,脑袋晕沉沉,一只手撑住桌子,提了半天气也没提起来。 他那几个同伴也一样。 薛柏桥到不惊讶,顿时眉开眼笑,大乐道:“我都忘了,当初阿尘你整治夏世杰那小子的时候,也是一下就让他生不如死。” 红尘摇了摇头,对付夏大公子可不是一样的手段,挂在她家大门上的符咒不容易做,也不只是符咒起作用,在自己的地盘还能布置,在陌生的地方可没辙。 她只是提前准备了点儿药粉,还得分散这些人的注意力,毕竟都是老江湖,若非一开始就没把她一个小姑娘放在眼里,可没那么容易中招。 付子文黑着脸冷笑。 红尘就道:“别指望外面的伏兵了,我带了援兵过来。” 吼! 一声虎啸。 外面顿时兵荒马乱,付子文的脸色更难看。 “我与贵帮无冤无仇,你们究竟为何要与我为难?可是有人指使?除了我们,可还抓了别的什么人?” 她还是对玉珏提示中的任务目标,所谓的受困者很是介怀。 王元道走过去把四个瘫软在地上的家伙都拎起来卸了胳膊腿,这才道:“擎天帮的兄弟是吧?你们帮主和我家老主人鬼谷先生也有些交情,你们今天做得可不地道!就是做生意,也没有做到自家朋友头上的道理!” 他朗朗而笑,付子文整个人都傻了。 要提前知道这位是鬼谷先生的人…… 付子文羞得脸上通红,讷讷不言,张了张嘴,刚想说话,窗外忽然飞来一片火箭。 砰一声,火花飞溅,整个屋子一瞬间烧起来。 付子文四个顿时大惊失色,愣了愣,随即破口大骂:“混蛋,我们还在屋里,你们,你们竟然……” 火焰吞噬了所有的东西,陈念被烫得哇哇大哭,于文波抱着他向外冲了两次,又被大火挡了回去。 “是麻油,还有石脂……” 红尘闻到那股子怪味,皱眉侧耳听了听,身体忽然僵直。 那是……王越? 正文 第五十三章 醒来 红尘和王越毕竟是做了十几年的夫妻,情浓时,也曾并肩同游,也曾红袖添香,言语脚步声,怎么可能听不出来? 他不是自诩君子? 还说什么是真名士自风流,他是风流而不下流,虽是懒散纨绔,做事唯凭本心? 红尘隐约听到王越惊慌失措地尖叫声。 “你们居然放火箭,一开始,一开始……” “一开始怎么样?王公子为何如此啰嗦,小姐说的很清楚,若不能生擒活捉,死的也行。” “……啊……老,老虎!” 虎啸声伴随着远处隐约传来的脚步声,外面的人火箭更密,人也乱了,时不时有惊呼哀鸣声。 “快撤,是衙门的人!” “师风也来了,他认识王公子,先送王公子走!” 大火越烧越旺,外面的箭雨到散了,援兵将至。 “夏蝉好大的能耐!” 红尘眯了眯眼,略有些心惊肉跳。 她前世且不说,今生虽然做了点儿事,可唯独会对她下这种辣手的,只有夏蝉,可她才多大?这么点儿的年纪,便已经有了如此忠心耿耿的属下,连猛虎在侧,也还想着完成任务。 这么看来,其实前世自己输得也不算太冤。 只没想到,王越这么久以前就认识夏蝉。还替她做过黑活儿。 夫妻多年,她也是傻的,竟是全然不知! 红尘已是来不及多思虑,火势凶猛,冲出去的可能性不大,到是躲一躲,也许有机会能躲过。 当初她虽然只以为可能会遇见个绑架案,或者有人被困在什么地方出不来之类,却还是提前写了封信,让小猫给薛公公送过去,只有不大好的预感,请薛公公带人来看一眼。 此时听外面的动静,来的好像是师风? “跟我走,我知道屋里有密道。” 墙边窗户旁的花卉,都扭头指着同一个方向,她也趁着刚才说话的工夫,打探过一二。 等到红尘拨开烧着了的毯子,用力一踹地,踹出个黑洞洞的洞窟来,薛柏桥和王元道这些人,差不多真相信她能掐会算,不出门就知天下事了,不相信这会儿也得先急着逃命。 王元道当先往前冲:“我下去探路,你们慢些。” 红尘点点头,略一迟疑,还是过去帮那几个擎天帮的人把胳膊都给接上,低声道:“我没带解药,不过用的也不是什么厉害的毒物,过一会儿应该能缓解了。” 付子文忍住扑面而来的灼烧感,咽喉因为浓烟呛得发涩,心中居然对这位‘罪魁祸首’,有了一丝感激之意。 ………… 一大早夏家就来了七八个太医,就在静安居给顺平公主诊脉。 夏蝉从书院回来,第一时间就回了内院给母亲侍疾,她缓步向屋里走,来来往往的下人们都低头行礼,退避一旁,她也很客气,言语温和。 下人们都忍不住感慨,他们家大小姐是越发温柔和顺了,记得前些年还是个很骄纵的小姑娘,短短时日,性子就变得柔和好些。 别的十三四岁的少女,在家里还像个小孩儿,就说夏家二房的那几位小姐,前几日尚因为功课繁重抹鼻子,掉眼泪。因为裁制的衣裳没姐妹们的好看,就使小性子发脾气,虽说一转头就忘了,又亲亲热热地凑在一块儿玩,到底不稳重。 他们阿婵小姐可不一样,书院的先生们夸赞,师兄弟们更是人人道她谦和周正,连师姐妹们,也少有人说她不好。 进了静安居,李嬷嬷亲自过来迎她进去,一进门,夏蝉目中就带出几分忧虑。 “娘亲还是头痛吗?” 李嬷嬷叹了口气,口中却道:“大小姐放心,太医给开了药,很快就好。” 陈婉躺在床上,夏蝉进屋也没动,定定地看着帐子出神,神思恍惚。 夏蝉连忙过去,细心地替母亲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又轻轻探了探额头,亲自拿了帕子,用热水浸透,给她捂头,小声道:“娘亲,女儿给您买了点儿蜜饯回来,给太医看过,说是能吃,并不冲撞药性,您要是嘴里发苦,就吃点儿压一压。” 陈婉这才恍然回神,安抚地拍了拍夏蝉的手:“知道你孝顺,不过也别总想着我,下了课没事儿出去玩吧。” 夏蝉笑吟吟地应了,不过一直就没走,时不时地拿热水给娘亲擦手擦脚,一点儿都不嫌弃。 一直到陈婉沉沉睡去,呼吸平稳,她才被李嬷嬷劝着退下,等到夏蝉走了,陈婉便一下子睁开眼,勉强坐起身,伸手掩住嘴唇,呜咽出声。 李嬷嬷叹气,有一下没一下地拍了拍公主的后背:“大小姐是个孝顺孩子。” “大小姐,大小姐……”陈婉大哭,“正经的大小姐还在外头吃苦!他们一口一个规矩,脸面,总说要慢慢来,不着急,再看看……谁仔细想过,那才是我怀胎十月,肚子里掉下来的肉!外面世道不好,师风传回来的消息又模棱两可的,什么也不肯说,万一她是真出了事……我,我可怎么办!” 李嬷嬷心都让自家主子给哭碎了。 她的主子虽是公主,还是皇后嫡出,可从小就不受万岁爷待见,在宫里就是个透明人,养得性子不说懦弱,却是个冷情的,向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后来嫁入夏家,生儿育女,早些年也没见着对孩子怎么上心,但哪个当娘的不疼孩子? 最近几年年纪大了,主子到不像年轻时候那般总满腹忧愁,心思全转到孩子们身上,却不曾想又出了这等事。 “公主放心,咱们给大小姐点了长明灯,能保平安的,这道坎,大小姐一定平平稳稳度过去,很快就能承欢膝下,您不是听师风说了,咱们家小姐,可是个有能力的好姑娘。” 那位有能力的好姑娘,在千里之外,略微带了点儿泥土气息的黑窟窿里头醒转过来。 耳边隐约有啜泣声,一呼吸,嗓子生疼生疼的。 “姐姐,姐姐。” 红尘睁开眼,就见陈念趴在她的身边,一脸黑灰,红着眼,乍见她醒了才破涕为笑。 “你醒了?” 一个涂脂抹粉,一脸风尘气的女子捧着碗面糊糊过来,见她转头,顿时满脸惊喜,“那就好,你刚进来的时候连气都喘不匀,我生怕你就这么丢了命,幸亏老天不收,小莫,你快给她诊诊脉。” 抱紧身边的孩子,红尘皱了皱眉,努力回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正文 第五十四章 流莺 房子里一片火海,他们都下到地下室,里面竟然是一个地宫。很深,一个连着一个的洞窟,道路细长,蜿蜒曲折,完全不像杞县这种小城会有的隐秘建筑。 刚一落下,不知道是谁动了机关,上面瞬间开始塌陷,一行人一路狂奔,要不是红尘知道些机关皮毛,这个地宫也是按照五行八卦布置,连蒙带猜,找对了生路,恐怕所有人要被活埋地下了。 不过,她记得自己辛辛苦苦找出路,只想着赶快出去和已经在不远处的援兵汇合,刚推开一扇石门,就眼前一黑,昏死过去。 再醒转,便在这儿了。 四顾环视,应该还是在地宫里。 不过,身边只有陈念,陈念似乎知道她想什么,低声道:“文波叔叔他们出去了,说要看看能不能和上面的人联络上。” 点点头,正四下张望,手腕上忽然被搭了一冰凉的手指,红尘扭头看过去,心下也一惊。 那个被称为小莫的,右半张脸伤疤累累,分外狰狞,身子软软地倚着墙,坐在她旁边,露出来的胳膊,还有碎裂衣服下若隐若现的皮肤上,都是伤疤,密密麻麻,刀剑伤痕,烈火灼伤,一层又一层。 红尘一瞬间差点儿以为,他不是个活人,而是从地狱里逃出来的恶鬼。 可那一双眼睛却特别明亮,让他恐怖的容貌,也不那么吓人了。 旁边那风尘气息浓郁的女子见红尘惊讶,就笑道:“我们当初看见小莫的时候,他更凄惨,身上都生满了蛆,那种白色的,软绵绵的小虫子到处爬,我恶心得差点儿连隔夜饭都给吐出来。” 小莫一点儿也不以为意:“若是没那些蛆虫,我恐怕早就死去,说起来还要谢谢它们。” 红尘忍不住又看了他一眼,坐起来倚着石壁,呼吸却有些不顺,吸了半晌,也总有吸不进气的感觉,咽喉火辣辣的疼。 陈念趴在她怀里,可能有一点儿冷,瑟瑟发抖:“姐姐,念念好怕!为什么有坏人要烧我们?” “因为他们是坏人。” 随口应了小孩子一句,红尘吐了两口气,不知怎么回事儿,她这会儿脑子发木,盯着小莫那半张完好无损的脸,眼睛忽然酸涩起来,明明没什么伤心难过的事儿啊?总不至于为一个上辈子也没为之哭过的王越吧? 他这半张脸长得真好,眉目娟秀,英俊得能入画,在这样阴暗的地窟里,也闪耀迷人。 “你别怕,没什么大病,就是吸了浓烟,缓缓便好。” 看着红尘还坐在那儿发呆,眼眶越来越红,小莫顿时有些手无足措,忙道。 红尘闭上眼睛不说话,面无表情,眼泪却莫名其妙说掉就掉,还特别多,她根本不想哭,却说什么都止不住。 一开始说话的姑娘呆坐着也不知道劝。 小莫愣了半晌,轻声道:“哭吧,难受的话,能哭也好,可哭完了,还得好好活。你看看我,我遭逢大难,父母兄弟死绝,还蒙受污名,家族百年清誉一朝尽毁,就是我自己,也变成了现在这副样子,可我还是活得挺有滋有味的。” 良久,红尘抹了把脸,失笑道:“没事儿,就是一时失态,很快就好。” 连她也不明白,重生这么长时日,日子过得如此逍遥,此时又哪里来的眼泪? 或许真有那么一点儿是因为王越的出现。 不是什么旧情难忘,旧恨难消,就是想起来了。 前生想哭十几年,愣是忍着,今生今世不想哭,却把旧日里的泪补上,补完,从此往后,再也不想那些人,那些事。 小莫松了口气,伸手在她眼前一翻一转,掌心里就出现一支开得正灿烂的小野花,轻轻剥开花苞,里面居然露出一颗蜜丸,是纯粹的野蜂蜜凝固而成。 “尝尝。” 红尘一笑,大大方方地拿起来,掰了一点儿尝了尝,剩下的塞陈念嘴里,顿时让这小孩子享受地眯起眼。 “这是罗娘,她和她的姐妹,还有我,都是被抓到这儿的,本来还有人看守,前几天不知出了什么事,那些看守都走了,送饭的也再没来过,石门还被封死,那会儿你们几个生人忽然出现,到把大家吓了一跳。” 小莫简单介绍了下。 罗娘看着红尘,微微瑟缩,她长得真好,不只是容貌华美,而是那种说不出的气质,如此狼狈地坐在那儿,脸上一点儿妆容也无,可就是那么吸引人。 她一开始细心照顾她,只是觉得她灰头土脸地出现,还是出现在这种地方,怕也是惨遭横祸的,很是可怜,可等红尘一醒,与小莫肩并着肩说话,她顿时就明白了,这个姑娘和她不一样,她们完全是两个世界的人,这姑娘和小莫,才是同路人。 看看小莫吧,他永远都那么乐观温和,但和自己这些姐妹说话时,他绝不会流露出如此自在,如此轻松愉悦的表情。 罗娘忍不住低下头,抹了把自己的脸,又拉了拉衣服,自己这副样子…… 红尘和小莫简单说了几句话,虽然没说很多,但她不是真正单纯的小女孩儿,乍看过去,旁边蜷缩着的几个女子,穿的衣衫都分外暴露,脸上的胭脂水粉很浓,气味呛鼻,都是劣质的,便能猜出她们是传说中那些第三流的流莺。 别说和教坊司的官妓比,就是和普通青楼的伎子也不能相提并论,她们都是些不够出色,不够有才气,甚至样貌上有缺陷,砸在人贩子手里卖不上价钱,最后被组织起来,废物利用的一类。 红尘之所以知道,也是因为曾经遇见过一次,看到有好几个女子脖子上戴着套子,让人拴着在马道上走,路过的商旅都指指点点,连乞儿都会肆意取笑。 那种惨状,生生世世恐怕都很难忘记。 心思流转,红尘面上却丝毫都没露出来,既不鄙夷,也不可怜,只很诚恳地谢过。 罗娘没察觉出什么,面上却难得轻松了些许。 没多时,王元道,于文波领着气喘吁吁的薛柏桥回来,薛柏桥一看红尘醒了,顿时眉开眼笑:“阿尘你吓死我了,我还以为你脑袋坏掉了呢!” 红尘昏死过去,是让人砸了一石头,不过对方没用多大力,连皮都没破。 “别胡说,我们在外面找到一封死的石门,隐约能听到外面的动静,好像有官差在附近,还请小姐过去看看能不能开。” 王元道如今差不多要把红尘当万能的了。 红尘还没吭声,旁边一直沉默不语,毫无存在感的一女子忽然沙哑着嗓子道:“罗娘你就会招惹麻烦,他们一离开,地宫暴露,咱们岂不是危险?反正我是哪里都不去,好不容易煞星们走了,能过点儿太平日子,为什么要出去?” 正文 第五十五章 阳光 王元道和于文波十分诧异。 这是什么话?地宫毕竟是在地下,也不知曾是作何用,阴森恐怖,还随时有塌陷的危险,毒虫之类也偶见踪迹,人要是长长久久地居住,于身体有害无益! 再说了,谁又愿意一直生活在此等暗无天日的地处。 红尘到明白她们的心思。 尤其是在一张张憔悴苍白的面孔上,看到那种麻木中隐藏的绝望,惊恐,她不禁沉默。 上去生活又有什么好? 她们甚至远远比不上那些被拐卖的,凄惨的女子们,一日身为流莺,终身都在贱籍,世世代代都受人歧视,日子根本过不得。 可这些弱女子再忐忑不安,红尘他们也不可能不离开! 罗娘脸上露出几分凄然,苦笑道:“阿严你别乱想了,不出去又怎样?难道真在这地处活一辈子?他们留下的粮食到不算少,能吃个把月,可吃完之后呢?” 一群女人,没个营生,难道还要去做皮肉生意? 真若如此,活在哪儿都是地狱,到不如趁此机会出去,身在贱籍,就别想嫁什么好人家,可姐妹们相依为命,想办法做点儿活计,也勉强能糊口。 就是日子难捱又能有什么法子,她们命苦罢了。 阿严麻木的脸上扭曲了下,良久才幽幽道:“你还敢相信她?你就不害怕?万一他们一出去就把你们卖到更暗无天日的地方,到时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你又有什么法子!” 她们也不是没有逃过。 有一次路过锦城,遇见个大家千金,还是京城来的,听说是世代忠良的夏家小姐,特别温柔和善,还拿自己吃的零嘴散去给穷人家的山娃子,阿严趁着被牵出去做生意,就扑到她面前去哭求,求她施以援手,救她们一救。 可那位小姐呢?她只是冷着眼命人把那群畜生叫来,叮嘱他们看严实点儿,别让她们这种人过来碍眼。 “冲撞我也就罢了,冲撞了兄长,你死一百次也没用。” 多么可笑,好像她们是什么脏东西似的! 阿严低下头,心里一片冰凉。 罗娘愣了半晌,闭着眼哀叹:“难道求一个脱籍,只想平平常常过日子就真这般不可能?” 众人一时无言。 小莫幽幽道:“当年太祖皇帝携原配皇后路过云州,碰见身在贱籍卖唱的小红姐儿,皇后听了她的曲子,只觉曲声悲凉,哀怨之气令人落泪,念及这些女子此生悲苦,就求太祖皇帝恩赦,让她重归良籍。” “太祖皇帝重礼仪,只道恩赦也不是不行,只是不能轻出,前朝到是有一佳话,曾有一女伎隐姓埋名去书院参加考核,成绩十分优秀,可惜身份曝露,再优秀也无用,书院的山长心生怜悯,就说若是她能过最终考核,且得上上,便上书求恩旨,发还良籍,可惜那女子终究没有如愿。太祖皇帝提及此事,便道,朕也不要求她很优秀,只恩许她一道推荐函,若她参加书院考核能考中,便允她脱籍,从此之后,这到成了定制。” 此事虽然不属于秘闻,知道的却不算多,小莫娓娓道来,罗娘她们听了,满心向往,可又忍不住苦笑:“先不说别的,推荐函上哪儿去找?我们姐妹可有十多人,再说,就是有推荐函,我们最多算是识几个字,书也没正经读,怎么可能考得上?” 谁不想脱籍?要真那么容易,黄土掩埋的姐妹们,也不至于多得连块儿草席都没得用了。 读书是何等样的人才能读的,像她们这些姐妹,生来贱命,便是有那本是小姐出身,才高八斗的,也无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替她们作保,允许她们去书院应试。 红尘若有所思,眨了眨眼,忽然一笑:“先随我出去,你们说难,我说不难。” 罗娘和阿严一行人都呆了呆。 “别管你们信不信,反正也无它路能走了。” 红尘叹了口气,当先就钻出去,一路看一路走,王元道本来还要带路,却发现她走得比自己这摸索了大半日的还要快,且那些个危险的机关消息,她是看也不看就能避过。 薛柏桥后悔得不行:“早知道咱们安安生生等阿尘小姐便是,那么辛苦作甚!” 想他刚才战战兢兢地出去探路,好几次都差点儿断腿,要不是这些机关似乎只是困住人,没想要人命,他非得受伤不可。 很快就找到石门。 说是石门,实际上和四壁严丝合缝,仔细看都不一定能看得出来。 “有意思,不知道是什么人建造的地宫,不像寻常匠人的手艺。” 岂止不是寻常匠人的手艺,红尘仔细看了看石门上隐藏在细缝和绿苔藤蔓下的机关锁,像是依据河图洛书布置的,十分复杂,立时就发现这东西一定是精通机关消息的大家制作。 “怎么样,能开吗?” 王元道也凑过来看。 他对这些知识稍有涉猎,平日里布置个机关,还挺能糊弄住普通人,但眼下也是束手无策。 红尘也一样,她上辈子其实只知道个皮毛,这辈子同样是初学者,能不能破解还真没把握,不过,她有……外挂! 干脆直接用意念调用玉珏,拍照上传。 就像某个大能聊天经常会说,像她拥有的这东西,就是外挂,既然有,一定要学会很不客气地去用。 玉珏空间里好些大能都无聊得很,经常跑来解答各种新人老人的求助。 她这次一传上去,立时就冒出好几个,各种分析,红尘也在里面开始计算,一边计算,一边在墙上推动机关尝试下。 周围几个人傻愣愣地看着红尘的双手刷刷刷,推了半天石头,咔嚓一声——一缕阳光透进来。 薛柏桥猛地闭上眼睛,使劲揉了揉才睁开。 外面好亮啊。 一行人走出来,等了半天,罗娘她们这最后一步,却怎么也不敢向外迈。 薛柏桥心有不忍,张了张嘴,红尘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推着他赶紧回去。 出了这么大事儿,连官府都惊动,再不回去还不知闹出什么乱子。 走了两步,红尘回头:“天助自助之人,你们人生中遇见那么多悲惨,今天遇上我们,却是个改变一切的机会,能不能抓得住,还要看你们自己。我愿意尽力帮忙,但只能帮还有能力去相信的活人。” 正文 第五十六章 领情 “哎哟,哎哟!” 薛柏桥捂着耳朵四处蹿,蹿了半天,他家平日里恭恭敬敬的老管家发雷霆之怒,势必要把他揪成长耳兔。 最后没辙,只能伸长了胳膊冲着立在一旁看热闹的林旭哀鸣,“救命啊!” 林旭一笑,全当没看见,扭头过去和王元道说话。 “你个狼心狗肺的,看见小爷我倒霉,你很开心是不是,呜呜,老邢,我错了,我真错了,以后再也不敢。老邢,我冤枉,谁能想到在这破杞县,还有人那么大的胆子敢抓小爷我?” 他唉声叹气的,别人还是当没听见。 没一会儿,薛小侯爷就让人弄走,估计还得灌几碗苦药汤子,再关上几日,一时半会儿再也难生事。 薛公公拿了大笔的银钱塞给衙门的人。 就在刚才,衙门里的衙役,还有一些村民都帮着灭火,清理王员外的宅院,几乎是要掘地三尺,也要找到红尘他们。 要不是红尘一行人自己平安出现,恐怕薛公公还不肯善罢甘休。 这里是王家园子东面的一座小凉亭,举目望去,还能看到园子上空有烟尘在。 火早就熄灭,只有余烬未消。 本来还算清净的地处,这会儿嘈杂声一片,好些官府的衙役都在,王家那些下人也都耷拉着脑袋被叫到别处问话。 他们员外不见踪影,只道是被贼人捉住,所以才为贼人所迫,被逼无奈诓骗了红尘。 至于地宫什么的,这些下人更一问三不知。 师风远远看了几眼,就见红尘立在最远处的一棵大树下,离着凉亭到有好长一段距离。 一只小狗围着她的脚转来转去,呜呜呜,汪汪汪,像是撒娇又像是诉苦。 身边不远处的草丛里露出黑色的耳朵,偶尔还有一个白色的大脑袋动一动。 就是这只大老虎,一开始吓得那些衙役,还有他们都不敢靠近,更是把夏公子吓得面无血色,再没敢说半句风凉话。 要不是薛公公胆子最大,还说以前在宫里时甚至去兽山当过两年多的差,非说这老虎可能是红尘养的,不吃人,愣逼着官府的人过去,恐怕大火烧得还要旺,连远处的田地树林也得被波及了。 做了好一会儿心理建设,师风默念:不就是老虎,夏家培育灵兽的园子里,还养了两条大蟒蛇来着,不全是宝马良驹。才举步朝着红尘走过去。 等提心吊胆地过去一看,白色的大老虎慵懒地趴在草丛中,嘴边躺着只野山羊,有一口没一口地吃,到不显得多凶悍,反而漂亮的很。 哪个男人不爱这种猛兽? 师风心中也喜欢,固然不敢靠太近,却笑道:“听说我们夏家的老族长曾驯养过一只灵兽雪豹,还曾经想用灵兽代替骏马,只是后来驯养太难,用些狠辣的法子,又有伤天和,最后只能罢了,看了红尘小姐的手段,我到觉得这不是长辈们说的故事,有可能是真事。” 红尘轻笑不语。 歇了会儿,白老虎就过去衔着平安,慢吞吞跟着上路。 一路回到茶馆。 茶馆到没受多大影响,照常营业,连小猫小狸见到自家主子平安回来,一时也顾不上献殷勤,先把主子带来的人安顿好再说。 师风没走,随着红尘坐下喝了杯茶,默然片刻,叹气道:“我代大公子给您赔不是,还望小姐不要太介意。” 当时王家的园子出事,传得杞县人尽皆知,还说薛家小侯爷和红尘小姐都折在里头。 别人只关心一个薛柏桥,师风却是满头的冷汗,连忙赶过来看情况,他的眼力还是有的,发现并没有烧死人,就怀疑有什么机关,可他不懂这些,便想让夏世杰帮忙去最近的锦城,求一位夏家精通机关消息的大家过来。 奈何夏世杰不愿意。 求人过来不难,但根据夏家的规矩,他在历练期间能动用的人脉资源有限,动用一次都要扣分,虽说他是嫡长子,可要是评价太低,也不一定就能坐稳继承人的位置。 夏家百年来长盛不衰,能者上庸者下,也算是原因之一。 其实夏世杰也不是一口咬定就是不肯,师风再劝劝他,让他明白其中的道理,他或许会答应,只是没等到他想明白,红尘他们便已然脱险。 这也就罢了,偏偏他那会儿跟着过来,当着好些人的面表现得十分是轻慢,心不在焉,谁都看得出他脑子里想旁的事儿,根本没在意红尘小姐。 那些不知内情的自然不会说什么,小猫和小狸两个小厮还颇为感激,毕竟只是外人而已,愿意过来看看,他们就领情,可知道内情的,还不知会怎么想! 哎,大公子平日也没这么不着调,不知京中传了什么消息,竟让他举止失措! “师公子万不可说这种话,夏公子愿意帮忙,我们自然感激,但不帮忙那也理所应当,哪里用得着致歉,小女还要谢谢公子能来一趟!” 红尘失笑,丝毫不以为意。 她不生气,师风却半点儿都不高兴。 好吧,红尘小姐可能不知道自己的出身来历,所以不介意是应该的,可等她知道了……岂不是要伤心? 师风越发忧虑。 他虽和红尘小姐交集不多,可偶尔闲谈还是看得出来,小姐并没有太把夏家当回事儿,当初自己赠送邀请函,她大约是却不过情面,也不好让他没脸,就客客气气地收了,可这些日子,既不搜集夏家考核用的资料,也不探听消息,更是安安心心经营茶馆,不像想去的模样! 那些想考入夏家当学徒的,哪个不是提前两三年便准备,一早入京的也有不少。 而且听她的意思,要用掉推荐函……看样子是不肯入夏家了。 这边正说话,薛柏桥扑过来大喊:“你要参加阑珊书院的最终考核?” 他这话一出,好些客人都转头,颇为惊讶。 旁边一爱书成痴的老学究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几眼,捋了捋胡须:“家中藏有这么多书,必然是爱书之人,当然有资格报考阑珊书院,参加一下最终考核长长见识,也无不可。” 当然想考过肯定没可能。 红尘大大方方点头,冲师风笑道:“还要多谢师公子馈赠,您给的帖子阑珊书院也认,到不用小女另外托关系了。” 阑珊书院想报名也不容易,若不是在各地县学读书的学子,必须有德高望重之人作保举荐。 正文 第五十七章 墙头 茶馆里好些人都觉得好,满口支持。 薛柏桥却是心中不忿,别看他平日瞧着迷糊,却不是不聪明,林旭有很多事都不瞒他,他也爱听个八卦,夏家那点儿事,别人不知道,他还能不知? 再不清楚,红尘这张脸摆在这里,作为一个常年出入宫闱,皇后也年年能见的小侯爷,这么长时间过去,还能看不出端倪? “就是想去考个书院,结交几个同窗密友,京中女学,微山书院也招收女子,里面还有宫廷教养女使当先生,而且学生们多名门千金,为什么不去京城?” 阑珊书院再好,说白了也只是地方上的知名书院,和京城国子监,还有名重天下的大儒季明,季大儒为山长的微山书院,甚至和京中女学比,都差了不只一个档次。 难道夏家是不愿意认她,所以逼着她在杞县读书? 若是师风知道小侯爷的心思,怕要冤枉死了。 他辛辛苦苦给家里招揽人才,谁会愿意替别人做嫁衣! 红尘也没解释什么。 她去考书院到不是为了读书,只是为了给那些女子争一丝生机而已,若是过了最终考核,便可以要求阑珊书院给那些女子参加考试的机会。 只是她种种做法,在别人看来纯粹是异想天开,即便有这样的机会,几个命苦的女人又怎么可能考得上? 别说没怎么读过书的,好些学子苦读数年,想考上这样的大书院,那也是千难万难。 阑珊书院的学生们出来,那都是抬头挺胸,骄傲得不行,便是在正经的秀才举人面前,也多能平等交流。 不管别人如何想,红尘看起来却是十分认真,甚至拜托薛公公帮忙把历年阑珊书院各个科目的考题整理一遍。 “……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故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 清晨,天色未明。 茶馆后院就隐约传来一片读书声。 读些经义文章到是正常,就是还时时有各种奇奇怪怪的动静。 小狸端着盘子穿行而过,就看见十几个一身短打打扮的女子,成行成列,站在草坪上做各种奇怪的动作,一会儿蹲下,一会儿起来,一会儿下腰,一会儿抬腿,一个个累得满头大汗,气喘吁吁,却丝毫不敢停。 她们一边做诸般动作,口中还不停地背诵文章。 整整齐齐地做完动作,又整整齐齐地大踏步走路,个顶个昂首挺胸,走路时手和腿差不多连成一条直线。 这都半个多月过去,天天如此。 薛柏桥掐着点儿赶茶馆的早饭,正好和罗娘擦肩而过,客客气气地问了个好,目光就忍不住追着人家绕过游廊,一直到见了红尘还忍不住念叨:“这才多少日子,罗娘可是大变了模样!” 又岂止是罗娘,茶馆收容的几个姑娘和以前相比,那真是像换了个人似的。 以前她们见人,全是耷拉着脑袋,满身卑微,表情更是像吃了个大苦瓜一般,行为举止战战兢兢,不敢直视别人。 旁人见了第一个感觉只有厌恶,现在每个人的精气神都不一样了,自信的很,别人乍见,不敢说她们是什么大家闺秀,可绝对会心生好感,人人都有一股子飒爽英姿。 红尘笑了下:“没办法,罗娘几个委屈惯了,想要拧转性子,就得用点儿雷霆手段!” 不把性子拧回来,任凭成绩再好,人家正正经经的书院也不会愿意收。 就是入了书院,顺利脱籍,终日生活在阴影里头,又有什么意趣! 教导人用的主意,有一部分是她以前调、教手下人时用过,从鬼谷学到的,还有一部分是在玉珏空间里看的,大能们七嘴八舌总结出来的经验。 时间紧迫,要短时间内让人脱胎换骨,手段太绵软了可不行。 这会儿若是薛柏桥去问问罗娘,那姑娘恐怕要泪流满面,她们能变成这副模样,绝对是付出了血的教训! 第一天红尘就逼迫她们签了一份什么同意书,大体意思就是这百十斤肉卖给了对方,只要完不成对方规定的任务,认打认罚! 红尘小姐可是真打,真罚,那变着花样玩的体罚方式,连她们这些自认什么苦楚都吃得的女人们,也连提都不乐意提一句。 这么变着花样折腾,她还翻出几本正正经经的练气方法,让这些女孩子们打坐练气,加上上午习武读书,下午读书练字,晚上直接琴棋书画加班加点,连带着讲一些史书八卦故事,陶冶情操,又是营养丰富,吃饱喝足,她们还没有改变才叫奇怪。 薛柏桥接过小猫送来的面饼,卷了蔬菜和鸡蛋蘸酱吃,顺便喝稍稍用井水冰镇过的果汁。 哐当! 不远处忽然一声巨响。 “哎哟,哎哟哟!” 红尘站起身看过去,就见罗娘一脸冷然,只剩下右手里拎着的瓦罐,左手的已经甩到院墙后面去。 不过片刻,墙外就传来一阵骂骂咧咧的声音:“你这个小娘皮,好大的胆子,敢砸小爷?” 罗娘冷笑:“下次再靠近半步,哼,你那双贼眼就别要了!” 她声音阴测测的,充满诡谲之气,对方本还嚣张,竟一时让吓住,打了个冷战,半晌恼羞成怒,痛骂道:“你个破落户,没根没底的女人,谁都知道不是什么好东西,还装什么贞洁烈妇,看看都不行了?抛头露面就是给人看的玩意!” 罗娘身子颤了颤,咬紧牙关,顿时面色如土,红尘也不恼怒,只是上前两步,轻轻打开后门,一眼就看见满头汤汤水水,一身狼狈,跳着脚叫嚣的是张陌生面孔,衣着华丽,却是面色青白,眉心灰暗,没有贵气。 这人身上都是青苔,显见刚才偷偷摸摸爬墙来着。 今日白虎带着两只小灵兽,还有平安它们去苍青山觅食,客人又多,到让人钻了空子。 红尘上下打量了他几眼,轻飘飘地笑了笑。 那人不知怎么的,本来一腔怒气,让她一看,忽然就觉得背上发寒。 “你……” “本来还想教训你几句,告诉你没有女人,也不会有你,不过现在到用不着了,今天我心情不错,免费给你算一卦,你小子年年轻轻,无妻有女,爹死娘改嫁,今年运道不好,有牢狱之灾,家破人亡就在眼前,回去赶紧吃点好的,喝点儿好的,好好享受两日。” 红尘摇头叹气地说完,回头冲罗娘道,“看在他马上要遭报应的份上,别与他一般见识!” 罗娘很听话,脸色慢慢缓和下来,认真点了头。 正文 第五十八章 上课 一群客人扭头看热闹。 “呸!” 那个闹事的公子哥儿,一开始瞪大了眼,心中还惴惴不安,听红尘竟说他爹死了,他娘改过嫁,还说他要家破人亡,登时大怒,瞪着红尘怒斥,“胡说八道,我爹好好的,刚过了四十大寿,你算什么东西,敢诅咒本少爷!” 他一怒之下,就扑过去扬起手冲着红尘的脸打过去。 刚一抬胳膊,罗娘抢先一步,一脚踹得他倒退了一步,猛地抱着肚子咳嗽起来。 客人们都回过神,急忙冲上前,拉胳膊的,抱脖子的,七手八脚拖着他出去。 这些一大早肯过来的,多为熟客,自然向着红尘,纷纷声援:“哪来的无耻之徒,看着面生得很。” 一问才知道,还是有本地的客人专门带他过来尝尝茶馆的新茶。带他来的,是杞县一位颇有些根底的茶商,叫陈庆,虽是商人,却好读书,也算是茶馆常客。 “红尘小姐千万别介意,他是锦城陆家的公子,家里也做茶叶生意,这次来杞县,是想看看有没有买卖可以做。” 陈庆苦笑,“早知道他性子这么糟糕,我肯定不带他。” 他也是存了小心思,想让这位知道杞县野茶的真正风味,要说县里,尤其是苍青山上到有几处茶园出产的茶叶品质不错,但大家都是凑合着煮来喝,只有红尘这家茶馆,炒制烹煮的茶最香最特别,也因为新颖,最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不过,红尘的茶叶实在太少,就她自己动手制作,除了作为礼物分送亲朋好友,就是自家茶馆用一用,偶尔本地人能买到一点儿,到不会抢别人的生意,自然和县里的茶商没什么冲突,关系也处得可以,最起码面上是和和气气。 陈庆这会儿给人家带来了麻烦,心下不安。 红尘到不介意,笑了笑耸耸肩:“陈老爷还是考虑考虑,别和他做生意了,我觉得自己今天算得挺准,这家伙要倒霉。” 她这话不是糊弄人的,最近学习占卜之术,那些书灵先生们都说她天生有灵气,能看破万象,学这个那是如虎添翼,再说,她就是学得还一般般,怀里揣着两本古书,那都是经验丰富的主儿,说他家最近要家破人亡,就超不过一个月去。 红尘言之凿凿,做生意的最信这些,陈庆也是将信将疑,心里犯起嘀咕。 但陆家的生意做得大,要是达成合作,他们陈家说不定能把买卖做到锦城去,家里对这事儿挺重视,现在只凭红尘小姐一句话就说不做,未免有些不妥。 点一句就行了,红尘也没多劝。 罗娘那些姑娘回过神,便不怎么放在心里,反正像这种人,她们以前不知见过多少,到是这些客人心有不安,纷纷安抚:“这家伙没安好心,你们千万可放在心上,给自己添堵!” 因着她们的来历不好对人言,衙门那边也没四处宣扬,大部分人只当她们是外地逃难来的灾民,被红尘收容。 只是即便如此,一群女子出现在茶馆,正经的读书人自然守礼,却总有些流言蜚语,也有些像这陆家公子一样的男人动了歪心眼儿。 “都是些姑娘家,还是要小心门户,不如就多招几个可靠的人手看家护院。” 红尘笑了笑:“这是意外,以后不会发生了。” 她家里养着凶兽呢,客人们多见不着,可也隐约听说过,真敢登门胡来的没几个。 应酬了几句,便招呼小猫他们招待客人,红尘看了看时间,正好到姑娘们听小莫讲大周朝注意事项的时候,不光是这些女孩子,连她自己也想听,就领着罗娘回去。 “别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闲杂事,你们自把你们该做得做好,比什么都强。” 罗娘点了点头应了。 大周朝都有哪些名门,哪些世家,各大世家的当家人是谁,有什么兴趣爱好和忌讳,哪些人可以打交道,哪些人不能得罪,各类朝野秘闻,哪一年都发生了什么大事件,有什么影响等等,都是应该了解的东西。 至少你想活得好,向上爬,这些东西就不能不知道。 她虽然有一辈子的经验,奈何当初不是在夏家长大的,别的夏家千金接受这种教育,都是从刚懂事时就开始,一直潜移默化,根本没人想到她也需要学习。 后来她没少在人际交往中吃亏,也是吃了一次又一次的大亏,这才慢慢有了经验。 小莫却像是大家族精心培养起来的公子哥儿,不对,还不是普通子弟,怕只有正正经经的继承人才能像他一般,把这些东西都记在骨子里。 一过晌午,天还亮,书房就点起了两盏灯。 白板前的长凳上一早儿就坐满了人。 红尘没上前头去,站在后面,罗娘她们见了多少有些局促,却已经学会在课堂上老师不发话,便不能乱动,只是侧了侧身子算是见礼。 小莫的声音充满磁性,指着白板上画的京城地图,一个个标注那些世家的名字,族谱,重要家庭成员。 他的字也极好,清秀俊逸,虽说手腕无力,略有些软,却是瑕不掩瑜。 “永安城的势力也好记,反正是东贵西富,北贫南贱,东边,尤其是东北,靠近皇宫,多为王孙贵族居住,现今已经出宫开府的两位王爷,齐王和安王的府邸,就是这里。” 小莫指着图跟她们细细讲,因为这图画得实在清楚明白,记起来果然不难。 只是罗娘还是觉得自己实在笨。 红尘小姐不过偶尔来听几句,可只要听过一遍,再提起就绝不会出错,她们专门天天学,天天记,依旧丢三落四地忘,后来一想,人和人本就不同,红尘小姐天资高是应该的,她们能比得上才奇怪,也就不大着急了。 小莫私下里也得承认,那个小姑娘的记忆确实超出常人甚多,能和传说中过目不忘,过耳成诵的天才相比,怪不得信心十足,觉得自己能通过阑珊书院的最终考核! 当然了,要是别人像红尘一样能看见那些‘书灵’,还有满屋子通风报信的花花草草,一有工夫就有好为人师的家伙们跑来上课,估计个个都被当成天才。 “咦?这里怎么是空白的?” 罗娘默记了半晌,忽然发现长乐坊中有一大块儿空白。 正文 第五十九章 瞩目 (三章合一) 让罗娘一提醒,姑娘们也都发现,顿时惊讶,不由自主地盯着地图。 要知道按小莫所言,这地方位于皇宫附近,地段甚好,寸土寸金,按理说不应该有空余才是。 小莫抬头一看,不禁一怔,脸色忽变,神态萧索。 连红尘的神情也略有不对。 罗娘她们惯会察言观色,一见如此,就都收了声,闭嘴不言,再不愿多问。 红尘沉默了片刻,却笑起来:“没什么不能说,朝廷还真能管住老百姓的嘴巴不成……这里是林府。” 小莫低下头,面上隐隐露出几分复杂。 “就是开国三王之一的辟疆王,林通则,林老王爷的府邸,老王爷辅佐太祖起兵,林家也是世代忠良,奈何当年天狼山一役,他老人家轻敌战败,被俘身亡,九个儿女也都死在战场上,还连累三军陷入埋伏,全军覆没,光是京城死伤的王孙子弟就有不下百人。当时满京城挂起白幡,家家户户哭声不绝,陛下也大怒,虽然因为林家上下都已经惨死,所以没有株连族人,却撤回丹书铁券,废除了爵位,从此对林家不闻不问。” “京城好些权贵,当时都送了自家的儿郎去混军功,没成想损伤惨重,因此也深恨林家,闹到后来,林家的孤老寡妇一出门便面临人人喊打的局面,早就沉寂多年。” 红尘叹了口气,敲了敲白板,“我说的这些。因为是朝廷说的,所以大家也就这么相信。至于林王爷一生战无不胜,连敌人都说他是林无敌。见了林家的军旗无不退避三舍,怎么就莫名其妙地犯下贪功冒进的愚蠢错误,那就谁也不清楚了。 罗娘她们都听得出,红尘小姐说这话带了点儿讽刺味,讽刺的是朝廷。 她们本是纤纤弱女,听这话该面无人色才对,只是吃了那么多苦,性子都轴,既然是自家恩人。那即便说些‘大逆不道’的言语也无所谓了。 房里一时静寂。 “吃饭!” 红尘一拍桌子,蹭一下站起身,听了半天课,她都饿得肚子里咕噜噜。 姑娘们一改初来时那副谨慎小心的模样,一去饭堂就团团围坐,端端正正,姿势优雅,动作迅速地往嘴里填各种美食。 大家饭量都翻三倍,没办法。每天活动量太大,不多吃的话,根本顶不住。 吃着吃着,阿严居然掉了两滴眼泪。罗娘哭笑不得,拿帕子给她擦了擦脸。 “……我就是有点儿怕!” 怕现在的日子是在做梦,一转眼就没了。 罗娘怔了怔——有时候她想。她们现在得到解脱,虽还不知前路如何。可哪怕脱籍不成,就这般跟着红尘小姐过现在的日子。也是极好,却免不了午夜梦回,惦记那些还饱受折磨的姐妹们。 猛地摇了摇头,罗娘夹了筷子菜塞给阿严,她们不能再多给红尘小姐添麻烦。 吃了饭,罗娘一伙儿姑娘继续去找小莫听些八卦故事,也算休息休息,红尘就钻书房,自己去温功课去。 她打定主意要考一回最终考核,那可不是容易过的,即便想靠玉珏空间帮忙作弊,那些大能们也好奇,摩拳擦掌等着看题目,也得差不多才成,真要太没水平,让人家先生一眼就看出来,绝对是过不了关。 她们窝家里认认真真学习,从茶馆闹事闹了半天的那位陆公子,陆晋,一连好几日,心里还惦记着这事儿,老不痛快! 杞县的酒楼有好几家还不错。 陆晋这人家里做茶叶生意,他本人却不大爱品茶,还是喜欢喝酒。 没什么地方找热闹看,他就叫上家里两个族弟,直奔酒楼要了两壶酒。 “真他妈的丢人现眼!”刚喝了两杯酒,陆晋又想起自己受辱的事,气哼哼地嘀咕,“就是在眼下这小破地方,人生地不熟,要换了咱们锦城,非锤死她不可!” 他那族弟听这故事都听了好几遍,不过到不嫌烦,眨了眨眼,神神秘秘地低声道:“晋哥,其实人家还说对了一点儿,你不就是没成亲,家里就有个女儿,我那大侄女刚满三个月吧。” 陆晋皱眉,他当初听见这一句,也吓了一跳,不过——“肯定是胡蒙的,没准儿老陈告诉过她什么。” “也是。” 他们商户人家规矩不严,又不像书香门第,嫡子出生前不会允许有庶子,家里不规矩的,可能正妻进门就是好几个孩子的娘,谁知道那女人是不是胡乱蒙了一句。 陆晋想起她说自己爹死娘改嫁,更是气得连饭都吃不下去。 “不行,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得教训教训那个死妮子!” 轻轻敲了敲酒杯,他绞尽脑汁努力想,问题是陆晋平日里最多就是遛鸟逗狗,看看美人,美人还真敢看,家里管得不算严,他娘却特别会哭,一哭他就头痛,他爹更头痛,实在不敢出去偷腥,如今在外地,更不知道能使什么厉害手段了。 正琢磨,就听旁边的店小二抬高了声音:“怎么不是真的,云家酒馆的掌柜和我们掌柜那是经常来往,他家闹鬼怪,让小姐给除了的事儿,我可是亲眼所见。茶馆儿那位红尘小姐绝对是高人,精通六爻八卦,能降妖伏魔,没看见嘛,京城来的那大人物面对她时也毕恭毕敬的,上次我替掌柜过苍青山去临县,还见着师公子给她送礼来着,好大一车,全是金银珠宝,绫罗绸缎,人家要不是高人,师公子能那么巴结么?” 陆晋皱眉,把桌上的酒壶一摔,哼了声:“装神弄鬼,小二。你别在这儿忽悠人,刚才那什么叫红尘的还给我算了一卦。说我要家破人亡,准什么准。我们陆家在锦城那也是大户,生意做得好好的,说破家就破家!” 小二瞅了他一眼,嘴里没说,心里到有点儿担心这位会不会付不起账吃白食。 酒楼里的客人都闲着无聊,你一句我一句,有信的有不信的,还有纯粹站在一边看热闹不嫌事大的,气氛热烈。陆晋是确定红尘算得不准,跟人家争得脸红脖子粗,正闹腾,外面一阵马蹄声,蹬蹬蹬有人登楼。 上来的是个面色微黑,一嘴小胡子的管事,风尘仆仆,四下张望两眼,一看到陆晋就扑过来拽住他的手拉着走:“大少爷快和我走!” 陆晋让拉得一踉跄。 他那族弟连忙结了账也跟着下去。 下了楼。上了自家的马车,那管事才嚎啕大哭:“大少爷,家里出事儿了,咱们老爷大约要惹上官非。怕是可能有抄家灭族之祸,夫人交代,你就别回去。赶紧拿上银子去你小舅舅那儿躲躲,万一咱家躲不过这一劫。你好歹,好歹留一条命!” 管事哭得撕心裂肺。陆晋被吓得腿发软。 “什么官非?我爹一向和善,怎么会惹上祸事?” 管事显然乃主家信任之人,知道始末,叹道:“总之是大难临头了,宫中的贵人喝了进贡上去的玉露茶,却不小心中了毒,万岁爷大怒,下令彻查,这都牵连了几百人,咱们老爷今年也涉及了内廷的买卖,一准儿是逃不了!” 陆晋扑通一声坐倒在垫子上,半晌说不出话。 他那族弟此时也忍不住心虚,戳了戳他的胳膊:“哥,你记得那位红尘小姐跟你说的吧,我刚才没告诉你,怕你不信,杞县东边卖包子的刘大娘,前几日多给了那位小姐两个大包子,人家就提点了她一句,说她回家的时候,从西边走别往东边走,要不然有血光之灾,结果刘大娘给忘了,走到半截儿才想起来,结果让花盆砸破了脑袋,若不是她想起人家提醒的话,走慢了两步,恐怕还得砸得更严重。” “刘大娘因为这个,逢人便说那位小姐是高人,瞧着真不像是妄言。” 听族弟这么一说,陆晋更害怕,激灵一下,打了个冷颤。 “不,不可能,一定……是凑巧!” 一扭头,站起身咬牙,“我爹活得好好的,她还说什么我爹死了娘改嫁,什么玩意儿!” 管事登时一呆,满脸愕然。 那族弟皱了皱眉:“这到也是,不过,听说红尘小姐的确挺灵的,没准儿人家不是说现在,说的是以后……” 话音未落,那管事一把抓住陆晋,追问道:“少爷找人算卦了?到底回事!” 看他满脸急迫,陆晋还是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当然,没敢说自己爬墙头,也没好意思说自己让打了,就含混不清地混过去。 管家听到半截,已是脸色急变,抓住他的胳膊,厉声道:“少爷说的人在哪儿?” “怎么?” 陆晋看他面色不正常,心中不觉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 “总之先跟我去,看看高人有没有破解之道。”管事支吾半天,还是没说什么。 容不得少爷使性子,管事是一路催促,拼了命地往苍青山的茶馆赶。 紧赶慢赶,到了茶馆,却是根本找不着人家主人。 小猫和小狸挺客气,做生意的,和气生财,即便陆晋随意爬墙头偷窥,不是个好东西,他们也没动手轰走人,不过,想见主子那万万不行。 “小哥,小哥行行好,我们少爷不对,让他亲自给高人赔礼,我是真有事儿,一定要见高人一面。” 管事拿了一把碎银子,起码有五六两塞给他们两个。 小猫哭笑不得,这银子还真挺多,赶得上他们好几个月的月钱,“我们家小姐真不在。” 管事还以为他们看自家少爷不顺眼,故意刁难,使劲掐了陆晋一把,陆晋耷拉着脸,可也没办法,家人重要,虽然他对那个诅咒自己的小姑娘有心结,还是赔笑道:“我错了,小哥你们大人大量,就让我们见高人一面。” 小猫摊摊手。还没说话,外面就有客人笑道:“主人家确实不在。闭门读书去了。” “就是,谁不知道红尘小姐要考阑珊书院。马上就到时间,肯定得找个清净地方认真读一读书,茶馆人来人往,客人这么多,要都想见她还有完没完了。” “再多出个不着调不懂规矩的人捣乱,人家不怕也嫌麻烦。” 陆晋:“……” 话说到这份上哪还有办法! 管事出了茶馆,涕泪横流,近乎虚脱,到让陆家几个族人都吓了一跳。 陆晋更是吃惊:“老张。你何至于此?咱还不知道那红尘小姐到底能不能解得了家里的劫难,就是咱们家真犯太岁,寻别人化解也不是不行,大不了我亲自去京城求姑丈为我们请个高人来算一算。” “少爷有所不知!”张管事叹气,“咱们家夫人,确实是再嫁之身,当年您还在襁褓中,您的父亲外出经商遭遇劫匪,不幸罹难。夫人守完孝,就嫁了咱们家老爷。” 陆晋顿时愣住。 “哎,这事儿早就过去,老爷待您如亲子。新来的下人们不知道,我们这些老人也不可能到处乱说,一晃二十多年。您不知道此事也很正常。” 管事摇头叹息,“如今在杞县。竟有人能一言说中,恐怕是真有些能耐。高人难得,大约这是我们陆家的机会。” 陆晋脑子嗡嗡作响,憋闷难受的厉害,不过此时此刻,他就是恨不得大吼大叫,发泄胸中抑郁怒火,想去找他亲娘问个明白,他叫了二十几年的爹,怎么就变得不是亲爹了。 但现下,他也不得不承认,若是不去见红尘小姐一面,万一他家真沦落到家破人亡的下场,那他就是侥幸不死,也一辈子都要沉浸在痛苦悔恨当中不得解脱。 “……你还是先回去,看看还有没有别的法子,各处多送点儿银子打点,别吝惜钱财,再找找看有没有哪位大师能给咱们消解一下,我就留在这儿,杞县统共也就这般大,一定能找到……那位红尘小姐。” 受了刺激,陆晋到好像懂事了些。 老张满怀欣慰,叮嘱那几个陆家的族人好生照顾少爷,都是族中兄弟,同气相连,陆家不好,大家都得不了好,这些族人也是个个上心。 “那老仆就走了,少爷你好好保重。” 他叮嘱了几句,匆匆忙忙回返,这次过来,本也是为了不让少爷回去,看风向不对好想办法逃得一命,事情办完,他好歹也要回去,若是无事最好,万一出了问题,他身为陆家的家生子,那追到地下去,也照样得伺候主子。 红尘她们其实并没有离开茶馆,而是呆在书房里温习功课,不过到也不是小猫他们专门糊弄陆晋这人,红尘根本没把这货放心上,自然不会特意避而不见,这几日她领着罗娘一伙儿姑娘,在做模拟考试,是一个客人也不肯见的。 薛家小侯爷都进不了门。 阑珊书院历次考试,总体上也就是策论,书画,诗词,琴艺,骑射几项,偶尔会有山长亲自出点儿附加题,比如前年,山长给学生们出了个题目,让他们去乱葬岗住一宿,男女一视同仁,那一年在这一关上刷下去百分之五十的学生。 再加上比别的书院多一个面试,就因为花样多,郭山长的阑珊书院,在各地的书院里头也颇有名气,至于是好名声还是坏名声,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红尘觉得罗娘她们一点儿经验都没有,从薛公公那儿套了几套题目,先让她们隔三差五就考上三五回,到考场自然气定神闲。 反正今年的考试,她们肯定不能参加,参加也考不上,怎么也要等一年后,时间还充裕得很。 今年的考核,红尘自己唱独角戏。 任务目标定得很高,不说得头名,可一定要分数高到能要奖励。 虽然严格来说,只有满分考生能提条件,可一般情况下,你要考出个亮眼夺目的成绩来,提出个把不怎么过分的要求,山长都会答应。 她只是想让罗娘她们参加考试,又没说一定让她们通过,对阑珊书院来说。多出些人应试,根本不算什么。 不知门外风波。闭关苦读,一连半月。天气都显得有些闷热,终于到了考核之日。 参加最终考核的人数不多,寥寥二十来人,包括红尘在内,只有三名女子,不过想必个顶个都是出类拔萃的人物。 如果对自己没有几分信心,估计大家也不会参加,每个书院的最终考核都属于压轴戏文,考过了不用从低等开始读。一入书院便是高等班,等于是山长入室弟子的待遇,也因此备受关注,好些人等着围观,你要是考试时丢乖露丑,估计没几日就能传得人尽皆知,让别人念叨个一年半载都是往少了说,指不定十几年后,还有人拿你当反面教材教训家里的孩子。 家里所有人都挺紧张。 薛公公还特意去拉关系套近乎。弄到一份报名资料,只是后来没给红尘,说是担心她提前知道,压力大。影响温习,到最后才稍微做了下介绍。 值得注意的考生有两个。 一个是女子,江南来的。十五岁,叫方晓英。家里经商,听说哪怕在文风鼎盛的江南也颇有才名。只是未婚夫攀高枝,中了进士就悔婚另娶,她家里人担心她,打算送她到外地读两年书,回去后差不多大家也忘了这事儿,比较好说亲。 另一个是男子,从京城来,十七岁,叫洪文宾,家里书香门第,不过已经落魄,京城书院束脩太高,他想读都读不起,干脆一咬牙来阑珊书院,看重的是学费低,生活费也低。 “这两个别的不说,字很好,瞧着也气度不凡,务必小心。” 红尘鼓了鼓脸,呃,洪文宾她有印象,不就是挑唆皇帝废后,让厉王一脚给踹吐血的那个礼部郎中?似乎有几年文名远扬。 方晓英这名字也熟悉,当年京城以一罪妇的身份,嫁给朝廷一品大员,礼部尚书的那位最成功的女人就叫方晓英。 只是不知道是重名的还是同一个人。 红尘没多想,想也没用,她这辈子就是全新的人生,一切重新开始。 谢过薛公公,带着整理好的文房四宝和各种杂物就出门上车,慢慢腾腾地去赴考。 她本来想骑马去,问题是带的东西太多,篮子特别大,也很重,只好坐车,慢一点儿就慢一点儿,没办法的事情。 送她去阑珊书院的不是家里人,家里人都没动,而是那个号称天下第一大帮的擎天帮十三堂堂主付子文,和他那三个手下帮众。 这几位意图绑架,犯了大罪,可衙门那边是真不敢招惹这等江湖人,当时县令知道这四个人身份后,简直恨不得扑过去问问王元道,你们为毛不直接弄死算了,还抓来给我们,我们县衙大牢脆弱的很,没能耐和这些江湖人玩。 红尘以为县衙要直接把人送州府去,让上面人处置,后来却不知怎么一折腾二折腾的,薛公公出面说和,允许他们自赎,花了一笔银子了事。 付子文这四个是让人家当枪使,拿钱办事,没弄清楚事情始末,甚至不知道雇主是谁,薛公公找过来求情,红尘也就顺口答应,没太在意。 事实上,她人单力薄的,也不打算真和擎天帮那种江湖帮派作对,就是不怕吧,要是天天让这等江湖人盯着,肯定要难受。 再说,上次敌人放火,可是连付子文一块儿烧的,这四个可满肚子怒气,大家都有共同的敌人了,完全可以改造成盟友,她自然是更乐意给个方便。 付子文名字很秀气,人也不完全就是个粗人,这次也是他主动请缨,说是要护送她过去,没准儿还能逮住那个过河拆桥的混蛋。 红尘也乐得捡几个便宜护卫,多有面子! 反正她提前有防备的话,也不怕付子文脑子抽筋反水。 马车速度很快,也没遇上想象中的阻拦,一转眼的工夫,就看见阑珊书院前面颇为阔朗的青石路。 今日正是考核之人,人来人往,热闹非凡,道边叫卖的小贩也成群结队。 红尘没耽误时间,径直拎着篮子就进了考场,临走之前塞给付子文几两银子。 “随意找个地方吃点儿东西。” 付子文:…… 他堂堂天下第一大帮的堂主啊。难道还缺钱?摇了摇头,他就大马金刀地戳在门口。 红尘是潇潇洒洒进去了。后面好些考生,进入考场之前。却先看到满脸横肉,一身江湖习气的四个大汉! 监考的先生们都早在里头,自然看不见外面的情况,却忽然发现这次的考生们好些扶着墙进门,登时皱眉——胆子真小,这还没开考就紧张! 后来这批考生,好几个都因为面试时考官格外严厉,几乎吓得留下了心理阴影,一路哭回家去的。从此视阑珊书院如虎。 红尘可不知道后面那些风波。 阑珊书院寻常的考核,考生们聚在一个大屋子里考试,像她这般参加最终考核的,却是独立的隔间,和科举取士时差不多,但环境要更恶劣些,木板间隔出来,连个顶儿都没有。 此时正是正午。 阳光一晒,又热又刺目。 院子里几棵杨树。树枝舞动,沙沙作响,若是有人仔细注意,一准儿能看见这些树枝活动了一下。 红尘头上就出现一小片阴影。不至于完全遮住阳光,却是恰到好处,让她得到一个最为舒适的环境。 别人不是举着胳膊挡住眼睛。就是被晒得满头大汗,稍不注意汗水便把纸张打湿。她却清清爽爽,悠闲自在。幸好考生们的注意力都搁在考题上面,才没招来众怒。 第一场就是策论。 试卷发下,红尘打开看了看,登时扬眉,考题挺务实,直接就问大周该如何处理与其它三国的关系。 这可是个既容易写,又很难写好的题目。 如今四国并立,朝中上下恐怕不知道多少有识之士都关注国与国之间的问题。 可国家关系这种大命题,那是朝中人也要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不敢多说的,说错一句就了不得,外事哪来的小事儿! 他们一帮子正读书的毛孩子,除了些人尽皆知的东西,还能说出什么新鲜花样! 而且,答这个题,得了解山长的心思,才能答得好。 红尘却并不怵头,郭山长平日里的言语,那些爱八卦的花草树木时常提,那位一直觉得大周将来必要一统四国,才能还天下太平,别看他整日读书做学问,却算是极为有进取心的人。 论到揣摩考官的心思,她绝对占据优势,而且对于这个题目,她也曾经很好奇,以前读书时,就拿出来和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们讨论过,被灌输了一脑袋新鲜知识,都是以前想也没想过,细细思索,却极为有道理的东西。 昨天还刚读完一本某位大能虚构出来的书,讲的也是诸国混战,大体情况和大周面临的差不多,书中诸国,都有智谋超绝之人,详详细细,从各个侧面来分析。 想了想,打了个腹稿,在脑子里组织好文章,红尘就开始挥毫泼墨。 他们这个考场规模小,人数也少,却是最引人瞩目的,好几位考官,连那位山长都到这边溜溜达达。 好多考生还凝眉思索,红尘已经有条不紊地开始写,自然引人注目,山长也被吸引过来,走到附近扫了一眼,这一看,却站住不动,好半晌才抹了把额头,眼睛大亮。 “……若战,不如远交而近攻……说的好啊!” “咳咳!” 旁边好几个监考官都使劲咳嗽。 差不多行了,不要太过分,弄得他们都跟着好奇,很想过去看,一大群监考官围过去,肯定影响到人家考生,没看见这会儿就有几个心思不定的,开始神思不属! 山长也不敢惹众怒,很遗憾地踱步离去。 红尘也松了口气,有这么一位主儿戳那儿,说实话,她也不自在的很。 山长一走,写起来就更顺了,没到中午草稿就完成,红尘仔细检查了一遍,修改了一些字眼,检查没白字,就把卷子卷起收好,打算下午再来慢慢誊抄。 第一轮策论考试考一天,考生们就在考场吃饭。 这边这二十多考生一到中午,别管答完没答完的。都收了卷子吃东西,比隔壁那边的考生可显得从容不迫得多。毕竟全是好学生,就是有紧张的。架子也端得十足。 别的考生们有的带些点心,也有的带了饼,好一点儿的,拿来的饭菜稍有余温,红尘直接先翻出小铜炉,竹筒装的高汤倒在罐子里头,又从篮子里翻出折叠的板子,拿细棉布包裹好的面团和作料,大片大片的酱肉。 然后她就炖上锅。慢慢煮汤。 一股子鲜香的滋味随风飘散。 一丝丝钻入周围所有考生的鼻子里。 红尘抓住面条开始玩抻面,简直是玩出花活儿来了,面条和长在她手指间似的,没一会儿就变得细长劲道。 很快一锅肉酱面出锅,色香味俱全,香气能飞出三里地去。 她就端了一碗,小口小口地品尝,眯着眼睛,一脸的享受。吃几口,再喝一口汤。 隔壁的考生们还好,最多闻一闻味儿,对面的考生却是恨不得捂住眼睛。又忍不住想偷开,那滋味别提了。 吃了面,她还拿了只苹果。又用小刀削皮,切开。削完切完了再雕出好几朵花来,摆在小盘子上当下午的点心。看样子是要留着慢慢吃。 附近几个考生都看得目光发直。 监考官们面面相觑,也觉得肚子里空荡荡的,吃了两口饼压一压才好些。 可没办法,他们总不能抢人家考生的吃食,只好扭过头去眼不见为净了。 一直挨到考试结束,收了卷子,红尘笑眯眯拎着竹篮走人,监考官这才松了口气。 “其他考生不会都跟着学吧?”有个监考官心中有点儿不安,若是真把他们考场变成厨房,那些考生们一个个都在这儿做美味大餐,那可热闹大了。 “不可能,有这手艺的没几个。” 都是读书人,能有多少厨艺堪比大厨? 也的确如此,别的考生没想着学红尘的讲究,只是好些人也带了铜炉,煮点儿茶水,热热饭菜也行。 红尘出了考场,一眼就看见等着自己的那几个人。 实在很显眼,别看周围候着的人多车也多,几乎要把整个大门都给堵得严严实实,进不去也出不来,可付子文他们四个周围有一大片空地。 一看见她,一帮众就连忙接过篮子,红尘伸了个懒腰,招呼一声就打算回去,但她还没上车,旁边窜出一人,猛地扑过来,付子文吓了一跳,手中的刀都将将出鞘,那人却扑通一声跪下,大喊:“高人,红尘小姐,我不是人,我不要脸,呜呜,我知道错了,你救救我爹吧,救救我妹妹,他们都是好人啊,不该遭此一劫!” 付子文皱眉。 周围好些人听见动静都扭过头看。 红尘探出头去,仔仔细细地看了看这人,才认出他是陆晋,短短时日没见,他简直瘦了一圈儿。 老参坐在马车里,从窗户中探头出来:“这小子可倒霉了,他家被封,他爹也让人捉去监狱,不过陆家有点儿人脉,正拼命使银子呢,最后能不能放出来犹未可知啊!” 他们植物虽然懵懂,可传递消息最快,一棵树知道,附近的花花草草就都知道了。 这只老山参此次是硬要跟来,还说万一红尘精力不济,可以吃它的根须提提神,其实一来就到处跑,早把自己来干什么的给忘在脑后。 上下打量了半晌,红尘叹气:“你继父进了大牢?” 陆晋的脸色顿时雪白。 红尘若有所思:“现在你们家还没有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可要是过上一阵子,那真不好说。” “小姐说的不错,我,我……” 他心里难受的厉害,虽然幼稚了些,但也不是不明白事理,如今还好,爹爹还没判刑,亲朋好友也在观望,可做生意的最怕碰上官非,别说有事儿,就是清清白白的进了衙门那也要被剥下一层皮,弄不好倾家荡产也未可知。 他好几个晚上都连连做噩梦,梦见自己身上的皮被一层又一层地往下扒,疼得他满地打滚,就是醒不过来。 红尘闭着眼沉默了片刻,轻声道:“此事不简单,发作得太快,上一次我见你,你们家大约还能有一年的好运势,今日乍见,却乌云罩顶。” 她出了口气,摇着头连说了三个‘难’字! 陆晋更是害怕,若非付子文他们凶神恶煞,恐怕他都要跪着过去抱红尘的大腿。 “还请小姐救一救我们家,只要我家度过这一劫,小姐想要什么报酬,我绝对没有二话!” 红尘皱眉:“你也看见了,不是我推脱,实在是你们陆家并不是本地人,身在锦城,若无亲眼去看看你父母还有你家宅院,我也不能对症下药。” “那……” “不可能,我正在参加考核,且我已经答应了别人,这次考核志在必得,不如你去别的地方请几个灵师看看?” 陆晋面色如土,哪里没请过?虽然好灵师都汇聚京城,他们家没能耐请来,但陆家到了这份上,拿出血本,也不是没有人脉关系可用,请几个有道行的大师自然没问题,可是……只看陆家现在的样子也知道,什么用都没有。(未完待续。。) ps:亲爱哒们,从明日起,下午五点更新! 正文 第六十章 风水 看着偌大的考场,再看看那些往来的读书人,陆晋一时绝望,人家怎么会放着这么重要的考核不顾,去帮他一有过结的外人? 可若是等到所有考核都结束,那要一月之后,父亲恐怕已定罪判刑,他们家也支离破碎。 想到伤心处,陆晋不觉嚎啕大哭,哭声太凄厉,连付子文这般江湖人也嘴角直抽抽。 周围好些考生,考生的亲眷随从,还有听见动静出来看热闹的监考官都不觉侧目。 红尘:“……” 陆晋在那儿抽抽搭搭,面如死灰,看样子很可能一转脸就去投河,虽说他得罪罗娘不是个好东西,可既然撞上……见死不救这等事,红尘无论几辈子也做不出来。 当年鬼谷先生救下她,教给她的东西不多,唯独送了一颗怜悯之心。 之后风风雨雨十几年,没见到这颗心的好处,不过至少成就了自己,谁知道她能有重生一次的奇缘,不是因为她上辈子多施恩惠,上苍庇护。 当然,让她最动心的,还是玉珏空间那边已经有了任务提示,难得给出的奖励颇为特别。 是一袋灵米种子,还特别说明,此物温养灵气,人类生灵俱有益处。 作为一个大吃货,别的奖励也就罢了,美食是真心不太想拒绝。 而且这是种子,只要种得好,那可以天天吃,月月吃,年年吃。绝对的好东西。 红尘算了算时间,三天后书画考核才开始,而且一进行就是两天一夜,稍微耽误个一时片刻也不要紧,好像来得及。 “唔,算了,罗娘她们若不反对,和你走一趟也不是不行。” 一拍手,让付子文拽着陆晋上车,她也跳上车去先回家。 陆晋大喜之余。心中忐忑。早知道他就不犯贱了,万一若人家姑娘还记恨他可怎么好? 要是过了这一关,他一定修身养性,出门在外绝不多看女孩子半眼。要不然就让他变成睁眼瞎。 一路上赌咒发誓。满心的忧惧。甚至想到若是对方真要戳瞎他的眼睛才肯答应,他是戳还是不戳……结果到了茶馆,罗娘几个大度得很。根本不和陆晋计较,还帮着红尘收拾行囊,准备换洗衣服,到让他羞得脸色通红,忍不住连抽自己几个大耳刮子! 罗娘是真不在意,陆晋算什么,她不去计较不过是看在自家小姐的面上,只要小姐高兴就行。 平安和小老虎小豹子却极舍不得,叼着红尘的鞋子不撒嘴,还是她把三只小萌宠抱起来安慰半天,答应它们给带好吃哒,这才哄着小东西们安生留下。 按照小猫和小狸的意思,其实很愿意让自家主子带着大白老虎同行,又威风又安全。 红尘自然不可能答应,这次是去锦城,也算是周朝比较大的城池了,一只大老虎冒冒失失地进城门那还了得,非吓得让人拿弓箭射成筛子不可! 再说,白虎可不是家养宠物,只不过她是忽悠过来给虎崽子,豹崽子当奶妈的,人家颇有些听调不听宣的意思在,想控制可困难的很,万一哪天使性子,不伤人吓到别人也不好。 时间紧迫,红尘不肯耽误,交代一声,拿了她新得的几本书,一个罗盘,还有新画的几张符咒就出门。 陆晋也是着急得很,一路上紧赶慢赶,本来从杞县到锦城至少要走上大半日,他这次不吝惜马力,两个时辰不到就进了城门。 要说这陆家,在锦城确实不是那种小商户,尤其是最近一年多,生意兴隆得很,只看陆晋一开始在杞县那嚣张样儿也知道,家里富贵流油。 如今陆家当家的,陆峰陆老爷进了大牢,看着遭了难,可时间还不长,大家伙尚在观望中,生意虽说受了点儿影响,到不至于伤筋动骨。 红尘的事情,一早管事就和夫人说了,知道对方不用见面,竟能知晓自己藏于心中的隐秘,陆夫人自是不敢怠慢,亲自赶到城门口来迎接。 “这位是红尘小姐吧,我这不争气的逆子犯了大错,我回家就收拾他,还请您大人大量,原谅则个。” 这夫人和陆晋可不同,是个仪态端方的女人,梳着堕马髻,一身枣红衣裙,颇为老气的装扮,却很配她的气质。 红尘当年在京城,那也是看过美人的,但大部分美女都是男人眼中的美女,越是美貌,女人见了越觉得不舒服。 她可不同,五官并不多夺目,却是温温柔柔,言行举止每一处都恰到好处,男人见了怜爱,女人见了,怕也要起一点儿怜惜之意。 红尘看了她一眼,第一印象也还不错,却随即把视线落在旁边一轿夫身上,略一皱眉,抽出袖子里的青锋,挑了挑那轿夫的衣袖,从上面挑落了些灰尘渣滓。 有一股淡淡腥气钻入鼻腔,别人闻不见,红尘就觉得有点儿腻歪。 “你这几天是不是失眠多梦,吃不下饭?晚上有没有遇见什么怪事儿?” “这……” 那轿夫扭头看自家夫人。 陆夫人脸色雪白,急声道:“小姐问你,你就老老实实回答!” 轿夫这才道:“这都快一个月了,小的每天晚上睡不着,噩梦连连,晚上更是……哎,就在昨,昨天晚上小的出去打酒,老觉得背后有什么东西跟着我,结果短短的路,竟走了一个多时辰,回家都快天亮了,回家好半晌才反应过来,小的吓得连夜去街上买了几个护身符,可还是没多大的用处。” 红尘皱眉,仔细看他的脸。 陆夫人若有所思:“这几天老赵是不对劲!” 事实上,她家好多下人都不正常。家里主人下了大牢,眼看着不好了,还有谁能快快活活的。 “难道和我家的事情有关?” 陆夫人如今也是一门心思要救丈夫,遇见什么事儿,都得往自家男人身上想一想。 红尘沉吟片刻,才道:“还不知道,不过你们家轿夫身上沾染了些异样的气息。” 说着,扭头问道,“你最近都去过什么地方?你家夫人身上没有问题,显然是你自己到什么地方沾染上的。” 轿夫愣了愣。想了半天还是满头雾水:“小的在陆家当差十多年。只要夫人出门,就是小的抬轿,平日里就是喝点儿酒,在城中转转。从不去什么藏污纳垢的地处!” 红尘怔了下。想了想从怀里掏出三枚铜钱。合在手里晃了晃,轻轻扔下去。 陆夫人屏气凝神,半点儿不敢打扰。 看了半晌。她才把铜钱收了道:“是东南方向有异,你今天去过东南方没有?” “东南,东南。”轿夫一琢磨,猛地拍了下大腿,“小的早晨去茶园那边瞧了瞧。最近家里事多,赵管家事情繁杂,茶园那一摊子事儿,都是小的和老马照应,前几日老马喝多了酒摔破了头,就剩下小的一个四下里忙活了。” 红尘这才点头:“那就去茶园。” 陆夫人悚然,大惊失色:“小姐,难道我陆家的茶园有问题?不可能,我家茶园可是祖上传下来的,茶叶质量颇佳,最近几年尤其好,每年都要往内廷司进贡百两之上的顶尖好茶。” 说是进贡,可大周朝在这方面颇有大国气度,和前朝可不同。你进贡十两银子的东西,内廷司那边保证给你的赏赐值二十两,而且自家的货物有了贡品这么个名号,自然身价倍增,实在是划算得很,怎么也不会吃亏。 天下商家年年争夺那点儿进贡的名额。 他们陆家就是靠着茶园才发起来的,那是祖业。这会儿一听茶园可能出事,她的腿都软了。 “别着急,究竟是不是茶园出事,咱们还得先去看一下。” 陆夫人闻言,连忙招呼人换乘马车,载着红尘就去东南方山脚下的陆家茶园。 山明水秀,风景甚好,一股清泉缓缓流淌,空中弥散茶香,隐约竟带着点儿说不出的香气。 红尘看了也连连点头:“灵气十足,此地风水不错。” 陆夫人笑道:“听家父所言,陆家祖上本是赤贫,后来有一位祖先无意中救了个道人,那道人为了报恩,便为他择一荒地,告诉祖先只要在那块儿荒地上开垦耕耘,也许得不了太大的富贵,却能保子孙数代生活无忧,先辈早年曾跟人学过种植茶叶,就从山上移栽野茶过去,细心照料,果然如道人所言,种出来的茶叶品质还不错,且没用他老人家太费力,就有贵客登门购买,渐渐成了气候,陆家也就在本地繁衍生息,哪怕遇上离乱灾年,也平安度了过去,大富大贵没有,养活儿孙到不成问题。” 茶园的下人一见主人过来,就奉上新茶。 红尘端起来闻了闻,清香扑鼻,哪怕只看一看,也看得出这茶叶着实不差。 陆夫人笑道:“最近几年我们家产的茶叶品质提高了好些,家里生意做得也大了。” 她不明说,但身边的仆人面上都隐约露出骄矜之色,显然是觉得主家蒸蒸日上,眼看能更上一层楼。 红尘捧着茶却只是闻,并不肯入口,半晌才道:“你们家半年之内,是不是请人来看过风水?” 陆夫人一怔,惊疑道:“小姐怎么知道?五个月前我们老爷碰上位路过的大和尚,听闻那大师给城东刘家布置了个招财进宝的风水局,我们老爷就重金礼聘他来家里看了看,最后调整了下茶园的风水,从那之后,茶叶的品质竟高出一截,说是日进斗金也不过分。” 她越说,声音越低,看见红尘的脸色变得有点儿复杂奇怪。 “难道是因为那位大师动了茶园的风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一章 惊雷 红尘沉默半晌,忽然一抬手,一阵西北风刮过去,刺得手背生疼。 “你就没觉得茶园太冷了?” 让她这么一提醒,陆夫人顿时感到刺骨的寒凉,额头上渗出一层冷汗来。 因着日渐暑热,茶园比往年阴凉些,那些茶农还觉得不错,平日里喜欢躲进来避暑。 而且茶园本就比别处凉快,陆夫人又不会天天呆在里面,自然也就没大注意。 “怪了,灵气中缠绕着阴寒煞气,这地方又不是阴脉,没什么冲煞,不合常理,难道有压胜之物?” 红尘慢慢在茶园里穿行,一边和几棵颇有灵性的茶树交谈。 “最近有点儿不舒服!” “就是,我觉得我的叶子都变臭了,那些人喝不出来,还非说很香。” “人都是笨蛋。” 茶树并没有灵智,只是能隐隐约约传达一点儿意念,红尘详详细细地问了半天,才稍微弄明白,大踏步地朝着茶园最中间的位置走过去,陆夫人连同她身边几个下人急忙追过去,个个满脸焦虑。 茶园最中间是一座小小的假山。 红尘扫了一眼,就弯下腰动手掰开一块儿青色的石头。 陆夫人登时吓了一跳:“我们家老爷说,这座山都在这儿几百年了,祖上传下来的话,就是整修茶园,也只能修剪修剪树枝,移栽点儿茶树,这座假山绝对不能动。” “已经被动过了。” 红尘摇了摇头。让开位置,陆夫人一行人看过去,忍不住惊呼出声,里面竟然密密麻麻地镶嵌了好些石佛,阳光一照,隐约有金光四射。 那些石佛乍看满脸慈悲,可看得久了,不知为何,面上竟有狰狞之色。 红尘又把对面一块儿石头搬开,从里面拿出一个木头的怪模怪样的东西。拿帕子包好。才看向陆夫人道:“我简单说,你简单听,你们祖上曾经得高人指点,在这片地上布置了个风水局。吸纳灵气。供养土地上的生灵。不过那个风水局是互补互利的,茶树吸纳灵气,也吐出灵气反哺。这样一来,虽然你们家不可能暴富,也没有大贵的机会,却能长久,但没想到,你们最近又找人布置了个风水局,这个局的确布置得很高明,立竿见影,你家马上就能发达,但世间万物,有得有失,这种法子属于竭泽而渔,正统的灵师,地师,肯定不会动这种歪心眼,因为发得快,可也败得快。” 摇了摇头,红尘苦笑,“也不知道你们家算幸运还是不幸,祖辈上布置的风水局和新布置的冲突起来,以至于地脉被惊醒,察觉出灵气流失,大怒之下,拼死挣扎,灵气化煞,这片茶园已经和陆家的气融合在一起,息息相关,煞气一来,陆家自然要乌云罩顶。” 几句话惊得陆夫人几乎要昏死过去。 红尘又道:“可若不是这么一冲撞,突然爆发,再过个一年半载,灵气被耗干净,地脉枯竭而死,那陆家就犯了大忌讳,一定招来天罚,断子绝孙,家破人亡那都是轻的。” “这可如何是好?”陆夫人恨不得时光倒流,掐死那个胡乱动家里风水的混蛋。 “当时我家老爷很高兴,还特意给那什么骗子大和尚备了三千两的谢礼。” 红尘沉吟片刻,叹道:“要是早些时日,还能想想别的法子,可现在两个风水局斗得如火如荼,一时片刻也分不开了,而且时间紧迫,也来不及做别的,要想救陆老爷,恐怕只能动用雷霆手段,两个风水局一起破掉!” 陆夫人急忙道:“还请小姐援手,现在救我们家老爷要紧。” 沉默了片刻,红尘点点头:“不过这么一来,你们家风水局被破,本身也有很大的影响,恐怕很难保有现在的富贵,最多是家人平安而已。” 此言一出,周围一片死寂。 “哎,要知道当初那位高人给你们家布置时,是下了血本的,供奉了一个灵兽来滋养你们家的茶叶,因为一直被陆家供奉,它一感觉到煞气,便努力散发灵气抵抗,也正因为如此,你家的茶叶越发香醇可口,但过犹不及,物极必反,灵兽努力滋养出来的茶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消受得起,这种茶叶落到我们这样的人手里,有几十种法子能让它变成毒药。” 红尘笑了笑,“我猜你们家老爷犯的事,必然和此茶有关。” 陆夫人脸上一白,不用问也知道红尘说对了,他们家老爷可不正是因为贡上去的茶叶有毒,这才倒了血霉。 “要不要破风水局,由陆夫人您决定,或许我学艺不精,反正现在是想不到两全其美的法子,我也没空儿给您折腾,还要考试呢,若是您还有别人能托付,不如请别人来看一看?” 红尘其实也不大乐意插手这种事。 陆夫人咬了咬牙,叹了口气:“……还请小姐援手,只要能救我陆家上下的性命,别的也顾不得了……小姐需要什么,我现在就让下人们置办。” 要是还有别人能请,她早就去请,怎么可能等到现在,不过是请来的所谓大师,不是摇头束手无策,就是骗走了一堆银钱,半点儿用处也无。 见她下定决心,红尘也就不耽误时间,很利索地掏出符咒,在假山上贴了一圈,又把那个木头怪物件取出,捧在眼前,细细抚摸。 陆夫人看了一眼,见那是个红色的小公鸡,只是有点儿奇怪,有四个脑袋,三个尾巴,六只脚。 红尘笑了笑,随手把东西往空中抛去,口中喝道:“契约解除,缘分已消。从此自由,任凭往返。” 轰隆一声。 晴天霹雳。 一阵风吹过,先是西北风,后转东南风,那个物件居然凭空自燃,在半空中烧成了灰烬。 天上大太阳还照着,空中就飘下细雨来。 红尘又一伸手,指了指假山上的符咒,轻轻一划,轰一声。符咒炸开。好好一座两人多高的山被夷为平地,变成一个半人深的大坑。 那些石头是一点儿看不见了。 陆夫人一行人都看傻了眼,这么大的动静,震得耳朵里嗡嗡作响。外面也顿时乱起来。 顾不上别的。她连忙派人去安抚了半天。这才让那些跪下磕头的茶农们平复心情。 “行了。” 红尘活动了下胳膊,叹道,“就是以后。怕是再难喝到上等的玉露茶,可惜啊可惜!” 陆夫人心里也惋惜,只是面上却不显,小声呢喃:“富贵荣华再好,也得先有命才能享受。” 事情完了,一行人就离开茶园。 红尘马上还要考试,不肯多呆,这边事情完了就立时便想回去,陆夫人欲言又止,她是看出这位的确非同凡响,琢磨着想问问有没有补救的法子。 人都一样不知足,保全了性命,就还琢磨着留住富贵,可这话她说不出口,人家要参加书院考核,能来一趟已经是很对得住他们,再强求就很不地道。 主要是这样的高人,平日里供着还来不及,怎么可能随意去得罪! 陆夫人亲自备上重礼,送红尘回杞县。 上了车,红尘看了眼人家备下的那一沓银票,想了想还是道:“我这次解决了病根,自然是能马上见效,但……算了,要是再出什么问题就还来找我。” 这叫‘售后服务’,从玉珏空间里学到的词,好像挺有道理。 陆夫人让她说得满肚子忧心,还是千恩万谢。 目送红尘乘坐的马车,不紧不慢地离开,她深吸了口气,一转头就听见身后有大声呼喝的声响。 赵管事快马赶过来报信。 “夫人,夫人大喜!老爷没事儿了,没事儿了!” “京城那边刚传来的消息,齐王上奏陛下,言及宫中下毒之事毕竟是宫廷阴私,不宜太过宣扬,底下人牵连太过,有损圣上英名,老奴看各地都缓和了,咱们家老爷这样被牵扯到的,不日便能放回家来。” 陆夫人一下子放松下来,头晕眼花,扶住身边的丫头喘了半天,心中却十分复杂。 红尘小姐真是高人,手段非凡! 京城 大云寺 夏蝉跪坐在蒲团上,默默抄写经文为母亲祈福,一个面如少女般细腻的小沙弥跪坐在她身边,小声道:“小姐放心,那茶叶的事儿,必不会牵连到小姐身上。” “本也和我无关。” 夏蝉一脸的悲悯。 “可怜容嫔娘娘年纪轻轻,痛失爱子,我就再为小皇子抄写两卷经文,保佑他来世平安喜乐。” 小沙弥没说话,悄没声地退了出去。 殿内不多时就传出一阵清脆的敲木鱼声。 这边红尘优哉游哉地往杞县走。 来的时候紧赶慢赶,回去时时间却不是特别的紧迫,还有两日才轮到书画考核,太急了反而不好,要是累得气喘吁吁,到了地方还缓不过气,岂不是影响发挥? 红尘躺在马车里头闭目养神,偶尔上玉珏空间去聊聊天,琢磨下她那奖励这回该怎么到手! 按说任务完成,奖励该来了,她是不是应该在茶园里多转悠转悠,既然是种子,没准儿就好好呆在茶园里面等着她拾取呢! 一翻身,哐当一声,她袖子里的青锋落下来砸在车上。 红尘怔了下,随手把铜钱取出算了算,还没看结果,她怀里的书就笑眯眯地道:“放心,卦象不是很糟糕,也就略有小波折,影响不到你正常考试。”(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二章 重礼 “清风明月无人管,并作南楼一味凉。” 红尘抬头望着半空中一轮明月,酸了下。 果然是小波折。 她才走没多远,就碰上前面过兵,好像是哪位将军前往并州去换防。 如今在大周过兵可不是闹着玩的,可不比当年林家军在时! 一旦有大军经过,县城村庄,家家户户闭门不出,市井萧条,人人自危。 乡绅们出些钱粮,能把人给忽悠过去,就算花费再多那也不错,真让碰上兵匪,祸害了家里的妻妾女儿,也只能自认倒霉。 锦城杞县附近还好,一向太平,没闹过兵,即便是现在这般有大军路过一下,也就是简简单单地路过,轻易不会出什么事端,路过的行人也没太骚乱,可即便如此,大家口口相传的经验,还是让所有人都很紧张,红尘他们的路也被堵住,起码要等一日才能走。 正好道边有家酒楼,天**晚,留宿一宿也是题中应有之意。 红尘下了车,立在酒楼门口,陆家的下人殷勤周到,急忙就去定房间准备酒菜,没一会儿,却又满头雾水地回来,支吾道:“小姐,有人给您定了上房,还准备了一桌上等席面。” 真是上等的席面,也不知从哪儿找来的大海蟹,足足占了大半个桌子,张牙舞爪,威风凛凛。 眼下可不是吃蟹的时候,偏偏这只海蟹瞧着就肥得厉害。 鱼都是鱼鳞发红的龙鱼。菜色点心,锦城罕见。 就这一桌子菜摆在二楼最好的位置,香气招引得周围客人垂涎欲滴。 有那不差钱的也想尝尝,店小二却苦笑,掌柜的也没辙。 “这一桌子酒席用的海鲜和瓜果蔬菜,都是有人专门快马加鞭送到我们这儿,来的时候,海蟹还活蹦乱跳,鱼也活得好好的,咱们锦城不临海。小店可没那本事!” 一番话听得客人们瞠目结舌——好大的手笔! 红尘笑了笑。什么都没问,大大方方地坐过去就开始吃。 陆家那些下人们个个噤若寒蝉,私底下纳闷:“奇怪,我听说这位小姐就是杞县一农户人家出身。怎么还有人如此献殷勤!” “想想也不奇怪。咱们夫人还不是客客气气。人家这种高人,不能用世俗的规矩揣摩。” 这几个下人叹为观止之余,伺候的更妥帖了。谁也不敢再把这位小姐当村姑对待。 连周围同样被阻的客人们,看见这架势,也只当是贵人临门。 有那么几个本来打算过去拼桌,还有个官宦人家想让红尘把好位置让出来,结果一上去扫到那桌子吃食,再听了店小二的言语,就耷拉着脑袋缩头走人。 出门在外,想要摆摆谱仗势欺人,那也得挑软柿子捏,别看这小姑娘衣着打扮不像富贵窝里出来的,可瞧瞧人家到酒楼吃饭,都有人送新鲜食材,那肯定不是一般人,他们惹不起。 这还不算完,红尘饭刚用得差不多,外面又一大批一大批的送来各种礼物。 第一批是笔墨纸砚。 这些文房四宝乍看不起眼,仔细一瞧,全是名家所制作,连一张纸少了一两银子也买不回来,人家送的时候成箱送。 箱子还是香樟木的,不算太昂贵,却是防虫防蛀,用来装这些再合适不过。 第二批则是文玩摆件。 虽说都是古董,完全能日常用,样式精美,一整套的茶具看着就惹眼得很。 第三批就比较杂了,有花木,盆栽,还有各类种子,红尘过去扫了一眼,瞧见放在最中间,用玉盒装的一盒良种,拿起来一瞧,总算知道玉珏提到的奖励从哪儿来! 陆家一群下人看得瞠目结舌。 红尘笑道:“替我谢谢你们家夫人。” 下人更傻眼:“绝对不可能是我家夫人送的!”他们陆家就算是土豪,也没那么壕好嘛! 红尘耸耸肩:“虽不是她所送,还是应该道谢。” 她这么说,那帮下人满头雾水,无论如何,也该是他们夫人致谢才是。 红尘失笑:“陆家祖上供奉的乃是一种叫倏鱼的灵兽,它和陆家定了契约,本来还要照顾陆家几百年,现在契约解除,它也就得了自由。” 那几个下人什么都没听懂,稀里糊涂。 “那么说,这些是灵兽馈赠?” 这么厉害的灵兽,居然是他们陆家供奉的,听说都供奉几百年了,居然还这么有钱! 红尘摇了摇头:“倏鱼没什么大不了,可她有个有钱的未婚夫,传闻乃黄帝之孙,玄冥子,人家是‘皇亲国戚’,这么点儿钱财就不叫个事儿,和咱们送点儿吃食的概念差不多。” 她也没多说——看那架势,要是陆家的风水局再不破,玄冥按耐不住,就要发威把陆家上下全给弄死,好解救自家未婚妻了,任谁未来的媳妇让扣下几百年,他的心气也平和不了。 红尘在陆家可是听了好一堆八卦,各种爱情故事,听得耳朵发酸,心里忒腻歪。 所以说,福兮祸兮,真说不清楚。 红尘探出头去,和半空中坐在马车上,气度沉凝的美男子打了个招呼,就看着对方的影子一闪而逝。 她面上镇定自若,其实这心里特别激动,平日里虽然也没少和各种别人看不见小伙伴们打招呼,但那大部分都是自己启迪灵智的小东西,像这种传说中的生灵,别说见,她以前都不相信有的。 世间是如此的精彩,可看可听的故事这般多,红尘忍不住为以前的自己叹息,当年她究竟有多想不开。才因为一个不怎么样的男人,因为那一点儿女情长伤心伤怀,弄到自己惨死的地步。 接下来就没发生什么事儿了,就是东西有点儿多,红尘不得不去集市上又买了匹马,买了辆马车。 好在陆家的下人都会驾车,要不然雇佣锦城车行的车,还真有点儿不放心。 押着这么一大堆东西,红尘就走得更慢,这世间到显得颇为紧张。 阑珊书院坐落在半山腰上。 四月里还有些冷。 春花尚在。尤未凋零。 这几日天气都还不错。考试第一场也完了,一群考官汇聚一堂,弄了点儿茶水,凑一块儿看卷子。 每年到这个时候。也是书院的先生们难得热闹的时候。今年新来了一批先生。个个都名望颇高,还多为朝廷致仕官员,聚在一起的事儿就麻烦。 改个卷子。也和处理朝政一样,你说这篇好,我说那篇好,争论起来没完没了。 张先生看完了三份,伸了下懒腰,喝了口茶,忽然道:“咦,我怎么觉得安静了好些?” 几个先生同时转头看他们那位老山长。 自从开始阅卷,这位山长就没安生过,一会儿说此文不忍读,一会儿说这个学生该打回蒙学重新进修,一会儿又说,这篇也就字还能看一看。 反正没完没了。 旁边跟着阅卷的几位,恨不得拿东西塞住耳朵。 这会儿到没动静了。 周先生笑道:“我刚才就见郭山长捧着一篇文章,翻来覆去,覆去翻来,一看就看了一个多时辰还看不完,一边看一边偷着乐,想来有好文章。” 他这么一说,大家都笑了,啧啧称奇。 谁都知道郭山长不好应付,他老人家总觉得其他学生答的题,或许有些也辞藻华丽,有些也颇为老道,但都是老生常谈,充满了书生意气,看不看也就那么回事儿。 没办法,老郭和一般的先生不一样,他以前可是出使过北燕和西狄的,也曾叱咤风云,也曾步步荆棘。 这样经验丰富的考官阅读文章,和别的考官不同,就是出仕多年,处理过具体事务的那些官员们写的东西,可能都要评一句老套无趣。 要不是这次的策论题目是他出题,恐怕都没人想把郭先生拎过来阅卷。 “你别自己偷偷摸摸的,要是有奇文,也拿出来让咱们共赏!” 张先生把茶盏扔下,笑道。 郭山长挑了挑眉,果然就把手里的卷子递过去。 先生们围过来,先看卷面。 卷面整齐,每个字的间距都是一模一样,而且字写得也秀丽,并不是刻意去炫耀书法,但只看这一笔字,就让人胸中块垒顿消,有一种特别畅快的感觉。 再读文章,读了果然是欲罢不能,让人唇齿留香。 张先生读了两遍,轻轻吐出口气:“观点新颖,不落窠臼,完全能当范文拿去给朝堂诸公品读,这是哪家的儿郎写的?咱们书院有京城贵介公子报名吗?” 他也不是贬低自己,可他们书院确实不能和京城的大书院相提并论,正经的大才,一准儿是要去京城求学,他们的生源大部分都是附近州县的人。 小地方虽说也不是没有人才,可见识根本跟不上,有璞玉,不经雕琢也显现不出光彩,就眼下这篇文章,文字老辣,内容更是切合实际,若是现在朝廷需要和周边诸国打交道,陛下雄心大起,欲一统四国,这文章说不定能起到大作用。 “不行,今年的卷子得封存,这一篇必须保密。” 郭大山长随手就把卷子揣好,看样子是不打算让别人乱看,“你们也注意,别在外头乱说。” “哪里至于如此?” 张先生哭笑不得,摇了摇头,还是答应了。 “不过咱们得给人家打分,总要看看名字才行。”(未完待续。。) ps:晚19点更一章 正文 第六十三章 惊才 “我知道是谁写的!” 郭山长笑眯眯地道。 话虽这般说,他面上却略有些唏嘘,神色也显得复杂。 张先生一怔:“你知道?老郭,咱可不能作弊。” 这老家伙虽然是山长,可阑珊书院百年声誉,却不能轻易损毁,要是山长能随便泄露题目,那还了得!他们这些先生也得被人戳脊梁骨! 郭山长翻了个白眼:“想什么呢!”叹了口气,轻轻把弥封处拆开,就见上面写着一行清清秀秀的楷书。 杞县,周村,红尘。 郭山长:“……”他只知道是个小姑娘,没想到居然是周村的小女子。 好些先生也怔住。 这六个字到是清楚,但这样的文章,怎么可能是无名之辈写的?还是个……村姑! “原来是她。” “没想到她还真有这本事,我本以为她就是来长长见识!” 有几个新来的先生一看是红尘,就都笑了,凑在一处嘀嘀咕咕,想着回头要这位小姐好好请一次客。 郭山长一行人却被弄得满头雾水。 “王先生,孙先生,你们认识这个学生?难道是京城来的某位小姐?” 但是籍贯写得可是周村! 红尘在蒋家庄和周村这等地处,算是有点儿名气,知道的挺多,可放在外头那就声名不显,毕竟周朝的交通环境不大好,他们杞县又是个小地方。消息没那么容易传得开,这帮先生又都属于窝在书院轻易不出门的,自然不认识。 他们不认识,眼下却有一群外来的同僚一语叫破,看样子还挺熟悉,也难怪郭先生他们想多。 “……不是,不是。” 王先生偷笑,“她就是周村一孤女,在苍青山上开了家茶馆,里面茶水还不错。我们常去喝点儿。” “嗯。伙食也好,我爱吃那地方的烤馍,又香又脆,能填饱肚子也能解馋!” 这都什么乱七八糟的。 只是一听说那姑娘是开茶馆的。郭山长等人心里就犯起嘀咕来。周朝对商人还挺优容。可大家闺秀们还是对经商敬而远之,毕竟不体面。 一个商女,学问能有多好?也不可能请得到好蒙师去教导。再说了,不还是孤女么? “就是她其它成绩都不好,我也要收下这个学生。” 郭山长拍板决定。 这位根本没想过人家可能参加下考核另有目的,根本没打算在他们书院读书。 当然,大概哪位先生也不可能想到。 一转眼就是书画考试的日子。 往日这样的考核,就是教书画的先生们溜达过去看看,其他先生根本连去也不去,这次郭山长却一大早就溜溜达达过去了,心里打算提前见一下那小姑娘,还有几个问题要问一问。 策论文章毕竟时间有限,他能感觉到对方写的那些东西,有些地方也是浅尝辄止,很有点儿意犹未尽的意思,让他看得抓心挠肝不痛快,这好几个晚上都睡不踏实了,要不是怕别人说考官不公平,他一准儿亲自登门拜访。 太阳还没升起来,阑珊书院门前就已经人山人海。 尤其是外地的考生,那是天不亮便到了,提前一点儿核实身份进书院去等着,总比之后匆匆忙忙要好。 郭山长特意叮嘱门口负责核实登记的人,只要红尘一来便去叫他,他自己就回屋里一边看书一边等。 等啊等,还是坐不住,看两页书就过去瞧瞧,老觉得时间过得特别慢。 等到天大亮,绝大部分考生都进了大门,郭山长也出来绕了十七八圈儿,可红尘还没来。 “不会是不打算来了吧?” 郭山长肚子里直嘀咕,略有些忐忑不安,连忙叮咛那两个开始感觉出热,也很不耐烦的负责登记的学生几句,让他们务必注意,仔细些。 张先生他们见他这般坐立不安的德性,都忍不住摇头,没一会儿这位山长居然还穿上衣服打算要去周村了,弄得张先生哭笑不得,连忙扯住。 “你这是干什么?哪有考生没来自己去找的,让别人听见还不知怎么瞎琢磨。” “哎呀,我不是担心她不来考吗?” 郭山长皱眉。 这种事以前也不是没发生过,记得十多年前,也有个考生来学校考试,还是去考的最终考核,成绩那个出类拔萃,当时把好些考官都给镇住,一致认为不当学生也没问题,完全可以直接参加科举,说不定还能一举夺魁。 结果人家考到半截,挥挥衣袖没了人影,最后一查,京城来的,回京城去了,说不得让国子监给忽悠走人。 当时的山长还不是老郭,而是方青方先生,气得方先生念叨了三年,提起来就要难过。 只是好像那位考生从此没了踪影,方先生找了许久也没找到,后来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不提,连在书院也不许别人提。 如今瞧不见人家红尘,谁知道是不是也忽然不愿意来了,郭山长焦虑的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 穿戴整齐,老郭正打算去驾车,然后红尘小姐就坐着车晃晃悠悠到了门前。 看了下时间,红尘先让人买了点儿小米粥,又要了一张胡饼,再来两样小酱菜。 书院门前卖各种零食的小摊多的是,买了细嚼慢咽地吃完,吃了再擦干净手,让人接水来漱漱口,一抬头就看见一老头满脸纠结,一嘴白胡子一翘一翘的瞪着他,虽然对方目光好像有点儿凶,可红尘尊老爱幼,还是客客气气地冲老人家点了点头,这才靠在车上闭上眼,准备稍微眯一会儿。 郭山长:“……” 瞪了两眼,见那小丫头片子不搭理他,气得扭头冲回去,抓起茶壶灌了两口,哼哼唧唧地怒道:“真是,岂有此理,岂有此理!竟然不把咱们的考核当一回事儿,有才就能这般轻慢不成!哼哼,我到看看她能考出个什么成绩来!” “噗嗤!” 张先生失笑——刚才还患得患失,怕人家不来,恨不得冲过去求着人家来考,这会儿又生气! 老郭怒瞪。 “行了,行了,等阅卷的时候我给她严厉点儿,她要是画不出双李的水平,我绝对不许她过关!” 张先生就是教书画的,一手好行书,在外头有名的很,随便一幅字画起码能卖个百两纹银以上。 当然,他不卖画,就是偶尔写几幅送人而已。 他这么一说,老郭就泄了气:“双李那都是咱大周朝的探花出身,她一小女子和人家比什么比!” 张先生更笑。 那边红尘终于休息好,唔,应该说考试时间快到,她就下了车,进了考场。 这次是现场作画,参加最终考核的学生们终于正式见面。 红尘着意打量了下方晓英和洪文宾。 方晓英果然生得极好,身材略显丰满圆润,面如鹅蛋,相貌端庄又漂亮,属于那种无论是长辈还是男孩儿都很喜欢的长相,而且很能交朋友。 短短时间,她已经和周围的人都打成一片,那些男学生们也没有半分瞧不起她的意思。 至于另外一个小女生,看着瘦瘦弱弱,肤色略黑的,早就成了她的小尾巴,跟前跟后,显然十分崇拜。 有信心参加最终考核的女孩子,绝对不可能是那种好忽悠的,如今方晓英能收服她,显见确实不一般。 至于洪文宾就有些普通了,属于那种扔到人群里挑不出来的相貌,而且眼角眉梢间有点儿刻薄。 红尘在打量别人,别人也在打量她。 她在这一届考生里头,显然也属于很显眼的一类。 洪文宾一看见她就走了过来,上下扫了两眼,轻声道:“你就是蒋红尘?” “我叫红尘,已不姓蒋。” 红尘诧异地一扬眉,她可没想到这位洪公子明明是外地人,竟还知道查自己的消息。 显然其他人的注意力也集中过来,隐晦地打量起他。 洪文宾却丝毫不以为意,摇了摇头:“我听说你考试之前还出去装神弄鬼骗人?这毛病还是改改的好,你虽是女子,可既然想来书院读书,总要有操守才行,读书人若无品行……” 没等他说完,红尘一扭头,转过身去,全当他不存在。 “哎,身为女子,必须戒慎,当与君子交流,若是看到没见识还喜欢胡说八道的长舌妇,万万不能说话,会拉低自己的档次。” 说完,红尘头也不回就走,根本不给对方反驳的机会。 洪文宾愣了愣,脸色涨红,显然没想到一个女孩子居然如此无礼。 他以前也曾不止一次做过这般先声夺人的事,一般都能把对方说得哑口无言,羞愧难当,要不然就气得跳脚,反正心虚很久都不会平和,像这样根本不接招,连理都不肯理的,还是头一次碰见。 好些考生都笑了。 显见待见洪文宾的没有几个。 他还想再说什么,考官已经就位,考试马上开始,他也就只好作罢。 这次考试可不像考策论那么难,一般书画考试不会故意刁难人,只要学过几年的,都能得一个不错的分数,不过评语通常会很尖酸刻薄。 收藏阑珊书院书画考试的作品差不多都成了杞县的风尚了,越是评语新奇刻薄的,越是受欢迎。(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四章 好苗子 考题很快出来,果然特别简单,要求画一幅人物画。 在场所有的人都可以做模特。 考官笑眯眯地开口:“也没别的要求,你们怎么画都行。” 另一个也笑:“是咱们老张负责评分,他的毛病大家伙没不知道的,画的人物越有特色,他越喜欢,评分越高,诸位学子看着办吧。” 一群学生哄堂大笑,气氛却轻松下来。 时间很充裕,就是精雕细琢,仔细思考揣摩,两天一夜也足够用的。 红尘也就不着急了,先招呼陆家护送她的下人和小猫还有小狸把书院的桌椅撤走,堆在墙角去,自带的桌椅都给摆放好,桌子是斜面的,上面多出一木夹,可以固定画纸。 又弄了一圈兔子皮毛的坐垫,塞在椅子上,整个人缩进去舒舒服服。 考场这边可不给提供笔墨纸砚,她正好得了一批新的,直接搬进来用。 其他考生也忙忙碌碌做准备,但她还是最引人注目,毕竟别的也留罢了,连桌子椅子都带自家的过来,未免太过分,好些学生都侧头观望。 老郭也立在后头,不觉腹诽:不知哪儿学来的穷讲究! 讲究不讲究的吧,反正考官闭着嘴一言不发,能书善画之人多洒脱,有个性的也多,所以在今天的考场上,考官们对考生的诸般举动,都是只看看而已。 这是靠真本事,众目睽睽之下。无论事前做多少准备工作,最后画出来的是好还是不好,都不会改变。 你可以使用上等的笔墨纸张。 你也可以坐在最舒适的椅子上。 不过画出来的东西,却不一定比只用普通宣纸作画的学生更好,考官这点儿眼力还是有的,不可能让外物影响到自己的评价。 只是有一点儿,在大周朝书画也极其风雅,只有风雅之人才能成名成家,用薛涛笺,十色笺写字。别人一看就从心里先高看三分。用澄心堂纸书画,别人会刮目相看,你画画之前首先沐浴熏香,有自己的一套规程。别人瞧见也忍不住会郑重起来。所以考生们自然而然都没少在外物上费工夫。也就是说,大家都很会装! 一时间,整个考场和京城文人聚会的春日宴也无不同。文雅之气四溢。 即便如此,考生们看红尘那气定神闲的架势,也暗自佩服,总觉得她装得极其自然,一点儿都不像在装。 准备工作做完,考生们还是要收摄心神,认认真真作画。 红尘也拿起笔,没标新立异,选了站在窗前看风景的张先生来画。 估计在场的学生里,起码有一小半要画一画先生,纯粹是这位张先生长得很有特点,比较容易画,他鼻梁高,五官深邃,头发半百半黑,穿衣服也喜欢宽袍广袖,衬得他仙风道骨。 红尘近来一直在学画画,在玉珏空间还拜了好几个先生,和眼下的绘画方式不同,她先学素描,比较写实,类似工笔画,后来还学了立体画。 如今她的水平不算很差,按照那些大能们的说法,因为一开始就有基础,学得也快,手还稳,现在怎么也是绘画老师的水准。 现在画人物自然难不住她,其实她也会画大家常常画的那种人物画像,线条柔美,注重神韵,可大家都这么画,她的水平也不是多高,画不出人家大家的风采,再说这次时间充裕,为了成绩更好看,她还是打算展示下自己的学习成果。 在家里自己画过好多次,做练习的纸光是烧也累得慌,但这还是头一次画给别人看,红尘十分用心,特别认真,神态也显得肃穆。 张先生没近前,只远远一看,瞧见她专注的眼神,就捋须而笑,扭头冲老郭道:“你还是别气了,我看这孩子不错,是个好苗子。” 老郭翻了个白眼没吭气。 张先生却越看越觉得好,人家来得晚,那是胸有成竹,人家讲究到自己备桌椅,那也是人家对考试认真对待。 自己用惯了的东西,自然用着更趁手,画画时也更舒服。 红尘果然用得不错,细细勾勒线条,越画越顺利,她在这一届考生里头算是显眼的,她一动笔,其他考生就都忍不住瞥上几眼。 只是像她这么画画,一开始还看不出什么! 洪文宾也画得特别卖力,他小时候家里条件还算可以,也不是说多么富裕,但到底可以支持他读书,那时候不敢说琴棋书画都学,好歹还请了个先生教了书画。 结果后来家里一蹶不振,不至于到吃不上饭的地步,却也是寅吃卯粮。 他到现在还记得,有一年家里到了夏天没新衣服换,他爹偷偷摸摸拿自己的棉衣裳去当铺典当了去,这才置办出一身不掉面子的好衣服,让他能穿着出去交际。 家里想练字,那都是要把字写得极小,一点儿纸张都不肯浪费。 如此艰难,却也有些好处,洪文宾自幼读书习字都很比别人更认真,能有机会练习画画,也是恨不得把全副力气都用上去。 这般下来,他的成就自然不差。 这一次考试,精神倍增,超水平发挥,他到觉得自己画出来的画,比教他画画的先生也差不到哪里去。 深吸了口气,洪文宾志得意满,四下扫了扫,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考生们终于画得差不多,渐渐能看出好坏,他看了看,到觉得自己的画差不多能拔个头筹! 然后一扭头,他就看见了蒋红尘。 蒋红尘显然也画得差不多了,正一只手拎着一盏天青瓷的小茶盏,另一只手捏着块儿点心,细嚼慢咽。 桌上的画纸还散发着墨香。 乍一看,洪文宾被吓了一跳。 半开的窗户前,张先生趴在那儿,一只手探出窗外,目光闪闪,脸上的每一处褶子,每一根发丝都活灵活现。 若不是人看起来太小了些,他几乎要以为那是个活生生的张先生了。 洪文宾心里忽然就升起一丝郁气,说不出的难受,再看自己的画,顿时觉得也没那么好了。 没事,那家伙也就画得形似了些,张先生的威严都没表现出来,如此轻佻,先生肯定不喜。 他这话也不错。 平常大家画人物画,大部分都会画得很严肃,甚少会出现嬉皮笑脸的情形。 眼下一屋子考生,画出来的张先生神态都差不多,要说差别,不过是有人画技更高明,有人画技差些。 洪文宾深吸了好几口气,咬了咬牙,还是不安。 他给自己找再多的借口,这会儿看到周围好些考生都偷眼看过去,目中都是浓浓的惊艳,他这颗心也放不下来。 这次考试对他太重要了。 所有考核项目里头,书画这一科是他最擅长的,也是一心要用来拿高分的。 其它的,骑射这科,他只能说骑着马能走一走,以前家里连马都没有,更没有弓箭,只靠着临考试之前花银子租借别人的练习了一个多月,哪里能指望高分? 琴艺还勉强,不过当年教他的先生说,他练习得再娴熟,也不过一匠人尔! 策论已经考完,他是写得中规中矩,可题目那么生僻,又是郭山长亲自阅卷,他早就打听过郭山长这人,性子桀骜,轻易不夸学生,到是被骂哭的每年都有不少,想从他手里拿出个亮眼的分数,那是千难万难! 洪文宾低下头,自己参加这次最终考核,就是为了要出风头,有了名气才容易出人头地。 只要这回的成绩好,无论是留在阑珊书院,还是借机攀别的高枝都不错,可谓进可攻退可守,他都为此考虑了好多次,但无论有什么想法,前提都是要先考出个出类拔萃的好成绩来! 越想,他越有点儿心烦意乱!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 连到了吃饭的时候,洪文宾也吃得心不在焉。 他一直想,也许蒋红尘后面画坏了,她或许会画不好,奈何事情总不如人意,那人越画越让人心惊。 如此复杂的一幅画,她甚至有闲心精心地刻画窗棱上的斑驳阴影,可见是多么悠闲自在。 终于,张先生敲敲桌子笑道:“时间到了,来,诸位先生帮忙把咱们未来大才子们的大作收一收。” 考生们可不像普通考场那边那般混乱,先生开口,就纷纷站起身交卷子。 红尘揉了揉肩膀,也有点儿着急。 她外面收了一车宝贝还没盘点,再者,不知道所谓的任务奖励,那一袋子灵米种子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刚一收拾画卷,忽然有个黑影扑过来,哐当一声,倒在她的桌子上头。 “啊!” 浓黑的墨汁瞬间飞溅。 红尘手明,随手一挡,奈何这些都是墨水,流动的,她挡也没挡过来。 好好一幅画上顿时染了一摊墨。 考场里顿时静了静,红尘的视线绕过趴在桌子上,满脸迷惘的一个胖墩墩的考生,落在他身边不远处的洪文宾身上。 洪文宾脑子嗡的一声,极力镇定,脸上却依旧露出些不自然,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儿,忽然就伸出脚……他本来没想这么做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五章 失窃 红尘眯着眼看着洪文宾,不过也就片刻,周围的学生们便嘈杂起来。 她那幅画说不上完全被毁了,可现在这个样子,怎么看也得不了高分。 一群人议论纷纷,老郭也急得脸上通红,却还是努力镇定:“没事儿,没事儿,不就污了点儿卷面,不算什么!” 张先生顿时飞了个白眼。 有一年考核,一个学生也是倒霉,不小心喷溅上两个大墨点,这丫看了一眼就给塞一边,还不让他给评分,说他几句吧,这位振振有词,什么运气很重要,他没那个运气便不能放入书院大门。 当时那么严格,现在这幅画上飞溅的墨更多,怎么就成了不算什么? 老郭也有话说——人家画得好! 张先生苦笑,画得再好也不行! 周围考生们也是叽叽喳喳,有幸灾乐祸的,也有人惋惜,红尘看了看时间,桌上的香还没烧完。 一般这种考核,先生们会提前一点点收卷。 她就随手拿了只小狼毫,蘸着墨汁,不慌不忙地又动起笔。 顿时,所有人都收声。 洪文宾嘴角蠕动了下,可他到底没说出不该让红尘再修改试卷的话,他终究还是有些心虚。 前面案台上的香刚刚熄灭,红尘就收了手。 窗前多出一个圆滚滚的大脑袋,怪模怪样的小人,一脸尖酸刻薄,半跪坐在地上。眼睛里泪水流淌,流到地上,变成漆黑的河,画法极为独特,线条十分简单,也画得特别夸张,五官都不成比例,可是看起来特别有趣,大家看一看画,再看一看洪文宾。哄然大笑! 谁都看得出来。这个小人儿就是他! 这么一改,整幅画的意境居然又有不同,一开始的画多正经,书院的先生倚窗沉思。或许在思考大问题。改了之后。变成先生训斥学生了。 瞧学生那模样,显见先生也有一条毒舌头! 张先生顿时乐了,一边乐。一边让人收了卷子,摇头叹息:“画法从没见过,实在独特!” 他刚看时,也吓了一跳,不过到底是书画大家,虽然惊奇,却仔细一看,一揣摩,就能看出红尘作画的技巧,他自己琢磨,也不一定画不出来。 可是对方这份巧思,确实让人惊艳! 其他先生也暗道——小姑娘脑子动得够快,画得也好,就算可能不太符合一般人对画作的要求,但书院收学生,尤其是他们书院,尤其强调学生的特色,若是所有考生的考题千篇一律,反而让人发愁懊恼! 一群人啧啧称奇,看着看着就忍不住发笑,一边笑还一边去看洪文宾。 不得不说,在一大片特别严肃的作品中冒出一个诙谐幽默的来,真是挺引人注目。 到是洪同学气得脸都绿了,没一会儿又通红,偷偷摸摸溜走。 红尘也没搭理他,和这种人计较没必要,再说,那个倒霉催的,趴她桌子上的胖小哥儿,看样子比她还小几岁,也就十一二岁的模样,大约被吓得不轻,眼睛红红的……事情弄大,她怕这孩子哭闹。 考试结束,卷子上交,红尘收拾好东西,就与这帮考生们一块儿缓缓离开。 大家有缘一起赴考,这次走在一起,就不免说了些话,互相留了联系方式。 别说,红尘也很受欢迎,来与她攀谈的人,比和方晓英交流的还多些。 “咦?” 考生们没了踪影,张先生下意识地又去看了看红尘的画作,这一看就怔了下,嘴角微微抽搐。 旁边几个考官也走到这边瞧了一眼:“怎么了?” “看看这纸,我好像有些眼花。”张栩张老先生揉了下眼睛,低声道。 “纸怎么了?” “质量挺好的啊。” “裁剪也没哪儿不合规格啊?” 几个考官七嘴八舌唠叨了几句,老郭眨了眨眼,咳嗽了声,忽然一拍桌子,扭头就走。 张栩也唉声叹气地走人。 “可惜了,可惜了!” 他们这幅表情,有个先生半晌回过神——“我的妈呀,用的是澄心堂纸,上好的!” 一群先生面面相觑,忽然想起自家当年得了一张澄心堂纸,收藏了十多年舍不得用,人家到好,随随便便拿来应付考试。 哎! 出了考场,红尘家自己的马车就在那儿等着。 是小莫驾着车来接她。 别说,虽然小莫有半张脸疤痕狰狞,可他气度实在好,周围虽然打量的人多,惊恐害怕的却不多。 “罗娘准备了些蜜饯,阿尘可以吃点儿。” 小莫撩开车帘,等红尘上去,也不问她考得如何,很随意地指挥小猫和小狸帮忙搬东西。 就是红尘去了一趟锦城的战利品,她总觉得自己随手捡回来的这个男人浑身贵气,看人家面对那些价值高昂至极的珍品,连眼神都没变一下,他若是和小猫小狸似的,根本不懂这些东西的价值也就罢了,偏偏他瞧在眼中还蛮喜欢,对最顶尖的一批珍品还多看了几眼,明明就是相当识货。 上了车,一边欣赏山边景色,红尘简单说了说她这次的行程,这一路上也确实有一点儿疲惫,离开书院,进了杞县,小猫和小狸都萎靡不振的。 红尘更是觉得浑身上下脏兮兮,她如今不比以前,富贵日子享受许久,早丢了吃苦耐劳的好习惯,不吃饭没什么,不洗澡真受不了,一行人就赶紧加快速度回家。 回到茶馆都没和那些客人们打招呼,先烧了热水。痛痛快快地泡了个澡。 洗漱完,从木盆里钻出,红尘忽然有点儿怀念她当年用的大浴室,更怀念她的温泉庄子。 温泉水滑洗凝脂,那种滋味最美不过。 把自己收拾干净,红尘才带着小莫收拾她得的那些礼物,里面最珍贵的是灵米种子,小心收藏好,她打算亲自种上。 小莫很淡定地按照红尘的意思,把那些个杯盘茶盏。各类摆件。都摆放在茶馆中去。 东西再珍贵,既然红尘觉得拿去换钱不太合适,那还是只有用上才不浪费。 要是把它们都塞在库房里去吃灰,真是没多大意思。 其中有一面铜镜。小莫到是拿在手里看了半天。想了想。端端正正地把它放在书房里的桌子上。 红尘扫了一眼,忍不住看了看小莫。 这人确实不一般,真识货! 镜子看着寻常。但它却是一面仙山镜子,还是供奉许久,颇有灵性的一面。 唔,就是她不认得,那面镜子自己还很‘害羞’,并不爱张扬,总是静悄悄一言不发,可屋子里这么多书一起朝着它奉承,也该知道这东西很是不俗了。 摆着就摆着吧。 就是这个小莫,总有一种极为强烈的熟悉感,好像在她记忆中最隐秘最隐秘的角落,有那么一个飘忽的影子。 只是想不起来……想不起来也无所谓! 随意摆弄珍玩摆件,红尘他们毫不在意,还挺轻松,却弄得茶馆好几个客人心神不定的。 客人里头不识货的便算了,最多觉得屋内摆设不俗,越发认为这个茶馆够档次,可那些识货的怎么可能镇定自若,几乎一下子变得斯斯文文起来,再也不敢放浪形骸! 偏偏他们紧张兮兮,还是要登门,登门的次数甚至比以往更多,尤其是请贵客时,似乎不来茶馆就特别没面子! 薛家小侯爷有一回来看见,眼睛都绿了,忍不住满心妒忌:“哼哼,你这么露富,也不怕招来贼?” 红尘笑眯眯地扫了一眼大门上的门神,再扫一眼后院藏着的大白虎。 薛柏桥:“……” 好吧,他懂了,人家还真不怕! 再说,能有这份见识的,不可能做小偷小摸的事儿,没有见识的,也认不出好东西。 别看摆放的文玩摆件都特别珍贵,但看起来却十分低调,尤其是大部分乃日常用品。 在这等小地处,难道还有贼会怀疑主人家随手用来盛瓜果的小盘子小碗,价值高昂? 没休息多久,小猫和小狸就盯着自家小姐回书房读书。 阑珊书院的考核还有好几门,罗娘她们虽然面上不显,可期盼之情还是很浓郁。 这次却很难清清静静地复习,和红尘来往的学生多起来,大部分都知道她开了家茶馆,离书院还很近,书院那些学生们也经常来喝茶,一帮子考生就干脆直接到她的茶馆读书。 这一来就更喜欢了,书籍多又珍贵,还能探听到阑珊书院好些内部消息。 那帮子书生们,甚至还有先生们,即便不泄题,哪个先生是个什么性子,都有什么喜好总能探听得清楚。 连洪文宾都来了,还每天必然要到。 别人不知他在考场上怎么陷害红尘的,红尘自己可知道,瞧见他大大方方出现,心里有点儿相信这位能考上科举,说不得还能做高官,在大周朝做官,心不够黑,脸皮不够厚,怕是做不了多久的。 太阳即将落山。 风有些寒凉,红尘自己煮了一碗姜茶喝,刚喝了一半儿,耳边忽然传来一阵叫唤声。 “阿尘,阿尘,小镜子死了,小镜子不喘气,你快来看看!” “哎呀,错了,那不是小镜子,小镜子去哪儿了?” 红尘皱眉,虽然平时耳边就很难清净,可吵成现在这般到是少见,她循声找过去,找到摆放仙山镜子的书桌,就见桌子上的桌巾翻起来,把镜子给盖住了。 随手打开一看,她顿时愣住。 原来的位置上的的确确摆放一面古色古香的铜镜,可它却不是自家那个!(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六章 福祸 镜子仿得不错,似模似样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不是自家的仙山镜子,红尘一眼就能看出来。 “小镜子没了!” “呜呜呜!” 书房里所有有了年头,生出些许灵智的书本都鬼哭狼嚎。 红尘觉得这地方简直不能呆。 小猫和小狸他们满头雾水,罗娘那群女子听说此事,也不禁仓皇,到不是大家都看得出那面镜子的好处,也不知道这镜子有钱都买不到,而是茶馆丢东西这事儿,着实让人不安。 他们茶馆别看人少,可红尘一再强调,家里再安全不过了,上次出了个爬墙头的小贼,如今连墙头上,墙边上都布置了各种机关陷阱,再有人非请乱入,下场必须是头破血流! 可现在却招了贼,虽然不是在后院吧,书房从来也是防守要地,小猫和小狸还特别留意来着,东西说丢就丢,那怎么得了! 红尘叹气:“我一直觉得杞县民风淳朴,读书人更重声名,就没太在意,看来真该多雇几个人。” 读书人名声最要紧。 名声不好,要是在乡里挂了号,连书院都不能进,更别说科举,到时候便是想当个私塾先生,别人也不会把孩子往你那儿送,教坏了孩子怎么办? 正因为这年头读书人,至少志在科举的正经读书人,在外的道德水准都很高,只有名声差的官员,没有有失君子风度的学子。红尘才把自家书房开放,让人自在读书。 虽说放了孤本,比较要紧的几处,还是只让知根知底的客人进去,到底没什么好担忧的。 小莫直接过去翻阅最近的借阅记录。 放仙山镜子的书房在最里面,只让熟客进去,他一页一页看。 红尘站在书架前面,呆了半晌,扭头问道:“洪文宾是不是来过很多次?” 还真是。 小莫翻了翻,这几日洪文宾是每天必到。每次呆的时间到不长。还拿了个本子写写画画,各个桌子都坐过。 和红尘一起考试的那些学生们也爱来茶馆,平时拿本书,拿着笔墨纸砚。过来一边喝茶一边看书。或者聚在一处找个僻静地方讨论讨论问题。都挺惬意。 可洪文宾来得也太勤快了些,这家伙并不是喜欢凑热闹的性子,在考场就和好些学生关系不睦。更别说他还和红尘有龃龉,结果来乐茶馆到挺斯文客气。 事有反常必为妖! 小莫把洪文宾的名字折出一个印儿来。 红尘若有所思。 隔天,正好一众考生约好了去书院见先生,先生那有几本诗集相赠。 好像是他们去年一年积攒的,里头尤以郭山长的诗更气势磅薄, 洪文宾也在,一脸喜色,意气风发,到瞧着与以前阴沉沉的模样大不相同。 周围好些学生都大为称奇,前阵子瞧他百般不顺眼的几个,也不免变得印象好了一点儿。 红尘想了想,还是走了过去。 他看见红尘,脸色顿时有些不对,不过到不似过去,一张嘴就挑刺。 打量了这位几眼,红尘皱了皱眉,低声道:“洪公子,请问一下,您近来可拾了一面铜镜?” 洪文宾顿时愣了愣,浓眉倒竖,斥道:“什么铜镜?难道我还缺一面镜子不成!” 红尘忙一摆手,失笑:“别急,没有便罢了,我就是问问而已,那东西在茶馆遗落了去,才找到过的几位客人询问一二,洪公子千万别动怒,只当我没问便是。” 其实她真没说什么,反而是洪文宾的反应有点儿过度,他显然也反应过来,忙收敛神色,大大方方地拱手行礼致歉:“抱歉,是我态度不好,实是这几日功课重,又担忧考核,到有些心烦意燥的!” 周围几个学生也好奇地探头:“小姐遗失了东西?可要紧么?。” 红尘一挑眉:“那到没有,不值什么,不过我担心那东西有点儿邪性,怕有哪位客人无意中拾了去,再给家里招祸。” 问了几句,闲聊片刻,大家都忙着回去温习,就分到扬鞭。 回了茶馆,那边罗娘她们研究假镜子都研究了大半日,找真镜子也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着。 小莫一看她的脸色,就道:“看样子小姐已经有了眉目?寻到东西的去处没?” 红尘蹙眉:“……此事不好问呢,所谓捉贼拿赃,我们没抓个正着,哪怕怀疑也不能乱说。” 坏读书人的名声,那就是毁人前程,不是闹着玩的。 他们那仙山镜子见过的人少,见过之后能分辨真假的更少,就算在什么人那儿找到另外一面一模一样的,也不可能证明对方那儿的镜子就是你那一面。 “看来咱们这个闷亏是吃定了!” 小莫挑眉,冷淡地道。 吃不吃亏的,红尘到也不特别放心上,人活在世间,总要吃亏,每个人都是在吃亏中成长。 “可这事儿不管,问题很严重啊!” 那面铜镜的确是好东西,但也要看是在什么人手上,已经认主的宝贝,落入敌手,只会招祸! “我不懂这些,就是真出什么乱子,那也是小偷自作自受,小姐乃是苦主,何必多操心!” 红尘叹了口气:“希望拿走它的人不识货只是求财,当古董卖了算了,要是个识货的,再想着摆一摆什么风水局,那恐怕也只能巴望他福星高照,老天辟佑!” 他们在那儿说话。 罗娘一行人都围过来,满头雾水:“丢的镜子很要紧?” 一面铜镜而已。 红尘笑道:“唔,放在咱们这儿肯定不要紧。可要是落到别人手里,确实挺要命,若是个进取心特别强的,那恐怕就更要命了。” 几个姑娘顿时愕然。 小莫摇摇头,慢吞吞招招手,叫了小猫他们出去,安抚了罗娘几句,哄着一群女孩子赶紧去睡觉。 太阳都下了山,天也晚了。 红尘拢了拢身上的大氅,也回去歇着。不过临走前。还是坐到桌前写了张‘寻物启事’。 也没写别的,就写她遗失镜子一面,有拾取的速速归还,再写此物不祥。最好不要过多接触。简单清晰明了。招呼小猫拿出去贴上。 小猫看自家小姐的眼神,顿时变得有一点儿奇怪。 谁都知道镜子不会自己长脚跑,那东西都没人动。昨日中午小莫才对着看了半天,还拿抹布细细擦拭,晚上就不见踪影,这要不是他们自己人动的手脚,肯定就是外来人偷走了,难道贴张纸,人家就能主动送回来? 只是主子让贴,那就去贴得了。 这一晚上,红尘睡得踏实,罗娘她们心中却稍微有一点儿不安,主家毕竟是丢了东西,多少还是担心……她们不是觉得小姐会怀疑到她们头上来,事实上,要不是小姐说,恐怕没人会把一面破铜镜当一回事儿,但大家得小姐垂怜,有容身之处,得以安身立命,小姐还在努力帮她们获取真正的大自在,家里却出了这等事,谁又高兴得起来! 第二天一大早。 红尘吃早饭就见罗娘脸上有黑眼圈,眼珠子一转便知道她还发愁呢,不觉笑道:“哎呀,你想那么多做什么,有工夫赶紧多温习温习功课,我不是准备了一本科举密卷,上面所有标出来的头一等的好文章,你们都拿去背。” 罗娘:“……” 也不知道自家小姐是从哪儿整理出来的文集,她们一开始不懂,后来拿上面的作者名问了问茶馆来的几个老先生,才知道这些文章都是历朝历代前三甲,还有排在前列的进士的科举文章,只汇总了最出类拔萃的。 这还不算,另外一本甚至是四国的名宿大儒们的大作!其中不乏大周朝历次科举取士考官的作品。 如果换了哪个要参加科举的考生,恐怕愿意出一千两银子买上一本回家收藏。 东西实在有用,给她们用有点儿浪费。 “你们底子太薄,平时就多背多看,看得多了,自然就能学着写。” 罗娘就只好端着碗一边吃饭一边去读书了。 接下来几日,红尘也没心思顾忌一面古镜,正经要去考试来着,剩下的琴艺,骑射几门考核,她都做到自己能做得最好了,反正考官们面上没有喜形于色,却也目有赞叹之意。 尤其是骑射这一门。 马匹都是书院饲养,考生去挑选,结果红尘一来,所有的马都往她身边凑。 红尘没挑完之前,别的学生就是挑好了马,也死活拉扯不走,连骑射教习自家有的那匹野性难驯,从不与人亲近的宝马,都过来叼着红尘的袖子撒娇,气得那位教习恨不得直接拿把刀把它宰了吃肉! 当初买这匹马,他花了一大半的家业,买回家更是恨不得睡在马房里和自家的爱马亲近,熬了一年多,总算是养熟了,现在可好,遇见个漂亮小姑娘马上就甩掉主人! 骑射这一科一过,虽然红尘遥遥领先,书院的宝马们见了她就和见到亲人似的,可骑射教习还是忠心希望考官们眼瘸了,别让这位进书院大门。 他怕这位一来,自家爱马保不住啊! 基础的科目一一考完,除了不知道山长会不会冒出新鲜念头,再来出一个附加题目,就剩下个面试,一群考生都放松不少,出了考场就走在一起叽叽喳喳。 “咦,这几天洪文宾气色不太对!” 胖哥儿扫了一眼,发现今天明明考的是骑射,洪文宾却脸色青白,身上穿着件又厚又重的大斗篷,还似乎冷得不行,瑟瑟发抖,看人都不抬头,只翻一翻眼皮。 怪吓人的! “这些日子也见不着他,他好像也没参加咱们那几次聚会吧。” 一行人议论了几句就算了。谁也懒得管别人家的闲事,洪文宾要是一直萎靡不振,其他人考试还少了个竞争对手。 红尘心里有点儿谱,可人家自己找死,跟她没干系,她也犯不着去上赶着献殷勤。 她不打算管,没几日过去,家里却来了一位不速之客。 “多谢。” 白胡子仙风道骨的老半仙,客客气气地冲小猫道了声谢。 小猫脸上一红,又给他多添了一盘蜜饯。 老人家和小孩子一样。还挺喜欢吃糖。 红尘哭笑不得:“王半仙别来无恙!” “别来无恙。别来无恙!” 王半仙一等小猫走,立时把那副从上向下看,从左往右看都像神仙的脸给收起来,端了一会儿。忍不住扑通一声扑过去抓住红尘的衣角:“高人。千万给我救救场!” 红尘失笑:“我掐指一算。你从杞县梧桐巷来。” 王半仙瞠目结舌,猛地拍了下大腿,竖起大拇指叫道:“真高!” 有什么高的。洪文宾不是本地人,一来就在梧桐巷赁了房子。 这货身上带着个银饼,那样式就京城人喜欢制作来储藏银子,杞县从京城来的,还要找半仙平事,她第一想到洪文宾,即便不是,住梧桐巷的可能也有六成以上。 他老人家又是从东北方向来,机会就更大。 当然,猜错了也无所谓。 “前几日洪家求到我头上,说是他们家公子中了邪,晚上老感觉气闷,还做噩梦,觉得有什么东西在他背后盯着他,谁劝也没用,夜夜点着灯煎熬。” 王半仙有点儿不好意思。 “我觉得可能是压力太大出现的幻觉,求个护身符,喝点儿符水,心里一轻松便不药自愈,没想到不光没好,我,我也……” 他是一看不好,随意拿话应付了几句撒丫子就跑,直接就奔到茶馆来。 红尘扬了扬眉,这有点儿意思。 旁边有本泛黄老书抽动了下书页,惊讶道:“还真有人敢把别人家的仙山镜子拿过去直接用?瞧这意思,不会供奉到文昌位,还布置了什么要命的风水局吧。” 红尘眨了眨眼,扒拉开王半仙的胳膊,轻声道:“你不用理会,先回去。” “哎?” 王半仙顿时哭丧了脸,“红尘小姐您可不能不管,我上有老下有小,就靠这么点儿坑蒙拐骗的本事混口吃的,若是这回坏了名声,我又得跑了,您瞧瞧,老夫都这么一大把年岁,您忍心让我四下奔波,连点儿安生日子都不能过?” “放心,不出数日,洪家那位公子哥儿必然会好转,说不得就得把功劳算在你头上!” 王半仙是半点儿不信。 可他死求活求的,人家就笑盈盈让他害怕就先躲着些,什么都不管,他也不敢真撒泼,只能一步三回头走人。 却不曾想,没多久果然是没事儿了。 洪文宾又精神焕发起来,诗词考试当日,文思泉涌,简直超水平发挥,好几个考官扫了眼他的卷子,都连连点头夸赞。 不止如此,这段时日他这家伙参加了好几个文会,都一鸣惊人,才名远播。 连杞县有名的青楼名妓月凤姑娘,一连三日唱他写的词,一颗柔情似水心都搁在了他的身上,屡次留他过夜,惹得不知多少书生公子嫉恨有加。 “洪文宾那厮难道就不用温习功课的?过一阵子面试,考官还不知出什么稀奇古怪的题目,他到自信!” 本来和自己差不多,比自己高明一点儿也有限的人,忽然肆无忌惮地大出风头,其他考生当然心里不痛快。 这日天气不错,一群学生照旧坐在茶馆花园中读书品茶,偶尔闲暇,就免不了要念叨几句。 “人家怕什么,听说他传出来的几首词都要传到外面去了,真说得上声名远播,前几日还听他吹嘘,说可能不想读阑珊书院,要去京城,不读国子监,还有好几家书院能选。” 红尘坐在一旁,没有插言,只是听一听。 这次的考生年龄最大的也才十七岁。最终考核的规矩,只有十八岁以下的学子才能参加。 好像一开始朝廷令各大书院定下这样类型的考核,是因为当年北燕那边连出了十几个堪称妖孽的天才,十五六岁的年纪,便文可安邦,武可定国,个顶个出类拔萃,大周也眼馋,为了选拔少年英才,让天才有露脸的机会。到现在最初的原因已经不可考。不过年龄限制到一直保留。 所以如今坐在这儿的,全是风华正茂的年轻人,朝气蓬勃,也更自傲。更喜欢竞争。要是这会儿出风头的换个让所有人心悦诚服的也就罢了。洪文宾偏偏不能服众,没那么强的魅力,一时间闲言碎语很多。也就是很正常的事儿。 正看他们闲聊,小猫又领着王半仙坐到这边凉亭处。 红尘瞄了他一眼,他便连忙赔笑,压低声音道:“红尘小姐,您跟我说句实话,洪公子那事儿正常吗?我这心里一点儿都不安稳。” “哦?” 红尘挑了挑眉,“不是都好了,最近提起杞县才子,洪文宾堪称第一!” 就是这样才让人心惊肉跳。 王半仙六爻只是知道点儿皮毛,但他江湖经验丰富,行骗至今也有个十几年了,很少坏事,在他看来,那日于王家感受到各种不妥当的气息不是假的,现在王公子好转的莫名其妙,一定有问题。 红尘乐了,一招手让这家伙附耳过来:“你要胆子够大,还想赚一笔,就去吓唬吓唬洪文宾,告诉他,他要是再不改过,继续下去,不出半月,必然惨遭厄运,死无全尸。” “啊?” 王半仙愣住。 糊弄走了这人,小猫和小狸都特别好奇,齐齐追问自家主子说的是真还是假。 他们最近也跟着读书,小猫瞧主子如此灵,也想学一两手相面算卦的本事,虽然本身无灵气,一点儿学不会,可还是爱听这些乱七八糟的闲杂故事。 红尘耸耸肩,声音也不算多轻松:“我猜测,那位若低调行事,安安静静在家等考核结束,说不定能熬过去,一举夺魁也不是毫无希望,但他四处张扬显摆,福运消耗太快了,绝对撑不了太久。” “福运?” 红尘叹了口气:“在我们这些看来,一般人的福运都有限度,年轻时福气大,年老就可能福薄,在一件事上有运道,下一件事便有可能倒霉,虽说祸福难料,人和人的福气厚薄不同,也能利用外物借用外力使得自己福气增长,但洪文宾的欲求那么大,还这般立竿见影,无论他是用什么法子达到的目的,一定会折损他自己的福禄,我觉得他马上就要倒霉了。” 小猫和小狸听得沉默下来。 若真能如自家小姐所言,到是一桩好事,至少一个人可能不会一辈子都吃苦受罪。 时间一日日过去,很快到了面试这一天。 罗娘她们一开始都不怎么紧张,结果到了最后时刻,她们到紧张起来,一个个围着红尘打转,盯着她换了两大箱子衣裳。 “我听说郭山长面试时特别严苛,你的每一句话,都必须小心翼翼,他会在提问题时给你埋下各类的坑,只要稍微出点儿错,他就完全不给面子,直接把人骂得狗血淋头!” 有关这类传闻早就在杞县人尽皆知了。 红尘笑了笑,最后还是穿的那身普通的粉白的棉布春装,外面罩了一件小小的斗篷,只戴一支珍珠发簪,衬得她嫩的很,正如真正十多岁少女般鲜活。 打扮齐整,红尘哄了哄平安,又拎着两只长了一大截的小老虎和小豹子玩了会儿,便乘车而去。 考生们都来得挺早,可到了面试时间,居然还没有杂役过来领路,整个书院东堂空空荡荡。 等了好一会儿,张先生才晃晃悠悠出来露面,招呼他们所有的考生都进入大堂。 里面摆着一圈椅子,前面一圈,后面一圈,张先生挥了挥手,就让他们自己找地方坐下。 虽然所有考生本能地想争前排的椅子,但大家还是很有风度,并未出现任何争抢的行为。 这毕竟是面试,谁也不希望失礼。 红尘看来位置都差不多,坐哪儿也没问题,随意挑了一个就坐下,然后郭山长就出现了,一走到中间坐好,半晌没说话。 考生们紧张地屏住呼吸。 郭山长皱着眉头,凝眉苦思许久,看样子正在思考大问题,考生们额头上汗水淋漓,许久方听他轻声道:“再过半个月我要进京和国子监的老头子们一块儿出科举试题,你们都给我想想,我上路时该带点儿什么,有没有什么该注意的。” 满座的学生都懵了下。 所有人面面相觑,脑子飞速地运转,都在想山长究竟想考他们什么? 各种五花八门的思绪在脑子里翻飞。 红尘不急不缓地开口:“先生需要准备得东西不多,国子监想必都会备好,到是您去年新作的那一本诗集该带着,正好让国子监的学子们学习学习。” “……不过永安近来不大太平,上个月午门外砍了十多颗人头,都是卷进了张相爷遇刺的案子里头,大牢里还关着二十多位朝廷命官,国子监虽然看着没有牵扯,可里面的学生多是权贵子弟,想必很难完全置身事外,您这会儿非要进京,那最好别住国子监的宿舍,在外头赁房最佳……” 她在那儿颇为闲散地说话,也不急迫,更不至于滔滔不绝让别人插不上话,却让一帮考生半天回不过神。 实在是人家说的那些,衣食住行方面还能跟上,到了朝中各项事务,那是听也听不懂的。 郭山长眨了半天眼,后面为了打击考生,做得那一系列的准备通通没用上。 只是,他还挺高兴的。 所谓面试,确实只是聊天而已,通过聊天,看他们的反应速度,看他们的知识储备,看他们视野够不够开阔,是不是只会读圣贤书! 当然,只会读书的也能过关,只要你知道扬长避短。 但每一次面试,他都找不到一个能什么都不想,他问什么就答什么,还答得很有意思的考生,今天终于有了。 红尘的回答,轻描淡写,却包含了丰富的内容,至少能说明她见多识广,连朝政也看得清楚。 她这样的表现,也许不是最出挑的,却绝对让他满意。 等到一众考生终于回过神,也只能努力跟在红尘同学后头随意说几句,光彩大减。 郭山长却聊天聊得甚是愉快,差不多谈了一个时辰,他扫了几眼座位,才一皱眉道:“咦?好像少一个人。” 考生们停了停,一个圆胖的小子才支吾道:“山长,洪文宾没来。” 红尘早就发现洪大公子不见踪影,不过她心里有数,那位也确实应该来不了了。 考试没有等考生的规矩,郭山长也没说什么,就在考生们连面试是不是开始都不知道的情况下,笑眯眯地结束了他的面试。 “诸位同学,我猜你们现在最想知道,今年的考核有没有附加题,题目又是什么?” 废话。 一众被玩得脑子还有些木的学生们不吭声。 郭山长很高兴地捋了捋他那一嘴大胡子,张开嘴:“我……” “红尘小姐……红尘小姐,你们让我进去,小姐救命啊,人命关天!” 门外传来嘶声裂肺的喊声,一下子就让郭先生的话又吞回了肚子里头。 一众考生扭头,气得恨不得把门外抓挠不休,拼命想往屋子里冲的女人痛打一顿。 有几个男孩子却惊道:“这不是月凤姑娘?” 杞县赫赫有名的那位花魁嘛,女子大约不知,男人们,包括郭山长在内,要说不认识,那肯定是装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七章 鬼故事 月凤姑娘是杞县蝶楼的当家花魁。 别看她是在这等小地方,按说与江南那等风流所在没办法比,可架不住人家是蝶楼的人。 蝶楼在大周朝有八十座。 每一个楼子里的姑娘,那都是色艺双绝,而且清高无比,寻常人别说一亲芳泽,就是想多看几眼也不行。 不但如此,这些姑娘们还多有绝活,就像柳小曼的琵琶,宋诗诗的剑舞,王安娘的小蛮腰男人一见便**,赵燕儿能在人的肚子上面翩翩起舞。 当然,那说的是京城或者江南的蝶楼,杞县可有一个月凤姑娘,能诗能文,能弹琴能唱曲能下棋,玉面桃腮,容貌端丽,就算是相当出挑,不能强求太多。 月凤也确实有骄傲的资本,可她渐渐老了。 她十五岁时,达官贵人登门也敢婉拒,她十八岁时,碰见个英俊秀才也能不给面子。 到了她二十二岁的今天,她该找个良人,给自己一条后路。 月凤心里是明白的,她与京城那些名满天下的前辈们不同,她没有那么大的能耐,也不想有那么大的能耐,真和那些人一样,终日勾心斗角,为了那些个前朝旧事,舍生忘死,或许哪一天就大祸临头,连个善终都保不住,便是锦衣玉食地享受了荣华,又有什么好的! 能有一个有才有貌,配得上自己的男人,赶紧抓住,过些家长里短的平常日子才是正经。 然后她就抓住了洪文宾。 洪文宾家里穷。有上进心,还有非凡的才能,最要紧的是,他家境败落,落魄至此,在杞县没根底,等将来他能出人头地去了外头,就再没人知道她月凤曾经在楼子里面呆过。 虽然年纪小了几岁,可无论怎么看,洪文宾也是上佳选择。至于担心什么人老珠黄之后……要是担心这个。除非找个村夫,否则一辈子也别想寻个男人嫁出去。 女人能有几年的好韶华,永远会有鲜嫩的小姑娘诱惑着身边的汉子,他就是将来瞧中几个小的也无妨。男人都是一个德性。能不能过得痛快。端看自己本事如何。 月凤姑娘手段尽施。 她这样风月场合的女人,糊弄一个才不到十八岁的年轻书生,那还不是手到擒来的事儿? 事情也果然如她所料。洪文宾渐渐上了钩,这才几日罢了,就山盟有约。 洪公子也一日比一日更显得出来拔萃。 这一日却忽然出了事。 她照例在自家的‘闺房’里陪洪文宾喝酒,整个人温柔中带一点点的冰冷,这是和她曾经见过的一个姐姐学的,虽然只是学到了皮毛,可她那位姐姐能哄得京城无数达官贵人在自己的石榴裙下争风吃醋,她学来哄哄洪公子,绰绰有余了。 洪公子果然兴致极高,一首又一首的诗词吟诵出来,有些固然只是一般,可架不住数量多,且也不是特别差。 她找人给编了曲子,弹唱出来,拿出去也能得满堂喝彩,至于那些客人们喝彩的是词曲,还是她这个人,又有什么好计较的! 月凤姑娘温柔多情,洪公子情深意重,两个人饮酒作乐,兴致上来,月凤姑娘难得情浓,就留这位俊俏公子住了一宿,却不曾想,第二天醒来,洪文宾的眼睛居然看不到了,成了个瞎子。 一开始他没有反应过来,还以为是醒得早,天特别黑。 这年头,大家晚上视力好的没几个,洪文宾到了夜里,也是连点儿光影也看不见。 可等月凤姑娘起身梳妆,一身雪白长袍,在他面前转来转去,他的眼珠子都不动弹一下,两个人都发现事情不对,洪文宾也知道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登时吓得浑身冒虚汗。 月凤忙派人去请了大夫。 大夫来了一拨又一波,全都束手无策,洪文宾又气又怕,整日发脾气,动不动就砸东西,还不敢让消息流传,生怕外人知道。 大周朝科举取士,别说瞎子,就是五官哪儿长得不匀称,那也不能得中。 当年一怒之下起兵谋反的黄莽逆贼首领,薛天王不就是因着一张脸上长了个痦子,结果连个秀才都考不上,白白苦读十余年,这才绝了念想,吃起反贼这口饭。 洪文宾的情况越发的差,没过两日,不光是眼瞎,连身子也渐渐麻木,四肢都不大能动,整日瘫在床上,又过了没多久,居然屎尿**,完全不成样子。 他家里不富裕,治病拿药的钱,都是月凤给出。 楼里的姐妹们都说她月凤有情有义,可这姑娘心里苦啊,谁都知道她倾慕洪文宾,这会儿人家落难,要是她随手就把人扔了,那她还要不要名声! 别说什么**无情戏子无义的话,像她这样的花魁,必须有情有义。 再说,洪文宾气急了都叫嚣,说是在她这儿得的重病,说不得是她给下了毒,这种罪名,区区一青楼女子怎么敢背! 她就盼着洪文宾能赶紧好起来,结果这一日,几个大夫诊脉过后,私底下偷偷摸摸跟她说,洪文宾疑似得了——花柳病! 虽然还不敢确定,可月凤顿时如遭晴空霹雳! 这话要是传扬出去,她都不要活了。 正愁得恨不得一头撞死,洪文宾身边照顾他的书童说了几句话,说是他家公子前些时日不大好,可能中了邪,找来位特别有名气的半仙。 半仙把邪祟给驱除了,却言明可能没去根,而且说了一大堆吓唬人的话。 “那位半仙说,我家公子福报来得太快,恐容易招祸。给低调行事,近来不要出门才好,结果我家公子没在意,只觉得自己哪里都好,是这一辈子最快活,脑子最清明的时候,一心一意要扬名立万,现在病成这个模样,也不知是不是招了什么脏东西!” 月凤一听,心里虽然不大信。可洪文宾中邪。总比在她这儿染上什么莫名其妙的病更稳妥些。 她在杞县人脉极广,想找人肯定找得到,王半仙让她堵住跑不了,所谓死道友不死贫道。就把红尘给卖了。 说来巧合。正赶上红尘面试这一日。洪文宾病得更严重,打摆子,吐白沫。整个人都不成样子,月凤也是一下子晕头转向,去茶馆找不到红尘,居然追到书院。 阑珊书院里于是就闹了这么一出,让考生考官们一起看笑话。 红尘嘴角抽了抽。 月凤一番倾诉,把前因后果都说了,泪痕点点,一身愁绪。 “还请红尘小姐发发慈悲!” 乍一看,这位是满脸焦躁,可仔细一打量,就能看得出隐藏在眼角眉梢间的不耐烦。 想必如花佳人,也不乐意伺候病号,今天闹这么一出,别不是想把麻烦转嫁到红尘头上! “阿尘,你可别沾手,一听这情况就不妙。” 显然,其他考生也不是傻子。 还有没被美女给迷昏头的几个考生就嚷嚷道:“你那意思是洪文宾生了重病,月凤大家有情有义,那给他寻几个大夫是正经,我们还等着面试,找红尘同学做什么?” “就是,大家若是银钱不凑手,不如我说一声,咱们给他捐一点儿便是,既然能齐聚一堂,同赴考场,也有同窗之谊,别的我们帮不上,送些银钱也算尽了心。” 月凤脸上一苦。 红尘心里忍不住冒出一点儿笑意。 看来洪文宾确实不讨人喜欢,这些同学们连面子情都懒得给他,不过也怪不得这帮人冷血,实在是那位不爱和大家一起玩,陌生得很,见面还喜欢挑刺,总是一副鼻孔朝天的样子,再加上多多少少有一点点记恨,现在有此表现,再正常不过。 红尘这会儿也的确没理会,用不着她理会,书院那边的杂役,护卫连忙赶过来,客气有礼,又十分坚决地将月凤给请走。 正面试呢,这是相当严肃的事儿,怎能容别人捣乱? 月凤一路哭哭啼啼,被她家丫鬟护着进了蝶楼,一回自己的卧房,这才收了哭声,忙拿热帕子抹脸,又敷了敷眼睛。 她年岁不算很小,到了该保养的时候,平时就十分注意自己的容貌。 “小姐,洪公子怕是靠不住了。” 小丫鬟替自家主子打散了头发,又给她往脸上盖上一块儿热毛巾轻轻按压。 月凤哼了声,心里也有点儿难受。 “罢了,再找便是。” 只不过她恐怕要病一病才好,顺便帮忙送封信,让洪文宾的爹娘赶紧过来伺候他们儿子。 “可惜了,这短短时日,怕是耗进去百十两银子。”丫鬟皱眉,这看病抓药要钱,吃吃喝喝要钱,给人送信还得花钱,纵然自家主子不缺那么点儿银子,可也太亏! 主仆两个心疼不心疼,没别人知道,这边,看了一出好戏,郭山长的眼睛到是闪闪发亮:“近百年来,怪力乱神的传闻层出不穷,奈何我五十年从未见过,附加题有了,诸位同学每人给我写一个真实鬼故事,越真实越好,能让我从中看到鬼怪的,一定满分!” 一众考生:“……” 还好,听说前年的附加题是去乱葬岗睡一宿,比一比谁的胆子大,和师兄师姐们相比,自家得的这题目,就不算什么了。 问题是,阑珊书院有如此不靠谱的山长,整日这么玩,怎么还不倒闭? 红尘回到家,刚一进门便听见耳朵里一堆杂乱的声音,满书房的书灵们似乎都急着要去找小镜子。 以前也没见它们对别的同伴太上心,这次丢了一个,到显出情谊。 红尘估摸着,这回洪文宾该吸取教训,能主动把东西给她送回来,干脆就写了封比较直白的信,让小猫送去。 小猫去了没一会儿。回来耷拉着脸,那张面上就写了两个字——郁闷。 “洪文宾那混球死活不认账,还讽刺咱家小姐,说咱们是穷疯了,死乞白赖地冤枉他,还说什么要是茶馆随便丢掉点儿锅碗瓢盆都怀疑客人,那肯定没人敢来咱们这儿喝茶!” 红尘耸耸肩:“罢了,找不回来就找不回来。” 她确实没证据,再争执,恐怕会很麻烦。 小猫嘴唇动了动:“我是悄悄送的信。可洪文宾一发火。蝶楼那边的客人都听见了,很多议论,唔。” 红尘顿时明白,怕是有人嚼舌根。说了些茶馆欺客的闲话。好在洪文宾这人不靠谱。书院那边的学生们,应该不至于有太大误会。 既然那人作死,她想了想干脆等以后再说。自己的东西有灵性,一准丢不了,此时她也忙,忙着和一众考生一样,憋在书房里认真写一个鬼故事出来,没时间管旁的事儿。 大周朝的话本里头,其实志怪传奇类的有很多,什么狐女报恩嫁贫寒书生,什么某某女儿婚丧黄泉梦游地府,还有夜半读书女鬼来红袖添香。 但很明显,要真随意写一写,能不能过关不好说,肯定得不了高分。 据她所知,参加考核的那一群考生文笔都不坏,写出来的文章也是声情并茂花团锦簇,红尘以前可也没写过这种文章,具体该怎么写,还真得琢磨琢磨。 玉珏空间里那群大能们听了却是开怀大笑,给她推荐一堆书籍,全是鬼故事。 红尘翻开看了几篇,也不禁浑身发毛,甚至隐隐约约,老觉得身边有什么怪异的东西存在。 “家里可别真有鬼!” 老参:“……” 鬼虽然没有,可一屋子稀奇古怪的物种在,也没见她害怕什么,半夜起床上厕所都要抱着小茉莉陪,害得小茉莉天天嚷嚷鼻子不舒服,总闻见臭味,这会儿到怕了鬼? 不过这故事还挺好看的,也很有用,红尘读得欲罢不能,觉得这些故事里的鬼怪到更像人些,只是比人更纯粹,无论是善还是恶,总是直来直去,掩卷沉思,不觉怅惘。 也有的鬼怪怕人,被人欺骗,被人利用,它们也都有红尘俗世的烦恼。 恐惧之余,到感叹多些。 小莫偶尔瞄了几眼,也喜欢上了,干脆也闲来无事就窝在书房和红尘一起读。 这日看到一篇,说是无间地狱中,有一城池,名为‘枉死’,里面的鬼怪都以同类为食,凶残狠辣,毫无温情,哪怕是好人化的好鬼,进入里面不久也要变成怪物,小莫读了沉默许久,忽然道:“有点儿像咱们大周的南域流放之地,流放过去的人百分之九十活不过三年,能活下来的不是变成畜生,化作厉鬼,就是拼死逃了出去。” 红尘看他脸色木然,眸中却有一丝晶莹,随手拿了块儿点心塞了他的嘴。 甜甜的滋味入口即化,滋润了舌尖,小莫就笑起来:“小姐可想好了要写什么?” “唔,再想想,再想想。” 红尘趴在桌子上凝思苦想,还没动笔,外头小猫就躲躲藏藏地进来,哭丧着脸道:“小姐,有个老头,还有个老太太跪在咱家茶馆门口,我们赶都赶不走,他们这样子,咱怎么做生意?” 还没出门,就听见罗娘满腔怒火地呵斥:“你们干什么啊!要是客客气气地送上帖子登门求见也就算了,现在这么做是个什么意思?我家小姐该你家的,还是欠你家的,你非让她沾上坏名声,告诉你们,没门儿!你们自己不吭声,我们小姐才不知道外面是有猫还是有狗!” 薛柏桥正好过来,围观全场,也怒道:“儿子病了去找大夫,到人家茶馆做什么?真以为自己在这儿跪着逼迫,就能逼得人家小姐耽误书院考试的时间跟你们去胡闹?” 这一双老人面面相觑,踉跄地站起来,一时手足无措,忍不住放声痛哭。 尤其是老太太,哭得嘶声裂肺,捶胸顿足。 “早知道我就是拼了这条老命,也不该让他独个儿离开京城!” 老太太本也是个体面人,一头银发梳理得整整齐齐。衣服虽然旧了,也浆洗得极干净,还用野花之类熏过,带着一丝清香味。 洪父呆愣半晌,老目含泪,长叹一声:“都怪我不好,生了一场大病,把家业都给败了进去,早知道该让我去死,也省得孩子连读书也舍不得在京城读。” 洪文宾是二老的老来子。或许娇惯。却是真心疼爱。 红尘和小莫出来看了眼,她一开始没多大感触,洪文宾那小子自己作死,关别人何事。可两位老人家这么一哭。她到有点儿心软。 罗娘她们见多了人间疾苦。还怪这二人胡搅蛮缠,给自家主人添麻烦,红尘却最羡慕人世间的慈爱父母。她就从来没得到过亲人毫无保留的感情! 对于一片真心的爹娘,她还是愿意给予一份尊重的,再说了,仙山镜子也该收回。 那镜子可不是一般的东西,人家专门送给她,她要是弄丢了,实在显得不太礼貌。 红尘想了想,走过去冲洪父道:“我就跟你们去瞧瞧,不过不敢保证有用。” 洪父连连道谢。 “还是别谢了,许以后你会后悔,觉得我不该过去。” 老太太摇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老人家都信神神鬼鬼的事儿。 红尘让小莫驾着自家的马车,送他们三个去梧桐巷,到门口一看,阑珊书院郭山长的车子也停在外面,进了门,果然郭老也在。 他老人家看见红尘,显然也吃了一惊。 “你怎么没在家做我那道附加题,跑这边做什么?” 洪文宾没能参加面试,他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山长,登门拜访下,瞧瞧情况自然应当,可看见红尘,他这心里又有些不高兴。 说白了就是又傲娇了下,总觉得自家的考生们都该把自己的话当金科玉律,万分重视。 红尘客客气气地见过礼。 洪父满脸急色,他儿子都成了现在的模样,哪里还顾得上什么山长先生的。 老太太近乎用拖的,愣是把红尘给拖进卧房去。 房间里门窗紧闭。 洪文宾躺在床上,面如金纸,这才短短时日,一张脸就瘦得脱了相。 在睡梦里他也不安稳,眉心跳动——“不,不要吃我!” “我的儿!” 老太太心都碎了。 红尘走过去看了看,忽然抬起手,啪啪,甩了他两巴掌! 老太太愕然,猛地搂住儿子回头:“你,你……” “醒了。”她一笑,指了下洪文宾,老太太扭头看了眼,果然见儿子眼皮抖动了下,眼睛睁开一条缝,只是目光呆滞,瞳孔浑浊,确实像瞎子。 即便如此,老太太也大喜,他们来了一天多,也喊了,也叫了,也找大夫看过灌了药,根本什么用都没有,儿子完全没有知觉,早知道打就能醒,别说两巴掌,十巴掌她也狠得下心。 “儿啊,你怎么样?哪儿难受?” 洪文宾眼泪哗啦就落下来,哭道:“娘,有怪物要吃了我,好疼啊,娘!” 红尘揉了揉耳朵,连忙打断这母子俩感人肺腑的交流:“洪文宾我问你,你是不是拿走了我们茶馆的镜子?” 洪文宾顿时收声。 洪母满脸迷糊,搂着儿子诧异道:“什么镜子?” 红尘不理她,只盯着她儿子,脸上也露出几分不耐烦:“我的耐心有限,你要是还执迷不悟,就抱着你功成名就的美梦去地下享用!” 话音落下,她作势站起,洪母顿时急得满头大汗:“小姐,小姐有话好说,到底什么镜子?我们去找,我们给您找还不成么?” 红尘摇摇头,从袖子里拿出一张符纸,啪一声,贴在床上,咬了咬舌尖喝道:“喝令显形!” 顿时所有人耳边都传来一阵嗡嗡嗡的声音。 郭老瞪大眼,仔细盯着洪文宾,忽然看到他身边出现了一堆黑色的小虫子,别看只是小虫子,密密麻麻一大片,却比遇见别的东西更恐怖。 “啊,啊” 洪文宾明明是瞎了,却仿佛看到这最恐怖的景象,嘶哑着嗓子尖叫,翻了个白眼就昏死过去。 郭老也腻歪地捂住脸扭头蹭一下窜出门,只有洪家二老愣是站着没动,只是身子抖得和筛子似的。 红尘也有些恶心,皱了皱眉,又是两巴掌过去,扇醒了洪文宾:“你看到了没?我最后再问你一次,你究竟有没有从茶馆拿走镜子?” “和镜子无关,那可是能助我平步青云的宝镜,潜龙腾飞风水局成功了,已经成功了!” 洪文宾闭着眼,神智明显开始迷糊。(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八章 引魂之术 红尘:“……” 叹了口气,她也懒得管了。 “不是我不想帮忙,瞧瞧你们儿子这死鸭子嘴硬的模样,我也有心也无力!” 洪家老两口几乎要崩溃。 老太太扑过去抱着儿子喊道:“儿,咱不要什么平步青云,娘只要你安安稳稳的,你听话,告诉娘你到底拿了人家小姐什么东西!” 现在他们也听出来,自家儿子的确得了别人的一面什么铜镜。 但就是这么逼问,洪文宾已经吓得神智都没了,愣是咬口不肯说,两个老人急得浑身冒汗也没办法。 洪父脸色白了白,嘴唇抖动了下:“小姐,这小畜生拿了您什么,您告诉我,我赔给您……您就看在我们年过四十才生下这么一个小畜生的份上,救救他吧。” 红尘无奈:“我还是那句话,你们要真想救他,就赶紧让他把事情说清楚,他要不亲口说出来,我就请不走那东西……看现在的模样,最多能撑上五日,过了时辰便真是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了。” 让这两个老人再商量商量,红尘看了眼已经很明智地躲了出去的郭老一眼,自己也溜达出去。 “若是他昏死,你们就打他脸,打得越重,打得他越凄惨,他清醒的时间就越长。” 老太太一脸为难地点了点头,看儿子果然又迷糊了,只好抖着手甩了他一巴掌,还唯恐不够重。狠狠心咬牙使出浑身力气。 “呵呵,咱们阿尘学坏了。” 红尘怀里的几本书叽叽喳喳。 “明明身上带着一张定神符的。” 用上定神符,起码能保那个洪文宾三日平安。 开什么玩笑,她画了半个月才能画成功,浪费的符纸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心疼,甚至还劝她别练那玩意儿了,真需要还不如上空间买。 有个商人可能有大规模批量制符的本事,卖出来的东西物美价廉,应付点儿现在的小事儿完全足够。 红尘只是觉得什么都比不上自己有一身本事来得好,这才耐下心来。认认真真去练习。 出去到外屋坐下。红尘和郭老眼对眼面面相觑。 郭老看她,就和看到一只新鲜物种似的,双眼放光,十足好奇。 老人家活得年岁长。又不是乡野村夫。奇人异事也是见识过的。年轻时在京城做官,还和那位名满天下的钦天监赵大人同桌饮酒过,听他谈那些玄而又玄的东西。也曾听得佩服之至,但像今天这样,能亲眼看到那些东西,到还真是头一回。 “不得了,现在的年轻人们,个顶个都厉害得很!” 小姑娘才多大,十四岁而已,他十四那年,还为了和师兄弟们少一块儿肉多一块儿肉闹别扭,哭鼻子。 不过郭老也没太惊奇,当年他跟在前任山长身边时,也遇见过天才少年,不过十余岁,光芒四射,难以遮掩,实非池中之物,也不知道后来这孩子去了哪儿? “阿尘,你是不是真知道怎么救洪文宾那小子?” 红尘失笑,老山长德高望重的,看来对那个书生的观感也不怎么样! 还没答话,里头门帘打开,老太太冲出来,抓住红尘道:“小姐,他愿意说,文宾什么都愿意说,您救救我儿。” 郭老也挺好奇,跟着红尘一块儿进去,再见洪文宾,他忍不住有点儿想笑。 刚才这小伙儿大约又晕死过去,他爹娘生怕他有什么事儿,唯恐打得不够狠,到现在脸上通红,明显肿了一大圈儿,本来长得也就只是端正寻常,如今连眼睛都肿得看不见,嘴角崩裂,还能吱吱呜呜地说话,实在不容易。 要是以后自己遇到什么难事,郭老觉得,他肯定不会找这丫头帮忙,真被折腾成这副模样丢人现眼,还不如死了算了。 “咳咳。” 红尘也有点儿想笑,硬忍着摆出张平静脸,低声问道,“我的镜子呢?” 洪文宾有气无力地看了看她,嘴角抖动了下,目光黯淡:“……我究竟怎么了?” 红尘摇了摇头,推开窗户,四下张望,叹气道:“你这里的确布置了风水局,而且锋芒毕露,拦截龙脉之力,四方之气汇聚一堂,催发之力,隔得三里远就能看得清清楚楚。” 洪文宾眼睛赤红,满脸激动之情。 “你别高兴得太早,难道就不想想,你区区一个书生,无钱无财无权,哪个灵师会为了你布置这种损功德的风水局?要知道,布置这种夺取天地灵气的局,肯定要付出很大的代价。” 洪文宾脸上露出几分迷惘。 红尘叹了口气:“以前我在书上也读到过几个例子,不是为了报恩,就是迫不得已,千百年来也不过个例罢了,你有什么功绩,有什么恩德,能让一个有本事布置风水局的高人这般帮你?” 这番话,顿时让洪文宾哑口无言。 洪家老两口也心惊肉跳的。 “现在你该知道后果,后果就是,对方虽然布置出催发之局,借用的却是你一生的福运,不止如此,那位大师还用了阴损手段,在你体内埋下一种魂蛊,你福运一消,它们就能啃食你的灵魂,再过不久,别说命了,你连轮回转世的机会也不可能有。” 洪文宾脸色煞白。 老太太几乎要晕死过去:“是谁,是谁这么害我儿,儿,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知道不知道?” 洪文宾终于撑不住,哭诉:“那日我心里不畅快,就去苍青山转了转,半路遇上一和尚大师,我看他一招手。天上飞禽召之即来,想必是个高人,就上前和他攀谈,那位大师算卦十分灵验,几句话就把我的事儿都算得清楚,还说我面临人生一转折,若度过去,自然平步青云,只可惜前方又巨石拦路,怕是很难得偿所愿。我一时担忧。就哭求他,希望他能助我一臂之力。” “大和尚看我心诚,就告诉我,他到有个法子。能助我成龙。就是缺一件法器。” 洪文宾脸上红了红。“他说那法器很难找,如今在前面那家茶馆中就有一个,应该摆放在东南位。不会很难找,我若是能把东西拿来,他就帮我,我也不知道中了什么邪,脑子迷迷瞪瞪的,还真就去了,那大和尚还给了一个鲤鱼的小玉摆件,说看见他要的东西,玉就会发烫。” 洪家两口子脸上都发青。 “你……哎,你这孩子!” 又是和尚? 红尘觉得最近周围有本事的邪和尚挺多,不自觉就想起锦城哪一码事来。 五个月前给陆家布置风水局的也是个大和尚,手法和这一次比到有些相似,不过上一回比较随意,这回更狠辣点儿。 世上没有那么巧的事儿,邪和尚也不会如雨后春笋似的,一个接一个往外面蹦。 她有点儿怀疑两个大和尚是同一人。 那就有些不好办了。 上一次若说是阴差阳错,应该没结仇,这一次对方明显是觊觎她的东西,大概是看出门神厉害,他担心里面还有什么陷阱,就没自己动手,反而找了个替死鬼! 红尘摇了摇头,哭笑不得:“还助你成龙,你也不想想,自己要真成了龙,咱们那位万岁爷还不活剐了你?” 洪文宾耷拉着脑袋,不肯吭气。 “你说那大和尚想要那件法器,为什么没拿走?” 仙山镜子明显好好摆放在洪家,她的感应可不会出错。 洪文宾讷讷道:“我也不知道,他一开始说要拿走,后来又说,我这事儿比较严重,他布置的风水局要是没那镜子做镇物,怕会不管用,他就吃点亏,留给我算了,呃,我见大和尚说话时脸色略微不自然,怕也有点儿心疼!” 正因为那大和尚什么都没要,一文钱未曾收,连谢礼也不肯要,甚至他家一茶一饭也不曾享用,洪文宾一直都没怀疑人家大师,不觉得大和尚是会害了他。 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想不明白,只猜那位可能找错了东西,还因为自家的镜子认了主,又不是凡物,他不敢随意拿走,不过不是也无所谓,这么有缘分,早晚能碰上。 “疼啊!” 她还沉思,洪文宾又鬼哭狼嚎起来,吓得他娘亲扑过去抱住他,哀嚎道:“小姐,您发发慈悲,发发慈悲!” 红尘这才上前,拿出一张黄纸,问了洪文宾的生辰八字,写了上去,又扎破他的指尖取血,搁在旁边早就熄灭的炭盆内,轻轻冲着炭盆吐出一口白气。 所有人目光一闪,就见风吹帘动,沙沙作响,无数黑色的虫影从洪文宾的身上蜂拥而出,投入炭盆里面。 郭老一动不动,看着那东西爬过他的脚面,顿时觉得背脊发寒。 嗤一声,炭盆里的黄纸无火自燃,那些黑影投进去,也消失不见了。 直到源源不断的虫影越来越少,屋里几个才松了口气,洪父牢牢护住儿子,盯着炭盆,眼见着火焰熄灭,里头的木炭还是老样子,黄纸却连点儿灰烬都没有剩下。 “小姐,可是无妨了?” 红尘耸耸肩:“我拿走我的东西,你们也把那要命的风水局破了,应该会没什么大碍,不过嘛!” “不过什么?” 洪父一脸紧张,他最怕人家说不过两个字。 “一会儿再说,先把我的镜子还来。” “对,对,镜子,儿,小姐的镜子你放在哪儿了?”洪母一脸焦急地问。 人家这位的东西,可不是他们这等平民百姓能贪图的。 洪文宾浑身虚脱,勉强开口:“在书房!” 洪父连忙领着大家过去,亲自打开大门,就见那镜子果然在书房的一张书桌前,快走了几步。一溜小跑跑到前面,双手去捧镜子。 红尘张了张嘴,还是没说话。 结果洪父一拿,脚下登时踉跄了下,使劲抱镜子,拿了半天,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愣是拿不起来。 郭老眨了眨眼,就差要说这位装模作样,真有那么沉。洪文宾是怎么偷的? 好在郭老顾忌人家年岁大了。又一想,到了现在这份上,洪父就是个傻子,也不可能做这种蠢事。 “老先生。您让让。” 红尘失笑。轻声道。 洪父闻言连忙松开手。退到一边,抹了把脸上的汗水,神色讪讪。“没想到镜子不大,竟这般沉重!” 心里都开始犯嘀咕,要是这东西死活拿不起来,难道让他去请几个壮汉把镜子给人家抬回去? 正胡思乱想,就见红尘一伸手,皱眉道:“玩够了没有,还不过来?” 那镜子闻声抖动,噌一声,居然飞到半空。 洪父吓得往后一缩。 郭老也鼓了鼓脸,眼珠子瞪得溜圆——想他活了这么一把年纪,可从来没见过会飞的镜子! 结果那镜子飞在半空,小心翼翼地朝着红尘挪动了下,又往回缩,整个身体抖动不停,到像是撒娇。 郭老揉了揉眼睛,甚至忍不住小心翼翼地伸出手,伸到那面小镜子上面晃了晃。 红尘深吸了口气,轻声道:“你乖,青锋不会吃了你的,回来吧。” 她这么一说,那镜子左右晃动了下,果然嗖一下,落到了她手里,红尘反手把它塞袖子里头。 洪家二老这才吐出口气。 郭老也抹了把汗:“真是……我以后再也不嘲笑老白了,真是世间之大无奇不有。” 老白是他们书院的看门人,在书院看了三十多年的门,闲暇时就喜欢讲各种奇人异事,还说得一套套的,神乎其神,他以前从来不信,只是闲极无聊,喜欢找个爱说话的一块儿喝酒,还热闹点儿! 现在看来,那诸般传说能久久流传,自有其道理。 红尘收了自家的镜子,见洪家二老满脸焦虑殷切,叹了口气,轻声道:“命到是能保得住,一会儿再把这风水局破掉,洪文宾就性命无忧,可他还是被收走了太多福禄,将来恐怕事事不顺……最好能让他从事些简单的工作!” 言外之意,科举怕是不行了,只是红尘不好这般直白。 洪母顿时大惊失色,整个人扑通一声,坐在地上,动也不会动。 当爹娘的最希望什么? 最希望自然是儿孙平安,一世太平,还希望孩子能出人头地。。 如果别人这么说,他们可能还不会如此绝望,但看了红尘的手段,再听她一说,一颗心都寒了。 红尘也有点儿不落忍,想了想安抚道:“二老也别太着急了,世事无绝对,要是洪文宾从今天开始积累福德,多多行善,或许过上一两年,他就太太平平了。” “小姐,难道就没有旁的法子补救?” 洪父一咬牙,扑通一声跪下,“小老儿年纪大了,什么都不怕,能不能把我的福气转给我儿子?” 红尘皱眉:“老爷子,这种话以后不要再说,也不要想,饮鸩止渴从来就不会有什么好事,你要是想你儿子好,就多敦促他积德行善。” 其实不是没办法,但那些办法,无论哪一个,不是需要天材地宝,就是有伤天和,红尘怎么肯为了个笨蛋书生不倒霉,就去做那种吃力不讨好的苦差事。 洪家爹娘见红尘脸上都冷了,也不敢多说,生怕再得罪了她,只能讷讷道:“也罢,大不了我们两口子从今日起,持斋茹素,给儿子积德,还请红尘小姐再帮帮忙,一事不烦二主,就帮我们把那要命的,杀千刀的风水局破了吧。” 他们两个千求万求,红尘只好辛辛苦苦动手把他们家宅子给拆了一遍。 连郭老都帮忙拿铁锹,按照红尘要求的位置拼命挖,她画线的地方都挖,结果弄到最后,整个书房都掘地三尺。 “有东西!” 咯嘣一声,郭老的铁锹戳到个物件上。他脸上变了变,“还真有东西!” 红尘连忙喊道:“接下来不能用铁锹了,都用手。” 一行人都蹲下去用手开挖,这下没用多少工夫,就把东西里挖了出来,居然是四只黑漆漆的香炉。 香炉的底座有点儿古怪,旧的,一出来便满屋子恶臭。 “呕,这什么!” 连洪文宾自己一眼瞧见这东西,也恶心得干呕了半天。他都弄不明白。当日怎么就稀里糊涂的让那大和尚往他屋里埋了这些个东西。 红尘也掩住鼻子,退了好几步,失笑道:“你们可别太接近了,我看这玩意很了不得!” 这还是租赁的宅子。要不是郭老在这儿。人家主人家也相信阑珊书院的山长。红尘恐怕还很难在人家的房子里大动干戈。 香炉其实都是很值钱的东西。 她迟疑了片刻,找了个布袋都收拢到一块儿,打算转头就卖到普济寺去。 癫和尚不说。另外那位雷音寺出来的高僧可不是什么好和尚,这东西他不会嫌晦气,清理一下马上就算是很不错的法器,还是成套的,真论品质,其实比红尘自己淘到的八吉祥档次还高一些。 终于干完活,洪家二老亲自送郭山长和红尘出门,感恩戴德的模样,连红尘都觉得走这一趟不很冤枉,想了想,还是道:“二位,我过几日去淘几样法器,再给你们布置个风水局,调理调理,大作用没有,却好歹能抵挡些煞气,无煞气侵蚀,洪公子的情况会好很多。” 洪父连连点头,感激不尽。 郭老眨了眨眼,笑道:“那到时候可得让我开开眼,说起来,我给你们出的附加题,你的答案肯定不差,就今天让我看到的这些,你写什么我都得信!” 红尘失笑,这到不错,额外收获嘛! 洪家还要请吃饭,去酒楼吃顿好的,大家累了一天,两个人都推拒了。 两位老人家担心儿子,也就没再多说。 红尘回了家,把自己洗刷干净,爬书房里想写个鬼故事,结果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特别出彩的,玉珏空间里一帮人到是都笑呵呵地要给她提供。 问题是这种题目还要作弊,似乎没必要,再说了,万一山长出什么幺蛾子,还让她写东西,弄出来的文字风格不一样也是麻烦,你变换风格,也不能写一篇变换一次。 最后干脆也不多想了,就尽自己所能写了一篇。 是一篇很温馨的鬼故事,男人的妻子死了,他去找了位灵师,替他制作了一具人偶,又用引魂之术,把妻子的灵魂引了回来,让他们还能做一对阳间夫妻。 红尘写得确实特别温馨,写一人一鬼两个主人公多么相爱,生活中还有很多搞笑的事情发生,乐趣十足,她写完都忍不住夸了自己两句。 写完了,小莫做第一个读者,看了之后也说好。 既然好,红尘整理好,便决定了就是它,回头就交上去。 她写的这个鬼故事,果然很让郭山长喜欢,事实上不只是郭山长,好几个先生看了都忍不住默默垂泪。 张线上还为此作了一幅画,说是满纸温情脉脉,读来午夜梦回,却是泪满衣襟,堪为人间最苦。 入了夜,红尘早早睡下,迷迷糊糊中,窗外忽然出现个影子。 小茉莉的枝条伸过来蹭了蹭她的脸颊——阿尘,有个美男子扒你家窗头。 红尘一点儿恶意也没感觉到,翻了个身继续睡。 “世上当真有引魂之术吗?” 一个很嘶哑的声音传来,红尘蒙上被子,恍惚道:“谁知道呢,或许有……反正书上有记载。” 也可能是很多人希望有。 天色微明,红尘从床上爬起来时,精神有点儿恍惚,起来吃饭还蹙着眉。 “小姐?” 小猫给她端来一碗米粥,见她精神不好,连忙道,“不如再去歇歇,为了个考核,您可着实辛苦。” “唔,没事,就是半夜三更的做了个怪梦,梦见有人问我,世上有没有引魂之术!” 小猫怔了下,笑道:“当然有的,那日小姐不是帮厉王殿下施展引魂的法术了?” 那明显是故弄玄虚好不好! 红尘翻了个白眼,把他打发去干活。 小莫没吭声,到是忽然喜欢起刻木头,他手上可能受了伤,一点儿力气都没有,雕刻的时候特别慢,也总刻不好,红尘瞧见就指点他一点儿。 “你这手上没力气,多活动活动,刻刻木头挺不错,还能锻炼下。”(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六十九章 榜首 每年到了阑珊书院张贴榜单的时候,天南海北的人们,尤其是读书胚子便蜂拥而至,哪怕没考这座书院,也愿意来见识见识未来的佼佼者们。 如今已是五月中,空间里缠缠绵绵的阳光如雨丝,夹杂着浮沉,洒在一张张发亮发光的脸上。 “真热闹!” “我就盼着咱阑珊书院一年考它个百八十回,那我天天能赚得盆满钵满。” 书店老板寻常个把月不来店里,此时却赶了个大早,和手底下的伙计们一块儿忙活,书架上摆放的不是某某大儒的心血力作,就是上一届考生优秀策论合集。 至于那些某大师与某小姐的私密情话,某书生连续三年不回家,苦读求学,终于考入书院的励志故事,就更是多了去了,哪怕内容重复个十遍八遍的,销量还是一点儿都不坏。 他们这一条街的商铺,全靠着阑珊书院吃饭,年年烧香拜佛希望书院越办越好,学生越来越多,他们的店铺也是客似云来。 一直等到晌午。 前面终于开始骚动。 “张榜了!” 从前向后,呼声连成一大片,所有人踮起脚尖张望。 “今年最终考核的成绩一块儿出,头一张榜就是那个,我的老天,张先生亲自过来贴榜文呢!” 方晓英的手颤了颤,茶壶一倾,一滴滚热的茶水倒在她的指尖上,烫得她一缩手。含在嘴里抿了抿,身边的大丫鬟一早挤到前头去看成绩,只剩下个才七八岁的小丫鬟,什么都不懂,只知道趴在窗户旁边瞧新鲜。 嘴角勾出一抹浅浅笑意,方晓英心中多少有一些底气在,区区一杞县,哪怕是男儿身又能有多少见识,她不说所有科目成绩上佳,得一榜首总还有机会的。 若是洪文宾考完了。以那位的能耐。或许还能与她一争,现在的洪文宾怕是无一战之力! 红榜贴出,名列第一,消息传遍大江南北。声名远播。她就能一直读书。继续读下去,绝不和大姐一样,让家里人给贱卖了。要不是她前未婚夫梅忠海造成的影响太恶劣,她一时也嫁不出去,还偏偏有才有貌,是花费大力气和金钱培养,舍不得轻易让她贬值,怕是早让爹爹送去联姻,对象也不过那么几个,都是烂得扔到香料堆内,也依旧臭不可闻的东西。 望着前方人流汹涌的地处,方晓英心口上开出一朵灿烂的花。 不多时,耳边就听人念叨。 “呀,最终考核那边出新鲜事儿了,头名竟是个女子,年纪还不大。” “真的假的?是哪个大才女?” “前面传的消息,等会儿肯定知道,你说一个女孩子能跟书院提什么要求?难道也和五年前的‘状元’似的,要书院替他卖书? 当年那位状元,门门科目考核都是上上,最后提出个要求,说他爹花费了大半辈子的时间,写出一部鸿篇巨著,叫《梦醒记》,写得是一家的兴衰,他没钱印刷,打算叫要书院替他卖书,郭老看过那本书,当时答应了,到现在周围好些书铺子还在卖这个,再版了三次,卖的相当不错。 可惜了那位状元,三年前也不知怎么被扣上了个通匪的罪名,多少同窗,甚至有恩师求情,还是没求下来,被判了死刑,年纪轻轻,才二十岁,让人心痛至极。 “要我说,女孩子若真能让书院答应什么,还是要自己挑个好先生当亲传弟子,咱们阑珊书院的女先生里,童先生书画第一,就连大小双李也不能比,但说起来,到还是人家京城女学的邹先生教导出来的女子,个顶个是名门闺秀,连皇后娘娘当年不也说,是她这位师姐,姐代母职,照顾她长大的?要是我女儿能考第一就好了,就求书院给一封推荐函,推荐到京城女学去寻邹先生。” 这纯粹是梦话。 其他人听听笑笑而已。 方晓英抿了抿嘴唇,脸颊上飞起一抹红艳,也是想入非非,努力让自己别飞那么高,可这一颗心扑通扑通地跳! “哎?红尘是哪一个?这多少年没见了,又一个最终考核第一,科目全是上上,所有先生都给了个优字!” “还是女孩子呢!可得见一见,让我闺女也沾沾文气。” 底下一大汉,人高马大,嗓音也极亮,一嗓子大半个酒楼客人都听得清楚,大家顿时议论纷纷,说什么的也有。 方晓英慢慢端起茶杯,品了口茶,脸上的表情一丝都没有变,胸口稍稍痛了一下,就深吸了口气,琢磨她若是能得前几名,有个好名次,干脆就入读阑珊书院。 这家书院也是极妥当的,一定想办法选个好先生,当人家的亲传弟子,再多结交些人脉,对爹爹的生意肯定大有好处。至于能不能得前几名,她还不至于为这个担心! 一群老少都在找红尘,方晓英也跟着目光逡巡,她这人向来识时务,对寻常普通人也客客气气,多个朋友多条路,谁知道将来有没有需要人家帮忙的时候?至于像考核第一那种一看就霸气十足,说不得何时便一飞冲天的,更要趁机结交才是! 这帮人正找的红尘姑娘,此时此刻拎着一大袋子脏兮兮,瞧着就很不祥的香炉,在普济寺附近的山头上与那位三嗔大和尚蹲在一起。 “一百两。” “你打发要饭的呢?”红尘翻了个白眼,“还敢叫什么三嗔大师!你个抠门和尚,就这样的香炉,哪怕是单个卖,少了一千两你上哪儿买去?现在是一套四个,成套的!” “除了我。至少在杞县除了我,你把这东西卖给别人,就算真一不小心卖出去了,那也是坑人,折福折寿的事儿。” 三嗔一点儿都不着急,老神在在地道。 红尘抓起布袋扭头就走,一口气不停走出好几步,马上都到马车那儿了,三嗔这才连忙站起身,苦笑道:“等等。等等。你怎么这么着急?一看就不是买卖人,讨价还价呢,本来就得漫天要价就地还钱,慢慢来。” “我不是买卖人。也没精力跟你磨。这四个香炉。因为你还要拿去净化,费点儿辛苦功夫,我也不跟你多要。你一共出两千两白银,四个都给你。” 红尘板着脸懒得和他磨叽,今天阑珊书院的考核成绩要出来,罗娘她们一早就去看了,她还想早点儿回去,省得家里人担心,要不是三嗔前几日不在寺内,明日又要出游,大忙人一个,她也不至于非赶在今天过来。 三嗔沉吟片刻,瞧红尘是真打定主意不肯改,只好答应。 普济寺的银钱虽多,他可不能随便用,不过三嗔和尚是个肥得流油的大和尚,不光存款多,赚钱的能耐还强,经常去锦城招揽买卖,给人做一场法事,一千两银子以下的都少见。 红尘和他比起来就差得远,她现在被忽悠着干活,多是义务性帮忙,最多事后得点儿谢礼,正儿八经地收钱还没有过。 三嗔拿了香炉,就迫不及待地回去,把它们按方位排好,就坐在蒲团上,慢慢转动念珠。 “嗡嘛呢呗咪吽,嗡嘛呢呗咪吽……” 红尘也跟着过去看了看热闹,随着三嗔和尚念诵六字真言,金色的光晕就冲着香炉扑了过去。 几乎是一瞬间,整个大殿内阴冷的空气都一扫而空,暖洋洋的让人想睡觉。 红尘顿时也觉得身体一轻,从内到外都舒坦得很,心中不觉纳闷。 “这家伙明明也是个邪门和尚,花花心思不少,怎么还会念经?”别人不知道,她可看得出来,三嗔一开始周身上下都是戾气,肯定没少做伤天害理的事儿,就他这样的,年轻时还好,到了晚年肯定百病缠身,不得善终。 可这些时日不见,他身上的戾气几乎看不到了,到真有些宝相庄严,有大德高僧的气韵。 等三嗔念了十几遍经文,脸上才露出几分笑意:“成了。” 红尘眨了眨眼,那四个黑漆漆的香炉,虽然还是黑漆漆的,可表面上隐约有了金色的光泽,古朴中透着大气,一看就知道是好东西。 京城 至顺五年的五月,刚闹过一场瘟疫,都城上空都仿佛笼罩着阴霾,阳光也懒得眷顾这座城市。 大云寺内,戒慎咽了一口黑血,猛地眯了眯眼,吐出一口长气,重重咳嗽了两声。 “师叔祖?” 外头小沙弥低声问了句,“可是需要点儿什么?” “哼哼。”戒慎冷哼了声,终究还是捂住胸口,低声道,“我练功岔了气,你去请个大夫来。” 小沙弥应了声,毕恭毕敬地退下。 里头半晌没有动静,良久,戒慎才挪动身子,缓缓站起,眯着眼睛琢磨——果然不该太大意的,那日在苍青山看到那两尊门神,还有那些符箓,他就知道里头的人不简单,可那法器的气息太让人着迷,纵然不动手直接抢夺,只要能借机偷出一丝半缕的气运,对他也大有裨益。 不过他一向小心,这会儿便是让人破了布置,还毁了法器,也不过稍稍受伤,吃两服药调养下即可,到是无妨。 戒慎推开窗子,又招呼了个小沙弥,低声道:“去给你师姐送封信,就说让她多去夏家的剑庐转一转,拿些灵兵过来,让我替它们开开光。” 小沙弥应了声,就弓着身子退下,可这心里却有点儿难受。 每次戒慎师叔祖给灵兵开光时,拿些灵兵懵懵懂懂的啼哭声,让人心疼死了。 每到这种时候,他就特别羡慕寺里的那几个知客,还有那些小师兄,小师弟们,他们什么都听不见,什么都不懂,每日清清静静的念佛,多幸福啊! 就在同一时间,钦天监的灵师赵封。睁开眼,皱了皱眉,探出头去看天象。 说来大周至今已经有一百三十五年,太祖太宗,都是天纵英才,可惜天不假年,传到当今圣上,已经是第四任帝王,按说时间还不长,就算一个王朝总有更迭。大周尚且不到时候。本该正值盛世,风调雨顺,万民安乐才是,偏偏这些年屡遭兵灾。天灾**都多。前些年的黄莽逆贼。那简直差点儿颠覆掉半壁江山,就没几年好年景,不说别的。光坐在上面那位陛下,就有好几次九死一生,能活到现在,怕是运气多点儿。 赵封享朝廷供奉,自身气运早和大周朝融为一体,自然是希望它兴旺发达,终有一日能八方来朝,四海称臣,至少得把北燕,西狄两个邻国给压下去才是,但近来夜观天象,晦暗不明,就是他,也看不出天机了。 “风雨欲来啊!” 赵封摇了摇头,转过身又倒在榻上,合衣躺下,盖上被子睡过去。 风雨总是要来的,他做好自己该做的事儿便行了,也没必要提前担忧。 那边两个神棍的思绪,到没多少人关心,如今京城里最流行的,是举行文会,谁让最近正是各大书院考核的日子呢! 连那些后院闺阁女儿近来聚会,闲聊的话题也多是哪个书院,又出了才高八斗的学子,来年科举,指不定能一举夺魁。 夏家往日不关心这些,他们家学,在年轻人心目中的地位,可并不比国子监低到哪儿去,只是国子监多是读书人,家学里可是能出灵师的。 哪怕一千人里面只出一个,那也足够怀揣着梦想的少男少女飞蛾扑火了。 今年却不同,内堂一早传下话,让负责传递消息的弟子,多注意杞县方向,一旦有消息传递,务必八百里加急,急送京城,让上面人这般关注的,居然还只是一座小小阑珊书院的招生考核情况。 于是千里之外红榜一贴,夏家的弟子们跑坏了十三匹马,只用了七日工夫,就赶到京城,把抄好的大红帖子送了进去,虽然辛苦些,到是极值得,听说送信的兄弟得了厚厚一大封银子的赏赐,起码有六七百两。 只是红帖送进去就没了动静,也不见上面有什么旁的指示,到让这些弟子满头雾水,他们一开始还当最近夏家培养出来的弟子质量不高,上面也着急,这才在各地涌现出来的好苗子上打主意,说不得有招揽的意思。 上面想什么,他们这些底层弟子也分析不出来,不过平时唠叨几句罢了。 京城那边乱象频生,红尘一家子却开怀得很,连平安这几天都加餐,多了点儿煮得烂烂的肉糜,它还太小,平时主要喝肉粥,其实该让它多喝些奶水,问题是白虎产崽子时间有点儿长,它自家的崽子都能离开爹娘独自狩猎,奶水自然该没了,当初要不是喂的只是一只小奶狗,怕是绝对不够喝的。 其实当初小平安在外觅食时,那是什么都吃,连肚子也填不饱,勉强能不饿死,还有什么挑剔的资本?但自从跟了红尘,红尘有意调理它的身体,还有野心要把它驯养成小灵兽,一应饮食起居就都变得很有规矩。 估计连平安一开始都有点儿不大习惯。 罗娘和阿严她们,一人整了身新衣裳穿,她们中有的针线好一点儿,有的只会缝缝补补,根本不会绣花,这回干脆就奢侈了一次,去的县城找了家绣楼,一起订做的衣服,等穿回来一看,果然大变了模样。 经过数月调理,天天吃得饱,还吃得好,身上留下病根的,也找大夫仔细检查过,灌了药,吃饱喝足,心情开朗,又被红尘盯着训练,这些女孩子们毕竟年轻,很快这身子就好了起来,简直是一天一个样儿的变化。 那气质和以往是完全不同,再让熟悉的人看到,恐怕都不一定能认得出来,如今她们走在外面,英姿挺拔,端庄秀丽,仪态极佳,谁敢猜她们以前竟然是世上最凄惨,最可怜的流莺? 谢师宴那一日。 红尘就领着罗娘和阿严两个去的,等宴会结束,直接找了郭山长,开口向他要整整二十六张推荐函。 当时郭山长就无语。捂着脸哭笑不得:“开什么玩笑!” 真当他们阑珊书院是随便一所破私塾,只要给钱就让人读,也不管是哪条道上的学生! 圣人云有教无类,那也不是让人拿书院开玩笑的。 红尘看这位老人家都快疯了,她又相信郭老的为人,便小声把罗娘她们的经历说了一遍,并没有故意说得多煽情,多凄惨,但郭老不是孩子,一个饱经世事的老人。听了只言片语。这心里就什么都明白了。 他沉吟良久,直到红尘把罗娘和阿严拉到他面前,让他亲眼看到这两个姑娘,他才郑重其事地。当真一笔一划。写了二十六封推荐函。字字千钧。 “哇!” 阿严抱着新鲜出炉的推荐函,嚎啕大哭。 罗娘也哭,因为这封推荐函的意义。不只是让她们有了脱籍的希望,更重要的是,这是一位饱学鸿儒的认同,书院的老山长,愿意认同她们这群女人还能做人,而不是当一个畜生。 拿了这二十六封推荐函回去,茶馆这些姑娘们,精神气就大不一样,要说以前还是被动的,让红尘叮咛嘱咐,日日关心,才学习,才锻炼,现在就是浑身有那么一股子劲儿,拼命向前面奔,连小莫看了都说,这些女孩子们就像又活了过来。 红尘从郭老那儿,拿到一批书院的内部资料,给她们补课用,这批资料的针对性更强一点儿,都是先生们用的,主要是为了让这些女孩儿应付考试。 她们再努力,基础底子毕竟是薄了些,郭山长心里很明白,阑珊书院的考试可不是那么容易过的! 那一天,红尘一脸轻描淡写地说,她想让罗娘她们都考上书院,大家一起上学读书,当时就把郭老给逗得前仰后合,真那么容易的话,书院周围各大酒楼客栈,也不会常年有人包房,生日红红火火了,每年考不中的考生们,留下来一边温习,一边等明朝再考的不知凡几。 阑珊书院那是肯定比不上国子监那样等级的地处,问题是你要读国子监,不是优秀到能让人主动邀请,就是你得有个好爹,好爷爷,好祖宗,你什么都没有,还想肖想人家皇家御用的书院?老老实实找个地方好书院先熬着吧。 所以,阑珊书院的档次一点儿都不低。 郭老琢磨了琢磨,也动了回私心,把自家先生们手头用的资料偷运出去给红尘,反正红尘已经考中,就是他们书院的人,拿这些资料也不算违规,至于她再和别人一起研究学习,书院也不会管,相反,自家学生这般好学,岂不是应该支持? 有了那些资料,死记硬背地愣是背下来,考试的时候,怕也能多三五分的把握。 阑珊书院马上要开学,红尘一开始不太想上,她去考核不过是为了罗娘她们,只是被郭老拉着去听了一回课,是个姓柳的老先生讲的陈史,一点儿都不枯燥,风趣幽默,旁征博引,那些历史人物鲜活得像坐在身边和自己对话,她就不觉动了心思。 当年读书时年纪大了,她在夏家的家学,又身份尴尬,和同窗的关系都很一般,其实没有享受过几天上学读书的乐趣。 小莫听她趴在书桌上嘀嘀咕咕,就招呼罗娘她们给她收拾上学用的东西。 一群姑娘可不知红尘的小心思,上心得不行,阿严还跑出去追问几个也正读书的客人,去书院都需要什么。 那帮客人一听红尘是今年最终考核的神秘榜首,要知道,郭老山长可是对她夸了又夸,夸到满书院上下都好奇得不行,自然有问必答,客客气气。 笔墨纸砚就不说了,什么香囊啊,驱蚊虫用的药草,多准备几条帕子,骑射课上肯定用得着,衣服膝盖,胳膊肘上都要加厚,有个可怕的老婆婆专门教他们礼仪,动不动就一站,一走,一坐,分别要一个多时辰,超级可怕! 吓得阿严扑到红尘那儿哆嗦了半天,哭丧着脸喊不让她去了,到把红尘逗得直笑,心里那点儿犹豫也散去。 她今年十四,正是青春年少读书时,不读书做什么?反正赚的钱还师风肯定够了,虽然她欠下的其实是个人情,换钱次要,还人情才要紧。(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章 门神 一过五月,这天就开始下雨。 连续几场大雨过后,天气不光不转凉爽,到还显得更闷热了点儿。 红尘左边抱着只小老虎,右边搂着只小豹子,坐在凉亭中,观赏外面细密的雨帘。 雨珠打在花木之上,刷刷的声音到比奏乐声更悦耳。 薛柏桥趴在石桌上,盯着托盘里最后剩下的两块儿奶糕,吞了吞口水,还是打算留下来等会儿再吃。 小猫和小狸披着蓑衣,冒着雨清理花园的淤泥,一边清,一边瞪了薛家小侯爷一眼。 “他一个大男人,老往咱们小姐身边凑算什么事儿?不是说他家里打算给他定亲了?” 前阵子薛柏桥刚在茶馆里跟人显摆,说他家给他挑选未来媳妇,候选人排了三排,个顶个都是名门千金,一个马上要定亲的男人,见天的往后院溜达,真不像话。 “哎,阿尘怎么不说话,王员外那事儿,你听说了没?”薛柏桥神神秘秘地蹭过去,低声问,“姓林的还不跟我说,不跟我讲,我就没消息来源了?太小瞧人。” 红尘把小老虎抱起来,吓得薛柏桥退后,才道:“这事儿众说纷纭,我也不知道始末呢。” 衙门那边本来追查王员外的下落,是为了救他,毕竟在那帮子下人口中,他们家员外被人给绑架了,问题是,人没找着,却查出一点儿很不妙的消息。 那位慈眉善目的大善人,王员外。在他们杞县定居之前,竟然是江北赫赫有名的绿林悍匪,身上背着不知道多少条人命,朝廷通缉也通缉了十多年。 说是隐姓埋名,金盆洗手,在他们这儿隐居了,其实手底下还做着好几桩买卖,不过他现在到不干杀人越货的活,改成拐卖人口,听说更赚钱也更安全。他手下要人有人。要消息有消息,做这等无本买卖再合适不过。 红尘听了这消息也木然,当年她可是对王员外好感暴崩的,这辈子回来第一个念头。要是在蒋家活不下去。她就真把自己卖给王家五年。当个厨娘也能养活自个儿! “这么看来,罗娘她们会被关在地宫里,大约和王员外脱不了干系。” 薛柏桥眨了眨眼。很笃定地道。 红尘也觉得大有可能,不过她问了,那些姑娘什么都不知道,她们从没有见过王员外,每次被带出去和带回来,都昏昏沉沉,能见的人也有限。 那就不去多想,等王员外落网再去追根寻底也不嫌迟。 虽然想起来一脸泪,罗娘她们也是真凄惨,估计每个人都有满腔怨恨,可人都得向前看,好不容易有如此美好的生活,怎么可能因为点儿还不知靠谱不靠谱的消息,就把全副精力耗费在那儿。 “小姐,八宝兔该出锅了,您是现在吃,还是等饭点儿?”小猫吞了吞口水,高声喊道。 “现在吃,现在吃。” 薛柏桥蹭一下蹿起来就往外冲,连雨水也顾不上,他最近腻在茶馆不肯走,纯粹是嘴馋闹的。 红尘新得了好些调味料,除了一部分做种子种了下去,剩下的就都想尝尝。 这些调味料可不简单,虽说不是每一个都能和正经的灵米相提并论,却也是灵气滋养改进,一锅菜中只加一点儿,那滋味就鲜美的让人恨不得连舌头一起吞进肚子。 自从新菜色出炉,小狸还好,能克制得住,小猫都肥了一大圈儿,小肚子也鼓起来。 虽然前院和后院有一座高墙阻拦,奈何美食的气味是随风散,飘过院门,钻入书房,闹得那帮书生一到中午就往墙根儿底下溜达。 阑珊书院一周姓老先生,就忍不住揪断了几根白胡须:“当年家里穷,天天野菜粥吃着,也吃习惯了,没觉得瞅见人家吃肉不能忍,后来到了书院,偶尔听那帮子人唠叨,哪个酒楼的哪道菜特别地道,结果去一尝,到觉得和家里婆娘做的没什么区别,我就纳闷,同样一道烤鸡,都差不多,他们的舌头怎么就尝出哪个好吃,哪个不好吃?” 老先生唉声叹气半天,“今天闻见这种味,我才算明白,是真有那种只凭香气就让人饥肠辘辘的。” 别的客人就是闻着好,可脸皮不够厚,总不至于真去讨食吃,大不了自己多带几张饼,就着香味填填肚子。 薛柏桥可不管那一套,他这张脸皮以前就厚,哪个纨绔子弟不会白吃白喝?愣是专门挑饭点儿过来,连吃带拿,一点儿都不客气。 红尘估量他拿回去的美食,到有一半能进自家师兄的肚子,也不算落到外人嘴里,也就稍稍纵容。 薛柏桥却是最会看人脸色,最懂什么叫蹬鼻子上脸,她这儿稍一纵容,对方就不只是饭点过来混混,连平常的点心也不放过。 小猫早就习惯,只笑了笑,看主子点头,就去厨房找曲三娘,把新出锅的美食奉上。 主要是薛柏桥太聒噪,堵住他的嘴,大家还能得点儿清闲。 三日后,缠绵多日的细雨终于停了。 雨后初晴,天色蔚蓝,趁着书院还在放假中,红尘就换了身衣服,打算去县城古庙附近逛逛,看能不能找到几样好法器。 她本还想不到这一茬,是洪文宾那一双父母整日偷偷摸摸地在茶馆附近溜达,虽不敢登门打扰,可老两口都要六十岁的人,天天顶风冒雨的过来,也让人心里难受。 红尘面上稳重,其实当年也是个性情刚烈冲动的姑娘,做事更愿意凭直觉,不愿意细细思忖,后来嫁了王越是没法子。 王家那一摊子烂事,换了任何一个人嫁进门都要把自己磨成个仔细的性子。一家人都讲究排场,偏偏只是个落魄小家族,没什么钱,长辈也无见识,红尘也只好花力气调教男人,照顾婆婆,大事小事一肩挑。 如今她又回到少女时代,自由自在,身无负累,愿意一展所长。帮自己的对头一把。不为名也不为利,就为自个儿高兴,又有什么不可以? 小莫反正没说不可以,自己驾着马车带红尘上街去。便是不为什么风水局。什么法器。单单去逛街放松放松,也挺好的,为了考核折腾了这么长时间。现在尘埃落定,总要休息下。 杞县古庙原来是一座月老庙,香火鼎盛,后来战乱频频,月老庙也倾颓,到是房子还好,不知是不是真有神灵保佑,还是乱兵们见到庙宇也多留几分余地,百余年过去,寺庙的红砖瓦带着古老的韵味坚持到了现在。 周围慢慢变成繁华的街,不少商户在此落地生根,杞县的人口渐渐多了,老百姓们仿佛很有默契,谁也没动这座庙,似乎从祖辈上就没人想过要把它推平了重新盖,后来也就习惯了,如今月老庙的香火到有鼎盛起来,连街也直接就叫古庙街。 街上商铺很多,也有几个卖风水法器的,当年红尘还在蒋家,她蒋爹爹去县城给人家打造铁器就是在这条街上,她也经常往来,当时经常能看见有人在商铺里头讨价还价。 小莫驾着车,到了街口,就把车马搁在车行,给了人家伙计一把铜钱,让人家给照顾着。 那个小伙计登时乐得牙花子都露出来。 街上人来人往,十分热闹,红尘也没急着去寻找,先给自己买了两块儿棉布儿。 她家小老虎和小豹子都很好,皮毛厚重,就是平安最近老是掉毛,一把一把的掉,背脊上都秃了一块儿,她看过,到不像是得了皮肤病,应该没有大碍。 只是平安那小东西还很爱漂亮,自从身上的毛开始乱掉,就总钻到自己的窝里不肯出来,整日可怜巴巴的,红尘想着给它做两身漂亮衣服穿穿,说不定能心情开朗些。 又挑了几样头花,还去银楼打了二十六个胸牌,全是花瓣形状,素色的,只绘制一些波浪的纹路。 红尘自己画的样子,很别致。 还是罗娘那日忽然说起,前些年,她们有一批姐妹逃走了,虽然是好事儿,却不知道很多年以后,再见到还能不能认出彼此,大家在这种暗无天地的地方,谁都不肯正眼看人,明明相依为命很长时间,闹到最后对面不相识,何等可悲! 她们这样的经历,本就是不愿意提起的伤疤,想必宁愿是忘了的,可曾经互相取暖的姐妹都不记得,未免令人惆怅。 “要是能有个只有自己人认识的标记就好了。” 罗娘无意间感叹了回,红尘就忽然想着,虽然晚了些,不过做个精致的胸牌让大家戴一戴,感觉好像不错。 就像夏家,内门弟子人人一支黄铜制作的哨子,都是精雕细琢出来的,光是花费的人力就得值个七八两银子,贵是贵了些,可带来的好处都不在明面上。 无论多酷烈的战争,夏家内门弟子多年来无一背叛,到是出了几个长老投敌的事故。 “哇……” 从银楼走出来,红尘一抬头,就看见小莫立在石阶上,侧着头,柔声细语地说着什么,旁边地上坐着个小姑娘,正嚎啕大哭。 “别哭,别哭,你看看,哥哥不是鬼。” 那小姑娘抽抽搭搭,打了个哆嗦。 小莫的声音就更柔和了些,小声道:“因为哥哥长得太好看,害怕有坏人要捉了哥哥走,这才把脸抓破,变得可怕点儿,正好能吓唬那些凶巴巴的坏人,小妹妹你不是坏人对不对?不是坏人就不用怕。” 他的声音实在是太好听,红尘每次听,都忍不住心尖上酸麻麻的,更别说这么个四五岁的小女生,被忽悠得放下胳膊,偷偷摸摸抬头,对上小莫那完美无瑕的半张脸,也不怕了,从地上爬起来,稚声稚气地道:“我娘娘说,我也好漂亮。坏人会不会来捉我?” 小姑娘很委屈地低下头,“我不想划花了脸呢!” 小莫就笑了,伸手把小姑娘拉起来,给她抚平衣角,又拿了帕子给她擦了擦脸。 红尘不觉一笑。 当日在地宫,他也是这么温柔,可离开之后,却变得十分冷漠,在茶馆里,他经常一个人坐着发呆。要不然也是一个人扫地擦桌子。无声无息。 薛柏桥是招猫逗狗的性子,却从不敢单独和他说话,有一次还偷偷与红尘说,小莫浑身上下都透着一股子死气。看见他。就像寒冬腊月在雪山上冻了一宿。浑身冰凉。 罗娘她们嗤之以鼻,只当薛小侯爷胡说八道,小莫多热心肠。可是个大好人。 红尘到觉得,薛柏桥这只小动物,直觉挺准的,连她面对小莫,也感觉这人和自家青锋气息类似,偏偏这人怜贫惜弱,对于弱小,总有几分慈悲心肠。 “小姐!” 小莫正说话,人群里挤出个穿着粉红色绸裙的女人,一把捞住那小姑娘,就给抱了起来,乍一抬头,登时脸色雪白,嘴唇发青,却还很忠心地搂紧了怀里的小姐,吼道,“你,你什么人,我家大小姐乃是厉王新选的侧妃,你若是图谋不轨,我,我……” 她的话音未落,小莫的神色立时就发木,垂眸低头,转身走到红尘身边,扶着她下台阶,“走吧,不是要买东西?” 红尘一笑,就顺着他的牵引慢慢走过去,那丫鬟似乎是真怕得厉害,搂着怀里的小姑娘一转眼就溜进人群没了踪影,到是小莫,追着她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目中隐约竟流露出几分寒光。 “厉王?他到选了个好字!” 红尘一怔,忽然发现小莫竟似和那位九殿下有些仇怨,这可不是好事,厉王将来是要做皇帝的人…… “哎哟,客官,想买点儿什么?小店什么法器都有,瞧瞧,看咱这宝葫芦,您挂两个在床头,保证您多子多孙!” 小莫:“……”红尘才十四岁,又没盘发,一看就是待字闺中的小女儿,要什么宝葫芦! 那伙计也是说顺了嘴儿,回过神讪讪小抽了自己一巴掌,“对不住,您肯定不需要这个,这边看,都是好东西!” 红尘也不介意,扫了一眼,货架上果然五花八门,左边一堆巴掌大小的葫芦,大部分是原色,有的还上了些颜色,大红的,十分喜庆。 下面还有一些大大小小的佛像,还有几个玉如意。 左边就摆着零零碎碎的东西,佛珠,平安坠,红线穿起来的铜钱,铃铛,甚至还有刀枪匕首,旗子,竖琴。 红尘一看就皱眉,举目张望了下,这间店铺看着不小,里面还有一个内室,由门帘相隔。 “只有这些东西?” 店伙计连忙道:“这可不少了,都是不错的好物件儿呢!” 红尘摇了摇头,随手捡起一串铜钱,在手里掂量了下,问:“多少钱?” “小姐好眼光,正经的辟邪钱,诚惠,三十两您拿走。” 红尘顿时失笑道:“……辟邪钱?全是新铸的吧,你们这也太敷衍了。” 伙计一听,脸上顿时变得严肃:“小姐,您是来买法器,可不能看表面,我们这儿的铜钱虽然是新铸的,可这是万岁爷经过手的好东西,多是宫里的主子们赏赐下来,这才流传出宫,万岁爷他老人家一个人经手,铜钱上沾上真龙天子气,那绝对百邪不侵,要是我说一句假话,您就砸了小店的招牌!” “哦?” 红尘挑眉,仔细看了看,别说,这至顺通宝,还真是宫里的样品,比外头流通的稍微重一点儿。 “那还有假,刚才和你们这位小哥起冲突的那丫鬟,前些日子才换给我们十几个,是当初厉王殿下赏赐的,质量绝对高的很。” 他们店做生意有讲究,东西卖得实在,说是宫里的铜钱,那就真真是,肯定不拿假货忽悠。 红尘点点头,无论什么东西,只要和宫里沾上关系,肯定会很昂贵,他们店到不算狮子大开口,问题是自己要的是真法器,辟邪钱到不是没用。要有真的辟邪钱,她制作个护身符给洪文宾,到能缓解他的状况。 可真正上品质的辟邪钱哪里那么好得?那要在成千上万个人手里流转,还不能沾染晦气,只能沾阳气,日积月累,才有可能得到,呃,要不然哪怕是皇帝天天睡觉抱着它们,那也只是普通铜钱。没什么用! 红尘扫了一眼。店里一屋子都是摆设,就搁下东西,给小莫使了个眼色,打算离开。结果刚一转身。就见内室帘子一掀。里头走出来一管事打扮的中年男子,正和屋里一人说话。 “说好了,到时候给我送过去。一共九十九个玉葫芦,都要细细打磨,小心雕刻,可不能出差错。” “放心,您就瞧好吧。”说话的人声音略有些尖细,可能还在变声期,是个少年。 帘子撩开,露出内室,里面显得十分凌乱,好些箱子,柜子都被打开,地上也摆着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覆盖一层灰尘,显见已经有年头没收拾过。 那少年脸色青白,眼窝深陷,一身绛紫色的长袍,衬得越显瘦弱,年纪虽少,却有些酒色过度的模样,正一脸谄媚地冲着那管事点头哈腰。 “李管家,这是你要的两个玉娃娃,是家父在时雕的,绝对一流,我这就给您包起来,至于玉葫芦,三个月后送去贵府,保证不误了娘娘的好时候。” 说着,那少年就随手抓起搁在案台上的两张纸,特别利索地把玉娃娃给包好,搁在布袋里头。 “咳咳咳!” 红尘忽然瞠目结舌,愕然看着那少年的动作。 小莫抚了抚她的后背,却没惊动了别人,那管事接过布袋,还很嫌弃地皱眉:“怎么连个盒子也没有,你们这家福来顺可不比以前!” “多担待,多担待,这不正忙着搬家呢?”少年连忙赔笑,一边笑,一边送客人出去。 走了几步,红尘伸手拦住。 “你姓柳?” 那少年顿足,脸上很不耐烦,不过一扭头瞧见红尘的脸,面上神色顿时和缓,“小姐知道我?我正是福来顺的少东家,柳易,您是想买点儿什么?可是伙计招待的不好。” “柳五柳大师和你是什么关系?” “……那是我爷爷。”少年耷拉下眼皮,不情不愿地道,“你认识他?” 看少年的表情,想来对他爷爷应该有点儿不满,“你要是想找他,可找错地方了,我爷爷有十来年不在家,不知道躲什么地方去逍遥快活呢!” 红尘噎住,运了运气,也不管别的,只道:“你刚才用什么给这位客人包的玉娃娃?” “用什么?纸啊!”少年莫名其妙。 红尘叹了口气:“听我一句劝,把那两张……纸请回来,回去好好贴门上,再给磕个头,陪个罪。” 少年抓了抓脑袋,还没答话,他那伙计就跳起来:“哎呦喂,我的好少爷,你莫不是把咱家门神当纸给用了?”他顾不上在外面看着,扑过来就想抢那管事的袋子。 管家一愣,退后一步,勃然大怒:“干什么!” 少年也急了:“一边呆着去,惊扰了贵客,你担待的起吗?什么门神不门神的,都用了十好几年,等回头咱换新的,来,来李管家您慢走,小心脚下,一定再来啊!” “哼,什么玩意儿!” 那李管家显见也有点儿不高兴,还赶时间,没多耽误,瞪了他们一眼便走人。 红尘脚动了动,到底没有阻拦,那是人家主人亲自送出去的,她拦也拦不回来。 “哎!” 她实在有些奇怪,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碰上这些奇奇怪怪的事情,明明这次玉珏空间里可没发布什么任务,上辈子她一直去到京城,也没这短短数月遇见的新鲜事多。 柳五曾经有几年在夏家做了供奉,红尘受教于他门下,虽然只有一年多,可那是难得对她颇为照拂的一个长辈,现在亲眼看到他老人家的孙子作死,不管不合适。 红尘不管那少年,只拉住伙计:“我就住在苍青山脚下,周家村,开了一间茶馆,你去打听一准能打听到,如果你们家少爷出了什么事,就来找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一章 狗眼 伙计欲哭无泪,连连应了。 “哎,我家那门神,还是当年老爷子在时请来贴上的,老爷千叮咛,万嘱咐,要仔细些,莫给弄坏了,现在可好,弄成这个样子怎么和老爷交代。” 红尘无语。 这也没法子,那两张门神到没有自主生出灵智来,但也只差临门一脚一点点。 应该画的是神荼和郁垒,隐约现金光。 其实若是生出灵智的门神到不要紧了,身为门神,大部分都是极大度的,对主家有天然的责任感,哪怕让人揭下来,毁坏掉,大不了就是不太高兴,决不至于生事让主家家宅不宁。 但这两张门神显见是有特殊作用,由人用血供奉,连纸张都是特制的,用桃树枝丫制作出来,笔墨更是混入人血,生来就为一家一户服务。 多年供奉,眼看着要生出灵智,竟让主家赶走,还随手污染,这可不只是得罪了门神的问题,任谁马上要出生,硬让人给斩断机缘,那都得是深仇大恨。 红尘眨了眨眼,事已至此,多说无用。 那家的少爷显然根本不在意,打了个呵欠,耷拉着脑袋,再瞅红尘一眼,估摸着自己怕是无缘一亲芳泽,就缩头缩脑地回去休息,她也就和小莫打算走了,临走又看了看内室的摆件,到相中一对蝙蝠花纹的小桌屏。 看着有些古旧,也有了年头,店伙计也没多要银子。只要了三两,估计洪家能出得起。 洪家为了给儿子治病,好像花了不少钱,也幸亏月凤姑娘的心肠不坏,当初没少贴补洪文宾,后来断了关系,还把他送去蝶楼的银子都退了回去,又把房租给他交了一年的。 那老两口本对儿子寄予厚望,听见他和个青楼女子勾连,该特别愤怒的。但碰上月凤姑娘这样有情有义的名妓。他们也说不出什么来了,现如今日子还过得下去,少不了大家伙的帮衬。 把新买来的蝙蝠纹桌屏交给小莫拿着,送到车上。就又沿着街边慢慢转了转。 这里卖各种各样古董摆件。风水法器的都很多。也很杂乱,正经的好东西却极少。 红尘比别的顾客们有优势,反正看见哪里有光泽。哪里有个或者活泼,或者腼腆的小东西说话就往哪去,肯定能找到好玩意,不过也得小心些…… 路过一个摊子,上面摆着几个古老的铜钱,还有几把古剑,似模似样,红尘低下头去仔细看了看,摊子上却瞬间冒出一团黑雾! 尸臭味顿时扑鼻,红尘身子一歪,一阵阵犯恶心,小莫拎着她的胳膊就把拽起来站好。 这一路上人极多,难免有个摩擦碰撞,小莫一句话不说,却不动声色地把所有人都挡在外面,她是一星半点儿都没让人擦着。 红尘抬头看了眼他一眼,明明看到的是虽然用头发遮盖,却还是狰狞可怖的侧脸,可不知为何,却总觉得很好看,忽然有这么一个人,还是个男人,默默在身后保护了自己一下,那种感觉说不出的迷人。 接下来再逛街,她就有点儿心不在焉。 难道她喜欢小莫? 喜欢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她并不知道,当年嫁给王越,也只是觉得这个人好拿捏,比较合适,再也来不及找另外一个更好的。 她就像所有到了年纪的闺秀一样,按部就班地成亲,孝顺公婆,伺候丈夫,贤惠大度,奈何她没有别的女人的好运气,得一个拎得清,能相守一生的丈夫。 像话本小说里那样,舍生忘死的爱情,她从没有得到过,到现在也还是嗤之以鼻,世上哪有那么强烈的爱? 红尘咂了咂滋味,最后还是确定,唔,她应该不是爱上小莫,只是大概从一开始见他,就有很强烈的怜惜。 女人都一样,会怜爱弱小的动物,第一次见,小莫的样子太惨了,他又是那么一个本应贵气十足,享受人间富贵人的人,偏偏他半点儿都不在意,积极向上,豁达开朗,还看见过自己流泪时软弱的样子,于是,从此待他就有些不同。 红尘忍不住笑起来,一扭头,见小莫鼓着眼睛一脸莫名其妙地看她,咳嗽了声:“没事儿,我挑两个正经的香炉,可能会用得到。” 香炉这地方有很多,红尘选了两个好的,两个人就驾着车直接去洪文宾那儿。 洪父,洪母都等得心焦,她也没必要让老人家再担惊受怕,路上想起郭先生千叮咛,万嘱咐,说她要是给洪家布置什么风水局,无论如何也要叫上他长长眼,红尘就找人给郭山长送了封信过去。 车马到了洪家门前。 红尘一下来就看见郭山长戳在门口等着,还低着头仔细看人家大门前的一对石狗。 “郭先生?” 郭老回头,看见红尘连忙招手:“来,来,你看看这狗!” 红尘凑过去看了下,抿唇而笑。 “看见了没,我上一次来记得特别清楚,它这尾巴是耷拉着的,毛炸起来,面相凶狠,牙口尖利,你再看看现在,我怎么觉得它们懒洋洋想睡觉似的。” 郭老说半天,他身边跟着的小厮一个劲儿撇嘴——那是石头做的,又不是真狗,没多长时间不见,难道还能变个模样?除非人家给换新的。 红尘却笑着点头:“先生好眼光。” 郭老虽然不是灵师,只是**凡胎的普通人,但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人读书读多了,气息自然正,眼睛也明,偶尔就能看到某些变化很大的气场。 两只守门狗以前收到风水局的影响,自然有戾气。如今却是家里日渐衰败,它们也没了精神。 红尘简单解释了两句,郭山长恍然大悟,出门迎接,正好听见的洪家三人脸色都绿了。 尤其是洪文宾,他刚刚能下床,依旧脸色苍白憔悴,一身病态,听红尘这么说,简直恨不得一巴掌拍死自己。 他一门心思努力。还不是为了家里好?想让爹娘享一享荣华富贵。现在可好,不光是没光宗耀祖,还连累爹娘。 不过要红尘说,当初把房子租赁给洪文宾的那主人家才惨。 这房子已经和洪家息息相关。以后就是让收回去。除非推倒重建。还得花大价钱请个灵师重新看风水,否则永远都有一股衰气,谁进来谁就倒霉。 当然。这会儿让洪文宾还想想人家房子原本的主人,那不太可能。 一家子十分殷切地盯着红尘看,连洪文宾也没以前那种用鼻孔看人的模样。 也幸亏他学乖了,真脑子糊涂到分不清楚什么时候该低头,那红尘也懒得在替他费心。 举步进了洪家,入目的便是一地的枯枝败叶,显然洪父洪母早没心思收拾这些。 红尘也没多说,只是很简单地吩咐了几句,让他们稍微挪动了一下房间的家具摆设,主要是书房,动了书架和书桌。 统共不过花费一刻钟而已。 “完了?”看着眼前的女孩子满意地点点头,洪文宾愕然。 连洪家老两口也愣住。 红尘冷笑:“怎么?你还想我再给布置什么扭转乾坤的风水局,还想着一步登天?到也不是不行呢!” 洪文宾先是一喜,随即青白了脸,哆嗦了下,连忙摇头:“不敢,不敢,只要……只要我能恢复成以前那样便好,再不敢奢求其他。” 他这阵子别说读书,看字都模模糊糊的,晚上还老做噩梦,偶尔出门,连狗见了他都要咬他两口,事事不顺,做什么都失败,有一次走错了路,不小心碰掉别人的瓦罐,竟是个古董,赔偿了二百多文钱,那是他爹娘攒好久给他买书用的,回了家,他一下子反应过来,怕是遇到骗子,那是讹诈! 再这样下去,洪文宾都不知自己能活多久。 红尘看了他一眼,见他是真心知错,这才走到东边的书房,燃了一张符纸,低声念诵:“敬告天地,今有杞县洪文宾,擅扰四方之气,触怒地灵,现愿赎罪,日日焚香祝祷,养天地灵气,以安四方,若天地允他一线生机,还请高知!” 她声音很低,可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别人都听不见,洪文宾却听得清清楚楚,而且脚下一软,扑通一声,不由自主地跪到地上,一张嘴也不由自主地张开,噼里啪啦开始说他这些年做下的那些错事,一桩桩一件件,连五岁偷看邻居姐姐洗澡都给说了,说着说着就放声大哭。 这下子,连郭老都看出他不对劲。 洪家二老更是紧紧闭嘴,一句话都不敢发。 咯嘣一声,洪文宾的牙掉了,吐出一口血水,声音戛然而止,红尘手里的符也无风自熄。 洪文宾身上一愣,打了个哆嗦。 红尘皱起眉,摇了摇头,洪母嘴唇抖了抖:“失……失败了?”声音哽咽。 洪父愣住,半晌才道:“都是命!” 红尘叹了口气,又很肉痛地取出一张符,这可不是随便哪个神棍画出来的,都是她拿真金白银去玉珏空间从人家那儿换来的好东西,又把她淘到的香炉,还有那一对蝙蝠屏风拿出来,屏风摆放在桌子上面,香炉搁在四方,都插上香烛,关好窗户,才有一招手,手中的符再一次自燃。 过了片刻,红尘一脚把洪文宾踹倒,让他跪在桌前,又直接把符咒搁在他手上。 红尘拿着好好的,一落到他的手里,一团火焰就轰一声变大,烫得他的手生疼。 “忍住,不许扔! 洪文宾果真死死捏住不撒手,这一次,一阵风吹过,窗户微开,那四个香炉里的香烛也闪烁出一丝微光,只有一点点,米粒大小,红尘却松了口气。 “行了,从今天开始。每天上香,一日也不许漏下,上香的时候再难受,也要虔诚认真。” 红尘说的并不很郑重,到像是简单提点一句,透着一股子你爱听不听的意思在。 洪家老两口却恨不得把她每一句话都清清楚楚记在本子上面,省得忘记。 事情了结,红尘懒得留在他家吃酒席,就和小莫打了声招呼准备走人。 郭老也要走,他跟着看了半天热闹。什么都没看懂。却挺刺激,不觉也对天地有了更深的敬畏。 一路离开,红尘回头看了眼那两只看门狗。 郭老也回头看,看了一眼。又忍不住揉眼睛:“这狗不是在笑吧?” 可不是都换成了笑脸。小尾巴还翘着。仿佛一摇一摆的,十分惬意悠闲,也很精神呢。 郭老摸了摸脑袋。一路回书院,回去就和几个先生说,想在书院大门口放两个石雕。 书院里有自己的石匠,这到简单的很,人家问他想放置什么,还以为怎么也得弄个神兽之类,结果他就非要两只普普通通的狗,还拿自家养的大黄狗当原型,让人家照着雕刻。 一帮先生无语,也懒得理会。 红尘却没回家,她这会儿觉得古庙街热闹又有意思,还没逛够,再说,她这心里还惦记着柳家的‘福来顺’,想过去再仔细瞧两眼,干脆让小莫驾着车又回去接着逛。 没想到天公不作美,稍微转了一会儿,忽然就变了天,乌云密布,眼瞅着要下雨。 现在这天气真不好说,动不动就要变一变,大街上好些小摊贩都在紧赶慢赶地收拾东西。 小莫就护着红尘进了古庙,里头有不少躲雨的行人,月老庙香火还行,养活了个老庙祝,还能给烧壶水,煮点儿茶,但凡有客人路过口渴,总能喝到不冷不热的茶水。 红尘也接了一碗,一边喝一边四处打量,说来月老庙里那座石像瞧着还真有些古怪。 传说中的月老,那是须发全白的老人,手中拿着书和一个布袋,布袋里装的就是他的红绳,大部分月老庙供奉的神像,都是老人形象。 这座月老庙里的神像,却是个妙龄女子,身披罗裙,头戴珠冠,半截脸上蒙着纱巾,眉心处一点银红,风姿绰约。 坐着的底座儿,也和观音莲台差不多。 红尘是有些好奇,但也就是好奇一下,说不得人家当年制作神像的工匠,按照他的意中人创造的月老,是男是女有什么关系。 避雨的行人多是本地人,不认识也觉得眼熟,现下三三两两地凑在一处说些闲话。 “咦,好像这几天来古庙求姻缘的人特别多。” “你外地来的吧,没听说吗?宫使下个月就到咱们这儿来采选宫女,还要再采选一次灵女灵童,灵女先不提,宫女要选足五百个,十二岁以上,十七岁以下的未嫁女儿都要参加遴选。”说话之人身边放着一根扁担,还有一个大半人高的货架,显然是个货郎,“县太爷为这事儿都闹到州府去,说是县里贫瘠,没有出类拔萃的女孩子,实在凑不齐人数,往日咱们州府的大老爷们也都和气得很,县城虽小,乡绅也有几个,可不好欺负,碰见事儿了睁只眼闭只眼也是有的。” “这回却听说下来的宫使是当红大太监,铁面无私,拉关系托人情都不行。闹得县里还有女儿尚未婚配的,都急着忙着赶紧成亲。” 行人愣了下,不免唏嘘。 “不似才选过灵女?” “人数不够呗。” “……还有宫女要五百个,不知多少人家要遭罪了。” “怕什么,大周朝什么事儿有钱都办得成,管他来的是哪个,不想去就花钱自赎,多给钱什么都好说了。” 这到是真,红尘叹了口气,朝廷法规,除十恶不赦,还有一些极为严重的罪刑,都允许花钱减刑,甚至免罪,其它事儿也一样,有钱的万事不愁。 像现在,遇见这种问题,也就升斗小民们担心,传得沸沸扬扬,就说她那茶馆中的客人们,连提也没提过,都一门心思关注阑珊书院的考核呢。 “可这世上,总是升斗小民更多些。”小莫叹了口气道。 一时间。两个人都安静下来。 歇了一会儿,红尘都开始有些无聊,从怀里摸出本书,靠在门边有一眼没一眼的看。 光线有些暗淡,寻常肯定看不清楚,不过红尘例外,她这次拿的是古书,会说话的,主动给讲书,还讲得特别细致。一本最多五百页的书。它能给讲成五千页。 正闭着眼睛听,庙门又被推开,一阵风吹过,里面又进来两个。红尘的裙摆也湿了一片。周围避雨的行人更是乱了乱。吵吵嚷嚷的让赶紧关门。 新进来的是母女两个,连连道歉,一边道歉一边挤进来。 这两个人里。母亲三十多岁,愁眉苦脸的,女儿看着也就十四五,容貌端丽,居然颇有风姿,只是荆钗布裙,不免减色。 不过,在杞县能见到这种水准的女孩儿,红尘不免多看了两眼,不光是她,周围的男女老少都忍不住瞥几下,当然,红尘自己也一样,总能多占据些旁人的视线。 两母女显然心事重重,没注意到周围,女孩子手指头上缠着根红线,脸色苍白,她娘亲拿了帕子给她擦去脸颊上的水珠,一边擦一边念叨:“实在没法子,你就嫁阿文,虽说他娶了石晶,可嫁给他当个二房,总也好过,好过……” 说着,当娘的就涕不成声,女儿到镇定自若,慢慢擦了把脸:“要是真到那一步,大不了就去,当宫女也比给人家当妾强,二房就不是妾么?” 当娘的眼泪掉得更厉害。 周围好些人都噤声,心里很不忍,大家乡里乡亲的,遇见这等**,谁不难受? “宫里得有多少个娘娘?怎么用得着那么多的宫女?难不成光在咱们杞县选?” 好些人窃窃私语,弄得大家都难受的厉害,担惊受怕的永远不只是少数几个。 “薛夫人怎么也急着给闺女找婆家?你们家没到那份上吧?”旁边一中年文士皱眉,冲着搂着女儿啼哭的母亲道,“就是家里困难点儿,新入了厉王眼,要嫁去王府当侧妃娘娘的那个薛小姐,不正好和你们是本家?难道她就没拉你们一把?” 母亲看过去,脸色木然,一言不发。 红尘的视线在那母女两个身上转了转,又看了看古庙内那座月老像,一下子来了精神,颇为好奇地坐直了身子,随口问道:“我看薛夫人气度不凡,不像寻常庄户呢。” “哎,薛家在咱们本地,那当年也算得上望族,后来一代比一代差,现在不行了。”有个老人应了句,“咱们杞县是老县城,可早年战乱频频,县里能在这儿扎根几百年的家族不多见,薛家这样的,那是凤毛麟角。” 薛夫人低着头,似是惭愧,子孙后代没有保住祖宗基业,岂能不愧疚? “也就现在薛明那一支越来越兴盛,现在还有个女儿嫁给王爷,虽是侧妃,那也和皇家连上了亲,将来还不知要享多少富贵呢!就是和其他薛家亲族关系不睦,也不知还能不能缓和。” 这可是新鲜事,眼下宗族关系何等密切,打断骨头连着筋,谁也离不开谁,虽说各种鸡毛蒜皮的小纷争少不了,但要不是有深仇大恨,实在无奈,谁会和宗族闹出大矛盾? 红尘盯着那母女俩看了片刻,见她们神情麻木,到也觉得无趣,围观的行人却纷纷皱眉,别扭得很:“咱们杞县向来民风淳朴,各大家族也和乐,薛明现在发达了,翻脸不认人,竟连堂姐都不肯认!实在不像话!” “就算他舍不得银子,帮衬不了别的,给外甥女说几句好话总行吧,让厉王爷给照拂下,不就一句话的事儿?再不济,给她相个人家,避开那一摊子烂事,岂不是应该?” 这人性子够直的,旁人就不大敢这般指摘人家侧妃娘娘的亲爹,不过有人起头,议论声到大了,老百姓们胆子虽小,可这嘴巴却连皇帝也管不住。 薛夫人默默垂泪,整个古庙里窃语声一片,大部分人觉得薛明家太不像话,这么干传扬了出去,对娘娘又能有什么好处不成? “坏人,不许说爹爹坏话!” 正闲扯,忽然有个很稚嫩的声音响起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二章 恩怨 开口的是一直趴在丫鬟腿上的小女孩儿,红尘一看,很眼熟,可不就是不久前被小莫吓得哇哇大哭的那个。 好像是厉王侧妃的妹妹来着。 这会儿小女孩儿可不像那会儿的胆小鬼,掐着腰,满脸通红,嘴巴撅得能挂油瓶。 “不许说爹爹,不许说姐姐,谁说我揍谁!” 一群行人无语,大家也不好跟个小丫头计较,事实上这小女孩儿身边的丫鬟脸上也有些红,低着头没说话。 丫鬟当然向着主子,可她家主子这次做的事儿,的确不大地道,换了谁知道始末,也要说做得过分,那都是自家亲戚,你发达了不拉车一把,怎么都说不过去。 一时间,古庙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外面大雨倾盆,阴云密布,感觉更是糟糕,尤其是那个小姑娘,怒红着脸蛋,眼睛里面晶莹闪烁,眼泪欲落不落的,似乎下一秒就要大哭。 “哎!” 一直跟透明人差不多,只负责添茶倒水的老庙祝叹了口气,幽幽道,“都是多少年前的旧事了,祖辈恩怨,何必连累儿孙?” 老庙祝在杞县生活了八十多年,对这里大大小小的事情了若指掌。 那是很多年以前的事儿,薛家三房,就是薛明这一房出了件丢人的事儿,他们家的长女不知让哪个野男人给弄大了肚子,还死活都不肯说是谁干的。 亲爹亲娘甚至拿命来威胁,她也不肯说。 当时大周建国不久。正是礼法最严苛的年代,出了这种事儿,全族蒙羞,家里所有女孩子的婚事都要受影响。 薛家那会儿还不像现在,算得上大户,怎么可能会容得下这个?加上薛明这一房又是偏房,跟人家本家的关系说亲近都不算很亲近,怀孕的女孩儿就被轰出杞县。 “说来薛家也没有赶尽杀绝,那会儿全族的人都要把那个丢人的小姐给浸了猪笼,再把一家子轰出去。逐出宗族。一分产业也不能给他们留,还是族长觉得不忍心,毕竟是自家的孩子,错处是大。也不至于逼上绝路。只把女孩儿赶走。其它的惩罚就算了。” 老庙祝如此一说,避雨的人们都觉得薛家仁义,还太仁义了些。就是现在女孩子们都能光明正大去上学,礼教也不大严苛,碰上这种事儿,那女子也是被沉河浸猪笼的结果。 “后来我听说那女孩子很惨,整日被人欺负,还难产死了,不过他们那一支到渐渐发达,本家反而落败,年复一年,到现在咱们杞县提起薛家,恐怕也只认他们那一支了。” 故事听完,陪着小姐逛街的丫鬟咬了咬嘴唇,脸上浮现出一抹红色,一字一顿地道:“我家小姐说了,当年那些人可以轻易逼死祖奶奶,后来又欺负我们家的人,绝情绝性,现在就不要来拉关系套近乎,就是那帮人死绝,我家小姐也不多看一眼,老爷更不会理。” 这话出口,那对母女呜呜咽咽地哭出声,满心绝望!看样子那位娘娘心里怀着恨,是想看看她们的下场。 女儿算是挂了号的,根本躲不开,要想避过,得花费多少银子?家里不是不疼女儿,可再疼爱闺女,也不可能为了她把整个家业都败坏干净! 老庙祝摇了摇头,“要不然怎么说,命运最难测。”扭头看了一眼月老像。 “说来这座庙,就是在发生那件惨事之后没几天,重新翻新整修的,用的都是好材料,特别结实。” “老人家,那这月老像当时是不是也翻新过?是一开始就是这样的,还是后来改的?” 红尘忽然问了句。 老庙祝愣了愣,凝思苦想,浑浊的眼睛落在像上,半晌才道:“小姐一问,我到想起来,以前用的神像就是座普通的月老像,是个老头,右手拿着红线,似乎那一次翻新之后,神像就换了,不过这个神像真好,听说还特别灵验,咱们县城的人都觉得好。” 红尘一笑,仔细打量了下。 月老像受了多年香火供奉,日积月累,它到没开灵智,桌前的灯台却有那么点儿意思。 红尘也从庙祝那儿买了香烛,上前上了一炷香,顺便拎起油壶,给灯台添了点儿油,只有一丝灵气,顺着指尖加入油灯里,灯芯一亮,就有个浅浅的意识在红尘的脑子里回响。 “好饱,好饱!” 居然是特别欢快的声音。 红尘不觉抿了抿嘴唇,心中柔软了些许,每次有生灵在眼前诞生,都让人特别的高兴。 烛台虽是初生的灵智,可它在这座古庙多年,一朝能开口,一口气啰啰嗦嗦说了好多古庙里发生的故事,什么千金小姐与穷小子月老庙定情私奔,什么俏寡妇私会小叔子。 红尘表示,听烛台一席话,从此她对月老庙一类的地方,再也不能直视。 “啊,你们说的是薛小姐的事儿,我知道的,她的情郎是个反贼,那年头反贼多不胜数,今天冒出一个被剿灭,后天就又冒出来一个,本来两个人说好要一起去锦城生活,连房子都买好,薛小姐的情郎可不是一般人,他看我一眼,就让我浑身发毛,特别厉害,后来那个情郎说要去办件事,却一去不回,薛小姐天天哭,生怕她男人在外头出了什么事儿,后来有一天,她半夜三更来了月老庙,生下来一个小女娃,人也……人的生命就是那么脆弱!” 红尘默默听,一边听一边从荷包里拿出炒瓜子吃。 大雨一直不见小,还有雷声轰鸣,外面伴随着雨声,忽然传来一阵叮铃叮铃的声响。 一直气鼓鼓坐在丫鬟怀里的小丫头蹭一下蹿出来。扑到古庙门口,高声大喊:“姐姐,姐姐,囡囡在这儿呢!” 那丫鬟一把把她抱住,拿大披风裹好,也松了口气。 大门洞开,先是两个面无表情的婆子进门,没一会儿,就有一女子撑着天蓝色的油纸伞出现在门前。 一看见她,红尘就知道这是厉王侧妃。多少年了。那个人不是很挑剔,环肥燕瘦都喜欢,柔弱的爱,泼辣的也中意。但最喜欢的。还是那种清冷出尘。偶尔温柔乍现的类型。 就如蒋婵! 就如眼前这个薛家小姐。 记得后来他当了皇帝,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到没有,最宠爱的几个美人。性情都类似。 薛大小姐一进门,就把自家妹妹抱起来,搁在肩膀上,啪啪打了她两下。 那小丫头那么爱哭,结果她姐姐打它,它是一声都不吱,整个脑袋埋在她姐姐的肩膀上面,嘴里哼哼唧唧:“姐姐,姐姐最好了,姐姐不生气。” 让只小囡囡这般腻乎,别说她亲姐,就是红尘这等旁观者也舍不得再多责备。 一开始那对母女,薛夫人拉着女儿的手,站起身,一步一步走到薛家大小姐眼前。 大小姐脸上本带着点儿无奈的柔和,此时却一瞬间阴沉下去,嘴角勾出一丝轻蔑的冷笑。 母亲抖了抖,吞了口口水,扑通一声跪倒,咬牙道:“大小姐,我就这一个女儿,生来娇惯,要是送进宫里,还不知能不能活到出宫,您就看在咱们同宗同源的份上,拉她一把,只要能免了进宫,让她下半辈子给您做牛做马都成!” 她声音嘶哑,近乎绝望。 周围好些旁观者听了,也心有不忍。 薛家大小姐冷笑:“怎么?当初你们把我外祖母当畜生养,现在遇见事情,到想着向我求救?你哪来的脸面?真要帮你,我还怕夜半无人,外祖母她老人家登门找我的麻烦!” 所谓外祖母,正是当初那个私奔薛家小姐的女儿,红尘只是想想也知道,一个父不详的婴儿,在宗族能有待遇,她能活着,肯定是命够硬。 薛夫人抖得更厉害,看了她好半晌,终于还是颓废地搂住女儿,叹了口气:“欣姐儿,娘能做的都做了,谁让你命不好,回头就去替你跟阿文提亲。” “娘不用管,我心里有数。”欣姐儿的脸色苍白,目光却是极冷淡,板着脸站在那儿,哪怕见到薛家大小姐,也没流露出太多恐惧和愤恨。 红尘本没想管这件事儿,可也不知为何,看到欣姐儿的眼睛,竟动了一点儿恻隐之心。 犹记得当年她同样举目四顾,无一人可以求助,一切都要靠自己,家里亲眷虽多,却无一人是真心待她,要是当时有人施以援手,那该多好? 薛大小姐抱着她妹妹,下人婆子撑开大伞,把两个人都笼罩进去,外面车夫一早打开车门,一行人施施然走了,剩下母女两个,呆愣当场。 红尘挑了挑眉,站起身走到薛夫人身前,凑到她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 薛夫人一怔:“啊?” “不难,能做到吗?”红尘笑了笑,“只要你能做到,我至少有八成把握,保你女儿平安无事。” 薛夫人沉默半晌,终于点了点头。 她其实最怕的乃是那位薛家大小姐,女儿当宫女已经够惨,若是那位大小姐再心怀不忿,在这方面使坏,孤身一人远离父母亲人的孩子,真能活得下去? 或许薛大小姐没那么小心眼,也没精力对付一个什么都不是女孩子,可她只要稍微流露出几分不喜,就不知有多少人上赶着替她出力,一个受宠王爷的侧妃能办到的事儿,有时候绝对多得让普通老百姓惊吓万分。 薛夫人其实是个聪明人,女人为了孩子,总会想得多更想得远。 雨终于停了。 小莫扶着红尘登车,驾着马车慢悠悠地回去,一边走,一边回头问道:“小姐让薛夫人做什么?” “只是小事儿,让她把月老庙的烛台拿着供到自家祖宗灵位前去,再出钱给庙里修一修神像。每天带女儿在祖宗灵前跪一跪,多上两柱香。” 小莫眨了眨眼,听红尘的声音很无辜,不觉失笑,也只有这时候能看出她点儿小姑娘的模样来,干脆也就不问了。 回到家,罗娘她们连忙把红尘抓过去让她泡了个热水澡,又灌了一大碗姜汤,再拿棉布的大斗篷把她整个人都给裹好,现在可是五月。正热的时候。不过红尘到没多挣扎。 以前罗娘她们好多姐妹,都是淋了雨,只是略染风寒,结果就失去了年轻的生命。她们一向讨厌下雨的天气。更不喜欢自己亲近的人淋到雨。 “再这么下下去。我们这边还好,江南怕又要闹水灾。” 大周朝的老百姓们,哪怕随便一个小孩子。遇见连续阴雨连绵的天儿,也忍不住就开始考虑收拾东西逃难,现在老百姓们都是看天吃饭,洪涝干旱,冰霜雪雨,下降蝗虫,随意哪一种都能轻易摧毁一个村子,甚至一个城池。 杞县 “怎么这么吵!” 薛大小姐烦躁地翻了个身,伺候她的丫鬟刚捧着铜镜过来给她梳妆,一见自家小姐的脸,顿时大吃一惊,手里的镜子啪嗒一声掉到地上。 大小姐的芙蓉玉面上,冒出四五颗火疖子,通红通红的,薛大小姐本能地伸手去抓挠,她家丫鬟忠心耿耿,见识也算多的,连忙扑过去一把拦住…… 这一夜,薛家的灯火彻夜通明,黑色的马车偷偷摸摸载了好几个大夫进门。 管家更是大晚上就赶往锦城,打算把锦城的名医请来,阖府上下的丫鬟下人全被下了禁令,许进不许出,谁也不能随便在外头乱说。 这两日,外面大雨倾盆,家里也是浓云密布,整个薛家气氛凝滞的要命。 薛大小姐本来清冷孤傲,可待下人还算温和,脾气也没那么坏,可这两天一直说外面很吵,让她不舒坦,大门紧闭,窗户也关得严严实实,她还是觉得很闹。 这座薛宅在县城东面,临街,街面上热热闹闹,确实显得稍微不清净,可那是下人们住的地方,外院或许隐约也能受点儿影响,宅子那么大,薛大小姐的闺房,哪里能听见嘈杂声?她不过是心不静罢了。 马上就到婚期,她要以侧妃的身份,堂堂正正地进京,进入王府,可自己的脸变成现在这副模样,那还得了? 她最清楚不过,厉王不算薄情,可绝对是个喜新厌旧的,过了热乎劲再进他的王府,恐怕到时候,他早就没有现在的好心情,更不会等她。 一个女人的好韶华有限,抓住一个像厉王殿下那样男人的机会更是有限。 吃了好几日的药,病情不光不见好,还又严重了些,脸上的火疖子开始往身上蔓延,越来越大,现在薛大小姐敷粉总要敷上去厚厚一层,这还有点儿遮盖不住。 小姐越来越暴躁,丫鬟心里也发愁。 “怎么忽然就这样了,药也吃不好,胡太医以前做太医的时候,做到院判,现在出来了,其实医术比当年还好,连他开了药都不行,查不出病因,莫不是遇见什么脏东西了?” 小丫鬟咬着嘴唇愁眉苦脸。 她这么一说,薛大小姐的脸色微变,想了想,低声招呼贴身大丫鬟过来:“你去请三叔公,悄悄去,别惊动旁人。” 她三叔公是个奇人,有神鬼莫测之能,只不过当年好像犯了什么事儿,十几年来生活都特别低调,深居简出,别的薛家人甚至以为他得了怪病,脑子不清楚。 就是家里几个知道的,他也从不允许他们提起他那些本事,渐渐的,薛家知道他能耐的越发寥寥可数,薛大小姐也是小时候意外才发现的。 大小姐如今是整个薛家最珍贵的瑰宝,她三叔公一听这事儿,连忙就赶来看了看。 乍一见大小姐的面貌,三叔公的脸色骤变,失声惊呼:“怎么可能!” 这一嗓子,吓得屋里几个丫鬟差点儿腿软。 薛大小姐也心慌了下,深吸口气,让下人退出去,才拉着三叔公坐下,皱眉问:“怎么了?您可看出什么?” 三叔公脸色凝重,四下看了看。才坐过来拉着她的手,小声道:“你最近几日有没有遇到什么特别的人,特别的事儿?” “特别的事?” 薛大小姐很慎重,把这几日她的所有行程,遇见的每一件事都细细说了一遍,甚至连派了丫鬟去买一盒胭脂这类小事儿也不曾忘记,她一向最谨慎不过。 絮絮叨叨地说完,好像没有什么地方不对,只有——在古庙内讽刺薛家本家夫人时,貌似得罪了人。 可薛家那一家子能有什么能力对付她? 薛大小姐宁愿相信是有人嫉妒她能嫁给厉王。故意使坏。 三叔公到与她不同。一听就道:“月老庙!” “明珠,你双肩上的明火让人给熄灭了一盏,另外一盏也暗淡了点儿,能做到这个。也敢做这个的。绝对是相当厉害的灵师。当年我师父在世时,也不敢轻易在人身上动手脚,你仔细想想。那日月老庙里有什么特别的人没有?” 薛大小姐皱眉。 她那天根本没多注意,反正就是杞县一群普通老百姓而已,何须她来关注? 三叔公陷入沉思,想着想着简直要着了魔:“太不可思议了,人居然真能触动别人身上的明火,我以前听师傅说的时候,还以为这就是吓唬我们的传说而已,但谁敢这么做?又是怎么做到的?难道就不怕反噬?” 他说着说着,目光炯炯,惊人的亮起来,薛大小姐皱眉:“叔公所说之人,很厉害吗?” “什么叫很厉害吗?把那个‘吗’去掉!” 三叔公翻了个白眼,“对于一个活人来说,头顶肩膀三把明火,是最重要的。上至神明,下到鬼魅,不能轻易触碰到凡人,正因为凡人身上的火,一旦明火暗淡或者熄灭,邪祟就会很轻易地入侵人体,正因为明火如此重要,所以很难被触动,只要是有些修为的灵师都知道这是禁忌,一碰就万劫不复。而且厉害的灵师要害死一个人,或者让一个人倒霉,那容易得很,完全没有必要玩这种手段。” 薛大小姐听得到害怕起来,怎么说得好像干这事儿的人很疯狂,她不怕和理智的人打交道,只要有理智就能被说服,就能讲道理,可一个厉害的疯子要怎么防备? 她三叔公却冷静下来,闭了闭眼,轻声道:“不用着急,只是灭了你的明火不算什么,只要不出意外,过两日自然能恢复如初,你就忍耐几日,最近不要出门,更不可以接近阴气汇聚之处,对方搞这么大的手笔,肯定会有后招,咱们见招拆招便是。” 薛大小姐闻言更担心,见招拆招,说得到好听,这不就是被动挨打? 还不等她理清楚思绪,开始想对策,外面门房来报,说有一个举着帆布的白发老人求见。 “回小姐,来人自称王半仙,说能给小姐指一条明路。” 薛明珠怔了怔,二话不说,立时就把人请进院子,因为她最近烦躁,院子里站岗放哨的都是彪形大汉,一个个虎背熊腰,身上佩戴兵器,杀气腾腾。 但凡一般人看见这么一群大汉,先就吓得腿软三分,王半仙却是大大方方,目不斜视地进来。 薛明珠不由觉得此人是个人物,大概非欺世盗名。 她哪知道,王半仙这个老骗子最近遇见红尘,算是见惯了大风大浪,直面过各种恐怖,和他碰见的邪事儿比,几个人间大活人,再壮实,再杀气足,他也很难放眼里了。 王半仙一来,细细端详许久,捋须笑道:“我刚才路过,忽然有卦,掐指一算,便算出小姐有疑难,特来给你指条路。” 薛明珠点点头,面容和煦,轻声道:“既然如此,还请半仙明言,您放心,若真有用,价钱绝对让您满意。” “钱到用不着,我是难得见你这事儿热闹,想插一脚长长见识,毕竟高人设局,那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王半仙一本正经地瞥了薛明珠两眼,“你的转机就在周村苍青山上,信不信由你,不过我觉得再过两日,你不信也只能让自己信了。” 说完,他就施施然走出去。 一出薛家的大门,忍不住咬牙切齿——多好一大肥羊,哎!(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三章 祖宗 肥羊再好,有红尘小姐镇压,他也不敢往嘴里塞。 王半仙摇头晃脑地走了,也只有安慰安慰自个儿,那位小姐既然出手,他还是躲远点儿好,赚钱重要,可也得有命才能花! 薛宅内,薛明珠的脸色苍白,站起身盯着大门半晌,低声道:“三叔公,当真不拦着他?” 什么算卦?当真以为大家都是傻子,她薛明珠以一介女儿身,掌控薛家,不过十七岁,连亲爹都事事依从,她又怎么可能简单? 她要是相信在这等紧要关头,忽然冒出来说了一通话的江湖术士,那她爹肯定不放心让她嫁给厉王,还是早早招赘个女婿回来继承家业为妙。 反正他们家好几代,都只有一独生女,招赘了女婿,她爹薛明,算是万花丛中一点绿,难得的男孩子,哪怕性情绵软,酷似女孩儿,还是顺顺当当接管了家业。 薛明珠再来招赘,那也是司空见惯,没什么大不了的,若非家里还有一幼女在,这位大小姐想进京,想嫁给厉王,怕薛明还不会太高兴呢。 三叔公冷笑:“不放他走又如何?这人就是一草包棒槌,留下他毫无意义。对方既然出招了,那就水来土掩,咱们按着人家划出来的道走便是。” 主要是没法子,薛明珠那张脸治不好,他们就是把罪魁祸首抓出来碎尸万段,那一样是失败。 何况——“那人一定是水平极高的灵师,这种人。别说力敌了,智取都不妥,最好化干戈为玉帛,能拉近关系,结下善缘,说不定能把坏事变成好事。” 薛明珠眸色暗沉,叹了口气,还是没说什么,这会儿可不是不甘心发脾气的时候。 大雨终于变成了连绵的细雨。 闲来无事的文人书生贪看雨景,这会儿到没人去想大周朝究竟有多少个州县受灾。他们在这样细雨蒙蒙中。三五知己好友,相约于园林深处,香茶一杯,古书一卷。谈天说地。岂不快哉? 马车叮叮咚咚地在道边停下。 下面的山路车不好走。需要步行,车夫打开车门,两个丫鬟扶着薛家大小姐下了车。 薛明珠戴着幕笠。整个脸都遮得严严实实,没有打伞,细雨吹湿了她的衣摆秀发,远远看过去,一向硬挺的腰身,竟然显得有些松垮,背影也不知不觉变得颓废许多。 “小姐,他们说的那家茶馆还有一段距离,这道路湿滑,很不好走,不如坐个肩舆?” 薛明珠咬了咬牙:“不用!” 她家三叔公本身就是灵师,向来龟毛,脾性也奇怪的很,谁知道她要是坐着肩舆过去,人家灵师会不会觉得她心不诚,再生出事端,虽说这心中挤压的怒火爆棚,可薛明珠还是忍了。 那两个丫鬟却忍不下去。 “小姐,你说真是那什么红尘搞的鬼?先不说她小小年纪,有没有三爷说的那般厉害,要真是她,她图什么?咱们两家往日无怨,近日无仇的。” 说白了,那什么红尘就是一乡野村姑,她们小姐那是远在天边的凤凰,平日里连多看那人一眼都不会,上哪儿去结怨去? 薛明珠咬牙走路,没搭理自家丫鬟,她牙都要咬碎了,舌头一舔嘴唇,全是铁锈味儿。 她其实没走太久,茶馆既然能开业,客人还多,就不可能是位于深山老林。 也就走了差不多小半个时辰不到,就来到红墙绿瓦的屋宅前,薛明珠刚想绕过去去正门,旁边的侧门吱呀一声开了,里头出来一只——大猫? 到像是豹子,只是身上穿着藏蓝色的小坎肩,明显家养的小东西,谁会养只豹子做宠物? 那只大猫晃荡晃荡,晃荡到她面前,嘴里还叼着一张纸条。 纸条明显是随手截的,边缘参差不平,上面就写了一个斗大的字——‘进’。 薛明珠只好深一脚浅一脚地走进去。 茶馆外面看挺好的,又大又阔朗,花木掩映下,别有意趣,可从这侧门进去,那简直就像一只怪兽张开嘴一口把她给吞了,脚下都是淤泥,一步一踉跄。 “该死,这是什么路?” 婆子搂住自家小姐,急道,“还是走正门好了。” 薛明珠点点头,一行人转过身去。 “……” 一只毛色光亮,白得特别匀称的大老虎,不知道什么时候堵在门口,那只大脑袋微微摇摆,眼睛发着绿光,一对上那一双眼,薛明珠顿时脚软,倒吸了一口冷气,瞬间脑子一片空白,想也没想,扭头就跑。 慌不择路跑出许久,一行人才找回理智。 薛明珠毕竟是个脑子清明的,深吸了口气,平静下来,咬牙道:“走,谁也不许乱!” 她那两个丫鬟往前几步,很努力地在前面开路,两个婆子在边上扶着她。 接下来再也没碰上特别吓人的东西,但等她进了院子,看到坐在凉亭里读书的红尘时,整个人都狼狈万分,鞋面上沾满污泥,裙子也乱七八糟,一头乌发,沾了好些枯枝败叶。 红尘也一怔,扭头看了眼小莫。 小莫坐在树下的阴影里,低着头煮茶水,连抬也不曾抬,每一根头发丝上都写着无辜。 小猫凑过来,低声道:“小姐,那个薛明珠得罪咱们小莫了吧?” “……不知道。” 真不知道,但看这架势,确实像有‘深仇大恨’似的,红尘可没心思整治人家薛家的大小姐,她玩一手,仅仅是因为忽然动心想化解一下多年宿怨,也帮一帮那个还算看得入眼的欣姐儿,并不是真就多看不上薛明珠。 事实上。薛明珠也无辜。 心思念转,那位薛家大小姐已经一脸隐忍,满身狼狈地出现在凉亭前。 因为戴着幕笠,到看不清楚她那张脸,红尘却知道,她的脸色肯定说不上有多好。两个丫鬟更是义愤填膺地瞪着红尘,估计要是目光能杀人,红尘都被杀了百八十次。 “都到了这份上,时间有限,咱们也别说什么客套话。红尘小姐。我的病,您能治好吗?” 薛明珠走过去,找了个石凳坐下,不着痕迹地蹭了蹭她鞋子上的淤泥。进了亭子。外面的风雨也仿佛小了。身上一暖,压抑在心里的怒火却越发膨胀,只是她再怒气冲天。这时候还是不肯发作的。 红尘失笑:“我可不是大夫。” 轻飘飘一句话,薛明珠脑子嗡的一声,她身边的丫鬟一下子跳起来:“为什么?你和我家小姐有仇怨不成?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死?我家小姐马上就是厉王侧妃,一根指头就能……” 红尘轻轻摇了摇手指,她脸上还带着笑,可那丫鬟未吐出口的话,就一下子被憋在嗓子眼,再也吐不出去了,心里还陡然升起一丝后怕,背脊发凉。 “明珠小姐便是有火儿,也不该发到我的头上。”红尘微笑,漫不经心地倒了杯茶,让小猫送过去,“你们薛家自己人的恩怨,前世因今世果,因果如此而已,薛家祖宗看你不顺眼,要你倒霉,怪得了何人?” 薛明珠顿时嗤之以鼻:“我薛家的祖宗?怎么,就因为我懒得理会他们那一家子,不愿意帮忙,祖宗就不高兴?要真如此,怎么那一家子欺负我家外祖母时,祖宗也不显个灵?要真有什么因果,那他们家也该先得报应!” 这位大小姐一向好强,别看她外祖母在她年纪很小的时候,便寿终正寝,可她还记得那是个特别温柔的女子,对她也极好,一直一口气堵在心里,上不去下不来的,并没有因为时隔多年就忘却亲人受的那些苦楚。 “当年我爹就没少看那帮人的白眼,他们说我家坏事做多,祖宗蒙羞,这才多年只有我爹一个病怏怏的男丁,剩下的都是丫头片子,我就让他们看看,哪怕我家只有丫头,也比他们强出百倍,千倍!” 薛明珠冷笑,“现在用得着我,就找上门来,世上哪有那样的好事儿?” 她那两个丫头眼睛都发红,小猫和小狸也隐约有点儿觉得,薛大小姐的所作所为,虽说稍稍过分,可这么看来,到也不是没有道理。虽然说是冤冤相报何时了,一笑泯恩仇最好,但人家就要复仇,似乎也不是不行。 红尘点点头,轻声道:“我给你讲个故事。” 杞县有一薛姓大户,家中出一伤风败俗的女子,本该沉河溺死,全赖族中老人心怀怜悯,只是逐出家族,却不幸难产而亡,相约与小姐私奔之人,乃是一位灵师,好不容易解决外面的麻烦回来找这位小姐,却得知小姐已死,独独剩下一个女儿,还有小姐的父母,祖孙三人相依为命,经常受族中其他人白眼,生活艰辛,他大怒,就找到薛家本家的祖坟,动了手脚,又寻了一个香火鼎盛,且方位正好的月老庙,将自己女儿的命魂附着在上头,整个布置下一个特别复杂的风水局,窃取薛家本家的气运。 “这个风水局本是用来强干弱枝用的,灵师天分很好,竟能活学活用,反过来使,只是这种布局有伤天和,那个灵师恐怕也很难善终了。” 红尘讲故事的时候平铺直叙,一点儿文采也没有,要是陌生人听她一席话,恐怕也就笑一笑了事,薛明珠却越听越觉得熟悉,更是浑身发毛,许久反应过来,勉强嗤笑一声:“你以为你说这些胡话,我就会相信?” “难道王半仙没告诉你,你不信也不行了。”红尘叹了口气,“当初布置风水局的灵师毕竟年轻,思虑不周,他只想着他的女儿,动手时没有顾忌,却不知道风水局也不能十全十美,导致虽然你们家窃取了整个薛家宗族的气运,受益的却只有女子,以至于家中女儿个个钟灵毓秀。男子却多不成器,当然,甚至连生都生不出来。” 薛明珠半晌没说话。 “你要明白,窃取气运,蒙蔽天机,能一时得逞,不可能永远不不露馅,你应该想想,一旦薛家的祖宗们察觉到这件事儿,怎么可能会让你好过?肯定拼力反抗。你要不是也姓薛。恐怕就不会有现在的烦恼了,必定早千百倍的偿还回去,说不准已尸骨无存。” 红尘吐出口气,抿了抿茶水。这般长篇大论。她也口干舌燥的。眼见薛明珠坐在那儿,双手紧紧抓着衣摆,身子虽然还是坐得笔直。却隐约有些微颤。 “我看你是个明白人,应该知道这样的风水局虽然邪性,却只胜在隐秘二字,现在底子都被掀了,想破除实是容易,薛家本家的人都不用做什么,只要去祖庙里哭诉一场,一切就迎刃而解,但你们会有什么下场?” 薛明珠瑟缩了下。 她要是个什么都不懂的便罢,也不会怎么惊恐,可确实如红尘所言,她对这些事情也不是一点儿都不知道,有一个三叔公在,虽没有认真教过她什么,可也稍微提起过一点儿。 再说,她纵然想要不信,脸上越来越多的火疖子长在那儿,一直不见消下去,也容不得她不相信了。 “拿面镜子。” 薛明珠轻声道。 红尘就让小猫拿了一面打磨得极光滑的铜镜。 丫鬟捧到大小姐眼前,把她的幕笠摘了,铜镜里的那张脸,连她自己看都觉得恶心。 “皮肤好像松了些。” 薛明珠小心翼翼地碰了碰她的眼角,一瞬间竟感到皮肤的触感粗糙而松垮,心里顿时一紧。 旁人可能看不出来,这位冰冷清高孤傲的大小姐,多多少少有一点儿自恋倾向,平日对自己的容貌最为重视,简直碰破一点儿皮,也要难受半天。 薛明珠有一种感觉,眼前的女孩子说的每一句都是真的,她的预测也极有可能成真。 “你要我怎么做?怎么做才能保证风水局不被破除!” 她声音变得低落,**道。 红尘挑了挑眉:“怎么?你难道真想保留它?家里再也不会有男丁都不介意?”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薛明珠轻轻低下头,双手扣在一起,端端正正地坐着,十分优雅,“我们薛家这一代只有我和妹妹,身为女儿,我们又怕什么!” 说得红尘都想给自己布置个风水局了,可惜,夏家不是薛家,她也找不到愿意为她牺牲一把的灵师。 “你到看得开,可惜这事儿恐怕由不得你来做主,想必薛家的祖宗们不会答应。” 红尘摇了摇头。 薛明珠也没抱太大的希望,一听她如此说,就从善如流地改了口:“那还有什么破解之道?” 只她这份儿脑子清明,不急不躁,就是个做大事的料子,红尘漫不经心地看了她一眼,再没卖关子:“很简单,你和薛家宗族和好如初,两家合并成一家,重修祖坟,祭祀祖庙,身上的症状自然会消失,将来可能不会像你以前那样,做什么都如有神助,但你只要努力,也不一定就过不好自己的日子,风水局嘛,再厉害也只能让人去借力,又不是没了就不行。” “世上成功的人那么多,总不至于没一个家里都有绝佳的好风水。” 红尘说完,就端茶送客。 有闲工夫还不如多读几卷书,书房里一群小伙伴等着给她讲课来着,实在懒得应付这位大小姐太久。 薛明珠沉默片刻,就站起身,接过丫鬟递过来的披风披上,告辞离去,刚走了几步,一扭头,看着红尘,轻声道:“所谓养移体居移气,人的出身来历本该决定一个人的气质,真奇怪,你根本不像蒋家庄长大的村姑,我以前听三叔公说过,偶有灵女天姿出众有宿慧,今天莫不是见到了传说?” 红尘只是笑了笑。 薛明珠也笑:“罢了,你是有宿慧还是得遇明师,与我又有什么干系,自己的事儿还不知如何了结,还怎么去管旁人!” 她还是走了。 这一日没过,刚到晚上。红尘就在茶馆的客人嘴里听说那位厉王的未来侧妃,居然改了脾性,再一次和薛家本家热络起来,一家子和乐融融,还要重修祖坟,更要祭祖,毕竟薛家有女孩儿嫁给厉王,也是件大喜事。 小猫却觉得奇怪:“小姐,你怎么不告诉薛家本家那些人,他们的气运让薛明那一支给窃取了?” 红尘摇了摇头。说出来又有什么用。除了平添芥蒂,似乎毫无用处,到底还是一族之人,本家又确实弱势。无薛明珠的帮衬。还不知多久才能恢复元气。薛明珠人单力薄,家里连个顶门立户的兄弟也无,要是能有些族人。同样是好事儿。 其实就是本家都知道了此事,可能还是会做同样的选择。 反正风水局都给破解掉,不用再担心,也没必要让人家薛明珠偿还祖宗欠下的债,当然,更重要的是他们就是想也做不到。 红尘自己就别多事,一切顺其自然挺好的。 没过两日,薛家还送了份礼给红尘,来的是个头发枯黄的老头,红尘一见他,就惊了下:“你居然还能活着?” 三叔公也大惊失色:“没想到你这么年轻?” 他一直呆在薛家,闭门不出,不接触外人,自然不知道红尘是谁,听薛明珠说是个年轻的女孩子,也以为至少都有二十五六岁,没想到竟真的是一个少女。 “是啊,我该死了。”又听这少女一句话出口,不由苦笑,“可我答应了别人一定要活着等待,还没等到结果,就不能乱死。” 这个薛家的三叔公虽然看起来干瘦憔悴衰老,不像个好东西,性子到不错,送来的礼物除了寻常的之外,还有一些他师父送给他的书籍。 全是古老发黄的竹简,特别笨重,大部分是关于风水局,还是那种比较偏门的风水局,不是过于阴邪,就是只要布置出来便两败俱伤的那种,威力奇大,也非常危险。 这种东西一般连师父都不一定愿意教给徒弟,最好带到坟墓里才安全。 “虽然你可能不需要,但我这一把年纪,又这副模样,再收个弟子怕不大可能,老祖宗留下来的东西,荒废了未免可惜。” 红尘顿时翻了个白眼,这会儿他送来的书里,最上面的那一本正叫嚣:“屁,还老祖宗,老子他奶奶的是你师父盗墓愣给挖出来的,以为老子想跟着你,哼,还想毁尸灭迹,要是老子真被扔炭盆里头,做鬼也不放过你个白痴!” “丫头,告诉你,这小子心思不良,没准儿引诱你跟我学习来着,我会的那些东西,你学学破解方法就算了,可别有事没事儿去给人家布置一个。” 装作一无所知地送走这位三叔公,红尘干脆把这批竹简拿红绸包好,还系一个蝴蝶结,塞进书箱和她那些个秘不示人的书本们搁在一处。 这一箱子都是特别喜欢唠叨的货色,聚一块儿比较热闹。 虽然玉珏空间这一次没发布任务,不过,好像她完成之后也得到不错的奖品了。 时间一日日过去,眼瞅着进入六月,雨到停下,一连数个好天,艳阳高照。 红尘也开始上学读书,阑珊书院的教学其实很有意思,尤其是今年的先生们,相当有水平,红尘听了几堂课,挺有收获。 当年她读书时,碰上的可都是只会照本宣科的老学究,根本没见过这等能把历史串讲的比故事还精彩,教画画,也能带着学生们去外面看山看水看树,看美人的好先生,她现在算是山长入室弟子,时间自由得很,还能挑课上,红尘却还是每一堂课只要有时间,就一定去听,还找了个大本子,把老师讲的东西认认真真都记录下来,回去就照本宣科给罗娘她们讲。 虽说上学上得乐不思蜀,红尘可没忘记她的初衷是要帮罗娘她们考试,脱籍。 这日,红尘正抱着她那本记得密密麻麻,到处是速写符号,简化字的笔记本,盯着罗娘一群姑娘重新抄写,门帘忽然被掀开,暑气扑面而来,如今天气开始闷热,呆在屋子里没片刻汗水就涔涔而下,可开开门热力更足。 “红尘小姐,师风公子来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四章 坑 “师公子有事?” 红尘规规矩矩地把师风让进客厅。 小猫和小狸也规规矩矩地上茶。 茶水都是寻常待客用,很香,但那种生疏的感觉,还是让人如坐针毡。 好像小猫和小狸这两个下一刻就要拿起扫帚把他轰出大门。 师风觉得自己挺冤枉的,他这些日子多竭心尽力,一切为了夏家,对这位嫡小姐也掏心掏肺了。 虽然不知道家里老族长到底想什么,迟迟不让她回去,可在师风心里,这是小姐,至于夏蝉,那就是鸠占鹊巢的那只蠢鸠,或许不太恰当,可他读书少,凑合着吧。 奈何他一片丹心,夏世杰那小子飞他白眼儿,横挑鼻子竖挑眼,整日找麻烦,好吧,反正他现在也懒得理会那小子,爱怎么着就怎么着,结果到这边碰见红尘小姐,也照样没脸,至少他老觉得在红尘小姐面前不大敢抬头。 心里委屈的很,师风还是稳稳当当地坐着,一派温文尔雅:“我可纯粹是来看看小姐而已,杞县这边的事情已了,我和大公子该回去了,临行若不来见小姐一面,我这心里不踏实。” “那祝师公子一路顺风。” 红尘笑了笑,亲自动手给他斟茶一盏,其实说起来,当年她在夏家固然有很多不称意,可夏家那些子弟们,却各有各的好处,师风豪爽大方护短,但凡师兄弟姐妹们有个什么事儿。都愿意帮忙。 记得那年王越第一次纳妾,师风就动手打了他一顿,差点儿把他一条腿给断掉,要不是夏世杰阻拦,蒋婵也跟着敲边鼓,还使手段让他去边疆驻守三年,也许那一次王越得丢大半条命。 原来火爆脾气的师师兄,也有如今这样温柔和气,周身都散发着暖洋洋明光的样子。 师风笑眯眯喝了茶,心情好很多。半晌又沉默下来。皱眉道:“我最近查到一些事。” 他沉吟了下,似乎不知道该怎么说,想了想还是小心道:“在永安有个贵族家的小姐,好像曾经找人对付你。只是没有成功。你也知道。她们那种不食人间疾苦的千金小姐,向来执拗得很,谁都不知道失败一次两次。她还会不会来三次四次,偏偏对方行动十分小心,根本就抓不住把柄。” 就是抓住了把柄,也不是他该插手的。 夏家规矩严,师风如果在没有确凿证据的前提下,随意骚扰夏蝉,那肯定讨不到好处,何况还有个疯了一样把夏蝉当心肝儿的夏世杰在呢。 “红尘小姐最近在阑珊书院读书,没什么事还是别随意出门!” 师风耷拉着脑袋,他也知道自己没头没尾地这么一说,让人迷糊,可要不提醒两句,他这心里怎么也过不去。 红尘顿时怔了怔,随即一笑:“我知道。” 这次她难得亲自送师风出门,出了门顺手还把平安和小老虎捞起来。 小老虎窝在她肩膀上,脑袋在一边,尾巴耷拉在另外一边,很乖,一动不动,乍一看还以为围着一个老虎皮的围脖,至于平安更懒,团成一个球让她抱在怀里,吐着舌头懒洋洋地打呵欠,半点儿都没有当初称霸街道的威武。 果然是生于危难死于安乐啊,太舒坦了不成。 离开茶馆,师风转过头来欲言又止,嘴唇动了动,见眼前的小姑娘一派天真无邪,终究还是把话给吞了回去。 现在家里那位族长夏安夏大人稳坐钓鱼台,谁也不知道脑子里都想什么东西,要说这是大事,必须调查清楚,不出半点儿纰漏才能确定,可现在事情也调查得清清楚楚了。 公主前些日子还要去通告宗族,说明此事,好让红尘小姐认祖归宗,却不知道族长私下里和她说了什么,公主哭了一晚上,就送了封信过来,让他先找机会把事情跟红尘小姐点透,最迟到今年过年前,她接小姐回家,在这之前,就让她先在阑珊书院读书。 师风脑子里犯迷糊,可这话真不该他来说,他是夏家弟子不错,可他姓师,不姓夏。 夏世杰在这儿呢,那是红尘小姐同父同母的亲哥,有他在,哪里轮到自己插嘴? 师风踌躇半天,上了车都不知道该不该由自己来点明,红尘是一点儿都不乐意变明白的,直接挥了挥袖子,笑眯眯道:“路上小心!”快点儿走吧,最主要是把夏世杰那白痴弄走。 红尘一向装作不认识夏家那位公子,可装不认识,偶尔想起来也腻歪。 正寒暄,前面就传出一阵疯狂奔跑声,草丛里窸窸窣窣,师风本能的第一反应,向外一蹿,落在红尘面前,广袖甩开,做出警戒保护的动作。 咕噜噜,咕噜噜,一个球一头栽倒,连鬼带爬地从半山腰上滚了下来,一路滚到师风面前,啪嗒一声,掉到地上,师风吓了一跳,红尘低下头看了看,居然是认识的。 这人就是那个柳五的败家孙子。 要不是红尘对他印象很深,恐怕还认不出来,那次见面他的状态就不算好,昏昏沉沉,一副酒色过度的德性,九天一见,更是脸颊枯瘦,神色憔悴,双目凸出,显得极为惊恐,一眼看到红尘和师风,就和没看见似的,爬起来又连滚带爬地跑了。 红尘:“……” 师风扫了扫身上被溅到的尘土,皱眉道:“这什么人啊!” “算了,师公子快上车,再晚太阳下山,怕是路不好走。”红尘笑眯眯地道。 送走了师风,红尘回茶馆,正好是饭时,曲三娘今天晚上做得饭菜十分丰盛,大概是不知道自家小姐会不会留客吃饭。做了很多很正规的待客大菜。 师风是没享受到,薛柏桥这小子到高高兴兴地过来蹭了一顿,吃饱喝足,腆着肚子晃悠回去,红尘本来想拜托两个来品茶的茶商送他一程,后来还是老山参说,小侯爷身边隐藏了七八个一流好手,都是为了保护他,这才罢了。 想想也是,薛柏桥如今出门不像在京城那样带着一群狗腿子。就单独一个。还喜欢四处乱跑,再加上上一次还出了事儿,要是身边再没有护卫,那他这个小侯爷的身份也未免显得过于不值钱了些。 茶馆的防卫也该加强。幸好付子文四个人还债还没还完。到老老实实地给她当护卫呢。红尘又叮嘱白虎最近别乱跑,还在后院布置了一些复杂的机关陷阱,才算放心。 师风今日提醒的话。还是不能不在意。虽然不知道蒋婵究竟会做到什么地步,可她的性子有多阴狠,上辈子已经见识过了,这辈子总不至于再掉以轻心。 不过日子依旧平常,每天按时去书院读书,晚上回来跟小莫一起,给罗娘她们讲课,大家都有一种紧迫感,努力压榨一切时间汲取知识,连小莫都说,如果她们这群女孩子是男子,有这个劲头,哪怕天资一般,花个三五年的时间,想考个举人出来也轻而易举。 红尘到相信,读书除了天分,还得看资源,别的读书人想找一本书都难,哪和她们似的,想读什么书都能读得到,还附赠绝对详细有趣的讲解笔记。 这日红尘照例一大早儿就去阑珊书院,稍微起得晚了点儿,干脆打包了一份儿春卷,往日到不用如此赶时间,可今天轮到郭山长讲课,迟到不大好。 他老人家年纪大了,精力不济,真正过来给学生们上课的时候不多,所以难得有机会,好些已经不怎么来书院的学长学姐们都纷纷到齐。 红尘一进门,就让郭山长拎到前面第一排最中间的位置坐好,呃,是不是特别关照她不清楚,讽刺她的身高到有点儿可能。 教室里面郭老那群入室子弟们比较多,都是十六七岁,甚至有二十多岁的,红尘年纪小,早年营养不好,身量实在不高,要是坐在后面,估计连人都看不见了。 坐在第一排,一群人盯着她的后脑勺看,淡定如红尘,都有那么点儿不自在。 郭老两手空空,学生们桌前也没什么书,他老人家的坏毛病,上课天马行空,同样一堂课,今天给这波学生讲的,就可能和给另外一波学生讲的不太一样,弄得好些学生们最讨厌考试时郭老山长出题,他一出题目,好好的测试顿时就成了需要看运气的事儿,成绩高低完全无法预测。 “郭老不知道又要作什么妖?” 几个学生私底下嘀嘀咕咕,精神到都挺振奋。 这位主儿讲的东西向来特别有意思。 郭老咳嗽了声,把两只刻薄往书案上一搭,下面的窃窃私语顿时消失。 “最近边疆纷争不休,四国之间小摩擦骤增,大摩擦平均三年一次……所谓知道历史,能避免现在和将来我们会犯的错误,今天,我就给大家讲一讲,百年来我大周与北燕,西狄,以及大雍的战争史,还有涌现出来的各种英雄人物。” 这个好,再喜欢学习的学生,也更喜欢听故事,哪怕只是个历史故事。 郭老一讲这个就激动,劲头十足,坐在前面吐沫横飞,下面学生听得一愣一愣的。 讲着讲着,郭老就一伸手,把红尘拎到前面,扔给她根毛笔,指了指旁边架子上的白板:“给我把大周和北燕的边界画出来。” 红尘:“……” 下面一师兄猛地拍了下脑门:“坏了,咱小师妹这回要出丑。”他们这些跟郭老四五年的师兄弟再清楚不过,郭老每次讲学,讲到入神,就喜欢使唤手底下的学生,当然,一般都是使唤那些久经考验的师兄们。 他的思绪快,经常几句话念头就不知跑到哪儿去,能跟得上他思路的学生真没几个,所以次次都有可怜的娃倒霉。 以前最倒霉的是郭老的三儿子,也就是他们的大师兄郭靖。后来郭靖离开阑珊书院,弃文从武,去了禁军,自此逢年过节回家一次都不容易,郭老抓不住他,剩下的师兄弟们轮到谁谁倒霉。 这次到好,红尘坐在第一排,又是郭老最看重的,自然让抓了壮丁。 “阿弥陀佛,希望小师妹能忍一忍。” “小师妹别怕。大哥不用笑话二哥。丢乖露丑的不是你一个。” 红尘只听见下面窃窃私语,可不知道底下师兄师姐们的同情,她还以为郭老手下的所有学生都有随手画地图的本事,不禁暗道这阑珊书院的确牛气。边疆地图。边界线什么的。那可是朝廷机密,寻常百姓琢磨这个,也不怕被扣上通敌卖国的帽子? 既然郭老一点儿都不怕。她也没必要担心。 地图她是没背好,边界线的情况也画不出来,但谁让人家有外挂来着! 在玉珏空间招呼一声,一堆看热闹的就冒出来友情奉送各种地图。 “哎哟,找到了,这一份地图还是去年有个闲极无聊的窥探你们位面绘制而成,看看多详细,连北燕兵营分布图都有。” 红尘顾不得仔细琢磨,郭老讲课的速度很快,她只顾着拿着笔刷刷刷地在白板上涂抹。 郭老讲到某某战役,她就得立即画出战役发生的地点,各国行军路线,再给标注上各国势力范围。 一群学生:“……” 前面坐着的,郭老比较重视的学生们都傻了眼,外面挤着,还没怎么听过郭老讲课的新生不禁心荡神摇:“咱们书院绝对不比国子监差,我以后再也不想着进京了,瞧瞧,那不是今年才入学没多久的新生?她学了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做到如此地步,咱学个三五年,出去之后还不敢跟鬼谷弟子拼一拼?” 讲到一半,郭老看了看时间,戛然而止,一个纵步蹿出教室大门:“我约了人,来不及了,红尘,替我上课。” 红尘:“……” 又来? 以前也没闹这么严重过! 那帮本让红尘小师妹给惊得晕头转向的师兄弟们,顿时窒息,他们这位山长的第二个毛病犯了,其实算差不多,终日给自家喜欢的弟子找麻烦,越是喜欢谁,谁的麻烦越大! 红尘扫了眼书案,连本讲义也无,她又没长前后眼,更不会预知,怎么能知道自家这位山长后面要讲什么。 可现在在座的学子们这么多,甚至还有外面听说郭山长讲学,特意大老远跑来听的,别的不说,中间那一排两个大高个儿身上的儒生袍一模一样,显然也是哪个书院的人,只红尘对这方面没有研究,不知道他们来自哪儿而已。 今天要是在这些外人面前丢人现眼,他们书院的名声恐怕岌岌可危。 红尘脑子里一片空白,面上却极为淡定,就像此事是早安排好了的一样,慢慢坐过去,张开嘴就开始扯,说一说百年前的旧事,王族秘闻,陈国国主的风流韵事里透露出来的隐秘消息,别说,扯得特别像真的。 坐在下面几个师兄、师姐先是松了口气,后来心里也犯嘀咕,难道郭山长给这个小师妹吃小灶了?却不知道红尘自己也是一边讲,一边满头大汗,觉得自己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原来陈国国主喜欢他嫂子,原来北燕的皇子和西狄的公主之间上演过各种爱恨情仇的戏码,原来咱们大周…… 她说的内容通通都是玉珏空间二手版块儿里的历史传奇的内容,这些东西也是有真有假,不保证真。 红尘扯的时候,也说了一堆‘据说’,反正扯得很像真的,可就这一个像字,让她完全不用负责任。 她刚刚开始代替郭老上课时,那帮学生很不屑一顾,后面还溜走了一批,可等她上了小半个时辰之后,整个教室大门都被堵得密密麻麻,墙根底下蹲满了人,窗户上露出来好几个黑脑袋。 整个教室里只有红尘一个人的声音,学生们连去一趟厕所也是飞奔走飞奔回。 “哎哟!” 夏世杰被撞得一踉跄,脸色骤变,那个撞了他的小年轻一溜烟就没了人影。连道声谢也不肯。 “这阑珊书院也太……” “咳咳。”师风咳嗽了声,瞪了夏世杰一眼,让他把后面的话都给吞回肚子里。 “今天正赶上郭山长讲学,机会难得,咱们也去听听。”师风笑着拍了拍夏世杰的肩膀,“我刚才打听了下,山长讲的是诸国纷争,你平日里不也最爱读这一段历史?” 身为夏家的男孩子,天生对战争很敏感,他们终究是要上战场的。夏世杰喜欢研究这些。那是正常的很。 夏家有的是大儒愿意登门讲学,连国子监侍讲的课程,他平日里也是爱听不听。 腹诽了句,夏世杰还是点了头。 郭山长的名头那是绝对管用。再说。阑珊树眼也不可能让人任意进出。师风他们既然找了山长进来听课,要是连面也不露,半截走人。未免不大礼貌,容易得罪人。 师风本来还想问问路,结果根本不用问,朝着人流最密集的东北方走,绝对出不了差错。 两个人不紧不慢地到了教室外面,乍一眼看过去,夏世杰就缩了缩肩膀。 “怎么这么多人?”他忍不住皱了皱眉,心道,这等小地方的读书人太没见识,不就一堂课?即便是郭老讲的,又何至于上赶着拍马屁。 这些人里头,不知道有多少是真心就想听一堂课的。 师风一看夏世杰的脸色,就知道他想什么,轻轻碰了碰他的胳膊:“走吧。”在人家的地盘上还是谨慎一点儿的好。 夏世杰皱了皱眉,略有些踌躇,不大想进去:“咱们没必要和他们挤,要不然在外面等一下,等郭老讲完课,再见一面也无妨。” 师风正犹豫间,夏世杰的身子忽然一僵,猛地抬头,眉蹙得更紧,师风也怔了怔。 前面正有两个书生压低声音道:“讲得真有那么好,不是说现在是郭老的学生,红尘小姐在代课?她才刚入学不久吧。” “嘘!” 才一出声,再前面一排人齐刷刷回头瞪,两个书生顿时噤声,屏住呼吸细听。 里面的声音到是确实很洪亮,教室也并不大,只能容纳三十余人罢了,在外面仔细些,也能断断续续地听到讲课声,一开始大家都是礼貌所致,看别人不出声,这才静默,但听着听着,就都入了迷,脑子里一片空白。 估计就是真有特别出名的说书先生来讲大家都爱听的故事,也不可能造成眼下这样的结果,毕竟说书先生可说不出真正像模像样的四国宫廷秘史,也不敢说。 听前面书生几句话,师风挑了挑眉颇为好奇,夏世杰脸色骤变,沉默片刻,冷哼一声:“还不走,真想听一黄毛丫头讲课不成?” “想走也走不了了。” 一会儿工夫,后面又堵上一层,这是里里外外四排人,还不算屋顶上直接掀开瓦片的那几个能人。 身后的目光如刀,师风竖起食指,笑眯眯地冲夏世杰耸了耸肩,夏世杰胸口里一口气上不来,差点儿厥过去,他是绝不想听,也不肯听,可周围太安静,他甚至觉得自己呼吸的声音重一点儿都惹人烦。 一时间静下来,里面红尘的声音,很细弱,却连绵不绝地钻进耳朵里,夏世杰冷笑:这算什么?满嘴胡说八道,她以为自己是谁?还真敢代替郭老讲课,也不嫌丢人! 再看周围学生听得津津有味,他心中更是不屑,一帮肤浅的家伙,你们到书院读书,是为了获取知识,是为了科举取士,听一小女子胡言乱语有何益处? 红尘越讲越深入,都开始很大胆地来剖析百年前大周朝太祖皇帝能代陈坐拥天下的原因。 这时,前面的学生发现郭山长一手捧着一杯茶,也站在门口,好像听得津津有味,一点儿都不打算进去,但只是稍微指点了两下,就又收了心,夏世杰愣了愣,脸色更难看,忍不住想幸亏他没沦落到阑珊书院,山长都如此不靠谱,历次科举取士,竟还有书院学生能中进士,真不可思议! 还是红尘一扭头发现了郭山长,顿时松了口气,连忙从座位上站起身。 “哎!”(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五章 夜色 一片哀叹声,因为那是郭山长,声音到不敢大,可耐不住人太多,会聚在一起,声音就变得洪亮起来。 郭老哈哈一笑,到颇有点儿得意。 “看来大家还是喜欢漂亮小姑娘讲课,我这根老白菜帮子过时了。” 红尘翻了白眼就溜达下去,郭老也没再打趣阻拦,偶尔这么戏弄下学生是情趣,闹得太过分,那就是不负责任,他正经过来讲学,一年都不一定能有几次,人家那么多学子过来,还有远道的,总不能不认真把课讲完。 郭老继续讲,听的学生还是不见少,但外面好些基础还不扎实的,差不多就听不懂了,不像红尘讲课,纯粹和故事差不多,任谁听也听得高兴。 师风微笑,不愧是大小姐呢! 夏世杰低垂了眉眼,哼了声,他到是想说郭老老糊涂了,学生胡说八道也不训斥,还洋洋自得,那丫头所作所为,如此轻佻,实在不像淑女,把皇室秘闻当笑话一样讲,难道就不怕得罪邻邦?可不知为何,却有一丝心虚,终究没乱出口。 师风看了他一眼,见他沉默,顿时轻松些许,大公子还是稳重点儿好,身为一个男人,应该学会不轻易说话,话少才显得更有份量,更不该口出恶语,更何况是对自己的亲妹妹。 天色微黑时,郭老的课才讲完,师风和夏世杰都觉得腿脚有些发麻,还是强打精神过去与郭老寒暄。 红尘瞥了他们一眼。没有搭理就出了门,小莫在外面等着,顺手接过她拎着的包,两个人离开书院上了车。 “小姐今天讲课讲得真好。” “是故事讲得好吧。” “起码有六七成真实可信。”小莫轻声笑起来,声音很柔软,“小姐说辟疆王功在社稷,难得公允,若是老王爷在世,一定把您视作知己。” 刚才讲课时,红尘讲到许多林家的故事。那帮同学也没觉得奇怪。哪怕如今的林家人人喊打,可说到当年,说到开国时,不提林家哪来的大周朝? 红尘怔了怔。苦笑:“将军百战身名裂。李陵如此。林老王爷竟也同样下场,林家满门忠烈,祖孙三代戍守边疆。结果天狼山一战,战神惨败,想一想也让人不寒而栗。” 小莫的脸上毫无表情,冷的像一座雕塑。 红尘失笑:“不说这些,我们快回吧。”出门之前,她刚在井里冰镇了一网兜大西瓜,回去正好吃。 阑珊书院 夏世杰和师风听完了郭老的冷嘲热讽,不是嘲讽他们,纯粹是拿国子监几位大儒开涮。 人家是一辈人,年轻时相交莫逆,年老了开开玩笑,互相讽刺几句无所谓,他们要是应了,那就是大事儿,偏偏郭老这人别扭得很,你不搭理他,他就要闹别扭,弄得俩人终于摆脱这位老人家的时候,衣服都要湿得不能穿。 “行了,先去柳客卿家转转,他老人家快十年没回家,咱们既然来了杞县,临走总要瞧瞧他家里如何。”师风从袖子里拿出一巴掌大的小本子,翻开看了眼,上面一行一行,都是他列好的计划。 小时候师风的记性不好,当年在夏家,他老丢三落四的,为人粗心,后来大长老收了他做弟子,他也是最笨的一个,经常因为忘性大而出错,好些师兄弟都嘲笑他笨蛋。 后来大长老看他躲在屋子里哭,就把自己练字用的废纸收集了一些,正面用过,反面缝合,让他把每天要做的事情都记下来,只要有空就看两眼,从那之后,师风就再也没遗漏什么重要事项,等他年纪越来越大,地位越来越高,好像渐渐开始用不着这种东西,奈何习惯养成,哪怕没用了,他还是随身携带个本子,依旧用废旧的纸张制作,不用新的,这在以前总会被人嘲笑,现如今却只会让人说他这人又认真又有个性。 “咦?这是柳家?” 地方很好找,师风和夏世杰没多久就到了地方,只是乍一见,都有些不大相信。 他们偶尔也见过几次柳五,那是家里的客卿,地位尊贵,连老族长待他都十分客气,每年事少要花上十万两银子以上来供奉,可以想象柳五有多富贵。 但眼前这座宅子却一看就让人不愿意踏进去,朱色大门斑驳难看,门槛掉了半个,绿苔已经隐隐发黑,师风敲了半天门,里面都没人应声,就在夏世杰不耐烦,拉着他转身要走时,才有个家丁模样的中年男子匆匆而出。 师风和夏世杰这样的打扮,再加上手里拿着柳五的亲笔信,那家丁登时就松了口气,连忙把二人让进门。 “我们老爷子走了十多年,可算是有信儿了,哎。”那家丁给他们上了茶,脸上略带几分急色,“老爷子也不知现在怎么样,小的真该让少爷亲自出来请教,可他最近身子不好,不能见客,还望见谅。” 这边说着话,师风四下看了看,总觉得这房子里的气息有些不对,阴气沉沉,有一股子腐朽衰败的味道。 好多古老的宅院都是如此,他也就没太在意,只关心柳五孙子的病情。 那伙计哀声抬起:“请大夫来看过,只说气血两虚,让静养,可这静养了好些时日,半点儿不见好,我就琢磨着,莫不是冲撞了什么,小的这刚想起来,前阵子在我家古庙街铺子里,遇见个女孩子,说她就住苍青山上,离周村很近,我家少爷要是有什么不对,就让我去找她,这不,我这也是病急乱投医了,正想着去看一看。” 苍青山? 女孩子? 师风和夏世杰面面相觑。 “怎么哪儿都有她?”夏世杰嘀咕了句,脸上抽了抽。显然想起自己被那女人整治时的样子,浑身不自在,板着脸道,“那女人到惯会装神弄鬼……你们家少爷得罪她了?” “没有,没有,咱开门做生意,怎么可能得罪人?”家丁吓了一跳,连忙剖白。 夏世杰见他不像说谎,就松了口气,无所谓地摊摊手:“没得罪她。那就不是她捣鬼。找她做什么,那女人能力如何我不知道,但心黑得很,喜欢作弄人。你去找她。她还不知会给你出什么难题!” 家丁一怔。 “用不着多找麻烦。这种事儿,我们家师风师兄那是行家里手,让他进去帮你们少爷看看。” 夏世杰很随意地道。 师风愣了下。皱眉:“大公子?” “行了,柳五爷爷是咱们夏家的客卿,还不能劳动你出手?”夏世杰恶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师风无奈,只好应下,他心里也清楚,自家大公子这是下意识地不愿意柳五欠红尘小姐人情,其实又何必,都是一家人。 那家丁也没不同意,相比一个陌生客人,还是小女孩儿,他自然更信任手中拿着自家老爷子手书的贵公子。 师风脚下到有些犹豫,可自家大公子一个劲儿催促,那又是柳五爷的亲孙子,似乎是该管管。 茶馆 郭老讲课讲得的确是好,茶馆里好几个客人没赶上去听,都忍不住围在红尘身边问东问西的。 红尘正好也满脑子都是郭老讲的东西,干脆就让罗娘把西瓜切了,又上了茶水,大家就当闲来无事唠唠嗑。 小莫难得也坐在一边听,只是听着听着就神思不属,不知道想起什么,脸上带了几分怅惘。 这一坐下聊天,一眨眼就到了晚上,好像根本感觉不到时间似的。 天上漆黑一片,四处农家灯火燃起来,几个客人肚子里咕咕直叫,大家才回神,哑然失笑。 想走吧,天公不作美,又落了雨。 “留下来吃饭,晚上凑合一宿。” 红尘只能苦笑着招呼曲三娘多去摘点儿菜来,园子里就有菜地,都是原来的主人开出来,一直没荒废,到不用费事,米饭也多蒸两大锅。 那些客人一点儿不介意,自从发现茶馆里有外面见不到的孤品珍本以后,留宿那是经常性的事儿了,到了晚上好些人不肯走,一开始小猫和小狸还要劝劝,结果劝也劝不动,又都是读书人,在杞县能读得起书的,就是贫寒百姓也不能轻忽,赶人的事儿他们可做不出来,只好随他们去。 夏日里不用担心炭火不够用,铺盖卷塞几床过去也就是了,反正他们也不挑剔,累了随便找张桌子趴一会儿完事。 大家热热闹闹地聚在一块儿吃饭,红尘今天有兴致亲自下厨,到水池子里头捞起两条大黑鱼。 这黑鱼别人捞肯定捞不着,就得她亲自动手,是她拿玄冥子馈赠的吃食制作鱼食,喂养了五日,养得黑鱼品质超凡脱俗,力气也大,上次小猫要抓它们,抓了大半日愣是一条也没捞到,还被拖到池子里头弄得灰头土脸。 大黑鱼捞出来,一条清蒸,一条红烧。 做出来一上桌,那些客人们还挺矜持,结果一口鲜汤入腹,那就再也停不下来了,酒足饭饱,小猫和小狸收拾桌子,发现盛鱼的汤盆干净得能当镜子照,连那些鱼骨头都亮得惊人。 小莫拿走鱼最大的那条骨去洗干净,说是要雕点儿什么,这位最近学雕刻学得走火入魔了。 一桌客人也讪讪而笑,都有些不好意思,“咱们红尘小姐的手艺,估计连宫里的大厨都比不上呢!” 奉承了几句,把大厨奉承得挺高兴,就都揉着肚子,走到院子里下下食儿。 今日是晴天,明月当空,园子里的灯笼红的迷人,月色很美。 “希望明日也有好日头。” “今年雨水确实太足了些。” 前阵子大家还都说说什么地方可能闹水灾之类的话,现在却都不大敢说出口,总怕老天爷听见。本来没事儿也要闹出事来,甚至连龙王都不敢随便祭拜。 赏了会儿月色,一行人就洗了洗,找了间书房猫着去。 红尘累了一日,也早早睡了,平安不肯睡它的狗窝,就趴在床下,听着小家伙的呼呼声,她睡得又香又沉,感觉十分宁静。那是前生几十年都没有得到过的宁静。 “呜。旺旺!” 睡着睡着,平安忽然叫了一声。 红尘一翻身坐起来,小茉莉的枝叶碰了碰她的脸颊,老人参从窗口探着身子钻进屋。 “那个后生来了。可能要找你。就是被咱家门神戏耍过的那个。我听他嘀嘀咕咕,说什么豁出去,丢人也得来。” 红尘皱眉——夏世杰? 世上她最厌恶的人之一。其实应该算夏世杰,不是恨,就是讨厌。她恨蒋婵,却不恨夏世杰,蒋婵害过她,而且一直在害她,夏世杰到没有,他虽然使小手段,排挤她,为了蒋婵不让她在夏家立足,做得一切都不像一个哥哥应该做的事儿。 可红尘脑子清醒,她很明白,谁也没有规定当哥哥的一定疼爱亲妹妹,更没有人规定,一个哥哥就一定要对妹妹好,夏世杰当然可以不疼爱她,也有权利为了心爱的人找她的麻烦,不过是相看两相厌罢了。 上辈子她就明白这个道理,一发现自己无论如何也讨好不了那人,便敬而远之,再没有亲近过,只是偶尔在心里头描绘过各种各样的画面——夏世杰倒霉的画面。 很肤浅的臆想,但她不去做,总能想想吧。 披着被子从床上爬起来坐好,红尘打了个呵欠,歪在枕头上半晌没动:“他来干嘛?” 重生一回,上辈子积压的怨气到是散了,见到夏世杰也只觉得淡淡的,没什么很强烈的感觉。 坐了好一会儿,外面院子里的灯才亮了,片刻,罗娘敲门,红尘懒洋洋地不想动,结果罗娘就敲了两下,还是特别特别轻的那种,一看她没动静,就扭头冲小猫道:“小姐累了,让那人等着,明天早起再说,谁半夜三更来打扰人家女孩子?” “啊呜。” 平安也很不满,两只前爪往眼睛上一挡,缩了缩脑袋往小被子里面钻。 红尘:“……罗娘,请他去客厅。” 夏世杰这人脸皮向来薄,大半夜过来找她,必然是出了事儿,换好衣裳进了客厅,对方果然一脸急躁,坐立不安,手揪得自己的衣摆都皱皱巴巴了。 一看见红尘,他的脸色涨红,吱吱呜呜半天咬了咬牙:“跟我去趟柳家,要多少钱……都给你!” 红尘一怔,皱了皱眉:“柳家?我跟他们家的人说过……”她一看夏世杰脸脖子都通红,把后半截话吞了回去,不用想也知道,这家伙肯定阻拦过柳家的人找自己,是了,现在柳五先生大约已经在夏家做事。 以那位老人的能力,别说夏世杰,夏安族长也不能轻视,他这人性子不算好,可作为一个家族继承人,眼光还是有的,他会放任自己卖柳家的人情才有鬼。 “柳家小少爷出了事儿?师风怎么样?” 红尘叹了口气,问。 夏世杰迟疑道:“柳家小少爷还好,就是很虚弱,需要静养,也不大肯见人,一直在屋里待着,可师风……一看他就好像丢了魂,整个人木木愣愣的,叫他也没反应。” 那天他让师风去救人,没想到,他进了柳少爷的房间没多久,就身体发凉,昏昏沉沉,没了意识。 柳家那个伺候少爷十几年的长随哭着喊着非要来找红尘…… 哎,要是当时放那长随出门就好了,那他便不用来丢人现眼,可他那会儿脑子轴得很,非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儿,师风就是真丢了魂,他还解决不了不成? 先找来好几位名医,名医诊治过,一点儿用处也没有,只说师风是受了惊吓,让喝什么安神茶,他便相信自家师兄确实是莫名其妙丢了魂儿。 身为夏家人,像叫魂这么简单的事儿,他没做过也知道步骤,连忙救人,结果试了一次失败。 紧接着又偷偷摸摸试了好几次,还是毫无用处。 那长随都给急疯了。当场昏倒,让大夫扎了两针睡过去,整个柳家只剩下空荡荡的宅子,夏世杰只好亲自过来,再不愿意,他也不敢把师风的命丢了。 磕磕绊绊地说了半天,总算把事情说得有点儿清楚,红尘一句废话没说,收拾好东西就叫小莫驾车,临走还换了双耐磨的。能走长路的鞋子。 小莫也闷不吭声换了一双。 黑灯瞎火的。又是山里,路不大好走,也幸亏她路熟,换了路生的。连马车都进不来。茶馆那帮客人。几乎天天过来。还有好大一部分只敢步行进山呢。 一路走得特别辛苦,十分颠簸,夏世杰借着月色看了红尘一眼。她稳稳当当地坐在对面,一声也不肯抱怨,仪态特别端庄,并不像阿婵那般优美,但给人的感觉很大气。 他心里越发的复杂,这个女人还能挑出什么缺点? 她必须有很严重的缺点才行,否则,夏世杰觉得,以自己在夏家的份量,怕是都很难保证阿婵的地位不动摇。 也许有机会,毕竟爹爹居然有点儿像担心损害家族名誉,不愿意京里有风言风语,迟迟没有给这件事儿一个结论,大概爹爹也舍不得阿婵,那是他们家娇养了十多年的女孩儿。 夏世杰其实知道,他现在的想法不靠谱,爹爹那样的人,怎么可能因为那等细枝末节,就不把亲生女儿接回家?他当初紧赶慢赶,生怕赶不及,就是担心他爹第一时间把事情捅破,立即开祠堂,请出族谱,把夏红尘的名字加进去。 事情却没发展到那个地步,他爹爹的动作变得慢吞吞,再无往日雷厉风行,总归是好事儿。 这么紧张的时刻,夏世杰脑子里却转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红尘也懒得管他那张五颜六色的脸后面都藏了些什么。 很快到了柳家,根本用不着夏世杰引路,她一路找着怪异的气场,就直奔师风那儿,进去一看,师风的情况果然不大好,脸色青白,浑身发凉,目光呆滞,一点儿神采都没有。 红尘翻开他的眼皮看了看,夏世杰在后面紧张地道:“你看看,是丢了魂没?我替他叫过,试了好多次都没有用。” 他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一点儿天分都没有,当年看他爹爹给路边遇上的个孩子叫魂,那是一叫就管用。 红尘没理他,拿出一根银针,扎破师风的中指,把上面的血挤出来一个碗底儿。 柳家少爷的长随,听到动静,拖着病体赶过来,一见红尘就掉下眼泪。 “小姐救命,救救我家少爷。” 他后悔死了,就不该听这什么夏少爷的,要早一点儿找人家小姐,少爷也许就能少受几日的罪。 “别急,先找找师风。”红尘笑着安抚了两句,“有什么吃的吗?一会儿要走很长的路,先弄点儿吃的让我填填肚子。” 长随连忙去厨房让人给下了一锅面条,他还病着,家里除了留下个做饭的婆子,再没别人,那婆子还眼花耳聋,他得亲自去吩咐才行。 红尘就拿了根毛笔,沾了血水开始往黄纸上涂抹,说是画符,看着到像随手乱泼。 夏世杰装作毫不在意,戳在一边,眼角的余光却一直追着那根毛笔左左右右地走,显然特别好奇,阿婵早年曾得赵大人指点过一点儿,赵大人就说她的命格贵重,经常能得人庇佑,身上灵气足,可以尝试学一学符箓。 家里自然专门为阿婵从钦天监请了个灵师教导她两个月,可惜,人家也就只肯教两个月。 他现在很清楚,也亲眼所见,红尘的确会画符……她会夏家既然无可避免,也许自己可以改变一下思路,阿婵和红尘也不是绝对不能互惠互利吧,他们两个要是关系亲密无间,那也不算坏……就怕阿婵心思纯净,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再受到伤害。 红尘涂了十几张黄纸,才净手,一口口吃完人家送来的面条,吃完就抓起那一把黄纸,站起身往外走。 夏世杰吓了一跳:“你去哪儿?” “我去领师风公子回来,天这么黑,夏少爷还是在柳家等吧。”红尘客客气气地道。 “领回来?”夏世杰满头雾水,只见红尘表情轻松惬意,只拎着一把黄纸,说得就和出外游玩一样,明明他折腾了那么长时间,想尽了各种办法都治不好师风,难道这个女人治疗他,就这般容易?(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六章 寻魂 “……我也一起,你就不用做点儿准备?” 夏世杰半信半疑地道。 他现在不否认,小丫头的确有点儿本事,是不是真的突然觉醒他不知道,又没亲眼见过那些据说瞬间觉醒的灵师,但就算小丫头真是个天才,总也不过十余岁而已,再怎么样,也无法和夏家的大师们相提并论。 他本身不是灵师,但他对那一套,一点儿都不陌生,曾经的亲信伴读夏殷,就很有天赋,还拜了卫供奉做师父,至今为止已有五年,和同龄人相比自是出类拔萃,就眼下这种情况,夏世杰相信夏殷也会有法子,但肯定也要费好大的力气。 打量了红尘一眼,就她这身简陋的装备,可别也像师风似的,最后还得劳动他辛辛苦苦去求救。 师风出手也就罢了,他和自己同路,又是为了夏家的客卿,找别人可是要花费自己的资源,在大长老那边也是减分项目。 红尘却不管他怎么想,他要跟也无所谓,自顾自地走了出去。 夏世杰紧张地跟在后面。 此时是深夜,虽有月亮,可月色朦胧如雾,路上阴影重重,他心里想着师风的样子,越发觉得周围可能邪魅横行。 他也害怕,但面上却纹丝不漏。 当年他小的时候,独自一人和阿婵一起去北山找父亲,有两次误了宿头,不得不走一程夜路,阿婵就吓得老是哭。他眼前也隐约浮现出很多恐怖的幻象,每走一步都心跳如擂鼓,可他不能怕,他怕了阿婵怎么办? 夏世杰脸上的表情太明显,红尘这次居然一下子就看出了他的心思,顿时自己都吓了一跳,忍不住腹诽——要真和他心灵相通,那可恶心死了。 随即恍然,是这儿的气场问题,她的灵识不自觉四散。夏世杰又神思不属。这才轻易刺入他的内心,没什么大不了的,不过,想一想这人那么疼蒋婵。最后明知她不是夏家的女儿。还死死拽着不放手。到不是不正常。 一来那是他从小疼爱的妹妹,二来,夏世杰怕是为蒋婵付出了很多。一个人一旦对某个人。某件事付出心血,付出的越多,就越难舍弃。 在这漫长的时光里,蒋婵已经成了夏世杰的心头血,真要舍弃,那就是剖心之痛。 “我们去哪儿?”夏世杰跟在红尘后面,见他每走上一段路,就停一停,忍不住问了一句。 红尘没理会他,从手里拿起一张符纸,轻轻对折两次,又摊开,十指顶上去转了一圈儿,那符纸就嗖一下向前飞出,速度极快,她也跟着一路小跑。 夏世杰也顾不上问,连忙跟着追,可红尘跑得一点儿也不快,他追起来却特别吃力,一步一踉跄,没一会儿便气喘吁吁,跑了不知道多久,红尘手里的黄纸一张接一张,渐渐用完,这才猛地停下。 周围漆黑一片,半点儿不见月光。 夏世杰屏气凝神,半步都不敢乱动,他这人先不说别的,冲动起来也是真冲动,可谨慎到还有一些,尤其是这种时候。 四下打量了打量,见红尘站在一棵老树下出神,才蠕动嘴唇,低声问:“这是什么地方?” “不知道。”红尘脸色凝重。 夏世杰:“……” 从怀里拿出个火折子,里面的油是佛前供过的灯油,从普济寺顺来的,此时点亮,连夏世杰都觉得体温升高了些许,再仔细看才发现,他们居然又回到山里。 还是苍青山。 “这座山真邪门!” 夏世杰心有余悸地嘀咕了句,想他上次就是在这座山上遭得罪,虽然‘罪魁祸首’是红尘吧,可他还是觉得,自己和这座山犯冲。刚才就摔了一跤,虽然不严重,还是灰头土脸,幸亏他这次没带着小厮随从,要不然又得丢人。 红尘举着火折子四下照了照,忽然拿脚跺了一下地,指了指一块儿凸出来的小山头儿:“用力踩一脚。” “啊?” “我说,用力踩!”红尘翻了个白眼,“你跟过来,动脑筋的事儿你帮不上忙,这会儿还不去做,难道让我干体力活?” 夏世杰运了运气,咬牙切齿,走过去恶狠狠地踹了一脚,像是把这块儿地当红尘了,他一脚下去,扑哧一声,脚下的土就塌陷了进去,他整个人也往前栽倒。 红尘一伸手把他推到一旁,举着火折子看过去,那是一个黑漆漆的地洞,夏世杰腿有些软,觉得那里面藏着一只张牙舞爪的怪兽,随时都会扑出来吞噬掉他。 随手把青锋拽出来,红尘劈砍了下洞口的枯草和藤蔓,手里的青锋到好像有些不甘不愿的,不过还是很自觉地替她省了些力气,一眨眼的工夫,洞口就变得干干净净。 先通了通风,等了一会儿,红尘拿火折子点了些草稞子扔里面,半晌,活都没有熄灭。 “行了。” “要下去?”夏世杰皱眉,“为什么?” “你可以不下。”红尘举着火折子,探头看了看,并不算很深,上来的话也有斜坡,问题不大,就直接往下跳。 她一进去就没了踪影,独留夏世杰一个犹犹豫豫地站在上面,上面当然要比下面安全吧? 问题是,风吹树动,黑漆漆的天,明明不该冷的,他偏偏觉得风特别凉,一咬牙,一闭眼,也试探地扒着洞口,慢慢往下出溜。 红尘听见他掉在后头,到没多说什么,举着火折子瞪了他一等,里面是蜿蜒曲折的山洞,瞧着幽深,黑漆漆一片,也不知道有多远。 两个人一前一后,慢慢向前面走。夏世杰提心吊胆,很想说说话,可看红尘抿着嘴唇,面孔严肃,又不太好意思张嘴。他的体力到底有些不足,走一会儿歇一会,足足歇了三歇,前面忽然有一道光—— “啊!” 夏世杰尖叫了声,“那是什么!你,这究竟是哪儿?” 红尘一顿足。手脚也有些微微发凉。 “跟着符纸过来的。师公子肯定来过。” 她压低声音道,眯了眯眼,把火折子举到眼前,上下照了照。发光的是不远处的石壁上。绿油油的光。很是吓人。 石壁前面还坐着个人形物体,看样子可能是一具尸骨。 夏世杰顿时停下脚步,死活不敢再向前面走。红尘也有点儿怵头,别看她都死过一次,碰见这种东西还是害怕。 踌躇了半晌,红尘咬咬牙,“走,看看师公子到底怎么就回不去了。” 夏世杰离她更近了一点儿,心中暗道:等师风好了,非让他还一个大人情不可,这会儿他再也不敢表现得很看不上人家红尘,跟得特别紧,恨不得贴在她身上,更是忍不住想,要是这女人真特别特别厉害就好了。 此时此刻,怎么可能还顾得上担心阿婵不如她? 红尘慢慢走,走了几步,心就定下来,她终究不是真正十四岁的少女,曾经也见过血流成河的场景,更是见过成千上百的头颅垒砌的京观。 两个人径直走到那一面石壁前,仔细一看,果然是具白骨,夏世杰缩了缩身体,红尘到上前一步,把火折子凑过去,那骨头架子上还挂着黑色的甲胄。 看甲胄的样式,应该是个将军,还是大周的,就是腐蚀的太厉害,到看不出是那支军队的人了。 大周朝各地军队的将军穿着打扮都差不多,也就禁军的人甲胄显得更亮一点儿,其它的都黑色。 红尘定了定神,上上下下仔细打量,此人也不知道是多少年前死在这里,衣服都腐烂,不过腰上佩戴美玉,瞧着不像是一般的武将。 “怎么会有个死人?”夏世杰闭着眼睛,小心地道。 “把他身上零零碎碎的东西都弄下来。” 夏世杰大惊:“什么?” 红尘翻了个白眼:“想什么呢,我没穷到要发死人财,就是检查检查,看看有没有师公子和柳家的线索。” “哦。” 夏世杰松了口气,回过神又恶心得不行,可他还是没好意思说不干,这人没和蒋婵在一块儿时,还挺讲道理的,师风是他的师兄,可和人家小姑娘没多大关系。 他也知道,虽然红尘是夏家的女儿,但夏家没有养过她一日,他自己都把人家当外人,这会儿就不大合适让人家为了夏家的人去做脏活累活。 对方乐意来这一趟,已经算是很有情谊。 夏世杰去扒死人的东西,红尘翻找了些枯草,给这人盖上,准备回头挖个坑把人埋了,也好让他入土为安,盖好了,东西也收拾得差不多,都是旧物,又在暗无天日的地方呆了这么长时间,瞧着实在不算多好。 一样一样摆开,红尘仔细检查了下,把那枚玉佩拿到火折子底下一照,里面竟折射出一幅诡异的黑雾。 夏世杰抖了抖。 红尘又从袖子里拽出一根小拇指粗细的香烛,就是短了一些,夏世杰忍不住看了眼她的袖子,不是那种特别宽广,还扎了袖口,真不知这些东西都是从何处来。 把香烛插在土里,一挥手,烛就亮了,夏世杰揉了揉眼睛,还是不确定红尘有没有拿火折子来点。 “师公子,你能听得见吗?” 红尘轻轻地喊了声,在这样的山洞里,她的声音显得轻忽飘渺,仿佛来自九幽。 夏世杰脚下一软,一下就坐在地上了,看眼前小姑娘的目光充满不可思议。师风可在柳家好好呆着,就那模样,想到这儿来也来不了吧。 他还来不及说话,红尘就又喊了一句:“师风,师公子?你在不在?” 洞内一静,夏世杰张了张嘴,声音还没吐出口,洞内就出现了回声,只是模糊不清。他耳朵登时竖起。听着听着,身上隐隐发毛。 “师公子,这边!” 红尘冲着香烛吹了口气,又轻声道。 她话音未落,蹬蹬蹬的跑步声就传来,还有呼哧呼哧的喘息。 “呼呼……红尘小姐,是你吗?” 洞内传来一声回响,夏世杰猛地抬头:“……师风?” 显然,那个不知真假的师风听不见他,红尘站起身。靠着石壁站好。压低声音道:“小点声,站住别跑了,不要动。” 她的声音也特别轻。 师风大口大口地喘气,跟着把声音放轻了:“可是。有东西追我。” “我知道。”红尘闭上眼。脑海中就浮现出一幅地图。一堆黑点中只有一个是白点儿,那肯定就是师风。 “向左三步,蹲下别动了。” 师风本能地听红尘的话。一矮下身子,胸口闷气顿时消去许多,窒息感,压迫感也少了。 “闭上眼睛,什么也不要看。” 红尘又道。 师风小心翼翼地应了声。 地图是她想象中的,其实就是把师风所在的地方给投影到了她的脑子里,很简单的一个小技巧,但能学会的人可不多,当年鬼谷先生告诉她,包括他老人家在内,能学会这一招的一只手能数得出来。 而且,大部分都只能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红尘上辈子就死活没学会,此生闲来试了试,竟然一次成功。 夏世杰站在红尘身边,只能听见声音,心里还直发毛,又很担心,七上八下的,偏偏满手心的冷汗,还不敢惊动红尘,怕是一惊动,让她出了差错,那可是要人命的事儿。 人在无知的时候,最容易胡思乱想,他现在脑子里就一团乱麻,凭空生出许多恐怖。 转过头,红尘却跟没事人一样,先挖了一把尸骨附近的土,拿着青锋很轻松地就出了洞穴,又找了个藤蔓扔进去,招呼夏世杰把洞穴里的将军尸骨捆好。 夏世杰脑子很乱,想问又一时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只能一个指示一个动作,等辛辛苦苦刨坑,把那具白骨给埋了,还听红尘的,烧了一大把黄纸。 干完了这一切,红尘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扭头就下山,夏世杰在后面跟了几步,才回过神,惊出一身冷汗:“我们这是干什么去?” 他今天晚上这句话都问了不知道多少遍,想他夏家大公子,平日里一个眼色就让人左思右想想个半天,要不把他的意思搞清楚,不知多少人夜不能寐,现在可好,换成旁人对他爱答不理,那种滋味,真是连形容都没办法形容。 可还是不能不问。 红尘懒洋洋地道:“还能干什么?天都快亮了,还不回去睡觉?我明天要上学呢。” 夏世杰一怔,面色骤变,忍了半晌,才道:“我们怎么能回去?师风怎么办,你不是说要领他回来?” “已经找到了,你没听见他说话。”红尘笑眯眯地道,“我是说过要领他,可没说哪一天,至少今天不行。” 她不太喜欢和夏世杰说话,但这会儿看他气得火冒三丈,还得强忍着,对自己客客气气,那滋味也不坏。 “你……红尘小姐,还请您救一救师风……” 要说在刚才的事情发生之前,他还想着自己找红尘,是因为她离得近,那现在被吓了一通,夏世杰也不敢保证自己找来家里的灵师,能把师风救醒。 如果万一在杞县损失掉师风,怕是他再也不可能得到族长之位了。夏家和别的家族不同,长老们有权利选择族长,这个位置也不可能让一房一直占据,再说,就是没有这等等弊端,他也不能不救师风,夏家人才再多,如师风一般的也寥寥无几。 红尘扭头看了他一眼,到是没趁机再多戏弄人,冷静地道:“师公子是我的朋友,我当然会救他,到不用夏公子多言,只是他现在虽然还没死透,可一魂一魄已经踏入了阴曹地府,想把他接回来,这会儿真不行。” 夏世杰眼前一黑。 阴曹地府,阴曹地府…… 一颗心都这四个字给吓得冰凉,仿佛已经感受到阴风阵阵。大周朝的人和别国不同。向来不只是认真解读一个生字,对于死,也有无数的揣测,关于地府,黄泉,阴司报应的种种传说,连孩子们都耳熟能详。 可是,夏世杰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能听到从那地方传出来的声音。 这个世上存不存在阴间,红尘不大清楚。 她因为自己是重生的。对这个问题特别好奇。一有机会就搜集相关资料,上辈子跟着鬼谷先生时,到听他说过一点儿自己的研究成果,先生也完全没弄明白这些。仅仅是发现某些特殊的人好像是能沟通阴阳。只是需要一点儿小技巧而已。 红尘记得很清楚。他老人家总说生死之间有大恐怖,要超脱这种恐怖,就得知道一切。掌握一切,只可惜到最后,老先生也远远不能说成功。 自从她的感应变得更清晰,甚至能通过自身的气场,也让别人来和那边的某些‘人’对话,她心里就明白,眼下这个世上一定是有阴间的。 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很惊讶,据说他们中有的探索了几千年,还是弄不清楚生死本质,没想到红尘这个仅仅好奇而已,根本不愿意多想,也不在乎什么理论性东西,只关心学到的技能对自己有用还是没用的小丫头片子,居然初窥门径了。 看夏世杰还是呆呆傻傻的,红尘懒得和他纠缠,只是叮嘱道:“你跟我回去拿一壶灯油,到时候用这种油给师公子点灯,灯火彻夜不要灭,一直点着就成。” 夏世杰点头答应,也没笨到去贸贸然说家里不缺灯油,他这会儿怕是在红尘面前最听话,最不挑刺的时候,以后还没有类似的机会,恐怕很难说。 红尘看着半点儿不肯着急,先回茶馆拿了灯油,又亲自去添第一次,还给柳家那位小少爷开了个方子让他吃。 柳家的长随特别紧张,红尘只笑道:“让他戒了药,别乱吃,他没有服散的习惯吧?多给他吃点儿温补的东西,一个月之内别出门,放心,不算严重。” 长随连忙道:“怎么敢?我家老爷在时管得严,寒食散小少爷绝对不会碰,就是偶尔吃点儿家里的偏方,那也是因着最近总精力不济,不吃药老睡觉。” “那就让他睡,三餐按时吃就行。” 红尘四下里检查了下,把柳家少爷的房间,整个用黄色的符纸封起来,乍一看黄乎乎一大片,还有点儿瘆的慌。 “没办法,你们家门神让你家少爷自己赶走,怕是要心怀不忿,先拿黄纸封一封,等我把它们请回来就能暂时没事儿,不过……算了,先把他治好,其他的等我解决完麻烦再告诉你们。” 长随连连点头,也不追问,只要少爷能好,他就知足,感谢的话说之不尽。 红尘便让他准备了一件老主人的衣服,再去他们柳家的祠堂取了一把炉灰,便拿两张黄纸,裁剪成得差不多,再拿炉灰调了颜色,落笔于纸上画出两个门神。 长随眼睛眨也不眨地盯着看,连连说像。 红尘笑了下,这次没贴他们家店里,直接贴在大门上,用力拍了拍,大声道:“家宅主人知错,有请门神归位。” 她话音未落,所有人眼前就仿佛看到一丝金光,只有一点儿而已,也只有一瞬间,但现在天还不亮,太阳没升起来,哪怕只有一点儿光也显得颇为神异。 “这个月还是不要出门。”红尘叮嘱了句。 长随郑重其事地答应,看眼前女孩子的表情和看神仙差不多,瞧他的模样,怕是把自家少爷捆住,也不会让他随便出去。 夏世杰也惊讶,但他早惊讶了不知多少次,这会儿根本顾不上别的,一心一意只在师风那儿,老在她身后溜达来溜达去,欲言又止,一副我忍,我还忍,我再忍的表情。 他这么跟着也太腻歪人。红尘摇了摇头:“我不是跟你说过,师风现在之所以没有神智,是因为他的一部分魂魄踏入了人不能涉足的世界,没错,你也可以把那地方理解成人死之后进入阴曹地府之前要经过的地方,咱们活人进不去,要等到七月才能试试。” 夏世杰顿时大惊:“这么久?” 他们还打算马上回京城呢。 红尘无语:“不到鬼门开时,只有魂魄能进去,自己离魂的法术我学不会,你要想试试,我可以帮你,但能不能出来那得看你自己的本事。” 夏世杰顿时噤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七章 鬼门 他夏大公子很有自知之明,丫的师风那小子都出不来,他也够呛。再说了,就是能出来他也不敢,那地方还是等他以后寿终正寝,再去常住,现在还是避而远之的好。 红尘撂下话就回去了。 接下来近两个月,她全当没这回事儿,每日照旧生活,只是开始缝制黑色的袍子。拿朱砂和着药粉浸泡了针线,在上面缝制出各种各样的符文。 她针线手艺还行,做这个速度很快。 就是闲暇时间貌似少了点儿,如今去书院读书,红尘老被围观,时不时有个师兄,师姐什么的,围过来想和她探讨探讨皇宫内院那些事儿。 师兄还比较多,毕竟书院这边女学生寥寥可数。开始逐渐多地和男人打交道,红尘家里罗娘和阿严她们,就变得有点儿紧张兮兮,颇为纠结,连给红尘准备的衣服,也是今天颜色鲜艳,样式精美别致,穿起来仙气十足,明天变成料子很好,可颜色灰扑扑,瞧着就普通寻常,后天把她扮得特别稚嫩,梳头更是梳个双环头,扎一朵粉嫩的珠花就完事,到了大后天,又把她往稳重端庄上打扮。 红尘是不介意,反正罗娘来了,她身边这些琐琐碎碎的事情都是罗娘做主,只要别老动不动就让她和自家平安穿一个样色,同样花纹的衣服就好。 唔,罗娘到不怎么常在她身上干这种事儿,至于小猫和小狸。还有几个年纪小的女孩子……咳咳,别人的事儿,红尘向来不大干预,没看连阿严也不去管? 离七月还有一阵子。 红尘没少做准备工作,柳家那长随很懂事儿,还亲自送了一大批礼物过来。 别看他家瞧着不是多富裕,连下人都没剩下几个,可存下的好东西那绝对不少。 柳五唯一一个儿子在时,就是雕刻大师,继承了他爹的好本事。一双手。一把刻刀,一个人就赚出来能让子孙后代舒舒服服过一辈子的产业,如今长随把老主人的东西随便拿出两件,红尘就特别高兴。连那长随跟前跟后。想问出他家少爷招祸的缘由。她也没觉得怎么麻烦。 “柳少爷像是中邪,有阴邪之物附体,吸食的精气。加上他的坏习惯,自然不会好。” 红尘也是猜测,不过猜得应该不会太不靠谱,“但我看那那阴邪之物并不是毫无理智,而是针对你们家少爷,必然和柳家结下了因果,你们老爷子既然一早儿就专门请回去两尊门神,还很有针对性,也许是知道自家有这一劫,因果怕是在他老人家身上,你们少爷纯粹遭受池鱼之殃。” 长随愣住。 红尘笑了笑:“是猜的,你也别往心里去,门神请回来问题就不大了。” 怎么可能不大!长随脸色大变,要是无意中惹下的祸便罢了,解决掉,以后再也不会出事,但若这事儿就是针对他们家,那还得了?一次没有着道,谁知道还有没有下一次。 “红尘小姐!”长随大哭,“您无论如何再帮帮我们家少爷!”这事儿若不追根溯源,把根子挖出清理干净,他一辈子也安心不了,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 “请来门神怕是治标不治本,要是再来一次,小的,小的对不起我们家老爷子啊!” 红尘无语,半晌才道:“你让我追根溯源?这才是找错了人吧,究竟怎么回事儿,要怎么解决问题,不是该去找你们家老爷子问清楚?” 长随想了想,确实是啊,这事儿找人家红尘小姐不应该,是得找自家老爷子先问问。 时间悠悠而过,很快到了七月十五。 七月十五鬼门开,其实这一个月都是鬼节,杞县这边家家户户都买了冥器,祭祀祖宗,还有人哪怕家里无人逝去,也到街上烧些纸钱,好让孤魂野鬼们能有些银钱花用,不生是非。 茶馆里今日客人也不多,晚上更无无人出门,夏世杰按照红尘的要求,带着师风大中午的就过来,其实红尘是让他晚上再来,但这家伙死活不肯走夜路,宁愿丢点儿人也要早早出门。 红尘也不介意,直接让人把师风送到客房,四面都蒙上白布,头前也点了一盏灯。 准备好,又让罗娘负责帮忙看顾一下,红尘就抓了一把银钱打算出门去。 夏世杰跟着转来转去,看她要走,登时皱眉问道:“你想怎么去接他?什么时候去?” 红尘笑了笑:“你来太早了,我要去买点儿东西,还有,不是我,是我们,到时候你也跟我一起去。” 夏世杰愣住,一听红尘说这个,他登时也忘了问人家要买什么,脸色惨绿:“啊?” “鬼门关不好进也不好出,我一个人进去,身上的阳气不够重,震慑不住那些孤魂野鬼,你跟我一块儿就好得多,到时候带着师风也容易走。” 红尘很不在意地耸耸肩,“而且你和师公子自幼相熟,关系也好,彼此气息相连,你进去找他还容易些。” “……你不是已经找到人了?”夏世杰脸上又黑了下去,咬了咬牙,还抱有一丝希望,垂死挣扎,“我什么都不懂,跟着去岂不是累赘?要不然找别人如何,我家小厮胆子大,也认识师风,和他关系也不错……” 红尘全当没听见,揣了钱便出门,“你做做心理准备,我先去买点儿护身符,唔,去鬼门关那等地方,护身符不带着可不放心,万一除了师风,再领两个野鬼,岂不是很麻烦……不过你要是有兴趣,找一个艳鬼回家,我保证不笑话你。” 夏世杰:“……”他也跟在后面出门,护身符什么的。小丫头需要还是不需要他不知道,自己肯定得要。 两个人上了街,夏世杰转了一大堆法器铺子,只要是红尘扫一眼,他统统买下,完全不吝惜钱财,什么观音,如来佛,抓鬼降妖的金钵,摄魂铜铃。桃木剑。桃木佛珠…… 红尘只买了一堆吃食,鸡鸭鱼肉,鲜果好茶,统统打包。付账的还是夏世杰。这种时候。估计红尘让他买什么,他连眼睛也不会眨一下。 采购完了,夏世杰抱了一堆东西。看红尘伸了个懒腰想走,身边除了吃的喝的,两手空空,登时瞠目:“这就回去了?” “嗯。” “你不是买护身符?” 夏世杰愕然。 红尘失笑:“你这不是买了一堆?看累得气喘吁吁的,我还买那玩意做什么,又不是钱多烧的。” 夏世杰咬牙,脸上顿时有些不好:“难道我这些东西都没用?” “怎么没用?”红尘又笑了,“这观音玉佩挺好看,做装饰品很合格,金钵可以拿喂……吃饭!” 她是说能拿来喂狗,是吧,夏世杰深吸了口气,下次他再出门,身边一定带十个八个最好的灵师,到时候一到这等地方就扫荡各类法器,亏死那帮奸商。 拎着一堆食物,红尘就回了茶馆,吃过晚饭,天色就暗淡下来,苍青山上亮起一盏又一盏明灯,乍一眼望去,就像星云。 红尘换了衣服,把黑袍子穿好,又给了夏世杰一件儿,夏世杰犹豫了下,还是老老实实地穿上,袍子有点儿不太合身,太小,露出大半截腿,他很是没有安全感,只是想了想还是没挑刺儿。 “走吧。”说着,红尘就潇潇洒洒出了家门。 夏世杰脚下一软,心慌意乱,七上八下的,哪儿都难受的要命,连腿也疼起来,好像上一次进山磨得脚上长泡,明明好了,这会儿却又复发。 今天起了雾。 出门群山环绕,一眼望去,漫山遍野都是水气,朦朦胧胧,连月色都昏暗晦涩。 山脚下还有火光,夏世杰心头发紧,吞了口口水,他大约知道那是附近村民们在烧纸,可还是不免觉得有点儿晦气。 “红尘小姐,我们要怎么做?” “你跟着我就行。”红尘的脸色也严肃起来,一步一步向前走,根本就不肯回头。 “听到什么声音都不要理会,更不能回头,速度一定要快,不要迟疑耽误时间,一旦鬼门关闭,我们就得在这儿待上整整一年,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绝对会死,还有,你一定不能胡思乱想,只要专注一件事,找到师风,回到现世。” 夏世杰抖了抖,心里更怕,一度想扭头就跑,偏偏不能回头,连逃跑的勇气也没有了,走着走着,就觉得脚下升起一团雾气,从下到上蔓延,耳边也隐约传来一阵阵奇奇怪怪的声音,像哭喊声,也有狷狂的大笑。 两边的风景仿佛也变了,群山消失,却出来一条长长的河,他忍不住侧目看了一眼,河水到是清澈见底,底下全是细腻的白沙,岸边的沙土也是雪白雪白的,偶尔有些白色的固体碎片,不知怎么回事儿,他特别想伸手捞一把,可一低头,手臂上就刺痛了下,精神一振,顿时止住。 红尘在前面似笑非笑:“入了鬼门关,你要想带走点儿什么,可小心把自己的魂儿留下。” 说着,她随手拿出一把桃木剑,也不知是放在哪儿了,随手一挥,周围的雾气顿时消散。 夏世杰的身体顿时僵硬,眼睛圆瞪,这雾气之下,河水里翻滚的都是累累白骨,连那些岸边的白色物件,也是一块儿块儿骨头,他的脚一下子就不敢迈动了。 这脚下白沙,难不成也是骨头碎裂成的沙子? “啊!” 夏世杰忽然叫了声,又一把捂住嘴,额头上汗珠子滚滚而落,红尘哭笑不得:“你喊什么?” “有东西抓我的脚。” 声音都开始发抖,嘶哑得厉害。 夏世杰忽然想,他连封遗书也没写,今天来之前是想写来着,只是怕不吉利。早知道会如此,他真应该写一封,不对,是他根本就不应该跟来! 红尘扫了一眼,很淡定地白了他一下,拿桃木剑一挑,就把他脚踝上一个黑色的爪子挑开。 “不用怕,就是些游魂,你不怕它们,它们自然躲着你走。” 游魂…… 夏世杰嘴角抽了抽。实在不明白红尘是不是个女人。面对这种东西竟然能如此镇定自若! 眼睛里流进去一点儿汗渍,他挤了挤眼,使劲盯着红尘,半晌才皱眉。又眯了眯眼睛。认认真真打量了下。疑惑道:“呃,那把桃木剑……” “哦,谢谢你买来啊!” 夏世杰:“……”他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没成想真是自己买的那个。 “这东西有用?” 红尘十分吃惊地扭头瞪了他一眼,吓得夏世杰张大了嘴:“别,别回头啊!”刚才不是还说千万不能回头什么的呢! “那是你,要是连我都不能回头,你还敢跟我进来?”红尘耸耸肩,扬了扬自己手里的桃木剑,“这东西正经的桃木所制,虽然不是雷击木,可也有几百年的树龄,怎么会不管用?你想什么呢!” 红尘到像十分不可思议。 夏世杰都快哭了:“可是,可是是你说我买的东西没用处!” 这个红尘可不承认。 “别胡说,我不会说那么没有常识的话。”红尘皱眉,“我什么时候说过你买的桃木剑没用?我明明说有用的。” 夏世杰:“……” 他仔细一想,好像她是没说过,只是说观音玉坠是装饰品,金钵能当狗盆罢了,可是,这明明就是故意误导,夏世杰嘴角抽了抽。 红尘还笑眯眯地道:“我看你把这一堆东西都扔下,怪可惜的,就帮你用一用,别太感谢我了。” “……咱还是快点儿找到师风赶紧回去……” 夏世杰叹了口气,勉强让自己只盯着红尘的背影,不往旁边看。红尘失笑道:“你知道入一次鬼门关有多难?不参观一下太可惜了!”要是她看到的东西也和夏世杰一样,那她肯定同样吓得不轻,身为女孩子,说不定更怕一些,可一进来,她随身的玉珏就给她屏蔽了感官,入目所及,全都是玉珏优化过的,所有的东西都是一个带颜色的点儿,加上字幕。 比如说贴着夏世杰的身体飘过去的游魂,他看黑漆漆一个人影,虚无中透着阴冷恐怖,红尘看就是一个黑点儿,旁边有箭头写着游魂二字,任谁看到这些,想害怕也不容易。 于是,红尘一路神挡杀神,佛挡杀佛,脚下踩白骨,手中桃木剑劈砍游魂,顺顺当当开路。 夏世杰在后面瑟瑟发抖,一脸的不可思议——多么恐怖的女人! “找到了。” 红尘脚步顿了顿,忽然加速,夏世杰再也顾不上胡思乱想,拼命跑起来跟上,完全不去看地上有什么东西,也不敢看看周围,只是拼尽全力,憋着一口气跟着红尘向前冲。 不知道跑了多久,终于隐隐约约看到了师风。 “师风!” 他忍不住哑着嗓子喊,心里一松,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挣扎了两下就是站不起来,感觉自己胸腔里火辣辣的。 刚才就有好几次都觉得自己再也跑不动,可后周围冰凉的冷气让他每一次都能把他从崩溃的边缘拉回,一次又一次突破极限,如今见到人反而动弹不了。 红尘根本没看他,径直过去挥开周围四处乱窜的黑东西,拉住师风的手,继续前行。 夏世杰闭了闭眼,心中苦笑,那丫头完全不在意他的死活,他要死在这儿了,鬼门关呢,可不是进来就得死……他心中抑郁,想要破口大骂,可他连骂人的力气也没了。 背上仿佛压着什么巨大的,沉重的东西,他开始喘不上气,很冷,冻得浑身僵硬,似乎外面罩着的黑袍能阻挡寒气,但现在也渐渐开始不再起作用。 夏世杰忽然很害怕,死到临头他才知道,原来他这么渴望活着,他拥有好的家世,未来会成为一个伟大的人,和众多夏家的先辈一样。铸造出可以通神的灵兵,驯养出能把士兵的能力发挥到极限的战马,他还有很多很多的事情要做,他还没有告诉阿婵,哥哥会保护她,她可以不用那么早就长大,用不着现在逼着自己讨好别人,努力成长,她可以永远做她天真又骄傲的小姑娘…… 意识朦胧,夏世杰觉得自己想要落泪。衣领忽然让人揪住。揪着站起来,身上的压力也一扫而空。 红尘那张很不耐烦的脸就出现在他面前:“说过了,别想乱七八糟的,走。” 师风也过来。两个人一左一右夹着他继续跑。越跑越快。 夏世杰嘴角动了动。就在刚才,红尘过来救他的时候,他居然激动得热泪盈眶。对这个人充满了感激,虽然只有一瞬间,但这真不是什么好兆头! 不过片刻之后,他就没办法再继续乱想,周围黑压压的影子围堵过来,前前后后一大片。 他看见前面有一个小光圈,无数阴影前赴后继地冲着那个光圈而去。 他们三个的脚步也越来越慢,慢到举步维艰。 那个光圈肉眼可见的速度再变小。 “我们是不是要留下了?” 夏世杰呢喃。 师风笑了下,第一次开口,声音很弱,气息不稳:“我到无所谓,好像没什么可怕的。” 红尘不理他们,一抖搂袖子,袖子里忽然飞出去一只烤鸡。 香喷喷的,油水十足。 夏世杰愣了愣,周围的黑影的动作瞬间停住,他仿佛看到影子做了一个扭头的动作,然后就飞快地扑过去。 红尘源源不断往外扔乱七八糟的零食,那些黑影每一只都受到诱惑,朝着零食的方向扑去,前面的路也越来越畅通,他眼前一黑,觉得屁股让人踹了一脚,一下子失去意识。 昏昏沉沉的,夏世杰好像做了很多梦,都是些碎片。 “啊!” 猛地坐起身,入目的是他租住的客房独有的米黄色帷幔,手边的桌子上还放着一碗药汤,一股子药味扑鼻而来。 “少爷您醒了?”小厮扑过来,松了口气。 “师风呢?” “没事没事,师师兄好得很,刚才还吃了三大碗米饭,少爷,咱们赶紧走吧,他正收拾东西,说您醒了咱就走,杞县这地方真与我们犯冲呢。” “走……” 夏世杰迫不及待地要走,可他忽然想做一件事,穿戴整齐,洗了把脸,连饭都没吃,就直奔茶馆。 红尘正吃饭呢。 家里煮了一大锅米饭,里面还掺入了一点儿灵米,那口感简直一口菜不吃也能满足得不得了。 今天茶馆歇业,刚过完鬼节,客人们也不大敢晚上进山,这会儿家里都是自己人,红尘也就没多客气,换了身轻便舒服的家居服,细嚼慢咽地享受美食。 哐当一声。 外面进来个巨型障碍物,红尘抬头看了一眼,又喝了最后一口粥,把碗递给罗娘,才抬头道:“你怎么还没走?师风说你一醒就带你回永安的,夏公子。” 夏世杰喘息了几声,俯下身,撑着膝盖,闭上眼睛道:“你是夏家的小姐,家翁是你的亲生父亲,家母是你的亲生母亲!” 他的声音很低,语速特别特别的快,一瞬间就说完,轻轻低下头,也不知怎么的,十分紧张。 一行人都扭过头去看他。 罗娘她们连碗都差点儿掉了。 夏家?那个夏家? 红尘却只是很淡定地取了帕子,拭了拭嘴唇,笑道:“我知道了,多谢夏公子高知,但我想,既然以前夏家没有说破此事,想必是认为无相认的必要,这一点儿我们应该达成共识,还请夏公子一路保证,平安顺利。” 夏世杰眨了眨眼,一时哑口无言。 其他人也没想到红尘竟然如此淡定,换了普通人忽然知道失散十几年的父母的消息,还不得激动得不得了! 红尘招呼小猫他们把碗收拾了,就笑着站起来送客:“夏公子怕是伤了元气,还是多休息为好。” 夏世杰就迷迷瞪瞪地真让她送出门,稀里糊涂地走了,最后也弄不明白,她究竟是什么意思? 红尘没什么意思,只是她实在很难激动起来,毕竟上辈子已经激动过一次,而且那段在夏家的生活,也算不上多么美好,虽然现在想来,似乎也不曾十分糟糕。(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八章 猫叫 “这什么表情?” 夏世杰一走,红尘回来就看到家里大大小小,男男女女都拿特别怜惜,特别温柔的目光看她,她甚至觉得连平安都变得好乖。 “我早就知道我不是蒋家的女儿,那必然要有亲生父母在,可这么多年过去,彼此并无联系,现在他们是谁都无所谓。” 红尘慢慢给自己倒了杯茶,“他们是夏家人我觉得很好,如果他们家境贫寒,或者有别的麻烦,我无论如何也不可能袖手旁观,毕竟他们给的我生命,要是再有个万一,他们是什么逆贼之类,我岂不是很冤枉?所以现在确定了他们的身份,真是能松一口气,看样子他们也不像缺我这个女儿的,我也不缺一双父母,彼此相安无事,再好不过。” 罗娘:“……” 这话要是在别处说,肯定被指离经叛道,如今人们重家族,若无家族庇佑,便是无根浮萍,根本无法立身于世,像红尘这样的,未免太过少见。 上辈子红尘也和大部分人是同样的想法,觉得家族很重要,希望得到夏家所有人的认同,但活得久了,她心里就明白世事无绝对,常理这种东西,总会因为各种意外而失效。 到现在她都不能明白,夏蝉究竟做了什么,让她的地位在夏家稳如泰山,那些亲人甚至为此不惜打压自己,还有钦天监赵大人那个批命,又是怎么一回事儿! 红尘自己很清楚。她的命格根本没问题,她虽然那时候对六爻八卦只知道一点儿皮毛,可鬼谷先生替她算过,只说她命途多舛,其它的可什么也没有,别看姓赵的好大的名头,和鬼谷先生一比……没什么可比性。 既然她自己不放在心上,罗娘和阿严那些女孩子也就安心许多。 没过几日,柳家那边就给她送了封信。 长随找到他们家老爷子了。 红尘一看就笑,看来柳五现在在夏家就混得不错。这么快的速度。怕是飞鸽传书才做得到。 据她所知,夏家驯养的飞鸽可不一般,都是那种能远赴千里之外,直接上战场送信。绝不会迷路的好鸽子。不过驯养极为困难。她在夏家的时候,有一年驯养出来三十对儿,就连族长都惊动了。所有人都被塞了很多赏钱。 柳五能让夏家动用飞鸽,还是为了私事,起码也得享受长老一级的待遇。 那位老爷子知道红尘救了他家孙子,还专门给她来了封信。 红尘一看就忍不住笑,她还算比较了解柳五,那位向来护短,也最知恩图报,但并不是习惯口头上多说的人,还笨嘴拙舌的很,这信文笔华丽,满篇感激,言辞恳切,十分真诚,应该是他的哪个弟子帮的忙。 信中除了感激,还拜托红尘帮忙超度他们遇见的那位将军。 这到没什么,顺手的事儿,红尘直接拜托给普济寺的三嗔大和尚了,反正那家伙是个熟手,最近在杞县名声大震,做了好几场盛大的法事,还举办了一次俗讲,听者甚众,声名远扬。 柳家那边当然没什么意见,他家那长随固然是很相信红尘,可三嗔大和尚往那一站,那气势,那感觉,绝对比红尘像个高人。 三嗔就意思意思,收了三百两,还是银子,不是金子,就答应下来。 “银钱不可不收,否则于施主无益,但也不可多收,否则对不住红尘姑娘一片好心。” 这话说的真是……听不懂。 长随感恩戴德,红尘彻底无语。 扭过头来,三嗔就道:“回头分你一半。” “……算我捐的香油钱。” 她现在可不缺这点儿银子,就是想让那些追捧大和尚的善男信女们瞧瞧,真正的三嗔大师是个什么德性! 把事情交给大和尚,此事就算过去,红尘也没惦记,她这次纯粹就是帮忙而已,为了还人情罢了。 送走这群不速之客,红尘就去了书院。 今天教骑射的吴先生家,娘子生孩子,他早早走了,只让学生们自己去牵了马出来骑着跑跑。 先生一走,一群学生都扭头看红尘,包括前面大部分男子,全是一脸幽怨,红尘失笑,老老实实退到一边:“我不骑,你们来。” 学生们这才回过头去牵马。 有几个最近刚来游学,被介绍到书院的学生到有些纳闷,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按说早该有人上去献殷勤,怎么竟连骑马都不让人家骑? 那边新生里方晓英方同学还没上场,已经有两个师兄过去帮她刷马,安马鞍,还给她拿水壶,递马鞭,那叫一殷勤周到。 仔细看,方晓英除了年纪比红尘大一点儿,容貌可没人家漂亮,怎么如此差别对待! 其他学生都翻白眼儿。 那么漂亮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没人献殷勤?红尘如今已不是一开始那副面黄肌瘦的模样,这么长时间的悉心调养,当年艳冠永安城的风采多少又恢复了几分,容貌气质一流,奈何所有企图献殷勤的可怜娃,都会被人家开了外挂的骑术虐的不要不要的。 自己的马不跟着自己,专门也去给小美人献媚,人家的坐骑根本不让自己碰,想靠近都要突破重重封锁,更不用说,那位美人同学一上场,包括骑射先生在内,大家就得花费比平时数倍的力量来控制坐骑,这还算好的。 第四次上骑射课,先生就说,那位可以当成大杀器,直接投向北燕战场,保证北燕威力最强的骑兵全部歇菜! 可惜她只有一个人,要是有个几十个,北燕一早就降了大周也不是白日做梦。 马场上十多个年轻的学生策马奔腾。盯着大太阳,红尘坐在阴凉处喝着凉茶吃点心,偶尔来往的教习也都见怪不怪,半个月前他们还企图让红尘也参加骑射训练来着,现在都差不多放弃了。 她正闲着,柳家那长随,还有郭老溜溜达达过来,郭老挺悠闲,目中略带几分好奇,那长随却一脸莫名其妙。 红尘怔了下:“怎么了?今天你们家不是做法事呢?三嗔讹你们家钱了?” 长随一囧。连忙摇头:“小姐别看玩笑!” 普济寺的大德高僧怎么可能讹诈? “是三嗔大师说。要超度的那一位在至阴之地太久,有一点儿麻烦,想让红尘小姐去搭一把手。” 他这心里多少也有点儿打鼓,三嗔大师正做法事。他搁在桌子上的八卦镜忽然掉了。他自己的脸色也不太好看。停下喝了杯茶,就支使他来找红尘小姐,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儿! 事关自家少爷安危。容不得他不小心。 红尘怔了怔,还没开口,玉珏空间居然闪了闪,但是这次的任务很奇怪,居然接受和拒绝两个按钮除了亮起来,一片空白,并无任何说明。 她手一抖,就点了接受。 红尘:“……”真是手贱! 主要是她和玉珏空间打交道越发多,在里面和人交流也多,她到是知道,所谓的现实任务,全部都是根据她自身的需求来的,是你本身想要做,它才会出现,失败也没有什么具体的惩罚,只是损失掉你成功应得的奖励罢了。 既然如此,她自然而然地便轻松许多。 那就去吧,超度这种事儿她没怎么做过,但做起来肯定不难,有郭老在,红尘跟几个同学说了句,都没请教,就出了校门。 小莫就在门口驾车等着。 “我跟你一起。”推开车门,扶着红尘上去,小莫自己坐在车夫的位置上笑道。 红尘有点儿意外,眨了眨眼,也没多说,反正让小莫赶车还稳当一点儿。 一行人浩浩汤汤杀去苍青山。 离她家茶馆还不算远,等下完了事儿完全不用回书院了,直接回家就挺不错。 巨大的法台搭建在一片茂密的丛林间,或许乍一看很简陋,但看两眼之后,不知是不是建造角度的问题,瞧着特别有气势。 三嗔和尚就站在上面,袈裟金灿灿,阳光照射下,简直和庙里的佛祖也差不太多了。 “呼!” 红尘翻了个白眼,不等她招呼,三嗔就翩翩而下,施施然行了一礼,一本正经地道:“搞不定,你接手。” 看红尘一脸不可思议,三嗔苦笑,“我习惯把所有魂魄都给他一剑下去,通通魂飞魄散。”事实上他也没见过几次鬼魂,大部分时候被请去驱邪捉鬼,那都是随便糊弄糊弄人。 当然,也见过几次,仅仅是一些感应,那些东西对他来说就是一种虚无缥缈的感应,不能交流,所以也不把那些当回事儿,直接驱散,消灭完事。 “超度这事儿我不熟,反正所有法子都用过,经文念诵过,法事做过,累得我满头大汗,一点儿用都没有。” 红尘皱眉,扫了一眼过去,一个很虚无苍白的影子就站在阳光下,手中还捧着一把刀,她重生以来,也见到过几次鬼魂,但大部分就是不真怕阳光,也习惯躲在阴影里面,这个却仿佛很努力地向阳光底下凑。 下一刻,他忽然回头看了一眼,红尘顿时大吃一惊,随即发现,他不是看自己,好像在看……小莫。 转过头,小莫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眼睛里却隐约含着晶莹的泪光,那个虚影的面孔却变得十分狰狞,张开嘴嘶吼,简直嘶声裂肺,手里的刀也拼命挥舞,可他要表达什么意思,别人根本听不懂。 红尘皱眉,看了三嗔大和尚一眼,三嗔整个身体都紧绷起来,他看不见具体的,但能感觉到阴风阵阵。 那边柳家的下人满头雾水,却还是感觉十分不妙:“大师,红尘姑娘,可是发生什么事儿了?” 红尘摇了摇头,伸手试探性地碰触周围的黑雾。冰凉刺骨,冻得她打了个哆嗦,猛地缩回手:“……你们老爷子没有说他和那具白骨究竟有何因果?” 一行人面面相觑,谁也不说话,看样子柳五是不肯说了,红尘没办法,只好拽了三嗔上法台:“我试试和他交流,实在不行,只能让他魂飞魄散。” 让一个灵魂魂飞魄散,其实是极大的罪孽。不通灵的普通人大约在人世时感觉不到问题。死了才遭清算,可像三嗔,红尘这样的,真做了立时就觉得身上像罩上什么东西似的。难受的要命。 也幸好这一只看上去没什么挽救的余地了。 三嗔面色凝重地点点头。 红尘就试着用平时和灵物交流的方法。让灵气涌动,朝着那个影子扑去,脑子顿时一阵恍惚。那感觉仿佛是陷入了阴冷地狱,浑身都僵硬。 “为什么,为什么?” 粗噶的,令人发颤的声音瞬间在她的脑海中回响,以前和灵物交流,感觉一般温暖而自在,浑身舒坦,这次却好几回她忍不住想逃跑,还是勉强拿灵力安抚了下,她以前安抚扎刺的小茉莉,一下就能让对方变得特别乖顺,这次努力许久,阴冷才稍微小了一些。 转眼间,红尘脑海中就浮现出一个画面,黑色甲胄的将军浑身浴血,坐在一间书房里,仔细一看,那是柳家的书房,柳五围着空地来回转圈,面上表情难看的很。 将军的表情却是温和中透着一丝悲壮:“你只要告诉我在哪儿就行,我自己去,就算我失手,也不会连累你。” 柳五沉默半晌,一咬牙,厉声道:“别胡思乱想,你走吧,走得越远越好,你们……天狼山上林老王爷被俘自裁……七郎临阵脱逃,已被处死,这是圣上说的,你现在拿于帅的手书,证明七郎曾经去求援兵又有什么用?他们可以说手书是伪造的,也可以说七郎半路害怕,拿了手书逃走了!” “你是想说先帝托孤的顾命大臣有错,还是说陛下犯了错?现在林家好歹能苟延残喘,看在先辈功绩的份上,陛下不会动那一家子老弱妇孺,但你要是再闹,说不定把大家的命都闹进去。” “他们不会怕,我也不怕。”黑甲将军听而不闻,始终温柔而镇定,“林家清誉不能毁,我们只会站着死,不会跪着生。” 柳五怔了怔,终于叹了口气:“罢了,我随你去。” 黑甲将军默默地行了一礼,脸上露出几分喜悦。 看到这儿,画面忽然抖动起来——漆黑的地洞,柳五竟然一刀过去,看在将军的脖子上,可能临到最后,下手犹豫,一刀人还未死,挣扎不休。 鲜红的血仿佛一下子喷在红尘的脸上,血腥气扑鼻,她也猛地回神,惊疑不定地看那个黑影。 黑影反而显得戾气不重了,身上的黑气渐弱,白雾朦胧,越来越淡,还冲着红尘恭恭敬敬地下跪,磕了两个头。 红尘吓了一跳! 三嗔大和尚也吓了一跳:“咦?” 一股暖风吹过,太阳洒下,热气蒸腾,柳家的下人举起手遮了遮阳光,又摸了下手臂,大惊失色:“好暖和!”他不可思议地看了看红尘,又看了看三嗔大师。 今天上午他就跟着三嗔法师上山,连正午最热的时候,此地也是一片冰凉,他连大氅都给穿上,还是瑟瑟发抖,太阳老高,就是阳光照不下来似的,但就在刚才,天气瞬间从严冬变成酷夏。 “红尘小姐,大师?可是解决了?” 未免太快了点儿,那会儿大师在台上又是舞剑,又是念经,还跳了半天,看样子跟疯魔了似的,山上也没一丝变化,这会儿只看见红尘小姐盯着一个地方出了会儿神,立时阳光明媚,连他这个外行也感觉到绝对的不同。 三嗔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点头:“刚才做了那么久的法事,事情早就解决,红尘小姐和我刚才送走了那位,施主不用紧张。” 长随顿时松了口气。 别管怎么回事儿吧,解决问题就行。 回过头,一脸正经的三嗔大和尚抓住红尘的袖子低声问:“什么情况?你没超度他,他怎么自己走了?” 你问我。我问谁去?她也糊涂得很,红尘翻了个白眼,皮笑肉不笑地道:“你猜!” 三嗔一下子被噎住,外行也就算了,他可是内行,就刚才那邪气之浓重,按照通俗的提法,真有鬼,那根本就是多年厉鬼,道行高深。这小丫头站在那儿。也没用符咒,也没用法器,甚至没摆架子,没建法台。怎么厉鬼说超度就超度?那会儿那股子一拼到底的气势呢! 别管大和尚怎么不可思议。红尘是转头走人。“走么?” “怎么能不收尾?”三嗔翻了个白眼,“懂不懂规矩!” 红尘眨了眨眼,看三嗔又去忽悠柳家那人。一本正经地叮嘱各种事儿,自己就和小莫一起上车走人。 她还是没问小莫任何事,这些人天南海北聚在一起是缘分,罗娘她们不愿意说过去,她就不勉强,小莫也一样。 七月份过了,暑气渐浓。 苍青山上寻幽访胜之人也逐渐多起来,山里阴凉,还有活水,且林荫茂密,实在是夏日避暑的好地处。 这人一多,山里就变得不怎么清净,周围的村民纷纷过来,有的挑着担子,买点儿家里做的小食,哪怕是支起摊子卖个茶水,也比在山下卖的贵上五六倍。 有些人误了时间,晚上下不了山,就不免要露宿,红尘干脆就让人在道边搭了些简陋的棚子,别的不说,挡风遮雨还行,再点上灯,也能给走夜路的人一点儿指引。 在山间夜行很危险,不只是野兽之类,其它生灵也有可能跑出来活动,万一遇见点儿脏东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搭上棚子挡一挡就好些,大部分野外的邪气都不敢进入人类建造的房屋,你在土地上建屋,便是此方居民,能得一方土地保护,至少不成气候的邪魅,绝对侵扰不到的。 好在天公作美,这几日到没下雨。人多了,茶馆的生意也变得特别好,连红尘也得加加班才行,从书院回来就鼓捣那些野茶。 这种事儿,小莫他们最多只能帮忙打打下手,要不然就弄点儿便宜寻常的茶叶,真正炒茶,还有制作茶饼,全是红尘和几个女孩子来做,她们动手制作出来的茶叶,会多出一股说不出的幽香,大部分普通人品尝不出,好舌头,爱喝茶的,却能感受到不同之处。 有时候红尘也觉得挺矫情,当年她在蒋家庄受穷,外面茶棚里卖的,五文钱一大壶的茶叶,她喝着也好得很,不比后来价比黄金的好茶叶差多少,只是时间一久,舌头就养刁了,人也习惯矫情,吃鱼只吃背脊,尝个鸭舌,鸭子也要有人专门伺候,现在想来,好像那样的饭菜也不算香甜。 红尘一边想着些旧事,一边挑挑拣拣地选出茶叶来,小猫就过来道:“小姐,有几个客人想借宿呢。” 借宿这种事儿时有发生,红尘应了句就让小猫看着办,家里女孩子多,虽然后来又养了十多只猎犬,到底人手少,怕不安全,一般情况不是相熟的客人不给住,可真让碰上那种进山路不熟,错过宿头,又瞧着很安全的客人,也不是不能通融。 开店做生意,总要通人情才好。 收拾完茶叶,红尘回屋躺在床上,卷上个被子卷儿,睡得迷迷糊糊。 “喵!”“喵,喵,喵!” 半夜,睡得正甜美,耳边忽然传来一阵阵猫叫声,声音并不是那种婴儿啼哭,也不吓人,可就是根本停不下来,一直一直往她耳朵里钻。 红尘没办法,只好睁开眼,点亮了灯,就看见窗户上闪过一抹白影,一只很大,连尾巴在一块儿,能有一臂长的大白猫一转眼就跑出老远,才回过头看她。 那双眼睛绿油油的,在夜里发着光,特别的安静,也特别瘆人,它看了看红尘就向前又跑几步,跑完又停下来回头,看样子好像在招呼她。 红尘想了想,披上衣服出门,跟着那只猫一直走去前院,一进院子,就听见呜呜的声音,平安和一只黑色的,毛发茂密的大狼狗并肩蹲在假山上,警惕地竖着眼睛,盯着那只猫看,但却有点儿犹豫,并没有扑上去,红尘摸了摸尽忠职守的大狼狗,让它舔了舔手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十九章 无珠 安抚了两只看家护院的大狗,红尘就开了后院连通前院的小侧门,狼狗和平安忠心耿耿地护在她左右。 大猫还在前面走,走几步回头看看,等红尘跟上去再继续。 “难道是想让我做什么?” 大白猫主动找她交流,就算是想拜托些事儿,红尘觉得也是完全可以满足人家的。 前院不像后院,灯火通明,好些客人们聚在一块儿谈天说地,顺便吃茶。 还有人唱歌弹琴,也幸亏知道这是半夜,不敢扰民,声音小了点儿,要不然后院估计也安生不了。 虽然人有七八个,月色正浓,灯光也明媚,如此热闹,可她第一眼还是只看见一个人。 是个活色生香的大美人,端端庄庄地坐在桌前,小口小口地品茶,三个二十多岁的男人围在她身边献殷勤,那殷勤劲儿乍一看,真和癞蛤蟆情不自禁流口水一样。 美人年纪不算很小了,起码也有二十六七岁,在大周朝这样的年纪说一句年老色衰也不算过分,可即便是最鲜活的二八芳华美少女站在她身边,恐怕也只有黯然失色。 她穿着京城流行的绿罗裙,头上戴了一颗白色的大珍珠,五官分开来看很寻常,凤眼,眉毛不粗不细,下巴略微圆润,一点儿都不算艳丽,整体看来,却每一根头发丝都充满了魅惑,连红尘见到,也忍不住吞了口口水。 “红尘小姐?” 小猫一见她,连忙过来迎接。脸上也有几分意外,“怎么没休息,可是他们太吵了?” 自家小姐还要去读书,这边客人们闹得有点儿疯,他特意提醒过小声点儿,没成想还是惊动到内院。 他就说,自家小姐太好脾气,一开始就很放纵茶馆的那几个熟客,除了几个必须保持安静的书房,到晚上园子好几处亭子专门为他们点灯。一亮就是一夜。 甚至有两个蒋家庄的贫寒读书人。为了借光彻夜不归,也有杞县那些嫌弃晚上不热闹,青楼楚馆那等地方又会让自家媳妇抓破脸,无处消遣。都渐渐聚到茶馆。聊天喝茶讲讲故事。也是逍遥自在。 当然,一般只有熟客才能留宿。 人气多,家里也比较安全。尤其是蒋家庄里出来的,和红尘是旧识,为人淳朴,关系也好。 “没事儿,醒了有点儿闷,透透气而已。” 红尘目光微凝,看着那只大猫如入无人之境,居然没有任何一个人能看得见,伸了伸腰,很优雅地走到大美人的身前,一跳,就跳到她的肩膀上去。 大白猫有点儿大,团起来像个披肩围脖,一个劲儿舔舐大美人的脸,还冲着红尘喵喵叫,等它扭头看那三个大男人时,却充满警惕愤怒。 笑着过去,彼此寒暄了几句,她才知道这个大美人还有三个年轻男子都是今晚来借宿的客人。 剩下的几个是茶馆常客。 正在前面坐在琴台旁边,素手调弦的那个年轻男子,正是轻易不肯给人弹琴,说是知音难觅的卢先生,在书院教书,不过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今天他是一首接一首的弹,只要美人展颜而笑,那就更来劲儿,连琴艺都仿佛变得高超不少。 果然是英雄难过美人关! 红尘轻轻过去,和美人打了声招呼,坐在旁边,这一问才知道,美人姓徐,江南来的,跟丈夫盛宣回老家乾州,路过杞县,正好碰上盛宣的两个同窗好友,盛情相邀,就留下来多住了几日,昨日游苍青山,结果迷了路,错过宿头,这才在红尘这儿落脚。 盛宣的身份来历到清楚,他是读书人,乾州人氏,去岁入永安求学,可惜没考上京城的书院,呆了一年,这才认识了现在的妻子,惊为天人,立时求娶,费了好大一番苦功,这才讨了美人欢心,带回家去。 这边说得不清不楚,以为自己藏得很好,可红尘一听就明白,其他人心里怕也有数,这美人出身来历恐是不怎么好说。 红尘猜有几种可能,一种是妓、女从良,再不然就是大家小姐私奔。 要是她是行首名妓,那必然名动天下,只是不知是哪一位了?柳小曼,还是王安娘?这两个年岁上差不多,赵燕儿也艳冠群芳,但她年轻,正是双十年华,也是最出名的,不比另外两个成名多年,年纪已经很大,至于姓氏,想必从事那个行当的女孩子,也不会用真实名姓。 红尘亲自动手给徐娘子倒了杯茶:“夫人尝一尝,这是我们自制的野茶,不说比得上天下名茶,却也别有风味。” 徐娘子很冷淡地端起茶杯品了一口,目光略略变得温柔:“是不错。” 入口微苦,却回味悠长。 “泡茶用的泉水很特别,清冷甘甜。” “是啊,我们茶馆的茶,春夏秋冬用的都不同,水更不同,甚至早晨和晚上用的也不同。” 红尘一伸手,把卧在她脚边的平安抱起来,搁在膝盖上,轻轻抓了抓它的长毛,平安就一个翻身,露出肚皮,让她给它挠了挠肚子,嘴里还一直小声哼哼,声音柔软的不行。 玩了一会儿,这小家伙就扑上去,扒着她的脖子,将自己伪装成一条狗皮的小围脖,一动不动的。 徐娘子显然也很喜欢小动物,让逗得直笑,抿着嘴唇,脸颊飘红,刚才那股子冷意渐渐消散了些许,眼角眉梢间的倦怠感隐了去:“好好疼爱这些小家伙们,它们比人可靠,我以前也养过一只猫,不过家里不方便,只能偷偷喂,饥一顿饱一顿的,可它特别听话。给它洗澡从来不乱闹。” 红尘目光在白猫身上溜了一圈,叹道:“哎,那夫人离家,怕是那猫要很伤心了,我出门两天,我家平安都不高兴,回来要腻乎半日呢。” 徐娘子只是笑了笑,没回话,扭过头去又和几个年轻人说笑,还闹着要喝酒。 “行。喝酒。我这就去买!”其中一个年轻人站起身大笑道,“刚才来的时候,路边就有人卖家里酿的酒,别管什么样的。如此良辰美景。总要有酒才好。哪怕劣质的也凑合。” 一群人都说好。 “可惜茶馆里没酒。”盛宣摊摊手,“只能麻烦咱们小孟跑一趟了。” 小猫连忙过去替他们收拾桌子,一边笑道:“晚上喝喝也就罢了。白日里可不行,咱这儿是茶馆,还是书屋,好些读书人在呢,喝得满身酒气不好看,得啦,小的给诸位去弄几个下酒菜,小的还记得厨娘留了两只炖鸡,热一热正好,大家别嫌弃。” “嫌弃什么,谁不知道你们茶馆菜品第一!”刚收了七弦琴的卢先生走过来笑道。 红尘失笑:“真不知该不该说谢谢先生的恭维。”一个茶馆,让人家说菜好,到也够新鲜的。 她坐在一边观察,也没察觉出什么不妥,大不了就是几个年轻人对美女有倾慕之情,可这很正常,虽然徐家娘子嫁了人,但血气方刚的年轻人爱慕一个女子,这种感情压抑不住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虽然不太道德,可人家正主儿都没找事,别人更不会说什么。 难道大白猫是觉得自家主人被抢走,这才不高兴,让她替主子赶走狂蜂乱蝶儿? 红尘低下头去,托着下巴,她这会儿没了困意,茶水一喝更解乏,一时不乐意回去睡觉,干脆就耗在这儿了,看看猫究竟想干什么!她其实对动物也比对人更体贴更有耐性,要是现在换个别的什么男鬼女鬼,她早懒得理会,最多找个借口把所有人打发出去了事,省得招惹麻烦。 不多时,顺顺利利买回了酒水,一点儿意外没出,一行人就凑在一处,喝酒谈天,连红尘也起了谈性,不用酒水只喝茶,也与卢先生她们聊了些风土人情诸般故事,她见多识广,博学多才,琴艺虽不算佳,却能品得出好坏,有些地方虽没有去过,但当地的特产人文,也能,信手拈来说起话来更令人如沐吹风,一点儿也不像一十四五岁的少女。 半晌,卢先生也称赞不绝,对她另眼相看。 这到没什么难的,红尘上辈子好歹当了多年的大家夫人,又是夏家的小姐,少不了交际,渐渐地到学会在各种场合,和各种人都能说得出话,有东西交流。 徐娘子扫了她一眼,颇为意外,莞尔一笑,低声道:“小姐若是蝶楼的,怕是姐妹们都没了出头的机会。”声音细弱得很,若不是红尘贴得够近,耳力又是一流,绝对听不见。 这次她听见了也没介意,蝶楼这等地处,良家女子提起来就要皱眉,不屑一顾,可天底下哪个男人不觉得那里的女孩儿才知情识趣,是知心人。 当年夏蝉被蝶楼主人温夫人赞了一句,自此让她在京城贵公子的圈子里名声远扬,她也是因此挂上厉王,后来一步步爬上皇妃的位置,力压群芳。 人人都说什么正经的好女子不该在外扬名,合该紧守本分,可大周朝的贵公子不吃那一套,人家就爱那些著名的才女美人,所以要是想攀富贵,你家里的条件又没有到第一流,那就尽情地展现自己好了,只要有才有貌,指不定就能逮住个金龟婿。 徐娘子很喜欢喝酒,酒量也大,来者不拒,她一边喝,那只猫就在她脖子上蹭啊蹭,一边蹭一边低声呜呜。 红尘当没看见,她一看徐娘子这人,就知道根本劝不了。 那两个年轻男子还起哄,捧着酒杯过来灌她,盛宣坐在一边只是笑,笑得温文尔雅,竟是半点儿都不介意的模样。 “来,来,夫人好酒量,我可是你们两口子的媒人,今天你得陪我喝这一杯!” 徐娘子表情很冷淡,到是酒到杯干,喝得不少。随手把自己身前的酒壶拎起来,也给公子哥儿倒了一杯。 粉面公子哥儿显然也酒气上头,整个身体都贴过去,虚虚地扶着徐娘子的手臂,目光黏在她雪白的脖颈上,吞了口口水,略微大着舌头笑道:“夫人亲自斟酒,就是喝死了,我也还是要喝的。” “喵呜!” 大白猫毛发直立,锋利的爪子在月光下越发吓人。红尘向后缩了缩。闭了闭眼。 “哎哟!” 那年轻公子哥儿捂住眼睛倒退一步,鲜血糊了一脸,“什么抓我?” 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怎么回事儿?” “什么玩意儿!” 等他把手放下,所有人面面相觑。这人的脸上居然冒出来几道血淋淋的爪子印儿。 “莫不是狐狸抓的?”说着。另外一个年轻人打了个哆嗦。盛宣闻言脸色也有些难看,拉了拉他妻子的手,道。“快去上点儿药!” 其他人都扭头四处找,可空荡荡的园子,除了鸟叫声之外,哪里还有别的动物! 红尘也被拉着找了半天,小猫还很担心,生怕有什么速度很快,看不见的小东西伤了自家小姐,整个人紧张的不行。 那只惹事的大猫却懒洋洋地伸了伸懒腰,又蹿到徐娘子的肩膀上趴好。 找了半天,谁也没找到什么异常动物,这般一折腾,兴致都散了,一行人说了几句话便和主人家告辞,自顾自地回客房休息。 那只大白猫喵呜好几声,在徐娘子的肩膀上,后背上滚来滚去,爬来爬去,十分焦虑的模样,红尘目光微凝,神色略有些沉闷,轻轻摇了摇头,低声道:“放心。” 她这么一说,那只猫果然安静了些许。 徐娘子他们走了许久,红尘目送背影消失,才慢慢转身回房间去,别人没察觉到,她却是知道的。 虽然酒水是别人买回家,但徐娘子却往里面加了种奇怪的药。 刚才老人参和小茉莉,还有院子里两棵十年龄的金桂都说,酒水里的药很厉害,喝了之后两个时辰之内就会死亡,当然,想解嘛,也不是很难。 老人参得意洋洋:“嘿嘿,当年我还没被你点化的时候,在山上就碰到个老头子,特别喜欢制乱七八糟的药,还自己品尝,酒里面下的药粉,我就在他那儿见过。” 红尘挑眉:“你还是根土生土长的老人参的时候就能听得懂别人说话?” “当然能,我又不傻!”老参翻了个白眼,“也就你们这些人听不懂我们讲话,你们的语言有什么难学的,容易死了好么!” 红尘忽然对自家屋子里摆放的那几盆兰花都不敢直视,虽说她还没点化过它们,这几盆全是特别乖巧的,普普通通,只负责展示美貌让人看的小花。 “算了,早点儿去睡。” 她自己去厨房,煮了一大锅醒酒汤,吩咐小猫给那几个喝酒喝大了的男人送去,务必盯着他们喝完,这才回了屋子,一进门洗了把脸就躺下睡觉。 天还没亮,只刚朦胧有些红光,外面忽然喧闹起来,一片混乱。 红尘迷迷糊糊地翻了个身,趴在枕头上,睁开眼,先是恍惚了下,罗娘就冲进门,手忙脚乱地往她身上套衣服,手脚都有点儿发抖,身体也微微颤动。 “怎么了?” 哑着嗓子问了句,红尘随即恍然,不过面上到没多少改变,“出了什么事儿?” 罗娘替她把扣子系好,才小声道:“衙门来了人,咱们茶馆出了人命案,昨天晚上留宿的客人有三人死去。” 她其实见惯了死人,各种恐怖的,腐烂的尸体都不稀奇,这一次只是知道家里死了人,根本没有看到,本不必如此忧虑的,可并不一样,对她来说脚下之地已经是家了,她也不是过客,而是要长长久久,在漫长的时光中久住的地方。 红尘显然没想到罗娘会这么紧张,伸手拢住她的肩膀,拍了拍:“别急,我们去看看。” 罗娘扶住她的胳膊,皱眉:“衙役抓了嫌犯,说是他们三个的同伴,就是那个盛宣的妻子。哎,那个徐娘子马上要被带走。真是的,那么漂亮的女人,干嘛想不开杀人玩!” 红尘脸上似笑非笑,很是平和,并无一点儿慌乱,罗娘怔了下:“阿尘,你怎么一点儿都不意外?” “谁说的,我很意外来着。”红尘托着脸,很严肃地看着罗娘,“走。身为主人这种时候绝不能随便躲着。” 她速度很快。拉着罗娘的胳膊就去了前院,前院乱得很,好多客人一脸迷糊,站在院子里指指点点。 一些穿着官府的衙役戳在周围。 红尘如今是杞县的大名人。虽然自己没与县衙的县官们有交集。可身边能人辈出。本地的父母官对她至少有三分忌惮,衙门里的衙役小吏都是消息灵通之辈,待她更可气。一看她过来,谁也没有阻拦,还有个姓李的捕快几步走上前,小声道:“小姐别进去了,有死人在,晦气的很,您放心,我们这就给您清理干净,保证不会有乱七八糟的消息乱传。” 开店做生意,店里出了人命案可不是好事儿,大部分店主都想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一准儿不愿意变成小道消息在街头巷尾疯狂流传。 这时,徐娘子已经被两个衙役押出门,她还是那般风姿绰约,脸上的妆容更比昨晚精致得多,香粉细腻,身上也换了身天蓝色的罗裙,很美,只是出门时身子一软,踉跄了下。 红尘立时便看见那些衙役们的表情也跟着扭曲,显然费了好大的力气才没把手伸出去。 美丽的女人杀伤力太大了。 周围几个客人大哗,卢先生大声呵斥:“你们这是干什么!快把她放开。” 几个衙役让抓着衣领晃来晃去,晃得头晕目眩。 偏偏一院子多是读书人。 他们在衙门是威风,但也不能随便把这威风使唤到老百姓的头上,面对读书人就更矮一头,这会儿不得不苦笑:“先生莫要如此,徐娘子有重大嫌疑,还是让我们带回衙门,交给县令大人亲自审讯为宜。” 卢先生一脸不信,怒道:“真是胡说八道!徐娘子为什么要杀人,更别说还是杀死自己的新婚丈夫,谁不知道他们两个感情好,蜜里调油似的?” 捕快也皱眉,勉强让自己去看徐娘子那张过分艳丽的脸,叹了口气:“您抬头看看,这位像是刚失去丈夫的未亡人吗?何况盛宣就是死在她的房间里,她的床上,结果她和一具尸体呆了大半宿,醒来不赶紧报官,还只顾着涂脂抹粉,梳妆打扮,要不是你们茶馆守夜的婆子给她送水,一下子发现不对闹出来,还不知要耽误多久!” 众人看过去,那夫人的脸上,也的确无一丝哀伤恐惧,带着一丝神秘的美丽。 卢先生半晌没说话。 好几个客人呢喃:“如此佳人,如此佳人……”怕是明知道她是个会杀人的魔鬼,也有无数男人会飞蛾扑火。 这时,衙役已经把尸体抬出来。 好些人都扭过头去不敢看,徐娘子却走过去,很随意地掀开白布,盯着盛宣那张灰败的脸,轻声笑起来,掩着嘴唇,脸上的神色却是端庄又正经,轻启朱唇,笑道:“几个畜生而已,死了就死了,难道还要我伤心?他们也配!” 周围的人都是一愣。 捕快因着她这大约是要招供,便没有阻拦,一行人就看着徐娘子立在晨曦之下,伸出纤纤玉指,拿她的长指甲有一下没一下地划尸体的脸。 “情浓时海誓山盟,一片真诚,想给我赎身,要让我托付终生的男人数之不尽,他没有金山银山,不算位高权重,甚至才华也就那么回事儿,性子也孤傲,可他正妻之位虚悬以待,我便应了,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像我这样的女人,不过求一太平。” 徐娘子冷笑,“可他呢?他做了什么,为了一残砚,为了一香墨,就把我借给两个所谓的同窗好友羞辱,还口口声声说什么对我是真爱,无论如何都不会嫌弃,一定娶我回家,多好笑,以为我稀罕他不成?” 那些衙役和捕快愣了愣,红尘叹气:“恨郎眼无珠啊!”她替徐娘子说这句话。(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章 抽打 徐娘子忽然大笑,笑了半天,就纵声高歌:“那所谓蝶楼,堪比阎王殿,**儿贪得无厌……锦衣罗裙,富贵荣华奴且视而不见,岁月催人老,天涯太漂泊,无依无靠,人前笑颜如花,人后心酸泪不停,幸喜今日觅得良人脱苦海,困鸟出笼,自此朝朝暮暮长相守……长相守……” 她的嗓子好极了,唱得也好极了。 身边的衙役捕快们都忍不住眼睛发红,男人对漂亮女人,总免不了要有几分怜惜。 可杀了人就是杀了人,罪责不能免,捕快叹了口气:“你这是认了?人是你杀的?” 徐娘子冷笑:“那又如何,我这条命丢了便丢了,也不可惜,能让我痛快一时我便痛快一时,能让我自由一日,我就自由一日……” 那只大白猫围在她的膝前转来转去,呜呜叫唤。 徐娘子的脸上略有些悲伤:“我只恨自己为什么看走了眼,为什么不早点儿看清楚他的真面目,那日他说自己不喜欢猫,看见猫毛就浑身发痒,没柰何,我把大白送给姐妹,忍痛离别,害得大白连夜来追我,却让那两个混蛋折磨致死,还烹来喝汤,汤真酸啊!我养了大白五年,没给它吃一顿新鲜的好饭菜!” 一时间所有人沉默下来。 红尘半晌才低声呢喃:“说蝶楼有**儿,这徐娘子心也够宽的。” 摇了摇头,红尘看着她苦笑:“你是蝶楼的人都如此。那天下的女伎们日子还怎么过?” 蝶楼那说是风月场所,但连皇帝想要见一见蝶楼的行首,也要用一个请字。 王孙贵族登门,姑娘们也是爱见就见,不爱见就不见的,虽然说白了同样是女伎,到底要分出不同。 徐娘子被逼得要杀人,大周朝其他女伎又如何? 衙役和捕快们押解她向外走,李捕快还笑盈盈地过来,客气道:“红尘小姐别担心。这几个都是来借宿的。和您没关系,我们也不会把消息外传。” 其他客人也纷纷说绝对保密。 红尘叹了口气,她本来这会儿不想插手,还想让徐娘子受一点儿教训。可听了一场戏。小心思都没了。想必大美人心里完全不觉得自己该后悔,就是把她关到监牢里呆三天,她也不大可能知道珍惜生命。爱生活。 “等等。” 伸手一拦,把几个衙役和捕快拦住。 “红尘小姐?”李捕快登时有些惊讶,“您还有什么事儿?”他隐晦地打量了一眼,好像没有哪个不长眼的在茶馆闹事,抓人也简单轻松,嫌犯根本没做任何抵抗,自然不至于损坏什么东西。 红尘眨了眨眼,笑道:“你们带她走做什么?徐娘子没杀人。” 衙役们一怔。 徐娘子也扭过头来看她。 一时间院子里安静得不行,红尘摊摊手:“不为别的,徐娘子是何等样人,琴棋书画样样皆通,还有不像世间人的美丽容貌,和她相比,那个盛宣简直低到尘埃,你们见过天仙去杀个臭虫的?碰到臭虫还嫌脏呢!” 李捕快:“……”这种歪理,你明知道它是歪的,可听着居然还有那么几分道理。 呸!暗自呸了口,李捕快都担心自己一转眼让眼前的小姑娘给弄坏了脑子,这什么乱七八糟的。 徐娘子却忍不住笑起来,看红尘的目光颇为不可思议,从小到大,从没有任何一个女人替她说过好话,到是大部分女孩子习惯性地把所有污水往她的头上泼。 当年继母告诉爹爹,她勾引她的表哥,败坏家里的名声,明明她因为自己的脸,向来矜持稳重,连便宜表哥的那张脸都没看清楚,估计在外面碰到,认识也难。 只因为那个男人闹绝食非要娶她,跟她有什么关系?爹爹竟拿家法重责了她一顿。 一桩桩一件件,她都习惯了,习惯和女人保持距离,再之后家破败下去,她进了蝶楼,再也不受人冤枉,因为女人们说她是会勾引人的狐狸精,那她就心甘情愿地做一个狐狸精,只是这么多年过去,狐狸精当着也没意思。 徐娘子眯了眯眼:“如果能逃离该多好……要是还有重来一次的机会,红尘小姐,我一定找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儿当我的手帕交,想必让你做朋友,总不会被你误会我要抢男人了。” 红尘失笑。 李捕快按了按眉心,哭笑不得:“小姐,您可别为难小的,咱们县太爷严厉的很呢,徐娘子的嫌疑重大,她脱不了关系,不过你放心,哪怕进了大牢也没人磋磨她,我会给她找个好一点儿的牢房,以后真判了死刑,也给她找个力气大的来行刑,一刀就死,不受罪,你要是还担心,给她喝断头酒就用烈酒,睡过去就什么都不怕了。” 徐娘子拢了拢头发,整了整衣服,冲着红尘盈盈一笑,冷下脸:“走吧。” 她一抬脚,红尘又一拦。 这下连那些衙役都有点儿不高兴,李捕快的脸色也不好看:“小姐!” 红尘摆摆手:“李捕快先别恼,我不是轻狂之人,也不是胡说八道,今天哪来的死人?没有死人,怎么会有凶手?” 所有人都愣住。 李捕快把视线转过去,转到那被抬着的死尸上,虽然盖着白布,但他检查过,人死得不能再死。 “呃,小姐要是不放心,我们说这人是死在山里的便是,连累不到您的茶馆。尸体肯定要带走,我们需让仵作验尸,确定具体的死因,再说了,也得寻他们的家人来收敛才行。” 红尘摇了摇头,很随意地走过去。把白布一掀,拍了拍那死尸:“这不是死人。” 所有人的目光转过去,红尘扬起手来,啪啪啪就是一巴掌,甩在尸体的脸上。 打完一个,又扭头去打第二个。 红尘下手狠辣的程度,看得人都头皮发麻。 李捕快欲言又止。 那些衙役也吓了一跳。 所谓人死为大,大周朝可不兴虐待尸体,那得是有血海深仇的,恐怕才会鞭尸!没想到这个红尘小姐长得斯斯文文。人说话也和气。却如此凶悍狠辣,连尸体都不放过。 他们即便不是好人,也没必要做到这等地步! “红尘小姐你仔细手疼啊!” 小猫和小狸两个也吓了一跳,扑上来道。“要打我们来。我们动手。打这等死人多晦气!” 扑通! 两个小家伙话音未落,盛宣从担架上滚落,坐在地上。目光呆滞,半举着手! “啊!!!!” 抬尸体的衙役撒丫子就跑。 那几个捕快也吓得差点儿厥过去。 还是红尘反应及时,大声道:“别叫,我说过了,没人死,他们活得好好的,就是欠抽,多抽几下保证醒。” 那些捕快几乎是傻住。 尤其是一开始检查尸体的几个,满脸不可思议,一脑门官司。 “不可能啊!” 他们明明检查得很清楚,人是死的,难不成他们会连人的生死都分不清楚? 李捕快愣了半天,忽然想起有关红尘小姐的传闻,登时恍然,小声和身边的人嘀咕了几句,那帮捕快衙役再抬头看红尘,就只有一种表情——啊,快来看神仙! 神仙不神仙的,由着这帮人瞎想去。 其实不抽也该醒了,可捕快们不知道,李捕快现在自是对红尘有十二分的信任。 “剩下的交给我,打就成了吧?仔细伤了小姐的手。” 他以前当过兵,杀人也没少杀,不怕这个,第一时间冲上去就是一通痛殴,愣是把另外两个人打得鼻青脸肿。 然后他们就真给疼活了,哎呦,哎哟地抱着脑袋叫唤,一脸刚睡醒的朦胧样儿。 好半晌,盛宣和他两个朋友回过神,想清楚始末,都暴怒,尤其是盛宣,扑过去就想打徐娘子! “你个臭婊、子!竟然想杀了我?” 另外他那两个好友也帮腔道:“你不就是个陪男人睡的货色,怎么,别的人睡得,我们还睡不得了,装得跟贞洁烈妇似的,闹腾什么劲儿!” 他们本是温文读书人,一怒脸色狰狞,连那些捕快都看不过去,皱眉上前挟制住他,省得他伤人。 主要是担心他再伤了人家红尘小姐。 徐娘子登时愣住,脸上涨红,怒气勃发,红尘一步过去抱住她的胳膊。 “几个混账东西罢了,没必要为打死只老鼠再伤了玉瓶,你将来的好日子多得很。” 红尘叹气,拉着她的手臂把她拽得远些,衙役们愣愣松手,竟也没有阻拦。 “谁说女人要在世上好好活着,就一定要靠外力,靠男人,我们自己立不起来吗?你想想大雍的鹰公主,她和你比不是更惨?被自己的父亲送去北燕和亲,遇见以杀人为享乐的丈夫,日日遭暴打,忍辱偷生,好不容易才逃回大雍,现在人家一个人也好好的,虽是女子,却掌着半壁江山,她那个皇帝弟弟如今还敢把她当个礼物送人吗?” 徐娘子笑了笑,抻了抻衣角,闭了下眼睛,温声道:“……别担心。我现在看清楚也不晚,原来他一直这么想,他也这么想,多好笑!” 她一开始是想不开,满腔的怒火。 可真正动手杀了一次人,虽然不知是什么原因没有杀成,怒气却渐渐消散,再看地上狼狈不堪的大男人,已经没了那股子誓不罢休,同归于尽的气势。 “我只是后悔,后悔没早一点儿醒悟。” 要是再早一点儿醒过来,也许还能救回她的大白。 “给我准备笔墨纸砚。” 红尘点头,就让小猫把笔墨拿来,徐娘子挥毫泼墨,写了一封休书。 她休了盛宣。 白纸黑字扔在盛宣的脑袋上。气得他昏头转向,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其实说是娶妻,没有媒人,没有聘礼,更没有什么婚书,这人不过是骗了徐娘子而已,想必他在最情浓时,也没想过娶一个像她这样的女人当妻子。 既然没人死,捕快和衙役们也没为难徐娘子,红尘塞了几个红包过去。钱不多。够他们买些酒水。 这几个衙役还负责把盛宣三个给提溜走,省去了红尘不少麻烦,到底还是向着本乡本土的人。 盛宣还叫嚣个不停,不过他那样的。别说还没有功名。就是有功名在身。惹出这种是非,估计也要被剥夺了去。 折腾这么长时间,大家也累了。红尘把杂七杂八的人送出门,留下了徐娘子,先让她彻彻底底洗了个澡,还用上柚子叶,也好去去晦气,再选了间客房让她好好休息。 家里一团乱,红尘脑袋也给弄得嗡嗡的疼,干脆也回屋睡下了。 一睡就睡到傍晚。 罗娘怕她口渴,端了杯茶过去,小心翼翼地放在茶几上,结果一撩开帘子,吓得惊呼一声就把茶壶摔了。 “嗯?” 红尘一下子让吵醒,睁开眼,还迷糊着,下一秒整个人就僵了僵,半晌才冷静地伸出手,把身上的薄被往地上一扔。 咕噜噜。 十几只死老鼠滚到地上去,还有一尾翻了白眼的金鱼,呃,怕是活不了了。 “怎么回事儿?” 罗娘板起脸,“什么人在恶作剧?” “没事儿,没事儿,是只猫来送谢礼了。”红尘揉了揉眉心,哭笑不得。 罗娘怔了怔,她到相信红尘,只是拿了扫帚,簸箕把东西收拾了,嘀咕道:“小姐又去喂野猫,您就是喂它们,可别把它们带家来,弄得家里那几只再招了跳蚤。” 主要跳蚤会咬人,身上万一被咬得太严重,再留下疤痕,那怎么得了。 “……尽量。” 红尘叹了口气,她不招惹野猫,不代表野猫不来招惹她啊,就像这一只,就是自己找上门的。 爬起来吃晚饭的时候,徐娘子已经恢复了些许精神,无意间谈起她那只猫,一脸温情。 “大白可体贴人了,就是总喜欢给我送东西,什么死老鼠,死鱼,还有其它零零碎碎,不是摆在被子上,就是摆在枕头边。” 徐娘子笑得一脸温和,“弄得屋子里简直不能呆,我又舍不得它失望,每次都偷偷处理了,它还以为我很喜欢,送了东西就特别傲娇地在我身前转来转去,不抱抱它就不高兴。” 红尘:“……” 原来罪魁祸首在这儿! 那只大白猫围着它家主人喵喵喵,又凑过来蹭红尘的小腿,气得平安追着它的尾巴咬。 可惜平安太胖,没人家灵活,到让人家戏弄一番,夹着尾巴躲到红尘怀里呲牙咧嘴。 那只大猫到趾高气昂地走人,红尘顿时失笑,她家平安可不是善茬,平日里连老虎豹子面前也敢争锋,没成想换成只猫到怂了,果然是一物降一物。 红尘现在也经常去玉珏空间里闲聊,按照那些大能的说法,叫灌水。 把大白叼着老鼠送她的事情绘声绘色地写下来上传,到招得好些养猫人名为抱怨,实则显摆。 “我家大花也可坏了,抓住老鼠非要分我一半,还专门把脑袋给我!” “我家小黑也是,半夜三更起夜,一脚踩住只老鼠尸体,简直没法说。” “你们还算好的,我家那只直接把老鼠尾巴扔我饭碗里,丫肯定是它吃剩下的。” 逗得红尘也笑个不停。 玉珏空间里这一票家伙,如今越发不像神仙人物,她也逐渐把他们当成凡俗之人对待,说话聊天随便得很。 徐娘子无处可去,她也不想再回京城,干脆就在茶馆安了家。茶馆里的女孩子们多了,也不差她这一个。 红尘和她谈了几句,就让她负责教导罗娘她们琴棋书画,这一类红尘自己也能凑合教,可她一来没时间,二来除了画画外也不专业。人家徐娘子那绝对是大家。就她这水平,放在京城也占据顶端。 上辈子没见过这姑娘,大约是自己入京后,美人已然凋零,那一行最是摧残人,又有多少惊才绝艳的佳丽,不到红颜半老,容色依旧便销声匿迹。 徐娘子对这件事儿很上心,上课也特别严厉。 罗娘她们都是吃过苦的,再被严厉对待也不觉得辛劳。反而渐渐和徐娘子的感情好起来。对她十分尊重。 有这位在,红尘到觉得等罗娘她们考试的时候,至少在仪态方面绝不会减分。 别的还好,她一直担心这些女孩子不够贵气。虽然红尘是不觉得如今她们哪里不好。奈何书院那边的考核。也看仪表仪貌,还是相当看重。 一个气质高雅的考生,无论是男是女。都比那些天生猥琐的更容易拿到高分,毕竟很多考核,制定标准的是人,判分的也是人,要是不能让人第一印象就很好,那总要吃亏。 日子一天天过去。 天气也一日热过一日。 家里的几只宠物都猫在窝里再不肯出门,一个个张着嘴,吐着舌头,懒洋洋不肯动。 周村和蒋家庄那边出外做农活的老百姓们,也多出好些半截就热昏过去的。 红尘实在有点儿无法忍受,她当年好歹吃冰不费事,一到夏日,房间里也能有冰山,冻着瓜果蔬菜,再不然去郊外庄子里避暑,如今就没那么方便。 园子里还好些,有活水流入,可到底是热。 西瓜用井水冰了,没片刻就变得很烫,热得人心里发毛,红尘一直想吃冰镇的水果,但在杞县想找冰可不容易,薛公公到是从自己的冰窖里给她送了些。 但这些冰贵得很,便是薛公公自己也不可能敞开来吃,就是每天有那么一点儿解解暑罢了。 红尘心烦意乱,玉珏空间里好些人都笑:“不就是冰么,算得了什么!” 还有个自称‘我是技术宅’的人,直接给了红尘一个制冰的法子,连交换物也没要。 “落后技术,拿去用。” 人家毫不在意,不过红尘拿到一看,很是简单,直接拿硝石就行。制作出来的冰块还特别干净,没一会儿就弄了好几大盘子,徐娘子看得都目瞪口呆。 红尘按照玉珏空间的小教程,亲自动手弄了个炒冰沙,装在瓷盆里,家里人一人一盘,一口下去透心凉,暑气全消,平安也让它尝了一点点儿。 “呼,这冰免费得的,只有咱们享用,未免可惜了。” “不如茶馆里出售?” 罗娘连忙道。 她算学学得极好,有天分,最近茶馆生意都是她做主,老觉得赚钱赚得不够多,尤其是家里人口不比以前,吃饭什么的就不说了,女孩子长大,总要多点儿嫁妆才好。 她想的是红尘,红尘也想她们。 罗娘这些女孩子如今在茶馆,大部分都没时间做事,只忙时帮把手儿罢了,主要精力放在学习上,总得先考个好成绩,脱了籍才行,要不然即便赚到钱也留不住。 大周朝这边向来严厉,贱籍的人做什么都难,做个生意,买点儿田地,都要交重税,财产几乎保不住,日子难熬得很,虽然并不是特别严苛,下面私底下怎么行事得都有,可到底让人觉得不安心,红尘想给她们置办产业,也有种种顾虑,不过到碍不着多给她们发点儿工钱,多积攒些积蓄,等以后好了,做什么也少不得钱,压箱底的钱财多些,以后若是想嫁人,嫁到夫家底气都足。 “就在茶馆卖。”红尘想了想拍板决定,“便宜些,薄利多销,一夏日说不定能赚出好几亩良田……还有,也给别人些好处,反正咱们的冰也不值几个钱。” 她每天都让人煮上一大锅凉茶,让村子里闲着的妇人送到地头,一大壶茶卖个一两文,家里只要不那么困哪,都愿意买来喝,茶馆和农妇六四分账,双方便宜。 半个月下来,钱没赚多少,好名声到有了,以前罗娘她们耳朵里还总能听到些不好的流言蜚语,现在在两个村子里名声都特别不错,偶尔有个把刁民胡说八道,也一早淹没在盛赞里,掀不起风浪。 徐娘子很热衷这个,别看她一副美人胚子,冷若冰霜又孤傲,私底下自己偷偷摸摸写写画画,策划怎么才能在老百姓面前混一个好名声回来。(未完待续。。) 正文 11月19日开单章求月票 纪念一下,弄雪第一次开单章求月票啊! 小天使们,挥舞你们的票子,投一下吧,一张不嫌少,多少也不嫌多!!!(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假死 就为了这个,徐娘子居然在大中午,拉着红尘和罗娘她们,去地头上给大家伙送吃食,还亲自去。 红尘是无所谓,她挺喜欢热闹,也不怎么怕热,在外面转转,感觉不错,罗娘几个就很无语,陪徐娘子出来,要帮忙干活,还得辛辛苦苦听她讲课。 要是哪里做得不对,惩罚都变成在太阳底下捂得严严实实,端端正正坐着下棋。输棋的要帮忙洗衣服五天。 红尘只负责看热闹。 罗娘都有些受不住:“下棋到没什么,这么热,能不能不戴帽子面巾?” 面巾还很厚,热得不行。 “戴着。”徐娘子笑眯眯,“晒黑了怎么办?” 罗娘:“……”她不怕晒黑好吗,因为早些年很少见阳光,肤色苍白,红尘还让她多晒晒太阳来着。 正闲聊,不远处忽悠有唢呐声传来,奏的是哀乐,乐声听得人心中不太舒服。 好些干活的农夫都站起身看过去,老李擦了把脸,叹了口气:“是孙家出殡呢。也是,这么热的天,尸体不能存太久,孙家穷得很,也买不起太多冰。” 红尘他们也想起,昨天晚上孙家还寻到茶馆,说是听说有便宜的冰块卖,一口气买了好些,当时见孙家的人,就看他们愁眉苦脸的,虽说出门没戴孝,却也穿得是素色的衣裳。 “孙大是第三个。”老李的舅家做死人生意,卖些棺木纸钱。还卖寿衣,他对这些事儿到知道得多些,“咱们杞县这边,就这两天死了三个壮年男人了,孙大三十岁,另外两个死的都是三十五六,身强体壮,平时没病没灾,结果出了一趟门,回来就病死了。” “快别说这个。听了瘆的慌。” 旁边几个农夫赶紧打断。要是老年人寿终正寝便罢,现在听说有人三十多岁,虽然不算年轻,可也远不到该死的年纪就魂归黄泉。却不知死因。怎能不让人无限唏嘘。 尤其是孙大。平日里大家一块儿说说笑笑,上个月刚听说他闺女订了亲,人家不错。是个老实后生,孙大高兴得很,没想到一月不到人就没了。 喧喧嚷嚷,送葬的队伍被抬了过去,红尘本来没在意,一转头扫了一眼便怔了下,连忙几步跑过去,“等一等!” 罗娘她们几个面面相觑,连忙跟上。 “别走了,等一下。” 红尘喘了几口气,直接上去用力踹了一脚,没把棺材踹下来,却也踹开一条细缝。 送葬的那些人都吓了一跳,旁边披麻戴孝的孝子贤孙急得脸色涨红:“干什么,干什么!” 只是一看是红尘,算是认识,一时到不知该如何是好,红尘连忙道:“人没死,快点儿把棺材打开。” 一行人怔住。 “怎么可能?这,这都死了一天多了。”本来该停灵的,可天气太热,孙家老太太又悲伤过度,中了风,家里一片混乱,就想着快点儿让孙大入土为安,也少耗费些银钱,要不然光是冰块都花费多少?总不能由着自家兄弟腐烂! 红尘皱眉,厉声道:“打开!” 罗娘她们自是相信她,都冲过去帮忙,孙家的人脑子嗡了一声,也迷迷糊糊地帮忙开棺。 孙大的弟弟忽然想起他在衙门一个表兄弟跟他说过的事儿,这位红尘小姐几巴掌把死人给扇活了,难不成是有什么秘法?也要扇自家兄弟几巴掌? 他胡思乱想,其实想得也稍微沾了一头发丝的边,红尘最近刚人为制造过假死,所以她对假死这件事比较敏感,若非如此,恐怕也不会注意一个棺材,不注意就感受不到孙大脖子上那枚很古老的平安扣,便不会知道他可能不是真死。 棺材打开,人搬出来,红尘拿了罗娘的发绳儿,拴住他的食指,用力一勒。 他的手指隐约变得有些青紫。 红尘这才松了口气道:“看见了没有,要是人真的死去,怎么勒,怎么割也不会有反应,都死了怎么可能变青?” 她说得简单直接明白,连孙家的人都亲眼所见,立时便信了,孙二顿时松了口气。 他们家家境不好,一个壮劳力可是相当要紧。 孙二立时摩拳擦掌:“小姐,是不是要揍他?让我来,省得您手疼!” 红尘:“……”这都哪来的稀奇古怪的传言。 “这不一样。”叹了口气,红尘翻开孙大的眼皮看了看,皱眉道,“我不是大夫,我只知道他没死,却也重度昏迷,你们还是找大夫给再看看。” 孙家的人顿时有些失望,可人既然没死,总还有希望,连忙招呼大家帮忙把人送回去,周围那些做农活的也跟上去帮忙,大家都是乡里乡亲,出了事自是应该彼此照应。 红尘皱着眉看了看,总觉得哪里不对,孙大出事不像是身体有问题,刚才他身上笼罩的阴气多了点儿,只是她在这方面的造诣其实还不到出神入化的境地,有些看不清,那平安扣到有了点儿神智,却也是迷迷糊糊的,说不清楚。 想了想,她就拿出一张符箓,能招魂,附近没看见孙大的魂魄,她一挥手,符箓飞起来,在半空中晃了三下,又毫无声息地落下去,她再试,符箓也还是无声无息。 红尘皱眉,居然找不到……人还下葬,头七未过,魂魄不可能往生轮回! 这事儿没个靠谱的说法,还是别说出口让人徒增烦恼,红尘把事情搁在心里,并不纠结,反正纠结也无用,且看看孙大的运气如何。 到是跟来送葬的人里,有一个看见孙大没死。大吃一惊,忍不住过来问:“我有个叔伯兄弟和孙大一样,前天说没就没了,这天不好,也早早下葬,莫不是,莫不是……” 周围一静。 红尘摇摇头:“没看见人我也不知道,不过即便一开始是假死,如今已经下了葬,恐怕也成了真死。为了他家里人好。这事儿还是别去惊动,就这么过去便罢。” 那人一听,心道确实如此,人都没了。再去追究。万一要是一开始真没死。而是被活埋的,那不得逼得家里的老人们上吊!可他这心中犯嘀咕,越来越难受。很不是滋味。 孙家满脸忧虑地带着孙大回去,红尘忍不住安慰道:“你们别太着急,先找大夫给他看看,不如把他这些日子的行踪跟我说说,我去看一眼,说不定能找出什么端倪!” 孙家那几个顿时如抓住救命稻草,一个个绞尽脑汁拼命想,可孙大就是蒋家庄一普通农户,整日在地里干活,也没去什么危险的地处。 “也就是五天前,孙大去杞县看他大姑姐出了一趟门,顺路给他闺女买了点儿料子回来。” 他闺女要成亲,嫁妆准备的也差不多,可孙大最疼女儿,看到好料子就想买。 “只去了杞县?”红尘扭头问另一个家中亲人过世的男子,“你兄弟这些日子可有出去?” 那人想了想,一拍大腿:“我记起来了,差不多六七天前,他给我送了两包点心……是给我表妹的,好像是杞县老字号许家店的点心。” 可这并不算什么联系,他们附近村子的人,出门能去哪儿?可不就是去杞县,有些大半辈子也只去过附近的杞县,最远只到锦城而已。红尘叹气,心里明白,这大约只能尽人事听天命,像孙大他们这样的普通人,身无灵气,灵魂混沌,看着是好像不太容易招惹到脏东西,可真出了事儿,想找也困难,因为他们的灵光和周围的灵光太相似,不容易看出特点。 徐娘子她们把剩下的吃食,还有半桶冰沙散给做活的乡亲,红尘就叫了小莫过来,驾车去杞县。 “正好买些绸缎,夏日还是该穿绸子。” 家里现在都用布多些,麻布穿起来过于粗糙,棉布又精贵,并不比绸缎便宜多少。 罗娘她们也没反对,红尘的年纪大了,也到该穿好衣服,梳妆打扮的时候,尤其是徐娘子,已经抱怨好几次女孩子该穿鲜亮衣裳。 “三分容貌,还需七分装扮,你们又不似我这般天生丽质,若不穿好些,怎么可能显得出颜色?” 红尘本来还该去书院读书的,只她现在与郭老的关系好,且今日上的课,没她爱听的,便让小猫去说一声,歇两日再去。 上了车,小莫驾车,罗娘在车里陪她,听红尘很随意地招呼小猫让他去请假,不由笑道:“这做派,可有点儿像你前阵子讲的那什么故事,红楼梦吧,那位宝二爷不就是总找各种借口不肯去学堂读书?” 红尘失笑:“哪里一样?那宝玉见他爹贾政,便如老鼠见了猫,我有那么胆小?再说,他是行为偏僻性乖张,那管世人诽谤,我可是很在乎世人评说,不敢提什么名留青史,至少也要一世清名。” 两个人说得热闹,外面忽然传来一很熟悉的声音。 “这几块墨也没值几个钱,买来给咱们毅哥儿用又怎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这些时日抠门的厉害,都是为了你那个便宜闺女,她有什么好,养了那些年,还不是养一个白眼狼。” 这声音像顾氏。 蒋庄也在,脸上略黑,怒道:“小声点儿,生怕别人听不见!”他心下叹气,自己女人没读过书,也就没有见识,她怎么不想想,与人换女,难道就是好事儿?人家亲生爹娘找不到也就罢了,若是找到,恐怕不会与他们干休! 还有红尘,既然抱回来,那这个傻媳妇怎么就不当亲闺女好好疼爱……蒋庄的眼睛暗淡下来,他养了十多年,不是亲闺女也是心肝肉,如今让此蠢妇作践得他想认都没脸认了。 “包好。” 蒋庄摇了摇头,看那几块儿墨的确不错。想着这几日儿子还算听话,读书也上进,的确该买点儿好的,要不然他去读书,同窗们说不得会看不起。 他虽然也没读过多少书,见识不广,到底还时常在外走动,不是糊涂人,也是真心为了儿子好。 红尘撩开车帘,倚在车门上看了两眼。心绪平静得很。 罗娘噤声。细细打量她的眉眼,见她也没特别伤心,这才松了口气。 她虽然不认识蒋庄和顾氏,红尘身上的是非。却也听人仔细说起过。每每想起。心中难免忿忿不平。 红尘却笑起来:“罗娘也别这副表情,蒋爹爹待我算不错的,想咱大周朝每年溺死的女婴有多少。我不知道,罗娘怕也知道。” 别的不说,只看那些年过半百还讨不到一房媳妇的人,就知道寻常百姓家女孩子活下来的不多,年年河边溺死的女婴数不胜数,连口薄棺都得不到,像她这般,也幸亏遇见的是蒋庄,蒋庄有本事,纵然重男轻女,还护得住女儿,若换了个穷苦人家,顾氏怎么肯花费钱粮养一个外面换来的孩子? 红尘如今想得开,顾氏便罢了,对蒋庄始终保有几分真心真意的敬重。 这会儿顾氏在,她也犯不着过去打招呼,想了想转头道:“帮我记着些,下次送年礼,别忘了寻点儿上好的笔墨纸砚。” 蒋毅读书一般,可她想着蒋毅将来的儿子,她的侄子文远,心就软了些,上辈子一世孤苦,文远虽不是亲子,却也抚慰了她,那孩子生在市井,外表如泼皮无赖,却与他爹娘完全不同,是个顶好顶好的孩子,善良体贴,乃正人君子。 这辈子若蒋毅能稍稍上得台面,或许文远将来出生之后,日子会好过一点儿。 “咦?” 擦肩而过,红尘忽然怔了怔,叫道,“小莫,停车!” 马车吱呀一声停下。红尘撩起车帘便走下去,踩着青石板的小路,快步走到蒋庄跟前。 多日不见,蒋庄到见老,双鬓飞白,脑门上多了一条深深的皱纹,老态毕露,唯独身子还健壮,一身肌肉,孔武有力。 红尘也就稍稍放心,低声道:“您也来逛街?” 蒋庄一见她,脸上露出几分喜色,随即又有点儿难过,红尘如今当面也不肯叫他一声爹,竟这般含混过去,实在尴尬。 “哎,出来逛逛……阿尘这些时日可还好?听说你去读阑珊书院了,可要好好读,若是有什么需要的,别忘了跟……我说,别的帮衬不了你什么,做些粗笨的活儿还是行的!” 顾氏翻了个白眼,冷嘲道:“就你有本事,人家生意兴隆,财源广进,谁看得起你?” 蒋庄顿时黑了脸,恨不得当不认识这个妇人,只是在外面,又是在红尘面前,他向来矜持,并不肯随意乱叱责,以免大家颜面上难看,他本是这样的性子,比寻常男人对女子多了几分尊重,平日在家也向来惯着顾氏的。 红尘见他一脸的为难尴尬,忍不住失笑。 其实想想蒋庄这样的心性不算不好,至少对顾氏来说,那就是极好,在眼下的大周朝,也是难得的好女婿人选,且他还不是被逼无奈,不是看重外物,只是对自己的女人有足够的心疼而已,谁能说他不对呢? 闲话几句,眼看顾氏越发按耐不住,红尘太走近了两步,低声道:“您最近可遇到什么特别之事?” 蒋庄一怔,摇了摇头。 “我每日也就打打铁,不过从蒋家庄到杞县,几十年都一个样子。” 红尘沉默片刻,仔仔细细打量他的脸半天,就伸手指了指他腰里的荷包:“打开看看。” 蒋庄满头雾水,不过还是把荷包解下打开,从里面拿出一枚铜钱,一看就愣住。 “这……” 用红绳儿串起来的铜钱居然生了锈,根本没办法看了,蒋庄大吃一惊:“……前些日子我才看过,光鲜得很,这才几日,怎么就变成如此模样?” 红尘的脸色也有点儿不好看,低声道:“铜钱有辟邪的功效,既然坏了,您必然是遇到了什么麻烦,这样吧。您最近别出门,若出什么事儿,就去茶馆找我。” 荷包和铜钱都是红尘所赠,乃是精挑细选出来,不敢说是多么厉害的法器,可一眨眼变成这副样子,想想就忍不住心惊。 蒋庄愣了下,点了点头,眉眼也变得温和一点儿,笑道:“好。” 他到不是多相信这个。其实是不太信。而且他养了红尘十几年,最了解这个女儿,心里下意识不觉得红尘真能看出什么,但红尘担心他。对他来说。便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儿。 顾氏冷笑:“骗钱到骗到我们头上来了。你哄得了别人,难道还哄得了我,你是什么东西。我们能不知道?” 红尘懒得理她,蒋庄的脸一下子阴沉难看。 “摆哪门子脸色?她那一套我还不知道,咱们要化解什么煞气,就得买她指定的东西,说不得那些店家给她多少钱。”顾氏也不怕蒋庄,盯着红尘,满脸嘲讽,“告诉你,我家好得很,我男人刚做了几桩大生意,钱财我们尽有,但都是毅哥儿的,你想平白占去,除非老娘死?” 蒋庄气得一扬手就想给她一巴掌,可终究不是那种打女人的人,他若不是气急了,绝不可能动自己的妻子一根手指头,此时看着红尘,满脸无奈。 他现在到觉得女儿和妻子分开是好事,若日日呆在一处,家里怕真消停不了了。 红尘是早知道顾氏是什么德性,揉了揉耳朵全当没听见:“您放心,我这人向来只跟人计较!” 说完,不等顾氏跳脚,就扶着小莫的手臂上了车,临走依旧忍不住郑重其事地叮嘱:“还是家里最安全,轻易不要出门。” 家是最好的保护,一般的邪祟,若无人邀请,也与人没有联系,绝对闯入不了人的家里去。 红尘想了下,又道:“最近别轻易接陌生人的话头,您仔细些,不要随便发善心。” 但凡她能想到的,都细细叮嘱过,蒋庄的心里也有点儿熨帖,至于顾氏气得不行,也就无须在意。 闲谈结束,红尘辞别了蒋庄,便在街上很随意地逛了逛,大街上好得很,阳光明媚,酒旗招展,行人如织。 人气如此旺盛,又是酷夏,按说不该出什么乱子才是。 什么都没有发现,红尘的脸色却阴沉下来,小莫也有点儿担心,罗娘满头雾水:“没发现什么不是很好?” 难道真发现个神通广大的东西,大战三百回合,累得要死要活才算好。 小莫摇头,叹道:“红尘小姐察觉不出,只有两种可能,第一,那东西是过路的,害了人便走了,第二,对方精通隐匿法术,不容易找到。第三,敌人之高明远远超过小姐。若是第一还好,若是第二,就有点儿麻烦,若是第三,咱们还是速速逃了吧,何苦管这等闲事。” 罗娘一琢磨,也不安心,若真有厉害的邪祟作怪,他们就是不管,躲得远远的,恐怕同样心中难安,这可是杞县,是自家的地盘,谁愿意从此出个门都心慌意乱,各种担忧? 找到傍晚,还是什么都没有找到,一回茶馆,罗娘就去拜佛,一边拜佛一边念叨,保佑大家平平安安,保佑外面天下太平。 红尘不拦着她拜佛,还专门去普济寺请来开光的佛像,家里的女孩子们想拜,都能去拜一拜,回头却笑眯眯为佛祖抱屈:“咱们佛祖也太忙了些,东家长李家短的小事儿要找他做主,像咱们罗娘这样,希望天下太平的也找他做主,我若是佛祖,怕也被打击得思凡,不愿意当佛了。” 罗娘皱眉,翻了个白眼:“小姐!” 不等她训斥,红尘自己拍了拍嘴,笑道:“好,好,是我不对,童言无忌,佛祖心胸宽广,不会与我一小教徒计较。” 说着,她就诚心诚意地去给佛祖上了一炷香,罗娘这才罢了。 拜完佛,曲三娘那边喊开饭,这边刚进了食堂,外面小猫就急匆匆赶过来。 “小姐,李捕快来了,还抬着个,抬着个……人。” 他想说是尸体,奈何觉得不太妥,还是说是一个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二章 休书 “红尘小姐,您快帮忙看看,大刘这小子是不是真死了?” 李捕快满头大汗,也顾不上什么晦气不晦气的,把人搁在茶馆门口,气喘吁吁。 “这是我们衙门快班的刘青,昨天还好好的,今天上工的时候,仰面倒下就没了气。” 李捕快都快哭了。 他和刘青的关系那算得上很铁,祖辈上家里就有旧,二人感情也好,虽然刘青只是个普通衙役,他当上了捕快,可几十年的感情在那儿呢,关系依旧。 像他们这样的,别看总被人说成是贱役,实际上也是世代相传,势力根深蒂固,有时候说话办事比县太爷还管用,毕竟是本乡本土的,县太爷可不能在本土任职,且大部分呆不了多久便走人,衙役却多一干就是一辈子,父传子子传孙。 如今死个衙役,给衙门造成的震动,可不比死个县太爷小太多,何况还是这种不明不白的死法。 红尘忙走过去看了看,一看就发现这一个和孙大是一种情况,她这么一说,李捕快松了口气,随即又揪心! 要只是孙大一个,还能说可能是意外,毕竟前面还有两个死人已经下葬,谁也不知道是不是一样的情况,但现在又冒出一个来,显然意外的可能性越来越小了,说不得真是人为的。 “人为的?难道是下毒?” 李捕快挠头,他们杞县是小地方。可还是有几个好大夫在,衙门也派人去请了,他们县太爷在这方面向来有面子,奈何所有的大夫都说查不出什么。 到是吴大夫仔细看过,也说人还没死,有半口残气,可还能不能苏醒,什么时候能醒,那是谁也说不出来。 红尘也说不出来。 不过她仔细看了看,却是忽然一愣。蹲下去仔细看了看。他身上笼罩着一层气,正在散开,还没有散尽,这种气场很是奇怪。就和蒋庄铜钱上笼罩的那层阴气一样。至少是同出一源。 刘青看起来也是个三四十岁的汉子。身体壮硕,必然也是个健健康康,就算没处于人生巅峰。也是相当相当好的阶段的大男人。 和蒋庄一样。 红尘一拍手:“莫不是那东西也盯上他了吧。” 而且可能已经下过手,只是没成功,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根据她从各种古老书籍里得到的宝贵经验,邪祟都比较执着,盯上什么就不会轻易放弃。 前朝就有一则记录,有个可怜娃,十五岁的时候招惹到一只黄大仙,然后被纠缠了五十年,死了才算尘归尘土归土,彻底结束,红尘连忙跟老参打听。 老参和家里那些灵物们都傻眼——这不算一个品种啊,它们可不晓得! “我们只亲近主人,可不去和别的人类纠缠,再说,也纠缠不着啊。”老参摇头晃脑地笑道,“除了红尘你能感应到我们,能听得懂我们说话,在其它人眼里,我就是一株可以吃的人参,虽然很名贵,虽然也许值钱,可没人会跟我聊天。” 那到是。 红尘有时候捧着茉莉,捧着书本,趴在窗户上说话,罗娘她们也只当她有自言自语的怪癖。 “旺,呼呼!” 平安夹着尾巴,跟被什么东西咬了似的蹿到她足下瑟瑟发抖,红尘扫了一眼,正好看见一只大白猫优雅地甩着尾巴走过,绿色的猫眼里面还时不时闪烁出一抹得意,至少红尘觉得自己从里面看出得意来了。 ……看来这只大白猫和老参他们也不是同一个兴致,真是招猫逗狗,淘气得紧。 小猫和小狸看着平安,都有点儿担心。 “小姐,平安这几日也不知怎么的,老是乱蹦乱跳,还狂吠不止,莫不是病了?” 红尘摇摇头,现在要紧的不是狗,而是人,看了眼一脸紧张的李捕快,想了想道:“麻烦李捕快派人保护蒋家庄的蒋庄,若是出现任何异常情况,马上来找我。” “我怀疑‘凶手’下一个目标是蒋庄。” 李捕快怔了怔,也就痛快应了,反正这事儿连县太爷都没惊动,就是他们私底下非要查。 “千万记得,你们帮忙盯着就好,就算是发现不对,也别惊动了对方,一来以免打草惊蛇,二来我怕那东西不好对付,你们不知道窍门再伤了自己。” 李捕快心里怦怦直跳,连连点头。 “说实话,咱当差几十年,第一回碰上这种事儿,有点儿紧张。”不只是紧张,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兴奋。 男人嘛,有时候其实很追求刺激,像李捕快这等向往横刀立马的,更是如此,再加上这次涉及到自家兄弟的生死存亡,那自然更为上心。 “小姐放心,我这就回去,发动兄弟们一天十二个时辰盯着蒋家庄!无论做恶的是个什么东西,也保准它不敢再伤人!” 李捕快摩拳擦掌,红尘就放松些。 她比别人更清楚,就是有些邪祟很厉害,只要不是碰上那种道行十分高深的,有个十个八个壮汉戳那儿,元阳充足,对方就会忌惮,大部分邪祟也不像普通人想象中那般,随随便便就能造出一片焦土,血流成河的悲惨场面。 鬼谷先生便和她说过,她灵性足,或许将来会招惹到脏东西,但只要自己心正,气足,便无需担心,最可怕的不是鬼魅,而是人心。 到是如果很不幸遇到被人操控的鬼魅,那只能看看双方道行谁高,谁更幸运些了。 送走了李捕快,罗娘又去拜佛,还拉着红尘一起去拜。 她新添上的这个爱好没什么不好的,红尘也就随了她的意。虽然那一屋子佛像是从普济寺求来,可红尘还是觉得,拜佛不如给自家门神多上两柱香。 拜完了佛,红尘便伏案写了封信,找小猫给蒋庄送去。 因着不知道他身边是不是有什么东西监视着,红尘也没写得多具体详细,只是充作一体贴晚辈,又说她近来练习六爻八卦有成,为蒋庄算了一卦,算到他近日有劫。若呆在家中闭门不出。或许才能避开去。 一封信写得情真意切,也很郑重其事,结果蒋家收到信,蒋毅给念了一遍。顾氏当场就摔了桌子! “不出门?说得好听。全家都喝西北风不成?她要是给我万儿八千的银子。我也乐意让爷们儿整日在家玩,谁乐意干活?” 顾氏脸上发青,怒气冲冲。“你还护着她,瞧瞧这都什么话,那是巴不得咱家不好呢!不让你去做活,家里吃什么,喝什么,没干完的差事,她给补上钱?毅哥儿读书,她负责束脩?” “我说过不知多少遍,这是最后一遍,我再说最后一次。” 蒋庄皱眉:“红尘不欠你的,她那样的品貌,肯定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落到你手里遭了十几年的罪,你该庆幸这孩子是个好孩子,够大度,心胸宽阔,否则不光是你,怕毅哥儿也要被你拖累了去。” 他并没有疾言厉色,可顾氏这一次,隐约觉得背脊上有些发寒,张了张嘴,愣是没敢再开口。 蒋庄叹了口气,他其实知道,妻子没见识,只是个寻常愚蠢妇人,她心里有她的是非标准,对她,对她儿子,对她家庭有利的,就是对的,不肯看外面,也不肯为别人着想,她即便是心里隐约知道,她所做的一切罪大恶极,转过头来,也还是只顾着蝇营狗苟的自家小利益,说也没什么用。 他也同样自私,他从一开始就盼着,红尘即便不做蒋家的女儿,不回自家,也别找到她的亲生爹娘才好。 想一想,天下这么大,她爹娘来自外地,又哪里真有那份幸运还能认回女儿,再说,若无意外,对方不知道自己丢了个女儿,这么多年过去毫无消息,那就一辈子如此,也未尝不好。 蒋庄想的这些,本来也很有可能实现,杞县是小地方,消息向来闭塞,奈何夏家实不是普通富户,红尘那张脸又太显眼了些。 这边闹出一些小纷争,蒋庄看了信,到也不是完全不信红尘,他虽不知那孩子从哪儿学了一身稀奇古怪的本事,却知道阿尘不会说谎。 只是他现在手头的生意很大,杞县冯远镖局要一批刀剑,数量不算特别大,给的银钱却多,时间也紧迫,好像有大生意,蒋庄既然答应了,不可能坏了招牌,自然要去干活。 不过他还是打定主意,这些时日到杞县老老实实干活,不出去乱逛,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寻常百姓,生活不易,还是小心些好。 第二日,蒋庄就去县城。 李捕快把这事儿跟红尘一说,红尘想了想,也没特意去阻拦。到不是专门为了把蒋庄当鱼饵,主要是她不大想太多干涉人家的生活,再说了,只有千日做贼的,哪有千日防贼的,那作乱的东西抓不出来,难道还能日日保护他不成? 就算蒋庄得救,对方还可以换其他人。 太阳过毒了些。 “贼老天真是不给人活路,前些时候大雨倾盆,路上遇见了两次洪灾,现在到好,就每一块儿云彩遮遮太阳,就这天气走镖,弟兄们不知道要受多大的罪。” 说话的冯远镖局的大镖头龚威,这次镖重要,他要带队走一趟。 所谓江湖越老,胆子越小,龚威走遍三十年,四国各地都去过,北到大雪山,东至东海,什么样的毒地绝境他都见识过,可如今每次出镖,到越发仔细谨慎,不光是兵器新准备了一批,连一些马鞍,水壶,衣服,鞋帽之类的小事儿,他也是自己亲自看过。 “你们要记住,自己的马,自己的装备,自己检查清楚,要知道,现在仔细一点儿,出门在外就多一条命。” 龚威也不避着蒋庄,还特意把他叫过来。 “蒋师傅。打造兵器您是行家,给我们兄弟们看看,打造他们趁手的,银钱上您放心,亏待不了您。” 蒋庄笑应了,果真过去看那帮子趟子手的身材,胳膊长短,手掌大小。 他正看着,一前一后两个女子慢慢推着个推车过来,那帮趟子手顿时欢呼一声。蜂拥而上。你争我抢地抢车上的水。 前面那女子却抢先端了一海碗,还是加了冰块儿的,缓缓走到蒋庄面前,递给他。 “大哥。您喝点儿水。” 龚威怔了怔。嘿嘿一乐。戳了蒋庄的腰一下。 蒋庄尴尬地脸上一红,却是双手捧过来,小声道谢。 这女子可不是那等看起来很轻浮的女子。生得文静,衣着打扮十分素净,不涂脂抹粉,年纪也不小了,二十七八岁,是年前被拐子拐了来的,后让冯远镖局给救下,不肯说前尘往事,求了冯总镖头的同意,就在镖局里帮忙做些洗衣做饭的差事。 她叫芳姐儿,人漂亮,心又细,干活利索,很快就在镖局里立住脚,深得人心,蒋庄到这儿做活以来,也得了她好些照顾,对她颇为敬重。 镖局里的人其实都隐约看得出,芳姐儿对蒋师傅有些好感,只是蒋师傅是成了亲的人,大家也就全当没看见,不想说破再让芳姐儿难堪。 他们说白了是半个江湖人,到不像普通老百姓那般注重礼教,就说芳姐儿的情况,换了普通老百姓,尤其是做正室的女人,必然要瞧不起她,觉得她不要脸,是个狐媚子,到处勾引男人,但在这帮镖师眼里,却觉得她发乎情止乎礼,喜欢就是喜欢,洒脱得紧,至于蒋庄要不要收了她,那是蒋庄的事儿,得也欣然,失亦喜,得到得不到的再另说。 当然,这也和蒋庄不是什么豪门大户,只是打铁匠,家里也穷有关,若是芳姐儿想攀上的是什么富贵人家,那估计给人的感觉就大不一样。 蒋庄喝了水,把碗还回去,也没看她,便躲到一旁歇着。 一直到芳姐儿走了,龚威才过来掰给蒋庄一般芝麻饼,两个人分着吃,小声道:“你怎么想的?” 蒋庄也懒得装糊涂,苦笑道:“还能想什么?咱们是什么人?也就是个苦哈哈,哪里能有那花花肠子,我自家的婆娘还收拾不住,再要一个,怎么养得起?” 他这话斩钉截铁,不像是虚言假话,龚威颇为不可思议,摇了摇头:“真是,跟你说,咱芳姐儿可不是个一般人,平日里做女红,尤其擅长绣美人图,绣的大屏风一面能得二十两银子,比咱们这些只靠力气吃饭的赚得一点儿不见少,你要是纳了她回去,只赚不亏。” 蒋庄还是摇头。 “就是因为她太好,我才不要,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能乱捡,我爹跟我说的。” 其实他怎么可能不动手,他是男人,又不是棒槌,哪个男人碰上漂亮女人倒贴能不动心思?可蒋庄是个明白人,能控制住自己的**,他知道做人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 就如他所说,他就是普通人家,看看乡里乡亲的,哪户人家会纳个妾回来?便是没儿子的也不会纳,何况他还有个儿子。 顾氏和芳姐儿比,差出十条街去,但蒋庄娶的是顾氏,他就绝不再看别的女人。 “行,蒋师傅你是条汉子。” 龚威竖起大拇指赞叹,“对了,晚上兄弟们去喝酒,一起去?” 蒋庄想了想,摇了摇头:“我找人算了一卦,卦象说我最近不宜时常外出,恐会招灾。” 天空碧蓝如洗,太阳火辣辣地俯瞰大地,园中本来鲜花如锦,遍地葱绿,可此时却仿佛入了秋般,焦黄焦黄的,到让人瞧见就感觉到一股子暑热之气。 “呼哧,呼哧!” 平安吐着舌头,气喘吁吁,连尾巴都耷拉下来。 茶馆这边冰块儿的销量大增,罗娘本来还稍微控制着些姑娘们用冰太多,怕着了凉,这几日也顾不上,在屋子里堆满冰山。 因着酷暑,连书院那边都休了假,没办法,书院条件不好。几天就有七八个学生中暑,病得厉害。 红尘干脆窝在家里,从学生彻底变成老师,整日和徐娘子一搭一唱,逼得罗娘那些女孩子早忘了什么冷啊热的,天天一门心思都在读书上。 李捕快那边也时不时地传点儿消息过来,一开始是一天一次,很是积极,只是蒋庄的生活简单得很,除了在家。就是去镖局。两边儿都是闷在他那打铁的家伙事儿旁边,并不外出,消息见少。 红尘心里不太踏实,当时用她那比半吊子好一些的相术给蒋庄看过。他这一劫可不算小。能度过去还好。度不过去可是要命的,只是她该提醒的也提醒到了,总不能真把蒋庄关起来不让出门。 她就是想。顾氏绝对不愿意。 这日,姑娘们坐在书房里看书,你读一句,我来解释,一起学习,效率还高些,小猫就悄没声地过来,小心翼翼关门,红尘扭头瞥了他一眼,他才不情不愿上前道:“小姐,顾氏带着她儿子来了,就站咱们茶馆门口,让进来也不肯进来,问什么都不答,就是在那儿哭,您看这该怎么处置?” 按照他的意思,何苦惊动小姐,只推说不在,他和小狸过去处理了就是。顾氏一把的年纪,真要死皮赖脸地闹事儿,小姐出去撞上,岂不是很难看? 红尘皱眉,忽然道:“李捕快今天可派人来了?” “今儿到没有。” 小猫也奇怪。 “走,出去看看。”红尘换了身见客的衣服,就径直出门,一出去便见顾氏失魂落魄地立在门口,一眼看到红尘,眼睛大亮,一下子扑过来叫道:“二丫头,二丫头,你快去跟你爹说,娘知道错了,娘是糊涂,脑袋不清楚,现在好了,再也不做傻事,娘这就接你回家,咱们一家四口好好过日子!” 红尘:“……” 顾氏今天没吃药?脑子有病吧! “呜呜呜!”她嚷嚷了半天,见红尘不为所动,捂住脸就呜呜咽咽地哭。 她这一把年纪,又不是年轻时候,哭起来哪能看?周围的客人们都觉得惨不忍睹。 红尘仔细瞧了瞧她的面相,“你这夫妻宫确实出了问题,夫人,你还是别哭了,到底什么事儿不如说一说,我虽然不知道能不能帮你,说出来总比你在这儿哭强些。” 顾氏咬牙,从怀里拿出一张纸,双手颤抖得厉害,半天才递给红尘。 那纸都被攥得皱皱巴巴,打开一看,竟然是一封休书,上面列了好多条罪状,笔迹的确是蒋庄的,蒋庄写字不好看,歪歪扭扭,字迹到不容易仿造。 其中最笔墨最重的,就是她逼走了女儿。 红尘:“……” “我不能没有他,毅哥儿不能没有爹,他还小,他还小,二丫头,你跟我回去!” 顾氏嘶声裂肺地喊了一嗓子,伸手就要拽红尘的胳膊,红尘轻飘飘后退,就避了过去,她精神不振,人也没有力气,可这一爪子到狠辣,没抓住她,却用力过猛,竟把自己的掌心划出一道血口。 红尘实在没心思听她胡言乱语,根本不搭理,直接叫过小莫:“小莫,你骑快马去找李捕快探探情况。” 又冲顾氏问,“蒋师傅人在哪儿?” 她声音极高,竟一下子镇住顾氏,让她愣了半天,才支吾道:“没,没见到人,今天一醒就在桌上看见这个……”一见休书,简直晴天霹雳,她本不肯信,可死活找不到丈夫,越想越害怕,也顾不得儿子还在读书,脑子一蒙就直奔红尘这儿。 红尘看了看顾氏的脸色,琢磨着她能起到的作用不大,招呼小猫和小狸驾车直奔蒋家庄,回了蒋家,也不去屋子里看,直接闭上眼摸了摸石榴树,好一会儿,又把大黄抱起来,抓了一把炒米给它吃。 顾氏也一手提溜着完全不在状态的儿子,跌跌撞撞地冲进门,四下里找了半天,死活找不到男人,又气又急,脸色铁青,嚎啕大哭。 周围的邻居们听到动静,就忍不住私底下议论,说蒋庄早该把这败家娘们儿给休弃了,只即便要走,那也是顾氏走。 顾氏听了一耳朵议论,又怒又惊,换了以前非要撒泼不可,现在担惊受怕,也就没那个力气。(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三章 黑狗 红尘抱着大黄,一只手捂住它的额头。 大黄很乖,脑袋搭在她手臂上,一动不动,石榴树沙沙作响,一幅影响就浮现在红尘的脑袋里。 透明的,黑白色,很模糊,但确实是蒋庄,他半夜从屋子里出来,手里点着灯笼。 灯笼竟然是白色,照得他的脸发绿,一出门,就让长发的女人抱住胳膊,两个人渐走渐远。 那女人的脸看不清楚,只看背影却颇为窈窕,想来是个美人。 红尘吐出口气,其实若真是蒋庄被个女人迷惑,骗走了到也无妨,可这事儿恐怕没那么简单,把大黄放下来,做了个手势,大黄就蹭一下蹿出去。 “跟上。” 红尘直接上马。 一行人冲出几步,就看见李捕快带着三个衙役一转弯直奔她而来。 “小姐,小姐,不好了,今天我派出去保护蒋师傅的两个弟兄被人挖了心,尸体才被发现。” 他的声音发发颤,显然吓得厉害。 身边的几个衙役也是一脸惨白。 杞县都有十多年没发生过这样惨绝人寰的大案子,平日里即便死个人,多是寻仇,要不然就是冲动杀人,抢劫谋财的也有,但一年出一桩就让县太爷头痛的不行,平日里还是很安生。 红尘皱眉,指了指前面:“跟着大黄,它会帮我们找到蒋师傅。” 找到蒋师傅肯定就能查出害人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李捕快那些人心里害怕,可要是放任下去。他们的日子绝对不好过,一咬牙,也上马狂追。 顾氏可不会骑,一个人在后面追了半天也没追上,只知道哭个不停。 一路跟着大黄,直奔杞县,大黄就钻进一条小巷子,巷子幽深灰暗,一进去半点儿阳光也看不到。 “呜,嗷嗷!” 进了巷子。大黄就匍伏于地。向后缩了缩,耳朵倒在后侧,毛发竖起,一副惊吓过度的模样。 前面阴影重重。影子里仿佛藏着择人而噬的怪物。明明是酷暑。稍微待了一会儿便寒气扑面而来。 李捕快心里咯噔一声。 红尘一手搂住大黄的脖子,顺了顺毛,皱眉道:“你说的冯远镖局就在前面那条街上?” 李捕快点头:“南街。蒋师傅平日里都呆在镖局后面,一直没什么事儿,我也大意了,只让小乙和金子跟着,该多找些人手。” 他后悔不迭,但现在后悔又能怎样,只好眼巴巴地看着红尘。 “小姐,我那两个弟兄都是独子,家里父母年迈,媳妇没娶,儿子没生,就这么死了,也未免太惨,要是不给他们报仇,以后还有哪个弟兄肯给我老李卖命!” 红尘在巷子口站了一会儿,还没走进去,旁边一棵老树就道:“你是石榴它家主人?别进去,里面有个凶恶的家伙,被它抓住肯定要死的。” 并不是特别清晰,这棵老树的灵智还没有完全开发出来,但它显然和石榴的关系不错,红尘点化石榴的时候,周围的其它树木也跟着沾了点儿光。 想了想,红尘就道:“事已至此,伤心无用,李捕快你先随我回去,我准备一点儿东西等晚上动手。” “晚上?” 李捕快愣了愣,难道不应该是白日动手比较合适,那些邪祟一到晚上还不功力大增? “它恐怕不到晚上不肯出来。” 红尘简单说了说,也没详细解释。 在这方面,李捕快自己一窍不通,全都指望红尘,也就听了她的话,招呼弟兄们都回去,“大家好生休息休息,晚上咱们抄家伙给弟兄报仇去!” 他那帮衙役轰然应是。 红尘一直开着玉珏空间,和那帮子大能商量,想看看里面到底是什么东西,能怎么对付! 那帮大能到颇为轻松,看样子没把这事儿太放在心上,也许在他们眼里,那就是小菜一碟。 当然,更有可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有几个人却对李捕快那帮衙役颇为好奇:“都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平时我听故事,里面的衙役通常都是炮灰,一口气死一片的那种,而且胆小怕事,怎么你们这儿的衙役胆子还挺大的?” 眼下这桩案子如此诡异恐怖,衙役们竟没一个退缩。 红尘:“……哪儿听来的?” 衙役横行霸道,欺软怕硬,那的确是有,而且很多,几乎是普遍现象,可那不代表衙役们不做事。 她偶尔也看些传奇话本,里面的衙役什么工作也做不成,干什么都失败,实际上至少在杞县,县内偶尔发生些大大小小的是非,案子,全是捕快衙役们处理,干得还挺利索的。 就是当年在京城,红尘也见过几次衙门里小吏的本事,有些写了一笔好字,有些颇有点儿过目不忘的能耐,几十年的案子档案,都能随时随地指出放在什么地方,还有的算学一流,算数的本事完全甩那些当官的十八条街。 大周朝能做事儿的,反而是这些小吏多,衙役们固然粗俗,可在本地当差多年,知根知底,终日在街上厮混,地头熟悉,经验丰富,还是很能做事,且至少杞县的衙役们讲义气,对自家兄弟没得说,胆子也并不小。 “杞县这边衙役很上路,像是那些摆摊的小贩,只要给巡街的衙役交了钱,一般只要安生就能保平安,做生意也顺当。”红尘随意答了两句,就把注意力都集中在别人公示出来的高级符箓上面。 那些符箓画起来特别复杂。 “我卖你几张护身也不是不行,不过你最好还是尝试下。自己试着画画。” 一个叫我是**师葛明的人平时很少发言,这次却第一时间给红尘建议。 “我觉得你天资不俗,且甚有灵气,试着画一画也许能成功,买的话太贵了,你也买不了几张。” 确实很贵,红尘扫了一眼,那些高级符箓都必须用天材地宝换,寻常银子人家根本不会要。 玉珏空间里大部分东西,都不收银子。听说到是有交易区能用银钱交易。可那样的交易区,红尘根本打不开,她在玉珏空间做点儿倒买倒卖的生意,平时买的都是人家的闲散物资。像书之类的。送出去的也是有灵性的花花草草。还有些药材和小零嘴,甚至用自己写的八卦故事和别人换过两本《神异录》。 她也问过什么时候能有条件使用玉珏空间的全部功能,说法五花八门的。不是很确定。 好像很久以前就有一个人,从一拿到玉珏空间,就能使用全部的功能,似乎他和周围的人格格不入,很不一样,近年来这样的事情凤毛麟角,轻易遇不上。 红尘不贪心,她的境遇已经难得,再贪心实在不像话,认认真真地把可能有用的符箓,什么请神符,诛邪辟邪的符箓,还有什么大力符,遁逃符都整理了一遍。 正好在杞县,离集市很近,她没和李捕快一块儿回去,而是带着小莫去买些黄纸朱砂。 只是黑狗血不太好买,有卖的,可不是灵性不足,就是根本是假货。 小莫就道:“不如去找一只黑狗借点儿血?” 呃,那也行。 如今天热,整个杞县就没有半点儿凉爽绿意,街市上行人也少,除了几家买凉茶的摊子还有些客人,其它出来摆摊的小商贩也就三五家。 红尘走了一圈,到是看见一户卖鸡鸭的,那黑公鸡有两只,毛色鲜亮,黑狗一只也没瞧见。 拉了拉大黄,揪着它的耳朵叹道:“你往日不是挺喜欢结交小伙伴?小伙伴里有没有黑皮子的?” 大黄两只前爪向前一伸,趴下,吐着舌头,一双眼睛亮晶晶地看着红尘。 “买根大棒骨过来。” 红尘顿时笑道。 小莫就过去买了一根大棒骨。 大黄鼻子抽动了下,嗅嗅,立时站起来,精神抖擞,一叼红尘的袖子,才一路小跑地向前冲。 红尘不着急,一边叮嘱小莫棒骨先拿去煮一煮,别放盐,大黄爱吃,可肠胃并不好,寻常吃不到什么肉,贸然吃肉可不要吃出问题来,若把大黄吃病了,她自己都心疼。 说着话,没走几步,就听见前面大黄汪汪汪地叫声,洪亮刺耳,两个人连忙过去,就看见一只黑狗,身材壮硕,差不多有小牛犊子那么大,瞪着铜铃大眼,低声冲着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咆哮。 那妇人吓得脸色煞白,怀里还抱着个婴儿,瑟瑟发抖,一只手挥舞个不停,大声吼道:“起来,滚开,滚开!” 那大黑狗低声呜呜了两声,猛地直起身子扑了过去,那妇人吓得埋头就冲,跑了两步让大狗咬住后腿,她竟举起孩子一把砸了过去! “啊!” 周围的人都惊呼。 李捕快脸色大变,腰刀抽出,谨慎戒备,只见那只大黑狗一张嘴叼住孩子,双嘴含着,还是呜呜呜的,却不曾合上牙,婴儿的哭声震天,响亮的不行,中气十足,看着只是受到惊吓,黑狗晃了晃脑袋,上下一掂,轻轻摇晃,那婴儿就渐渐收了哭声,咯咯咯咯咯地笑起来。 众人这才松了口气。 那妇人跑得太快,踉跄一下摔了一跤,趴在地上半天起不来,大黑狗溜溜达达走过去。 所有人屏气凝神。 只见那只大狗翘起后腿——呃,朝着那妇人撒了一泡尿! “这哪来的畜生,也太淘了。” 围观的几个啧啧称奇,到是想笑,只是笑话人家一个女人未免太不好看。 黑狗的样子实在是凶恶,现在孩子还在它口中,众人议论纷纷,也来不及去关心那女人,先紧着孩子要紧,可这会儿谁敢上前?连李捕快都满头大汗。 红尘到不怕。领着大黄慢慢悠悠走过去,顺手把小莫手里的大骨棒接过来,递给黑狗,另一只手凑过去抱住孩子。 那大黑狗嗅了嗅她,很果决嫌弃地把孩子往她怀里一塞,一口叼住骨头,趴下来细细地舔舐。 “呼!” 大家这才安心些,连忙过去扶起晕头转向的妇人,小声道:“行了,行了。没事儿了!” 那妇人战战兢兢一回头。就见大黑冲她呲牙,登时又吓了一跳,好在这次黑狗没扑过来,她稍稍镇定了些。一边赔笑。一边道谢。便走过去向红尘要她那孩子。 “麻烦这位小姐,真是多谢您。” 说着,就伸出手臂。 红尘轻轻退了一步。 “汪汪!” 大黄扯着嗓子嚎了一嗓子。那大黑狗阴测测的目光也转过来,妇人一惊,脸色大变,心中惧怕,脚步微微挪动,看着很想夺路而逃,但周围人这么多,几个衙役又过去挡住大黑狗的路,她躲在李捕快身侧,心里安稳了许多,抿了抿嘴唇,一咬牙红了眼睛,高声道:“小姐,小妇人急着回娘家,还有要事,我大哥就在前头等着接我,等改日我再来向您道谢。” 说着,又去抱孩子。 红尘转了下身,轻轻拍了拍婴儿,小声哄着他闭了眼,似笑非笑地看着那妇人道:“既然要谢我,你总要说说自己家住何方,姓甚名谁,你哥来接你,想必是本地人吧,本地人我熟悉得很,要不然我登门去找你要一份谢礼?” 那妇人怔了怔,皱眉道:“我们是外地的……小姐,我真有急事,还请把孩子还来。” 她的声音冷硬了些。 “恐怕暂时不能给你。”红尘也冷了脸。 周围人都看傻了,谁也不明白这是什么情况。 那妇人大急:“难不成你还想抢孩子?有没有王法了!你再不还我,我可要报官!”说着,她冲过去就要抢,小莫随手一推她的胳膊,把她推得倒退三步。 妇人更是暴怒:“你们想干什么!” “想报官。”红尘转头看了李捕快一眼,“麻烦李捕快了。”她使了个眼色,李捕快虽然不知道这位小姐是什么意思,可现在正是紧张关头,他可不管别的,一挥手,立时有几个衙役过去,掐住那妇人的胳膊。 那妇人先是一愣,随即扯开嗓子大喊:“抢孩子,有人抢孩子了,救命啊救命!” 周围的老百姓们目瞪口呆,外面还有人呼喊:“谁抢孩子,拐子在哪儿呢!” 本地的人,应该说各地的老百姓最恨的就是拐子。 红尘皱了皱眉,提高声音道:“你说这是你的孩子?要是真的,你把它狗嘴里喂?” 那妇人瞪大了眼,一时哽噎,眼珠子一转,顿时哭道:“是我不好,是我不对,一下子慌了神,这才失手,我以后再也不敢,可即便我做得不对,你们也不能抢我的孩子啊!” 红尘扫了她一眼:“我看不是吧,这男孩儿身上穿的肚兜,那是咱们杞县应凤楼的手艺,包裹用的棉布也是,有他们家的标记,做不得假,你一个外地来的,怎么可能有应凤楼的东西?” “我,我买的不成?” 那妇人一嚷嚷,周围的老百姓都怔住,谁不知道应凤楼的绣活儿那是半个月也不一定能拿到手,当然,说的是寻常百姓,人家专供豪富之家。 这女人上看下看,肤色黑黄,手脚粗苯,衣物简陋,怎么看也不是个富贵人家的。 再看那孩子,粉雕玉琢,小脖子上还挂着小小的银锁,头上戴着一顶大红色的小帽子,着实可爱。 一行人惊疑不定,那妇人哭的声音却越发高了,扑通一声跪下,抱住红尘的大腿嚎啕:“你这是要逼死我啊,我家只有这么一个宝贝儿子,那是我的心肝肉,你这是要挖我的心啊!” 声泪俱下,凄惨无比,众人一看,心到像她偏了几分,说不得人家就是宠孩子,自己省吃俭用,给孩子最好的。 一乡亲便劝道:“这位小姐,我看她面目慈悲。双目清亮,不似歹人,您看不如把孩子还人家吧。” 红尘无语,直接解开包裹,反正是夏天,也不怕孩子冻着,露给周围人瞧。 “看清楚,是个女孩儿,不是什么儿子!” 那妇人身子一僵。 红尘冷笑:“我说是男孩儿就是男孩儿不成,隔着包裹。我看不清楚。难道你是孩子的娘,也不知道你生的是男还是女?” 一句话,全场都懵了,一个老头论起巴掌就要往那妇人脸上扇。怒道:“你个骗子。该死的拐子。非打死你不可!” 其他人也纷纷上手,可不管这是个女人,杞县的规矩。遇见拐子往死里打。 还是红尘看打得差不多,劝道:“大家别急,先让李捕快把人带回去,我看她一个女人做不了这种事儿,必然有同伙,而且也不知她是从什么地方拐来的孩儿,瞧着应该是咱杞县的,家里人还不知多么着急,总要问清楚才是。” 众人一想也对。 李捕快更是拍着胸脯保证,一定问得清清楚楚,虽然这女人瞧着不像善茬,可衙门里头也没有善茬,三木之下何求不得这句话还是很有道理。 上来两个衙役就把她提溜走。 红尘又叮嘱:“我看这女人说有人接应她的话,应该不假,你们也派人注意些。” 李捕快点点头。 周围围观的老百姓们都跟着着急:“最主要的还是找孩子的爹娘,这孩子丢了,大家还不知怎么担心,我看准得报官,还是瞧瞧有什么人来报案吧。” 这条街离衙门也不算远,老百姓们虽然怕官府,有这种事儿,却还是敢去凑一凑,红尘抱着孩子,眨了眨眼,招呼大黑狗过来,抓住它的耳朵问:“这孩子是谁家的?快带我去看看。” 李捕快就笑了:“小姐您说笑呢,一个畜生……”怎么可能听得懂人话。 大黑抬头瞪了他一眼,李捕快的声音戛然而止,就见那大黑狗甩着尾巴向着街头跑去。 李捕快叹了口气:“哎,现在狗都成了精,衙门也该养几只。” 先是大黄,又是黑狗,这狗们,还真是快变得比人管用,也许衙门养了狗,就能裁掉些差役。 他周围的衙役们一个个也动了养狗的心思,只是若知道李捕快的想法,恐怕全要哭死,以后每天吃一顿狗肉火锅,裁人的话,他们的饭碗怎么办? 红尘抱着孩子跟在大黑后面。 她那玉珏空间上有十多个人发帖子,排出长队——明天开始,我要养狗! 大黑走得到不算快,走几步停一停,却是一连走出两条街,蹲在一户人家前面就不动了,红尘就走过去敲了敲门。 只敲了几下,大门一下子就被打开,一个男人探出头,满脸烦闷,一看见红尘,却一下子怔住。 红尘也愣了下:“穆爷?” 呃,一瞬间,玉珏空间里冒出一堆省略号。 红尘,你不是才说那位薛公公想给他干闺女求生子秘方,女儿成亲多年无所出,他十分担忧,这孩子哪来的? 穆爷一看见她怀里的孩子,却是大喜,一把抢过来抱住,简直要落下泪:“妞妞!” 红尘还是头一次看穆爷这样冷硬的汉子露出如此表情,折腾了好半天,把孩子安置在屋里,又招呼奶娘来看着,穆爷才有时间道谢,讪讪而笑:“红尘小姐,这事儿您千万当没看见,这孩子,这孩子,哎,您就当帮我一忙,只当不知道便是。” 喜悦过后,穆爷面上隐约有些发青,红尘皱了皱眉,“算了,不关我事。” 她现在忙得很,没时间管人家的家务事。 “只是今天这一出,好些人看见,外面追来看热闹的起码几十个,消息瞒不住。” 穆爷一拍脑袋,面上愁苦,连忙跑去打发那些看热闹的,红尘不管他,扭头就走,出了门去买了一些黄纸,朱砂,又抱着大黑狗的脖子,和它商量了半天,许诺一堆好处,才用青锋割开一点儿后勃颈的皮放血。 应该挺疼,可大黑狗一声都不吭,反而是大黄呜呜呜的叫唤。 大黄是母狗,瞧这模样,别不是看上人家了。 一应东西都准备就绪,红尘找了家挨着那条古怪箱子的客栈住下,闭门开始画符。 李捕快一声招呼,就招来二十多好手,他们衙门的衙役当然比这个多得多,但能算得上有一身好功夫的,只有这些个,那些身手不行的干脆都没有叫。 天色渐晚,月上树梢,今日有浓云,略略落下些雨丝,正是好时候。(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四章 反派死于话多 杞县有很多条古老的小巷子。 它们仿佛亘古长存,前朝时,曾有乱贼侵扰,朝廷败退,杞县的老百姓就组织起义军,愣是靠着这些四通八达的小巷子坚持了三天,坚持到援军到来,最终保下不知多少条人命。 从那以后,巷子就越发多,互相勾连,外人进去一定转不出来,连本地人不小心也会迷路。 城南尾巷最里面,是三间大瓦房,很破旧了,外壁上布满斑驳的绿苔。 红尘只带了小莫还有李捕快两个人进来,在门前站定,其他的好手都拿着弓箭隐蔽起来。 大黄和那只大黑狗是死活不肯向里面走的,一步也不肯,在外面的时候,还有好些有灵智的植物叽叽喳喳劝阻,让她绝对不能进来,但到了这里,整个房子就像死的一般,乍一看看去,一层浓密的黑雾笼罩,恶臭弥漫,让人恶心得恨不得连夜饭都要吐出来。 小莫隐隐约约觉得有点儿不舒服。 李捕快也皱眉:“这种感觉……有点儿像当年和北燕干架的时候,被烧死了好几千人,又是夏天,没人收尸,后来那片战场过去大半年,臭味还是散不了,一去就头晕。” 红尘随手掏出两张符箓,直接往这两个人脑门上一贴:“别摘下来。” 李捕快如获至宝,小心翼翼地拿手按住眉心,生怕一不注意东西就掉了,毕竟这么随手一贴。贴得结实不结实真不好说。 红尘轻轻抬手,敲了敲门。 ………… “阿庄,你快来看看咱们孙儿,长得真好,瞧瞧这眉眼,多像你?”绿树掩映下,一个一身桃红袄的中年美妇,抱着个很漂亮的男孩子,凑到蒋庄面前,低声笑语。 蒋庄的神色木然。这会儿目中却流转着一丝温暖。伸手接过孩子,轻轻晃了晃。 他抱孩子的姿势非常熟练,哄孩子的样子也显得特别温柔,那妇人笑了。轻轻咧开嘴角。露出愉悦的笑容:“咱们一家永远在一起。好不好?” 蒋庄轻轻点了点头:“好。” 他这一刻,是真觉得很好。 “我这一辈子普普通通,父母普通。娶的女人是个不省心的,养个女儿很漂亮可爱,又听话乖巧,却不是自己亲生,儿子书是读了,却不会做人,在家永远不知道有好东西先孝顺我和他娘,将来也必然是个逆子。” 他忽然就暴怒:“我凭什么只能过这种日子,凭什么!” 那妇人轻轻把他抱在怀里,小声安慰:“别怕,以后再也不会,我为了你,愿意做一个贤妻,我们的女儿会很乖很乖,还给我们生了个孙儿,看看这孩子多好啊,多抱抱他,就这样抱着。” 她的眼睛闪亮,流露出别样的温柔。 哐当一声。 大门洞开。 红尘一步走入,第一时间先一脚踹开蒋庄,劈手夺下他怀里的孩子。 小莫机灵,一把把蒋庄给推得后退了几步,落到李捕快的怀里,他顿时挣扎起来,拼命地向红尘伸手:“孩子,我的孩子,你们干什么,还给我!” 那妇人更是目光一凝,视线落在红尘身上,深深吸了口气,陶醉得眯起眼睛。 “真香啊,好可口,把你喂给我的孙儿,他一定能快快长大。” 红尘眼前忽然出现一条长舌头,黑红黑红的,她猛地一撒手,把把孩子摔在地上,青锋一闪,唰唰几下就把舌头切碎,肉块落地,变成一滩脓血。 蒋庄吓了一跳,呆呆地坐着。 红尘顺手往他脸上糊了一张符,他激灵了下,登时清醒,瞠目结舌:“红尘?” 随即就想起自己刚才做的事,脸上通红通红的,羞得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 “出去先。” 红尘看了他一眼,神色凝重。 那妇人却温柔缱绻地看过去,嘻嘻一笑:“为什么要走?留下来不好吗?在你这里你不用辛苦工作,打铁多累啊,整日守着火,叮叮当当的,打造出来的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值不了几个钱?” 蒋庄灰着脸看她,气喘吁吁地爬起来,后退了几步,离得她远远的。 妇人讽刺地一笑,摇了摇头,一脸惋惜:“你真是个傻子,一辈子没出息,看看你养出来的女儿,简直不把你当回事儿,她可是灵师,说不定脑子里有多少炼器的法子,能轻而易举地让你成为炼器大师,造出灵器,可人家就是什么都不说,愣看着你当个苦哈哈的铁匠,你白养了她十多年,喂条狗也比她贴心!” 李捕快和小莫一边一个扶住蒋庄,红尘就戳在那儿笑眯眯地听她挑拨离间。 片刻之后,里面忽然一声巨响,轰隆隆,半壁墙壁倒塌,灰尘四溢,有具干尸咕噜噜调出来。 地上让红尘踩在脚下挣扎不停的那个婴儿,也痛苦地嗷了一嗓子,扭曲挣扎个不停。 妇人这才惊呆,闭上嘴,浑身发抖,猛地回头:“女儿!!!”她嘶声裂肺地喊着扑过去,抱住那女孩儿的尸体,拼命割开手腕,鲜红的血液往那尸体上涂抹。 尸体却只是抖动了一下,瞬间骨肉离散,散落到地上,妇人的声音戛然而止,近乎僵硬的,一点点抬头,牙呲目裂。 红尘没说话。 玉珏空间里好些大能这时才吐出口气,嘻嘻哈哈地笑:“要不怎么说反派作死的方式,废话太多排第一来着!” 要不是这家伙废话多,又绝对自信,根本不把红尘一个小女生当回事儿,红尘也没机会把辟邪符箓连着雷火符一块儿让一棵不知名藤蔓给弄到法阵里面去。 这藤蔓都是宅子本身的,进出无碍。换了别人,哪怕是大黄恐怕都不会这般容易。 那妇人却失去理智,双目通红,头发乱飞,一副凶暴的模样,李捕快吓了一跳,一挥手,墙头上出现一排衙役,同时射出点了火油的箭。 房屋顿时烧起来。 可大火落在那妇人的身上,却自动熄灭。她是完全没有损伤。 “我靠。还是人不是?” 李捕快瑟缩了下,那帮衙役也吓得不轻,只见那妇人一卷袖子,院子里一块儿巨大的石桌就飞起来。朝着那帮衙役打过去。 “小姐!” 李捕快吓得伸出手向红尘求救。 哐当。石头直直砸在墙上。一帮衙役和受惊的耗子似的四下躲避,红尘也抱着头躲在一棵树后。 李捕快:“……”说好的大发神威呢! 红尘眨眨眼:“我只有十四岁,是个皮很薄的小姑娘。李捕快,你再撑个一时片刻啊!” 她飞快地拿着符咒到处贴,顺着墙根一路小跑,身上贴着各种符箓,能很自然地避开那已经快要失去理智,眼睛血红,大发神威的妇人。 “您……” “别担心,别担心,我刚才布了符阵,那啥,她应该是陷入幻象,什么都看不见。” 红尘笑眯眯。 虽说这符阵第一次布置,还是纸上谈兵,不过这会儿就别说这个了,让李捕快有点儿信心才好。 李捕快一开始怕的不行,后来发现那疯女人果然找不准目标,四处乱跑,但是力大无穷,几乎抓住什么都和捏豆腐一样,院子很快被祸害得不能看。 这时候他才觉得人少是好事儿,要是院子里挤进来的人太多,光是躲避都得发生踩踏事故。 即便如此,他还是疲于奔命,时不时地要让对方的爪子挠一下,毕竟那疯女人也不是完全看不到东西,偶尔还有冲着他扑过来的时候,太恐怖! “啊啊!” 脑袋旁边的石块儿变成粉末,吓得李捕快脸色铁青,连滚带爬地躲开,“怎么不追小莫和蒋庄,就逮住我死不撒手?” 幸好刚才危急时刻,他脑门上的符箓闪了闪,对方的爪子就抓偏了,只差一丢丢而已。 他当年在战场上血肉横飞的情况下没有死,如今死于头骨崩裂,未免太难看。 “红尘小姐,救命,救命,救命!” 小莫坐在一边的大青石上,手里拎着两块儿石头,李捕快一出危险,他就拿石头打他旁边的地面。 那妇人听见动静,下手就略微迟疑。 “好了!” 红尘抹了把汗,吐出口气,一咬牙,拿青锋挑起一张符箓,举高,呼喝一声,“天罚,诛邪!” 轰隆隆! 晴天霹雳。 下来一道雷正好劈在那妇人的身上,她登时身体一僵,萎靡倒地,只是胸口还微微起伏,留有一口气。 李捕快扑通坐倒,呼哧半天:“这都不死?” “没办法,正宗的符箓太贵,咱只能用山寨版。”红尘咕哝了句。李捕快也听不懂什么叫山寨版,红尘自己都不懂,玉珏空间里那些人就这么称呼,估计说的是威力比不上原版符箓大的那一种。 “不死也好,还有几个人昏迷不醒,总要问问她才是。” 李捕快松了口气,让人把那妇人弄走,红尘还彻彻底底地将周围的土地房屋清理了一遍,这才叫衙役帮忙收拾。 墙里掉出来的尸体变成了碎骨头,漆黑如墨,一看就恶心,那些衙役垫着厚厚的麻布把它们检出扔到棺木里头。 “呃,这是什么东西?” 那些白骨好歹能看出是死人的骨头,可一看那婴儿,李捕快他们简直要吓死了。 皮肤是灰黑色,皱皱巴巴,眼睛凸出,嘴里没了舌头,但是有一口密密麻麻的尖牙,张着嘴,大口大口地喘气,时不时发出嘶吼声。 “……鬼吗?” 李捕快打了个哆嗦,红尘皱眉,打开玉珏照了照,上面很快就有了答案。 “是鬼婴的一种,还是厉鬼。人工养成的,红尘,你这次抓住的可是一个走邪道的家伙,邪的厉害,幸亏好像不怎么入门,要不然你讨不到好处。” 红尘这时也出了一头的冷汗,她先拿十几张符箓出来,把那婴灵身上贴满,交代大家都不要乱动,才围着这宅子绕圈。顺便点化了一棵种在院墙边上。最高的一棵老槐树。 “在里面,都在里面!” 一会说话,那老槐树就满脸紧张兮兮地道,“在我的肚子里。好多男人的魂魄。” 红尘愣了愣。拿出自己的青锋。小心翼翼顺着那棵槐树指的方向,撬开一层树皮。 打开看了看,里面放着一块儿鲜红色的绸布。包裹的都是些大大小小的荷包,她一看便知,里面确实都是魂魄,而且残缺不全,大部分全是残魂。 “芳姐儿拿魂魄喂养那个孩子,那个孩子其实早死了,喂养也没有用,活不了多久的。” 老槐树长叹了口气,详详细细地说了说芳姐儿的事儿,她以前也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家在南域,虽地处偏远,但民风淳朴,家中父母兄姐都对她极为疼爱,偏偏她十八岁那一年,来了个外乡后生,长得一表人才,还会作诗,一下子就哄得芳姐儿倾心,可芳姐儿自幼就订下娃娃亲,是他们家邻居的孩子,老实巴交一人,稳重厚道,有点儿像蒋庄。 老实人比不上一脸柔情蜜意的才子,芳姐儿一时克制不住,就与那位才子偷食禁果,珠胎暗结,有了个女儿,却不曾想,那才子只是想玩一玩,他觉得南域穷乡僻壤,养出来的姑娘们也野性的很,或许还看了几本话本小说,知道些只鳞片爪的传闻,比如说南域部落里的姑娘们流行走婚,根本就没把芳姐儿当一回事儿,从来没想过芳姐儿也是书香门第出身。 那男人一看闹出事来,哄住了芳姐儿,答应带她私奔,实际上偷偷溜走,一去不回,芳姐儿又是个倔强脾气,不肯打掉孩子,还非说二人两情相悦,她男人会回来。 他们一家子没办法,只好偷偷把人藏到山上,让她生下了一个女儿。 后来她就一直在山上生活,在之后,南域藩国南羌叛乱,大周平乱大军涤荡整个南域,好多村子遭受战火活不下去,芳姐儿的爹娘也早早死去,她这才带着女儿下了山,一直漂泊不定。 “以前芳姐儿还好,虽然从一个大和尚手里学了一身邪术,不过到很少用,最多就是施法骗个人,糊弄些许银钱糊口,养活女儿,没想到她女儿石云长大了,竟和母亲落到一个下场,让个男人骗走了身子,生产时还一命呜呼,一尸两命……芳姐儿那之后就疯了,用秘法养活了那个胎儿,还抓了好些男人的魂魄回来给他吃。” 红尘拍了拍大槐树,就把此事的前因后果跟李捕快说了,李捕快也没问她是怎么知道的。 现在连鬼婴都冒出来,红尘小姐知道些犯人的旧事有什么稀奇? “虽然不太好,还是劳烦李捕快把此事公之于众,主要是芳姐儿手段多也毒辣,她虽然落网,可还有没有别的后手谁也不知,提前让她要寻仇的人家有个防备也是好的。” “哎,小姐说的是。” 李捕快叹了口气,“可我这心里是真不想管。” 红尘其实也不大想管,听说灵师的规矩,对于这等事,一向是当成没看见,因果报应罢了,谁也管不着。 问题是这事儿涉及到鬼婴,而且那个鬼婴还死在阴时,母身也不一般,红尘现翻书翻了半天,再结合玉珏空间里大能的分析,还是觉得超度他万分不容易,但不超度再过些日子,让他成了气候,好好一杞县说不定没一个能活着喘气的。 玉珏空间里的大能也苦笑:“管到底,也是功德一件,不管不行。” “去找找他爹,让他爹诚心悔过,亲自来给他磕头送行,应该就差不多能超度了。” 既然玉珏内的大能们都这么说,红尘也就姑且试试。 一行人撤出宅子,一把火点燃全给烧掉,整个烧成白板。 “好好一座古宅,可惜了。” 蒋庄叹了口气。转头打量红尘,见她依旧清清爽爽,这才放心,脸上却露出几分苦笑,“我本以为自己是个好人,没想到竟也一肚子抱怨。老想这些没用的。” 红尘笑了笑,低声道:“要是真把一个人的心剖开,只要百分之六七十都是光明,那他就是个好人了。” 谁心里又能没有鬼? 上辈子她偶尔做梦,还老想着自己修出一身好技艺。压得夏家夏世杰抬不起头。把蒋婵比得不敢出现在她面前,也想自己的丈夫位高权重,温柔体贴,众人羡慕。还想她要是能有一身好功夫。连夜去杀了蒋婵。或许就能得到永久的平静。 这些念想虽也有些是寻常的**,但其中到底藏了多少阴暗心思,有多少嫉妒。连她自己恐怕也说不清楚。 生而为人,即便是心地良善的完美之人,在心中细小的角落里,大多也潜藏了些阴暗的东西,只看人能不能控制。 折腾了许久,大家都很疲惫,天还未亮,出了巷子,哪怕是夜里也有些热。 李捕快捧着红尘从槐树中找到的红绸包,满脸愁苦:“小姐,这东西怎么办?” 红尘皱眉:“大部分怕是已经死了,这些魂魄多为残魂,你们衙门的刘青,还有蒋家庄的孙大到可能还有希望。” 沉吟片刻,又道:“你把他们两个安置在一处,找一条红绳,一头系住他们的大拇指,另一头系住这个绸包,再让两家的亲人大声叫他们的名字,我想应该能恢复过来。” 李捕快连忙应了。 孙大他可以不在乎,刘青却是自家兄弟。 红尘上了车,累得浑身虚脱,小莫还好,就是有些沉默,靠着车窗坐在垫子上,一言不发。 回了茶馆,她特别熬制了好些药汤,让小莫也泡一泡,泡过身上沾染那股子邪气也就散了。 刚一回来,自家平安都不敢往身边凑。 小莫没顾着歇,拎着大骨棒煮了一大锅,又多加了好几块儿猪肉,一半分给大黄,另外一半大黄自然会给那只大黑狗。 那只大黑并不肯和红尘他们回来,野性难除,也不大相信人类,不过偶尔红尘上街到常常碰见它,这家伙是街面上的狗王,手底下有一帮小弟,日子过得还不错,挺滋润。 此事过去,红尘的生活仿佛又恢复了平静,没再冒出乱七八糟的事情来。 最热的时候过去,书院那边也重新开课,只是骑射课还是不敢上,不过骑射上不上的,和红尘没什么关系。 她现在到开始喜欢来书院读书,一群小伙伴一起学习,一起读书,哪怕偶尔起个小纷争,也是极可爱的事儿,那么热闹,青春洋溢,是她上辈子从来没想过的生活。 “罗娘她们果然还是应该好好考进来。” 那些女孩子心思很重,她每日见,都看出她们很努力很努力,但还是活得压抑,若能正正经经上学,对她们一定极好。 “阿尘,想什么呢?” 方晓英端来杯凉水塞给她,抹了把汗,笑道,“没听老乔吹牛?县太爷家的公子不是病了,咱们杞县好些大夫都治不好,他说他出马一准儿马到功成。” 红尘闻言也笑。 老乔是教他们经史的先生,熟读经书,也是进士出身,只他入朝时因为被迫卷入党争,差点儿被流放,若不是老师同窗们还能说得上话,好歹救了他,恐怕早就不知道在哪儿了,只是自此也没了进取心,只愿意到书院教学生。 大周朝的读书人,大部分都会些医术,老乔也一样,不过他比别人痴迷,总以为自己是医道高人,可自家人都知道,这位治疗个伤寒病号,愣是差点儿把人家治成哑巴,从此大家提起他的医术也只能哼哼两声。 “说起来,县太爷居然都把召医生给他儿子看病的告示,贴到了咱们学校门口,这也太离谱了些。”方晓英比较关注这些。 “不过这也不算新鲜,咱们杞县最近最新鲜的怕还是那个丢魂案,衙门统计了下,竟是死了二十九个人,还都是壮年劳力,这要不是此案告破,恐怕大家还迷糊得很,根本不知道竟是人为的。” 方晓英难得变得有些絮叨,红尘也就很给面子地陪她说几句。 李捕快的告示贴了有大半个月,竟还是没找到祸害芳姐儿女儿的男人,偏偏大槐树只知道有这么一个人,根本没见过,想找也无处可找。(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五章 真相? 红尘这阵子颇为忧虑,她到不在乎那个男人的死活,可婴灵如今终日挣扎,暂时镇压在普济寺。 三嗔和尚就不说了,他到没感觉,这家伙根本就不是个好东西。 可颠和尚却憔悴的厉害,听说每夜做噩梦,睡不好觉,起来念经也不管用,再这么下去,三嗔恐怕一怒之下要使雷霆手段,灭了婴灵再说。 “要是再找不到的话,怕是真要动点儿手段!” 反正罪孽应该不在他们身上,应该说,他们这般做,反而是大功德。 可作孽的男人怕是永世不得安宁了,希望不要祸害到整个杞县才好。 与方晓英说了几句闲话,红尘就趴在桌子上,拿出自己的本子开始写东西。 她最近接了个活儿,替玉珏空间某位大能写话本,呃,小说,分类似乎是叫什么宫斗言情,一本换一本,用小说换取对方的各种杂七杂八的书籍,还不能是市面上能买到的那种。 红尘写这个到不怎么费力,自从给郭老写过一回鬼故事之后,她就点亮了这一门技能,几天不写还手痒痒来着。 虽然没当过嫔妃,不过没吃过猪肉,也见过猪跑,宫里那些个阴私手段,她是绝不可能不知道的,只是写这东西太憋屈,红尘写着写着就开始飞,上一本的女主和奸妃同流合污,灭了皇帝,改朝换代当了新朝的女王爷。 还有一本,皇帝到没被宰。就是女主把他软禁了,垂帘听政,差一点儿当女皇,因为一不小心让罗娘看见,愣是把罗娘吓得脸色雪白,才临时改变主意放弃女皇的位置。 写这种多痛快? 玉珏空间里收稿子的那位也没说什么,默认了事,看样子看得同样很爽快。 “红尘,来一下!” 正潇潇洒洒地写字,郭老就溜达过来。神神秘秘地伸手招了招。跟招呼小狗似的。 红尘:“……” 他老人家脸上洋洋得意,身边还站着一个仙风道骨的老人家,一嘴雪白胡须,衣服朴素。但那种朴素让人一看就——按照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的话。叫逼格很高! 还是别让郭老在人家的伙伴面前丢人的好。 把稿子收好卷起来藏在袖子里。她就走过去,很端庄很斯文地给那老先生见礼,老先生也挺客气。郭老让她叫人家周先生。 一开始红尘没反应过来,之后才猛地回神。 周先生? 国子监那位最出名的供奉?那位年仅二十八岁就做太子太傅的大才?这个时间,不是说已经脑子糊涂在家静养? “他来杞县看他学生,咱们那位县太爷是他的关门弟子,做官做得不怎么样,本来在京城翰林院干得好好的,再过两年,熬一熬资历,奉承皇上奉承得好,哪怕外放也是外放的富庶的地方,他到好,直接在翰林院跟人说整日讨皇帝开心,不是他做官的志向,想要为老百姓做一点儿实事。” 现在不在京城,郭老说话就很随意。他书院里收留了一大堆京城来的官员,也没见他收敛。 周太傅显然也知道郭老的脾气,并不生气,只是叹道:“他那性子就是如此,不该当官的……现在也好,离京城远,地方偏僻,可也少了许多看不过眼的事儿,省得哪一日他闯下大祸,那就连救都就不下来了。” 说着,周太傅一笑,“而且他来了地方多年,到圆滑事故不少,瞧着没以前那般棱角分明。” 当个县令的确没办法太倔强冷硬,要不然他也当不成,小小一县令,上面有不知多少人管,下面乡绅也不能轻视,他要是再想保持清廉,不同流合污,这日子过得就更艰难。 周太傅提起他这位弟子,眉眼含笑,看起来就如一寻常长者一般,哪怕声望隆重如他,在关爱后辈上,也与一个田舍翁并无太多不同之处。 “阿尘啊,这次叫你过来,是为了老周他那不争气的学生的事儿,你也听说了吧。” 郭老神神秘秘地凑过来,“告示都贴咱书院门口了。” “是。”红尘点点头,“说是县太爷家的公子得了怪病,特求名医诊治。” “你可得帮这个忙。”郭老扶住红尘的肩膀,郑重其事地道,红尘愣了下:“山长莫不是弄错了,学生并非大夫,于医道也不怎么懂。”她最多也就闲来无事翻过些医书,还是当年读经史的时候,被先生逼着随意看看,比大部分儒生知道的一点儿都不多。 她要给人看病,那叫草菅人命。 郭老摆摆手:“你先去看看,看看就明白了。” 红尘一听便知,怕不是一般的病症,恐怕县令公子的病,有点儿不能对人言之处。”她也只好答应,老山长开口,若是不肯应,那就是她不懂事。 要不怎么说和人交往一多,麻烦也就多了,人情关系是最让人不得清净的东西,可一个人若是一点儿人情往来都没有,那日子也过得不是滋味。 郭老带着学生逃课,其他先生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只当没看见。 日头挂在天上,尽忠职守,地上的人都被晒得没了精神气,连路边做点儿小买卖的商贩也有气无力的。 周老先生微微颤颤地从马车上下来,一个中年儒生连忙过来搀扶,脸色通红,似有愧色:“学生惭愧,竟然还劳老师担忧。” 摇了摇头,周老先生宽慰地拍了拍他的肩膀:“你是我从小看着长大的,不是亲子胜似亲子,龙儿病重,我怎么坐得住!过来,见过你郭伯伯。” 红尘很低调地跟在郭老身后。 那中年人很干脆利落地一揖到地,毕恭毕敬。无半点儿轻蔑。 要知道,郭老固然德高望重,但他也只是个书院的山长,身为官员,哪怕只是个七品小县令,真不想把他当一回事儿,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最多面上客气些便是。 他门生故旧再多,也不会有人因为这个就找一个县令的麻烦,还是杞县的父母官。 这位县太爷的表现却出自天然。他真不像是个官老爷。更和那种最迂腐,最书生意气的读书人类似,人过中年,满脸的疲惫。络腮胡子都显得那么不齐整。但那双眼睛带给人的感觉。到像是他们书院里年纪最小的孩子一样。 称职不称职的先不提,这应该不是个很坏的官。 看来杞县有福气,能得一好脾气。脑子清楚,不贪婪的县太爷,哪怕只有几年,老百姓们的日子也必然好过。 红尘跟在郭老身后,一起进了官衙,一进去就愣了下。 都说官不修衙,那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可这官衙就修得很好,虽然不是富丽堂皇的那一种,却特别规整,地上是青石板,花圃里的花开得鲜艳,她一眼就认出好几种是苍青山上的野花,还有不少石凳,石桌,布置极为清雅。 红尘是记得这座官衙的。 当年她还是蒋红尘的时候,被拐卖到锦城,爹爹来赎人相救,回到杞县,便入了一次官衙,那时候那个衙门可真是破旧的厉害,一进去就有一股子阴森恐怖的感觉。 毕竟是人生之初踏进去的第一条名为苦难的河流,每个细节她都不肯忘记。 没想到重来一次变化如此之大。 先存了三分对这位县太爷的好感,然后一到县令公子的房间门前,她就顿时捂住脑袋,恨不得把那点儿好感都撇开,不过再一想,老子英雄,儿子也不一定就是个好人,没什么值得奇怪的。 屋子里传来一阵连一阵的**声。 周老先生先掉下泪:“龙儿这是怎么了,他才十五岁,那么年轻,怎么就得了病?” 红尘停住脚步,先不肯进去,低声问县令:“令公子想必请了大夫,大夫们都怎么说?” 县令呆愣半晌,苦着脸摇了摇头:“请来的大夫有十多个,也只说诊断不出,一个便罢了,这一连十多个,都说不知道我儿子罹患什么疾病,让我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呕!!” 还没推门,房间里就透出来一股子酸臭味,几个丫鬟一点儿都不意外,很快收拾了病人呕吐的秽物,又扶着公子躺下,这才毕恭毕敬地退下去。 郭老戳了戳红尘的胳膊:“看见了没有?你仔细看清楚,我觉得一定是中了邪。” 隔着门缝,只见那个少年公子面孔浮肿,双目紧闭,身体时不时抽搐一下,最要紧的是肚子肿胀的厉害,鼓出好大一块,还一动一动的,看着特别吓人。 郭老扫了一眼,就不由自主地侧过头去,不敢再看。 红尘掩住鼻子,比别人更难受,扭头问县太爷:“大人,令公子的症状,可是怀孕了。” 县令:“……” 周老先生:“……” 半晌,县令才道:“虽大夫们不敢说,可我虽然不是大夫,也是自幼读书,医书也略有涉猎,诊脉不太准确,却也并非不会……” “时间紧迫,还望大人……” 别他妈的啰嗦了。 “的确像是怀孕,可我儿他是个男孩儿,年方十五,尚未娶亲,这个……” 这个确实很难让人相信。 “我明白了。”红尘叹了口气,推门进去,走到病人病榻之前,翻开公子的眼皮看了看。 “准备一盆热水。” 红尘招呼了声。 她那么年轻,又是个漂亮女孩子,县令自然不是多信任,不过知县对这位小姐的传闻也清楚,又有郭老和他家老师在,心中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期盼,连忙招呼下人们去拿水过来, 热水氤氲,红尘直接用青锋划开病人的衣服,从他小腹上切了一条口儿。 县令吓了一跳,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就见红尘使劲用力拿短刃戳他的肚子,儿子嗷了一声,疼得脸色涨红,手舞足蹈,拼命挣扎,县令几乎要昏死过去。 “你……” 青锋挑着一根长虫,只有大拇指粗细,却有臂长,乌黑光滑的外皮。长长的舌头吞吐不定。 扑通! 两个伺候的丫鬟一下子就晕倒在地。那县令真是个慈父,这等地步还盯着儿子不放,坚决不肯昏过去,却也目瞪口呆。隔着肚皮。他儿子肚子一鼓一涨。就好像有什么可怕的东西要破肚而出。 “这,这……” 红尘啪一下,拿青锋抽了下他的小腹。青锋蠢蠢欲动,要不是红尘紧紧抓住,估计都要飞出去,有一种特别的兴奋。 “等等。”摸了摸短刃的锋口,她到觉得自己这把兵刃越来越灵动了,虽然还是每日最为沉默,毫无存在感,可一旦需要它,它就是最可靠的一个。 长虫在水盆里吐出浓黑的黑水。 县令抖得跟筛子似的:“我儿子这是怎么回事儿?”一嗓子没喊完,外面就有人嚎哭:“我的儿!” 一个红色的影子扑过来,扑到床上,搂着病人嚎啕,“你个杀千刀的,我才走了半年,你就我儿给折腾成这副模样,你是不是想要了老娘的命!” 县令脸色涨红,猛地站起身,使了个眼色,两个粗苯的丫头便一左一右,夹住那个红色影子的胳膊,连拉带拽地把人弄走。 她一走,周老先生就轻哼一声,脸色不大自然,他显然对这个女人很不满意,怒气冲冲地坐下,运了运气,到底记得现在重点还是病人,没这时候发火,勉强道:“乱糟糟的,什么样子。红尘小姐,你可看出龙儿得的是什么病?” 县令也是一脸的激动。 红尘面色凝重,托着下巴,低下头看了看病人,拿青锋在他的眉心处点了点。 周老吓了一跳:“小心!” 县令也喊:“千万别……”刚才红尘一刀戳他儿子肚子的表现,实在生猛,肚子也就算了,阻止不及,而且一时半会儿可能死不了,但要是头被戳了,那病就完全用不着治疗,人都死去,还治什么治? 从青锋中透出一股冰冷的气息,刺入病人的头,那病人本来躺在床上,一下子就睁开眼,坐起来,目光迷惘。 县令顿时大喜,上前两步,虽是严父,也不习惯表露感情,还是忍不住热泪盈眶:“龙儿!” 龙儿僵硬地转了下头,神色惊恐,嘶哑着嗓子道:“爹,我肚子好痛,还有人,还有人撕我的手和脚,好疼!” 县令一把搂住他的脖子,扭过头去,一脸期待地看向红尘。 红尘面无表情,摇了摇头,低声问:“我不想绕弯子,你现在情况危急,恐怕也不愿意再受苦,那就告诉我,你做了什么亏心事,一五一十地说出来。” 这话一出,所有人愣住。 周老也一脸不可思议,县令更是急道:“小姐这是什么话?我儿子我知道,他从小就很乖很听话,怎么会做坏事?” 那位小公子嘴唇蠕动了下,目光却很迷茫。 周老拍了拍他的头,声音低沉:“红尘同学,我可以保证,这孩子我了解,他是个好孩子,心地善良,天真活泼,也没有那些纨绔公子的坏毛病,每次上街,哪怕明知道有些乞儿过来乞讨,根本就不是缺钱,而是骗子,他也次次都给钱,记得去年他爹带他来京城给我过寿,这孩子就一不小心把给我准备的寿礼,一株百年老参给送了出去,后来知道是有人骗了他,他还高兴,说人家小姑娘的爹爹没生病,那就是天大的好事儿。” 红尘一怔。 县令抹了把眼泪:“我一向只担心这孩子过于单纯,让人给骗了,可,可我从不担心他做坏事。” 这可不对。 红尘摇了摇头,也不诱供了,直接就问:“你记不记得一个叫石云的女孩子?” “小云?”龙儿颇为惊讶,“她是我……我……”他脸上升起一团粉红,像是染了酒意,很害羞的样子。却又有一点儿悲伤。 “我知道小云,她以前喜欢去我家左边那家茶楼喝茶,我经常能见到她,她也喜欢听我说话。” 龙儿眼睛一红,“不过她都走了五个多月了,说是她爹要她回去嫁人。” 说着,他就摸了摸胸口,从胸口掏出一封信,轻轻抚摸,县令皱眉。一把抢过来。把龙儿吓了一跳。 不过信上到没写什么东西,就是说要回家成亲的事儿,干干巴巴,毫无文采。 红尘看了眼。也是满头雾水。她不觉得这位小公子在说谎。可是,如果男方没有背信弃义,哪怕偷食禁果。婚前就有亲密行为,损害女方的名声,实在是不好,但也不至于就走到绝境去。 县令可顾不上那么多,连忙问:“小姐,我儿子的病到底怎么样?好了吗?” 他现在看龙儿到是很精神,也没见再喊腹痛,红尘叹口气,苦笑:“怎么可能那么容易。” 犹豫了下才又道,“大人,还是那句话,时间很紧张,我不知道您能不能接受,但请您尽量接受,令公子和一个叫石云的姑娘有了肌肤之亲,石云怀孕,但难产而亡,孩子没有生下来,她的母亲乃是一个有道行的人,竟然用秘法把二人的孩子养成鬼婴,鬼婴是天地间最为阴邪的东西之一,报复心极重,一旦出世,第一个要报复的便是令公子,现在公子腹中的东西,就是鬼婴的一部分阴气所化,已经成了实体,一旦孕育成熟,破体而出,那必死无疑。” 县令呆立当场,好半天没出声,龙儿公子更是完全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儿。 另外两位老人同样一头冷汗,郭老嘴唇动了动,微微颤抖:“……阿尘,自从你来了我们书院,我到觉得,我一老头子推开了一扇特别可怕的大门。” 还是周老镇定的多,过去伸手扶住自家弟子,扶着他退到一边坐下,才扭头冲红尘道:“红尘小姐,现在说这些都没用了,你还是告诉我们,怎么治好龙儿的病。” “说难比较难,说简单也简单,只要超度了那鬼婴,公子自然会慢慢康复。” “那还不赶紧超度,留着那脏东西下崽子不成!” 外面大门咚一声被踹开,刚才让拉出去的那红衣的女人,再一次冲进门。 她一进来,周老的脸色顿时变了变。 县令皱了皱眉,走过去拉住她的袖子,低声道:“你别吵,听小姐说。” “怎么?这个糟老头子在,就不许我说话?”红衣女人冷笑,“我可不欠他的,反而是他想抢走我的丈夫,我的男人,他欠我的?告诉你,项凡,我是你明媒正娶的媳妇,给公公婆婆受过孝,想停妻再娶,做梦!什么恩师义女,什么大户千金,你就别想了!” “怎么又说这个,都告诉你了,是误会,误会,何苦纠缠不休?”县令偷看了一眼自家恩师越来越黑,快要冒烟的脸,更是尴尬,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也幸亏现在红衣女人的心思都放在他儿子身上,并没有多说什么,只一双眼盯着红尘,一字一顿地道,“你是不是想要钱?只要你超度了什么脏东西,治好我儿子,钱好商量,他项凡没有,我嫁妆可不少,只要儿子好了,我给你一万两都行,大不了我下半辈子不吃饭了,一切都是为了儿子。” 红尘此时才抬起头,打量这个红衣女人。 她长得一点儿都不好,不是说五官怎么差劲,事实上女人只要会打扮,就算长得一般,也不至于很不入眼,红尘又是个眼睛不那么挑剔的,她看小莫,还觉得小莫很帅,但这人却是真丑,一张脸让人看了很不舒服。 “我当然想超度鬼婴,可那并不容易,需要令公子帮忙。” 红衣女人顿时警惕,双目圆睁,谨慎地道:“帮什么?他一个孩子,能做什么?” 红尘眯了眯眼:“只要他办一场婚礼,娶石云为妻,再把她们娘俩的尸骨好好安葬……” 话音未落,那女人已然暴怒,扑过去护住孩子,面孔扭曲:“那是个什么东西,一个贱人,还是个死人,想让我儿子娶她?她哪来的脸?哼,你会不会办事?” 打量了红尘两眼,“一个黄毛丫头,算了,我自去找别的法师过来,非要打得那什么鬼婴不鬼婴的魂飞魄散不可。” 一句话,屋内忽然起了一阵风,红尘抱了抱肩膀,有一点儿冷,却是转头就走。(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六章 不速之客 县令没想到红尘说走就走,伸手拦了下,但随即就让他夫人一把抓住,动也动不得,只能眼睁睁地看着红尘出了大门,那帮衙役也傻眼,可谁敢拦她? 郭老叹了口气,摇头苦笑:“罢了,你们……好自为之。” 说罢,也跟着出去。 周太傅看向龙儿,目中隐约带着一点儿担忧,龙儿本来懵懂,听了一耳朵石云,鬼婴,依旧迷糊。 “小云死了?她不是回乡嫁人去了?” 这孩子虽然年幼单纯,但并不傻,一转念便已经想清楚前因后果,脸色顿时雪白,眼前一黑,几欲昏死,嘴唇颤了颤,低声呢喃:“是我害死了她,是我的错,我这就娶她,明媒正娶,让她做我的妻子。” 十五岁,说是孩子也不为过,但在眼下的大周朝,十五岁已经到了能娶妻的年龄。 周太傅伸手摸了摸他的头,小声道:“好,我家龙儿有担当!” “呸!”那县令夫人一脸的阴狠,“你们还想哄了我孩儿去?他将来是要高中状元,给我赢一一品诰命回来,娶个公主也不为过,怎能娶一死人?” 夫人声音又高又尖利,听得人耳朵都疼。 周太傅半晌无语,看了他的学生项凡一眼,苦笑道:“你啊你,真是……”他也说不出后悔收下这个学生的话,毕竟项凡孝顺得很,平日里对他这个老师十分妥帖。 那年他也是真心把女儿许配给这孩子,但刚一商量。就听说他家中已经给他定了一门亲事,周太傅并不是那等仗势欺人的,自不会去纠缠不休,却不曾想,这事儿居然传了开去,还传到项凡未婚妻的耳朵里,一直到现在,十几年过去,那位夫人依然经常提起,让人心里不痛快。 女孩子的名声何等重要。为了这个。周太傅都没敢太细挑,匆匆把女儿嫁了,若非女婿也是个妥帖人,读书明理。考中了进士。如今更是进了吏部做侍郎。出息得很,他怕得郁闷的要命。 县令显然也想起这些,面有愧色。叹道:“是学生对不住老师。”他这一辈子,欠老师良多,而且怕是很难还了。 周太傅摇了摇头,儿女都是债,这徒弟也和儿子没什么差别,并不看那一脸横色的红衣女人,只小声叮嘱:“你在杞县当县令,怕也知道人家红尘姑娘的事,老郭见多识广,他相信的人,我也相信,你还是好好考虑考虑红尘姑娘说的话。” 县令犹豫着点点头。 项凡是好人,但他只有一个儿子,自然希望儿子得到最好的,这事儿他听了自然心中惊怒交加,更是担忧恐惧,可他儿子是做错了,也只是错在天真不知世事。 若那女孩子没死,他别的不说,总要给人家一个交代,正妻的位置不大可能,娶一妾自无不可,官宦人家,又不是那些传承百年的书香门第,未婚先娶妾的有很多,就是讲究些的人家,说是婚前没别的女人,也多不过在儿媳妇进门前,打发了儿子身边的通房丫环。 但现在人都死了,事情闹得这么大,再明媒正娶,喧喧嚷嚷地折腾一回,儿子还要不要名声?哪家好人家的女儿肯嫁?想到之后那一系列的麻烦,就由不得他不仔细考虑。 七月流火,但此时此刻,天气还是闷热的厉害。 红尘很自在地靠着垫子坐着,和郭老分食一个冰镇过的大西瓜,西瓜水分足,也很甜。 郭老吃一口,就叹一声。 红尘从车内的小抽屉里面翻出本书塞给他:“山长要是无聊,就看看书,让车走得稳一些。” 郭老只好拿过书来,慢慢翻看,一路送红尘回书院。 刚到书院门前,就和一小沙弥撞在一起,那小沙弥长得唇红齿白,有点儿瘦,不过可爱的紧。 看见红尘就磕磕绊绊地道:“三嗔师伯让元左告诉女施主,您托付的东西控制不住了,要是您再不想办法,他可不肯再留那个,万一伤到我们普济寺的花草,都是他的罪过,佛祖要怪罪的。” 红尘耸耸肩:“回去告诉他,我不管,爱怎么样怎么样吧,不过那东西在他手上跑丢,万一伤了无辜之人,他不怕背负罪孽就行。” 小沙弥傻乎乎地重复了一遍红尘的话,回去还老老实实,原汁原味地学给三嗔和尚听。 三嗔听了到无所谓,这算什么,比这个更直接的大罪,他也不知犯了多少次。 可颠和尚却急得满头大汗,坐立难安,差点儿把普济寺另外几个早就闭关潜修,轻易不露面的长老请出来商议,三嗔急忙叫停,这普济寺有一个颠和尚那无所谓,他是个洒脱的性子,特别相信放下屠刀立地成佛那一套,换了别的长老,就他三嗔以前犯的错儿,就足够人家摇身一变,变成怒目金刚,斩妖除魔,还佛门一清静之地。 “师兄别急,红尘小姐是个嘴硬心软的,肯定有后招,不会把事儿全托付给我们。再说,这鬼婴的戾气咱们消除不了,却也抑制住了,应不会牵连无辜。” 颠和尚在这上头的造诣,可比不上他师弟,对师弟十分信任,总算松了口气。 三嗔把师兄忽悠走,就伏案又给红尘写了封信,这次更认真点儿,他到没骗他家师兄,那鬼婴一时半会儿是牵连不到无辜,但也有人不那么无辜呢。 鬼婴的生身父亲,正是造成一切恶果的根源,要是一个处理不好,那人自然首当其冲。 谁知道出事之后,师兄会不会生气? 哎,他也不很怕大和尚生自己的气,反正就是气。也最多一昼夜的事儿,再长是长不了,就怕他一度以为是他的罪过,再要来一个赎罪,真和鬼婴对上,枉作冤魂。 还是能者多劳,让那个妖孽小姑娘去筹谋为好。 郭老却一路领着红尘,送她去上课,目送她进了教室,最后也没多说什么。心中到颇为忧虑。 自家的乖乖学生老是遇见各种神神怪怪的事情。那可如何是好,这种事儿,偶尔有一次是消遣,一月有个十次八次的。那就要了老命! 一连数日。县令那边毫无动静。 红尘也不奇怪。很多人都是见了棺材还不掉泪,再说,现在时日还短。项家三口还没见到棺材。 一时间,生活归于平静。 “咦,最近好像没见薛小侯爷过来。” 这日,红尘兴致不错,亲自下厨做了一道汤,光是程序就有三十多道,最后的成品香浓可口,让人喝一口便有体会五味人生的美妙感觉。 这还是当年鬼谷先生爱喝的汤,她特意找伺候老先生起居的王婆学的,没名字,就叫汤,反正他老人家喊喝汤,说的便是它,需要用的材料特别多,连作料也必须现做,红尘想做一次,也得花费半个月的时间来准备。 罗娘她们一喝,自是幸福无比,眯着眼睛就忽然想到薛小侯爷居然无此口福,还真不容易。 那位可是见天要登门蹭吃蹭喝的。 “是有段日子没来了。” 红尘也有些奇怪,只是人家毕竟身份尊贵,她们说起来平日里打打闹闹,不像是外人,到底两个世界的,只要那位贵公子想消失,他就能随时消失得无影无踪。 一家子围在一处慢吞吞地喝汤,罗娘也不忘给一点儿存在感也没有的付子文四个护卫送去一盆。 这四个现在就蹲在院子里假山旁边一间小偏房里,一边吃各种炖菜,面饼,顺便喝着香浓的汤汁。 别看刚出场时,一个个霸道威风,又很不靠谱,但这几个接任务,也做过护卫,绝对是专业人士,对这间茶馆的布防完全能称为一流,便是京城权贵人家的侍卫与他们比,也不一定能强出太多。 “咱们这个月可必须要走了,这次走可不能回来,恩情偿还得差不多了吧?” 滋溜一声,矮壮的中年男子付盛喝了口汤,小声道。 他们前阵子回了一趟擎天帮,只是琢磨着为红尘小姐做的事情太少,不算恩怨两清,于是又折返,一呆就又是一月有余。 “嗯。” 付子文点点头。 他们本来只打算替红尘布置点儿机关陷阱,可是一耽误就这么长时间,这会儿是得走了,可提起来居然还有点儿舍不得。 “三娘说,过一天要杀只小羊羔,吃一顿全羊宴。” “……咱们说是报恩,可人家自己弄的机关陷阱比咱们的高明不少,咱们也就打了打下手,这些日子什么也没做,不如再多呆一个月,身为江湖中人,有恩不报,怎能算是好汉?” 旁边一瘦高个年轻一点儿的付洪猛地抬头,义正言辞地道。 付子文:“……” 擎天帮,他们擎天帮可是天下第一,自己堂堂十三堂堂主,就带了这么一群二货! 付盛眨了眨眼:“全羊宴算什么,听说现在他们就准备过年时候的菜色,好像红尘小姐亲自定的菜单,里面有一大批三娘听都没听过,全是新鲜的,好像是从古籍食单里翻找出来,还有御宴里的菜,寻常吃不到。” 付子文:“咱们来了这么长时间,一点儿都没显出作用,就这么灰溜溜回去有失威名,再多呆些时日。” 这位也忘了,他早就下定决心,必须离开小小一杞县,外面还有无数大事等着他做。 他在这个茶馆能有什么用武之地? 现在就算有个小毛贼闯进门,恐怕也轮不在他们出手。 付子文不着痕迹地瞥了外头一眼,耸耸肩:“早知道回擎天帮处理公文,也比呆在这儿白白浪费时间要好。”付子文摇了摇头,咬了一口饼。 唔,好酥软,真香! 坚决不能承认,是他们帮里伙食比猪食还差。他尝过好饭菜之后就不容易糊弄,这才一再滞留。 “小心点儿,不要把动静闹得太大。” 窸窸窣窣,草丛里时不时传出很浅的拖沓声,两个精瘦男子贴着墙站,一个穿了身灰色短打,另外一个是黑色的胡服,都很利索。 “我打听了,这个茶馆好像挺有名,客人很多都是乡绅豪商。还有读书人。县令也和这里有点儿联系,不过,里面藏了很多女子,咱们干这一票。马上离开。” 那胡服男子。一脸精明相。眼神狠辣,“谁让她坏了咱们的事儿,还折了七妹。我就让她尝尝滋味。” “得了手,一把火给它烧个干净。”短打男子神态到平和些,语气也并没有多少忐忑,“走吧。” 说着,他一只手扒墙壁,轻轻松松就跳了上去,“今天这趟活划算,除了能补充一批货,京城那边还有个大主顾,事成之后还有五千两白花花的银子,事儿还不难,比咱们上一次去抢那个石头堡的吴家可方便得多,他家养了三十多号打手,可真是有点儿惊险。” 两个人显然是老手了,上墙如履平地,梁上君子都不一定有他们轻巧。 胡服男子坐在墙上,半趴下,往里面扔了块儿石头,贴着墙壁静静听,口中惊疑道:“这里的主人不就是个农家女出身,京城的贵人怎么也来插一手?她可莫不是有什么特别的身世,哥,咱插一手,可别惹出祸事来。” “怕个屁,咱又不知道那贵人是谁,贵人也不知道咱,就是真出事儿,咱一走了之,和中人断了联系便是,再说,杞县这种小破地方还能有什么能人?谁知道京城里那帮贵人脑子里整日想什么,或许人家拿五千两就是想整人玩。” 这等人他们也不是没见过,五千两在他们眼里自然是巨款,可在某些人眼中,可能寻常少做几身衣裳,少打造点儿首饰的事儿。 里面一丝响动也无。 二人轻飘飘跳下去,心情都比较放松,“太容易了,连个人影都看不见。” 他们做拐卖这一行,也是刚开始,几年前他们几个兄弟不小心闯了一位王爷的别院,那王爷偏偏与绿林道上很熟悉,一下子弄得他们跟丧家之犬似的,好不容易才逃出生天,最后还是觉得一直做那种活儿有点儿不安全,反而是拐卖个把人口更容易些。 虽然简单,两个人都是熟手,还是比较谨慎,他们对屋舍熟悉得很,扫一眼就知道主人家住在什么地处。 绕过花园,穿过游廊,走过月亮门。 月亮当空,眼前却忽然多了一层雾,迷雾朦胧的,他们在外面还隐隐约约能看见灯光,进来反而瞧不见了。 “有点儿不对劲儿。” 房子究竟是多大,他们隔着围墙就能分辨得出来,要是连这点儿都弄错,他们早就栽了,哪里还能等得到现在。只是这会儿走了好半天,按说早该找到正房,可却连点儿影子也看不到。 胡服男子顿时提起小心,步伐也放慢了许多,小声道,“走,原路返回。” 另一个也点头:“扯呼!” 两个人同时一转头,顿时愣住——他们来的时候,地上是青石小径,怎么一回头,地上到处都是藤蔓,草丛,荆棘,还多出好些莫名其妙的花草。 “……” 他们心里都一咯噔,本能地感到很不妙,心里一阵发慌,以前也有过一次,还没干活呢,就慌得不行,结果那一次他们就栽了,十几个弟兄死了七个,剩下的也重伤,最轻的躺了三个月,最重的以后再也站不起来…… 两人对视一眼,就摸索着,按照印象中的方向往回走,绕来绕去,绕了一个多时辰,越走越累,累得气喘吁吁,胡服男子脸色惨青,猛地一踢旁边的石头,怒喝一声:“他奶奶的,是谁?是谁耍老子,给我出来!!” 周围除了风声,一点儿动静也无。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又过了好久,漫长的时光甚至让他们觉得可能都有一天,也许两天,甚至更久,两个人坐在地上。面孔呆滞,哭道:“我们错了,以后再也不敢了,放过我们吧。” “只要你们放了我们,我们愿意出钱,多少都出!” 这种话,这段时间他们喊了不知道多少回,威逼利诱,各种手段都用过,一点儿用处都无。 “……别管是什么。哪怕是个鬼呢。求求你们,快出来一个吧。” 不只是疲惫的问题,两个人身处这样的环境,周围总有危险潜伏似的。精神一直放松不了。就像绷紧的弓弦。一旦弓箭射不出去,甚至找不到目标,早晚会崩断。 话音未落。刷一下。 前面飘过一个浅白色的影子,带着点儿微光,恍恍惚惚。 背脊一丝丝发麻,凉气从脚底直冲入脑部。 两个人齐齐打了个哆嗦,眼睛酸涩,浑身发抖,本能地撒丫子就跑。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看样子这两个没少做亏心事。” 不远处,红尘和罗娘他们坐在凉亭里,一边吃饭,一边欣赏那两只手舞足蹈,只在两座假山之间打转的男人。 “他们就转不晕?也不嫌口渴,这在同一个地方转了半个多时辰,几乎连接喊话,嗓子受不了吧!” 红尘失笑:“他们可没觉得只有半个小时,我估计,这会儿度日如年说不上,度日如月好像差不多。” 旁边坐着干活的干活,吃饭的吃饭,喝茶的喝茶的女孩子们同时扭头,摆出一个同情的表情。 当然,只有一瞬间,就都回过头去干自己的事情。 一日日过去,她们参加考试的时间临近,改变命运就在眼前,谁还关心个把破贼! 啊呜,罗娘吃了一口奶昔,香甜可口,眯了眯眼,“阿尘,你这个什么**阵还真有用?他们看见了什么幻象,居然怕成这样?” 红尘笑了笑:“当然有用,罗娘怎么这么肯定就一定是幻象,也许我只是开了他们的眼,让他们看到另一个世界。” 罗娘:“……” 付子文耳朵动了动,脸上顿时一僵,不动声色地靠他几个手下近一点儿。 那三个也一样。 早知道就不偷听女人们八卦了。 几句话的工夫,那两个男人不知道看见了什么,竟然噼里啪啦地开始说他们这些年做下的种种案子。 红尘一边听,一边琢磨,要不是她这会儿不大乐意见知县,该找那位知县才是。 “叫李捕头来吧。” 两个人竟然说他们光在杞县附近,就拐了六个孩子,十二个女人,富贵人家的也不少,这可是大事。 罗娘她们本来还有一点儿不落忍,可听了两个人坦白的罪状,就都转过头:“阿尘,你那只白虎老不吃活物也不好,以后回了山上,都不知道能不能保住山大王的地位,不如给它加餐吧。” “嗯,好主意,现在它正教两个小的捕食,差不多也到了能放归山里的时候,不如让两个小的开开荤。” 红尘也托着下巴,笑眯眯地道。 闲话了几句,月上树梢,红尘打了个呵欠,也有点儿累,一个戏码看得时间长了,到底也烦。 “行了,平安去叫你干娘过去,捆起来扔一边,咱休息了。” 平安也吃了几口大白虎的奶,所以大白虎成了它的干娘。 说完,红尘就甩了甩袖子起身,刚一背过身,便听见背后传来凄惨至极的叫声。 声音传出老远,前院有个读书人睡在书房,猛地翻了个身,堵住耳朵,第二天怕是会以为自己做了什么怪梦了。 罗娘她们也觉得惨不忍睹。 像付子文这样的江湖豪客,也有点儿瘆的慌,刀头舔血也就算了,江湖人不怕死,可要是被吓死,被老虎给吃了,尸骨无存,那就是他们也绝对受不住。 红尘伸了个懒腰,正想走,罗娘一把拽住她的胳膊。 “怎么了?” “我今天替你守夜,咱俩一屋如何?”扫了一眼院子,罗娘笑道。万一要是晚上起夜,可得穿过院子上厕所,万一要是那什么**阵拦住了她……她可不想等明天一大早再被姐妹们捡到,说不得那会儿她已经变成风干的腊肉了。 红尘:“……” 没等到天亮,李捕快他们就带着人过来,兴致勃勃地把两个拐子揪住,个个面显红光。 红尘瞧他们的模样,忍不住担心他们的脑子会不会太少——县令这会儿估计都焦头烂额,属下竟如此开心,也不怕招自家大人的眼!(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七章 心大 “鬼,鬼……老虎!” 两个拐子让大白虎舔得满脸口水,也忘了伸手擦一擦,傻愣愣地让捕快们捉住,捆上,拎走,瑟瑟发抖,一点儿都没反抗。 付子文端着一碗冰镇的石榴汁,叹了口气:“混江湖不容易。”他那三兄弟也点头。 这两个人没被吓死,算是胆子大的,换了他们处于同等境地,也不一定能保持镇定,哭天喊娘一番也不是没可能,要不怎么说,如今混个江湖太艰难,一不小心就能碰上扮猪吃老虎的,日子实在不好过,他们改行看家护院其实还不错。 红尘检查了一遍家里的机关,送走一帮衙役,就招呼家里人都回去休息,夜半更深,还是赶紧睡觉。李捕快回去会不会被他的顶头上司穿小鞋,那就是李捕快自己的事儿了。 结果刚躺下,外面就一片喊打喊杀的声音,一下子连外院都亮起灯火,红尘她们对视一眼,也没出去,只是缓步上了二楼向外张望,一眼就看见山坡上多出三个骑马的男女,正和李捕快那些人斗在一处。 杞县的衙役们多是普通人,会两手拳脚功夫的都少见,也就李捕快一个人在战场上拼杀出来,还算有点儿能耐,但人家这三个,怎么也算是好手,很快就抢了犯人,策马奔逃,连付子文他们都没来得及放下碗筷过去帮忙。 红尘:“……” 李捕快当时就傻了眼。 这要是一开始没抓住就算了,不能说他们无能。每年抓不住的拐子强盗还不知有多少,要是哪一次都要治他们的罪,衙门里早没人当差,可现在人都被捆住,放在马上就差带回去领赏,刚出门便让人强行夺了去! 先不说颜面问题,他们回去肯定要受罚。 县太爷这阵子正心情很不爽。 “他奶奶的!” 李捕快暴怒,“小赵,你去通知老黑,道上的人谁要是敢伸手帮这几个蠢货。别怪我他妈剁了他们的爪子!” 老黑是杞县街上一闲人。搜刮了一票小混混,乞儿,浪荡子做些无本买卖,还和衙门有些勾连。衙门收商铺的孝敬就是通过他们。一般小打小闹的多。大阵仗到没有。 这种事情在哪儿都避免不了,官府想全都取缔,那不太可能。这一拨人被拔除了,下一拨马上又来,到不如找些良心还没来得及被狗吃的,反而让街面更清净些。 一连串的命令下了,附近的村子,里正,各大族都通知到,尤其是杞县,这帮人明显是杞县出来的,肯定还有事情没完,回去的可能性极大。 杞县城门关闭,衙役们全派出去。 李捕快还是急得团团转,虽然他反应及时,可这一片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要是第一时间不能把人逮住,再来就不容易,就是县城老封锁也不好,他总不能一直不许老百姓们进出,真要如此,县城的老百姓,和外头的老百姓都要炸锅。 县城的小商人们得进货,老百姓们要吃要喝,还得去砍柴,去打猎,还有要出去游学的,人员流动阻断不了,那帮人都是老手,想要找到机会逃跑并不算很困难。 “尽人事听天命吧。” 李捕快有气无力地摇了摇头,反正他该做的都做了,剩下的事儿,那得老天爷长眼不长眼。 一群衙役垂头丧气地正想走,茶馆大门吱扭一声打开,小猫走出来笑道:“李捕快,我家小姐有请。” 李捕快一怔,不敢怠慢,连忙整理了下衣冠进去。 这时外院都点了灯,几个留宿的迷迷瞪瞪揉着眼睛出来,四下张望,小狸笑眯眯地安抚他们,若是有家比较近的,就好生礼送出去,毕竟发生这么大的乱子,还不知对方有没有后手,这些个客人不留为好,省得一不小心再出点儿事儿。 “李捕快,这边。” 小猫打开一间书房的门,就见红尘很随意地坐在桌前,桌子上摆放着笔墨纸砚,还有一截柳条烧制的炭条,拿粗布包着,勉强能用,这种碳条还是玉珏空间上那位绘画大师专门告诉她,让她烧来用。 红尘画那种立体画,这类确实比毛笔好用,而且还能很方便的修改,又便宜得很,做练习用它再好不过,就烧了一批。 “小姐,您这是?” 李捕快一脸纳闷,低下头去,就红尘小姐拿着笔,不经意地在纸上勾勒线条,刷刷刷,没一会儿就画出一幅人像出来。 “啊,是他!” 这画画得和真人极为相似,乍一看,竟还以为是个活生生的小人儿出现在眼前。 李捕快瞠目结舌,半晌竖起大拇指,磕磕绊绊地道:“红尘小姐好画技!阑珊书院真是要得!” 哎,要是有几个阑珊书院出来的到衙门当差,他们肯定能省很多事儿。 李捕快也只是想想,人家书院的读书胚子,都是要考举人考进士,将来做大官,怎么可能进衙门做个什么皂隶,连那些个师爷,也多是科举考不中,才不得不另谋生路。 红尘看了他一眼:“刚才另外几个人,我离得太远,看的不大清楚,李捕快跟他们交过手,帮我看看还有哪儿画的不对。” 说着,她一会儿又画出一幅,这次是个女人,穿得花里胡哨,打扮也精致,不大像拐子,到像个花娘。 画得也很像。 李捕快仔细看了看,低声道:“鼻子,鼻子要更高一点儿,好像眼睛也不太对,太圆了。” 红尘立时在鼻子上涂了些阴影,又修了下眼睛,也没见她太费事,仅仅是稍微修正了些许。李捕快眼睛便大亮,猛地拍了拍大腿:“没错,没错,就是它,真像,太像了。” 还有一个红尘没有看见正脸的,也按照李捕快的描述,一点点画了出来,按照李捕快的说法,至少有八成相似。事实上天太黑。他自己也看得不是很清楚,有这八成相似,已经算相当了不起。 红尘画好,就把画塞过去:“就劳烦你赶紧全城搜捕。他们敢夜闯我家茶馆。虽然没成功。可还是怕他们还想着报仇,我看这些人不是善茬。” “是,是。您放心,我一定尽力,要不给您留几个衙役帮着看看门?” 这到不用,家里的狗狗足够机警,要是机关和付子文他们都不管用,留下衙役也是送死。 李捕快抱着几张画,如获至宝,匆忙走人,玉珏空间里几个大能那边大概不是晚上,还热闹着,对红尘这边也特别关注,主要是闲着无聊,正好奇,听她说完,个个发笑:“红尘你天分真好,这么快就能凭借描述绘制烦人头像,将来没钱了,不如就把这个当事业经营,你绝对算是你们那儿独一份,别人想追上你,抢你这个饭碗可不容易。” 红尘笑眯眯关了空间,泡了个澡,就回去睡觉了。 这边李捕快办砸了差事,不过反应十分的迅速,先不回衙门,召集全县衙的捕快,又联络了道上的人,把画像分发下去,全力搜捕要犯。 他们这儿是小地方,天然排外,有个生人进来,很快就能被认出,李捕快反应又及时,还给出重奖,那一伙儿,一共是八个外乡人,没过一个时辰就被人举报,让李捕快摸到他们的下脚之处。 果然回了县城。 这帮家伙十分大胆,手里头还有‘货’,看样子是打算把货一块儿带走。 这回大家都有准备,知道对方是老手,官差谁也不敢大意,快班好手们倾巢而出,都把备用的弓弩拿上,还叫了一伙儿绿林人士帮忙,先用迷药招呼。 那八人的反应速度不慢,可有两个受了一番惊吓,现在也没恢复,拖了后腿,加上这边人海战术,杞县街上彪悍的小商小贩一大堆,一听衙门的人说,这就是那最近流窜过来作案的拐子,立时精神大振,连老太太都忍不住抄起鞋帮子砸人,没一会儿工夫,八个家伙都落网。 要不是还得顾及人质,说不定更利索。 这次李捕快不敢耽误,也怕再生出是非,直接把这些犯人通通打昏,这才押回衙门。 县令知道李捕快出去办差,结果一等不回来,二等还不回来,又得了消息说犯人被人家捆住送到他手里,在他眼皮子底下竟然让人救走,本就心中窝火,更是生气,李捕快当时就跪下磕头谢罪,再把犯人交上。 一下子就让这位县太爷把火儿又给吞回。 随即听说是红尘小姐画的画立下大功劳,他顿时打了个激灵,一时恍惚,也就没多训斥,迟疑半晌,挥挥手让他们下去办差。 不光是抓人就算完的,这帮匪徒拐来的人不少,除了救下的,不知别处还有没有。 他们显然是惯犯,若是能寻根究底,再追下去,也许来年吏部考核,杞县县令能得一上上等。 县太爷此时有心处理公务,不愿意尸位素餐,可心实在定不下,没办法,他也不容易。 儿子的病情又严重了,早些时候只是腹痛不止,恶心干呕,如今加上噩梦连连,一下子就瘦得不成人形,孩子他娘整日四处求神拜佛,屋子里外都贴了符箓,却半点儿用也没有。 现在他夫人闷在佛堂里,日日求菩萨保佑,出来就大喊大叫—— “在哪儿?那个贱女人石云在哪儿?敢和老娘作对,老娘扒了她的坟,把她挫骨扬灰,还有她生出来的小畜生,什么脏的臭的都敢往老娘儿子头上栽!做梦!” 项凡正发愁,要不要顺了儿子的意,答应红尘小姐,外面又传来一阵嚷嚷。 他的伴读连滚带爬地扑进门:“老爷,老爷不好了,这回夫人动真格的,要小的叫上衙役,跟她一块儿出去,我看不好啊!” 项凡脑子一懵。嗡一声,站了两下,愣是脚软没站起来:“哎,我这是作的什么孽!” 他夫人以前不是这样,那是个虽然有点儿泼辣,却十分淳朴的女孩子,怎么会变成现在这副模样。 伴读连忙扶住老爷,两个人追出门,结果外面一个人也没有,夫人更是没了影子。 “怎么回事儿?人呢?” 县令哆嗦了一下。惊问。 看门的两个老衙役坐在地上。一脸惶恐,指了指门外:“……夫人骑马走了,老爷,您快去看看。可别出大事儿。” “那个什么石云姑娘的墓地在哪儿。她怎么知道?” 项凡顿时气急败坏。招呼人连忙去追,他记得红尘小姐说过,已经把石云的碎骨葬入一块儿风水不错的宝地。也做过法事,希望她能安安心心地去,别在人间作怪,他还亲自去烧了一回纸,只是没敢告诉儿子和妻子。 只是耽误了一会儿工夫,再去追,居然没有追上,直奔山脚下的那块儿墓地才找到人。 县令夫人尚未来得及掘地三尺,挖人家的坟,但她做得更过分,也不知道从哪里弄来好些污秽之物,各种垃圾,馊饭,污血,把人家的坟头洒了一遍,拆了墓碑,正要挖坟。 项凡心口扑通扑通的跳,猛地扑过去抓住他夫人,简直要疯了,气急败坏地怒叱:“你到底要干什么?你要害死儿子不成?”一低头却看到夫人的面孔狰狞,眼睛里一丝丝渗出血丝来,眼前顿时一黑,使劲抓住她胳膊,颤抖着声音:“备车,我要去,去苍青山。” 没办法了。 儿子的命要紧,若是没了命,其他都是虚的。 红尘坐在软榻上,半开着窗户,桌子上放着冰山,一本诗集刚翻了两页,老参就跟头咕噜地滚进来。 “那个县令夫人差点扒了石云的坟,山上好些小动物们都跑了。”那些树也想跑,奈何它们灵智不全,也没有脚,只能战战兢兢等待即将到来的风雨。 红尘眨了眨眼,片刻才想起谁是石云,登时一拍额头:“……那位夫人……” 也太‘英雄了得’胆子大,换了皇后娘娘当面,也不可能敢做得出这等事,她都看见儿子现如今的模样,居然还如此嚣张,心得有多大! 红尘忽然有些怅然若失。 那位项县令的夫人固然在她眼中很不讲道理,肆意妄为的很,,没有本钱,还觉得合该天下人都顺从她的心意,但一个女人能那么活着,哪怕只活一段时日,想必也是极痛快。 红尘想,若是自己上辈子放轻松,也活得那么痛快就好了,当然,不至于像那位一样作死。 项凡县太爷赶到茶馆,在外头徘徊了半天,咬咬牙,正打算一鼓作气冲进去,大门洞开,小猫和小狸一左一右挑着灯笼,小莫牵着两匹马。 红尘走在最后,罗娘还非让她披一件小薄斗篷。 “马上天就黑了,夜里天还不暖和,你们又要去那等地方,小姐身娇肉贵的,可不比他们大男人。” 小莫笑眯眯地就接过斗篷,小心给红尘披上。 身娇肉贵? 他们茶馆里难道还有娇弱的女人? 项凡呆了呆,张口结舌,半晌没说出话,红尘叹气:“请把令公子抬到山上,没有他,我们想做什么都做不到。” 县令只有点头,转身吩咐自己带来的人,赶紧回去接少爷。红尘骑上马,带着人直奔石云的墓地,一句废话也没说,到了地头,普济寺的三嗔也到了。 三嗔客客气气地跟县令见礼,言谈举止还是一贯有高僧气度,县令看到他也在,心中多少安稳些。 “怎么样?”红尘没时间等他们客套,皱眉四下里看了两眼,问道。 “不好说。” 这种超度厉鬼之类的事情,三嗔比较专业,奈何这回遭遇的是只猛的,传说中鬼婴到不少见,有时候大周朝的人讲个鬼故事,时不时就要提一提,但实际上当然不是所有来不及出生的婴儿都能变成鬼婴,那需要的条件很苛刻,可一旦真正出现…… 三嗔的脸色有些凝重:“你应该知道吧,十年前北山附近一小城。出现一个鬼婴,和现在这个就差不多,当时死了四十多人才被灵师给抓住灭掉,过了很多年,那一片的风水福地都瘴气弥漫,影响之大,可不是死了四十多人就完了的。” 大周朝年年死人,真说死的人数,别说四十多,就是成百上千的死去。也不会直到现在。还让灵师们提起鬼婴就不痛快。 拿东西直接打得魂飞湮灭也不是不行,反正不管什么罪孽不罪孽的,灵师能做到。 可一旦如此,就要千万分的小心。因为它残留下的怨气很难在一瞬间清除干净。除非真有某些高僧大德愿意付出很大的代价来净化。要不然就找佛光普照之地,以佛法抵挡怨气,否则沾染到哪儿。哪儿就要遭殃。 这一次,连三嗔都只是开开玩笑,并没有阻止他家师兄管这个,毕竟普济寺百年老寺,坐镇杞县,要是不小心让个鬼婴祸害了,他们的脸还往哪儿搁? 三嗔轻轻按住红尘的肩膀,郑重其事地道:“红尘啊,你可是咱们杞县鼎鼎大名的灵女,这事儿你要负责任啊!” 红尘:“……” “哎,你就是太讲规矩,一开始就抓住罪魁祸首,让他赔礼道歉,好好给石云办一场冥婚,安抚亡魂,鬼婴怨气一散,超度起来不要太容易,你到好,还要去和他们家里人纠缠,纠缠个什么劲儿!” 红尘:“……这话是你和尚该说的?” 真是说得轻松,要是县令公子不是心甘情愿,诚心诚意,难道能送得走鬼婴? 鬼神不可欺,这是常识。 三嗔翻了个白眼,这等事,对于他们这种以欺骗鬼神为生的邪和尚来说,那就不是事儿。 “你到妥当,你守规矩,让县令家的败家娘们……啊呸,佛祖勿怪,勿怪!” 三嗔咳嗽了声,板起脸,提高声音,正正经经地对县令道道,“现在您夫人举止不当,惹了大祸,要忍受折磨的,怕不只是公子爷,还请大人有心理准备。” 项凡哆嗦了下,张了张嘴,很想说大师,咱能快点儿吗?要不然咱换个地方聊天? 此地阴风阵阵,周围草稞子里面,时不时会有怪异的声响传出,入目所及,还有绿油油的鬼火,因为这一片儿算是个小小的风水宝地,多年下来,坟茔密布,乍一看很是吓人。 回过神想起他妻子,心中更是不安。 “小姐,大师,我夫人乃是粗俗夫人,并未读书明理,什么都不懂,还请二位看在我的面子上,多多担待,多多担待!” 他的话音未落,后面就传来他夫人的嚷嚷声,这大嗓门,大家想听不见也困难。 “儿子,你到底要做什么,你听娘的话,身子不好不要到这等地处来,娘会想办法……” 声音由远及近,县令公子到了。 两个人一来,不知是不是胡思乱想,县令忽然觉得风有些不对,更冷,一阵阵吹过,肌肤上密密麻麻地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们就在石云的墓碑前站着,上面的污秽之物早就清理干净,墓碑也被重新竖起,还擦得干干净净,此时,那块儿碑却咯嘣一声,断裂开来。 项凡心一跳,瞪大眼缩了缩脑袋。抱着肩膀忍不住向红尘他们走近了几步。 三嗔扫了一眼,只当没这回事儿。 很快,县令公子和县令夫人就来了。 公子的确是被抬着过来的,项凡看着儿子苍白憔悴的脸,顿时心疼的厉害,也顾不上害怕,一路小跑就扑过去,跑着跑着,忽然吓了一跳,他看见儿子的背上好像趴着个什么东西,黑乎乎的,眼睛贼亮,一下子停下脚步,张了张嘴再一看,东西又没了。 项凡实在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眼花,脸色却越发凝重,不管他夫人如何叫嚣,压着儿子扑通一声,跪在红尘面前,连脸面都不要:“红尘小姐,请您救一救这孩子,他是个好孩子,就算犯下大错也不是有心的。” 红尘点点头,看了看那个少年,不等她开口,少年就斩钉截铁:“我愿意受罚,什么惩罚都愿意受,别说娶她是理所当然的,就是让我给小云偿命,我也乐意!” 夫人横眉一挑,大踏步地走过来,红尘是真怕了她那张嘴,随手扯出一张灵目符箓,在她脑门上一贴。(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八章 八卦 一瞬间,那夫人的声音戛然而止,整个人呆立当场,一动不动,整张脸都变得僵硬。 红尘才满意地一点头,领着公子过去,走到县令面前。 “好了,咱们现在来商量商量,究竟怎么才能让石云和她腹中胎儿都满意。” 县令愣愣点头,还是忍不住扭头看他的妻子。 只见他夫人纹丝不动地立在地上,神态说不出的古怪,脸上狰狞的表情还未曾退去,就变得很害怕的模样。 “她这是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你的夫人既然这么大的胆子,干脆让她帮忙做点儿事,也省得我多费手脚。” 一会儿做法,周围的孤魂野鬼们还得轰走,那可不容易,交涉起来麻烦的很,不如就看看县令夫人那张人憎鬼厌的嘴,能不能气得鬼怪们自动退避。 红尘笑了笑,还解释道:“灵目符箓对身体无害,就是让人的眼睛,在一段时间内变得和我们的眼睛差不多。” 所谓灵目符箓,乃是使人的眼睛清亮,可视凡人不能视,自然也包括鬼怪。 不过这东西是廉价的,和那些比较尊贵的灵师做事时常用的幽冥灯不同,使用了它,鬼怪能在人眼中现行,不过是极为扭曲,展现那种凄惨的原貌,有时候甚至还会自带幻象,让人惊恐欲绝,灵师们轻易不用。 要是万一把大客户吓死,就算完成任务。工钱去哪儿拿?说不得还要倒贴赔偿损失。 红尘这就没什么顾忌。 “尊夫人那么能耐,都敢和石云吵架,还折腾人家的坟茔,想必不介意再和别的鬼怪吵一顿!” 项凡:“……” 红尘果然不管,就这么悠悠闲闲地看着。 那位县太爷的夫人却是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惊骇欲绝。 漫山遍野都是游魂,树上吊着一个吊死鬼,舌头老长,吞吐不定,脸瘦的像骷髅。脚底下躺着个被剖腹取心的。一次又一次。胸腔咧开,露出心脏,肠子肚子都恶心地摊在一边儿。左边有个掉了半个脑袋的男人,正傻笑着伸手摸她的脸。 这一瞬间。她甚至想要昏死过去。想要尖叫逃跑。想要做很多很多的事儿,却连动都不能动一下。 县令夫人本名李秀娟,曾只是个普通乡绅女儿。与项家毗邻而居,两家关系不错,以至于李秀娟就是家里出了败家子弟弟,家道中落,还是能嫁给家境很不错的项凡。 她这一辈子可谓顺风顺水,在家时弟弟再是个败家子,对她这个姐姐也心疼得很,嫁了人,项凡又是青梅竹马一块儿长大,即便她没文化,不能与他红袖添香,项凡也没找个漂亮女人回家给她添堵,后来又有了个好儿子,眼看着一生顺遂,不过是和以前一样,打发走勾引他儿子的坏女人,怎么就落到如此田地? 李秀娟想不明白,满心的愤怒,但这会儿站在阴森森的山脚下,回头看去,儿子相公都看不到,入目的全是孤魂野鬼,心虚发寒,肚子里翻江倒海,恨不得吐出来,偏偏又昏不过去,只能眼睁睁地看着那些东西一步一步向她靠近,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最后出现的是石云。 李秀娟怒吼:“你个……” 一句话没有完,石云的肚皮咧开,里面爬出一个孩子,居然玉雪可爱,看那五官,长得和她的儿子一模一样,那么漂亮,脸上带着微笑。 李秀娟忍不住也跟着笑了,她这一生,最得意的就是有个好丈夫,好儿子,如果她有了孙子,孙子也必然是如此可人疼的,那小婴儿一转眼就变成三五岁的男孩儿,更是调皮活泼,围着她打转,小模样美极了,像儿子像了十成十,甚至更懂事,会说俏皮话哄她开心,一声声祖母,说的人心都酥麻。 孩子转一圈就长大一点儿,长到二十岁,高中状元,纵马游街,还是最孝顺祖母。 她忍不住大笑出声,真是死了也能瞑目! 忽然之间,天地变色,半空中出现一浓黑的团雾,狰狞恐怖,一口口吞噬了孙儿。 “孙儿!” 李秀娟大惊失色,扑过来抱住孙子,只见孙儿还是笑着,什么都不知道,那张脸却渐渐发白,枯瘦,骨肉剥离,露出累累白骨。 她踉跄后退,吓得浑身发抖,可那孩子还是孝顺她,守在她的身边,寸步不离。 “祖母,您怎么了?您怎么不要孙儿了?您看看,我是你的宝贝孙子,看看我的脸,像不像我爹。” 形如骷髅,一身骨架,竟然还在笑。 甚至,他一只手拉着他的爹,县令家的公子,李秀娟的宝贝儿子,两个人肩并肩,状似亲昵。 “不要!”李秀娟崩溃,扑倒在地,嚎啕大哭,“错了,我错了,饶了我,石云,石姑娘,是我混蛋,是我不对,你放过我儿!” 项凡就站在旁边,眼睁睁看着妻子莫名其妙地四处乱跑,披头散发,狼狈不堪,目瞪口呆。 他儿子项晓龙也吓坏了,根本不知道如何是好,只是傻傻地站在一边。 还是红尘算了算时间,慢慢走过去,随手把明目符箓摘下来,幻象顿时消失,李秀娟跪在地上,茫然地四顾,项凡过来扶她,她也打了个哆嗦。 “我不敢了,我再也不敢了,不敢了……” 红尘耸耸肩:“好吧,看来撒泼法无用,还是得我们来。” 三嗔作高人状:“劳烦红尘小姐。” 看他的表情就像是说,这等安抚四边鬼魅的小事,用不着他这位高僧出马。派个小喽啰做了便是。 红尘只好顶着四周无数孤魂野鬼挺恐怖的视线,念了几句咒。驱赶那些野鬼魑魅们四下散去,不敢靠近。 三嗔:“……” 他面上还是很高人,心中却苦笑,幸好没想着露一手,就是他,想驱走这么多不肯去投胎的鬼怪,恐怕也得用个三天三夜,人家到好,随随便便几句大众咒语。和寻常和尚念的也没什么不同。效果就如此显眼。 也就是碰上他这个心胸宽广的,换了别人,不气死就得想办法捏死这小姑娘,省得她成了气候更让人心烦。 别说是三嗔。项凡他们也能很直观地感受到周围的环境变了。虽然还是阴森森。但那种令人窒息的恐怖感,随着红尘念咒越来越弱,很快消失。 仿佛月光都更明亮。 风水云散。旁边传来一阵阵沙沙声,有些像脚步声,在这样的环境下本该吓人的很,可因为是远去的声响,到让人心安。 做完事前准备,红尘正了正脸色,问项晓龙:“你是真心诚意要认错,要娶石云?” “我是。” 项晓龙点点头,双目微红,“今生我只能给她一个夫妻名分,希望来世我能补偿她,做牛做马都愿意。” 红尘又去看他父母。 项凡就不用说,早就考虑好,迟疑了下就道:“石云姑娘从今日起,就是我们项家的儿媳,我会另外择吉日,把她的遗骨迁入我项家祖坟。” 这还是他老师给出的主意,既然事情无可避免,那就做得漂漂亮亮,让任何一个知道始末的人,也不得不说一句项家够仁义,那项晓龙说不得名声会变得更好。 毕竟一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总让人喜欢。 李秀娟整个人都呆呆的,愣愣点头,还深陷在恐怖的幻觉里没回过神,这会儿就是要她割肉,估计也愿意割。 “那好,那我就问问石云,先说好,鬼神不可欺,天更不可欺,你们在天的见证下结为夫妻,若是有一丝心不诚,婚姻就不成立,到时候……就不是死一个项晓龙的问题。” 项晓龙很坚决,长叹一声:“小姐请放心。” 项凡犹豫了下,没说什么,他觉得自己这会儿算是很诚心了,当然,红尘主要问项晓龙,另外两个有点儿小心思也不严重。 红尘也不摆架子,直接拿了纸笔,让项晓龙放血,这位也实诚,一放就把砚台给倒满。 毛笔沾血,写下两个人的生辰八字,投入火盆,红尘默默念道:“苍天为证,项晓龙诚心诚意迎娶石云,今生为夫妻,来生为牛作马,任凭驱遣,若有一分不诚,请天降罪。” 不只是说那么简单,这种手段每一个灵师都会,算是和对天发誓一个性质,但是有些灵师问上一百次,天也不会回应,红尘也就是走一遍程序而已。 但连她自己也没想到,居然又成功了。 几乎只等了小片刻,天空中的云层忽然裂开,大半夜的降下一团红光。 乍一看,还以为天亮了。 周围这些人都不由自主地跪下,低头,红尘嘴角抽了下,打了个磕绊,才继续道:“石云可在,是否应允?” 这下子极快,坟头的泥土抖动,不多时变出一行字——无须为牛做马,今生姻缘不成,情愿三生石前等来世。 项凡顿时松了口气。 项晓龙放声大哭,连李秀娟都红了红眼角。 “行了。”红尘松了口气,没成想这么顺利,剩下的超度鬼婴就容易得多,而且不必守在这等荒山野岭,回普济寺去便是。 一行人身心俱疲,打道回府,红尘自己骑着马,和小莫一块儿,先一路小跑没了踪影。 三嗔走到项凡面前,宝相庄严:“阿弥陀佛,施主好福气,遇到红尘小姐这样心地善良的女善信。” 项凡一怔。 “若非小姐故意戏弄令夫人,让石云母子消气,恐怕就是令郎无事,您那位夫人也很难逃得过去。” 项凡闭了闭眼,想起他妻子所作所为,登时后怕不已,对红尘更是感恩戴德。 他一开始也没敢怨怼,但多少有些不自在。任谁看见妻子被外人欺负,他也自在不了,可让三嗔这么一说,立时便觉得红尘是用心良苦。 稍稍戏弄一番,总比丢了性命好。 忽悠了县太爷一把,三嗔就笑眯眯去红尘面前卖好——毕竟是本地的父母官,对红尘的印象好一点儿,总比有芥蒂强。 红尘白了他一眼,不过还是答应替他抄几本经书,也不知道这厮怎么眼睛那么灵。她揣怀里的经书都能被他发现。 经书这种东西。不同的人抄写,效果可是大为不同。 红尘贡献了几本经书,超度鬼婴的事儿就交给三嗔,三嗔又托了颠和尚。 当然。颠和尚还是很负责的。至少比他师弟负责。事情办得妥妥当当。县太爷没少捐献香油钱,按照颠和尚的想法,收到的捐助应该拿出去做善事。问题是自从三嗔开始管财务,这方面他就不能全都做主了,像以前一样,每逢灾荒年,寺院里的弟子们个个都吃糠咽菜的日子,绝对不会出现,相反,寺里还富得流油,要不然红尘也不会总想着弄点儿什么东西,讹他们一笔。 八月桂花香。 茶馆里现在提供花茶,其实红尘还酿造了些桂花酒,失败了几次,最近才成功,酒香浓郁,色泽清澄,到显得比别的酒好很多。 可惜茶馆这边没人能喝得到。 至少薛小侯爷不登门,其他人没那么厚脸皮去人家后院讨酒喝。 天气转凉,喝茶的人也日益增多,不愿意读书的那些个闲人就喜欢坐在园子里聊聊八卦。 “听说了没有,县太爷家的公子和人结了冥婚,活人与死人成亲,还是县令家的公子爷,真不知道想什么!” “这事儿别瞎传。”有个包打听到是知道这件事情的始末,在杞县这样的地方,这等事本来也瞒不住,县太爷干脆就没瞒着,别人一看他很正经地在补偿人家姑娘,连儿子都愿意给出去结冥婚,多数人也就相信县太爷的人品。 当然,他官声很好,在杞县有威望,便是有一二值得诟病的地处,老百姓们也乐意宽容。 尤其是最近县令努力工作,刚抓到一批拐子,救回好些个孩子和女人,得回孩子的人家感恩戴德,给他送匾的人家络绎不绝,他儿子那点儿风流韵事,便并不惹人关注。 “项公子的人品可算好的,要是我有闺女,我就给她招个这样品行的女婿,百年之后也放心。” “县太爷那事儿是旧闻,不新鲜,到是咱们穆爷,居然有传言说,他有了个私生女……也不知是真还是假。” 这可是大新闻,一群闲极无聊的家伙们凑在一块儿说来说去,还言之凿凿。 红尘都差点儿信了。 薛公公气哼哼地坐在一边,猛地灌了一气苦茶,茶其实一点儿都不苦,桂花茶,很香甜。问题是喝到薛公公的嘴里,不苦也要苦了。 红尘想,也许她该弄点儿玫瑰茶给他喝,疏肝解郁。 “我对小穆哪儿不好?胡政那小子不争气,家业给他,那才是败家,以后我这一摊子还不都是小穆的,他也会赚钱,如今太平日子难道不好?非要出去胡来!” 薛公公郁闷的不行,“哎,说来他和我家青青一直没能养下个孩儿,我是有点儿担心,青青年纪不小了,可我都想好,要是真不行,等他过四十还没个孩子,就做主给他买妾,再不然,等雯雯两口子有了孩儿,过给他们一个,总不叫他们日后膝下空虚,现在可好,竟去外面胡闹,连孩子都做下,我们一家子竟不知情,青青日日哭,哭得我怕过两日雯雯要拿刀剁了他。” “阿尘,我一当长辈的,不好去劝,你年纪小,小穆又敬重你,而且这事儿闹出来,还是因着你救了那孩子,不如就帮我去问问,小穆有个什么章程?” 薛公公叹气,“虽然我不高兴,可咱家不是不讲理的,事情已经出了,孩子无辜,他要愿意就让他把孩子带回家,养在外面还浪费呢,再说了,养在外头,那孩子将来怎么办,怕是都不好许个人家。” “……公公好心肠。” 红尘喉咙有点儿痒痒,哭笑不得地道。她一云英未嫁的女孩子,居然被长辈托付这个,不知薛公公在宫里是不是也这般肆意妄为? 不过,她一看薛公公那张愁苦脸,也就应了,说来还真是她把孩子救回,也惹出这等是非,去探问探问,也是理所当然。 这位不只是在杞县,连在锦城都赫赫有名。特别会做生意的穆爷。这几日真是焦头烂额。 红尘一到,他就忍不住揪着头发哀嚎:“小姐,祖宗,别问。什么都别问了!我冤枉啊!” 他是真冤枉。 “我怎么可能在外头讨小老婆?真没有。” 红尘看了他几眼。到不觉得他在说谎。穆爷这人心里有成算,或许他不是特别爱他的妻子,这个时候。夫妻过日子,也不兴什么爱不爱的,结婚更多是为了家族。 穆爷从一个一无所有的家丁,让薛公公提拔,做了大生意,成为有头有脸的人,为了他现在有的一切,他也不会随意乱来,破坏自己的生活。 “哎,算了,我回去和我家娘子解释清楚。”他耷拉着脑袋,想起外头的传闻,为了不后院起火——“只能对不住了。” 看样子穆爷不大想告诉她,红尘也没追问,只要他自己的家庭矛盾解决就行。 这位主儿一看就烦躁的不行,她不讨人嫌,没呆多久便告辞而去,顺路回了薛公公一句,便把这些杂事抛诸脑后。 到是没过几日,老参溜达来说八卦给她听。 小茉莉也凑过来,显然同样好奇。 没想到,红尘听到的,竟然很像是她在玉珏空间里看到的那些言情小说。 女主角就是生下女婴的人,叫乐乐,姓yue名le,那是穆爷年轻时候喜欢过的女人。 乐乐作为女主,她的生活可真是有点儿波荡起伏,首先,她是锦城李家的表小姐,自幼父母双亡,寄居人下,后就是走言情小说里女配的路子,被表哥中意,纳为小妾,偏偏表哥的正房奶奶是个厉害,愣是逼着她签了身契,连贵妾也不算,就是个贱妾,之后再宅斗中大败亏输,让正房奶奶提着脚发卖了去。 然后就一个大转弯,变成主角待遇了。 被发卖的时候,竟遇贵人,就是那位来杞县不久的厉王殿下,贵人也不知看上她哪一点儿,动了恻隐之心,为她赎身,还把安置在一个小院中,但之后那位厉王就把她给忘了,扭头回京去,独留下这位自己艰苦生活,又不幸发现自己居然身怀六甲,孩子肯定是表哥的,但她一个被弃的女人,还有那么点儿小心思要找厉王,怎么可能留下一个孽种? 若不是她不小心,没注意,怀孕太久,打胎可能伤了身子,她连要也不肯要。 幸亏她还有穆爷这个好友,就联系了旧友,一生下孩子,就塞给穆爷,请他帮忙处理,至于是送到别的人家,还是怎么样,那都是穆爷的事儿,她一甩下包袱,月子做完,就潇潇洒洒收拾东西去投奔自家金光闪闪的大贵人。 红尘:“……老参,你们这些植物是不是很八卦?” 老参笑眯眯:“我们又不像你们,可以四处走动,做自己想做的事,若是再不八卦一下,日子岂不是更难过。” 好吧,蛮有道理的。 红尘摇了摇头,那个什么乐乐还真有些小说里角色的样子,只是不知道她是主角还是配角,要是主角,指不定还真能心想事成,若是配角,也许就奋斗在作死的路上。 她听过八卦就罢,这等事儿年年有,一点儿都不新鲜,到是穆爷居然给人家养孩子挺新鲜的。 那位做生意做得有赚没亏,可不是什么善茬! “小莫,小莫!” 红尘听完了八卦,看了看时间刚打算去上课,就听薛柏桥咋咋呼呼地进门。 他可好长时间没露面了。 红尘一回头,就见这位小侯爷洋洋得意地冲进来,直奔正替客人倒茶水的小莫,一把拽住他的袖子喊道:“破了,你出的珍珑棋局我破了!” 小莫扫了一眼他手里拿着的棋谱,微微一笑。 薛柏桥顿时和炸毛的小肥猫一样蹦起来:“什么意思,什么意思?看不起我?” “……我什么都没说。” “你的眼睛在说,说这不是我破的,哼哼,请了外援又怎么样,你又没规定不能请,反正,从今天开始我要继续来吃饭,吃饭!”(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九章 娃娃 吃饭就吃饭吧。 曲三娘挺喜欢给他做饭吃的,只看今天的伙食一下子丰盛了好些,连鸡汤都炖了三种,盛放在雪白的汤盅里端上来,就知道这位小侯爷有多得厨子的欢心。 她还亲自端来一碗肉沫鸡蛋羹,塞给小侯爷,笑得特别慈祥。 要不是三娘都快四十了,守寡也有近二十年,估计茶馆里上下都要以为她是春心萌动。 红尘估摸着,大约是把小侯爷当儿子看待,毕竟他显得挺小挺单纯。 薛柏桥一边吃,一边支支吾吾地控诉,总之就是小莫怎么忽悠他,和他打赌,破不了珍珑棋局就不去过来,他迷迷糊糊就答应了这种自己一点儿好处也没有赌约。 罗娘一行人:“……” 小莫原来也有这么淘气的时候,她们还当这位永远冷静理智,甚至对待陌生人有一种潜藏在心底的冷漠,现在居然被她们发现,那个小莫也喜欢逗弄薛小侯爷? 红尘失笑,大约是小侯爷实在好玩。 随手拿过棋谱来翻了翻,红尘也会下棋,当然,只知道皮毛而已,不算臭棋篓子,可和高手也下不起来。 以前常听人说,精通谋算之人一定是下棋的高手,不过,在她看来到也不一定,夏安身为一族之长,还做得极好,在京城很好地保全夏家基业,哪怕最乱的时候也没乱了自家,算是精通谋略的能人了吧。奈何一下棋,就能逼得家里小辈不知所措,连想让棋都没办法让的地步,偏偏他还没自知之明,总以为自己下得很不错。 “小莫这珍珑棋局可真有点儿意思。” 红尘笑眯眯地看了小莫一眼。 她自己是看不出什么,毕竟水平有限,可玉珏空间里有大能精通棋艺,看了也忍不住赞一句有意思,那就只能说小莫是此道高手了,他的身份来历肯定不一般。会下棋也很自然。 薛柏桥狼吞虎咽地吃饭。外面忽然落下暴雨。 本来晴空万里,一瞬间浓云密布,暴雨骤然降下,黑压压的云层让人的心情都跟着变得压抑。 “莫不是龙王爷闹脾气呢。” 茶馆的客人们吓得都躲在房间里。廊道中去避雨。望着半空中黑云翻腾。甚至觉得这会儿或许就有一黑龙在天上翻滚不休。 小莫抬头看了一眼天,披上蓑衣出去,把园子里的灯笼摆设都收了。又叮嘱曲三娘煮一锅姜汤,客人们也喝一碗。 别看现在还热,伤了风到不容易好。 当当当,当当当 大门忽然被敲响。 小猫吓了一跳:“这种天竟然还来客人?”估计是有游人进山遇到大雨,这才来他们茶馆躲雨。 三步并作两步,很快就赶到门口去,一开门,果然见到两只落汤鸡。 是两个中年男人,其中一个稍微年轻些,左脚有点儿跛,不过身量笔直,看起来无一分自卑,显见并不觉得身上的残疾有什么大碍。 “快来壶热茶,这天气!” 小猫也没多说什么,就请他们两个进来,开门做生意,本来就要大开方便之门,小狸也极有眼色,替这二位找了欢喜的衣服,幸好两个都是大男人,也没那么讲究,家里小莫的衣裳勉强能穿,短一点儿,瘦一点儿,长袍穿着也显不出什么。 换了衣服,喝完茶,两个客人总算缓过劲,就坐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商量事儿。 红尘扫了一眼,就见左边年纪稍长的男人,从背囊里拿出一个木雕。 是两个娃娃,一男一女,宛如观音座下童子,十分灵透可爱,并肩坐在一叶扁舟里面,一个吹笛,一个摇摇摆摆地跳舞,人都只有拇指那么大,如此之小,却是五官精致,实在不容易。 那个年轻的客人看了看,显然十分满意,竖起大拇指笑道:“好,补得真好,和以前一模一样。” 真是挺漂亮的。 红尘一看就心生欢喜,忍不住过去仔细瞧了瞧,年轻的客人也不介意笑呵呵地捧起来任凭大家观赏:“我们陶师傅做这个那是一流,你们谁家若有女眷想求子,不如请一个娃娃回去,说不得来年就能抱个大胖小子。” 年长的客人只是笑着摇头,“也就讨个吉利而已。” 他们这么一说,还真有客人过来攀谈,看样子想买,年长的客人确实是靠手艺吃饭,便把大家七嘴八舌的要求记下,笑眯眯应了一定给他们好好做。 红尘拿来看了看,笑道:“这是陶师傅修补的?从中间裂开了吧?” 说着,她又拿起凑在鼻尖闻了闻,轻声道,“当初做这个的人,莫不是伤了手,怎么竟有一股子血腥味。” 年轻客人登时一惊,“咦,小姐竟能看得出来?”血腥味他们不知道有没有,可断裂却是真。 陶师傅也吓了一跳:“可是我哪里做得不妥?”他对自己的手艺还很得意,修补得毫无缝隙,浑然天成,不曾想让人家一上手就泄了底。 红尘忙摇头:“这可看不出来,师傅的手艺绝对一流,只是隐约感觉到两个娃娃之间的气场有缝隙,到像是曾被利器斩断过,直觉而已。” 年轻的客人就笑了:“小姐还真会想。” 他这东西就是年头久远,这才腐朽断裂,怎么可能会被什么利器斩断? 到是陶师傅皱了皱眉,若有所思。 红尘说了句便抛在脑后,还是喜欢这样的小物件,干脆就把家里大大小小,包括平安都叫在一处,让陶师傅按照大家的模样,一人给做一个娃娃。 “我们都不急着要,慢慢做便好。” 另外……红尘随手沾了茶水。在桌子上画了一只大白虎,一只小老虎,一只小豹子,还有只白猫,线条简单,要他一起做。 那客人失笑道:“大生意啊,陶师傅一个人,怕是要做个半年呢,不过按照诸位的形貌做得话,难道不会觉得忌讳?” 毕竟是木人。做出来有些不妥当。 红尘笑道:“没事儿。我们家百邪不侵。” 小莫也走过去低声和这位师傅说了几句话,一边说,陶师傅就一边点头,显然也是想做点儿东西。薛柏桥是有热闹看就要插一手。谁也别想落下他。 不过他要的东西显然很让人为难。 “看见没。看见没。招风耳,大鼻子,黑脸。旁边要写字,写上我是林旭!” 陶师傅看了半天,也不知道薛小侯爷在桌子上画什么东西:“这是您养的猪?叫林旭?”怎么还给猪起名字,真不知道这些贵人们心里想什么。 薛柏桥一愣,随即哈哈哈大笑起来:“对,对,就是我养的猪,您可好好给我做。” 红尘:“……” 算了,由他去。 这一趟避雨,谈下的生意超过一整年的,那位陶师傅显见非常满意,脸上的笑容也变得更灿烂。 等大雨停歇,临走之前还约定了时间,过两日就过来做工,要是只有一件半件的,陶师傅的记性好,看一眼就能做出来,可茶馆上下这么多人,都要他做,那便得仔细些才好。 陶师傅是个很认真的人,答应要做,第二日就拎着他那一套家伙事直奔茶馆,也不用红尘她们专门摆姿势,只看一眼,便低头雕刻,不紧不慢,动作熟练又优雅,拿着刻刀,这位到有些宗师的架势。 红尘一看便笑道:“陶师傅学这个,得有多少年了?” “从五岁替我爹打下手,至少整整三十年,正经出师到才十年有余。”他们家祖上就开始做木匠活,曾祖甚至参与皇陵修建,就是活得时间太短,也没给家里留下多厚的家底,以至于他爹本来想供他读书,改换门庭也只能再往下拖一代。 “我儿子可不做这个了,做好了也没出息,还是要读书,读了书就算考不上举人进士什么的,只要中个秀才就能开蒙学,那才是真出息。” 说笑的工夫,陶师傅已经做出一个粗胚,是平安的。托在掌心里让大家看,小平安肉乎乎,圆滚滚,特别可爱讨巧。 红尘伸手捧住,细细把玩,越看越爱不释手,到让陶师傅脸红了红,有点儿羞赧。 正说话间,小猫一脸古怪地跑过来,看了看陶师傅,苦笑:“……李捕快来了,要带陶师傅走,好像有人告陶师傅以假换真,把他们家老太太气得中了风,昏过去到现在还没醒。” 陶师傅顿时大吃一惊:“什么!?” 红尘皱了皱眉,让小狸把李捕快迎进门,这位对红尘很客气,因着陶师傅是她的座上宾,也就没太为难,简单说了下,就是陶师傅的一个雇主,托陶师傅修补了一个破碎的木质摆件,但对方把东西拿回去之后,老太太一看就说是假的,而且一着急,一口气没上来就晕过去了,请了大夫,大夫都说可能是中风。 “眼下闹成这样,死者家属哭着喊着说陶师傅畏罪潜逃,还是我们衙役过去问,才知道陶师傅是来了红尘小姐这里,您看这事儿弄得!”李捕快也有点儿别扭,毕竟从人家红尘小姐的茶馆里逮人,还是有点儿不给人家面子。 陶师傅整个人都傻住:“没有,没有,绝对没有,我们老陶家的人,绝不能干那种事儿,再说,我就是个做木匠活的,经手的东西,有个几十文大钱就算贵的,为了这么几十文,我值当毁了自家的名声么?” 而且什么以假换真,又不是古董玉器,一堆木头玩意儿罢了。 他是满头雾水,但衙门既然接了案子,这位怎么也要跟李捕快走一趟。 “哎,因为秋家三兄弟,老大瘸腿,老二目盲,老三乃天哑之人,都身患残疾,这事儿反而要小心处理,要不然于我们县太爷的名声上或者有些妨碍。” 一时间。茶馆里好些客人都很同情,惹上官非并不是小事儿,也不知道陶师傅能不能度过这一劫,原告还如此特殊。 红尘他们多多少少都为他担着心,不过,陶师傅只去了半日,就轻轻松松从衙门回来,又到茶馆做活儿。 “幸亏县太爷明察秋毫,要不我可要做一个冤死鬼了。” 陶师傅是忠厚人,可再忠厚。碰上这等倒霉事也要生气。他吃一场官司。成了冤死鬼或许不至于,但若真陷进去,陶家家风败坏不说,说不定还得有牢狱之灾。 “整个都是糊涂人办了糊涂事。幸亏秋家那老太太醒了。否则我可真说不清楚。” 陶师傅叹气。 “老太太醒过来。跟县太爷派去问话的师爷说,她抱着真的娃娃睡觉,她家老头子就会来与她说话。拿了我给修补过的娃娃,老头子根本没出现,所以,娃娃必然就是假的。” 客人们一听都笑叹,老太太糊涂了。 可不是糊涂,这般分出来的真假可不能作数。 闹了个大乌龙,李捕快怕红尘介怀,还特意来跟她说了说始末。 ‘苦主’秋老太太今年六十五岁,早年丈夫失踪,不知去了哪里逍遥快活,她一个人把三个儿子拉扯大,到如今四世同堂,儿子们身子有些不好,可都被养得不错,经营了不小的买卖,还置办了好些田地,她也是时候安享晚年了。 可她年岁一到,就想着把家业分一分,自己的嫁妆分一分,提前做身寿衣,她也能挑挑颜色,再打造一口棺材,生前就进去躺一下,不舒坦还可以改,等死了再进去,舒服不舒服的也没办法告诉别人。 老太太家里的儿孙都孝顺得很,她老人家说什么是什么,就依着她的意思操办起来,大家都有商有量,半点儿也没因为产业而有芥蒂,反而互相推让。 那日,老太太把东西分好,心里有了盘算,一时松心,就又想起她家老头子,忽然要找一个娃娃摆件。 这东西是老太太的心头好,他老头子新婚时送给她的,当年老爷子不见之后,整整一个月,她老人家日日抱着那个物件以泪洗面,还是为了孩子们擦干眼泪,把东西藏了,再也没去看一眼,今天却不知为何,忽然想看。 她大儿子就亲自去库房翻找,结果找出来傻了眼,那木雕娃娃居然从中间截断,男女之间分裂开来。 家里人立时就不知该如何是好,要知道这东西可是老太太的宝贝,这些年来虽然不看,可即便是举家逃难时,也没给丢掉,老了之后更时时絮叨,但凡有空就说她和老爷子的事儿,说起来就要提一提这个东西,那是二人定情之物,十分要紧。 虽然孩子们都觉得,自家那个爹抛弃妻子,着实不靠谱,当儿子的不好说爹的不是,可娘如此惦念一个绝情人,实在是让人不能理解。 只是老太太年纪不小,孩子们都怕她伤心,便想了个法子,先让孙子过去闹腾,闹着她讲古,看看能不能让老太太把这个给忘了,他们再想办法把东西修好。 这办法到是不差,一切很顺利,几个大孙子缠了老太太好几日,那摆件也被复原如初,却不曾想,老太太一拿到东西,当场就变了脸色,仔细看了半天,捶胸顿足,嚎啕大哭,哭着厥过去,非说这是假的! 一下子把秋家人都给吓得发蒙,尤其是老大,狠狠地抽了自己几个耳刮子,立时就连夜跑去找陶师傅。 当时陶师傅正在茶馆干活,在红尘这儿,吃得好,喝得好,又热闹,他都有些乐不思蜀,那秋家老大去找了两次没有找到,再加上大夫说他娘可能中了风,一时气愤,竟去报官。 他报了官也有点儿后悔,老百姓显少愿意和衙门打交道的,幸亏县太爷是个明理之人,念在他们母亲生病,不是故意戏弄的份上,并不曾为难。 “不幸中的大幸,没出乱子。” 陶师傅一脸的心有余悸。 客人们讨论几句就去说别的新鲜事,一个老太太的呓语。没什么好在意。 夏日里暴雨过后,园子里的花花草草落了一地,红尘抱着小茉莉出来晒晒太阳。 老参也似模似样地躺在地上,眯着眼睛享受阳光,他是一副老仙翁的扮相,哪怕这么躺着,乍看上去也如那位太白金星一般有派头,红尘笑了笑,就拿出笔墨画了一幅画。 这是书院童先生留的作业。 后来这份作业交上去,还变成书院财产。挂在山长的书房受人瞻仰。 山长给它取了个名字。就叫学生眼中的最好山长! 郭老从此留起一嘴漂亮的胡须,因为不是白的,还恨不得去找来白色染料染上一染。 当然,让他夫人强烈镇压了。 此时此刻。红尘却不知道这幅画后来的名气。只有一笔没一笔地画。 最近那些先生们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劲。一下子紧迫起来,给学生们加了好些功课,一时间怨声载道的。连红尘这茶馆都被带累的少了不少客人。 常来茶馆的客人里面,阑珊书院的学生们可占了百分之三十。 “小姐,秋大夫人来了。” 小猫提着衣摆,穿过园子,走到红尘眼前小声道。 秋家的人? “找陶师傅的?”陶师傅受了一番惊吓,心情不定,怕自己手抖,再雕坏了东西,又工作了两天便回家休养,打算养精蓄锐一阵子,这会儿却是没在。 “不是,说他们让小姐受惊,特来赔礼。” 礼多人不怪,人家来赔礼的,红尘怎么也要见一见。 小狸把人送到客厅,上了茶,粗粗一看,秋大夫人面容白净,手脚纤细,指尖略有些茧子,想来常做针线活,是个勤快的,打扮得干干净净,显得斯文懂礼。 见了红尘,她也没说什么,只是致歉,再奉上一份礼,略坐了坐便告辞。 “这秋家还真是讲究人家!”罗娘她们都失笑。 后来有个客人说起,大家才知道,不只是他们茶馆,还去了人家陶师傅的左邻右舍家,当初秋家找人时,没少喧闹,搅了那些人家的清净,他们老太太一回过神,就强令他们速速去赔礼。 却说这本不是什么坏事儿,只说明秋家的人谨小慎微,陶师傅却一连好几天心神不定,甚至还过来亲自跟红尘他们赔了不是,退了订金,推掉手中的活儿。 “我这心乱了,雕出来的东西不能看,实在不能敷衍小姐。” 秋家这般客气,那老太太也不像是无理取闹之辈,还听说她老人家几十年茹素礼佛,不见荤腥,近年来条件好了,更是时常捐赠香油钱,又每年都放生。 这样一个老太太,偏偏对这件事不肯松口,只说娃娃不对,陶师傅又是个仔细的,越来越觉得可能是自己修补的不好,才让秋家老太太有这般错觉,一时间竟否定其自己。 他说什么也不愿意做了,红尘没辙,只是略有些失望,又换了个会做娃娃的师傅给做了个,但总觉得不如意,像归像,却没有之前的灵气。 不知是不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红尘晚上没睡踏实,老看见那个损坏了的娃娃摆件。 一男一女,两个娃娃裂开,断口平滑,隐约带着一股杀气。 第二日,红尘醒后便托老参打听了打听,当年秋家那位老太爷究竟是为了什么失踪的。 看老太太的样子,夫妻两个感情应该很好才对。 因为年代久远,这事儿已经湮没在时光中,就是植物的记忆恒久,对时间也不敏感,还是不大容易打听得出来。 不过也知道了一点儿,那个秋老爷的失踪是个谜团,连具体的确定的时间都没有,秋家失去当家人一团乱,又是那么个年景,也没人去追究。 当年的杞县可不是现在,那阵子战乱频频,举国闹饥荒,旱涝灾害,加上蝗虫,真是不知多少个村子变得十室九空。 那种情况下,秋家没了个人,还有谁有力气去管?秋老太太竟一个人把三个儿子都平平安安地带大了,着实不容易。 “人家老太太本来就是能耐人,他们家东边的老槐树说,老太太把日子过得很好,甚至还积攒了一布袋的肉干,最困难的时候,连树皮都没了,她那三个儿子又都有残疾,想逃荒都难,愣是让她靠着肉干,野菜杂草给养到这么大。” 线索特别的少,红尘却骤然想起曾经见过的那个娃娃,有了一个有些恐怖的猜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章 勇气 “……有什么不对吧。” 罗娘拿着块儿抹布,东抹抹西蹭蹭,在院子里打转,转来转去,就看见小莫一脸忧伤,坐在石凳上看月亮。 “小莫,怎么这几天咱们小姐都不说要吃东西了?” 不光不闹着要吃新鲜吃食,还没了胃口。 晚上曲三娘炖了一大锅猪蹄,香糯绵软,晶莹剔透,馋得他们还没吃就垂涎三尺。 可最爱吃猪蹄子的红尘小姐,连看也不肯看一眼,闻见味儿就皱眉头。 曲三娘急得私底下跑过来问,是不是她手艺变坏,还是小姐想尝鲜,莫不如请个大厨做点儿大菜。 可大菜她也不吃。 昨日中午薛老爷推荐了个大厨,擅长南北菜色,尤其精通烤全羊,特意精挑细选,选出来一只小羊羔,细细烤得焦黄给她奉上去,结果红尘小姐连看也没看一眼,就让人拿出去给客人加菜,到让几个书生吃得走不动路。 小莫也低下头,把视线从半空中收回,声音飘忽:“三天,三天来小姐都是吃的素菜,一点儿荤腥不沾。” 罗娘一怔,她到没注意,红尘小姐对吃食有点儿挑剔,但也只是爱个新鲜,并不难伺候,注重养生,每次摆在桌子上的饭菜也是荤素搭配,一个月一般还有一日节食清肠胃,她们现在都忙,吃饭跟打仗似的,也没注意到小姐吃的是荤还是素。 园子里灯火通明,隐约甚至能看到外面群山的影子。有少年的朗朗读书声。 这么好的风景,以前红尘小姐看见都会高高兴兴地说:“加一道红烧肉!” 这会儿,红尘从房间里走出,大门开着,里面铺了一地乱七八糟的符箓,龟甲,铜钱,还有些零碎,瞧着都别扭。 红尘是半点儿也没在意,随手拿了一张信笺。递给小猫:“去。送到秋家,给他家老太太……罗娘,我今天想吃炒芹菜,蒸茄子。酸豆角。再煮一碗小米粥。” 肉呢。肉呢?罗娘苦笑,小姐什么时候变成兔子了,茶馆里养的兔子偶尔也要吃点儿肉末的。 据说吃肉的兔子肉质更好! 曲三娘的拿手菜叫醉兔。就是给兔子吃肉喝酒,养上三天,宰割下锅,味道鲜美至极。 好几个客人打算偷师,结果派出去的厨子看着曲三娘做菜,回去重复一遍过程也做不出那个味道,就是因为这种秘方。 罗娘一脸的不可思议。 红尘心下叹气,从善如流,要了一道鱼汤,不要鱼只要汤,罗娘登时觉得万里晴空,高高兴兴去了。 然后那碗鱼汤就喂了老参。 “浪费啊!” 再浪费她也不大想喝,尤其是罗娘还在汤里面加了鱼脑子,鱼眼珠儿…… “我是不介意。” 老参它们是不介意的,植物根系发达,什么都能吃。 红尘这等莫名症状,持续了七八日,幸好不太长,她就又恢复过来,愿意上餐桌跟大家伙一起用饭。 只是不知为何,忽然就多了些感慨,偶尔说一些玄之又玄的话,常叹人生不易。 人生不容易这种事,难道是现在才知道的吗? 还有一件好事,陶师傅那段怀疑自己,怀疑人生,怀疑一切的自卑症状也过去了,又跑到他们茶馆干活。 效率非常高,很快就做出好些个漂亮娃娃,平安的更是第一个打磨好,上了色,红尘拿红绳拴着,挂在小狗子的脖子上面,它似乎也很喜欢,一点儿都不闹腾。 往日给这小东西穿个衣服,它都只在红尘面前乖巧,一扭头就又撕又咬,非弄破不可。 “秋家老太太这会儿清醒了,说自己那会子糊涂,现在看我修补的那娃娃,觉得哪儿都好,还特特让她大儿子亲自过来给我赔礼。” 陶师傅也有点儿不好意思,“她老人家是个好人,这点儿小事儿,我也不会计较。” 不计较还耍脾气不干活?还好意思说自己要养家糊口,要工钱要得那么狠,连个折扣也不肯给。 这日,红尘刚准备去书院,秋家就递了消息,说是老太太想登门拜访。这山路不好走,秋家的人都怕老人家摔到,一个劲儿劝,死活劝不住,红尘哪里能让人家六十多岁的老人拜访她,何况还是刚刚病了,疑似中风的病人,连忙让秋家的下人带话回去,就说若是老太太方便,她就过去拜见。 秋家在杞县不算是多大的人家,底子毕竟薄得很,都是连饭都吃不上的苦哈哈出身。 就是如今条件好了,秋家人依旧住在一起,房子显得逼仄,灯光也黯淡。 三兄弟和他们的妻子都坐在东厢房,把小小屋子挤得更显昏暗。 “咱老太太这两日也不知怎么的,一时问寿衣好了没,一时又问择没择墓地,还说要准备两副棺木,她想和……爹……” 秋家大儿子皱眉,若不是娘耳提面命,他连一声爹都不愿意叫,他娘小时候总告诉他,说他爹是个大英雄,大豪杰,很疼爱他们,可小时候他还愿意听,如今是万万不肯信,或许是见自家兄弟都身患残疾,那人才不肯负责,偷偷溜走,只剩下娘亲一个人带着他们苦苦煎熬。 “大哥,你说爹还活着吗?娘若真有那想法,咱们不如替她老人家寻一寻?” 秋家老二自幼眼盲,到被母亲和哥哥保护的极好,并未受太多罪,也是家里对那个爹最有好感的一个,“不是说他老人家还是大族公子,识文断字,有一身好文采,就是身子骨弱,一身的病痛……” 一家子全翻白眼。 这都是老太太说的,他们到觉得那应该是她老人家给自己的丈夫脸上抹金。先不提别的,光他们爹是倒插门,入赘到秋家来,就知道他不可能是大家公子。 哪怕小伙子出息些,想要入赘,也会选择富贵人家,娶媳妇不容易,想入赘难道还没门路?秋家的亲眷长辈,几个尚在人世的族老提起他就讳莫如深……想必不是什么好东西。 “先不说这个,娘要见红尘小姐做什么?” 老三拿出本子。写了一句。 他口不能言。到是兄弟三人里读书最多,识字最多的,两个哥哥只是认识几个字,能算得清楚帐。他却认认真真念过书。 “红尘小姐我也不太清楚。只听别人说。她本是蒋家庄的人,后来发现自己的生身父母另有其人,又被养母不容。这才断绝关系,现在在阑珊书院读书,乡亲们对她到没多少诟病,似乎是她养母有些问题。” 只听说红尘是阑珊书院的学生,秋家兄弟们就安了心,既然能考入书院,自然是品德极佳的人物。 可母亲找人家作甚? 一时间,三兄弟脑洞大开,难道是娘亲知道了亲爹的消息?红尘小姐是他们爹爹再娶生下的孩子?年岁不对,那是孙女? 如果红尘知道这三兄弟的想法,登门的时候,也许就不会因着这几位客客气气,而对他们心生好感。 秋老太太催得急,红尘当日便乘车去秋家,其实她略有些犹豫,这几日推算秋老爷的死期,越推算,越觉得不对,猜测的答案过于匪夷所思,偏偏连玉珏空间里的大能都好奇,替她推算了下,结果着实不好。 她思绪有些乱,只并不是真正没见过人间惨事的小姑娘,面对秋家三兄弟时,也仅仅略微显得沉默了些。 秋老太太在堂屋里坐着,面容慈祥,一头银发,手里抱着那个娃娃摆件,一挥手让儿子媳妇们退下。 秋家老大回过头就有点儿别扭——客人登门,怎能不奉茶水?但母亲发话不许进,谁也不敢进去。 “原来竟是个小姑娘。” 秋老太太看着红尘,颇为意外,叹了口气道,“多年心结,竟让你一个小女孩儿看破,还是身处局外之人。” 红尘低头,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下子猜到了,就仿佛是鬼使神差一般。 秋老太太显然也是这么想:“听说小姑娘能通灵,或许就是我的夫君主动告诉你,想让这个秘密大白于天下,他不是个负心人,却背了这么多年的恶名,想必也心有不甘。” 也许红尘是外人,老太太说话无所顾忌,也或许是她沉默太久,如今想要倾诉,红尘正好撞上,老人家打开话匣子,微笑道:“你还小,大约没挨过饿,不知道挨饿是什么滋味……四十年前,大周初立,四境不安,周围都在打仗,咱们龙椅上坐得这位天子还是幽王……这话是我夫君告诉我的,我可说不出来,只知道那会儿日子难过得很,别说吃饱饭,乡亲们家家户户都是吃了上顿就得愁下顿,一有个天灾**,卖儿鬻女都寻常。” 红尘没说话。 别说以前,就是现在,那些个灾荒连年的地方卖儿鬻女又有什么新鲜。 “我记得那一年,赤地千里,颗粒无收,我刚生了小三,夫君身体也不太好,家里一连半个月没粮食,外面的树皮都扒干净了,村子里还有族里的父老,就商量着要易子而食。” 秋老太太一个字一个字慢慢说,脸上的表情十分冷淡,好像说的不是什么凄惨的事,仅仅是把那最平常的生活讲述出来。 “夫君身体不好,这天灾又不知何时才能度过去,家里的日子实在过不下去了,我就与夫君商量,莫不如拿小三儿去换点儿粮食,他是个哑子,就是活着又能活多好?再说,大人都没粮食吃,我连奶水都要挤不出来,快给他喝血水了,又如何能养得活一个小婴儿。” 明明秋老太太没有太激动,但红尘却不由自主地紧张起来,额头上冒出一层冷汗。 “我说的时候,夫君看着我。看了好久,我长得不好,皮肤黑,也不大会化妆,他却不同。”秋老太太的表情很奇怪,就像是天上掉下来一块儿大馅饼,砸在她怀里,她既暗喜,想吞了,可含在口中又怕这里面有毒。最后发现确实是一块儿很好的馅饼。反而疑惑,这东西怎么就给了自己? “我夫君是个极好的男人,我想,我这辈子。下辈子。哪怕十辈子。再也找不到比他更好的了,他看着我说,老天只给他这五年好日子。命不久矣,希望能好好陪我一日,带我去玩一天。” 秋老太太叹气,“我哪儿懂他那些,他吟诗我也听不懂,可只要他高兴,我就高兴,那天真好啊,我夫君真温柔,没说那些我不懂的话,只告诉我,他喜欢吃我做的饭,尤其喜欢肉干,我就笑他,肉干哪里好吃,又浪费,还硬得很,可他说,只有一个好处,放得时间够长,看见了知道是肉,人就能撑下去,也就足够了。” “他那么好,说什么我也同意,他说肉干好,那东西就是不好,也只能是好的。” “那一天晚上,我睡得特别香,第二天却发现他的身体冷得厉害,就那么死了,我握着他的手,坐了好久好久,也可能并不久,只是我感觉时间长,他在桌子上留下了几个字,肉干,活下去。就这几个字,他教了我许久,我都学会了,他还一遍又一遍地教,生怕我忘记似的,一瞬,我就知道了他的想法,他一向懂得怎么支使我,也知道我违抗不了他。” 红尘指尖发凉。 秋老太太却仿佛陷入自己的世界。 “我照着他的意思做了,自己一个人。本来是想拿他去换个别的人,但我一个女人,刚生完孩子,身子又弱,哪里又能去?真是,也不知道当时是哪来的勇气,可我做得特别好……他不知道,从那天开始,我每天一拿起他送的娃娃,就能看见他,看见他一脸悲伤,我知道,他想我去陪着他,但儿子们怎么办?三个孩子,身有残疾,没了爹再没了我,还能活吗?” “其实,无论有多少……并不够吃的,也不能保证饿不死,但就像他说的,肉是好东西,只要有,孩子们想一想便有了勇气,我们一家四口,拼命努力地挣扎,活着,终于熬过来了。” 秋老太太的眉眼舒缓,却流下一滴泪,“孩子们长大成人,连三儿都娶了媳妇,我也能走了……可怎么又见不到他?” 红尘咬了咬嘴唇,瞳子微微收缩了一下,忽然就有一种莫名的悲哀。 多么可笑,她上辈子汲汲营营,明明也算是苦出身,不至于不食人间疾苦,可她没有一日想过,她的日子实在算不上最苦。 锦衣玉食,呼奴使婢,最多愁一愁一个男人爱小妾,伺候婆婆太磨人,便是最后让蒋婵给害死,至少也是风光大葬,光是陪葬品,怕都能让一个五口之家过一辈子富庶生活…… 心里苦又算什么,和这些个什么都不想,只求一口饱饭,甚至为了填饱肚子能灭绝人伦的人相比,她纯粹是无病**吧。 红尘压抑难受了这几日,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就像长久以来,锁住她的某个东西瞬间碎裂。 玉珏空间顿时抖动了下,只有一瞬间,别人并没有在意。 红尘却怔了下,空间左上角出现一个头像,还是她自己的,旁边也浮现出金色花纹,还有一行飘字——恭喜‘红尘’达成条件,开通会员,试用期结束,认主程序启动中…… 这什么乱七八糟的,扫了几眼见没多大变化,就暂时丢开,不过这么一打断,心中的抑郁总算稍减,脑子也恢复清明。 想了想,她忽然站起身,贴着秋老太太的耳朵小声道:“您相公不是怪您,他是舍不得,担心您照顾不好自己这才留下来看着,一直到您打起精神,他知道一切都好,就放心走了。” 声音略带了一点儿灵力,安抚人心。 秋老太太一怔,拼命忍着,却始终忍不住,眼泪簌簌而下:“我相信,他对我好,最好了……呜呜呜,相公!” 她一痛哭出声,秋家三个儿子猛地冲进门。扑过去扶住母亲,怒瞪红尘,看模样简直要扑过来杀人似的,秋老太太抽噎道:“不许无礼,不关红尘小姐的事,我是高兴的,高兴的!” 秋老大这才放心,扶着母亲坐下,给她顺了顺气,给了红尘一个歉意的眼神。 红尘耸耸肩。由着三兄弟团团围着母亲安慰个不停。自己就除了屋门,走了两步忽然顿足。 “怎么了?”小莫刚擦了擦拉车的马,出了一身汗,怕熏着红尘。就离得远了些。见红尘的脸色不太对。不由问道。 “唔,我可能做错了一件事。” 红尘按了按眉心,转身过去把秋家大儿子叫过来。“去请个大夫,给老太太看一看。” 秋大一想,母亲的脸色看起来不坏,但毕竟是病着,的确该找大夫复诊,就忙和媳妇打了声招呼,亲自去请,顺便送红尘出门,“我看得出来,母亲是真的很高兴,谢谢小姐。” 他虽不知红尘做了什么,却是个孝顺的,他娘亲开心,让他怎么样都成。 这位一道谢,红尘就更不是滋味,忧心忡忡,上了车,小莫一边赶车,一边扭头问:“小姐和秋老太太谈得不好?” “没有,是谈得太好。” 老太太的心结至少解去大半,但这当真是好事吗?她这一轻松,若一心要跟了她的相公走,年纪这么大,说不定一松气就当真走人。 六十五岁也算喜丧……喜丧也不乐意让她丧吧! 红尘的直觉果然十分准确。 不过三日就传来消息,秋家的老太太不好了,大夫们都说是药石罔效,她老人家人虽然不是顶富贵,但心肠极好,多年来帮助了许多人,活人无数,就连普济寺的癫和尚听说此事,都亲自走了一趟去探望,红尘得到消息时,就十分及时,忙赶过去看。 秋家三兄弟气色全不好,只是面上也没有太悲痛欲绝,见到红尘,更不会想到怪她,反而客客气气。 “劳小姐惦念,我们是打算先备上棺木,给娘冲一冲,说不定就好了。” 红尘一听他们的声音就知道,这三个怕是还回不过神,没有真实感,看来的确都是真正的孝子。 “我想去探望一下老太太。” “自然可以。” 秋老大领着红尘进去,老太太躺在床上,眼睛浑浊不堪,呼吸声时有时无,似乎感应到红尘进门,努力睁开眼看她,嘴唇微张:“我……我……” 红尘贴过去,就听她气若游丝地道,“我能见到他吗?” 略一迟疑,想了想,她才凑近一点儿道:“身为一个生人,我也不知您二位能不能碰上,但有一点儿,您相公恐怕还没来得及修墓立碑,子孙们逢年过节,也没有拜祭过,恐在黄泉待得不大舒服。” 老太太一听这话,登时就睁开眼,望着儿子,伸出手。 红尘连忙把手背过去,用力摇了摇。 这三兄弟虽心急,到一下子就看明白红尘的意思,闭口不言,全装糊涂。 他们越糊涂,老太太就越着急,竟蹭一下从床上坐起来,红尘连忙扶住她,拿出一张符箓,贴在她的眉心,笑道:“老太太莫着急,您不如在梦中与您的相公相会,问一问他的想法,商量商量后面的事儿。” 老太太面色一缓,潮红也稍稍退了,平躺在床上,渐渐呼吸平稳,秋家大儿子来不及离开屋子,就拉住红尘急道:“小姐,难道我娘还能好起来?” 红尘也没把握,不敢把话说得太死,要不然……万一这三兄弟承受不住,就是她的罪过。 “我试试看,老太太现在是觉得一切都了了,可以放心,松了气,既然大夫说没救,你们不如就死马当活马医,这几日找点儿麻烦事,给她老人家添添麻烦。” 红尘叹道,“所谓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死志估计也一样,若老太太的寿数还有,多惊吓几次,许能延寿。” 那仨面面相觑,也不知道红尘说得靠谱不靠谱,但现在的确是没了法子。 只他们三个乖巧了几十年,现在要给娘亲找麻烦,技术真是不熟练。(未完待续。。) ps:有吃不下饭的亲么?吃不下就吃不下去吧,权当减肥。 正文 第九十一章 征兆 秋家这三个兄弟,是真不知道要怎么给自家的老母亲找麻烦,都是实诚人。 红尘一看他们愁眉苦脸地蹲在她的茶馆里喝茶,就忍不住想乐。 世上原来还有不会调皮的孩子呢。 也不急着跟他们说,先问了问老太太的情况。 秋老大说起这个到是高兴一点儿,“娘还好,这几日饭都多吃半碗,就是喜欢睡觉,每天一早就要睡,我们问她,她说是睡着了就会做美梦……可惜我娘醒来到把梦见什么给忘了,要不然说出来也能让我们开心开心。” 恐怕开心不起来。 红尘猜测是她的符箓确实有作用,或者说,秋老太太自己解了心结,愿意梦见她男人,两个人在梦中相会,可这些让秋家三个儿子知道,他们又怎么会高兴? 反正那件藏了几十年的秘密,是绝不能暴露的,秋老太太自己想必到死也绝不会说。 想了想,红尘就转移话题,笑道:“你们家老太太那么安心,大约是看你们兄弟和睦又孝顺,不是正分割家产呢?不如作势争一争,看看她老人家如何?” 三兄弟面面相觑,心下犹豫,都不乐意,秋老大更是皱眉:“若我三兄弟闹,岂不是让相邻族人看了笑话去?” 其他二人也犹豫,时人重名声,坏了名声想再修补却难得很,再说,万一把老太太气出个好歹来,那还了得? 红尘也不强求。只道:“秋老太太一个人辛辛苦苦把你们拉扯大,性情坚韧,你们就是闹点儿事,她也只会想办法化解,决不至于气病了,若她连这点儿事儿都受不住,恐怕也没有今日。” 秋老大一想,的确如此,他自小就没见过母亲颓废,事情再难办。母亲也不惧。 小莫过来给他们重新换过茶。坐下笑道:“我给你们说个故事,话说陈国初年,天下安定,朝有梧桐可栖凤。在野无遗贤。当时的取士。不如现在,不用科目取士,也没有这么多书院共襄盛举。唯凭州郡选举,其中以孝廉最为重要,所谓孝则忠君,廉则爱民,自然不错。” 他说这些闲话,大家爱听。 几个喝茶的客人也凑热闹,有个阑珊书院的同窗便道:“举孝廉那也是富贵人家会钻营,孤寒的就算有曾参之孝,伯夷之廉,上哪儿去让人知道?最后做官的也依旧是富贵子,要不然怎么说陈国腐朽,国运不昌,最后为我大周所代。” 红尘失笑摇头。 大周立国以来,编纂史书,自然要极力贬低陈国,到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历朝历代全是如此,要说陈国的选官制度,当然不算妥当,应该诟病,但也绝不像大周官面上说的那么不堪。 小莫叹了口气:“您说的情况自然是有,不过,举孝廉也绝不是随意就能推举,若所举之人果然才德兼备,不拘资格,骤然升擢,举荐之人也要记录受赏,同样的,如果所举之人后日贪财坏法……那举荐之人也同罪,二人可谓休戚相关,大家都不敢胡乱举荐,那时朝中也算清肃的。” 一众客人面面相觑,小莫所言,与他们以前知道的大为不同,可听了也觉得有理。 人家前陈国祚五百年,不算极长,可也绝不很短,若真如大周朝史书记载,皇帝昏庸,臣下多谄媚小人,陈国哪能延续? “好了,莫谈国事。” 小莫咳嗽了声,拍了下桌子,一本正经地道。 其他人都笑,先谈起来的还不是这位,其他人哪里知道这个?阑珊书院的学生再博学多才,先生们授课,也不敢明面上说陈国那些不能对人言的历史。 小莫说的也有分寸,像他现在讲的这些,固然和大周明面上的说法有一点儿不同,到底都无关紧要,再怎么样,科举之道还是深入人心,人人赞好的。 收起笑语,他又正经开始讲故事。 “当时陈国阳羡县,有一人姓许,名武,字长文,十五岁时,父母双亡,有两兄弟,一名许晏,一名许普,许武十分疼爱两个弟弟,教导时从不疾言厉色,若是弟弟哪里做错,他只自己跪在家庙前谢罪,说是自己有失督导,希望父母在天之灵保佑二弟成才,直到他兄弟知错改过,这才肯起身。” “兄弟三人同寝同食,若是弟弟们学业有所长进,他比自己得了大儒夸奖还要开怀,到了年纪,相邻劝他娶亲,他也怕成家后,要与弟弟别居,再忧虑妻子对弟弟不好,就不肯娶,没过几年,许武孝悌之名远扬,州府尽皆推荐,朝廷便征他为议郎。” 故事说到这儿,好些客人嗤笑。 大家议论纷纷,都觉得陈国那时候的举荐制度挺好,他们生在那个年代,也免去三五不时的考试。光考一个童生都不知要费多少力气,若是举荐,以他们在乡中的名望,没准儿真能做官! 小莫不理会这帮无聊人。 “许武虽担心幼弟,却没办法,只好叮嘱弟弟们用心攻读诗书,自己去朝中受职,入朝之后他才思敏捷,果然颇得陛下倚重,朝中大臣也有好些看重他的前程,欲将女儿许配于他,只是许武想到两个弟弟或许只能求娶平凡人家的女孩子,他若和士绅大族结亲,恐怕妯娌之间不好相处,就以家中已经有未婚妻为借口,通通推拒掉。” “又过了数年,许武官越做越大,始终不见弟弟们扬名,也不知家中情形如何,这日告假,衣锦还乡,在家娶了妻子,看两个弟弟都已经长大成人,就也为他们娶妻,兄弟既成年,自然该另立门户。许武召集族人,分析家产,本来族人都以为他是孝悌之人,分产理当公平公允,没成想,许武却独自占了九成产业,给两个弟弟不足一成,全无谦让,每日呼奴使婢,看着弟弟日日耕作不休。颇有欺凌幼弟的意思。族人气愤不已,都说他做了高官也变了心性,奈何两个弟弟却无怨言,他们身为外人。不好以疏间亲。也只能罢了。” 一众客人满头雾水。都不知小莫说这个作甚。 难道讽刺陈国举荐制度,只举荐上去一堆虚伪小人? 秋家老大也纳闷,不过他是事关自己。脑子转得快一点儿:“您是让我也变一变心性,欺负我家两个弟弟,好让母亲着急?” 小莫失笑:“……也差不多是这意思。” 说完,不等秋家兄弟着急,就又接着讲,“陈国时与现在不同,朝廷重视清议,过了一阵,朝廷再次下诏求贤,闻听阳羡县有口号传扬,说是,假孝廉,做官员;真孝廉,出口钱。假孝廉,据高轩;真孝廉,守茅檐等等。家乡父老都说许家二子,三子,德行盖过兄长,就举荐了他们,二人同时入朝为官,五年便做到九卿之位,满朝都称颂二人之廉让,这时兄长许武才说出他的真意,他是因为见两个弟弟始终不被推举,归家之后见他二人并非才德不好,便故意做出种种不君子的行为,好让弟弟显名,如今果然奏效,那些家产更是并未归到自己的名下。” 一群客人愣了愣,都感叹那许武果然是真君子。 秋老大更是咬牙:“我明白了,我这点儿名声算什么,只要娘亲好,别说只是污了名声,就是要了我的命,我也愿意!” 虽说打定主意,可也不好太着急。 秋家又给老太太请了个大夫,开了方子吃,红尘又去看了她老人家几次,每次都引导着她说些老爷子的事儿,眼瞅着老人家渐渐开始着急,张罗着让儿子们丈夫造一个衣冠冢。 “我昨天见他,他还是那么年轻,就是太落魄了些,没有新衣裳穿,连口热饭也吃不上,无片瓦遮身。” 秋家老太太发愁,拉着红尘的手,“您是个有能力的,指点指点我,看怎么给他寻个风水宝地。” 红尘笑着答应,难得很郑重其事,让玉珏空间里的大能给她设计了一身法袍。 时下灵师们穿的衣裳不统一,多数偏爱素色,她却做了一身泼墨一般的黑色衣裳,大袖,半长的裙摆,鞋子用小羊皮做的,高腰,底子厚,又镶嵌上特别的铁钉,很是抓地。 红尘年纪太小,平常穿衣服不注意,总是少几分气魄,如今打扮妥当,单单站在那儿便让人感觉出不同,秋老太太明显更信她三分,尤其是红尘竟领着她沿着她和她家夫君最后一次出门的路程走了一遍,很慢很慢,却大体无一差错。 “您的夫君魂魄迷失太久,墓地选址不能马虎,修建也不能轻率,怕是花费少不了。” “花多少都行,多少都行!” 秋老太太在这方面不肯节俭,回去就把三个儿子叫到眼前,吩咐了下去。 然后秋家的儿子们就发作了。 也不是那种闹得沸沸扬扬的做法,就是显得比较怠慢他们那位爹,今天老三觉得田里的出产少些,想找老大要他那头牛,明天老二觉得他手底下两个铺子有些周转不灵,要老三分笔钱出来,后天老大也不好,他一个人劳苦功高的,怎么娘亲的嫁妆全给了老三,只给他留下点儿零碎做念想,那不合理。 都是诸如此类,兄弟间竟不似往日亲昵,哪里还有心思给他们几十年不露面的爹做什么坟墓。 “他几十年没回来过,又不知生死,万一活得挺滋润,咱们给他立了墓碑那才是不孝。” 这到是秋家老大的真心话。 秋老太太登时就有点儿发蒙,以前儿子们别说为了点儿外财闹腾,就连口角都少,知道疼人的很,现今变得这般,由不得她不着急,一急,立马便有年轻时候的蛮劲儿,气势汹汹揪住仨儿子的耳朵怒气勃发,恶狠狠教训一顿,出了一身汗。 秋老大眼看着本来躺在床上,动一下都难受的母亲。跳着脚气势汹汹,眼泪都滚了下来,三兄弟搂住母亲抱头痛哭,哭得嘶声裂肺,那个委屈劲儿,秋老太太哪里受得住? 红尘是掐着点儿又请了个大夫过去,结果没两日就听说老太太大好了,还自己去普济寺请大师来给她夫君做了场法事,择定了墓穴,立下衣冠冢。 都是她自己带着两个儿子操办。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做事比寻常四五十岁的还要利索。 秋家那边诸事平定。红尘虽然没亲眼看着母子几人是怎么抱头痛哭,怎么亲亲热热,但也知道绝对坏不了。 小莫却有些不可思议。 “小姐就不怕老太太一生气,再给气出点儿毛病?”三个儿子为了家产闹事。换别人家。把亲爹气死都不稀奇。这等案子,他遇见的可不少。 红尘只摇头道:“人心虽然不可测,但母子连心。秋老太太不是糊涂人,秋家那三兄弟也不是很会演戏的,老太太也就一开始能被唬一下,随后怕是立时就能明白。只是即便明白了,三个儿子为了她连名声也不要,她也不敢这时候出个意外,再让儿子们当真背负不孝的罪名。” 也是老太太身体其实很好,她才敢走这一步险棋。 反正秋老太太是好了,没过几日,趁着天气好,老太太还领着三个儿媳妇到红尘这儿喝了一回茶。 “其实我相公还有兄弟在,前几年辗转找到我们娘几个,送了信儿来,只是那时我有心结,一直不肯回应,现在想想,还是趁着我身子骨还好,跟亲戚们联络联络,再耽误真要一伸腿去了,好些事儿晚辈不知道,再闹出误会。” 老太太临走叹气,“我夫家本是京城人,姓许,虽说他是入赘了我家,可在我心里,他不是赘婿,临到老了,总要让这三个回去认认亲。” 她显然也不知道孩子们能不能记入许家的家谱,可即便是不能,亲戚关系最好也不要断了。 只是想说服儿子,亲爹不是抛弃妻子的渣爹,怕还有得磨,毕竟,就是杀了她,她也不能把事实真相说出口。 红尘送走老人家,没收他们家的谢礼,全拿去普济寺供奉,别人的也就罢了,秋老太太那位夫婿的所作所为,却是让她心甘情愿地敬重几分。 送走老太太,小猫说外院新进来一批书,是薛公公送的,说都是今年送进宫的,万岁爷也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他,知道他向来爱附庸风雅,就让另送一批过来。 他就直接扔红尘这儿了。 薛公公现在只盯着两个女儿的肚子,再也没以往的闲情雅致,书本埋没在他家吃亏,到不如让红尘收拾出来,与众多君子分享分享。 红尘出去一看,顿时吓了一跳。 难道这位薛公公在宫里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光是书箱就堆满三间大屋子。 小狸已经拆开一个书箱检查,回过神便发愁:“小姐,太乱了点儿。” 红尘过去一瞧,果然乱七八糟,今年市面上的新书都在,堆积一处,鱼龙混杂,捡起来第一本是诗集,诗文也就一般,她自己作得都比这些强点儿,下一本就变成策论,里面到是有些好文章,文字犀利而悦目,再往下面翻,竟还翻找出一册双李新出的文集,问题是双李的画绝对一流,他们两个小文章……那只能说勉强看看还过得去。 当然,也有好书。 “哎,没办法,把罗娘她们都叫上,总要整理出来才好。” 幸亏当初设计书架时,就提前想到以后书籍会越来越多,她还打算寻一寻古籍,大部分都是竹简,更是需要很大的空间。 一群人摆开桌子开始工作,桌子上铺满了白纸,经史子集,分门别类,列出书目,再按照部首,数字,贴上标签,统一整理好入书架,翻找也容易。 尤其是以后要晒书,总要搬动这些东西,没个标签收拾起来太艰难,客人们想借阅也不容易。 说来简单,这却是极大的工作量,不过也有好处,一来茶馆书籍增加总是好,二来罗娘她们做这一次活儿,多少能让自己学到的东西变得系统些。 她们整理书籍。多多少少总要浏览一下,尤其是这几个又是极认真妥帖的人,不知不觉就能学到很多东西。 “天啊,你这茶馆的装饰品可够雅致。” 一排一排的书还泛着墨香,就平铺在草坪上,假山上,亭子里,连鹅卵石的小径一不注意,也要踩倒一片书。 薛柏桥一来,再一看。登时胃疼的厉害。 “阿尘。到你这儿就别让我瞧这些乱七八糟的书了,姓林的那混蛋最近逼着我读史书,这都十多天,天天要读。兵书也就算了。史书又臭又长的。谁乐意看?” 红尘失笑,支使这位小侯爷过来帮忙。 这些书籍都是从京城千里迢迢运送过来,送的人自然小心。但数量多,还是有一些受潮,或者破损。 下雨天刚过去,这几日到放晴,她们便把书们晾晒一下,顺便统计那些受损的,能修补的修补,不能修补的也要处理掉。 薛柏桥只好黑着脸,老老实实蹲下来干活,他这都快形成条件反射,以前姓林的就逼着他干活,像什么晒书啊,磨墨之类,他哪天不乐意不肯干,准要倒霉一整日,后来就形成了习惯,变得特别‘乖巧听话’。 “先生止步,玉园今日不开放。” 外面忽然传来小猫略有些急促的声音,薛柏桥心下一喜,猛地站起身就往外走,“我去看看。” 红尘皱了皱眉,听着声音不对,小猫居然害怕了,这孩子跟了她后,可是养得越发大胆,又不是小狸! 想着,她也站起身快走了几步。 一出园子,就见小猫小腿微颤,可还是很坚定地挡着几个人。 为首的一个很高,比红尘自己要高出两个头还要,乍一看和巨人似的,也很年轻,长得却五官深邃,很是俊美,只是目光尖锐,神色轻佻,身上弥漫着一股浓郁的血腥气。 “万大人,万大人,小的已经换过酒菜了,都是北燕名产,还请大人移驾。”半晌,不远处有个圆滚滚的,身上穿着官服的中年人,气喘吁吁地过来,一脸谄媚,“还有我们蝶楼的香香姑娘也来了,万大人……” 那高个身后一黑脸男子冷笑:“蝶楼的庸脂俗粉,你们也敢拿出来糟践我家大人,那等婊、子,也就你们周人愿意享用。” 官员一噎,登时就说不出话。 蝶楼在四国都有,大周多一些罢了,达官贵人们无不喜欢把蝶楼的美人纳入房中,已成风尚,他家就有个千金得来的佳丽,这会儿让人一说,那千金的美人,也一下子变成暗无光彩的顽石。 高个儿一挑眉,目光忽然落在红尘身上,上下打量了两眼,就像在挑一块儿肥肉,终于露出比较满意的表情。 “这个到还有点儿意思,年纪虽小,但我偶尔尝尝鲜,吃一口鲜嫩的也无妨。” 那万大人第一次开口,声音嘶哑,难听的很,周围的人瞬间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呜呜。” 平安一下子从石头后面蹿出来,恶狠狠地去咬万大人的裤腿,却被他抬起一脚踢中肚子横飞出去,红尘吓了一跳,连忙一垮步接住,却是不可避免地挨近了万大人,胳膊瞬间被他握住,红尘心中猛地跳动起来,身上略略冒出些许虚汗,腰间的青锋蠢蠢欲动,她有那么一瞬间,甚至升起杀人的**。 但只一瞬,万大人的手似乎一僵,红尘一用力就挣脱了出去,抱着平安立在一旁。 “飞石打穴?”万大人忽然不可思议地笑了笑,“还是……这种手法竟然还存在?难道那位林老王爷尚有传人存世?” 他抬起头,目光落在站在假山旁边,十分低调的小莫身上,大笑:“很好,很好,你很好。” 说完,他似乎就没打算再寻麻烦,一转身,带着几个手下走了出去,脚步轻快。 小莫抬起手,按了按面上的面具,神色隐约有些暗淡,看了红尘一眼,嘴唇动了动,终究没有说话。 红尘扫了他一眼,心里扑通扑通地跳,飞石打穴,这到不稀奇,上辈子就听说有些武林人士专门去练过,但北燕人口中的飞石打穴,显然不一般。 她忽然有一种感觉,也许等不及三年,她的生活就要发生很大的变化。 京城永安 厉王府 陈玮坐在灯火前,一张俊脸在烛火中若隐若现,慢慢把一封密信投入火盆中烧掉,密信上代表北燕王族的灰鹰,似乎咧开一张嘲讽的笑脸。(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林七 王府的宫门按说只能有五间,超过要算违制,厉王府却在直通皇宫的方向又开了一间,宫殿也建造的奢侈华丽至极,皇帝对他的九子的宠爱,算得上远逾其他儿子。 陈玮自己的房间却朴素得很,没多少摆设,床铺也是旧的,十几年没有换过。 不是他多么简朴,更不是为了求一个好名声,他哪儿还有什么名声可言?那简直是每日不停地作妖,不把大臣放在眼里,动辄揍得王孙子弟生活不能自理,要不是他爹疼他,什么都替他担着,光御史参他的折子就够把他百八十回。 这种人,又怎可能因为名声让自己过得不好。 他园中养了无数美女,每个美女都过着最奢侈的生活,只是他享不了富贵罢了。 十几年来,除了在他的榻上入睡,在别处每一闭眼,便是噩梦连连,弄得他连行军打仗都要带着床铺,带着基本的家具,也幸亏他是个尊贵王爷,就是有些特权,旁人也不以为意。 陈玮坐在桌前,一坐就是大半个时辰,这才回神,推开窗户,就见一个身着甲胄的侍卫立在窗口。 “你去一趟杞县,赶在……算了。”陈玮苦笑,“何必立什么牌坊!” 厉王府东面不远,便是国师府。 皇宫附近的地方并不多,房子大部分都是皇上赏赐的,只有皇室比较亲近的人家,才能得此殊荣。 国师府邸乍一看。到比厉王府还气派,只是人家的装潢设计,那真是京城一绝,还是当年崇阳先生亲自操刀设计出来,过去十多年,依旧不落俗套。 现任国师姓宋,叫宋淼,自二十八岁起继承国师之位,至今二十年,始终深得陛下爱重。虽在朝中并无实职。却是京城一不可或缺的势力。 宋淼已经在多年前就不问世事,只除了每年主持一次祈福大典,或者朝中有大事发生时,陛下会亲临问卜外。其他时候长年累月不见外人。 诸多国师府的杂事。都是由他两位弟子出面料理。 今天宅了十几年的宋国师却忽然有了兴致。只穿了一身轻便衣服,一个随从不带,要去大云寺转转。 两个弟子只好扔下手里头的活。跟过去保驾护航。 他们师父年纪虽说不大,身体却不太好,吹一次风,病上一回,那都是很要命的事儿。 戒慎正在大云寺后面调配丹药,抬头看到宋淼来了,似乎也很意外:“难得,好像今年的药还不到时候,怎么这么着急?” 宋淼沉着脸,缓缓在椅子上坐下,才从袖子里取出一封信递过去,戒慎接过来一看,也登时色变,惊问:“可确实?” “北燕万明亲口所说,他是大宗师黎涛的入室弟子,虽然让人废了功夫,眼力却还在,应该不会出错,而且当时不是也没找到他的尸体?” 宋淼穿了身寻常白袍,头发夹杂了些许霜色,整个人坐在那儿,气势沉凝,只看他的人,任谁都要觉得此人乃正人君子。戒慎却知道,这是个视天下如无物,喜欢把一切玩弄于鼓掌中的人,连自己这个和他打了大半辈子交道的,其实也不太喜欢和他面对面坐着。 “其实他死不死的,已经无所谓,林家只剩下一群妇人,他便是活下来,也只能躲在阴沟里等着腐烂,难道还能翻天,再说,他就算找人报仇,也是找厉王去,与世外之人,我们大周朝的国师又能有什么关系?” 戒慎叹了口气,轻声劝道。 宋淼半晌没说话,似乎在犹豫,但戒慎一看他的眼睛,便知这人连犹豫也是做给别人看,心中忽然有些不耐烦,他每日炼药修行,忙得不可开交,近来还卡在瓶颈上,整日处理这等闲杂琐事,究竟什么时候才能修行有成? “罢了,就让‘流沙’出手了结,也不是什么难事,他们杀人,只看钱财不问缘由,正好,我有一女弟子在那边儿也有些麻烦,就帮她一并清理干净,算是送她及笄礼物。” 戒慎是出家人,无出家人的慈悲心,到有平等之心,世人无论是人,还是一猫一狗,在他眼里都没大区别。 “就是‘流沙’要贵些,杀个人能抵得过半套房子,钱你出,我是出家人,穷得很。” 宋淼不差钱,他没金钱观念,不过两个徒弟会捞银子,又孝顺得很,出点儿钱也无妨,到是听到戒慎的女弟子,他不觉失笑:“你悠着点儿,夏家那位,我瞧着可是没真心把你当师父,还是个狼崽子,别看是母的,母的更狠毒,小心她成了气候,你第一个受害。” “本就是强者为尊,适者生存,如果我不能永远比她强,被她害了,也只能自认倒霉。”戒慎就是喜欢有能力,有手腕的弟子,不像宋淼,本身是个毒蜘蛛,却养了一对绵羊一般的弟子,简直让人恶心。 在京城,国师宋淼与他的狐朋狗友注意到杞县,杞县这边,红尘他们刚刚好也提到了那位国师。 “北燕使臣怎么这个时候进京?” 阑珊书院一帮学生都属于本地最顶尖的读书人,虽不在朝堂,那也是十分关注朝廷的逐项事宜。 按说现在不是年尾,边疆虽有些小规模的纷争,但这种纠纷年年有,不稀奇,到不了需要互相派遣使臣的地步,那位陛下的圣寿乃是二月份,今年已然过了。 “难道朝廷有什么大动作?” 好些学生浮想联翩,琢磨大周和北燕是不是要结盟,两个国家,大周富庶,北燕兵强马壮,若是两国结盟,四国之间的关系就又要起变化。 结果他们浮想联翩半天。让郭老一巴掌拍回去。 “一群不读书的,今年大周立国一甲子,陛下和国师要举行大祭天,别的国家也就算了,北燕与我大周乃是兄弟邻邦,怎能不来?” 兄弟邻邦? 一群学生面面相觑,这些年大周与北燕战乱频频,他们都快把两国历史上关系不错之事给忘了。红尘也是半晌才回想起历史,今年果然必须得大祭,那是百年前就定好的。 世人都知道周朝对于灵师那类能与天地相通的存在十分重视。却已经很少有人注意到根由。百年前,太祖皇帝尚是陈国大将,当时天下大乱,太祖护卫小皇帝连日苦战。退守南域。已经退无可退。当时便有一位灵师从南域丛林中款款而至,说他夜观星象,天降妖星于陈国。陈国已经不能存在,除非有一个新的紫薇星君能担当重任,才可免去百姓兵戈之苦。 那位灵师外貌如高人,口舌却也是厉害至极,竟能说动当时的陈国末代国主主动说出若得紫薇星君,他愿为僚属的话。 当然,这位国主根本没活到紫薇星君出世,不过数日,便旧疾复发死去。 那位新的紫薇星君,自然就是大周的太祖,他也果然成就一番功业,平定了乱世,把陈国的土地扩展了三倍有余,建立大周朝,太祖,太宗两代皇帝都是英明圣主。 当时的北燕还是一个小部落,他们的首领便是太祖的挚友,还是太祖帮助北燕国主建国,那时周朝可谓强盛,与现在完全不同。 红尘坐在一边看郭老一边吃煎茶,一边教训学生,她到不介意招待同窗,这帮学生们到自家茶馆来聚会,还能帮茶馆宣传宣传,显得格调更高些,再说,让罗娘她们提前接触一下,多认识书院的人,也好为将来考学做准备。 就是郭老这张嘴越来越难伺候,曲三娘可不乐意伺候他——谁愿意伺候一个吃你做的饭菜,却无半句好话,全是恶言恶语的家伙! 虽然厨娘很有职业道德,再不愿意也没翘班,红尘却不是个喜欢为难手下的雇主。每次这位来,她就自己去准备些茶点,不让三娘忙乱。 “咦,怎么今天小莫这么安静。” 那边聊了一会儿,郭老扭头看了眼坐在一旁发呆的小莫,诧异道。往日小莫也不喧闹,可每次大家讨论,他偶尔插一句便一语中的,弄得书院有的学生都知道茶馆的小莫精通经史,才华高远,连郭山长也赞誉有加,今天别说插话,连听也没听,一看就是神游天外的模样。 红尘耸耸肩:“他这两天可能不舒服,不大喜欢说话。” 郭老瞄了小莫几眼,一本正经地安慰:“小莫啊,你年纪不小了,是到了发愁娶媳妇的年纪,别担心,我可不是一般人,我是咱阑珊书院的山长,认识的好女子车载斗量,你喜欢什么样的?胖的?瘦的?家世太好的咱不要,娇气,要个知书达理的就行……” 小莫站起身,扭头向外走。 周围一片嘻嘻哈哈的笑声。 郭老怔了怔,忽然恍然:“你是有喜欢的女娃了?”他扫了一眼红尘,板起脸,“男人别整天把心思放在这些情情爱爱上面,多读书,多学习,将来才有出息。” 小莫早没了人影。 这北燕使臣路过杞县,居然当真仅仅只是路过一下,没有惹出什么乱子,今天下午就准备出城。 杞县上下都松了口气,连迎接的上官也放下心。 要知道,那位县太爷这几日可是一口气瘦了两圈儿,乍一看他,都跟变了个人似的。 红尘记得很清楚,上辈子她嫁给王越之后有一年,北燕使臣也是来了大周,从进入大周国境那一刻起,京城就鸡飞狗跳的,热闹的不行,他们是一路走一路祸害,尚未进京,就有理藩院的官员被发跣足,跪在宣政殿门前嚎啕大哭,可这事儿还是压了下去,谁也没有多提及,等使臣进京,照旧是客客气气,昭示两国睦邻友好。 当时厉王已经成了太子,气得在大殿上吐了血,可吐了血也得咬牙咽回去,谁让那会儿北燕在边境陈兵百万。还个顶个都是精兵强将,而大周却已然是内耗良多,兵备废弛,不复当年强横了。 也是那一回,王越在大街上被纵马而来的北燕人吓得**,红尘就在他身边。 仔细一想,红尘嘲讽地勾了勾唇角,好像就是从那时候开始,这人待她渐渐变得有些古怪,也不是冷漠。只是疏远了些。当时不以为意,还特意为了他的颜面再不提北燕,但却忘了王越是最好面子的男人,一个看到他丑态的女人。他又怎么还会亲近? 天色将暮。 郭老看了看天。月亮很亮。有月晕,虽说天气晴朗,可他还是有点儿担心下雨。干脆带着学生们帮红尘先把园子里晾晒的书收一收。 这位老人家自从嗅见这满园书香,隔三差五就要过来一趟,只是苦了曲三娘,一个人准备饭菜,哪怕有罗娘她们帮把手,也有些忙不过来。 学生们,尤其是考核时有幸和红尘同一考场的学生,都对茶馆的美食大为好奇。 郭老不是那等书呆子,完全不会看人脸色,最近他到茶馆,时不时地就给曲三娘带些外头名厨的点心,又会点两个书院那边的厨子去帮忙,虽说还是因为他那张挑剔的嘴,没减了三娘的厌恶,好歹也不至于遭到驱赶了。 正整理书本,外面小猫带了个人进门。 说是薛家的小厮,一进来就跪下磕头,脸色苍白,嘴唇干裂,急得浑身冒汗。 红尘吓了一跳:“怎么了?” “我们家大小姐今晨去普济寺还愿,路过苍青山非要下来赏景,傍晚的时候小姐坐在山上那片竹林小憩,也就一转脸的工夫,她就忽然不见了,我们找了大半日,还是找不到,小姐,您,您可一定要救救我们家大小姐!” 那小厮伏在地上痛哭,红尘脸色也变了。 薛青青她只见过一面,是个柔美守规矩的女孩子,在外面向来不离人,也不会乱跑,又不是薛雯雯,最近杞县不大太平,外面的人来往极多,又刚出了一群拐子团伙。 她越想越不放心。 “你们有没有报官?跟薛老爷说了没?” “已经派人去了,其他人都在山里头找。” 红尘连忙叫小猫和小狸去叫人,把家里人都喊上,再叫上蒋家庄和周村的。 衙门离得虽然不是很远,可现在天色不早,一来一往也需要花费时间,“咱们先进山,可有你们家小姐随身的物件?” 那小厮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没……” 也是,他一个小人,怎能随意拿小姐随身的东西,红尘有些遗憾,若有贴身物品,那带上家中猎犬,寻找也许更方便些。 临出门,红尘问了一卦,她如今也比较信这些,比上辈子更信,结果是下下卦,险阻在前,她心里一咯噔,连忙抛在脑后走出去,想到自己的算卦水准也就一般,怀里的书本也都无动静,也只能安慰安慰自己。 山路很难走。 红尘一边走,一边试图问周围的花木。 可也不知是不是这里的花木都比较懒惰,或者灵性太低,根本就是一问三不知,都说没瞧见。 那小厮特别着急,领着他们一路疾行,很快就找到薛家大小姐最后呆的位置。 是个很雅致的凉亭,坐在里面能看到瀑布飞流直下,周围更是竹林环绕,林木茂盛,风景秀丽,只是这地方正好是个岔口,光是小径就有四条,还有一条下山的路。 红尘扫了一眼,天色已晚,她本身又不太知道怎么找人,那小厮急得要哭:“小姐,我们不如先分头找一找吧,要是再找不到小姐,小的真不活了。” “……好,大家都小心些,山路陡峭,不要落单。” 大家应了,便分头走。 那小厮主动和红尘在一块儿,扶着她走:“我记得刚才好像在前面不远处听到了些声音,只是当时特别着急,过去转了一圈没有找到,就以为是错觉,现在想想真是太大意,万一要是小姐……前面可是悬崖!” 红尘叹了口气,安抚道:“别急,吉人自有天相。” 两个人走了没多久。绕过弯道,果然是山崖,那小厮两步扑过去,脚步踉跄,红尘急忙伸手扶了一把,却见他一脸惊恐地看向山下,忙伸长火把,也探头下去。 就见底下躺着一个浅绿色的影子。 “是我家小姐,她今日出门穿的就是绿衣裳,这可如何是好?小姐。小姐!” 那小厮扯开嗓子喊。 下面的人却纹丝不动。 红尘一颗心也扑腾起来。低下头仔细看,正看着,背后忽然有人大喊——“小心!” 腰间青锋猛地一扯,愣是扯着她偏离两步。咕噜噜。身前一块儿石头滚下去。砰一声巨响。 红尘猛地回头,火把的余光照耀下,只见那小厮面孔狰狞。瞳子收缩,一脸狠厉,见她躲过去,一个跨步,便冲到她眼前,用力一推。 她只觉得身体重心不稳,向后倒去,耳边灌入狂风——完了! 红尘再也想不到,死亡是如此突兀,她可是和非常厉害的邪道大和尚斗法也未曾输呢。 闭了闭眼,疼痛却不曾袭来,倒下的一瞬间,手腕就让一只手牢牢攥住。 红尘还未睁眼,鼻子里已经闻见浓郁的血腥气。 “别怕!” 小莫一只手抱住他,竟纵身一跃,跳了下去。 “啊!” 红尘只短促地喊了一声,便顿住,她并没有坠落,反而是贴着崖壁向下滑动。 小莫手上不知何时多了一个小小的匕首,不光是材质好,显然是经过特殊开光加持的,承受力也强大,刺入石壁,就像刺豆腐一样简单。 感觉很慢,但从上面到山崖下,其实也就几个呼吸的工夫,上面忽然有密密麻麻的箭雨倾泻而下,红尘觉得手臂上也擦伤了,整个人被小莫抱住,贴在一块儿并不大的石头后面,闻见的血腥气越发的浓郁。 很短的时间,上面忽然响起一声呼哨,一下子就没了动静,红尘顿时放松,吐出口气,就见小莫轻轻抓住她的胳膊,把袖子拉起,一口恶狠狠地咬下去。 鲜血横流,疼的红尘眼泪都飚出来。 “疼吗?” 小莫的声音莫名冷漠的很。 红尘嘴角抽了抽。 “疼就好。” 她忽然发现不对,火把没了,月光黯淡,只借着那一点儿月色,红尘看向小莫,他胳膊上全是血,不过看着到不像是伤到要害的样子,只是血腥气带着甜涩,让人恶心的厉害。 多少年了,红尘没有和一个男子如此近距离的接触,还是一个一点儿都不讨厌,哪怕看脸也觉得很动人的男人。 她心口扑通了两下,恍惚想——这算不算是艳遇? 当年她还是年轻的女孩儿时,就爱看这等英雄救美的本子,也对爱情有过无数的憧憬,直到后来嫁了王越,才不做这等梦了,如今她早不期待,没成想居然三五不时地享受了一次。 在月光下,小莫的嘴唇清白,有点儿淡,很单薄,侧脸也特别好看…… 红尘顿时酸得抖了抖。小莫还以为她冷,稍微抱得更近了些,轻声道:“别着急,罗娘她们就在附近,这次来的是‘流沙’,流沙从不做赔本的买卖,也不牵连任务目标以外的人,除了我们两个,都会很安全,她们来了便好。” 流沙——流沙的生意,第一等的绝不失手,一击必杀,红尘笑了笑,她显然没享受第一等的待遇,否则杀手绝不会走。 山里风很大,隐约还能听到狼嚎,小莫把头搁在身边的石头上面,伸手握住红尘的手指。 红尘抖了一下,可他的手凉得就像一块儿寒玉,让人不忍心松开。 “我从没有告诉你我叫什么。” “不说也没关系,你就是小莫。” “我的名字没有见不得人,我姓林,名林平,是林家七子。”小莫轻声道,“永远都是。” 红尘怔了怔,虽知道小莫身世来历不简单,却不曾想他竟然是林七。 林七临阵脱逃,形同叛国,罪在不赦,陛下念在林家满门战死沙场的份上,只判了流刑,此事在大周人尽皆知,因为林平只是林家义子,林家甚至把他的名字从族谱中除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三章 明悟 红尘眼睛忽然有些酸涩。 不用问也知道,少年流放边疆,一路绝非坦途,多少年时光,他藏在阴影里,苦苦煎熬,会变成现在的模样,也一定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楚。 林七低着头,悄无声息,像是陷入亘古长眠。红尘握住他的手腕,低声笑道:“没什么大不了的,我认得你这个人,知道你这个人,所以我清楚,他们说的那一切都是污蔑,你这样的人不会临阵脱逃,我们一起想办法,你看看,罗娘和小严吃了那么多的苦,还是有未来,你也有,无论你是想洗清身上的污名,还是重振林家,或是要林老侯爷清清白白,顶天立地,我们都帮你……人生在世,没有过不去的坎儿,事实就是事实,假象永远不会成真。” 林七觉得心口酥麻一片,热烘烘的。 现在是在悬崖底下,上面的杀手也许还没有远离。 风是冷的,血却是热的,滚热滚热,从头顶一直躺到心里。他从来没有想过,还能有一个人对他说,没什么大不了的! 他引以为傲,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家族没了,他忠心耿耿辅佐的君王,给他扣上了一顶会让他万劫不复的帽子,十年来每一分每一秒都在绝望。 今天终于有人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事实永远是事实。 可是…… 林七有点儿冷,和红尘贴得更近一些,汲取她身上的温暖:“那一年。我和哥哥们随父出征,是皇上亲征,于笙于老挂帅,国师坐镇,本是必胜的一场仗,很多京城的贵公子们都挤进来想分些军功,却没想到本是设伏的爹爹,却误中埋伏,本早计划好要来的援军,一个不见。我拿着父亲给的阴符。于帅的手书,杀出重围去求援,找到九皇子,九皇子答应我马上回去看看情况。立时就派出援军。我心中着急。又信任他,便先行回返和父兄一起杀敌,一直到最后的最后。爹爹还是不信援军不会来,他担心是不是路上出了事,是不是计划泄露,国师他们遇到别的麻烦,他担心皇帝的安危,担心一切,可最后呢,最后我林家军除了寥寥几个没上天狼山的,尽皆战死,爹爹不肯投降,也举刀自裁,唯有我力竭昏倒,埋在兄弟们的尸骨之下,保住一条命,却落得流放的下场。” 或许早就憋了很多年,林七的声音虽并不多悲愤,却充满了哀伤,“别人不知道,当年的九皇子,现今的厉王总该知道,不是爹爹判断失误,是有人故意不发援兵,不去救援,害得大军惨败,可他什么都没说,一个皇子,一个临阵脱逃的胆小鬼,世人会信谁?” 红尘心里扑通扑通直跳,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个厉王,未来的太子,皇帝会做出这等事。 有一瞬间,她甚至不信。 她自认不会看错人,厉王或许狠辣,或许小心眼,或许在很多地方招人诟病,可他面对外敌时,永远有一股子一往无前的劲头,那是为了打胜仗,狠辣无情,六亲不认,什么手段都敢用的人,这样的人,难道会为了陷害一个功勋彪炳的老王爷,就放任北燕…… 肩膀上一沉。 红尘怔了怔,伸手扶住小莫的胳膊,他身子很硬,瘦骨嶙峋,一摸全是骨头,冷了点儿也是极正常的。 月色昏暗,看不太清楚,只是他的皮肤好像泛着青色,清清白白,清清白白。 小莫的眼睛呼扇了一下,仿佛想努力睁开,嘴唇一动,红尘俯下身体贴过去,就听他说——“为什么?你特别高兴,陛下要封你王爵之位,你还想自己挑选封号,我们给你选了一个‘贤’字,父亲都说,希望你像你母亲一样贤达,陛下都答应了……厉王,厉王,原来你想做厉王!”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终于细不可闻,没了声息。 红尘坐在地上,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身上的汗一丝丝渗出来,浸透了衣服,冷的惊人。 上面忽然垂下一条绳索,耳边仿佛有呼喊声,却如在梦中,她什么都听不到,直到脸被一双冰凉的手拍了拍,一抬头就看到林旭的脸。 他有点儿像上辈子见到的那个师兄了,眉宇间虽然带着愁绪,更多的却是宽和的那个林旭消失不见,现在的他,让人一看就觉得胸口滞涩,难受的厉害。 “起来。” 林旭跪坐下去,先是伸手按在他的脖子上,良久良久,忽然俯身抱住小莫,硬生生把他扶起,靠在石壁上,又伸手抚平了他的衣角,拢了拢飘乱的头发,清理干净脸上的的血污,轻声道,“小七,我找了你很久,还有很多话想问你,等你醒了,再慢慢告诉我。” 他的声音特别柔和,也特别美。 红尘喜欢听,从以前就爱听他说话,爱听他弹琴,现在更爱听了。 只听林旭声音柔软地和小莫说话。 “从今天开始,你什么都不用背负,林家没人在意身后名,是非功过,自有后人评说,家里的祖母嫂嫂都是豁达之人,外人的鄙夷诋毁,她们一点儿都不关心,等你回去就知道了,如今闭门在家,享受的清净,比以前的忙乱好得多。” “爹娘,叔伯,对你,对我,对所有留下的人,唯一的希望就是我们能好好活着,报仇什么的,没有必要,会做出这等事的奸佞,祸害的是大周的江山,我们林家为大周做牛做马百年,难道到现在了,还为所谓的朝廷去卖命?” “等过一阵子,我了结段因果,就带你去游历三山五岳,看看这世间风景。” 絮絮叨叨说了许久。 “……你现在可真安静,以前我叫你小七。你都要生气的。” 他终于落了泪。 红尘走过去,看见了他的眼睛,眼睛里就像漆黑夜幕中最亮的那颗星,虽然闪耀,却如斯寂寞。 “你不能留在杞县了。” 不知过了多长时间,天边第一道红霞升起,林旭的脸又恢复成寻常那般冷静,一伸手,把小莫抱起来,“‘流沙’杀人牟利。从不失手。这次主要目标是他,你是顺带的,下一次就说不定。” 看了红尘一眼,林旭轻声叹息。 小莫的身份本来不应该暴露。连他都没查出。可他藏了那么多年。为什么最后却在北燕人眼里露出痕迹。 他向来细心,不该粗忽大意。 也许……也许在不知不觉中,他下意识就出了手。因为不允许手上沾满血腥的万明碰触这个女孩子。 只是一个念头闪过,林旭脑子里很乱,不忍深思。 红尘看着自己的手指,冷笑——“那又如何?我巴不得他们再来找我!” 此生一直犹豫要不要进京,要不要去夏家,可既然对方不让她有安生日子过,那就去也得去,不去也要去。 京城又如何,不照样也是逍遥自在? 她要夏蝉付出代价,要她所求的一切都不可得,要她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红尘一生心怀善念,但佛门还有怒目金刚在。 她就是迁怒了,那又怎样! 林旭抱着小莫,上了山崖,举目远眺,火把尚在远处,也无杀手痕迹,才把红尘拉上来。 不多时,山坡上下来两个黑衣人,看到小莫,二人身体一震,半晌才从怀里拿出一条雪白的绢帛,把人裹住,扛着便走。 “等等。” 红尘怔怔出神,良久,把视线落在小莫的身上,伸手摸了下他的嘴唇,咬破指尖,把鲜血涂上去。 “现在看起来好看的多。” 小莫中毒而亡,嘴唇青白的厉害,稍微红一点儿,才有昔日的感觉。 目送两个黑衣人一刻不停,带着小莫越走越远,冷风呼啸,像是要吹散这天地间最后一点儿热气。 “你要葬他在哪儿?” 林旭长叹:“不能立碑……以后再葬入林家宗祠。” 他为小莫挑了个背山靠水之地,未曾立碑,尽量简单,小莫喜欢简单。 红尘收敛了他的遗物,从他贴身藏的荷包里,拿出一个小人偶,是自己的,乌发如云,眼波温柔,保养的极好,无一丝划痕,显见主人试试把玩。抱住肩膀,她一瞬间觉得这人生寡然无味,重来一次毫无意义,随即又从胸腔里升起巨大的愤怒。 “我决定了,要死的不只是夏蝉,若是厉王果然如小莫所言,是林家之祸的罪魁祸搜,更要付出代价!” 林旭看了红尘一眼,目光闪了闪,“其实厉王不是……” 欲言又止,神色却渐渐变得柔和,低声道:“……既然如此,浑水决定要蹚浑水,那我便送你武器一件,既是麻烦,也是护身符,带在身边,一定有用。” “你说念念?” 林旭没有说话。 失笑道:“他还以为我不知道,他看那个孩子的眼神不同,既亲近,又守礼……阑珊书院忽然来了那么多先生,你也过来,厉王也刻意路过,想来想去,也只能是杞县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但世间的宝物,厉王又有什么不能光明正大去索取?还有那些先生们,擅长的东西五花八门,无所不包,大约是为了教养什么人。” 老参它们整日八卦,说于文波一定是个大人物,住的小客栈每日客似云来,阑珊书院的先生们经常围着客栈绕圈,还企图套近乎,偏偏人家理也不理。 林旭盯着她:“我觉得我师父会很喜欢你。”此事之隐秘无痕迹,是他亲自设计,厉王也仅仅是怀疑,陈念看起来只是个孩子,他猜到很多人身上,就是没猜是一个比寻常同龄的孩子还要迟钝的小娃娃。 “你教导念念两年,认真教,拿出你调教罗娘她们的本事,我要他堂堂正正地立在朝堂上,告诉所有人。他很聪明,很能干。” “两年?他有七岁吗?” “今年十二,只比你小两岁。” 红尘:“……” “还有,以后他不叫陈念,你给他换个名字。” 红尘叹了口气,终于点头:“说吧,他是个什么身份。” “太子。” 红尘:“……” 自从她那个玉珏空间莫名其妙地认主之后,别的没变化,就是那些大能说话更无顾忌,她听不懂的也更多。里面还有不少自曝身份的。就出来十多个太子爷。 所以她现在听见太子两个字,也还是反应了半天,才反应过来。 “哪国的?” “大周朝自诩礼仪之邦,不会向他国讨要太子为质子。” 但大周没有太子。如今厉王尚未露出峥嵘。朝中瑜贵妃生下的两个皇子最有竞争力。还是同母所生。 不过,鬼谷高徒都说念念是太子,他就只能是太子。 没听见怀中精通相术的书灵。刚才还说陈念的面相虽显贵,却也有不妥之处,林旭一声太子,它就立时改口——“贵气逼人,贵不可言。” ………… 时光如逝水,一晃眼,两年光阴匆匆过去。 大周朝今年乃是大比之年。 三年一度,世间学子无不关注,朝廷诸公也要操心,天下风流人物汇聚京师,连其他三国都有学子游历而来,以增见识。 时值腊月,大雪纷飞。 京城永安的城门前,来来往往的行人马车数不胜数,外地的士子们大部分已然赶至,剩下的除了那些本来家在京城,外出求学的书院学生,与师长同行,便是路途遥远,半路上遇到些许麻烦,再不然还有寥寥几个家境贫困之人。 不过贫困的不多,这年头能送孩子读书,最起码也要是耕读传家,能有几亩良田。 书都读了,再困难也要提前把孩子送来,要不然因为路上耽搁,竟名落孙山,那才真正冤枉。 “少爷,总算到了。” 一个小少年在手心里呵了口气,一团白雾涌出来,稍稍暖了下手,少年身边站着一位年轻的举人,大约二十四五岁,这个年纪能中举,绝对算是青年才俊,一袭正经的青色儒装,外面套着褐色的大氅,鞋子略微陈旧,通身书香。 他本是江南士子,就读一所小书院,只是今年他们书院考中举人的唯独他一个,也没有良朋知己结伴同行,只好带着书童孤身一人而来。 这一到京城,举目四顾,繁华热闹,一时间却有些情怯,心中忐忑。 这次科举,若是他不能得中,怕是很难再考下去了,以前还好,父兄都在,他读书也有人支撑,可江南去年瘟疫,家中父兄皆亡故,虽说族人对他还算照顾,但还有一个未满七岁的幼弟要照顾,家中又田地不丰,还有几间商铺必须照料,家中琐事众多,哪里能安得下心读书? 也幸亏他天资聪颖,过目不忘,读书从来不费力,这才能年纪轻轻便中了举,要再拖个几年,他还有没有能力赴京赶考,犹未可知。 “乔兄,怎么这么早就下车,外面冷得很。” 乔灵均正四下观望,就见路上遇见的那位夏世杰,夏兄骑着马走到近前,他忍不住心下叹息。 这位夏兄挺热心的,为人也不坏,怜贫惜弱,一路上没少做些施舍穷人的善事,但大约就是气场不和,乔灵均与他呆在一处,总觉得这人习惯把人分出个三六九等,在不同的人面前言行举止完全不一样。 “走,带你去我们家别院,今年大比,我家除了我,还有两个旁系的也参加,就住在别院,你也省得找房子,一块儿住过去,离考场近,藏书也多。” 乔灵均犹豫了下,夏世杰已经跳下马拉着他大跨步地走。 一迟疑,也就罢了,虽说不想太麻烦人家,但藏书二字,还是触动了下他的心。 如今科举,一科不过数十人,寥寥可数,但天下士子云集,争夺何等惨烈,若不上心,有才也难中。 正说着话,后面就传来一阵马蹄声。 “让一让!” 乔灵均闻声后退,后面就有一辆马车疾驰而过。 夏世杰扫了一眼:“是于府的。在咱们永安敢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也只有那么几家了。” 他这话说得平淡,可乔灵均还是从他的话语中听到一丝别扭还有羡慕。夏世杰恐怕也希望自己能在这座京城任意纵马奔驰,而不是像如今这般小心翼翼。 两个人上了马车。 夏世杰舒舒服服地靠在软垫上,拿出一瓶酒喝,漫不经心地道:“今年进京的士子虽多,不过以你我的水平,大部分大约都不必放在心上。” 乔灵均一笑,这一路走来,他已经清楚夏世杰心高气傲的很。闻言也不觉得奇怪:“我大周人杰地灵。不知有多少贤才隐居各地,每次大比都有捷才闻名于世,我算哪个台面上的人物,可是担心得很。生怕不能中。” 夏世杰登时飞了个白眼:“你就是太谦虚了些!” 这话才说出口。外面就有人吆喝——“来一来。看一看,薛小侯爷亲著之文章,听说小侯爷三年苦读诗书。进步神速,圣上亲赞,说其无需五年,便能为宰相。” “再看,再看,妙笔金青新作‘时务策’,陛下命令国子监学子必读的。” 夏世杰:“……” 他才多久没在京城?怎么一回头顿时多了这些牛鬼蛇神,难不成万岁最近很闲,还有工夫去吹捧几个学生? 乔灵均也很好奇,毕竟是远道而来,对名扬京城的才子十分关注。 打听这个半点儿不难。 小厮出去转了一圈,就听了一耳朵奇闻异事,这薛柏桥也就算了,小侯爷浪子回头金不换也不是头一天发生,再说,世家勋贵,身份高,自幼就得皇上喜欢,皇帝夸他几句,那就和当爹的吹捧儿子一般,旁人不必太认真。 到是妙笔金青的来历很神秘,只知道他才到京城还不超过三个月,家中只有一个叔父,一个老仆,还带着一些女眷,听说那些女眷也有很多是要来京城考女学的,到让人摸不清金青和这些女眷的关系,又不好随意打听。 至于他写的时务策,究竟是怎么让陛下知道,那就比较传奇了,有一日金青在酒楼闹市中作文。 听说是他家先生要求的,必须在闹市也能心静,写了一篇后,一阵风把文章给吹飞走,正好就落在一出宫办差的太监手中,太监急着去寻微服私访的陛下,一时没注意,就把这篇残篇抓在手里,找到正在厕所出恭的皇帝。 人有三急,皇帝也一样,这位身上可没带厕筹,平日里他上个厕所,自己都不用脱裤子,何况是这些。 那太监一急,就把手里的纸递给皇上用了。 结果这皇帝看到残篇,入了迷,最后完了事儿还是用的太监撕下来的衣裳,一出来就命令太监去寻找后半段文章。 正好金青也正找他丢失的那些,于是,皇帝微服私访得奇文的消息就这么传开了。 这是街头巷尾的传闻,谁也不知道真假。 反正夏世杰脸上又青又白,半晌说不出话。 皇帝微服私访什么的,还有点儿可信度,那位陛下近来的确经常出宫。 但后面的也巧合太过,哪个太监敢如此大胆?陛下用的东西,如何能如此的不讲究?一个少年作出来的所谓文章,就能让皇帝欣赏?天下才子送去的奇文好文数不胜数,皇帝有闲工夫看吗? 夏世杰脑子一抽一抽。 乔灵均却是镇定自若,对市井传闻不太放在心上,轻声劝慰了几句。 “也是,不该生气,我到要看看金科三甲,花落谁家。” 很快就到了别院,先帮着乔灵均安顿妥当,夏世杰还在愤愤不平,又被劝了几句,这才皱眉冷笑,“算了,过几日便是我小妹生辰,身在外地,我这礼物还是有些简薄,要再去寻些才好。” 夏家的千金夏蝉过生日,夏家本来没打算大办,但夏蝉近年来在京城的名声极好,结交的友人也多,来给她贺寿的人更是不少,说不大办,场面却也小不下来。 安仁坊 夏家老宅。 院子里的丫鬟们叽叽喳喳,热闹的不行,陈婉被吵得有点儿头疼,嬷嬷立时站起身要去喝止,她疲惫地摆摆手:“算了,她生日呢,热闹些正常……” 其实今天是自家亲闺女的生日。(未完待续。。) ps:想打我的亲,轻一点儿啊,小心手疼! 正文 第九十四章 谢礼 永安城 东市 商铺林立,四方奇珍汇聚,天下才子都穿行其中,不知哪家的名妓行首来了兴致,素手弹琵琶,声音宛转悠扬,唱得是少女怀春,唱的是才子佳人。 乔灵均却有些无奈,脑袋略痛。 眼下这种时候,不能安安静静地读书,却被一不怎么喜爱之人拉着上街买礼物,还真是…… 可他虽觉得不合心,也觉得自己不愿意还不拒绝,有些虚伪,但人在京城,总不能事事顺从自己的心意,要学会容让才好,再说,夏兄的性子如何,与他无干,对自己已是极好了。 只是上了街,他还是有意识地和流连不去的夏兄走散了,自己一个人漫步。京城果然不一样,繁华至极,行人看起来多富贵,也许连守城门的士卒,都有一两门富贵亲戚。 此时正是文人才子云集的时候,到处有人吟诗作对,品评时文,看着年轻才子们意气风发的样子,连他也觉得胸中豪气一壮,如此风云际会之际,若不能成就一番功业,为百姓谋一方太平,也枉费他苦读诗书了。 忽然,旁边药铺里跌出来一个干瘦的老头。 里面的店小二用官话骂骂咧咧:“什么东西,又来骗药,你都半截入土的人,等死去吧。” 乔灵均叹了口气,那老人头发胡子花白,只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长袍,鞋子更是单薄。在这样的大雪天里瑟瑟发抖,周围的行人也都有些看不过去,可谁又愿意理会?又哪里管得过来。 老人的年纪,和他祖父也差不多,乔灵均自幼跟祖父亲近,推己及人,不自觉走过去。 他手里虽说银钱不丰,但如今住在夏家别院,吃喝也不用花钱,到是还能凑出几分。 刚走了两步。周围的环境忽然一静。竟有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差之分毫地穿过人群,停在药铺和老人中间,因为地方狭小,要在这样的位置停车。车夫的手段可真是高明之极。 尤其是车夫看起来不过是十六七岁的少年。顾盼神飞。机灵古怪,一点儿也没有老成持重的模样。 那店小二吓了一跳,刚一张嘴。想破口大骂,却一下子瞠目结舌,打了个哆嗦。 车上居然下来一头大老虎。 皮毛鲜亮,一下来就晃了晃脑袋,伸了个懒腰,眼神睥睨,周围的行人都傻了,一时间竟忘记逃跑。 那老虎也不动,抖搂了一下毛,就立在车门边,抬起腿,呃,撒了泡尿,然后又跳了上去。 “去,脏死了。” 车上传来一声清脆的呼喊声,那老虎出溜一下,又滚下来,这回嘴里叼着只荷包。虎目四顾,一眼看到旁边有个卖些粗麻布的小贩,老虎竟走了过去。 那小贩蹭一下,跑得比兔子还快,跳到后面的商店里,抱住柱子,只是老虎没追他,反而还莫名其妙地瞅了他一眼。 看见的人都觉得自己是疯了——一只老虎脸上难道还能有表情。更离谱的是,我怎么还不尖叫逃跑?主要是发生的太离奇,也太快,大部分人反应不过来。 老虎把荷包扔在摊子上,自己叼着块儿布料回去,把麻布扔地上,四肢脚丫轮番上去蹭蹭,这才又跳上车。 行人:“……” 怦怦跳动的心脏还在跳,惊吓已经变作惊奇。 马车却没走,相反,车窗打开,里面的人露出一个侧影,看不清楚脸,只能看到搭在车窗上的手。 手很纤细,手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极短,手腕上只戴了一条普通的银链子,露出半截月白广袖,只如此简单,但看到的人,就忍不住浮想联翩——不知是何等倾城佳丽,才能配得起这让人目眩神迷的玉手? 车夫已经跳下车,过去扶起那个老人,走到车门前,车里的主人看了他一眼,伸手把一件黑色的大斗篷甩开,搭在了老人的肩膀上。 那老人就像受到了惊吓,手无足措,完全不敢动,一双眼里流露出说不出的惶恐。 咕噜噜,旁边药铺门口站着的两个客人,不小心窥视到主人露出来的半张脸,竟站立不稳,从台阶上摔下,一头栽倒在雪堆里,动也动弹不得,却还是使劲扭着脖子看过去。 乔灵均也呆住,一颗心仿佛要跳出来,他早过了慕少艾的时候,也从没有觉得女人美貌有多重要,可此时此刻,却觉得古人说女人能倾国倾城,果然有道理。 要是眼前的美人想去做火锅妖姬,一定不太难,但她太端庄,用妖这个字又是如此不合时宜。 也只是惊鸿一瞥,车窗就关上,仅仅剩下那女子残留在人心里,永远不会褪去的余声。 “去城东万流居,找祝不知。您是长寿之象,可享天年。” 那老人一惊,马车已经走远,他也不知为何竟然信了,一步一步,蹒跚向城东走去。 良久,行人才回过神,街道上也渐渐恢复喧闹,乔灵均也慢慢回头,沿着街随意走动——京城果然地杰人灵,他家小书童时常念叨,说京里的小姐们相貌绝美,个个有才华,若是考中女学的,不比男儿差。 岂止是是不比男儿差! “乔兄,你去哪了?可别乱走,快,快,我赶时间。”夏世杰一眼看到人,连忙抓住他,一路疾走。 乔灵均被拖得踉踉跄跄,到是从惊艳中挣脱,那等美人,恐怕他现在还不敢肖想。 “阿婵已经及笄,还是要多戴些首饰。” 两个人转了半天,最后进了一家大招牌的首饰铺子,夏世杰的视线在货架上琳琅满目的金银珠玉上面打转。 价格不菲。即便是他,也拿不出太多私房钱,只好小心挑拣,好在他衣着打扮一看就非常人,店铺的掌柜伙计也都客客气气由着他精挑细选。 夏世杰半蹲着身子,看柜台上一支金簪,金丝极细,做工精湛,上面的凤凰简直展翅欲飞一般,阿婵寻常都做很素淡的打扮。其实还是爱这些精细首饰。 他就不只一次看见阿婵盯着阿娘头上的步摇。也许以后她成亲,自己给她准备嫁妆,多送步摇钗环。 “给我……” 刚准备让伙计包起来,二楼的楼梯上便下来一人。是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他身上只穿了普普通通的儒衫。外面罩着的也仅是寻常灰褐色的兔皮斗篷。用一根两指宽的蓝色发带束发,面带微笑,一身书卷气。眉目清秀,目光很明亮,那种亮,就和雨后初晴的天空一样,他缓步下楼,举止高雅,每一步都显得贵气十足。 夏世杰想——这种感觉,他上一次跟着父亲面见齐王时,好像也感受过,但怎么看,齐王也稍嫌做作,不如这位自然。 随即忍不住撇了撇嘴,一书生,怎能与龙子凤孙相提并论! 只是此人有些面熟,眉目似曾相识,可他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曾经在哪儿见过。 一眨眼的工夫,那少年下楼,乔灵均已经和对方攀谈上,听着似乎在选礼物。 “……以前我年纪小,没什么钱,老师过生日我都是送自己的文章,要不然就讲故事给她听,今年我自己赚到钱了,想买贵重一点儿的,楼上的好归好,太贵了,花费的银钱都能在京城置办一套小宅院,我要回去,老师肯定不高兴。” 那少年声音柔和,言语真诚。 “金青,你小子偷跑?说好去蝶楼一起喝酒的。” 才说了两句话,门外又来一人,正是薛柏桥,薛小侯爷。 “哟,夏兄也在?” 那种饶舌的叫法,真让人别扭。 夏世杰皱了皱眉,还是客客气气地见礼,就算和薛柏桥相看两相厌,人家也是侯爷,绝对不能太失礼,可给妹子挑选礼物的好心情是没了,随意挑拣了金簪,就拉着乔灵均告辞,临走不知怎的又回了下头,只看见金青和薛柏桥并肩而立,言谈举止十分随意亲昵。 对了,也是夏红尘的生日,要不要送些什么。 这个念头在他脑子里一转,随即散去,家里宾客盈门,阿婵的生日来的人极多,父母都忙,怕招待不好,他必须去给阿婵撑门面,还有家学中的师兄弟姐妹,总要人人到场,若来的人不够多,阿婵怕是要不开心的。 夏世杰很清楚,在整个夏家,阿婵最重视的到是家学,在家学里大多是同龄人,同出一门,便是天然同盟。 夏蝉的生日十分热闹。 师风举目四顾,所有下人都为这个忙碌,准备瓜果蔬菜,厨房也要有新鲜的菜色,邀请的客人多为贵族家的千金,总不能没有点儿新鲜的食物招待。 外面请来了一个小戏班,还有两个杂技班子,来来往往的在东边琦兰苑中穿行。他摇了摇头,自己去药房抓了一副下火药,没去厨房,直接往后面勤学院去。 院子里两排房子,住得都是在家弟子们,听说当年夏家弟子还少,每人都能分得独立的院子,如今就不行了,连嫡传弟子们也都要挤一挤。 当然,大部分时候,师风都是跟他师父大长老一块儿住,这次过来,是来看方知师妹的。方知近来在剑庐呆的时间太长,上火严重,嘴唇生了两颗燎泡,虽然不严重,可万一落下疤痕就不妥,她祈福舞跳得好,有灵性,自家师父都夸赞过,身上若是落下瘢痕,以后可就不能在祭天大典上跳舞,那是对天神不敬,必须仔细些。 他敲了敲门,里头懒洋洋地应了声,他就推门而入,一进去便看见方知裹着一条大棉被,跪在地上,撅着……臀部,在找什么东西。 “你……注意形象。” “有年轻的师弟来了?” “没。” “没你唠叨个屁!” 屁……这都跟谁学的?外人眼里,谁不说方知爽朗大方。又姿容优美,仪态更好,新入门的师弟师妹,没少把她当做偶像,要是看着这姑娘人后的模样,还不知有多失望。 “你找什么?” 好在师风习惯了。 “就是我的那把‘号钟’,啊,有了。”方知拖出来一红绸包裹的木箱,随手打开,一把古琴好好地躺在里面。只是名琴蒙尘。竟显得有几分失落。 “今天不是夏蝉师妹的生日,反正这琴我也弹不好,就送给她做礼物好了。” 师风眼睛一凸,声音拔高:“给她!?” 方知一愣:“怎么了?” 师风的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拍了拍额头。扭身看了一眼,见门窗紧闭,外面也没外人。眼珠一转就道:“你是不是忘了,咱家别人不知,你去帮公主办过那件差事,难道还不知道,今天可也是咱们夏家正牌的大小姐,嫡出的千金,你有没有想过给人家送礼?” 方知先是惊讶,挑了挑眉:“我自然是记得,可那位小姐不是不愿意回夏家?” 而且如今人在哪儿都不得而知。 “那你也不能不给正牌的大小姐送礼,到给一个冒牌货……” “师兄!” 师风闭嘴,深吸了口气,努力微笑:“好吧,不说,总之,像这种名琴,哪怕只是前朝仿造,却仿造的一等一好,且弹奏起来声音如此激昂,理应配给一个光明磊落之人。” “……算了,我先收着。” 方知眨了眨眼,略有些无奈,也不知道这几年怎么回事儿,师风师兄好像对夏蝉芥蒂很深,尤其是这两年,人家夏蝉给她送个药什么的,他都不让自己喝。 夏家的女孩儿不多,女弟子更少,方知从小就和夏蝉一块儿长大,关系一向好,虽说这两年年纪渐大,很多东西要学,很多事情要做,难免生疏,可自幼结下的交情还在。 就说那位嫡出的小姐,她和师风一样愿意去尊重,若是对方回来,能让公主开心,她也会很高兴,可即便如此,方知觉得自己不大可能因为夏蝉并不是真正的夏家千金,就转变对她的态度,无论如何,与自己幼年就在一起说笑,玩耍的玩伴,是眼前这个夏蝉。 师风一看她的模样,就知道这事儿说不清楚,总不能只凭自己的臆测,就干涉她交朋友。 方知的性子豁达,与人相处,向来只看善不看恶,这本是好事,此时却让人忧心。 “走吧,一起去。” 师风摇摇头,盯着方知,让她换衣服化妆,礼物什么的,普通不丢人就行,但还是得去参加生日宴。 大家都去,他们不去不合适。 方知换了衣服,也就简单装扮一下,妆也没画,她生得美,至少比夏蝉美得多,平时总在剑庐,灰头土脸不显眼,眼下可不好喧宾夺主,当然,上着火,嘴上还有泡,也美不起来。 两个人出门,正好看见夏世杰站在门口,一本正经地迎客,他一眼看到师风和方知,眼睛顿时亮了。 师风拉着方知转了个弯,只装作没看见,笑眯眯向前院走去。 夏蝉又不是他妹子,谁乐意给她做脸,还得迎着冷风受罪。 只是,果然客似云来。 师风随便扫了一眼,连京中少有交际的两个外姓王家的马车都听在门前。 刚才下车的还有京城豪商王家的千金,百年世家,书香门第,张家的大小姐,再加上大云寺的高僧,亲自送来一尊佛像,为她祈福,小小一生日宴,着实有气象,礼物更是摆满了整个院子,过一阵儿说不定得开库房来收藏。 一顿足的工夫,外面忽然有一车队缓缓而来。 拉车全是无一杂色的白马。 车厢统一规格,四角挂着同样的琉璃灯,做工精致,走起来更是平平稳稳,毫无颠簸。 师风却是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我是不是眼花?” “除非我也眼花看错?。” 方知脸色也有点儿青。 周围的客人更是齐齐回头,连夏世杰都怔住。 那马车的车厢上还挂着一个简陋的木头雕刻的牌子。上面写‘天机’二字,下面是五彩花穗。 “鬼谷天机门的?” 这里大部分人都看不到鬼谷传人,鬼谷传人在他们眼中也只是传说,可天机门的人到是偶尔能碰上,虽然他们同样神秘,只知道天机门负责查探四国消息,传递信息,遇见的时候却显少。 夏世杰沉吟片刻,还来不及想出要怎么应对,夏家和人家鬼谷可没什么交情。相反。还有些过结。 车上已经下来一戴着幕笠的,寻常江湖人打扮的中年男子,一挥手,无数人过来打开车厢。一箱子。一箱子地往外搬东西。通通堆积在大门门前,几乎是一眨眼的工夫,就堆出老远。后面的车一下子就被堵住,好多过路的都不得不停下看热闹。 “这……”夏世杰愕然,“这位……大侠,请问你们?” “夏公子吧,我等奉命来送礼,这些都是我家主人的礼物,还请清点一下。” 夏世杰愣住,胸中顿时热气沸腾,升起一丝喜悦,后面的下人不用吩咐,一路小跑就去给夏蝉道贺。 夏蝉在后院正招待客人,都是京城的闺秀们,结果下认来了一说,鬼谷的人竟也来给她送礼,她也颇为意外,想了想着实不觉得自己和鬼谷有什么交情。 可那下人一脸的喜色,好些闺秀,甚至外面都议论纷纷,十分好奇又羡慕,她张了张嘴,只是掩住唇矜持一笑:“我也不知道哪位鬼谷高徒这般客气,或许是偶然相逢而已。” 这话说得高妙,点出她并不知道是什么人送礼,也显现出这位交游广阔。 几乎是很短的时间,整个夏家都知道他们夏蝉小姐和鬼谷的人有交情了。 夏世杰更是颇为志得意满,骄傲至极:“我就代我家阿婵,谢过你们主人,这礼物如此贵重……” “啊!” “溪山行旅图。” “范大师所画,真的还是假的。” 那些箱子已经打开,不光是珠光宝气,还有很多文玩古董,尤其是古画,更是不少,因为太多,还有散开的,天机门人手脚利落地收拾,还是有人看见,登时大吃一惊。 夏世杰也吓了一跳,张口结舌,连客气话都说得磕磕绊绊,“我家阿婵年纪还小……”他几乎要把送礼的这位,看做是又一个想求娶夏家千金的痴情人。 在京城,这样的公子不少见。 一阵裙摆摇曳的声响,夏蝉扶着婢女,身后跟了好些闺秀千金,就如众星捧月一般款款而来,正好听到兄长的话,微微一笑,露出端庄婉约的表情:“多谢你家公子青睐,但我尚年幼,实在不愿考虑……” 她话音未落,那送礼之人似乎颇为惊奇,看了他们一眼,才皱眉高声道:“我家主人送谢礼给师风师公子,谢您三年前援手之情,也谢您那张邀请函,送给几个苦命女子一条活路。” 夏世杰:“……” 其他客人也怔住——原来不是为了夏蝉小姐的生辰。 不过想想也正常,夏蝉只是个女子,虽然在京城也有些名气,到底不值得如此重礼,反而是师风乃是大长老嫡传弟子,听说已经可以动手炼制灵兵,有人送礼还正常些,虽然这批谢礼未免太贵重。 送礼之人很随意地把箱子堆积过去,礼单递给师风,转身就走,看也没看旁人一眼。 似乎对于无关之人,根本就完全不肯关注。 无关的夏蝉僵立当场,想说些什么,却是无人肯听,想转身走人,可又有失风度,酸涩的滋味在心口蔓延开来,却连夏世杰也一时没有注意。 他好歹也是夏家的嫡出公子,鬼谷天机忽然送重礼,还是给师风的,这里面…… 一下子,整个夏家上下,连那些宾客们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鬼谷天机上,集中在这一批礼物上,围着师风追问不停,再也没人关注今日的寿星。 那些个戏班,杂耍,舞乐,统统作了废。 夏蝉准备好的那些个诗词文章,完全没时间展现,如今强行展示,只会起到不好的效果。 这位阿婵小姐的囧态,到是娱乐到了薛柏桥薛小侯爷。 他在侯府庄园接待红尘,围着红尘转了好几大圈儿,抱着肚子一边笑一边滚来滚去,滚得红尘特别想伸手胡撸胡撸他的肚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五章 登门 “咳咳。” 咳嗽了声,红尘把那点儿蠢蠢欲动的小心思收一收,抬头一看,金青磨磨唧唧地从外面往屋里蹭,小嘴撅得老高,顿时笑了,招招手,让他过来。 这动作,和平常招呼平安一个样子。 金青叹了口气。 “把你那身厚重的都换了吧,屋里热,仔细一出去要着凉。”红尘笑道。眼下马上科举,着凉生病可是大问题。 薛柏桥一看他,本来已经止住的笑,一下子爆发地更厉害,一边笑一边低声道:“任凭他郎心似铁,妾一腔柔情尽付,再无旁的心思。怪不得你死活不肯再去蝶楼,原来是沾染上了风流债。” 乖乖地换了身轻薄家居服,把头发甩了甩,随手拿了根乌木簪子挽起,金青才坐到薛柏桥身边,拿脚丫踹他:“再笑,把你剁碎了去喂大虎!” “咳咳。”红尘咳出一口茶,很无奈。 当年的小念念多么乖巧可爱,一天到晚阿尘姐姐,阿尘姐姐的叫,把他于叔叔当做天底下最厉害的人,一派天真无暇,后来林师兄治好了他的脑病,自己又把他教导得温文尔雅,一来京城,居然,短短数月就学会凶人了。 这人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 薛柏桥笑着爬起来,恭恭敬敬一揖到地:“状元郎,将来封侯拜相,不光不要忘了蝶楼一舞倾城赵燕儿,也不能忘了我这个愿效犬马之劳的薛某某啊。” 金青扭过头去不看他。 红尘也失笑摇头。男孩子有个风流名声到也无伤大雅,但金青有点儿冤枉。 不过是初到京城,自尊心作祟,不肯要红尘和林旭给的银钱,自己卖字为生,于是随便写了一篇词赚得些许银钱,结果就让蝶楼的赵燕儿相中,说是写得旖旎多姿,极富情趣,一日三唱。从此倾心一人。 红尘都觉得自家这个小朋友有点儿话本里男主角的样子。可惜,赵燕儿的话,也只有那些迂腐士子愿意信一信,寻常青楼女子碰到多才多艺的有情郎也许还会犯傻。蝶楼的女人什么样子。别人不知。他们难道还不清楚? 蝶楼培养出的佳丽,那都是为大周朝权贵们的后院准备的,别人也就只有吹捧的资格。 只是。这不是个好兆头。 红尘拿过杯子,接了金青倒的茶水:“科举之前你就照旧,该参加文会还去参加,赵燕儿是名、妓,矜持的很,吃不了你,先看看她会不会试探你的身份再说。” 她怀疑金青是陈念的身份曝光了。 当年皇后幼子因为得了个痴傻的名儿,皇室容不下,借口治病送出宫去,好些人都知道。 毕竟那是嫡子,谁也不会当真不在意。 “我们阿青才华高远,人又英俊漂亮,一个赵燕儿倾慕,也没什么奇怪。” 红尘笑了笑道,羞得金青脸色通红。 薛柏桥到不知道他的特殊身份,自然没有顾忌,瞥了一眼,挑了挑眉,也就假假地相信金青的魅力无敌,连蝶楼的赵燕儿也抵挡不住了。 “好了,闲话少提,咱们还是来分析分析此次科举。” 红尘拍拍桌子,让两个人都坐近一些。 薛柏桥先不提,金青却是功底很扎实,上面又在皇帝面前挂了名,京城中名望不低,应该不至于出现大差错,但他们都习惯了做事认真,还是准备很充分,把各个考官的情况都调查得很清楚,连那些普通考官的履历表也拿到了手,甚至汇总了一批文章。 “先看看主考官。”翻开桌子上的各类情报,红尘挑出一份,打开一看就乐了。 薛柏桥也笑道:“竟然是他!” 翰林学士邹楠。 这个人做主考,怕是今年用不着担心什么科场舞弊之类的案子了,至少不会大规模发生。 邹楠是个实诚官员,为人方正,红尘手里的情报里,就记录了一条他的趣闻。 五年前,邹楠刚从外地任学官回京,微山书院的季大儒就请他来参与阅卷。 邹楠阅卷时,看见一份考卷附有一张纸条,写着——‘同乡某相国,学生童亲妻。’ 那个考生真是当时一个致仕老相国的亲戚,本身写这张字条也极为有用,好几个考官看了都轻轻放过去,就算看在相国的面子上,破格录取。 估计他的童生资格也是这般来的。 但邹楠一看这家伙连“亲戚”都写成了‘亲妻’,字都不会写,还想进书院,登时就乐了,随手在卷子上批了一句——‘该童生既系相国妻,本人断不敢娶。’ 卷子拿过去,考官们传开,都被逗得大笑不止,连当时那位相国看了,也失笑不已,没太介意。 季大儒还为此专门为邹楠写了一首诗,夸他是品行高洁的不老松。 “不过邹楠这人偏好文字朴实的文章,虽然文笔华丽,只要内容扎实他也不会拒绝,但你们两个考试的时候,尤其是小侯爷你,可别写着写着就写飞了。” 红尘点了两句,薛柏桥很不在意地应下,他本身参加科举就是玩闹,考得上考不上都无所谓,像他这样的身份,就是考中了,皇帝也不会当真让他去外面正正经经做官,只是面上好看,让爹娘有个吹嘘的资本而已。 金青到是鼓足了劲,想要考个状元回家。 红尘他们一家子紧紧张张备考,夏家的气氛,却多少有一点儿古怪。 早晨,夏家的下人们还欢欣鼓舞,热热闹闹地准备自家小姐的生日,晚上也还是热闹,可这热闹里。却多少掺杂了别的味道。 底下的窃窃私语声无数。 “听说夏蝉她不是夏家的女儿,是抱养的。” “我也听说了,好像有传闻,师风找到了真正的夏家千金,今天鬼谷天机代为送礼,代替的就是人家正牌小姐。” “真的假的,不可能吧。” “不知道,我也只是听爹爹说了几句,只是空穴来风未必无因,谁知道呢。” “若是真的。看来那位真正的小姐不简单。劳动鬼谷天机做这等仆役的活儿,不是一般人呢。” “那夏蝉……” “嘘!” 所谓秘密,永远没人知道才叫秘密,一旦有一个人知道了。那就免不了泄露。 只是大家都揣着明白装糊涂。谁也不会无缘无故地去管别人的闲事。尤其这还是夏家自家的事儿,人家自己宗族里还没人说话,别人自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夏蝉到镇定自若。只当耳朵选择性失聪,即便生日宴并未达到她预期中的效果,却依旧是端出一副温柔面孔,和颜悦色地与来赴宴的千金们交谈,到是没一会儿就又把气氛炒热,刚才的尴尬也仿佛渐渐消弭。 园子管弦丝竹,声声悦耳,夏蝉端起一杯清酒,一口吞下,低垂了眉眼,胸腔里翻江倒海,充斥着浓浓的不甘心——今日来搅局的必然是那个人。 但她怎么和鬼谷门扯上了关系? 夏蝉从七岁那年,初次听闻鬼谷传闻开始,就希望自己能加入其中,也做一个能在京中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无数人或者崇敬,或者恐惧的人,只可惜不得其门,也就是年纪大了些,心性成熟,不再去想那不着边际的东西,转而把注意力放在自家身上。 他们家本已经是大周赫赫有名的大家族,族中有大把数不尽的资源可以利用,她天生已经高人一头,很不必横生枝节。 但今天,师风收到那个人的谢礼,送来的乃是鬼谷天机,谁也想象不到,在那一刻,她有多么害怕,她怕得手脚冰凉,怕得恨不得想立时抓住那个人,撕碎了她,把她投入烈火,埋入地底,让她永远在这个世上消失。 “阿婵,阿婵。” 夏蝉回过神,脸上端起微笑,转过头来,张家小姐也没注意到她一瞬间的走神,“夏家的剑庐真和传闻中一样,能看到万剑飞舞的情形吗?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女孩子还好一点儿,外面不远处一群世家公子同时竖起耳朵,夏家的剑庐,那可是大周十大最神秘的所在之一。 夏蝉登时一笑:“哪有那么夸张,也只有几个大长老能锻造出灵兵,会自动挣脱剑庐,寻找主人,别的兵器都要统一送去开光加持的,算了,你们要是好奇,我便带你们去瞧瞧,正好今天方知师姐当值,她最好说话。” 众人顿时来了兴致,浩浩汤汤地跟着夏蝉杀出园子,向夏家最东面,也最神秘的剑庐走过去。 一路走,夏蝉漫不经心地介绍夏家的园子,里面有来历的物件很多,例如洗砚池旁边的高大桃树,那是开国太祖亲自栽下的,马房里养了一匹宝马玉狮子,乃是当年随着太宗征战沙场的坐骑。 “我家供奉的灵师,在四国来说,水平也是一流,昨日刚做了几个护身符咒,就在剑庐,到时候可以看看你们有没有缘分能拿到。” 夏蝉带着点儿调侃的笑意,并无那种高高在上,颐指气使,她结交的这几个,也容不得她自高自大。 想了想,她就不着痕迹,如春风化雨一般,把夏家的供奉们吹捧了一遍。 这些人本来也挺值得吹捧。 一时间气氛和乐融融,一群京城的千金公子,本就年轻,正是喜欢猎奇的时候,夏家和别的世家不同,属于豪门中的隐者,别人一提起第一印象便是身怀秘技,如今登门,心情无异于寻幽探秘。 “夏族长,你说逸儿并无大碍?他现在的样子,像是没有大碍吗?这是第几次了,第六次,第一次,我为他说了王侍郎的千金,王千金温柔娴淑,那是一等一的好女子,结果定亲之后第一天,逸儿骑马摔下来摔断了腿。第二天,差点儿让一碗粥给呛死,第三天,直接掉到井里,只剩下一口气,第四天更好,人在家中坐,祸从天上来,窗户里面飞进来一块儿石头砸破了他的头……国师说他与王小姐命格不合,没办法。只好退了亲。退亲之后他果然没事,既然如此,那就再另外给他择好女子便是……结果呢,结果如何。你还敢说他什么事儿都没有!” 那声音暴跳如雷。轰轰烈烈的。 “怎么?就因为家父去了。你夏家就看不上我们于家,连我儿子都不肯尽心?” 夏蝉脚步一僵。 其他人也顿足,面面相觑。都听出来正跳着脚吵架的乃是于帅的小儿子,辈分高,比当今万岁还高出一辈,脾气也直,在京城属于万万不能招惹的人之一。 “我看你夏安也是沽名钓誉之辈,再无乃祖风范。” 显然这位于家主,已然气得口不择言。 “呃,看来你家现在不方便。” “没错,我看,我们还是先回去,以后有机会再来玩。”夏蝉身后的这帮贵公子千金,家传渊源,就算不知道别的,也知道怒火正盛的于家家主不能接近,万一要是他老人家一气之下发起疯来,那可会连累无辜。 夏蝉笑了笑,没回话,大大方方地莲步轻移,竟走了过去,她今天生日,穿了一身大红的罗裙,外罩白色狐狸皮斗篷,显得十分鲜活,笑盈盈站过去,面对这么一个小少女,还是寿星,于家人按说也不好发脾气。 “于伯伯,您先消消气,以您的身份地位应该也清楚,在咱们永安,我们夏家供奉灵师绝不比宫里的差,爹爹更不是随意妄言之人,他既然说令公子并无大碍,想必其中有些误会,或者只是巧合,您看……” 此话有理有据,后面跟着的那些客人都暗自点头。 张小姐幽幽一叹,压低声音道:“还是阿婵镇定,我一见于伯伯就腿打哆嗦,她还敢上前说话。” 奈何夏蝉说得再好,碰上不讲理,且心疼儿子的爹也没有用,于君怒气半点儿不消减,手指头简直要戳到夏蝉的脑门上:“呵呵,巧合?等你定亲的时候,也许也能巧合个五六七次,每次定都成不了,还得来一场大难!” 夏蝉的脸顿时胀红。 夏安皱眉,还未说话,于君已经眼睛一亮,转身冲刚过来的师风喊道:“师公子?我找你两天了,早听大长老说你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已经出师,快来看看我儿!” 于公子是坐在软轿上让人抬着来的。 他面色如玉,长得眉清目秀,只是因为气色不好,到不能说是特别俊美,到显得有几分呆愣愁苦。 师风满头雾水,他和方知是要去剑庐,刚好路过,根本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于君一说,才明白始末,不由苦笑——也不知道是什么人瞎传,说他能沟通阴阳,乃是灵师中的佼佼者,他连灵师都不是,仅仅是懂一点儿锻造灵兵的法门。 “于家主误会,小子是个粗人,真不懂这些。” 师风说得斩钉截铁,于君却只当他在推脱,“是薛侯爷亲口告诉我,你与鬼谷高徒交往甚密,师风啊,我不是外人,你不能连我都糊弄。” 纠缠半天,师风怎么也说不清楚。 碰见这等认死理的人,确实各种麻烦,等到于君半哭诉地把发生在他儿子身上的事情说清楚,连他都觉得确实不对,只是族长既然说无事,恐怕京城中的灵师能解决的可能性就很小。 想了想,师风还真认真看了看于公子,犹豫了一下。 他一犹豫,于君火眼金睛,立时发现:“师风?”一声大喝,这位家主咬牙,“我们于家世代忠良,现在兄长们膝下空虚,只剩下逸儿这一根独苗,若是我家绝了根,我上对不起列祖列宗,下对不起兄弟父老,你要我如何是好!” 师风苦笑,摇了摇头:“于家主别误会,我并不是知道令郎的情况,不过,小子的确可以给您推荐一人,您若是再无其他办法,我就试着请她来看一看。” 于君猛地向前一步,眼睛大亮。 师风连忙又道:“我也是今日才知她已来京城。但话说在前面,此人很年轻,太年轻了些,如果于家主信不过……” “不。” 于君摇头,“英雄总从少年出,我年轻时也带兵打仗,少年成名的,大多不凡,只要能治好我儿,让我儿顺顺利利成亲生子。哪怕只是个七岁孩童。我也愿意跪下给他磕头。” 话说到这个份上,师风也只好答应,那于君是急脾气,逼着他现在立即找人。 师风看了夏安一眼。 夏安的眉头紧蹙。便听他道——“我说的那人是个女子。年方十六。”顿时。他就明白师风说的是谁,不光是他,连夏蝉也明白过来。脸色瞬间发白。 “是姑娘也无所谓,能治好逸儿……”他就是条狗也没关系。于君完全是病急乱投医。 在大周,连国师都惊动了,还是没办法的事情,除了四处乱碰,以期能碰到真正隐匿于野的大贤,他还能如何? 师风又看夏安,夏安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反对,轻轻颔首,微叹一口气问:“果真对她有信心?” “两年前她就有些深不可测的意思,去年秋日,我又见了她一面,更是不可同日而语,实在想不明白,她是不是得了哪位仙师醍醐灌顶,否则怎能变化如此之大,就算生而知之,也过分了些。” 师风眼神恍惚,似是受了很大的惊吓,但声音却极为认真,他又不是那种会信口雌黄之人,声望在这儿,信誉自然有,于君更是从心底深处升起一丝渴望。 “师公子说的哪位?” “十六岁,真的还是假的?” 夏蝉手抖了抖,攥紧,涂了淡粉色蔻丹的指甲,硬生生折断在肉里,她居然一时没感觉到,看向自家师兄的目光,简直淬了毒。 师风却丝毫没感觉到,只是翻出礼单,找到里面夹着的一张信笺,写了封信,送到薛小侯爷的庄子去。 那位应该暂时在薛家落脚,可惜师风的信送过去时,未免太晚,红尘已经带着罗娘她们搬了家。 幸亏送信人机灵,知道找薛柏桥帮忙,要不然这封信肯定落不到红尘的手里。 不过,红尘还是拿到了信。 信上只简单几句话,就是师风想求她帮个忙,若能拨冗一见,不胜感激。 “去见师风啊!” 红尘托着下巴,坐在窗前,略微惆怅。 她托了林旭,让鬼谷天机送礼答谢,没亲自登门,纯粹是因为她一时并不想去夏家。 当然,她生辰呢,一想到夏蝉今日也要摆酒席,热热闹闹庆祝,她就想顺便给她添堵。 上辈子和那人打了一辈子交道,她对夏蝉是再了解不过,夏蝉好名,为人又独的很,她的好日子里,最出风头的不是她,够让她难受十天半月,甚至还会留下生日阴影,上辈子生辰宴小寿星惊才绝艳的段子,是别想在京中流传,当然,夏蝉要是愿意玩别的什么美人诗词泄露的把戏扬名,也是差不太多的效果,奈何夏蝉此人是个做什么事儿都要求完美的,让贵公子无意中发现,和让个粗野下人随手传扬出去的东西,到底哪一样更珍贵,还用明言? “那就去!” 今天上门正好,又不是去认亲,是被请去的贵客,红尘笑了笑,“罗娘,拿出你们的本事,我今天要穿最好的衣服,骑最好的马,摆最大的排场!” 罗娘失笑,连连点头。 林公子在她们家小姐这儿养了十二匹大宛良马,再说,就算不是第一流的马,让小姐养一养,那也是绝顶的好。 排场大也耽误时间。 于君赖在夏家,茶换十多次,从月上中天,等到夕阳晚照,终于等到前面有人传话——“来了,来了。” 他蹭一下站起身,一把拽住不甘不愿的儿子,拔腿就向外跑。 夏安皱眉,也只得站起,客人都去了,他总不好说不要去迎接,能在客厅中等一等,已经算是极给面子。 “好大的架子!” 只见夏家竟开了大门。 陪着夏蝉聊天的小客人们听到那边的动静,登时愕然——一个不知来历的十六岁女孩儿,也能让堂堂夏家如此礼遇? 连夏安的脸色都有些难看,暗道这帮下人今日怎么这般没眼色?大门那是能随随便便就开的? 外面喧哗声四起。 小厮高声喊:“家主,来了,来了。” 夏安叹了口气,也罢,门都开了,总不能把人打回去,矜持地咳嗽了声,道:“请……” 扑通! “逸儿?” 话音未落,于逸一下子五体投地,整张脸都埋在地上,呜呜半天,挣扎半天,竟站不起身。(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六章 漂亮 夏安:“……” 身边仆从连忙齐齐伸手去拽。 脸色胀红,累得气喘吁吁,拼命拽了半天,于逸整个人还是趴在地上,像只软体虫子一般蠕动,就是起不来。 “都没吃饭吗?连个人都扶不住!” 于君也吓了一跳,怒喝一声,自己蹲下去,想把儿子扶起来,结果伸手拉了半天,竟同样拉不动。 夏家好些人上去帮忙。 一时间都乱了套,夏蝉远远看着,第一次在外面面前手足无措,身边的那些客人们更是目瞪口呆。 这时,红尘已经身披法衣,头戴高冠,身后左右领着十数人,浩浩汤汤进门。 夏家的家丁仆从,低垂着头在前面开路,竟是殷勤得很,夏安扫一眼一瞬间胃痛——这帮不长眼的,不过一小姑娘,你们如此殷勤,像什么话! 可惜,他身为夏家的家主兼任族长,必须保持风度,那是绝不能此时破口大骂,训斥仆从的,咳嗽了声,刚想上前说话,红尘已经大大方方地走了过来。 她来到夏家,并不好奇这座古老的宅院,眼角眉梢没带出半分流连,行动是飘然若仙,玄色法衣,长袖翻飞,裙摆曳地,步步生莲。 夏安有一瞬间恍惚。 还有这张绝艳的脸。 当年先皇为陛下选了金家名满京城的女儿做妻子时,无人反对,但当那位陛下登临九五之尊。世上就多了一种说法,皇后容色太过艳丽,恐非吉兆。 能让臣子说出这等无礼之言,哪怕只有寥寥几个弄不清楚状况的在私底下乱说,也可以想象得到,皇后的容貌何等出彩,当时皇后与宓妃若立在一处,几乎能闪瞎人眼,让人再也想不起别的。 就说多年前皇后曾经遭遇刺杀,那刺客手段狠辣。武功高强。对自己也残忍,竟狠得下心给自己一刀做了太监,用竹签就能杀人于无形,只是面见皇后当面。看到她的脸便下不去手。惶恐间愣是让万无一失的刺杀行动失败了。 如今。他的……女儿也长了相似的脸,虽然因为年幼,尚无那种让人目眩神迷的丽色。已经能预示以后的倾国倾城。 夏蝉站在后面,远远看着,越看,脸上的神色越发僵硬,她其实很久之前,就在心中揣摩过这个女人的样子。 她生在蒋家庄那等粗俗地处,应该没读过什么书,不知礼仪,自幼不受宠爱,自然生不出气度,不是木讷呆板,便是浑身炸刺,哪怕后来师风对她推崇有加,夏蝉还是觉得,师风此人眼光本是个不怎么样的,没见大哥提起那人,总是脸色复杂,想来也是不知该如何形容一粗鄙女子。 但今日初见…… 夏蝉的心像是沉浸在寒潭里长久再也拿不出来。 京城闺秀里最美的荣华郡主,能比得过她几分?难道这世上,血脉真有这么重要?没有一个好爹好娘,就当真永无出头之日? 师风立在旁边,无意间看到夏蝉的表情,皱了皱眉,隐约能猜出她心中所想,却是颇为不屑——方知师妹也是贫家女,如今谁还看她的出身? 冬日里寒风吹动积雪。 红尘踩着雪花而来,抬头看见夏安,神色不动,只是像寻常小辈一般见过礼,见他神思恍惚,也不介意,只低头去看于逸,四五个仆人,包括他爹于君,扶了半天扶不起他,红尘一伸手,于逸就蹭一下蹦起来,却是控制不住,倒退三步,才勉强站稳。 师风眨了眨眼,若有所思:“阿尘,你身上莫不是带着什么了不得的东西?” 这样子,到有点儿像古籍中记载的上位者神灵,对下位者的威压,也可能是灵器压制。 红尘摊摊手:“只身而来,法器……到是带了我的青锋。” 问题是青锋向来高冷,对红尘没威胁的东西,它才不屑一顾,更不会莫名其妙闲来无事去压制别人。 “这人身上有问题?”红尘眯了眯眼,目光落在于逸身上,上下打量半晌,就没了兴趣,扭头看师风,“师公子信函相邀,可是对我送的礼物有哪里不满意?你若是不喜欢,我给你三千两白银也行。” “我那封邀请函可不值这个价儿。”师风顿时笑了。 红尘却是一本正经:“对你来说它当然不值得,是随手就能给出去的东西,可对我来说,在那个时候很重要。” 她眉宇淡淡,想起当年旧事,明明只是两年光景,却有些记不清似的,两年来日以继夜地辛苦学习,筹谋,所有人都是……当年固然忙碌也愉悦的时光,一去不返,以前也没多珍惜,可越是失去的,如今越觉得弥足珍贵。 师风看她出神,于君立在一边早就满头大汗,急得不行,便道:“红尘小姐,这次邀你过来,是为了于逸于公子,想请你看看,他身上可有不妥之处?” 红尘闻言回头看了看,眼睛一挑,颇有些意外,半晌才道:“我想,夏家的灵师怕是已经看过,他身上并无煞气,也没有脏东西附体,身体健康,就是睡不好,也是心里事情多自找的。” 她一说,师风就点头。 夏家的灵师看过,也确实这般说,“但事情不对,于公子定亲定了足足六次,次次不成,今年于家主相中江南太史家的一位小姐,刚透露出说亲的意思来,昨日于公子上马时就扭了脚,虽然也不算很严重,可于家都吓坏了。” 红尘脸色不变,看样子没觉得哪里奇怪,只是看于公子的表情,就像在看一朵大奇葩! “小姐?” “唔,这事儿我不管。” 红尘嘴角抽了抽。一捂额头,“你也别管,你可还没成亲呢,要是管了,小心以后你未来媳妇一天三顿揍你。” 师风:“……” 说完,红尘扭头就要走。 于君大吃一惊,张了张嘴就要喊住她,可刚一想开口,忽然就感觉到有一股冰冷的气息直扑面部,他整个人僵住。浑身动弹不得。眼睁睁看着红尘带着一行人又大大方方地出了正门。 师风瞥了眼红尘的袖子,知道那青锋短刃就藏在其中,只是两年过去,这短刃越发有灵性了些。 红尘只当不知道。一行人登上车。车夫一甩马鞭。悄无声息地走起,这堂堂夏家,到像是她想来想来。想走就走的寻常地处。 人走了,于君才吐出口气,捂住胸口,气喘吁吁地道:“她就这么走了?” 师风看他一眼,苦笑:“如今的红尘小姐可是越发不好对付。”两年前她可是很热心的。 “不行,你把这位小姐的住址给我,无论如何,我也要去求一求,只要我这儿子能顺利成亲生子,给我们于家延续香火,就是她想要座金山银山,我也给她搬过来。” 于君眯了眯眼,急切地道。他这心里是越发觉得,刚才来的小姐别看年轻,进出时却仿佛有异象,他儿子摔倒的奇怪,他感觉到的气息也奇怪,怎么看都不是一般人。 一行人面面相觑,院子里一时间安静地落针可闻。 夏安也是勉强提起精神,把于家人送走,好在于君满怀心事,也没心思在面前应酬。 外面事情多,夏安先处置了剑庐那边混进来的两个不明底细的人,又交代下去,今年冬日外头定的武器都先压后,这两个月边境上不消停,有人走私,夏家不搀和也怕被卷入。 灯油都添了三回。 外面白花花一片,一看就是又落了雪,他才披上蓑衣回东院。 虽然叫东院,其实是按照公主府的规格修建的,夏安和陈婉感情好,两小无猜,当年成亲皇后给做得主,不建公主府,就在夏家修公主的寝宫。 一修就是整一年,落成之后,外面看着不如其它公主风光,里面却着实舒坦,还有个巨大的温泉池子,白玉砌成,冬日进去泡一泡,一身疲惫全消。 夏安脑子里还琢磨别的事儿,一进屋,却见陈婉倚着窗户流泪,一抽一抽的,身边丫鬟嬷嬷都不在,显见是让她打发走了。 “这是怎么的?” 他顿时吓了一跳,忙三步并作两步过去搂住,他的公主啊! 陈婉咬着嘴唇,止住泪,扶着夏安的胳膊坐好:“……没事,就是忽然想哭一哭。“ 夏安闭上嘴,一下又一下地顺她的背,低声叹气:“阿婉。” 陈婉沉默良久:“她看起来好吗?” “……很漂亮。” 夏安又叹了口气,还很会摆架子。其实,在他来说,女儿真不怎么重要,何况还是个没养过一天的,也不是完全不疼,自己的骨血,还是很看重,若真是一点儿不在意,他早就派个人过去把人接回来便算完了,难道他们家还养不起个女儿?养个几年,嫁出去联姻,就算是尽了责任,是好是赖都无所谓。 正是有几分看重,这才没轻举妄动,现今陛下老弱,皇子渐壮,夺嫡之事露出端倪,夏家不可能置身事外,此刻便有可能面临一个大劫,渡过去便海阔天空,更上一层楼,渡不过去,怕是不说抄家灭门,也少不了危险。 夏蝉被家里养了十多年,金尊玉贵地长大,留在家里祸福与共,本是应当。 至于自家亲女……夏安本身的想法,若是个好的,此时让她回来未必是好事,若是个不好的,回来了更麻烦,暂时放一放,不用太着急,慢慢看便是。 此时看着公主眼中的泪水,又想起今日所见,那个出类拔萃,与皇后有七八分像的女儿,夏安的心忽然就有一点儿不确定,他是不是当这个族长的时间太长,为人太过理智,是不是已经失去了年轻时的热血柔肠? 夫妻两个依偎在一起,各有各的心思。 夏蝉端着热茶。立在门口,良久,忽然手一斜,把茶水倒了,盈盈转身,顶着风雪慢慢离去——路要靠自己走,自己的东西永远是她自己的,别人想拿,就看看她的命有多长。 ………… 往年腊月雪都少了,今年是寒风冷冽。大雪绵绵。 京城居。大不易,城里的房价高得很,今年比往年还高出许多,尤其是大比之年。租房的人连那些破旧不堪的马棚都没有放过。但凡能遮风挡雨的。都是好房子。 金青的银钱不多,来的也不算早,自然同样找不到太好的住宅。只在南边的安善坊内寻了一两进的院子,这已经不算小,不光花干净他全部身家,还向薛小侯爷借了些。 不过,位置虽然不佳,却也不是特别杂乱的所在,周围的居民多为小商户或是寻常小吏,家境也算殷实,能用得起三五仆从。 于君带着儿子,携两个健仆,拿着拜帖礼物,远道而来,按照从师风那儿拿来的地址,寻到安善坊。 他们天不亮就出了门,拉车的马,鬓毛上都沾满了雪白,终于找到了地方。 “爹爹,是这儿吗?” “应该是。”于君松了口气,和儿子一起下车,抬头看去,已经能看见他们要找的房子大门。 那是一扇普普通通的大门,朱红色,门前并没有摆设,到是贴了两张门神,铺设着三阶的石阶,石阶上点缀青苔,大门紧闭,悄无声息。 “走吧。” 于君振了振精神,大踏步地走过去,很近了,应该三两步就能到,但一行人走了差不多有半盏茶的时间,于君忽然发现有点儿不对。 他脑子里有事儿,一直想着怎么请求,付出什么样的代价,才能让红尘小姐出手,来硬的那是下策,万不得已才能为之,毕竟威逼利诱得来的结果,谁知道对方会不会暗中藏下手脚?那可是灵师。最好还是让人家心甘情愿地为于家排忧解难。 于君强迫自己不去想会不会再次失望而归。 想得一多,就难免没注意路,好半天才回过神,他们走了这么久,居然没有走到大门前? 于君停下,打量了下距离,一扭头竟发现他们走了这么半天,还是在马车附近,简直一伸手就能够到自家的那匹马。 几个仆人都吓得打哆嗦。 于逸更是满脸惊恐:“爹,咱们这不会是遇见鬼打墙了吧?” “大白天的,哪来的鬼打墙?”于君拧着眉想了半天,一拍手,“我看是红尘小姐在他们家大门外做了什么布置,也是,人家乃是高人,家门怎么可能想进就进?” 深吸了口气,于君高声喊道:“永安于家家主,于君,特来拜会,还请红尘小姐拨冗一见。” 他声音朗朗,一直传出老远。 半晌,前面依旧毫无声息,那条通往大门的青石小径,依旧平平常常地铺设在那儿。 于君一皱眉,等了一会儿不见动静,一挥手道:“走。”继续走,这次他们注意力很集中,走得也非常顺利,没几步就到了门前,于君大喜,抬手就敲门,结果一推门,大门就开了,况风卷来,下面竟是万丈深渊! 他们一行人不知道什么时候立在了悬崖峭壁之上,一个站不稳,所有人脚下打滑咕噜噜栽了下去。 “啊啊啊!” 闭着眼喊了半天,没感觉到疼,好不容易鼓起勇气睁开眼睛,他们才发现他们根本就没走,还是呆在一开始下马车的地方。 于君:“……” 等到下一次,一行人慢慢走到大门前面,却面面相觑,谁也不敢敲门,只能一次又一次地高声喊话,指望着里面的主人赶紧出来开门见一见。 这时候,于君再也不想什么软的不行来硬的之类乱七八糟的东西,他只希望能见到红尘小姐,能不能救他于家的香火,好歹给一个准话,哪怕不行,他也认了。 不知道等了多久,主人加仆人,嗓子都喊得沙哑,大门毫无动静,于君叹了口气:“罢了,咱们还是……” 就在他想打道回府时,大门吱呀一声打开。 于君登时大喜。猛地回头,一揖到地,眼睛发亮,高声道:“某乃于家家住于君,还望主人拨冗一见!” 还是悄无声息。 于逸板着脸戳了戳他父亲的后腰,于君抬头,轻轻吸了口气。 怪不得不说话,出来的根本不是人,而是一只半人高的大豹子,头顶上还趴着一只狗。 要不是那只狗。估计在场的人都得翻白眼昏过去。当然,于君肯定要不自觉地去摸后背。 他以前背上背着弓箭狩猎,也猎杀过这等猛兽的。 虽然出来的是只畜生,到底大门开了。于君提了提气。脚下犹豫。不知道该不该进去。 那只豹子却没理会他,很悠闲地踱步出来,尾巴一甩。还擦了于君一下,看样子十分嫌弃,于逸还年轻,尚是孩子心性,那帮仆人也一样,都跟着扭头,目送豹子走出去一段儿,到外面转了一圈,又溜达回来。 嘴里叼着一根糖葫芦。 没错,就是糖葫芦,小孩儿吃的那种,酸酸甜甜的那种,一文钱一串的那种…… 于家父子愣愣地发呆,眼看着豹子进了门,下一刻,里面就冲出来一个气急败坏的男孩儿,手里抓着把铜钱,头也不回地冲出门去,大喊道:“胡叔,你这是为赚钱不要命了,每次都给大豹塞糖葫芦,小心它哪天咬你一口。” 外面又传来讪讪笑声,紧接着,一个粗哑的声音响起:“哎呀,老汉做生意不容易,附近都是穷鬼,一个月也舍不得给孩子买串糖葫芦,卖不出去,我怎么过活!” “哼。懒得跟你辩。”小猫气哼哼回来,皱着眉,“这帮人怎么心这么大,不是以前吓得要死要活的时候。” 豹子一开始就跟着金青进京,才来这儿安家时,街坊邻居无不吓得一见就跑,现在才几个月,都会欺负豹子心软,拿各种零嘴糊弄它带回去。 带回来了,难道家里能不付钱? 小猫气哼哼地回去,于君手明,一把给拽住:“小哥!” 这一声叫,还真是声情并茂。 小猫愣了下:“您是?” “呼!”终于能跟人说这句话了,于君整了整衣冠,“在下乃于家家主于君,还请通禀一声,某要求见红尘小姐。” 小猫眨了眨眼,一看他心有余悸的模样,顿时了然,失笑摇头:“你们来得可真是时候,我家小姐正和金郎君演练八卦阵,刚才前面贴了告示,不让人进出的,你们没看见?” 呃,确实看见了。 不远处的墙壁上贴着白纸黑字,很显眼,说寅时到辰时二刻,前方不可通行。 说的到是清楚明白,问题是京城虽大,哪里有于家不敢走的地方? 于君心下叹气,面上也只能客客气气地说自己太着急,没注意,还请人家引荐一番。 小猫看他们都不像坏人,就笑道:“诸位请稍等,我去问我家小姐。” 他一回去,红尘和金青正等着,不等他说话,红尘就道:“请他们进来。”尝试了下八卦阵的玩法,外面那几个被当成试验品了,实验结果很理想,红尘心情好,自然给面子。 于君和于逸都被客客气气地请到客厅,猛地灌了好些茶水,刚才在外面,喊得嗓子嘶哑,又受了一番惊吓,浑身大汗,又渴又饿,连于君都很不矜持地吃了半盘子点心。 红尘这才换好衣服出来,一见于君,不等他开口直接就道:“夏家族长说的一点儿都不错,你儿子没有被任何脏东西沾染到,他好得很,根源在你不在他,事实上,在我看来,那位十分仁慈,心中有大慈悲,你儿子很幸运。” 于君一愣,一头雾水:“小姐这是何意?”还幸运?他的儿子连续定亲六次,每次定亲之前,无论怎么算,男女双方八字相合,毫无问题,但一定亲,儿子就开始出现各种各样的麻烦,甚至一不注意就要危及生命,这还叫幸运? 红尘盯着他看了好一会儿,目光闪烁,充满惊奇,弄得于君浑身不自在,简直从头到脚都在痒痒。 “小姐,我有什么不对?” 半晌,红尘才一抬手捂住自己的脸,叹了口气:“我提醒你一下,这位于家主,你有一个毛病,要自己想起来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七章 年节 于君满头雾水,还想再问,红尘也不多说,直接端茶送客。 不走也不行,从见到红尘开始,于逸就各种不对劲,身体沉重,迈不动脚步,老想趴下,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脸上涨得通红,这才勉强自己没出丑。 于逸也是年轻人,在红尘这么漂亮的女孩儿面前,他也不乐意总像个痴汉似的,让人笑话。 只是父子两个离开这座神奇的小破宅子,都不免有些失望。 尤其是于君,长叹一声,面色苍白。 于逸面上阴沉沉一片,半晌冷笑:“爹,我看那小姑娘也就虚张声势,仗着有几分异能在吓唬人。” 他在红尘面前出丑,想起来就不自在,难免要贬低她一下。 “爹您能有什么毛病,这十几年咱们于家守在京城,无人入朝为官,低调行事,从不与人结怨,爹爹更是很多年没管过外面的事情,难道还会得罪人不成?真是胡说八道!” 这话也不算错。 于君皱了皱眉,若有所思地领着自家儿子回去,于家别看很风光,在京城连那些王公子弟也不敢惹,但那都是凭借祖宗荫庇,这些年人丁单薄,没什么能拿得出手,连他也自知天分不足,谨遵父命,只老老实实守着家业,不搀和朝廷里的事儿,从没有做过任何伤天害理的事儿,怎么可能报应到儿子头上。 年节来临。 今年永安不怎么太平,灾祸连连。可总算熬过了这一年,看这天气,瑞雪兆丰年,兆头极好,来年一定比今年顺利。 所有的大街上都弥漫着喜庆的味道。 罗娘她们读了这么长时间的书,也精神疲倦,干脆就趁着年节轻松轻松,院子里树上挂满了各种彩缎花灯,红尘看了喜欢,想了想。穿戴整齐。从头包裹到脚,连手上也带着分指的手套,领着金青还有罗娘她们到园子里开始作画。 以刀为笔,以冰为纸。画出世间锦绣。 罗娘更是玩起了冰雕。 小小宅院。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座冰雪花园。薛柏桥来送年礼,结果没进门就让蜿蜒曲折的冰铸长城给迷花了眼,扑过去一会儿窜上。一会儿滑下,玩得开开心心。 林旭是和他一块儿来的,人家林师兄都给家里上上下下所有人散完了红包,这位小侯爷的礼物还扔在雪地里没人管。 “算了,他这些天也难得这么高兴。” 薛家最近两年同样不太平。 宁侯是个逍遥自在的闲散侯爷,和皇帝那是自幼结下的交情,在京城就是爵位比他高,权势比他大的人,也轻易不敢招惹他,按说应该没多少烦心事儿了,毕竟连他那纨绔小儿子也长进得很,深得皇帝喜欢,读书读得不错,等考出个功名,完全可以靠着爵位不入朝为官,或者当一名士,日子肯定不错,可问题就出在小儿子太出息上。 薛家长子薛松桥,比薛柏桥年长三岁,一生下来就极受重视,当年老侯爷还在时,便把他带在身边教导。 许是宁侯自小就太惫懒,长大了也不是那等能让父母骄傲的好儿子,老侯爷把薛松桥管得极严格,三岁开蒙读书,五岁习武,自此之后就没一日清闲。 京城上进的世家勋贵,对嫡长子差不多都是这样的教育,只是有些人家管得更严些,有些人家更疼孩子。 薛松桥从小就是作为薛家继承人培养的,弟弟生下来就另有爵位,不会和他争,两兄弟感情很好,但近些年,他娶了妻子,生了儿子之后,事情就渐渐有了变故。 也不知为何,薛柏桥的大嫂对他有很深的敌意,加上侯爷夫人疼爱幼子,在薛柏桥身上很舍得花钱,甚至还说过,因为是长子继承侯府,将来分家,恐小儿子吃亏,她那些嫁妆要给小儿留着。 以前薛柏桥纨绔,侯夫人说说这些话,众人也只当是娘亲疼孩子,怕他过不下去,为他打算,连当大哥的薛松桥也没介意过,可这两年不知怎么回事儿,兄弟之间起了龃龉。 “哎,真不想回去,大嫂老是说酸话,我哥也老听她的,男人啊,娶了媳妇忘了弟。” 薛柏桥蹲在冰做的长城上唉声叹气。 “女人真是奇怪的东西。” 底下罗娘皱眉瞪了他一眼。 红尘失笑:“嗯?瞧不上女人?” 薛柏桥顿时就缩了。 林旭笑了笑,穿上新做的墨色袍子,披上狐裘大衣,大毛的领子竖起,遮住小半张脸,一伸手也帮红尘系上一条披风。 “走吧。” 两个人撑着一把伞出了门,都没坐车,沿着街道,踩着积雪,缓缓向东城走去。 红尘脚下走得不轻松,却没觉得累,到是有些麻木,不知道走了多久,便看见雾气笼罩的林府牌楼,琉璃砖还是光辉耀眼,却已经显现出一丝倾颓。 脚步一顿,林旭仿佛有些犹豫。 就在这时,后面传来一阵马蹄声,有一伙儿十六七岁的少年少女纵马飞腾,冲过牌楼,一举手,噼里啪啦,乱七八糟的砖石就砸在林府朱红色的大门上。 红尘心里一紧。 林旭脸色铁青,嘴唇动了动,终究还是没有说话。 过了片刻,林府大门洞开,走出来个瘸腿的老仆,慢慢地把门前的脏东西扫开,他的动作娴熟,表情麻木,显然不是头一次做这个差事。 直到老仆进了门,大门再次紧闭,林旭才拉着红尘的手,走到大门前。 举头望去,御赐的金匾已经没了,只剩下空洞洞的房子。 “想当年……” 想当年老王爷在世,谁敢在林府门前狂奔。文官下轿,武官下马,那是大家约定俗成的规矩,皇帝亲来,也不肯直接坐着御辇进府,如今却已经随意一毛头小子,也敢侮辱林府了。 一瞬间,林旭甚至想把刚才的公子小姐都抓过来恶狠狠地打一顿,只是他知道,现今还守在林家的人并不愿意他这么做。也实在没有必要。 林家的荣辱。本也不是这些人一点儿轻蔑的举动能够影响的。 站了许久,肩膀上堆满雪花,林旭和红尘才转身离去,不曾登门。到是他们走了。林家的大门开了一下。那个老仆出来张望,看了林旭的背影许久。 回到家,红尘的心情就不太好。去给小莫上了一炷香,给他供上些茶水点心。 小莫什么都不挑剔,所以竟不知道他最喜欢吃什么,供奉的东西合意不合意。 时间悠悠而过。 很快到了大年夜。 红尘坐下来,盘点了一下今年的收获,罗娘她们汇报过一年来大家的生意,还让秘密训练的一帮小孩子过来见礼。 两年了,自从小莫死去,红尘就收养了一批小乞儿,说是乞儿,其实来源很多,还有一部分和罗娘她们一样,都是苦命的流莺,从中择取资质好,品行佳的,托了林旭帮忙,用鬼谷的训练方法,认认真真地训练。 说是鬼谷的法子,其实红尘改进很多,连林旭看了都惊讶,觉得训练方法和鬼谷一脉相承,却成熟得多。 他自然觉得眼熟,都是红尘当年跟着鬼谷先生时,亲眼见到的东西。 这样一年时光,估计比别的地方训练个三五年都有效,训练淘汰出来的小孩子就送到罗娘她们手下,或是做小厮,或是帮忙做生意,两年的时间还太短,但也勉强凑到几个能用的人手。 红尘刚刚十六岁,还很年轻,有大把的时间来做这件事,所以她不着急。 罗娘非要把她们建立起来的组织叫‘生门’,到也很恰当,门内弟子,都是绝境里偷生的。 “好了,大家都坐,坐下吃饺子,希望新的一年,诸事顺利。”红尘笑眯眯地举了举酒杯,大家先喝了一杯酒,趁着等待饺子出锅,也不多什么,只让人搬出一只樟木箱子,随手打开。 里面铺着红绸,摆放着好多木偶,都是在场所有人的木像。 罗娘笑了,把自己的那个取出捧在手掌心:“才两年,我觉得我漂亮了。” 两年前罗娘也有一种美丽,历尽沧桑的,世俗的美,如今却是多了一种神韵。 大家照例取了自己的小木像擦干净,又拿油脂保养一番,才由红尘重新收起来放好。 罗娘忍不住拿起小莫的木像,细细摩挲,擦拭了半天,叹了口气:“当年他开口讨要小姐的像,我们还开玩笑说,这小子也动了凡心,知道倾慕美人了,早知道他去得那么早,就该鼓励他把想说的话说出口,也省得带着遗憾走。” 她们隐约猜测小莫可能对红尘小姐动了心,就算还没有钟情,至少也有些好感,第一反应都是劝解,希望他早点儿掐断那苗头,别胡思乱想,毕竟小莫和红尘小姐差距太大了。 可早知道他命那么短,就让他有个念想又如何,青年男子,爱慕佳人,不是很正常的事儿? “行了,吃饺子吧。” 收好东西,白生生的小饺子摆上来,热气腾腾,十分美味。 林旭第一个饺子,咬了一口就咬出个大铜钱,逗得周围所有人哈哈大笑,纷纷要求沾福气。 “那可不行,福气都给我们阿尘。” 林旭笑着从袖子里扯出一条长长的红线,把铜钱擦干净,串好,塞进荷包,又把荷包给红尘挂在腰上。 “希望明年我们阿尘诸事顺利,快活自在。” 红尘也笑,她也想,能如此安生地坐在自己喜欢的地方,不顾忌礼仪,不顾忌别人,只和自己亲近的人呆在一起过年,已经是这世上最好的事了,如果今后的每一年都能如此,生活充实而美满,那就再好不过。 上辈子一直追求的那些,什么名利。什么富贵,什么亲人的爱,那些东西有当然好,没有也无所谓,她自己动手获取的东西,比别人给予更有价值。 她要名利,就自己去拿。 她要富贵,富贵如今也是唾手可得。 至于亲人,眼下这些都是,她以真心换真心。总不会人人都是王越。人人都和王家人一样不要脸。 “行了,吃饱喝足去看灯,不过小青要回去温书,开年你要考试的。” 红尘笑眯眯地道。 金青顿时苦了脸:“……唔!” 一家子热热闹闹地出去看灯。红尘还让人做了几个孔明灯飞上天。林旭远远看着。招了招手,把小猫叫过来,亲自动手制作了一个。挥毫泼墨,还在灯笼上画了一幅大漠落日图,一幅火树银花图,都是极快的速度。 “拿去外面放。” 红尘看了看,沉吟片刻,笑道:“去金池那边放,放高些。” 小猫应了声,他还是孩子心性,喜欢玩,拉着小狸一块儿,又叫了一帮孩子欢呼着跑出去。 孔明灯越飞越高。 金池对面的林府上下正好能看到。 林家的老王妃开了窗户,拥着狐裘坐在那儿,掐断手里的绣线,轻轻一笑:“乖孙回来了,也不知有没有娶一房漂亮媳妇,好给我们林家延续香火。” 这一座似乎被时光掩埋了的府邸,仿佛被笼罩上一层温柔的霞光。 “吼!” 红尘躺在躺椅上,整个人缩成一个球儿,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老虎的吼叫声,才一下子坐起身,“对了,小猫,你喂它们了没?” 小猫正手忙脚乱地收拾地上的瓜子皮,闻言一怔,摸了摸脑袋:“呃,好像忘了。” 今天大年夜,家里的动物们也跟着过年,他们一早就准备好几只活羊,现杀现宰,结果一忙活忘记喂它们。 小猫连忙扔了手里的扫帚跑出去,红尘才起来,先给老参松松土,又给小茉莉浇浇水,顺便把小茉莉摆放在窗台上,也让它看看外面的景色。 虽然茉莉花到了大冬天依旧鲜绿鲜绿的,让外人看到肯定会觉得很奇怪。 不过最近几个看见的人都没表现出什么,好像还很理所当然。 小猫和小狸也没问,只是每日照常照顾小茉莉的时候,变得温柔细心了些。 红尘也是过了好些日子才反应过来,大约在他们心目中,自己身边要是不发生些异常事件,才不正常。 在茉莉枝条温柔的缠绕下,红尘又给它加了些水,还忍不住拿灵力喂它,喂了两口,就听见林旭在外面说话,还有颠和尚的声音,红尘怔了怔,忙披上衣服出去。 就见颠和尚果然站在院子里,一脸和蔼,面含微笑,正小声同几个扫地的小丫头说话。 小丫头们都挺高兴,手里抱着各色糕点。 “颠大师?”红尘怔了怔,连忙正容道,“您老怎么来了京城?”他不是三嗔,乃是普济寺的高僧,红尘在杞县时,没少受他照拂,连罗娘她们也有好几次得他恩济,这才在杞县安安稳稳地生活了两年,从不曾受到任何骚扰。 可以说,三嗔在知道内情的人眼里那就是个假和尚,没什么大不了的,颠和尚却真真正正属于必须尊敬的高僧。 “这不是又要选灵女。”颠和尚叹了口气,“今年普济寺也受邀参加,我只好来了。” 也是,朝廷的面子绝不能不给,别看寺庙瞧着高冷,其实建在大周,就要服大周官府的管束,僧人也是人,得罪了官员照样没好果子吃。 朝廷选灵女乃是本朝盛事,各地的寺庙道观,受到邀请来参与大典,那是荣耀,不来就是蔑视朝廷,颠和尚便是不乐意也不能不来。 红尘笑了笑,忙把大师让进屋,低声问:“三嗔也来了?” “他不放心,非要跟着,这会儿在外头看马车,说是就不看女檀越显摆了,真不知道这孩子想什么。” 红尘:“……” 也就颠和尚敢把那个邪僧当孩子,那家伙以后死了绝对去不了西方极乐世界,下十八层地狱都是宽容。 “对了。这位是于君于檀越,他和我恩师有交情,今日求到我头上,我也不好拒绝,只能带他同来,还请女檀越莫怪。” 颠和尚指了指一直跟在他身后的于家父子。 红尘皱眉,只好把视线落过去,这才短短时日不见,于君还好,于逸的脑袋又一次被包裹着。气色不好。脸上苍白无血色,显然是失血过多的症状。 她还没说话,于逸已经一揖到地,轻声道:“这次冒昧来访。并非是强求小姐帮忙。只是听说小姐能制作阴阳和合符。甚为灵验,于某愿意高价求购,请小姐务必允准。” 红尘一下子就乐了。失笑道:“我知道了,看来你是找到有些修为的灵师,想到解决的法子了?” 于君面上也多少轻松了些,加重声音道:“于某祖上还有几分薄面,国师虽闭关潜修多年,上一次也说我儿无恙,可还是愿意施展无上妙法,助我儿心想事成,只是以国师的身份,阴阳和合符这类,自然是不宜亲自动手制作,能点于某一句,已经感激不尽,师公子说,小姐画的符才是真正灵符,眼下京城再找不到第二个能够比拟。” 话虽然是吹捧,可明显也是把红尘当不入流的苦力了。 和合符这种东西,很是寻常,但大周朝的灵师轻易不会画,也就那些野道人,神婆神汉,招摇撞骗的人愿意动手。 到不是符有什么不妥,纯粹是正经修行之人,都不爱沾因果,而这世上,最容易沾染因果的,正是婚姻夫妻之事,人的一生太过漫长,夫妻两个会不会一辈子恩恩爱爱,谁也不得而知,沾染这种事儿人,那就是自找麻烦。 就连颠和尚听了他的话,也眉头紧锁,忍不住开口道:“永安月老庙有卖和合符的,檀越如果想要,自去买便是。” 不过,红尘这回没生气,也不怕麻烦,还真很随意地让小猫准备黄纸,朱砂,画了一张符给他。 于君面上带出几分得意来,再神秘莫测,装模作样,还不是照样要做他的生意—— “开个价儿!” 红尘笑眯眯地摇头:“不用,这回友情奉送,看在颠大师的份上。今年可是大年夜,于家主还是早些回去阖家团圆为好,我这里就不留客了。” 于君点点头,事实上今夜登门的确不妥,要不是大年初一国师就要做法,他这会儿该在家里守夜。 看着于君父子转身而去,红尘才笑着又追了一句:“明天于家主千万把令郎带在身边,莫要离开才是。” 于君没听懂,这会儿心中快意,也不在乎红尘说什么。 颠和尚到是觉得红尘话里有话,只是他莫名其妙的在大年夜登门,还领着恶客来,有些过意不去,只顾着大把大把地给红尘家上下塞护身符,红包,一时间就没有多想。 夜深了,天也冷,宵禁时间将到,红尘就没让颠和尚走,留下他在客房将就一晚上。 “我们初来京城,置业仓促,房子太小,您可千万别嫌弃。” 颠和尚已经感动得热流盈眶:“已经很好了。” 确实特别好,当今陛下近年来变得特别小气,皇宫有十几年没有修过,很过宫室坏得不能看,干脆直接封死,把宫妃迁出去与别人同住,也不肯重修,给臣下赏赐的钱币,都用旧的,耗损严重的,更别说给他们来京各路和尚灵师安排的住所了,那简直是拥挤,黑暗加透风,被褥也单薄。 有门路的根本就不肯住,像他这种没门路的,只好勉强住下去,每天都半夜冻醒过来,若不是他还有点儿根基,估计没几日不给冻死也要冻得生病。 躺在柔软舒适的床铺上,颠和尚一睡就扎扎实实地睡着,一夜无梦,第二天,天还没亮,他就让一阵阵哭喊声惊得从床上蹦了起来。 “怎么回事儿?着火了?阿尘出事了?” 颠和尚连法衣也没穿好,随便裹了件外套就冲出去,刚一进院子,就看见外面黑压压一片人头。 家里的下人,还有罗娘她们都围在那儿指指点点。 他走过去一看,于逸哭丧着脸,扶着他爹立在院子里面,他爹于君脖子里缠了好些鲜红的丝线,鼻子和嘴巴上面还贴着一叠,至少有十几张黄纸,简直比被镇压的僵尸还凄惨,整个人身体僵直,连动也不动一下,目中却流露出强烈的恐惧来,双目含泪,哼哼唧唧。(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八章 月老 红尘也出了卧房,她一出来,周围围着看热闹的下人们就让开一条路。 走过去看了看,红尘忍不住一笑。 于君被封住口鼻,呼吸困难,脸色都开始发青,他儿子伸手一撕扯,那符纸又嗖一声,跑到他儿子鼻子上,于君总算喘过口气,大口大口地吸了两下。 也就两下的工夫,那符纸再一次糊了上去。 于君又被憋住。 癫和尚都看得于心不忍,脸上露出些许忧急:“这是?到底出了什么事儿?” 于逸耷拉着脑袋,哭丧着脸道:“今天早晨我去给爹爹请安,就发现爹爹身上缠了好多红线,脖子上也有,怎么摘也摘不完,还没弄清楚,按照国师的要求,贴在墙上的符纸就都莫名其妙地飞过来,除了我还能揭下来一会儿,别人动都动不得,碰一下这符纸就往我爹肉里钻。” 不只如此,于逸试过拽下来就用火烧,用水淹,结果一入火,他爹的衣服就着了,一入水,他爹浑身上下就湿透了,折腾了一个多时辰,他爹爹都快被折腾得没了气,一看不好,连忙去找国师,可国师在宫里陪王伴驾,哪里有工夫管这个! 于逸一下子想起红尘,就赶紧带他爹来求救。 “红尘小姐,您一定知道是怎么回事儿,还请您施以援手,大恩大德,必不敢忘!” 红尘摊摊手:“这可不关我的事儿。” 不过她还是耸耸肩走过去,笑道:“神君。且让我问他几句话。”话音未落,那符纸就飘下来,悬浮在半空中,微微打转,明明只是几张黄纸而已,竟然有一种莫名的气势在,压得周围围观之人不敢抬头看。 众人愣了愣,顿时觉得周围一冷,忍不住抬头看天。 “阿弥陀佛!” 颠和尚都不觉念了声佛。 于家那些人看红尘的样子,更是和看神仙差不多。尤其是于家父子。他们身份高。平日里也不是没见过灵师,连国师都能偶尔见一见,可国师也没做过如此神异之事。 红尘看着捂着脖子咳嗽不停的于君道:“于家主,您还没想清楚?自己究竟有什么毛病?” “毛病?” 于君嘶哑着嗓子。急得满头大汗。“没有啊!” 他刚一开口。那符纸呼的一下,就向他逼近,吓得他急急向后缩:“我想。我想,我再想想!” 拼命地搅动脑汁,于君这么一个堂堂家主,脑门上冒虚汗,真快要哭出来。 于帅当年七十岁尚且挂帅出征,何等英雄,红尘想到老人家,也有些心软。 “你再琢磨琢磨,怎么得罪了红喜神君,就是月下老人。” 红尘这么一说,于君一怔,脸色微变,好半晌才道:“难道是?那,那……都是十七八年前的事儿了。” 于君和他的老父亲不同,自小就是娇生惯养,反正他有四个哥哥在呢,继承家业也用不着他,他就是自由自在玩一辈子,于家养他一辈子便是。 长辈们对幼子,尤其是老来子,总是多几分怜爱。 于君年轻时自然也是个喜欢玩闹的主儿。 十八年前,于君新婚不久,他送母亲和妻子去月老祠还愿,因为他漫不经心,说了几句怪话,嘲讽月老娘娘腔,不像个正神,让他娘亲气得揪着他的耳朵训斥了一顿。 于君当时就不高兴,面上没敢表现,私底下很是不耐烦,回头就找小伙伴们半夜放了把火把月老祠给点了,大火烧得夜色通红,十分壮观。 当然,没太严重,就烧毁半个正殿而已。 不过,在月老祠呆了一阵子,于君高高在上地看一堆痴男怨女去求姻缘,居然还挺有意思,也是无聊,闲来没事儿做,秦楼楚馆去几次尝尝鲜便罢了,家里媳妇在,不好让她闹心,酒楼里的菜也就那么回事儿,还比不上家里的小菜,出游,打猎又不能天天去,他一转念弄了身法衣穿上,装模作样给人家免费算卦去。 他相貌堂堂,读书又多,能言善道,一看就一副高人风范,那些过来求姻缘的男男女女都很信他,结果这位玩上了瘾,对每个找上门的人都忽悠人家这不好,那不好,未来妻子或者相公不是性情刁钻,就是生不出孩子,甚至会给他带来巨大的灾祸,最可气的,愣是诽谤祠里供奉的月老是个伪神,狐狸精附着的,专门祸害人家男女的家庭。 本来区区一月老祠,也没多重要,他身份又高,没人敢管,愣是让这位玩了小半个月才尽兴。 之后好好一个月老祠,半年没恢复元气。 于君想起旧事,满心不可思议:“怎么可能?这,就为了这点儿小事儿?” 永安城内像他一样无聊的纨绔子弟多得很,前年荣华郡主不是还捣毁了大云寺两间大殿,就因为她未婚夫发誓,宁愿去当和尚也不娶她? 人家还不是好好的,无病无灾,依旧名满永安城。 正说着话,半空中的符纸震动了一下,威胁似的又向于君靠近,吓得他连连后退。 红尘摇了摇头:“不只是这些。地上的神像大部分都是泥塑的,并无灵性,就算有些灵性,月老也不会因为一介凡人些许不敬之举就大动干戈。” 叹了口气,红尘盯着于君,道,“但你心中既然不信这些,就不该屡次戏弄月老。” 她一伸手,拉住于君的袖子,把他袖子里的一团红线抽出,扔在桌子上。 别人看不到,事实上这些红线都泛着一丝金光,但是金光已然十分暗淡,一落到桌子上就化作烟尘。散于空中。 于君一看这些线,脸上浮起一抹红,讪讪而笑:“……这不是开玩笑呢。” 红尘盯着这些红线,上面浮现出来的影像已经变得模糊不清,但还是能从中感受到愤怒和怨念。 于府的老封君是个虔诚之人,时常求仙拜佛,虽说月老不常拜,见到了也会为孙儿孙女的姻缘去上一炷香,前些年她老人家重修月老祠,老庙祝就送了她一组法器。是一男一女两个瓷娃娃。还有一团红线。 瓷娃娃为中空,只要往里面放入男女的出身来历,姓名,生辰八字。再系上红线。据说就能促成姻缘。 是不是真的老太太不知道。反正就讨个吉祥,便把东西送给了儿媳妇。于夫人把东西摆在卧房,却落在于君的手里。别看人到中年,这人还是促狭性子,闲极无聊就瞎捣鼓,这对娃娃也成了他的玩具,经常随便编造些生辰八字塞进去装模作样地玩,一边玩还一边念叨:“你要是真能成真,那我一准儿得断子绝孙。” 这也就罢了,他偶尔练字,甚至写大公鸡一只,配老母猪一头,母老鼠嫁给公蟑螂什么的,写完就往娃娃里面塞,到更来更是当垃圾桶用,当磨脚的踩在脚底下玩,百般不尊重。 “既然戏弄了鬼神,就该承担后果。”红尘看了于逸一眼,“你一开始作弄月老时,你妻子已经怀了身孕,月老看在生灵已经入世的份上,就没有绝你的根苗,但如今你想你儿子顺利娶妻生子,做梦更快一点儿,尤其是你得罪了红喜神,还敢用国师亲自打造的姻缘法器,用我亲自写的和合符,那可是带真灵的,能通上天,也许月老本来没惦记你,这下也惦记上,非教训一顿不可。” 红尘话音未落,半空中的符纸一转身,背对着于君,轻轻颤抖。 于君面孔僵硬,眼神呆滞。 红尘深吸了口气:“在我看来,你儿子于逸比你好,知道尊重,你问问他,他有没有去跟月老求过什么。” 于君一扭头,看向自家儿子,于逸的脸一白,半晌才支支吾吾:“爹,我不想娶王千金,张千金,刘千金什么的,也不想娶太史家的千金。” “……那你想娶谁?” 整个京城,他儿子能接触到的,差不多都是这个圈子里的女孩子,无论哪一个当媳妇,他都没意见。 事实上事情发展到如今这个份上,别说京城了,就是外头穷山恶水出来的小姐,只要平平安安嫁给他儿子,于君也把对方当祖宗给供起来。 于逸哼唧了半天,才说他这几年,每次爹爹要给他定亲,他都去月老祠念叨一遍不愿意。 于君:“……”那月老对别人家的姻缘,爱答不理,从来不显灵,怎么就盯着他们于家不放了? 红尘失笑:“别人家没有当朝国师眷顾,也不会有钱去买那些很有灵性的风水法器,引不来真神,你们家却不同。” 于君愣了半晌,连半空中漂浮的符咒都顾不得,盯着儿子看:“你说吧,看上了哪家的小姐?” 于逸闭上嘴只摇头。 急得于君破口大骂:“你到是说啊!只要家境差不多,哪怕差一些,只要是清清白白的好女孩儿,我都答应你,马上就找媒人去给你说亲,你快说吧。” 于逸还是一言不发。 红尘却没耐心看他们父子两个在自家的院子里闹,皱眉道:“你们想吵,回去再吵,小猫,替我送客。” 于君一怔,心有余悸地去看那些符纸。 红尘伸出手,轻声道:“有请神君归位。” 唰一声,所有的符纸都落在她的手心里,叠好,红尘自己揣怀里了,于君张了张嘴,也没敢要,只能满怀心事,一步一回头,被小猫送出院门。 “行了,打发走讨厌鬼,咱们吃早饭。” 天已经大亮,红尘把癫和尚让到上座去,一家子围在一起吃了一顿香喷喷的素斋。 素斋还是癫和尚身边的小沙弥做的,这位可是高手,一个人做素斋做上十年,想不高也难。 大年初一,一年元日。本该是热热闹闹去拜年的日子,奈何红尘她们初来京城,亲戚全无,连金青都不愿意到别人家打扰,毕竟科举在即,所有的士子都一门心思读书,过年什么的,也要向后面排。 吃完饭,癫和尚又去念他的经,红尘和林旭就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地聊天。 “现在还好。等金青金榜题名。那件事一开始,你不想回夏家,夏家也要找到你的头上,至少族谱要入的。” 林旭拈着棋子。盯着棋盘。看似全神贯注。 红尘点头:“我也没想不入族谱。” 夏安……爹爹是极为理智的一个人。她上辈子就很清楚,那个人不会有多爱她,却也绝不会害她。哪怕记入夏家的族谱,那个人也许在她遇到各种危险和麻烦的时候,会权衡利弊,不会全心全意地帮助她,但也决不至于拖她的后腿,成为她的麻烦。 而且,怎能容忍夏蝉那么开心做一个真正的夏家小姐,怎么能让她仗着夏家的势,自由自在地去发展势力,勾搭厉王,做她的皇妃,过得那么肆意快活! 林旭抬头盯着红尘看,忽然一扬眉:“真弄不懂你们女人在想些什么,明明本身能力那么高,却一门心思只想憋在四面围墙之内,和另外的女人斗来斗去,争夺的竟是男人的心?在家争爹的心,出嫁争丈夫的心,很有趣儿吗?困守在四面墙之后,勾心斗角,辛苦钻营,要的竟只是那么普通无趣的家庭生活?” 红尘:“……身为一个男人,竟说得出这种话,你难道不觉得离经叛道!再说,无论你现在想的是谁,至少我不是你说的那种女人。” 至少这辈子不是了。 林旭失笑,点了点头:“你像我娘。” 红尘:“……友尽。”绝对友尽,被一个冷俊的美男子说像他娘亲,那滋味绝对酸爽的要命。 林旭笑眯眯低下头去继续下棋,一点儿都不怜香惜玉,虐红尘虐的不要不要的。 红尘心下却不觉叹息,她上辈子不知道,林旭竟是林家的长孙,那么说,他是小莫的大侄子。 这关系可真乱。 原来他就是那个生在战场上,一出生就没回过林家的孩子,那是陛下第一次御驾亲征,结果遭遇北燕伏击,大将军林远平,林老王爷的长子,独自一人背负皇帝杀出重围,皇帝只是受了一点儿擦伤,他却失血过多而死。 妻子周云静,身怀六甲,替夫挂帅,稳定大局,愣是把北燕逼了回去,却早产把孩子生在了战场上,幸好当时随军的一个大夫,医术高明,带走了孩子细心诊治,否则这个孩子恐怕都活不下来。 林远平的长子就被养在了军营里,一养多年,始终没回过京城,不过林家人常在军营,也没人觉得不妥,直到那件事情发生,林老王爷冤死战场,才失了他的消息。 或许皇帝心里头还念着林远平的救命之恩,也没让人搜捕,估计他心里也想着,总不能真的就让林家绝了根苗。 想起这些,红尘托着下巴笑了笑:“我真的很像周元帅吗?” 林旭:“……” 那可是大周朝唯一一位女元帅,武功超绝,比男子更强,在战场上更是战功赫赫,能和自己的丈夫比肩。 天下的女儿,谁不憧憬? 伸手拍拍她的脑袋:“别想那么多。” 幸亏这丫头见不到娘亲,要不然肯定失望,林旭眉眼也不觉柔和下来。他的母亲其实是个爱撒娇的小姑娘,不在战场之上时,永远都年轻,娇气,可爱。 “说正事,我给你调来个侍卫。” 擎天帮那几个现在都在鬼谷天机门呆得乐不思蜀,还要训练‘生门’外门弟子,忙得不可开交,再说,他们在杞县还行,在京城这等地方,可撑不起场面。 林旭若有所思地落子,毫不客气地又一次赢了红尘。 可惜,一点儿成就感也没有。 他现在和红尘下棋,纯粹是专门陪练,只能让红尘长棋力。 “你们家那个鸠占鹊巢的假货不简单,她虽然是手无缚鸡之力,却笼络了一帮纨绔子弟,还和大云寺的和尚不清不楚。应付她,你必须上上心。” 林旭轻声道。 红尘冷笑:“我知道。” 这个世上,最了解夏蝉的,就是她了。 这个年还没有过完,林旭介绍的保镖就到了京城。 来到红尘这座小宅子之后的第一件事,保镖先吃了一大锅干饭,因为不是饭点儿,家里还有一些腌菜,其它的什么都没准备,他就就着腌菜把饭都给吃完了。 “俺叫铁牛。俺虽然能吃。可俺也能干,你们有什么粗活,累活,都交给俺。” 铁牛一来。先把所有的水缸都给灌满。又把所有的柴火全给劈了。保证够家里烧个半年的。 小猫咕咚一声,咽了口口水。 说好的高手高手高高手呢? 他也是生门死营里训练出来的,当初林先生派来的武师父。那是不露脸光凭杀气就把他们全都给吓得尿裤子的大高手,这一听说林先生给自家小姐派了一位顶尖高手做保镖,他就一直在期待,期待了这么长时间,结果就来了这么一个憨货? 铁牛很高,头顶仿佛一不小心,就能碰到门框,脸上还带着稚气,也就十七八岁的模样,可身板结实的很,穿着草鞋,粗布短打的衣裳,皮肤黝黑,就和普普通通的农家小子差不多。 说话更是憨态十足,一问三不知。 “俺听红尘小姐的话,公子爷交代了,红尘小姐让我干什么,我就干什么。” 红尘看见他就笑了,眉眼都弯起来,笑得十分开心,当时就让小猫给他准备衣服。他个子高,家里没有现成的,而且那些好衣服,红尘知道他穿不惯,就是普通的棉布蓝色棉袍给他穿上,又舒服又暖和,这孩子果然很高兴。 一转眼就是正月十五,花灯节。 京城十分热闹,大街上人来人往,还不到晚上,各种花灯就挂满了长街。 “铁牛刚来,咱们上街逛逛让你熟悉熟悉环境,顺便买点儿东西。” 红尘他们来京城也不久,才安家落户,又赶上新年,其实什么都没置办齐全,罗娘她们也要考女学,总要先去探探环境,买点儿京城这边新出的各种书籍文集。 而且花灯节呢,总要出去转一转。 既然有铁牛跟着,红尘就没带太多人,只她和罗娘两个,铁牛不大会赶车,带上小猫帮忙赶车。 街面上热热闹闹的,她们一行人随着人群慢慢走,道边新鲜玩意不少,罗娘的视线一直在那些簪花,胭脂水粉,小金银首饰上面打转,她到不是喜欢,纯粹是担心家里坐吃山空,想要开个铺子好多些收入。 ‘生门’那边要养的人越来越多,自家小姐花钱虽然不是大手大脚,却也不大知道节省,她们也不乐意委屈了小姐,以后小姐在上流社会往来,衣着首饰总要光鲜些,才不会让人瞧不起,罗娘琢磨着应该早作打算才好。 杞县那边仙茶到是有名,奈何产量太少,赚的还是不算多。 一行人正四下张望,前面忽然哎呦一声。 一个锦衣的公子哥儿扶着胳膊,挡在一个三十余岁的妇人面前,脸上阴沉沉,怒喝道:“你怎么走路呢?” 那妇人似乎有些迷茫,好半晌才福了福,轻声道:“对不住,您可有伤到哪儿?不如让奴家送您去医馆瞧瞧,医药费……” “行啊,我胳膊断了,哎哟哟,腿也断了,你来我家伺候我吧,什么时候伺候好了,什么时候再回去。” 那公子忽然一改刚才的脸色,笑嘻嘻地道,挥了挥手,他身后一黑衣男子就上前一步。 那妇人一惊,转身就要走,结果刚一转身,那男子一眨眼便挡在她身前。 周围几个本来还想英雄一把的围观群众,顿时止住脚步。 街旁酒楼内 夏世杰和几个朋友临窗而坐,正好也看到这一幕,脸色顿时不太好,皱了皱眉。 乔灵均也在,气得怒道:“有辱斯文,真是有辱斯文,今年可是大比之年,天下学子汇聚,他们如此为非作歹,也不怕天下人耻笑。” “行了,别乱说话,小心惹事。”对面坐着的是刑部尚书家的公子,也是个京城通,“看清楚点儿,那个黑衣人乃是武当嫡传弟子张群,轻功能排在大周第一,武功也极好,放在四国,那也是一等一的高手,他出面欺负人,别说是林家的仆妇,就是欺负到林家哪位夫人头上,也没人敢管。” 话音未落,就看见旁边马车上,跳下来一个憨厚大个儿,大踏步地走过去,瓮声瓮气地喊:“小姐说了,不许你们欺负人!” 尚书公子:“……” 夏世杰眨了眨眼,一行人都忍不住探头看。 “哎,这小子要倒霉了,看样子是乡下刚来的,还年轻不懂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九十九章 高手 再一看憨厚大个儿下来的那马车,夏世杰就皱眉,他认识那马车,很不起眼,都是原木做的,没有上漆,正是夏红尘出入习惯乘坐的那一辆。 她又惹事? 夏世杰心里多少有一点儿幸灾乐祸,一转念却为自己的小心思不爽快。她算什么,明明都知道自己是夏家的女儿,还不赶紧讨好他这个大哥,拼命求着要回来,反而不屑一顾,等她再大上几岁也就该明白,这个世上有个好家世的,才会成为最终的赢家,没有一个好家世,就什么都不会有。 楼下黑衣的张群,目光虚虚地扫了铁牛一眼,直接无视,一伸手就抓向那个妇人。 小妇人一抬胳膊里的竹篮,挡了过去,两个人就在方寸之间动起手来。 很明显,小妇人也会一点儿拳脚功夫,不是寻常手无缚鸡之力的仆妇,可是完全不能和张群相提并论,简直被压着打,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眼看张群一掌拍出,狠狠打向小妇人的胸口。 旁观者里有几个好眼力的,都不自觉扭头闭眼,不想看到那一幕惨状。 半晌,一点儿声音都没发出来。 众人抬头一看,那个憨厚的大个儿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站了过去,一只手拎着小妇人,就和拎一只小鸡仔似的,嘴里念念有词:“轻拿轻放,轻拿轻放。”念叨着把人搁在地上,向后推了推,“姐姐躲开。小姐说了,放任女人受伤的不是男人。” 周围围观的男人们:“……” 一直叉着腰站在一边看热闹的,那个锦衣公子皱了皱眉,轻声道:“哪来的二百五?张哥,赶紧把这碍事的弄走,好不容易有空出来玩,可没工夫全耽误在这儿,等下我还要去赌一把。” 这位显然没把那憨大个儿放在眼里。 张群也没有。 周围的人都没有。 乔灵均忍不住胸中愤怒,高声喊道:“堂堂武当弟子,欺负一个刚来京城的乡下人。还真有脸。” 那被护在身后的小妇人。也拢了拢头发,低声道:“小兄弟,你还是走吧,他们不敢怎么样的。我早就习惯。也没什么大不了。不去理会,这帮人玩一会儿也嫌没意思,不会对我如何。” 他们说半天。铁牛一脸懵懂,似乎什么都没听懂,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们家小姐说了,不能欺负人,不许他们欺负人!” 张群也不耐烦,冷笑:“也罢,踩死蚂蚁虽然无趣,也不至于就脏了脚。” 看那意思,他觉得自己轰走个乡下人轻而易举,不算欺负后辈,只算打走只苍蝇,不至于有损他高手的威名,很随意地一摊手:“就先处理了你。” 他一摊手,铁牛就眨了眨眼:“可以动手了?” 张群不屑地一扬眉,冷笑:“随你!” 围观的人都忍不住低头。 小猫紧张的不行:“小姐,小姐,要不要去找林先生过来,铁牛不会被打死吧。” 夏世杰敲敲茶杯,不耐烦地叹了口气,这会儿让她受受教训,知道点儿天高地厚无所谓,一会儿张群要还挑事,他还是得给夏红尘出出头,那个女人再怎么样,身上流着他们夏家的血,随便来个人就能欺负,好像把自己和阿婵都低人一等似的,不好。 红尘托着下巴靠着窗户向外看,轻轻向前指了指,小猫一回头,登时目瞪口呆。 只见张群一副高人风范,眼神睥睨,伸手招了招,和招呼小猫小狗似的,下一秒,铁牛就一闪身到了他身边,随随便便一抓,揪着他的胳膊把人抡起来,嗖一声,扔了出去! 瑟瑟如流星! 眨眼工夫,张群已经像一颗流星一样,只能看见一片黑黑的影子。 啪嗒。 那锦衣公子张大嘴,一不小心口水流出来滴在地上。 所有人几乎都傻了,夏世杰趴在酒楼窗户前向下看去,看铁牛的表情,就像看神仙! 那可是武当弟子,大周朝除了那些前辈们,年轻一辈里绝对的翘楚,现在就这么轻而易举地让个乡下人给扔了,而且半天没起来,显然昏死过去,即便是轻敌,这个憨大个儿能做到这个地步,起码也能排在大周朝年轻高手的前十名吧? 憨大个儿一点儿也没觉得自己的所作所为有多么了不起,转头走到马车前,憨憨一笑,摸了摸脑袋:“小姐,要不要小的把这位小姐姐送回家?” “那就送回去,一起。” 红尘很自然地应了一声,“你和小猫学学赶车,学一门手艺不错,讨生活容易。” “哎。”铁牛应了,“那以后我给小姐赶车,赶车能多吃个猪蹄不?” “猪蹄一个或者羊蹄子两个,有什么给你吃什么。” “好嘞!” 铁牛登时眉开眼笑。 夏世杰:“……” 周围旁观的都傻了眼——高手,我不用你赶车,你只要教我个三招两式,别说猪蹄,您一天吃一头猪咱也乐意。 知道天底下能把张群抡飞的高手有多值钱吗? 知道这样的高手能做多少事儿吗? 知道有这么个高手在身边,能换来几条命吗? 你丫的连点儿猪肉都算计! 各种羡慕嫉妒恨包围着的红尘也挺得意,看小猫一脸惊愕,时不时瞥铁牛一眼,更是好笑。 在街上转了转,买了不少东西回去,铁牛一个人能顶一辆车,东西再多都拿得动。 转完回家,一直到吃饭的时候,小猫都特别殷勤,一个劲儿地给铁牛添米饭,一下子就让铁牛觉得他是个大好人了。 “牛哥。你这身本事是从哪儿学的?” “本事?你说我吃得多?那不用学,从小就能吃。”铁牛憨态可掬地笑了笑。 小猫:“……” 红尘她们坐在不远处的屋子里,一边吃饭,一边也竖起耳朵听外面逗乐。 小猫深吸了口气,再接再厉:“哥,您是师从哪位高人,我看您的师父肯定很厉害。” “师父?我没师父。”铁牛大口大口地往嘴里扒饭,也不影响说话,“我从小就笨,我爹让我跟他学种地。我动不动就把庄稼给种坏了。不是浇水多,就是身体笨重,压坏了苗,后来我爹又送我去打铁。打铁的师父嫌弃我没悟性。教半天也只会做些体力活。后来我爹发愁,就想教我认识几个字,哪怕给人抄写书信也能养活自己。我就更学不会了,哪个师父都不肯要我。” 小猫:简直崩溃。 “我是说教你学武功的师父!” “教我武功,没啊,我没学武功。”铁牛更是满头雾水。 小猫:“……” 红尘吃完了饭,听得大乐,干脆走出去笑道:“小猫别问了,他确实没正经拜师学艺。” “不可能!” 没学过武功,能把那人打飞了,他虽然不知道什么武当张群李群的,可他看得出来,那个黑衣人是个高手。 小猫自己武功不怎么样,却自认为眼力很好。 红尘轻笑:“铁牛脑子有些木,比常人转得慢,一根筋,学什么都学不好,他爹一直为他发愁,后来鬼谷先生游历到他们那儿,正好想采几味药,就暂时在他们村子落脚,租住的正是铁牛他爹爹的房子,鬼谷先生看铁牛整日无所事事,就雇他帮自己做一点儿杂事,第一件事,就是负责抱着先生买的小牛犊,当时先生交代,除了沐浴,就连睡觉这只小牛犊也不能撒手。” 说着,她就不觉笑起来,“若是换了那些聪明人,肯定不会听这么胡来的话,说不定还以为这老头故意整自己,可铁牛是个执拗的,答应的事情,拼死也会办到,他就当真天天抱着牛,连睡觉也要抱着牛,他一开始抱得特别吃力,总是气喘吁吁,满头大汗,有时候连话都说不出来,先生就教给他一种呼吸方法,一直按照那种方法呼吸,自然就不累了,铁牛一试,果然很好,渐渐行动如常,一天天过去,小牛犊越长越大,变成了大牛,他还是天天抱着。” 小猫听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 铁牛一脸迷糊,不知道说这个是什么意思。 “等牛长大了,先生又支使他背着牛,帮自己干活,去山上活捉个山鸡什么的,拿石头子儿打个狍子,一开始他全都做不到,可他既然答应了先生,就去认认真真地做,先生让他怎么干,他就怎么干,没两年,那山上飞的,跑的,他说怎么抓,就能怎么抓,随意揉捏,平时闲下来,最爱玩的游戏就是抛接,把自家大牛抛出去,再给接住,接住再抛出去。” 红尘一笑,“这么下去,别说好几年,就是一年光景,他这一身功夫也练出水准来了,再说,铁牛本就力大无穷,天生资质上佳,想塑造成高手,也不算难。” 这些都是红尘上辈子听鬼谷先生说的,她在先生身边的那段时间,铁牛一直照顾她,所有杂活儿都帮她做了,两个人的关系很好,后来她回了京城,铁牛还每年都要过来探望。 “俺什么都不会,就是有把子力气,家里的粗活都交给俺,你们放心,挑水砍柴都能做,别让俺干精细的就行了。” 铁牛还是一脸憨态。 小猫看了他半天,扭头就要出门:“我去找找,看看谁家的母牛生小牛崽子了,买一头回来。” 罗娘正在外面指挥着一帮小子扫雪,闻言登时皱眉:“咱家又不种地,你买什么牛?真要想买,买匹马回家,你们男孩子不都喜欢马,前阵子还抱怨马厩里的新马太少。” 她是节省,可对孩子们都纵容,那些男孩子永远会觉得自己的马不够骑。 红尘笑眯眯招招手,让罗娘安排铁牛住的地方。 “俺要保护红尘小姐。不用住房子,给我个被子住在外面就好。”铁牛已经在红尘卧房外头的廊道上,清理出一片,把自己随身携带的大包袱扔下去。 红尘哭笑不得,几个人轮番劝,怎么也劝不好。 罗娘只能把小姐隔壁的厢房腾出来给他用,好在有一个从外头捡来的,负责些杂事的婆子住耳房里,要不然把一个大男人搁在这儿,还真没人放心。 “咱家真是最不守规矩的人家了。” 罗娘叹气。 红尘他们热热闹闹地过着普普通通的日常。很快。年节过去,就到了会试的日子。 金青是一个人去考试,连个小厮都没带着一块儿。 不对,带了只平安。 平安现在长大了。不像以前只是小小的一只。如今长得脑袋和金青的膝盖齐平。 也不知道它是只什么品种的狗狗。不过吃得圆滚滚,小短腿跑起来到是很快,脖子上挂着个小小的竹篮。里面放着一些纸条和铜钱,红尘交代说,让它自己去买点儿吃的。 金青一开始还很感动,他家阿尘姐姐兼师父对自己多好,还惦记着自己会不会饿肚子,结果一翻看那纸条,顿时发现上面写着油饼一张,少有少盐,狗狗食用,水煮肉一块儿,请加一条大骨头,不要加太多盐,狗狗食用…… 闹了半天是怕饿到平安。 红尘要是知道金青的腹诽,一定会说——“平安是吉祥物,送你去考试,保佑你考个好成绩,我还不让你花钱给它买零食,有什么好抱怨的。” 金青进了考场。 平安尽职尽责地蹲在贡院门口当吉祥物。 也不知道是不是吉祥物真的起了作用,金青这一次考试,简直顺利极了,甚至有一道题目让他很是无语,居然真是他在家里和红尘玩笑时说过的。 考的是五运六气之类…… 当时阿尘姐姐笑谈,说皇帝近来年纪大了,对自己的身体很是关注,听说最近在研究黄帝内经呢,说不得科举题目里也会涉及到一些,毕竟他老人家命题嘛。 那会儿只当开玩笑,没成想居然真有一道题目不是儒家经典里出,而且还是相当重要的策论。 估计考场里有一半学生都傻了眼。 终于,漫长的考试结束。 金青离开考场,其他人都有家人来接,他只有一只狗在外面等候。伸了个懒腰,立在贡院门外歇了会儿,揉了揉肩膀。 “金兄,金兄,你怎么样,那道五运六气答好了没有?” 后面追出来一个小胖子,也是在文会上认识的,家里祖上经商,他这一代到是都送出来读书,大约是想改换门庭。 金青笑了笑:“答了,好不好要看考官的眼光。” 小胖子登时苦下脸来:“读正经书还读不完,谁去看什么五运六气,这不是瞎胡闹嘛!” 旁边一士子满眼泪花:“看样子兄台好歹知道五运六气是什么,我在考场上都懵了。” 乍一看哀鸿遍野,似乎不是只有一个人倒霉,大家焦虑一番,到又平心静气。 金青也属于知名人物,一派悠闲潇洒,到让众人心中嫉妒。 “看样子金兄胸有成竹?” 没看见连家人下仆都没带,明显是不把科举考试当一回事,似乎考进士就如探囊取物一般简单。 夏世杰和乔灵均并肩而出,还没上马车,就听旁边的人议论金青怎么样,怎么样,一皱眉,冷笑。 “如此张扬,哪怕入朝为官怕也混不开。” 乔灵均看了他一眼,夏兄恐怕不知道,他脸上的表情,明显表明他对金青十分忌惮,这种忌惮,正是来自重视。 金青是不管什么夏世杰的想法,他回到家,得意洋洋地想和红尘他们报喜。 结果那一家子谁也没搭理他,人家忙得很,罗娘她们还要考女学,红尘也有一关要过。 要是不提起来,金青怕是都要忘了,他们这次一行人全部进京,除了红尘和林旭另有打算,最主要的还是选灵女的事儿,红尘可是榜上有名的。 如今所谓灵女献祭。自然难不住红尘,别管花钱购买寄名符,还是替身符,她都出得起价儿,这样一来,有个灵女的身份反而好,一个月还能拿朝廷一两银子的俸禄,比寻常小官小吏拿得都多。 且灵女无不是精挑细选,本身就代表着资质和能力。 虽说不用担忧,不过红尘还是做了一些准备。京城乃是夏蝉的主场。她如今又不知道会不会已经把手伸进紫宸宫去,万一这万无一失的送寄名符的简单礼节出了差错,那岂不是要了红尘的命? 即便是百年来,自从有了灵女灵童活祭的规矩。寄名符就是走一个程序。从不曾出事。红尘却不愿意把自己的命运交给别人来掌控。 这几日,连林旭都把别的事儿搁在一边,盯着皇宫紫宸殿那里。上下都打点过,连红尘去送寄名符的日子,会是哪位灵师坐镇紫宸殿都分析出来。 此事显然更重要些,金青摸摸鼻子,老老实实耷拉着脑袋回屋看书去了。 今年朝廷贴榜极快,不过十日,红帖贴出。 有人金榜题名,有人名落孙山,来年再战,短短时日,同科举子们就分出了三六九等。 这日春花正好。 正是殿试之日。 皇帝难得在大殿内坐足了时辰,往年虽然也是陛下出题,进士们都是天子门生,可万岁爷总不会长久留在御座上等这帮士子答题。 今年他却极有兴致似的,歪着头问站在他身边,含胸低头的老太监:“你说说,这帮士子哪个有状元之才?” “老奴老眼昏花的,那可看不出来,叫老奴说,既然是陛下的状元,那陛下看哪个顺眼,哪个就是嘛。” 皇帝顿时笑了,笑着摇了摇头:“你个老货……那些以为坐在我这个位置上,就能随心所欲的,都是傻瓜。” 能随心所欲的肯定是昏君,出个昏君,要是在盛世还好些,像现在这样,周围有三个国家虎视眈眈,真要是出来个随心所欲的皇帝,那三个国家还不乐疯了? 大周朝早不知道被谁给吞了,就如当年南楚国主李碧,多么随心所欲真性情,真是人人都说他潇洒自在,还不是没几年就灭了国,让大雍当成戏子一般对待,闲来无事逗弄一番。 皇帝深吸了口气,眉眼飞扬:“不过,你有一点儿说的没错,科举取士,取的自然是合我心意的人才,今年我们的大周朝会出一个有史以来年纪最小的状元郎,传扬出去,也是一则佳话。” 陛下钦点金青为少年状元,还说了好些溢美之词,任谁都看得出,万岁爷对他点的这位状元,满意得很。 永安街头,人群汹涌。大周朝大比三年一次,几千人里选那几十人,能从数千士子中脱颖而出,自然是万众瞩目。 旁边楼台上不知哪家的花娘名妓,一展歌喉,歌声唱得缠绵悱恻。 春风得意马蹄疾。 状元郎跨马游街。 永安城大部分的闺阁千金,今日都在道边设了彩帐,大周朝的规矩与别国不同,女儿没那么严苛的礼教规矩,每年的今朝,都能近距离看一看年轻进士们的风采。 状元郎头上的红花,也是尽可以赠与佳人,谁能得了红花,那是极有面子的事儿,便是最后不招状元为婿,也要身价倍增,但凡及笄之后,开始交际的闺阁千金,一般都要来设彩帐的。 夏家的彩帐也立在道边,很是素雅简单,不如别人家的绚丽多姿。 除了状元之外,榜眼,探花,还有其他进士,今日也可送花,仅仅是状元头上的红花归属最为瞩目罢了。 夏蝉坐在彩帐里,端起紫砂壶,冲了一杯香茶,慢慢品尝,动作舒缓优雅,不骄不躁。 一个小婢女轻轻地替她捶肩膀,却是总忍不住向外张望,这婢女显见很是受宠,嘴里叽叽喳喳说得热闹:“小姐,这可是您及笄之后第一次来,还不知咱们的帐子会不会让进士们的红花给淹没了呢,凭您在京城闺秀中的名声,哪个及得上您?” “别胡说,幸亏今年荣华郡主不来,否则让人听见,该笑话我了。”夏蝉摇摇头,轻笑道。 不过听这意思,她也觉得京城中除去荣华郡主,无人可与她比肩。 夏蝉轻轻抿了口茶,低垂下眼眉——别人也就罢了,今年三鼎甲的红花,不知她可能一举囊括? 可惜,哥哥竟只得二甲!(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章 求雨 夏世杰骑着马,也跟在一众进士后面。 他名列二甲,虽然排名稍稍靠后了些,其实算很不错,今年考进士的人数极多,有数千人,考中的却很少很少,每一个进士都是天之骄子,向他道喜之人更是数不胜数。 但他却不免有些失落。 其实夏世杰真心觉得自己有能力问鼎三鼎甲,就算不是状元,得一探花也该如探囊取物一般。 他是夏家的公子,京城公子哥儿中的翘楚,这些士子尚且无缘面见陛下,他却早就见过圣上容颜,甚至宫门也常进,连陛下白龙鱼服微服私访,也时常到夏家来,他替陛下挽过马,斟过茶,怎么也算得上简在帝心的人物。 只是这次科举考试,他答得卷子可能不太能得陛下的好感,和自己想象中理所应当得到的名次差距巨大。 夏世杰抬头看了眼很自然地骑着马,走在最前面的金青,心中不由失落,乔灵均考得也极好,二甲头名传胪,同样意气风发,他都有点儿不想和这位乔兄一起行动。 “啊,快看,状元郎!” 周围一阵阵欢呼声。 无数荷包,玉佩,绣帕,零零碎碎的东西打在金青的头脸上,夏世杰皱了皱眉,心情沉重。 要是知道他的想法,金青恐怕也会叹气——老兄想要这待遇,赶紧拿走好吗?他还不想被打得满头是包来着,努力露出笑脸。还不能呲牙咧嘴,知道有多难么? 铁牛立在道旁,一甩手,扔过去一把折伞。 金青顺手捞住,轻轻撑开,伞面是天蓝色的,素雅洁净,上面用极为疏狂的线条,画着远山一座,溪水流淌。让人见之忘俗。 这伞配上状元郎。简直装的不要不要的,周围欢呼声更重。 金青也暗暗松了口气。 那些贵女千金们还好,都比较矜持,奈何永安城里小姐如云。可不是只有几个深居闺中的小姐的。 花楼的花娘。还有名噪一时的伎子。趁此良机,寻一郎君从良,也是最好的结局。 远远高楼之上。赵燕儿翩翩起舞,金青却是连一眼都不敢多看,他也是男人,是男人就有可能受不住美女的诱惑,他偶尔也会得意的,有这么个美人一心倾慕。 终于走到彩帐无数的御街。 好些闺阁女儿家都屏住呼吸,一脸羞红地看他,三年一度,每一次状元的顶上红花归属,都属于永安城最受瞩目的事儿,而且谈论起来久经不衰,有时三年后还无数人记得。 “可惜荣华郡主不在呢。” “以前郡主在时,别人就不用想了。” “我看夏家的小姐今年来了,还是嫡出的小姐,记得上一次是方知小姐立了帐子,结果状元郎的花还没送上,就让南阳侯世子堵住了帐门。” 众人都笑:“那次方知小姐帐子前到是鲜花无数,可惜一朵也没进得去,不知道这回咱们夏蝉小姐会不会也有爱慕者冒天下之大不韪,愣是堵住帐门呢。” “别说这个,满京城的人都知道南阳侯世子爱慕方知小姐,可俩人的婚事也多波折,听说侯爷夫人不满意,想为世子另外求娶身份高贵的小姐,这事儿托了有三年了,方知小姐都快二十岁,再拖延下去,恐怕不妥。” 就是现在,闲话也多得很,大家不去说南阳侯世子,因为世子是男儿,有那么一点儿风流名声不要紧,却对方知小姐横加指责。 “我听说世子特别后悔,说自己年少轻狂,没注意保护方知小姐,还发誓说,要是不能让父母祝福,八抬大轿光明正大地迎娶小姐入门,他就剃了头发去当和尚,决不让小姐清誉受损。” “也是个有担当的好儿郎,就算小时候做错了事,至少心是诚的。” 夏蝉的婢女也隐约听得到外面的议论,扭过头同样苦着脸,忿忿不平:“咱们方师姐多好啊,又漂亮,性情大方,嫁妆也不少,谁娶了她谁有福气呢,南阳侯府怎么了?侯府就了不起,南阳侯又不是宁侯,有什么好得意!” 婢女一边说,一边揪扇子。 夏蝉目光闪了闪,轻轻笑道:“是啊,是没什么可得意的,南阳侯世子,在京城圈子里也不算什么。” 小婢女连连点头。 这时帐子一撩,外面守着的婢女高声叫:“来了,状元郎来了,走过来了呢!” 夏蝉眯了眯眼,捏紧茶杯。 外面看着的少女们也长叹——看方向果然是去夏家小姐那儿吧,也是,今天来的闺秀虽多,最有名气的也就是那么几个,夏家小姐无疑是其中佼佼者。 议论纷纷中,金青就调转马头,在一个很普通的彩帐前停下,下了马随手摘下头上的红花,一揖到地,朗声道:“在下金青,冒昧相求,还请小姐收下此花。” “噗嗤。” 里头就传来一声笑。 “咳咳,状元郎既然求了,那便收了吧。” 却是连彩帐都不让他进,罗娘笑眯眯出来,接了花,又转身回去。 今次三鼎甲,状元是金青。 榜眼也是赫赫有名的人物,乃是于家的小将军于逸,要知道,于家世代从军,于逸却是饱读诗书,弃武从文,而且还是十三岁就考中举人的天才,在京中赫赫有名。 状元的花一献出去,他就紧随其后,恭恭敬敬地也把红花献给红尘。 罗娘对他到是比对金青客气,请进去饮茶一杯。 之后探花是个中年人,到没参加这种年轻人的活动。 传胪,二甲第一的乔灵均。同样风姿不凡,又年轻得很,是所有进士中受人瞩目的青年才俊,又把红花献给了红尘。 另外,虽然名次并不算好,但身份不凡,乍一看到比状元郎还要高贵的薛柏桥薛小侯爷,这回他的红花,同样是给的这个简陋帐子里的小姐。 罗娘没敢请他进去,笑眯眯地道:“我家小姐说了。高小姐不在京城。他也不敢这时候放你进帐子,否则小姐到不在乎,怕你回去会挨打。” 薛柏桥怒叱:“胡说八道,凭我?怎么可能挨打?最多也就吃两回闭门羹。回头拿点儿好吃的哄哄。什么事儿也不会有。” 这边说说笑笑。声音很低,外人听不见,只能看见小侯爷对人家一个下人打扮的女子也客客气气。 周围一片哗然。有人一打听才知道,来的是个外地选的灵女,普普通通的乡下女子罢了。 当然也有消息灵通的一小拨人,都知道里面那位的身份,最近夏家宗族中闹得厉害,正是因此而起。 知道的不免去看夏蝉的帐子——夏蝉小姐怕很不是滋味吧? 夏蝉却面带微笑,并不以为意的模样,依旧不紧不慢地喝着茶水。 虽然如此,帐子里还是一片寂静,所有人轻手轻脚,谁也不敢说话,连最活泼的婢女都耷拉着脑袋,老老实实缩在一旁。 今日最大的赢家,居然是在京城毫无名气,仅仅初来乍到的红尘,对这个,连红尘自己都有些意外,也不觉得是件好事儿。 京城闺秀众多,这些名门千金们,个个也表现得豁然大度,人人自重身份,所谓红花赠佳人,也不过是个噱头玩笑,但谁会不想大出风头?不想高调的,也不愿意自己让人给比下去,现在进士里前四名都把花赠给了一个乡下女人,岂不让人难以接受? 红尘可不想一来京城便树敌无数,即便她其实并不怎么在乎的。 问题是事情都出了,多说无益,也就用不着胡思乱想。 许是老天也很给这些新科进士们面子,一整天都碧空如洗,阳光温柔得很,并不酷烈。 金青还要去参加各种宴会,得拜见房师,与同窗交际,一时没有空闲,反而是身为榜眼的于逸,自己身体不好,世人皆知,再者,他有一个犹如老姜一般的亲爹,到没人拉着他去喝酒。 于逸有闲暇,就送红尘回去,一路骑着马,总忍不住偷偷斜眼去看她。 红尘失笑:“于公子究竟有何事?” 于逸脸上一红:“我想找小姐算算姻缘。” 红尘:“……” 长叹一声,摇了摇头:“于公子,莫若早回头,你想要的姻缘,今生恐怕难以如愿,就算要如愿,恐也伤筋动骨。”都不用算的,这小子宁死不说女方是谁,就知道必然不是一桩好姻缘。他爹可都快到是个女人就愿意儿子娶的地步了。 于逸的脸色到是丝毫没有变,只是露出一抹苦笑来:“我只是怕再伤害好女子,她说过,这世上最坏的男人,就是不把女子当一回事,明明不喜欢,还是娶回来放在家里,口口声声说什么愿意给予尊重,人家女人,难道就真心想要的是这等尊重?” 他爹如今吓得不敢再给他缔结婚约,但还是风风火火去修月老庙,看样子想把月老的好感再给刷回来,好让儿子顺顺利利地成亲生子。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可我向来任性妄为,宁愿自认为是个不孝子,也不愿意做一个寡廉鲜耻的男人。” 于逸叹气。 红尘一时间,对这人的观感也十分复杂,他的想法如此特别,到也说不清是对还是大错特错。 至少,她分辨不清楚,也管不了,更不可能去管,她自己一摊子事情还闹不清楚,怎么有力气理会别人的儿女情长? 安仁坊 夏蝉状若无事地回了家,照常去给娘亲请安,丝毫不因为今日之事而心生芥蒂的模样。 要知道,今天科举取士前四名的才子,都将红花送了红尘,夏蝉便是之后得到的红花再多,也引不起旁人一丝半毫的兴趣,在别人眼中,她就是样样不如一农家女。 别人也就罢了。像她这种在京城广有才名,谁都以为必然要无数士子来献殷勤的千金贵女,得此冷遇,怕是要羞得几个月出不了门。 陈婉显然听婢女们说了此事,都难得拉着夏蝉多说了几句话,还打开首饰匣子,给她挑了一只金簪。 金簪到不算贵重,但做工极好,镶嵌的蝴蝶,栩栩如生。翅膀微风吹拂。便轻轻振动,实在精巧可爱,是陈婉十分喜欢的首饰,夏蝉莞尔一笑。腻在母亲身边甜甜道谢。 从小养大的女儿妙语连珠地哄自己开心。陈婉的心都变得一团酥软。 阿婵是个好孩子。不知道红尘又是个什么模样,到是要娇蛮一些才好…… 哄了娘亲好一会儿,夏蝉才回房。回去端端正正地坐在妆台前,对着铜镜把头上的金簪取下,连带着揪下几根乌黑的头发,她也不觉得哪里疼,脸上的笑容到越发温柔。 “小姐,厉王殿下听闻您相中了聚宝斋的那扇水晶屏风,特意送来,您是照旧给他送回去,还是?” 一个绿衣裳的小丫鬟匆匆进门,眼角眉梢都含了三分得意。 夏蝉伸手抚了抚自己的鬓角,笑道:“还回去吧,那么贵重的物件,我可不能收。” 小丫鬟应了一声,面上到有些惋惜。 夏蝉却半点儿不惋惜,水晶屏风是好,可她自然有法子将来让那人送她更好的,好上一千倍,一万倍。 至于现在……她伸手从窗户那儿擒住一只雪白的小鸽子,取下它后腿一信筒。 纸条展开,上面只有十六个字——颍川大旱,今春无雨,陛下亲去,灵女该死。 夏蝉挑眉而笑——颍川乃是龙兴之地,对大周朝重要无比,怕是不日就要有灵女灵童前去求雨,求而不得,自然要杀之祭天,那是百年规矩,至少现今还无人能够更改。 灵女红尘,天资不凡,这一次遴选的灵女中,她当是最出挑的,她不去,谁去? 夏蝉想了想,又摊开纸笔,用左手拿笔,写道——红尘将至颍川,消息转送‘流沙’。写完便装在信封里封好,大大方方地叫婢女进门,笑道:“送去大云寺,交给戒慎大师。” “小姐又与戒慎大师谈佛啊,公主都说让您别太痴迷。”谈佛不要紧,可不要也出家。 京城贵女崇信佛道的有很多,还说明女儿家一心向善,那是好事,抄写佛经,更是贵族女眷的必修课,可真出家,那就是天大的祸事了。 小丫鬟还是笑盈盈拿着信去了,夏蝉合上妆匣,摩挲了下铜镜里少女的眉头。 若那人能被活祭了,自然好得不能再好,却怕公主心疼,要使手段,虽说祖上的规矩,钦天监测算出的灵女,即便是陛下的公主,那也要献出去,但规矩是死的,人却是活的,谁知道一个疼爱孩子的公主能爆发出多大的能量,能不能救了夏红尘? 真不行,那便让她死在路上吧,天遥地远,颍川虽非穷山恶水,可大旱之年,出些强盗悍匪,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再不然,即便不让她死了,坏了她的清白,毁了她的名声,看看堂堂夏家,还会不会要一个不清白的女儿回来! 夜色很美,月光缠绵。 金青大晚上还在外头未归,红尘交代给他留门,再让厨房那边的火不要灭,就早早睡下。 迷迷糊糊中,却做了一个梦,她知道自己在做梦,那是回到夏家的第一年,她看满园的花树看花了眼,她本就是个爱这些花花草草的,不知不觉就走到河边,却忽然被撞了一下,一头扎进荷花池子里,呛得她头昏脑涨,勉强抬头一看,就见夏蝉笑盈盈地立在岸边上,站了好一会儿,旁边母亲身边的嬷嬷刚好路过,她一下子就面露急色,扑到岸边伸出手要救她。 红尘终究是被嬷嬷抱上岸,大病了一场,清醒之后便见夏蝉一脸焦虑地端着药来给她吃,言语温柔,体贴入微,她心下熨帖,竟是忘了当初是被撞下水的,只以为是自己不小心失足,被撞不过是臆测罢了。 一觉惊醒,红尘取了方帕子。擦了擦额头的虚汗,半坐起身,要了碗茶吃。 靠在床上,过去的记忆越发清晰。 “那时候是真傻。” 红尘忽然一笑,其实不该说自己傻,实在是夏蝉这人太厉害,太能装,别说是一个女孩子,便是那些老狐狸怕也看不穿。 “这时候梦见这个,可别不是什么预兆。” 她以前到不大相信预兆之类神神秘秘的东西。但自从重生。又有了玉珏空间,自己还真如开窍一般,多了非同寻常的能力,对于‘预见’。她到是有些信。 信虽然信。她翻了个身又睡过去。 哪怕有不好的事情要发生。总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难不成还要提前吓唬自己,弄得心神不宁么? “呜。汪。” 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泻下,红尘翻了个身,撩开帐子就见平安叼着一双绣鞋,端端正正地摆在她床前。 小家伙今天换了身衣服,头上是虎帽,身上披着虎皮,正正经经的虎皮。 红尘:“……” 难道不怕她家大虎一口把小家伙给吞了? 虽然家里养了老虎和豹子,可大家伙置办皮子的时候,半点儿不手软,前阵子薛柏桥弄到两张完整的虎皮,一张给了林旭,一张给了他那位只闻其声就惊为天人的未婚妻。 林旭自己不爱穿这个,便扭头送了红尘,罗娘她们没几日就把虎皮给制成一条褥子,现在是春日,用不着先收了,到了冬天,那个铺在车里一定特别舒坦。 剩下的边边角角,显然是没浪费,全变成平安的小衣裳。 红尘起了身,穿上鞋,又接过平安叼来的手笼揣在怀里,虽是春天了,可早晨天还是冷。 坐在窗户边上,就见大虎和豹子两个在院中懒洋洋地散步,没一会儿,平安又坐在大虎的脑袋上。 京城到底不比杞县,猛兽上街一准儿会引起巨大的轰动,也只凭着他们的宅子偏僻,周围都是小民,偶尔能出去溜达一圈,也不敢远去,大虎和豹子它们都委屈的紧。 正坐在窗前发呆,外头忽然乱了,罗娘惊慌失措,跑进来的时候竟然赤着一只脚,一进门就抓起红尘,又随手扯下枕巾,把妆台上的首饰一扫塞进去。 红尘登时愕然。 “快走,从后门走,马上走。” 罗娘高声喊,“小严,小严,马车呢,准备好了没?不要去取银子了,来不及,把银票拿上,身边有什么金银的首饰都给她装上。” 红尘:“……” 被推推搡搡地出了大门,她才来得及按下罗娘,问过林师兄派来的小哥,这才皱眉。 颍川大旱,宫里已经决定派出灵童灵女前去求雨。 她不记得此事,不过,上辈子但凡灵童灵女去求雨,十次里到有八次被当成祭品活祭了,当然,雨还是下不来。 也只有钦天监那边预测到,很长一段时间,当地都不会下雨,才能走这一条险路,灵女也是重要资源,不是说随随便便因为些许小事就能随意给消耗掉的。 罗娘将将掉下泪来:“怎么小姐就这么倒霉!” 红尘叹气,这怕不是倒霉,而是**,夏蝉可真狠,手段也果然厉害,要不是早有防备,在宫里安插了些小眼线,怕是连提前得知都不容易。 林旭偏偏下了江南,连个商量的人也无,铁牛一脸懵懂,站在门口高声道:“小姐去哪儿?铁牛送你。” 红尘摇头笑道:“哪儿都不去,铁牛去和大虎玩吧。” 这两天铁牛喜欢和大虎玩摔跤,两只都挺开心的,铁牛闻言,果然摸摸脑袋就去找大虎了,罗娘恨恨一跺脚,眼睛里泪珠儿滴溜溜打转:“你还不走,留着做什么,难道真去求雨不成?” “有何不可?”红尘端端正正地坐下,“只是在这之前,总要吓一吓那位阿婵小姐。” 自从重生,她一直处于被动状态,到不是自个儿愿意,纯粹是她远在杞县,手下毫无势力,而夏蝉却身居京城,背靠夏家,一招手便有无数为她前赴后继,死而后已的手下,之所以屡屡失败,恐怕只因她心存顾忌,担心一旦曝露,她被夏家怀疑。 夏蝉那人最重视的便是自己在夏家的声名,简直到了变态的地步,用尽手段笼络众人,怎么肯留下谋杀真正千金的恶名?哪怕是一点点怀疑,她也不肯沾的。 现今吃了这么久的亏,也该让她学乖一点儿。 不过两日,消息果然不错,朝廷下了旨意,钦天监测算了生辰八字,选中红尘和另外一双灵男灵女,奔赴颍川,三日后启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一章 奇种 红尘很平静地接了旨意。 来传旨的宫使都万分惊奇。 他们刚刚从旁人家过来,那另外两个灵童灵女简直被吓坏了,一家子连客气话都顾不上说,一片愁云惨淡。 宫使们都知道这些人的心情,也就没有在意,没成想到了这儿,一家子到镇定自若,几个下人表情虽然难看,却也没有失态,给的红包还挺厚。 至于正主,就更是神态平和,丝毫不慌乱。 私底下两个人被送出宅子,对视一眼,都有些佩服。 “了不得,我看这可像真正有灵力的灵女,太可惜了,等回头肖公公说说,送她去时好歹多照顾照顾,再说,我看是个有油水的,能捞点儿是点儿。” 两个宫使越走越远。 红尘也不看罗娘她们的脸色,笑了笑就拿起喷壶,给窗台上几盆花喷水。 罗娘坐在椅子上,眉眼间带出几分犹豫来:“阿尘,你不如去,去求求夏族长?” 她如今也知道了红尘的身份,家里人差不多都知道,红尘是怕他们一无所知,到了京城遇见事情惊慌失措。 只是罗娘自从知道她亲生父母乃是夏家的族长和夫人,就颇为不安,一直叮咛她,千万莫要和那里的人打交道。 “夏家那什么小姐,根本就是个虚伪小人,阿尘不要跟她们打交道,与她们关系太近,肯定会很麻烦。” 罗娘记得再清楚不过。那年小严还不像现在这般麻木,若不是夏家小姐迎头痛击,也许她们能早一点儿逃脱苦难,小严也不会留下这么严重的心结。 红尘脸上的表情也变得有些虚浮,低声道:“我知道……罗娘去准备准备。” 说完,她就又低下头去摆弄桌上的花草。 现今她窗台上的花,可不仅仅是些寻常品种,有一些罗娘她们连见都没见过,平常都不敢碰,只让红尘一个人照料。 大部分是从玉珏空间里得到的种子。 在以前。她能从玉珏空间里得到的东西很有限。好像一些超出她理解的物件,偶尔那些大能会提及,却绝不会真正给她,哪怕对她拿出的东西再有兴趣也不肯。但自从她启动了什么认主程序。真正成为玉珏主人之后。那些大能言谈间就再无顾忌。 一开始,红尘也没察觉出不同,她还是无法开启别的版块。依旧只有一个二手交易的版块能够使用,可那些大能们和她聊天,就不像以前似的,说话总是说一半,留一半,而且似乎不该让她知道的东西,都会自动屏蔽,她连看也看不见。 现在却不同。 她现在知道,那些大能果然不是神仙,也并不是和她生活在一个世界,不是在遥远的北燕,大雍,或者大海以外的什么地方,而是更加远,远到她无法理解。 有一个就居住在被称为魔法世界的地方,那里有一种人,叫做魔法师,和大周朝的灵师一样稀少珍贵地位高。 还有一个生活在未来世界,那里的人能轻轻松松地上到月亮上去,月亮上没有嫦娥,也没有玉兔,到是有环形山。 不光是交流方面变得自由了,连能交易的东西,也宽泛不少,除了要遵守最高公约,不能交易高两个等级以上的东西之外,很多以前她连想也不能想的宝物,那些大能都会发出来显摆。 可惜,红尘穷得很,也只有一些符箓能用,换取的东西,还是和以前差不多,比如说知识,书籍,成品的高级符箓之类,主要是她真正的宝贝,那些被她启迪了灵智的灵物们,都是生灵,是活的,显然没办法拿来做交易。 可就是一些普通的东西,她能换到的种类也变得极多,比如说就有一个大能,他们那儿有个职业叫植师,可以按照要求,培育出各种功能的植物种子。 只可惜哪怕是植师,要养活种子都特别难,越是罕见,功能强大的种子,越难以生存,可在红尘这儿,就不是什么难事儿了,她的灵气滋养下,什么都能养活。 现在红尘眼前盆里的小幼苗,就是一个能长成房屋的小种子,还有几颗叫火龙种,到不是能长出一条火龙,而是会生出普通的小仙人球,却能散发无色无味的烟气,闻见的人会心烦意乱,内心深处的阴暗面成倍爆发。 这东西其实用处不大,一般人遇上,最多心烦,想发个脾气,就是不遇上这种东西,一个人有几天心情不太好,也是极正常的事情,影响不大,当然,要是和那些心里头憋了好大怨气的人相遇,那就不好说了。 另外一颗种子就相当厉害,长成之后会伪装成和周围植物一样的植物,却能食人,非常凶猛。红尘以前听鬼谷先生说过,世上有食人花,在一本记录海外奇珍的书籍上有记载,但玉珏空间里的种子,显见不是普通食人花能比,不过这东西属于半禁卖品,不光有限购,还不是所有人都能买,而且培养特别困难,她上京之前得到了一颗,是有人觉得她奔赴国都,说不定会有危险,卖给她防身用,至今没敢培育,怕东西太厉害再伤人。 最后一个盆里的叫双生种,没有大作用,只是若两个种子分开,长大开花,一个种子看见的,听见的东西,另外一个种子就会自动自发地同步显现出来。 空间里有人起名,叫什么影音电话虫,还说隐蔽性强,窃听第一。 可惜有点儿小贵,红尘买了两对种子,就舍不得再买第三对儿了,而且养它们,更多是看中它们开得花,真是特别的漂亮,绚烂如牡丹。富贵至极。 大周尤其是永安城的勋贵们最爱牡丹。 这里不像杞县,兰草虽好,此处却比不得牡丹更珍贵,宫里的娘娘若谁没两盆心爱的好牡丹花,那是很没面子的事,公卿世家的名园中,也以牡丹为尊。 红尘在永安呆了多年,实在难以免俗,人这种生物,很容易被周遭环境应下。多年以来。就是以前不爱这般绚烂富贵的花,现今也要爱了。 伸手抚摸花盆,温润的灵力灌输,几乎一眨眼的工夫。牡丹花就盛开。层层叠叠。鲜红如火,红尘叹了口气,有点儿心疼。还是拿了素白的高颈花瓶过来,折下一枝,插了进去。 又一声叹气,她才招呼小猫进屋。 “想办法送进夏家去。” 小猫应下,端着花瓶就走出门。 目送小猫走了,红尘又坐下来写了一封短信——听闻夏小姐精于制药,尤其擅长炼制阿芙蓉膏,曾送去安民药铺三十斤对外出售,难道如今大周朝已经解禁?详情面谈,红尘留。 “铁牛,来,帮我个小忙。” “哎。” 铁牛第一时间就冒出来。他就呆在红尘身边,几乎是话音落下,人已经到了眼前。 这位别看笨重,轻功却好得不得了,不是那种花里胡哨的轻功,就是一个快字,而且还稳。 红尘伸手扫了下他的肩膀,结果肩膀上的猫就跳到他头上去了。 大白猫尾巴一扫,以一种很微妙的,居高临下的姿态俯视红尘,红尘失笑,想着这只大白猫身上那点儿阴气,想来也伤不到年轻力壮的大男人,由它去。 只是如此傲娇的猫咪,竟然喜欢大笨牛,到是很新鲜。 “你随我出一趟门。” “哎,我替小姐赶车。”铁牛应了声,就高高兴兴跑出去把马车驾到门口。 这位刚学会赶车,正处于特别兴奋的阶段,在家一有空闲就背小猫编造的赶车口诀。 红尘上了车,平平静静地捧卷阅读,一点都不担心铁牛把车赶到沟里去。 反正便是翻到,以他的能耐也让自己伤不到分毫。 白日晴空万里,一到傍晚,晚霞染红了天空,夕阳带着一种颓废的美感坠向大地。 小婢女往灯台里加了些灯油。 夏蝉看书看得入迷。 这本书是戒慎给她的,里面写了玄而又玄的玄术,她正读到养小鬼之术,可让人容貌艳美,莹润肌肤,延缓衰老,虽说看着手段是毒辣了些,但术不分正邪,要看什么人用,她自认为能够驾驭。 只是这小鬼也不能随便养,必须特别的生辰八字。 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重重的脚步声,夏蝉忙合上书,随手拿了本诗集盖在上面。 夏蝉皱起眉头,怒道:“是谁?我说过,不许打扰……” 话音未落,窗户就开了。 外面出现一个黑影,夏蝉惊了惊,一伸手握住桌子上的剪刀,深吸了口气,仔细一看,竟是个年轻男子,只是个子很高,皮肤黝黑,瞧着和她往日见的那些园丁花匠差不多,登时一恼,眉宇间露出几分戾气:“什么人?竟敢无礼,乱闯夏府,来……” 她声音拔高,显见是想给这人一个教训。 外面来的是铁牛,铁牛随手把信封往窗户里一扔,哼了声:“你不是好人,也不漂亮,阿尘小姐说对了,我去告诉她,她在惠安居兰字号等你,你爱去不去。” 说完,转身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不见,夏府的侍卫明显听到动静,匆匆赶来。 “小姐,出了什么事儿!” 夏蝉撑着窗户,一只手拿着信笺,刚一看便脸色骤变,一个激灵松开手,信纸一飘,她又拼命扑过去把纸抓住,团成一团,听到侍卫的声音,半晌哑着嗓子道:“无事,我,我看到只蟑螂。” 那侍卫狐疑地瞧了小姐一眼,见她花容失色,竟似乎有些虚弱,扶着窗户瑟瑟发抖,总觉得事情不简单,但他只是个侍卫,对于夏家这些小姐公子们的事儿,可不敢多管,只能道:“小姐受惊了,我这便让他们下点药清理清理。” 夏蝉勉强点点头,温言谢过。 等侍卫一走。她顿时阴了脸,把信纸凑到灯下点燃,灰烬散在窗外,半晌,披上衣服,出了房间。 一出大门,两个黑衣的侍卫随即跟上去,二人都蒙着半张脸,气质阴沉,不像是夏家的人。 有个小丫鬟一见自家小姐离开。立时便吹熄了灯。放下帷幔,自己躺在床上,显见夏蝉傍晚外出,不是第一次了。 惠安居是永安城一座小酒楼。不是很有名气。不过到有一样好处。单间距离很远,整个二楼就十个单间,私密性很强。到是有不少生意人来谈生意。 夏蝉登楼,里面悄无声息,仿佛一个人也没有,店小二和掌柜的都懒洋洋坐在一楼,她进门时,没人看她一眼,这到正合了她的心意,今天晚上她的心情不太好,思绪很混乱,甚至来不及多想就出了门,可以到惠安居,其实到有些后悔。 兰字号的大门咯吱一声打开。 微风吹过,门帘沙沙作响,夏蝉眯着眼睛,终于看到了很随意地坐在软榻上,一脸轻慢笑意的夏红尘! 桌案上的红牡丹半点儿也掩盖不了她的风采,即使手里捧着个破仙人球,也像是捧着无上至宝。十六岁,正是最青春年少时节,她却偏偏带着奇特的气势,任何一个女人站在她身边,也会莫名变得渺小而卑微。 终于真真正正地见面了。 她怎么能长得这么好?为什么不像个乡巴佬一样畏畏缩缩?为什么要这般引人注意?怎能随随便便就结交那么多的人脉,她不该如此! “你以为你抓住了我的把柄?” 炼制阿芙蓉膏的确不被允许,那也要看是什么人去做,她做,即便被人发现,她也能一瞬间找到一百个借口。 红尘一挑眉,似笑非笑地看了她一眼。 夏蝉的脑子顿时嗡的一声,不自觉咬了下嘴唇,深深后悔——这是在说什么! 她本来以为,自己能更潇洒些,更温和些,显出身为主人的客气,她本可以做到,但不知为什么,今天忽然有一股怒气涌上胸口,勉强深吸了口气,才将将压下,努力让神色变得不那么狰狞:“你就是红尘小姐?你恐怕是有什么误会,我……” “你以为一只野鸡随便在身上画些凤凰翎毛,就能摇身一变,变成凤凰,栖在梧桐木上?” 红尘掩住唇一笑,“梧桐木是挺木的,可凤凰就是凤凰,野鸡装得再好,也只能自娱自乐,别人想看热闹就夸几句,看野鸡做戏才有趣,毕竟没人真敢玩弄高贵的凤凰。” 刹那间,夏蝉脑子里一片空白,什么都没有了,若是能看到她自己的脸,说不定她都会被那恐怖狰狞的表情吓坏。 ………… 喀嚓! 白瓷茶杯碎裂,瓷片扎破了指尖,殷红的血花飞溅,滴落在雪白的大氅上,血迹斑斑,触目惊心。 陈婉的脸却比她的衣裳还要白。 夏安皱眉,脸色阴沉,一伸手握住妻子的手,低声道:“别怕,别怕,没事儿的,我会想办法!” “想办法,你要想什么办法,我好好一个女儿,你不快些认回家,不让她入族谱,一张嘴就全是大道理,莫名其妙的借口,如果她是夏家的女儿,怎么可能被选为灵女,还要去送命!” 陈婉已经有十多年没有暴躁过,她年轻的时候,也有一阵子心慌意乱,性情暴烈,可那时候整个京城乱得让人待不下去,简直每天都要遇到各种危险,连她堂堂公主,都被逼无奈,挺着大肚子远走他乡去避祸。 现在好日子过得久了,自然恢复当年的温柔娴淑,对待自家驸马,更是温和顺从,像今日这般大小声,很多年没有过。 夏安却心里一荡,搂住妻子,低声抚慰:“总会有法子,大不了我们去求陛下,我们马上开宗祠,把红尘记入族谱,无论如何,我总不会让她就这么白死。” 即便是哪个不重视的女儿,也没有这般随意死在所谓活祭上的,真要如此,那便是屈辱,会令夏家蒙尘。 陈婉按着胸口剧烈地咳嗽起来,她最近身子一直很不好。陈年痼疾发作,简直要人命。 夏安连忙扶着她上床上躺下,又让嬷嬷们去煎药,亲自吹凉了给她喝。 难得一整日都没有出去,就默默守着妻子。 陈婉躺在床上,却一时间根本睡不着,桌子上摆的花瓶里,插着好些花,其中一朵红牡丹最为艳丽,让她一看就移不开眼。 这花瓶是阿婵进献的。 几乎每一天。阿婵都会送新鲜的花给她。一日不断,那是个孝顺孩子。 陈婉叹了口气。 她其实看见阿婵,心情会变得十分复杂,这孩子既是她从小养大的。养了十几年。别说是人。就是一只小猫小狗,那也有感情,但午夜梦回。想起阿婵竟霸占了亲生女儿十多年的母爱,害得她女儿在外面受苦,这心里头又抑郁难受。 怎么当初就给抱错了? “你说,怎么会抱错的?都怪我,我那时候不上心,情况又乱,半路上留丢了奶娘,只能就近找了一个,还把刚出生不久的孩子一个人扔下,要是我上心些,作为母亲,一个母亲,怎能认不得自己的女儿!” 陈婉扑在床上呜呜咽咽地哭。 夏安皱了皱眉,柔声安抚:“怎能怪你?你当时还年轻,又发生了那么多事。” 虽然蒋家庄有些人已经知道,顾氏是故意换了别人家的女儿,想让自己的女儿享福去,可这毕竟不是好事,传言也是模模糊糊,不怎么清楚,夏安和陈婉一直只以为是无意中抱错了孩子。 谁能想得到,竟有无知村妇如此大胆,甚至不爱惜自己的亲子,愣是做得出换子之事? 陈婉身为公主,夏安身为夏家的族长,见过无数阴谋诡计,却还是没办法揣测一个村妇的小心思,尤其是当这人忽然冲动起来的时候。 “现在我们都找到她了,她不愧是流着我和你的血,长得非常优秀,将来……” 夏安抱着公主,脸上也露出几分柔和的表情,正说话,忽然止住,一抬手揉了揉眼睛。 陈婉的精神也紧绷,一伸手抓住自家丈夫的胳膊,不敢置信地抬头看向桌子,桌子上竟浮现出一团光影,光影闪了闪,露出一张脸来。 “阿婵?” “你当我不敢杀了你!” 凶暴的吼声,从夏蝉嘴里倾泻而出,她眼前一片血红,猛地扑过去,恶狠狠地想掐红尘的脖子。 可刚一伸手,就有憨大个儿神兵天降,一只手拎住她的衣领。 夏蝉根本没有感觉,张牙舞爪,拼命伸手去撕扯,满面狰狞,哪里还有半点儿千金小姐的仪态? 有那么一瞬间,红尘觉得她不像是夏家精心培养出来的千金,而是个市井村妇,还是很粗鲁很野蛮的一类,却没有人家市井女儿的淳朴大气。 有点儿像顾氏呢。 难道血缘关系真有那么神奇,还是说,这个夏蝉身上有别的什么秘密! 不光是她,连陈婉和夏安,一时间也大惊失色,甚至没想起来喊人进门。 不过,红尘也就很随意地想了一下,抬起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轻轻笑了声,抱着怀里的仙人球转了一个方向。 夏蝉刚刚有点儿恢复的理智,也不知为何,看见她的脸,瞬时就消失不见:“我会让你死,让你永不超生,想抢我的位置?抢我的爹娘,我的荣华富贵,你做梦,你算什么东西,一个小村子长大的笨蛋,凭什么和我比?你死了,看看爹娘会为你掉几滴眼泪,我照样是他们的宝贝女儿,夏家全都是我的!” 她声音极为嘶哑,有些粗粝,不似以前总是轻言细语,很是吓人。 陈婉被吓了一身冷汗,直到那光团忽然闪了下,又不见了,她才蠕动着身子,慢慢坐起来。 “夫君?” 夏安板着脸,从怀里拿出一方帕子,给她擦了擦汗:“如此神异的景象,似乎是有人施展术法!” “我不想听这些!” 陈婉抖了抖,“你听见了,听见她说什么,她是真心的,是不是?她知道,她什么都知道!” 夏安搂紧妻子的肩膀:“我去看看,阿婉,你……” “我要去。”陈婉猛地从床上站起来,晃了晃,有些头晕,可是脸上却有了血色,精神也好了,推开夏安,大踏步地冲出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二章 第一次曝露 小婢女瑟瑟发抖。 门口两个守门的婆子也一脸青惨惨。 其实一开始她们都没觉得害怕,以前也不是没遇见过这等情况,公主忽然要找小姐,派了丫鬟过来叫,只要说一声小姐去花园,小姐去剑庐,小姐去其他姐妹那儿串门,很轻松就能忽悠过去。 哪怕现在天已经很晚了,可身为夏家嫡长女,出门绝对不受限制,族长对家中女孩儿的教育,向来十分开明。 可今天明显不一样。 公主亲自登门,族长也来了,还都是这样一张一瞧见就让人心惊的脸,小丫鬟忠心耿耿,脑子里拼命转动着怎么去给小姐报信,却苦无机会,只能拼命使眼色。 外头一个洒扫的粗使婢女忙悄没声去找大公子。 夏蝉蹙着没,一脸迟疑惊怒,从外头匆匆而回,一推门,正对上夏安的眼,下意识扭转表情,露出个惊讶却迷惑的表情,盈盈拜倒:“父亲……” “你知道你不是我的女儿,我已经找到亲生女了?” 夏安平平淡淡地张口。 一瞬间,骤然变色,瞳孔收缩,整个身体都歪了歪,目中闪出怒火和恨意,只有一瞬间,随即消失,夏蝉猛然回神,立时做出一副震惊莫名的表情。 但已经来不及了。 夏安闭了闭眼,脸上的神态已然变得严肃:“你果然知道,你真想杀了她?” 以前夏蝉能在老狐狸面前弄鬼。是因为当爹的不去怀疑女儿,便是女儿耍点儿小手段,父亲只会心中安慰,觉得她聪明有能力,可夏蝉终究还小,她再老成,又怎么可能真哄骗得住一个执掌家族多年的家主? 这次夏蝉本就受了惊,心绪不宁,又根本毫无防备地忽然被吓,露出破绽也在所难免。 陈婉不敢置信。愣愣地看了她许久。猛地站起身用力一巴掌过去,甩在她脸上。 夏蝉踉跄后退,撞到桌子,咬破了嘴唇。却硬生生没有后退。一咬牙。猛地跪在地上蹭到陈婉身边,用力抱住她的大腿,嚎啕大哭:“娘亲。此事在咱们夏家都传开了,师师兄去寻过姐姐,谁不知情?我,我,女儿乍一知晓,的确震惊,可是,可是要说女儿要害了姐姐,又怎么可能,女儿心中只恨自己占了爹娘多娘,无论怎样弥补姐姐,也弥补不过来!” 陈婉怔了怔,咬牙切齿,想起刚才虚幻中看到的影像,一时觉得真,一时又有一点点儿怀疑。 那毕竟是别人不知用什么手段弄出来,不算亲眼所见,眼前却是她养了多年的女儿。 可陈婉本能的有一种膈应,红尘是她心中觉得十分亏欠的亲女,眼睁睁看着一个假货去欺凌她,还说要杀了她,甚至……这次灵女之事也透着不寻常,她努力想不要把阿婵想得那么坏,本心深处,却又戒备中带着抹不去的敌意。 相比于陈婉,夏安这位大族长却是半分也不肯信夏蝉,他们看到影像的手段固然透着神秘,但里面的人却不是假的,夏蝉的音容相貌,一举一动,作为夏家族长的他,再清楚不过,他可不像单纯公主一般,只当阿婵是天真无暇的女儿,那个女孩子那点儿小心思,他看得清清楚楚。 夏蝉知道自己的身世,不想办法排除障碍才不正常,她就是这样性情的女子。 自己的女儿狠辣些可不是什么坏事,相反,夏安欣赏这样的小心思,想要荣华富贵是好事,那会让对方更努力地为家族效力,人都要依附于家族的,家族兴旺,人的地位自然水涨船高,便是将来夏蝉一飞冲天,最能依靠的也是夏家,夏家不介意扶住一位有能力登上高位的族人。 夏安叹了口气:“聪明才智总要用在对的地方才好,你是我夏家养了多年的女儿,也到了该为夏家分忧的时候了,钦天监测算生辰八字,选中灵女去颍川祭天求雨,测的便是你的八字,身为夏家女,陛下圣旨以下,自当遵从,你收拾收拾,尽快去吧。” 他这话一出,夏蝉愣住,半晌才猛地抬头,一脸震惊,怒火充斥了眼睛,几乎保持不住温柔的面容,几乎是转念间,她就猛地磕头,一头撞在地上,额角血红,颤抖着声音,轻道:“能代替姐姐前去,阿婵自当从命!” 语气里带出哀伤,透出刺骨的绝望。 陈婉张了张嘴,扭过头去不看她,身为一个母亲,她这会儿即便对夏蝉很戒备,可毕竟是女人,女人都感性,这是养了很多年的孩子,怎舍得让她去送死。 房间里一片死寂。 夏蝉双手攥紧了衣角,心中大痛之余,惧恨之意丛生,那种感觉,简直让让她发疯。 哐当一声。 夏世杰冲进房间,脸上雪白,进来就握住夏蝉的肩膀,愣是抱着她起身,低下头不敢看父亲,只盯着自己的双足:“爹爹,阿婵不是灵女,钦天监那边有赵大人坐镇,且这一次是亲自出马,生辰八字看不错的,想必就是提交上去的是阿婵的八字,赵大人目中所视,入眼的也是夏红尘的八字。” 夏安眯了眯眼,盯着他的头顶。 夏世杰吸了口气,冷静地道:“陛下圣旨已经下了,红尘名字在列,陛下是不能错,也不会错,上天选中的灵女,只能是红尘,父亲乃忠直之人,怎能违背圣旨?” “而且,儿子刚刚得到消息,因为天气原因,原拟定三日后启程的钦差使臣,今夜开拔,便是阿婵要李代桃僵,换下夏红尘,也来不及。” 夏蝉脸色大变,捂住脸呜呜痛哭。 夏安看也不看她的作态,目光落在夏世杰身上。 今夜的夏世杰很是不同。腰杆笔直,目光冷静锐利,整个人身上都散发出巨大气势。 以前他在父亲面前,总有些软弱,从不曾如此气场大开过,夏安摇头:“没想到,你今天到有了些夏家继承人的样子,果敢冷静,做事不留余地,有些枭雄的架势。” 只是过于凉薄了。 夏安对自己这个唯一的嫡子。一向是满意的。虽然他的性子里也带了些毛病,但自家家教严,养出来的孩子都不会坏,培养起来不遗余力的嫡长子。自然能顺顺当当长成。年轻的时候那些毛病。等长大成熟之后再回头看,也就是些笑料而已。 今天他的表现,就展现出他的能量。短时间内找出如此多的理由,为夏蝉开脱,甚至乍然听到他的话,也没有慌乱,而是一瞬间就想出一套有理有据的说辞来。 夏安笑了笑:“你什么时候开始算计钦天监,算计这次求雨?” 其实让钦差提前三日走一点儿都不难,但能想得到让他们走,却不是简单事。 夏世杰低垂着头,一言不发,脸上也略略发白,下巴上还长了胡渣,他的心情也不平静,抱着阿婵的手心里,沁出一层细汗。 “时间不会很长,你前阵子心思都在科举上,应不至于注意到这些。”夏安的目光在儿子身上打了个圈,“是了,你向来关心阿婵,必是察觉到阿婵做了小动作,这次颍川求雨,是夏蝉的手笔?意图光明正大地除去红尘?你察觉到,却没有阻止,也可能阻止不了,在这方面,你的心思向来细腻,或许是发现此事的漏洞,干脆一不做二不休,尽快送走夏红尘,一了百了。” 陈婉不敢置信地看了看丈夫,又看了看儿女,倒吸了一口冷气,捂住胸口,愕然望向夏世杰:“阿杰,你爹爹说的,可是真的?” 夏世杰还未说话,夏蝉猛然抬头,直直看向夏安,一字一顿地道:“爹,您怎能如此想女儿?女儿承认,是知道红尘姐姐的身世,心中有些嫉妒,也担惊受怕,可女儿生在夏家,受了十数年教导,忠孝节义永记心间,此等不义之事,女儿绝不肯做!” 她一转头,看向夏世杰,“哥哥,难道你是这般想妹妹我?” 夏世杰顿时一愣,目光闪烁,也显出几分迟疑:“我,我只是……”他只是无意中听到只言片语的信息,阿婵的人好像去钦天监走动了,随即就出了此事,他…… 不等他多想,夏蝉就站直了身体,抬起头露出雪白的脖颈,“女儿不想说别的,只说一句,若此事当真与我有关,就让女儿永世不得超生!” 她这话斩钉截铁,连夏安都动容,稍稍怀疑起自己的想法。 陈婉更是瘫坐在椅子上,却略略松了口气,即便是阿婵记恨红尘,也比阿婵是条毒蛇更容易让她接受。 夏蝉定定地看着屋子里的亲人们,默默在心间默念——绝不能承认,死也不能认,若是认下,就真的完了! 她这是赌一把,赌自己手段够严密,夏世杰便是怀疑到,也绝不会逮住实证,再说,她也没有留下任何切实可查的把柄。 “爹,娘,女儿同戒慎大师是忘年交,不如求他想想办法,通融通融,若求雨不成,也好把姐姐换下来,总不能逼姐姐去死,要是还做不到,女儿愿意一命相抵。” 夏蝉闭上眼,轻声道,这话说得平平淡淡,却格外坚定,夏世杰顿时动容,脸色都变了。 夏安盯着她,刮目相看——连他都差一点儿就被完全骗过去,如果不是一开始她毫无防备,露出那个怎么也无法伪装的眼神,今天夏安觉得自己一定会完全相信她。 无论她是真心还是假意,此女必成大事。 陈婉头晕的厉害,夏安也不想在大晚上把事情闹得太复杂,在他心里,还是妻子最要紧,最后扫了夏世杰一眼,就扶着陈婉回房去。 一路上,陈婉的脚步踉跄:“夫君!” “放心,无论夏蝉想什么,她陷在都不敢在这时候再对付红尘,咱们能保她平平安安。” 夏安笑道。“咱们家这位阿婵,可是个聪明人……至于要怎么处置,别着急,慢慢来。” 一个小丫头,再不简单,将来再有出息,陷在也只是个小丫头,难道还能翻起什么风浪? 卧房内,烛火幽暗。 夏蝉呆呆地看着夏世杰,目光幽怨。看得他整颗心剧痛无比。忍不住摸了摸阿婵细腻的脸蛋:“阿婵。别怕,哥哥保护你!” 就像这十几年来每一次,哥哥都会保护你。 一直哄着阿婵躺在床上沉沉睡去,擦掉她眼角的泪珠。夏世杰才脚步沉重地离开卧房大门。 他一走。夏蝉轻轻坐起身。脸上一片冰凉,走到铜镜前面,看着里面的那个人影。眉眼很是寻常,普普通通,算是清秀可爱,忽然就露出一丝厌恶,一用力,硬生生抓弯了妆台上的银簪。 “我是聪明人,自然不会做什么小动作,我会乖乖的,在家里求神拜佛,祈祷夏红尘平安归来。” 可正因为如此,若是她命不好,遇见什么乱七八糟的麻烦丢了性命,也只能认了。 夏蝉不想让那个女人活着回京城,比起一点点怀疑,她更希望这个不按常理出牌的女人早些消失。 想起今天晚上的会面,夏蝉忍不住蹙眉。 夏红尘知道些什么?还是说,她仅仅就是个沉不住气的粗人! 她有敌意到不奇怪,如果换成自己的身份地位被抢走十多年,怕也要气得把对方生吞活剥了去。 但夏蝉还是认为,最理智的做法,应该是和颜悦色,好好对待对方,等到对方不那么戒备时,再一举斩草除根。 要是事情发展得不如她意,那人当真回到夏家,她本也是如此打算,没成想,她心中的恨意竟比她想象得还大,竟不曾忍住,还是修行不够。 收拾了桌子上零碎损坏的首饰,夏蝉便合衣躺下,也没去关心亲信丫鬟的死活,翻了个身——要小心一点儿,再小心一点儿,族长果然不愧是族长,她表现得那么好,居然还是让他看出端倪,可是,她哪里做错了? 还是说,在日常生活里露出了痕迹? 夏蝉闭着眼睛,迟迟睡不着,把最近发生的事情,一点点揉碎了思考,到底是哪一步做错了? 也许,她装作不知道红尘的事儿,装得太过,也许,身边的那个小丫头看出问题? “该清理清理身边了。” 本该是惊涛骇浪,竟没在这好好一夏家掀起来,至少表面上还是平静无波。 刚刚离开京城,夏红尘坐着马车靠在窗户上向外看,神态悠然,就算她知道夏家人的反应,也不觉动一下眉毛。 夏蝉那人没那么容易就认命。 至于夏安族长,她那位爹的性子,红尘也还了解几分,冷静理智到刻板,后来甚至企图用养蛊的法子来教养夏家子弟,性情不算阴毒,可他绝不会为了一个甚至没见过几面的女儿就大动干戈。 红尘笑了笑,到有一点儿得意。 看看,她如今也能揣摩到那人的性情,多不容易?那人向来喜怒不形于色,简直在学皇帝糊弄大臣们的手段,来治理这个家族,能摸到点儿他的性子,可是极不容易。 想着,她又是狡黠一笑,今天大概那个夏蝉要失眠三五宿,还要劳心劳力地瞎琢磨,指不定她身边的亲信们也要换一换。 红尘甚至能猜得出,她一定觉得很奇怪,奇怪师风称赞的聪明女子,能笼络到不少青年才俊,还掀起风浪的自己,怎么就耐不住性子,主动跑去挑衅她,那不是蠢吗?明晃晃表现敌意,在她看来,很不明智。 但既然已经很清楚,无论自己什么样的表现,夏蝉都不会轻视她,不会对她有一丝半点儿的好感,她本身的存在,就是那人最大的障碍,务必要尽早铲除,那又何必在区区一夏蝉身上大费心思,该如何就如何。 红尘换了个姿势,继续悠闲地看外面的夜景。她从没有晚上在外赶路,灯光月光山野红花,这些东西汇合在一起,居然让她有一种大口呼吸的畅快感。 “小姐,您渴了吧?给您喝点儿水。” 马车里伺候的小太监拿了竹筒过来。 红尘笑着道谢。很随意地接过来喝了一口。 这次那位钦差是曾经做过太傅的徐大人,徐大人为人刚直,此去主要是为赈灾,对于朝廷让灵女灵童去求雨之事,大为不满,只是这些陈规是祖上传下的,他也无法可施,不过,一路上对红尘她们三个,非常照顾。饮食起居方面尽量给他们优待。 可惜。除了红尘之外,另外两个惶恐至极,如丧考妣,畏畏缩缩地缩在车里头。那是肯定看不出什么优待不优待了。 小太监向外张望了下。皱眉:“也不知道钦天监怎么算的。非让咱们傍晚出行,看看现在可上哪儿去找宿头,大晚上的路也不好走。肯定是要露宿荒野了。” 正说着话,前面有炊烟篝火。 没多时,徐大人派出去的探子就回来报信,说是前方有一村庄,看着规模还很大。 车队停了一会儿,前面就传来消息,他们要在村子里安营扎寨,暂时借宿了。不过徐大人有令,不许扰民,所有的随行人员都在外搭建营帐居住。 这位太傅大人别看是文官,可当年也随军参战,正经经历过沙场,还曾经感叹过,可惜他一介书生,不能领兵打仗,带不出令行禁止,对百姓秋毫无犯的仁义之师,现在逮住机会,明显要表现表现仁义。 可惜命令下去,一帮子押送物资的官军,个个唉声叹气的,一点儿也体会不到徐太傅的浪漫。 小太监却高兴得很:“大人交代了,小姐路上辛苦,可以下车四处走一走,只别走远,夜晚路难行,此地偏僻,怕有贼人欲图不轨呢。” 红尘笑了笑:“无妨,我算过,今夜平安无事。” 她这么一说,小太监顿时就乐了。 “可不是,咱家差点忘记,小姐可是灵女,本事大得很!”他话一出口,顿时有些尴尬,咳嗽了声忙下了车,打开车门,扶着红尘下来,却是紧闭上嘴巴,不再乱说话。 说什么灵女! 前面车里那位,一听见灵女两个字就要发狂! 红尘只是笑了笑,毫不介意,果然下了车,溜溜达达在村子里走,别看已经是晚上,一般的村民们,按说都应该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可这个村子却显得份外不同。 好些人家还亮着灯。 而且大门也不关,颇有些夜不闭户的盛世景象,而且还有村民坐在树下聊天,穿着打扮虽是村民的装扮,看人的气质,却颇为不俗。 更奇怪的是,这些人不怕官兵。 徐太傅是世家子出身,没见过升斗小民,也许是没在意,所以不曾注意到,红尘早年可是在乡野厮混的,小民们最怕的是过兵,碰上朝廷的军队过境,肯定是骚乱不已,所有人都躲着藏着,生怕出事,哪里还敢随意出门? 此次赈灾,大批物资还在后面,陆续发出,即便如此,随行的也有一百多官兵,这样一个小村子的村民见了,怎么可能是这种平静的反应? 一开始她还担心是遇见什么贼人了,只是仔细一看,到都不似坏人。 红尘扫了一眼,转头对跟在她身边伺候的小太监道:“我还真有些饿,不如到附近人家买点儿吃食?” 小太监也嘴馋,嘿嘿一笑,连连点头。 他们带的都是干粮,硬邦邦的,还划嗓子,这会儿要是有口热食,吃着才叫舒坦。 红尘就挑了最体面的一户人家走过去,刚一举步,便发现蹲在树下的两个庄稼汉看了她一眼,一看是个姑娘,就又低下头去下棋,没多搭理。 刚一敲门,里面就出来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老态龙钟的,一脸慈祥,听红尘说想买点儿吃食,连连笑道:“多俊的闺女,买什么啊,乡下人家没什么上得台面,一口热饭还供得起贵客,快进来吧,我给你们下两碗面如何?我做的肉酱可是本地一绝。” 确实是相当的好。 红尘吃着眼前一亮,在这样的小地方,竟然能吃到如此地道的酱,那滋味简直比大酒楼里的还要好。 老太太又热情,红尘吃了两口,享受得眯了眯眼,想了想,忽然笑道:“大娘,您儿子和儿媳妇,最近是不是有些不太安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三章 服气 那老太太顿时一怔,愕然抬头,好半晌才点头道:“小姐怎么知道?” 最近她儿子和儿媳妇老是吵架,以前贤惠的儿媳也烦躁的不行,连她这个婆婆有时候都被刺两句,要不是老太太脾气好,家里儿媳妇过去也是个懂事的,恐怕麻烦更多。 红尘轻笑:“大娘你儿子和媳妇最近是不是修了房子,卧房的门是新装的吧!” 老太太简直大为惊吓! 他们家装修的事儿,肯定不是什么秘密,但这个小姐肯定是外来户,老太太很有把握,在自家村子里,绝不会有一个人会泄露家里的信息,她肯定探听不到。 见老太太鼓着眼睛,几乎快把她当妖怪,红尘大大方方地道:“实不相瞒,我学过一些玄术,略懂风水。” 老太太扬扬眉:“真能看得出来?” 看是不怎么看得出来的,可谁让你们家摆放了一堆古董,还有各种有灵性的风水法器。 红尘进了门,顿时觉得周围都是好奇的小孩子在叽叽喳喳,要不是她如今早学会必要的时候静心凝神,什么都不听,非被烦死不可。 周围所有的物件,桌子上的古老茶壶,砚台,墙上的八卦镜,还有平安符,都在说她家儿子儿媳忽然开始的大乱战,红尘想不知道也难。 当然,她确实很懂怎么看风水就是。 林师兄在这方面有研究,一直帮她折腾院子里的防御法阵。顺便就教她这些。 别说,还真的特别有意思,怪不得那些风水地师什么的,愿意一辈子不娶妻,不成家,东北西走,四处旅游,看这时间山河,寻龙点穴,原来深入进去。每一个风水局都有自己的故事。每一块儿地在能看懂的人眼里,都不同寻常,做到极处,便能翻云覆雨。是个人受避免不了被诱惑。 就说红尘。她初来乍到。还总想着念着夏家,想着要出人头地,可最近眼界开阔。见多了世间生灵,过去重要的东西,如今也变得不那么要紧。 她现如今只想实现小莫渴望的东西,只想过最畅快的日子,让自己喜爱的人,喜欢的小伙伴们都生活的好,将来要有机会,她一定要去尝试走万里路,见识世上不同寻常的一切,路上或许还能点化到奇特的生命。 不知道那些传说中的妖怪,会不会当真在她的手下出现,它们会不会像人一样聪慧! 能看到普通人看不到的世界,那种成就感,没有体会过的人怕是永远都不会明白。 “小姐,可是我儿房间的风水有何不妥之处?”老太太脸上也露出几分忧虑来。 红尘猛然回神,“的确是有点儿不对,主要是这扇门,此门必然是新开的。” “门?” 她儿子的房门前阵子让人弄坏了,于是整修,干脆又在西南边又开了一扇,正好方便出入。 老太太看了门一眼道,“是啊,专门开了一扇,可以直接去到院子里,来往还方便些。” 红尘摇摇头,刚想说什么,外面小太监的声音就传进来:“小姐,小姐,徐大人请您过去,大家商量一下明天的行程。” 那位大人相请,不好耽误,红尘站起身笑道:“您要是相信我,就听我的,只要把这扇门封住,保证您儿子儿媳妇相处能好得多。” “啊? 老太太眨了眨眼,有点儿半信半疑,“不用什么风水法器?” 红尘笑了笑,摆摆手就走。 老太太摸了摸头,还是奇怪的很,以前家里也不是没有来过风水师,看过风水,次次都要买一堆风水法器,好的坏的都有,她到是信这些的,问题是,这位小姐未免太年轻了点儿。 所谓嘴上无毛,办事不牢,这么个小姑娘,真能有本事不成?再说,她家的风水可是由一位大师瞧过,只说哪里都好,不用更改。那位大师,总比一小丫头值得信任。 不过,仅仅是封一下门,轻而易举,到不费事,老太太目光闪烁,走到门口打了个手势,没一会儿就过来好几个壮小伙儿。 “把这扇门封死。” 她交代下去,转眼之间,大门闭锁。 说来也巧,门刚封上,她儿子就把媳妇从娘家接回家,两个人们不吭气地进来。 媳妇脸上还带着些急躁郁闷,也有点儿愧疚,“娘。” “哎,回来就好,赶紧去歇歇,等下给你们煮面吃。”老太太心里提了口气。 她儿子勉强笑了笑,就领着妻子进屋,乍见门居然没了,也很是惊讶。 老太太连忙解释了几句,这是小事,二人也没有深究。 看着他们两个一前一后回屋去,老太太也不知自己是眼花还是心理作用,居然觉得儿媳妇的脸色显得稍微好了一点儿,想了想,悄没声地走过去,小心翼翼地侧耳贴着门听。 这都好几回了,媳妇本来好好的,也不知道为什么,没过一会儿,大晚上不睡觉两个人就吵闹起来,甚至还会动手。 他儿子和媳妇的性子虽然硬了点儿,都脾气大,但感情可是好得很,从来没有自己人跟自己人闹过,最近忽然染上这毛病,老太太是时时忧虑。 她不是恶婆婆,可不像别人家的婆婆那么不轻省,天天盼着儿媳妇不好,好拿捏一二,就怕儿子和媳妇感情太好,再不把自己当回事儿。 以前她就吃了喜怒不定的婆婆的亏,也知道家宅不宁的坏处,现在是时时盼着儿孙平平安安,自从儿子娶亲,她从来没指手画脚过,更别说给孩子塞个小妾什么的,家里向来安宁。近些日子,从成亲便恩恩爱爱的儿子和儿媳竟是矛盾不断,她这心里头难受的紧,还后怕的厉害。 所谓家和万事兴,她可是盼着家里安安稳稳,别再闹出事端。 老太太沉吟间,忽然听见儿媳妇嘻嘻哈哈地笑出声:“你个死相儿,竟胡说八道,咱家第一的也是老太太,哪轮的上我!” “先是咱娘。然后就是你。除了你,我心里再不会有旁人了,那些什么猫猫狗狗,可不许放在心里。” “胡说。真当我是妒妇。你外头要有人。尽管接进门,我保证给你照顾好了!” 儿子不知道又说了什么,声音转低。小两口语气亲昵,缠绵得很,老太太连忙扭头走,总不好听儿子的壁角儿,这心里头却是高兴的要命。 老太太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躺了一宿没睡好,第二日一大早,等到媳妇来请安,一见儿媳妇那面色就知道小两口好得不得了,这快半个月没见到儿媳如此娇美的模样。 “好,好。” 心中大喜,一转念又想起那位红尘小姐的话,不觉惊奇,“竟然真这么神奇?” 不过是封了一扇门而已,效果就这么好。 正好村东头她一老友婆娘出门去,没人做饭,就到家里来蹭面吃,她就忍不住唠叨了两句。 那老友登时愣住,站起身走出去,走到她儿子媳妇的卧房前仔细看,上下左右地打量,猛地一拍大腿:“我怎么就没注意!” 其实一开始老太太家里失和,也请他过去看过风水,还请了件挺吉祥的镇物回去,但是卧房的风水乍一看好得很,毫无问题,他也只能说不是风水的事儿。 “哎,真是神仙手段,我早该看出来的,好风水都讲究藏风聚气,这门一开,内外通风,气场波动,立时不稳定,气场波动的厉害,对人的影响很大,会让人心绪波动,门又在是夫妻位,自然会致使夫妻的感情不和。” 那人目中流露出几分赞叹。 老太太皱眉:“就这么简单?你当初怎么就看不出来,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地师!” 老友呲牙:“说得到轻巧,你听我说很简单,但就你这房子,风水镇物这么多,又藏着东西,往屋里一呆,大门又不开,别说是我,换了老七来,也不一定能发现问题,真当看出这个很容易?现在我就是个事后诸葛亮罢了。” 唉声叹气一番,老友心下好奇,“这是何方高人给你出的主意?还是你又去哪里请大风水师来调理风水了?真不够意思,怎么不请去我那儿看看……哎,不请也罢,我没你阔气,穷的很,可掏不起这个钱。” 老太太哭笑不得:“就花了两碗面。” 噗通! 她那位老友身子一歪,差点撞桌子上,瞠目结舌:“谁这么不讲规矩!” 还能不能愉快玩耍啦? “这个水准的地师,你请他到家里坐一坐,说两句话,起码也得出一百两,或者送上等值的礼物,人家出声指点,最起码也得五百的谢礼,可不能随意降价,得守规矩才好。” 那些灵师,地师,法师之类,若是随意降价,绝对影响自己的身家名声,还影响同行的,各行各业都有约定俗成的规矩,可不是你想怎样就能怎样。 老太太显然也知道这个,失笑道:“就是个女孩子,路过我家,我请人家吃了两碗面而已,人家出声指点也不是为了做生意,何苦这般斤斤计较!” “女孩子?”老友摸了摸头,皱眉,“难道是外头路过的那帮家伙?里面还有这等高人,真是可惜了,可惜了。” 他们显然对外头的官兵没多少敬意,也知道对方是干什么去。 “好像是姓徐的带队,他到是个耿直的性子,做事也妥帖,奈何这次真折损几个孩子进去,也要留下污名。” 说了几句闲话,老人家到底是好奇心重,拽着老太太溜达出去,想要瞧一瞧那究竟是个何等出色的人物! 可惜,他出门出得太晚,人家徐大人一大早就下令车队启程,这会儿大队人马都快要出了村子。 老人家没柰何,只好耷拉着脑袋很不高兴地回去吃他的面。 老太太也有点儿可惜。她还想着向那位漂亮小姐道谢来着。 “于老太太,高老爷子,你们两个在吗?” 一碗面没吃完,外面就进来一个年轻道士,身穿道袍,手拿拂尘,面孔白净,也就二十三四岁的模样。 他一进来,就一揖到地,“老太太。这次的祈福舞。您一定得亲自出马,国师那边交代了,陛下亲临颍川,大祭祈福舞也是第一次在颍川地界举行。那帮小的可绝对撑不起场面。您要是不去。大家都没有主心骨,万一哪里出了岔子,咱们于家难逃罪责。” 于老太太一怔。长叹了口气:“我都一大把年纪了,于文波那小兔崽子不肯回家,只能我这个姑太太替他撑着,也罢,去就去,祈福舞跳了一辈子,就是再老十岁,也不是不能跳。” 她是个利索人,行动果决,说走就走,很随意地拎了个包袱便出发,她那老友一拍脑门:“得,一起,一起,你这老货跳舞,我也有快七、八年没见过了。” 马车晃晃荡荡地走。 道路颠簸,坐的车再好,路上还是艰难。 红尘把自己携带的包袱扔在车上,直接趴在上面昏昏欲睡,感觉到稍稍好一些。 “呜呜呜。” 红尘翻了个身,把耳朵捂住。 “呜,咯,呜呜。” “哎!”红尘叹气,从包袱上爬起来,抬头看缩在一边的一个小女孩儿,别看样子有十五六岁,不算小,但就这眼睛红得和萝卜似的模样,也让人觉得她只有一点点,还是个小孩子。 “你别哭了行不行?” 本来这姑娘坐在后面的车上,可半路徐大人又采买了些物资,小姑娘就让人塞到她的车里,那辆车挪作他用。 眼下出门在外,也不必太讲究,红尘听了一耳朵哭声,没法子,干脆拉着她靠在窗前给她讲故事。 “你叫方怡对吗?别哭,坐过来一点儿。” 这些时日,她算是没少在玉珏空间看各类杂书,讲故事哄孩子的技能开发得挺好。 一开始那姑娘满心忧虑,哪里有心思听别的,但红尘的故事实在太诱人。 “侠烈英雄本色,温柔儿女家风。两般若说不相同,除是痴人说梦。儿女无非天性,英雄不外人情。最怜儿女最英雄,才是人中龙凤……” 红尘把一篇儿女英雄传,娓娓道来,不光哄得小姑娘不哭,还勾引得外头随行的都忍不住侧耳细听。 一路讲故事,路途都不那么艰辛。 徐大人没坐轿子,骑着马跟在外头,不多时,他身边一黑大个侍卫策马而来,回首望那格外热闹的马车,耷拉着脑袋沉默半晌,忽然道:“大人,要是这次求雨不成,真拿里面的那位小姐,还有,还有那两个孩子祭天不成?” 徐太傅半晌没言语,闭了闭眼,心里也难受,良久才道:“别多想了。” 那黑侍卫心有不甘:“红尘小姐看着又年轻又漂亮,还有大好的人生,朝廷要求雨,那是朝廷的事,就算祭天要祭品,怎么那些高门大户的闺秀不去?哼,当年太祖搞出这一套,那是迫不得已,当时的情形之下不得不答应,现在咱大周朝都百余年了,难道还不该改上一改?” 他啪啦啪啦,说的很快,徐太傅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 反正眼下也只能这般抱怨一二。 果然,黑侍卫唠叨半晌,低下头去:“希望老天爷开开眼,至少这一回,它下个雨吧。” 其实这一路上,一开始他们这些随行的官兵,都不大接触车里的那三个,一是不知道该说什么,也不愿意自己变成他们发泄的目标,二来嘛,陌生人去送死,总好过熟人去送死,现在离得远些,省得到时候难受。 只是没想到,其他两个到也罢了,那位红尘小姐一点儿都不认生,也不气馁低落,端庄又活泼,人长得又美,说话动听,总能说到点子上,还很和气,刚才小六子扭伤了脚,她拿出药往小六子脚上一敷,登时就不疼了。 这么好的一位小姐。他们却送人家去死,那滋味着实是不好得很。 她还会讲故事,一定读了很多很多书,人家家里培养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何等不易! 黑大个眼睛一红。 “大人!” 后面一亲随纵马赶过来,脸上露出几分苦笑,却是咳嗽了声,压低声音道:“刚才红尘小姐说,她掐指一算,前面不远处卧龙坡上有几个贼人埋伏,怕是土匪派出来探消息的。还请大人派出些人手。从侧后包抄过去看看。” 黑大个:“……” 徐太傅:“……哦。” 卧龙坡离他们站在的位置,起码还有五里地,那位小姐难道有千里眼,在这儿就能看见? 至于说她能掐会算。徐太傅宁愿相信她有千里眼。 就不说别的了。至少她没算出自己这次的灾劫。要是算出来,她只要晚上些时日来京城,自然而然就能避过去。怎么会落到如此地步。 黑大个摸了摸脑袋,点了几个人,让他们带队去跑一趟。 徐太傅斜了一眼,也没说什么,两个人都不是相信红尘,而是不愿意拒绝她,顺顺当当地扎营停片刻。 黑大个心里头大约以为,离颍川越近,那位小姐心里越害怕,那就稍微等一等,反正大批辎重走水路过去,他们这批人虽说带着点儿物资,却是杯水车薪,就是快马加鞭地赶过去,对赈灾也不起太大作用。 再说,也到了休整的时候,喂喂马,歇歇脚走得更快。 红尘小姐一路上都没出过半点儿幺蛾子,现在给她一些薄面,又能如何。 黑大个还给随行服侍的小太监塞了块儿饼子,让他去问问那位小姐是不是饿了,结果就看见红尘从她的包袱里拿出一个密封很好的小罐子,一打开,香甜的气息随风飘散。 竟然是一罐子已经凝固的蜂蜜。 把饼子用竹签穿好,在炭盆上烤得松软,又涂上一层蜂蜜,红尘才细嚼慢咽地慢慢吃。 谁说男人不喜欢甜食?在糖是权贵才能享受的前提下,蜂蜜也是奢侈品。 徐太傅顿时笑了,一直板着的脸上,也露出点儿和缓的神色:“这位小姐了不得,心态真好。” 一块儿饼子刚刚吃完,被派去前面探查的那队人里,有一个匆匆后来报信。 “大人,前面的确有贼人的探子,足足十个,要不是兄弟们早有防备,恐怕还拿不下!” 回来的这个一脸的血污,显然也是经过了一番苦战。 徐太傅登时变色,那黑大个更是一蹦三尺高,调转马头就去吩咐所有人全神戒备。 也幸亏他们这一伙是精兵强将,那都是边军出身,和北燕大雍在战场上较量过的,到不至于慌乱,好不容易吩咐完,一行人整装待发,刀枪出鞘,黑大个回过头,再看红尘的马车眼光就变得十分不对。 “我的老天爷,这位别不真是……真是……” 徐太傅摇了摇头:“行了,快走。” 前面不太平,他整个人都紧张起来,哪里还管得着别的,“别管她是真能掐会算,还是瞎蒙的,总之这次万幸。” 车队匆匆启程。 接下来小半个月的行程,徐太傅和黑大个对红尘从不以为然,到半信半疑,又到深信不疑,再到顶礼膜拜,变化之快,连他们都没有想到。 “前面绕路葛家村,不过桥,直接从山上绕过去。”红尘撩开帘子,笑道,“否则一准儿碰到水匪。” 一只长尾巴的水鸟在车窗外徘徊飞舞。 黑大个半声不吭,挥挥手就让大家转道。 不服不行啊! 他们这一路上就靠着红尘小姐掐指一算,灵机一动,梦中惊觉等等等等的说法,甩开了三伙儿大马贼,剿灭了两伙儿埋伏的小土匪,避开一家黑店,甚至还躲过了一次桥体崩塌。 那真是把唐僧西天取经路,愣是走成了仕女出游西山。 虽然绕了些远路,但因为没遇到任何麻烦,他们还是顺顺利利来到颍川。 看到古老的城墙那一瞬间,黑大个没有松口气的感觉,再一看那些出迎的官员,他这心里顿时堵住一口气。 “大人,陛下的圣驾不是也要过来,如今想必离开京城了,莫不如等陛下来咱们再行求雨?” 也许那位陛下脑子一抽,就想要亲自上台求雨,看看老天爷给不给他面子来着?(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四章 死不成 皇帝陛下当然不会脑抽。 颍川的那些大大小小的官员们,众星拱月似的把徐太傅迎进去,按照常规,先是接风宴。 以前徐太傅从来不怎么参与这些,官员们显然也知道点儿徐老的性子,可人家能不参与,自己不能不准备。 他们要是哪里做得不地道,总是不放心。‘ 徐太傅可是朝廷大员,陛下的心腹爱将,这一帮最高高不过五品的小官,哪里敢让他老人家不满意。 再说,有传言皇帝今年也要驾临颍川祭祖。 一群官员更是欢喜里夹杂着心惊胆战。 颍川陈家,那也是个大家族了,奈何其实当年太祖就是个普普通通的旁支。 在族中地位很低,虽然说也读书识字,也算得上殷实,可正经的陈家却不把这位皇帝当一回事儿的。 也就是后来太祖靠着一把子力气,又逢乱世,入朝为官,官越做越大,才和陈家联系稍微密切起来。 但当年陈国重文轻武,一众武将,哪怕是个二品大员,碰上个三四品的文官还没个底气。 且将帅大部分都是文官担任,武官的地位可想而知,哪怕太祖最发达的时候,在家里还是不算什么。 再后来,太祖立国,颍川虽成了龙兴之地,百年来却也没得到太多重视,相反,有那么一阵子,但凡颍川这边有人仗着和太祖有些八竿子打不着的亲戚关系,为非作歹。都让那位抓出来砍了,好好玩了一把杀鸡儆猴。 至今百余年过去,皇帝大张旗鼓地重回龙兴之地,祭天赈灾,还真是头一次。 本地官员们没招待过皇帝,这行宫是没有的,应该安排哪一位接驾,还有诸般琐事,最要紧的,如今颍川大旱。一定要在万岁爷到来之前赈灾完成。绝不能让那位陛下看到乱糟糟一片的场景。 各种念头下,一帮官员就准备了十分丰盛的接风宴,好把徐太傅灌晕乎了套交情。 黑大个扫了一眼就皱眉。 颍川不说赤地千里,灾情也够严重。一帮子官员不想着赶紧安抚灾民。竟整这虚头巴脑的东西。 徐太傅却没他那么偏激。低声笑道:“昨天红尘小姐不是说,今天酒桌上会有好事发生?咱们的差事绝不会难做。” 他老人家说着话时带了几分调笑,到没当真。不过,因为那位红尘小姐气度恢弘,丝毫不乱,他也少了几分焦虑,稳稳当当地应付官员,乡绅,族老的热情,没给人带来太大的压力,只是特别平和地跟大家摆事实讲道理,陛下到来,这时候想出风头的赶紧出,别的不说,在万岁爷那儿挂上一号,那是花多少钱也买不来。 大家伙若是在赈灾活动中出力,皇帝可是能亲眼看见的,别人抹消不了这等大功劳。 一看他老人家这般好脾气,那帮子乡绅也是松了口气,一不注意就大方起来,也不玩什么善财难舍,一个个的把私房钱都拿出来,捐款的捐款,捐粮食药材的也不少,还有人主动承担起重任,让族中子弟组织赈灾,看样子也想让万岁爷亲自给自己写一块儿‘积善人家’的牌匾好供起来。 皇帝那可是天皇老子,自带光环,众人刚刚闻见一点儿他老人家的味道,就已经晕乎乎不知东西南北,狂热无比。 徐太傅瞬间觉得,这趟差事是真好做,红尘小姐所言不虚。 赈灾归赈灾,但大旱不解,来年还是要过不下去,所有老百姓都期盼早日下雨。 祭天求雨的事情,始终避免不了。 被选中的灵童灵女,除了红尘之外,一直挂着一副天已经塌了的表情。 那男孩儿看样子认命了,憋在屋里不肯出来,一动不动,一开始情况更糟糕,黑大个儿一看见他的表情,就心底发凉,甚至觉得他可能趁着晚上拿一把刀把所有人都给宰了了事,后来红尘给他们讲故事,这男孩儿也听了几句,听着听着,心态到渐渐趋于平和,虽说还是闷不吭声,给人的感觉却没那么恐怖。 还有灵女方怡,她还是一想起来就要抹眼泪,有一点儿风吹草动就想昏过去的模样,却也努力振作,吃得喝的都比以前多,还拉着红尘说,她不想黄泉路上太冷,要学着喝点儿酒,如果真死了,大家在一起,她一定不害怕。 红尘却是最特别的一个,她是真正的轻松自在,自信满满,似乎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会在此地香消玉殒。 祭天求雨这等事,颍川也不是第一次做,说起来此地丰饶,到是少有干旱,可天不可测,无论什么富饶的地方,天灾**也不可能永远不发生。 这次大干旱,已经持续了一年零三个月,一场雨也没下,再这般下去,老百姓就真的没有活路。 祈雨的准备工作一早在做,红尘来了,就笑眯眯指点他们怎么搭设祭台,摆放香案,除了活人外,其它祭品都需要哪些,还有哪些零零碎碎的该准备好。 一番话说完,连负责主祭的灵师都傻了眼。 灵师是从京城跟过来的,姓杨,年纪不小了,但是资历很深,徐太傅也要称呼他一声杨师。 这位老人家一路上根本就没露面,但也听说红尘这个灵女有些不一样,如今乍见,哭笑不得:“她这般兴致勃勃的,怎么让我这么毛骨悚然,老觉得这次祈雨会出点儿事。” 废话,没看见另外的灵童灵女听到祭台什么的,立时就浑身打哆嗦,结果红尘竟还能去挑三拣四,自己去看制作祭台的材料,还有上面用具的摆设,旗帜有没有插对方位。事无巨细,还很认真。 黑大个儿都担心她是不是脑袋有毛病,拐弯抹角地过去探问。 红尘到被他问得满头雾水:“我们奉陛下旨意,前来祈雨,当然要求来了雨水,解了大旱,才不负君上所托,祭祀乃是大事,岂能不精心?” 闹了半天你还真打算要求下雨来啊? “这祭天有用?” 黑大个儿愕然之间,居然把真心话都给不小心泄露出来。 红尘更惊奇:“这是什么话。祭天怎能没用?我们可是奉天子之命祭天。上天有灵,一定会知晓圣天子心愿。” 她一本正经,言之凿凿,那果决的语气。连徐太傅都有一瞬间觉得她说出口的话。都是至理名言。 “……” 祭台很快被搭建好。 杨师亲自卜算。算出吉时吉日,又让灵童灵女,戒斋沐浴。坐在静室内静思三日。 时日一到,终于到了祭天的大日子。 徐太傅从赈灾的繁琐事宜总脱身而出,亲自过来领人,他那个黑大个儿侍卫也跟着,只是两个人心情都不算佳。 方怡两个都要吓得昏死过去,几乎走不了路,还要让人搀扶。 黑大个儿看了看红尘,欲言又止。 红尘的面容也相当严肃,但气色很好,一点儿都不像是去赴死。 有那么一瞬间,连徐太傅都几乎以为,也许一切顺利,也许老天爷就下了雨。 虽然万里晴空,太阳高照,一丝云彩也无,大地干裂,在空旷的旷野上稍微站一会儿,便有一种身体被晒得爆裂的感觉,徐太傅还是轻叹一声:“若苍天有灵,就请降下大雨,解除百姓之苦,救这几条生灵性命。” 可惜,一切都不如人愿。 祭天大典每一步都很庄重。 灵师把所有的步骤都一丝不苟的完成,满颍川的老百姓都穿着整整齐齐的衣服,跪在祭台上,高声念诵祭文。 天还是那么蓝,依旧没有一丝的风。 几个老人嚎啕大哭:“苍天,苍天!” 杨师叹息,端端正正地跪下:“现有我大周选来灵童灵女三人,献祭苍天,还望天帝知悉,怜悯吾等,降下雨水,解去苦难。” 所有人沉默下来。 徐太傅轻声叹气。 方怡呆愣地坐着,眼看有人过来,把他们抬起,放到柴火顶端,无数火把的火光,照得脸上通红。 那圆滚滚的,本来胖得有些猥琐的男孩儿短短时日瘦了三圈,如今已经是一个很漂亮的孩子,也低着头,一言不发,像是认命。 红尘依旧面带微笑,闭着眼坐在那儿,由着兵士讲她抬到柴火堆上。 下面人群里,暗藏的几个人都松了口气。 “大哥,我看咱们这回能白白拣一笔银子。” 他们一路上都在找机会干掉那个小丫头,因为对方身边有很多官兵,为此还联络了不少人一起动手,结果每次设伏,次次不成功,对方就像有天眼似的,害得他们损失重大,还疲于奔命。 六个身穿黑衣的大汉,举着火把过去。 整个祭台周围鸦雀无声。 那些老百姓们,心里提了口气,又有着些微的渴望。 也许活祭真的有用! 可是也同样提心吊胆,他们心里也都明白,这是最后的手段,如果再不下雨,那就是上天降罪,是他们这些人的罪过。 大周百年洗脑的效果还是有的,几乎大部分老百姓都无可奈何地承认,活祭不成功,那便是自身罪孽滔天,怪不得旁人,更怪不了圣明君主。 杨师扭过头去,闭上眼,一挥手。 火把举起,扔在火堆上。 大火一点点燃烧,热气蒸腾,浓烟密布。 方怡两个早在火把一过来,就翻白眼昏死过去。 底下好些人都忍不住低头,不忍再看,徐太傅一把抓住浑身颤抖的黑大个儿,面无表情,手心却布满了冰凉的汗。 “都是命!” “什么命?好好一人难道必须被活活烧死?”哪怕真的祭天,沉河也比烧死更好些。 黑大个儿握紧拳头。 徐太傅长叹一声,拍了拍侍卫的手臂。两个人对视一眼,终究还是扭过头去不再看,也没有说话。 堂堂男儿,如此无力! “啊啊啊,呜呜呜呜呜!”方怡嚎啕大哭,哭得嘶声裂肺,底下很多人都不敢看。 哭声到越来越大,很是洪亮,哭到嗓子沙哑,一嗝一嗝的打嗝。 众人都皱眉抬头。一看过去。登时愣住,那火烧了半天,不是越来越大,反而越发小。一眨眼的工夫就熄灭掉。 杨师一怔。看了看六个黑衣大汉。 那几个大汉只能使了个眼色。指挥着众人再去添柴,其实柴火根本就没烧太多,还剩下好些。可既然没烧着,或许是柴火不好烧的缘故,便换了一批。 第二次点火。 黑大个儿扫了一眼,只觉得红尘小姐的脸色分外平静。 第二把火再次烧着。 ……也不过片刻,它再次灭了。 众人:“……” 杨师镇定得很,低声道:“换柴,柴上浇油。” 于是另换。 其他人心里都纳闷,就现在的气候,天干物燥,别说专门点火,就是没有明火,那些枯枝败叶没准儿都要烧一烧。 第三次……第四次…… 到了第六次,连方怡都哭不出声,傻愣愣地在柴火堆上坐着。 你说这死,一次害怕,两次害怕,三次更怕,你要是连续死个半天就是死不了,还真得会变得相当麻木。 下面跪着的老百姓们全傻住。 杨师的心里也直打鼓——这什么情况?他从四十岁成为灵师,至今六十五岁,二十多年来不知道主持过几次祭天,活祭也有好几次,哪次像今天这么……稀里糊涂过! 想了想,再这般折腾下去也不行,那些负责点火的大汉都给吓得快脚软,私底下嘀咕,此事如此邪门,没准儿天神根本就不想让那几个灵童灵女去伺候。 在这般下去,恐怕没人敢再去点这一把火。 一时间,整个祭台安静的要命。 “咳咳。”杨师挥了挥袖子,一本正经地张了张嘴,刚想说话,红尘忽然抬头,举目远眺,做出一副直视天空的模样,朗声道:“红尘谨遵法旨!” 声音未落,天空中忽然吹来一阵风,噼里啪啦,所有的柴火都塌陷,红尘她们几个那固定在上头的座子,也瞬间落下,啪得一声,掉在祭台上。 红尘站得稳稳当当。 方怡两个就一头摔下去,摔得头晕目眩,红尘顺手把两只提溜起来,扔在一边,才道:“诸位,刚才天神娘娘降下法旨,天庭天帝历经大劫而衰,另有玉帝继位,天道仁善,不许众生以活人为祭品,各种祭祀规程,另有吩咐。” 所有人都愣住。 徐太傅嘴角抽了抽,不敢置信地看她。 其他老百姓们也是满心不可思议,这信息量有点儿大,红尘又只是个小姑娘,当然不大相信,可刚才看到的那种种场面,怎么说也透出一股子神异来,想不信还找不到证据。 一直站在杨师身后的一中年人,忽然一皱眉,上前一步,怒叱:“胡言乱语,你一个女子,也敢妄言上天?活祭乃是当年天神娘娘定下的规矩,岂能说改就改,依我看,是你不想上去伺候天神娘娘,才故意说这些!” 底下先是一静,也冒出个人大声吼道:“没错,要是不举行活祭,再不下雨,咱们的日子还过不过了?” 老百姓们瞬间骚乱。 红尘轻飘飘地扫了一眼,把那几个人的相貌记下,还有杨师身边这人,大概是夏蝉的人,就算不是,也脱不了干系。 她全当没听到,抬高了声音:“天神娘娘说,已经听到尔等的诉求,若想降雨,需得大周天子亲自主持祭天,并下旨废除活祭,若天子诚心祭天,并在祭台上正坐三个昼夜,颍川自会下雨。” 众人登时一惊。 红尘高声道:“如果陛下听我所言,若无雨水降下,我愿受千刀万剐之刑。” 她这么一说,满场轰然,杨师身边那人,还有底下的人还想起哄。却掀不起风浪了,说白了,老百姓们是真心想求雨,可不像这几个,纯粹是为了杀人。 “是真的吗?” “我看不假,陛下一定会答应的。” “必须要试试看,我看这个女子不像凡人,或许真有通天之术?” “人家可是咱大周朝选出来的灵女,伺候天神娘娘都没问题,能领受娘娘下的法旨有什么奇怪!” 徐太傅捋了捋胡子。到了这份上。他也不着急了,杨师叹了口气,招呼一声,大家收拾了祭台。先撤下去再说吧。反正今天的祭天仪式肯定完成不了。 好在陛下的御驾就在不远处。能省去派人去京城送信的工夫。 乱糟糟的一日终于结束。 黑大个儿捧着自己的脸,蹲在门口盯着红尘看,张口结舌。却是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白天刚刚对要遭受火刑的女孩子见死不救,回头又要凑一块儿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他的脸皮还真没那么厚,实在做不出来。 现在和红尘小姐站在一块儿,他都有些恨不得地上裂开条缝,让他钻进去再也不出来。 房间内同样很安静。 现在红尘他们三个,属于重点监视对象,门外光是官兵就足足有二三十人,看守比监牢还要严密。 方怡偶尔一探头,都让外头恐怖的气氛吓得连哭也不敢哭了,红尘到觉得很正常,先不说今天闹出那么一出,恐怕给众人的刺激不小,就说他们三个可是从火堆上侥幸活下来的,谁能保证没人一看情况不妙,拼死也要逃跑? 蝼蚁尚且偷生,何况是人! 缩了缩肩膀,方怡小心翼翼地看了看红尘,低声道:“……你说的是真的吗?我们真的不用去伺候天神娘娘了?” 她的心情十分复杂,虽然今天不用死,她也松了口气,但是眼前之人竟然敢把万岁爷给扯进来,如果万岁爷照做,但并没有下雨,那可是欺君之罪,到时候倒霉的就不只是她们,连同家人也要一起遭殃! 即便是她年纪小,也知道伴君如伴虎,一旦涉及到万岁爷,由不得人不小心再小心。 红尘一笑,舒舒服服地坐在椅子上,叫外面的人给她准备好茶好点心,慢慢吃。 “我的命宝贵得很,可不会随便丢掉。” 连蹲在门口的黑大个儿听她这么一说,竟也觉得松了口气,哪怕红尘年纪还小,但一路走来,所作所为,很难把她当成普通的女孩子看待。 虽然祭天没有成功,但颍川的情况到并未恶化,徐太傅是个有能力的官,这次又是陛下亲临,在朝廷拨下的赈灾粮款方面,肯定没人能做得了手脚,那帮蛀虫再贪婪,也不可能在皇帝眼皮子底下捣乱,且这边还是有几个名门大户的,像乌家,陈家等等,算是百年大族了,为了在皇帝面前露脸,于赈灾上也是竭尽全力。 不过数日,一切都处理得井井有条。 御驾到来,皇帝召见徐太傅,还有其他官员问了两句,对他们办的差事还是挺满意。 徐太傅缓缓把当日祭天之事一说,皇帝眯了眯眼,沉默半晌,才挑眉道:“哦?要朕亲自主持祭天?” 他一听就猜到,这小姑娘怕是想利用自己这个皇帝,废除活祭。 “呵呵,有意思,好大的胆量!” 皇帝没多说什么,把徐太傅打发走,扭头就问身边的公公,“你说,朕若废除活祭,这雨真的会下?” 公公低声一笑:“反正钦天监那边没看出下雨的征兆。” 大周朝的钦天监比别国受重视,自然本事也大,平日里预测个下雨什么的,轻易不会出差错。 皇帝一下子就笑了:“我本来就要祭天,如今顺带求雨也无妨。”他只要脑袋没坏,此事就非做不可,难道要让百姓们说他这个皇帝不在乎子民生死? “要是不下雨,夏家这个女儿,就全当没有吧,反正这么多年也没有她……你去让彭欢拟旨。” 一路辛苦,皇帝有些累了,很随意地歪着身子躺在榻上,闭上眼睛道。 大太监小心给主子盖上条薄被,就出去交代下去,让人尽快拟旨,走了两步,又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他早就知道,陛下的消息网不只是他们,那些绣衣使者也不是吃干饭的。 怕是夏家这闹出来的,真假小姐新鲜事,早给自家这个主子当成下酒菜,用来佐酒了。 圣驾驾临的第二日。 旨意便下来,陛下亲自主持祭天祈雨。 颍川的老百姓们激动得上了万民表,歌功颂德,当然,皇帝可没精力去看,让底下人收着,史书上记一笔便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五章 水神 天空如碧,无一丝云彩。 红尘趴在窗口向外看,方怡两个也蹲在那儿看,面上都忍不住露出忧心忡忡的表情来。 如今的颍川,饿殍遍地,乞儿无数,大街上被清扫一空,衙役们四处抓人,也是为了不让皇帝看到太过惨烈的景况,可当真到了易子而食的时候,又岂能是区区一些衙役兵士能阻止得了。 现在还好,若是祈雨不成,那些对万岁爷的道来激动万分,感恩戴德的老百姓,恐怕…… “阿尘,你怕吗?”方怡小声道。 红尘叹了口气:“也有一点儿怕。” 街面上,好些人家也吃不到水,只能自己努力去外头的村子里挑,那边村长亲自组织了一批村民守着水井,要挑也不是不行,先是排队,还要给钱,就这样,也有数量限制。 每人只能挑个小半桶,够一日用便好。 “哥,我饿。” 一个十六七岁,长得白白净净的小少年,努力提着水桶,半搂着妹妹,“一会儿回家,哥给你煮点儿米。” 朝廷的赈灾粮款发放下来,他们这帮小民家里还是能抓出一把粗粮凑合饱腹。 “哥,什么时候下雨啊?” “万岁爷亲临祈雨,马上就能下,放心吧。” 少年说出万千百姓的心里话。 徐太傅那帮人,一边重新建造祭台,一眼看过去,所有来干活的力工都挥汗如雨。卖死力气。 准备工作完成的很快。 红尘他们三个都被请到台前,只是这一次到不是让人严密看管,坐在软轿里抬着来了。 杨师一身法衣,依旧清清爽爽,仙风道骨,立在祭台上:“红尘小姐,吉时到了。” 红尘点点头:“那就有请陛下登台。” 皇帝自然也已经移驾至此,这会儿被御林军护卫着坐在明黄的帐篷里,左右是徐太傅,和颍川本地的一些官员。听了外面的传信。他正了正衣冠,笑道:“众卿家,走。” “陛下辛苦!” 一众人簇拥着皇帝走过去,登上高台。 祭台上毫无遮挡。也只有高高竖起来的大旗。稍微阻挡了些阳光。中间放着的椅子,到是又宽广又舒服,皇帝静坐于上。 也幸亏现在不是酷暑三伏天。虽然不见大风,还是不冷不热,环境挺好。 想了想,皇帝把红尘他们叫到前面,他老人家面色到还温和,并没有故意吓唬人。 可是龙威十分重,也就红尘还能平淡以对,方怡已经晕了,换成是在京城,她这样的表现非被人当成御前失宜拖出去治罪。 眼下可没人有心情关注这么个小丫头片子。 “你果真能与天通?” “民女不敢欺君。”红尘轻声道。 皇帝一下子笑起来,朗声道:“好,我宁愿你说的是实话,颍川乃龙兴之地,不可有失,诸位,朕今日便遵从天命,静坐三日,以求降雨!” 顿时,惊涛骇浪般的欢呼声响起来。 皇帝又笑:“诸位不必勉强,年老体弱受不住的,都回去吧,想必上天不会介怀。” 话到是说的不错,奈何他老人家在上面坐着,其他人又怎么敢走?哪怕是死,也要撑下去。 半天过去,后面有几个老大人都有些受不住,摇摇欲坠,徐太傅的气色也不大好,抬头看了一眼天空,依旧万里无云,还是老太监够机灵,交代一声,各种汤药备齐了。 一到吃饭的时候,皇帝享用的伙食,也多为清淡有营养的。 时间慢慢流逝,老百姓们的情绪越发的暴躁起来。 好些官员看着红尘指指点点,目光都变得古怪,那些官兵们也面色不善。 三天,说长不算长,说短不算短。 有些人感觉漫长无比,有些人感觉时间未免太短,好像一眨眼就到了。 方怡就觉得时间太短,一会儿看看天,眼睛通红,扭头去看红尘。她要知道,红尘心里直嘀咕——当皇帝还真是和那些大能们说的一样,耻度爆表!人家当着这么多人,吃喝拉撒睡,让人围观,那是半点儿没有不自在。 因为皇帝不能下祭台,连解决生理问题,也是一帮子太监上去伺候,真是在万众瞩目之下,当然,应该没有哪个白痴官员敢抬头看万岁爷的龙臀。 傍晚,时间差不多了。 杨师上前一步,皱眉:“陛下,还有半刻钟。” 半刻中一闪而逝——天空还是晴空万里。 皇帝也很疲惫,心中怒火蒸腾。 虽然座位很舒坦,吃喝也都好,可光在那儿坐着,这么多人注目下,还不能随便动弹,只能稍微活动活动手脚,有专人给按摩也受不住。 皇帝的视线冷冷地扫下来,扫过红尘,简直如刀割。 方怡早瘫了。 老百姓们鼓噪声更大,很多人忐忑不安。 皇帝到没有表现出暴怒,只是冷冷地让人将红尘带上祭台,低下头问:“你说上天答应降雨,雨呢?” “启禀陛下,时辰虽到,陛下尚未宣布,以后活祭废除。”她的声音不算高,可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上了祭台,那声音竟然就一下子传播开来,底下所有百姓都能听得见。 一众人抬头,目光直直地盯着皇帝。 皇帝略略低头,就见夏红尘立在祭台上,眼角眉梢,一动不动,很是沉稳,丝毫不见惊恐,心中的怒火也稍稍平息:“你知道如果雨水不降,你就是欺君吗?” “红尘说过,若是有一字虚言,宁愿受千刀万剐。” 皇帝顿时笑了:“也罢。只是我不喜欢酷刑,你还是别损了我仁君的名声才好。” 这话声音不高,也就红尘和他身边的老太监能听得见。 虽然不知道皇帝在和红尘说什么,底下那些官员们都沉默不语,一言不敢发,徐太傅闭着眼睛,一颗心怦怦乱跳。 黑大个儿难受的要命:“哎,早知如此,红尘小姐出哪门子头儿!”虽然他也不明白那天,火为什么烧不起来。可烧不起来不是好事儿。他们大人再下力气运作运作,也许红尘小姐就不用死了,出这风头作甚! 可事已至此,他也想不出任何解救的办法。只能听天由命。 黑大个儿默默祈祷。希望老天真的能开眼。给这个惊才绝艳的女孩子一条生路。 皇帝站起身,给他身边的大太监使了个眼色。 那大太监就高声宣旨。 底下大部分老百姓都不怎么听得懂,反正大体意思就是。陛下心怀仁善,废除活祭,以后祭祀,只用死物。 宣旨结束。 所有人都屏气凝神。 红尘轻轻地跨了一步,举起手,扬起一张符箓,高声道:“有请水神布雨。” 没有跳祈雨舞。 不像杨师那般,念诵咒文,驱动法阵。 也不需要任何祭品,只是普普通通地说了一句话。 半空中忽然起了风。 风席卷而至,吹起人们的衣摆,祭台上旗帜飘飞翻滚,天空中忽然多了一片浓云。 云越来越密,渐渐地遮挡住阳光。 皇帝眯着眼睛,一伸手,摸到脸颊上飞落的雨珠,目中也闪现出一丝震撼。 他不是没有求过雨。 当年京师大旱,皇帝亲自求雨,然后雨至,老百姓们都言他是真命天子,所以求雨才会成功,可他自己明白,那是钦天监早就看好了的,绝不会让他的求雨出现任何问题。 红尘又跨了一步,她今日穿的是普普通通的法衣,和宫中灵女并无不同,却愣是把这类制服穿出仙气来。 “有请水神布雨!” 一道闪电,划过长空,直接在红尘的头顶上炸开。 轰隆一声。 伴随着雷声,天幕裂开一道又一道的口子,黄豆大小的雨珠倾泻而下。 祭台下一片惊呼声。 不知道多少老百姓喜极而涕。 徐太傅顿时松了口气,脸上也喜不自禁,雨越下越大,仿佛连成了一片。 “啊!大人,您,您看!” 黑大个儿瞠目结舌。 众人也都惊呆,连那些拼命张开嘴接水喝的老百姓,都扑通扑通地跪在地上。 天空中忽然出现彩桥,彩桥之上,巨大的双头龙拉着一辆华贵至极的马车呼啸而过,行至红尘的头顶之上,转了一圈,红尘福了福,轻声道谢,马车这才呼啸而去。 “是不是在做梦?” 黑大个儿头晕目眩。 呆愣良久,那些大臣们猛然回神,跪倒在地,齐齐叩首:“陛下万福!” “陛下万岁万岁万万岁!” “吾主洪福齐天!” 哪怕是皇帝陛下,今天这种场景,恐怕也是平生罕见。 大雨一连下了半个多时辰,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这一天沐浴在雨水中的老百姓们,总觉得自己的精气神好了不少,不说白发转黑,可腰板直了,腿不疼了,说话声音更洪亮了,还有地上的花花草草,也都冒出新芽。 不过因为正值春日,本就万物复苏,也有一部分人觉得是错觉。 红尘却拉着方怡他们两个,一直站在雨水中,连回去的路上,也没肯进马车。 别人不知道,她可是知道的,从知道有祭天求雨之事,她就开始做准备,到后来帮忙搭建祭台,再到这一连串发生的事情,别看好像很轻松,实际上她也费了大力气的,一步做不好,那简直就是拿命再开玩笑。 不说别的,要是最后一道符箓,招不来水神玄冥子,或者玄冥子不给她这个面子,一切都白搭。 回到驿站,方怡两个倒头就睡,红尘也累得一晚上一动不动。显然,玄冥子布下的初雨,虽然有一些滋补的作用,也要潜移默化,不能立竿见影。 以至于第二天早起根本就爬不起来,睡到日上三竿才勉强出来吃饭,身体僵硬的简直不像话,一动就疼。 她还算好的,方怡开始发烧,烧得迷迷糊糊。要不是陛下带了御医过来。红尘现如今又正是红的时候,御医也给面子,很快给开了药,她身子又不坏。不过两日就缓过劲。恢复精神。 两个人死里逃生。半天才缓过劲,大哭了一场,又笑了半天。跟了疯了一样。 京城 夏家 夏蝉坐在静室里抄写经文,气色有些苍白,小婢女送了茶水进来,顺势在她手心里塞了一张纸条。 打开一看,夏蝉的神色间就带出些许惊讶,也有些意外。 “好运气……” 不一会儿,又有婢女来收拾已经堆满一桌子的经文,夏蝉笑了笑道:“好累,咱们都该歇歇。” 小婢女忙笑道:“小姐是该歇歇了,抄了这些经书,仔细手疼,也小心眼睛。” 她又给夏蝉添了些灯油。 夏蝉目送婢女出去,歪在软垫上,眉眼低垂——皇帝在颍川,他身边的那些人并不好糊弄,也幸亏她的人没在那边,只是‘流沙’的人也不算太牢靠,不过,于太夫人是尊大佛,想让佛倒的人可不少,不知道那女人会不会变成被殃及的池鱼,真要是折在里头,到省了她好些事。 “哎!” 夏蝉叹了口气,“那人的运气怎么就那么好!” 简直和蟑螂似的,生命力强到顽固,怎么踩都踩不死,膈应死人! 红尘若是知道夏蝉的苦恼,说不得要高兴地多吃两碗饭,可惜她不知道,早饭也只吃了半碗粥。 方怡从病床上起来,就一把把抓住红尘,双目含泪:“谢谢,谢谢!” 除了说谢谢,其它的什么都不会说。 另外那个李小胖到不敢去抓她,却也是满脸的激动,眼睛亮晶晶地看着她的脸,看样子这会儿红尘说一句话,让他赴汤蹈火,他也乐意了。 “红尘小姐!” 几个人正在那儿激动,互相倾诉下这阵子受到的惊吓,外面忽然有人招呼。 方怡猛地捂住胸口,一颗心扑通扑通。 小胖儿更是一下子抱住桌子上的大茶壶。 “是不是,是不是还要我们去做祭品?” 他声音尖利,都快哭出来,红尘哭笑不得:“怎么可能,别吓唬自己,陛下金口玉言,该有赏赐才是真的。” 说着,出了房门,果然见徐太傅一脸微笑地立在门口,与他同来的还有那位陛下身边的大太监。 大太监非常和气:“红尘小姐吧,自从你来京城,薛公这都给我来三封信了,要我照应你,可惜做得不好,回头一准儿被他骂。” 红尘连忙道谢:“一路上饮食起居,五一不好,还有徐大人随行,谁能说不是公公照应得好!” 这话还是真心的,钦差出行也是苦差事,若无宫里这位大太监的照应,一路上还不知要吃多少苦头。 大太监捏着拂尘轻笑:“这次来是要问一问,明日陛下举行祭天大典,为江山社稷祈福,您要不要去看一看?” 红尘一怔。 方怡那两个还懵懵懂懂,她却知道,大太监说的这去看一看,不是在外头围观,而是问要不要上祭台。 “这一次于太夫人亲自跳祈福舞,恐怕是最后一次,机会难得啊!” 红尘登时就拜谢,接了大太监的帖子,外表看不出来,平平静静地送走这二位,可一回头,却慢慢坐在椅子上,忍不住吐出口气——于太夫人啊! 当年夏蝉着了魔一样,想当于太夫人的徒弟,就因为那次宫宴,自己跳的祈福舞被那位说了一句有灵气,夏蝉竟撺掇王蕊当着很多世家夫人的面,嘲讽自己的身世,还轻佻地说她比别家夫人有见识,知道青楼长什么样,还不知道学没学会那等狐媚手段! 那不是红尘第一次受辱,她那次甚至应对很得体,完全没有失态,没让事情发展得更不堪。可回去就吐了血,那时候,她才二十多岁,从此身子骨就弱了,多年苦熬,熬坏了身体。 其实,夏蝉和自己一样,连见都没见过那位于太夫人,她老人家很早就离京隐居修养,也不再搀和宫廷的是非。虽说当年是太皇太后身边信任的老人。也是公认的祈福舞第一人。 有一年,景王殿下的长子病重,实在治不好了,连太医都说恐怕是没了救。景王就去跪求已经安享晚年的太夫人再次登上祭台。结果跳完祈福舞。景王家的公子就从软座上坐直了身体,还吃了两碗粥,让太医两针下去。生命得以延续…… 这位老人堪称大周朝的传奇人物之一。 奇人大部分都通透,也有慧眼,就夏蝉那般汲汲营营的世俗人,绝不可能被人家收入门墙,当时夏蝉托夏世杰找关系求到老太太那去,于太夫人那人性子直,直接就说了句——“只想着自己求福禄寿的,跳祈福舞只会恶心上天,你不行,以后别跳了。” 一句话夏蝉后半辈子再也没捞到跳祈福舞的机会,这也成了她一辈子的污点。 后来于太夫人去世,夏蝉得了势,于家就莫名其妙地连着两次祈福舞出问题,还有一次竟跳着跳着,就好些官员昏死过去,随即就有人说,于家已经当不起这等重任,心不诚,意不正,于家的子弟也一蹶不振,渐渐就变成了三流家族。 “好在是保全了性命。” 红尘想,于家的人名利心都不重,个个都是赤诚君子,厉王那人对君子这种生物,向来愿意维护三分,想必于家应该能有东山再起之日。 颍川赈灾之事还在进行中。 不过,因为这一场大雨,浇透了地,也一下子就解了旱情,这两日又下了两场蒙蒙细雨。 春雨贵如油,雨越多越好,徐太傅他们都非常高兴,来了兴致,一定要请红尘他们吃饭。 吃饭就吃饭吧,这位还非得玩文人的情调,带着红尘他们去郊外乡村,沐风沐雨,席地而坐。 “一犁足春雨,一丝摇晴风。乐此至乐地,其惟蓑笠翁。” 老头到是滋润,拿着钓竿一边钓鱼,一边还跟耕地完,正歇着的老农夫们说话,偶尔吃两口手下厨子做出来的新鲜菜肴,哪里还想得起让扔到一边的红尘? 方怡他们却很高兴,巴不得所有的聚会都和今天一样自在。 宴请的真不只是徐太傅,随驾而来的那些达官贵人们,举办了好几次小宴,红尘几个都是座上宾。 还有那些贵夫人们,甚至起了做媒的兴致,像她这样,十六岁,正当嫁的年纪,免不了要被横挑竖捡地打量半天,视线虽说隐晦了些,可还是让人头皮发麻。 方怡完全受不了,看红尘应付自如,更是钦佩。 说起来,其实方怡和红尘一样的年纪,按照真实岁数,恐怕还比她大几个月。 红尘是应付得了,但还是更喜欢坐在山坡上,欣赏春日美景,吃着自己点的饭食。 她从家里带来好些作料,都是自己种的,种子很特别,四国都找不到,指点了厨子一番,烹饪出的鱼香味扑鼻,刚刚掀开锅盖,大家就忍不住滋遛滋遛地吸口水。 不远处就有一行人闻香而至,为首的那个一抬头,看见红尘,登时吃惊:“咦?” 红尘扭头,也眨了眨眼,心下奇怪——这老太太好眼熟! 她的记性不错,可这回就是觉得特别面熟,始终想不起是哪个熟人! “这位小姐,我带着肉酱呢,要不要咱们拼个菜?” 老太太一开口,红尘登时回过神,这人正是那日路过小山村,给过她一碗面的那位老人家。 也怪不得她想不起来,当时这老太太一身粗布衣裳,也没戴首饰,只用粗蓝布包着头发,但现在却是前呼后拥,打扮得和老封君似的,身边的侍卫也孔武有力。 “相逢即是有缘,快请坐,老夫人您的那肉酱,我现在想想还口水横流。” 红尘一脸馋样儿,到把老太太给逗笑了,但凡喜欢做饭的,都喜欢别人捧场,说她做得好吃,老人家阅历再深,也不能免俗,高高兴兴地把肉酱拿出来,面是没有,不过有饼子,涂抹上去,吃着照样香甜的很。 美食最能拉近人的距离,两个吃货凑在一处,可是有话聊,没一会儿,红尘就和那老太太混熟了,谈得虽然都是些寻常琐事,却颇为投契。 正闲聊,又有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 “上面,咱们去上面,那里风景最好。” 有个柔软中带着几分倔强的声音传过来,人还没看见,只见十几个健仆拿着刀扫过地上的草丛,直奔山坡上,看到红尘他们也是一怔。 有个领头的黑衣男子直接就走过来,随手扔下一锭雪白的银子:“这是赏给你们的,赶紧退避,我家小姐要来赏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六章 福面 红尘:“……” 徐太傅扭头,扫了一眼那银子,眨了眨眼,一伸手给捞起来,笑道:“哟,五十两。” 别说只是让个地方,这片山坡大得很,去哪儿钓鱼不是钓?就是让他这这个朝廷大员,当朝太傅灰溜溜下山去,貌似也不是不行。 “这次赈灾,我可是捐了大半年的俸禄,正愁没银子呢。” 徐太傅瞄了红尘她们一眼,露出个特别和善的笑容,“要不,咱们换个地方?这里的风景也该看够了,换个地方感觉更好。” 红尘、方怡:“……” 徐家到不缺银子,可徐太傅没私房钱,钱都是老婆拿着,平日里出门囊中羞涩的时候多,现在没了俸禄,就更不知道该上哪儿去截留点儿银钱,上次他逛街,看重了一块儿古砚,要价四十八两银子,他本来没打算买,可走了半天,越想越惦记,愣是从自家侍卫那儿借了银子把砚台抱回了家。 现在徐太傅抱着人家的银子不撒手,红尘她们只好收拾东西走人。 方怡迷迷糊糊地摸了摸头,总觉得哪里不对! 如今阿尘可是大红人,徐太傅那可是朝廷大员,就算碰上龙子凤孙,也总能说上几句话,不该退避,人家龙子凤孙也没这么霸道。 刚才的场景,按照正常发展,难道不该是自己这边儿怒而打脸,把那趾高气昂的某某某教训一顿? 话本里都是这么写的! 也不怪方怡这么想,她最近老听红尘讲各种话本故事来着。听得多了,自然要惦念,奈何话本是话本,真实的生活,永远不可能真和话本一样。 比如说这会儿,真有那不差钱的,想五十两银子买个清净,那还真买得了,便是只有红尘一个人在这儿,没准儿也要银子。愿意让地方。 徐太傅收了钓竿。还跟身旁坐着闲聊天的老汉道:“你也别客气,人家富贵着呢。” 他身边那黑大个儿果然走过去,一本正经地道:“赏钱只给我们?他们能留下来和您那位小姐共赏美景?” 这黑大个儿的气势还挺足,那边领头的黑衣男子。显然也不是什么傻子。隐约觉得有些不对。老老实实又掏了一锭银子,让黑大个儿塞给早就目瞪口呆,一脸迷糊的农夫手中。 徐太傅随手招呼红尘他们走人。心下高兴:“走,请你们吃饭,要是以后出门都能碰上这等出手大方的大款就好了。” 于太夫人大笑,连她身边站着的老头儿高雍,也忍不住莞尔,显然是没经历过这种事,并不生气,到有些新鲜。 老人家历经世事,人间风雨早就见识过,虽然还有些孩子性儿,却不是那等喜欢惹是非的。 人家要花钱买清净,那就随了人家的意也无妨。 一行人绕了个弯下山坡。 红尘看了一眼,脚下一顿——竟然是她! 只有十岁左右的年纪,却差不多长开了,脸颊略有些白,眉毛和时下流行的柳叶眉不同,浓黑却又顺贴,衬得她的五官都变得明丽许多,立在风中,举目远眺,神态间带着些孩子不该有的愁绪。 她是平郡王家的五小姐,平郡王陈升是个闲散王爷,整日斗鸡遛狗,在京城里没多高的位置,可好歹也是皇亲,皇帝平日逢年过节,也忘不了赏赐点儿什么,算得上是上得了台面的勋贵。 家里妻妾众多,嫡王妃过世得早,只留下一个儿子,后来平郡王娶了继室,长子就离家从军,还是从普普通通的小兵做起,虽是勋贵出身,这位却做得不错,如今也算是军中新贵。 五小姐陈琳,就是平郡王继室所出,也算嫡女,她还有个哥哥,这个哥哥在胎里的时候没养好,生出来就有祖疾,还比别的孩子,脑子转得慢半拍,二十几岁,还像没长大的孩子一般。 好在郡王府不缺衣食,他就是个傻子,也能富贵一生,如今还不傻,性子宽厚,天真质朴,哪怕有些残疾,也并不介怀,到是很得平郡王的喜爱,在京城虽然有些不着调的人说些风言风语,但人家不在意,名声也很好。 五小姐现在也就十岁,名副其实的孩子,可没有后世那等名声,她也看到红尘,瞥了眼就扭过头去,显然半点儿不在意。 红尘也没多看,和徐太傅他们慢慢走,心中却有一种特别荒诞的感觉。 谁能想象得到,这个孩子后来竟然喜欢上一个有妇之夫,还为了个男人苦等多年,闹得家宅不宁。 红尘叹了口气,希望这辈子这位五小姐的命好一点儿,脑子清醒一点儿,别再闹了。 她上一世其实对陈琳一点儿感觉也没有,毕竟这档子事,从来没闹到她眼前。 当然,说白了,红尘觉得不过是自己太骄傲,骄傲到绝不会因为个渣男就和女人去闹,她还想感谢感谢她,好歹让自己把王越看得更清楚。 上辈子嫁进王家多年,红尘确实尽了一个妻子的职责,努力去帮助王越,他处于低谷,自己安慰他,照顾他,他有上进的心,自己利用一切人脉,使劲各种手段,让他如愿以偿地考中科举,家里缺钱,她就拿出嫁妆来为王家经营产业,她为他操持家业,伺候他的爹娘,关心他的妹妹。 她做到了所有她能做的,一转头,丈夫爱上了别的女人。可这事儿能全怪那个女人不成?害死自己的是王家,负心薄幸的是王越,那个王越,不只是不爱她,也不爱陈琳……其实爱不爱的,没什么好说,天底下那么多夫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哪里来得爱情?不都是相处久了,慢慢就成了亲情,于是有了爱,重要的是‘责任’二字。 王越那种人,永远弄不懂这两个字是什么! 遇见故人,红尘心下感叹,面上到没露出来,真和徐太傅又去吃了一顿美食,于太夫人还亲自下厨做了一大锅面,红尘也去做。两个人做的面各具特色。都很好吃,算得上面中翘楚! 徐太傅就享到了好口福,吃得十分尽兴。 临别分手,太夫人笑问:“我看你们都是京城来的。可是要参加祭天大典?” 红尘点头。 太夫人就乐了:“那可要早些去。早点儿占位置。能吃到正正经经的福面。” “主要是为了这个。” 祭天大典之前,全场老百姓们都能分得福面,那是要供奉给天神的好东西。一个碗里,就是一根完完整整的长面条,象征着福禄寿不断,据说吃过一年都能有好运。 颍川今年是头一次举行祭天大典,可能老百姓们还没有印象,以前京城举行的时候,好些权贵人家,为了争夺靠近祭台的那五十张桌子,都能打出脑子来,甚至还有人为此结仇,一年都互不搭理。 第二日 一大早红尘她们就起身,换了身漂漂亮亮……却并不很显眼的衣服,穿戴整齐。 红尘看了方怡一眼,就让她回去换身清爽的,别这样层层叠叠,多层的裙子是很好看,可一来捂得难受,二来也不方便。 穿戴整齐就出了门。 门口小太监一早就静候,看见他们出来连忙引路。 坐车来到祭典的场地,远远看出都是密密麻麻的人头,方怡目瞪口呆:“颍川的人这么多?” 红尘笑道:“恐怕不只是颍川的。” 那小太监也道:“小姐说的不错,听说周围郡县,甚至还有京城消息灵通的大户都千里迢迢赶了过来,不少人到的比咱们万岁爷还早,幸亏陛下早有预料,让人沿途运送粮食物资,要不然就靠颍川本地这点儿粮食,可是要饿死人的。” 方怡咋舌。 颍川如今还处在灾情严重的困难时期,哪里能招待得起?不过这帮人既然有能力赶上祭典,那都是不差钱的主儿,随身都带着吃用的东西,随行的车辆规模很大,商人也云集,大批量的物资运送过来,可比朝廷的那点儿赈灾粮款多得多。 人一多,需要的劳力就多,开办这等祭典,对颍川来说也不是坏事儿,好些灾民都有个活儿干,甚至还有点儿人手不足。 “小姐,请。” 红尘和外面等候的那些人不同,直接就被迎到后面的帐子里头,奉上茶水,还有点心。 一路穿行而过,外面那些远道而来的权贵们都不禁好奇——不知道几个小孩子是什么来头! 能被迎到帐子里去的,多是皇族亲贵家,要不也是至少二品以上的官员,像这么小年纪的孩子,难不成是哪位公主郡主,随驾出游? 一念至此,所有人都低头,不敢直视。 红尘还好,方怡一进帐子就长长地吐出口气:“我的老天爷,回去一定跟我爹说,今天我可比他威风得多!” 帐子里本来有的两个人抬头,齐齐发出一声轻笑。 方怡一扭头,这才发现居然还有人,一张脸登时通红。 红尘已经过去见过礼。 她们的身份虽然不算高,可是呆的帐子还是又大又华丽,距离万岁爷也非常近,当然,因为人太多了,不免和别人挤一挤。 现在已经在这里静候的,一个是朝廷礼部尚书崔远,一个是熟人,他们那位钦差大人徐太傅,两个人正坐在一块儿下棋,徐太傅春风得意,显然是赢了,一看红尘就道:“坐下坐下,别看现在就让咱们过来,可还得等吉时,起码要等到正午才能去呢。” 红尘从善如流,招呼方怡他们坐下,自己也歪在一边,从怀里拿出个本子,又让小太监准备笔墨,伏案写作。 方怡一脸好奇地凑过去两步,看红尘没有反对,就笑眯眯过去看,一看才知道,原来红尘在写话本,登时来了兴致。 这一路上。她又害怕又紧张,要不是红尘给他讲故事,安慰她,逗她,逗了一路,恐怕坚持不到颍川就要崩溃。 “原来阿尘你还会写话本,一定写得很好……” 方怡咕哝了句,借了前面的稿子看,红尘很随意地塞给她,结果这一看就入了迷。 小胖没事儿做。干脆也就凑过来。 两个人看着看着。就沉浸进去,目不转睛! “哈哈哈哈哈!” “嘿嘿嘿,嘿嘿嘿!” 那边下棋的两个,耳朵里没一会儿就钻进一阵古古怪怪的笑声。不觉毛骨悚然。 徐太傅和红尘熟悉些。把棋子一扔。就走过来,“笑什么呢,这写的什么这么好笑。” 站在方怡身后一看。首先入目的字,他就心下赞了赞,一笔好字。 不是他小瞧了女儿家,红尘的身世他再清楚不过了,在小山村里长大,没遇见过名师,都是自己习字,竟也能小小年纪写出这么一笔,是不是该说夏家的血脉的确好——唔,也许是公主的功劳。 他这会儿到忘了,皇家那一帮人,虽然喜欢附庸风雅,皇帝还爱收藏个名字名画什么的,其实都是粗人,以前祖上可是从军的,就是现在,皇帝写出来的字也很难去模仿,写得太一般了。 再一看内容,徐太傅也不觉失笑,摇了摇头:“胡闹!” 红尘写的话本,名字就叫——《上仙》 写的是天上的故事,主角是个初修成仙的小仙人,怀着惶恐崇拜的心情上了天庭,然后发现地位最高的女神仙,或许就是他们心目中的天神娘娘王母,很喜欢讨论家长里短,月上居住的女仙嫦娥是个脸盲,玉帝的外甥二郎神是个二货,还有一个喜欢炼丹的太上老君,其实是个天界男神,每天都要往脸上沾满白胡子,画出皱纹,这才能抵挡女仙们的骚扰,每天神仙们的生活都是鸡飞狗跳的。 这样的话本他还真没看过,十分风趣幽默,可细细读来,又让人欲罢不能。 大周朝到是有一些神仙传说,各地也有什么山神,水神,龙王之类的神灵,崇拜天神娘娘,动不动就要送祭品去祭拜娘娘,天帝,各种星君,但其实完全不系统,现在乍一看,自然觉得很高大上,不自觉就入了迷。 而且他说红尘胡闹,但写得非常真实,刻画的那个天庭,好像当真存在。 甚至即便是这般写,把神仙写出了人的一面,但威严感居然分毫不少,天庭中的那些法宝,神仙斗法时的天崩地裂,还有神仙们谈论的那些法术,偶尔只言片语提及女娲等大神的丰功伟绩,都让人震撼不已。 既然话本里的神仙显得很亲近,却无那种近之则不逊的疑虑,良久,徐太傅笑道:“阿尘好好写,写完了也送我一本。” 几个人闲聊了一会儿,正午将至,小太监就过来领人:“陛下赐下福面,还请各位前去享用。” 所有人登时都来了精神,连忙站起身,整了整衣裳,跟着小太监出去。 红尘隐约还听见外头人声鼎沸,很多人想来吃一碗福面,蹭蹭福气,为此一掷千金的不在少数。 小太监显然也注意到外头的乱象,苦笑道:“都是些远道而来的,还都有些名头,每年都这个样子,咱们万岁爷也懒得管。” 这些人有的提前半个月就到了,日日等在外头,其实至少有一小半不是为了祭奠,而是为了能近距离看看皇帝。 红尘叹了口气,皇帝啊!想当年她提起皇帝来,也是恨不得五体投地,激动得不行。 说起来,她亲生母亲还是公主,上辈子皇帝待她也算好了,她出嫁的时候,还赐下一大笔嫁妆,无论是给夏家的面子,还是给女儿的面子,反正她得了实惠。 嫁进王家那些年,红尘过着锦衣玉食的好日子,到多亏了有这么一笔丰厚的财产。 巨大的,简直能称之为巍峨壮观的大祭台下,已经摆满了长案,长案虽大,能占据的人也是有数,除了万岁爷钦点的那些之外,其他人个个都盯着。 不只是为了求福气,那更是体面。 不算万众瞩目。也是众目睽睽之下,红尘几个一路被引着,穿过后面密密麻麻的各级官员,走到离祭台最近的位置坐下,方位正好,视野最佳。 一边伺候的统一着装的仆从,低声问了句:“可是红尘小姐?” 红尘就点了点头。 那仆从面上一喜,忙招呼一声,把她眼前的碗筷都换了,本来都是素白瓷的碗筷。这会儿全换成一种墨色的玉碗。筷子也是玉质的,触手温润。 “哼,怎么她的碗不一样?我们的也要换。” 旁边忽然传来声音。 红尘一转头,就看见那边坐着陈琳。还有另外一个闺秀。陈琳皱着眉。另外的那个千金一脸骄横。 仆从到是客气,低下头小声说了几句话,陈琳顿时满脸愕然。显然是认出红尘正是那日收了她银子,被她从山坡上‘赶走’的那个。 另外一个闺秀则是吓了一跳,低下头不说话了。 已经落座的人,不免侧目,看红尘她们的表情十分古怪。 这些人显然认识那边的小姐,和平郡王的千金坐在一处的,乃是乐平县主,一向野蛮的很,连在荣华郡主面前都敢炸刺,这回竟让仆从一句话说得闭嘴不言,看来这个小姑娘不简单。 也有人认出她是谁,就更是奇怪,毕竟红尘的身世说起来,至少如今算不上高。 这么多人注目下,方怡顿时手无足措。 小胖子更是脸上涨红。 红尘笑了笑:“机会难得,一会儿可得尝尝福面的滋味。” 那小胖儿还好,方怡整个人都快化了:“以前京师祭典,爹爹都是花重金买些符箓回家,别说吃福面,便是亲自前往都不成,现在我竟然坐在祭台下面了,一会儿还能上去,做梦也想不到。” 小胖子也连连点头。 终于到了时辰。 杨师缓步走出,一身法衣,熠熠生辉,心下松了口气。 他负责主持祭典,表面上镇定自若,实际上也是一脑门子汗,这几天根本就没敢露面,都是他的徒弟在操持,要是再过些时日,他就当真受不了了。 “赐福面!” 一声令下,热气腾腾的面条一根根被挑入碗中,到了红尘他们这儿,那仆从脚步一顿,后面一人上前,换了一口锅。 面条入碗,看起来到是普通,可手里端着的人,无不十分珍惜。 “请诸位享用!” 一开吃,红尘就顾不上东想西想的,恨不得把头都埋进碗里,按说不过是碗苗条罢了,面做的,能好吃到哪儿去,可就是鲜香可口,含在舌头上,鲜味炸开,满口余香,什么龙肝凤胆的,估计这会儿都不能把她勾搭走。 面再好吃,也有吃完的时候,细嚼慢咽,磨蹭半天,恨不得舔碗,可它还是没了。 等到仆从把碗筷都收拾好,杨师就跟在陛下身后,缓缓登上祭台。顿时,所有臣民,山呼万岁,齐齐拜倒。 红尘跪拜,有那么一瞬间,觉得皮肤发烧——这种气氛实在能感染人,想来皇帝每日都高高在上,有这么多人向往崇拜,一言能决人生死,他就本来是个清明的,也要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行过三跪九叩的大礼,红尘就跟着重臣们,整整齐齐,一步一步,踏上祭台,鼓乐响起,厚重的钟声一声声连绵不绝。 皇帝升座,端坐于最高高台之上。 于太夫人身上穿着厚重的法衣,身后带着男女各十二个灵师,双手高高举起象征大周朝国运昌隆的小型镇国鼎,鼎内烟雾缭绕,香烛的烟气,在祭台上弥散。 祭典开始。 方怡激动得不行,使劲掐着红尘的手,嘴里念念有词:“这是于太夫人,天啊,真是于太夫人!” 于太夫人并不是一位灵师,可全京城最顶尖的灵师,都要先在她老人家门下受教,过关了才敢自称灵师。 方怡从小就是听着她老人家的故事长大的。 于太夫人也果然有气势,祈福舞尚未跳,已经让人目眩神迷,移不开眼睛。 红尘也面容严肃,紧紧盯着她看,在她的视线里,太夫人身上有一层荧光,尤其是她站在祭台上的一瞬间,光芒直通上天,别人看得眼前一晕,只觉得不敢直视,隐隐能感觉到老夫人身上的神秘力量,红尘的视野却更为清晰,能清清楚楚地看到力量在流动。 不过,太夫人天庭却有一片阴影,红尘眯了眯眼,一瞬间还以为是自己的错觉,可心里一跳,总有种不祥的预感。(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七章 救驾 鼓声响起。 皇帝从御座上站起身,躬身行礼,众臣民又齐齐拜了一拜。 于太夫人单手高举镇国鼎,一甩袖,本来衰老干瘦的身体,一下子就爆发出最强大的力量。 如此众多的灵师,同一时间开始跳舞,踩着鼓点,一步一步,就像踩在人的心尖上。 祭台上所有人的心都一颤一颤,浑身冒汗,扑面而来的威压让人屏息凝神,甚至感觉到脚下的地面微微颤动,这么多人,这么大的祭台,除了鼓乐声,连呼吸都听不到一丝一毫。 红尘也一时间被迷惑了一样,有一种翩然欲仙的畅快感,浑身轻飘飘的,就像有一阵风就能把她吹到半空中去。 只是一回神,她就发现应该是镇国鼎和祭台上的布置起了作用,即便如此,感觉也很神妙。怪不得但凡祭典,筹备时间都漫长得很,还有那么多人争先恐后想要上祭台。 于太夫人已经一边跳舞,一边登上最中央的高台,一扬手,金红色的花瓣就随风飘落,周围好多人都忍不住张开双手,甩开袖子去接,弄得满身花香,也丝毫不以为意。 鼓声震天,天旋地转。 红尘沉浸其中,脸上露出一丝微笑,却猛地感觉到自己指尖上一痛,一下子睁开眼。 她身上的青锋竟不断地颤动起来。 一抬头,于太夫人所立的高台上,居然笼罩了一层薄薄的雾。或许别人还看不见,但是越来越浓烈了。 还有皇帝陛下御座下,那雾气更浓厚。 这祭台……祭台内有什么气息蠢蠢欲动,于太夫人没上台时不显,但镇国鼎一出现,这气息一瞬间就暴怒起来似的。 红尘蹲下身子,摸了摸地上平整的石块儿,脸色忽然一变,伸手捂住怀里的几本书,大喊道:“停。停下来。于太夫人不要跳了,大家下祭台,马上。” 话音未落,她自己一个翻身。也顾不上走台阶。直接就跳了下去。 红尘的声音不小。一嗓子吼出,甚至把鼓乐都给压下,好多人听见。面面相觑。 徐太傅皱眉:“阿尘?你这是作甚,别胡闹,祭典怎能轻易停止?万岁爷还在呢。” “来不及解释了。” 她是真来不及解释,只是台上那些人可不会听她的。 于太夫人的节奏都没有乱,目光却落下来,略带了几分疑问,红尘一拍头,叹了口气,她都忘了,这位夫人的祈福舞,可不是随随便便哪个人跳的,一旦开始,就有一种力量牵引,舞蹈不完成,根本就不大可能停下。 “镇国鼎,把镇国鼎扔掉。” 红尘又喊道。 好些人皱眉。 平郡王家的五小姐冷笑:“你还认识镇国鼎,不错嘛,我还当是哪来的疯子……” “阿琳!” 旁边有一小姐戳了她一下,陈琳闭上嘴,显然想起来,这个什么红尘是陛下下旨让上祭台,她这么说,好像再说是陛下识人不明,但这次祭典她期盼许久,刚才正祈祷中,结果让这人给打断了,心里膈应,怎么想怎么不是滋味。 陈琳闭上嘴,深吸了口气,脸上却露出几分不屑,低声道:“怎么让人破坏祭典?御林军干什么吃的?” 这次祭典,陛下很重视,派了御林军来维护秩序。 陈琳一喊,果然有几个巡逻站岗的御林军蠢蠢欲动,只是还有些犹豫,这样的场合抓人,好像不太合适。 正乱着,红尘顾不得别的,一伸手从怀里掏出一本缝好的本子,这是她用来写话本的,纸上面还带着墨香的,把整个本子拿去来,捂住鼻子,这才吐出口气,脑子一清。 “咦?” 众人也忽然发觉不对劲。 前面有几个站得离高台最近的老大人,脸上发青,呼吸急促,双眼浑浊,摇摇欲坠。 后面的也一阵头晕目眩,撑不住接二连三地扑通扑通倒下。 陈琳捂住头,强忍着恶心的晕眩感,四下张望,瞠目结舌:“难道……中暑了?” 此时正午刚过,太阳老高,的确有几分热气,虽然春天中暑有点儿奇怪,也不是没有可能。 祭台之下顿时骚乱,议论纷纷。 御林军也吓了一跳,不知所措,有几个一看陛下坐在高台上毫无声息,都拼命冲上去,结果上去一个就倒下一个。 杨师脸色骤变,他的脸也发青,可心中却更凉——如果在自己举行的祭典上,皇帝出事…… 别说皇帝,这朝中重臣,陛下的左膀右臂可都在呢,要不然也不会让御林军负责站岗放哨,万一出事,眼前这些人被一网打尽,那大周也就完了。 他努力把视线转移到红尘那儿。 红尘到还站得好好的。 杨师也是病急乱投医:“红尘小姐,你知道原因?可有什么危害?有没有解救……的法子。” 也就几句话的工夫,他也眼前发黑。 红尘在底下转了两圈,皱眉,举起手里的纸张晃了晃,犹豫了一下。 她用来写话本的墨汁可不一般,纸张也不一般,那是水神送的,而且她为了墨汁更亮更香,还用有灵性的佛前烛台供奉过,按照大周通常的说法,他们具有神力。 “我也不知道行不行,先试试再说?” 杨师已经说不出话,只能拼命眨眼睛——别废话了,赶紧试试! 这时候,只要能让万岁爷平安无事,他这条命丢了也无所谓,他一个一只脚踏进鬼门关的老头子死,总好过杨家满门抄斩。 红尘跳上祭台,先找到歪在地上的杨怡。从自己的话本上撕下一张,直接糊住她的口鼻。 刚刚糊住不久,杨怡就坐直了身子,眼泪吧嗒吧嗒地掉。 “别哭,自己拿着。” 红尘攥住她的手,让她拿着那张纸,顺手又把她推到祭台边上,“快下去。” 祭台上一堆人,虽然身体不能动,神智却清醒。一看如此。都目不转睛,不敢眨眼地盯着红尘……手里的东西。 下一个是徐太傅。 红尘也是想着先把熟人弄醒再说,至少这些人不会找她麻烦,同样是一张纸。贴在徐太傅的脸上。他也能说话了。一只手抓着纸,一边高声叫道:“陛下,陛下怎么样?” 此时众人抬头。大惊失色。 不知道什么时候,御座竟被一团浓黑的迷雾笼罩,根本看不到皇帝的模样。 那些御林军还前赴后继地拼命向上冲。 但无论是何等高手,一上祭台就左晃右晃,晃晃悠悠地歪倒。 红尘气得跳脚:“徐大人,别让他们上来,只能添乱,现在我手里这种纸张还管用,就请几位大人拿着它去看看陛下。” 徐太傅脸色沉重,点了点头,二话不说去安抚御林军,换了往常,他肯定支使不了这帮陛下的亲军,但到了如今的地步,显然负责陛下安全的将军也满脑子混乱,徐太傅又德高望重,不自觉就听命行事。 交代完,他自己拿着纸,红尘又分了几张给几位重臣。 这东西确实很管用。 一群大臣拿到手,都清醒过来,一拥而上,向着御座走过去,虽说御座不是他们这些臣子该接近的,但眼下可不是只求自保的时候,如果不够积极,谁知道万岁爷好了会不会记恨! 红尘乃是白身,她不搀和此事,不光是不想再多出风头,还因为那毕竟是皇帝,太接近了恐怕不妥。 她就只重复性地撕下手里的书页,塞给每一个祭台上的人,等人清醒,再送下祭台。 只是人数太多,红尘一个人有点儿发不过来,干脆呲溜一声,直接把手里的本子扯开,让方怡上来,顺手又抓了两个,把东西塞过去让他们一起分发。 方怡伸手捧着那几页纸张,就和捧着圣物一样,战战兢兢,小心翼翼地分发下去。 红尘扫了一眼,发现每一个拿到纸张的人,都把这东西看得万分重要,很是珍惜,包括那一群位高权重的王孙公子,大概也把这些纸张当成宝贝了。 虽然严格说来,的确挺宝贵。 于太夫人她们也都乱了,傻了眼,可祭台上所有人都倒下,唯独她们好好的。 现在是没人关注这些,可一帮子官员看他们的目光,明显不对,若非太夫人名望甚高,恐怕此时已经把人抓了起来。 红尘却大大方方地过去,低声道:“太夫人,快把镇国鼎扔了。”说着,她就拿了张纸,直接塞到里头,随手把好好一个珍贵的镇国鼎扔地上。 烟气一灭,祭台的感觉就变得好了些许,但也只是一点儿。 “陛下,陛下可有大碍?” 徐太傅一回过神,吓得满头大汗,亲自领着人向御座上冲去。 底下一群人紧紧张张地注目,眼看着徐太傅冲了两层台阶,脚下一滑,咕噜噜就滚下来。 “哎哟!” “腿,我的腿!” 想献殷勤的人有很多,尤其是那些皇亲国戚,都是争前恐后,奈何没有一个冲得进黑雾,最多的能爬个三四石阶,还有大部分连冲都冲不过去,就一脑袋歪倒起不来了。 徐太傅破口大骂:“谁把石阶修得这么多?” 其他人面面相觑,一时都不知如何是好——陛下坐的御座,当然要高高在上,一共九九八十一个石阶,那是正经的规矩。 而且真不是石阶的问题。 在场的都不是傻子,徐太傅一晃眼就回过神:“不对劲,看来有问题,咱们上不去。” 这是陛下此次来颍川,没带皇后宫妃,也没带几个皇子,要不然,上面的人还要多,底下这帮大臣更紧张。 要是大周的皇族一口气没了……隔壁北燕一定很开心。 徐太傅一转头:“红尘小姐?” 红尘无奈,叹了口气:“好吧。我再试一试。” 一群人都双目灼灼,盯着她看。 他们是个个振奋,简直要把红尘当神仙看待,可红尘自己心里没底的很,深吸了口气,一步一步,慢慢走过去,双手举起自己的话本,一靠近御座,围绕着御座的黑雾就蠢蠢欲动。 徐太傅一众人吓得脸色发白。咬紧牙关。双拳紧握。 红尘一走上去,黑雾触碰到她手中的书籍,就被一层光圈挡在了外面。 眼看着红尘慢慢走上前,进入黑雾的包围中。看不到影像。底下的心情更是焦躁。 徐太傅猛地一转头。瞪着杨师:“到底怎么回事儿?祭天大典何等重要,怎能出这种纰漏?” 杨师也欲哭无泪,他什么都不知道。叹了口气:“还是等陛下平安,再行计较。” 如果陛下有个万一,也就不用计较了,他肯定看不到此事的结果。这个责任,他不担负,也没人能担负。 杨师有点儿冤枉。 祭天大典虽然是由他主持,可他到底年纪大了,精力不济,仅仅是挂个名字,实际上另有分工,做具体事务的,那全是万岁爷的心腹中的心腹。 不知道过了多久,太阳被乌云遮盖,整个祭台上气氛诡谲,台下有御林军压制,那些平民百姓们离得又远,大部分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到不至过于混乱,上面的重臣,却已经开始考虑后果,越想越害怕。 “太傅大人,您说,那位小姐管用吗?” 一个年轻的官员忍不住问道。 徐太傅怔了怔,一咬牙:“放心,那是陛下都赞过的灵女,你来得晚没看见,前几日求雨时,她竟能招来水神现身布雨,这么点儿小事,肯定手到擒来。” 红尘此时的情况,却说不上特别顺利。 周围都是浓稠的黑雾,冰凉的气息一丝丝钻入体内,怀里的青锋已经挣脱衣衫,蹭一下飞出来,围着她徘徊,所过之处,黑雾散去。 红尘咬牙坚持,脸上的神情就显得越发冷俊,里面的人要是能看得见,看她一眼,也许会被她身上的荧光照得眼花。 收摄心神,根本就不去想走了多少步,拼命走下去,就在红尘都想放弃的时候,终于看到了那位陛下。 皇帝僵硬地坐在御座上,身前跪着大太监,还有几个打扇的宫娥,一动不动,只有眼珠子还能转。 红尘顿时松了口气,一股暖流升起,一下子来了力气,冲过去就把整本书一撕,所有人脸上一糊。 “咳咳咳咳!” 皇帝咳嗽出声。 他旁边的大太监连忙给他捶背。 “你……你救驾有功,我回去一定要赏你!” 红尘干笑了一声,举目向下望,忽然一挑眉,扭头笑道:“陛下,请恕民女无礼,只能让您冒险跳下去了。” 上来的时候,她得一步一步走,不会飞,不过下去再走,那皇帝可受不了。 “啊?” 皇帝还有太监宫娥瞪着红尘,就见她从怀里拿出一包种子,在御座后面撒了好多,又拿出一包,合在掌心里念念有词,念了半天,一抖搂扔下御座。 “这是?” 红尘深吸了口气,双手轻轻地在种子上抚过,就见御座后面的几颗种子,一眨眼就在石头上生根发芽,长出绿藤,越长越长,垂了下去。 “陛下,我知道这很冒险,但咱们不能在上面太久,以防生变。” 皇帝看了她一眼,表情慢慢放轻松了些:“朕还未老,你一个小姑娘都不怕,朕怕什么!” 至于太监和宫娥怕还是不怕,都不能影响大局。 红尘道了一声失礼,拿起藤蔓,在皇帝的腰上捆好,自己也凑过去,和万岁爷站在一起,再示意剩下的人照做,当然,万岁爷用的肯定是最粗,看起来最结实的一个。 不等皇帝准备好,红尘一跺脚就跳了下去! “啊!” 徐太傅正和身边的人紧张讨论,转眼看到陛下的龙袍飞舞。从天而降,尖叫了一嗓子,白眼一翻就昏死过去。 无数大臣先是一愣,哭天抹泪,争先恐后地扑过去看万岁爷的情况,红尘让人一挤,就挤到后头。 红尘可顾不上他们,走过去把几个小型镇国鼎捡起来,在祭台上按照方位摆好。 于太夫人吓了一跳:“阿尘,这东西不是有问题?” “不是它有问题。是它不够厉害。您放心,我布一法阵,危局自然能解。”这不是红尘说的,是她怀里那本阵型大全在出声指点。 红尘只负责按葫芦画瓢。三下两下。镇国鼎摆放好。把里面的香拔下,又让人从底下的老百姓手里借了香,重新插下去。拿出符箓,一甩即燃。 香气绵绵上升。 说来也奇怪,那浓稠的,人们肉眼可见的黑雾,一碰到这香火气息居然像融化了一样,黑色转淡,变成灰色,又变成白色,最后变成了金色。 御座所在的高台,位置最高,一瞬间金光环绕,众人大惊失色! “天啊!” “祥瑞,这是祥瑞之兆,天神显灵!” 无数人热烈欢呼,于太夫人也一脸的惊奇,还带了几分狂热,抓住红尘追问个不停。 红尘没办法,揉了揉脑袋,想了想道:“太夫人您请看。”说着,她指了指地面。 于老夫人疑惑地低头,乍一看没看出什么,不过是普通青石,她刚想说话,忽然一怔,低头仔细检查:“这是前朝的祭天台?” 红尘苦笑道:“怕是把人家前朝的祭天台拆了,直接弄到这边重建的,祭天台受前朝香火,与前朝国运相连,前朝一灭,自然就变成了普通的石头,用一用到无妨,但今日夫人所用的镇国鼎,虽然很小,可制作精良,上面刻制的法阵,使用的香,都是特别制作的,充满杀伐之气,您又在台上跳祈福舞,祭台的灵性未完全灭绝,被镇国鼎一激,敌意巨大,生成煞气,台上之人都是大周重臣,与大周气运相连,也就受了煞气的攻击。” 于太夫人听得似懂非懂。 红尘也没想着真让外行人弄得太明白,只是简单说说,“但祭台内的煞气看着厉害,却毕竟陈国已经亡国多年,煞气也后继无力,我助镇国鼎气运大涨,此长彼消,祭台内的残余气息也就俯首称臣,愿意顺服,煞气也就转为灵气。” 于太夫人松了口气,轻轻拍了拍红尘的肩膀:“无论如何,阿尘你这次立下大功了。” 虽然出了乱子,祭天大典半路夭折,不过,到没多少人觉得失望,能见到这么一场‘好戏’,底下的老百姓也表示,光是说八卦说上一个月也说不完。 御林军控制场面。 此事远不算结束,皇帝回头肯定得追查到底,看看此事是认为,还是纯粹的意外事故。 红尘他们就一早回了驿站。 这次回来,待遇大不一样,驿站里所有人都殷勤的不行,连同那些权贵们也上赶着殷勤。 “那个……您的神书还有没有?我这只有第十三章……” “小姐,不知小生可有幸能拜读大作?” 红尘:“……” 那些话本,她都是随手写着玩,纯粹练笔用,以免替玉珏空间里那些大能写故事时手生,可真没想着大肆公开。 红尘既不想多一个才女的名声,也不想让人说她写的东西上不得台面。 当然,给别人看看也无所谓,第一页就写明了是随笔,写着玩的,不是严谨的文章著作,也不会有什么大儒和一个十六岁的女孩子较真。 再说,在这个文人士子把各种情、色写得露骨又唯美的时代,她写点儿神仙故事,那不叫事儿,况且她文笔又不坏,无论什么样的读者读了,也不能说她写的东西不好看。 只是眼下的情况,这帮人已经把红尘写的话本,当成具有法力的神书看待了。 刚才就有两个大商人,不知从何处探听到消息,托了好几个人来探问,看看能不能买两本随身携带。 据说,他们家经常做海外贸易,商队游走四国,想带两本神书防身,红尘一再声明,那只是话本而已,之所以起作用,是纸张和用墨不一般,对付的也仅仅是煞气,并不是强力护身符,可惜她这会儿说什么也没用,还被人当做谦虚。 这一本《上仙》要是出售,说不得能成为今年最出名,最畅销的书籍了。 红尘叹了口气,往好处想想,如今笼罩在她头上的都是光环,也不算什么坏事儿,没准儿过不了多久,她就成名士了,眼下当名士可是好出路,身为名士,在四国全会被供起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八章 郡主? “……这本书就是拿去印刷,出售,也不会起什么作用的!” 红尘头痛地看着方怡一脸前程,双手合十,冲着她拜来拜去,哀哀恳求。 那小胖子也偷偷摸摸斜过眼看她。 她到是忘了,方怡家里是乡绅,也有几间铺子,她外祖那边还经营书肆。 至于小胖子,家里干脆就是经商的,家学渊源,看见买卖就激动起来,当然,也不只是为了赚钱,红尘知道,他们两个是真心觉得这本书乃是无价之宝。 “随你们的意,别写我的名字,呃,就起个别号,叫苍青居士算了。” 反正她早年住在苍青山,就叫苍青居士也挺妥当。 方怡高高兴兴地应了一声,还没出门,外头就有一大波人过来送东西。 是万岁爷的赏赐。 那位陛下身边的大太监亲自过来:“小姐别拘礼了,咱们万岁爷说,这就是做长辈的,给小辈儿点零花钱,您啊,尽管拿着便是,来,咱先去见见陛下,他老人家一醒就想起您了。” 红尘:“……” 如果可以,真不大想和一只皇帝打交道,她见过的皇帝,可不是什么好东西,奈何人生于世,不是什么事儿都能自己做主,例如皇帝召见,她就不能说不见就不见,唯一一个敢这么做的,那是皇帝最疼爱的亲儿子。 陛下暂住的园子,乃是陈家精修的园子。自从知道万岁爷圣驾将至,已经翻修过好几次,认认真真打理,绝对比京城的园林不差,红尘走侧门进去,便看得出精雕细琢的痕迹。 皇帝只穿了身常服,坐在书房,立在窗前举目远眺,红尘行过礼,就被他叫到身边。 这是红尘第一次和一个皇帝这么接近。 和想象中的不同。他有点儿老。有点儿普通,身上也没有真龙天子的气势,就像个寻常普通人一样,或许多了一点儿威严。 “你看。他们在收拾祭台。还有祭台上的藤蔓。” 那日红尘催生了自己淘来的种子。上面是藤蔓,下面是厚厚一层绿叶,她不在乎。那东西纯粹是她拿来点缀房间的玩物,可以在任何地方生长,木头,石头之类都可以。 玉珏空间里有人说,某个大能拿这东西改善沙漠,结果太多了,生命力又极为顽强,几乎蔓延成灾,万不得已,组织了一群人天天去除这等植物,折腾了好几个月才控制住。 送给红尘的时候还千叮咛万嘱咐,千万别随便往山里撒,这东西真是比杂草顽固得多,不好清理。 那会儿和陛下一下来,那就叮嘱过,这东西要清理掉,估计那帮御林军还有大臣脑补了什么东西,十分重视,连夜就小心翼翼地清理,只是动作太温柔了一点儿,看样子把杂草藤蔓也当神物对待。 皇帝的神色有些凝重,不多时又疏远下来,扭头看向红尘,盯着她的脸。 红尘低下头,总觉得映射在自己脸上的目光,带着一股子辛辣。 距离皇帝这般近,一阵阵属于权力的‘腐臭味’扑鼻而来,简直让人颤栗,连她也感到不太好。 皇帝到慢慢柔和了眉眼,像是很高兴的模样:“你叫红尘?不像你母亲,也不像父亲。” 红尘心中一跳。她上辈子就知道,皇帝不喜欢皇后,待皇后十分的冷淡,生下最后一个皇子,竟是个痴傻儿后,就更冷淡了,到如今,就连年节大宴,皇后也不一定露面。 她的相貌酷似皇后,可不是什么隐秘。 皇帝却并没有表现出一丝半毫的不喜,反而像是有些怀念,目光很留恋,迟迟不从红尘的面颊上移开,良久才回神笑道:“说说你想要什么?” 红尘嘴角抽了抽,她说才是傻子好么?这时候正常的做法当然要好好表一表忠心,说一说自己对万岁爷有多么孺慕,尊重,自己所谓的功劳有多么微小,没有自己万岁爷洪福齐天,也不会有事儿,赏赐什么的绝对要拼命推辞的。 皇帝果然高兴,大笑出声:“好,好,知道你孝顺,不过有功当赏。” 他想了想,低头沉吟,轻声道:“朕的皇后此前一直跟朕说,想认一孙女,承欢膝下,朕看你就很好,回了京去和皇后说说话,若是投缘……” 话虽没有说完,看意思是要她做皇后的孙女了,红尘一怔,不等她推辞,皇帝已经笑着转移话题:“朕听说这次众卿家能平安无事,全靠你一本神书庇佑,不知是什么书?可否给朕一阅。” 必须可以。 皇帝要看书,谁敢不给? 红尘只好乖乖奉上,幸亏她练字的时候顺手多抄写了两份,要不然这会儿还真拿不出来。 当初她分下去的书页,全都让那帮大臣小心妥善保管,根本无法回收,私底下还有人想高价求购来着,红尘自己就听见好些人出大价钱想集齐全本。 皇帝坐在那儿看书,红尘见他老人家此时似乎没打算说一说祭台上所发生的事情,便很有眼色的告辞离去。 刚回到驿站自己的房间,红尘就伏案把她记下来的几个一开始活祭时,混在人群里裹乱,图谋不轨的人像画出来,刚画好,倒了杯茶还没来得及喝,徐太傅就找过来,进门先作揖笑道:“拜见郡主!” 红尘一挑眉:“太傅大人别说笑,仔细让别人听见,再给咱治个大不敬的罪。” 徐太傅摇了摇头,这些事儿外面的人还收不到风声,他们一早就知道,陛下有什么旨意,哪怕是私事也得由秉笔太监,翰林学士来拟旨。总不能万岁爷自己随随便便就下了。 红尘的具体身份,京城里不该知道的人是一点儿都不知道,能知道的人早就清清楚楚,就是以前不清楚,马上也会弄清楚,这一次颍川祭典,她出尽了风头,满朝权贵可以说多欠下她人情,这会儿,但凡是她想做的事情。只要不过分。一准儿有无数人愿意帮她做到。 看陛下的意思,显见也对这个外孙女不一样了,徐太傅轻声叹气,要他说。让那位陛下惦记上。还真说不出清楚是不是好事。不过,能正正经经地被封赐郡主,总是别人求不来的福报。 “此事大体已经定下。陛下还找了几位翰林替你择定封号,你这个郡主,早晚的事儿。” 徐太傅笑道。 红尘心中也有些意外,皇帝是说过,让皇后娘娘认下她做孙女,但皇后娘娘的孙女,也不该封为郡主,皇后的义女还差不多。 郡主啊,平郡王家的五小姐也不是什么郡主,连个县主也不是,如果上辈子她有这样的身份,王家敢逼死她吗?王越敢在她没死之前,就和陈琳勾勾搭搭? 这么想,她居然有一点儿小激动,红尘扑哧一声就笑了,笑得徐太傅莫名其妙。 “……没什么,我就是挺高兴的。”红尘摇摇头,“原来我也是俗人一个,陛下如此恩典,真让我受宠若惊。” 徐太傅这才松了口气,他还怕这丫头欢喜疯了,只是:“可看陛下的意思,似乎……” 似乎不太愿意让红尘和夏家走得太近。 红尘挑眉,也隐约咂摸出一点儿滋味来,皇帝让她做了皇后的孙女,而不是外孙女,其实只要一道旨意,她正正经经地入夏家族谱,她是公主之女,也就是皇后外孙女,同样是恩典,但这位陛下宁愿封她做郡主,也没明旨要她回夏家。 一开始红尘觉得也许是陛下在施恩,毕竟是陛下,或许知道她婉拒夏世杰,不想回夏家的事儿,于是特意下了一道旨意,让她得偿所愿,但仔细一想,还是那位陛下不打算让她回夏家的可能性更大。 她忽然就有一点儿担心——难道夏家招了皇家忌惮? 上辈子夏家到是平平安安顺利度过了大周皇权更替,但那是她当时看到的,谁知在她看不到的地方,有什么艰难险阻? 她只记得夏家的子弟们前赴后继,一批一批死在战争中,他们立下赫赫功勋,护持夏家屹立不倒,越发展越好,那时候她并不在意几个弟子的死亡,现在想一想,夏家的根基,是用无数鲜血浇铸,白骨堆叠而成。 这里面还不知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 “我心里有数。” 徐太傅失笑:“知道你是聪明人……咦?你这是画的什么?” 红尘也没瞒着,低声道:“是那日我们作为灵童灵女,即将被活祭时,底下起哄的一帮人,看他们来者不善,好像很希望朝廷真拿我们祭了天。” 徐太傅皱眉,点点头:“这几张人像交给我,此次大典闹成这般不是小事儿,我看这些人就很可疑。” 红尘一笑,很无所谓地把画像推过去,才把这位送走。徐太傅能动用官场的力量,没准儿还真能查出个七七八八。 除了徐太傅,红尘又遇上几个心照不宣来给她道贺的,她也是装聋作哑只当不知道,旨意一日没下,她就全当没有郡主这回事儿。 没两日,众人也就没心思惦记红尘了,祭典之事牵连甚广,就连杨师也被叫去骂了一顿。 不过杨师一出来,就长长吐出口气,整个人都虚脱,坐了半天,擦了擦头上的冷汗,脸上的表情也和缓了。 皇帝还要骂他,就是把他当自己人,没觉得这事儿与他有关,要是这会儿万岁爷不闻不问的,他才该考虑考虑,怎么保住妻儿老小一条命。 祭典半途而废,陛下也早早起驾回京。 一开始他老人家还没打算这么早走,怎么也是出来一趟,总要多转几个地方,奈何这次出了这么一桩事,京城也不安,皇帝生怕再出意外,很快就下令回京。 红尘他们三个,灵女的任务是彻底完成了。跟随圣驾一起回去也行,想自己走,也不会有人为难,方怡胆子小,红尘也谨慎,还是随着大部队一起行动,省去车马费,伙食费,还有人照顾,真是再好不过了。 只可惜回去的路上。恐怕不比来时那种极佳的待遇。 方怡还是和红尘坐一辆马车。马车比较小,防震做得也不比上一次好,还没出城,已经颇有些颠簸。 即便如此。方怡还是十分高兴。趴在车窗上一个劲儿贪婪地向外看。 来颍川时。他们都抱着舍去性命的决心,就是再好的风景,那也不觉得好。现在别说颠簸点儿,就是小胖难受的一上车恶心想吐,还是乐陶陶,脸上的喜色想掩盖也掩盖不了。 如今他们可了不得,身为灵童灵女,朝廷每月给俸禄,见官不跪,好处多多,一下子从吃大亏变成了占大便宜,那小胖还嘀嘀咕咕,嘀咕着回去要看看他继母的表情有多好看。 小胖的生母早逝,爹又娶了继室,继室的儿子也不老小,商户人家规矩不严,为了家产是什么都做得出来,那个继室没少磋磨他,好在都是普通人,家里的钱也没多到下死手的地步,继室更算不上特别狠毒,最多也就给了脸色,日子还能过得去。 红尘坐车上,心里也有那么一点儿得意。 不知夏家能不能得到她的消息,纵使夏家没关注,不知道,想必夏蝉该是知道的,她得了消息,也许还能少吃两顿饭,正好省去费力气减肥,还节省了银子,这等好事,想必无论谁听说,也要道多来上几次才好。 千里之外 夏府 夏蝉的确收到了消息,而且非常快,几乎是消息在颍川那些权贵中传开的第三日,她就得了信儿。 又是三日,夜夜噩梦。 “咳咳咳。” 静室里安安静静,夏蝉把喉咙里的浓痰咳出来,拿帕子卷了扔进炭盆里,脸色难看的要命。 她也不知为何那么多梦,梦里都是凌乱的碎片,满腔的抑郁,不甘,愤恨。 醒了夏蝉却很从容,丝毫没有露出半点儿异样。 夏世杰得到消息也早,一得了,便匆匆来找阿婵,立在她的窗外,脸上的表情也有几分复杂,勉强压下心里的不是滋味,轻声道:“阿婵,你不用再多心了,红尘她以后恐是再也不会回咱们夏家,你才是夏家唯一的嫡小姐。” “……哥哥这是什么话,红尘姐姐受了那么多苦,早该回家,哪也没有家里好。” 夏蝉低声道。 夏世杰总觉得阿婵的声音里带着惆怅,一瞬间复杂的心思到减了几分,真心欢喜起来。 “好阿婵,你别想那么多,好生歇着,过几日你就明白,完全不必再对红尘有愧疚,她在外头也好得很。” 又说了几句话,夏世杰叹了口气,叮嘱几个婢女好生伺候,不许慢待,前几日他就听见些闲言碎语,都是议论阿婵的,说是不知她犯了什么错儿,惹得族长雷霆大怒。 夏家弟子多,人多口杂,就连那些仆从也没一个傻的,夏蝉忽然紧闭在静室,虽没人说什么,也有聪明人猜出些许端倪来。 别管哪儿的仆从,哪怕家规再严苛,他们也还是有些跟红顶白的习性,大面上大差不差,细节上就不免有些慢待,夏世杰碰见,自然气得不行。 交代完他又离了家,如今他已经成人,历练完成,开始主持夏家外务,十分忙碌,走了几步,又不觉回头,看了看阿婵映在窗纸上的剪影。 阿婵好像瘦了些。 其实他的心里的滋味有些不好受,虽口头上一直嫌弃红尘那丫头,可他老觉得有朝一日,那丫头会老老实实地喊他一声大哥,回到家来,他大面上也会照顾一二,到底是自己的……妹妹,只要她不和阿婵为难,替她寻一门正正经经的好亲事嫁出去,对夏家也有益处。 他从没有想过,原来那人是真的再也压服不了了,她会展开双翅,一飞冲天。 夏蝉立在窗前,看夏世杰在外面徘徊良久,转头离去,伸手摩挲了下窗棱:“师父这时候用了那人的人情,也不知划算不划算。” 她叹了口气。关上窗子坐好,细细铺开纸张,继续抄写经文。 朝阳初升,月亮刚刚落了下去,浓云散开,是个好天气,方怡坐在车上,还一个劲儿地看。 其实街面上什么都没有。 整个街道都清空了,隔着葱绿色的窗纱,街上别说商贩。一个行人都看不见。只有身着甲胄的御林军,还有其他来来往往传信的人,来时照顾她的小太监,也骑着马跟在马车旁边。瞧见红尘探头。便凑过来笑道:“小姐莫急。马上就轮到咱们出城。” 速度确实挺快。 红尘他们的马车靠近御驾,出了城,后面还有漫长的队伍。 “好家伙……我记得陛下下旨。说是要轻车简从,不可扰民的!”方怡揉了揉头发,从脑子里抓出一点儿信息,怔愣道。 红尘眨了眨眼:“这不是轻车简从了?” 方怡:“……” 别说皇帝带着臣子们巡游,就是哪个王孙公子出门打个猎,带上十几辆大车,那就是轻车简从不扰民。 寻常万岁爷出游,天不亮就起来,到天黑最后边车马还出不了城门,那都是寻常事。 方怡咋舌,完全无法想象。 出了城门,马车就跑得顺畅起来,红尘从垫子底下翻出个木盒,掏了一小瓶肉酱,又拿出烤好的饼子,刷上酱咬了一口,很香,很好吃。 方怡馋的不行,也凑过来扯了半块儿。 两个人抱着饼子一口一口地啃,也许是吃得太香,窗帘一动,蹭一下窜进来一只猫。 “喵呜!” “哎呀,猫呢!” 方怡眨了眨眼,拍了下胸口。 那是只狸花猫,但长得虎头虎脑,头顶上一撮白毛,眼睛又圆又亮,毛发又密又长,柔软富有光泽,姿态也优雅,十分可爱,嘴里面还衔着一枝野花,乍一看看不出品种,不过颜色很娇美。 猫咪叫了一声,花就被扔在红尘眼前了。 方怡一看就喜欢,笑眯眯伸手欲捡。 “呜呜。” 狸花猫上去就是一爪子,吓得方怡顿时缩手,就见它又冲着红尘喵呜了两声。 方怡呲牙:“哎,看来连猫都看人下菜碟,给咱们红尘送礼来了。” 红尘一笑,俯下身就去捡那支花,刚一伸手,车窗外忽然伸进来一把剑,正好压住花。 “啊!” 方怡吓了一跳。 红尘也倒退了两步,愕然抬头,就堆上一双烟灰色的眼睛。 居然不是铁牛! 她一愣。 车窗外吊着的人也一愣。 好熟悉的眉眼! 红尘一眼看见窗外的人,就觉得熟悉的要命,这样漂亮精致的眉眼,卓然的气度,说不出道不明的,飘然出世的风姿,还有这把乌鞘剑。 外面吊着的少年,也看着红尘,同样吃了一惊:“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不可能! 但是看见红尘的眼睛,从那漆黑的瞳子里看到自己的倒影,他就如酷暑寒天,饮下清凉的甘泉,沁凉到心里去,很熟悉! 少年一晃神,随即跳进车里,用剑把车上扔着的花挑开,猫呲牙咧嘴,浑身炸毛,他也不理会,随手撕下一截衣摆,小心翼翼地拾起,仔细一看,面色凝重。 “上面涂了毒箭木的汁液。” 红尘脸色骤变:“见血封喉?” 毒箭木有个俗名,就叫见血封喉,周朝曾经有一支军队,就配备这种毒药淬炼的箭枝,每每上战场都让敌人惊骇欲绝,闻风丧胆,后来因为威名太胜,招了别人的忌讳,军队也就树倒猢狲散,这种药也成了禁、药。 少年随手把花插入自己的剑鞘里:“这东西还是别乱丢,等一会儿停下再处理……” 话音未落,那只狸花猫凶巴巴冲着少年扑过来,那少年皱了皱眉,伸手欲抓,红尘一惊,“别碰!”一把抓住身前的垫子甩在那猫咪身上把它按住。 这一按,那猫忽然四肢抽搐,口吐白沫,竟是死了。 方怡吓得闭眼。 红尘的脸色也很不好看,把垫子拿开才发现,狸花猫长长的背毛里头竟然藏着密密麻麻的尖刺,刺上闪烁着幽暗的光,显然也涂了毒药。 “……真是狠辣手段!” 红尘吐出口气,虚虚地抹了把额头的冷汗,这回简直算得上死里逃生了,谁能想得到,有人敢在御驾前行凶杀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零九章 狍子 那少年解下自己的斗篷,很认真地把狸花猫包裹好,背在身后,就一翻身,轻轻盈盈坐在车窗上。 “我去京城,顺路,保护你。” 方怡脚下发软,坐下来,支吾半天才呢喃:“你谁?” 能在御驾附近大大方方出现,想来也不是寻常人,她心下忐忑,一时担心这个不会是个刺客,自己不会这么倒霉,一时又想肯定不可能,这人只看模样,也许是哪个贵公子。 再看一眼他的脸,方怡面颊顿时红了,红得发烫。 “律风荷。” 方怡愣了愣,恍惚半天,才知道这是他的名字,只是这名字也太古怪。 “小荷啊!” 红尘一笑,眉目宛然。 律风荷轻轻扬眉,眨了眨眼,却也没多说什么,显然对小荷这个称呼一点儿都不介意,虽然他是个正年轻的男孩子,本应该是最要脸面的时候。 红尘侧了侧头,看向茶杯里自己的倒影,头发似乎乱了些,没怎样打理,衣服也过于随便……哎呀,她早晨洗脸洗得匆忙,早饭还吃了臭豆腐…… “咳咳。” 现在她身前坐着的可是律风荷! 黄泉门的少门主,传说中的神仙人物。 当年在鬼谷,只要小荷在,鬼谷内门外门女弟子胭脂水粉的开销就要翻一番,衣服首饰也会变得格外精美,她在鬼谷时日短,可风气能影响人。哪怕很久很久以后,她无意间又一次见到小荷,第一反应还是检查一下自己是不是保持最好的姿容面貌。 好些人都说,林师兄做过那么多惊天动地的大事,让天下震撼,可真正让鬼谷弟子们兴奋的,还是他把人家少门主诱拐到手,给鬼谷添加了这么好的福利。 红尘自觉已是历经沧海,不像小女生那般思慕美男子,却依旧心跳快了几分。努力转移注意力——林师兄竟让小荷来了。看样子,应是暂时给哪位大人充任侍卫。 黄泉门人,一诺千金,律风荷要做侍卫。天底下无人会去拒绝。 红尘一叹。不多时。御驾停下,众人安营扎寨开始吃晚餐,她先和自家这一车人去把狸花猫埋起来。红尘蹲下身,掘开土,拿了条漂亮的蓝色缎子包裹住猫的尸体。 这猫是中毒身亡,面孔有些狰狞,红尘戴上一双厚手套,小心地拢了拢它的毛发。 “没毒针了。” 要是有的话还不好埋,再不小心伤到旁人。 红尘把猫放下去,又抱出来:“不行,还是烧成灰吧,它中毒死的,也不知这毒能残留多久。” 万一污染了土地,这一片的生灵都要遭罪,小荷闻言,就替她捡了一大把柴火,又从厨子那儿买了个瓷罐儿来装骨灰。 烧的时间到不算长,小狸花猫的个头很小,远没有成年,身量矮,骨头也细弱,没多久就装好埋到了地下。 红尘把土掩好,吐出口气,轻轻念了一篇往生经。 她一边念诵,律风荷就蹲下来盯着她的嘴巴看,满眼的好奇,等她终于念完,还忍不住问了句:“你这经文我怎么没听过?后土娘娘是谁?也是位神仙吗?” 红尘一扭头,便见这位身着雪白雪白的长袍,乌发被蓝色的缎带绑好,发髻上还垂下一颗拇指盖大小的玉石,脸如雪霜,从内到外都散发着奇异魅力的少年,竟露出三分稚气来,心下一跳,忽然窃喜起来。 前世所见的黄泉门少门主,已是一把冰冷刺骨的利刃,稍微靠近就会被剑气所伤,诚然能得无数少女青睐,却是只能远观,不可亵玩焉。 像今天这样的表情,怕是也只有少年的他能有了。 红尘眨了眨眼,心情舒缓了些,揉了揉眉心,不去多想乱七八糟的,干脆又卖弄下她从玉珏空间里新得到的神秘知识。 “洪荒自盘古开天辟地,鸿钧成圣,于紫霄宫讲道三次……后土见巫妖大战,死伤无数,冤魂于天地间飘荡,消散殆尽,于是身化六道轮回,成就无上功德,巫族自此大兴盛……” 一众人听得眼珠子都直了。 徐太傅匆匆忙忙赶过来,腿脚都有点儿发抖,结果见自己那位从天而降的侍卫一脸专注地盯着人家小姑娘,他一接到消息,说有人行刺,登时吓得满头大汗,一颗心都要从喉咙里吐出来,人家却讲故事的,听故事的,悠哉的不行。 “咳咳。” 红尘扭头。 小荷皱了皱眉,白了徐太傅一眼。 徐太傅:“……”真是%%##%!!! 他这一片好心啊,让人当成了驴肝肺! “你们别忘了,到底怎么回事儿说说清楚,这可不是闹着玩的,陛下那边已经惊动了,他老人家令御林军邵将军全面戒严,必须严查。” 红尘皱眉,一想就知道,皇帝怕是以为自己这回是条被殃及的池鱼,那个在祭典上意图把大周文武百官给除掉大半儿的家伙,一看没成功,就恨上她这个始作俑者了,于是转移目标要杀了她。 “还真有些道理。” 让徐太傅一提醒,连红尘自己都有些迷糊,难不成真是如此?这回不关夏蝉的事儿?貌似夏蝉不会如此强横,敢在御驾前动手,而且远在千里之外还能把这事儿做成! 红尘失笑,她也未免太高看那人了,夏蝉在京城的确有点儿班底,能笼络一批人为她所用,可她毕竟只是夏家一千金而已,哪来的本钱影响御前的人! “既然有陛下亲自下令调查,想必很快就能出结果,咱们安枕无忧。徐太傅何必担心。” 红尘笑眯眯地拉着徐大人一起坐下,扫了一眼,见他那黑大个儿贴身侍卫一脸严肃,刀不离手,想来是真心紧张。 不过,黑大个儿看小荷的样子,可算不上友好,很明显带着几分气氛,但小荷一转头,他的眼神立马避开。显然也是吃了点儿闷亏。 红尘轻笑。看来这黑大个儿是讨厌小荷来抢他的差事,只是徐大人就很得意。 一只手拉小荷,指了指红尘一行人,小声介绍。又转头道:“这位可不得了。是鬼谷先生的三弟子林先生亲自介绍给我的。哎,其实哪有什么危险,当时祭典出事的又不止我一个。人家都不怕,我怕什么,但林先生的好意,总不能推辞,这位律风荷律少侠,乃是林先生的左膀右臂,出身黄泉门,是一等一的高手。” “哼。” 黑大个儿从鼻子里哼了声,到是低下头没说什么。 红尘喉咙有点儿痒痒,呃,小荷究竟是为什么出现在徐太傅身边,还是让它变成一个永远的秘密好了。 反正人家小荷既然是以徐太傅护卫的身份出现,保准尽职尽责。 坐着说了会儿话,陛下的亲信,御林军的邵将军竟亲自过来,身边只带一中年文士,还有一十七八岁的小将。 邵将军客客气气,细细问过诸般情形,又把小荷那儿的毒花枝要过去瞧了瞧。 小荷没让他拿走,只让他取了一点儿汁液,他也不介意,似乎还是顾忌红尘现在的身份,他这样的陛下近臣,最了解皇帝的心思不过,如今红尘正得宠,他自然要捧着敬着。 从头到尾,只有邵将军一个人开口,他身边那两个只是一脸严肃地立在将军身后。 红尘的视线却忍不住在那年轻的小将身上扫了一圈,心下纳闷——怎么一日之内见了两个故人。 见小荷她是挺高兴,见眼前这人,她就有些不大爽快。 这人的脸她绝不会记错,霍青云,霍家独子,父母皆亡故,整个霍家只剩下他和一堂哥,表面是一重情重义的君子,上辈子世人称赞,都赞他世间无双,偏偏又是个八面玲珑的人物,知交满天下,可实际上此人可是相当冷酷无情。 红尘记得很清楚,她当年也与这位霍公子有些交往,觉得他为人爽朗,性情温和,是个值得结交的人,虽然关系不算特别密切,毕竟男女有别,但她心里真把这人当朋友看待的。 但那一日,王越英雄救美,救下惊马的平郡王家五小姐,二人暗生情愫,霍青云就在现场,亲眼目睹,偏偏没想过要知会自己这个王越的原配发妻一声,甚至每次与她见面,毫无异色,坦荡从容的很。 自己被瞒骗了三年,一直到那位五小姐情根深种,不能自拔,简直要昭告天下,整个京城贵族圈子里差不多都知道了,她才得了消息。 事后要不是王越说出霍青云在里面扮演的角色,说他有多承霍公子的情,红尘恐怕永远也不会知道此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的人。 这也就罢了,最多算霍青云没把她当回事,总不能你把人家的客气当做友好,就要要求人家汇报同等的感情,人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不爱搭理你,难道还有罪不成? 只是后来,她年纪大了,逐渐成熟,到想起一些旧事,有一次她泡温泉时差点儿让一醉鬼闯进门,若不是身边调教的丫鬟机警,还不知生出多大乱子,类似的事儿发生过好几回,她一直没怀疑什么,直到她发现夏蝉搀和其中,这才惊觉,只是她那时候已经和夏蝉半扯破脸,心里防她防得很,自己的行踪肯定不会露给她,细细想来,这几回出事儿,到每次都是和霍青云见面之后。 直到现在,她也不清楚霍青云是不是真的把她的消息泄露给了夏蝉。 红尘低下头,面上没有露出异样。 反正她此生不打算再和这人打交道,当定了陌生人,离此人远一点儿便是。 除了自己之外,旁人到多得他的好处,想必这就是个伪君子,只要不露陷,一直伪装下去,一辈子都做个君子。也是无妨。 在玉珏里有一本武侠小说,好像写到过一个伪君子,说他很可惜,做了一件错事,若是能一生维持那张假面,到也是众人之幸。 红尘知道,很多人觉得真小人比伪君子更可爱些,因为伪君子往往会蒙蔽旁人,造成很大的灾难,可他挂了一张君子的皮。终究还是要比小人更讲究些。一日那层皮不被剥下,他也会行侠仗义,也会济世度人,不知多少人能因此得益呢。 邵将军把红尘他们说的前因后果。都详详细细记录下来。一脸严肃:“小姐放心。无论什么人,胆敢在陛下身边动手,我一定把他活劈了给小姐出气。” 红尘笑盈盈道了谢。 霍青云也一脸和气:“还望小姐这几日要处处留意。那人不找别人,单单向小姐下手,怕是盯上您了。” 他这么一说,徐太傅一行人都吓了一跳。 霍青云想了想,又道:“不如我派人……” 小荷一伸手握住红尘的胳膊,手中的长剑倏然送出去,击中身边一棵两人合抱的大树,又瞬间收回。 那棵树砰一声,倒在地上,差点儿没砸中霍青云的脚,惊得他连退三步。 红尘笑了:“小荷说他会保护我。” 其他人愣愣点头。 大家也不是没见过高手,什么百步穿杨,飞檐走壁之类,他们身边就有不少人能做到。 但像这样用剑鞘随手击断一棵巨树的,那只在传说中有,别看话本里动不动就有什么飞剑夺人首级之类,可那是故事,但凡习武的都知道说书先生在胡说八道。 “呃,总之,若是小姐再想起什么,便让人给我个信儿便是。” 又说了几句话,邵将军还有别的事要问,就告辞而去。临走,霍青云回头若有所思地看了红尘一眼,目光滑过那位小荷护卫,连忙正色,做出一副端正君子相,决不让人误会。 他们一走,徐太傅伸了个懒腰,吩咐一声,让准备些饭菜吃。 “陛下说累了,精神不济,这几日都不要我们陪王伴驾。” 说起来得皇帝信任,天天叫到眼前陪皇帝逗趣,是显得很风光,可伺候那位主子久了,也一样会累,至少徐太傅他们这些大臣,偶尔也想歇歇,不乐意一直要这类恩宠。 他们又不是弄臣,也不是那些个太监,整日只有一个活儿,哄皇帝高兴,人家正正经经有很多差事要做来着,像徐太傅这样的,和皇帝太近反而不妥。 晚饭外头送来的食物到看着不差,有鱼,有菜也有肉,就是鱼肉发黑发硬,肉里头泛起一层厚厚的白油。 徐太傅还没吃就先饱了,叹了口气:“哎,陛下赏的,别人想吃还没有。” 可不是,也就他们这帮天子近臣,陛下赐了菜下来,其他人,也就凑合吃点儿硬邦邦的饼子,要不烤个肉什么的,地处偏僻山野,想吃山珍海味也没地方吃。 皇帝是带了厨子,可那几个厨子伺候龙子凤孙还伺候不过来,后面一大群人,总不能都指望人家。 红尘看了看,尝试着夹了一筷子,不过,一口过后,她就到车上把自己用来烧茶水的铜炉拎出来,再把喝茶的托盘搁上去,简单处理了一下那些肉菜。又烤了厚厚的饼子,中间抹上肉酱,浇上肉汤,菜和肉往里面一塞。 徐太傅嘴里嫌弃的很,不过就着米粥一口气吃了三个,红尘,方怡加起来只吃了半个。 她用的饼子又大又厚,并不是寻常吃的小烧饼,没办法,现在也不是讲究的时候,出门在外,能凑合就凑合一下得了。 说是凑合,其实徐太傅愣是吃撑了。 饼子烤过,外酥里嫩,刷上一层酱汁,那滋味,那口感,厚重的很,一口咬下去就停不下来,比什么山珍海味更适应徐太傅的胃。 他们一行人吃得香甜,其他人一眼看见,也有样学样,而且花样百出,还有偷懒省事的,直接把菜都混在一起,来了一锅乱炖,再有带着酒的,分享一二,别说,味道其实不坏。 如此夜风之下,月朗星疏,到多了些许惬意。不少重臣吟诗作对,寻到一二出游的乐趣。 吃完饭,一群人就一起溜达去下食,才走了几步,红尘顿足,举目远眺。 徐太傅扫了一眼:“怎么了?” 不远处霍青云倒提着一只狍子,陈琳围着一条毛茸茸的毯子坐在帐子前,身边的火堆映得她脸颊微红。 霍青云笑了笑,拔出刀,比划了比划。挑眉看陈琳。笑问:“敢看?要不我去旁边处理。” “你就弄吧,废话什么,真当我身娇肉贵。”陈琳失笑,她虽也是郡王府的闺秀。却和那等看见血腥就恶心想吐的千金不同。她骑马打猎。自以为不比男子差。 霍青云耸耸肩就要下刀子。 红尘皱了皱眉,“等一等。”一边喊,举步走过去。 徐太傅他们一愣。连忙跟上,陈琳和霍青云显然也很意外,都站起身。 陈琳这会儿也对红尘客客气气的。 “红尘小姐?” 红尘笑了笑:“霍将军刀下留情。” 霍青云眨了眨眼,失笑道:“怎么,红尘小姐怕这个?那我去后头处理?” 陈琳噗嗤笑了,眼里闪过一抹不以为然,矫情个什么劲,看这狍子觉得可爱,就要刀下留情,也没见她不吃猪肉羊肉,还吃得很起劲来着。 红尘也不以为意,凑近一点儿摸了摸那狍子的小腹:“它怀孕了,又是狍子非猛兽,不如就留下?咱们还没到不吃就不成的地步,我看徐太傅那儿还有半只野猪没烤,不如就请五小姐尝尝鲜?” 徐太傅哈哈一笑,立时回头吩咐。 霍青云展眉,目光闪了闪,转身抱了抱拳:“还是小姐眼力好,我可没看出来,竟差点儿坏了规矩,行,那便遵小姐的意思。” 红尘点头,“等回头我请五小姐吃上好的油焖泡子肉。” 陈琳暗地里翻了个白眼,却是没再多说什么,连她也知道,为了保证猎物能繁衍生息,狩猎的时候不该杀幼崽和怀孕的母兽。 看徐太傅的人抬了野猪过来,红尘走过去接下霍青云手里的狍子,直接割断拴着它腿脚的绳索,向没人的地处推了它一把,看着它跑远。 圣驾只在这儿停留一晚,想必没人半夜三更敢四处乱跑狩猎,出了营区,母狍子想必便安安全全。 陈琳的兴致不很高,心里大约不大高兴,许是觉得丢了脸面,红尘几个便不招人家不高兴,很快告辞回去,到是霍青云略送了送,没露出半点儿异样,还满嘴的感激。 送走徐太傅他们,霍青云一转身,脸上就露出个奇怪的笑,摩挲下背后箭囊里的箭枝,很随意地数了数,才慢步走回去。 红尘叹气:“其实吃了也就吃了,毕竟是只猎物,我就是今天……很想管管。” 徐太傅皱眉:“什么话,本来就该管。” 大周前些年有些地方猛兽祸害**害的多,朝廷就下了旨意,官府组织狩猎,每年必须杀一定的数量,幼崽减半,但也要杀,以前狩猎的规矩,在人们自己的生存面前到不那么重要。 不过狍子是食草的,数量也不多,在这等荒郊野岭,祸害不到庄稼,他们又不是不吃不行,当然不该赶尽杀绝! 插手管了件闲事儿,也是小事儿,即便那位五小姐可能不太自在,也无需太在意,转回来,坐在火堆旁边,继续开他们的篝火晚会。 红尘笑眯眯开讲各种各样稀奇古怪的故事。 方怡这丫头还偏偏爱听鬼故事,一听就来劲儿,胆子平时那么小,听故事的时候到是镇定自若。 反而是小荷,也竖着耳朵听,结果外头有一点儿动静,他就去摸自己的剑,修长毫无瑕疵的手一时绷紧,一时稍稍放松,抿着嘴唇,毫无表情,可一看他的眼神,红尘就觉得他有点儿像家里养的那只小仓鼠,故意在大白猫面前装出一副胆大包天的模样,可主人一走,立马就蹿! 周围的环境还算静谧,不远处那些聊天赏风景的也都压低声音,不会太过扰人,虽说圣驾离得不近,有御林军环卫保护,理应听不到外面的嘈杂,但陛下在呢,他们也不敢过分放纵。 这种环境下,讲了半天鬼故事,到徐太傅撑不住哄大家都去睡,方怡就钻了红尘的被窝。 小荷扫了一眼,没说话。(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章 百兽封路 徐太傅却忍不住笑——还是小女生天真无邪,等回了京城,方怡小丫头要是知道,红尘成了郡主,她有幸和郡主睡一起,不知会不会变脸。 以后的事情,大家都不晓得,反正方怡这会儿抱着红尘,手感特别好,不很瘦,又有肉。 唔,还香。 “阿尘,你身上这是什么香味,真好闻。” “茉莉香吧。” 红尘迟疑了下,在家睡觉,小茉莉一直是睡在她床头,不纠缠一会儿,玩闹一会儿就不肯老实休息,越到晚上越精神,也就染了她一身味。 “好闻呢。” 方怡迷迷糊糊地睡过去——等回家她也要用茉莉花做的头油,看阿尘乌黑的,蓬松如云的秀发,染着香气,好闻又好看…… 这一睡,就睡得极熟,第二日一大早,方怡还是困倦不堪,红尘到醒得早,拖着她上了马车,上去就把她当大抱枕窝着一起睡。 在颍川发生的事情太多,太复杂,方怡一直就提着心,从来没放下过,此时走在回家的路上,一下子放松,心里绷紧的弦也松弛下来,睡过去便不容易醒。 马车上摇摇摆摆,昏昏欲睡。 “啊!” 一声短促的尖叫陡然响起。 红尘直直地挺身坐直了,方怡挂在她身上,也迷糊地揉眼睛,下一刻就立马清醒。 “又怎么了!老天啊,还能消停不?咱们不是在真龙天子身边呢。有天子龙气护体,哪来那么多妖魔鬼怪!” 方怡哀嚎。 她这一路上受到的惊吓,比十六年生命里加起来还要多上不知道多少倍! 不过经历的多了,到不像过去,有点儿动静就被吓得像丢了魂似的。 红尘推开车窗看过去,后头的马车上起了浓烟,黑乌乌一片。 没一会儿,小荷从车顶上一跃而下,扒着车窗低声道:“没事儿,后面不小心走水。已经灭了。你们歇着。” 果然,几句话的工夫,烟雾散去,显见是火势并未大起。 红尘拍了拍方怡。把她推到里面些。“别管了。天塌下来也轮不到我们两个小女子去顶着。” 外面乱了一阵子,很快火光就消了下去。 走了有一个多时辰,徐太傅溜达到她们两个的车上蹭点心。皱眉道:“今儿邵将军的车起了火,不知道都装了些什么货,火势还很大,幸亏万岁爷还歇着,人又多,灭火灭得快,没惊扰了他老人家,要不然恐怕邵将军也要吃挂落。” 红尘闻言也有些奇怪。颍川那边才出了乱子,现在上下所有人都很谨慎小心,好好的车上,怎会起火? 不过貌似损失不大,就是那帮御林军打的猎物,弄的皮子烧了一部分去,还有几箱子采买的小物件,陛下的东西是丁点儿都没伤到,人到是伤了几个,不过多是皮外伤,也不大要紧。 “好像只有那位霍小将军,被火燎了一下子。” 徐太傅忍俊不禁,摇头道,“根本没伤的多严重,大夫看过,连药都没看,可霍青云却疼得差点儿昏过去,鬼哭狼嚎的,真没想到啊……” 霍青云虽然年轻,但在御林军还是有些声望,这次竟被一场小火吓得狼狈不堪,到也是新鲜事儿。 徐太傅蹭了两块儿点心,又陪红尘说了会儿话,便又出去了,就是陛下不要他一老大人陪伴左右,需要处理的公务也数不胜数,偷偷摸鱼一下无妨,要一直让顶头上司找不到人,那就是自己找不自在了。 马车走得不算快,车里憋闷。 红尘把车窗开了,车门上的帘子也撩高,顿时显得通透敞亮许多,微风吹拂,路边花香阵阵。她就拿出荷包,掏出一绺彩线,打起络子来。 玉珏空间里有个大能就爱做手工,木匠活愿意做,编织这些事儿也喜欢,每天想一个花样儿传上去让大家看,有的好些,有的别扭,不过都新鲜的很。 红尘偶尔照着做一做,竟能编织成小猫小狗小狐狸小豹子什么的,再穿上个精巧漂亮的石头,珠子之类,罗娘她们都喜欢的很,简直爱不释手,身上不佩玉佩,就喜欢佩戴这些零碎的小玩意儿。 罗娘还说,她在京城开个店,只贩卖这些小零碎,到时候雇些心灵手巧的小姑娘,或者就她们自己做,就能把生意做成。 可要红尘说,罗娘想得太简单,京城开店做生意,不光要本钱,还得有靠山,里面弯弯绕绕多得很,而且编织这种手艺活儿,那真不是难事儿,人家买一个回去,拆上两回保准就学会,到时候好卖也一下子就泛滥成灾。 红尘上辈子做生意,没少碰见各种杂七杂八的乱子。 这一次回京,到说不定能由着罗娘去做。 当然,前提是那位陛下是没忘了她。 真要有个郡主的头衔,便是没封地,没实权,没家人靠山,那对底下人也是个威慑,只要不去碰要命的大买卖,做个小本生意养家糊口,绝对没问题。 红尘懒洋洋地把一堆彩线慢慢分开,手一动,看也没看就编出一朵层层叠叠的牡丹花。 “漂亮,和真的一样。” 方怡瞧着眼热,眨巴了会儿眼睛,忍不住拿起来往自己的头上比了比,噗嗤一声偷偷一乐,“就是这花,恐怕只有红尘你这等绝色大美人才配得起。” 不用照镜子她都能猜到,她要戴上这花,任何一个人见了,保准只记得花,不认得她这个人。 替红尘把花装在荷包里放好,方怡侧了下头,正好看到旁边停着一辆马车。 “好像是平郡王府的马车。” 话音未落。陈琳就从车里下来,红尘抬头一看,见她脸色比以往更苍白了三分,还泛着青灰,婢女扶着她,慢慢走动,这姑娘到像是站不稳的模样。 “可别是病了。”红尘叹气。 按照规矩,要真有人生病,为了不传上陛下,说不定就得把人扔到半路。虽一般还要留下人照顾。却是非常不吉利的事儿。 坐车坐得也有点儿累得慌,红尘打了会儿络子,就又歪下眯了会儿,也不知睡了多久。忽然听见外头有人一抽一抽的哭。也不敢大声。就从鼻子里哼哼。 别人听不见,可红尘耳朵灵,听着听着。就只好一翻身坐起来,说来还得怪玉珏空间,这东西以前时不时冒出个现实任务让她接,虽然最近好像休眠,没再有什么任务,可红尘还是养成遇见事儿就想伸手的毛病。 她有一次忽然怅惘,就跟师兄说,这毛病也不知是好还是坏。 林师兄只是笑:“咱们阿尘心善又心宽,有一颗善心是好事,要真一辈子憋憋屈屈,帮别人一把也要想一想值不值得,会不会招来祸患,那你也太看不起我了。” 他揪红尘的头发,攥在手里摇了摇,叹了口气,“还是我没用。” 那语气意味悠长,带着三分调侃。 红尘只翻了个白眼,夺回头发不理他的小心思,只是回头一想,又忍不住叹息。 林师兄居然是这种性子的,明明当年他在鬼谷先生那儿十分稳重,她要回夏家时,还拉着她的手仔细叮咛交代,要她注意保护自己,别轻易和人结怨,也要有防人之心,只身在外,说话之前要先在肚子里说给自己听三次…… 种种般般,虽说也是老成之言,可和如今这番言语相比,何等的委曲求全。 林师兄还是现在这般更好些。 红尘给方怡盖了盖被子,叫车夫停一下,旁边小太监连忙下马,屈膝就要趴下。 不等小太监动作,红尘跳下来,伸了伸腰,那小太监只得起身,过来扶着:“小姐可是要方便方便?” “小公公快歇着吧,我没事儿,就是坐得有些闷。” 红尘一笑,摆摆手就顺着声音找过去,快走几步,就看到道边停着的马车,正是陈琳的那辆。 看来是又停下了。 脚步一顿,略犹豫,红尘还是走过去,敲了敲车窗。 里面的声音戛然而止,好半晌,车窗才推开,一个眼睛红肿的小丫头露出头。 “您……红尘小姐?” 这小丫头是陈琳的贴身婢女,一直跟前跟后,自然见过红尘。 红尘点点头,向车里看了看:“怎么了?”黑乌乌的车厢里,陈琳歪在里头,看不清楚眉眼,但气色很不好,人事不省的模样。 “是不是病了?” 那丫头闻言脸上一白,咬了咬嘴唇。 红尘叹气,这要真得生了病,还是要赶紧医治,否则拖延成大病,不是闹着玩的,哪怕被留下,也比病情更加重好些。 丫头显然也想到这些,迟疑半晌,小声道:“今天一早还好,没走多久,小姐就喊头晕,刚才还昏了过去,太医,太医说怕是恶疾,观察一下不好便要让小姐暂时留下养病。” 说着说着,丫头又哽咽,“这等乡下地处,缺医少药,环境这么差,小姐怎么受得住!呜呜呜。” 红尘皱眉——若真病了,她是没法子可想,就算略知道些医理,也只是皮毛,怎么都比不上人家正经的太医。 隔着窗纱,她却闻见一股怪味,探头一看,就见陈琳的脸上笼罩了一层黑气。 红尘登时了然,这是煞气附体! 病情她是没办法,解决煞气,怎么也算比半吊子更高明些,扫了一眼,她一扒车门,跳上车去。 小丫鬟一惊,到连忙避开,让出一条路,心下不免感激,小姐这一病,还被太医说是恶疾,可能传染的,其他人就再也不敢凑近,连伺候的小太监也寻了个借口躲开,她一点儿法子都没有,但人家红尘小姐就敢蹬车,只为这个。她回头也要劝一劝小姐,对人家客气一点儿。 红尘伸手探了探陈琳的额头,入手冰冷,又摸了摸她的脉象,虽然不怎么懂,却也摸得出她的脉乱得很,怪不得太医害怕,略一沉吟,低声道:“来,搭把手。把你们小姐扶好。” 那丫鬟还没反应过来。红尘就扶起陈琳,把人塞在她怀里,她只好勉力撑住。 红尘摸了半天,身上的符箓在颍川时都用完了。还来不及再制作和购买。只好把自己那本万能的神仙书取出。放在陈琳胸口,用手按住,闭上眼睛。轻声念诵:“南无萨怛他,苏伽多耶,阿啰诃帝,三藐三菩陀写……” 丫鬟脑子里懵住。 她是知道红尘是灵女,似乎本事不俗,还有那本神仙书,名声传万里,但……灵女侍奉的是天神,现在念诵的竟是……佛家咒语,这,这…… 随着红尘低沉的声音,肉眼可见,一圈又一圈的金光向着陈琳的额头飞去。 丫鬟看不太清楚,却也有一瞬间觉得晃眼,心中不由多了几分期待。 红尘的声音越来越低,几近呢喃,陈琳的脸色也渐渐变得红润,只是却皱起眉头,整个人也抖动起来,就像体内有什么恐怖的东西要破体而出。 “嗷!” 忽热,陈琳猛地睁开眼,眼睛一瞬间变作竖瞳,蹭一下蹿过去,恶狠狠咬住红尘的胳膊。 红尘蹙眉,声音不光未停,陡然拔高,陈琳瞬间又抖了下,身体软下去。 小丫鬟吓得扑过来抱住自家小姐,瑟瑟发抖,哭得声音更大:“小姐,小姐!” 一阵风吹过。 小荷钻门而入,抓住红尘的手看了看,眉头皱紧,低下头去嘬了一口血丝吐掉:“消消毒。” 红尘一愣,就见他扯下自己的缎带,很娴熟地替她包扎好,还系了个蝴蝶结,才很满意地看了看。 “呃……” 红尘闭上嘴,把那句小荷你洗头没有的话又给吞回去,这要是问出来,多煞风景! 嘤咛一声,陈琳却是醒了,眨了眨眼,一抬头,身体一下子僵住,倒吸了口冷气,脸上爆红。 小丫鬟吓了一跳:“小姐?怎么这么烫,莫不是发热?” 陈琳却看呆了眼——头发失去缎带束缚,披散开来,浓黑如墨,趁着雪白的披风,那张脸更是比画出来的还要精致,如此容貌,如此仪态,京城多少贵公子,就连拿出来比一比,都觉得是亵渎了他,恍若仙人这个词,原来竟真能用来形容世间男子。 视线从小荷的脸上向下看。 他的身材正好,削肩瘦腰,他的手指真是修长,泛着玉质色泽……再一看,就看见红尘了。 陈琳脸上的表情有些不自然,她觉得红尘碍眼的厉害,张了张嘴,还没说话,那位美男子就一手扶红尘,一手撩开车帘,跳了下去。 “回去,再不走追不上了,这儿的马不好。” 小荷嫌弃地瞥了一眼身边跑过的骏马,一托红尘,眨眼工夫就追上去,把她送进了马车里面。 红尘都来不及问一句——煞气是怎么回事儿,陈小姐你心里有数没有! 陈琳:“……” “算了。”红尘失笑,反正已经把煞气除去,此时的确不方便,等车驾停下再作计较便是。 坐在车上歇了一会儿,小荷又不知道从哪里弄了药膏回来,给红尘抹上。 伤口根本不算重,那陈琳其实一点儿力气也没有,稍微破了些皮而已。 红尘的体质特殊,很难留下疤痕,当年在夏家,曾经失足装在假山上,撞得头破血流,好些大夫都说,怕是要破了相,结果没多久伤口愈合,竟连点儿痕迹也没有留下。 这辈子别的不说,体质到更好了些。 不过,小荷的药膏涂上去,清清凉凉,还是很舒服,她就没拒绝那用白玉瓷瓶装的浅碧色药膏。 小荷笑了下,冰冷英俊的面孔如冰消雪融:“天气干的时候抹一抹,润肤。” 只是不知,鬼谷先生若是看见小荷拿这种灵药给人当润肤膏用,会不会气得吐血。 这东西都是他多年来走遍三山五岳。采集来的灵药制作,外敷内服,治疗内外伤都有奇效,用得好简直能抵得上无数条命。 当然,红尘是不知道的。 就鬼谷门下弟子这等糟践法儿,前世她与鬼谷先生相逢,还能看见这类药才有鬼! 现在,她也没把这东西真当润肤膏用,这位还是有眼力,能看得出药效不错来。 方怡一早醒了。张了张嘴。一时到不知该说什么好,连慰问下红尘的伤手也没慰问的出来,要是破点儿皮,就有美男子悉心照顾。她也想破来着。 哎。人的命啊! 红尘从盘子里拿出颗栗子。捏开,掰出来塞到方怡嘴里,香甜的滋味顿时把她那一点子‘羡慕嫉妒恨’清扫一空。美男子是很好,不过还是美食更让人踏实。 两个人凑在一块儿,一颗一颗,没一会儿就吃了一多半。 剩下的有点儿舍不得。 “咱留着,我看这两天还不一定能不能路过县城,徐太傅恐怕也没时间给咱们捎带零食了。” 方怡意犹未尽地舔了舔嘴唇,在家的时候,娘亲买了糖炒栗子她还不乐意吃,多是给了弟妹们,没想到出来了,吃别人买的到香甜的很。 红尘点头,最后一颗就吃得很珍惜,慢慢剥开,一点一点啃,正吃着,马车忽然停下,外头嘈杂声四起,小太监打开车帘,一脸的惶恐:“小姐,你们可别下来,前面出乱子了。” 方怡大吃一惊,抱住怀里的垫子——“又怎么了?” 要不是害怕让人抓,她都想跟万岁爷说,您老人家最近时运不济,还是老老实实在宫里呆着,别四下里乱走,瞧瞧这一路上乱的,难不成真想亲身上阵演一出过五关斩六将的好戏? 红尘靠在车上,敲了敲窗子,“前面怎么回事儿?”外面扑楞扑楞飞过一群鸟,山边的大树沉稳的声音响起来。 “山神降下谕旨,百兽封路,小姐请自便。” 红尘怔了下,她早就发现,这一片土地上的生灵,都特别有灵气,连老树都不像别处的植物那么迟钝,稍微一点化,便能拥有灵智。 这意思是本地的山神下令封路? 那小太监已经一溜烟地前去打听,没一会儿就过来回话,说是前面有一群野兽挡路,什么食肉的,食草的,飞禽走兽,络绎不绝,都赶了过来。 御林军那边本来还挺高兴,觉得猎物多,能打一批带着当口粮,后来发现不对,拉车的马都走不动路了,连忙点着火把要去驱散掉,没想到那些东西竟然不怕火光。 “驱散恐怕没用……” 红尘叹了口气,挠了挠头,外头一下子鼓噪起来,一阵阵狼嚎声响起。 这种情况明显很不正常,皇帝又不是傻子,忙叫那些灵师过去,也有人过来招呼红尘和方怡他们。 他们三个盯着灵女灵童的名号来的,也要听招呼,尤其是红尘,她如今算是一举成名了,杨师都亲自领着她,白胡子飞舞,一脸正经,偏过头却问:“阿尘,你看这……怎么回事儿?” 红尘走到前面扫了一眼,登时屏息。 其他灵师更个个都吓得脸绿了。 杨师皱眉:“这是云州境界?咱们过来时祭过土地神,没少了供奉吧?” 话音未落,后头就有个长身玉立的灵师奔过来,脸色雪白:“杨师,平安香灭了。” “啊?” 杨师一惊,额头上的汗珠子滚滚而落,连忙一抹脸扭头就去回万岁。 皇帝这会儿却坐不住,一脸阴沉地领着一排刀剑出鞘的侍卫慢慢走过来。 一行人连忙行礼,不等全礼,皇帝就摆摆手:“行了,都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杨师苦笑——虽说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远行要燃平安香,路过宝地拜神灵,他们也次次照做,但从来都是一套礼仪规矩,几十年了,他根本就没见过神仙显灵,也没见这平安香有什么用! 要是早知道动静大成这般,他保准不在没人的时候抱怨自己见识不广! 心中无奈,面上却是一本正经。 “陛下,咱们的平安香灭了,臣担心这是山神动怒,才招来祸患。” 皇帝脸色一下子变得很难看:“又闹什么山神怒?你们究竟是干什么吃的。” 他运了运气,摇头哼了哼:“罢了,速速解决,北燕使臣即将进京,朕必须尽快赶回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一章 幻象 皇帝转过头,看红尘若有所思的盯着前面看,脸上的表情稍微和缓了些,“阿尘丫头,你精通玄术,就帮杨老这一回。” “陛下放心。” 红尘含笑应下。 皇帝见她毫不推脱,心中满意,不由感叹,阿婉那孩子从小就是个没福气的,不过到生了个好女儿。 身为帝王,又是一个已经在至尊位置上坐了多年的皇帝,他是习惯数之不尽的人在他面前献殷勤,做一切讨他欢心的事,就是亲儿子,亲孙子,他也不一定能全记得清楚,现在愿意在心里赞红尘一句,认下这是自己的外孙女来,已是极不容易。 红尘也没觉得荣幸,她和杨师骑着马到最前面,一排御林卫士手里拿着巨盾,神色紧张。 还有好些弓箭手,箭枝已经上了弦,浑身僵硬。 领头的邵将军一见杨师,几乎就扑了过来:“杨师,您看看,那边是狼,那边还有三只老虎,老虎这东西怎么会出现在这儿?竟然还成群结队?” 不只如此,一群大兔子也时不时从洞里钻出来耀武扬威,大山羊领着一群小山羊竟然当面向他们的车前滚木头桩子。 狼和兔子山羊呆在一起是什么鬼! 邵将军简直要崩溃。 “若非万岁圣驾在,我直接带人闯过去,实在不行,咱们就放火烧山,我到要看看还围着不围着!” 邵将军深吸了口气,目中露出几分阴冷。 杨师皱眉:“将军别乱来。恐怕是我们哪里做得不对,得罪了山神,等我带人念诵经文,开坛做法,安抚他老人家试试。” 邵将军嘴角抽了抽。 比起山神,他宁愿相信是哪里出了一奇人异士能驾驭百兽,当然,也有可能是这帮野兽抽风。 眼见杨师领着他的徒子徒孙忙前忙活,一本正经地穿法衣,准备各种符箓法器。架起高台。他就使了个眼色,令人去准备火把,准备烈酒油脂。 如今陛下面前,若是他们御林军在这里栽了。在万岁爷那儿也得不了好。他还怎么服众? 他是绝对不相信那些所谓的灵师折腾一下。这帮子野兽就肯退下去,再说,就是它们想退走。他还担心这帮家伙在前头再惹事,还是用他自己的方法更让人放心。 沉吟了片刻,邵将军便交代了一声,扭头去明黄色的御辇那儿,向万岁爷求旨。 皇帝其实也是个习惯掌控一切的,他陈述利害,皇帝想了想,“那你们就准备一下,若百兽不退,就别怪朕发雷霆之怒……小心些,注意风向。” 至于放火烧山,会不会酿成祸患,会不会牵连山里居住的山民们,他们自然不在意。 只要不连累到自己便行。 “去做吧,我只看结果。” 高台之上,万里无云。 杨师的咒文念诵了三遍,只听扑哧一声,旁边山坡上喷下来一股子黑水,打了他一头一脸。 而且黑水还接连不断地冒出来,所有灵师狼狈奔走,都沾染到了。 杨师脸色尴尬,一扭头,也抱着脑袋四下闪避,还是红尘伸手拉了他一把,那黑水自动转弯,落到旁边的台子上,红尘哭笑不得,摇了摇头,拉着杨师下去。 说来奇怪,她走到哪儿,那些黑水就不向哪里喷,到似乎故意避着她似的。 “红尘小姐?” 杨师举目四顾,见自家徒弟们都遭了难,连忙扭头,目中露出几分乞求。 他老人家那么一大把年纪,红尘想了想,试探性地把灵力探出去,高声道:“四方山神,吾等并未心存不敬,还请收了怒火。” 话音落下,黑水竟渐渐停下,地上那一滩泥泞的污水,居然也自动自发地滚落到山沟沟里去,似是不想脏了红尘的鞋子。 杨师看了一眼自己乌七八糟的法衣,摸了摸黏在一块儿的头发,稍微甩了一下靴子上的污水,再看看红尘那张皎洁如月的漂亮脸蛋…… 哎,原来连山神也不那么公正! 他是没法子,低声问红尘:“红尘小姐,要不您试试?” 红尘苦笑:“我?您老人家都做不到,我怎么行?”她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小灵女,听说正经的灵师,要有师门教导,至少学习五年以上才能参加考核,考核通过,得到朝廷承认,才能自称灵师。 当然,那说的是官方认可的,外面有不少野生灵师,也做些替人消灾解难,看风水之类的活儿,同样被尊称为灵师,只是没有凭证,不得朝廷承认,也没特权罢了。 很多野生灵师的能力都不比朝廷供奉的差,有的是没门路,得不到考核机会,也有的是不喜欢被束缚,就爱自由自在,这些都不好说。 杨师看了红尘一眼,摸了摸胡子:“我觉得这回怕是就要你出手才行。” 没看见山神对美人的态度,明显和对他们不一样? 这边才说了几句话,只见邵将军带着一排弓箭手,把箭枝都换作火、箭。 有弟子们发现不对,忙过来告诉杨师,他登时脸色变了变,大怒:“胡闹!” 一甩袖子,领着人就冲过去,人还没到,就见邵将军一声令下,无数火箭飞射,还有很多人投掷火把。 “将军这是做什么?” 放火烧山,那得死多少动物?甚至不知道会不会危害到老百姓! 邵将军板着脸,义正词严:“我们看过风向,此时放火最好,万一等一下转了风向,又必须火攻,再牵连到万岁,难道杨师来承担责任?” “你!”杨师叹气,“你这么做。难道就不怕遭天谴报应!” 邵将军冷笑:“这就遭天谴?我十四岁上战场,杀敌无数,刀下亡魂数以千计,岂不是早该被天打五雷轰了?” 轰隆! 话音未落,天上忽然劈下一道雷。 邵将军登时怔了怔。 一阵大风狂卷而来,前面烧起来的枯枝败叶,夹杂着火花扑面而来。 一群御林军脸色大变,连忙向后跑,可火来得太快,衣服鞋帽。甚至头发眉毛。一下子就着了。 “啊啊!” 好多人浑身着火,拼命地在地上翻滚。 红尘皱眉,一把抓住一辆车上的车帘,拽下来用力一挥。挡住那些枝叶。厉声道:“天子驾前。切莫无礼!” 一声令喝,那风有点儿不甘不愿,不过还是慢慢停下。只是最后扑了一下邵将军的头发,他好好的头顿时变成焦黄,脸也熏得一片漆黑。 红尘:“……” “吼!!” “嗷嗷嗷啊!” 前面的百兽许是受到了惊吓,也可能是在示威,吼声大作,一时间风声鹤唳,不少人腿都软了。 皇帝的脸色也变了变,一脸青灰。 邵将军和杨师一行人都老老实实地跪着。 “难道你们要朕和大周臣民,一起葬身虎狼之口?如果当真如此,朕岂不是要遗臭万年!” 遗臭万年肯定不至于,他又不是亡国君主,最多变成奇闻异事,万世传扬罢了。 红尘私底下腹诽。 如今百兽四面围堵,连掉头走都难,一行人噤若寒蝉,谁也不敢吱声。 皇帝逼问得急,杨师只好看了红尘一眼。 顺着他的视线,皇帝的目光也落过去,见红尘的神色平淡,镇定自若,心绪也平稳不少,缓和了脸色,轻声道:“阿尘起来吧,是他们无能,怪不得你。” 红尘谢过。 皇帝眯了眯眼,又道:“我看阿尘你胸有成竹,可能替朕分忧?” 红尘沉吟了下,这时候是真不好推辞,想了想道:“陛下,民女觉得,解铃还须系铃人,既然咱们不知道怎么得罪了本地山神,不如就请山神来回话?” 皇帝一愣。 其他人也愣住。 “能请得来?” “只要陛下手书一封,想必山神必然亲至。”红尘笑道。 她这话说得动听,至少皇帝愿意听,闻言就让人准备文房四宝,挥毫泼墨。 一片文字写完,皇帝审视了下,还很满意,觉得自己文采不错,并没有示弱。 他可是皇帝,皇帝是真龙天子,区区一山神而已,他写封信请一请,已经很给面子。 红尘接了手书,点燃,很简单地道:“岳渎真官,土地祗灵,若有怨言,当面陈情。” 念到第三遍,周围一点儿动静都没有,红尘猛地站起身,皱眉怒道:“矫情个什么劲儿,到底有什么事儿赶紧说清楚,再捣乱,姑奶奶上告天庭!” 话音未落,旁边山林中沙沙作响。 皇帝御座前的空地上,忽然出现一道光影。 众人都忍不住注目。 先是出来一个人,很虚幻,明显不是真的,五官一点点变得清晰。 “咦?这不是霍青云?” 有人喊道。 皇帝眯着眼睛想了想,这人是御林军的一员,很忠心,也有点儿本事,他还想着要磨练磨练,以后说不定可以独当一面,大周的武将还是青黄不接,该好好培养培养。 所有人的注目下,霍青云立在在一个帐子前,脸上带着笑:“五小姐,来来,请你尝个好吃的,难得能吃到。” 那帐子也很眼熟,就是大家用的,青灰色的普通帐子,看守在前面的丫鬟服饰,应该是哪个宗室千金。 陈琳就揉着眼睛从里面走出来,胳膊搭在小丫头的身上,一脸娇憨稚气,模样可爱的很,拖长了声喊:“是什么?” 众人满头雾水,谁也不知这忽然冒出来的‘幻象’什么意思,不过总算是明白这是幻象。 霍青云从身后拎过来一只麻袋,里面明显有只活物。在不停地扭动,还传说细细弱弱的叫声,不过声音很小,好像被堵住嘴的样子,他随手打开,从里面揪出来一只大狍子。 “狍子?” 一行人愕然。 这狍子长得很肥,比鹿还可爱漂亮点儿,也许说狍子漂亮挺奇怪,但在场的人都觉得这一只毛色鲜亮,模样比较着看。还真有几分特别。 只是那一双大眼睛里。露出惊恐的神色,含着泪光,楚楚可怜,嘴巴上还缠着一圈粗绳子。让它连叫也叫不出口。 男人们撇了下嘴。心下无语——不会就因为霍青云打了只狍子。山神就要生气? 邵将军皱眉,压低声音,嘀咕了句:“它们不是也弱肉强食。怎么着,老虎吃得,我们吃不得?” 方怡一扭头,把脸埋红尘肩膀上。 她终究是个女孩儿,和男人不一样,天生怜悯弱小:“多可怜,放了它就好了。” 正说话,就看见霍青云十分娴熟地升起火,把那狍子拖到火堆前面,又随手取出一把刀,比划了下。 大家还以为他要一刀宰了傻狍子下锅,却见他十分轻巧地划开了狍子的肚子,一伸手,从里面掏出个东西来。 众人目瞪口呆。 幻象的角度很明确,清清楚楚地落在那东西上。 “呕!” 方怡吐了。 现场静了静。 那是一只小狍子,已经成了型儿,能看出模样,甚至那个胎、儿没有死去,还在蠕动。 下一秒,母狍子疯狂地挣扎,四肢明明都被捆死,肚肠、破裂,地上一片鲜血,它却挣扎着想凑到凶手身前去。 霍青云很随意地瞥了一眼,一抬脚踩住母狍子的腿,一伸手,又掏出一只。 众人:“……” “知道吗,像什么牛啊,羊啊之类的也是一样,这样的最鲜嫩可口,还纯净,烤好了不用太多作料,吃一口鲜香无比,别的都及不上。” 他轻轻地道,不是那种得意洋洋的口气,就是再寻常不过了,可大家忍不住觉得身上发寒。 陈琳显然也有点儿恶心,侧过头去,呸了一声:“真是的,你这什么毛病?” “想不想吃?” 霍青云失笑。 陈琳略一沉吟,坐下来舔了舔嘴唇:“反正都让你给猎杀了,那就吃!” 霍青云轻轻松松地点头,取了早就削好的木条,把小袍子串上慢条斯理地开始烤。 火焰燎过去,油水滴下来,母狍子的挣扎越来越弱,嘴虽然封着,可看它的表情,众人也仿佛听见阵阵哀鸣。 很快,色香味俱全的烤肉就好了。 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认认真真地吃肉。 陈琳一边吃,一边笑道:“你可真不是个好东西,都答应人家红尘放了,扭头又去抓。” “唔,我就不让红尘小姐知道了,虽然可惜了点儿,不能让她也享受享受美味,不过,我想她宁愿不享受,也不会喜欢知道此事。” 霍青云一本正经地道。 陈琳大笑:“你可真是个好人!” 红尘的脸色瞬间铁青。 其他人也鸦雀无声。 皇帝都很不可思议,一时竟不知该做什么反应。 好半晌,徐太傅气得跳脚:“真是,真是,有辱斯文……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也,怎么如此荒唐!真是粗鄙武夫!” 周围的武夫都扭头看他。 可那是徐太傅,他们也只能忍气吞声,毕竟这位并不是那等迂腐文人,也没瞧不起武将过,这次大约是被气疯了。 众人都不由自主地怨上霍青云,这都什么跟什么! 其实大周权贵圈子里,什么新鲜事儿都有,那帮子武将,虽然觉得霍青云吃这东西有点儿不地道,到也无妨,不过是特殊点儿的爱好罢了,在这个人吃人都寻常的时代……无论吃什么都不新鲜。 “要说这兽类的胎、儿怎么吃最好,还是活生生的才佳,母体也要活着,味道才美,要是不小心让母体死了,那味道就得下一档次。” 霍青云撕咬了一口,深吸口气。舒展开两条大长腿,拍了拍脚下已经没了声息,却还一抽一抽的母狍子。 众人:“……” 风忽然大作。 乌云罩顶。 周边的花草树木全都响动起来,不远处无数狂吼。 现在所有人都能感觉到那些百兽的愤怒。 徐太傅咬了咬牙,这会儿若是霍青云在,他能跳脚过去上演全武行。 他老人家虽然是文人,却也领过兵,打过仗的。 红尘叹了口气,扭头拜倒:“陛下,民女愿前去劝服山神。让百兽让路。只是事后霍小将军如何,民女的确无能,解救不了,还望陛下海涵。” 皇帝皱了皱眉。也懒得管霍青云。眼下是他自己惹下的祸。难道还要君王给他背黑锅不成? “罢了,阿尘去问问,看看山神究竟想如何。让霍青云赔罪也无妨。” 他这个当皇帝的,其实很有些能屈能伸的品质,毕竟是一个曾经被别**队像撵老鼠一样撵过的皇帝,必要的时候,连他自己向山神服软,他也不介意,完全是能屈能伸的很。 红尘点点头,举步就向前面走过去。 方怡提了口气,咬住嘴唇,只见她步伐很稳,不疾不徐,一路走到那群动物身前,低下头也不知说了什么,百兽就排排坐,很顺服地抬着头听她说话。 前排一圈权贵大臣眼珠子都快瞪出。 要不是刚才看到的场面太惊人,他们怕是都想怀疑一下,这百兽齐聚围攻御驾的场面,是眼前的小姑娘演的一出戏。 高山仰止啊! 所有人默默记住红尘的名字。 以后要是家里出了什么世俗手段解决不了的麻烦,立马别犹豫,还是找这位小姐,至少实力强横,大家都亲眼看过,靠谱! 红尘现在是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靠谱,她觉得麻烦的很,这事儿按照她本来的想法,是半点儿不愿意管,霍青云那人简直让人没法说了。 “我知道你生气,但大周天子,龙气尚在,大周的气数也未尽,你身为本地山神,若是惊扰天子,恐怕不是一件好事。” 红尘叹了口气。 这里面的门道,她也是听玉珏空间的人说的,神仙都不能随便插手人间事,否则结下因果可不是闹着玩,说不定一不小心就陨落,从此神魂散于天地之间,连轮回转世的机会也没有。 就连修行之人,也有很大一部分,明明知道身在公门好修行,还是不愿意和权贵打交道,更不用说皇帝。 因为拿捏住分寸是极难的事儿,万一一不小心,多年修行毁于一旦! 这等事,也不是只发生过一次两次了。 红尘的话音未落,大地就震动了下,她想了想,抬头扫了一眼,伸出手叫了声:“来。” 躲在一只大老虎后面的一家三口,就慢慢悠悠踱步出来,一只母狍子,带着两只小狍子,晃悠到红尘面前,舔了舔她的手。 红尘眉眼顿时柔和,摸了摸它们身上的毛,低声道:“投胎转世去吧,别恨别怨,来世为人。” 说着,她咬破自己的嘴唇,拿出一张纸,写下一封契书。 轻声念道:“以红尘之名,契书高知天地,霍青云欠下三狍子因果,牵连三生,必要偿还。” 说完,金光闪了闪,契书上的字一闪而逝。 红尘笑着摸了摸小狍子的头:“去了地府转世投胎,来生让霍青云给你们做牛做马,狠着劲欺负他,让他生不如死。要是还不解气,你们也烤了他来吃。” 那三只狍子抬起前腿拜了拜,一眨眼,就很欢脱地越跑越远,消失不见。 动物总是很单纯,红尘眉眼低垂,又拍了拍土地:“我也不阻你,你要是不解气,随意教训罪魁祸首便是,但今天你可要让路,别真让天子动怒,怎么说,他老人家也没到龙气衰微的时候。” 一阵清风吹拂,那些动物终于慢慢离去,离去之前,还一排一排地,恭恭敬敬地给红尘见礼。 后面一群权贵看得目瞪口呆。 红尘其实心里明白,这些家伙的尊敬,是因为她用灵气滋养这片土地了,也因为山神就附着在她身边,两个人平等地交谈,它们没有大智慧,却有自己的直觉。 不紧不慢地,足足花了小半个时辰,前方的百兽大军才退散干净,只留下一地腥、臊、味。 皇帝也吐出口气,连忙紧张地下令开拔,至于霍青云,谁管他!现在皇帝连叫他过来训斥几句的心思都没有。 幸好接下来的行程,再也没出现什么意外,一路快马加鞭,连预定好的游玩都通通减去,终于平平安安回到京城去。(未完待续。) ps:因为非法关键词折腾了半个小时,终于好了……汗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二章 琐碎 “快,快,多烧热水,可得好好洗一洗,洗去霉气。” 罗娘亲自出马,抓着红尘跳了火盆,又把她抓到浴室里去各种洗刷。 徐太傅是亲自送她回的家,一见面就被那一家子飞白眼,实在看不下去,哭笑不得:“你们家红尘小姐因祸得福,马上要得大富贵了,不高兴便罢,怎么还这等表情?” 富贵什么的,大家伙是没瞧见,反正这阵子担惊受怕是受够了,罗娘还好,小严甚至有几日情绪暴躁,想冲进皇宫宰了皇帝,后来听说皇帝不在京城才稍微平复。 大家提心吊胆了好几个月,这会儿活撕了一帮朝廷官员的心都有,怎么肯给徐太傅好脸儿? “关我何事?” 他也只能嘴里嘟囔两声无辜,老老实实走人。 红尘洗完澡,披散着头发,让罗娘给她拿柔软的帕子轻轻擦拭,四下看了看,没看到林师兄的人。 自家这位师兄一向神出鬼没,就连自己也难知道他的行踪,歇了会儿,到了晚饭时候,金青领着薛柏桥进门。 金青一看红尘,眼睛闪闪发光,结果一转头,薛柏桥已经端起雪白的瓷罐,把里面的汤呼噜呼噜全吞了下去。 “呼呼,烫!” 嘴里喊着烫,一边吐舌头一边还不舍得放手,气得金青横眉怒目:“不是给你准备的!” 薛柏桥笑眯眯摸了摸耳朵只当没听见。 大状元郎也拿他没办法,只能转过脸去不看这伤眼的家伙。坐在红尘面前,摆出一副很乖巧的模样:“姐,我听翰林院几个朋友说,陛下命人挑选封号,要封您做郡主呢,是不是真的?” “嗯。”红尘点点头,“以后别喊我姐了。” “啊?为什么?” 金青闻言一怔,不安地挪动了下脚,明明已是风度翩翩少年郎,却露出几分稚气来。 “辈分不对。” 红尘忍不住掐了把他还是很嫩的脸。“哎。这小肉可真是少了许多,掐着没以前软和。” 就在两年前,金青还带着点儿婴儿肥,身子圆润。个头也矮。如今吃了鬼谷调养的药。抽长身条,个子长得比红尘还高一头,五官也长开了。十分俊美,却再无当年可爱,想了想,还真是让人遗憾的紧呢。 金青乖乖让红尘掐,眨了眨眼,恍然大悟:“对哦,娘娘是姐姐的祖母,还真不好再叫姐姐。” 以前红尘虽然知道金青的身份,但她又没回夏家,有个公主娘亲,也和没有一样。 金青这孩子是皇帝老来子,年纪比他的侄子们还要小很多,红尘可不想跟他论什么辈分,也就这般混叫了,但若是皇帝下旨,真封她为郡主,称呼方面,到底要讲究一点儿。 咦? 那么说,林大哥和红尘姐同辈,也是他的晚辈儿了?要不要叫他声叔叔舅舅什么的? 念头一转,金青张了张嘴,嘿嘿一笑,硬生生把话吞回去,这话可千万别说出口。 “对了,我听说北燕竟然释放了大雍的蔡奇蔡丞相。” 这话一出,连罗娘和小严这般对朝政其实不大精通的,也瞠目结舌:“真的假的?” 蔡奇乃是大雍赫赫有名的宰相,也是权相,做顾命大臣十三年,权倾朝野,门下弟子把持了整个大雍上下,三年前大雍的新帝成功坑了蔡相爷一把,害得他被北燕擒获,新帝这才顺利亲政,可现在蔡奇被放了回去,大雍的皇帝恐怕要坐蜡! 那位宰相是先帝留给他的顾命大臣,又是名望甚高的明臣,入北燕多年,誓死不肯叛国,在大雍的声望到比以前更重,再加上他留在朝廷里的那些门人尚未被清理干净,蔡家也是大家族,同气连枝,势力不容小觑呢。 不过,雍帝也不简单。 在众多兄弟中,愣是装聋作哑,装疯卖傻,骗得蔡奇扶持他为君,表现出一副倚重丞相倚重的不行的样子,恩赐他免死金牌,让他的女儿为皇后,许诺蔡家小姐一旦产子,必定立为太子,还是当着满朝文武大臣的面说的,结果刚刚稍微有了点儿实权,坐稳了位置,就很果断地忽悠蔡奇亲自出使北燕,顺手又挑起战争,坑了蔡奇,让他再回不了大雍,那手段,看着粗糙,但每一步细想都让人不由得恐惧。 红尘微微一笑——林师兄以前就说过,这位新任的雍帝,恐怕会成为大周的心腹大患,是个能耐人,从他第一次在朝中提及,要立皇后所出嫡子为太子,甚至还真敢让蔡皇后生下儿子,如珠如宝地宠爱时,他就察觉出来。 这是让蔡奇木秀于林呢。 大雍朝那帮子朝臣,明面上不说,怎能不觉得蔡奇很碍眼? 此计策很是隐晦,若不是把蔡奇的性子摸得透彻,又确实有把握能看得透那帮子朝臣的人,恐怕根本不敢用,更不要说成功。 一个厉害的君王,一个曾经权倾朝野,现在也有野心,有威望的丞相。 大雍内乱在即。 “看来林师兄快从北燕回来了。” 红尘失笑。 金青愣住:“林先生在北燕?”他眼珠子一转,登时吓得跳起来,“姐你是说,蔡奇能回大雍,是林先生的……筹谋?” 一着急,顿时忘记刚才还被要求不能叫姐姐。 好在红尘也不介意,此时还没受封,以后再改也一样。 “蔡奇之名,四国皆知,大雍的强盛,至少有三五分要靠他,北燕怎么可能无端端放人?现在北燕,怕是只有林旭有这等翻云覆雨的手段了,不是他。还能是谁?” 红尘面上笑,心里却叹了口气。 鬼谷先生一向不喜欢林师兄搀和这些事儿,想把他当下一任鬼谷主人培养,可要是他会听话,也就不是林旭。 她能猜得出来,旁人也猜得出,鬼谷弟子,声名远播,一入红尘,面对的便是风急浪高。也不知大雍那边。君王雷霆一怒,林师兄会不会有危险! 房间里安静下来,一行人默默吃饭。 薛柏桥吃着吃着,也恭喜了红尘一声。笑曰:“下一回京城众位闺秀评谁最美。我们红尘说不得也能问鼎。” 一句话把姑娘们逗得大乐。 罗娘此时才有点儿回过味:“小姐。难道陛下真能给个郡主?”她一开始听说,脑子里根本没有概念,哪怕现在读书多了。还回了京城,可谁也不能指望一小户人家的小家碧玉,能弄明白朝廷的郡主能带来多大的好处! 最多也就觉得应该很了不得! 主要是红尘表现得也太云淡风轻了些。 “还没确定,不过连薛小侯爷都这么说,应该是**不离十。”红尘莞尔一笑,眼看罗娘掰着手算,“普通大家小姐还有两个贴身丫鬟伺候,那咱们也得准备几个丫鬟?最起码要四个吧?要从外头买,还是从咱自己人里面挑?” 罗娘闷头在那儿琢磨。 红尘也不去说她。 这事儿说着好像就在眼前,其实恐怕有的拖延,大周朝廷办事的效率,她可是见识过。 等皇帝下了旨意,礼部准备好,正正经经地送来朝服,登记在册,行过册封礼,大概连年也过了。 当然,下圣旨,把待遇提上去,应该没那么慢。 于是她也懒得惦记,有这工夫,还不如操心操心罗娘她们的考试。 离考试可只剩下十多天了。 本来早该考过的,奈何前阵子京城女学似乎出了点儿事故,邹先生甚至不惜坏了规矩,愣是拖延考试时间,有些考生到高兴,能抽空多复习一下,可一小部分普通人家,远道而来的少女却很是头痛。 京城居,大不易,多呆一日,钱就多花不少,大家小门小户的,身为女子读书就极难了,盘缠更不多,邹先生不缺钱,也体谅她们,就自掏腰包资助一二。 好几家客栈让女学包了下来,免费供考生住,还提供简单食物饱腹。 也幸亏一般考女学,贫寒人家少之又少,女孩子本就不比男儿,稍微困难些的人家都舍不得让女子读书,就是读,又怎可能和那些行走坐卧自有规矩,刚启蒙就请了各类教习悉心教导的大家闺秀? 能入女学,多是贵族千金,除了读书,还为了积攒人脉,将来出嫁也多个手帕交帮衬一二。 罗娘她们的身份,其实不该考京城女学,就是进去读书,怕也要受排挤,可这帮姑娘到是被养得心气高了,就是想去读,一来这是最好的,二来离家近,就在国子监南面,还没有要求一定要住校。 至于排挤……红尘听了小严的那点儿担忧,就忍不住笑:“你们要都考进去,怕是能抱团排挤别人了!” 真当京城女学好进?每年能有二三十个考进去就算多了,若罗娘她们一行人真的有能力全部考入,别说全部,就是有一半考进去,那说不得也把新生名额占了三分之一以上。 前面有两批学生刚刚进行完,虽说考题绝对不同,不过,红尘还是想办法让老参它们帮忙,弄到了试卷过来,让罗娘她们尝试了下。 只说笔试,谁都不觉得难,还觉得挺简单,罗娘洋洋洒洒答的试题,金青看了都缩脖子,生怕红尘认为他的水平连压服一女子都有些难,还是要再进行几轮魔鬼训练。 女学的考核,一向是分批次进行。 她们没有贵族身份,虽然有推荐函,却属于平民考生,时间最晚,到了她们考试时,也没多少人关注,上面两场考试,考场外人山人海的盛况,她们是见识不到了。 红尘对罗娘她们考试很重视,甚至比自己考试那一回还重视得多,不光帮着制定各种复习计划,到了这会儿。更是一早把所有要用的东西准备好,又亲自制作了各种符箓,一准儿能保平安。 临赴考,她哪儿都没去,就窝在书房里抄写文昌帝君开慧咒,写好了便让那些女孩子去供奉。 金青偶尔邀请同窗来家,一下子见看到外面墙上,树上,贴满了开慧咒,顿时觉得十分新奇。金青可是状元。还是最年轻的,他家里的事儿不知多少人好奇,一时间开慧咒成为时尚,但凡读书胚子都要去求几个回家。每日念诵抄写。挂在书房。床头,还开发出直接写在衣服上,发带上。甚至身上的各种用法。 这到也没什么,不过…… 金青苦着脸,可怜巴巴地跪坐在书房里,偷摸摸斜觑红尘一眼。 最近好多人跑到家门口,想求红尘亲自抄写的开慧咒。 据说是只有他们家的最灵验。 金青气得不轻——便是真心灵验,那别人也没体验过又怎么会知道,不知哪个胡说八道,多嘴多舌,竟给他们家找这等麻烦。 红尘正抄书,叹了口气:“没什么大不了的,也不关阿青你的事,他们又不敢闯进门,咱们只当不知便是……今天不是要去翰林院?赶紧出门,万一需要见驾,晚到可不成。” 新科士子们,都齐聚翰林院,等待吏部派官。 大周朝的规矩,吏部派官之前,他们还要经过翰林院选拔,其实就是把最顶尖的那一批选出来,供万岁爷阅看,若是有相中的,陛下会亲自安排。 这当然是很大的荣耀。 可其实金青不太乐意,他还是想去地方上正正经经地任一县令什么的,做一些实事,但皇帝选中了谁,大部分就是安排在京城,多数去翰林院干点儿清贵体面的差事,偏偏这种情绪他还不能表露出来,别的皇帝他不知道,但大周现在这任皇帝,如今绝对不喜欢臣下自作主张。 时间一日日过去,一晃眼就到了罗娘她们应考的日子。 红尘正好有闲暇,便随她们一起出门,在考场附近的酒楼里定了一间雅间,准备了一桌子酒菜。 大周别的且不说,但在饮食方面,其它国家绝对比不上,朝中权贵,大部分属于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一类,尤其是皇帝的御膳,号称天上地下,无奇不有,京城里随便一家酒楼,菜色都做得非常精致,看起来还挺可口。 红尘照着招牌菜点了一桌儿,尝了尝就发现薛柏桥这位小侯爷,平常总说别人家做饭,再是花样繁多,再怎么刀工精致,却还是匠气十足不好吃,这话实在有失偏颇! 人家酒楼里中高档次二两银子的席面,那也是颇见水平,她觉得其实并不比五两银子,甚至十几两银子的上等席面差,仅仅是菜色上少些。 红尘细嚼慢咽,吃到自己喜欢的,或者符合罗娘她们口味的就记一下,不知不觉就时间流失,一转眼天都黑了。 考试终于结束。 书院角门打开。 一群少女鱼贯而出,登时有不少人蜂拥而上,把那些少女团团围住。 罗娘和小严领着十多个姐妹,施施然向酒楼的方向走,还有不少人围着她们问:“这次的题目难不难?” “考得怎么样?今天是策论吧?” “听说是邹先生亲自监考,真的还是假的?” 红尘趴在窗户上看下去,嘴角噙着笑,玉珏空间里还有人唠叨——“看来无论什么地方,只要有考试就一个样子,我们那儿每年高考,考生们那简直是宝贝,别管什么都要给他们让路,你们那儿竟连个普通书院考核也这么热闹,看来还真文风鼎盛。” “二位别争,别争,做人总要有个先来后到,这位公子先来的,只要他买,画就归他。” “……我先定下,让人取银子去。” “那怎么行,既然您没带着银钱,说明与此画无缘,不如就让给夏某?” 正等罗娘上来,楼下忽然传来很有穿透性的声音,红尘心下好奇,和周围别的雅间的人一样,都探头向外看。 酒楼底下有个青年书生,正摆摊卖东西,看桌子上的东西到是很零碎,有古籍。有字画,还有一些沾着些许灰尘的古董瓷器,古兵器也有几样。 周围就有人嗤笑:“怎么在这儿卖?” 国子监还有几个书院旁边,按说就是卖东西,也是卖书的多。 店小二显然早了解过,笑呵呵作揖问好:“这书生说是今年又名落孙山,家里的产业都卖得差不多,只剩下些祖上传下来的字画玩物,干脆拿出来换银子,准备再苦读一年。我们掌柜的也是看他斯斯文文。人又可怜,就让他在门口摆摊了,不过这书生可不怎么会做生意,笨拙不堪。连叫卖都不会。这都两天了。也没做成几次生意,今天说是又新拿了一些字画,看样子还真能赚得到钱?” 这会儿就有两个富贵公子哥儿立在摊子前面。看样子还起了纷争。 其中一个就是薛小侯爷。 另外一个竟然是夏世杰…… 两个人都相中一卷古画。 “哎?你这人怎么回事儿,懂不懂规矩,我正看呢,你抢什么?”薛柏桥一扬眉,脸上就带出几分怒气。 夏世杰很随意地笑了笑:“若是您已经买了,夏某自然不会夺人所好,可您既然没拿着银子,那夏某出手,到也没什么吧。” “你……” 薛柏桥气得脸上飞红。 他到也不是非买不可,就是一看夏世杰要争,他就不爽快了。 不过,那书生瞧着到更想要现钱,叹了口气,低声道:“公子见谅,虽然您是先来,不过小生需要银子急用,这……” 薛柏桥的脸上顿时一黑。 红尘举目远眺,看那画看得不是很清楚,毕竟离得远,不过因着是正上方,到也看到一点儿,画明显是经过做旧处理的,还是很粗糙的处理方法,只有不懂行的人才能被蒙骗过去,稍微懂一点儿鉴定,哪怕半个行家,怕也不会要这种破烂玩意。 不过……红尘掩住唇,扑哧一声,眼珠转了转,高声喊道:“小侯爷,您今天红光满面,很有福运,东西就别买了,快上来喝杯酒,好让我也沾一沾运气。” 薛柏桥一抬头,看见红尘,脸更黑,不过,还是放下手里的画卷,老老实实登楼,进了门一屁股坐下,气哼哼灌了杯酒:“你请客,我要吃你亲手做的!” 红尘笑眯眯摇头:“是该你请客,今天这顿饭你来结账。” 薛柏桥:“……”有这么欺负人的么?想要的画没到手,让眼前小妮子的亲哥夺了去,他还得请客? 红尘却是一本正经:“你今天运气这么好,不破点儿财中和一下可不好呢。” 薛柏桥一头扎桌子上:“我运气好?你是没看见,那幅画……” “看见了,有夹层嘛。”红尘笑了笑,那画比寻常的画作稍微厚重些,看边缘,看质地,应该是两张画纸黏在一起了。” 薛柏桥猛地一拍腿,红光满面:“对啊,你看看,外头还做了一层伪装,里面肯定有好东西,我这么多年买古董,从来是亏本的时候多,今天让我捡一个漏回去,看林旭那混球还埋汰我不!” 林旭经常叮嘱,让他去买古董什么的,身上只带一两银子,千万别多带,反正就是被骗了,骗个一两半两的对他也不算什么,只当拿去施舍乞儿便是。 薛柏桥一想起来就生气! 红尘脸上的笑意更浓:“所以啊,你都能看得出来那画做了手脚,里面保准是垃圾,不买才对,买了又得破财,看看,你今天差点儿就买了,结果身上没钱,还有人出来帮你挡灾,这运气还不算好?” 薛柏桥一怔:“你是说?” 红尘低声笑道:“前阵子酒楼说书先生说了个我写的本子,有一人一时好心,买了乞儿的一幅画,结果不小心湿了画,竟发现后面贴着另外一幅,那幅竟是名作,他也因此大赚一笔,买了药回去给母亲看病,我看啊,这书生八成是听了说书先生的话,才动了这等歪脑筋。” 薛柏桥扑通趴在桌子上,懒洋洋地不肯吭气。 他也是听了说书先生的故事,这才一下子就发现刚才那幅古画的不同寻常,还真以为自己走了运,没想到竟是遇见了骗子! 一转念,他又想起夏世杰来。 “嘿嘿嘿,夏世杰那混球这会儿洋洋得意,回去非得气死不可,那幅画虽说不算贵,只要八十两银子,可谁不知道过两天是邹老太爷的寿辰,他老人家太贵的礼物不收,到是喜欢点儿稀奇古怪的,说不得他就是给那位老人送礼。” 闻言,连红尘都摇头:“希望他长点儿心,提前撕开看看,别直接送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三章 美人 谁有工夫关心什么夏世杰李世杰还是王世杰的,红尘家一口气考出十八只女学的学生。 今年京城女学招生招了六十九人,历年比较,算是比较多,可十八只出自一家,还是颇为引人注目。 尤其是小严啊,罗娘啊她们,乍一看真不像那等才女,身上虽已经没了风尘味,可多年艰难生活在她们身上留下的痕迹,却不容易抹除。 好多去参加考试的女学生们,一见她们就自动自发从心里疏远,实在是气场太不同。 罗娘往那一站,人长得虽然不丑,可她不是娇小姐,在家从来不使唤婢女,她也没婢女,洗衣做饭都是自己来,手背上的皮肤,到后来被红尘盯着仔细保养过,可还是无可避免地留下一些创痕,手心里,手指头上,都有老茧,与别的姑娘那纤纤玉指没法比,身材不算高大,可这两年来每日锻炼,让她的身体变得很健康,皮肤偏黑一点儿,肌肉结实。 京城的女孩子还是流行文弱纤细之美,人们偏爱的也是那等有如弱柳扶风的姿态。 再说衣服,虽然是考核,但她们还是照常穿令自己最舒适的衣服,不要绸缎,全是棉布。 那些女学生乍一看她们这一行人,都不觉暗自揣度,猜测这是哪来的,也不免腹诽几句——京城女学什么时候考核标准这般低下? 这还是因为本场考核,来的并非那些豪门大户家的千金。最多家里有些银钱的中等人家而已,都谨小慎微,并不习惯与人起冲突,要不然两边非要没参加考试之间就闹起来不可! 罗娘她们心中也有些不安,只是一参加考试,就自动进入状态了。 这两年来,她们几乎是一月考一回,考到现在,别管考什么,从不怯场。 就是不怯这两个字。第一时间就吸引住那些考官的眼光。 考生们可能不知道。但身为考官,坐在高台上,见多识广,见得闺秀们数不胜数。一眼扫过去。一个考生值不值得关注。就能看个**不离十。 罗娘她们穿着一样的衣服,有着颇为相似的气质,大大方方进入考场。连邹先生都笑:“这回咱们生源还行啊。” 女学的考核,从来都是前两轮是重点,考中的学生差不多都能定下。最后一轮的考生,大部分时候只是陪跑,连书院里的先生们,私底下都不大重视。 但平民女子的基数够大,偶尔还是能有几个出类拔萃的冒出头的。 就像被夏家捞到手的方知,还不是七岁那边送她姐姐参加女学的考核,结果姐姐没考上,她到无意间引起夏家大长老的兴趣,被忽悠进了夏家。 现在人家方知亲手打造的皓月剑,被陛下相中,选入宫中成为天子佩剑,她也一举成名天下知,还没有正式开始打造灵兵,已经不知多少人想预定方知小姐的作品了。 方知也是知恩图报,对夏家那是忠心耿耿,不知多少人开了多高的价码,想把她笼络回去她都不肯,这等性情坚定的好女子,可比一般权贵家的小姐强得多。 邹先生只闲话了几句,没太在意,这一场是策论,主要还是看文章。不过,收了卷子之后,那一帮考官到不自觉认真关注了下。 结果一看,就看得面面相觑! “什么?二十份上等的卷子?” 邹先生同样瞠目结舌。 其他人都愣住,要是让别的书院知道,还不知要怎么嘲笑他们……出一份考题,愣是在一轮考核里弄出二十份上等的答卷,这不是泄题了,那就是题目太简单不像样。 “上两轮考核都很正常!” 第一轮上等的卷子是十一份,中上的有十八份,第二轮也差不太多。 这两回的考生来源都是京城显贵人家的千金,考得好很正常。 邹先生皱眉:“用的是正常考卷吗?” 一个年轻的考官看了看手里记录册子,低声道:“因为上面两轮合格的考生招到四十九个,人数不少,我们第三轮试卷用的最难的。” 这也是约定俗成的规矩,如果前两轮合格的人数少,第三轮就放放水,用简单些的卷子,如果前两轮人数足够,第三轮就用正常的,或者偏难的。 京城女学享誉天下,招生肯定不能滥竽充数,但若是学生太少也麻烦,学生数目不够,有些和别的书院一块儿组织的活动就没办法参加,也是麻烦,所以免不了有矬子里面拔将军的时候,第三轮考核放放水,招收几个平民女子,还能提升女学名望。 可一口气这么多上等卷子…… 邹先生按了按眉心:“再复核一遍。” 一群考官又去复核,连邹先生也出马,但这二十份卷子,你就是使劲挑刺,除非重新定标准,把其他两场的优秀的上等卷子都打回中上等去,否则,这些答案就是非常完美,文章就是十分出众,想不承认都不能。 邹先生只能苦笑一声:“罢了,登记吧。” 考官们也没办法,总不能为了好看就随意胡乱判定考生的成绩,只是一旦登记在册,旁的书院也要看的,事实上,很多书院都会关注别家书院考生的成绩。 二十份上等试卷一出,还不知那帮家伙怎么想! 之后没过几日,邹先生她们都麻木了,早不在乎旁人的想法,爱怎么说就怎么说去,今年自家女学必然要与众不同一回,不管怎么样,其实这结果还不坏。 十几个或者特别,或许和别的大家闺秀有所不同,却是资质绝对不差的女子入学,怎能说是坏事! 得天下英才而育之。可不只是那帮男人们才能有的愿望! 红贴贴出去,家里但凡参加考核的都得了好结果,红尘亲自下厨做了一桌子酒菜。 罗娘她们出来吃饭时,面上到没太多喜悦,可双目都隐隐发红,还有几个女孩子忍不住失声痛哭。 红尘没说话,任由她们哭一场。 其实考核不难的,虽然才学习了短短三年而已,甚至她们也只享受了一年地狱般的训练,但应付这样的考核。应付旁人学了十几年都不一定能考好的一场考试。她们却丝毫没有感觉到困难,似乎以前神秘莫测的书院生活,忽然就变得触手可及。 可罗娘隐藏在心底的自卑,甚至连走在阳光下。也忍不住向阴影里躲避的自觉。一次又一次冒出来。 小严一回想过往。就一夜夜睡不着。 在杞县时,罗娘她们也不是没人倾慕,甚至有书院里前途无量。才气十足的青年学子,给小严送情诗,操琴唱曲,表达爱慕之情,情感殷切而真实。 也有小小少年,正正经经地跟家里人商量过,排除万难,请人做媒,真心实意地想把没家世,连来历都不很清楚的女孩子娶回家,那是下了大决心的。 有一次,小严甚至动了心。 杞县一个耕读传家的秀才郎,才十八岁,温柔体贴,又很尊重人,尤其是尊重女人,他写的缠绵悱恻的情书里面,甚至承诺一生只娶她一个女人,就算将来小严不能给他生下孩子,他也宁愿从弟弟那儿过继一个回来,也绝不纳妾。 连红尘听了都惊讶无比。 她可没见过哪个男人不纳妾的,就是书香门第,不要正经的妾,也少不了几个通房丫头,讲究点儿的人家,女方还要送一个试婚的丫鬟过去,但看这小秀才的意思,那是真心实意只守着一个女人过活了。 别说小严动心,红尘这心都有点儿波动,玉珏空间里好些喜欢听八卦的都笑眯眯叫嚣,要是这门亲事成了,那小秀才真能做到他保证的一切,他们就凑一凑,给小严送一笔丰厚的嫁妆。 可惜,小严还是没拿到。 红尘都觉得十分之可惜,只是她自己是吃过婚姻苦头的,自然不会勉强自家姐妹去嫁人,哪怕那个人选真的看起来很不错。 小严也是今日考上了女学,从今日起就再不是贱籍的女子,才失声痛哭,一边哭一边说:“我不嫁人,不去祸害人家,像我这样的,谁知道还生不生得出孩子,怎么能指望一个好人!” 罗娘搂住她,也嚎啕大哭。 红尘喝了点儿酒,大笑道:“哭什么,今天可是大喜的日子,不嫁人也无妨,将来咱们永远生活在一起,你们老了也彼此照顾,想要孩子的,咱们收养几个,好好调教一番,不比自己的亲生儿子差太多。” 话音未落,罗娘就吓白了脸,一扭头怒道:“别说了,谁也不许在小姐面前胡说八道。” 她们不成亲不嫁人,那就不嫁了,反正也很难指望有哪个男人不在乎自己的过去,可红尘小姐……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保佑小姐平安喜乐,阿弥陀佛,佛祖保佑,保佑小姐早遇良人!” 罗娘双手合十,默念了几句。 红尘小姐这么好,马上就是郡主了,怎么可能落到她们这样的地步,一定会永远一个好姻缘。 “……” 红尘叹气。 好吧,就像玉珏空间里某位大能说的,女子独立,任重而道远。 她都不太明白女子要怎么独立,只有一些朦朦胧胧的想法,也难怪罗娘她们听她说一句玩笑话,就吓得战战兢兢,生怕自己做了坏榜样,竟让自家小姐离经叛道。 今天这么重要的日子,薛柏桥,金青几个都没来。 没办法,翰林学士邹楠的亲爹,邹老太爷今日寿诞,邹老太爷本身到不怎么要紧,可邹楠却是门生故旧无数,他还是今年的主考官,新科士子们多在京城,总不能考试刚刚结束,就把主考官忘在脑后去,自然要前往贺寿。 薛柏桥,薛小侯爷的身份尊贵。按理到不必去,可他爱热闹,金青也去,干脆就直接以一个考生的身份,拎着一坛桂花酿,溜溜达达去赴宴了。 金青拿了两个寿桃,还有四色点心,红尘又给他塞了一块儿砚台。 邹老太爷也是个会玩的主儿,爱些稀奇东西,这块儿砚台是用一块儿奇石自然生成。底下还有一个寿字。颇为有趣,还一点儿都不显得昂贵,很合适。 男人们不在也好,红尘觉得。要是金青和薛柏桥都在。罗娘她们恐怕还很难如此放纵一回。 心里老憋着口气可不是好事。 红尘自己写话本。就没少写某某被憋屈死,气死的情节,要是自家姐妹们也抑郁成疾几个。那就成了笑话。 哐当! 这边饭还没吃完,大门洞开,金青气呼呼地冲进来,坐下的时候脸都是黑的。 罗娘的酒意一下子醒了。 其他人也抬头看他。 就见薛柏桥也溜达进门,脸上的表情同样很古怪。 红尘一扬眉:“怎么了?” 今天他们俩去参加寿宴时,金青的心情还不错,至于薛柏桥,那简直兴致勃勃。 他想看看夏世杰会不会拿出自己那幅‘藏画’,好好露露脸。 怎么一回来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金青灌了杯酒:“他算什么东西,居然敢觊觎阿尘姐……阿尘!” 罗娘和小严她们同时扭头,目不转睛地瞪着金青。 一开始,邹家的寿宴还是很普通的。 邹家不算豪富,是出了名的清流,寿宴自然办的简单,去赴宴的多是文人墨客,大家谈诗论词,偶尔还有点儿放浪形骸,肆意快活的很。 薛柏桥想看的场面也看到了。 当时,花园中曲水流觞,文人墨客齐聚一堂,精神抖擞的老寿星坐在寿山石旁边的椅子上,笑眯眯看着这些人争相献宝。 轮到夏世杰,他就拿出一个古色古香的画筒,笑道:“晚辈觉得自己这回捡了个漏,不过,到底有多么大,还是要请诸位品评一二。” 众人登时就来了兴致,大家虽说不是所有人都爱玩古董,可人们对捡漏肯定是感兴趣的很。 夏世杰身为夏家的大公子,如此郑重其事,捧上来一幅画,还神神秘秘,谁能不好奇? 画筒被打开。 画卷取出,平铺在桌面上。 众人:“……” 有个小年轻纳闷地摸了摸头:“我看风格像大李的《嬉春图》,但落款又是陈常德先生的款识,这……” 这是哪来的四不像! 奈何送画的是夏家的长公子,他只能把腹诽吞下去。 另外一个过了中年的读书人凑过去闻了闻,哭笑不得:“墨迹犹新,这幅画应该超不过一个月吧,夏公子您送的就是这个?” 夏世杰莞尔一笑:“看画的确是新作,也是伪作,不过,各位不妨仔细些?不如请寿星公过来瞧瞧?” 邹老爷子早在一边看了,眨了眨眼,目中就闪过一抹尴尬,咳嗽了声:“嗯,是好东西,多谢夏公子,来人,快收起来,放我库房。” 他这么一说,年轻人不好反驳,可屋里还有一帮老家伙都不乐意,佯怒道:“怎么回事儿,别吊人胃口!” “就是,虽然是你老邹的寿辰,可上次我过寿的时候,你丫的直接把我得的一册古籍揣走了,怎么这回……” 老人家喝了酒,越发来了兴致,结果凑过来一瞧,登时愣了下,噗嗤一声笑出声来。 “好吧,好吧,收了吧。” 其他人都愣了愣。 连夏世杰也愕然——难道邹先生怀疑里面藏的另外一幅画,乃是极品,秘不示人,但……但他们这种身份,还有什么画有这等价值? 两老人都如此,剩下的那几个更是不依不饶。 邹老爷子无法,扭头冲夏世杰道:“夏公子,你应该也看得出,这画内藏玄机,不过,您真要我揭示出给大家瞧瞧?” 夏世杰笑道:“说实话,意外得了此画,夏某也未曾见识过真容,确实很好奇。” 这就是愿意看看。 邹老爷子点点头,让人取来水。轻轻洒在画上,他的手保养的很好,虽然年老,手却比女子还显得纤细,手指按在画上一角,也没看他用力,稍微搓捻,竟一下子就把画给撕开了。 “啊!” 后面的年轻学子们都站起身向前凑,满脸惊讶,心中赞叹。 “哎呀。这是有人用一幅假画隐藏了真画不成?里面藏的是什么宝贝!” “呃。” 邹老爷子想挡一下。但哪里又挡得住,夏世杰第一个看到,一下子愣住。 只见那幅被藏起来的画,画工到还不错。可惜只画了一只大大的北瓜。 哪怕北瓜画的再好。它也只是个北瓜。 下面还写了一行字——请尔吃瓜。不谢。 夏世杰的脸顿时红透,连耳朵根都发烫,这时候他要还不知道自己被耍了。还是自作聪明地被人耍了,那他才该一头撞死了事。 邹老爷子咳嗽了声,笑道:“别介意,其实挺好玩的,你能看得出它装裱的隐秘,也算很不错了,就当是乐呵乐呵,别往心里去。” 其实这个局,哄骗的就是夏世杰这样,不算完全的外行,也不是内行的人,内行一眼就看得出这粗糙的装裱,里面肯定藏不住好东西,至于完全的外行,根本就看不出人家想表达的隐秘,且外行多有自知之明,不会乱买东西,自然也就很难上当受骗。 院子里静了静,随即哄然大笑。 好多人都戏谑地瞧着夏家大公子。 “别生气了,就当花钱买个教训。” “别说教训嘛,让咱们老寿星乐一乐,公子这寿礼就不算坏。” 薛柏桥更是笑得前仰后合,也有人过去安慰,不过这时候安慰话更刺激人。 夏世杰气得一甩酒杯,一杯酒正好落在桌子上。 酒渍氤氲开来。 “咦?” 众人一低头,都停下说笑,只见那幅冬瓜沾了酒,就慢慢变了,冬瓜隐去,换成了一个一身墨色法衣,很随意地站在旷野,表情淡漠的女子。 一时间,好多人屏住呼吸。 这女子…… 绰约多逸态,轻盈不自持。尝矜绝代色,复恃倾城姿。 一众文人眼中,忽然觉得月色更温柔,园中花香更迷人。 以没人下酒,普通的宴席也吃出龙肝凤胆的滋味。 “呼!” “质傲清霜色,香含秋露华。吾当妻之,吾当妻之,非卿不娶!” 良久,忽然有个年轻书生蹦起来,一巴掌抢过那幅画,陶醉地把头凑过去,就要亲吻画中美人的樱唇。 金青本来都想告辞走了,不打算搀和闹剧,结果一眼看见那酒后之画,脸色登时大变,一巴掌抽过去,就把半醉半酣中耍酒疯的疯书生扇开。 夏世杰皱眉看着,脸色阴沉,金青瞪了他一眼,一把夺过画,抿着唇冲邹老爷子道:“老爷子恕罪。” 说完,把画卷好装走。 薛柏桥伸手捂住额头,哭笑不得——这小子! 这次的榜眼于逸,还有传胪乔灵均都在,皱起眉,瞪了那个还耍酒疯,一脸迷醉表情的书生一眼。 这人复姓欧阳,单名一浩字,也是二甲进士,文才到是有些,可他前头一共死了三个妻子,明晃晃的克妻,还敢垂涎人家红尘小姐?哪怕醉了也不行! ………… 现在那幅美人图,就好好搁在桌子上。 “阿尘,你说这小子是不是太年轻?”薛柏桥见金青气哼哼,扭头翻了个白眼,“还是状元郎呢,你那么火冒三丈,谁还不知画中美人与你有关,你那会儿只当不想那书生失礼,控制住他便罢了,回头我自然想法子把画拿回来,不会再让更多人去看。” 其实美人的画像,流落在外也不算大事,只是比较保守的人家,总觉得不大好。 金青不希望自家亲人的画像让别人拿去随意观赏,那是人之常情,只是处理的手段,比他还不如。 薛柏桥连连摇头。 红尘到不认为自己的画像见不得人,只是,她有些奇怪:“怎么会有我的画?” 看穿着打扮,应该是她在颍川时。 她疑惑了一会儿,收拾了画走,也就没再多想,在颍川有那么多人看到她,偶尔有个书生随手画下来也未可知,这书生精于工笔,画的到还挺好。 两个大男人都稍稍有些酒意,红尘干脆把他们打发走,又哄了罗娘一行人去洗漱,早早回去休息。 本来这只是件闲杂事,一幅画罢了,在文人圈子里流传个三天五天,没有搭理自然就有新的八卦替代了去,却是谁也没想到,那日那个耍酒疯的书生,竟然来真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四章 哪种人? 书生欧阳浩,今年二十有六,二甲进士。 能考中进士的,至少长得不会差,五官端正,面貌斯文,家境虽然一般了一点儿,但也是耕读传家,尤其是他既然中了进士,以后就大不同,说不得摇身一变,也是官宦人家,子子孙孙都不再会让人家称呼一声泥腿子。 这样的条件,娶一高门大户家的小姐似乎也毫无问题。 欧阳浩说不上牛气哄哄吧,至少人家自视甚高,一点儿都不觉得红尘会瞧不上他,当然,表现得还是诚心诚意,拿了好些礼物去找金青。 “浩诚心求娶,还望状元郎帮忙说项。” 看他的样子,虽不觉得女方是在高攀,心意还很诚恳,却是似乎已经把美人迎进了家门似的,表现得自信十足。 那会儿金青正在岳凤楼,和薛柏桥他们商量翰林院的事,听伙计说有位同窗拜访,也没在意,就把人请进门。 自从科举取士结束,同窗拜访金青都是常事,只当又是一个听说他在这儿,于是来攀关系的。 没想到刚见面寒暄几句,这人就直接开了口,金青闻言就怔了怔,仔细打量,这才想起此人竟是那日的醉汉疯书生。今天他神志清醒,穿着打扮也很光鲜,一时到没认出人来。 他一愣神,半晌没说话。 欧阳浩了然,抿了抿唇,微笑道:“我听夏公子说,状元郎曾在那位小姐家借住。如今状元郎得蒙恩赐,新建状元府,不知何时乔迁,到时候浩可要讨一杯水酒喝喝。” 金青:“……” 他没说话,薛柏桥登时笑了,挑了挑眉:“这事儿向来是红尘小姐做主,她想让咱们状元郎什么时候搬,那金青就什么时候搬,现在可不知道。” “这……虽然状元郎乃堂堂君子,那位小姐想来也性情洒脱。不惧人言。毕竟都不是小孩子,此事稍稍欠妥。”欧阳浩一皱眉,叹了口气,“你们二位最好还是别太亲近。万幸我爹娘向来开明。想必也知道小姐的好处。还请……” 金青端茶,“呵呵!送客。” 几个伙计笑眯眯把人请出去,欧阳浩满头雾水地被赶出岳凤楼的大门。还是懵懵懂懂。 薛柏桥从头到脚一句话都没说出口,半晌才迷迷糊糊地抬头:“这个什么什么浩,究竟是什么意思?难道是我听差了?” 他怎么觉得,欧阳浩想求娶红尘,此事别说八字一撇,连点儿边都没沾上,那人就像是已经十拿九稳,先摆起谱,还指责起金青来,还话里话外暗示他不介意红尘和金青可能有什么勾勾缠缠的不正当关系! “这是哪来的自信?” 薛柏桥哭笑不得,就是他,哪怕假设一下,他的未婚妻不是自家的那只母老虎,而是这位红尘小姐…… 咳咳,还是别想了,想一想也知道人家小姐看不上他这样的。 至于红尘究竟能看上个什么人,他就完全没有概念。 不过…… 金青咬牙:“反正红尘姐能看上的,绝对不会是这种人!” 前面死了仨老婆就先不提,这种事儿,别人会忌讳,但他们不相信什么克妻传言,要是人好,就算自家不愿意,委婉拒绝便是,也不至于说刻薄话。 但他这种莫名优越感还是到别人那儿使去算了,别给红尘姐添堵。 金青一着急,又忘了规矩之类,叫红尘姐姐叫熟了,贸然改口,老觉得叫小姐什么的太生疏。 红尘看他确实不习惯,也就随他去,反正现在谁也不知道龙章凤姿状元郎,就是皇帝那个痴傻的小儿子,叫一叫也无妨,就是将来他的身份有什么改变,那帮子惯会见风使舵的大臣们,也绝不会提现在这些事儿,给他添堵。 “还有夏世杰那个无礼之徒,谁知道他跟欧阳浩胡说八道了什么,给咱们惹下这等麻烦。” 薛柏桥皱眉,前几日他还觉得,夏世杰受了骗,他还幸灾乐祸,似乎有点儿不地道,今天来这么一出,他到觉得那骗子未免太慈悲,八十两算什么,一口气骗到他肉痛才好。 两个人也几乎忘了正事,凑在一起嘀嘀咕咕,商量要不要跟红尘透一透口风,省得哪日让这家伙冲撞到,再一生气,气坏了身体不划算。 “对了,那日我查了下,他可在京城女学兼职教书来着,别到时候再闹出乱子。” 薛柏桥叹了口气,轻声道。 红尘此时正忙。 罗娘她们都考上了女学,第三轮考核一共考上了二十人,她们占了十八个名额。 京城女学可以住在书院,也可以办理走读,入学之前还有不少琐碎的事情要做,至少得准备些礼物去先生们那儿转一圈,大家都去,你要不去就显得不合群。 玉珏空间里有人失笑,据说是所有的位面,别管是哪里,但凡入学都是先拜先生,还有讲究的家长,四时八节都要给先生送礼,否则就不放心。 红尘一想,她到也不算太讲究,可既然是约定俗成的规矩,那就没必要去破坏,还是得上点儿心,问题是家里出了十八个考生,书院的先生笼统算一算,也有十多个,这礼物说来简单,也不是那么好准备的。 “不如就送些荷包之类的小零碎,小姐不是才得了新花样,到时候绣上去也显精致。” 罗娘也愁眉苦脸,半晌想出个不是主意的主意。 红尘叹气:“那就做点儿荷包,女先生送荷包,可书院里老先生也有几个,骑射先生是男子,不如就做些剑穗,扇面送去。” 也只能如此。总不至于送太多重礼。 这些不难,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出门去采买点儿绸缎回来,也不用多好,中上即可,一人买几身衣裳的缎子,再让人家给点儿搭头,人人做几身新衣服,剩下的零碎就正好做荷包。 “家里彩线不够了,这次多买,好让绸缎庄给咱们打折。” 家里其实并不困难。宽裕的很。这回红尘去一趟颍川,还得了许多赏赐,只是罗娘她们节俭惯了,出去买东西大多是一口气把想要的置办齐。要的多。肯定能打折。 没办法。家里虽然富裕,人口也不少。 坐着马车出门,刚一离开小巷子。拐弯,马车就顿了顿,停住,车夫吓了一跳:“你这人……” 只是乍一看,戳在巷子口的是个书生打扮的年轻男子,就把难听话咽了回去,“劳驾,让一让。” 他们现在住的宅子附近没太富贵的人家,比较偏僻,不过治安良好,大家交往起来也比较客气,车夫是不愿意随意与人结仇。 罗娘撩开车帘,红尘一露面,就见那年轻人的眼睛瞬间亮了,脸颊上也浮现出一层红光。 “红尘小姐?在下欧阳浩,二甲进士,排名四十三,家有良田三百亩,在京城中也有三间铺面,乃是积善人家,父亲早逝,母亲韦氏,性情一向温柔和善,若是小姐有意,在下这就请官媒来,正正经经登门求娶!” 罗娘和小严:“……” 红尘到是镇定自若,脸色丝毫不变,笑盈盈道:“多谢抬爱,红尘福薄,不敢高攀,还望欧阳公子早日觅得佳妇。” 欧阳浩脸上一白。 红尘扫了他一眼,略略皱眉,忽然又道:“小女本不该如此孟浪,但公子都到了我眼前,我总要提醒一句,才对得住良心。” 她的目光在欧阳浩的肩膀上扫了一圈,“公子还是想一想,自己是不是招惹了什么东西,请位有道高人化解一二才好,这段日子,别随意出门了。” 欧阳浩脸上由白转青,估计以为红尘故意埋汰人,脸上隐约有点儿黑。 红尘却没再理会,话音未落,就踢了下车门,那车夫忙不迭驾车走人。 走了老远,罗娘才气得跳脚:“哪有人这般无礼,简直,简直不要脸!” 要是真心的,自己登门像话么?应该是先请长辈来探探话,双方有意,才能请媒人上门,他如此随意,还不是欺负小姐没有娘家依靠,换了别家的大家闺秀,有人敢如此孟浪,打死都不算什么! 红尘失笑:“恼什么,人家是真心觉得自己如此做乃是直率,咱们不光应该体谅,还要受宠若惊。” 大周其实在这方面说保守也不算保守,小女儿私底下相中什么人,门当户对,彼此有意,请长辈说和一点儿都不难。 欧阳浩此举的确过分些,但真让那些读书人知道,最多也就说一句他是风流多情,也不会有多糟糕的坏名声。 文人嘛,放浪形骸那也是潇洒,谁管人家家的女儿会不会困扰! 红尘拨动了下车窗上的纱幔,施施然去看外头那些叫卖的小贩,罗娘一边摆弄针线,到是嘀咕:“小姐,刚才那疯子身上真有不妥么?” “嗯,肩膀上坐着个女鬼。” 罗娘:“……” 她发现自家小姐说起这个,那是越发云淡风轻了,明明以前只要一见到,还要忐忑个一两日。 红尘揉了揉肩膀,转过身抱着软绵绵的被子歪斜在垫子上:“以前很少见,这两年到见得多了。” 而且,它的玉珏空间有大半年没给她下过什么现实任务,那些大能都说是正常现象,因为她现在是玉珏正经主人,每个主人都要有一段儿考察期,一般考察期间,任务只要不是十分必要的,全部暂停,这是好事儿。 那些大能神神秘秘,都说只要过了考察期,她就能感受到说不出的妙处。这个玉珏空间本身就很神妙,红尘觉得,以后再遇见任何事,她都不会大惊小怪。 红尘笑了笑,忽然一伸手,把窗帘拉好,歪着头。双眼注视着空空如也的窗户,笑道:“劳烦,别挡着光。” 说着,就拿出一道符,随手贴在旁边的车厢上。 罗娘怔了怔,口里叹气,一缩身子,抓住身前的垫子蒙住头倒在一边装睡。 窗户前就有一阵阴风吹过。 一个端庄文静的少妇,端端正正地立在窗前,阳光落下来。一点儿影子也看不见。 这一只。显见不是人。 她定定地看了红尘一眼,咬了咬嘴唇,冲着她做了一个口型——别嫁给他!然后就化作烟尘,消失无踪了。 红尘贴的符只是让她现形。到没打算严格控制。鬼存在于人间。虽然有违天道。但既然存在,就有存在的理由,眼前这只明显有理智。是清醒的,外人还是别轻易插手为好。 这和煞气可不同。 欧阳浩远远望着马车,心里忽然像被一只雪白粉嫩的小猫挠了一下。 他不是没见过美人,蝶楼的宋诗诗,那也是绝代风华,可他见了,也就是觉得漂亮而已。 刚才看到的美女却不一样,他用尽了全身的力气,才让自己认真严肃,没有失态。 “或许是梦中见过?” 那张脸,那一双眼睛,那漆黑如墨的乌丝长发,无一处不符合他心目中最美佳丽的形象。 欧阳浩心中忽然涌起无限的涌起——我要得到她! 一瞬间,他觉得身上轻了轻,似乎年轻了好几岁,又变成十七八岁的小少年。 他一咬牙,飞身上马,一口气直奔回家,冲入家门。 他娘亲韦氏正坐在屋子里捡佛豆,似乎这几年,韦氏越发爱抄佛经,捡佛豆了,整日整日的不出门,能一直耐下性子做这个,除了伺候儿子吃喝,别的什么事都不做,就是烧香拜佛。 左邻右舍都觉得,她是一连死了三个儿媳妇,心里难受,只能寄托神佛,到不觉得奇怪,欧阳浩却不太喜欢母亲这般,总劝着她多出去走走转转,别整日弄得烟熏火燎的,看着阴沉沉,让人心情也很不好。 再说,娘亲整日这般,还不总勾着人想起那些旧人旧事来,让人心里不舒服。 “我儿,怎么这会儿回来了,没去书院?” 韦氏一见欧阳浩,脸上就露出和蔼的笑容。 欧阳浩凑过来,象往常一样扶着自家娘亲到一边坐下,轻声道:“娘,您把苏家推了吧。” 韦氏愣了下:“推了?可是苏家有什么不好?” 她仔细一想,苏家是商户,祖上做过皇商,但这一辈有两个儿子,一个考中了进士,和自家儿子乃是同科,另外一个也中了秀才,小儿子于庶务方面也有些门道,能担当得起家业,正是兴旺发达的时候,他家的小姐许给自己儿子,再合适不过,要不是儿子这次考中进士,名次不低,他家的小姐也是守了望门寡,恐怕这门亲事还不容易成。 “总之您赶紧给推了。”欧阳浩抿了抿嘴唇,“儿心里有人了,放心,您的儿媳妇跑不了。” 话没说完,他就从家里拿了一封银子,足足五十两,揣在怀里又抛了出去。 韦氏呆呆地看了半晌,摇头苦笑:“哎,这个孩子,真不让人省心,我要是哪一天蹬腿一走,他可怎么办!” 没过几日,京城文人圈子里面,十个到有八个都知道欧阳浩在疯狂追求红尘。 日日夜夜守在红尘家门口诉说衷肠,为此差一点儿让衙门捉了去,却偏偏死活不改。 一开始罗娘她们还好言相劝,想把人劝走,后来几乎要破口大骂,这家伙油盐不进,也不知道是不是脑子有问题! 红尘如今可是个名人。 她在颍川的事情,虽然因为涉及到很多隐秘,当时在场的人不敢随意泄露,但人数实在多,难免不泄露消息,皇帝陛下要封她为郡主之事,上面很多人都清楚,有关她的八卦,自然好些人着意关注。 而且,今年殿试结束,状元郎以花相赠,红尘在文人圈子里也有不低的知名度。 现在让欧阳浩这么一折腾。 红尘自己不去听也知道,在某些豪门大户的当家太太眼中,她快成不知检点的狐狸精了。听说薛柏桥因为和她走得很近,有好几回,他那位侯夫人的娘亲,还拐外抹角地打探消息,看看自己的宝贝儿子有没有被狐狸精灌了**药。 “简直,简直是烂泥糊在脚面上了!” 罗娘她们气得不轻。 红尘叹了口气:“这位欧阳公子的人缘不怎么好。” 她到不太生气,要是一开始回来时,她还特别看重名声,为了得一个好名,什么都乐意做。但到了如今。名声就只是添头了,好自然好,不好也无妨。 一个人总不能让世上所有人都喜欢,再说。此事她很无辜。但凡正常人都能明白。 谁不知道那欧阳浩是在邹老太爷的寿宴上。因为一幅画像犯了病,才闹到今日的地步,又不是她和那人有什么私情。 这一回欧阳浩能闹起来。还是因为他的消息不够灵通,毕竟只是个平民士子,还未曾出仕,没有门路,恐怕只当她是好运考入阑珊书院,又结交了金青的农家女,现如今自己挣了些产业,不算穷苦,在欧阳浩眼里,他这么诚心诚意地求娶,那就是真爱了,要不然自己一进士老爷,讨她做小都不难。 要是有一个人肯提醒他一句,自己的身份没有那么普通,这人就是再有病,怕也不敢胡来。 红尘摇了摇头:“也罢,让他这么闹下去不是事儿,罗娘,你让金青私底下去跟他直说,就说我得了皇后的眼缘,或许将被皇后认为干孙女,到时候婚事不能自主,还望他吝惜名声,早早收心为国效力。” 罗娘皱眉:“这样不妥,小姐,咱们也不知那欧阳浩是个什么性子,他要在外头乱说怎么办?” 红尘挑眉:“也是……那不要让金青去,让薛柏桥拜托下侯爷,咱们就欠薛侯爷一个人情,请他老人家作为长辈出面平了此事。” 只要那欧阳浩偃旗息鼓,老侯爷发句话,没人议论,很快流言就消散下去,不会有大碍。 罗娘觉得憋屈,也只好应了。 其实,正正经经对付什么敌人,那红尘随便就能想出不少招数,怕就怕这等不理智的。 聪明人不难对付,笨蛋也好应付,这等自以为聪明的笨蛋,又陷在自己的幻想里出不来,那实在很让人烦恼,还是请一尊大佛过来当头棒喝,简单利落。 老侯爷这点儿面子还是很愿意给红尘。 就是只看这小姑娘自己的能耐,结下善缘,也是极好的事儿,老侯爷能平平安安地当那位皇帝几十年的发小好友,不招忌讳,与人为善这四个字,肯定都刻在骨子里头了。 果然,红尘休息了一宿,第二日门口就再也没有欧阳浩给她添堵。罗娘她们出门置办各种东西时,也觉得神清气爽。 “真清净,连天都蓝得透亮。” 让一疯子堵门堵半天,谁能自在得起来? 安仁坊,夏家 春日将尽,落红无数。 园子里春花多谢,到显出几分颓废,陈婉坐在窗前向外看,神色恍惚。 夏世杰跪在她前面,低着头也不敢出声,良久,才听母亲略一低头,问:“师风说,是你指点欧阳浩去找的红尘?” 陈婉的声音特别轻,夏世杰心中一惊,连忙屈膝过去,抬头道:“母亲别生气,儿不是故意的,欧阳浩虽然配不上红尘妹妹,可他心诚,很有诚意,我也是想,其实妹妹的婚事低一些,也并非不好,高门有高门的好处,可要是低嫁些,她能拿捏丈夫,在婆家当家做主,其实日子过起来到也舒坦,这欧阳浩要是真能对妹妹一心一意,让妹妹接触一下,似乎无妨,儿子真没想到会闹成这般!” 他这话若是让红尘听到,一定会很惊奇——两生两世,这番话竟没怎么改变! 陈婉的眉眼极冷。 她长得并不算倾国倾城,但毕竟有个倾国倾城的母亲,板起脸时,神韵酷似皇后,每次如此,夏安都要丢盔弃甲,根本违逆不了妻子的意思,如今板着脸,却让夏世杰心里发颤。 “夏世杰,你这么说,我就姑且信了你的心,但你给我记住,阿婵我养了十几年,自然疼她,但红尘是我的亲生女儿,是你的同胞妹妹,她才是你,才是我血脉相连的亲人,以前你爹诸般理由,不让她回家,不是不疼她,是有别的缘故,是我们委屈了她,连补偿都不知该如何补偿,这些话,你要牢牢记在心里,每天都要想想。” 陈婉的声音还是很轻。 夏世杰打了个哆嗦,忽然想起一句话——一个人亏欠了另外一个人,可能会有两种反应,第一种,努力补偿,第二种,更变本加厉地去伤害毁灭对方。 我是哪一种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五章 下旨 夏世杰从娘亲屋里离开时,心中居然有一丝彷徨,这两年他已经很少有这般情绪了,再不是小时候每做一件事都要看爹爹脸色的那个夏家公子。 “她都没正经受过大家族的教育,真要做豪门大户的主母,才是不妥,害人害己,哪怕不是欧阳浩,选个寻常些的人家也不算错。” 夏世杰吐出口气。 他安慰自己,安慰了半天,想起那一夜陪阿婵喝酒,阿婵喝醉了就说了这么一番话,是真心为夏红尘担忧,也是真心为她考虑。 话虽如此,他虽就这般深信不疑,但不知为何,心底深处还是有一点儿别扭。 如果换了阿婵要嫁给欧阳浩那样的人…… 先打得他脑袋开花! 就算闹得家里翻天覆地,也不能让阿婵受这等委屈。 一瞬间,此想法在脑海中出没,夏世杰苦笑:“阿婵不一样。”是啊,阿婵是家里精心培养的女儿,能担当得起一个家族主母的位置,进小门小户的,才让人难受。 在心中默念了三遍,夏世杰走路时依旧犹豫。 师风刚从夏安族长那交代完差事,一出院门,就听夏世杰自言自语,脸上登时扭曲,咬牙切齿,飞了个白眼,冷哼:“你自己到会给自己找理由,哼,虚伪至极,是人就明白你是怕红尘小姐将来婚事太好,总在你们那个圈子里出现,提醒别人夏蝉就是个冒牌货!装什么装!” “你!” 夏世杰皱眉。神色恼怒,师风却不看他,转头就走。 张了张嘴,夏世杰还是没多话,最近师风心里不痛快,性子和以前大不相同。 要换了过去,他就是心里藏了事,对自己不满,也绝不会这般当面给人难堪,他向来懂规矩。知道分寸。最近……他确实心情不好,自己大人大量,不怪他。 “呸,我管这闲事儿做什么。真是猪油蒙了心!!” 摇了摇头。夏世杰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忽然脑抽,插了这么一手儿! 欧阳浩再情深似海,关他何事! 夏世杰吐出口气。扭头走人,他心里也没怎么惦记,这次最多也就是指点了下欧阳浩,跟他说了声红尘的身份,没有自己,欧阳浩也能打听得到。 他又不是逼迫妹子出嫁的狠心哥哥,这么点儿小事儿何须在意! 宁国侯府 薛老侯爷从外头溜达进门,不让底下人通报,扒着窗户看了一眼,他的老妻正和大儿媳妇说话,脸上就带出点儿笑,压低声音:“我今儿去紫姑娘那儿听听曲子,别和夫人说……等下告诉夫人我回来过了。” 几个丫鬟婆子都低着头不说话。 宁侯就缩头缩脚地转身。 屋里就传出个温温柔柔的声音。 “侯爷出去一天,可真忙啊!” 宁侯脚步顿时止住,一翻身就回转,脸上正气凛然:“不忙,再忙也得抽出时间陪娘子,依依,你去陪松儿去,我和你婆婆说说话。” 里面应了声,世子夫人就很有眼色地告辞。 宁侯这才笑着进门,揽住老妻的肩膀,从怀里掏出一把特别精致的梳子献宝。 侯夫人哭笑不得:“都多大年纪,还送这个,看看我这一头白发,梳一下掉十几根。” “哪里老,芳儿你在我眼里,永远是二八少女!” 那还不成了老妖怪! 侯夫人叹了口气,扭过头去看自家男人:“我不是不让你出去,知道你爱听曲子,咱们自家也可以养些唱曲的,唱戏的,说书的,何苦去蝶楼那等地处。” 底下人吹捧蝶楼,说的天上有地下无的,侯夫人没嫁人时,也当那里好得不得了,可嫁了人,还是嫁给个侯爷,后院夫人们交流的多了才知,蝶楼可不简单。 不说别的,后宫里就不知有多少个蝶楼出来的美人,她们一年一度,调教了如花似玉的女子送各个权贵府邸中去,又哪里只是为了在京城扎根? “咱们家太太平平的多好,你可别去惹事。”侯夫人总觉得那里面的女人心里有鬼,万一闹出大事,牵连到自家,那她可怎么办! 宁侯失笑:“放心,我心里有数。” 他能不知道蝶楼不简单?可人家家都有蝶楼的小妾,他家仰仗一只‘母老虎’坐镇,得一清净后院,再不去蝶楼消遣消遣,留下点儿把柄,那安生日子恐怕就真要起波澜。 当然,紫儿姑娘的曲子也是真好,都说柳小曼的琵琶天下第一,他听了到觉得匠气,反而是半红不红的紫儿姑娘,那歌喉天然而成,人间罕见。 两口子说了几句闲话,侯夫人忽然想起来,扭头问:“你家混世魔王托你的差事,可办妥当了?” 宁侯嘴角抽了抽:“办了,敢不给他办吗?只是……” “只是什么,难道没妥当?” “那到不是。”宁侯皱眉,区区一小进士,虽然一脸清高,可从头到脚都写着想往上爬的权欲,又怎么敢在他堂堂宁侯面前炸刺,“只是这人嘴里答应,心里恐怕一字不信。” 他今天见了见那位最近在小辈中闹出笑话的小进士,叫什么欧阳浩,名字起得到好,却是个脑子有病的。 皇帝这科举取士,虽得天下英才,但偶尔也能冒出几个死读书,读的脑子发木,偏偏好运气的家伙,看来考试的制度还是不够完善,需要改进。 宁侯自以为把想说的话都透露出来,虽没明说人家夏红尘乃是万岁面前挂了号,夏家正正经经的闺秀,马上要做皇后的干孙女。得封郡主,但也点到了,那是上面人看重的千金,婚事自有皇后娘娘做主,寻常人还是不要肖想的好。 一般士子一听,肯定赶紧保证绝不再犯,不会让小姐的声名受一丝半点儿的影响,欧阳浩也应下,说不会去骚扰人家小姐,但他才多大年纪。宁侯又是什么人。一眼就看出此人对自己的话那是半个字都不信,只当侯府看中了红尘小姐,才故意吓唬他! 估计欧阳浩只当所谓的上面人看重红尘,指的便是他们侯府。却不想想。要真是为了小辈的儿女私情。他堂堂宁侯何必出手?也不嫌丢人现眼。 “年轻人啊,总自视过高。” 宁侯也年轻过,他到还算了解年轻士子的心态。那欧阳浩刚刚金榜题名,正是春风得意,恐怕还想着转眼间封侯拜相,做一个天下名臣。 大部分自以为有才的年轻人,恐怕都做过这等美梦,尤其是从科举大军中成功厮杀出来的,不经历世事打磨,个个都锋芒毕露,恐怕欧阳浩这会儿还腹诽,觉得侯府以势压人来着。 宁侯嗤笑:“罢了,他只要不生事,咱们儿子的要求就算达到,就是出点儿乱子,想来红尘小姐也能解决。” 薛柏桥乃是宁侯的幼子,他一生只得一妻,生育二子,最看重长子,却最疼爱幼子,要不然小时候的薛柏桥也不会被宠成个小纨绔,如今小儿子发话,他这个‘孝子’,肯定不能袖手旁观。 侯府这边轻描淡写地把事情压了下去,日理万机的圣上那儿,也得了密报,气得不轻。 “科举取士为国选才,选上来的就都是这些个东西,懂不懂什么是礼!” 皇帝皱眉。 老太监连忙过去把他老人家扔在地上的黄折子拣起来,擦了擦,又恭恭敬敬地呈到御案上去。 皇帝气了一会儿,到底不是大事,更多乃是觉得丢人,如今北燕使臣在京,任凭进士花样百出‘逼婚’郡主的消息乱传,他还要不要脸面? 北燕那一帮子,可最是八卦不过的。 “也罢,让礼部抓紧,别一件事磨叽个没完。” 红尘真正被册封为郡主,那些个小人想必再不敢随意骚扰,再说,有了郡主府,高门大户把人一装,寻常人等就不会冲撞。 其实这事儿一早定了,奈何礼部那边的工作效率,在大周也是出名。 曾经有个郡主出嫁,皇帝选封号册封,结果等人家郡主连孩子都有了,封号才出来,皇帝几乎要忘了这事儿,一想起来羞得没脸,干脆给那郡主所生的女儿赐名,也算面上好看。 皇帝低下头去继续批折子,却是很随意地道:“你亲自去礼部跑一趟。” 老太监应了,心里琢磨着以后再见红尘小姐,那得敬三分,别管万岁爷这是为着什么,至少也有两三分是给那位小姐颜面,看来颍川那事儿,万岁爷至少是觉得那位小姐挺得用。 多少年,他老人家关照过的小辈儿寥寥可数,最可心的,一个是他们那位威风满宫城的九爷,第二个是荣华郡主,那位红尘小姐排不到第三,看样子好歹能排前十。 老太监出门,回头看了自家主子一眼,心下叹气,他怕是有的忙。 万岁爷只说让他跑一趟礼部,可跑一趟就算完?那得把差事办得漂漂亮亮,让万岁爷满意才成。 他要连这点事,也要陛下仔细交代清楚才能办妥,那他别说站如今的位置,连这颗脑袋能不能保住,也要看天意了。 在宫里这等地处,做奴才的若说出看天意这三个字,大部分都离死不远,一次不死,下次,下下次,必是不能活。 “王公公这是出去公干?” 一转弯,阴测测的影子晃了晃,老太监心里头一惊,脸上到八方不动,抬头一看,笑道:“九爷怎一个人,可是底下伺候的不好?” 宫里能被称为九爷的,也只有一个厉王陈玮。 那是皇帝先叫出口,跟一众宗亲显贵们说,他家九爷脾气臭,要是哪天闹起性子,大家就先避一避,都他气顺了,自然就什么事儿都没有。 从那以后,宫里的太监都喊他九爷。当着万岁的面也这么喊,皇帝照样乐呵呵的,也不见恼。 陈玮的脸色苍白,似乎有些困倦,靠着墙,皮笑肉不笑:“我自己转转,显得清净,王公公有事儿去忙。” “那老奴就先去,回头再给九爷请安。” 老太监弓着身子退出去,一琢磨就想起来。今儿可是五月底。九王爷可不是要进宫给娘娘请安,回头要交代手底下那帮孙子们机灵点儿,别碍这位爷的眼。 陈玮看老太监走远了,靠着墙也慢慢挪动脚步。走向甘泉宫。 皇后原来的寝宫过于荒废。又有些闷热。前阵子陛下就下令,让皇后移居甘泉宫,这道旨意下得悄无声息。是口谕,只内府的人忙活,外朝知道的晚,却也掀起暗流无数,甚至有人觉得这是皇后复宠,帝后和睦的前兆。 可惜,皇后迁宫之后,还是照样呆在宫里像尊菩萨,万岁爷也还是照旧不去看皇后,最多有事儿才去坐个一时半刻。 下面的人也就不瞎琢磨,帝后那是两尊神,他们两个再闹,底下也得小心伺候,现今愉贵妃那是宠冠六宫,年轻的主子们也不能望其项背,可在皇后面前,还不照旧不敢炸刺! 九皇子在宫里横行无忌,今日来见他这位嫡母,照样整理衣冠,恭恭敬敬的。 不过今天皇后还是只让他在殿外磕头,宫里的大宫女给他递来一碗酸梅汤,喝了就让他走。 皇后待所有皇子都一个样,春给酸梅汤,给绿豆汤,秋天是红豆汤,冬天总少不了一碗红枣姜茶。 一开始还有人犯嘀咕,后来年复一年,大家都习惯的很,要是哪日皇后娘娘忽然热情起来,怕是那些皇子才要担忧。 可今日,陈玮忽然想见一见自己的嫡母,强忍了半天,才把出口的话吞回去,慢吞吞又走了。 临走回头,正见一个身量高挑的大宫女,手里小心捧着个包袱,从侧门进了屋里。 陈玮脚步一顿,他身边本来无人,一出宫门,就有个小太监凑到眼前。 “主子,娘娘身边的姑姑去了一趟内府,要了一批缎子走,看样子是想做一身朝服,拿走的缎子里有江南进贡的上等红缎,应该是郡主用的朝服。” 陈玮点点头,忽然一笑。 他很少笑,平日里笑不是冷笑,就是讽笑,今日却笑得没那么多含义,只是笑了笑。 “走吧,娘娘心情好,别忘了叮嘱御膳房多进些笋子。” 册封郡主之事,本来磨磨蹭蹭,可宫里陛下身边的老太监一出马,礼部那边就一路顺当。 吉祥的封号一连选出十个,只等呈送陛下钦定。 皇帝特意交代过,他要自己挑一个,礼部那边自然是不敢怠慢,不只是礼部,内府的朝服也一早妥当,郡主府也早早圈出地方,就等着翻新装修,恭迎新任郡主娘娘住进去。 吏部那边也很利索。 第一批外派官员的名单,很快就定下来,第一个就是欧阳浩,让人一竿子支到西北去,还是个偏远小县城,去当县令。 能第一次就捞个县令当,哪怕是进士出身,也算中规中矩,很是不差了,可那是西北,还是匪患一大堆的不毛之地,也不知道欧阳浩中进士之后的喜悦还能剩下几分。 没过几日,宣旨的太监便到了。 大体意思便是,从今天开始,红尘从一介民女,晋级为荣安郡主。 红尘她们一早就知道消息,但还是不免愣了一下,尤其是红尘,简直大吃一惊。 荣安? 封号到不算很特别,一看就是大路货的样儿,但是用了一个荣字。皇帝册封的郡主其实不少,宗室也有好些,功臣之女有时候也会册封,但有封号的很少,而且荣字更为罕见,只有皇家正经亲王的嫡女才有此殊荣。 半晌,红尘才想起让人拿荷包打赏,送走了这些太监们。 内府还派了两个嬷嬷,教导她一些规矩,还有册封礼的步骤,大周册郡主比较简单,可再简单那也得穿着朝服去皇宫折腾一圈,哪一步出错那都丢人。 罗娘心里直打鼓。好生请了嬷嬷进门,一接触才松了口气,这两个嬷嬷都和善的紧,并不像她们想象中一样威严刻板,红尘到是半点儿不怯,应对自如。 内府的人向来看人下菜碟,要是他们对待你公事公办,冷漠的紧,说明你在上面的人眼里根本不重要,可一旦你是上面皇帝或者娘娘十分看重的。这些人能马上春风化雨。 当然。其实就是有点儿些微的差别,不是聪明人还不一定能看得出,这些人,最知道什么叫与人为善。 学规矩还挺简单。 红尘又不是要进宫。也不是丫鬟奴才。是个郡主。当主子的本来就自由得多。 两个嬷嬷都觉得红尘小姐十分有灵性,任何一件事,只要说一遍对方就能记住。要是哪儿有不对,她们指出一次,对方就再也不会犯第二次。 要是宫里那些小主子们都这么省心,两个人觉得自己还能再干个十年才退休。 不过两日工夫,两个人就教无可教,拿了丰厚的红包,高高兴兴回内府。 罗娘去送,红尘客客气气地道谢,两个嬷嬷都乐了:“这谢我们是受之有愧,郡主娘娘的规矩本就好得很,便是没有我们,也出不了什么差错。” 这话挺真心,她们一时间都怀疑宫里流传的八卦消息是假的,说什么这位荣安郡主乃是个乡下人,能得陛下的青眼,那还不知道是走了多大的运,可看看人家,行走坐卧,哪一处也不比那些正经主子们差! 出门上了宫里来接的驴车,两个嬷嬷对视一眼,齐齐吐出口气。 一个老嬷嬷苦笑:“别的都好,就是压力大。” “你还算好,我教郡主规矩时,都不敢看她的眼睛,一抬头就觉得是对着咱们娘娘。” 两个老嬷嬷早年也是宫里任职,还伺候过皇后,一见红尘的脸,压力自然骤增。 她们两个有压力,罗娘也有压力,这两个嬷嬷走了,才松了口气,整个人都松弛下来,轻轻打开黄花梨的箱子,看了眼里头的郡主朝服,再看看上面摆放的金冠,呼了一口气:“这朝服可真是精致,绣工极好,上面的鸾鸟像活的,尤其是这双眼,充满灵性。” 红尘看了看,也忍不住捧起缎子,伸手摸了一下,朝服做得确实很好,而且不像一般内府制作的制式朝服,她以前也见过郡主穿朝服的样子,花色虽类似,可真正见了,其中好坏也清清楚楚。 “还是宫中藏龙卧虎。” 小严向来对针线绣活特别感兴趣,罗娘就招呼她也来看看,一行人正仔细看,外头就有个充作婢女的小丫头敲门进来:“小姐,有个妇人跪在门口儿,说是求小姐救命呢。” 红尘愕然。 罗娘皱起眉头:“小姐先别动,且让我去看看。”她带着小严一块儿出去,过了好一会儿,才满脸无奈地回来,哭笑不得:“也不知怎么的,竟然没完没了了,又是那个欧阳浩闹幺蛾子。” 这些时日,本来欧阳浩偃旗息鼓,没动静了,大家都放下心,没成想还没几日工夫,竟又出了事儿。 “来人自称韦氏,乃是欧阳浩的母亲,说她儿子病重卧床,久治不愈,再耽误下去,恐怕误了朝廷限定离京的期限,到时候惹得万岁爷不喜,他儿子的前程就没了,所以希望红尘小姐能前去探视。” 红尘:“……” 小严气得脸色发青:“这都什么跟什么!” 红尘又不是大夫,有病去医馆,找她们家小姐作甚,乱七八糟的! “我让人哄她走了,要是再不走,我就报官。”罗娘气哼哼地嘀咕了声,“不知道郡主府建在什么地方,那个公公不是说,万岁爷会赐下府邸,咱们赶紧搬走,这里的环境还是有些乱。” 红尘叹气。 她刚刚布置好园子,想要搬家,还要把园子里的各种机关消息原封不动地搬回新家去,那是个大工程。 第二日,天还没亮。 红尘就被杂乱的唠叨声吵醒。 罗娘和小严在外头正说话,虽然还是压低了声音,但对她来说远远不够。 听了两句,红尘坐起身,彻底清醒——那韦氏又到门口来了,而且这次还让人带着她昏迷不醒的儿子。 一老一弱,戳在门口,‘蔚然成景’。(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六章 尸骨 “红尘小姐……” 不知道是不是冷风一吹,欧阳浩从昏迷中苏醒,一张口,就迷糊糊喊了一句。 韦氏的眼睛登时通红,连声安慰:“我儿,我儿你别怕,我带你找他,带你来找他!” 下一刻,欧阳浩张着嘴,却顿时失声……脸色煞白,眼睛到是睁着,可是一动也不能动,只有眼珠子滴溜溜转,面上露出惊怖欲绝的表情来。 眼角微微湿润,流水涟涟。 他母亲半搂着儿子,一脸的焦虑癫狂,在门外嚎啕大哭,口无遮拦地大喊:“求求你,红尘小姐,你就大发慈悲,出来见一见我儿,我知道我们家儿子配不上你,可你也不能见死不救啊!我只有这一个儿子,要是欧阳家绝嗣了,那我也不活了!” 这就显出房子不够大的弊端,外面吵吵嚷嚷,里面除非堵住耳朵,否则钻到最里面也还是能听得到。 红尘苦笑着摇头。 韦氏这般一闹,罗娘她们反而心平气和了,事实上生气也没用。衙门的人这次来得极快,没等韦氏下一轮号丧,就利利索索地把人提溜走。 还分出一排衙役暂时帮她们家站岗。 红尘如今到底不像以前,身为一个郡主,哪怕还没有正式完成册封典礼,那也差不多是正经的有了爵位的人,总不能随便哪个平民百姓就给冲撞了。 那边衙门的人也头痛。 欧阳浩是个新科进士,他们好歹多少给一点儿面子。拖着韦氏走,却也不至于直接把人关大牢里去。 不过,韦氏并不是傻瓜。 被人往京兆尹面前一带,她就知道那位小姐不是可以随便得罪的,京兆尹别看只是个四品官,可能在京城当这个官的人,那绝对不能是一般人。 早年陛下还当过一段京兆尹。 后来陛下的亲侄子礼王爷也兼任过一年。 由此可见,这个位置在大周来说,绝不是在北燕、大雍那种憋屈的憋屈职位。 现任京兆尹姓于,叫于泽。京城名门。那位鼎鼎有名的于太夫人就是他一个远房姑母,关系不算近,但也看得出于家势力之广,在京城大部分事务。他还是应付得了。为人也圆滑。轻易不去往死里得罪人,但那些犯了事儿的王孙公子们在他面前也不敢太炸毛,大体上会老老实实按照他的想法。该赔钱赔钱,该受罚受罚。 当然,要出了大案子,也免不了有各种扯皮,要是背景不硬,还真不敢执政京兆。 眼前这事儿到不大,就是挺腻歪人的。 于大人板着脸训了韦氏一顿,韦氏很老实地听了,连连保证,绝不敢再去骚扰人家小姐,这才让人放了回去。 他们一个老,一个弱,真关大牢也不合适,还会损害那位小姐的名声,真让外人说一句仗势欺人,那是本是有理也变得没理。 这事儿过去,韦氏的确安安分分的,再不敢到红尘门前捣乱,只是,京城隐约有些乱七八糟的传言。 大部分是说红尘冷血无情,连人家欧阳公子都快不行了,也不肯去看一眼。 就算不喜欢别人,可对方毕竟是个一心爱慕自己的男人,连这点儿面子都不肯给,未免过分了些。 韦氏到没说什么,只是去各个医馆求大夫救命,私底下有人向她探问消息,她也只会哭,一言不发。 这么一来,到还真有人觉得红尘欺负人。 世人不说愚昧吧,但在传播消息方面,无论什么时候,都习惯传那些阴暗的,晦涩的,让人听了刺激的消息。 这等事不敢当面说,却也是暗流汹涌。 罗娘和小严一连数日,脸色都不大好看,红尘到一点儿不着急:“你们也别急,这是京城,不是杞县,一点儿流言蜚语伤不到人。” 要是在京师,连这点儿流言都能毁了一位圣上亲封的郡主,那荣华郡主早不知化作枯骨几百年,红尘慢条斯理地把自己的桌子整理了一下,取来一张符,投入炭盆,又扫了坐在桌前很无聊的老参一眼,使了个眼色,对方就轻飘飘飘出去。 两年来,老参早就挣脱束缚,能很自由地行走,他那本体也长得越发粗壮。 红尘用了个巨大的盆栽用的花盆,这才能装着它到处走,连眼下宅子里那么大一花园,都没敢把它埋进去,到不是装不开,纯粹是这地方毕竟只是暂住,老是埋进去挖出来的,也很麻烦。 老山参打算找一块儿风水宝地安家,然后自己跟着红尘四处走便是。 大不了让红尘给它布置个防御阵法之类。 老山参出去溜达了一圈。 回来的时候,门帘后面就跟了一个单薄的黑影。 罗娘还是有点儿害怕,忍不住往后退了一步,不过两年过去,见到的妖魔鬼怪到也有几只。 有时候妖魔不吃人,吃人到是自己的同类。 红尘敲敲桌子,修长雪白的手指上略带了一抹灵光,又一伸手,那黑影就被吸引过来,老老实实地在书桌前落座,满脸迷糊,不过神情到是变得清醒不少,一抬头乍见红尘,吓得猛然跃起,又扑通一声坐下。 “你,你……” 红尘身上的光灼得她心神动荡。 “你叫什么?” 舌尖含着一口灵气,红尘轻声道。 “小妇人娘家姓周,小字薇薇,后嫁欧阳家为媳。” 红尘心下了然:“说说你是怎么死的,为何纠缠欧阳浩?” 周薇薇一怔,面上浮现出一抹茫然,好半晌才道:“小妇人也不知,不知为什么离不开我夫君……” 罗娘皱眉。居然是个糊涂鬼。 她见鬼的时候不多,不过偶尔听红尘讲故事,到是说起过有些鬼死后脑子容易迷糊,生前很多东西都记不得,只是若有冤情,或者有所牵挂,会本能地按照生前的执念行事。 红尘吐出口气,摇摇头,又取了一张符,随手扔到前面桌上的炭盆里。 轰一声。火苗飞溅。 老参很有眼色。刺溜蹿出门去干活,也就一眨眼的工夫,屋里寒气迫人,黑雾弥漫。 周薇薇吓得脸色煞白。“鬼。鬼啊啊啊!” 罗娘:“……” 红尘一巴掌拍在桌上。下一瞬,屋内瞬间平静,连被风卷飞的书卷。也老老实实又落回原位。 这次来的那个影子却比周薇薇凶暴,一脸狰狞,是上一次红尘在欧阳浩肩膀上见到的那一个文静少妇,只是这会儿一点儿都显不出先前大家闺秀的仪态。 红尘端起桌子上的茶水,向她泼了一下,这个凶暴少妇一个激灵回神,身体疼的瑟缩,黑气却散了,见到红尘,显见是认识,竟然扑过来将将挨着桌子:“小姐,千万不要嫁到欧阳家,欧阳浩是疯子,他娘也是疯子!” “别急,慢慢说。” 安抚了一句,这妇人才冷静了些,或许是终于有人能听见她说话,她也憋得久了,一口气恨不得把满肚子话都倒出来。 “……妾身初嫁给欧阳浩,也没觉得不妥,他很有才气,能作文写诗,长得也相貌堂堂,我家只是小门小户,能得一读书种子为夫婿,爹娘都很高兴,可没过多久,妾身就发现他的脾气不像表现得那么好,很是暴躁,有一次也不知在外面受了谁的气,竟一脚踹得妾身吐了血,半天起不了身……” 少妇说到这儿,周薇薇身体一抖,一下子缩头抱住肩膀,整个人都钻到桌底。 “呜呜,不要打我!” 罗娘大吃一惊:“竟有这等事?” 红尘也愕然。 要说这些日子,欧阳浩母子两个捣乱,她们是觉得挺烦人,但最多也就感到欧阳浩这人有些拎不清,脑子糊涂,可不知道他还有这种毛病! 在外面打听,这个欧阳公子的名声其实很不错。 那些文人都认为他彬彬有礼,才气十足,事实上,能在那么多士子中,二十几岁的年纪就考中二甲进士,谁也不能说他没有才。 “妾身虽然委屈,可他事后伏低做小赔不是,保证再也不犯,妾身也就原谅了他。” 这事儿很正常,红尘苦笑,女子都嫁了,这年头也是讲究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她挨了打,恐怕还要为自己的丈夫遮掩,毕竟是家丑,怕是连娘家都不乐意让知道的。 “我本以为他真能改好,可之后一次又一次,一次又一次,我实在受不了,就收拾包袱想回娘家。” 少妇脸上挂了两行泪,“想我虽非百年名门世家,家父也算是有些名望,妾在家中父兄疼爱,生活也安乐快活,若不是不幸以前的未婚夫出外行商遭了劫匪亡故,我也不至于嫁给他一普通举子,哪里能忍受这些?” “那日我下定决心,要给爹娘写信,告知一切,好与他和离,我宁愿青灯古佛一生一世,也不愿意受这等屈辱,不成想,不成想……” 少妇蜷缩在地上,嚎啕大哭,“那欧阳浩不要脸,竟仿造我的字迹给爹娘写信,只说我,我与人私奔去了。” 罗娘浑身颤抖。 红尘也板起脸,虽然见到少妇的鬼魂,已经知道她必然遇害,但听到世间竟有这等无耻之徒,她也难得胸中怒气澎湃,脸上的表情却是越发沉重。 少妇低着头,声音转为凄然:“欧阳浩把我关在地下室里,日夜折磨,我实在受不住,就绝食自尽,后来还没死,迷迷糊糊中记得他把我抛到欧阳老宅后的枯井里面了。” “爹娘知道之后一开始还不信,后来见我当真不见踪影,又想女婿不至于在这方面说谎,何等丢人,只能恳求欧阳浩不要宣扬出去,要不然我家姐妹怕是也名声不保。欧阳浩就对外宣布我的死讯,还做出一副伤心欲绝的模样……这些年。我们项家没少帮衬欧阳家,误把仇人当恩人,连他读书科举,大弟也没少资助,甚至助他遍访名师!” 房间中一片安静。 前一个少妇周薇薇瑟瑟发抖,好半晌抬头,声如蚊蝇地道:“原来是项姐姐,我,我也不知自己是怎么死的,虽然他也打我。可我从没跟家里人说起过。” 周薇薇脑子似乎还不大清醒。有些困惑,“我只当他是读书太累,在外头受的委屈多,一直逆来顺受。对婆母也孝敬。嫁妆都用来贴补他的笔墨……我是怎么死的?” 红尘叹了口气。低声道:“想不起来就不要想,没有执念对你也好。” 欧阳浩娶妻三人,这项氏和周薇薇是他第二任和第三任妻子。第一任却不在这里。 红尘试着找了一下未曾找到,应该没变作鬼魂,让罗娘拿了只葫芦过来,暂时先把她们两个收了。 项氏欲言又止。 “项姑娘放心。”红尘一笑,“我必然让人能入土为安,也让你爹娘安心。” 只是项氏的爹娘贸然知道女儿不是私奔,而是死了,也不知会是什么心情。 项氏盈盈拜倒,满脸感激。 欧阳家的老宅多年未曾翻新过,本是破败了些,这阵子儿子金榜题名,本来打算翻修一下,韦氏却有心另外找一个住处,只是老宅毕竟住了多年,到没想着售卖,只让人推倒,打算重新翻建整理,暂时封存,将来家里添丁,说不得还能用得上。 韦氏上个月都托了中人留意这方面的匠人,现如今却顾不上,一门心思为儿子求医。 天边落下细雨。 韦氏立在门口,焦急等待,她今天让人帮忙请了个百年老字号药铺的坐堂大夫,只是那大夫出诊去了,约定好下午才能过来。 左邻右舍几个妇人正坐在旁边树下洗衣服,顺便和韦氏聊聊天。 隔壁肖家的太太,和欧阳家的关系一向亲近,彼此之间说话也直接,一边洗衣服,一边皱眉问道:“浩哥儿好好一个人,怎么就病了,我听说是得了相思病?老嫂子,不是我说你,你这人别太懦弱,该硬气的时候就得硬气些,哪来的狐媚子……” 她一边说,韦氏只是低着头,面露愁容,一言不发,周围邻居越发气愤,议论纷纷。 正说话,一队衙役浩浩汤汤杀到欧阳家大门口。 个个气势汹汹。 那些说闲话的邻居登时就收了声,一时面面相觑,谁也不敢动弹。 韦氏一愣,竟见项家的老太爷和小少爷,脸色铁青地跟着一起过来,抖了抖,颤声道:“老亲家,这……” 项老太爷的表情怪异,似是犹疑,又似是藏着几分愤恨,也不看她,自顾自扭头。 一群衙役簇拥着一辆马车。 车门帘一撩开,里面下来的两个女子,让韦氏吓了一跳,瞳子收缩——竟然是那个什么红尘小姐! 韦氏忽然有一种奇异的不安,两步过去,脸上带笑,不过还不等她说话,红尘就四下看了看,指了指里面:“走吧,后院。” 那些衙役点头,一行人一拥而入,踹开大门就直接向里面走。 红尘想了想,又冲项老太爷道:“劳烦老太爷多叫些人,阳气足一点儿,她这宅子晦暗,人多了才好。” 项老太爷有些心不在焉,不过还是应了,扭头交代了几句,也不知道他们家的小少爷出去说了些什么,乌压压竟来了十好几口子,多数是左邻右舍,还有从街面上拉的,都是身强力壮的大男人。 一行人冲进欧阳老宅。 韦氏吓得脸色雪白,急忙追过去,拦着这个,又阻那个,气急败坏地吼道:“你们,你们私闯民宅,到底想做什么!我,我儿可是堂堂进士,我要去告你们!” 为首的一捕快皮笑肉不笑地道:“有灵师卜算出你家私藏尸骨,按照规矩,咱们必须要搜搜看。” 大周的灵师的确有这等权力,若是卜算出什么,能调动官府做事,当然,也不是所有的灵师都可以,还得看有没有面子。不过,大部分灵师吝惜自己的名声,绝不会轻易这般大张旗鼓行事,因为只要有一次出错,那不光是下一次再没有做这等事的机会,更重要的是还要受到严厉惩罚,甚至再也做不成灵师。 说到底,灵师最重要的乃是口碑,一次失误,身份地位就直线下降。 但凡有人需要用灵师了。那必然是遇上绝不容许出错的情况。自然要选择从不出错的高人。 周围好些人听了捕快的话,个个来了兴致,老百姓们总是爱看热闹的很,也不怕了。一拥而上。韦氏整个身体一僵。随即回过神,拼命追赶。 一路追到后院。 红尘抬头看去,就见须发雪白的老参坐在一块儿石头上。得意洋洋地笑。 她眨了眨眼,指了下那块儿巨石:“就在下面,先把石头搬开。” 衙役点头应下,连忙走过去,那韦氏猛地一扑,整个人合身扑到石头上,破口大骂:“住手,谁敢动我家的东西,你们都住手,今天就是我死了,也不许……” 红尘看了一眼,握住腰里震动不已的葫芦,拔开葫芦塞子,一道黑影飘出去。 捕快很不耐烦,刚想让人把韦氏拉开,就见她忽然捂住脖子,声音戛然而止,踉踉跄跄地从石头上滚下来,一路滚到边上,挣扎半晌站不起身。 仿佛一阵阴风吹过。 所有人都打了个激灵。 好几个衙役吐出口气,他们尸骨什么的都见惯了,到是不怕,唾了口吐沫,喊着号子把石头搬开。 红尘挥了挥手,后面就有人扯开一条红色的帆布,拿竹竿挡住,后面才有负责打捞尸骨的人上前。 衙门里经常处置这些,自然专门养了人做这种活儿,别看不怎么干净,可赚钱赚得多,做一回得的赏钱,比那些正经衙役干一个月还要多些,平常拿的工钱也高。 专门使唤的,和耙子差不多的工具慢慢下入井中,缓缓搅动,也不过小片刻,上面干活的脸上就显出喜色:“有了,有了。” 他拿火把照了照,“是尸体,完整的,看样子应该是一具女尸。”说着,又小声嘀咕,“泡得虽然久了,可看样子竟没腐。” 话音未落,周围就一片哗然。 项家老太爷本来还硬挺着立得稳当,闻言晃了晃,倒在他小儿子肩膀上,嚎啕大哭:“我的妞妞啊!” 众人转头,只见韦氏根本没有被捆着,也没有任何一个人压制,却面孔扭曲,在地上扭来扭曲,挣扎半天愣是站不起身。 大家心里一寒。 幸亏在场的人多,还都是高高大大的汉子,这才少了几分恐惧。 捕快轻了轻嗓子,咳嗽一声:“劳烦几位把人请上来。” 那边应了声,就喊着号子,喊一声,往上拉一下,两个人动手,旁边还有两个策应,随时换手。 捕快心里打鼓,干咳了一嗓子,笑了笑道:“做这等活儿,讲究一次把人请出来,要是请不出就得换人手,要不然……” 话音未落,只听扑通一声。 那尸体就落了下去。 上面的人一怔,两个负责起尸的便下去,换上另外两人。 捕快皱眉:“二位今天手潮啊。” 那两个半晌没说话,摇摇头:“今天这事儿古怪。”他们做这等差事做惯了,熟门熟路,轻易不会出差错。 才说着话,又是扑通一声。 那两个也登时撤手,转头就道:“不行,不行,这位看样子是不想上,小狗子,三驴,你们两个再试试,要还不行,这趟差事今天咱就不能出了,还是得等明日再说。” 捕快登时变脸:“那怎么成!” 就项家去报案说的那些,简直耸人听闻,大人等结果,这边找到尸体却请不出,那还了得? 红尘皱眉,瞥了一眼,摇了摇头,开口道:“罗娘,帮我从车里拿身衣服。” 罗娘应了声,就去翻了一件大斗篷,红尘拿着,莲步轻移,走到井口边,双手展开盖了盖,高声道:“我知道你沉冤未雪,不入幽冥,又嫌衣冠不整,不能见人,但今日正是昭雪之日,你老父,幼弟都在,就快些上来,不要耽搁。” 项老爷一边哭一边喊:“妞妞最爱漂亮,爹知道,爹知道,你就上来吧,爹给你买新衣服,新首饰,你要什么爹都给你买。” 小少爷也哭:“姐,我把零用钱都给你,你上来吧,我再也不和你吵架了,呜呜呜。”(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七章 皇宫 一阵阵哭喊声,闻者伤心,听者落泪,韦氏却吓得一动都不敢动,就和死了一般。 随着项家人的哭喊。 那两个负责打捞的衙役,顿时感到手中一轻,不由自主地向上提,轻轻松松就把——尸体提了出来。 红尘上前了一步,抖落衣服,正好盖在尸体的身上,却侧过头去不看。 项家的人齐齐扑上前,嚎啕大哭。 周围的衙役扫了一眼,顿时浑身发寒——听那意思,还有看刚才上头石块儿上的苔藓,这口井起码封存有一年以上,按说尸体早就腐烂不堪。 但那具尸体虽说是肿胀了些,却还能看得清五官。 刚才有个衙役一对眼,甚至觉得尸体的眼珠子在转动,浑身打了个激灵,差点儿吓得拔腿就跑。 项家二老却半点儿都不害怕,整个人都扑在湿漉漉的女儿身上。 红尘招招手。 那个缠在韦氏身上的黑影抖了一下,红尘叹气,“来吧,见一见你爹和弟弟,早去幽冥地府,投胎转世。” 项老爷子一愣,猛地抬头。 周围那些捕快衙役们拼命默念——见怪不怪,见怪不怪! 他们也知道红尘是灵女,对她的身份还是有点儿了解,遇见这等事,也就勉强不大害怕。 在京城当差,什么妖魔鬼怪还不都要见识见识,有时候碰见凶人,比碰见鬼更倒霉。 能在衙门当差的差役。其实都有点儿本事,虽然很多话本小说里,他们都属于让那些江湖大侠一招秒杀的角色,但这世上,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哪怕做个衙役,也是在官门混饭吃,这等小吏,身份高贵的看不上眼。对老百姓们来说。那也大如天。 “妞妞,妞妞你在吗?” 一阵大风吹过,本是细雨如丝,忽然就浓云密布。狂风骤起。大雨将至的样子。 项老爷梗着脖子。不肯低头。 红尘走过去低声道:“她在您右边。” 项老爷子苦笑,伸出明明应该保养得很好,却已经苍白枯瘦的手。准确地拍了拍项家小姐的后背。 “妞妞你这孩子不听话,每次惹祸上身,就腻在爹身边撒娇,早知道,早知道还不如真留你一辈子!” 老人家滚热的泪水,烫得在场一些外人都忍不住抹眼泪。 现在这位项小姐怨气消散,要现形可是得花费更大的力气,不似在家里的时候,一张符就能搞定。 红尘想了想,还是咬咬牙,把她从玉珏空间里取出一张紫红色的符,点燃冲着那黑影挥了挥。 下一瞬。 一个端庄文雅的女子就跪坐在地上,把头搁在自家爹爹的肩膀上面。 “呼……” 好些人倒吸一口气,屏住呼吸。 项家的这一老一少,却是收了泪水,面上露出三分喜悦,项小弟抽抽搭搭地道:“姐,哥他老欺负我,他这是没回来,要是回家,回家见你不在,还不知有多难受。” 那小姐俯下身,虚虚地窝在他爹的怀里:“女儿不孝!” 这么长时间,她只能在韦氏和欧阳浩身边出没,担忧老父亲,担忧幼弟,却什么都做不了…… 恨恨转头,瞪着韦氏,小姐冷笑:“哼,你们对别人家的女儿如此狠毒,就不怕老天吗?老天有眼,你们以为自己所做的一切,就当真能永远瞒着!” 众人的视线顿时转过去。 只听这小姐声音里的怨毒,就让人浑身发寒——还不知欧阳家这母子两个造孽有多深。 韦氏早吓得瑟瑟发抖,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比那项家的姑娘还像死人。 只听小姐把自己在欧阳家遇到的事情,一字一句,清清楚楚地诉诸于众,大家听得浑身发毛,不敢置信! 欧阳浩那是什么人,周围出了名的文弱书生,人也和善,哪怕家中不宽裕,对左邻右舍也没得说,这会儿听他们家儿媳妇说过之后,众人一时竟有些不信,要不是当前说这一切的是亡魂,恐怕任谁也想不到,温文尔雅,才高八斗,算是附近最出息的欧阳公子,竟然是个能亲手折磨妻子致死的变态! 那些有女儿的人家,心中更是难受。 有好几个都恨不得赶紧去看看闺女,要是闺女嫁到千里之外的,更是牵肠挂肚。 那些女儿还没出嫁的,都忍不住哆嗦——女儿嫁人,可要嫁个知根知底的! 可瞧瞧欧阳家这两个,光是打探都没用,他在外面披着一层假皮,此事要是不暴露,连邻居们都要说他是好人,要是那项家小姐活着,恐怕就是揭露真相,也无人能信。 捕快叹了口气,也不敢看项小姐,却开口道:“还请放心,我们老爷接了案子,必然会查个水落石出,还死者一个公道。” 项家小姐盈盈拜倒。 即便只是一个鬼魂,大家都怕的不行,可这姑娘瞧着那么精致漂亮,要是别人家娶了这样的媳妇,那肯定高兴的不得了,嫁妆丰厚,父亲是名士,大哥虽不曾科举,却也是个出息的,赚的钱足够一家子孙八代生活的舒舒服服。 这么好的女子,却落到如今的下场! 一时间,好些人高声喊:“还不把欧阳浩抓起来,那就是个畜生。” “畜生都不如!” 韦氏本来一言不发,一听提到她的儿子,顿时挣扎着坐起身,冲着项家一家子拼命磕头:“都是我的错,是我出的主意,我儿只是孝顺,听我的话,你们要抓就抓我,我儿是无辜的,他是无辜的。欧阳家只他一根独苗……” 她仿佛一夕之间就老了,皮肤皱起,脸色晦暗。 项小姐不为所动,冷笑:“你们母子两个都不是好东西,别以为我不知道,你们在我身上尝到好处,越发不可收拾,因为嫌弃周薇薇是商户出身,自家儿子考中进士,飞黄腾达了。看不上人家。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下了毒毒死了她,哼哼,你还说什么。功成名就死糟糠是好事。” 众人都愣了愣。 “怪不得!” 欧阳家一邻居不寒而栗。“他们家那个儿媳妇脾气好。很是乖巧,来的时候看着健康的很,嫁进去半年再见。就瘦了一大圈,人也病怏怏的,哎,现在想来,还指不定受了多少折磨!” 群情激奋,一帮衙役冲进门,像拖死狗一样,拖着病得昏昏沉沉的欧阳浩出门。 韦氏整个人扑过去抱着儿子,又撕又挠,嗓子沙哑:“住手,住手,不关我儿的事……你,都是你!” 她一转头,牙呲目裂地瞪着红尘,“你个丧门星,都是你,要不是我儿中意上你……” 红尘冷笑。 “呸!” 项家那小少爷猛地扑过去,一口咬住韦氏的胳膊,疼的她尖叫一声。 小少爷又劈头盖脸一顿打。 衙役都当没看见。 这小少爷累得气喘吁吁,被他父亲拖开,其他人却也一下子爆了,怒叱:“要不是这位小姐拆穿你们这一家毒蛇,还不知要祸害别人家几个闺女!” 周围围观的人一人喷口吐沫,扔一鞋帮子,还有人随手捡起石子,泥土使劲投,没一会儿就投得韦氏头破血流。 红尘一句话吞回肚子里,眨了眨眼,一下子就忘了自己想说什么,摇了摇头,冷声道:“你还说你儿子孝顺,我看他面相极恶,不是孝子,他那等欺负弱小的习惯,恐怕不只是在自己的妻子身上使,连你这个当娘亲的,也没少遭他的殴打。” 众人一惊。 殴母? 那可是大不孝之罪! 韦氏咬牙一声不吭,浑身抽搐,众人却是一下子就明白,红尘小姐所言是事实。 一行人很是不可思议! 红尘更是心中大怒:“你明知自己的儿子是个什么样的畜生,还敢祸害别人家的好女子,我看你这种人,同样该被千刀万剐!” 她深吸了口气,“也罢,有那样一个儿子,就算你的报应到了。” 说完,转头就走。 剩下的事情自然有官府处理,她总不至于从头盯到尾,只是离开欧阳家上车,外面还议论纷纷,隐约能听见韦氏嘶声裂肺的哭喊。 奈何她哭得声音再大,也没人同情。 没两日,周薇薇的爹娘也找了来,听说两个人差点儿没拿刀子宰了韦氏和欧阳浩。 尤其是欧阳浩,胳膊上的肉都让咬掉两块儿。 衙门的人看他们也不顺眼,就当不知道。 红尘亲自做了法事,把周薇薇送走了,她家的人虽然伤心,不过周薇薇一向是个顺天应命的,也很知足,一了解自己的死因,便对尘世再无留恋。 到是项家那位小姐,舍不得爹娘,舍不得弟弟,还没见到大哥,一拖再拖,那是满心思不乐意离开。 红尘也无奈,让她留下,时间短还好,时间长了可不是好事,就说欧阳浩,他的病可不是什么突发,而是长年累月被阴气侵染,又让红尘冲了下所以发作。 项家的姑娘留在父母身边,老人家体弱,用不了多久也要生病。 红尘也只能让这一家子自己选。 “若是你们非要女儿留在身边,那她或许还能留几年,几年之后,怕是神志不清,变作厉鬼,到时自有得道高人来超度了她,不过,项老爷子也不至于伤心,好歹享了几年天伦之乐,恐也早早在黄泉路上,到时候慢慢等着父女团员便是。” 项老爷子还要说话。 项家这位小姐已经自己跪下磕头求超度。 既然遇见了便是有缘分。 红尘想了想,就从怀里取出一本书,拿项家小姐的一缕青丝夹进去作法,半晌道:“项小姐一生无大功过。虽是枉死,却已然化尽了戾气,下次投胎转世,还能成人,不过若不出意外,却也只是个寻常人家,比不得现在父慈子孝,和乐融融了。” 摇了摇头,她又取小姐的青丝,在项家小少爷的手指上缠了一下。默默念道:“今生缘浅。情分绵长,愿来世依旧结缘。” 说着,青丝缠绕,竟缠出一只蝴蝶的图案来。 项家一家子都眼巴巴地看着。红尘轻声道:“我也不知能不能成。项公子早日成亲。或许你的姐姐有幸投生转世为你的女儿也说不定,当然,也有可能是侄女什么的。将来若她还能入项家门,身上必然有一个小小的蝴蝶胎记,你们留意吧。” 老爷子登时大喜。 项小姐苍白的脸上也露出几分喜悦。 此事终于了结,其实还是费了些力气,红尘到不介意,难得有机会试试自己新学会的法术,看看有几多少成功率。 下了几日雨。 幸而到了红尘册封典礼之日,雨到是停了,艳阳高照。 郡主的册封礼并不复杂,红尘穿上朝服,迎接正使、副使,接了宝册。 却没成想,正使竟是于老夫人。 副使是那位杨师。 也不知道万岁爷是怎么想的,册封郡主竟劳动他们两位,不过规格到也不低,只是特别了些许。 供奉了宝册,这等肃穆的时候,红尘也难和于太夫人说几句话,不过太夫人到是很高兴的样子,哪怕都养老了,被拉回来干活,也没显出烦闷。 一应礼仪都完了,杨师他们却暂时没回去复命。 “按说应该先为郡主娘娘准备府邸,只是陛下那边发了话,让工部挑了几个好的,让您自己选,内府那边就没越俎代庖。” 其实是陛下催得急了,要先让红尘定下名分,内府,礼部,工部那边乱七八糟,就难免有一些小小的不合俗礼。 只也不会有什么人较这个真。 红尘失笑:“工部一大早就把图纸都送回来,说是不急,什么时候挑好了,再去内府选些得用的人手便是。” 杨师这才放心,又说了几句闲话,才回去复命。 后头罗娘她们眼看着红尘那一身朝服,只觉得阳光下像天人临凡,深吸了口气:“……小姐居然这就是郡主了?” 好热! 红尘一回院子,先拆头冠,松快松快,朝服是不敢脱的,马上要进宫拜谢皇帝和皇后。 按照往日的规矩,怕是还要和皇家其他人聚一聚。 一想这个,她就忍不住笑,当年绞尽脑汁拉关系,套近乎,也就是想混进这个最顶级的闺秀圈子里去,没成想今世什么都没做,就自顾自地成了郡主。 这天意果然难测的很。 红尘按规矩乘坐郡主的辇车进了宫,去拜过皇帝,又去拜皇后。 她上辈子只有年终大宴时进过宫门,只是印象里已是厉王登基之后的事儿,那人对自己的妃嫔大方的很,他大方的手段,就是尽情把库房里那些中看不中用的珠宝摆件拿出来给妃子们用,装饰的宫廷金光闪闪。 眼下这位皇帝却是大不同,整个皇宫质朴又大气,细节精雕细琢,瞧着是没多少金银摆件,可真正细究,怕也是花费不少,怪不得三年内府大太监,就能赚得妻妾成群,皇帝的银子还是最好赚。 红尘不觉笑了笑,想那位陛下节省的不行,却在这等地处穷讲究,显见节省也是虚的。 皇后的甘泉宫新翻修过,比别处的阴气沉沉,布局显得更明亮些,窗子上用的都是细纱,里外通透。 小太监殷勤地跟着红尘,细声细气地道:“郡主娘娘仔细脚下。” 不过片刻,甘泉宫宫门大开,大姑姑亲自出来迎,挽着红尘的手进去。 后头一排小太监,小宫女瞠目结舌。 “……皇后娘娘有好几年没见过人了!” “这是新来的主子,以后都好生记着,哪日不小心得罪了,有你们好果子吃。” 小太监冷哼一声。 红尘这会儿已经见到了皇后。 乍一见,却和想象中不同。在外面总听说皇后失宠多年,并不见外人,命妇想求见,也显少能得到允准,就连她自己的家人,她也不大会见一见,既然如此,想必是个阴沉女子。 红尘再清楚不过了,世上的女人一旦失去男人的宠爱,几乎短短时间便会衰老。 可今日一见。她忽然觉得皇帝不愧是皇帝。还真是够厉害,有这么个绝代佳丽戳在宫里,竟也能冷落得起来。 皇后纵然比皇帝小些,却也年近五十。在此时早过了当祖母的年岁。就是四世同堂也有可能。可现在看一看,她依旧年轻,虽然眼角眉梢有了细纹。可那不是丑陋,而是成熟,那种成熟的女人味,混合宛如少女的气质神态,活泼中有恬静,让人见之忘俗。 红尘吐出口气,她忽而就觉得万分荣幸——原来有人说她像皇后,她还不太当回事儿,从现在开始,要把这句话当做最高褒奖来听。 “噗嗤。” 大姑姑笑起来。 皇后也莞尔。 红尘纵然没把心里话说出口,不过难得没掩藏脸上的表情,到把一屋子人都给逗得大笑。 皇后也是爽快性子,半分不拘束,笑道:“我知你这头冠也重,朝服也重,怕是早想回家歇着,歪一歪,来,让素娘给你捏捏,等下怎也要去见一见你那些兄弟姐妹,不磨蹭到晚上,怕是回不了家了。” 说着,又让人取了点心。 素娘果然走过去,不等红尘拒绝,就握住她的肩膀轻轻揉搓,一上手便见功底,只两下子,红尘顿时觉得身上的份量轻了三斤。 皇后什么都没说,甚至没提一句夏家,没提一句陈婉公主,但她眉宇间流露出的感情,脉脉如水,温柔至极,红尘低了低头,心中微微有些酸涩。 只有一点点儿而已。 或许因为她是皇后吧,又是真正血脉相连的亲人,所以只要有一点儿善意,就让人感怀万分。 没一会儿,外头有人来报,说是各位小郡主,小郡王们都到齐了,她便让素娘送红尘出去。 “放心,那些多为人精,不会累到你。” 至于不是人精的傻子,想来也不会放在红尘眼中。 一帮子在宫中也极有脸面的小主子们,霸占了太液池边的太白阁。 红尘一来,这帮人就十分热情,恭迎她上座。 “来,来,今天是荣安郡主的好日子,理当为尊!” 荣华郡主一见红尘,便朗声道,扯着她的袖子,拉她到上首坐下,表现得很是亲近。 “不过,老规矩,你得给见面礼才成!” 红尘笑了笑,从善如流,拍了拍手,素娘就带着宫女过来,挨个分派礼物。 她明明所有人都没见过,却是一个人都没有认错,要知道,虽说能这般有脸面的,正经有封号的郡主,虽说不多,可也有十多人,关系还错综复杂的很,她如此随意,很不当回事儿地就把人认全了,一时到令众人颇为意外,心中的一点儿轻蔑,也略微收敛了些。 虽然最近这位荣安郡主风头正盛,但大家可都是正正经经的王府,侯府出来的千金,她又是哪来的土包子,进京就封郡主,真当她们这些郡主多如沙粒不成? 自然气不平! 固然这大好日子里,大家是聪明人,自己是不会给她难堪,再损了万岁爷的面子,可也免不了心思阴暗些,等着她出丑呢。 不说别的,光是行走坐卧,还有在宫里吃饭的规矩,那就很是有讲究,随便外头哪个命妇来赴宴,提前准备个三两个月,进来还要露怯,就她? 人家愣是简简单单,半步也没有错,要是充满匠气,一看就是突击的结果到也罢了,偏偏一派自然,看那架势到比她们还自在的多。 一下子,小宴上的气氛就有不同。 素娘也有些意外,她陪着过来,多少也有位这位郡主撑场面的意思在,有她在,就代表皇后的态度,这些小主子们才不会闹得过分,让人下不了台。 本来气氛和乐融融,说了几句闲话,旁边一一身粉嫩,年纪十六七的女孩子忽然站起身,走到红尘身边,凝眉问道:“我听说你是个灵女?可能跳祈福舞?还是会卜算?表演一个让我瞧瞧。” 这话,到带出一丝轻佻。 周围顿时一静。 红尘眨了眨眼,想起此人也是个郡主,功臣之后,从娘胎里就做了郡主,外姓,姓钱,虽然没有封号,但还是很得皇帝看重,毕竟是门面工程。 素娘皱眉。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笑眯眯地捻起一块儿点心吃,一言不发。 那小姑娘登时瞪眼:“怎么?难道你不肯给我这个面子?” “不给。”红尘瞥了她一眼,“便是陛下在这儿,也是我乐意卜算,才给他老人家卜算,乐意跳祈福舞,才会去跳,今日并无此兴致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八章 择地 “噗嗤!” 荣华郡主忍不住笑出声来。 其他人也笑了。 钱家这位小郡主登时脸上通红,怒气勃发,强忍下去,眯了眯眼:“我看你不是不愿意,纯粹就是不能,怕我拆穿你根本是个江湖骗子!不知怎么哄了陛下,今天到登堂入室了,哼。” 周围一静。 红尘笑了笑,也不见恼,摇了摇头:“钱郡主你还是小心点儿,牢记祸从口出才好,陛下何等圣明,难道你的眼光,还会比万岁爷更好不成?” 钱家小姐顿时被噎住,脸上灰白一片。 红尘叹了口气:“说起来,我初至京城,从未与人结怨……至少未曾和你结怨,你闲来无事,招惹我做什么?” 那小姐脸色微变,皱起眉头:“你……” “也罢,就你这点儿脑子,大约是被什么人给哄了,今天你过来挑事,谁指使的?” 不等她说话,红尘又问。 众人都莞尔一笑。 钱郡主瞠目结舌:“胡说八道,我就是,我就是……” 她吭吭哧哧半天,脑门上沁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居然在宫里,在这样的场合找我的麻烦,不知陛下和皇后娘娘听说前因后果,是会觉得我不懂事,还是你不知礼?” 红尘拿了块儿点心慢慢吃,很是不在意,“是了,反正也牵连不到那个支使你的人身上,至于你倒霉还是倒大霉。谁又会关心?” “你这人!”钱郡主抿了嘴唇,“我看你才像神神叨叨的骗子!有本事你到是展示下自己的能耐,挤兑我有什么用!” 红尘扬了扬眉,上上下下地打量钱郡主,一扬眉,“既然你这么强烈地要求,唔,我还真起了兴致,罢了,不看你的面子。看在场所有姐妹们的颜面。就给你算一卦,也无需你的生辰八字,你的眉骨矮平,嘴唇隆厚。面有晦气。易被人坑。而且正应在今日,回家小心,莫要听小人诛心之言。” 她是轻描淡写。“原来如此,怪不得让人哄骗,哎,身为女子,哪怕身份高贵,大部分也只能憋屈在后院,偶尔让人哄骗了去,像只斗鸡似的,斗一斗别的女子,到也情有可原,算了,女人艰难的很,我就不多话,身为一个好人,总该有点儿怜悯弱小的好心才是。” 大家哄然大笑。 钱郡主脸色惨变,腹内翻江倒海,简直快把自己气得冒烟,呆立了良久,恶狠狠地道:“你就会胡说……我,我只是看阿婵妹妹老伤心难过,才想给她出出气,才不是,才不是什么被人,被什么人所骗!” “哦。” 红尘耸耸肩,低头喝茶,“放心,我心情好,免费帮你消解消解,就算你以后再被坑,至少今天不会,谁坑你都能暴露。” 其他人失声而笑。 “你们欺负人!”钱郡主一跺脚,转身甩袖就回了自己座位上生闷气去,红尘看着她的背影,到笑起来,“看来没有傻到家。” 最后说这么一句,明面上是解释,实际上却是说明她乃是听了夏蝉的话,这才在宫里惹是生非,虽然还显得很单蠢无知,但她这样单蠢到底,终究也不会让人觉得很讨厌。 人其实不怎么喜欢和聪明多心思的人交朋友,反而是天真些的,更讨人喜欢。 至于夏蝉,多多少少被扣了一顶利用他人的帽子,被利用的还是一个身份尊贵的郡主。 至少身份比夏蝉尊贵许多。 别管钱家这小郡主被利用了是真的还是假的,怕是钱家那些人,为了自家的女儿别在帝后面前留下太糟糕的印象,都要让此事成真,夏家本身是庞然大物,自然是不好招惹的,问题是,夏蝉一个小辈儿,可不能代表整个夏家! “来,来,咱们也难得聚的这么齐,又是荣安郡主的好日子,别总说扫兴话,阿冉你也是,不是小孩子,怎么这般不懂事,当着荣安郡主的面捣什么乱,过来给人家赔个不是。” 荣华郡主雍容一笑,打了个圆场。 钱家的小郡主,那个叫钱冉的姑娘,翻了白眼把脑袋埋在胳膊里,理都不理会。 红尘干脆也一转头,只当没看见她:“荣华郡主不必担心,我可不会和一个脑子有坑的货多计较。” 钱冉鼓起脸,张了张嘴,就让她身边一小姑娘一把捂住,两个人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半天,终于没力气再来惹红尘。 没一会儿,钱家的小姑娘就找了个借口退席。 其他人说了会子话,时候不早,也就散了去,红尘离开宫门,登上马车,闭目养神,不觉想了想前世——好像无论身份如何,女人们聚在一块儿,都是比家世,比容貌,比珠宝首饰,将来还要比丈夫,比孩子,永远都是家长里短,困于四面围墙之内,什么时候才能拥有更广阔的世界? 却说钱冉回了家,心里也是各种不痛快,脑子里翻来覆去,就想那个荣安郡主跟她说的话。 晚饭没吃,就连极喜欢的表哥登门,她都称病没肯出去。 “哼!” 捶了下床上的大枕头,钱冉蹦起来,披上衣裳就往外走,两个小丫鬟连忙跟上。” “郡主可还头疼?要不要叫大夫。” “别吵。”钱冉抿着唇,她为什么不高兴,就是不高兴,也没迁怒表哥的道理。 听下人说,表哥和两个好友到常去的茶楼喝茶了,她想了想,干脆也去看看。 这茶楼就在钱家附近,她也常常随表哥一块儿去的,一到地方。都不必茶博士招呼,就找到岚字号雅间,刚走过去敲门,就听里面道:“钱冉那丫头忒烦人,若不是我娘逼我,我才懒得应付她,哎,也不知道我娘会不会真一门心思让我娶她。” 钱冉的身体一僵。 “愁个什么,女人而已,你不喜欢。娶回家供着便是。回头中意哪个淑女,迎进门也不是大事儿。” 又一轻飘飘的说话声响起,带着几分调侃。 钱冉表哥哼哼了两声:“可我喜欢的姑娘,没正室之位也娶不回家啊!” “还惦记夏家那位?要我说先别管对方看不看得上你。你可驾驭不了人家。哄你表妹跟哄个二傻子似的。真娶回家,有你头疼的时候。” “我还就喜欢她的那点儿小心思,勾人……” 哐当。 钱冉双目赤红。一脚踹开门。 屋里几个大男人目瞪口呆。 钱冉他表哥脸色大变:“冉冉,你听我解释!” “回去慢慢跟你爹娘解释去,有一点儿,你可记清楚,若是再敢败坏我的名声,下次再见,我只当你是仇人!” 话音未落,钱冉扭头就走。 表哥脸色难看的要命,站起身就去追。 他们家在京城能站得住脚,可是有八成靠的是和钱家是正经的亲戚,若是得罪了这位小郡主,那可真是要命! 钱冉一边走,耳后听到表哥的喊声,迎风落下两颗泪珠,忽然就想起不久之前荣安郡主说的那番话……竟然应验了,这算是应验了吧? 红尘歪在椅子上,是不太清楚钱家小郡主的复杂心情,她的心情也很复杂。 “林师兄这是洗劫了哪里的皇宫不成?” “呜呜。” 平安蹦蹦跳跳地在地上一堆金银珠宝上面打转,红尘一把把它捞起来,生怕它吞了尖锐的宝石。 除了金银,玉石,各种古董摆件,文玩字画,还有很多彩色的宝石。 以眼下大周的工艺,想找出如此众多色泽美丽的宝石极为不易,大约只有皇宫大内才能见到。 林旭随手抓了一把珍珠,个个拇指肚大小:“拿去当弹珠。” 怎么说来着……好土豪啊! 红尘叹了口气:“看来师兄在北燕玩得很开心。” 林旭笑了笑:“你不是要择郡主府了,这些正好拿去用,虽然都是些死物,可看看也开心。” 说起郡主府,红尘多少有些选择困难症的征兆。 实在是内府那边给出的选择,虽然很多,还各有好处,但又每一处都不大完美。 大周每年分下去的宅邸也算不少,皇城周边的宅子差不多都有人占了,剩下的内府收在手里,就是为着现在这时候,让陛下赐给别人时用的。 一年又一年,完美的宅子越发少。 第一档次的那些,显见不能给红尘。 剩下的都有些问题。 “我到宁愿自己建一个。” 红尘想到自己得的那些奇奇怪怪的种子,其中能种出各种各样美丽树屋的就极好。 那屋子冬暖夏凉,连家具也是自动生成,保证人住起来最是舒服,可有一点儿,需要的土地实在有点儿大。 若是在杞县,那没得说,苍青山那么大,想种几个屋子都成,可在京城却是难事。 前两年皇子们成年,已是得了一大批好地儿,现如今想建新宅,怕是只能拆旧宅子。 拆就拆吧,这回可能要住很久很久。 红尘一直希望能有一个真正的家,这个家从最舒服的住宅开始,到也挺好。 林旭笑眯眯翻看工部送来的地图,扫了一眼,圈出的那些一个都不选,拿毛笔在皇城东边圈了一个圈。 红尘怔了怔:“这里?” 这地方她自然知道,是当年开国三王之一,辟疆王林通则,林老爷子的旧王府,后来陛下令赐新王府,此地似乎就成了他的练武场,虽然不常住,却也时常修缮。 宅子地段好,也阔朗,但只有一点儿,如今却荒废依旧,早成了京城赫赫有名的鬼宅。 上辈子她就听说过,整个宅院煞气极重,老百姓们连路过都觉得阴森刺骨。根本不敢靠近。 皇帝也早就忘了这地处,到后来厉王登基之后,才想着要修缮,当年她死之前还听了一耳朵,说是厉王派了内府的匠人翻修这座古老的宅院。 红尘眨了眨眼:“我到没什么意见,不过,内府好像没择这处宅子。” 再怎么说,它当初也是王府,朝廷虽收了回去,规制在那儿。也不能轻易就赐给旁人。 林旭笑道:“只管选就对了。内府一准儿会给你面子。” 他们不选这里,多因为这地方不吉利,可红尘主动要,那就没什么问题了。 好吧。反正她看着这些宅子也都大差不离的。 虽然这宅子她一个郡主用。可能有点儿违制的地处。但都破成这样了,几乎是必须推倒重建,自然也就没有违制的妨碍。 定了郡主府所在。林旭就兴致勃勃地召集鬼谷天机门所有在附近的弟子过来,正大光明地拆房子。 红尘也圈出一块儿地,只让推平就好,围出一个院子,她打算把这一块儿当做自己的实验园地,尽情地去种一种得的那些奇奇怪怪的种子们。 “这座宅子有主儿了?” 这日乌云罩顶,暴雨将至。 一个看起来三四十岁,锦衣华服的男子本来步履匆匆,停在破破烂烂的林家旧王府门前,面上露出三分愕然,“谁这么大的胆子?” “怎么?这宅子哪里不妥?” 杨师一捋长须,笑问。 那中年人翻了个白眼:“师叔可是明知故问了,您还能看不出来?这座宅子上的阴气,都快密布成云,我辈中人靠过去,简直就如钝刀刮骨一般,寻常人住在里面,多则三月,少则数日,必遭大难。” 在他看来,这样的宅子一早就该一把火焚烧干净,也不知京城的那些灵师是不是都眼瞎。 可要说眼瞎,周围还布置了法阵,阴气秘不外泄,瞧着到像是处理过。 杨师笑着摇头。 中年人看他的表情,诧异地一扬眉:“怎么,师叔另有高见?” “没有,没有,你这个半步宗师的高徒说出来的话,又怎么会错?” 杨师叹了口气,“当初很多人都要烧了这宅子,只是每次都不能成行,内府的人曾经也想过要进行修缮,可惜次次不了了之,我想,也许是这宅子还另有缘分,近来想是缘分到了。” 他说的模模糊糊的,那中年男子眯着眼举目看去,很无语地道:“缘分没看见,我只知道,这帮辛苦做力气活的兄弟们要吃苦了,干一天体力活,回去一准儿腰酸背痛个十天半月。” 说完,也懒得理会,大踏步地向前走,“师叔快走,看看北燕那帮人又玩什么幺蛾子!” 杨师良久才把视线收回,一转身,长袖一甩,大跨步地追了过去,虽然年逾古稀,可这位老人家的步子到比寻常年轻人更稳健。 红尘就坐在那人说,会被钝刀刮骨的宅子里面,影壁附近,摆放一张藤椅,一张方桌,桌上一壶清茶,她坐着耳边听着叮叮当当的敲打声,一边看书。 罗娘戳在旁边做针线,只当自家这位新出炉的郡主娘娘,又在训练什么身居闹市静心读书的‘绝技’,也不去管她,反而笑道:“听说了没,前日夏蝉去大云寺礼佛,结果半路上让人砸了一筐臭鸡蛋,弄得狼狈不堪。” 每逢夏季,京中去大云寺礼佛的官眷就数不胜数。 一来大云寺的斋菜好吃,二来有高僧讲佛法,还开俗讲,三来,寺内清凉无比,大夏天过去呆半日,不能再舒服了。 夏蝉路上让两个农夫打扮的人截住,愣是穿过她那几个侍卫,扔了她一身的臭鸡蛋,顿时让周围路过的行人愕然,夏家大小姐认识的人可不少,一时八卦消息满天飞,说什么的都有。 “还有说,她勾搭有妇之夫,让人当场抓住,还威逼利诱,迫使人家的正室夫人不敢声张,最后气不过,也只能小打小闹,弄点儿臭鸡蛋给她洗洗脸好出气,这等事儿传得有鼻子有眼儿,可惹恼了。” 罗娘因为小严的缘故,对夏蝉是深恶痛绝。听说她倒霉,能多吃两碗饭。 红尘嘴角也弯了一弯。 上辈子可没这事儿,夏蝉一直是个典型的大家闺秀,才名远扬,在京城也一直都是好名声,什么温柔可亲,什么孝顺体贴,反正女子该有的美名,她是一样不缺,这辈子自己明明没对她动手。她和上辈子比。就显得悲催的多。 红尘知道的比罗娘还多些,林师兄在京城的眼线进来也越发管用了,此事是钱家做的。 钱家本来只是暗地里查一查夏蝉,顺便散播流言。只说夏蝉怂恿她们家小郡主在皇宫里对人家荣安郡主无礼。 他们自己到觉得这么做貌似不太地道。毕竟他们也不知。夏家小姐是有心还是无意,或许就是自家的小郡主脑子一热,上赶着出头给人家出气。 却不曾想。这一查就查出诸多不妥之处,夏蝉自己表面上到是温柔端庄的很,至少没让人逮住过把柄,却挑唆他们家女儿做了很多乱七八糟的事儿,甚至连半年前小郡主管到自家哥哥房里,要给她哥介绍一个所谓的名门淑女,差点儿把她嫂子气得昏过去,一开始也是这个夏蝉的手笔,更别说什么暗示一下,小郡主嫁入知根知底的表哥家那诸多的好处等等。 偏偏她还做得不着痕迹,要不是如今手段尚显生涩,钱家见多识广的老祖宗们还健在,恐怕寻常人也看不出什么。 钱家登时就气坏了,他们家从上到下都是直性子,别的做不了,万一一不小心,到把自家小郡主也给扯进去,还不如二话不说,直接找人教训她一顿。 一开始,小郡主气得连什么找人划花了她的脸,找人打得她生活不能自理都给说了,钱家的人都很想这么做,尤其是小郡主的大哥,父亲殉了国,母亲也没了,他一个人辛辛苦苦好不容易把家撑起来,还把妹子养得如此活泼水灵,就这么这人给哄骗得差点儿连大哥都害,他能咽的下气才有鬼。 奈何这夏蝉她毕竟是夏家的女儿,还是入了族谱的,不给夏蝉的面子,总要给夏安一个薄面。 钱家是行伍出身,大部分势力都在军中,和夏家的关系就更密切,轻易撕扯不开,而且,为了一个夏蝉和夏家交恶,也未免太不划算了点儿。 夏家有这种恶心人,可还是好人多,像师风,那是过不了几年,就能成大师的人物。 最后还是小郡主哼哼两声,玩笑似的玩了这么一手! 红尘却要说,玩得真好! 以夏蝉那人的性子,你打她一顿,哪怕打个半死,也远不如让她丢人现眼来得有杀伤力。 可惜,她以前没想过这种主意,而且这种事儿也就是个出其不意,等对方有了戒备,以后想下手就困难。 不过,隔三差五地玩一回也许可行? 哪怕吓得夏蝉出门就战战兢兢也是好的! 罗娘稍微八卦了下那女人的倒霉事,就转了话题,她连提一提那人的名字,都觉得不痛快,稍微说一下得了。 “今日去书院办手续,听两个师兄说,北燕使臣想迎回他们的镇国之宝,十支金箭。” 罗娘皱眉,目中露出几分不可思议,“这不是开玩笑?当年陛下御驾亲征,难得取胜一次,杀了北燕的国师,还缴获他们的祖传金箭,陛下可是因此去太庙报喜,还呆了两天才回宫,现在怎么可能让他们想迎回去,就迎回去?” 红尘一笑:“北燕那边的皇帝也不是傻子,必然有筹码。” 果然,没几日就传开了,北燕那边那位,写的国书中声明,他愿意以当时缴获的,大周皇帝的佩剑和玉玺为筹码,和大周赌一回,若是北燕胜,就迎回金箭,若是大周胜,不光金箭他们不要了,连同皇帝的佩剑玉玺,一同送回,北燕的皇帝也在国书中承认自己不如大周陛下远矣! 赌局十分简单。 双方拿到对方重要的东西,都是用的武力,这次他们还比哪国的武力更强大。 当然,不可能因为这等事就轻启战端,只是在大周择一地,将金箭与佩剑和玉玺一同放置其中,双方再各派出百名士兵展开争夺,最先到达目的地,并且攻进去,夺取宝物为胜。 这可是在大周的京城,说起来大周还占了便宜。 皇帝就一口答应了,他要不答应,那可丢尽了脸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一十九章 跑马 最近整个京城沸沸扬扬,说的都是北燕与我大周的一场赌局。 街头巷尾,茶馆酒肆,上到皇亲宗室,下到贩夫走卒,如果不议论几声,似乎就不像京城人。 红尘他们家,罗娘几个姑娘也关注这个。 “北燕已经和我大周商量妥当,安置宝物的地方不能随意,要是我国择定地方,对北燕不公平,北燕又不了解大周,也选不出合适的位置,而且,我大周皇城,也不可能允许他们随意挑拣,光是这件事儿就磨蹭了十多日,最后北燕终于妥协,由着朝廷选择,选定了大云寺的万佛塔。” “不过,那边也提出来,为了给这场赌局增加些精彩度,不会太无聊,他们双方都可以进入万佛塔布置各种机关消息,时间就以五日为限,五天内可以尽情布置,北燕从东门开始,大周从西门开始,赌局开始之时,双方士兵进入万佛塔的位置互换。” “既然刊登出来,想必万岁爷是答应了,说是由士兵们的勇武定输赢,结果到最后还是奇人异士一较长短,哎!” 罗娘拿了份朝廷的邸报,讲给小严她们听。 红尘一边玩手里新得的石头摆件,特别迅速地拨动,一边笑道:“那到时候可要去看看热闹。” 除了杨师,还有三嗔寥寥几个有修为的高人外,她还没见过正经的灵师。 可事实上,四国内。杨师属于半过气的,毕竟年纪太大了,三嗔属于失败者,正经正当鼎盛的灵师,她还真一次都没见到,挺有兴趣。 对这种杂事,林旭却是毫不在意。 像什么佩剑,玉玺,丢了这么多年,也没见大周出差错。再说。真用这种法子换回来,难道皇帝就有面子了? 如果不能在战场上,堂堂正正打败北燕,把东西夺回。那就毫无意义。 真要大胜北燕。冲入燕都。那些零碎又算什么,甚至都用不着夺回,就能让让对方乖乖把东西送回来。到时候乐意要就要,不乐意改一改赐给臣子,才是很痛快的做法。 北燕近来也小气得很,皇帝也是个二货,想到一出是一出。 他跪坐在柔软的毯子上,在纸面上描画了一只很稚嫩的燕子,黑色的翎羽,乌溜溜的眼睛。 金青坐在另一头替他削竹片。 红尘打发罗娘她们去外面读邸报,扭头托着下巴看自家师兄灵巧的动作,笑道:“没想到你还会糊纸鸢,光看这些准备,到像糊的很好似的。” 林旭一笑:“以前平子千里迢迢来看我,就喜欢给我做纸鸢,他做得特别好,总能飞得很高。” 小莫啊! 红尘抿了抿嘴唇,忽然有一点儿愁:“也不知道为什么,小莫怎么就不肯给我托梦?” 她那两年,苦学入梦术,就连玉珏空间某位大能提到的,不能轻易使用,用得不好,很可能损害精神的禁术她都学了,也用了,还是没办法让小莫托梦。 红尘没有亲人,虽然两生两世,除了小莫,到也无一身处黄泉,却值得她眷恋的人,所以没有比较,到不知道这入梦术究竟有用没有,偏偏还教不会旁人,到让她失望。 林旭失笑:“你还想着梦见他呢?那小子以前可不是你见的模样,他最讨女人欢心,家里婶婶们都喜爱他,老太君更把他当心头肉,那小混球经常自己惹祸,然后让我爹背黑锅,连他那位在外头铁骨铮铮的义父,林老王爷见了他也要头痛,我看啊,没准儿这小子在九泉之下玩野了,搅合的阎罗王看见他就抱头鼠窜,哪里还有工夫惦记咱们?” 红尘失笑:“你这人……真该让外面那些把鬼谷高徒当神仙的官员们瞧瞧,你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笑骂他一句,红尘又蹙眉,她总觉得,自己老梦不到小莫,这事儿不大对。 虽然说入梦术没试验过,或许是失败了,可是她两年来,也不是试过一次两次的,玉珏空间里就没有不靠谱的东西,总不能次次失败,后来到七月鬼门开,她是连着招魂术一块儿用,愣是招不来小莫。 难道这就去投胎了? 红尘哭笑不得,总觉得不大可能,她前阵子还听玉珏空间一喜欢探究阴曹地府的大能说笑,说红尘他们位面,年年死去的人成山成海,别说一场大战,就是随随便便一个小灾难,鬼魂们随便扔的垃圾,都能把忘川河给填满。 偏偏新出生的孩子却少得多,经常一个投胎位置,几十个鬼,甚至几百个鬼去抢,除非那些能投生成人的,愿意投个苍蝇,蚊子什么的,否则排队排三五十年能排到就已经算很不错了。 “小莫总不至于赶这么急,一早就投了胎!” 最近快到小莫的生辰,林旭一想他,红尘也就忽然想起来,歪了歪身子,倒在身边的坐垫上,随手开了玉珏空间,开始查看里面的一些知识贴,顺便把自己遇见的问题写上去。 玉珏空间里永远有无聊的大能回各种帖子。 红尘问的问题底下,一瞬间也出来五花八门的答案。 她扫了一圈,到有一个大能貌似挺专业,他看样子对入梦术还是很清楚,大体是说,他们在玉珏空间里教给别人的入梦术,不是寻常术士哄人的手段,那是经过多年改良的术法,等级也不算高,只要是精神力够格,哪怕不懂原理,只是按葫芦画瓢,也能成功。 用它沟通阴阳,请死人入梦,反而比邀请活人容易些,哪怕是生手,十次里也大约能有一次能成,像红尘这般,两年内经常试。居然没用,那肯定不是入梦术不对的缘故。 红尘扫了一眼,他说的原因到也有几条。 若是确定要招入梦的人的确是已经去世,那入梦术不成功,第一可能,此人已经投胎转世。 第二个可能,这人的灵魂被什么人拘禁了去。 第三个可能,穿越了。 红尘眨了眨眼,她现在已经知道,这些大能口中的穿越。就是指灵魂误入位面的缝隙。穿越到了别的位面去。 “难道真有这等事?一个死后,甚至不用死,就有可能到达别的世界?” 她不大明白,不过。这个世上既然有神有鬼。她还拥有这么一个玉珏空间。如此神奇的事儿都发生了,那所谓的穿越,大约也不是无稽之谈。 红尘略有些紧张。忙又问,如果寻魂术显示,自己要找的灵魂不在世间,那么是不是说明,这个灵魂就不是被人拘禁,而是……穿越了? 刚问完,那个似乎对地府什么的很熟悉的大能,‘我欲上九天’就马上回话。 “既然你是玉珏空间的宿主,那精神力一定很强,哪怕你要找的灵魂被人拘禁了,只要他还在你的世界,寻魂失败的可能就很小,估计也就是万分之一,不过,穿越这种事,好像可能性也不大。” “怎么不大,红尘丫头别听上面的,你尽可以想办法继续去寻一寻你要找的人,要是找不到,他不是投胎了,就肯定是穿越了,总不会有第三种可能。” “没错,你还是个新人,或许不知道内幕,等你的玉珏空间等级上升你就会明白,在大部分普通人眼里,穿越是虚幻的神话,可对我们中某些人来说,穿越就是个普普通通的,让人烦躁的工作,偶尔不幸或者大幸,穿越位面的灵魂,可不是什么新鲜事儿。” 听了满耳朵乱七八糟的答案,红尘的脑子更乱,不由苦笑——像她这样的人,因为和灵啊,鬼啊之类世界的异物打交道的时候多,对死亡少了几分敬畏,却也比旁人多了烦心事,就说现在,别人的亲人死去,只是悲伤痛苦,因为再无一点儿办法,时间反而能抹平痛苦的印记。 可她呢,她要想的却比寻常人多得多,比如现在,她竟然还要操心已经死去的小莫,已经到了另外的世界,不该再和她有任何牵扯的小莫……究竟是应了万分之一的可能,被人拘禁,还是正如那些大能所言,不小心穿越而去? 一整个下午,林旭在那儿做纸鸢,红尘就歪着倒着趴着,琢磨那无比玄妙,一时半会儿又难有结果的问题。 晚上林师兄做完了手头的活儿,就给红尘找了一套骑装,带着她去正在改建中的郡主府。 那一片大大的练武场都清理出来了,以前的兵器架子重新刷了一层漆,看起来黝黑,沉重厚实,上面的兵器到不算多,不过都是林旭的珍藏品,每一样都有来历。 前阵子林旭把所有的精力都花费在这地方了。 红尘如今也很喜欢骑马,她上辈子到不怎么爱这种活动,骑术仅仅一般,最多就是不至于落马丢人的地步,可也不敢快跑,但今生却大不同了,骑在马上,身轻如燕,她就如和这宝马心灵相通,真正体会到策马飞驰的乐趣,总算明白为什么那么多男人爱马成痴,把马当成命根子似的宝贝,若不每天骑着跑跑,就浑身发痒难受。 牵了一匹枣红色,看起来不太高,腿脚却十分有力的马,小绕了两圈,然后—— 整个跑马场上的人就瞬间散尽。 唯独一匹脑袋上系着一条雪白色丝带的马撒欢似的蹭蹭冲过去,冲着红尘的马嘶声长鸣,还打了两个喷嚏。 红尘骑着的马一歪脑袋,给了它一个白眼,那马就扑过去又舔又咬,又一边跑,一边拿脖子蹭红尘的小腿,嘴里还呼噜呼噜地哼哼,那表情,竟然让周围的人都看得清楚,特别爱娇的模样。 “哈哈哈!”红尘一下子就笑了,慢慢缓了缓速度,顺了下它的毛。 那匹马登时高兴地长鸣一声,跟得更紧,前前后后围着红尘撒欢! 整个跑马场的人都笑了。 “公的吧,一定是公的!” 林旭:“……” 他的坐骑乃是很俗气的大宛良驹。也就是汗血宝马,自从得了这家伙,它难伺候到每天都让自己头疼,马厩里只能有它一个,但凡有别的马匹在,绝对让它又踢又打,弄得遍体鳞伤,有时候主人想骑一骑,只要不是十万火急要命的急事儿,也得等它高兴。 林旭虽然喜欢它。平日里到放它自己玩的时候多。真要打猎,还是习惯骑别的马,现在可好,这家伙主动去献殷勤。看那意思。还很嫉妒自己做不了红尘的坐骑。 正玩闹。外面忽然有一鬼谷弟子进门,笑道:“公子,小姐。外面来了一少年,非要买咱们门前的貔貅,说咱们门口的貔貅和麒麟,本是瑞兽,却因为多年阴气侵染,变成凶兽,能吞吐煞气,寻常人遇上非死即伤,卖给他,到是救了咱们上下几十口子的小命。” 天机这位弟子,忍俊不禁,“他还说,他不光给钱,要是我们家的人出了事儿,就去找他,他让他师父给我们化解化解,只要八成的银子。” 林旭失笑:“好大的口气!” 敢在鬼谷门人面前说这种话,四国加起来也没多少个,当然,人家大约是不知道神秘莫测的鬼谷门人,居然跑到京城当了工匠,给别人整修家宅呢。 红尘抿了抿唇,道:“告诉他,咱们不劳驾,打发走便是,无需多言。” 听那少年的意思,似乎也懂一些玄术,不过,应该是听别人说的说的,他自己可不像入门的样子。 这次林旭领了二十多天机弟子来,打发一少年,根本没费多大的事儿。 红尘转头就抛在脑后。 “林大公子,咱们跑一圈儿如何?赢的人点菜。” 林旭失笑:“好。” 话音未落,有一道影子蹭一下蹿出去。 一看那身深蓝色的衣服,众人没看到脸,也只是律风荷,林旭哭笑不得:“小荷你有那张脸,还有谁能拒绝得了你,至于这般拼?” 那位没骑马,轻功短途可比马快! 最后还是小荷赢了。 事实上,红尘觉得大部分人看见律风荷那张脸,应该都把力气花在欣赏上,也就没心思赛马。 跑了一下午,晚上大家就没走,虽然府邸尚未整修完,不过收拾出几间能住的房间到不难。 律风荷很矜持地只要了一道红果炒蛋。 红果是红尘新种出来的蔬菜,一种红色的果实,好像野外有人见过,只是多以为有毒,并不肯吃,偶尔也有人当观赏植物弄回家来欣赏。 家里种的这类,不是野外移植,都是从玉珏空间购买的种子,一是果实还大,二来吃着放心。 好像上面标注的名字叫什么番茄,也有人叫西红柿。 这名字古怪的很,家里人就随口叫它红果,红尘也没让改,西红柿炒蛋再简单不过,除了它,又弄了几个热炒,几个蔬菜冷盘,大菜嘛,切上一碟子猪头肉,再蒸一锅饭,煮一锅汤,热热乎乎吃了,每个人都心满意足,便沐浴休息。 白日累了一天,连林旭在内,都是一沾枕头就陷入梦乡。 没成想第二日,天还没大亮,外头就出了怪事儿,大门口的貔貅和麒麟全都不见踪影。 这两个大石头,那加起来没有一千斤,那也有几百斤,究竟怎么悄无声息就给没了,府里可住着他们公子爷,这帮天机弟子在安全方面极为上心,轮班站岗放哨来着。 昨夜站岗的一个小伙子脸色阴沉:“黎明时是听见外面有车队歇脚,在咱们西角门处,虽然晚上宵禁,不过他们都拿着批条,说是急着出城走夜路,半路上装箱子的绳子坏了,正好换绳子,还在咱们家讨了杯水喝。” 也正因为这个车队,家里那些站岗放哨的都把注意力集中在这边来……门口的东西丢失,竟没人察觉! 林旭一愣,眨了眨眼:“声东击西?” 他是第一时间就怀疑昨日过来买东西的少年,可惜没有人赃俱获,怀疑也没用。 红尘到是有些奇怪,皱了皱眉:“咱们门口那东西。可不是一般人能随便用的,既然对方来取,怕是看出它们的用处了,万一用不好,因果可要落到我们头上。” 林旭一想也是,挥挥手,让手底下的人去打听消息。 还不等红尘把早饭做好,打探的人便回来,这本不是什么隐秘,欲要购买貔貅的乃是钦天监一位灵师。叫郭品。师承钦天监赵封赵大师和半步宗师,太师云天生。 只是他并非鬼谷门人,云天生和他有段儿缘分,禀明了师尊之后。就收他做自己的记名弟子。和鬼谷没关系。只带在身边教导了半年。 即便如此,云天生其实很看重这个性情坚韧不拔,还有几分倔强的弟子。 郭品也敬重云天生。即便这个师父只比他大五岁而已,却还是甚为恭敬。 比起钦天监的赵大师,他明显和云天生更为亲近。 “郭大师正在忙和北燕的赌局,没工夫亲自处理这个,就让自己新收的小弟子处置,那个小弟子,便是今日到咱们这儿来买东西的少年郎。” “他是个孤儿,没有姓,就叫三郎,在没入郭大师门下时,在京城的九命牙行做事。” “这个九命牙行,不光是个牙行,还做各种中介生意,一般客人不接待,只接待熟客,其实也没挂牙行的招牌,而是挂的当铺的当字,平常也间或做些典当买卖。” 负责查探消息的弟子,简单把调查结果说完。 林旭顿时哭笑不得,显见是没想到,世间还有这等巧合。 他来京城虽然有一些天机弟子知道,却还是瞒着别人,两个师兄也没得消息。二师兄还好,他那位大师兄却是最听恩师话的,一旦知道小师弟跑到京城来搅风搅雨,一准儿亲自出马,押解他回去向师父复命。 鬼谷先生一早就交代过,他们这位三师弟不能出仕,也不许入京城。 林旭一皱眉,他心里不乐意见那个郭品。 事实上,两个人也有几面之交,只是林旭还好,对这个便宜师侄算是可有可无,不会很在意,也没多少恶感,反正记着点儿想火情,但郭品却似乎对林旭有些偏见,不过他毕竟矮了一辈,到不敢在明面表现出来,最多也就是见面就在大体礼仪不错的情况下,言语上刻薄些。 若是不特别留意,怕都体会不出来,林旭就属于那种从来体会不出的,弄得云天生经常都不知道该怎么教训这半个弟子才最合适。 此事前因后果一说清楚,红尘登时坐直了身:“难道这位郭大师,想把貔貅和麒麟用在与北燕的赌局上面?” 林旭失笑:“无论他用意为何,东西大约不是他偷的。” 到不是说郭品看不出那两个东西其实特别有用,真是宝贝,值得一偷,纯粹是林旭对自家大师兄调教出来的弟子很放心。 换了二师兄的弟子来,他可能还会再斟酌一二。 “算了,既然是熟人想要,那东西也没太要紧,便送给人家也无妨。” 红尘看了看外面的日头,反身又钻回房间,天气这般热,为了两块儿石头出门可不划算。 就算它们如今成了法器,也没大用,留着它们,不过因为想留点儿纪念,却不是当真对它们就多么喜欢。 林旭看了她一眼,转身就吩咐天机那边另外择两块儿石像摆过去罢了。 两位师兄往日见他到京城玩一玩,到还会通融一二,毕竟林旭四处游历,就是游历到京城来,总不至于非得要自家小师弟离京城十万八千里才成?可他要是在这里落脚,一住下来就不要走,他们怕是要找他说道说道。 他们二人心宽体胖,就当此事没发生活,依旧自自在在,没成想,不过两日,林旭那个便宜师侄郭品,居然亲自登门拜访,身边还带着杨师。 郭品站在大门外,举目四顾,脸上的表情登时变得有些意外,眉宇间流露出三分好奇,原先的焦躁和怨念,也都消散了几分。 “了不得,了不得,不愧连杨师都交口称赞,这么短的时间,整座宅邸就有化煞为吉的意思。” 他深吸了口气,顿时浑身舒爽,“不知道那位小姐用了什么样的镇物,这才镇得住这座宅子的阴煞,我看,一定价值连城。” “别赞了,寻你的宝贝徒弟要紧。”(未完待续。) ps:话说,一不小心看到了江南望江北哒催更票,好想要的样子,既然都看见了,都看见了……今天就努力一把试试看能不能拿到。 亲爱的小天使们各种投票,打赏,应该加更酬谢下。 but,but,弄雪这阵子每天除了上班还得跟闺蜜出门帮她试婚纱,试礼服,试酒店,试各种意想不到的东西,可怜巴巴地感冒中还,每天更六千字已经木精力改错字,改各种bug啦,还有点儿卡文的意思,最近可能没时间啦,小天使们或许可以经过漫长的等待,在过完年后再来期待弄雪多加更。 正文 亲爱哒们,今天第二更码不出来了。 哎,亲爱哒们,弄雪头重脚轻,感冒加重,本来想要的催更票票看样子是绝对拿不到了,不过肯定保证正常更新。 ps:小天使们,催更票千万莫要再投12000字去啦,诱惑很大,奈何臣妾现在做不到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章 顽劣 郭品一来,林旭就笑眯眯从后门离开,只说还有些事情要做,至于是真有事,还是直接把麻烦甩给红尘,不愿意和这位老师侄照面,那别人也说不清。 不过,红尘一点儿也不为难就是了。 这人脸上虽带了几分傲气,却并不是不讲理之辈,对红尘也客客气气的,似乎还有几分羞赧。 杨师互相一介绍,双方见礼完,他就很不好意思地奉上林林总总各种礼物。 有一座佛塔,一个玉观音,还有一对金玉的铃铛。 佛塔乍一见,佛光闪烁,还似有梵音袅袅。 玉观音也宝相庄严。 那对金玉铃铛,看起来除了精致之外,到别无妙处,不过只看上面的符文便知,这是大周赫赫有名的镇魂铃,听说乃是当年鬼谷一门的某一任鬼谷先生设计制造,为了在战场上死去的灵魂不要化作厉鬼为祸四方。 这一个当然不是什么鬼谷先生做的真品,而是仿制品,不过作用还是那个作用便是。 红尘比较喜欢它,最近她才想自己寻一个铃铛,不是镇魂用的,而是玉珏空间里有个大能琢磨出一样新法器,就是铃铛的样子,能用特定的铃声给兵器,法器一类的东西开光,灵师用起来十分趁手,已经有不少大能想要尝试着做一下。 不过这铃铛有点儿眼熟。 她记得 事实上这三样都是很不错的法器,就算单单只一样拎出来也不比红尘他们门前的貔貅差。且比那东西还吉祥的多,光论材质就高出不知多少倍去。 郭品苦着脸道:“小徒年纪还幼,十分顽劣,也是我平常娇宠太过,让他无法无天惯了,她冲撞郡主,按说理当由郡主处置,我不该置喙,奈何教不严师之过,我实在是不能推脱责任。若是郡主不能消气。我郭某愿意替劣徒承担任何责罚。” 杨师坐在那儿不说话,看郭品一本正经的模样,没想到也是个奸诈的。 他现在和是皇帝钦点,正和北燕那边对抗中。要是此时和他过不去。那岂不是和朝廷过不去?怕是连郡主也不好如何! 刚这般想。又听郭品道:“不过眼下郭某奉陛下之命,要扬我大周之威,灭一灭北燕的气焰。还望郡主多宽限几日,待我大周兵士攻入万佛塔,夺回我陛下佩剑与玉玺之日,郭某一定再来领罚。” 杨师:“……” 好吧,无论他是不是假装憨厚,能说出这等话就算不容易,有涵养,看来荣安郡主要吃这一闷亏,没办法计较,人家都把软话这般漂漂亮亮地说了出来,郡主又不是那等得理不饶人的性子,怕是此事只能不了了之。 不过到也不是不好,多一个朋友,总比多一个敌人更妥当。 红尘却是满头雾水,伸出手一比:“等等,我已经知道,这位郭大师的弟子取走了我家门口的两个石像,但他没回去?大师以为是我关注了他?” 郭品一愣:“两个?我只让他去买一个?” 红尘:“……” 现在哪是争执这个的时候? 郭品这才神色稍稍凝重:“那日路过贵宝地,发现门口的貔貅和麒麟已经由瑞兽化为凶兽,正好我又需要一样邪宝,就交代三郎两句,让他帮我买下来,不过郡主既然不打算割爱,我肯定不至于强夺,毕竟不是不可替代之物,到是三郎犯了执拗性子,留书一封,说是有法子把东西弄到手,弄走了对方还要感激他云云,那小子以前没少和街面上的混混之流厮混,我一看他的留书便知,这小混球一定是去找他那帮狐朋狗友帮忙了,只是我当时太忙,又信郡主不至于吃亏,反倒是这小子可能倒霉,就想着给他个教训也好,没有多插手,没想到他竟然一去不回,难道郡主也不知小徒下落?” 红尘眨了眨眼,哭笑不得。 自己不会吃亏?这位说的到是好听,九命牙行那帮人在偷鸡摸狗方面可是专业的,那帮鸡鸣狗盗之辈,能耐不大,经验却比她丰富得多,有心算无心之下,偷窃的又不是家里的东西,只是大门外的石像罢了,能有多难? 郭品忙得很恐怕是真的,干脆就没管这等小事,大约也觉得自家徒弟不会做得太过分,而且还认为貔貅既然邪物,那若是被弄走,那也是功德一件。 谁说这人迂腐,明明脑子灵的不要不要的。 红尘笑了笑,人家既然好言好语,她也不至于随口拆穿,给人家没脸,只是很认真地说明——自己的确丢了东西,却连他那个徒弟的面也不曾见,更不会把抓人囚禁起来。 郭品一听就大惊失色,他到是不觉得红尘会这上面说谎,三郎又不是什么要紧的人,若真在对方手里,还不赶紧拿出换他郭大师的人情,留着下小崽子不成? “这个小兔崽子,不知道跑哪儿去鬼混!” 显见郭品也了解他徒弟,知道他性情跳脱,是个爱胡闹的,没准儿拿到东西以后,又遇见了什么事儿,一想到这么久不见踪影,生怕他碰到难以解决的麻烦,连忙赔礼道歉,告辞而去。 杨师也忙跟了出去。 红尘在后头挥一挥衣袖关了门,再一转身去找自家师兄,然后她那位林师兄就又不见踪影。 这位神出鬼没也不是头一天,红尘想了想,最近也没什么需要劳动他,他消失就消失。 郭品也好,还是北燕和大周之间的恩怨情仇,红尘都是当八卦品一品,并没有特别关心,她这会儿把更多的心思花在帮罗娘她们上学读书,顺便置办产业上。 因为考上了京城女学。她们就去衙门立了女户,罗娘和小严在同一户上,关系写的姐妹。 红尘以前都没有问过,这时才知道,原来罗娘叫罗姗,很文雅的名字。 小严叫严海燕,也不是什么乡野村夫会起的大名。 叫什么到无所谓,其他姑娘们也多立女户,还有不少关系特别亲密的,就此成了一家。 一开始。罗娘甚至考虑过干脆就投了红尘门下。给她当丫鬟,当嬷嬷,只是红尘不同意,郡主府用的是宫女。一旦真登记在册。那就是官婢。可不是想脱籍就能脱籍的。 “你们还是立女户吧,我这儿有女官的空缺,都给你们留着。” 大周这边的规矩。郡主也能有伴读,有女官,只是有些穷些的郡主养不起,也没有正正经经的大家闺秀会去投没前程的郡主,夏蝉当年还想谋过荣华郡主身边伴读的位置,只是她虽然是夏家的嫡女,身份是够了,女官里出身最好的,也不一定能有夏家这样的家世,奈何学识方面,郡主却更喜欢京城女学出身的平民学生。 人家选女官,是选亲信来着,夏蝉明晃晃在脸上写了另有目的,就是借郡主的身份和最顶层的圈子勾勾缠缠,想要拓宽人脉,荣华又不是傻子,怎么可能看不出? 她当年年纪更幼,比现在要稚气得多,也就是一时有这么点儿念头,到也不是多积极,没当成才是正常。 “对了,罗娘你们还得攒点私房钱才行。” 如今不再是贱籍,也能有自己的私产,别的不说,好歹要把嫁妆给攒齐了才好。 红尘盘算账本,看看最近能动的银钱不少,就打算把她们本来想要开的绣庄,成衣铺子都盘算出来,让罗娘几个试着做一做,自己出大头,就算是入一份子。 琢磨了半晌账本,躺下睡觉时,明明脑子里都是方孔圆形的铜钱,没想到一睡着,却梦见一个慈眉善目……的麒麟开口说话了。 麒麟并没有一般神兽的威严,半趴在一个花纹很漂亮的毯子上,眯着眼睛,盯着西边的什么地方,像看东西,又像迷迷糊糊睡觉,鳞片闪闪生辉,看起来很可爱。 嘴里咕咕哝哝,似乎在说梦话。 “嗯,不是做梦呢,我前阵子迷迷糊糊不清醒,把林家那个小七给吞了,不过我可没吃他,又很快就吐了出来,哎,我可一向吃素,你知道的,你吃它的可能性还更大一点儿……” 红尘猛地从床上坐起,翻腾了下苦笑:这是小莫的生辰将近,所以她老惦记,就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问题是,她还真坐不住。 任谁梦见这种事儿,也要心里嘀咕一二的。 红尘披上衣服,四下里找不到林旭,律风荷到是在,可他未免太显眼,只好拉上铁牛,也不坐车,出了大门站在她家貔貅和麒麟所在的地方,仔细看了看,又取出一张符纸,轻轻贴在地上。 铁牛很乖巧地看着,心里好奇,嘴上也不问。 红尘立了一会儿,就举步向前走,走走停停,时不时窃窃私语。 铁牛一直护在她身后,哪怕红尘跟个疯子一般,对着道边的古树自言自语,他也面不改色,只不过,他还是决定回头请个好一点儿的大夫给红尘小姐检查检查身体,小姐都是郡主娘娘了,应该可以用得上御医吧? 红尘前前后后,左左右右的绕圈,绕了小半个京城,累得眼睛看东西都快成重影。 “我就知道……” 哪怕京城这等风云荟萃之地,那些花草树木也和外头的一样,并不是都很靠谱。 京城的灵气虽然比外面的多,毕竟当年定都,在这方面肯定有考量,还不知那些灵师挑选多久,才挑选出龙脉所在,定都永安城,但此地又是大周最复杂,阴暗晦气最多的地方,草木有灵的,渐渐也被晦气蒙蔽了灵智。 “不过,具体地点确定不了,也就在这附近,不会远了。” 红尘四下看了看,忽然目光一凝,落在东南角一家招牌很大的赌坊门前。 门口四五个青衣壮汉,正冲着一个少年拳打脚踢。那少年也倔强,抿着嘴,抱着头,蜷缩起来,任凭那些拳脚落在他身上,一声都不吭气。 大汉们明显也怕闹出人命,这里是京城,出了人命谁也不好过,打了一阵就停了,呸了一声。怒叱:“进赌场还输不起?你算什么东西!再敢捣乱。下次就要了你的小命!” 那少年恨恨咬牙,眼睛里露出几分怨毒。 等那几个大汉走了,旁边才冒出两个中年男子,都是一脸无奈:“三郎。早说了你别去招惹他们。何苦呢?” 红尘眨了眨眼。失笑——这才叫得来全不费工夫! 抬头看了像赌坊的招牌,上面有蝶楼的标识,明显是蝶楼的地方。 大周禁赌。但是官方也有开赌坊。 各地教坊司里就有大周最大的赌馆,像蝶楼这般和那些上层权贵们纠缠不清的组织,开个赌坊,没人会找她们麻烦。 当然,平日里的孝敬也不会少。 像这类能正大光明开在大街上,把招牌挂得这般显眼的赌坊,很明显都在门口竖了牌子,就写——势力滔天,不要找茬! “呸!” 少年吐出一口血水,怒道,“白费功夫,竟然不管用!”说着,他脸上就露出三分苦恼,想了想,一转脸冲身边两个中年人道。 “听着,这事儿不许跟我师父说,就当咱没弄到那东西。” 两个人面面相觑,都不解其意,那个三郎气得跳脚:“你们傻啊,师父自己说,那玩意邪性的很,谁沾谁倒霉,咱们把东西都按照师父说的,摆放在赌坊后门口了,结果我不但输得精光,还被打成这德性,你说说究竟是谁倒霉?要是让外人知道我师父说的不准,他老人家的脸还要不要?” 中年男子没吭气,叹了声,“知道了,那三郎快回去,别让你师父担心。” 少年应了声,转脸刚要走,胳膊忽然让人抓住。 他一愣,脸上登时变色,破口大骂:“他奶奶的,今天怎么回事儿……” 一句话没说完,半边身体顿时麻痹,脸色发白。 那两个中年男人也吓了一跳,齐齐道:“英雄手下留情,我们三郎可是哪里得罪了您?咱们给您赔个不是,还请瞧在他年幼的份上,原谅则个!” 红尘失笑,原来少年身边的人都一样,谁都知道他爱闯祸,这样顽劣不堪的徒弟,有郭品受的! 铁牛把那少年拎到红尘面前,扔下去,即便放开手,对方还是哎呦哎哟地站不起身,只是努力抬头,瞪着红尘,一看她,脸上登时变色,声音也戛然而止。 “看样子你认识我?” 红尘也觉得这少年眼熟,应该是平日里偶然扫过一眼半眼,当然,并不熟识。 三郎吭哧半天,目光闪烁:“谁,谁说的,我不认识你!” 却是心虚气短,额头上汗水都落下来。 红尘叹气:“也是,身为江湖人,自然有江湖手段,做事之前先踩点很正常。”说着,她指了指后门,示意了下,铁牛很随意地一抬头,冷冰冰地看了那两个中年人一眼,只这一眼,那两个中年人老老实实地低下头。 铁牛这才绕过去,没片刻,手里轻轻松松拎着一只石头貔貅就转了回来。 哐当,搁在地上。 大地都颤了颤。 周围好多人侧目。 这石头貔貅块头大,很是沉重,十分不好搬动,真想移动位置,至少要三个人去抬,可在铁牛的手里,它不说轻如鸿毛,也和普通的包袱差不多,随时能拎。 红尘凑过去检查了一下,用手摸了摸,吐出口气,笑道:“行了,三郎,把另外一个麒麟也给我还回来。” 她现在更着紧那个麒麟才是。 昨晚奇奇怪怪的梦,她可是想弄得更清楚一点儿。 那少年三郎左看右看,低声道:“我不知道你说什么!” 红尘轻笑,吐出口气,青锋从袖口滑出,带着一丝冰凉,微微颤动。 极冷的气仿佛把三郎的血液都冻得僵住。 红尘还没说话,三郎就咬了咬牙大喊:“你好歹也是个郡主,怎么能欺负人?” “噗嗤!” “三郎!” 后面传来一声暴跳如雷的吼声。 三郎登时收了声。愕然转头:“师父?”他顿时缩脑袋,“师父,我再也不敢了!” 喊得十分果决利落。 郭品很无奈,叹了口气:“你也不想想,要是你什么都没干,怎么知道人家是郡主的?以为咱们大周的郡主,和你在大街上厮混时见过的女孩子一个样儿,都能随随便便挂在嘴边上!” 戳着三郎的脑袋教训了他一顿,郭品才回头向红尘赔礼,“郡主放心。我这就让他把东西还给娘娘。” 说完。瞥了瞥自家倒霉的徒弟,“还愣着干什么,你到底把郡主的麒麟弄到哪儿去了?我只说要一貔貅,你到好!” 三郎整个人蔫了吧唧的。哼哼道:“我这不是好心嘛!”师父都说那两个全不是好东西。他给拎走。还省得那府里的人倒霉,要不是对方很客气,就是下等人去敲门讨杯茶。人家也不嫌,还给的是好茶叶,又送了热气腾腾的面汤,他还懒得发善心来着。 “用得着你!” 郭品无语,摇了摇头,“东西到底在哪儿?” 三郎登时脸色更难看,支支吾吾:“我给卖了……” “卖了?”郭品登时瞪大眼,“你卖给谁了?那东西也是你能随便卖的?万一伤了人,你有几条命来给人家抵命?” 说着,就从袖子里抽出一个黑色的棍子,恶狠狠冲着那三郎打过去。 红尘抱着肩膀,也不劝。 郭品举了半天手,比划几下,看没人拉着,也只好打了一下,只是举的时候用力,落下去轻的和抓痒痒也差不离。 “师父!”即便如此,三郎也眼泪汪汪地抱住头,大声道,“我没有随便卖,小果果说了,买的那人不是好东西,他看见过,他们杀人不眨眼的……再说,那东西根本没用,师父,你以后可别提自己把那什么石头吹嘘得那么厉害的事儿,其实那玩意儿就是块儿破石头,半点儿作用没有……让人听见,还当你水平低。” 他声音越来越小,几乎要和郭品咬耳朵,郭品气得脸色发青,这下真狠狠打了一棍子,打得他哇哇大叫。 明明刚才在赌坊门前还硬气的不行。 郭品却是摇了摇头,打量旁边这座貔貅,一看大惊失色:“这,这……它又活了?怎么可能!” 上一次看见它,才不过数日而已,这貔貅已经让阴煞之气侵染,目下耳聋,接近半死,他还想,也许再过一两日,貔貅一死,瑞兽转为阴邪之物,会让那座府邸上下都出大乱子,也不知那位杨师推崇备至的郡主可有应对之法,他要记着提醒一二,没想到,现在这貔貅竟然活了! “郡主难道换了一个?不对,确实是这个!” 他好歹也是灵师,一眼就能看得出究竟是不是原来的法器。 郭品心里狂跳,看着红尘和看妖怪似的,这么年轻……他自己可绝对做不到。 他发呆的工夫,三郎完全没看见师父的脸色,走过来哼哼唧唧:“喂,那什么郡主,你说个价,十两银子行不行?两个石块儿就算我买的。” 郭品脸上爆红。 红尘忽然来了兴致,一笑道:“我这两个法器,一个你给一千两金子,我就贱卖给你,看在你师父的份上。” 三郎一下子跳脚:“一,一千两,还金子?你讹诈啊!就那两个破烂!哼哼,我还听人说能破人福运财运,如果用得正确,能做到很多事,结果我自己都试了,骗人的,就是两块儿顽石。” 红尘失笑,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法器这等东西,归根结度还是要人来用,你自己本事低微,做得不对,怎么能怪到法器头上?好了,别狡辩,告诉我你把我的麒麟卖给了什么人,再给我一千两黄金,今天就放过去。” 她本笑意盈盈,说到最后,却板起脸,十分吓人。 三郎嗤了声,根本不信:“你别当小爷年纪轻就好糊弄,告诉你,类似的风水局,小爷我摆了近百次,从来没有不成功过,你别当我拜到我师父门下是偶然的。” 红尘摇头,故意做出一副夏虫不可以语冰的表情:“随你怎么说,给钱,还有,到底卖给谁了?” 三郎咬牙:“总之我不信,就是你的法器不对,我不会给的,除非,除非……你还按照我师,我的风水局布置一番,进去赢到他们这破赌坊关门大吉,否则我就是不信。” 红尘哭笑不得:“你也不想想我可能有那么蠢?赌坊又不曾和我结怨,我为什么要去得罪人家?哎,如此顽劣的徒弟,真不知道郭大师您是怎么收下来的。” 那个三郎鼓了鼓脸,眼珠子一转,猛地高声喊道:“哎,孙子们,蝶楼赌坊的孙子们,爷爷我带高手来挑场子了,你们赶紧洗洗脖子等着挨宰吧。” 赌坊里乌压压冒出来一群打手,个个眉毛挑高,左顾右盼,还不等他们开口,红尘转身就走,铁牛随手一拨,就把挡路的三郎和几个中年人都推开。 一眨眼,红尘就消失在街道尽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一章 赌 一群赌坊的打手,齐刷刷把目光对准郭品。 没办法,在场的只有他一个人气势十足,他不是高手,谁是高手? 郭品:“……小兔崽子!” 三郎:……嘤嘤嘤,师父,我对不起您! 他是真对不起郭品。 这位郭大师可是正人君子,不会赌博,此时被团团围住,额头上也冒出一层冷汗,深深感觉到腰包里的银子恐怕要长一对小翅膀飞走了。 三郎深吸了口气:“师父,你说,这个貔貅能用来破坏吸金局,顺便打造漏财的风水局,很简单,只要稍稍布置下就成……现在还能不能做?” 郭品翻白眼:“你这小子真……不学无术,我说的那个风水局是专为这里风水形局设计的,前提这个貔貅必须是原本的邪物,现在都变瑞兽了,你让你师父我还怎么布置!” 三郎顿时傻眼:“那,那怎么办?咦,岂不是说,刚才那个什么郡主也在胡说八道,装大尾巴狼呢,她也布置不出来?哎呀,还不是这破法器不行,要一千两黄金,也太坑了!” 郭品:…… 眼下那群赌坊打手已经威逼到眼前,一个个凶神恶煞,这小子还在想什么郡主那事儿? 红尘没走远,她等那边完了事儿,还得把自家的麒麟给要回来,她还不知道那只麒麟是不是当真看到过小莫,虽然仅仅是个梦,还是弄清楚才好。 貔貅就算了。郭品想要,拿走就是。 红尘一般情况下都不小气,就算郭品和鬼谷没有渊源,但既然是为了大周与北燕对阵之事,有所需求,红尘礼貌地赠送几样法器,小事而已。 绕了一个小圈儿,寻了一处茶馆,到二楼坐下,茶博士年纪很大了。却是慈眉善目的。上来的茶水也不错。 京城的茶馆在这方面都讲究的很,谁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哪个王孙公子出门贪个新奇,但凡茶馆酒楼,伙计们都练出火眼金睛来。一见就知道哪些客人不能慢待。 那可不是只看衣冠就能看得清楚。 好些富贵人家的公子哥儿。非愿意穿得破破烂烂出来玩。这等人还着实不少见,你要以衣冠看人,早晚吃亏。 那些个权贵万一受点儿委屈。都有可能血流成河的。 像红尘这样,言行举止自成气度,任哪儿的店伙计一见,都要客客气气地好生招待。 喝了一杯茶,红尘估算着,进了赌坊一时半会儿,那两位应该出不来,再等等。 不过也不必为他们操心,最多输点儿银子,郭品还输得起,而且,以他的身份地位,稍微露点儿底细,赌坊那边就不敢刁难,在京城混出头的,哪个不是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连那个小家伙,叫三郎的,既然会偷鸡摸狗的手段,想必也有自己的势力在,不一定真怕这个赌坊。 红尘闭着眼睛,沐浴午后的阳光,昏昏然靠在窗户前面打盹,正迷糊,忽然听到个极为熟悉的声音,顿时扭头——小香? 小香是她嫁进王家之后,买回来的第一个丫头,相处多年,自然是认得。 红尘忽然恍惚。 当年她身边四个大丫头,小云早早赎身出去,嫁给了她表哥,听说过得日子极为凄惨,她当年还给小云捎了银钱过去,也问过她还愿不愿意回来,只是小云死活不愿意,她叹息一声也就罢了。 碧玉得了疟疾,久治不愈,早早夭亡。 最后只剩下碧月和小香两个。 她是知道的,碧月后来投了自家那个便宜婆婆,她喝的毒药芳菲,就是碧月亲手捧来给她。 小香却因为脑子不好使,呆呆笨笨,到好好呆在她身边,一直没什么波折,忠心耿耿,也很护主儿。 红尘想起过往,忽然有点儿后悔,当年她察觉的时候中毒已深,自暴自弃,也就那么过去了,却没想过自己一死了之,身边仅剩下的那几个丫鬟,还有几个忠心的管家下人,会是个什么心情。 日子想必不会难过,当年她一早把卖身契都还了他们,还给他们留了一笔银子傍身,能安排的,全都安排好,再说,即便为了在夏家好看,王家也会善待自己那些手下,总不能她一死,这些人也就跟着没,那不是不打自招了? 但在大周永安城,他们这些人没了主家庇护,就是拿了钱放出去,生活也一定艰难的很。 “哎,只希望……” 只希望他们都安贫乐道,能得一个好结果。 一晃神,小香就上了楼。 “大哥,您看看这簪子多精致,买一个给您夫人如何?” “小姐,这是七十六种鲜花配置的胭脂,多细腻,不如买一点儿试试看?” “……” 她现在也就七八岁的模样,胳膊里挂着个篮子,里面放置了不少零零碎碎的小东西。 红尘微微一笑,伸手招呼:“小妹妹,过来让我看看。” 小香的眼睛登时一亮,一路小跑就跑过来,红尘低下头去挑拣了下,拿了两盒胭脂,又拿了一个小银镯子,再要两个头花。 “就这些吧。” 她也不要太多,只让小香有个意外之喜便好,可不能让她养成喜欢到茶楼酒肆去强硬推销的毛病,万一惹恼了哪个贵人,那可是要吃大苦头的。 即便如此,小香的眼睛也晶晶亮,算一算,她只这一笔生意,就能赚个十多文,攒起来比她娘给人洗衣服赚的还要多。 利索地给红尘收好,小心搁在桌子上,拿了一两半的银子,还有一串赏钱。小香登时就眉开眼笑,也顾不得再卖东西,高高兴兴,蹦蹦跳跳地就下楼去。 红尘撑在窗户上看她出了大门,脸上本来很高兴,却骤然变色,墙角处冒出一男人,一把抓住她,夺了她的荷包。小香眼睛通红,却是缩手缩脚。一声都不敢吭。 那男人低头给她说了些什么。小香只是摇头,那人一下子就暴怒,劈头盖脸地一顿打。 大巴掌扇在稚嫩的小脸上,青白的脸居然变得通红。 红尘皱眉。没有说话便见那男人居然拎着小香进了茶楼。直奔二楼她这儿。 那店小二连忙过去一把拦住。两个人纠缠在一起,客人们都有些不高兴,却是不想惹是生非。大部分连忙走人,还有几个看热闹不嫌事大的过来围观。 其中一个茶博士急匆匆先到红尘这儿:“小姐,您赶紧跟小的从后门下去吧,吴二一准儿又输光了钱,还灌了黄汤,他这种人,就是一摊牛粪,你踩上去还脏脚来着!” 说话的工夫,吴二撞开店伙计,左手拎着竹篮,右手拎着小香,醉醺醺地奔过来,一看见红尘,眼睛里就露出一抹精光,仿佛恶狗看到一块儿肥腻的大肥肉。 “哟,是个小姑娘,小姐您真是个识货的,我们丫头这些货,那可是精品,宫里的贵人们戴的玩意儿,这丫头嘴笨,不会说价,你买的东西一两多银子可不够,那每一样都要十……二十两银子,小姐,你总不至于赖我这笨蛋丫头的账?” 周围人一阵无语。 那东西还扔在茶桌上面没动,就那点儿玩意,材质差,做工也不算精致,即便不是粗制滥造的货色,也不值多少钱! 这人还真敢狮子大开口,一共加起来也就一两银子,他到好,还一样二十两,怎么不要一百两算了! 小香的脸色顿时雪白,吓得瑟瑟发抖,却还是张开嘴:“我,我不卖了……” “闭嘴!” 男子又是一扬手。 小香吓得闭眼转头,脸上却不曾感觉到剧痛,身子一歪,让人拉着手臂拉远了一点儿。 她战战兢兢睁开眼,见是红尘拉住了她,不光不高兴,还流露出一丝焦虑:“小姐您快走!” 那男人的脸色却变得好看了一点儿,也没再执意要起冲突,笑眯眯地道:“我就知道小姐是好人,您就再发发善心,把我们这点儿货全给包圆?我给您打七折,哎,咱赚这辛苦钱,可不是为了我自己,瞧见没,前面就是蝶楼赌坊,我儿子一不小心抵押在里头了,今天刚让人暴打了一顿,再弄不到银子,那是小命不保,您是好心人,就发发慈悲,救我儿子一命!” 小香本来还瑟瑟发抖,一听这个,反而鼓起勇气,抬头大声道:“你有钱……有了钱也不会去赎弟弟,你还教弟弟赌……” “怎么说话,我可是你爹!” 那男人大怒,这下真是气急败坏,扑过去就要撕扯小香的头发,却一把被铁牛抓住胳膊抡起来,甩了两圈,又轻拿轻放地搁在旁边的椅子上。 铁牛整理了下衣服:“我可没随便打人,他靠近小姐这才抡的。” 那男人晕头转向,脸色煞白,眼睛里全是金星。 红尘叹了口气:“命啊!” 叹了声,也不管还在桌子上瑟瑟发抖,看着铁牛跟个鹌鹑似的男人,拉着懵懵懂懂的小香就出了茶馆。 “小姐……”小香抿着嘴唇,像只小兔子似的,“对不起!” 红尘笑了笑:“怎么能怪你,放心,你父亲不敢找我的麻烦了。” 那到是,红尘是一眼能看出来,小香本人更是清楚的很,她爹一向欺软怕硬,只要被吓唬住,就乖得和孙子似的,绝不敢胡来,就说他这样混不吝的性子,可在蝶楼赌坊,那是绝对懂事,不敢有半点儿乱来,都把儿子输给了人家也不敢反抗,要不是小香见机快,跑到外婆家躲了起来,恐怕连她都保不住。 “走,带你去赌坊见识见识。” 红尘笑眯眯地道。 小香顿时吓得脸都变了色:“不,不……” “怕什么,不要弟弟了?”红尘抓住她的手。轻轻松松向前走,小香心里翻腾,一咬牙,紧紧跟了上去。 绕了一个弯,已经能看到赌坊的大门口,红尘就正好和郭品,三郎师徒面对面遇见。 三郎神情沮丧,蔫了吧唧的。 郭品还好,不过显然也不是特别高兴。 三郎一看见红尘,张了张嘴想说话。红尘先道:“别忘了我的一千两黄金。顺便告诉我一声,我家麒麟你卖给谁了?” “咳咳咳!” 被噎得咳嗽半晌,三郎皱眉,“如果我都给了你黄金。就说明那麒麟是我买的。凭什么还要告诉你它在哪儿?” 红尘板起脸:“因为你不告而取。还是取走了郡主府门前的东西,说的严重一点儿,你藐视皇家。告你个不敬之罪也无不可。” 三郎登时被吓住。 红尘又笑了:“不过,我心地好,就饶你一回,只告诉我东西卖给谁便是。” “……我不知道,这得问小果果他们。” 三郎简直带了哭腔。 “那就去问。”红尘一本正经地点点头,牵着小香的手,继续走。 三郎打了个激灵,这才回神,脸上爆红,气得跺脚:“你,你,你……咦,你这是去哪儿?” “哎,最近手头紧,去找点儿偏财。” 三郎:“……疯了,会赌吗?再说,我师父说的,赌客永远赢不了赌坊!” 想了想,他一出溜,追着红尘过去,郭品在后面叫了两声,结果自家徒弟又祭出那招大杀器——不愿意听话的时候自动耳聋,他也没辙,只好跟过去。 他的身份反正也曝了光,万一出事,好歹能护住三郎完完整整地从人家赌坊里出来。 红尘赌坊门口站了一下,极目远眺。 门口挂着两个青黑色的牌子,一个上面刻着老虎纹路,另一个是狮子纹路。 “铁牛。” 她喊铁牛过来,低声交代了几句,铁牛应了声扭头就走,红尘才拉着瑟瑟发抖的小香道:“看见了没有,门口乃是狮虎煞,煞气极重,从正门进去,就如入了虎口,无法全身而退了,这赌坊可不是一般人能玩得转的。” “那,那小姐咱们还进去吗?” 小香讷讷道。 红尘拉着她:“进!” 说着,就走到门口,冲那‘老虎’和‘狮子’笑了一笑,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小香一瞬间仿佛看见牌子上的狮子老虎齐齐调转了身,闭上眼睛呼呼睡去。 进了赌坊,红尘一点儿都不着急,拉着小香带着她四下看了看,“煞气好重,四号赌桌最重,其它的也不轻。” 一边看一边摇头:“不是做长久买卖的样子。” 正经的赌坊讲究细水长流,当然也是处处杀局,宰的肯定是赌客,但却不会太过分,毕竟是要做长久生意的,要是天天闹出人命,客人也不敢登门。 而且赌博这种事儿,在官府那儿肯定讨不到好处,他们即便仗着背景强,让官府睁只眼闭只眼,还颇为维护,也不会整日去找麻烦。 这里却不同。 那布置,一个连着一个的风水局,几乎连一线生机都不愿意给赌客留的样子。进来的人,怕是十个里有十个要输,说不得还得有个把得输得倾家荡产。几个大赢特赢的,到是赌坊的托。 按说蝶楼的格局不算太小,不应该这般急功近利吧? 红尘嗤笑,她一开始可没想做绝,现在既然人家都不想做长久生意了,那也怪不得她。 伸伸手,招呼赌坊的伙计近前。 那伙计到挺客气,笑眯眯道:“客官有什么吩咐?” 红尘脸上的笑容更是温和有礼:“通知一声你们掌柜的,我在靠窗的第四张赌桌那儿玩一会儿,给他两盏茶的时间,两盏茶过去,要是他不把最近留下的人都交出来,那我保证今日你们赌坊大吉大利,赌客进门,但凡与赌坊对赌,有赢无输。” 那伙计一愣,脸色顿时阴沉,怒道:“你不是客人,是来闹事儿的?” “怎么能这么说?” 红尘微微一笑,“我明明很好心。想和你们谈一桩买卖,而且都提前亮出底牌了,世上像我这么实诚的人,可不多见。” 伙计不可思议地看她一眼,上下打量,一下子就笑了,怒气全消。 实在是眼前的小姑娘一副娇俏美丽的模样,让她杀气腾腾的话都变得像小孩子在撒娇玩闹。 摇了摇头,红尘牵着小香的手,走到她择定的位置。站好抬头。“嗯,好。” 旁边有个赌客显见也注意到这个漂亮女子,奇怪道:“什么好?” “我说头顶的‘剪刀煞’加‘星罗密布参天伞’布置得够好。” 那赌客吓了一跳,一个踉跄就跌了出去。再不看靠近这张赌桌。伙计闻言。脸色也变了变,扭头就上了楼,看样子是去通知他们掌柜。或者其它能做主的人了。 红尘算了算时间,举目四顾,半晌点点头,分了一把碎银子过去,冲小香道:“你也可以玩。” “我不!” 小香很倔强地摇头。 红尘也不勉强她,桌子上正在赌大小,她一转身就开始下注。 下一把,赢一把。 一连十把,一次没输。 她一开始就说了些挑刺的话,赌坊那边自然关注。 这下子连赌客也注意到,渐渐有一批人一拥而上,跟着她来下注。 红尘隐约感觉到楼上好些赌坊的人出现,冲着她指指点点,没片刻,下面摇骰子的就换了人。 而且开始减缓速度。 红尘一概不理,继续赢! 赌客们也开始鼓噪起来,一传十十传百,整个大堂内,除了那些昏了头,赌得不知东西南北的,其他人至少有一多半都注意到了她。 红尘笑了笑,看了下时间,忽然道:“考虑好了没有,马上开始了。” 楼上几个人的脸色瞬间凝重。 为首的应该是这里的掌柜,低声交代了几句,底下的赌桌上都换了人。 很快,有些客人就发现自己的手气变得特别顺。 到是一开始总是赢多输少的那些,手气变得臭不可闻。 “哎,赢了赢了!” “哎呀,一把大的。” 一直悄没声追在红尘身后的三郎一见,先是目瞪口呆,跟一条死鱼一样瞪大了眼看着红尘,然后嚎叫一声,也扑上去。 郭品苦笑,溜达到红尘身边,吐出口气,冲着她竖了竖拇指。 渐渐的,几乎大半个赌坊的客人都开始赢钱,甚至不用计算,掌柜就看得出来,今晚赌坊一眨眼的工夫,就把大半个月的收入都给输了进去,似乎只是刚刚开始。 他脸上厉色一闪,一张嘴,刚想吩咐什么,就见红尘瞥了她一眼,他一皱眉,表情凝重,眯了眯眼,目光落在铁牛身上,他不知什么时候又悄无声息地出现在红尘身后。 又看了眼正和红尘说悄悄话的郭品,神色一凛。 目光闪烁,掌柜的终于冷笑:“算了,先不要在咱们的地盘闹大了,有的是机会还回去,把她要的人送出门去……你知道该怎么办!” 这个掌柜,不认识红尘,却认得小香,自然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旁边一人闻言露出几分可惜,“掌柜的,那小子可十分有天分,咱们要是留下他,赚大了。” “无妨,就是个小子。” 掌柜皱眉。 那个手下只得叹息一声,应下。 不多时,赌坊这边好些人都输得满头冷汗,才有个伙计阴着脸道:“你要的人送出门去了,劳驾您收手如何?” 他一指窗外。 小香惊叫:“阿鬼!” 红尘扫了一眼,见那个和小香差不多年纪的孩子脸上雪白,抿着嘴唇,也是一脸的倔强,耸耸肩笑着一拍手:“成交。” 她一边慢悠悠收拾手头的碎银子,周围的人就忽然发现,刚才那种如有神助的好运气似乎消失了。 很多人叹了声,精神疲惫,陆陆续续出了赌坊,还有些人不甘心,到是更痴迷,更疯魔。 红尘拉着急不可耐的小香快步出门,看着她扑住自家弟弟,笑了笑。 她算懂风水,也不算庸手,赌博当然会,京城的贵妇人哪有不会赌的,至少也要能掷骰子,能猜大小。不过,似乎不能和赌坊的高人们比。 可惜,她怀里的书却是比一般的高手还要高得多,至少应付这个小小的赌坊,半点儿难处都不会有。 赌坊里布置的杀招,最难的其实是看破,大部分灵师进来,先被那密布的煞气,复杂的气运弄得头昏脑涨,别说是看,连站都站不稳就要晕,哪里还能看得出那些阵的阵眼,生门死门之类的地处,看都看不破,更别提破解。 红尘这儿却不同,她有外挂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二章 国斗 “阿鬼,阿鬼,你怎么样?” 小香一开始还高兴的很,忽然看她弟弟脸色青白,挣扎着甩开自己姐姐,向赌坊门口跑。 铁牛一下敲他脖颈上。 这个阿鬼的小孩子才浑身瘫软,被小香抱住。 红尘皱眉,低头翻开那孩子的眼皮看了看,三郎叹气:“又是一个!跟你说,这个赌坊现在的掌柜根本就是疯子,也不知从哪儿弄来一种叫神仙膏的东西,专门给他们看中的小孩子用,只要用几次之后就再也不能停,对他们赌坊自然是言听计从,我们九命牙行以前也跟他们做生意,后来发现不对,这才断了往来,咱也是混江湖的,可不能没有底线,不讲道义!” 他愤愤不平,恨不得再转头又冲进赌坊大门大闹一场,结果让郭品一把揪住,动弹不得。 神仙膏……又是这类东西! 红尘冷着脸,先低声交代几句,让铁牛请大夫来给三郎看病,他这问题说大也大,毕竟年纪太小,身子虚弱,自制力也差,沾上这玩意儿简直要命,不过,天还塌不下来,不是不能救。 “至于赌坊……他们自己逆天而为,必遭天谴,你们等着看这等人的下场便是。” 三郎一想到对方今天破的财,够他们心疼的,心里也痛快些,看红尘的目光登时也变得和气了。 “你这个郡主还行,不是个怂货!” 啪! 郭品气得打了他脑袋一巴掌。 红尘也哭笑不得。实在想不出怎么郭品郭大师会收这么一个惫懒小子当弟子。 摇了摇头,让铁牛去把自家的貔貅搬过来,这位搬那玩意就和玩一样,只是貔貅一到,三郎就愣住,连郭品都吓了一跳。 这座貔貅本来有了年头,并不是新的,看着有些斑驳,一开始被阴煞之气侵染,整个灰蒙蒙一片。还面孔狰狞。后来虽然不知道荣安郡主使何等手段,竟把它养活了,可到底依旧不算好看,或许有一些高明的灵师。日日替它开光温养。过上十几年。它能进化成灵器,但那需要漫长的时间…… 可是现在呢! 貔貅放在地上,通体是莹润的白色。宛如白玉,一双漆黑的眼睛闪烁流光,体态更是威严无比。 别说郭品,就是普通人看到,一样知道这是个宝贝! “怎么回事儿?” 红尘笑:“你觉得我这貔貅一千两金子值还是不值?” 三郎愣愣地,忽然苦了脸,抱着他师父嚎啕:“师父啊,你徒弟我恐怕要卖身还债了!!呜呜呜呜!!” 郭品踢了他一脚,满脑子浆糊,直直看着红尘,欲言又止。 红尘也不瞒他:“很简单,那个蝶楼赌坊里布置了大大小小几十个法阵,凝聚煞气,所有进入赌坊的赌客,气运都被大幅度剥夺,做这个的,一定是个高手,但世间一向讲究一个平衡,身为灵师,在这方面更要仔细,他们的行径纯属逆天,早被老天盯住,我不过是改动了一下郭大师的阵法,破了法阵,造成反噬,那些他们本来积聚的福运瞬间爆出,气如泉涌,顺带着就喂饱了我这貔貅,它也旧貌换新颜了。” 她说的轻描淡写,郭品心中却是大吃一惊。 他是内行人,又为了自家小弟子,没少琢磨赌坊那边连环套一样的风水法阵,可他都没想过翻手之间全部破尽,甚至连他仔细看,也只看出门口光明正大的狮虎煞,还有一进门的两个镰刀煞,其它的似是而非,知道有却猜不出在哪儿,更别说看穿,看透……也许祖师爷,鬼谷先生能如此轻描淡写地做到这一切? 郭品忽然就忍不住叹息,原来天赋这种东西,果真存在,没天赋的十年苦功,比不上人家一朝一夕的顿悟,竟都是真的。 他摇了摇头,也没太沮丧,早在多年之前他就见识过一个天才,是怎么轻轻松松压自家师父一头,那可不是高出一线,根本是天渊之别,真正鬼谷先生的评价,哎,早就见怪不怪! 一走神儿的工夫,三郎耷拉着脑袋,对红尘道:“那个麒麟我家师父用不到,一到手就转手卖了,只知道是卖给一戴着斗笠的黑衣人,这个,具体是谁不知道。” 这是他们的规矩,赃物不在手里留。 红尘挑挑眉:“哦?我记得你才跟你师父说过,你知道买主不是好人?若连身份都不知道,怎么确定人家的好坏?” 三郎登时懊恼。 红尘笑道:“我知道你们的规矩,不能随意探听买主的消息,不过,你小子可不像是个守规矩的。” 京城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像三郎这帮孩子都不是好人,偷鸡摸狗的事儿常做,他们自己定规矩,对什么人家不能偷,什么人家需敬着,有自己的一套准则,不按照祖上传下的规矩行事,就在这个京城活不下去。 例如这赃物不留过夜的习惯,就是用血的教训养出来的,只是这帮人大半谨小慎微,做生意也只和熟悉的中人做,陌生人可摸不到他们的脉。 三郎一看糊弄不过去,也泄了气:“东西给了夏家的那个小姐,叫夏蝉的,她那日没露面,只让一个和尚来谈买卖,不过咱们的人跟了一路,见是她才撤。” 红尘顿时皱眉。 夏蝉买麒麟做什么,还偷偷摸摸,以她的身份,想要个什么法器,正大光明地买就是。 她想了半晌,也没想出这女人要一尊麒麟有何用。 三郎看了她一眼:“那夏家小姐去了大云寺,现在好多名门千金,世家公子。都去大云寺看热闹呢,万佛塔内一场龙争虎斗,怕是近年来最热闹的事儿,我师父主导此事,真没闲工夫陪郡主娘娘玩,这就告辞了。” 说完,一溜烟没了影子。 郭品:“……咳咳,郡主,这小子顽皮,回头我收拾他。貔貅就物归原主。麒麟的赔偿款,我明日就送郡主府邸。” 他唠叨了两句,也告辞而去。 这人的确是忙,红尘就没拦着。看了铁牛一眼:“铁牛啊。想不想去大云寺。过两天带你去看看热闹。” 铁牛懵懵懂懂地点头。 知道东西在哪儿,红尘也就不急了,其实想找到自己的东西。那是半点儿不难。 不说别的,麒麟和貔貅多年毗邻而居,气息相连,有貔貅在,没有任何线索也能把东西给找出来。 一看无事,她就领着铁牛走人,先去看了看小香和她弟弟,这才回家。 一见小香他弟弟阿鬼,红尘就知道赌坊那边为什么想要他,这孩子虽是遭了罪,满脸苍白,却是手指极长,特别柔软灵活,耳力也强,她还在门外老远,这孩子一听就知道是她,小香就忙迎了出来。 只是看到红尘,他咬着牙把头缩回被子里,抽抽搭搭,显见并没有太高兴,终究还是个孩子,只知道自己难受的很,不知道别人是好心好意救了他。 小香一脸歉意,扎扎实实地给红尘磕了三个响头,红尘把她提溜起来,安抚道:“先给你弟弟看病,等他好了,再想以后的出路。” 说了几句话,红尘就走了,临出门,到见那小孩儿从被子缝隙里看她,目中含泪,似乎也不是真的完全不知好歹。 红尘回到家就钻进书房,整理一些关于风水方面的书籍,幸亏外人看不到,若是看到屋子里各种古籍乱飞,她又时不时自言自语的模样,肯定把这地方当成鬼屋。 这次去大云寺,虽说纯粹是看热闹,但既然自家那位陛下,竟找了一个灵师参与,又选择的是万佛塔这样的地方,还允许提前五天布置,想来除了正经的实力对拼,也少不了风水斗法,她做点儿准备,省得到时候做了被殃及的池鱼。 大云寺是千年古刹,大周立国之前,它就已经传承很多年,早些时候,市面上关于大云寺高僧怎么在太祖还未发迹时,就看出他的不凡之处,派出得道高僧全力相助的故事,流传甚广,当然,道家那边不大认,说他们是面上贴金什么的。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么多年了,外人也就听个热闹,轻易不去评判什么,反正大云寺在京城是名寺古刹,信众极多。 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两个,再加上一个铁牛,律风荷没在,最近林旭把他给带走了,大约有正事儿。 她还是第一次来大云寺,寺内佛光笼罩,一进来就感觉到气息平顺,就连她身边带的几本书,几样法器,也都变得特别活跃,显然也非常高兴。 只是一看万佛塔,她就连忙举起手把眼睛遮住,咋舌:“好家伙!” 这是把人家好好一座佛塔给糟蹋成什么样儿! 人家的佛塔,本来每一层都是圆形,气息圆润,轮回不休,可现在各种怪异的东西挂了上去,气场被割裂的十分之乱……要想恢复如初,还不知要费多大的力气。 要是她是大云寺的主持,非要气哭了不可。 这可是佛寺,佛光普照之地,还不是那等假佛寺,里面可全是佛法高深的高僧大德,他们敢在这里动刀兵,果然……哎,皇权还是至高无上。 红尘这个不是佛家子弟,而且对佛家并无好感的都看不下去,伤眼的厉害,连忙拉着人扭头走,万一再让上面的煞气冲一冲,大半个月得喝符水化解,可就吃大苦头了。 两国赌斗开始之时,马上就到,大周皇帝并没有过来,表现的不是很重视。 大周那些权贵子弟们到是云集至此,不少人都在万佛塔下摆放了桌椅,撑起大伞,舒舒服服地坐着。 大云寺的僧侣也都过来招呼。 茶水点心,素斋菜,样样不缺。 红尘满心不可思议,四下看了看。找了个最吉利的方位,让人把桌子移过去,又在上面贴了一堆符咒。 旁边有几个和尚忍不住扫了她一眼。 红尘客客气气地笑了笑,继续! 像前面那几位眉毛都白了的高僧,手里拿的念珠,坐的蒲团,那都是深具佛性,很了不得的东西,他们是不怕,自己穷。这边人又多。还是多做点儿准备为妙。 坐好歇了一会儿,红尘刚跟罗娘他们说了几句话,就道:“开始了。” 罗娘一怔:“这就开始?” 周围的人显然都没注意到,还在热热闹闹的聊天。 红尘笑:“难道你以为他们还要先互相打个招呼。老老实实等到时辰到了。直接派士兵冲进佛塔。一口气把自己要的东西抢出来?” 罗娘不说话了。 这次赌斗,堪比两军交战,两军交战。自然不能这般儿戏。 佛塔里悄无声息地亮起烛火。 一阵阵风铃声响起。 众人听得都一愣,这声音还真好听,就是听得人神思困倦,有点儿像入眠。 抬头望去,烟雾缭绕中,北燕那边有个身披袈裟的大和尚,缓步进了西门。 郭品郭大师,也换了一身红色的法衣,大踏步冲入东门。 一进去,两个就都没了声息。 红尘看了一眼,忽然周围,低声交代了铁牛两句话,铁牛点头应了,一转身出去,不一会儿,竟从外头弄回来好大一卷麻布,红尘拿了一杯茶,往里面浇了点儿符水,又往麻布上一泼,便让铁牛抱着。 不多时,时辰到,赌斗开始。 北燕那边出了五十名士兵,大周这边却只出了三十名,不过,这边是精兵,齐齐进入佛塔。 周围一堆看客一开始还挺紧张,结果看了半天,时间一点点过去,天色都黑了,太阳落山,月亮升起,星罗密布,却半点儿动静也无,就个个显得有些无聊,杂七杂八地议论起来。 “北燕犯哪门子病,到咱们大周挑事,他们是外来的,这可是咱们的地盘,还是大云寺,他们能占到便宜才怪!” “我看不然,那帮家伙既然敢到咱们大周,还把话说得这么满,总有自己的依仗才是。” 红尘的双眼紧紧盯着佛塔,对左右谈话声听而不闻,忽然,佛塔附近起了一阵旋风,下一刻,第九层宝塔忽然炸开,碎青石,砖瓦,金箔,还有好些零零碎碎的东西向下飞溅。 底下所有人目瞪口呆。 看这速度,怕是要‘伤亡遍地’了,好些人都闭上眼,惊骇欲绝。 红尘高声道:“铁牛!” 铁牛应声站起,猛地一甩开手里的麻布迎着上去,一卷,正恰好卷住那些零零碎碎。 除了有个把特别倒霉的,自己摔倒伤了点儿皮,其他人顿时安全,大家转头看向红尘,心中惊讶,还是赶紧道谢。 一转脸,众人破口大骂。 也有人惊魂未定,实在没想到不过来看个热闹,竟然还不小心就把命给搭上,实在不划算。 红尘可顾不上这些,轻轻叹了口气。 没一会儿,凌乱的脚步声响起,那三十个士兵惊慌失措,跌跌撞撞地出来,满脸惶恐,手里还扶着头破血流,脸色极为难看的郭品。 郭品出来,咬牙切齿:“大意了,大意了!” 别管是不是大意,看来北燕那边技高一筹。 众人都不由失望,心惊肉跳的:“不会吧,咱们难不成输了?” “当然没有!”郭品怒道,“他们也陷入我布置的七杀阵,一定过不去。” 果然,下一刻,北燕五十人士兵,还有那个大和尚,齐齐走出,不过与大周这些人的狼狈相比,他们就显得齐整得多。 那大和尚还双手合十,呼了一声佛号:“阿弥陀佛,施主慈悲!” 郭品顿时脸上更黑。 北燕那一伙儿人,竟大摇大摆地走人,气势十足,神态嚣张,全然不把大周这边放在眼里。 到是那个北燕使臣脸上带着笑,过来跟大云寺的监寺大师道:“既然晚了,那就封塔。大家明日再战,希望明日能与诸位分个胜负。” 说完,当真派了几个士兵值守,和大云寺的僧侣一起拿皇封封了塔门,之后全回客房休息。 众人面面相觑,也不知如何是好。 事实上,郭品的样子极为狼狈,头破血流,嘴角还渗出一丝血丝来,明显受了很严重的内伤。他自己心里有数。勉强还能站着,气血翻涌,要是再多呆一时片刻,说不得就能晕过去。明日继续的赌斗。他说不定都出不了场。一咬牙,一把拉住红尘:“郡主,你可得帮把手。咱们大周丢不起这个人!” 红尘一愣——怎么扯上她? 只是实在没想到,郭大师居然会向她求助,林师兄口中的郭大师,可是个性子倔强的。 不过转念一想,当年林师兄和郭大师相遇时,这位还是年轻人,人总要成长,不可能一直孩子心性。 此事的确该管,红尘生在大周,虽未身处边疆,却也知道大周与北燕的世仇,说是血海深仇也不过分,双方都在战争中损失惨重,奈何她是周人,为国出力,理所当然。 红尘想了想,就道:“走,咱们去舍利塔,看看万佛塔的情况,还请郭大师也跟我说一说里面的情形。” 三郎皱眉:“你行不行啊?” 郭品一巴掌把徒弟拍走,连忙拉着红尘,也顾不上身上的伤,大跨步地就冲入旁边的舍利塔。 红尘上了舍利塔。 一上来,她一时却忘记自己要看对面,这座塔里到处是质朴的气息,金色的光芒笼罩,很多别样的气,在她的眼中分外明显。仿佛看到一尊又一尊,庄严肃穆的佛的影像。 “据说这里供奉了大云寺世代高僧的舍利子,不过也只是传说了,好像大云寺的僧人都没有承认。” 红尘微笑。 耳边仿佛能听得见接连不断地诵经的声音,让人心情疏阔,连郭品一进来,气色也稍稍好了些。 转了一圈,红尘才细细看对面。 虽然是夜里,不光周围灯火通明,她的视力也极好,再说,她也不是只靠眼睛来侦查敌情。 “一层宝塔,乃是风铃阵,北燕大雷音寺入门的基础,就是声如雷霆,风铃阵恐怕是音攻。” “确实。” 郭品叹气,“今天对方根本没怎么操持法阵,只是任凭它自行运转,我过得不算难,但法阵乃是活动的,只要北燕那和尚愿意,立时就变幻无形,下一次还能不能这么容易犹未可知。” 红尘点头,知道郭大师吃了一次亏,也对北燕这些手段重视起来,她也不多言,细细审视,一边看一边啧啧称奇:“咱们大周还是很有君子之风啊!” 大周布置的法阵,多为迷踪阵,八卦阵变形之类,纵然也是高妙,却留一线生机,就连算是杀伐之力很强的七杀阵,别看名字很吓人,但也留下空隙,不为伤人,只为了让人暂时失去行动能力而已。 可北燕却不同,风铃阵别看名字好听,可若是操持阵法的人一动杀心,立时便是步步杀机,更别说各种形煞,都是大煞,里面还一环套一环的陷阱。 郭品的脸顿时阴沉。 他也没想到北燕这般没有风度。 “哼,全是歪门左道,邪性十足,哪里有堂堂大国之气度!” 红尘皱眉:“从七层宝塔到十三层宝塔,煞气弥漫……”她脸色忽然一变。 “怎么?” 郭品也吓了一跳。 “这里可是佛门,北燕竟然控制兽魂来布阵?” 红尘探头出去,仔细看,果然见隐约有毒蛇的黑影遍布,缠绕在宝塔之上,竟没有被佛光殃及,不觉吐出口气:“高人!能在佛寺之内,破开佛力的防护,布置这种杀阵,确实高明。” 郭品叹气:“郡主您就别说这个,可有破解之法?” 他自己都让人伤的头破血流,哪里还不知道对方不好惹。 “……唔,我怎么觉得北燕这些人很悠闲,胜券在握似的,就这么扔下法阵,连管都不管,任凭我们来看?” 红尘眨了眨眼,扫了下底下三个站岗的北燕士兵,见他们聚在一块儿,懒懒散散,一点儿紧张感都无。 郭品皱眉:“肯定是这些人稳操胜券……该死!” 红尘一下子笑起来:“别急,我在研究研究。” 她细细看过,点头道,“放心,虽然复杂,但并非不可破,郭大师布置的各种迷踪阵,也是一绝,咱们难,他们也难……不过,为了保险,我得回皇宫去求太后娘娘的佛珠和陛下的宝剑一用才好。” 郭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三章 太后 说得多么轻松,陛下的宝剑到还有点儿戏,他老人家对此事也非常看重,没准儿能通融,可要借太后娘娘的佛珠?那就不要乱开玩笑,根本不可能。 太后她老人家信佛,从年幼时起,身边就带了一串十八颗的佛珠,每次礼佛,都拿着它。 也只有这么一串,从不用别的。 连老人家七十大寿时,陛下送的,她都转手又给了皇后,半点儿都不留恋。 当年大云寺的先代主持,甚至亲自给这佛珠开光加持,愣是念经念了九九八十一天,一日不间歇。 佛珠就成了老太后的心头宝。 红尘笑眯眯地说,她想借一借老太后的心头宝,很大义凛然——为了大周的颜面! 郭品脑袋一热,就连夜快马加鞭,陪她回了宫。 夜里不能随意开宫门。 幸亏今天当值的是于逸。 于逸科举之后,皇帝除了让他进了翰林院,说是学习学习,还把他调到宫里,做了羽林卫。 羽林卫是皇家最要紧的禁军,也是皇帝最亲信的世家子和宗室弟子才能入选,从于逸的待遇也看得出,皇帝对于家还是相当看重。 一看是红尘来了,于逸连忙交代一声,亲自去愉贵妃的寝宫,昭阳宫求见皇帝。 郭品不觉有点儿意外:“这位小将军在宫里好像很有威望啊!” 红尘也看出来了,于逸对宫廷相当熟悉。左右的羽林卫都对他客客气气的,就说这等天色已晚,还敢闯皇帝宠妃的寝宫之事,换了别人,只是想一想就吓死了,偏偏他做起来轻描淡写,完全不当回事儿,别人也见怪不怪。 “于小将军和我们不同,他是在宫里长大,小时候皇后娘娘还亲自教了他两年。” 一帮羽林卫也八卦。“好些人私下里说。皇后娘娘怕是把他当子侄看待,十分疼爱,这些年皇后娘娘闭宫不出,可但凡于逸求见。也还是会见一见。寻常也要他送自己的功课进去给娘娘审阅。但凡给晚辈们礼物,总也有他一份。” “就是于逸这小子不知好歹,次次得了娘娘的赏赐。也不见有多高兴。” 这些人显然关系都很好,说话没什么顾忌,也不怕那位小将军生气,带着点儿半开玩笑的兴致。 红尘这时才想起,好像还真是,皇后娘娘也是武将世家出身,似乎祖上和于家还联过姻,算是世交。 前阵子还听说,于将军为了儿子的婚事,求到皇后那儿,皇后也上心,专门叫了于逸过去,又择名门淑媛为他说项,只是看于逸今天的气色,依旧晦暗,还显得有些憔悴,半点儿桃花运的征兆也无,想来还是没能成。 偏偏他爹大概也不敢用强硬手段了,肯定是害怕招惹月老,生出事端会倒霉。 红尘觉得从于逸的面相看,或许一生无妻无子,当然,一线生机还是有的,可即便有,也不算圆满,对他来说,也许并非好事。 这会儿没工夫搭理青年小伙子的爱情是非。 不多时,皇帝先召见郭品。 红尘是个女孩子,暂时在偏殿里静候,昭阳宫的宫女连忙给她上了茶点,显见对这位新晋的郡主也了解的很。 等了有半刻中左右,就有个小太监来请她。 小太监殷勤的很,红尘塞了他一个荷包,他也大大方方揣袖子里了。 外面人不知道,红尘记得当年皇帝身边的太监,收礼都收的挺大方,有两个陛下贴身的亲信,也不拒绝皇子和后妃的赏钱。 昭阳宫 这地方感觉就比不上甘泉宫,阴气沉沉的,让人难受。 “阿尘来了,坐。” 红尘见过礼,也没客气,就着小太监搬来的绣墩坐下,郭品却还是得老老实实地站着。 别看在外头,她一个没有实权,纯粹只挂个名头的郡主,和人家皇帝爱重的郭大师没法比,可在宫里,她才是皇帝的晚辈,‘孙女’,能和皇帝说说笑笑,郭品见了她就得毕恭毕敬。 郭品显然说过一遍。 可皇帝还是又问了一遍。 红尘想了想,干脆也不管皇帝懂还是不懂,拿了纸笔把万佛塔的形局画了一遍,各种可能会有的复杂变化也说了说,她说得生动有趣,虽然多半是忽悠人,却立时把皇帝忽悠得重视起来,甚至隐约觉得红尘的实力,比郭品还高出一截。 毕竟,郭品唠叨半天,说的都是他听不懂的术语,脸上的表情还显得为难,一看模样就底气不足,可人家小姑娘却胸有成竹,似乎尽在掌握中。 皇帝想了想,还是应下:“朕的宝剑,你自去挑,选中哪一把都可,至于母后的佛珠,你去找皇后带你去要……或许母后会给皇后几分面子。” 几句话就听得出来,皇帝和他亲娘没什么话说,到是皇后和太后更亲密些,这到不常见,大部分太后都是儿子是块儿宝,儿媳妇就是杂草。 皇帝踟蹰半晌,还是没去甘泉宫,只让红尘和郭品自己去拜见,两个人离开昭阳宫,却是于逸等在门口。 “郡主,郭大师,在下送二位。” 他还是穿着羽林卫特有玄色紧身长袍,腰间的玉珏却换了一块儿,通透的羊脂白玉,很是精巧,缀着明黄色的平安结。 红尘扫了一眼,目中有些奇异之色。 于逸一路送他们到甘泉宫门口,自己过去敲门,里头守门的小太监显然也和他相熟,说了几句话,竟是亮了灯火。 不过片刻,皇后就穿戴整齐,也没让他们进门。直接乘坐肩舆出了大门。 顺手还让红尘也坐了上去。 “刚才小逸派人来说过了,阿尘,太后那儿我也没把握,不知用别的佛珠可好?” 皇后把自己的佛珠拿来给红尘看。 “这也是佛前供奉许久,开过光。” 红尘看了一眼,苦笑:“还是先去求求太后,说实话,这一次的对手的确不凡,郭大师还受了重伤,若不能全力以赴。我心中底气也是不足。” 皇后顿时笑起来。展开眉,那种美态,不光看得底下一群护卫的侍卫目眩神迷,连红尘也眼花。 这样的姿容绝代。怕是再过上十年二十年。头发都白了之后。她也是最迷人的老人家。 有时候真正的美人,已经超脱了容貌,更让人痴迷的。是气质。 很多人说红尘像皇后,但恐怕真把皇后当成心尖尖的人们,绝不会觉得像,两个人的气质毕竟是大为不同,皇后是冰冷的玉,亘古不变,红尘则像一棵树,郁郁葱葱,生机盎然。 太后很早就不理会宫里的事儿,退居怡华苑,养了一园子花花草草,还养了一只猫,两只狗,再加上一对儿会说话的鹦鹉,漂亮的黄莺。 老太太日日溜猫逗狗的,日子逍遥,寻常只喜欢皇后去奉承,其他人,连愉贵妃也显少看见一见。 一行人才到怡华苑门前,却见灯火通明,太后娘娘显然还没有休息。 皇后一皱眉,总觉得怡华苑有点儿乱。 她的肩舆一到,就有几个太监过来开了大门,簇拥着他们一行人进去,没等多久,太后就召见。 两世以来,红尘还是第一次见到太后。 老太后没穿戴太复杂的服饰,就和寻常农家老太太似的,慈眉善目,只是用的头饰精巧了些许。 “阿桐来了。”太后的眉眼间到像是有几分忧心忡忡,不过没表现出来,一把拉着皇后,细细看了看,“嗯,好,气色不错,你该多出来走动走动,别整日戴在甘泉宫,那地方冷,没事儿就来陪母后玩,要是他难为你,跟母后说。” 老人家年纪大了,脑子却不糊涂,人也爽利,当年也是武将出身。 大周朝都一连出了好些个皇后和皇妃,似乎皇家的人,就是喜欢把心爱大将的妹妹,女儿,通通弄进宫,好像他们进了宫,就更容易控制似的。 太后年轻时,也是能上马打仗的厉害人物,如今年纪大了,身子骨还硬朗。 皇后笑应了几句,就把红尘他们介绍了下。 太后一看到红尘,愣了愣神,笑道:“这孩子长得好,让我想起你刚进宫的时候了,也是这么鲜亮,又淘气又活泼的,你还和宓妃整日里较劲,人家老让着你……” “母后。” 皇后皱眉。 太后笑了笑:“好,好,不说了,不说了。” 都是过去的事儿,说来也让人心酸,那些个宫里的旧人,一个一个地凋零消失,她也老了。 “好孩子,这么晚来找母后,可是有什么事儿?” “哎,母后,儿臣带着孩子们过来,真有件事儿想麻烦母后。”皇后悄悄把事情说清楚。 一听要借佛珠,老太后立马摇头:“不行,不行,别的时候也就罢了,这阵子我正让国师给我的佛珠再次开光,至今已经三十日了,可不能间断,一间断,说不得它会被毁了,那可是我的命,不能给你们。” 皇后一怔。 太后摇了摇头:“要我说,输赢也没什么要紧的,难道咱们在这上面赢了,就能多有脸面?输了还能让北燕从此老实下来,要想赢,就光明正大地在战场上去赢,那才痛快,好了,我这儿还有事儿,你们且去吧。” 她老人家最大,一声令下,皇后也不敢多留。 一行人只好出来。 皇后叹了口气:“没办法,总不能缠磨太后去,而且也来不及了。” 红尘耸耸肩:“哎,还是看看有没有能和太后娘娘的佛珠相媲美的,没有的话,也只能尽人事听天命。” 正说着话,刚离开怡华苑,后头就传来一阵嘈杂声,乱七八糟。 “停。” 皇后皱眉。想了想,吩咐肩舆掉头回去。 一进门,便见好些个人步履匆匆。 太后身边的刘姑姑走出来,领着几个宫女,还有两个拎着药箱的太医正打算进怡华苑,一见皇后,连忙拜倒。 抬抬手让她起来,“这是怎么了?” “娘娘,吉吉好几日不肯进食,今天更是就这么躺着。也不动。直哼哼,招来兽医看过,说可能是误食了什么东西,还给开了药。可也完全不见效。太后刚才都急坏了。” 刘姑姑叹气。“这一整日,太后的心情都有些不妥。” 皇后恍然,怪不得今天她一看。虽然太后面上没什么,却显得有些烦躁。 换了以往,她老人家便是不答应借佛珠,也会给她面子,把话说得委婉些,再怎么样,也不至于不顾忌大周和北燕赌斗的胜负,说不得会帮着想想有什么东西能替代,今日却有一点儿反常,原来是心情不好。 正说着话,太后身边另一个姓马的姑姑就出来,“太医可到了,吉吉不太好,太后都急了,吵吵着要抱着它出宫去找兽医。” 皇后吓了一跳:“那怎么成,现在都这么晚了。”她连忙下了肩舆,急步又走进去,也顾不上别的。 红尘也跟上。 太后的寝宫这会儿一片混乱,好多宫女嬷嬷都跪着求,外头还有人去催促太医快点儿来诊治。 反正都是大夫,太医能治人,也能治猫才是。 红尘再次进入寝宫的门,这回直接跟着皇后进了内室,都来不及见礼。 第一眼先看到被好好放在虎皮褥子上的猫,白色的长毛,天蓝色的眼睛,打理的毛色鲜亮,很是可爱,就是恹恹的,双目无神,隐约有泪光,一动不动,嘴角还有些呕吐物。 太后简直心疼的眼泪都要落下来,叠声喊道:“吉吉啊,我的小祖宗!你是怎么了,快告诉娘!” 红尘:“……”陛下,您现在和一只猫做了兄弟,请问感想如何? 皇后也顿了顿脚——我……列祖列宗们,您们可是跟一只猫一样辈分。至于皇帝,别说和猫是弟兄,和狗是弟兄也无所谓,那么个狼心狗肺的,说他是个畜生也不为过。 这话不能说,说了乃大不敬,可想一想总无妨,就是王法,也管不到别人心里想什么。 好几个太医被逼得没法子,折腾来折腾去,挨了猫爪抓挠无数下,开了药喂了喂。 奈何一点儿用都没有。 不多时,那只猫就迷迷糊糊地吐出一口血来,吓得太后脸色大变,几乎要昏死过去。 皇后连忙上前扶住,也是一脸无奈,看了红尘一眼,使了个眼色——这种时候,显然不适合红尘在多说什么,还是早点儿去准备一下,天亮了赌斗要继续。 红尘若有所思,目光落在那只大白猫身上,忽然上前行礼,低声道:“太后娘娘!” 太后勉强看她,好在老人家对红尘还有几分喜爱,提起精神叹道:“知道你忠心为国,可我现在没有心情,你去找皇帝,让他替你寻别的什么佛珠都好,别在这儿耽误时间了。” “太后娘娘容禀,红尘虽不是大夫,却也看得出来,吉吉的情况不太好,太医们怕是起不到太大的作用,他们毕竟是给人看病的,应付不会说话的猫,力有未逮。” 那些太医顿时拿感激的目光看红尘。 他们平日里治的可都是人,这只猫才这么大一点儿,又不会说话,又把不了脉,怎么治? 现在能看出它大概是误吞了什么硬物,那也是几个从外头民间找来的兽医,还有兽园的小太监说的,他们本身都什么都看不出,可这些话,能跟老太后说吗? 太后一转头,目光落到红尘身上,隐约有些怒气:“那你的意思?” “娘娘,现在这种情况下,药石罔效,恐怕只有请太医动手,直接开刀把东西取出。” 红尘一脸正色。 几个太医:“……” 太后的视线顿时落下去。 太医们的脸色简直不要太苦,一个个跪下磕头。自称无能。 “万万不可,这,这要是开刀,岂不是要刨开这猫的肚子,哪里还能活得了!” 一只猫死了不是大事儿,可太后的猫死了,谁知道会闹出多大乱子来。 虽然娘娘不是个动辄得咎的,奈何她老人家年纪大了,年纪一大,就有可能犯糊涂。 皇帝最近一直讨好太后。偏偏不得法。也许……太医越想越害怕,冷汗直流。 红尘也叹气:“问题是,我看这个吉吉再不治疗,真的会死去。别无他法了。” 太后一下子犹豫起来。轻轻抱起自己的猫咪。吉吉显然知道这是主人,喵呜了一声,还伸出舌头舔了舔太后的脸。 它的舌头舔在脸上可是生疼。但太后愣是跟没感觉一般。 红尘抬头道:“太后娘娘,若是太医们实在无法,就让红尘来动这个刀子如何?” 太后一愣,目光落到她身上。 红尘的年纪实在小,模样也不像能做这种事儿的,“你懂医术?” “只是略知一二,不过我前一阵子曾经为了验证一种刀兵符的效果,曾经替兔子开过刀,而且我应该能判断得出来,吉吉体内硬物的具体位置,只要开一小口,把东西取出,马上包扎即可,血都不会流出太多,至少有九成把握能保证吉吉的安全。” 一帮太医全当红尘傻了。 可现在这种时候,有人来顶雷,他们自然都低头,一言不发,太后的视线转移过去,摇了摇头,也知道不好逼几个太医做这等事。 “皇后,你说呢?” 皇后看了红尘一眼,叹气:“母后,我这个干孙女乃是一位正经的灵女,刚刚为我大周祈雨成功,陛下也深知她的能力,连这次大周与北燕之间的赌斗,郭大师都请她来帮忙,身为灵女,或许当真有不俗的手段也未可知,若是母后实在没有别的法子,不如就相信她。” 太后摸了摸吉吉,感觉到它的呼吸都变得若有若无,心中更是难受,一咬牙:“好!” 说完,就让刘姑姑把吉吉送过去。 “我就看着,你动手吧。” 她也不说成功如何,失败又如何,显然哪怕是太后,也没有因为一只猫,就怪罪一个郡主的道理。 红尘不慌不乱,先是抱着吉吉,把它翻倒在身边的桌子上,摸了摸它的肚子,向外头的侍卫,借了匕首,把小猫肚子上的毛剃干净了些,又从荷包里取出一把种子,碾碎,直接洒在它的小肚皮上。 所有人都十分紧张地瞪着红尘,尤其是她手中居然拿着刀,太后还在,不光是宫女太监,连侍卫都不着痕迹地靠近。 “请刘姑姑帮忙拿一碗烈酒,要能烧的那种。” 太后好烈酒,也不是什么新鲜事。 直接弄了一坛子,整个把匕首泡了泡,又拿火烧了一下,红尘全神贯注,直接一看,就锁定那硬物的位置,手下极快速地一划,啪嗒一声,就有东西落地。 “啊!” 周围的宫女一见,登时吓了一跳。 竟然是一截枯骨,枯骨上还戴着一枚戒指。 红尘连看也不看,把一张符纸包着些种子粉末,在吉吉的伤口上一贴,取了纱布轻轻巧巧地包扎好。 从开始到结束,只有一眨眼的工夫,还不够周围的人看清楚,甚至连吉吉好像也没反应过来。 不过,吉吉的样子明显不一样了,似乎并不感觉特别疼,反而抖搂了下毛,眯了眯眼,喵呜了两声,蠕动了一下身体。 红尘这才抱起吉吉,递给早就不顾年迈,两步扑过来的太后,太后根本注意不到别的,抱着吉吉亲了两下:“是精神了,看看,眼睛都睁得这么大!” “太后娘娘放心,应该不至于有意外,不过,今天晚上先不要给她吃什么东西,只喂些米汤,明日就能好了,最近也不要让它剧烈运动。” 红尘笑了笑道。 太后脸上笑出一朵花来,看红尘的目光也变得份外不同,哈哈一乐:“好了,知道你这个小丫头上赶着献殷勤,肯定是琢磨我的佛珠,不过,佛珠不能给你用,我那库房里旁的佛珠也是成箱装,你自去挑,别的要多少都行,直接送给你都成。” 老人家还不糊涂。 红尘连忙赔笑:“让太后娘娘高兴,本就是红尘的本分,哪里能有过分的奢求,只是,娘娘的佛珠,是不是最近气场不稳?” 太后捋了捋吉吉的毛,怔了下:“你这孩子怎么知道?我谁也没说过。”(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四章 佛光普照 红尘抿唇而笑,老太后都找人去重新开光了,还不是气场不稳是什么?总不能闲来无事,随便开光玩。 要知道,佛珠都成了法器,气场形成,随意再重新开光也不是容易做的,一不小心,就有可能破坏它本来的气场。 太后点点头,先小心地把吉吉搁在身边的软榻上,才道:“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气场不稳,前阵子总觉得我那佛珠和以前不同,摸起来冷了些,看着也没光泽,拿着还总心浮气躁,就让国师帮忙重新调理下。” 红尘笑道:“国师负责调理,自然是无问题,但那佛珠毕竟是佛珠,还是用佛光佛法来开光,更妥当些。” 太后一愣,想了想,还真是这样。 “阿尘是说,我该请一位高僧来?” “太后娘娘请来高僧自无不可,不过不如就给红尘一个方便,让我把它拿去大云寺,借助万佛塔之力,调理气场,顺便也能助我一臂之力,还请娘娘放心,红尘再不懂事,只要有半分危险,也不敢损害娘娘的心爱之物。” 太后闻言失笑:“你啊,还真大胆,有点儿阿桐的样子。”她沉吟片刻,还是点了头,“好,就应你,你们的心思我知道,也是为了咱们大周,为了陛下的颜面。” 吉吉平安无事,老太后的心情一好,情绪便稳定许多,也好说话了。 红尘笑了笑。 其实要真只为了那位陛下的颜面,她才懒得多事。就和林师兄一样,对皇家的人,实在很难有太多敬畏,虽然总体算来,好像她也算半个皇室中人。 当年鬼谷先生就说过,身为周人,爱自己的国家,爱的是黎民,爱的是天下,却非那一家一姓。她那时候听得懵懵懂懂。很多年很多年以后,再算是琢磨出点儿滋味。 就说现下,北燕意图不明,忽然挑事。她想大周赢。更多还是为了压下对方的气焰。让北燕老实些,少起争端。 战事一起,遍地焦土。 她们两个。一老一少,凑在一处窃窃私语。 那些太医看着红尘眼睛发光,满肚子的话憋回去一个字都不敢说,只能仔仔细细地打量吉吉的情况,生怕再出点儿乱子。 刘姑姑悄没声地拿帕子把地上那恐怖的东西卷起来,但让太后瞧见再让惊到了,就给卷到了袖子里。 太后亲自下了旨意,羽林卫去把佛珠取回,小心交给红尘:“千万收好,莫要轻易毁损。” 红尘也郑重应下。 不说别的,这种紫檀木做的佛珠,光是木材差不多就是上千年,听说是佛寺之前经历过三次枯荣的小叶紫檀木所制作,再找一样的,恐怕千难万难,真弄坏了,作假的都没办法做,果然是必须千万分的小心。 散发着温润光泽的佛珠戴在红尘的脖子上,一点儿都不显得另类。 居然真借了…… 宫里好些宫女姑姑简直不敢置信,太后娘娘有多看重那串佛珠,几乎是举国皆知啊。 连皇后都忍不住叹气,知道自家这位多年不管事儿的母后,对红尘的印象很好。 那样灵秀的小姑娘本就讨人喜欢,太后又是最钟爱她这般的女孩子,到不奇怪。 皇后看了看天色,叮嘱几句,让太后早点儿休息,吉吉自有别人照看,不会出什么大事儿,自己便携着红尘出门,出了门,郭品才吐出口气。 刚才从头到尾,他是一句话都没说出来——向太后要她老人家的心头至宝,今天之前,他连做梦也没敢想过,哪怕只是借的,别人不清楚,他可是知道佛珠的意义,瞥了红尘一眼,隔着夜色,小姑娘神清气爽地和皇后低声细语……哎,真是书生牛犊不怕虎,要是自家的小徒弟也能有这份胆识……还是算了! 他那个本就是个泼猴,以后少和荣安郡主接触,真要再学个三五分,就不是上房揭瓦的级数,说不得要翻天覆地。 “娘娘,请稍等。” 皇后她们刚一离开怡华苑,后头就有人追上。 于逸带着羽林卫扭头一看,忙过来压低声音,轻声道:“娘娘,是刘姑姑。” 月下,刘姑姑匆匆而来,脸色显得很恐怖,皇后怔了怔:“这么晚了,姑姑可是有事儿?” 按说这时候刘姑姑得照应太后才是,最近几年,太后养成一个坏毛病,睡觉之前要听刘姑姑讲古,不说上小半个时辰很久以前欢快的旧事,便睡不着。 刘姑姑追到皇后和红尘,苦笑了声,把自己袖子里卷的东西掏出来,叹了口气:“是这个……这东西从我们吉吉肚子里扒出来的,除了一小截指骨,还有一个戒指。” 指骨她就不拿出来吓人了,戒指用帕子裹着,递给皇后。 “娘娘也知道,吉吉是咱们太后的爱宠,虽然是放养的,可自从养了它以后,就没让它出过怡华苑,这孩子每天也很少离开咱们太后,可是……” 皇后一听,脸上的表情就变得严肃。 红尘也吓了一跳,要是吉吉离太后不远,就是说,它吃的这些东西就是在太后附近吃的,哪怕不是在怡华苑,让人一想,也不免毛骨悚然。 皇后深吸了口气:“刘姑姑先私底下查一查,别惊动了母后,我也会想办法调查。” 刘姑姑追出来正是这个意思。 太后的身体还好,可毕竟是年过七旬的老人,有点儿风吹草动的,大家都要提心吊胆。 红尘没太当回事儿,宫里每年死的人不知有多少呢,没准儿哪个宫女死了,一席草席卷走时。宫人动作粗鲁,掉了点儿零碎也说不定。 而且宫里的娘娘们私底下还琢磨出很多变态的刑罚,当年她偶尔听说了零星的传闻,就一直把皇宫当龙潭虎穴来着。 这会儿最要紧的依然是那座万佛塔。 天还没亮,红尘和郭品再次赶回大云寺,大云寺里灯火通明,好多和尚都不曾休息。 郭品的气色极为不好,黑眼圈浓重,脸上的表情也十分疲惫。 他已经连轴转了不知多少时候,又受了伤。红尘离得老远。就能闻见他身上的那股子奇怪的味儿。 但此时此刻,他也不敢休息。 红尘又到对面的舍利塔去,托着下巴仔仔细细地看万佛塔,从上到下。仔细端量。眨了眨眼:“奇怪!” 郭品一惊。猛地甩了甩脑袋清醒一下:“怎么了?” 他现在一听红尘的话语有异,就浑身不自在。 “难道他们布置的那些……” “放心。”红尘摇头,“对付这些风水局。我有把握。”她自己没把握,可玉珏空间里那么多等着看热闹的大能,已经把整个万佛塔都分析透了。 现在分析帖子还闪啊闪的在玉珏空间里出没。 要不是大能们总喜欢发散性思维,看到一种风水形局,就觉得变化简单,自己琢磨出一堆变化,然后玩起对抗,红尘说不定能直接从里面找到万无一失的‘解答方式’。 “我就是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北燕这一次的赌局,好像不是单纯只为了赌局的样子,也许是女人的直觉?” 郭品翻了个白眼——眼前这只,不算什么女人吧,最多是个小女孩儿,虽然很漂亮。 “算了,先歇一会儿。” 明日还有事做,红尘也有点儿累,先把郭品打发去休息,自己也让大云寺的高僧找了间客房暂住。 一躺下,渐渐进入梦乡,翻了个身,红尘忽然坐起来,一拍大腿:“我都忘了!” 她上辈子没关注过北燕和大周的赌斗,当时她人刚刚回到夏家,正处于一片混乱当中,而且那一次大周输了,陛下又是个好面子的,具体情况丝毫未曾泄露,不过,后来还是隐约得了一点儿没被确定的消息,虽然只有一点儿…… 半夜三更,外头还星光密布,红尘爬起来推开窗户,一拍手铁牛就出现。 看了眼他头顶上两根杂草,她忽然有那么点儿,咳咳,小愧疚。 “来。” 压低声音在铁牛耳朵边交代了几句,这少年懵懵懂懂地摸了摸脑袋,一句话也没问,答应了声,就蹲在窗户旁边的树上继续睡觉。 “隔壁的客房不是准备好了?” “太热,还是住外头痛快。” 好吧,红尘蒙上被子,裹成一团继续睡,这回睡得踏踏实实。 别看他们家铁牛一副憨厚的模样,可她再清楚不过了,这孩子答应的差事,每次都能做得尽善尽美。 一夜过去。 红尘起来的时候,郭品已经穿戴整齐,头发梳得油光锃亮,身上带着各种各样的护身符和法器,整理一新,准备出发。 他甚至没吃早饭。 红尘也只好不吃了。 罗娘她们很有眼力地用一张大大的春卷,卷了些美味的蔬菜酱肉,涂了一层酱汁,整整齐齐放在食盒里面。 郭品和红尘一行人很早就赶到万佛塔前。 北燕那帮人却连个影子都没有。 这种姿态,仿佛高高在上,一点儿都不把东道主放在眼里,实在让人不爽的很。 罗娘到是盼着他们晚点到,正好让自家小姐能抽出个时间把早饭吃了。 “呼。” 郭品到没注意这些,吐出口气,抿着嘴,面上隐约露出几分凝重的色彩,一扭头,看到红尘正眯着眼四下打量,连忙安抚道:“郡主安心,这次进去,无论如何我都会保证……” “咦,你说咱们大周京城的老百姓,不对,应该是这些权贵公子哥儿,千金小姐们是不是个个都很不怕死?” 郭品:“……” 红尘托着下巴四下里看,经过昨日那一场是非。周围看热闹的人群不减反增,竟比昨日还要多出许多,这也未免太奇怪了,难道他们就不怕再次被殃及? 闲聊了会儿天。 时辰到了,大云寺的高僧走出来,皱眉道:“时间到,你们去开门。” 一行僧侣很认真地拆除封条,过去把塔门打开。 这时,北燕的人才姗姗来迟。 为首的一个小年轻将军笑眯眯:“抱歉,抱歉。有点儿水土不服。昨晚睡得不太好,今天起得晚了些。” 这边还没人应声,郭品家的小徒弟就跳出去同样笑眯眯:“无妨,我们是主人。你们是客人嘛。要是不介意。再去吃个丰盛的早饭也行,反正你们有输无赢了,干脆放弃也无妨。” 他一个半大孩子。对方显然不能跟他犟嘴。 郭品扯着红尘,正好迎上同样走过来的那个北燕的大和尚。 “阿弥陀佛!” 红尘第一印象,这和尚宝相庄严,不过第一印象过去,就隐约从他眉宇间看到抹不去的戾气和煞气。 一个和尚,竟然如此杀气重重,实在让人费解。 那和尚看了郭品一眼,一脸认真地道:“郭施主,你伤得不轻,上天有好生之德,还是早些回去休息,不要再来蹚浑水了。” 郭品心中大怒,本能地回头去看红尘。 和尚顿时有些意外,他大概本来完全没有把红尘放在眼里,这会儿看郭品的表现,到是扭头瞧了红尘一眼,若有所思地皱了皱眉。 红尘笑了笑,上下扫了眼这和尚。 “大师才是,年纪这么大了,还是别玩那些阴煞之物,小心佛祖怪罪,要知道,我佛虽然慈悲,可还有罗汉降妖伏魔,也会发雷霆之怒。” 她一个小姑娘,对着一位大师慢条斯理地讲佛,还说得这么认真,周围的人都偷偷乐起来。 和尚摇摇头,率先领着身后众人走向万佛塔,一靠近,大袖子甩开,竟然扔出去一个黑乎乎的袋子。 那袋子一脱手就散了,黑乎乎密密麻麻的一层东西钻入万佛塔,速度极快,外头的人一时间没看清楚,愣了下,郭品站得最前,到是隐隐看见一点儿,勃然大怒:“尸虫?雷音寺的余孽!这这……” 他一时间脚软。 雷音寺最有名的尸虫,他也是闻名已久,不怕火,不怕符,纯粹是半生不死的生物,一旦咬到人,煞气会侵蚀人脑,一瞬间就能让队友变成恶魔,自己人和自己人混战不休。 北燕的大雷音寺,就是这种邪门的东西太多太多,才招来众怒,愣是让其它三国的宗师们联合在一处,把它给灭了,而且连北燕本国的那些人,都不敢声援。 郭品一把抓住红尘:“郡主,你别进去。” 红尘哭笑不得,扭头看郭大师,实在无语:“……不是吧,万佛塔里的布置,尤其是兽魂,都快把我们来自大雷音寺用刀刻在最显眼的地方了,您老人家没看出来?” 世上除了大雷音寺,谁能让佛塔里煞气弥漫! 就是一开始没注意,回去睡一宿也该明白才是。 郭品一愣。 红尘摇了摇头:“尸虫这东西,有才正常,没有才奇怪。” 直接扭头扔下一袋子符纸,冲身后的士兵们道:“一人一张,贴在身上,等我们进去半个时辰以后,你们再进入。” 说完,大大方方进了万佛塔。 郭品哪怕吓得不行,还是咬咬牙跟了上去。 他们也就几句话的事儿,事实上在场的都是大周的权贵,消息也灵通,一传来信息,说对方用上了大雷音寺的手段,好些人就乱了,嘈杂声一片。 赌局那边也是一片乱糟糟。 这种事儿,当然要有赌局的,连皇帝都管不了,那些权贵们没准儿个个下了注。 大周这边一片唱衰,凡是买了大周赢的人,早就唉声叹气。 不怪他们,雷音寺当年的名声,能止小儿夜啼,在场的这些年轻人,小时候不听话,家里大人不知有多少直接说,再不听话,送你去雷音寺喂妖魔! 在他们的心中,那地方不是佛寺。就是个人间地狱!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咦?” 众人忽然发现不对劲,北燕这一次走得太快,好像自家布置的阵法完全没什么作用,一会儿的工夫,灯火亮到了第九层。 而大周这边,刚过了五层。 一股子浓浓的煞气几乎要脱离万佛塔。 连下面的人都隐隐感觉到不对,连续打冷颤。 “怎么回事儿,不会是要输了吧?” “我看北燕实在厉害,主要是那些尸虫难处理,杀不死。赶不走的。” 一群人议论纷纷。还有人凑过来问罗娘她们,荣安郡主究竟行不行! 他们当然看出来,这次郭品的强力外援就是红尘。 罗娘其实也不知道,张了张嘴没说话。结果又过了片刻——塔门口出来个人影。 红尘溜溜达达地走了过来。 众人:“……” 大家心里一咯噔——完了! 红尘走过去和大云寺的和尚说了几句话。才转头到这边的桌边。让罗娘拿了个饼卷喂她。 “唔,阿罗你真好。” 她的手太脏了,这会儿也顾不上去洗。还是享受享受罗娘的服务好了。 薛柏桥从后头挤进来,手肘撑在桌子上,简直要抓狂:“阿尘,阿尘,阿尘,到底怎么样,怎么样,怎么样!” 红尘一巴掌把他拍开,也不卖关子,笑道:“再过半个时辰左右,记得闭上眼,还有,咱们是东道主,你拿个垫子什么的,在北燕他们那边放一放,那帮人摔下来,断胳膊断腿的到无妨,要是没了命,咱们的脸上不好看。” 薛柏桥眼睛一亮,他还来不及说话,北燕使臣已经冷笑:“大言不惭,罢了,你们也就这会儿能耍耍嘴皮子。” 红尘不理他,掏出一大叠地契,有铺子,宅院,田地,还有一沓银票。 “帮我去买我们大周赢,尽量多买,能买多少是多少。” 罗娘应了。 红尘就瞥了眼北燕使臣:“怎么样,也下点儿注如何,两国对赌,咱们个人不赌一把也没劲儿。” 说完,不等那使臣的反应,她就溜溜达达又回了万佛塔,悠闲的简直像是在郊游。 薛柏桥加上个三郎,毒舌的很,又是一番冷嘲热讽,这北燕使臣一生气,竟真得拿出一沓银票,目测能有十万两,扔去赌了。 一时间,三郎都有点儿担心。 “万一咱要是输了,那可……有点儿亏。” 他最看重的,除了师父,就是钱。 薛柏桥说是相信红尘,可心里也隐隐约约很不安。 时间缓缓流失。 大家眼睁睁看着大周这边磨磨蹭蹭,虽然匀速,却很缓慢地移动,可北燕那边,竟然一口气上到了十二层,十二层了,距离十三层只有最后一层。 北燕的人脸上都露出一抹笑意。 那使臣更是得意洋洋。 大周这边,却不知不觉压抑起来。 薛柏桥和三郎也没有心思说闲话。 就在这时,轰一声巨响,整个万佛塔抖了抖,众人耳朵里嗡嗡作响,人更是站立不稳,倒下一大片。 下一刻,刺目的金光瞬间照亮天空。 只有一瞬间,快得像错觉,可不知多少人眼前一花,猛地闭上眼,还是金光闪闪。 现在可是白天,阳光普照,但那金光愣是让人有一种错觉——连太阳都在金光里融化。 “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大云寺的僧侣都忍不住跪倒了一大片。 这是佛光。 整个万佛寺都仿佛在发光,那些外层的,能够看得见的佛像,一个个变得灵动起来,简直像是活了。 跟头咕噜,伴随着一片惨叫声,塔上先掉下来一个大和尚,然后下饺子似的,掉下来数百个士兵。 有些扒住了外壁。 有些实在是抓不住,出溜下来。 还有的更惨,直接跌落。 这是十二层,很不幸的十二层! 要是低一点儿,他们可能受伤还能更轻一些。 这时候,薛柏桥故意埋汰人用的那些厚垫子,终究是起到了作用,他是个实在的,红尘说用厚垫子,这位就不知道把大云寺的各种被褥,垫子什么的搜集了多少,愣是堆出半人高的软垫来。 北燕这边遭遇如此惨剧,有些人断手断脚恐怕免不了,可大部分应该不至于失去生命。 所有人都愣住。 北燕的使臣更是愕然无语,良久才失声道:“怎么可能!我们明明……” 明明占据了上风! 然后红尘又溜达下来了,伸了个懒腰,稳稳当当地坐下,又让罗娘喂了一个饼卷,笑道:“我提醒过,我们大周的佛,可不是好欺负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五章 伪兄妹,反目! “不可能,不可能!” 北燕的使臣呆了半晌,勃然大怒,猛地冲过来大喊,“你们做了什么,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这副气急败坏的样子,实在是没有使臣风度。 红尘堵住耳朵。 薛柏桥眨了眨眼:“我记得你们北燕三年前派过来的那个使臣,在宫里让不知从哪里来的野乌鸦拉了一脑袋鸟屎,还是风度翩翩,丝毫不慌乱,半点儿也没让人觉得丢丑,你这样的,好像不合格。” 使臣像野鸭子一般的叫声顿时戛然而止,可还是瞪大了眼,不可思议地盯着万佛塔。 现在的万佛塔上,已经没有光彩夺目的金光,只仿佛笼罩了一层金色的迷雾。 安安静静的,没有半点儿声响。 他只能看着大周这边的行进速度陡然加快,一层皆一层的灯光亮起来,很快就上到顶层。 顶层的窗外,就伸出一盏灯笼,普普通通的灯笼。 所有人愣了愣,才响起阵阵欢呼声。 好吧,虽然大家都不知道是怎么赢的,反正我们大周就这么莫名其妙赢了。 对方包括带头的老和尚在内,现在都在厚垫子上面躺尸,等待大云寺的和尚们救援,哪怕大周上去的人全是瘸子拐子,勉强爬着走,也只能是自家取得胜利。 北燕一群人脸色十分难看。 那个大和尚头破血流,左胳膊松松垮垮地耷拉着。显然不太好,北燕使臣带着人扑过去把人扶起来,神色紧张。 他们说了几句话,和尚就走到红尘这边。 红尘也站起身,客客气气地道:“承让。” 大和尚看着她,本来也算宝相庄严,也是个高僧模样,还自信满满,这会儿目中却一片迷惘。 “我没看出你们有特殊的布置……你是用了什么厉害的法宝不成?” 红尘耸耸肩:“或许真有呢,虽然大师你对我们在万佛塔的一应布置都清清楚楚。可给你通风报信的。怎么也是我们大周自己的人,指不定脑子一热,就瞒了点儿东西下来。” 大和尚一愣。 薛柏桥:“……” 后头一群看热闹的权贵:“……” 三郎大吃一惊:“有奸细!!” 那大和尚脸色骤变,阴晴不定。良久才哼了哼。却没说话。红尘盯着他看了半天,叹了口气:“看样子是诈不出来,算了。我要是不让你输个明白,总觉得别扭,其实我也没做什么,说是法宝,只有和大云寺万佛塔同宗同源的佛珠,还有一把大周代表人间帝王的宝剑。” 大和尚明显不信,这两样东西他都清楚,虽然不是说没有作用,可也就是能吓唬吓唬那些兽魂,阻碍一下而已,算不了多大的事儿,他一开始就没放在心里。 “还有我们这座万佛塔。” 红尘笑道,“当然,要再加上这佛塔内的诸佛。” 北燕的和尚皱眉。 红尘又道:“你们在我们万佛塔内横行无忌,大肆使用煞气,哪怕他们这些只是一些普普通通的石头雕的,木头做的,可我大周供奉这么多年,总有佛留下的一丝影子,你们这是亵渎,神佛有灵,也不能容下你们。” 她指了指那座高塔,“万佛塔是佛塔,是我们大周老百姓供奉的,我们进去拆点儿东西也就算了,诸佛睁只眼闭只眼,总要宠爱自己的信徒,可你们在佛门召集阴魂,还召了那么多,甚至把你们那些邪门法器往人家佛家的脑袋上挂,难道还不许人家生气?” 她轻描淡写一番话,众人恍然,一时间看万佛塔,都多了几分敬畏。 就连大云寺的和尚们都吓得不轻。 他们有的在寺内几十年,可都没见过刚才那等场面。 大云寺的几位长老,都忍不住悄悄看了红尘一眼,虽然她这番话里,半点儿没有提及自己的作用,可只要不傻都明白,肯定不像她说的那么简单,这位可是能够精确计算佛光普照时间的,很明显,这次即便是佛祖显灵,那也是她把佛祖给引了过来。 大周这边一片赞叹。 北燕一众人却是半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个大和尚面上丝毫不变,直直地立在万佛塔下,半晌,一点一点转过身,看着依旧闪烁的佛光,忽然牙呲目裂,怒吼:“世间无佛!”说着,疯了似的用力把手中黯淡无光的禅杖砸了过去, 当然是砸不到什么,他只有一只胳膊,还浑身无力,按照大能的说法,还是个法系的,论力气,比战五渣还差劲儿,那禅杖只在他身前不远的地方落了地。 大和尚低下头,双目赤红,呢喃自语:“世间无佛,世间无佛……” 薛柏桥瞠目结舌:“没佛就没佛吧,我也不信佛,天底下不信佛的多得很呢,你别嚷嚷了,要不然你还俗?” 北燕使臣吓了一跳,也顾不上生气,连忙过去安抚道:“大师,您别这样,咱们这次输掉,下次有机会再讨回场面,您尽力了,大家都明白的。” 其他北燕人也争相劝告。 这边却吃了一惊,红尘也眨了眨眼,心道:可别真疯了。 和尚的身份好像不一般,在北燕那边很受重视,出了事儿,麻烦不小。 只是一个和尚在那儿喊叫世间无佛,也真有些奇怪。 铁牛这时候才过来,走到红尘边上,小声道:“小姐,人抓住了,东西没丢。” 红尘吐出口气。 一切尘埃落定……那是不可能的。 大云寺的僧侣把北燕这些倒霉催的,全都送去治疗。至于那些大夫们会不会一不小心让他们留下后遗症,那就不关红尘他们的事儿了,然后大云寺戒严。 在场的所有大周权贵子弟暂时都不能走了。 众人顿时大哗。 薛柏桥都吃惊不已:“什么意思?出什么事儿了!” “诸位!” 大云寺的方丈慢慢登上万佛塔的石阶,高声道,“实在抱歉,就在我大周与北燕赌斗之时,大云寺发生了一件令人痛恨的事情,有人闯入藏,夺取本寺秘藏的一册经书。” 众人愕然。 “经书?那玩意有什么用!” 在薛柏桥看来,就是什么达摩祖师之类大人物亲密抄写的经书。也是只会让人头痛的东西。 他当年还是纨绔子弟的时候。一犯错,他娘就让他抄经书,到今天,提起这东西就头痛。 其他人却是面面相觑。 大云寺传承日久。里面的藏也是享誉大周。地位与西狄大雪山的圣门。大雍东海龙王宫也相差不远,它被盗窃,那可是天大的事儿。 “大家放心。万幸我们发现及时,东西已经被夺了回来,好歹是没有损失。”方丈忽然慢慢走下石阶,走到红尘面前,郑重其事地道谢:“多谢荣安郡主援手!” 红尘怔了怔,失笑道:“方丈客气了,都是铁牛的功劳。” 方丈很是和气地笑了笑,扭头看了百无聊赖数佛塔上的佛像的大个儿:“铁牛施主心性淳朴,与佛有缘。” “别,我们铁牛将来还要娶妻生子,传宗接代,再说,他也没慧根,入不了佛门。” 红尘摆摆手,方丈又笑了,摇了摇头。 他们闲话家常,那一众被拦住的权贵子弟都鼓噪起来:“你们的东西既然没丢,拦住我们作甚!” 方丈忙笑道:“诸位别急,放心,一会儿便开寺门,理送各位出去,是这样,今天我们抓捕本寺盗经人的时候,夏家的夏蝉小姐很不幸误入,夏小姐在么?” 误入? 薛柏桥第一时间扭头,看了半天,好些人四顾,终于在最后面把夏蝉找了出来。 夏蝉的脸色不大好,灰白灰白的,这会儿连忙脱开人群,冲着方丈行了一礼:“实在抱歉,方丈,我身子有点儿不舒服,万佛塔这边太吵闹了些,想找个地方休息,顺便抄经为我娘亲祈福,没想到竟给贵寺添了麻烦。” 方丈捋了捋雪白的长胡须:“无妨,就是小姐走得早,我没来得及问,当时小姐身边的人,没人登上三楼吧?” 夏蝉立时正色道:“那是自然,我早就知道,三楼是禁地,哪里敢闯入?” “那就好。”方丈松了口气,“当时情况混乱,为了抓住贼人,我们在三楼点了两支佛香,佛香乃是我大云寺先代方丈所制,为了净化妖邪。” 众人都翻白眼。 什么净化妖邪,说白了就是毒香,现在是无妨了,大云寺安安生生,几十年前京城乱象丛生,不知多少人焚毁寺庙,烧杀抢掠,寺庙里头也顾不上我佛慈悲什么的,没少犯杀戒,不光自己动手,还弄出一堆有毒的东西。 现在这种旧事,简直成了禁语,也就方丈大度,随意说出口,其它僧人都讳莫如深的。 方丈微微一笑:“佛香只剩下这最后两支,解药也只剩下一颗,本寺不打算再继续制作,这颗解药就给了夏小姐,虽然你们没上三楼,也许那贼人出去时,让你们也误沾染了些许,要是中了毒,一颗解药自然只能解一人之毒,不过夏小姐这样的情况,拿着它泡一壶水,每一个进了藏的喝一杯便无妨。” 咔嚓。 不远处夏世杰打了个哆嗦,手里端着的茶杯落地,不小心摔了,不过听到后面,长长松了口气,还讪笑一声,小声对周围被吓到的客人们道歉。 眼下这些人都看着前面,到没人过多注意。 夏蝉脸色丝毫没变,笑着接过,低声道:“方丈慈悲!” 红尘远远看着,眨了眨眼,和知客僧交代一声,便打算先行告辞,她是贵客,大云寺的僧侣亲自把人送出大门。方丈还特意交代,备了一桌素斋,让他们吃完再走。 这素斋的规格,可和皇后来礼佛吃的规格差不多,最多也就用具上简陋些,菜更新鲜,味道还更好。 皇家来吃东西嘛,规矩就是只用上好的,不用顶好的。 那些罕见的菜色,根本不容易准备。万一让皇帝或者太后。皇后之类的贵人吃上了瘾,天天想要,他们可就麻烦了。 红尘带着罗娘,享用了一顿色香味俱全。好吃的让人恨不得吞舌头的美味佳肴。 小严更是细细品尝。 她自己的烹饪技术实在很一般。不过有一条好舌头。曲三娘和她强强组合,没少从别的大酒楼窃取人家密不外传的菜谱秘方什么的,也幸好没打算开店做生意。 吃完饭。红尘就上了车回家。 罗娘有些奇怪:“小姐,你不是说要去找咱们丢的麒麟?” 要不是出门的时候看到人家大云寺外的石狮子,罗娘几乎把自家门口的两个石像给忘了,这会儿到是想起来,不觉问了声。 “不急。” 红尘随手拉上车帘,“东西总不会丢。” 安仁坊 夏家的灯火熄灭,男女主人早已经休息。 一片小小的角落,却还亮着一盏小小的灯,火苗很微弱,照在夏世杰的脸上,映了一层青惨惨的光。 “阿婵,你……是什么意思?” 虽然夜深了,可其实连风都还带着热气。 天气一日比一日热了。 夏世杰的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汗珠,可手心脚心,却冰凉一片,勉强勾起嘴角笑了笑:“好了,别开玩笑,现在哪里是开这种玩笑的时候,别闹,哥什么都不问还不成?阿婵你又没上三楼,也没中毒,要解药做什么?” 夏蝉的目光落在蜡烛的火花上,眼睛干涩,声音沙哑:“哥,那解药已经给了别人,真的,对不起,可是我必须这么做,你放心,咱们家有好几位供奉都精通医术,我也会帮你找京城,不对,四国最好的大夫来。” 夏世杰脑子里嗡了一声,耳朵听见的一切声音,都仿佛有些失真。 “我有个朋友,知道大云寺神香的配方,很快就能研究出解药,你不会有事儿。” 夏蝉的声音很轻柔,以前夏世杰听了她这样柔和的声音,无论在外头遇到什么难事儿,总是立时便精神松快,但是现在,他第一次知道,原来心疼是这种滋味。 “……既然没事儿,那你为什么不把解药给我?等研究好了解药,再去给你外头交的狐朋狗友又有何妨?” 夏世杰也奇怪,他竟然还有理智,能这么平平淡淡地说话。 夏蝉却是一时间失语,良久,一咬牙钻出门去,小声道:“我这就去想办法。” 想办法? 多可笑,那可是大云寺的佛香,那东西的厉害,当年杀死过好几万人,甚至差一点儿就让大云寺从此沦落成邪恶的佛寺,要不是他们的底子厚,那会儿又是特殊情况,恐怕今日的大云寺,也是能止小儿夜啼的恐怖所在。 夏世杰的脑子里还是一片浆糊,慢慢地在椅子上坐下,“阿婵你没有中毒啊,要是中毒的是你,哪怕我同样身中剧毒,解药也……也至少八成会是你的。” 他竟苦笑了一下。 原来自己也没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保证自己能为‘心爱的妹妹’牺牲生命……可是,若是从别的什么人,和妹妹的宝贵生命中选择,妹妹肯定是第一位的。 他难道对阿婵不够好? 第一次,夏世杰的嘴唇里含着苦涩的血液,心里升腾起愤怒,夏蝉在他眼中的形象,一点点变得扭曲,破碎,恐怖难看的就好像他心爱的妹妹已经死了。 今天这件事儿,本来和他一点儿关系也没有。 就在午后,他正于万佛塔前看两国之间的赌斗,那正是最激烈,也最危险的时候,阿婵一脸惶恐,哭着奔到他怀里求他,要他等下去藏的三楼。 夏世杰简直要被她这番梦话给吓懵了,连忙追问原因,开哪门子玩笑,在大周的京城。闯人家大云寺的禁地? 阿婵却什么都不肯说,只一个劲儿地哀求,言之凿凿,说只让他进去晃一圈便成,什么都不用拿,就是去晃一圈。 自家的宝贝妹妹,哭得一脸绝望,就好像要是自己不答应,她便下定决心要那么做似的。 他怎么可能不答应?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竟然答应出这样的结果来。 坐了整整一夜。隐约觉得身上发烫。浑身的血液都在沸腾,夏世杰猛地站起身——他要去大云寺。 他是夏家的嫡子,又真的什么都没拿,若是只说自己一时糊涂。对藏的三楼特别好奇。所以去转了一圈儿。哪怕大云寺这边动怒,哪怕他的名声受损,可终究还是能得救…… 大云寺说自己再没有解药。或许是假的。 即便没有,他们自己的佛像,应该也能缓解,解药更是可以做出来,只要坚持坚持…… 夏世杰撑起身子,不顾那小厮惊慌失措地呼喊,也不回房间,就要向外走。 走到大门口,阿婵就从外面像乳燕投林一般飞扑过来,一脸焦虑:“哥,哥,我想到办法了!” 夏世杰的手没动,没去抱她,却也未曾躲避。 夏蝉搂住了他的脖子,贴近他的耳朵,轻声道:“抱歉,不能让你出去,还有,我会想办法,一定。” 夏世杰的眼前一黑,脸上露出个不敢置信的表情,一头栽倒,最后的意识,还听到他那小厮声声呼唤,还看见夏蝉那张复杂的脸。 三日后 夏家大门前人来人往,满京城的神医都出没在此,夏蝉满脸憔悴,整个人仿佛又瘦了。 整个府邸都笼罩着一层紧绷的气氛。 陈婉坐在床边,看着躺在床上,人事不知的儿子,气色到还不算太坏,脸色青白之类的,已经算不得什么,连一向镇定自若的夏安,面上都露出几分紧张。 他只有这么一个成气候的继承人,剩下的庶子根本上不得台面,再说,他的妻子可是公主! 除非他和妻子一大把年纪再生一个儿子,否则眼前这个,相当于独苗。 夏安有时候是想过,要是他能和阿婉再生个才好,现在的夏世杰有点儿不怎么合心意,但也只是想想,生孩子多恐怖的事儿,年轻的女人生产,也是一只脚踏入鬼门关,与其让公主涉险,他还不如想法子纠正世杰那颗榆木脑袋。 折腾儿子,把儿子回炉重塑的法子,他可有不少,但那前提,他的儿子得好生活着。 正忙乱,外面的管家匆匆进来报信:“公主,族长,荣安郡主来了。” 夏安愣了下。 陈婉猛地站起身,连衣服也不披就向外走,夏蝉也连忙跟上去。 没走多久,就隐约看到外面的车驾,还有郡主的仪仗。 隐约还传来阿婵的声音——“郡主,实在抱歉,家里有病人,正乱着,恐怕是招待不周,等过后我一定好生向您赔罪。” “阿尘!” 陈婉忍不住,高声喊了一嗓子,随即又哑住,沙哑的厉害,她以后,她以后……再也不能光明正大地喊她一声阿尘了吧。 红尘却一挥手推开夏蝉的阻拦,大踏步地走进门,脸上还露出极为温暖的笑容,盈盈拜倒:“红尘拜见公主。” 话语虽然生疏,语气却亲昵。 陈婉的眼泪又忍不住掉下来。 红尘一路小跑,过来扶着她,就像个普普通通的晚辈一样,还笑眯眯地拿出帕子给她抹眼泪。 “咳咳。” 夏安咳嗽了声。 红尘听见才仿佛刚看到他一般,客客气气地笑道:“原来夏族长也在。” 说完不等他寒暄,又回头对陈婉道,“公主别哭了,我也是刚知道令郎的事儿,特意去大云寺求了一颗解药,虽然他们说是只有最后一颗,给了夏小姐,可私底下那些大师们手里还是藏着点儿存货,放心吧,吃了药,夏世杰很快就能活蹦乱跳的。” 一口气不停,一连串说完,红尘才眨了眨眼,吐出口气。 “解药?” 陈婉愣了愣。 夏安也惊呆:“什么解药?我儿难道中了毒?这是怎么回事儿!” 他追问完,猛地皱眉,显然也想起那日在大云寺的场景,事情才过三日,他自然是不可能忘了,一瞬间就把事情联系起来。 “咦?夏族长不知道?” 红尘故作惊讶,“不过算了,先救人要紧。” 夏蝉脸上一慌,本能地喊:“什么中毒?荣安郡主你都未见过哥哥,可别乱来,那些不明不白的东西绝对不能入哥哥的口。” 夏家这两位当家,同时扭头,诧异地看过来。 一瞬间,夏蝉就知道自己太慌乱,做错了,她不该贸然开口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六章 终究决裂 夏蝉心中忐忑,可既然说出了口,便更不能再沉默不言,越发表现得忧心忡忡,急道:“郡主,阿婵不是不相信您,可是,可是,哥哥病了,我……” 一句话未完,眼泪滚滚而落。 红尘略一点头:“是了,毕竟是小姐的兄长,您肯定忧心,当日大云寺不是也给了小姐一枚解药?应该和我的无甚不同,就吃您那一颗也无所谓。大云寺高僧所赠,总不能是不明不白的东西。” 夏蝉脸色骤变。 夏安猛地转头看她,前阵子只顾着忧虑,根本没想过儿子有可能是中毒,现在被红尘一提醒,却是信了八分。 大云寺方丈之言,早就传遍京城,寻常百姓不知,他们这等人也清楚。 寺内招贼,佛香御敌,夏家千金误闯其中,有可能被波及,所以方丈才特意赠药。 夏世杰转天便病倒,肯定是中了毒的可能大些。 “阿婵,方丈给的解药呢?” 陈婉没她丈夫那么多的心眼,也全心全意信红尘,那是她自己的亲闺女,当然可信,扑过去就抓住夏蝉的肩膀。 她的腕力本不算强,夏蝉却感觉到一股锥心之痛,半晌才把即将脱口而出的驳斥的话吞回去,眼睛里的泪珠滚滚而落:“我,我已经拿解药冲了水,给身边的人喝过,那日,那日哥哥又没去藏,只是我想借阅经书,这才转了一圈儿。怎么会?” 虽然没有明说,她是不信夏世杰中的乃大云寺之毒,可却把自己给撇清了。 这么一来,就算最后查出夏世杰中的的确是佛香之毒,也和她没有干系。 红尘心下好笑,不知道她哪来的那么足的底气,难道就不怕夏世杰醒了拆穿她,还是说,哪怕经历了这么一遭,她还相信夏世杰能毫无保留地信任她。保护她。 弄不明白夏蝉这人的脑子! 陈婉到不疑有他。脸上顿时失望。 夏安却目光一利,紧紧盯着夏蝉,脸色铁青,这事儿虽然一开始没在意。那是不知道儿子也卷入其中。更是他还不至于怀疑家里这两个小辈。可说起察言观色,他一老狐狸肯定比夏蝉这样的小女生强出百倍,一看她的神情。心中就存有疑虑。 他对夏家的掌控力还是有的,回头一查便知,夏蝉说的话里十句到有九句恐怕是虚话。 红尘摊了摊手:“那没辙儿,只能用我这解药试试,这是我从大云寺取来,还没有开封,如果公主和族长有什么疑虑,现在去大云寺问一问也无妨,只是不知令公子还能不能坚持下去?” “我怎么会不信阿尘。” 陈婉连忙把儿子扶起来,接过红尘递给她的瓷瓶,拔开塞子就把里头一个乌溜溜的药丸塞在儿子嘴里。 夏蝉仿佛吃了一惊,站立不稳,忍不住扑过去,想扑到夏世杰的身上。 红尘一把抓住她,笑眯眯地拽过来:“小心,别压到了大公子,万一要是弄伤了他,你不是也要伤心?” 夏蝉的脸色有些难看:“郡主,你这解药确实无误吗,可别,可别……” 夏安两口子还没说话,一直沉默的师风已经很不耐烦:“麻烦小姐你安静点儿,简直吵死人!” 他如今这性子变化不小,夏蝉脸一白,终究还是闭了嘴。 说来大云寺这解药入口即化,确实见效也快,喂进去还没半刻中,夏世杰滚烫的脸颊,到仿佛稍微降了一点儿温,眉头也略略舒展,那一帮子大夫都说脉象和缓,身体似乎在好转中。 夏蝉的心里一紧,扑通了声——怎么这么快! 夏安瞬间也变得松快些许,正色道:“多亏了……郡主援手,以后你要是有什么事儿,尽管找我,只要能办的,必不推辞。” 陈婉急急点头:“阿尘,我听说你选了郡主府,怎么是那个地处,那地方不干净的,你一个女孩子,住在里面不妥,是不是内府的人欺负你,跟我说,我替你教训他们。” 红尘失笑,柔声安慰了几句,一转头,看向夏蝉,笑道:“族长,我这会儿就有一件儿事想劳烦你。” 夏安怔了怔。 “您也知道,我那府邸正在整修,不知哪里来的毛贼从我家门口偷了一个石头的麒麟走,听说卖给夏蝉夏小姐了,那东西是件法器,我还挺喜欢,不知能不能容我赎回来?” 夏安闻言就点点头,看了看夏蝉:“说什么赎,本该物归原主,阿婵,你买的人家的麒麟呢,快去让人取来,还给郡主。” “麒麟?” 这种时候,发生了这么大的乱子,夏蝉竟还是颇为镇定,此时挑了眉,露出几分诧异,“郡主怕是消息有误,我这阵子一心在家念佛抄经,到没买过什么东西,郡主遗失的是要紧的物件不成?如果是法器麒麟,不如让阿婵找人再给您打造一对?” 话说得实在漂亮。 红尘到是了解她的秉性,知道她这人最能忍,哪怕走到绝望的境地,她也会努力给自己想出一条出路。 跟过来一直装壁花,冲丫鬟的罗娘,却是忍不住咋舌,打算回头号召小严跟这位学一学。 小严要有她三分脸皮厚,也许早就嫁了人,快快活活地过上幸福的居家日子,哪里还有如今的纠结。 夏安苦笑,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好。 红尘到无所谓:“或许真是我听错了,只是那些市井混混们总随便把小姐的名字挂在嘴边上,实在是可恶,小姐还是小心些好。” 夏蝉腼腆地笑了笑,没说话。 陈婉却是皱眉:“阿婵以后别老是往外面走。我看你就是结交的三教九流太多,好好一大家闺秀,和那等人来往作甚。” “谨遵母亲教诲。” 夏蝉恭恭敬敬地应下。 红尘把事儿办完,就不肯多呆,客气了几句,告辞而出,陈婉一路送她到门口,目送她上了车,一副郡主的仪仗,隔开了她们二人。一直到没了人影。陈婉才转身回来。 夏安搂住她,轻声道:“你别担心了,以后我们再想办法。” 其实要是早知道她这么出息,也许他就不顾忌重重。早点儿把人认回家了事。本就是夏家的女儿。和他们夏家共富贵同患难,也是理所当然的。 陈婉忽而一笑:“没有,这样很好。” 当娘的都是同样的心。她年轻时的确不懂事儿,为人母很是懵懂,可现在她年纪渐大,却和大部分普通的母亲一般,只要儿女快活儿,过得好,她就心满意足。 “阿尘做了郡主,比回我们家可要好呢。” 她堂堂一公主,还不够资格给家里的儿女请封,现今阿尘做了郡主,岂不比当夏家的小姐要来得好些。 上了车向家里走去,罗娘唉声叹气:“小姐,咱也太亏本了,要我说,你管夏世杰做什么,让他死了完事儿,活该,到了阴曹地府,见了阎王爷,让他后悔去,谁让他那么宠爱个蛇蝎女人,还对那个女人言听计从,被祸害了都是他自找的。” 红尘眨了眨眼,一伸手打开窗户,叫旁边跟着的一小少年,正是天机传递消息的弟子,“帮我拿你们天机的灰鸽子过来。” 那少年应了声,一回头,就从身后一辆马车里面抓出一个小小的铁笼子,里面挤着一群小鸽子,一个个很不起眼,灰扑扑的,都是那种在天上飞半天,也没人有心思去抓的玩意。 红尘取了只鸽子,写了张纸条缠上去,一甩手就放飞,对罗娘笑道:“我不光要救夏世杰,还要救到底,让夏家咱们埋伏的人手动一动,万一夏蝉要脑抽,把他给弄死了,岂不是一点儿热闹都看不成?” 罗娘:“……” 两年过去,红尘也借助鬼谷的力量,见缝插针,稍稍在夏家安插了个把人,虽然不成气候,但偶尔还能用一用。 “哎,夏世杰不醒,怎么看他和夏蝉的热闹?” 红尘从来不是幸灾乐祸的人,更不做任何损人利己,或者不利己的事情,不过,对夏蝉她可是半点儿好心肠都不会有,如果夏世杰能和夏蝉斗起来,打得脑浆迸裂,红尘也会在一边叫好,肯定抓住机会推波助澜。 “呀呀,我果然还是小家子气的很。” 罗娘翻了个白眼:“您还是想想,怎么把咱们家麒麟从夏蝉手里拿回来吧,要是在别人那儿也罢了,一想到落她手里,我就不痛快。” 红尘捏了捏下巴,略有些疑惑:“我今天去公主府,也没感觉到麒麟在那儿,难道夏蝉把东西藏在别的地方了?那就是个普通法器而已,又不是见不得人的东西,她藏那个做什么?” 这到不是大事儿,红尘让铁牛拎了自家的貔貅,画了一道符感应了下。 “呃!东西真不在夏家,这是什么地方?” 红尘的视线里,看到的是一片豪宅,真正的大豪宅,光是院子里的奇花异草,她乍一看认不清楚的就不知有多少……可惜用这种方法得到的信息有点儿模糊,只知道大概方位是在永安城的北门外不远处。 “这么大的宅子,想来也不是什么人都敢住,找到不难。” 想了想,她干脆向三郎那小子讨个人情,让他帮忙找一找,像这等地头蛇,用在眼下,比那些鬼谷弟子们可方便得多。 当当。 罗娘敲了敲门,手里拿了个小荷包进来。 红尘打开,从里面取出密信,看了看对照了下密码,登时愕然:“那个夏蝉……好大的胆子,也真够果决利索!” 夏家这两日发生了一桩大事。 正在恢复中的大公子夏世杰,差一点儿被一条毒蛇给咬死,若不是当时正打扫庭院的一个粗使婢女眼尖心细。胆子还很大,从窗户里看到,一见不好,竟跳窗户进去拿扫帚把毒蛇打了个半死,恐怕夏世杰的人都没了。 夏安和陈婉大发雷霆之怒,侍卫,婢女,各路下人被发落了一大堆。 没被发落的如今也战战兢兢。 好在没过两日,夏世杰醒过来,身体除了还残留了毒素。需要慢慢喝药排除。精神萎靡不振之外,没有什么后遗症,夏安老怀大慰,到对底下人宽容许多。 陈婉更是吃斋念佛。整个一慈悲人。没大动干戈地处置那帮子人。 那个才到了夏家没两年的粗使婢女。到是因此得了重赏,陈婉本来打算让她到儿子身边伺候,结果这婢女差点儿没给吓坏了。非说自己做不好贴身丫鬟,陈婉就赏了她银子,还许她去夏家的书院伺候,顺便能听听课。 怎么说,小婢女是一步登天的架势。 红尘眨了眨眼,觉得这等情报都不必专门泄露,夏世杰也该知道是他那个便宜妹子想杀了他。 她却忽然有了一点儿恶趣味,想知道夏世杰再也欺骗不了自己,明明白白地清楚——夏蝉要杀了他灭口,之后会是什么表现? “唔,他可是把那个女人当心肝的,如今心肝自己挣脱了身体,还反手给了身体一刀,滋味肯定不错。” 红尘失笑,揉了揉脸颊,不想这些东西,洗洗睡去,晚上肯定能做个好梦! “啊啊!” 夏世杰猛地从床上坐起来,门外的小厮连忙闯入,惊道:“公子,您哪不舒服?我去叫太医。” “不用。” 把小厮叫住,夏世杰白着脸摇了摇头,就着他的手,抿了一口茶水,怦怦乱跳的心才平稳些,只是他的脸色太难看,小厮乍一见,还当是刚把人从棺材里扒出来,起码要死了超过三天以上,才有这种死气沉沉的面相,不顾他阻拦,还是叫了大夫。 大夫们轮番诊脉,犹豫了下,商量出个安神的方子。 “公子还是静心养病,不要太多思虑为好。” 夏世杰愣愣地点了点头。 几个太医也不明白,夏家这位大公子,怎么跟受了惊吓似的,后来一想,可能公子哥儿是比较娇贵,病一场就吓着了。 大云寺的佛香,一般情况下那些大夫诊断不出来,正是因为这样的隐蔽性,才让人忌惮。 送走了太医,夏世杰抓住小厮的手:“我想见父亲,父亲在哪儿?” “这会儿?” 小厮眨了眨眼,现在可是三更半夜,一连好几日,族长和公主都睡不好觉,那会儿他家公子迷迷糊糊醒了一下,太医们也都说没事了,脉象平稳,两位松了口气,这才回去休息,现在就再次惊扰,未免有些不妥。 不过,小厮看了自家公子恍恍惚惚的脸色,还是站起身,打算去找人。 刚一推开门,就见夏蝉小姐盈盈立在门口,一脸凄然焦虑。 小厮略有些为难,阻了下,低声道:“小姐,大公子的身体还不大好,您看?” 夏蝉的身体微微颤抖,额角红肿,还渗着血丝,神情憔悴。 小厮低下头当没看见。 就在傍晚,他们家公子爷悠然转醒,一大家子都十分高兴,公主更是激动得热泪盈眶。 夏蝉连忙凑过去拿帕子擦了擦自家大哥的额头,夏世杰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第一眼看见夏蝉,登时大惊失色,猛地一推,愣是把她推得飞出去两臂长,撞在桌角上,头破血流。 陈婉吓了一跳,可转眼儿子就又闭上眼昏了过去,哪里还顾得上女儿,只忙着叫太医来诊断。 幸好只是虚弱昏睡中,并无大碍,公主这才放了心。 小厮跟在自家公子身边十多年,第一次见到公子‘打了’小姐,哪怕是半昏半醒的状态,也让他觉得万分惊悚,这会儿自然心中犹豫,不知道该不该放小姐进门。 僵持良久。 至少在感觉上很久很久,屋里,夏世杰才沙哑地道:“……进来。” 小厮迟疑了片刻,就让开门,自己避到旁边的游廊下。 夏蝉低垂着眼睛,小心翼翼地跨入房间。带着一点儿犹豫,还有一丝忧愁。 夏世杰这些年,很习惯她这样的忧愁,以往总会从心底深处浮现出怜惜,今日却冷得厉害,抑制不了地打了个哆嗦。 “哥,你终于醒了,我好怕。” 夏蝉的泪滚落。 夏世杰抱住肩膀,一抬手,阻止她继续哭诉。深吸了口气:“我只想知道。你究竟为什么这么做?算了,你先把你到底干了什么,又利用我做了什么说清楚,把这些前因后果都告诉我。” 夏蝉抬起脸。露出个很凄惨的笑容来:“哥。不跟你说。也是为了你好。” 说着,她就走到床边上,伸手想握夏世杰的胳膊。夏世杰本能地一缩手,避开。 夏蝉一愣,苦笑:“哥,你别这样。” 夏世杰吐出口气,第一次觉得很是腻烦,浑身上下都不自在,蹙眉,整个人坐起来看着自己这个陌生的,当了这么多年妹妹的女孩子,以前他露出这种表情,自己就心软,可这次却只觉得恐怖。 有一瞬间,他都忍不住唾弃自己,原来他对夏蝉的怜惜,依旧是在不会威胁到自己的时候才会有…… 夏世杰握紧拳头,努力把胸腔中沸腾的怒火压下去:“我一向疼爱你,觉得我和你是这世上最亲密的兄妹,但凡你想要的,我都会给你,可你怎么做?你把唯一一颗解药给了别人,害自己的兄长,为了你才不幸中毒的兄长差点儿就沦落到冤死的地步,你究竟在想什么?难道在你心里,我就是个可以随意愚弄的蠢货!” 他越说,越激动,最后几句话,甚至是咆哮。 夏蝉显然也没想到,他竟然会这般的愤怒,脸色变了变,讷讷道: “哥,对不起!我保证,以后一定再也不给你惹麻烦,只要这件事过去,咱们都忘了它,咱们还是最好最好的兄妹……” 她的嘴巴一张一合,一张一合。 夏世杰眼前恍惚,仿佛看到一张扭曲的,恐怖的脸,额头上冷汗滚滚而落——他终于看清楚了,原来他在昏睡中看到的怪物,那种让他不寒而栗的东西,扭曲的,疯狂的,虚假的,把他困在一个漆黑的角落,让他发疯的东西……竟然长着一张夏蝉的脸。 打了个冷颤,从心底深处浮现出无限制的寒气。 夏世杰猛地一伸手,阻止夏蝉:“不要再说,没有以后。” 他的目光一点点变得冷硬。 “我会在外地给你找一门好亲事,尽快给你安排好,让你以夏家小姐的身份出嫁,这是我最后能为你做的,但你不能留在京城,必须离远一点儿,我不想再看到你。” 他的声音很是冷淡。 夏蝉僵立当场,整个人都愣住,脸色也一点点变得苍白,她绝没有想到,有一天,自家大哥会说这句话,可是,又有一种感觉,心底深处最害怕的东西终于出现了。 她的脑子一片荒芜。 似乎很久很久以前,她都不记得是什么时候,自从她从小做到大的那个梦开始变得清楚,能记得的东西更多,她就开始担忧,怕自己有朝一日,会被夏安,会被陈婉,会被……夏世杰推出这座大宅,随随便便嫁给一个边远地方的小世家,连成为夏家联姻工具的资格都没有,就像被随手舍弃的垃圾。 有整整一年多的时间,她每天晚上睡不着觉,看多少大夫,喝多少安神汤都不管用。 那会儿,夏世杰总哄着她入眠,一下一下地拍她的后背,温柔地说话。 夏蝉便安稳下来,是啊,她还有个哥哥,无论怎么样,大哥不会放弃她,会毫无条件地站在她这一边,自己可以予取予求。 从那之后,有一点儿任性娇蛮的小姑娘就消失掉,夏家的嫡长女夏蝉,也越发变得温柔稳重,像一个高贵的大小姐。 可她的心总是空落落的。 她好像永远填不满自己的心,永远会处于这种忐忑和不安中,午夜梦回,总是会时不时被噩梦惊醒。 “你不要这么说,只有你,只有你别这么说,好不好?” 夏蝉的眼睛湿润,鼻子一酸。 她这一次的眼泪,大约是真实的,很晶莹,却不具美感。 夏世杰的嘴唇动了动。 咣当一声。 大门洞开。 夏安出现在门前:“不用等了,夏蝉,现在有一个新任进士在西北一小县城谋了个知县,你尽快准备准备,出嫁吧。” 夏蝉愣愣回头,连夏世杰都惊了惊,嘴唇一动,咬牙低头,却不曾开口。 夏安叹气:“别的都可以原谅你,毕竟你……”毕竟这是个和厉王关系很好的‘女儿’。 “但是你要杀我们夏家的继承人,即便没得手,也不能再容你。” 要不是夏家需要在皇帝,在世家大族面前保持自己光明正大的形象,不能杀一个养了多年的女儿,他肯定毫不犹豫,直接杀了完事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七章 逃离 “你!” 夏世杰如遭重击,扑通一声,坐到了床榻上,脸色惨变。 屋内的气氛凝滞。 夏蝉低下头去,神色木然。 夏安看了儿子一眼,轻声道:“你这个妹子是个了不得的,胆大心细,自己一点儿都没有沾手,只想把水搅浑,要不是机缘巧合,恐怕连我都不敢说一定查得出来这毒蛇是有主的,还是意外事故。” 他简直怀疑,若非时间紧迫,这个小姑娘会不会还酝酿出可怕的诡计,把视线引到某些大人物的身上,让夏家投鼠忌器,不敢深究下去。 夏安的脸色阴沉。 “就不要惊动你娘亲了,她身体不好。” 夏安扫了夏蝉一眼,又抬头看夏世杰,低声笑道,“世杰你当初说,红尘低嫁才好,不受欺负,我看你娘亲不可能愿意自己的亲生女儿低嫁,但一个假女儿,又不是夏家的血脉,嫁得高了反而膈应人,不是结亲,那是结仇呢,她说不得就很同意这孩子嫁远一点儿,嫁得低一点儿,还好掌控,不会受欺负。” 夏世杰浑身一震,闭上眼。 夏蝉木然的脸一点点松弛,不知道过了多久,终于崩溃,失声痛哭:“爹爹,我不要!”她整个人一下子软倒,扑过去搂住夏世杰的大腿,“大哥,我不想,别让我走,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敢了,绝没有下一次,我真的只是好奇而已。大云寺内藏有珍本秘本,不少都是有关铸造灵兵的,听说还能启迪灵智,让一个普通人修炼,也能修出灵气,我,我一直造不出灵兵,才会这般着急,以至于铤而走险……大哥,求求你看在咱们多年的情分上。跟爹爹说说情。饶了我这一次。” 她哭得嘶声裂肺。 夏世杰却只觉得心中冰凉一片,背脊上麻嗖嗖的。 “情分?” 听见这两个字,他只觉得讽刺! 夏安冷笑:“你都在说什么?什么经书不经书的,明明是你下毒害你大哥。还操纵毒蛇害他性命。” 心下却暗道——这怕也有七八分在假装! 眼前这个小姑娘可了不得。看样子十有七八。卷进北燕谋划的大事里去,可这件事,他不能知道。夏家也不能知道。 他们夏家对大周忠心耿耿,和北燕那是世代血仇,想必也没人会信,夏家对大周有半点儿不忠! 夏家子弟,自然个个都和北燕之人不共戴天,也没人会相信他们搀和到这等事里。 一转头,低声吩咐了一句,几个侍卫将夏蝉拎走,关在地下室。 至于陈婉那儿,只说她这个女儿出嫁前去闭关琢磨锻造之术,也就糊弄过去。 夏世杰的身体还不好,她所有的精力都放在儿子身上,一时半会儿的确没有力气去想女儿。 一天过去,两天过去。 夏蝉的未婚夫人选确定下来。 即便是她做了这么多,可夏世杰也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跟她选择的未来丈夫不算很差。 人比较老实,不太会当官,和大部分风流倜傥的读书人不同,性情淳朴,父母早年都没了,还有一个幼弟,家业也因为读书,耗得差不多,幼弟没有读书的天分,便做了商人,到也赚了些钱,足够生活的。 两兄弟感情很好。 夏世杰拖着病体,让底下人考察过这个人的品行,才放下心,自己没出面,却让人帮夏蝉准备了一笔十分丰厚的嫁妆,这笔嫁妆,不能和京城那些贵女千金们比,但实在不能算薄,足够夏蝉很富贵的度过一生。 这日,夏世杰终于从房间里出来,走到地下室。 夏家一些犯了错儿的弟子们,都在此地关禁闭,到并不是多么恐怖的地处,干干净净,除了不自由,和生活在自己的屋子里也无甚不同。 “……他叫袁斌,人不错,等你见了他就知道,是个很好的人选,绝对会疼妻子。” 夏世杰侧着头,不肯看她。 也许是真正绝望,夏蝉忽然抬头,冷漠地看向夏世杰:“你恨我?呵呵,我们明明是一样的人,是最相像的兄妹,你为什么要恨我?是了,因为这次涉及到你自己的利益,你的生命,所以往日对我的维护就都不复存在,这次如果倒霉的不是你,我祸害的是另外的人,比如说夏红尘,甚至是你的别的什么亲人,你大概不至于这般生气吧?” 她轻声而笑。 夏世杰猛地抬头,一时却语塞。 他脑子里乱成一团,却瞬间从心底深处冒出一个念头——她说得很对! 原来,他们果然是最亲密的兄妹,也是最了解彼此的人,就像这一次,他听见父亲说,夏蝉要杀死他,竟然没有半点儿怀疑,下意识就相信了。 大概他也很明白,自己从小疼到大妹妹,本就是这样不择手段的女人,只是他以前尽量去欺骗自己,让他自己相信,阿婵是好女孩儿,是他宝贝小妹妹,而且,阿婵就算是个坏女孩儿又如何,她祸害别人,欺负别人也无妨…… 夏世杰没再多说,扭头离开。 夏蝉也再没有挽留,只是目中闪烁着一丝说不出的诡谲的光。 这一双亲密无间的兄妹之间,从此相隔巨大的鸿沟,再也找不回过去。 天气一日比一日热。 罗娘她们制了一大堆冰块儿,用模子做成各式各样的小块儿,梅花形状的,三角形状的,苹果样式的,还有四四方方之类的小块儿,拿油纸包好,搁在保温的食盒里面,从外面招来一堆小乞儿,把他们用热水洗刷干净。换上整整齐齐的天蓝色粗麻布的袍子,一人又戴上一顶小帽。 帽子上拿绣线绣了——‘冰天雪地’四个大字,底下还有一排地址。 红尘买了一家商铺,铺子原来是个小面馆儿,后来关门大吉,正好就让她盘下来,还没想好干什么用,夏日一到,干脆就经营些冰品生意。 如今永安城冰卖的很贵,就连权贵之家也很难敞开用。她们经营这个。保准有赚不赔的。 红尘专门淘了方子,做了点儿特别的冰品,什么炒冰沙之类,那些冰块儿。有一小部分也加入果汁。不过。这种必须限量,主要是容易坏,比不上纯粹的冰好保存。得现买现吃的。 一群女孩子生意都做到女学里去。 女学里的学生十分捧场,连先生们一下了课,也一人捧着一大碗冰沙享用。 不过女孩子吃得太凉,对身体不大好,有几个先生对这方面卡得很严格,每天只允许一个学生吃一小盅,多了不成。 郡主府还没有完工,不过到是学那些权贵人家先造出来一个大冰库。 红尘围着一条貂皮斗篷,坐在铺着棉褥子的软榻上,呆在冰库里读书,这种滋味,没享受过的人是不知道有多么爽快! “小姐。” 罗娘走下石阶,冻得打了个哆嗦,再一看自家郡主小姐的模样,无语半天,才哭笑不得地道,“大云寺的戒言大师来了。” 戒言?戒严……这都什么法号。 红尘坐起身,把脚伸出去,又一下子缩回来,笑道:“既然是高僧,想必不介意我在冰库招待贵客的,请他进来。” 罗娘张了张嘴,还是决定拿件厚棉袍再去招呼人家,随了自家小姐的意算了,外面的天气酷热,她们家这位又怕热的厉害,甚至动了要去抓几只鬼怪搁在屋子里降温的心思,为了不往家里找鬼,这点儿小事儿,还是别和她计较。 人家戒言大师果然一点儿都不在乎,是个胖乎乎,满脸和气的大和尚,一见红尘,便道了声阿弥陀佛,连连道谢:“这几日本寺处置逆徒,就连戒慎师兄和戒行师兄的弟子也牵扯其中,没能及时前来致谢,还望郡主见谅。” 红尘失笑:“行了,也别客气,大师放心,我不是多嘴多舌的人,这件事儿我也是误打误撞才撞上,保证不会再和别的什么人说一言片语,事实上,我都不知道前因后果。” 戒言也有些不好意思,连连道:“郡主哪里话,本寺上下,多亏了郡主援手,感谢还来不及,怎会有顾忌?今日戒言只为道谢而来。” 别管信不信吧,反正红尘就当自己信了。 戒言也笑眯眯解释了下:“经本寺诸位长老查明,是北燕的使臣重金利诱,还拿捏住寺内两个弟子的把柄,才威胁他们,一则泄露万佛塔的信息,二则盗窃经书,幸亏郡主机警,我等早有防备,否则经书有失,真是对不起我大云寺历代高僧了。” 他叹了口气,目中也有些忧虑,佛门弟子,竟然让邪魔外道引出心魔,闹出此等事端,对他们大云寺的声望毫无好处,他们也不愿意消息外传。 可这种事儿,怎么也瞒不了,还不如大方一点儿,到显得光明磊落,有佛门四大皆空的风范。 戒言摇了摇头,放松心情,和红尘说说闲话,喝了杯茶,热茶,在这样的冰室里喝着热茶,感觉还不错。 “可惜不合养生之道……” 坐了一会儿,戒言状似无意,轻描淡写地道,“我听说,夏家已经声名,夏家大小姐夏蝉之母,当年故意换女,抱走了夏家的嫡女,把自己的女儿换给夏家,如今夏家知悉一切,已经将夏蝉除名,从此各不相干,至于夏蝉之母顾氏,交付有司问罪论处。” “皇上也下了口谕……原夏家嫡女,已由陛下收养于皇后膝下,恩封郡主,赐国姓。” 砰,天上砸下大石,砸得红尘晕头转向,一时间回不过神。 “什么乱七八糟的! 这未免太过意外,事情可都过去三年多了,怎么忽然翻旧账! 她知道夏家必然要有巨变,却没想到。变故这么大,大得离谱! 上辈子夏家都懒得和顾氏计较来着,估计是要给夏蝉留几分颜面,再说,闹大了让外人知道,一个农妇就莫名其妙,轻轻松松能把夏家的女儿换走,也不是什么好名声。 夏安那人虽不是特别爱面子的,却属于无利不起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冷静理智。只为夏家着想,他把这事儿大大方方翻出来,直言不讳,怕是不知权衡多久。才做出决定。 玉珏空间里忽然有大能放出一哈哈大笑的图片。 “红尘。你的故事要是写成小说。你这个主角未免太没存在感,还没动手虐反派呢,怎么反派自己就把自己给虐了一通。你都没想和你那位养母计较,你那养母离得十万八千里,也凑不过来找你麻烦,然后就这么躺枪了,哎呀,这可怎么编,才能把小说给编圆一点儿,显得像样……” 红尘一眨眼把这位不着调的大能屏蔽掉。 她要赶紧提升权限,怎么也不能让那些高等级的,随随便便偷窥自己的生活才好。 不过现在—— “我觉得我需要离开京城避避风头。” 可以想象得到,从今天开始,街头巷尾的八卦消息,大概全是关于夏家这一出真假千金的好戏,说不定能编成戏本子,到处传唱,热度怎么也能持续个一年半载。 红尘一点儿也不想做故事里的可怜主角,正好,得恩封为郡主以后,也应该衣锦还乡,回家看看,处理处理家里剩下的生意,房子什么的。 二来,她要去把自家的麒麟拿回家。 两件事儿一块儿办了,等京城的乱子平息再返回也不迟。 夏家闹出这么大乱子,他们家本身门禁森严,消息并未传扬,外人只是乱猜罢了,红尘到是第一时间得到消息。 只不过…… 生门培训出来的探子丫是个写话本的好手,一件小事儿也写得文采非凡,**迭起,让她反反复复看三遍才算过瘾,差点儿都为那夏家上下掉一把辛酸泪。 其实就是一句话的事儿,大标题加小标题,整个事件清清楚楚——夏蝉刺夏世杰,事败露,族长为其则两榜进士王某(即将开赴西北)为婿,夏蝉不肯就范,内外勾结,夜奔而去,公主被惊,夏族长怒开宗祠,将之除名。 总而言之,夏蝉逃跑,于是夏安一狠心,壮士断腕,干脆直接连面子都不要,一切分说清楚,永绝后患。 “呼!” 红尘也免不了要道一声佩服,发自肺腑,她甚至不用亲见,也能想象得到夏安不动声色,干脆果决的模样。 那人遇事从来能缓就不肯着急,忖度再三,从不轻举妄动,可一旦发现不妙,也魄力也是半点儿都不缺少。 夏家世代出英豪,族长却往往不是英豪,反而多名声不显,现在想来,大约是传承千年的家族,确实有它自己的规程。 罗娘和小严她们一知道消息,都不觉喜形于色,尤其是小严,连说了三个——“该!” 红尘到没什么感觉,夏蝉那种人,即便是一时低落,人还没到绝境,绝不会认命,就像如今,她明明那么在乎夏家,在乎到进退失据的地步,可还是冒险逃婚。 她能理解夏蝉的心思——嫁什么人,还是其次! 有夏家在,嫁一寻常夫婿,并不是最糟糕的事儿,但若离开京城,她就受不住了。 眼下一去西北,也许终生再无机缘返回,她筹谋多年,好不容易才在京里赚出不小的势力,让她放弃,比割她的肉还要严重,她怎么会肯? 再者,夏蝉恐怕也没想到,夏安会如此果断,拼着丢人现眼,也把前因后果都说清了。 事实上,只要夏安为了颜面遮掩一二,便是一生气把她除了名,她不要这个名分,可在京城众人的心目中,她还是夏家的女儿,打断骨头还连着筋,分割不开,到时虽被动,并不是没有翻盘的机会。 “罗娘,你们收拾东西,跟女学那边请个假,就说要回乡探亲,咱们避一避。” 罗娘应了。 她们在女学如今也是如鱼得水,深得师长们的喜欢。 京城女学开办至今。很是不易,从山长到先生,欣赏的多是那等有气性,能自立,不肯把全部生命消耗在内宅的女儿,罗娘她们每一个都有这样的心性,怎么可能不得喜欢! 短短时日,就连其他女学的人都知道,今年京城女学大丰收,寒门里竟出来好些出类拔萃的人才。 令人欣羡。也有人侧目。有人嫉妒,最近一些日子,女学里隐约有闲言碎语,说得多是她们虽得师长喜爱。但终究只是小户女。正经的高门大户的夫人们看重的还是家世。别的有则是添头,没有也无妨。 这等言论固然伤不到罗娘她们分毫,她们考女学最大的目的不过是脱籍。说什么高门大户,她们连做梦也没有想过,更不可能像很多人以为的那样,辛辛苦苦考上女学就为了攀高枝,但还是该让这股子风潮淡一淡,远离数月,什么闲言闲语也没人有精力说了。 红尘她们也不着急,慢慢把东西收拾妥当,既然是回乡,自然要备齐了各色礼物,京城不少首饰布料衣物,在杞县都是极新鲜的东西,有钱也买不着,多多准备些,回去好送人情。 罗娘她们更忙,忙着把刚开的冰铺子一应事体交代清楚,留人看家。 这几日冰铺子也是降价酬宾,客似云来。 厉王府 厉王也买了冰,不过他夏日不吃冰,冬日屋内不放炭盆。 买的那些冰,都是给园中养的莺莺燕燕们。 “王爷。” 一个眉目清秀的小厮轻轻地推开门,一眼看到自家王爷一身单衣,坐在椅子上,闭目养神,眉头攒起,也不知想什么,连忙低头,低声道,“夏蝉小姐求见。” 半晌,陈玮才睁开漆黑的眼睛,嘴角勾出一抹轻笑,“夏蝉?她可不姓夏了,也罢,总还是个美人,你去告诉她,我家有燕园一个,养有金丝雀无数,她要是愿意,我就留一个笼子给她。” 小厮一愣。 前阵子他们家王爷还说,夏家那个小姐有点儿意思,今日就只给人家被圈养在园子里的机会,都说王爷并没有喜新厌旧的毛病,看来,当日对这位小姐也算不上太上心。 其实没什么不正常,那夏蝉如今还是个小姑娘,能有多少手段?又不像多年后羽翼丰满了,用水磨工夫慢慢磨出了在厉王心目中的地位。 哪怕是上辈子,夏蝉一开始也仅仅是被厉王当个有趣儿的女人,闲来无事欣赏把玩而已。 小厮应了一声,躬身退出去。 厉王连眼睛都没睁,看样子是真心对这位夏蝉小姐,只存了几分开玩笑的意思。 夏蝉听了传话,低着头,半天没有动,她的头上戴了幕笠,遮住一张脸,到看不清楚神色,只是微微颤抖的肩膀,想必这一次不是故作娇弱,想惹人怜惜了。 这位的尴尬处境,可影响不到红尘,她出行准备做得差不多,宫里皇后就把她召进宫,闲话家常了一会儿。 正宫娘娘多年不肯见那些诰命夫人们,红尘如今却是她正经的孙女,叫进宫里承欢膝下,半点儿也不觉得烦。 “回乡看看也是应该,你在杞县那边毕竟是生活了十多年,从那里长大的,你这次去,就带齐仪仗,我给你派两个嬷嬷。” 皇后沉吟片刻,又派了宫里的宫女,嬷嬷,侍卫给她,一路护送。 红尘的郡主府还没有彻底盖好,内府那边到随时准备给她送一批宫人填充府邸。 只是哪怕红尘不全挑,也要挑上几个,这些郡主们,自己能亲自挑自己用的人手,那是体面。 这阵子她忙,没空操持,而且现在就挑好了,也没地方放人,她就不着急了。 “我再给你准备些金银之类,该赏赐的时候,要大方才好。” 皇后和那个小气的皇帝不同,她不缺钱,也愿意为孩子们花,眼前这个是她闺女的亲闺女,那就是外孙女,疼她应该,给她花多少她都乐意。 宫里每年给皇后准备的那些赏人用的银钱,用不完到年末还要收回去重新换新的,干嘛省着。 红尘笑眯眯地应了,一概不推辞,四下里看了看甘泉宫,轻声道:“我也给娘娘留两道灵符吧,知道宫里有忌讳,就让杨师正经地呈上来,上次进宫就觉得这宫里有晦气,娘娘的甘泉宫到少,近日我看,连甘泉宫都被沾染了,贴两道灵符还安心些。”(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八章 怨气 皇后失笑:“也好,就听我们阿尘的。” 她身居中宫皇后之位,底下不知有多少人奉承,这么多年来,她很少亲近别人,可是对红尘,却难得初见便有几分怜爱,即便只是相处了短短时日,就已然疼她不逊于其他孙子孙女。 也许身为长辈,都会宠爱和自己面貌相似的孩子。 素娘姑姑更是高兴:“正想说这个呢,就是今天郡主不提,我们也得找灵师看看情况。” 宫里最近这些日子不太平,就这个月,死了三个宫女,太后的怡华苑两个,她们宫里也有一个忽然死了。 按说宫里死几个人没什么不正常的,可一个月内,一个宫女本来好好的,打扫园子时在平地上摔了一跤,正好撞在假山之上,当时就没了气息。 还有一个,正吃饭呢,一口咬住块儿鱼肉,被鱼骨给卡住,救了半天,愣是没救回来,死了。 第三个更离奇,负责修剪花枝,都做了三年多,绝对熟练,愣是修着修着,自己拿剪刀把自己给戳死了。 哪怕是宫里,一连发生这么多事儿,也显得很不正常,这还只是皇后和太后两个人的宫内,至于别的地处,不知道的怕是也有不少。 前阵子正好放了一批宫女出去,好些宫里的娘娘嫌忌讳,死了人一席草席卷走,也不上报,到时候报个年龄到了出宫,或者恩典出宫什么的。还显得好看。 要不怎么宫里阴气重! 红尘每次进来,都觉得很不舒服,真龙天子气,那实在是作用寥寥有限。 不过,毕竟皇宫建立之时,选择的宅地风水都一流,一般情况下,便是有些阴气,也不至于闹出大乱子,寻常灵师很少费力气清理。实在是清理完没多久。又变得阴气森森,真较这个真,累死人也折腾不彻底。 可这次闹出这么多条人命来,的确有些不对。 红尘回去从玉珏空间里买了两张特别好的灵符。给皇后用上。顺便也给太后娘娘那儿贴上一张。杨师等灵师们,干脆也进上去一些。 于是,皇后和太后这边什么事儿都没了。前阵子一干活就累,精神不济的宫女们,甚至能感觉到精神明显转好,体力顿时大幅度增长……可一转头,宣政殿一个大太监差点儿一命呜呼。 这小太监是去御膳房叫膳,路径花园,脚下打滑落水——水池是养观赏鱼的池子,只没过膝盖,但他下去就晕了,躺着不会动,只差一点点就要淹死,要不是两个翰林院的老大人从陛下那儿出来,正好路过,伸手把他给扯起来,这个才九岁就听差的小太监也没了性命。 一下子,宫里传言四起。 好几个灵师被宣进宫,连杨师都让陛下拎进宫里去。 皇帝也带着太后,皇后,还有几个得宠的妃嫔去行宫避暑,皇宫空出来,让这帮子灵师做个法事,除除晦气。 荣安郡主府里叮叮当当。 好些人还在做活。 几个老匠人抹了把汗,随手拿起身边的水葫芦灌了一口水,甜滋滋的。 几个年轻的小学徒忍不住一直偷喝。 不一会儿,又去拿水葫芦。 “臭小子!” 老匠人一巴掌拍开他们的爪子,“灌一肚子水,一个劲儿去茅厕,活还做不做!” “嘿嘿。” 几个小子都笑起来,“家里平常可吃不上糖呢。” 这一帮都是孩子,自然爱吃甜食。 一开始他们被招来给朝廷的郡主盖房子,老师傅还唉声叹气,只当要做白工,能混口饭吃就是好的,没成想不但顿顿吃白面馍馍,大油烙的饼子,时不时还能有肉,工钱也不少,平日里解暑喝的酸梅汤,绿豆汤都有。 前几日,甚至让他们吃冰。 大夏天一碗冰进肚,透心凉,爽快至极,要说在这等地处做工,那真是不要工钱也甘愿。 红尘倚在走廊里,看着那边乱糟糟的也不嫌烦,到是罗娘读书读不下去,随意拿了件袍子缝。 “袍子多缝几件月白色吧,月白色还清爽。” 小严看了看,点了点数,觉得还有些不够穿。 在家也就罢了,出门在外,一折腾就是一身灰尘,一天换三五身衣裳也不多。 正说话,宫里派了人过来,陛下急召。 皇帝下了命令,总不能不去,红尘换了身儿衣服,就随着传口谕的小公公出门。 门外停着皇后娘娘派的肩舆,用的依仗也是娘娘的。 “娘娘不是去避暑了?” 小太监忙搭把手,扶着红尘上去,低声道:“陛下和娘娘那边得了消息……几个灵师做法事,当夜就有一个,有一个没了。” “没了?” 红尘愕然。 那小太监也脸上发白:“说是患了心疾,病死了。”说是这么说,可宫里这般邪性,谁能受得住? 皇帝都勃然大怒,要再不把这事儿弄个清清楚楚,解决得干干净净,他们这帮伺候的宫人,恐怕首先要被万岁爷给摘了脑袋。 红尘抿了抿唇,闭上眼不再说话,一路就用最快的速度进了宫。 进了宫门,杨师便在门口等。 两人一照面,杨师就有些唏嘘:“哎,又要劳烦郡主。” 他这心里恐怕也不自在,想他年轻时也风光无限,什么样的难事儿都敢下手料理,年纪大了,却越发稳重,碰见麻烦首先想到的到是找外援。 杨师也就感叹片刻,扭头看见红尘,还是照样高兴,他这么一把年纪了,早不在乎虚名。能抓个人来接手大麻烦,高兴还来不及。 “哎!” 叹了口气,杨师心里也难受,“那孩子年轻气盛,我跟他说别四处乱走,他就是不听话。” 红尘问了问前因后果,直接就走到御花园外一凉亭处,四下看了看。 “人是在这儿没的?” 杨师一愣,点了点头。 皇宫从前朝开始,就修建得很大。很壮观。就是常常在宫里走的宫人们,一不注意还要迷路,可红尘却不用任何人指点,很顺当地便找到了他小徒弟去世的地处。 杨师心中一定。吐出口气——果然还是年轻人有能耐! 红尘站在亭子里。举目远眺。带着人走了一圈,花了不到一个时辰,就把所有死去的人。死的地点都找出来转了一遍。 就是杨师自己也是找那些宫人确定过,才知道红尘找得半点儿都不错。 这下子,宫里大大小小的太监宫女,看红尘都瞠目结舌,也更害怕,瑟瑟发抖,既然灵师找得这么准,必然是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宫里人,尤其是太监,其实都特别信这些。 就连皇帝身边的大太监,也时常在宫里供奉佛仙,时时上香,不敢懈怠。 在红尘看来,大约是他们难免做些亏心事,人一旦心虚,就怕因果报应。 在凉亭处站了站,红尘举目远看,满天繁星闪烁,月色却浅淡,一盏盏的宫灯,照得水如碧玉,这宫中即便是阴气密布,依旧有皇气蒸腾。 她忽然就有点儿饿了。 唔,早点儿办完差事,去吃家里做的素鸡,曲三娘新学的素菜,个顶个地道。 “走。” 红尘观完气,和两边的千年古树说了几句话,就举步向着太后居所的方向走去。 杨师领着人跟上。 一帮子宫娥太监也不免追随。 虽说宫规森严,可眼下这种时刻,大家也都睁只眼闭只眼,给出不少方便。 陛下和要紧的娘娘们都不在,左右都能松散松散。 穿过怡华苑,越走越偏僻,一直走到西北角,红尘让守门的宫人把角门打开,没走多远,绕过一片竹林,就是一个废弃的井,早没了水,四下草木枯黄。 杨师也惊讶:“宫里还有这等地处,太后娘娘的寝宫可就在附近呢。” 这下连他都能隐约感觉到阴气弥漫。 几个宫人讪讪道:“太后娘娘爱怡华苑清净,收拾出来之前,这地处收容的都是些养老的宫娥。” 他们一知道太后要迁居至此,也是想大肆整修,全部翻新,把周围都弄干净的,奈何太后有心节省,不光不爱奢华,也不爱闹,一翻新,还不知耗时多久,所以就这么放着没管。 “就是这儿了。”红尘蹲下来看了看,“这地方你们可知道?” 杨师愕然:“这儿?莫不是弄错了,此处可没有人出事儿!” 离太后娘娘如此之近的地方,要是死了什么人,早就闹大了,这里怎么可能还存在? 其他人也纷纷道:“绝无可能,这里虽然荒芜,可毕竟离太后娘娘的寝宫很近,小的们平常可不敢轻慢,日日都打扫的。” 红尘想了想:“来两个人帮帮忙,下去看一看。” 杨师就点了两个宫人下去。 那两个小太监拴着绳子,一落到井里,身上就冷得打了个哆嗦,不过还是点着蜡烛,认认真真仔细看。 看了半天,也没见到什么。 上面一行人面面相觑。 “这……郡主,莫不是弄错了?” 红尘摇头,眯了眯眼,高声道:“两位公公,你们向后转,走三步,看看地上有什么?” 那两个小太监应了声,按照指示转过去,蹲下身也不顾淤泥杂草。 “咦?” 井壁上有一些猫爪子抓挠的痕迹,两人吓了一跳,宫里可只有他们太后娘娘养猫。 “哎哟喂,那小祖宗不会下这里面了吧。” 猫有的时候比人还要紧,一想到太后的爱猫,到这等地处乱跑,他们这心里就扑通扑通的。 上面的人也下定决心,回头就填了这口井! 顺着爪印向下。泥土翻开,两个人一看登时大喜:“有东西,是个黑泥坛子,已经碎了!” 红尘点头:“别用手碰,拿衣服包裹着挖出来。” 不多时,黑泥坛子上来。 一掀开一团黑雾飞散。 其他人看不见,杨师那几个灵师齐刷刷后退三步,他们也看不到,但能感觉得到。 “这是养魂坛?有人故意想变成厉鬼?” 杨师一看那坛子就吓了一跳。 红尘唰唰唰,从袖子里甩出起码二十多张符贴上去。一瞬间就让所有人心旷神怡。什么不好的感觉都没了。 杨师松了口气,随即无语:“这多少符啊?” 只感觉里面蕴含的力量,这就是不是一般的符纸。 他自己也能画符,但通常画个一百张里面。只有一张两张能成为上等的灵符。那还是往好里说。 而一百张。他就是每天不停地画,也要花费一两年的时间,这还是一切顺利。符纸要特别制作,材料难找,墨汁,朱砂,都不是一般的材料就行,真以为这等有效的灵符是好得的东西? 杨师家学渊源,从祖上开始,到他这一代,家里也藏了差不多五十张灵符,上等的,那在大周绝对是独一份。 现在看见一小姑娘,和玩似的,随手就拿出这么多,他真是除了苦笑,什么都做不出来。 贴完,红尘松了口气:“回头就劳烦杨师给处理掉。”转头看过去,低声问道,“我记得那日从吉吉腹中取出一些东西,东西都是什么人的,娘娘可有查清楚?” 旁边皇后娘娘身边的素姑姑叹了口气道:“说来还要谢过郡主,没有郡主帮忙,吉吉说不得没了命,那是太后娘娘的爱宠,可不能有半点儿损伤。” 犹豫了下才道,“太后娘娘的寝宫出现枯骨,我们也是费了好大的力气彻查,枯骨上的戒指,是一个叫小翠的宫女的,她原是太后身边的宫女,年纪到了,本是要放出去婚配,听说家里都给定了未婚夫,可也不知怎么的,放出去之前竟悬梁自尽。” 宫里死个人实在不稀奇,找到她的尸体,皇后娘娘还吩咐好生安葬,也给家里一些赏赐,毕竟伺候过太后。 红尘若有所思,半晌道:“我看这小翠应该懂一些修行的知识,截断自己的中指,加上头发,血液,埋入阴地,死时也选了阴时阴刻,身穿红衣,据说这么做就能化作厉鬼,不过在宫里想达成条件却不大容易,此事本也是十成里只有一成的机会,小翠怕是没有成功。” 周围的宫人都大吃一惊:“没成功?” 没成功都死了这么多人? 红尘叹气:“要是成功了,怕就不是死几个人的事儿。” 看传说,或者各类古籍记载,厉鬼出世,哪一次不是血流成河?说不得大半个京城要被鲜血浸泡。 “之所以会出事,是因为这东西散发阴煞之气,令宫中的亡魂隐约有了些意识,怕本能地想寻替死鬼,这才四处作乱,等处理了这东西,再请杨师做一场法事,应该就无碍了。” 宫人们都忍不住毛骨悚然,背脊发凉。 红尘交代完就走人,宫里从上到下,之后很长时间都养成求神拜佛的习惯。 有条件的大宫女大太监,全在家里供奉一尊佛像。 还是皇后的肩舆,送了红尘出宫。 “哎!” 身后皇宫如此威严壮阔,奈何阴气重重! 像这种事,其实永远都不可能完全消除,皇宫本就是藏污纳垢的所在。 红尘回家,没几日宫里就传出消息,那宫女小翠的死因已经查到,也不是什么新鲜事,她家里给她定好的未婚夫,早在外头另娶,连儿子都有了,还为着钱财哄骗她,骗她从宫里打探消息,卖给各方买主,好几年来,小翠为着未婚夫没少做卖主子的事儿,虽不敢泄露那等一经查实,必然要诛九族的大事,小事儿却没少透露,怎么说也是背主,她那未婚夫还打算着等弄到她最后一笔带出来的银钱,就踹了她远走高飞。那人早在外头买房置地了。 这事儿本瞒得好好的,可小翠能在宫里熬这么多年,哪怕是跟着太后,也不是个简单的,最后还是让她和外头通了消息,无意间让早年就出宫的姐妹查到此事。 她那未婚夫并不是普通人家,家里不光有钱,还背靠安王,她嫁过去,只能算高攀。区区一女子。想报仇也没办法,她又有些左性,也不知怎么的,就做了傻事。 罗娘叹气:“怎么……这么愚蠢!” 红尘抿着唇没说话。 前头是官方的说法。但那小翠宫女做得绝不仅仅是传递些不着紧的消息的事儿。 宫规固然森严。但宫里向外透消息。本就是屡禁不止的事儿,不新鲜,要仅仅如此。小翠也不至于过于绝望……太后随身携带的佛珠很明显是挡了灾,这才气场紊乱,太后也觉得不舒服,红尘用过那佛珠,一眼就看出它曾经阻挡过非常厉害的阴煞之气。 太后这么多年不理后宫之事,和泥胎做的菩萨也相差无几,却依旧能卷入这等乱子中,有人谋害,看看那座皇宫,哪里有半点儿清静之地,能不进去,最好少进入。 那个小翠,没准儿涉入此事,是个帮凶。 “她死得不太冤,所以才成不了厉鬼吧。” 红尘摇摇头,“行了,宫里的是是非非,与我们无关。陛下和皇后娘娘那儿都禀过了,咱们收拾东西,准备出京。” 罗娘应了一声:“对了,前几日小姐救下来的那个小姑娘,叫小香的,还拿了些她从山上采的山珍,和一只野兔,登门道谢,东西放门房,我让他们收拾了,咱们也尝尝乡野小菜。” 红尘失笑:“是了,临走也要去看看她,你给我装些药材,人参灵芝之类也拿点儿,银子也备上些,我过去瞧瞧。” 她前世这个丫鬟小香,今生既然遇见,就算有缘分,红尘对缘分二字看得重,能帮衬,肯定要多帮衬一把。 罗娘眨了眨眼,到没反驳。 一点儿东西而已,她现在也没那么小气了,随着小姐高兴便是。 小香却是受宠若惊,完全弄不明白这么个高高在上的郡主,怎么就如此关照自己? 最后也只能当红尘好心,她甚至想着卖身报恩,可一想到人家乃是郡主就歇了心思,真要进郡主府,哪怕是为奴,也比寻常百姓好得多,哪里算得上报恩? 红尘到没多想,上辈子这是个忠心耿耿的,这辈子她可没打算再买人家一世,让她自由自在地活,好好把她弟弟阿鬼养大,要是还能读书就更好,最起码能有一门营生,生活才美满。 阿鬼的身体还算好,吃神仙膏的时间也不长,又请了京城最好的大夫,好吃好喝,用最上等的药膳调养滋补,不吝钱财,短短时日这孩子就变得面色红润,连毒瘾也戒除掉。 只要不再碰那东西,自然是全无忧愁,可红尘一看,小香的脸上还是阴郁的厉害。 “怎么?还有什么难事儿不成?” 红尘托了人,把她爹弄进大牢里关了起来,那位应该没机会再出来找茬。 当初让人关了那人,罗娘还有些顾忌,言外之意,若是郡主看重这个女孩子,直接把人家爹给关了,那似乎不妥。 所谓子不言父过,人家的爹再混账,那也是亲爹。 红尘却没这个顾忌,她这次就是要强硬做一回主,也不介意小香心里不自在。 那个人本身一身的毛病,杀人之类的大罪是没有,可敲诈勒索没少干,关个十年八年,甚至流放,都是理所当然。 留下他在外头,红尘又不能一直盯着他们,小香说不得哪一天就让对方给卖了。 毕恭毕敬地把红尘迎到上座,小香虽然手无足措,从没面对过贵人,心中惶恐,却还是努力照应,想让她高兴,看样子对红尘的援手,包括处理她亲爹的事儿,都心存感激:“劳郡主娘娘关心,民女好得很,这些日子,全赖郡主娘娘,真是再没有什么不妥。” 正说着话,屋里一阵窸窸窣窣的声响,紧接着就是脚步声,阿鬼蹬蹬蹬地跑出来门。 小香一把抓住他,压着他跪下给红尘磕头。 阿鬼也有点儿害怕,老老实实地磕了,神情瑟缩,说实话,像他们这等普通百姓,还是个孩子,也许根本不知道郡主是什么意思,在他们心中,一个县令就能让人诚惶诚恐,何况眼前这个是堂堂郡主。 红尘打量了一眼,见他面上还有些青灰之气,面上不显,和和气气地说了几句话,就笑道:“阿鬼你很擅长赌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二十九章 俗气 红尘话音未落,就见这小孩子眼睛里爆发出强烈的光芒,一转脸却咬牙切齿,扑到他姐姐面前。 “姐,你就别拦着我了,那个赌坊他还敢开张,我非去教训教训他们,让他们知道厉害!” 小香的脸上登时升起一层怒红色,气得都顾不上红尘在这儿,揪住他的耳朵,恨恨道:“怎么教训?赌吗?又是赌不成?都是跟那个混账爹不学好,你就没有看见你爹那副德性,难道你想落到和他一样的下场?” 一看她生气,小鬼头就耷拉下脑袋来。 面上不说话,可看他眼珠子滴溜溜转也知道,这是还没死心。 这样半大的孩子最是让人头痛,正是永远觉得自己最厉害,天不怕地不怕的时候。 小香叹了口气,她弟弟还是什么都不懂,她那个爹没变成烂赌鬼之前,对这唯一的儿子很是疼爱,娘亲也宠他,就是后来家里落魄,阿鬼被他爹给抵押到了蝶楼,恐怕那些人想的也是怎么把他培养成亲信,为他们赚钱,除了用上神仙膏先让他成瘾,其他手段都没来得及使,人就被救了,这小子根本不知道对方的可怕之处,也不懂天高地厚,一门心思想自己赚钱发财,却不走正路,只要捞偏财! 也就亲姐姐,碰上这种让人恨不得一把掐死的熊孩子,依旧有耐性守着他护着他,换了别人,说不得早就松手,由着对方自生自灭。 红尘到也没觉得熊孩子特别麻烦。 反正又不是自家的弟弟。面对别人家的麻烦,多多少少能宽容一些。 阿鬼这熊孩子好歹还知道疼他姐姐。 “红尘,这事儿容易,一个小毛孩子,又还没变成赌鬼呢,就是过于自傲加好奇,告诉告诉他赌场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保证这小子从此听见赌这个字就浑身打哆嗦。” “哎,这等戏码咱都看得不愿意再看了,忒俗!” “俗怕什么。好用就行!” 红尘:“……” 玉珏空间里这帮大能是越发无聊。自从她的玉珏一认主,大能们对她的关注立时高了七分。 虽然有好处,比如她想问点儿什么事儿,有时候都不必等发帖子。人家自动自发就告诉她。奈何只要不关闭空间。就整日被监视,感觉也不算好。 眨了眨眼,把脑子里凌乱的思绪扫开。红尘笑着安抚:“小香,你别急,我看啊,你这个弟弟的确在赌上有一点儿天赋。” 小香登时愕然。 阿鬼一抬头,显然对眼前这位郡主印象大好,大声道:“就是,我在赌坊的时候,那群人都赌不过我,我要真去试试,保证赢得他们抱头鼠窜……” 提起赌坊,小香吓了一跳,脸色煞白,一看姐姐的脸色,阿鬼也只好闭上嘴。 红尘拍了拍小香的胳膊,脸上笑意更浓,一点儿都不生气,轻声道:“行,不如咱们两个来赌几把,也让你姐姐见识见识你的本事,如果你当真厉害,我借给你赌本,让你去大赚一笔,赚回来再还我,你看如何?” 阿鬼一怔,脸上露出几分喜悦,目光灼灼地盯着他姐姐看。 小香心中有些犹豫,只是开口的是郡主娘娘,她还是信这位贵人不会害他们姐弟,便点了点头。 阿鬼登时大喜,摩拳擦掌,眯着眼看红尘:“郡主娘娘,我要是赢了,你过后可不要生气。” 红尘失笑:“我很少和人赌,根本不怎么会玩,输了才正常,不生气。” 阿鬼还有些失望。 他现在是举目四顾,无人能敌,颇想要大吼三声——天下谁是敌手!? 结果就捞到个不怎么会玩的娇娇郡主来当对手,自然觉得有些无趣。 罢了,等下悠着点儿,差不多就行,也别让人家太下不来台,他虽小,可也知道郡主娘娘对他和姐姐有大恩,要是没有这个贵人,家里还不知会变成什么样儿,也许他就让人赌坊给永远拴住,再也不得自由,姐姐还可能让他的赌鬼爹爹给卖掉。 红尘低声笑道:“咱们这儿也不是赌坊,我这儿到也备了牌九,骰子,不如就赌牌九和骰子如何?” 在家也确实没办法赌别的。 阿鬼点了点头,一脸跃跃欲试。 红尘就吩咐下去,让人拿了赌具过来,先都交给阿鬼检查,自己拿出纸,伏案写了一点儿东西。 “别着急,我先写一点儿东西,等一等。” 小香见红尘也没有隐藏的打算,便过来伺候,替她磨墨,结果等红尘写了许久,终于写完,交给她看,她这一看,登时瞠目结舌:“这……” 红尘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写完折叠封在一张信封里面,递给满头雾水的阿鬼。 “这封信你先拿着,等我们赌完,你再打开看。” 阿鬼懵懵懂懂,不过既然郡主这般说,他自然答应。 搬来桌椅,两人对坐,红尘也不觉得阿鬼年纪小,就显得轻慢,一本正经地开始。 先赌骰子,猜大小。 一抓住骰子,阿鬼整个人就精神起来。 两个人一开始,立马斗得颇有些旗鼓相当的架势。 阿鬼初来还打算让一让,马上就发现红尘竟是高手,别说相让,他得集中全部注意力,这才能勉强不熟得太难看。 仿佛一眨眼的工夫,赌了十把,红尘赢七次,输两次,一次猜点数猜平。 阿鬼深吸了口气:“再来,再来,我下一回一定赢!” 和红尘一赌,他莫名就觉得精神亢奋,甚至有一种置身赌坊的狂热感觉。激动,紧张,赢了满心狂喜,一输恨不得捶桌子大喊,输了还想翻盘。 整整赌了一下午,天都黑了。 红尘笑着把手往桌子上一放:“行了,撤了吧,看来我们阿鬼想赢大钱还不容易。” “不要啊!” 阿鬼满脸激动,“我还有机会,还没输!” 他桌子上摆放的。用来做赌资的铜钱。已经通通归了红尘,可是他还有一种感觉,自己还有机会。 因为不是一直在输,而是赢了几局。就输一回大的。那种滋味。没有坐在赌桌上的人绝对体会不出来。 红尘笑了:“我一开始给你那封信,拿出来看一下,看完再说。” 阿鬼满心不情愿。精神还放在赌桌上,哪里顾得上其它?可红尘坚持,说什么也不再和他玩,他也就只好不情不愿地撕开,随手拿出来看。 刚看了几眼,阿鬼还看不太懂,莫名其妙地道:“这都什么乱七八糟……” 随即,双目圆瞪,咣当一声踹倒椅子,浑身发抖,看一看纸张,再抬头看看悠闲品茶的红尘,嘴唇动了动,整个人一阵虚脱,让他姐姐一把抓住,这才没有倒下。 “究竟,怎么回事儿?” 红尘笑道:“就像你看到的。” 阿鬼还待不信,咬牙切齿:“肯定是你……郡主你耍诡计,怎么会有这等事儿?” 那张纸上,清清楚楚地写出没一局赌局,是谁输,又是谁赢,若只是如此,也还罢了,它上面甚至连每一局的牌面都能写个七七八八,至于骰子,不光是红尘摇出来的点数精准,就是他每一把摇出来的点数,竟也有个大致的范围,分毫不错。 红尘神秘一笑。 “你要真说我耍诡计,那也是大部分赌坊都能耍出来的,所谓十赌九诈,并不是个笑话。” 阿鬼想要不信,可内心深处却是信了。 “我……” 红尘看了他一眼,仔细打量他的面色,叫住铁牛,让他出去找人。 没一会儿,三郎蹦蹦跳跳过来。 红尘抓住他,往桌边一推,道:“我知道你这孩子还不服气,觉得是我做了手脚,这样吧,你跟三郎赌,如果你赌完还不服气,那……我就再找人跟你赌。” 阿鬼:“……” 他到老老实实坐在赌桌边上,不过和刚才志气满满的模样大为不同,眉宇间存了几分犹豫谨慎。 三郎叼着根树枝笑哈哈的,这回也不跟红尘捣乱,他师父还在养伤,却是承了郡主的情,他也知恩图报,如今对这位郡主娘娘十分客气有礼。 红尘笑道:“三郎,这一局你要赢。” 三郎很随意地应了声,两个人开始玩,红尘站在一边看,一会儿开口要三郎赢,一会儿又要三郎输,那真是说赢就赢,说输就输,把阿鬼一个小鬼头给蒙得晕头转向。 终于,阿鬼受不了,猛地站起身,咬牙抬头,眼睛里泪汪汪一片。 “你想说,你也能学这等手段?”红尘摇头,“学不了的,不光是诡诈之术,赌坊一开,赢的只能是赌坊,不会是赌客,他们从风水到各个方面,已经杜绝了赌客出头的希望,即便你的技术再高,也终究只能是输家。” 红尘说得斩钉截铁,别管是真是假,反正从她嘴里说出来,别人听了就觉得真。 阿鬼神思恍惚,半晌坐下,嘴唇青白,全身都发抖,猛地站起来一挥手,把桌子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给扔了,扭头就跑回屋里,不多时,传来一阵压抑的哭声。 小香脸色难看的很。 红尘叹气:“那孩子还小……别担心,以后他进不了赌坊了。” 这小孩儿接受不了,到也正常,他本是一平凡人,应有的命运,和祖祖辈辈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能活过三十就是长寿,忽然有一日,发现自己在某方面特别有天分,虽然这天分也不是什么好的,却还是免不了高兴。 结果还没高兴几日,竟有人一巴掌把他打醒,一场大梦,全是笑话,怎么可能不难过? 阿鬼这熊孩子,红尘也没时间天天看着。到是三郎经常过来开导他,按照三郎的说法,被郡主娘娘忽悠着欺负一小小的孩子,他也不落忍。 转眼酷暑将至。 京城暑气重,皇后她们尚未回宫,红尘也就只上折子道别,便包袱款款,领着一家子上下出京去也。 皇后赐下的仪仗,从官道上徐徐向杞县去,红尘带着罗娘还有铁牛。有点儿车夫。家丁,领着两个丫鬟,装扮一番,扮作寻常探亲访友的行人轻车简从。先去寻他们家的麒麟。 “前面就是李家庄。” 出了城。走不过三里。就是一个小村子。 虽是村庄,却环境优美,村民更是知书达理。多为耕读传家,毕竟是临近京城,即便是个小村子也不可小觑。 马车进了村,红尘就喊了声停,在村口不远处的一个小茶棚处坐下,喂马歇脚。 坐下来,要了一壶茶,红尘细细品了品,山野茶水,到也有几分甘甜,想来是山中泉水冲泡。 罗娘忽然一低头,拉着红尘也地下,小声道:“小姐,那人好像是夏蝉。” 她暗道一声晦气。 红尘看了一眼,也皱眉,心中一样觉得晦气的很。 离茶棚不远,有两个村民卖酒,夏蝉正和一个买酒的小和尚说话,虽然这辈子其实没见过几面,可红尘还是一眼就认出那人,罗娘也很容易就认出来了。 还好两个人坐得位置偏僻,外面也有几个喝茶的村民在聊天,如果夏蝉不过来喝茶,想必是看不到他们。 红尘给罗娘倒了一杯:“喝吧,她不会过来。” 那人的性子,她是知道的,面上和气,实际上最讲究颜面,不和粗人为伍。 如此简陋的茶棚,她的贵足想必是不愿意踏入。 夏蝉有些瘦了,越发显得弱柳扶风,皮肤也略略黯淡,她忍不住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脸,触手居然有些粗糙。 她的皮肤底子其实不算好,只是这些年,精心养护,用的各种宫廷秘方秘制的膏子,全身涂抹,养到如今,不说吹弹可破,比那些贵族千金也不差什么,可这数月来,她心神疲惫,又离了夏家,折腾得自己都没能力养护皮肤,短短时日,这张脸就不复当初。 夏蝉咬了咬牙:“以后……” 以后她一定要让整个天下供养她一人,到时候无论什么样的宝贝,她一句话就能随意把玩。 念头一动,她也心里却空荡荡一片,虚得很。 当日厉王殿下一句轻佻言语,夏蝉心中冰凉,瞬间就明白,他果然还是冷漠无情的厉王,不能在这种时候,就这么顺服地入了厉王的内宅,一旦进去,她会和那些王爷圈养的金丝雀一样,渐渐的只能依仗男人偶尔想起来的宠爱过活,那等日子,她可不要! 凭什么,她可是有大气运的人,若不是有大气运,上天怎会示警?可有气运还不够,气运永远只能是辅助,人要是不努力去拼,去奔,就是有再好的机会摆在眼前,回头也是一场空。 在夏家这么多年,夏蝉学到的东西很多,和大部分夏家子弟一样,她也把这句话当做至理名言来背的。 当年初入读家学,先生们第一件事儿就是教导他们,他们生在夏家,就是比寻常门第的小姐们有气运,必须踏踏实实,一步一步地向前走,不要虚耗时光,浪费了自己的运道。 “我的运道还没有消失,也不会那么容易消失。” 想她本是一介寒门女,出生就能占了夏红尘的位置,岂不是说明她的运道天生比夏红尘好,老天爷也仿佛长了眼睛一般,要助她一臂之力。 至于这些日子的遭遇,不过是一时低迷,她只要不放弃,总能度过这一关。 夏蝉一点儿都不后悔当日扭头便走,她自认为对厉王还是有几分了解,她走得利索些,不说废话,不去乞求怜爱,到说不得能让他多惦记几日。 “小姐,快正午了,赶紧回去歇歇吧。” 小和尚买好了酒,就扯了扯夏蝉的衣袖。 夏蝉一激灵,回过神,点点头缓步向村子里走去,偶尔一抬头,看向不远处的一座大宅。心中火热,戒慎师父也说了,她这些时日连连倒霉,怕是运道不好,还是该改改运。 要说这改运到不算难,难的是逆天改命,现如今她就有个逆天改命的机会呢。 勉强收拢了遐思,夏蝉举步远去,她们走了,罗娘才道:“奇怪。她怎么也到这儿来了?” 一想到夏蝉从自家弄走个麒麟。还弄到这等地处,自己也追了过来,罗娘心中就有些不安。 “这女人不会是憋着坏,要耍阴谋?” 红尘也只能叹一句孽缘。 不过。眼下既然碰见。到也不必特意退避。该退避的从不是她,上辈子就没怕过她,这辈子怕个什么。 红尘眼睛闪了闪。抬头看茶棚给人烧水的中年妇人,笑道:“大姐,我看村口立着块儿碑,咱们这村子还有个别名叫状元村不成?” 一说这个,村子里老少都骄傲满满。 “李家庄,就是李状元建的,当然得叫状元村。”那妇人一边扇炉子,一边大声道,“李状元曾高居礼部尚书之位,后来致仕回乡,咱们这儿就改了名字叫状元村,只盼着能沾一沾状元郎的文气,让村子里的后生们读书读得顺当些。” 不过说着说着,她的情绪又变得有点儿低落。 其他客人也一样。 “哎!” 还不等红尘细问,茶棚里一个老者便唉声叹气,“李大人他老人家,要是真打算把祖宅给卖了,那可怎么好,我家还种着老大人两亩地,这要是卖了,不知还能不能寻到这么好的主家。” 整个村子的人,都没少受那位状元郎的好处,心中都盼长久得他老人家的荫庇。 “那也没法子,谁让李家祖宅的风水坏了,这半年来,日日闹出事端,闹到如今,怕是收拾不了,只得……哎!” 红尘使了个眼色。 罗娘立时凑过去,招呼掌柜的给大家伙儿又上了一壶茶,才故作好奇:“怎么,李大人要卖宅院么?” 这也不是什么隐秘,客人随口三言两语就说清楚。 从半年前开始,李大人就诸事不顺,先是半夜里,总看到窗外有斑驳混乱的影子,睡不着觉。 没几日,他的独子一下石阶就一脚踩空,摔断了腿。 再后来,七十多岁却向来健康的老母亲忽然中风,嘴歪眼斜,说话也说不利索。 李大人当时只以为自家走了霉运,也不曾多想,可没想到,没多久居然闹得更大,开始死人了。 家里刚怀孕不久的孙媳妇,忽然流产,血流不止,一命呜呼,母亲晚上也噩梦连连。 这时候,外面就来了一位化缘的老和尚,说是云游至此,那和尚瞧着慈眉善目,像是高僧,从李家借了一碗水喝,还指点李大人说,这座老宅里有脏东西,而且很是厉害,恐怕不容易应付,最好还是早早迁走为宜。 李大人家的宅子是祖传的,传了也有好几代,他自幼在此生活,哪里舍得。 老母亲更是不乐意,还说出死也要死在家里的话,老和尚也没多说,只叮嘱他们那就多找几个灵师看看情况。 别看李大人曾任礼部尚书,位高权重,其实任职时就是个不信那些神神叨叨东西的人,还和京中不少灵师起过龃龉,这时遇见难事儿,一时间到不知何处去寻人。 还是那老和尚心善,就给他介绍了几位高人。 李大人算是重金相邀,寄予厚望,奈何几人过来看过,人人摇头,只说那邪祟太过厉害,就是要除去,怕也必须用水磨工夫,一点点磨,折腾个几十年才能行。 真要几十年,李大人怕是都入了土! 茶棚里好些人说八卦,红尘喝完茶,就和罗娘去李家祖宅,打算先去看看。 她以前不戴幕笠,这回也戴上,还坐着马车,很低调地过去,谁知道夏蝉是不是随时监视李宅,如今敌暗我明,她占优势,总不能自己随手就把优势给扔掉。 马车行到李宅附近,先找了个地势较高的地方停下,红尘一眼就看到戳在门口的石麒麟,虽然外表变得光鲜亮丽,可那就是自家的麒麟,一点儿错处也无。 大门上,墙壁上,还都贴满了黄符。 屋檐下的灯笼上面,也刻绘了好些符文,都很正规。 红尘下了马车,让罗娘在一棵大树底下铺设餐巾,席地而坐,刚一坐下,就见大门洞开,一个身穿法衣的灵师狼狈而出,一身的灰尘,捂着头,鲜血从指头缝里渗出来,老大人亲自送他,两个人的脸色都不好看。 那灵师满脸愧疚:“真是对不住大人您了,看来是我学识浅薄,竟没看出您这宅子真有这么大问题,今日回去便回师门闭关。” 老大人连连叹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章 冷遇 送走了灵师,李大人这心里一阵一阵的难受,转头看翻新过不知多少次,长达几百年的老宅,再看看门前两棵巨大的,几乎可称参天的古榕树,心中抑郁。 他一时不想回去,随手从山上折了根长长的绿草叶子,在指尖缠来缠去,缠出一只小蚂蚱。 翠绿翠绿的,十分好看。 “再来一个,再来一个!” 旁边山坡上忽然传来一阵小孩子清脆的笑声,喊声。 李大人精神一振,扭头看过去,就见村子里的几个小妞妞,山娃子围在一起,围着一辆马车。 他也忍不住站起来,走了过去。 “起立!” 齐刷刷,一只松鼠,一只小田鼠,两只小奶猫,一只半大的,肥肥的小狗子,还有他们家养的那只看门老狗,同时用后脚站立,前脚腾空。 “排整齐。” 里面一个虽然戴着幕笠,却显得年纪很轻,声音充满磁性,非常动人的小姑娘轻飘飘一句话。 这些小动物就挪动两条腿,自动自发站整齐,还按照高矮排了排,从矮个的到高个儿的,整整齐齐。 李大人瞠目结舌,简直不明白怎么能有人把几种不同的动物训练得这么灵活,就连京城耍杂耍的那些人,训个猴子还行,训老鼠,训猫,却还真没见过。 一只小田鼠扑通一声,摔倒,似乎有点儿不好意思,抖了下耳朵就磨磨蹭蹭站起来。偷偷把头往它兄弟身后藏了藏。 李大人一下子就笑了。 一帮小孩子更是欢呼声一片。 红尘笑眯眯地拍了拍地,一群小东西都老老实实地坐下,抬起头来看她。 连那些小孩子也一样的动作,真是特别的逗趣儿。 李大人本来紧绷的,恨不得暴跳如雷的心情,也瞬间就放松了许多。 红尘瞟了他一眼,先没说话,应一群孩子缠磨,继续玩这种花活儿。 两只小田鼠爪子碰着爪子来跳舞。 猫咪打拍子。 小松鼠领着两只狗狗连连作揖讨赏赐,弄得小孩子们手里的野果子。口袋里的小零嘴儿都没保住。不过这些孩子们还是挺开心的。 罗娘立在后头,看自家小姐骗人家孩子们的吃食,顿时无语,只好转头拿出个食盒。把里面装的各色点心分一分。塞给小孩子吃。要不补偿一下,让人家家长们瞧见,说不得他们这群人大晚上也别想在村子里留宿。 一群小娃娃吃到京城里难得一见的美味糕点。顿时就更开心,更高兴。 李大人吐出口气,眉眼又变得有些暗淡。 他们一家总还是要搬走的。 那位高僧早就提醒过他,要不把宅子卖给灵师,让灵师们慢慢处理,他们在这儿呆的时间越长,麻烦越大,说不定要牵连村子。 “哎!” 刚一转头,就听身后有人喊:“可是李大人当面?” 他一愣,转身便见刚才哄孩子们玩的女子,快走两步,走到他面前,登时有些惊讶:“我是李汝辉?小姐是?” 红尘咳嗽了声,有些不好意思:“是这样,您最近是不是新得了一个石麒麟?” 李汝辉先是没反应过来,过了半晌才道:“啊,对,我们家最近老是出乱子,家里管家把门口的镇物换了一个,就是个麒麟,怎么了?” 红尘叹气:“那只麒麟是我的。” “啊?” 李大人愕然。 罗娘在后头脚下一扭,差点儿摔倒。 没想到她们家这位小姐如此光明正大,直接就开口这般说。 再一转念,的确没有什么见不得人的,有什么不能说,总不能因为事情涉及那个夏蝉,就万事仔细小心,生怕行差踏错? 要是别管干什么都摆出一副诡谲模样,那才让人心中不安,说不定适得其反,会让李大人感到不舒服。 现在开诚布公,直接说是自己的麒麟,李大人好歹曾任礼部尚书,肯定是特别知书达理的厚道人,到时候自家小姐是原价赎回,还是有别的想法,都可以沟通。 显然红尘就是这么想。 她慢慢举步,送李大人回他的宅子那儿去,顺路小声地简单把三郎偷麒麟,倒手结果到了李宅的事儿一说。 李汝辉听得一愣一愣的。 “也就是说,小姐为了一个石头麒麟的镇物,专门跑一趟?”他也有些意外,挠了挠头,“这个……” 红尘笑了笑,伸手拍了拍那只大麒麟,道:“我喜欢黑色!” 话音落下,李汝辉就目瞪口呆——那只白色的,看起来很平常的石头麒麟,瞬间变成了黑色,黑溜溜的,跟个铁疙瘩差不多,就是眼睛更亮一点儿。 “还是不要黑的,红的更好些。” 红尘又道。 之后黑麒麟唰一声,变作红色。 李汝辉眨了眨眼,扭头看红尘,目中隐约多了几分忌惮,红尘一怔,也想起现在李家不太平,这位老大人恐怕挺担心的,连忙道:“大人莫怪,是我孟浪了,只是因为有点儿要紧的事儿,实在想寻回麒麟,这才放肆。” 话音未落,那只麒麟竟隐隐一声长啸,带着些许欢畅和亲昵。 红尘拍了拍它的头,笑道:“还请大人原谅则个。” “无妨,无妨。” 李汝辉苦笑,叹了口气,“以前我从来不信这些乱七八糟的,可家里出了这么多乱子,早知道世间有能为的人很多,想来小姐身具异术……既然小姐的东西,那么我自然是原物奉还。” 红尘客客气气地道谢,也没说给补偿之类的话。人家老大人并不缺银钱,说这些才有瞧不起人的意思。 李大人说完,就扭头招呼了一声,家里来了两个家丁:“你们帮把手,把麒麟送到小姐的车上。” 两个家丁应了,站过去,一左一右,扎稳当马步,双手抱住麒麟,腰下用力。大喝一声:“起!” “……” 麒麟一动不动。 李汝辉脸上的表情都有些不对。咳嗽了声:“咳咳,阿大,阿二,你们两个也来。” 家里立时又出来两人。 李汝辉这家丁显然不一般。太阳穴凸出。肌肉结实的很。一看就是练家子。 四个人走过去,喊着号子,用力搬。结果还是一动不动,四人的脸上都爆红,显然全身的力气都使出来。 李汝辉:“……你们没吃饭?” 要是这麒麟真有那么重,那当初是怎么戳他门口儿的,明明那时候也就一个人搬着就过去了。 他们家这个阿二,有三百斤的臂力,还是这些人中力气最小的。 李汝辉看了红尘一眼,气得差点儿跳脚,这人可真是……丢大了,他犹豫了下,正想把家里能动的都喊出来,红尘连忙道:“不好烦劳李大人,我家这小东西怕是只听我的,还是我来。” “呃。” 李汝辉闻言一怔。 他身边的家丁忍不住把目光落到红尘身上。 红尘站在那儿,身量不算低,可也绝对不高,骨架纤细,露出的玉手洁白如雪,肌肤娇嫩,就是个鲜嫩的小姑娘。 “没事儿,小姐别担心,我家中还有家丁。” 这么个小姑娘,怎么可能搬得动几个大汉都搬不动的东西! 李汝辉叹了口气——这都什么事儿,他五十多的一老头,致仕多年,清闲日子刚过没几天,就被连番折腾,现在还要应付一个小姑娘带来的麻烦。 话虽如此,他依旧转身,打算去多找些人,拿绳子和担子,把这大石头抬到车上去。 他来不及动作,就见红尘走过去,从袖子里拿出一条细细的红绳儿,随手一穿,绳子竟穿过石麒麟的鼻子,她轻轻一拉,吱呀呀,这个四个人都搬不动分毫的大石头,竟随着红尘的脚步,一步一挪动,向外面走去。 李汝辉:“……” 他老人家还算淡定,剩下那几个家丁,脚下一软,扑通扑通,全坐到地上去。 石头麒麟跟着红尘到了马车上,红尘拍了拍它的后背,它竟然跳了跳,自己跳车上去。 若不是这块儿石头在自家门口也摆了有些日子,恐怕李汝辉都怀疑那是个披着石头外壳的活物。 红尘又笑眯眯地回来道谢。 李汝辉猛地回过神,一把抓住红尘的衣袖:“这位小姐,老朽家中遇到疑难,您一看就不是一般人,无论如何,千万要帮老朽一把。” 眼下红尘怎么会拒绝! 人家都没讨价还价,那么客气,红尘当然更客气,三言两语就定下来,等她先安顿了麒麟,办点儿私事,明日再来。 李汝辉到是想让这位直接就在家里住下,可红尘婉言谢绝,人家都把话说到这个地步,他也不好勉强,更重要的是,心里多少存了点儿微薄的指望,更不愿意让眼前的小姐留下坏印象。 红尘这会儿却实在难把心思搁在人家李大人那座宅院上,而且既然那么多灵师都看不出个所以然,以她的水平,还真做点儿准备才敢进门。 在这方面疏忽大意,那可是要人命的事儿。 深吸了口气,红尘摸了摸已经恢复成玉白眼色的麒麟。 按照早就记在脑子里,念了一百遍的法子,拿朱砂轻轻在麒麟的目中一点,口中含一口灵气:“显!” 麒麟登时喷出一口雾气。 雾气越来越浓。 红尘的眼中浮现出各种光怪陆离的东西,白色的麒麟张开大嘴,吸来许许多多古怪的物件。 不知过了多久,一个浅色的人影在林家旧宅的门前徘徊不去,麒麟舔了他一口,就闭上嘴。 红尘终于看到小莫完整的相貌。 和她想象中的一样,不。还要更好,眉毛虽然颜色略有些暗淡,眉形却很硬朗,一张脸英俊到迫人的地步,五官完美无瑕,连苍白的脸色也不能掩盖他的风采。 红尘本能地伸出手,却碰了一空,只见半空中忽然裂开一条缝隙,狂风怒卷,仿佛拥有巨大的吸力。 小莫挣扎了一下。完全无法抵抗。蹭一下就被吸引了过去,红尘向前一步,撞到了车上,也没有感觉到疼。隔着裂缝。她似乎看到一些奇奇怪怪的光芒。还有一些巨大的铁盒子,小莫茫然回头,目中晶莹。 雾气渐渐散开。影像扭曲波动。 “小莫!” 红尘咬牙,“林家很好!” 可惜,这是过去的影像,很久很久以前的了,她再说什么,小莫也听不到。 雾气一散,又是空荡荡的车壁,红尘呆坐许久,一时间也不知该喜还是该悲。 也不知小莫这样不入轮回,会不会有什么不好的后果! 心绪纷乱,红尘随手抓了个斗篷,把麒麟一罩,就打开玉珏空间买了两打符咒,都是最顶级的,顺便把青锋揣在袖子里,所有的可能用得着的书籍打包,叫上铁牛让他随身背着,就转路去李宅。 “绕村子一周,绕过去。” 车夫应了声,就慢悠悠驾着马车在村子里走。 红尘就隔着车窗向外看。 罗娘一直跟着红尘,到是对她也多了几分了解:“这李家庄的风水如何?” “唔,很好。” 这可不是夸奖,山势连绵,位居京城之侧,有活水环绕,整个村子生气勃勃。 “不像是会有什么问题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看来有七八成能确定,李家出事,若不是巧合,就是认为的。 说巧合也太牵强,什么样的巧合能让一家子接连不断地出问题? “走吧。” 李宅的大门前规规整整,两只石狮子好好地摆放整齐,红尘也不觉赞了句:“行动效率很高啊!” 罗娘拿本子记下来,决定回去也让家里的下人跟人家学学。 如今她也算是红尘的女管家,虽然自家小姐说她是个什么秘书,也不知什么意思,大约就是小姐身边一摊子琐事,都由她来帮衬着做吧。 其实却一直觉得自己这个女管家当得很不称职,别人都说她性情温柔,说白了就是一点儿特点都没有,不像小严,有那么一股子狠劲,学习能力一般,经常是小姐手把手地教导,才能一板一眼,勉强支应,可她自己清楚,她做这一切,做得特别勉强。 本来就是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女子,没跟小姐之前,连字都识得不多,在家里也是逆来顺受惯了,哪怕之后饱经折磨,也没养出坚韧的性子。 有时候,她到觉得小严更有威严一点儿。 可红尘就是相中她稳重,四平八稳,绝不会在任何时候自作主张,虽然不算太合格,可既然是小姐的吩咐,她还是硬着头皮做了。 罗娘嘴里从来不说,但她这阵子,算是女孩子们中最迷惘的一个。 眼下小姐成了郡主,郡主府里,内府自然会派宫人来,柳二柳管事年纪大了,如今已经求了小姐,以后管着小姐在京中置办的小庄子养老。 小猫和小狸如今在努力学习,将来想做什么,一早就打算好。就像小猫说的,他们要学文习武,将来也读书科举。 可她呢,她按部就班地在女学读书,还打算立一女户,之后就一直做生意,做这些哪怕不用她,小姐也能轻而易举地找到代替的人的工作? 眨了眨眼,罗娘把脑子里那些时不时冒出来,早就习惯,也不当回事儿的阴暗思想挥走,招呼铁牛一声,让他去叫门。 没一会儿,铁牛就转身扶着红尘下车。 李宅大门口站着个一嘴络腮胡的胖管事,人长得到是像尊弥勒佛,就是一脸的冷淡,高高居上,斜着眼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他们几眼。 “就是你们?要找我们家老爷?” 罗娘皱眉。 红尘托了下下巴,倚着车门。交给铁牛应付,铁牛瓮声瓮气地道:“你们老爷邀请我们来的。” 他到没说多大声音,可轻轻的,一嗓子过去,那管事也瞬间有种耳聋的感觉,撇了撇嘴,到底没再多说,转身道:“先进来等吧,老爷出门了,不知道什么时候回。” 罗娘有点儿不大高兴。不过她们还是进门。主要是自家小姐顺顺利利就拿回麒麟,不好太不给人家主人面子。 跟着管家,走到一处很偏僻,破破烂烂的屋子里。那管家冷声道:“你们呆在这儿。别乱跑。我去找我们老爷。” 罗娘:“……” 屋子又黑又脏,看着好像半年没收拾过,地方也在西北。很是偏僻。 铁牛开着门,就坐在门槛上,红尘她们到找了个椅子,擦了擦坐下,一坐下椅子就一歪,咔嚓一声。 椅子腿居然断了。 红尘:“……” 罗娘登时生气,她平日虽然与人为善,可有人这般怠慢他们家小姐,那绝对不能忍,两步走到门外,冲着外头有一下没一下扫院子的丫鬟怒道:“这就是你们的待客之道?” 那丫鬟懵懵懂懂地抬头看了看,讪讪一笑:“这就奉茶。” 她甩下扫帚,没一会儿端来一壶茶。 茶水到还不错,温热的,摸着不是特别烫,也不凉,一看茶叶,虽然不是很好,可也不是那种渣滓。 小丫鬟很殷勤地给所有人都倒了一杯,红尘却只拿着,并不喝,晃了晃,举手举到那小丫鬟的嘴边:“你喝了吧,请你。” 对方一愣,连连摇手:“那怎么行?万万不可,您几位可是贵客,我……” “铁牛。” 红尘叫了声,“喂她喝茶。” 铁牛很听话,大跨步走过来,直接拿起茶壶,他块头大得很,压迫感十足,刚一凑近,那小丫鬟就吓得脸色发白,厉声道:“干什么!” 一句话没说完,就让铁牛卡住脖子,咕咚咕咚,把茶水灌进她的嘴里。 那丫鬟脸都绿了,等铁牛一松手,扑到地上呕个不停,断断续续地怒叱:“……你们等着!给我等着!” 红尘叹了口气,耸耸肩:“抱歉,我们可没工夫等着了,走。” 她率先站起身,领着罗娘和铁牛出门,铁牛还直接把门一关,随手劈了一截臂粗的树枝,将门插上,急得里面那小丫鬟嗷嗷叫唤。 她们却不理会,一路直接出了大门,外头那些家丁下人都低着头,谁也不说话,全装没看见。 红尘走到车前,看了一眼马前面摆放的马草,冷笑,一转头就看到不远处抱着肚子,满头冷汗的一个小厮,显然是喂马的时候让马给踹了。 “医药费就要你们小姐要去。” 红尘摇了摇头,径直上车。 这时才从外面匆匆赶过来的车夫,脸色也不大好看,红尘看了他一眼:“行了,人家有心算计,你怎么防得住?走。” 一行人赶着车走人。 罗娘咬着嘴唇,心里一阵阵怒火蒸腾。 红尘也生气,她是来帮忙的,却一来就遭人慢待不说,还被恶整,任谁也咽不下气去。 “算了,既然人家不相信咱们,咱们的事儿也办完,快点儿走吧,争取赶在仪仗到杞县之前先过去。” 红尘闭上眼睛,低声道,话音未落,身后的石头麒麟上盖着的斗篷,忽然一抖动,掉了下来。 她扭头,就见这只麒麟大脑袋仿佛低了一点儿,灵力散出,目中所见,这东西简直如活物一般,一个劲儿地吐着舌头,摇头晃脑,哼哼唧唧,看着简直和小狗差不多,似乎特别想和主人交流。 “舌头?” 红尘诧异地一扬眉,仔细一看,伸手掰开它的头,摸了摸舌头,用力一拔,从里面拔出一枚钉子。 一瞬间,麒麟仿佛舒服得眯了眯眼。 “这什么东西?谁留下来的?” 夏蝉? 钉子上黑气缠绕,红尘看了一眼就觉得恶心,拿出符纸包裹好,一包包了七八层,这才找了个桃木盒子把它塞进去。 她对这方面的知识还是不太懂,回头再翻翻书,要不然拿回去问杨师,郭师那些灵师也好。 钉子被拔掉的一瞬间,不远处山坳里,一个和尚脸色骤变,吐出口气皱眉:“姓李的这是请到何方高人,竟破了的魂钉?” 从半晌午,他就半点儿都感觉不到李宅的情况,怎么感应都是空荡荡一片,察觉不对,只是还不能确定,但现在魂钉一破,他心里就有数了。 夏蝉到没太在意。 “许是哪个漏掉的灵师误打误撞?没事儿,就是姓李的察觉不对,欲要怀疑,那怀疑的也是麒麟法器的原主人,咱们怕什么!不过既然破了,就请大师兄亲自做法。”(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一章 灵符 “老爷,可要摆饭?” 老管家推开卧房的门,小声道。 李汝辉翻了个身,终于从软榻上起来,他睡不着,可是也没有食欲。 坐了半晌:“小媛可醒了?” “孙小姐早儿起了身,这会儿就等您。” 李汝辉叹了口气,还是站起身出了屋子,他自己难受,不想吃东西,可孙女还在,总不能让孙女挨饿。 要说在李家,李汝辉只有一个儿子,虽然还有一个庶女,但早就嫁到外地,很多年不回来,家里几乎没了她的印记,儿子给他生了两个孙子,一个孙女。 孙子都是好的,读书也不错,可他最疼爱的还是这个孙女。 不为别的,孙女漂亮啊! 比家里所有人长得都好。 还会撒娇扮痴,有点儿小娇蛮,却惹人爱,再说是个女孩儿,将来总要嫁出去伺候公婆,在家的时候自然要多惯着些,等到出阁,想有这等好时光再也不会有。 所以别人家都是孙子宝贝,他们家孙女是头一位,从上到下,全都是宠着惯着。 “咦,小媛今天是怎么了?” 李汝辉刚坐下,就见他孙女脸上带着怒气,眼睛里冒着火光。 他叫了摆饭。 小媛却是一眼看见桌子上的东西,就捂住嘴,恶心欲呕,李汝辉心中大惊,猛地站起身:“怎么了?” 几个伺候的婢女脸色都变了变,低着头瑟瑟发抖。不敢说话,还是小媛恹恹道:“祖父别担心,是我没有胃口,今天不想吃东西,您老人家自己吃吧。” 李汝辉心中更是焦躁。 最近家里各种杂事出的太多太多,有一点儿风吹草动,他就毛骨悚然。 想了想,叫了管家过来:“老赵,昨日来的那位小姐,可有消息?今天应该能来咱家看看了吧。” 管家怔了怔:“老爷。昨天我听村口的族侄说。看见那位小姐的马车出了村子,上官道而去,看样子打算远行呢。” 李汝辉愣了下,蹙眉。 “走了?” 他半晌没说话。他那孙女脸上闪过一抹异色。不过只是一转眼。就哼了声:“我就说……祖父可别信那些乱七八糟的人,还不知道哪来的神棍招摇撞骗,咱们家那点儿事。传得沸沸扬扬,自然会招惹到白痴,想浑水摸鱼。” 她想起红尘,面上就露出几分不屑。 “要孙女看,人家云生大师已经把家里的事情弄得明明白白,再找别人又有什么用,您也不瞅瞅家里来的这些人都是什么玩意儿,事情做不成,自己弄得一身狼狈,回头还在外面多嘴多舌,说咱们家阴德不够,这才招来祸患!” 李汝辉哭笑不得:“知道云生大师治好了你脸上的痘,你崇拜他就罢了,可别随便贬低旁人,有几位灵师,当年跟你祖父的关系还不好,你祖父年轻的时候性子硬,没少找人家麻烦,可人家都大度的很,不计前嫌,辛苦帮忙,没有功劳也有苦劳。” 小媛翻了个白眼:“祖父您真是心宽,一帮子仇人,还敢叫到家里来看风水,也不怕他们给咱们家的人下咒!” “胡说!什么仇人,说的你祖父成日里跟人结仇似的。” 李汝辉摇了摇头,“你不懂,正经的灵师都吝惜羽毛,怎么可能随便下咒害人,那云生大师虽好,可也想不出解决之策,还想着买了咱们家的老宅,这个……” “人家想买,还不是为了咱们李家着想,宅子重要,还是命重要!” 小媛没好气地道。 她对这个宅子可没那么深厚的感情,都老旧了,早该换新的。 李汝辉叹了口气:“不说这个,等下你给你祖奶奶请安。” 他动了动筷子,还是蹙着眉:“奇怪,那小姐不像言而无信之人,怎么就走了?难道是出门办事?” 想了想,他就叮嘱管家,“去和门房说一声,要他们注意些,如果那位小姐登门,直接请人家进来,马上通知我。” “老爷放心,昨天就交代过,一会儿我让小的们去村口等候,只要有消息,立时来报。” 李汝辉这才点点头,略用了些菜。 小媛低下头,鼓了鼓脸,一时也有点儿担心,不过转头就扬了扬眉。 一个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女人,还那么得祖父看重,瞧祖父那认真样,竟比对云生大师还尊敬有加,那怎么行,万一祖父让这人蒙骗了去,云生大师要生气怎么办? 她不肯吃饭,跟祖父说了声要去读书,就离了饭堂,直接叫住外院的管事金胖子,使了个眼色:“让门房注意,要是那个女人还敢登门,哼,直接打出去,别让老赵他们注意到。” “小姐放心,小的明白。” 金胖子连连点头,拍着胸脯保证,“一准儿让那些人进不了咱家大门。” 小媛交代完,这才扭头回自己房间,进了门肚子里还是憋着火气,要不是她只是个女孩子,她爹以前算高官,可现在也致仕很多年,实在找不到什么人手,恐怕都有派出杀手宰了红尘的意思。 看了会儿书,一会儿就看不下去了,歪在床上翻来覆去,她迷迷糊糊地,有点儿想睡觉,马上就要进入梦乡,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惊叫声。 小媛猛地站起身跑出去,顺着人声,一路追到东跨院去。 “小春?” 她弟弟李明春倒在院门口,昏迷不醒,好几个下人围在他身边,又是掐人中,又是呼喊。 “怎么回事儿?快,快找大夫。” 小媛花容失色。急得满脸冒汗,慌张地四处乱转,还是李汝辉也听见动静赶过来,这才把孙子抬进房间,吩咐人先去找几个大夫,沉吟片刻,又派人去找云生大师。 不多时,大夫们赶到。 本地离京城不远,还是有几个好大夫,甚至连回乡养老的太医都有一个。 这些大夫给李明春诊过脉。都有些惊讶:“令公子可是溺水了?” “溺水?” 李汝辉一时间摸不到头脑。叫了孙子的伴读和小厮过来追问,问了半晌,这些人都说没有。 “不可能啊,公子今天一直在书房读书。刚才也是打算去看看他新得的马。可刚一离开院子人就倒了。这期间都不曾接触过水,怎么可能溺水?” 李汝辉打了个冷颤,背脊发凉。 李家上下心中都有些不安。这么诡异的事儿,谁碰上都要心中压抑,何况他们本来心中的弦就绷得特别紧了。 大夫又是施针,又是用药。 李明春还是昏迷不醒,一点儿起色也没有,脸上还渐渐浮现出一层死灰色,李汝辉吓了一跳,他儿子,因为腿脚不方便,根本行动不了,这时还没听到消息,要不然,恐怕更紧张,毕竟眼前这个可是长孙,李家的继承人。 “只能找灵师来看看了。” 可是云生大师却没来,据那个赶过去的下人说,大师昨日就出门访友,也许要过几日才能返回。 小媛吓了一跳:“爹爹,咱们赶紧搬出去。” 李汝辉顾不得别的,连忙让下人帮忙,家里人都暂时先迁出去,就在房门外的山坡上暂时驻扎。 他有几个庄子,可距离远,家里老的老,弱的弱,病的病,不是说走就能走。 离开了房子,李明春的情况竟然真有一点儿好转,人虽然没醒,呼吸却不是刚才若有若无的模样,连大夫都说,一时大约不会有生命危险。 李汝辉松了口气,抬头看自家的宅子,忍不住老泪纵横:“哎!” 但这会儿最重要的还是金孙,一边派人去找其它灵师,一边又让大夫想办法。 不知道过了多久,一个小厮领着个灵师过来,这灵师来过一次,来时信心满满,只是刚一进门,就让屋顶上莫名落下的石头砸破了头,当场就感觉到很不对,立即便转头走人。 可他在这儿丢了人,却也没想着马上离开,要是灰溜溜地走人,他的名声还要不要? 这人在圈子里,向来也是手段高妙,虽未出师,已经有些年轻一辈领头羊的意思在。 此时李家病急乱投医,小厮出去又把他找了回来。 李汝辉心里有数,这位也是世家弟子,家中长辈都是灵师,名门出身,他以前不信这些,那是不信,可在圈子里,眼前这位的地位绝对不低。 一见人,忙客客气气地请上前,半点儿都不计较人家一开始没能解决问题的事儿。 那灵师见他如此,僵硬的一张脸,略微松弛一分,抿着嘴唇,表情却倨傲,似乎并没有因为曾经失败而有半分垂头丧气,走过来检查了下病人,仔细一看,就蹙眉,心中略微怀疑,可他也不确定,嘴唇稍动,还是没把怀疑说出口,这时,一小厮捧着药碗过来,李汝辉赶紧扶起孙子,让那小厮给他喂药。 药还没喝,李明春半靠在自家祖父肩膀上,迷迷糊糊地睁开眼,居然醒了。 “祖父?” 李汝辉大喜,“我的乖孙,你可,可醒了,快,快去找大夫。” 那小厮也是喜形于色,扔下药碗,转头就跑。 “祖父……” 结果李明春哼哼了两声,又翻了白眼,没了声息。 “啊!孙儿,孙儿!”李老大人眼前顿时一黑,这大喜之后,立时大悲,最为伤身,周围的下人们急得团团转,那小厮匆匆领着大夫过来,也是手无足措,忙抓着大夫推过去,让他们给公子看病,刚一推过去,李明春又醒了,这次是真清醒过来,身子也半坐着,迷迷瞪瞪地道:“怎么了?” 一群人面面相觑。 前任的礼部尚书大人也是战战兢兢,小声道:“怎么样?哪里不舒服?” “……就是有点儿。咳咳,呛得慌。”李明春也说不明白,揉了揉胸口,皱起眉来。 李汝辉连忙道,“不急,别着急,歇着啊,别说话了。”他孙子一开口,嗓子跟破风车似的,忙叫小厮去拿杯水。 可是。水还没有拿来。 本来好好的。李明春一句话都没说完,又一头倒下,这次众人心中还是怦怦乱跳,到不像刚才那么紧张。连李汝辉也觉得。自己就是急死也无用。扭头去看那位灵师:“乌先生,您看这?” 乌先生挑了挑眉,脸上的表情到略微放松。想了想,把端着水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小厮拎到身边,推着他在李明春的身边坐下,“再看看。” 那小厮满头雾水,还没说话,就见李明春又睁开了眼。 李汝辉一愣,看看孙子,又看看满脸惶恐的小厮:“这是?” “如果我没有猜错,小少爷接触此人,便能转醒。” 乌先生露出个冰冷的笑,冷声道:“果然如此。” 他转头看向小厮。 李汝辉同样一转头,死命盯着,差点儿把人吓哭了。 “老爷,我是咱李家的家生子,忠心耿耿啊,这,这,我真没害少爷!” 乌先生吐出口气,闭了闭眼道:“你算什么,本来也做不到这种事儿,我问你,你身上是不是带有治疗用的符咒,法器一类的东西?” 那小厮呆了呆,下意识地伸手捂住自己的衣袖。 那日他受了伤,被他们‘赶’出李家大门的女子,曾经给他留下两道符,说是能治疗,他本身对这些神神叨叨的事儿根本不相信,可晚上疼的厉害,找了大夫又说伤重,养不好,说不定危急性命,他一着急就贴上一张。 没成想当时就睡了过去,第二天就大好! 可是……小厮脸上一苦。 李老大人脸上露出一抹惊讶:“三顺,你什么时候还有什么神器了?快,要真有,拿出来给你们家少爷试试,你也别舍不得,治好了少爷,多少赏钱都给你。” 一听主家这么说,小厮诚惶诚恐地取出袖子里的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黄纸,连声道:“老爷哪儿的话,小的连命都是李家的。” 那黄纸皱皱巴巴,实在不像是什么好东西。 李大人自从家里出事,也没有少求符咒,家里贴了很多,每一张都神秘莫测,一看就知道和街面上江湖骗子,卖来骗人的东西不一样。 可这一张,到和那些骗子们的道具差不多。 乌先生一张僵冷的脸上,却眉飞色动,虽然极力表现出不在意的模样,但看见的人都察觉到,他简直恨不得伸到黄符上去。 李汝辉一看便知道,这一定是好东西,连忙拿过来,放在孙子身上,高声问道:“怎么用?” 难道泡水喝? 那小厮也为难,喃喃道:“好像是贴在床头就行。” 李汝辉忙跌声喊下人们拿浆糊过来,那小厮迟疑了下:“老爷,直接贴就可以了。” 乌先生皱眉怒叱:“哎,暴殄天物。” 话虽如此,他还是小心地接过黄符,一闭眼,一咬牙,在扔在半山腰的软榻上一贴,又推着李明春躺下,只见那张黄纸,隐隐约约好像亮了下,又暗淡下来,李明春的面色肉眼可见,瞬间转好,精神也好了许多。 坐起身来,伸展了一下,拍了拍胸口,李大人松了口气,又有点儿担忧:“春儿,你可别乱动,再歇歇。” 那小厮也十分惊奇:“不愧是少爷,好得真快,小的也用过一张,可贴了一晚上,腹部的撞伤才见好,现在还有淤青。” 他这话一出,李大人还无所谓,乌先生都快哭了,恨铁不成钢地瞪着那小厮:“你知道这种最上等的灵符,这可是灵符,需要耗费多少精力,一个灵师,还要是钻研画符的灵师,一辈子也许都弄不出几张来,驱除邪祟,万试万灵,你们到好,大材小用,竟拿来治什么撞伤!咦,不对,灵符哪里来的?” 乌先生怒瞪着那小厮,头发都飞起来。张牙舞爪,看样子很想扑过去抓住他的肩膀摇一摇。 李大人也回过神,心下意外。 他家这小厮是家生子,从小到大都生活在李家,应该不会有什么门路,能弄到这等灵符才是。 李大人好歹也在京城当官多年,当然知道灵师们之间流传的灵符是怎么回事儿,几百年前,那东西曾经作为巨款使用过,后来能画的灵师越来越少。就成了珍稀品。高品质的,连宫里都不多见,平常由灵师敬献,也绝不会有这种立竿见影的效果。 小厮登时低头。支支吾吾。畏畏缩缩。 李大人放缓了语气。低声道:“没关系,你别着急,要是有什么为难之处。我就不多问。” 没准儿这小子有造化,在哪儿碰见个世外高人,谁知道高人有没有什么忌讳,他可不想犯了忌讳,再给家里招祸。 作为一个几十年敬鬼神而远之的正经读书人,家里接二连三出事以来,他是想不信这些也不行了。 小厮一听,再也顾不得别的,扑通一声跪下,磕了个头:“老爷,这是,这是一个年轻小姐昨日登门时送给小的的。” 年轻小姐? 李大人一回神,立时便想起在门口牵走石麒麟的女子,实在是他当时大为震动,认识的女子中,或许有如此能为的,也只有那一个。 “昨天那位小姐来过?” 李大人猛地回头,瞪着老管家,老管家也满头雾水,“老爷,昨日我陪您去上香了。” 几句话的工夫,好几个下人抖抖索索,脸色煞白,李老大人也不是傻子,那会儿孙儿昏倒,他太着急,也许还看不出来,此时却不可能察觉不出此事有异。 “怎么回事儿?人家小姐来找过我,为什么我不知道?” 李汝辉皱眉,“你们速速去打听,那位小姐可曾回了李家庄。” 这一等,就等了一个多时辰。 乌先生也稳稳当当地席地而坐,并不肯走,他面上不大显,心中实在好奇,李汝辉的意思,灵符主人乃是位年轻小姐,他就更好奇,也不知是哪个名门大派出身。 这样的灵符随手都能送人,肯定底蕴丰厚。 “冯家?于家?夏家?” 乌先生想许久,也想不出。 这些世家,其实都有些青黄不接,老一辈惊才绝艳,小一辈儿只能靠祖先名声勉强支应。 “我也许太久没回来了?” 他出去游历了五年多,都是去的偏远地方,刚刚返回,这时节消息不畅通,他也不太清楚,最近有没有利害的年轻弟子出师。 想了想,就不再多思多虑,要是真有能力,早晚会知道,他们这个圈子说大也大,可说小也小,有本事的人掩藏不住。 等了许久,打探消息的家丁垂头丧气地回来,低声道:“老爷,没见那小姐的车驾,听路过的商队说,人家好像往北走了,怕是要,要远行。” 李汝辉脚下一软,差点儿跌倒,脑子里一片混乱,深吸了口气,心中刚刚提起来的希望,一下子打碎——难道,难道他的祖宅,真的保不住了? “怎么就走了,怎么能这么走了?那位小姐,不是言而无信之人……” 那小厮见自家老爷如此心伤,终于忍不住,重重磕了个头:“老爷,都是我们的罪过,我们得罪了小姐……高人,您别着急,小的这就去给您把高人追回来,就是给人家磕头,让人家宰了我出气,我也,我也把人追回来。” 他呜呜一哭,好几个下人也都跪下哭。 李大人皱眉,马上就察觉出不对:“得罪?得罪谁?什么意思?” 顿时,这些下人噤声,谁也不敢吭气。 李汝辉面上阴沉沉一片,怒道:“还不说!” “我,我,小的想给高人的宝马下泻药,结果被察觉,这才……” 小厮终于承受不住压力,小声道。 李汝辉闭了闭眼,他已经想到会有个糟糕的结果,却不曾想,事情比他想得还要坏,举目,看向跪在地上的那些下人。 小媛一咬牙,猛地站起身:“祖父,你这是做什么,弟弟这不好了?人家要走就走呗,那么小气,还什么高人,我看就是碰巧了,身边带着点儿好东西,也不一定能指望,咱们这些日子请来的高人还少吗?哪个不是吹得能上九天揽月,还不是什么都干不了!我看您就别考虑了,早点儿把宅子给了人家云生大师就算完事儿。” “你闭嘴!” 李汝辉忍不住叱了自家宝贝孙女一句,瞪了周围的下人们一眼,“你们为什么要这么做?” 这些下人向来忠心,他怎么也弄不明白,为什么会得罪自己请来的客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二章 驿站 一帮子下人面面相觑,欲言又止,张了张嘴,支支吾吾地说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老管家老赵连声道:“老爷,现在不是说这个的时候,还是赶紧追上那位小姐,赔礼道歉也好,还是怎么样都行,总要把人给请回来才是。” 李汝辉站起身,脸色严肃:“好,我亲自去。”要真是家中下人怠慢,对方肯定十分生气,他不亲自去,怕是绝对请不回人家来。 “太公!” 小媛不敢置信,见自家祖父当真站起身上了马,脸色瞬间大变,“您什么身份,怎能亲自去……金胖子,你赶紧的,收拾收拾去把那什么,那个女人给找回来。” “是。” 金胖子连忙过去牵马。 李汝辉摇了摇头:“小媛,你顾着你弟弟,别四处乱跑,这事儿,用不着你管。” 说完,骑马就走。 乌先生眉毛一挑,想了想还是没有追过去,他到是想见那位小姐,不过到底矜持,万一若是人家不想来,他一个灵师出面,就有点儿不妥当,到时候是帮李家,还是不帮? 道边绿草如茵。 马车略有些颠簸。 红尘探出头看那官道路面,一边看一边摇头:“离京城还不算远,官道都这个德性,咱们大周朝的库银都用到哪儿去了?” 罗娘手里针线不停,也叹了口气:“谁知道呢,前阵子不是才出了边军闹饷的事儿。他们似乎有大半年没拿到补给,再这么下去,估计连叛乱都能出来,朝廷就借口说路难走,补给送不过去,让那些士兵再等一等,其实仔细想,朝廷说的也不全是借口,咱们大周这路啊,是个难题。” “噗嗤。” 外头隐约传来一声嗤笑。 红尘也笑了。 她和罗娘一本正经地说这些。还真是有点儿不符合人物形象。 马车走得慢。这些日子官道上人来人往,往外地任职的官员很多,旁边的马车上是那位乔灵均。 乔灵均这位传胪,进士老爷。本来都被安排在翰林院了。还是陛下亲自给安排的。也不知他哪来的能耐,竟疏通了关系,不在京城。反而要去地方。 说来也是巧合,他要去的地方正是杞县。 杞县那位县太爷做得极好,任职期满,高升去了,乔灵均下去补他空出来的职缺。 当然,笑得肯定不是乔灵均,而是他身边的小书童。 “咳咳。” 乔灵均脸上一红,有点儿不好意思,偷看了旁边的马车一眼,就怒瞪了自家小书童一眼。 那还是个十一二的小孩子,从小就跟着乔灵均,他家少爷到把他当弟弟来养,所以小书童一点儿都不见害怕,只是吐了吐舌头,被乔灵均哄着吃点心不再多话。 天色渐渐暗淡。 前面不远处就是驿站。 红尘他们一行人都停了车,暂时在驿站住下,乍一看去,整个驿站热闹的不行。 要进京城,这里是必经之路,来来往往的官员们大部分都在这里落脚,甚至还有一些商队,也花了大价钱来这儿住,哪怕住宿条件其实还远比不上附近的一些酒楼,可到底安全得多。 别看只是小小驿站,却是官府的地盘,士兵哪怕只有寥寥几个,对江湖大盗的震慑力也十足。有些绿林人士,宁愿去抢劫带了成百上千保镖的商队,也不会来冲击驿站。 毕竟要是招惹一个驿站,万一再有哪个皇帝陛下的红人,进士里面的翘楚在,有一星半点儿的损伤,你就等着官府出兵剿匪,天天跟你过不去吧,那帮子官员,大部分还是很担心绿林道上对自己不利,自家辛辛苦苦积攒的银钱,就是贪,也要贪个多少年才能积起来的老本,真要一不小心让大盗给弄了去,岂不是要疼的心肝肺都给坏了? 红尘她们有时候看个话本小说,里面偶尔有一些大侠专门劫掠贪官,劫来的钱财都分给百姓,然后一片叫好声,可实际上,现实中这样的大侠很少。 人家贪官身边养的打手,没准儿都比那些个大侠武功高得多,依托朝廷,打手们能得到最好的资源,要什么武器就有什么武器,吃得好,喝得好,待遇好,就是武功差一点儿的,也能很快练好,何况官府的人招揽手下,肯定招揽到的都是最顶尖的人才。 天下第一大帮,擎天帮大吧?实力够强吧?可他们行规第一条,不招惹官府,不涉及朝廷是非。 天底下‘鬼谷’只有一个。 连黄泉门那等一提起来,简直是神仙居处一般的地方,也不涉及俗世,当真入世,给人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忠诚。 忠诚有什么好处?官府的人喜欢,皇家的人喜欢,世家显贵们喜欢! 红尘盯着罗娘她们收拾东西,一边看书,脑子里一边闪过些凌乱破碎的念头。 思想这么一闪烁,她就不自觉叹了口气——真这么想的话,什么意境都没了,那些个让她沉迷的话本小说,看起来还有什么趣儿? 唔,毕竟还有大宗师呢! 武林中人,真想像话本里一般自在,除非武功高大大宗师那等境地,人数再多,围攻者再众,只要自己不愿意,就能飘然远去,那等人,才真正不怎么把世俗官府,朝廷的力量放在心里了。 可惜啊,这等大宗师寥寥可数。 整个大周,只有鬼谷先生一人,偏偏鬼谷先生还不涉足尘世。 北燕有一个,大宗师黎涛。 西狄雪山之上,文山公应该还在世。 大雍的龙王,神龙见首不见尾。已经有二十多年没露面,活着应该是还活着,大宗师们的寿命悠长,轻易死不了,但也算是威慑性武器,只要大雍不至于灭国,估计是见不到他了。 “除了鬼谷先生,其他大宗师都不收徒啊!” 红尘眨眨眼,说起来,还是大周占便宜。鬼谷先生门徒够多。虽然遍及四国,可他老人家本身是周人,即便自己心里没有偏向,别人也觉得他偏向了。 “给我们挑个好院子。小一点儿不要紧。要清净。” 一会儿工夫。罗娘和铁牛就把车上零零碎碎的东西收拾妥当,正和驿站的驿卒说话。 “得嘞,小姐。您这边请。” 这些驿卒到是客客气气,一点儿都不敢怠慢,干活也麻利,很快直接把马车让进一个小院子里去。 虽然只是个驿站,却也和大客栈差不多,除了外面的大堂,里面则是分成一个个的小院子。 来往的毕竟是官员较多,还有带着家眷,哪怕只停留一晚上,就算是要将就,也得有单独的空间才行。 跟着驿卒进了一小院,进门便是假山,山边还摆放一尊玉佛,花木扶疏,郁郁葱葱,看格局就很不错。 “你们这儿的布局很有讲究啊?” 红尘扫了一眼,便发现那些花木应该不是随随便便栽种,有一点儿意思。 驿卒嘿嘿一乐,冲着红尘竖起大拇指:“小姐一看就是明白人,咱们这儿建成的时候,夏家的一个灵师正打算出京,就在我们这里落脚,顺便指点一番,从那以后,咱们这驿站,来来往往的达官贵人,都很满意,很少出差错。” 哪怕是驿站,其实也怕乱,那些官员一多,就容易出乱子,出了乱子,倒霉的便是他们这等当差的。 “小姐,您几位先歇着,等下我给您烧些热水来,要是愿意出去吃饭,我们大堂上提供酒水伙食,您也可以自己开火,咱们小院里都设了小厨房,做点儿简单吃食还行。” 红尘点点头,就让罗娘抓了一把铜钱给他。 大家休息了片刻,其实也不算累,红尘也想热闹热闹,再说,自己开火很麻烦,他们明天就赶路,也没那个必要,干脆就去了大堂上。 驿站的伙食还可以,不算特别糟糕。 还有一个拉胡琴的老汉,和一个唱小曲的姑娘,姑娘长得甜美,年纪却小了些,只有十一二岁。 到底驿站,比较正经,唱曲助兴,就是唱曲,到没什么别的花样,这姑娘嗓子还不错,一曲乡野小调,也别有风味。 大堂里早有好几伙儿人已经推杯过盏,听着曲子,喝一口米酒,兴致颇高。 红尘也要了一壶,尝了尝,酒很淡,就是普通的米酒,不醉人,也没什么后劲,晚上喝一些对睡眠好,还不误事儿,驿站在这方面到有点儿分寸。 “这东西乃是国师府流出来的,别看瞧着寻常,实际上可是顶有用的物件,名曰仙人指路,不光是能指点迷途,还能寻人寻物。” 旁边有个身材颀长,相貌端正的中年男子,正跟围在他周围的几个客人说话。 啧啧称奇声一片,红尘闻言也略略动了点儿好奇心,站起身扫了一眼,还真是个不错的东西,用石头雕刻而成的老仙翁,慈眉善目,右手竖起,指着正前方。 虽然是石头雕的,只有拇指大小,可是色泽玉白,雕刻很显功夫,须发都清清楚楚,还仿佛时常被人把玩,隐约笼罩着一层荧光。 离得这么远,红尘就隐隐能感觉到此物气场稳固,是一件很不错的法器,不说上等,也是中等靠上。 红尘看了下也就算了,她真不缺法器,都不用像别的灵师一样,找人开光,或是去街面上淘宝似的淘选,她那个玉珏空间里卖法器的一大堆。 那些大能们,都有些喜新厌旧的毛病,有了新的法器,以前用的就变得占地方,非要处理掉不可。 到也正常,法器不像旁的东西,有用的才是好的,有些没用的留在家里,说不得还要冲撞自身气场,有害无益,若是那些大能未曾收徒。境界提升以后,原来用的玩意儿就用不着了,还留着也只是做个纪念而已。 除了一小部分有纪念价值的,那些成堆的旧物,谁都不会保留,可不就通通拿到二手交易版块上交易了了事。 吃过饭,驿卒给备好热水,红尘领着罗娘两个洗漱完,再泡泡脚,就倒下休息。 罗娘干脆住红尘的房间里。出门在外。她还是挨着自家小姐比较安心。 一时到没有睡意,红尘也是睡不着,干脆就闲聊天一会儿:“等回了杞县,你和小严也置办点儿地如何?京城虽好。其实杞县还比较安定。” 京城这边的土地很贵。罗娘她们一时到凑不出那么多银子购买。可杞县的地,她们想买的话一点儿都不难。 这两个都自立了女户,可还是家无恒产。红尘到没觉得跟着自己,能让她们受穷,可还是很了解这帮女孩子的心思,其他人拿了月钱,都攒起来置庄子置地,显然是一度很没有安全感。 “咱们冰铺的买卖做得好,赚钱也快,今年置了地,用不了明年就能赚回来。” 罗娘:“……” 她一时没说话,却叹了口气。 自家小姐不说视金钱如粪土,也不是耻于谈钱,可是对银钱什么,早就不看重了,早年也不是多看重,只是注重生活品质,赚钱都是为了让自己过得好。 现在这样务实的,按照小姐的话说,叫接地气的话语,大约也只有自己几个能听得到,若让别人听见,不知会不会认为她失了灵女的风度。 也许不会,罗娘侧过头,看了眼,唔,就算满嘴都是世间最俗气的东西,也不会有人觉得小姐俗,那叫潇洒,叫大气,叫不做作! 说了会儿话,就渐入梦乡,半睡半醒间,外面的大灯忽然亮了,有些窸窸窣窣的声音传来,还有人吵嚷说话。 虽然独住一座小院,到底这驿站就这么大,彼此挨得很近,有点儿动静左邻右舍就都别想睡踏实了。 砰砰砰。 两个人正犯迷糊,就有人敲门。 “郡主娘娘,开门啊,郡主娘娘,我们家公子爷没了,公子爷丢了,呜呜呜。” 罗娘揉了揉眉心,迷迷瞪瞪地坐起身,“听声音,好像是乔灵均家那小书童?” 对乔灵均,她们是不怎么熟悉,只听金状元说过,那人有点儿意思,做事儿一板一眼的,正人君子一个,却也不是不知道变通,待人接物很有一套,是个可结交的。 “怎么回事儿?” 红尘披上衣服,敲了敲窗户,“铁牛,去开门,把人领到客厅去。” 铁牛应了一声。 这会儿月明星稀,虽然是晚上,却还有些热,红尘只穿了单衣出去,也不见凉爽。 那小书童更是满脸泪花,额头上冒出大颗大颗的汗珠,坐立不安,见到红尘哭道:“刚才大家都在大堂里喝酒,外面有只狐狸跑出来偷油吃,一伙人就追了上去,我,我们公子也被一个粗汉给拉了去,没想到那群人追到个半山腰上的破山洞里头,竟有两个汉子昏倒,我们家公子爷也没了,呜呜。” 虽然哭,可这小子口齿清楚,到把前因后果都说得明白。 “别急,先出去看看。” 红尘带着罗娘和铁牛两个,朝着最吵闹的地处走过去,铁牛还拿了个小包袱。 他这包袱里面没有别的,就是银票和碎银子,走到哪儿带到哪儿,别看铁牛是个直肠子,其实做事有章法,只要他手里的东西不丢,就算车上的行囊全失了,他也照样能带着自家小姐顺利出行,还不会让小姐吃苦。 一群人聚在大堂,红尘进门也没人注意。 有两个汉子,像是商队的保镖,昏昏沉沉地倒在椅子上,一个驿卒忙着给他们扇风,好些人面上都露出几分焦躁。 幸好没多久,两个就悠然转醒,迷迷糊糊睁开眼,见身边一堆人头,登时吓得从椅子上掉下来:“哎?怎么回事儿?咱们不是追那狐狸呢?” “什么时候回来了?” 两个人惊疑不定,其他人都松了口气。 “还狐狸呢,我看你们一准儿是差点儿让狐仙给摄了魂魄去。” 好些人翻白眼。 小书童眼泪汪汪。高声道:“他们醒了,我家公子爷到底去了哪儿?” 众人面面相觑,这时见那个进士老爷竟还未归,尤其是一开始拉着人家出门的两个镖局的镖师,脸色都有些难看。 进士可不是一般人,他们一帮子粗人,真把一个进士,还是官老爷给弄丢了,非出大乱子不可! “这位小哥,你可别急。咱们叫齐了人手。再把驿卒都喊上,上山去找找。” “就是,赶紧去吧,我看那公子长得很俊。可别不是让狐仙拉走做了相公。” 小书童登时怒目。 刚才说话的那个讪讪一笑。闭上嘴不敢再胡言乱语。可其他人还真有点儿犯嘀咕。 这时候的话本里,狐妖鬼魅迷惑男人的段子一大堆,好些书生夜晚还喜欢作画。吟诗,读书,没准儿也想过,会有一个美丽狐女半夜登门。 当然,想归想,大部分都是叶公好龙之辈,真冒出狐女来,他们得自己把自己给吓死。 小书童紧紧跟着红尘,一步不离,在这些人里,他最信任的就是这位。 乔灵均在京城时,就颇为关注她,自然也知道她已经贵为郡主的消息,当时心中既为红尘高兴,可又有一丁点儿小小的失落,到不是说,他曾经特别喜欢红尘,只是见了那几面,有些好感罢了,但身为年轻男子,初尝爱慕滋味,还未曾萌芽,就被现实给掐断,总会有些难过。 小书童平日里离他家公子最近,不知道公子的心事,也知道红尘的身份。 一行人拿上家伙,驿卒那边都翻出好多年不用的兵器,打算进山,门外忽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 大家吓了一跳,几个驿卒连刀都抽出,一抬头,就见士多匹马闯进门。 为首的那个,竟然是个头发花白的老者。 那老人一眼看到红尘,脸上大喜,跳下来踉跄了下,也不让人扶,冲过来就高声道:“红尘小姐,李某给您赔礼道歉来了,我家下人无礼,若有怠慢之处,还请……” 红尘只当没听见,转头冲那小书童和周围的人道:“后山路不好走,我看这天色可能有雨,不要耽误,咱们快去找人。” 众人一听,也顾不上好奇这帮人马,齐刷刷绕过他们向驿站外走去。 李大人愣了下,刚想追出去,铁牛就一伸手,把人拦住,很憨厚地掰着手指:“你孙女扮作婢女,拿兑了狗尿的茶水给我们家小姐喝,不过小姐没喝,进了你孙女的嘴,扯平,你们让我们坐冷板凳,可你也把我们的麒麟原物送还,我们就不计较你的不敬之罪,你家小厮虽被我家的马踢了,可他喂泻药在前,我们小姐治病在后,就算两相抵消,还有,小姐说两张符,能解一灾,抵了麒麟的价钱,若你还不满意,要多少银子?或者我们把麒麟还给你?” 李汝辉目瞪口呆,听得都傻了,连铁牛口口声声的不敬之罪也没深思,家里下人对人家的确不够尊重。 他只知道家中下人不敬,可没想到,竟是闹出这么多乱子,别说人家一个小女生,就是他这把年纪,碰上这种事儿,也不会再和对方打交道,更别说帮忙! 一瞬间,他都有丢了宅子便丢了的心,奈何就在到驿站之前,下人追上报信——他老母亲的情况很不妙,非常不好!可是死活都要回家,说就是死,也要死在她自己的院子里。 为了亲娘,哪怕有一丝希望,他也不能放弃。 “小媛这个死妮子,我,我回头就让她给小姐磕头赔罪!”李汝辉大声喊。 红尘他们却加快速度奔向后面的山头,铁牛交代完,也不多理会,拎着包袱跟了上去。 李汝辉气喘吁吁,一时不知该如何是好,只能先跟在后面,赵管家的心思还细腻,小声问了问情况,这才知道驿站里竟丢了一个大活人,还是个官员,更是那位小姐的朋友。 管家看了自家老爷一眼,连忙高声吩咐,让自己带来的人也帮着去寻人。 大家一边登山,一边高声呼喊。 但是毫无回应。 “就是这里!” 没走多久,就到了一个黑乎乎的山洞前面,几个酒水上头,胆子很大的汉子,都不觉打了个激灵,猛然惊醒,低声道,“我们追着狐狸到这儿,看见它进了山洞,可我们追进去,却空空如也,不得已只好退了出来,没想到刚出来,老徐他们两兄弟就晕了。” “这地方邪性的很,咱们真要进?还不知道乔老爷究竟在哪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三章 阵法 看着黑洞洞的,仿佛择人而噬的怪兽一般的山洞。 一众人都有些迟疑。 那会儿追着狐狸脑子一热就冲了进去,可此时回过神,又想到有人莫名昏迷的状况,大家的腿都有一点儿发软。 “公子爷,公子爷!” 小书童高声呼喊。 回声阵阵,这等回音,越发显得那个山洞幽森恐怖。 一行人愣在当场。 这时,忽然有人道:“对了,那个什么,钱老爷,你不是从国师府买到一个法器,还叫仙人指路,这会儿能不能用来找人?” 那个曾显摆法器的客人一愣,脸上露出几分迟疑:“我到是用它找过我妹子,要不试试?” 试试就试试,总比什么都不做要好。 红尘立在一边看,心下到有些熨帖,一群偶然相逢的陌生人,居然如此热心肠,到比京城那些闲时呼朋唤友,有事一人也指望不得的世家权贵们好得多了。 法器被交到小书童手中,让他托着。 “它有灵性,你心中努力去想你家公子爷即可。” 中年男子一本正经地道,只看神色,就知道他是真心信任这个法器。 小书童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摸了摸法器,想了下,低声道:“确实是真法器,你拿着试试看。” 她的神色还算轻松,看小书童很是紧张,就笑道:“你看看这地形。两边高峰,中间溪水流淌,山洞的位置很不错,所谓藏风聚气,得水为上,在风水上来讲,此地不算是世间难寻的风水宝地,也是能旺一乡的地处了,若是有人长久居于此,必然有大好……” 她娓娓道来。果真让小书童的心情舒缓些许。 不过。红尘话音未落,就戛然而止,抿上唇,一言不发。 小书童却已经急不可耐地捧着法器。闭上眼默默念道:“公子爷。公子爷!” 法器竟当真一晃。 周围的人都忍不住揉了揉眼睛。仔细盯着看,就见那法器上浮现出一层薄雾。 中年男子立时兴奋道:“就是这样,怪不得叫仙人指路。当真是仙气纵横。” 红尘眯了眯眼,皱眉。 “啊!” 下一刻,小书童就惊叫了一声,差点儿松手,一开始还好好的,可一转眼的工夫,那个法器像个陀螺似的,在他掌心里飞快地打转,转来转去,手更是东南西北四处乱指。 “……” 众人无语。 小书童也快哭出声:“这,这可怎么找?” 他一发狠,也顾不上那么多,抓着法器就直接冲入洞内,其他人一看,也连忙举着火把跟上去。 山洞从外面看,也不算宽大,但进入洞口,居然不用弯腰,不算太过狭小,只是洞仿佛有些长,很幽深,浓雾弥漫,伸手不见五指,举着火把,一时间也看不到对面是什么。 众人一时间都提起一口气。 李汝辉这帮人犹豫了下,也跟上去,他们毕竟只是知道走丢了一个人,并不像其他人一般,曾经迷迷糊糊追过狐狸,心中到不怎么害怕。 进入山洞,走了不久,雾气好像越发的浓了,拿着火把也只能隐隐约约看到眼前人的后脑勺,面对面也瞧不清楚五官。走了好长时间,山洞竟然仿佛走不到底似的。 众人心中都一咯噔。 有胆子小的,登时打起退堂鼓。 “怎么回事儿?” “要不咱们回吧。” “不行,这地方太古怪,咱还是赶紧走,天亮了再来找也不迟。” “我们这火把似乎不太够用。” 大部分人,不是不耐烦,是精神紧绷,开始怕了。 小书童眼泪在眼眶里打转,强忍着不掉下来,半晌才道:“多谢大家陪我这么久,接下来我自己找,诸位先回去报官,等官府来查便是。” 红尘拉了小书童的胳膊,至少有一多半的住客,客气了几句,纷纷找了借口调头回去。 其实也不能怪人家,人家能陪着折腾这么长时间,又是无亲无故的陌生人,怎么也算够讲义气。 那个中年男子却没走。 “我不怕,我这仙人指路帮了我好多次,别管这地方是不是邪门,有听在,万事不愁。” 剩下十几个人,慢慢腾腾地走,走了没多久,众人都觉得身体有些沉重,气喘吁吁,还有人的腿脚都开始疼,依旧看不见尽头。 这帮子住客简直都要吓坏了,一开始还窃窃私语,这会儿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 自然有人后悔,可这会儿再分开说要回去,又有点儿不敢,小书童也很紧张。 “咦?前面有东西,你们看?” 忽然,小书童叫了一声,众人抬头看过去,果然看到黄色的,显得很幽暗的一团光,正由远及近。 “谁?什么东西?” 有人大喊了一句。 前面却一点儿声响也无。 小书童浑身哆嗦,小声咕哝:“郡主娘娘!” 红尘拉着他的手,吐出口气,高声道:“大家注意,都靠过来。” 其他人一惊,猛地回头看她,一时间十分惊讶:“咦,还跟来两个女子?” 随即回神,想起来他们的确带着两个女人出门找人,说来也奇怪,自己当时怎么就没觉得有任何不妥之处,按照常理,大晚上一群人出去找走丢的人,怎么可能带着女人? 罗娘和红尘两个,明明看起来弱不禁风。 但当时,大家愣是没人提出异议,好像很自然地接受红尘跟他们一起过来。 一行人面面相觑。 红尘皱眉:“你们没有发现?山洞里太安静了。” 众人这才惊觉,除了彼此之间的谈话声。整个山洞安静的要命,好像连风声都没有,明明今天是大风天,在山洞前面喊一嗓子,还能听得到回音,此时大家说话,声音却仿佛被禁锢在周围,一点儿回荡声都没有。 好几个住客都忍不住缩头,挨得更紧了一点儿。 “什么东西!” “有东西过来!” 那个中年男子,从袖子里拿出一把镶嵌了珠宝的匕首。一个驿卒更是一下子把刀拔出来。 前面黄色的光越来越近。很快就到了眼前。 驿卒猛地一刀劈过去。 红尘猛地皱眉,直接上脚,一脚踹在驿卒的腿上,让他扑通一声跪倒。伸出手拎住小书童的衣领。拉着他后退一步。还不等众人惊呼,就高声喝道:“嗡嘛呢呗美吽! 金光闪烁,雾气散了散。 “啊!” 眼前忽然出现一张脸。 众人纷纷躲避。又吵又闹。 红尘摇了摇头:“别害怕,都是自己人。” 半晌大家安静下来,这才发现对面来的竟然是刚才转身离开的那几个。 “……” 一众人面面相觑,齐齐打了个冷颤! 尤其是又绕回的几个住客,一个个的脸色发白,头冒虚汗,浑身软绵绵的毫无力气。 “鬼打墙,是鬼打墙,我们被困住了,这下子肯定出不去。” “怎么办?我们老爷还等着我送货回去,人家买主限定了时间要收获,要是出不去可如何是好?” 不愧是商人,这种时候第一时间想到的还是他家生意。 幸好此时人还算多,大家聚在一处,即便感觉到诡谲的阴森气息,终究没有被吓得失态。 小书童身体更是抖擞的和筛子似的,但一听鬼打墙,反而顾不得害怕,高声嚷嚷道:“鬼打墙之类,才不用担心,郡……小姐以前就遇上过好几次,次次平安无事。” 他年纪小,童言童语,别人本不应该信,可是刚才红尘念咒时的金光,大家伙可都看得清清楚楚,这会儿所有人的目光都集中到她身上,颇为殷切。 红尘眨了眨眼,神色很安和,笑道:“放心,我知道是怎么回事儿了。”要是刚才那些人直接出去,没有从对面过来,她反而不太确定,这会儿却是清清楚楚。 摆摆手,沉吟片刻,小声道:“你们都闭上眼,彼此都拉好,不要掉队,我先送你们出去。” “我家公子……” “放心,我也知道你家公子在哪儿,先送你们出去,回头再把你们家公子带出来。” 小书童咬了咬牙,还是小声念了句——‘我相信郡主娘娘’,就点头应了。 他心里明白,大家伙很害怕,都急着离开这古怪的地方,再说,虽然郡主说得轻松,可谁知会不会遇见危险,他不能那么自私,只想着自家公子爷,还是应该以大局为重。 红尘先伸手取下小书童手里的那个仙人指路的法器,随手拿了帕子一包,还给中年男子:“这东西现在没有用,只会坏事,我先封了你收好。” 中年人愕然。 红尘看了看洞穴顶端,顾不上他,盯着那些住客,一个挨一个,抓住彼此的衣袖,闭上眼睛。 众人只觉得如在雾中,轻飘飘的,本能地被拉着慢慢吞吞地走路,也没走多长时间,差不多也就半盏茶的工夫,耳边隐约听到风声,还有些雨水落下。 “呀,下雨了?” 红尘笑眯眯地道。 大家连忙睁开眼,雨珠淅淅沥沥,天上繁星依旧存在,大晴天的竟然也下了雨。 “呼,出来了?” 一群人都松了口气。 只有小书童还是满脸忧虑,其他人全是眉飞色舞,真是出来之前也没觉得怎么样,山洞里走这一圈儿,还真让人再也不敢轻视那些神神怪怪的东西。 “奇怪,咱们进去的时候时间那么长,没想到这么一会儿就出来了?” 大家看红尘的目光,都带出几分异样。 李汝辉心中更是不知是喜是悲。瞥了老赵一眼,刚想上前去说话,就见红尘扫了扫他们:“徐掌柜没出来?” 众人一愣,这时才惊觉——那个徐掌柜,就是从国师府买到法器的那位,竟然不在其中。 立在东边一个汉子更是惊讶:“不对啊,我应该走在他后头。” 一群人心中一慌,忍不住离得更近一点儿,周围斑驳的树影里,似乎都藏了让人心惊胆战的东西。 红尘到是不慌。叹了口气:“是我大意。他那法器似有不对,只是我没太当回事儿,还让他拿着。” 想了想,取了一个火把。插在山壁的缝隙中。红尘招呼大家过来。占据山洞一角好躲雨。 这帮人个个摇头摇得和拨浪鼓似的。 红尘登时一笑:“诸位进来看看,里面比外面安全。”她拿了张黄符,一甩烧成灰烬。轻轻撒在地上,又吹了口气,那些灰烬竟然围绕出一个大大的圈子,抵着墙壁。 “你们站在圈子里,我不回来,千万别出去。” 这些人期期艾艾的,可一想到是人家小姐领着人脱险,总比他们有能耐,还是磨磨蹭蹭地钻进了山洞。 一走入圈子,雾气就瞬间散了。 一行人:“……” 哪里有他们想象中,比黄泉路还要恐怖的长洞窟,虽然这个山洞不算特别的小,但一眼看过去,还是能清清楚楚的看到洞底的山壁,就是比想象中更宽阔些许。 “就这么个山洞,我们是怎么走那么长时间的?” “哇哇哇!” 别人只是奇怪,小书童嚎啕大哭:“我的公子爷,公子爷!” 他本来听红尘的意思,还满含希望,他家公子就在洞内,奈何现在一眼看到头儿,连他家公子的毛都没看见。 其他人显然也反应过来—— “那,那徐掌柜人在哪儿?” “不就在那儿?” 红尘扬眉而笑。 众人顺着她指的方向看过去,只看见灰突突的石壁,连小书童都脸上发白,惊恐地看向红尘——郡主娘娘莫不是发癔症?那地方空荡一片,什么都没有! 虽已经入了夜,不过月光如织,火把又多,小小山洞,宛如白昼,随意看一眼便能看得明明白白,别说大活人,连个活物都不见。 所有人惊骇注目下,红尘溜溜达达溜达到山洞中间,靠着墙壁伸出手。 “啊啊!” 那条手臂洞穿墙壁,一下子消失了一大半。 “呼……” 然后就冒出来一条褐色的袖子,紧接着徐掌柜的半个身体出来。 扑通。 有人站立不稳坐倒在地。 李汝辉一瞬间瞧红尘的眼色甚至显得有些恐惧! 说起来仿佛很轻松似的,但旁观者有那么一瞬间,甚至觉得红尘把手伸到冰冷的黄泉去,将徐掌柜的尸体给带回来了。 “终于……你们去哪儿了,差点儿没吓死我!” 那半个身体开口说话。 所有人脑子里嗡嗡嗡,现在还没人昏过去,还是要承认大家伙的精神都挺坚韧。 红尘稍稍用力,就把他整个人都拖出,推着他出去。 那群人一时间都有点儿不敢靠近,不过火把照耀下,徐掌柜的影子拖得长长的,吐出来的气息还带着酒气,怎么也不像是……什么不可言的怪物。 一回神,好些人就围观去叽叽喳喳,问他到底怎么回事儿,都去哪儿了? 徐掌柜也出了一头冷汗,站了半天,才小声道:“我还想问呢,你们怎么一眨眼就消失掉。” 鸡同鸭讲了半天,才勉强说清楚,徐掌柜也不知怎么回事儿,总觉得身上阴冷,有什么不好的东西在身后追,就随手把自己的法器拿出来,睁开了眼,没想到一睁眼,手里本来拉着的袖子就不见了,前后无人。 “我在黑漆漆的道上走,隐约能看见前面有一点儿亮,就那么走啊走,走啊走,走得我都快吐了,胳膊让人,呃,应该是那位小姐抓住,一晃眼就看见你们!” 众人听得毛骨悚然。 “小姐,这究竟是……” 半晌。他们才想起问红尘,红尘正沿着山洞慢慢走,偶尔停下看一看,闻言笑道:“我不是说过?此地算是风水宝地,想来已经有人发现了,还给它盖了个戳。” “呃,戳?” 这东西又不是什么物件,也能盖戳? 还是小书童恍然大悟,猛地一拍手:“我知道,我听我们家公子说过。有些灵师相中了哪块儿风水宝地。一时间用不上,就会留下个石碑什么的作为记号,说明是自己先发现,其他灵师再找到了。那也不能随便拿来用了。” 红尘点头:“一样的意思。只不过这位更霸气。” 她足下点地。居然轻飘飘地漂浮起来,长袖飞舞,双足悬空。平稳地立在半空中,就像她的脚下踩着什么东西一样,托着下巴作出思考的表情。 因为太过随意,似乎不是什么大事儿,小书童话还没完,就一下子给噎回去,眨了眨眼,再也说不出话。 其他人齐齐抬着头看,哑口无言。 整个山洞安静得要命。 红尘略一低头:“是气场的原因,我这位同行在这里设置了一个笼罩范围很大的阵法,你们刚才就是陷入其中,才会一直走不出去。”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那咱们是闯进了人家的地盘?” 这可不妙,很多传说中都说起过,有人误闯仙人禁地,轻则殒身丧命,重则遭受诅咒,阖家世代不宁。 他们越想越心惊肉跳。 红尘失笑:“我看阵法起码有十几年没有启动过,虽然不知道那灵师是不是还活着,不过,看他布置的阵法,很不喜欢国师府出来的法器,说不定和国师有仇!” 这话一点儿都没有安慰到人。 和国师有仇的灵师,更恐怖了有没有。 红尘看了小书童一眼:“你们公子也在,等下我再琢磨琢磨,把他安安全全带出来,别担心。” 说完,她就又埋头研究,不多时,展颜而笑:“有了。” 话音落下,整个人便如泡沫,瞬间消失无踪。 “天!” 明明有心理准备,小书童还是捂住心口惊呼,其他人面面相觑,都不敢动弹。 小书童更是心里怦怦乱跳。 只是也就片刻工夫,众人还来不及害怕,墙壁中红尘就又拽着一个大男人挤出来。 正是乔灵均。 他头发有点儿乱,脸上眼睛略有些红。 “阿嚏,阿嚏阿嚏。” 一出来就连打了好几个喷嚏,小书童扑过去抓住他的袖子,嚎啕大哭。 乔灵均很是无奈,叹了口气拍着他的后背哄。 这一帮人都心不在焉,不大关注乔灵均,反而更多地看向红尘。 小书童搂着他家公子追问个不停。 乔灵均却是走到红尘面前,深深一礼:“若非小姐,乔某说不定性命不保,还望小姐受我一礼。” 别人看不到,他当时却看得清清楚楚,红尘一出现,身上的灵光,就驱散了他身前身后一切阴霾,还有那些缠着他不放,非要他陪着玩的东西,也瞬间五体投地,恭恭敬敬地退下去,连吱都不敢吱一声,那种气势,那种压迫力,他在任何人身上都没有见过。 乔灵均忍不住又看了红尘一眼。 现在看来,明明只是个很美丽的女子,也没见有太大不同,若不是他身上还带着一股子闻了许久的怪味,他甚至觉得刚才发生的一切都是在做梦。 “晚上我随大家追一只狐狸,没想到一转眼大家都不见了,我竟误入一奇怪的洞窟,很矮小,根本看不到出路,不过大家伙进来找我的时候,我都听得见,只听你们的脚步声一会儿近,一会儿远,我使劲喊,你们却听不到我的声音,要不是有红尘小姐,这次恐怕我不死也要疯了。” 众人听了,都有些后怕。 “老天,今天的经历,可真足够我拿回去说一辈子的。” 其他人抹了把汗,全有一样的感觉。 李大人深吸了口气,转头看赵管家,管家面孔僵硬:“我这就让小顺快马加鞭,沿途不许停,马上去把孙小姐带过来给人家磕头赔罪。” 现在已经不是赔礼道歉,而是赔罪。 一护卫愣了下:“可是现在下雨呢?” “别说下雨,就是下刀子,也让她马上给我滚过来。”李大人捂着脑袋怒道。 不光是他们那宅子的事儿,得罪这么一个有大能力的灵师,晚上还敢睡觉吗? 赵管家身为礼部尚书的管家,也算是见多识广,他主子不信那些灵师,他却是信的,还有几个灵师朋友。 在他看来,红尘这样的手段能力,京城那些有传承的世家弟子,也比不上。 得罪了这种人,等到你家破人亡那日,说不定都不知道敌人在哪儿! 李大人也只能庆幸,人家小姐很明显心胸宽广,还乐于助人,是个性子极好的,他前一次还和对方结了善缘,也一直以礼相待,无半点儿不妥之处。 只希望对方看在他一个老头子的面上,别太和小孙女计较。(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四章 幻 雨淅淅沥沥地下,天上到还有星光。 众人围着红尘,眼睛里冒出无数小星星。 红尘低声道:“在山洞里有法阵也有机关,你们看到的墙壁,有的是真的,有的是幻觉,再加上法阵指引,有时候大家以为自己在沿着一条路走,其实早就拐入其它甬道,大家都在兜圈子,这次还算幸运,两伙人分开还能重新碰到一处,否则可有大麻烦了。” 所有人听得似懂非懂,但这时候,也顾不上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大家都不愿意在山洞里多呆,宁愿冒着雨出去。 几个商户更是急得冒汗,一抬脚就向山洞外面走去。 众人看着他们一路走到山洞门口,就和看不见洞口一般,一拐弯又绕到东面,再绕到南面……反正就是出不去。 剩下的人目瞪口呆,忍不住背脊发寒。 红尘失笑,拿出一张符纸,凭空点燃,那些人就一愣,随即吓得四顾,拔腿向这边跑。 一路跑回黄符的灰画出的圆圈里,满头大汗,直打哆嗦。 红尘摇了摇头:“这法阵可一时破不了,我带你们出去,千万不要走散了。” 这下谁都不敢乱来,老老实实地闭着眼,再让红尘一连串地牵引出去。 离开洞口,大家伙宛如再世,眼泪都要落下来,再也不肯回头,一溜烟地往山下跑。 乔灵均跟在红尘后面,咬了咬牙。低声道:“我其实……” “我知道。”红尘一笑,“放心,没事儿,回去歇着,这世间生灵无数,本也不只是有人类存在,我会确定一下,它们是不是害过人,再做处置。” 乔灵均这才吐出口气。 说实话,他是受了点儿惊吓。可那异类也没怎么样他。是他一不小心误闯了人家的家,总不好再让那些住客们知道,惹出什么是非,但真要放任。他也有些不安。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句话他还有点儿信。那东西万一要是个以人为食的,他一言不发,岂不是害了别人。 把事情交给荣安郡主。他就放心了,回过神也不由苦笑——他一个大男人,竟然把这等事理所当然地交给一个女子,还是一个很年轻的小妹妹。 不过也没什么,他再怎么样也得承认,这方面人家郡主才是专业的,他还是躲远一点儿,别去添乱。 就是乔灵均不说话,红尘也还是要再进去一次,她见过的灵物不少,可真没见过里头那一种。 像那种能吐人言,和没有灵气的普通人交流的动物,应该算是妖怪了吧。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妖怪。 红尘这些年养了很多灵物,不过灵物有灵智,只有她自己知道,也只有她能看得见别人看不见的世界,有时候她自己也怀疑,自己不断地养下去,或许她的小茉莉,她的老山参,都能修成人身,变成正正经经的妖仙之流。 想一想就很有成就感呢! 一群人匆匆忙忙冒着大雨回了驿站。 大家都累得不轻,离天亮也不远,全都洗漱干净就蒙头大睡,明天还得赶路。 偶尔也有人议论几句,那山洞若真是什么大能的洞府,里面设置了那么厉害的法阵,说不定有天材地宝存在,也可能有什么神器,仙器之类的留下,留待有缘人。 可惜他们让折腾了这一回,想想就害怕,有宝贝也不敢去拿了。 红尘也回屋,闭目养神,顺便把玉珏空间打开。 说来奇怪,这次玉珏空间里居然很安静。那帮子大能谁也没提法阵的事儿,更没提山洞里藏的东西。 红尘扫了一眼,发现很多大能的头像都是灰色的,全没有上线,到是有几个头像亮着,可她一看,竟然都无法交流,全是连玉珏空间都没有激活的新人。 她得到空间也有好几年,渐渐也知道点儿这方面的信息,好像这类玉珏空间有很多,具备一定条件的人都能得到,但一万个里面,也许只有一两个能很巧合地遇上灵魂规则相符的主人,可以被使用,至于能被认主的,那更是寥寥可数。 据说有一阵子,好几千年就没有一个新人出现,最近上面不知道做什么呢,好像多了一点儿,但……红尘觉得,她属于那种特别特别幸运的人。 在最近新人中,她是唯一一个能得玉珏认主的。 好像剩下的人,都不必抱有大希望了。 放在她现在写的话本小说里面,她这种人,应该算是禀天地气运而生的佼佼者。 “噗嗤。” 红尘忍不住一笑。 罢了,就算是有大气运的人,也不能随便乱作,再把自己的气运给作没了,还是认认真真,踏踏实实地过日子要紧。 小睡片刻,天一亮,驿站里那些人就互相打了招呼,留下姓名地址,各奔东西。其实就是留下信息,除非常来京城的那些,大部分人一生都再难相见。 罗娘她们也收拾东西。 李大人一直偷偷摸摸守在门外不远处的花园里,也不敢太张扬,怕影响了人家小姐,好在如今天不算冷,就算下点儿下雨,反而清爽凉快,他站在外面也热不到,冷不到,更不算累。 就在李汝辉以为,他恐怕得等很长时间,好生吃一些苦头,这才能让人家消气,说不定还消不了气时,红尘竟大大方方地走出门,做出一副刚看到他的模样,似乎昨晚的无视,就是真没看到,客客气气跟他说了几句话,大意是感谢李大人还回石麒麟,想必给现银李大人是不屑收下。 “若是李大人有需要红尘做的事儿,您老尽管提。只要不为难,看在我家麒麟的份上,我也不会不答应。” 话说得是很温和,可里面透露出来的意思,就是彼此之间没有交情,只谈利益交换,你送还了麒麟,我也还了人情,你要是觉得我这人情还得还不够,那尽管再提要求便是。我要觉得是举手之劳。勉强算等价交换,闲来无事帮你做了也成。 李大人苦笑——他只不过是给了人家一个自己用不上的石头麒麟,人家送的黄符还救了自己孙子一命。 怎么也不能说,孙子的命比不上区区一法器。 张了张嘴。李大人有点儿张不开。在礼部任职多年。他是再懂规矩不过的一个人,就算心里想为了母亲,为了一家子做一点儿倚老卖老的事儿。也不免犹犹豫豫。 “小姐千万别这么说,麒麟本为小姐所有,原物奉还也理所当然,何况小姐救了我家孙儿,实乃大恩大德,乃是我李家该还小姐一个人情才是。” 终究,李大人咬咬牙,还是打算等小媛过来赔罪,再好言相求,即便这位小姐不肯再登门,他也认了,总不能玩什么威逼利诱吧,这次是要和人家有很强能力的灵师打好关系,套套近乎,又不是专门跑过来得罪人家的。 李汝辉牙疼,心疼,浑身疼,眼巴巴看着红尘让人收拾完行囊,塞给驿卒一把赏钱,驾着车潇潇洒洒离去。 “哎。” 赵管家也头疼的要命:“老爷,咱还跟不跟?” “我看小姐是要走官道,咱们绕到前头去等,怎么小媛还不来?” 他想了想,还是决定使苦肉计吧,招数不再老,有用就行,直接让小媛那丫头负荆请罪。 红尘却是进了山,又重返她遇见的那个山洞。 罗娘忍不住好奇:“小姐,里面到底有什么?您怎么神神秘秘的。” “唔,有个佳丽在。” 红尘一笑,随手抓了件法衣,墨色的,往身上一批就下了车,“一起走,你们等在门口。” 其实不用罗娘和铁牛过去,只是怕这里再有人误闯,还是留他们看护一下。 按说这片山林又不荒芜偏僻,就在驿站附近,不用骑马,走路也就是一盏茶不到的工夫,早应该有人发现不妥,竟然到今时今日,才有人误入,也是怪事儿。 红尘穿着法衣就进了山洞,径直向前走,要是别人看他,还以为他是穿过了墙壁,可她其实是打开机关,进了墙壁上的活动门。 “很有意思。” 以后在自己的地盘也建造几个类似的机关暗室,无论是藏人藏东西,还是遇到危险之后逃生杀敌,都极好。 还有一个好处,林旭偶尔也抱怨,在京城他手下的那些人,训练都不好找地方去训练。 有了法阵,直接都塞到法阵里,想怎么训就怎么训,说不定还能让孩子们认真学些五行八卦之类的知识。 光靠死记硬背地背书,可比有真实体验差得远,经历过几回阵法,他们自然而然就主动去接受这方面的东西了。 红尘穿过阵法结界,推开一扇石门,就看见一大片碧色的湖泊,湖边上还摆放着一些蒲团,零碎的锅碗瓢盆,居然很有生活气息,不像是荒郊野岭的洞穴。 “出来。” 拍了拍手,红尘轻声道。 一个蒲团抖动了下,就从里面钻出一只毛茸茸的小狐狸,火红色,跟个小火团似的。 那蒲团似乎是用狐狸毛制成,一只小狐狸躲在里面,还真不容易被发现。 小东西抖了抖耳朵,抬起头,露出水汪汪的眼睛,怯怯地看着红尘,试探地伸出脚走了两步,又缩回去,一只狐狸,居然流露出一种向往又恐惧的表情来。 红尘两步过去,抓住它脖子后的皮拎起来抖了抖,小狐狸四只爪子蜷缩,耳朵一下子倒下,像小老鼠一样瑟瑟发抖。 “……你是女娲娘娘吗?” 红尘:“……” 女娲什么的,当年她在玉珏空间里还看过好些神怪资料,也看过小说,其中就有女娲补天的故事,知道女娲是圣人。为此她还写过类似的神话故事。 还有……她哪里像半人半蛇来着? 再说,这只小狐狸怎么知道这个名字? 红尘一转头,就看见旁边的一块儿大青石上,躺着一本手抄本的书——《上仙》! “……” 远远一看,字迹飘逸,上面还有注疏,再一翻看封面,上面写着个乔字,显然这书是乔灵均抄写的,不是原版本。 红尘吐出口气。她真是吓了一跳。差点儿以为眼前这只会说话的小狐狸,是从玉珏空间里蹦出来,要不就是它也有个玉珏空间,否则怎么知道那些空间里才有的东西。 别说空间的情况。一只身在荒郊野外长大的小狐狸。按说连人世间的事儿都不该太清楚。 “女娲娘娘。我和爹娘没有乱动这儿的东西,什么都没有动,我不是坏孩子。” 小狐狸抬头。细声细气地道,眉眼间仿佛有些后怕,有点儿心虚内疚。 红尘一时沉默,仔细看周围的环境,小狐狸百无聊赖地挂在她身上,过了许久,到渐渐情绪舒缓下来,似乎特别享受地在她手腕上蹭来蹭去,时不时还偷偷伸出舌头舔一舔。 “好香啊!” 口水横流。 红尘甚至有一瞬间觉得它是把自己当成块儿可口的大肥肉,不对,狐狸的话,应该是大肥鸡腿,不过小东西个头这么袖珍,那是一点儿威胁力都没有。 “你住在这儿多长时间了?有没有主人?” “没有主人,我一出生就在娘娘的宫室,唔,一二三……一二三……我也算不清楚有多少年。” 一人一狐狸,腻在一块儿小声说话。 没一会儿工夫,小狐狸就和红尘变得特别熟悉,挂在她身上腻腻乎乎死活不肯走,还领着她在洞内逛。 一边逛一边嘀嘀咕咕:“娘娘,你带我去找娘好不好,她就在下面,可是我进不去。” 红尘一愣。 小狐狸领着她走到湖边一块儿青石后面,“就在这儿!” 红尘看了一眼,就认出它是最普通的传送阵,没有什么危险,在鬼谷外就有一个,以前还能直接从谷外传送到山上,后来好像坏了。 她当年没试过,只是听说。 正迟疑,玉珏隐约发热,她的身体不自觉就跨前一步,金光闪烁,再一睁眼,入目的就是一座宫殿。 宫殿已经是断壁残垣——最上面挂着一块儿牌匾,上面写着——娲皇宫三个大字。 红尘直接无语。 三个字笔画很奇怪。 她记得在玉珏空间里听人说过,这三个字应该是什么简体字,大周也有草字,到是不难辨认,可大周应该没什么人光明正大地在牌匾上用什么草字吧! “娘!” 小狐狸叫了一声,就扑到玉石台阶上。 那上面有一张完整的狐狸皮,非常大,有一人那么长,毛色特别鲜亮,简直和活的差不多,还隐隐有奇异的光泽,怎么看都不像普通的狐狸皮。 小狐狸在上面滚来滚去,眼泪吧嗒吧嗒地掉落,呜呜咽咽地哭喊:“娘,呜呜,娘……” 红尘皱了皱眉,就听小狐狸在那儿丢三落四地哭诉,貌似这只小狐狸其实根本就没见过她的母亲,只是渐渐长大了,脑子里自然有母亲给它的传承,除了一些基本的知识之外,还知道自家娘亲就在这里面,它就一直一直住在洞中,很少出去。 小狐狸都快把毛给哭得湿透了。 红尘抓起它,擦了擦眼泪,就哄着它说话,小东西扒着自家母亲不放心,呜呜咽咽诉苦,说它一个人呆在山洞中,特别孤单,也特别害怕,一开始只能吃山洞里的野果子,喝泉水,后来到山上捕猎些田鼠之类,再之后,偶尔去偷人类供奉给山神的贡品,或者去山下的驿站偷些吃食。 “娘娘,你看那边,那个是留给你的。” 哭了好久,小狐狸终于止住眼泪,期期艾艾地指了指宫殿正中央的一个巨大的宝座。 红尘看了一眼,上面居然是一本书,封面是玉石做的,中间还有一个圆形的凹陷。 她走过去,忽然发现这个凹陷很眼熟。略一沉思,连忙把手里的玉珏取出来,试了试,居然正好能放进去。 红尘也不知道为什么,脑子一热,就把玉珏塞到里面,下一瞬间,整本书光芒闪烁,嗖一声,钻进了她的脑袋。 嗡。嗡! 脑子里响了半天。红尘眼前恍惚一片,闭上眼,却感觉到有一本书牢固地占据了脑海一角。 本能地触碰了下。 眼前仙云缭绕,一座悬空漂浮的小岛上。仙鹤悠然飞翔长鸣。碧蓝色的湖泊中有仙禽追逐嬉戏。红尘坐在岸边,一低头,正好看到水中的自己。 她穿了一身青色长袍。是男装,头发只简简单单用一根玉质的簪子挽起…… 脸也有些不同,还是精致漂亮的五官,却多了几分仙气。 她脸上的表情很温柔恬静……可她怎么会拥有这样的表情? 手边放着一个长卷,上面的字迹,似乎模糊不清,可她仿佛能看得懂似的,正打算仔细看,耳边忽然传来一声——“青鸾!” 她回过头,隐隐约约瞧见一个绰约的影子从对面桥上走来,是个看不清楚容貌,气质到和林师兄有些相像的男子。 那男子走到她的身边,牵起她的手,那是一种很珍惜的牵法,就像捧着一个易碎的宝贝,轻不得,重不得。 “真的要去?” 男子的声音缥缈如烟。 红尘听着……自己清脆地笑起来:“这是好事,大功德,身化万千世界,与天地共存,别人求还求不来。” 男子笑了笑。 红尘眼前渐渐变得虚幻模糊,隐约见那男子站在一片明黄色之下——“愿剔除仙骨,永不继帝位,生生世世,游走世间……哪怕她再也不会记起一切,只剩下一缕执念,也望能相伴左右。” “她命主孤独,不是良缘。” 空中浮起一声叹息。 明明那声音很轻,可不知为什么,红尘听在耳朵里,竟落了泪。 “娘娘,娘娘!” 小狐狸拿爪子抹红尘的眼泪,她猛然惊醒,一回过神,先顾不上小狐狸,只听玉珏空间里一片大骂声。 “怎么回事儿,忽然上不了线!” “就是啊,这几千年都没出现过这类情况吧!” “有没有高权限的,知道发生什么了没有?” “别吵了,好像最高议会那些大能也再讨论,他们也一下子登录不了。” 红尘捂住头,本能地觉得,也许和自己有关,但这事儿也太稀里糊涂,她从头到尾,就没感觉到什么不同,好像就是和往常一样,随随便便遇上点儿稀奇麻烦,然后她解决了……而且,不能‘上线’这一特殊情况,可没发生在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他们怎么编造出上线这种词儿的。 红尘叹了口气,不再多想,这些神神怪怪的事情,明显和她的现实生活没有干系。 “我要走了。” 耽误这么长时间,也不知道罗娘她们会不会等得很着急。 小狐狸满脸的不舍,把头埋在它‘母亲’身上,支支吾吾地道:“娘娘要记得回来看我,我还小,不能跟娘娘出去,不过您放心,我会好好守着您的宫殿,除了您之外,谁也别想进来!” 红尘:“……以后出门小心,别被人抓住,你身上的灵光很纯净,以后要保持,不要随便伤人。” 她觉得,要是小狐狸一直不伤人,也许有朝一日,真能变成妖仙,真正化为人身。 小狐狸乖乖地点头:“对了,我吃的小果果,娘娘拿走些当零食如何?” 红尘被她领着去看了看,一地朱红色的果子,很是漂亮,尝了一颗,入口即化,那滋味简直比她吃过的任何一种水果都更美味。 怪不得狐狸吃了这么长时间的果子也不觉得腻烦,她拿了一颗,还收集了些种子,打算回去种一种。 出了山洞,罗娘他们等得实在是有点儿着急,估计她再耽误,那两个都要勇敢地闯进去了。 “走。” 红尘笑道,隔着窗户挥挥手,看着那红色的小耳朵隐没在草丛间,才放松身体软在车内。 罗娘眨了眨眼:“小姐,可找到什么宝贝了?” “唔,也许吧。” 红尘迷迷糊糊睡了过去。 罗娘满头雾水,什么叫也许? 官道上。 永安城的界碑处。 李媛一脸不耐,气道:“太爷,我看您是老糊涂了,让我跟她道歉,还负荆请罪?她算什么东西!你知不知道我被她整得多惨,真见到她的人,非掐死她不可!” 啪! 李大人登时气得甩了她一巴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五章 人祸 “你,你打我?” 李媛眼睛一红,泪珠滚落,“你孙女快被人欺负死了,你不想着给我出气,还打我?” 李汝辉皱眉,咬牙:“你被欺负?就算是真的,那也是你自找的,还敢乱说?谁让你支使下人做那等事,还往待客的茶水里,茶水里……你看看你的样子,还像个女孩子吗?更别说人家还救了你弟弟,小媛,我告诉你,今次由不得你了!” 想起弟弟,李媛气焰稍微低了些,随即仰头,“哼,谁知道是不是她的功劳,就算是好了,她那符能治好,云生大师也肯定行,说不定咱们还更放心,用得着她!” 李汝辉差点儿给气得吐血,像这样的孙女,肯定不能往人家小姐身边带,想了想,脑子里忽然冒出个念头来。 要是只有灵师才能处置那座宅子的话…… “老赵!” 天上还在落雨。 虽然是夏日,雨水到不算暴烈,只是淅淅沥沥的,和春雨差不多,给酷热的天气带来丝丝凉意。 这样的天气适合好眠。 红尘也睡得迷迷糊糊,好像做了一些乱七八糟的梦。 “咦,小姐的玉珏呢?” 罗娘在一边给她收拾新要穿的衣服,一摸她随身的荷包,竟然空空如也,登时吓了一跳,脸上的汗都冒出来。 那玉珏就算不贵重,也是很重要的东西。 红尘睁了睁眼,笑道:“在我脑子里。现在玉珏不需要了。” 罗娘怔了下,满头雾水。 其实也好,虽然本身拿着玉珏也不算不方便,而且认主了,丢了别人也不能用,可到底还是有丢失的可能,现在直接进入脑中,只要没有糟糕的影响,到省去很多麻烦。 不过这会儿玉珏空间里各种纷乱的消息一大堆,红尘就一直没上去说话。她本能觉得。自己身上的变化,还是不要告诉任何人为好,万一说几句泄了底,总让人不安。 “吁!!” 马车骤然停下。 红尘抱着软垫失笑:“又是那位李大人。” 罗娘也笑:“小姐本来就打算去他家看看的吧。这会儿还故意折腾人家。” 虽然那一家子很无礼。可谁让他们家运气好。蒋婵很有可能对这位李大人不太友好,要不然也不会偷偷摸摸送一个做了手脚的石头麒麟过去。 红尘伸了伸懒腰:“蒋婵在我家的麒麟上动手,无论她想玩什么。说不定事后会故意暴露一下,让李老爷怀疑上我,就算不怕,也腻歪人。” 只可惜好像幸运不肯垂青那位阿婵小姐。 “既然夏蝉想挑事,小姐可一定要去搅合搅合,什么都不为,只要她不高兴,我们就高兴。” 罗娘整理了一下衣襟,撩开门帘,先跳下去,再伸手扶自家小姐,低声道,“只是上赶着不是好买卖,先让他们家那群不着调的吃点儿苦头再说。” “唔,不用咱们动手。” 红尘笑眯眯下了车,就看李大人恭恭敬敬地立在道边,一只手按着他孙女。 那小女生被绑了起来,背上背着个一捆荆条。 她到是像有点儿不服气,眼睛发红,只是自家祖父在,她闭口不言,一声不吭。 红尘失笑,还不等说话,李大人就一揖到地:“我这孙女太不像话,任性妄为,轻慢了小姐,哎,老朽在此发誓,回去必然好生管教,若她再冲撞小姐,不用小姐动手,我必打断她的腿,让她以后都别想出去胡闹!” 这话里透露出来的狠劲,到不像是假话。 红尘挑了挑眉。 小媛终于忍不住,急道:“太爷,您用得着这样吗,不就一座宅子,咱不要了,送给云生大师,大师自然能解决一切。” “噗嗤!” 罗娘笑出声。 红尘也莞尔。 李大人刚想训斥自家闺女,听眼前的小姐笑,不觉惊奇。 红尘摇了摇头,抿了抿嘴唇不说话。 李汝辉也不追问,转身让赵管家递了个包袱过来,双手捧着,送给红尘。 铁牛很随意地抓住,递过去。 红尘打开看了看,眨了眨眼:“这是你们家宅子的地契?李大人这是何意?” 小媛吓了一跳:“太爷?” 李汝辉本来心疼他宅子心疼得要命,发生了那么多事儿,也不肯松手,此时却什么要求都没提,直接送人,面色还很郑重,并无多少不舍。 “我家宅不宁,恐怕真是此宅院惹祸,若是给了旁人,也是害人不浅,但在小姐手中,想必绝不会出乱子。” 李大人叹了口气,“这也是我的私心,虽然宅子不在李家手里,但毕竟李家世代居住于此,多少辈经营,才有了如今的模样,就算松手,也不能所托非人,红尘小姐虽然与老朽相识不久,但你的心性品格,我都知之甚深,还请小姐万勿推辞。” 小媛整个人气得跳脚,顾不上身上背着的东西:“太爷,我都答应了,要给云生大师,您怎么能让我失信于人!” “哼,就你一口一个云生大师,如此殷勤,还闹出如此大的乱子,我也不能如你之意。” 李汝辉心下有些腻歪。 他对那位大和尚到没什么反感,还有点儿感激,可最近小孙女一直吵吵,要把宅子相送,即便不是大和尚的意思,他这心里头也不舒服。 红尘一开始没打算要,但一转念,笑道:“老大人可能忘了,你家若有长辈在,或许忘不了,几十年前,你们这宅子也发生过类似的事儿,家中的子孙。频频出事,就有和尚登门,说宅子风水坏了,有不洁之物,必须搬走,若把宅子卖给他,他细心调理些年,或许能恢复,其他人若乱住,轻则伤身。重则丧命。” 李大人一愣。 “后来有另外一位灵师路过。认出那个大和尚是江湖‘千门’中人,精通诈骗手段,就依照江湖规矩上前挑战,把人给弄走了。也使得贵宅逃过一劫。” 红尘笑道。“我看啊。老大人这次,也是让人做了手脚,祸事来自人为。人为为的,恐怕就是你这个宅子。” 李汝辉愕然。 小媛也呆了呆,登时气得面上飞红,“你,你,我看你才是骗子,才想骗我家的宅子!再说了,这些事儿我都不知道,你一个外人又怎么能知道?” 红尘笑眯眯把地契扬了扬,扔给铁牛,让他放回车里,小媛哑然——要真如她所言,红尘是骗子,如今东西人家也到手了,完全没必要说破。 李汝辉面上阴晴不定,半晌低下头:“其实,我也有预感。” 他都没多怀疑,就相信红尘的话。 他和他那笨孙女不同,到底是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他家那宅子往日怎么住都不生是非,又无改动变化,忽然出事,本能觉得是有人使坏。 想到此,李汝辉就打了个哆嗦,更没打算把宅子要回来,那些鬼蜮伎俩,他不害怕,家中老的老,少的少,他也只是个早就离开朝堂的老头子,没有年轻人的勇气和冲劲,比起颜面,还是自家人的性命要紧。 “总之,我不信,你,你把地契还来。” 小媛咬着牙,一脸愤恨。 罗娘皱了皱眉,对这小丫头片子半点儿好感也没有,红尘也不看她,转头冲李大人道:“我看对方的手段颇为恶毒,如果大人不依了他们的意,恐怕那些人会恨上大人也未可知,您还想把宅子送给我吗?” 李汝辉一怔:“怎会如此无礼?难道他们还要赶尽杀绝?” 要是对方的目标是房子,那就算从自己手中拿不去,只要令想法子拿到便是,难道还会害死他们李家人不成? 红尘低声一笑:“说实话,我观李大人还有孙小姐的面色,可真是不太好,不过,暂时不必担心,我那道灵符,并非一般大路货色,在李家也不只是能治病救人,还能保护诸位万邪不侵。” 李汝辉登时松了口气,心跳声也平稳了些,他心下知道眼前这位小姐有那么大的能耐,不至于哄他,说的都是真的,越发觉得自己和人家结一善缘,再划算不过。 红尘笑了笑,轻飘飘瞥了李媛一眼:“只是这位小姐要当心,我的灵符,保护人可是比较挑剔,不是什么人都能得她庇佑。” 李大人猛地转头,看向他孙女。 李媛也有一瞬间毛骨悚然,随即故作镇定地扭过头,厉声道:“在我面前招摇撞骗?你知道云生大师是什么人?他是大云寺的高僧,受过国师指点,你算什么!” “唔,大云寺别的都好,是在收徒弟方面招人诟病,都快传遍四国了,弟子中良莠不济,讲究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说起来,曾经还传闻说,当初你们李家碰上的骗子假和尚,后来就入了大云寺当了真和尚,至于是真是假,这么长时间过去,到无法确定。” 红尘轻描淡写地道,“不过小姐到不用太担心,我看你绝无性命之忧,只是要小心点儿自己最看重的东西才好。” 李媛冷笑,扭过投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神态:“你到是知道的很清楚?好像比我们家自己人还了解我们似的,太公,这人若不是不安好心,她调查我们作甚。” 罗娘一笑,斯斯文文地道:“我们家小姐身在家中也能知方圆五十里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让你一个小姑娘那般招呼,怎么可能不了解一二,反正现在是你们李家主动跑过来求我家小姐,别管送宅子还是做什么,都是你们李家主动,若是你们不想小姐多事,我们可还要赶路,就此别过也无妨。” 李汝辉心里一咯噔,深吸了口气,捋了捋胡须,客客气气地道:“小姐。别和这死丫头计较,我家那座宅子差不多算是空了,除了老母亲病情加重,还未曾移走之外,已无他人,万望您跟我回去看看。” 一来,他得费些力气劝母亲放宽心。 二来,是真想确定一下,自己的祖宅到底是什么情况。 红尘这次到没推脱,很轻松就答应了。上车便走。 李汝辉轻轻吐出口气。看李媛还一副眼睛不是眼睛嘴巴不是嘴巴的德性,心里不痛快,皱了皱眉,刚想让人把小姐带下去反省。脚步忽然一顿。 “小媛……” “太爷。不是我说你。你可别真让一个不知道哪儿冒出来的女人一忽悠,就分不清里外,人家云生大师可是救了你的孙女。还为你奔波劳苦,明明无欲无求,竟让咱们家如此误会,让人家知道,还不要气死了……” “你的脸!” “脸?” 李媛满头雾水,一转头,几个下人面露惊恐,看着她的脸都张口结舌。 她心里顿时升起一丝不好的预感,忍不住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脸,一摸神态骤变。 “镜子,给我镜子!” 李家这边自然不会带着镜子,罗娘很好心地翻出一面打磨光亮的铜镜递过去。 “啊!” 李媛只看一眼,就失手扔了,身体剧烈抖动,翻了个白眼昏死过去。 李汝辉急得直冒汗,忙招呼管家:“快,快看看小姐。” 又是掐人中,又是呼喊,总算把李媛弄醒,她一醒过来就吓得嚎啕大哭:“太爷,呜呜,救命啊,救命,我要毁容了,那,那还不如死了好。” “闭嘴,别闹!” 李大人也吓得不轻。 他这个孙女在家能如此受宠,除了李家人不重男轻女之外,自然也是因为她小时候可爱,长大了漂亮,是个美人胚子,可现在脸上居然长了一脸的脓包,仿佛一瞬间长出来的,红黑相间,狰狞恐怖。 “对了,云生大师,我要找云生大师。” 她顾不得别的,飞快地跳上马,飞奔而去,李大人使劲喊了两嗓子,还是喊不住人。 红尘一笑:“走吧,回李大人府上,想必很快就能见到那位云生大师,我到要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李汝辉忽然想起刚才这位大小姐的提醒——她才说,要小媛小心她最看重的东西,她最看重的,岂不正是容貌? 他一呆,“小姐,我这孙女无礼,我,我一定让她给您磕头,您可千万别不管她!” 赵管家也扑通一声跪下,磕头不止。 别看他平日里没少鼓动老爷教训孙小姐,可他也是看着自家小姐长大的,半点儿也没有少疼爱。 红尘笑道:“唔,脸不重要,事情要一件一件来做……李老大人,请!” 说完,落下车帘,一挥手,铁牛就驾着车掉头上路。 李大人再想喊一声,世上再没有比脸更要紧的,也不敢乱来,只好闭嘴。 回去时到比来时快得多,也急得多,车马不停,天尚未黑,已经看到了李家庄的袅袅炊烟。 李汝辉松了口气,举目四顾,找他孙女,连连吩咐赵管家还有其他家丁下人去找人。 四下一问,李媛还未回来。 到了地头,红尘却是不急着看这至少名义上已经属于她的宅子,而是立在半山腰,看看附近的风水。 这里的确算得上灵秀之地,青山绿水,仿佛有灵,连那些花草树木,也比别处的活气些许。 “咦?” 红尘目光一顿,转身站高了些,托了托下巴,若有所思,眨了眨眼,莞尔笑道,“李老大人,我们等得人来了。” 李汝辉本亦步亦趋地陪着她,闻言举目远眺,果然看见自家孙女火急火燎地拼命催动马匹,那位据说出外访友的大和尚云生大师,也骑马跟在她身后,远远而来。 若说以前,他对这位云生大师还有几分感激,现在心中却充满猜忌。 他也不知为何,总觉得相比看起来很有高人风范的和尚,他更信任红尘,李汝辉也算见多识广,自从四十岁以后。他的直觉就很少出错。 话虽如此,李大人却未曾表露出哪里不对,还是亲自上前迎接,就和以前一样。 “阿弥陀佛!” 大和尚道了声佛号,目光就落在红尘身上,微微凝滞,显然见到她很是意外,嘴唇一动,装作不认识的样子,轻声道。“这位就是李小姐提到的……那位灵师。果然是年少有为。” 话里却露出几分不屑。 红尘心下暗笑,这人明显认得自己,偏偏装作不识,显见是不打算戳破她郡主的身份。毕竟她若是郡主。别管这人是不是和尚。见面要先行礼,气势就弱了。 “大和尚是大云寺的高僧?云字辈的?我到和大云寺方丈是忘年交。” 云生和尚一噎,一时说不出话——人家和方丈是忘年交。他岂不是自动自发矮了一辈,还能说什么。 咳嗽了声,大和尚眨了眨眼当没听到,一笑道:“我听闻女施主怀疑李家之事,不是天灾乃是**?” “怎么?云生大师不相信?” 大和尚目光微冷:“贫僧不才,对风水玄术有些研究,我看这宅子是因为年久失修,又因为这些年李家庄地势升高,风水突变,煞气激增导致,若有一位佛家高人,坐镇其中,调理风水,或许能平安无事,若是其他人贸然插手,恐怕会有杀身之祸。” 李媛不知从何处找了一个幕笠遮着脸,一直沉默不语,此时忽然扑通一声跪下,跪在李大人脚下:“太爷,您把宅子给云生大师吧,让他慢慢查出缘故,救救孙女,孙女要是,要是一辈子这副模样,还不如死了好!” 她连大夫都不看,貌似已经认定自己的脸毁容是一定的,唯一的希望只有眼前的大和尚。 云生面色不变,脸上含着慈悲,但嘴角也略略动了一动,仿佛有些不屑,也有些得意。 李汝辉脸色难看之极,心痛如刀绞,他也不是不疼孙女,看到孙女如今的模样,难受的要命,闭上眼,良久无言。 红尘到仿佛没看见这边的大戏,东转转,西转转,猛地一拍手:“我知道了!” 声音极大,所有人都扭头看她。 “原来这一类厌胜术竟然还存在。”她笑了笑,扭头看向李大人,挑了挑眉,“我还以为是哪家的高人出手,闹了半天都是些鼠辈,李大人,你这宅子的问题,解决起来半点儿都不难,很是容易,我要真把宅子送我,可吃了大亏。” 李汝辉吐出口气,面上露出几分喜悦,强忍了半天,笑道:“小姐的意思是……无须调理很多年?” “一时片刻也就够了。” 红尘挑挑眉,失笑道,“放心,我给处理好,就在你家住几日,若是再无妨碍,便把地契还给你,我可不是那种随便图谋别人祖宅的人,真做这等事,我还怕招报应,身为灵师,不积功德,必不长寿,到是有些惯于做歪门邪道的家伙,不怕报应,不怕折寿,我活得好好的,还想活得更长些呢。” 一边说话,红尘漫不经心地走到宅子东门处,又退后几步,四下看了看。 “就是这里,大人,找人挖吧。” 云生和尚本来低眉而立,仿佛并不在意,一看红尘站得位置,脸色稍稍一变,终于忍不住厉声道:“你如此轻率处置,难道就不担心稍一改变宅子的风水,再给李家招来更大的祸患?若不小心,恐怕还会伤及自身!” 李媛猛地捂住脸,高声道:“不要!!” 下人们面面相觑,都看向李汝辉。 李大人一愣,看了红尘一眼,一咬牙:“挖!” 红尘笑了。 云生双手握拳,掌心里钻出一条青黑色的,只有小拇指粗细的蛇,宽大的僧袍袖子盖住,别人都未曾看到。 他一张嘴,发出一阵人类听不到的,细微的声响。 唰! “啊啊!” 一道青光,飞落在李大人面前,刺入地下,还有一条蛇在青光闪烁中挣扎不休。 李汝辉后退三步。 好几个下人吓得扑过来扶着他。 红尘一伸手,那把青色的短刃就嗖一下,又回了她的手中,罗娘走过去捡起死得不能再死的蛇甩了甩:“好东西,虽然有毒,可有毒的蛇才香,回头我给小姐烧一小锅蛇羹,虽然比不上曲三娘的手艺,却也勉强能吃。” 云生的脸色又红又白。 红尘咳嗽了声:“罗娘你可斯文些,没见人家大师慈悲为怀,心疼毒蛇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六章 宝藏 “毒蛇要伤人,我们吃了它很正常,除了毒蛇它娘,别人心疼个什么劲儿。”罗娘扫了那几个面面相觑,停下掘地的下人,温温柔柔地道,“诸位,劳烦快些,小姐等得肚子都要饿了。” 几个下人本能地继续挖。 半晌,咯嘣一声,仿佛触到硬物。 “老爷,底下是石头,挖不动了。” 云生的脸上没多余的表情,呼了声佛号:“阿弥陀佛,看来是老天不让女施主乱来,以免挖断龙脉,再招祸患。” “能随便被挖断的龙脉,也只能是死龙,大和尚别说外行话。”红尘笑了笑,抬头道,“不用挖了,铁牛,把石头搬出来。” 铁牛大跨步地走过去,一弯腰,两只手居然轻轻松松地插入地中,一提就提起一块儿跟磨盘似的大石头,云生手一颤,猛地缩回袖子里,愕然抬头,正好对上红尘似笑非笑的眼睛。 他的脸色一点点变得阴沉。 众人却没注意,低头看过去,登时一惊。 “老爷,里面有东西!” 李大人自然看得清清楚楚,就连李媛也愣住。 那是个叉子形状的金属物体,上面浮现出一层黑漆漆的东西,也看不出是铁质还是铜质。 一时间,没人敢碰。 李大人浑身发冷,甚至都不用红尘提醒,他也看得出,那不是什么好东西! 李媛再不信任红尘,眼见当真翻到这等物件。心中也不觉有些惊疑,忍不住偷偷看了云生大师一眼。 她比自家祖父更清楚,那个小丫头根本没在家宅附近停留过,到是这个云生大师前些日子一直在附近徘徊,还时不时挖挖探探,尤其是挖出东西那一块儿,以前李家人都没在意,此时一想,貌似这个大和尚的确在这块儿做过点儿什么。 云生板着脸,不再说话。 红尘笑道:“你们退开。这可不是你们能碰的东西。”她自己过去。拿了块儿帕子,直接把黑突突的玩意拣起。 云生大和尚张了张嘴,红尘瞟了他一眼,随手就把东西握在手里。细细把玩。 李大人头上冒汗。问道:“小姐。这究竟是什么?” 红尘想了想:“陈国圣宗皇帝的皇后王氏,与陈国长公主之间敌对三十年有余,长公主曾求助师门。得一厌胜物,形如刀剑,上附着阴煞之气,埋在皇后的寝宫之外,使得皇后不过三年,便郁郁而终,后来陈国大宗师为皇后报仇,又杀了长公主,还因此招来构陷围攻,死于下毒,这件事儿外人不知,陈国皇帝的起居录内到有隐约的记载,还有人说,陈国亡国,恐怕就是起于那次厌胜之术。” 李大人愣住:“小姐的意思,也有人用厌胜术对付……我?” 他到也听说过这些,早年厌胜术并无好坏之分,人人可用,但如今那都是传说了,因为发生过一些事儿,朝廷视为禁术,天下四国对这种手段,都严厉打压,那些灵师们也视其为歪门邪道,从不允许门下弟子修习。 就连有些魔道还有人光明正大地修炼,但这种却让人说是鬼蜮伎俩,无人愿意拉下颜面学习,灵师们都见得少了,何况是这位前任礼部尚书大人。 李大人想到此,脸色登时很是难看,轻声问道,“不知道小姐可有什么对策?” 就算破解一次,让人盯上,岂不是还有第二次,第三次……这种事儿,防不胜防。 红尘笑了笑:“没事儿,灵师用异术害人,还把镇物给留下了,自然要让他受点儿教训,消停些日子!” 李大人顿时松了口气。 一直立在一旁,只旁观,从头到尾没说过一句话的乌先生,闻言却脸色大变,猛地走了一步上前:“你要破坏镇物?” 红尘点点头,她到一早就注意到他,没办法,一堆萝卜里冒出一只兔子,他就是那只兔子,想不注意也难。 “但我看这镇物有灵念附着其上,保护力很强,除非灵力比对方强上很多,要不然恐怕……” 咯嘣。 红尘随手拿了张符贴在身上,直接捏碎了那东西。 乌先生:“……” “……咳咳,咳……” 云生和尚的脸瞬间灰白,强忍了半天,也没忍住,直接喷了口血。 乌先生看了云生一眼,又看红尘,目光落在她眉心刚刚一闪而过的那一抹光亮上,忽然脸色骤变,瞪大了眼:“你是?” 他倒吸了口气,差一点儿脱口而出的话又吞了回去,脸色一正,整个人都变得恭谨客气许多,转头看了一眼云生,冷声道:“这镇物已是法器,和主人气息相连,如今被毁,主人也会伤及元神,若是不小心调养,恐怕多年修为毁去大半……这位大师,乌某看你气色不佳,用不用给你把把脉,开两剂调理的药?” “不劳操心。” 半晌,云生和尚才一字一顿地道。 目光没在红尘的身上停留,也不看满脸惊慌失措的李媛,反而盯着李大人。 这一次,他一直挂在脸上的,那种充满慈悲的笑容,再也不复存在,露出一股子阴冷的煞气。 “有些事情,李大人还是想清楚,有些人,你可得罪不起。” 李汝辉脸上一寒,目中露出强烈的怒意,冷笑:“我到和云生大师同样的意思——不劳费心!” 他可不是什么软柿子,在朝多年,就算退下来,门生故旧一大堆,哪能随随便便就让个什么东西威胁!李汝辉的确不大愿意和灵师,尤其是有能力的灵师结仇。但人家都欺负到自己头上,还忍气吞声,那又有什么意趣! 只有李媛,满脸的惶恐惊惧,眼看云生和尚转头踉跄了下,缓步离去,蠕动了下嘴唇,哭喊道:“我的脸,我的脸怎么办?呜呜,救命!” 李汝辉心里一颤。咬牙不语。 乌先生看了红尘一眼。却什么也没提,李汝辉顿时回神,一把抓住自家孙女,厉声道:“跪下!” 扑通。 李媛跪下。 “不是跪我!” 李媛猛地惊醒。捂着脸转了个身。跪倒在红尘眼前。只知道哭,嘶声裂肺地哭,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李汝辉叹气:“孽障。孽障啊!” 所谓儿女都是债,现在他家的孙女就是巨大的债。 “小姐,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这孩子不懂事,都是我们做长辈的没有教好……” 这时,李家那边忽然来了一顶轿子。 李汝辉一看,立时心中大惊:“娘!娘怎么来了?” 他娘亲中风好些日子,连说话都困难,移动也费事,平日里根本死也不肯离开房间,最近又病情加重,怎么忽然出来? 轿子停下,一个银发的老太太慢慢吞吞地下来。 李汝辉连忙上前,一把扶住,脸上惊吓的神色一时半会儿收不住。 老太太的脸色还是不好,可她站得直直的,背脊都没有弯,哪里还有一开始眼歪嘴斜的模样。 “娘,您,您这是好了?” “好了。” 老太太走过去,恭恭敬敬地冲红尘行礼。 红尘可不敢受,连忙让开,她两辈子加起来恐怕都没人家大,哪里敢受这么一位老人的大礼。 “多亏了小姐,要不我家这傻儿子还不知要吃多大亏!” 她老人家叹气,“听说我儿把宅子送给了小姐,小姐大义,没收他的,老身在此谢过,哎,这宅子是先夫千叮咛万嘱咐,只能原貌小修,不能随意买卖,要是小姐真收了我儿子那地契,老身也没法子,只能去家庙呆着向祖宗们赔罪去了。” 李汝辉愣了下,这话说得跟自家出尔反尔似的,连忙看红尘,生怕她生气。 不过红尘却没那么小心眼,也没有多想,主要是人家老太太说话很诚恳,哪怕说得内容有点儿不对味,可诚恳的话语,总会让人觉得舒服,不至于憋气。 “这个,我这个曾孙女,您看?” 说了几句闲话,老太太叹了口气,还是提了一句。 她自家的曾孙,总还是心疼。 红尘失笑,一本正经地道:“我到是有一道秘方,可以让她恢复,只是,恐怕要吃些苦头。” 还不等李汝辉和老太太说什么,李媛早忘了自己和红尘不光没有交清,还有些龃龉,一脸感激涕零:“只要能好……无论什么苦,我都愿意吃!” 好吧,那就喝童子尿,马尿,配黄连,还有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药材。 看药方,什么蜘蛛丝,蚕丝,蜈蚣什么的,简直应有尽有。 李媛登时脸都绿了。 李汝辉有那么一瞬间,还以为红尘在报私仇,不过,等到两剂药下去,李媛脸上的疮竟然稍稍好了些,这下子,她再也不抱怨,强忍着恶心,愣是一次不间断地喝药。 老太太也有些惭愧,忍不住道:“真是……老身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红尘笑眯眯。 其实老人家半点儿都没猜错,她就是故意折腾,不过,除了些无关紧要的胡来,那配方的确美容养颜,当然了,就是不吃药,李媛也能慢慢好转。 没看老太太好转得最快,当初可是中风,比她那张脸严重的多,现在走路虽不是很稳当,以她这个年纪来说,也算相当健康的。 李家热热闹闹地准备了丰盛的宴席,好生款待红尘他们几个。 虽说这边不打算要宅子,但李汝辉还是很殷勤地请她多在家里住几日,总要确定一下,这座祖宅确实恢复正常了才好。 李家的酒宴还可以。 出门在外,吃喝都比不上在家时,如今享用一番正经的美食,红尘她们还算开心。 罗娘都少少地喝了点儿酒。 酒过三巡。李汝辉皱着眉,满脸疑惑:“我这祖宅,虽然不算很差,风水也不错,可是京城中比我们家宅子好的,不胜枚举,像云生和尚这样的人,为何要觊觎它?” 李大人很有自知之明,他也知道,他们李家算是有些传承的大家族。但还不至于让一个高明的灵师惦记。 那位云生和尚。别管心思如何,本事绝对不小。 红尘看了老太太一眼,见她也有些好奇,应该不知道。沉吟了下。低声道:“我本也不知。不过看到那个云生,到知道一点儿,当然。更多是猜测。” 李家老太太和李汝辉都扭过头看她。 “不知道李大人有没有查过族谱,你们这座宅子,并不是李家祖先所建,它原本属于陈国刘氏清韵所有。” 李大人一愣:“刘,刘……” “没错,当年陈国唯一一位女主,虽未曾登基为帝,却也只有一步之遥,垂帘听政四十年,名望恐比陈国历代国主都要高得多,相传,她之所以有如此成就,是因为她曾经得到过一个宝藏,那个宝藏帮助她爬上了皇后之位,又以皇后之尊,掌控整个国家,刘后在世时,曾经写过一本凌春阁笔记,在里面语焉不详地记录,她生平最重要的宝物,就藏在她与一人的初识之地。” 宫闱秘闻啊! 在场众人,无论是八卦还是不八卦,都很有兴趣听。 红尘轻声道:“你们这座宅子,正是当年刘后的宅子,也许那位云生也知道这些,想在这里面找到刘后当年的宝藏。” 李汝辉:“……” 他整个人都不好了。 “荒唐!” 老太太哭笑不得,“我家世代居住在此,要真有什么宝藏,我们早就发现了,还用得着等他?” 红尘莞尔:“或许那位有特殊的寻宝方法也说不定?” 李汝辉怔了下,若有所思,还真有些相信,毕竟那个云生这事儿做得太果决,他就是不想信,心里也犯嘀咕,叹了口气:“要真有什么宝贝,能早点儿翻出来才好,翻出来就不招人惦记了。” 若是一直被惦记,他也会觉得很头痛。 扫了他们的表情一眼,红尘笑道:“要是李大人真想找一找试试,我到是觉得您这座宅子,的确有一些暗藏的机关,当然,我可不敢保证。” 李大人猛地站起来,吓了一大跳。 他只是在瞎想而已,真没觉得自己能找得到什么宝藏,再说,他们李家在祖宅内住了这么多年,虽无大规模翻修过宅子,过个十几年,总要小修一下,怎么看,若是真有宝藏,他们早该发现才对,一代人发现不了,从祖上到如今,难道就没人知道? 呆立良久,还是老太太咳嗽了声,面不改色地道:“先吃饭,吃饱喝足,就再烦劳小姐为我们指点迷津。” 红尘笑眯眯地继续慢吞吞吃饭。 只是李家那一家子,却是食不下咽,味如嚼蜡。 好不容易等到红尘吃完了饭,她就领着众人出了厅堂,没像李汝辉他们想象的一样,去那些隐秘地处,而是去了最大,最显眼,经常有孩子们游玩,也是常常邀请客人赏玩花木的大花园里。 举目四顾,红尘笑道:“好地方,这个园子,怕是从一开始就有吧?” 李汝辉扭头看他母亲。 老太太迟疑了下,仔细一想,笑道:“还真是如此,看看那几棵大树,听说都有好几百年的历史了,我以前听我老头子说起过,他太爷爷就喜欢在树上坐着读书,说是读书时更容易静心。” 李汝辉也点头。 他小时候也爱到这片园子里来。 红尘离得远一点儿,仔细看了看,点点头,刚想开口,天空中飞来一群鸟,叽叽喳喳,飞入茂密的树叶里消失了踪迹。 老太太微笑:“我们这园子连冬天都不缺少鸟雀,有时还能招来天鹅呢。” 红尘微微一笑:“正该如此,我猜你们家这一棵桃树,曾经有过三次枯荣,是不是?” 不用老太太说,李汝辉就道:“小姐所言不错。别的我不知道,不过我们家这桃树三枯三荣到是真的,当年我爹爹还说,这些老树怕是和我们李家气脉相连了,它枯,李家就有衰微之征兆,只是每次都能化险为夷,桃树也枯而不死,理应视为吉兆。” 红尘轻声道:“说是吉兆到也不错,你们这个园子。以这几棵树为阵眼。布置了一个阵法,似乎想隐藏什么东西,李大人想找的,也许就在里面。” 李汝辉吞了口口水:“不知小姐可能帮李某破解阵法?” 红尘托着下巴:“唔。我到是建议李大人找一位精通阵法的灵师。我可不敢保证。” “若是可以。还是希望小姐能施以援手。” 除了一事不劳二主之外,这等事儿,他终究还是想找一位信得过的灵师。 现在在李大人眼里。红尘无疑是相当能信得过的一个。 红尘笑了笑,也不多推辞:“好吧,反正阵法这东西,都是以五行八卦为基础,一通百通,到不算难。” 事实上,她最不怕的就是阵法。 红尘嘴里说着没有把握,可她溜溜达达走过去,依照次序,挨个摸了摸八棵大树…… 然后,众人眼前一花,只听轰隆隆一声,最中央的,那个青石砌成的圆形花坛,居然活动起来,慢慢升到一人高,居然露出来一个大洞,根根蔓蔓连接在一处,到处是灰突突的草木根茎,但它就是很自然地变成一个半圆形的大洞。 李汝辉:“……” 忽然一下子觉得,他家不像是自己家了。 众人面面相觑。 虽然李家这些人都有点儿心痒痒,李汝辉也好奇,可一时竟不敢进去。 那些个看见神神秘秘的地方,马上就想着跑进去看看的,必然都是年轻爱做梦的人,在场的除了亲信下人,只有老太太和李汝辉两个李家人。 他们显然没那种冲动。 咬了咬牙,李汝辉还是道:“我去!” 他不去,难道要让老母亲去? 红尘也没阻止,只是交代李大人带着一张护身符,若是发现不对,马上返回。 要知道,若底下真有什么厉害的机关,就是红尘自己下去,她也心里没底,还是不要太逞强为好。 一狠心,李大人撩开袍子,系在腰上,弯下身慢慢向里面爬,没多一会儿,立时惊喜道:“娘,这里好漂亮!” 又过了一会儿,他就高声喊了一嗓子:“娘,红尘小姐,我看到……一个,一个玉盒儿,很大,非常大,里面没事儿,娘您也和红尘小姐一起进来看看吧。” 红尘点点头,就扶着老太太进去。 一进入洞穴,确实如李大人所言,里面非常漂亮,那些植物根茎虽然有些灰黄,可是纠缠在一起,竟显出一种质朴的美感,还不时有植物散发着明黄色的荧光,像萤火虫,只能说——很漂亮。 没走多久,他们就看到李汝辉,也看到了他说的玉盒。 玉盒到人膝盖那么高,小臂长宽,乃是羊脂白玉制作而成,触手温润,这么大的玉盒,光是盒子就是无价之宝。 李汝辉面上也隐约露出几分激动。 他到不是多么贪财,可宝物这种东西,谁还能不喜欢? “呼,发了。” 李汝辉笑了笑,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没准儿真是刘后的宝藏呢。” 光是用来包装的盒子,都是如此珍贵,又建造了这么大一个洞穴来装,还不知道里面的宝贝有多么珍贵。 也许会有陈国的传国玉玺? 那玩意自始至终就没找到过,或许是刘后把它藏起来了? 李汝辉看了母亲一眼,一咬牙,伸手想把它打开,可惜掰了半天,愣是开不开。 红尘笑道:“不如我试试,上面是九宫格的锁。” 她的神色却是相当的淡定,连李老太太都不由钦佩,她自己可是半截入土的人,见到这东西,心里还难平静,但眼前的女子,面上却连半点儿激动之情也无,甚至连好奇都没有。 红尘实在用不着好奇,她都听见各种或轻或重,或清楚或模糊的声音了,不用开盒子也知道里面是什么。 九宫格不算难。 她轻轻松松就给打开。 只听咔嚓一声,锁自动开启。 红尘退开一步,饶有兴趣地看着李汝辉双眼直直盯着盒子,小心翼翼把盒盖打开。 之后,两个大大的字出现在眼前——‘论语’。 手写的,写的字很华美,好像像是刘皇后的字迹。 可是,可是,别管谁写的,这他奶奶的也只是一本论语,一本书。 李汝辉只觉得心中一空,失落得厉害!(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七章 蒋家 老太太轻轻拿起书,翻了翻——确实是一本论语。 手抄本,里面还有注疏和笔记。 红尘也接过来看了看,笑道:“这书可是刘后亲笔书写,在某些人眼里,怕是价值千金。” 当年刘后用过的一些笔墨,书籍,甚至她随身携带的小零碎,放到现在,也是宝贝,随便拿去哪个当铺,轻轻松松当个五六百两银子绝对没问题。 “咳咳,没错,而且这个玉盒还是无价之宝。” 这么大,宫里恐怕都没有。 李大人叹了口气,随即失笑,他也是贪心,其实挖掘出自家花园里还有这么一个地洞,如此美丽精致,真让人设计建造,恐怕花个十数年也不一定能建得这么好,他已经是占了大便宜,何况,还有一个羊脂白玉的大玉盒在。 无论怎么看,他这次算因祸得福! 红尘翻了翻论语,笑道:“有传言说,刘后能几乎登上至尊之位,靠得正是这宝藏,现在看来,其实也不是没道理,所谓半部论语治天下,虽然是胡言乱语,但读书总是没错,刘后若不是饱读诗书,满腹经纶,她也抓不住机会,没这等成就!” 当年刘后还是个低位嫔妃,就已经给皇帝出谋划策,充当智囊,再后来一步步把持朝政,走得稳稳当当,就算权倾朝野,皇帝和大臣们直到她死,都不敢说她一句坏话…… 她自己都说,一切只因读书起! 如果不读书。她就不会有野心,没有野心,也就没有女主临朝的局面。 李大人闻言点头:“也是!” 他也就不多纠结。 既然东西都翻出来,以后怎么应对,那就是人家李大人的事儿,红尘在应付些阴谋诡计方面,其实恐怕远远比不上一个混迹官场多年的老官员有经验,她就不多事操心。 罗娘和铁牛一早收拾完东西,赶紧出发。 红尘的正经仪仗车驾,就算一步一停。再拖延。也拖延不了多久的,她们还是得抢先一步赶回去才好。 上了车,李家来送行,还备了一份厚礼。 红尘一看。不由失笑:“李大人好大方。” 地洞中最为珍贵。无价之宝羊脂白玉盒。竟然送给了她,连同那本《论语》。 红尘当时多看了两眼,大概李家以为她很有兴趣。 “这礼咱小姐也拿得不亏心。不还治好了他们家孙小姐来着?”罗娘笑道。 头来那几日,他家那小姐李媛垂头丧气地给红尘磕了三个头,算是赔罪,那时候一张脸虽不说恢复如初,到也好了六七分,即便她再不是东西,那时对红尘也是感激涕零。 “咳咳,这就别说了。” 要提这个,该轮到自己心虚。 红尘摸了摸玉盒儿,触手温润,玉最养人,她干脆就把盒子上铺一枕巾,当做枕头枕着休息。 马车晃晃悠悠。 窗外偶有凉风吹拂。 红尘陷入梦乡。 恍恍惚惚看到一条大河,河水湍急,有一青袍广袖的男装美人坐在河边,膝盖上放着一个白玉盒子。 盒子盖打开,里面是浓重的雾气,雾气蒸腾,隐约好像藏着很多东西。 男装美人伸出纤纤玉手,进去搅了搅,又抽出来,手里就捏着一把青灰色的怪模怪样的细长剑。 长剑在地上跳了跳,上面忽然浮现出一个人形,面孔模模糊糊,衣服也模模糊糊,好半晌,五官才一点点长出来,眉目清秀,带着说不出的冰冷锋锐之气,衣服也变成了和男装美人一模一样的青色长袍。 美人捡起,看了看,莞尔笑道:“没成想第一件蕴养出来的法器,竟然是个凶物……你主杀伐,出必见血,不好,不好,不如起个温柔一点儿的名字,叫青儿如何?青,从生从丹,东方色也,东方乃初始之地,寓意新生。” 剑身上的男子转过头,慢慢坐下,不看她。 美人又笑:“害羞了?别害羞,好好长成一个好男人吧。” 红尘忍不住想——那长剑,看起来有点儿像她的那把短刃,只是她那把是半残的,到像匕首多过像一把剑,看不太清楚,可是感觉很像。 盒子看起来原主应该不是那位刘后,不知道她老人家从哪里得的,当然,刘皇后说富有四海也不为过,拿到些奇珍异宝,仿佛也是轻而易举的事儿,事情过了这么久,再想查出根源,那就算费力不讨好,也不太可能。 红尘一边想,一边迷迷糊糊地陷入更深沉的梦境了去,还没想多久,就睡得越发沉了。 睡了半晌,让路边的虫鸣鸟叫吵醒,忍不住伸手摸了摸那白玉盒子,抓出来又拿出自己的匕首,犹豫了下,轻轻放进去。 刚一进去,青锋居然当真发出一阵清冽的长鸣,似乎特别兴奋,又很激动…… 红尘眨了眨眼,失笑。 也许这玉盒的确是个宝贝,不只是普通的奢侈品,她猜,或许有个养灵的功能,不过直觉里,玉盒的功能应该不止这些。 难得现在没事儿,红尘就抱着玉盒仔仔细细地摩挲观看,怎么看,它也就是一个很珍贵,但是普通的玉盒,只是翻来覆去半天,好好搁在盒子里的青锋,却连动也懒得动一下,这么看来,这玩意确实有些特别的功用。 红尘换了个姿势,抱着躺下,目光忽然一凝,伸手摸了摸盒子,触手有些细微的痕迹,想了想,她变换了一下方向,冲着阳光照了照,盒子底上竟然隐约浮现出一些奇奇怪怪的花纹。 “好像有点儿熟悉?” 她还是记性够好,半晌。掀开蒲团和垫子,从车上拿出个檀木箱,取出里面的荷包,从里面倒出四个碎片,拼了一下,就拼出一个巴掌大小的令牌。 仔细一对比,令牌上的花纹,竟然和这玉盒内的一模一样。 “有意思啊!” 红尘笑了,这些令牌碎片都是她的任务奖励,也属于所有任务奖励里。难得由玉珏空间发放的奖励之一。她一直不知道有什么作用,因为听说是道具的碎片,也就无可无不可地收着,最近她很少再遇见任务。也没再见过。到仿佛有些忘记。 这一次若不是无意间察觉。恐怕她一辈子也不可能把两样东西联系到一处。 红尘揉了揉眉心,她忽然有一种命运很奇妙的感觉,就如有一只手。推着她一步步向前,走向她以为未知,可实际上却已经被安排好的未来。 这等伤春悲秋的想法,也只残留片刻,红尘总体来说,还算是个务实的人。 若这个世上,真有命运一说,那就让命运自如行走去吧,作为凡人,想太多老得快。再说了,身为灵师,她也常做一做逆天改命的活儿,哪能真把命什么的看得太重。 玉盒太大了,拿着不方便,红尘狠狠心把很不乐意出来的青锋又塞回袖子里去,随手把它压在车上的暗格中,又盖上去一层毯子。 距离红尘他们的马车不远,甚至能隐约看到她们车上的大红灯笼之地,云生和尚脸色青灰,目光惨淡,显然伤还没有好,这会儿抬头一望,随即移转视线,不敢细细打量,除了浓重的恨意,还有不小的忌惮。 夏蝉坐在一旁,盯着自己的手指。 这才短短时日,她的手就粗糙了,虽说还是不必她做什么活儿,但到底不像以往,养尊处优,日日精心保养,她如今生活的地方,没人在乎她的美貌。 “……再想想办法,那宅子我势在必得。” 夏蝉压低了声音,眉眼间流露出几分疲惫。 云生看了她一眼,犹豫了下,皱眉道:“既然是师父的命令,我就再试一试,但我伤势未愈,恐怕要等一阵子。” 夏蝉闭上眼,点了点头。 她一刻都不愿意等。但其实并不是特别着急,她还很年轻,还有大把的时间能够用来等待……等待那份奇迹在她的身上诞生,可是…… “蒋红尘!” 她还是忍不住,在舌尖上迸出这个名字,情绪说不出的复杂,“生生相克,生生相克,只能有一人成就大业,剩下的若不泯然于众,必然……深陷苦海。” 夏蝉叹气——蒋红尘要是一生都不要离开蒋家庄那该有多好,她要是不那么出色,又该有多好! 也许到了今日,她所有的犹豫和迟疑已经失去了,留下的只有执念。 她和蒋红尘,注定一生一死,她会用尽一切力量,去求那条生路! 她并没有错,生而为人,谁愿意落个凄惨的下场?人都自私,她蒋红尘也一样。 夏蝉胸腔里火烧火燎,拿出绣帕掩唇轻咳了两声,呕出一口黑血,她目光一凝,忍不住摸了一下脸,她那张脸,乍一看依旧清秀,可仔细一看,眼角眉梢多出几道细细的纹路,肤色也渐渐灰白,仿佛是奔波劳苦导致,可她自己清楚,这一次不光是师兄受了伤,她也被反噬,她和师兄还不同,师兄修为高,受一点儿伤慢慢调养也就好了,可是她……她这么多年来,用尽了所有的办法,就是无法开窍。 而且,她隐约也有感觉,跟着戒慎修行日久,明明没有什么用,她竟是再停不了,一旦停下,一旦停下…… 夏蝉脸上露出几分恐惧。 “这次一定要得到它。” 深吸了口气,夏蝉的目光渐渐坚定,明亮如日星,她就不信,老天都向着她,给了她启示,她还不能闯出一条大道。 “走吧。” 云生取了口溪水喝了,站起身,回头扶着夏蝉,“还有机会。” 晃眼已是秋日。 树叶飘黄,风渐渐寒凉。 红尘她们进了杞县地界,快马扬鞭。直奔县城,这一进来,罗娘不觉愣了愣。 短短时日不见,杞县居然是大变样。 当然,街市还是那个街市,酒楼还是那些酒楼,小地方十几年不变也正常。 行人却少了,当年她们到杞县逛街,总能感受到市井繁华,人山人海。 “唔。也许是咱们在京城呆得时间长了。” 罗娘笑道。 红尘一想也是。杞县这等小地方,怎么能和京城比,她们在京中呆得久,再见自然感觉到荒凉。 一行人也没多呆。先回茶馆安顿。 正经的车驾仪仗还没有到。 不过大概也就只有三两天的工夫。 因着早就通过信儿。茶馆这边收拾得干干净净。红尘她们进门就吃上热气腾腾的饭食,痛痛快快洗了个澡,吹干了头发睡下。第二日一大早,她犹豫了下,还是拎着礼物直奔蒋家庄。 罗娘和铁牛也连忙跟上去。 铁牛还有点儿紧张,手里拎着跟铁棍子不撒手,红尘怎么劝,他都不肯扔下。 “一准儿是你们在他面前胡说八道。” 红尘摇了摇头。 罗娘失笑:“不关我的事儿。” 这肯定是小严的罪过,别看小严那孩子平日沉默寡言,其实偶尔说话很夸张。 她在铁牛面前提起蒋家,肯定是什么严苛的词汇都要说一说,说得好像自家小姐吃了多大亏一般。 可实际上,区区一蒋家庄,难道真能让小姐吃亏不成? 红尘莞尔,拍了拍铁牛的肩膀,脸上挂起温柔和气的笑容来。 蒋家庄在她的心目中,并不是什么不好的地处,哪怕是上辈子,她在这里生活,除了贫寒了些,劳累了些,到没受什么大苦楚,蒋庄是个好人。 带了不少礼物,多是些食用的,有半扇猪肉,一只小羊羔,两袋子食盐,还有十几匹棉布,几匹绸缎绫罗。 乡下用棉布的时候多些,绫罗绸缎太金贵,也许闺女出嫁做两身衣裳陪送,旁的时候,还是老老实实地穿那等厚实耐洗的粗棉布,麻布为好。 他们的皮肤也粗,穿绸缎怕是稍微一碰就划坏了,岂不是要心疼死! 马车一进村子,村子里的乡亲们都忍不住围观。 蒋家庄这么多年,到是很少招待贵客,最多就是附近阑珊书院的学生偶尔野游路过,可也就是寻常的驴车,牛车,很少有红尘他们这样的马车。 雪白的马,无一丝杂色,神骏非常。 大周也有驯养自己的战马,可到底不像北燕,几乎就是人人彪悍,骑马能战,对马匹的控制十分严格,街面上走得多是劣马拉的车,还有牛车和驴车,像红尘这样大大方方拿两匹骏马拉车,那得是公卿一类的大人物才能行。 如今规矩到不那么严了,偶尔有些富商,大族,随意用多匹马来拉车,也是民不举官不纠的事儿。 规矩嘛,永远束缚的是普通人。 只是在蒋家庄,多少人一辈子都没正经见过一匹雪白的好马。 探头探脑的人越来越多,只是大家都顾忌些,不敢靠近。 红尘连忙撩开车帘,四下见礼,周围的人一怔,有认出来的,就失声喊道:“这是二丫,不对,红尘回来了?” 一瞬间,红尘回家的消息就传扬开来。 她们赶到蒋家大门前,蒋庄已经在门口儿等着。 红尘下了车,还未及招呼,大黄一溜烟冲过来,在红尘腿上蹭来蹭去,整个身上的毛全粘在她的裙摆上面。 蒋庄一怔,脸上的表情略略缓和。 “大黄还是和你最亲,在家……都不肯吃顾氏喂的食,整日懒洋洋不愿意动弹。” 红尘一笑,盈盈拜倒,很轻很轻地道:“爹爹。” 蒋庄的眼睛一热,早年红尘就不叫他爹了,没成想,今天居然叫了一次。 “可不能这么喊了……你们家认了你回去,就和,和家里断得干净些,京城那些豪门大户,事情多得很,你,你要保重。” 红尘笑了笑,想了下,也没解释,就让蒋爹爹按照自己的想法去想算了。 这等事,没必要仔细解释。 蒋庄低着头。把大门推开,迎了红尘他们进去,也没推辞那些礼物,用眼角的余光,细细打量红尘。 总觉得这孩子受了委屈。 不是长得不好,现在的红尘可不是在自家时,那种黄毛丫头的模样,反而出落得亭亭玉立,他是没见过多少美人,也不注重什么美色。可他看一眼。也觉得眼前发晕。 自家二丫头……红尘丫头的容貌,怕是顶尖的,要是还留在自家,说不得会给自己招祸。可去了那天高地远的京城。也不知会不会因为这张脸。经受痛苦和折磨。 蒋庄自己没读过太多书,但他经得事儿并不少,想想也知道。一个外来的,根本相处过的女孩儿,忽然插入自己的家庭里,一定很困难。 红尘会不自在,那个家的人,怕也不自在。 “红尘啊,吃亏是福,你在外面性子别太硬,软和些,能让能忍的,咬咬牙也就忍了让了。” 红尘没有说话,抬头看向蒋庄。 他又老了。 不是正常的老。 真算起来,蒋庄才三十多岁,年纪虽然不小,人到中年,可他是铁匠,有一把子力气,日日劳作锻炼,早锻炼出极为硬朗的身板,看起来是个精壮汉子,但现在一见,背也佝偻,人也衰老,面色暗沉,头发花白。 他已经一转眼的工夫,便是个地地道道的老人。 红尘一想就明白——最近事情太多,太复杂,连蒋爹爹也有些撑不住。 顾氏再不好,那也是他的发妻,是他儿女的亲娘。 红尘心中一片冰冷。 她是有些心疼蒋庄,可要让她说,她能救顾氏,甚至只是一句话的事儿。 夏家这边公开处置了夏蝉,为颜面计,也不会让顾氏好过,可实际上,根本就没把区区一顾氏放在心上,若是她想要捞那个女人出来,最多一句话,夏家绝不会留难。 可她不乐意。 顾氏的确只是个普通的,没有见识的妇人,现在看,和她的地位天差地别,就好像阴沟里的老鼠,和高高在上的佛仙之间的距离,但在当年的红尘心目中,顾氏就是毒蛇猛兽,是她的恐惧之源,是她一切悲剧的起因。 她不主动报复,以前是担心名声,毕竟说一千道一万,顾氏养了她,哪怕这个养恩两字,也万分讽刺。 现在不担心什么名声了,她也不乐意为了一个不着调的女人太费心,但让她去救顾氏,那怎么可能? 就连蒋庄也没说半句这等话。 一时沉默,进了院子,红尘扫了一眼,收拾的还算干净,到没有过于颓废。 红尘不觉一笑,蒋爹爹向来是个勤快人,被逼到没办法的地步,那是什么事儿也能做了。 “你……毅哥儿去了书院,大丫回来了,要不然,你去陪她说说话。” 蒋庄四下看了看,抓了一把钱打算去割两斤肉,厨房还有风干的兔子,够置办一桌大席面。 红尘却是心中一咯噔:“大姐?” 大丫是她大姐,比她大两岁,这辈子她回来时,大丫才远嫁,嫁去宜州。 宜州可比锦城还要远得多,来回一次分外不容易,她回来之后,就再也没见过这个姐姐。 拿了两匹绸子,红尘看了罗娘一眼,罗娘就拎着铁牛去厨房忙活,他们都在,总不至于真让蒋庄做饭。 红尘就进了北屋。 屋子里光线昏暗,红尘眯了眯眼,才看清楚坐在桌前发呆的那个女子。 乍一看,她容貌和顾氏有些像,五短身材,皮肤略黑,可再一看,便觉得一点儿都不像了,大丫的面相忠厚,眼神怯怯的,瞧着性子像是有些懦弱,但并不讨人厌。 她一瞬间让门响动的声音惊醒,猛然回头,看见红尘吓了一跳:“你是……二丫?呃,红尘。” 问了句,大丫就闭上嘴发呆,眼睛红红的。 气氛一时尴尬。 红尘也不知道这会儿该说什么,难道说——对不住,虽然你娘进了大牢,我挺幸灾乐祸,可你是个好人,你娘的罪过不在你身上,你别难过。 这等事,也是说说就能完的? 还是大丫眼泪扑簌扑簌地落,看着红尘,心疼得不行:“姐没用,让你吃了苦,看看你,瘦成什么样儿了!” 红尘:“……” 好吧,她现在开始抽条,是显得衣服有些空空荡荡,可再瘦,能有当初在蒋家庄时那么狼狈凄惨? 但一瞬间,萦绕在红尘心里的生疏就散了些,总算能说一点儿体己话。 “姐夫对大姐你好不好?” “……怎么不好,他是大家少爷,可心不坏,娇气是娇气些,没咱爹壮实,干活指望不上他,可这不还有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八章 算命 红尘失笑,见大丫一提起她相公,整个人的精神气都不一样,也知道她的婚姻是极好。 不过想想就知道,大丫的婚姻绝不会差。 她可是个会过日子的,在家的时候,农活家务活都做得好,尤其是一手好绣工,比不上县城的绣房,可在农户人家里头,绝对是数得着的。 为人淳朴厚道,不斤斤计较,与人为善,只要嫁的人不是特别不着调,什么样的日子也过得好。 蒋庄那是个妥当人,脑子理智,不会坑害女儿,她有是顾氏的亲闺女,顾氏疼她,即便比不上蒋毅,到也差不太多。 要说顾氏这人,也没多少重男轻女的思想,对自己不好,那不过是因为自己不是她的血脉,可另外的孩子,她一碗水端得还算平,对蒋毅更上心些,因为他是儿子,能读书,求取功名,为这个家做更大的贡献,可她也不是不疼女儿的人。 红尘以前没有想过,经历了这么多之后,哪怕不着意去分析那个自私自利的顾氏,也能揣测个**不离十。 “你拿来的这棉布好啊,比那边过年时赏赐的还要好,我裁出来给相公做身里衣,剩下的也够虎子穿的。” 大丫拿着几匹布,细细打量,比划了比划,很是满意。 红尘帮她把那些绸缎也摊开,让她看了看。 两个人很有默契,谁也没提顾氏,到了中午。罗娘准备了一大桌色香味俱全的美食,大丫没吃,就拎着食盒出了门,蒋庄推着红尘用饭,自己就驾了车,去送大丫。 他们恐怕是去给顾氏送饭了。 别看蒋庄和大丫都是明白人,从不在红尘面前说什么,可是对顾氏,两个人都掏心掏肺,他们是正经的一家人。 罗娘看着她。忍不住有些心疼自家小姐。 虽然这心疼好像很没道理。 “小姐。我真羡慕。” 她也羡慕这一家子,顾氏如此粗俗,人也蠢笨,做出来的事儿说一句罪大恶极都不过分。可她爱她的孩子们。爱她的家庭。努力要把自己的家经营好。 她的丈夫和孩子,也是真心向着她。 那些大户人家,恐怕再也找不到这份真心。 “人啊!” 红尘笑了笑。拉着罗娘坐下,“行了,吃饭。” 人本来就特别复杂,你的敌人,她也会别人的儿女,别人的父母妻子,别人的挚爱,他可能也有自己的爱恨。 所有人都不可能只有一面,若是你觉得她仇恨你,对你很坏,那只能是因为,你不是那个,她愿意付出真心和爱意的人而已。 一直过了晌午。 蒋庄和大丫才回来,两个人至少回家的时候气色都不错,大丫还给红尘买了一盒麦芽糖,是她最喜欢吃的。 当年,顾氏偶尔也给大丫买点儿零嘴,从来不给红尘,不过,大丫就会偷偷摸摸私藏下些许,塞自家妹子嘴里。 红尘拿了一块儿尝了尝,唔,不大好吃,早已经没有久远记忆里那样香甜的诱惑。 傍晚,左邻右舍都过来聚一聚。 村子里的大家长们带着自家的孩子,大妞,虎子,玉柱,小翠,除了已经嫁到外地的差不多到齐了。 到也好,省了红尘四下拜访,送礼物的时间。 蒋家宗族一些族老们也到齐。 红尘心里明白,她这会儿身份不一样了,那些族老能掌控宗族多年,哪怕是蒋家这样的贫寒家族,他们也是个个都会来事儿,如今不借机和她多拉拉关系才有鬼。 有时候和京城的大人物沾点儿亲,带点儿故,那比有万贯家资还要有用。 就说当年杞县一个大酒楼的主家,得罪了皇帝一小妾的亲戚,那个亲戚还属于八竿子打不着的表亲,就被吓得匆匆结束生意,扔下产业远走他乡。 其实真正算一算,皇帝的那什么美人,恐怕都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一门亲戚在。 小人物在世上生存不容易,有机会给自己捞一靠山,那绝对算是天上掉下馅饼了。 红尘也不介意,客客气气地说了一会子话。 大妞看着红尘,一开始还有些生疏,没一会儿就放松了,毕竟是小时候一起玩耍的伙伴,这些女孩子性情淳朴,恐怕都不能明白,红尘现在究竟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也许多少知道她去了京城,富贵了,家里有钱,其他的怕也不明白。 “红尘大妹子,他们说你现在是灵师?那么你肯定会看相了,你给我看看。” 说着,她就有点儿扭捏。 红尘一笑,眨了眨眼,还真坐好,拉过大妞的手,细细看她,一边看一边点头:“大妞你鸿运当头,最近事事顺遂,且有桃花运,恐怕近日之内就有喜事发生。” 大妞脸上一红,不自觉露出几分羞赧。 “不过,你今日需当心,有破财之祸,但也用不着太担忧,只是小财,伤不到根本。” 大妞懵懵懂懂地点头。 其他人不觉好奇:“红尘你真能算啊?” “准不准?” “我听说灵师都是给王孙公子,甚至皇帝陛下他老人家算命的,肯定准。” 红尘:“……” 皇帝的命有什么好算的,他是皇帝! 眼下这个年纪,还是很有威望的皇帝,要发愁的除了边疆,就是儿子们。 给他算命,随便从街边抓一个白胡子老头进宫,那也算不差。 那些达官贵人,纨绔公子们的命也一样不用算,直接整一套说辞,带点什么某年某月需防小人,防盟友背叛。命犯桃花,不利官运等等,绝对准个十成十。 就说大妞,看她现在身上穿的衣裳,头上戴的簪花,脸上画的妆容,一副红光满面的模样也知道,她肯定有了意中人,眉宇间不见愁容,纵然忐忑。也只是小女孩儿的一点儿小心思。必然很顺利,说不定家中已经开始谈婚论嫁,说她有桃花运肯定对。 至于破财,他那个爹才说自家小儿子又被哄去赌了。大妞向来喜欢给弟弟塞钱。一般做女红得来的零花。全给了弟弟,今天想必也少不了补贴一把,可不要破财? 哄哄女孩子也很好玩。 红尘又扫了小翠一眼。笑道:“小翠今天的运气就没大妞好了,我观你面相,许有口角纠纷,还需心平气和些才好,否则恐怕有招来官非的可能。” 小翠一愣。 不远处小翠她娘,闻言回头,脸上露出几分激动:“红尘你还真算准了,小翠这死丫头,那张嘴就是会惹祸,她刚从集市上回来,非说人家卖的一个前朝的印章是假的,结果来卖印章的那个,叫什么穆爷,听说是鼎鼎大名的豪商,她还和人家吵架,吵得不可开交,还不小心打碎了穆爷用的一块儿砚台,连衙门都被惊动,穆爷非常生气,只差一点儿就要送她去大牢,幸亏那位爷也是个心胸宽广的,许不愿意和她一小姑娘计较,又有别的事儿才匆匆走人,算是让这死妮子逃过一劫。” 小翠她娘满脸佩服。 红尘也不觉脸红。 她哪是看面相看来的,根本是一回来就听自家石榴树说八卦,小翠进门时提到她那点儿事儿,此时拿来忽悠人玩,不过,看小翠一脸后怕,忽悠她一下到也不是没好处。 这边说得热闹,蒋家族老就笑道:“那红尘,你也给你们自家……呃,蒋家算算,看看你爹,你姐姐的运道如何?” 红尘一愣,略略蹙眉,深深叹了口气。 她一沉吟,蒋庄也不觉精神紧绷。 红尘摇了摇头,良久才道:“我看蒋爹爹,大丫姐,到如今还是乌云罩顶,并无吉祥之兆,尤其是大丫姐,夫妻宫晦暗难明,在婆家恐怕要出些乱子波折。” 大丫眨了眨眼。 其他人面面相觑。 心下却有些不信:“不可能,不说别的,咱大丫的男人是个好人,咱大丫也有福气着呢。” 红尘心里却叹气——有顾氏在,一时半会儿的,蒋家又能得什么好,恐怕许久恢复不了元气。 大丫的婆家,那是大家族,虽然她的相公只是一介分家出来,根本不受重视的庶子,但那也是大家族出来的,永远不会少了是非,何况顾氏犯下的事情,肯定要连累大丫,毕竟,大丫是顾氏的亲闺女,亲生的。 现在提醒一下,要她多多注意,若是无事自然最好,有事儿也有一点儿心理准备。 “咳咳,行了,让红尘歇一会儿,给你们相面算命的,也耗精神气。” 还是蒋庄笑了笑,领着男人们去喝酒,让女人凑一处说说笑笑。 红尘也没多提,她看得出来,大丫是半点儿不信,没多时就私底下拉了红尘的手,小声道:“这回妹子你可算错了,我男人可是个厚道的,出不了岔子。” 正笑闹,外面有人敲门。 蒋庄连忙出去看。 没多时,就听砰的一声,随即传来蒋庄愤怒的吼声:“滚,给我滚!” 屋里人都吓了一跳,红尘皱了皱眉,站起身走出去,想到铁牛还在外头,到不太担心,大丫却是吓得脸色苍白,一路狂跑出了屋门。 其他客人也起身去看情况。 大门外,一个衣着打扮很是华丽的中年男人立在门口,笑容含蓄,看起来彬彬有礼。 大丫愣了下:“您是……路管事?” 那中年男人客客气气地笑了笑:“蒋姑娘有礼。” 大丫登时吓了一跳——这称呼? 她目光移转,落在地上的箱子上面,神色立时有些不对:“我的箱子怎么在这儿?” 蒋家嫁女儿时,家里情况不富贵,但也不算贫寒,蒋庄的手艺好。生意在杞县也是数得着的,好好给他大闺女置办了一套嫁妆,还打造了个红木的箱子。 “这是蒋姑娘的嫁妆,还有我们尹家补偿给您的三百两银子,足够您好好过活了,休书已然给了令尊,我这就告辞。” 一直到路管事斯斯文文地说完话,上了马车,扬长而去,大丫都没有半点儿反应。 其他人也惊呆了。 休书? 好半天。大丫才扑过去。抓住父亲手里的休书看——上面只是很简单,很公式化地写了,因为大丫嫁入尹家多年,嫉妒成性。于是休妻。 大丫浑身颤抖。 蒋庄一把抱住她。咬牙切齿。脸上肌肉扭曲。 红尘的目光也如冰雪,接过休书来甩了甩:“休书?和离书还差不多,想休妻。做梦。” “不要!” 大丫嘶吼了声,咬住嘴唇,“我不要!” 红尘叹了口气,也没觉得大丫窝囊,她有孩子呢,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当娘的怎么舍得了?而且,她的那个相公,这些年来像是一直对她都好得很,听她的意思,两夫妻早年恩爱甜蜜,现在犹如亲人,都成了无法分割的整体,哪里是说和离就能和离。 “别急,别哭。” 她也劝不了什么,人家两口子,和她当年与王越恐怕不同,她与王越,一无儿女,二来,那人也不是真心实意。 “我想见我家相公。” 大丫踉跄了下,就要往门外扑,红尘使了个眼色,铁牛给了她一下把人放倒,蒋庄才抱着女儿送回屋里休息。 现在什么都不清楚,他可不敢放大丫出去,要是出点儿什么事儿,那可如何是好。 “毅哥儿还没回来?” 红尘叹气道,“要不要派人去找他?” 蒋庄想了下:“算了,他最近正备考,书院那边也不容易,他……娘不想惊动他。” 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罢了,顾氏的事儿,家里也没人跟蒋毅说,可这么大的事儿,又能瞒多久? 蒋毅的书院就在杞县,想必也得了消息,外面的流言总有一日,而且不会太远,肯定能让蒋毅听见。 现在蒋庄也只是希望能瞒一日算一日,总要让他安安生生好好考完试才好,书院学习压力也很重。 铁牛下手不重,可大丫的精神状况不太好,她一醒,又让红尘灌了一大碗安神的汤药,睡了过去。 蒋庄坐在椅子上,呆呆出神,红尘把大丫夫家的事儿想了一遍,居然不大能确定这封休书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按照一般的发展,应该是男方另攀高枝,所以休妻,通常情况下要是男方发达了,比如说考上进士什么的。 可仔细一想,又有点儿不对劲。 尹家到是大族,在宣州也是传承了百多年的大家族,家里的情况,其实算是有点儿复杂,当然,比他们家乱的家族也很多,大家族不乱才奇怪。 大丫的男人是尹家的三子,尹家长子是嫡出,可惜七岁就夭折了,二子和三子都是庶出,现在当家太太身边,算是无儿无女。 所谓庶子,别看都要喊她娘,可在太太眼中,显然和亲生的儿女那完全不一样。 尹三的二哥是宠妾的孩子,尹三的姨娘黄氏,那是个闷罐子,为人低调,人也长得老迈,在家里半点儿不得宠,恐怕尹家那当家眼里,她比下人还没用。 在尹家,当家的满心满眼都是他宠妾的儿子,带在身边悉心教导,家主之位,自然也是要给这个儿子的,至于三儿子,那就是小透明,比小透明还不如。 尹三虽不是什么聪明人,可他想来是半点儿都不喜欢尹家的生活,一到该成亲的年纪,不等他父亲给他选什么大户的庶出女儿成亲,就求了正室夫人,把蒋大丫娶进门,一门心思分家,要不是尹家这等大家族,哪怕为了颜面,也不可能让他带走姨娘,他都想把姨娘带着一块儿走。 他什么都没要,就要了一个庄子,还有正室夫人给他塞了一千两银子,和妻子儿女一块儿过活,虽说是大家族的少爷,但大丫的形容中,恐怕也是个踏实人。不是那等花花心思一堆的。 去年尹三的姨娘病逝,尹三更是几乎和尹家没什么联系了,最多逢年过节去送些庄子里出产的东西,算作年礼,到和依附尹家生活的那些族人也无不同。 红尘有些纳闷:“来送休书的那人气度不凡,不是一般的管事,一个分家的庶子,也能劳动这等人亲自来一趟?” 蒋庄心里难受的厉害,下定决心,要启程去一趟宣州。无论如何。他要问一问女婿,是不是下定决心一定要休妻。 蒋家这些族人到是都义愤填膺,老族长并一干族人,都打算明天跟他一块儿去。好壮声面。 这一夜。连红尘都没有睡好。心里有点儿难受,快到天明,这才迷迷糊糊地有些困意。 “小姐。醒醒。” 天还未放光明,罗娘便起身,拿了衣服披在红尘身上,催促她起身,“昨晚出事儿了,大丫半夜要回家去,让铁牛拦了回去,没曾想刚才忽然就上了吊,幸亏铁牛耳朵灵光,听见椅子倒地,觉得不对,硬是闯了进去。” “……” 红尘这时才听到隐隐约约的哭声。 顾不得洗漱,只让罗娘取了水漱了漱口,擦了把脸,她便急忙到大丫屋里。 大丫坐在床沿上,目光呆滞,脸上多了一个深深的红印,看样子都有些肿胀。 蒋庄面色铁青。 红尘也不迟疑,自己走过去给大丫换了衣服,扯着她起身,拽着就向外走。 蒋庄愣了愣,才连忙跟上。 “走吧,去尹家问清楚,你就是真不想活了,也给我死尹家门前,添晦气也添他家,何必折腾蒋爹爹。” 大丫被拉得一踉跄,捂住脸,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我,我怕,呜呜。” 到底伤了嗓子,疼的厉害,哭的声音也沙哑难听。 红尘不管她怎么想,径直推着她上了车,招呼铁牛匆匆上路。 一出门,整个村子就都给惊动了。 蒋家庄不大,村子里都沾亲带故的,还有那些蒋家的族人,一个族老带头,点了一群后生仔,骑着驴,推着车,拿着趁手的兵器,也多是铁锹,擀面杖,还有拎着个大铜锤的,个个威风凛凛。 这么大的阵仗,连大丫都心下不安,不过她这会儿正不受待见,那些人知道她居然敢上吊,个个翻白眼,见面张嘴就训斥,她想说点儿什么也没用。 宣州的距离不近。 他们花了整整三日工夫,这才赶到。 一到地头,蒋家这边气势就越发盛了。 一路上红尘负责一切开销,住得好,吃得也好,但凡吃饭,吃的都是庄子里的乡亲们,可能一辈子都不一定能享用几次的上等席面。 吃饱喝足,虽说经过这么长时间,可大家义愤填膺的心情是半点儿也不削减。 这年头,都是家族制度,一个家族里出一个出息的,合族受益,但要有一个人出事,也是连累大家伙。 前些日子出了一个顾氏,可好歹顾氏仅仅是他们蒋家的媳妇,影响还不至于太过分。 可紧接着,蒋家又有个闺女被休了,那还了得?大丫为尹家生儿育女,恪守妇道,并无失德之处,说被休就被休,要是此事不管,以后蒋家嫁出去的女儿,岂不是能随随便便被欺凌? “……我的家!” 入目的是一片被烧成废墟的宅子。 大丫扑通一声坐下,忍不住失声痛哭:“文文,圆圆,你们在哪儿,相公,相公,你在哪儿?” 红尘叹了口气,把她拉起来,替她抚平衣裳,皱眉道:“走,去尹家。” 他们两口子一早分出来单过,住得自然不是尹家的宅子,而且离尹家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周围到是有一些尹家的人,都探头出来看,不过一见是大丫,全都缩了回去,红尘想了想,也没有问,还是得先找到正主儿,她那位便宜姐夫才是。 大丫哭了一阵,抹了把泪水,这会儿到坚强起来,上了马车就指挥着狂奔,一路奔到尹家大宅前面,跳下车就砰砰地敲门。 敲了半天,才有门房的人过来开了门。 “谁啊这是,找事的不成?” 那门子骂骂咧咧,一开门,乍见大丫,脸上露出几分不屑,可目光落在红尘那辆马车上,从雪白的骏马身上转了一圈,脸上的骄横到是略微收了收。 “你们是?” “我找我相公。” 门子一愣:“你是?” “我找我相公尹贤。” 话音未落,里面隐隐约约传来一阵哭喊,大丫脸色大变,猛地一冲,就挤开那门子冲了进去。 红尘没辙,使了个眼色,铁牛一只手按住门子,护着小姐向里面走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三十九章 糊涂 尹家也是一团乱。 里面的下人们惊慌失措。 红尘进去,就看见大丫抱着两个泥猴痛哭流涕,那两个泥猴儿浑身又是泥,又是水,脸上都看不清楚五官,甚至辨不清男女,只眼泪在污泥上冲刷出两道痕迹。 后头追出一婆子,那婆子发髻凌乱,衣服被撕扯得乱七八糟,气急败坏,厚道:“两个小兔崽子,别跑,今天我不打死你们,你们也不知道马王爷几只眼!” 红尘还不知怎么回事儿,大丫就嗷一声扑上去,照着那婆子的嘴就是两个耳光。 “……” 大丫在家,虽不说胆小如鼠吧,但是也属于怜贫惜弱,心肠极好的姑娘,今天竟这么失态,连红尘都十分的意外。 那婆子恼羞成怒,只是一抬头看见是大丫,脸色变了变,气道:“你怎么进来了?都不是我们尹家的人了,赶紧给我出去。” 此时,一群家丁才一拥而上。 铁牛二话不说,一下一个,全给扔了出去。 这么一扔,无论是上了房顶的还是摔在门外的,都哎哎呦呦动弹不得。 红尘失笑,这些大家族的家丁闹了半天也一个德性,铁牛下手是不轻,不过到不至于真所有人都不能动,估计至少有一半是觉得自己根本打不过人,干脆装相。 大丫根本不理会,拿自己的袖子给两个泥猴儿擦脸:“文文,圆圆。你们爹爹呢?” “爹爹坏,爹爹不要我们。” 小女孩儿哭哭啼啼。 小男孩儿搂着自家娘的脖子,把自己的胳膊递过去,上面一道血痕:“爹爹打我。” 大丫一呆,整个人都傻住。 红尘扫了一眼,略略皱眉,那是棍子打的痕迹,不过其实有分寸,并没有下太大的力气。 如此一闹,尹家的人也出来了。 来的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相貌堂堂。还有一个看起来只有三十七八岁的妇人。 那妇人的面相到生得和善。 大丫先看到中年男子,目中流露出几分惊惧,看到那妇人,面上和缓些。扑通一声跪下:“娘!” 那妇人缓步过来。伸手拉着她起身。举目四顾,暂时先没管红尘这一行人,怒道:“都做什么呢?” 再一转头。看到两个泥猴,气色更糟糕,“怎么看着孙少爷和孙小姐的?是谁?” 婆子脸色大变。 其他人都低下头。 妇人了然,看了她一眼,面色严肃:“原来又是你,看在你从小奶大了秋姨娘的份上,咱们尹家待你不薄,老爷让你看护孙少爷和孙小姐,那是给你的体面,既然你不要这体面,那就别怪我了,来人,捆起来关柴房,回头卖了了事。” 立时有两个家丁应了声,拉扯她出去。 那婆子吓得脸色苍白,扑过去大声喊:“老爷,老爷,救命啊,秋姨娘离不得我!” 中年男子嘴角抽了抽,面上却更是阴森:“滚,你一个老货,自己黑心肝儿惹下祸来,还敢攀扯姨娘?” 红尘远远看着,几乎一瞬间就看出尹家的情况。 正室夫人许氏,和自己的丈夫相敬如宾,当然不算亲密,但很有体面,在家里绝对管着家,那些姨娘再得宠,也爬不到她头上去,或许无自己的亲生儿女,但地位还是很高。 尹老爷是真心疼他姨娘,对自己的夫人有些隐秘的不满意,却心虚气短,应该是许氏的家境比尹家还要好。 不过或许因为家里这些孩子,都不是许氏的,她这一碗水端得到还算平稳,谁也不放在心上,但谁也不作践,算是正正经经的大周正室夫人的表率了。 “怎么这么乱?出什么事儿了?” 正说着话,不远处走来一女子。 珠围翠绕,身边八个大丫鬟打扇,丫鬟身上穿的都是上好绸子做的衣裳。这女子更是梳着高髻,脸上画着精致的桃花妆,正是大周京城新近流行的妆容。 一走过来,头抬得高高的,只能看见雪白的下巴尖,一脸傲气凌人。 “你这村妇,还要不要脸,男人看不住,既然休了你,不老实呆在家里反省,还敢来闹……” 她话音未落,红尘的眼睛眯起,抿住嘴唇,只是来不及动手,就听许氏高声道:“妹妹,闭嘴。” “咳咳。” 尹老爷咳嗽了声。 那女子轻切了声,“算了,懒得计较。” 大丫哆嗦了下,看那女子的表情十分恐惧,蒋庄却是认识的,小声跟红尘道:“那是尹家的大姑奶奶,她的闺女嫁进宫里了,听说做了万岁爷的美人。” 红尘挑眉,最近宫里的确是新进了不少美女,虽然宠冠六宫的那是愉贵妃,可宫里也没少有新鲜面孔出没。 不过,女儿进了宫和没了也差不多,看她连自己的身份都不清楚,在京城也没什么势力。 红尘的身份来历,属于不公开的秘密,那些个京城高官显贵们门清,外面的人都迷迷糊糊罢了。 蒋家的人气势顿时衰微。 本来尹家对蒋家庄的人来说,那就是庞然大物,大家伙聚集在一块儿,团结起来,好歹还能硬顶一顶,大户人家也不能不讲道理,可以涉及到皇帝,皇权,平头百姓们就不自觉矮了好几头。 不少人打起退堂鼓。 大丫平白无故被休,他们是很难受,可总不能为了一个大丫,和皇亲国戚起了冲突,那倒霉的就不是蒋庄一家子了。 众人私底下忍不住叹气,蒋庄更是心里憋屈的要命。 他们辛辛苦苦到了尹家。甚至还没说一句话,什么都来不及问,明明刚才还占上风,可人家正主一来,他们这心里就明白,你和人家讲不着理,人家就不讲理了,你是半点儿法子没有。 许氏却是叹了口气,拉着一脸灰白的大丫,从她手里把那封攥得隐约有些汗渍的休书取出。看了看。脸色也有些暗淡。 “……大丫嫁进咱们尹家多年,生儿育女,操持家务,没有功劳也有苦劳。贤哥这封休书太过分。我做主。令族中出具和离书一份,言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大丫的嫁妆悉数送还,这些年用掉的那些,也是为咱们尹家用的,折合现银给补上。” 许氏轻声道。 蒋家庄这边都愣住。 大丫心里一紧,泪水倾泻而下,哭道:“我不要和离,我要见相公,娘,求求您了,让我见见相公。” 蒋庄脸色瞬间变得很难看。 大家都觉得有点儿丢人。 红尘走过去,握住大丫的胳膊,拉着她回来,其实不该管,别人家的家务事,怎么管都不对。 可这是大丫,红尘叫了一辈子姐姐的女人,上辈子她甚至不知道大丫和离过,等再知道消息以后,大丫人都早早没了,好像是得了大病。 那时候,红尘恨死了顾氏,连带着也不愿意见蒋庄和大丫,等大丫一死,她心里也难受,可自身的各类麻烦纷至沓来,人都没了,她是一点儿办法没有,更不曾想,也许大丫之死还有别的什么缘故,只让人置办了些田产,还买了两个庄子给大姐的两个孩子,可是自始至终,她都没见过孩子们。 说白了,上辈子从离开蒋家,红尘的生活,就再和这个蒋家上上下下,没有什么联系。 “大丫姐,你吓到孩子了。” 大丫猛地止住哭啼,一抽一抽的,把两个被吓得瑟瑟发抖的孩子搂在怀里。 红尘才道:“夫人,就算是要休妻,也该是尹家三郎亲自出面说清楚,一日夫妻百日恩,他们夫妻多年,生育了两个孩子,总不能随随便便一纸和离书,连人都不见,就让大丫走人。” 许氏看着红尘,神色有些凝重。 这人的气质很重要,即使红尘穿着很寻常的衣服立在这儿,和周围的乡野村夫也有很大不同,至少许氏在她面前,就有点儿摆不起架子。 “您是?” “我就是个路过打抱不平的闲人,您别管我是谁了,只看我是不是有理吧。” 红尘轻声道。 许氏叹了口气,迟疑了下,很温和地看了眼大丫:“你是好孩子,不是你对不起我们尹家,是尹家对不起你。” 尹老爷皱眉,显然许氏说这种话,他不以为然,也不太高兴,可还是强忍着没阻止。 “小三让个狐狸精迷住,私奔去了,临走给你留下休书,你回尹家找也没用,找不到的,大丫啊,拿了和离书走吧,你还年轻,再嫁人也不难,文文和圆圆你不用操心,那是我们尹家的骨肉,我会好好照顾他们,让他们成才,我们尹家也不是不通情理的人,母子天性,泯灭不了,你要是想他们了,就来我这儿,我把你当亲闺女,你还是他们亲娘。” 瞬间,大丫整个人都虚脱,红尘一把搂住她,蒋庄气得脸上通红,怒道:“大丫听我的话,咱们回家,像那种男人,不要也罢,回家爹给你找一个更好的。” 说着,他拽着大丫转头就走。 大丫还要说话,红尘搂住她,小声道:“先离开。” 想了想,从怀里取出一颗种子,很随意地在土地上种了,一行人眼睁睁看着那种子生根发芽,绽放两朵雪白的花。 她蹲下身,把其中一朵插在抱着大丫的腿不撒手的女孩子头上,道:“别摘下来,你娘就一直和你在一起。” 至于另外一朵,直接塞大丫手里。 这种花是很神奇的一种花,并蒂双生,能互相通信,不光是能说话,连人都能看得见。 种出它来的那位大能,叫它什么电话虫。 人家是发明人,想怎么命名就怎么命名。红尘就是觉得怪异,也没办法。 为了更隐秘些,红尘让玉珏空间里的那些培植高手,帮忙调整了一下植物特性,只有接触花朵,才能通话。 她做得轻轻松松,可在场所有人都目瞪口呆。 连那个一直趾高气扬,骄傲非常的尹家大姑奶奶,气焰也稍微收敛了些许。 在大周,奇人异事的传闻很多。见过的可不多。 灵师这种生物。他们到是时时听说,奈何即便亲眼见到,也没见哪个灵师能有这等驾驭植物的本事。 不过,尹家这位大姑奶奶也就侧目了下。嘴角一挑。还是嗤笑道:“我看你这个女人还是少接触我们尹家的孩子。让别人知道,他们的娘只是一介村妇,斗大的字也不认识多少。还不得笑话他们?这龙生龙,凤生凤,村妇的孩子,可远比不上我们尹家的血脉让人待见。” 大丫的脸上一白。 红尘挑眉看了她一眼:“众所周知,我们大周开国太祖的娘,就是个打渔姑娘,按照现在的说法,那也是下九流的人物,咱们这位陛下的母亲,那也是个村妇,您这话,最好还是别传到宫里。” “你……” 大姑奶奶的脸上一僵,气得向前冲了一步,许氏冷冷地瞟了她一眼,她张了张嘴,到底没发作,可看红尘的目光,那是冷的和刀子似的。 红尘根本没在意,一甩袖子,推着一步三回头的大丫,和蒋家庄的人一块儿离去。 大丫肯定不放心自己的骨肉,但现在什么都不清楚,她心里明白,尹家肯定不会让他们把孩子带走,当然,红尘要硬抢,也不是不行,可人不到万不得已,还是守规矩一点儿的好,大丫不是她,人家有自己的想法,你不能说觉得怎么样做,是对大丫好,就把自己的那些思想强加到对方的头上。 “我不信我相公会和别的女人私奔。” 一路回去,蒋庄阴沉着一张脸,大丫恍恍惚惚,呢喃,“我不是个不贤惠的,他要是……他要是……他也不会,他早说过,就想守着我一个人过日子,跟我过日子,那才是正经的日子,在尹家他就是奴才下人摆设,尹家不是他的家,为了我们的孩子,他就只守着我一个,外面的女人再好,长得就算比我漂亮,比我有才华,家里比我有钱有势,可那也是外面的女人,不是他的媳妇,他的媳妇只有我一个。我们才是一家子。” “那一年,我们回尹家过年,我住得不自在,屋子里烧的碳太多,热的气闷,尹家的新衣服我也穿不惯,穿在身上觉得跟没穿似的,还不敢摸,不敢随便坐,和妯娌们说话,我都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回头怕我男人笑话,没想到他偷偷在屋里,给我描眉画眼,画好了妆容,还拿各种漂亮衣服给我穿,不过只穿了一晚上,让他画下来好些,第二天那些衣服就换成我原来的样式,就是变得光鲜了一点儿,可还是我穿的那种,自在,他也不肯穿外人做的里衣,外人纳的鞋子,说嫌脏,也不舒服。” “我知道我男人好,他长得漂亮,会写字,一笔字能拿到街上卖钱了,脾气又温柔,见了我就笑,可他离了我不行,离了我就不自在,连饭都吃不香……” 大丫呢喃自语。 蒋庄闭了闭眼,眼泪都要落下来。 他以前对这女婿,也是千万个满意,没有觉得哪儿不好。 “这男人,怎么说变就变了。” 红尘怔了怔,还是第一次知道大丫的婚姻生活是这样的,她印象里,大丫的男人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公子哥儿,庶出的,读了几年书,却没多大的本事。 尹家本来也没打算让他有本事。 那种公子哥儿,别说京城,随便什么地方一抓一大把,幸亏也无劣迹,按说和大丫不像一类人,日子却能过到一块儿,算是不错,她也不曾深究。 现在听大丫的说法,是个大家族里的另类,也难怪大丫连儿女的话也不听,死活不愿意相信自家男人会有外心。 红尘想了想:“不回蒋家庄,咱们找地方住下,看看情况。” 蒋庄有点儿犹豫,只是他清楚红尘的眼光比他们要高远。既然是她说的,那也就应了。 至于其他人,难得出来一次,花销都有别人负责,能多呆几日,大家还高兴。 罗娘有眼色,直接定了大酒楼,一日三餐都在酒楼解决,住得地方就去赁了一个大宅院,足够跟来的蒋家庄大大小小的后生们住。 闯入尹家。又狼狈而出。大丫出了一身虚汗,情况不太好,红尘用旧方子给她煮了参茶,用的参是老参的根须。极好。喝了一碗。发了一身汗,又灌了一碗安神汤,大丫就踏踏实实地睡过去。 红尘也没闲着。直接去尹家附近兜了两圈,发掘出一堆探子,吩咐它们寻找尹三。 最要紧的是尹三的下落,不当面问清楚,就永远不知道那个尹三是真变成个大混蛋,要休妻,还是另有隐情。 又让罗娘在酒楼里打听打听最近都出了什么新鲜事。 宣州是大城,和杞县那等小县城不一样,各种杂乱的消息一大堆。 罗娘出去听了一顿饭的工夫,听回来的故事就够讲个一整夜的。什么张老员外死了,发妻发卖了小妾,可小妾口口声声告正室杀父,什么五天前蝶楼又有人争风吃醋,打架斗殴,还死了人,死的人还是个举人老爷,幸亏衙门那边够迅速,好像及时找到线索抓住了犯人,要不然读书人又得闹事。 “也没听到什么有用的。” 罗娘叹了口气。 “嗯。” 红尘闭了闭眼,随手拿出一支笔,在桌子上转了一圈儿,啪一声按住。 “明天我去东边转转。” 罗娘:“……这也是算卦?” 红尘扬了扬手里的笔:“你说是就是吧。” 罗娘心里嘀咕,还真没听说过这么算命的,但既然是他们家小姐做出来,想必真是灵验。 “那支笔也许是件法器?” 罗娘看红尘很随意地把笔扔回笔筒,小心地捡起来,擦了擦,想了想,还是替她放在宝盒里收了。 这宝盒是紫竹所制作,还是红尘亲手所做,罗娘平时就拿来存放自家小姐不大用,也不太在意的‘法器’,像小姐随手拿来占卜的铜钱,扔在一边忘记的黄符,还有像今天这样,用过一次就扔下的灵笔…… 别看这些东西,自家小姐不常用,但有一回罗娘在外面不小心提了一句,有很多豪富人家想要重金买一两样,甚至还为此遭了两回贼,也幸亏家里机关厉害,护卫也强,要不然说不得真让偷了去。 铁牛戳在门口,伸了下手,眨了眨眼,还是没好意思把自己的笔给要回来。 算了,一会儿去笔墨铺子那边再买一支,也许人家罗娘喜欢呢,要不也给她买一支? 刚才铁牛负责给正经的郡主车驾那边写信,有几个字拿不准,就拎过来问小姐,顺手把笔落下,没成想这一落下,看样子就再也拿不回去。 红尘出了门,果然向东,一路就走到县衙后门,左右看了看,揣了块儿银子塞给门子,眯着眼一笑:“麻烦,我想探探监。” 那门子一捏银子,脸上就露出点儿笑模样。 这天下的衙门都一个德性,小吏们拿银子不容易,都贪,红尘一小姑娘要探监,又给钱大方,那肯定没什么问题。 一路塞银子,半点儿没耽误,红尘就进了监牢,什么未经判决,不得探视的规矩,形同虚设。 就这种衙门,冤假错案能少得了?怪不得老话说,衙门八字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红尘摇了摇头,敲了下门。 里头坐着的年轻男子,有气无力地看了她一眼,登时坐直了身子:“你是……二丫妹子?” “红尘,我现在叫红尘。” 红尘叹了口气。 那男子第一反应,扑过去紧紧张张地道:“你怎么进来了?大丫知道了?” “还没。” 红尘从袖子里取出一条雪白的帕子搁在地上,慢慢盘膝坐下。 那男子闻言松了口气:“大牢阴冷,你一小姑娘赶紧出去吧,别在这地方久待,还有,千万别和大丫提我,我那庄子和地,都让她卖了吧,她一个女人,脑子笨,也经营不好,非让人骗了不可,将来她要嫁人,那就是她的嫁妆,要是找不到好人家,还有文文和圆圆呢,我跟我爹说了,要是大丫不打算嫁了,就让俩孩子跟她过……” 红尘:“……” 这两口子怪不得能好成一个人似的,都是话唠,还是糊涂虫。(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章 翻供 “尹三啊尹三。” 红尘吐出口气。 别管后面还有多大的麻烦,反正只要知道这家伙心里惦记着大丫,一心一意为大丫着想就比什么都好。 感情问题,外人无法解决,可除了涉及到人心的这些事儿,其它的总会有办法。 “你把大丫休了,还操这个心做什么?” 红尘哭笑不得。 尹三登时低下头,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良久,才呢喃:“我杀了人……” 他杀了人。 红尘吐出口气,专门去探听了下,具体情况不太清楚,就是那日蝶楼,宣州花魁吕凤仙当众表演凤舞,吸引得满宣州的男人们都过来看,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外地一客商就和人起了冲突,还让人在后心扎了一刀,死得不能再死。 最后查出来凶手就是尹三。 “大丫还年轻,不能为了我熬着。”尹三面无表情,目光晶莹,瞧着到像是自己做出多大牺牲似的。 红尘简直无语。 “所以你觉得,写封休书,休了妻子,就很伟大,很为她着想?” 好吧,红尘都觉得大丫踹了他算了,要是大丫是个独立性强的女子的话。 问题是,大丫那性子,让她离开丈夫,说不定转头安排好孩子就去跳河。 还有尹家的那一家子,尹三去指望一下他那位嫡母还差不多,他竟把事儿交给他亲爹。那还能有好? “你那点儿家产,那是尹家的,大丫都被休了,你还指望她能得到多少?能把嫁妆拿走,是尹家看重自己的脸面,至于孩子,更别指望,要是没了你,你那闺女和小子,恐怕终其一生也见不到大丫。他们娘三个还不知落到何等下场!” 说完。红尘甩袖便走。 尹三愣了半天,扑过去撞在了木栏上。 红尘回家也没瞒着大丫,她比男人更了解女人,要是尹三当真不要她。那自家这位便宜姐姐的下半生。恐怕就要陷入绝望的深渊里去。说不定还会有各种后遗症。 但是像现在这样,自家男人杀人入狱,当然也是晴天霹雳。但那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总要好得多。 “……为了个花魁,争风吃醋甚至杀人,他什么东西。” 蒋庄先是一愣,随即更为大怒。 大丫脸色苍白,好半晌才道:“那,那岂不是要砍头?相公会死吗?” “杀人者死。” 红尘板起脸,“如果他真的杀了人,我不会救他,要是救他就是作孽,灵师作孽,可比普通人更惨,普通人的罪孽下了地府才会被清算,可我们,却不知什么时候就要因为自己做的错事,落到万劫不复的地步去。” 扑通,大丫整个人瘫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喘息了半天,站起身就要出门。 “我要去看他。” 这会儿大丫是完全顾不上想自己男人去蝶楼做什么,那种地方,文人骚客本来就常常去,尹三自己也时常做一些倒卖的小生意,还有一间铺子,是他这几年自己攒下银钱置办的,寻常出外应酬,到也不是没有。 就是红尘,知道尹三去蝶楼,最多也就翻个白眼,骂一句男人的劣根性,不会太当回事儿。 文人墨客求风雅,那份风雅,都是要女人来陪衬,要是天下的男人没这份色心,蝶楼也不会发展这么快,规模这么大,还闹得这般无孔不入。 大丫一出去,蒋庄也跺跺脚跟了出去。 红尘就没跟着凑热闹,反正宣州还算太平,蒋庄也是经验丰富的,去大牢肯定知道贿赂贿赂人家牢头。 临走,罗娘还塞了个银袋儿给他,里面装了好些碎银。足够把整座大牢上上下下都打点一遍,让那个尹三舒舒坦坦地……呆到案子审结秋后处斩。 大周在这方面,法律堪称严苛,几乎比得上大雍了,就算是权贵子弟杀了人,交纳大笔罚金赎罪,最后最轻的结果,也得落一个流放三千里。 像尹三这等人,杀人偿命,那是必死无疑。 一直到半夜,大丫和蒋庄才返回。 蒋庄累得不行,去要了一桌子菜,又弄了两斤酒,全都吃完喝完,这才休息。 大丫却是满脸愁容,木木愣愣。 一连好几日,蒋庄和大丫吵架吵得不可开交,大丫要把自己的嫁妆,金银首饰什么的都给卖了,用来救尹三。 不止如此,她还跑到尹家,求尹三的嫡母把尹三留给她的庄子和田地卖了,还有那个铺子,地段不错,算是旺铺。 尹家那位夫人许氏到是个拎得清的,一知道那些东西居然让尹老爷收了去,就把东西折算成现银,补给了大丫,只是叮嘱她不要乱花,想一想自己。 可大丫要是非得拿出去让银子打了水漂,许氏也不会管,尹三又不是她亲生的,她没那么多善心。 大丫是每日一大早就出门,也不知道去干什么,大把大把的银子花出去,看样子是下定决心,一定要救尹三了。 蒋庄只当她在做梦,劝了好几次,怎么劝她都不听,气得蒋庄差点儿把她轰出家门! “我现在就去牢里剁了尹三那混蛋,看你还闹不闹!” 自家的笨闺女一整天不吃饭,饿得和鬼差不多,蒋庄哄了几句,半点儿用没有,也气急败坏。 红尘叹了口气,她这位蒋爹爹可是个性子稳重的,平日里为人做事,能让一步,就让一步,从来与人为善,待孩子们也温和,现在能说出这种话,想来确实气坏了。 这日,难得下了一天雨。天气凉爽。 大丫又是一整天不见人影。 红尘她们到已经习惯,因为有蒋家庄的后生仔轮流跟,到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早早就回房间休息。 月上中天,梦正好,脸颊上忽然有冰冰凉凉的触感,正是青锋在她耳朵边散发冷气。 说起来,最近青锋越来越灵动,这把匕首,是红尘第一个法器。也是跟她时间最长。她耗费的灵力最多,偏偏最难生成灵智的一个,到现在还只有懵懵懂懂的意识,甚至无法交流。 不过这几天。到有点儿不同。只是它一不同。就开始调皮,喜欢贴着人,动不动就钻到衣服里面。挨着肌肤才肯安生。 红尘叹了口气,捏住青锋,随手把它按回枕头底下,点亮了灯烛,把门推开。 大丫和游魂似的,在门口立着,耷拉着脑袋,恍恍惚惚,宛如梦游。 红尘牵着她的手,领着她近来,沏热茶一杯,叹道:“这可不行,你得定定神。” 伸手在她的太阳穴上按了按,大丫觉得脑子一清,张了张嘴:“一定是哪里弄错了,我相公不会杀人。” 红尘眨眨眼,干脆扶着她在自己窗边的软榻上躺下, 大丫揪住她的袖子,泪水一滴一滴地落下来,没一会儿袖子就湿乎乎一片。 哄着她睡过去。 罗娘过来翻了条毯子给大丫盖上。 红尘懒洋洋地站起来,坐到桌边,敲了敲茶杯,若有所思:“尹三那人,大嘴,唇厚,面颊丰满,嘴唇两端下垂,我看他为人大方,性情稳重,有包容心,不像是个会杀人的。不过他奸门暗青,的确是有牢狱之灾,整体看来,到有可能是被人所累。” 罗娘眨了眨眼,低声道:“小姐的意思,那尹三没杀人?可他不是自己都认罪了?衙门那边这两日就要升堂。” “那也不一定。” 红尘叹了口气,“面相毕竟只是一种大可能,有些人面相极好,是忠厚老实的,可偏偏也能犯下大罪,这谁也说不清楚,不过,到是值得再查一查。” 毕竟是大丫的男人,看在大丫和孩子们的份上,该做的还是做得周全为好。 第二日,红尘带着大丫又去了一趟大牢。 那两口子凄凄惨惨拉着手,默默垂泪,红尘让罗娘把大丫拖到一边,看着日益憔悴不堪,哪怕如今伙食大好,也免不了消瘦的尹三,目光闪了闪,一转念,皮笑肉不笑地道:“你杀了人,我救不了你,到时候大丫也完了,她的性子你该知道,哪怕有孩子,也绝不可能独活,到时候我把她的尸体埋蒋家祖坟里,你就放心,只当她是未嫁女,就算没有儿女的香火,蒋家逢年过节,也能给她分点儿残羹冷炙,至于你,想来尹家是要脸面的,即便是被斩首示众,也不至于让你曝尸荒野,自会找人收敛,那就不关蒋家的事儿了。” 大丫坐在地上,捂住脸,低声呜咽:“相公!你要是死了,我也绝不能独活。” 尹三吓了一跳,咬牙切齿:“胡说什么,孩子怎么办?” “有我在,孩子更不好过,咱们娘虽然不会多看顾他们,可娘也不是狠心肠的,会给他们一条活路。” 大丫的嘴唇青白,猛地抬头,“你要是死,我在这世上也没什么活头,大不了一起去,共度奈何桥,来世再做夫妻。” 红尘哭笑不得:“下辈子还不定能不能当人,先别急着缘许三生。” 尹三根本没听见,只盯着妻子,看了许久,脸色一点点变得惨白,这么长时间,饱受煎熬,如今又见妻子并没有像他想的那般,得到很好的照顾,还要…… 他也终究还是支持不住,嚎啕大哭。 “不是我……是我二哥,我,我不能不替他认了这罪,要不然我和大丫也在宣州活不下去了,而且他们答应,要让我娘葬在尹家祖坟里,也会照顾大丫和两个孩子,我也不是为了什么孝顺虚名,只是我爹那性子,我要不答应,他真能让我们一家四口生不如死……” 红尘吐出口气,苦笑摇头:“真没意思!” 还以为是个不俗之人,原来也这般俗气。 只是世间都是俗人。她也一样,做任何事都无法随心所欲,诸般顾忌在所难免。 大丫却是整个人都傻了,一把抓住丈夫的手:“什么?你怎么这么傻,这等杀人的罪名,也能随便认的吗?” 说着,她就转头看向红尘,目光含悲,“红尘,我的脑子一片混乱。真是什么都想不起来了。你这次要帮帮我,你要是不帮我,我也不知道该去求谁?” 她这些日子上下打点,可连正经的县太爷都见不到。也没人能去托付。 蒋家世世代代都是平头百姓。找不到任何可以依靠的人。 红尘叹了口气。瞪了尹三一眼:“你老老实实翻供,把真实情况告诉那位县太爷,你们这位知县的吏部考核。年年是中等,不算多聪明,可也不是严酷之人,还能打交道。” 尹三欲言又止,小声道:“大姑奶奶发了话,尹家下一任当家是我二哥,我二哥不能有事……她,她可是……” 红尘翻了个白眼,根本不听完,拖着大丫硬是把她拖走:“你要是怕,那就去死。” 一出大牢的门,大丫就狂奔。 红尘摇了摇头,骑着马追上去,一把将她提溜到马背上。 大丫咬着牙指路:“老二这会儿肯定在如意楼盘账,我一定要去问清楚。” 红尘叹气——这难道还能问出花样来? 如意楼里,尹二果然在,就在大堂里坐着。 掌柜低眉顺眼地立在眼前,脸上略带了几分忧愁,小声道:“少爷,童老板那是咱们尹家的老搭档,这都三十多年,咱家的糖都是从他那进货,这,这忽然换人,不大合适。” “有什么不合适?” 尹二一笑,“别人的便宜一成,咱们我们不要便宜货,非要贵的?” 掌柜顿时苦了脸,还没说话,大丫就气喘吁吁地冲进门,掌柜连忙迎了迎,一见是大丫,显见是认识,张了张嘴,也不知道该叫什么。 大丫推开他,站在尹二面前,瑟缩了下,却努力抬头,怒道:“你马上去自首!” 红尘:“……”这家伙在这儿之前,恐怕还以为尹三会缄默不言,现在可好……不过打草惊蛇,也不一定就不行。 尹二瞳孔收缩,他这一张脸,长得比尹三俊美得多,而且衣着打扮十分讲究,气色端正,只是眉眼间有些戾气,面上却笑起来:“原来是蒋姑娘,您这是什么话?我怎么听不懂?” “你……我告诉你,我知道我相公不会杀人,你才是凶手,我都知道了,我相公也不会给你顶罪,你,你要是还不想死,赶紧去自首,说不定县太爷会从轻发落!” 大丫可能一辈子也没有这般气势汹汹过。 尹二冷下脸,皱眉:“原来是过来撒泼的,你若是再胡说八道,败坏我的名声……” 他低下头,小声道,“你的儿子和女儿,可都在我们尹家。” 声音滑腻腻,犹如毒蛇吐信。 大丫登时脸上一白,惊恐莫名。 “来人,把她给我赶出去。” 红尘冷笑:“不劳费心。” 拉住大丫的腰,拎着她出去,出了门就叹气:“一个铁牛不够用啊。” 尹三得保护。 那俩小的也得看护。 五日后。 尹宅。 一个黑脸的小厮偷偷摸摸进了芙蓉院,左右看了看,见没人注意,这才敲了敲二少爷的房门。 许氏管家很是严谨,不过二少爷已经开始跟着老爷打点外面的生意,又是男人,在外面自然有应酬,许氏也不会事事都去盯着,事实上,他不大管家里的两个儿子。 自从唯一的嫡子病死之后,许氏的心就淡了,大周以孝治天下,反正别管以后尹家归了谁,在她面前都要恭恭敬敬,既然如此,她就安安生生地享自己的福,何苦多思多虑? 换了年轻的时候,那帮下人在她面前弄鬼,那都是找死。 小厮四下里看了看,大门一开,滋溜一下就钻进去,冲着二少爷一揖:“少爷,衙门那边果然出了岔子,那小子确实翻了供。衙门那边儿看得太紧,县令不是好应付的,真做不掉他。” 尹家二少尹德慢慢从椅子上站起,听了那小厮的话,他慢慢收紧手指,硬生生把茶杯攥碎,吐出口气:“去见大姑奶奶。” 说起来,这位大姑奶奶还是长辈,按照辈分,尹二。尹三。都要喊她一声姑奶奶,连尹老爷都要喊他姑姑,可夫人许氏这边,却不能这么论。 许氏和大姑奶奶的姐姐乃是同门。都是大儒葛先生的入室弟子。所以哪怕在尹家。许氏也和其他尹家人不同,叫大姑奶奶为妹妹。 葛先生乃是大周唯一一个真正有教无类的先生,听说他老人家不光收下女徒弟做入室弟子。还有一只野狗,一头牛,一只仙鹤,一个北燕来的杀手刺客,都是他的弟子,还不是那等只挂了个名号的,他是真心实意来教导这些……呃,弟子们。 论神奇,葛先生恐怕比鬼谷先生还要神些。 不过红尘当年听了传闻,就觉得这位大儒恐怕有病,后来这辈子得了玉珏空间,偶尔想起来,到觉得那个什么幻想症之类的,应该和他挺对应的。 当然,前提是葛先生不是像她一样,能和那些狗,牛之类的东西交流,若是真能交流,收徒到是正常事儿。 尹家的大姑奶奶到不是葛先生的弟子,只是她当年曾经跟她姐姐住了一段时日,和许氏的关系也亲密,后来寡居回了尹家,带着两个女儿,也很得许氏照顾,关系极好,当然,也有一点儿怕她。 这日,正是衙门升堂的日子,她也没睡踏实,一早就醒了,不多时外头敲门。 尹二一进来,扑通一声,跪下磕头,泪流满面。 大姑奶奶看了他一眼,顿时就知道出了变故,也懒得问,皱起眉:“行了,什么德性,起来。我保你平安无事。” 她心里,尹二就和尹三不同,在许氏面前晨昏定省,规规矩矩,为人也比较会装,尹老爷还给他机会,就显得很有才华,都把人培养好了,就是下一任尹家的家主。 她可是要在尹家养老的,将来女儿要是有出头之日,娘家就是尹家,这属于大靠山,可不能乱了,尹三那是个养不熟的,根本指望不上。 为了尹家,尹三牺牲一下,也无不可。 “只要你一口咬定,那日陪我诵经,根本没出门就行了,尹二翻供又怎样,难道衙门除了那把匕首,还能找出像样的证据?你也是白痴,和人争执就算了,还一时冲动动了刀子,用的还是那一把,你可真有出息!” 尹二耷拉着脑袋不敢说话,心到是静了许多。 还不到晌午,衙门就来了人,要传尹二去大堂,尹二吐出口气,虽然早有准备,还是有些紧张,慢慢吞吞站起来。 他一路到了县衙,进门就见左边跪着尹三,右边跪着死的那个张姓客商的大儿子。 大堂之上,肃杀之气弥漫。 尹二深吸了口气,镇定下来,只听县太爷一拍惊堂木,冷声道:“堂下何人,报上名来。” “小民尹德。” 之后就是很普通的问题,尹二通通推个干净,直言根本不认识那什么死者。 尹三咬着牙,脸都红了,一字一顿地道:“二哥,那日是你痛哭流涕,说尹家不能没有你,有一桩很要紧的生意,如果失败,尹家就完了,你不能出事,又发誓会照顾我妻子和孩子,我才替你来顶罪,为此还和我交换了咱们尹家子的贴身匕首,但现在我想通了,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我也有妻儿在,不能为你死,这么做,也对死者不公平,你一向是君子,为何不能坦然面对?” 尹二面上一冷,他也有点儿后悔,当初就不该由着爹的性子,真让那个村姑回娘家,还这么急着送什么休书,到让他们察觉出问题,闹出是非。 如果关家里让她病几个月,一个出嫁女,不逢年过节的,难道娘家还会来看?这事儿了了,尘埃落定,岂不是更好? 只是后悔也没有用,他的面色阴沉,摆出一副痛心疾首的表情:“三弟你太不像话,怎能为了活命就攀扯兄长?我向来洁身自好,从不去蝶楼那等地方,那一日,我更是陪着大姑奶奶诵经来着,整日不曾离开家门一步,你可不能随意冤枉人!我还想说你,竟用爹爹赐的匕首杀人,实在污我尹家门风。” “你……” 双方争执不休,偏偏蝶楼那儿虽然很热闹,可当日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花魁身上,谁有工夫去看底下的人,尹二还要颜面,化妆了一番,穿戴头型都有所变化,再说,两兄弟怎么也是兄弟,说不像,也有个六七分的相似,便是有目击者,大晚上的也不一定能分得清。 县令也挠头,正发愁,就听堂外有人道:“哎,现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大人,您现在手里唯一的,也是最重要的证据不是那把凶器,刻着尹家标识的匕首,不如就问一问凶器如何?看看它的主人究竟是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一章 贵人? 众人都一惊,猛然回头,这才看到大堂外看热闹的百姓中,走出来三个人。 一个漂亮的女子,眉目宛然,容色绝伦,还有一身量极高的大汉,瞧着很年轻,面相憨厚,另外一个低眉顺眼立着的是个十**岁的姑娘,打扮的像下人,衣饰到也精致。 大家粗粗一看,到觉得这三个人很平常,宣州大户人家的千金小姐也就是那女孩子的模样,但仔细一看,又觉得怪异,那些大家千金,呼奴使婢,一出门都带着婆子,丫鬟,下人一大堆,可他们只有三人,气势居然只高不低,实在奇怪。 三人慢慢走进大堂。 县令皱了皱眉,一时间竟忘了阻止。 “怎么样?审问一下匕首,一切就都清清楚楚,人会撒谎,匕首总不会说谎话。” 红尘又笑道。 “哼,一个物件,你想怎么审,它会说话不成?” 立在躺上的尹二没开口,外面尹家大姑奶奶扶着个丫鬟的手,慢吞吞进门,嗤笑道。 其他人也哄笑。 外面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那些老百姓,更是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还有人招呼别人来看热闹。 哪怕是宣州,日子过得也无趣,有个新鲜事儿出来,围观者甚众。 红尘莞尔,瞥了她一眼:“匕首怎么就不能说话了?当年葛师和宗师黎涛在雪山论道,负责斟茶倒水的。就是葛师的高徒,一条九节鞭,既然九节鞭都能伺候人,匕首说话,也是常事。” 大姑奶奶一惊,猛地回头看向红尘,脸色都有些变:“你还知道葛师?” “有教无类葛大师,还有谁能不知道?” 红尘失笑,不管这位大姑奶奶,轻声道。 听他们的对话还真有点儿奇怪。又听说了这等奇人异事。老百姓们跟着起哄。 “真有九节鞭能斟茶倒水?这小姑娘说的很像那么一回事儿。” “那可有意思,我只听说过动物之类,像什么狐狸,黄鼠狼。甚至蝙蝠之类能成精。这会干活的九节鞭确实没见过。” “没听人家说。要审问凶器,或许咱们今天能看个新鲜!” 老百姓们都是说笑,调侃而已。一时间公堂不像公堂,到像菜市场。 县令摇了摇头,一拍惊堂木,高声呼道:“肃静,肃静!” 官老爷的官威不小,众人渐渐安静。 红尘也抬头去看那位县令大人。 他年纪不轻了,有五十岁上下,按照常理,大概一辈子也就是个县令,熬到致仕无功无过,也许还能提个一级半级的,从六品或者六品。 从京城出来之前,红尘就把杞县附近的州郡都查了查,尤其是那些官员,大体情况也分析了下,宣州不在她最关注的范围内,只是大丫的夫家是宣州人,她也把宣州几个县,还有州府的情况弄得很清楚。 宣州上阳县县令崔伍,附廓宣州,和州府就隔着半条街,日子自然不算特别好过,这位县令的脑子也一般,就是个寻常永禄官员,最大的好处还是他不够坏。 看那些吏部考核一类,他手底下结的案子,尤其是杀人案一类的情节恶劣,犯人要判处死刑的案件,通常都很谨慎,从没有像别的才华出众的官员一般,有什么案子,三下五除二都给清算干净了,他也每日辛辛苦苦,结案时却比别人慢上一倍。 好些受害者家属什么的,都忍不住抱怨,毕竟他们都想着要早点儿报仇雪恨,可相对的,红尘却看重他的稳重和谨慎,当官的判决下来,那就是一条活生生的人命,一个家庭,如果不够谨慎胆小,一个县令是真有能力灭人满门。 红尘看着崔伍,再一次拜了拜,高声道:“还请大人让凶器上堂说话。” 崔伍脸上也露出几分哭笑不得,不过果真没像别的官员一样,直接把她当成捣乱的给轰出去了事。 这人的性子正是如此,做什么事儿都不着急。 “也好,取证物上来。” 不多时,衙役就拿着木盘,托着那把凶器上堂。 “呜呜,爹,你死得好冤枉!” 被害者的儿子忍不住啜泣不已,捂着脸呜呜咽咽,哭得简直要昏死过去。 凶器是取上来了,就放在地上。 那个儿子一看便咬牙切齿,满心愤恨。 县令叹气:“你们都看看,此物正是杀人凶器,上面刻了尹家字样,已经请尹家族长辨认,确凿无疑,只是上面的名字已经模糊,无法修复,但世上唯有你们三个兄弟能有,大公子早年夭折,匕首也陪葬而去,世间只剩两把。” 尹二登时取出自己怀中的匕首呈上:“回禀大人,小人的匕首并未遗失。” 尹三脸色大变,怒道:“那明明是我的!” 红尘不等他们继续争执,就道:“大人,还请审问凶器,问它究竟属于谁!” 县令一怔。 尹二冷笑:“装神弄鬼!” 大姑奶奶也道:“我到看你能耍出什么花样,以为看几本公案类的话本,便能充断案能人不成,前朝到有断案高手,审问鸡鸭,大刑伺候,看其粪便能得知主人是谁,可现在在这儿的是个死物,你还能让它开口说话?如果是想玩戏法骗人,那最好小心些,大人明察秋毫,我们也不是瞎子,没那么容易!” 外面的老百姓恍然,他们都见识不广,也不知道曾经有什么神奇的断案手段,但这么一听,也能明白,或许那位小姑娘是想用一些诈术。 尹家也算是书香门第,女子也读书很多。这位大姑奶奶别看表现得很不成熟,也是个饱读诗书的。 她扫了红尘一眼,做出一副我已经料到一切,你耍不了花样的表情,却暗自瞪了尹二一眼,高声道:“真凶必是尹三无疑,我可以作证,尹二案发之时,和我在一起。” 这是提醒,别管红尘说什么。他只管咬死就好。 尹三的脸色微变。心下担忧,他也不知道这位妻妹究竟要做什么……难免不安。 红尘一笑,转头看了眼已经听傻了的罗娘:“听见没,不能把世人当傻子看待。世间能人众多。前朝有官员曾借助审问一块儿大青石。把一些寻衅滋事的流氓教训一顿,碰见聪明人,忽悠人的手段的确不能用。好在我是灵师,不是聪明人,也不懂什么计策,现在我说让匕首辨认主人,它就不敢不辨。” 说完,一抬头,看向县令:“请大人问案。” 众人目瞪口呆。 这女子好生自信! 不过大部分人都觉得荒唐得很,纯粹看热闹,那尹二更是翻了个白眼,一脸不屑。 县令摇了摇头,也不知怎么的,一看那小女子的眼睛,他竟然也有了兴致,还真一本正经地拍了拍惊堂木,公事公办地呵道:“你这匕首,从实招来,是谁指使你杀死张全的?” …… 理所当然,一片静默。 众人轻轻吐出口气,啼笑皆非,也不知为何,刚才居然都忍不住看那匕首,好像那东西真能开口说话一般。 大姑奶奶嗤笑,哼了哼。 尹二更是大笑出声,一边笑一边摇头:“我替它答了吧,那肯定是尹贤的,自己的东西,他还认不出来不成?” 红尘毫不理会,走过去居高临下,看着那匕首,顺手接过罗娘递过来的包袱,冷声道:“你的嘴到是够硬的,也罢,不见棺材不掉泪,我就关你小黑屋,让你尝尝滋味。” 说着,她俯下身,解开包袱皮。 一瞬间,所有人倒抽了一口冷气。 那是一个羊脂白玉的玉盒,虽然是素色的,瞧着并不怎么奢侈,但这么大一块儿,恐怕只有京城权贵人家和皇宫里才能见得到,区区一宣州,实难容纳如此宝物。 红尘随手打开盖子,捡起那匕首塞进去,嗡嗡,也不知是不是众人的错觉,有那么一瞬间,好像听到匕首的鸣叫。 刚一放进去,盒盖尚未盖上,嗖一声,匕首凭空而起,蹭一下飞到尹二的面前,寒光凛冽,照亮了他的眉眼。 众人:“……” 尹二被吓得扑通一声,摔倒,那匕首也跟着向下飞了飞,还是在他眼前打转。 “你,你刷什么鬼把戏?” 尹二的声音颤抖,艰涩的厉害。 红尘笑了笑:“什么叫把戏,我看是这匕首想开了,懂事儿了,决定招供,大人,您再问一问如何?” 县令也头大,迷迷瞪瞪,可他为官多年,也是难得碰上这种奇事,说不定能上史书,脑子一热,就果然朗声道:“躺下凶器,从实招来,你的主人是谁?” 话音未落,就见那匕首一晃,冲着尹二点了点,还一下子向前冲,几下在他的衣服上划出一个字——‘主’! 显然是认了他是主人。 在场的人,连同外头的百姓,全都傻了,目瞪口呆。 大姑奶奶也脸色苍白,瞠目结舌:“荒……荒唐,大人,世上焉有此理?一个匕首也能指正人的?” “好吧,就算匕首不能指正人好了。” 红尘不以为意,轻声笑了笑,随即板起脸,目光轻轻地落在那位大姑奶奶身上,“杀人案当日是六月十一,这位夫人,你傍晚就去蝶双飞茶楼与人密谈了整整三个时辰,要不要我真把证人找到公堂上对峙?” 大姑奶奶瞳孔收缩,却是低下头,轻声道:“是我记错了……” 蝶双飞是个茶楼,但和别的茶楼不同,十分注重保密,所有的包间都不允许除了客人之外的人踏入一步,一般谈个生意,必须保密的那种,很多客人都愿意去那儿。 这位要是去那地方谈事儿,说不定是不足为外人道的。不过她这么干脆利落地服软,想来这事儿还不小。 “看来这位夫人不适合当证人,要是动不动就记错什么,恐怕县太爷也不能信您了。” 红尘叹道。 尹二脸色大变,不敢置信地抬头。 县令想了想,没再继续审问,退堂了。 不过,这件事几乎成了定局,县太爷是个谨慎人,此时还不会把尹三给放掉。而且就算他没杀人。为人顶罪,欺骗官府,也是个罪名,怕是要交一笔罚款才能免除牢狱之灾。 这杀人案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发生的。认真去查。就没有查不出真凶的道理。此时的危险,不过在于尹三认罪认得太快,衙门那边没有心思去深入。 红尘离了衙门。没和蒋庄他们回去,大丫还是整个人还是迷迷糊糊的,一早让她爹给拖回家休息。 “小姐?” 罗娘取出一把伞撑开。 天上落了细雨。 “去尹家。” 红尘吐出口气,“也是该帮大丫姐把文文和圆圆给接回来了。” 万一那个尹老爷脑子有坑,狗急跳墙,真像尹二说的那般拿孩子威胁尹三,那可是个麻烦事儿。 事实证明,红尘想得可能不错,不过尹家还有一个有理智的人在,她去的时候,许氏把两个孩子拘在身边,正让他们描红,这俩孩子奶娘,嬷嬷根本带不了,一个劲哭闹,可在许氏身边却老老实实。 有些人,天生就能降服住任何小魔头。 红尘递了帖子进去,许氏推脱略染风寒,不能见客,就让那位大姑奶奶把孩子送了出来。 “我姐好心肠,哪怕是个被休的女人,可到底是孩子亲娘,愿意见就让她看看,这俩孩子说到底都是我们尹家的种,她也只能看看了。” 大姑奶奶冷笑。 红尘一听,就从她的话里听出点儿别样滋味,到不和她这时候做口舌之争,孩子先带回去。 第二日,衙门就把尹三给放了。 这一回县令到是效率很高的样子,可见他也不是真的笨蛋。 杀人凶手是尹德确认无疑,当堂宣判,秋后问斩,尹家花了大量的银子打点,但这是杀人罪,尹家又还没脸面去求陛下金口玉言特赦,那怕是死定了。 尹三一回来,大丫牵着两个孩子扑出去,一家四口直接在酒楼门口抱头痛哭,如获新生。 蒋家庄的人都围过来,也是高高兴兴。 围观的人不禁感叹,这一帮人,明明看着是乡下来的粗汉村姑,没成想竟把尹家都给搅合得焦头烂额,还把案子翻了,了不得! 这件案子怎么说也很是新奇,消息灵通的一早打探清楚。 正说话,外面浩浩汤汤来了一群人。 红尘扫了一眼,叹气:“有点儿麻烦。” 一看便知道,坐着软轿来的是那位皇亲国戚,大姑奶奶,还有尹家的大管家。 尹老爷到没露面。 那位大姑奶奶一来,只当没看见红尘他们这一群人,不多时,呼啦啦,宣州府知府,带着一帮子官员都出迎。 知府满面堆笑:“恕罪恕罪,肖某早该拜会吴夫人,只是怕扰了夫人的清净,这才迟迟不至。” 大姑奶奶扬了扬眉:“我哪有什么清净,一天到晚的为些乱七八糟的事儿操心。” 二人寒暄,周围的人都一愣。 那可是知府! 在宣州,知府就是土皇帝,一开始说闲话的都闭了嘴,连尹三和大丫周围的人都散了散。 连蒋家那些人,心里也直嘀咕。 大姑奶奶说了几句,这才转头扫了尹三一眼,冷笑:“你面子不小,让我亲自过来接,接上你孩子这就跟我走吧。” 尹三一哆嗦,咬牙,这次回去必然会受罚。 可他是尹家人,尹老爷是他爹,就算成立亲分府别居,那他也是尹家的人,何况看这大姑奶奶的威势,怕整个宣州没人敢不给她面子,今天要不回去,一个忤逆不孝的罪名压下来,还不知会出什么乱子。 “大丫别怕,我们先去拜见爹娘。” 大丫摇了摇头:“我不怕。” 尹三一手揽着妻子,一手抱着儿子。大丫拉着女儿的手,便要回去。 大姑奶奶到是笑起来:“大庭广众之下,拉拉扯扯的像什么话,贤哥儿,你可别忘了,现在这个女人和咱们尹家没有关系,休书都写了,宗族族老做的见证,怎么,你还想坏了人家的名声?让她来咱们尹家做个小妾?” 她一扬眉。上下打量了下大丫。“到也不是不行,先把身契给签了再说,我们贤哥还没娶正妻的,不需要良妾。” 大丫整个人都傻住。 尹三脸色涨红:“休妻是权宜之计。并非我的本心。那不作数!” “怎么不作数?” 大姑奶奶冷笑。“休书已经写了,她不再是尹家的人。” “我重新娶她!”尹三看大丫的脸色灰白,心下更痛。连忙攥紧她的手,“别怕,大不了咱们再成一次亲,你再当一回新娘子。” 大丫微微一笑,脸上也浮现出一抹红晕。 大姑奶奶捂住嘴唇:“你是该娶亲了,所谓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我到知道一门好亲,知府大人的外甥女,二十有五,温柔可人,就请知府做个大媒,让你爹娘给你娶回家,如何?” 知府大笑道:“既然夫人发话,肖某莫敢不从。” 大丫整个人一软,尹三一把捞住,脸色骤变。 红尘摇了摇头,从头到尾,那位大姑奶奶只当她不存在,眨了眨眼,轻声笑起来:“我看知府大人您是没有保媒的命,最好小心一点儿。” 知府一愣,转头看她。 红尘一本正经地道:“我可不是吓唬你,就在刚才,你的嘴角忽然转青,还是急转,今日之内,必然有伤灾,万望小心。” “危言耸听。” 知府皱眉,显然对这些神棍很是不感冒,他每次出门,前呼后拥,护卫一大堆,宣州又太平,能有什么伤灾,扭头对着那位夫人笑道,“夫人,我那外甥女嫁到尹家,您可要关照一二,她性子娇气了些,却是个好孩子。” “娇气才好,那是大家做派,又不是那等村妇,谁家的女儿不娇养?” 知府闻言高兴起来,笑得前仰后合,正笑着,头顶上不知道从哪儿飞来一群鸟,鸟粪飞溅,正好溅到他头发上,他有点儿洁癖,恶心地本能向后一退,脚下却踩到一块儿石头上,噗通一声,整个人向后摔倒,后脑勺着地。 大青石的地面,加上一些碎石,直接鲜血横流,眼前冒金星,晕眩的厉害。 众人:“……” 衙役们扑过来,一时都不敢扶,脸色骤变,鲜血流的到处都是,这可是伤了脑袋! “伤灾?果然是有伤灾啊!” 一行人面面相觑,呆愣当场。 周围一团乱,红尘摸了摸鼻子,也有些讪讪,这可真不干她的事儿。 这时,远处传来一阵马蹄声,悠远而近,速度极快,后头又气喘吁吁钻进来一师爷,看到自家知府倒在地上,血流满面,一时却顾不上找大夫,急道:“哎呀,我的大老爷,郡主娘娘的车驾就在宣州城外不远了,有位将军已经带着人轻装进城,马上就到,您老人家还不赶紧去迎接!” 这次知府找那位吴夫人,就是想一起迎接郡主娘娘的大驾,宣州府有头有脸的女眷,总要去陪一陪才好。 那位郡主娘娘是忽然转道来宣州。他们得到上面通知,人都来了,这时间是有点儿紧张,不过本来到觉得足够准备妥当,没想到对方竟然快马加鞭,又加速,师爷一时挠头,生怕哪里怠慢,再让贵人不满意。 知府顿时想起正事儿,顾不得吃惊,更顾不得伤痛,捂住头哎哎呦呦坐起身,冲那位夫人苦笑:“您看看这事儿闹的,我这副模样,着实有碍观瞻,不知道郡主娘娘可会恼了,夫人乃是见过大世面的,还得是您出面接待才好。” 这位大姑奶奶露出个很矜持的笑容,瞥了红尘他们一眼,下巴扬起:“你这人是有点儿歪门邪道的本事,不过太邪性,贵人要来了,可别不小心招了贵人的眼,大人,这街面上怎么也要先净街,省得有人冲撞郡主的大驾。” 红尘叹气:“也太劳民伤财了。” “哼。”尹家的这位姑奶奶轻飘飘冷笑,“你这等人懂什么?郡主是天上的云,你们就是地上淤泥,把你们放在郡主眼前,我要是郡主,非要恼怒不可。” 红尘:“……” 罗娘低下头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雪山 尹家这位夫人和知府忙活着商量,派人净街,通知宣州的世家大户出迎。 起码要出迎五里,这才不算失礼。 要不是得到消息太晚,他们该老老实实提前几日出城才是。 正闹,外面的马蹄声越发近了。 一身银色甲胄,威风凛凛的将军,带着十八个骑兵,旗帜招展,都是御林军,呼啸而至。 知府吓了一跳,连忙挂上一张笑容满面的脸前去迎接。 就算这位御林将军的品阶可能并不算特别高,但看人家的打扮,看人家腰上的令牌,那都是天子亲卫,出行代表的是皇帝,他们这些地方官,怎么也要供着才行。 “将军大驾至此,吾等未曾远迎,恕罪恕罪!” 一揖到地,朗声道。 那将军跳下马来,两步上前,挤开知府,单膝着地,跪在了红尘面前。 “郡主,车驾就在城外,敢问郡主可需属下护送前往?” 红尘吐出口气:“来得不慢。让他们直接进城好了,不用麻烦,把驿站收拾一下,我们住驿站。” “是。” 小将军一句废话都没有,挥挥手就让其中一人去报信,其他人很自然地围拢过来,把红尘护在中间。 那种保护的姿态,天然而成,就像是做过一千次一万次,熟练至极,完全不用思索。 知府:“……” 尹家那位大姑奶奶整个人呆愣当场,忍不住尖叫:“什么?她是郡主?将军。您一定搞错了吧。” 她脱口而出,让那银甲小将瞟了一眼,登时吓了一大跳,猛地嘴上最,心里一阵发毛,随即脸上涨红! 此时此刻,她就是再不愿意承认,也得承认——这人真是一个郡主。 而且看架势,还不是不受宠的郡主。 她刚才怎么趾高气扬地说话,这会儿就有多恨不得钻地缝里去。连死的心都有。 红尘笑了笑。也不提刚才那茬子,省得显得自己庸俗,只道:“我看肖知府的外甥女一时半会儿还是另觅人家吧,她和尹贤的命格不相配。勉强成亲也是怨侣。” 尹三和大丫两个也一样目瞪口呆。 红尘扫了他们一眼:“我做媒好像有点儿不合适。不过也顾不了那么多。不规矩就不规矩,这两位既然是有情人,我就给他们做一回大媒。想必尹老爷不会不给我面子。” 她再清楚不过,尹家那位不傻,一个郡主要做媒,还是让人家原本的夫妻团圆,尹家就不会再玩别的手段。 世人都不是傻子,只要他们还看重名声,就不能做得太过。 其实说起来,尹老爷再看重他心爱女人生的孩子,再对尹三恼怒,可事已至此,他唯一一个能指望的儿子就是尹三,只要不想绝户,对这个儿子就要好生重视起来。 那人拒绝他和大丫的婚事,其中有多少是斗气,有多少是为了给尹三另外选一门门当户对的亲事,这里面还真不好说。 知府那个外甥女,别管因为什么云英未嫁,蹉跎至此,人家的家世背景,可比大丫强出十万八千里。 但凡尹三的上进心更强一些,想来也不会愿意拒绝这么一门亲事。 若是还心疼大丫,成了亲再把人接进门照顾就是,养在外头也是个法子。 男人嘛,风流可不是什么毛病。 奈何歹竹出好笋,尹三这人别管别的毛病有多少,疼媳妇那是真心疼。 当然,在尹老爷看来,那就是有了媳妇忘了爹娘,大大的不孝,红尘自己也有自己的私心,她把大丫当成姐姐看待,做什么都为大丫好,至于尹三孝顺还是不孝顺,那就不关她的事儿了。 红尘准备等过几日,便跟着蒋家庄的人,一起返回村子,没打算与自己的车驾同行,那些侍卫到是留下来看护。 其他人入驻驿站。 不过再走之前,也免不了要应酬下宣州的那些大户人家的夫人们。 但凡有头有脸的夫人,不是八面玲珑,也有些涵养,不难打交道,红尘召见几次,不过是听些奉承话,一点儿都不累。 尹家夫人许氏,也带着那位大姑奶奶过来了。 在宣州,尹家是大族,这等事可避不开他们,说起来,尹三和大丫成亲,整个宣州,红尘这位郡主到和尹家的关系最近,可惜尹家人恐怕也是心思复杂的很。 许氏是明白人,既不拉关系套近乎,也没显得心虚,她可没有对不起大丫,也不担心红尘心胸狭窄,事实上,尹家如何,她恐怕也没太在乎。 既然这个尹家注定不是她儿子的,她年纪虽然不大,身体到不大好了,也许活不了几年,何必管这些,哪怕她还没死尹家就倒了,她攥着嫁妆,又有娘家依靠,日子照样能过。 与许氏相比,尹家这位姑奶奶那是心情复杂,当陪客当得恨不得是个透明人。 可红尘看她也不看一眼,全把她当空气,那种滋味就更不好受,心里空落落的,想她在红尘来之前,那也是宣州上下都奉承的人物,她才是皇权代表,可如今人家正牌子郡主驾临,她就变得毫无价值。 应付完这些,罗娘她们便收拾了下。 红尘也伸了个懒腰:“知会一声,咱们明儿一大早就回村,现在下雨,明天早晨应该可以放晴了,不影响赶路。” 细雨连绵不绝。 蒋庄慢吞吞地从酒楼的大门口穿行而过,绕过花园,进入自家租住的小院。 偌大的酒楼鸦雀无声。 十八个精悍的侍卫分布在周围,凝重的气氛在整个院子里弥漫。他觉得脑子里有些迷糊。 蒋庄其实有些搞不清楚状况,他见过的,最高的官员不过是——刚才见到的那位知府。 可知府在他心目中,也和县令差不多,他甚至不能真正分辨两者有何不同之处? 反正别管高一级还是低一级,他这等世代生活在蒋家庄的平民百姓都惹不起,一旦招惹上,灭门绝户也不是不可能的。 现在忽然发现,原来他养了十多年的女儿,竟然是一位郡主! 一点儿都不骄傲也不高兴。因为……一个郡主在他家吃了很多年的苦。罪魁祸首是他的妻子,而他的妻子的生死,现在就在人家的掌握中,一句话能生。一句话便死无葬身之地。 他应该惶恐不可终日。蒋庄还能平平稳稳地站着。没有崩溃,不是他有多坚强,仅仅是这事儿太大。他都懵了,完全没办法做出任何一种反应。 “咳咳。” 红尘也有点儿尴尬,揉了揉脸,笑道,“蒋爹爹,咱大丫姐的婚事,还是该准备起来,差不多肯定能成的。” 她到不是真觉得尹三就好到无可挑剔,可人家是夫妻,人家才是一家,她所能做的,不过是帮大丫实现人家自己的心愿。 一提起大丫,蒋庄也暂时把那些个乱七八糟的心思放下,他只有蒋毅和大丫两个孩子,蒋毅上学读书,家里的银钱都贴补给它,这些年来,大丫两口子也没少帮衬,可他这个当爹的,却从来没有为女儿做过什么。 “婚事当真能顺利?” 非常顺利。 红尘轻轻笑起来,也有些无奈:“权力这种东西,有时候的的确确很好用,尤其是在和注重权势的人打交道的时候。” 回到蒋家庄不久,尹家就重新来商量婚事。 蒋庄看着送来的聘礼——一直堆积到外头的土道上,来送聘礼的是尹老爷,并尹家一众长辈,也都十分之客气,甚至能称得上谨小慎微。 在京城,一个郡主可能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京城里王爷公主还一大堆,郡主一拎能拎出三五十个,哪怕是皇帝宠爱的郡主,那也不至于让某一个家族诚惶诚恐。 但在宣州……郡主就很稀罕。 那是能和陛下和皇后说上话的人,底下的众位,怎么可能不谨慎对待? 一个弄不好,人家一句话就断了一个家族的前程。 尹家的人这般客气,过来帮手的蒋家族人,一时也心里喜滋滋一片,个个志得意满,连说话都多了几分斯文。 罗娘扫了几眼,心里都好笑。 “怎么说来着?粗神经?” 红尘也笑:“粗神经没什么不好,要真弄得诚惶诚恐,生怕我打击报复,那我还没法子解释了。” 有些事不能**理,甚至连道理都没办法讲,顾氏是罪大恶极,可她是在蒋家庄长大的,这一点儿磨灭不了,她出生以后就和乡亲们聚在一块儿,庄子里老少,相亲相爱说不上,遇事互相帮衬一把那绝对少不了。 因为自己吃了苦,现在发达了,就要把所有见过自己狼狈一面的人都给打压下去,把罪魁祸首千刀万剐,也许有人做得到,还做得理所当然,反正红尘是不大乐意。 顾氏将来是生是死,都看她自己的命,她可不想搀和。 红尘给大丫留下不少合用的东西,新鲜的绸缎布料,还有一些上好的皮子。 至于银钱,到没留太多。 两夫妻有商有量地过着小日子,都很满意,何必画蛇添足,不过,红尘给文文和圆圆留下了两封帖子。 “该让他们读书了,要是读得好,拿着帖子去阑珊书院,说不定能培养出两个读书种子来。” 大丫特别高兴,给多少有钱,多少东西,都没有留给她的孩子们一份可能的前程更有用。 在蒋家庄又呆了两日,红尘就去拜访薛公公等一众熟人,再回去修整了下自己的茶馆。 本来是想卖掉的,以后还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回来,可临到头,又有些舍不得。 跟着车驾过来,憋了一路的平安。一到山上就四处撒欢,茶馆里布置的那些机关消息,又很难清理,万一清除的时候剩下一两样,再把宅子卖出去,指不定就成了坑人。 “留下吧。” 小严也道。 靠着这个茶馆,他们安身立命,这里就是家,也是根,轻易毁损不得。 一些琐碎事。都收拾得差不多。小严才把一路上收到的那些拜帖,孝敬之类的拿出来让红尘看。 礼物也没多珍贵,多是些土仪而已,到后面。就是书画古籍多了。显然一路走来。那些地方上的官员世家,也打探到她的底细。 “收着,正好回京当礼物。” 红尘把东西都交给罗娘。让她收拾妥当,随着地位高了,圈子也渐渐变得广,送礼都成了学问,不过,多数也是这家送来的,改头换面,送到别人家,只有亲近之人,才用心安排罢了。 “小姐,林先生给送了封信过来。” 里面正处理东西,小严就拎着一只信鸽进门,那信鸽咕咕叫,羽毛显得有点儿干枯。 罗娘接过来,解下信纸,又喂了它一点儿水,它就翅膀张开扑在盛水的碟子里不动弹。 “这鸽子看来是累坏了。” 说是信,其实不知道从什么地方撕下来一页纸写的,十分匆忙,背面还有一些机密消息,当然,差不多算半过时的。 红尘扫了一眼,只有几个字——速去雪山,十万火急! “……” 世上有积雪的山峰很多,可只有一座大雪山,被人们直呼为雪山,连绵万里,四国险境之首,据说巅峰之上,非功力深厚,精通龟息之术的人不能涉足。 但这等绝地,人烟稀少,偏偏又被世间有灵神物钟爱,宝物甚多,可以说,若是有人能上的去,随便捡一点儿什么下来,也许就能在京城等地置办一座大宅子。 可红尘却是绝对没打算去。 “也许这信是假的,让人给掉了包?” 叹了口气,红尘吩咐下去,收拾行囊,准备各种吃用之物,再一次甩开车驾,马上要奔波千里。 林师兄那是什么人? 他既然说十万火急,就是当真十万火急了。 “沿途别忘了采购几件御寒衣物,真到地头再准备,怕要挨冻呢。” 如今是夏日,他们出门时只备了轻薄凉爽的绸衫,自然不可能准备冬装,可此去雪山,千里迢迢,万一真的需要登山,一身夏装上去,那才是不要命了。 罗娘有气无力地应下。 七月至,天气闷热的厉害,白日赶路真是个苦活儿,红尘时不时自己弄一个冰碗,抱在怀里什么时候等冰快要化了才肯入口,罗娘这几日不方便,也不能吃冰,很是吃了些苦头。 别看还能吃冰,看着仿佛很清闲,可他们实际上是紧赶慢赶,昼夜不停,哪怕风雨大作,只要能走还是要接着走。 一路上带着十八个护卫,拿着令牌命沿途驿站负责换马,可还是一不小心,有四匹马几乎被废了,根本不能再驱使,不得不放归山林,这几匹马也只能是听天由命。 红尘也没想到,她原来有一日竟为了林师兄几个字,能吃这种苦头。 足足花了两个月,终于到了雪山脚下。 铁牛到是没表现什么,那些侍卫都十分的紧张。 “郡主,此地几乎算是和西狄接壤,地处边陲,民风彪悍,咱们要想进山,还是要找个向导。” 他竟然也没劝说什么。 红尘把整张脸都蒙在雪白的毛皮里面,抬头看去,雪白的大山就在眼前。 巍峨雄壮,远观迫人的气势扑面而来。 烈风滚滚,夹杂着冰块儿雪花在人的周围飞舞,那一瞬间,红尘仿佛看到了雪山的精灵。 气息都不一样了,呼吸到的味道,都是烈性的,粗粝的,没有半点儿婉约柔美。 就是这样的地方,也有村子存在,有山民世代于此繁衍生息,背靠雪山而生。当然,他们把雪山称呼为神山,他们就是神山的奴仆,家家户户都祭拜山神。 “他既然让我们过来,必然有用意。先去村子里转转,探听下消息。” 别看只是个山村,但面积很大,人口也不算少,并不是想象中那样荒凉。 村内大部分人都姓石,男人生得人高马大,女人也生得身体健壮,脸颊多飞红,穿的大部分是皮毛的衣服,虽然粗糙了些。却色泽鲜艳。有一种别样的古朴的魅力。 房屋也盖得错落有致,都是石头砌成,高高大大,乍一看青石趁着白雪。完全可以入画了。 此地显然不常来外人。那些山民们却有着天然的淳朴和热情。红尘他们直接进了其中最大,看着最气派的房子,主人家是个老婆婆。很是客气。 “喝姜茶,喝姜茶,快来去去寒。” 老婆婆自称七十八,一口牙齿还很齐全,说话也不漏风,“外来人啊,有,还有两拨人呢,说来也奇怪,往日里这个时候没什么外来人,夏天都过去了,有爬山寻宝的,也多是春暖花开时节去山上。” 这位老人家说得一口官话,虽然不太标准,却也清清楚楚,而且人很斯文,并没有刁钻习性。 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是句正经俗话,在和西狄交界的大雪山之下,竟也不准,若不是红尘的心思都在林师兄要她紧急过来的意图上,恐怕还想多攀谈几句。 “第一个来的,就是鬼节前后那几天,是个小哥,姓律,生得那个好啊,老婆子几十年没见过那么漂亮那么俊的男孩子,仿佛冰雪为骨,山泉所化……” 姓律,长得好,律风荷? 红尘急问:“他人呢?” “哎!” 一说起这个,老婆婆的脸色就阴沉下来,“那孩子也不知因为什么,一来就风风火火地要进山,给了好些个银子,非去不可,谁劝也不听,我们村的小恒就送了他一程,把他送入山口,但他说要去山巅,那可是神山之巅,连我们村子的老巫祝,年轻力壮,神力惊人之时也没敢去过,他一个年轻的外来人,真要上去,怎么可能活命?怕是如今已经……” 红尘的脸上也露出一抹忧虑,叹道:“婆婆,我们要进山,小恒是哪个?可能给我们带路?” “你们也要去?” 婆婆苦笑,“哎,但凡来我们这儿的,都想进去。” 她慢慢转身,看云雾缭绕中的雪峰,目光有些奇怪,仿佛温柔,又仿佛冰冷。 “人都以为自己是天地之灵,能征服一切,这雪山也孕育了无数生灵,在里面藏着无数宝藏,人都想要,可雪山里的宝藏,并不是给人的。” 那婆婆转过头,似乎很是喜欢红尘,拍了拍她的手,脸上却露出为难来,“你们要真要去,就让小恒送你们进去,哎,那孩子也不容易,一年之内,祖母,爹,娘,姐姐都没了,他一个人带着个体弱多病的妹妹过活儿,有你们这些外乡人接济接济,到也不坏。” 这话,听在红尘耳朵里,却有一种豁达的冷漠。 明明知道你们要去送死,但我只看着,不阻止。 红尘笑了笑,婆婆亲自给指路,引着他们就去了村子外。 “小恒如今给他爹娘守孝呢,你们要是嫌晦气就在村子里等等,我去找他回来。” 红尘摇了摇头:“我们百无禁忌,还请婆婆带路。” 可一来到小恒家的坟地,红尘就怔住,半晌咋舌——何等的大凶之地,难道小恒他想把自己的亲人们都养成僵尸? 就那墓穴,位置甚为险峻,悬空而造。 红尘忍不住站稳,四下打望看了看,就那地方,连人上去都会被罡风吹得摇摆不定,这么一座纯阴,且阴气不化之地,把亲人葬在里面,那简直是在杀人,怪不得他们家一连死了这些,都快死绝了,如果不做处置,恐怕还有祸事。 她摇了摇头,长叹一声,等婆婆过去把那个叫小恒的叫过来,便一脸严肃地将此事说了。 小恒怔了怔,脸色骤变:“什么?可是真的?” 红尘皱眉:“我猜,必然是你祖母下葬之后,你父母和姐姐才接连去世的。” 小恒的面色更是惨白。 “无论你信不信,你们家都出了这么多事儿,还是化解一下为好,我听说你还有个妹妹,总不能拿你妹妹的生命开玩笑。” 最要紧的,万一这个小恒出点儿事儿,她上哪儿去找一个知道律风荷进山路线的向导去? 小恒一听妹妹可能有危险,也顾不得什么,连忙出声求道:“还请您指点一二,要怎么化解灾劫,若能解我家……我家这危局,我一定安安稳稳把您几位送进山,不要报酬了。” 红尘自然答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三章 情怀 “像现在这样的情况,必须要迁坟,我先用符咒镇住煞气,然后另外择地安葬。” 红尘也没给他选择什么风水宝地,这会儿也来不及。 “寻龙点穴,古人云,三年寻龙,十年点穴,尤其是点穴最难,差之毫厘谬以千里,你们若是想寻风水宝穴,如今恐怕是来不及了,不过,择一吉地下棺,到是不难。” 红尘轻飘飘地,随手就给指了一个地方。 如此轻忽,让那些闻讯赶来的山民心下都有些不安。 别看这些雪山居民对生死之事看得很开,尤其是对外人,虽然热情客气,却并不大关注他们的命运,但对自己人,那真是每一个都是兄弟姐妹。 何况这么多年下来,彼此通婚联姻,人人有亲,小恒的家人要是埋在凶险之地,害死了他们自己那一家子,谁知会不会连同沾亲带故的都要祸害,真若如此,一村子的人怕是全要受牵连。 但这会儿他们是外行,也只能听红尘的。 尤其是小恒,心中对红尘到有七八分的信任。 “前些日子我也怀疑……当初那个外来人,说是游历天下的地师,正好路过,替我选定了风水吉穴,但祖母下葬,随即父亲就病倒了,父亲一去,母亲竟随着抑郁而亡,姐姐太过悲伤,出门一不小心摔下山崖,尸骨无存,妹妹的身体情况也变得很糟糕,我就猜。也许是冲撞了什么,什么地方不对劲,或许是当初祖母葬入的不是吉地,反而……” 他一咬牙,二话不说就给红尘磕了个头,“就按照小姐所言,等事情一了,我即刻带小姐进山。” 村民们也不好多说什么。 很快就按照红尘的要求,操办一切,掘出棺木。重新安葬。红尘让小恒念了一篇安父母的祭文。 说来十分奇异,不知是不是巧合。 棺木重新安葬之后,山边的风忽然变了。 本来有些烈性,吹得人隔着厚厚的毛皮也脸颊生疼。腿也发软。站立不稳。但小恒的祖母和其他亲人一挪动完,祭文念完,风就变得十分和煦温柔。 在大雪山。这样温和的风十年也不见得能遇到一次。 这些山民甚至隐隐约约能听见一声仿佛特别舒服的喘息声。 小恒打了个哆嗦,随即脸上露出三分喜悦:“是我爹娘,我爹娘跟我说话了!” 他其实也并没有听到什么言语,可是一个人在短期之内,接二连三失去亲人,如今为了妹妹才勉力坚持,听到一点儿动静,也足以让他动容。 红尘一丝不苟地把该做的程序都做完,小恒才松了口气:“诸位要进山的话,还要赶快,再等一等天一寒,北风起,到时候雪山便如地狱,步步危机……” “哥。” 一路走回家,小恒正说话,扭头看到他妹妹站在门前张望,登时吓了一跳,也顾不上红尘他们,忙扑过去扶住,急道:“怎么起身了?冻着怎么办,快回屋去,等回头哥再去给你抓两服药吃。” 那小姑娘一笑,脸颊红红的,目光温柔,有点儿害羞,向自家大哥身后躲了躲:“哥,我觉得没事儿了,精神得很,就是闷得慌,这才出来走走。” 小恒本没有注意,此时一回神,这才发现他妹妹的气色的确极好,甚至站在风中也没有发抖。 最近几日,连从镇子上好不容易请来的大夫都说,有可能熬不过冬日去了,可现在这孩子怎么看怎么不像病重的模样。 小恒心下一惊——难道真见效这么快? 后头花婆婆连忙过来抓住小姑娘的手腕,探了探脉象,好半晌才惊讶道:“咦?脉象平和,这是大好的迹象?” 她仔细看了看小姑娘的脸色,又给她诊脉,终于在小恒期待的目光下点头,“放心吧,确实大好,只是病情刚刚稳定,还是别吹风,再多给她吃点儿好吃的吃食,精心养一养,咱们雪山的孩子身体健壮,很快就能跑能跳了。” 小恒愣了半天,一转头,满脸感激:“小姐,你们就是我的贵人,诸位放心,我就是丢了性命,也保证把你们平平安安地送到地方去,再安安全全地带回来。” 他的积极性明显不一样了。 一整个村子里的人都挺上心,给拿了好些预防冻伤的药膏,还有一些掩盖自身气味的药物。 “如今山里的猛兽还不到冬眠的时候,前阵子还有雪狼和雪豹在半山腰打架,差点儿打到山下,大家仔细些才好。” 花婆婆叹了口气,还是不说阻止的话,只把很多该注意的地方,再提醒小恒一遍。 他们在雪山下生活的时间长了,年年有人要进山,有人活着出来,从此绝口不提大雪山,有人埋骨期间,化作雪山上徘徊的一抹幽魂,要是次次劝阻,次次担心,他们这些山民的日子也过不下去了。 小恒没多时,迁来十几条跟狼一样的狗,那些狗身量高大,腿比较矮小,骨骼却粗壮,一身厚厚的绒毛,显得孔武有力,他把一大堆行李挂在狗的身上,这些负重,就和没有差不多,那些狗的身姿还是分外灵活。 “小姐别怕,它们都是好家伙,忠心耿耿。” 因为这狗太像狼,连有些山民都害怕,算是小恒的一门专长,要不是有些狗在,他也不会成为山村最厉害的雪山向导。 花婆婆笑道:“咱们小恒说不定是有山神庇护的孩子,这些神犬,都是山神的奴仆,别人可别想碰!” 她话音未落,就见一群狗狗低下高昂的头颅,在红尘的怀里拱来拱去。一副撒娇的架势,特别柔顺乖巧。 “……” 那只狗王,最大最健壮的,还一翻身,冲着红尘露出雪白雪白的肚皮。 小恒:“……” 好吧,也许人家这个小姐和山神他老人家关系很好? 红尘可管不了那么多,紧了紧身上厚实的棉披风,“走吧。” “等等。” 后头忽然传来一阵呼喊。 银甲的小将军吓了一跳,猛地回头,杀气弥漫。 小恒打了个哆嗦。忍不住把衣领拉得更高:“今年这天气比往年还要冷啊。” 红尘咳嗽了声。侍卫们才稍稍放松心弦。 他们中除了两个留在村子里等候,其他人都随行,身手个个不错,全是皇后娘娘的亲卫。虽然可能和铁牛比差了一些。但能超过大半的大内侍卫。真混江湖,最起码也能够得上准二流高手以上。 而且他们讲规矩,懂纪律。还配合默契,非江湖草莽可比,这么多人跟随保护,大周境内大部分地方都畅行无阻,奈何这次要去的是雪山,一群侍卫心里也七上八下,提着口气。 后头追上来的是花婆婆,还有七八个裹得毛茸茸的男女。 小恒一看到这些人,就略微皱了皱眉,显然很不耐烦:“怎么又是你们,都说过了,你们要找的人没来过我们村子,我们也不认识,怎么还没完没了?” “客气点儿,怎么我们家夫人说话。” 来人中一个二十四五岁的年轻男子哼了哼,瓮声瓮气地道。 他身边一一身火红色狐皮大氅的夫人笑着拉了他一下,“小哥误会了,奴家的叔父肯定是进了山,既然找不到人,只能进山去找一找,希望小哥能给引一段儿路,只要过去隘口就行。” 这夫人言语到很客气温柔。 那年轻男子随手把一个银袋子扔过去,看份量,足足有三四十两,光是引这么一段儿路,绝对足够。 小恒迟疑了下,回头看红尘。 红尘一笑:“无妨,小恒哥做主就好。” 小恒想了想,便道:“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儿,不过只过隘口,进了山,你们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是生是死,我可不会管。” “多谢小哥。” 夫人半点儿不以为意,一抬头,露出半张脸来,小恒也看得愣了下,不只是他,红尘他们也有些惊讶。 这人真是生得很不错,肌肤莹润,鼻梁高挺,一张樱唇,不点而朱,梳着妇人的发髻,却很年轻,绝对是个美人胚子。 小恒的表情也一瞬间软和了些许。 那年轻男子哼了哼,小心翼翼地觑了自家夫人一眼,目光戒备,好像随时随地都能化为一头猛虎,把所有想在他面前对夫人不利的家伙都给生吞活剥了。 一行人商量妥当,就随着小恒不紧不慢地进山。 “上山的时候要稳,也不能太快。”小恒一直跟在红尘身边,轻声叮嘱。 远看这座大雪山,阳光下呈现出晶莹的美感,仿如仙境,可一进入,狂风卷着雪花,砸在人身上剧痛无比,冷的几乎说不出话来。 小恒很有经验,但走起来简直龟速。 后面跟着的八个人十分不耐烦,那个年轻男子哼哼唧唧:“你们这是爬呢还是走啊?我说小哥,能不能快一点儿?再磨蹭要天黑了。” 小恒站住,屏息举目四顾,收着气道:“别喊,万一造成雪崩,你死了也别拉我们当垫背的。” 一下子噎得那年轻人说不出话。 “马上要起风,我们得避一避。”小恒举起手来,闭上眼感受了片刻,脸上的神色阴沉,转头冲红尘他们道,“小姐,马上找地方挖雪,建个冰屋,我们等明天一早再走。” 红尘也着急,但她同样有一种不好的感觉,叹了口气,点头。 身边的人立时动起来,迅速按照向导的指点,找了个地方开始挖坑。 后面跟着的人却急了。 年轻人急得脸色涨红:“天还没黑呢?怎么这会儿就不走了?不行,必须继续走。” 小恒根本不搭理他。 “你是不是想就地起价?” 年轻人板着脸,目中冒火。“钱是小事儿,你要多少?一百两?二百两?” 他忍不住握拳,“还不够?跟你说,别太过分了,真惹火了我,你就是有命赚,也没命去花!” “丘公子。” 那夫人叹了口气,“别急,慢慢说。” 她一开口,年轻人总算是把那口气忍住。好歹没挥拳头。但依旧气息不平,“夫人,人都没了好几天,再不快找人。我担心。我担心有危险。” 那夫人的脸上也有几分忧虑。身姿曼妙地走过去,低声道:“小哥,现在天还亮着。我想咱们没必要这么早安营扎寨,不如先送我们到隘口?丘公子虽然急了些,话却不错,若是钱不够,您尽管说话,妾身绝不还价。” 小恒皱眉,没理会她,红尘抬头看了看,伸手从狗狗的背上也拽了一把小铲子,过去帮忙。 “你们几位,最好别闲着,赶快建个结实的冰屋栖身,等一下真要起风了。” 那年轻人瞟了她一眼,从鼻子里头哼了哼。 夫人却是客气些:“没事儿,我们身体好,不怕冷,真起了风也不要紧。” 小恒看了看她们,哭笑不得,却是摇了摇头没说话,那年轻人还一个劲纠缠,他却顾不上管。 连挖带堆积,又是靠着一块儿山石,很快就出现一个冰雪做的屋子,位置很巧妙。 小恒打量了下,点点头。 红尘也道:“好,够结实,这个方位也好,不容易被雪掩埋,大家进来。” 一行人连忙挤了进去,洞穴很矮,虽然比较宽阔,还能勉强坐的开,但在里头伸不直腰,十分憋屈,甚至连那群狗狗都四肢挨着地,挤了进去,那夫人一看就却步。 年轻人冷笑:“这种地方怎么能让夫人呆,也就配畜生住……算了,小的这就给您搭帐篷。” 他挥挥手,手底下的人很利索地搭起几个独立帐篷来,豪华且舒适。 红尘算了算时间,探头过去:“你们快进来吧,等一下真起风了。” “现在不也有风?” 那年轻人不屑地摇了摇头,“雪山上还能没有风?害怕风到这儿来干什么!早点儿离开吧,你一个小姑娘,就不该和人学什么进山寻宝的把戏,这不是孩子能干的!” 话音未落。 天忽然一低。 巨大的咆哮声从远到近,铺天盖地的大冰雪像一条活生生的冰龙。 大帐篷一瞬间就没了,连人都被卷出去老远,那年轻人搂着夫人,面孔扭曲,挣扎着向冰屋里面钻。 也幸好这地方不错,有挡风的地处,要是在外面,恐怕人早就被冰雪卷到地底下,或许几十年才能重见天日。 拼命挣扎,红尘也甩出一条绳子帮忙,好半天年轻人才搂着那位夫人钻进来。 其他人也陆陆续续进来,个个心有余悸,那年轻的男子面孔扭曲,半晌说不出话,羞得满面通红——他吓得小便**! 幸亏这般狼狈的情形下,别人也看不出来,尤其是那夫人花容失色,同样看不出什么。 红尘眨了眨眼,把暖炉拿出来,点上炭火,火苗虽然微弱,却很温暖,扭头低声和小恒交谈了几句,全然不提别的,也毫无讥笑之意,到让这几个人的心绪渐渐平顺下来。 外面大风咆哮,声如奔雷,十分吓人。 那夫人的眼睛忍不住有些泛红:“也不知叔父他们怎么样了。” 年轻男子没开口。 红尘同样心下忧虑,放开灵力,去探寻这座雪山上的生灵,看看能不能找到律风荷。 “小恒,不是说还有一伙人进山?那一伙儿是什么人?” 小恒想了想,“他们就是补充了些食物和水,没让人带路,不过看那架势,我瞧着,有几个是咱大周人,还有几个大雍的和北燕的。” 这到不稀奇,在这等穷绝之地,其实各国的人都杂居,多是做见不光买卖的那类,要不然就是为了逃避沉重的赋税,这才躲避隐居的人们。 在这里,已经没人去在意你是哪国人了。 说了几句闲话。外面还是大风狂卷咆哮,如鬼哭狼嚎,冰雪做的屋子里,众人却安安然然地闭上了眼。 一路奔波,也有些累了,留下两个侍卫放哨,其他人都渐渐陷入睡眠中。 红尘也睡了,临睡前不自觉想,要是能马上见到律风荷就好了,最好快一地儿。 一直熬到天明。果然风雪初歇。 红尘爬起来就催着启程。这回十分顺利,一路不停,直接就到了隘口,好不容易在小恒的指点下。费尽周折地越过大雪山第一道关隘。那位夫人和年轻男子就带着他们的人匆匆告辞。 抬头看了他们一眼。红尘忽然道:“说是丢了人,我看这几位到是目标明确。” 一进入隘口就分开走了,半点儿不迟疑。若不是心里有数,哪能这么利索? “罢了,别人的事儿,还是少管。” 红尘捂了捂脸上的皮毛,整理了下衣襟,整个人靠在一只半人高的长毛大狗身上,那狗狗也乖巧,很顺从地半托着她走。 不知道走了多久,饿了就啃一口硬干粮,渴了喝烧开的雪水,这水必须烧开,要是在这等地处闹肚子得病,那至少算是丢了大半条性命。 “小姐,您看?” 走着走着,其中一个侍卫脸色一变,捡起一块儿冰雪覆盖的石头,递给红尘。 她一见,心中也一惊。 上面沾着血,黑乎乎一团。 红尘忍不住举目远眺——一场大风雪,把所有的痕迹都掩盖了,也不知道这里是不是发生过一场突如其来的血斗。 “走。” 咬了咬牙,继续上路,总要先找去律风荷和小恒分开的地方看看才好。 一直蹒跚而行,走到中午,太阳晃眼的厉害。 小恒吐出口气,终于停下脚步,指了指眼前的山坡:“我就是和那个人从这里分开,再向上是雪山的禁地了,能进不能出,每年不知道有多少人死在里头。” 他的脸上带出几分恐惧。 红尘四下打量了下,什么线索都没有。 不过这也能想象得到,在这座雪山里想找到一个人,那简直比大海捞针容易不到哪里去,她还有点儿信心,不过是靠着自己特异的能力。 可那能力,在这样的环境中又能有多大的作用? “到这里就可以了,剩下的我们自己走,小恒你先回去吧,给我们留下两只神犬。” 小恒犹豫了下,恶狠狠地道:“不,我这一回非得征服一次神山,让大家知道知道我石恒不是吃素的。” 红尘一下子笑了,看了他半晌,见他目光灼灼,叹了口气道:“好,我活着,就一定保护你。” 要是都死了,那就是命。 真正入了雪山,红尘才知道那些关于大雪山的传说真的不假,风能割骨,地形险峻,他们就是拴着绳子,拄着拐杖,彼此扶持,一步一挪,还有一个真正厉害的向导,无数伶俐非常的雪地神犬,还数次遇到险情。 走了整整五日,大家不光是身体,连精神都十分疲惫。 所有人一言不发,不想泄露半点儿热气。 红尘面上不显,心里却有些急,她不想去思考律风荷进来有多久,想这个根本就没有用,却想再快一点儿找到他,再快一点儿。 她不想胡思乱想的,可又忍不住去想,控制不了自己,她甚至隐约做了最坏的打算。 也许律风荷已经死了,尸体掉落山崖,要不然就被积雪覆盖,再也找不回来。小恒这个向导虽然一句都不提,但他的表情,他的欲言又止,都说明他其实也是这么想的…… 但还是要找,哪怕找到冬天。 林师兄啊,看看你一声令下,我有多拼命,你可得保佑你的左膀右臂别随随便便折断在此。 啪! 脑袋一痛! 红尘抬头看去,就看到半山腰上坐着个律风荷,长长的腿垂下来,唔,别有风韵! “……” 可怜她那点儿文艺腔调,她那点儿伤春悲秋的情怀,回头一定让师兄还她。 “下来,下来。” 红尘喊了一嗓子。 律风荷轻轻一跳,就跳下来,像一片雪花,轻飘飘的,他嘴角清白,手也冷得很,红尘从狗狗背上的行囊里拽出一条长长的毯子,把他整个人包住。 “冷不冷?受伤了没有?” 红尘笑问。 虽然想象中那些千难万险一样没遇到,只是稍微担惊受怕了一点儿,比设想的要好很多很多……多少让人觉得心里一空,不过她可不敢说自己很失落,真这么说,回头要被林师兄教训的。 律风荷吐出口气,也不摇头也不点头,只是笑道:“我要去找一样东西,你得给小林带回去。” 红尘:“……”(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四章 故事 律风荷的话斩钉截铁,甚至都没有解释自己要找的是什么,只说了一句:“必须找到,必须带回去。” 红尘也二话不说就答应。 虽然小恒看他们的表情,就像在看两只疯子,但他竟然还是说什么都不走。 红尘劝了他半天,小恒欲言又止,却愣是一定要跟着。 于是没法子,只好带着他这个向导继续去攀爬神山了。 “必须找到什么?” 顶着风雪,红尘把毛皮毯子给律风荷系紧,轻声问道。 他们的背影刚刚消失在风雪中,旁边的山坡上滚下来几个人,找了个背风的地方,在行囊里掏出一些炭来,生起火,靠在一起气喘吁吁地休息。 几个人显得十分狼狈。 坐在最中央的还是个只有十五六岁的少年人,右手骨折,血渍污了衣角,人也有些恍惚,面上带着几分惊慌失措。 “你害怕?” 火堆对面,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看了着少年一眼,轻声问。 少年一瞪眼,脸颊飞红:“我才,才没有。” “怕也没什么不对。” 中年男子叹了口气,“我们这次出来的是四十个弟兄,都是江湖上一等一的好手。跟着蔡相出生入死十多年,从北燕回大雍的冯先生,也别想从咱们手里讨到半点儿好处,可自入雪山以来,我们追到他两次,第一次折了十人。第二次只剩下我们六个,别说是你,就是我,也怕得厉害。” 少年不说话,眼眶微红,半晌才道:“他也不好受……在雪山里,活不下来的。” 他不自觉颤抖了下,想起那个即便出剑杀人,让人看了也仙气十足的人。 他那么瘦弱单薄,他的脸色那么苍白。他大概快要死了。就要死在雪山里,可是,他为什么不走? 他轻功绝顶,黄泉门的人天然擅长走山路。他要逃走轻而易举。何苦一定要硬撑着。 少年拼命念叨着那个人要死了。可他的脑海中,偏偏浮现出来的是怪异的影像—— 那个人仙气十足,身上雪白的貂皮大衣被染得一块儿红。一块儿黑,立在山崖上,他周围倒卧着十几个白衣蒙面人,大片大片的血水夹杂着雪水横流。 几个影子在前面狂奔,他也不追,只是冷冷淡淡地看着,目光虚无。 白影里有一张少年的脸,那是自己的脸,脸上惊恐莫名,还说不出的复杂,眼睛却亮的惊人。 少年有一种奇怪的感觉——这张脸的主人,他也许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个人了,从此以后,这人会是他的憧憬,甚至是盘踞在他心中的一座高山,也许再也迈不过去的高山…… 那人却不曾看他们这些狼狈而走的,他面无表情,张开手,接住一大片雪花,轻轻按在自己垂下来的长发上,揉碎拂去,动作缓慢而优雅,不像是站在这等绝地,到像是在江南花丛里拂去落在肩膀上的花蕊。 “他,究竟是谁?” 少年知道规矩,他们执行任务,若需要杀人,不问来历,不问姓名,就是亲朋好友,也照杀不误,可他毕竟年少,还是动了好奇心。 中年男子沉默良久,脸上露出几分苦笑,居然也没责备他:“他是律风荷,黄泉门少主,其实他没什么好说,只是别人手中的一把剑而已,我们要杀的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他叫林旭,你一定要牢牢地记住这个名字,如果这次他不死,我们以后很可能会经常和他打交道。” 在这样的雪天里说一说江湖旧事,在座的人的心情也会变得平静些许。 “要说这个林旭,在被鬼谷先生收入门下之前,其实已经在江湖中薄有名气,他那时还小,只有十三四岁,就做过一件大事,他为了给只有一面之缘的白马门欧阳老先生复仇,伪装潜入千门叛逆,霹雳手雷洪的老窝,凭一己之力,杀死了雷洪,要知道,自从叛出千门,雷洪此人就十分之谨慎,轻易不让任何人近身,他武功也高,还随身携带霹雳丸,里面盛有剧毒,那时候的林旭还是个少年,根本不会武功,也许正因为此,雷洪对他的戒备没有太深,但他居然真能一举成功,杀人之后还全身而退,一直是江湖中的谜团之一。” 中年男子说话时,略有些感叹,“有一种人,天生就与常人不同……他和把你吓得到现在还瑟瑟发抖的律风荷相遇,是已经投入鬼谷先生门下之后,那时,他还没有出师,偶尔有人称呼,也只是一句鬼谷三公子,借着师父和师兄们的威势,到也没人敢小觑,只是并未涉足江湖,据说,林旭在娘胎里曾得了一种怪病,鬼谷先生也治不好,只有十万大山里一种长在毒窟中的奇草能够治愈,他出师的考验,便是入十万大山,找到奇草,治愈自己。” “呼……” 少年可能不懂。 在场的其他几个,听到十万大山的名字就浑身冒出一层冷汗,哪怕大雪也遮掩不住。 那个地方是幽冥鬼域,当年大宗师黎涛曾经进去过一次,出来之后闭关十年养伤,竟然连提一句也不敢,那可是大宗师,在普通的江湖人眼中,就是天神。 “那个林旭当真孤身进了十万大山,竟然没死?除了黄泉门人,还有人能做到这些?” 他们很是不可思议,实在不明白,为什么林旭进了十万大山还不会死,他又不会什么高深武功! 中年男子的脸色也复杂:“他不光没有死,还找到了黄泉门,哄了人家的少门主九死一生去给他勇闯毒窟,寻到奇草。又给他遍搜珍奇药材,连黄泉门门主珍藏的至宝也双手奉上,终于治好了他的痼疾。” 他长长叹了口气,“等林旭走时,少门主万里千山相送,送到后来,就留在了他的身边做了侍卫,多年来为他在刀光剑影里闯荡,不知道经历了多少艰难险阻,此等交情。其中的义气。我们这等人,大概是无法理解,也揣摩不了的。” “……如果可以,真不想和这种人作对。连我们都会害怕。”中年男子的目光暗沉。 可有些事。毕竟不是他们能够做主。就像现在,他们和林旭无冤无仇,和律风荷更是八竿子打不着干系。但上面一句话,还不是跋山涉水,千里奔波,做起杀人买卖。 少年眼睛里亮晶晶,听得入迷。 少年人总是向往这个江湖,他属于还没有被组织里的铁血抹灭掉常人感情的那一类,对于江湖还有他自己的憧憬,如今他面临的对头,很明显就拥有一切值得他羡慕的东西。 “我们还要继续追律风荷?” “……不必了,咱们只剩下这几个,追上去又能如何?再说,他能出了雪山的可能还不足万一,足够咱们回去像蔡相爷交差,走吧,这等鬼地方,多呆一天我也不乐意。” 一行人狼狈不堪地拼命逃离雪山,丢下一堆同伴的尸骸,也不知有生之年,还有没有机会把他们找回去安葬。 ………… “大雪山里长着一种只在极为寒冷的寒潭中才生长的莲花,墨色的,以前有人见过,取了个名字叫墨玉莲,里面的莲子能解天下十三种最奇怪,最险恶的毒。” 律风荷拖着红尘的手,走得并不快,吐出来的白气氤氲了眉眼,让他的脸越发不清晰,声音也显得艰涩。 红尘听得皱眉:“我也听说过,只是这东西不是传说?” 她仔细想了想:“传说雪山里有一种叫雪猴子的生物,大的有半人高,小的只有巴掌大,相传是山神的使臣,能化作人形,他们的主食就是墨玉莲的莲子,不过也喜欢吃肉,尤其喜欢吃女人和小孩儿,好些人觉得它们是妖怪。” “雪猴子我不知道,墨玉莲必须有。” 律风荷轻声道。 红尘无语。 好一个必须有,多霸气? 可是……一群侍卫累得几乎要翻白眼,那些大狗狗们都放慢了速度,更努力地贴在红尘身上,好让她的体温保持得更久一些。 “墨玉莲都在什么地方生长?” “不知道。” 律风荷皱了皱眉。 红尘无奈,转头问小恒:“知道雪山里有什么湖泊之类的吗?”既然是莲花,肯定是水生,也许找到湖泊,就能很幸运地找到那东西。 她的运气看来还是很不错,没见一眨眼的工夫,律风荷就自己蹦出来。 小恒沉吟着皱眉,半晌没说话,正迟疑见,前面探路的侍卫忽然喊道:“有人!” 众人抬头,果然见不远处的雪坡上滑下来几个人,都是黑色的斗篷,在大雪中十分显眼。 小恒的眼睛还行,仔细一看,就蹙眉:“是他们?他们是贼,前些日子路过我们村儿,花婆婆好心给他们喝了杯热茶,他们却偷了花婆婆的东西!那是张地图,传了好几代人,没想到让他们给偷走了。” 红尘一愣。 前面滑下来的这些人,显然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是贼,表现得居然也毫无敌意,一碰面,就朗声大笑:“哈哈哈,终于看见人了,这鬼地方!” 小恒气呼呼地道:“我不认识你们,花婆婆说了,碰见贼人要离得远一点儿,哪怕是装,也要装作不认得。” 他果然一扭头,一副没看到这些人的表情。 对面滑下来的人都是胡子拉碴,身材高大,为首的一个揉了揉鼻子笑了:“什么贼,明明是我们取回自己的东西,还给了保管费,那东西被损坏了一小半,我们还没有找花婆子算账呢,对了,你们见到我侄女没有?她应该也到你们村子落脚。” 红尘顿时了然——从村子里出来时,和他们同行的那位夫人。应该和眼前这些人是一伙儿的。 看来小恒他们说没见过人家叔父的事儿,也是在糊弄人。 小恒迟疑了下,低着头不看他们,却小声道:“你侄女去找你们去了,几天前就进了山,过了隘口我们分开的。” 那人本来坐着,闻言猛地站起身:“几天前?不可能,我没看到雨姗。” 他一下子急起来,抓住小恒的衣领,慌乱地道:“你是不是……知道什么?” 红尘一伸手。刚想拦一拦。就见小恒盯着那人的眼睛看了一眼,那人就跟吓到似的,猛地收回手,深吸了口气。轻声道:“是我太着急。只是我家那小侄女身体弱。又是女子,这大雪山不是她该进来的,这样吧。诸位不如帮帮忙,帮我找一找她们?” 他的声音低沉,却带着一种颐指气使,似乎此人常年高高在上,应该不是普通的平民百姓。 红尘一笑,客客气气地道:“这位先生切莫着急,雪山茫茫,视线所及都是冰雪,本来就容易迷路,想必令侄女只是和你们正好走散了,不知诸位可有约定汇合的地点?若有的话,不如先出了雪山再静静等待?令侄女找不到你们,说不得就自己回去了。” 那人的脸色有些古怪,缓慢地摇了摇头,“不会,她要是进山,肯定会找到我那儿,绝不会走丢。现下可能是出了什么意外,只要回我刚才的营地附近,一定会有线索。” 说完,又盯着石恒道,“小哥,我们都姓石,百年前是一家,如今那孩子有危难,还请你……们施以援手,帮我们一回。” 红尘扬了扬眉,微微一笑:“你对你的侄女可真有信心。”她那几日就觉得奇怪,那位夫人口口声声急着找她叔父,着急是真的,进了雪山到显得目标明确,如今看来,果然是知道她叔父在哪儿,也不知这帮人进山做什么! 不过也懒得管,许也是什么寻宝人吧,按照正常规矩,山里碰见互相帮衬一把那是必须,但谁也不会问陌生人的目的。 至于找人,还是算了。 “好。” 律风荷忽然道,手轻飘飘地伸出去,在那人的衣帽上,取下一片黑黝黝的椭圆形的残叶。 那叶子看起来很像假的,但脉络清晰,非常特别。 红尘:“……我就说,我的运气实在好。” 回去马上进赌场什么赌一把,不用任何手段,也许她都能眨眼间就赢出一座大宅院,运气太好了。 那个自称也姓石的男人顿时一脸高兴:“我先在这儿替我那倒霉侄女谢过诸位,来来来,大家先歇歇,我带了好酒,烈的,绝对适口,都喝一些暖暖身子。” 他笑容满面,特别殷勤地从行囊里头掏出一个大竹筒,还有一些木头的,竹子的杯子,一人塞了一杯。 酒一倒出来,浓香四溢,酒液更是呈现出特别清澈的黄色,是上等好酒。 连红尘都忍不住喝了两杯,律风荷却滴酒不沾,他的老习惯,除了林旭在的时候,肯稍稍喝上一点儿,出门在外从不沾酒。 小恒也没喝,沉默良久,目光复杂,最后还是轻松下来,没好气地道:“看在红尘小姐他们的面子上。” 那人也不在意,没一会儿就和周围人都熟悉起来,他自称是做药材和皮子生意的行商,经常天南海北地走,也毫不避讳,直接就说这次来山里就是想看看大雪山有没有什么寒性的药材在,要是能得到些珍禽异兽,那就赚大发。 “没办法,我家人口多,养家糊口不容易。” 石老板笑眯眯地道。 他看着还真是个生意人,讲究和气生财,连红尘都觉得这人是个角色。 歇了片刻,狗狗们歇够了,喝完水,站起来抖擞了一下毛发,众人就收拾行囊站起来继续走。 不知不觉,一群姓石的人都走到前面,红尘几个稍稍落后了一点儿。 小恒走在那个石老板身边 “咳……” 咳嗽了声,红尘给律风荷使了个眼色。 律风荷点头。 找到东西立即撤退,不搀和眼前这一群人的事儿。连那个向导小恒,最好也别太信任。 他们明显有一种特别的默契,别看小恒一直表现得对红尘一行人很是热情,对另外这一群,特别的冷淡自持,可双方明显都藏着秘密,尤其是这一伙儿寻找叔父的侄女,还有寻找侄女的叔父,更是神神叨叨。 “那人身上沾的也不知是不是墨玉莲的叶子。” 律风荷忽然道,脸上的表情竟然也有些许迷惘。 红尘愣了愣。她从没有看过小荷这样的表情。不过也一瞬间,又恢复了冰冷。 她忍不住一笑:“挺可爱。” 其实走得时间并不长,太阳还在半空中,但他们都有一种堂皇无措。仿佛在深渊里漫步的感觉。就好像他们在这一大片漫无边际的雪地里走了一年。十年,甚至要永远地走下去,再也逃不开。 但律风荷这一点儿迷茫的小表情。到让她的心情舒缓好些。 “到了!” 律风荷猛地一驻足,闭上眼深吸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笑意。 话音未落,前面一行人就停下,石老板招呼道:“各位注意帮我找找看,要是我那侄女真进了雪山,一定就在这附近。” 根本用不着他提醒,众人都被眼前的景象吓了一大跳。 雪山里竟然有树,有水,还有铺天盖地的水鸟,黑色的,红色的,白色的,大的小的,拖着长长的翎毛,飞舞在山间,就像精灵,红尘吸了口气,肺腑之间温暖一片。 明明雪花犹在,可雪里面却开着无数的鲜花,阳光下看着五彩纷呈。 “我的老天!你们看,那湖泊在冒热气。” 团团的迷雾笼罩着一大片碧湖。 到不是热气,不过蒸汽朦胧,笼罩在人身上,湿漉漉的,却并不怎么难受。 天空中一声长鸣,红尘抬头就见两只仙鹤飞舞,律风荷停住脚步,轻轻喘息,忽然回头:“阿尘,你给我唱唱那首歌,就是你去年中秋,给小林唱过的那首。” 红尘怔了下,微微一笑,果然轻启歌喉:“……山河寂寞,梦醒梦破,黄泉归途,独行路漫长……煮酒黄粱歌一曲,昔年仗剑逍遥,携手同游,只恨人世多烦忧,世间难太平,君有义,满腔热血,吾之剑,一剑光寒……” 她这没什么词牌的山野小曲,还是当年听林师兄瞎唱的,记词记得不够准,调子也忘了,好在就是随便唱唱,律风荷听得很开心。 连前面完全没有被美景迷住,一脸严肃的石老板他们,都忍不住侧耳听。 “啊!” 听着听着,那石老板忽然驻足,指了指前面。 众人也愣住,大山裂开一条口子,露出一个巨大的雪洞来,众人面面相觑。 “这是雨姗的镯子。” 石老板忽然从地上捡起一个绿油油的镯子,目光大盛,厉声道,“雨姗,雨姗!坏了,这个山洞有古怪,她什么准备都没有,进去肯定坏事儿。” 喊着,就轻轻一滑,从坡上滑了下去,向雪洞里出溜。 律风荷也跟着跳了下去。 雪洞的中央有一条溪流,很细,上面还漂浮着一些细碎的叶子,树枝,和其它奇奇怪怪的东西,甚至还有水鸟站在水面上嬉戏,也许她们要找的东西就在里面。 一进入雪洞,所有人都惊呆。 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么高,这么美的洞穴,从里面甚至仿佛看不到顶,只能看到满天的星光璀璨。 红尘眯了眯眼,忽然觉得这里有些熟悉,只是一种很特别的感觉而已,仔细想就想不起来了。 这里就像是另外一个世界,而且整个雪洞,都由冰雪塑造却并没有显得很冷,中间的溪流渐渐变成河水,河水蜿蜒曲折,四通八达,向四面八方延伸过去,一个接一个的小山洞,密密麻麻,数都数不过来。 众人一时间都不敢向前走,这里都是雪白的,谁知道进去之后会不会就此迷路。 红尘叹气:“如果那位夫人果真进了这地方,说不定真的会被困住。” 她隐约听见石老板的呼吸很急促,眼睛似乎在放光,是真的放光,嘴里念念有词,整个人都狂热起来,似乎根本就再也想不起他刚才一直要找的那位夫人。 小恒跺了跺脚:“这地方不能进,咱们快走吧,要是你那侄女真进了里面,想找也找不回来。” 他面上隐约露出几分不满。 众人也心中忐忑,但石老板已经二话不说领着人冲了进去,律风荷也一马当先,红尘也只好紧紧跟上。 不知道走了多久——“嘻嘻嘻嘻!” 里面忽然传来一阵嘻嘻哈哈,像小孩子一样的笑声,小恒打了个哆嗦,轻声道:“有东西,有东西在前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五章 施术 石老板举起火把照过去。 本来雪洞里并不算黑,可他一照,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整个洞穴都漆黑一片。 天上繁星隐没,地上河水也悄无声息。 所有人都吓了一跳,提了口气。 在这样漆黑的环境中行动,绝对需要无比的勇气。 “前面!” 众人的视线随着火光看去,只见不远处出现一个模模糊糊的白影,速度极快,唰一声就消失不见。 “啊!” 大家不自觉都想起山精鬼怪! 听闻大雪山里的山神,养着一群山精,那些死在山中的人也徘徊不去,久而久之就变成了鬼怪幽魂,专门等着活人进山,做它们的食物,和供奉给山神的祭品。 小恒哆嗦得厉害:“我,我听说山中有一种雪猴子怪,通身的白毛,就喜欢吃人,而且还是群居,我,我可不想被吃!” 石老板看他一眼,阴森森的,却没说话。 就在这时,脚下的湖泊和河流,忽然变了形,变得窄了一点儿,湖面沸腾,滚滚而起。 大家伙儿都吓得停步。 只见湖水从幽蓝变成了如鲜血一般的暗红色。 “里面……那些……” 白惨惨的骨头,残尸,还有尚且留有血肉的头骨,铺天盖地的血腥味,瞬间把这仙境变成了幽冥鬼域。 好些人受不了,瑟瑟发抖。闭上眼睛整个人瘫软成一团,一个劲儿地念佛:“阿弥陀佛,佛祖保佑。” “我,我好几十天没洗澡,肉都是酸臭的,不能吃,不能吃啊!” 铁牛二话不说,向前一步护住红尘。 小恒转头就要跑,却让石老板一把抓住,“别急。走吧。我和你一起走,咱们去探探路,这就是黄泉地府,都进来了也不能空手而归。” 律风荷却比他们还快。整个人涉足而入。进入那黑红的水中。拨开枯骨,一步一步走了进去。 红尘一伸手,只拽住他的斗篷。硬生生把雪白的斗篷给拽了下来,眼睁睁看着他越走越远。 “走!” 红尘皱眉,抬脚跟上去。 石老板拉着小恒不落人后,有意无意地走在了众人的最前面,沿着鲜血遍布的河流前行。 砰砰砰。 前面一阵沉重的脚步声,声音极为响亮,众人还来不及惊讶,只见密密麻麻的黑影子由远及近。 所有人都停住脚步,一时呆愣,瑟瑟发抖。 那些黑影,有的形如骷髅,有的没有脚,还有的长得怪模怪样,每一个都好似地狱来的恶鬼妖魔。 冰冷的气息扑面而来。 “啊啊……” 所有人一下子就惊呆了,撒丫子便跑,连那石老板也停下脚步,浑身僵硬。 红尘却是眯了眯眼,伸手按住墙壁,斜了脸色苍白的小恒一眼,从怀里取出一把奇奇怪怪的小红果子扔了出去。 小恒浑身一颤,目中闪过一抹不可思议。 那些冰冷的鬼怪,似乎一瞬间停住,摇摇晃晃,站立不稳,整个洞穴都仿佛要坍塌了一般。 轰的一声,从红尘身体上散发出一股奇异的波动,蔓延开来,近在眼前的那些黑影登时四下奔逃,就和身后有老虎在追,逃走的速度可比来的速度要慢得多。 知识这些东西太多太多了,这么一乱,东南西北的乱跑,吓得他们这些人更是鬼哭狼嚎。 石老板也不知道摸到什么东西,嗷了一嗓子,转头便捂着脸向外面冲去。 红尘笑了笑,又扬手洒出一大片红果子。 这些红果子还是当初那只开了灵窍的小狐狸送的,一直当零食吃,后来随着翻阅脑海中越来越奇怪的玉珏书才发现,这果子可不一般,能吸引世间之灵,可要是那些灵不懂得怎么吃,吃了它就会变成最纯粹的能量体,也就是从此消失。 所有有些好东西,天材地宝,也不是随随便便就能享用的。 “吱吱吱,吱吱吱。” 不远处传来一声声叫声,不过这一次并不恐怖,到仿佛在哀求。 红尘把果子收起来,抚了抚衣领,轻声道:“我和律风荷只找墨玉莲,其他的一切不管,不过有句话奉劝诸位,若无深仇大恨,枉造杀孽,多年修行毁于一旦,那可得不偿失,还请慎重些为好。” 话音落下,她周围一阵风吹过,任何一点儿黑影都不敢靠近她身边。 她不管石老板那些人,大踏步地走进去,很准确地抓住律风荷的衣袖,带着他走出雪洞。 等了片刻,其他人也鬼哭狼嚎地飞奔而出。 所有人出了洞穴,气喘吁吁,心有余悸,再一看那黑洞洞的雪洞,心里一阵阵惊惧。 石老板猛地转头,阴森森地看着小恒,小恒嗤笑了声,脸上也冷下来。 两个人之间气氛诡谲。 红尘看了眼律风荷,犹豫了下,什么都没问,到是小荷笑起来,从袖子里伸出手,手中捧着一块儿泛着蓝色的寒冰,冰里面镶嵌着一朵墨色的莲花。 “下山吧。” “嗯。” “哎?” 红尘他们转头就走,石老板忍不住皱眉:“诸位,此地诡谲,咱们还是一起行动为好。” 他话虽然说得客气,可手下人蠢蠢欲动的姿态,却是威胁的意味十足。 红尘轻笑。 律风荷猛地一转头,黑黝黝的眼睛正好对上石老板的脸,下一瞬,这位老板的身体就僵立当场,一句话也说不出。 那一刻,他甚至觉得只要自己再多一句废话,眼前之人就会把他们所有人都给分了尸。 嘴唇抖了抖。石老板终究还是低头没在阻拦。 而那个向导小恒,从出了雪洞,就不自觉躲着红尘,连看也不敢看她一眼,稍微挨近一点儿都和见到猫的耗子一般,寒毛炸起。 红尘笑了笑:“回去的路就不用小恒哥你带了,不过我们还要路过贵村子,免不了叨扰一二。” 小恒哆嗦了下,忙不迭地点头:“我,我也跟你们下去。” 他看了石老板一眼。见石老板没说话。便咬牙道,“我路熟,知道一条近路。” 红尘和律风荷带着自家那一行人,跟着小恒。慢慢下了山。虽然还是迎着风雪。有些艰难,但归途却比上山时要顺利得多。 很快又回了那个小山村。 还是花婆婆接待他们,“你们可回来了。我还当你们也让山神请去做客呢。” 老婆婆大笑,“对了,还有几个客人提前回来,想问问你们有没有见到他们家的人。” 话音未落,一个围得严严实实的高挑女子便匆匆而出,竟然是石老板的那个侄女。 据说这个侄女在山里迷了路,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就被山神请去做客,美酒佳肴,好生招待了一顿,等到一觉醒来,人已经在村子里,身体健健康康,连点儿冻伤都没有,却过去了好几天。 “我们只吃了一顿饭,喝了一点儿酒而已,最多一个时辰,没想到竟然过去这么长时间了……大雪山太诡异,我们实在是不敢再进去一次,只能在村子里等,诸位可看见我家叔父?” 小恒叹了口气,把前因后果简单说了说,就脱开身回家,他家妹子还等着呢。 红尘也顾不上这边,把墨玉莲塞进自己那个雪白的玉盒里,压到车厢底下,这才松了口气,招呼所有人赶紧吃点儿东西,最要紧的是得洗个澡。 也用不着什么山珍海味,一人一碗热汤面比什么都舒坦。 红尘端了一大碗递给小荷,他立在窗户旁边,靠着窗抬着头,也不知道在看什么,衣服湿漉漉的,血腥气呛人的厉害。 “怎么不换一下?” 伸手摸了摸他的大氅,黏稠的,红呼呼的液体沾满手心,红尘吓了一跳,连忙拿帕子擦了擦,又招呼罗娘帮忙准备些温水:“你这是刚从血海里滚了一圈儿?” 律风荷一笑,端着面汤,并不喝,看了她一眼:“阿尘能不能把墨玉莲送给小林?” “当然。” 红尘没好气地跺了跺脚,呵出口气来温暖自己的手,这一次她非让林师兄沐浴熏香,然后用他最喜欢的琴,给自己弹三天三夜的曲子,这才能对得起这一路的奔波劳苦。 “那就好了。” 律风荷端着碗,望着窗外的星空,头昏沉沉,身子轻飘飘,却有一种很惬意的畅快感。 他曾是黄泉门少主律风荷,如今却甘愿把那些光辉,那些能闪耀到让人惊艳的东西都隐藏在心底最深处,为了重如千斤的一诺,做挚友劈裂长空,洗出天地清白的一把剑。 只是随着小林天南海北闯江湖时他不累,这两年,却着实有些累了。 他不习惯宫廷中的阴谋诡计,是是非非,他还是习惯为了朋友执剑,做这种江湖人该做的事。 律风荷倏忽一笑,仿佛听见小林又在笑他,笑他本是飘然若剑仙,偏偏学人家文艺小青年……文艺小青年这种说法,好像是他跟眼前的姑娘学的吧。 伸了个懒腰,慢悠悠回自己的屋子,“我去睡一下。” 是应该去睡,虽然不知道律风荷在之前奔波了几日,但他孤身一个人在雪山上起码有大半个月,还发生过不知多少次争斗,想必累得很,如今尘埃落定,早该踏踏实实地歇歇。 红尘却是头一次欣赏雪山的美景,前世今生,第一次,心怀荡漾,忍不住取出笔墨,画了一幅雪山图,画到半夜才迷迷瞪瞪地睡过去。 第二日,外面侍卫们收拾东西,准备口粮。 红尘急着把现在玉盒里藏的东西送给林师兄,可是不打算耽误时间,洗漱完天还没大亮。车马就准备好了,和村子里那些人客客气气地道别,还把身上带的一些碎银子都留给小恒。 就是小恒好像有点儿怕他们,相处不如刚开始那般自在。 “走吧,小荷呢?” 红尘看了一眼,没见小荷,这人神出鬼没的,轻功一流,还不知道飞哪儿玩去。 罗娘皱眉:“好像还在睡。” 红尘一怔,按说律风荷该最着急。他昨天晚上差点儿不在村里停留。非要连夜赶路,要不是一应补给都没准备好,恐怕当真不管不顾先走人,怎么竟睡起懒觉来? “太累了吧?” 红尘摇了摇头。轻轻敲了几下门。里面一点儿动静也没有。隔着窗户,见床上的帷幔没有落下,炭火早就熄了。有点儿冷,律风荷平平稳稳地躺在床上,还穿着衣服,没盖被子。 “他也没换衣裳?”摇了摇头,招呼铁牛一声,直接用力一撕扯,愣是把大门弄开。 红尘走进去,笑道:“小荷少爷,你们家那位林公子等着你呢,还不快点儿起来,咱回去让他给咱们开个专场,唱歌弹琴玩上三天如何?” 玉珏空间里也有人开什么专场,还挺有意思,收费不贵,红尘最近喜欢在里面听人家唱歌,其实让林师兄陪着玩一次,也不是不行,收门票就算了,只当是给鬼谷弟子,还有她家那些人发福利。 屋里静悄悄。 窗外的阳光透进来,红尘看过去,小荷躺在床上,脸还是那样冰冷,泛着点儿青,神态安详,睡得正熟,她都有些不忍心惊醒,叹了口气,迟疑了下,才走过去拍了拍他的身体。 红尘一愣,握住小荷的胳膊,良久,回头一看,就见花婆婆不知道什么时候过来,吓得坐在地上。 村子里好些人都在—— “死,死人了!!” 一声叫喊,无数人蜂拥而至,花婆婆微微颤颤地站起身,蹒跚走到床边,显然很害怕。 她可以很冷静地目送外人去雪山送死,但她年纪再大,经验再多,还是会惊恐。 “这,这……” 一个侍卫咬着牙,摸了摸脉息,闭上嘴一言不发,好半晌,有人叫了村子里的巫医过来,花婆婆也会医术,围着律风荷仔细看了看,花婆婆惊恐道:“……这人死了起码有七日了!” “胡说!” 铁牛面孔严肃,瓮声瓮气地道,“昨天他和我们一起回来的,你们不是看见了?” 一股森寒的气息在房间中弥漫。 村子里那些村民吓得脸色发青。 须发花白的老巫医,抖了抖,又低下头仔细看了看,小声道:“不会错的,不会错的,这人死了至少有七日,我们雪山附近,人腐烂的速度慢,可你看看他,看看……” 他胳膊上的伤口青灰色,泛着白,里面不见鲜血,也没有凝固愈合,就这么白惨惨的。 其他人都吓得脸上发白,看律风荷的表情越发恐惧。 “他要是死了七天,那我们这些日子,难道是跟一具尸体走在一起,一块儿说话,聊天,还,还一起吃饭休息!” 石恒扶住桌子,几乎要昏倒。 红尘猛地一回神,随手从身上把自己的袍子取下,兜头罩脸盖在小荷的身上。 周围的人都抽抽噎噎,眼泪横流, 她一皱眉,怒道:“都不许哭,给我冷静。”随即高声道:“把我车上的玉盒取过来。” 她又拿出自己袖子里的青锋。 青锋微微颤抖,在她的手指尖跳动。 红尘深吸了口气:“我想,应该是小荷在雪山上重伤濒死,但他还有挂念,愣是到死神魂不肯离体,又撑了好几天,好在还没超过七日,现在我先把他的命吊住,另外再想办法。” “吊住命?” 铁牛和罗娘都一脸惊疑。 周围那些村民们更是畏畏缩缩地缩在后面,欲言又止,恐怕私心里都觉得红尘是疯了,就算死了七日这有一点儿可能是巫医和花婆婆看错,死总是死了,便是有什么救命的妙法,那也只能对活人使,死人怎么行? 红尘深吸了口气:“……三国。诸葛亮伐魏,至六出祁山,心血日耗,自知不久,以后事嘱托诸将。姜维谓用祈寿之法,挽回天命。诸葛亮乃设七星灯,终日步罡踏斗以禳之……七星续命,我研究过,有可能成功。” 自从小莫无辜枉死,她就不自觉地关注那些能令人起死回生的术法。 奈何就是找到了。不是没有条件做不到。就是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根本不行,起死回生,掌控生死。那是神的领域。不是她一介凡人能做的。 不过。到是找到一个七星续命灯的典故,也找到了相应的法术,成功几率并不高。却好歹是个法子。 律风荷是内家高手,自幼修行,而且既然能在生命断绝之后硬凭着一口真气灵魂不散,导致这种几乎要把村民们吓出毛病的结果,他又年轻,远没到该油尽灯枯的时候,就更多了一分把握。 红尘想了想,让铁牛把小荷搬到院子里,又把那个雪白的玉盒搁在他的头旁边。 “呼。” 花婆婆目光闪烁,隐约看见那玉盒中飞出来星星点点的光芒,也不知是不是错觉,律风荷的尸……身体,一晃眼的工夫,仿佛变得柔软了些,脸色也好了不少。 石恒却缩着身子向后面退去,双腿打鼓,似乎对红尘越发戒备。 红尘严肃地行大礼,跪拜于地,一共九拜之后,让村民取来油灯和铜镜,小心翼翼地按照八卦方位,摆放在律风荷的周围,油灯在前,铜镜在厚。 摆放好,众人瞩目,红尘吐出口气,闭上眼,默默念诵着什么,听不清楚,但其中的韵律却极吸引人,让人的心口仿佛被压住,既压抑,又舍不得堵住耳朵,只觉得心跳如擂鼓。 忽然,一瞬间,天上落下数道光柱,那些油灯瞬间大放光明,明明是白日,竟然显眼至极。 小恒深吸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隐忍的贪婪。 其他村民里,也有好几个迷迷糊糊地向前一步,蠢蠢欲动,拼命忍着,使劲儿掐自己,这才勉强忍住。 红尘忽然睁开眼。 “嗡!” 一声锐气十足的鸣叫响起。 她瞬间取出青锋,在自己的胳膊上轻轻划过,青锋又抖了抖,显然并不高兴,不情不愿,不过还是老老实实地沾上她的鲜血,一挥手,青锋刺出。 “嗷,啊啊啊啊!” 随着红尘很随意地挥动手臂,众人耳朵里竟传出一阵阵凄惨的叫声。 不像是人的声音。 小恒打了个哆嗦,抱住肩膀低下头去一声不敢吭。 花婆婆也瞠目结舌:“这些……是真的?” 她也能看到围绕在油灯旁边,拼命想钻进去的那些黑色的影子,怪模怪样的,比她往常看到的要多出不知多少倍。 可这些影子,根本就不敢向红尘的方向靠,只要沾到一点儿她的气息,立即败走。 花婆婆一开始没有太注意,相比红尘,她还更喜欢那些阳气壮的男子们,但此时再一看,才发现红尘遍体灵光,从头到脚,每一处都散发着迷人的灵气的清香味。 之所以一开始看不到,肯定是人家修行有成,已经能够自如地收敛身体的灵气。 其实就是灵气外放,那么强大,让人震撼的气息,估计也没有几个不长眼的东西敢去触碰。 他们是久居雪山的隐士,可不像世俗众人那么迟钝,双目不清,还是看得出来,这个姑娘绝对不可招惹。 随着时间流逝,围过来的黑色的东西越来越多,连周围那些什么都看不到的村民,也隐隐约约能感觉到阴冷的气息,抱着肩膀,心中惊恐。 花婆婆抬头看到两个庞然大物扑面而来,脚下一软,恨不得跪倒——记得她年轻的时候也见过这种大家伙,当时她吓得整个人都不敢动了,要不是那种大家伙对她不屑一顾,全当蝼蚁,连看都不看一眼,恐怕她早就魂飞魄散,哪里还有今日。 红尘纹丝不乱,长长的青锋向前一送,那两个如山一样的大家伙,登时止住,甚至还拜了一拜,才绕开她的方向,远远遁走。 花婆婆紧张得双拳紧握,两眼放光,深深着迷,头晕的厉害,却半点儿也不肯退,还愣是掰着小恒的脑袋,也让他抬头看。 “好好看!” 这种机会简直几辈子都不一定能见到一次。 话音未落,律风荷一下子睁开眼,猛地坐起身,伸了个腰,打了个呵欠。 “……该走了?” 一屋子村民目瞪口呆,尤其是那些真正探查过他身体的巫医和花婆婆,全都忍不住揉了揉眼睛。 红尘嘴角抽了抽,心里却不敢放松——虽然小荷醒了,可还远不到能真正轻松的时候。(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六章 长生 律风荷坐起身,迷惘四顾,就要起来,红尘一把按住他的肩膀:“先别动。” 连忙招呼罗娘取来温水一杯,自己拿了张黄符,还有一把红色的小果子塞进去,晃了晃。 水变得很古怪,红红黄黄的,很是不大好看,至少别人瞧一眼就恶心。 “喝吧。”端着水杯递到律风荷唇边,逼着他张开嘴,硬是灌进去一大半,吓得铁牛瞪大双眼,捂住嘴巴,瞧红尘的表情多少有些心有余悸。 律风荷捂住胸口,转头看见他身边的玉盒,抱起来搁在膝盖上,眨了眨眼:“我们出发?” 红尘仔细看他的脸色,叹了口气,现在的情况,若是没有别的办法补充生命力,也许,一年?他内息浑厚,没有破绽,也许还能拖得更长一些。 神色略有些暗淡,红尘却笑了笑,小声道:“……好,马上,等他们收拾完行囊咱们就走。” 这人心里惦记事儿,一时半会儿的到还无妨,反正留在雪山也没什么用,就是要试验其他能弥补他生气损失的法子,也要先回去再慢慢来。 扶着律风荷先去客厅里坐下,把玉盒用包袱皮裹上,直接让他背着。 这东西散发出来的气息,对他的身体有好处,而且多少能震慑些魑魅魍魉。大雪山不愧是阴寒之地,残存的各种奇怪生灵实在是多,刚才她点续命灯,为小荷续命时。就不知有多少生灵,前赴后继地来抢夺灵气,简直是不要命的节奏。 现在小荷还是命悬一线,气息十分不稳定,很容易招惹脏东西,小心为上。 红尘招呼大家伙收拾东西,村子里男女老少好些人,有的害怕一看见他们便拔腿就跑,也有几个好奇心甚重,总是找各种各样的借口去和小荷搭讪。看他是不是真活着呢。 她忙着往马车里面塞食物。扭头就看到花婆婆不着痕迹地找小荷映在地上的影子,看到那影子全乎,还是个人的模样,这才松了口气。 一提起影子。她到忽然想起一件事儿来。 那个向导。叫石恒的那个。好像有一次露出影子来,影子有点儿奇怪,也不知道是不是看花了眼。影子上竟然多出一条细长的小尾巴,而且这家伙的气息有点儿不正常,平时还感觉不到,一入了雪山,尤其是进入那个雪洞,他的气息就和雪洞里某种气息变得类似,遥相呼应。 村民们的反应都算正常,没什么好在意,到是那个叫石雨姗的夫人,还有他们那群人,怕才是对这次起死回生最惊奇的,当时小荷一坐起来,石雨姗的面色,先是像活见鬼,再来却是一脸的古怪。 就是现在,她躲躲闪闪看小荷和红尘他们的时候,都带着一股子莫名古怪的味道。 还不到中午,红尘他们将将要出发,雪山上石老板那群人一身狼狈地回了村子。 这些人也不知怎么了,一个个脸上身上全是细碎的划伤,尤其是那石老板,大毛的衣裳一口一块的,头发乱七八糟,脑门上还给秃了一大片,脸色阴沉,再不复当初的精神气,石雨姗和他一碰头,两个人地嘀咕了半天,那石老板猛地转头看向红尘,想了想,就大跨步地走了过来。 “石老板?” 这人盯着坐在车上的小荷半天,直到小荷一转头,看向他,才猛地瞳孔收缩,咳嗽了声,冲红尘道:“……我看这位小哥的身体还没有全好?” “多谢惦念,总能好起来。”红尘笑了笑,“石老板可有什么事儿?” 这人沉默片刻,轻声道:“明人不说暗话,诸位既然来了雪山,怕也是为了那里面的东西。” 他的目光在小荷身上转了一圈儿,若有所思,又有些惊疑不定,略带三分试探道,“莫不是小姐你们大有所得?” 红尘到大方,笑了笑:“雪山的墨玉莲虽然珍贵,可难的是怎么找到,找到了它到不稀少,老板若是想要,再进去取两朵便是,想来不难。” 石老板干涩地一笑,咳嗽了声:“呵呵,石某没小姐这么风雅,什么莲花之类,石某可没耐心去养,就算它是解毒的圣品,对我来说也无用。” 他眯了眯眼,见红尘他们真驾着马车要走,脸色微变,欲言又止,却终究没再多问,客气了两句便转身离去,一转身,他的脸色就阴沉下来。 石雨姗迎上前,扶着自家叔父,小声道:“叔父不是说他们一直没离开你们的视线,既然大家都没进去,他们又怎么可能得到拿东西?侄女看那小姐是真有些鬼神莫测的本事,这才救活了那小哥,咱们还是别多生是非为好。” “此等大事,岂能轻忽?”石老板犹豫道,“那个小哥儿独自在雪山多呆了大半个月,谁知道他都做了什么,有没有得到那样东西!那是我们祖上留下的宝物,岂能让这等屑小之辈贪图?” 石雨姗闭上口,再不说话。 石老板深吸了口气,目中露出几分狠色:“那个小姑娘再有能耐,毕竟年轻,咱们找的帮手同样不俗,人还比他们多,不用担心,这几日你也累了,好生修养便好,其他的事儿,叔父会办妥的。” 行囊转眼间就收拾妥当。 红尘把小荷塞到里面去,不让他骑马,罗娘撩开车帘,也把红尘扶上去。 马匹养了这些日子,恢复了体力,还养得膘肥体壮,村子里明明这么冷,马草竟然还不错。 “红尘小姐!” 一行人刚准备走,石恒偷偷摸摸地溜过来,身上从头到脚围着白色,神色间带着几分惊恐。却还是咬了咬牙,靠过来,犹豫了下,迟迟疑疑地钻进车厢。 红尘坐下来看着他。 “我,我有话想说!” 石恒深吸了口气,“我想给您讲个故事。” 红尘看了小荷一眼,就他这么着急走的人都没有反对,想了想,还是给石恒准备了一杯热茶。 一般来说,她还是很喜欢听各种故事。 石恒沉默良久。轻声道:“我们这个村子的历史悠久。在雪山居住了不知道多少年,据传在上古时期,大家是侍奉一个叫巫贤的神巫的奴仆,巫贤乃是上古神巫咸大巫的儿子。能知生死。能通天帝。他曾为天帝立下赫赫战功,后来还被上天传授了炼制长生不老药的方法。” 红尘:“……神话传说?” 石恒也苦笑:“是啊,谁也不知真假了。不过村子里很多人认为这是真的。” “巫贤大人后来不喜欢世间的乱象纷扰,就来到雪山,建造一座隐居宫殿,种仙草,炼仙药,收雪山上的飞禽走兽,还有一部分人类为奴仆,教化他们。” “我们村子祖上,也是大人的奴仆,世代居住于此,为巫贤大人看守神山,多年不变。” 石恒沉默了片刻,忽然道:“红尘小姐的朋友受了重伤,要是真有长生不老药,也许吃一颗下去就什么都好了。” “不吃。” 红尘还没说话,小荷就探头过来道。 石恒愣了愣,红尘一下子就笑了:“没错,就是真有那种药,我也不敢给小荷吃啊,不说这么多年,药效有没有什么奇奇怪怪的变化,它就这能让人长生不老,肯定也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我是个灵师,比别人更明白这个世上的道理,没有什么东西是不付代价就能得到的,灵师们通过累世艰苦修行,吸纳灵气,积攒功德,也不敢说求什么长生,现在一颗药就能达到,开什么玩笑?” 小荷一张脸上空茫一片:“真能长生,你们那位什么巫贤大人何在?” 石恒一缩头,迷迷糊糊,半晌才叹了口气:“还是公子想得明白,只是……那位石老板恐怕不肯相信,诸位对那长生不老药不感兴趣,你们此去,务必小心。” 红尘一时无语。 她这些年看的话本里头,涉及到长生不老药这等俗气梗的都少之又少了,现实中居然还能碰见。 果然人的**,千百年不变。 “这到无妨。” 红尘拢了拢头发,要是在京城和那些最顶尖的权贵们碰上,她或许还要担心一下明枪暗箭的,可要连这个什么乱七八糟石老板都担心,她还是早点儿回杞县别出来了。 再说,就是小荷只剩下半口气,一个人收拾掉一百个石老板身边的侍卫,那也轻轻松松。 林师兄一早就说过,江湖上能在战场中起到大作用的高手绝对不超过十个,小荷就是宗师之下第一人。 他如今在宗师面前尚要暂避锋芒,不过是年轻罢了,再过两年,黎涛也不一定能讨得好去。 告别了石恒,红尘一行人就出发。 虽然她到不担心那什么石老板,但出门在外小心谨慎,那肯定是应该的。 第一次生火做饭,就从饭锅旁边抓住一条小青蛇。 细细长长,只有小指头那么粗,三角的头,毒液滴滴答答滴答到雪白的地上,顿时就是一滩腥臭的黄液。 红尘抓着蛇让罗娘给薄皮做了蛇羹汤。 可惜少了点儿。 “这事儿有点儿意思!” 红尘走了不远,挥一挥手,让铁牛他们停下,倒退三十步,紧接着前方就出现雪崩,滚滚而落的雪花和山石,颇具天地之威,让人心惊胆战。 “呼!” 律风荷的脸色都有些不对。 红尘摇了摇头。 一路上,铁牛亲自安排侍卫们的防护,有人探路,有人殿后,休息时岗哨布置一明一暗,进口的东西都仔仔细细检查。 若是换了别人,说不得没这么小心,就是小心也不一定能小心到点子上,但这十八个侍卫是什么人?那是皇后娘娘的亲卫,在防护方面从小训练出来的。都是本能了。 红尘他们身边其他人,连赶车的车夫,也是生门的人,跟着鬼谷的高手磨练了一年以上。 石老板这些动作,有些的确隐秘而高妙,可见他们里头也不是没有高人在的,对付别人,一招就足够,可换到对付红尘他们,就显得儿戏的紧。 绕过一片听动静就很不安稳的山区。正走着。旁边一山洞忽然钻出来一个黑黝黝的人影。 唰! 侍卫的长箭贴着那人影的头顶钻入一棵松树内。 人影身体一僵,抬头吞了口口水,“红,红……小姐。” “石恒小哥?你怎么弄成这副模样?” 红尘先是一惊。随即看清楚来人的脸。竟然是石恒。上下打量了下,心下更是惊奇。这小子右腿上乌青一片,头脸胳膊。到处是焦黑灼伤的痕迹,头发更是没了,变成一个大秃头。 “我,我……小姐救命啊,您救救我家姑姑她们吧,她们从没有伤害过人,还好几次为乡亲们提供食物,让我们村子度过好几次灾荒,她们都是好的。” 石恒满脸激动,整个人扑过来。 红尘使了个眼色,就有个侍卫过去扶住,让他在一块儿平整的石块儿上坐下。 罗娘给他倒了杯水,轻轻递过去,忽然一愣,退后一步,眼睛睁大,杯子骨碌碌滚落,茶水四溅。 周围的人都愣住,红尘却是丝毫也不意外,冷冷道:“尾巴露出来了。” 小恒一怔,回头看了眼,脸色涨红,手忙脚乱地把尾巴给塞回衣服里去,低头讷讷不语,诚惶诚恐地偷眼看了他们一眼。 罗娘几个不自觉又退了几步,避之唯恐不及,小恒更是欲哭无泪:“……我从小就长了尾巴,爹娘说我是山里捡回来的,可能雪猴子和人类的孩子,我也不知道是真是假,可雪猴子对我很好,经常给我果子吃,爹娘和妹妹也待我好,我,我不是坏人。” 这小哥一直表现得冷静坚强,能撑起家业,家中接二连三地出事,却还镇定自若,今日却忍不住落了泪。 红尘笑了笑:“怪不得你们家,你留到最后,虽然你在石家长大,气运也和石家相连,到底不是亲生的,抵抗能力还强些。” 石恒噎了下,这会儿不是说这些的时候吧。 不过,红尘不怕,他这心里也不觉高兴起来。 “我不像是个妖怪的,除了有尾巴,和人也没什么不同。” 红尘笑了笑:“我知道,不光是你,以前也有过纯粹的人类婴儿生下来就长着尾巴,行了,你好好说说,这一身伤是怎么回事儿?” 石恒抽搭了半天,磕磕绊绊,结结巴巴地哭道:“他们要进神山去找不老药,我去报信帮忙,没想到那些人好厉害,我仗着山里的阵法玄妙才脱了身,要不然怕是连命都没了,我的姑姑们也都会被杀光的。” “你还有姑姑?” 这位不是只剩下一个妹妹了。 石恒咕哝道:“姑姑就是我说的雪猴子。” 很是语无伦次,罗娘一众人:…… 雪猴子什么的,真不想听,听得毛骨悚然。 以后再见了那些耍猴的,还能愉快玩耍吗? 深吸了口气,喝了点水,他才渐渐镇定下来,轻声道:“姑姑它们的族群,几千年来就生活在巫贤大人的隐居之地,看守巫贤大人留下的一切,但那儿真没有什么不老药,往常也有人不自量力,想闯进去,姑姑们不是把人迷走,就是利用阵法教训一顿,可这次石老板那一群人,也是我们村子分出去的,对那地方也很了解,还从我们村子盗走了地图。” “听说他们父辈都因为太贪婪,在山里吃了大亏,现在他们对不老药势在必得,姑姑们本来想,要是实在忽悠不走,就放他们进一间密室,在里面藏一些珍贵的药材宝贝什么的,也许他们得了东西,就不再多惦念,早年也发生过这种事,姑姑都是如此处理。” 石恒说着,咬牙切齿,“可万万没想到,他们心都是黑的,进了第一间密室还不死心,不知从哪里请来个邪和尚。说什么要斩妖除魔,拿了好些硫磺,还有奇奇怪怪的药粉,火烧洞府,要赶尽杀绝,我们吃了大亏,费了好大力气才把他们赶出去,但有三个机关都被毁了,下一次,下一次……” 红尘叹了口气。说实话。她也很不爽,如果不是急着走,自家师兄那边说什么十万火急,她非要教训一下那石老板不成。 随意杀人的。能是什么好东西! 现在只能先去找林旭。正事一办完。再来处置这些家伙。 想了想,她眨了眨眼,低声道:“你还记得当初害得你亲人惨死的那个地方吗?” 石恒一愣。一想到此,眼睛发红。 任谁的父母亲人,接连亡故,都会久久无法释怀。 “那个地方是至阴之地,一入雪山,就更是煞气入煞海,能伤人于无形,你从坟地里取一些泥土,想想办法给石老板他们吃下去,只要吃一点儿,再配合你……姑姑那儿的法阵,肯定能起到很好的效果。” 红尘犹豫了下,总归气不平,不想让石老板他们那些笑面虎如愿以偿。 像这种不知好歹,整日只想着歪门邪道,杀人也杀得如此没有烟火气的东西,折腾他一下才好。 当然,要是给直接吓死到省了很多事儿,可惜看小恒现在的模样,那位身边怕真有高人,也许没那么容易。 石恒也不知红尘说的是真还是假,但他如今也只能相信,再无他法,一步三回头,磕磕绊绊地钻入群山不见踪迹。 罗娘望着他的背影,挑了挑眉:“这座大雪山比外人想的可要神秘许多呢。” 铁牛竟然也瓮声瓮气地道:“据传闻,文山公在雪山中隐居,咱们来一趟,竟然不能见一面,着实有些可惜了。” 小荷也有些好奇,转头问红尘:“石恒能做到吗?” 红尘失笑:“你们别当他们那群人简单,这座雪山不知道收割了多少条人命,那些有进无出的传言,就算不全是真的,怕也有三五分是事实,这事儿说白了就是狗咬狗呢,若不是那个石老板不讲规矩,随意乱朝咱们下死手,石恒这个向导领着我们进山,并没有动手脚,好歹要承他的情,这事儿我可不会管。” 罗娘抿了抿嘴唇,扶着自家小姐上了车,又招呼大家伙出发,随口道:“小姐说的是,那个石恒虽然看着像淳朴的好人,又坦白,直接就说他姑姑是雪猴子,我是对什么猴子还是老虎什么的没多少反感,也不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话,但大雪山的传闻可是相当恐怖,咱们少搀和为好。” 他们一行人继续出发,那石恒心里惦念他那些雪猴子姑姑,一出溜就回了村子,自己动手挖了些许黑乎乎的泥。 大雪山算是他的地盘,泥土又不是什么毒药,他们再小心地去验毒,也验不出什么。 石老板那些个人虽然谨慎,可还是不能不吃饭。 石恒四下打量了打量,看见山洞外头有炊烟,就指挥山上一群小猴儿去抢那帮人的食物,很轻易就把做饭的引开了片刻,一眨眼的工夫,泥土直接让猴子们给投到锅里去。 不多时,石老板那些人聚在一块儿吃饭,连穿着黑色斗篷的大和尚都大口大口吞食煮了好些肉干的米粥,一边吃一边皱眉。 石老板也呸了呸,叹气:“晦气,一股子腥臊味。” 他那漂亮侄女却是个能吃苦的,一言不发把饭给吃了,口中却笑道:“有的吃就很好,咱们剩下的米不多,以后要节省些,雪山里的飞禽走兽可不是那么好抓的。” 石恒的心里七上八下,通过暗道,一钻,就进入一条长长的甬道,他前前后后,踩的方位很奇特,没一会儿,眼前豁然开朗,出现一片热气腾腾的温泉,入目的是四季如春的大山谷,前后左右到处是雪洞,雪洞上却攀着天南海北的奇异植物。 无数的雪白的猴子们在绿意盎然的树上跳跃。 还有两只半人高的大雪猴,坐在树下,身上穿着皮袄,爪子里拿着个黑罐子,正在捣碎一些野果。 石恒深吸了口气。 他自幼就在此玩耍,年复一年,绝不会允许那帮人把他的家给毁了,更不会让他们伤害这些可爱的亲人们。 父母亲人故去,他已经不想再失去任何一样东西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七章 恶趣味 “山神在上,请保佑我!” 石恒跪下来,默默念诵了几句,半晌,耳朵忽然竖起来,猛地一回神钻入一个洞穴,眯着眼睛向前面看——石老板他们吃饱喝足,已经再一次进入雪洞。 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进入,早就轻驾就熟,一路畅通得很,洞内大部分的机关根本没被触动,就是不小心触动了的,也一概很轻易就被解决掉。 石恒藏在阴影里,看着那些人脚步轻松,越走越近,掌心里全是虚汗,身子一抖,咯噔一声,踩在石头上发出一声响动。 稍微一点儿声音,在这样的环境下也特别特别的显眼。 石老板猛地抬头看过来,神目如电,脸上现出几分轻佻的不屑:“哼哼,小恒啊小恒,说起来你还是我的晚辈,挣扎个什么劲儿,你和一帮雪猴子混一起也不嫌丢人,乖乖让我进去,只要拿到东西,我绝对不会亏待了你,你不是希望你妹子能读书识字?我给她请一个女先生如何?” 这简直是**裸的威胁! 石恒咬紧牙关,一言不发。 石老板耸耸肩:“看来你是不见棺材不掉泪啊,大师,怎么样?” 他身后一黑衣的大师闻言失笑:“这里布置的阵法确实高妙,换成千年前,恐怕我见到洞穴就先磕三个响头,转身就走,不过现在嘛,阵法都毁掉了七七八八,别说你手里有地图。没有也就是稍微耽误一点儿工夫的事儿。” 他的声音还带着些许沙哑,像是有点儿气血不足。 石老板大笑:“那就劳烦大师,还请放心,事成之后,里面的灵丹妙药由着大师先行挑选。” 那大师点点头,勾了勾唇角,略带了几分讥讽。 石老板挥挥手,“这些都是我的伙计们,就让我们一起替大师壮壮声色。” 使了个眼色,几个身量笔挺的汉子。连忙解开手边的包袱。按照大师的指点,把黄澄澄的符咒贴在衣服上。 顺手还给石老板贴了好些。 那大师很是悠闲,并不以为意,心下也知道。对方一是为保护。二来嘛。多少有监视的意思在,他可不在乎,只动动嘴指点几句。就回头对一直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的一女子道:“多学着些,你既然决定要入门,回去师父也会认真教你,先感受一些没什么不好,就说眼下这个地方,里面布置一颠倒阴阳八卦大阵,还有无数很精妙的小阵法,极盛时期恐怕要有十二个以上的灵师来操控,如今虽然破败不堪,却也很有点儿意思,你自己经历一回,比死读书读个七八年还要有用。” 女子轻笑:“师兄说的是,小妹今日必睁大眼睛,看看师兄的本事。” 那大师耸耸肩,又道:“本事大约是看不到几分,你们也一样,一会儿进去见到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都别在意,只管跟着我走就是,那些全是幻觉而已,你自己守住心,什么都不怕,眼见也心不烦,自然无妨。” 其他人也轰然而笑,紧张感是一丝都不剩,仿佛只要大师出马,就手到擒来。 “大师放心,咱们死人不知道见过多少了,都不是胆小鬼。” “就是,真有什么新鲜玩意,我抓两个回去养。” 说笑几句,石老板就带着众人,陪着大师一拥而入。 进入洞内,众人对周围冒出来的黑烟,浓雾,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踩着大师踩过的部位,一步一步向前走。 不多时,前面还有张牙舞爪的一大团浓黑冒出来。 “切,都不换换花样,就这玩意还想吓唬人?” 其中一个跟随进来的伙计两声大笑,冲着那黑影招呼,“你老缩着干什么?来来来,过来跟小爷我亲近亲近,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周围人也跟着起哄。 这个可能是个人来疯,居然果真伸手去够那黑雾。 石老板心下好笑,却也没阻止。 他很明白,在这种地方,眼前的大幻阵最大的功用就是激起大家的恐惧感,让大家惊慌失措走岔了路,才会触碰到机关陷阱,如果没有恐惧,一切幻阵都没有作用。 让这家伙闹一闹也好,所有人把乱七八糟的东西当成笑话,也就不会害怕。 “咦?” 那个伙计一把抓住黑影,脸上略略僵硬了下,还带着笑,只是笑容稍稍有些勉强,讪讪道,“呵呵,大师,看来这次的幻觉有意思,我怎么觉得,真碰到什么东西了?” 他的声音越来越弱,头皮发麻,只见他抓住的那团黑影蠕动,露出绿油油的眼睛,嘴巴也显露出来,张大,一口蓝色的牙齿在黑暗中若隐若现。 咕嘟。 吞了口口水,伙计立时感觉到一丝便意。 其他人也牙齿咯嘣嘣。 周围的压迫感忽然大起来,那些黑影蠢蠢欲动,仿佛一寸一寸地接近他们。 众人连忙用大师教导的法子,默默念咒,手中握着符纸,眼观鼻鼻观心。 但这一次却不管用了,无论怎么念叨,眼前也不像以前一般,大放光明。 石老板脸色微变:“大师?” “叫什么,这才有点儿意思。” 大师冷笑,随手从手中取出一个葫芦,“有我的圣药在,诸邪辟易。” 说着,他随手把硫磺为主要材料,配制而成的药粉撒出去,一瞬间,雪白的山洞像过了一千年似的,斑驳不堪,大师挑挑眉,笑谑道:“胆子大的赶紧看一看,再不看可看不到了,等将来你们把今天的事儿说给儿孙听,要是说不清楚细节。岂不是很可惜?” 他的声音虽然沙哑,却带着十分的轻松,众人一下子都安心,嘻嘻哈哈,刚想调侃几句,忽然止住。 石老板嗷了一嗓子:“血,血血……” 他的腿剧痛。 那大师也一瞬间被扑面而来的黑色粘稠的液体笼罩,腥味扑鼻,忍不住剧咳,一口黑血喷出来。 “啊!” 所有人的心一跳。 “大师?” 这大师一吐血。气势顿时衰微。那些个黑影蜂拥而至,铺天盖地,众人七嘴八舌地念咒不停,可想象中黑色冰消雪融的现象并没有出现。 石老板抖了抖:“大师。这。这果真是幻觉?” 大师脸色涨红。开口喊大家别怕,一怕就更容易着了道,奈何他也不知怎么回事儿。声音喊半天,其他人都听不见。 众人一慌乱,登时就左奔右突,错了方位,一时间如陷入鬼魅的包围中,狼狈奔逃。 这位一开始夸下海口的大师也没法子,只能护住他自己身边的女子,高声道:“后退,闭上眼后退。” 或许是这等阵法只为阻敌,并不要杀人,他们磕磕绊绊地走远了,虽然还是头晕眼花,恶心难受,总算是勉勉强强地逃了出来。 一出来,众人四顾,看到那大师的脸,登时噤声。 大师闭了闭眼,也知道不对,把手覆在面上,摸了摸那两道血口,轻声道:“要不是前一阵子受了伤,伤了神气,也不至于这般艰难。” 所有人都吓得不轻。 山洞里仿佛恢复安宁,但目光投射进去,明明看不见,刚才那种滑腻的触感,冰冷刺骨的疼痛,还是清清楚楚。 好几个伙计抱着胳膊,是真受了伤。 鲜血滴滴答答落地,谁也不敢保证里头确实是幻术,幻术怎么能真的伤人? 而且这伤并不是他们彼此伤到的彼此! 石老板那帮人面面相觑,半晌小声问道,“大师,我们真要这么收手?” 大师还未开口,他身后的女子轻声而笑,道:“当然不,别看我们现在吃了点儿亏,不过是因为轻忽大意了些,没曾想里面那些妖魔,竟有高人指点。” 石老板目光一闪,“还请赐教?” “其实若不是此事需要隐秘,大雪山又太大,咱们不能有太大的动作,否则直接找齐了人手,一寸一寸向里面搜山,拿硫磺和火油淋上一遍,任他阵法多厉害也没用。” 石老板脸上抽了抽。 他此行可是为了里面的东西,真这么干,把事情闹大了,恐怕就是有朝一日真能找到神栖之地,得到的好处也没他的份,说不定他还会被灭口。 那大师看了看石老板,眯了眯眼:“硬闯如今是不大合适……我们终究是外来人,这位老板的父辈虽也居住于此,但您毕竟没有生于斯长于斯,对大雪山的熟悉,远远比不上土生土长的石家村里的村民,如果有那帮村民帮忙,再加上我的力量,想来拿下所谓的神栖之地,不是什么难事儿。” 大师的话里,略略透露出几分诡谲。 石老板想到什么,脸上阴晴不定,良久才道:“我听父亲说过,花婆婆年轻的时候经常出入神山,和山里的那些山精鬼魅之流交好,她也有完整的神山地图和阵法图纸,如果她肯帮忙……” 随即摇摇头,“不可能,村里都是些老顽固,说什么祖上和神山有契约,山民借助神山之力繁衍生息,也保护这座大山里的东西不被外人侵袭,几千年传下来的老规矩,花婆婆绝对不会破戒!” 那大师闻言冷笑:“人心当真能这般齐?我到不信,**这种东西可神奇的很。” 若是那个村子的人当真齐心协力,也就不会石老板现在的举动了。 “如果他们答应当然最好,要是不答应,我就让他们鸡犬不宁。”大师笑起来,“他们坐拥地利,这是他们的地盘,可正因为如此,他们才被动,才有弱点和破绽可抓,我永远是主动的一方……我到要看看,他们会不会为了保护山里那些古古怪怪的玩意儿,连自己村子的生死存亡都不顾。” 石老板吓了一跳:“您。您是说,对村子下手?” “怎么,你怕?” 大师冷笑。 石老板打了个哆嗦,脸上露出几分难色。 他是看不上村子的保守固执,守着宝山几千年也不知道去拿,但那毕竟是他的根,他也姓石。 当年他爹违背规矩,想要进入神的栖息地找到长生不老药,结果让花婆婆出手给教训一顿,他一怒之下就带着自己那一伙人离开了山村。 这些年过去。他们也有了富贵。比村子里很多人都过得好得多,石老板做的买卖更是一点儿都不干净,杀人越货的差事没少做,比外面人的心还黑。现在你就是让他过河拆桥。事情办完了把这什么大师宰掉。他也不会眨一下眼。 但人都是有底线的。 这个村子是他家世世代代祖居的地方,祖坟都连在一起,一整个村子的人都姓石。沾亲带故。 石老板回来一趟,能找出一堆没出五服的亲戚来。 大师老神在在地看着他。 半晌,石老板一拍大腿:“罢了,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大师要怎么做,尽管吩咐!” “到也不用别的什么,我记得老板带着你们家的族谱?” 他们站在茫茫苍白的雪地里低声交谈,石恒躲在远处听,也只听到只言片语,不过他会读唇语,登时就吓得双腿发抖,连忙偷偷摸摸下了山绕近道回村子。 如果让红尘看到他走得路,恐怕对这位小向导的印象会坏得厉害,他带他们走的路,还不知道绕了多少圈儿呢。 石恒一冲到花婆婆那儿,话还没说完,老太婆就苦了脸,唉声叹气:“我怕的就是这个……” “婆婆?” “如今村子不比以前了,大家都各有心思,我一个老太婆,还有那几个老家伙,光靠辈分压制又能压多久?要我说,那块儿地是个祸害啊!” 花婆婆摇摇头,想了想,压低声音道,“你去求求那位帮忙吧,别藏着掖着,诚恳些,不要动花花肠子。” 石恒咬牙:“我害怕,她给人的感觉,就像只要她愿意,我们这些人,尤其是姑姑她们,都会变成没有脑子的傀儡,只要她一句话就愿意去死……我觉得不舒服。” 花婆婆抿着唇,半晌道:“只看你了,你要还愿意去,我把豹子借给你。” 石恒抱住脑袋:“还来得及吗?” 风雪停下来,山风喜人,到是不冷不热,这种天最适合出行。 红尘坐在窗户边上看外面晶莹剔透的雪景,一边看一边偷笑,笑得眉飞色舞的。 罗娘眨了眨眼,四下看了看,幸亏车里除了小荷只有自家小姐一人,丢人也丢不到外人面前,到不要紧。 “小姐有什么可乐的事儿?” “嗯。” 红尘转过身,埋在毛皮里面,“就是偷着乐罢了,小孩子心性。” 她还知道自己是孩子心性,罗娘忍不住笑,多少觉得自家小姐难得的这点儿恶趣味,嗯,很值得鼓励。 两个姑娘嘻嘻哈哈说笑,石老板带着他不知何处找来的大师二人,还有十几个伙计,并他那出行便风采不俗的侄女,浩浩汤汤地下山进村。 进村前,先把自己一早准备好的酒水,点心之类拿出来。 村子里不缺一口吃的,但能享用的时候也不算多,哪怕家里有猎物,也大都卖出去。 他们常年呆在山村,少有出门的时候,外面的零食很是少见。 石老板架势摆得足,打算好的是先礼后兵,就坐着上好的马车,驾驭好马,浩浩汤汤准备进村子。 结果刚到村口,发现桥梁裂了一个口子,人还能过去,马车很难。 众人愣了愣。 石老板想了想道:“我记得有一条路能绕过去,虽然远一点儿,但也耽误不了多长时间,要不咱们问问?” 正好几个小孩儿正裹得圆圆的打雪仗,一看到他们,停下抬头,流着口水一脸茫然。 石老板脸上露出矜持的笑容,手里拿着保证能收服任何山村小魔头的糖块儿。昂首挺胸走过去:“小弟弟,请问一下……” “啊!” 小孩儿猛地捂住脸,撒丫子就跑。 石老板一愣,迟疑片刻,这才看向其他孩子。 另外七八个小男孩儿小女孩儿,一看见他,哪怕他都摆出最和气的脸了,还是哇一声大哭,飞快跑走。 石老板:“……” “叔父,还是我来。” 石雨姗嘴角抽了抽。以前没注意过。自家叔父竟然有一张凶恶到能把小孩儿吓哭的脸。 她把自己的幕笠摘下来,露出宜喜宜嗔,五官清秀美丽的脸,笑眯眯走到一个摔了一跤。没跑走的孩子面前。想伸手扶他。没想到,那孩子啪一声,把一团雪扔到她脸上。拔腿就跑。 “……” 一行人面面相觑。 没办法,天色晚了,这样的傍晚还不知道等多久才能看到村民,他们也不乐意太耽误时间,只好辛辛苦苦把车上要紧的东西都搬下来,靠人力搬着慢吞吞向村子里走去。 包括石老板,包括那位大师,甚至连大师身边的女孩子手里都被塞了一堆东西。 别的可以不带,但那些个需要用到的法器总要拿着,万一不小心丢了还了得? 一行人气喘吁吁地进了村子,累得够呛,再也保持不住那种优雅的风度。 想要的一鸣惊人,瞬间震慑住村民,恐怕也做不到。 他们直接在东边村口找了个住户,进去讨一杯水喝,石雨姗接过水杯,冲着面孔黝黑的汉子笑了笑:“多谢!” 那汉子吓得后退三步,脸上露出几分隐忍和嫌恶:“呃,没事儿,没事儿!” 这种反应可真够古怪。 石雨姗和她叔父面面相觑。 “有点儿古怪!” 他们一时间也察觉出不对,那位大师皱了皱眉,看了自己身后的女子一眼。 那女子就落下头上的帽子,露出一张温柔可亲的脸,也许不是特别美,还有一点儿憔悴,但那种举手投足间流露出来的韵味,却不是这等乡野山村能够有的。 “我去问问。” 她脸上的神色很温和,笑容也很美。 那夫人瞥了一眼笑道:“到底是年轻,肯定比我这老白菜帮子讨人喜欢。” 女子也不理,抬头看了看,有个农家汉子正坐在院子里给一头驴刷毛,就一边走过去,一边招呼了声:“这位大哥,敢问……” “昂,昂!” 那头驴本来很乖巧,忽然扬起蹄子蹿出院门。 那汉子急得满脸冒汗,捂住口鼻,高声道:“离远点儿,远点儿,你太臭了,我的驴可受不住,你们不是要水吗,喝完赶紧去吧,拜托,拜托,我家就一头驴!” 大雪山附近可不容易找到牲口,他家这驴也娇气的很。 汉子匆忙追出去,一脸的嫌弃。 女子瞬间惊呆,脸上又青又白,猛地抬头瞪视他的背影,露出择人而噬的可怕表情来。 居然有人敢说她臭? 别开玩笑,区区一粗鲁村夫,还敢嫌弃她! 大师一伸手搭在她的肩膀上,脸色也不太好,他已经确信了,一路上遇见的人虽然不多,可是无论大人还是小孩儿,都对他们避之唯恐不及。 “咱们身上有什么……不对?” 众人互相看了看。 除了有点儿脏,有点儿雪花,有点儿狼狈,也没什么,雪山里的山民们不爱洗澡,也没有整日洗澡的条件,脏什么的,根本就无人在意,和山民比,他们要干净清爽得多。 石老板的脸色阴沉,怒道:“不管了,去找花婆婆。” 此时,这些人向花婆婆的家走过去,石恒已经连滚带爬地滚到红尘他们那儿。 红尘登时有些惊讶。 罗娘更是奇怪:“你好快的速度,算了,小恒哥儿,还有什么事儿吗?难道你那些姑姑们被抓了?” “没。” 小恒缩着脑袋,不敢看红尘,略带几分谄媚,“红尘小姐指点过,又,又怎么可能失败,那帮人狼狈逃跑了,什么好处也没沾到。” 罗娘笑了笑:“那你这是?” 小恒咬着嘴唇,眼眶发红:“小姐,那家伙是个狠毒的,他身边还有个邪门和尚大师!” 虽然心里害怕的厉害,不过小恒还是用最快的速度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尤其强调那大师不是东西,竟然把主意打到村民们身上,而那些人还同意了。 他翻来覆去,努力地说清楚,红尘猛地一抬手,止住他的话,皱了皱眉:“邪和尚?早前受了伤?” “是,听说还是京城来的,实在有些本事,身边还带了一个怪里怪气的女人。” 红尘一点点把脸板起:“我忽然觉得有些东西阴魂不散。”(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臭棋 罗娘也翻白眼。 一听这描述,明显只能想到老对头而已。 红尘叹了口气,沉默。 小荷忽然开口:“小林挺着急,一年之内一定要回去。” 红尘顿时精神一松,哭笑不得,转头看了他一眼——一年的话,除非他们在雪山里迷路,一转大半年出不来,否则怎么也不至于误了,这还叫着急? 要知道,他们走得是官道,有驿站里负责换马和食宿,真正走的话,哪怕走八百里加急,他们也不是坚持不下来。 小荷却一脸沉思,又回头问小恒:“如果我们这么慢慢离开雪山山区,需要花费至少半个月以上,稍不注意,还要更长,我看你的速度很快?” 石恒脑子转了半天,也没转过弯,只是愣愣点头:“呃,是,我们路熟,花婆婆还养了,养了坐骑。” 小荷点点头,闭上嘴。 算起来,要是有石恒的帮助,他们就是耽误几日工夫,也比自己走要节省时间。 红尘叹气:“小荷,我也想干脆把这阴魂不散的东西弄死算了,省得膈应人,但你要明白,我不是神仙,人家是正正经经大云寺出来的,德行是很差,能耐却是真的。而且,我们一直处于防守一方,不占优势。” 她现下也有些烦闷,都打算回头找林师兄出个馊主意,主动设局,占据主场优势之后再和夏蝉玩。 不过这一趟出行,也不是没有收获。至少知道大云寺的逆徒还没有清理干净。 不用任何证据,夏蝉和谁亲近,那人嫌疑就最大。 可惜,光有嫌疑恐怕没什么用,大云寺那地方邪性的很,一堆出家人,阴险狡诈的足够阴险,大度的又过于心胸宽广,真正讲究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以为自己能度化众生。 红尘记得。有一任方丈被敌人杀了。临死之前还念经,念咒,希望对方回头是岸,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还有一位高僧。喜欢吃小婴儿的肉。说初生婴儿的肉最纯净。可以帮助修行…… 那个地方,根本就没办法说。 前世今生,红尘不愿意和大云寺的僧侣打交道。 “如果咱们猜的不错。石老板那边的高人,有七成以上的可能是夏蝉和那个云生,上次在尚书家,敌明我暗,对方没防备,又赶上我擅长的,这才成功给了他一个教训,但这回可不一样,咱们对雪山里的布置一无所知,人家可是专门研究了不知多久,还有地图,大部分的机关估计也探查清楚了,不行,没把握。” 红尘摇摇头。 她不做没把握的事儿,哪怕面对的是夏蝉也不会冲动。 律风荷一双眼睛湿漉漉地看着她。 红尘:“……好,听你的。” 小荷微微一笑,看着一脸迷茫的石恒:“你肯把你们那神栖之地完整的地图和机关图给红尘看看,事成之后,再用最快的速度,送我们离开雪山,红尘就帮你,如何?” 石恒愣了下,苦笑道:“地图也没什么了,反正已经传了出去,咱们去花婆婆那儿,让她拿给你们。” 秘密这种东西,只要有外人知道,哪怕只有一个人,也没有保守的必要。 再说,他现在只能相信红尘他们,别无他法。 不过,他忽然想到什么,偷看了红尘一眼,似乎有一些害怕。 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多说,上了马车,跟石恒回村子,随手替小荷盖上一床被子让他老老实实睡觉。 其实,她对雪山很感兴趣。 就算不相信那不老药,可山中其它的上好的药物想必很多,小荷的身体需要补充生气,多积攒一些上好的药物总是好的。 “噗嗤,咳咳!” 走到半路上,红尘忽然捂住唇笑起来。 小荷忍不住看她一眼。 “没什么,就是夏蝉那人向来特别臭美,容貌只是清秀,但化妆的能耐却是京城数得着的,穿衣打扮方面,每日花费的时间都能比得上三五个闺秀的总和,不知道这一次她吃这么个闷亏,会不会留下什么心理阴影!” 罗娘登时好奇,睁大眼灼灼看过来。 红尘莞尔,看向忧心忡忡的小恒:“你已经照我说的做了吧?” 小恒愣了下,点头:“保证所有人都吃到了那东西,为了保证不遗漏,不只是他们的饭锅里,连个人的水袋子我都让小猴儿们重点招呼。” 红尘又笑:“那东西是阴泥,相传为彼岸花的花泥,地府用来指引亡魂归途的,不过,人间的是半成品,不够纯净,除了能招惹邪祟之外,还有一个副作用,会让人的身体自动自发地散发出一股子恶臭,由内而外散出来,只要生灵闻见,人根本受不了,恶心想吐,畜生会暴躁狂怒。” 众人:“……” 石恒感叹:“不愧是大能,杀人不用刀啊!” 罗娘不知道多少次在心里表示——石老板真倒霉!来寻宝遇上自家小姐也就罢了,偏偏还碰上夏蝉那行人,难道不知道夏蝉和自家小姐犯冲,遇上就会自动走霉运,且波及四周,越亲密的越跟着倒霉。 呃,这么看来,应该是夏蝉的命不好,连累到她的亲朋好友吧! 小荷忽然开始翻箱倒柜。 石恒被吓了一跳:“怎,怎么了?” 半晌,他翻出一块儿半成品的大毛领,红尘闲来无事做着玩的,拿出来就围在自己脸上,堵住口鼻。 “呃?”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眨眨眼,一下子花容失色:“我差点儿忘了……那些人浑身恶臭。他们自己置身其中,大约一时半会儿闻不出来,我们的鼻子却是灵的,岂不是也要感受一下臭味?” 这下连罗娘都蒙住。 随即红尘又和缓了脸色,笑道,“小荷别担心,我觉得应该碰不到几面。” 话虽如此,众人还是有备无患,翻找各种能堵住口鼻的东西,作用有多大不知道。聊胜于无。 也是极好的放松。 红尘他们便罢了。对于大雪山之内所谓的神栖之地,不过是好奇,那地方被人攻破,甚至于被人毁灭。都和他们没多大的关系。里面一群雪猴子。就是成了精怪,一来不是他们的朋友,二来不是他们的敌人。自然不会有多关注,石恒却是雪山里长大的孩子,他自以为自己是雪猴和人的儿子,一颗心如今是七上八下,难受的厉害。 石恒这小子还真有点儿雪山里妖精的意思,也不知道他怎么指挥,那些直上直下的悬崖峭壁,忽然就有了路,虽然马车过得有点儿胆战心惊,好在红尘用的马也极有灵性,到能平平安安稳稳当当地钻入山村。 “花婆婆!” 一入村子,一行人直奔花婆婆那儿。 根据石恒的说法,花婆婆别看不起眼,就是个普通的老太婆似的,可她在村内地位颇高,虽然不是族长,族长也要叫她一声姑妈。 她早年是村里的巫师,十年前好像是和人斗法,被坏了修行,身子骨也一直孱弱了些,就隐居村子再没出去过,平日里给村中的男女老少加牲口看个病,还是很得尊重。 红尘一想也知道,这样的偏远小村,身居雪山,大夫和兽医的结合体,那肯定得十分受重视。 “怎么样?” 石恒抓住花婆婆的胳膊焦急问道。 “别急,先喝点姜汤。” 外面归来的亲友喝一碗姜汤,都快成雪山的规矩,连红尘他们也被喂了一碗。 花婆婆上下打量了眼律风荷,又去看红尘,吐出口气,叹道:“老了,老了,这世间诸般变化,我是跟不上了。” “婆婆!” 石恒气得跳脚。 “急什么,这么点儿工夫,我还能撑不住?” 花婆婆摇了摇头,“石昀和石雨姗那些人找过我,也找过族长,还找了几个咱们村的老巫祝,我们都没答应他,咱们和神山相安无事几千年,祖上就定下过契约,谁知道一旦违背族规,会招来什么样可怕的报应。” 她闭了闭眼,“只是好些小孩子们初生牛犊不怕虎,恐怕要心动了,老的们现在还能压制,就怕他们又耍阴招。” 石恒咬牙:“婆婆你把地图和资料拿出来给红尘小姐看看,我们只能请她帮忙了。” 花婆婆先是点头,后又一怔,一把抓住石恒低声道:“你真让她进去,就不怕?” 石恒想起来,也吓得一哆嗦,他能不怕吗?红尘小姐现在看着还好,但那一身的灵力一放出来,恐怕姑姑们的灵智只能坚持一小会儿,过不了多久就要纳头便拜,哭着喊着给小姐去当奴隶了。 沉默半晌,石恒鼓了鼓脸:“我这会儿到觉得,咱们村儿的小孩子要都有灵力,都无感敏锐到好了,若是如此,红尘小姐过去散开灵力吓唬他们一下,保证所有人乖乖的,石昀那帮人一来,大家伙儿自然有多远走多远!” 花婆婆哭笑不得:“别胡说。” 说的人家小姐像多恐怖的东西似的,一个姑娘,还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肯定不乐意听这个。 “……小姐是好人,可石昀那混蛋手段毒辣,让他进去,我姑姑它们肯定保不住命。”石恒终于下定决心,转头看向红尘小姐,低声道,“神山里的神栖之地,不光是我姑姑它们的家园,还是保护网,是一切,它们离开家,根本就活不下去……无论如何,都不能让那帮人乱来。” 雪猴在山里得到力量,于是成了精,离开这座山,谁知道它们还会不会再拥有如今的一切。 石恒的心中也充满忐忑,可他还是和花婆婆一起,尽心尽力地给红尘他们解说。 神栖之地是外人起的名字,不过那里真的像是另外一个世界。地下有温泉,遍布花草树木,无数的小动物在里面生存,连风都和煦而温柔。 不过只有一线之隔,外围就是恐怖的杀局,幻阵,还有无数连他们都很难真正弄清楚的阵法。 红尘仔细看,她本来对这些也不是特别了解,可不知为什么,好像这种东西她天生就懂。石恒说完。她就能指出他说法里很多谬误,甚至有一种感觉,她还能把那些已经确定被毁坏掉的机关恢复过来。 一行人围着桌子说了半天话,红尘眨眨眼。忽然道:“其实石昀和他那位高人。也不一定就真能得到村里人的帮忙。至少花婆婆您和族长不会出手,好像我们看这些有点儿早?” 石恒:“……” 好想哭肿么办! 他可是辛辛苦苦给自己做了半天心理建设,这才说服自己把各种资料贡献出来。分享给眼前这帮人的。 要是早知道,早知道…… 早知道他奶奶的最多给自己多争取几天时间犹豫,最终还是得给红尘看。 这么一想,石恒叹了口气,也就想开了,就算石昀那混蛋只鼓动走一些小辈去帮忙,他也搞不定。 生活在雪山里的人,对神栖之地,有外人想象不到的了解,也许他们小时候就在雪猴子的带领下曾混进去玩,躲避家长们的追打教训…… 为了保证万无一失,哪怕最后不需要,他还是得把红尘小姐拉进来帮忙。 红尘笑眯眯地拍拍手:“咱们争取把敌人消灭在雪山之外。” 石恒轻轻松了口气。 天色不早,该吃晚饭,红尘打算吃了饭就让石恒去打探一下情况,看看村民们是个什么想法。 咔嚓! “花婆婆?” 花婆婆刚端着锅从厨房出来,一脚踩在绿苔上仰倒。 “哎哟,哎哟哟,我的骨头!” 小荷两步过去,提溜起她后领,拎到屋子里搁床上,轻轻按压了几下。 花婆婆哎哟了一声,剧痛过去,腿上的疼痛到稍稍好转。 罗娘连忙拿了药油过去给她推拿。 “老了,真是老了,居然连路都走不稳,哎,当年我从房顶上跳下来也不会伤到哪儿!” 石恒叹了口气:“这种时候!” 只好把老太太搬到屋里让她歇着,顺便把饭也给她摆上,一顿饭还没吃完,外面忽然喧闹起来。 山村向来静谧,人并不算多,且在雪山附近生活的人都习惯安静,因为有时候声音很大会造成恐怖的雪崩。 虽然村子有千年的历史,还从没有被雪崩给波及过,但生活在这样的地方,本来也不像闹市那么热闹,又到了晚上,更应该万籁俱寂。 红尘诧异,连忙出了门。 外面好几个村民大声吵吵。 “怎么了,怎么了?” “狗娃好像掉到井里去了,没事儿吧?” “王爷爷是怎么回事儿?你的腿?” “摔了一跤,没大碍,哎哟,就是这老寒腿又犯了,一会儿去要一户药酒喝喝。” 仿佛一瞬间,村子里家家户户都闹出事端。 东家莫名其妙着了火,烧掉半个厨房,西家的媳妇一不小心被菜刀弄伤了手,伤痕还很严重。 还有什么摔倒的,生病的,家里鸡鸭莫名死了的,牛忽然不吃草的…… 整个村子都被浓浓的不安笼罩。 红尘抬头一看,皱眉。 花婆婆也扶着石恒,慢吞吞走出来,冷声道:“变天了。” 可不是变天了,天上阴沉沉一片。 在红尘的眼里,整个村子被浓郁的阴气笼罩,源头则是西方。 “……你们村的祖坟是在那个方向?” 她忽然开口问道。 花婆婆点头:“是,就在西边不远处,祖祖辈辈都葬在那儿,这么多年过去,以后要慢慢葬到神山里去了。” “此事不对。” 花婆婆点头,举目远眺,心下大怒。 事实上,人家根本就没有阴霾,就是明刀明枪地下了最后通牒,顺从他。一切平安,不顺从,人家就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让一个村子都不得安宁。 石恒气得脸色发青:“这可如何是好?他们是怎么做到的?” 红尘板起脸,若有所思:“走,去看看。” 一行人就出门,径直去村子西面,西面不远处便是石家的祖坟,不看的这个祖坟,山村只是普普通通的小山村。可能世代都没出过任何让人惊艳的人物。但一看祖坟,任何一个灵师都不会在小觑这个荒凉的地方。 “你们村子的人一定很长寿。” 红尘和缓了神色道。 石恒愣了下:“呃,这么一说,我们村儿有二十多个过了一百岁的。石九爷今年都一百二十五了。” 大周平均寿命是三十九岁。位列四国第一。在四国,大周人都是死的最晚的。 一百二十五岁,不知多少人三辈子也活不到。 “我们村风水好?” 石恒一下子就反应过来。脸上带了几分喜意。 红尘点了点头:“别的不好说,不过护持子孙后代,增寿增福,平安顺遂方面,你们村的祖先却是做到了,还一做就是千年之久,着实不容易,他们当年一定有一位在风水方面极有造诣的高人指点,祖坟选择风水宝穴,和村子的风水遥相呼应,只要村民们还在村中,就一定能受到保护。” “我猜,你们村子的格局千年来都没有大变化。” 石恒连忙点头。 花婆婆也道:“没什么变,也就自家修修补补的,说来奇怪,咱们村的人口都不见增加多少,当然,也不见减少太多。” 她当年年轻时,也研究过风水,只是她在这方面既没有名师,也无甚天分,纯粹爱好,研究一下也就罢了。 红尘微微一笑,也很是佩服:“不容易啊,风水这东西,看前容易看后难,没有什么风水是不变的,它的迷人之处就在于千变万化,大部分风水宝穴,随着时间推移,也有可能变得毫无意义,甚至有害。” “也许正因为你们村子守旧,也守规矩,祖祖辈辈都长居于此,少与人交际,这座雪山又是最好的屏障和保护,保护本地风水不被外在因素扰乱,所以虽然没有大富大贵,却是传承至今。” 她是颇为感慨。 石恒吐出口气:“哎,近年来人心思动,好些小辈们都不乐意守祖辈的规矩了,都想外出,且外出的也越来越多,不知道祖先们看见了,会不会很伤心。” 见这小哥儿如此失落,红尘想了想,摇了摇头,“也说不上什么好还是不好,世间没有任何东西能万世不变,你们村子继续守下去,当然有它的好处,或许还能平平安安很多年,但也就是这个样子,不会起什么变化,对于老人来说到无所谓,世世代代如此过去,也没有不好,可年轻人求新求变,他们要是想离开村子,想出去,想有新鲜的人生,也不是坏事儿,或许不会再受到祖辈的护佑,却也少了桎梏,没准儿能闯出另外一片天下。” 石恒是个守旧的人,他虽然很年轻,却还是理解不了同辈小伙伴们的心思。 不过这会儿却顾不上那些。 “小姐,石昀他们的手段可有破解之道?” 红尘笑:“能是能,但是要借你们的祖坟和宗庙用用,也许还会有点儿动静,万一惊扰了先人,那可怪不得我。” 石恒一惊:“啊?” 他顿时犹豫,也由不得他不犹豫,换了别人要是到人家家去说,我用用你家祖坟行不行,估计让人打死都是轻的,没准儿要成世仇。 现在红尘是为了帮他们村子,石恒这才保持冷静:“这个,这个我可做不了主!” “我做主!” 须发全白的一个老人,慢吞吞走过来,先给花婆婆行了一礼,抬头露出一双明亮纯净的眼睛,恭恭敬敬地冲红尘拜了下去,大礼。 红尘连忙退了一步,不敢受。 “我是石家的族长,现在就做主把一切都交给小姐,由着小姐去做,合族上下,谁敢违背,也就别在村子里呆了。” 他身后一串白发苍苍的老人,个个都脸上带着怒气。 红尘登时明白——那边的所谓大师,下了一步臭棋。 他们那种人为了利益连祖宗都能出卖,就以为天下所有人都一样,却不知道,像这样的村子,村民们骨子流出来的血都和外面那些人不一样,更纯净,也更保守,有人为了自己的目的,竟然使出这等法子威逼,那还了得! 或许他们好声好气地游说请求,老人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也就算了,小孩子们蠢蠢欲动,当长辈的也不是不能理解,可这样的手段,却是犯了众怒! 罗娘忍不住小声咕哝:“咱们小姐是不是真是那个什么夏蝉的克星啊?” “别把红尘和那种东西相提并论。”律风荷轻飘飘扫她一眼。(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四十九章 不难 整个村子的力量行动起来,红尘他们一下子就变得十分顺利。 好像连土地,流水,风都给予他们最好的帮助,法台一次成功,制作的符纸也一次成功。 宗庙,祖坟,所有的一切都给了红尘春风化雨般的感受,有一刻,她甚至觉得自己的能力骤然飙升,比以前高出十倍八倍的。 怀里有两本风水秘籍也笑说——红尘要是一直保持现在的水准,说不定能得一个天下第一灵师的封号。 什么天下第一暂时连想都不敢想,先把夏蝉什么的教训一通,也挺痛快。 半空中阴云密布。 花婆婆,还有好些受了伤的村民都集中到这附近。 不少人战战兢兢,心中害怕。 这两天村子里发生的事儿太古怪,换到谁遇上,也还是会害怕担心的。 红尘笑道:“诸位,我们要承认,石昀这次请来的人很有一手,他们的手段也毒辣,诸位要多加小心。” 她的声音不高,却清清楚楚地传入众人的耳朵里。 村民们本来害怕的厉害,说不定还有几个心里藏着小心思,甚至动摇了下,想着干脆妥协算了,不就是给带个路,帮个忙的事儿,没什么大不了,但红尘这么一说,他们也不知为何,一下子就坚定起来,咬牙切齿——对这种向自家村子动手的混球妥协,将来死了都无颜面去见祖宗。 “注意!” 红尘面容一肃。 天空仿佛压低了几分。 村民们一瞬间觉得浑身不对劲,头晕眼花。心慌意乱。 红尘轻轻举起手,周围就起了风,一时间阴影重重,祖坟里升起一片片的荧光。 众人屏住呼吸。 石恒满脸喜悦:“好了,祖宗显灵了。” 这还真有些祖宗显灵的意思。 半空中,一片黑色的浓云压下,而地上被风托起一条黄色的土龙,横冲直撞,冲入浓云,搅动之下。黑雾隐约有些破碎的迹象。 石恒和花婆婆他们脸上都露出笑意。 红尘却一皱眉。低声道:“奇怪,怎么觉得这气比起往日有些弱……不对,诸位小心!” 下一刻,半空中忽然响起炸雷。不远处红光闪烁。竟下起雨来。那条土龙茫然失措,四下打转,竟一调头。冲着红尘他们这边吼了一声。 声音不是真实的。 但却在众人的心中炸响。 “啊啊!” “我的眼睛。” “头,头破了,什么东西?” 天上的雨水变成了冰雹。 整个村子都乱了起来,村民们四处乱跑,惊慌失措,控制不住自己。 花婆婆勉强高声喊着,让大家镇定,却根本就没一个人听,似乎也听不到。 红尘的脸色难看:“没想到……石昀是什么人,是不是你们村子里什么大人物?” 好些村民都吓得连连抱怨:“要不然算了吧,都是自家人,闹这么大做什么。” “是啊,石昀可是咱们嫡系,跟他说一声,他想做什么咱们帮一把也无妨。” 石恒的脸色灰白,心里难受的要命,可这种时候,难道还要怪只想平安无事的村民? 花婆婆叹了口气:“石昀的爹,曾经是我们族的族老,侍奉过山神,做过大巫祝,在村子里的地位比现在在场的所有人都高,他祖上也是建造村子的三位侍奉神的侍者之一。” “……怪不得。” 红尘苦笑,“是我大意了,我该问清楚才对。因为石昀在对面,祖坟和村子的龙气把他当作了自己人,恐怕这才不知道该不该再继续为我们出力。” 石恒欲哭无泪:“这可如何是好?” 红尘摇了摇头,闭上眼沉思。 村子里越来越乱,议论声也越来越响亮。 石恒都要绝望,想着大不了回去跟自家姑姑们同生共死,算了吧,红尘忽然睁开眼,脸上露出几分笑意。 “小姐?您有法子了?” 红尘失笑拍了拍手:“不难,不难,刚才是没反应过来,所谓邪不胜正,龙气毕竟依附于村子而生,必然还是要保护村子的,只要引导一下就行。” 说着,她伏案写了一张符,搁在一边,想了想,眨了下眼睛:“保险起见,再管点儿闲事。” 低头拿起符纸,写了一行字,折叠成纸鹤,一扬手,纸鹤就越飞越远。 不远处,石昀一脸的激动。 “看看这回他们还怎么跟咱们斗,大师放心,若是能闯入那山中神栖之地,诸般珍宝,灵丹妙药,由您先挑选,我给您三成。” 他心中想着,除了长生不老药不能说出来,其它东西过给这位大师些也无妨。 如此厉害的人物,交好总没错。 他是个生意人,做事多少要讲究和气生财,黑吃黑那也要看时候的。 反正这一次,他没打算吃掉合作伙伴。 云生坐在一块儿石头上,膝盖上摆放着一本泛黄的族谱,身边还有一把奇怪的镜子和长剑。 夏蝉细细地梳理自己的长发,嘴角噙着笑,两个对视,隐约有些诡秘的愉悦。 他们多多少少也猜得到石昀的想法,只是石昀怕再琢磨个十年八年,也不会明白他们相遇不是偶遇,根本就是自己主动找上门的,他们想要的,也不独是这人以为是秘密的不老药。 夏蝉笑起来:“珍宝东西都是其次,我们纯粹想见识一下大雪山。”她声音软绵绵,轻飘飘,很是动听。 石昀连连点头。 心里却想,这堆无聊人士纯粹有病。 他也知道。雪山年年有人想探一探,最近还好了,早些年那是前赴后继,死都快死绝了也还是总有年轻人自以为是,觉得自己是天地宠儿,能一切顺利,要什么有什么。 在他看来,为了宝贝也就算了,为了惊险刺激要去闯雪山的,脑子都有病。 就是眼前这两个。再有能耐。在他眼中也属于不正常的那类。 不过,不正常好啊,不慕名利好啊,不对。只要不要利益。想要什么名都无所谓。 他什么都不要。就是要好东西,要那他们家族世世代代守护,却从没有见过的长生不老药。要他爹临死都念念不忘的玩意儿。 石昀举目远眺,虽然不太明白,却也心里有点儿数:“我看再过一阵,火候就差不多了,说不得有聪明人主动过来投诚,为了村子,族长和花婆婆他们也会睁一只闭一只眼,由得我们去做事。” 云生和夏蝉笑着点头。 石昀更是志得意满。 正得意时,他眼里隐隐约约看见一只纸鹤飞过来:“咦?那是什么?” 云生看了他一眼,皱眉:“什么?” “……你看不到!” 那纸鹤越来越近,也越来越显眼,石昀扫了一眼,发现云生大师目光茫然,登时吓了一跳,刚想说点儿什么,耳朵里忽然钻入一个细细小小的声音。 “石昀,你知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石昀一愣,脑袋深处微微刺痛,心里想:做什么,做一番大事,做祖辈父辈都做不到的伟业。 “那是你们石家祖祖辈辈生活的村子,你现在给一个外人你自己的族谱,让他施法,他在破坏你们石家的气运,别忘了,你也是石家的人,把自己的命运交给一个心怀叵测之人,你难道就不害怕?” 石昀愣住。 “我告诉你吧,你身边的两人,一人是大云寺叛逆,一人是夏家的伪女儿,都不是省油的灯,你当那长生不老药的事情他们不知道?当他们只为了什么挑战而来?这种胡话,任谁都不会相信,他们为的怕也是不老药,而且还会不择手段。” “想想吧,如今云生一作法,整个村子里所有姓石的,或者石家的亲戚都开始倒霉,你呢?你不姓石?” 石昀脸上一白,越来越白。 他不肯信这种藏头露尾的家伙说的话,可是这话就像在他的心里说,一时间,他甚至分不清是真实还是虚幻! 是别人说的,还是他自己内心深处就这么想? 石昀的脸色越来越不对,心中也越发的害怕,看云生的目光,隐约透着一股子探究。 “哎哟。” 石雨姗忽然叫了一声。 石昀吓得一哆嗦:“怎么了?” “没,没事儿,叔父。”石雨姗叹了口气,揉了揉自己的胳膊,“可能是不小心撞到了,胳膊有点儿疼。” 这本不是大事儿,胳膊疼而已,石雨姗也不是娇气的小姑娘,可石昀却心跳如擂鼓,忍不住去想——他把族谱借给这人,是对还是错? 他作法……会不会连自家都要倒霉! 云生大师猛地站起身,抬头看,脸色大变,嘴角,鼻子,眼角,都渗出一丝血。 石昀大吃一惊:“大师?” 云生怒瞪他:“你在想什么?” 说着,身前的族谱忽然化作飞灰,消失不见,他的脸色更是难看,天空一炸响,大放光明。 本来都渐渐要消散的黄龙,忽然生出第二对龙角,势如破竹,冲破了一切浓云。 云散雨停。 阳光洋洋洒洒而落。 石家村所有人,忽然感觉到暖洋洋的,心绪渐渐变得十分平稳。 花婆婆长长吐出口气:“这就没事儿了?” 红尘冷笑:“没事儿?哪有那么便宜!” 斗法从来都不和平,布局必须谨慎,身为一个灵师,术法失败反噬,比什么都恐怖。 红尘口中轻轻发出一种奇怪的音符,随手指了指前方,那条龙气化作的真龙,长啸一声,飞入九天。 轰隆隆。 “啊!雪,雪山……” 众人看到雪山在崩塌。脚下却软的不行,连动也不能动一下。 红尘笑起来:“快看,景象难得呢。” 只是一种感觉,雪山当然不会崩塌,不过村外的一片土地却一下子裂开。 “啊啊啊!” 骨碌碌,云生,夏蝉,石昀,石雨姗,还有一群伙计。都滚了下去。头破血流。 红尘捂住嘴笑——那个什么云生一连受伤两次,还是那种最不容易好的,一定会留下后患的伤…… 这还罢了,反正她不认识云生。也不会幸灾乐祸。就不知道夏蝉会怎么倒霉。 红尘动手脚的时候。重点招呼的可是夏蝉。 地沟里,石昀挣扎半天,钻出去。他那帮伙计也连忙上去,一块儿帮忙把里头的几个拉出来。 云生脸色铁青,一转头看到夏蝉,顿时脸色大变。 石昀也吓了一跳:“这位,这位小姐,你的脸?” 夏蝉一愣,猛地伸手去摸自己的脸,触手一片血红,额头正好撞在石头上,破了一个大口子,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泥污,雪水渗到里面。 咯吱咯吱。 夏蝉的牙咬得死紧。 一阵很轻快的脚步声传来。 红尘远远地立在山坡上,举目四顾,脸上露出惬意的笑容。 夏蝉一眼看到她,瞳孔收缩,本能地想遮住头脸,又一下子停手,心口剧痛。 一瞬间,她甚至想不顾一切,扑过去把那个简简单单就把她衬得不像样的女人生吞活剥了。 为什么! 夏蝉不明白这是为什么,自己手里拿的明明不是一张烂牌,她还是上天的宠儿,上天还给了她提示。 红尘站得远远的:“喂,我就不过去了,你身上的味忒难闻,能熏死人。” 她笑容和煦。 夏蝉的手指甲断裂在掌心,深吸了口气,这一次也挂不住那温柔体贴的脸,脑子一热,破口大骂:“我要杀了你,杀了你!!蒋二丫,我要杀了你!” 这是第一次,她如此失态。 红尘眨了眨眼,看也不看,扶着小荷扭头,冲石家村的人笑道:“大家别愣着,像这种人还是关起来处置了的好,总不能咱们只挨打不还手。” 这个不用她提醒。 村子里的老少早就憋着一口闷气。 石昀是人多势众,可现在遍体鳞伤,都快半残了,这里又是石家的地盘,谁还会怕他们! 律风荷低声道:“好机会,杀了她?” 红尘甚至都没考虑,连想也没想,居然点了点头,她也有些意外。 到不是意外自己竟随随便便就能不把杀人这件事儿放在心上了,虽然她自以为不是什么恶人,对人命还相当看重,比世上大部分人都看重,但也不是没见过血的女人。 若说以前她不会因为上辈子什么事儿就去报复,但现在夏蝉做了这么多的小动作,杀了她红尘连脸色都不会变,相反,这是仁慈,死了什么都感觉不到,活着才会痛苦。 她的意外,只是因为她似乎没有想象中那么把夏蝉当一回事儿了。 自然而然的,潜移默化的,她竟毫无察觉地得到了解脱。 要知道,上辈子无论她承认还是不承认,她都被一个叫夏蝉的阴影笼罩着。 在夏家如此,离开夏家也如此。 “逃!” 按说离得很远,云生不一定能听见这边的声音,但他还是做了最正确的选择,不管石昀,长长的黑袍一卷,卷起夏蝉的身体直接向雪山的放下逃去,没有向山下跑。 他的选择再正确不过了,这种情况下,雪山上复杂的环境才是最大的保护。 红尘:“……” 一帮子村民回过神,抄起家伙就追了上去。 罗娘纳闷:“他们是外来人,难道还能比人家山中人更熟悉环境?那家伙不还受了伤?” 小荷也一眨眼就消失了。 红尘喊了一声,没把人喊回来,皱眉。 小荷的身体还不太好,她可是真不乐意让他去搀和。 石恒和花婆婆却是一身的轻松,领着剩下的人。先把倔强地板起脸,一言不发的石昀一家子弄走,就客客气气地引领红尘他们回屋,心下也窃喜——不用带红尘小姐进山,去见自家的姑姑们,真是再好不过了。 红尘看了他一眼,笑眯眯道:“反正我也知道山中的详细情况,哪天有闲暇,说不定就进去转一圈儿。” 石恒:“……” “怎么,你不欢迎?” “欢迎。欢迎。肯定热烈欢迎,必须热烈欢迎。” 看看石昀那一伙子的下场,谁敢不欢迎? 反正他石恒是不敢的。 花婆婆,族长。整个村子上下都兴高采烈。竭尽全力地给红尘他们准备了一大桌子美食佳肴。都是雪山的特产,很多山珍,还有各类珍禽的肉。 就是有一点儿。除了花婆婆和族长敢作陪,好些人战战兢兢地敬了一杯酒,就撒丫子逃跑,说什么也不敢和红尘同在一张桌子上吃饭。 罗娘还有点儿惊讶。 她家小姐向来可亲的很,上到皇亲国戚,下到贩夫走卒,只要她愿意,都能交好,这帮子人到有些奇怪。 花婆婆笑了笑,也不多说,只让他们吃好喝好,早点儿休息。 “那位小哥你们别担心,咱们村子里的壮小伙儿都上山了,肯定好好把人带下来。” 花婆婆的气色还好,笑道,“他是个有福气的,后面还有大福气要享。” 所谓大难不死必有后福,那小伙子死了七天,还能活蹦乱跳的,岂不是有大福? 红尘点点头:“是。” 话虽如此,众人还是都不肯去睡。 村子里的人明明被折腾了这么久,都精疲力竭,却依旧不肯休息,大家嘴上不说,心里都憋着一口气。 那石昀固然可恶,可害得满村不得安宁的,还是那个云生,他们更恨云生。 不只是恨,还害怕! 有个这样的敌人在暗处,换成任何人都会担心,他们一族,纵然祖上可能也出过厉害人物,传承到他们这一代,却只是普普通通的山民了。 普通人碰上那种灵师,又得罪了对方,除非看到对方死,否则恐怕一辈子也心有不安。 万一人家偷偷耍手段,他们可连怎么防备都不知道。 花婆婆干脆把大家伙叫到一块儿,就在院子里点上篝火,团团围坐,一边说些闲话,一边等待。 不知道等了多久,天空擦白。 红尘猛地站起身,眺望远处的雪山。 轰隆隆 一群人抬头。 “啊!” 花婆婆面色如土,扑通一声跪下,其他人也跪下连连磕头:“山神发怒了,山神发怒了!” 雪山这一次真真正正的在崩塌。 这样下去,说不定整个村子都会被掩埋掉。 还有山上的那些人们。 红尘眯了眯眼,脑子一迷糊,站起身,随手取出青锋,在半空中画过,厉声喝道:“止!” 所有村民匍伏于地,有的吓得闭着眼痛哭流涕。 良久,雪山咆哮的声音越来越小,并没有众人想象中的天地倾覆,众人这才抬头,一下子都愣住。 红尘不知道什么时候立在门外,足下竟离地一尺,头上的发簪歪了,几绺秀发落下,却丝毫不显得狼狈。 “神母娘娘!” 花婆婆迷茫地喊了一声,猛地回神,吐出口气,小声道,“红尘小姐?” 红尘回头,慢慢落下来,脸色也有些白,汗津津的,罗娘连忙取了一条帕子给她,细细地擦干净汗水,才道:“花婆婆,麻烦叫几个人跟我上山。” 眼下这种情况,大家本来应该有多远跑多远。 村子里的人不是没见过雪崩,却没见过刚才那般惊天动地的雪崩。他们的村子得天独厚,似乎受到雪山的保护,从没有遇见过这样的危险,也正因为如此,众人的承受力也很差,但现在红尘开口,竟没一个人反对。 连花婆婆也想都没想,利利索索地点了几个熟悉山里的后生,要不是她的腿脚不方便,恐怕也会跟着去。 “小姐,这两日好些人受伤,后生里头也只有这几个外姓的还好些,不过您放心,都是好后生,自幼就在山里玩,误不了事儿。” 再说还有一个石恒在呢。 石恒早就坐不住,他的整个心思都在山上,比别人担心得多,别人只担心自己,他还担心山上的那些雪猴子们。 一行人顾不得天色还没有大亮,点着火把浩浩汤汤杀进山里面,一进去,石恒整个人都愣了。 山体崩塌,他所熟悉的一切仿佛都变了样儿。 石恒浑身发抖。 吱吱吱。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猴子的叫声,他才一下子回神,正好伸手抱住一只跳到他身上的小猴子,两个人耳鬓厮磨半天,石恒的脸上才露出一点儿轻松的表情,不过,还是很纠结,扭头看了红尘一眼。 那小猴子也扭头看红尘,露出个特别期盼的表情,张开手想向她身上扑。 石恒一把抓住小猴子的尾巴,死命拖回来,哪怕让这只小东西抓了两爪子也不敢撒手。 一看红尘也露出个很感兴趣的表情,顿时手忙脚乱地把猴子塞怀里,慌乱道:“小姐放心,咱们的人都没受伤,小荷哥儿也好好的,就是那什么大师还有那女的,很大可能死了,灰飞烟灭。”(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章 等待 死了? 红尘眨了眨眼,她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刚才还有很大的怒气,但这会儿听说夏蝉死了,竟毫无感觉,似乎要她生在世间受尽折磨的想法还在,却也没多么重要了……相比起来,她更关心朋友,举目望去,就看到小荷。 他果然还好,脸色依旧苍白如雪,在这冰天雪地之中,越发气度非凡。 红尘一看到他,就忍不住想——仙人不知是不是便是此等模样! 唔,林师兄才是正正经经的人生赢家吧,自家玉珏空间里无数写到人生赢家的小说里面,林师兄这样的,也能算得上其中佼佼者。 出身名门,师父师兄都是天下仅见的能人,本身才高八斗,势力强横,随意出门拐回来的都是小荷这样…… 小荷转头,湿漉漉眼睛望着少女皎洁的脸庞,忽然一笑。 红尘顿时倒抽了一口冷气,脑子里就浮现出一句话,早忘了是谁说的——你对我微微一笑,不发一言,而我觉得,我为这已等待良久…… 晃了晃头,红尘哑然而笑。 看看美男子,心情果然好了许多。 “怎么回事儿?” 红尘四下眺望。 小荷指了指断裂的山崖:“掉下去了,应该活不了,刚才逼迫云生和尚有点儿着急,他一慌乱触动了什么禁制,整个山裂开了一条大口子,那些法阵全部崩溃。” 他也很郁闷。 刚才几乎能手到擒来了,结果得到这么一个不完美的结果。 红尘怔了下。 “呜呜呜!” 石恒好不容易赶过来。一看眼下的情形,登时如晴天霹雳,扑通跪倒,嚎啕大哭。 红尘这才回神,“没事儿,死了更好,省得处理起来还得费心费力。” 夏蝉死了就死了,真不算大事,估计这件事传入京城,连一点儿浪花也激不起来。 抬头看去。眼前一片焦土。山石碎裂,高山倾倒,无数山洞斑驳不堪,连围绕着那片神栖之地的烟雾也渐渐散去。 无数飞禽走兽长鸣。慌乱地四下奔跑。 神栖之地显现出来。一眼就能看见。以后所有登上雪山的人,怕是都能看得到这个地方了。 这可不是好事儿。 人才是站在世间最高峰的存在,只要有人出没。这些珍禽走兽,遍地的仙草,哪里还能保留得住? 恐怕竭泽而渔这四个字,人就是懂了,也多是吆喝几嗓子,想怎么做还怎么做。 竭泽而渔又怎样? 自己得了好处就行,管别人作甚! 一群雪猴子惊慌失措,四处狂奔。 瑰丽的景色,在群山中显露,村民们齐齐露出惊艳的目光,红尘扫了一眼,到不见怎样贪婪。 他们到底是守护这座大山千年之久的,原本守护者们的后裔,终究是比别人多了几分真心实意,对神栖之地。 花婆婆叹气:“这可怎么好?” 因为这么一场天翻地覆的大灾难,神奇所在隐藏于山中的幻阵破了,保护层落下。 将来不说每一个进入大雪山的人都能找到这里,但大部分人,想要找过来绝对不会很困难。 她几乎能想象得到,用不了几年,被当成妖怪的雪猴子会被薄皮抽筋,清理干净。 仙草仙药大概会被那些权贵们圈起来,变成自己的。 阵法会被一点点地拆除。 也许不会很快,还能再撑几个月,可也只有几个月了。 还是有些担心,根本坐不住,让两个后生背着一路辛辛苦苦过来的花婆婆,愣愣地看了良久,忽然低头,讷讷道:“我们要快点儿找个地方搬走。” 村民们都没有说话。 花婆婆的话里,也带着浓浓的惶恐,她生在雪山,长在雪山,习惯了山中枯燥寂寞的生活,年轻时也想过要离开,但到了半截入土的年纪,她已经想像祖先们一样,埋在在自家的祖坟里。 石恒还在哭。 不知道什么时候,两只看起来很威严的雪猴子走到他的身边,也不怕周围那些村民,爪子搁在他的肩膀上。 不过雪猴子看起来十分狼狈,眼睛红红的,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在雪地里,砸出一个又一个的坑洞。 红尘顿时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人觉得雪猴子是妖怪,它们里面大部分就是普通的小猴儿,可也有那么几只,有了灵智,甚至还要超过人类。 其中一只身上还披着衣服,虽然只是树叶和藤草编制而成。 另外一个拿了一条人用的手帕在擦眼泪。 石恒扑到它们怀里,看样子是真把它们当成亲人看待。 她以前曾经看到过一些笔记小说,说到动物通过修炼,修成人形,变成妖怪的故事。 但她从没有在玉珏空间里看到这样的功法,好像其他大能们都觉得,物老成精是很自然的事儿,有些动物误食了天材地宝,或者长年累月因为种种原因,生出灵智,自己就会修行,万中有一,可能能修成人形。 红尘这些年,养出来很多有灵智的东西,有动物,有植物,还有别的杂七杂八,但真真正正能自主修行,有些传说中妖怪样子的,怕只见过一只小狐狸,那小狐狸也没成人形,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看到美艳的狐狸精。 “走吧,我们去看看。” 传说中的所在就摆在眼前,门户大开,红尘哪怕知道石恒的心绪很复杂,还是招呼了一声,叫齐了村民们一起过去。 众人不自觉扫视,眼睛里除了好奇,还是好奇。 有人忍不住问:“真的没有长生不老药吗?” 村子里的年轻人小时候没少听长辈们讲祖先的故事。但凡讲到祖先,就少不了神山,更少不了神山里藏的长生不老药。 他们就是现在也常常做美梦,梦到自己得祖先眷顾,被赐下神药,于是长生不老了。 石恒精神低落,翻了白眼:“你们自己看,好好看,药草到是不少,上哪儿去找什么不老药?” 在他心里。这就是他的另一个家。 众人举目四顾。周围果然残留着很多生活的痕迹,大雪山里出现的一片绿色,充满生机和活力。 花鸟虫鱼,样样不少。一代又一代。在此繁衍。生生不息。 没了阵法,红尘他们轻而易举地就走进去,飞禽走兽尽皆走避。花婆婆几个目光闪烁,看到好多猴子和小兽只顾看红尘,追前追后,躲在石头后面,被那些年长的猴子一巴掌拍开,还是不肯远走,却对别人理也不理。 还有猴子把摘下来的野果子摆放在红尘前行的方向,只是远远看着。 石恒心里忽然有点儿庆幸。 哪怕发生这么大变故,这里的生灵竟然没有如在末日的慌乱,大概得感谢红尘。 虽然家园一下子变了,如今抬头就看到茫茫雪山,视野瞬间开阔,懂事的动物和不懂事的动物都处于慌乱状态,可红尘来了。 她在那儿一站,大家哪里还会顾别的? 年长的雪猴子们拼命压抑住扑上前去顶礼膜拜的心思,还要控制住叽叽喳喳的小猴子,把它们使劲塞到各种角落,好好地藏起来。 伸手抓住两个姑姑的爪子,石恒笑了笑,哎,明明那么害怕,但姑姑们还是过来找他,到了距离红尘小姐这么近的地方,他无论如何,也要保护姑姑。 “姑姑别怕,以后我给你们守住山,不让外人来打扰你们的生活。” 雪山毕竟是雪山,虽然没了屏障保护,也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都能进来的。 石恒深吸了口气,事已至此,他就不多想,干脆带着村里的族人还有红尘他们参观这一片神奇的土地。 哪里是野草,哪里有一些上好的药材,哪里有以前残留的法器,他不具体说,也没藏着掖着。 一看村民们眼睛放光。 石恒哭笑不得:“真没大家想象的神奇,我从小就在这儿出没,什么都见识过,那些药材效果的确不错,可也就是不错,能治病而已,我妹妹这些年都是吃那个,咱们村子里的人也没少享用,但见到哪一个从此百病不生了?” 要他说,连村民们延年益寿,不也是祖辈荫庇? “至于法器,更是早不知道几辈子之前就没用了。” “除了一片绿,也没什么好说,我看就是此地为山谷,四面八万的冷风都被挡住,于是温度升高,日照也好,渐渐就有了生气,也许千年前有个什么大灵师之类看重它,在此种植药草,也设了好些个阵法,到如今也只能算风水不错的地方罢了,长生不老药,根本就没必要相信。” 石恒看了花婆婆一眼,“花婆婆以前做过巫祝,想来也知道那年的事儿?” 那年村子分裂,也就是石昀的爹反叛的那一回,其实村民们进了神地的中枢。 石恒正好领着众人来到半地下的一座大宫殿。 如今已经看不出原貌,四处让各种动物和雪猴子折腾的乱七八糟,但还是能隐约看出形貌,它应该是一座宫殿,也许是灵师们修行的地方。 红尘皱了皱眉,四下张望,她好像来过这里,很熟悉,又有点儿不同,感觉有些古怪。 花婆婆目中流露出几分哀伤:“是啊,那一年我们就是来的这儿,相传此地供奉着先祖世代守卫的灵药,能让人永存于世,就是在上面那个墨色的匣子里。” 众人的视线转移过去。 村民们一时间激动起来,有几个甚至心跳的有点儿撑不住,被扶着坐在地上才好一点儿。 “这就是,这就是……长生不老药!” 也难怪他们激动。 任何人听见世上竟然有这样的药,哪怕只是有一丝丝的可能。也不会不激动。 匣子看起来很陈旧,虽然擦拭得干干净净,不过显得有几分斑驳,还有风化的痕迹。 如果它真有千年的历史,能保持现在这个样子已经不只是很不错了,那简直是奇迹。 几千年,不知道多少东西化为尘灰。 “我们没打开之前还是全新的,可打开之后,就慢慢保持不住以往的光鲜了。” 花婆婆陷入半思索中,叹气道。“祖上传下来的规矩。这个盒子只能祭拜,绝对不能开启,可那一次,好些人都昏了头。我也阻止不了。脑子乱。人也年轻,心里隐约……也有些不甘心,后来也不知是顾不上还是不愿意。让石昀他爹打开了黑匣子。” 所有人的村民都激动起来。 即便他们自己没胆子,也不愿意违背祖训,不会去探究长生不老药,可还是会好奇。 无论是什么人,对自家守护了千多年的东西,也不可能不好奇。 大家都灼灼地看着花婆婆。 花婆婆哭笑不得,摇摇头,咳嗽了声,也就不卖关子了:“结果啊,黑匣子那么艰难地被打开,里面就搁着一张纸条,还写了好些字——多喝水,多吃菜,笑口常开,长寿秘诀。” 众人:“……” 您开玩笑的吧? 我们等得这么焦心,您就跟我们说这个! 花婆婆叹气:“你们不信?当时我要不是不确定,的的确确不可能有人提前进入这里,我也不信,所以,石昀他爹不信就很正常了,他怎么可能相信呢?” 先不说祖先那会儿有没有纸,就这儿字也不对好嘛,但它里面就是这么一张东西! 确凿无疑。 “那些族人却一口咬定是我们在哄骗他们,逗他们玩,个个暴怒,一气之下做了很多错事,还离开村子远赴他乡,他们也不想想,就算要骗人,空空如也,也比扔张耍人的字条要好出一千倍,一万倍,脑子又没病!” 花婆婆年纪大了,还算心平气和。 “当年我是个暴脾气,把祖宗们都给痛骂了一顿,这不是耍人玩?还耍的是自己的子孙,甚至一耍就是千年!” 寂静无声。 村民们胸中都有一股怒气在蒸腾。 好几个义愤填膺,几乎要破口大骂。 红尘他们肯定无法理解,一群被祖宗骗了千年的子孙后代的心情。 估计现在有人刨了他们的祖坟,他们都想鼓掌叫好。 良久,花婆婆叹气:“哎,走吧。” 不走能怎么着?他们自家的祖宗要耍自己的子孙玩,身为人家的后代,还真能去刨了自家的祖坟不成。 众人唉声叹气地要走,红尘忽然深吸了口气,开口笑道:“没想到这里竟然有一个巨大的阴阳交会风水局,前阵子有阵法保护,我只知道此地的风水不错,花木成荫,到看不出根底,今日阵法一破,到是清清楚楚了。” 花婆婆愣了下,也不知这位小姐说这些作甚。 红尘四下张望,找了一块儿石头坐下,笑道:“诸位别急着走,在等一下如何?” “等一下?” 一群人不明所以。 红尘想了想,只道:“就多呆一会儿,全当游玩,花婆婆要是能让你们村子里石家的人都来就更好。” 众人一听,有几个不以为然,根本说也没说一声,直接溜出去到山上。 山上好一片冰消雪融的美景,看美景到不重要,可那一眼看去,都是银子的药材,真让他们心动。 红尘叹了口气,也没有阻止,这时,旁边有两只雪猴子钻出来,一人捧着一个竹筒,另一人捧着一个雪白的陶瓷杯子。 杯子很是干净,和偶尔看见的那些,塞在山洞里的破铜烂铁完全不同。 雪猴子把竹筒举起来,离得远远的,却又毕恭毕敬地给红尘倒了一杯。 酒香浓郁。 花婆婆吓了一跳:“是酒啊?” 红尘闻见酒香味,也很意外:“可真是好酒。”颜色特别的清亮,一点儿渣滓都没有。在外头花高价买的贡酒,也绝不会有这样清澄的颜色。 颜色还罢了,红尘端起杯子抿了一小口儿,一股热气从咽喉直入肺腑。 “呼!” 她一口气喷出来,连气息竟然都是香的,有青草和花香味,清爽的很。 石恒和花婆婆整个人都晕了,尤其是石恒,愕然看着那只雪猴子:“我怎么不知道咱们这儿还有这酒?”他可是极受宠爱,在山里。他那些雪猴子姑姑们对他好得不得了。什么好东西都舍得给,没想到居然还有他没见过的东西。 那只雪猴子瞪了石恒一眼,石恒只能叹了口气,闭上嘴巴。再也不多话。 红尘失笑:“你们也留下。” 两只雪猴子登时跪拜作揖。露出感激涕零的表情。 花婆婆远远看着。虽然不明所以,不过想了想,还是交代一句。让村子里能来的人都过来,这会儿没走的,也多等一会儿,她老人家威望高,愿意听她的话的人还不算少。 红尘把小荷扶到桌前,让他坐好,给他也倒了一杯酒,“知道你平时不喝酒,但这酒,你要喝一杯。” 小荷果然喝了。 “还要。” 一杯下去,律风荷眯着眼睛,伸出舌头在酒杯里舔了一圈,又举过去。 红尘失笑。 两个人慢慢品着酒,后面陆陆续续也来了一些石家的人,山路不好走,没来的也很多。 红尘扫了一眼。 “花婆婆,叫我们做什么?” 一行人匆匆忙忙,赶到雪洞,一眼就看到这边竟有人坐着喝酒。 他们有些被周围的风景吸引,正满山去找那些值钱的药材,忙得很,这会儿被叫到眼前,自然是颇不自在。 花婆婆看了眼红尘。 红尘耸耸肩:“没事儿,只是觉得一会儿可能会有什么好事发生也说不定!” “什么好事儿?” “不确定。”红尘眨了眨眼道。 众人:“……” “难道这位小姐还能预知未来?” “也指不定呢,没见人家顶尖的灵师个个能掐会算?”这人话不算坏话,语气却颇为不屑。 山洞里挤了这些人,红尘和小荷喝酒到是很痛快,其他人却难免心里不舒服,而且什么都不确定,他们就莫名其妙被叫过来,爬山涉水,这么辛苦。 刚才一被招呼,他们差点儿以为山上出了大事儿。 “呃,我家孩子还没吃饭,我先回去给他做饭了。” “咳咳咳,我怕冷,身体不好,就不多呆,先回去了。” 花婆婆在,他们也不好发作。 有些人犹犹豫豫,有几个平日里颇有些横行无忌意思的村民就懒得多说,直接走人。 花婆婆犹豫了下,没有说什么,她老了,总不能仗着自己德高望重,就随意逼迫人家。 红尘看了一眼,也没有拦着。 时间慢慢流逝。 陆陆续续有人被吸引走,实在是这地方看起来药材不少,可也总是有数的,药材这东西,年头越长,越是值钱。 他们也有自己的心思,总要去看着点儿那些年轻人,采药都几百年以上的,那些还小的药草,就继续让它们长,村民们几乎是把这一片宝地当做自己的,对它还算得上很珍惜,自然不希望小辈们随意破坏。 一等,就等到天色将暮。 已经有好些村民,找各种各样的借口离开了这个雪洞里的宫殿,宫殿的模样再吸引人,呆这么长时间也一样让人烦得很。 红尘并不阻止。 就在连花婆婆也多少有些坐不住时,整个宫殿忽然剧烈地动了起来。 地动山摇。 花婆婆吓得脸色苍白,两个村民连忙拖着她要往外面跑。 红尘动也不动,高声道:“都不要动!” 所有人惊慌失措,下一刻,那个虽然已经被证明是场骗局,但还因为祖先们的面子,被供奉在高台上的黑色匣子瞬间落地,炸裂,地面鼓起,咕隆咕隆,地底下有奇怪的响动。 花婆婆要紧牙关,看向红尘:“小姐?” “别走,就呆在这儿不要乱动。” 红尘再次斩钉截铁地道,下一刻,轰隆一声,一股**辣的泉水喷出,劈头盖脸地喷洒过来。 “小荷。” 她一伸手,把小荷推过去,律风荷顺着她的劲道就栽入那个裂开的地缝里去。 泉水热度很是惊人,不少人都被吓了一跳,四处躲避。 好在还不到能把人给煮熟的地步,勉强能够忍受,就是浓郁的怪味,让人有些受不了。 红尘不管他们,主动向前,愣是忍住,任凭热气浇在身上,感觉时间很长,其实不过是片刻工夫,泉水就停下喷涌,慢慢变得平静,还是潺潺流出,汇聚在一处,进入湖泊。 律风荷一个翻身,又出现在地面上,随手拿了一个水袋,轻声道:“小林一定喜欢。” 红尘连忙抓住他:“没用的,只有一开始的涌泉有用。”(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一章 涌泉 律风荷皱了皱眉,有点儿不开心。 红尘哭笑不得:“咱们把酒拿回去一些,他也一样开心。” 林旭表面一副君子模样,风度翩翩,温文尔雅,其实嗜好很多,爱喝酒,爱美食,口味还很重,喜欢酸辣的食物。 其中最爱的,不是他的琴,而是好酒。 小荷点点头,这才满意。 这么大的动静,所有人都乱了,外面无数人涌进来,纷纷喊道:“出了什么事儿,这是怎么了?” 下一刻,众人惊呆。 花婆婆心有余悸地拍了拍胸口,大跨步地蹿出几步,离得那裂缝更远一些,气喘吁吁地道:“真是吓死人。”一转头,看到好多人盯着她。 “怎么了?” “头,头发……” 石恒颤了颤,低声道,“婆婆,你的头发变黑了。” 花婆婆愣住,一回神,忽然发现自己走路如此轻巧,腿上的伤竟是好了,再一看手,还是一双老人的手,可是皮肤明显变得华润了些许,也没有一开始那可怕的老人斑在,脸同样变得滑了一点儿。 其实她还是个老人,至少比山下享受荣华富贵的贵妇人们还要显老些,但和刚才比,变化实在有些明显。 所有在宫殿里的村民,几乎下一瞬间,都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些变化。 年轻人到不是特别明显,可呼吸更顺畅,腿上。胳膊上的疼痛减弱消失,伤痕变得淡了些。 不过身体上有严重损伤的,就是天地之别了。 有个村民的眼睛不太好,天一晚就看不见东西,但这会儿天都快黑了,却一下子看得清清楚楚,激动地跳着脚大喊大叫,热泪盈眶。 他们不是什么富贵闲人,眼睛不好就不能做活,对于一个家庭来说。那是大事儿。 红尘全顾不上。只拉着小荷,给他把脉。 她其实医术远算不上精通,只能说看算能看得出脉象,都没必要把脉。只要看他面上浮现出的生机。红尘就松了口气。 “没想到这般容易。要谢谢石家的祖先们了。” 那些村民慌忙扑过去,探头看那地缝,奈何只能看到灰突突一片。还有一个想下去,可刚一伸脚,脚就被灼了下,一团黑灰,吓得他原地蹦了半天,再也不敢凑近。 至于湖泊中的水,更是所有人都围着去喝。 红尘摇摇头,冷声道:“只有一开始喷出来的泉水乃是灵药,充满生机,能让人得到好处,其它的就是普通水了。” 即便她这般说,一帮子村民还是都试了试,喝过之后,的确没什么感觉,只好半信半疑,多半儿信了红尘的话。 好几个村民庆幸不已——幸亏他们老老实实地等着,听了花婆婆的话没有逃走。 到是有几个闻声而至,没被泉水浇到的,十分失望,唉声叹气,难受的不行。 这等奇遇,都已经就在眼前了,偏偏还让他们随随便便就放了过去,能不难受? 如果从一开始就没这样的机会也就罢了,大不了羡慕一下别人的好运,可他们只差一步,一念之差而已,心里自然更加难受。 花婆婆猛地转头,看向红尘:“小姐竟然真能预知?” 红尘叹了口气:“到不是什么预知未来,只是我能隐约感觉到有生气波动,而且也算是有一点儿预感,不过并不能确定,这般不确定的事儿,也不好和诸位多说。” 正是如此,不说这等玄妙之事,发生之前她一个外来的小姐能不能弄明白,就是真清楚得很,恐怕说出来也没人能全信。 花婆婆叹了口气。 其他人也哀叹,总不能怪到人家小姐头上,要是红尘小姐把一切隐瞒下来,甚至是说这里会发生危险,不让任何人靠近,估计也不会露馅。 这么一想,花婆婆一行人不觉对她还有几分感激。 红尘笑了笑,自己也走过去,向着地缝底下看了一眼,坐下来把手伸进去。 村民们吓了一跳:“啊,小心!” 他们伸手,个个都被伤到,而且还有人伤得挺严重,这会儿见红尘还敢动手,都吓得不轻。 有几个忍不住闭上眼。 不过,红尘的手好好的,她认认真真地拨开灰雾,那些雾气在她的手边一触,慢慢分开,围绕着她,慢慢地竟变成很温柔的乳白色。 摸了半天,红尘从里面摸到一个软绵绵的东西,抓着它拎上来,放在旁边一青石上。 这一团,灰扑扑,很是不起眼。 众人都很好奇,凑过来看了看,花婆婆还很意外地伸手去摸,结果用手一碰,居然直接穿了过去,只摸到石头,什么感觉也没有。 “啊啊!” 外人看来,就是她的手消失了,一个胆小的女孩儿还一翻白眼昏死。 花婆婆也吓得缩手。 红尘很是意外,自己拎着那一团掂量了掂量,完全没有什么意外发生。 一群人面面相觑,到底是花婆婆经验丰富,笑道:“虽然不知道这是什么,不过想必是一件有灵的物件,说不定已经认了红尘小姐为主,别人就再也碰不得。” 村民们一个个地忍不住好奇心,都去试了试,果然谁也不行,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石恒一转头,好像从自家雪猴子姑姑脸上看到几分嘲讽。 呃,他家姑姑是很聪明,可嘲讽什么的,以前还真没有过…… 一群人碰不到的东西,人家小姐能随手拿着玩,别人下不去的地缝,人家小姐随随便便就能进去,大家一看律风荷。想起来这位好像也进去了,于是,连人家小姐身边的侍卫也一样能进入。 众人忽然觉得,也许他们不是守卫神山千年的家族,眼前这位才是。 花婆婆一看他们的脸色,就能猜出他们的想法,至少猜到七八分,忍不住开玩笑道:“别把人家小姐看轻了,我看啊,咱们是神山的奴仆。人家像主子。” 众人一想。还真是有一点儿。 闲话几句,心中的失落感稍微少了些。 花婆婆笑道:“哎,做人不能太贪心,无论这是什么。小姐且拿去吧。” 红尘想了想。就没多客气。直接把那东西塞到律风荷背着的玉盒里,道:“诸位,下山如何?” 天都快黑了。可不是要马上下山。 雪猴子长长地吐出口气,表情古怪,既是失望,也有那么一点点的庆幸。 众人浩浩汤汤向山下走,临走到一处断壁,红尘扫了一眼,那里正是夏蝉和她那位师兄掉下去的地方,或许真是死了。 律风荷皱眉:“该让她活着受惩罚。” 红尘愕然回头,看了自家仙气逼人的小伙伴一眼,这么有人间烟火气的话,真不像小荷说的。 “小林说,欺负红尘的人,该受人间大苦。”小荷一本正经地道,“她毁容了,又爱漂亮,活着比死了难受。” 红尘失笑:“无妨,我没这么矫情。” 小荷闷闷地闭上嘴。 一行人下山,花婆婆轻轻走在红尘身边,压低声音:“您说,长生不老药存在吗?” 红尘笑了:“你们刚才不是享用过了,也许喷出来的那第一股泉水,就是传说中的长生不老药,是你们的祖先留给你们的财富。” 花婆婆若有所思。 半晌,红尘又道:“我在奇物志的秘本上面看到过一个与现在传说不同的记载,有一种仙药灵芝,名为太岁,太岁中的极品,便是长生不老药,得之不易,只有天选之人能够真正拥有,不过千年前有位圣贤,研究出一种方法,将上等太岁埋入一阴阳奇穴之内,周围布置大阵,种满奇花异草,慢慢养育,万年可成,当然,要是提前惊动,喷出来的汁水化成泉水,到也有些奇效,能治百病,延年益寿。” 花婆婆一愣。 红尘叹气:“这法子说出来也没用。” 可不是没用,要是人能活上万年,还用得着什么长生不老药,就是吃了那药,都不一定能活个万年。 世间危险无数,谁又能保证自己万年无事? 花婆婆神思不属,她自然想得到,也许自家祖先也知道这个法子,于是就为子孙后代留下了这般宝贝。 “可惜啊!” 可惜万年太久,终究是没有等到。 红尘扫了她一眼:“做人要知足,知足常乐。” 花婆婆顿时惊醒,揉了揉眉心:“……是。” 事已至此,失望也无用,他们还算是幸运,虽然破坏了法阵,让那东西泄露了,可自家人好歹是享用过,这次如此惊险,就是他们一无所知,也很正常。 进了村子,所有人都心潮澎湃,也十分疲惫。 小荷不顾天黑,一定让石恒送他们走。 耽误的时间其实并不算长,但对律风荷来说,已经很长很长了。 石恒还有些精神恍惚,不过依旧答应下来,红尘坐在车上,看着他驾车穿梭雪山的小道捷径,回首看了一眼:“以后你们村子怕是再难平静。” “……一定有法子可想。” 沉默了片刻,石恒不觉笑起来,“花婆婆说,我们村子可能还是会迁,也可能不要迁,只看后面如何,反正那什么神栖之地现在放到了阳光之下,它就是一个风水宝穴而已,世间好风水无数,雪山这等偏远险境,还不算太显眼。” 这些后续,那都是村民们,石家人自己的事儿,红尘是没打算管的。 马车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这座大雪山。 就在雪山半山腰,一个小小的山洞中,夏蝉从雪堆里钻出来,遍体鳞伤。 隔着晶莹的冰壁,她看见自己的脸。 脸颊上一大块儿灼伤。火辣辣的疼。 她浑身颤抖,越抖越厉害,轻轻伸出手去捂住自己的脸,眼泪一滴一滴地落下,整个人扑到悬崖边上,闭上眼,几乎下一瞬她就要跳下去…… “不行,不行……” 她怎么能就这么窝囊的死了! 一咬牙,按住胸口,靠在山壁上。深吸了口气。夏蝉再睁开眼,那一双眼睛里漆黑一片,就像被浓雾遮盖。 山壁上有一只雪貂,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一看到她的眼。呲溜一声狂奔而去。还吓得摔了两下。 夏蝉眯着眼睛看自己的手。 手上冻伤严重,红肿的厉害,皮肤干裂。简直像一双中年农妇的手。 “会好的。” 她知道,能好。 戒慎的提议,她现在是不得不答应了,邪术又怎样?可能遭天谴又怎样?她都落到今日的地步,难道还有什么顾忌不成? 戒慎不是也修炼邪术,还这么多年,他不依旧是大云寺的高僧,活得很是滋润? 夏蝉深吸了口气,胸腔里火辣辣的疼,她伤的很重,又累又饿,一转头,就看到云生和尚像一块儿破布一样,躺在旁边,她努力地爬过去,爬到云生面前。 他还没有彻底死去,胸腔微微鼓动,不过也只剩下半口气了。 许是感觉到什么,云生半睁开眼,恍恍惚惚地喊——“救,救我……” 夏蝉眯了眯眼,安抚地伸手摸了摸他的脸,他的头,很是轻柔,忽然低下头,一口咬住他的脖子。 云生的腿脚挣扎了一下,渐渐没了动静。 “我没办法带你离开,连我自己离开都很难,你的腿断了,留下来一点点熬死太痛苦,还不如……我让你解脱。” 夏蝉叹了口气,抹去嘴角的血丝,一脸的悲悯。 京城 永安的秋日比别的年头仿佛要长一些。 林旭被灌了一碗黑漆漆的药汁,扭过头去不看小荷,小荷就坐在门口,时不时回头瞅他一眼,可怜巴巴的。 红尘累得浑身都快散了架,回家还要看他们两个闹别扭,简直无语。 “我说林先生,您可是鬼谷高徒,怎么跟个孩子似的,要是让外人瞧见,岂不是很幻灭!” 林旭无奈:“别老是自己造词儿。” 红尘飞了他一个白眼:“你有工夫怪我们小荷自作主张去雪山,怎么不想想你自己?你明明知道自己在北燕,在大雍搅合了很多事儿,蔡奇那位传奇名相也并不是好相与的,你以为你是帮了他,他就要感恩戴德?” 蔡奇蔡相爷既然能做一个权臣,肯定不是永远忘恩负义,但也自有果决的一面。 人家觉得林旭是个大麻烦,是个危险,就不会轻易放任。 “你自己不小心中了毒,还要怪小荷着急?” 红尘心中也有些气。 林旭把被子一蒙,不敢说话。 他现在在红尘这儿养伤,毕竟郡主府还算隐秘,像他这样的人,在外面永远要保持一副算无遗策的高深感,如果让外人知道,他也会受伤,也会遭人暗算,也不是那么神奇,就会让别人的敬畏感减弱,这一点儿,他可不乐意。 不过在自家人面前,林旭还是忍不住要使使小性子。 红尘看了看这两只,耸耸肩,她是懒得管了,随他们闹去。 罗娘探头进来,小声道:“小姐,您要的工作犬差不多完成训练了,只剩下最后一次考核,要去看吗?” “走。” 红尘家养了好多特别有灵性的狗狗,用来看家护院,巡视地盘,后来还做各种各样的其它工作,什么寻人寻物,打猎,甚至连监视,盯梢之类的,都能做得极好,需求也越来越多。 前阵子林旭还希望她给训两只能做卧底的狗。 “……” 她几乎要怀疑,自家那位林师兄是舍不得每年鬼谷的探子们那大笔的开销。 人要生活需要很多很多的钱,狗有时候连食儿都不用喂,他自己能狩猎。 算上最近刚训练完成的这一批,红尘一共训出来三批狗狗,超过五十只。十分受欢迎,家里上上下下都把这些狗狗当宝贝,罗娘还说,有淘汰下来的给她一只搁在店铺里,就连家丁护院都不需要了。 红尘自己也很喜欢这些小东西们,自从有了平安,还见识过那些忠心护主的大狗,她对狗这类动物,就有天然的好感,做这等事。就特别上心积极。 穿过层层院落。到了后面的驯兽园。 整个园子分割成一个又一个的空房间,每一只狗狗都有一个单独的隔间,铁栅栏围起来。 中间则是训练场,按照地图等比例缩小的各类地形。上两次训练狗狗其实没这么多花样。还是玉珏空间里的大能听说她做的这些事儿。特意免费给她找的资料,训练的法子就越发的多种多样起来,场地也越来越复杂。 看到红尘进来。一声哨响。 一共十只狗狗齐齐向前一步,稳稳当当地立起来,同时转头看向她。 平安从角落里钻出,贴着红尘的腿,也似模似样,威风凛凛地站着。 红尘脸上露出一点儿笑意,点点头,后面罗娘一挥手,就有两个负责训练的生门的弟子,抱着一大锅香喷喷的肉,走过去,放在地上。 一群狗狗连看也没看一眼,全都瞪着湿漉漉的大眼睛,看向红尘。 那一双眼里,充满了忠诚和亲切。 好可爱! 红尘的一颗心也软软的,目光放在个子最矮,眼睛最亮的一只白毛狗狗身上。 旁边一个驯养员连忙过来,低声道:“休休长得还行,符合小姐说的身高体重了,虽然矮了点儿,可是骨头很结实,耐力强,速度快,又很聪明。” 这只白毛是红尘自己在大街上捡回来的,捡回的时候满身黑,没想到洗了洗变成一只大白狗,并不是生门弟子去专门挑选的狼狗,或者守山犬的后代。 可是它很聪明,也最会撒娇,所有训练项目都完成的特别好,连驯养员都最爱它。 这一批狗狗训练时间半年,算是最长的,淘汰掉的也有三十多只,只剩下这最后十只。 红尘上前一步,挨个摸了摸狗狗们的脖颈,亲自叮嘱了几句,才道:“走吧。” 一行人,包括训练员,饲养员,上上下下,一起离开园子,越走越远。 这训练的最后一关,考验的是狗狗们抗诱惑的能力。 红尘带队,大家进入一间房子,罗娘按了下机关,墙上就出现一个孔洞,正好能看到园子里的情形。 这些还是鬼谷那边最好的机关师傅给设计打造的,非常精巧,人家听说要偷窥的是一群狗,还个个面色如土,恨不得用眼刀把罗娘她们凌迟了算了。 红尘却觉得,唔,那帮家伙把鬼谷秘密开办的酒楼,青楼,茶馆,旅店什么的,都安上这样的机关,全部变身偷窥狂魔才叫不妥吧,他们自家偷窥下狗狗很正常啊! 一行人坐着喝茶,看着那十只狗狗很听话地坐下来,浓郁的肉香随风逸散,它们也老老实实,没哪只去看一眼,一动不动。 红尘笑道:“还不错,看来……” 话音未落,那只大白毛休休,在所有狗狗中最显眼的那一只,就小幅度地转动脑袋,东边看看,西边看看。 然后轻轻地在地上蹭着,挪动自己的屁股,一步一蹭地蹭向了肉锅。 动作特别的小心,又很慢。 蹭了半天,终于蹭到附近。 “汪汪汪。” 周围另外九只狗狗同时焦急地冲着它叫。 休休顿时停了停,四下再一看,眨了眨眼,猛地一蹿,蹿起来轻盈地叼住一块儿肉,三两下吞掉,这才一路小跑,回到原位置,一本正经地坐下,重新摆出一张威武严肃的脸。 红尘:“……” 罗娘:“……” “哎。”一个驯养员推开暗门走出去,用绳子一套,套住休休拎到一边。 “呜呜。” 休休大概也知道自己露馅了,大颗大颗的眼泪滚下来。 那九只狗狗齐齐转头看它,眼泪汪汪的。 罗娘叹气:“瞧瞧,每次看到它们这种表情,我就觉得自己是大坏蛋。” 红尘也有点儿于心不忍,可惜,无规矩不成方圆。 无论人还是动物,别的方面再优秀,如果抗诱惑的能力不足,不能绝对严格的服从命令,那就绝不能让他们出一些刻板的,必须守规则的任务。 虽然说起来,红尘到觉得这些不怎么守规矩的动物们更有灵性。 “休休这脾气,看看谁想养,带回家养着玩算了,平日里打猎也不错。” 不做那些正经的工作犬,休休也一样是条可爱的好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二章 寻人 “哎,可怜的休休。” 红尘领着平安离开园子,休休被绑住四肢捆在一边,只睁着一双大眼睛可怜巴巴地看着她。 大颗大颗的眼泪滚滚而落。 换了别的有爱心的小姑娘,恐怕看一眼心就软了。 呃,红尘的心也有点儿软。 不过嘛——“这小东西一定要受些教训才行。” 明明所有的训练科目都是一等一的好,能成为特别有灵性的,可爱的狗狗,偏偏最后一关要出差错,即便以后不让它去做任何危险严肃的工作,但该让它受的教训,还是一点儿都不该少。 “呜呜。” 平安蹭了蹭红尘的腿。 低下头摸一摸它的小脑袋,红尘失笑:“以后还可以经常找休休玩,没事儿。” 平安又呜呜了两声,贴着红尘的脚走,一步一挪动,很是爱娇,也不知从哪儿学的撒娇手段。 红尘干脆一把捞起来一起走。 也不知道这小家伙是不是被休休的惨相给吓到了。 “休休以后要享福了才对,放心,辛辛苦苦训出来的狗狗,总不能让它没了用处。” 红尘吐出口气,觉得有点儿累。 回到京城之后,她确实是累得不轻,皇后娘娘叫过去问了好一通话,还有各种应酬。 京城贵女们的交际,那是半点儿都不能少,她今年算是头一年进入上层的社交活动中,差不多该参加的都要参加一下。好歹要把人认一认才好。 幸好皇后娘娘看到她累得快翻白眼的模样,忍不住失笑之余,也是很同情的,给她说了不少窍门。 以后就好了,一来习惯能养成,二来也没必要总是去应酬。 等红尘熟悉之后,找到自己适合的圈子,有一二好友便好,参加一小部分宴会,不至于消息不灵就是。她也不可能让整个京城贵女们的都喜欢她。 拎着平安回屋儿。给它拿了一个煮好的,带着肉的骨头让它咬着玩,红尘就趴在桌前读书。 她都很长时间没有安安静静地读一本书了。 平安挪动身体,趴在红尘脚底下咬骨头。咬啊咬。咬啊咬。却不肯发出声音来。 外面时不时有鸟鸣声,它就扭头冲着外面瞪眼,主人在读书呢! 读了一本书。喝了半壶香茶,晚上一家人凑在一起吃了个热气腾腾的锅子。 小严也听说大白狗休休今天闹出来的笑话,一向严肃冷漠的脸上也不自觉露出一抹好笑:“我养它好了,那个吃货也做不了正经的差事,正好去书院的时候却一个帮我拎包的。” 红尘:“……” 女学规定,学生不能带丫鬟小厮之类的下人,在书院里要事事亲力亲为,不过偶尔自家的狗狗们会去给罗娘她们几个送零食,女孩子好些都正在长身体,书院的伙食还是差了些,为了保持体形,先生们又不肯让她们吃饱。 因为进去的是狗狗,而能指挥狗狗,那也是能耐,先生们就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没多说什么。 看来小严是尝到好处,想要得寸进尺,干脆带着狗狗上下学了,女学规定不能带丫鬟,总不能连带只狗也不成。 小严向来是说到做到,吃完饭就把休休拎回去,喂了两根大棒骨,休休就腻乎她腻乎得不行。 红尘叹气:“果然是必须被淘汰的二货。” 这么贪嘴,谁敢让它干活儿? 其它的狗狗,那是除了主人喂的食物,别人就是拿天仙肉送到眼皮子底下,也不肯瞧一眼。 “小严你可管好一点儿,还得再训练训练,认主就好了。”红尘叮嘱了几句。 其实也不用太担心,‘休休’挺有灵性,分得清轻重,它会这么顺从小严,也是因为小严身上沾着这个家庭里特有的味道,换了别人,怕也是……呃,美食叼走,人还是不会理会。 金青和薛柏桥也来了。 薛柏桥刚刚拿着一碗香喷喷的蛋香排骨一口一口地吃完,就在林旭面前,这会儿正得意——林旭身体不好,不能吃油腻的,可他又是个无肉不欢的主儿,这阵子很是痛苦。 他一出门,正听见小严的话,顿时笑道:“咱郡主娘娘养的狗,哪怕淘汰的也是好的,什么时候也给我弄一只回去。” 金青觑了他一眼:“又是孝敬你家那位的?” 薛柏桥咳嗽了声,皮笑肉不笑地咕哝:“那又怎么地?你个小孩子,毛还没长齐,怎么知道女人的好处?” 金青:“……” 红尘哭笑不得,两个人从以前到现在,就每一次见面不斗嘴,不知有朝一日,薛柏桥这人知道了金青的真实身份,会是什么表情。 忽然想起她还没见过薛柏桥那位未婚妻,眨了眨眼问道:“你和云小姐的亲事,定在什么时候?提前说一声,我也好备一份贺礼。” 这位小侯爷是位好朋友,他成亲,红尘还是想表示一二的。 不过,他的婚事早定了,可拖延到现在,竟还没有个结果,到也奇怪。 薛柏桥挠头,脸上也露出几分郁闷。 “……我也不知道。”他叹了口气,“其实早就该定婚期,可淑君如今得教导幼弟,他们家一摊子事儿都压在她的肩上,弟弟不长大成人,担不起家业,她就是嫁了,也不安心。我是不介意她婚后继续帮衬娘家,但她却认为不妥。” 其实,薛柏桥要是强硬一些,早就抱得美人归了,连云家都说两家的婚事拖得太久,可…… “哼,都怪林旭。” 他咬了咬牙。还是和以前一样,把罪过直接扔林旭头上,这样总不会错太多。 “要不是他老说,男人成亲了也要尊重妻子,要知道什么才是对妻子好,我也不至于难受这么久。” 一早不管不顾,把美人娶回家多好?软玉温香在怀,那才是人生至上的享受,顾忌个什么劲儿! 不得不承认,从林旭出现在他的生命里之后。他的人生是真的拐了一个大弯。 如今明明想淑君进门。云家那边也愿意,可只因为淑君眼睛里略略染了薄愁,他就自己想通了,要拖延一下婚期。 还只说是自己没玩够。又远没有立业。再说。也想要在官场上更进一步,精力不足,不愿意那么早就成亲。 “白白让我爹整天骂。连我娘都不管我。” 话虽如此,薛柏桥的脸上却不自觉带出几分甜蜜。 云淑君这位云家小姐,可是个脑子很清楚的,也不会看不出薛柏桥的付出,如今虽没有进门,其实也和成亲差不多。 云小姐比寻常的女儿家可大气得多,也把薛柏桥管的死死的,一看就是当成自己人在护着,亲热的不行。 红尘听得有些糊涂。 罗娘给仔细解释了一下。 云家是武将世家,可惜到了这一代人丁单薄,只有一子一女,儿子才十三,还一团稚气,老人们却都百病缠身,早早就退下来,这位大小姐若是当真出嫁,恐怕她爹就要拖着病体重新站出来撑起家业,真若如此,怕是要损了寿数。 据说前阵子,云大小姐甚至动了一下悔婚的心,说是还不如招婿,把她爹给气得不轻。 大周朝愿意入赘的能有什么好男人? 他们家又不是没儿子,逼不得已,非要女儿招赘! 红尘对这些前因后果到知道的不多,她到底来京的时间还短,这会儿了解了只鳞片爪,忽然一笑,觉得薛柏桥运气很好,就是遇见麻烦,也能不知不觉地化险为夷。 薛柏桥也是个心宽的,就像他说的那般,的确是还没玩够,也不觉得自己年纪大。 大周早婚的很多,同样晚婚的大龄男女也有些,薛柏桥这样的,并不算另类。 看看人家林旭,比薛小侯爷还大好几岁,岂不是同样单身一人? 吃完饭,他就一脸轻松愉快,半点儿心事也没有的,又去逗弄林旭。 不过,进去没半个时辰,就砸门砸得震天响,气哼哼地冲出去,撂下狠话:“看我哪天非弄死你不可!” 好吧,看来这回薛小侯爷是真气过了头。 红尘探头看过去,林旭一脸无辜:“阿尘要明白,我闷得很,他主动撞上来,我要不借机好好排揎排揎,岂不是辜负了小侯爷一片美意?” ……你能耐! 时间就这么平平顺顺地过去。 林旭在养伤,红尘也不想出门,只陪着他,正好弄回来不少很珍贵的药材,也弄出一些给大夫看过,就让这位鬼谷高徒做了实验品,补得还不错,很快就面色红润不少。 只是从雪山地下挖出来的太岁,红尘自己没尝试,也没给林旭他们服用,主要是这玩意有点儿离奇,还是要研究些时候,确定只有好处没有后遗症再来试试为妙。 这日,秋高气爽,微风习习,红尘正坐在院子里哄自家平安翻跟头。 平安忽然支起耳朵。 “汪汪汪,呜呜呜,汪汪!” 它一下子大声叫起来,挣开红尘的手,猛地向外冲去。 红尘一怔,皱眉。 小荷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院子里,一手护住红尘,领着她跟了上去。 离开郡主府大门,两人就见一只大白狗躺在街上,呼哧呼哧的,嘴里面大口大口地向外喷血。 街上不少行人都驻足围观,指指点点。 平安扑过去,围着它呜呜的叫唤,眼泪啪嗒啪嗒地掉。 园子里的守门犬,也大声咆哮起来,此起彼伏,闹得整条街上的狗们狂吠不止。 红尘连忙上前,抱起休休,看了小荷一眼:“去找小严。” 小荷一转头就消失不见。 红尘把休休抱回屋子放下,让人去喊大夫。自己先拿绷带给它止血。 休休伸出舌头舔了她一下,大眼睛里泪水滚滚,呜呜咽咽的,红尘拍了拍,小声道:“别怕,小严没事儿。” 她的话语里充满安抚,休休闻言挣扎了下,大脑袋抬起来,搁在红尘手臂上磨蹭。 “好,我一定救小严回来。” 虽然不会说话。更没有开启灵智。但它们都是精心培养的狗,很是通人性。 不多时,小荷就赶回来,脸色铁青。摇了摇头。 红尘闭了闭眼。心中顿时有些不安。 她已经有预感。小严必然是出了事儿,休休虽然贪吃,但它的忠诚绝对不输给其它狗。既然跟了小严,那就一定会好好保护主人,现在它受了这么严重的伤,连内脏都伤了,还拼死跑回来报信,小严肯定出了大事儿。 罗娘几个也听到消息,从女学赶回,吓得脸色发白。 “去年女学就出过这种事儿,女学生回家路上不见了,先生们都特别担忧。” 只是怕影响女学的声誉,一直没有声张,还特意为此加强了监控力度,增加了巡视的护卫。 最近这阵子到再没出过事儿。 “通知衙门。” 红尘沉吟片刻,“还有,给我满城悬赏,只要能找到小严,活的重重有赏,若是毫发无伤,随便对方开价,就说是郡主府的悬赏……不,不行,让衙门说要悬赏的是一个案子的重要疑犯,活着擒获,重赏。” 罗娘愣了下,一转眼就明白过来,小姐这是担心若是人贩子所为,会因为涉及到郡主府,又看闹得太大,直接撕票,杀了人了事。 至于若是知情人所为,无论说什么也没关系。 她点点头连忙就去办。 衙门那边一听是最近最出风头的郡主召唤,更是上心,在城门口设卡拦截,出入的人都严格检查,京城所有的酒楼,客栈,更是挨个去问。 红尘给的赏钱也多,让衙役们办差也很是上心。 即便如此,家里人也不放心,红尘只盼着休休好一点儿,赶紧带他们出去,有休休在,总能找到详细的线索。 可惜休休的情况却很是不好。 几个兽医来给诊断了一番,都摇头。 宫里在兽园伺候的小太监也来看过,也说活不了了。 红尘犹豫了下,把小荷背着的玉盒打开,取出那个太岁,割了一刀,挖下一块儿泡在水里,给休休灌了一口。 只一口,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休休身体抽搐的便少了,连眼睛都显得比较精神。 稍微一好转,休休就嗷嗷地叫唤,根本不愿意在屋子里呆,特别的暴躁。 罗娘给它喂食都差点儿被它顶了一跟头。 还是红尘过来压制,它才稍微乖一点儿,但还是呜呜的,不怎么愿意吃东西。 红尘抱着它的头,轻轻拍了拍,揉着道:“多吃,多吃好得快,才能带我们去找小严。” “啊呜。” 这样,休休才开始大口大口地喝肉粥。 怕它伤不好,肉块儿是不敢给吃了,只能喝点儿粥。 喝完粥,休休勉强站起身,抖了抖毛,浑身发抖,却努力拱着红尘出门。 红尘心里也着急,就由了它,只是叫上小荷,再加上几个家丁,带着罗娘,全都跟上去,休休走不动了,便让人半扶半抱着。 没想到这一走,竟然直接出了城门。 休休跑到河边,嗷嗷嗷地仰天长啸,眼泪滚滚,都把胸前的长毛湿透。 红尘找了一下,在一片黄土上找到一滩黑血。 罗娘的脸都变了。 “……我们家这是又从哪儿沾了晦气不成?接二连三地出事。” 先是林先生中毒。 后来在雪山冒险,连小荷都死了一回,好不容易平平安安度过三灾九难,过了两天太平日子,现在小严又生死不知。 她最是担心,两个人如今是一家人,罗娘和小严,那不是亲姐妹,胜似亲姐妹。 “小姐,小严不会是被抓了吧?”她一瞬间想到,会不会是她们的敌人所为? 不能怪罗娘敏感。实在是这些日子,她们好像得罪了人,还是很厉害的灵师! “也许雪山上那两个没有死?” “别急,找人别人不行,我可是行家。” 红尘闭上眼睛,轻声道,“就算他们没死,也半死不活了,不可能这么快就来找我们麻烦。” 罗娘顿时收声。 红尘的灵识放出去,一时间。她仿佛和这个世界融合在一起。她是花,也是草,是身边的大树,可能是地上乱跑的一只野兔。那种感觉很奇妙。 只一瞬间。红尘的额头上就冒出一层细汗。 以前她的灵识并没有这般敏感。是从雪山上被泉水喷过之后,才发现她和往日有了不同之处。 不过此时这种不同,到真让她觉得十分方便。 视线中浮现出一些模模糊糊的画面。 小严的马车前面忽然摔倒一个老太太。她下了车去探查,然后就一下子昏了过去。 休休扑上去撕咬,咬住那老太太的腿,愣是撕下来一大块儿,但旁边的树林里冒出六个大男人,手里都拿着刀。 休休的确是条好狗,可它咬住一个凶悍的男人,剩下的就顾不了,寡不敌众,终于被砍倒,抽搐了两下就不动了。 这些人看样子像是没发觉它还活着。 红尘猛地睁开眼:“回竟成了,他们还在京城,走。” 罗娘顿时松了口气。 一行人浩浩汤汤又杀回京城。 和小严被什么不知名的人弄到别处去,人还在京城总是好事儿。 连罗娘都懒得理会这帮人为什么抓到人不赶紧溜走,竟然还敢回来。 红尘还没回去,先派人通知衙门的人,拿着小严的画像四处转一转。 不光是衙门的人,林旭躺在床上一声令下,整个京城都动起来,暗地里,明面上,不知多少人精神紧绷,连小偷小摸也要消停。 回到京城,休休难受的使劲蹭地,焦躁地一圈一圈转。 衙门那边也来了人,还有两个富贵打扮的老夫妇,一脸愁绪,满身凄楚。 “官爷,官爷,我们家芜儿丢了两日了,那天去她舅妈那儿,就再没回来,官爷,我们可只有这么一个闺女。” 衙门的差役也心烦,在红尘面前却不敢放肆,低声道:“回郡主,这两个人的女儿是和小严姑娘同一日走丢,所以我们特意带他们过来。” 休休冲着差役咆哮。 红尘摸了摸它的头,抬头看了看天色,脸上露出几分轻松,并不问那一双失常的父母,只道:“行了,接下来看我的。” 罗娘她们齐齐转头,就见自家小姐大跨步地向前走,进了东市的一个土地庙,似模似样地给土地公上了一炷香,笑道:“信女红尘,恳请土地公指点迷津。” 庙里静悄悄。 衙役和罗娘他们也就罢了。 那两口子以为红尘是急得发疯,心里一阵酸楚,就落下泪。 却见红尘一板脸,猛地抽出青锋一把甩在土地公的木像上,只听嗡的一声,起了风。 罗娘甚至觉得土地公的脸上露出一点儿痛楚的表情来。 那两口子吓了一跳。 只见风一吹,树叶沙沙作响,地上竟然很明显地浮现出一条清晰的,红色的痕迹,延伸出去,越来越长。 红尘笑道:“多谢土地公。” 众人:“……” …… “妈的!我早说别太贪心,能弄一个是一个,你们非要大的小的都带着,这下可好,还怎么出去?” 一个昏暗的小房间内,蹲着四个大汉,个个膘肥体壮。 东墙角处,堵着嘴扔了三个女人,两个年轻女人,还有一个七八岁的女孩子。 小严也在这儿,微微闭着眼睛,安安静静,一声不吭,只是轻轻挨着小女孩儿,把体温给她,温柔安抚。 但其实,她心里翻江倒海,很是不平静。 她认识其中一个汉子,记得很清楚,当年自己被拐走,这个人明明也是受害者之一。 他当时也同样是个孩子,比自己大上几岁有限,虽然这么多年过去,可她的印象太深刻,几乎有一阵子,午夜梦回,都会反反复复地想起当年。 那个男孩儿哇哇大哭,被一块儿烙铁,在额角碾过,差一点儿被戳瞎了一只眼睛。 小严每次想起来,都出一身的冷汗。 吱呀。 一个婆子拎着大茶壶进门,进来一看他们在吵架,就道:“三儿你们别闹了,放心,曹婆子在京里住了快十年了,人脉熟悉,别人怀疑不到我,你们就安心住,那帮子衙役都是好吃懒做的,不用两天一准儿就要懈怠。” 几个汉子都应了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三章 嫉妒 曹婆子看了小严几个一眼,还算满意,脸上露出几分笑:“对,就该挑这样细皮嫩肉的女娃子,你们老在乡下找那些村姑作甚,回头还得调教,不知道洗掉多少层皮,才能像个人样儿,够得上成色,能卖得出价儿,像这样的多好,女学出来,琴棋书画都会了,大家小姐,出了事儿家里也不敢声张,就怕损了别的女儿的名誉,闹一阵子也就过了。” 小严听着她得意的声音,本来还以为自己会暴怒。 她从以前就恨透了拐子,恨到觉得自己若是见到,单单用牙齿也能活生生咬死他们。 今日一见,还是恨的,却忽然发现其实曾经积聚在心中,仿佛生生世世都化解不开的痛苦,在一点点缓和,她还是恨,还是痛,却并不是那个只要能报复,什么都可以牺牲的严海燕。 她甚至都没有感觉到太浓重的恐惧。 就好像她知道,一定会有人不惜一切代价,用最大的努力找到她,救她出去…… 这时,外面忽然响起一阵敲门声。 那几个汉子大吃一惊,随手抓住刀。 曹婆子也被吓了一跳,不过到还镇定,整理了下衣服,慢吞吞走出去。 “谁啊?” 一开门,一道黑影蹭一下扑过来,曹婆子倒下去,身体一重,就觉得一股子腥臊味扑鼻而来,睁眼一看,一张血盆大口,尖锐的獠牙。就戳在她的眼前。 曹婆子吓得刚想大叫。 两个衙役就齐齐上前堵住了她的嘴。 他们当差多年,经验丰富,做这等事还是满熟练的。 小荷耳朵忽然一动,一闪身就不见了踪影。 “这是惯犯,怕是来不及,已经跑了。” 其中一个老衙役皱眉,像这等拐子,警惕的很,一发觉不对立时开溜,从来不会去专门确定什么。 以前他们偶尔也接到线报。找到过这帮人的窝点巢穴。但能一网打尽的很少很少。 而且通常情况下,这些人都死硬到底,即便被抓了大刑伺候,也宁愿死都不招供。 一来可能是从小就接受这样的训练。脑子都被驯化了。根本就不敢背叛。 二来也可能是有把柄捏在人家手里。不招供不过一死,哪怕死得惨烈一点儿,好歹亲人能保全。可要是招了,那就万劫不复。 衙役摇了摇头,算了,这一回能把人安安全全地救下,那就是大功一件。 红尘到不慌不乱,一松开休休,休休就不顾身上的伤,嗖一声钻了进去,众人连忙跟上。 穿过过堂,就见休休对着一个破破烂烂的柜子嗷嗷叫唤,红尘也没找别人帮忙,自己过去轻轻一推,柜子就挪动开了。 里面便是个门帘。 想来一个老太婆都能随随便便打开的柜子,红尘动手也不会多艰难。 撩开门帘进去,里面一片昏暗,后面的大窗户早就开了,呼扇呼扇的。 罗娘第一眼就看到小严坐在地上,嘴巴被堵住,胳膊和腿都让绑得结结实实。 “呼。” 走过去给她割裂了绳子,罗娘吐出口气,“我的小祖宗,你那身本事呢?怎么这么凄惨让人家给抓了?我看回头武学课程要再增加,可不能总偷懒。” “好意思说我?” 小严翻了个白眼,揉了揉自己的胳膊,踉跄起身就冲过去要跳出窗户。 红尘连忙一把抓住:“不用急,那个老太婆在咱们手里,小荷也追上去了。” 小严这才松了口气,慢慢转过身,看着红尘,忽然落了泪:“小姐,我有没有说过,真的很感激,很感激您。” 若不是有小姐在,她一定会很卑微很卑微的死去,而且即便是死了,也不能安心地合上眼睛。 “我看到了一个和我一起被抓走的人,他们肯定与当初拐走我的拐子有关系。” 小严眯了眯眼,面上露出狠厉的神情,连罗娘都被吓一跳:“这么巧?” 她们这些女孩子当初都是在不同的地方被拐走,不知道倒手几次,这才沦落到成了流莺的地步,一批又一批的增加,一批又一批的死去,那漫长的岁月,现在想起来已经记忆模糊,可是稍微记起一点儿,痛苦就会啃噬自己的心。 小严整个身体有些发虚,忍不住把吓得瑟瑟发抖的另外一大一小两个女孩子搂住。 红尘叹道:“我们了结了这件事。” 应该有一个了结,正好以此为契机。 如果这件旧事不能真正过去,把小严,还有罗娘她们心口的毒瘤挖出来,她们就是现在过得再好,伤疤也永远都不会愈合,也不会有一个新的开始。 “你们的未来还很长呢,怎么能让一帮渣滓束缚住?” 小严泪流满面,一边哭,一边大声嘶喊。 休休看到主人掉眼泪,急得团团转,伸出长舌头轻轻地舔她的脸,小严一把按住,压在怀里一阵揉搓:“别舔了,你几天没刷牙?好臭,好臭!” “啊呜。” 小东西仿佛听懂了一样,两只前爪捂住眼睛,偷偷摸摸地瞟一瞟红尘,又瞟一瞟小严,很是害羞地埋胸! 红尘过去给小严诊了诊脉,又给另外两个女孩子诊了诊,小严还好,另外两人都受到极大惊吓,又冷又累,回去怕是一准要大病一场了。 这时,跟在衙役身边的两个老人才挤进来,一眼看到倒在地上的两个女孩子,顿时嚎啕大哭。 罗娘还以为他们找到女儿了,就听老太太喊道:“没有,没有我家芜儿。怎么会没有!” 众人心里都一咯噔。 连那些衙役都有一点儿不忍。 女孩子被拐走的第一日能把人找回来,那是最好的,可要是拖延的时间一长,小孩子还好,若是大姑娘…… 恐怕就是回来了,之后也会有大麻烦。 红尘皱了皱眉:“再审那个老太婆,两位,你们不要声张此事,只说你们女儿去亲戚家串门去了。” 两个人这会儿六神无主,只能拼命点头。 “好。好……” 可一想到女儿可能遭受到的事情。他们又忍不住痛哭失声,难受的恨不得死了。 “为什么要是芜儿!为什么是我的芜儿。” 任何一个人碰到这种事,怕是都会想,为什么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亲人。 可天底下哪有那么多的为什么! 没一会儿。小荷一手拎着一个大汉。都是半死不活的,直接扔到地上。 那老两口扑通一下,竟给他们跪下。大哭道:“求求你们,求求你们,把女儿还给我们吧,只要女儿回来,我们什么都愿意做,你们发发慈悲,发发慈悲……” 哭声震天。 一群衙役心中难受的厉害,恨不得把这两个宰了算了。 红尘看了小荷一眼。 “只剩下这两个活口。”小荷轻声道,“他们两个功夫最高,应为头目。” 像这种人,大部分都是靠拳头说话,靠脑子说话的也不会亲自出来做黑活儿,抓武功高的,必然没错。 衙门的人立时拎着回去审问。 红尘就没插手,和罗娘一起把小严带回去,叫了大夫过来开个安神汤喝一喝要紧。 结果一回来,宫里皇后娘娘就宣召她,红尘换了身衣服,上车而去。 别人长年累月也见不到皇后,她却是时常要见一见,尤其是从雪山归来后,不光是皇后,连皇帝也时不时地要赏赐点儿玩物之类,对她颇为看重。 如今京城最赤手可热的郡主之名,那也不是随随便便传扬开来的。 来接人的还是于逸,这小子似乎当御前侍卫当的很是上心,尽职尽责,连他爹偶尔在外面也吹嘘,说儿子长大了,不像以前那么不懂事,只会读书,一点儿祖辈的能耐都没学到,如今在习武上也上心的很。 反正除了总不肯给他找个儿媳妇,生个大胖孙子,老将军是没有哪里不满意。 于逸对红尘还是客客气气的。 红尘看了他一眼,皱眉道:“少将军的气色不好,最近怕是劳累过度了,还要多多休息才是。” 于逸笑应。 进了宫,甘泉宫的总管太监已经在外头迎接,平常就是皇子公主登门,这位老总管也显少有亲自出迎的时候,红尘可不敢拿乔,客客气气地道:“还没谢过陈公公,苏、杨两个小公公的医术高明,休休的身体恢复的很好。” 苏、杨都是宫里兽园的小太监,地位很低,不过哪怕是郡主,想从宫里要人那也得经内府,手续麻烦的很。 陈公公一脸慈祥,笑呵呵的,“哎哟,郡主说他们伺候的好,那可是他们的福气,这两个小的,旁的本事没有,伺候个狗祖宗,猫祖宗的,那还算有经验,郡主若是喜欢,不如就让他们两个过去伺候如何?” 红尘眨了眨眼,没推辞。 她府里的人手还没安排齐全,正好也到了挑人的时候。 陈公公一看,就吩咐了几句,红尘还没到甘泉宫,那两个小太监就收拾东西直接被安排到郡主府了。 当然,他们也并非不乐意。 宫里是显得风光,一说是宫里出来的,天然就让底下人高看一眼,可那也得看是干什么的。 他们平日里在兽园伺候些猫狗虫鸟,主子们喜欢过来看个乐子,也轮不到他们露脸,那些大太监把得很是严实,他们进宫都十多年了,最多也就远远地瞧了主子两眼,实在没本事套近乎,凑上去,这么一来,还不如跟着哪个受宠的主子出去。 眼下荣安郡主,那是再好不过的选择,一来都混得熟了,去了之后也不会有适应上的麻烦。二来嘛,这主子好伺候。不像别的天之骄子,看待下人连个物件都不如。 他们当太监的,那和宫女不一样,一辈子都得指望着主子,不选个好主子,将来老了连副棺木都不会有。 这两个也不指望能和陛下身边的大太监一样,伺候陛下一辈子,回头说不定还能有希望葬在皇陵里,将来跟下去继续伺候万岁爷,他们就想置办点儿产业。老了有些依靠便是。 一进甘泉宫。对面走来一队人马。 陈公公看了看,就领着红尘转了一下路,低声道:“那是峰郡王家的小姐。” 红尘看了一眼,正好和那个女子对视。一时间觉得心中凉了凉。本能的感觉这人不大喜欢她。 不过。对方可是半点儿没有表现出来,还很客气地微微一笑,略停了停。等红尘他们过去,这才继续走,十分守规矩的模样。 红尘一下子就想起来她是谁,峰郡王家的独女,后来闹出一桩丑闻,惹得满京城笑话,还让当时已经做了皇帝的九王爷勃然大怒,明旨把她轰出京城,命她一生不得跨入京城一步的那个。 一开始没注意,因为容貌气度和她印象中的那个,都有些不同。 红尘对这人可是印象深刻的很。 上辈子红尘初入上层社交场合时,她面上温柔体贴,做出一副好人模样,实际上数次陷害,弄得红尘有一阵子焦头烂额。 但她上辈子敌人不算太多,可这一个也实在排不上号,此生到没有太过关注。 前世她就没来得及弄明白,为什么明明毫无交集,这人就上赶着跟自己过不去。 此时站在这儿,即便不怎么用力想,她也大概清楚——还是这荣华富贵的罪过。 峰郡王家的这位小姐乃是庶出,母亲早亡,在郡王府以前日子很不好过,还是她渐渐长大,容貌也上佳,自己手段还算高明,努力逢迎,巴结那些亲族,后来更靠着十年如一日,每天都要去给皇后娘娘请安,就算皇后每次都不会让她进门,也风雨无阻,终于还是打动了娘娘,让娘娘见了她,算是勉强抱上皇后的大粗腿,日子才好过些,在郡王府的地位也比往常高。 上辈子,这位小姐一门心思要做皇后娘娘最看得上的女眷,瞧见红尘那张脸,她会没有危机意识才怪,那些小招数,小动作,自然正常的很。 此生,她那么努力,皇后待她还是淡淡的,最多是因着她勤快,比对别的皇子皇女更熟悉些,可红尘一入京,皇帝就亲自下旨,让她正正经经地做了皇后的孙女,皇后也极为喜欢她,今天赏,明天赐,好像没有一日不惦记似的! 这位郡王家的千金能对红尘有好感才有鬼,恐怕不光是没好感的事儿,一旦有机会,肯定要扑过去恶狠狠咬这个忽然冒出来的荣安郡主一口。 说起来,陈珂,这位千金小姐唯一值得学习一下的就是她的忍耐力,明明心中恨你恨的要命,也能笑得一脸和气,当面绝不说你半句不是。 不说别的,看人家能花费十年时光,磨来皇后的另眼相待,也知道她的韧性十足。 换了别的什么人,恐怕一年看不到希望就会放弃了。 “看见那个陈珂了?” 皇后一笑,“那人挺有意思,脸皮厚。” 红尘:“……” 她们家娘娘竟是个毒舌。 “行了,这人不值得一提,不过是那点儿小心思,直白的很,宫里没人看不清楚。” 皇后也没心思关注一个外人,前几日愿意见那人,可不是因为被打动什么的,纯粹是觉得很有趣,想知道这丫头到底要做什么,又能做到什么。 现下正经的漂亮外孙女呆在眼前,哪还有闲工夫看戏? “回头让人去知会一声,我这甘泉宫要的就是个清净,她那点儿孝心我可用不着,别老来碍眼。” 红尘哭笑不得。 其实皇后娘娘这样的,才叫任性张扬,让人听到这番话,必然要说她不讲体面,没有母仪天下的风范。 似乎年轻的时候,娘娘不是这般,传闻中的皇后。也曾宽宏大度,也曾对宫廷里的一切都充满热情。 红尘也不知哪一种态度更好些,可显然,此事没有她一个小辈置喙的余地。 皇后拉着她近前坐下,细细看了看她的眉眼,脸上慵懒的表情褪去,变得有几分严肃。 “阿尘,你要不要考一考灵师?” 红尘一愣:“……有必要吗?” 她是知道的,正经的灵师认证,是由朝廷进行。朝廷承认一部分灵师的资格。可实际上,朝廷承认的才能有多少? 她到觉得自由些更好。 皇后一笑:“不是你想的那样,考核不是为了控制灵师,至少一开始不是。皇帝到是想控制。可这里面的事儿。没有通过考核的灵师不会明白。” 娘娘说得朦朦胧胧,但听她的意思,是想让红尘去考一下。 红尘揉了揉眉心。眨了下眼:“可是,我不知道怎么考啊?” 她只听过传闻而已。 灵师考核的事儿,在四国都十分神秘,一切都是传闻。 皇后顿时笑起来:“那到不必你操心,你只要想参加,我给你办妥,到时候自然有人评估。” 放下这句话,她老人家就转移话题,根本不再提,红尘虽然真有些好奇,到也不至于非要刨根问底,再说,这会儿她心里记挂的事儿,还是那帮拐子的事儿。 皇后显然也知道此事。 “拐子可恶,阿尘能抓住几个,哪怕只救回一两个女孩子,都是功德无量。” 她深居宫廷,却消息灵通的紧,怪不得她多年来把皇帝拒之门外,也不见有人敢怠慢了分毫。 正说话,一个宫女进门,拜倒轻声道:“娘娘,愉贵妃今儿发作了御膳房,说是给她吃的鱼不新鲜。” 这些事儿,皇后根本不避着红尘,冷笑了声:“回我作甚,难道还想让我给她和御膳房去判官司不成?” “不敢惊扰娘娘!” 那宫女头低得更低了些,皇后一挥手,她就诚惶诚恐地倒退着退了出去。 皇后一笑,拍了拍红尘的手:“你看看,在宫里就清净不了,只因为前几日我尝着御膳房的素肉好,赏了那大厨,今日就这么点儿小事儿,就也要报给我知道了。” 她摇摇头,露出个讥讽的笑容,“瞧着,等一会儿愉贵妃必然要到我这儿坐一坐,送上一份所谓很可心的礼物,哪怕我照例不见她,她今天也要老老实实等很久。” “行了,你且去忙你的事儿,我们红尘可是个忙人,比不得我清闲。” 皇后笑起来,“省得一会儿出去碰见讨厌的人,膈应得慌。” 红尘老老实实应了,只装听不懂,这等话,皇后能说,她可不能乱听。 离了甘泉宫,还是陈公公送她,果然见到愉贵妃的依仗,她连舆车都没乘坐,竟是步行,步履匆匆,满脸的凝重。 陈公公很知道皇后的心意,领着红尘避开,没撞上去,碰见又要行礼,可麻烦的很。 一路出了宫。 红尘坐在车上还想——若是宫里人是清醒的,日子恐怕不好过,见天看那些乱七八糟的戏文,想必也要累。 幸好大部分还是旁观者清,身居其中就清醒不了了。 若人生是戏,宫廷就是个大戏台子。 离开宫门,她先没回府,去了一趟衙门,估计衙门的人也挺崩溃的。 衙门是什么地儿?普通老百姓去一次也仿佛是进了地狱,别说是京城贵女,就是那些权贵们也先腌臜,哪里肯涉足? 偏偏红尘溜溜达达地就来了,弄得衙门这边,从上到下都一头冷汗。 于是衙门里那几个是倒了血霉,各种不常用的手段轮番上去,他们平日里也早做好了准备,也有应对的方法,例如曹婆子,只会装疯卖傻。 她年纪大了,一被逼问就装晕,还装得很像,连大夫都查不出来。 另外两个汉子也是不怕死的。 衙役焦头烂额,难受的要命,偏偏又不能让他们死,很多手段就比较顾忌。 红尘若有所思,直接道:“我和蔡婆子谈一谈。” 衙役们其实很不乐意让堂堂郡主进大牢。 这地方脏得很,也恶心,她一娇娇贵女,进去还了得!可谁也不敢阻止。 还是牢头机灵,抢先一步把犯人拎出来,领到衙门客房里去,又用最快的速度给她冲洗了一遍,这才让曹婆子出现在红尘的眼前。 如今天气这么冷,虽不是冬日,可秋日里的冷风也很要人命,蔡婆子一大把年纪,让人用冷水劈头盖脸地浇下来,一张脸冻得火辣辣的疼,这下不用装,也头昏眼花,**不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四章 口供 天气有些冷,秋日里的天也不算好。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衙门里所有的房子好像都显得比外面温度要低上许多。 曹婆子瑟瑟发抖,被按压着坐在冰凉的长凳上,隔着窗户,见一群衙役特别殷勤地侍候一年轻女子。 那女人就是抓了自己的那个。 长得真好,她咬了咬牙,心中冷笑——自己年轻时,手里也不是没遇见过这么好成色的女人,再娇贵,卖到楼子里磋磨个十天半月,也就再没有傲气了。 她低着头,摆出一副可怜巴巴,老眼昏花的模样,心里虽然有几分惊惧,却还是觉得她应付这么个雏儿,怕是不会太费力。 年轻的女娃娃都心软的很。 隐约听见外面有说话声,曹婆子面上痴呆,却是竖起耳朵听,能提前知道这人是个什么性子,哪怕只知道一点儿也是好的。 红尘四下看了看,摇了摇头:“你们这里的风水也太差了些,屋子朝向也不好,这几个摆设都该换换。” 衙役们恭恭敬敬地应道:“郡主娘娘的话自不会错,回头咱们就重新给它收拾收拾。” “这位大爷的右腿一到冬天怕是动不了了吧?” 红尘点点头,指了指站在最后面的一老人。 那老人闻言吓了一跳,脸色大变,整个人都软了:“哎呦,郡主娘娘开恩……” 红尘失笑:“别急,不是大事儿。你是在阴气重的地方呆得太久,这才出了毛病,等回头给你佩戴个符纸,今年冬天就不会有事了。” 她看了看,皱了皱眉,“也不知是不是衙门里死的人多,整个空间都让阴气笼罩,再看你们这监牢。” 看了一眼监牢所在的方向,“东边的监牢里的犯人肯定个个暴躁易怒,西边的多伤多病。还连累你们这些衙役。” 众人惊异万分。 尤其是那老人家。感激涕零:“哎,郡主娘娘是不知道,我家里还有个小孙孙,年纪小。儿子媳妇早年都得了疫病。一口气没了。只靠我这差事过活,要是让上面知道我的腿不中用,怕是眼下的差事也要丢!” 这话明摆着是说红尘所言不差。 那些衙役也个个佩服:“可不是正如郡主娘娘所说。衙门里那些犯人们,受了刑的,哪怕请了大夫来看,能好利索的都少,兄弟们手上其实有准头,有些都是不应该死的,偏偏说没便没了,咱们这心里都发毛。” 红尘也不觉得这话题怎么不体面,简简单单指点了下,每一样都说的极准。 带着人转了一圈,她一下子停住,招呼几个衙役退后些:“停下停下。” 众人一愣,面面相觑,正不知所措,想要追问几句,前面的屋顶上骨碌碌,忽然滚下来一大堆瓦片,还有一口缸。 扑通一声砸在地上。 一行人全愣住。 “怎么回事儿?这怎么了?” 房子上面有个瘦瘦巴巴的小伙子探头,一脸的惊恐:“对,对不住。” 他这手里还拿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不知在干什么,“这房子前几天有点儿漏雨,我,我是想修一修。” 气得底下人都跳脚。 “仔细些,你摔死也就罢了,砸到哪位老大人,你担待得起么?” 这可是衙门! 所谓官不修衙,京城的衙门也是破破烂烂,实在不能住了,就小修一下,想要翻新那不太可能。 红尘次次说中,神奇之极,所有人没一会儿,就要把红尘的话当金科玉律来对待了。 “怪不得咱们怎么也找不到那帮拐子,郡主娘娘连问都没问,直接就挖出他们的窝点,可真是厉害!” “不算难,走吧,我去看看那曹婆子,只要她知道,我必然也能看出他们正经的窝点,这种毒瘤,早该挖出来,无论是哪个畜生,抓出来不千刀万剐,不能平民愤。” “娘娘说的是。” “咱们郡主娘娘一句话,别说千刀万剐,诛九族也是理所当然的事儿。” 曹婆子打了个哆嗦,心中一揪,勉强吸了口气,让自己镇定,一看他们要进来,连忙做出一副马上就要死了的模样。 “哎呦,哎呦,疼啊!” 她捂住胸口,唉声叹气。声音凄凉的,任何一个人听见都会忍不住同情。 红尘进门一看却高兴起来,也没说话,坐在桌边,让人给上了茶,还上了点心,一边吃一边欣赏,转头和周围的衙役调笑:“我平日也无聊,看看这好戏真不错,嗯,多看会儿。” 曹婆子只做出一副听不懂,也不认识红尘的疯癫样子,口吐白沫,眼睛翻白,身体抖动,张牙舞爪。 “啊啊啊,你是哪里来的狐狸精,快来人,打死这只狐狸精!” 挣扎着就往红尘那儿扑,样子十分的恐怖。 衙役们脸都变了,上去就是一巴掌,打得她栽在地上蜷缩成一团,嘴里还是骂骂咧咧。 几个衙役叹气,苦笑低声道:“这就是个滚刀肉,挨打挨的厉害,她就跟真死了一样,身体都是冷的。” 红尘一笑:“打她做什么,用不着,等完了事儿直接挖个坑活埋了了事,嗯,先看看近点儿的,这个曹婆子有一子一女,女儿在东市那边卖肉,你们去抓了来,儿子是个瘸子,既然身有残疾,那从轻论处,让他的儿子,这老太太的小孙子替爹受罪也无妨,说来真是歹竹出好笋,当爹的当祖母的都这副德性,那孙子竟是个读书的,还读的不错,如今就是秀才了,再考上举人的可能也不是没有。可惜了,可惜了。” “娘娘也别可惜,像这样造孽的老女人的孙子,身上不知背着多少罪孽,就是有些才学,也恐怕是个不得好死的结果。” 红尘的话轻飘飘的,但刚一吐出来,每个字都如钢刀,直直地刺入曹婆子的心里。 她的脸色一变再变,灰白的毫无血色。牙呲目裂。 若不是被压制着。恐怕扑过去啃了红尘的心都有,再也摆不出那副滚刀肉的模样。 红尘也不看她,转头冲衙役们道:“行了,你们也别闲着。先把她那宝贝孙子弄来。大刑伺候一遍。拿手活儿都别留着了,难得有个细皮嫩肉的练练手,不为别的。磨练下手艺也好。” 曹婆子吓得浑身发抖,忍不住嚎啕大哭,声嘶力竭地喊:“有什么冲我来,冲我来,我孙子无辜啊,他是无辜的。” “唔,他是无辜的。” 红尘笑眯眯,“我看得清楚,你孙子干干净净,你平日里连点儿脏活都舍不得他去做,当然干净,不过我这人就喜欢牵连无辜,我只要愿意就可以,谁让我位高权重,我是陛下亲封的郡主来着。” 旁边的衙役轰然而笑。 “那是,咱们郡主娘娘想做什么,咱们都帮您做就是,不对,这种事儿哪能让您脏了手,都是咱们弟兄的主意。” 一群人嘻嘻哈哈。 还有几个笑眯眯地把烧起柴火,架上油锅,也有准备烙铁的。 “娘娘也别看着,咱们这套家伙事儿要都轮番招待一回,不要说个秀才,就是哪个大英雄大豪杰,出来之后身上也没一块儿好肉了,不过您放心,死不了,咱们这儿有盐水,当然,瞎一只眼睛,断一条胳膊什么的,也就那么回事儿,谁也别计较。” 衙役们轻佻的话音还没有落下,曹婆子整个人就崩溃掉,整个人都瘫软成一团,抱住头大哭,满脸泪痕:“我的罪,都是我的罪,我招供,我什么都说,呜呜呜呜,魔鬼,你是魔鬼!” 她见识了红尘三言两语,就把她隐藏的最深的秘密算出来的情况,精神崩溃,也忍不住想,就是自己什么都不说,恐怕人家也能算出来,不过时间问题。 终于忍不住和疯了似的,噼里啪啦把自己知道的东西全部都说了出来。 别看她从年轻到现在,不知害了多少个家庭,害死了多少年华正好的女孩子,却对自己的家人很是看重,尤其是她还有一个出类拔萃的金孙。 她所有的钱,都打算拿来给金孙上学读书用,这么一把年纪甚至还不肯颐养天年,多是为了让孩子过得更好一点儿。 “……有一批女娃子已经让人运走了,这一批本来也是前几日就要走,可官府查得严,就耽误了下来。” 听完这老太太的话。 衙门上下都一片沉默。 良久,罗娘轻声道:“死一万次,也不能赎罪!” 曹婆子被吓得恍惚,一个劲儿地喊:“……我知道他们去哪儿,他们肯定是回上坪村了,你们马上去追,肯定能把你们要的人追回来。” 衙役们松了口气。 其中有两个拿着曹婆子的口供,变着花样一吓唬,没花多大的工夫,剩下那两个半死不活的也崩溃了。 口供都差不多,想来还是有几分可信。 时间紧迫,连那些个衙役也不多啰嗦,点齐了人手,换上寻常衣服,就带着曹婆子出发。 红尘也带了小荷和铁牛跟上。 这种事儿,各地的官府都会帮忙,也用不着人手太多。 小严和养伤养到一半儿的休休都要一起。 “……我想了结了它。” 她要了结自己的噩梦。 小严很清楚,要不是因为自己,红尘小姐也不一定会亲自出面,自己被拐了小姐愿意救,换了别的陌生人,能帮着撬开曹婆子的嘴,就已经帮了大忙。 其实,官府这边说不得不太乐意红尘跟去,到不是说红尘不能帮忙,他们这个案子能这么快告破,那起码得有**分是郡主娘娘的功劳。 可为难也就是为难在郡主两个字上。 这一趟出去,办好了是大功一件。回头衙门上下都能沾光,可若是一只郡主有一星半点儿的损伤,功劳登时就变祸事。 红尘寻常不爱给人惹麻烦,这次为了自家小严,也只好做一回恶客。 不过也不是没有好处,有郡主跟着,衙门的效率登时提高许多,上下都跟打了鸡血似的。 一行人直接出了京城。 曹婆子一路上忐忑不安,有两次想逃跑,直接让小荷掰断了一条腿。到是省了她走路的力气。到哪儿都有人提着,就是不知道这老女人喜不喜欢这样的清闲。 一路马不停蹄,各地的官府驿站都行方便,到了曹婆子所说的上坪村附近。也差不多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 天气转寒。 下了马车冷风呼啸。吹得曹婆子摇摇欲坠。 道边两个辛辛苦苦拾掇地里的麦穗的女人一见她。就大笑道:“怎么今儿竟也回来了?前阵子王大麻子和高顺几个带回来三个女人,说是你说的,这一批不卖钱。咱们村的小子要大了,按年纪分一分。” 另一个妇人也笑道:“这仨都不是一般货色,京城来的,就是风险大些也值得。” 曹婆子打了个哆嗦,脸上挂着笑,腿脚发颤。 那两个也只当她是年纪大了。 一转眼看到她身后跟着一票人,个个是一点儿都不意外,尤其是看见红尘,罗娘和小严,都十分欢喜。 “哟,真俊俏!” 两个农妇嘻嘻哈哈笑作一团,并不多说,可眼角眉梢间却带出一股子浓浓的恶意。 小荷绷紧脸,伸手握住红尘的胳膊,收紧。 衙役的脸色也不大好。 其中一个低声道:“这是进了贼窝不成?” 一进村子,他们还以为就是来了个普普通通的贫穷山村,只是红尘说了句气不好,让大家小心,众人才不自觉感到阴风阵阵,可这会儿一听曹婆子和人的说的话,心里直发毛。 好像整个村子的人都知道,这个姓曹的在做什么买卖!没准儿很多人都搀和进去了,要真如此,可是当地地方官们的疏忽。 但仔细想想,也不算奇怪,县令最多也就管着县里的事儿,像这种小村子,无论村里发生什么,官府能知道的可能性很小,别说这等偏僻地方,去年京城附近的村子里,一口气溺死三个据说**的媳妇,隔了一年,才让那媳妇的家人给捅出来,可这事儿官府都管不了,法不责众。 眼下这地方,如果满村的人都瞒着一桩事,外人怎么可能弄清楚? 也不能怪官府无能。 众人的心里不自觉有些压抑。 曹婆子一句话也不敢说,不甘不愿地带着他们向自己家的屋子走去。那屋子现在就让给一伙儿拐子用着。 一边走,一边小心道:“秋冬天时不好,他们应该都在窝里,有七八个,拐来的女人,还没调教过的多是藏在地窖,不让见人……” 很快到了地方,还没进门,就冒出两个放哨的,大门也开了,屋子里钻出几个男人。 “曹大娘回来了。” “我说怎么听见喜鹊在树上叫唤呢。” “怎么着,大娘想重出江湖?那感情好,您老人家眼光好,比咱们这帮小的识货。” 曹婆子一路打招呼,一路被迎接进去。 乍一见,屋子里杂七杂八住着七八个大男人,还有两个婆子照应。 小荷不动声色地扫了一眼。 曹婆子咬了咬牙,有一瞬间大喊一嗓子的冲动,可想到她的孙子,一切念头都灰飞烟灭。 她有一个孙子的事儿,村子里的人根本就不知道,更别说她那帮搭伙儿办事儿的伙计。 这帮人都是心狠手辣的货,真知道了,恐怕比官府知道还要危险。 屋里坐在椅子上喝酒的一独眼汉子,端着酒杯站起身,扫了红尘他们一眼。 曹婆子连忙道:“阿龙,这几个是绿林道上做大买卖的,路过搭把手,人家有门道,你们客气些。” 那阿龙登时就笑了,满脸的喜意,“我一看几位就是能耐人。跟我们这小打小闹可不一样。” 目光在红尘她们身上溜了一圈儿,露出几分贪婪,吐出口气,“这可得值了老鼻子钱了。” 一个老捕快笑了笑:“路过贵宝地,借块儿地儿休整休整,少不了诸位兄弟的好处。” 小严的脸色瞬间雪白。 所有恐怖的记忆,一下子填充到她的脑海里,整个人都瑟瑟发抖。 若不是她现在就应该害怕,怕是一下子便让人看出破绽,这会儿她的模样。到让那帮人顿时没了疑心。 本来曹婆子的地位就高。这一伙人很是信任她。 “啊啊啊!” 外面忽然传来短促的惊呼。 红尘按住袖子里蠢蠢欲动的青锋。 屋内的这些人,个个都当没听见,那个独眼的阿龙笑道:“不是调教人的动静,是村东头刘寡妇家的三丫。曹大娘你不在。你是不知道。三丫这两天中邪了,整日大喊大叫的,喊得嗓子嘶哑。刘寡妇没办法,只能把她关屋里堵着嘴,要不多吵得慌。” 这人显然也不关心谁中邪不中邪。 曹婆子心不在焉,更是不在乎,这时,外面拖着脚,进来一女子,手里拎着茶壶,挨个给他们斟茶。 红尘看了看,那女子头发蓬乱,盖住眼睛,手上青筋毕露,很是粗糙,一条腿瘸了,走路踉跄,十分瘦弱,几乎算是皮包骨。 独眼叹气:“这个花子,是人家退的货,长得跟个鬼似的,卖不出去了,别管怎么打,连话都不会说,傻的不行,也就能做点儿家务,勉强用用。” 说着,独眼用力抓了一把那女人的大腿,呲牙,“硌得慌,不过这女人能生,去年一年,流了六个娃,竟还不像伤了身子的样儿,估计还能生,要是谁想要个娃,花个十几个大钱,买了她去正好。” 红尘胸口蹭一下冒出来一团火,烧得她整个人都快炸开。 嗓子眼一痒痒,忍不住干呕了两声。 她不是没见过恶人,也不是没见过死人,当年在王家时,她也不是没买过丫鬟,卖过下人,但今天,她第一次有一种冲动,把这些混蛋都给打断腿脚,卖到最苦,最累,最脏的地处,让他们也享受一番那些女人们受的罪过。 小严靠着罗娘,整个人都要虚脱。 说了一会子话,曹婆子才慢吞吞带着他们进到里屋,里屋是两间房子通开,很大。 桌子上放着乱七八糟的茶杯茶碗,还摆着山里的果子和零食,往日想必很多人呆在这儿说话。 本来应该有很多话要说的,可一时间,众人不觉沉默。 “没想到,这次竟然是一条大鱼!” 良久,红尘叹了口气。 她一开始还以为这个曹婆子是个小角色来着。 没想到……居然有这么一个大摊子。 “说说看吧,这个村子究竟是怎么回事儿,你又是怎么回事儿?我看你,不像个寻常拐子。” 红尘轻声道,转眼四下看了看,确定房子够安全,事实上这屋子本就是拐子们用来商量事儿的,建造的时候也不知是怎么弄的,屋里很容易听到外面的动静,却不必担心有外面的人来偷听,十分奇妙。 说着话,她脸上露出一抹笑。 看见红尘的笑容,连见多识广的衙役们,都忍不住低下头,心里凉飕飕的。 “不,不,上坪村的村民只是知情而已,他们都是笨的,脑子不好使,人也弱,根本做不了大事……” 曹婆子更是浑身颤抖,哆嗦个不停,低声说了自己的来历,半个字也不敢隐瞒。 她说的很细碎,非常详细,简直连根底都泄露了。 众人听完,面面相觑,一时间竟没人说话。 这一切的一切,不能说阴差阳错……可是,完整故事让人听了很难受。 曹婆子的老家,就是上坪村,这里是在一个穷山沟里,百十年前开始,村子就有一个当时来说很正常的习俗。 男孩儿生下来是宝,女孩儿直接溺死。 那会儿不太平,各地都在打仗,他们村子又实在是穷的揭不开锅,一年能有七八个月连半饱都吃不上,偏偏在村子里,男丁才是能顶门立户的,男丁多才活得下去,大家拼命生孩子,生出来喂不饱养不活,哪里还肯养女孩儿。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从某一日开始,村子里的男人生下来就有些毛病,有的是身体不好,有的是脑子有问题,还有的有残疾,这类问题层出不穷的。 曹婆子出生长大的那些年,就是村子里最糟糕的时候,她是女孩儿,不过她被她爹扔河里半天,竟然捆绑她的石头自己脱落,浮了起来,她爹一看,只当她人不该死,干脆就把她又捞了回去。 当然,家里疼爱的还是她的弟弟,唯有弟弟才是家里的希望,只要有一点儿吃的,也是填了她弟弟的嘴,至于她,勉强能活着不饿死,那就是万幸。(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五章 贪欲 曹婆子的弟弟很是受宠,是家里的大宝贝,可一生出来,就是豁嘴,长得皮肤漆黑,眼睛眯缝眼,总之,丑的厉害。 曹婆子小的时候如何,连她自己也不知道了,但长大了以后,被她爹妈给驯养出奴性,一门心思照顾她弟弟的生活起居,从头到脚都操心。 她弟弟二十多岁,还要她给端饭喂饭,把屎把尿,在那种病态的地方,也算是病态了。 她还是有些能耐,努力把她弟弟给养大,养到爹娘死了,依旧没把她弟弟饿死。 本来曹家的生活,古怪是古怪了些,在村子里到是平平常常,可曹婆子再厉害,也被一件事儿给难住。 她弟弟长大了,到了娶妻的年纪,必须娶妻生子。 怎么可能会有好闺女愿意嫁给那样一个人? 村子里的光棍多得很,又贫穷,生出来的女孩子多被溺死,男人还生得不好,有很多问题,三点加起来,这个地方的男人们容易娶得到媳妇才奇怪。 如今这样男多女少,有钱有权的男人还娶一堆小妾,养大把大把的丫鬟,平民百姓娶个媳妇都难如登天,像他们这样的地方,要是有个妻子,差上十岁,甚至二十岁,也得美滋滋的。 曹婆子于是陷入大困境。 她从小就被父母用鞭子来教导,一定要照顾弟弟,事实上哪个人又愿意过这样没有自由的日子?她是被养坏了,脑子都出了差错。可她心里自然不可能不去反抗。 在她的意识中,等待弟弟成家立业,有了妻子,那照顾弟弟的责任,自然而然就转移到他的妻子身上,那她就解脱了,可一日弟弟不娶妻,她就永远要被束缚住。 身为一个女孩儿,还长得不差,想脱离家庭嫁出去再容易不过。 曹婆子心里有数。她想从村子里离开。到外面去,嫁给一个外面的男人…… 这个念想,想了一年又一年,可一日她弟弟不能成家。她一日解脱不了。 那是她爹娘从小到大。锁在她身上的一个咒。她别说去违背,就连想一下自己不乐意,浑身都剧痛无比。不敢去想。 和别的女孩子不同,她是个敢想敢做的,绞尽脑汁想到了一个主意。 女孩子不肯嫁到他们家来,不就是因为家里穷? 她可以想办法,让女人觉得她家里不穷,不久能行了? 曹婆子收拾了家里的一些吃食,就一个人辛辛苦苦地离开村子,说要给她弟弟讨一个媳妇回来。 孤身女子上路,肯定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危险,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人的命够硬,她竟然什么麻烦事儿也没遇到,便是遇见一些小乱子,也让她自己给躲了过去。 去到外面,她四处说自己村子很富庶,男人们整日躺着,就能吃白面馍馍,有丫鬟伺候云云。 一开始她说的话,根本就骗不了人,人们都把她当个笑话,可曹婆子是个会学习的,脑子也的确很聪明。 不过两个月,她一边接一些洗衣服之类的活儿,一边观察,一边总结,终于学会波动声色地编造谎言,还越编越像回事儿。 终于第一次,她成功地拐到了一个大龄孤女回去,可惜,半路上就被识破,那女子也跑了。 之后她又换个地方进行,几次失败,终于成功。 曹婆子给她弟弟拐到了一个媳妇。 她挑选的对象,都是那些放出来的丫鬟,想从良的三等妓、女,要不然就是家破人亡的孤女,反正就是那些急着改变现状的可怜人,成功带回去的这个,是个被婆家折磨偷跑的寡妇。 村子里能娶个寡妇也没人不乐意。 曹婆子十分喜悦,终于可以摆脱掉地狱一般的生活了,却没想到,人家寡妇也不是傻的,更不是个软弱女子,一看不好,表面温顺体贴,哄得她弟弟一愣一愣的,转头就偷偷摸摸卷了她家仅剩的一点儿钱粮逃走。 这一下子,几乎是把她给打得头昏眼花。 曹婆子颓废了两日,又鼓足了勇气,再一次想去给她弟弟骗媳妇,她一路奔波,又累又饿,这日在一座庙里歇脚,正好有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过来找她问路,说是和她娘一起去上香,没想到走散了,想问问下山的路怎么走。 竟然只有一个人,身边也没个男人跟着。 那漂亮女孩子也很谨慎,问路都是找曹婆子一个孤身女子问。 一瞬间,她动了歪心,出其不意,抡起藏在包袱给的砖头,一砖头就把那女孩儿给砸晕了。 曹婆子做农活做到大,力气比寻常男人一点儿不小,愣是鼓足了气,把这女孩子给背下山,又靠着她在村子里学到的一点儿药草知识,弄了一副乱七八糟的迷药灌下去。 但她一个人把女孩子带回家,实在太困难,而且想阻止这女孩子醒来之后逃跑,更是个大工程,把事儿做了,曹婆子又开始后怕为难,她一咬牙,想起打工时听到过的话,漂亮的女子卖给人牙子,或者是直接卖到黑青楼,那至少能值一两银子以上。 一两银子啊! 多攒一些,她就能给她弟弟买一个媳妇回去了! 平平安安给弟弟买个媳妇的意愿越来越强烈,曹婆子恶向胆边生,竟沉住气,乔装打扮一番,装作是一伙儿悍匪的人,把这女子给卖了。 她装得挺像,人家为了做长久生意,还给了个很高的价格——二两,足足二两银子。 主要也是她卖的小姑娘十四五岁,细皮嫩肉,不是寻常庄户上的农家女,调教好了能值大钱! 曹婆子尝到了甜头。有了一次,就有第二次。 可这是个风险很大的活儿,曹婆子也有几次失败,差点儿被捉住,而且她就一个人,能弄到的女子都是些不够好的,可她似乎天生就是干这一行的,越做越好,赚到好大一笔银子,给她弟弟买了个能给富贵人家当妾的女人做媳妇。还买房置地。 “人的贪欲无穷无尽。” 红尘长叹一声。 其他人也唏嘘不已。 若是这个曹婆子从此收手。她虽然还是犯下大罪,而且罪该万死,但造成的危害还小一些。 可**这种东西,永无止境。 曹婆子钱来的容易。她花的还快。她弟弟更是个大手大脚的。要吃最好的东西,天天要有肉,要穿最好的衣裳。一个媳妇不够,还要更多…… 钱很快花完了,曹婆子忽然想到,她一个人的力量有限,不如招人和她一起干? 像她这种女人,总能找到自己的同类,他们那个病态的村子里,有很多和她情况差不多的女人,还有那么多的男人,曹婆子很快就找到一个搭伙的,开始正式做起这个肮脏的行当来。 花了五年多的时间,她竟拉出一个超过百人的团伙,专门做这等买卖,甚至在黑道上还有了响亮的名声。 多不可思议,一个普普通通的,来自贫穷村庄的女人,竟然能做到这些! 曹婆子靠着她赚到的钱,装作父母双亡的富家女,还嫁到了京城,嫁给一个书香门第出身的公子哥儿,一辈子富贵,儿女双全,连孙子都有了。 只是她终究还是停不下手,枕边人一不小心发现了她的秘密,让她给骗到荒山野岭,让人杀了,尸骨无存。 那时候,曹婆子和她的丈夫成婚十年,生了一子一女,可在她心里,丈夫什么都不是! “我的孙儿是无辜的,他是好孩子!” 曹婆子涕不成声,勉强压着声音,“我帮你们抓人,帮你们做什么都行,放过我孙子!” 她对丈夫那是半点儿感情都没有,可是她却很疼爱她的儿女,后来儿女死了,她就开始吃斋念佛,还拿了钱,把孙子寄样在一户有福气的人家,年年要去庙里捐大笔大笔的善款。 她赚的钱,大部分都给她孙子读书,要不就给孙子置办产业,她自己花的都不多,只买了一个破旧宅子,在京城过普普通通的生活,甚至连她手头那个已经发展得很庞大的拐子团伙都放弃掉,仅仅是以线人之类的身份,做点儿打探消息,或者提供窝藏地点的琐事。 红尘沉默良久,看了曹婆子一眼,冷笑:“真是荒唐至极,荒唐至极!你信不信报应?” 曹婆子低下头。 她要是不信,就不会连孙子都不敢认,把孙子早早送给别人去养,她要是不信,就不会每年花银子去求神拜佛,求诸神保佑她孙子平安无事。 衙门那边,一查到曹婆子就调查过,这人十年来,光是给庙里添的香油钱,给道观的捐赠,加起来就有三千多两银子,光靠买卖个人,她赚多少才能赚出这三千两? 多少做生意,还是做不小的生意的商户,十年能不能赚这么多,那都不好说。 这帮拐子们来钱,那也并不容易,只是是个无本买卖罢了。 小严依偎在罗娘怀里,冷声问:“你们拐的人,最后都怎么样了?” 曹婆子不想说,可她一看到红尘冰冰凉凉的目光,就软弱起来。她这样的人,硬的时候比石头还硬,可一崩溃,那就再也组织不了任何的防线。 “他们……他们……有的卖了,有时候风声紧,就一块儿转手给旁人。” 曹婆子讷讷,“一开始只要女孩儿,后来男孩儿也好卖,只要顺手,就都要。” 小严冷笑:“若是卖不出去,你们就打折他们的腿,弄瞎他们的眼睛,甚至把人关在瓮里,长大了才打碎了瓮,让他们一身畸形地去给你们掏钱……” “不,不,这不是我做的,是,都是别人。” 曹婆子连忙摆手,露出一脸的恐惧。 这等事自然有人做,可货一直攥在手里。风险就大,钱回来的也慢,她……当年就习惯来快钱,风险小。 小严目中冰冷,旧时的回忆一点点复苏。 当年她身边也有过朋友,是一起被抓起来的一个女孩子,瘦瘦弱弱,农户出身,长得不好看,可是特别温柔善良。哪怕只有半个馊馒头。她也留下来一多半给小严吃,怕她吃不饱难受。 就因为她长得不好,一直卖不出去,便让人拎过去戳瞎了一只眼。剁掉了一只手。 就是在他们这些被抓去的孩子面前剁掉的。鲜血横流……她怎么能忘了? 小严的眼眶泛红。是了,那么暗无天日的日子一天天过下去,想活着。就得学会遗忘。 她是最不愿意遗忘的人,但也忘记了很多。 曹婆子被小严眼中刺骨的痛恨惊得满头大汗。 小严却低下头,不再看她,就像是这女人只是脚边的一只臭虫,没有理会的必要。 小荷一直没说话,仔细看了看桌上曹婆子认真画出来的图,就一翻身,直接从窗户里出去。 衙役吓了一跳,小声道:“可别惊动了他们,咱们人太少,虽然不一定打不过,到底是个麻烦,还是等官府的人马到齐了,一网打尽更安全些。” 红尘失笑:“没事儿,别人就是看到他,说不定也当成鬼了,反正他们这个村子魑魅魍魉不会少!” “鬼,鬼!有鬼!” 众人:“……” “看看……村子里的阴气这么重,不知道有多少屈死的,有鬼也不稀奇。” 红尘叹道。 一帮子衙役平日里没少见死人,这会儿却不由得毛骨悚然,连忙站起身,押着曹婆子出去看了看。 红尘和罗娘她们,也很低调地装作懦弱的模样,悄悄地跟出去。 刘寡妇家的三丫不知何时跑了出来,一边乱跑,一边手舞足蹈,脸上发青:“鬼,鬼,不关我的事,不是我害死你的,你为什么不去找别人,去找别人啊啊,呜呜呜,疯女人,你个疯女人,本来就是疯子,死了都找不对人不成,呜呜呜。” “哼,闭嘴。” 旁边躺椅上,一个脸上有疤的村夫正睡觉,让三丫一嗓子吵醒,猛地坐起身抄起身边的铁锹就是一下子。 三丫被砸到后背,扑倒在地,整个脸都埋在草丛中,呜呜咽咽地哭。 那村夫冷笑:“那疯女人在咱们村儿就是个牲口,谁也看不上她,可她刚来的时候,到底发了一回慈悲,还救下你一条命,你呢?你为了个男人坑死了她,现在还说不是你害的?整日里做出一副清高的模样来,你怎么就不肯救那疯女人一命!” 三丫大哭:“我,我……” “告诉你,老子是个坏人,我就在这儿说了,我是个恶人,恶在明处,跟谁那儿,我也没装过好人,最看不上你这样儿的,平日里摆着一张慈善脸,哄得那些被拐来的女人掏心掏肺,把所有希望都放在你身上,你可好,转头儿就把她们全卖了,要是我是因此死了的那些女人,不恨杀了我的人,做鬼也不会放过你!” “啊!” 三丫跟得了癫痫似的,口吐白沫。 几个村民翻了个白眼:“赵老爹你吓唬她干什么,真吓出毛病,小心刘寡妇找你麻烦。” “我会怕她?” 红尘远远看着这一出闹剧,一时竟也不知该说什么好,难道她还要赞一句——‘哦,这人是真小人不成’? 她是轻松,可一帮衙役却有一瞬间感觉到头顶上阴风阵阵,凑得红尘更近些,低声问:“郡主娘娘,您看看这地方是不是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曹婆子也一瞬间支起耳朵。 红尘故意板起脸,长长地叹了口气:“这里什么时候干净过?我看早在数十年前,此地便是鬼怪的圣地,从头到尾,没有一处不是黑的,全是鬼的食粮。” 曹婆子身体一软——果然如此…… 她就知道,当初她就有这样的怀疑,她在京城定居,除了为了孙子,还为了自己,想沾一沾皇家的龙气,好能镇压住那些个孤魂野鬼。 所谓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她这种做了一辈子亏心事的人,年纪越大,就越怕这些! 大周朝的风气,本就是信鬼神的,他们这帮老百姓,当然也不敢不信。 没多大一会儿,刘寡妇就过来把她的闺女三丫给拽了回去,虽然有个十六七的大闺女,可这刘寡妇还是风韵犹存。走起路竟也婀娜多姿。 引得好些男人都盯着她的腰身看。刘寡妇毫不在意,翻了个白眼:“你们睡了老娘,三丫就是你们的便宜闺女,给我好好看护着些。别闹幺蛾子!” 周围的村夫们轰然而笑。 几个衙役都皱眉。看了看红尘。恨不得拿手把郡主的耳朵堵住,他们就说,不该让郡主娘娘到这等地处来。再污了贵人的耳朵,他们回去非要挨一顿板子不可。 这会儿只能强忍了,溜回屋子。 一进屋,小荷就戳在中间,地上倒着三个姑娘。 衙役吓了一跳,连忙过去看了看,发现都还有呼吸,没有什么大问题,这才松了口气。 小荷走到红尘身边,皱了皱眉:“老哭,耳朵难受,打昏了她们。” “是要打昏了,太闹腾惊动别人,我们就比较被动。”红尘眨了眨眼,拉了拉小荷的胳膊,“收拾干净痕迹没有?” 小荷点头。 红尘就笑了:“那好,你叫上几个衙役,先把她们三个偷偷运送出去,送到禹城县衙,别去东边那几个县城。” 禹城县衙的县令,是夏家的一个远亲,也在夏家家学读过书,红尘对夏家上面那些人,不太感冒,却信任家学的教育水平,也信任弟子们的操守。 夏家能传承多年,靠的可不只是聪明能干的族长,更重要的是出了一群忠心耿耿的人才。 他既然是夏家的人,治下的县城,总不至于和那帮拐子勾着,这上坪村又地处偏远,身在山林中,村民们的消息也算不上灵通,人只要出去,该能平平安安。 小荷略一犹豫,还是应了。 “我自己带,能带得了。” 说着,他就胳膊底下夹起一个,一手提着一个,站起身蹿出窗户,一眨眼就消失不见。 红尘:“……” 随即一想,也就由着小荷去,想必这般悄无声息地离开,即便是他,也有一点儿难。 村子里这般情况,虽然曹婆子说那帮村民不是什么拐子,可显然知情,而且不是一家一户买了媳妇,那些媳妇就都能听话?不跑才奇怪。 为了防止买来的女子逃跑,村子也得戒备森严些。 那群衙役也对小荷很放心,连忙道:“郡主娘娘,这人都救走了,咱们快回京如何?” 红尘若有所思,眨了眨眼:“那这个村子怎么办?” 几个衙役愣了下。 红尘摇了摇头:“不能如何,村民们买人没什么,又法不责众的,难道都能杀了?最多训斥一顿也就是了。” 真要屠杀村民,皇帝的名声还要不要? 众人沉默。 “至少曹婆子必死无疑,那一伙儿拐子也尽数会被诛杀。” 衙役们见这种事,也见得多了,有一点儿感慨,也不太当回事儿。 “郡主娘娘想开些。” 这时,外面传来一阵笑闹声。 “哎哟哎哟,这不是花子,怎么着,又上山去采野菜,采蘑菇?冬天了,还有野菜么?” 院子里就有人懒洋洋地喊:“怎么着,又想女人了?拿两斤酒来,就带回去一宿。” “就花子这德性,也值个两斤?给你个半斤就不错了。” “这个老抠,半斤就半斤,赶紧拿来。” 小严猛地推开窗户,眼看着那个女人僵硬地站在阴暗的角落里,双目喷火,冷笑。 “谁能想得开?” 红尘却是很温和地一笑,低声道:“我想得开,老天爷早在惩罚他们,有时候活着比死了难受。” 几个衙役浑身发冷。 曹婆子讪讪道:“再等一会儿便是给地窖里送吃食的时候,怕是那三个姑娘逃跑,该被发现了。” 红尘点头:“你出去吧,要想通风报信我也不拦着你,反正那帮混蛋也没本事伤了我们分毫,只是可惜了你那细皮嫩肉的小孙子。” 曹婆子咬破了嘴唇,见她似笑非笑的模样,心里一丁点儿反抗的念头也没了,老老实实地离开。 目送她出去,小严猛地攥拳:“这婆子最后就是死,也有念想,可那些被她拐了的人呢?我不甘心!” 红尘拉住小严的手:“既然我们小严要了结掉这一切,总要让你甘心才行。” 她叹了口气:“我学诸般玄术,第一课都是一件事,施术务求谨慎,害人者,必遭横祸,我这一次,是救人,可不是害人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六章 笑声 一群衙役面面相觑,都不知道红尘什么意思。 红尘笑了笑,也不解释,进了屋拿了一堆零零碎碎的法器出来,衙役们一开始还没什么感觉,可等她把东西摆放在桌子上,又点了一张符,忽然就感觉到天色好像昏暗了些许。 似乎起了雾。 红尘也隔着窗户,看了一眼天,吐出口气笑道:“果然如此。我就说这村子里男人多病不正常,原来此地真有地宫,有诗人云,草隐月崖垂凤尾,风生阴、穴带龙腥……这里的地洞却厉害得多,属性极阴,且还很特别,容易致使人生病,对男子尤其不好,就是女人待得久了,也要身体寒凉。” 她想了想,也有点儿惊奇。 按说这样的风水环境下,女子不该容易生育,可村里到没有这等隐患,也是奇怪。 不过对于风水,她自己也是一知半解的,能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就算不错,好用就行了,不必多考虑。 “总之这地方很有一点儿意思,可以好好玩一玩。” 曹婆子正在外面和那几个拐子说话,心不在焉的,忽然激灵一下,打了个冷战,心里发毛。 她这些年来,危机感很准确,从来没错过,所以好几次都平平安安躲过劫难。 “这回的危机感未免来得太晚了一点儿。” 曹婆子心里叹气。 要是知道这一遭会碰上煞星,她一定早几年就老老实实养老。再也不干这等活计。 “大傻,你去给地下室那几个送点儿饭,别饿死了,饿死了咱们这一遭纯赔钱。” 独眼阿龙摔了摔饭盆,一个长得肥肥大大的小子就应了声,拎着泔水桶晃晃悠悠进地下室去。 曹婆子顿时紧张起来,一颗心扑通扑通的跳,也幸亏她当了几十年的拐子,即便害怕,也没露出破绽。反而坐下来。跟花子一块儿收拾花子从山上采摘的乱七八糟的东西。 独眼龙扯开嘴笑了笑:“花子这女人丑是丑了些,可就是这点儿好,如今够听话,还会主动干活。省心啊。丑有什么。关了灯什么女人还不都一个样,养一样,养出一身膘。再给她洗刷洗刷,村子里哪个光棍都乐意要的。” “她能卖多少银子,还不如留着给咱烧饭,偶尔租出去换两个零花也好。” 其他人都哄笑。 花子目光呆滞,就像没听见似的。 曹婆子一直提心吊胆,耳朵里像堵住了什么,也仿佛听不见他们胡说八道。 时间过得很快。 一帮人吃完了饭,拿着竹签剔牙,曹婆子也没有听到地下室传来什么动静。 大傻也没有回来。 独眼龙是这一伙儿的首领,脑子最灵光,显然也察觉了,皱了皱眉,哼了声:“大傻不会也跟你们学坏了,看见女人就走不动路?那三个可是从京城来的大闺女,卖出去能顶咱们忙活小半年,谁敢给我玩坏了,仔细我掐断你们那东西!” 几个汉子都讪讪道:“瞧阿龙哥说的,咱还不懂这规矩,翻过年,把这三个货出手,分了银子就能去找花魁玩几天,谁会动他们,大傻更没这花花肠子!” “去看看。” 独眼龙翻了个白眼。 立时就又有一个汉子起身去到地下室。 没片刻,下面忽然传来一声怒吼:“他奶奶的,老大,那三个女人跑了!” 独眼龙一愣,猛地站起身,五六个汉子从屋里,外头,各个角落钻出来,随手抓起各类武器,径直冲下去。 就见肥肥胖胖的大傻,口水横流,目光呆滞,咧着嘴嘿嘿嘿嘿地笑。 先前找来的一人,上前踹了一脚,结果让大傻一把搂住大腿,上去就是一口。 “嗷!” 疼的那人差点儿泪奔。 一下子就乱了,独眼龙面色阴沉,冷冷地招呼所有人:“抄家伙,给我四处找!” 曹婆子也跟了过来,四下看了看,脸色不免有异。 独眼龙看了看她,皱眉:“曹大娘有什么发现?” “不是。”曹婆子犹豫了下,迟疑道,“好像门窗都不像是被破坏了的样儿……人是怎么跑的?”她到知道人是小荷救走的,但看到地下室的情况,还是忍不住惊讶。 简直就像,那三个姑娘化成风,自己吹了出去,一点儿痕迹都没有留下。 几个人检查了检查,地下室只有一个天窗,很高,那些女子够不着,他们也要搬东西垫脚,才能去看一看。 小儿臂粗的铁条子封着,结实的很。 至于大门,也没有任何被破坏的痕迹,就算他们忘了关吧,可三个弱女子从大门里出入,难道能不被人发现? 独眼龙可是个仔细的,随时就有两个人,一明一暗,监视着这个地下室。 “今天谁盯梢?” “老孙和二愣子。” 后面两个三十左右的汉子齐齐傻眼,半晌哭丧着脸:“老大,我们真没偷懒!” 因着老大的规矩,他们不能轻易去看那些女人,也是怕监守自盗,但门户肯定守卫得严密。 独眼龙皱眉沉思,想了半天也想不出所以然,气得一跺脚:“行了,先四处去找,让村民都帮忙,找到了咱们请客吃饭,她们三个女人想跑也跑不远。” 这会儿独眼龙可没怀疑曹婆子带来的人,也不至于去怀疑,曹婆子把人放走图什么?难道鬼迷心窍了? 他一招呼,整个村子都动起来。 红尘坐在屋子里,罗娘和小严都很沉默。 三个人也没吃东西。 罗娘是觉得这地方连食物都恶心人,让人不愿意碰。就好像伙食里面浸满了人的血肉。 红尘是根本不敢吃。 叮嘱那些衙役们也不能吃,只吃自家带的干粮就好,衙役到不介意吃点儿肉,喝点儿酒,可既然郡主不允许,那不吃也无妨,大不了啃自己的饼子罢了。 外面动静越来越大。 几个衙役都从门缝里向外看。 现在这地方除了厨房还有一个花子,一个婆子在干活,其他人都出去,空空荡荡。他们感觉也比较轻松些。 临走。独眼龙还叮嘱了他们几句,不许随意离开,也别在村中乱逛。 这地方是独眼龙的地盘,他到不怕一帮外人闹事。几个衙役还奇怪:“律公子那么显眼的人。怎么他们也不问一声。” 因为这会儿律风荷不在。私底下几个人都想出各种借口,什么上茅子呢,喝醉了身体不舒服正陪着女孩子说笑。 他们这帮衙役也清楚。黑道上这帮拐子,要是不想惹事,做生意的就不去看别人家弄回来的货,里面有讲究,只要说律风荷和郡主娘娘在一起,只要对方不想翻脸,就不会去搜查。 没想到人家连问也不问一句,看样子根本就没注意到还有律风荷其人。 “什么眼神儿!” 衙役都有些愤愤不平。 这一路上,虽然小荷寡言少语,但他在那些衙役心中,就是传说中的武林高手,神仙人物,若不是吃公门饭,他们都想纳头便拜,给人家当小弟。 正因为红尘使唤小荷使唤得很顺手,衙役们才对这位郡主娘娘,更是尊重客气,恨不得供起来。 红尘到没注意衙役们的心思,推开窗户,闭上眼,默默听了听,摇了摇头:“真是全村出动!” 小严冷笑。 如果换成几年前的她,现在就一把火烧了村子,让整个山村灰飞烟灭。 花子就站在院子里,抬着头看天,嘴里念念有词,目光还是呆滞,却带了几分诡谲。 红尘顺着她的视线看,半空中什么都没有,只是乌云密布,雾气环绕。 “哎,这地方阴气虽重,魑魅魍魉或许很多,可有理智的鬼怪,却不容易存在。” 什么样的地方,一旦失去平衡,就失去了孕育灵的能力,哪怕是亡灵,在完全一片死地上诞生的可能也不算大。 何况这个世上,亡灵存在本就不太容易,红尘也只是见过寥寥几次,和世上每日死去的人比,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 “既然村子这德性,也不必顾忌什么,造一修罗场给他们瞧瞧,算是给一个教训。” 红尘笑道。 “这是怎么了?都干什么去?” 忽然有个很温柔婉约的声音传过来,花子浑身打了个哆嗦,猛地扭头,脖子差一点儿扭断。 一瞬间,红尘不小心看到花子的眼睛,竟毛骨悚然。 “妍妍来了,女学下了课?咱们大才女怎么这会儿有空回家来看?”刘寡妇正在外面晒衣服,口中笑道。 不多时,一阵脚步声,一个长得秀秀气气,比寻常村姑多出几分书香的女孩子就走过来,她长得面善,属于那种一看就让人有好感的一类。 “不是说三丫病了,我特地告了假,来看看她。” 这个叫妍妍的女子一笑,露出两个小酒窝,斯斯文文的地站在那儿,“三丫的身体如何?” “亏你惦念,哎,她也不知冲撞了甚么,不过这两日好多了,过几天我去找人给她叫叫魂,会好的。” 刘寡妇脸上发愁,嘴里却硬,妍妍也没点破,拎着一兜点心就上刘寡妇家去,到屋里待了一会儿,她就和三丫一块儿出来。 三丫的头被梳好了,脸上的表情也镇定很多,虽然还是有些惊惧,却似乎有一股子狠劲,眼睛里放光。 刘寡妇愣了愣,登时大喜:“三丫,你这是清醒过来,好了,你,你现在没事儿?” “……嗯。” 三丫咬牙,“我不怕,什么都不怕,不做亏心事,怕什么鬼,她们死是因为她们蠢,有好日子不过。非要找不痛快,连儿子都有了,不好好养胎,保不住儿子要她们有什么用,再说,又不是我杀的,她们不来就罢,真来了我就让她们见识见识,马王爷有几只眼!” 刘寡妇听得头晕,可只要女儿没事儿。她就心满意足。哪里还管闺女说的是什么。 妍妍在后面笑。 刘寡妇掐了掐大腿:“妍妍真是好孩子,是福星啊,你一来,咱三丫什么事儿也没了。” “婶子。那我也出去帮帮忙。乡亲们都忙呢。” 三丫一把抓住她的胳膊。执拗道:“我也去。” “行了,一起,真是个孽障。”刘寡妇叹道。 村民们都去。她们孤儿寡母的,也不好例外,“只是都别强出头,跟在后头找找,这山路不好走,万一出点儿事儿可了不得。” 妍妍应了:“要是有人逃跑,往山里去不好走,可能沿着河跑,大家可以分出人沿着河追一追,真让她们跑出去,到了附近的县里就有麻烦。” 这姑娘一脸认真体贴。 刘寡妇点点头:“没事儿,三个女人,饿了有三天多,现在山上不认路的根本找不到半点儿吃的,就是跑出去也是葬身在那帮野牲口的嘴里。” 妍妍叹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悲悯:“哎,这是闹什么,要老老实实的,不光是能留下命,运气好,还能下半辈子吃香喝辣,风风光光。” 三个人跟着大队人马越走越远。 “呕!” 小严捂住嘴。 她不如红尘,还听不太清楚外头的声音,可只听见一点儿,就恶心的要命。 “这是什么人?” 红尘脸上阴沉,使了个眼色,有个衙役出去,没一会儿曹婆子就被叫进来。 “……宋妍,她,她是村东头宋秀才的女儿。” 曹婆子提起这人,心里也有些古怪,“宋秀才不是真秀才,不过读过两日书,认识字,这个也不是他的亲闺女,是买的。” 仔细想了想,她才道,“宋妍七八岁的时候,让她嫡母给卖了,本来说要卖到楼子里去,后来也不知怎么的,拐子动了恻隐之心,就一直带着到了我们村儿,宋秀才一开始是想买个婆娘,结果一见宋妍就觉得投缘,干脆买下来当闺女养,上坪村,宋秀才也是个奇人,别的买媳妇的有,买儿子的有,买闺女的,他是独一号儿。” “我离开的早,也是后来听……别人说,宋妍在上坪挺招人喜欢,懂事儿,能干,宋秀才还把积攒的银子拿去让她读书,要真能读出来,就是村里唯一一个读书的女娃子了,不过她从没有看不起其他人,和大家伙玩的都好,还经常帮忙做事,手脚麻利,特别能言善道,以前有好几次,村子里买来了性子烈的媳妇,别人怎么劝也劝不好,她一去劝,总能劝到那媳妇认命听话,乖乖生儿子,算是上坪村的一大能人。” 红尘:“……” 她一向认为,世上没有人完美无瑕,是人就有人性的缺点,所以她向来待人宽和,只要不是心肠真正坏掉的,她从来都是客客气气,但这一次,根本没正式见面,只是听一个同样满身污点的糟老婆子几句话,红尘就开始厌恶一个人。 她还好,小严双目喷火,很是不可思议:“……难道这什么宋妍,就没有心肝?” 红尘摇了摇头,拉着小严坐下,低声道:“歇会儿,省得没精神看戏。” 说完,她就自己翻出一条毯子,铺在床上躺了下来,小荷不在,铁牛蹲在窗口,一脸的警惕。 不多时,天色渐晚,天更黑了,整个上坪村都被一层浓浓的雾气笼罩,连夕阳都只能模模糊糊地露出一片小角。 红尘轻轻睁开眼,翻身坐起。 铁牛连忙道:“村子里除了几个腿脚不便的老弱妇孺,还有地下室呆着的那个大傻,别人都不在,大傻现在和三岁孩子也没什么不一样,碍不着事儿。” “便宜他了。”红尘微微一笑,“走吧,去看好戏。” 上坪村附近都是山,山虽然不高,却很是陡峭,路也难行。车马只有一条狭窄的小路能走,一旦出现大雨,说不得就要造成塌方,道路断阻。 “你们看,那是什么?” 独眼龙他们路熟,沿着河流,一路上山,找了一个多时辰,就见树杈上挂着一片衣襟,青绿色。很是鲜嫩。只是有些脏了。 “就是其中一个娘们穿的,老大不是说,衣服是蜀锦做的,虽然不是什么上等的贡品。可也贵的很。寻常人家可买不着穿不起。” “快。招呼人沿着这条路找。”独眼龙吐出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汗水,“他奶奶的。这回逮住那三只小虫子,非让她们尝尝厉害不可,哼。” 他刚上山的时候,不小心擦破了胳膊,火辣辣的疼,折腾了这么长时间,气急败坏,也顾不上损坏货物,哪怕能回本就行,先把那三个折腾到死了心,才方便处置。 一人升起篝火,火光映红了天空,不大工夫,后头就乌压压来了一群村民。 他们做这事儿如今积极的很,帮着把逃跑的女眷抓回去,以后村子里再要买个女人什么的,都能平价,且大家习惯了抱团,互相帮忙,村子本来就穷,村民们再不抱团求生,这日子就更艰难了。 一整个村子,或许还能有几个心肠软的,但最多也就是自己对那些被拐来的女人好一些,既不敢替她们通风报信,更不敢去报官,年复一年,也就这样下来。 村民们很快就找到了痕迹,有时候一排脚印,折断的树枝什么的,众人登时跟打了鸡血似的,加快脚步。 三丫冲得最快,都跑到众人前面去。 刘寡妇也在,她到不是为了抓什么人,纯粹是闺女一意孤行,非来不可,她才盯着,有心招呼几声,不让她跑,可三丫不管不顾的,刘寡妇又怕她再犯病,就没敢吱声。 独眼龙到很欣赏。 “行啊,就要这股子劲头,三丫啊,来年龙叔带你出去赚钱,你在这破村子里能得什么好,嫁个人一辈子对着黄土地?还是跟着叔好,够你吃香喝辣。” 刘寡妇气得脸上通红,呸了声:“你个独眼龙,别拐我家闺女,谁说我闺女要在村子里找男人,就这地儿的男人,谁敢要?” 一个个的都是病秧子,女人嫁进来那才是一辈子毁了,她就这一个女儿,将来肯定得让她找一个好人家。 “啊!?” 三丫一路冲,忽然一脚踩空坠落,挥舞着双手努力抓地上的泥土。 其他人也一出溜,赶紧抓住身边的树,稳住身子,都吓得脸色发白。 刘寡妇整个人扑过去,也不知哪里来的力气,抓住女儿的胳膊一提溜,就把提溜起来,搂着三丫滚到后面,瑟瑟发抖,三丫的指甲盖全翻开,鲜血淋漓。 众人这才发现,竟然到了山崖边上,边上还有一滩血。 村民们面面相觑。 独眼龙皱了皱眉,领着一伙人过去,走近一点儿,向山下张望,心里奇怪——这里怎么会是山崖?他记错路了? 不过山里的路复杂的很,到也可能是哪走岔了。 “龙哥,底下,底下……” 底下有三具尸体……明明浓雾环绕,众人竟然看得清清楚楚。 几个拐子齐齐打了个冷颤。 独眼龙的脸色也不好,怒道:“抖什么,站直了,你们平日里没见过死人……该死的!” 他深吸了口气,很是不舒服,“好好的一桩买卖,现在可好,血本无归,血本无归啊!” 其他人牙齿咯嘣嘣:“龙哥,咱不是怕死人!”说着,不敢低头,使劲把脑袋扭到一边去。 独眼龙又叱了几句。他知道这些人怕什么,那三具尸体实在有点儿古怪。 “笑,尸体笑了。” 三丫爬过去,直愣愣地看着下面,声音沙哑,阴测测地喊。 众人都被吓了一跳。 独眼龙更是生气,上去就是一脚,踹在三丫的后背上,刘寡妇连忙爬过去护住,却不敢吱声,她知道独眼龙心狠手辣,更知道什么时候能有点儿傲娇,什么时候必须听话。 村民们却被三丫喊得,忍不住向下看,一看之下,连胆子最大的村民也不得不承认这三具尸体的恐怖。 整个身体都扭曲着,胸口被尖锐的石头,树杈穿透,覆盖了鲜血,红得刺目,脸上毫无痛苦之色,反而带着一丝神秘的微笑,眼睛睁得大大的,直愣愣地盯着人看,任谁一低头,便会和一具尸体对上眼睛。 他们没见过阴曹地府来的索命恶鬼,可这三个的样子,却让人第一时间想到那种东西。 “走。” 独眼龙抿着嘴,一挥手,转头就要走。 这时,众人耳边忽然听见一声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七章 寒意 是从山下传来的。 空荡荡的山谷,毛骨悚然的女人笑。 所有人都忍不住寒颤,猛地转头,盯着山崖下,那声音仿佛还在下面的谷内徘徊流淌。 众人心里害怕,不太敢看,却又忍不住不去看。 “少,少了一具!” 村民们都揉了揉眼睛,随即面孔扭曲——山下那三具尸体,竟然只剩下了两具! “动,动,动……咯吱,咯吱。” 刘寡妇紧紧搂着女儿,话也说不出来,事实上根本不必她说,众人就感觉到阴风阵阵——其中一具尸体,让树杈串起来,像个破烂娃娃一样的尸体,忽然转动脖子,抬了抬头,胳膊一寸一寸地举起,指着村民…… “啊,鬼,鬼啊!” 三丫嗓子里发出一声凄厉的喊声。 很是吓人,可这会儿却没人有力气训斥阻止她了,但凡还能叫出声,已经算得上胆大。 咯吱咯吱。 这一回是众人牙齿紧咬的声响,所有村民背脊发寒,连动也不敢动。 三丫怕到了极限,抓住她身边宋妍的胳膊瑟瑟发抖,宋妍的脸色也泛着青,目光却是冰冷坚韧。 “怕什么,人都不怕,难道还怕鬼!” 她冷笑开口,但说出的每一个字,她自己不知道,别人却听出来,透着一股子的艰涩味。 “谁带着火油……就让她们的尸骨化为灰烬,别怪是什么脏东西。总是怕火的。” 宋妍的声音一点点变得冰冷,再不是以往温柔娇弱的样子,连那些村民,甚至都有一点儿怕她。 其实不只现在,很久以前好些村民就怕宋妍,明明是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子,还是外来的,在村里却很是让人忌惮,不少村妇连那些大老爷们都敢挠一爪子,碰上她却老老实实。连句闲话也不敢多说。从来客客气气。 这时宋妍一开口,众人心里也多少安定了点儿。 独眼龙皱眉,挥挥手,果然有两个兄弟随身带着火油。他们干这等买卖。时常要用上的。不光是火油,院子里里连火药都有好些。 一群人谁也不敢下去,还是村子里有几个眼力好。腕力大的,直接把火油罐子扔下去,砸在尸体附近,独眼龙亲自举起火把,目光微凝,冷声道:“别管哪来的牛鬼蛇神,今天落到你龙爷手上,哪来的回哪儿去,别他奶奶的在爷这儿捣乱。” 他一咬牙,用力一扔。 火苗迸射,一下子就烧着了山下的枯草,尸体也陷入火中,独眼龙吐出口气,冷笑:“鬼又怎样,鬼也要怕恶人!” 那些村民们跟着精神松了松,忍不住瘫倒一地,乱七八糟的,还有几个胆子小些的妇人忍不住念了几声佛。 “走吧。” 独眼龙扭头,看了看天色。 再不走天一黑,万一迷路可不是闹着玩的,现在天冷,晚上要起大风。 刚一转身,轰一声。 众人都吓了一跳,猛地回身——山下面的大火还着着,发出剧烈的爆炸声,可是焚烧了这么久,甚至炸开,那尸体却好像分毫无损,脸上的笑容越发诡异。 忽然,独眼龙脚下,冒出一团绿色的火焰,他也脸色骤变,退后三步,脚下踉跄。 随即一个穿着粉色衣裙的女子从火里蹭一下飞出来,满脸堆笑,浮在半空中,嘴里发出咯咯的笑声,忽然一伸手把自己的眼珠子掏了出来。 独眼龙一哆嗦,终于保持不住稳重的嘴脸,小腹一紧,夹紧了大腿,抖索个不停。 “咯咯咯!咱们玩游戏,慢慢玩!” 那尸体的脸是裂开的,一张嘴,露出一口白牙,声音更是咯吱咯吱,和锯木头一样。 “嗷!” 所有人的腿都发软,吓过头了,到终于能动了,连滚带爬地蒙头就冲走,再也顾不上其他的。 连村民,带独眼龙一伙人,脑子里一片空白,只知道逃跑,逃跑,逃跑…… 半山腰,离村子不远,红尘他们席地而坐,摆着各种拼盘一边吃饭一边向下看。 村子里的食物不能吃,只好用点儿自己带的,还有山里找到的山珍野果之类。 衙役和铁牛他们,野外生存的能力都还不错。 只是,眼巴巴看着一群村民原地绕圈,手舞足蹈,胡言乱语,那感觉,比真看见什么吓人的东西还要古怪。 衙役们浑身发毛,一时间也没有食欲。 罗娘和小严也吃不下去,只顾盯着下面那群村民咬牙切齿的难受了。 红尘的脑子里,好几个玉珏空间的高人都兴致勃勃地出谋划策,专门设计各种鬼怪桥段,好些段子,连她自己都觉得万一要是碰上,说不定会被吓得昏死过去,那帮人却一口气凑出一大堆——可够闲着无聊的。 所有段子用上不可能,只能把不怎么复杂,能利用现有的风水局设计出来的拿出来试一试。 效果嘛,再看! 一边看戏,罗娘忽然道:“那个夏蝉可是真死了?” 红尘怔了下:“怎么又提起她来?” “……” 罗娘想了想,叹气,“不知道,或许是最近总碰上和夏蝉有关的事儿?” 红尘顿时笑起来,摇头道:“别老想她,我也是最近才听说一句话,一个人是什么层次的人,要看她的敌人,夏蝉其人,实在不够档次做我们的敌人。” 罗娘揉了揉眉心。 红尘也有些感叹:“你的敌人若是雄狮,你至少是虎豹,可你的敌人若是只跳蚤,那你也只会沦落成苍蝇蚊子之流。你见过虎豹和苍蝇打架吗?” 小严一直板着脸,这会儿也不觉露出几分笑意,差点儿笑出声来:“还是小姐心宽,好了好了,那人百分之九十已经投胎转世,没准儿就投胎成只苍蝇,还提她作甚,这会儿干正经事儿呢。” 眼前教训教训村民和拐子,才是小严心中的正经事,虽然这群人比夏蝉还不如。但他们造孽之重。却远甚于她。 红尘一笑,拉着罗娘她们俩,把最后两块儿点心塞进这两只的嘴里,站起身招呼一声。一群人向右边挪动了一下位置。 那边正好有一片林子挡着。看得不是很清楚。 她就从怀里取出一个怪模怪样的种子。埋在土地里,种子飞快地发芽抽枝长大开出大片的牡丹花。 那些衙役简直要看傻了,脑子里凌乱的很——这位郡主娘娘一定不缺钱。永安城牡丹花很贵,寻常人一年的花用,才能买一盆不怎么样的,真正好花,价值千金! 红尘轻描淡写地把其中一朵红似火的花朵摘下来,半空中立时浮现出一片光影,不远处那些村民和独眼龙,就凭空出现在光影里,连喘息声也清清楚楚。 衙役登时闭嘴,把要说的话吞回去。 人家郡主娘娘……有神仙手段呢! 村民们跟着独眼龙,只顾着一路狂奔,脑子里什么都不敢想,只知道拼命地逃跑。 也不知过了多久,火把灭了。 “啊!” 黑暗骤然降临,所有人都感觉到阴森森的寒意。 “不,不行了!” 好些人呼哧呼哧,趴在地上,再也起不来。 还有的一回过神,抱着树,目光呆滞,脑子缺氧,眼前一阵一阵发黑。 本来天色就晚,这下子连前路都看不到。 “这是哪儿?咱们好像走错路了,一直在原地打转吧!” 众人仔细一看,刚才没注意,这时才发现,他们根本就没走到通往村子的正路上去! “天啊!” 独眼龙那些人还好,力气大,跑得快,体力也足些,村民们里面,男人孱弱,女人也不算健康,跑到现在,个个气喘吁吁,快要上不来气。 曹婆子的牙也咯咯的响。 她一阵一阵的想吐,却吐不出,又咽不回去,心里也害怕的厉害——难道,真有鬼?那三个姑娘不是被救走了?难道没有走成? 一想起红尘,她也觉得,或许是红尘搞鬼,但刚才的场景,真的是人能做得出来吗? 就算是红尘做的,恐怕也真正招来了鬼怪! 她年纪大了,其实信佛,越想越怕,闭着眼默念:我改邪归正,我已经改邪归正了,别来找我! 可是这心里还是虚得厉害! “不会,不会是鬼打墙?” 其中几个村民瑟瑟发抖。 独眼龙阴沉着脸没说话。 宋妍猛地站起身,厉声道:“怕什么,你们难道没见过鬼打墙!”说着,她从怀里掏出一个罗盘举起来仔细一看,皱眉道,“我们是走得晕头转向了,跟我走!” 一行人本能地互相搀扶,勉强站起身,跟着宋妍慢慢走,走了没一会儿,果然看到通往村子的山路。 “呜呜呜,哇!” 有几个女人刚才担惊受怕的时候不敢,此时看见希望,却一下子受不住,哭出声。 其中一个中年妇人一把捂住女儿的嘴,嚷嚷道,“哭什么,咱们,咱们又没害人,问心无愧,就是有脏东西,也找不到咱们头上!” 她一喊,众人都愣了愣。 不多时,就有好几个人吵吵,都说自己无辜。 “人又不是我害死的,独眼龙折腾出来的事儿,我怕什么,我不用怕!” “就是,我也老老实实,没惹出祸。”刘寡妇翻了个白眼,“我们孤儿寡妇过日子,平日里还会给那些可怜女人送些吃喝,她们就是做了鬼,也要记我们的好才是。” 几个村子里的男人也吵吵。 其中一个脸上长了一块儿黑色胎记的,四十多岁的丑陋男人,从腰里解下袋子,喝了口酒。“我更不用怕,那三个女人我连见都没见过,我怕什么!” 独眼龙皱眉,冷笑,瞥了这人一眼:“大彪子,据我所知,你上一个媳妇,就是让你一脚给踹死的,一尸两命。” 三丫看了这个大彪子一眼,低下头没吱声。目中却露出几分恐惧的神色。 曹婆子也看他。 大彪子一转脸。看向曹婆子,咧开嘴一乐:“再说了,我姐这不在呢!就是有什么脏东西要找,也得找她!” 曹婆子板着脸没说话。 从小到大。曹婆子已经习惯替曹彪做一切事儿。光是媳妇。没有跑成,跟着他过了几年日子的,这么长时间就給他找了四个。 别看一开始的凑合。可后面的这些都是特别漂亮的好女人,上一个弄来的时候才十七岁,长得像仙女,没几年就变成了村里人口中的疯女人,疯婆子,瘦鬼,谁还想得起她当初那青葱一般的模样。 村民们都说,那疯女人逃跑不成,让曹彪一脚踢死,尸骨也没埋,卷起来扔山里了。 扔到哪儿了? 那人还怀着孩子! 曹婆子以前从来都觉得,给弟弟塞一个女人过去,让他有人照顾,自己就完成任务,没了也不要紧,再找一个就是,从不愧疚,可最近她落了难,也不知为何竟从心底深处升起一丝戾气,恨不得杀了这个曹彪! 曹彪死了,她这些年的罪过也会跟着消失吧,毕竟,曹彪才是罪魁祸首,要不是为了这个弟弟,她哪里会变成今天这样神憎鬼厌的模样! 也不知道怎么开始的,这帮村民你一言我一语,心中居然都鼓起勇气,谁也不再特别害怕,还嘲笑对方,说刚才就不该乱跑,反正那些鬼找不到他们头上。 似乎他们个个都无辜的很。 红尘一伸手把凋零的大牡丹花揉碎,半空光影闪了下,消失。 小严的嘴唇发青:“……无耻之极!” 果然是无耻,越是这等厚颜无耻之人,自私自利,只顾着自己,越不好对付。 “走吧,回村子慢慢玩。” 红尘摇了摇头,时间仓促,她布置的手段还是简单了些,那些村民要果然镇定下来,那点虚幻的手段就不太好用。 而且,宋妍虽然不怎么懂那些玄门手段,但她既然在女学读过书,又会用罗盘,那种粗糙的鬼打墙之类,还真不管用。 就是普通人,阳气旺盛的,只要镇定自若也能破除很多障眼法,他们人数又多。 不过不要紧,慢慢来,虚幻的不成,还有更有趣儿的。 红尘扫了那边一眼,勾了勾唇角:“别着急,我们回去睡一觉,明天造成正好能接着看戏。” 罗娘失笑:“小姐可比以前显活泼。” 过去她们家小姐总有一种压抑的感觉,不像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更成熟稳重些,只是姐妹们都一样,衰老十岁似的,她也就不大注意,不过最近一段时日,到有了一点儿些微的改变,小姐平日里也稳重,却会忽然做一点儿很可爱的小女孩儿才会做的事儿。 就像今日,她整治那帮人渣如此兴致勃勃,换了以前,恐怕不会,她会更倾向于干净利落的处置方式,即便衙门那边可能因为法不责众,不处理村民,她也会想法子给村民们一个审判。 呃,好像现在这种,也叫审判吧! ………… 曹彪这一伙儿人,慢吞吞,戒备地向村子里走去,终于看见了村中的火光,心中狂喜。 就连腹中忽然而生的异样,他们也没注意到,宋妍到是注意了,捂住肚子,皱眉道:“看来是饿了。” “回去大吃一顿。” 独眼龙精神振作了下,努力把刚才看到的那些恐怖尸体抛在脑后。 其他人同样不愿意多想。 他们这等人,坏事做尽,当然怕报应,可又惯于推卸责任,信奉人不为己天诛地灭,觉得天底下所有人都是黑的,自己这点儿黑完全不是问题,有报应也先报应别人,那些鬼怪当然也不会那么小气,专门盯着自个儿! 大家努力往村子里走,村子已经能看得见。路也熟悉,本来应该很顺利地走回去。 哐当! 宋妍脚下打滑,摔了一跤,撞掉了一颗门牙,鼻子酸痛,眼泪哗啦啦就流下来。 其他人根本就麻木了,不动声色地拽她起身,继续走。 这一路上,你摔跤,我撞树。掉下山坡两次。忽然遇见一群狼过路不得不藏起来一次,不小心捅了个马蜂窝,被马蜂追得四下乱跑,跑得偏离正经山路一回…… 仿佛所有人的运气。在今天降到了最低。 等到他们终于辛辛苦苦奔回村子。天已经大亮。独眼龙甚至忘了吃饭,忘了洗澡,忘了重新鼓舞士气。计划明年再战,就直接闷屋里去睡觉。 其他村民也一个个瘫在床上,动也动不得一下了,到也有好处,人累的极限,害怕的情绪似乎也要麻木些,哪怕噩梦连连的,大部分都迷迷糊糊地睡了。 迷迷糊糊中,宋妍把被子盖过头,用力要紧牙关——什么鬼怪! 即便是鬼怪,也别想来破坏她的生活。 深吸了口气,宋妍觉得自己睡着了,只是身体越来越沉重,仿佛被什么东西压住了一样,不一会儿,小腹剧痛,就好像有东西往她肚子里一点一点儿地钻。 不知过了多久,又是撕心裂肺的痛传来,只一瞬间而已,宋妍就满头大汗,猛地睁开眼,痛处渐渐淡去,迷惘地四下看了一眼。 屋子里还是那般阴暗。 缺了一角的白瓷碗里,隔着温热的水,就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宋秀才别的不好,温柔细心却不像是寻常的村夫。 宋妍目光闪了闪,不屑地笑了下,当初耍心机给那人当女儿,为的还不就是这份与众不同。 她漫不经心地一抬头,愣了愣,脸色大变,忽然伸手去摸自己的小腹,摸了三次——小腹还是鼓着的,而且肉眼可见,见风就长。 “啊啊啊!” 她大了肚子! 虽然她一声惊呼。 村子里不间断地发出惊呼,男的,女的,整个村子都炸了锅。 红尘她们却是正好爬起来喝茶吃点心。 打开窗户,就看见独眼龙惊慌失措地抱着大肚子冲出门去,其他人也冲出去。 村子里全乱了,一个村子里,男女老少,所有人都挺着大肚子。 “怎么回事儿?” “这是怎么回事儿!” 曹婆子也懵了,完全不知道如何是好,用力捶了自己的肚子一下,浑身发抖。 女人们好歹还能理智一些。 那些男人却个个脸色灰败。 “这是得了什么病不成?” 大家不相信自己怀孕了,就算怀孕,也没可能一夜之间肚子变得这么大才是! 村子里有懂医术的,轮番看过,犹犹豫豫半天,还是哭丧着脸,只能说一句话——全村都是临产的妇人……男人? 村民当然不信,有几个发了疯,拼命打自己的肚子,打了两下,肚子剧痛,疼得七尺大汉在地上翻来覆去地打滚,哀嚎声冲天而起,整个村子都听得浑身发抖。 其中一个汉子,鲜血流了一地,竟然流出来一个成型的男婴,是个男孩儿。 所有人都惊呆! 宋妍浑身发抖,脸色雪白:“不,不行!红花,给我药,给我药!”她自己也懂一点儿药,冲进土郎中家四处翻找,翻出红花来,吓得那土郎中顾不得自己的肚子,连忙去阻止:“不能乱吃,会死人的,我给你配药,给你配!” 显然村子里的村民再不乐意相信,他们也得有七八分相信自己是……真怀了孕! “到底怎么回事儿!” 独眼龙这帮拐子再镇定自若,遇见这等事,也要发毛,大部分村民还在犹豫,不敢行动,宋妍一口就吞了药,药量很大,随即腹痛不止,也下来一个孩子,是个女婴。 “呜呜。” 她死命咬牙强忍,目光阴狠。 那股子劲头,独眼龙看了也倒抽一口冷气。 可下一秒,她耳边就听见嘻嘻哈哈的一声笑,肚子见风再长,又鼓了起来,伴随着强烈的痛处。 疼的宋妍满地打滚,脸上又是灰尘,又是泥土,再也不是那副清高柔美的表情。 “啊啊,哇哇哇!” 她忍不住痛哭,“为什么,为什么,我不能有孩子,我马上就能,马上就能……” 她很快就能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了。 三丫呆呆地立在一边,也挺着一个大肚子,忽然咯咯地笑了两声,满脸疯狂。 “原来被逼怀孕是这个样子……是我跟疯女人说,自己生了孩子,就得为了那孩子负责,就得当个好娘亲,孩子无辜……好一个无辜!哈哈哈哈哈!” 她嘶声裂肺地喊。 所有的村民们都感觉到一阵寒意逼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五十八章 报应 这时,忽然有一人生产,竟然还是个男人,嘶声裂肺地疼了整整三个时辰,终于生下一个孩子,他还没松口气,肚子竟有一次鼓了起来…… “不!” 这人猛地冲出去,一头撞在墙上,满头鲜血,要不是浑身无力,他这一下必死无疑。 村民们打了个哆嗦。 “难道……难道我们要接连不断地生孩子?是鬼,一定是见了鬼!” 不只是这些村民,从头到尾看戏看到现在,衙役,罗娘和小严,他们也蒙住,忍不住哆嗦。 “小姐?” 红尘呲了呲牙,同样有点儿不舒服,连忙关好窗户,又随手折断了花,“别看了,唔,还真怪吓人的。” “小姐?” 罗娘脸上发白,难道这是她们家小姐的手段。 红尘挠了挠头:“哈,差不多,事情顺利今天就能回家。” 她很长时间没休息过了。 还有,她一直打算好,要给罗娘她们置办产业,现在有的那点儿庄子,店铺哪里够用,说实话,她是盼着这些女子们还能有好姻缘,希望她们能有好人来爱,忘了是玉珏空间里哪位小清新说的,说女人一生若不能肆无忌惮地爱上一次,哪怕生活再精彩,到老,到红颜变枯骨的那一刻,也多会遗憾。 “红颜变枯骨吗?” 红尘想,她上一辈子没来得及变什么枯骨,也没得到什么爱情。遗憾是有,好像和爱无关。 只是她的人生没有参考价值,还是听听人家小清新的说法为好。 听了之后…… “天上白玉京,十二楼五城。仙人抚我顶,结发受长生……”听得多了,她居然有一点儿想长生。 “天下这么大,时间如此有限,我的一生又能看多少山,多少水,多少人!” 红尘莞尔一笑。听说有些灵师修炼有成活了二百多岁。更重要的是。直到死也是鹤发童颜,身体健康,精力旺盛。 上辈子她可怜巴巴地被困在后院,为了拥有一个真正的家。把所有的精力都耗费干净。还落了那样的下场。这辈子她竟有资格去挑战一下修行这种高端的难题。 外面鬼哭狼嚎,村民们几乎要崩溃,红尘让罗娘去打来水。慢条斯理地洗了把脸。 东西就不吃了。 红尘觉得虽然在村子里,不吃村子的饭,可她们老是在吃吃吃,这回了京城,还不得胖哥三斤五斤的。 她到还好,罗娘几个入学要是形体方面不过关,先生们还不知会想出什么法子整治。 别看身在女学,那些先生一个个的都提倡女儿不能太注重容貌,要有与男人们比较的雄心壮志,可实际上,总爱在容貌气质方面吹毛求疵。 京城女学的学生,但凡拿出去,不光才学要胜男人一头,还要有倾城之姿。 这时,曹婆子受不了,扑倒在他们门口,嚎啕大哭:“小姐,小姐救命,救救我!” “走吧。” 红尘收拾齐整,出了门也不看她,慢慢悠悠走到那一群倒在地上,床上,各种地方叫唤的村民面前,四下看了看,正好看见宋妍面色如土地抱膝蹲坐在一棵树下,便走过去,莞尔一笑。 宋妍猛地抬头。 红尘拢了拢头发:“我听说是你说的,因为被拐来的女子生下孩子,为了孩子着想也不能逃跑,就要一辈子为孩子奉献,留在这等地狱?” 宋妍嘴唇动了动,终究没说话。 三丫坐在一边,瑟瑟发抖,脸上雪白,连看都不敢看她自己的肚子一眼。 红尘叹了口气,慢慢在村子里走了一圈。 独眼龙见她平平常常地走着,铁牛和一帮衙役老老实实跟在她身后,隐隐约约觉得哪里不对。 他本是个机警的,只是曹婆子做这一行当,那是做了整整一辈子,在行里也属于人面熟,资历深的老人,他还得叫人家一声师叔,再怎么也不会怀疑曹婆子去。 可现在,他心里一咯噔,这女人莫不是官府派来的……到还不至于以为曹婆子在耍他,但女人老了,也许老眼昏花。 “你,你什么人!快,给我抓住他!” 独眼龙挣扎着扑过去。 铁牛都没动手,只稍稍挪了挪位置,一只脚就踩在他的后背上,憨态十足地揉了揉头发:“小姐这边走,别挨着,脏!” 独眼龙眼里喷火。 其他拐子也吓了一大跳,奈何眼下的情形,独眼龙也好,他那帮伙计也罢,哪里还有力气想别的? 红尘失笑,挑了挑眉:“我问清楚了,这个村子三十年来,买来拐来的女人,还有小孩子超过百人,小孩子也就罢了,女人死的更是只剩下寥寥。” 她叹了口气,略有些悲伤,“还有些虽是还有命在,也是被买来拐来骗来,却沦落成恶魔,变成魔鬼的帮凶,也不算活着。” 宋妍瞪着她,咬牙:“关你屁事!就你这种小毛孩子,想生都生不出儿子来,还知道人家生了孩子的是什么滋味!” 三丫缩了缩头。 宋妍读了女学,在村子里是出名的斯文人,大家都差不多忘记,她也曾各种骂人的脏话随口就出,骂人的本事,并不比寻常的村妇差多少。 红尘哭笑不得:“天下人管天下事,要是连这等不平事也不管,还能称为人吗?算了,我和你这种人说有什么用,你就慢慢享受享受那些可怜的女人,被迫生孩子,动不动就一尸两命的滋味好了。” 话音未落,宋妍脸色骤变,倒在地上。鲜血横流,凄厉地喊了一嗓子。 所有的恶言恶语,全都变成哀嚎。 整个村子,哀嚎声越来越大。 不远处,花子手里拿了把菜刀,一步一步地走在血腥中,抬起头,露出被蓬乱的头发掩盖的,苍白如纸,干瘦如柴的脸。她的表情。就连不敬天地,不怕鬼神的拐子们见了,也忍不住寒颤。 她笑眯眯地举起手,一刀劈在独眼龙的脸上。血肉横飞。眼前一片红。 铁牛都愣住。等她劈第二刀,才上前轻轻敲击她的后颈,让她倒了下去。 至于哀嚎的独眼龙……根本没理会! 这个花子的精神不正常了。要是不让她昏过去,恐怕一刺激,整个人就真完了。 虽然现在看,她的情况同样糟糕。 小严忍不住拉着红尘退后几步。 罗娘脸色也不太好:“小姐仔细莫要脏了眼睛!” 至于那些衙役,一开始是愣了,这会儿也回过神,脸色都大变,根本顾不上怕这个村子是不是招惹了什么邪祟,蜂拥而上,把红尘给护在后头,恨不得捂住她的眼睛把人弄走。 那可是郡主娘娘! 还是云英未嫁的郡主娘娘。 红尘到是丝毫也不在意,走过去,半弯下腰,冲半死不活的独眼龙道:“你们造孽太多,报应来了,好好享受。” 三丫满脸的惊惧,泪水滴滴答答地落下来。 小严看着她,一点儿都不同情。 这些日子,她也跟着红尘听了不少村子里的事儿,三丫本来明里暗里地帮那些外面拐来的女子,女子都很感激,有一个想逃走,临走还跟她道谢。 没想到就是这一次放下戒心,便让三丫出卖,被买她的曹彪给抓了回去。 曹彪因为长得丑,又有那么一个姐姐,小时候压迫姐姐就压迫惯了,对女人比对牲口还狠毒,根本就不把买来的媳妇当成人,有一点儿不舒坦,动辄打骂。 那女子,很快就被折磨致死。 三丫即便后来也觉得哪里不对,可她依旧罪孽深重。 红尘抬头看了看天,吐出口气:“快结束了,我们走。” 她一转头,让铁牛把花子带着,扭头高声喊:“想走快走!” 一整个村子里,总有那么几个男女并没有出事儿。 零零散散,偷偷摸摸钻出来四五个人,后面还有一群小孩子哇哇大哭。红尘看了一眼,也没管孩子们,只是随手燃了一张符,轻轻一吹,粉尘飘出去,在那些孩子的额头上沾了一点儿,一群娃娃立时就收了声,揉了揉眼睛,歪歪扭扭地睡了过去。 昨晚一切,她就和早就迫不及待的那些衙役一起,迅速离开,前脚才出村子,整个村庄就让一团黑雾围困。 凄厉的惨叫,冲天而起。 红尘他们上了马车,沿着小荷留下的记号,迅速飞奔而去,走了片刻,花子忽然醒过来,挣扎着推开车窗,回头看去,后面火光冲天。 红尘声音略有些低哑:“他们遭报应了。” “……报应!” 花子哈哈大笑,笑声越来越大,面上的表情狰狞。 这是她第一次开口说话。 她的声音竟然一点儿都不难听。 红尘叹了口气。 走了许久,小荷就迎面而来,骑着一匹劣马,后面还跟着不少衙役。 铁牛瓮声瓮气地说:“你们慢慢赶过去,不用着急。” 那些衙役闻声就放慢了速度。 世人就没有一个不恨拐子,这些年拐子猖獗,官府的人也咬牙切齿,只要自家地盘出一伙拐子,所有人都不得安生。 现在居然捞到贼窝,可是大功一件,如今红尘说什么,他们一准儿高高兴兴地听了。 独眼龙那群人罪证确凿,肯定要砍头的,事实上,估计他们死了到还好些。 官差赶到山村时,所有人都惊呆。 就是他们本身厌恶这些村民和拐子,看到当前的状况,也毛骨悚然。 整个村子被大火夷为平地。 房屋焦黑。 不少人都是焦黑的,嘴里却还在**,大部分已经神志不清。眼前好像看到无数恐怖的恶鬼在啃噬他们的身体。 很多人捂住肚子大声喊,非说自己要打掉肚子里的孽种鬼胎……这么喊的人中,不少都是男人。 地上到处是血,这帮人也遍体鳞伤,但……鬼胎什么的,都糊涂了吧。 到是一个差役忽然想起一件事,浑身一抖,差点儿趴下:“我记得二十年前,也遇见过这等事,那时候我还当差。是我爹跟我说的。县里出了一桩灭门惨案,一户人家,上到八十老太爷,下到十几岁的孙女。死了十六口人。只剩下两个五岁的孩子。死得不明不白,孩子们一口咬定,说他们太爷爷大了肚子。喝红花喝死的,其他人也是,官府只当孩子被吓坏了,也没当回事儿。后来却碰上一个游历的灵师,说那户人家造孽太深,害死了很多孕妇,这才导致此劫,当时的县太爷为此还特意做了一场法事超度来着。” 听他这么一说,衙役们都有点儿不敢呆了。 “……这事真邪性,要是一个人看错了,犯糊涂还好说,这一个村子所有人都犯糊涂,不对劲儿啊!” 一群衙役赶紧找大夫过来收拾残局,动作麻利,谁也不敢再多呆。 只是县里来的大夫一看,就摇了头。 “这帮村民的身体都不很好,失血过多的怕活不成,剩下的就是救回来,怕是之后也要百病缠身。” “后面的事儿,我们可管不了,能救的,救他们一条命吧。” 官差叹气。 好些村民连呼喊的力气也没有,恨不得立时死了,却没有勇气自杀。 独眼龙那帮拐子都被抓起来审问,也许是精神崩溃,这帮人也失去以往的死硬,一开口什么都说。 不光是他们这些人,多年来拐卖的女人孩子成百上千,别的团伙同样不少,这些拐子,有人负责拐卖,有人负责牵桥搭线,有人负责送货,分工合作,还很分明。 而且他们失了手,对方的反应也会很快,不过这次例外,老巢让人端得彻底,地方又隐秘,消息很难传出去,衙门此时此刻办事儿迅速的很,连年也不肯过,派出去一大堆官差扫平了三个挖出来的窝点,一口气救回三十多个女子和孩子。 衙门这一回算扬眉吐气,立下大功,别的不说,今年的考评一定极好。 尤其是这里面还有一位郡主娘娘的功劳,说不定会直达天庭,县太爷可是高兴坏了。 独眼龙一行人的价值被挖掘干净,都判了死刑,只是他们中好几个,没熬到秋后处决,人就活生生疼死在大牢里。 至于其它村民,官府到没做处置。 但一场大火过后,什么也没剩下,好些人还是很惊恐,莫名感到剧痛,有好心的大夫不要钱给他们看,也看不好,接二连三地死了好些,弄得本地连棺材都有点儿不够用。 不过,老天似乎没有赶尽杀绝,有一小部分村民活了下来,可惜失去家园,身体虚弱,不会做任何营生,就是有儿女,也都不愿意养活老而无用的爹娘,愿意养的根本养不起。 他们唯有乞讨过活,能讨到一口吃的,就勉强多活些日子,讨不到,只能沦落到和野狗抢食,然后在某一个寒冷的冬日,于说不清楚的悔恨中冻死街头。 宋妍和三丫都没死,只是三丫被熏坏了嗓子,宋妍一张脸让火燎了一下子,毁了容。 三丫她娘也活了下来,为了她娘亲,她就努力做些零活儿,一年衰老了十几岁,却总算活着。 宋妍却疯了,没半年,三丫收敛了她的尸体,也就是随意地找了块儿荒山把人埋好,一开始三丫的身体还行,逢年过节的都去看看她,给一些残羹冷炙,后来四处奔波,渐渐也就没了音信。 其实,她这样的结果,已经是很不错。 红尘他们见事情算了结,也没盯到底,小严终究还是没有找到当初拐走她的拐子。 那时候她太小太小,又倒手了好几次,哪怕追问当时和她一同被拐的那个男人,也没问出什么,那人是一问三不知,回忆过去,也只能想起鞭打。痛殴,寒冷,饥饿,他一点儿都不觉得自己变成拐子有什么不对。 “不做拐子,我还能做什么?” 小严只听了这一句话,就什么都不肯再问,一路坐在马车里,安安静静的。 红尘却比较喜欢她这种安静,和以前的闷不同,以前她闷在那儿。任谁坐在她身边。都能察觉一股子冷硬的,死寂的气氛,现在却只是安安静静。 也许回去再让她和那小进士处一处。 二十五岁的进士,没娶过妻。又不是只会死读书的。还能一个人把破败的家业撑起来。撑到没饿着他老娘和妹子,自己照样读书,这人有点儿意思。 只要没藏什么坏心眼。瞧着可比王越好一千倍。 红尘眨了眨眼,苦笑——其实不能怪她只会拿王越来对比,她上辈子只王越一个男人,还能和谁比? 一路回到京城。 红尘人还没回去,名声已经传入京。 满京城的人都对她赞不绝口,别的不说,这郡主娘娘义擒拐子,活人无数的段子,那是屡禁不止,连官府那边也睁只眼闭只眼,觉得不至于算他们冲撞郡主,毕竟说的都是好话。 “累!” 一回郡主府,小严就抱住休休,连拉带拽地拽回自己院子里,给它洗澡。 罗娘,小严,还有其他姑娘们都住在同一个大院名曰‘明月’,很阔朗,有一荷花池,遍地种着鲜花,算是整个郡主府最雅致的一处,此地本是王府旧地,但因为那位老王爷林通则乃是天下闻名的林无敌,只认为自己是武将,弄得王府也像武将的宅子。 如今翻修,到底还是没改了本来的框架,到是有些地方让天机那些人收拾的更像战场,没点儿本事进去就出不来。 例如半地下的库房。 本只是普通的地窖库房而已,现在连红尘走在里面,有玉珏空间里无数大能示警,也是提心吊胆的。 红尘都开始觉得她这宅子有点儿见不得人,奈何她处置不当,试了几次,次次有惊无险,弄得林旭派来的天机高手万分郁闷,更是可着劲折腾,更把难度从七分提升到十三分,还是林旭一看不好,紧急叫停,这才没把红尘好好一座郡主府,给改造成堡垒。 “小荷,过来。” 罗娘她们都回去休息。 红尘一看林师兄又不在,就拎着小荷过去,找太医来给他检查身体。 小荷翩翩落在一丛茂密的茉莉花丛中,抬着头,做出一副认真思考的模样,假装听不到红尘说话。 红尘一跺脚,小荷登时踉跄,本能地飞身而起,扑过来落在她身边,正好让她拽住胳膊。 那一丛茉莉花得意地扭动了扭动,又密密麻麻地合在一处,变成很乖巧可爱的漂亮观赏花卉了。 小荷:“……” “麻烦钱太医。” 红尘笑眯眯的。 钱太医是太医院的一个中年大夫,在皇帝妃子面前不算得用,红尘却喜欢用他。 反正只要人家医术好就行,至于会不会交际,能不能让太医院其他太医喜欢,好有找到机会出人头地,那都不重要。 钱太医的医术就够好,不只是红尘知道,京城里好些人家都清楚,他对医术有几分痴,治好了不少疑难杂症,就是因为性子的缘故,名声总传不到皇帝耳朵里去。 要说这看病,还是就是要太医出马,林旭也承认,外面传得神乎其神的所谓神医,真不一定能和太医比。 为什么好些医术高明的大夫,那是一门心思要钻进太医院去,还不是为了皇家的资源? 皇帝想要什么医书,一句话就能填满整个书房,在外头想找本传世的好医书,那可难如登天。 别说什么经验不经验的,能入太医院的,谁能缺少经验,再说,大周的太医如今又不会被禁止在外头行医,自从有过几次灾区疫情,皇帝派太医带着医官去治病,弄回来万民书后,那位万岁爷就很鼓励那帮太医出去磨练医术。 像钱太医这样的算是彻底解放,总算不用只能看看太监宫女的小毛病解馋,他是既能阅读到自己心爱的医书,也能找到机会接私活儿,磨练医术,见识各种病例。 对小荷这个例子,他可是好奇的不行,一听说人都死了七天,愣是又给救活过来,就精神抖擞,再一诊脉,他也的确本事,愣是诊断出他曾虚耗过度,濒临死亡,就更不可思议。 要不是红尘站在那儿,笑眯眯的,却带着十足压迫力,他恐怕都有心把小荷拆成碎片,慢慢研究。 “嗯,他的身体还是要养一养,我开个食补的方子,喝几次再看……” 红尘点点头,认认真真地和钱太医讨论方子,正说得热闹,罗娘过来低声报了一句:“小姐,峰郡王家的三小姐来了有小半个时辰,您还要见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章 泼 “到了。@頂@点@小@说,23” 翔芳楼名字不怎么样,地方也不怎么样。 红墙绿瓦,却很俗气。 名字里有一个‘楼’字,实际上哪里是什么楼,门脸也不大,尤其是对比南面的春熙酒楼,那完全是猛虎和蚂蚁的差别,差太远,门窗斑驳,一看就很不干净,大门口空空荡荡,连辆马车也无。 红尘她们停了车,下来张望了下,周围的行人还颇为惊奇地瞟了她们一眼。 罗娘凑过来低声道:“这里卖的点心特别贵,而且难吃,味道古怪的很,好好的点心不做成甜味的,偏偏要做成苦味,上个月甚至闹到衙门去,好像是有人说他们的点心有毒,死了好几个吃点心的客人,不过衙门那边去查过,点心除了难吃,没有别的毒素,就没查封这家点心铺子。” “我只奇怪……为什么还能开门?” 红尘脸上露出几分诧异。 在京城,还是朱雀街上,这么好的地段,一旦生意不好,很容易让人挤兑走,有不知多少达官显贵的亲眷等着要店铺,像这种门可罗雀,甚至还招惹官非的店铺,早该关门大吉。 “……也许皇后娘娘爱吃?” 小严耸了耸肩。 红尘:…… 好吧,这理由最强大,皇后娘娘喜欢吃的东西,哪怕真能连人带畜生一起毒死,那也不要紧了。 想这些无用,买了东西走人。 红尘就领着罗娘她们几个进了门。慢慢踱步进去,到是窗明几净,柜台前没有人,只有一个百无聊懒蹲在地上的老黄狗。 屋子里不光没有客人,连跑堂的也没有。 到是柜台旁边的墙上贴着红纸,红纸配黑字,写着各样点心的价格。 不是按照碟卖,也不是按照斤数卖,人家直接按桌卖。 一桌有一两银子的,三两银子的。还有五两银子的。更贵的,甚至有十两,十五两,甚至还有一百两和五百两的。 要知道。点心和酒菜不同。酒菜加肉加菜加酒水。若是置办一大桌,十几个人吃,三两五两也不是不行。可点心这东西,大部分是两三好友,要一壶茶水,细细品尝,便是因为加糖了,稍微贵一点儿,再做得精致,包装豪华,二三两银子,最多五两银子,便是当贡品也绝对足够。 看看他们这桌子,都是最多能坐四个人的小桌。 那十五两的点心,难道要用麻袋来装? 至于五百两的,他们已经完全无法想象。 红尘:“……” 罗娘四下看了看,先找了个靠窗户的桌子收拾干净,让红尘坐下,又自己动手,从车里拿出自家带的点心,给她摆放整齐,然后就和小严一块儿出去打听翔芳楼的主人来。 好好一家茶楼,点心卖的也贵,偏偏连个招呼客人的都没有,如此怪异,真让人不知该说什么好。 红尘吃自己带的点心,都快吃完了,小严和罗娘都转了三圈,还是没人过来。 “小姐,我去左右问过,那些掌柜们都是一问三不知,而且……眼神都很奇怪。” 罗娘皱眉,一想起那些掌柜看自己的眼神,就觉得哪里很不妥当。 就在红尘打算打道回府,回头再计较,门外蹬蹬蹬几声,进来一小少年。 少年看起来十三四岁,唇红齿白,十分秀气,先是冲到柜台里面,抓了一谢绝进店的牌子挂在门口,又扭头四顾,一见红尘她们,就快步走过来,先是扫了一眼罗娘和小严,略微迟疑,就直接冲红尘问:“喂,我问你,你会洗衣做饭吗?” 红尘一愣,点点头。 铁牛转过身,盯着那少年,有点儿犹豫。 他的任务是让一切危险远离郡主,但这小少年,手臂肌肉松弛,气息不平,身体虚弱,不说他,就是郡主自己一只胳膊也能把人按趴下,好像没必要出手。 那少年上上下下打量红尘,目光一开始很挑剔,看到后头,竟也有几分满意。 “那你伸出手来给我看看。” 红尘眨了眨眼,从善如流,还真伸出手。 她的一双手,纤细修长,手指肚饱满,光泽如玉,肌肤雪白,别说男人,女人看了都忍不住想握在掌心里把玩。 那少年看得吞了口口水:“不像是能干活的,可,可还挺好看,算过了。” “那……你可读书识字?上过女学没有?” 红尘好脾气地笑道:“读过几年书,在阑珊书院上学,被推荐到京城女学,不过没怎么读。” “阑珊?没听过,不过识字就好。” 话里虽然说得很是轻蔑似的,可这少年明显十分意外,像是没想到,红尘居然在书院读过书,书院也不一定比女学难考,可是一个女子读那些正经的书院,给人的感觉总是有些不同寻常。 少年来了兴致,脸色也好些,一本正经地又问了不少问题,像什么有没有照顾老人的经验,会不会伺候人,愿不愿意做粗活,家里有多少个亲戚等等。 反正现在又没事儿做,这少年小嘴巴巴的,让人根本来不及问他是不是店主,做不做买卖,不过看他刚才拎牌子的熟练动作,就算不是店主,也是店里的人。 且看看他要做什么! 难道店里做生意还有些奇怪的规矩! 按说不大可能,但既然是皇后娘娘亲自吩咐她来买东西,这里面就是有点儿古怪,似乎也不是完全不可能的事儿,红尘干脆就慢条斯理地回答他的问题。 问了足足有小半个时辰,那少年终于状似满意。又一抬头,看着红尘的脸,眯了眯眼睛:“我再问你,你脾气好吗?” 红尘怔了一下,难不成到他们这家店里来买块儿点心,还脾气必须要好? “咳咳,是我一位长辈要我过来……” “哎呀,别管谁让你过来的,十个里面有八个是长辈逼迫,回答我就是了。废话什么。”少年嘟嘟着嘴巴。一脸的不耐烦。 红尘无语,叹了口气,点头道:“应该没有人觉得我的脾气很坏。” 少年撇了撇嘴,低下头跺了跺脚:“那可不太够。” 说完。他一咬牙。猛地从身后拿出一罐子黑乎乎的东西。照着红尘的脸上泼过去。 小严和罗娘惊呼失声。 铁牛整个人横身扑过来,一巴掌拍开那少年。 红尘也急忙退后一步。 不过,这少年的动作实在是过于突然。他身上也不带半分敌意,红尘又不是什么高手,哪怕退得及时,又伸手护住头脸,衣服上还是沾了黑乎乎一片。 铁牛脸上涨红,伸手一把掐住那少年的脖子,把他拎起来,少年显然吓得不轻,脸色发白,目光恐惧,嘴里发出一阵阵的嘶声,直翻白眼。 红尘看了看衣服,抬头道:“放了他,只是墨汁,不是什么危险东西。” 铁牛犹豫了下,他自恃身手不凡,又一直认为自己是大人,眼前这个虽然比他小不了几岁,却被他当小孩子看待,也做不出以大欺小的事儿来。 再说,他受到的教育,也不可能让他伤害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百姓。 “可是……” 可是这家伙竟然敢攻击小姐! 要是小姐因为自己疏忽,有个三长两短,不用先生生气,他自己先把自己捏死。 铁牛恨恨地放开手,抱住脑袋蹲到墙角去,念念有词:“先生,我对不住你,我没把小姐看好,是铁牛没用,你打我的吧,罚我吧,我接下来一个月不吃饭了,我饿死算了。” 红尘:“……” 那少年从铁牛手里逃生,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吸气,吸了半晌,一脸惊惧,连滚带爬地向外逃跑,还撞倒了三把椅子,撞歪了一张桌子,临出门摔一跤,摔得头上破了一大块儿。 临走出去,他还惊恐回头。 红尘一愣——小少年跑得太急,脖子上的红绳掉出来,露出一个古铜色的小牌子,这小牌子,她却是极为眼熟。 她一开始做玉珏空间给的任务,里面的奖励就有好几个是这等东西。 只是这牌子貌似小了一点儿,但形貌一模一样,花纹也酷似。 “这位小哥,你先别跑,我想问一问,你为什么泼我?” 本能的,红尘喊了一句。 那少年听见,却跑得更快,就仿佛后面有什么毒蛇猛兽在追赶一般,弄得红尘哭笑不得,却也不好去为难一个孩子。 一眨眼的工夫,他就没了踪影。 屋子里几个面面相觑,这都什么跟什么! “咱们车上带换洗衣服了没有?”红尘叹气。 “哎呀,给忘了。”罗娘和小严面面相觑,都哭丧着脸。 要是出远门,她们肯定大箱子小箱子,装一大堆衣服,若是去参加京城贵女们的宴会,她们说不得也要准备几套换洗的,实在是要和贵女们玩,可能骑马打猎,也可能要斯斯文文地吟诗作对,你都要有可以搭配的衣服首饰才好。 但这一次,红尘出门是为了去见皇后,又从皇后娘娘那儿直接上街买东西,带哪门子衣服? 能带些零食,也大部分是为了铁牛那个大肚子。 铁牛一个人的饭量,能抵了三五个大汉,还饿的快,罗娘她们都习惯出门就给他准备一些吃食了。 “那就看看,哪里有成衣铺子。” 幸好是在朱雀街,又驾着马车过来的,红尘披上斗篷,把衣服遮一遮,便出了门,上马车,顺便把装蘑菇的铁牛叫来给她赶车。 罗娘皱着眉,还是决定回头查查那小子是什么人,敢这么折腾自家小姐,太可气了! 走了几步,不远处就有一家成衣铺子。 罗娘刚一走过去。就见里面卖衣服买衣服的一伙人,登时四散,还自以为隐秘地指指点点。 红尘和小严也远远看到,不觉面面相觑,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罗娘想了想,也没多问,只选了一套寻常的衣服,付了银子,让自家小姐换上。 “小姐,这朱雀街还真古怪。咱不如早些回去吧。娘娘不会为了一点儿点心什么的就生气。” 皇后娘娘为人大气,不拘小节,不要说是红尘,就是手底下的人这点儿小事儿没做好。也不至于挨罚。最多没赏赐罢了。 但她老人家吩咐下来。红尘一个做晚辈的,当然希望能帮她老人家办得妥妥当当。 “不着急,天色还早。咱们转转。”红尘慢慢换上衣服,若有所思,“咦,刚才那少年的荷包你们注意了没有。” 罗娘怔了怔,脑海里把那荷包的样子调出来,惊讶道,“刚才那个什么苏冉,是叫苏冉的姑娘吧?她的荷包上的绣花,是用的同一种针法。” 红尘点点头。 虽然那针法不常见,她没见过,不过仅仅是针法相同而已,也不能说明什么。或许两个人的荷包是在同一个地方买的。 苏冉那小姑娘再怎么泼辣,也是云家的表小姐,称得上是个合格的千金闺秀,而那少年,能随意拿脏东西泼一陌生人,想来是个无法无天的主儿。 当然,也可能是有什么误会。 “算了,既然闹出事儿来,早晚能弄明白,咱们走走。” 反正都出来了,红尘就当真一点儿都不着急,也不上马车,不紧不慢地在朱雀街上走。 罗娘和小严其实也很好奇。 这是朱雀街,平日里经常听女学的学生们提起,说哪位贵公子在这里一掷千金,买下奇珍异宝,买下花楼的花魁等等,好多人提起它,都忍不住会带出几分暧昧。 她们平时都没有机会过来,今天难得一行,也不乐意早早就回去,而且真正到了朱雀街,却也不自觉感受到它奇特的魅力,就说红尘,即便是感觉到些**,贪婪,各种情绪,让人不舒服,却依旧承认,这里有这里的好处。 它充满了故事,也有很多很多有故事的人。 那些深居闺阁之内的少女,要是能三天两头地到此地转转,肯定可以长不少见识,也就少去许多受骗上当的危险,也能变得不那么寂寞无聊。 街边上商铺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都有。 不过,商铺的客人,总是比街边小商贩的摊子前要少一些,毕竟商铺正规是正规了,卖的东西也贵,除了那些富商和贵族,谁能经常去买? 反而是那些小摊子,连有点儿余钱的寻常百姓,也免不了要买上几样回去。 朱雀街大商铺多,这种小摊子更多,红尘扫了一眼,有卖古董的,有卖花鸟虫鱼的,还有卖胭脂水粉,珠宝首饰的,零零散散,十分热闹。 红尘一路走过去,看了看,就在一个卖零碎古董的小摊子前面停下。 小摊子收拾的很齐整,上面铺着不少玉珏,平安扣,玉佩,玉佛,观音,还有砚台,铜钱,都是小玩意,看着材质也不算好,罗娘扫一眼都知道这玩意没什么值钱的。 红尘看了看,忽然觉得其中一个平安扣上有股奇怪的气息,应该说很内敛,那股子气都在平安扣里面,但是这东西又绝不可能是古董,应该是新品做旧,还没有沾染上人气,也没人来盘活,是块儿死玉,这还真有些奇怪。 新的玩意儿上有这等气,她还是头一次见。 红尘就不觉轻咦了声,低下头去把东西拣起来,举高仔细看了看,问道:“大叔,这个平安扣多少钱?” 卖货的摊主是个中年男人,本来双目无神,有一下没一下地喝着酒壶里的酒,一张嘴,酒气扑鼻,不过仔细一看红尘,他眼睛就亮了,连声道:“小姐真是好眼力,我这可是好东西,乃是陈国的玉圣公主随身佩戴之物,在朱雀街也就是我老孙能得这好玩意,换了别人,做梦去吧,您要诚心要,五百两。不二价。” 红尘:“……” 罗娘噗嗤一声,笑出声来:“咳咳咳,你这玩意就是寻常青玉下脚料做的,到是真玉,可品质不好,有裂痕,颜色还污黑,这么一小块儿,你要五百两,五两也不值!” “一个丫鬟混说什么。你看着污。那是长时间没人佩戴,所谓人养玉玉养人,这玉是要养的,戴上几年你再看。保证好得很。” 红尘失笑——这大叔的口才不错。也能说出些道道。算是有点儿见识。 摇了摇头,叹了口气:“罢了,本来想日行一善……” 罗娘连忙扶着红尘站起身。 那大叔愣了愣。连忙道:“小姐,小姐,别急着走啊,我一看你就是体面人……” 红尘举起手,摇了摇:“我劝大叔一句,离你这块儿平安扣远一点儿为好。” 说完,她转身就走。 那大叔叫了两声,红尘连头都没回,登时就恼了,抓着那平安扣上上下下的打量,把玩,皱眉怒道:“什么人啊,自己买不起吧,还要挤兑人。” 他摇了摇头,干脆把这小平安扣揣怀里,又拎起酒壶一边哼着小调一边喝酒。 喝了几口,他忽然觉得胸口**辣的,随即剧烈抽痛,顿时上不来气,捂住胸口就一头栽倒,翻了白眼。 周围好些行人吓了一跳,还有几个同样摆摊的熟人连忙扑过来。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 “老酒,老酒,你快醒醒。” “找个大夫吧?快送医馆?” 大家伙儿乱糟糟一片,却没人去扶人,红尘和罗娘还没走远,听见动静也过来看了看。 红尘一看他,就叹了口气,走过去随手把他揣怀里的平安扣拽出来,然后把还垂头丧气的铁牛拎到眼前,小声道:“平躺,把你平时吃的那药丸给他一颗。” 铁牛点点头,就过去一巴掌把人拍地上,又往那人嘴里塞了一颗药。 那人立时睁开眼,却是张着嘴拼命吸气,呼哧呼哧的,脸上青紫,红尘自己过去给了他胸口一巴掌,那人猛地喷出一口酒,剧烈地咳嗽起来,咳得满脸泪,心有余悸地一抬头,吐出口气:“我的妈呀,吓死爷爷我了!” 他瞥见红尘,脸上一红,讷讷不语。 红尘拎着那个平安扣,往他眼前一递,那人不自觉伸手去接,旁边就有人咳嗽了声:“我劝你,还是离它远点儿为好,你要是再拿着玩,这回就真死了。” “啊?” 这人耳朵一炸,吓了一大跳,顿时缩手,转过头去一看,就见人群里站着个绯色衣服的年轻男子,二十一二岁,他一看到这人,却是吓了一跳:“燕,燕公子?” 那年轻男子皱了皱眉,转头看了红尘一眼:“小姐,这枚平安扣很危险,你还是放下的好。” 红尘还没说话,对面那摊主吓得倒退几步:“我是被它给害了?这是什么脏东西!” 他再一看红尘,猛地想起红尘刚才叮嘱的话,惊疑不定地再看了她一眼,“小姐让我离平安扣远一点儿,莫不是也看出它哪里不对?” “咦?” 听他这么一说,那位燕公子才回头看了看红尘,想了想一把揪住身后的一少年,拉到眼前,轻声道,“你说的是她?” 那少年点头点得飞快,一看红尘,用力抓住燕公子的手,拖着他拼命向外走。 燕公子有些意外,看向红尘:“你……” “她可不行,绝对不行,我才泼她一点儿墨,就差点儿让她宰了,要真成了,你家还不天翻地覆!” 说话间,两个人已经湮没在人群里。 红尘:“……” 老酒这会儿才回过神,一脸惋惜,“哎哟,哎哟,我该跟燕公子多说几句话!小姐,这位小姐,您真是活菩萨,您可要救救我,这到底怎么回事儿?” 红尘把脑子里的疑惑先放一放,把玩了一下平安扣,摇头道:“不知为何,你这平安扣里有一股气,是一股混合的气,里面应该包含了煞气,本来普通的气在阳光下曝晒,很快就会消失,但它的却是内敛其中,伤人于无形。” 老酒听得迷迷糊糊,反正是知道,这东西对自己有害,“回头,回头我就扔了它。” 红尘把东西递回去,老酒竟不太敢伸手,颤着声音道:“还是烦请小姐帮我处理了吧,也省得它害了别人不是。” “哦?这可是你的货物,不还是玉圣公主的佩饰?怎么,不收钱了?” 红尘莞尔道。 老酒脸上羞红:“嘿嘿,这不是小本生意?小姐您就别打趣我了,我保证,下回绝对不敢!” 这话也就听听。 不过看他的模样,到不像是能骗得到多少人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一章 奇葩 红尘笑眯眯地把平安扣捏在手中,轻轻一抚,气冲过去,三两下,里面就干干净净。△頂點小說,23 不光是干净了,仿佛连玉质都好了许多,清透明亮,虽还是青玉,却已经是青玉中的上品,触手温润。 老酒小心地吸了口气,看红尘的目光越发谨慎起来,就在眼前发生这等变化,他想也知道,眼前的小姐的确不是一般人。 红尘掂量了下,把平安扣收好,忽然一抬头问:“你怎么想到说它是玉圣公主的东西来着?” 陈国玉圣公主到是有些聪慧之名,比诸位皇子还要得陈国国主的宠爱,但她的貌美,传言纷纷,还有人说她是妖狐转世,专门祸害天下而来,在大周,名声实在不算好。 这家伙卖东西,借别人的名声,可以借前朝皇后的,借哪位才女的,何必借一个妖女的名气? 真要是玉圣公主的东西,没准儿买家还不乐意买了! 老酒是听不出红尘潜在的意思,他其实没读过多少书,也根本不知道玉圣公主是何方神圣。 “嘿嘿,小姐见笑,其实这东西老酒也是从别处捡来的,正好有一男两女,三个人也在那儿买东西,买回去一尊小玉佛,一尊颇似一只猿猴,就是少了只手的怪像,那男的就说怪像上的标识,像是玉圣公主的,我一听,这不就……” 于是就学舌! 红尘哭笑不得,不过。能认得玉圣公主的标识,到不像一般人,买的东西或许还有点儿意思。 只是什么地方,好东西和这类劣质平安扣混在一处? 老酒很有眼色,低声笑道:“小姐有所不知,朱雀街到晚上有鬼市,里面货很杂,好东西不少,就是有一些见不得光。您要是感兴趣,等到时候。老酒带您去看看?” 红尘怔了下:“官府不管?” 大周现在实行宵禁。除了有数几个街市,别处晚上都不允许人上街的。 显然,朱雀街没有资本变成特例。 老酒登时乐了:“鬼市名字虽然不好听,可上头那些公子哥儿们喜欢的紧。衙门自然睁只眼闭只眼。要是真严查。万一查到哪个大人物头上,岂不是找不自在!朱雀街上有规矩着呢,都这么多年了。从没有出过事儿,衙门那边放心得很。” 红尘失笑:“好,到时候我也见识见识。” 她上辈子可不知道,京城天子脚下,首善之地,也有鬼市存在。 看她客气,老酒登时一脸的喜色,搓了搓手,小心翼翼地问道:“小姐,不知我,我……” “你是想问,你的病能不能治?” 红尘眯眼道。 老酒猛地一拍大腿:“小姐真敞亮,我就实话说吧,这几年我这心口老是疼得厉害,去看大夫,大夫说得了心疾,是大病,说不定什么时候人就没了,早前也犯过两次,差点儿就死过去,今天这一回最严重,我估摸着,若不是小姐仗义出手,老酒这会儿已经去了阎王殿,和小鬼们喝酒呢!” 他眼珠子直转,瞥瞥红尘,又看看铁牛,想起铁牛给他吃的药,他这心里就跟猫抓似的,痒痒的不行。 他当时虽然难受的要命,其实还有意识,也知道是铁牛和红尘救的他。 铁牛皱眉:“我的药,你买不起。” 他这么一张脸搁在这儿,天然让人信任,任谁都不会怀疑他的话,因为他本身就这么相信,实话实说,自然不会有人怀疑。 谁能想得到,他所说的珍贵,不过是他家小姐亲自一点一点地配置的。 从药材种植,到采摘,再到配药,连同配药用的药引子和泉水,全是小姐一手包办,自然就珍贵了。 单论药材的数量……铁牛那么大的饭量,红尘全做成药膳给他吃,足够他天天吃到宝。 老酒登时就叹了口气:“我也知道,那么有用的药肯定贵得离谱,咱就是条贱命,哎!” 红尘一挑眉:“你这病根治希望不大,不过仔细些,活到寿终正寝也不算难。” 老酒的眼睛登时就亮了。 红尘咳嗽了声,把老酒拎到旁边一酒馆,给他叫了两壶上好的酒水,却先不提治病的事儿,只状似无意地道,“我问问你,知道翔芳楼是怎么回事儿?他们家开铺子不卖点心的么?” 老酒登时愣了下,随即恍然,“翔芳楼啊!那地方是神神秘秘,传言很多,不过小姐真是问对了人,这事儿,要不是我有一老朋友机缘巧合做过翔芳楼的生意,就是在街上混个三五十年,也还真不一定能弄清楚端倪!” 他挠了挠头,低声道,“那里面其实做的不是点心生意,点心就是个幌子,具体什么生意我也不懂,不过,我一个老朋友,他年轻的时候经常下斗,后来不做了,可人到中年,忽然遇上件事儿。” “他觉得他儿子在镜子里的脸,和真正的脸变得越来越不一样,我那老朋友心里害怕,也找了几个灵师看,灵师却看不出什么来,他也没办法,心里都有点儿怕他那独生子。” “有一天,他无意中去了翔芳楼,买了一桌点心,因为迷迷糊糊的没注意,付钱的时候,人家竟然要他一百两银子,那会儿他难受的很,也没力气,明知道是被骗了,却鬼使神差的没计较,真给了人家,第二日,他家里就去了个红衣服的小孩子,说是能帮他,单独跟他儿子在一个屋里呆了半个时辰,等那小孩儿一走,他就发现儿子的脸恢复了正常。” 红尘有些意外。 老酒叹了口气:“我知道这个,也去试探着买过点心。贼难吃,贼贵,可也没哪个高人来给我消灾解难,谁知道是真是假!大家都说不清楚!” 的确很神秘。 可红尘想知道,她今天去翔芳楼,没买到点心到遇见个捣蛋包,那是怎么回事儿。 沉吟片刻,刚打算继续问,外面忽然喧闹起来,好些个捕快衙役大踏步地冲进门。四下看了看。就一拥而上,冲着他们过来。 还有一个胖墩墩的中年妇女,进门就缩头缩脑地指着红尘她们低声说了点儿什么。 老酒吓了一跳,踉跄了下。栽倒在地。很是熟练地跪在地上。头整个埋在胳膊里。 铁牛眯了眯眼,瞬间移动过来,整个身体横跨在红尘面前。保证就是对面射来一堆毒箭,也先射在他身上。 自从那会儿他让红尘在他眼前被弄污了衣服,一双眼就没离开她片刻,就连路上有人卖糖葫芦,离得近了点儿,他都虎视眈眈地吓得人家老头挑着担子撒丫子就跑。 “你们跟我们走一趟!” 其中一个捕快冷着脸上前,看也没看铁牛,挥挥手,一队捕快衙役把红尘一伙人围在中间。 周围其他客人早就惊呆,有些趁乱跑走,有些则探头探脑地看热闹。 红尘慢慢放下手里的筷子,也没有生气,笑了笑反问:“为什么?” 捕快皱了皱眉,很是不耐烦:“太爷请你们去衙门问话,来人!” “别动粗,我们走就是。” 红尘一笑,此地人多,还是到隐秘点儿的地处再做处置为好。 她们慢慢站起身。 捕快扫了一眼,见多是几个女孩子,铁牛也属于那种老实的乡下小子,至于老酒,一看就是街上一混子,就没太在意,让人前后盯着,围着她们出去,径直向衙门的方向走去。 老酒耷拉着脑袋,满脸颓废,欲言又止。 罗娘小声道:“去衙门实在不好看。” 虽然从前朝那位皇后掌权以来,那些女囚已经不似以前那般凄惨,以前没有单独的女囚,女人若是犯了罪,宁愿死也不愿意被关进监牢,因为那比死要凄惨百倍,现在环境好些,但那种脱衣鞭笞的刑罚依旧是存在。 别说是去监狱,女子就是进衙门,那也是晴天霹雳,一般来说,有地位的女子就是犯了罪,官府也不大可能直接就让人家去衙门。 前朝女主刘清韵,就是连女人都有觉得她惊世骇俗,不贤良的,红尘还是认为,她执政四十年,做了很多足以让她名垂史册的好事。 “有点儿古怪。” 红尘扫了一眼,见不远处站着一个熟人,正是那绯衣的燕公子,他显然也注意到这边,皱了皱眉,慢慢腾腾地挤了过来,不远不近地跟在这些差役身后。 走了一段,还没出朱雀街,不过,周围的商铺大部分是奢侈品,人显得少了。 红尘就停下脚步。 为首的捕快一怔,精神紧绷:“做什么!”他一挥手,立时就有两个衙役抽出腰上的绳子,满脸的杀气,乍一看还真有那么点儿话本小说里的衙役模样。 铁牛很顺手地一手拎一个,像拎小鸡仔似的随手给扔开,咯吱一声,两个衙役痛呼,胳膊拧成一个奇怪的麻花形状。 为首的捕快大吃一惊,瞬间腰刀出鞘,脸上却露出特别凝重的表情来。 铁牛摸了摸脑袋,很是不好意思地红了脸:“呃,今天不痛快,手潮了点儿,好像用过了劲儿。” 红尘:“……” 她顾不上铁牛,低声问罗娘:“带着咱们郡主府的印信之类的没有?牌子也行。” 京城的衙门和外地不同,应该能认得出郡主府的牌子。 罗娘愣了愣,哭丧着脸:“没啊!” 他们可是让于逸那伙人亲自接进宫门,哪里用得着牌子,再说,如今红尘是宫廷红人,上上下下谁不认识她? 她自己溜达进宫门,亮出那张脸也就够了。 “小姐,要不我去……再解释解释!” “……算了。” 红尘叹气,她宁愿大闹一场先控制住局面,事后再让人解释。也不想这会儿到处嚷嚷她是郡主,还不够丢人的。 事实上,根本不用红尘吩咐什么,铁牛一个人,一双手,说了几句话的工夫。 一堆衙役都倒在地上,睁着眼,还意识清醒,却不能动。 周围零零散散的行人早吓得脸色煞白。 至于老酒,更是几乎要把红尘当做江洋大盗。一个劲儿地小声咕哝:“姑奶奶饶命啊。姑奶奶我有眼不识泰山,我我……” 红尘哭笑不得,拍了拍他的肩膀,老酒一缩脑袋。苦着脸抬头看了看:“小。小姐。您还不……走?” 老酒心里大约以为,眼前这帮人杀人不见血,都是厉害人物。杀个把官差,跟闹着玩似的。 红尘故意叹了口气,笑眯眯地逗弄他:“这可是京城,我们能走哪去?” 老酒脸上更是难看,呜呜咽咽地哭出声:“那你们还打人!祖宗,你们可害苦了我,我就是倒腾旧货赚点儿钱糊口,上有老下有小的,那些个官差大爷这回还不把我当成诸位一伙儿的,不撕碎了我才怪,衙门惹不起!” 红尘失笑:“你怎么知道他们是来抓我们的?我看,很有可能是你犯了事儿嘛,刚才那动作多熟练!是你连累了我们才对。” 老酒:“……要是抓我,用得这么多差爷吗?来一个我就束手就擒。” 红尘摇了摇头,不再理会他,正好旁边有一茶棚,就过去坐下,看了铁牛一眼,铁牛就拎着为首的捕快,搁在红尘对面,让人家坐好,一只手还搭在他的肩膀上,认认真真在他身后戳着。 罗娘斯斯文文地冲他笑了笑。 若不是一地官差,外面人看到,或许以为这边是在和和气气的说话。 捕快一只胳膊,一只脚脱臼,动弹不得,脸色发白,看着红尘他们轻声道:“这里是京城,首善之地,你们敢杀官造反不成?” 红尘眨了眨眼,叹了口气:“实在对不住,我不知道你们要带我去什么地方,也不能确定你们是不是真的官差,你们要是假的,跟你们走麻烦更大,你们要是真的,呃,那跟你们走,麻烦还是更大,为了让我们双方麻烦都小一点儿,就劳烦您在这儿把事情说清楚吧,我们犯了什么事儿,要劳动诸位官爷大驾?” 那捕快嘴唇抖了抖,一扭头去看早在铁牛动手时,就吓得翻白眼昏死过去的那中年妇人。 罗娘和小严走过去帮忙,把人拖到桌前,温温柔柔地取出帕子,沾了水给她擦拭了下脸,又拍了拍面颊,小声喊:“大嫂,这位大嫂醒一醒?” 那中年妇女一睁眼,看见红尘,就和看到什么脏东西似的,不过一转头见一帮衙役都倒下,脸色骤变,拔高声音:“不关我的事,我什么都不知道,我没看见云公子和你争执,也不知道云公子是怎么死的!” 捕快:“……云公子还没死。” 红尘她们更是满头雾水——云公子是哪位? 罗娘和小严绞尽脑汁,想看看最近有什么姓云的得罪了她们家小姐,或许是天机或者生门的人为小姐报仇,把人给杀……教训了?那也不至于直接找到小姐头上吧。 一时间,所有人脑子里一团乱。 捕快和那帮官差也一脸复杂,为首的捕快叹了口气,看着铁牛,恨铁不成钢地道:“这位小哥如此好身手,为何要去那等腌臜地处做事,所谓学成文武艺,货卖帝王家,我看以你的本事,就算去考武举,说不得也能中了,偏偏要跟着个花楼里的女子……” 他话音未落,铁牛抄起手头的碟子,摔在他的嘴巴上,顿时满嘴血,白花花的牙齿落下来两颗。 红尘一把拦住,虽然也有些生气,但铁牛真再上去两拳,恐怕马上就要变杀人凶手。 就他这狠辣劲,吓得周围那些衙役脸色煞白,都不敢开口说话。 此处虽然不是朱雀街的繁华地段,人并不多,可也偶尔有几个行人远远过来,虽说一看这边的情况,他们就立时绕道,但估计很快消息就会传出去,最好速战速决。 红尘叹了口气,站起身。高声道:“后面的朋友,现在可以现身了没有?你若是没事儿,我等可要回家了,时辰不早,我们又饿又累的,实在无力和尊驾耗时间。” 她话音落下片刻,后面才有一绯衣公子,慢慢从阴影里走出来,他身量很高,长得只是寻常端正。不过眸子清透。头顶有华云笼罩,红尘一见他,就知道这人也许同样是一位灵师,而且还很高明的样子。 眼下这位高人表情有些奇怪。 “小姐并不像朱雀街的花魁。敢问……” 红尘抬手阻止他。 这位要再说下去。铁牛又要毁坏一个碟子。那碟子可是皇后娘娘让官窑给烧好,样式全是红尘自己挑选,很是喜爱。少一个就不成套,难看的紧。 “声明一下,我不是花魁,家在崇仁坊。” 一句话,不光是绯衣公子愣住,那捕快衙役们都脸上发绿,齐齐惊呼:“不可能!” 只是一声呼完,立马就眼前漆黑一片,仔细想想也没什么不可能的,看看人家小姐这气派,哪怕是没穿锦衣华服,也没戴什么名贵首饰,但气质在那儿,怎么看也不像一般人。 再说,一般人能有一手一个,一眨眼把他们全弄趴下,到现在还浑身酸麻,起不了身的高手吗? 真当京城当差的捕快是泥捏的? 崇仁坊那是什么地方?就在皇城边上,全是公主府,郡主府,宗亲显贵们的府邸,而且要是万岁爷很亲近的那些宗亲才能住,他们这等捕快,有幸进入崇仁坊,那都得弓着身子,见人就拜才行。 绯衣公子脸色变了变,苦笑:“我居然也犯了这等错误。” 回头让同行知道,一定会被嘲笑到下辈子去,但是——他轻轻冲着红尘行了一礼,低声道:“我知小云霄冒犯贵女,但看在他年幼无知的份上,还请原谅则个,若是贵女不曾出气,燕九甘愿受罚。” 红尘哭笑不得:“你总要先告诉我,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才好,我不过帮长辈去翔芳楼买些点心,就招惹出诸般事端,总不至于要我做一个糊涂虫。” 绯衣公子脸上一红,叹了口气,缓缓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 说起来真是误会。 绯衣公子名为燕九,自幼随恩师修行,出师后就在朱雀街经营翔芳楼,名为售卖点心,实际上和同行一起为人排忧解难,其实也是一种修行。 前年他还遵从父母之命,娶了妻室,多数时间都守在家里尽孝,过得不过是寻常生活。 但后来父亲故去之后,母亲开始吃斋念佛,这佛却是越念,她的脾气越暴躁,动辄要打骂妻子,要妻子立规矩,陪着她捡佛豆,抄佛经,弄得妻子苦不堪言,终于受不了了,收拾东西回了娘家去。 燕九的母亲当时就逼他写休书,休妻,他也没办法,只好假装给了妻子一封休书,实际上写好给母亲看了看,回头他就给撕了,只求妻子多在娘家呆一阵,他会好生劝说,务必让母亲能和妻子和睦相处才好。 奈何他娘一个劲儿地想给他再说媒,再让他娶妻,他总是不肯,就敷衍母亲说前一个就是娘给找的媒人说来,还不是不和母亲的心意,那些媒人怎么能相信?他的眼光都要比媒人好,毕竟能看得出女子的福禄。 他娘还是信自己儿子,一想也是,就逼着儿子马上选一淑女,立即成亲。 “我们燕家算来并非豪门大户,我母亲也没打算求娶名门贵女,只要家世清白,为人够好即可,我也是被逼无奈,一时气急,做了蠢事,让人在翔芳楼门口张贴告示,招一能吃苦耐劳,伺候老人的青楼女子充当假妇,待到事了,愿意双手奉上黄金千两。” 燕九苦笑,“虽然我立时就觉得不妥,揭下告示,但事情还是传扬出去,也果真有人来……幸亏我娘自我爹去后,整日在家礼佛,并不出门交际应酬,别人也不会捅到我娘亲那里,这才没有露馅,小云霄是我一好友,他爱玩心中,今日也是,咳咳,也是把小姐当做来应聘之人,这才上前试探了一二。” 红尘:“……” 原来世上奇葩如此之多,不光出此新鲜事儿,连这等法子都能想得出? 不光是红尘,就连那几个捕快都听得目光发直——哎,他们还真弄不明白那些富贵人家的想法,好好的日子不过,怎么竟找事儿!(未完待续。) ps:ps:在除夕之夜,弄雪遇到非常糟糕的事儿,郁闷之极,姐姐安慰说,一个人一生遇到的好事和坏事都是固定的,旧年里把坏事经历一次,新年里就都剩下好事了……好吧,很阿q! ps:哪位小天使要说——‘把不开心的事说出来,让我们开心一下’哼,通通打屁屁! ps:最后,弄雪真诚祝愿,小天使们所有的坏运气全部抛在旧年,新的一年里,唯有好运常伴,万事如意,猴年大吉!!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二章 金手指 燕九显然也是有些羞愧,他都不明白,自己怎么就一时头脑发热,出了这等昏招。 红尘沉默了片刻。 不过人家做的事儿再愚蠢,这也只是个误会而已,她便是不大高兴,总不至于为此大动干戈,把燕九和那个小云霄抓过来扒皮抽筋,清蒸油焖。 可是找官府的捕快来抓人是什么鬼!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好吧,只是个误会,那既然说清楚,我们走了?” “这……” 燕九脸上露出几分为难。 罗娘和小严登时冷笑。 小严更是哼了声:“怎么?还想让官府抓我们回衙门,咱们大周的官府什么时候能随意把女孩子带回去了?” 燕九的面色大变。 那帮捕快衙役更是恨不得钻到地缝里。 他们总不能说,因着以为她们几个女子都是……青楼里出来的,所以才不在意。 哪怕几个女子只是寻常老百姓,他们有什么事儿,也不会直接就弄去衙门,大部分前往她们家里问话便是,至少要有十成的把握,或者那些女子涉及的问题严重,才能叫到衙门去,却也会单独找个房间询问,不会直接就升堂问案。 现在如此冒犯一个虽然不知底细,很有可能身份很高贵的姑娘,捕快额头上也冷汗淋漓。 罗娘和小严对这些事儿根本不陌生,一看就明白他们心中所想。都阴沉了脸,却没说什么。 不把欢场的女子当正经人的,不只是大周,四国都如此,而且大周还算好了,女子的地位并不很低下。 燕九苦笑,叹了口气。 红尘也叹息:“罢了,既然遇上了就是缘分,这位公子,你那位小友出了什么事儿?” 刚才那中年女子一口一个死的。听着怪吓人。 “他得了怪病。就是和小姐冲突之后,我已经把他救醒了,但是情况还是有点儿怪异……小姐可还记得,您刚才买的那枚平安扣?” 燕九迟疑了下。轻声道。 红尘点头——忽然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好像有一双手。在很轻柔地拨动她身上的命运线,制造各种巧合,偏偏她也觉得异样。竟也没有不舒服。 “那枚平安扣上煞气很重,我在小云霄身上也看到同样的煞气,虽然不肯定此事和小姐有关,可您和小姐冲突,朱雀街上有很多人看见。” 燕九有点儿脸红,“官府贸然行动,并非燕某的意思。” 他其实很不喜欢和官府打交道。 只不过,既然捕快来抓人,他就打算跟上来探查探查,看看红尘她们究竟是什么人。 “不是燕某为自己开脱,若是小姐你们真被带回衙门,燕某必然会助一臂之力,不会让小姐吃亏。” 可是如今一看,吃亏的还不知道是谁! 红尘:“……走吧。” 罗娘和小严一左一右,跟着她起身。 燕九欲言又止,终究没敢说话。 那帮捕快更是恨不得自己今天没长脸,都耷拉着脑袋,强忍着身体上的疼痛,不敢吭气。 至于老酒,他完全迷糊中,根本没听明白今天这到底是发生了什么事儿,估计喝得烂醉如泥的时候,也比现在清醒。 铁牛慢吞吞走过去,把所有的捕快衙役拎起来,一个接一个给他们把关节都给安好。 “放心,俺以前天天卸小牛的关节,熟练。” 捕快的脸更白。 红尘:可怜的牛啊! 不过,铁牛的手艺确实不错,那些个衙役让他一摆弄,身体一个零件也没掉,好好地站起来,但这会儿,谁还敢抓红尘他们?就是有心也无力。 红尘一行人走了几步,扭头看燕九:“请燕公子带路。” “嗯?” 燕九愣了愣。 “既然我们有嫌疑,当然要先把嫌疑洗清,总不能明明是受害者,却偏要背负污名吧。” 红尘笑了笑,“回头让那什么小云霄给我赔三件衣服。” 燕九眉目舒展,莞尔一笑。 小严不高兴地咕哝:“帮他们作甚,今次若是换了个平民百姓家的女孩子被误会,还不知道被吓成什么样。” 燕九登时一怔,胸口忽然闷痛。 小严的话不经心,可却不知为何,刺得他脸上通红,心里顿时变得一团糟——他也许还不到出师的时候,还要再修行,进京以来,貌似风光无限,可为人做事,还是不能做到完全符合本心。 就说这次,贸贸然怀疑人家姑娘,人家是大度不计较,也有能力,若换成一个没有能力的普通女孩子呢?岂不是白白受一次磋磨,就算最后平安无事,他能大大方方过去救人……或许之后,那姑娘还会表现得感激涕零! 他此时却忽然想清楚了,情况若真按照正常的发展,他从紧张中脱身,细细深思,一样会发现自己的龌龊卑鄙。 随师父修行十八载,学习仁义礼智信,读道德文章,进境远超其他师兄弟,师父却总说他还远远没有入门。 他……果然还没有入门。 捕快衙役们迟疑了下,都没敢跟着,人家明摆着不愿意衙门的人跟随,只好老老实实回去复命。 燕九就浑浑噩噩地带着红尘去了云家。 一登门,看到朱红色的大门上被划了一个乌龟,一个蛤蟆的门神,红尘就捂住额头。 罗娘和小严轻轻呼出口气,小声咕哝:“呀,听得耳朵长茧,终于能见到正主儿了?” 他们那位小侯爷的未婚妻,云淑君云小姐。不就是这个云家的千金。 不过,薛柏桥把红尘的郡主府当半个家,想来来,想走走,还把自己用惯了的东西一股脑都堆在客房里,他那位未婚妻,红尘却从不曾见过。 小严这会儿才觉得心口的气稍微平复了些许。 虽然小姐让人误会,还上赶着给罪魁祸首解围,让她不痛快,但要是自己人。那打归打。揍归揍的,打过之后就不必计较了。 红尘也笑道:“回头罚薛柏桥穿女装给咱们跳祈福舞助兴。” 正好快过年了,该有点儿娱乐。 “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罗娘很严肃地点点头。 姑娘们嘀咕了几句,大门洞开。云家的下人显然很慌乱。连开门的老头都阴沉着脸。抖索半天才把大门打开。 “燕爷来了,快进来。” 老头满头的白发,脸上皱纹很深。可是铁牛却第一时间向红尘的方向走了一步,目光不离他中三路。 老人家显然也有些意外,抬头看了一眼,没说什么,只是腰弯得更深,微微颤颤地带着众人进去。 铁牛压低声音:“这老人家下盘很稳,是个练家子。” 红尘抬头看了眼云家的招牌,招牌很干净,却旧了,她仿佛从上面闻见了铁马冰河的味道。 燕九步履匆匆,走得很快,脸色凝重,一进了云家,甚至连红尘他们都给忘了,一门心思向前冲。 “陆叔,小云霄怎么样?” “哎,老样子。” 两句话的工夫,穿过花园,来到东院,里面丫鬟小厮面容严肃,都很紧张,哪怕看到燕九,也是一副精神紧绷的模样。 整个东院里三层,外三层,都是密密麻麻的人,怪不得别处安安静静,闹了半天人都集中到这边。 红尘四下一看,径直走到被封死的窗户前面,上去轻轻拍了拍。 里头登时传来咚咚咚的敲击声,还有黯哑的咆哮。 一瞬间,周围的丫鬟倒抽了口冷气,却个个闭紧嘴巴,谁也没敢吭声。 燕九到有点儿意外。 整个东院静寂无声的,那么多屋子,也不知眼前的小姐怎么就一下子找到云霄的房间。 红尘推了推门,转头对燕九道:“我进去看看。” 燕九一咬牙,点点头,不光是红尘,他也要进去看看才行,主动走过去推门,手刚碰到门,外面蹬蹬蹬跑过来两个女孩子,年纪小的那个满头汗:“不要,燕哥哥,表弟不愿意让人看。” 小女生声音很尖。 红尘瞥了一眼,见到是苏冉也没多奇怪,不过,苏冉身边还跟着峰郡王的三小姐陈珂……两个人的关系好像是真的很不错。 当年陈珂……人缘怎么样来着? 红尘想不出她和什么人关系好,不过,都过了一辈子,不重要的记忆本也不可能多么清晰。 苏冉一眼看到红尘,脸色骤变,惊呼出声:“是,是你?”随即就捂住嘴,一脸做错了事儿的表情,欲言又止,很是不安。 陈珂也瞪眼:“难道……这里面是有什么误会吧,燕爷不是说,找到害云小公子的人了,难道说的就是荣安郡主?怎么可能!” 她口中说不可能,目光却闪烁不定,隐约带出来几分惊疑,苏冉一咬牙:“珂姐姐别开玩笑,人家荣安郡主怎么会害我表弟。” 陈珂闭上嘴,皱眉,轻轻点头:“是我说错话,肯定是珍嫂子污蔑郡主,回头 周围一群下人闻言,登时都抬头,脸色微变。 只是……她是一个郡主。 燕九轻轻吐出口气,他早猜红尘身世不俗,毕竟那个崇仁坊出来的,大部分都是皇亲国戚。 可听到她就是今年大出风头的那一位荣安郡主,燕九也略有些复杂。 京城这等地处,消息说闭塞,也算闭塞,你若是普通百姓,上面的消息半点儿也得不到,但对他这个圈子里来说,各种灵师出世的消息,绝对瞒不住。 红尘自入京,做出来的种种事情,就没一件儿是不该大书特书的,他自然也有所耳闻。 “怪不得!” 燕九叹了口气,走过去低声和苏冉说话。解释这一切。 陈珂认真听着,蹙眉:“燕爷的意思,也不知……”不知道云小公子为何罹患怪病? 她的表情,只有一个意思——荣安郡主当真能洗脱嫌疑? 人家堂堂郡主,云霄和她起了冲突,更要命的是,她还是一位灵师,说不定有什么神鬼手段,能伤人于无形! 说起来,灵师固然身份高贵。令人敬畏。但敬之后还少不了一个畏字,老百姓们对那些玄术高手,总免不了要有几分担忧的。 “妥当吗?” 陈珂凝眉问道。她此时的担忧,燕九也没有多想。还没开口。就听吱呀一声。门就被红尘很自然地开了,她轻轻松松地走了进去,看也没看后头一群人的脸色。 外面苏冉和陈珂同时花容失色。 尤其是陈珂。死命咬牙,才没呼出声。 燕九目光阴沉,终究不曾多言。 屋子里弥漫着浓郁的参汤的味道,不光是参汤,至少有七八十种药材的味道。 浓郁的药香,一般人闻见,绝对是觉得臭不可闻。 外面连下人在内,都不自觉地屏住呼吸,甚至有一瞬间还以为自己的鼻子不管用了。 “好霸道的药!” 这药剑走偏锋,寻常普通人吃了,一口下去必然是喷血而亡的下场。 红尘心里也是一跳——云霄的模样……帷幔里的少年上午见时,还是活蹦乱跳到让人烦,这会儿再见,竟然一下子干瘪了下去,就好像他的骨肉血液都让什么东西吞噬了一般。 “呜呜。” 云霄呜咽出声。 外面陈珂和苏冉也吓得把嘴角咬出血丝。 红尘轻叹,抬头看了看,视线所及之处,弥漫着一条浅红色的丝线,一头连在云霄身上,另外一头蔓延出去,看不到尽头,沾染着淡淡的煞气,但更多的并不是煞气。 燕九目中流露出几分忧虑,他并不害怕,也不顾忌那些药味,走过去把拼命向后面缩,拼了命捶打他的云霄捉住,给他把脉。 这孩子的手都在颤抖,身体冰冷,皮包着骨头,血管清晰可见,红尘皱了皱眉:“你感觉到了没?” 燕九点头:“是煞气?” 他一转身,看着红尘,“就和那个平安扣上的气息有点儿相似。” 此话一出,外面登时骚乱。 有几个忠心耿耿的下人,都鼓噪起来。 他们可不认识红尘,也不知道什么荣安郡主,就是位公主来了,伤了自家小主子,那他们也要拼命的。 “哦?你再看看。”红尘失笑,扫了外头一下,她目光扫过去,那帮鼓噪的下人登时就感到清凉之气灌顶而入,气焰顿消。 红尘这才回头,从袖子里把平安扣掏出来,递过去给燕九。 此时的青玉,清澈温润,散发出来的暖光让人摸着就觉得很舒服,燕九皱眉,“怎么可能!” 他到不是怀疑红尘拿另外的骗他,他好歹也是灵师,手里的东西有没有被掉包,他还不至于看不出来。 燕九把东西拿着,举高,仔仔细细去看,忽然眯了眯眼捂住胸口,愕然:“它,它……” 红尘一笑,一伸手,那平安扣竟凭空而起,自己落到了她的掌心里。 外面门口陈珂,苏冉,还有一帮下人都目瞪口呆。 一时间,红尘在众人眼中,几乎要变成会擒龙功的高手。 云霄也止住呜咽,偷偷从燕九背后探出头来。 燕九更是愕然:“怎么回事儿?就算没了煞气,你这平安扣的气场也十分微弱,难道还能成法器?” 红尘不予置评,那平安扣就围着她的手指飞舞了一圈,还磨蹭两下,十分可爱。 苏冉一时都忘了她表弟还受苦,眼睛圆滚滚的,直愣愣看着红尘的手。 “现在的问题是这位小哥。” 红尘半蹲下身,仔细看云霄,略一皱眉,抬头四下张望,轻声道:“你们是打算治标,还是治本?” 苏冉吓了一跳:“真能治?治本,当然治本!” 燕九眯了眯眼,心中惊疑不定。却还是道:“还望小姐能援手。” 红尘把平安扣合在掌心里,轻轻搓了搓,又吹了口气,众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 “啊!” 下一刻,云霄猛地惊呼。 “什么东西,线,我身上有线!” 他猛地站起身,很用力地去搓自己身上的红线,下手极重,血管崩裂。血淋淋的。燕九忙一把握住他胳膊,“别动,别怕!” 他一凝神,也看到了那一条浅红色的线。但这线上没什么不好的感觉。他就忍不住皱眉。怪不得他检查了好半天,也没查出云霄的身体有什么问题,只能看着他一瞬间血肉耗损。想尽办法,这才勉强吊住他的命。 “怎么回事儿?” 红尘一抛,把平安扣抛起来,那小东西就顺着红线刺溜一下飞了出去。 燕九连忙跟上。 平安扣在门口停了停,犹豫了下,上下空空荡荡的扣子停在半空,陈珂脚下发软,拉着苏冉两个人忍不住靠在门框上面,脸色雪白,红尘扫了她们一眼。 好在没片刻,平安扣又继续飞。 这次落在一棵古老的梨树下面。 燕九走过去看了看,平安扣平平稳稳地停在梨树底下,直上直下地飞。 一会儿飞过来蹭红尘一下,又飞了回去。 “挖开。” 红尘伸出手,在地上画出一个圈儿。 周围的人面面相觑。 罗娘叹了口气:“咱们小姐真是有金手指。”每次她画一个圈儿,别管画在哪儿,代表的价值可不是几千两金子能比的。要是换了别人拥有这样的手指,给一根金子做的也不会肯换。 “挖!” 燕九虽然不是云家的人,但云家现在没大人,他就能做大半个主,红尘有点儿奇怪——薛柏桥那混球哪儿去了? 像这种时刻,他不是该滚过来主持大局,讨好未婚妻吗? 她在这儿呆了片刻,听下人们嘀嘀咕咕,好像从今天出事儿以后,苏冉这个表小姐派人去衙门叫人,燕九这个外人,辛辛苦苦地想办法给云霄看病,云家人都不见踪影,连管家什么的,也找不到主人。 现在却顾不上这些,不多时,一块儿土被挖开,里面有个红帕子,包着一个小包。 挖土的下人愣住,谁也不敢伸手。 看看自家小少爷的下场,谁还敢乱动这里的东西! 所有人面面相觑。 燕九慢吞吞过去,看了半天,也没看出这东西有什么问题,相反,他吸了口气,还觉得通体舒坦。 “这是什么?” 红尘走上前,用脚尖一挑,挑起来那个红包,搁在手中,看了看就很轻松地把它打开。 里面的东西,登时曝露在众人的目光下。 “啊!” 苏冉惊呼,目光闪烁,咬住嘴唇,不过这会儿没人注意到,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里面那一个小小的木制的小雕像上,那东西十分怪异,像是一只手的模样,却不似人类的。 燕九皱眉:“什么?” 红尘笑了笑:“怎么说才好,这是个有人得到它会有惊喜,有人会万劫不复的东西。” 她也不多解释,从袖子里摸出青锋,轻轻在那手上下划了两下,然后一伸手,虚空一抓。 别人看不到,燕九登时屏息。 他眼睁睁看着红尘用手抓住云霄体内延伸出来的血线,用力一扯,只听一声脆响,那线瞬间断掉,仿佛活了一样缠绕在木手上。 “啊啊!” 不远处房间里云霄一下子蹦出来,在阳光底下四下跳动,抖搂了半天,脸上露出惊喜:“不疼了,身上不疼了,线也没了。” 他还是显得瘦,还是皮包骨,但脸上却浮现出一层血色,眼睛也变得明亮清澈。 不只是燕九,连一帮下人都看得出来,云霄的情况大为好转。 红尘笑道:“我到是猜得不错,云小公子之所以有这一劫,全是因为它!” 众人脸上露出几分惊慌,不自觉离那东西远了一点儿。 红尘抿了抿唇,一扬眉:“但它总不会是自己埋到树下去的?” 一帮下人惊呆,对视一眼,全都紧闭牙关,不敢吱声,不错,是人为的,也就是说,家里有人要害小公子! 气氛登时紧绷。 “咦?”陈珂忽然上前一步,仔细看了看,愕然转头看向苏冉,“小冉,这不是你……” 她猛地闭嘴。 燕九却慢慢转头,看向苏冉的方向。 “不是我,不是我害表弟!” 苏冉的眼泪都快落下来,她一嗓子,所有的下人眼中都露出怀疑的神色。 她不说话还好,毕竟众人脑子乱的很,也没多想,这话一出口,却有点儿欲盖弥彰。 苏冉急得脸上赤红。 有个婆子失声道:“那红帕子好像是表小姐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三章 真凶 一时间,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苏冉身上。 陈珂焦躁地叱责:“这红帕子怎么就成了小冉的,谁还能没有?外面去找找,一口气能找出十条八条。” 京城的世家女爱红出了名,红帕子确实不罕见。 那婆子耷拉下脑袋,不服气地看了苏冉一眼,嘴里没敢说话,陈珂这位小姐可和以前不一样了,虽然还是庶女,这些时日却深得峰郡王宠爱,还记在王妃名下。 以后便是郡王嫡女,能封县主的。 京城的县主说是不值钱,但当今陛下在女子位份方面也颇为矜持,似乎是怕宗亲泛滥,会让宗室里的县主变得不那么金贵。 如今一个郡王家里,庶女不得册封,嫡长女生来便是县主,若立下功勋,还能择一嫡女得到封赏,再多就很少见。 眼下这个三小姐,内府那边有传闻,出嫁前或许会被册封县主,算是赏赐峰郡王老实厚道,听皇帝的话。 若真如此,她的身份的确会变得很不一样,云家的下人们,也下意识地不去反驳,但这些人在云家伺候很多年,心里都有数——“这帕子可是云锦,颜色又艳,乃是小侯爷亲自选了送给咱们大小姐做衣服用的。” 剩下那些边边角角之类,苏冉有一阵子很喜欢,大大方方拿去做了些手帕,荷包。 在云家,大小姐是那种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类型。 云霄是男子。 至于下人们。肯定不能用和主人一样的东西,所以只有苏冉一人在用。 这事儿瞒不住别人。 苏冉急得眼泪都掉下来,咬牙看看红尘,又看看云霄他们,一脸倔强。燕九叹了口气,先扶着云霄坐下来,转头问红尘:“小云霄可是无事了?” “他的身体只要养就行,你的药太霸道,还是正经找个大夫来瞧瞧才是。” 燕九这才松了口气,忙派人出去找大夫。 不用他吩咐。自从家里小爷病倒。管家一早就去请来七八个大夫候着。只是一开始小爷的样子太吓人,大夫们只说是怪病,连方子都不敢开。 这会儿把人叫过来的时候,还个个不甘不愿的。怕砸了招牌。等看到云霄已经能起身走动。还离开屋子在院子里闲逛,登时傻了眼,急忙过来诊脉。 最后所有的大夫都确定——他就是有点儿虚。开点儿寻常的补药吃几天就能好。 云家所有人都一副感激不尽的模样。 红尘脸上却没什么喜色。 “你们小公子现在是好了,但一日不挖出根源,谁知道还有没有下次?” 众人一呆,难以抑制地升起几分惧怕。 燕九也皱眉:“郡主可有什么妙计?” “让我想想……” 红尘掐指一算,指了指西北方,“灾自西北起。” 一群人同时向西北方向看去。 西北方只有小佛堂一座,还有两个院子,只是云家人少,除了表小姐客居于此,那院子并无人用。 一时间,所有人沉默。 “这样吧,我做点儿准备,沐浴熏香,养足精神,明天设法把根源挖出来。”红尘眯着眼睛,看了一眼苏冉,“只是在这之前,云家这摊子烂事儿要怎么处置?” 燕九眉眼舒缓下来,沉吟片刻,低声道:“东西既然是苏冉的,她怕是脱不了嫌疑,但她是云家的表小姐,我毕竟是外人,不好越俎代庖,等云家主人们回来再做处置也不晚,眼下还是要劳烦郡主早日抓到凶手,大家才能安心,这期间郡主有任何吩咐,在下一定尽力帮忙。” 除了他的声音,云家上下都一片死寂,满怀戒备。 苏冉孤孤零零地立在院子里,见云霄一脸苍白地看着她,哇一声大哭,掉头就跑。 云霄伸了一下手,却终究没有开口。 陈珂轻轻叹息:“大家都别急,云小公子好了就是万幸,我再去劝劝小冉,仔细问问她。” 看着陈珂脸上的愁容,云霄也是万分感激:“我这一病,让三小姐跟着受累了,您和表姐关系好,多安慰安慰她,我,我还是相信她的,表小姐不是个恶毒的人,更做不出这等恶毒的事来。” 陈珂一怔,目光闪烁,默默点头。 燕九却是拽着云霄,不敢让他再离开自己的视线,目光落在红尘手里的那木头手上,若有所思。 云霄心有余悸,恨不得离那东西十万八千里。 红尘收了那只手,伸了个懒腰:“累了,准备客房让我歇歇,这手我仔细研究研究再说……还有,把那个被牵连的老酒送走吧。” 云家那些管事的连忙应下,恭恭敬敬地带路。 至于老酒,是个无关紧要的人,云家做得妥当,不光给送回去,还得给一笔丰厚的赏钱。 总不能白白让人家受怕一回。 陈珂回头瞥了红尘一眼,脸上露出几分隐隐约约的恨意,转头去追苏冉。 云家是厚道的人家,苏冉虽不姓云,住的园子却比陈珂在家的还要漂亮精致,也大气。 房间里任何一样摆设,都不比大小姐差,事实上,因为大小姐云淑君是武人性情,那些个精细的布置都不上心,到还显得苏冉的衣食住行,更似千金贵女。 “呜呜呜。” 苏冉趴在床头哭。 陈珂摸了摸她的头发,脸上露出三分怜惜的表情来:“阿冉,大家怕是怀疑你了。” 苏冉声音一滞,咬着嘴唇,脸色雪白。 “哎,我们阿冉这么单纯善良,绝不会伤害云霄。别人不知道,我还不知道吗,你是真把云霄当亲弟弟看待。” 陈珂的声音很温柔,苏冉听得更是委屈,扑在她身上,一抽一抽的。 “只有珂姐姐信我了!” “我当然信你,不信你还能信谁?信那位郡主吗?”陈珂脸上露出一丝冷笑,“我看这事儿有古怪。” 苏冉一愣:“古怪?” “你看看,本来衙门的人怀疑的是荣安郡主,咱们云小公子与人为善。又年幼。怎么可能和别人结仇?今天得罪荣安,马上就犯病,她不值得怀疑,又有谁值得?” 苏冉目瞪口呆:“可是。她救了表弟啊!” “燕公子也是高人。他都无法可解。荣安才多大?她就真有那么强的能力?”陈珂摇了摇头,“虽然不好随意怀疑别人,但这人实在可疑。我还是觉得,如果本身就是她设下的局,她解起来,才会这么容易!” 苏冉愣愣地坐着,五味杂陈,一时也不知该信还是不该信…… “小冉你好好休息,仔细想一想,别着了别人的暗算。” 陈珂低声叹息。 说完,就站起身离开。 苏冉吓了一跳:“珂姐姐?” …… 红尘却坐在客房里,到没休息,正和蹲在窗户外树丫上的小荷逗咳嗽。就是说些没用的闲话,精神放松,不为聊天,是为了欣赏美男子。 此时是午后。 阳光却美,律风荷的肌肤都是玉色的, 罗娘坐在一边,嘴角抽了抽,“小姐!” 红尘就笑:“怎么,你不喜欢?” 哪有人会不爱美人? 男人爱美色,女人也爱美色,她见到漂亮的就心甚悦,见到小荷这般天香国色,一看看一天也不烦,谁让没旁的有趣儿消遣! 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礼记里也没教人清心寡欲。 她这日子过得虽不能说累,麻烦却一日不少,就如这回,给皇后跑个腿也能遭遇点儿波折,闲来还不让欣赏一下世间难得一见的美貌佳人,生活还有什么意趣。 “差不多了。” 天色渐暮。 夕阳只留一抹残色。 苏冉从屋里出来,漫无目的地在门前转了转,她总觉得外面几个下人,看她的目光阴森森可怖。 就好像她是什么毒蛇猛兽一样。 苏冉的眼眶微微湿润,一跺脚,就走进镶着金砖的小佛堂,径直抱膝坐在蒲团上面,低声嘀嘀咕咕的说起话来,眼泪吧嗒吧嗒地落,“我想娘亲和爹爹,我要回家。” 吱呀一声。 大门洞开。 一群人进来,点着火把,拿着蜡烛,云家的一个管事,慢慢拎着油灯,还把灯都点亮了。 苏冉一愣,木呆呆地抬头。 燕九慢慢进门,面无表情地看了她一眼,皱眉,回头问红尘:“郡主,您说的不妥在哪儿?” 红尘指了指佛龛,自己过去,一伸手把佛龛打开,露出一个木头的佛像。 云家管事惊讶:“这佛像在我们家有十几年了,是当年夫人生下小公子以后请回来的,难不成害得我家小公子生病的,还能是它?” 燕九也有些意外。 “此佛开过光,头顶有佛光笼罩,年年岁岁受云家香火,云家只会得益,不至于受难吧。” 虽然若无必要,佛不能轻供,毕竟乃是导人出世,在俗世中求取功名利禄的世俗中人,接佛回家供奉,那才是没事儿找事儿,当然,大部分接回去也无用。 可佛就是佛,慈悲为怀,救苦救难,怎么会害人? 红尘走过去,青锋出鞘,碰了一下佛像,它肚子上的木头就落了下来,正好露出里面一个小小的玉像。 形如猿猴,色泽温润,散发出的气息完美地和佛像融于一体,颇为堂皇大气。 云霄忍不住一眯眼,向后缩了缩。 红尘轻声道:“云小公子的病,应该是它造成的。” “它?这是什么?” 猿猴在佛像腹中,散发着浅浅的光芒。 燕九惊问。 红尘笑了笑,眨了眨眼,略微一思索。“怎么说呢?相传远古时代,有一个邪神为恶人间,人类中有勇士将其杀死,放入猿猴的腹中,并把代表邪神最强大力量的手剁下,从此之后,邪神就开始寻找它的手,寻找过程中,也会实现人的愿望,可人若太过贪婪。就会踏入邪神的陷阱。落入万劫不复的地步。” “还有传言,有人能制作出猿猴喜欢的手,那只手也能实现自身的愿望,有说可以实现三个的。也有说可以实现很多个的。全都是传说。” “我看这猿猴。大约和这传说有点儿关系,指不定它就是封印之后的神,这里有人偷偷把东西藏在小佛堂里。让它借用香火愿力。” 红尘几句话描述,十分平淡。 可云家的人再看那佛像里的玩意儿,害怕归害怕,再理智的,也不免有一丝丝的贪婪和渴望。 能实现愿望的东西呢,谁还能没有个愿望,即便明明白白说出来,实现愿望肯定要付出代价,还是有很多人趋之若鹜。 燕九仔细一看,却沉下脸:“这不是苏冉姑娘买的那个猿猴?玉圣公主的东西?” 另外一起买的,还有一个小佛,不过那佛半路上让人偷了去,东西花钱不多,也就是买回来玩的,他们也没特意去找。 燕九话音未落,一行人都转头看向苏冉。 苏冉整个人愣住,半晌抹了把脸,咬牙切齿:“你们都怀疑我?云霄,你也怀疑我?” 云霄闭上眼睛,欲言又止,脸上流露出几分犹豫不安。 小佛堂的气氛登时变得凝重。 云家的管事立在门口,摇摇晃晃,看向苏冉的目光充满了震惊,嘴唇抖了抖:“小冉小姐,难道你真的要害……怎么能这样,难道小公子对你不好?还是大小姐对你不好?” “好?” 苏冉浑身发颤,冷笑,“所谓的好,就是怀疑我?我在云家,说得好听一点,是表小姐,难听点就是个打秋风的,外人提起我,唯一记得的只是——哦,她就是云家那亲戚。难道我叫‘亲戚’?呵,罢了……我就是要杀了云霄,你们现在知道了,要怎么样?杀了我?” 众人都怔了怔。 云家那些下人全都目瞪口呆。 云霄浑身颤抖,眼泪都冒出来,失声道:“表姐,你,这些年,除了我姐姐和爹娘,你就是我最亲的亲人,你还不明白,怎能说出这等话?” 苏冉咬牙切齿,还想说话,红尘忽然一巴掌拍在她的头上,用力揉了揉,又揪住脸颊,一下狠手,把她揉得小脸通红,“哪有这般急着认罪的?你当然和它没关系,不信咱就问问……” 一句话,云霄目光灼灼。 所有人都盯着她看,整个佛堂都弥漫着一股子浓重的紧张氛围。 红尘看着佛龛,叹了口气,轻声道:“您就是到现在,也依旧是一位神,神不屑欺骗众人,还请告诉我,谁是和您定下契约之人?” 那猿猴的身体并没有移动,众人一瞬间,却仿佛真看到一只活灵活现的玉猴子,视线调转,一寸一寸,最终落在了长长的帷幔上。 云霄:“……” 苏冉:“……” 众人:“……” 等了半天了,就让我们看这个? 红尘登时扬眉,拍了拍手,溜溜达达地走过去。 那帷幔蠕动了一下,从后面走出一个人。 苏冉吃了一惊:“珂姐姐?” 红尘也笑:“原来是你,三小姐,也对,你和苏小姐关系好,想拿走她身边的东西,再容易不过了。” 陈珂怔了怔,咬了咬嘴唇,显然也有点儿意外,露出一丝迷惘,随即冷笑暴怒:“荣安郡主慎言,哪怕是您,平白无故的侮辱我,我也会生气,我们郡王府也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欺负一下。我只是想找小冉,看她伤心这才没有露面!” 她一脸的义愤填膺,目光流转,“郡主是灵女,本身精通玄门术法,会玩这等把戏也不奇怪,我看,你随意在云家搅合来搅合去,才是最值得怀疑的那个。” 她把视线转移开,手指轻轻颤动,“这话本不该说,但蝼蚁尚且偷生。郡主不仁,不要怪我不义——听闻你很早就和薛小侯爷相识相知,乃是莫逆之交?您一妙龄少女,云英未嫁,他是堂堂侯爷,年轻英俊,时常在一起,自然会有感情滋生,郡主爱慕小侯爷,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或许你正是因此不忿。要把云家搅得天翻地覆!” 苏冉瞠目。 罗娘和小严都发呆。 云家那些下人简直恨不得晕死过去。 京城的贵女们身份地位再高,名声也极重要,现在竟然有人如此轻而易举地说出这等话? 真有流言,丢人的可不只是红尘一个。 小荷本来安安静静的。此时忽然上前。立在红尘身边。指着自己的脸,“我好看,还是薛柏桥好看?” 好几个女孩子都忍不住怦然心动。 小荷不说话。低调时气息若有若无,别人都很难注意到他,但只要他想,就是皇帝当面,携带九五之尊的威势,恐怕都比不上他的存在感。 美貌这种东西,有时候比任何武器更厉害。 小荷也不等他们回答:“小姐没有喜欢我,自然不会中意薛柏桥,我知道,你今年六月十七,六月二十二,七月初九,七月十八,七月二十一……在蝶楼私会王越。” 众人:“……” 他说的好有道理,任何人看见他,也不觉得他会说谎,天上的嫡仙人,怎么会说谎? 陈珂的脸色一瞬间雪白。 小荷竖起十指,在自己嘴唇上嘘了一声:“非礼勿视,非礼勿言,我知道的,我错了,回头抄写门规十遍,阿尘,你要煮面给我吃,还有小林的。” 红尘抓住他拖到后面扔给铁牛,脸上的神色却是似笑非笑,别人怕流言,她不怕,可让陈珂随随便便咬一口,也恶心的很,只是生气是伤害自己,她不生气。 燕九十分无语,现在不是争论谁才是契约者的时候,解决它才是第一要务,连忙低声道:“郡主娘娘,这个猿猴要怎么处置?可否毁弃?” 它很危险,燕九多少还是有几分身为灵师的责任感,绝不会愿意它再流传出去害人。 红尘目光微凝,落在陈珂的身上,一字一顿地道:“此物乃是真真正正的神像,哪怕是邪神,它也依旧是神,毁去它不难,但有人若利用它得到了什么,将会失去十倍百倍……所以,其实根本不用在意和它订立契约的人。” 陈珂低着头,大家看不到她的神态,可是她的身体微微颤抖起来。 红尘说完,便取下猿猴,扔在地上,抽出青锋用力劈下去,众人眼前一花,一个影子扑过去抱住了那猿猴。 正是陈珂。 她的脸色苍白,没有半点儿血色,一回神反应过来——她这是? 陈珂一时有点儿不敢抬头,用了好大的力气,才慢慢看了看周围,苏冉正用一种不敢置信的目光看着她。 她凭什么? 咔嚓。 猿猴碎了一层,里面掉出一个更小一圈的,不知材质,有点儿像木头的像。 红尘弯腰把它捡起,握在手中,轻轻叹息:“果然很脆弱,毁坏极容易,就是……不好办啊!” 众人面面相觑。 陈珂闭上嘴,哪怕到了这个地步,她也不肯承认是她要害了云家,只是静静地跪坐在地上。 半晌,云霄才道:“来人,送三小姐出去,以后我们就不欢迎三小姐登临寒舍了,小门小户,恕不接待。” 他也不想让衙门介入,毕竟这等事,很难找出个能说得过去的证据,但他是云家唯一的继承人…… 陈珂抬着头,露出修长洁白的脖颈,嘴唇紧抿,慢慢向外走去,苏冉白着脸看着她的背影。 刚走出佛堂,外面急匆匆地冲进来一个婆子,抱住陈珂嚎啕大哭:“小姐,我苦命的小姐,大事不好了,王爷他老人家,呜呜,他老人家去了,刚才喝了小姐给送的桂花酒,一闭眼就去了,这可怎么办,我可怜的小姐。” 滴答。 陈珂鼻子里,耳朵里,忽然开始冒血,一股一股的,滚落在地,污了他的衣裳。 云家上下,本能地转头看红尘。 这位主儿前面才说,猿猴毁了,契约者要付出代价,代价就来了,来得好快,连一晚上都没有间隔。 谁不知道陈珂如今最大的本钱就是她爹的宠爱,如今郡王竟然没了,还是喝了她送的酒才去的,峰郡王妃可不是好相与的人,也不大看重名声,她这后半辈子,就是再无旁的惩罚,恐怕也绝不会好起来了,至少对陈珂来说就是如此。 苏冉哇一声痛哭。 陈珂踉跄着走出去,抹了一把脸上的血,脸上第一次露出特别惊慌害怕的表情来。 云霄都叹息,吩咐那些押送她出去的下人都轻一些,一转头,恭恭敬敬地拜谢红尘。 他也是不好意思的很。 “郡主想要什么点心,我让燕哥亲自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送佛 燕九脸色变了变,还是硬着头皮答应做点心,也不知道云霄是感激人家,还是要害人家。⊙頂頂點小說,23 他自己知道自家的事儿,翔芳楼里卖的那点心,通常大家伙买回去,出门就直接扔垃圾桶了。 云家现在乱得很,苏冉板着脸。 云霄很是不好意思。 家里下人遍寻不着主子们。 红尘很不想继续待着,可送佛送到西,这事儿还没完。 燕九此时也隐约猜到,吐出口气:“郡主特意引了她行动,用最快的速度找出猿猴,又让她露出马脚,如此急迫,刚才又说麻烦,敢问……毁了猿猴像云家是否就无碍了?” 红尘皱眉,半晌才道:“现在我只是毁了它和陈珂定下的契约,并没有彻底毁去。” 说着,取出猿猴碎裂留下的木头,那同样是猿猴形状,显得很古老,同样断了一只手。 “这东西有了真灵,算是真神,又在你们家的佛堂里供奉,恐怕已经是云家供奉的神灵,贸贸然毁去,云家也会招来灾祸。” 红尘叹了口气,一边说,一边小心地把猿猴又放回佛像的腹内。 一下子,所有人都紧张起来。 连苏冉都一样。 别看她这会儿气鼓鼓,怨云霄不信她,又愁陈珂是个心机女,连好友都坑害,可她是正常人,正常人都不会愿意家里的亲人们出事儿? 大家看着那只猿猴,总有一种猿猴也看着他们的感觉。尤其是云霄,更毛骨悚然。 一想到他这些日子受的罪,他就忍不住惧怕交加。 红尘迟疑一会儿,若有所思,抬头才发现他们的情绪不对,连忙道,“诸位不必紧张,解决起来很容易,恐怕燕公子也心里有数。” 燕九一笑,他同样是专业的。红尘说的道理。他一开始是关心则乱,没多想,现在红尘点破,自然明白过来。 “无妨。等下找几个人。把它送走就是。还有你们原本这个佛像,和猿猴呆了那么长时间,几乎为一体。也必须送走,到时候再看,把佛堂拆了也好,再请一尊佛像回来也可以。” 红尘眨了眨眼,也就没多说什么。 云家这边,颇为太平,陈珂回到郡王府,却是直接被扔到小佛堂里关了起来。 王妃根本没见她,到是找了大夫给她看病,可大夫看得漫不经心,只说她吃得太好,肝火旺,让喝点儿黄连水下下火云云。 有谁肝火旺到连耳朵里都向外冒血? 陈珂却对周围的一切,全视而不见,冷冷地坐着出神,脸上又青又白,衣襟都被汗水浇透。 那日,她也不明白自己怎么就鬼使神差,顺走了苏冉的猿猴像,就是特别特别想要。 拿到东西,陈珂有两日还提心吊胆的,后来见苏冉就嘀咕了两句,根本没在意,这才安心。 这猿猴瞧着丑陋,玉质到还好,拿在手里暖烘烘的,陈珂当日正好碰上邻居家秦家嫡出的大小姐,那位大小姐穿了一身红色的胡服,领边一圈雪白的毛,又漂亮又可爱,实在是好看。 王妃平日里并不苛责家中一应庶女,该有的份例,谁都不会少,她也是一年四季,新衣服不断,可这样特别的,唯独自己有的衣服,那就不是她们这等没娘亲照应的庶女能得到的了。 人家秦家家世还比不上王府,人家家的小姐,却比她活得肆意快活一百倍。 陈珂一不痛快,恨道:“那样的衣服,花里胡哨的,就不怕半路遭抢!” 结果第二天,那位大小姐出门上香,遇见强盗,不光财物被抢,人也伤了,受到很大惊吓,病了一场。 至于那件骑装,沾了泥土血液,自然扔掉不用。 陈珂那会儿还没察觉有什么不妥,只暗中奇怪这事儿可真巧! 但从那之后,又出了好几次类似的事儿。 头一天,陈珂盼望想得到一根玉簪子,第二日玉簪就摆在她桌子上。 是峰郡王忽然觉得她戴好看,特意送给女儿。 明明在这之前,峰郡王也没对陈珂多么疼爱,最多和别的王爷一样罢了。 一次又一次,陈珂哪能发现不了这事儿有问题? 晚上她迷迷糊糊地就见到一只缺了一只手的猴儿,言及可以实现她的愿望,只要她替它把手给接好。 陈珂一醒,莫名便信了,就辛辛苦苦找了一些好木头,找人按照猿猴的样子给它做了一只手。 手一做好,陈珂的嫡母就生了一场大病,她代替嫡母去参加了一次她很想参加的,极要紧的宴会,结交了好些贵人。 陈珂很高兴…… “究竟是怎么到今天这地步的?” 她只知道,自己想要的越来越多,可是不是每一次祈求都能成功的。 有些小事,可以成功,但很多大事,无论她怎么求,都成功不了,她为此翻阅了很多古籍,终于找到关于猿猴的记载,还找到一些零零碎碎的记录。 她便按书上的法子,取手指上的血,涂抹在猿猴身上,又念诵很多咒文,等到夜里入梦,猿猴果然再次出现,只说自己的力量不大,陈珂给它做的手,也不太合适,她要是还想实现愿望,就要付出代价,也要想办法增强猿猴的力量。 陈珂心中也忐忑不安,但她根本下不了狠心,不去用这东西,就那么一步一步的,从想要一点儿小东西,到想做峰郡王府独一无二的千金,她想要地位,想要富贵,想要很多…… 愿望也果真一个接一个的实现。 她的身体也渐渐变得奇怪,有时候一个愿望实现。她会头痛的厉害,会好半天不能走路,或者生病,她甚至有一种感觉,再这样下去,她会死! 她心中不满足,想要更多东西,却不愿意死,就忽然想到一件事儿,似乎有记载说。猿猴有一任主人是一个君王。他命令臣子供奉猿猴,又将猿猴的手取下,埋在臣子家中,于是猿猴还能实现他的愿望。但代价却由臣子代为付出了。 说的简单。可做法并不容易。陈珂脑袋一热,愣是一点一点想办法凑齐了需要的东西,真的折腾成功。 佛堂内。烟雾缭绕。 陈珂呆呆地看着油灯,只觉得哪里都不对,明明不应该是这样,云家不应该这么快出事,猿猴不该这么容易被发现,她应该早一点儿收手。 “我没打算求太多,我想收手了,我也不是真心要害了云家,我和云家无冤无仇,为什么要谋害他们!” 其实不止一次,她想要结束这一切。 陈珂抬手捂住脸,鲜血喷流,怎么也止不住,她更是害怕,怕得浑身发抖:“不要,不要,回答我,回应我啊,听见我说的话了吗?我还能和你定契约,你想要什么?” 她嚎啕大哭,外面守着的丫鬟婆子脸色都很难看。 “三小姐莫不是疯了吧?” “哎,大小姐养到十岁上掉到湖里去了,二小姐都要谈婚论嫁,愣是一场大病病没了,现在三小姐又是这样,咱们王府别不是存不住女儿?” 一帮下人面面相觑,登时噤若寒蝉,谁也不敢说话。 天渐渐黑下来。 云家灯火通明。 主人们除了病刚有起色的云霄外,其他人都不在,幸亏云霄是男子,在家中也算是能做得了主。 佛堂里摆着的佛像,过去云霄看着就有点儿不顺眼,他们武将世家,祖辈手里谁还没有几条人命?拜哪门子佛! 现在更是片刻都等不及,点了四个健仆,要把佛像给抬出来。 燕九站在一边,指挥着云霄先是上香,焚烧送神符,才让那四个健仆抬起佛像。 肩要平,力气要稳,抬佛像的节奏要一致。 “小心啊,小心,里面的东西绝对不能掉出来,佛像也不能歪斜……” 一步一步走到佛堂门口,马上就能出去。 众人都松了口气。 那四个健仆大步如飞,稳稳当当,脸上连一滴汗都不见,轻轻松松就走了过来,一抬脚,就要迈出佛堂。 只听吱吱两声。 四个人同时停住脚步,身子向下面一沉,脸色涨红,眼睛突出,牙齿都咬得咯吱咯吱响。 燕九愣了一下。 云霄皱眉,诧异道:“怎么回事儿?快出来。” 咯吱咯吱。 四个健仆使出吃奶的力气,用力向前迈,“一二,走!” 没走成。 其中一个身子一软,差一点儿栽倒,用尽了力气才立住,肩膀却垮了下来。 云霄:“你们这是干什么!” 健仆也是欲哭无泪:“公子爷,佛像忽然变得好重。” 这话是从嘴里挤出去的,连大点儿声音他们都不敢,就怕肩膀上的佛像掉下来。 东西要是落地,他们怕也得受重伤。 燕九皱眉,深吸了口气,再一次点燃送神符,神符上天,随风飘散。 “再试试。” 四个人面面相觑,一狠心,继续走,结果刚一抬脚,晃晃悠悠,佛像要落地,他们连忙站住,再也不敢动弹。 健仆们也发现有点儿不低。 “公子爷,咱的脚不能离开佛堂,一跨出去,这佛像的重量就仿佛重了几十倍一样,真不行!要不,您再找几个人来帮把手!” 找人帮忙不难。 云家还有几十号的私兵在呢,问题眼下如此古怪的情况,明显不是找人帮忙就完了的。 燕九也是性子好,换别人像他这般,送神符点了两张,佛像不肯出佛堂……非要气死不成。 他没办法,只好转头看红尘。 红尘过去,摸了摸佛像,又把猿猴从里面取出来,低声道:“再烧一张送神符。” 燕九肉痛。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烧了。 送神符上了天,红尘高声呵斥,声音清亮,轰一声,半空中响起一声闷雷。 燕九瞠目结舌,别人看不见,他却清清楚楚地看到半空中有一道圆拱门一闪而逝。 红尘这才点头示意他们四个:“再走试试,别担心,走吧。” 四个人做好心理建设,闭上眼。小心翼翼地喊着号子——“一二。走着!” 这次顺顺利利地出了佛堂。 那边立时就有人推着车过来,把佛像小心搁在车上送出去。 燕九呆呆地看着:“一声天门开,我在做梦。” 他以前听师父说,很久很久以前。也有灵师有通天彻地之能。一声令下。鬼神听令。 他是不知道那时候的灵师多厉害,但眼前的郡主一声呵斥,天门为之大开。貌似也不差什么了。 云霄松了口气,抹了把脸上的汗水,决定从今往后——他再也不在道观,佛寺之类的地方乱说话了,如今看来,神佛之类,还是可以信一信。 燕九却回过神,一扭脸,继续看着红尘手里的东西发呆,脸上多少带出几分愁绪,他再看,红尘也不说我把东西拿走的话,随手把它又摆在了佛龛里面。 云霄欲言又止。 苏冉哇一声又哭了,抽抽搭搭:“都是我的错,是我要买的,要不是我……” 燕九连忙一把堵住她的嘴,“别胡说,不要瞎嚷嚷。” 他叹了口气:“真要怪,岂不是应该怪我?” 是他看到玉圣公主的标识,这才让小丫头片子意动,买下它给云家招祸。 红尘失笑:“都别急,等我找一块儿合适的神木,给它手补齐了就能送走太了,在这之前,只要你们别随便进来上香,就两相无碍,彼此井水不犯河水,都用不着担心。” 好吧,她一句话顶别人劝慰一百句。 苏冉抹了把脸不再哭了。 云霄更是积极起来:“什么叫神木?在哪有?” 红尘眨了眨眼,解释道:“也可以叫灵木,或者别的名字,只要是具有灵气的木头就行,至于在哪儿,大部分寺庙门前枯荣过几次的树,要不然雷击木一类的,可能会是,这东西应该不难找吧……对了,燕公子知道哪有吗?” 燕九仔细想了想:“我到是知道几家卖法器材料的店铺,至于能不能正巧赶上有,那还真不确定。” 不确定那就确定一下。 叮咛了云霄几句,他就匆匆出门。 红尘看了看时间,笑道:“难得出来一趟,咱们去鬼市转转,说不定能找到合适的灵木呢。” 云霄赶紧换了衣服,让管事备车,他也不顾身体虚弱,主动跟了上去。 这可是为他家办事儿,云霄比红尘积极的多。 朱雀街上的鬼市,一向属于京城内某些人口中流传的,不是秘密的秘密,存在了将近百年,比这条大街还要古老,通常在黎明前开始,天亮就结束。 因为是鬼市,自然没在人烟稠密的繁华地段,靠近北边,有一个废弃的庙宇,以前供着送子观音一类的,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年下来,竟没有人重新庙宇,给菩萨重塑金身,反而任由周围破烂下去,好些手里有见不得光的货物,或者没本钱正经地去租个店面的买卖人,就在这地方聚集,暗地里的交易越来越多,鱼龙混杂,渐渐形成鬼市。 红尘她们一路过去,远远看到两盏昏暗的灯,她们这一行人是生面孔,刚刚走过去,就让人盯上。 铁牛瞬间感到锋芒在背,无数目光试探着看过来,上上下下打量了一圈。 红尘还看见蹲在灯笼后面的一个老头,露出一点儿戏谑好笑的表情来。 其他人看他们的目光,就像看到肥美的大肥羊一样。 一转念就明白,闹了半天把他们当成那些来凑热闹的权贵子弟,毕竟是京城,能赚皇亲国戚的银子才是好买卖人,鬼市也一样,前面路过的客人都被‘逼’着在一口大锅里头扔铜钱,红尘他们过去就没享受到那种待遇。这些人个个客客气气。 还远远就有几个很机灵的小子一拥而上。 “哟,几位贵人,今夜来玩?那可得好好转转,不过你们是头一回来吧,不如让小的给您带路?只要赏一点儿茶钱就得,小的在鬼市长大的,人面熟得很。” 一个小哥儿跳出来说话,后头跟着的人就都散了,看样子这人还挺有威望。 红尘一笑:“敢问怎么称呼?” “叫我小乙就成。” 在街上随便喊一声小乙,回头的得有三五个。 “那就劳烦小乙哥了。”红尘笑道。 罗娘随手就掏出一把碎银子递过去。算作赏钱。起码有三四两,别说喝茶,吃十天半个月也足够,还得是山珍海味那么吃。 小乙哥登时眼睛放光。 别看这一行人衣着打扮寻常。可他刚才看了一眼。就知道全都是大肥羊。伺候得好,少不得他的好处。 在鬼市上混,不会看人早就投胎转世三百回。 拿了银子。小乙哥更殷勤,绘声绘色地把鬼市的规矩讲了一遍,什么只能看东西,不能看卖主之类,还有各种传说,故事,说的都挺好玩,一点儿也不恐怖,估计换了寻常来玩的富贵子弟,只听一听这些八卦,就物有所值,来了一次还想来第二次。 这地方说是鬼市,其实这么多年下来,也就是个叫法而已,不少人白天在街上卖货,晚上直奔鬼市,都是正经的商人,赚钱也温和,尤其在京城,做生意的都要和气生财,他们也怕得罪了不能得罪的人再招来祸端。 小乙哥领着他们走了不一会儿,就见到人声鼎沸的热闹场面,这才问:“几位贵客是想四下里转一转,还是?” “有没有卖风水法器的地处,我们想看看。” 红尘笑道。 灵木这东西,在寻常的摊子上找到的可能不大,到是很多特别的法器需要用到。 小乙哥一拍手:“几位可算是找对了人,您跟我来。” 说完,他脚下不停,挑着灯笼径直朝人群里面钻去,越走越远,越走越偏。 不多时,就穿过一个牌楼。 牌楼这边也都是些小摊贩,就是卖的东西似乎有不同,一看就是风水法器居多,买的人也少。 这东西毕竟是用得着的才要买,除了护身符可能大家用得多些,至于别的……闲来无事,也没人请一堆神佛法器回去找抽。 小乙哥神神秘秘地扬了扬眉:“您瞧瞧,就是这儿了,我也不糊弄您,这地方和外头的古董摊子一个样,也有好东西,您就是想找宫里大佛会供奉开光的物件,也能找得出来,但可要看眼力,眼力不好,很可能拣一堆破烂回去,好多摊子上都是九假一真呢。” 红尘登时笑了,这小子到会把握人心,如果是来追求刺激的公子千金,听见这话哪里还能迈得动脚步! 他们要的就是这种神秘和与众不同,谁不喜欢捡漏?能在一堆破烂里面选中唯一的好东西,让别人羡慕嫉妒恨,那绝对是至高无上的享受! 罗娘扶着自家小姐,见小乙哥嘚瑟,失笑道:“那小乙哥是不是行家?帮我们也选个好东西回去如何?” 小乙哥立时一本正经地扯了扯衣袖,做出一副不可一世的表情:“咳咳,这个嘛……小的要有这本事,哪里还会跑这儿吃这口辛苦饭,早就发家致富,纳上十个八个小妾回家养老去。” 一下子逗得所有人都乐起来。 小严都破功失笑。 红尘一路走,宛如走马观火,闲闲一眼看过去,随看随走,毫无停留的意思。 罗娘她们都轻轻松松地跟着。 小乙哥都有点儿纳闷——这架势可不对,以往他接待的那些贵人,看见这琳琅满目的好东西全都走不动路似的,天亮了也赚不完几个摊子。 走了一圈,小乙哥恪尽职守,人家不听,就不说话,终于,红尘停下来,叹了口气:“如果都是这些东西,那我可要失望了。” 小乙哥一愣,还没应声,就见红尘溜溜达达地走到东北角,一个很不起眼的角落那儿,弯下腰就捡起一个树根木雕,雕的是一个招福纳财的财神爷,十分的像。 卖主一看有客,连忙坐直了身子,低声道:“您瞧瞧,有什么喜欢的?我这儿有财神,送子观音,护法罗汉,看看这个,八卦盘,降妖伏魔,桃木剑,驱除邪祟,佛龛,棋盘……” 红尘扫了一眼,把财神扔下,直接从里面挑挑拣拣,拿出来一个绿油油的青蛙,只是个半成品,还少了最重要的青蛙嘴。 “只有这一个品质还勉强凑合,还是半成品,其它的你也好意思拿出来卖?” 卖主一怔,脸上的笑容收了收,随即又咧开嘴:“错了错了,这个可不卖。” 说着,他一伸手就想抢回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五章 打赌 红尘也没和他争,只是摊摊手,任凭他把东西给夺了回去:“我们也不要你这些雕成了的物件,只想要你用来雕刻的木材。▲∴頂▲∴点▲∴小▲∴说,23” 那货主白眼一翻:“消遣我不是?”烂木头能卖几个铜钱,还不够他费力气的,一开始还以为是大肥羊,闹了半天都是些穷酸,没劲儿! 红尘叹了口气,回头看了眼坐着二人抬的软轿,脸色还有些白的云霄。 云霄立时就下来,慢吞吞走过去,直接拿出一张银票,足足一千两,正经的大通宝号。 “只要我们找到合适的东西,钱不是问题。” 云家人丁稀薄,看着是没以前昌盛,可人丁少,就有另外一个好处,钱多。祖祖辈辈积攒下来的银子,尤其是当年打仗,长辈们弄来的钱,堆积成山。 京城那些勋贵之家,武将之家,只要不是整日作妖,纨绔子弟一生生了一大堆的人家,个个富贵,可比一些世家,还有书香门第的钱多。 这会儿,云霄的表现就是个十足败家子儿的样子。 货主立时眉开眼笑,当时把摊子一收,随口叫出个小孩子负责看摊,自己领着红尘一行人骑马,上车。 “几位贵人,小的家里到是有两个山头,树是不少,可都有了年头了,成百上千年的好木材,当年宫里盖宫殿,就用我们家的木头做房梁。” 货主吹得吐沫横飞,不多时。一行人便出了城门,到了玉山,玉山不大,风景也不算好,漫山遍野都是高大的树木,玉山上也有几个庄子在,不过环境并不算佳,都是些寻常商户,要不然就是低级官员们在这儿置地建庄子,正经的皇亲国戚。都是去东山附近。那地方有皇家园林,还有温泉,冬暖夏凉,才是正经的好去处。 一进山。红尘的视线就落在这些参天大树之上。吸了口气。只感到一股清气从天而降。 “唰唰唰……” 山上忽然传来一阵削木头的声音,声音并不大,很是轻微。却仿佛一曲清歌,自带旋律。 货主一听见,立时猫腰,小心翼翼地向后挪动,低声道:“就是这些,这一大片林子都是我们家的,几位贵客……” “孔山!” 货主话音未落,山上就传出一声呵斥,“你小子可算是知道家门在哪了?怎么,要学人家大贤,十过家门而不入吗?” 说着话,就有个身量高大,满面红光,头发雪白,手里提着一个木箱,肩膀上扛着个树墩的老年男子,从山林里走出来,冷着脸,看到货主就皱起眉,脸上的皱纹一颤一颤的,“你别胡闹,跟我回家,好生把手艺学好,安安稳稳地给我娶个媳妇回家传宗接代。” 他声音硬邦邦,掷地有声。 货主的脸色瞬间大变,老老实实地站起身,苦笑道:“爹,我还没说您呢,您儿子读书上进有什么不好?读书才能考秀才,考举人,世间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别人家的爹恨不得孩子读书转换门庭,怎么到了您这儿,我就非得做个木匠不可?” “你!” 那老男人脸上一黑,眼睛里流露出几分惊惧,咬牙道,“我是你爹,我说话,你老老实实听着就是。” 他这话一出,货主也无语,却是不敢吭气。 云霄听了一耳朵,咋舌不已,看那中年男人,简直像看个妖怪,天底下还有这等爹呢? 想他那位爹爹,从小就纵容他,他要读书,就找大儒来教,他要习武,也费尽心力请了高手过来,后来他干什么都是三分热度,让那位爹整日发愁,愁得头发都掉光了,甚至为此求到皇帝那儿,想送儿子进宫做个御前侍卫镀镀金,就怕儿子没前程。 眼下这位到好,儿子到是想上进,他到把自己的想法强加到儿子身上。 读书人和木匠,能是一回事儿吗? 红尘却若有所思,四下看了看,轻轻叹了口气。 父子两个嘀咕了几句,那儿子很是无奈,但看样子和他爹应该因为此事争执过许多次,都麻木了,转头介绍道:“这些都是客人,想要看看咱们家的木材。” 当爹的那人一怔,随即笑道:“看吧,就是这些东西,也不值什么钱!” 他儿子登时无语。 竟然这么说话,他还怎么做生意? 红尘也笑了,一边笑一边摇摇头:“这些也算不错了,不过,还稍微差了一点儿。”她抬头,指了指半山腰,那上面有一大片青灰色的石墙,隔着石墙,有一座小小的,很精致的木屋,也有些树木在,密密麻麻的,看样子是一片果园儿。 “那里面的到还差不多。” 那位爹登时愣住,目光闪烁,上下打量了红尘一眼,皱眉,脸上露出几分狐疑:“小姑娘,你不是董三娘派来捣乱的吧?” 一听这话,红尘还没反应,他儿子孔山先急了:“爹,你怎么什么事儿也扯到三娘身上,人家三娘怎么你了,她想把你这破园子包下来,要了你的那些树,还不是想让你安安心心养老,别整日伺候木头,你也不看看自己多大一把年纪,真当还是小孩子不成?再说,我是没打算做木匠,将来我要科举的,咱大周如今又不禁木匠考科举,考中了照样能当官。” “你没那个当官的命!” 老人家急得都要哭了,“董三娘就是看中我这几个宝贝树,她看不上你,你别整日和她混在一处,连个正经媳妇都找不着。” 父子两个咋咋呼呼争执起来。 红尘一抬手,阻止道:“二位。我诚心实意要来买点儿木材,不是来捣乱的。” 老人家看了她几眼,略有些疑惑,轻声道:“你买木头做什么?我这园子里的都是自己种的树,不过几十年的树龄,你要是想要建房子,新鲜的树也不成,我到是藏了几根有年头的老木头,要不带你去看看?” 他不是不想做生意,还打算积攒点儿银钱。回头给儿子娶媳妇用呢。 “不是建房子。我打算补全一个风水法器,需要好灵木,还请老人家成全一二。” 红尘肃容道。 老人家瞠目结舌,仔细一看红尘:“谁告诉你。我这儿有灵木在的?” 红尘一笑:“刚才在鬼市。我见令郎摊子上有一吞天蛙。还未曾雕刻完成,也不曾开光,却气场渐生。显然是本身材质有灵性,绝对的好东西。” 老人恍然,看了他儿子一眼,眼睛里露出几分笑意。 他儿子却羞得脸色涨红,怒道:“我,我就是试着做做,可没打算跟您学什么乱七八糟的,有什么用!爹,您可别多想,我要读书考秀才。” 老人家也不生气了,只是依旧不可思议,看着红尘长叹一声:“哎,你这么年轻就能一眼看出那是吞天蛙,还只是个半成品,了不得,真是不得了。” 他多少年也没见过有灵性的灵师,这一见,竟是个这般年轻的,还是个女子。 老人感叹了两句,眼珠子一转,眨了眨眼笑道:“既然小姐是行家,当然也看出来了,我是个做法器的,可不是卖灵木的人。” 云霄登时着急,张嘴欲言,红尘轻轻拉了他一把,不让他开口,“我们再去另外找寻,总不好强买强卖。” 说着,她就转头,临走,看了眼那个货主,叹道:“我本不该说话,不过,令尊大人不让你参加科举,也是为了你好,你命中没有官运,强行逆天而为还会伤了福寿,别让你爹爹太难过才是。” 那货主孔山脸色登时阴沉下来。 老孔却吃了一惊,盯着红尘细看:“……你知道什么?” 红尘摇摇头,拉着云霄就要走。 “等等。”老孔却猛地站起身,胡子被吹得一飘一飘的,呼哧了半天,脸上迟疑,皱眉问,“你看这漫山遍野的树,都是养了好些年的,有灵性的也有不少,你要是想要,就自己选一棵吧。” 红尘摇了摇头:“这些只能是无奈之后的选择,要是找不到和老爷子园中品质相同的,我自然只能回来买它们,算是将就了。” 老孔的目光更是闪个不停,迟疑道:“不都告诉你了,我那园子里新树多,就是有灵木也不见得质量高,你为什么非要进去买?” 红尘失笑:“老爷子这不明知故问?红尘可不想讨人嫌,这就告辞。” 她转头就走。 老孔却是来了劲儿:“不行,你今天非把话说明白,为什么就盯上我这园子了,是不是谁告诉你什么?你要不说清楚,那不能邹。” 他脸色凝重,紧紧盯着红尘。 红尘哭笑不得,轻声道:“罢了,您要是真让我说,那也简单……看看这片地,老先生在此扎根数十年,以无数林木养这一片灵地,现在灵地渐成,养出来的树木天然具有灵性,比后天有的强出十倍……不过,这么好的东西,确实不该随随便便就被卖了去,那我们就先告辞了。” 她笑了笑,慢慢转身。 老人家瞠目结舌地看她,吓了一跳,慌慌张张地摇头:“什么灵地?玉山这破地方,还能有什么灵地不成?” 红尘一脸无辜。 好半晌,老人家心里怦怦乱跳,哭笑不得:“你是哪个老不死新收的弟子,出来消遣我老孔头?” 红尘客客气气地福了福,行了一礼,一言不发。 老人更无奈:“哎,我这儿用从邙山取来的石头垒砌围墙,又布置了九宫八卦阵,便是皇城里那个老不死国师亲临,他也不一定能一眼分辨出此地的不同之处……你果真是巧合至此?” 这下不用红尘开口,云霄已经急道:“还请前辈通融一二,晚辈家中遭难。需要灵木补救,否则家破人亡就在当下,郡……小姐乃是小的请来的灵师,为我家奔波操劳多日,如今时间紧迫,灵木难求,若是老前辈不肯割爱,晚辈真不知该如何是好了。” 老孔叹了口气,“罢了,我再想想。” 他一边唉声叹气。一边带着红尘一行人。还有他儿子,进了那片园林,园内的树木有高有低,有大有小。看着远不如外头山林里的树起眼。 红尘却觉得每一棵都具有灵性。 进了屋子。老人家翻出几个木墩。让大家坐下,又长叹了口气。 这地方可是天子脚下,他手里有一片灵地。到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儿,但真传扬开来,他可就清净不了了,宫里那些贵人们,难道就不想要灵木打造的家具? 宫里有了,那些皇亲国戚风闻,难道就不想要? 他到不是怕,可谁也不乐意随意招惹麻烦。 这位老人家纯粹是想太多。 要是红尘知道他的想法,非回一句不可——还不是您老爷子非逼着我说出口?她可是向来尊老爱幼,不会因为自己的事儿随意强迫别人。 不过这会儿老人家有松口的意思,红尘能达到目的,也觉得省心。 孔老头看着她悠悠闲闲的,目光在园子里扫来扫去,有些气闷,忽然转头,把他儿子拎过来。 “孔山,你小子是不是觉得你老子的本事没什么大不了?” “哪有!”孔山目光闪烁,讪讪道,“爹你的能耐,儿子还不知道?只是儿子更爱读书而已。” 孔老头冷笑:“我知道,你觉得自己天分高,十八岁就敢和你师兄们斗法,还次次都赢,越发觉得自己在木系法器上没什么好学的,制作也好,培植也罢,你都不感兴趣。” 孔山耷拉着脑袋没敢说话。 “也罢,反正我也这么一大把年纪,你也大了,管不了你,可咱们孔家这一脉,总不能断了传承,这样吧,我今天考考你,要是你的确把我教的东西都学了个差不多,能把咱们家的家传绝学会传下去,我就许你随意想做什么,愿意读书就去读书,就是你想娶董三娘,我也答应。” 孔山的眼睛登时就亮了,随即又有点儿犹豫:“爹,你想考我什么?得公平才成。” 他可不会妄自尊大,他爹自己出题,自己当考官,他能不能过,还不是他爹一句话的事儿。 “臭小子。”孔老头笑了一声,“爹当然给你公平,你带来的这些客人,总不会帮爹作弊,爹让他们去找自己要的东西,你也去,半个时辰之内,双方选择自己看中的灵木,再比比看谁挑选的木材灵性更足,要是客人赢了,东西我双手奉上,免费不要钱,要是你赢了,我今天就撒手,承认你长大成人,以后再也不罗嗦,怎么样,公平吧?” 孔山哭笑不得:“林子里的树这么多,总不能一棵一棵挨着看完,这可是要看运气的!” 老孔笑了:“你可以随意取巧,只要能做到,什么方法都能用,别忘了,就算咱们专门种灵木,可也还是灵师,灵师的手段中,最考验人的,就是运气二字,如今天时地利人和你都占全,拼运气还拼不过人家,自然算输。” 孔山一想,还真是这个道理,点头道:“好,那就一言为定,不许反悔。” 红尘:“……” 孔老头笑眯眯:“这位小姐,您可要上点儿心,您也说了,这些可都是我的宝贝,总不能白白让人拿走。” 红尘叹了口气:“就依老爷子的话。” 孔山看了她一眼,斗志昂然,一反手,从腰里抓出一个罗盘,那罗盘刚一出现,就一声长鸣。 云霄吓了一跳:“这动静,难道是法宝?” 红尘点点头:“有了年头了,是好东西。” 孔山得意洋洋地出了木屋,一头扎进林子。 云霄登时泄气,小声道:“郡主,您有把握吗?这可是人家的地盘。” 孔山再怎样,也是那位老爷子的亲儿子,这就是人家的家,家里有什么他还能不清楚? 如今又有法宝在手,云霄只听燕九提起过有一些法器能看出不同来。就可能已经成了法宝,至于见,他从没有见过,那种宝物,本也不是随随便便能看见的。 红尘失笑:“云小公子放心,便是这次让人家抢了先,大不了就再花钱买点儿灵木而已,天下间灵木少见,又不是没有,如今都入了宝山。总不会空手而回。” 云霄一想。他们貌似真不是来争强斗狠的。但是…… “郡主,您可别轻易认输,我从小到大,做什么都想要赢。也能赢。还没输过。” “那你该小输几次才好。” 红尘半点儿不着急。慢吞吞地坐下,让罗娘取了茶水点心,小口小口地边吃边喝。 别说云霄急得脸色发白。孔老头也看她好几眼。 眼见孔山认认真真地拿着罗盘在山林中穿梭,相中了树木,就做一个记号,看似颇有收获,老头儿也有些沉不住气,笑问:“小姐还不去?” “不着急。” 红尘轻轻笑了笑,“我只是找一块儿小木头,雕刻一点儿小东西,有好的,只要一根树枝即可,也不是非寻那等天材地宝级别的灵木,不用急的。” 老孔看了她一眼,到笑起来:“小姐的心性好,将来必成大器。” “令公子的心性也算好了。”红尘目光在孔山的身上转了一圈,“老爷子还真舍得!” 孔老头一愣,眯了眯眼。 红尘并不回头看他,苦笑:“我也在古籍上看过,有一门秘法,能够将一个人的福运全部加在某一方面的能力上,使用秘法,必能成大器,但代价之高昂,也非常人能够接受,老爷子竟然敢用,还用在儿子身上,佩服之极。” 孔老头怔住,良久才吐出口气,摇头苦笑:“也不知你是哪里出来的小怪物,连这些都看得出来。” 红尘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孔山的天分,全都在他家传事业上,根本没有读书做官的命,他就是读了书,去考试,也会遇见各种各样的麻烦,让他功败垂成。 孔老头又怎么可能不愿意儿孙读书上进?问题是,他早知道前途茫茫,哪里敢让儿子去闯? “当年我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家里一套衣服,谁出门谁才能穿,一日不出去劳作,一日就没有饭吃,就是出去干活,一天的口粮也就是勉强不死,稍微有一点儿灾难降临,对我来说,便是灭顶之灾,那种情况下,一位灵师路过,我给了他一碗水,于是结缘,他问我要什么,我说只想也做一个灵师,能光宗耀祖,他看了我半天,只说我的天分不足,想做灵师,就得用一种偏门手段,都到了那等地步,哪里还顾得上别的?” 孔老头嘴角动了动,把剩下的话都吞了回去,抹了抹眼角的泪光,抬头看过去,嘴边闪过一抹笑意:“孔山那小子找到好东西了,小姐还不去吗?” “别急,别急,急什么,等我吃饱喝足,慢慢去找。” 孔老头无语,半晌道:“反正只有半个时辰,你看着办。” 云霄都急得脸上冒汗,也顾不得红尘,连忙带着他手底下那一群人,也冲进园子。 “我虽然不大懂,但还是去帮您挑选挑选。” 其实找灵木也不难,有灵性的树都长得好,枝繁叶茂,高高大大,这绝不会错,云霄不懂灵木,但看一棵树长得好还是不好,他到精通的很。 云家古老的树就多,他从小喜欢,那棵树生得好,那棵树得了病,总能第一时间被他发现。 红尘笑着点头,看了老爷子一眼。 老爷子耸耸肩:“都说了,所有的客人都可以去选,只要有一个客人赢了我儿子,就算他输。” 云霄精神亢奋地冲入园林,连身体的虚弱都仿佛减了几分。 红尘笑道:“还要谢谢老爷子慷慨。” 这一片都是灵木,充满了灵气,像云霄这样身体受损严重的,多沐浴灵气,对他的康复很有好处。 时间一点点过去。 已经过去了一刻多钟。 红尘又续了一杯茶水,外面就传来动静,云霄双手捧着一小截树枝,满脸得意,溜溜达达地走过来,还没进门就高声叫道:“哈哈,快来看看,我选的这个灵木如何?合不合格?”(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六章 神木 云霄一脸的惊喜,看看木屋里诸位,又转头看了看后头慢悠悠跟着他的孔山,一扬眉,笑得春光灿烂。 红尘接过他手里的树枝仔细打量,点头:“正经的黄花梨,纹理清晰,如行云流水,鬼脸完整,难得在这等地处竟能长成,着实不容易。” 转头看了孔老爷子一眼,失笑道:“老爷子好本事,此地不愧是灵地。” 孔老头也捋了捋胡须,朗声一笑,显然对此也是极得意的。 云霄更是红光满面,低声道:“怎么样?是不是好东西?我也算很走运了,进去看了一眼就相中它。” 回头瞧了孔山一眼,“哼哼,不像有些人,好高骛远,瞧见这么好的树也不上心,总想着还有更好的。” 孔山哭笑不得:“你这个小哥脸皮还真够厚的,明明我都在上面系了红绸,做了标记,只是想再看看而已,你到白白来占便宜。” 云霄挑了挑眉,一点儿都不心虚。 “难不成你看过了,就不许别人再看?到哪儿也没这个规矩。老爷子只说谁带回来的木头灵性更足,就算谁赢,可没说不能争先的,刚才你还说,用什么手段都好来着,我抢了先,那是我运气好。” 好吧,运气好三个字一出,谁也不能说什么了。 孔山失笑,慢慢从怀里取出一块儿绸子,把里面的一块儿木头取出,放在老爷子眼前。 一股清淡的檀香味在房间中弥漫。 味道并不算多么浓厚。但众人都不自觉地恍惚了一下,连孔老爷子都脸色复杂:“你竟然把它给找出来了,看来,你这小子的确是长了本事。” 红尘都忍不住凑到前面看了看,连连点头:“香樟木,树龄虽然不到千年,质量却比千年的还要高,恐怕是一早就生在灵穴之内,经过上百年的温养,才能有今日的模样。” 她都忍不住轻轻摸了摸树枝。十分喜爱。 云霄凑过去一看。他是看不出什么,但闻见香味,神清气爽,也知道应该是好东西。脸上喜悦的神色渐渐淡了。呲牙道:“怎么。这什么香樟木难道比我找的黄花梨还要好?” 他只知道,黄花梨木,紫檀木。鸡翅木,铁力木这四种,家里使唤的家具,也是非这四种不用,他大姐要嫁进宁侯府,人家小侯爷偷偷摸摸给他姐贴的嫁妆,就有一套黄花梨的家具,宫里将作监的大师经手,漂亮极了。 什么香樟木,固然用来放衣服,放书画作品不差,怎能和正经的黄花梨相提并论? “你们可看清楚,不要糊弄人,我刚才看过,那一片最好的就是我选的这一棵,枝繁叶茂,树龄又长,孔山这小子也看了许久,想来是极好。” 孔家那老头叹了口气,摇了摇头没说话。 孔山也不再是那副斤斤计较的小贩形象,往屋子里一站,精气神十足,还带着一点儿倨傲。 他到底从小就跟随父亲学这些东西,平日里再表现得不喜欢,想要逃跑,该有的骄傲,却半点儿不缺。 “你抢……选的黄花梨木的确算得上好,但我过去一看,便觉得它没有内秀,只是外表光鲜罢了,若没有我这一棵香樟,它也算勉强能用用。” 孔山露出一抹微笑,十足自负。 红尘也点头:“整片林子,香樟独占风水宝穴,其它的只能借去些逸散的灵气,自然比不上它。” 孔老头登时扭头看了她一眼。 孔山失笑:“小姐猜得到准,仿如亲眼所见,可惜是马后炮,光会动动嘴可不行,怎么样,现在时间快到了,你还能选出比我这香樟木更好的灵木吗?” 红尘若有所思,没有说话。 云霄的脸上顿时有些发苦。 孔山眨了眨眼,低下头小声道:“别急嘛,我可不是小气人,这玩意你们要想要,回头就卖给你,只要银子足够。” 云霄嘴角抽了抽,也不知是该高兴,还是郁闷。 红尘到有些喜悦:“那可说定了,小哥可别小气。”她如此大气,孔山更是高兴:“没问题,咱就是买卖人,好东西留在手里也没用,卖出去换回白花花的银子才是正经。” 孔老头一下子噎住,咳了好几声,哭笑不得,摇头苦笑:“败家子,败家子啊!” 他守了这么多年的宝贝,也不知道还留不留得住。 孔山也心疼他爹,不过,更要紧的是自己的自由,眉开眼笑地道:“我看这位小姐是要弃权了,怎么样,爹,她在规定的时间根本没找到任何灵木,是不是算我赢了?” 孔老头脸上发苦,瞪了红尘一眼,张了张嘴,垂下头,叹了口气,刚想说随他去吧,红尘就轻轻咳了一声:“时间还没到呢,你们这么着急作甚?” 一行人都扭头看她。 现在离孔老头规定的使臣,半刻都不到了,她便是想去找,恐怕都不够她走进园子,随便折断枝桠再走回来的。 所有人面面相觑,都不明白红尘是什么意思,总不至于要死鸭子嘴硬吧? 这位小姐看起来可不是输不起的人! 红尘四下看了看,“老爷子既然说了随便选,只要是木头就行,不一定非要选树吧?” 孔老头一愣,目中露出几分迟疑:“选的只要是灵木即可,你都来了我这儿,难道不是想要一棵树?” “一棵树那么重,又大,拿回去还要我自己处理,一时半会儿甚至不能用,要耽误好些时候,云家也想着早点儿了事,不愿意继续等下去了。” 红尘笑着站起身,目光落在孔老头眼前的那个木头桌子上。 他老人家登时提起一口气。面色却不变,故意轻松道:“你想要这个桌子?这桌子虽然也是灵木做的,不过品质比不得我儿那香樟木呢。” “香樟木和黄花梨都很好,我拿来补全云家的那样东西,也勉强够用,但我这人贪心的很,入了宝山,可就不乐意空手而回。” 说着,她一伸手,从桌上的一个小竹篓里。拿出一块儿巴掌大。乌漆墨黑的木头。 孔老头的脸色瞬间大变,良久才瞪着红尘,气得吹胡子瞪眼:“哼哼,你是哪里冒出来的小妖怪。气死我了!” 红尘失笑:“老爷子别生气。这么珍贵的东西。我可不敢白要,会折福折寿的,只是您都提出这么个游戏。我也总要全力以赴才好,要不然不是坑了您儿子?” 孔老头气得吹胡子瞪眼,偏偏又不知道该怎么反驳,只好叹息:“罢了,能让这小子安安生生地给我留家里老实点儿,我也算破财消灾。 连孔山在内,所有人满头雾水。 尤其是孔山,心里不忿,鼓了鼓脸,疑惑道:“爹,这究竟是什么?” 云霄也看不明白,那东西瞧着一点儿都不起眼,就像是被火烧过的半残木块儿。 红尘轻轻叹息,用手在那一块儿木头上拂过,“因乘天地灵气,集日月之精华,乃万木之灵,灵木之尊。” 孔山一下子愣住。 红尘把手移开,众人再看,都有点儿不敢置信,那木头还是乌漆墨黑的,但仔细一看,却和刚才大大不同,显得古朴内敛,连外行人也看得出来,它很不一般。 孔老头嘴角动了动:“这是阴沉木,也就是乌木。家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是世间罕见的宝贝。”只是神木有灵,能够自晦,可以一眼分辨出来的凤毛麟角。 “乌木?” 他这么一说,云霄吓了一跳,连忙把快戳上去的手收回来。 孔山也吃惊,脸上的喜悦一点点褪去,忽然有些担心,怕红尘真把爹的宝贝拿走。 他是和自家爹爹总合不来,但那也是他亲爹,知道父亲爱木头,要不然也不会硬逼着儿子走这条路,要是爹真把这东西送人,后半辈子还不得心疼死。 好在红尘一眼就看出他的心思,又把乌木放了回去,笑道:“虽然此乃至宝,但我只求一根黄花梨的枝桠即可。” 孔山的脸上登时一红。 他老子脸上也泛红,随即一脸严肃,郑重其事地把那块儿乌木拿起来,塞进红尘手里。 “绝对不行,我多大年纪的人,难道还能说话不算数?” 他要是真对一个小姑娘食言,回头那帮老家伙能嘲笑他一年,马上就过年了,他可不想找这个不自在! 红尘想了想,终于还是没推脱,沉吟道:“罢了,乌木难得,遇见便是有缘,我也想要,就花一千金买一寸,顺便再送老爷子一份礼物,谢您割爱。” 说着,随手把孔山手里的香樟木拿过来,又拿了老爷子桌子上一把刻刀。 不过掂量了下,还是不习惯,把自己的青锋拿了出来。 “手有点儿生,试试看。” 深吸了口气,重重地落刀。 她的动作确实不算流畅,磕磕绊绊的。 众人都愣了愣。 尤其是孔家父子,简直哭笑不得——没想到这小姑娘一脸认真,好像有什么大礼相赠,闹了半天居然是送个雕刻的玩意儿。 孔老头是雕刻大家,就眼下这座木屋里,随意摆放在桌上,架子上的一些木头摆件,每一样都活灵活现,尤其是在架子上放着的一个龙凤呈祥的紫檀木摆件,云霄进来时,即便心里有事,情绪不好,都忍不住看了好几眼。 现在红尘当着人家老爷子的面儿雕刻,实在是班门弄斧了。 云霄讪讪笑道:“我们这位小姐身份尊贵,亲手做出来的东西,自然是价值连城。” 孔家父子也没吭声,由着人家说吧,今天一天受刺激极大,他们也累了,精神疲惫。孔老爷子甚至想回去蒙头大睡,至于孔山,心里五味杂陈的,难受的要命。 他想要认命,顺了爹的意思,又实在是不痛快——以三娘的家世,就算是三娘愿意,他们家又怎么可能让一个木匠娶了家中千金! 孔老头若知道他儿子的想法,估计非要气死不可,董家看不上他们家。他还不乐意儿子娶一个破落户世家女。 房间里的气氛顿时有些沉闷。 红尘却只是沉下心细细地雕刻。粗粗地雕出一个外形,是一个穿长袍,左手拿笔,右手执剑的人像。 五官还不清晰。但孔老头忽然坐直了身体。目光也有点儿直。甚至露出一抹惊惧,揉了揉眼睛,仔细一看。在他视线中,红尘的刀锋平平淡淡,可是落在木头上,忽然就生了气场,气场浓郁,散发出团团白雾。 一开始,别人都看不到,只能看见无数碎屑,不过,等红尘笑眯眯地吹了口气,碎屑落地,笑道:“好了。” 话音未落,手中的木雕上忽然飞出一团金光,化作一条金龙,有角有爪,清清楚楚,左顾右盼。 红尘点了点龙的眼睛,冲着孔山一挥手。 那金龙便一声长吟,飞入孔山的额头,隐没了去。 众人都有点儿呆。 红尘从怀里掏出一条红绳,在那拇指大小,很纤细的文曲星像上穿了一个孔儿,系好绳子,缠在孔山的脖子上面:“无论做什么,哪怕是洗澡也不要摘。” 孔山吓得呆坐当场。 孔老头浑身发抖,一句话也说不出来,盯着他看了半天,猛地扑过去,抱住儿子的头仔细看,看着看着,热泪盈眶,哭得嘶声裂肺:“我不后悔,恩人,我真不后悔……可我儿子的命,不该受我控制,恩人啊,我不后悔!” 头发都白了的一老人家,哇哇大哭,和小孩子似的,云霄几个都让吓得脚软。 孔山更是不知所措,整个人都懵了。 红尘叹了口气,随手把乌木给揣怀里,又拿了人家的香樟木一根,黄花梨木一根。 “我就都拿走了,反正您坐拥宝山,也不缺这点儿东西。” 不只是外面的灵木,就连乌木也不是只有这一点儿,起码那老头脚底下还埋着一大块儿。 老孔一下一下抽泣,冲过去拦住红尘的路,就在云霄还以为他老人家要抢劫时,登时跪下,结结实实地给红尘磕了两个头。 红尘:“……” 孔山也吓坏了,完全不知所措,几乎以为他爹脑子坏掉,莫不是疯了? 老孔这才断断续续地把曾经发生在他身上的事儿说了一遍:“当年我求我那恩人,求他给我改命,我当时是真心实意,想要做一个灵师,恩人答应了,后来很多年过去,我也果然拜得名师,硬生生闯出一条道儿,后来有了这个小子,妻子早亡,他也资质平庸的很,那会儿我就想,与其让他碌碌无为,还不如和我似的,只一门心思做灵师,没什么不好。” “不过这等神鬼莫测的手段,我可没办法完成,也不知道是不是幸运,我竟又再一次遇见了我那位恩人,当时他的身子骨已经不行了,双目失明,垂垂老矣,我就把他接回家来,给他养老送终。” 孔山愣愣道:“您是说,周云爷爷?” 老孔看了他一眼,点头:“我当时把我的心思都说给恩人听,恩人劝了我几句,说儿孙自有儿孙福,人间的路多得很,不必非要强求,风水改运之说,虽然神妙,却也只是助力,他当初帮我改运,是看得出来,我在这方面有天分,虽然天分不那么高,只有七分,却能借助外力变作九分,只要有九分,就能成为一代宗师。” “宗师啊!” 老孔笑出泪光,“世人多庸碌,有一丝能成为宗师的机会,谁会不牢牢抓住?至于那些牺牲,哪里又算得上牺牲?就算我不改运,有很多种可能,可以读书做官,可以经商,甚至就算什么都不做,平平淡淡,也可能天上掉馅饼,拥有无限未来,但更大的可能,不过是一辈子庸庸碌碌,混吃等死,所以我从来不后悔,我觉得我儿子也不会不愿意。终于还是求动了恩人。” “哎。” 他看了儿子一眼,脸上露出几分苦涩,“谁能想到,他竟一门心思要去科举?非想当官,当官很容易吗?千军万马独木桥,多少人能考中秀才,秀才之上还要考举人,举人完了又要进士,进士之后也不一定能顺顺利利当个好官,那条青云路。不是那么好走的。但他是我儿子,他下定决心要做,我又怎么会舍得让他失望?奈何恩人已经去了,我和那帮老不死的家伙一块儿琢磨了许久。也不知道怎么把我儿子的命恢复过来。真是。真是无法可想了。” 这一番话,孔山听得头上哗啦啦地流汗。 老孔一转头,看着红尘。简直像看神仙:“小姑娘,你可真不得了。” 她一个人,竟然做到了那么多实力高强的灵师都做不到的事情,而且如此轻描淡写! “当年我那恩人说过,他虽然学会这一招偏门的玄术,却不知解法,轻易不敢运用,他要是知道,如今解法已经有了,或许在九泉之下也能够瞑目。” 红尘失笑:“凑巧罢了,以后都不必太担心,您应该也能看得出来,文曲星君会渐渐恢复令郎本身的命格,但这是个长时间的过程,不要想着一蹴而就。” “那是自然。” 当初改运的时候,也是渐渐而成的,老孔又连连道谢。 “您老也不用谢,这就算您老慷慨解囊的报酬了。” 估计他们父子二人,此时心里都是五味杂陈,难受的厉害,红尘笑了笑,并不多留,叫上云霄他们转身离开。 孔家父子满脸复杂,一路送他们出了门,老孔微微一笑:“幸亏我是个大方的,这次买卖做得不亏。”转头看向儿子,“以后你就老老实实呆在家里温书,我会找好先生教你,别以为考科举很容易,比你以前学的东西只会更难上百倍。” 孔山还晕晕乎乎的,半晌才点头。 老孔目送红尘一行人越走越远,转身要回去,忽然一抬头,就见不远处飞过来一只胖乎乎的纸鹤,他伸手接住,脸上顿时变得严肃,轻轻打开一看,看着看着,脸上就露出几分惊讶,随后一笑:“咦,娘娘竟也走后门?什么叫本来找的是燕老鬼,阴差阳错才找到我?娘娘和燕老鬼更亲近不成?唔,到是挺正常的,姑娘如此年轻就有这等本事,也是该给她一个机会。” 嘀咕了几句,就忍不住瞪了自家儿子一眼。 孔山让他瞪得瑟缩。 “哎,看看人家,再看看你,本来还以为你有生之年能得个机会,去窥探窥探灵师的最高秘境,现在看来,还是别去凑热闹为好,幸亏我犹豫着没给你报名。” 老孔摇了摇头,随即又想,本来他儿子也没把心思放在这上面,他前几天就考虑过,那件事可不是小事,说起来虽然只是个考核,可以前有几次灵师没通过考验,竟然疯了,想来都危险,他儿子要是没这个本事,还是别去添乱。 儿子真能走科举之路,也算不错。 老孔摇了摇头,慢吞吞拉着满头雾水的儿子,领着他回了园子。 父子两个进了门,正坐在一块儿谈心,他们之间这些年误会重重,很久不曾这般有默契地在一块儿说话了。 正说着,外面又有人敲门。 老孔过去开门一看,就见他老友的小弟子燕九戳在门口傻笑,皱眉道:“你是来找灵木的?晚了一步,赶紧回去,人家那位郡主已经得了上好的灵木,现在想必正在做事,还不快去学习学习?以为自己了不起吗?哼,你家里的事儿都没弄明白,竟然还管起别人家的闲事儿来,看看人家荣安郡主,再看看你,和人家一比,你就该被回炉重造,你那个既是伯祖父,又是师父的家伙,也太不尽责,徒弟随便教教就让出师怎么行?” 燕九:“啊?” 孔师叔这是改行做卦师,能未卜先知了?他还什么都没说,怎么就知道荣安郡主出手救云家的事儿? 紧接着就被骂得狗血淋头。 燕九抹了把脸上被喷的口水,哭笑不得。 红尘一行人可不知道他之后的举动,迅速回了云家。 云家的管事一直就没休息,静静等待,看到他们回去,这才松了口气。 家里的主人们一个都未归,还都找不到人,他们这心里七上八下,如今公子爷平平安安回来,自然心里安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七章 解决 云霄一进门,先交代准备饭菜,还请红尘去洗漱休息。 “不用,快点儿做完正事。” 红尘却懒得再在云家折腾,而且,她看云淑君,还有云家那位老当家这么久不归,还有点儿担心,这事儿早完结早踏实。 云霄也不是不急,只是他再不拘小节,也不好意思催促人家堂堂郡主着急火燎地帮他干活。 不过既然人家都要求了,他也不会矫情地假装客气。 云家上下一群人,都戳在小佛堂门前,盯着红尘,红尘很随意地翻翻捡捡,拿了一块儿黄花梨木,比划了下,就从上面割断指甲盖大小的一小块儿木头。 云霄和刚刚赶回来,一脸懵懂的燕九都十分紧张。 这东西雕坏一块儿,也让人心疼啊。 其实哪怕木头不错,就这么一点儿,实在不算值钱,可灵木难求,整个大周懂种灵木的灵师一个巴掌能数得过来,再加上树木化作灵木,又要漫长的时间,十年二十年都算短的,整个大周能用的灵木加在一块儿,数量也不算多,在黑市上不至于有价无市吧,反正都是那种无意间得到一点儿,就算捡到宝了,能发家致富。 燕九紧紧张张盯着红尘,看到人家拿着猿猴对比了一番,就随手捏着把小刀,一刀一刀削下去,一边削,还一边和身边的丫鬟嘻嘻哈哈说话。 “你们那家冰饮店试营业好久,也该正式开门大吉了吧?到时候我找人去给你捧捧场。热闹热闹,好做个宣传。” 罗娘笑应了。 冰饮店是夏日热闹,试着开了一下,后来事儿多,她和小严都跟着自家小姐东跑西跑,一直关着门,也的确到了需要开张的时候,家里的银子再多,有出无进那也麻烦。 红尘说句话,削两刀。因为活并不难。很快就收拾妥当,抖了一抖,把碎木屑抖落,露出来的就是一只猿猴之手。除了显得粗糙些。到很似模似样的。 燕九看得心里七上八下。这才吐出口气,小声道:“郡主,这就好了?要怎么做?” “接上就行。” 红尘笑道。刚走过去,试探着比划了比划,一时不知怎么下手,旁边急得满头大汗的小厮连忙凑过来,一把抢了那木手,叠声喊:“让小的来,小的来!” “哎……” 红尘张了张嘴,来不及说话,那小厮拿着木手涂上早准备好的胶,用力按在猿猴缺失的胳膊上面。 动作娴熟利落,可比红尘那笨手笨脚的模样强出几倍,显然是一早就有所准备。 这到正常,云家自己的事儿,怎么可能不上心? 小厮小心翼翼地安好胳膊,脸上露出几分喜悦,高声道:“好了,好了,咱们可是专门找了最好的师傅,做的最好的鱼漂胶,结实,耐用,防水……” 话音未落,噗的一声,那只手就落下来,还飞出老远。 那小厮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捡,却不知怎么的,抓了好几下,一下又一下,整个人都趴在地上了,就是抓不住那只手,弄得满头黑灰。 云霄:“……” 红尘叹气。 燕九哭笑不得,走过去踢了踢小厮:“一边呆着去。” 他蹲下身,左右看了看,小心试探性地探向地上的木手,旁边云家下人屏息凝神。 一下,偏了,没拿到。 “啊!” 云家一群人忍不住失望地呼了声。 燕九也不着急,试探了下,再一次出手,这次偏移的一瞬间,手指向右边一探,食指和中指精准地夹住了拿东西。 “呼!” 所有人都吐出口气。 燕九也有些得意,朝红尘扬了扬眉:“郡主好高明的手法,气场虽然不大,却十分平稳。” 红尘抿着唇一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燕九深吸了口气,他可不像那小厮一般轻率,小厮看不见,可此时那猿猴身上的伪装仿佛已经退去,他能清清楚楚地看到上面纵横交错的浮光。 说实话,有一点儿吓人。 他觉得,身为一个男人,只要有可能,他还是得勇挑重担,别让人家一个姑娘和这玩意太接近为好。 猿猴安安稳稳地戳在佛龛上面,虽然是一只猴子,看着像木制品,但眼神仿佛很慈悲,并不是那等令人一见就怕的凶恶相貌。 寻常邪神雕像都很恐怖,像这样的还真少见,不过那等恐怖东西,人乍一见已经先小心几分,到不像它这般有迷惑力。 燕九整了整衣襟,很严肃地伸手拿起猿猴,才再一次涂抹鱼漂胶,手指微微颤动,轻轻压了上去。 别人看不出来,红尘小声指点罗娘:“他在调整气场。” 罗娘这些年跟着红尘,多少也了解些皮毛,闻言不免轻声叹息:“京城果然卧虎藏龙。” 她可是知道的,就是很多年纪一大把的灵师,能看得到气场,也不一定能调理气场,这位既然能做到,想来是真有本事,不能小看了别人。 果然,燕九轻轻地把木手粘在猿猴的身体上,松开手,毫无破绽,稳稳当当。 云霄脸上顿时露出三分喜色。 其他下人也松了口气。 “这样就好了吧?” 燕九点点头:“应该无妨,我马上再燃一张送神符,恭送这位离开。” 云霄连连点头。 他可被吓怕了,早点儿把这怪东西弄走,也省得自家提心吊胆的。 燕九也怕夜长梦多,顾不得心疼,烧了送神佛,念诵咒文,亲自过去捧着猿猴。向佛堂外面走去。 “咦?” 刚走到门口,脚下一绊,差点儿摔倒。 云霄吓了一跳:“哥,你小心点儿!” 别人都当是意外,燕九的脸色却骤然大变,站稳了身体,这次更加小心,摸了摸手腕上一串护身符,再次举步,但一抬头。立时感到手中一重。整个人被压得僵在地上,一动都不能动,他鼓足了气,勉力又走出半步。额头上大颗大颗的汗珠渗出来。却是再也迈不动脚步。 云霄吓得脸色苍白。转头看红尘,略有些闪躲。 红尘摇了摇头:“别看我,不是我做的手有问题。没看见那只猿猴喜欢的紧呢。” 可不是,众人一看,燕九手里捧着的猿猴,那只手明明应该和它本身一点儿都不搭调,但此时乍看,却仿佛一个整体,不注意的恐怕都看不出曾经有残缺。 “那,那这是怎么回事儿?” 云霄都快哭了。 燕九也头疼的要命。 红尘失笑:“也许是觉得你家不错,呆得很舒坦,人家就赖上了你们家?” 云霄:“……” 一众下人恨不得一头撞死。 云霄更是欲哭无泪,难道他还能问问这位主儿觉得哪好,他马上改? 红尘莞尔,终究是没好意思看燕九爷出丑,慢吞吞走过去,一伸手又把猿猴的胳膊掰下来。 也不知是不是错觉,众人都不觉听到一声凄厉的嚎叫。 燕九脚下更沉,咯吱咯吱。 他的肩膀关节都发出奇奇怪怪的响动,脸色惨白,大汗淋漓,红尘眯了眯眼,视线直直地刺在那猿猴身上,冷声道:“我补足你的残躯,你老老实实地把气运吐回来,否则就别怪我等先礼后兵。” 说完,她手中青锋一声鸣唱,灵力汹涌地朝着那只猿猴碾压过去,摧枯拉朽,一瞬间它身上的灵光都黯淡了三分。 吱吱。 燕九的身体一轻,吐出口气。 红尘这才又动手把它的手给接上:“好了,送它出去,不要再浪费送神符。” 燕九迟疑了下,手里老托着这么个东西也不是事儿,只好慢吞吞,一步一步出了佛堂。 好在顺利的很,一离开佛堂,满天的阳光落下,神清气爽,舒服极了。 云霄晃荡了两下,扶着墙,大口大口地喘气。 红尘四下看了看,又漫不经心地清理了下佛堂里面残存的气息,顺便把佛龛关上,叮嘱了一声,让那帮下人把佛龛也弄走,别留在这地方了。 交代完,一切都处置妥当,红尘才叫了罗娘她们一起离开,顺便让燕九给她收拾了好一堆点心。 只是燕九把点心给人的时候,心里还是有点儿虚。 红尘笑眯眯地道:“是皇后娘娘要的,这就送宫里去。” 燕九:“……” 他现在马上把店里的点心师傅抓过来,让他们去别处买一包点心换上,不知还来不来得及。 送走了郡主娘娘,云霄就拽着燕九爷一块儿喝酒,当然,他只负责吃饭喝药,酒是不能入口了。 身心放松,一边吃饭,就有点儿昏昏欲睡,正闲聊天,外面传来一阵喧闹声。 管事匆匆进门惊喜交加:“公子爷,公子爷,老爷和小姐传了信回来,您快看看。” 有人快马加鞭,送回书信一封,云霄站起身出去,接过来一看,登时吓得头上冷汗淋漓,半天说不出话。 燕九担心他身体虚,连忙过去又给他喂了一碗参汤,云霄就哆嗦着把信递过去。 信中寥寥数言,只说云家负责运送边关的军用物资,一出京城就被劫走,云淑君得到消息,急忙前去处置,邀了几个绿林同道一起说和,那一帮劫匪属于悍匪,和上面还有些瓜葛,很是不好对付,云老爷也不得不跟过去,几乎以为他们云家这次要栽了,没想到峰回路转,也不知那些劫匪怎么想的,竟然没提什么乱七八糟的要求就把东西原物奉还,当然,没光明正大,就是派了俩黑衣人把他们直接引到堆着军用物资的地处。 只要东西找回来就好,神不知鬼不觉。最好别闹出什么大事端……云家再也经不起任何风波。 燕九拿着信,忍不住抬头看了眼天。 云霄出身将门,即便是年纪小,家里一切都有姐姐照应,该知道的,他心里也有数,一想到云家在近日几乎面临灭顶之灾,他就手足发抖,恨不得大哭一场。 “万幸,万幸……” 幸亏他相信荣安郡主。也幸亏荣安郡主行动果决。这要是耽搁个一两天,别说一两天,多耽误片刻就有可能让消息传扬出去。 北燕,大雍等国的探子不知有多少。万一借着这种消息影响军心。哪怕只是一种可能。都是万劫不复。 京城恨不得云家倒霉,好取而代之的家族,一定会抓住这个机会。 “回头我得准备一份大礼。好谢谢郡主。” 云霄使劲一掐自己大腿,“哎呀,我怎么把这事儿忘了,竟然让人家白忙活了一场!” 他是百分之百相信,家里转危为安,都是荣安郡主红尘的功劳,要是任凭那东西在家里汲取气运,就算这一次能躲过一劫,下一次照样还得倒霉。 燕九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看着自家结交的小兄弟,咋咋呼呼地琢磨要怎么和荣安郡主套套近乎,关系更好点儿,这样的能人,怎么也要结交一番才不吃亏。 “对了,我那会儿还听说郡主家的爱婢要开个铺子做生意?什么铺子来着,选好地处了没?你在朱雀街不是有两个铺子还空着?” 云霄忽然一拍手,道,“转给我好了,反正你也不是做生意的料子。” 燕九:“……” 这小子是不是忘了,人家店铺都开了许久,说是什么试营业呢,还用得着他去送铺子献殷勤? 一转眼,便到了十一月。 冬日雪纷飞,临近年节,街面上商铺到越发兴旺,一年到头,老百姓们别管怎么苦熬,过年总要过一个肥年的。 今年的年景不好不坏,好在没有战争,也没发生什么让人不能忍受的灾害,粮食不说多收了三五斗,勉强算一下,到是没什么赊账欠债,临到年根底下,好些中等人家还能挤出点儿银钱,给孩子们买点儿鲜亮的布匹,做一身新衣服,甚至能买斤糖果,逗得娃娃们喜笑颜开。 外面还如此,在京城,快到过年的时候,那些商户也是个个兴奋起来,都巴望着能借着老百姓们置办年货的机会,大大地发上一笔财,让账面看着好看些。 不过这种时候新开业的商铺,到显得有些不寻常。 永安城,富贵街,照旧是车马兴隆,连大雪下个不停,照样是车辆拥堵。 这里和朱雀街不同,虽然也是商贾云集,邸店林立,不过,它就在崇仁坊附近,周围都是皇室贵族,达官显贵的府邸,卖的东西也多为奢侈品,朝廷为此还专门派了一队御林军每日巡行,就怕出现什么大乱子。 红尘送给罗娘她们的店面,就在富贵街上,最近又重新装修了一遍,现在全用灰蒙蒙的麻布遮盖着。 周围的商户都挺好奇的,谁也不知道里面要卖什么东西。 其实在这之前,连主人都不知道想卖什么。 罗娘的意思,卖一些姐妹们串的手串,打的络子,新鲜精巧的珠宝首饰,女红刺绣之类。 正好她们喜欢,又从自家小姐那儿拿到很多新鲜的花样。 红尘也不反对,只是毕竟累了点儿,要专门做这门生意,也有些麻烦。 后来发现冰饮卖的是真好,还可以炒冰,甚至连冬天,罗娘那些女孩子都会想吃冰饮,也不知这是哪来的毛病。 红尘对做生意什么的,也不太懂,她上辈子就是嫁妆丰厚,因为本钱多,赚钱就多,后来接手王家的那些铺子,也没什么大作为,不过是稍微能有些盈余罢了。 但她知道一点儿,你卖的东西是稀罕物,别人喜欢,那肯定赚钱,比如冰块,哪怕是京城能存下冰的人家,那也少之又少。 于是她就拍板,罗娘这家店夏冬两季经营商品不同,夏天主要就卖冰了,简简单单,在各种冰块儿上下功夫,好好经营出特色来。 至于那些零零碎碎的手串。首饰,刺绣,也可以挂着卖,有人要就卖出去,没人要留着自己用。 红尘到觉得以后所有的女孩子们都要有一份自己的事业,眼下这个冰店是个开头,还可以有书肆,饭庄,成衣作坊等等等等,等这些女孩子们读完书。决定了要怎么生活。再来慢慢计较也不迟。 大冬天里冰店正式开门。 罗娘她们都觉得新鲜。 周围左邻右舍的商户也觉得很新鲜。 隔壁一家酒楼的老板娘方氏,就坐在窗户边,探头出去,看着那家神秘兮兮的店面出神。 “看什么。不就是新开张一家店。又和你们家酒楼没什么冲突。有这个心思瞎琢磨,还不如去捧捧场,拉拉关系。以后就是邻居了。” 旁边一个酒客嘿嘿乐道,“我可是听说,这店的女店主,好像有那么点儿背景,应该是个豪门大户的婢女,出来置办私产呢。” 方氏白了他一眼,却是叹气。 看看人家,一个婢女都能拥有这么一个气派的铺子,哎,他们这等平头百姓,还不如权贵人家的奴才,女儿哭着喊着要去给县太爷家的公子当小妾,她阻拦了这么长时间,为此还打了她一顿,其实想想,也不全怪女儿,身为一介草民,日子艰难啊。 “就是这人大约不大会做生意,这大半个月的,叮叮当当也不知道折腾个什么,吵闹的不行,连你们家的生意都受了些影响吧?” 酒客皱眉道,“我喝酒喝着都不踏实。” “就是说呢。”方氏好奇的也是这个,不过人家会来事儿,知道扰民,提前就打过招呼,左邻右舍的都送了厚礼,就那些礼物也足够弥补损失还让他们占了好大的便宜。 方氏想到这会儿被压在箱底的贡缎,心里就一热,因为自己是做酒楼生意的,人家还考虑了可能影响客人,专门每天送每一桌客人一碟子糖果。 这么一来,虽说吵闹了点儿,半个月下来,客人到比往日多,连客人都说,盼着这家再折腾些时候。 此时,罗娘打着伞,和小严一块儿,一左一右陪着红尘进了铺子里。 一钻进门,连罗娘都满脸新奇。 虽然看过设计图,可成品她们也是头一次见。 慢慢地走动,楼上楼下转了一圈,罗娘吐出口气,低声笑道:“真漂亮啊!” 她实在是没想到,自己有一日能拥有这么漂亮的一家店,以前她还没落入地狱时,也没有想过。 这家店面的装修,都是让鬼谷机关门的弟子们做的,设计图出自红尘之手。 二层让以机关术设计了活水,形成小瀑布,分外凉爽,周围都是红尘种植的林木藤蔓,进入其中,仿佛置身于优美的丛林中,林中点缀鲜花,十分吸引人。 一楼就简单得多,四周围了一圈原型的大理石桌台,原型的,底下的椅子都是藤椅,十分柔软舒适,还能转动,大理石的桌台上,有一层打磨得特别透亮的琉璃版面,华丽异常,还能转动,为了这点儿东西,听说天机门的老师傅头发都秃了一大块儿。 罗娘和小严坐在软绵绵的藤椅上,有一种落在云朵上面的飘忽感,还没喝招牌之一的冰酒,就醺然欲醉。 不过,冬天主子要卖什么? “炒冰啊。” 红尘笑眯眯地道,“牛奶炒冰,各种鲜果炒冰。” 罗娘:“……” “开玩笑的。”红尘失笑,“看店名,我都下好了。” 她从桌子底下取出个招牌,放在罗娘眼前,招牌上刻着三个端端正正的楷体大字——‘两重天’,左右两边,分别是‘冰’和‘火’,用的是很流畅漂亮的行书。 招牌做得十分精致。 “冰火两重天,冬天我们让客人吃自助火锅,保证也是独一份,别人家可没本事在大冬天里把蔬菜拿来让人敞开着吃。” 当然,冬天火锅的价格也要贵,和夏日正好相反,夏天冰要卖得很便宜,最好大部分人天天都能吃得起。 冬天的火锅就算了,卖便宜了,周围的酒楼老板也会头痛的,贵的话客人少,罗娘她们还省心。 “差不多到时候了。” 罗娘拍拍手,一群衣着打扮一模一样,全是很利索的宝蓝色长袍的小厮就齐齐走出来。 “准备迎客,一会儿有贵客到,都精神些,抬头挺胸,谁给我缩缩着扣工钱,要是哪个表现的好,这个月工钱双份。” 一句话,那些小厮个顶个地努力站直了身体,精神倍增,都不愿意在老板面前丢乖露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八章 热闹 店里这些当店小二使唤的人手,都不是红尘她们专门调教过的,要连开个店的服务人员,都用上生门或者鬼谷的人,那也太浪费了些。←頂點小說,www23 罗娘贴出告示,雇佣的来京城务工的年轻男子,还有几个洗扫的婆子,都是活契,五年一签,并不要他们入了奴籍,若是将来还有别的门路讨生活,尽可以求去。 小严对此还颇为忧虑,毕竟店里好些东西都是独一份,怕他们偷师,还是红尘不太在乎,反正像制冰之类的技术活,都是在家里让自己人做,其它的他们愿意学就学一学也无妨。 而且在京城做生意,说白了还是要看背景,背景比红尘大的,真要想分一杯羹,红尘也顶不住,背景比不上红尘的,傻了才动这等歪脑筋。 罗娘和小严仅仅是为了置办一份产业,好赚些银钱罢了,又没想把天底下的生意都给做完,当个富商什么的,眼下雇佣人手就很是足够用。 再说,这年头,不讲信誉背主的人也不多见。 至于掌柜,也是雇来的,姓戚,以前也在京城经营酒楼生意,后来一不小心得罪了个权贵,酒楼也倒了,他也是坐吃山空,积攒的那点儿钱还不够养老的,就在他都想找根大树,解下裤腰带来自己把自己吊死了事,正好碰见小严。 小严仔细问了问,干脆就把这家伙拎给罗娘,审查了下背景很干净,也有些才干。就让他正经做了掌柜。 “戚掌柜你一会儿照应一下,看着小的们点儿,别让他们掉份儿。还有,给休休它们加餐,多煮点儿肉吃。” 罗娘她们交代完,就上去陪自家小姐。 戚掌柜恭恭敬敬地送走了主人家,一板脸,严肃道:“咱们新店开张,不能马虎,都给我精神些。” 一帮店小二杂七杂八地应了。心里也有点儿犯嘀咕——主人家给的待遇高。他们的工钱都不少,但是要做什么自助,竟然让那些老百姓们进来随便吃,这能赚得着钱吗? 好些小厮都有疑虑。 再者。他们是听说自家这位店主出身来历不简单。应该是豪门大户出来的豪奴。问题是,实在不太像。 哪个大户人家的下人,能像女店主那般平易近人? 万一要不是。在京城的生意可就不好做了,他们干活的时候怕是要更仔细些才行。 京城居,大不易,做生意更难。 戚掌柜也常怀报恩心,打定主意帮着主人家把生意照管得妥妥当当,必要的时候,弯腰低头,那也必须去做。 “哎,也不知道头一天开张……来捧场的多不多?” 要是人太少可不吉利。 戚掌柜想了想,觉得还是把他那帮老伙计叫上凑个数,虽然他生意败了,可到底在京城也混了几年,人脉关系还是有的。 “老王那混球现在享儿孙福呢。小林子现在买卖不小,不过为人不错,应该给面子!” 戚掌柜一边琢磨事儿,一边招呼人把招牌挂好,撕下外面围着的麻布。 冬日里几片绿色的枝桠探头出去,招引得周围老百姓们都忍不住惊奇万分,连行人也驻足。 只是一时间大家都很矜持,到没有试探着进去,看看这新开张的店铺究竟是个什么模样。 一时间,店门口清清静静的。 戚掌柜心里打鼓,悄悄叫了个小厮,让他拿着自己准备好的信函从后门溜出去。 老掌柜今年四十五,从十五岁就开始天南地北地闯荡,三十岁进京城开了家酒楼,十年后流落街头,生活经验丰富,结交的人也确实不少,还都很靠谱。 没一会儿,就有三个中年男子,手里拎着一些贺礼,溜溜达达地到了门前。 他们仨也是给戚掌柜面子,一时都不进去,就站在门口说会儿话,显得人气还多些。 老戚连忙领着人出来迎接。 “行啊,我看混得不错,比以前好。” 老王是开镖局行当的,主要往南边走,眼下世道不算太平,镖局风险大,可赚得也多。 他和戚掌柜的交情有十多年,都不是外人,此时远远地看了看店面,竖起大拇指:“像那么回事儿,我知道这儿,就是孙寡妇家的铺子。” 到是小林皱眉:“孙寡妇的铺子是好,可我怎么听说她得罪了人,整日都有混子过来闹事,戚大哥,你们家店主能不能撑起场面,可别阴沟翻船。” 戚掌柜笑了笑,也不生气,低声道:“应该不碍事,我们店前阵子开了一个多月,也没出什么大乱子。” “反正小心点儿。” “行了,既然老戚你决定干,咱们弟兄别的做不了,给你吆喝吆喝没问题,一会儿我找人寻一个舞龙舞狮队来,要最好的,好好在你们门口热闹热闹,省得太冷清了不好看……” 这时,远处忽然来了一排骑着高头骏马的御林军。 锃亮的铠甲,大红的披风,英气逼人。 周围诸位店主人们都吃了一惊,路过的行人也吓了一跳。 京城多贵胄,御林军羽林卫都不稀奇,再说,这条街上本来就经常有御林军巡视。 但眼前这些,明显不同寻常,一看就是正经的贵族公子,人人腰上都挂了鱼符,甚至有人鱼符上镶嵌金边,明显身份不一般。 京城的老百姓也都有眼力的很,在这地方生活,分辨不出什么人不能招惹,得好生供着来,那还了得! 为首的一人,生得身量很高,眉清目秀,脸上挂着笑,很斯文,一点儿都不像是个武人。一下来便大踏步地走到门前,上了台阶,抱拳笑道:“恭喜恭喜。” 戚掌柜连忙回礼,却是一头雾水,迷迷糊糊就接了人家的礼单,看着这小将军一挥手,一帮子御林军抬着四个牡丹花盆放在门口,都牡丹花盛开。 这可是冬天! 一盆起码也得七八百两银子。 “罗小姐在呢儿?我去打个招呼。” 小将军很和气,还和门口几个都客套了一会儿,才小声交代了句。慢吞吞进门上楼。 戚掌柜张了张嘴。还没出声,楼上罗娘便立在门前笑道:“于少将军怎么来了?今天不当值?” “娘娘说新得了几盆牡丹,正好给你家主子看看新鲜,你家主子不是才说最近两年牡丹花贵的离谱。她想买些新的都有点儿舍不得。” 一边说话。小将军一边登楼。 片刻工夫。他和罗娘就都没了踪影。 戚掌柜:“……” 那三个中年男子愣了愣神,忽然齐齐探头去看礼单,看到上面写得密密麻麻的字。脑袋发晕,哭笑不得。 就这些礼物,大多数都是很精巧的好东西,随便来两样,够一个寻常人家吃一年。 小林连连摇头:“戚大哥真是不厚道,找我们给你捧场就罢了,也不提前提醒一句,看看咱现在备的这点儿礼,哪够得上档次,还不够丢人现眼。” 戚掌柜眨了眨眼,连忙笑道:“说什么话,凭咱们的交情,还用得着这些虚头巴脑的,你们的心意,我还不知道!人来了我就感激不尽。” 说着,开了门迎这几位进去。 一进门,三个戚掌柜的老兄弟,刚被满桌子琉璃晃得头晕眼花,回头就看到一排穿着小衣服,一个个精神抖擞的——狗,叼着只花篮,站得整整齐齐。 戚掌柜脸上一红,在后面招招手,伙计们就把它们吃得差不多的食盆给端走。 “这个,店主的主意,用来发宣传单的。” 几个人看着那些狗够整整齐齐,似模似样地走到门口,拱开门,一个个走了出去。 竟然每一只都有那么点儿‘贵气’。 眼睁睁看着‘休休’蹲在一个呼奴使婢的夫人面前,后腿直立,两个爪子作揖。 逗得那贵妇哈哈大笑。 休休从花篮里选出一朵盛开的茉莉花奉上,上面还夹着一张小小的硬纸片,写了两重天的店名,那贵妇人也收了,好奇地探头张望,还真漫步走过来。 戚掌柜连忙过去招待,又叫了小厮去解释自家的生意究竟是怎么个情况。 这些狗狗分外受欢迎,前前后后好些客人进门。 估计他们本来就好奇,大部分是借此机会登门看看。 好在一帮小厮精力足,勉强能支应,戚掌柜就偷空找了自家弟兄偷闲。 “看来我们是白来了。” 小林摇摇头。 戚掌柜翻了个白眼:“不白来,等会儿尝尝咱们这儿的自助餐,新鲜瓜果蔬菜管够。” “真的假的,可别赔钱才好。” 戚掌柜失笑:“一开始我也担心,毕竟一人只要三钱银子,三钱虽然多,但京城很多人家奢侈一把,也能拿得出来,大吃一顿说不得就吃了回去,毕竟咱们这儿的食材贵呢……” 正说着,外面又来客人,明显还都是主人家邀请的贵客,专门来捧场送贺礼,都得他这个掌柜的先去迎接应酬。 接下来,他就再也没精力偷懒,连自家这三个兄弟也顾不上。 陆陆续续的,各式豪华马车,挂着的牌子进出城门都不必等的那种,纷纷停靠在门前。 来的每一个人都气派十足。 戚掌柜陪笑脸陪到僵硬,刚送了一个小侯爷上楼,诚惶诚恐,就拉了一位郡主。 之后的状元郎比那几个还有派头,不过眼熟,经常能见,到也不怎么稀奇。 他到最后都有些麻木了。 好不容易人流渐少,必须好生招待的客人都送上去借给正经的主人们应酬,他才松了口气,忍不住灌了一杯茶水。 小林他们瞠目结舌,就连来凑热闹玩的客人们。也是一颗心怦怦乱跳。 这都是些什么人! 有见多识广的,立时就在心里记了一笔,又是一家不能得罪的!好在京城这等有背景的商家太多了,到也不至于惊慌失措。 还有心思灵活,转头就派人去备了份厚礼过来。 正热闹,外头鸣锣开路,竟是宫里的太监带着一队人马出宫,手里还握着圣旨。 一行人在店门口摆开人马,里面所有人顿时就愣住。 红尘得了消息也有些惊奇,只好邀了薛柏桥。于逸。金青几个关系亲近的一块儿下去。 下了楼就见是个熟悉的,皇后娘娘身边京城能见到,正是那位小乔公公,听说最近挺得用。 “小乔公公高升了?” “托郡主娘娘的福!” 小乔见了红尘。惯常是能多客气。就多客气。这回手里拿着圣旨,到不好见礼,却也满面堆笑。“万岁爷的旨意,说是正好给郡主添点喜气,就不用跪接了。” 他说完,就展开圣旨,高声念诵,简单来说,皇帝觉得红尘一整年内立下功劳很大,特意赏赐两个温泉庄子给她。 唔,温泉庄子还是皇后娘娘的,想来是那位娘娘突发奇想,就让万岁爷下了旨意给红尘撑门面。 她现在做的这生意,冬日里需要大量的瓜果菜属,皇后娘娘这边显然是惦记着。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道过谢意,收了圣旨,招呼小乔公公进门,等下一块儿吃饭。 她其实真不缺少各类菜蔬果品,尤其是最近,玉珏空间如今对她还是有那么多限制,但能找到的好东西越来越多,似乎有人知道她喜欢各类种子,送了她不少能在各种环境中生长,且成熟期特别短的蔬菜种子。 可惜只能靠她用特殊的方法种植才管用,根本不能繁衍生息,否则大周朝怕是再也不用担心口粮问题了。 红尘忽然想到这个,不觉叹息——她重生归来,竟未曾做多少于国于民有益的事儿。 也许可以试着研究一下,怎么增加农业产量,京城不是还有一位灵师善于种灵木,不知道有没有窍门可以借鉴一二。 领着一行人上二楼去说话,一楼就热火朝天地开始准备起各类菜色。 所有的客人都团团围坐桌前,一人霸占一个小小的火锅,一样又一样的美食被能转动的琉璃桌儿送到眼前。 还有小厮在一边照应。 这等新鲜的吃法还真是头一次遇见,用来加菜的是公用的筷子,干净卫生,碟子里还放着各种珍贵香料配的调味品,还真是别有一番风味,而且陌生人坐在一起,说说笑笑,特别的热闹,和单独一个桌子吃饭的感觉真不太一样。 谁想吃什么菜都自己自由地去夹,在锅子里一涮,香味很足,除了火锅好吃之外,还有各种炒菜,菜色新颖,好多都是没见过的,事实上只这一桌子鲜绿的小青菜,加上水果,就已经能让京城的饕餮一流大饱口福。 目前看来,很多客人会喜欢这样的自助方式。 一开始这些客人们,见到那么多哪怕在京城也很难见到的贵客都登门祝贺,知道店主的背景够深,打着一定要捧场的主意,哪怕这里的菜色不怎么样,他们也得称赞,如今吃起来新鲜有趣又香甜可口,再完美不过了,更是可着劲地夸,一顿饭没有吃完,罗娘的这家‘冰火两重天’怕是要名满全城了。 楼上,红尘也叫了一桌子菜,全是店里的招牌菜,一伙人都不客气,吃得杯盘狼藉,连那几个宫里出来的,走的时候都是腆着肚子走的。 罗娘她们几个颇为不好意思,这家店,其实说白了是红尘开给她们,却让自家主子跟着费心劳神的。 上面的客人也就罢了,多数是比较亲近的,凑一块儿说笑都很高兴,下面的一干杂事,她们就绝不肯再劳动红尘了。 即便如此,一折腾就是一整日,把宫里的使臣送走,一干来祝贺的贵客们送走,红尘也松了口气。 薛柏桥整个人窝在软乎乎的藤椅上面,哼哼唧唧:“累!” 金青小口小口地喝酒,一边偷笑。 红尘白了小侯爷一眼:“贺礼呢?” 薛柏桥拿眼角的余光瞥那一沓最厚的礼单。 “这是你给的?”红尘挑了挑眉。 “我媳妇家给的。还不就是我给的。”薛柏桥哼哼。 他这次过来,带着重任来的,代表云家对红尘表示十万分感激。 云家不是不想来,实在是最近几日,根本脱不开身,云淑君和她爹爹都忙得恨不得学会分身术,一人分成十几个人使唤,连云霄病还没好,都让云淑君抓走开始正正经经地教导一营事务,云家最终还要他能撑起来才行。 云淑君将来嫁入宁侯府。总不能还担着家里一摊子事儿。便是薛柏桥不介意,宁侯也不会同意。 云家衰落了,但在军队上还是有一定的势力,也就是宁侯闲云野鹤。得陛下的信任。娶一个云家威望很高的大小姐回家。皇帝不会太介意,还会觉得宁侯给他分忧解劳,换了别人。分分钟让万岁爷猜忌到死。 谢礼是送到了,可薛柏桥一句谢都不肯说,反而一脸羡慕嫉妒恨:“我都想卖身给你了,赚啊!” 瞧瞧,京城哪个贵胄之家,能主动给下人置办这样的产业,尤其是在自家产业都不算丰的时候。 天底下还有比红尘更好的主子吗? 红尘不理他,什么主子奴才的,万事讲缘分,罗娘她们也不是多么出类拔萃,就是普通的可怜女子,世间千千万万,可谁让别人没碰到她,偏偏就是她们这一群和她相遇。 就是一瞬间的触动,她忽然想给这些女孩子一条生路,于是就去做了,哪里用得着斤斤计较。 “要是坐在龙椅上的那位,有我们红尘三分的好性儿,那该多好!” 金青眉眼一动,也是有感而发。 薛柏桥同样心有戚戚焉。 红尘不觉失笑,这两个可都是春风得意的天子近臣,不对,一个是亲生子,另一个是好友之子,也堪比亲儿了,连他们都抱怨,可见侍候君王之难。 “没登上皇位之前,多少皇子都是礼贤下士,有孔孟之德,个个都是朝臣眼中的明君。” 但坐上了那把椅子,一切就都不好说了。 “我们其实生的这个时代,不算太坏。” 四国鼎立,还并不是乱战纷纷,各国面上都还过得去,不敢大力地压榨百姓。 “只要四国不要乱战一通,老百姓的日子就还能过得下去。”红尘笑了笑道。 一行人半晌没说话,她又忍不住笑,“不过吃点儿东西说些闲话,怎么一个个的都论起朝政来?在朝中忧国忧民还不够?在我面前,就不要忧了。” 薛柏桥一想也是,蹭一下扑过来,挤开金青,坐到红尘身边,眼睛闪亮:“快跟我说说,你在云家都做了什么?你是不知道,他家那混世小魔王,一提起你的名字就跟着了魔似的,张嘴闭嘴都是荣安郡主怎么怎么样!” 作为准姐夫,薛柏桥和自家那个未来小舅子可是没少斗智斗勇,还颇为旗鼓相当,现在发现小魔王被自家好友给治住,真是有那么一点儿得意。 “你是不知道,我觉得云家都要给你立长生牌位了,简直把你当神仙来拜,云霄那小子如今出个门,都要先去占卜一下,问一问吉凶,口头语就是,荣安郡主保佑,今天出入平安。” 一番话说得众人都笑起来。 薛柏桥在那儿吧嗒吧嗒,口里不停,一口气说了一连串话,到是有意思,只是别人都插不上嘴,金青就有些不高兴,哼了哼:“郡主本来就有本事,用得着你说,你要是长了心眼,还不赶紧的求一副灵药,治治你闹肚子的毛病。” 话音未落,小侯爷脸都灰绿灰绿的,蔫了吧唧,也不和金青争辩:“不知道娘娘从哪儿弄到的点心,还赏赐给我吃,当着娘娘的面,我又不敢不吃,里面肯定是下了药,我宁愿回家被罚抄经书,都再不想回忆那种味道了。” 红尘顿时有一点儿心虚! 薛柏桥抑郁,却不知皇后娘娘那儿也有点儿不高兴——燕家那摊子很有趣的事儿,她本是要让红尘去处理,好提前露脸,博取优势,没想到,红尘办了云家的差事,糊弄了个孔老头,燕家的事儿,就落到别人手里。 其实很正常的,京城的灵师最多,但凡想参加考核,拿个朝廷认证的灵师们都云集于此,不可能只红尘一人露脸,出来一两个出类拔萃,让人欣赏的,也并不算奇怪。 就算有一人出类拔萃,金手指一大堆,天命注定要独领,压得其他灵师都黯淡无光,成为月亮旁边的小星星,那也并非能一蹴而就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六十九章 半仙 店铺开张,生意兴隆,一行人顿时忙碌起来。 不过,罗娘她们的生意自己会照应,红尘自己充当个背后靠山就算完事儿。 年节到是越发近了,天上时而下雨,时而下雪,更多的则是雨夹雪,北风呼啸,天寒地冻,皇后娘娘晚上贪看月亮,却是染了风寒,好几日不见好,红尘连忙收拾了几样驱寒的药膳去看望。 年纪越大,这位娘娘到有点儿小孩子心性,不是当年稳重贤良的皇后了。 “那个曲乌,名字怪里怪气,人长得和冰块似的,就像少了三魂七魄,哪里比得上咱们郡主一根汗毛,娘娘就别生气了。” 红尘一进门,就听娘娘身边的素娘姑姑低声哄人。 皇后娘娘躺在榻上,背着身,脑袋冲墙,额头上还戴着抹额,一副很生气的样子。 素娘姑姑无奈一笑,冲红尘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娘娘这几日动不动就生气,郡主来了就好,快来瞧瞧她。” 说着,低声解释了几句。 其实不是什么大事儿,曲乌也是灵女,出身来历很不寻常,曲家和乌家两家都是灵师世家,曲家师承前朝菩提大师,佛门传承,不过曲家早年出了一位惊才绝艳的大师,改良本门功法,另成一派,擅长捉鬼驱妖。 至于乌家就是正经的风水玄门小世家,擅长堪舆,祖上都是风水先生。 曲乌虽是女孩儿,却得两家真传。刚一出师就做了几个漂亮活儿,不少资历很深的灵师都说她后生可畏。 别的也就算了,皇后娘娘费了好大心力计算,给自家姑娘创造了一个机会,平白无故让她给夺了去,自然不高兴! 红尘眨了眨眼,这事儿不好说,人家那什么曲乌也挺冤枉的,就娘娘那种偷偷摸摸的做派,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娘娘想让她干什么。哪里怪得着人家。 当然。这种时候乱说话那是找揍,红尘只能乖乖地一言不发,笑眯眯地过去,自己从桌子上拿了一颗梨子。不让宫女去皮。就慢吞吞地啃着吃。 皇后忽然翻身起来。从枕头底下摸出个东西,一伸手戴在红尘的脖子上面。 她顿时一愣,伸手去摸了摸。竟然是一个小玉锁,羊脂白玉的,雕工细腻,前面刻了长命百岁四字,后面则是万世太平,下面还有她的生辰八字。 长命百岁也就罢了,万世太平,好像有点儿…… 红尘脸上一热。 “当年你出生的时候没给,今天给你补上。” 皇后转过身,躺在榻上,伸手摸了摸红尘如乌云轻雾一般的发,轻轻叹息。 当年没给到是对了,就算给了她那位母亲,最终也只是到那个人手里,不是给她佩戴。 红尘心里软绵绵的,却不自觉又想起那人。 没办法,哪怕说服自己那人不重要,却还是对她影响很深。 叫那人‘夏蝉’叫了一辈子,哪怕此生她被逐出夏家,却也没回蒋家,更没有改回蒋姓。 若是那人还没死,当着她的面,喊她一声蒋婵,也不知她会露出什么样的表情。 一晃神,红尘苦笑,不再多想这些有的没的,扶着娘娘坐起身,端了药膳过来,两个人一块儿吃。 皇后娘娘最后也没把气给消了,不过,到不曾在自家女孩儿眼前发作,只交代了几句,让红尘最近不要离开京城,好好读书,修身养性,准备准备。 至于准备什么,她老人家也没说,更没说灵师考核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不过也无所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红尘对于这一类的事儿,向来觉得顺其自然比较好。 外面老是下雪,红尘连置办年货都懒得自己去,更别说出门玩,便听了娘娘的意思,留在郡主府慢慢腾腾地挑人手。 内府这边已经准备好了花名册,连同各类宫女太监们擅长的活计都有记录,专门拿过来让她挑选。 郡主府按制,杂七杂八加起来能有百十号人,这还不算亲兵护卫,红尘还能个人拥有一队五十人的亲卫,吃皇粮,朝廷开工钱养着,不过这些亲卫们,皇后那儿发了话,等过年给她一批新人,由老人带着就好。 亲卫全是老手,当然有好处,经验丰富,令行禁止等等,但是还是从小养出来的更贴心,红尘在京城又一时半会遇不到太严重的危险,选一些新人慢慢调教,养得好了那就是自家人。 红尘在选人上还算认真,选了好几天,也只凑齐了一半,不过她本来就不像人家正经郡主那般,出入不仆从成群,就浑身不自在,所以并不着急。 内府那边也极为重视,来了两个嬷嬷,两个公公,低眉顺眼地悄声和红尘商量。 他们带来的人,宫女太监各二十个,其中十个是红尘要看的,另外十个则是他们选来的添头。 红尘扫了一眼,所有的宫女都没有化妆,穿着灰蓝色袄裙,梳着双环头,简简单单。 小太监们年纪都在十五岁以下,也都眉眼端正,没有长歪的。 红尘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不太想用太监,总觉得有些别扭,看起来毕竟是个男人,贴身伺候她有点儿受不了。 不过这些人一个不要,都还回去也不合适,外面有不少差事还是能让他们做一做。 红尘心里有数,这些孩子们里面,好些都是不知费了多大力气才挤进宫伺候的,就为了吃一口饱饭不被饿死。 “我看着都还不错,就留了吧。” 一句话,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们都松了口气。只是不敢闹出动静,规矩还挺严。 内府的人也舒了口气。 红尘在前头坐着看人。 罗娘就坐在后头,翻她的账本,还没来得及盘账,光是开张那天收的各色礼物,加起来就有好几万,而且又零碎又很杂,这些都得弄清楚,罗娘还挺头痛。 “咦,小姐。还有个熟人呢!” 翻着翻着。罗娘忽然笑道。 不是熟人也不能登门道贺,不过罗娘一说,红尘就知道她说的是谁,也不能算熟人。只能说偶尔打过几次交道。很有趣的一个。 “那日是看见王半仙了。记得他身边还带着四个小弟子,人模人样的,穿着打扮可比当初在杞县更精致。” 红尘也是一笑。挥挥手,让小严送内府的人先下去,选人的事情用不着太急,她点到的那些也都送下去再学学规矩,调教人的事儿,都是小严在负责。 “我记得他留了张帖子,拿过来看看。” 那位王半仙虽然不是要紧的人物,但和红尘也算有缘分,就是她们离开杞县之后,也没少和留守人员打交道,时不时要去茶馆蹭一杯茶喝,还从来不付茶资,至于从茶馆里捞客人赚钱更是时不时有一回,不过他的良心不坏,虽然手底下并没有真活,只是靠着一张嘴皮子忽悠人,可他忽悠人也能把人忽悠好,也算难得。 红尘以前就觉得这家伙很像玉珏空间里提到的那什么心理医生,不过比心理医生要辛苦,人家医生动嘴的时候多,他还得要排场,要派头,时不时的还要辛苦丈量土地,爬山涉水。 罗娘翻出帖子,递给红尘看,满纸都是奉承话,后面说最近灵师汇聚京城,他也认真学了点儿新东西,带徒弟来长长见识,还希望郡主娘娘有空时能拨冗一见,考校考校他云云。 话里话外的,好像这位王半仙人虽然老,学习之心不死,当初红尘给他留下的那些比较真的风水书籍,他都背得滚瓜烂熟,又和癫和尚,三嗔大师那几个有真本事的混在一起,除了本身资质有限,实在是没灵力之外,说到理论,还真是比较能唬住人了。 他本来也置身其中几十年,学一点儿手段,就比那些纯粹靠眼力和嘴皮子吃饭的骗子强得多。 这几年王半仙活得风生水起,名声都传到京城来,估计就是真正的灵师,只要没开灵窍,不能第一时间看到灵力灵动,就看不出深浅,见到了他多要琢磨琢磨。 红尘忍不住笑,干脆让罗娘派人叫了他来郡主府说说话,老友相见,一起说说笑笑也挺好。 就一句话的事儿,不到下午,王半仙溜溜达达就过来了,到了红尘面前,照样是仙风道骨,言必提风水,一套一套的,当然,他嘴里红尘这郡主府就没一处不好。 不过说的还挺像那么回事儿,红尘要是不知道他的底细,第一时间说不得也要觉得,这位有点儿本事。 三杯香醇美酒下肚,王半仙在红尘面前也是轻轻松松,没什么包袱,笑眯眯口吐真言:“那是,皇城边上的住宅,钦天监看过的,能不好吗?再说,它就是个鬼屋,有我们郡主这尊真神在这儿,也比那风水宝地强出十万倍,哎哟喂,我的好郡主,咱们可老交情了,您以后出去跟外面提几句,就说我给您相过宅,您挺满意的,有您这一句话,我老王在京城的局面就算是打开了!” 红尘:“……” 她也是哭笑不得,摇了摇头提醒几句:“你悠着点儿,京城和外面不同,尤其是最近,灵师云集,都是眼明心亮的,你要是忽悠到人家头上,小心晚节不保。” “不会。” 王半仙正了正脸色,“我又不是那等黑心眼的骗子,专门干伤天害理的勾当,人家正经的灵师眼力多高,怎么可能把我一捞偏门混口饭吃的放在眼里。” 红尘一笑点头。 这到是真的,王半仙虽然到处混,但其实脑子清明的很,知道自己有多大本事,能吃多少碗饭,一旦发现不妥,绝对不敢故意害人,也不是什么买卖都敢接。 红尘也喜欢跟他说话,和这位大仙凑在一处说说笑笑。他总能让你如沐春风,双方来往自然频繁了些。 王半仙在京城也渐渐有了名头,生意还做到红尘的头上来,找她要一些练手的符咒,拿去忽悠人。 都是些清心符,凝神符,用上绝对有好处,高价买了回去,哪怕真碰上高人,也不会说是骗人的东西。 红尘闲来无事练习。做了很多。她自己身份不同,又是灵女,随便卖这东西太掉价,塞给王半仙去利用利用也无妨。 不过半月光景。竟然卖的极好。赚的银子算一算。都能和罗娘她们那家店持平。 王半仙也尝到甜头,隔三差五地过来想让红尘给他介绍些高人,拿到点儿真货。钱不是问题。 红尘一开始不理会,后来薛柏桥那小子忽然抱怨说,燕九最近生意不好,赚的银子连符纸都快买不起什么的,又隐约听说能种出一大片灵木的那位孔大师,想买房子手头不宽裕,还要各处找朋友商借,甚至连他那宝贝儿子为了零用钱都去鬼市摆地摊了。 看看那些正经的灵师。 再看看王半仙! 红尘都要为他们掬一把辛酸泪! 赚钱这种事儿,果然不是有本事就行,要看天分的,王半仙这种天生的老骗子,就天分十足。 红尘考虑了下,还是牵桥搭线,让两边联系了联系,老骗子什么时候需要真正的灵师和法宝,好歹也能找到人出手帮忙,顺便让孔老还有他儿子多赚些银钱。 燕九到还好,人家有深厚的背景,说经济紧张,也不过是手头用的东西都是顶好的,花钱不节制罢了,还看不上老骗子那点儿小赚头。 孔老却是正经的土鳖出身,早年都穷到差点儿饿死的地步,做了灵师也不过温饱而已,他又舍不得把自己种的灵木随便卖出去,要做成法器,那更是需要漫长的时间,而且灵木虽好,毕竟是木头而已,大周朝什么时候缺过木头,如此便宜材质的法器,天然就不值钱。 王半仙也会来事儿,红尘不过介绍了下,就很快和孔老称兄道弟,凑在一处,变得像有几十年交情的挚友,孔老甚至差点儿让自己儿子认了对方当干爹。 害得红尘时不时忍不住自责一下。 王骗子可不是正经人,孔山本来就学会在鬼市上摆摊骗人了,再和老骗子过于亲近,说不定十几年后,孔山没考过科举,当不成官,也做了半仙。 红尘也没办法,王半仙也不是那等会听人劝的人,只能叮嘱他几句,京城水深,不要乱来,万事小心。 这日午后,罗娘她们都去上课了,红尘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偷闲,抓了一大把松子,自己吃一颗,喂给平安吃一颗,平安就趴在她的足下,满脸得意和满足,也不知道一只狗的脸上怎么就能有这么多表情的。 休休就一脸不屑的高冷,独自一个蹲在园子门口,这都半个多时辰没挪动过地方,没办法,他肚子底下压着一根肉骨头,从平安嘴里抢走的,总觉得自己要动一下,骨头肯定又让‘人’给夺了去。 就这么一会儿工夫,从宫里出来的几个兽园的小太监都来安抚过它三回,谁说也不行。 红尘叹了口气:“下回休休单独喂,你们仔细点儿,别让它吃完了又混在后头再蹭一顿。”——这就是个吃货! 那会儿到了喂饭的时候,四处的狗狗们自己叼着饭盆去吃饭,休休这小东西抢占前面讨要了食物,痛痛快快吃完,舔得干干净净,又偷偷摸摸混在后面又去要了一次。 虽然狗狗们长得都不太一样,可架不住数量太多,小太监给喂食,喂着喂着也就晕乎乎,愣是让一个畜生给骗了去。 要不是它还去骗第三次,红尘正好路过,有一大堆狗告它的状,说不得它又要得逞。 “再吃下去就太肥了,对身体不好。” 红尘瞪了休休一眼,到底也没去抢骨头,跟只狗抢骨头,场面还能看? 反正按照平安的牙口弄的肉骨头,也就一小截,肉不多,磨个牙而已,无所谓,只是它这毛病不改,以后说不定要吃亏。回头还得跟小严说,别老宠着惯着的。 “郡主娘娘,郡主娘娘!” 红尘正逗狗,许久不见的王半仙脸上堆笑,披着雪白的貂皮斗篷,大步流星地走过来,身边两个十一二岁的小弟子紧紧跟随。 走到半截,王半仙戛然而止,脸上发白。 “行了,让他过来。” 红尘摇了摇头。树下树上。墙内墙外的侍卫们,这才把目光从王半仙身上转移开,还是有两个人上前搜了一遍,连王半仙揣在袖子里的桃木剑都给夺了去。 要换了过去。王半仙非得调侃几句。今天却半点儿也不见生气。特别谄媚地把红尘从头到脚夸了一遍,还夸她的侍卫。 “不愧是荣安郡主,咱们京城头一号的高人。这几个侍卫小哥尽职尽责的,一看就专业。” 红尘失笑:“行了,我说半仙,你有什么话直说,我正好有空,要是不麻烦,帮你办了也无妨。” 王半仙脸上登时一红,也不知道是不是故意做样子,就他那厚脸皮,脸红怕也是骗人需要。 “嘿嘿,还是郡主眼力高明,瞒不过您,实在是我,呃,我这里出了点儿麻烦。” 红尘一愣,皱眉。 王半仙连忙道:“真的只是一点儿,而且不关我的事儿,一切都是误会了。” 红尘仔细看了看他,心中也直打鼓,她心里有数,王半仙没真本事,一般干活就是做一场局,骗得那些客户们心甘情愿掏钱为止,干他们这一行的要是没兜住泄了底,要只是碰上客户是个精明的还好,就怕是真有邪祟,让他们当假场子做了一出,到把事情闹大,那可不好收拾,说不定要害人害己的。 王半仙看红尘脸色严肃,也不敢隐瞒,详详细细地把事情交代清楚。 说起来,王半仙最近生意兴隆,他卖相好,如今又有高人给他撑腰,底气足,在京城很快就算是小有名气,平时红尘出去和贵女们八卦,都偶尔能听到他的名字。 这位也算一个徐徐升起的明星了。 十几天前,王半仙接了一个给人调理祖坟风水的买卖,客户也没有遇见什么大麻烦,就是最近祖坟旁边有人修渠,家里孩子过去玩,一不小心挖了祖坟上的土,虽然他们马上就给填埋了回去。 但祖坟上动土,那还了得! 客户一家都不安心,各种不自在,更不妥的是,他们家的孩子最近还精神不好,饮食不安,瘦了好些。 王半仙苦笑:“这活看着好做,不过是疑心生暗鬼而已,我还专门探听调查过,他们家那孩子不是大毛病,就是在外头让人使仙人跳给忽悠了,被威胁了一通,加上他是读书人,胆子小,又面临科考,自然就精神不妥,我就让两个徒弟做了个局,还专门找人把他家那小子外头惹下的麻烦处理了,也没让他们掏多少钱,纯粹为了锻炼弟子,只让他们去老孔那儿求了两棵松柏,种在祖坟左右,做了场安先人的法式,加起来才收了他们两百两银子……” 红尘一摆手,叹气:“重点啊,半仙。” “唔,没想到风水调理完没多长时间,他家接连出事儿,老娘病了,孩子更是重病,他属于那种特别信这个的,就连忙又找了个堪舆方面的先生去看看,人家说有人妄动风水,使得坟地生出煞气,尤其是两棵树很不妥,要一把火烧干净才好,客户那边就连忙放火烧了,没想到烧了以后半点儿用都没有,那家现在急了,都找上门来打了我家弟子一顿,两个弟子受了伤卧病在床,对方还气得要报官。” 红尘怔了怔:“那你的意思,让我帮你和官府打声招呼,不让他们查你,警告你那客户一下,这事儿就算了?” “别啊。” 王半仙扯起袖子,捂住脸呜呜咽咽,“那怎么行,我才收了几个满意的徒弟,在京城站稳脚跟,要是这事儿稀里糊涂的,以后谁还敢让我做买卖?我都这么一大把年纪了,也折腾不起,实在不愿意改名换姓远走他乡啊!” 他哭得好不可怜,红尘只想啐他一口,知道自己一把年纪了还安稳不下来。 摇了摇头,红尘苦笑:“那你想怎么样?”(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章 圆场 王半仙拢了拢胡须,摆出一张充满仙气的脸:“郡主娘娘,你这回可得帮我把这事儿给圆回去,这颜面您得给我讨回来,不能让我老王以后出门,都让人家指指点点,说我是个骗子,以后再也接不到生意,您可得救救我,不能让我晚节不保!” 红尘:“……” 这家伙当年被逼着在每一个县城都待不到半年,哪里还有什么节操可言。 不过…… “孔老无辜。” 孔老的灵木是什么样子,她再清楚不过,哪怕是树苗也品质不错,无论王半仙的客户祖坟出了什么岔子,总不会是灵木的问题。最多,王半仙这家伙不懂装懂,种灵木时可能没算好方位,和主人家有一点儿冲撞。 红尘不管王骗子到无妨,反正他也该习惯了,京城待不下去,到外面便是,可孔老在京城扎根多年,颇有名望,就算他自己一笑了之,不当回事儿,也没人信是他那的灵木出了差错,可万一以后碰上对头,这要是不解决,说不定就成了个不大不小的污点。 王半仙忒会看眼色,一见她松动,忙扯着红尘的袖子支支吾吾:“郡主可不能不理会我,您就行行好,顺便帮我做上一局,于人于己无害嘛。” 罗娘这会儿是不在,要是在非得啐他一口,这个不要脸的老货。 “再说了,我也不是让你陪着我去骗人,我根本就没动他祖坟的风水。就是很正常地栽种了两棵灵木,绝对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这要是出什么问题,第一个首先也该报应在我身上吧!” 红尘失笑,这到是真的。 “好吧,那我准备准备,这次就给您老保驾护航一回。” 王半仙登时大喜。 红尘也没什么好计较的,当年在杞县,她就没少借用王半仙这张脸,这身气派。而且这家伙胆子大。出了什么变故照样能端得住架子,怎么看也是一个得道高人,比起年轻的小姑娘,更让人信任。 王半仙得了准话。便连忙离开去准备。 不多时。薛柏桥过来蹭饭吃。听红尘简单说了这事儿,眼睛登时就亮了。 “带我去,可得带我去。我帮你们搭班子唱戏。” 他一想就颇为向往。 红尘顿时哭笑不得,这小子不算年轻了,可无论再过多少年,还是这样的孩子心性。 想了想,他这么一位在京城人面熟悉的贵公子,或许还真有些用处。 “正好,那你帮忙跑个腿儿, 隔天,天还没亮。 王半仙打听好一切,算好了时间,偷偷摸摸,和做贼似的溜到郡主府,钻进后门,隔着院墙嚷嚷道:“郡主哎,怎么样,准备好了没有,韩家带着人,可都把我那个门面给围了!” “好了,看看吧。” 红尘倚在窗口,让罗娘去给他开门。 王半仙一进小院,就看见她准备好的家伙事儿,登时脸上红光满面,眼睛冒出金光:“好家伙,我一辈子没见过这等架势!” 四匹汗血宝马,一辆雕龙画凤的马车,马车是半个房子大小,除了比不上万岁爷出行的那一辆,整个京城绝没有更华丽的。 龙眼凤目都由夜明珠镶嵌,栩栩如生,只看这雕工,就是不识货的,也能看出珍贵来,更别说车厢四角由金箔包裹,缀了琉璃盏灯罩,哪怕风雨夜也不用担心灯火熄灭。 周围的侍卫个个身穿宝甲,手里的兵刃也都是镶嵌珠玉,同样身高,同样俊美,面如冰雕。 王半仙看了脚下都一软。 红尘伸伸手,让罗娘捧着一面黑,只在细节处极尽奢华的外袍,还有一面雪白的狐裘大衣,一个金镶玉嵌的冠冕…… 王半仙迷迷糊糊地装扮好,登时就双目含泪——“我的妈呀,穿这一套行头,谁还敢说我是骗子?” 就算当真遇见高人,发现他平常做得那些小猫腻,恐怕也是一笑了之,不当他骗人,只当他在游戏红尘。 不过,要是哪天能置办这么一套东西,他就当真金盆洗手,再也不干了。 红尘笑了笑,完全不信他那些话。 这位早不缺钱,金盆洗手也嚷嚷过不知道几百次,最后还不是犯毛病。 几十年下来,他恐怕已经养成了习惯,不干活就浑身不自在。 “行了,拿起架子来,别穿上龙袍也不像太子。” “怎么可能!” 穿戴齐整,王半仙立马变了个样子。 红尘有一套自己的法衣,是皇后娘娘送给她的,别的好处没有,就是华丽,足够华丽! 皇后爱所有华丽的东西,她专门给红尘找的好东西,从头到脚,没一处不精致华美。 平时她从来不穿,穿着也不好意思出门,今天既然有需要,干脆就一整套穿戴整齐。 穿上法衣,盈盈而立。 所有人都愣住。 王半仙半天才捂着胸口喘匀气息:“呼!” 他一句话也没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跟供祖宗一样把人供到车上,自己自动自发转换角色,从师傅变车夫。 王半仙一开始打算拿红尘扮徒弟,现在一瞧她的扮相,立马决定自己当配角。 “配角就够了,瞧瞧咱郡主这架势,到时候给我一个笑脸,保准就让我在京中风生水起。” 罗娘和小严都请了假帮忙,全是一身朴素的黑缎子,红披风,额头点着红点儿,宛如仙女,扮在红尘左右,见他唱作俱佳,也不由失笑:“以前挺讨厌那帮下九流骗子的,不过咱们王半仙到可爱些。” 红尘也笑。都说骗子可恨,她平时也不喜欢那些走歪门邪道,坑蒙拐骗的家伙,奈何老百姓们有需要,真正的灵师那么少,这些人自然应运而生,只要能如王半仙一般有个底线,不会害人,也就算很了不得了。 ………… 韩森脸色阴沉沉,盯着街对面挂了个福运自来招牌的小店面。店面明明不大。里面也有人,可他身边几个下人敲门敲了半天,吵得满街的人看热闹,却愣是不肯开。 “哼。再不开门。给我放火烧!” “老爷!” 旁边的管事吓了一跳。连忙放低声音,“咱们毕竟十多年没回京城,还是仔细些。” “仔细什么。咱家的风水都被祸害了!今天要不给我个说法,我非让他们去吃一碗牢饭不可!” 韩森眼睛里冒火。 他也是半年前才回京城任职,把家也迁回来,韩家本家到在京城多年,但他们是旁支,虽然也都是没出五服的亲戚,到底早就失了亲密,进京以后,各种不顺当,祖坟还一不小心让人动了,由不得他不着急生气。 “查清楚没有,这个王半仙是个什么人!” “时间太短,咱们家又乱着,只知道在京城也算小有名气,王家,刘家几家都找他看过风水,评价很高。” 管事叹气道,“不过也说不好,毕竟也是外来的,不知道底细如何!” “我看就是个骗子,派两个小孩子就敢祸害咱家风水,回头让衙门的人搞他一家伙,保准能整出一堆事儿!” 正说话,不远处忽然有光。 韩森抬头看去,整个人都怔住。 左右街边行人,齐齐退避,还有一些很是自然地跪在地上,低下头。 连韩家的管家脚下一软,也跪下来,还扯了扯他家主子。 韩森脚下也软,忙退后几步,低头哈腰,他回京是去吏部任职,从四品的官,对于各种规制还是很清楚,能坐这样的马车,起码得是个郡王等级的。 唔,说起来红尘坐还差这点儿劲,不过就是御史当面碰见,一看那马车,也不会说什么。 那样的只有皇后和万岁才有,一看就知道是上面赏赐,再一看跟随的侍卫,谁会去找不自在! 马车慢慢走到韩森他们面前停下,侍卫们同一个动作,连马匹的脚步大小都完全一致。 这一帮是新人,别的先不说,训练好些时候了,颜面好,规矩好,看着就体面。 韩森迷迷瞪瞪,就见车上下来一仙风道骨的老仙人,慢吞吞走到马车前,皱了皱眉。 对面的福运自来大门一开,两个小童穿着整整齐齐的蓝袍子,肩并肩,走到老仙人面前齐齐拜倒:“师父!” 韩森吓了一跳,这才注意到,这人竟然是王半仙。 他其实见过王半仙一面,虽然主要活都是小徒弟做,可为表重视,王半仙也去看了看,露了一面。 但这会儿再一看眼前的人,总觉得人还是那个人,可不知为何,他这脚底下就有点儿虚。 不过,这老仙人到很符合他那身仙风道骨的气质,和弟子说了两句话,面上的表情还是很柔和,很平缓,走过来客客气气地问道:“韩老爷吗?听说您对劣徒不放心,觉得他坏了您祖坟的风水?” 这话一出,韩森的怒气又上来,脸色阴沉,可扫了一眼老仙人那一身行头,再看看后头的马车,又心虚,却是努力挤出一点儿微笑,讪讪道:“是我们搞错了,搞错了,我们这就走。” 王半仙顿时笑起来,平平淡淡地摇了摇头:“您别这么说,老朽既然在京城开宗立派,广结天下英雄,就不会包庇自己人,您说我徒弟卖给您的树有问题,坏了风水,若是真的,我高价赔偿,自己拆了招牌,回师门闭死关,从此再不出山。” 这话云淡风轻的,却是逼格很高。 韩森额头上就忍不住冒出汗,讷讷不言。 王半仙又道:“那两棵树你既然不想要,还回来就是,那是从好友那儿选的灵木,很是难寻,小衫。” “弟子在。” 他身边的小徒弟,很自然地一拍手。后面就有两个壮汉搬着一个箱子出来。 箱子打开,白花花的银子闪着光。 “一共二百两,我出十倍赎回,两千两。” 韩森整个都傻了——那树已经被烧毁,他上哪儿还去,一时间冷汗淋漓,甚至有点儿怀疑自己是不是入了什么套! 张了张嘴,诚惶诚恐地道:“没的事儿,王老爷子,您就当我脑子糊涂。我……” 王半仙仿佛知道他的所思所想。失笑道:“韩老爷放心,我知道你已经烧了灵木,不要紧,咱们只要回收焚烧留下的灰烬便行了。不会让人您做根本做不到的事。” 韩森一愣。 王半仙已经转身轻飘飘上了车。回头冲车里道:“师姑。还要劳烦您陪师侄走一趟。” “无妨,我还没见过有人烧灵木的,还是孔老种出来的灵木。正好去见识见识。” 那声音清清朗朗的,让人听了,心口就仿佛升起一丝凉气,透亮的很。 韩森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就让王半仙客客气气地邀请,老老实实地带着他们去自家祖坟,人家要回收烧尽了的灰烬。 一行人浩浩汤汤出了京城。 出城门时,韩森眼看着一群他平日里见了都要退避三舍的大官主动让行,等在一边,等着他们过去,这心里一阵一阵的惊奇,越发摸不透王半仙是个什么路数。 他那管家也惊讶,不过还是低声道:“老爷别乱想,咱们可是占着理呢,他们再厉害,也不能不讲理。” 韩森点点头,壮了壮胆气,想他韩家也不是吃素的,在京城有头有脸,怕个什么,大不了自己一句话也不说,就吃这个闷亏,让他们把那什么灰弄走算了。 老管家心里还嘀咕:“这都好几天了,还能留下些什么!” 尤其是这阵子又是北风呼啸,山里的风更吓人,哪还能有东西留下。 韩家的祖坟在京城郊外,山势连绵,大河交汇,乍一看,风水就很不错。 马车停下,王半仙笑眯眯地扶着红尘下来,她一露面,韩家那些人更是心虚。 那种气场,别看只是个女子,但绝对是高人的样儿,更别说仙风道骨的王半仙一口一个师姑叫着,殷勤伺候。 韩森一犹豫,还没说话,人家那姑娘就很随意地四下走动,根本没把他放在眼里。王半仙紧随其后,似乎也看不到韩家这些人了。 红尘举目张望,忽然停下脚步,看着东边一个山头,抿着唇一笑:“那里应该是结穴之地,此地是玉山小龙脉枝干,能借得三分气运,百年能出一公侯,嗯,虽非旗山,却也相差不远了,我看应该是武将,只是可惜了,有碍子孙。” 韩森眯了眯眼,心里一咯噔。 这事儿旁人可知道的不多,他虽然不是韩家的嫡系,却好歹也是一族,听祖爷爷去世之前说起过,那地方正是前朝一武将的祖坟,后来断子绝孙,祖坟也只有代代相传的守墓人勉强给照应,到如今过了有百余年,当年他祖爷爷在时,就连守墓人都绝嗣。 红尘举目看着,脸上似笑非笑,摇了摇头。 王半仙低声问:“师姑觉得哪里不妥?” “与我等无关,莫要多管闲事,快去收拾了东西,我们该走了。” 红尘一转身,都不用王半仙带着,一路直走,轻轻松松就走到被烧毁的那两棵树的地方。 这里当然留有痕迹,不过地形很乱,不熟悉的人找个大半天,估计也不一定能找得到。 她找得这么轻松,韩森又是一惊,他心里有数,因为前阵子祖坟这边出了事儿,他担心外人过来再惊动什么,早早派人守着,还一天三班倒,尤其是自家这一块儿,严防死守,连只耗子也不一定能进得来,眼前的陌生女子,绝不可能来过。 难不成是王半仙给画了地图……可就是对着地图,也不一定能这么准呢! 他心里发毛,人就忍不住跟上来,上搭几句话,奈何人家姑娘连个眼角的余光也不给他,只一边指挥着手下两个婢女,拿出一卷丝绢。轻轻铺在地上,一边低声笑着跟王半仙说话。 王半仙正认认真真跟人家讨论心盘,十二支五行什么的,他不是纯粹的外行,也知道一点儿皮毛,一般的阴宅择定的规矩,他也了解不少,但人家说的,自己却是一句都听不懂,越是听不懂越觉得很是……心头发颤。 还不等韩森有行动。两个婢女已经走过去。和那位一身法衣,气度恢弘的小姐耳语两句,那小姐就走上前,默默地张开手。朱唇轻启:“收!” 只一个字。清风吹拂。 一阵风过了。就见漫天的黑色灰尘变成一团浓雾,时而翻滚,时而飞奔。 别说韩森。王半仙都差点儿叫出声,要不是他一向敬业,这会儿身上行头齐全,恐怕真要露馅,即便如此,他还是忍不住后退一步,往红尘身后面躲了一躲。 红尘张开手,虚虚地一拢,那团黑雾就像凭空被锁住一般,东突一下,西蹿一下,好半天才老实下来,不甘不愿地落在丝绢上面,竟然慢慢地变作一棵树的模样。 都还是半大不小的树苗,一棵松树,一棵柏树,除了颜色灰黑外,样子能清清楚楚地看出来。 韩森目瞪口呆。 他那管家指了指柏树树干上那个乌龟模样的刻痕,手足颤抖:“老爷,您看,那不是,那不是那天少爷画着玩刻上去的!” 韩森也看见了,抬头看红尘,目中充满敬畏。 “收了吧。” 红尘伸手接了罗娘递过来的帕子,擦了擦手,扭头对王半仙道,“好东西,再养上十年就是顶好的风水树,价值千金,现在也很难得,还是师侄门路广,孔老压箱底的宝贝也弄得出来,哎,这回是可惜了。” “没办法,只能说韩家没这个缘分。” 王半仙脸上也露出几分惋惜。 两个人自说自话的,完全没把韩森放在眼里,可韩森的心脏却随着他们说话,一起一伏,安定不下来。 王半仙心里也叫好——这位郡主娘娘要是有朝一日,走自己这条路,肯定混得风生水起,没人能比,又有真本事,又有眼色,会糊弄人,绝对的行家里手啊,可惜! “劳动师姑走这一趟,要不这点儿灰烬怕也要浪费掉,回头让孔老孝敬点儿好东西给您。” “不算劳动,这块儿坟有点儿意思。” 红尘笑了笑,“本来风水不算坏,偏偏阴错阳差,被东边山头的东西牵连了,外头又几处逢煞,乱了地气,灵木既得又失,这可是个值得记录一下的例子,小罗,给我开开书箱。” 罗娘悄无声息地从车里拿出一个藤条编织的箱子打开。 红尘一招手,里面的一册牛皮纸做封皮的书就蠢蠢欲动,都愣是飞出来寸许高,让罗娘抓住,递过去。 她还真笑眯眯写写画画。 王半仙也是一副极为感兴趣的模样,凑过去一边看一边点头,若有所思。 韩森整个人都不好了,抓耳挠腮,恨不得扑过去抓住王半仙的脖子摇一摇。 这是我们家的祖坟啊,到底怎么回事儿,你们在说什么! 他到底是当官的,想得多,又被红尘他们的架势唬住,一时间就左右为难,很是犹豫。 “我看师姑的意思,这里的地气很乱?可小侄怎么感觉不到,难道是修行还不够?” 红尘翻了个白眼:“你也太看不起孔老爷子的灵木了,哪怕被烧成灰,你站在它身边,它也足以镇住地气,你能感觉到什么,罗盘带了没有?” 王半仙耸了耸肩:“师姑不是您说的,不让我们太依赖罗盘,小弟子们用用也就算了,像我一大把年纪,没罗盘不会看风水哪里成?正磨练呢,再说今日又没打算帮人相地。” “那也无妨。” 红尘沉吟了下,随手从袖子里取出一块儿真丝的帕子递给王半仙,举目看了看,指了指其中一个坟头。 “那儿最明显,你把帕子放过去,离地面三尺高的地方。” 所有人的注意力,顿时都集中过来。 那是一方透明的,特别特别轻薄的帕子,如轻烟,如云雾,捏在手指间简直一点儿感觉也没有。 王半仙莞尔:“师姑这帕子是比软烟罗的还要薄得多,料子极名贵吧。” 一边调侃了两句,他一边举步走过去。 韩森的脸都是绿的,那片坟头,正是他亲祖父的坟,从小把他养大,关系最是亲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一章 惊吓 王半仙走了半晌,忽然停在韩森面前,递过去让他看,笑道:“只是一块儿帕子,坏不了风水,无妨吧?” 韩森仔细一看,确实是料子特别名贵的绣帕,除此之外,普普通通,嘴唇动了动,皱眉,没有说话。 王半仙就不再理会他,走到坟前,仔细量了量,抬手,松开,看也不看,扭头就回。 他和红尘也搭档过,对她再信任不过,红尘交代的话,那是不理解也要执行。 王半仙慢吞吞向红尘的方向走,目光所及,所有人的脸色都雪白雪白的。尤其是韩森,那张脸和见了鬼一样,眼睛瞪得又鼓又圆,嘴巴张开,口水都落下来。 怎么了这是? 他立在红尘身边,也一回头,登时脚一软,不过好歹勉强站住了——坟前的帕子直直地悬在半空,既不飞,也不动。 有风也能把帕子吹起来,但绝对不会像现在这样。 停了一会,接着就和疯了一样,上下左右不停地抖动,好像在躲避什么东西。 忽然,整个帕子炸裂,一声闷雷,四分无聊,尤其是韩森站得有点儿近,几块儿碎步落在他的鼻子上。 王半仙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睛,忍不住伸手去揪红尘的长袖子。 红尘压低声音,保证别人听不见:“没事儿,冷静点儿,架子端起来,就是地气乱,气场有点儿杂,那地方人不容易过去到是真的。要不然是个人就能发现,你现在拿罗盘试一试,保准指针乱动,不能用。” 王半仙皱眉:“那也不对,难道他这祖坟真有问题?” “被连累了。” 红尘笑了笑,只说一句话就闭上嘴。 韩森手里捏着一块儿指甲盖大小的布料,扑通一声,坐在地上,额头上冷汗滚滚而落。 王半仙眼下扮演的是个高人,总不能老揪着女孩子说小话。只能把满肚子的疑惑憋住。装模作样地捋了捋胡须,笑道:“还是师姑的眼力好,这么看来,小侄那两个劣徒做得不错。以后可以让他们出师了。” “灵木栽种得位置很准确。树也选得好。老孔肯给你,还是师侄有面子。” 红尘轻轻一抿唇,随手在拼齐全了的树上抓了一把。抓下来一点点灰,随手抛洒过去。 特别明显,随着灰落到坟头上,气息就变得平和下来,还在四处乱飞的帕子碎片,零零散散地飘悠悠落下。 红尘看了眼,也不收拾,只转头笑道:“走吧,我有点儿饿了,先回老孔那儿,把东西还给他,顺便蹭一顿。” 两个人说走就走,指挥着罗娘她们收拾了东西,尤其是施施然上车。 韩森这才回过神,哪里还顾得犹豫是不是遇到了骗子,连滚带爬地扑过去,追在车后面。 “高人,我错了,我错了啊!您有什么话,千万别不跟我说……” 那马是千里宝马,真正放开脚步,自然是要多快有多快,拉着车也是一会儿工夫就没了人影,怕是都听不见他的声音。 韩家的老管家也吓得不轻,却是扶着韩森低声道:“老爷,您别担心,咱们知道高人的铺子在哪儿呢,咱们备上重礼,再去求求,我看那位王半仙心地慈悲,不可能不管咱们家。” “哎。” 人都没了影子,韩森是半点儿法子没有,回头再看自家祖父的坟茔,心里扑通扑通,跪下来磕了头,上了香,默默念叨,希望祖父有灵,保佑家里。 管家早把坟头那些凌乱的碎片收拾好,本来就不大,随风飘散了些,剩下的拼一拼,还是拼出来巴掌大小的帕子,递给自家主人,韩森沉下心仔细看,看不出半点儿不妥,也没有半点儿贴补过做手脚的迹象。 “哎,只希望王半仙不要撒手不管了,真是,早知道就不该听后面那神棍胡言乱语,害得咱们误会人家老神仙!” “老爷也别太着急,老神仙心胸宽广,应不会和我们计较。” 肯定不能计较,王半仙还指望着借韩老爷的嘴巴,在京城好好露露脸,坐实他王半仙老神仙的威名。 “还是郡主有本事,刚才不说那帕子的事儿,咱那两棵树真好生复原,把我都吓傻了。” 就是现在,王半仙扫一眼已经被拢在一处灰渣滓,还分外好奇。 “你卖给韩家的是正经的灵木,从孔老那儿淘换过来,既然被称为灵木,哪怕变作灰烬,也不容易离散,风吹不远。” 红尘把包裹这些灰烬的布翻出来给王半仙看,上面用朱砂绘制了很多暗纹,远处看不见,必须仔细看才行。 “我这包袱上有符文,用来汇聚灵气用的,那灵木求生心切,感觉到灵气,自然归位,任何人拿着这块儿布过去都能收集齐全,不是难事儿。” 王半仙恍然,笑了两声:“可是把姓韩的吓得不轻,今天这一关算过去,说不定还能得到很大的好处!” 不知道能不能借韩家的手,再接几个大生意,他确实老了,再不抓紧,恐怕就真的必须金盆洗手才行,如今遇见了好时候,急流勇退,有点儿不甘心呢。 他以往靠着红尘,本在京城也算有些名气,奈何本人真才实学不够,这地方天子脚下,能人太多,一直保持低调,如今红尘可是正经的郡主娘娘,还是真正的灵师,他靠山有了,哪里还能不动一点儿旁的心思? 一辈子做这一行,若最后临死能让人奉承一句天下灵师表率,那他也就能死而无憾。 王半仙得意,就把这些个宏伟志向给吐露出来。 红尘:“……” 罗娘和小严更是哭笑不得。这位连灵师都不是,就是一老骗子,很明显资质平平,在自家小姐口中,那是连她们两个都远远不如,志向到挺高的。 好像小姐也没做过天下灵师表率的美梦。 “想想怎么了?连想都不敢想,愿望怎么可能能实现?”王半仙雪白的眉毛和胡子一抖动,一本正经地道,“愿望之所以宝贵,还不就是因为它很难实现。需要用一生去追求。却也不一定能追求得到吗?” 这话在理。 她有时候在玉珏空间里,也能听到有人发下宏愿,都是连想也不敢想的,她还希望有朝一日能得大自由。上天入地。宇宙四方都再也束缚不住她。 红尘舒展开眉毛。笑道:“好,您老爷子就努力去追吧,别像这一次一样。闪着腰就好。” 王半仙登时脸上发黑,连忙压低声音,小声道:“郡主,韩家的祖坟,是不是真有问题?” “他那儿没大事儿。”红尘摇了摇头,“韩家发展至今,枝繁叶茂,韩森最近进京,也许一开始不熟悉,官场上不太得意,有些波折,那也属于正常。至于他儿子生病,恐怕真如你所言,是家里逼迫太过,又本身是个急性子,又急又怕,这才病倒,按时吃药,悉心调养,放松心情,自然能好,咱们做不了太多。” 王半仙轻轻吐出口气。 “不过……” 就怕这个不过,王半仙哭丧着脸:“郡主啊,您说话别大喘气!” 红尘顿时笑了:“我今天看过,那一块儿东北方向,确实因为挖水渠的缘故,恐怕有可能断了龙脉,偏偏本有真龙沉眠将死未死还有一线生机在,如今断了它的生机,它自然要闹事,韩家坟茔那边被牵连,地气一乱,祖宗就不安宁,自然要找家里报信。” “听着好像很严重的样子。” 王半仙心里一咯噔,怀疑自己做错了事。 他平常接生意都很小心,影响特别大的不接,怀疑是真有问题的也不接,这次见韩家好好的,并无异常,这才没在意,要是早知道真有事儿,他可不回去丢人现眼。 “这可怎么办!” 红尘耸了耸肩:“这是小事儿,他们修渠只是可能断了龙脉,并不是真怎么样了,要是真的弄出大事故,他们也就没力气来找你的麻烦了。” 王半仙这才抹了把冷汗:“成,回头忽悠几句,让他们别乱挖渠,即使要挖,也得找懂行的看着点儿。” “嗯。” 红尘有些心不在焉,让王半仙下了车自己走,叮嘱这位回去把架子端起来,等着韩家重礼来求。 她则当真得过去把灵木剩下的这点儿东西,送去给孔老看看,恐怕孔老也会感兴趣。 那些灵木往日长得枝繁叶茂,别说舍不得焚烧,就是舍得也不敢轻举妄动。 树木有灵,作为主人不好好伺候,随意烧毁,那要遭报应的。 孔老果然特别喜欢,留下了一多半,剩下的让红尘拿走,也研究研究。 “我看这些灰很纯净,隐约香气扑鼻,应该很有用处,郡主要是研究出成果,可千万要和小老儿说说。” 红尘笑眯眯应了,从孔老这儿回家,她也就闲下来,干脆把平安捉住,端来水给它洗刷刷。 平安夏天很喜欢洗澡,一到冬天就不肯,哪怕屋子里生着地龙,又是烧得热水,它还是各种捉迷藏,也就红尘能辖制得住。 一阵揉搓,抹上香精,把平安洗得香喷喷,拿细棉布擦干净,包裹着抱在怀里,红尘忽然一拍手:“明白了,我在看韩家坟茔时,总觉得东北山头上那一处坟茔很不对劲,现在想想,有一块儿的植被看起来没什么问题,可是生机不对,应该新移植的……大概是有人盗墓。” 罗娘和小严都愣了愣。 红尘继续给平安擦身体,却是回过神,不再多想,她就是有点儿强迫症,看着有问题,又弄不出哪里不对就浑身不自在,现在知道是有人盗墓也就罢了,难道还要去辛辛苦苦追查盗墓贼在哪儿?或者找到那一家的人,告诉对方。你们家祖坟让人盗了? 那不是有病! 墓地的风水本来就有问题,就是下葬的时候是吉地,但风水随时随地都在变化,本来就是一门变化的学问,当时的灵师便是很厉害,只要不是大宗师一流,也难揣测到百年后的结果,现在早变成凶地,子孙断绝,就算让人盗墓。也没人去报仇雪恨。为祖先主持公道了。 “只希望这些盗墓贼守规矩,别乱来,这等凶地,又是绝嗣人家。恐怕怨气重。里面要是陪葬了什么宝贝。也多有变故,守规矩的盗墓贼或许还能避开劫难,碰上贪婪无度的。恐怕要出事儿。” 红尘也就感叹两句,转头便忘记,眼下自己身边的杂事一桩接一桩,永远做不完,哪里还有精力去管别人家的事。 第二日,韩森就带着重礼,天还不亮,顶着星光去找了王半仙。 王半仙也没让他在外面等。 事实上,该摆架子的时候,他摆得十足,但有客人登门,却绝不肯失礼。 到是韩森羞容满面。 他前些日子生气,带着人砸了王半仙的铺子,现在门窗还斑驳难看,外头地上还有一地乱七八糟的碎砖头。 王半仙一个字没提,韩森自己带着人辛辛苦苦给他来了一回大扫除,还恭恭敬敬地取了一万两银票,足足一万两作为赔偿。 “高人,我是误信谗言,无论如何,请您再帮我看看,我们家祖宅的风水可不能坏。” 韩森一脸的苦相,昨日他派人查红尘,一时间还真让他查了出来。 红尘这样的年纪,又是厉害灵师,京城也不多见。 查出来的效果却更好,那竟然是如今正得盛宠的荣安郡主,荣安郡主的故事早就传遍了京城,他不知道听了多少次,耳朵都快麻木,本也没觉得那位贵人有多么厉害,但轮到自己头上,却是稍微一琢磨就冷汗淋漓。 皇帝陛下都圣旨褒奖的,你敢把人家师侄当骗子对待?还砸人家的店面,不想活了? 王半仙高调过后,架子摆完,这会儿却十分好说话,显得特别大度,根本没让他等,直接让弟子请进门,笑道:“韩老爷不要着急,您的祖坟没什么大问题,都是些小毛病,既然都停了修渠,过个一年半载就能恢复。” 韩森:“……” 还一年半载? 他整个人都软了,眼泪登时就下来。 王半仙看他可怜,叹了口气,还是主动带着他去郡主府,到了郡主府,也没走正门,走到角门那儿,刚一下车,韩森就愣了一下——那是薛小侯爷? 他虽然刚来京城,但毕竟在吏部任职,朝中要紧的人必须记得清清楚楚。 今年最要紧的,必然要输这位宁侯次子,薛小侯爷薛柏桥,这才多长时间,已经做了中书令,深得万岁爷的信任,那绝对是简在帝心的人物。 当年薛小侯爷还是京城纨绔圈子里的翘楚时,皇帝就宠爱他如子侄,如今更是时不时拿到朝中炫耀一番,连诸位皇子有时候也要嫉妒一下。 这会儿小侯爷正站在角门前,和他见过的那个婢女说话,显得十分客气,脸上还挂着恭谨的神态。 “不知郡主娘娘几时得空?在下想求一卦。” 声音并不清楚,但只听到的只言片语,就足以让韩森心中的重视无限上升。 他好像听说薛小侯爷和荣安郡主关系很好,甚至还听过一些桃色传闻,但今日一看,很不是那么回事儿,就薛柏桥现在的表情动作来看,简直比他面君的时候还要严肃些。 王半仙全当没看见,悠悠闲闲走过去,抬手打了声招呼:“又来找师姑算卦,我看小侯爷还是罢了,师姑都说过,一月一卦都嫌多,你总要给别人留个机会才好。” 薛柏桥哼哼了两声,却是一脸不爽地让开路。 王半仙就施施然进了门。 韩森迟疑了下才跟上去,没敢跟一脸不爽的小侯爷说话,表情却顿时变得更加谨慎,本来还跟王半仙并行,这会儿却不自觉又落后一步,腰也弯得更低。 他们刚一进去。罗娘失笑道:“其实韩老爷都信得不能再信了,小侯爷没必要非插一脚。” 一开始本来是打算让小侯爷帮着撑门面,但红尘到坟茔看了看,自己就把事儿办得妥妥帖帖,韩森再没有不信的道理,完全不必他出场。 薛柏桥却有点儿不开心,说白了就是想玩,还是坚持要有他的戏份。 不光如此,他家未来小舅子听说之后,也是兴味盎然。联络好兄弟燕九替王半仙搭梯子。韩森之前派人打听王半仙,听到的内容保证足够玄奇,不知有多少神乎其神的传闻在暗地里流传,顺便很自然地流进韩家上上下下的耳朵里。 “你不懂。他是当官的。” 薛柏桥摇了摇头。“他们那种人。别的方面你有再大的成就,他们也不当回事儿,可一旦一个位高权重。他望尘莫及的高官对你俯首帖耳,保证他也变得服服帖帖,这回老王想赚他一半家业,估计也不算难。” 罗娘登时笑了:“半仙现在可不缺钱,人家自己说自己有追求呢。”真要全为了钱,估计自家小姐也不会陪着胡闹。 她家小姐可闹得很来劲儿呢。 王半仙领着韩森进入客房,下人上了杯茶,韩森心中忐忑,低着头告诉自己,这次一定要把身段放低一些,能放多低就放多低,哪怕磕头赔罪呢,无论如何也要把人家郡主哄好。 韩森已经做好准备,哪怕人家郡主冷若冰霜,高高在上,不搭理他,他哭着求,也得求得人家援手。 却不曾想,荣安郡主比王半仙还和气。 “韩老爷坐吧,你是长者,不用太客气。” 红尘并未故意拖延,只换了一身正装就来到客厅,大大方方一笑,“我听师侄说了,韩老爷还是对祖坟的风水有些担忧?” 韩森拼命点头,松了口气,却忍不住赞叹,瞧瞧人家郡主,一点儿也没有贵女的骄矜,那般花容月貌,那般博学多才,那般身份高贵,还如此平易近人。 果然真正身份尊贵的贵女才不会像那些装模作样的暴发户,动不动就趾高气昂,活像只会伸长脖子嗷嗷叫的老母鸡。 红尘可不知道他的腹诽,做出一副云淡风轻的模样,很是柔和地道:“师侄应与韩老爷说过,你祖坟的情况不严重,就是放着不管,家里最多有点儿小波折,没什么大碍,令堂之事我很抱歉,但她老人家寿终正寝,便是你们家没有惊动祖宗,也不一定能延长寿数,我看,远用不着浪费钱财和精力,只要等个一年半载,地气应能恢复,若是不好,你再找我师侄调理就是。” 韩森看郡主蹙着眉,就像对自己这般火急火燎的模样很不解,心中无语。 好吧,人家是高人,可能真不觉得祖坟风水有点儿不正常是什么大问题,可他是俗人一个,人家口中那所谓的小波折,就要了他的老命了。 “钱不是问题,不是,不是,小老儿诚心请郡主指点迷津。”韩森连忙站起身,深深行礼。 红尘眨了眨眼,无所谓地摊摊手:“其实我真觉得韩老爷已经很走运了,没必要愁眉苦脸,当日我师侄给你调理风水时,正好得了孔老的两棵灵木,他一大把年纪,还是喜欢求全责备,好奇心也重,一点儿小事儿也浪费灵木。” 说着,她就摇了摇头。 韩森不知道灵木是什么,可看眼前郡主的表情,心里也确定那是个大宝贝。 “灵木一种上,感应到东北方向煞气侵袭,龙脉生机有损,影响到你们家坟茔,造成地气紊乱,于是自然开始抵挡,也惊动了你们家的老祖宗们,他们自然住得很不舒坦,这才暗示子孙,你家才会发生各种事情,不过是你们祖宗的提醒罢了,有什么好大惊小怪!” 韩森目瞪口呆,心里拔凉拔凉,很大惊小怪好嘛,也就是说…… 红尘一点儿也不理解韩老爷痛苦的心情:“后来你们把灵木烧了,是有点儿可惜,不过那毕竟是灵木,种一下也足够庇佑你家,缓和地气波动了,若是我不收走灰烬,也许它一生气,还要给你们个教训,但我已经处理过,并无后患,你要是有耐性,等一年半载便好。” 韩森:“……” 他一点儿也不想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二章 相宅 韩森是拼命恳求,说了一大通好话,赔礼道歉的话更是不停,连王半仙都觉得这次这面子真是比天还大,红尘才找到插嘴的机会:“好吧,既然韩老爷一定坚持,那就让我师侄带你再去一次孔老那儿,选两棵灵木重新补种,自然就再无妨碍,只是灵木难求,上次是凑巧,这次孔老若不肯给,我也不好勉强,只能另觅他法了。『頂『点『小『说,23” 王半仙点头:“那我就带他去一趟。” 韩森顿时感激涕零。 “还有,若还要修渠,必须请专业人士看看才好。万一再惊动了什么,总是麻烦。” 红尘又笑道。 韩森连连点头,哪里还用得着他们说,一出事韩森就紧急叫停了那帮修渠的人。 当然,韩家自己也想修一修水渠,但绝对是更看重的明显是自家祖坟,哪怕多花些钱,修的艰难一些,也不敢伤了祖坟的风水。 王半仙给红尘使了个眼色,就一脸从容地领着韩森走人。 一直到晚上,这家伙才笑眯眯地出现,看着红光满面的模样,显然是十二分满意。 “按你说的,把孔老种得不太好,要除掉给别的灵木空地方的那几棵都让他带走了。” 王半仙神采飞扬,“得了整整四万两,分给孔老一万,嘿嘿嘿,这是您的!” 两万两银票到手! 罗娘:“……” 红尘挑眉:“这个韩森看来不大干净。” 光凭俸禄,他得多少年才能赚足这些! 不过。当官的弄钱容易,连个县令,若是得一个肥缺,一年十万两也不是不可能,稍微清廉点儿,算是个清官,弄个三五万那也是小数目,韩森能拿得出来,到也不奇怪。 “郡主可别觉得我黑,那姓韩的赚大了。” 王半仙鼓了鼓脸。“好好的灵木给他。还亏了呢,要不是为了我这张老脸,卖给旁人能翻一倍,我给他处理好。当天晚上他儿子的病就好了。身体健健康康。老老实实去读书,你是没看见,韩森见到我简直要纳头便拜。” 红尘失笑。心里知道,王半仙确实没少花力气,还为韩森的宝贝儿子进行了一回周到细致的心理治疗,赚钱也是赚得辛苦钱。 罗娘准备好一桌子饭菜,就留王半仙吃完,才放他回去干活,最近这位在京城混得风生水起,也是个大忙人,很难抽出太长时间陪红尘唠嗑聊天打发时间了。 临走,王半仙还不忘叮咛一句:“孔老说,前阵子相中了棵很特别的树,瞧着有点儿意思,就是他也看不准,在大云寺附近,永昌坊内,您打听打听就知道了。” 红尘应了声:“行,闲来无事就去转转,快去吧,当了师父,好歹对徒弟们上点儿心。” 王半仙摸了摸头,他心里也有点儿数,还打算让自家那四个弟子去正经读书,毕竟年纪小,都是孩子,他自己坑蒙拐骗了一辈子,到老还兴致勃勃,却并没打算让小徒弟们也就只能当个骗子,要是有希望,这几个又有资质,还想让他们正经学上点儿真功夫,不敢和郡主比,能成为真正的灵师,那也是青出于蓝。 连绵了好几日的雨雪天,总算是停了,不过天还是阴沉沉的,太阳总看不见。 女学放假,家里罗娘几个都在准备过年。 最近店里生意红火,赚了不少银钱,小严她们拿了一大笔分红,都是现银,一时间到不知该怎么办了。 要说存起来到无妨,压库房里,看着白花花的银子心里也高兴的很。 但她们多是小户人家出身,有银子傍身,第一件事儿还是想买房置地。 红尘也笑道:“京城的宅子还是很值得买一买。” 至少在十年内,京城的房价有升无降,土地,尤其是肥田更是有价无市,小严有她做靠山,想买田置地还容易些。 既然小姐都支持,罗娘和小严就来了劲儿,一连数日,别的都不做,就盯着牙行那边选各种宅子看。 其实红尘一早就给了她们庄子和地,两个人的财产加起来,比经营三五十年的农家恐怕还多得多,但提起这个,依旧兴致勃勃。 红尘觉得到是好事儿,若是对未来毫无希望,又何必对身外物如此上心? “小姐,您看看这个宅子。” 罗娘忽然挑了挑眉,把一张纸递过去。 牙行送来的宅子资料都很详尽,连图纸都有,保证让人不用过去看房,就能了解一切基本信息。 红尘看了一眼就笑了:“永昌坊啊,离大云寺很近呢。” 是一个五进的大宅子,十分阔朗奢华。 罗娘她们只想买一千两银以下的宅院,又要选择好地段,京城寸土寸金的环境下,真没打算要多大,精致小巧就好,却不曾想,竟然还有五进的大宅院只要一千两百两,按照正常的行情,这样的宅子翻个十倍也有人要呢。 “正好,咱们先去看看树,再陪你看看宅子。” 临近新年,街上的行人脸上都多了几分喜色,老百姓们换上新衣服,大包小包地买回去各种年货。 红尘带着罗娘和小严,都打扮得十分鲜亮,妆容精致,小严还帮自家小姐梳了个双环头,衬得她妥妥又小了几岁,跟十四五的小姑娘一样鲜嫩。 衣服是鹅黄色,十二分俏丽无双。 罗娘都看呆了眼,忽然就有一种感觉,她家小姐站在这儿,那满街的行人加在一块儿,也没有她一人耀眼,不只是因为美色,还因为那种好像沉淀了一生才能拥有的风韵。 按照王半仙说的地方,很快就找到了孔老提及的那棵树。 那是一棵大槐树。 有参天之态势。枝繁叶茂。 不过,竟然半生半死。 红尘一眼看过去,就明白孔老为什么看不准,这树有点儿意思,半边有灵,生机盎然,半边枯死,早就没了生气,寸寸风化,光秃秃的。能看出焦黑枯黄来。 她忍不住走过去摸了摸。心下惊讶,这么怪异,但这棵树竟然是活的。 红尘怀里的几本风水典籍一个个兴致勃勃地议论起来,说什么的都有。但都看不太准。不过全出主意。让她把树先弄走再说,看不好就不移植,慢慢养养看将来如何。 正看着。后面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 “就是前面,你们真要去?兄弟,小妹,不是我说,那地方真的特别恐怖,宅子再好有命才能住呢,你们何苦凑这个热闹?” “子不语怪力乱神,我读圣贤书,一身正气,别说我不信世间有什么鬼怪之类,就是真有,见到我也会退避三舍了。” 后面慢慢走过来三男一女,四个人。 为首的那个男子个头较矮,身体圆滚滚的,是个小胖子,不过五官长得很讨喜,并不惹人厌,一身红色大毛翻领的衣裳,头上还带着个小棉帽子,整体看来像只大红包。 后面两个男的,一穿黑,一穿白,都斯斯文文,白衣服的那个面上带着温和的笑意,黑衣服的那个则一脸傲气,衣着打扮竟然都还不错,至少不是寻常老百姓家能穿戴得起。 尤其是黑衣服的那个,腰上是金黄的腰带,只有龙子凤孙,宗室子弟里的佼佼者才能佩戴。 那个女子穿的也是一身大红的骑装,眉眼很靓丽,一脸的不耐烦:“你们真是没意思,买个宅子而已,又不缺钱,想要就要,不想要就罢了,还什么鬼啊怪的,全是无稽之谈,连这个都信,你们也是那帮子愚民不成!” 女子说话又脆又快,还带着一股子浓浓的厌恶。 前面的小胖子登时苦笑:“就如明大哥所说,子不语怪力乱神,小悠姐你总该保持一点儿敬畏之心,哪怕敬而远之也好,整日这么闹,说不得要闹出祸事。” 红衣女子冷笑:“这世间要真有鬼神,我们一家子从老到小,早该死了,怎么到现在还活蹦乱跳,我也身体健健康康?我爹说过,只有疑心能生暗鬼,世间根本就没有鬼怪,全是那些个神棍为了保住自己的地位糊弄一帮子愚民骗钱!” 这话…… 罗娘听了咋舌。 红尘更是挑了挑眉——没想到大周人还有这样的论调,她在玉珏空间里是听过有些人抱怨,说他们那儿的人都几十年不怎么信鬼神了,主要也是人间浩劫,修行艰难,有真道行的人越来越少,骗子越发多,于是世人不敬鬼神,改信一种叫科学的东西,他们都羡慕红尘这般生在好时代的修行人,得人尊重,财侣法地,得到都十分简单,不像他们,做事束手束脚。 现在看来,大周也并非所有人都对鬼神有敬畏心。 那帮说话的一转弯,也看到了红尘几人,登时都愣住, 黑衣服的倨傲男子,忽然直了眼,嘴巴微微张开,屏住呼吸,半晌没有动静。 另外两个人都不自觉伸手整理了下衣冠。男人嘛,见了美貌如花的佳人,总是免不了希望留下个好印象。 到是那红衣女子翻了个白眼,尤其是看到黑衣男子的模样,更是嘴角抽搐,小声咕哝:“都是只知道看脸的混蛋!” 小胖子讪讪一笑,瞪了她一眼,又伸手拉了好几下,愣是把黑衣男子拉得回过神,才带着几个人继续向前走。 那黑衣人忍不住看了红尘一眼,又一眼,红尘笑了笑,颔首示意,他的耳朵根一下子就通红通红的,脚下发软,伸手按了按同伴的胳膊,这才没摔倒。 小胖子哭笑不得:“你怎么回事儿,以前也没见你这德行?” “还用说?”白衣男子笑道,“你又不是不知道他的喜好,那姑娘从头到脚,每一处都像他的梦里人。” 四人一边走一边嘀咕。很快就到了大槐树旁边的一个朱红色的门前,抬手敲门。 罗娘眺望了两眼,忽然惊讶,轻声道:“小姐,我刚才没注意,这不是咱们看中的那个五进的宅院?” 红尘愣了下,看了眼点点头,也有些意外。 那小胖子登时扭头,一听她也要买那处宅子,露出一个惊讶的表情来。踌躇半天。终于还是转身走过来,行了一礼,“这位小姐,您也相中了这处宅子?” 红尘含笑点了点头。 那小胖子脸上便隐约有几分为难:“为了小姐着想。您还是改了主意为好。” 他压低声音。神神秘秘地道。“我听说这地方不干净,闹鬼,周围的人家都知道。好几家都搬走了,您大约也看得出来,左邻右舍没剩下几户。” 红尘和罗娘她们对视一眼,恍然大悟,怪不得宅子那般便宜,而且驱车过来,路上竟没碰上什么车马,要知道这里是永昌坊,住的虽然不都是皇亲国戚,却也多为富贵人家,来来往往的马车行人应该很多才对。 罗娘眯了眯眼,扬眉道:“那到正好,我们家小姐是灵女,却是不怕什么邪祟的。” 此话一出,别人还好,那红衣女子却是脸色陡然变了变,目中露出几分轻蔑,不屑一顾地哼了哼:“又是装神弄鬼的骗子之流,真伤眼。” 她声音很低,又让小胖子戳了一手指头,止住话,罗娘她们也没听太清楚,不过只看这姑娘的脸色,也知道她已经不是不信这个,而都到了不屑一顾的地步。 红尘看了她一眼,心中却叹息,这人身上煞气很重,她从来没见过哪个年轻姑娘身上天然有这么浓重的煞气,必然是外物所导致,看来这小姑娘的家里不一般。 怀中一卦书笑眯眯道:“她八字也轻,幸好应该是有什么法宝护身,多年来才平平安安。” 也就随意看看,红尘也不至于路遇一陌生人,就要管人家信不信世间鬼神有灵,一样米养百样人,世上总有那么一两个人和常人不同,有自己的想法。 红衣女子直接开口讽刺,另外那三人到也将信将疑,不过真要是有个灵女在,哪怕年轻一点儿,那小胖子心里也稍微踏实些许。 黑衣的那人立时露出一抹微笑:“既然如此,就请小姐与我们兄弟一起进去看看?不过我这个小妹子也想买这处宅,到时候还要看看主人家愿意卖给谁了。” 那是自然。 红尘笑应。 后面跟着的小胖子和红衣的女子都鼓起眼睛瞪黑衣人,小胖子哼了声:“我怎么不知道你这么信那些神神鬼鬼的事儿?人家随便说自己是灵女就信啊?” 黑衣人目光痴痴地看着红尘的背影:“你要是长这么美,别说让我信个灵女,就是让我信我是个女人,我也愿意信一信的。” 小胖子:“……色鬼!” 确实不用怕什么鬼怪,有饿中色鬼在,任凭什么鬼都掀不起风浪。小胖子嘴角抽了抽就一脸自来熟地凑过去自我介绍。 “我姓高,高晓高,这位美貌女孩子叫云芳,你喊她阿云就行了,白衣服的那个叫宋祁,黑衣服的那个叫陈晨,不过你别搭理他,心肝肺都是黑的,不是个好人……” 高晓高一边啰啰嗦嗦,一边走过去敲了敲门,开门的是一个老仆,耳朵有点儿聋,还是个哑巴,到是和他很熟悉的模样,领他们进去便退开来。 “好大。” 一行人进了宅子,小严一眼就相中这地方,简直一处一景,花草扶疏,无处不美,别说一千多两,真是翻倍也划算的不行。 这是间很雅致的宅子。 小严几乎第一时间就打算买,不过,显然那个云芳也极满意。 既然冒出来两个买家都很想要,很快他们就看见了主人家,出面的竟是个年轻男子,也就二十三四岁,脸上雪白,身上还戴孝,并挂了很多护身符,一脸的阴沉,低着头,声音很是冷漠。 “谁想要?我只要一千二百两,谁第一个交钱就给谁,地契都在这里。” 仔细一看。他的腿脚有点儿抖动,目光游移,不停地看院子各个角落。 红尘还没说话,那红衣女子云芳随手就掏出一叠银票,整好一千二百两甩过去:“给你!” 说完,用目光挑了红尘她们一下,“马上去过户,抱歉了,手快有,手慢无。” 红尘略微沉吟。目光逡巡。直直地看着散落在院墙上的槐树树枝,又举目远眺,皱眉道:“这房子可不太好,白日还好些。晚上月光下来。落入天井。形成阴煞,阴煞之气浓重,易招惹鬼怪。这位云小姐,你若是买下自己住,恐怕不太妥当,你本身身上就有煞气……” 她话音未落,云芳就冷笑,抱着肩膀斜着眼看她,一见她这副模样,红尘便住了口,摇摇头,反而转身看向那少年:“听我一句劝,你这事儿不是卖了房子搬走就能解决,我看你最近已经不太好了,尤其是晚上子时,必须注意,若是到了吐血的地步,情况就非常严重,恐怕就是很厉害的灵师,化解起来也很困难。” 年轻人嘴角发青,目光恐惧,闭了闭眼,惊恐地看了红尘一眼。 云芳似笑非笑,蔑视地看了看红尘,冲那主人家道:“喂,你不会真信这个吧,我看她就是想趁机再压压价,没准儿还想忽悠你把房子白送给她呢,可不要乱信这种神叨的人。” 这人却吓得一抖,整个把地契往云芳怀里一塞,抱着银票转身就走,踉踉跄跄的一会儿就没了踪影。 红尘也不生气,细细打量云芳的那张脸,轻声道:“如果你有需要,去街上打听打听‘福运自来’,去找王师傅,自然能找到我。” 刚才那人的表现,很明显像是让人说中要害,红尘又是这么一句话,院子里几个人,除了云芳都有些惊疑不定。 尤其是高晓高,使劲揪云芳的袖子,让她别乱说话,却是五六分觉得这地方真不对劲。 红尘却不管了,转身示意了下,一行人便离开宅院,她又看了一眼槐树,走上前去,忽然伸手折断其中一根细细的树枝,塞进袖子里面,低声对罗娘道:“我看它有百年的树龄,当时这一块儿还是荒地,想来无主,你去打听一下,若果真无主,就找衙门的人帮个忙圈起来,过阵子我要亲自移栽。” 罗娘轻声应下。 一行人就上了马车离去。 身后几个人戳在门口,看着她们的马车越走越远,那个陈晨的还忍不住追了两步,本是一身的冷傲气,这会儿简直像个痴汉。 这时,一阵冷风吹过。 小胖子高晓高打了个哆嗦,背脊发寒,讪讪道:“云妹妹,你真要住这儿?何苦呢,和我云叔较劲也没必要搬出来一个人住,要不先去我家?你想想,要是这地方没古怪,好好的五进大宅子怎么会一千两左右就能买到手?” “哼,世人多愚昧!” 云芳吐出口气,得意洋洋,“不过,也正因为世人愚蠢,我们家才能痛痛快快地赚到钱,吃得上饭,不怕太多人争生意,你们怕就都走吧,今晚我就住这儿,哼,想当年我七岁就给哥下墓,吃得那可是皇粮,这么多年,还不都好好的,什么毛病没有?世上要真有鬼神,我爹能活到七十岁寿终正寝吗?” 她翻了个白眼,完全不把红尘的话当回事儿,“那女人就是胡说八道,你们能不懂?空手套白狼,人家想捡便宜呢。” 说着话,云芳肚子忽然有点儿疼,像有根针扎了一下似的,不过她也没太在意。 其他人却是不放心,哪怕心里有那么一点儿不自在,却还是老老实实地留下来。 让云芳一个女孩子独自住在如此荒凉的宅子离,还只有一个又聋又哑的老头子在,他们怎么会放心? 累了一整日,天一擦黑,几个人就都躺下睡了,高晓高睡得最香,他这人不择席,睡着睡着,也不知道是什么时辰,他忽然惊醒,知道自己是醒着的,但是身上一下也动不了,眼睛睁不开,手不能抬,只听见外面一阵窸窸窣窣的脚步声,很轻,声音听在耳朵里,在这样静谧的夜间却响的惊人。 他第一个反应——谁去上茅房了?这么冷,怎么不在屋里?可马上反应过来,不对,大家很不避嫌的住在一个院子,连云舒在内,他在最东面,可脚步声也是从东面传进来,东面是哪儿?是墙,没有路! 一瞬间,房间里的温度骤降。 他身上仿佛结了冰,人却还是不能动,脑子反而渐渐昏沉,努力不想睡,却也醒不过来,好像是在做梦。(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三章 神文 在梦里,他隐隐约约听见有人敲门,是那种很有修养的敲法,轻轻的,敲三下停一停,还有一个特别柔和的女声:“旭哥,我好冷啊,,我闷得慌,咱们孩儿今年都三岁了,你不想看看他?旭哥,旭哥……” 这声音毛骨悚然的,可他就是醒不过来。 一直到日上三竿。 高晓高勉强睁开眼,看着天上洒洒而落的阳光,终于坐起来,一时间胳膊和腿,都有一点儿不属于自己的感觉。 “喂,陈晨,小宋,云芳,哪呢都,起了没?” 踉跄着打开门,骨头咯吱咯吱响,一出去看见宋祁和陈晨戳在门口。 “你们……” 高晓高呲牙,吓了一跳。 看见这两张脸,他忽然觉得他们像一头扎进教坊司,没白天没黑夜的胡闹了大半个月的模样,眼窝深陷,嘴唇发紫,面色苍白。 “大哥别说二哥,对着镜子照照你自己。” 宋祁也挂不住温柔的表情,打了个哆嗦。 高晓高真找了面铜镜照了照。 “……不行,这什么破宅子,半夜三更的,有,有女人……咱可不住了,回家回家,必须回家。” “你也听见了?” 三个人面面相觑,脸色更差,心里也更是害怕。 对视一眼,忽然发现——“云芳还没起?” 三人连忙喊了几嗓子,叫了半天。云芳还是不出来,他们只好过去敲门。 敲门声快要把天都给震塌了,屋子里静谧无声。 高晓高就去厨房那边翻了翻,翻出个能做撬棍的烧火棍子,铁质的,开始撬门。 没办法,只能这么做。 不过大家都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关系亲密如亲兄妹,也顾不上什么乱七八糟的规矩。 反正家里有规矩的除了陈晨,别人家也就那么回事儿。尤其是云芳。以前出门干活,忙起来和一大堆男人挤一个屋的时候也不是没有,江湖人嘛,肆意放纵时多。无所谓。 好不容易把门撬开。 一股浓浓的黑色雾气就缠绕在云芳的身上。沸腾汹涌。 云芳睁着眼。脸上肌肉扭曲,恐惧得浑身打哆嗦,却是一动也动不了。额头上全是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声音也发不出来,一看到他们三个,眼睛里就啪嗒啪嗒,掉下来一连串泪珠儿,拼命使眼色求救。 高晓高扑通倒地,猛地捂住耳朵闭上眼。 其他人也拼命地捶脑袋,只想把灌入耳内的鬼哭狼嚎给驱赶出去,简直要了命了! 半晌,高晓高才觉得稍微适应一点儿,扑过去也顾不上黑雾,使劲抓住云芳的胳膊,愣是拖着她拼命往外走。 宋祁和陈晨也拼命跑。 也不知道是不是吓过了头,脑子晕晕的,什么都想不起来,连回头看也不敢,却又忍不住自己调侃——呀的高晓高对云芳绝对是真爱,以前还委屈他了,他哪儿胆子小,换了别人,别说救人,自己没被吓死便万幸。 ………… “小姐,扔下那几个人当真无妨?” 郡主府里,罗娘翻出各种料子做冬装,又想起昨日自家小姐吓唬了那几个人一通就走了。 “难不成您真是想压价,故意胡说的?” 红尘白了罗娘一眼:“当我是老王不成?不过,老王应该能借机赚一笔,最近那地方周围的地段房价都要走低,他趁机拿下来,回头一倒手,好的话赚三五倍也没问题。” 一看罗娘目瞪口呆,红尘又笑了:“什么表情,他本来就是吃这口饭的,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活法,你总不能要求世人都为任仁君子,再说,那里阴气重,别人无法处理,低价把房子卖出去也很正常,至于将来让老王捡到便宜,那也是老王有人脉有关系有本事,实在没理由眼红生气。” “不是……”罗娘也笑,“我是说,那地方真不干净的话,咱们昨日把那几个人留下,无妨吗?” 她看小姐走得痛快,还以为那里什么事儿都没有。 主要是以前也没少见过有人故意做局,弄得某一地好像不干净,骗人低价出售。 前阵子那个坏女人,不还想骗前礼部尚书的宅院? 红尘叹了口气:“我一开始也想过。” 一看到房价低得这般不正常,她就猜测是不是有人设局呢,不过要真如此,不出意外应该不会让外人捡便宜。 “昨日看到那处宅子我就明白,确实是有问题,不算是个局。” 红尘一笑,见罗娘更是不可思议,不由莞尔,她知道,在罗娘心里,自己是个热心肠的人,应该说,她觉得自家小姐扶危济困,侠胆柔情。 若那宅子当真有问题,无论怎么看,她都不该放任那四人留下,万一出了问题怎么办? 红尘轻轻叹息,她的确不会见死不救,到并非当真心肠多好,只是她身为灵师,积攒功德理所当然,而且她得天地庇佑,又此重生机会,且事事顺遂,总要回报一二才好,有能力的话,助人又没坏处,本不需理由。 “……昨日我们见到的那几个,三个男人也就罢了,那女孩子是个不信邪的,她身上撞了晦,很严重,昨天不出事,今天不出去,明天也要出事,而且若不警惕,恐怕不光危及性命,还会贻害四方,那处宅子虽然有问题,却只是有东西在吓唬人,留有余地,绝不会害人性命,让他们受一番惊吓,也许有益无害。” 罗娘恍然。 自家小姐说的真有道理……可她怎么都觉得,小姐好像有点儿幸灾乐祸。带着一点儿的小恶趣味。 难不成是昨日受那个云芳的轻蔑,又被当想压房价的骗子,心里不舒服了? 红尘咳嗽了声,一本正经地道:“那位小姐信或不信,都与我无关,只是既然人家都不信,何必多嘴多舌讨人嫌?总归还不至于闹出人命。” 笑眯眯把那日在老槐树上取下的枝桠拿起来,在瓶子里又放入些水,点了点它,笑道。“你说是不是?” 罗娘好像当真看到树枝上下点了点头。 “你和小严去打探一番。看看那处宅院到底是怎么回事儿,牙行那边应该知道底细。” 红尘轻声道。 罗娘答应一声,便起身去找小严。 她们两个姑娘还没去打听,王半仙那儿就过来嚼舌。要说对京城这些奇奇怪怪的八卦。还是他这种人知道的最快。 “各种传闻这都传了有小半年。我做上一家买卖之前就有想过接这笔生意,只是打听了打听,忒吓人。恐怕里面有鬼,还有好几个同行似乎着了道,我胆子小,就没敢应承。” 王半仙一脸的向往。 “怎么,郡主想插一手?那我得准备准备!” 这件事儿已经让很多同行栽了跟头,郡主接手,说不定马到功成,到时候……很有文章能做。 红尘哭笑不得:“你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儿。” 这事儿说起来,在大周朝的京城也不算什么新鲜的。 这个宅子,是皇商吴家的女婿,孙旭建的,花了大价钱,本来要卖,不过建好以后,京城的地价越来越高,他就想在手里多攥几年,平时就空着,偶尔也拿来宴客。 三年前,孙旭不知道从哪里拐来一个姑娘,外地的,人长得很美,又有修养,简直像大家闺秀,和寻常风尘女子完全不同,孙旭特别喜欢她,把她安置在这处宅子里,一个月能有半个月都呆在外宅,和这姑娘过起了夫妻生活。 别看吴家是皇商,但孙家可不一般,孙旭的姐姐进了齐王赵瑞的后院,还颇为受宠,他们孙家也跟着水涨船高,即便是他在外面养个外室,吴家那边也没太当回事儿。 男人都一个样子,谁还没点儿花花心肠,可没想到,孙家的女儿出了事儿,在齐王府里一病没了,齐王看样子也没太在意,连个名分都没有给! 靠着女人上位的男人,本身没多少本事,就孙旭一家子的德性,人家齐王根本看不上,吴家身为皇商,这点儿眼力劲儿还是有,顿时孙旭的地位就大不一样,他老婆以前在家里也是娇惯的小姐,早对他那偷腥的毛病深恶痛绝,当时就带着人冲到外宅里,把那女子抓了出来,要把她给投河。 这大妇找上门来,那姑娘竟然才知道自己被骗了,自家的那个良人竟然已经早早就娶了妻,登时就蒙住。 想她家在江南也是书香门第,对女子的教养很严苛,讲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她在闺阁里,母亲又一力护着,愣是养出不食人间烟火,单纯到有点儿蠢的地步,根本对外面的事儿一点儿都不清楚,生平唯一一次叛逆,就是喜欢上会扒墙头给她念诗的美男子孙旭,甚至不惜偷偷摸摸和他私奔。 到了京城,外人都知道她是外室,自然不可能跟她说些什么,她自己在陌生的地方一个人,什么都不懂,也害怕,根本不出门,居然呆了好几个月,愣是不知道自己的男人竟然有妻子,还当他父母双亡,在外经商,是个普通商人来着。 现在大妇找上门,她根本不知道怎么反抗,又有了五个月的身孕,身体笨重,头晕眼花,只是一声一声嘶声裂肺地喊旭哥,质问为什么要骗她! 吴家的小姐也是一时没注意,不曾想她喊起来那么大的声音,又坚持说自己完全不知道孙旭成过亲。 外面还有人在,指指点点的。 她也不乐意让别人看笑话,再说,要是这女子的话让人当真,岂不是成了她男人拐带良家女私奔?便没拉人出去,只堵上嘴弄进了屋子。 后来发生什么事儿,外人便不得而知。只知道第二天,这姑娘就不见人影。 孙旭解释说给了一笔钱,把人送走了。 外人对于别人家的家事儿,看不过眼,最多就八卦几句,嘲讽一下吴家孙家都太不规矩,闹出这等乱子让人看了笑话。 王半仙叹了口气:“本来左邻右舍的,也没觉得吴家会杀人,杀人不是小事儿,遇见这个。一碗药把孩子打了。赶出京城,不再搭理便是,等人离开,是死是活与自己不相干。没必要脏了手。可没想到。过了一年多,事情都淡了,这一处却开始闹鬼。” “有一天孙旭又在宅子里宴客。天色晚了,客人就留宿,半夜三更的,忽然听见有人敲门,一边敲还一边喊‘旭哥’,是个女子的声音,一开始孙旭还以为他在外头的哪个桃花债找上门,没想到一开门,就看见一年多年他拐来的女孩子披头散发,满身是血,怀里还抱着血淋淋一团肉,张开嘴冲他笑——‘旭哥,你怎么不救我,我没死呢,我没死啊,你怎么就不肯救我……’孙旭当时就吓晕了,在门口昏了一夜。” “从那之后,他再也不敢在宅子住,可他就是不住,半夜那女人还是要来,左邻右舍都听得真真的,有能力的都尽快搬了家,剩下一些不大容易搬走的也找去一批又一批灵师,神婆,大和尚,超度念经,折腾了这么长时间,一点儿作用都没有,孙旭想把宅子卖了,价钱是一次比一次低,卖到现在还是没卖出去。” 王半仙咂咂嘴,“要是只有我,肯定不敢接这买卖,但有郡主你在,低价把周围的房子都给弄到手,然后你给咱把脏东西除了去,弄得干干净净,最好动静大一点儿,让京城的老百姓们都知道这地方好了,一倒手就是笔大买卖。” 罗娘:“……” 自家小姐还真是了解这个王半仙,把他的心思都摸得透透的。但这事儿听着让人心里发毛。 “小姐,要是真不干净,咱们也别去找那儿不自在,一想起那里有可能出过人命,我都不想要了。” 有小姐在,她还是挺百无禁忌的,房子是真好,可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这事儿,她哪里还住得下去! 红尘笑了笑:“不为房子,先别急,等等看。”说完,就扫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捋了捋胡须:“你就瞧好吧,肯定把这戏给唱好!” 话音未落,外面下人就过来报信,王半仙的小弟子来了,说是店里去了客人,挺着急的。 王半仙一扬眉:“说不定是郡主等得人来了。” 红尘眨了眨眼:“就是不知道来的是正主儿,还是那几个不小心踩进去的倒霉蛋。” 正主大约是被吓了好长时间,已经习惯。而且自来没少找各种灵师去折腾,愣是什么用都没有,所以这一次暂时没有找上门的意思,到是那几个倒霉货,吓得脸色灰白,抬着已经被吓得瘫软一团,连声都出不了的云芳,连滚带爬滚去‘福运自来’。 王半仙仙风道骨地出现在店里的时候,他们的容色还是跟鬼差不多,浑身发抖。 尤其是那个云芳,目光发直,木木愣愣的,使劲地搓揉自己的胳膊。 王半仙的扮相那绝对没问题。 看到他,高晓高整个人都激动得扑过来,“仙师,我们遇见鬼了,您快帮我们看看,那鬼怪有没有缠上我们,需要做什么?要不要买个法器回家镇一镇妖邪,是一个漂亮女孩儿让我们找您,说您知道她在哪儿?上哪儿能找到她……” “别急,慢慢说。” 王半仙捋着胡子,和颜悦色地安抚了几句,就劝着他们把来龙去脉说完。 “原来是那位的朋友,也算有缘,这样吧,我派人去请那位来一趟,你们先歇口气,喝口茶。” 说着,王半仙叮嘱徒弟,“他们身上带了晦气,拿一颗凝神的丹药。” 不多时,小徒弟就捧着茶水,并一颗装在雪白的莲花瓷盘中的丹药过来。 别的且不说,那丹药卖相一流,通体泛着金光和异香,只吸了一口气,便是神清气爽。 王半仙随手把丹药混入茶壶,倒了一茶盅。一饮而尽,吐出口气笑道:“此乃仙茶,配合丹药,能凝神养气。” 陈晨先愣了下:“近年来京城里这‘仙茶’可是越来越少见,听说连陛下都不得不派人出来搜集,没想到今日在仙师这里却享用到了。” 他也端起茶杯细细品尝。 也不知道是不是这丹药真的特别管用,喝了茶果然觉得胸口的郁结之气散开了许多,心神也定了定,没刚才那般害怕,不自觉对眼前这个王半仙。多了几分信任。 一群人默默喝茶。都变得很安静,心里权衡半天,觉得这次应该是拜对了真佛。 王半仙又交代弟子:“你们速去吧,请那位速来。” 一壶茶还没有喝完。大门就被推开。 几个人看着王半仙整理衣冠。带着众位弟子恭恭敬敬地把那个年纪连王半仙一半都远远不到的小姑娘。迎到上座落座。 顿时,众人心里都有点儿异样。 云芳的眼珠子也不觉转动了下,惊恐迷惘。 陈晨心里却叹气。哎,佳人虽好,奈何来头不小,他想金屋藏娇,怕是很难很难。 他心里也不是没动过明媒正娶,将美人藏于后院的心,可他也明白,家里对他的婚姻早有打算,别的世家公子,还能在那些门当户对的小姐里面有些自主权,他这样的身份,家里又走得如履薄冰,婚姻也是筹码,绝对没办法自作主张。 眼前的小姐他连见也没见过,必然不是妻子名单上的人选了。 一个晃神的工夫,王半仙已经装模作样地解释了几句情况,红尘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果然如此。” 目光落在四人身上,最终盯着云芳,冷声道:“三位公子也就罢了,若是我猜的不错,云姑娘昨夜必然和那东西的本体接触过,身上煞气重的厉害。” 云芳皱了皱眉,嘴唇动了动。 高晓高急促道:“可不是,小姐能不能给化解化解,小妹今日身体冰凉,一点儿温度也无。” 红尘点点头,低头看了眼桌上的茶杯,“喝过茶了。” “仙茶,配了一颗凝神的丹药。” 王半仙连忙殷勤道。 红尘这才轻轻地握住云芳的手,伸出食指,在她的掌心里画了一个字。 字刚刚画完,一道白线就从她的掌心,一瞬间延伸出去,云芳瞪大眼,轻轻吸了口气,再看红尘,目光闪烁,晶莹发光,张口结舌,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她的脸色登时就红润了,身体被一股暖流包裹,就像沐浴在阳光之下,那滋味实在舒服的很。 宋祁和高晓高挤了挤眼,使了个眼色。 陈晨却整个人都愣住,他觉得自己认得那小姐画的字,好像是个‘阳’字,他记得母亲曾经说过,那是一种古老的巫文,也被称为是神明使用的神文,普通人根本连写都很难写出来。 他自己对这些东西很感兴趣,才背着母亲学的,他是不信母亲那些神神叨叨的话,也把资料都给背熟了,没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可今天看人家小姐一写,他忽然觉得也许母亲说的那些话,并不全都是疯言疯语。 高晓高眨了眨眼,多出十二分的热情来,一个劲儿地喊冷,喊害怕,希望红尘给他们都化解化解。 红尘失笑:“诸位,你们和那东西接触过,它已经记住了你们的气息,这阵子最好都避居寺庙,呆在人多的地方,不要独处,看看情况再说吧。” 高晓高简直要哭了:“小姐,您这么大本事,无论如何得除了那东西,就算不为我们几个,全当为民除害了。” 一想到他们被那东西盯上,所有人就毛骨悚然。 红尘轻轻叹气。 王半仙苦笑道:“小姐身上有灵气,鬼魅之流根本不敢靠近,虽然也能隐藏,但既然小姐都去过了,对方怕早有防备,我听你们的说法,那东西恐怕已经成了气候,能够隐藏本体,想要根除实在困哪,除非……” “除非什么?” 云芳声音嘶哑尖利,“钱吗?钱不是问题!” 高晓高忍不住戳了她一下,大翻白眼。 王半仙摇了摇头,还是心平气和:“除非诸位能再去一趟,还一定要让那个房子真正的主人到场。” “…………” 这四个人,齐齐黑了脸。 红尘也看了看王半仙,却没有反驳。(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四章 鬼宅 说实话,这四个人是宁死也不乐意再去的,尤其是云芳,连提一句身体都抖搂得恨不得晕死过去,但他们看王半仙一脸认真,为了一劳永逸,终究还是答应下来。¥℉頂點小說,23 至于让主人到场,那不是难事儿,就算皇商家那女婿不乐意,他们也有一百种法子让他乖乖的过去。 商量定了,这四个又从王半仙手里求来十多个护身符,法器,还求了一个玉雕莲台金佛像。 这佛像是王半仙不小心买回来,砸在了手里,因为是镀金的,正经贵人都不乐意要,可那雕工又极好,便宜卖给寻常百姓,实在不划算,一时间到难出手。 现在妥当了,云芳这姑娘纯粹给当金子佛像求了回去,老老实实地抱出大门口。 红尘看王半仙一脸春风得意,眼珠子一转,笑道:“这次过去驱鬼,你跟着一起。” “啊?” 王半仙一愣,登时满头大汗,连连摇手,“哎呀呀,郡主哎,您是高人,是大师,我就是个棒槌,跟着去要是丢乖露丑,岂不也丢您的人?” “我不怕。” 红尘轻轻挑起眉笑道。 王半仙整个人都不好了,忽然抱着肚子:“哎呦,不行了,不行了,肚子疼,我先去一趟,郡主自便啊,自便,就当自己家,要什么行头让小的们准备。” 这家伙捂住肚子要跑。 红尘自己给自己倒杯茶,也不阻拦。颇为可惜地叹了口气:“说起来那地方的小鬼魅也挺容易对付的,记得你上一次在杞县,也见过一回,说说话就得,连灵符都不怎么用得上,我还想故意把声势搞大一些,好给王老神仙你的光辉事业再添点儿油,既然病了,那也就算了吧。” 王半仙脸上挣扎,咬着牙不肯说话。 他是爱钱。更爱名。却同样惜命,就是因着有几次和这位主儿搭档,见过大场面,这才害怕。 他也算懂行的。一般的鬼魅。便是作祟。最多也就现个形,能把人给折腾成那副鬼样子的,肯定不好对付。 可是……听红尘这么说。他这心里也痒痒的很呢。 不愧是干系到自身的身家性命,他们四个小家伙动作极快,还不到晌午,就邀了吴家那女婿孙旭,一起回那处宅子看看。 红尘无可无不可地应了。 没成想,王半仙居然还真要跟着一起去。 他老人家身着法衣,手腕上分别戴着一串佛珠,都是佛法加持过的法器,十足珍贵。 衣服内外的符咒都是高级货。 红尘嘴角抽了抽,随手一巴掌拍过去:“都去了。” “啊?” 王半仙愣了愣。 红尘自己掏出一个护身符递给他:“佩戴这个就行。你这种穿戴法,离鬼宅十万八千里就让人发现了,亮的比太阳还耀眼,什么鬼敢出来?” 王半仙心里惊慌,面上却云淡风轻,拍了拍头:“我都忘了,是不该戴这么多法器。” 说完便去换衣服,云芳欲言又止,那四个对视一眼,一股脑跟过去偷偷和王半仙说上话,看样子对他。 不多时,王半仙一脸满足地出来,红尘扫了他一眼也没管——这家伙现在手头捏了不少好东西,听说连正经的灵师都有从他这儿拿法器的时候,可卖给灵师的,赚钱也有数,糊弄这帮外行人,一两银子的东西能卖一百两,那才痛快! 心下特别满足,连害怕都少了几分,不过一转头,王半仙又是仙风道骨一老神仙,绝不会露出猥琐的表情来,反而十分和气地叮嘱这四个:“一般的鬼魅之类,能伤人的不多,但我听你们的说法,那处宅子里的东西纠缠多年,无人能降服,还是在京城这等藏龙卧虎之地,怕是早成了鬼窝,还可能有鬼王,已经成了气候,这次若不剪除,说不定生灵涂炭,会有大麻烦的。” 他一脸的悲天悯人。 结果连胆子比较大一点儿的陈晨和宋祁,都有逃跑的**,连连说自己不想去,追问有没有别的法子,不是还有那个正主儿在呢! 王半仙一脸正色,直言他们已经被做了记号,就算不去,等下和鬼王争斗,也会受到影响,若无人保护,必然丧命。 “你们跟在我和尘姑娘身边,反而安全无虞。” 陈晨登时不说话。 红尘也难得插了句:“尤其是云姑娘,我猜你家……你这几日还是别离我太远为好。” 云芳打了个哆嗦,嘴唇发白。 这一帮还是去真正开开眼,才能受一番教训,省得因为太过轻慢,再在别处丢了性命。 王半仙却更要他们跟上来看戏,否则自己辛辛苦苦出场的英姿,谁去宣扬? 一行人终于上了车,王半仙整个人瘫在车上,让两个小徒弟给他倒水喝,一边喝一边咕哝:“这回生意真不好做!郡主,一会儿可全看你的了。” 红尘笑应。 她可不是故意整王半仙才让他跟去,是真想借他这副模样,他这样的人才相貌,天然让人信任,更容易被视为高人,那个孙旭看样子对灵师不抱什么希望,红尘一个女孩子,怕是没什么说服力,还是带这个像高人的更容易说话。 “坐好,那几个也要上来了。” 这一次坐的马车虽然不算特别大,但那边那四个胆子小,肯定要呆在一处。 果然,没片刻,那几个就各自找借口愣是挤了上来。 红尘也不介意。 王半仙还大大方方地让自家小弟子下去骑马,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到让陈晨的脸登时红了。 他们先去吴家接孙旭。孙旭是从角门里出来,一脸慌张,眼神麻木的厉害,今天身上到没有戴孝,反而穿了一身大红,也不知道是谁指点的,从头到脚各种法器一大堆。 可惜,全是假的。 红尘扫了一眼就发现那些东西别管作为珠宝算不算值钱,至少作为法器,一文不值。半点儿气场也无。 陈晨看了看他。有点儿意外,记得吴家老太爷上个月去了,他知道,还是因为家里长辈让吴家帮忙采办东西来着。提了一嘴。这位老爷子一去。他们也很不方便。 当然,妻子家的长辈去世,他一个女婿用不着戴孝。可一身红,未免显得失礼。 不过看了孙旭的脸色,谁也没开口说什么,他本来就怕得浑身发抖,再刺激一下,人说什么都不肯过去该怎么好? 红尘和王半仙都没问这位一言半语,只是神色平和地低声谈笑,到自有一番云淡风轻的气度,连同车上这帮倒霉鬼也渐渐心情平稳些许。 孙旭上了车,本一副随时要逃的样子,抬头看到王半仙,到稍微安定了下。要说这位老神仙的相貌,那真没得说,人家干这行几十年,失手也没遭过大难,还能从头再来,靠的就是这一身好皮相。 车上一时静下来,除了红尘和王半仙小声说话,时不时笑一笑,再无别的动静。 此时太阳西下,渐渐落山。 宅子里闹鬼是晚上,自然不好大白天过去的,可真深更半夜,云芳他们更害怕,便选了夕阳将落未落的黄昏。 永昌坊平时也算热闹,但他们走得路,到静得厉害,青石板路上堆积着些许生活垃圾,负责整理打扫的人还未曾收拾,白日里摆摊的商贩早就走了,连道边小食铺子也大门紧闭。 走了许久,前路好像一直走不到尽头,陈晨心里有点儿着急,低声道:“奇怪,怎么还没到?” 他们上一次过去,似乎没走多长时间的样子。 红尘若有所思,随手把车门和车窗都打开,招了招手,王半仙的两个弟子就挨近车子,凑过来道:“小姐,前面的桥有点儿债,车过不去呢。” 话音未落,孙旭的脸色一下子就白了。 高晓高愕然:“桥?哪来的桥?” 永昌坊什么样子,他们还能不知道?虽然这一片不算多么熟悉,可也走了好多次。 一路到他们吴家那处宅子,到是有一片小树林,也算不上茂密,一眼能看到对面。 一行人面面相觑,都抬头向外看去。 现在是冬日,外面却是春暖花开,小桥流水,枯藤老树,假山池沼,疏影婆娑。 若是寻常见到此美景,陈晨他们说不定会有诗性,当场吟诗作赋,一展才学,但此时此刻,所有人心里都打鼓。 这哪里是京城,分明是异域江南! 更别说孙旭,他的目光甚至透出一股子狂暴,整个人好像一根绷紧的弦,只要再施加一点儿外力,便要断了似的。 红尘瞥了王半仙一眼。 王半仙后背都湿漉漉了,要不是衣服厚,估计要丢丑,咳嗽了声,装模作样地看了眼,大笑:“没什么大不了的,就劳烦尘姑娘给咱们开开路。” 红尘点头,饶有兴致地道:“也好,我看这是鬼障迷途,不常见,难得遇到,挺有意思的。” 说着话,她便从头上摘下一支簪子,笑道,“我这是桃木簪,破迷障最佳。” 话音未落,一抬手把簪子扔了出去,就见那么轻的一根簪,竟然飞出去老远,一下子扎入石桥三寸。 陈晨打了个哆嗦,几个人都忍不住盯着红尘的手,这得多大的力气。 下一刻,空中忽然发出一声呼啸,半空中就起了波纹,和水一般,一层蓝色的屏障扭曲扩散,瞬间消失,众人定睛一看,倒抽了一口冷气。 前面那江南春景,早就不复存在,街还是原来的街,甚至有几个行人脚步匆匆。 只是一棵树上面挂着一团黑漆漆的东西,到像头发的样子。 王半仙一个弟子策马过去,拿帕子裹着那东西拽下来。反身递给他师父,他师父没敢接,还是红尘很有眼色地取下。 幸好所有人的精神都绷得紧紧的,也没人注意到王老神仙同样出了一身冷汗。 红尘笑眯眯地把玩那东西,周围所有人都挤到对面的角落里去,若不是王半仙不好意思掉价,估计也跑了。 陈晨声音略有些嘶哑,轻声道:“这,这什么?” “是很难见到的东西。”红尘笑了笑,“你们想要吗?要是以后想恶作剧。拿这玩意还能布置出这种小型的迷障。要恐怖一点儿也行,很有趣。” “不,不用!” 高晓高拼命摇头,使劲揪住几个兄弟。就怕他们动心。 再向前几步。孙旭忽然扑到窗口。脸色煞白。 红尘叹了口气,外面居然成了一片大湖,湖光潋滟。垂柳依依:“这个鬼魅,道行不浅。” 她回头莞尔一笑:“咱们就这么走吧,大冬日里欣赏下江南春景,多难得?” 说着,一挥手,马拉着马车悠悠然跑起来,踏过草坪,踩在湖面上。 陈晨几人都木了,好在,其实忽略心中惊惧,景色还是美的。 可惜好景不长,走到湖中央,大风忽来,浪头高卷,明明只是一个小湖,水花却铺天盖地,声威赫赫! “啊!” 所有人都窒息。 红尘从包袱里掏出一个小盆栽,好像和在福运自来桌上放着的那些类似。 盆栽一出,那些水浪便自动自发,绕开了车子,向后面汹涌而去,红尘看得兴致勃勃,其他人感觉好累! 一路走过去,哪怕没人受到什么真正的伤害,他们一群人到宅子门口,看到那斑驳大门,青黑色的石狮子,幻觉尽数消除,也都有一种恍如隔世的感觉,恨不得扭头就跑。 奈何路上受惊过度,红尘和王半仙都不走,他们谁也不敢走,结伴也不敢。 王半仙其实很想走来着! 眼前朱红色的大门,简直跟一张血盆大口一样,就等着把他们吞入腹中。 然后红尘咔嚓一下,推开门就进去了。 王半仙紧跟其上,他别的不知道,只知道一件事儿,跟紧了郡主是万事大吉。 其他人哪里还敢在外面呆? 不过进了宅子,一片安泰祥和,点亮了院子里的灯火,所有的屋子里也等被点上烛台,能多亮就多亮,灯火通明,一下子整个宅院都亮堂堂的。 这是当年想献给王爷的豪宅,处处精致,没一处不妥当,呆在这里面,即便心中惊惧,害怕,真正进来,还是镇定多了,孙旭低着头,整个人缩在角落里,从头到尾,一言不发。 红尘看了看,笑道:“来,进东厢房吧,我看这里阴气最重,很适合。” “……” 阴气最重哪里合适? 可人家两位高人都进去,其他人也只好乖乖跟上,红尘开着门等他们入内,抬头盯着孙旭看,其他人也不觉扭头,只见孙旭的眼睛瞪得大大的,一脸恐惧。 “进来啊。” 高晓高推了他一把,他才踉跄进去,这表现真有点儿古怪,不过今天所有人都害怕,不只是他一个。 红尘四下看了看,貌似很满意,自己从王半仙那儿拿出来几根蜡烛,每人面前点了一根,又拿出红线,把门窗封好,贴上符咒,笑道:“你们看仔细自己面前的蜡烛,屋里没风,火苗不会动,如果开始动,就说明有东西来了。” 众人都打了个激灵——用不用说这么恐怖的话!! 大家团团围坐,面面相觑,都怕一开口吹出口气,再把蜡烛给吹熄了,红尘自顾自地翻出来好多零食,笑眯眯地道:“不用紧张,我们差不多要等到天黑了,来,先吃点儿东西,蜡烛你就是自己吹,也吹不灭的,那么容易灭还得了!” 众人支吾了几声,还是一脸恐惧。 红尘也不强求,自己慢慢挑着喜欢的点心吃,转头四顾,一边看,一边点头,忽然转过头去问孙旭:“就是在这儿吧?” 孙旭一脸慌乱:“什么?” 他的声音哑得厉害,就好像很多年没说过话似的。 红尘一脸理所当然:“那女孩儿被灌打胎药的地方啊。应该是这里,你亲自给她灌了药,药效特别霸道,她应该死了的,不过她命硬,没有死成?” 红尘每说一句,孙旭就抖一下。 其他人都听得愣住。 “院子里墙角那一片蔷薇,生得真是好,别看现在没开花,却能看出根系发达。很是茁壮。有那姑娘的血肉滋养,当然长得好,只是不知道那活生生被活埋的姑娘,一缕芳魂会不会化作厉鬼。宁愿魂飞魄散也想报仇?” “你胡说什么!你是什么人!” 孙旭猛地站起身。拼命冲到门边。就想拽开门跑出去,可他的脚步忽然僵硬,身体也僵住。 红尘并不向后面看。只是笑道:“别紧张,我是来帮你的,可还是要把前因后果弄清楚,才帮得了你,也帮得了它,结束了这一切。” 她长叹一声,“那姑娘失血过多,却没有死,拼命喊你的名字,想让你救她,没想到,你这个被她当成良人,倾心爱恋的男人,却不只是打掉了她的孩子,还要掐死她,可惜,你心虚害怕,人明明还没被掐死,你却以为她是死了,就把她塞进麻袋,埋入花丛之下……那天下着雪吧,很冷很冷,她半晌醒过来,身体都因为寒冷完全僵了,却拼命地挣扎呼喊,拼命地想活下去,她还想活!” “你呢,你做了什么,你明明听得见,听得清清楚楚,可是你不肯停手,反而更努力,更拼命地填土,就这么任凭她的声音越来越微弱,被活生生地埋葬了!” “不,不!” 孙旭嘶吼。 其他人都目瞪口呆。 他们是真没想到,随意买个房子,竟然就碰上了鬼,被鬼缠住,还听见这么恐怖的故事。 用不着仔细想也明白,那女子被活埋了,怨气一定重的很,化为厉鬼,一准儿能索活人性命。 大家不自觉离孙旭更远一点儿。 这时,忽然来了一阵风,众人眼前的烛光微微闪烁,越闪动越厉害。 所有人的精神瞬间紧绷。 当当当。 清清脆脆的敲门声响起,外面门上映出一个影子,那影子身量婉约,像是个女子。 “旭哥,我来了,我好想你,你想我吗?” 特别有修养的样子。 扑通。 孙旭跪倒,牙齿咯嘣咯嘣地响,猛地转头,猩红的眼睛看着王半仙,满脸焦虑:“你不是老神仙?你不是灵师,快啊,杀了它,杀了外面的恶鬼!” 王半仙木着身子,干脆闭上眼,装出一副正在打坐的模样,实际上他连站也站不起来。 “怕什么?” 红尘微微一笑,“孙公子真是失礼,小姐登门交谈,就算人家是鬼魅,也不好这般的,你就好好和她说几句话又有何妨?” 众人:“……” 孙旭面孔扭曲,也许是受惊过度,毕竟他忍受了好几年,整个精神趋于崩溃,猛地跳起来,抓住房间里的椅子照着大门砸去,怒吼:“你滚,滚,是你自己要跟我私奔的,关我什么事儿?我有妻子,我有自己的家,总不能让你毁了我的一切!” 外面一静,忽然响起一阵更急促的敲门声,那影子也开始扭曲,变作黑乎乎的一团,声音更是转为咆哮:“旭哥——旭哥——你跟我走,跟我走……” 蜡烛的烛光越来越闪,越来越微弱,扑一下,灭了。 红尘叹了口气,无奈道:“哎,买一送二不靠谱!” 一股刺骨的寒气扑面而来。 陈晨这一刻都想掐死眼前的美人——做这种事,难道也能买廉价货的? 由不得他多想,大门轰一声洞开。 “啊!” 四个人挤作一团,尤其是云芳,她毕竟是女子,拼命地蜷缩起来,身体却不受控制,根本动不了。 那是一团黑雾,像是女子,可面孔扭曲,脸色铁青铁青,舌头长长垂落,脖子上都是抓痕,身体周围全是黑漆漆的浓雾。 高晓高哀嚎一声:“不关我们的事,冤有头债有主,冤有头债有主!” 他低下头拼命地抓着衣服,念念有词。 他们四个还好,那鬼影只盯着孙旭,发出咯咯咯的笑声,整个一团卷过去,抓住孙旭的胳膊,张开血盆大口,一口咬掉他半个脑袋。 “咯咯咯,旭哥,我吃了你,咱们就是一体的,你和我永远不分开,还有我们的孩子,好不好?” 偏偏孙旭丢了半个脑袋,竟然还活着,四肢抽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五章 大师 陈晨他们恶心的想吐,努力转过身去看红尘和王半仙,王半仙到是闭着眼睛像在念咒,红尘却坐在他身边,有一口没一口地吃点心。~頂點小說,www23 “…………” 过了许久,反正在陈晨一行人心中,似乎过了有一辈子那么长,孙旭也不知看到了什么,忽然痛哭流涕! “呜呜,是我害了你,我错了,我混蛋,我该死,啊啊啊,一开始,一开始……我真心喜欢你啊!” 所有人都低着头没敢看——一个被啃了的人怎么痛哭流涕的,大家不好奇,不想知道。 红尘这才放下手里的点心,似乎有些不满,叹了口气,“罢了,尘归尘土归土吧。” 她从怀里取出青锋,向外一掷。 一道荧光冲天而起。 屋顶轰隆一声破了一个大洞,亮光直冲上天,此时乃是夜晚,却一时间比白昼还亮,估计小半个永昌坊的人都被惊动了。 外面顿时喧哗。 这是永昌坊,京城最繁华的地段,现在折腾出这么大的动静,左邻右舍怎么可能听不见。 而且这处宅子,是本地出了名的鬼宅。 很快家家户户就点起了灯火。 大家都打开门探头出来看。 巡街的兵丁也呼啦啦一片,围了上来。 红尘全然不顾,推开大门,招呼一声:“出出来。” 她自己拉着孙旭的胳膊先走一步。 其他人回过神,拼命向外跑。 不跑不行。整个屋子摇摇欲坠,砖瓦都开始掉落,马上要倒塌的样子。 众人刚一离开,房子下面忽然冒出很多藤蔓,藤条,延伸出来,卷起整个屋子向下面钻去。 几乎是片刻工夫,好好一座青砖瓦房,华丽阁楼,就成了断壁残垣。只剩下些砖头痕迹还露在外面。 所有人都呆愣当场。 王半仙也愣了会儿神儿。忽然精神一振,连礼仪都不顾,凑过来使劲戳了戳红尘的腰身:“赶紧的,再来个大的。漂亮的。晃瞎了他们的眼睛。” 红尘:“……你买了几处宅子?” 她早提醒了王半仙要入手宅院。但看他今天这般积极,刚才吓得浑身发抖也不肯掉价,想来是大买卖。 王半仙吐出口气:“左边三处。右边四处,一共七处,还借了钱,要不是钱不够,其它的我也都包圆了,今天要做得好,回头倒手那是十倍的利润。” “下手太狠,容易让人看出来。” 红尘咋舌,摇了摇头。 王半仙却不当一回事儿:“咱这可不算越界,这地方其它灵师看过,根本没人动手,我能做下来,就是我的生意。” 虽说无论做哪一行,最忌讳吃独食,捞的太狠容易让人嫉恨,但像这样别人已经认定不敢插手的,他动手且成功,那绝对是显露本事,别人即便嫉妒,也不会太过表露,就算看出来他借机发财,一般也没人会点破。 这等事天天有人做,随便拆台可是大忌讳,在江湖上拆别人棚子,那可是结大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好吧……分我两处,给我们罗娘当嫁妆。” 王半仙一挑眉:“那还用说,少不了罗娘的好处。”他做这事儿也是做惯了的,别说红尘是主要劳力,平时就是让别人看出端倪,要分润分润,他同样不会吝啬。 做他这样的买卖,最怕只近不出,最要紧的是人缘好,好到别人明知你骗人,也一笑了之,完全不会觉得你是要害人,最好还认为被你骗是幸运。 就如现在,明晃晃地告诉眼下被吓得屁滚尿流的几个,他把周围的宅子都买了,他们会怎么做? 一定是哎呦喂,原来大师喜欢宅子,好事儿啊,我还有呢,地契奉上! 当然,这个不能贪,重礼不要收,太贪容易惹祸端,以后生意就不好做,细水长流,那才是长远的买卖。 王半仙肚子里一瞬间给周围的宅子都算了算价钱。 红尘一转头,笑眯眯地对陈晨他们四个道:“你们拿盆水,给孙旭浇一浇。” 外面远远看到好多火把,越来越近,隐约有各种声音响起。 可这里这几个人,心思都顾不上看外面,红尘也认认真真地盯着孙旭,见他睁开眼,还是木木呆呆,一脸痛苦,愧疚之意清清楚楚地表现出来。 红尘叹了口气:“你与她气息交流,能体会到她所体会的一切,感觉如何?” 孙旭闭上眼,双泪横流。 那一瞬间,他仿佛就是香香,体会到她所有的痛苦,还有她的爱情,那一刻,他好像也看到阴曹地府,看到了因果报应,别说荣华富贵不记得,连他自己,他也不记得了,甚至恨自己恨到了骨子里。 “是我的罪!” “怎么回事儿?” “这是怎么了?” 外面已经有一群人探头探脑。 见那房屋竟然塌陷,而且场面如此古怪,竟然陷到地里去,都吓了一跳。 尤其是里外点的灯火太多,这一塌陷,震倒了一些烛台,油灯,火烧火燎的,烧到花圃,没烧到外面,也是一地火光四射。 外面巡逻的兵丁都怕是着了火,都赶过来看一看,永昌坊附近多富贵人家,即便不是那些个皇亲国戚,也有几个朝廷大员。 陈晨几个连忙走过去解释。 “这里闹鬼,我们请了灵师过来,没想到鬼怪能力太强,竟闹出这么大的动静,对不住,对不住,惊动街坊邻居们了!” 周围大部分人,其实知道这里不干净的事儿。不过也有些人不相信,甚至不知道,此时一听,再看眼下的情形,陈晨他们一身狼狈,又言之凿凿,还三言两语把孙旭的事儿也简单说了下,顺便就让人通知衙门。 这可是死了人,总要把尸体挖出来,而且。孙旭杀个人。也不能就这么了结,若是对方乃他家的奴婢,还稍微好一点儿,可即便是杀死婢女。也不能说没罪。人家那姑娘和他私奔。无媒无聘的,连他的妾也算不上,这属于杀人案。孙旭要是主动自首,或许还能从轻一点儿,可到底是杀人案,必须经过衙门才行。 事情闹得那么大,孙旭一脸苍白憔悴,周围的老百姓不信也不行,都浑身发毛,连连退后。 那些兵丁一听说这地方竟然埋了尸体,闹出命案,也吃了一大惊:“真有此事?尸体在哪儿?” 众人都扭头看向孙旭。 孙旭迷惘地注视那一堆蔷薇花丛,三年过去,蔷薇越长越茂密,竟然占满了东墙。 他按说不该忘记,应该永远都记得清清楚楚,午夜梦回,时时回忆,偏偏——“就埋在那底下了,我记得好多好多的血,土地冷的很,到处泥泞。” 但他根本不记得精准的位置,事情发生在夜晚,他又那么慌乱——“第二天,我在那里徘徊了好久好久,忽然发现我竟不记得她究竟在哪儿?是东边一点儿,靠墙一点儿,还是西边一点儿!” 孙旭整个人都恍恍惚惚的。 那帮子兵丁无奈:“多叫一些人手,整个开挖,掘地三尺。” 红尘慢慢走过去,指了指其中一丛蔷薇,笑道:“我若看的不错,应该是这里,就从这儿挖。” 她在陈晨口中是位厉害灵师,那些兵丁们就算半信半疑的,可现在也没个目标,听了也就听了,便挥挥手,指挥众人找些工具,稍作准备,搭起棚子便开始挖掘。 北风呼啸,忽然有点儿冷。 黑漆漆的夜里,一群人掘地三尺刨尸体,那感觉还真让人毛骨悚然。 吭哧吭哧挖了半天,就有人道:“下面有东西!” 没多一会儿,果然挖出个腐烂的大麻袋,里面是一个人,大家半遮半掩地看过去,顿时屏住呼吸。 那是一个女人。 竟然是个很漂亮的女人,除了脸色有些苍白,宛如生人,根本就没有一点儿已经死了三年多的模样。 周围的邻居们一时间也不知道该不该害怕,可一颗心麻嗖嗖,背脊发冷。 “这地方真邪性。” “可确实不能住了。” 王半仙也吓得直哆嗦,轻轻戳了戳红尘的后背。 他这会儿甚至提不起先不管,低价再收一批宅子之后再处置的心,而且真那么做,就过分明显,当然最要紧的是,他手头没什么现钱了。 红尘叹了口气,轻声对孙旭道:“你们这宅子格局不好,阴煞丛生才招来祸患,不过到也不是大事儿,等我和王老神仙商量商量,布置一个风水局,调理一二,自然无碍。” 她的声音不高,可周围所有人都听得见,刚才那动静大家都看得清楚,这会儿却有八分信任,不觉松了口气,纷纷道:“老神仙,这位灵师,你们可得帮我们也看看。” “是啊,我家就在附近,可别也被影响了。” 一群人争相说话,王半仙捋了捋胡子,连恐惧都被即将到手的大笔银钱弄得少了许多。 这时,不远处忽然有火把的光芒。 一阵脚步声,徐徐响起,红尘第一时间就分辨出不同,连王半仙都略微蹙眉。 兵丁的脚步声整齐却很轻快。 老百姓的脚步声大部分都杂乱的很。 可这一次传来的,却特别的沉稳,甚至都踩在一个点儿上,大约有四五个人,却走出千军万马的气势。 王半仙脸色骤变:“是大云寺的和尚!” 话音未落,那帮老百姓也认出来,个个喜极而涕,齐声道:“哎呀,是大云寺的高僧来了,那可好,赶紧求大师们给超度超度。” “大师来了那就好了!” 所有人显得十分激动。 本来围着王半仙和红尘转的众人,呼啦啦一下都冲了出去。改去拜见高僧。 此地距离大云寺很近,毗邻而居,闹出如此动静,那边看不到才有鬼,派人来很正常。 王半仙的脸色却不大好看:“难道来抢生意的,这可不合规矩!郡主你赶紧动手,别让人家把到嘴的食儿抢了去。” 红尘:“……”真以为大云寺的高僧和你这个老骗子一样! “阿弥陀佛!” 不过片刻工夫,四个大云寺的和尚面到眼前,年纪都不算大,三四十岁。 这四位僧人乍见眼前的情况。目中都流露出几分惊愕。尤其是看到被挖开的那一大块儿土地,还有里面的尸体,不由高声呼了一声佛号。 左右邻里七嘴八舌地说了一通,急切道:“大师。你们可算来了。快帮我们看看。此地可还有鬼魅邪祟。” “大师,我家就在东面不远,还请您移驾。千万帮我看一看风水才好。” 一时间,竟把王半仙和红尘抛在脑后。 王半仙浑身不自在,他自己辛辛苦苦折腾这么久,马上到了要摘桃子的时候,竟来了一帮搅局的,一言不发便收拢人心,那还得了?他心气能平才怪。 陈晨几个也有一点儿不好意思,他们心中自然也信大云寺的高僧,门派的名气在那儿,不过,他们同样不敢轻视红尘和王半仙,刚才的种种神异,他们可是亲眼所见,这会儿见那帮凡夫俗子不知道深浅,只顾着奉承和尚,忘了真人,心中不免惊慌,生怕真人发怒,再闹出些事端。 红尘却丝毫不以为意,扭头和罗娘她们说笑,盯着那棵大槐树转了两圈儿,饶有兴致。 “阿弥陀佛!原来是仙师至此,善哉善哉!小僧云礼,见过仙师。” 为首的那个大和尚,一见红尘大吃一惊,恭恭敬敬地双手合十,行了一大礼。 “原来是云字辈的和尚,方丈可好?”红尘一笑。 云礼不敢与她并肩,站在下首位置,见她话语诙谐,垂首一笑,轻声道:“方丈大师一切都好,早些日子还甚是惦念仙师,说许久不见,想找您要杯仙茶喝喝。” 两个人寒暄几句,云礼才道:“刚才吾辈观此方位灵气冲天,煞气全消,不知有何变故,特意让小僧带师弟们来处置一二,没想到竟是仙师在此,到用不着小僧班门弄斧了,不过,能见到仙师出手,也是小僧的机缘!” 他虽然是个和尚,却会说话的很,把红尘捧得高高的,给足了面子。 红尘失笑:“你也太夸张,早知道大云寺欲出手,我何必费这个力气,这点儿阴煞之气,若有你们大云寺的高僧过来,哪怕只有三五十人,诵经七七四十九日,必然烟消云散,一切太平。” 云礼嘴角抽了抽,不敢答话。 这位说得轻巧,真以为大寺庙的高僧就和萝卜似的,一收就一大窝,别看外人见到和尚就叫一句高僧,自家人知道自家的事儿,寺内真正能解决眼下问题的,只有寥寥几位而已,且诸位师父都有事情做,轻易不能踏出寺门,也没有绝对的把握。 想到此,他还是有些不可思议——大云寺离这处宅子那么近,这地方到底什么情况,他们看得清清楚楚,那是一个得天地气运的鬼王,若不是因果纠缠,被困此处,饱受磨难,回归地府,至少也是一位鬼仙之流。 寻常凡人的手段,对她根本没用。 要不是如此,大云寺的地界之内,怎么可能容得下这等鬼魅之事,偏偏眼前这小姑娘,轻轻松松就给了结了去,未免太不可思议! 云礼左看看,右看看,根本没看出什么高妙手段,刚才的荧光灵气十足充裕,是令人震惊,但寺内大德高僧,也不是做不到,难道传闻是真的,这位真正修行有成,能邀天上神仙下凡相助? 思及此,他是更多了几分敬畏,甚至显露出三分诚惶诚恐来。 王半仙眯了眯眼,提着的心这才稍稍放下,轻声道:“好不容易来一次,也是有缘,您就快些施展手段,调理调理此地风水,也省了以后麻烦。” 红尘笑着点头。 周围的人也都松了口气。 他们刚才还尴尬。那会儿怠慢了真人,怕真人记恨,现在看来,真正的高人多有大德,心胸宽广,可不会那么小气。 一行人屏息望着她抬头看半空之月,又看高高大大的老槐树,若有所思。 老百姓们也不是没有眼力,见那大云寺的高僧这般敬畏红尘,又有韩森帮腔。自然更是觉得自己见到了真人。狂喜之下,恨不得马上把人请回家,好好供起来,要是能一言半语的指点。指不定家里自此发达。 红尘看了四周半晌。笑道:“需寻引月阴煞入树。得了,做好了是一场大功德。” 说着,她低下头看了看。眼睛一亮,忽然走到刚刚挖开的一丛蔷薇那儿,虽然并不是挖出尸体的地方,却也相去不远,蹲下身子从里面拽出一个东西。 众人定睛看去,就见那是块儿劣质的玉石,颜色偏于浅白,里面杂质不少,寻常小儿当石头玩的还有,不值什么银钱。 红尘举起来对着月亮看了看,似乎很满意,随手把那玉石随手递给身边的大和尚云礼,道:“帮我拿着。” 云礼愕然,不自觉伸手接了,这玉石入手,他仔仔细细一看,还是看不出有什么特别,这就是个普普通通的玉石,说是玉都抬举它,根本就是块儿破烂石头,脸上的愕然更重:“仙师这是?” 这种石头满大街都是,能有什么用! 红尘也不答话,让罗娘取来她常用的狼毫笔,又取来一个砚台,从院内的莲花池内舀了一点儿水,竟过去扎破孙旭的指尖,取来他的血,又混入朱砂,这才拿笔蘸了蘸,走过去就着云礼的手,在那块儿石头上写了一个字。 一个字写完,云礼的身体忽然一震,脸色大变,只觉体内一点儿真灵动荡,差点儿拿捏不住。 红尘一拍他肩膀,他这才吐出口气,却满脸不可思议:“仙师,这可是神文?” 看着那漂亮的小姑娘很随意地点点头,又翻过石头又写了一个字。 云礼脑子一晕,恨不得一把把这块儿破石头塞到怀里立马走人。 他师父解读神文,解读了快三十年,还是能认一点儿,写不出来,那是多珍贵的东西,方丈每次尝试书写,都沐浴更衣,静心三日,取佛门至宝,才开始进行,眼下到好,这么个小姑娘,随随便便拿了根笔,在一块儿破石头上就开始写,还毫不费力就成功了。 难不成,这小姑娘是天上神仙的私生子? 奈何红尘根本就不知道她写的东西有什么要紧的。 她不过按部就班,一点一点地学习,还是见到什么感兴趣,就随意学学。 成了玉珏空间的主人之后,人家玉珏空间里有自己的一套文字,据说在外面的世界,有的叫巫文,有的叫神文,还有其它零零碎碎的名字,可在玉珏空间内部,不过是一门普通的文字语言,谁都能学习,也没见过有大作用。 后来红尘在外头读书破万卷,研究到这地方的神文,恍然发现竟和空间里的那个差不多,用起来还挺省力,她就随手用了,半点儿没在意。 “好了。” 红尘写完,笑了笑,“劳烦你,把它给我扔到树上去,尽量仍高一点儿,到顶上最好。” 云礼:“……” 那棵大槐树叶子落得差不多了,枝桠也显得萧条,一块儿石头要怎么扔上去? 云礼回头看了红尘一眼,脸上苦笑:“这个……要不我爬上去看看?” 难道他一大把年纪了,真要学小儿一般,上树爬墙? 红尘也有些不好意思,目光略一犹疑:“呃,直接扔吧,随便扔?”怎么好意思让人家爬,不过,她也不会爬树,没学会这技能!哪怕当年在蒋家庄,她是村姑的时候,也不是淘气包。 “让小的来吧。” 后面围观的老百姓里,钻出一个瘦瘦巴巴的年轻人,一脸机灵,撩起衣服三下五除二就蹿上树去,还蹿了老高,又松开手轻轻跃下,一脸的轻松。 云礼犹豫了下,这才把手里的东西递过去,那少年拿了玉石,两三下又窜了上去,抬头仔细找哪里能放得下这东西,玉石并不大,只有巴掌一半,但放在一棵枯树上,那就不大容易了。 他正找着,没想到手上一热,那块儿石头微微颤动,使劲一跳,竟然自己从他手里跳了出去。 少年吓得失声尖叫,一松手整个人出溜下来,噗通到底,可是众人谁也没心思关注他了。 那块儿石头竟然晃晃悠悠,仿佛乘云驾舞,自己飞了起来,还左边飞一飞,右边飞一飞,最终扶摇直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六章 槐树 “…………” 一群人直愣愣地抬头看。 云礼揉了揉眼睛,先是不可思议,随即恨不得掐自己一把,满脸的哀怨。 这就是神文的力量! 他看过了,石头只是普通的石头,一点儿异样都没有。 这么要紧的宝贝,竟然被随随便便地用掉,还是在自己眼皮子底下用出去的! 云礼欲哭无泪。 这时,月光倾泻而下,点点月华,化作一条长龙,竟然直直地飞入玉石之中,形成了一道彩虹,一道只有月光色的彩虹。 万物生发! 那棵槐树东边半边竟然瞬间燃烧起来,红艳艳的,可西边依旧枝桠健康,毫无不妥。 只烧了片刻,火焰熄灭,大片大片的灰尘落地,皎皎月光竟一点一点地散落在受了伤的树上,一瞬间,树木肉眼可见地生出树干,树枝,树皮。 整个老槐树顿时焕发新春,掉落的叶子渐渐长出,变绿,枝繁叶茂起来。 天上忽然落下雪花。 起了一丝微风。 随风而来的是一阵阵沁人心脾的香气,云礼的目光朦胧,所有人如在梦中,周围的一切好像都变了样,人人感觉到身体轻飘飘的,那么的舒服,那么的痛快,烦恼都不见了,周围的环境变得那般迷人,山也清,水也秀,土地也芬芳。 连冬日里都能听到鸟鸣,那鸟叫声甚至那么可爱。 天空中浮现出薄薄的一层雾气。 映衬得半空中的月光桥。更是宛如仙境。 众目睽睽之下,地上蔷薇花丛内女子尸骨,忽然化作尘烟,消散无踪,只从身体里飞出一抹光晕,也汇入月光,钻进了那块儿玉石内部。 “呼!功德无量!” “阿弥陀佛!” 云礼一众僧人,同时道了一声佛号,众人才回过神,一个个的目瞪口呆。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王半仙也被惊得浑身冒汗。却是大喜。 只看这帮老百姓们眼里冒金光的模样,就知道他这回必须能做成一堆大生意。 家里滞销的那些个风水法器,收敛收敛,能卖的都给卖出去。还有别人的。也给帮忙找找销路。如今生意难做的可不只是他一个,好多正经灵师玩坏了,没什么用的法器之类也积攒了不少。平日里都是当废品压箱底,占地方还浪费,如今能处理掉,大家得利。 果然如他所料,不少百姓,就连不是周围的那些人,也都四下打听,想把红尘拉家里给看看。 王半仙趁机笑容和煦地介绍了下自家的福运自来。 当然,架子摆得很高,如今让人家求上门,就不是他自己招揽生意,还必须得拿乔,不能什么生意都接。 越是得不到的,越是让人惦记,以后他们福运自来,那接生意就要精挑细选才行。 红尘一出手,声势浩大。 外面本没过来的,也隐约察觉出不对,蜂拥而至。 陈晨好不容易才凑到红尘眼前,一脸的温柔体贴,低声笑道:“小姐,外面风大,这里也不干净,恐怕还得让人处置处置,要不咱们去前面找地方歇一歇。” 此时整个宅子再无阴森之气,哪怕明知道不久之前,还有尸体,众人心中的别扭,竟然还抵不过这股子舒坦,没一会儿就抛在脑后。但那是别人。 陈晨几个经历过那番恐怖,这里显得再好,他们也不敢进去。 红尘点头。 一行人就转身向前走去。 高晓高跟云芳咬了咬耳朵,云芳就把地契什么的塞给他,高晓高也有点儿犹豫,觉得应该对眼前的小姐更礼遇有加,直接塞房契什么的,还有点儿俗。 可这房子云芳绝对不敢要,她虽然是光明正大地跟红尘争夺,且争到的房子,现在想来,她还不如输掉,再说,给她一百个胆子,这房子她还敢要吗? “咦,老神仙!” 正走着,前面不远处过来一人,正是韩森,身着便装,却是一副官老爷的模样。 看到是红尘和王半仙在这儿,登时惊讶,却随即满脸的喜悦。 “原来是二位,那就不奇怪了,我就说别人也脑不出如此大的动静!” 他朗声大笑,意气风发:“还没谢过二位,自从得您二位指点之后,我儿病愈,韩某也是,咳咳,一切顺遂,果然是立竿见影!” 现在韩森是真恨不得把王半仙当神仙供起来,当然,红尘这位郡主也一样。 自从那日祖坟上种了灵木,家里立时发生了好几桩好事,儿子病情痊愈,认认真真去读书。 书院的先生还直言他有大进步。 韩森自己官升一级,他的一个死对头还莫名其妙得了马上风死了,死得很不名誉。 就算别人说,这一切都是巧合,韩森自己也不信,他这人一向对风水玄学很是信任,这下更是把一切好事儿都归功于王半仙和红尘,满怀感激,也带着说什么都要好生抱紧大粗腿的意思在。 刚才吴家旧宅出事儿,他正好在附近,和一朋友碰面,听见动静便过来看了看,没想到一眼看到郡主,登时吓了一跳,也大喜。 其实不能说完全是巧合,整个京城说大很大,说小它也小,韩森是经历过王半仙和红尘忽悠之后,才对各种奇闻异事都很感兴趣,正好他新结交的朋友就在鬼宅附近住,提过晚上房子里阴森森,很不干净,他就过来看看,要是真不好,把朋友介绍给‘福运自来’,那是功德一件。 此时乍一见月色‘彩’虹桥的瑰丽景色,他到是觉得理所当然。噼里啪啦把王半仙和红尘的丰功伟绩说了一遍,众人恍然大悟——怪不得这般厉害呢,人家早就名声远播了。 不过,韩森说的那些故事,红尘自己听了都觉得有点儿神,好像不是自己能做出来的。 传言嘛,大部分都是越传越夸张。 所有人都累了半天,精神疲敝,事情差不多算过去,红尘就和王半仙一起告辞。 这会儿也没人敢拦着他们。 上了马车。红尘吐出口气。闭了闭眼睛,眼前就浮现出一个虚影。 王半仙正捶胳膊捶腿,叽叽喳喳说话,猜测不到明日。他的福运自来就要宾客满门。不过要好好挑选才好。这阵子都不接这么累,又吓人的活儿了,接几个轻松的。忽悠就能完事的……一抬头,看到那个虚影,整个人都僵硬。 那虚影是个冰肌玉肤的漂亮女孩儿,盈盈下拜:“多谢仙师助我脱离苦海!” 红尘失笑:“是你的造化,尘世苦难忘不了也无妨,你将来有漫长的时间追寻你的道。” 那虚影叹了口气,一眨眼就隐没了去。 王半仙:“……” 他眼花了? 红尘轻声说了几句话,说得王半仙目光发直,忍不住感叹:“命运还真是难测,以后我得多做好事儿,多积功德,说不定上天有眼,也能记着我,给我一场造化。” 说白了,此事应该是冥冥中自有定数,那棵老槐树,千百年来吸收月华,已经深具灵性,可惜天材地宝出世总是艰难,上天断其生机,香香姑娘死时,正好是它生机流失的最重要的时刻,它本能求生,汲取了香香的血肉,竟把她的魂魄也吸入树中,树没开灵窍,后天却给了一个灵,竟蒙蔽了天机,让老槐树和香香姑娘都得以存于世间。 香香得此机缘,甚至三年就初步成了气候,可惜她是阴魂,连老槐树属性也极阴,槐树为木鬼,本来就是鬼木,修行之人一不注意,只能当这地方来了一个鬼王,连大云寺都弄不清楚这般错乱的因果。 还是红尘过来,知道闹鬼之事,追根寻底,寻到老槐树身上,和它沟通了才了解因果。 修行三年,香香身上的戾气却没有全部消除,实在是她死得太冤,怨气不除,她将来也成就有限,红尘干脆就助她一臂之力,帮她消了最后一点儿怨气。 王半仙抱着脑袋嘀咕半晌,恍然道:“闹出那么大的动静,原来真是做戏?” 红尘勾了勾唇,低下头喝茶。 王老神仙捶胸顿足,和人家郡主娘娘一比,他这些年东骗西骗的,简直都是小儿科啊! 隔日,王半仙就把两张地契外加一叠银票给红尘送过来,都塞给罗娘,进了她的腰包。 其中一张地契就是吴家那座旧宅子。 云芳那四个人,特意抽了一日,拿着东西恭恭敬敬地登门拜谢,不光是把地契给了王半仙,还死活求他收下,各种其它礼物,金银财帛也是送了好大一堆。 “不过,我觉得陈晨那小子不安好心,要不要探探他的底细?” 红尘失笑:“不相干的人,不必多事。” 说实话,那宅子,罗娘也有点儿不敢住,毕竟是闹出过人命,而且槐树里头还住了一只鬼,变成槐树精,在她眼中那也是鬼怪,一时半会儿还不会离开了。 红尘一看这个,干脆放着,就当租给槐树精,正好还有‘人’照料,不用雇佣人手打理。 永昌坊这一块儿地段很好,没准儿放个三年五载,罗娘就不在意那点儿事儿,也或许还能有别的什么作用,所谓狡兔三窟,多几处住宅是好事儿。 一连多日,郡主府里诸般杂事处理完,罗娘她们几个一门心思放在过年上,家里添了好多人口,红尘郡主府的班子算是齐全不少,总管太监什么的并没有要,却有几个小太监进了府,宫女,姑姑,嬷嬷什么的,到足足有几十个。 罗娘和小严一行人,都让红尘托了皇后娘娘帮忙,做了女官,女官那是正经千金大小姐才能做的,做个几年,能拿朝廷俸禄。也不影响婚嫁。 要是将来不想嫁人,在郡主府一块儿过日子,也不算特别糟糕的出路。 许是老天爷也知道人间老百姓,过个好年不容易,快到年跟上,天变得晴空万里。 雨雪初停,阳光正好。 家里刚宰了两只小羊羔,片成薄片冻起来过年涮锅,剩下的羊骨头,挑选软骨脆骨。小火慢炖。炖出来的汤煮面,骨头酥烂,拌了煮熟的胡萝卜,扒下来的鱼皮。还有些鸡胸骨。加了几个鸡蛋。满满一大盆子给家里的狗狗们加餐。 至于家里的老虎,豹子,好像都很想冬眠的样子。趴在窝里懒洋洋不动弹。 罗娘特意给它们准备的两头大山羊,从微微颤颤四处躲避,到乱蹦乱跳地在它们跟前晒太阳,几天下来,竟然胆大包天,不再惧怕老虎的威势了。 “可别是吃坏了肚子?怎么都不肯正经吃饭。” 小严皱了皱眉,看着红尘一脸不以为意,随手又扔出去一把红果子。 那果子闻起来没什么味道,看着也小小的,不像多好的水果,虽说冬日水果新鲜,但老虎豹子那是正经的肉食动物! 可现在呢。 两个懒洋洋的东西,一蹦三尺高,一口就把红果子吞了,还摇头晃脑摆尾巴,一脸的陶醉。 什么时候对虎豹来说,水果的吸引力,竟然比山羊还大? 薛柏桥蹲旁边一块儿大石头上,张着嘴哈哈大笑,看热闹看得兴高采烈,和在朱雀街看耍猴戏似的。 要是换了别人家,遇见这么失礼的客人,肯定都会生气,不过红尘这边大家习惯的很,连那两只老虎和豹子最多也就是一转身子,把屁股冲着他了事。 几个人闲来说笑半天,薛柏桥磨磨蹭蹭就是不肯走,红尘家过年吃的美食都是新鲜花样,他现在是一个借口都不找,每次都掐着饭点过来。 曲三娘曲大厨子,这几天老打喷嚏,也不知是伤风,还是让宁侯家的厨子天天诅咒。 下人们摆好饭,薛柏桥自动自发先占了一个位置,香喷喷的烤羊蹄刚刚上桌……他的小厮就急匆匆进门,也不顾郡主当面,急道:“小侯爷,小姨奶奶没了,您看看,这正好赶在年根底下!” 薛柏桥愕然:“等等,我哪来的小姨奶奶?” 他祖父到是有一个妹妹,但落地不久就夭折了去,他们家往上都是独苗,到自家父亲那一代,才生了两个儿子。 愣了半晌,薛柏桥才回过神,脸上露出几分迷惑,很是不可思议:“啊,你说的是燕姑姑!” 燕姑姑不姓燕,只是夫家姓燕,他祖父在时,曾与这位是忘年交,感情很好,家里向来叫她小姨奶奶。 小姨奶奶的身子骨是有些不好,经常病,这个年岁故去,到也很正常,只是时间选的不大好。 念头刚一转,他就被自家小厮拉着匆匆而去。 过年的时候遇见这等事,怕这个年是过不好了。 红尘叹了口气,就招呼罗娘她们继续吃饭。有生就有死,世间生灵,多少个能长生久视?这到也用不着忌讳,本来这事儿,和她并没有多大的关系,也就是这几日薛小侯爷不会再到家里来闲逛,招猫逗狗的惹人烦,还能多几日清净。 “小姐。” 结果还没到天黑,罗娘就神神秘秘,一脸八卦相地凑过来,“小侯爷那个小姨奶奶,就是那位燕姑姑……您猜是谁?” 红尘看了她一眼,低下头把盘子里的朱砂盒盖好,漫不经心地道,“燕九爷的母亲吗?” 罗娘登时愕然,脸上的神秘还没收起,就好没意思地坐下,“小姐竟然知道!” 随即又恍然,也是,小姐在京城虽然时候不短了,可不光亲眷没有几个,认识的人也并不算多,姓燕的,自己会提起,自然多多少少得有一点儿瓜葛,猜到和燕九有关,又有什么稀奇! 京城上层的那些家族,大部分都沾点亲带点故的,那位和小侯爷有点儿亲戚关系,也不奇怪。 红尘没说话。 这等事,本不适合拿来玩笑。 罗娘一提,红尘心下叹息。忽然有一点儿悲凉:“在哪里停灵?我们也去上三根香。” 好歹和燕九爷认识一场。 或许是临近年节,或许还有些别的什么原因,燕家那位姑姑过身之后,悄没声地运出城去,停灵在郊外老宅。 村子里白幡到处都是,来往的人面上显露出几分悲凉之意。 红尘一行人也换了素净的衣裳,远远而来,从车窗向外看,村子里竟有几分喧闹,却还透着一股子萧索。 来悼唁的人不算很多。乍一眼看去。却三教九流的都有,她进了村子,就遇见几个和尚,一个尼姑。两个道士。还有一帮穿着打扮到很富贵。可看气色就知道,都是捞偏门生意的那帮人。 “就是她?” 他们一路坐车慢慢而来,眺望周围。村口不远处,也有人在打量这边。 问话的是个容色平常的年轻女子,二十三四岁的模样,气势却极冷冽,大冬日里,只着单衣,褐色的长袍,肌肤如雪。 “荣安郡主?” 她的尾音宛转悠扬,却没有好奇,没有轻蔑,什么都没有,空空荡荡的,听得人略有些不自在。 燕九就站在她身边,气色不太好,娘亲去世,作为一个孝子,自然伤心难过的很,叹了口气:“是,你要不要去见一见?说起来,曲乌小姐和荣安郡主,同是年轻女子,又都是极为高明的灵师,说不定很有话聊。” 曲乌低着头,也没人看得见她的表情,声音到是半点儿不好奇的样子:“有缘总会见,我还有事,走了。” 话音未落,她就慢吞吞地远去,一走动,风吹过裙摆,嘶嘶作响,慢慢走出村口,才忽然回头又看了一眼红尘的马车,摇了摇头,继续向外走去,走着走着,她眼角的余光看到一团黑乎乎的人影,不觉略微驻足,向来平静无波的脸上,露出几分诧异之色。 那团黑乌乌的东西像是个人,倒在山脚下,蜷缩着身体,眼睛却发着绿光,看着她的目光,充满了祈求。 曲乌忽然就意动了下。 她这种灵师,向来相信自己的感觉,少做沉吟,就慢慢走过去,蹲下身子轻声而笑:“有意思,现在还有人敢冒天下之大不韪,修习邪术,罢了,就让我瞧瞧结果。” 师父说过,心不正,修邪术,终将招来恶果,可恶果是什么?她没见过。 打了声呼哨,身边立时出现两个戴面具的汉子,一言不发,拎着那团人就消失不见。 那人也没挣扎,只是临走,举头看了看红尘的马车,眼睛里流出两行清泪,还有仿佛能直接把人烧死的愤怒。 曲乌心下多少有些诧异,不过也只是一转念而已——干她何事? “小姐,到了。” 红尘也不是随时随地都和周围的各种灵物沟通,自然不可能知道,身后不远处还发生了这么一个小插曲。 下了车,上了香,红尘默默念诵了往生经,便从灵堂出来,以她的身份,即便是微服,燕九也不可能怠慢,第一时间就赶了过来,亲自陪着她去客厅,结果还没进客厅,就听见里面咿咿呀呀的唱戏声,唱曲的声音。 除此之外,竟然还有人高声念佛号,有人念经,还有几个道士打扮的,开坛做法,甚至有一个神婆在那跳来跳去。 红尘:“……” 燕九脸上也有些黑,咳嗽了声,不好意思地道:“呃,我娘她,她年轻的时候交的朋友多,前几天清醒时,忽然写了好多信出去,这几天来的都是她的朋友。” 他其实也很崩溃。 母亲去了,满心伤感,结果来了一堆三教九流,神神叨叨的家伙们,手里还都拿着亲娘的信函,有的要给母亲念经,有的要给母亲超度,若是分开来还好,偏偏母亲信里交代,就要在一处进行,还必须同一天…… 燕九乍见这场面,他都哭不出来了。 不光他,其实里面那些也尴尬。 红尘一进去,发现和尚念经有点儿磕磕绊绊,不在调子上,跳舞的脸色通红。 还有熟人在——坐在角落,恨不得把脑袋钻地缝里的一个女孩子,竟然是因为和她抢鬼宅而倒大霉的云芳。 好在云芳和她身边一个老人家,到没什么奇怪举动,云芳显然也认出红尘,眼珠子凸出,脸色爆红。 红尘看了看她和她身边的那老人一眼,若有所思——这女子身上煞气重,她猜测可能家里是盗墓的,再看这老头,身上带有一丝紫气贵气,说不定是个官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七章 女红 云芳小姑娘可不知红尘正暗自腹诽她,悄没声地走过来,期期艾艾地道:“小姐竟也在,呃,我和祖父……” 话音未落,身后就有人高声呼喊:“玥儿,你究竟怎么想的!燕九哪里好,他都要休了你,还有他的那个娘,对你动辄打骂,你还一门心思要跟他过,他算什么东西,满肚子神神鬼鬼骗人的玩意儿,哪里比得上我对你好?” 声音太高,连屋子里这么混乱的情况也没压住。 红尘一转头,就见内室那边,隔着一扇门,传来一阵快哭的女声:“师哥,你快别胡说八道,我和相公都成了亲,生是燕家的人,死也是燕家的鬼,你,你别坏我名节!” “别哭,你别哭啊!” 那男声顿时不知所措,声音低下来,不知道又说了些什么,总算没了声响,不多时,砰一声撞开门,低着头钻进来,气哼哼地瞪了燕九这位正主儿一眼,走到角落里坐下。 红尘眨了眨眼,和屋子里大部分人一样当没看见,这等事可管不得,不过,哪怕是江湖儿女,这人也未免有些过分。 不说别的,人家老人刚刚去世,此地虽非灵堂,却也不好大吵大闹。 燕九告罪一声,就匆匆去后面了,想必是去安抚他的夫人去,显得有几分心虚气短。 “抱歉,我有点儿事,先走了。” 燕九一离开,云芳咬了咬牙。和红尘交代了声,便匆匆跑到刚才大吵大闹,很让人不喜的那个男人身边去,蹲下来和他并肩而坐,低声交谈。 罗娘咋舌,连忙扶着自家小姐向旁边走一走:“小姐,这里也未免太乱了,怎么什么人都有!” 燕九平常一身绯色衣衫,卓尔不群,气质高雅。乍见像贵公子。罗娘就一直当他的出身很不一般,但今日见到的场面,真是让人瞠目结舌。 罗娘不是鄙夷江湖人,相反。她还很羡慕江湖人的肆意洒脱。甚至想过以后要是小姐有心。她也愿意跟随小姐走遍天南海北,过一过江湖侠女的潇洒日子。 但是,江湖也该江湖的规矩。哪里的规矩,都不好在别人的灵前,勾搭人家家里的媳妇。 “小姐,要不咱们快走吧。” 红尘点点头。 既然都上过香,本也无事,的确该走了。 想着,主仆几个就站起身。 “等等。” 刚走到门口,后面一阵脚步声,就有个人影挡在身前,红尘愣了一下,还没回神,云芳就匆匆过来,一脸焦虑,急声道:“师哥,你又发哪门子疯!” 挡路的正是刚才闹事的那个。 这人一脸倨傲,头略抬,长得到也人模人样,凤眼,浓眉,高耸的鼻梁,很是英武俊美。 此时目光却在红尘的头上打量,眯了眯眼,轻飘飘地道:“你那个簪子,智芳斋墨老爷子的手艺?” 红尘眨了眨眼:“友人所赠,我也不知。” “行了,墨老爷子的簪子,价格在千两左右,我出双倍,让给我。”那人一脸就这么说定了,完全不相信对方会拒绝,竟然随手就从怀里掏出两千两的银票,这可是两千两! 红尘失笑,轻声道:“我说了,友人所赠,既然是赠品,怎么可能转让给别人,而且,你既然知道这簪子的价值,怎么不想一想能戴得起千两银子首饰的人,会缺这点儿银子吗?” 一边说,一边摇头,“我看你脾气不好,容易惹祸,还是少在京城走动为妙。” 那人显然没想到红尘会如此说,登时愣了愣,恼羞成怒,脸色涨红:“你……你还嫌少不成?三倍!” 旁边云芳简直快傻了,气得跳脚:“师哥!” 红尘摇了摇头,没心情陪他胡闹,刚想转身离去,忽然顿足,目光一凝,落在这人裂开的前襟上。 他脖子上挂了一个小小的人偶,鎏金的,手持长剑,金红色的丝带在雪白的手臂上缠绕,裙摆很长,是前朝宫廷样式,燕尾头,满头珠翠,眉目清秀靓丽,是个十足的美人胚子。 那男子顺着红尘的目光,低头一看,皱了皱眉,连忙把露出来的人偶又塞了回去,板起脸,哼了哼:“你想要它?到是识货,可惜不可能,你就开个价吧。” 红尘若有所思:“你那是人俑吧,瞧着像前朝宫廷里的手艺,可是明器?这种东西,便是您想送,我也不敢收,还怕午夜梦回,鬼魅袭扰。” 云芳猛地转头,不可思议地堵住嘴。 那男子不屑地扬眉:“又是个装神弄鬼的!”说着,便伸手摩挲了下,目中流露出一丝温柔的喜爱,还有得意的炫耀,显然,这人特别喜欢脖子上的东西。 不过能光明正大地戴在身上,想来也不可能不喜欢。 “你只要告诉我,你那簪子多少钱肯出手就行,废话什么!” 红尘登时闭嘴,摇了摇头,不再管他叫嚣什么,转身就走。 云芳却吓了一大跳,顾不上她那个师兄,紧追其后,急切道:“小姐,我师哥那东西,有什么不妥吗?” 她其实以前也不信那些乱七八糟的神叨话,身上从来不少佩戴明器,家里也摆着一大堆,师哥更是从头到脚,随便数数,就能数出好些各大墓穴里出来的好东西。 但自从遇见那件事,她想不信也不行了。 红尘无所谓地摊摊手:“只是我不大喜欢而已。” 其实人像,人偶之类的物件,不该随便在身边放,更别说那个人俑不知道在墓穴里呆了多少年,清理得再干净。保养得再好,也不应该随便往身上佩戴。 她一时间都觉得自己的怀疑错了。 正经的盗墓贼,反而比任何人都懂这里面的道道,绝不会乱来,要说外行人得了明器不注意,随意把玩到有不少,可盗墓贼拿着从墓穴里出来的东西玩的,却不多见,人家大部分出来之后马上就要销赃,快点儿卖出去才算有结果。 “对了。你们这次出门回去。出村时不要走西面,尽量向东走,南面和北面也勉强可以。” 红尘想了想,还是仔细叮咛交代了几句。 到不是她看出什么。是怀里的相书嘀嘀咕咕。 云芳一愣。心中更是惊惶。拽着红尘的衣角老半天不撒手,半晌才咬着牙答应。 又安抚了她几句,红尘走到后头。把燕九喊出来,道了一句节哀顺变,就带着罗娘她们离开。 云芳使劲抓着她师哥的胳膊,反正不让这位追出去得罪人,心里还直嘀咕:“师哥,你把你脖子上的东西摘了吧,就是喜欢也没必要带着,要不放在库房?” “你捣什么乱?” 她师哥一脸的不耐烦。 云芳咬了咬嘴唇,心中多少有些不安,越盯着她师哥的那个人俑看,越是心里发毛,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她一瞬间是真看见那人俑的眼珠儿呼扇了两下,可定睛一看,却毫无异状,忍不住捂住胸口,只能相信是自己心中惊惧造成的。 她师哥瞪了她一眼,匆匆去了,看样子又是去找人家燕夫人,云芳一扭头,扑到她祖父那儿,嘤嘤嘤嘤。 她祖父只乐呵呵地把孩子拉到身边:“年轻人啊!” 当年他年轻的时候,可是也老喜欢一个漂亮姑娘,眼睁睁看着那姑娘嫁了别人,最后他还不是娶了爹给找的,门当户对的女孩儿,一辈子过下来,照样快活。 “不急,不急,缘分没到呢。” 云芳跟她祖父说不通,只好紧紧跟着自家师哥,就怕一时不注意再出了事故。 “师哥,你就听我的,跟我从东边出村子吧,人家那位小姐都说了,让我们从东走。” 祖父在燕家,单独和那位故人的棺木坐了半晌,絮絮叨叨有说不完的话,总算是要回去,云芳就和她师哥闹起来。 “你什么时候竟也相信这等神叨东西?” 她师哥很是不可思议,嗤笑一声,“你难道忘了自家是做什么的?咱师祖,二爷,八爷他们,一辈子下斗,传说中的什么粽子,禁婆,妖魔鬼怪,那是半个都没遇上,一个个益寿延年,就算真有那些神怪的东西,看来也怕咱们家,不敢靠近。” 云芳气得脸色发白,她都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说了十八遍,奈何全当她讲故事。 她师哥更过分,甚至怀疑她被人下了药——就算她年纪小,是真实还是虚幻,她也能分得清好吗?再说,高晓高那几个也一起呢,难道都看不明白? 云芳喊了半天,她师哥忽然眼睛一亮,蹭一下就没了影子,直奔东面纵马狂奔。 老爷子也有些心不在焉的,看着对这些东西也不那么信,笑了笑:“乖囡,别和你师哥吵,走吧,回家给你包饺子吃。” 幸好平安无事。 一直顺顺利利回了家,云芳看见她师哥也平安回来,才算松了口气。 她这位师哥却是一点儿都不高兴,一脸晦气,抹了把脸,气道:“真晦气,大过年的这么多人办丧事,害得我一不注意撞棺材上,也没个人守着!” 他这会儿鼻子还疼,当时就流了好多鼻血,不过幸好没追上荆娘,没让荆娘看见,要不可闹笑话闹大了。 云芳气哼哼地看她师哥晃晃悠悠拿了壶酒,回屋去,扭头缠着祖父的胳膊道:“您看看我师哥,您老也是,总说什么百无禁忌,百无禁忌,哪天也撞了鬼才知道厉害! 她祖父微笑,丝毫不以为意,拢了拢她的头发,小声道:“快过年了,等下我给囡囡包一个大红包,不是想要几套新头面,回头就让你娘带你去打。” 云芳叹了口气懒得说话。 红尘此时带着罗娘她们,坐着马车一路慢吞吞回了京城。路上风景很好,还顺带着买了好些个野味,还有腊肉和酱菜,都是附近村子里自己做的,家家户户的味道都不同。 回到家,罗娘就找人把云芳那一家子的资料整理了下,当闲话学给红尘听,反正她这会儿正好奇呢。 说来,红尘想得并不错,云家祖上就是盗墓贼。还是官盗。发丘中郎将出身。 到这一代,家里还在盗墓,如今当家做主的是云芳的大哥,她祖父已经退了。不过到了如今。云家可不只是盗墓了。 红尘看了那一叠资料。都有些咋舌——云家是大家族,家里三教九流差不多都齐全,有人造假。有人是千门的行家里手,有人读书做官,有人是武将。 甚至还出了一支,做了守墓人,守的是前朝皇陵。 按说做官需要家世清白,还要人联名做保,就他们家那等出身,按说是不大可能的,偏偏族里不光是有人做官,刚才一言不发,很没存在感的那个老头,云芳的祖父,年轻的时候竟然还是陛下直属内司的绣衣使者,最亲信的探子之一。 “幸好没太得罪对方,要不然也是麻烦的很。” 红尘摇了摇头,她是真没看出云家有这么大来头! “忽然觉得,咱们的人能探听到这等程度的机密消息,都很可怕。” 绣衣使者都是群什么人,那是皇帝身边的杀手探马,个顶个受过最严酷的训练,来历不凡,深得陛下信任,能把那些绣衣使者的底细打探清楚的,整个四国也没有多少,更何况这么快! 把云芳这一家子的事儿扔在脑后,红尘回了屋,翻出黄纸朱砂,画了三张符,挑了其中两张,分别折起来塞小荷包里,扔给罗娘。 “交给薛柏桥,让他小舅子转赠燕九夫妻,这阵子随身携带,千万别离身。” 罗娘愕然:“小姐?” “没事儿,以防万一而已。” 红尘摆摆手,也没说什么,燕九自己就算一位玄学高手,家里还找了连皇后娘娘都不爽的灵师看过,身边长辈高人多了去,她又不是发现了什么问题,只是隐约感觉有些不对劲,能说什么? 别管是哪里的规矩,她都不适合说话。 还有两日便是年三十。 年货都置办齐全,一应杂事都没了,反而清闲下来,红尘歪在软榻上,自己动手配色,打算做几个荷包送给亲近之人,给林旭和小荷也准备一个,只不知这二人能不能回来过年。 礼物送出去,大家都很欢喜,给的回礼也是各种各样都有,就连燕九这位不算特别熟悉的,竟然送了一整套十张福字过来,每一张的字都不同,行书,草书,楷书,小篆……不光写得好看,而且金光闪闪,气场自生。 红尘喜欢的不得了,都有点儿舍不得贴。 要不怎么说,人家燕九能自己开门做生意,手里好东西就是多。 一开心,红尘就给人家回了一份儿礼,一套自己缝制的法衣,上面用上了十几个神文,衣服手工就不怎么样,只能另辟蹊径来弥补了。 要说女红,红尘还真是差点儿劲儿,缝缝补补那绝对没问题,手熟的很,绣花等精细活,就做不惯了,胜在她心思灵便,绣出来的花样新鲜。 只看这一手活计,她到像是千娇百宠宠出来的女儿。 “对了,年礼别处还好,夏家要怎么送?” 罗娘把年礼分门别类地收拾妥当,亲近的人家都送了去,因为还收了好些别人送的,必须回礼。 回礼比较容易,照着对方的礼单,大差不差地送一送便罢,红尘的朋友不多,处置起来比别人家省事儿。 “夏家送了年礼,挺重的。” 罗娘把单子递过去,红尘看了一眼,也觉得颇重,估计夏家给那些王孙贵胄送礼,也就是这么回事儿了。 “唔,咱们没人家富裕,可也不缺这点儿银子,差不多回一份儿就好。” 红尘笑了笑,目光落在礼单上一对儿金锁,一对儿玉锁,一套从小到大的衣服鞋帽上,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其实应该感动一下,可也不知道为什么。只有淡淡的伤感,公主那一腔母爱眼下给不出去,应该感伤,她如今这般冷心冷性儿,也该感伤。 时间是多么恐怖的东西,磨平了一个人心头棱角,连那融入血脉里的爱,竟然也能给磨得淡了好些。 红尘怔了怔,坐起身打开箱子,翻出她自己缝的一个枣红色。龙凤呈祥图案的抹额。还有一双千层底,同样是很喜庆的大红色的高腰靴子。 “把这些加在回礼里面。” 罗娘愣了下,低声应了,怕是觉得自家小姐也不是不想她娘亲。可其实她猜错了。红尘前几天。只是忽然有一点儿怅惘,没来头的伤春悲秋,翻出针线。就这么做了。 上辈子她每年都给娘亲做一双鞋,做一点儿零碎的小东西,现在都不用打听,估算也能估算出来,自家那个公主娘亲穿多大的鞋合适。 手上做着东西,红尘知道自己没怎么走心,小女儿家对父母的孺慕和眷恋,她如今便是努力去找,还不知能找回来几分。 “……以后,夏家就当普通的点头交交往。” 在京城,她既然踏进了这个圈子,总要和人交往,夏家有一位公主下嫁,只要公主还在,别管怎么交际,总是少不了他们的。 一份儿厚礼送到夏家。 公主看到就呆了半晌,驾车就出去,一路狂奔到红尘的郡主府,可在门口徘徊良久,人家守门的侍卫都忍不住想过来问,却终究没有进去。 回去之后,陈婉嚎啕大哭,哭了整整一宿,第二日床上的枕头被子不得不全换了新的,身体到显得好了些许,只是沉默寡言,做什么都恍恍惚惚,吓得夏安也不敢出门应酬,一直在家里陪着她。 红尘把年礼送出去,心里到是很踏实,一觉到天明,舒舒服服,迷迷糊糊睁开眼睛时,就听见床榻边上有小东西哼哼。 她一低头,平安趴着床沿,一个劲儿往被子里面拱,伸手把它捞起来放在床上,好大一坨,肥的不行,红尘简直不忍看了,拿手指点点平安的脑门。 “哎,你再吃就变成了小肥猪。” 都是和小严家那吃货‘休休’学的。 半坐起身,外面忽然传来一阵阵的香气。 香味浓郁,还带着一股子辛辣。 平安的口水哗啦啦就下来了。 红尘连忙一弹它脑门,让它蹿下去,坐起来穿衣服,外面两个小宫女捧着烤得特别温暖的外袍,给她穿戴整齐,洗漱完毕,又喝了一杯蜜水。 推开窗户一看,林旭正围着一条雪白的貂皮大斗篷,坐在椅子上,抱着炭盆,指挥律风荷给他烤一只肥硕的,起码有二百斤的大肥猪,烤得外焦里嫩,油滴滴答答地落在地上,溅起一层火花来。 红尘的目光却只落在小荷身上。 不只是她,院子里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人人手里忙着差事,眼角的余光,却还是免不了要扫过去。 没办法,这场面实在是太有诱惑力。 虽是冬日,可烤猪时火力旺,热得很,小荷洁白如玉的脸也多了几分红润,就如仙子落入凡尘,额头上汗水滚滚,连汗都是香汗,和寻常粗糙男人不同。 衣服穿得严严实实,只卷起袖子,露出雪白的胳膊,更是让人垂涎欲滴。 世人都一样,你要是高高兴兴地露出来给他看,他反而嫌你轻佻,越是这样结结实实地藏起来,越是撩得人心里又麻又痒的。 红尘同样俗人一个,也忍不住悄没声地扫了几眼。 小严低着头,一脸严肃,一张嘴就轻声道:“以后恐怕是真嫁不出去了,小姐养我。” 看到如斯没人,除非有一个一般出众的男人冒出来,否则谁还能乐意嫁? 林旭招招手。 小荷随手从旁边的桌子上摘下一片长叶子,也不知是什么叶儿,冬日里还保持鲜绿。 刷刷几刀下去,一叠薄如蝉翼,入口即化的肉片落在叶子上,他捧过来四给林旭:“小心烫,慢点吃。” 又给他把酒葫芦拧开,倒一杯果酒。 一瞬间,红尘觉得周围小宫女们的目光,差点儿把自家林师兄给杀了。 “唔,好想也养一只小荷。” 红尘叹了口气。 律风荷迷迷糊糊看她一眼,以为她也想吃,长刀一甩,挽了个十分漂亮的刀花,又是几片肉落在叶子上,直接递到红尘手里。 红尘咬了一口,好香,更想养一只小荷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七十九章 怪事 所有人手段频出,折腾的满头大汗,好半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相当难看。↑頂點小說,www23 到也不是出了惊天动地的大问题,只是……不管用而已。 绝对意义上的不管用,念经的念了半天,心却静不下来,经文的频率总是不对,生不出气场。 哪怕都用上了一口舌尖血,桃木剑上的阵法丝毫不肯启动。 画符即便是画最简单的静心符,画了十八张,十八张作废——这位平时也不是次次成功,可静心符而已,不用黄纸凭空也能画出来。 甚至不必验证,大家都清楚得很,所做的一切根本没用,反而是这位二爷,别管怎么说,好歹一张隔音符很成功。 “这张隔音符乃是祖上传下来,现在我家也只剩下十张不到,我自己画的……” 燕二爷叹气,脸色涨红。 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难看至极,他们可不是江湖骗子,个个都是名声远播的高人! 他们这等人,对自己的本事十足依赖,眼下忽然发现,一身的玄术都无法使用,简直和正在捕食的壮年老虎被拔了牙一般,难受之极,痛苦至极,恨不得马上走人,离开这个鬼地方。 反而是王半仙,因为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手里拿着块儿点心坐在角落里吃吃喝喝,悠闲自在,还是那副仙风道骨的扮相。 主人家看他自是好奇,那些个高人。就多少有些不爽快,不过眼下,大家伙心里都别别扭扭的,各自想找种种借口,不丢颜面地跑路,一时间到顾不上他。 王半仙最会看人脸色,别看他这会儿神色淡淡,其实眼珠子乱转,已经拎着箱子溜墙边,找到侧门。一出溜就过去。结果刚一出门,就看见两个戳在门边的衙役,登时脚下一软,坐在地上。 “哼哼。” 身后传来两声冷哼。 王半仙故意倚在门框上。随手拎了一壶酒。慢慢喝起来。摇头晃脑,潇洒自在。 “装模作样。”开口的是个身着道袍的中年男子,叫王大宝。也是街头相师,不过有点儿真本事,属于半蒙骗,半靠真能力的主儿,他这种人,本来就是骗子,看到另外一个老骗子,自然第一时间就认了出来。 要是换做别人,都是江湖同道,肯定不会拆台,但这人却是出了名的小肚鸡肠,也不懂规矩,看人不顺眼就炸刺。因为这个,他在道上树敌良多,奈何他后来机缘巧合,混到国师府,给打打下手,跑跑腿,到是身份地位水涨船高,别人都不乐意和他计较了。 他和王半仙都姓王,王半仙比他的卖相好得多,寻常人一见,总是更容易相信王半仙这个老骗子,两个人因为生意冲撞过两次,即便是王半仙与人为善,还是免不了起冲突。 眼下看见,心中火气又来,不觉嗤笑:“就你这等人,还好意思在京城立招牌,云家的人也是傻了,什么阿猫阿狗的都往家里叫,也不怕疯癫起来乱咬人。” 王半仙眯了眯眼,心中也来气,他行走江湖被人挤兑的时候多了去,可在这么多同行面前,要是落了颜面,那他可不能忍,一时间,逃走的心到稍稍淡了些许。 从箱子里把那盆宝贝花抱在怀里,王半仙溜达到一个避人的角落,使劲掐花瓣。 花瓣颤抖颤抖,蹭一下竟然蹿出根刺儿,十指连心,一刺刺到指尖上,疼的王半仙差点儿泪奔,他是拿出设局赚大钱,做大买卖的忍耐力,愣是忍了回去,却是咬牙切齿,飞速地拿指甲在花瓣上写:“救命!” 红尘那会儿懒洋洋地正看着罗娘她们摆弄那几样墨玉的首饰,看见窗台上的花瓣飘然而落,落在她面前,再一看那字,眯了眯眼,“过年呢,在哪儿发财?” “别玩笑,救命,我被堵在云府,此地邪性,诸多知名灵师法术失灵,屋子里胡乱作响,颇为吓人!” 他用最快的速度写字,尽量简洁地把话说清楚,心里直扑腾——可别临到老了,就这么折在这儿!” 早知道,他就真心金盆洗手! 这货金盆洗手都洗过两三次,每次遇到危险都想要安享晚年,可事情过去,还是忍不住出山! 红尘皱了皱眉,觉得有些不妥,那些灵师的法器法术都不能用,肯定是要命的东西,使了个眼色,让罗娘给准备出门的衣服,尽量简单写:“马上到,坐在东面,戴上佛珠,远离云芳的师哥。” 扫了一眼,王半仙脸色大变,忍不住就向侧门走去。 别看他年纪不小,惜命的很。这云家还不知招惹多大的祸事,他可是普通人,不会什么神奇玄术,早走为妙。 红尘不用看也知道这是个什么货:“不要出去,危险!我现在就穿衣服坐车过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告诉你,你要呆在屋子里还好,天塌下来有个高的顶着,那么多灵师,都不是酒囊饭袋,总会想到办法,可要是你一个人出去,说不定就真尸骨无存。” 王半仙欲哭无泪——“……那你快点儿!” 红尘写得啰嗦,但没办法,她还是担心王半仙这老小子铤而走险,必须说得更清楚些才能放心。 这老货心里虚得很,抱着花盆不撒手,哆嗦了几下,靠着墙壁站好,暗地里嘀咕——当年他技术不好的时候,骗人失败,最多吃两天劳烦,让人追打一通,可现在抱到大金腿了,怎么到越发危险起来,眼下可是小命难保的节奏! 他眼珠子四处乱转,云芳他认得,云芳的师哥他不认得,不过。既然是小姑娘的师哥,大概是二十多岁,年纪不会大,他尽量向着那些认识的灵师方向靠近,总之避开陌生年轻男子。 随手把红尘说的佛珠掏出来,仔细戴在手腕之上,深吸了口气,默默念经。 他埋着头,恨不得躲桌子底下去,就听云芳喊了一声:“师哥!” 本能地探头。便看到那小姑娘一路小跑。冲到屋里,伸手抓着一年轻男子的胳膊,几乎是挂在他身上,“师哥。我有点儿害怕。” 云芳也不知看见了什么。眼睛里含着泪。抱着他师哥的胳膊不撒手。 燕二爷显然对这小姑娘很是熟悉,起身领着几个灵师走过去,低声劝慰。 一行人立在西面。小声说话。 别人都互相攀谈,探听情况,根本就没大注意,可王半仙被红尘提醒过,所有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云芳她师哥身上,只看这人低着头,一言不发,眼睛里时不时地闪烁着一丝血光,嘴角发黑,哪怕只有一瞬间就恢复过来,登时心中一惊。 他是跑呢,还是跑呢! 不行! 王半仙本心里先顾着自己,但只要一想到,若是这个‘师哥’暴起发难……灵师们一不注意再着了道,那他自己也得不了好。 一咬牙,罢了,富贵险中求! 想想吧,眼下这帮是什么人,那是京城灵师圈子里的精英,正经的灵师,没有一个是吃干饭的,他要是在这帮人面前露露脸,以后那还了得! 别的不说,再碰上处理不了的活儿,可以做出一副不屑一顾的模样:“这点儿小事,哪里用得着我,你去找xxx,报我的名儿!” 多威风! 深吸了一口气,站起身,整理了下衣服,慢慢走过去,侧着头不看云芳家那位师哥,只对云芳笑了笑:“小姑娘,还记得我吗?” 云芳吓了一跳,扭头看到王半仙,登时大喜:“老神仙!您怎么也来了,太好了,您在这儿我就什么都不怕!” 一句话,众人侧目。 王半仙也老脸一红。 尤其是燕二爷也在,上下扫了他几眼,恍然:“你就是福运自来的那位?” 这话平平淡淡,到透着一股子惊奇。 燕二爷在京城住了一辈子,对于王半仙那些道道也是门清,知道但凡开铺子做生意的,十个里面有八个都是骗子而已,而且看王半仙,根骨不好,周身毫无灵气,实在不像一个灵师,身为灵师,可没有话本小说里那些返璞归真的说法,至少他能没见过,但凡厉害的灵师,都有很强烈的气场,让人一见就心头顿生感应。 王半仙这会儿却顾不得害臊,努力让自己显得稳重诚恳,伸手拉住云芳的胳膊,拉着她旁边走一点儿:“你师哥不对劲,找人先把他绑起来。” “啊?” 云芳愣了愣,惊讶扭头。 燕二爷显然也听见,同样颇为吃惊。 这位还算有修养,委婉道:“王半仙何出此言?” 王老骗子皱眉,捋了捋胡须,正考虑怎么忽悠,后面就有人嗤笑:“二爷,你不会连这骗子的话也信?” 王大宝大大方方地走过去,用力搂住云芳她师哥的肩膀,高声道:“梁非凡,怎么着,听见了没有,那老小子说你有问题,在你家,当着你师父师爷的面,要绑了你呢?” 他砰砰地拍着胳膊,哈哈大笑。 云芳那位师哥却没吭声,慢慢转动头,看了他一会儿,双目暴突,嗷一声过来,抱住他的脖子就是一口,鲜血横流! 只一下,这人就捂住脖子瘫在地上。 其他人登时愣住。 几个灵师顿时反应过来,齐齐后退,王半仙拉着云芳一蹦三尺远! 徐茜从怀里取出一个金铃铛,猛地一摇动,高声念诵:“四方神灵,鬼神退避,天地借力,回魂!” 她念咒时神色坚毅镇定,向前一步,一脸自信。 然后——“嗷!” 梁非凡扑过去搂住她,照着她的脸上咬去,徐茜登时花容失色,王半仙猛地扑过来,闭着眼摔在梁非凡身上,金光一闪,梁非凡浑身抽搐了几下。扑通倒地,没了意识。 徐茜大口大口地咳嗽,脸色煞白,一脸难看。 众人不可思议地看向王半仙。 人家国师家的高徒施术无效,他一江湖算卦出身的老头子,竟然一下就制住了!? 王半仙站起身,低头抚了抚衣服,他差点儿就失禁,心中愤愤——究竟谁他奶奶的在地上洒了茶水,害他站立不稳! 好在……有惊无险。 他这种惊吓到极致。反而喊不出声音的毛病。其实有时候挺好的,不用改。要是这会儿吓得哇哇大叫,肯定没现在这么气派。 王半仙站直了身子,脑子里飞速转动。捏了捏手腕上的佛珠。登时有数。 也就一晃神。梁非凡就身体蠕动,猛地立起身,眼睛赤红。一脸狰狞,张开大嘴露出一口白牙。 所有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哆嗦。 好几个灵师同时念咒,各类法器也往他身上砸去,奈何半点儿用处也无。 云芳和云家那些人已经傻了眼,尤其是云芳,扑过去抓住她师哥的胳膊,急声道:“师哥,师哥!你怎么了?” “小心!” 燕二爷一把把她拖回来,好歹没让那小子啃一口,一挥手,一帮下人冲上前,棍棒相加,一开始都不大用力,只想控制住他,可这人的力气陡然大增,十几个下人竟然压制不住。 其他灵师们脸色全不太好看,不着痕迹向外退去,王半仙连忙道:“大家此时千万不要出去。” 要是换了之前,谁也不会信一个老骗子的话,但这会儿却不自觉停下脚步。 王半仙一脸正色:“现在我们一动不如一静,大家也知,云家的宅子似请高人指点过,可辟邪祟,一旦出去,万事不知,反而危险。” 一行人一想,还有些道理。 云芳喘息了两声,欲言又止,却没开口。 她是不知道家里会有什么高人来过,事实上,她懂事之后十多年,家里都是百无禁忌来着。 可王半仙如今于她来说,宛如救命稻草,那说什么,她都信个十二分。 一晃眼,梁非凡已经连伤了好几个下人,还有一个下人的耳朵被咬下,伤口发黑,人也昏迷。 众人齐齐警醒,悚然大惊。 王半仙也害怕,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看两个壮硕的汉子使劲压着挣扎不休的梁非凡,对方一时半会儿挣脱不开,这才慢吞吞出去,举起右手,佛珠拢在袖子里,高声道:“诛邪!” 话音未落,用力在那人身上一拍,对方就浑身抽搐,再一次瘫软下来。 众人:“……” “快绑起来。” 王骗子一挥手,厉声道。 云家的下人这才回神,四下找了麻绳,结结实实地把梁非凡给捆成粽子。 刚刚捆好,这位就又醒了,面孔狰狞。 云芳吓得直哭:“老神仙,您救救我师哥啊,他这是怎么了!” 王半仙摇了摇头,露出十分凝重的表情。 “不行,我要回去。” 徐茜脸上雪白,看了眼梁非凡扭曲的脸,咬了咬嘴唇,站起身也不顾她那个倒在地上的跟班,马上就要走。 “这宅子太诡异,我片刻也不想呆。” 其他人也犹豫。 王半仙说的话,他们虽然有点儿信,但这宅子的确诡异,身为一个灵师,忽然发现自己的手段都不管用,简直就好像自己的衣服都让人扒干净,赤身**地立在大庭广众之下,那种痛苦难受,不是寻常人能体会得到的。 一时间,大家蠢蠢欲动。 徐茜心中的怨念最重,盯着燕二爷,目光锐利:“二爷你别怪我无情,你既知详细情况,就该提前告诉我们,若是你一开始就说清楚,说不定国师也来了,何必此时发愁?” 她摇了摇头,就甩袖而走,冲到门口用力拉住门,使劲一拉——竟然没拉动! 顿时脸色大变,猛地回头,目中流露出几分恐惧。 其他人也吓了一跳,转头瞪着燕二爷,燕二爷三步过去,同样拉了拉门,也是打不开,厉声道:“来人。撞!” 一下、两下,好些下人都撞得脑袋发蒙,大门依旧紧闭。 整个屋子,简直就像一只巨兽,他们这些灵师,都成了腹中食! 冷风阵阵。 屋子摇摇晃晃。 浓重的窒息感,袭上心头。 所有人大惊失色,也只有戒色大师等几个高人勉强还能镇定,却也皱起眉。 徐茜脸色发青,到是一直半死不活倒在角落的王大宝。呜呜咽咽地哭出声。瞪着王半仙,一脸怒色:“都是你,要不是你阻拦,大家早走了。早知道……” 早知道就不来了。 他这话偏颇。可其他人也不免有此念头。人总是喜欢迁怒。 像王大宝这样的小人,欺软怕硬惯了,不敢怪旁人。转挑软柿子捏,其他人却也同样习惯归咎于旁人。 王半仙皱了皱眉,刚要说话,忽然住口,故意眯了眯眼侧耳倾听半晌,大笑道:“来了!” 话音未落,大门洞开。 所有人顿时提起心——不知道外头忽然而来的,能是什么择人而噬的怪物! 众目睽睽之下,就进来一个特别特别漂亮的姑娘…… 灵师们目瞪口呆:妖邪之物,化作美人,诱人下地狱的传闻他们听了好些年,难道今日到撞见了? 徐茜惊得后退了好几步,那姑娘也不以为意,拢了拢头发,笑道:“风真大啊!” 大门就那么呼扇呼扇地开着。 院子里阳光明媚,几个云家的下人还在打瞌睡,懵懂醒来,满眼的迷糊。 “祖宗!” 王半仙这一声,是真叫出了口,幸好声音不高,否则可丢了大人。 红尘轻笑:“诸位好啊。” 她拍拍手,冷风停了,屋子恢复了平稳,那种地动山摇的恐怖感觉顿时消去。 “戒色大师,有些日子不见!” “原来是郡主驾临。”戒色大和尚吐出口气,轻轻地抹去额头的汗珠,“您能来,我这大和尚看样子总算免去下地狱之苦,善哉善哉!” 一行人登时大惊。 别看戒色这法号叫得有点儿不妥,却是大云寺里辈分最高的高僧之一。 大周佛教不兴,但大云寺也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天下闻名。 戒色对眼前的姑娘如此毕恭毕敬,甚至还直呼郡主,众人都不免惊奇,看她的目光都带着几分奇妙,心中敬畏。 不过这会儿房门洞开,他们心中的惧怕还在,首先还是忍不住出去谈了谈。 小心翼翼的,顿时就发现众人来去自由,外面毫无异常,刚才那种简直要死去的压抑,也分号不见。 王半仙蹭一下,就蹿到红尘身边,半步不离。 红尘摇了摇头,走到墙边,轻轻把上面的符咒揭下来搁在旁边的桌子上。 好几个灵师吓了一跳,本能地捂住耳朵。 红尘摆摆手,叹了口气:“诸位请再仔细听一听。” 燕二爷一怔,困扰了他两昼夜,让他完全不知如何是好的那些古怪动静,竟然消失不见。 众位灵师都松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笑意来。 徐茜连忙默默晃了晃手中铃铛,金黄色的气场一闪而逝,她的脸色也渐渐恢复红润,气息平稳。 看来大家的能力都恢复了,登时心情大好。 红尘却叹气:“……如果我猜得不错,刚才的种种动静,并非邪祟作怪,反而是此地的诸般法器示警护主,如今没了声息,怕是不敌之故,恐怕云家的麻烦更大。” 王半仙打了个哆嗦。 云家人俱都暗自咬牙,心中害怕。 红尘转头看向云芳,低声问道:“你祖父呢?你祖父想来应该知道家中布置的阵法详情。” 云芳一脸的迷惘:“什么阵法?” 连燕二爷的目光都锐利三分,脸上露出几分意外。 就在这时,西边的小门一开,云芳的祖父拄着拐杖,短短时日不见,到好像老了好几岁,脸色苍白,一身恍惚,进门看向红尘,低垂了眼睛,似是有几分敬意。 “哎,就算国师当面,也不一定能发现我这宅子的底细,郡主竟一眼察觉,实在令人钦佩。” 话语里多少带了一点儿苦涩之意。 其他人完全不知道他在说什么,也多少听出来,这处宅子不简单,在场的都是灵师,自然本能地认真查探了一番,但也只是得出一个布局还算合理,作为阳宅,无功无过的结论,至于说法器,屋里当然有,现在墙上就挂着镇宅宝剑,八卦镜,可也就是寻常货色,不说多假,也没有太真。 但看云老爷子的模样便知,云家可不简单,燕二爷气道:“老云,你说说看,你个老小子是不是早知道家中情形不好,你应付不了故意骗了我过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章 通灵 燕二爷之所以会来帮忙,是他听云家老爷子口口声声不信神佛,心中担忧,怕他冲撞了什么,主动前往,可现下一看,那老头子很可能在装相! “你老小子,整日不是说什么百无禁忌?家里又什么阵法?还有什么是没说出来的?” 这话一出,好些灵师都变了脸色。↑頂點小說,www23 徐茜更是眉头紧锁,面色不善。 云老的脸上露出几分歉意来,却是摇了摇头:“抱歉,二爷,我有的我的苦衷,但我这处宅子相当要紧,绝不能失陷在妖邪手里,万不得已,只好诓骗你等做个助力!” 燕二爷简直不知该说什么好,半晌才道:“我和你几十年的交情,什么话不能说……哎,我也就罢了,何苦连累别人?” 那些灵师纷纷忍了怒气,站起身道:“我等还有事,就先告辞。” 说完,除了寥寥有数的几位闭着眼没动,其他人纷纷要走。 可刚一举步出门,走到大门口,忽然就觉得半空中有阴沉沉一片,山路上起了雾。 这帮人也不知为何,忽然就觉得有一层东西附着在身上,在场的人都是灵师,心里有数,这必然是让那等邪物惦记上,一时间静默,好几个人都闭着嘴转身回来。 他们心里有数,便是能走得出大门,恐怕不过数步,就要直面大恐怖,是生是死,全不再自己掌控之内。 身为灵师,要是连这点儿感应都无。那早死无葬身之地,也不可能有能力进京来参加考核。 戒色念了声佛,苦笑:“看来不想留下也不行!” 说完,他冲红尘拜了拜:“这一回,看来又要仰仗郡主了。” 红尘笑了笑,看云家这位老爷子抿着嘴唇,似乎什么都不想说,颇有点儿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她也并不纠缠,只道:“罢了。先解决当下的问题。那****见令徒孙佩戴的人偶在哪儿。有没有出什么问题?” 云芳此时才回过神,连忙插口道:“对,对,先救师哥。那东西家里一出事儿。我就把它偷走扔掉。早扔了。” 红尘摇摇头,“你师哥房间在哪儿?带我去。” 云芳连忙带路,众人都果断跟上。说实话,到了现在的地步,大家就是不好奇,也惜命,还是聚在一起更安全些。 梁非凡的房间大门四敞八开,一进去,云芳就呆住。 一个泛着玉色,眉眼精致,和真人十分类似的人偶,就摆放在床上,脸上似哭非哭。 “她的嘴!” 她的嘴角上多了一抹嫣红,像是喷出来的鲜血,淋漓不尽,还滴落胸前。 “她,她的剑没有了!” 这东西云芳虽然没仔细看过,可嘴上的嫣红如此明显,以前确实没有。 那把剑更是人偶身上最显眼的部件,不可能看不到。 云芳吓得直哭。 “我确实扔了它,不光扔了,我还让阿依她们放火烧了半天,都成了黑色的,确实是扔了啊!” 若是其它的东西,如此不同,或许还会当是另外一个,但像这类古董,先不说会不会有第二个,云家的人也不会分辨不出。 其他人也不寒而栗。 红尘沉默半晌:“云芳,这个人偶是你师哥从哪里得的?” 云芳一愣,低着头没敢说话。 燕二爷皱眉:“在场的都是灵师,我也不是不知道你们云家的那点儿底细,再说了,到了今天这地步,弄不好你们云家存不存在犹未可知,隐瞒个什么?” 云芳就抬头看她祖父。 老爷子叹了口气,“诸位也知,我家早年盗墓起家,祖上蒙开国皇帝信任,为陛下盗墓。” 燕二爷目光闪烁,这个他心里有数,云家老爷子的祖辈,那是连皇陵也涉足过的。 “到了如今,咳咳。” 老爷子叹了口气。 盗墓在本朝那是大罪,律法规定偷坟掘墓,那是斩立决,他们家也就是因为有太祖太宗两任皇帝给的特许令,才能继续做这个行当,却也没乱来过,多年前就想要收手了。 他本人也是当今陛下的亲信,大儿子又继承父业,身为绣衣使者,替万岁爷办差,云家完全没有必要再做那一行,可毕竟是祖宗传下来的手艺,这事儿也不那么好办。 “总之,云芳你说吧,我老头子多年不管事,儿孙自有儿孙福了。” 云芳支支吾吾:“我师哥下了一个大斗,里面也没多少值钱的,好像以前有别的高手光顾过,弄到点儿琐碎,这个人偶就是其中之一,那墓穴应是陈国皇室贵族的墓穴,应该是武将之墓,里面刻画了地藏菩萨,陈国皇家的人多爱这些。” “其它的那些零碎多是卖了,也就这个人偶,我家师哥看到就觉得喜欢。” “前朝的,那起码百年啊!” 王半仙脸色发绿。 其他人也吓了一跳。 别以为传说中什么几百年,几千年的厉鬼到处都是,要真如此,这天下还有太平吗? 这帮灵师,若是遇见个几十年的鬼物,那都是可以大吹特吹,吹上半辈子的事儿,如今百年的邪物,多少人都没见过的,连徐茜这般,脸色也瞬间惨绿。 就在这时,众人耳边忽然传来一声轻飘飘的笑。 似男非男,似女非女。 直入肺腑,愣是扰动了众人的神魂,好几个灵师目光呆滞,还有一个喷出一口血。 红尘一弹青锋。 嗡一声,众人登时回神,齐齐低头看去,只见梁非凡的一双眼睛竟好似成了血糊糊的坑洞,直直地看着人。恐怖至极,周身浮现出浓浓的黑气。 一群灵师同时出手。 无数灵符,法器都飞出来。 可梁非凡只是身体一震,灵符瞬间化作飞灰。 红尘上前一步,拿青锋一刀划破他的人中穴,嗷一声,梁非凡惨叫,口里吐出一团黑血,昏死过去。 所有人都愣住。 “不会是成魔了?”燕二爷阴沉着脸,猛地一拍桌子。“这等邪物一旦出现。必然血流成河,我等****修行,却不能见这等生灵涂炭的事情发生,今日就拼却一身性命。也要除魔卫道!” 众人良久无言。半晌有人暴怒。 “别开玩笑!” “你有能耐你去。我等可不去做送死的事儿!” “要只是百年的鬼物也就罢了,那可是前朝贵族墓里带出来的东西,你没看见。它敢在我们这么多灵师面前现身,此前毫无感应,不怕灵符,不惧法器,那什么除魔卫道去,靠嘴巴不成?说上一顿,它自己就死了?” 徐茜更是冷笑:“众所周知,前朝皇室中人喜用活人殉葬,而且挑选的多为阴年阴月阴时出生的男女,俱都用镇魂钉刺入周身大穴,镇住灵魂,以至于竟成了风气,是个高官显贵,动不动就千百人殉葬,这么一来,百年阴气滋养,戾气横生,恐怕只有正经的大宗师莅临,才有可能压制得住!” “燕二爷没忘了吧,几十年前发生的那桩事儿,前朝一将官的墓穴出了乱子,十个宗师级别的灵师前往查探,最多只活下来三个,还都……都……” 徐茜的牙齿咯吱咯吱响。 “你们暗藏了什么祸心,要是早知道是前朝墓穴里出来的东西,还已经成了魔,就该上报朝廷,举国之力降服它,把我们诓骗来送死吗?” 燕二爷叹了口气,只说了一句话——“现在说这些还有用吗?除了背水一战,吾等无计可施。” 众人登时愣住。 徐茜的眼睛湿润,一滴一滴地渗出眼泪。 她还算好,毕竟修为有成,心志坚定,王大宝之流却呆愣半晌,捶胸顿足,仿若疯癫,冲着徐茜就扑了过去,用力抱住她,拼命凑上去亲吻。 “我,我,反正要死,不如快活……” 徐茜吓得呆住,瞪大了眼,让他牢牢抱住才挣扎起来,红尘上去就是一手刀! 王大宝登时倒地。 红尘还顺手往他脖子上的伤口上贴了一道灵符。 “其他受了伤的,都拿一道灵符贴一贴,梁非凡邪气入体,被他所伤的人必须治疗。” 她声音淡淡,到好似不怎么担心:“诸位都冷静下来,着急也无用。” 戒色眯了眯眼,轻声道:“有郡主在,我安心得很,您有什么吩咐只管说,大家听凭差遣,我等能不能脱困,就看郡主的了。” 他三言两语,把红尘当日在大云寺破北燕诸高手之事叙述一遍,虽然是和尚,叙述的能力却比说书先生厉害得多,一番话把红尘捧到云端。 不只是夸赞红尘,这位更是把在座的‘丰功伟绩’,细细描述,一个人也没有漏掉。 众人显然有些吃惊,不过还是有点儿效用,知道他们中就没有一个庸手,这么多能人聚在一起,确实平添信心。 红尘失笑:“那就请大家都把绝活使出来,不要藏着了,看一看此地风水,能不能布置困龙阵,要是能算出那个邪物的弱点,对症下药,更是妥当。” 此话一出,众人都回神,纷纷又是手段频出,这次到没遇到什么阻碍,施术好似都成功,奈何无论怎么算,此地都无异常,连那邪物的真身都算不出,更别说底细如何。 折腾了大半天,个个满头大汗,垂头丧气。 燕二爷苦笑:“莫非我等真成了那笼中鸟,任凭对方戏耍玩弄!难道真要败得如此憋屈!” 徐茜猛地扔了手里的金铃,上前一把抓住那个诡异人偶,用力掼在地上,恶狠狠地踩了两脚。 其他人都噤若寒蝉。 其实屋子里并无异常,换了普通人在此。根本不会怎么害怕。 就说王半仙,整个人也说不上气定神闲,老老实实跟在红尘身边,好歹也没怎么失态,不知者不惧嘛,越是这些灵师,因为懂行,太知道厉害,就越发的害怕。 戒色大师都不知如何是好,叹了口气。心中略略失望。只面上不肯露出来罢了。 红尘皱眉,轻声道:“看来只有通灵。” 燕二爷一怔。 徐茜也愣了愣:“通灵?” 各门各派,有沟通非凡,探索幽冥的法门也不算特别多。即便有。也是非亲传弟子不传。 灵师所言的通灵更是不同寻常。高深处,甚至能与神灵相通,以前也听说过。灵女祭天,跳祈福舞跳得极好的,有可能与神明相通,求神庇佑。 《幽通赋》曰:精通灵而感物兮,神动气而入微。 戒色拍了拍大光头,颔首道:“是了,到是听闻荣安郡主有玄门异术,能与鬼神通,只是此物厉害,说不得是个魔头,用这种法门,不会有什么危险吧?” 红尘叹气:“总比坐以待毙好。” 云家的人根本顾不得那么多,只盼着赶紧解决,尤其是云芳,第一个关心的还是她师哥。 “小姐……郡主娘娘,我家师哥能好吗?” “到时候一并处理就是。”红尘笑道,转头看戒色,“还请大师为我护法,诸位,报一下生辰八字,大师给看一看,要是有冲撞妨碍,务必小心仔细。” 这到是正理。 众人连忙报了八字,别的算不出来,算一算人有无妨碍,总还是能准个几分。 王半仙连忙在心里记下一笔,以后要是出去做法,有用没用的,也得让人报个八字,这可是好法子,要是不想什么人呆在身边碍事儿,直接说他八字不对,妨碍施术,赶出去便完了。 红尘又叮嘱云家仆从,要了一些朱砂,黄符,红绳,鸡血,之类的事物。 “诸位按照方位坐定,等下无论如何幻觉丛生,皆不可妄动,不过也不必太担忧,鬼怪存世百年,怕是只剩下一点儿执念,记忆不复存在,等我通过通灵之术,探查其心中执念,说不定兵不接刃,大家都平安无事。” 话虽如此,谁又敢保证什么,几个看过八字,有所冲撞的灵师,还是不免心中忐忑。 戒色和尚也道:“郡主这通灵,怕和一般的不同,要探查那东西的隐秘所在,必遭反抗,还不知有多险要。” 即便是觉得危险,心中忧虑,却也只能信了红尘,云家一早把所有红尘要的东西都准备妥当,不必红尘看,燕二爷就啧啧称奇:“我一直道你家是真不信神佛,没想到好东西却多。” 云家老爷子自知理亏,也不敢言语,心下有点儿难受,他为了保住宅子,保住藏了多年的隐秘,从今以后怕是得罪天下灵师,只希望灵师们心胸宽广,回头可别给他家使绊子才好。 想想就可怕,这些灵师里但凡有一个记仇,随便在他儿孙身上动动手脚,不说立时便家破人亡,但这辈子,怕别想顺当。 好在家里大孙子入了万岁爷的眼,跟在他老人家身边效力,一时半会儿,家业也不至于落败。 云老爷子收摄心神,只默默看向红尘。 红尘从王半仙那儿,拿了一罗盘,又静心画符,贴在房屋四壁之上,再把那个人偶从地上捡起,拿了一根红线拴在她的中指上,又系了自己的中指。 想了想,随手起了一个奇门盘看了看,就闭目养神。 燕二爷低声道:“等吧。” 寒风呼啸,天上太阳正好,屋子里的众人却忽然觉得阴冷下来,太阳明明当空,偏是一点儿阳光也洒不进屋子,阴冷的气息当面袭来,额头上沁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红尘却吸了口气,站起身,取出三根香,插入香炉,放置在身前,香烟袅袅,香气弥漫。 “从现在开始,不言不动不惊。” 红尘轻声道。 声音很轻很轻,却直直地钻入人的耳朵里,又钻进心里,众人想回答,一时张嘴,却发不出声儿,心中却越发宁静。好像被什么东西拂过,昏然欲睡,偏偏神智还很清醒。 风忽然暖了起来。 房间里有了奇妙的变化。 发黄的白幡随风飘荡。 赤色的棺木立在堂内,令牌放置在案台上,白纱笼罩,烟雾缭绕,朦朦胧胧。 红尘也不知什么时候,竟换了一身衣裳,大红色的宫装,头上用一乌木的簪子挽起。身上只戴了一对绿玛瑙的耳坠。一对猫眼的戒子。 这是谁的灵堂,是谁死了? 一时晃神,红尘的头有点儿沉重,心神恍惚。外面喧喧嚷嚷的。好些人在哭。还有人争吵。 “哎,这可怎么是好,怎么说没就没了。要我说,这门亲事就不该结。” “现在说这个还有什么用,你们家玉京跟疯了似的,富贵不要,前程不要,什么都不要,就想要玲珑,不让他娶行吗?谁知道他们没这个命!” 说着,就有人哭起来,声音哽咽:“多好一对璧人,我还当有情人终成眷属,将来能成一段佳话,看看现在,看看现在,这可如何是好!” 红尘听这声音越发的清楚,却只在心里一划而过,根本记不住,随即就模糊了去。 她忍不住走动了走动,走到门口,一伸手就想去推门,手却忽然让人握住。 骤然回头,她就见一玉面男子,围着一条红色貂皮的大围脖,双目赤红,殷切相看。 “玲珑。” 红尘心里忽然一热,脑子嗡的一声,是了,她是玲珑,应该是玉玲珑,眼前之人,就是秦玉京。 她从没有听过这么让她着迷的声音,头皮发麻,浑身软绵,心里一阵一阵地烫,烫的厉害。 玉京静静地看着她,目光说不出的悲悯。 “玲珑,我很抱歉,我很抱歉,可我不想让你走,想你留下来陪我,好不好?” ‘玲珑’也不知为何,只听他这么说,心口就揪痛,痛入骨髓,她从来不觉得玉京会说抱歉两个字,他是小霸王,他是秦家的少将军,麾下玉军,天下无敌,便是皇帝也亲口说,除了朕之江山,天下之物,卿都可取! “好。” 他要什么,自己都给他。 她如乳燕投林一般飞到秦玉京的怀里,紧紧地抱住他,身体火热火热的,全身都在发烫。 秦玉京浑身颤抖,像是勉强压抑着巨大的痛苦,却死都不肯松手似的,想把她嵌入自己的骨头。 阳光洒进来,她很热,晒得脸颊发疼,就搂着玉京,就缩在棺木角落里去,阴阴凉凉,两个人依偎而坐,玉京一下又一下,永远都不够,不想停止一样,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像拍可爱的孩子,又像对待自己誓死效忠的主人。 屋子里好安静。 外面那些嘈杂的声响仿佛都不见了。 也很舒服,她迷迷糊糊中,仿佛睡了过去,却更是挨紧了玉京,抓着他的胳膊,牢牢不放手。 迷糊中,她看到了一场少将军和敌国来的罪奴的恋情。 先是两小无猜,你高高在上,我低落尘埃。 那时少年少女,还不知****,也从没有想过****,男孩儿只觉得女孩儿长得好,粗布的宫装,丑陋的不行,越发衬得她是陋室明珠,光彩夺目。 少女比起少年,更愿意多做点儿活,多吃两口白面馍馍。 也不知哪里来的孽缘,一次相遇在花池,无数少女人比花娇,他却独独一眼,只看见灰头土脸举着木棍轰走知了的小小女娃。 二次相遇在雪夜,他轻裘及身,呼奴使婢,她荆衣布裙,满脸煤灰。 但那双眼,一眼就认了出来,再没有第二个姑娘,有那么可爱的眼睛。 三次,四次,命运弄人,两条永远不相交的线条,忽而交叉,男儿多薄幸,女儿家也不渴求长长久久,不过在漆黑的夜里,抓住一点儿闪亮,只求一丁点儿欢愉而已。 逢场作戏,逗弄宠物,逗着逗着,竟入了心,入了肺腑,秦玉京从来都信男儿大志,不会儿女情长,结果遇见玲珑,不过三年,忽然识了情滋味,别说只是接回家为奴为婢,就是抬为二房也是委屈,不光要明媒正娶,还要只钟情一人,别说侍妾,贴身的丫鬟也不肯有。 他一人只有一心,上哪里分第二个给旁人去? 爹爹说,女人是花,新鲜的才好,时间长了就败了,扫兴。 他却知道,别管玲珑是花是草,那是他的心头肉,割舍不了,也不会让别人去刺到一星半点儿。 是了。 玉玲珑嫁给了秦玉京,八抬大轿,明媒正娶。 只要是秦玉京想做的事儿,就没有做不成的道理,玲珑不用担心,只要安安稳稳地等待良人来娶就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八十一章 奢求 “玲珑,你跟我走,好不好?” 迷迷糊糊,耳朵根痒痒的。↑頂點小說,23 她觉得自己的耳朵都红了,低声道:“我本来就跟你成了亲,不跟你还能跟谁呢!” 一阵风吹过,她到一下子清醒过来,就见玉京牵着她的手,站起身推开门走出去。 外面跪了好多的人。 男人女人都有,都穿着白衣裳,脸色苍白。 她脑子里嗡了一声,看到一座红色的轿子,八人抬的,周围都是火箭,密密麻麻,很多很多的箭枝,一排又一排,她穿着红色的,像嫁衣似的宫装站在轿子前面,心口疼的厉害,手臂上都是血。 忍不住抬起手看了看。 胳膊上果然有见骨的伤口,只是宫装的袖子挡着,遮着,一时到看不见。 伤口也不疼,就是心疼的厉害。 “玲珑。” 有人喊了一声。 她一抬头,就看见穿着法衣的**师立在不远处,目光冰冷,冷冷地转头看向玉京,嗤笑道:“你个傻子,傻瓜秦玉京!” “啊?” 她脑子一乱,就见那法师一伸手,扔了一道黄符在棺木上,轰隆一声,晴天霹雳。 玉京的脸色顿时大变。 她转头看着屋子里的棺材,棺材震动了一下,半空中仿佛有佛音响起,这是谁的棺材? 她仔细盯着那灵牌,却老是看不清楚上面的字。 秦玉京猛地从身后冲出来,恶狠狠地瞪过去。 那法师也不生气。脸上的表情到是柔和了点儿,小声道:“都是命,你就认了吧,这样多好,总归是成了亲,你也该知足。” 秦玉京目光阴冷至极,“滚开!” **师摇了摇头,低下头默默念诵着什么。 她吓了一跳,玉京的声音从来是温柔缱绻,再没有这样狠厉。她就不觉打了个哆嗦。玉京连忙伸手拉住她,小声道:“别怕,交给我就好,有我在呢!无论发生事儿。我都会保护你。你要什么。我都会给你,啊,别害怕!你永远都不用害怕!” 玉京的声音柔到了骨子里去。 她的心也安定些许。 玉京就忽然拉住她的手。发了疯似的狂奔。 外面风很大,玉京虽然疯狂,却护她护得周全,紧紧搂着,拿斗篷包裹着,半点儿也不肯放开。 他们虽然相恋,可玉京外表再情况,那也是个知礼的人,秦家到底是大族,从小读孔孟,教养在那儿,发乎情止乎礼,哪怕后来订了亲,也没敢这么抱过她,有时候忍不住,偷偷地摸她的手一下,都要面红耳赤半天,今天这般,却是少见。 走啊走,跑啊跑。 跑了不知道多久。 好像有一天一夜那么长,可路还是幽深的,黑漆漆的,很长很长,好像永远没有尽头。 她累了。 玉京就半扛半抱着她走。 肚子里到不觉得怎么饿,只是身上越来越热了,热的厉害,不多时又忽然变得特别特别冷,冷热交加,越发难受。 走了不知多久,她一抬头,看见不远处有光,耳边忽然听见厉声呵斥,脑子登时一清。 旁边冒出来一汪泉水,水气扑面而来,清凉清凉的,她顿时口干舌燥,挣脱了玉京的手,扑过去就要喝。 刚一趴下,就听玉京喊:“不要!” 她愣了愣,仔细盯着那泉水,忽然落了眼泪。 水面一恍惚,就浮现出一层画面,她穿着红色的宫装,好多人要杀她。 黑衣服的,白衣服的,红衣服的,男人,女人,她拼命哭喊,喊玉京来救她。 可是玉京始终没有来。 她被杀了,一剑被刺穿了心口,鲜血喷流。 好疼啊! 她登时打了个哆嗦,猛地退后几步,“我死了是不是?我已经死了!” 玉京的手一抖,眼睛里又流露出那种浓重的悲悯,他硬生生拽住她,搂在怀里,像抱孩子一样,轻轻地吻她的眉,吻她的眼睛,眼泪滚轮,冰凉一片。 “你说过的,要和我永远在一起,死了也不分离,跟我走好吗?不要想那么多,好不好?” 她一下子就被蛊惑了。 她从小就无法拒绝这个人,从来都不肯拒绝的。 “好!” 玉京大喜,揽住她的肩膀,跳过泉水,飞快地向前跑,山川仿佛都在后退,这条路前面忽然有光了,只有一点儿的亮光,却特别有吸引力。 她忍不住欣喜,似乎听到个声音,让她一直走,一直走,只要走下去,就能得到一切,可她心里却不自觉担忧起来。 这样好吗? 人鬼殊途,自己都死了,难道还要拉着玉京,和玉京在一起,时间长了,会不会有问题?一瞬间,过去她还是小郡主的时候,读过的那些志怪故事,都一点点地钻入她的心中。 娶鬼妻的人,几乎没什么好下场,和异类在一起,是没有结果的,她怎能拖累玉京?玉京是高高在上的贵公子,自己只是个寻常的宫奴,身份卑微……玉京不嫌弃,说哪怕是公主也比不上她,她还很得意呢! 是了,她也曾经是郡主。 过去变作无数的碎片,一点点地在脑海中复苏,她忍不住皱起眉头,原来她还做过郡主啊,好像有温柔的娘亲,英俊的爹爹,还有一个爱娇的小妹妹,圆润的小弟弟, 可她为什么会进宫做了罪奴,家里出了什么事儿! 一回想,便是满头冷汗。 她头疼的厉害,身体越来越重,玉京抓得她越来越紧。忽然难受的厉害。 “玉京。” “坚持一下,马上就好了。” 秦玉京的目中忧虑更重,却是速度更快。 道边一晃,出现一个中年女子,一抬头,脸上刀痕遍布,恐怖之极,猛地向他们扑过来。 “啊!” 冰凉的气息扑了一脸,她吓得大叫,只见玉京不知道什么时候。手里多了把剑。长剑一挑,竟然硬生生把那女人挑开。 “玲珑啊,玲珑啊!” 那女人倒在一边,凄厉地喊了起来。 “娘!?是我娘!” 她一下子就顿足。停住脚步。秦玉京更是着急。捧着她的脸,不让她回头。 “玲珑,你说过跟我走的。我们快走!” 她一时犹豫起来,却到底还是心疼玉京,踉踉跄跄地跟着他,前面的光到是越来越亮了,走到光那儿,秦玉京的脸上大喜,拖着她的手,用力向前挤过去。 一只脚踏了出去,秦玉京的面上露出如释重负的感觉:“我们出来了!” 他猛然回头,登时愣住。 他确实出去了,可玉玲珑还在那一团光内,呆呆立着,仿佛失去了神智。 “玲珑,别离开我,别怕,你是人,我爱你,你是鬼,我也爱你,你什么都不用担心,只要相信我。” ‘玲珑’胸前飞出一册书,大放光芒,光芒照得秦玉京脸色大变,匍伏于地,一时竟起不了身,只伸长胳膊想把自己抱住,面孔扭曲:“贼老天,你敢阻止我!” 不知道什么地方,传出一声轻轻的叹息。 玲珑猛地回过神,眼睛里流出泪,抬手抹了一把,轻声叹息:“玉京。你看看我的手。” 纤纤玉指,虽然有很多细小的伤口,可是红红的指肚,很漂亮,很有活力。 这怎么看,怎么都不像是一双死人的手。 “我没有死!” 秦玉京一愣,脸上露出几分疑惑:“没死?” “是啊,没死。” ‘玲珑’流着泪,忽然蹲下身,嚎啕大哭,越哭越伤心,哭得秦玉京手足无措,伸手要去抱她,可那一道光,出来容易,他再想回去,却是用尽了力气也进不去。 秦玉京用了最大的力气去砸那光幕,用力砸,使劲砸,整个身体冲撞过去。 浑身伤口崩裂,疼的他满头大汗,脸上却带着笑:“别哭,我马上到你那儿去,还活着就是最大的幸运,我天天祈求,求我们玲珑长命百岁,和我白头到老,永远在一起。” ‘玲珑’摇了摇头,一言不发,站起身向后退了几步。 秦玉京愣住,皱眉:“玲珑?” “我们之间,隔着天堑。” 她低下头,一抹眼泪,再抬头,已经是面容冷酷,轻轻地指了指西方,“你仔细看。” 那是一座满是红的屋子。 红色的床上布满了各种坚果,桌上放着酒水点心,墙上贴着喜字,新娘一身吉服,坐在床榻之上。 新郎一脸的得意洋洋。 秦玉京看着看着就笑起来:“我们成亲了,娘子!” 新娘的盖头落下来,露出一张很美丽的脸庞。 “玉京,你爱我吗?” “当然。” 他花费了多大的力气,才有今天?为此绞尽脑汁,奇谋百出,便是对付敌人也没这么累,总算让家里人,陛下,所有人都同意了……怎么可能不爱。 秦玉京轻轻碰了碰爱妻的脸颊,嘴角边勾起一抹微笑,忍不住畅想未来。 “等我们成了亲,我就带你去边疆,你不是喜欢看一望无际的大草原?风吹草低见牛羊,那场面极壮观,我也可以给你试试最鲜嫩的羊腿肉,片成薄片,拿香料腌制,再慢慢烤,我的手艺不错,兄弟们都爱吃,连陛下也爱!” 他神采飞扬。 新娘都忍不住笑起来,站起身,目光落在小心放在桌上的长剑上面。 这把剑是秦玉京的。 秦家少将军就是用这把剑赚来功成名就。 他不免得意:“你也喜欢,等回头我找宫里最好的铸剑师,给你打造一把一模一样的。咱们夫妻两个……” 新娘猛地拔剑,轻轻一划,就划过新郎的脖子,鲜血迸射,洒了一身,红色的嫁衣颜色更鲜艳了。 秦玉京倒在地上,脸上还带着幸福的笑容,特别特别的幸福。 “啊啊,怎么回事儿!” 秦玉京大惊失色,呼吸停滞。猛地一挥手。那惊悚的画面就恍惚碎成片,一点点消失。 他惊惶地转头,殷切看着自己的爱人。 “玲珑,这是假的。你不要乱想。肯定是有什么东西影响了我们。你怎么会杀我呢?” “假的?” 玉玲珑转过身,忽然发现她的身后还是那座灵堂,灵堂前还是那些哭丧的人。 棺材阴森森。 灵牌在烟雾中若隐若现。她慢吞吞走过去,所有人仿佛都看着她,白纱裂开,里面的灵牌清清楚楚——魏国侯,秦玉京。 秦玉京的灵位。 死的是玉京。 她转头,看玉京脖子上红色的围脖。 “你向来讨厌束缚,我怎么竟忘了。” 秦玉京登时呆住,惊惶地伸手捂住脖子,他张了张嘴,一时间竟说不出话。 是了,咽喉被割断,还怎么说话? 他伸长了手,想去够自己的妻子。 妻子却退后了几步,低下头,一言不发。 漆黑的道路,相隔的光门,分隔两地的夫妻,一片寂静,好像这天地间什么都消失,只剩下怒海波涛,怨恨绵绵。 “看来,你是带不走什么人。” 红尘忽然清醒,闭了闭眼,一挥手,小径,浓雾,黑暗通通消失,周围屋子还是那个屋子,古老的装饰,一群灵师挤在一块儿,懵懵懂懂。 就在她眼前,一个脸色雪白的男……影子。 她转头先看了看那些灵师,所有人都满头大汗,一脸的惊恐迷惘,不过,到都活得还好,看来个个有一手,不是庸人。 这才又转过头来,叹气:“我到想起一件旧事,前朝崇治年间,魏国侯秦玉京壮年身死,死因成迷,新婚夫人竟也殉葬,其间种种缘由,史书没有记载,只在野史上留下一点儿痕迹,很多人都猜测魏国侯的死因,说法五花八门的,却全都不得不叹一声天妒英才,都言侯爷若在,前朝也不会那么早就亡了国。” 影子浑身颤抖起来,变得十分虚幻恍惚。 身上煞气暴涨。 几个灵师哆哆嗦嗦,目中露出恐惧之色,拼命冲红尘使眼色——这种时候,可别刺激他了! 红尘眯了眯眼,全神贯注。 浓黑的雾气围绕着人影,他的眼睛变成一个巨大的坑洞,空洞洞的,流出殷红的泪。 一瞬间,所有人寒毛炸起,冰冷的气息沿着脖子直接渗透了脊椎,咯吱咯吱,牙齿咯咯响,心脏砰砰砰的跳。 徐茜几个都瘫软在地,眼看着黑雾弥漫,就要拉住他们的腿脚,红尘一伸手,捞起桃木剑,在自己的手心里划过,刷一下,长剑扔出,正好刺入黑雾。 黑雾登时就散开。 木头做的剑,却入地三寸。 “退开!” 红尘一声呵斥,挥手大门洞开,所有人顾不得这些,连滚带爬地向外蹿。 云芳吓得直哭,可梁非凡就趴在那黑影子的脚下,她不敢过去,走又不甘心,急得跳脚。 还是红尘径直上前,直接走到那黑影身边去,一只手拎住梁非凡的脚,用力甩开,连同云芳一起撞出了门。 刚一离开屋子,只见轰隆一声,电闪雷鸣,屋子里就冒出刺目的闪光,紧接着哗啦啦的响动,好多瓷器,法器,还有桌椅板凳的碎片飞射。 所有人都不敢动,也不敢上前。 燕二爷和云家老爷子紧紧盯着房间,心中都觉得不妙。 不知道那位郡主可有大碍! 燕二爷恨不得把云老爷子给宰了,云家的人心里同样不安,他们知道红尘的身份,那是一位深得帝后宠爱的郡主,要是折损在这儿,那还了得! 但其实房间里的气氛,没有他们想象得那么恐怖。 红尘握着佛珠,立在‘秦玉京’的身前。他的身影已经变得很清楚,也有了神智,脸色雪白,目光迷惘,四下看了看,慢吞吞地捡起一把椅子放好,安安静静地坐下。 真正的百年厉鬼,世间邪魔,之所以可怕,是在于他们是执念的化身。本身并没有神智。只知道破坏。 有神智的灵,别管是生灵还是死灵,总归可以交流沟通,也就不那么恐怖。 红尘偏偏属于那种。能给死物灵智的人。哪怕是陷入迷障。不得解脱,高僧都度化不了的厉鬼,她来动手。到也是事半功倍,容易得很。 秦玉京捂着头,轻声道:“谢谢你。” 谢谢你没有让我再一次伤害玲珑,哪怕是在幻觉中。 幻觉里的秦玉京,想把玲珑带走,想永生永世都和她在一起。 “事实上,我带不走她,我们两个人之间,如隔天堑,生不同衾死不同穴,才是最好的结果。” 他轻轻笑了,“那日,新婚之夜玲珑杀了我,皇帝陛下大怒,把她做成活人俑给我陪葬,但我在墓穴里看着她,她死了也不肯跟我说话,也许,玲珑了却心愿,没了执念,一死就去了阴曹地府,转世投胎,根本就不想跟我在地下再续夫妻情缘。” 红尘静静的,一言不发。 “一百多年了,我都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没了神智,后来墓穴被盗,就迷迷糊糊地附着在玲珑的人偶身上,可世间沧海桑田,朝廷已经不是我的朝廷,秦家早就绝了嗣,我就越发糊涂起来。” 秦玉京苦笑着摇头,“现在一切都该结束了,我爹爹当年为陛下尽忠,杀了玲珑全家,不过是各为其主,我这个做儿子的,也不可能责怪父亲,后来玲珑为父报仇,杀了我,我也是代父受过……好歹,玲珑只是杀了我而已。” 红尘叹了口气:“那我便送秦少将军一程,希望你来世有一份美满的姻缘。” “能求得玲珑吗?” 秦玉京眉眼展开,忽然笑起来。 红尘想了想,很认真地道:“也许你可以在佛前求一求,我以前听人说,他在佛前求了五百年,于是佛把他化作一棵树,长在他爱人必经的路旁,阳光下,他慎重地开满花,是他的期盼,他等待的爱情,你也可以试试,求佛给你们一段尘缘,我记得,你们那些人,都是信佛的。” 秦玉京大笑,一边笑,一边道:“好,那我试试,你开始吧……对了,我的那墓穴里的气场有点儿奇怪,说实话,我也不知道究竟怎么样,只知道我之所以能有今天,怕多半是那个原因,只是不知道我墓穴里流出去的东西会不会也奇奇怪怪的。” 肯定很奇怪,不过,碰上了就去管,那是缘分,总不至于还专门辛辛苦苦地把东西都搜刮回来。 事实上墓穴里本来就阴气重,出土的物件不干净是常事儿,要是都管,一辈子也别想做别的事儿了。 红尘就闭上眼,默默地开始念诵往生经。 经文变得金黄,整个屋子都是金黄。 她到是安宁的很,可屋子外面等着的那一帮灵师,却个个忐忑不安,不知如何是好。 整个屋子先是被黑雾笼罩,然后地动山摇,然后又传来一阵阵古怪的声响。 这也就罢了,没一会儿,它开始放光。 这是房子,又不是夜明珠,更不是太阳和月亮,它冒什么光。 在场的都是灵师,不是普通老百姓,也算见多识广,平日里帮人除个邪祟,有的还故意想把声势搞得大些,但谁能弄出这等场面!反正他们多少年来,是没怎么见过。 良久,一直到房间里再也没什么乱七八糟的动静,燕二爷才咬咬牙:“无论如何,咱们都要探探情况。” 郡主要是灭了那东西才好,要是灭了不了——“要是出了事儿,咱们也跑不掉,都别愣着,进去看看。” 他首先拿出自己最趁手的法器,一把断刀,这把刀是刽子手用的,杀过上千人,杀气重。 平日里他不用这玩意,都是装在绣花布包里面,相当低调,毕竟这东西,好用不好听。 其他人也纷纷取出要紧的法器,小心翼翼地推开门。 我的妈呀。 众人纷纷止步,不敢向里面走。 地面裂开曲折蜿蜒的缝隙,天色昏暗,也看不出到底有多么深,只是十分吓人。 一地的碎片。 徐茜走得着急,留下的金铃也裂成两半,她登时咬牙,心疼的要命,却也骇然。 那是她师父送的生辰礼物,祖辈传下来的,同样等级的东西已经不多见了,现在竟然坏在此地,可见刚才争斗之激烈。 红尘手中拿着一串佛珠,闭着眼睛坐在窗口,此时才睁开,慢步走出来。 众人眼睁睁地看着她踩在那些裂缝上,踩到哪里,哪里就自动闭合,轻轻托着她的纤足。 燕二爷半晌,把憋着的那口气吐出来,暗道:罢了,以后对小九和蔼些,反正在他那一代,再努力也只能争一争第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二章 宫宴 红尘一路走。↗頂點小說,23 纤纤玉足,踏过的地处,灰石飞走,缝隙闭合,一切障碍都不复存在。 几乎一眨眼的工夫,人就到了门前。 远远看着,简直让人觉得,她在凌空飞跃。 “走吧。” 红尘走出门,回头看了看,笑道,“没别的问题,就是还有残留煞气,不管它,暴晒半年也能平复,要是不想空着房子,在场还有戒色大师,请他老人家念一念楞严咒即可。” 众人都有点儿蒙。 戒色大和尚到是第一个回神,默默坐下,手持佛珠,闭目垂首:“南无萨怛他。苏伽多耶。阿啰诃帝。三藐三菩陀写南无萨怛他佛陀俱胝瑟尼钐……” 红尘一听便知,此乃正经的高僧一个。 她一直很奇怪,佛门败类们究竟是怎么隐身佛寺,真正的高僧诵经,经文气场顿显,听的人立时便心平气和,韵律更是优美,使人心旷神怡。 假和尚念经,难道还能有这般效用? 尤其是那等邪和尚,恐怕即便念咒,给人的感觉必然是杀气腾腾吧。 戒色要是知道她的想法,说不得就要暗自骂人,多年修行也有可能毁于一旦。 诵经即气场生,那得修佛多少年? 这等大师难道能随便支使? 就说他,自己天天诵经,给弟子们讲经时也有,却已经几十年没给旁人诵经了。 今日不过是愿意给荣安郡主,给燕二爷面子而已。 再说。就算真有几个邪和尚冒出来,也不可能单凭诵经就确定。 红尘也就瞎琢磨了片刻,便推门而出:“回了。” “去哪儿?” “唔,进宫,不对,先回家,我这一身衣服不行。” 今年可是大年夜,正经的大年夜,皇后娘娘还等着她参加宫宴,现在赶过去。估计就算迟到了。 既然如此。还不如慢一点儿,先回去装扮一番,总不至于失礼就好。 后面追出来一堆灵师都傻了眼,有那么几个恍然大悟。可不是。今儿不是一般的日子。宫里要设宴。 他们修行中人,不惦记这些纯属人之常情,好些个都有很多年没正经过过年了。修行虽然不是都讲究什么清心寡欲,可世俗礼数,于他们来说,的确远了点儿。 眼前这位却是个郡主。 云家老爷子脸上飞红,登时把还待留客的心思给吞回去。 小荷点点头,立时驾车送红尘回去。 换了别人遇见这等事,非要急死,红尘到不怎么在乎,皇帝和皇后都不是刻薄人,就连皇上,也不至于就为了这点儿小事儿,记恨什么,事实上要不在万岁爷心里记着的,便是今晚不进宫门又能如何?万岁爷还要一个一个地数人头不成? 果然迟了些。 小乔公公戳在郡主府门口,华盖也在,皇后娘娘显然也有些挂念,专门派车来接的。 结果红尘一下来,看到她那一身装扮,小乔公公脸都绿了:“我的小祖宗,您赶紧的,换一身鲜亮衣裳,娘娘都派人催问过几次了,再不见您,怕要着急。” 寻常时候,此时皇帝赐过酒水,君臣共饮,娘娘也该离席,她老人家如今是喜散不喜聚的性子,不爱热闹,这回却没走,怕也是挂着眼前这位主儿。 别人不知道,小乔公公不知帮娘娘给郡主府送了多少回赏赐,那是宫里喝着水好,娘娘也惦着郡主家里的水会不会苦涩一些,专门让人挑来一桶供郡主享用。 水有什么好金贵的,金贵的那是娘娘的一颗慈心。 红尘叹了口气,让长辈等待,她脸上也一红,忙伸手让罗娘领着小宫女们给她换了衣服,稍作打扮便上了车驾。 小乔公公笑起来:“好,好,咱们快着点儿。” 要说,人长得好就是占便宜,郡主连妆都不必画,随意佩戴些首饰,别家贵女画三五个时辰仔细收拾,别人第一个看见的,保准是荣安郡主。 宫门前连守门的侍卫都换了身鲜亮的衣服,整座宫城到处装点宫灯,红尘都不觉看花了眼。 小乔公公挑着一盏荷花灯,毕恭毕敬地引着她进门,小声笑道:“时辰还不算晚呢,今儿陛下邀群臣赏烟火,将作监那边花了大力气,叫什么来着,火树银花不夜天。” 一边走,前面就有一队大宫女过来,为首的那个手里还捧着一条雪白的白虎皮的斗篷。 “郡主可来了,娘娘唠叨了半晚上,说你这必然是有事儿,赶着来赴宫宴,怕都觉不出冷,今年是冷冬,风大得吓人,特特让奴婢送斗篷来。” 红尘失笑,伸手让大宫女给她系好:“这衣服也就这会儿能穿穿,穿回家家里要闹腾了。” 到不是她家的老虎有物伤其类的心,纯粹是老虎不群居,比较独,在家里闻见别的老虎味,心里就不痛快。 宫里排座位,太后年纪大了,只坐了坐便回去休息,女眷这边,皇后娘娘喜静,也就几个公主,还有几个老一辈的命妇,能排在前面陪坐,其他人都离得远,红尘一来,径直就被引到娘娘左手边坐下。 皇后摇了摇头,给她怀里又塞了个手炉。 “就知道你赶得及,穿的暖和不了,女人可不能着凉,你才这么一丁点儿的年纪,亲还没成呢就这般不注意,以后年纪大了,有你受罪的。” 旁边素娘姑姑忍不住笑:“娘娘前几日还说自己还是二八少女,今儿就唠叨上了。” 皇后飞了个白眼,也笑:“罢了,不讨人嫌。跟我说说,今儿是遇上了何事?” 红尘也不瞒着,把自己在云家遇见的事一说,故意轻描淡写,到是把那场爱情故事描述得详详细细,颇为动人。 女人都爱这种故事。 她说的本是悲剧,虽然大年夜听了不吉利,可她知道娘娘的脾气,向来不在乎这些,说不得要评头论足一番。也是个乐子。 皇后听了。到愣了半晌,才摇头道:“说不好,我觉得那个玉玲珑,肯定也喜欢秦玉京。爱情这东西。一个人热不起来。你别看时不时能听到哪个少女单相思,哪个男人倾慕什么女人,可能让一个男人爱到百年不忘。死了也无怨,那那个女人,只能用真心换真心,要是连真心都没有,哄不住真正的好男人。” 红尘怔了怔,她到不懂****,也不知娘娘说的对还是不对。 此时宫里正唱新戏。 戏文都是孝子贤媳那一类。 过年嘛,主子们都喜欢大团圆的好戏文,就是平日里爱看个悲剧哭一哭,这时候也不好唱来让主子们掉眼泪。 红尘看了到觉得不错,上辈子看这些时,只道俗不可耐,如今久不到,到也还看得过去。 台上的那个‘小媳妇’嗓子好,身段也好,真是听得人耳朵发麻,红尘笑眯眯地扔了好些金瓜子,让人看赏。 皇后就笑了:“你要是喜欢,回头送你府上,让他们专门唱给你听。” 那到不用了,人家本来在宫里,伺候的都是万岁爷和皇后,真弄到她府上,面上不说,心里怕要沮丧,都说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没听说过哪个人愿意不在宫里伺候,到跑一郡主府去的。 锣鼓声声,靠后面挨着太液池的地处,却只能听见一点儿杂乱的动静。 冷风吹拂,扑面而来的凉意,连炭炉都阻挡不住。 “真冷啊。” 夏美人缩了缩手,慢吞吞拿勺子喝了一点儿汤,汤里也没有热乎气儿。 宫宴其实一点儿都不容易吃。 皇后设宴在碧春阁,地方大,也敞亮,能看到烟花,是个好地处,离陛下设宴的地方也近,隐约还能听到行酒令的声响和各种嬉笑声。 高位嫔妃,重要的命妇宗妇们还好,身前生着炭炉,桌上的菜都是直接从御宴上赏下来,底下拿小炉子热着,滚烫滚烫,半点儿也不觉冷。 她们这等没什么品级的嫔妃,可没这等待遇,炭炉里的炭熏人,又要美,不能穿太厚的衣裳,食物又冷又硬,十足的难吃。 夏美人的膝盖火辣辣的疼,来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下,可年夜宫里不让请太医,闲晦气,她又赶上小日子,这会儿腹内也没有一点儿热气。 旁边的高美人碰了碰她的手臂:“你瞧瞧。” 顺着高美人的视线看过去,夏美人的目光落在雪白的的白虎皮斗篷上。 她认得这件斗篷,是今年秋,万岁爷秋猎的时候亲手打到的,他老人家那日特别特别的高兴,能自己动手杀掉一头老虎,那绝对能让他意气风发一整年。 “看见没有,咱们娘娘那么冷心冷肺的一个人,人家都能给哄得神魂颠倒,你要是有这本事,哪怕只有三分,那真是什么都不必愁了。” 高美人轻佻地挑了挑眉,哼哼道。 她身边的宫女恨不得堵住这位主儿的嘴。 高美人其实长得好,是极楚楚动人的相貌,陛下如今爱宠幸低位份的嫔妃,尤其喜欢柔弱的那款,和年轻时候的口味不大一样,她这样的,陛下本来至少也该新鲜几天,可就是因为她这张嘴,刚得了两次宠幸,万岁爷就受不住,丢在脑后不搭理了。 夏美人叹了口气,目光还是围着荣安郡主打转。 前面‘敬天台’那儿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大笑声。 声音明显是陛下的。 在这种时候,大约也只有万岁爷能如此肆无忌惮。 这边一群宫嫔,连同那些贵女,命妇,脸上的表情都柔和几分,都高兴起来。 她们一身的性命,都系在一个人身上,自己的喜怒哀乐,也随了那个人,万岁爷高兴。她们自然要高兴。 皇后撇了撇嘴,低声道:“也不知哪来那么多高兴事儿。” 不多时,一些小太监,小宫女都纷纷过来,跟各位主子耳语,皇后那儿也得了消息,摇头嗤笑道:“连国师也会拍马屁了。” 原是国师铸造的‘邀天阁’落成。 邀天阁本身并不大,但选址在太庙以西,还在大周最重要的祭台附近,坐落于风水宝地。开工时。国师亲自带着十多位最顶尖的灵师看过。 只是一个三层高的小楼,用的材料就比盖一座皇家园林还要贵,里面的法器,几乎能比得上大云寺的万佛塔。 里面放置着自太祖开国以来。三十一位为大周立下汗马功劳的功臣的等身塑像。还有历代皇帝的塑像也置于其中。 人像由玉石铸成。光是为了这些玉像的材料集齐,举国之力,还花费了一年多的时间。 又请了当朝画圣。严风严大师来画像,请最好的匠师精雕细琢,和真人完全一样。 敢在新年到来之前一切完成,万岁爷自然特别高兴,还决定年后祭天完毕,就去邀天阁看看。 皇帝今日是当真高兴,回头看了眼皇后的方向,虽然不在一起,但宫灯明亮,他还是能看到一点儿皇后的影子,心里头一软,指着桌上他爱吃的蒸鱼,笑道:“小九,你亲自端着,给娘娘送过去。” 厉王应了声,也不推辞,走过来直接把万岁爷手边的盘子端起来,捧着就去献给皇后。 皇帝就笑起来——他这个儿子,如今真是长脾气了。 记得小时候,这孩子生得身子弱,宓妃生他的时候伤了身子,天生就比别的孩子瘦小,他养得便精心了些,皇后也疼爱,那时候皇后还不是如今冷心冷肺的模样,对他的孩子们,都照顾得妥当,尤其疼小九,知道他爱吃羊肉,可又容易上火,也不知道怎么想的,竟然让人喂那山羊败火的药,养出来羊肉给小九吃,可把那帮宫人们愁得不轻,好像听说有个擅长养羊的老太监,一年光景,生生把头发掉了个精光。 小九让她给惯得不像样,后来还是皇后自己发现不妥,担心养歪了,这才松手交给上书房的先生去教导。 “都大了。” 皇帝叹气,把目光收回来,落在三子赵瑞身上。 这是他的第三个儿子,愉贵妃生的,前面两个,老大夭折了,老二病病歪歪,好些年连床都起不来,这个老三,一落地他就担着心,给他取了个贱名儿,就见三子,让朝廷重臣,宫里的妃嫔都喊着,又做了长命锁,专门请国师,还有高僧开过光,让他随身佩戴。 也许是老天看他心诚,孩子就长得极好,胖乎乎,白嫩嫩,人也机灵的很。 那时候皇帝的年纪已经老大不小,可他当年征战,把心思都放在争天下上,也许还没有子孙缘分,孩子不是迟迟没有,便是夭折许多,这次儿子如此健康,他到觉得,起码有愉贵妃七八分的功劳,自此宠爱她更甚。 果然,愉贵妃又生下他的第五子,同样出类拔萃,尤其是模样和他酷似,性子却随了他母亲,直爽大方,一身勇武,习武刻苦至极,读书也不算很差,到也勉强算得上将帅之才。 皇帝抿着唇,眉眼却有些柔软。 他终究还是疼爱孩子们,虽然,也免不了提防,身为一个皇帝,临到老,就不能像普通百姓那般,只盼着孩子们成才,个个有出息,还有很多东西要考虑! 宫宴一直吃到月上树梢。 之后就是整整一晚上的烟花。 果然是火树银花不夜天,美不胜收,估计大年夜,永安城家家户户都要到街上看一看烟火,到是陛下喝酒喝多了,被大太监叫了软轿,一早抬回寝宫。 皇后连瞅也没瞅一眼,只是吩咐下去,让煮一碗醒酒汤给他吃。 老皇帝不爱喝汤药,什么样的都不爱。 下人们不敢管,宫妃们不敢劝,也只有皇后,发下话去,为了给发妻面子,皇帝硬着头皮也得喝。 喝了醒酒汤,第二日就免去头痛,他们这帮伺候的。也不至于为此挨板子。 “一大把年纪,还想着大碗喝酒大口吃肉,他吃得美,我管不着,可不给他灌一碗汤,明早儿就得头疼,伺候的都要受罚,几个公公伺候他大半辈子,这都半截入土的年纪,没有功劳还有苦劳。他不心疼。我还没那么狠心。” 皇后也跟红尘说着闲话,“你年纪大了,以后也要嫁人,需得记得。作为女子。第一要爱惜自己。第二要守住规矩,你是郡主,是贵女。规矩会保护你,你自己立得稳,做得好,哪怕男人不着调,也伤不到你分毫。” 看着红尘笑眯眯地点头,就又给她添了一筷子蜜果儿,才扭头看着不远处一脸担忧的愉贵妃,“你的心思都不在烟火上了,早些回去歇吧,万一陛下找人伺候,还是要你安排。” 一桌的妃子都低头。 愉贵妃也不敢言语,老老实实地退下。 宫宴吃到后半夜,皇后困倦退下,红尘也有些疲惫,就告退出宫去。 还是小乔公公打着灯笼相送,从小路走,又清净又免人打扰。 小乔公公也是个爱凑趣儿的,一边带路,一边嘻嘻哈哈地笑道:“今天我可讨了个便宜差事,陪郡主多轻省,那几个哥哥都被抓差,要去宫外赐菜呢,万岁爷交代了,要快马加鞭,不得耽误,几道菜的油都大,一冷可就真没法子吃,别人家还好,去宁侯府上的,要敢赐一道冷菜,宁侯回头知道,非告状不可。” 红尘也笑。 因着宁侯和万岁爷关系好,经常拉闲篇,宫里的下人们伺候这位主儿,从来不敢轻忽。 据说去年某日,世子夫人给宁侯世子的脸上添了一道爪印,他这个做公公的怕儿子脸上留疤,想给他找个大夫,又不好意思让儿媳妇以为他偏袒儿子,头疼要命。 宁侯一烦闷,直接半夜三更进宫,把万岁爷从愉贵妃的床上弄起来,非要他给出个主意。 宫里人都说宁侯太放肆了些,皇帝却就爱他从小到大一个脾性的样儿。 一路说说笑笑,绕过太液池,前面忽然有灯笼的光亮。 小乔公公登时皱眉:“宫宴还没散呢……莫不是哪个小主儿出来躲懒?” 前面显然也发现对面有人,都停下来。 举高了灯笼看了看,小乔公公就松了口气:“应该是陛下哪位美人。” 果然,来人是夏美人,脸色雪白,面有病色,见了红尘,连忙见礼。 红尘也回了半礼。 美人的品级不高,也只比才人高一级罢了,不过,毕竟是天子妃嫔,红尘也不好太过失礼。 夏美人长得很漂亮,一双柳叶眉,高鼻梁,大约有些外族的血统,眼睛略略染了一点儿碧色,大周本来不欣赏这等杂血的特征,架不住她长得好,肌肤雪白雪白的,精致至极,只看五官的话,红尘觉得满后宫的嫔妃,也只有皇后能稍微胜出一筹。 这样一个美人,也不过是磋磨后宫的一粒微尘,皇帝说不得都记不住名字。 一打照面,夏美人身子就摇摇晃晃。 红尘皱眉:“美人可是哪里不舒服?脸色不大好。” “奴家无碍。” 夏美人柳眉微蹙,脸上露出三分怯懦,更是楚楚可人,一咬牙,扑通一声,竟跪在硬鹅卵石的地上。 红尘吓了一跳,这一下可不轻,膝盖都可能破了,她连忙退了几步,避开去。 小乔公公连忙上前护住,冲那几个同样呆愣的宫女怒道:“还不扶起来!” 宫女这才慌慌忙忙俯下身劝慰搀扶。 夏美人歪在宫女的臂弯里,轻轻啜泣:“郡主,我也是没法子,宫里过年不让请太医,可我有一心爱丫鬟,病了好几日,高热不退,再这样下去,怕要闹出人命,我就想着,郡主慈悲,不知能不能替我……” 红尘一转头,冲小乔公公道:“的确人命关天,马虎不得,我记得宫里的宫女患重病,就不能伺候,要挪出去,正好小乔公公给记一下,不是年后要放一波宫女出去?添她一个名额,提前送出去求医问药吧。” 小乔公公连忙应下。 夏美人一愣,泪珠儿滚滚而落:“这,这怎么行,那丫头我视为姐妹的,实在舍不得。” 红尘眨了眨眼,脸上露出几分迷惘:“美人若喜爱惜她,岂不是更该为她着想?娘娘放归宫女是德政,美人您应该谢恩才是。” “……” 夏美人脸上顿时又白了三分,张了张嘴,还待说话。 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呵斥:“你们在做什么?今日大年夜,陛下和娘娘与天下同乐,此时欺负人,也不怕陛下厌恶?”(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三章 龟甲 众人一回头,就见不远处的凉亭那儿,冒出来一个男子。◇↓頂◇↓点◇↓小◇↓说,23 差不多三十岁左右,留着胡须,一脸正气,脸上略带酒意,正用挑剔不赞同的目光看着红尘。 小乔公公当时就落了汗——这里怎么会有外男!再仔细一看,脸上抽了抽,登时没言语。 周围也有些太监宫女在,谁都装没看见,他也不用多事了。 一挥手做了个手势,口中道:“郡主?” 红尘耸耸肩,不再看温柔娇弱的夏美人,大大方方地便越过去走人。 亭子中那男子,还摇头晃脑地道:“这就对了,虽说宫里的女人们,从上到下都免不了争斗,可也不要太欺负人才好,须知道,多行不义必自毙,为人心中有正气,那比什么都重要!” 众人:“……” 此时红尘也听出来,这人是醉得厉害。 红尘懒得跟一个醉鬼计较。 小乔公公也是视若不见,很快就出了宫门,还能听到后头那醉鬼跳着脚喊:“这位妹妹,你是哪个宫里的?别怕她,怕什么,你硬气些,才能不受欺负,这人啊,什么都能没有,就是不能没骨气,不能不够硬气!” 夏美人脸都绿了,连哭也不敢哭,抽抽搭搭,眼看着那人竟然还从亭子上一跃而下,冲着她走过来。 几个宫女连忙护着主子掉头就跑。 要是自己私会外男的消息传扬出去,这个‘外男’怕没什么事儿。她却不知道要遭遇什么。 小乔公公一直送红尘回郡主府,骑着马,凑在车窗边小声道:“夏美人前些时候刚让愉贵妃罚跪,又罚了闭门抄经,说是冲撞贵妃,她宫里的人,还有好几个受了鞭笞,还死了一个。” “郡主也别恼,宫里的娘娘们整日憋闷,弄出些花样来。咱们皇后娘娘也就当看个热闹。” 红尘摇了摇头:“公公只别忘了我答应的事儿。人家那小宫女真病了就快送出去治病。” 至于没大病,出不出去就让皇后斟酌罢了。 小乔公公连连应了。 这都是小事儿。 别看他只是一个小太监,在宫里算不得什么,按理说。怎么也管不到人家美人的宫女。但眼前这位发话。那自然不同,别说皇后娘娘正又要裁撤宫里的人手,便是宫里人手不够。她一句话,别说送出去个宫女,就是个女官,也并不难。 红尘叹了口气,低声对罗娘道:“做人要知足,我们现在已经很好了。” 其实夏美人做的事儿,再直白不过,连算计也说不上,她当年在京城也算见多识广,夏美人这般的,在玉珏空间里那帮人看来,已经算得上傻白甜级别。 她找上红尘只要太医。 红尘年纪轻,还是个郡主,更要紧的又那么得宠,如今一个皇帝的嫔妃找上门,苦苦哀求,只为求一太医,郡主怕是有七八分能答应帮忙。 要是一惊动太医,等年后,必然有人要跟皇后提一嘴,帝后的性子都较真,一查便能查出,愉贵妃端庄大度的模样,那都是装给人看,没见她怎么磋磨不起眼的小嫔妃呢? 至于会不会得罪愉贵妃,已经无所谓。 愉贵妃那人出了名的记仇,她不过有一次言语轻慢,被记在心里,那位就让她大半年见不到陛下,整日寻衅折磨,既然如此,再得罪一次又何妨? 愉贵妃在这后宫里,要说还有个忌讳的,那必然是皇后,此事入了皇后的耳朵,说不得那位贵妃为了圆场,表明自己大度无私,指不定真能把她轻轻放过? 就算荣安郡主不答应,她也不吃亏,甚至,她这番话,也一样有可能传到皇后那儿去,说不得照样管用。 可谁曾想,郡主轻飘飘一句话,把她的亲信丫鬟给打发了走,而且这么一闹,谁都看得出郡主是嫌她多生事端,便是皇后知道,怕也要厌她心思多。 “临到过年,除了要紧的主子们,宫里不惊动太医,虽然不是明文规矩,却也是约定俗成,哪怕是陋规,也该皇后娘娘处置,我一外八路的郡主,哪里能管这个?” 红尘叹了口气,“那夏美人和我无亲无故,我又不是傻子,怎么会为了她一点儿小心思,就上赶着找事儿,还要无端得罪一位贵妃。” 她往日进宫,皇后娘娘甚至没让另外哪位娘娘出现在她眼前,可见是想她身边清静些,她也不想卷入宫里那些娘娘们的是非中,后宫之事,于她来说不算麻烦,可后宫牵涉朝堂,无论是大周,还是哪个国家,都避免不了。 “好热闹啊!” 罗娘探头出去。 街面上酒楼茶舍商铺栉次鳞比,行人摩肩接踵,还有好些冰灯在,不少孩子拿着各种面具四处乱跑。 罗娘略显得忧虑些,“不知道街上巡逻的士兵多不多,这种时候最危险不过。” 红尘知道她是有点儿伤感,一到年节,拐子猖狂,每次都不知道被拐走多少孩子和少女,多少家庭为此蒙上阴影。 “郡主安心,我听说万岁爷在封印之前就特意叮嘱过此事,衙门那边都加派了人手。” 红尘点点头,她也曾为打击这帮拐子出过大力气,可这些人,那是屡禁不止,怎么折腾,也如野草一般,割去一茬,冬去春来,照样还要长。 大过年的,罗娘连忙岔开话题,不说这些让人不舒坦的事儿,指着外头热热闹闹的街市嘻嘻哈哈。 红尘一时也动了游兴。 “过年呢,回去也是闹腾,派个人回去。跟家里那些说一说,都出来逛逛吧,平安它们也都带着,人手带足,不要单独行动,不要跟人挤,都谨慎仔细些便是。” 罗娘应了声:“郡主放心,安全的很。” 郡主府如今也今非昔比,有侍卫在,那帮姐妹们。都是吃过大苦头。个个都正经学了防身术,****练习,比男人更重视自己的武力,她们心中都有解不开的结。只有自己拥有一身的好功夫。能打得过男人。保护得了自己,她们才能安心,才会不再做噩梦。 现在就算让她们单独上街。还很不幸的遇见了拐子,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逛街,妙在一个逛字,坐马车没意思,红尘就领着罗娘,还有几个侍卫下了车。 一路慢慢走,遇见感兴趣的便停下来看看,偶尔欣赏欣赏道边花车上,教坊司行首们的绝活。 大年夜是个大日子,普通青楼名妓们到不好说,教坊司的行首们,却是要与民同乐。 也只有这一日,京城百姓们能毫不费力地欣赏只有皇族才能欣赏的美人美景。 烟花在半空中炸开。 连红尘一时间都不免有一种心胸开阔的感觉,难得有几分童心,一眼扫过去,见角落里还支着好几个卦摊儿,算命看相的,她也过去凑了凑热闹,三言两语吓跑了四个大老爷们,还有一对算卦的师兄弟打了起来,唔,师弟偷了师兄的老婆! 罗娘:“……” 她们家小姐竟然调皮起来啦! 不是前几天才教训她们,真想做相师,卦师,先修闭口禅,语言珍贵,轻易不要乱说,小姐到好,主动跑过去找事儿。 “骗子多了去,咱们王半仙不就是,小姐不和人玩得挺好,何必呢?” “王半仙可不会拿人家独子的性命,去骗一个穷寡妇!” 红尘忽然正色道,“我辈邀天之幸,能够修行,比普通人要幸运得多,遇见该做的事,就要去做。” 罗娘:“……小姐怎么知道他们做事无底线。” “秘密!” 总不能说,京城大街上有两棵古老的树木,有点儿八卦,也有些慢性子,现在正嘀嘀咕咕地说三道四呢。 红尘已经能控制了,没有必要,一般很少随意去主动探听那些灵物,毕竟也很累人,奈何总免不了碰上一些灵智极高,想不听也难的种类。 溜达了一圈,红尘就看到角落里,一处卖野味的摊子后面,挤着一个小摊位,摊老板正笑眯眯地和一个小姑娘说话,脸上的表情十分猥琐。 那小姑娘年纪一丁点儿,脸上还带着点儿羞涩害怕,却又像是很被吸引的模样,侧耳倾听。 红尘一下子就站住脚,扭头问罗娘:“我记得,王骗子一早说,想淘一套正经的古董装饰他那家店铺?” “可不是,那位生意越做越大,他那儿素净了点儿,摆放法器不是不好,可法器那东西,乌压压一片显得不够专业。” 法器毕竟是实用物件,需要才摆放,一口气摆太多,寻常人也就罢了,懂行的看见要笑话人。 王半仙如今已经不是只骗骗普通老百姓就算完事儿,他的买卖越做越高端,世家权贵,甚至灵师,都有可能登门,必然是想要把谱摆得更大些。 “不过,他想买古董,又不想花费太大,还不愿意要刚出土的东西,所以为难了好久。” 罗娘也是无语。 王骗子骗钱比她正经做生意可快得多,都家财万贯了,偏偏连一点儿小财都不肯舍。 他又是半只脚踏入行的人,信那些神鬼怪事,出土的文物弄回家,他放着心里不自在,生怕闹出事端。 红尘笑了一下,就朝着那小摊子走过去。 她平日里捡漏也不是捡过一次两次,最擅长这个,闲来无事,捡些好东西,那种成就感,还真是蛮不错。 有时候,其实不是买不起正经名贵的物件,只是,凭‘眼力’把好东西从垃圾堆里淘出来,完全不需要出高价,自己就会觉得很满足,正经买宝贝可远远比不上。 大周好些贵族,纨绔子弟,喜欢玩古董。哪怕次次打眼,交了不知多少学费,还是都要上街装内行人捡漏,恐怕也是同样的理由。 红尘走过去看了看,里面摆放着好些古董摆件,大部分都是假的,不过做得很精细。 其中一个防的莲花台观音像,还是一个镀金的香炉,造型别致精巧,哪怕是仿制品。也是极有品位的仿制品。很是漂亮。 红尘扫了一眼,目光落在一个奇怪的小摆件上,是雕塑品,底座为精巧的象牙床。上面纸坊密密麻麻的朝笏。东西很奇怪。雕工绝佳,估计雕刻它的人,和宫里的匠师比。水平也差不多。 “这个多少钱?” 摊贩一抬头,看见红尘,连忙把视线从小姑娘那儿转移过来,笑眯眯地道:“哎哟,小姐真是有眼光,看看,这雕工,这材质,可是前朝宫廷里出来的老物件,不知道哪一任皇帝把玩过的,您要诚心要,我也不给您报虚价儿,三千两银子您拿走。” 红尘耸耸肩:“别开玩笑,明明是新近雕成的,最多不会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前,郭老爷子八十三寿辰,他那七子八婿,全是朝廷命官,人人手持笏板,笏板堆满了一床,这‘满床笏’的传闻才出现,想必雕刻这玩意儿的人,也是听说了那件趣闻,特意雕刻,怎么扯到前朝去?” 那小摊贩脸色变了变,略有些尴尬,他可不知道什么满床笏不满床笏的,但一看人家小姐这架势,也知道对方肯定是懂行的人,讪讪一笑:“别管怎么说,我这是好东西,看看这雕工,你在大街上去别处找找,能找出几个这么好的吗?” 红尘笑了笑,这话到也不错,有几样东西雕工很细腻,那种细腻,可能一般普通人来看不出来,就说其中一个花里胡哨的莲花台观音像,普通人见了,也只能说不错,红尘却知道,观音莲台上雕刻的经文,那种小篆看着很平常,但笔力雄厚,刻这个的,一定擅长书法,且还要有很强的腕力。 不过,她中意的却不是这些,而是一块儿龟甲,只有半个拇指大小,是残片,扔在角落一堆龟甲,八卦里面,灰扑扑的,形状古怪,很是不起眼。 这块儿龟甲到没有和她说话。 只是隔着老远,就仿佛能感觉到隐隐约约的气息,平静,浑厚,充满了神秘的力量。 红尘多年来逛这些小摊子的经验,像这种东西,你要一开始就直接拿它问价,说不得引起摊主警觉。 别以为这些小贩什么生意都愿意做,他们通常做买卖谨慎的很,一察觉有猫腻,立马会出一个你绝对付不出的大价钱,把东西留下,宁愿事后发现那确实是个垃圾,卖不出去丢掉,也不愿意明晃晃地让人捡便宜。 心里想着,红尘目光并不向那边看一眼,目光落在满床笏上面,略略露出几分喜爱又隐忍的表情,故作平静地甩了甩:“这东西也就雕工看着还行,还不到巴掌大的残破象牙雕的,不值三千两,你给个实在价儿!” 那小摊贩立时眼睛亮了亮,他再清楚不过,像眼前小姐这样讨价还价的,那才是正经想买东西的样儿。 他立时就舌灿莲花,一口气把这东西吹得天上有地上无:“您也是个识货的,这叫什么满床笏,有来头,有故事,就算它新,可材质好啊,这么白的象牙,还这么大,少见的很,不是世家大族可拿不出来,我看您也是诚心要,两千八百两,饶您二百两银子算我亏。” 红尘鼓了鼓脸:“你这就是瞎要价儿了,这一摊儿所有的加起来,值不值个一千两都不好说,要是它真能值那么多,你直接卖给对面八珍楼不就得,何必辛辛苦苦摆摊受累!我再给你加二十两,七十两,就看中这雕工,买回去研究研究。” “那可不行,材料钱都抵不过呢。” 两个人磨磨蹭蹭,一蹲一站,在那儿嚼舌半天,小摊贩出价出到一千两,说什么都不肯再降低,红尘蹙眉,略略沉吟。 小贩登时就松了口气,心里知道,这桩生意起码有八分能成。 果然,红尘鼓了鼓脸,沉吟片刻,一拍手:“也罢,罗娘。你有什么喜欢的,也选几样,给小严她们都选,既然怎么也是花钱,咱就花痛快点儿!” 小贩更是眉开眼笑。 罗娘应了句,刚刚走过去,就听旁边传来一声嗤笑:“好大的胆子,这玩意也敢随便卖?” 一只手伸过来,一把抢了小贩手里的东西,眯着眼睛瞪他。又转头看了看红尘。 “原来是你啊。别人也就罢了,这东西真落到你这种随便欺辱人的恶女手中……哼!” 说着,他把东西向后一扔,立时有个小厮抄住。塞在马背上的背囊里。 这人轻描淡写地扫了小贩一眼。转头就走。 那小贩简直吓坏了:“抢劫啊!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京畿要地,你们怎么敢?” 他一喊。那人就回头,也看不出他怎么出手,长剑出鞘,抵在他的下巴上,冷笑:“抢劫?你想要多少钱,直接去护国侯府取,要多少,我给多少!” 那剑尖冰凉刺骨。 小贩的额头上登时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红尘一扬眉,面无表情地道:“东西确实和护国侯府有缘,公子想要,拿去便是,何必为难他一个老百姓。” 这人脸上还带着酒意,正是刚才红尘在宫中遇到,为夏美人打抱不平的那个。 虽然是在宫里,但宫中灯火通明,彼此都看得清清楚楚,事实上,不说红尘这样的容貌气质,只要见过,怕是隔个一辈子,也不一定能忘记,就是这人的气质相貌,也同样不俗,只是刚才在宫中,他面相偏于忠厚,眉眼之间,颇有正气,可此时在宫外,却多少几分暴戾。 红尘也不觉得奇怪。 人的气质面貌,本也并不都是一成不变的,很多人都会有很多张脸孔。 他看了看红尘,嗤笑一声,拖着剑一摇一晃地上了马,那小贩还待追赶,红尘一把压住他,低声道:“别追,这人就是钦赐护国侯郭殷郭老将军的女婿!” 小贩扑通一声,坐倒在地。 连他这等小人物也清楚,护国侯已经被万岁爷赐封为异姓王,得了王爵,只是他老人家更喜欢别人叫他护国侯,所以外头众人还是称呼护国侯的多些。 郭老侯爷满门煊赫,在大周朝那绝对是——‘他人不在朝堂,朝堂始终不缺少他的传说!’ “不过你别担心,去护国侯府,只管要钱,他们家不会赖账的。” 红尘抿着唇笑了笑,刚才让那位挤兑了几句,也不怎么生气,她要是总对别人的误会,闲言碎语生气,事事放在心上,每日就只剩下发愁。 小贩苦着脸,要那真是护国侯府的人——他哪里敢去要! 索性那东西也是有人拿到自己这儿来抵债的,没花什么银钱,丢了也就丢了。 红尘笑眯眯又选了几样有趣儿的东西,什么铜钱,瓷瓶,玉雕,还有那个莲花台观音像,顺手把龟甲也捞进去,吩咐小贩打包:“行了,过年呢,高兴点儿,这些给我算算价钱,别太虚高,懒得和你继续折腾,刚才辛苦那么久都做了白工,累得很,你一口价吧,我觉得合适就要,不合适拉倒。” 小贩也没了心思,扫了一眼,见没几样值钱的,随便开了八十两的价儿。 红尘算了算,觉得还行,就让罗娘掏钱,拿着东西上车走人。 小荷坐在前面赶车,扭头道:“他打不过我。” 那是,除了大宗师以外,世上对上小荷能稳赢的可不多见,人家学的那是战场上杀敌的工夫,一身的杀气,有如实质。 坐车回郡主府,罗娘几个,连同小乔公公都忍不住八卦了几句,实在是那护国侯郭殷郭老爷子,实在让人羡慕。 大周的皇帝们,包括陛下在内,大部分都是敏感多疑的性子,能侍奉两代帝王,三起三落,却始终没有丢掉陛下的信任,恐怕也只有他一个。 这么一个人,功盖天下而主不疑,位极人臣而众不嫉,穷奢极欲而人不非,虽然尚不到盖棺论定的时候,可他老人家八十多,人生也到了终点,在朝为官的……谁不想当第二个郭殷? 回到郡主府,送走小乔公公,红尘就把这郭家放在脑后,从自己那堆东西里面,把她选好的龟甲拿了出来。 罗娘连忙扯了帕子垫着,那东西也太脏了些!(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四章 玉石 一家子人围着龟甲看了半天,也没看出有什么新鲜的。 “我在药房见过很多这东西,都比它更漂亮精致,还能治病救人,是上好的药材。” 红尘拿帕子细心擦拭,擦完之后,黄乎乎的龟甲看着还是很脏,上面沾了些黑色斑点,罗娘看了都有些恶心。 “帮我拿了炉子,再拿一陶罐儿。” 小严他们很快就把东西搬来,陶罐里面装上很多水,红尘又抓了一把盐搁进去。 不多时,炉火旺盛,水就咕噜噜翻滚起来,龟甲扔到水里,随着水花浮浮沉沉。 时间并不长,也就只半刻中而已。 就见那上面的泥垢迅速退去,清水变得浑浊不堪。 红尘又耐下性子煮了一刻多钟,才熄了火,用勺子把它捞出来,扔到旁边的水盆里。 罗娘仔细一看,登时吓了一跳。 这块儿龟甲大变样,呈现出一种半透明的赤红色,十分漂亮耀眼。 红尘端着水盆走到窗户旁边,自己一推,把窗户开了,外面起了风,树枝摇曳,枯叶时而飞舞,时而落地,浮浮沉沉,窗户上月白的帘子打着旋乱飞,桌子上摆的茶杯都被吹得水波荡漾。 罗娘却瞠目结舌。 水盆里的水竟然一丝波动都没有。 这么大的风,盆子又放在风口上,按理说水波应该波动的很严重才对。 红尘笑道:“这个龟甲碎片看着到也没多珍贵,只是很普通的龟甲。不过,应该是时常在某位卦师手中把玩的物件,说不定还经常用它来占卜,所以渐渐有气场生成。” 罗娘一时间觉得很是不可思议。 她和小严,这些日子读的那些关于修行的书籍,不说车载斗量,却也不比有家族传承的灵师少,还特别注意过关于法器之类的书籍,毕竟法器的利润很高, 她们这些人。谁都不敢保证有天资能小姐一般。真正成为灵师,就算成不了灵师,要是对法器有研究的话,说不定也能成为法器坚定大师。 按照书上的说法。法器的质量越好。生成的气场就越明显。而能被普通人感知的气场,只有最最顶级,最最出色的法器才能做到。 “龟甲这种材质。不算多么糟糕吧,可是……” 罗娘挠头,“咱家供奉的白玉观音像,院子里的泰山石,千年金丝楠木的佛珠,阴沉木的盒子,哪一样不是千金难求的至宝,还是专门作为法器出现的,但没有小姐布置出专门的风水局或者法阵什么的,它们外表看来,也就是普普通通的摆件吧。” 很多人误会,觉得法器是很神奇的东西,一出现就有异相出现,罗娘她们跟自家小姐处的时间长了,也时时有这样的错觉,毕竟她们小姐屡次出手,次次都是大动静。 但实际上,很多时候一般的灵师摆放法器,设置风水局,都是悄无声息的。 也许玩了一辈子法器的灵师,却没见过法器气场显现于外的模样。 今天,一块儿小小的龟甲,一盆清水,一阵风,没有风水局,没有小姐施以妙手,风水水不动,就达成了很多灵师的愿望,让罗娘小严她们,清清楚楚地感觉到法器的神奇。 红尘一伸手把龟甲捞起来,穿针引线,也不知道怎么穿了穿,就拿一个红绳穿了龟甲,做成个手链,把它戴在手上,赤红色加上一点点的橙色,半透明的,居然还很精致漂亮。 看罗娘她们还是一脸崩溃,红尘就笑道:“我进宫,看见娘娘用的搔杖也是个法器,而且品质不错,放在卧室里有稳定心神的作用,娘娘的睡眠质量一定很好。” 小严忍不住拿眼角的余光看了眼自己仍在箱子上的骚杖,她那还是墨竹做的。 “所以说,法器和材质有关系,但是关系也不是特别大,最重要的反而是人,法器大部分都是在人的日常使用中形成稳定的气场,比如说你们经常用的念珠,那些经过大德高僧开光,然后被保存在寺庙藏宝库里,用最好的材质制成的珠子,也许还比不上一个老信徒年轻时随便买来的劣质佛珠。” 红尘摆弄了下龟甲,又笑,“所以罗娘啊,你手里的好东西别老放着,多用用,给你的佛珠啊,挂坠之类的,多佩戴,说不定哪一天,它们就成了法器,到时候传给子孙后代也很体面呢。” 闲谈几句,便到了深夜。 大家坐着守岁,窗外爆竹声阵阵,小荷坐在对面的屋檐上,呜呜咽咽地吹着笛子。 他看起来和孩子一般,其实不光武功好,琴棋书画都有涉猎,弹琴虽然不怎么会,欣赏水平却高。 红尘以前问过林师兄,究竟是怎么把小荷拐到手的,那位很轻佻的说——“给他弹琴听啊,听过我弹的琴,从此以后,一日不停不舒服,一月不停浑身难受,自然就再也离不开了。” 这话当然是玩笑。 不过,小荷爱音乐到是真的,吹笛子弹琴都是后来跟着林旭学,进度特别快,从磕磕绊绊,到能吹很长,很优美的曲调,连那些不识几个字的宫人都听得入了迷。 大年夜就这么过去。 新年却要到十五才能结束。 红尘到希望能安安稳稳地度过一个热闹的新年,结果本来都决定过年期间闭锁宫门,谁都不见的皇后娘娘,才大年初三,就又召了红尘进宫,还交代她可以把她平常用的法器之类带上。 结果她拎着自家的箱子,还有小荷进了宫门,却没去皇后那儿,直接又让人一竿子支到了御花园东面的墨阁。 “郡主。” 一脸谄媚等在门口的,是将作监的大太监刘宏。这老太监身板精瘦精瘦的,做出一副谄媚模样也还是带着一股子猥琐气息,怪不得一辈子也就只能在将作监了,哪个主子让他近身伺候,那都很掉价儿。 红尘也和他打过几次交道,到从没受过刁难,但凡交代什么差事,将作监那边都完成的极好,这回也就没为难他:“说吧,劳动皇后娘娘找我过来。究竟有什么事儿?” 刘宏闻言登时脸色一暗。沉吟片刻,拍拍手,就有人取了一块儿巴掌大小的玉石过来。 他亲自接了,小心翼翼地呈给红尘。 那玉石乃是上好的白玉。还是暖玉。竟然和人的体温相差无几。恐怕也只有宫廷里能随便拿出这么一大块儿,丝毫不当回事儿。 记得皇后娘娘那儿就有一块儿等身高的暖玉,冬日冷时。她老人家常常抱着入眠。 “郡主,这玉石如何?” “质量上乘啊。” 红尘翻来覆去地看了看。 玉质上乘,无分毫杂色,绝对是块儿好玉。 没成想,刘宏听了不光没露出高兴来,反而叹了口气,这才苦着脸,把事情经过说了说。 宫里出大事儿了! 国师不是为陛下修了邀天阁?要放置大周功臣雕像用的,小的们都不敢不用心,将作监这边,更是请了二十多位最顶尖的匠师,照着严大师的画像,精雕细琢,总算保质保量的赶完了工。 可等玉像按照品级年龄声望等等排列好,安放的时候,忽然就出了问题。 别的都无妨,只有本朝恒王爷护国侯郭殷的眼睛是斜的,看起来充满邪气。 那还了得! 将作监这帮人简直吓坏了,马上万岁爷要亲自主持落成大典,还要邀请文武百官同来观看。 这要是让皇帝看到郭老大人的玉像,肯定会不满。 “宫里也没什么秘密,这事儿恐怕很快就会传到郭家,老侯爷要大怒的,我等,我等实在无法可想!” 红尘皱眉:“难道你们就没有备用的?” 她可是清楚,别看玉像珍贵,光是材质便价值连城,收集材料,更是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但在宫里,做这等活儿,是不可能不留一后手的。 将作监的人为主子造什么东西,通常多造几个,挑出最好的供奉,玉像珍贵,造几个不可能,留下一个备用的,也是题中应有之意,尤其是本朝还在世的那几位大人,更是要如此。 闻言,刘宏更是欲哭无泪。 “问题是,那玉像的眼睛不可能是歪的!” 将作监的人又不是傻子,个顶个都是仔细人,怎么可能送一个斜眼睛的玉像过去? “那玉像是我们的匠师精雕细琢,搁在手里看,完美无缺,但一放入邀天阁便出了问题。” 刘宏叹气,“郭家的人已经知道,郭老爷子也颇为忧心,让我们无论如何要想想办法,务必在陛下去看之前,处理此事。” “那公公的意思是?” 刘宏小声道:“我们是想,莫不是那玉像有哪儿不对,或许气场不和?或许是别的什么缘故。” 他说这话,声音很轻。 红尘登时了然。 玉像本身没有问题,可一放上去,登时就有不对,的确会让人心虚发寒。 宫里的太监们,比寻常人更信鬼神之说,出了这等怪事儿,要不是涉及到那位郭老王爷,大周朝寥寥可数的几个异姓王之一,恐怕早就被吓得不敢再多管。 红尘怔了怔:“我先去邀天阁看看。” 这到没问题。 现在邀天阁还有很多匠人在做最后的修整,也要彻彻底底地清扫干净,人数并不少。 不过这事儿不好宣扬,红尘也很低调,没坐舆车,只跟着刘宏还有两个小太监,从偏门悄无声息地上楼。 一上楼,她就感觉到强烈的气场,整个楼台紫气蒸腾。 真不愧是国师亲手打造,的确不一般,选址也好,十足的风水宝地,用的所有材料,都充满灵气。 再看那些玉像。也都有灵,置放此地,和宗庙的气场相融合,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必能庇佑子孙,君臣相辅相成,都是大有裨益。 红尘眯着眼睛看,上了三楼,就看到郭殷的雕像。 雕像位于正东方。 大周以东方为贵。 郭殷所在的位置显然极好。听说还是万岁爷亲自定的。 红尘却吓了一跳。怪不得刘宏害怕,任何一个人看了,恐怕都要怕一怕的。 整座雕像竟显得发乌,眼睛不是斜。而是邪气十足。整体看来哪里有郭殷老将军威风凛凛的样子。跟个恶霸一般,尤其是身披盔甲,手持宝剑。剑光凛冽,让人遍体生寒。 刘宏都不敢过去,只让人拿来严大师画的画像。 画像却是完全不同,威武庄严,很是肃穆,却又透着一丝圆润和气,简直画出了神髓,哪怕没见过郭殷本人,也会觉得甚是相像。 “大小双李名气再大,果然还是比不过老将出马。” 这些年大小双李名扬四国,严老画圣却低调的很,有多年没有新作品出现,论起身价,恐怕大小双李和他老人家也相差不大,可一到这等事儿上,朝廷显然还是第一个想到严老画圣。 红尘忍不住看入了迷。 只是——“当真是照着画像画出来的?” 刘宏叹气,挥挥手,就过来两个粗使太监,帮着把那玉像小心翼翼地抬下来,搁在旁边的桌子上,阳光照像,给玉像镀了一层金粉,再一看,竟然真和画像酷似,形神兼备。 尤其是此乃暖玉雕刻而成,有一种特别的光晕,竟仿佛人的肌肤,整座玉像栩栩如生。 红尘登时也有些奇怪,想了想,轻声道:“好吧,我来看看。” 说着,她闭上眼,放开灵识。 她或许没发现什么异常,却不知这满屋子的玉像都隐隐约约开始发光。 刘宏还好,到底是见过世面的,那几个匠人,还有几个小太监都忍不住扑通一声跪下,直念阿弥陀佛! 半晌,睁开眼,红尘吐出口气:“郭老将军雕像用的玉石,和其它玉石不是同一种?” 刘宏颤了颤:“果然是玉石的差错?虽同为暖玉,其它玉石,比起这一块儿,品质却稍微差了些许。” 不必红尘说透,众人眼看着,其它雕像只是浅白色的亮光,阳光底下一照,不仔细看都看不出来,可郭殷那一座,却是玉白色,亮度高,一看就更为名贵。 “这块儿暖玉还是郭老将军亲自挑选出来,咱们整个库里只有这么一大块儿,交给我们的匠师,只精雕细琢出两个人像,郭老将军亲自选了这一个,另外一个备用……“ 刘宏叹了口气。 不用说,备用的那个也一样,本来好好的,安置上去便是惊天变化。 “现在晚上当值的太监都不敢过来。” 红尘皱眉,沉吟片刻:“把它放回去看看。” 几个粗使太监面面相觑,还是咬咬牙,慢吞吞把玉像又抬了回去。 简直奇妙。 就这么眼睁睁看着,几乎只有一眨眼的工夫,一切就都不同。 红尘若有所思,点点头:“果然如此,其它玉像都是同一种玉石,甚至可能是同一处的玉石制作而成,气场相合,放在一起自然是相得益彰,但忽然从中插入一个不同的,玉像有灵,便会排斥……虽然,还是很奇怪。” 即便是排斥,玉像碎裂也有可能,变样子到是不多见。 正仔细观察,哐当一声,楼下忽然传出巨响。 刘宏登时大怒,猛地转身,气冲冲地走到楼梯口向下看去,下一刻便收了声,瞳孔收缩,怒气还没痛痛快快发泄出来,脸上就带出一点儿苦笑。 “老刘,我怎么听说,我们老爷的玉像出了问题!究竟怎么回事儿!” 从楼下匆匆上楼的是个一身盔甲装扮的年轻男子,也就二十一二岁的模样,满脸怒气。 一看他的脸,红尘就看出来,这人肯定和她大年夜遇见的二货郭家女婿有关系,眉毛,眼睛,鼻子都十分相似,若不是年纪不同。说二人是双胞胎也不为过。 而且,不过,性子看起来却有些不同。 这位着急火燎地奔上楼,一近前,却登时愣住,直直地看着红尘的脸,脸上露出一抹浓烈的贪婪,眼神直勾勾地看着她,垂涎欲滴,甚至咽了一口口水。 刘宏脸色登时大变。张了张嘴。刚想说话,就见这年轻人深吸了口气,嘿嘿一乐:“哪个宫的小宫女?老刘你好滋润,别说了。晚上送我那儿去。少不了你的好处!” “……” 整个楼层。无人吭声。 刘宏简直要晕倒——白痴啊,看看那张脸! 荣安郡主的脸有多像皇后,宫里伺候的谁能看不出来!疯了不成。竟然敢,敢…… 嗡一声,刘宏恨不得一头撞死,他再也想不到,正经要命的差事还没办完,他面前就要出人命了。 “小美人,你今年几岁了,可到了出宫的年纪?别担心,哥哥我办法多得很,保准儿让你踏踏实实地离宫跟我过好日子去!让你也好好尝尝男人……” 碰! 这人话音未落,整个人向后倒飞,跟头咕噜地滚下了楼梯。 楼上所有人都低着头不敢说话,包括刘宏在内。 小荷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木质的地板上,身量笔直笔直的,抿着唇,一脸不高兴:“我没带剑。” 除了御前带刀侍卫,别人是不能带着兵器。 红尘摇摇头,轻声道:“小荷不带剑也很厉害。” “太脏,要洗手。” 小荷厌恶地皱了皱眉。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 她刚才也很生气,虽然以前也不止一次让人冷嘲热讽,也遇见过几次登徒子,她都应付自如,从不曾气过,但那是以前,人的脾性也会随着时间和环境的改变而改变。 如今她要什么有什么,也被养成了娇娇女,但凡遇到一丁点儿委屈,别不舒服不自在。 不过小荷这么一闹,满心的不自在也随风而散。 半晌,楼下蹬蹬蹬,上来两个小厮,架着那个身着盔甲的年轻男人,这人脸色煞白,抱着肚子,嘴唇发青,双目赤红,一上楼就嚎叫:“他奶奶的,敢太岁头上动土,活得不耐烦了不成?给我打死他,把那女的送……” 啪,啪,啪。 一连三巴掌。 那人登时住嘴,他想说也说不出话了,嘴巴肿起来,咳了半晌,吐出两颗大门牙,鼓着脸愕然瞪视,又惊又惧,浑身发抖。 看出这就是一个二货,红尘也不生气,回头看刘宏,很随意地道:“此事好解决,你们的匠师肯定做了不少实验品,随便拿个大青石雕刻的,越平凡普通越好,换上便是,拿东西没气场,周围的玉石不会有反应,自然无碍。” 刘宏:“……” 这种主意!! 邀天阁建成之后,文武百官都至,玉像是要让子孙后代瞻仰的东西,别的都是名贵玉石,只郭老将军的是一块儿大青石,还是练手物件,丢人可就要丢到千百年之后。 刘宏张了张嘴,还没出声,红尘就一转身带着人走开,一步不停留。 小荷开路,随意一挥袖,口出恶语那人就滚到一边,脑袋砰一声撞在墙上,疼的呲牙咧嘴,却连怒骂也无法出口,那一张嘴,红的和萝卜似的。 他身边的两个小厮也跟傻了一样,一动都不敢动,浑身冷汗直冒,根本看都不敢看小荷一眼。 刘宏倒抽了口冷气,摇了摇头,蹲下身子伸手戳了戳这人肿老高的脸,戳的对方眼泪汪汪,满眼怒气。 “来两个人,送赵爷回去。” 他也懒得提醒,宫里生活的老油子,自有一套行为准则,与人为善也要看是什么人,就眼前这个,以前还要巴结一二,现在直接当他是个死人。 就算他哥是郭老爷子的女婿都不管用,老爷子知道此事,自己先把他扭送去衙门问罪。 那位主儿能伺候两代多疑帝王,在朝在野,名望都高,从来靠的都是谨慎小心,自保有道。 他平日里纵容女婿们闹出点儿事儿,那也是在故意露破绽,可不是真拎不清。 红尘却是一出宫便闭目养神,口里哼着歌,喝茶水吃点心,没事儿人一般。 罗娘却是略有些不安。 她也跟红尘进宫去了,不过,她跟在红尘身边是以女官的身份,向来修闭口禅,轻易不说话,怕说错了到给主子惹麻烦。 “小姐,这可是皇后娘娘特意托付的差事,您这般敷衍,不会惹怒了郭家吧?” 即便是罗娘这个一贯以为自家小姐无所不能的,想到那个郭家,也不免心中发毛。 红尘失笑:“他们还是想一想,怎么让我不怒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五章 再请 “你说什么?换成普通青玉的?” 郭家最小一个小女婿卫仁,瞪着刘宏,即便是他从来不喜欢仗势欺人,这会儿也恨不得一巴掌打死眼前的家伙。↖頂↖点↖小↖说,23 摆在桌上的青玉雕像,一样形神兼备,放在外面,光凭此等好手艺,就足以让人重金收藏,但和周围的玉像比,登时黯然失色。 他弟弟被打掉了门牙,今天他是登门问罪的,奈何听刘宏一字一句把事情说清楚,立时把弟弟忘在脑后! 卫仁深吸了口气,面孔严肃:“你听着,我岳父大人为官近六十载,出将入相,一心忠于陛下,雕像入邀天阁,那是荣誉,是陛下的恩宠,无论如何都不能出问题!” 刘宏登时苦了脸,偷偷摸摸让人把罩在原本玉像上的白纱撩开,摊摊手:“不是我有意怠慢郭老将军,别说大周,就是四国内谁人敢拿老将军的名声开玩笑,这不是万不得已吗?” 卫仁一眼看到那尊玉像,背脊上登时麻嗖嗖一片。 现在更不好了。 整个玉像竟然变得阴柔无比,偏偏五官还酷似岳父,一时间看得他毛骨悚然,连忙低头闭眼,哪怕看一眼,都是对岳父的亵渎,再看下去,他回家恐怕都不敢面见他老人家了,说不得转眼就露出破绽。 卫仁登时大怒。 他这人本就是个暴躁脾气,又爱喝酒,喝了酒还喜欢耍酒疯,不是个好相与的。此时更是暴跳如雷。 “你们,你们将作监的人不想活了!!” 刘宏顾不得解释,硬挺了卫仁一脚,扑过去搂住玉像拼命抱下来,那玉像几乎有半人高,很是沉重,寻常两三个大力士抬还要小心翼翼,可刘宏却当真一个人稳稳当当把东西抱了下来,平稳放在桌面上,可见他是真急了。也说明将作监的大太监也不可小觑。 “卫爷息怒啊!” 刘宏苦着脸让开地方。 卫仁脸上的怒气还没退。脚抬起来,因为惯性,踉跄后退了一步——那玉像无论从什么地方看,也是再好不过。 但他丝毫不开心。反而心中拔凉。拔凉的。 “难道要我去找国师?” 卫仁呆愣无语。 刘宏嘴角动了动。到底没敢点头。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国师和郭家那位老爷子。好些年老死不相往来,似乎有旧怨。 至于是什么样的恩怨,外人就不得而知,两个人也从没提起过,甚至大部分人都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儿。 毕竟国师是修行中人,身份不涉世俗,郭老将军却是世俗中人,出了名的八面玲珑好人缘,两个人摆在一起,本也不搭调。 郭老爷子领兵打仗的时候,或许要和国师打到交道,但国师只负责占卜吉凶,预测天时,行军打仗的具体问题,将领可不会把一位国师当做军师来用,一般情况下,领兵的大将元帅,也许连见都没必要见国师几面。 但卫仁是半个郭家人,不是入赘,胜似入赘,他岳父又把女婿真正当半子,相比儿子,反而更疼爱女儿,他虽然也不知道具体情况,可老爷子对国师不感冒,还是挺清楚的。 他心里纳闷,也觉得自家老爷子恐怕是老小孩儿的性子,人家国师平日里相见,一直客客气气,对待岳父是相当尊敬,可不像有什么恩怨的样儿。 卫仁护短,即便如此,他也更听岳父的话,实在不乐意和国师打交道,但现在这事儿,他已经兜不住了。 刘宏叹了口气:“出事之后,荣安郡主来看过,一眼就发现玉石不妥。” 他仔仔细细把红尘说的话,告诉卫仁。 “这座青玉雕像的雕工没什么问题,时间有点儿来不及了,再说,那一批玉料也全部消耗干净,即便还有时间,又去哪里找合适的玉料去?” 卫仁翻了个白眼,这老小子说的到简单! 青玉雕像,不说材质如何,它不是法器,没有气场,摆在那儿就是个没用的死物。 别人的雕像安置妥当,陛下亲自率领文武百官进来酬谢忠臣良将,表彰他们大功于社稷,那是很复杂的仪式,仪式完成,福运绵延,惠及后代,只有他们郭家没有这等加成效果,如何公平? “那总不能劝陛下改期,重新再雕刻一整批的玉像吧?” 刘宏简直要愁死了。 卫仁不傻,虽然他很想,可也知道这不可能。 郭家在大周势力再大,再能影响皇上,这种话也说不出来,再说,他岳父也不会说这些。 沉吟了下,卫仁咬牙:“大不了真去求求国师,先找一批灵师来看看情况。” “哎,卫爷还是再去求教荣安郡主吧,在京城的灵师里面,荣安郡主绝对排的上号,实力在大部分灵师之上。” 宫里消息灵通,刘宏说话,还是很管用。 卫仁眨了眨眼,也有点儿犹豫。 “……她打了我二弟。又随口让把我岳父的玉像换成这等普通的……算了,先找别人。” 刘宏嘴角抽了抽,到底没说话。 他早把那位卫二爷为什么挨打,不着痕迹地透露给了这位卫爷听,可这位也是个固执的,他觉得他弟弟是好人,心地善良,只是有点儿调皮,他就不信一言半语他弟弟的坏话。 刘宏又不姓卫,管不着人家怎么养弟弟,何必多言! 而且卫爷说的也不错,那位郡主看样子不大想理会此事,京城的灵师也不只她一个。 卫仁想通了,一咬牙匆匆离去。 当天晚上,薛柏桥不知道从哪儿知道宫里发生的新鲜事儿。偷偷摸摸跑到红尘这儿探听八卦。 红尘简直无语。 “难道宫禁森严这几个字都是假的?” 邀天阁玉像出事儿,明明是藏着的秘密,怎么好像所有人一眨眼的工夫就都知道了。 薛柏桥嘻嘻哈哈地道:“这叫欺上不瞒下,宫里的事儿,哪来的秘密,实话实说,万岁爷哪天少吃了一口饭,那都要让人分析个一二三四出来,在哪个娘娘宫里笑几声,满宫廷的娘娘们眨眼间就知道了。宫里的事儿。该知道的人谁也瞒不住。” 至于能不能瞒得住皇帝,那谁也不知,也许瞒得住,也许瞒不住。但是万岁爷装作被瞒了。都说不聋不哑不做家翁。可当皇帝的,有时候也要学着装糊涂,装聋作哑。 “这两天郭家那便宜女婿。找了好几个灵师进宫,听说已经找到解决的办法,就是给那件玉像重新开光,就在邀天阁内开光,到时候生成气场,自然和邀天阁融合,即便别的玉像有一点儿排斥之力,也无伤大雅。” “思路挺对。” 红尘笑了笑,点头,略有几分赞叹,“京城藏龙卧虎,灵师个个不凡。” 薛柏桥翻了个白眼:“你还赞,这是坏你名声呢好不好!” 很多人都知道,红尘很消极地让换了玉像,要是让别的灵师轻而易举解决问题,那红尘的名声的确要蒙上一层阴影。 薛柏桥心里,红尘首先是灵师,第二才是郡主,郡主是虚的,灵师这一层身份,才是她最大的依凭,这一件事儿,当然不可能一下子就让她落入尘埃,但灵师是最需要信任的行业,出现一次失误,别人对你的信任就降低几分。 反正薛柏桥心里挺着急的。 他急,红尘半点儿都不急:“要是他们能成功,那自是皆大欢喜,不过嘛!” 红尘摇了摇头,抿着嘴唇不说话了,气得薛小侯爷吹胡子瞪眼:“说话怎么说一半儿?难道他们成功不了?但那些灵师们也不是庸人啊,最近这阵子,天下有名的灵师都云集京城,以郭家的能力,请一二高手进宫去,那轻而易举啊!” “唔,那就等等看,也许他们有法子也说不定。” 红尘还是不以为意,轻描淡写地道。 薛柏桥扑通一声,趴在桌子上,深深吸气,决定以后再也多管闲事,这不是皇帝不急,急死太监吗? 埋汰归埋汰,中午薛柏桥还是留下来吃饭。 他昨天就看到了,郡主府那边片了一只小羊羔,片成透明的薄片,特熬上汤底。 郡主府独有的香料,又麻又辣,大冬天吃两口,浑身通透,十足开胃。 再加上那些蔬菜和水果,哪怕在侯府,他都不好意思过多享用,毕竟侯府将来是他大哥当家,还有嫂嫂在,太奢侈了,大哥不介意,也不太好看。 如今他还没有成婚,更没有分府,在家里大哥已经成亲,还被立为世子的情况下,总是要仔细小心些,以前他从来不注意,显得潇洒的很,别人也都赞他为人爽利,但现在长大了,成熟了,总要知道点儿事儿才好。 他家里虽说绝不会缺钱,堂堂侯府,坐吃山空也够子孙后代吃几辈子的,他却不好把公中的银钱当成自己的随便乱花。 红尘是弄不明白这位的那点儿小心思,真要知道,怕要气死了——哦,原来家里的钱不乱花,换作在郡主府,那就是连吃带喝带拿,半点儿不用客气! 不过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矫情什么。 刚摆上饭,热滚滚的汤锅还没沸腾,外头就有人来报——信阳王府来人了。 郭老将军赐封王爵,便是信阳王。 “是郭家的八女婿,卫仁卫将军。” “噗!” 薛柏桥喷了口水,眨了眨眼,淡定地把污渍擦干净,抹了把脸苦笑。 既然卫仁登门,肯定是邀天阁之事没解决了。 薛柏桥登时松了口气,脸上露出几分喜悦。 不是他不厚道,可他还是觉得挺不错,人有亲疏远近,比起郭家,他自然更看重好友的名声。 他家好友没有解决,那他自然也不乐意看见别人给解决了。 “不过。邀天阁那事儿传的虽然邪乎,可红尘你是什么人?要是有办法就给他露一手,也好显显本事,别让人小瞧了去。” 红尘把整个鸳鸯锅都给他,自己起身去客厅会客。 一进客厅,就见卫仁正看墙上挂的一幅寒雪垂钓图,此图是邹先生和红尘二人合作所画,很是质朴,却也显功底,极具意境。薛柏桥来看到之后。用尽手段想把东西骗走,甚至都借口借到自己母亲寿礼上去。 红尘到不是不舍得给,只是这小子的借口花样繁多,十分有趣。林旭听了也欢喜。干脆就拿捏着他。好让他抓耳挠腮,多动动脑子。 小侯爷那么不喜欢附庸风雅的,也爱得不行。懂行的人见了,自然着迷。 看卫仁这架势,果然和传言一样。 传闻中,郭家七子八婿,唯独八女婿酷似老王爷,同样允文允武,文武双全,磨练些时日,或许又是一个出将入相的绝代人物。 当然,这些赞誉,只是看在郭老将军的面子上罢了。 郭家至此,繁花似锦,但子孙后代的前程,怕是超不过郭老王爷了。 天底下毕竟只有一个郭殷。 “咳咳。” 罗娘跟在后头,咳嗽了两声。 卫仁一回头看见红尘,发现她竟然是自己两次得罪过的,脸色骤变,又青又白,半晌才装作完全没有之前的冲突,恢复正常,移步过来行礼,分宾主坐下。 “卫将军怎么有空儿来我这儿?听薛小侯爷提及,您不是请了几位灵师进宫去,也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这会儿应该正忙才对。” 卫仁闻言,脸上一红,心里也有点儿不自在,面上却端着架子,犹豫了下,轻声道:“在下思量,既然是皇后娘娘托郡主去邀天阁探查,总该知会郡主一声,否则太过失礼。” 红尘登时笑了:“我无妨,你尽管请别的灵师处置便是,完全不需要顾忌我,至于娘娘那儿,卫将军就更不必操心,她老人家心更宽,指不定现在都忘了这事儿。” 卫仁一怔,讷讷无言。 红尘又笑:“不过,将军还是快些处置才好,传扬出去,终究不太好听。” 邀天阁建成,乃是为了供奉忠臣良将,别人的玉像都好好的,偏偏郭老爷子的出了意外——这不正说明,郭老将军此人的忠心都过于虚假,上天有眼,认为他不该占据邀天阁的席位。 总会有心思阴暗,或者别有用心的人以此做文章,不敢明面上说什么,也会暗地里胡言乱语。 即便是郭家,遇见这等事,大约也不好视而不见。 卫仁的脸色大变,他又何尝不知道! 那日一得知具体情况,他就托关系寻了几位灵师。 都是京城赫赫有名的人物。 不过,大部分进了邀天阁,都被吓得脚软,随便找借口就溜走,卫仁气得要命,实在没想到身为灵师,竟还有如此没担当的,却不知道,越是有名望的灵师,越吝惜羽毛,一见事情不好解决,躲开才最正常,这叫有自知之明。 到是其中一位叫曲乌的灵师,冷漠寡言,见旁人只顾着推脱,很随意地就一言道破究竟,也说雕像用的玉石和周围玉石气场冲突,大约是因为不同源,与刘宏所言没什么分别,还说若一定要用这尊玉像,只能重新开光罢了。 卫仁当时十分高兴。 只要能安安稳稳地让自家岳父的雕像入驻邀天阁,什么法子都无妨。 开光的动静很大,那也无妨,别看是在宫里,别人做这事儿不太方便,毕竟大周也忌讳巫蛊之术,无故做起法事,总要招上面的忌讳,但以他的人脉关系,也不是多难。 卫仁使出浑身解数,帮曲乌准备好一切,眼睁睁看着曲乌在邀天阁为雕像开光…… 一开始真有成功的迹象,那雕像剧烈震动,相貌转换,一点点恢复,没想到成功的前一刻,忽然滚下来,前功尽弃。 连玉像的眉心处也多了一道裂痕。 卫仁简直欲哭无泪。 有裂痕,哪怕不明显。可这玉像根本就没法子用了,只剩下最后一个备用的,要是再出问题,他就真要做好准备,他们郭家要丢人现眼几百年,甚至更长。 想到此,卫仁脸色变了变,站起身一揖到地,不敢再隐瞒,支支吾吾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才又恳求道:“郡主。那玉像始终不能安置成功,卫某实在无法可施,还望郡主施以援手。” 红尘挑了挑眉:“曲灵师也没成功?我要插手怕是不妥吧,岂不是掉人家曲乌的面子!” 卫仁登时想起来。自己找别的灵师插手。也有汰人家郡主付意思。只能苦笑,一个劲儿苦求,再没一开始那种高高在上的气派。 罗娘她们都给逗乐了。红尘也就点头应下,不过不是现在就去,这会儿正吃饭的时候。 卫仁再着急,他现在求人呢,也不敢勉强红尘,只好老老实实告辞,不过转头就送了一堆礼物过来,其中就有当初他欺负人家小贩,不让人家售卖的那个‘满床笏’。 薛柏桥:“……” 他现在算明白,荣安郡主就属于传说中的有大气运的人,发生在她的身上,坏事儿也能变成好事儿,但凡得罪了她,总有一天要还回去。 再一次来到邀天阁。 登上三楼,看到那一尊玉像,红尘就忍不住皱眉。 卫仁双目赤红,眼圈发黑,他有两个昼夜不眠不休了,眼角的余光都不敢落过去。 这段时间,那尊玉像起了更大的变化,变得竟然有点儿女相,面容诡异恐怖,竟把整个楼层都映衬的阴森森。 刘宏几个将作监的太监快疯了。 这要再不好,他们就是拼着挨罚,也得把玉像换成普通青玉雕像,让万岁爷不满,总比让万岁爷看到这一幕受惊好,他们要真敢吓到皇上,非得被千刀万剐了不可。 “荣安郡主,您看看,是不是能给开开光什么的,好歹让它恢复过来吧。” 卫仁脸色发青,轻声道。 红尘扫了他一眼,摇头:“这种事我不做,若是单独为玉像开光,诚然它能恢复正常,但气场反噬之下,其它玉像都有可能出问题,总不能为了这一个,闹得所有玉像不得安宁。” 见卫仁脸上迷惘,红尘就道:“邀天阁是建成的房子,此地玉像,是居住于此的人,若是有人莫名其妙,不打招呼,就随便改动房子的风水,来适应另外一个外来者,你说,它们能高兴吗?” 卫仁嘴角动了动,终究说不出我不管别人的话来。 能入邀天阁的,必然都是重臣,无论是已经去世的,还是尚在人世的,都有子孙,他为了自家岳父费尽心力,人家的子孙后代,也一样不会愿意自家长辈受委屈。 可是……卫仁嘴角动了动,苦笑道:“难道真不能两全其美?其实,为我岳父的玉像开光,也不一定会影响到别人,他们都为我大周立下过汗马功劳,同为官员,也许关系很好,能理解呢?” 这话说的,颇有些自我宽慰,红尘还没开口,就见下面一阵脚步声。 两人回头,就见卫仁那个二百五弟弟卫义,正一脸殷勤地领路,后面正是曲乌。 卫义一上来,看见红尘,立时便气得火冒三丈,觉得小腹生疼起来,怒叱:“你,你还敢出现?我,我……” 卫仁顿时头疼,连忙打断:“二弟别胡闹,为兄万分辛苦,才请了人家来帮忙,这是荣安郡主!” “还郡主,哥你一定被骗了,不是你说的,她还想从地摊上买那什么乱七八糟的物件,肯定是哪个宫里的宫奴私自跑出去玩,现在还敢在这般大事儿上行骗,哥你要真信了她,那才要倒霉!” 卫二一脸狰狞。 这家伙越说越不像样。 卫仁嘴角抽了抽,恼羞成怒:“二爷的病没好,怎么就出来了,来人,快把他扶下去休息。” 立时有两个小厮,捂嘴扯胳膊,硬生生要把人拖走,哪怕卫义气得眼睛通红,他哥一副吹胡子瞪眼要吃了他的模样,他也不敢冲着大哥胡闹,只是更把气出在红尘身上,气哼哼地怒吼:“你是什么东西!告诉你,我请了曲乌曲大师来,大师出身名门,在她老人家面前行骗,你是活得不耐烦了!” 卫仁暴怒。 那两个小厮才下了狠手,挟持着二爷跑出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六章 碎了 红尘挑了挑眉,一言不发。≧頂點小說,23 卫仁轻声叹息:“现在那玉像始终不能安置成功,我实在不想岳父失望,可卫某实在无法可施,还望郡主慈悲,施以援手。” 红尘这才漫不经心地道:“曲灵师也没成?我要插手怕是不妥吧,岂不是掉人家曲乌的面子!” 卫仁登时想起来,自己找别的灵师插手,也显得有一点儿汰人家郡主意思,只能苦笑,一个劲儿苦求,哪里还有当初的傲气。 罗娘她们都给逗乐了,红尘也玩得很尽兴,就点头应下,不过不是现在就去,还要准备准吧。 卫仁再着急,他现在求人呢,也不敢勉强红尘,只好老老实实告辞,不过转头就送了一堆礼物过来,其中就有当初他欺负人家小贩,不让人家售卖的那个‘满床笏’。 薛柏桥很快得到消息,也是万分无语。 他现在算明白,荣安郡主就属于传说中的有大气运的人,发生在她的身上,坏事儿也能变成好事儿,但凡得罪了她,总有一天要还回去。 再一次来到邀天阁。 登上三楼,看到那一尊玉像,红尘就忍不住皱眉。 卫仁双目赤红,眼圈发黑,他有两个昼夜不眠不休了,眼角的余光都不敢落过去。 这段时间,那尊玉像起了更大的变化,变得竟然有点儿女相,面容诡异恐怖,竟把整个楼层都映衬的阴森森。 刘宏几个将作监的太监快疯了。 这要再不好。他们就是拼着挨罚,也得把玉像换成普通青玉雕像,让万岁爷不满,总比让万岁爷看到这一幕受惊好,他们要真敢吓到皇上,非得被千刀万剐了不可。 “荣安郡主,您看看,是不是能给开开光什么的,好歹让它恢复过来吧。” 卫仁脸色发青,轻声道。 红尘扫了他一眼。摇头:“这种事我不做。若是单独为玉像开光,诚然它能恢复正常,但气场反噬之下,其它玉像都有可能出问题。总不能为了这一个。闹得所有玉像不得安宁。” 见卫仁脸上迷惘。红尘就道:“邀天阁是建成的房子,此地玉像,是居住于此的人。若是有人莫名其妙,不打招呼,就随便改动房子的风水,来适应另外一个外来者,你说,它们能高兴吗?” 卫仁嘴角动了动,终究说不出我不管别人的话来。 能入邀天阁的,必然都是重臣,无论是已经去世的,还是尚在人世的,都有子孙,他为了自家岳父费尽心力,人家的子孙后代,也一样不会愿意自家长辈受委屈。 可是……卫仁苦笑道:“难道真不能两全其美?其实,为我岳父的玉像开光,也不一定会影响到别人,他们都为我大周立下过汗马功劳,同为官员,也许关系很好,能理解呢?” 这话说的,颇有些自我宽慰,红尘还没开口,就见下面一阵脚步声。 两人回头,就见卫仁那个二百五弟弟卫义,正一脸殷勤地领路,后面正是曲乌。 卫义一上来,看见红尘,立时便气得火冒三丈,觉得嘴巴和小腹生疼起来,还心中愤愤不平,想起这些日子他被大哥各种敲打,各种责骂,还被逼迫跪下,简直恨不得撕碎了红尘。 但是眼下,他只能皮笑肉不笑地见礼,嘴里却是故意小声骂骂咧咧:“什么东西,装模作样,真把自己当神仙,天底下的灵师多得是,也不缺你一个,大哥怎么还上了当?有曲大师在,用得着她什么!” 这家伙越说越不像样。 卫仁嘴角抽了抽,恼羞成怒:“二爷的病没好,怎么就出来了,来人,快把他扶下去休息。” 立时有两个小厮,捂嘴扯胳膊,硬生生要把人拖走,哪怕卫义气得眼睛通红,他哥一副吹胡子瞪眼要吃了他的模样,他也不敢冲着大哥胡闹,只是更恨红尘。 卫仁叹气,心道以后可真得管教管教这个混球,刚才还打算借机让弟弟给人家郡主陪个不是,现在看来,还是躲远一点儿好些,省得再招人家的眼。 红尘的心思却全然不在他身上,这还是她第一次和曲乌真正面对面。 乍一见,红尘就不觉心中赞叹,无论此人相貌如何,气质如何,但这一身的灵气,确实少见,可以说,她虽没有正式见过这人,却神交已久。 曲乌也眯了眯眼。 她这人向来不把任何人看在眼力,更别说同辈,这会儿见到红尘,也依旧冷冷淡淡,哪怕卫仁介绍了,略一点头便把注意力放在那玉像上面,冷声道:“上次失败,这次求教师父,师叔,已有解决之道,再试一次。” 卫仁心中大喜,连连点头,点头完才记起红尘,忍不住偷觑了她一眼,嘴唇微动,闭紧嘴。 红尘耸耸肩,立在一边,丝毫没阻拦的意思。 卫仁性子直,虽然和红尘有恩怨,红尘又是一副要他赶紧把玉像换成普通的,不要耽误的模样,很是不讨喜,但他并不是那种会随意迁怒别人的人。 至少没有必要不会。 当然,现在人家曲乌曲灵师有把握再尝试,他还是更愿意曲灵师成功。 至于会不会给别人的玉像造成影响,那之后再计较好了,眼下这一关过不去,他马上就要倒霉,要是平安无事,别的玉像若有不安,想来灵师也会有法子。 红尘站在一边,看着曲乌慢慢走到那玉像前面,仔细看了看,又伸手去摸。 她是灵师,不可能不知道遇见这等古怪,不该随意碰触,或许是艺高人胆大,她到是丝毫不怕。 卫仁却是吓得浑身一哆嗦。 红尘不觉一笑——曲乌看着胆大包天。其实手上戴着一层薄薄的手套,轻易看不出异样,但想必是件好东西。 曲乌摸了一会儿,扭头看了眼她身边跟着的一个小丫头。 那丫头只有十三四岁,很是伶俐,别看小,到比她家主子显得活泼开朗些,一扭头转身过来,走到红尘她们面前,客客气气地道:“这位贵人。我家小姐为佛像开光。恐怕会弄出大动静,也需要安静,几位向后面退几步,避开些。也省得……以免受伤才好。” 卫仁皱眉。 虽然人家说的客气。可话里话外只有一个意思——你们呆这儿忒碍事。滚蛋吧! 卫仁下意识地就看了红尘一按,他还好,眼下只求平安无事。别说退开,就是跪下磕头能把事儿磕平了,他也愿意,这不是为了他自己,乃是为恩重如山的岳父和恩师,但……只盼望这位郡主可别和曲乌小姐斗起来,两人若大闹,万一惊动了别人,那事情可就当真闹大了! 红尘却耸耸肩,一声没吭,很随意地向后退了十步。 卫仁这才松了口气,招呼刘宏他们避开,曲乌却猛地回头,看了红尘一眼,十分意外——红尘退出去的距离,正好是她一会儿施法时会影响到的范围,分毫不差,只是不知道这是对方眼力高明,还是凑巧。 曲乌也只看一眼,就又转过头去,仿佛全部心神都放在玉像上,完全不关心别的。 她那么兴致勃勃,又那么信心十足,看得卫仁都有了些许信心,已经开始在心中转念,这次曲乌若是成功,他自然要备份重礼谢过,但人家荣安郡主也不是好相与的,也不好得罪,这事儿他就烂在肚子里,可不能胡言乱语,也要教训教训他那宝贝弟弟,最好劝他去服软道歉。 经过这么一遭,卫仁可不敢小视灵师。 曲乌这时,才轻轻打开随身携带的一个木箱,从里面取出一沓玉片,每个玉片上都刻着看不懂的文字。 她速度很快,按照一定的规律,一片一片把东西贴在玉像周围,一路延伸,正好延伸到红尘脚下,又让卫仁和刘太监他们那些干活的退开了几步。 卫仁眼睛眨也不眨,使劲盯着看,目光在那些玉片上转来转去,他这人虽然是个武将,外表粗犷,其实特别好读书,只看他一去红尘那儿,就盯着书画不放便看得出来,此时一样见猎心喜,竟不认得玉片上的字,都忍不住手痒痒想捡起一枚看看,只是刚刚蠢蠢欲动,就让曲乌的丫头瞪了一眼,登时回神。 红尘心下好笑。 此时才发现,这个让罗娘一帮丫头骂了好几次的男人,原来不醉酒的时候,也不那么讨人厌。 卫仁讪讪一笑:“咦,我记得给法器开光,好像需要念经文什么的,道家佛家都一样,怎么,瞧着曲大师这架势,有点儿与众不同!” 他记得有一年大年初一,见到过大云寺的开光法会,很多信众,很多高僧,十分庄严肃穆。 上一次曲大师开光,也叫来了二十多号人呢,今天却只她一个,还不许别人靠近。 红尘皱了皱眉,摇头:“手段到霸道!” 她认得玉符上的文字,乃是神文,虽然有些地方有一点儿疏漏,但大部分神文都很准确。 这么多玉符,按照五行八卦排列,汲取周围地气,强硬地将玉像和地下龙脉相连,还很巧妙隐晦,很恰当地把握住一个度,这等手段,可不是轻易就能用得出来。 几句话的工夫,曲乌已经把玉符贴满,忽然一伸手,抖出来一件法衣,轻轻披上。 一披上法衣,她整个人登时不同,一股迫人的气势扑面而来,随手举起一柄法剑。 法剑不是寻常木剑,而是开封的百炼钢,且是古剑,一看就是帝王将相曾经用过,装饰奢华,一举起,隐约流光溢彩。 红尘忽然道:“坤位的地符错了。” 曲乌一眯眼,瞥了她一眼,冷笑,“你认出坤位地符,也算能耐。”说完,轻轻将法剑举起。显然是丝毫不把红尘的话听在耳朵里。 这到也正常。 红尘是不知道,人家曲乌自己可很清楚,这一套玉符法器乃是祖上流传下来的正品,其后他们家的人仿过很多次,有的也有妙用,但远远比不上原版。 人家用过十几代的上等法器,她竟远远一看,就随口说一句错,曲乌会理会才怪。 红尘无奈,摸了摸鼻子。轻巧地向后退了几步。还顺手把罗娘拉过来。 不过她身上有护身符,到不用担心。 卫仁紧张的不行,猛地倾身向前,紧紧注视前方那尊玉像。 现在摆放在上面的。就是唯一一尊完好的玉像了。但变化之大。也看不出哪里好。 曲乌浑身一震,法剑颤动,嘴里发出一阵奇奇怪怪的声响。 刹那间。所有人都感觉到动静。 呼吸好像不太顺畅,有窒息的感觉。 周围施工完毕,还没来得及清理的一些碎石,布片,随风卷起,呼啸而来,齐齐打着旋,向玉像的方向扑过去,曲乌脸上露出几分隐秘的得意,虽然还是板着脸,一张冷面,整个人的气息却显得有几分温和之意。 随着风越来越大,越来越大,曲乌忽然纵身跃起,竟然乘风飞到半空,长剑一指,用尽全身力气,冲向玉像。 “啊!” 卫仁忍不住惊呼。 却见曲乌的法剑一点即退,玉像也没有丝毫损坏,他这才轻轻吐出口气。 这时,楼内忽然起了变化。 整个楼层仿佛震动了一下,也只有一下而已,玉像底座上就浮现出一团金色的光,金光拂面,一切晦气散尽,玉像也显露出它原本的容色。 卫仁大喜,热泪盈眶:“成功了,成功了!” 话音未落,嗡一声巨响,震耳欲聋,仿佛天地倾塌,卫仁扑通一声倒地,头上乱七八糟的砸了好些东西,好半天才勉强抬头睁开眼,一眼望去,整个人都傻住。 好端端一尊玉像,竟然没了,凭空消失。 他瞠目结舌,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刘太监他们站得远了点儿,虽然摇摇欲坠,到还能稳得住身体,半晌道:“……碎了!” 可不是碎了。 卫仁的嘴里都多出一块儿碎片,轻轻吐出来,玉质还不错,雕刻个玉坠挺合适。 他猛地闭上眼,两行清泪流下来。 曲乌也有些惶然,但只一瞬间就恢复镇定,拂去身上的灰尘砂石和玉石碎片,拢了拢头发,沉吟道:“哪里出了问题?不应该的。” 刚刚明明很顺利。 曲乌能感觉得到,周围地气凝聚,渗入玉像内部,把玉像和整个邀天阁融为一体,已经要成功了,谁曾想竟是转头空。 她顿时皱眉:“不行,我要再试一试,喂,再拿一尊玉像过来。” 刘宏:“……” 卫仁脑子里嗡嗡,根本听不到她说什么。 那些匠人们个个都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 “哪里还有正经的玉像,剩下的就是这等青玉雕的了,全是以前练手时做了的,旁的绝对找不出来。” 刘宏反而沉下心。 事已至此,他们挨骂挨罚都正常,好在万岁爷应该不会为了这事儿,就要了他们的命! 现在他反而希望事情闹大一些,也好让宫里人知道,此事并非将作监的责任。 玉石是由郭老将军亲自选的,不是他们挑的,现在想重新换别的差一点儿玉石再雕一座玉像也来不及,除非郭老将军去求陛下延期,可即便延期,也不能保证下一尊就毫无问题了。 曲乌一见玉像没了,到颇有几分懊恼,皱眉道:“上一次那尊只坏了一点儿,无妨,拿来用!” 底下一群人面面相觑。 卫仁心中慌乱,多少有些恨曲乌此人不像正经把郭家的事儿放在心里,到更像是为了磨练自己的本事,但他不想过于得罪这位,到也没说什么怪话,只是满脸颓废地叹了口气:“罢了,罢了,这都是命,既然如此,便只能用青玉的雕像。” 刘宏也叹了口气,指挥人手把玉像换好。 这一换,到是平平常常。再没有闹出什么事端。 只是——满屋子的白玉雕像,个个不同,都很有特点,最重要的是栩栩如生,全是法器。青玉的雕像摆在那儿,瞧着就跟块儿顽石一般。 唯一一个好处,也许万岁爷带领百官入内,直接当它是块儿烂石头,根本注意不到,说不定将作监的人能免了惩罚! 这是玩笑话。可说来也有些道理。好好的青玉雕像,放在外头那么一大块儿,怎么也值点儿银子,至少比石像值钱。但搁在这儿。一下子就成了无用的垃圾货色。 卫仁欲哭无泪。 刘宏心中也有些不忍。只能道:“这一块儿青玉最是清透,雕工也很好,算是精挑细选的。也不很差。” 这纯粹是宽慰的话。 这一屋子人都愁得头发要白,红尘四下看了看,忽然微微一笑:“其实,若曲大师愿意借我两个神文玉片用用,让我给老爷子的青玉雕像开个光,生成气场,或许和眼下的环境能更衬一些。” 卫仁猛地抬头:“当真?” 红尘耸耸肩:“那要看曲大师愿不愿意暂借了。” 卫仁立时把目光转到曲乌身上,目光殷切至极,要是此雕像能生成气场,变作法器,那也不算很坏。 法器最重要的不是材质,而是气场,只要它的气场不比其它的雕像差太多,就很能看得过去,再怎么样,也比现在好。 曲乌皱着眉,仿佛没听到,卫仁只得又说了一遍商借两片玉符的话,她才冷冷看了红尘一样,目光怪异:“你若是不怕死,尽管就是,不过就连我们曲家人也不是个个都能用得了这东西,早年也有旁人不怕死想要试试厉害,十个里到有八个半为此丢了半条命,你想用,只管拿去,后果也自行承担。” 卫仁本来都伸手去摸玉符,此时吓得一哆嗦,愣是僵立当场:“郡主!?” 郡主可不是一般的灵师,一般的灵师施法反噬什么的,伤了死了怪他自己本事不济,可这位是荣安郡主,京城新贵里的佼佼者,哪里敢那般轻忽? 红尘却是轻声道谢,走过去挑挑拣拣,选了两块儿玉符拿起来看看,很是满意。 “品质不错!” 曲乌也只是撂下一句话,转身便走,一边走一边问她身边的小丫鬟:“附近法器铺子哪儿还有玉像?要上好的法器。” 主仆两个越走越远,根本没关注红尘,甚至都没想起刚才开光失败之前,人家说她符出错的话。 红尘这边也没注意她们,全副心神都在眼前的玉像上面,仔细看了看,点头:“将作监的手艺的确不错。” 卫仁屏息凝神,轻声问:“如何?” “放心,郭老将军功勋卓著,本该有此位置,应能成功。”红尘笑了笑,略微沉吟,“不过,这玉像到底只是试手的作品,还有些粗疏。” 刘宏连忙凑过来道:“无妨,无妨,最好的匠师都在呢,郡主尽管支使。” “我到要向卫将军借个人。”红尘眨了眨,想了想道,“将作监匠师们的手艺虽然好,可毕竟精修的是咱们郭老将军的玉像,我想另外一个人动手更妥当。” “谁?” 卫仁一脸迷糊。 红尘就笑了:“将军怎么忘了,咱们第一次见面,将军就夺了人家小贩手里的满床笏摆件,我观将军不是飞扬跋扈之人,怕那个物件,应是将军认识的人所有。” 卫仁愣了愣,满头黑线:“确实如此,那东西是我三姐夫做来玩笑的,家中子弟觉得有趣,拿到外头玩,结果就给丢了,那东西,本也不好留在外头。” 郭家煊煊赫赫的名声传扬出去,难道还是好事儿? 他那日是特意派人查清楚姐夫那物件到底在哪儿,专门去堵人,现在想起自己当时醉了,怕是对这位郡主不大恭敬,也是脸上羞红,忙道:“君主的意思,让我三姐夫过来?” 红尘点点头。 卫仁一时有些为难:“可我三姐夫只是喜欢雕刻,偶尔刻点儿东西玩的。” 红尘轻轻一笑:“我看那位的手艺,却很是高手莫测,再者,既然是郭老将军的雕像,当然要找一位对他老人家很熟悉的人来试试,哪怕严大师的画作再传神,毕竟不是真人,那位****在老将军身边,对他老人家的一言一行都很了解,来帮我做这个差事,再合适不过了。”(未完待续。) ps:  看看上一章,有改动!! 正文 第一百八十七章 茶馆 话都说到这份上,卫仁连忙点头应了。∷頂∷点∷小∷说,23 不多时,卫家的下人就请了一位模样很年轻,身为姐夫,竟显得比卫仁还小好多岁的男子过来。 他一看红尘就脸红,不敢抬头,到显得特别腼腆。 卫仁简单介绍了下,轻声道:“他就是我家三姐夫,在工部任职,性子有些闷,并非故意失礼。” 世间有百样人,这个到没什么好计较的。 不过,这到说明郭老爷子挑女婿还真是随意,看来没什么门户之见,只要看中了便行。 也是,他那样的人家,本也该低调些,姻亲门第低,反而是好事。 红尘笑了笑,就不多废话,转头对罗娘道:“替我准备狼毫和朱砂。” 又对这位腼腆小哥道:“劳烦仔细看看,玉像太粗,需要精修,变得更圆润,尤其是眼睛,它本来的眼睛略小,我需要它稍微开大一点儿,有把握做好吗?” “有,很简单。” 那人认认真真地倾听,双目炯炯有神,到是一提起自己的爱好,便信心满满。 说完,他只拿了一把刻刀,就走过去刷刷下刀。 听着刷刷的声响,卫仁心里一阵扑腾,简直不敢看,闭上了眼,他可不像自家这位姐夫一般心宽,让干什么就干什么,分毫不考虑后果。 整个楼内,所有人都变得很安静。 不知道过了多久,这人终于停手。很满意地轻轻吹了吹,玉屑落了地,露出整个青玉雕像。 众人都松了口气。 好歹是没坏,哪怕是青玉的普通雕像,练手作品也没有几块儿多,拿出和这一个一般完美的更不可能。 仔细一看,众人都沉默下来。 其实也没有什么大的变化,玉像还是那尊玉像,和严大师画作中的人像没有差别,但感觉就是不一样了。这一尊多出几分生气。卫仁就忍不住略低了低头,有一种岳父当斩立在此地,注视着他的感觉在。 红尘轻笑:“不错,很好。” 那人一听夸赞。脸上又红。 卫仁精神一振。睁大眼看着红尘拎着箱子走上前。把她提前取来的玉符贴在玉像上面,笑道:“正好有曲乌大师带来的神文玉符,否则让我现写。可就不是一日两日能完成的,时间赶不及。” 说着,她神色也变得凝重肃穆,让人拿来水盆,净了手,取罗娘手中的狼毫,蘸了蘸朱砂,全神贯注,深吸了口气,轻轻在玉像的眼睛里点了两点。 刚一点上去,周围风大动,飞沙走石顿起。 刘宏他们经历过上一次灾难,这一次都不约而同地向后退,连卫仁也忍不住跑了老远! 可别再给碎了! 他整颗心都提了起来。 红尘却不骄不躁,找了一个垫子,慢慢盘膝坐下,闭上眼睛,念念有词。 随着她口中咒语声越发的清越,便有一股地气波动,一波一波地涌上来,冲击她的四周,唯独她坐着的地方,无一丝的风,只看见袖子里光芒闪烁,她周围就像是多出个乌龟壳一样的罩子,把他罩在里头,安全的很。 良久,红尘才睁开眼,莞尔一笑:“好了!” 众人抬头看去,一时间目瞪口呆! 青玉的玉像本来普普通通,就是一块儿破烂石头,可这会儿却是隐约浮现出一层金光。 金光很柔和,若隐若现,只能偶然一瞥,卫仁他们甚至有一瞬间以为是错觉来着。 但确实有什么东西不同了。 整个楼层所有的雕像都融为一体,越看越顺眼,哪怕这一尊是唯一一尊青色的,也半点儿不逊于其它,相反,因为它的与众不同,还显得很亮眼。 事后,青玉价格陡然增高,一年多才又恢复正常,那就是后话了。 卫仁咬紧牙关,几乎要热泪盈眶。 红尘笑了笑:“走远一点儿,到我这儿来。” 她退了几步,退到门口。 卫仁他们也跟着退了几步,举目望去,更是惊呆——就在青玉的雕像前面,笼罩了整个楼层,竟然浮现出一个大大的忠字,他使劲揉了揉眼睛,愕然无语。 刘宏猛地跪下磕头。 红尘揉了揉眉心,轻声道:“这应该可以了。” 见卫仁喜不自禁,她忍不住一笑,打趣道:“这一场变故,说不定过几年就能被排成戏本子四处传唱,将来史书上记一笔,一定挺有意思。” “阿弥陀佛,无量天尊!” 卫仁顿时喜逐颜开,这也算坏事儿变好事儿了,根本不怕让别人知道。 谁还敢说自家老爷子因为不配在邀天阁,这才导致此祸患? 这明明就是好事多磨,是神仙保佑。 要是自家老爷子没这个福气,能有这么多的新鲜的好事儿发生?能拥有这么一尊怎么看怎么完美的雕像?能遇难成祥? 卫仁着迷地看着玉像,轻声道:“青玉的好,质朴无华,更配我岳父大人的身份。” 红尘笑了笑,就让刘宏拿了个木箱子过来,将地上的碎片拣起来装好。 这是原本那尊玉像的碎片。 “这个你拿回去,还有另外一尊有裂痕的。”红尘略微犹豫,低声道,“都是郭老将军的雕像,不能乱扔,还有,我怀疑这次事故,不只是气场冲突,你把玉像拿回去之后好好处理,找一间正经的庙,或者道观,请大师们做上半个月的法事。” 卫仁立时便应下。 红尘这才放心,又把两块儿玉符摘下来递给卫仁,叮嘱他还给人家曲乌。就转身离开。 原来那个玉像,在这里变化那么大,一看就有古怪,说不定不只是气场冲突的原因。 不过,她只是察觉出有一点儿不妥,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她虽然敏感,但这地方乃是太庙附近,建造的亭台楼阁,更是国师精心处理过。本身气场很强。 连那玉像都是正正经经的法器。里面隐约有一点儿煞气存在也正常的很。 玉石一拥有气场,便是法器,法器这种东西,沾染到乱七八糟气息的可能性很大。经过一段时间。自然就会净化。她也不知道应不应该大惊小怪。 反正现在事情都解决了,这玉像就是有点儿猫腻,也掀不起大风浪来。让郭家送去庙或者道观里处理下,自然无碍。 红尘既然发了话,卫仁也不敢太轻忽。 这玉像是人家将作监的,不能说拿走就拿走,不过,郭家要这东西,到不怎么费力,连忙让刘太监帮忙去把东西搬来,自己盯着,把地上的碎片都清扫干净。 正折腾,曲乌带着两个人,抱着一个黑袋子登楼而入。 她神色不大好看,刚才进宫门,差点儿让人当成心怀不轨的家伙拿下,还是她正好碰上出宫的红尘,红尘交代了一句,人家才搜了身,通传一声,得了允许,派人送她们到卫仁这儿。 还未登楼,她就隐约感觉到一点儿不对。 迅速上来,一进门看到那尊青玉雕像,登时愣住,脸色大变,猛地扑上前就要拿起来。 卫仁吓了一跳:“住手!!” 他现在简直有点儿草木皆兵了,哪里肯让别人乱动! 在他还没喊出声,曲乌就收了手,手指肚通红通红的,带着些微灼烧感,刚才还没碰到玉像,就激发了气场反噬,到不严重,却让曲乌的脸色更是难看。 “是谁?” 卫仁眨了眨眼,反应了下,才反应过来,笑道:“全亏了荣安郡主。” 曲乌半晌没说话。 卫仁摸了摸还没留到胸前,有一点儿凌乱的胡子,咳嗽了声,把两枚玉符奉上,又代替红尘郡主道谢,自己也道谢。 人家辛辛苦苦来一趟,计算毁了一尊玉像,什么事儿也没办成,他也没道理责怪。 灵师开光,本也没谁敢保证百分百成功。 “荣安郡主?” 良久,曲乌才从卫仁手里把玉符接过,眯了眯眼,猛地一甩袖,转身离去。 两个丫鬟连忙跟上。 卫仁也赶紧招呼小太监带路。 这位不是宫里人,又陌生的很,自己在宫里乱蹿,那可是大罪过,万一出了事儿,卫仁也麻烦,毕竟是他请人家进的宫门,到时候总不能说,他已经求了万岁爷的允许,把黑锅让皇帝去背? 现在正是红红火火过新年的时候。 林旭林师兄又一次缺席,好在这回小荷在呢,只要他在,有没有林师兄到有些无所谓。 唔,在别人心里。 红尘还是蛮想念自家师兄,不过,这次林旭过年要回鬼谷那边,好像是鬼谷先生亲自下了命令。 为此,红尘特意拿出自己用很名贵的药材酿造的药酒,就叫神仙酿,装了两个大葫芦,全让林旭带走,孝敬鬼谷先生的。 这些酿酒用的药材,是她花费了一年时间,写话本,做绣活,画符,用种种手段从玉珏空间的那些大能手里换到,至于配方,也是研究了好几本古书才配出来。 试了十多次,好几次都不尽如人意,不是说不能喝,只是不是效果没有想象中好,就是味道没有想象中醇美,她又忙,能挤出时间做这个已经很不容易。 一直到年前,终于成功了。 唯一最成功的两大葫芦,全都给鬼谷先生送去。 过去她得了什么好东西,也经常借林旭的手孝敬先生,但都是些普通的东西,这回应该能让先生很欢喜了。 他老人家从小到大,爱好不多,就好杯中物,酒量也大,颇有千杯不醉的意思。 送酒再合适不过。 即便今生再无师徒之缘,在她心里,鬼谷先生也是她的恩师,恩重如山。 过年吃的肉太多。美食太多,罗娘她们几个渐渐败了胃口,都说不想吃饭。 红尘:“……” 一时间也不知该不该骄傲! 外面多少人年关难过,多少乞儿连口热饭也吃不得,在寒冬腊月,冻死街头。 家里的姑娘,却因为吃肉太多,没了胃口。 “正好,跟着我一块儿做酸菜好了。” 挑出最嫩最好的白菜,加入或红或绿的辣椒。煮了盐水。加上醋汁,还有正经的白糖,慢慢浸泡。 一家子跟着忙活。 罗娘还一边忙,一边念念有词:“中田有庐。疆场有瓜。是剥是菹。献之皇祖。” 小严她们都笑,越发觉得罗娘像个正经读书人了,还是书院的先生们教导的好。 酸菜要腌制的时间久一些才能放得住。不过不耽误她们随做随吃,把菜加入羊羹里面,那味道实在鲜美极了,便是一直喊不开胃的罗娘,也免不了就着菜多吃半张饼子。 红尘一看过年时准备的吃食太多,的确有点儿消耗不掉,她的手艺虽好,奈何人少,便是给阖府上下都加餐,那还是剩下好多,到不如趁着过年做点儿善事,也算积功德了。 趁着几日天气好,红尘便带着家里的宫人,并罗娘他们,把吃不掉的面和杂面混在一处,或者擀面条,或者烙饼,饼子里也夹上炒熟的鸡蛋,红烧的各种肉类。 其它杂七杂八的菜做了乱炖。 就让人挑着大桶,送到街上去,也让街上的小乞儿们过个好年。 只是红尘还特意叮嘱几句,务必留神,所有人只能吃一小份儿,不是怕他们吃,实在是人饿极了眼,胡吃海塞容易把肠胃弄坏,他们这等人,吃坏了肚子想看病都难。 往年京城闹灾荒,他们府里也施粥什么的,但大多数时候都忙,自己也不宽裕,到没有闲暇做这等事情。 罗娘和小严几个都很认真,没几日,回家吃饭也不挑嘴了,偶尔听小宫女们感叹,都说以前在家里过的日子,过年家里有点儿口粮好吃的,也是紧着男孩子们用,女孩儿只能吃剩下的,可通常剩不下,至于衣服,一家人只有那么一两身的,数不胜数。 宫女多是贫寒人家,小选进的宫,家里宽裕的不多,好人家的女孩儿,也不会进宫去伺候人,她们嘴里那些平平常常的故事,就让罗娘红了好几天眼睛。 红尘只是笑。 罗娘也笑了:“如今是日子好过,一天比一天强,这才有怜贫惜弱的精力。” 想当年她们最悲惨的时候,不知何时就落个尸骨无存的下场,也没少见活不下去的穷人,却从无怜悯。 那时候,她们连自己都救不活,又有什么资格去同情别人?现今日子好过,自然有精神琢磨下怎么济世救人。 罗娘一行人施粥舍药,还舍出了花样。 这年头,地主家没余粮,一般的富贵人一年也不一定能吃上三五回肉,他们却弄出各种乱炖,还都有些肉沫,即便是精瘦肉,比不得大肥肉让人更爱,那也是肉。 这下子不只街头流浪的乞儿,就连寻常人家,也免不了厚着脸皮来讨一碗尝尝。 一开始,那些人还有点儿不自在,可浓郁的香气随风飘荡,使人口水横流。 罗娘她们庄子里的各种香料多的不行,好些香料长势迅猛,自家根本吃不完,哪怕卖出去好些,剩下的也足够可着劲用,自然毫不吝啬,煮出来的肉香飘三里。 有一个受不住出来讨要,其他人也就紧随其后,不觉丢人了,好在都还有分寸,不争不抢,只要一回,没分寸的见周围那些身着官服的侍卫,也知道低调不惹事了。 这日,红尘有点儿上火,罗娘送走去街上施粥的宫人,就去给她煮了一碗黄连水。 苦汤子刚端下来,小严就皱着眉过来道:“又有人送帖子,过个年,咱们收了七八十封帖子,挨个都要回,麻烦死了。” 如今在京城站稳脚跟,自然与以前不同,各种应酬都免不了,一到年节,别管亲疏远近的,沾上点儿关系的人家都送了帖子。光回帖就让人头痛。 好在罗娘她们个顶个京城女学出身,文字功底都还不错,一人分些,勉强也就能应付过去。 “这个年真是不消停。” 小严却是喜静不喜闹,人来人往的觉得很烦闷,“小姐,卫家也来了帖子,就是那个郭家的女婿卫仁派人送来的,想登门拜谢。” 因为红尘前阵子忙的就是郭家的事儿,她们都注意了下。一看名帖就觉得眼熟。这才及时把卫家的帖子从一大堆皇亲国戚,世家勋贵的帖子里挑出来。 卫家递了帖子没几日,卫仁便携他二弟,应该说押着他二弟。带着重礼登门道谢兼道歉。 他是觉得。从始至终。二弟从来没有一次认认真真地道歉成功,他现在越发信服红尘,自然就不乐意让弟弟得罪了人家。万一要是荣安郡主有一星半点儿的记仇…… 卫仁很怀疑,自己的弟弟子子孙孙都要提心吊胆了。 也不知道这位在家里怎么教训了他家二弟一顿,这回卫义到还算老实,虽然脸上淫邪之气未除,好歹规规矩矩,没有乱来,也一个指令一个动作,乖乖给红尘赔礼。 他当初可不只是颜面受损,还让小荷伤了肺腑,一时只觉小腹绞痛,但大夫看来,并无大碍,却着实留了暗伤,要一年半载修身养性,到还能慢慢恢复,要是不能,一定会有损寿数。 小荷为她出气,红尘也不好说他,这会儿抿唇笑了笑:“我看卫将军这位弟弟气色不佳,最好还是修身养性,认真调理调理,要不然恐怕活不到四十。” 卫义脸色登时一变,怒气大涨。 卫仁苦笑,一巴掌拍他二弟肩膀上,咳嗽了声:“是这小子无礼,也难怪郡主生气,我回头一定好生管教,这两天勒令他跟郭管家一起干活赎罪,以后再不让他出去胡混。” 道个谢,寒暄几句,卫仁也不好意思多呆,便打算拎着他弟弟告辞。 趁着卫仁没注意,卫义在后头,还冲着红尘呲牙咧嘴。 一股寒气忽然扑过来,带着一点儿腥臭味,红尘顿时皱眉,仔细看这个卫义。 他的气色是真不好。面上青白,嘴唇紫黑,眼窝深陷,身体佝偻,连站着都有点儿打摆子的模样。 卫仁可能一直看着,看不太出来,只当是累到了,可红尘乍一看,到发现他和上次见面大有不同。 略一犹豫,红尘就皱起眉,忍不住问道:“敢问,卫将军带回去的玉像和碎片,可曾处理过?” 卫仁愣了愣,转头看了卫义一眼。 卫义没好气地道:“送去道观了,真是麻烦!” 红尘摇了摇头:“那就好!” 她本来还想再提醒提醒,那玉像她也拿不准,只觉得有古怪,早些处理为妙。 可既然这小子一副找死的样儿,就由着他。 自作孽不可活,她可懒得去救一个非要自寻死路的混球。 所谓佛渡有缘人,连佛都挑人来渡,她便是心存善念,也犯不着为这么个人去乱结因果,全看造化吧。 把卫家两兄弟‘哄’出家门,红尘就把这一摊子事儿抛在脑后,不肯多想。 好好一个新年,便是诸事繁杂,那也是新年,总不能全浪费了。 正值十五花灯节。 宫里赏赐下来好几个各色花灯,都是娘娘瞧了说好,便赏给小辈们。 别人家也赏了,却多是制式的,红尘到得了一个很特别的美人灯笼,一面是一个美人,乃是史上最出名的十二个美人,一共十二面。 画的逼真,是大家手法,可惜没有署名,到不知是何人所绘。 因为这一盏灯笼特别的大,里面能点很粗的蜡烛,还防风防水,红尘干脆找人做了个架子,把它挂在院中,照得院子里灯火通明。 过了几日,巡逻的差役还从院子外头抓到个鬼鬼祟祟的年轻人,罗娘他们吓了一跳,结果一审,竟然是跑到墙根底下借光读书的穷苦读书人。 红尘轻笑,就让罗娘去说了几句好话,又给了赏赐,既然是清白人家,就让差役把人给放了。 她也不管这人是真心借光读书,还是找借口攀附,反正能想出这般借口的,也算妙人,放一马不为过。 到是此事一了,红尘忽然想起她在杞县开的茶馆,说是茶馆,其实还是书多些,多少学子因此受益。 “再开个茶馆吧。” 红尘轻笑道。 罗娘她们也点头。 “还是开茶馆热闹呢。” 她们同样怀念当初在杞县无忧无虑的日子。 “把小猫和小狸那两个野孩子抓回来,让他们经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八章 中邪 红尘的行动力向来还不错。∷頂∷点∷小∷说,23 这事儿又不是什么麻烦差事。 就在罗娘她们铺子附近,很快就买到另外三间铺子,其中一家是年纪大了,要随儿子回去享清福,主动出售,另外两间铺子都是内府那边听说了之后双手奉上的。 铺子是内府两个大太监,自己置办下来收租用。 红尘眼下的名声可真不算小,很多人想巴结,却是没有门路,她被皇后娘娘藏得紧,来京城的时间又短,还不大喜欢四处交际。 罗娘她们接到人家摆着笑脸硬塞过来的好处,实在有点儿懵。 当然了,铺子不能白要,人家既然诚心给,他们也就付钱买。 其实京城的店面向来有价无市,一般人根本就买不到,红尘若不是是个得宠的郡主,想买间铺子,花双倍的价格也买不到特别好的地段。 手里攥着铺子的人家,只要不是真缺钱,有几个人能舍得卖?这两年可是一会儿一个价儿,一个劲儿地向上爬。 过了十五,红尘就把自家闲着的人都召集起来,到铺子里做了一番装修。 照例是拿植物制作了一个又一个的隔间和书架。 还有各种藤条编造的椅子。 家里的书籍挑挑拣拣,都摆放过去。 红尘还和罗娘她们商量,在里面卖笔墨纸砚,供这些客人们抄书,每抄写三份,自己就能白得一份。 当然。自己花钱来买也行。 估计大部分贫寒学子都愿意过来,一则能免费读书,二则抄书抄得多了,还能赚一份回家。 这年头,书籍可是至关重要,寻常人家有寥寥几本书也当做传家宝,秘不示人的,红尘如今拿出这么多,让所有的客人尽管取来阅读,简直是大功德。 薛柏桥他们知道之后。也帮忙送来了不少书籍。 金青还从翰林院那边抄了好些个手抄本。都属于翰林学士们可以随意看,外人想看却难上加难的那种。 茶馆开张,和上一次冰火两重天不同,根本就没多做宣传。不过是由红尘自己画了一张宣传画。贴在罗娘她们的店里。偶尔有客人看见,又离得这么近,正好进去看看。 但凡读书人。看了一次就念念不忘,一传十十传百,新年的余韵还在,茶馆就因为客人太多,不得不采取限入的方法了,而且每个人进去呆的时间限制在一个时辰。 一个时辰就不算少,就是一口气什么都不做,只读书,读一个时辰也该休息一下,否则精神不济。 红尘给自己在里面单独设了一个雅间,翠绿环绕,格外清幽,一杯香茗,一本闲书,就能坐大半日,也算是个消遣的好地方。 这日,红尘正喝茶,卫仁就一脸惶恐地赶过来,他不知道从哪儿得了消息,知道红尘在茶馆,愣是在外面守了大半日,终于等到红尘出门。 罗娘有点儿不高兴:“真烦人。” 可不是有些烦人,好好一个年,就因着皇后娘娘给自家小姐安排了个活儿,就招惹上这么一家子,年也过得乱七八糟的,没个消停。 红尘本来也想让车夫拐个弯避开,可一撩开窗帘,看了一眼,便皱眉,推开窗户冷声道:“你不要进宫去了。” 卫仁一愣。 红尘又冲罗娘道:“拿我的帖子,着人进宫告诉皇后娘娘,这些日子不要见郭家的女眷,如果躲不开,抱病也行。” 罗娘并不迟疑,低声应下,很快就招呼侍卫过来,拿了红尘的名帖,让他送进宫去。 卫仁隐约能听见里面的细语,脸色骤变,吓了一跳,本能地抱了抱胳膊,四下张望,咬牙抬头,欲言又止地看着红尘。 “上来。” 红尘点点头,罗娘才开了车门。 卫仁犹豫了下,终于还是很艰难地爬上去,这种时候也顾不上什么失礼,反正由女官在,他们这等贵胄子弟,也不至于连和女子同乘一车都不行。 他上了车,红尘就翻找了下,没找到符咒,只好又拿自己的青锋,对着卫仁的眉心点过去。 卫仁登时吓得脸色雪白。 “干什么!?” 红尘没看他,只摸了摸青锋,青锋此时微微颤动,很是不高兴的样子,不由笑了,一边笑一边小声安抚:“好了,好了,我知道他身上的东西不好吃,咯牙,也不是要你吃零嘴,乖。” 现在青锋比以前活泼许多,还会使小性子。 不过,红尘发了话,它还是舒展身体,碰了一下卫仁的眉心,一滴血珠儿渗出,卫仁忽然感到一次冰凉的寒意从眉心一直钻入脚底,紧接着又是一股子炙热的气息,冷热交加,让他出了一身大汗,几乎虚脱。 但过后,却忽然觉得身上压着的重担稍微轻了一点儿,长长吐出口气。 红尘还是皱眉,盯着他看了看,摇了摇头。 这番做派,让卫仁心中大惊失色,急道:“郡主,可是有什么不妥?我,我最近几日,这个……” 他慌里慌张,也说不出个一二三,眼神焦急,半晌才一咬牙,恶狠狠地道:“我们家可能招惹了狐妖,郡主,我就信您,您可要帮帮我,连我家里六岁大的孩子都,都……” 卫仁一向属于那种自以为正气十足,看不惯所有不公,其实又有点儿天真的人,好听了说,是天真,不好听的话,只能说是榆木脑袋,笨蛋一个,但他这种人,诸般坏处,有一点儿却好,他在一般情况下,很正经,很讲道德。 虽然他也护短,也有时候拎不清。好心办坏事,可他终究还是认为自己是正人君子,也愿意做个正人君子的。 这等人,被迫在别人面前说出狐妖这种事儿,早就羞得面红耳赤,连头都不敢抬,恨不得一头撞死算了。 红尘叹了口气:“我跟你说,你身上的确有阴煞之气,带只是附带的,我去除之后。还隐约又沾染上。显然源头不是你,我问你,最近你都去过什么地方?” “阴煞之气?” 卫仁显然也懂一点儿,他就是以前不懂。自家岳父遇到那一件倒霉事之后。也不会不想着追寻一番。此时略有些迷糊,“如今过年,我没在我岳父那儿。除了在家招待宾客,也去了几个亲友家里。” “你的亲友那儿有没有出现怪事。” 红尘眯了眯眼。 卫仁连忙摇头,又仔细想了想,才很肯定地道:“我刚才还见过我一个侄子,他还说家族发展得不错,族人都说这个年再舒坦不过了,想来并无大事发生。” “那就是卫家。” 红尘轻声道,“罢了,今日正好有闲,就去你家看一看。” 卫仁脸上露出浓郁的喜色,还有感激,对他来说,一位地位尊贵的郡主,愿意为了他的一点儿私事,屈尊纡贵,实在难得,心中不由感叹,还有些羞愧。 大年夜那日,他灌了两碗黄汤,可是对郡主颇为无礼,现在想想,恨不得抽自己两耳刮。 卫仁一直耷拉着脑袋,更恭敬几分,一行人到了卫家,他引领着众人下车,还有些不好意思,低声道:“寒舍简陋,还望包含一二。” 这话,总体说来,也不全是谦虚。 卫家的门楣的确不高,光看这个宅子,只是个普通的两进小院,非常狭小。 下人也不多,安安静静的,也没有任何奢侈的摆设,到是显得很是古旧,给人一种倾颓的感觉。 卫仁叹了口气。 红尘却有些意外,就这么个家庭,在京城绝对算不上要紧,怎么养出卫仁这样的二百五,更离谱的是,还养出卫义那种人? 卫仁有些感叹,小声道:“家父远是郭老爷子的小厮,后来蒙恩主看重,教他读书识字,看他敏而好学,人也上进,又把夫人的爱婢嫁给家父为妻,还放了他出府,所以我一降生,便是良民,可以参加科举,连这宅子,也是岳父大人当年给我爹买的,后来我给爹给岳父当亲兵,还立了一点儿微末功劳,得皇上看重,升到五品守备,可他还是舍不得换宅子,哪怕岳父想给他买更大更好的,他也舍不得,因为这儿离郭府更近。” 说着说着,他就激动起来:“岳父待我家恩重如山,还不嫌我父乃是家奴出身,甚至把心爱的女儿嫁给了我,为了岳父,我便是肝脑涂地也不为过,早就发誓一辈子敬重我妻,不让她伤心,不让她难过,让她永远都和在闺阁中一样,像个小女孩儿,没有任何烦恼,哼,任凭什么样儿的狐妖,也别想勾引了我去,我可不会对不起夫人一丝半毫!” 他脸上涨红,显然是真怒。 罗娘的神色也不知不觉好了一点儿。 虽然卫仁还是讨厌,可他一千个,一万个缺点,对妻子好这一点儿,就足以让女子觉得他不太坏了。 “原来世上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不懂什么叫忠诚。” 罗娘忍不住感叹了句。 这样的世道,男人都三妻四妾,你跟他讲忠诚,讲守身如玉,那岂不是笑话? 罗娘平日里也不敢想这些,连自家小姐以前也没想过。 可这些年来,小姐也不知道从哪儿找了些话本,都是说什么从一而终,一个男人只娶一个妻子之类的胡言乱语,她平日看了,越是觉得这东西就是胡说八道,越是隐约被吸引。 小严偶尔还嘲笑她,说她思春呢。 罗娘不觉笑起来——果然,人这日子好了,当年留在心口的疤也就淡去,不知不觉,竟想男人之类。 红尘不知一瞬间罗娘心中划过多少念头,听自家姐妹这般一感叹,也失笑道:“什么话,早就说过,一样米养百样人,虽说世上男人多薄幸。贪花好色,但也不能一竿子把所有人都打死,这世上啊,一辈子守着一个女子的,也并非没有。” 罗娘耸耸肩:“好小姐,您说的大多是娶不上媳妇的破落户吧,就是农户人家的男人,有了银钱,指不定还想讨两个小妾,身份高的男人。哪有守着一个女子的?别的就不说了。当朝公主身份高不高?那是皇女,驸马们难道就没妾了?” 红尘还待反驳,她到是能说出几个有畏妻如虎名声的男人,在外面半点儿女色不敢沾惹。不过。争论这个也没价值。就如罗娘所言,世间男子,养几个侍妾。再正常不过,乃是很风雅的事儿。 她们两个立在那儿窃窃私语,一时忘了卫仁,卫仁可急得满头大汗,眼巴巴地看着,小声道:“郡主,郡主?” 红尘一回神,这才正色道:“卫将军不必着急,也别有压力,详细对我说说情况,我再慢慢看一看。” 卫仁想起爱妻,也顾不上丢人不丢人,轻声把前因后果说了说。 其实一开始也没多严重。 就是他晚上迷迷糊糊地,好像做了个梦,梦中又一女子款款而来,邀他共赴巫山**,但他记得很清楚,他心跳的极快,觉得那女子特别迷人,可瞬间想起妻子就醒了,根本没做什么。 醒了发现是梦,也就没当回事儿,他只以为是这些日子忙碌,好久不和妻子亲热,有点儿,咳咳…… 后来果然风平浪静。 可等他前两日终于逮住机会,拉了娘子想亲热清热,请正浓时,窗边忽然多了个女子,只穿肚兜,神色妖媚,他一下子就吓得满头大汗,但妻子根本看不见,他更害怕,却不忍心让媳妇担心,硬撑着应付过忧心忡忡的爱妻,没让找太医。 这等话,他说给郡主听,也觉得脸红,可病急乱投医,他也没办法。 “一定是狐妖,也不知是哪里来的狐媚子,搅合得我家宅不宁。” 罗娘她们听得脸上通红,恨不得捂了红尘的耳朵。 红尘却一本正经的,又问了几个也同样说遇见妖魅的下人,居然还有男有女。连卫家一个呆了三十多年,年逾五十的老家人,也说见过,而且不只是梦中。 甚至还有个丫鬟因为梦到自己被狐妖迷惑,竟然上了吊,幸亏救的及时,要不然就真出人命了。 妖狐啊! 她也认识小狐妖,一想起来便觉得十分可爱,时常想念,偶尔她还接到过远方的小客人送来的礼物,也许只是几朵漂亮的花瓣,一点儿好吃的食物,或是些许古旧的书籍,有些珍贵,有些并不值钱,但这些被各种各样的小动物送来的礼物,却无疑都是带着最诚恳的一颗心送来的,比金山银山更让人欢喜。 所以提到狐妖,她实在很难同仇敌忾,也并不觉得这里闹的东西,会和小狐妖有什么关系。 动物生出灵智,比植物还要难些,毕竟植物杀生的少,气息纯净的多,动物食的是五谷杂粮,却比人多蒙昧,开启灵智需要大机缘,可不像普通人想象中那般,是个什么狐狸黄鼠狼,活的时间长点儿的都能成大仙。 但凡有了智慧的狐狸,就算天生会魅惑之术,也不会随意对人出手,否则天劫一来,便是魂飞湮灭的下场。 红尘让卫仁带着,在卫家走了一圈,忽然指了指东厢房:“那里都有什么人住?” 卫仁愣了愣,迟疑道:“有何不妥?我二弟住那儿。” 红尘点点头:“卫义的情况如何?有没有遇见怪事。” “这到没有。” 卫仁想了下,轻声道,“二弟这几日受了教训,一直老老实实在书房抄书,都没有出门。” 他以前也教训过他那个弟弟,只是那孩子骄纵任性了些,以前家里人都宠着,后来他爹爹去世,娘也体弱多病,没撑几年,他怜惜弟弟幼年丧父丧母,便多有疼惜,就是有时候他做错了事,他下不了狠手整治。 那小子还好动不好静,想让他沉下心在家里多读几页书,那简直和要了他的命似的,一不注意就要溜走。 卫仁时常为此担忧。 他自己就爱读书,也曾被爹爹耳提面命。说只有读书才能成才,才能有出息,弟弟不读书,他自然担忧。 这次似乎被吓坏了,竟然老老实实地在家里呆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那些个狐朋狗友也没联系。 想到此,卫仁脸上就不觉露出几分喜悦:“二弟这几天都很乖呢。”要是保持得好,他喜欢的那几样玩物,也可以买回来给他。孩子嘛。紧一紧,就该松一松,要是不给奖励,怎么教得更听话? 红尘一眼就看出卫仁的心思。也是无语。摇了摇头。有气无力地道:“麻烦叫你二弟,还有伺候你二弟的丫头出来,我要问问。” 这到不难。 不多时。就有个红袄绿裙的小丫头走出来。 不过,卫义到不见人影。 卫仁笑了笑:“许是躲羞呢,这小子就是个棒槌,郡主别跟他一般见识。” 红尘的目光,却落在丫头身上,仿佛没听到一般。 那小丫头一脸惶恐,才十五六的年纪,正是鲜亮的时候,脸上却有了老态,看着到大了十几岁的样子。 卫仁一怔,顿时有点儿摸不着头脑,虽然他身为大哥,不好关注他弟弟的身边人,不过他当家,他弟弟又有点儿年轻男子多有的毛病,于女色上容易栽跟头,所以家里的丫鬟,都是他仔细看过的。 眼前这一个叫绿娥,前些年灾荒,和爹娘弟妹一块儿被买下,一向忠厚老实,模样也生得细嫩,怎么忽然就变了样子! “怎么你……二爷呢?” “呜呜呜。” 小丫头一出来,家主只问了一句,她就呜呜咽咽地开始哭,还一脸的惊慌失措。 卫仁一脸莫名其妙。 红尘却闭上嘴不肯问了,见丫鬟出来,门还开着,抬脚推门,就往屋内走。 那小丫鬟顿时咬住嘴唇,吓得闭上眼,浑身发抖,卫仁一看,心中古怪,略皱了皱眉,也跟着进去,进入房门之内,他们就闻到一股子浓郁的香气。 “什么味儿?” 卫仁忍不住打了两个喷嚏,忙打开窗户透气,一转头吓了一跳,只见他二弟盘膝坐在阴影里,膝盖上还摊放着一本书,正看得入迷,眼睛发光,脸在阴暗的影子里竟然熠熠生辉,很是精神抖擞。 “……” 我的弟弟不可能忽然爱读书? 卫仁很怀疑那书是什么不三不四的东西,瞥了红尘一眼,心中纠结。 他这个倒霉催的弟弟在人家郡主眼中已经是个色鬼笨蛋,再被抓住看那些个乱七八糟的东西,哪里还有好? “咳咳。” 卫义岿然不动。 “咳咳咳咳!” 卫仁又使劲儿咳嗽了几声。 他那笨蛋弟弟还是不动,依旧着迷。 没办法,当哥哥的只好慢吞吞上前,低下头去看了看书页儿,虽然昏暗,到底还是看得清楚。 一看就怔住。 这孩子看得居然不是坏书,是一卷《神仙传》,虽然也非正经需要读的,可这等书,到也不是读不得。 而且,好像这书还是出自……荣安郡主之手。 卫仁苦笑摇头:“郡主娘娘妙笔生花,可你也不能入迷至此,赶紧的,起来我有话问你……” 话音未落,红尘忽然上前一步,一巴掌拍在卫义的脑袋上,猛地揪住他的下巴,令其抬头。 卫仁刚一变脸,随即怔住,猛地向后退了一步:“二弟!” 卫义那张脸,荣光灿烂,早不是上次见一副睡不醒,纵欲过度的样子,但是眼睛赤红,流露出几分妩媚之色,整个人都呆呆的,嘴角带笑,十分古怪。 乍见红尘,却露出几分灵动,痴笑道:“好一个美人,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肤如凝脂,白皙粉嫩,来来来,大爷我正闷呢,来给大爷解解闷儿! 卫仁:“……” 额头上的冷汗一下子就冒出来,恨不得冲过去把这小子给掐死了事。 “他中邪了。” 红尘却不以为意斩钉截铁,很认真地道。 卫仁连忙点头:“对对对!” 必须是中邪了。 红尘摇头失笑:“你仔细看就知,不是我在说笑。”说着,她眯了眯眼,认真盯了卫义一眼。 卫义就低下头去,一副痴呆相,口水横流,仿佛陷入梦中。 他大哥心中早有疑虑,现在被红尘一说,更是越看越觉得古怪,这样子可不正是中了邪的模样。(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八十九章 因果 “那该如何是好?” 红尘眨了眨眼,很严肃地道:“现在,你必须马上找力气大的仆人过来,打他一顿,一定要让他特别疼,非常疼,否则他魂魄被邪祟冲击,一但散去,就是神仙登门也救不回来。↖頂↖点↖小↖说,23” 卫仁一瞬间觉得红尘在‘报仇’。 可是他用力摇了摇弟弟,又喊了几声,卫义居然咯咯笑起来,对外界的一切都没有反应。 他心里一着急,也顾不得红尘有没有骗他,扑过去就打了自家弟弟一嘴巴,果然看到二弟的眼珠子转动了下,脸上表情略略灵动了些许。 卫仁松了口气,连忙又叫:“二弟,二弟!” 可卫义仅仅是眨了眨眼,又一副梦游的样儿。 “怎么了这是?怎么还不行?” 卫仁的巴掌其实不轻,他本是练武之人,寻常和弟兄们切磋,也都是打得鼻青脸肿才算痛快。 这会儿他家弟弟脸上五颜六色的,眼角都裂开,本来就缺了的牙又掉了半颗。 再这么下去,这小子还能不能吃得了肉都不好说! 红尘却叹了口气,皱眉,一本正经地道,“打的着实是太轻了些……时间紧迫,这可不是好事儿,要是卫将军下不了狠心,那我也没办法。其实你这个弟弟面相不好,会拖你的后腿,将来说不定还要为卫家招惹祸端,现在放弃他,到也不知是不是坏事。” 卫仁哪里听得了这个,一狠心。咬咬牙,抓了一把铜钱塞给身边的小厮:“去叫些人手,力气大……且能控制住的,快去!” 那小厮一呆,连滚带爬地滚出去喊人。 这小厮也是个实诚人,卫仁说得恶狠狠,他就果真叫了四个大汉,个顶个都是膀大腰圆。 其实说起来,卫义这小子不光名声不好,这几年。因为卫仁忙碌。常常不在京城,他缺少人管束,而且他哥那性子,疼弟弟疼得不行。也管不了他什么。这家伙着实做了几件让人看不过眼的事儿。 家里的下人。明面上不敢说,私底下怨他的不知凡几,逮住这次机会。说不得也有些借机报复的意思在。 几个人毫不留手,一通暴打。 卫仁闭着眼,呲牙咧嘴,仿佛自己身上也跟着剧痛无比。 红尘到立在一边,优哉游哉的,还伸手捡起扔到地上的那本《神仙传》。 正好翻到嫦娥仙子云霄殿献舞,诸神,诸仙,诸佛,都屏息凝神欣赏,心中却各怀鬼胎那一章,看得不觉笑起来。 这神仙到越发像人。 她写这一章,虽然是自己写,却也和玉珏空间里那一群家伙整日玩笑有些关系。 那等大能,****拿神佛来玩笑,好像其中有一两个,自己就是什么圣者,尊者,好像地位崇高,在他们那儿,也属于神仙一流,口里的神仙故事,却和人间的故事无甚不同,那些神灵们,一样都有七情六欲。 红尘读自己的书,也读得津津有味的。 耳边噼噼啪啪的打斗声,显得有一点儿嘈杂,不过她早就习惯于闹市中读书了,也不怎么介意。 这一打,打到四人累的不行不行的。 卫义看起来周身上下就没有一点儿好地方。 可众人心中全有些恐惧。 这家伙遍体鳞伤,面孔扭曲,却还带着诡异的神色,神思不属,一言不发的。 卫仁咬破嘴唇,闻到一股浓郁的血腥气,脸色苍白,回头一看,看到红尘悠闲的模样,但这会儿也不敢生气,只苦着脸小声问道:“郡主,这还没有反应,还要打下去?” 红尘漫不经意地看了看天色,又看了一眼卫义,故作叹息:“没想到这么严重,如今血脉畅通,应该可以试试……” 说着,她就走上前,取出一根银针,用力刺入卫义的胸前,轻轻一弹。 “嗷!” 卫义登时就回神,疼的嗷嗷叫唤,声音嘶哑,“疼,疼疼……” 卫仁顿时松了口气:“好了,好了。” 红尘摇摇头:“我看不太好,你们这些人根本就没下了狠心,现在他也就暂时缓过劲,不打透了,彻底把邪气打出来,明日还要再出事。” “啊?” 卫将军脸色变了变,犹豫道,“那,还要打多久?” 红尘低下头,看了眼卫义惨叫哀嚎的模样,脸上一丝幸灾乐祸都无,到很是严肃,一边看一边点头,“不用太久,再一刻钟应该差不多了。” 卫仁愕然,浑身抖了抖。 再打一刻钟…… 会死的,绝对会死的! 那伺候卫二爷的小丫头欲言又止——其实二爷每日到了这时候,天色将暮,也该清醒的。 她耷拉着脑袋,还是把这话给吞了回去,谁知道是真清醒还是假清醒,再说,现在不听人家灵师的,难道她一个下人小丫头,还要胡乱言语不成? 卫仁依旧一脸犹豫。 红尘到无所谓地摊摊手:“你要是不信,也可以放着不管,反正也不关我的事。” 卫仁越想越害怕,只好叹气:“继续吧。” 那四个也累得气喘吁吁,但这会儿还是很有精神,扑过去又是一顿猛捶。 卫义此时有了神智,被打得遍体鳞伤,浑身感到一阵阵刺骨的剧痛,看见他们又扑过来,面上顿时露出浓浓恐惧,大叫道:“你们做什么?混蛋,哎哟,哎哟,不要啊,住手!” 他哥心疼的不行。 红尘吐出口气,皱眉:“还能大喊大叫的,看来体力不错,我看是卫二爷体内还有邪祟作怪。要不然不至于如此,你们几位怕要更辛苦些,还能打得动吗?” 那四个汉子对视一眼,拍着胸脯保证:“大爷放心,郡主放心,我们有的是力气!” 卫仁也只能忍痛褒奖几句。 卫义一开始还咋咋呼呼的,过了片刻,也只能哀哀叫唤,浑身半点儿力气都无。 天色终于黑下来。 红尘才点头道:“行,这次算是差不多。” 卫仁大喜。连忙扑过来喊人停手。自己过去看弟弟,一看弟弟那张脸,连他也忍不住扭头。 实在是……猪头都比他好看。 四个汉子出了一身大汗,却浑身痛快。意犹未尽地又看了卫义一眼。吓得那猪头缩头缩脑。 “郡主。我们还有力气呢,二爷身上的邪祟不除干净可不行,一定得让他彻底清醒。我们才能心安啊!” 红尘失笑。 看来这小子真是很不得人心。 她到有心顺了这帮人的意,反正都有分寸,不会动要害,又全是卫家的下人,卫仁还在,也不至于活生生把人给打死。 不过,时间来不及了,还有几句话要问一问。 红尘拖了把椅子坐下,盯着卫义,看得卫义脸上神色忽青忽白的,才问道:“你最近有艳遇了?” 卫仁猛地皱眉,也看向弟弟:“难道那个狐妖也来找我二弟?” 卫义不可思议地摸了摸脸,疼的呲牙咧嘴,哑着嗓子嘲讽:“狐妖?大哥说什么呢?你竟然相信这种鬼话?世上哪有什么狐妖!”话虽如此,他的目光却闪烁不停。 作为大哥,卫仁还是很了解弟弟。哪怕看这小子理直气壮,也是半信半疑。 他这个弟弟,从小就会撒谎的很呢。 红尘忽然上前一步,皱眉,伸手抓住卫义的衣袖,揪起来,远远地别开头,递到卫仁鼻子边:“闻闻!” “呕!” 刚一凑过去,卫仁就捂住鼻子,“好臭!” 明明站得这么近,可刚才还没闻见这股子怪味,只有凑到卫义身上才能闻得见,那是种说不出来的味道,让人毛骨悚然。 “二弟,你到底招惹了什么东西!” 卫仁咬牙,有了一点儿不好的预感。 卫义不耐烦地跺脚,随即深吸了口气,神色间带了点儿陶醉,到舒缓了些:“大哥再乱怀疑什么,这些天我好得很,再舒服不过了,又没有出门,不过是请佳人来作伴儿而已,有何不可?别人家的公子哥儿,哪个不是红袖添香夜读书的!?” 卫仁愣住,心中越发焦躁。 正迟疑,忽然起了风。 红尘一挥手,哐当几声,窗户关上。 屋子里就透出一股子古怪的气息来。 所有人都屏息凝神。 “诸位都退出去。” 红尘低声道,“卫二留下。” 卫仁还有那帮下人一时迟疑,说实话,此时此景,真是让人心中十万分不安。 红尘一皱眉,忽然道:“来不及了。”随手从箱子里取出一沓很细的蜡烛,点燃分给众人。 一人一根。 “烛火不能熄灭。” 卫仁愣了下,刚想说话,卫义忽然笑了一声,他连忙转头,就看到他弟弟的脸上露出喜悦之色。 他那个弟弟,自幼是古怪脾性,连他这个当哥的,也很少见他这般真正笑逐颜开。 卫义轻轻走过去,打开门,就像在迎接一位贵客,表现得彬彬有礼。 “美人,快来!” 他伸出手,貌似牵着个什么东西,在桌子边上落座,全神贯注地盯着眼前,周围一切都消失了一般。 卫仁忽然感到森寒的气息在周围弥漫。 那些下人们脚也软了。 红尘叹了口气:“可惜,走了歪路,怕是要万劫不复。”想了想,便从袖子里取出她新得的红色龟甲,搁在旁边的桌子上,又捡起桌上一碗残茶,拿金针刺破指尖,滴了一滴血进去。 把茶杯递给卫义。 也不知道卫义怎么想的,居然就笑吟吟接了过去,口中声音十分柔和:“美人今日来得晚了,我恨不得****与你共度良宵……”一边说。一边随手举起茶杯欲饮。 茶杯刚举起来,才一低头,卫义忽然僵住,脸上骤然变得惊恐欲绝! “啊,什……什么东西!” 他惨叫一声,一跳三尺高,使劲拍自己的身上,连滚带爬地钻进了桌下。 阴风四起。 地上本没有什么灰尘,可这会儿包括卫仁在内,所有人都看到地上多出一层灰尘印记。像女人的纤纤玉足。还是赤足。 咯咯咯, 桌子底下卫义牙齿咯吱咯吱地响,哭嚎不休:“不关我的事儿,你不要找我。找卫仁去。卫仁是我大哥。你去找卫仁,他也姓卫,我做的事儿都是为了帮他!!” 整个桌子晃动起来。 卫义忽然蹿出几步。整个人扑向他大哥,挥手一巴掌就把卫仁手中蜡烛的烛火给扇灭了。 “快看,已经灭了,你可以找他了吧,去找他!!” 卫仁不可思议地看着弟弟,一时怔住,竟然连躲避都没来得及,便让卫义抓住了胳膊。 卫义脸孔扭曲,一脸的狰狞,口中念念有词:“不要找我,不是我的错,都是他不好,他做了郭家的女婿,却连个一官半职也没给我讨来,平日里我连支点儿钱,也要记账,也要跟他说,一帮管家都比我体面,我这个卫二爷就是叫着好听,有什么用!我不想办法捞钱,拼命捞钱,以后靠谁去!” 他絮絮叨叨的,神志不清。 屋子里明明亮着这么多烛火,可却显得黯淡无光,所有的烛火都波动的厉害,没有风也恍恍惚惚。 奇怪的,冷飕飕的气息浸透了人的骨头。 卫仁傻傻地站着,一动也不敢动,只觉得有一双森冷的手,抓住了他的脖子,让他连呼吸也不能。 他要死了? 死亡仿佛即将降临。 就在卫仁觉得自己真的会死的那一刻,耳边就一声炸响,紧接着听见红尘轻轻飘飘的声音:“我知道你有冤,也知道你想报仇,可是很抱歉,你被污染了,你现在只剩下一股邪念,激发天雷符之后,我也不知道,你还有没有转世轮回的机会。” 红尘慢慢地伸出手,卫仁只感觉到一点儿浅淡的皂角清香,就胸口一畅,大口大口地喘气,声嘶力竭地咳嗽起来。 他勉强抬头,竟然看到红尘面前站着一个黑白的剪影。 那是个女人,还很漂亮,可惜木木愣愣,毫无神采,就像一个木偶。 红尘的表情却变得很柔和,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是一个藤条编造的箱子,堆在墙角,上面盖着一块儿羊皮垫子。 她走过去把垫子掀开,又把里头的箱子打开,就露出来一尊玉像,还有些许碎片。 灯火闪烁,卫仁扫了一眼,愕然:“这东西不是说送去道观处理了?” 烛光之下,玉像背对着他摆放在箱子里,好好玉上,沁着一层暗红色的血丝,卫仁一时不敢仔细瞧,只觉得这玉像竟显得纤细了些许,不像他家岳父的模样。 “难道不是那个?” 可天底下这般品质的好玉,还这么大一块儿,怎么可能忽然出现这么多? 卫义也呆呆地看着箱子,脸上露出几分惶恐。 红尘叹了口气,走过去把玉像拎出来,也只有她敢动手,别人怕是瞧也不敢多瞧一眼。 “啊!” 等到红尘把玉像轻轻放在桌上,下人们还好,卫家两兄弟都傻了眼。 尤其是卫义,浑身颤抖,使劲咬住嘴唇,咬破了也没有察觉。 玉像早变了一个样子。 变成一个女子,和现在就站在阴影里的黑白影子一模一样,只是更妩媚些,容色艳丽,闭目躺着,玉像本身的那道裂痕,变成一道伤口,血液汩汩流出来,一眨眼的工夫,就流得玉像上,桌子上,地上到处都是。 甚至流到了卫家兄弟的脚底下,粘稠的血沾了他们一脚,到是红尘立在那儿,血液自动闪避,连靠近都不敢。 “我,我,不是我的错!你是自己撞死的,跟我有什么关系?” 卫义终于回过神,脸色发青。手足颤抖,痴痴呆呆地看着玉像,厉声道,“不关我的事儿,是,是你自己不好,早点儿把东西卖给我不就得了,还非说是什么夫家的传家宝,要留给子孙后代,你一个半掩门的贱货。还好意思提夫家?” 他声嘶力竭。 他每吐出一句话。房间就震动一下,那黑白影子上就出现一道浓黑的印记。 众人一看这样子便知道,卫义肯定是犯了大错。 红尘冷笑:“再多一句,就不单单是你死便能了结的。” 早知如此…… 红尘闭了闭眼。伸手握住那黑白影子的胳膊。轻声道:“别人不能害。你身上邪气越来越重,会连累无辜,连你自己本是受害者。也会变成刽子手而受罚,不过,我不会管这个人。” 卫仁张了张嘴,眼睛发红。 红尘却不看他,只盯着那黑白影子:“身为灵师,不放纵恶灵害人,那是功德,也是责任,作为一个女人,不阻止别人复仇,那是我的私心。” 黑白影子竟然一下子笑了,眉眼灵活,圆圆的眼睛似笑非笑地看向卫义。 卫义整个人都吓坏了:“你不能找我,是,是卫仁的错,他要我去给郭老将军选玉,我才相中你那一块儿,你不肯卖,我也只好抢了,你自己看不开撞死,和我有什么关系?” 他的脚心冰凉冰凉的。 浑身都冷的要命。 那影子靠近过来,嘴也未曾张开,可是众人耳朵里都听到阴沉沉的声音。 “我夫早亡,为了养活一双儿女,我把自己都卖了,也没敢卖掉家里的传家宝,你凭什么说抢就抢?” 这声音清清淡淡的,却直接钻到人的脑子里,卫义的头和炸裂一样疼,面孔扭曲,他不敢看那影子,竟不知为何,扭头看向卫仁:“哥,你跟她说,是你的错,你逼死她的,呜呜,要不是你没本事,不能帮我做个大官,还要自己逢迎,哪里会出这等事?” 他一边喊,一边拔腿就跑,披头散发,结果竟慌不择路,一头撞在门框上,扑通一声倒地。 那影子也倏然消失,仿佛进入卫义的身体。 房间里半点儿声响也无。 良久,卫仁才低头看了他家弟弟一眼,只见卫义满脸狰狞愤恨,目中透出疯狂又惊恐的神色,叹了口气,一时间五味杂陈,终究只能摇摇头:“养不教父之过,我长兄如父,没教好他!” 如果不是今天闹这一出,他都不知道,原来卫义对他有如此多的怨念。 闹了半天,他精心教导,认认真真照顾长大,夏天担心他热,冬天担心他冷的宝贝弟弟,就是这么想自己的! 更可怕的是,他的性子竟如此跋扈嚣张,只为了人家不肯卖玉,就敢把人逼迫致死。 他们卫家,曾经只是贫寒人,只是别人的奴仆而已,也曾经受人欺辱,他努力想成为一个正直仁义的人,怜贫惜弱,没想到,他的亲弟弟竟然变成这副模样。 红尘叹了口气:“你确实不会教人!” 要是他更关心一下弟弟,一早发现他总闯祸,就下狠手整治,一口气把他的坏毛病改过来,也就没有现在的结果。 可惜啊,时光无法倒流。 红尘自己拎着玉像,塞到箱子里,又贴上符咒,用红绳捆起来,再把自己的龟甲拎着,想了想,犹豫了下,轻声道:“我知道你冤,也不想跟你多说什么话,就把龟甲留下吧,它是灵物,能抵挡煞气,你要不怕难受,离她近一点儿,可以保持理智……哎,你只要再杀一个人,连我也很难救你,会落一个魂飞魄散的下场,你要是能接受,我就不管了。” 说完,拎着箱子踱步出去。 卫仁追了两步,终究是痛哭失声,却没有喊住她。 他也没这个脸面喊人。 一个半月之后,天气都渐渐转暖,有了春日的气息,红尘才回收了龟甲。 红色的龟甲越发清透,色泽也更美。 红尘盯着看了看,一时纠结——她也不知该说卫义那人逃过一劫,还是说,那小子宁愿死了,也不愿意受这个罪。 算了,事情过去,也就没必要多想。 没两日,薛柏桥就来说了个消息。 郭家女婿卫仁的那个白痴弟弟,身体出了问题。 这一个多月,他先是手脚僵硬,再是身体一寸一寸地僵硬掉,只有意识是清醒的。 清醒的梦见各种恐怖,偏偏他还疯不了。 卫仁到没放弃他,好好养着,估计在这个大哥看来,他是养弟弟一辈子,也好过让卫义出去祸害人。 新的一年早就到来,红尘也不去想这些乱七八糟的旧事,她这两日整天被皇后娘娘往宫里叫,也不做别的,只说闲话,偶尔提几句关于灵师考核的内容。 红尘也不知道,这个灵师考核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章 桃花糕 还有一个月就是灵师考核的正日子。√∟頂點小說,23 不过在正日子之前,筛选早就开始了。 皇后娘娘给她点了点,据说想参加考核的灵师报名之后,就会有很多考官暗地里开始评选,确定你有资格,会在新一年的二月中旬前后几日,公布可以参加考核的最后名单。 在大名单出来之前,所有灵师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参加最终考核。 说实话,这种挑选方法真是有一点儿古怪,所有灵师都莫不清楚规律,而且根据规定,参加考核通过的那些灵师,事后也不能把相关的事情告诉其他人。 皇后娘娘还让红尘放心,所有灵师的起点都一样,就是有长辈通过了考核,成为朝廷在册的灵师,他也不能把考核期间会出的题目,各种经过和子孙说,从来没有人违反。 “我没参加过……当初到是想。” 皇后叹息了一声,仿佛有些难过,又有一点儿遗憾,随即一笑,让身边的宫女给红尘倒了一杯香茶,里面有一半是仙茶,红尘自己孝敬的,另外一半味道很奇特,带着一点儿药香。 红尘喝了一口,就觉得浑身舒服,毛孔仿佛都张开来,忍不住闭上眼睛陶醉许久。 皇后笑道:“我发现凝露茶配你的仙茶效果特别好,比单独喝凝露还香呢。” “原来这就是凝露?” 红尘这辈子到没听过,前世从鬼谷先生那儿听他提过两句。三十年前有位制茶大师,无意中用各种药材炮制出仙茶凝露,喝了能解人忧愁,对灵师来说,更是大补。 后来那位制茶大师得罪了仇家,满门被灭,凝露也就此失传,不少人想要摸索出配方来,可惜都差强人意。 现在剩下的,也只有一小部分保存极好的茶叶。留在世家大族。皇宫大内。 红尘有些不可思议:“娘娘何必拿它出来招待我?” 只是寻常在寝宫里闲聊,桌子上还摆着葵花籽,又不是什么要紧重大的场合,哪里用得着它? 皇后摇了摇头。伸出手摸了摸红尘的头发。眉眼温和:“傻孩子。茶就是用来喝的,不喝难道看着玩吗?你该学会享受。” 红尘:“……” 她自认为,比京城大部分闺阁少女都会享受了。 皇后的神色却有些悠远:“我年轻的时候就不懂。顾忌多得很,从来不肯完全顺从自己的心意过活,当年我和你一般大的时候,也有机会参加灵师考核的,差一点儿就能入选大名单,可惜我那个男人不高兴,他那个人自私自利惯了,娶的妻子不能比他强,更别说还要成为灵师了。” 她神色间,露出几分嘲讽,却又叹息,“我要是狠狠心,去争一争,不要管别人怎么想,也许,我的人生就完全不同。” 皇后不知想到什么,忽然恨恨道,“哼,当年要不是进了宫,还有人说,若能得我为妻,一生不纳二色,虽不知如何,总比在宫里好得多。” 红尘愣了下,一回头见周围的宫女嬷嬷全板着脸,根本当没听见,想来这位口无遮拦,也不是一天两天了。 皇后娘娘随即回神,又恢复那等慵懒的模样,“算了,不说这些,现在改也不晚,只要没死,什么时候都不晚,我现在日子过得自在,既然皇帝不愿意有个尽职尽责管着他的皇后,我也懒得搭理,还省去不少闲气!” 不就是一点儿茶水,怎么招来这么多话? 红尘苦笑,端起茶杯,又让宫女给续了一杯茶,慢慢品尝。 皇后就笑得更开怀,笑了一会儿,又发愁:“灵师考核这事儿,哎,每年说是公平公正,没有任何一个灵师能提前知道任何信息,但‘入选名单’毕竟是由人选出来的,灵师又不是大白菜,有资格参与评选的就那么几个老字辈儿,像燕家那个老头子,还有咱们京城唯一的那个会培养灵木的老家伙……这几个只要不死,应该不会被漏下。那些家伙总是各凭手段套取信息,能得手的也不能说完全没有,真是,一个比一个奸诈,死命追着不放,就知道投机取巧。” 红尘莞尔,那很正常,多拉拉关系,就是套取不到信息,多在他们面前表现一下,让他们的印象更深刻,也是一条捷径。 皇后喝了茶,眯着眼睛,很是惬意的样子,嘴里却不停,“说来今年比以前更严格,我想过办法,可就是弄不清楚底细,现在都不知道大名单里都有谁,红尘你这两天别离开京城,多到各处露露脸,多搀和搀和事儿,唔,咳。” 她老人家刚才还说别人奸诈,一转眼自己露馅,她也同样属于喜欢投机取巧的那个。 红尘自然不能笑话娘娘,随口就给圆了回去。 “喵呜!” 吉吉又不知道从哪儿冒出来,脖子上还挂了个小铃铛,叮当,叮当地响,声音悦耳。 红尘顺手抱住它,胡撸胡撸毛。 到是皇后一看那铃铛,忽然怔了下,拍了拍手笑道:“差点儿忘了,还有他呢,让我想想……阿尘,我要吃桃花糕。” 红尘:“……” 刚出正月你想吃桃花糕? 皇后也不能这么任性! “桂花糕不也一样吃?” 当然,她也知道,这位娘娘提出来要吃桃花糕,肯定有她的理由。 红尘第一反应,去御膳房要,最简单省事,不过,宫里不提倡吃反季的东西。 尤其是不常见的东西。 宫里的主子们自有养生的法子,这等吃食不是没有,大周的皇帝可不是那等会被宫人拿捏住的。他和他的后宫嫔妃,想吃什么,底下人不敢太糊弄,但养生惜福是为了自己,吃反季的东西在太医们看来有违常规,对身体没有好处,宫里的娘娘们都不大要吃,御膳房的人也更不可能主动送。 去膳房要的话,似乎不太好。 虽然,桃花也快开了。好像也不是要不到。 “桃花糕。桃花糕!” 红尘念叨了两句,罗娘就给她端来一小盘儿桃花糕,只有四个,粉嫩的水晶色。清亮透明。造型别致。是一朵花的模样,花瓣层层叠叠,看起来就可爱。吃到嘴里味道也颇具风味,甜的恰到好处,就是不爱甜食的估计也觉得好吃。 “不是家里做的吧,从哪儿买的?” 曲三娘做的吃食,大部分造型上朴素的很,只是有内秀,味道不错。她到想学点儿雕花的手艺,也弄出个漂亮造型,毕竟家里主子现在是郡主,招待的也都是贵客,和以前一样糊弄就有些不妥,奈何她到底寻常菜色做惯了,就是想学,也非一时片刻能行。 罗娘这点儿桃花糕,是在三通胡同最里头那家小食肆里买的。 “咱们京城这时候还有桃花糕卖的铺子本来就没几家,好些都是应付事,只有三通胡同里这一家是百年老字号,所有点心里,以桃花糕最为有名。” 那就什么也别说,去吧。 皇后娘娘可是她的奶奶辈,支使小辈去给买点儿吃食,难道小辈还好意思不去? 再说,娘娘也没白白支使她,临出宫门,后头有宫人送了一个大箱子过来。 说是皇后给的。 平日里皇后隔三差五地也要送点儿东西给红尘,连吃块儿瓜觉得不错,哪种点心可能合她胃口,也要专门派人送去,宫里人都习惯得很,也不以为意。 红尘也没当回事儿,结果回去打开一看,左边装了半箱子书,再仔细一看,封面上印着黑色的印章——显德三十九年禁毁。 其它的同样都是禁毁数目,民间没有流传,只有皇宫大内才有一些原本。 罗娘几个都心中大惊。 红尘就很冷静地把书收起来,塞自己卧房,这种书,还是别随便拿茶馆为好。 至于另外半箱子,都是各色宝石,还有些翡翠,这些到不太值钱,京中女眷,很少拿宝石镶嵌首饰,红尘却喜欢的很。 宝石也收入库中,慢慢留着用。 这日天色不错,红尘就带着罗娘和小严两个,抓了一把钱,想了想,又多了些银票出门。 正好年节过了,罗娘她们都该去读书,总要买些笔墨纸砚之类。 家里的纸都属于特别珍贵的,拿来练字实在可惜,茶馆里众多书生抄书,也该多准备些。 红尘坐在车上看了一会儿书,不多时,三通胡同就到了,说是胡同,其实看着极为阔朗,里面小食肆栉次鳞比,车水马龙,声音喧嚣,行人颇多。 下了车,都不必罗娘指点,红尘一眼就找到地方。 那是座青砖绿瓦的二层小楼,隔着房门窗户,一股清甜香味扑鼻而来,红尘拾级而上,店铺十分宽敞,墙上挂着很多琉璃罩子的烛台,灯火明亮。 店小二都穿着一样的短打衣裳,棉布料子,很是干净整洁,头脸也干干净净的,指甲都修剪得极短,个个精神抖擞,地面上铺着打磨得相当光滑的青石,青石上的纹路很特别,房顶上垂下来一些金丝环绕而成的络子,十分精美,红尘一眼就看出,这是一个很巧妙的吸金格局,而且不是那等只进不出,长久不了的纳偏财格局,而是循环往复,生生不息,只要风水局不坏,子孙后代都能受益。 “地方不错。” 红尘眨了眨眼,顿时知道自己大概是来对了地方,皇后娘娘又不是第一次耍手段,忽然要她买桃花糕,大约也和灵师考核那一摊子的事儿,有说不清的牵扯。 店里客人很多,排出一条长龙。 她也没插队,老老实实地站在后面排上。 随意瞄了一眼,来这儿买点心的,居然都身价不菲的模样,丫鬟也打扮得珠环翠绕。非常富贵。 好在排队进行的速度很快,一直在走动,走到前面,就有另外面貌端正,舌灿莲花的店小二领着去后面挑选糕点。 罗娘小声道:“小姐在旁边等也行,我们排队就好了,这儿的点心和别处不同,有现成的,也可以订做,有些点心预定下来。可以按照自己的要求雕花。这会儿排队的人里面,十个有九个都是想预定呢。” 红尘也不很着急,没多一会儿,就有个个子偏矮。满脸笑容。和和气气的店小二过来笑道:“贵人想要点儿什么点心。您这边请,只要您说得出来,咱们这儿的大师傅就能让您如愿!” 罗娘噗嗤一声笑了:“我要个石头点心也成?” “当然成。” 店小二失笑。“只要贵客开金口,别说石头,金子的咱也做得出来。” “你到会说话。” “那是,我要是个哑子,也做不了这个。” 店小二把红尘她们三个都逗得笑起来。 红尘笑了半天,这才道:“我们也不要旁的,你给我几块儿桃花糕就行了。” 罗娘也道:“只要桃花糕,嫌不嫌生意小。” “您这话可不对,您就是只要一块儿桃花糕,咱们大师傅也要认认真真给客人做出来,保证您吃得满意,下次还要来。” 店小二忙领着她们三个走到一边。 一走过去,座椅旁边的盆栽忽然响了起来,沙沙沙沙的,声音不大,却很悦耳。 红尘眯了眯眼,不觉转头看了看,心中惊奇——这竟是一个法器,还是灵木制作的,手艺眼熟的很,可不就是整日摆弄木头,种灵木的那位老人家所制。 “摆在这儿做什么?” 她看了半晌,竟看不出法器的作用。 一回神,店小二已经捧出来一个黑漆红木食盒,里面装的是新采摘,可以食用的桃花。 他拿小镊子镊起一点儿,递给红尘看。 “贵客看看,这是我们桃花糕的主料,最新鲜不过了,直接吃都甘甜。” 红尘点头,笑道:“不错。”说完,便点了几个平常的,又点了几个雕刻平安如意字样的。 “这几个到有现货,您是要现货,还是定个时辰拿刚出炉的新鲜糕点,价格一样,只看您急不急。” “现货就好了。” 哪怕是皇后娘娘,在宫里大约也吃不到几次新出炉热气腾腾的点心。 店小二应了一声,转身就吩咐人拿食盒打包。 铺子里的人动作都麻利得很,片刻就打包妥当,盒子也很精美,一共要一两八钱。 便宜当然是不便宜,不过,红尘也不差这个钱,不至于浪费时间讨价还价。 罗娘很痛快地就拿出碎银子。 正打算付账,那店小二忽然被挤得一踉跄,手里的食盒让人抢了去。 “桃花糕?” 那人一闻,就问道。 店小二满头雾水:“四公子?您怎么来了?是,这位客人买的桃花糕,刚打包好。” “嗯。” 那位瞥了红尘一眼,应了声,“换别的。”说完,他就拎着桃花糕转眼消失不见。 店小二哎了一声,整个人都愣住。 不只是他,连红尘她们也怔了怔。 一行人面面相觑。 店小二讪讪道:“呃,客人,我们四公子就爱吃这一口,一向不肯等的,那什么,他,他……” 伶牙俐齿的店小二,这会儿也说不出花样儿,人家客人等这么长时间,排了这么长的队伍,就为了你们这儿的点心,如今轮到人家,主人到来抢,说破天也没有这种道理,只能一脸歉意,“您看,要不我再给您包一份?” 红尘皱了皱眉,虽说被夺了吃食,略有些不高兴,不过也没多说什么,她时间足够,不差一时片刻,就点点头,不过还是扫了一眼那个四公子,这一看,却忽然目光闪烁,半晌眯了眯眼,若有所思。 那店小二如蒙大赦,连忙飞奔过去又交代人打包,飞快地把点心打包好,他还做主多加了几块儿,虽然价钱不能减免,店里的规矩不讲价。不过,多加几块儿点心做添头到无妨。 见他殷勤,罗娘和小严刚才那点儿些微不爽快,也就散了去,其实说白了只是点儿吃的,要是说明缘由,让她们多等一时片刻的也无妨。 只是刚才那什么四公子一言不发,拿起东西便走,让人实在很难高兴而已。 店小二亲自捧了食盒过来,脸上堆笑:“对不住。我……” 话音未落。后面就又过来一个小厮模样的年轻人,又一把将食盒抢了去。 红尘:“……” 店小二简直跳脚:“马三,你干什么?” “今天没桃花糕了。” 马三一本正经地道。 店小二:“你怎么回事儿?睁着眼说瞎话呢!” 马三顺手把食盒扔到墙角的垃圾桶里,扑通一声。整盒桃花糕碎裂。糕点跌落。零零碎碎。 “今天没桃花糕了。” 马三又认真说了一句。 店小二:“……” 红尘皱眉,半晌,深吸了口气。轻笑起来,笑得十分温柔可亲:“那敢问,什么时候能有?” 马三低下头,也不看她,板着脸,声音毫无起伏:“一个月,一个月之后,你可以来买。” 吃个桃花糕要等一个月? 红尘无语。 不只是她,旁边一个青色衣衫的年轻人也勃然大怒:“什么意思?桃花糕我前天就预定好的,说是今天过来拿,什么叫没有?” 那边负责的店小二塞给他钱。 年轻人气得一巴掌把钱拍到地上,咬牙切齿:“当我缺这点儿钱不成?我娘生辰,就爱吃这个,我特特攒了半个月银钱给她老人家定了一份,现在你们说没有就没有?要是真没有我也认了,刚才还说得好好的,已经做出来了!” 他闹得太凶,其他客人纷纷看过去。 马三忽然抬脚,大踏步过去,一把提溜起这个客人,轻轻一甩,就把他甩出老远。 那客人见他凶悍,也怕吃亏,登时止住叫声,愤愤不平地瞪视一眼,马三冷道:“哼,说没有,便是没有……”这话硬气的紧,一转念又不知想到什么,低声道,“下个月免费送去。” 客人深吸了口气,终于按捺住脾气,到底不敢多言,这家店不简单,听说连京城好些贵人,都要看他们店主的面子,人家祖上当年开个店,只是为了满足口腹之欲,到不为什么钱财的,传到这一代,生意是越做越好,可店主却不是单纯的生意人。 只是轻轻走出门,还是忍不住唉声叹气:“老娘啊老娘,您也不能推一个月再过寿啊!” 罗娘忽然笑道:“小姐,但凡那位让您给她买点儿什么吃食,总要出各种新鲜事。” 上一次去燕九的店,被人误会了一通。 现在买个桃花糕,白排队半天。 红尘摇摇头,盯着那个店小二:“你怎么说?你们店就这么做生意?” 那店小二同样欲哭无泪,满头雾水的:“贵人,咱们开店做生意讲究和气生财,有钱进门怎么可能往外面推,小的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或许,或许……” 他或许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 红尘转身就走:“罢了,我们走。” 她虽然有一点儿气,却也不能为了一点儿吃食,当真把人家的店铺给拆了去,再说,她看得出来,这家店到不是专门针对她,而是当真不知什么原因,忽然不卖桃花糕了,而且十分匆忙。 要不是太匆忙,提前打出个告示,说食肆里没有桃花糕便是。眼下又非桃花盛开的季节,没有再正常不过,何必弄得这般难堪,到让人白白生气。 罗娘和小严有些气不平,却还是老老实实跟红尘上了车,此地到底是京城,他们家小姐和这帮人计较,也太掉价,回头总找到机会教训教训这家破店。 红尘是不知道自家的这几个女人记仇呢,她也懒得深究。 却说这家店里的四公子,面色也有些凝重,转身就进入二楼的一个小雅间。 “我已经吩咐了,今天开始,所有桃花糕全部销毁,禁止出售。” 里面座位上还坐着个妙龄少女,闻言笑道:“釜底抽薪啊,我看以后没客人肯上门了,还是你动作利落,等他们商量出个子丑寅卯,机会早就错过,这可是笔大生意,因为一点子小生意给误了,咱们家不得亏死?” 正说话间,大门咚一声被踹开,一个头发雪白的老爷子气哼哼进来。 里面四公子和那少女,齐齐起身,低声道:“老爷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一章 蛊 老人家静静看了四公子半晌,闭了闭眼:“小四,小帆说,你在外面闹事,得罪了客人,还口口声声说咱家的桃花糕没了?桃花糕那是招牌,从百年前开始,祖上就没让任何一个客人失望过,祖祖辈辈经营的名声,你就这般糟践?” 老爷子暴怒。 那四公子脸色变了变,低着头不说话,还是有些不服气的模样。 这老爷子一看他那副样子,心中更怒:“你还不知错?究竟整日里想些什么呢,我平日里还当你性情稳重,在所有孙辈中,你是最好的一个,现在看来,你连你三哥都比不上,你三哥再能惹祸,好歹在家里也算听话,你呢?” 四公子的面色更难看。 那少女眼珠子一转,便走过去扶住老爷子的胳膊,细声细气地道:“爷爷,你也别生四哥的气,四哥一心一意的,都是为了咱们原家,哪怕他年轻气盛,哪里错了,您好好劝就成,何必动怒?动怒对身体不好……” 少女一劝,四公子心中更别扭,气哼哼地道:“不就是一家食肆,有什么了不起的,我看别说坏什么名声,关了最好,就因为祖父你天天在这儿耗着,窝在厨房烧火做饭伺候人,我出门在外,别人都觉得我就是个商户人家出身,爹都做到三品了,您老人家还做哪门子点心?您就是天天把点心当饭吃,咱家也吃得起,钱财有什么要紧的?您要喜欢做点心也不是不成。单单看给谁做?这回多好的机会,宗师他老人家一百二十岁寿辰,竟然回京来办,还请您去操办点心,就为了一口刚出炉的桃花糕,这等机会,别说咱们,就是让一个亲王郡王去给他老人家做饭,他老人家也当得起!您偏偏要犹豫来,犹豫去。就是下不了决心!” “你。你个败家子,白痴!” 老爷子听了他这么一通振振有词,还怎么听怎么有理的话,气得脸色发绿。也听出来。这孩子心有怨气。闹了这么一通,恐怕不仅仅只是为了搅合掉桃花糕的生意,那样的话。直接挂牌子说卖完了便是,已经做出来的,卖给客人又有何妨? 他偏偏如此,根本就是故意激怒别人,让客人们生气,从此再不光顾才好。 这小子的所作所为,是要断了原家的命脉。 老爷子深吸了口气,脸色阴沉:“你看不上你祖父了?觉得你祖父是个厨子,给你丢脸了?那你也是一个厨子的孙子?也是你祖父辛辛苦苦经营这家小食肆,才让你爹能读书,能出人头地,也让你有现在的好日子过,那都是街坊四邻,是我的贵客们给赏了口饭吃!” 他老人家勉强把火气压了压,目中露出几分激动:“我说了多少次,咱们原家能有今天,不是我们原家自己的功劳,我们原家的祖辈是吃百家饭长大的,学手艺也是师父一心一意照应,免费教的,连这个食肆,都是乡亲们凑钱给租下来的铺子……” “客人们好心,看咱们祖宗孤苦伶仃,就多加照顾,每人天天到食肆吃一块儿桃花糕,人越来越多,食肆越来越大,原家的日子也越来越好,祖宗遗训,客人乃是我原家人的衣食父母,永远不能让客人失望。” 原四公子自己接下面的话,一脸的不耐烦:“这些话,我听得都倒背如流,您老一口一个祖辈怎么样,祖辈怎么样,祖宗又活不过来,您就不能为子孙后代想一想,难道我们子子孙孙都要做一辈子厨子,只因为祖宗是厨子?” “你!” 老爷子简直要气疯了,脸色涨红,忍不住扬起手,啪一声,给了他一巴掌。 四公子本来也觉得自己失言,有点儿后悔之意,但这一巴掌,他立时就脸色铁青,夺门而出。 那少女咬了咬嘴唇,又上前扶着老爷子,小声安抚:“四哥口不择言了,您老别生他的气,其实他知道,您最疼爱孩子们,根本不是他想的那样,要不然,您也不会努力供姑父读书。” 老爷子喘了几口气,摇了摇头,这孩子越大,真是越不好管教,一点儿事儿都不懂,这个傻小子,他不肯接姚宗师府里的差事,又岂是不肯放下店里的生意那么简单。 “他不懂,这几日京城藏龙卧虎,尤其是我这家店,不太平呢,他这般得罪人,可别吃了亏。” 不知道为什么,老人家的脸上隐约露出几分恐惧忧虑来,手脚发抖。 此时小小食肆里发生的争执,红尘不知道,她出来一趟,虽然没买到桃花糕,可总要逛一逛,顺便买些笔墨纸砚回去。 因着不想要什么名贵的,三通胡同里一转,就看到两家,红尘没进去,罗娘和小严走了走,货比三家,最后一家买了纸张和砚台,另外一家买了笔墨。 林林总总采买一堆,还是让人家店伙计帮忙送到车上。 红尘立在车门前,举目四顾,到觉得小小一个胡同,却热闹的很,文风颇盛的样子,光是卖字画,为人写信,还有算命看相的摊子,就有七八个。 “不行,不卖了,我不卖了。” 正看着,前边不远处忽然传来一声凄厉的叫声。 红尘抬头看过去,就见一个三十岁左右的中年汉子,手里搂着一个十一二岁的小姑娘,嚎啕大哭,一把鼻涕一把泪,呜呜咽咽,“还给你,钱都给你,我不卖了。” 他拼命从怀里掏出一把碎银子,加起来竟然不少,起码有十多两,跪着捧到身前一个干瘪老头那儿,“给你,都给你,我不能卖了我家女儿。” 站在这汉子面前的干瘪老头,身上的衣服并不华丽。袖子上油腻腻的,一双布鞋沾满泥浆,但不知为何,所有人看见他的一瞬间,都没有半点儿轻视,就好像这个老人并不高大的身体里,藏着什么恐怖的东西,让人不自觉退避三舍。 他冷冷地盯着跪在地上的两个人,良久才嘶哑着嗓子,一字一顿地道:“你敢耍我。” 他说的是陈述句。 中年汉子一脸的苦涩:“……我不卖女儿了。” 他只说这一句话。紧紧搂着孩子不肯撒手。 旁边一个卖字为生的老汉叹气:“是罗家小子啊,哎,他也是可怜,老娘病了一场。花光了所有积蓄。最后还是没挨过去。妻子又病了,如今家徒四壁,只剩下一双儿女。为了给妻子看病,他也只能卖闺女,现在看来,这是后悔了。” 小严目光闪烁,忽然有一丝晶莹。 罗娘也暗暗戒备,她觉得那干瘪老头不是什么好东西,虽然他花十几两银子买一个黄毛丫头,瞧着是挺傻的。 所有人都觉得那老头要生气的时候,那人只是冷笑三声,转头便走。 罗娘这才松了口气。 那中年汉子也松了口气,抱着女儿,踉跄站起来,摸了摸丫头枯黄的头发:“好丫头,爹不卖你,咱们一家四口,死也死在一块儿,省得还要受骨肉分离之苦。” 那丫头呜呜咽咽地哭起来:“爹,爹,你卖了我吧,给娘治病,丫丫不要娘死!” 中年汉子脸上就露出一丝悲意,就是卖了女儿,那点儿钱也不一定能治好妻子。 妻子的病,需要上好的人参来配,要吃很久,一点儿参须就贵到他们这等贫寒人家,怎么也买不起的。 那老头越走越远,红尘忽然一皱眉,冷道:“好狠辣的手段。” 话音未落,中年男人忽然仰面栽倒,扑通一声,砸在路面上,来往的行人都吓了一跳。 “爹?” 那小丫头大吃一惊,随即吓得脸色雪白。 只见她爹爹倒在地上,眼睛圆瞪,肚子忽然一点点涨起来,咕噜咕噜地轰鸣声响起。 “啊!” 周围围观的人也吓了一跳,那肚子蠕动个不停,越鼓越高,好像有什么东西要钻出来似的,连同手背上,胳膊上青筋毕露,整个身体震动不停。 “这,这……” 旁边看的几个行人,毛骨悚然。 小丫头更是惶恐无助,连碰都不敢碰她爹爹一下。 红尘大跨步走过去,踢了一脚,将中年男子踢得翻身,又俯下去掰开那男子的嘴,取出一张黄符塞进去。 众人傻眼看着。 也就片刻工夫,那男人就拼命捂着喉咙呕吐。 “什么东西!” 黑乎乎的,和虫子一样的东西从他嘴里喷出来,众人齐齐闪避,恶心的不行。 红尘也皱眉,有点儿恶心,取出火折子直接点了张符纸扔在地上,一时间所有黑虫子呼啦呼啦地扑向火中,不多时就化作飞灰。 前方不远处,本来走得轻松的干瘪老头,骤然转身,脸色变得红了红,又转白,目光阴狠至极,也只停留了一瞬间,就消失在人群中了。 红尘到是想追,只是她出门只带了罗娘和小严,还有一个车夫,那人手段古怪,追上去怕也不是对手。 周围也乱起来,不知道多少人看到地上的那一滩东西吓得四处奔逃。 不过也就片刻,倒在地上的汉子脸色渐渐恢复,呼哧呼哧地大口喘着粗气,只是目光呆滞,一脸迷惘,似乎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儿。 那个女孩儿到知道是红尘救了她爹爹,扑过来跪下磕了两个头,看她的模样,很知道规矩,即便如此慌乱,也没有涕泪横飞的,让人心生厌烦。 红尘心中便有几分好感,顺手把她头上的草标摘下,又替她顺了顺头发,拢了拢衣服,轻声道:“世事艰难,可你很幸运。” 说完,罗娘便取了十几两的碎银子,塞给那小姑娘,又取来纸笔,让她写借条。 “既然有缘碰上,我们家小姐心善就帮你一把,也不需要利息。这些银钱借给你,你将来赚了钱慢慢还上。” 这些银子,换了寻常百姓,还不知道多久能还得上,年年赚的银钱,怕也只够嚼用的,家里出点儿事儿,有一个人病倒,想治病就可能倾家荡产。 地上的中年男人,热泪盈眶。挣扎着喊:“我。我还,一定还!” 红尘却是已经领着两个丫头慢吞吞上车而去。 刚才那干瘪老头,瞧着可不是一般人,忽然来京城。也不知是为了何事! 原家的小食肆里。依旧客似云来。 他们那位老爷子立在二楼扶栏处。举目下看,脸上的忧虑之情却分毫不减。 “老爷,九爷来了。” 原老爷子闻言。脸上露出几分喜悦,也稍稍松了口气,笑道:“小九啊,有些日子不见,你师祖和师父现在如何?” “师父在京城瞎忙,师祖更是闭关有两年多了,都比不得老爷子逍遥自在。” 燕九笑眯眯地行礼,长身玉立地站在那儿,一身的红袍,却丝毫不显轻佻。 原老爷子捋了捋胡须,看着他十分高兴:“还是我们小九儿听话,你师父和师祖都省心的很,我家小四,什么时候跟你学到半分,我将来进了鬼门关也能放下心!” 燕九失笑:“这话要让小四听见,又该找我闹!” 两个人闲谈几句,就进屋坐下,原老爷子吐出口气,肃容道:“如何?三十年之期又到,你师父可想到了对策?” 燕九眉宇之间也带出几分忧虑,不过还是笑道:“老爷子尽管放心,当年鬼谷先生亲自驯养的灵龟还供奉得好好的,一定能保佑原家遇难成祥,平安无事,坤婆婆便是手眼通天,三十年前还不是一败涂地,三十年后,照样别想占到便宜!” 这边正说话,忽然有一小厮打扮的矮个儿青年冲进门,“老爷子,四公子出事儿了!” “……” 原老爷子打了个激灵,脸上顿时一黑。 确实出了事儿,那位四公子是让人抬回来的,睁着眼,可是不能言不能动。 一见原老爷子,竟然手倏然而动,啪的一巴掌,狠狠打在老爷子脸上。 其他人登时都变了脸色。 四公子本人的眼睛里也露出几分惊慌,嘴里呜呜叫唤,手却不听使唤,挣扎着伸爪子又抓又挠,要不是燕九一看不好,拦了一拦,估计老爷子还要让他抓一把。 “怎会如此?” 原老爷子大惊失色,他到不觉得自己这个孙子会对自己无礼。 就算小四的性子古怪些,但他自幼饱读诗书,绝对做不出殴打祖父的事情来。 真要如此,他的名声早就完了,还读哪门子书?正经的书院也要不起这样的学生。 “难道坤婆婆坏了咱们家的灵龟防护?” 原老爷子猛地站起身,惊道,随即又缓过劲儿,摇了摇头,慢慢坐下,“不可能,不可能的,刚才我才去检查过,就算坤婆婆能破掉风水阵,但也不可能这般无声无息。” 他勉力镇定下来。 燕九也松了口气,虚虚地抹了抹额头上的冷汗,扶住老爷子走到一边坐下,才盯着已经被几个小厮捆住,捆在床上拼命挣扎的四公子,一开始看了半晌,也没看出哪里不对,视线扫过他的手时,才一皱眉,抓住他的胳膊,打开手掌。 那掌心里居然多了一丝裂痕,鲜血渗出来,伤口并不大,却是顺着掌纹裂开。 原老爷子一愣。 燕九眼睛一眯,惊疑道:“小九的防护解除了?在下实在看不出有外力的影响,恐怕是……自己解除的!” “怎么可能?” 原老爷子和燕九面面相觑。 “鬼谷先生交给我们供奉的灵龟,从来没有出过任何差错!” 提起鬼谷先生,无人敢不敬重,原老爷子和鬼谷先生本没什么交集,只是三十年前出了一桩事,原老爷子得罪了南域坤婆婆,坤婆婆向来心眼小,喜怒不定,动不动就要灭人满门,那次也要毁了原家,却也是原家走运,正好让鬼谷先生撞见,他老人家当时已经名动天下,且是德高望重的前辈。本不该插手小辈的恩怨,只是见坤婆婆闹得太凶,这才出面做了一次和事老。 坤婆婆也不敢不给鬼谷先生面子,却不愿放过原家,便口中应了不再出手,实际上还是下了蛊毒,要断绝原家的子嗣,幸亏鬼谷先生并未离开,一看如此,便解了蛊毒之祸。 但坤婆婆却不甘心。只顾及鬼谷先生罢了。只冷笑三声,言道:“看在鬼谷的面子上,许你原家三十年太平!” 随即销声匿迹。 鬼谷先生毕竟不能一直留下来保护,便和老爷子商议了商议。留下一只家养的灵龟。交给原家奉养。只要供养不断,便可保原家人不被任何蛊虫侵害。 原家的子孙,无论男女降生之后。都是年年放血喂养,尤其是四公子,他可是嫡子嫡孙,老爷子对他的事儿最为看重,每次都带着他供奉灵龟。 可以说,家里别人出问题还有点儿可能,四公子出事,真令人不解。 燕九绞尽脑汁,忽然想起一事,皱眉道:“四公子可有对鬼谷门人不敬?我记得师祖说起过,灵龟反噬,破解防护,只为旧主,除非鬼谷门人,还要是嫡系传人和小四起冲突,否则灵龟只会保护小四。唔,应该就在今日,昨日我见他,他还好好的,灵龟虽然是灵物,但可不会先把仇记下,有仇立时就报,不会拖延太久的。” 他话音未落,老爷子转头瞪了四公子一眼,又去看他身边侍候的几个小厮:“你们一直跟着小四,他近日可是和什么人起过争执?” 小厮们都摇头,齐齐道:“公子为人和善,从不与人结怨,怎么可能呢?” “这话太假。” 老爷子摇头。 他这个孙子的脾气如何,他还是清楚,性子有些孤傲,不至于闯大祸,却也不是什么好脾气,真说不准什么时候因为他这个脾气,得罪了人还不知道。 老爷子唉声叹气,想了想,又仔仔细细地盘问那几个小厮,今天只过去了不到半日而已,时间还短,那几个伺候的人迟疑道:“四公子今日一早就来了食肆,到没去别处,要说得罪人,也只有……客人们。” 原老爷子这才记起,他刚才还为此发了一通脾气,责怪小四随意得罪客人来着。 燕九怔了怔:“不可能吧。” 老爷子也觉得不可能:“鬼谷先生的三位弟子,到是都在京城,可小四肯定认识,怎么会太岁头上动土?” 他家小四可不傻! “不行,要查清楚才好,你们速去查一查,看看今日被小四撅回去的客人都有什么人!” 能买得起他家点心的,富贵人家居多,客人虽然不少,但多为熟客,想要弄清楚应该不难。 “哎呀,老爷子,九爷,现在哪里是想这个的时候,赶紧想办法救救四公子。” 小厮打扮的那年轻人急道。 刚才陪老爷子说话的妙龄少女,听到消息也匆匆赶来,闻言连忙插口:“正是,无论如何,救四哥要紧。” 原老爷子一想也是,连忙拿自己的帖子,让人带着去请人来,燕九也忙通知家里的长辈过来。 一群人围着折腾了半天,什么法子都用过,还是束手无策! 原老爷子都忍不住落了泪。 四公子连话也说不出,目光焦虑,两行清泪滚滚而落,恨不得立时便死了,也不想受这等屈辱。 所有人围着四公子团团转,老爷子都要绝望,外面管家来了,大汗淋漓,进门就道:“老爷子,外面出了一件新鲜事!” 少女气恼:“辛伯别闹,都什么时候了,谁耐烦听你讲故事。” 这辛伯是原家的家生子,后来做了管家,最大的好处是爱听八卦,时常能拿市井传闻逗老爷子开心,但现在可不是他耍宝的时候。 辛伯摇了摇头:“哎呀,这事儿和老爷子心心念念,惦记的那事儿有关系。” 原老爷子立时抬头皱眉。 辛伯也不管少女说什么,轻声道:“就在刚才,三通胡同出了一桩事。” 他绘声绘色地描述男子怎么忽患怪病,腹大如鼓,内有虫蠕动,众人惊惧,一少女忽至,瞬间便将蛊虫驱出,还一把火全给烧了个精光! “怎么可能?” 原老爷子吃了一惊,“真是腹大如鼓?蛊虫烧死,难道那病人没死?” 他三十年来都担心蛊毒之祸,自然对这方面的东西颇为关注,也很了解那些手段。 先不说蛊虫入人体,便和人体化为一体,根本无法驱除,就是能及时驱出来,也根本不像传说中一般,随便烧了就能得救。 真有那么简单,坤婆婆那种肆无忌惮的人,早就被群体围攻而死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二章 灵龟 老管家却是言之凿凿,简直像亲眼所见。∏∈頂∏∈点∏∈小∏∈说,23 “我虽然没看见,可就在咱们食肆门口发生的事儿,又是刚才发生,看见的人车载斗量。” 少女脸上露出一抹喜色:“别说别的,既然那人能治蛊毒,快把人请来给四哥看看。” 管家略微犹豫,还是应了一声,却是欲言又止地道:“只是,那位救人的小姐,咳咳,也是咱家的客人,而且正是来买桃花糕的。” 少女一怔。 其他人也愣住。 今天他们那位四公子刚刚把好些客人轰出店门,怕是招来不少怨言,人家买桃花糕,必然也属于无功而返。 连原老爷子都哀叹:“你看看,你看看,让他与人为善,偏偏要这般……” 少女摇头急道:“那又何妨,店里没桃花糕,难道客人还会记仇?” 辛伯嘴角动了动,又是苦笑:“问题是……” 他细细把当时人家小姐怎么买到了桃花糕,正要拿走,自家四公子忽然给抢了,之后人家没生气,等着包了第二包,结果又让四公子的小厮马三给夺走,不光夺走,还当着人家的面儿扔进了垃圾桶,这简直是说,店里的东西就是不肯卖给人家! 众人:“……” 原老爷子眼角抖动了几下,深吸口气,一咬牙:“且去找人,先找到再说!” 少女也道:“正是,找到人之后大不了我们亲自上门求她过来救人。” “等等。” 燕九一摆手。脸上露出几分奇异之色。 刚才辛伯没少说那个救人于危难的女子如何如何美丽动人,如何如何有本事,如何如何气场强大……这种形容词,他今天在家的时候,刚听他家师父说过一套类似的。 燕九脸上又红又白的,忽然想到一个可能,劈手拽住四公子的手,仔细看了两眼,忽然就摇头失笑:“要是得罪了她,小四。你真走运。只落这么个下场算好的,看来原家是真心真意供奉灵龟了。” 四公子瞠目结舌。 虽然一动都不能动,可他听了燕九的话,也恨不得大口大口地啃噬 他这心里。也不觉叹息。想起师父和师祖暗地里说的那些话。怪不是滋味。 想他燕九一向是他们这一代灵师里最出类拔萃的一个,现在忽然冒出一个比自己年纪小那么多的女孩子,竟然就轻轻松松。无知无觉地从天上落到了地下。 燕九若有所思,少女却忍不住皱眉:“什么意思?” 原老爷子别看年纪大了,脑子可不慢,一下子睁大了眼:“小九你的意思是,小兔崽子得罪的那位鬼谷嫡系传人,就是今天让他这个小畜生轰走的客人之一?” 燕九叹气:“恐怕是,据我所知,鬼谷先生的三弟子林旭,便和那位小姐关系极为亲密,鬼谷门人也听凭她的调遣,虽然对方没有表露身份,但很多人怀疑她正是鬼谷传人。” “……” 小兔崽子顿时变成小畜生! 原老爷子自己过去恨铁不成钢地瞪四公子,气哼哼地道:“我找根绳儿把你吊死算了。” 四公子羞愤欲绝! 话虽如此,那是亲孙子,再怎么不成器,再怎么惹自己生气,做长辈的还是得给他擦屁股。 燕九这边认识人,怎么都好说,赔礼道歉顺便求人家来给这个不肖子孙看一看。 红尘正在家里赏灯。 灯还是皇后娘娘十五那天送来的,早挂了,可特别多,她一时也没赏玩。 今日正看到一盏普通的荷花灯,本也没当回事儿,可是上面的灯谜,谜面却也算雅致,听说是娘娘宫中一宫女抄录下来。 “话雨巴山旧有家,逢人流泪说天涯;红颜为伴三更雨,不断愁肠并落花。” 谜底到好猜,红烛而已,不过宫女进宫时都不识字,这一个竟知道在宫中努力上进学习,区区几年光景,就写得出这等谜面,哪怕是在什么地处抄录的,也很不简单。 “娘娘给的宫灯都有趣儿的很,平日里也别收起来,多挂出来用,省得浪费,院子里挂不完,拿屋去当蜡烛使唤,到省了灯罩。” 正说闲话,燕九就到了。 红尘失笑:“这可是稀客。” 因着她是郡主,燕九自称江湖野人,不沾染朝廷是非,偶尔到去王半仙的铺子看看,却很少登门来见红尘。 罗娘亲自去把客人迎到客厅,请他们坐下奉茶,燕九一边喝茶,一边笑道:“老爷子也别紧张,荣安郡主是最好说话的慈悲人,再是心善不过,更是胸怀宽广,若小四诚心诚意道歉,她一准儿不会怪她,我说小四幸运,可不全是逗弄他,他得罪的是我们荣安郡主,本来就算他运气好。” “九爷又编排我什么?” 红尘换了身待客的衣服出门,一出来,那个面色红润,眉毛胡子却全白,圆滚滚的一个老先生,就一揖到地,诚惶诚恐地道:“我们九天食肆怠慢了贵客,我那不成器的小孙子已经知道错了,还请贵客原谅则个。” 说着,他就亲手奉上十二色的食盒。 食盒里除了桃花糕,还按照月份分别有别的糕点,精致至极,都是老爷子亲自动手做。 自从他老人家年过七旬,除了最要紧的桃花糕以外,就很少再做别的糕点。 便是桃花糕,也只有最幸运的客人才能吃得到他老人家做的。 糕点还只是添头,其它林林总总的好东西,那是整整弄来两大车。 红尘莞尔,瞥了燕九一眼。 燕九咳嗽了声:“别客气。也别说无功不受禄,他老人家给什么,郡主您就当给个面子,收了吧,小四,就是今日得罪你的那个,他现在吃了教训,自己活该倒霉,你不如跟我去看看他那惨样,也好痛快痛快。” 红尘失笑:“我有那么小气?” 她当时是很生气。任何一个人都会生气。估计那会儿买桃花糕的客人们,十个里面有八个恨不得把他们铺子拆了,但为了一口吃食还能气多久? 再小心眼,气一个时辰也算多了。 燕九也就玩笑一句。还是认认真真地把前因后果说了一遍。一脸的严肃。 “要说只能怪小四。他现在受鬼谷先生的灵龟保护,偏偏对鬼谷弟子不敬,着了道也是活该。但南域之人向来诡谲莫测。他们来了京城,必会生事,眼下是紧要关头,灵师考核在即,大周朝灵师云集,要是闹出事端,说不定会闹大了波及到普通人。” 燕九的脸色有点儿难看。 红尘也沉下脸,她也想起来了,南域那边,毒虫众多,多蛊师,巫师之类,和大周朝大部分的灵师的手段相比,更酷烈狠辣,其他灵师也偶有斗法,但都很斯文,便是真闹出事端,也会注意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波及普通人是禁忌。 最近连祭天,也不用活祭了。 南域的人却不同,记得有一年,南域为了制作什么无上法宝,剥少女的皮,取少年的头盖骨,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大周一位宗室子去南域办事,就被捉了杀死取骨,消息传来,京师震动,闹到后来,一提南域的巫师,能止小儿夜啼。 燕九说得严重,不过,红尘其实也想见识见识南域蛊毒,蛊这种东西,哪怕对她来说,也是罕见而神秘。 见她愿意去,原老爷子也松了口气。 其实,老人家也并不觉得眼前的小姑娘就一定能对付得了坤婆婆,坤婆婆是什么人? 三十年前,她老人家在鬼谷先生面前就能平起平坐,虽说落在下风,可鬼谷先生都没辖制得住她,可见这位绝不是一般灵师能应付的。 可眼下,一点儿希望也要抓住才好。 再说,燕九是个妥当人,他对荣安郡主推崇备至,这位又名声远播,自有过人之处,更何况,她还是鬼谷先生的弟子,所谓打了小的来了老的,她就算万一吃了亏,鬼谷先生能不给弟子出气? 原老爷子活了那么多年,脑子又清醒,一转念就琢磨出请红尘走一趟的好处,简直算一举多得。 老人家恭恭敬敬地把郡主请出了门。 一路上,这位老爷子言语幽默风趣,笑着指点京城各处的玩物景致,相当和蔼可亲。 红尘就是一开始不大想搭理他们家的人,但也不觉被这位老人家逗得露出几分笑意,心情也好了。 三通胡同和往常一样,照例是热热闹闹,一副四海升平的景象。 寻常百姓也好,官宦人家也罢,在这个小小的胡同里,到全都变成凡人,同样为了一点儿点心要排队,同样吃胡五爷爷做的糖葫芦,也同样买豆腐西施巧婶儿磨的鲜嫩豆腐。 今天却比往常更热闹些,时不时有惊叫声,欢呼声传出来。 原家车夫赶着车进了胡同,没走多远,忽然停下。 “怎么了?” 推开车门探头出去一看,原老爷子吓得骨碌碌从车上滚了下去:“哎哟喂,祖宗,您怎么来了?” 一只走起来整个胡同的道路被占了一多半儿的大乌龟,慢吞吞地爬行。 周围的摊贩们不停地搬动摊子,货物,行人纷纷让路,还有几个老太太跪在地上,身前摆放各种瓜果。 那乌龟特别的大,一个大汉双手合抱,也不一定能抱得过来,三通胡同十年间扩建六十多次,现在宽度绝对堪比京城主要街道,还叫胡同,只是街坊邻居们的习惯而已。 这个胡同里可出了不少高官,甚至还出了一次,从区区小乞儿,被人看重收了上门女婿,攻读诗书,竟然还中了进士做了官,改换门庭的大事。 不知多少人家几代人培养不出一个进士老爷呢。 好些人觉得胡同的风水好,因为原家供养了一只灵龟的事儿。不少人知道,连宫里陛下也知此事,甚是新奇,每年都命人准备活鱼活虾送来。 街坊邻居提起灵龟,都是当长辈对待,它到很少出现,每逢肯出现一次,大家伙都欢欣鼓舞。 原老爷子滚下车,屁颠屁颠去抱他家灵龟,结果大乌龟轻轻一顶。就把他顶到一边儿去。自己溜溜达达,慢慢悠悠向着马车爬。 红尘推开车门下来,登时有些意外,一挑眉就笑了。 那乌龟爬到她的脚底下。伸出头和尾巴轻轻摇摆。眼珠子提溜提溜地转。一副亲热模样。 罗娘她们都惊讶,更别说原老爷子! 原老爷子眼睛都绿了,羡慕的要命。 他每年伺候灵龟。就真和伺候祖宗一样,洗澡,喂食,哄着玩,拿自己的鲜血来供奉,那灵龟还爱答不理,对他们家的人,也只是比对外人亲近些,现在可好,竟然会冲着一个外人摇尾巴。 红尘也笑,翻出荷包,拿了一颗红色的小果子,投入乌龟的嘴巴,一瞬间,明明只是只乌龟,只能看见厚厚的甲,可大家竟觉得这只老东西特别兴奋。 “哎!” 这下就是哪一天,红尘亲口说她和鬼谷现在唯一的关系,就是鬼谷的高徒是她的朋友,估计别人也不会相信。 原老爷子心中又把他家的小四给骂了一顿,就那性子,以后还是别让他科举,老老实实地读书读出来,做个山野名士吧,做名士脾气差,旁人还觉得正常些,要是当官还这般随意,早晚流放的命! 红尘顺手把摸了摸灵龟,其实她也很奇怪,为什么二福会如此亲热?当年她是和二福很熟悉,时常骑在它的背上去河边捉鱼,但那都是上辈子的事儿,这辈子她可从没见过鬼谷先生,也没见过灵龟。 奇怪,二福原来是在这个愿家的么? 红尘一闪念,也不多想,笑了笑弹了一下乌龟的头,低声道:“替我带路。” 都不必原家的下人,还有原老爷子他们领路,灵龟直接就带着红尘进入食肆,上了二楼,还叼着一个店小二的裤脚,让人开门。 原老爷子跟在后面,满头大汗,一脸窘态。 门一开,一个妙龄少女便出来,一眼看到红尘,眯着眼打量了打量,有几分犹豫,不过还是很有礼地行礼道:“见过郡主,多谢郡主拨冗前来,还请为我家四哥看一看。” 红尘进门扫了一眼,却不立时就进去,而是站在二楼凭栏眺望,仔细一看,忽然笑道:“此地有高人布置,防护性很好啊。” 她一开始看到了灵木风水树之类,但只是冰山一角,看不全面,此时统揽全局,这才发现整体的布置就是一个风水法阵,阵眼应该是灵龟,保护原家的血脉传人。 她忍不住一笑:“幸好那会儿没在店里给那小子一个教训,要真动手……” 妙龄少女闻言抿了抿唇,也是与有荣焉:“此风水阵乃是鬼谷先生当年为我们原家建的,三十年来庇佑我们,实在功不可没,早年也有和坤婆婆交好的灵师登门挑衅,都折戟沉沙了,郡主还算幸运,好歹没有受伤。” “咳咳。” 原老爷子咳嗽了声,瞥了她一眼。 少女也连忙止住话,一惊回神,脸上露出一点儿后悔——她说这话作甚!人家自己说实力不高,抵抗不了风水阵还好,他们原家怎么能说? 她也是平日里说话肆无忌惮惯了,一时没关注嘴,正想再说几句什么,描补一二,燕九就轻轻吁了口气,道了声:“阿弥陀佛,万幸万幸!” 少女噎了下,使劲给燕九使眼色。 原老爷子也连续咳了几声。 燕九摇了摇头:“幸好红尘你向来低调稳重,不像你这个年纪的,你今天要真动手,防护不光全去,怕也要反噬主人,到时候原家就是一时躲过这一劫,怕也要大乱一场。” 灵龟摇了摇尾巴,很高兴地喷出一颗果核,竟然还点了点头,一副很对的模样。 原家人:“……” 红尘摸了摸灵龟漂亮的龟壳,手指轻轻地沿着龟甲上血红色的细线移动。 每动一下。墙上就有一丝银色的光芒闪烁,肉眼可见,原老爷子目瞪口呆地看着,他忽然就有一种感觉,保护原家三十年的防护就像一张网,现在眼前的小女子手中就捏着网线,只要一用力,撕破一点儿,整个防护就彻底崩溃。 “……” 怎么可能呢! “好了。” 原老爷正愣神,红尘就冲燕九点点头。转身向外面走去。少女一愣,心下着急,虽不敢伸手阻拦,却也急声道:“郡主。我家四哥……” “呀!” 话音未落。丫鬟惊叫了声。众人一扭头,就见四公子慢慢坐起身,大口大口地穿着粗气。 少女连忙扑过去扶住:“四哥。你感觉怎么样?哪不舒服?没有不受控制的感觉了吧?” 四公子活动了下手腕,拍了拍脸,一脸的心有余悸,却是慢吞吞点了点头:“好像没事儿了。” 原老爷子也松了口气,却是冷哼一声:“还不过来给郡主赔罪,哼,都是你自找的!” 四公子的脸上稍稍流露出一丝愧悔,却低下头不说话,红尘耸耸肩:“这两天小心点儿,我觉得你的耳朵,鼻子里可能会往外跑东西,记得抓住捏死,别放出去再害了别人。” 一句话,原家所有人都打了个哆嗦。 尤其是四公子,脸色煞白煞白的,背脊发凉,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 “什么意思?”稍微一想,他就隐约觉得自己体内又麻又痒,浑身难受的要命,忍不住抓了抓自己的胳膊,别扭古怪的很。 红尘却已经离开房门。 原老爷子和燕九都很殷勤地送出来,尤其是燕九,凑近低声道:“其实你别太怪小四,他也是一时糊涂,下个月初姚宗师一百二十岁寿辰,因为他老人家爱吃桃花糕,尤其爱新鲜的,别看这糕点简单,一般富贵些的人家也经常能做,但我们原老却有独特秘方,做出来的点心当世一绝,今有人特意请原老出马,去宗师府上为他做一桌点心享用,可原老并不大愿意,到如今争执了也有大半个月,一直无法决定,小四就犯起糊涂来。” “可不是糊涂,手段实在过分。” 红尘一笑不语,小严却叱道,“即便如此,人家客人去买点心为的是高兴,像他那等做法,不是做生意,到是结仇呢。” 这话到再正确不过。 燕九苦笑,想想也知道小四那家伙想什么,根本就是为了结仇,他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恨这家食肆恨的要命,搞破坏也不是头一次,幸亏食肆是老字号,其他人都靠谱,换了别人家有个专拉后腿的少东家,一早黄了。 红尘上了车,倚在车窗上笑道:“不用担心,我看原家的防护好的很,南域的人也没多大希望能破解,他们若是敢在京城捣乱,咱们京城也不是没人在。” “对了,还有件事儿。” 燕九略有些迟疑,拉住红尘家的窗户,左看看右看看,偷偷摸摸地道,“那啥,郡主,我遇见一桩难事。” “哦?” 红尘这下到来了兴致,“什么事儿能难住我们燕大师?” 燕九这人家学渊源,有本事,有背景,在京城的圈子里那不敢说是天下第一,但想遇见难住他的事儿,一定很稀奇古怪。 “哎!” 他忍不住叹了口气,看看红尘,又叹了口气,一脸纠结。 红尘顿时笑起来:“难道九爷在外面偷腥,让嫂子给看见了?” “……别胡说。” 燕九吓了一跳,本能地四下瞄了几眼,见没别人注意,这才稍稍松了口气。 自从他的妻子因为母亲受了大委屈之后,他就对妻子很是愧疚,现在出门在外,他家媳妇贤良淑德,在家里,他却一直伏低做小,可以说家中实在说得上是阴盛阳衰。 连红尘那儿,他不敢多去,估计也有不希望传出什么不必要的闲话,再让媳妇不高兴,他也跟着心疼。 这家伙不是为人家郡主的名声着想,纯粹是为了他自己家庭和睦,也是该打。 “咳咳,说正事,我前几日接了一单生意,卖了个风水摆件。” 燕九上了马,贴着马车小声道,“买卖是我铺子里一个小家伙做成的,他挺有天分,就是有时候粗心些,呃,那个,买卖出了点儿问题。”(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三章 篓子 说起这个,燕九也有点儿不好意思。←頂點小說,23 他在京城圈子里地位颇高,接活儿也要有些讲究,祖辈们的名声在那儿,总不能什么乱七八糟的差事都接。 虽然像他这等家学渊源的灵师,按说不愁生意,不愁钱,但他不是他二叔师父。 真要是那些高门大户需要找人帮忙,登门求助,还是倾向于找他的长辈们。 当然,大部分时候长辈们接了活儿,也是支使他去跑腿,但那样就属于白跑腿,收上来的孝敬肯定一分不差,都给长辈,长辈或许会按照他的需要,给他一两样好东西什么的,钱的可能性不大,大部分都是实用的法器。 圈子里所有的小辈都是这般成长起来。 他那个生意,看着红红火火,其实他自己赚到手的银钱,却没有别人想象中那么多。 燕九如今娶了妻,也算成家立业,又养了几个小学徒,虽不是弟子,通过考核,等他能收徒了,大约也就从这里面择一二天资出众的,收入燕家门墙,赐燕姓而,给他当徒弟。 “咳咳。” 红尘瞥了这位一眼。 啰嗦了半天,迟迟不入正题。 燕九闭了嘴,半晌才道:“那些简单的小活儿,我本来不接,法器也不轻卖,可我家学徒年轻,要从简单的入手,他前几日便接了个活儿,给对方调理了下家宅风水,顺便卖出去一个云石插屏镇宅。” 红尘点头。 不用多说了。王半仙也经常这么干。 燕九才收下没几日,估计书一本都读不全的小学徒能直接动手的活,估计那家的风水不错,调理还是不调理的,也就是那么回事儿,哪怕去布置一下,作用有限。 小学徒过去帮个忙,卖一样儿法器,让对方心里上觉得舒爽,也不算是骗人。 很多灵师也多有这么干的。 天底下需要大动干戈的生意能有多少?这般闹着玩的买卖才是大头。 红尘失笑:“这有什么?” 燕九苦笑:“若只是如此。也没什么。可我小学徒卖给对方的那块儿云石插屏它是假的。” 红尘的眼神顿时有些奇怪:“九爷缺钱了说一声,我也不富裕,不过帮衬一把到无妨。” 燕九脸上更苦:“别这么看着我,我们燕家传承百年。名声至关重要。我可不敢故意卖假货糊弄别人。” 这涉及到一个灵师的操守。你卖的法器可以起不到大作用,最多就稍微调理一下风水,让人觉得舒服。让房子显得更敞亮而已,但是,你不能把普通的东西当做法器卖。 一旦如此,你就不是灵师,而是街头骗子之流。 “是我一位叔叔和我开玩笑,自己假造了一块儿云石法器,给我掉了包,结果假造的法器就让我那白痴学徒给卖出去了。” 红尘:“……” 这是挺倒霉的。 不过,也不算大事。 “这也无妨吧,你要是担心影响你们铺子的声誉,自己出马给那位买主提一提,说自家学徒尚未出师,为他们家调理风水,还有些不到位,你想教教学生,指出不足之处,顺便为买主优化一下,顺理成章给它换回来便是。” 红尘跟王半仙在一起久了,这等把戏玩的很溜,可没其他灵师那么正直。 这会儿要是燕九一脸歉意地登门去承认错误,那才是大事,就算买主看在燕家的面子上不追究,可你们卖东西的,连法器真假都分辨不出,岂非太无能了些,对燕九的名声,影响还不算小。 “哎,要是一般情况下,我按照郡主说的,想个法子糊弄过去,到也无妨,但谁想得到,那个买主家里最近住进去一伙儿灵师,是一伙子,都是外地来的,进京参加灵师考核。” 红尘顿时捂住额头。 什么也别说了,能参加灵师考核的,对自己的本事肯定都有自信,要是连个法器都看不出真伪,他们怕也不敢进京。 “我已经收到风声,说有个愣头青灵师认定了我们燕家骗人,故意高价卖假法器,现在买主有点儿半信半疑,要是我这会儿再去说那法器是不小心弄错了……” 燕九哭丧着脸,“我真说不出口。” 换谁也说不出口啊! 这话一听就特别的假,只有自己知道是真的有什么用! 虽然很多灵师一琢磨,大约也知道这里面有文章,燕九不可能卖假法器,他也用不着这般,但那是知道内情的灵师,外面那些老百姓可不懂,他们真会相信燕家骗人这类说法。 红尘无语:“……得了,你把买主的信息给我送来,然后就等消息吧。” 她也不给准话,缩回车里交代车夫速走。 其实只要让那假的变成真的就行。 法器这东西,真假不看别的,只看是否拥有气场,它就算是一块儿假的云石,但他们卖的是法器,只要它是一件法器,对方就什么也说不着。 空口白话把一件假货说成真货,红尘肯定做不来,她就是想,也没这厚脸皮,不过,把假的变成真的便是。 本来她还想让王半仙去一趟,那位忽悠人的功力绝对一流,只是听闻有灵师在,还是别让他出面了。 王半仙现在连灵师也能忽悠,到底危险。 人在江湖飘,总是会挨刀,姓王的要是养成习惯,变得对灵师不够重视,早晚要摔跤,真在京城栽了,可就不是他当年换个地方便东山再起的架势。 如今王半仙功成名就,站得高走得远,可要是倒霉。那也一定是倒大霉。 燕九听了红尘的话,到是松了口气,高高兴兴把她送回郡主府,这才折返。 他了解这位郡主,她称不上一诺千金,却也相差不远,既然说让等消息,必然会给他一个消息。 郡主出马,哪里有办不成的事儿? 红尘若知道这位想什么,一定觉得他就属于玉珏空间里提到的脑残粉之流。 回了家。她却先没多想燕九这事儿。 “来。把桃花糕给我收拾好。” 此行最大的目的就是桃花糕,那么辛苦才得了,总不能自己一口不吃。 罗娘连忙拆了一盒给红尘尝了尝,拆的是原老爷子亲手做的那些。味道说不出来。很难用一个单纯的好字去形容。却让人一吃就停不下嘴。 红尘把它拎进宫里去,一路上就给消灭了一半,剩下一半。也让皇后一口一个,迅速地消灭掉,急得素娘和几个大宫女都快哭了。 皇后的年纪不小,这么个年岁,要是吃得积食,闹出点儿毛病,那可了不得! “闹什么?”皇后翻了个白眼,“我现在每日练武两个多时辰,别说这点儿点心,再多一半也吃得下。” 把最后一块儿掰开,分一半给红尘,一起吃了,皇后才幸福地眯了眯眼,“有年头没吃过,当年还以为我都吃厌了,没想到过这么久再吃,还是好吃得很。来,来,阿尘替我跑腿,也不能白跑,我这儿有点儿好东西,留在宫里也没什么用,你拿去好了。” 红尘也不觉得奇怪。 自从进京以来,她或许因为这张脸,也或许是因为血缘关系,就这么莫名地得了皇后娘娘的看重,娘娘时不时地给点儿东西,不光她习惯,周围伺候的人都一样淡定。 素娘就很自然地去开了库房,把皇后娘娘一早吩咐装箱的东西搬过来。 一个粗使婆子帮忙抱了过来,东西到不算大,也就半臂长宽,比较矮,只有是个红木的雕漆盒子,外表很普通。 皇后拿了把随身携带的钥匙,将上面隐约有点儿锈迹的锁给打开,指了指道:“就是这个,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只知道它能很简单地给法器开光,不用念经念咒,也不用漫长的时间,只要给它玉石和灵力,凡物靠近一阵,就能成法器,只是品质如何,那还要看材料和运气。” 给法器开光还不用时间?那到是奇异,唔,其实说起来她得的羊脂白玉玉盒,在外人看来就是能给法器开光了,虽然在她眼中,不仅仅是开光那么简单。 红尘好奇地看了一眼,立时就毫不客气地把东西接过来抱怀里拎走。 皇后失笑:“还是我们阿尘大气。” 红尘笑了笑,她连句客气话都不说,这东西的花纹简直再眼熟不过,和她得的那些令牌碎片上的纹路一模一样,或许那些东西不是令牌,而是故意分割成令牌的样子,但组合在一块儿,就是一样神奇的法器? 皇后给的这个,是一个球形的奇怪东西,银色的,散发着金属色泽,上面的花纹古怪而神秘,偶尔有些缺失的地方,红尘几乎一眼就确定,自己那些令牌,若是拿过来一定能补上某些缺口。 她简直哭笑不得——在家里猜测了好多次,所谓道具碎片究竟有什么用,什么时候能集齐?没想到她都没刻意去找,线索就随随便便自己冒出来。 皇后叹了口气:“这东西是我和别人打赌赢来的,当年也爱的很,可到了如今,再好的东西放在我手里也没什么用处,阿尘拿去,是它之幸。” 把东西收好,红尘就笑:“娘娘让我去买桃花糕,只是为了桃花糕?” “还能为什么?” 皇后眯了眯眼,伸出修长的手,在她的额头上亲昵地点了点,“别想太多,阿尘。” 好吧,所谓图穷匕见,她这个娘娘若是动着什么小心思,估计很快就会露出来,此时乱想,未免嫌累。 红尘也没在宫里久呆,和皇后娘娘说了会儿闲话,便起身回家,回到家,罗娘说燕九那人已经把被他家学徒‘坑’害了的那家人的资料拿了过来。 时间比较短,资料很简单。当然,这点儿事儿也没必要调查人家祖孙八代。 去燕九店里的买主姓冯,做皮货生意,一年里到有大半年在外面飘着,这两年年纪大了,做不动了,换成他儿子接班,他就回京和妻子颐养天年,现在身边只带着一个孙子,一个孙女。 做生意的。不说家财万贯。也很是有些家底,时常修桥铺路之类,名声不错,最近一段时间客栈。酒楼的客房都比较吃紧。他们家就很好心地把客房供给几个灵师暂住。 那几个灵师都是南边来的。很年轻,最大的还不到三十,最小的才十九岁。正是意气风发的年纪。 “呼,怪不得燕九也着急。” 灵师越年轻,越骄矜自傲,不懂分寸,要是换几个在江湖上呆久了的老灵师,说不定就是看出有什么不妥,也不会声张,又不是什么原则性问题。 大周那些买法器的,十个里面能有五个买到的是假货,另外五个还要有三个是低端没大作用的,想管,能管得过来? 仔细看了看资料,红尘眨眨眼,拿笔把冯家小舅子司徒茂圈了一下。 这人可以利用利用。 司徒茂特别信风水玄术。 “走,我们去溜达一圈。” 红尘换了身富丽堂皇的衣裳,宫里送的料子新做的,领边袖口都镶嵌了一圈火红的狐狸毛,衬得她的脸越发精致迷人。 冯家是商户,没有什么底蕴,宅院也只是在寻常地段,距离郡主府有一点儿远,周围都是些平头百姓,还有些小商铺,大部分是临街的宅子,住宅在后,铺子在前面,也就是经营点儿杂货。 这等地处,乱是乱了些,但也有一个好处,街坊邻居关系亲密,东家发生点儿什么事儿,西家立马就知道,家里有个什么,别想瞒得住别人。 红尘找地方停下车,就带着罗娘和小严,并几个短打打扮的家丁,又拿一团扇,像模像样地挡着脸,便如京城大部分名门贵女一般,溜溜达达地在各个铺子转了一圈。 她出手十分大方,各色腊肉,酱肉,坚果,只要看了欢喜,统统打包带走,人又漂亮,穿着打扮更是说不出的富贵。 京城的老百姓大部分都心明眼亮的,自己没穿过那些绫罗绸缎,可贵人见得多,品位也就高,一眼就能看出一个女孩子是真贵女还是假的。 红尘站在那儿,那气势,那言行举止,绝对没有一点儿可以挑剔的地方,便是身边丫鬟也像大户人家的小姐,肯定是高门大户,丫头都是当副小姐养出来的,识文断字,见识不凡。 顿时,他们这一行人就变得十分显眼。 红尘站住脚步,抬头看了看天,忽然蹙眉,低声和罗娘说了句话,罗娘点点头,四下看了看,犹豫了下就走到旁边一处卖酱菜的铺子里,斯斯文文地道:“大娘,能不能让我们歇歇脚。” 老板娘一愣,一眼看见罗娘脖子上戴着的金项圈,眼花缭乱,连忙点头,特别殷勤地迎了红尘她们进门,还把桌子椅子都擦干净,上了一壶热茶。 红尘客气道:“大娘别忙活,我是看过一会儿就要下雨,这才借贵地避避雨,可别耽误您生意。” “哪里,哪里。” 老板娘讪讪而笑,心下奇怪,现在艳阳高照的,哪里来得雨? 可人家贵人这么说,她也就这么一听,难道还要去反驳? 回了柜台处,让身边伺候的小子赶紧手脚麻利些,摆上点心,把贵客招待好。 罗娘笑着抓了一个银瓜子塞给那小伙计,把对方乐得脸色通红,脑袋上都要冒烟。 正恍惚间,外面哗啦啦落起了雨,大风咆哮,酒幡招摇。 刚才还阳光明媚,这一眨眼的工夫竟然下起雨来,太阳犹在,雨水却是滔滔而落。 外面顿时一片混乱,小商贩们四处奔走,好些人跑过来挤在屋檐下躲雨,有两个年轻人也连忙挡着头脸上了石阶,抖搂了一下衣服上的水珠儿,其中一个气急败坏:“该死的,坏事儿了,不知道老肖有没有把咱院子里晒的书收了,这可了不得。不行,快走。” “别乱来,你那病厉害,这刚有些好转,淋了雨可要命。” 另一个年轻人死命拖着他,脸色都变了。 这人皱眉,又挣扎着要走,外面登时混乱得不行,有劝的,有骂的。吵吵嚷嚷。 红尘眨了眨眼。随手拿出三枚铜钱散在桌子上,看了看便跟罗娘说了几句话,罗娘点头,起身走到那年轻人面前。道:“公子莫要慌。你家有贤妻。早惦记你的书籍未收,今日巳时便为你收了。” 年轻人一愣,迟疑道:“小姐如何得知?” 罗娘抿唇而笑。“我家小姐乃是一位灵师……她说你家住东石巷,父母有刑伤,不过家中多善人,必能转危为安,此时你虽病重,却并非不能好,回家切记,将床头盆景挪出,莫要放在卧房了,认真服药治疗,必能否极泰来的。” 年轻人整个人都呆住,瞠目结舌。 另一人也傻了眼:“这,这,连我兄弟床头的兰草也看得出?神了,你们家小姐真是神人!” 他跃跃欲试,不过见红尘那一身的富贵打扮,登时怯懦,不敢上前。 店里老板娘的目光也有些发直。 她也不是没见过算命的那些人,其中也有人一看便是高手,但随随便便,什么也不问就能算得这般准确,却是很不容易。 其实连罗娘都心下惊奇,只觉得自家小姐越发神了。 咳咳。 红尘有点儿不好意思,她学习进度是不错,不过嘛,还是外挂够强悍才是真,但她现在隐隐约约能从灵物身上看到更多的东西了,有时候甚至不必主动交流,比以前方便很多。 等了片刻,大雨还没停,不远处就来了一辆马车,一直被说有病的年轻人脸上一喜:“是我家的马车。” 果然,马车走到近前,车夫听见他喊,连忙听了,车里面便下来一******,手中拿着蓑衣,雨伞,还有一件用油纸裹得结结实实的外套。 “相公。” ******正是那人的爱妻,三两步跑过来,两个人凑在一处嘀嘀咕咕,一边说,那女子一边不可思议地看了红尘一眼,过了一会儿,夫妻携手过来道谢。 那男子更是一脸的震惊:“小姐真是高明,我家娘子果然已经帮我把书都收了,正是在巳时,她本去娘家给我岳丈祝寿的,可心里惦记我,一早就提前回来了。” 红尘笑了一下,也并不自傲,小声又叮咛了几句,让他把卧房的盆栽都挪出去。 “兰草还在其次,其他的花盆更要挪走,尤其是天竺葵。” 那人一怔,他妻子连忙点头,现在他们把红尘当高人看待,自然是红尘说什么,他们便信什么。 虽然下着雨,但夫妻二人显然心中有事,也不耽误,千恩万谢了番,就急急忙忙地上车走人。 红尘露了这么一手,周围围观的人顿时大感兴趣,犹犹豫豫地都想过来问问,难得能碰上一位这么灵验的灵师呢。 连铺子的老板娘也忍不住,过来想让算一算,红尘看了她一眼就皱眉,还是伸手沾了点儿茶水,像模像样地起了个盘,若有所思,脸色也有些凝重。 她这架势,吓得老白娘脸色雪白, 红尘咳了咳,才低声道:“你想问夫与子?” 老板娘咬着牙点头。 红尘叹了口气,小声道:“这是伏吟局……你婚姻不顺,早年应有前夫,现在的丈夫,是后来嫁的。” 那老板娘顿时低下头,脸上更白。 她嫁给现在的丈夫有二十多年,搬来京城十几年,别人都不知道她是再嫁之身,连儿子也不知情。 “我看看,临值符,庚为阻隔,你现在的夫家,怕是养了外室,唔,此时恐怕正和外室一起谋算偷你的嫁妆,要是这会儿你赶回去及时,可能还……来得及。” 老板娘脸色骤变,猛地站起身蹭蹭就向后头跑去,店里的小伙计张大了嘴,半晌说不出话来。 外头好些避雨的,虽然没有听见他们说什么,可看老板娘的模样也知道,灵师小姐一准儿说了特别要紧的东西。 也就片刻,后头忽然传出嚎啕大哭的声响,还有各种诅咒,谩骂,疯狂的吼叫。 “你个老不死的,敢偷老娘的东西,你个混蛋,滚,给我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饕餮 但他没敢说出口,红尘那一番手段,已经镇住了他,也让他飘着的心沉下来些许,此时回过味,已经明白眼前的灵师只做这点儿布置的含义。↑頂點小說,www23 冯老爷他之所以会觉得不对劲,想找人调理风水,其实大部分是因为他刚刚退下来,以前要管着整个家族,肩膀上的担子重,他的人自然也很重要,每天忙得很,虽然喊累,可是感觉上却很满足,现在卸了担子,自然需要一段时间过度,觉得空虚无聊,浑身不对劲,甚至连身体也变得不好,都是很正常的现象。 遇见这种情况,本也用不着,更不应该给他布置锋芒毕露的风水格局。 他现在求的应该是稳定,毕竟不是锐意进取的年纪了,再说,一家无二主,他要是想和儿子争夺主位,肯定会出现各种麻烦。 “你……怎么做到的?” 小灵师心中虽然别扭,却更关心的是,对方究竟是怎么让这么一个低端的,还是人工打造的法器出现异象! 他家师父恐怕都做不到。 红尘耸耸肩,一脸无辜。 冯老爷到是温和一笑,想说几句场面话,并不是人家年轻的灵师布置的风水局有哪里不好,是他让灵师会错意而已。 还有,燕字号儿那边给他们调理风水,都没收多少润金,他还得补一份谢礼才显得周到。 像他这种生意人,绝对不敢得罪任何一个有能耐的灵师。张了张嘴,还没说话,外头就有个小厮一路奔过来,高声喊道:“成了,成了,咱们和楚家那生意谈成了,他们家当家的开口,下次船队出海,分咱们三条船。” 冯老爷登时大喜,笑逐颜开。却还是先道:“说了多少遍。要改口,我是老太爷,你们公子以后要称老爷。” 小厮被训了一顿,还是笑盈盈。摸了摸脑袋嘿嘿直乐:“哎。小的记住了。” 冯老爷笑骂一句:“滚吧。去老刘那儿领赏。” 小厮一出去,他就大笑,一脸感激:“小姐真是。这布置一改,立竿见影,真是了不起。” 红尘失笑摇头:“冯老爷千万别这么说,风水本就是辅助,你们冯家本身做生意实诚,也合该你们能谈得成生意。” 冯老爷只当她是谦虚谨慎,和其他灵师那种出一分力,恨不得让你记他十分功劳完全不同。 “小姐,还请您再帮我们瞧瞧,家里何处还需要改动?” 只眼前小姐的一身打扮,冯家上下就高看她一眼,又如此灵验,冯老爷简直快把她给供起来。 红尘也不拿乔,又四下看了看,略作点评,却没动什么地方。 “我觉得你们家风水不错,如果以后不是出什么问题,还是别胡乱改动了。” 冯家的人连连点头。 “小姐,那个什么,我那事儿怎么样?” 一看红尘指点完了,一副想告辞的模样,司徒茂就红了脸,凑过去压低声音。 红尘笑了笑,随手起盘,也压低声音:“修身养性半月,之后只住正房试试看。” 司徒茂一愣,红尘转身客客气气地告辞,冯老爷还要留客,不过她推辞了,实在是这地方的古物多,灵物也多,吵吵闹闹,说了一大堆的八卦,什么某某丫鬟给司徒茂吃补药,某某小妾琢磨着怎么勾搭舅老爷……你想不听还不行,连红尘都几乎控制不住脸上的表情。 商户人家,规矩还真是有点儿差。 这些日子,有几个豪商想聘了罗娘和小严回去,都托人递话,罗娘她们自己做主给辞了,现在看来,辞了也好,那些商户不过看中她们俩本身有能力,能经营生意,又有旺铺,也得她这个郡主看重,算得上有靠山,为自家的孩子聘回去,比一般的千金小姐还要好,虽说结亲,结两姓之好,本也要有各种考量,但这几个来求娶的,还是过于功利了些。 罗娘还好,小严却是个眼睛里揉不下沙子的,她嫁进这等人家,一准儿要天翻地覆,还是当初大家都比较中意的书香门第的公子更妥当。 红尘摇了摇头,把脑子里的诸般想法都抛开。 说来她一过年也不知怎么的,老想这些,嫁人的是人家罗娘她们,该琢磨的也是她们,自己还是别乱做主为好。 只是或许因为年纪又大了,连红尘自己都能隐约感觉到一种迫在眉睫的压力,自然也更关心身边女孩子们的终身大事。 燕九那家伙,不愧是京城这边灵师圈子里的地头蛇,第二日,他就登门拜访,还领着一只老乌龟。 不对,是被乌龟给领着。 红尘迎这位进门的时候,觉得他脸上的表情像牙痛似的,一见面,登时松了一大口气,忙不迭地坐下灌了两口茶。 这副做派,到和当初初见时大不一样了,那时,这位九爷远远一看便是高人形象。 “原家这祖宗不肯坐车,不肯坐轿子,说什么都要自己爬,它爬得快也成,这般慢悠悠招摇过市,我生怕碰上哪个不讲理的高官显贵把它捉去吃了……哎哟!” 老乌龟一探头,给了他一口。 燕九登时闭嘴。 红尘大乐,想一想真是不得了,那么大一只乌龟在京城街道上横冲直撞,不知道多少人要被吓到。 用不着猜测,肯定是一副行人走避的嚣张跋扈样儿。 “你看着吧,没几日灵龟的消息就传得沸沸扬扬了。”燕九摇了摇头,“实在不妥,人的贪欲无穷无尽,所谓怀璧其罪,原家养着这么只灵龟,说不定不是什么好事儿。” 红尘挑挑眉。 原家也是聪明人,不知怎么走通上面的关系。灵龟在皇帝面前挂了号的,这又是鬼谷先生寄养,再说,再大个儿,毕竟只是一只乌龟,叫一声灵龟罢了,京城那些显贵们,也不会为了个畜生闹得太大,这么多年平平安安的,完全不必旁人操心。 红尘抓了把果子喂了喂这位主儿。摸着它的小脑袋笑道:“您老要是爱吃。我常常去送便是,可别这般招摇,万一让个毛孩子冲撞了,那还了得!” 这位的块儿头太大。上街太影响交通。 乌龟老神在在地趴在那儿。一口一口。细嚼慢咽地吞食果子,眯着眼睛,很是享受。 燕九熟门熟路地弄来水桶。棉布,刷子,给它刷壳洗澡:“它爬一会儿便要刷一刷,不给刷就故意去撞人家街边的摊子,光还钱还得我身上就空了。车也没带着,所以,谢礼什么的,郡主容我过后再补上。” 红尘顿时笑起来。 九爷是一点儿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却十分好奇细节:“冯家那事儿我只打探到一点儿,说是您亲自去办成了,可具体情况还真不知道,不如郡主给我详细讲讲您是怎么忽悠冯家那一家子的,也让我学一手。” “忽悠?” 红尘哼哼两声,板起脸,“我怎么会忽悠人?我对冯家所有人说的话,就没有半字虚言,不信尽管去查。” 燕九有点儿不信。 他小学徒卖出去的那个法器,确确实实是假的,这一点儿,他还不至于弄错,但红尘言之凿凿,还真有些古怪。 燕九辛辛苦苦跑一趟,其实自家的小麻烦,那只是顺带着,实际上是过来和红尘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请她陪着一起去姚宗师的寿宴。 “我家和原家有些交情,原老的年纪是真大了,眼下南域的灵师猖獗,他一个人去姚家,大家都不放心,就想组织一批咱们京城的灵师一起去。” 燕九眨了眨眼,“虽然您贵为郡主,但首先还是一位灵师,不要太不合群。” 红尘很随意地应了,她对宗师不好奇,大周实际上一直没有大宗师,宗师到是有几个,感觉离她很遥远的样子。 她这么痛快,燕九反而有点儿不上不下,喘了好几口气,拍拍胸口站起来就走人。 “我说呢,肯定是我这人天生和什么郡主府啊,王府啊,皇宫之类的贵气逼人的地方犯冲,想想就难受,还是早走早安生。” 红尘抱着灵龟,先往燕九手上栓了一条绳子,又把另一端给乌龟叼着。 “二福,你牵着他回去。” 燕九:“……” 红尘又拿了个食盒,装了好多动物们最爱吃的小果子,交到他的手上。 “都是给二福的,别偷吃。” 燕九:“……” 遇见这么个主儿,他能有什么办法,只能言听计从,大乌龟又一次招摇过市,看样子它好像很习惯出门溜达,对街上的人和物都特别好奇。 燕九一度担心,万一大乌龟养成毛病,每天都要出门遛一遛人,那可怎么办! 这话若让红尘听见,她肯定也只说一句怎么遛弯都应该,自家养的老虎豹子,整日憋憋屈屈,最多抽空去附近的山上转转,还要找个避人的地处,多么可怜! 乌龟便完全没这些麻烦,街上的人怕老虎,怕豹子,乌龟再大,总也不会怕。 燕九叹了口气,先恭恭敬敬地护送乌龟回原家,也没多留,脱身就连忙逃回店里。 刚一回去,没多长时间就接了消息,冯老爷派人送了一份厚礼过来,说是对风水局特别特比的满意。 那小学徒都懵了。 连燕九听说那件普通云石屏风摇身一变,就真成了法器,而且还显形于外,整个人也有些迷糊。 难不成,七叔自己随手做的小插屏,都没送去开光,竟就成了法器。 一时间,他甚至想他家七叔已经到了随手气场生,一瓦一石,皆是法器的地步。 当然,那是不可能的。 还是人家郡主掌握了快速开光的法门更靠谱点儿。 便是燕九自以为不是个嫉贤妒能的人,这会儿也免不了分外羡慕。他要是有这能耐,以后他媳妇想要什么珠宝首饰,估计也能眼睛都不眨一下就买下来。 客人家给的礼物,多为金银之物,看着就豪奢,不愧是商户人家,对方大约还很担心给如此俗物不大妥当,又送了一些上好的皮毛和珍贵药材。 冯家主要就是做皮货生意,家里压箱底的好东西一大堆,燕九是多多益善。他真不是不缺钱的主儿。 可惜啊。这些他也就过了把眼瘾,就转手给红尘送了去。 要不是红尘,燕家的名声都有可能被毁损掉,他哪儿还好意思收这些? “哎。做生意还是要看天分。” 荣安郡主轻而易举就能让人家毕恭毕敬地送钱送物。还生怕别人不收。这就是本事,还是该多学学才好。 ………… 天气一日比一日热了,满树的桃花零零碎碎地盛开。红尘看了眼车窗外道边的桃树,到又想起桃花糕。 这几日到也没听说有哪个南域的灵师出来生事,其实想想正常的很,此地乃是京城,外来的灵师到底没什么底气,眼下也不是当年南域最风光的时候了。 “前面便是。” 燕九的声音有点儿紧张。 红尘抬头看去,前面就是玉山,丛林环绕,碧湖如玉带,延伸不知处,山水秀美,即便不是为了朋友撑腰帮忙,单纯只是出来走一走,也不是什么坏事。 “怪不得宗师都喜欢住在山里,这等地处,脱离世俗,我都想住。” 罗娘叹了口气,轻声道。 “咱们歇歇如何?都饿了吧?” 燕九探头过来,笑道。 他们一早出门,到现在已经腹中空空,前面有几处错落凉亭,供行人歇脚,还有人席地野餐,似乎因为时有行人进山游玩打猎,道边还有酒旗招展,是个小小的酒肆。 红尘点点头,铁牛便找了个宽敞点儿的地方,把车停下,他现在车把式练的不错,赶车挺麻利,不过平日里都是家中车夫赶车,只是这次陪原家的人一起去见识见识姚宗师的寿宴,就让铁牛跟着了,对于练武之人来说,能参加一位宗师的寿宴,可是极有吸引力的。 后面原家的马车也到了。 和红尘他们轻车简从不一样,原家后头的车上还放着不少箱子,里面装的都是各种食材,光是新鲜的桃花就放了一箱,甚至连菜刀,剪刀,案板,锅碗瓢盆,木炭什么的,也都齐全,这些东西还属于重点保护对象,周围戳着两个家丁看守。 红尘看他们装车的时候就想笑,这要是碰上个把劫道的,辛辛苦苦把东西给劫了去,打开一看,也不知会不会被气死。 酒肆别看小,可里面居然窗明几净,墙上还挂着几幅字画,并不是寻常街头的廉价字画,其中一幅神女飞天图虽非名家作品,却也极具神韵。 燕九平日里也爱附庸风雅,这会儿却顾不上,连忙找了个靠窗户的位置,先替红尘把桌子椅子都擦干净,招呼她坐下,才叫了几个招牌菜,又让上酒。 客人很多,老板娘有点儿忙活不过来,满头大汗的,几个伙计可能都是新招来,手脚不够麻利,也就勉强能支应。 好半天,酒菜才上来,燕九抢着吃了好几口,轻轻吐出口气,肚子里略微舒服些,不由略有些不好意思:“也不知为何,刚才一进门,忽然就觉得特别饿,也口渴的厉害。” 不光是他,此地行人本不多,可大部分行人路过,哪怕是赶路的,也多忍不住停下脚步打一壶酒,看见食物就使劲往嘴里塞,好像到这儿,闻见味就很饿。 “别看乡野地方,这手艺还真不错。” 燕九一边吃一边笑。 红尘漫不经心地咬了一口青菜叶,含在嘴里默默嚼碎,略一皱眉,刚想开口——“嗝!”一声,旁边忽然有人打嗝,动静还很响亮。 “噗嗤。” 好几个客人笑起来。 打嗝的是个样貌很清秀的小伙子,脸上羞红,团团作揖,很是不好意思,他的样貌不错。人也和气,酒肆里的客人们笑归笑,都带着几分善意。 店里的老板娘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太太,收拾得干干净净,笑得见牙不见眼:“客人吃得香,说明我们这地方的伙食好啊!” 屋子里登时笑声一片。 燕九也乐了:“这地方不错,进来就浑身舒坦,我怎么不知京城还有这样的酒肆,看来还是太偏远,门脸也太小。以后叫我家兄弟们一起来。” 红尘没说话。扫了一眼,看刚才打嗝的那年轻人桌子上摆放的碟盘都有一摞,碟子不大,很小。但数量真够惊人。 其他人的桌上多多少少都有几个空盘子。 她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不动声色地四处看了看。慢吞吞站起身,走到柜台旁的墙角,伸手抽出青锋。用力一刺,刺入地下。 咔嚓一声,木制的地面就破了一大洞。 “啊!” 老板娘吓了一跳,猛地叫了声,怒道,“你,你干什么啊!” 燕九也抬头。 原家老爷子一直坐在一边,脑子里正琢磨一会儿该准备的点心,除了桃花糕,总要有些别的特色,听到动静回神,迷迷糊糊地眨了眨眼。 “咦?” 铁牛走过来,一只手挟制住那老板娘,老妇人就挣扎不动,红尘弯身从地下挖出一个东西,用力砸在地上,那东西是铁质的,可是让她一砸,竟然碎成两瓣儿。 燕九看了一眼,登时扔了筷子:“羊身人面,是饕餮,这是传说中的南域饕餮局?” 他猛地按了按胸口,又按自己的脉搏,双目如电,四下扫视。 老板娘都傻了,完全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只大喊大叫:“你们要干什么?抢劫了,救命啊,打人了!” 燕九气得上去就是一巴掌,怒道:“好大的胆子,竟然敢布‘饕餮局’,简直是草菅人命!” 客人们被唬得不轻,纷纷起身劝阻:“这位客官,客官,别打啊,怎么回事儿!” 酒肆里顿时乱起来。 “哎哟,哎哟!” 刚才那个打嗝的小伙子,忽然抱着肚子倒下去,满头大汗,脸上发白,直喊疼。 其他客人也觉得肚子里翻山倒海,很是不舒服,好几个来不及扑出门去,就呕一声,吐了。 屋子里各种酸臭味扑鼻。 这些人闹腾的时候,红尘已经慢慢在整个酒肆走动,脚下用力,踩碎了好几块儿木头,从里面挖出几个瓦罐。 罐子是封闭的,红尘根本就不开封,只是罐子一拿出来,里面就咚咚的响,似乎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 拿出黄符封住,塞给燕九,红尘皱眉道:“应该就是这两日布置的,还不晚……” 只是一想到南域的灵师,她就不觉看了看原老爷,现在忽然冒出来的来自南域的人,难免不会想到前几日原家的事。 燕九也回神,先不管这些,连忙和红尘一起,把酒肆里的客人小心翼翼的扶着趴下,红尘扫了一眼,先看最严重的那位,从手轻轻推动他的胸腹,没多长时间,就听咕噜咕噜,一股子带着恶臭的腥气东西从嘴里喷出。 这一冲,屋子里其他人就吐的更厉害! “这都什么!” 几个刚刚过来,逃过一劫的客人也恶心的要命,干呕不止,都恶狠狠地看着老板娘。 老板娘懵懵懂懂:“我,不****的事儿啊,我们的食物绝对都是新鲜的。” 厨房就在后面,推门可见,两个掌勺的大师傅都傻愣愣的,可是食物绝对新鲜,尤其是那些野味,都是玉山上直接弄下来,宰杀不超过一日。 燕九冷着脸:“三十年前,南域的坤婆婆曾经在京城现身,就在一家酒楼里布置了一次饕餮局,若非让人误打误撞破坏掉,肯定是一场血雨腥风。” “传说这种手段是她自创的,结合风水局和蛊术,以饕餮助长贪欲,再以贪欲喂养蛊虫,需要七七四十九天,养成的蛊虫狠毒无比,附着在人的身上,便会让那个人拥有无穷无尽的贪欲,绝对是一种损人不利己的邪术,还因为手段隐秘,便是灵师正好碰见,也大有可能着了道。” 客人们完全听不懂他说什么,可是也知道,貌似很危险的样子。 红尘叹气:“最近越来越不太平。” 燕九却更是忧虑,他甚至觉得,背地里可能有一双眼睛正在盯着他们,这个局,貌似巧合,但更有可能是专门针对他,南域的人对付不了原家,也许就想从原家周围的人下手,各个击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六章 画 燕九越想越担心,也顾不上一地狼藉,抓过那老板娘,皱着眉头问她:“你这饕餮是谁让安的?” 把一个饕餮藏在地下,若说主人家不知道,也未免离奇了些。◎頂點小說,www23 老板娘懵懵懂懂的,一时说不出话。 红尘轻声道:“这个局不是帮你,是害你们,实话告诉你,若不是我们察觉得早,凡是你店里的客人,都会一个挨一个的被活生生撑死,你可以想一想,真到了那个地步,你会是什么下场!” 此言一出,老板娘打了个哆嗦,欲哭无泪:“这,这,我是真不知道,前天酒肆里来了个要饭的干瘪老头,浑身脏兮兮,油乎乎的,我们是酒肆,他那副样子怎么会让他进来,咱们店别看小,可是路过的文人墨客也有些,文人们的性子好洁的多,我可不敢让他进来,就连忙打了点酒水让他在外面喝。” 老板娘迷糊了下,挠了挠头,“那老头到没喝我的酒,人却很客气,只说能让我的酒肆生意变好……我也不知怎么的,就信了他,还让他在我店里捣鼓了半天。” 现在一回想,老板娘也出了一身冷汗。她当时一开始好像不信,但后来莫名其妙地就信了。 原老爷子脸色灰白,叹息道:“恐怕真是坤婆婆亲临,她的易容术,四国闻名,伪装一下也很正常,可除了她,别人恐怕不会如此轻松地布置这等风水局。” 他一直以为,这么多年过去。坤婆婆当年也受了重伤,能不能好利索犹未可知,这次来京城,她的徒子徒孙们来就是,她自己怕是不敢来。 没想到,她竟然……下了这么大决心。 红尘到不着急,慢吞吞地把地上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收了,半截儿的饕餮,连同瓦罐,一并贴黄符封印。塞到灶台里。大火烧。 “大火别停,一直加柴。” 红尘叮嘱了一句。 不用燕九威逼,看到那一地的客人凄惨的模样,老板娘也不敢不听话。 事实上。老板娘可能才是受影响最深重的。只是她的**不是食物而是钱。没那么快表现出来。 剩下的事儿,红尘和燕九都没耐性一一处置。 “走吧。” 一行人上了车,燕九还过去又帮着检查了一遍原家带的行礼。 原老爷子只带了一些帮工帮着打下手。其他小辈都没来,连那位四公子也没有跟着,估计也是担心最近外头不大安全,人手就不大够用,帮工们毕竟没有自家亲人仔细。 燕九面上显不出来,其实心很细,做事也认真负责,因为南域的人喜欢用毒,原家的食材就要着重检查,万一出点儿差错,可是了不得的大事。 “哎,可惜小四来不了,简直是让我替他尽孝了。” 原老爷没说话,旁边那几个帮工到一点儿也不拘束,笑眯眯地开他们家公子的玩笑。 “我们四公子估计宁愿出来跟着累死,也不想在家呆着养病。” 他们四公子的情况可不好,听说每天房间里鬼哭狼嚎,还有许多怪声儿,整天要生火烧什么东西,屋子里的味道呛人的厉害,但凡出来的,无论主子还是下人,都脸色苍白,步履匆匆,到似受到巨大的惊吓似的。 这几日伺候的人,隔三差五就换一次,实在是公子爷叫的太凄惨,闻者伤心见者流泪,真心是受不了。 想想吧,能让四公子那样的人难受得哭,那得多么可怕! 那边忙活,红尘就坐在车旁边,沐浴春风,闻着花香,闭目养神,其实是思想在玉珏空间里飞驰。 她总觉得,这个空间开始蠢蠢欲动,有什么东西要破土而出,可实际上,它毫无变化,还是仅有一个二手旧物的交易版块儿,最多就是她用起来更方便,更轻松了。 红尘的野心不大,她能重生一次,一出生还拥有了这么一个神奇的玉珏空间,已经算占了大气运,有时候她都有些担心,自己会不会已经透支掉了自己的福运,下辈子,她会不会无法投胎成人,要变成个猪啊狗啊什么的。 还是多做好事,多积功德,虽然即便下辈子无法成人,她也只有满腹感激,可到底还是想要报答和补偿,补偿这个天地,补偿天地间的生灵,要是她做得功德,补全了她贪掉的福运,下辈子能平平常常,顺顺利利,也是好的。 马车徐徐前行。 清风吹拂,满山的花草清香。 姚家终于到了。 依山而建,一环又一环,一共十八个宅子,由圆拱桥勾连,山风很大,山上有些冷,冬日里这种地方应该不会太舒服,夏天到是乘凉避暑的好去处。 红尘下了车,却有些意外。 燕九也很意外,实在是这地方太有人间烟火气,明明处于深山之中,却有一条修得又阔朗,又整齐的山路,山上的房子也建造的和普通的宅子没什么不同,青砖绿瓦,大的也就四进,小的只有一个院子,来来往往的下人收拾打扮的利利索索,言谈举止很有礼貌,身上似乎都带着工夫,干的却是琐碎的活儿,砍柴挑水,打扫落叶,嘴里聊着些家长里短的八卦。 原家的车马一到,就受到热烈欢迎,厨房里的胖厨娘带着人帮忙,很快就把一个大厨房全都让给原家老爷子。 “您老真来了?小少爷说您会到,我们可盼着呢。” 厨房里的几个厨子,显然都认识原老爷,是熟人,表现得分外亲热,不过,即便如此,上来检查食材,检查各种东西的人还是不少。 红尘她们也被邀请去沐浴更衣,是小丫鬟过来伺候。一个个水灵可爱又会说话,所以明知道是做检查呢,可人家那般客气,沐浴又很舒服,没人能恼的起来。 她要真把郡主的身份亮出来,肯定没人敢开口让她沐浴,不过现在是用原家的帖子进的门,待遇自是不同。 丫鬟还有意无意地提醒几句,姚老爷子过寿,来的客人多。贵人也多。要千万小心些。 红尘还没说什么,燕九溜溜达达凑近,顶着罗娘和小严她们的白眼,也是很不好意思。期期艾艾地道:“委屈郡主了。早知道……呃。我就不该开口请您帮忙。” 在原家,他们那个四公子口口声声说给姚宗师做饭有多荣耀似的,还说就是王孙公子也乐意做。可真来的是王孙公子,却绝不会有现在这般繁琐的规矩。 燕九自己身在江湖,并不太懂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这次真正体验到大户人家的等级分明,终于觉得自己做错了,他也就是遇见红尘,特别好说话,换了另外一个郡主,恐怕早恼了。 当然,别的正经郡主,也不可能答应这等荒唐要求。 连罗娘这会儿也认为自家小姐太过莽撞。 “小姐以前也不是爱凑热闹的,这次是怎么了?”小严也有点儿意外,“虽不是大事,但要让别人知道,轻则也要说一句胡闹,碰上那等心理阴暗之辈,还不知怎么编排小姐。” “唔,没想那么多。” 红尘抿了抿唇,换了原家准备的,簇新的春装,笑道,“更可能是想太多。” 小严和罗娘面面相觑,谁也不知自家小姐是什么意思。 “因为桃花糕啊。” 红尘又笑。 罗娘无语——您要想吃桃花糕,吱一声,原家那老太爷恨不得天天给您做。 因为皇后忽然让她买桃花糕,那位娘娘的口味,她也知道,爱吃肉,爱吃正经的家常饭菜,点心之类,喝茶的时候也就凑合吃一点儿,绿豆糕,红豆糕最好,可不吃那等风雅的点心。 “也不知娘娘想什么,总喜欢这种猜猜猜的游戏。” 红尘觉得她真是历经两世,耐性变得十足,换了上辈子,才不耐烦猜测皇后娘娘肚子里的小九九,真让折腾一回,她必然觉得那位娘娘很烦人。 就是现在,恐怕别人看来,娘娘也太爱折腾人,她也不以为然,更喜欢直来直去些,却乐意纵容。 皇宫大内,本就无聊,一个无聊的皇后,便是做一点儿无聊的事儿,身为晚辈,受点儿累彩衣娱亲自无不可,只当是尽了孝心。 厨房里原家的人挥汗如雨。 红尘四下转了转,目光在假山池沼,游廊凉亭处徘徊,别人看不到,她的眼中却是一幅连着一幅的图画,有剑气纵横,也有人体构图,上面亮起来全是穴道,有线条勾连,应该是修行内力的方法。 她对这些也不是一窍不通,好些这类书在手,看得出来,园子里的功法是残篇,应该在别处还有,虽是残篇,却因为中正平和,哪怕只看这一点儿也并无害处。 不知道来来往往的客人们,有没有人能看得出来! “姚宗师有点儿意思!” 红尘本来对这位宗师不是很了解,也不太在意,可今天进了他这园子转一圈,便是实际上以她的身份来看,的确被怠慢了,可还是对姚家整体的观感不错。 溜达一圈,在湖边寻了一处青石坐下,周围景色可人的很,倚着老树看书。 刷刷刷,刷刷刷。 红尘有一下没一下地翻阅书本,石头后面也隐约有奇怪的响动传来。 罗娘探头看了看,顿时怔住:“哪来的孩子?” 红尘一笑:“没事儿,别多管,姚家的孩子总不至于磕到碰到哪儿了。” 她一早看见,青石后头,一个穿着打扮貌似很简朴,袖子极窄,衣服贴身的三头身小娃娃,正趴在你小桌子上面认认真真地画着东西,画一会儿,蹙眉想一想,很是似模似样。 虽说简朴,但用的料子却是细棉布的,穿在身上特别柔软舒适,而且这孩子面上浮着一层玉光。必然是平日悉心照料,小小年纪就很有气度,大约是姚家的嫡子嫡孙之类。 红尘手里的书也看得差不多,不说倒背如流,却是看了几遍,眼下在外面,想让人去取新的过来,到底不方便,干脆就转个身,坐在石头上看那小娃娃画画。 孩子手很小。用的纸张都是裁剪过的。连笔都小了一截,肉乎乎的小手拿得还不是特别稳当,他画的东西,让别人看见。肯定以为是胡乱涂鸦。不过本就是小儿。说他是小二涂鸦也很正常。 可他画一会儿,停一下,绞尽脑汁地琢磨。画的极认真。 不多时,终于停了手,皱巴着小脸,似哭非哭的,红尘顿时笑起来,弯下腰拿手指在沾了点儿旁边的墨,在他的画上轻轻松松勾勒起来。 一开始小孩子吓了一跳,惊得要哭,看着看着却笑逐颜开:“对了,对了。” 他跳起来,整个身子爬啊爬,爬到青石上面,依偎在红尘面前看着她画。 红尘也不生气不推辞,就真慢吞吞地画起来,她也不讲解,这些东西,本来也不是小孩子能理解的,最多就是多画画,多看看,先有个印象,等以后长大了才慢慢学习。 不过,姚家不愧是出了宗师的人家,确实严格,这么一丁点儿的孩子,就锻炼他的眼力,毅力。 红尘画的就是这个院子里隐藏的那些剑招,功法,不光是这个园子里,她还在里面画了不少变招,写出克制的方法,连内功方面,有些地方过于艰涩,有些地方容易绕弯路,有些地方练习时需要注意,都一一标明。 画着画着到来了兴致,玉珏空间里的几个武痴,还有罗娘木箱子里的一卷古医书,纷纷插话,给出点评,区区一册哄小孩儿的画册,到越画越复杂。 其实在红尘看来,武学功法这种东西完全没有保密的必要,你要有那个天分,有那个毅力,一套太祖长拳照样能成高手,可若是没有,就是把天底下最好的功法拿来给你,也完全没用。 红尘画的这些都是基础中的基础,她自己根本没放在心上,整理好了都打算让罗娘她们拿回去送给天机门,这种功法不算高深,可是用来打基础最好不过,通俗易懂,适合小孩子,又不容易出乱子。 说起来,红尘能淘换到手的上等的秘籍也不是没有,可越是高深莫测,越是需要讲究资质,也不容易练成,反而是基础些的东西更稳妥可靠。 哄孩子哄了好一会儿,外头越来越热闹,红尘见有丫鬟仆妇寻了过来,便把孩子给人家,客气了几句,自己溜达回厨房。 原老爷子的桃花糕已经做好,热气腾腾地送了上去,红尘也跟着老爷子一起尝了尝,味道还是说不出的好。 不过,这一家其他厨子的菜色就很一般了,除了分量足,油水重,没有别的优点,连摆盘都显得粗疏了些。 红尘吃了两块儿点心,到勾起馋虫来,有点儿饿,干脆就让罗娘把她们带着的酥锅启封,又烙了两张大饼,凑一处开吃。 这酥锅还是薛柏桥和金青两个,都爱吃鱼,又不愿意挑刺,红尘特意学来的方子,需要的材料丰富,耗时也长,她们现在享用的一锅,足足用了五个多时辰。 罗娘一想,也口水横流,这锅子是真香,拿砂锅酥的,里面还加了一点儿滋补的药材,却并没有异味,吃到嘴里,从肚子里冒出一股子热流,让人吃一次就惦记下一次。 别说她们这帮小丫头,原老爷子年纪大了,一向胃口难开,这会儿闻见味,都忍不住扔下差事过来尝尝。 “呼!” 原老爷子尝了一口,眉眼舒缓,笑道,“滋味可真丰富,别看我是个厨子,可其实不贪口腹之欲,底下的孩子们也不贪,今日到觉得,我该努力活得长久,否则享用不到这世间诸般美食,那也是个大大的遗憾。” 锅子从一做好,就仔仔细细封着,香味都焖在里头,如今一启封,那滋味轰一声冒出来,连红尘都口舌生津,更别说旁人,前面那些厨子和帮工正上菜,就闻到一缕缕的香气。肚子不知不觉咕噜咕噜地叫起来。 外面坐在园子里的客人们纷纷侧目,不自觉都饿了。 本来寿宴虽然带了一个宴字,但大家来做客,都不是为了吃饭,用点儿吃食也很矜持,这一下可好,好些客人,尤其是坐在边缘处,离厨房近的那些,就着香味吃面饼也觉得香甜。好大一堆的面饼。本来合该剩下许多,竟然不够吃了,到让管家媳妇吓了一大跳,忙叮嘱厨子多做点儿应急。 要是他们姚家吃个寿宴。竟让客人吃不饱。那可够丢人现眼。 偏偏来参加姚宗师寿宴的。又多是习武之人,胃口不光大,鼻子也灵。远远地就能闻到厨房里的气味。 虽然大家不大好意思开口问厨房做的什么菜,但饿了总免不了多加几筷子饭吃,人数又多,一人多吃一点儿,厨房那边就忙得前后脚跟不着地,还不得不又派人出去采买一次。 一阵风吹来,香气随风而至,闻见的人便更多。 最前面主位上,都是大周德高望重的前辈们,却没有底下人那么拘束,姚家几个爱热闹的,还派了人去问,问回来的结果却是,人家厨子自家准备的家常菜,已经开吃了,做起来很是复杂,现做也来不及。 众人顿时失笑,笑眯眯调侃道:“要不怎么说,别管哪一家,人家厨子吃到的才是最好的。” 其他人也纷纷应和,当然不会有人生气,能成为宗师,无不是很有涵养的人,要是换个暴烈脾气的,先不说能不能把武功练好,恐怕早就在没成长之前,就因为仇人太多被灭掉了。 眼下四国,别说大宗师,就是宗师也多为心性平和,气度恢弘的人物。 “就着这香味,咱们也能多吃三碗饭,吃吧。” 姚宗师一代宗师,今日是一百二十岁寿辰,却依旧是鹤发童颜,看着与五十多岁的人也无不同。 他老人家脸上带着点儿笑意,一边说话,一边把腻乎在他腿脚旁边爬来爬去的小娃娃拎起来搁在膝盖上。 这是他最小的孙子,姚玉青,小名叫三胖,上面还有两个哥哥,大胖和二胖,都已经长大成人,唯独他是父母老来子,还是小豆丁一个。 “祖父,你看看,这个画画好了,我可以跟大哥一起去外院了吧?” 小豆丁抓着姚宗师的胡子,脆声道。 姚宗师只捋着胡须点头,点到一半回过神,戳了戳孩子肉乎乎的脸蛋,瞪了坐在旁边的小儿子一眼。 都是他家小子胡闹! 姚家当年斥巨资建造十八座园林,每一处园子都有各种布置,暗藏玄机,孩子们从六岁开始,便要他们认真去体会,每日临摹,临摹出来的秘籍都可以学习,若是临摹不出来,就只能等到十岁启蒙,开始习武了。 可他小儿子被小孙子纠缠不休,一时心烦,就随口说只要他能描出一处秘籍,便答应孩子和长子一起去外院习武。 开哪门子玩笑,三岁小孩儿,身体还弱,心神不定,连字也不认得几个,习哪门子武! 小儿子纯粹是忽悠孙子呢。 园子里确实藏着很多好东西,自家的弟子们,年过半百,都是鼎鼎有名的高手了,还照样每年要抽出很长时间研究园子里的武功秘籍。 少年时期去绘制,那是为了记忆,只是囫囵吞下去,之后漫长的时间,才是认真研究。 姚宗师接了小豆丁塞过来的厚厚一沓纸,心里想着一会儿怎么打发了孩子,还得抚慰一二,不能让孙子失了锐气,对着这小儿涂鸦,也该郑重些。 接过来扫了一眼,姚宗师就不免发笑,确实是小儿涂鸦,不过,也难为他聪明,不知哄了哪个哥哥给了点儿指点,并不是完全一丁点儿也没画对的。 笑眯眯漫不经心一翻页,他的手忽然僵住,目光微凛,眯着眼睛盯着图画,看着看着,脸上到露出震惊,随即又有惊喜之意,几乎喜形于色。 同座的那些朋友都笑。 “看什么呢,乐成这样?难不成你们家这小孙子,还能给你画出一朵花来?” 大家嘻嘻哈哈调侃,到没人真凑过去张望。(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七章 赶人 姚家园子里藏的东西,从来不是秘密,前年他老人家还广邀至交好友前来参详,但这功法一来不是一日两日就能看得懂,二来零零散散,权作参考还行,真要按照学习,没人指点,恐怕绝不会有成就。△¢頂點小說,23 以前还有人劝过,担心让敌人看到,窥破他们家功夫的弱点,再闹出事端,姚宗师也只说了一个‘欢迎’,便再无旁的话。 “唔。” 姚宗师半晌没说话,一桌子亲人朋友都有些奇怪。 这位老人家毕竟是一百二十岁了,虽然精力充沛,一身功夫返璞归真,可岁月不饶人,他一发呆,小辈们就心惊胆战。 幸好老人家也没呆愣多久,顺手把那一叠纸张小心卷起来收到袖子里。 “祖父,我的,我的!” 小豆丁一看他的东西让自家祖父收了,立时扭来扭曲,歪在他身上叽叽喳喳。 姚宗师咳嗽了声,笑眯眯地把孩子搂怀里,小声问道:“三胖儿,告诉祖父,那画是谁给你画的?” 小豆丁一脸警惕:“爹爹说了,只要画好就让我去……他可没说不能找人帮忙!” 姚宗师又瞪了小儿子一眼,心里却有点儿感叹,也很欣喜,他一眼就看出这些画不简单,看着是根据家中园子里的那些暗藏的秘籍画出来的,但实际上却并不相同。 应该说是高明得多,绝对是根据家里的秘籍认真改进过。 似乎像修神的那一类功法。但和现有的武学思路完全不同,竟好似可以汲取天地灵气淬炼身体,这种功法,很多年前的传说中到是有过,如今早就失传,现在画册中只是寥寥点出一点儿,别人看或许都看不出底细,只觉得高明,恐怕也只有窥探那道门的高手,才能察觉到深意。 哪怕姚宗师身为一代宗师。看了这些。也眼前大亮,只是眼下不是研究的时候,而且看样子对方也只是画来逗孩子,浅尝辄止。对一个宗师来说。还是浅显了些。但人家画的绝对是意犹未尽,如果能看到完整版本,说不得是大有裨益。 他一百二十岁。本来都没了争胜之心,一辈子最高的成就也就是如此,可看到这个,他到免不了心动一下。 “难道家里出了个天纵之才?哪一房的?” 姚宗师心中疑惑。 随即一想,不对。 有这水准,至少也是个宗师级的人物。 大周朝里准宗师到有几个,宗师也有,虽然大宗师稀缺,可民间藏龙卧虎,冒出一个不为人所知的宗师到并不稀奇。 那年他去拜访鬼谷先生,陪先生去钓鱼,就碰见两个宗师立在湖面上对峙,竟还都是陌生面孔,人都不到四十岁,从那以后,他就再也不敢小瞧天下人了。 要说自家除了自己,又冒出个宗师,还能轻而易举地修改功法,他却有点儿不敢相信。 他那几个儿子,他亲自教养长大,虽然不是什么笨蛋,但练武也就是中规中矩,勉强继承他的衣钵也算是可以,想推陈出新,那还是算了。 孙子辈到是有几个机灵成器,可大的那几个都定了型,和他们父亲一样,小的那几个年纪太小! 就这些画里,露出冰山一角的思想,画它的人必然学识渊博,精通医术,对人的身体分外了解,而且还深谙武学真谛,肯定学过多门功夫,对剑法,掌法,棍法,都算是精通。 他自己都是过了一百岁,修行再无寸进,这才从专精一门,变得博采众长,看画出这些画的人,要不是画的是他们姚家的武功秘籍,他一定认为这是隐居山林的哪个老头子出来开玩笑。 姚宗师越想越觉得古怪,也顾不上当着这么多客人的面儿,提溜着小豆丁就急问:“来,三胖乖,告诉祖父,到底是谁帮你画的?” 别看小豆丁年纪小,才刚刚三岁,换别人家的孩子连话都说不匀称,他们家这个却是机灵的很,也会看脸色,见祖父真急了,也不敢胡闹,耷拉着脑袋咕哝:“是一个姐姐。” 可惜他确实不认识,被问急了,满头大汗,也只能说是个漂亮姐姐,其他的一概不知。 姚宗师问了半天,也没问出个一二三来,他终究不是毛头小伙儿,人还沉稳,随即喊了照顾三胖的丫鬟婆子。 虽说这孩子自己跑出去玩,可她们绝不敢离太远,更不会当真让小主子离开自己的视线。 两个丫鬟,一个婆子,迷迷瞪瞪地被叫到席上。 姚宗师拉着她们咬耳朵,嘀嘀咕咕个不停。 一桌子人无语地看着宗师他老人家,谁也没敢吭声,一时间场面有些古怪。 整个寿宴,下面的人载歌载舞,拼酒的拼酒,喝高了直接找个地方打一架的也有,前面正主儿都顾不上客人,只拉着自己仆从说个不停。 “什么,厨娘?” 姚宗师愣了下。 两个丫鬟言之凿凿:“我们去带小少爷回来,还和那位妹妹说了几句话,后来她就朝厨房那边去了,看样子是跟着今天进府的原家来的。” 姚宗师:“……” 这不可能! 难道是哪位大宗师亲临?大宗师也不可能吧。 他本来以为是自家的人,研究了几十年,才能研究透彻,可竟是外人…… 外人看上一会儿,能看出园子里其中一幅图都是天纵奇才了,看这幅画上,光是准确的就有七幅,更别说人家还把这七幅残缺的补全了,甚至比原版更高妙,也更通俗易懂,适合孩子。 一定是哪个大宗师! 他忽然有些坐不住,看眼前桌子上放置的。也说不上多么色香味俱全的饭菜,一想到这可能是出自某一位大能宗师之手,他还没下嘴就觉得烫得慌。 “老爷子?您是不是累了?要不回去歇会儿?” 他略一恍惚,旁边照顾的小儿子就凑过来看了看,老爷子的功夫再好,这么一把年纪,大家都提着心。 身为宗师也没办法改变寿数,他眼下高寿,可也是过了百岁,孩子们不得不小心。万一不注意。他老人家在寿宴上病倒,那可就是喜事转瞬成悲剧,谁也受不住。 “可是遇见了一桩稀奇事。” 姚宗师回神,笑了笑。摇摇头。“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他想要不信,可三胖这孩子绝不会撒谎,他说是个姐姐画的。那么这幅画的真正主人必定很年轻,再有丫鬟们的口供佐证,姚宗师也只能相信自己遇见了妖怪。 他也到了可以自称老顽童的年纪,颇为促狭,居然就真在心里管这些画的主人叫起‘妖怪’来。 “桃花糕是不是做好了?” “可不是,新鲜出炉的,老爷子您的最爱。”他家小儿子特别殷勤地给亲爹夹了一块儿点心搁在盘子里面。 清甜的气息扑鼻而来。 姚宗师笑了:“你娘本来不爱吃这个,可我爱吃,他顾着我的面子,每次都去买,只说自己吃,买多了让人送到我书房去。我次次吃光,身边伺候的人都以为我是疼你们娘亲,给她面子才肯吃的,其实是你们娘亲疼我。” 他说了一通话,看着儿子在那儿感伤,就笑眯眯一下子把话题转到天边。 “原家的人都辛苦了,让妖怪……让那几位大厨,还有厨娘们也上席。” 厨房上上下下都忙忙碌碌。 点心这边到底要省事些,原老爷子按说只要给做一道桃花糕,就算完成任务,其他的活儿,他就是想做,姚家的人还不好意思。 虽然他老人家只是个厨子,可原家也是出了高官显贵的,家里的老太爷哪怕在前面落座,那也不是没有资格。 原老爷可不是那等愿意委屈自己的人,把手里的活儿做完,就陪着红尘在附近赏景。 姚家一步三景,赏一赏风景也是不错。 这一忙还不知道要多久,等晚上原老爷子还要做一桌点心,要现做才好吃,本让红尘先收拾东西回去的,只是她闲来无事,在家呆着一样不过画画看书,如今难得来一次姚家的园子,心中多少有些欢喜,干脆和厨房的管事说了声,得了允准,便让罗娘铺开笔墨,让她画一画园中景致。 美人独坐湖边,闲来描一笔画,喝一壶茶,却不知道斯人斯景,堪可入画。 不远处一座小桥,桥上路过一少年公子,面如冠玉,形似飞仙,痴痴发呆,一时停步。 他身后还有一少女,面上的容色却是平凡了些,到也不是丑陋,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孩儿,普通的容貌罢了。 她五官明明也都长得不错,组合到一块儿,却偏偏一下子就泯然于众。 此时见身前少年忽然因一女子停步,露出那种从来没有露出过的惊艳来,脸上一下子就白了白,眼眶微微发红,却是勉强忍住,咬了咬嘴唇,悄悄扶着丫鬟的手转身而去。 不远处凉亭内。 一满头珠翠的妇人远远看了,双拳紧握,气得脸色都变了,一转头,低声怒道:“去,看那是哪来的野丫头,我不管她是谁,等一会儿再让我看见她,你们都收拾包袱滚出府去!” 妇人暴怒,转身便走。 几个丫头面面相觑,明明知道主子怕是一时情急,可主子的命令,那也没有不听的道理。 商量了下,问了问,知道是家里人请来的厨娘,一众丫鬟这才松了口气。 “总算不是什么要紧人,小红,你把红包包厚一点儿,赶紧让她走,别耽误了,咱们二夫人心情不好,万一惹出事儿,倒霉的还不是咱们姐妹?” 那叫小红的丫鬟闻言就抓了一个管事的,匆匆跑来,直接就拿了一串钱,招呼红尘:“行了。现在没你的事儿,老宋,赶紧的,送她走人,从角门走,快一点儿啊!” 说着,直接把钱往红尘手里一塞。 红尘:“……” 她还没说话,那管事的老宋已经板着脸,上手要去拽她。 燕九从假山上面凉亭里一跃而下,上去一脚。敢在铁牛发飙之前把人踹开。捏了红尘的袖子转身就走,一边走一边招呼:“原老爷子,人家赶人呢,还赖着做什么!” 原老抿了抿嘴唇。面上也多了一层怒气。 他尊重姚宗师。但要说怕。那可不至于怕,当年鬼谷先生来时,对他也一向温和客气。那还是当年,现在他儿子孙子都有不少做了高官,他过来给姚宗师做点心,那是他的心意,他的敬意,却不是让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仆。 “走。” 老爷子摇了摇头,一声令下,一行人收拾行囊转身就走。 厨房里那帮厨子都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可又不敢拦着,小红是二夫人的亲信丫鬟,她过来说话,还是很管用。 燕九一路领着红尘离了姚宗师家的大门,停在路边等铁牛去把车驾过来,还是有些愤愤,皱了皱眉,忽然想到刚才忘记把布置的一个小迷阵拆除掉。 他刚才没去前面吃酒,只晃了一圈送了寿礼便出来了,百无聊赖地蹲在地上研究阵法。 他在这方面十窍通了九窍,只有一窍不通,但这一窍却是关键,设计的阵法从来对付不了灵师。 不过他是初学者,以后做得多了,总会进步,正好红尘在呢,那会儿一边画画,一边指点他几句,后面还随手拿就地捡的石头,花木也布置了一个小迷阵,只覆盖了一小截鹅卵石小径,很是鸡肋,没有别的大作用,不过是能让路过的人看到些恐怖之物,什么毒虫猛兽之类,伤不了什么人! 刚想起此时,后面姚家的院子里就响起一声短促的尖叫,很快戛然而止。 燕九吐出口气:“活该!” 算是稍微痛快儿一点儿。 红尘却纳闷:“这是怎么回事儿?” 她好好地呆着画画,连人也没见几个,怎么就惹到了旁人的头上。 最近好像没有流年不利的征兆,再说,姚宗师的家规门风,还是能看得出来,都不算坏,绝对做不出半截赶人走的事,别说原老专门来给做点心,就是普通的仆从之流,也不敢发生这等事情才对。 身为宗师,若非气度心胸都不同凡响,怕早就误入魔道,白骨也不剩了。 燕九也奇怪,心中抑郁,无论因为什么,他都让人家郡主受了气! 他自己无所谓,可红尘是他拖进来的,现在吃了亏,那不光是丢面子的事儿。 “不行,这事儿不能就这么算了,我和他们没完!” 吐出口气,燕九的眸子闪烁,堂堂一个灵师,随意让人折辱,这是对他们全体灵师的侮辱,不能只当是荣安郡主一个人的事儿。 让人知道,荣安郡主去姚宗师家做客,连正主儿都没见,就让一个下人轰出来,那丢不丢人? 红尘哭笑不得:“我在姚家只是个厨娘,就是以厨娘的身份来的……” “怎么?厨子怎么了?厨子就能随便让人轰走?” 红尘没说话还好,她一开口,原老爷也生气。 他当初本就不想搀和这事儿,推辞的话都背了一遍,偏偏心疼他家小四,想着小四受了那么大的罪,要是连这个也不能如愿,未免可怜,再者,坤婆婆既然露在明面上,他反而松了口气,没太害怕,也就答应下来。 现在可好,因为他这点儿事儿,惹了一肚子不痛快,回去就揍小四出出气! 迁怒这等事,不光宗师家的人会,只是这个被迁怒的,实在太冤枉了些。 “走吧,到省事儿了。” 玉山的风景不错,只当是郊游。 “咱们也不用赶路,一边走一边赏一赏山里的风景。” 铁牛驾着马车过来,红尘蹬车而上。 刚一上车,忽然皱眉,红尘探头出来,看了看门外的气场,伸手拍了燕九一下。 “你看看。” 燕九也推开窗户。满头雾水:“怎么了?” 红尘翻了个白眼,伸手拿了张纸,写了一行字,装信封封起来,交给外头原家带来的一个帮厨:“劳烦,嗯,半个时辰吧,半个时辰之后拿原家的帖子把信给姚宗师。” 燕九皱眉,又仔细看大门,挠了挠头:“是有点儿阴煞。不过姚家世代习武。血气重,不怕什么煞气吧。” 红尘歪到靠背上,懒得理他了。 ………… 画影堂 二夫人抓了一大把乱七八糟的花,捋下花瓣和叶子。扔得到处都是。满地狼藉。 姚二进门就吓了一跳:“琴娘。你这是做什么?今儿是祖父寿辰,你不去应酬,何苦折腾这些花儿。” 二夫人一扭头就扎在枕头上。放声大哭:“都是你没本事,文不成武不就,上面大哥赶不上,下面又没弟弟受宠,害得咱们萱姐才受此侮辱,换了老大家的馨馨儿,谁敢给她气受!“ 姚二哭笑不得:“你这是什么话!” 这话确实无礼。 姚家虽然好像枝繁叶茂,姚宗师活到一百二十岁,其实子孙也并不算很繁茂。 姚宗师一辈子得了五个儿子,前面三个儿子都是武痴,一辈子未婚,四子到是成了亲,生了两个女儿,唯有幺子伴在父亲身边,虽然武学上成就有限,却很得父亲宠爱,娶妻韦氏,前后生得三子,长子天分出众,如今当着大半个家,儿子便是姚二,也是父母殷切盼来的。 姚二的父母生了姚二之后,一直就再没有音信,他一度是被当成小儿子宠爱长大,后来父母年纪大了,到又生了一个小儿子,今年才刚刚三岁,姚二到把弟弟当儿子看待,从来不嫉妒父母比起自己,更疼弟弟。 “咱们家第四代,只有萱姐和馨馨儿两个,哪个爹爹和祖父不疼,你这是做什么!“ 姚二见妻子越哭越大声,也头疼的要命,悄没声把几个丫鬟招呼过来仔细问了问。 丫鬟到底是姚家的丫鬟,姚二又是她们主子的丈夫,自然不敢隐瞒,期期艾艾地把自家小姐和人相看,结果那位公子当面就爱慕别的女子的事儿一说。 姚二的脸色也有些难看,半晌叹气:“这有什么好气,贪花好色的男人要不得,咱们萱姐精通女红针凿,厨艺也好,读书更是胜过许多男子,性情温柔贞静,不知道有多少好姻缘等着咱们来挑拣,你何苦为这个发愁?” 时下男女结亲,还是要看父母家世,容貌自然也不是不重要,却是放在最后的。 所谓娶妻娶贤,纳妾纳色,他们家的女儿,何必和人去比容貌! 二夫人以前也这般想,可是最近刚受了一场闲气,宝贝女儿也被人奚落,回来就又遇上这种事儿,她心里怎么也好受不了,这会儿让丈夫一劝,回过神,也有些不好意思,尤其想到那会儿莫名其妙地发脾气,怕也吓坏身边的丫头们。 “罢了,回头多散点儿赏钱,安抚一二。” 也就这么一说,她是主子,下人们看她脸色应该,哪里有因为主子发脾气就不高兴的。 夫妻俩说了会儿闲话,便起身去给祖父贺寿,寿宴进行的差不多,姚宗师已经带着亲近的朋友们回了客厅闲谈叙话,两个人也不好躲懒太过。 二人携手进了客厅,就见屋子里的气氛有点儿古怪,自家祖父脸色严肃,似乎有一点儿不悦。 姚二虽然不像三弟那般小,可小时候也是个猴儿,爱在祖父身边腻歪,关系亲昵得很,进门便笑道:“您老这是怎么了?大喜的日子,谁惹您不开心?” 姚宗师笑了笑,摇头:“没什么,就是今儿本来想请原家老爷子过来喝一杯酒,结果去请的人在院子里摔了一跤,后来竟然还迷了路,走不出去,耽误了工夫,去的时候人已经走了。” 他话里略微带了一点儿惋惜。 姚二一怔。 “怎么会?老爷子说好了,晚上还要为您老做一份热气腾腾的桃花糕来着。” 他可是知道原老爷子是哪位,想出请那位来家里给祖父做桃花糕的,就是他。 人家不是一般的厨子,不能轻率对待,他还特别叮嘱厨房那边小心照顾。 “是哪里照顾得不周到了?” 还有,家里的下人怎么回事儿,在自家园子里迷路,干什么吃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八章 生气 姚二心中纳闷。+◆頂+◆点+◆小+◆说,www23 姚宗师却露出一副很是遗憾的表情,不知内情的一帮亲朋故友都感叹——早就听闻他是所有宗师里最爱吃的一个,还不吃山珍海味,只吃家常的东西,尤其钟爱原家的秘制桃花糕,只是没想到,姚宗师喜欢成这般? 老宗师还不知道,就因为他今天表现得特殊了点儿,之后但凡有人送礼,必然有一样桃花糕,还必须是原家的,闹到后来,原家桃花糕千金难求,老宗师到是吃得开心,他爱吃这玩意爱了一百多年,是吃不烦了,却让姚家上下都极其紧张——怕老爷子的牙坏掉! “哎!” 姚宗师长叹一声,面上淡淡,似乎连寿宴的喜庆,似乎也缺了三分去。 姚二皱眉,心里多多少少对原家的人有点儿不喜,他是练武之人,重视信义,既然原老已经答应给自家老爷子做点心,半途而废算什么意思! 要是一开始没答应,或许他祖父还没这么期待,也就不会这般不高兴,眼下可是他老人家一百二十岁寿辰,大周敬老,一百二十岁的老寿星,任何一个人都该给几分尊重。 幸好在座的都是亲朋好友,老寿星的儿孙和徒子徒孙们都在,笑语不断,插科打诨,很快哄得他眉开眼笑。 要说不惦记孙儿得的那一本画册,那不可能。姚宗师武功停滞已经几十年了,没多少进境。他又是永不放弃,锐意进取的那类人,任何一点儿希望也要抓住。 不过,不急于一时。 他都打算好了,等生辰一过,便去原家拜访,总要找到那个画画的女孩子。 到不指望人家能倾囊相授,可是坐而论道总是可以。 他也是一代宗师,想必那女孩儿应该不至于不愿意和他一起探讨探讨。 人家要是不愿意,又何必画这些给孩子看! 姚宗师绝不会想到。红尘她虽然历经一世。可其实对这些并不太了解,这辈子接触的又是玉珏空间那些大能,没有一个会敝帚自珍,到是好为人师的更多些。 那些高深的知识。珍藏的秘籍。比大白菜也贵不了多少。只是太多太多,到是人的精力有限,学不过来。 红尘又怎么会明白她随手画出来的东西有多珍贵? 或许她还觉得。和姚家把功法秘籍直接藏在院子里,等待众人去学习比,她画这点儿东西完全不够看,却不知能在园子里一直研究的,必然也都是姚家的人,人家真正的,只有嫡系子孙真传的东西,也不会随便泄露。 要是有什么外来人,随随便便走一圈就能把姚家的功法秘籍看清楚,还能照着练习,那绝对没可能。 如果真的,那就只能是碰上了神仙。 姚宗师今天遇见的情况,也只是区区一座园子里残缺的几幅图,寻常人看见,哪怕眼力好,看出不对,最多只是察觉,连复制到纸面上也难。 众人说说笑笑,忽见姚宗师的身子晃了晃,差点儿打翻酒杯。 “……” 好多人都怔了下。 姚二连忙道:“哎呀,老爷子这是有了酒了。” 姚宗师的脸色也有一瞬间变得难看,随即露出几分尴尬,摇了摇头:“老了,老了,确实不能喝太多。” 他今天来者不拒,的确是喝了好些酒。 不过他老人家功力深厚,千杯不醉到不至于,酒量好那是真的,而且敢灌他酒的人也不多……只能说,或许确实年纪不轻,连酒量都变得差了些。 姚二心里一酸,有点儿难受。 大家又闲话了几句,天色还早,可都没了兴致,也怕姚宗师劳累到,便道:“时间不早了,咱们还是散了,早些去休息。” 姚宗师摇了摇头,笑道:“我知道你们心疼我,也罢,陪我这老头子有什么意思……” 话音未落,他脸色骤变,一把抓住自家小孙子三胖,猛地向地上掼去。 “啊!” 姚二大惊失色。 三胖本来昏昏欲睡,趴在姚宗师的腿上打瞌睡,这一下,要真砸下去,一准儿脑浆迸裂而死。 其他人都吓坏了,齐声高喊:“不要!!” 幸好姚宗师反应及时,猛地回神,一把兜住孙子的头,紧紧抱回来,脸色难看之极。 这下子可不好! 所有人都觉得不妥。 姚二扑过来扶住祖父,急声道:“怎么了?老爷子您这是怎么了?哪里不舒服?” 姚宗师咬着嘴唇,摇了摇头,低声道:“我刚才看见……刚才把三胖看成了刘梦觉。” 姚二登时无语。 刘梦觉是他们家的仇人,同为宗师,同是大周人,二十年前,刘梦觉为一己私利,竟杀了自家祖母,从那以后,二人结下血海深仇,不共戴天,奈何姓刘的武功高强,又是行踪不定,且老爷子也担心逼急了他,他再对姚家其他人下手,一直投鼠忌器的,结仇结了二十年,还让刘梦觉自己练功出错,病死在床上。 自家祖父把这个视为人生第一大遗憾。 姚宗师深吸了口气:“那会儿,我见杯中有一条蛇,吓了我一跳也,真是……老了。” 一瞬间,他老人家就颓废了些,刚才还红光满面,哪怕是老头,也是健健康康的老头,这会儿却有了老态。 不光姚二,在座的心里都难受,纷纷出言宽慰,这时,外面忽然有管家来报信。 “诸位老爷,门房上说,原家的一个家丁拿着帖子送信,有封信要转交给老爷子。” 姚宗师一怔,连忙道:“快拿来给我看。” 他第一时间就想到那个给三胖画画的女孩儿。莫不是有话要跟我说? 说她是原家的厨娘,姚宗师半分不信,不过他也想到,真有大宗师出现,或许有什么怪癖也未可知,也许人家就喜欢当厨娘,不是不可能,文山公还喜欢唱戏呢。 至于年纪,传闻大宗师境界高深的,恢复青春也不是不可能。 姚二蹙眉。有点儿不高兴。但一转念,转移下自家老爷子的注意力也好。 不多时,就有人把信件拿过来。 姚宗师打开一看,却十分意外。 信中并不是他想象中的东西。只有寥寥几行字而已——三十年前。‘杯弓蛇影’杀余南。今疑重现,还望宗师三日之内闭关静修,保持镇定。 “杯弓蛇影?” 姚宗师一头雾水。完全看不明白,但他是聪明人,一转念,忽然想到刚才发生的事儿! 可不就是有点儿杯弓蛇影的意思在。 一开始,他先在杯子里看到一条蛇,虽然马上反应过来,但他看错了东西,本就奇怪。 之后又忽然把自家小孙孙看做仇敌……所谓杯弓蛇影像只是个代号,并不是真把什么都看成蛇的样子。 姚宗师皱眉发呆。 姚二一惊,也凑过来看,看过同样想到此,连忙转身问道:“送信的人呢?” “人已经走了。” “走了?” 姚二抿了抿唇,站起身就向外去:“我去原家问问。” 在他们家,老爷子的地位至关重要。 现在家里除了姚宗师,再无一个宗师,虽然其他人武功也不差,可若是老爷子出什么问题,家族的地位就会变得和以前大为不同,不光为了这些利益,姚家的子孙,无不对老爷子敬爱有加,哪怕只察觉出半点儿不对,他们也必须追究到底。 “闹什么,眼下什么时辰了!” 姚宗师摇了摇头,“别瞎紧张,人家这不都说得很清楚,让闭关静修。” 怎么可能不紧张? 他老人家面色平和,回屋休息,家里却是几乎要翻天覆地,一群徒子徒孙们脸色严肃的不行,很快就派出人去原家打探消息,用的都是最快的马,最好的人手。 姚二也在画影堂里踱步,踱来踱去,心中紧张,连二夫人的面色也很难看,这会儿再也顾不上她的女儿如何,只一心一意地关注自家老祖宗。 二夫人心里也有数,他们家老祖宗就是掉几根头发,也比底下小辈的终身大事更要紧。 不多时,外面传回信儿,说是找到原家,原老爷也是一问三不知,只道他来姚家帮忙,因为最近京城不安全,一位小友不放心,这才陪同。 “原老爷说,他家小友被姚家赶出门去,他也不好多待,便跟着一起走了,到没给留什么信儿,或许是自家那小友留的也未可知!” 小厮传回话来,姚家上下立马就都知道。 姚二脸色骤变:“你们就没有问问,那原老爷的朋友究竟是谁?”能几句话说得他们姚家上下不安,总不能是什么无名之辈! 小厮脸色涨红,被骂得哑口无言。 问题是他们姚家势力再大,也不能随意去逼问对方吧,人家辛苦给你们做饭祝寿,你不感激也便罢了,总不好再欺压人家,再说了,原家也不是好欺负的。 消息传开。 姚家上下都很纳闷。 “我看原老爷似乎有怨气,还说什么被赶走的话,这是哪里有什么误会不成?” 姚二和二夫人夫妻对坐,都略有几分愁容,姚二叹气,摇了摇头:“咱们家的下人都规矩得很,按说不应该,琴娘你也想想,今日家里可发生特别的事情了?有没有得罪原家的人,难道真赶了对方的人出门?” 二夫人摇了摇头,绞尽脑汁也想不起来。 小红和小翠立在门外,心中忐忑。 “……原家?” 小红也就罢了,她是个粗心大意的,小翠却是个精细人。 一般大户人家贴身伺候的丫鬟,多是这样的配置,一个鲁直。一个机灵,各有各的用处。 半晌,小翠低声道:“咱们今日可真是赶了一个人出去,小红,你不该忘了。” 小红一个激灵,也反应过来,苦着脸道:“哪里会忘记,那会儿夫人发火,我也吓得不轻,三下五除二就给解决了。事后想来却也不安呢。” 一开始是真没觉得如何。事情过去,小红却不自觉想起自己的作为,觉得有点儿不对。 人都是如此,脑子转得不够快。时常事情做了。事后才能发现不妥。小红本就是个粗疏大意的,经常不自觉得罪人,眼下这等事。也不是一回两回。 只她年纪小,又是二夫人挑出来的丫头,几乎当孩子养的,大家都不与她计较而已。 “事后回想,我奉夫人命,请走的那个女孩子,可不就是跟着原家来的,而且……” “而且现在想起,人家的容貌气度都非同凡响。” 要不是实在漂亮,秦少爷又怎么会当场失态,都不顾他们家萱姐儿的颜面。 小翠咬咬牙,还是进了屋小声回禀这一切。 身为丫鬟,什么话不能说,什么话必须说清楚,片刻也不能耽误,她还是很明白的。 小翠支支吾吾地把话说完。 姚二和二夫人面面相觑。 二夫人是真没想到,还有这么一码事,她平日里也并不惹是生非,只有对自家这个女儿十分心疼,尤其担心她的婚姻,主要是一连出了好几次波折,这才过分敏感了些! 姚二也知道自家媳妇,苦笑道:“你说你这事儿……哎!就因为秦家的小子多看了人家几眼,你就这么不给面子去轰人,别说那是原家的了,就算是自家的下人,这等迁怒,也总归不好,不和我姚家的家风。” 二夫人眼眶都红了:“我还不是为了萱姐!” “罢了。” 姚二也舍不得骂她,再说,骂也无济于事。 “祖父这么多年,平平顺顺过来,什么杯弓蛇影,不杯弓蛇影的,想来也没什么大不了,大伯他们早派人去请灵师来,哼,若是意外便算了,要是有人故意要害祖父,必要让他们知道知道厉害!” 两口子在房中说话,吃饭时,姚二和他大哥一起去祖父那侍奉,半晌推门而入,都吓了一跳。 那会儿见,老爷子还只是略有疲惫而已,这才极短的时间,他老人家的气色就又衰败了许多。 外人可能看不出来,但他们****见,一眼就看出老爷子有了眼袋,脸上也不复光泽,多出几条皱纹,嘴唇发青,眼圈乌黑,气息急促。 “无妨,就是有些气息不定。” 老爷子吐出口气,含笑道,“吃两丸平气散就是。” 平气散是以前太医给开的药,姚宗师早年练功受过一点儿暗伤,也不算严重,就是过季的时候偶尔气喘,自从吃上药到很见好,后来年纪大了,心情比以前平和,到许久不用。 一听老爷子的话,立时便有管家取了药过来,他含了一丸,果然见好。 却不曾想,到了第二日,老爷子的气色更坏,晚上一宿没有睡着,白日里迷迷糊糊的,差点儿把去送饭的丫鬟给杀了,几乎闹出人命,这下子连姚宗师自己都觉得不好,其他人更是被惊得不轻。 急急地请了好几个大夫过来。 大夫看不出任何问题,只能开太平方子,事实上面对一位武学宗师,他们觉得这位老爷子的身体出乎意料的好。 又请了灵师。 灵师竟也看不出什么,到是他们这些子孙一提到‘杯弓蛇影’之局,有几个脸上变色。 其中一个年纪大约六七十岁的老灵师摇了摇头:“到是听说南域有人擅长此局,三十年前一代宗师余南就因此而死,像这种阴损手段,大伤功德,寻常灵师都不修习,只传言中十分的恐怖,也有灵师想解此局,用了各种方法,一度以为是解除了,没想到却是连灵师都着了道,被蒙蔽过去,哎,此局三日之内必然见效,可天无绝人之路,熬过三天应该能得以幸免。” 这话几乎就是直接说,不如死撑着算了。熬过三天就没事儿,熬不过去就是个死! 姚宗师到是镇定自若,姚家上下都吓得脸色雪白。 如今是第二日,谁敢让自家老爷子去赌这一把! 看姚家的人如此担忧,还有老爷子毕竟是大周的宗师,一个宗师对国家来说,还是很要紧的,尤其是大周尚无大宗师,只有鬼谷先生似乎能胜大宗师一筹,勉强撑门面。 几个灵师商量了下。就道:“我们才疏学浅。怕无能为力,不过要说京城里最顶尖的灵师,还要算当朝荣安郡主一个,她自从出道以来。屡立奇功。手段高妙非常。不如请来看看?” 他们把红尘做的那些事儿一说,姚家听了都吓了一跳。 在这些人口中,估计那位荣安郡主比神仙也差不太远。至少是能支使神仙的人。 一个人夸赞不可信,这么多人都夸,那绝对是了不得! 姚宗师的大儿子立时就拍板决定:“大胖你去郡主府求援。” 他想了想,又道,“此事要紧,这样吧,二胖你也别闲着,去原家问问,看那位给咱们留言的是哪一个,询问详情。” 既然人家在没看到老爷子之前就点出根由,应该也有本事,必须问清楚才好。 本来早该遣人去问,只是姚宗师不太好,众人的心都搁在他老人家身上,竟一时忘了。 想起妻子做的事儿,姚二也头疼,却依旧二话不说,拉着他夫人备上一份重礼,亲自就去原家,此时哪里还管掉面子不掉面子,老爷子才最重要。 原老爷子却是客客气气。 他从年轻时,便讲究和气生财,为人处世从不与人为恶。 “哎,我自己到没什么,只是我那小友身份不一般,要是她不愿意,便连我也不能去见的。” 他就是再厚道,也得知道里外,在他心中,那位郡主可比姚宗师要紧。 姚二问了半天得不到半句准话,也不知怎么的,想起祖父,一个忍不住,鼻子一酸,眼泪就掉下来。 他都四十岁的人,平日里在外头也是威严深重,如今抹鼻子掉眼泪,连原老爷都愣了下,嘴巴一秃噜,告诉这两位正主乃是当今荣安郡主! 姚二心里一咯噔! 竟是荣安郡主! 可仔细一想,却也在情理之中,京城就这么大,能叫得出名号的灵师也只有那么几个,荣安郡主人人称颂,自然有本事有能耐,看破所谓的局,似乎也正常。 他也顾不得别的,带着妻子就直奔郡主府,快马加鞭,连马车也不坐了。 他赶过去时,红尘正扶着罗娘的手蹬车,姚大跟在后面满脸焦虑,声声不停地说话,可前面荣安郡主就仿佛没听见,周围的足足有十几个侍卫,他连抢上前去都不能。 姚二气喘吁吁:“怎么回事儿?” 姚大也一脸郁闷:“不知道,我来了一通报,荣安郡主直接就出来,却对我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既不答应,也不拒绝,更不知道这是要去哪儿呢!” 以他的武功,抢上前去逼迫郡主和他说话,到也不是不可能,但他怎么敢做? 他的武功的确好,但人家郡主赶车的那个,一看也是顶尖高手,再说了,他今天是来求人的,怎么敢撒泼? 姚二:“……” 二夫人一心虚,就咬了咬牙,上前道:“民妇崔氏,见过郡主,前日不知是郡主当面,多有得罪……” 叮铃铃! 话音未落,马车前行。 二夫人一张嘴正好吃了一嘴的灰。 姚大愣了愣:“这是怎么回事儿!” “哎,大哥,咱们先追上去,一言难尽,总之无论如何也要尽快请郡主去看看咱们老爷子,耽误不得,尽快尽快。” 两兄弟同时上了马,紧紧追上。 姚二言简意赅地把事情说了,姚大一口气呛住,剧烈地咳嗽了几声,半晌无语。 崔氏的气色也极为糟糕:“都是我的错,怕人家郡主这是想出气!” 良久,姚大深吸了口气,低声道:“是好事儿,别急了。” 他一说,兄弟连心,姚二便知道意思——若非荣安郡主神机妙算,知道他们是来做什么的,也不会这般,人家连问都没问一句,就知道前因后果,还这般傲气,想来有解决的办法。 姚二想了想,也觉得是如此。 奈何他还是急,心里着急,哪里又能让人说一句不要急就马上镇定下来的。 一知道眼前这位果然有可能能解除掉,家里那听起来分外恐怖的危局,姚二更是急切,好几次按耐不住,想冲过去说话,都让姚大一把拦住。 “人家郡主被弟妹从咱家赶走,这是何等的屈辱,换了别人非跟你急了不可,如今到不如让人家出一口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一百九十九章 绝世 红尘坐在车上,其实只是一开始心中有点儿不自在而已,过了两日都快忘了,姚家的夫人在自家的地盘让不喜欢的人走,虽说有些失礼,也没有哪一条律法规定此事不行。 当然,姚家夫人做的事儿,也确实让人很不爽。 红尘就决定老老实实任性一次。 家里女人犯了错,男人受个惩罚也很正常,总不能真让她去跟人家家里的夫人计较。 她在姚家受怠慢的事儿,红尘自己没有外传,她身边的人,也不是会随意乱传的人,可皇后娘娘还是知道了,不光知道,甚至把她叫到宫里耳提面命了几句,大意就是人善被人欺,咱不随便闯祸,可遇见这等憋屈事,也绝不能算了,否则有一次就有第二次,渐渐的别人都不拿你当回事儿。 有时候,你表现得强硬,反而能为自己减少很多的麻烦。 于是,红尘决定听老人言,再说,她本来就不爽来着,发泄下有利于身体健康。 唔,听着外面两个人小心翼翼地赔礼道歉,咳咳,虽然有点儿恶趣味,其实很痛快来着! 就在那姚家老大和老二,忐忐忑忑,暴躁非常中,这么一路享受着,晃晃悠悠地到了玉山,登上玉山不远,就是姚家的大门。 姚大,姚二:“……” 红尘敲了敲车窗。 铁牛一撩鞭子:“不开门?” 开,还得是大门必须开。眼前这位是贵客里的贵客,好歹也是一位郡主,就算去皇亲国戚的家里,也应该开大门迎客。 姚二吐出口气,毕恭毕敬地迎上前,张了张口刚想说话。 铁牛一扬鞭子:“驾!” 马车晃晃悠悠地进了大门。 听见消息迎出来的那些姚家的徒子徒孙们尽皆走避,愣是让那八匹个顶个神骏非常的白马吐了一脸吐沫! 众人:“……” 好几个人心里憋了口气! “怎么回事儿!怎么这般没礼貌!”他们也看到车上的牌子,知道是荣安郡主的车驾。 可就算是一位郡主,也没有如此嚣张跋扈的道理。 他们老爷子何等身份,便是哪位小王爷大驾光临。也要客客气气的才好。 这几个可不知道荣安郡主真让他们家赶出去过一次。姚大和姚二两个已经知了内情,恨不得她多发泄几次,省得心里憋着火,再不尽心尽力。 两个人跟在后面。挤眉弄眼。拼命使眼色。压低声音吼道:“大伯,你们让开路,让郡主过去!” 他们俩脸上的气色都很古怪。又莫名焦急的很。 前面来迎接的长辈面面相觑,总算忍下气,由着这位横冲直撞,并未出手阻拦。 姚大和姚二别看只是姚家第三代,辈分不高,但实际上现在庶务都是他们两个负责,姚大更是实际上的姚家家主了,他们的这些长辈,个个********埋首武学,俗事一概不理。 所以这两位还是很受看重,说出来的话也有人听。 红尘的马车径直直奔姚家禁地。 这地方虽然被称为禁地,是因着以前姚宗师总喜欢在里面习武,怕被人打扰,其实后来姚家子弟们也没少进去走动,所谓的禁止出入,不过是习惯性没摘掉牌子罢了。 所以郡主的马车过去,连下人犹豫了下,也没去阻拦。 “老爷子已经从卧房转移到禁地去闭关了,就一盏茶之前,他老人家觉得不太好。” 前面三伯低声道。 姚大轻轻吐出口气:“看来……” 看来这位主儿真有几把刷子! 人家荣安郡主可是个外人,老爷子又是片刻之前察觉出不对,才转移过去,连他们都不知,何况人家,可看人家,那是一言不发,一语不问,一步不错!就连私底下除了嫡系子孙,连旁系都不知道的暗道都能轻轻松松地过去。 “回头家里要重新布置!” 姚大喘了口气,低声道。 姚宗师一辈子习武,早年也有过纵横江湖的时候,仇人不知凡几,如今虽说仇人也差不多死绝,但谁知道有没有残留的后人还伺机报复,家中安全问题必须重视。 “最近的确大意。” 老爷子是高寿,大周能活到一百二十岁还活蹦乱跳的能有几个,他老人家年纪大了,修身养性,私仇几乎没有,有仇人也是年轻时结下。 既然是年轻时的仇人,便他自己未曾动手,对方恐怕也死得死,没死的同样行将就木。 这几年,家中一片太平无事,姚宗师的招牌又亮,敢来挑事的更无一人,他们自然就丢了几分戒备和紧张。 一转念,红尘的马车,进入密室,刚一进去,就推开窗户看向立在一块儿大青石旁边,神色恍惚的姚宗师。 “爹!” “祖父!” “老爷子,您怎么出来了?现在风大,多穿件儿衣裳吧。” 老管家一看,本能地抖开一件斗篷就走过去。 红尘一伸手,铁牛扑过去啪一声,拍在老管家的肩膀上,把他拍矮了一截,又拎住领子一甩,甩出去两丈。 众人一愣。 红尘就懒洋洋地从车上下来,举目望去,盯着姚宗师,目光微微散开。 在他的视线里,姚宗师的神魂出窍,还裂了好多细缝,从里面不断逸散出奇特的力量。 很多蛇虫蚁兽,乱七八糟的黑影子,都目光炯炯地盯着他,似乎下一秒就要扑过去择人而噬。 只是老爷子的气息强大,它们一时不敢。 红尘闭了闭眼,轻轻吐出口气。慢慢地走到姚宗师的对面站好,目光微凝,盯着他神魂上的缝隙默默伫立。 其他人都不知道她在做什么,但本能地感觉到一种强大的压力,谁也不敢乱动。 不多时,东南方向就飞出来一道尖利的,像细细的弓弦一样的影儿,嗖一声穿过老爷子的神魂。 红尘一伸手就捏住那条弓弦,轻启朱唇:“醒来!” 姚宗师身体一震,懵懂缓过神。 在众人的眼中。就是红尘走过去。伸手在自家老爷子的头上上拂过,张开嘴吐出两个字,然后老爷子就悠然转醒,目光再次变得十分清亮。脸上露出一副心有余悸的表情。 “辛苦小姐了!” 他刚才虽然不言不语。但神魂出窍中是能看到那弓弦飞过来的。要是被伤了,醒了也不可能记得,但这会儿让红尘半途惊醒。到是模模糊糊地有点儿印象。 不过——老爷子身体一僵,脸色不变,呼吸却急促几分。 他也看见了,周围那些虎视眈眈,睁着血红的眼珠子盯着他看的那些毒虫猛兽的怪影子们。 紧紧闭上嘴,姚宗师活得年岁长了,到是知道一些小窍门,碰见脏东西,第一绝对不要害怕,保持镇定,还有就是千万不能出声,不出声气不泄露,对方想伤害你就难,要是惊声尖叫,神魂动荡,那麻烦大了。 想不怕就很难,人乃**凡胎,碰见这等事情,谁能不怕? 但把恐惧控制一下,是个人都能做到。 红尘在他周围很随意地挥了挥手,厉声道:“想吃零食也要找对了人,都滚!” 那些东西,有一大半顿时嗖一声没了影子,剩下的还犹犹豫豫,尽量把身体往阴影里面藏。 姚宗师额头上又冒出一点儿汗珠儿。 他看到了,有一条巨大的面孔狰狞的东西,正从他的影子里蠢蠢欲动,好像下一刻就要扑上来。 心怦怦乱跳,血流加快,就在他几乎都要失态的时候,只见荣安郡主一脚踩了上去。 “吱!” 姚宗师一下子就笑了,捋了捋胡须,只见那怪物疼的抱着腿转了好几圈,做出一副呲牙咧嘴的模样,郡主只轻描淡写地瞥了一眼,它就立时缩头,夹着尾巴刺溜一声没了影子。 他自己抑制不住的恐怖情绪,终于一点点地平稳下来,深吸一口气,浑身舒畅,似乎还颇有感悟。 “走。” 红尘举目四顾,转身就上了车。 铁牛才一上去,马就自动自发地转身踢踢踏踏地走人。 姚家人:“……” “对了,我家郡主留在你们园子里还有一幅画,尚未带走,劳烦给我们送郡主府去。” 铁牛憨厚可掬地道。 众人:“……” 等回过神来,红尘一行人已经没了踪影,想追一时半会儿都没地儿追去。 “咦?这位荣安郡主到是这么个性子,还真有点儿我辈风范,够潇洒!” 姚家几个长辈嘀嘀咕咕道。 姚二脸上发红,耳朵根都通红——这都什么事儿! 姚宗师捋了捋胡须,只道红尘提起的画是给三胖的那一本,心下叹息,也不知还有没有机会再得到人家小姑娘的好感,刚想哄哄孩子,让人把画送回去。 旁边管事就黑着脸道:“小屈,还不快把你捡到的那幅画还回来,肯定是人家郡主留下的,你还想私藏了不成,这帮小的,越来越不着调!” 众人怔了下。 姚宗师听他这话,别有意味,连忙询问究竟。 那管事也是家里的老人,此时摇了摇头,苦笑道:“就在刚才,咱们家有两个小丫头去厨房拿点心,结果一去不回,小屈去找人,没想到竟在一块儿大青石边上捡到一幅画,那幅画……唔,老奴猜测应该是哪位客人留下的,现在看来,应是郡主所作无疑。” 能在姚家当差,还深受主人家信任的,就没有一个是庸人,这管事也颇有能力,家里发生的事情,桩桩件件,他就没有不知道的,事实上连二夫人闹出来的是非,他也门清。 小屈的脸上一垮。支吾道:“……许是哪个客人给咱们宗师的贺礼,无意中遗落的,怎么就能肯定是那位郡主所作?” 这般不甘不愿,众人不免好奇。 姚大哭笑不得:“你快把画拿来,我到要看看究竟是什么!” 眼前的小屈以前是他的书童,如今虽说还在家里当差,但算是姚大的左膀右臂,与其说是仆从,到不如说是自己培养的臂助,身份很不一般。 没柰何。小屈也只好亲自去拿他手里的画。 他已经把画装在画筒里面。正准备有空就拿去装裱,只是这两日家里老宗师的情况不好,实在没精力去做,不过。看他捧着画卷的模样。就知道必然极为珍惜。 一时间姚家上下都好奇起来。 姚宗师也动念。领着众人到院中石桌前面,把画取出,平铺于上。小屈只好小心翼翼地展开。 一群人低头看去。 “咦?” 姚宗师呆了呆,其他人也愣住。 画是工笔,群山环绕,林木茂密,一人立在山峰之上正与一只黑色的,身体硕大的雕过招。 笔法自然是好。 意境也高。 但这样的画,他们平常并不是没有看过。 最让人惊喜,估计也是让小屈爱不释手的地方,恐怕还在于那画中蕴含的剑气,其中剑气纵横,冰冷森寒中凛凛生威,令人目眩神迷,又不敢长时间注目,只怕沉迷其中不可自拔。 良久良久,众人无言。 姚宗师也半晌才吐出口气,盯着画轻声念道:“……纵横江湖三十馀载,杀尽仇寇奸人,败尽英雄豪杰,天下更无抗手,无可奈何,惟隐居深谷,以雕为友。呜呼,生平求一敌手而不可得,诚寂寥难堪也。” 下面落款为,剑魔独孤求败! 一群人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这才看到画卷上还有字,字迹也潇洒豪迈,不似女儿写的。 还有这话,何等威风,又是何等寂寞。 “呼,世间当真有这般睥睨天下的绝代剑客吗?” 姚二也习剑,可便是他尊重崇拜的祖父,也说不出这样的话。 “看旁边,这是什么?” 众人一开始只被人和雕吸引,仔细看,才见旁边半山腰,还插着几把剑,仔细一看,更是心驰神往,不可自制。 插在最下面的一柄,是青光闪闪的无名利剑,瞧着就显得凌厉刚猛,无坚不摧。 旁边竖着一块儿牌子,上面写了一行字——‘弱冠前以之与河朔群雄争锋。’ 稍微上面一些的第二柄,是一把软剑,旁边同样是木牌和字——‘紫薇软剑,三十岁前所用,误伤义士不祥,乃弃之深谷。’ 第三柄是乃是一把一看就吓人的重剑——‘玄铁重剑,重剑无锋,大巧不工,四十岁之前恃之横行天下。’ 至于最上面,很随意地落在地上的,则是一柄已腐朽的木剑——‘四十岁后,不滞于物,草木竹石均可为剑。’ 姚宗师恍惚了下,他呢?他又如何,重剑也用得,但绝不可能太轻松,至于那不滞于物,草木竹石皆可为剑,也许当他爬上最高峰,成为大宗师,就当真可以了? 他忽然不太确定,胸口间又仿佛有什么东西沸腾汹涌。 再细细看,整幅画没有落款,只有一个小章,还有一行小字——‘求一拜而不得,自此改名独孤求败……呜呼哀哉,谁能败我!’ 众人一看便知,此人就是独孤求败。 “谁能败我?谁能败我?哎,斯人风采,可惜不能一晤。” 姚宗师不由轻声叹息。 “怪不得小屈这般喜欢。”姚二吐出口气。他甚至不敢细看,好像只多看一眼,自己的剑就蠢蠢欲动,再多看一眼,他就再也不敢出剑似的,那种感觉却让人痴迷。 “谁敢相信这幅画竟然是一个少女所画?” 姚二一瞬间都有点儿不信了。 可他家夫人的贴身丫鬟把人赶走的时候,也见人家正在湖边作画,除了那位郡主,那日只有厨房一些厨子们曾经滞留过,这一切无不说明。刚才那位功力不凡的车夫要的,正是这一幅! 姚宗师轻轻笑起来,戳了戳姚二的额头:“别发呆,还不快把人家的画给送回去,还有,把这个给荣安郡主。” 说着,他老人家从袖子里取出一块儿黑漆漆的牌子。 姚二一愣,却还是接了。 这块儿牌子到也不算太稀奇,是姚家密楼的出入证明,里面都是姚家多年来收藏的功法秘籍。最要紧的当然不在里面。不过藏书也过万册。 不只是武功,其他未曾灭于战火的古籍也很多。 “我听说荣安郡主的茶楼里,供士子们抄书,这是功德。咱们也该共襄盛举。” 姚宗师笑道。 姚二应了声。 “还有。别只送人家一块儿牌子就完事!” 姚二:“……”他又不是白痴。怎么可能连这点儿人情世故都不懂。 收拾了东西,尤其是二夫人,亲自准备的礼物。除了要道谢,还该道歉。 二夫人也有些羞愧,都想亲自过去赔礼,不过姚二觉得这事儿太尴尬,他夫人露面反而不妥,还是让它赶紧过去,大家都尽快忘了为妙。 姚二备上厚礼,辛辛苦苦赶去郡主府,只见到郡主身边的一个女官。 郡主进宫去了。 他迟疑片刻,还是老老实实把画捧出来,那女官到不觉得此画有多珍贵的模样,随手卷了就塞到袖子里。 姚二嘴角抽了抽,一脸心疼,犹豫了半晌,他还是忍不住拐弯抹角地问了问独孤求败是谁?可是真有其人! 本来他也没想得到答案的,那女官却轻描淡写地道:“哦,独孤求败啊,听郡主提起过,好像她正写一个故事,里面有个人物就是独孤求败,具体的我们也不知道,这画就是人设图,郡主挺喜欢这人的好像。” 姚二恍恍惚惚。 他听不太懂什么叫人设图,但猜还是能猜出一二。 “对了,我们家郡主说,要是姚家来人就提醒一句,你们湖边那片林子拿明油烧了吧,用我家的明油。” 她不知道从哪儿翻出个脏兮兮的油桶就塞过去,姚二迷迷糊糊地抱着回了家。 回去就把这事儿给忘了,没办法,谁让脑子里全是那幅画,全是独孤求败,一直想——真的?假的?真有其人? 第二日。 姚二顶着个黑眼圈溜达去演武场。 然后看见姚家的弟子们各个都是黑眼圈。 今天家里的剑别管重剑,轻剑,还是软剑,甚至是小孩子们练习用的木剑都少了好些个。 也就是几个长辈,德高望重,不好跟着小孩子胡闹。 他家祖父还抱着把木剑,又回去闭关,也不关心到底是什么人跟姚家过不去,还有那杯弓蛇影之局究竟还有没有后续。 这等事儿,也就姚大和姚二,还有几个稳重的,心里还格外在意,其他人都是木头脑袋,不知想什么! 好在一连数日,家里除了总有个把丫鬟,小厮,在自家园子里摔了跤,迷了路,要不就有点儿幻觉吓一跳之外,再没有发生太严重的事故。 只是家里时不时出事儿…… “不应该啊,咱们园子这些年都平安无事,那帮下人多为家生子,比主子还熟悉路,怎会莫名其妙走丢?” 姚二心下纳闷。 “多是厨房那边送膳路上出事,要不便是去提水,拿小食的丫头出事,这都几次了,馨馨儿和萱姐抱怨隔三差五要饿一次。” “不会是撞邪了吧?” 一帮小的都打了个哆嗦。 也不怪他们这般想,家里才出了事儿,连宗师他老人家也不得幸免,何况别人! 连姚二脸色一样不好——最近当真流年不利!他该同意夫人在家里设个佛堂,庵堂什么的,以求心安也好。 还是再想想办法,求郡主过来看一眼。 如今姚二哪个灵师都不信,只信人家荣安郡主一人,颇有些盲目崇拜的意思在。 姚二踌躇半晌,正想拼着脸面,再去求见红尘,忽然想起一件事。 他当时从郡主府回来,人家家的女官,给了他两桶油,说是用来做什么来着? 对了,烧园子! 姚二猛地站起身——难道家里真不干净! 他越想,越觉得正是如此,当时郡主在家,肯定察觉出不对,只是因着自家无礼,人家就没有明说。 越思索越害怕,姚二连忙抱着油桶像厨房外湖边园子里跑去,他面孔狰狞,招呼小厮去厨房拿火把,咋咋呼呼,声音响亮。 家里正不太平,出事又多,好些下人都心惊胆战,见他如此,生怕是招惹到脏东西,急匆匆便去禀告主人。 姚二使劲儿泼了油,找小厮要火把,小厮却迟迟不敢给他,姚大也赶过来,见弟弟的模样顿时惊吓不轻,小心地凑过去拉住弟弟胳膊,小声道:“二胖?”(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章 吹捧 姚二摆了摆手,皱着眉看着园子高声喊他身边的小厮丫鬟:“都退开,全出去,这一片园子都要烧掉,阿奇,火把呢,给我火把。¤頂點小說,23” 姚大连连使眼色。 姚二贴身的小厮胆战心惊地应了一声,走过去,就在主子伸手要火把的一瞬间,一把把他抱住。 “我抓住了,快快,给二爷看看,这是遇见什么脏东西了!” 姚二:“……” 姚大也一巴掌把小厮扇开,“乱吵吵什么,还嫌家里不够乱!”他凑过去看着自家弟弟的眼睛,柔声道,“二胖,谁让你不高兴了?咱要烧,也不能烧自己的园子,要不然我找个荒山让你烧一烧,想怎么烧就怎么烧,如何?” 姚二:“……哪儿跟哪儿啊!” 他咬了咬牙,忙跟自家大哥把此事前因后果解释了一遍,姚大顿时也警惕。 如今荣安郡主,在他们姚家人心中的地位可不低。 “既然是郡主说的……” 姚大略有些犹豫,闭目沉思。 正迟疑间,不远处啪一声,咕噜噜,就在前面假山旁边,有个丫鬟一头撞在山上,头破血流。 周围的丫鬟叹了口气,利落地上前收拾,抬人的抬人,叫大夫的叫大夫,还有人随手携带伤药。 姚二:“……都习惯了。” 姚大吐出口气:“烧!” 一把大火,熊熊燃烧。 他们兄弟把事情跟找过来的长辈们一说。长辈苦笑:“真是胡闹!” 便是哪里不对,怎能烧园子? “已经点火了也没办法,仔细别处,不要伤了人。” 正说着,前面园子门口,一个青衣劲装的年轻人大跨步地过来,满脸通红,带着狂喜。 “大爷,二爷,老太爷出关了!他老人家特别的高兴。说自己有了进境。半步大宗师,今生还有希望!” 这人口齿清楚,一字一顿。 姚大和姚二,先是一呆。随即忽然热泪盈眶。 他们不为祖父会成为大宗师高兴。只高兴祖父身体康健。寿数还长! 要不是身体好,哪里来的进境! 望着这熊熊烈火,姚大长笑:“烧。给我烧干净,只这一座园子吗?别的园子用不用烧!既然郡主都说了让烧,全家都烧了也无妨啊!” 崇拜之情,溢于言表。 他们盲目崇拜的那位姑娘,如今却不是那么好过。 皇后娘娘病了,病得还不轻。 红尘在她身边侍疾。 也不是一些能说得出来的大病,就是……年纪大了。 别的病都好说,可年纪大了这四个字,红尘一听,便忍不住心中酸楚难过。 她手中即便有无数滋补药材,宫里的御医即便个顶个都是医术高明,又怎么治得了老病! 皇后到洒脱,白着脸也不见颓废:“什么样子,哪个人不老?” 她眨了眨眼,“唔,对了,以前就想给你来着,一来老是忘,二来又不是想催你……只不过那是极好的东西,不给你留着也是浪费,素娘,素娘,把那东西给阿尘拿来。” 素娘应了一声,不慌不忙地招呼小太监,不多时,就搬来一口箱子。 一看这箱子,红尘就知道,必然是娘娘心爱之物。 材质是上好的香樟木的,四角都包裹了金箔,上面的雕文更是细腻漂亮,还有一些隐藏在花纹中的喜字。 底下的锁,是三把钥匙才能打开的大铜锁,整个锁的重量,估计一个普通女孩子拿都拿不起来。 箱子明显有了年头,保存的却特别好,依旧光鲜亮丽。 这些都不说,只看皇后看着它的模样也知,里面的东西必然特别珍贵。 至少在皇后娘娘的心里很珍贵。 她亲自取出钥匙,慢吞吞一把把地对上去,打开。 箱子一开,红尘就愣了。 “凤冠霞帔?” “就是凤冠霞帔啊,我最喜欢的。” 皇后不觉失笑,“奈何当年我就没穿上,那会儿嫁给还是皇子的那个人,穿的是内府制作的凤冠霞帔,料子好,工艺也好,就是所有的皇子妃都一个模样,后来册封皇后,我也穿不着它,戴的是九龙四凤冠,头上插满了花,从那以后,我有小一年有余,见到花朵便心有余悸。” 她一边说,一边伸手摸了摸里面的凤冠。 “虹裳霞帔步摇冠,钿璎累累佩珊珊……就算我册皇后戴的才是真正的凤冠,可我还是喜欢我这一套。” 红尘叹气。 箱子里的凤冠霞帔确实好看,料子像云一样轻,凤冠上的珍珠不大,牡丹花也显得没那么绚丽多姿,可做工却显得特别用心。 在红尘看来,物有自己的气息。 有些东西身上带着的气息冰冷尖锐,它就是外表再好,给人的感觉也一样不好。 而有些东西,只是寻常,却是温润的,迷人的。 眼前的箱子里面,就透露出一股,由少女的憧憬,父母的渴望,夹杂在一起,浑然而成的美好感觉。 “唔,别以为我当年多渴望成亲。” 皇后眨了眨眼,忽然又像有点儿嫌弃,表情很复杂,随手合上,招呼素娘,“回头帮阿尘送她家里去,这东西不能留宫里,也不能落到别人手中。” 转头又对红尘道,“不过不是给你用的,你用这个寒碜了,那么多年,料子再保养也显得旧,将来你要成亲,只要我还能看得见,就给你准备最好的。” 红尘失笑,到没劝什么,也不脸红。她好像在皇后娘娘面前,总也憋不出脸红的劲儿。 可心里,却有点儿想落泪。 上辈子皇后死得早,无声无息地没了,皇帝大为悲痛,举国默哀,连续罢朝三月,后来臣子上书请立新后,还说出他这一生,只此一妻的话。 他细细制作了皇后的棺木。加宽了好多。言明将来百年,他就和皇后睡在一起,住一个棺材里面,光是给皇后的陪葬品。就消耗掉小半个内库。 因为齐王赵瑞脸上不见悲色。他就把赵瑞大骂了一顿。之后整整三年光景,不许赵瑞入宫,还让他披麻戴孝去皇陵给皇后守孝去。那可是齐王,是他当年最宠爱的儿子之一,一度要册立为太子的。 这样的行为,怎么也像是深爱了! 可那又怎么样,随后不就又遴选秀女,不还是照样宠爱别的美人,最多每逢皇后忌日,他要吃素,也让宫里大大小小的宫妃,让他儿子,孙子,皇室所有人都吃斋,好为皇后祈福,却也没见他少几个女人,少一点儿花花肠子。 再说,当年皇后活着的时候,帝后如双王,连见也不能见,皇帝是出了名的不喜皇后。 这里面没那些阴私之事,别说红尘,全天下知道内情的人都不会信。 据说连当年册立,也是皇太后做主,依照他的意思,必然想立宓妃为后的。 多年来事情做得那般决绝,如今到是矫情。 哎,皇后活着时,连见他都不想见,死后被迫和他同住一起,也不知会不会气得活过来! 或许皇帝就是故意气自己的结发妻子呢。 只记得皇后娘娘去得早,她当年日子难过的很,连自己的生活都弄不明白,又因着皇后一去,她也是痛得紧,竟隐约想忘了那些,更别提去窥探皇宫,看看娘娘究竟是怎么去的,这辈子细细想,明明记忆力很好,却也不大想得起来那前因后果。 现在,她仅仅记得娘娘去前,缠绵病榻有三年之久,那一年的冬天,特别特别的冷,风雪也大,出殡之日,满城银装素裹……王越还画了一幅雪景图。 距离现在,还有五年。 红尘坐着默默发呆,皇后却半撑着身子从软榻上坐起,幽幽道:“阿尘长大了,等那之后,不知道会选什么样的一条路。” 素娘失笑:“娘娘少操心吧,咱们郡主,可比娘娘当年自在,也敞亮。” “这话很是!” 皇后笑起来,“我们阿尘和我不一样,我在她这个年纪,每天就想着今天吃什么,明天要不要去找阿雾玩,后天能不能跟哥哥去打猎,大后天师父要考我们,谁能提前给占卜一下,看看都有什么考题,也好准备准备。” 她越说,脸色到越不好了,一伸手使劲拍了拍红尘的头,砰砰的,到不像以前那般慵懒稳重,到多了几分孩子气。 “这可不好,眼下你这样的年纪不去跑,不去玩,整日一副万事皆靠你的模样怎么行!这样青春美好的日子,不过短短几年而已。” 红尘回过神就苦笑。 娘娘现在可真是想到一出来一出,明明上一次见,她还说青春苦短,必须努力,不能浪费生命,要是任凭时间流逝,将来要后悔的,还以她自己当成反面例子,教训了红尘半个多时辰,今日就又是不同的说法。 不多时,皇后的脸上露出几分倦意,扯着红尘的手微笑:“大名单今年公布得晚了些,不过也好,等你们考核之日,天气就变得暖和,也舒服些。” 皇后没有明说,只是塞了她一堆书本和法器,都是宫里库房的好东西,显得极为高兴。 红尘从宫里出来,刚回到公主府,就有一个青衣男子,客客气气地把一张绣着金边的,用丝绸和银箔制作的邀请函,恭恭敬敬地送到了郡主府。 悄无声息,谁也不曾惊动。 大名单的人选,并没有光明正大地公布出来,只给中选的人送了帖子,不过盯着灵师考核的世家数不胜数,名单一出,立时就有人把所有榜上有名的人都给找了出来。 不到最终考核考过去,本不会排出一二三名。 就是最终考核。也只是很低调地通知一声过了还是没过,过了的人拿到资格,可以在皇宫大内那等肃穆地方,被真心真意,恭恭敬敬地称呼一声灵师,从此以后不光见官不跪,就是宰相当面,也要客客气气。 便是没过,一样会身价大增! 老百姓们不懂别的,他们只知道。朝廷认为这些灵师水平高。那他们就是好的。 官方不给排名,不代表私底下众人心里不计较。 大名单没出来之前,就有不少人暗地里嘀嘀咕咕了,这个可能能中选。另外一个。只是来凑凑热闹。怕是进不了大名单了。 如今名单一出,哪位能通过考核,哪位是陪跑。哪位本身能力了得,哪位全靠祖上荫庇。 红尘便是圈子里公认的,肯定能通过考核的灵师之一。 被认为和她相差仿佛的,也只有寥寥几人,其中最出名的便是京城曲家的嫡传弟子曲乌。 还有一个,大云寺里从三岁起便随方丈修行,十二岁出外游历,十六岁名满江南的名僧——无怨。 传闻中无怨精通佛法,身上纹有大悲咒,诸邪不侵,十四岁那年,曾经一个人和江南二十多个灵师斗法,不战而胜,只是他为人低调,名声不显,一直到十六岁,提前预知江南水患,活人无数,这才名誉江南。 声明传到京城,大云寺的高僧们也没说什么,只方丈大师道了一句,他天生便得佛祖眷顾,是佛门中人。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不知底细的欧朗,因为入大名单入的别人都没猜到,如今也算是薄有名声了。 欧朗有异族血统,身世似乎颇为坎坷,如今是玄妙观的观主,至于他半个外族人怎么做了观主,那里面自然有故事,外人不得而知,他到也没表现出什么不凡,不过,好几位能在此事上说话的灵师,都齐齐举荐他。 能得那些人青睐,本身就说明此人不是个庸人。 喧喧闹闹,京城老百姓们可能还没有太大的感觉,灵师圈子里却是彻彻底底的热闹起来。 能入大名单的灵师多为男子。 偏偏寥寥几个女子里,就有两个,红尘和曲乌,站在众人之上,几乎立在顶端,到不免让那帮子灵师感叹几句。 这次灵师考核,因着考什么,怎么考,究竟是个什么标准,红尘一概不知,她这心里也略有几分在意。 红尘虽被吹捧,家里上下也对她极有信心,可天下这么大,能人异士众多,可以入选的灵师个顶个都是高手,谁敢保证红尘她就能高人一头! 她也不免坐在家中书房,多翻几卷书,沉下心,多准备几张灵符,便是临阵磨枪,总好过荒废度日。 一连好几天都不曾出门,这日,艳阳高照,春风拂面,到是一派明媚景象。 罗娘就抱着一堆帖子,满脸迷糊地进了门。 “怎么了?” 红尘扬眉一笑。 眼下在郡主府,罗娘和小严都是她的女官,按照玉珏空间里某人的话说,那就是秘书,职责嘛,处理红尘身边的一应事务,务必保证她舒舒服服。 罗娘心思细腻,小严勇敢果决,两个人搭档,真是把她身边大大小小的事儿都处理得极好。 两个人还一人一本小册子,按照轻重缓急,把每天待办事项都写清楚,外面递来的帖子,也向来是她们两个先过一遍,那些用不着太在意的,例如哪家有喜事,该随礼一类,两个人顺手就给办了,事后跟红尘这儿提一句便是。 有时红尘都想,有贴心贴肺,心意相通的秘书真好啊,将来这俩真出了门子,她这个被惯坏了的,怕是要不适应许久,也不知还能不能找几个一样贴心的。 罗娘抱着帖子,散了一桌,惊疑道:“这几家似乎和咱们家没有来往才是,最近竟接二连三地送了帖子过来。” 红尘扫了一眼,也有些惊讶。 确实不搭边,就如这周家,算是武将世家,当家族长如今是兵部左侍郎。 还有这一家,镇国公裘家,算是勋贵,家里本来都落魄了,就是十年前出了一位武学天才。如今做了禁军统领,乃是皇帝陛下的亲信侍卫。 还有其他几家,都比较陌生,别说这辈子,上辈子也没有交集。 夏家到是和几家有点儿联系,可那也和她这个从没有进入过夏家核心的女孩儿无关。 红尘翻了翻帖子,都是一些客气话,和别家的帖子也无太大不同,多数表达了想登门拜访,走动走动的意思。 “最近京城出什么大事儿了?” 她郡主的身份虽高。却也不至于这般让人看重。到是作为一个灵师,她可是名声不弱。 罗娘和小严跟着一块儿分析,也没有分析出什么,要说大事。自家小姐参加考核应该算一个。但似乎和这几家也无甚关系。 想不出来就罢了。 不过两日。就有镇国公裘家的国公夫人,登门拜访。 国公夫人是长辈,红尘有点儿蒙。好在这位是个爽快性子,许是有意交好红尘,说话到很讨人喜欢。 仅仅闲坐了一杯茶的工夫,红尘就觉得自己与这位年过四旬的国公夫人早就熟悉,是再熟悉不过的朋友。 哎,这些真正认真培养出来的大家夫人,太太们,果然个个都是人精儿,想当年她操持王家,看着也做得不差,但其实远远不能和人家正经的贵女比。 至少像这般,三句话和人交友的本事,红尘是没有的,顺了她眼的人,一时片刻也能成至交,若是不顺眼,再是位高权重,她也没能耐巴结上去。 也就是这辈子她不走寻常路,没像正经贵女千金,在闺阁后院闯荡,这才显得出挑,若是不幸栽进后院,怕掀不起多大的风浪,重蹈覆辙的可能更大些。 聊了会儿天,国公夫人许氏就神神秘秘地道:“天大的喜事,咱们姚宗师又迈了半步,今生大宗师有望!要是成了大宗师,寿数更长,许能再多活几十年,咱们大周会更安稳些,也是咱们的福气。” 红尘一愣。 许氏又叹道:“这是郡主的功德!” 红尘更是怔怔无言,半晌惊讶:“姚宗师能更进一步当然是好事儿,可和我有什么关系?” “郡主何必隐瞒呢,宗师他老人家出关以后亲自说的,他这次大有进境,全赖郡主一幅画作,还说是他年纪大了,资质驽钝,得此点拨也不能全功,若是有更出类拔萃的武学高人在,或许领悟更多。” 红尘:“……” 怪不得前几日姚家又送来一份厚礼,厚的简直有些离谱,她心中还嘀咕——难道是谢罗娘送的油? 可罗娘是没安好心,其实只要破了她随手布置的阵法即可,动两块儿石头,就能平安无事,罗娘非让选个麻烦的法子,于是才有送油这一出。 她当时收了礼,还略有些愧疚来着,现在看来,不关油事,到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姚宗师有了好事儿! 只是,未免离奇,区区一幅画,哪有这等功效! 她也是愣了半晌才恍然,顿时哭笑不得。 姚宗师这么多年从不懈怠,就是有进境,那也是顺理成章,所谓的画,或许不能说一点儿作用没有,但那点儿玄妙的作用,最多最多也只是刺激了下,主要还是因为他老人家本身的缘故吧! 可这事儿,解释也没用。 不只是许氏,之后又有好几个客人登门,话里话外都是说此事,言外之意,希望能求一幅画回去。 消息越传越离谱! 也许姚宗师只是说,他看了红尘的画有感悟,这才突破,传到后来,成了红尘的画里藏有无上武学秘籍,不学无术的人看了也能一举成为高手。 一时间,当今天下,最著名的画家,不是大小双李,也不是另外几位名家,到成了一个年纪轻轻的黄毛丫头,偏偏千金竞价,有价无市。 家里甚至招了贼。 贼人自然进不来,全被弄去大牢,可红尘却不能放任这样的消息乱传。 正好她最近练习绘画,又在玉珏空间里看了好多小说,干脆就自己把自己的那些画归拢一下,做了一本精装版的画册,用最好的纸张,雕版印刷。 一共只出一百本,要价不低,三十两银子一本,毕竟雕版要费钱,纸张也要费钱的。 刚一放出去,连宣传都没有,一个上午就被抢空了,姚家的人本来想包圆来着,后来要的人太多,他家也顶不住,就只抢走了一本,其它的都让京城那些世家勋贵,尤其是习武的人家给瓜分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一章 轻松 整个画册,并不是只有一个独孤求败,其中人物众多,还附有人物介绍。≧頂點小說,23 什么天下五绝,什么剑神剑仙,红尘画的时候,也确实下了功夫,灵力透过笔尖,落于纸面之上,连带着画作也非同凡响。 画完之后,她晚上甚至恍恍惚惚做了个梦,仿佛在梦中与众多高手闲坐喝酒,一醉方休,第二日起来却精神清爽的很。 也许很多很多年以后,时光流转,赋予这画册灵性,它也能有灵,里面的人物会活灵活现地出现在人间。 当然,红尘也就是随意遐想,绝对没想到,有朝一日,她的画作竟然也能令豪富之家竞相传看,京城为之纸贵! 因为少,很多人临摹,伪作甚多。 其实那些临摹的人里,大部分都是高手中的高手,绘制出来的画卷,笔法不光不比红尘所画的差,还要超出很多。 毕竟此画稀少,能拿到原本,找人临摹的,无不豪富。 但伪作画得再好,笔法再高妙,其中的剑气纵横,那种说不出来的境界,却模仿不出。 不要说擅长品评书画,或者武学高人,就是平常老百姓看了,似乎也能说出几点不同。 值此灵师考核之际,忽然闹出这么一桩。 那帮灵师们也侧目。 红尘是热门人选,但凡想要在今次考核上争一争的,必然要对她多加关注。 曲家的人,也一早便派人盯着。此时闻听消息,便同样买了画册回去,呈给自家小姐看一看。 别看最终的考核没有几日了,曲乌的生活却依旧有条不紊,眼下已然扬名,到不再随意出门为人排忧解难,到是多在家中闭关修养。 “哦?没想到那位郡主还有时间画画?” 曲乌接到画册,不觉一笑。 她这人生性孤傲,很少笑,便是面对父母亲人。也从来冷冷冰冰的。到是对红尘也有几分好奇,听了她的名字,不免多几分注意。 慢慢打开画册,立在曲乌身边。脸上带着浅淡。却不容忽视疤痕的一女子。枯木一样的眼睛也动了动,似乎从麻木中惊醒,眯着眼也看过去。 “不光是画了。还颇受赞誉,连那位姚宗师也说,她的画能令人武功精进。” 侍奉曲乌的青衣汉子,小声道。 曲乌又是一声轻笑,到说不出是蔑视还是有趣,青衣汉子不敢再多说,他们家小姐的性子可不算好,在她面前,寡言少语些不是坏事儿。 只是不知为何,忽然觉得身上一冷,他眼角的余光,不觉在小姐身边的疤脸女人身上溜了一圈,竟见她眼睛赤红赤红的,甚为可怕,不免皱眉,也不知小姐要这个女人留在身边做什么,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事儿还多,人也一日比一日更阴沉。 犹记得一开始这女人没跟着小姐,可一个月前,小姐忽然想起她,把人带在了身边,还让人给她买了很多药材,给她泡药浴,找了大夫给她治脸。 这才一个月,当日瞧着满脸生疮,看起来像个老妪的女人,竟然恢复不少,瞧着到才三十余岁似的,很年轻呢。 汉子一转念就翻了个白眼,不过是个怪人,上一次自己客客气气地叫她一声大姐,那疯女人竟然跟疯了似的,扑过来要人,要不是他躲得快,非被这疯子咬一口。 管事都劝小姐,这种疯子莫要带在身边,省得哪日变成疯狗,再误伤了主子。 可惜他们也只敢稍微劝一劝,到做不了小姐的主。 曲乌似乎是真挺感兴趣,把画册给收藏了。 没过两日,听说荣安郡主竟然传出来两个话本,叫什么《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 也出售,还给茶楼,酒楼的说书先生拿去说书。 郡主到说不是她写的,是她收集的话本子,不对,不叫话本,叫小说。 多是大白话,便是寻常百姓也能听得懂。 郡主的画册,正是从这些话本子里面得到的灵感。 姚家的下人一得到消息,就让人收集了,送回家去,家里大大小小的主子每人一册。 故事似乎发生在一个叫宋的国度,也是乱世,里面描述了瑰丽的江湖。 连姚宗师都爱不释手,特别特别的喜欢。 家里的男女主子们,个个挑灯夜战,亮灯到天亮,结果第二天就差点儿贪睡,误了给父母长辈请安不说,连早饭都没心思吃。 不过因着家里长辈也一个德性,到少了几回棍棒教育。 听说姚宗师闻得有《九阴真经》,是一位叫黄裳的文官,校对道家典籍,因而悟道,悟出来的武学,竟茅塞顿开,去收集了许多儒家,道家的书籍,如今不练武,闭门读书,还在数日之内,创出一套剑法,使出来有风雷之声,颇为不俗。 姚宗师的几个半步宗师的高手看了,一度觉得,姚宗师已经踏入大宗师境界。 小辈们不免追问,姚宗师沉吟良久,没有说是,也没有说不是。 因着大宗师这一境界,除了自己能知道,就是同为大宗师才能知道,他老人家不说,别人想要确定,恐怕还要等他老人家和其他几位大宗师较量一番,才能知道了。 但只姚宗师没有否认这一点儿,就足够所有习武之人,把红尘拿出来的那些看着上不得台面,只是白话的小说,视为至宝。 尤其是故事之精彩绝伦,不光是习武之人会看,其他人也喜爱,一时间经常能看到一帮武夫,和一帮文人雅士列坐楼台,击掌叫好,互相争辩。 京城里文武不和的情况。到仿佛少了些。 据说有一日有北燕的游商路过,看到那番情形,竟脸色大变,回头就和同行的朋友说,大周文臣武将甚为和睦,将来若是纷争再起,他们北燕恐怕要吃亏。 如今诸国太平日子过得久了,各国都有一堆乱七八糟的麻烦,个个自顾不暇,也正因为如此。战争才平息。要是此时哪个国家出个明君贤臣,国泰民安,说不定并不是太好的事儿。 当然,即便眼下太平。但有识之士都明白。平安日子恐怕是难以持久了。 这些国家大事暂时牵扯不到平民百姓身上。红尘这等不管事的郡主,也还不至于太关注,她这会儿到来了兴致。想把自己喜欢的话本小说分享一下,干脆抄录了不少,就放在茶馆,供人阅读抄写不说,也售卖。 小说还不少,即便是正经的读书人,一心只读圣贤书,本生活压力压得喘不上气,可看到这些,也不免心动。 茶馆的生意本来就好,眼下更是好得每日排队的地步了。 罗娘她们到不觉得怎么奇怪,自己当初刚刚接触这类小说时,都彻底不眠地去读,去看,人们的喜好纵然不同,却也不至于差太远,既然自己喜欢,别人也喜欢那多正常的事儿! 一片纷纷闹闹中,燕二爷忽然到访,手里还捧着一个小小的白玉冠冕。 “到日子了,明日你就去吧,别忘了戴上它。” 说完,塞了东西转身就走。 红尘:“……” 去哪儿啊? 她到是一转念便知,最终考核定了,这是让她去参加考核,但这么一句话,谁知道要去哪儿? 红尘叫了两句,燕二爷不肯回头,她就知道这恐怕是第一道题目。 要是连考核地点都找不到,去不成,那也别考,只当是稀里糊涂地玩了一圈儿,明天老老实实在家等着结束算了。 天机的人也去探听消息,不一会儿,各种消息都回来不少。 其他几位比较有名的灵师,有求长辈卜卦的,有把家丁仆从撒出去一堆探听消息的,反正各有动作,据说曲家为此,专门把家里几个顶尖的灵师从外地召回帮忙。 所有人都忙活起来。 罗娘殷切地看着自家小姐。 红尘却优哉游哉,跑去喂狗逗猫,哄着她家的老虎豹子表演节目玩。 那一群正经的工作犬,乖乖伏在她面前。 罗娘心里忐忑:“小姐要用它们?能成?” 红尘:“……” 小严噗嗤一声就笑了:“姐姐别太担忧,哪能用狗啊!” 能不能成且不说,就要散一堆狗出去,让人瞧见也不好看,小姐这是去参加考核,要有高人气度才好。 红尘由着她们琢磨,自己早早回去休息,平心静气,一觉到天明。 郡主府门口早不知有多少拨人盯着,坚持了一晚上,里面一丝响动也无,却坑了这帮下人,个个愁眉苦脸,回家也不知该怎么交代,就是他们说,人家荣安郡主稳坐点鱼台,根本没有任何反应,主人家都不知会不会信! 皇宫 甘泉宫 皇后坐在软榻上,身上盖着一床被子,手里端着一碗药,一边喝一边瞪眼前两个老头:“还不快算!” 两个老人愁眉苦脸,一人手中拿着龟甲,一人手中捧着一本书,脸色都不大好。 良久,其中一个苦笑道:“娘娘,算卦只能算出模糊的结果,您想让我们给你一个准话,那真是不大可能的。” 皇后阴沉着脸。 另一个也道:“娘娘何必担心,荣安郡主必能平安过关。” “……还用你们说。” 一时静默,皇后闷了一会儿,见这俩老头耷拉着脑袋就是不肯给算一算究竟会出什么题目,也不肯算明日考场的确切位置,心下生气,“两个没用的,素娘,送他们走,到让我生气。” 两个老头如蒙大赦,撒丫子就跑,到把皇后也给逗笑了:“这俩老货,还是和年轻时候一样的性子,怕是不肯关照我们家丫头。” 素娘温温柔柔地给自家主子掖了掖被角,又把她手里的药碗接过来放在桌上。才道:“咱们郡主也不必别人关照,今年灵师考核不同往年,娘娘不是说了,他们都算过,是大吉之兆,百年一轮回,那个人也该应运而出。” 皇后沉默,点点头:“也是,对别人影响不大,灵师们却个顶个都想争一争……百年没人能有此幸事。今年是希望最大的一年。” 素娘显然也知道点儿底细。目光流转,似乎有些感慨:“那几个老家伙,好像已经算定了,咱们郡主就是那个人。” 她长叹一声。“郡主有夏家和皇家两家的血脉。又有灵师的天分。天分还那么高,众人都远远及不上,不是她又能是谁?曲家的小姐固然也灵透。但可远比不上咱们家郡主。” 皇后噗嗤一声笑了:“知道你护犊子,其实,曲家那个,看性子到和当年传闻中差不多,都是冷若冰霜的主儿。” 她笑着笑着,就容色转冷:“只是百年前传说中的那位,是历经世事之后,看破一切世俗纷扰,伤透了心肝才冷下来,就如烈火焚烧之后的余烬,曲家的小丫头又算什么!” 素娘笑了笑,没说话,这话,皇后能说,她不能说。 人家是真正有道行的灵师,可不是他们这些做下人的能随意编排的。 这一夜,无数人彻夜未眠。 红尘第二日起来却是精神抖擞,正正经经地穿上一身法衣,把燕二爷拿来的白玉冠佩戴好,拎着早就准备好的各种用具,轻轻松松就走出大门。 罗娘和小严一脸紧张,深吸了口气,站在门前相送,低声道:“小姐看着成竹在胸,想来已经有所决断。” 记得有一种法器叫仙人指路,应该不只是能寻物,连寻找地点也在行。 也许自家小姐就有相同的法术。 红尘点头,煞有介事地道:“当然有。” 罗娘闻言松了口气,抬头就见小姐取出一根竹签,一头涂红了,随意地向上一抛,竹签落地,指向南方,她就捡起竹签,大跨步地向南边走去。 噗通! 道边挑着担子的小贩一个踉跄,栽倒在地。 罗娘和小严面面相觑,良久才道:“也许那根竹签不简单?” “没错,可能是在菩萨面前供奉过的。” “也有可能请哪位大师开过光!” 红尘却不管其他人复杂的心思,溜溜达达就上了街,不骑马,不坐自家的车,长袖一甩,潇潇洒洒。 灵师考核的规矩,不能带任何帮手,她一个人走,到也十分自在。 消息很快就传开。 荣安郡主以竹签探路的消息,短短时间便传入千家万户,也传到一处园子的假山上。 灵师考核的监考官们,全部都在此地餐风露宿,从考核开始,他们就已经无法插手,只能等待消息。 眼下看好红尘的那几个老家伙,听了下面小辈的传信,都忍不住脸上肌肉扭曲,哭笑不得。 其他不看好她的,却是幸灾乐祸:“一个个把一小姑娘吹捧得天上有地下无,到真好意思,我看你们这回怎么收场!” “她以为这次考核是玩呢?何等严肃的事,我看一开始就不该让她这个没根基的加入!” 几个老人摇了摇头,暗地咕哝。 燕二爷那帮人也真有点儿忐忑,个个无言以对。和别家的诸般手段比,红尘是显得……不着调! 一群老家伙坐在半山腰上,默默等待,桌前的美酒佳肴,还是热气腾腾。 只要旧的一冷,新的必然上来。 不多时,就有人来汇报参考人员的情况,最引人注目的还是那几个,被汇报行踪最详细的,自然也是这几个。 每个人的行进路线,都标注清楚,用不同的颜色,标在前方的地图之上。 好几个灵师都遇见各种各样古古怪怪的波折,这帮监考官们看得哈哈大笑。 他们当年也受过一次,现在看别人吃苦,自然高兴。 “咦?” 良久,燕二爷忽然捋了捋胡须,眉毛皱了皱。 众人顺着他的目光看过去,也齐齐愣住——他们看的是荣安郡主的行进路线。 似乎很乱。一会儿东一会儿西,一会儿前一会儿后,远比不上曲乌只在开始错了一点儿,后来直捣黄龙。 但是——她没有遇到任何麻烦。 路上他们设置的所有小关卡,她都很完美地避了过去,就是根据规定,派出专门去堵截的人,也愣是没有拦住。 众人:“……” 细细一想,简直可怕! 关卡可不只是他们这帮老家伙设的,那是很神秘的布置。他们这帮老的。几十年来都弄不明白究竟,只知道越是强的灵师,遇见的危险和麻烦越多,总不会让人直接顺顺当当地参加了考核。 多少次了。哪个灵师参加考核。不是狼狈万分。 灵师们已经有了经验。要有长辈知道底细,都会带足银钱,身上狼狈的话。赶紧买合身的衣服去换。 要知道,衣服若是不合身,气度若是不好,参加考核的多半不通过。 这位荣安郡主,却偏偏没有这等烦恼。 要说是巧合,谁也不敢信! 一时间,刚才看衰这位郡主的人,都有点儿尴尬。 “不是说,越是强的灵师,遇到的麻烦越多?她一个都没遇上……” 但谁敢说她不强! 以前来混一混,蒙蔽了一帮老人挤进名单的也不是没有,通常情况都是被各种小麻烦阻拦,别说找了,连自家大门方圆三里地都出不去,直接淘汰! 人家荣安郡主,可不是这等情况! 这可是从没有遇见过的! 半晌,燕二爷苦笑道:“看看吧,荣安郡主离入口不远,她避开别的,总避不开入口的九星连环迷阵。” 在迷阵里,总能知道一点儿这位深浅才是! 完全不知道那些长辈老人的纠结,红尘一路走,一路扔竹签,不多时,红尘就到车行雇了一辆马车,车把式是个一脸风霜的老人,话不少,絮絮叨叨的。 红尘也有一句没一句地和他唠嗑,只知道他姓古,家里也有两亩地,后来地让村子里的地主买了去,他年纪也大了,种地的确力不从心,便拿银子买了一辆车,进了车行做事。 “眼下生意也不好做,一单生意,要给车行四成,剩下的才是自个儿的。” 古老汉叹气,“没办法,不入车行麻烦事儿太多,恐怕一年做下来,赚不到钱还得赔钱,反正我家里儿子也娶了媳妇,女儿也嫁了人,夫人也去了,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赶车赚点儿,足够混饭吃。” 红尘也没有不耐烦,很随意地和他老人家闲聊,虽说老汉的话多,可胜在听话,她说去哪儿就去哪儿,一句也不多问。 走了有一个多时辰,就进入一条长街,不是什么有名的街道,到挺热闹的。 只是一进去,红尘忽然撩开车帘,脸上露出一点儿笑意:“到了!” 话音未落,马车前面就忽然蹿出来一个人,伸手一拦,正好拦住马头。 古老汉吓得连忙勒停了马,一头大汗,张口要骂人,可一眼见到那人的穿着打扮,登时住口。 在车行久了,他也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黄土地里刨食的呆子,京城贵人多,眼力不够,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一见不好,他出溜一下,从车上滚下来,抱着脑袋蹲在车后面去,红尘挑了挑眉,撩开门帘,只见拦车的是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头上戴着一顶墨色玉冠,脸上有几分骄矜之色。 “兄台为何阻路?” “我家公子今天包了这条街,外来人不许过。” 这人眯着眼,轻哼了一声。 随着他一哼哼,周围站着的,坐着的,旁边酒楼上,就出现一群人。 所有人都是杀气腾腾。 红尘扫了一眼,居然百分之六十都是灵师,剩下的不是灵师,手上也有一两样法器,同样不可小觑。 这些人的气息有意无意地在身边徘徊,气场尖锐,身上也带了几样邪门法器。 红尘要是当真硬闯,便是闯过去,也要耗费些力气。 她本来觉得自己的速度不慢,却不曾想,有人更快,而且看样子在京城真是势力不小。 下了车,红尘掏出银子,打算把车夫打发走,只是一回头,便皱眉,想了想还是改了主意,低头道:“您老先在车上歇会儿,等下再走也不迟。” 这帮人不像正经灵师,到似是荤素不忌,后面大半条街上,到处都是邪祟。 虽然并不算难对付,可数量一大,也是特别恶心人,灵师也就罢了,最多恶心点儿,让车夫独自回去,说不得就是个车毁人亡的结局。(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二章 烤鸡 正说着话,外头又有几个灵师过来,结伴同行,显然是同伴,似乎是临时结盟。…≦頂點小說,23 便是以前的考核,也时常有相熟的灵师互相帮衬,一起过关,毕竟灵师总有擅长和不擅长的东西,可考核出题,却不管你哪方面有专长,哪方面比较落后于人,几个信得过的灵师共同行动,总要更容易一些。 这几个灵师显然吃了点儿苦头,脸上又是灰尘,又是伤口,衣服也凌乱不堪,一见便知是出了什么事儿。 好不容易,辛辛苦苦,跑了一下午加一宿,再加大半个上午,终于历经千难万险,找到了门路,却一下子又来了一堆邪物,吃了闷亏,自然心气不平,气得破口大骂:“你们主子是哪个!好大的胆子,随意沾染邪物,也不怕邪气入体,大损功德,来世不得超生?” “今生还修不完,谁耐烦管什么来世!”前面的拦路虎轻叱道,“少废话,你们几个,要是识相的,乖乖转头走人,咱们也不为难你,等这事儿了了,我家少爷登门拜访,必有重谢。” 他嘿嘿一乐,“至于我家公子的名号,你们还是不听为妙!” 说着,他故意拍了拍胸口,左胸前用银线绣的两把交叉双剑,熠熠生辉。 其中一个灵师脸色骤变——“恶鬼朱罗?他怎么可能参加!” 恶鬼朱罗是个狠人,行事毫无顾忌,北燕雷音寺的僧人够狠毒了。圈养的兽灵,让人听了都心里发毛,这个恶鬼朱罗,却是直接饲养鬼魅,指挥鬼魅为自己做事。 甚至有传言,他的鬼魅并不都是捕捉而来,还有自己杀人制造,只是没有证据,又很有势力,手下徒子徒孙们众多。官府也他没辙。愣是让他混得风生水起。 他成名十年,也被人寻仇追捕,数次险死还生,还有绰号叫‘九条命’。‘不死鬼’等等。人见人怕。可近年来到是少有露面,这些灵师腿不觉打起哆嗦。 有几个当真打退堂鼓了。 “哎,今年考核还真是不同往年。什么牛鬼蛇神都冒出来了,阿弥陀佛,罪过罪过。” 这边正说话,有一青衣白鞋的小僧慢悠悠走到附近,闭着眼,双手合十,道了一声佛号。 他这模样甚是显眼,一看便知,肯定是无怨。 今年佛门中要赴考的,只有一个无怨,显然是要全力培养他一个。 和尚的话音落下,后面又传来叮叮当当的声响,却是曲乌撑着一把油纸伞,独自一人,也未曾坐车,慢吞吞走过来,手里还捧着一本书。 她同样是白玉冠,脸色有些黑,衣服有些皱皱巴巴,不像是她会穿的那一种,额头上有一层细汗,好像在太阳底下晒了许久的模样,气度却还好。 朱罗这个家丁刚才面对和尚时,也只是冷笑连连,最多精神上略微警惕几分,但一见她,脸色也变了变,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脸上到努力露出一抹笑意。 “原来是曲乌曲小姐,咱们公子说过,您要是来,咱们可得客客气气地迎了您进去。” 曲乌抬起头,黑白分明的眼睛瞥了他一眼。 这家丁又笑:“您也知道,眼前这帮家伙都特别碍事儿,与其您进去之后还要费心思收拾,不如在下现在就给您清理清理,您也搭把手,省得将来麻烦。” 他的话忽然变得特别温柔悦耳。 还带着一丝丝奇妙的波动。 这话也是十分有道理。 其实在场的灵师,未尝不是怀着同样的阴暗心思,要是其他人折损在路上就好了! 此次灵师考核和往常不同,大阵仗,也是大机缘,少几个竞争对手,那绝对是好事儿。 好些人都以为,曲乌应该意动。 一时间,众人都暗暗鼓噪起来。 那个家丁脸上露出几分隐秘的得意,又说了一句:“曲小姐应该知道,我家公子爷对您的心思如何,若是你们二人联手,先扫除障碍,最后肯定是曲小姐拔得头筹,现在先把几个大敌给铲除掉……” 曲乌似乎听见了,又似乎没听见,慢慢把手里的书本合上,转头看红尘:“请!” 红尘失笑,客客气气地道:“请。” 两个人一句废话也没有,同时一伸手,红尘袖子里飞出一把短刃,曲乌甩出一条长鞭子。 众人也没看清楚,只觉得狂风骤起,晴天霹雳,沙尘飞扬,好不容易扫除了灰尘睁开眼,就见左边酒楼上一堆灵师叠罗汉一样叠在地上。 一堆法器叮叮当当地在青石板上翻滚。 一柄青锋短刃,悬浮在半空中。 “啊,灵灵……” “灵兵啊!” 右边也是七八个灵师,浑身僵硬,嘴角渗出血丝,倒在地上,生死不知。 嗖一声,金黄色的长鞭又回到曲乌的手里。 这等级的灵兵,能自动护主,多少人一辈子也没见过,听说皇宫大内也只有一把,被万岁爷视为珍宝,现在可好,一出来就是两把。 整条长街上气氛肃杀。 左右泾渭分明,竟然隐约有一种紧绷的气氛。 一众灵师本能觉得,眼下二女,全都是出类拔萃,又年轻,肯定心高气傲。 如今碰面,扫清了别的麻烦,她们两个之间……又会如何! 很多人都不由自主地想——二人会不会斗起来,斗起来谁又技高一筹! 就连外头得了消息的那些前辈灵师,甚至是知道底细的贵胄们,也不免好奇。 这边却是恢复平静。 两个女孩子似乎根本没注意到那些个暗潮汹涌。 红尘很随意地一甩袖子,青锋就被她收拢了回去。曲乌慢吞吞地走到僵硬地站在前方不远处,脸上再也不复刚才从容的家丁,绕过他就向前走,走了几步,想起什么,挠了挠头:“忘记问了,你是谁?” 那家丁瞪大眼,张了张嘴。 曲乌又道:“闭嘴,你记得,你不配叫我。更不配和我说话。还有,也不配和她说话,你敢和她说话,敢和她动手。我就撕了你的舌头。剁碎了你的四肢。她是我的对手,明白了吗?” 家丁心中愤怒,奈何竟当真出不了声。 红尘扑哧笑出声。 记得上一次。这个曲乌没有现在这么有趣,只是个冷冰冰的怪人而已,满心都是她的修行,别的一概不放在眼中。 短短时日不见,这人不光是修为精进,连人也变了些性子,虽然还是傲慢又骄矜,还是只依自己的心思行事,却比以前多了三分真实,就像一个玉石雕刻的木偶,渐渐有了人的灵魂。 曲乌回过头,一本正经地又一抬手:“请。” 红尘也正色道:“请。” 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怎么的,竟有一点儿失望! 这两个怎么不在当下斗起来? 还有那个大和尚,他们三个要是斗个三败俱伤,哪怕只有两个重伤,那该省下多少事儿? 可惜啊可惜! 要是红尘知道这帮人的想法,肯定会纳闷! 好好的灵师,怎么如此好勇斗狠,按照玉珏空间里那些人的说法,灵师应该是法系,不是皮糙肉厚的那帮粗人,做事应该动脑子,而不是动用武力。 红尘和曲乌两个,此时此刻可没有顺了这帮无聊人士的意的心思,一起举步向前走去。 说来奇怪,本来走得好好的,就是一条不长的街道,可是走了几步,两个人的身影就忽然消失。 “啊?” 几个灵师心下一惊,随即镇定。 无怨和尚又道了声佛号,也向前走去。 他们既然找来,自然是心中有数,考核地的入口和通道,应该就在附近。 人家荣安郡主和曲乌小姐既然都向里面走,那还等什么,赶紧跟上去得了。 一群人乌压压一片,一拥而上。 “哎!” 不远处闲坐听消息的那些老前辈,都轻轻地叹了口气。 燕二爷笑眯眯把桌子上的银钱收回自己的腰包,小部分推给另外几个:“怎么样,没斗起来吧,嘿嘿,你们都是输家,庄家独赢,赚了,赚了!几个和我一样觉得斗不起来的,也拿点儿银子纪念纪念” 刚才这帮家伙赌得特别痛快。 大部分人都觉得,就是没有朱罗的**法,这三个人,尤其是曲乌和红尘两个女子,见面必然针尖对麦芒,要先明争暗斗一场,便不至于真较量,也要暗中布局的。 他们赌的都是红尘赢,或者曲乌赢,也有觉得大和尚虽为佛门中人,可能没那么好勇斗狠,不过眼下不同,说不得他也能赢一赢。 奈何偏偏就是少数人掌握真理,这俩人客客气气,谁也没找谁麻烦! 说起来,她们似乎从没有交恶,或许有一些间接的较量,曲乌似乎稍逊一筹,但明面上,她们也没有仇怨。 但不知道为什么,所有人都老觉得,这俩人积怨已深,肯定要大打一场,没有这次灵师考核,也要分个高下。 这回碰面,凭什么会不斗? 燕二爷却是暗中好笑,两个人他都熟,这二人又不是笨蛋,个顶个聪明,此时正是要紧关头,考核在即,怎么可能私斗?斗一场让别人看出底细不说,还让人瞧了笑话,有什么好的! 外面各种声音都有,红尘和曲乌却是不管的,她们两个很默契,不徐不疾地向前走,一东一西,看出阵法,便自行分开。 红尘都没有仔细看,就知道这迷阵乃是根据奇门遁甲而成,一环套一环,八门不断变动,一步走错,就如陷入泥淖,能掉头重来还算好的,怕只怕中招之后再无机会。 长街之上,本来热热闹闹。 如今一眨眼的工夫。灵师们都消失不见,一片凄冷,朱罗坐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后头几个衙役打扮,脸上却带了几分不同寻常彪悍之气的汉子过来,拎着一地伤残,塞到板车上头,让人推走。 红尘和曲乌都有手下留情,至少没打算考核期间随意要别人性命,那些人到底还是活的。 朱罗家的那个家丁愣了愣。闭上眼想了半天。一拍大腿也走人。 他该做的都做了,不该做的也做了,吃了亏只能怪他们技不如人,他还能怎么办? 不远处园内假山之上。 几个老人闲坐喝茶。 也有几个急脾气的。在凉亭里踱步。时不时向下张望。 其中一个紫色长袍。面容清俊,看不出年纪的长者开口笑道:“种树的没来,他儿子病了。不过前几日刚说,这次肯定是那位郡主拔得头筹,当下年轻灵师,无人可与之相比,今日到看看究竟如何!燕二,你更看重郡主,还是曲小姐?不如猜一猜,两个人谁快谁慢?要用多长时间破开迷阵?” 燕二失笑:“迷阵我试验过,我要用一个半时辰,不过,郡主一个多时辰也就差不多了,曲小姐到和那位算是半斤八两,我猜也差不太多!” 到没人觉得还有通过不了的可能。 迷阵是有点儿复杂危险,但那是对一般灵师说的。 到底只是一个大门而已,难道还会真把所有灵师都挡在外头不成? 别说红尘和曲乌这个级别的,就是后面跟着的那几个,想通过也不算困难。 “有那么快?” 紫袍长者一愣,摇了摇头,“记得上一次,那帮灵师在迷阵里大部分被关了一天以上,最短的也有十个时辰……不过你个老货眼力没话说,我还是信个七分。” 燕二一点儿到不觉得这位的信任让他高兴,幽幽一叹,“哎,真是老了,想当年,我也敢……” 嗡,嗡,嗡。 三声类似钟声的轰鸣响起。 “想当年,我也敢保证,只用一个时辰就能……” 燕二忽然住口,眨了眨眼,“我好像听见什么声音?” 其他人都没说话。 嗡,嗡,嗡! 声音又响起来。 一群老头还是没有说话。 下一刻,山下忽有白云起,东面山坡上有一少女款款而至,正是曲乌。 “……” “多久?” 燕二惊疑。 其他人也不知该说什么好了,这世间根本没办法算,也就一眨眼的工夫。 紫袍长者笑着甩了甩袖子:“看来还是人家曲家的小姐更胜一筹。” 别看平日里那位郡主显得很厉害,似乎比曲家小姐还有能力,可他还是更相信迷阵。 其他人纷纷点头:“看来这次的结果,有多少个能通过的且不说,曲乌小姐第一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至于第二位,除了荣安郡主,无怨大师,还有几个似乎势均力敌,结果终究要再看一看。” 燕二已经站起身,招呼众人迎接。 别看他们负责监考,但对入门的灵师也要客客气气才好。 曲乌扫了一下衣襟,立柱四顾,不等燕二开口就问道:“郡主可来了?” 燕二摇了摇头。 曲乌微微一笑:“看来这次是我……” 话音未落,天上传来两声鹤鸣,众人举目,就见假山顶上,有一对仙鹤偏偏而落。 其中一只很优雅地走上前,嘴里衔着一片树叶。 燕二愣了下。 紫袍的长者试探性地一伸手,仙鹤就把树叶扔在他的掌心里,他心下奇怪,低头一看,脸色就变了变,随即摇头失笑:“咳咳,诸位,荣安郡主说了,她饥饿难耐,先去山顶抓两只鸡烤一烤,也邀请我们共享盛宴。” 众人:“……” 燕二拿过树叶看了一眼,果然是一行清秀小字,应该是用指甲划破了树叶才写成的。 树叶还有半边焦黄,显然是生了火。 这时,众人才注意到,半空中传来一阵香气,招惹得众人口水横流。 一群人还面面相觑,曲乌已经大跨步地上了山。众人也连忙跟上,这只是个园子里的假山而已,堆叠而成,本来就不高,片刻就都登顶。顶上还有一八角凉亭,旁边树立一泰山石,石头上刻了‘玉山之角’四个字。 字迹疏狂,名家手笔。 山上花草树木繁茂,鹅卵石的小径环绕,整个山都很漂亮迷人。也分外精致。 可惜一地的‘鸡骨头’。瞬间就把好好的园林变成了农家小院的档次。 红尘吃得斯斯文文,身边还有一仙鹤立着,美人与白鹤,换成哪位书画圣手。立时恐怕就有心落笔作画了。 “吃吗?唔。提醒一下。我雇的车夫需护送到家,外面有点儿乱。” 那肯定要吃的。 燕二表示,他受到重击。急需安慰,听了红尘话,也不免飞了个白眼,”哪能没人善后!“一时间没什么好声气! 其他人也一样,辛辛苦苦几十年,自以为苦功用了,资质不差,还有名师,要不然就是有家学渊源,简直没有一处不好的,现在让两个黄毛丫头这般打击,换了二十年前,哪怕只十五年前,他们大部分人都要气得撞墙! 现在年岁大了,争强斗胜的心也没有剩下几分,更关心的是儿孙,还有传承。 小辈儿们出色,他们心酸归心酸,也有几分高兴。 一行人坐下开始吃。 这鸡肉真不错,鲜嫩滑口。 曲乌不好口腹之欲,她几乎没有什么**,在曲家很多同门看来,这位简直是一个完人。 红尘递给她鸡腿,她也就很随意地拿起来吃,吃了两口,若有所思。 燕二吃得最快,很快一条大腿就进了肚子,抹了把嘴上的油,笑道:“没想到这鸡的个头这么大,比鸭子还大了吧。” 他又吃了两口,忽然停下,脸上隐约露出几分惊恐。 “……郡主,这烤鸡是哪来的?” 红尘微笑不语。 扑通扑通。 燕二这心跳声越来越响亮,看着手里还剩下大半儿的翅膀,眼前发黑。 在场的灵师们多性情潇洒,不说放浪形骸,也不是多守规矩,打个牙祭,都很积极。 紫袍长者笑眯眯地看了燕二一眼道:“快吃,再不吃让他们抢完了。” 燕二嘴角抽搐,迅速擦干净手和嘴,四下一瞄,虚虚地抹了把头上的汗水。 “怎么了?” 旁边坐着的一个稍微年轻些,也就四十岁上下的一个女灵师笑问。 燕二也笑,捋了捋胡须:“……也没什么了。”吃进肚子里,难道还能给吐出来? 他沉吟片刻,忽然问道,“大家记得是谁把国师家的仙禽借来用的?” 女灵师不在意地看了他一眼:“不是你吗?反正我们不爱去国师那儿,看见他就别扭。” 他们虽然也都是朝廷认证过的灵师,可毕竟属于闲云野鹤,比不得那位国师位高权重,见了他就自动矮一头,这对心高气傲的灵师们来说,可是颇为难受的事儿。 也幸亏国师传承百年,历任都非常优秀,高一头半头的便罢了,没人多计较。 “那仙禽什么模样,诸位可还记得?” 女灵师想了想:“像鹅?” 另一个人反驳:“像鸭子。” 紫袍的笑道:“又像鹅又像鸭子,那东西是国师从番邦得的,驯养多年,也不知国师是用了什么法子,本来拿来吃最好的家禽,愣是让他驯养得特别听话,还能看家护院,吐出来的气息还具有迷惑人的作用,你不是才想去弄几只扔到迷阵里,也算是个助力。” 说着说着,紫袍的扔下手里的骨头,拿帕子擦了擦,起身就走:“不好意思,家里还有事儿,我先走了,郡主,曲小姐,你们就在园中休息,明日一早,自然有人告诉你们,今年的考题是什么,都别紧张,放心睡。” 话语还在山顶上飘着,他人已经没了踪影。 燕二苦着一张脸看红尘:“敢问郡主,您这‘鸡’哪来的?” “捡来的。” 红尘笑眯眯,“它们自己撞树上把自己给撞死了,我正好饿,所以拿来打打牙祭。” 燕二:“……” 其他人回神,脸上一僵,半晌纷纷道:“好,好,撞死的好。” “阿弥陀佛!”无怨和尚不知道什么时候冒出来的,盘膝坐在一边,连红尘也没太注意,此时开口,众人的视线才落在他的身上,“我来念几遍往生经,好让它们早日轮回。” 红尘看见他袖子上也有油。 ……貌似大云寺有一部分和尚,确实不禁荤腥,好像他们习武需要荤腥来着。 几只‘鸡’都被毁尸灭迹,吃饱喝足,红尘丢下一堆愁眉苦脸的灵师,自己溜溜达达找地方去歇着,明天才是正式的考核,虽然她觉得很轻松,可狮子搏兔,尚尽全力,她也不好怠慢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四章 不是人 “你说,她是怎么上去的?” 红尘一行人吃饱喝足去休息。 入门仪式却尚未完成。 他们潇潇洒洒,进来的轻轻松松,后面不知多少灵师还在迷阵里面奔波劳苦。 燕二几个,偷偷摸摸把红尘弄掉的一地‘鸡毛’,找地方给她埋起来,就凑在一处,温了一壶酒,一人倒了一杯暖暖身子,然后看书的看书,闭目养神的闭目养神。 歇了一会儿,有几个却猛然惊醒。 “她明显来的早,鸡……都烤熟了,可是,迎客钟没有响啊!” 此处园子,乃是特别建设而成,往年十次考核,有三次到在这儿招待。 另外还有几处,都不在京城,而是在郊外,唯独出了比较厉害,让人敬佩的灵师,才会选中京城要地,以示尊重,这个园子到不至于三步一陷阱,却有一个瓮声瓮气的大钟,响动怪异,有百年历史,很是陈旧。 每次只要一开启,它就负责站岗放哨,只要有人进入,立时便自己响起来,通知众人迎客,也是个预警的意思。 至今他们也弄不明白道理是什么。 那口笨钟,又脏又破,没人能敲得响,响起来又颇为刺耳,却是从来没有出过一次错误。 当年有一个灵师,另辟蹊径,从后门入内,还是个能飞檐走壁的高手,那钟照样响了。 “难道是坐着仙鹤进的门?”燕二惊疑。 园子里到是养了几只仙鹤。 这等地处,总要有几样珍禽异兽。才能显出档次,那些仙鹤平日里也极为高傲,连主人家都不怎么搭理,不过,今日见它们待人家荣安郡主如此亲昵,让她乘坐一次,到也并无不可,至于说能不能载人飞,他们没坐过,到也不确定。 燕二的话一出。众人也觉得有些道理。 “哎。”紫袍长者叹气。“看到新人,我觉得我是真应该含饴弄孙去了。” 正说着话,嗡嗡声又响。 只见咕噜咕噜,一只仙鹤驮着一个灰头土脸。半昏迷状态的灵师上了山。一抖搂翅膀。把他往地上一扔,旋即飞走。 众人怔了怔。 那人猛地惊醒,见到人就嚎啕大哭:“呜呜。鬼,有鬼啊,救命,救命!” 眼泪鼻涕乱飞,哭得不能自已,瑟瑟发抖,明显就要神志不清,燕二连忙招呼人安排他看大夫。 大夫也是一直都在。 “今年的迷阵是有点儿困难,大家别闲着了,都注意一下,别真出了事儿。” 一般情况下,就是在迷阵里受到惊吓,昏死过去,也不至于有生命危险,等到结束,自然能获救,最多也只头疼个十天八天的,死不了,说不得还会因祸得福,抵抗力变强些。 能入大名单,还能找到入口的,多是有些根基的灵师,再不济,也不至于鬼哭狼嚎,今天碰上这么一个,燕二几个老人真是吓了一跳,忽然有一种不妙的预感。 “不知道今天晚上还有没有机会睡了!” 燕二叹了口气。 结果就真出了事儿,整整一个晚上,园子里鸡飞狗跳的,整个迷阵跟疯了一般,往死里折腾那些灵师,灵师们个个精疲力竭,偶尔有几个成功脱离,正常入了园子,也精神恍惚,必须治疗。 大夫开了一堆同样的药。 一帮老人还得盯着帮忙熬药。 这个园子里的下人,除了几个看门的,其他人早被打发走,毕竟是灵师考核,谁也不知会发生什么,普通人离得太近,未免有些危险。 本来是好事儿,可这一忙乱,却苦了他们这帮灵师。 也幸亏都是年轻时候走南闯北的主儿,熬药做饭,样样都能干得好,用不着别人伺候。 可在家里,这些都是老祖宗一辈的人物,只用享享清福,别的都不用干了,现在可好,不得不辛辛苦苦伺候起别人来,还都是一帮子小辈。 不知道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灵师考核的大名单,从来都是中青年的灵师。 寥寥几个上了五十,也属于大器晚成,刚刚闯出名头,通常情况下,所有人全没有第二次机会。 第一次没有入选大名单,以后就不会再有希望入选了,到是入选之后若第一次没能考中,第二次还有希望继续入选,以前就有一次,一个灵师连续入选大名单六次,才最终过了考核,不过,朋友们都说他死心眼。 他又不是没有能力,考不过就考不过,还不是照样吃香喝辣,这又不像当官,你考不过科举,就别想爬上高位,作为一个灵师,修行如何又不看有没有去考一考。 地方上好些个知名灵师,一辈子没有离开过家乡,可在家乡人们眼中,就是国师当面,也没他们威望高。 此时红尘就有一点儿后悔,其实参加不参加都无所谓的,只是皇后说得神秘兮兮,让她也起了好奇心,这才顺其自然地答应下来,没有玉珏。 但这会儿躺在客房硬邦邦的床上,她却感觉到自己脑海中忽然起了一层雾气。 整本书,还有玉珏,都在微微颤动。 玉珏空间还能进入,可是却恍恍惚惚的,有种隔雾看花的感觉,那些大能们的表现,也特别特别的奇怪,看她的表情又纠结,又欣喜,还很同情。 也有人特别吃惊。 “这么快,有没有搞错!这才几年啊!” 一个叫我是天下第三的刚一开口,就被莫名屏蔽,一下子变成灰色,应该是出去了。 其他人三缄其口,纷纷说起别的事儿。谁也不肯和红尘说话。 红尘翻了个身,把被子一盖,强制性地把脑子里的思绪抚平,闭上眼睡了。 在梦里,她一脸的轻松惬意,手里拿着那本驻扎在她脑海中的书,高高坐在高台之上,底下是一片黑漆漆的人头,那些人你一言我一语地说话,她听得漫不经心。大致上都是一些谁又在某某空间闯下多大的名声。谁点化了几块儿顽石,谁又在哪里留下了真种子,再不然就是有人痛哭流涕,说什么百年辛劳付诸流水。灵物灭绝。好好一个世界。只剩下人了,再折腾下去,自己的玉珏便要死去。只能等下一任不知在哪里的主人来开启云云。 玉珏也会死吗? 红尘忽然有些迷惑。 别的大能,看起来总是轻轻松松的,可是,实际上似乎压力很大的样子。 也是,忘记了是谁说的,所谓能力越大,责任越大,那些人拥有那么强大的力量,想必也担负着很沉重的担子。 到是她,似乎从没有被强迫做过什么,便是当初有任务之类,也只是按照她的心意行事罢了。 迷迷糊糊,红尘就进入梦乡。 燕二他们一帮人辛苦了一宿,到第二日,才勉强从连续不断地钟声里解脱。 “呼,好累。” “知足吧,今年这些仙鹤祖宗们都很听话,居然还知道帮着干活,要不是他们,咱们这帮老胳膊老腿的,哪里折腾得动!” 众人深以为然。 燕二伸了个懒腰,却忽然眨了眨眼,奇怪道:“仙鹤送人进来,也是要惊动那大钟的吧。” 众人:“……” 的确是,这都响了一晚上,哪个仙鹤干活,钟也照样做。 大家伙面面相觑,心下奇怪,燕二讪讪一笑:“人入钟声起,这么多年没变过……她总不能不是人吧。” 一股森森寒意,油然而起。 紫袍长者捶了燕二一下:“别胡说八道!” “怎么胡说了,你想多了吧,看看人家荣安郡主那副容貌,再看看人家的手段,就算不是人,也不是什么鬼魅,肯定是个仙子啊!” 众人一下子就笑开怀,那点儿紧张也消失无踪。 燕二耸耸肩,耷拉着脑袋回去休息。 众人对视一眼也散了。 想想也非大事儿,那么多年流传下来的老物件,许是开始抽风也说不定,虽然是个灵器,也没大用。 比起红尘为何能无声无息入内,她和曲乌小姐明日的对决,还有,今年到底有没有人能真正获取资格,才是更应该关注的事。 一夜好眠,睡到日上三竿。 春风和煦,阳光明媚。 红尘离开客房,走过游廊,穿过园子,便看到燕二那一群老头累得气喘吁吁地摊在摇椅上面。 饭菜已经送了来,都很不错,有素有荤,汤粥也很美味,曲乌,无怨和尚也在,除了他们两个,还有红尘之外,已经到了的灵师还有七个。 燕二显然有点儿惊讶,不是人数太多,而是未免太少。 这才一入门,入选的百名灵师就只剩下这么寥寥几个,未免过分。 要知道,这一批可都是精挑细选出来的高手。 往年最差,好歹也有过半的能顺顺利利参加考核,更多的是除了不幸发生意外的个把人,其他人都很顺利。 “看来今年不妙!” 燕二到底还是希望能通过的多些。 一众灵师们享用完各自的美食,燕二点点头,紫袍的灵师便从地上拿起一个白玉箱子,搁在青石桌子上面。 “里面是这次的考题,老规矩,龙龙的手气好,由她来抽。” 一个婀娜多姿的********,就越众而出。 燕二嗤笑:“每次都拍龙龙马屁,拍了这些年,也没胆子把人娶回家。” 紫袍只当没听见,依旧笑盈盈的,见一众考生都很是紧张,彼此对视之间,颇有天崩地裂的气氛,登时笑了,“诸位,之后的考核各自独立进行,能过不能过全看自己,咱们灵师考核,能过的人越多,我们越高兴。” 言外之意,一切全看自己。不用在旁人身上多费心思。 一众灵师,立时松了口气,气氛也变得十分缓和,事实上没参加考核之前,总有各种传闻,说是灵师考核和科举类似,只取头几名什么的。 都这么说,一帮灵师也就这么信了,各个看对方都像看竞争对手,固然有合作的。也是心里小心的很。毕竟以为免不了一场龙争虎斗来着。 那位赫赫有名的朱罗朱公子,派手下去拦路,还不就是为了提前剪除竞争对手? 现下发现,所谓考核真正全看自己的能力。根本用不着跟别人竞争。虽然还是不一定能考得上。心里却轻松得多了。 很快,那位********就抽出一张信封。 信封打开。 燕二接过来,看了眼登时失笑:“这考题好!” 其他人也凑过去看。同样纷纷叫好,在一众灵师满头雾水之下,燕二就咳嗽了一声,正色道:“你们的考题很简单,在这座园子下面,埋葬了自大周立国以来,所有为国尽忠牺牲了的……” 众人顿时提了口气! 难道……这竟是坟墓,底下埋葬了尸体? 一想到自己站在坟地里,众人都不免皱眉。 灵师免不了要和阴物打交道,但真正见过魑魅魍魉的又有几个?便是灵师,也有不少胆子很小,很怕脏东西的。 “法器!” 燕二大喘气。 众人半晌才反应过来。 “……” “这些法器,有的跟随太祖太宗去过战场,有的为我大周立下过赫赫战功,每一样都是功勋彪炳,现在历史遗忘了它们,它们也不知沉睡了多久。” 燕二一脸严肃,“你们身为灵师,将来都要用到法器,法器就是你们的伙伴……” 他一脸慷慨激昂。 紫袍抽了抽嘴角,一巴掌拍过去,把人拍一边:“行了,诸位,你们的考题,进入法器坟墓,选出还能使用的法器并且修复它,时间到明日午时为止……只要是灵师,没有不会修法器的吧?就算别的不会,拿灵力喂养一下总可以,速去,速去!” 说完,他就一拍身边的亭子,好好一座假山,裂开一道缝隙,足够一人通过,紫袍又连哄带赶,把这几个灵师都哄了进去。 燕二一口气憋得咳嗽了半天,咬牙切齿,紫袍懒得理会他,让他废话完,天都要黑了。 所有灵师进入,假山回到原位。 燕二抱着肩膀坐下,轻声叹息:“差不多到时候了,要是今年再不成功……” “不成功也没办法,都是命。” 紫袍到显得很轻松,眨了眨眼,笑道,“其实我们都知道,每过一些年头就会出现一个能真正获得‘道’认可的灵师,当年的万圣师祖就是一个,还和大周皇帝定下过契约,可我们都不清楚具体的情况,获得认可的灵师究竟除了能力强大,有时候头面上会出现特殊标记之外,又有什么不同?他们中绝大多数,竟然都一生孤独,临到最后也消失不见,所有人都不知他们去了什么地方,这也真够古怪的。” 燕二耸了耸肩:“不是我们应该多想的……你要真想知道,也许可以抽空问问皇后娘娘,我总觉得她似乎了解一点儿内情。” 当年很多人都以为,那位能获得认可,要不是她后来进宫当了皇后,而且一身修为毁于一旦,也许今年这次考核,就没必要这般郑重其事了。 燕二和紫袍,还有这一帮人席地而坐,喝一点儿小酒儿,沉下心慢慢等待。 只隐约听到假山之下,偶尔传来些莫名的响动,等得时间不长,也就一刻钟左右,假山就咳咳了下,喷出来一个灰头土脸的灵师。 “咳咳咳咳!” 灵师显然是呛了一口风,脸朝地,半天才挣扎着坐直了身子,抬头看到燕二他们,脸上一红。 燕二也没笑话他,蹲下小声问:“找到法器了?” 那灵师讪讪一笑,从怀里掏出一只金光灿灿的金笔,别的先不说,这造型真是好看极了。 燕二扫了一眼,点头道:“还行,你小子不贪心。也是个机灵的,我看结果不会太坏。” 其他人也认出来,这金笔是地下一层,摆在明面上的法器之一,叫心有灵犀笔。 原主人是本朝一位公主,曾经和亲北燕,临走时她的母妃就送了她一支金笔,是她母妃的陪嫁,是一件很有意思的法器,用它写信。读信的人。便有一种和写信之人心有灵犀的感觉,也不是真的,只是感觉。 后来公主早逝,便命人将心爱的笔送了回来。笔也早就坏了。公主和亲而去。也是有贡献的,当时的帝王做主,这支笔就被放在法器陵墓里面。 既然最显眼。自不是什么要紧的东西,连灵器都算不上,后面肯定有比它好十倍百倍的法器存在,但后面的东西再好,有没有能耐拿,那犹未可知。 眼前这小子还算机灵,有自知之明,看他的样子,法器也修复得不错,至少外表修复好了,也有了灵气。 燕二扶着他到一边坐下,眨了眨眼,心中好奇,小声问:“底下的情况如何?荣安郡主和曲乌曲小姐,找到法器没有?” “……不知道。” 紫袍嗤笑一声。 想也不知道,就这小子的道行,下去都不一定能看得见那几位。 又等了差不多一日一夜,等到第二日太阳升到老高。 几乎所有的灵师都走了出来。 紫袍和燕二一开始使劲盯着这些人头上的白玉冠冕看,后来眼睛发酸,就叹口气不再折腾。 还是等那最要紧的几个人物出现再说。 最后出来的是曲乌和无怨。 无怨身上披着一件光彩夺目的袈裟,一片流光溢彩,刚一出来,一帮子灵师就忍不住闭眼。 至于曲乌,一言不发,闭着眼手里捧着一个只有巴掌大小,漆黑的小鼎。 燕二站起身,探头仔细看了看他们的头顶,那玉冠毫无变化……面上不变,目中却不免露出三分失望,扑通又坐下。 还是紫袍敲了敲他的肩膀,小声道:“急什么,也不一定马上显现出来,你看曲乌。” 曲乌口中念念有词,掌心里散发出一抹柔光。 燕二猛地坐直了身子,使劲揉了揉眼睛。 紫袍也吓了一跳:“怎么回事儿?墓地有镇国鼎?仿造的?” 真正的镇国鼎,根本就不可能让外人见到,皇室也只有皇帝能得知,那是绝对的秘密。 再怎么样,也不会忽然从法器墓地里冒出一个! 众人心里一阵扑腾。 燕二吐出口气,小声道:“若是真的,曲乌可不得了!” 说话间,镇国鼎上忽然散发出黄色的荧光,又冒出一团又一团的龙气。 一众灵师恨不得凑过去看,又不太敢,只能万分纠结地使劲盯着她。 良久,曲乌吐出口气,脸上露出一抹笑。 厚重的气息自鼎上散发出来,浓重的威压弥漫,一时间,连燕二他们都有纳头便拜的**。 “咳咳。” 咳嗽了声,燕二抬头道,“咦?郡主还没出来?” 曲乌转头四顾,也有些意外。 众人惊疑,难不成是挑花了眼? 虽然此地是法器的墓葬,但想找法器也并不很容易,还要找能够修复的,那就更难。 荣安郡主的能力高,谁也不怀疑她能不能找到,但是,修复法器却是要耗费很大精力的,也许她始终找不到合心意的,这才耽误了时间! “时间快到了。” 燕二来回踱步,心下纠结。 难道荣安郡主竟然失败了?连考都考不上?怎么可能? 曲乌也皱眉。 就在这时,他们面前的侧壁,忽然开了一个大洞,红尘一身清爽,从里面走出。 身上的法衣光洁如新。 头上的白玉冠还是那么精致漂亮,但是若仔细看,就会发现那冠冕的花纹有了改变,和别人的白玉冠冕略有不同了。 灵师们却没注意,见她平安,都松了口气。 不过……法器呢? 手里没有,身上也没看到,难道藏在手中拎着的木箱里面?可是没感觉到有法器存在! 一群人死死盯着她。 燕二咬了咬嘴唇,努力让自己的脸色分毫不变,一个劲儿地瞥紫袍,得意洋洋。 紫袍却仿佛没看见郡主头冠的变化似的,脸色要多正经,有多正经。 燕二嗤了声,却也如他一般,没表露异样,不过,精神彻底放松。 红尘自己看不到头上的东西,看见了也不一定能注意,这会儿看着众人,显然没想到一出来便沐浴这么多诡异目光,失笑道:“大家都等着我吃饭?” 曲乌瞥了她一眼,扬了扬手里的镇国鼎,轻轻地吐出字:“算我赢吗?” 红尘耸耸肩:“那可不一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五章 大事 其实完全没必要把自己看得太高了,在她得到玉珏之前,似乎还有好多位前辈,都被郑重交待,说她们是主人,身负重任。 后来还不是一个一个地消失,也没有千秋万代。 “也挺有意思的。” 世上众生,能像她这样,得到一个活得精彩的机会的,又能有几个。 她该学会知足,知足常乐嘛。 在玉石台阶上坐好,看着眼前的笑眯眯的影子,红尘就默默盘算了一会儿。 还有一件能让她的脑袋立马要变成浆糊的事儿——她现在所在的世界,就是这个拥有四个国家,看起来很正常很正常的世界,其实不完整。只是个已经毁灭了的世界的投影,还是个碎片,据说当年还是阴差阳错,好不容易才保了下来。 所以它自身有很多的缝隙,没有形成灵气循环,所有的灵气都在不停地外泄,等灵气耗尽了,也就差不多到了毁灭的时候。 红尘的能力是点化灵物,灵物能把灵气保留住,留存在本世界之内,它就能运转正常,红尘这样能力的人要是不出现,它就只能勉强坚持,说不定哪一日就坚持不下去了。 这个世上的人,自然不知道详细情况,但他们祖上也留下各种记载,灵师考核,更多是因此而起,多一个灵师,调动了灵气,不让灵气外泄,对这个世界就多一分好处。 红尘看过各种信息,脑子都有点儿懵。 似乎别的世界。好些大能都抱怨,他们的世界灵气少得可怜,通了灵窍的灵物也罕见,人家的世界还不是照样安安全全,反正玉珏空间说的那些复杂的道理,她略读不懂,比鬼谷先生当年教导她的,还要艰深。 不过更深层次的理论知识什么的,她不懂就不懂,只要知道一件事。她以后多了一项义务。多点化些灵物,最好让花草树木,甚至一砖一瓦一石,都有灵性。最好让这个世界能自我修复。变成完美的世界。 可是。只靠她点化灵物,就她这点儿能耐,别说一辈子。花个十辈子,八辈子,似乎也很难达成目的。 要是没有别的法子,恐怕再等个几十年,这个世界就不复存在了,那她还能存在吗? 眼前女子的影子,仿佛真地看到红尘现在的模样,居然微笑着伸手摸了摸她的脸蛋。 “你放心,大不了自己逃走,不就是一个世界,每天都有世界在消失。” 她指了指穹顶。 “看见了没有,那些星星不是星球,而是世界,变成灰色的那些都是死了的世界,就算没有变成灰色,也有可能濒临毁灭。” 说话间,就有好几颗星星闪烁了几下,暗淡下来。 红尘:“……” 那女子轻笑:“不要怕,你会拥有很多志同道合的同伴,天无绝人之路,很多年前我们就找到解决的办法了。现在,离开吧,做你想做的……” 红尘二话不说,转头就走。 说来也奇怪,她好像用不着琢磨就知道该往哪里走。 下一刻,耳边还环绕着那女子的笑声,人已经坐在地下河的河岸边上。 燕二那一群人头,目光灼灼地盯着她,眼睛里时不时闪烁着羡慕嫉妒。 红尘在河中照了照,也没觉得自己哪儿不同,还是一个鼻子两只眼。就是,额头上有一个小小的金色印记,有点儿像万字符,但更像一簇火焰,停留了片刻,就隐了去 似乎以前她额头上也曾经有这样的印记一闪而逝过。 燕二长叹了口气:“希望你多留些日子!” 皇后娘娘同样说过类似的话。 红尘笑了下,她现在知道,以前也有通过认可的那些灵师,在世上呆不了几年,就都消失了,他们都是自己说,要去看看更广阔的世界。 众多灵师对这几位的行踪很感兴趣,奈何探索多年,依旧只知道只鳞片爪,还是那些个灵师自己透露的。 红尘也有点儿好奇,所谓更广阔的世界是什么? 她忽然想起小莫,小莫是不是已经在更广阔的世界里生活了? 地下河附近阴冷的很。 红尘也没有多呆,很快就离开。 “现在可以走了?”红尘看了看天色,伸了下懒腰,“我要回家啊。” 燕二一行人互相使着眼色,毕恭毕敬地把红尘送出了玉山,送回了京城,宝马香车,最好的车把式,这架势一出,寥寥几个留在玉山附近,还没离去的灵师眼睛都红了。 他们上赶着和那几位前辈说句话都难,可那些声名卓著的灵师,却对人家小姑娘客客气气,看看,参加个考核回去,也有专车来送。 到是有几个灵师知道红尘的身份,还有个把通过考核,尚未离开的灵师,都分外沉默,没敢吭气。 第一,人家身为郡主,至少在他们心里,有点儿特权没什么不应该。 第二,要是有人能一口气修复至少几百把灵器,别说宝马香车送,就是想骑在他们脖子上回去,也照样有人愿意拍马屁。 红尘一路睡回郡主府。 下了车又继续睡。 扎扎实实睡了两个昼夜,这才饿醒了,醒来足足吃了三碗米饭,各种荤菜,素菜,这才舒坦。 罗娘和小严被吓得直抹眼泪。 小荷也一脸忧心忡忡。 还不知道他们家小姐受了多大的罪呢,罗娘和小严都不敢问过了没过。 虽然她们是觉得自家小姐没有不过的道理,可看这样子,貌似不轻松呢! 这话让和她一块儿参加考核的灵师听见,非得让阎罗殿多几个枉死鬼不可。还都是气死的。 她还不轻松?要是她那算不轻松,其他人参加一次考核,岂不是都过了三遍刀山火海? 红尘满足地摸摸肚子,这才让人把自己带回来的箱子打开,“法衣,金冠什么的,都拿去收起来,还有,我要在玉山建一处宅子,后面就当我的别院。咱们平时住一住。前面照旧做茶馆用,看看咱们的银钱富余不富余?” 罗娘和小严乖乖地答应下来。 虽然茶馆生意好得不行,可既然自家小姐发话了,搬个家。还是搬到深山里去。那也就不算事儿。 反正现在他们赚钱的门路多。不靠茶馆吃饭。 那茶馆与其说是做生意,还不如说是方便京城的贫寒士子们读书。 红尘又哄了哄家里一堆宠物,处理了一些琐碎的杂务。 她一回来。姚宗师就又送来一份厚礼,恭贺她完成考核。 只是姚家送的自由进出,抄录秘籍的牌子这一项,就足够红尘很满意的,早对他们家那点儿小小的得罪不放在心上。 因为姚宗师的态度很好,她还指点了几句,他们家二夫人住的园子该调整一下。 不光是改布局,最好是正经找个灵师看一看,整个搬迁,要不然对孩子不利。 消息刚传过去,二胖就登门拜访,不过没见到人,只能泱泱而归。 红尘不是故意不见他,而是早迫不及待地要‘闭关静修’,交代底下人,她要封闭静园,她自己做饭,自己吃,不让任何人打扰。 罗娘和小严都有些惊讶,不过早听说有些灵师一闭关要好几年,她们小姐还是头一次,似乎没什么奇怪的。 叮嘱完不让人打扰,红尘就一头扎进屋里,研究大变样的玉珏空间。 先走马观花地看了一遍,各种神奇,尤其是积分兑换区,包罗万象,什么都有,仿佛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可不是区区一个二手交易空间能比的。 但是,积分这东西,貌似很不好得到的样子。 红尘以前也做过很多任务,奖励全是世上本身有的东西,没见过什么积分! 或许现在的任务和以前的不同了? 一转念,她就随手点开任务认领区,刚一点,脑子就嗡了一声。 眼前出现一行大字——初级启动,资格获取任务自动匹配中! 红尘:“……” 似乎哪里不对! 下一瞬间,玉珏空间就发出一阵咳嗽一样的动静,吐出来一团白光,她的手里自动浮现出一本书,白光钻进去,顿时变成密密麻麻的字迹。 居然是小说?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点了灯,抱着书看起来。 这本小说背景奇奇怪怪,是别的世界的,不过还能看得懂,就是讲一个女孩子穿书,大杀四方,广纳美男,什么军官,富二代,官二代,影二代……到处暧昧的故事。 这都什么鬼? 红尘看了三次,好歹才看完,除了一些名词不太明白,结合前因后果也勉强了解了大概。 说实话,她也算开放的,觉得敢追求男人的女孩子很是勇敢,看这样的小说,还是有点儿消化不了。 读完了书,下一页便是任务通知单。 发布人:夏红尘 红尘:“……”居然一样的名字! 任务:做一个有用的人,养活父母亲人,(求欧辰不死)。 奖励:积分五十(发布人承诺,甘愿化为灵气,弥补世界裂缝) 可携带辅助道具。 任务开始时间:十二个时辰后。 提示:请尽量多积功德!本世界时间基本不流失,敬请放心。 最后还有一行话,到是俏皮些——这是一个没什么用的废物世界,好在容易通关。 简单得不能再简单了,都是清清楚楚的大白话。 红尘又返回去,仔仔细细看小说看了半天,终于找到任务发布人的名字,这个人和整个故事的主线拉不上太大的关系,。 她是故事里女主原身的表妹,上了大学之后就和青梅竹马建立了恋爱关系。男朋友叫欧辰,是一名军官。 后来女主穿越以后生了重病,身为表妹的夏红尘去照顾她,女主从书里知道,后来欧辰喜欢上别的女孩子,马上要跟夏红尘提分手,就一口气全倒出来,跟她说了,她一时蒙住,结果男朋友果然说只把她当妹妹。彼此的感情并不是喜欢。如今长大了,不能和小时候一样随便扮家家酒,还是要慎重,希望能分水。 夏红尘有一点点伤心。却也没有特别难过。她自己都那么年轻。恋爱时间还不算长,感情当然有,毕竟是儿时玩伴。可也没有到生生死死的地步,主要是两家门不当户不对,她就是普通的工人家庭出身,欧辰他们家却是名流,他父母从商从政。 她没有多说什么,女主却是义愤填膺,一转眼竟然想出一个让欧辰后悔的‘毒计’来,联合她不知道哪里结交的计算机高手,做出一条假新闻——夏红尘为情跳河自杀,尸体已经被找到。 女主就冲过去给欧辰看了新闻,对他又打又骂,把他痛骂一顿,口口声声要他赔表妹的命,导致欧辰悲痛欲绝,精神恍惚,偏偏立时就被命令去地震灾区执行抢险救灾的任务,却因为情绪失控,救人时牺牲了。 消息传回来,夏红尘整个人都傻住,情绪几乎要崩溃,女主也有点儿愧疚,为了开解她,拉着她去酒吧喝酒,一口气把夏红尘给灌得大醉,这时,女主的电话响了,说是她要买的一处房子终于有了消息,人家愿意卖,她也喝了酒,急着去处理,情急之下竟把表妹给忘在脑后,等她清醒过来,想起表妹,急匆匆回去找,夏红尘已经没了踪影。 可以想象,在鱼龙混杂的酒吧里面,一个年轻又漂亮的女孩子,喝得醉醺醺的,想也知道会出什么事儿? 她到还算幸运,已经被一个醉醺醺的男人带出门去,却忽然清醒了下,挣扎着跑走了,奈何实在不清醒,蹲在街心公园里昏睡了一晚上。 可女主把这事儿闹得满城风雨,学校的同学老师都知道,一时间各种风言风语,弄得她精神都特别不好,开始吃治抑郁的药,后来还被怀疑精神有问题,从学校里退学。 当时原主家里条件很差,后来父亲和母亲都失去工作,父亲还得了肾病,家里更艰难,她辛辛苦苦打很多份儿工,赚钱交学费还要养家里,这一被退学,宛如晴天霹雳,奈何她要养家,没有学历,只能做一些不要求学历,又苦又累的工作,蹉跎到年近三十,还是女主帮忙,给她介绍了一个二婚的男人相亲,看着那男的为人还不错,女主又一直说对方好话,夏红尘就嫁了,婚后家里需要她生孩子,照顾孩子,还有公公婆婆,干脆就没再出去找工作,大辈子把时光和精力消耗在家庭中。 不成想,临到五十,知道丈夫居然一直只喜欢同性,找她不过是为了父母,如今父母过世,丈夫终于可以过自己的生活,她就平平静静地离了婚,一个人孤独终老。 红尘越看越腻歪。主要是发布任务的这人和她名字一样,读的时候,让人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哎!” 好不容易压下古怪的感觉,又仔细读了一遍,几乎到倒背如流的地步,这才合上书本。 她现在确定,那真是一个和大周完全不同,很奇特的国度里发生的故事。 里面有个情节,说是女主看到父母愚昧,竟让得绝症的小侄女去看大仙,劈头盖脸就一顿痛骂,痛骂到没什么问题,王半仙当年还不知道被骂了多少次,但这里面透出来的信息却很值得玩味,似乎人们都不信灵师,说起大仙,都觉得是装神弄鬼的骗子,难道灵师绝迹? 她眼睛登时发红,心跳加快,即便是红尘,也无法想象世间再无灵师之后是什么样子。滞留人间的魑魅魍魉要怎么处置?人们遇到灾劫,要找谁消解? 大周的灵师也不是随处可见,但老百姓生活中,永远也离不开他们。 满脑子胡思乱想,顺手把自己的一个藤条编织的手提箱拿过来,里面分了三层,还有各种可以固定的小格子。她分门别类,把自己用得到的丹药,各种种子,趁手的法器往里面塞。 小茉莉叽叽喳喳:“我也要去,我也要去。” 红尘不理她,一把抓住想偷渡的一册地藏经:“别闹了。” 她自己心里都没有底,哪里有心思哄这些小家伙们。在灵师考核结束之前,家里的法器,古董摆件也有寥寥几件有灵,能清清楚楚地和她交流。但都很矜持。轻易不开口说话,就是书本可能好为人师些,动不动就争辩几句。 但自从她考核回来,家中的东西们。一个个的仿佛变得更有活力。精神抖擞。 按说是好事儿。可吵得人头大! 趁手的东西都带着,金锞子带一荷包,缝隙里再塞一些能换钱的首饰。换身适合外出行走的衣服,打扮停当,红尘又把小说翻开仔细看,总觉得上面衣食住行的描述都很奇怪。 时间轻轻松松地过去。 红尘反而不紧张了,到是有一点儿兴奋。 身为女儿家,困守方寸之地,能让她出去见识一下能经历一次神秘的未知旅途,总是让人激动的。 时间一到,红尘头上就出现一道光,光芒笼罩她全身的下一刻,她的人就坐在一间奇奇怪怪的房间里,正在桌前吃粥。 是很稀薄的米粥。 红尘深吸了口气,脸色骤变,勉强压抑住咳嗽,实在是这地方味道太古怪。 透过窗户,外面是一大片垃圾场,恶臭连天。 房子狭小,除了一张床,一个书桌之外,什么都没有。 闭了闭眼,她才有心思检视自身,衣服还是她穿的那一套,随身带着的箱子搁在腿边,从里面摸出一面小铜镜,取出来照了照,没有任何异常。 可是,她的脑海里竟然多出一个记忆——她现在就是这里的夏红尘了。 似乎一瞬间就替代掉原本的那个任务发布人。 根据记忆,此时穿越女主明雯雯已经编了个瞎话骗了欧辰,而且地震已经发生,欧辰也奔赴灾区。 红尘忍不住揉了揉眉心,把碗筷扔下,她的任务最要紧的就是要保下欧辰一条命,这难度也未免太高。 深吸了口气,红尘苦笑,其实,她觉得这个发布任务的这人,是个挺好的姑娘,就算有懦弱,天真好哄都诸多缺点,可她还是个好孩子。 要是换了别人,遇见这么多事,恐怕不只是迁怒女主,非恨上她不可!但这个发布人,愿意付出巨大的代价,也只是想救人,想让自己变得有用一点儿,心思单纯如白纸,这么卑微的愿望,难道不该实现? 一转念间,夏红尘站起身,打开柜子从里面寥寥几件衣服里,挑了身简简单单的黑色运动服,长袖长裤,把身上的衣服换了,她如今已经知道,此地与大周风俗不同,穿着打扮必须要改变。 手机忽然响起来。 红尘看着没接。 她知道那是手机,可以和人远距离通话,还可以进行叫什么上网的活动,让人足不出户便知天下事,但她知道,这是女主明雯雯打过来的。 这会儿红尘不大想和她说话,只是艰难地发了个短信过去,说是有事外出。 收拾妥了,她抓着手机出门,生疏地打开网页,查到地震最严重的是南明市,正是欧辰去的地方,离她现在的所在地,有三百多公里。 红尘琢磨了下才知道是多么远! 对她来说,真是好长的路! 她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对这里的一切还没有摸透,想自己过去肯定要耽误很长的时间。 散发出灵识,周围灰蒙蒙一片,所有的花草树木都和死的一样。 可是她一试,到有些意外,从它们身上获取信息竟比在大周更轻松,稍微一点儿灵气,就让这些花草们积极为红尘服务,还争先恐后的。 如此笨拙,只是普通的植物,仅仅凭借那一点儿本能,就那么努力地为红尘想办法,真是非常可爱! 很快,她就发现一条有用信息。 城市内十五个大企业,还有医院等部门,联合组织了一个车队,带着物资马上支援灾区。 政府批准的。 这会儿正在南区收集物资,还有一个小时就要出发,红尘立马叫了一辆出租车,把从原主家搜刮的钱通通塞过去,直接道:“麻烦师傅,我要去南区吉祥超市,找救援车队,您快一点儿!” “马上。” 那司机登时就精神倍增。(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六章 新世界 正文 第二百零七章 灾区 出租一路绕近路,避开摄像头,开得飞快,还有工夫和红尘唠嗑,听他说说话到一点儿也不烦,红尘现在虽然有原主的记忆,却还是缺少直观印象,多听人说说话有好处。±頂點小說,23 司机显然很少遇见能好好听他唠的人,同样很高兴,超水平发挥,半个小时的路程愣是让他缩短到二十分钟,还恰恰好帮忙把车队给堵住。 气得那车队司机直按喇叭他也没在意。 红尘堵在车前。 司机吓得不轻,怒道:“这位同学,你干什么?” “请让我一起去!” 司机一怔,看她很冷静,很认真的样子,略略皱眉,勉强压下火气:“你有这份心是好的,一方有难八方支援,但你要是有心,捐钱捐物,把自己该做的都做了,何必去添乱,你一个女孩子,别胡闹了。” 他开的是大卡车,掉头不容易,再耽误下去,恐怕要交通阻塞,说着说着,看红尘不让路,他也不耐烦起来,冷下脸:“你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你在耽误我们的时间!” 红尘没看他,视线一直落在后面一辆叫越野车的车内,那个穿着警服,一脸阴沉的中年男子及身上,这人应该就是书中提到过一句,跟随支援车队去灾区,不幸牺牲了的市局公安局长邱芝。 她忽然举步跑过去,扶着打开的车窗道:“你家孩子被你的保姆弄丢了,马上打电话报警。立即封锁火车站,在东方候车室里找,找红色的衣服,一男一女,男应该是四十岁到五十岁,女应该在三十岁以下,带着孩子。” 邱芝一愣。 红尘皱眉,厉声道:“快!” 他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脑子一蒙,居然还真拨了电话。不过是保姆的。电话响起来,他心中还奇怪,这都什么跟什么,一个小姑娘随随便便过来说两句胡话。他就真的被吓唬住。有心搁了电话。但都打了,再说,家里的小祖宗那是爸妈。岳父岳母的心肝宝贝,也是他人到中年才生下来的,确实很疼爱,现在让这小姑娘一说,心里也扑通扑通的。 电话响了很久,终于接通。 邱芝咳嗽了声,问道:“秀梅,我家聪聪呢?” “先生?聪聪在睡觉,今天写了几张大字,这会儿困得厉害,刚刚睡着。” 邱芝顿时放下心,又叮嘱了几句,让聪聪多喝水,少吃零食云云,就想放下电话。 红尘忽然一把把手机给抢过来,摸索了下打开公放,冷声道:“你现在又不在家,明明是在买化妆品,怎么就知道聪聪在睡觉?” “什,什么?你是谁?” 电话那头的声音明显颤抖,瞬间拔高,“胡说八道!我,我……” 那保姆说话磕磕绊绊。 一瞬间,感觉到森寒的气息袭上心头,邱芝整个人眼前发黑,身体晃了晃,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恶狠狠地吼道:“吴秀梅!你说实话,你在哪儿呢?” 那边动静顿时小了。 又一声怒叱。 保姆终于带着哭腔哀嚎:“先生,我不是故意的,聪聪确实睡了我才出来,门都锁的好好的,也叮咛他不许乱跑,今天我一个老乡进城,这才陪她出来逛逛……” 她还有满肚子的解释。 邱芝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摇头:“你最好相信我,骗你没有任何好处。” 他终于忍不住,交代司机先走,他很快就追上去,然后就跳下车招了一辆出租过来,还一边掏出手机来打电话。 虽然他是很负责任的警察,奔赴灾区也是争分夺秒,可他现在离家很近,回去看一眼再赶上去也不会困难。 车队都是重卡车,走得也慢,等他办完事儿都不一定能开出城区。 红尘很自然地拉开车就坐在副驾驶座上,抿着唇,使劲拉安全带系上,司机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还不走?” 以前她一直很温柔,从不对人高声言语,可乍然到这个陌生之地,举目望去,女子抛头露脸,甚至露出雪白的手臂,大腿,后背,风风火火在街上行走。 街道上纵横的机关车,连机关门都做不出来。 马路是如此平直。 还有那高耸入云的房子,高楼墙壁上竟然有很多人长在墙上,还大声说话。 街边店面里头不知道什么东西,一直在唱歌,都是靡靡之音,放在大周朝,青楼里也不能唱吧。 她真的很混乱。 脑海中就算有此地夏红尘的记忆,可是有记忆,也很难在第一时间马上就适应,她现在连话都尽量少说,因为音调很难把得极准,此地的语音到是不难听懂,说起来却有些艰涩。 这会儿她能保证自己无论见到什么,听见什么,都是一张冰块脸,便是邀天之幸。 眼下还是这般紧急时刻,任务目标的生命危在旦夕,要是让欧辰死了,她绝对任务失败。 虽说任务失败,好像也没有近期的一些要命惩罚,但她是什么人?怎么可能接受莫名其妙的失败? 再说,人家原主花费了那么大的代价,殷殷期盼着结果,她若不竭尽全力,怎能对得起那一片赤诚? 司机一哆嗦,脚踩油门,车队启程。 顺顺当当地走起来,这司机才回过神,叹了口气:“那是我们邱芝邱局长,性子很是暴躁,真没想到还能听你这个小姑娘忽悠,不过你小心点儿吧,等他赶回来有你好受的。” 红尘闭上眼,静静地养养神。 不过片刻,按照现在的时间。还不到五分钟,司机的手机响起,他刚一接,耳朵就被震得发麻,半晌应了声,忙把手机开公放。 里面就传出自家局长焦虑的声音来。 “小同学,我儿子确实不在家,他也没在他妈妈那儿,爷爷奶奶,姥姥姥爷那儿也没有。” “我说过。火车站。东方候车室,马上封锁,一男一女,穿红衣服。你的人去的时候别穿官服……制服。” 红尘吐出口气。又叮嘱一句。“争分夺秒!” “对。” 邱芝确实惊慌,可他毕竟是老刑警出身,又是公安系统的。动作又快又麻利。 很快,他所有还能调动,还闲着的警力资源都被调动起来,这次居然很顺利,在最短的时间内,人贩子就被逮捕,连他儿子邱聪聪除了让喂了点儿安眠药之外,安安全全,连根头发都没有掉。 把儿子交给哭哑了嗓子的老人,他就连忙坐警车去追车队,追上之后一上车,瞪着红尘的模样,又是怀疑,又是惊奇,一时还真不能放这女同学走。 红尘不等他开口:“我和人贩子不是一伙儿的,这是我的身份证,你尽管去查,还有。” 随手取出手机,点开地图,在上面刷刷刷随意点出几个点儿,“看清楚,让你的人现在到这几个地方找一找,说不定能有收获,人贩子的同伙或许在。” 邱局长:“……” 这同学更可疑了好吗? “别乱猜,现在去灾区要紧,十万火急,我能知道这一切,全是算出来的,我师承鬼谷,精通算学,也通五行八卦。” 邱局长无语,先这么听好了,虽然他觉得眼前的小同学更像是看电视中了毒。 还五行八卦,怎么不说自己琴棋书画,医卜星相无所不通,就是东邪第二? 话虽如此,他还是打电话给自家下属们,把眼前小姑娘的话说了一遍,没告诉他们消息来源,到是正大光明地让人顺便查一查这女同学究竟是谁。 红尘也没管他。 车队急行,一切都为救灾让路。 道边的一切都让人惊奇,红尘倚窗看去,渐渐竟入了迷,也察觉不出时光流失,幸亏众人都提着一口气,满心忧虑,也没人关注她,否则非要看出异常不可。 终于,他们在天黑之前赶到了。 不光是这一个车队,其他城市的救灾车队也陆陆续续赶来,人来得太多,交通半阻塞,所有人都要等待,也不知为什么,手机信号时有时无的,场面一团乱。 好在他们的车队是急用物资,有交警负责指挥开道,走得还是应急通路,很快就先到灾区,在一处应急医疗点儿停下。 红尘眯着眼睛坐在车上,眼睁睁看着周围的人大喊大叫,哭声阵阵,举目望去,本来让她震惊的城市,已是断壁残垣,看着比战火横飞的大周边城还凄惨几分。 “呜呜呜呜,我要进去,让我进去,我家囡囡在里头!” 一个头发花白的老太太,被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拖着不撒手,嚎啕大哭。 旁边瘫倒的废墟,显得狰狞恐怖。 “哎,造孽!” 司机忍不住叹了口气,点了根烟,也顾不得车里有女孩子,深深吸了口。 红尘闭上眼,耳边仿佛听到无数冤魂的哀嚎怒吼。 遇见此等天灾,实乃众生不幸。 初来时觉得这等高楼大厦,十分神奇,此地的人也确实有能耐,连那么高的建筑都能建造出来。 现在看,好归好,也不是没有缺点。 大周也有地动发生,可是再怎么样,房屋坍塌,道路龟裂,死伤也有,却少见眼下的惨象。 这念头也就一闪而逝。 无论如何,此地也比他们大周好一千倍,一万倍,这里一次地震死亡个几千人,那就是天大的祸事,换了大周,一次恐怖的大瘟疫,光官府过去连烧带杀,就不是几千人的事儿了。 此地有多少人?大周又才有多少人? 若是让大周的百姓,有朝一日都过上这里的日子,能做到的,一定是天降圣人。 红尘眨眨眼,默默取出箱子里的罗盘。拎着就下了车,司机一把没抓住,趴在窗户上哭笑不得:“同学,你可别乱走添乱,咱们局长交代了,让我盯着你点儿。” 此人到实诚的很。 红尘观他面相,一边收拾自己的东西,一边笑道:“我看你天庭饱满,面相属于上等,不缺富贵。唯独有一点儿不好。恐会犯小人,需得注意,别让小人坑害。” 司机:“……” 他现在是不知道,两年后他被一小人坑得差点儿吐血。忽然想起当日那位女同学的话。不由感慨万分。 红尘却不理会这位司机的喊叫声。举目四顾,看到无数军人,普通人。有的手中拿着工具,有的赤手空拳,挖掘砖石,挖得指甲翻开,十指鲜血横流。 她是想马上找到欧辰,但确实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找到的,放出灵识,通知此地那些还顽强生长的花草树木,各种小动物帮忙去找,她自己拖着罗盘,轻声道:“以红尘之名,借此方土地之力,起!” 嗡。 罗盘飞起来。 指针先是乱糟糟转了一圈,猛地停住,红尘便举步朝着罗盘指点的方向走去。 她的这个罗盘很小,只有一般的四分之一,只是红尘无意中从王半仙哪里淘到的,是个古物,是在她的手里生出灵智的,平日里也没派上过大用处,有时候借给罗娘和小严她们找一找不小心忘记的小物件罢了。 不过这次出行,红尘就带了它,毕竟越是基础常见的东西,适应性越强,换了别的宝贝,她都不敢确定,在另外的世界还能不能使用。 显然是做对了,罗盘的适应性良好。 红尘走到一片废墟前面,连看也没看,就挑了个方向,从箱子里抓出一个多功能的小工具,开始挖。 她的动作特别快,也轻灵,但只在一个地方挖,没一会儿,竟然挖出个洞,各种废弃物,砖头,泥土,在周围堆积老高,整个人都被淹没在废弃物下面。 旁边几个看见的灾民全吓了一跳,不免担心,尤其是后面追上来的司机,脸色都变了:“喂喂,别乱挖,小心坍塌再伤了人。” 红尘却是根本不听,越挖越深,司机还要说话,却见不一会儿,她从里面探头出来:“给我绳子,下面有人,活着的。” 众人吓了一跳,喊人的喊人,叫专家的叫专家,招呼让别轻举妄动。 不远处,一队军人连忙带着各种工具赶过来,刚一赶到,红尘自己托着一个小孩子的屁股,把她送到上面,那孩子还醒着,眼珠子乱转,就是可能吓到了,也不哭也不说话。 红尘探了下头就又下去:“你们别乱动,里面不稳定,通道很小,人多了也进不去,还有一个女人,给我一条绳子,我去带她上来。” 为首的军人皱眉,吸了口气,厉声道:“小同学,你快出来,放摄像头下去,我们看看情况。” “来不及了。” 红尘摇了摇头,自己拿了绳子,一头扔给司机,愣是一出溜,就从两个要抓住她的士兵手里挣脱,又钻了进去。 这地方太不稳定,众人都投鼠忌器,也不敢有大动作,只能眼睁睁地看着她没了影子。 为首的军官,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面孔严肃:“具体情况还不知道,马上放摄像头下去。” “是。” 士兵身心俱疲,但各种行动已经成了本能,用最快的速度把摄像头放进去。 一看就愣住。 也不知道那个女同学是怎么挖的通道,不是直上直下,各种转折拐弯,但是避开了所有危险,易燃易爆的东西也一样没有,整个通道看起来危险重重,在他们这些懂行的眼中,却已经是再稳定不过。 眼看着红尘手脚利落,把底下一个看不清楚头脸,只有胸口微微起伏的女子捆住,还顺便把她脖子固定,大腿固定,等人被顺顺当当拉上来。 红尘就没让人拉,自己顺顺利利逃出生天。 从地下钻出,红尘扫了扫头上身上的灰尘,叹了口气,其实下面一层还有一个人在,但是她下去的时候。人已经没了,那一块儿不好挖掘,眼下顾不上。 她不觉得自己做得有多么神奇。 挖掘这等事,她本身并不很擅长,估计以前遇到的那一伙儿盗墓世家的人,才算精通,但好歹也和鬼谷机关门的人处了一段时日,交流颇多,还为他们讲解过设计图纸,算得上粗通皮毛罢了。 此地机械多。建造东西。挖掘土地,都用机器,少用人力,大周却和此地不同。人家的机关大师。能靠一双手。一个人,为一个家族建造巨大的密室。 若没有手段,怎么可能做得到! 她这点儿手段。她自己当然不当回事儿,周围全程围观的,简直像在看奇迹。 尤其是过来的那个军官,看红尘的目光简直熠熠生辉,特别殷勤,跟前跟后:“小同学是土木工程专业的?哪个大学毕业?真是好本事……” 红尘大半儿听不懂,面色忽然一凝,抬起头来,指了指前面不远处一座十二层高,还勉强竖立着,并没有倒塌的高楼:“那里是……医院?” “对。” 军官到是很清楚,“里面有我们一位首长还在进行心脏手术,一时无法转移,等手术一结束,马上就转移出来。” 红尘脸色一变,匆匆喊一句:“通知一下,晚上有余震,千万注意。” 说完,拔足狂奔。 她今天把一辈子的矜持冷静都给抛在脑后。 军官愣了下。 欧辰就在那座楼里。 红尘想起来了,那个欧辰就是在救助一个军队首长的过程中,遭遇余震,所在的大楼倒塌,不幸遇难。 因为书里面的描写并不清楚,原主当时又不在灾区,她得到消息,也是通过新闻,具体的情况同样不知道,但是估算一下,时间应该就是今天晚上。 现在已经马上要天黑了,太阳即将落山。 红尘飞奔过去,进了门,一眼看过去,居然还有一些医生,护士,甚至病人没有离开。 医生们忙着搬运医疗物资,病人有的正输血,包扎,她一时顾不上别的,先抓住一个医生,让他去想办法传递消息,告诉全医院的人,让大家马上撤离医院,特别坚定地宣告今晚会有余震。 她说得斩钉截铁,又是眼下的情况,传闻纷纷,风声鹤唳,医生能信个三成也会照做了。 至于万一不照做,她也没办法。 红尘毕竟不是神仙,眼下时间紧迫,人皆自私,她总要先顾一顾自己的任务目标。 全部灵力都激发出来,罗盘飞速地旋转,红尘一路在楼梯里狂奔。 医院有自己的备用发电机,还有电,可电梯还是停了。眼下这种情况,走楼梯比走电梯要安全得多。 “尘尘?” 红尘打了个冷颤,浑身发毛,猛地回头,不由愣住。 “小尘。” 欧辰抿着唇立在楼梯上,手里还拿着一袋血浆,脸上肌肉僵硬,目不斜视地从红尘身边绕过去,径直上楼,“我现在不能跟你走,我还有事要做。” 红尘:“……” 她一开始对这个主要任务目标,真的不太喜欢,可是见了这人,总算觉得,任务发布人的眼光还是有的。 欧辰长得实在好,身材高大修长,肌肉匀称,极具美感,五官更是好看的不可思议,比小荷硬朗些,比林旭更温文尔雅,气质独特,颇具韵味。 一闪念,这家伙把她当成鬼了! 其实也没错,原本的那个夏红尘早已经魂归黄泉,红尘微微一笑,快步跟上去,一把抓住欧辰的胳膊。 “这里危险,马上有余震,你跟我走。” 欧辰力气极大,板着脸一言不发地拖着红尘走,仿佛没有听见红尘的话,也没有感觉到她的拉拽。 一路走到七楼手术室。 手术室门口站着两个军人,脸上都花里胡哨,形如恶鬼。 欧辰点点头进去送血浆,两个人同时一伸手,拦住夏红尘,红尘叹了口气,忽然举头向窗外看去,别人感觉不到,她已经感觉到天地间在微微颤动,那种颤动并不明显,却充满风雨欲来的威压。 她举目四顾,迅速在地上画一个时盘,扫了一眼,打开手边的箱子,掏出一张符纸贴在身上,有净身功效,深吸了口气,一闪身,愣是绕过那两个军人,冲入手术室。 撞得欧辰都踉跄了下,才大惊失色,猛地扑进去,一个医生和一个护士,连动也不敢动一下,精神高度紧张,他们给病人做的是心脏手术,哪里有随时停止的道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八章 能力 红尘四下扫视,一伸手,挪动器具柜,愣是硬生生把器具柜推动到西面,又杂七杂八地瞎忙活半天。∮頂∮点∮小∮说,23 两个军人脸色大变,连枪都拔出,要不是欧辰恍然,拦在前面,恐怕他们毙了红尘的心都有。 “小尘,你还活着?你怎么到这儿来了?你要干什么?” 欧辰紧张地追问。 那两个军人满头雾水。 既然欧辰认识她,他们到放了心,不认为红尘是危险人物,但还是很愤怒,他们虽然也消毒了,可是还是不该进来,这么多人往里面闯,万一害了首长怎么办! 张了张嘴,刚想怒叱,就见那小姑娘猛地转头,瞪了他们一眼。 一瞬间巨大的压力扑面而来。 两个人同时闭上嘴。 红尘心里也跳得厉害,一伸手抓住手电筒,打开,下一秒,黑暗降临! 医生和护士都打了个哆嗦。 那两个军人脸色骤变。 此时停电可不是好事儿,眼下使用的就是备用电源,地震发生时,整个楼体都龟裂,出现一道又一道的裂缝,还是靠着备用发电机这才勉强保证手术室的供电情况。 医生咬牙切齿,稳定了下,继续手术。 小护士就奔出门去看情况。 现在谁也顾不上红尘到底是干什么的,为什么闯入手术室,更顾不上问。 不多时,小护士匆匆进来。高声道:“外面说今晚有余震,让所有人撤出去。” “手术不能停。” 医生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 红尘举着手电筒,忽然皱眉,叹息:“也来不及了。” 她一手持手电,一手拽住欧辰的衣领,拉着他到身边,也冲另外两个军人道:“都到我这边,不许乱动。” 两个人迟疑了下。 “快!” 一字在舌尖上迸出,那两个人没有反应过来,脚就自己动了。 红尘又一伸手。托住医生的胳膊。 医生大惊:“干什么!” 话音未落。地动山摇。 众人都是经历了一次地震的,自然知道这是余震。 小护士心里登时就一咯噔:坏了! 头顶和墙面顿时裂开,碎石头落下,整间手术室摇摇欲坠。整个楼层倾斜。天翻地覆。 “啊啊啊!” 医院的护士算是见多识广。但也满心惊恐。 半晌。 所有人慢慢睁开闭着的眼睛,小心翼翼地探头,却发现他们都平安无事。 整个房间。只有红尘手中的手电还是亮的,她一个手护住手术床,医生第一时间去看病人。 病人竟然没有受到任何伤害。 这时,几个人才后知后觉地发现,眼前的小姑娘进门以后做的那一切,竟然都特别有用,要是不挪动器具柜,肯定第一时间砸死了医生和病人,还有其它的一些小细节,都起到了巨大的作用,正是这诸般变动,保护了所有人。 欧辰嘴唇抖动,一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红尘看向医生:“继续,快一点儿!如果再有下一次余震,咱们就不可能有现在的好运了。” “哦,哦!” 医生也是个粗神经,更尽职尽责,连忙走过去,沉下心,投入到手术中。 也幸亏一开始就考虑到地震灾区的危险性,手术中用到需要电力的器械,都找到了人力替代方法,欧辰,军人,小护士和红尘一起帮忙,一切顺利。 争分夺秒,医生终于放下了手术刀:“呼,手术很成功!” 两个当兵的热泪盈眶。 欧辰也哭了。 红尘一把就把手电甩欧辰怀里,使劲揉了揉手腕,手脚麻利地把病人给用床单固定上,整个捆绑扎实。 两个当兵的:“……” “愣着做什么,抬起来,我们走。” “走?”欧辰吓了一跳,“小尘,首长在这儿,外面知道我们出事儿了,肯定在想方设法营救,我们只要安心等待即可。” “外面进来很难,里面出去容易得多。” 红尘其实没力气理他,这一趟,她真是把两辈子没吃过的苦头都吃了,现在又累又困,还很饿,很渴,浑身上下黏糊糊的,难受的要命。 除了上辈子小时候挨过饿,吃过苦,她后来可是养尊处优,尤其是最近这些年,那是享不尽的福气。 现在这些体力活,要是不一鼓作气,她都怀疑自己也许会撂挑子不干了。 想着,红尘从箱子里拿出各种工具,就开始在墙上打洞,一种奇奇怪怪的液体洒上去,那么结实的墙壁,就自动腐蚀出一个大洞,她舍不得用青锋,只拿小工具一点一点儿地削。 “难啊,累!” 一边唉声叹气,红尘一边干活,一边觉得她现在若能叫一帮天机弟子过来那才好呢,就是可能会被暗地里嘲笑不会干活。 红尘自然是认为自己做得生疏,出了一大堆的低级错误,但是,整个手术室里其他人都傻了。 不多时,一个通路出现。 红尘自己钻进去。 后面医生护士,两个士兵半抬半抱着刚刚手术完,应该去重症监护室的病人,还有欧辰,一时间都不敢抬脚进去。 最后还是欧辰一咬牙,率先进了洞穴,手里拿着手电筒,其他人面面相觑,还是跟上。 谁知道一会儿还会不会发生余震,而且外面的人还不知多长时间能把他们救出去,没有食物,药品也远远不足,他们能熬着,首长怎么办? 红尘一路打洞,竟然连半点儿麻烦都没有遇上。她手里的东西又小又零碎,却偏偏十分好用。 还有两个小‘机器人’帮忙,能承担重物,能清理垃圾。 “……咱们国家现在科技这么发达了?” “真是跟不上形势,现在的大学生真是一个比一个能耐。” 两个士兵此时到有些放松,瞠目结舌之余,也不免说两句闲话缓解心情。 一路走,还顺便救了两个医生,两个病人,一个记者。一个摄影师。一个外国游客。 这些人还来不及绝望,连哭都没哭出来,就跟着红尘眼看能逃出生天。 走了不知多久,耳边终于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 “有人。有人了?” 欧辰脸上一喜。连忙敲击旁边的石壁。 外面的声音一停。随即就更响亮。 只可惜听不清楚说话。 欧辰自己懂摩尔斯码,毕竟是军人,还是特种军人。连忙敲击了几下,外面果然收到消息。 他和外面通了几句话,红尘就道:“你让外面的人退出去,他们碍事儿。” 欧辰:“……” 虽然各种纠结,不过他还是照做,显然外头得了这消息,也很是不敢置信,确定了好几次,才把人撤到外头。 不知过了多久,外面探照灯的光芒照下,还有大雨点儿,狂风呼啸。 欢呼声如海啸。 众人感觉时间特别特别的长。 可实际上,外头的工程队刚刚设定好营救方案,工程车,各种器具都还没有到齐。 他们一行人辛辛苦苦地出去,外面的人满脸激动,一个个拥抱,握手,还使劲把头伸进洞里看,为首的一个军官高声道:“医院里还有个工程队?这干活真麻利,人呢?” 众人:“……” 好不容易解释清楚,红尘就成了大熊猫,那军官各种追问,各种好奇,红尘也没有隐瞒,她虽然知道这个世界,好像没有鬼谷,没有灵师,但是这里的科技特别发达,即便只看到一点儿,她还是觉得,科技的威力,比她的力量大得多了,现在箱子里那些东西,大部分拿出来对方看不懂,能看得懂的那些,都可以用高科技来解释。 比如说,她找机关门帮忙,从玉珏空间里弄出来的设计图,打造的两个试用机关人,乍一看外表,虽然不是金属的,却是也有金属结构,外面这些人都当它们是自制机器人。 眼下的机器人技术当然算不上多高,但工业上面,也已经开始运用了,神奇不到哪里去! 再说,她只是打个洞,恰恰好很平安。 恐怕外面的军人们还要害怕她的大胆,觉得这回是走了****运,要不然还不知道要发生什么! 正说着话,轰隆一声,后面又一次塌陷。 众人腿脚发软,心中后怕。 欧辰皱眉,捂住胸口:“不知道医院里医护人员和病人们,有没有都撤出来。” 军官沉默,半晌道:“大部分吧,提前广播通知他们撤离,说是有余震。” 他勉强笑了笑,“很幸运了。” 天灾无情! 红尘把凌乱的头发挽起,扎好,拎着手提箱,抓出一把纸张,拿了毛笔。 一群人不知道她要做什么。 就见这位一路走,一路看,一边刷刷刷地开始写字。 字迹端端正正,是正经的行楷,很是清晰,内容也特别简单明了,只标注了此地地下几人,是生是死。 身后跟着的都蒙圈了。 “闹了半天真是个神棍!” 这事儿谁也不信,你难道有透视眼不成,看一眼就知道底下埋了人没有,几个活的几个死的? 欧辰心里一惊,甚至担心他这个前女友莫不是疯了,他有很多话想说,很多问题要问,但眼下,显然不是好时机。 红尘也不管他们信还是不信,只把自己要做的事儿都做了,忽然在一处废墟处停下,皱眉:“底下有孩子!” 她整个人趴下去,伏在一片废墟上,仔细听了听,抄家伙开始挖,说起来,欧辰和那两个一块儿逃出生天的士兵,到有几分信任她。 别人也没有精力去和她争执。 大家都是又累又困。饥寒交迫,精神紧张,面对无数从废墟中扒出来的尸体,哪还有力气去关注一个人的作为? 红尘又做了一回打洞的‘机关高手’,欧辰呆了半晌,犹豫了下,也过来帮忙。 没多会儿,下面果然听见孩子哇哇的大哭声。 一抽一搭的,上气不接下气,还听见咆哮声。呵斥声。乱七八糟的。 欧辰一愣,高声大喊了几嗓子。 几个士兵连忙过来。 大家一起动手,由红尘带着调整方向,也就不到二十分钟。众人便看见趴在漆黑的角落里。嗷嗷哭啼的小孩子。欧辰连忙主动过去把人抱出来。 另外还有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太太,和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两个人同时被救出。 这两个一见天日。就呻吟了几声,喊着要水喝,要吃东西,旁边几个义务来支援的大学生忙叫大夫,又过来照顾,红尘松了口气,抬头看了下天色,抹了把脸上的汗水,一转头,就见欧辰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欲言又止。 其他人简直要激动疯了。 小臂骨折的摄影师,抱着摄像机,急声问:“同学,你怎么知道下面有小孩子?你刚才标注的那些都是真的?” 红尘也累得不行,找人要了条毛巾擦了擦脸,看这人耷拉着半截儿胳膊,也不肯放下工作,也难为他那摄像机被磕磕碰碰的,竟然还能使用,心下好笑,到也有几分佩服,便道:“怎么做到的?说出来按照你们的话说,怎么说,传播封建迷信?” 她一抿唇,扬了扬眉,“我是个灵师……嗯,用你们能理解的说法,我能掐会算,所以算到下面有人。” 摄影师:“……” 虽然愣了愣,但随即大喊:“什么封建迷信,骗人的才叫迷信,您这是绝活,是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 他现在嗓子沙哑,破锣似的,一着急呛了两口风,还大声咳嗽起来,红尘笑了笑,就从怀里摸出荷包,取了一颗润喉的薄荷糖给他。 那摄影师一看这位的荷包,简直更信几分。 荷包上都绣着八卦图样,精美漂亮,就这样的刺绣,堪称艺术品,眼前这位,绝对是真正有传承的人家出身。 他一时间脑洞大开,把红尘想象中传说中的世家出来历练的了。 红尘累得不轻,慢吞吞坐下来休息,此时也莞尔一笑,到是释怀不少。 看来眼下的世界,固然没有灵师,人皆不信神佛,但土壤还在。 不信神佛,看来也没什么不好,这些人,不就活得快快活活,很是好吗? 红尘闭上眼睛休息。 其他人却再也不敢把她随手写的东西不放在心上,立时组织人手处理。 一开始先试探性地试了一处,没想到挖出来之后,情况竟然和人家写的一丝不差。 “……” 欧辰傻愣愣地看过去。 他两个战友显然知道两人认识,都好奇的不行,“喂,哥们儿,那女神仙是你什么人?” 欧辰苦笑:“现在什么人也不是了。” 直到现在,他都没有时间好好和红尘说几句话,此时被两个战友催去休息,慢吞吞,磨磨蹭蹭地向那边走,走到红尘身前,眼睛一红,竟然落了泪。 红尘笑着看他一眼:“别哭,丢人呢。” 欧辰抹了把脸:“对不起。” “我还想说抱歉,虽然周海娜在你面前胡说八道,说我死了什么的,我并不知情,可是事情总归是我引起来,吓到你了,很抱歉,不过你也是糊涂,真把自己当成钻石,女人见了都爱得不行,扔还扔不得了,我可还在上大学,青春美貌,穷了点儿,也不缺未来,更不缺你!” 欧辰脸上爆红:“……” 红尘轻轻吐出口气。 这些话都是原主懦弱的心底深处,想说已经永远说不出口的。 “男女交往,合则聚不合则散,算什么大事儿,也值当你这般放在心上?” 欧辰抹了把眼泪,脸上更红,又是激动。又是丢人:“阿许跟你说了?都说什么了?” 他看红尘找过来,又是这一番话,还以为自己奔赴灾区之前,和铁哥们又哭又喊的那些绝望话,都让自家那个铁哥们给透露了出去。 红尘也不解释。 两个人大眼瞪小眼,一时沉默尴尬,欧辰张了张嘴,刚想说话,不远处有两个战友招呼:“欧辰,快来。打起来了。这边打起来了!” 欧辰蹭一下,站起身就往那边跑。 “滚犊子的,什么时候还打架?” 红尘也起身过去看看,一群人围在一起吵吵闹闹。还有起重机和挖掘机。 灾区这些重型机械根本不容易进来。寥寥几个在。也不敢轻易动用,毕竟危险。 现在却是一群人,有穿军装的。也有穿便装的,个个严阵以待。 中间一个一头板寸,穿着军背心,露出修长胳膊,肌肉匀称后背的年轻男子正一脸严肃地对工程队的人道:“我说过,我妹妹林颖地震时就在为民公寓三层,在这个位置挖掘,一定能找到她。” 工程队的那人,脸色也极不好看,嘴角有淤青,眼神也带着点儿惧怕,咬了咬牙,直接把一张字条递过去,“领导交代了,按照指示行事。你看清楚,这里写了,你找的那地方,底下已经没有活人。” 那是张白色的宣纸,不大,上面的字也是毛笔写的,端正漂亮,一看便是书法大家。 没有活人,没有活人! 胡说八道! 当兵的闭了闭眼,一下一下,把纸张撕成碎片,一扬手,迎风飞舞,“我再说一次,给我从这里挖!” 叮叮叮,当当当。 这边正吵,后头传来一阵敲敲打打的声音。 那个当兵的一扭头,就看见一个年轻的女生,拿着小铲子一样的东西,正侧对着他,半蹲在地上砸东西。 他脸上闪过一抹悲悯,心知又是一个家破人亡,已经疯了的,猛地转头继续交涉。 工程队这边都吱吱呜呜开始松动,他沉下心,勉强压抑自己的暴躁,好好劝说,终于大告功成,到底还是借用了父亲的权势,但现在别说是亲爹的力量,就是天王老子的能耐,他能用得上也绝不迟疑。 再耽误,他就没妹子了! 工程队拿出行动方案,开始调动挖掘机。 后面就传来一个小姑娘的喊声:“喂喂,底下的人能听见吗?这东西管用吗?” “啊,听得见,救命!我的腿被压住了,还有,有个老奶奶撞到了头。” 这声音……当兵的一扭头,抢下那小姑娘手里的笔记本:“林颖,你个,你个……哪儿受伤了?” 摄像头还是很靠谱。 底下虽然黑暗,可拿着微型麦克风,一头绿毛红毛的那个,正是自家倒霉妹子。 “哥?” 下面的人什么都看不到,一脸茫然,听见这声音才松了口气,下一刻却嚎啕大哭:“我好害怕,救命,哥,救命!” 这人一听炸了,摩拳擦掌抄起铁锹,挖了半天忽然惊醒,扭头就去找人弄挖掘机。 他都忘记看一看,人家小姑娘是怎么把摄像头,还有管道送进去的。 这人扭头去找人帮忙,折腾了半天,附近到处都是障碍物,重型器械移动特别的困难,等他辛辛苦苦折腾完了,提心吊胆地准备救自家妹子,回来就发现一头红毛在人家小姑娘的怀里扎来扎去。 “呜哇,呜呜,哇,我好怕。” “哎。”他没辙,只好走过去拎住自家妹子的衣领,拖着她出来,“你丢不丢人?又是鼻涕又是眼泪,恶心不恶心!” 他那妹子拧了把鼻涕,恶狠狠地抹到他背心上,气得他差点儿没下狠手,到底是自己的妹妹,无奈翻出手帕给她擦了擦,才客客气气地对红尘道谢。 “这位同学,真是万分感谢,我叫林震,这是我妹妹林颖,你救了她,就是我家的恩人,以后有事,尽管说话!” 红尘点点头,面上神色不改,心中却多少有些奇异的感受,这人长得也很好,当然比不上欧辰精致俊美,但五官端正清秀,哪怕在这等地处,也有君子风度……对面工程队的队长表示,小同学你亏不亏心?刚才他才撕了你写的东西来着! 再说,在灾区,他一个军人,一心一意只想着自家妹子,算什么君子风度,连职责所在都不懂! 工程队长暗自撇了撇嘴,还没说话,林震便把妹妹一扔,加入救灾的人群中,挥汗如雨地指挥他带来的机械去干活。 灾区众志成城,合力救灾。 中南大学也开学了。 原主现在是中南大学大三的学生。 无数学子匆匆奔赴学校,嘻嘻哈哈,明雯雯满脸愁容,挽着同宿舍同学的手臂:“……我真的很担心她,上一次还在医院,哎呀,就是那地方看见她了,现在那个混账男人始乱终弃,说甩人就甩人,夏红尘又是懦弱性子,没我给她出头,她可别想不开!”(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零九章 神棍 说着说着,她脸上就露出几分忧虑。↖頂↖点↖小↖说,www23 明雯雯这人生得娇小,五官清秀,以前性子腼腆,总低着头到显不出,最近到是越发活泼起来,头发帘都梳开去,露出光洁的额头,确实很美貌。 她又会说话,会来事儿,性子看着也不错,一来二去,同宿舍的舍友们关系到更亲密些。 对于夏红尘,众人的印象本不深刻,只知道是个家境贫寒,一直到处打工的女同学,在学校没什么存在感。 不过最近到因为明雯雯的缘故,有了一点儿名声,人人都知道她们是表姐妹,感情好。 “哎,都开学了,她就给发了条短信说有事儿出去,也不知请假没有,逃课可不好,我真是担心。” 几个同学不免感叹,这年头有这么个好朋友,也是极为幸运的事儿。 “别担心了,大学生,还怕她走丢?” 大学嘛,和初中高中不一样,开学晚回来个几天,到也不是大事儿。 班主任老师什么的,也不会太在意。 任课老师点个名儿,人没到,也就记一笔罢了。 不过这一次有一点儿意外,因为国内发生地震,一方有难八方支援,学生们积极捐款。 班干部在班里放了个捐款箱,谁捐多少,都在旁边的本子上记一笔,回头送灾区去。 明雯雯一口气把自己的零花钱,八百块都给捐了。 “不好捐的比老师们多。” 停了停。又道,“红尘最近心情不好,正失恋呢,恐怕也没那个心思关注这些事儿,这样吧,我这个当朋友的先给她垫上五块钱。” 说着又叹气,转头跟和自己一块儿来的几个同学道,“不是不想多给,你们也知道她那性子,孤傲又喜欢胡思乱想。自尊心强。给她垫上五块,她还能还得起,再多了真的不合适。” 她同宿舍的几个女孩子都点头,想了想。平时夏红尘沉默寡言。衣服恨不得一年只穿四套。从不用化妆品,连头发都自己剪一下完事儿,确实特别节省。 “你是她表姐。这时候帮衬一把就是。” 班委的人也没说什么,虽然都知道些夏红尘家里的条件,老师们也说了,捐款这事儿,全凭自愿,不要督促,省得条件不好的学生们负担重。 但现在有别人替捐,到用不着多话,真说点儿什么,彼此尴尬呢。 大学里的同学们对于灾区也十分关注,可惜灾区的这些人,却是没力气去想外面的事儿。 所有人都累得不轻。 红尘今日大出风头,连部队首长都知道他们这儿来了个小神棍,竟然还颇有几分本事,愣是一口气指挥着救出来一百八十七个人,在短短一夜的时间。 本来晚上不适合工作,没想到今晚却比白天里救下的人数都翻了三倍。 地震发生到今日,已经两天了。 时间越长,遇难者存活的机会就越小,这小同学要是真一直像昨天那般神奇,那简直比几百个人都更管用。 天色亮了。 大家累了一晚上,实在熬不住,都坐下休息,也没什么好吃的,不过是方便面,火腿肠。 能有一碗热水泡一泡便算好,更多的随便嚼点儿干面也就是了,一帮子军人更是连泡面都吃不到嘴里。 红尘也端了一碗面。 好香啊! 说实话,她平日里在玉珏空间里也没少得那些香料,但毕竟珍贵,也不敢每天都吃的。 现在吃这般滋味十足的面条,她都怀疑自己回去之后还能不能吃得下家里的面。 唔,别这么说,家里的面也好吃,否则曲三娘要暴怒的。 大口大口地吃,还偏偏斯斯文文,周围大大小小的军人和伤患灾民,都看傻了眼。 欧辰抱着碗面,一时间也怀疑手里的面条是什么山珍海味,随即又心酸的厉害。 原来她连方便面都觉得这么好吃,平日里还不知道怎么忍饥挨饿! 一时间,欧辰脑海中闪现出红尘一个人在学校食堂里,一碗米饭分成三顿,不敢吃菜,只能就着免费的汤喝的情形,眼泪又要飞,他好歹也做过人家的男朋友,怎么就没注意到女友家的困难,还这般轻易说分手,就是没有爱情,那也是从小一起玩的好朋友来着,他真是个混蛋。 “怎么了?” 红尘眨了眨眼,“没吃饱?” 可没吃饱,她吃了一半的面也不能给他吃吧,不合适!现在又不是马上要饿死的时候。 欧辰怔了下,忙抓着手机过来,脸上还是带着几分尴尬和阴郁:“你给伯父伯母打电话了吗?” 红尘沉吟片刻:“给他们发个短信,就说我和同学去旅游,假期不回家。还有,我给班主任打个电话,说明一下情况,也好请一下假。” 别人能不说,但师长必须要说。 红尘生在大周,尊师重教是本能,可和这个世界的大学生们不同,当即趁着信号好,打了个电话,跟班主任详详细细地解说眼下的情形,语气诚恳,毕恭毕敬。 他们班主任姓陈,今年三十岁,是个多愁善感的,平时和同学的关系就比较亲昵,大学的班主任,那和学生差不多算同龄人,就是朋友而已。 今日被红尘如此恭敬对待,一时间到有些诚惶诚恐,放了手机,半晌才感慨道:“声音听着真像大家闺秀啊!” 红尘挂了电话,顺便给几个同学,尤其是同宿舍的几个都发了个短信,说明一下自己请假了,这才松了口气。揉了揉眉心。 忙了这么久,此时稍微放松精神,她才勉强想起,她过来时,是原主放假的最后一天。 她如今是绝对赶不及开学回去,现在也不可能回去。 不过一会儿的工夫,林颖就过来挤开欧辰,凑在红尘身边叽叽喳喳,表达自己无尽佩服之情。 虽然她被困住很久,额头上还包扎着。换了别人肯定身心俱疲。这位到是个大大咧咧的,逃出生天就变得生龙活虎,也不肯被运送走,一心一意要帮着救人。 别看打扮的非主流。女孩子到是好女孩儿。红尘一点儿都不烦她。到觉得这般天真纯朴,快快活活的女孩儿,在大周很少能看到。便是家里千娇百宠的千金,甚至是公主,也难有这样天不怕地不怕,什么都不想,只顾眼前的性子。 恐怕只有真正的无忧无虑,才养得出来! 一边和身边的女孩子说话,一边吃了两份泡面,红尘才觉得心满意足。 轰隆。 天上忽然一声响雷。 电闪雷鸣,一地的灾民的呻吟声不断。 一队一队的士兵扶老携幼,小心翼翼地将灾民向帐篷里转移。 欧辰举目望去,心中忧虑。 地震的时候最怕下雨,眼下才三月,虽不是寒冬,可依旧风寒露重,现在缺医少药的,连帐篷都不太够,万一要是病了,只是发烧感冒也是不小的问题了。 忙了许久,终于大部分灾民都被领着进入帐篷,几个义务服务的大学生挨个帐篷去送一些姜汤和盒饭。 红尘休息了一会儿,还是很累,也找了个有空位的帐篷,裹着欧辰贡献的外套挤进去,蒙头睡觉。 刚有一点儿迷糊,就听‘啪’一声响,随即有小孩子抽抽搭搭地哭了两声,声音沙哑难听,弱得和猫咪似的,像是趁着大人不注意跑走玩,又被拖了回去打了一巴掌。 红尘抬头,见那孩子看起来也就两三岁大,是个男孩子,捂着脸,满脸的恐惧。 他嗓子似乎有点儿问题,说不出话,连哭也一抽一噎,脸上带着不正常的红,可能是病了。 旁边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把他搂怀里,贴着他耳朵说了两句话,那孩子就没了声音。 另外一个三十来岁的男人,脸上讪讪一笑:“抱歉,孩子不听话。” 其他灾民也叹了口气,没人吭声。 现在大家都这么困难,谁也不好受,看这人带着老娘和孩子,也是辛苦,能帮一把就帮衬一把,有点儿不舒坦,忍了就忍了,何苦为难人家! 这会儿孩子让他奶奶抱着,也老老实实地收了声,目光呆滞地趴在老人的怀里,安生许多。 红尘却慢吞吞地坐起来,皱了皱眉。 那小娃娃身上裹着的是件很不合身的外套衬衫,头发乱蓬蓬,脸上有些脏污,病恹恹的模样。 她认得,正是她当时从废墟底下救出来的小孩儿之一,刚救上来时,就觉得乖巧的过分,平常两三岁的娃娃,可没有他这么安静,就连哭都小心翼翼。 只是,这孩子也不像是个在家里饱受虐待的,他的手指纤细,皮肤光滑细腻,脸蛋圆润,十分可爱,虽然胳膊上,脸上都有一点儿小伤口,却看得出来,在家也是个千娇百宠的男孩儿。 红尘皱了皱眉,仔细观察,就见那孩子看老太太的目光,充满恐惧。 那老太太吃着发下来的面包,却想不起给孩子一口,连刚才义工专门给孩子吃的奶,也让她全喝了,现在家里的孩子都是宝儿,尤其是当奶奶的,对孙子更是爱得不行,哪有这般对待的? 当爹的也奇怪。 “孩子还小,你们可注意点儿,我看他像是感冒了,可别生病,孩子生病是大事。” 显然不只是红尘一个人觉得不对,其他人同样看不过眼。 那男子一怔,随即赔笑:“哎,都是这地震闹得,大家心里慌得很。” 说着,他就拿自己的大衣,抖开盖在那孩子身上,掖了掖。 红尘忍不住叹了口气。 她这都是什么运道! 王半仙有一回开玩笑,说她走哪衰哪儿。以后怕会常常遇到不平事。 虽是玩笑话,可还真有几分道理。 很明显,她又遇见拐子了,而且,这次遇见的是硬茬子,都像心狠手辣的货。 不说那男的手上有功夫,手上关节粗大,臂膀全肌肉匀称,目露精光,是个练家子。连那老女人也非同凡响。身上带着一股子药香,她自己没病,看来是个药师,应该会配药。身上也许带着杀伤力很强的‘武器’。 要是哪里不对。不小心让他们警觉。说不定会有麻烦。 不光孩子在他们手里,这地方人挤人的,出事儿他们抓几个人质。再方便不过。 红尘此时多少有一点儿孤立无援的感觉,往常她身边有铁牛有小荷,动手的活儿绝不会用她做,可在这里,她只是个小姑娘! 不过,是小姑娘也有好处。 眨了眨眼,红尘慢吞吞挪动身子,走到那老女人身边,缩了缩手,脸上露出几分腼腆来:“大娘。” “是小同学啊!” 老太太一笑,对红尘也有几分感激,毕竟当时是红尘带着人下去救他们,“还没谢谢你救了我们一家子。” “没什么,都是我该做的。” 红尘憋红了脸,做出一副入世未深的可爱模样,犹豫了半晌,小声道,“您能不能,陪我去方便一下。” 说来巧合,帐篷里除了老太太和红尘,竟然都是男人。 因为地震,卫生间什么的,大部分不能用,到是弄出几个临时的,都在附近,只随意用塑料布围绕,摆放了两块儿砖头就算,周围人来人往,实在难看的很,少女想去,还真需要个女人帮忙看着点儿。 小姑娘红着脸,搅着手指,稚气可爱。 老太太一时犹豫,转眼看见其他人的表情,还是答应下来,把孩子交给同伴:“你看着点儿孩儿,别撒手。” 那个男人点点头,也不着痕迹地使了个眼色。 现如今深陷灾区,他们需要低调,最好还是别随意去做招人厌恶的事。 红尘就挽着老太太的手,溜溜达达地出去。 天色昏暗,外面细雨朦胧。 满地都是杂乱的垃圾,老太太精神略微紧绷,小声道:“小同学快去厕所,我帮你看着。” “厕所就不用了,走吧,警察等着你。” 红尘漫不经意地道。 那老太太立时警觉,本能地伸手向兜里摸去,可手一动,忽然发现她的胳膊抬不起来,浑身酸软无力,身体近乎麻木。 “唔,看来我猜得没错。” 红尘拿出一个小瓷瓶,白色的,“这真是麻药。” 老太太瞠目结舌,那麻药是从她身上顺来的,她立时扯开嗓子大喊:“你要干什么,救命,抢劫,杀人啦!” 一个老太太,鼻涕眼泪一大把,模样凄惨可怜,让人瞧见一准要严肃批判红尘了。 可是她张了半天嘴,声音磕磕绊绊,那麻药让她连话都几乎说不出口。 即便如此,周围的人还是察觉到不妥,指指点点的,还有一队巡逻的军人过来,敬了个礼:“同志,有什么事儿吗?” 那老太太脸上一白,露出三分惶恐,随即坚持道:“同志,救我,这人对我,对我……” “邱局长,麻烦快点儿过来。”红尘打电话给那位局长,“我碰见两个人贩子,赶紧的。” 一提人贩子,邱局长就怒气冲天,他人就在附近,几乎一眨眼的工夫就赶到。 红尘拉着老太太的胳膊,从她袖子里,衣兜内,衣服里面,各个角落,搜出来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连口红,钢笔,手表,手镯子里面,都装了药粉,极为神奇。 不光邱局长,其他人也大吃一惊。 “这是个惯犯,看看这架势,不知道害了多少人呢。”红尘叹了口气。 要说别的事儿,邱局长不一定会对红尘毫无保留地信任,但人贩子这事儿,他却不自觉多几分信任,毕竟有前事在,连忙招呼手下刑警开始审讯。 那老太太却是下意识狡辩,她几乎说不出话来,还一个劲儿地挣扎。涕泪横流,吱吱呜呜:“救命,杀人,欺负老人家,杀千刀的王八蛋。” 磕磕绊绊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往外面吐,撒泼耍横。 “她拖延时间呢。”红尘笑了下,“不过无所谓,嗯,让我来看看。这人和她搭档只负责送孩子上路。她的上线在光华路三百五十七号,是两个年轻女人,一人脸上有疤,一人腿有残疾。也属于地震区。大约还接不上头。也没有通过话,你们可以查一查。” 说着,也不看那老太太惊恐震怒的表情。转身就走。 邱局长同样咋舌,再一次见识到这位的玄乎,抹了把汗,交代手下把人带走。 帐篷里,那男人面上含笑,和周围的人聊天,却一直注意外面,侧耳倾听。 一分一秒过去。 出去的人还不回来。 男人暗暗把孩子抓得紧一些。 就在他的不安越来越强烈的时候,红尘钻进帐篷,冻得直跺脚。 大家不觉失笑:“回来了?快暖和暖和。” 男人眼睛一眯,盯着后面半天,暗中向人群里退了一步,拍了拍孩子,声音冷下来:“我母亲呢?” “咦?还没回?” 红尘四下张望,露出个十足无辜又惊讶的眼神,“刚才我去方便,阿姨说遇见了熟人,就走过去说话,唔,好像很激动的样子。” “熟人?” 男子挑眉。 “是啊,两个女人,我站得远没看太清楚,好像有一个脚受了伤,一瘸一拐的,还有一个脸上有疤痕,等我方便出来,三个人就没了影子。” 男人猛地站起身,不知想到什么,脸色骤变,在帐篷里转了两圈,起身就冲出去。 红尘也连忙在后面追:“小心点儿,外面下雨呢,干什么啊这是!” 两个人一前一后出了帐篷。 男的慢了两步,巨头四顾,红尘指着前面:“就在那儿……” 哪儿? 男人抬头,刚一张望,只觉得手臂一麻,孩子就掉下去,等他再回神,只见小姑娘已经抱着孩子小心地哄着退开几步,也不知道几个人扑上来,愣是把他压在地上。 “你……” 他恶狠狠地瞪着红尘。 红尘叹了口气,把孩子交给旁边一个警察:“孩子被喂了药,年纪太小,送去医院仔细检查一下,尤其是嗓子,我看不太好。” 那孩子瑟瑟发抖。 警察心中也大恨。 地震过后,举国救援,眼下灾区就是全国老百姓最关注的地方,这时候闹出案子,那绝对是全国,不,全世界都关注,他们可不敢不精心。 邱局长也过来,看了红尘一眼,竖了竖大拇指。 两个人很快被带走,突击审问,这一审,就审出来,竟然有一个巨大的链条线,此地是相当关键的一个环节,交接都在这儿,南明市。 邱局长家孩子被拐走,也是要送到南明的。 因为突然地震,行动一下子停滞,那两个人贩子也出现失误,这才没来得及走,火车站又拥堵中,他才有机会把人抓住。 想一想都后怕! 其他人迷迷糊糊的,听邱局长满脸佩服地说了前因后果,顿时觉得高山仰止。 “我以前不信算命的,现在总算知道,那是我以前没遇见过真功夫!” “夏同学,要不你帮我也算算,我就想知道,我什么时候能抱得美人归。” 一个警察笑眯眯地道。 接下来几日,红尘的作用越发凸显。 所有人都信了她真正能掐会算,包括那些军人们也不得不把掉下来的眼珠子再安回去。 要不是一直有强大的人民解放军镇场子,恐怕被救出来的灾民都要当场变成红尘的信徒了,越是这种绝望的时候,人们越是寄希望于神佛。 不过红尘这身份挺敏感,部队那边不许随意报道,也打压了下那帮子打了鸡血似的,特别兴奋的记者们。 到让这帮缓过劲的无冕之王愤愤不平:“我们承认,那些神棍骗子的确可恶,传播迷信思想,糊弄劳苦大众,但你们谁敢说夏同学是骗子?人家的本事,那是国粹,怎么不能传播了?” 几个亲临抗震前线的领导都头大,最后也只能含含糊糊地应付过去,回头还不敢得罪红尘,也不敢说不许人拍摄之类的话,最多官面上的媒体还是比较注意影响。 虽然说报道红尘的那些神奇的术法之类,影响不好,但是,他们对红尘也是好感暴崩。 完全可以说她天资出众,给抢险救灾工作带来极大的帮助,是救人英雄嘛。 奖励绝对要奖励。 连那些部队的首长,都有心要个联系方式,这样亲眼所见,确实神奇的高人不好碰见,碰见一个那就是天大的运气,不抓住机会打好关系才是傻帽。 反而是地方的领导们,比较偷偷摸摸,不好意思显露出渴望之情,你闲着没事儿,要一位大师的联络方式做什么,这种事儿,好做不好说的。 红尘暂时还不能理解他们的脑回路,反正现在最要紧的是抢险救灾。 她还不知道,那位原本书中的穿越女主,因为她迟迟不归,竟然闹出件事儿来。(未完待续。) ps:  ps:今天开始出差中,但是会尽力保证每日更新,但是,时间上也许不能固定在上午8点了。 正文 第二百一十章 标题党 这事儿还只是因为她过于热心引起来的,又不算大,计较好像没办法计较,放任又恶心人,到让人不知说什么好。︽頂點小說,www23 夏红尘能掐会算,却偏偏算不出自己的小麻烦。 因为夏红尘一连三天,一直没回学校,明雯雯特别着急担心,打电话过去,红尘不接,只是发短信说有事儿,却不提什么事儿,她一情急,就在学校论坛张贴启示,写了一封声情并茂的信给夏红尘。 信中痛声疾呼,说什么现在男女分手很正常的事儿,她还有父母亲人,同学朋友,千万不要想不开! 明雯雯说了很多话,都是她和夏红尘之间的交往,把夏家怎么贫困,她父母怎么辛辛苦苦供她读书,为了她受了多少罪都说了,十分之煽情,看到的人都不免眼睛发酸。 也不知怎么,信就从学校论坛被转载,还恰巧,一不小心,算是红遍了网络! 明雯雯又开了一个微博,号召大家帮忙找人,还说问过红尘的父母,老人家也很担忧。 帖子发出去不久,她的粉丝数量攀升,几天就多了好几万人,弄得至少一个范围内,夏红尘成红人,可惜骂的人更多一点儿。 甚至还有什么大v,老生常谈,借这件事说什么大学生的素质问题,闹得沸沸扬扬。 眼下网络和现实简直是两个世界,现实中要消息滞后的多,网上都传得仿佛所有人都知道。现实中才开始听说,学校知道这事儿也没多在意,班主任到是在班里通知了一声,只说让大家不用担心,夏红尘请假了云云。 本来要是只有这么点儿事儿,传传也就算了,不好不坏的,也没多大麻烦。 却没想到,有个知名度不低的网络红人,是在网上写各种心灵鸡汤出名的。还出了好些书。叫夏云的,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受了刺激,夹枪带棍地说,夏红尘这种为了爱情。要死要活。不管爹娘。不管朋友的白痴就该死了算了,还大学生,学校里培养出来都是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当然。话没有这么直白粗糙,但意思就是一样的意思。 网上一下子就炸锅。 夏云的粉丝很多,纷纷支援,说现在大学生根本没有承受压力的能力很糟糕,随手就都拿那封信举例子,闹到后来,还有网络媒体专门采访明雯雯。 明雯雯竟然还真接受,采访里侃侃而谈,颇有风度,很是维护自己的表妹,说她只是年轻不懂事,等回来了,她要好好教导,也希望长辈们多关怀,好让她早日走出阴影。 还阴影……估计比较理智的同学都奇怪的很,不就是请了几天的假? 大学生有事儿请几天假,都告诉老师,学校貌似知道,这么一桩小事儿,每年,不对,应该是每次寒暑假,都要冒出几个请假的……这才几天啊! 即便是失个恋,似乎也没什么大不了,毕竟谁都没有看见夏红尘要死要活。 就明雯雯一个人唱独角戏,还是算不上轰动,算不上精彩的事件,居然发酵至此,也算奇怪了。 明雯雯住在十八栋201。 属于比较古老的宿舍楼,七十年代建起来的,连衣柜都没有,只在墙体内挖了个长方体,便做了衣柜。 这种楼其实很结实,就是一个小宿舍塞进去八个人,没有卫生间,显得拥挤了些。 此时外面风声鹤唳,明雯雯坐在桌边刷微博,眼泪吧嗒吧嗒地掉,几个同学都小声安慰。 门外203宿舍的两个女孩子手挽着手上厕所回来,一眼就看见这里面热热闹闹。 其中一个就忍不住撇了撇嘴。 另外一个摇头:“她把人家夏红尘的照片传到网上,说要大家帮忙留意找人,还是不太好。” 虽然同学们时不时的拿自己的照片当各种头像用,网上大部分都有,可专门发的话,还是觉得不妥当。 人家夏红尘还不算失踪呢! 两人面面相觑,耸耸肩。 “算了,别搀和这些,和咱们有什么关系!” 换个经常写网络小说的,一定要说明一下,这也许是主角效应,因为明雯雯是主角,所以她身边的事情都很戏剧化。 当然,别管多大的乱子,在这个网络时代也闹不长久,很快就有新闻替代旧闻,但这会儿,却是传得热热闹闹,至少整个中南大学上上下下,都议论纷纷的。 而且这回,不光女生们八卦,那帮子男同学也八卦。 “喂,听说夏红尘失恋了,真的假的?” “听他们瞎扯,那位忙得连个周末也要打七八份工,上哪找时间谈恋爱去!” 高良杰嗤之以鼻。 其实红尘在学校里也不是一点儿名声没有。她再不喜欢交际,长着那样一张脸,在荷尔蒙旺盛的大学校园,也照样有无数男孩子的目光追随左右。 “人家明雯雯是夏红尘表姐,她说的还有假,你说说,失恋有什么,闹得这洋相也太难看了。” 至于明雯雯,那也是美女一个,同样有人喜欢。 “多大点儿事儿啊,去年你那哥们失恋,还不把他们宿舍砸了两回,照样自己找地方呆了一星期,谁也不肯见,人家失恋还不许难受几日啊!” 一个宿舍的好兄弟照样会为女孩子起纷争。 “别吵了都,你们看看这个!” 邵建国从上铺探头出来,一脸惊悚,“看看这个,看看这个。” 几个人上桌子的上桌子,上床的上床,齐齐转头:“什么东西?” 开头大标题——史上最美女神! 男孩子们嘛,不敢说所有人最感兴趣的都是这个话题。但至少大部分是。 一幅接一幅的照片出来。 众同学:“……” 这是啥? 上面是断壁残垣,灾害现场,有老太太,小孩子,老男人,当然也有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和小帅哥。 但是,就算是漂亮的,照样灰头土脸看不清人,高清照片上都只能看到一堆灰尘。 和女神有什么关系。 “可能是灾区的照片。” 高良杰叹了口气。 一帮子学生谁也没说刻薄话。 “我哥说,他们学校学生自发组织起来去灾区了。学校不同意。但学生们自己要去,学校也管不了。” 邵庭直接点了一个只有二十分钟的视频:“你们再看看,这是缩微版本,还有一个灾区二十四小时的长视频。整整二十四个小时。上面说摄影师的胳膊差点儿断了。” 看就看吧。 没人说不看。 不过——“至于嘛。也太标题党了,为了吸引眼球什么标题都能用。” “别这么说,我估计里面可能有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说她们是最美女神应该……” 高良杰话音未落,目光忽然发直。 其他人也一样。 笔记本屏幕上出现一个穿着古风古韵,一头长发披肩,眉眼婉约,气质雅然的少女。 少女肩膀上顶着一个小孩子,怀里还抱着一个起码有二百斤的中年男子,气质却依旧淡定。 别说他们这帮学生,连视频里的那帮士兵,都哑口无言,要多傻有多傻。 “好,好像……” “夏红尘!” 可不是夏红尘,这位在学校里也是赫赫有名的美女,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一群人全坐下,安安静静地看,然后——全部面孔扭曲,尤其是所有看见这位随手写各种条子,往哪个废墟上一贴,其他人就众志成城开始挖掘,她潇潇洒洒一路走,身后跟了一票长尾巴,最后被众星捧月一般簇拥在中间,成为绝对的指挥者。 一个又一个的灾民被救出。 男的女的,老的少的。 所有同学都觉得自己的眼睛出了问题! “我记得夏红尘是中文系啊?” “我记得也是……难道我们的记忆集体出了问题?” 一个中文系的大学生,怎么莫名其妙变成地震搜救专家的,画风不对! “后面还有更神奇的!” 邵庭摸了摸眼镜。 然后,大家就看到她似乎又抓住两个人贩子,某局长级人物对她感激涕零,不光和蔼可亲,简直是毕恭毕敬。 邵庭猛地一拍手:“我明白了,这不是最美女神,根本是最强女神棍!” 网上传播的东西,到底不是正经在电视新闻上播出,也没有那么多讲究,自然不会避讳红尘说自己能掐会算的话。 相反,这还是一大看点。 摄影师明显很虔诚的样子,把画面拍摄得精彩绝伦。 看完了缩微版,所有人沉默。 几个刚才还指责夏红尘的,都有些不是滋味。 邵庭随手又打开明雯雯的微博。 里面又是一大堆心灵鸡汤,还提到灾区,提到捐款,提到支援——同学们都在为灾区人民祈祷,我希望红尘你能关心一下他们,不要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你的,我们的悲伤和他们相比,不值一提。 她还在微、博里记时。 特别煽情地说——回来吧,红尘,这是失去你消息的第三十五个小时! 现在看看,要是不看背景,还真挺合适现在的情况。 不过此时大家到觉得越看越古怪。 “……别管怎么说,总算找到了。” 高良杰嘿嘿一乐,“邵庭,你小子不是有那什么,明雯雯的微信,给她传过去,让她好好看看,别整天担心来担心去,还担心的天天哭了。” 邵庭一笑:“你可真损,不过,我喜欢!” 他是觉得人家明雯雯看见这个,肯定不会有多高兴,但偏偏肯定要做出一副高兴的模样。 谁都不是傻子! “我直接艾特她,顺便上地址。” “小号。小号,别忘了用小号。” 明雯雯现在瞧着可不是个善茬,他们看热闹还行,别引火烧身才是。 一帮子刚刚成年不久,还是孩子性儿的学生,精神抖擞,打定主意要看个热闹。 其实这点儿事儿算不得什么,最多是涉及到自家学校,自己的同学,本校的学生们更关注一点儿。 还有就是。有个网红插了一脚。粉丝们叽叽喳喳罢了。 这会儿,明雯雯正在写微、博,在网上一句话,引得无数人在下面留言。那种滋味。她还是第一次尝到。 没来这里之前。她也有四十多岁,结了婚,生了个女儿。却是一辈子宅在家里,懒得出去工作,年轻的时候不愿意养孩子,嫌麻烦,年纪大了,孩子只和她爸爸亲,只愿意呆在她爷爷奶奶那儿,不知不觉,她唯一的生活就是在网络上,现在无意中穿越至此,还上了大学,还年轻貌美,明雯雯这颗心也活泛了,总要过一次真正有滋有味的人生才好。 如今她写的帖子网上热议,那感觉真和三伏天吃了一大碗冰淇淋,爽快极了。 没想到就是一转头喝杯水的工夫,底下的留言居然风向大变。 “明明,你表妹找到了!” “就是,就是,平平安安,平平安安,这下你可以放心。” “楼上这话亏不亏心,用得着你们找吗?” “我看还是快删了帖子的好,人家好好的,辛辛苦苦正服务大众,你们别黑人家了行不?” “这下热闹,瞧瞧说的这话,什么灾区人民在受苦,到有大学生伤春悲秋,不食人间疾苦,快别瞎比比。” “你们这是做什么,明明也是好心!自家表妹找不到,难道还不能担心一下了?” “这个我可以证明,班主任有云,人家请假来着,学校批准的!” “真当我们大家是傻子,博主一看就是希望能抓人眼球,哪里是真为了她表妹?” 网上大家说话都不注意,又不是面对面,想说什么说什么,也多不管有道理没道理。 明雯雯的脸色顿时阴沉。 楼下不断有人安利一个视频链接,她轻飘飘地点开,一开始皱着眉,面露不喜,看着看着,面上的表情到也略微古怪起来,攥着手,低下头,恍惚间也不知何处有点儿别扭,却还是大大方方地吐出口气:“人没事就好,可真吓死我了。” 她宿舍里的几个同学还没注意到这些情况,却知道这几日明雯雯一直找她表妹,闻言忙问:“找到了?怎么样?你表妹去了什么地方,怎开学这么长时间也不见露面?” “哎,这孩子!” 明雯雯脸上露出几分喜悦,“她去找她那个前男友,结果居然碰上地震,你说说这事儿,真是!” “啊!” 几个同学都吓了一跳,面面相觑,心中担忧。 对他们来说,地震很远,也就是茶余饭后说一说,最多是学校组织捐款时议论一二,没想到自己的同学,竟然就在灾区。 宿舍里一众学生议论纷纷,明雯雯默默把笔记本合上,忽然有些困倦,缩在被子里睡去。 差不多是相同的时间。 红尘他们却很难睡眠,就算累得连眼睛也睁不开,还是不敢睡踏实了。 邱芝弄来一批慰劳义工们的啤酒,拿一次性纸杯,一人塞了一杯,兑上一多半儿水。 已经不算酒了,最多就是有一点儿酒味儿而已。 沐浴月光,冷风吹拂,细雨绵绵。 到今天过去,已经是地震之后的第四天,不算长,可是也绝不短,搜救工作基本上到了尾声,就算新闻媒体不停地说,我们不会放弃,只要有一线希望,一定尽全力搜救,但是失踪名单,死亡名单,还是越排越长。 “你要敬我一杯,谢谢我。” 红尘把头发扎起来,学着其他人一样席地而坐,拉着邱芝道,神态稍稍放松了些许。 “是,是,应该。” 邱芝吐出口气,一本正经地道。 他代红尘这些日子以来救下的人道谢。其实要不是有红尘插一脚,造成的蝴蝶效应,他自己也牺牲了,所以才该道谢。 玩笑几句而已。 这阵子废墟清理得差不多,各地来的义工,除了医务人员,其他人陆陆续续地撤出去,他们留下也帮不上忙。 交通,电力等等都开始慢慢恢复。 红尘也要走了,没有什么送行宴。今天难得能清闲一会儿。邱芝就召集大家坐着说说话,全当送行。 “我对不起孩子。” 邱芝喝多了,他本来就不属于特别沉默的人,喝多了话更多。 “我和妻子都只知道工作。我比她还好一点儿。如今好歹不在一线。她是医生,急诊医生,整日下不了手术台。我们都习惯了,就是心疼孩子。” 丢了一次儿子,他总算知道惊慌是什么滋味。 审问完在南明市抓住的人贩子,他更是后怕,那些人贩子是一个大团伙,听说几十年前就存在了,不光人多,组织还很严密,分成好几条线,彼此都只做自己该做的,不能打听其他人。 审问的时候,就有几个小警察感叹,这帮人简直是拿出打游击的战略在城市里活动,而且还有地下、党的警惕性,不好对付的很,要不是这次幸运,他们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抓住点儿狐狸尾巴。 夜色很美。 大家说了会儿话,终究还是合衣呆在帐篷里,睡不着也养养神。 欧辰似乎想和她说说话,可终究还是没有过来,红尘也就当做不知道。 记忆里,这个人仿佛很活泼开朗,喜欢说笑玩闹,虽是军人,却并无军人的严肃。 或者说,他在生活中没有那种严肃感,但这次相见,却意外的不知该怎么聊天了。 挺好的,红尘可以实现原主的愿望,帮她照顾好家庭,让欧辰活下来,却没办法真正作为原主,去理清楚男女之间的爱情,爱情这东西,她还不懂呢! 躺下来先跟原主的父母通了个电话。 说起来,她还是没忽悠过去,明雯雯一直打电话问她的下落,原主的爸妈就特别担心。 红尘总不好让两位老人家提心吊胆的,就每天都抽出时间通个电话,一开始还瞒着自己在灾区的事儿,这两日没有余震,一切太平,才小心说出口。 原主的父母身体本不好,不能受惊,好在没出什么大问题。 挂上电话,红尘默默翻了翻书本,都是从大学生义工手里借的,五花八门,什么书都有,还很有趣。 看了几页圣经的故事,红尘就陷入沉睡中,也许是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她一入眠,居然梦见了男人。 那个男人还是看不清楚头脸,和林师兄有点儿像,坐在她面前微笑。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红尘忍不住举起手捂住耳朵。 稍微一想象,林师兄那样的人,有一天会说这样的话,简直……会让人忍不住想扑过去毫无顾忌地拥抱。 第二天醒来,却意外没有黑眼圈,睡得很踏实,不过到底把手里的新约还了回去。 这种东西,少看为妙。 红尘在灾区呆了一周,一周之后跟随车队返回学校。 她自己到是很低调,回了学校就直接找班主任销假,其他人却不肯就让她默默无闻地当一回雷锋。 什么锦旗,感谢信,邱芝还承诺全国十佳优秀大学生名额要给她弄一个。 红尘:“……” 学校里自然得到消息,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家学校里还能立个典型,各种嘉奖,自然是少不了了,一帮子同学简直觉得跟看电影似的。 本来夏红尘不属于被批判的那一类,至少也属于不好的典型,然后摇身一变,人家变优秀大学生了。 明雯雯心里也有点儿不是滋味,两个人不是同班,她得了消息,就打了个电话,结果打不通,便忍不住去宿舍找自家表妹,虽然她也不知自己能说什么,该说什么! 做好了心理建设,一连三次却扑了个空,第四次才找到人,明雯雯脸色变得极不好看。 “小尘你也太让人操心,去南明市做什么?找欧辰?那人有什么好的,毫无缘由,说甩了你就甩了你,你还惦念他?” 明雯雯咬了咬牙,脸上做出一副怒其不争的模样,低声道,“你听姐的话,别跟他纠缠了,两条腿的蛤蟆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不多得是……” 红尘冷冷静静地听着她说,很是淡定,一直到她说不下去,才道:“你多虑了,我和欧辰是儿时玩伴而已,当初所谓谈恋爱,和过家家差不多,这次若不是表姐对他说我死了,又赶上他奔赴地震灾区抢险救灾,我怕出事,也不会赶过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一章 摆摊 今天实在是没时间了,更新只能在晚上。 估计直到2号左右,所有的更新都在晚上了。 不过,弄雪尽量保证每天挤出时间来码字。(未完待续。) 正文 今日更新时间,晚8点。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三章 禁术 “忽然就想……也许我喜欢她。√∟頂點小說,www23” 欧辰的声音暗哑。 红尘一下子就笑了——难不成这是她最近看过的,红玫瑰和白玫瑰的故事? 欧辰显然也想到这个,猛地摇头,却不知说什么好。 “我不能在我游移不定的时候,就和你交往,那是侮辱。” 红尘又笑。 或许她上辈子遇见了太多的坏事,太多的坏人,所以把坏运气都给消耗干净了。 这辈子无论在哪儿遇见的,无论是什么人,总是好人多,恶人少,便是惹下祸事,便是怎么也算不上对,便是真正挺讨厌的,也不会让人痛恨,还有几分可爱。 “我觉得,我可能错了。” 欧辰张了张嘴,一咬牙,伸手去握红尘的手。 红尘却很自然地抽出来,摇了摇头:“就算我自作多情,也请恕我郑重地拒绝你。你可能喜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你别惦记,我也不惦记。” 欧辰:“……” 红尘什么时候变成这种性子! 他果然还是离开太久太久,和红尘分别也太久,重逢以后更是不知道什么时候能见一面,确实有几分温馨甜蜜,但要说深入了解,当真是没有时间。 “红尘!”欧辰犹豫了下,正尴尬,红尘忽然站起身,一拽身后挡风的绿色盆栽。 扑通,扑通。 两个人像兔子似的拔腿就跑。 结果让红尘踩住鞋带。都趴下了。 欧辰低头一看,顿时无语。 这俩人也缩头缩脑地抬头,讪讪道:“二队,那个,我们这不是,这不是……路少爷想吃面,不对,他想吃咖啡,正好碰上,正好碰上。” “是。是。真巧啊!” 这两个人一个皮肤微黑,身材高大,五官十分端正,另外一个面孔白净。斯斯文文。很是腼腆可爱。 红尘觉得自己都见过。应该是在地震灾区,只是那时候慌慌忙忙的,也没注意。 “路问。吴志洲。” 欧辰翻了个白眼,简单介绍了两句,随即板起脸来,怒道,“不知道非公务出行,不能穿军装?” 俩人一身作训服就跑出来。 “这不没来得及!” 路问叹了口气,“是得换下来,不方便。” 红尘看了他一眼,眯了眯眼,忍不住一笑,轻声道:“东走三十米有家诊所,先去拿点儿跌打药膏。” 路问登时一愣。 吴志洲也怔了下,随即恍然:“也是,什么事儿能瞒得过您!”他也是在灾区见识过的,并不太惊讶,拍了拍路问的胳膊,疼的他一呲牙。 “刚才我们坐公交,有个外地的学生行李箱的转轮坏了,又拎不动,就找路问帮忙,那小子也不能推脱,愣是帮着拎了一路,前面中南大学才放下。他到是没丢军人的脸,不过回去这几天的训练我看他够呛能坚持。” 欧辰:“……注意点儿,别伤了身体。” “咳咳,要不怎么说,谁也不愿意穿军装出门,事儿太多,和女朋友出去,连拉个手都不行,上了公交就得让座,遇见什么事儿,别人第一个找你去……” 吴志洲话音未落,先让欧辰一巴掌拍回去,这些网上的段子他们都看了,看得别扭,红尘也笑,心里同样有一点儿五味杂陈。 这个世界的军人待遇是很好很好的,军人也受人尊重,不像他们那儿,好男不当兵,可还是有各种奇怪的事情发生,也不知该说什么。 欧辰把路问轰出去拿药,这时再面对红尘,尴尬的气氛到是少了些。 两个人都笑起来。 “来,尝尝点心,我自己做的。”红尘打开自己的手提包,把刚刚做好的玫瑰酥递过去。 欧辰这人也爱吃甜食,此时吃在嘴里,脸上同样挂着微笑,明明滋味比以前不知好多少倍,可他却吃不出甜,只觉得苦涩的滋味在舌尖上炸开,从舌尖一直苦到心里去。 红尘拿出本子,把黄翡的名字记在上面:“告诉我的她的生辰八字……生日就行,我帮她算一算,虽然不敢保证有多准,但算算总是好的。” “是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九。出生应该是十一点十八,她说起过。” 红尘看了欧辰一眼,见他脸色涨红,欲言又止,却没说什么,一个男子能把女孩子的生日记得这么清楚,就算是人失踪之后天天想,天天念,也说明他确实动心。 动心这种事儿,红尘自己都不太明白,更不能替欧辰解释,不过原主似乎也没一定想和欧辰能有结果,她只要欧辰别因为自己出任何问题。 “你不用担心,你那个朋友的命格不错,若不曾损坏格局,无冲无破,必然是富贵安然。” 红尘又排时盘,笑道,“归期当在三天后,黄昏时分,你回去等着看就是,只是……” 后面的话她又吞了回去。 按照命理算,那位的脾气可和欧辰说到不同,感情应是极敏感纤细的,不是女汉子。 也和欧辰不太般配。 当然,这不是不能改的,要是两人真能喜结良缘,红尘决定送他们夫妻合合符,哪怕再难也送一个。 欧辰呆了呆,想起红尘当日所为,到有几分相信,心绪平稳下来。 卦也算得明白,吃了点心,咖啡喝了,红尘的奶茶也喝了,便打算离开,她还有很多事情想做。 这个世界,真是越逛越让人开心。 这里的人,也都让红尘想起一句管子的话——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几乎大部分人读书学习。国家有九年义务教育,女孩子们读书也比大周普遍的多,完全不会输给男儿。 正收拾,明雯雯换好衣服,从后门出来,她正打电话,拐弯抹角地和网上拉关系认识的几个好友联络感情,顺便打听打听她想了有好几个月的房子的事儿。 话还没说完,就见周围的服务生叽叽喳喳地说闲话,一个个脸上都露出一股子兴奋。 明雯雯忍不住皱眉。 这帮人整天就知道看帅哥。要不就讨论怎么抓金龟婿。男人靠得住,母猪也会上树了,作为女人,还是要靠自己!你自己不想办法在世间立业。靠别人算什么…… 顺着这些服务员的视线看过去。明雯雯整个人一呆。脸上露出几分惊慌失措来。 她怎么会出现在这儿? 一皱眉,明雯雯就向前几步冲过去,冲到红尘眼前。才猛地惊醒,本能反应先去看了看大门,又去看了看岳千金常常坐的那个桌子。 还好,空荡荡。 把震怒的表情收了收,勉强露出几分担忧:“红尘,你没上课?也没去打工?我帮你找的那个超市很不错,很正规,机会来之不易,你可要珍惜些才好。” 红尘莫名其妙,总觉得明雯雯有点儿不对劲,不过她还是觉得,和这个人离得太近,肯定要有麻烦,想要完成任务,又完成的痛快,最好别去挑战和明雯雯成为手帕交这种高难度。 她眨了眨眼,就收拾了手包:“这就去上课。” 欧辰连忙起身,很绅士地给她拉开椅子。 明雯雯这才看见欧辰,脸上的气色更坏,咬牙道:“你别再纠缠我们家红尘,告诉你,你再缠着她,我就告诉姨父去。” 红尘不想在这地方跟她吵,忽然转头凑过去,贴着明雯雯的耳朵,小声道:“这两天你财运不好,要是买了股票一类的,赶紧抛出去别玩了。” 明雯雯愣了下,心下发寒。 她急需用钱,不想和上辈子似的,浑浑噩噩的过,赚钱最快自然是股票。 虽然是两个不同的世界,但大体发展总不会错,这两年应该是大牛市,有几只股票很值得买。 可惜她不是专门搞金融的,对于股票是绝对的门外汉。 红尘可不管她想什么,见她迟疑,站起身出门走人。 今天却是注定不安静。 门前有一辆世爵c8停下,明雯雯神色一变,随即又恢复平静,本来还想和红尘说话,此时却恨不得让她快点儿走。要不是不好赶人,她真要出声驱赶。 岳岳从车里下来,站住脚,抬头看过来,很有礼貌地笑了笑。 心里扑通了下,她哪里还记得红尘那些话,看来这么长时间的努力不是没有效果,没见这位岳小姐已经对她有印象了,还是很好的印象。 夏红尘虽然在这儿,可也没什么,她现在不在咖啡馆工作,和岳千金没有交集,难道那位还随随便便把自己的房子卖给一陌生人不成? 她整理了一下衣冠,很自然地迎上去,大大方方地笑道:“岳小姐来了,快请进。” 后面几个服务员聚在一处,都暗地里飞了个白眼,“真是长了富贵眼,看见有钱有势的就迎上去。” 却是无可奈何,没办法,人家明雯雯虽然活儿干得马马虎虎,可是会来事儿,领班喜欢她的很,就是看不惯也要忍了。 岳岳笑了笑,摇了摇手,笑道:“不用,谢谢。”说完,转头看红尘。 明雯雯一愣,忽然有一点儿不好的预感。 红尘到不知道她复杂的心思,一看见岳岳,就转头对欧辰道:“你两个战友还在附近,去找他们好了,不用送我。” 说着,她自己主动走到车门口。 岳小姐一愣,脸上就露出几分喜悦,连忙过去开门,护送她上车。 这次找来,她都抱着要费尽心力的想法,怕这位算命先生反感,都没让父母和张卫林过来,哪怕张少爷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跟着,她也没松口,没想到,人家如此大方。 明雯雯眼睁睁看着岳小姐载着夏红尘扬长而去,皱起眉头。咬了咬嘴唇。 她想得到那处房子,不只是钱的问题,这是她一个最重要的机会,本能地觉得,要是错过了,她会失去很多很多的东西。 几个小服务员看了她一眼,都没吭声,转身干活去,任凭她在门前发了半天呆,半晌才回过神。耷拉着脑袋回去。 红尘上了车。岳小姐回头低声道:“大师……” “别叫我大师。” 红尘摇了摇手,仔细看她的脸色,越看,越是皱眉。诧异道。“纸条给你父母看过?可把东西挖出来了?” 岳岳连连点头。 “那不对。” 红尘严肃起来。随即目光一动,神色间就带出几分凝重,有了退意。轻声道,“说实话,这事儿并不容易解决,很不妙。” 如果是在自己的地盘,在大周,别管什么事,红尘想出手就出手,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她有底气,不是孤身奋斗,但现在看岳岳脸上的煞气…… 难道这个世界并不是完全没有灵师?不光有,还有这等歹毒的法门。 像这种禁忌的法术,别说正经的,或是南域正邪难辨的灵师,就是走入邪道,只求今生,不顾来世的那些,也不敢轻易尝试。 她一看都浑身发毛。 本来是真不打算管,可也不知为什么,推脱的话居然一时没说出口,迟疑片刻,红尘看前面司机应该看不到后面,就伸手解开岳小姐胸前的纽扣。 岳小姐脸色一白,强忍着没有说话。 一解开,就露出她胸前一个很是狰狞的伤疤,伤口仿佛还没愈合似的,看着像是做手术的伤。 “心脏移植手术,我五年前做的。” 岳岳脸色苍白,“伤口一直反反复复的不好,最近排异反应越来越严重。” 她一直觉得自己根本活不长,才会举止失措,甚至想要卖了房子,不过她心脏有病的事儿是个秘密,家里人从不让外人知道,就连从小到大住院,也都是保密入院。 岳岳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也就这么一天天下来,她都很习惯在别人面前装正常的,身体娇弱的少女。 “我觉得很好,要是让别人知道我有心脏病,总是小心翼翼,好像我就是个易碎的玻璃娃娃,那还有什么意思,现在多好,只要身体不出事儿,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朋友们打闹斗嘴,也十分快活。” 红尘一愣,听了岳岳的话,忽然想起件事。 她看的小说里面,有一个被明雯雯吸引的权二代,还有一个富二代,好像都说过,明雯雯是一个女孩子的好朋友,那个女孩儿不幸夭折死亡,他们算是爱屋及乌了。 那个女孩儿怎么死的来着? 似乎就是心脏病! 诸般念头也就一闪而过,红尘重新把注意力转移到岳岳身上,叹了口气,“停车,把你父亲的手机号给我。” 岳岳一摆手,司机停车。 她直接拿自己的手机,翻出爸爸的号码,才递过去。 红尘点点头:“你回避一下。” 岳岳:“……” 虽然她特别好奇这位大师想和自家爸爸说什么,但岳岳本身不是个喜欢为难别人的,既然人家大师开口,她就乖乖推门下车,司机也下来护着她到街边站好。 红尘笨拙地拨打手机。 只响了两声,那边就有动静。 “喂,岳岳啊,情况怎么样?你在哪儿呢?人家大师怎么说?愿不愿意……” “岳总,我是夏红尘。” 那边的动静一下子停了停,然后立即用十分热情的声音道,“夏大师,您好您好,久仰大名,我……” “我说你记,现在你那个宅子,挖开的地方如何?有没有重新掩埋。” 岳总忙道:“还没有,因为惊动了警察,暂时那边封起来了。” “你现在马上去,再把那地方挖开,带着警察过去。” 岳总:“……” 红尘又道:“和你女儿的事儿有关,必须尽快。” 这下,他可不管三七二十一,连会也不开。直接打了自己相熟的警官的电话,叫齐了人就出发。 “老岳,你这是干什么?” 跟来的警官三十多岁,和岳总的关系不错,算是世交,岳家发生的事儿,他也知道。 这会儿见自己的老朋友,非要他们一起进‘凶宅’,有些意外,“到底搞什么鬼?” 几句话的工夫。门打开。岳总进门,开灯,牌匾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显得有些发乌。 开了门。房里好像一下子降了两度。 岳总和那位警官一起走了几步。前面的两个警察却忽然停住。 “怎么了?” 警官看过去。随即也愣住。 至于岳总,身体摇晃了下,几乎要昏死过去。 也幸亏来的都是警官。换了任何一个人,看到眼前的情形,都会被吓得半死。 那个坑,就是冒出头骨的坑,此时又多了一具头颅,这次是完整的,有血有肉的头。 警官吐出口气,扶着岳总出门靠着墙壁站好,连忙打电话叫人,这是凶杀案,刚刚发生的凶杀案! “老岳,这下你必须把前因后果都跟我说清楚了。” 岳总根本顾不得理会朋友,哆嗦了半天,才拿起手机,打了女儿的手机。 那边一接通,听见是女儿,他努力平复心情,居然还真做到了,一丝颤抖都无。 所以岳岳没怀疑,直接把手机给红尘。 “大师,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儿!” 岳总压低了声音,怕惊扰自己的女儿,又想把这事儿仔仔细细说清楚。 红尘却皱眉:“行了,你再看看去,然后告诉我情况。” 岳总浑身发抖,做了做心理建设,刚想进去,就听见里面的惊呼声,两个人对视一眼,连忙进门,进去一看,齐齐一愣。 警官吹胡子瞪眼:“闹什么,那,那头呢?你们把人家受害者唯一的头骨又搬出来做什么!” 这下,连警察都快站不住,欲哭无泪。 “我们敢保证,就一会儿工夫,很快,几秒钟,那个头颅就变成了头骨。” “…………” 另外几个也纷纷点头,拼命保证自己没有说谎。 警官愣住:“这要怎么写报告?” 不一会儿,他叫的那些刑警也到了,都以为是刚刚发生的杀人分尸案,结果又看到一个头骨。 警官花费了好大的力气,才让这帮同事们相信,他不是故意耍人,至于他描述的那些,所有人一致认定,他产生了幻觉。 要不是还有证人,他们都得被送到心理医生那儿去接受治疗。 折腾了半天,岳总扑回家迎接红尘时,脸色雪白,连岳岳都觉得有点儿不对劲儿,幸好她是乖女儿,很容易被忽悠,两句话就让岳总给打发走。 一看女儿离开,岳总就急了:“大师!” 红尘摆摆手,慢慢坐下。 她的动作舒缓,连带着也让岳总的心情平静些许。 红尘才郑重道:“这是一种禁术,我实在没想到,现在居然还有人用。” 她犹豫了下,简单地道,“我也是在书中读过,施术之后,亡者将被永远禁锢,生生世世不能去轮回,有灵师……术士,利用亡者的灵魂能做很多事,杀人只是小意思,如果够凶狠,能一瞬间让很大一片地方寸草不生。” 红尘叹气:“要说,还是你们岳家有福源,留下的宅子风水好,要不是那座宅子镇着,就不会到现在还太平无事。” 岳总都快哭了,这哪儿算太平? “大师,您看看要怎么才能破解破解。”他犹豫了下,也不知道直接给真金白银,算不算合适。 要是红尘知道,肯定告诉他很合适,现在她做的就是和王半仙一样的生意,当然是越赚钱越好,只不过动了真功夫,还是要捐赠出去一大半,好积累功德。 可惜这会儿红尘的心思很难放在钱上。 她摇了摇头:“不对,如果是那种禁术,效果不该这么慢这么窄,恐怕周围早就出了事儿,只针对岳家,难道选用的亡者,不光是生辰八字合适,还和岳家有特殊的联系?” 想了想,她就站起身,“走,我们去找点儿东西试试。” 岳总松了口气。 他不怕大师有动作,就怕这位大师干看着不说话,说实话,最近的事情古怪离奇,他是真心有点儿害怕。 忽然想起什么,岳总一边亲自领了红尘出门,替她开门,一边道:“此事不会对我女儿有什么影响吧?” 想起女儿最近身体越来越糟糕,在医院的检查结果,也越发让人害怕,他就惊慌失措,不知该如何是好。 “大师,我们大人还无妨,活了大半辈子,便是立时死了也不亏,可我女儿,她从小就受委屈,我们一家都欠这孩子的,您千万想想办法,别让她受到伤害。”(未完待续。) 正文 更新说明 亲爱的们,弄雪一整天在外面颠簸,此时已经回到酒店,不去吃饭喝酒了,开始码字,今天晚上能码多少算多少,一定更新,不过应该很晚了。大家明天再读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四章 法器 岳总的目中充满怜爱之情,一提起女儿,就满脸放光。∮頂∮点∮小∮说,www23 “那孩子从小就懂事,生了重病,那么难受,大人都承受不了,她还会宽慰我们,说自己一点儿都不害怕。” 岳总的眼泪流下来,“她还是小婴儿的时候就不喜欢哭,饿了,渴了,拉了,尿了,才哼哼两声,知道心疼家里人,这么好的孩子,谁能不喜欢?她爷爷最疼她,当时年纪又大了,我们一家子为了老人,谁都不敢告诉他老人家实情,就瞒着骗着,当时小女才四岁,竟然能理解大人们的苦心,愣是没有一次让她爷爷发现问题,到老爷子故去,都不知道心爱的小孙女生着重病。” 那么一个大男人,又是个了不起的老总,说着话就涕泪横流。 红尘苦笑,摇了摇头,却没说什么,只是跟学校请了个假,就出门去。 她忽然有些惆怅和羡慕。 原来父母之爱,真能如此! 红尘活得洒脱,仿佛并未因为身世而神伤,连皇后娘娘都赞她大气,可是,她自己知道,因为没有得到过父母之爱,幼时的缺憾,她两世都不太懂情,再加上上辈子的遭遇,不知何时起,她对婚姻毫无感觉。 这样的她,不结婚还好,结了婚,不是真真正正相敬如宾,形如朋友,二人都不爱,只是细水长流成亲人,就是成为怨偶,害了旁人。 前者到好些。 红尘吐出口气,念头通达。经历了这么多,见识了这么多,看多了父母之爱,她要承认,她这个人的性子,其实有问题,不适合,至少现在还不适合组成家庭。 坐在车上,微微一笑,烦恼一吹即散。人生在世。哪里有那么多的完美,现在已经很好很好。 如今就为了这位慈父,尽心一把。 岳总自己开车,这等事不好惊动别人。他也就罢了。他家父辈都处在比较敏感的位置。家里有人信风水,到底显得不妥,他连司机也没要。 “去哪?” “……有卖法器的地方。先去看看。” 红尘自己也带了很多法器过来,问题是她没有前后眼,带的多数都是防身的法器。 降妖伏魔到也不是不行,前提是只能降服没什么道行的小东西,眼前这东西可真不大好说。 上了车,两个人都抓瞎。 卖法器的地方在哪儿,说实话,岳总他也不知道,他平日里想买点儿东西,都有人主动奉送上门,哪里用得着他辛苦? 就是那些架子大的风水师莅临,他恭恭敬敬陪着,买法器之类的琐事,也有人代劳。 他本来以为,像眼前这位一般的风水大师,本市那些神神秘秘的法器销售市场,他不知道,大师也不会不知,偏偏红尘一问只懂摇头,露出一张迷惘的脸来。 也是,人家就是个普通学生,又不是专业做这个的。 没办法,只好拿出手机——内事不决问。 一路问,一路开,一路转。 滨海市各处的法器街都转过,看了琳琅满目的东西,转得岳总脸色发绿。 红尘别说相中,看都没多看一眼,在外面停一下,立马就叫走,这样也好,最起码不浪费时间。 转了大半天,连红尘都累得不肯转,最后没办法,他只好偷偷摸摸找懂行的朋友咨询了咨询,总算到了一条靠谱些的街道。 “……就这儿好了。” 犹豫了下,红尘终于点头,下车看看。 岳总心中一喜。 此地并不开阔,但看上去颇有气象,街边的店铺也都建造的很讲究,到处是黄纸,八卦,香烛,氛围浓厚。 “可有小姐要找的东西?” 红尘慢吞吞地走,脸色颇为勉强。 岳总虽然没有来过这儿,不过他一个电话过去,没几分钟,就有个身量笔挺,相貌英俊的年轻人过来,自称叫徐芬,别看是个挺女气的名字,人到大气的很。 “岳总请。” 这人明显懂行,一边小声介绍,一边领着众人在街头巷尾穿梭,“这条街一共有四十三个店,大体都差不多,排在第一的是月韵轩,就在街尾。” 正说着话,就见红尘一拐弯,钻入旁边一条小巷里去。 岳总就跟着一转弯。 徐芬愣了愣。 红尘在一个小小的店铺前面停下,店铺显得有些旧,门前到是有几个客人进去,可是门脸小,瞧着很不起眼。 “这是什么地方?”岳总瞥了徐芬一眼。 徐芬显然没想到他们居然来了这儿,颇为意外,看了看红尘,小声道:“岳总的朋友恐怕来过咱们街上?那家是花姥姥的店,她的店没月韵轩大,而且里面的东西良莠不齐,好的是真好,差的也是真差,又喜欢宰客,一般我们不推荐尊贵的客人过去。” 他们以前也遇见过各种倒霉事儿,贵客被花姥姥给坑得吐血,事后不敢找那位的麻烦,气都撒到他们头上,从此以后,哪怕知道花姥姥这儿有好东西,也很少把身份尊贵,不能得罪的客人往这边带,最多就是那些没什么身份,又有几个钱,偏偏还喜欢显摆的冤大头,时常带过来碰碰运气。 红尘已经抬脚向里面走。 岳总顾不得多说,连忙跟上。 店里的服务员显然认识徐芬,一看他带来的人,满脸堆笑地迎上,“客人想要点儿什么?来看看,我们这儿不敢说整条街上最全,但他们没有的,说不定我们有。” 岳总看了红尘一眼,就见红尘仿佛有些幽怨,安安静静的。板着脸,一副生人莫近的样子,一时没敢打扰,谁知道人家想到什么破局的办法。 他脸上就露出几分犹豫:“不知有什么可以介绍?” 服务员登时就来了兴致,又见徐芬拼命给他使眼色,只以为那小子是要求红包。 这肯定是条大鱼! 徐芬那小子是这条街上最好的中人之一,跟大部分店面都熟悉,他带来的客人,那都是花钱不眨眼的大客户。 服务员了然地点点头,转身指了指墙上挂的一把辟邪宝剑。“要说镇宅。不如看看它,这是专门请大德高僧开过光的……” 他伸手把宝剑取下。 “您看看上面的八卦印,这可不是一般的八卦印,是龙虎山的天师亲自雕刻。能镇压妖邪。” 别说。这把剑看起来果然是珠光宝气。很是显眼。 徐芬捂住脸,恨不得高声大吼,可他很清楚这条街的规矩。中人这会儿是不能随便开口的,否则他就混不下去了,但是要让岳总被蒙一回,他也同样混不下去。 只希望,岳总长点儿眼。 指望外行人开眼,他还不如盼着哪天太阳从西面升起来。 岳总犹豫了片刻,就露出一副很感兴趣的模样,走过去接了宝剑,看了看问道:“多少钱?” “不贵,我们店不坑人,这把剑只要二十万,我们店里所有的剑,这把是最好的。” 徐芬都忍不住想张嘴。 岳总想了想,刚一打算点头。 红尘就过去从一排小木剑里面,选出一把,搁在岳总面前:“二十万买这个。” 岳总:“……” 虽然那是一把破破烂烂,陈旧无比的木剑。 不过,岳总还是毫不犹豫,一把就拿起来:“既然那把是最好的,这把想来二十万肯定够了?” 那服务员一惊,吓得脸上汗水喷流。 “客人是行家,怎么跑来消遣我们,可别,不要说二十万,这一把两百万也不能卖,天底下千年雷击木,还是桃木剑,如今真不剩下多少了。” 再加上这把剑还颇有来历,正经是店里的镇店之宝,会放出来,纯粹是他们老板的恶趣味,有内行来,绝对要收好的,不可能出售。 服务员一瞬间,甚至动了哪怕坏招牌,也不能让客人真把东西拿走的念头,心下大恨,猛地瞪了徐芬一眼——你丫带内行来也不说一声。 徐芬也满脸懵懂,他不认得那木剑,却认得服务员的脸色,只是他也冤枉,他是看见岳总身边的小姑娘了,可那么年轻的女孩子,谁知道她懂这些? 岳总显然也看出这是好东西,脸板起来,皱眉,刚想和这人好生理论理论,哪里有店里的货摆出来,却不肯卖的道理。 红尘却摆摆手:“不卖就算了,反正也只一般,不算合适,我看他这家店没什么好东西。” 红尘叹了口气,“还是走吧。” 那服务员脸色顿时也有些不好,他承认,这位可能是行家,但这种打脸的说法,可不能就这么算了,越是行家,越要小心应对。 “客人哪里话,要说这条街上,除了月韵轩的规模,我们家比不得,人家财大气粗,可要说货源,哪家都不能和我们比。” 服务员走出来,冲着红尘哼哼了一声,“你也是行家,可不能睁着眼说瞎话,看看这个,正经的古罗盘改造的,大师的作品,再看看这尊金蟾,气场浑圆,你们到街面上能找到一模一样的,我不要钱白送,再看看它,上品泰山石,气场更是稳固……” 他一路轻描淡写地从各种犄角旮旯里摸出来一堆东西,脸上自信满满。 徐芬也点头,他算半个内行人,看出来这个服务员绝对是拿出压箱底的东西来。 这种时候可不多见,只能说今天比较幸运,碰上个年轻气盛的,就是不知道等一会儿老板回来会不会直接把他削一顿! 红尘笑了笑,转头对一脸雾水的岳总道:“这几样都还算得上法器。” 徐芬:“……” 服务员:“……什么叫还算得上法器,我们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是法器好吗?” 确实如此。别看他们店里良莠不齐,但再差的,也是送到寺庙开过光的东西,他们不拿假货骗人,要不然坏招牌。 红尘摇了摇头,很郑重地道:“不能算,即便是低等的制式法器,开光法会上出来的淘汰货,也至少需要百名以上的大德高僧诵经半月才成,你们这些。气场或者若有若无。或者晦暗难明,做工到不错,却不能称之为法器。” 服务员无语,又看徐芬。哪来的奇葩?半晌才苦笑道。“客人真会说笑。我们上哪儿找百名大德高僧去?全国所有寺庙加起来,也不可能凑得齐。” 和尚要诵经为法器开光,那首先得会念经。 和尚天天念经。但真正会念经的,现在一间大寺庙,一百个和尚里也出不来一个。 就是能凑齐百名,也不敢耽误他们半个月,为白板法器开光!毕竟这样开光出来的,都是比较低级的东西,卖给懂行的赚不了多少钱,卖给一般人,又完全没有必要。 服务员叹了口气,发现红尘是个狂人,脑子不太清楚,到是没了兴致计较。打算跟徐芬说一句,让他赶紧带人去别家店里祸祸,别再在自家找茬! 他们店里面,可不只是这一波客人。 楼上就有一波,这会儿正在另外一个导购的带领下慢吞吞下来,注意到这边热闹,此时都停步。 上面也是大生意,千万可别黄了! 服务员呲了呲牙,又不好直接赶人,只能一个劲跟徐芬使眼色。 红尘是不知这服务员所思所想,这会儿到是好为人师起来,说得起兴,随手拿起一个挂在架子上的桃木剑。 “大家都知道,桃木剑有镇宅辟邪,斩鬼纳福的作用,看看这一把,应该是七星桃木剑,但是这一把就急于开光,帮它开光的一不注意,造成气场有裂缝,不够圆融。” 说着,红尘就在剑身上摸了摸,把手拿开。 岳总一愣,吓得退后三步。 其他几个客人也愣了愣。 只见那把剑上,竟然浮现出一层荧光,有点儿像阳光,就是斑斑点点,很多黑块儿,看着渗人。 只是一闪而逝,几秒钟罢了,让人几乎以为自己眼花。 “怎么可能!” 天底下怎么可能有这等手段! 服务员愕然,他在这一行也做了有十几年,也见过很多高人,但从没听说过,更没有见过,有人能做到这种事! 大概只有传说中有一点儿记载,说是高明的风水师能让法器的气场显现,连普通人都能一睹为快。 但那都是传说故事而已! 红尘可不管对方的震惊,叹了口气道:“这类法器到没有什么大毛病,只是会激怒鬼神,要是挂了它们,半夜三更听见鬼敲门,碰上鬼压床,到也不必吃惊,不一定是针对你们,也许只是被法器给惹怒了,当然,也有可能逗笑了这帮鬼神,他们会觉得你们很有意思,时不时接近戏耍一下,胆大的可以尝试,说不定还真有几分机会。” 她一本正经的,好像人家卖这等法器,就是为了招惹鬼神进门。 可惜,到这儿来的,都是希望驱邪,没有哪个是中二少年,想看看鬼怪是什么模样。 一时间,好几个客人都把手里的东西放下。 服务员几乎要哭出来。 幸好上面显然也注意到下面发生的这事儿,看出红尘不是一般人,做生意的,和气生财,不好随意得罪,不一会儿,就有另外一个领班下来,一脸微笑:“客人,客人,底下的法器确实有些普通,咱们家压箱底的东西在二楼,请跟我来。” 红尘叹了口气,举目看去,摇了摇头。 领班一看,只当她是心有顾忌,小声道:“客人放心,您是行家,小徐在我们这儿也很多年,咱们店不会坑了您的。” 红尘一笑:“罢了,就去看看。” 岳总又跟着她上楼。 楼上果然和楼下不同,法器不多,档次却高得多,都用玻璃保险柜罩着,需要密码才能打开。 领班带着人,开了好几个给他们看。 都是好东西! 红尘却依旧摇头。哪个都不说好,最好的评价也是,勉强能看,还是差了点儿。 一开始领班还忍着,后来脸色越来越古怪,哭笑不得:“要是我们店得罪了贵客,您直接说,要不然,那边有客户咨询表,您直接投诉。我们老板一定能看见。别耍我们了行不行!” 这些法器要再说不好,滨海市就别再想找到好的。 “您就直说,您想要个什么样儿的,镇宅用?如果我们店里没有。我们可以通过人脉帮您找找。” 红尘叹气:“我要求不高。需要一个攻击性的法器。降妖伏魔用,但是,也不能只会攻击。”她随手取出自己的青锋。刚在旁边的大理石茶几之上。 嗡一声清响! 青锋自己动了动,摆了个舒服的姿势。 整个楼层所有的法器都跟着震动了一下。 领班:“……” 他已经彻底呆愣,随机恨不得扑过去把那柄短刃搂着恶狠狠地亲几口,他什么时候见过最这个! 然后他就听客人轻描淡写地道:“照着这个品质,随便一样攻击性强大的道门,或者佛门法器即可。” 什么!? 领班一时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 还随意,还即可! 能自鸣的顶级法器,他也见过,从一位师祖的家宅中,但是那是一口钟,而且需要师祖来激发。 那就是最顶级,有价无市,大部分人根本连听也没听说过的法器了。 像眼前这个,他虽然看不懂,可是不影响他基本的判断,这玩意要是放到法制崩坏的古代,就是倚天剑,屠龙刀级别的,一出事便是血雨腥风。 这位还想买? “没有!” 领班斩钉截铁。 红尘皱眉,又打开箱子给他看:“这些品质的也都凑合,最好是佛道两门的法器。” 她转头对岳总道,“佛道两门无论如何都讲究个因果,即便是杀戮法器,也留有余地。” 她轻轻松松地和岳总说话,领班看了箱子里零零碎碎几样法器,甚至随便用来装草药的玉瓶,都是上好的法器,能保证药材长久不失去药效…… 就这些,放在谁手里,也是压箱底的宝贝。 人家就随便搁在手提箱里带着走。 要不是一开始看见那柄断刃,冲击性太强,强到他脑子都浆糊的地步,现在他恐怕早就被吓得失态,这会儿却只是木然道:“贵客抱歉,我们这儿没有!” 说着,再也不管合适不合适,直接把人客客气气地请出门。 再不让人出去,他也许会动歪念,起了打劫的心思。 别人也就罢了,他们这些卖法器的,见了珍贵的上等法器,比见了亲爹亲娘还要亲。 徐芬脸上也木然。 从巷子里出来,红尘叹气。 岳总跟着叹气,他算是外行,所以受到的冲击到可以忽略不计,反正在他这种外行看来,风水师一类的人物,本就是神秘莫测,能折腾出大动静,那是很正常的事儿,他只关心自己家那事儿,尤其是自己的女儿。 “大师,难道这里就没东西能用?” 红尘皱眉:“如果真的找不到,只好凑合了。” 岳总的目光落在不知何时贴在红尘背后的那把断刃上面。 因为红尘现在穿运动装,没有宽广的大袖子,它也钻不进去,一直被红尘塞在箱子里,好不容易出来透气,各种不愿意回去。 这家伙如今越来越有灵性,可是也越来越调皮,红尘有时候都舍不得压制,干脆就顺手抓住,虚虚地栓了条绳子做做样儿再放回去,别人只会以为她身上挂了个艺术品。 岳总也看得出,这是上等的法器:“难道,大师的佩剑不能用?” 扑—— 青锋发出一点儿怪声儿。 “它的杀伤力太强,我怕伤及无辜,还是再看看,如果实在没有法子,它是最后的手段。” 红尘脸色变得有些严肃。 一来青锋是凶刃,杀气重,在现在什么都不明了的情况下,用太粗暴的手段欠妥当,禁术是要破除,带亡者没必要非让人家魂飞魄散。 二来这是在别的世界,还是没有多少灵师的世界,她做事多少束手束脚了些,就怕青锋会扰动这个世界的平衡,再闹出风波来。 身为一个灵师,既然在这方面她忽然犹豫,那还是多听从直觉的好。 当然,要真没法子,也就不必顾忌太多了。 “咦?那是什么地方?寺庙?” 徐芬一个激灵回过神,还是专业素质过硬,抬头看了看就道:“是一座古庙,有八百多年的历史了。” 红尘一拍手:“是了,我怎么把它给忘了。” 说着转头,轻轻咳嗽了两声,“不知道我能不能在寺庙里借一样东西?”(未完待续。) 正文 为表歉意和谢意 临出门之前发一个红包,刚发了一个木通知,现在通知一下,五分钟之后发(手机客户端抢红包活动),哪位亲爱的正巧早起碰上,那就再好不过了,祝大家欢欢喜喜一整天。(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五章 缺憾 说是在附近,其实也是远在山上,开车绕还要半个小时左右。∈♀頂點小說,23 寺乃南阳寺。 红尘一路向里面走。 岳总到是路很熟悉,他平日里也时常礼佛,南阳寺是整个滨海最大的一座寺庙,每年外地来的游客都是成群结队,他大年初一十五的,也习惯到这儿烧烧香,拜拜佛,给家里人求个护身符一类。 今天不是节假日,不过大雄宝殿人来人往,人气众多,人人礼佛参拜,烟雾缭绕,僧侣到看不见,只有一些导游在。 平时岳总来,都是直奔vip接待室,由僧侣带领参观,最多去吃一顿养心的素斋,大汗淋漓地和人一起登山,钻大雄宝殿,那可是从没有过。 红尘一进来,也不烧香,也不拜佛,直接走到弥勒佛旁边,那是一尊菩萨,面容慈悲,脸上却有几分严肃。 岳总仔细一想,好像听僧人讲解过,这应该是那尊护法神吧。 他还没反应过来,就看见红尘走过去,双手向上抬起,轻声道:“为众生故,求赐金刚降魔杵。” 那尊菩萨眨了眨眼。 岳总忍不住后退了三步,揉了下眼睛,他是真的好像看见那菩萨眨眼了。 红尘又道:“回头敬香三炷,求赐金刚降魔杵。” 然后,众目睽睽之下,韦陀菩萨就当真缓慢地把肩上的降魔杵举起来,慢慢放在了红尘的手里。 岳总:“……” 可不只是他一个人看着。周围客人有不少,这下连恭恭敬敬拜佛的人也不免抬头,一见之下,失魂落魄的,也有几个狂喜,喃喃自语:“菩萨显灵,菩萨显灵。” 红尘松了口气,却忍不住皱眉嘀咕了句:“现在连菩萨都贪?” 说完也就罢了,招呼岳总:“走吧,现在去衙门……看看头骨去。” 两个人一前一后向外面走。 红尘顺手把金刚降魔杵塞在后裤兜里。 几个带发修行的居士。本来是负责管理安全工作。现在一看,一时也不知该如何是好,他们总不能任凭人家把降魔杵拿走啊,那是寺院财产。可刚才大家伙看得清清楚楚。人家韦陀菩萨自己把手里的东西送出去的…… 一想起这个。他们又一晕,更不敢阻拦。 别看都是在寺庙里呆了好几年的,平时忽悠香客。也是说信则有不信则无,多少信一信。 可其实,他们心里都是半信不信的。 现在的中国人嘛,任何一个人站出来,不敢说特别信神佛,但要说一点儿也不信,同样不可能。 现在这一幕,却还是很毁三观就是。 一时间,信众,和作为工作人员的居士,也叫净人,别管怎么称呼吧,所有人都不知所措,却是十足敬畏。 等到红尘和岳总,还有那个一直处于蒙圈状态的徐芬都出了宝殿,到了寺庙门前,后面才有方丈坐着电瓶车匆匆而至。 “阿弥陀佛!” 红尘回头一看,脸色这才稍稍缓和一点儿,略略颔首,双手合十:“方丈大师。” 这位方丈应该不属于那类上班拿工资,白天是和尚,晚上回家有媳妇孩子在身边的假和尚才对。 说实话,红尘从网上看过这类新闻,真的挺不可思议的。 在她的印象中,佛家道家的高人,就算不说方丈观主之类的大德高僧,便是寻常僧道,也绝对做不出这等事,当年北燕雷音寺那般不守规矩,戒律院的高僧还因为偷偷娶妻生子,而被废掉武功,驱逐出寺。 换了别的寻常僧人,那绝对是死罪难免的。 方丈年过七旬,须发全白,慈眉善目,头顶有灵光,红尘一眼就看出来,他圆寂之后,必然也能留下舍利子。 岳总见方丈亲至,脸色略变了变,南阳寺的方丈可不是一般人,他在南阳也算有面子的,但就是来南阳寺吃斋礼佛,想见方丈一面,也要提前预约。 而此时此刻,那位老方丈站在红尘这个小姑娘身边,却是颇有几分恭敬。 “施主。” 方丈很是慈爱,目光落在降魔杵上,隐约露出几分含蓄的喜悦,却又长长叹息,“我佛慈悲!” 红尘咳嗽了声,“借降魔杵一用。” “既然韦陀菩萨有宝相赠,那女施主用到何时都无妨。”说完,方丈微微一笑,把脖子上的念珠取下,一共一百零八颗,递了过去,“此念珠我佩戴五十余年……还望女施主善用之。” 红尘也没客气,左手接下,很自然地单手一转,就缠绕在手腕上。跟着来的那些客人和僧人都吓了一跳。 方丈的佛珠可不是能轻易给人的,就是给了,恐怕若是福分不够,非福反而是祸。 又客气寒暄了几句,红尘就领着岳总和徐芬走人。 后头印天大和尚,方丈大师注目良久,身后跟着的居士,僧人都满脸苦涩:“方丈……” 方丈一下子大笑:“菩萨显灵,还显在我们南阳寺,多好的事儿,你们怎么愁眉苦脸的,去,告诉他们,以后我南阳寺请各位信众来上香时,增加一个项目,拜韦陀菩萨,楼至佛慷慨赠宝杵的故事,也要多讲几遍,还有篆刻碑文。” 众人齐齐应是。 红尘若是听见这番话,肯定会觉得更不可思议,一个看起来很有佛性的大方丈,为自家寺院扬名,也如此不遗余力,和大周确实是大不一样。 只能说,世事不同了,眼下的大和尚,这般便算有佛性。 上了车,岳总心里扑通了几下:“要去找岳岳?” 红尘奇怪地看他一眼:“源头在老宅头骨,自然是去看头骨。” 天下人的痴都大有不同。若是此人算一痴,一定是个痴爹,无论什么事儿,先想到女儿。 既然是去看头骨。 岳总就跟他那个警官朋友去了个电话。 双方直接约在市局门口。 “岳总,岳哥,我叫你祖宗还不行,你知不知道,我……简直了!” 这人一出来,见到岳总就一脸的苦意。这哥们姓邢,平日也算沉稳。可再沉稳遇见这等事。同样要蒙圈儿。 “你那高人靠谱不靠谱?” 邢警官压低声音,瞥了立在不远处,不知想什么的红尘一眼,“跟你说。我们内部很多人怀疑你请的那位大师。觉得这一切都是魔术。是她搞的鬼。” 岳总:“……别把我当白痴。” 他历经世事多年,见过无数的人,也许偶尔会因为不了解。又关心则乱,被风水师之类的蒙住,可要在他面前玩什么魔术,那绝不可能。 夏红尘的情况他清清楚楚的,估计连夏红尘自己都不知道的事儿,他也清楚。 虽然还不知那位从哪里得来的这一身本事,但她和岳家毫无交集,也不曾进过岳家大门总是真。 一个人连来都没来过,怎么布置魔术舞台。 比起自家哥们,他才是最开始先怀疑一切的那个,岳总平日也不是轻信之人。 邢警官显然也想到这些,半晌无语。 当然,就是以前再多疑,今天碰见韦陀菩萨赠降魔杵之事,岳总也决定了,以后逢年过节烧香礼佛,平日里就时常拜一拜眼前这尊真佛。 要是女儿能平安无事,让他把红尘供起来都行。 红尘四下看了看,忽然皱眉,转头问道:“你们这衙……这地方是新建的?” 邢警官讪讪一笑,不大敢看红尘的眼睛,咳嗽了声道:“没错,今年才搬的,还有好些部门正在搬迁中。” 他们市局现在乱的很,不过以前的老市局是真不敷使用,房子也过分陈旧,每天新来的小警花去上个厕所还要叫上个闺蜜同行,怕闹鬼。 红尘的眉头皱得更紧:“我还以为是旧地,煞气重,没想到是新的,你们上次起出来头骨在什么地方?” 刑警官迟疑了下:“还在我们鉴证中心。” 他们鉴证中心也是新建的,全国都没有几个有他们设备齐全,连专家都比别地儿的多。 “快去看看。” 红尘抬头一看,脸色大变,两步就冲进去。 刑警官吓了一跳,连忙跟上。 岳总也被吓坏了。 几乎没人指路,也没看那些标牌,红尘一路跑到地下一层的鉴证中心,就是没坐电梯。 刚到门口,就让人拦住。 刑警官无奈,只好气喘吁吁地走过去交涉,压低声音跟他们一个新考进来的化学博士说了半天。 一开始还好,那位小博士很客气,结果说到半截,脸都绿了:“邢警官你怎么回事儿,你知不知道自己是一名人民警察,随便把一个外人,还什么大师带咱们这儿来‘参观’证物,你有病吧?” 邢警官抹了把脸,他也觉得自己有病来着。 红尘这会儿却不着急了,摇了摇头:“算了,来不及了,不差这一时半会儿。” 说着,她便倚在墙上闭目养神。 刑警官:“……” 连那小博士心中都有些不自在,皱眉道:“外人不能入内,这位女同学,麻烦你出去吧。” 红尘抬头看他:“站住别动了,别向北面走。” 这小博士抬脚就向北面大大方方地走过去。 他这人有个毛病,喜欢和别人拧着劲儿,当然,也不常常发作,否则他也干不了眼下的工作,这会儿明显就发作了,大踏步地向北而去。 但只走了五六步,就忽然停下,哎哟一声,抱着腿单脚跳了跳,又一个趔趄,差点儿摔倒,满脸惊恐:“有东西咬我!好疼!” 外表看不出,但他的腿像被什么东西咬下来一大块儿肉,疼的要命。 刑警官诧异道:“咱们这儿能有什么?” 那小博士一回头。看红尘云淡风轻地靠墙而立,登时气恨交加:“肯定是你搞的鬼,刑警官,你从哪儿弄来的这人,这都什么人!” 话音未落,红尘站直了身体,冷声道:“来了。” 鉴证中心里面忽然烟雾缭绕,滚滚的白烟一瞬间汹涌而出。 “着……着火,着火了!” 那小博士脚一软,额头上汗水滚滚而落。拼命地大喊大叫。拔腿就跑,可一个踉跄,脚下发虚,疼的厉害。愣是没跑动。浑身哆嗦着蹲地下。 刑警官:“……警队招人需要更谨慎些了!” 哪怕做内勤。在鉴证中心干活,那也不能这么一点儿体力,哪怕再疼。也不好能趴下。 红尘叹了口气:“这样也好,省去不少工夫。”说着,抬脚就向那些烟雾里面走去。 刑警官吓了一跳,连忙拖住她:“别去,消防人员马上就到。” 市局出事儿,消防那边的速度肯定快。 红尘摆摆手:“你觉得是着火了?” 前面浓烟密布,都看不清楚道路,不是着火是什么?但下一刻,刑警官忽然有点儿奇怪:“怎么没响警报!” 不只是没响警报,红尘伸手抓住一缕烟雾,贴在刑警官的身上,他被冻得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 这下谁都明白,根本没有着火! “你们在外面等,我进去看看。” 岳总还罢了,刑警官和那小博士都不肯,再害怕,遇见这种事儿也不能退缩,反而要劝红尘赶紧走。 邢警官一脸英勇就义的表情:“我不能让民众受到伤害,小同学,岳总,你们赶紧走,马上去叫人……” 红尘一看机不可失,失不再来,顺手取出金刚降魔杵,左手拿着,右手拿出一个宝瓶。 白烟遇降魔杵即退走,却又一瞬间被吸入宝瓶之内。 她也大跨步地走进门。 刑警官踉跄跟进去。 到是岳总,跟打了鸡血似的,脑子里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整个人都精神亢奋,紧紧跟在红尘后面。 说来奇怪,他们跟着红尘,好像所有的冷气都被阻隔于外,旁边地上结了一层冰,寒气却感觉不到多少。 一进门,周围一片混乱。 门里好多工作人员都懵懂状态。 打电话的打电话,大喊大叫的大喊大叫,个个冻得浑身哆嗦,脸色发青,惊慌失措。 红尘直接去证物室。 搁在实验台上的头骨,此时却已经不见踪影。 刑警官脸上发白,见标签都在呢,嘴唇哆嗦了两下:“谁把头骨拿走了?” 这会儿哪里有人能应声? 红尘默默走过去,轻轻拂过实验台,口中吐出一股清气:“现身,别逼我用韦陀菩萨的咒语,你也该知道,一旦念咒,可就不容易控制局面了。” 一股很浅的白烟散开,中间就出现一个人影。 人影虚虚幻幻。 吓得周围的人都满脸惊惧。 到是刑警官,还有那小博士,因为在外面已经饱受惊吓,这会儿到能缓过口气。 岳总一看就大惊失色:“阿生,怎么是你!?” 那人影也一脸迷惘,红尘又吐了一口气给他,他的神志才稍稍清醒,飘了过来,就给红尘跪下。 他一靠近,小博士惊得向后抽,还当他要发怒,心中念佛不止,见他跪下,到又心生同情,颤抖着道:“你要是有什么冤屈,那就赶紧说出来,我,我一定想办法让你沉冤得雪。” 这会儿,他也不说什么科学不科学的。 那人影却使劲摇头,哀声道:“法师,求求您,救我妈妈一救,您去让我见她一面,我要告诉他,我是自愿的,我是心甘情愿的,怎么能怪大小姐?是我自己想救她,这才做了傻事,真的是我自己的意思啊!” 他说得着急,岳总却满头雾水:“阿生?” 这个人叫陈生,是岳总的管家家的儿子,从小就长在岳家,这个年头,管家也不是什么下人仆从,那是家里的工作人员。都需要尊重,哪里还有什么高低贵贱! 岳总只有岳岳一个女儿,对陈生当半个亲儿子一般,他给岳岳的,都少不了陈生一份。 反正家里又不缺钱,陈管家在他们岳家服务了一辈子,很是贴心,给点儿员工福利有什么不可以? 陈生也是知恩图报,和岳总的感情好,时时照顾岳岳。尽职尽责。因为他和岳家的关系太近,还生出一点儿风波来。 外面有传言,说陈生是岳家的私生子! 谁让陈生他母亲长得漂亮,这小子生出来也是唇红齿白。微微带着点儿女相。五官端正。 人长得好。总有几分相似。 他又总和岳家人一起,读书学习也是一块儿,乍一看。和岳岳还真有点儿一样。 岳总又和他的妻子是联姻,没什么感情,最多就是搭伙过日子,朋友之谊,远多过爱情,岳总这人,说花心好色不至于,逢场作戏,也不是一点儿没有。 人们都喜欢探听八卦消息,更爱名人的桃色新闻。 但即便如此,陈生和岳家的关系还是很好。 就在五年前,岳岳的心脏已经到了必须做手术的地步,偏偏那一次,陈生溺水,脑死亡,签署了身体器官移植同意书,又和岳岳的配型非常成功。 于是就做了心脏移植手术。 “……” 岳总忽然一抬头,脸色发白,带出几分惊恐来:“难道不是意外?阿生,你的死不是意外?” 刚才阿生那一番话,让岳总先是大痛,又是气得快昏死过去,瞪着陈生怒道:“你说,你,你……这究竟怎么回事儿!” 陈生低下头,显然还是和生前一样,根本不敢违背岳总任何一句话,小声就把前因后果说了。 的确不是意外。 他眼睁睁看着岳岳一天比一天痛苦,合适的心脏总也等不来,他一着急,自己去做了配型,居然非常适合,他一冲动,就把这事儿给做了。 “冲动?” 岳总觉得他一点儿都不冲动,简直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得很清楚,连自己到达医院,抢救无效会脑死亡都算进去,不愧是他辛辛苦苦培养出来的医学高材生! 当年陈生因为岳岳的病,要上医学院,岳总暗地里托关系,走人情,提他安排好了一切,请了最好的导师教他,把他培养出来,不是让他给自己的女儿当备用心脏使的。 “你要气死我!” 岳总一巴掌甩过去,拍了空,又恶狠狠地打了一巴掌,还是一空,眼泪就落下来。 陈生更是手足无措,跪着匍匐爬到岳总身前,虚虚地抱住他的腿,一言不发。 “岳岳需要心脏,我已经派人去找了,难道还需要一个大活人来给她心脏吗?她是我的女儿!” 心脏移植手术是难! 可配型并不特别困难,是有希望,有机会的,远不至于让阿生这么去牺牲。 红尘静静地听着,心中隐约涌现出一股热流。 一个男人,愿意把心脏给一个无亲无故的女人,最大的原因,只能是爱情。 或许,这个男人本身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他的爱很无私,没有奢望任何的回报,不让任何人知道。 事实上,岳岳都不知道自己的心脏是谁的,这一点儿,医院也不会告诉病人。 当年,这孩子才二十四岁,那么年轻,就能心思缜密地做到这一切,还悄无声息,何等不容易! 红尘忽然也有一点儿冲动。 她想要尝试一下爱情。 当然,只有一瞬间而已,也不只是爱情,应该说,只要是深沉的感情,深沉的爱就可以。 灵魂深处,仿佛有什么东西被触动,若有若无的,也不明显,红尘忍不住一笑,她这人也有点儿意思,都想些什么有的没的! “岳叔叔,我想见我妈妈,是她找人把我放在咱们家老宅去的,那人怎么骗了我妈妈我也不知道,可是,我不想岳岳痛苦,我不想她难受!” 红尘把他收到瓶子里,拢在袖子里,就让岳总带路出发,马上去找人。 “时间紧迫,早一点儿结束,对所有人都好。” 那可是禁术,不是闹着玩的。 “再耽误,这家伙别说投胎转世,真连一丝魂魄也留不下了。” 他们转身就走,刑警官伸了伸手,没敢去阻拦,只有一个念头——这报告怎么写? 好在,其他人一样晕头转向,也不只是他一个人倒霉。 刑警官四下看了看,周围所有人还处于一片混乱状态,外面消防车警笛响起,还有各路的领导都在赶来的路上。 “你们鉴证中心的事儿,我一个刑警就不管了,自己想办法吧。”说完他撒腿就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六章 无常 “……” 鉴证中心的上上下下,半晌才从惊惶中挣脱出来,可面对已经到了的消防车,还有电话不断,急得火烧火燎的各位领导,他们也不知如何是好。◎頂點小說,23 白云苍狗。 岳总时不时地偷看一下红尘。 红尘都让他给看得有点儿毛。 你说说,让人家欧辰那个等级的美男子看看也就罢了,反正她不吃亏,你一个半大老头子老看,能不别扭? 当然,这话红尘是不太说得出口,作为一个灵师,现在在别的世界,还是站在客户面前,按照王半仙的说法,客户面前要会装才行,格调要高。 她这会儿格调就很高了,就算岳总看她,也要做到云淡风轻。 “大师……” 岳总脸色苍白,欲言又止。 红尘叹气,可怜天下父母心。 结果岳总就道:“阿生会不会真的不能轮回转世了……大师您发发慈悲,无论如何救救他!” “晃眼间这就是五年,五年了……” 说罢老泪纵横。 红尘无语,人们传说那是岳总的私生子,到也不真是毫无根据地瞎传,看看这样儿,还真有几分疼‘儿子’的心。 不过,她这会儿懒得理会。 手中的降魔杵熠熠生辉,念珠也是颗颗晶莹剔透,散发出莹润的光。 红尘拿着它靠近了下岳总,他的情绪就渐渐平静下来。 法器到手。岳家的老宅已至。 门槛不高,宅门却是古色古香,房子也好,眼下盖房子,很少有这般结实的了。 红尘扫了一眼便道:“祖上遇见过高人。” 要是她的话,肯定也在这个地方,建这么一座宅子,细节上或许都差不太多。 岳总的神色也舒缓了些,眨了眨眼:“说起来,当年我祖辈们在这儿择地建宅。也是得了一位风水师的指点。” 他仔细一想。觉得果然是缘分,那位大师和眼前这位一样,同样是个女子,有美貌。年纪稍稍小了一些。可惜祖上那时候不怎么识字。也不是富贵人家,当时不适合问年轻少女的闺名,只知道叫红大师。和眼前这个,也有一字相同。 “自从宅子建起来,我们家顺顺当当,战乱也没太波及,一直太平到今天,这么多年,不算大富大贵,却也子孙繁茂,大部分都有出息。” 红尘点点头,不过,差不多也到了头儿。 好事不能让一家人全占了去,这和君子之泽五世而斩也是差不多的道理。 看了看格局,红尘吐出口气,笑道:“回头别忘了拜谢祖宗,要不是你们家祖宗保佑,给留下这么一座房子,再加上亡者陈生并无恶念,你们岳家早就家破人亡,全都死绝了。” 恐怕还不只是岳家。 红尘先没进门,走着就拿出笔,蘸着朱砂在外墙上画圈儿,居然连出一条线来。 线条并不算平顺,勾勒出奇怪的图形。 “枯骨幻阵?” 徐芬本是外人,按说不该跟着,不过,岳总一时没顾上他,他也是亲近的朋友介绍来的,有职业操守,让他跟着到也无妨,后面就没多说。 这人既然在法器街上揽活儿,对这类事儿自然是十分好奇,这次仿佛遇见真佛,自是跟前跟后,殷勤备至,他见多识广,看到红尘的动作,就忍不住脱口而出,目露恐惧。 “是不是枯骨幻阵?” 红尘有点儿意外:“徐先生好见识!” 绝不是夸奖,在大周就从没有哪个普通人,一眼就看清楚这些门道儿。 虽然也有这个世界,信息传播速度很快也很广,知识廉价的因素在,但就是想学,这不到确实的门路,也只能学一肚子真正的封建迷信而已。 徐芬却不知道眼前的大师正暗自夸他,已经吓得两股战战:“我的妈呀!” 一时间上下两个嘴皮子打架,说不出话来。 大姑奶奶他们说的难道是真?传闻枯骨幻阵能让人陷入世间大恐惧中,任何一个人陷进去都不能脱身,这种东西,怎么可能真存在?这不科学! 他大姑奶奶是个相师。 左邻右舍都是同行,有风水师,有算卦的,有跳大神养小鬼请大仙的,还有一个赶尸人,现在都属于封建迷信范畴,祖上传下来的东西晚辈们丢得差不多。 徐芬自幼就在这等环境中长大,却不怎么信,不过到是凭着学的那半吊子知识,如今混得风生水起。 “这玩意太多,必须先破除了,你们等我一等,我不出现,都不要说话不要动。” 说完,红尘就大踏步地走了出去。 徐芬伸手想拦,可一个迟疑,对方人就不见,明明就这么大的地方,左右也无遮挡,眼睁睁看着一个大活人在眼前消失,徐芬轻轻向岳总身后靠了一下。 “岳总,您看这是怎么回事儿?” “呵呵。” 他怎么知道! 事实上,他虽然什么都看不明白,但只看大师还有徐芬的反应,也知道自家老屋有问题,那是他的家,他祖祖辈辈住的地方,他女儿天天生活的地方,他现在才是最害怕的一个好吗? 两个人刚啰嗦了几句,就看到不远处电闪雷鸣,轰雷阵阵的,一道接一道的闪电劈在墙上。 徐芬紧紧闭上眼睛。 岳总却是紧张地使劲睁大眼盯着。 周围三米之外,只看到亮光,其余的什么也看不到,道路没了,花草没了,连搭建的狗窝也消失不见。 有一股凉气,不知是错觉还是真的。从背后慢吞吞向上爬,冻得两个人的牙齿咯嘣嘣直响。 不知道过了多久。 岳总感觉上,好像起码要过了好几个小时,外面的声音终于停了,那位大师不知何时举着一把折叠木伞,款款而来,笑道:“行了。” 话音未落,他的房子就好像睡醒了一般,浑身蠕动了一下,没错。砖石的房子动了。还打了个喷嚏,噗噗两声,吐出来好多东西,一地碎裂的骨头。 “走吧。进去等我们的贵客。” 红尘伸了个懒腰。摸了摸肩膀。也有点儿累。 她推开门就进去。 岳总拿着钥匙呆了呆,又把钥匙塞回去。 房子还是那座房子,但感觉完全不同了。以前岳总不爱过来,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总觉得这宅子显得陈旧压抑,让人心里毛躁的慌。 他记得很清楚,以前不是这样的。 以前他父母都在时,家中特别温馨,在外面无论遇见多少烦心事儿,多么不舒坦,回家喝杯茶,躺一会儿,什么烦恼都没了。 今日进来,到找回一点儿童年的感觉,刚才的惊吓,渐渐舒缓,额头上的冷汗也消散。 红尘招呼岳总和徐芬坐下,“你想个说法,把你女儿骗在外头多呆些时候,别让她来。” 岳总连忙点头。 他也觉得,这事儿别让岳岳知道,那孩子身体不好,万一要是知道点儿什么,伤心之下还不知会出什么事。 干脆打了个电话,把女儿给忽悠到她妈妈那去。 她妈妈最近生意上很不顺利,整个人都特别暴躁,让女儿去看看,估计岳岳也不会怀疑。 红尘这才把自己的那个宝瓶放在茶几上。 宝瓶静悄悄。 陈生也不见踪影。 岳总张了张嘴,还想见见陈生,可看红尘的面色严肃,一时到不敢说了。 等啊等,等啊等。 一行人等了好久,整个房间居然还是静悄悄的。 岳总心中奇怪,眼看天色渐晚,太阳下山,连家里的孙阿姨都在外面催促了好几次,要不要吃晚饭,他终于忍不住,小声问:“大师,呃,我们在等什么?” 红尘:“……” 忍不住拍了拍桌子:“这会儿外面的法阵都被破了,你也被挖出来,还被控制,无论是你妈妈也好,还是别人也好,总要有人过来看看情况吧!” 宝瓶动了动,陈生探出脑袋,也一脸懵懂。 红尘一挥手又把他塞回去。 又等了半个小时,毫无声响,红尘心里有点儿尴尬,人家王半仙想装的时候,一装一个准儿,她想装一装神秘,怎么就出了差错! 好在无论是岳总,还是徐芬,已经被她的表现收服,哪怕这会儿根本就没出现任何该出现的东西,让他们白白紧张了半天,也不敢露出异样,让红尘看见不舒服。 这时,孙阿姨推开门,小声道:“老爷,要不要开饭,再不吃,饭要凉了,热得久了,也要失味儿的。” 她慢吞吞进来,看了红尘和徐芬一眼,“客人们也饿了吧。” “那咱们先吃饭?” 岳总咳嗽了声道。 红尘也的确是饿了,苦笑道:“也好,吃饭,不过看来今天那位幕后黑手不肯现身,说不定我得想想别的办法逼她出来,但岳总放心,阵法已经破去,等吃完饭,我超度了陈生,一切太平,令爱也会恢复正常,当然,想要健康,那要看医生的。” “好,好。” 岳总眼睛红了红,他不怕看医生,只要是医术能治好女儿,他就什么都不怕,怕的是这些年,想尽办法寻医问药,却丝毫没有效果,岳岳的情况,一年比一年恶化。 孙阿姨显然有些奇怪,抬头看了红尘一眼,脸上的表情略有一点儿生硬,皱了皱眉,嘴里碎碎念:“又是大师,一天到晚的就知道请大师,大师有用,所有人都去找大师了!” 岳总瞪了她一眼,却没说什么。 一行人终于坐下吃饭。 岳总稍稍解释道:“孙阿姨来我们这儿已经有四年多,干活麻利。家里人的喜好也记得清楚,就是平时有些啰嗦碎嘴,大师别介意。” 红尘点点头,目光在戳在门口的这位阿姨身上一晃而过,点点头。 岳总却有些感叹:“说起来,还是陈生他妈妈做家政服务做得好,他妈妈叫裴冬妮,是个绝色美人,在我们家服务了很多年,后来和陈生他爸爸结婚。我就借给她一笔钱。让她开了家政公司,别说,人家可比她丈夫会来事儿,能做生意。” 只可惜啊。陈生死了之后不久。裴冬妮也不见踪影。 刚才一听陈生说。是他妈妈做的这一切,岳总半点儿也不奇怪,家里的方方面面。他不知道的,人家裴冬妮也知道。 一时沉默。 众人都默默吃饭。 吃完了,红尘也不急着送陈生走,还要准备一二,至少要多画一些黄符。 “我看那幕后黑手是怕了,要不然就是刚才破阵的时候,让他受了伤,岳总也不必再担心。” 岳总松了口气,干脆安排了一间客房给她。 红尘转身就走。 岳总看了看留在桌子上的宝瓶,连忙道:“大师,这……陈生怎么办?” “先放着,明天处置。”红尘头也不回,应了声。 家里的保姆,孙阿姨慢悠悠带路,她长得到是慈眉善目,很是和蔼,就是脸不好,五官不太协调,有点儿丑陋,带着红尘,还絮絮叨叨的:“小孩子家家,干点儿什么不好,非做这个,小心一些,有些事儿做了要倒霉的。” 红尘笑了笑,并不理会。 自己去洗了把脸,说是要画黄符,实际上拿着手机趴在床上开始刷朋友圈。 原主的朋友不多,朋友圈也冷清的很,不过,红尘来了之后很喜欢玩这个,那次地震之后,灾区不少义工,官兵,甚至还有没受伤的灾民什么的,感情都变得很深厚,彼此之间时常联系,算是相当好的朋友。 一打开各种信息一堆一堆的。 最近最大的消息——股市大涨,红红火火! 到处都是谁谁买了什么股票,一夜暴富说不上,反正赚了大钱就是。 红尘也预测最近股市不错,也买了几支还可以的,赚了不少,不过她今天就打算该抛的都抛了,留下一支长线持有,顺便也在圈子里发了条信息,提醒一下,反正就是说,股市大涨也就几日的工夫,之后恐怕要萧条一阵,请各位谨慎出手。 她发出去,朋友圈里还真有很多人特别相信,毕竟当时她在灾区的表现,谁都看在眼里。 到是明雯雯扫了一眼,又想起红尘跟她说的话,别扭了下,很是不屑一顾。 孙阿姨看了两眼,摇摇头就出了门。 红尘继续趴着玩手机,只是抬头看了一眼大门。 一夜平静无波。 第二日一大早,红尘洗漱完,岳总打着呵欠,已经在客厅等待,还睡眼朦胧的,徐芬昨天晚上也厚着脸皮留宿,实在是机会难得,他再害怕也想看看。 只是不知为何,两个人都困得睁不开眼睛,要不是惦记这事儿,估计都能一睡睡到日上三竿。 “开始吧。” 红尘让封了窗户,关上大门,一摸宝瓶,脸色骤变:“陈生呢?” 岳总一愣。 “不好。” 红尘一咬牙,跳起来就冲出门,一溜烟没了影子,岳总叫了好几声,抓了半天也没抓住。 徐芬也一脸懵懂。 两个人面面相觑:怎么回事儿! 刚才他们都做好了各种心理准备,想要看到大场面,没想到,想要的场面没来,人到跑了! 正迟疑间,忽然觉得头有点儿晕乎。 岳总身子一歪,就歪在沙发上。 大门洞开。 孙阿姨慢吞吞地进来,一边走,一边直起腰身,她换了装扮,身上穿着条藕荷色的裙子,显得很年轻,只有头发和脸上的皱纹,能看出她已经是个老人,脸上的五官也很不协调。 “老爷在呢!” 岳总打了个哆嗦。 这不是孙阿姨。 这种声音,缠绵的,妩媚的。是裴冬妮。 岳总想坐起身,却坐不起来。 裴冬妮推门进来,脸上挂着的还是温柔的笑容,就和她没走之前一样,替岳总盖上毯子,又给他倒了杯茶,小声道:“哎,本来还想多留你一些日子,让你看着自己的女儿,一点点腐烂变质……” 岳总脸上露出震怒。 裴冬妮耸耸肩:“可没办法。谁让你这人从以前开始就运气特别好。总是能找到各种高人相助,也罢了,我总是赢不了你,最后再输一次。就再输一次。不过你放心。等下我就送你女儿一起下去,给我儿子陪葬!” 岳总迷迷糊糊的,已经不能说话。可他看得清清楚楚,陈生就站在地上,围着他母亲一圈一圈地打转,拼命大喊大叫,但他母亲就是看不到他。 “哎!” 岳总想叹息。 “哎!” 房间里就多了一声叹。 孙阿姨,应该说裴冬妮回过头,一眼就看到红尘坐在沙发上,脸色大变:“你……” 红尘摆摆手:“别那么俗套,问什么我怎么在这儿?我不在这儿又能在哪儿?哪有丢下客人自己跑走的,别说就是个傀儡,便是陆地神仙邀请,我也不可能丢下顾客。” 裴冬妮咬牙,冷笑着把手伸进自己的口袋。 红尘不管她,“你随便拿邪门武器来吧,说实话,禁术是挺吓人,不过我估摸着你不怎么会用,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学了,拿出来肯定是杀伤力巨大,连自己都逃不脱,当然,看你的模样也不像是在乎的,就是不知道,你在乎不在乎自己的儿子!” 裴冬妮脸色黑气弥漫,神色疯狂:“儿子?我儿子被他们害死,****不得安宁,正在地狱里受苦,我好不容易学会了术法,却连我儿子的魂魄都见不到,都是他们,是他们!” 红尘一伸手,特别迅速,没让裴冬妮躲开,就抚在她的眼睛上面,轻轻拨开。 然后伸手把身形快要淡得看不到的陈生拎过来,送到裴冬妮的眼前。 裴冬妮整个人,一瞬间僵硬住,瞠目结舌。 陈生委屈地皱了皱脸,张嘴大哭:“妈,我想跟你说话,你都不理我!” 那个疯女人,一下子就变了,抬起袖子,手忙脚乱地给儿子擦眼泪,一声一声的宝啊,宝的叫。 红尘坐下,拍了拍岳总和徐芬的肩,两个人登时清醒,她才喝了口水,忽然想起以前看的小说里,经常提到一个说法,叫嘴炮,好像刚才她也是嘴炮大成似的! 陈生现在就像一团随时会散的雾气,勉勉强强地能融合在一起,眼看着就没了。 裴冬妮显然也知道不好,手足无措,围着儿子一圈一圈地转,毫无办法。 红尘摇头:“也不知道为什么,你和你儿子之前的联系让人给断掉,所以这些年,不管你怎么努力都看不到陈生,反而是别人能看到他现形。我也不解释那么多了,总之,你做的一切……用的那禁术,已经彻底破坏你儿子的魂魄,现在你选择吧,让你儿子散掉,从此不复存在,还是你自己去地狱里赎罪,好保下你儿子下一世福寿康泰。” “哪里还用选,为了宝儿,我什么都愿意做。” 连岳总的神色都变得平缓,哪怕再心疼女儿受的苦,他也不能对这一幕视而不见。 人心都是肉长的,他也有同情心,同样殷切地看着红尘。 “大师,真能保住阿生吗?” 红尘眨眨眼:“那就问问专业人士。” 她刚刚得到的法术,就在执行任务之前得的,第一次使用,也不知能不能成。 当然,这话她不说。 如果不行,大不了再忽悠别的。 红尘从箱子里取出一本书,搁在茶几之上,轻声念道:“阎王令在,无常指路。” 声音缥缈。 众人顿时感到身体一冷。 大门忽闪了下。 大厅里面就出现两个人。 “黑白无常!” 不怪徐芬惊呼,这打扮实在太经典。 一个白面,身材高瘦,一个黑面,身材短胖,帽子上一个是一见生财,一个是天下太平。 不是无常是谁! 红尘也一惊,还不待她反应,两个无常就拱手行礼,脸上激动,却是惜言如金:“仙子有礼,敢问何事吩咐我等兄弟!” 岳总:“……” 徐芬:“……” 连那委顿于地的裴冬妮,脸色也骤变,看红尘的目光,越发的敬畏有加。 人世间高人众多,能让黑白无常称一句仙子的,又有几个! 红尘一时间到动了好奇心,小声问道:“奇怪,我看记录里说,你们二位可不是这扮相,怎么?” 两个无常一本正经地道:“好叫仙子知道,我等也是无法,以前的衣服穿了,那些孤魂野鬼见了都不肯好好交流,非得上些手段,很是累人,到是这般打扮好,事情少了许多,也少了不少口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七章 易经 两个无常叹息连连,当年他们在下面那也是爱美之人,谁愿意整日要不白乎乎,要不黑乎乎的,高帽也难看。※%頂※%点※%小※%说,23 在下面唐装汉服,什么穿不得?如今就是一天换十几套手工打造的精品服装,也是轻而易举。 以前那衣裳早落伍了,不好看。 可后来才发现,工作时穿这身工作服,却是要省事得多,很多话都不必说,直接往前一站,只要是还脑子清晰的妖魔鬼怪之类,都知道你是什么人,虽然有时候也会遇到点儿麻烦,鬼魂躲着走,但大部分时候方便的紧。 红尘一想也是:“别叫我仙子,听着别扭,叫我夏红尘。” 两个无常对视一眼,目中都带出几分尴尬,却不肯这般称呼,只称灵师。 灵师也挺好的,眼下这个世界,人们都不知道有灵师存在了,她有时候还有那么一点儿寂寞。 这边三‘人’唠嗑,那边一群人傻愣愣看着。 到是裴冬妮哭得不能自已。 半晌,红尘才说正事儿。 两个无常到跟红尘大包大揽,保证送陈生去轮回,只是裴冬妮敢在人世间使用邪术,罪大恶极,但看在有灵师度化的份上,且尚未造成不可挽回之恶果,只需在地狱服刑两百年。 黑白无常拿锁链,锁了裴冬妮,一瞬间,裴冬妮就倒下,魂魄脱离,浑浑噩噩地立在无常身后。 “灵师,我们这便告退。” 红尘点点头。 只见厅内开了一道黑门。 阴冷的风吹过。半晌,房间里忽然亮了不少,刚才是黄昏,此时就是正午,太阳尤其温暖。 “走了?” 岳总慢慢地坐在沙发上,轻轻抹去额头上的冷汗,小心翼翼地抬头看红尘:“大师,现在……我们家岳岳怎么样?” “带她去医院检查身体。” 红尘吐出口气道,“大体没事儿,我看此事不用跟她提。其实人们无知无觉。反而无惧无怕,会少很多是非麻烦。” 岳总连忙答应。 “我会再帮你们这宅子调整一下风水,虽然风水轮流转,但这宅子还没到该退休的时候。等你们家第三代出生。再择新宅也不算迟。” 岳总这下算是松了口气。 他家岳岳爱这老宅。爱得什么似的,可宅子毕竟太老了,虽然经常整修。依旧让人不很放心,现在请专业人士看过,知道无妨,他也能安心。 红尘走了之后,岳总还是半晌回不过神。 到是徐芬特别殷勤地追上去给红尘塞了张名片,顺便要到了联系方式,珍而重之地收起来。 这可是真正的高人,不是江湖骗子,遇见一个简直太不容易! 红尘没怎么当回事儿,转头就回了学校。 学校永远平静的很,外面风雨再大,学校里也感受不到多大的波动。 到是这几天大家谈论的东西,从名牌包包,化妆品,去哪儿旅行,变成股市多么多么的牛气云云。 好像不谈谈股票,那就是很low了似的。 学生里面钱多的,也都纷纷下股市,一展身手,不过大部分玩的并不大,还是很有理智,很小心翼翼。 “听说了没,好像咱们学校的明雯雯特别厉害,看股票看得准极了,人称神眼,说哪支股涨,哪支就涨。” “谁不知道,都传疯了,昨天我听佟倩还说,拿出自己多年勤工俭学积攒下来的零花钱出去,让她帮忙投资,明雯雯那人很好说话,也不嫌麻烦。换了我,我可不敢,股票这东西这么不稳定,自己玩也就算了,帮别人万一赔了算谁的!” 他们又不是专业人士,不会签合同求个保障,赔钱赚钱,都麻烦很大的。 红尘摇了摇头,问了问自己宿舍,都说没玩这个! 玩股票可不是别的投资,需要不少本钱,学校里的学生,学费生活费还靠家里资助,哪能拿得出那么多票子。 既然相熟的人都没玩,红尘就没怎么放在心上,认认真真地上课,偶尔间或出去找个活儿,她现在不缺钱,岳总那边事情果然了结,听说岳岳去医院检查,医生们都啧啧称奇,说恢复的特别好,简直不像曾经得过心脏病的,她也没再觉得伤口疼,伤口也复原,只是可能会留下疤痕。 岳岳的意思,不打算做除疤手术,她反而觉得,身上留下这道疤痕,感觉更好。 岳总在这方面,从来不肯勉强女儿,这几日是精神焕发,连生意上都百事顺利,为此,他还专门亲自请红尘吃了顿饭,给她塞了一张金卡。 金卡里足足塞进去一百万! 红尘对这个数目不太敏感,但也相当清楚,至少她读书上学不用考虑钱的问题。 怪不得王半仙那家伙干这个又顺手又开心,随便忽悠几句,人家就白白送钱,能不开心? 拿出一部分改善生活,另外一部分,存起来做慈善基金,原主的愿望本身很模糊,她要的简单,希望欧辰不死,家里人都好好的,希望她的人生有意义。 可是她的那一辈子,一生没有工作,困在家里,什么都不知道,想必做任何有意义的事业,她都会满意。 红尘也在考虑未来,她现在学的是汉语言文学专业,是中文系的,这个专业属于万金油,毕业之后就业有点儿难,她总不能真一辈子当神棍,她是不介意,很好玩,但也要考虑原主会不会觉得不妥。 以原主的性子,或许不会把一个神棍当成理想职业,虽然她也不一定会不算任务通过就是。 这也是个大事儿。 红尘给自己买了台戴尔的笔记本电脑,一连好几日。下课就窝在宿舍里上网,主要搜一搜现在什么工作比较有趣。 还搜着看各种幸福职业排行什么的,宿舍里的那堆都以为她发神经了,心下担忧,时不时把人拖出去开导开导。 这日,太阳升到半空,已经快到中午。 红尘挣扎着从床上起来,腰酸背痛的感觉稍微好了一点儿,洗了把脸,刚打算去吃一碗豆腐脑。忽然抬头从窗户里看出去。 外面忽然一片嘈杂声。 “怎么了?” 难得上午没课。晚上几个学生都玩到凌晨一点多,本来想睡个懒觉,这会儿却骤然惊醒,脑袋疼的厉害。可外头吵得不行。他们也只好抱着脑袋下床看一看。 没多时。就有人奔过来喊:“不好了,佟倩要跳楼!快通知辅导员。” “应该要报警吧。” 一片混乱。 红尘和她宿舍里几个也被裹挟着冲出去,刚跑到四楼。就看见佟倩趴在五楼的阳台上嚎啕大哭,眼睛通红,涕泪横流,一点儿形象也没了。 其他人杂乱地劝说。 还有人喊:“有什么过不去的坎儿啊,别怕,佟倩,我下个月,下下个月,哪怕接下来一年的零花钱都不花了,全给你存着。” “还有我,以后我每个月只吃馒头蘸酱,存下钱来给你,别闹了啊!” 周围人一说,大家才知道,原来都是股市闹的。 今天一开盘——股市一路走低,几支股票都要跌停板了。 佟倩一开始还是很理智,后来赚了钱之后,明雯雯说最近股市利好,想要多赚一笔,被钱晃花了眼,这孩子就胆子大起来,不光是自己的积蓄,连借来的钱都投进去,全塞给明雯雯去操作,结果,损失惨重。 股市这一行,那真是进入需谨慎,小心倾家荡产。 红尘自己也玩了,不过是及时抽身退步,只赚不亏,她微信圈子里一堆点赞表感谢的,还有人吵吵要给她立一个长生牌位。 可这帮学生就不是个个都好运。 一提起此事,愁眉苦脸的无数。 当然,像佟倩这样闹着要跳楼的,还是只有她一个。 佟倩在上面哭得有气无力,摇摇晃晃,吓得众学生心惊肉跳,这时,有人拖着明雯雯跑过来,蹬蹬蹬上了五楼。 明雯雯的脸色也很难看。 不只是佟倩,她也赔了,而且赔得只多不少,只是她心性坚定些,哪怕恨得想吐血,面上也不肯露出软弱的表情。 一看见明雯雯,佟倩更是痛哭流涕:“都是你,都是你,我说这股市看得人心惊肉跳,你偏偏说心里有数,这就是你说的有数!整整十万,十万!” 对于工作很多年的人来说,十万或许不是什么拿不出来的巨大数目,就是一时手头紧张,可四下里借一借,也总能凑一些,都不用靠父母靠亲人,可对学生,十万就是个天大的数了! 佟倩双手攥紧,青筋毕露,一副疯了似的想扑过来咬人的样子,她家的条件一般,工薪家庭,她拿了二十万出来做本钱。 这二十万,里面有十八万是她从爸爸那儿偷偷拿出来的,不是自家的,应该是公款,她本来打算,稍微赚一些马上销户,反正绝对不能让家里人察觉,现在可好,亏了十多万,还剩下不到一半…… 数目其实不大,学生们七嘴八舌的,还说要发动全校给她筹钱,让她别担心。 明雯雯心里也有一股气,一开始硬憋着不说话,此时脑子里嗡的一声,也忍不住,皱眉怒道:“你吼什么,你才赔了多少,股市本来有赚有赔,谁能保证只赚钱不赔钱?” 她自己才叫惨烈。 手头好不容易攒出来的两百多万,全给赔了进去,一点儿不剩,欠债无数,不知何时才能还清,已经焦头烂额,不光是她自己的,别人的也赔了好些。 那些人大部分都知道,股市就这样,有赔有赚,到不追着她要赔偿,可心里都不是滋味,关系也疏远。 明雯雯前阵子风光得意,好些人觉得她有能耐。有本事,就是一些富二代千金,也愿意和她交朋友,现在一切都冷下来。 她自己都难受的要命,哪里还顾得了别人。 话虽如此,她还是尽力克制,说话并不特别难听,都是挺有道理的。 明雯雯这个人在学校还是比较要颜面。 问题是这会儿,佟倩本来就处于疯狂状态,一受刺激。怒火上涌。张牙舞爪,整个人扑了上去,却脚下一滑——整个人头朝下,翻了下去。 众人:“……” 匆匆赶来的辅导员看到这一幕。头一晕。心想——完了。完了,一切都完了。 这时,大家的惊呼声才想起来。探头看去,就见佟倩吊在半空中,晕死过去,随风飘荡。 再一看,四楼不知道是哪个学生,手里多出一条‘鞭子’绿色的,好像是根藤条。 “快,快,救人!” 一群人挤开面色苍白的明雯雯,蜂拥而下,冲过去替红尘抓住绳子,七手八脚把佟倩弄上来。 辅导员怒其不争,可这会儿也不敢痛骂她,只能赶紧给她家里人打电话,让人来接回去。 这是学校,学生跳楼就是大事儿,学校有责任的。 明雯雯眼睛一红,看周围的学生冲她指指点点,一阵心酸,她明明是好心! 这关她什么事,怎么不去怪佟倩承受力太差!她损失更大,可也没想跳楼,跳楼求死,谁知道还能不能再多一次生命,她的生命这么宝贵,怎么可能在这种地方浪费掉! 股市出错,是她不太熟悉的缘故,明明记得还不到巅峰,再有半个月才是巅峰数值,偏偏提前崩溃了,但是不要紧,她一定有更多的办法赚钱,这么一点儿小钱,毛毛雨而已。 一路送去医务室。 佟倩只是受到惊吓,没有大碍。 到是红尘的胳膊受了点儿伤,按摩一下,不要提重物,过个个把月也就能好。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红尘趁机顺手把自己的藤条给收了,团成一团,塞在口袋里,其他同学也挺好奇的,连辅导员都奇怪。红尘就随手拿着藤条,三下两下,居然编织出一个特别漂亮的小包,绿意盎然,花纹精美,完全是艺术品。 一下子,刚才的那场闹剧带来的紧迫感就消散了去,众人笑起来,辅导员还忍不住说,红尘要是拿这包去卖,卖个四五百,绝对有人捧场,尤其是手工编织,多有意思,现在只要是手工的,什么都贵的要命! 风波过去。 佟倩暂时休学,被送回家去,她的父母一起过来接的她,没过两日,明雯雯还牵头给佟倩来了一次捐款,大部分同学都多多少少捐了一点儿,这事儿就这么过去。 明雯雯到是没有被打击到的样子,还是长袖善舞,在学生里面渐渐又有了不错的好人缘。 红尘就不一样,她整日把时间安排的特别紧凑,读书学习,学习读书,拼了命地吸纳知识,连她在网上出的风头,也渐渐被人淡忘,和明雯雯之间的关系,自然而然就更显得冷淡下来,最多也就是校园里无意中碰到,点点头的交情。 到是又结交了几个朋友。 和宿舍里那几个的感情都不错。 红尘宿舍一共是六张床,有一张床是空的,一共五个人。 她住在靠近门的下铺,上铺是滨海本地人,夏雪,对面下铺是湖南的妹子,叫李燕,还有一个王丹丹,天津人,身高一米七八,形似模特,一张俊脸像混血儿,五官深邃,再加上东北那疙瘩来的张华,到是天南海北,哪的都有,感情还不错。 这日,下午第一节课是选修课,周易研究,王丹丹选的,结果她跑去和她男朋友玩星际争霸,偏偏这门课的老师喜欢点名,一般隔三差五地就点一次,还通常不会上课就点,而是半截或者下课前忽然点,到弄得选他的课的学生们往往不敢逃课。 今天红尘没什么事儿,正好借了几本书想读一读,干脆就替王丹丹过去。 她其实不太弄得懂,这里的学生们怎么会那么喜欢逃课,在大周知识很宝贵。有条件读书的人,那真是头悬梁锥刺股,一点儿不夸张,上学也是很严肃的事情。 当然,入乡随俗,既然人家说没逃过课的大学生,就不是一个优秀的大学生,她也就这么听了。 老师姓任,今年五十有六,研究玄学也就七八个年头。年纪大了之后才开始的。 他有个习惯。讲课比较自由,不太喜欢按照教学大纲进行,讲到哪儿算哪儿,通常两个班的课。总有些大大小小的不一样。今天照例很快讲完。然后留下一篇功课,让同学们自由发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反正只要跟课程有关就好。 课都是两节连上,下面还有一堂。 一帮学生,有的抓耳挠腮,有的洋洋洒洒,等快下课,老师收上去,随手翻了翻,一边翻阅一边乐,大部分学生,至少有百分之七十,都是写占卜。 周易嘛,一提起来,让人第一个想到的,无疑就是占卜。 平时任老师看过就罢了,今天却忽然有了说闲话的心思,叹了口气道:“大家都知道,其实周易是一部博大精深的哲学典籍,里面包含深刻的人生哲理,并不是研究周易,他就会算卦,前阵子我出门,不小心把钱包丢了,然后去报案,结果警察认识我,一看我就说,你不是周易大师吗,怎么不给自己算算钱包在哪儿呢,找我们干什么!” 下面哄然大笑。 红尘也笑。 任老教授叹气:“这警察不厚道!” 任老师讲课幽默风趣,学生们到也很喜欢听,连红尘也听一个乐子,下课的时候点名,帮王丹丹应下,便下课走人。 下午剩下的时间没事做,红尘去图书馆也去的差不多,夏雪和张华想去逛街,拉上红尘,三个人拿了点儿零钱就出发。 其实红尘做什么都高兴,在这个世界上,女孩子可以做一切想做的事儿,她看过电视,知道如今人们不光能上天,还能飞出地球,走上月球,探索宇宙。 她也是才知道,原来地球是圆形的,月亮上没有嫦娥,那她印象中的,时常在梦中出现的天宫又在哪里?真的是另外一维空间,人间的人看不到? 如果原主学的是理科,她一定要仔细研究一番,现在是文科,只好凭兴趣从头开始。 事实上,最近学校里就有传闻,说校花级别的美女里面,夏红尘是怪人,长发飘飘地坐在图书馆里看书,结果看的是小学自然! 所谓只能远观,近看说不定要崩溃的传闻,也就甚嚣尘上了。 红尘和同学去逛街。 任老师带着一堆学生作业回办公室。 说起来,他属于对学生很负责的那类老老师,还讲究传道授业解惑,所有学生的作业,就是再幼稚,他也会认真地看完。 翻了几本,批改一番,就看到一篇,篇幅很短,也就千余字,但是这字真是漂亮! 他也研究一点儿书法,算是书画协会的人,但看了这一笔字,还是颇有自愧不如的感觉。 任老师连忙把稿纸上的褶皱抚平,学生们抱作业不经心,弄得有点儿凌乱,边边角角还有翻卷的痕迹,小心抚平,这才仔细看,一看内容,也是关于占卜,不过人家字写得好,哪怕是千篇一律,任老师还是喜欢,手一勾,就给了个九十九分,又写了一个优秀。 等到仔细看下去,到是越看越惊讶。 写这篇的学生,写得半文半白,但并非生拉硬套,文字十分优美贴切,也特别的自然,内容更是显得很正规,很专业,他研究易学也有些年头,一眼就看出来,笔者精通中国古典文化,写出来的东西言之有物,读起来顺畅得很,一口气读完,犹如酷烈夏日饮下一杯沁凉的冰镇啤酒,痛快极了。 最后,笔者还举了一个例子,就以任老师为例,说他丢钱包的事儿,让这学生一说,好像他钱包丢得还非常正常似的,不丢才奇怪,又说起,只是虚惊一场,耐心等待,天黑之前必有音信。 任老师:“……” 他抬头看了一眼,太阳将将要落山。 这时,手机响了,他接起来一听,原来是警局打来的,说有人捡到一个钱包,里面有一张中南大学的饭卡,看描述也比较像他丢的那个,让他过去看看。 任老师:“……” 巧合吧。 匆匆开车过去,果然是他的钱包,人家做好事的那位也没有不留名,不是他学生跟他开玩笑呢。 转头回学校,他就对自己桌子上的作业,稍微有一点儿慎重起来,这些写了占卜内容的作业,还是别走马观花,要仔细看看才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八章 算卦 任老师辛辛苦苦,花了好大的力气,还真把作业批改完了,前所未有的认真。≥頂≥点≥小≥说,23 可惜,咳咳,作品质量实在不佳。 且不说收到批改后作业的学生们,看着那些评语,何等激动心虚,反正现在任老师是累得够呛。 正坐在椅子上大口大口地灌凉茶,一个老先生匆匆忙忙地从大门口进来,进来就喊:“怎么样,老任?” 任老师一抬头看见他,哭笑不得:“哪有那么快,你这老头子不新得了张连四纸,不去写你的字儿,到我这儿来做什么,要是那事儿,你也太着急了。” “我能不急?换了你,你也急!” 那老人家脸色涨红,怒气冲冲。 任老师连忙摇摇头,不再去招惹他,只是还是很不能理解,儿孙自有儿孙福,孩子的事情,让孩子们自己去处理就是,何苦瞎掺和。 这老头姓郑,没退休之前,是省级干部,退休之后,平时读读书,读读报纸,玩点儿文艺的东西,也逍遥自在,除了他的宝贝外孙子之外,没人能让他有半点儿烦恼。 可只这一个外孙子,就让他的头发一年之内白了大半儿。 也没别的,他儿子大龄青年,别说结婚,就连女朋友也没谈过,或者应该说,从没有带回家里过,要是他长得不好也就算了,可他外孙生得比天仙还漂亮,风度翩翩,现在虽然做了军人。但家里不缺钱,绝对是钻石男,为什么就没人喜欢……为了这个,他一度怀疑外孙的身体有问题。 “我找大仙给算过,说是如果能得一幅活百花图,那就能招来桃花运,让我心想事成,总之,你赶紧想想办法,给我弄一幅活百花图。” 任老师无语。 百花图也就罢了。虽然费时费力。但这老家伙要,不愁找不到,可要活的,那又是什么鬼! 郑老先生不管不顾。一个劲儿纠缠。絮絮叨叨。絮絮叨叨,叨叨得他头疼,任老师想了想。也有些理解。 这老头和自己的女儿有些误会,外孙从小和他见面的机会就很少,现在老了,少了几分倔强,和女儿关系缓和,但却错过孩子的成长,自然有一种补偿的心里。 加上前阵子闹地震,他外孙子又去了灾区,听说险死还生,这老头更是心疼,总觉得男人成家之后才算稳定下来,或许外孙结了婚,以后做什么事儿就更注重自己的安全了。 任老师眨了眨眼,目光落在这一堆课业上,忽然笑道:“我跟你说,我的学生里面卧虎藏龙,曾经有一个人靠占卜就给我占卜到了确切的钱包回归时间,不如你也试试看?” 老头伸手就去砸他的脑门。 任老师大笑,眼珠子一转,居然还真把郑老先生的情况总结一下,编成一道题目,来了个群发,发在刚才刚跟学生们说过的群里面,让大家根据情况写一份作业。 群里立即就哀鸿遍野。 任老师得意洋洋,做一个老师的乐趣,这也是其中之一。他还是刚学会的这一招,这次上课,就把自己的学生都加了群,以后有个通知什么的,直接在群里公告即可,收作业也直接用邮箱。 年轻的老师们早就如此,像他这样的老古董,到是最近才跟上点儿形式。 学生们却苦恼得不行,好好一堂选修课,可上可不上的那种,结果留作业留的跟他们是小学生,初中生似的,这叫什么事儿! 不过,任老师留的题目也很好玩,占卜这东西,没人能保证就一定准确,连任老师自己不也说,研究易经的,不一定会占卜,他们算错了自然正常。 不一会儿,竟然真有好几个学生马上提交作业。 任老师慢吞吞打开,仔仔细细地看,大部分走马观花,看到其中一份,扫了下名字,王丹丹,便更仔细些,看着看着就叹息:“还是手书好看。” 郑老头差点儿没把他当神经病,甚至觉得他的脑子出了问题。 “你看看这个。” 任老师把自己的显示屏转过去。 上面详详细细说了一堆的理论知识,全部文言文,还是非常艰涩的文言。 任老师自己看了许久,也不能分辨其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意思,但大体上看去,不明觉厉,很有趣。 尤其是最后的总结性发言,好像担心诸位师长看不懂不肯给分,人家公布了最后结果的答案。 怕诸位看不懂地图,她就不画了,直接说地址,河西街道329号,不过不是我算的,眼前正好有一幅,老师要的话,速来。 任老师:“……” 郑老头:“……你教出来的好学生!” 两个老头肯定不好意思让人家先给付钱,自己还是要辛辛苦苦跑一趟。 ………… 红尘和夏雪一样的打扮。 一个一身白,一个一身黑,都是运动服,背后还背着个小皮包,轻轻松松。 街上所有的姑娘,无论老的还是少的,都那么让人欢喜。 当年在家,罗娘私底下哭,说宁愿来生做狗,也不做一妇人,否则又是半点儿不由人。 红尘听了笑骂:就你还哭,换了别的女孩子还要不要活了。 话虽如此,大周的女子还是不好过。 一路走马观花,旁边一辆polo在十字路口徘徊,夏雪还没反应过来,她家小同学就大大方方走过去问:“去世贸?前行第二个十字路口左转,就能看见了。” “……谢谢!?” 车主是个三十多岁的女士,一脸迷惘。 红尘就扯着夏雪的手溜溜达达走人。 滨海市的街道不是横平竖直。而是比较拐弯,本来顺着东西的街道向东走,走着走着,竟然成了南北的街道,人也朝向北方,所以时常能碰见问路的。 红尘通常不认识路,可她还乐于助人,每次都出声帮人指路,到像是滨海本地人似的,现在为止。尚没有遇见人家走错了路跑回来打人的情况。 当然。也许人家就是走错了也懒得理会。 不过,只看她都不需要人家说要去哪儿,就好像提前预知一样,就知道这姑娘很有道行。而且以她知道的情况来说。每次红尘给提供的路线。都属于最合适的路线,或许不是最短的,但绝对能走得最顺畅。 夏同学一度怀疑自家舍友背了地图。 事实上。最近因为一位很酷的二十一世纪福尔摩斯风行,到真有不少姑娘小伙儿为此去背自家所在城市的地图,这到是个好爱好,值得表扬。 红尘随便朋友们说,也不解释自己在练习占卜,这种事儿,她没打算瞒着,可也不至于逢人就说。 “走吧,难得天气好,多转几个地方。” 街上人流车流众多,街市更是热闹,红尘远远一看,便觉心中畅快,想象中的盛世景象,也很难如此。 若有朝一日,能让家中亲朋故旧也来瞧一瞧,那该多好。 夏雪买了一堆化妆品,她也知道红尘不爱这个。 “去文化一条街。” 文化一条街是俗名,老百姓们叫的,正经的官方记录的叫法,那是河西街道。 不过,通常俗名更能高度概括街道的特色。 整条街上卖的都是字画古籍,文房四宝,还有各色各样的古董摆件。 古董什么的,红尘不感兴趣,她到更爱那些个现代工艺品,有些纸张也是极好。 夏雪也不爱上这地方来,不过她爷爷七十大寿,这两年她年纪大了,都读大学,总不能还随随便便对付着送个生日帖子什么的,好歹要有些诚意的。 要她买古董,她也买不起贵的,只打算买个千把块的就行。 夏雪转了一圈儿,买了一把折扇,木雕镂花的,很是精美,用盒子装着,可惜这东西不能给她爷爷用,她自己到喜欢,本来也是买给自己玩。 转回来就见红尘蹲在一个小地摊儿前面,从一堆碎瓷器里面挑选瓷片。 “咦?你还喜欢这个?要这东西做什么?” 古瓷片在这一带有不少,到是真的多些,毕竟是碎裂的,不值钱,除非真能从成百上千的碎片里面挑出完整的瓷器来。 红尘显然没有这份心思,她挑挑拣拣,挑出来的碎片明显不是一套,有白瓷,有青瓷,还有通红通红的,沾着泥沙,一点儿都不精致漂亮。 摊主显然也没想过能把这些东西卖出去,看红尘要,笑得见牙不见眼的。 “也没什么。” 红尘笑了笑,把挑选出来的东西装口袋,特意还避过夏雪在的那边儿,不让她靠近。 “你呢?有相中的没有?” 夏雪叹气,也没注意到自家同学的小动作,目光在摊贩身上逡巡半天:“还是再转一圈儿,算了,我咬咬牙,多花点儿钱去旁边店铺里买吧。” 她感觉中,店铺里卖的东西要靠谱一些。 毕竟店在那儿呢,真要卖出来的东西太离谱,跑的了人,跑不了房子。 红尘看了看,替她挑了一间,不前不后,招牌很新,看着像是刚刚开张。 夏雪一进去,登时竖起拇指:“运气真不错。” 这店里面挂在正北方墙壁上的几幅画,其中一幅最大的,是仿富春山居图,作者无名氏,但看画技,还是颇有能称道之处,再看纸张笔墨,像民国时期的作品。 别的不说,能够把富春山居图仿下来,还仿的这般像,已经相当了不起。 红尘更关注的,却是挂在富春山居图旁边的另外一幅画,看了一眼,忽然莞尔一笑。 她觉得,自己应该翻看一下史书了。 当然只是错觉,作为文科生。基本的历史不可能不知道,这里的历史中,并没有她所在的大周,也没有那四国纷争的局面,虽然历史足够波澜壮阔,但应该不是她所在的世界。 可是偏偏又有不少古怪的地方。 比如说,红尘喜欢用的笔墨纸砚,在这里同样有名,再比如说,眼前这幅画…… 夏雪和店老板讨价还价了半天。仿的富春山居图还是买不起。人家要八十万,还是最少。 “又不是什么名人仿的!” 夏雪嘟囔半天,心里却知道,这么一幅画。人家卖的价格也不算特别离谱。 红尘看了她一眼。指了指另外一幅。 夏雪顺着她的手看过去。心中奇怪:“这画好奇怪。” 那是一幅百花图,和一般的百花图不同,不全是花。而是将百花纳入一座巨大的园子里,园子中假山池沼,曲水流觞,锦鲤在池中跳跃,行人伸手折花,好一派热闹景象,富丽堂皇。 按说这么绚丽的画,其实不容易出彩,虽然普通人喜欢热闹,可那些真正的艺术家们,大多数不爱这样的东西,越是热闹的,越是卖不上什么高价。 这一幅却不同,雅俗共赏,一个人看,就能看出些不同的东西,就说现在的客人,有的看着看着,竟然想落泪,有的看着看着,马上想起了刚刚结婚的时候,憧憬着幸福和甜蜜。 手机一直在响。 红尘打开看了眼,失笑,噼里啪啦开始打了一堆字儿,手速飞快,夏雪一直围着画转来转去,转来转去,觉得她爷爷应该不能接受这种风格。 她爷爷附庸风雅的时候,一向是水墨写意,偏爱留白,不爱繁花似锦。 红尘笑着把手机递过去道:“任老师的朋友看中了,估计想要。” 夏雪一看就大乐:“王丹丹选的那门周易研究吧,这老师真有意思,早知道我也选。” 两个人说了几句闲话,夏雪就让售货员把那幅百花图拿过来,她自己也挺喜欢的,买下来若是老师不要,她就自己收藏。 “你们不用看了,你们买不起。” 夏雪刚说了几句,后面忽然传来一个声音。 两个人齐齐回头。 一看来人,红尘吓了一跳——哪来的妖怪! 她也算见过妖怪的,但眼前这个,绝对比她见的大部分妖怪,更像妖怪一些,一头五颜六色的毛发,鼻子上挂着四个金环,耳朵上也有,手指上戴着大骷髅戒指,衣服特别的瘦,紧紧地贴在身上,脸上更是画的花里胡哨,浓黑的长睫毛,烟熏妆,几乎看不清楚五官,到是有一副好身材。 夏雪登时有些不高兴,张了张嘴,刚想说话,那‘妖怪’声音清脆地给打断:“这是郑巧子的百花图,相传一千三百年前,唐国的寿王殿下,欲娶京城名妓郑巧子为妻,皇帝勃然大怒,将郑巧子关押起来,可是那位名妓丝毫不惧,每日还是读书作画,甚至画出这么一幅千姿百态的百花图,因此名扬天下,虽然寿王还是妥协了,可郑巧子之名,瞬间盖过当时宋诗诗等,几位顶尖名妓,风头大涨。” 这人说时,得意洋洋,眉飞色舞,“看看这纸,看看这画,肯定是真作无疑,你们两个想买?说不定把你们卖了,能买一个角!告诉你们,洗洗耳朵挺清楚,这幅画作价少过两百万,我把我的头卖给你们!” “那我们可不买,血淋淋的多吓人!” 竟然碰上个神经病! 谁闲着没事,在街上专门找别人的茬儿!不是神经病是什么,又不认识,无冤无仇的。 夏雪也没力气跟他多争辩,吐出口气,扭头看红尘,就见红尘掩唇笑。 “咳咳!” 笑什么笑,好丢人的! 红尘拍了拍夏雪的手,不看那‘妖怪’,还是招呼服务员把那幅画拿来。 既然是挂在墙上,肯定能让人看。 售货员犹豫了下,连忙戴着手套,把画作搬下来,放在桌案上,打开灯。 红尘也不用手碰,直接从本子里抽出一张折叠的纸,打开铺在桌子的另外一边,纸张大小,和那幅百花图也差不多。 妖怪一看就乐了:“哎哟。这是知道自己买不起,还想临摹?没那个本事,就别做这等好笑的举动,万一让人笑掉大牙,你赔得起吗?” “你有病啊!” 夏雪瞪了他一眼。 那‘妖怪’冷笑。 这下,连夏雪都看得出,这人认识她们,到像有仇的模样,红尘却是全神贯注,认认真真。一笔接一笔地画下去。 画了一会儿。妖怪看一眼,轻佻地一扬眉:“什么东西!” 夏雪也满头雾水。 实在是红尘东一下,西一下的,真不知道她画的是什么。都是一些简单的线条。 差不多五分钟左右。红尘就停下笔。把手里的东西往售货员那边一推。 售货员一脸懵懂。 红尘笑道:“拿去给你们老板看看。” “装神弄鬼!” 那妖怪嗤笑一声,“不用拿去问,跟你说。这东西我买了,开个价,不离谱我就要,别给我开虚价儿,我可不是什么冤大头,哼。” 这种店,售货员的素质还是蛮高,那人看了看,一低头拿着东西就进了里屋。 ‘妖怪’一噎,脸色微微一变,居然没有大闹。 也就片刻工夫,屋里传出一声惊呼,有个风姿还在,头发已白的老太太走出来,脸上还戴着花镜,售货员在旁边指指点点,她一眼看见红尘,脸上就露出几分惊讶来:“好年轻的孩子!” 她手里还捧着红尘画出来的东西,轻轻抚摸了下,脸上带着笑,“哎,我得了这画,有十年光景,他们都说我捡到宝了,这是郑巧子的,郑巧子遗留的画作很少,又是一幅这般有故事的画,那就更好,可我总觉得有哪里不对,看来看去,还是觉得此画有假,只是不知道怎么去确定,没成想,小同学今天却为我解惑了。” 夏雪听得目瞪口呆。 那妖怪也愣了愣:“假的?不可能!曲阿姨你可别乱说,您这幅画,当年不是还让萧影帝给鉴定过?” “怎么,小萧鉴定过的东西,就一定准了?” 那位曲阿姨摇摇头,瞪了他一眼,“宣宣你这孩子,真是越长大越不懂事,在你的地盘上闹也就算了,到阿姨这儿捣什么乱!” 那小妖怪低下头,嘴里念念有词,还是咬牙道:“谁捣乱,这幅画不可能是假的。” “你自己看。” 曲阿姨直接把红尘画的东西展开,覆盖在那幅百花图上,众人才发现,居然和叶脉一致,那些线条,都是花上的叶脉。 “看清楚了?” 她再拿开,轻轻转动了一下! 这下子,所有人都恍然大悟。 “假的!” 可不是假的,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假字,就算笔画有点儿弧形,有点儿歪曲,但字总变不了。 那妖怪脸上通红一片,耷拉着脑袋,一句话也说不出口。 曲阿姨也不理他,走过去对红尘笑了笑:“小同学,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怎么能一眼就看出这些?” 要知道,那画上的痕迹极为隐蔽,造假的人功力高深,画得毫无破绽。 红尘失笑摇头,抿着嘴不肯多说。 她总不能说,因为这幅画是她伪作的,连这种极为复杂的暗记方法,那是她闲来无事给想出来。 因为特别复杂,不光需要巧思,对画画技术的要求也极高,所以很难完成,她想出法子之后,到是有很多朋友一起玩这一手,被临摹的画作,有古画有新画,还有自己的画,大小双李就联手弄了一批假画进去,连皇帝陛下的画也被祸害了,想想也很有意思。 红尘不说,曲老板也就不再问,只是,她们两个想买这幅画却也不行。 “要是别的画,小同学喜欢,我双手奉上也无妨,只是这一幅,因为和我家有些渊源,即便是假,也不舍得卖给别人,挂出来只是让大家看看,想求一个结果罢了。” 既然如此,自然不好强求。 这时候,任老师和那位郑老头也到了,一到就听见最后这一耳朵话,郑老头登时失望,抬头看见红尘,很是眼熟,一转念就想起来,这小姑娘他认识,正是卖给自己古纸的那一个。 “原来是你,到是缘分!” 说着,看了任老师一眼,“你这老师当的还挺厉害,刚教了几节课,学生就会摆摊算命了。” 他当时见红尘,红尘正摆摊装半仙。 郑老头有气无力地叹气,瞪了红尘一眼,“你不是能掐会算?怎么这一回算错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一十九章 动静 其实也不算算错,任老师只是问什么地方能找到百花图,又没说一定能得到。頂點小說,23 他们眼下不就找到了? 至于得到得不到,那要靠缘分,怎么能去怪卦师? 郑老头在那儿生闷气,红尘到不气,她忽然想起这老人家是谁了,书里面提起过。 当年欧辰不幸牺牲,白发人送黑发人的,就有他的外公,叫郑爱国,郑老。 原主连自己的外公外婆都不太记得叫什么,更别说欧辰家的,欧辰那人其实也是个闷葫芦的性子,跟原主谈个恋爱,也是走地下路线,别说外公了,就是他亲爹亲妈,也照样不知道。 欧辰家里的人,原主一个都不认识,最多小时候一起玩,偶尔见过几次。 所以红尘也就没太关注。 因为这渊源,她也该尽尽心才是。 “其实百花图也不难画。” 一群人都转过头来看她。 任老师莞尔,略有几分打趣地道:“确实,随意找哪个美院的学生也能画得出来,这是基本功。” 只是,百花图和百花图不同,能有眼前这幅画三分功力,就能称作当世名家。 那杂毛的小妖怪目光更是不屑一顾。 红尘笑了笑,也没让人帮忙,自己打开箱子,摆开笔墨,挥毫泼墨,也就不到二十分钟,一幅百花图就已经画了出来。 这一次,并不如人家售卖的那幅一般。繁花似锦,只是水墨而已,显得寥落。 可郑老爷子一看,一下子便明白,他找到的那位半仙所谓的活百花图究竟是什么样儿。 花朵明明只有黑白而已,却自带芬芳,无论是枝头的,还是已然落地的,无论是盛开的,还是只有一朵花苞的。都带着一个‘活’字。 那是一种玄妙的感觉。形容不出来。 此时忽有一蜜蜂飞来,徘徊不去,半晌落在花枝之上,众人侧目。 那杂毛愣了下。目中露出几分怀疑。张了张嘴。还是没说出口。 任老师忍不住揉了揉眼睛,小声道:“小同学,你这不会是拿蜂蜜调的墨汁吧。” 红尘:“……” 随即就回过神。失笑。 谁能知道今天要画画,还提前拿蜂蜜调了墨汁?电视剧看得有点儿多。 不过,眼下这场景确实比电视剧还精彩,也更假了些。 说实话,这幅百花图是现画的,现代画,没有古韵,郑老爷子心中也不知能不能管用,但喜欢却是真的,就算半点儿用处没有,他也舍不得不要。 任老师也没想到自己的学生里还有这样的人才,不去读个美院什么的,跑中文系来,有点儿屈才。 如果她学美术,也许中国会有一个国画界的巨星,冉冉升起,不像现在,但凡有名气的,多是画油画的,国画式微。 夏雪也叹气。 她和红尘做室友也有一学年了,最近几个月才觉得稍稍了解她一点儿,没成想,这点儿了解还远说不上到位。 郑老头收了画,这回红尘没要钱。 她出去摆摊算卦,要钱应该,本来就是做买卖的,赚得再多,也是理所当然,但现在逛街,她只是红尘,心情好送给人一幅画,哪里还需要收什么钱? 郑老爷子也没多说什么,急急忙忙拿着画回去给他求见的那个算命的大仙儿去瞧一瞧,万一不能用,他还要发动更多朋友帮他找。 说着,也不顾陌生人在,就打电话找人。 “我先走了,王大师的店面正好就在河西街,到省了我多跑一趟,老任,有空我请你喝酒,带着你的得意弟子一块儿来。”说完,郑老爷子把装画的画桶往胳膊底下一夹,出门也不招呼出租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任老师喊了几声,那位都装没听见。 “说好的报酬呢!” 那位老爷子是悬赏求画,说好的,谁帮他把画找到,他就把自己珍藏的大红袍相赠。 真正的大红袍。 他忍不住嘀咕了几句也就罢了,平时郑老还是很靠谱,毕竟曾经也是省级干部,但现如今年纪大了,到开始有些孩子气,当然,只在亲近的朋友面前。 办完了事儿,夏雪还是没买到需要的里屋,但还是和任老师一起离开。 虽然学生逃课,当老师的也能理解,可在一位教授老先生面前,明目张胆地逃课,那就有点儿不大合适。 一老两少,溜溜达达出门,后面曲老板笑眯眯地招呼他们再来,一转头,就看见那个杂毛的小妖怪正拿着手机小声说话,目光看着有一点儿诡谲,登时摇了摇头:“赵宣,你小子别使坏,要是让我知道你做了什么不该做的,可别怪我告诉你爸爸去。” “切。” 小杂毛翻了个白眼儿。 文化一条街越到了晚上越是生意兴隆,行人众多,简直有节假日旅游景点的风范。 尤其是今天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应该是来了个什么明星,不小心曝光,好多粉丝蜂拥而至,街道堵塞,一群人挤着走。 夏雪紧紧抓着红尘的衣角,生怕走丢,连任老师的脸色都隐隐有些发白。 好不容易挤出去,长长吐出口气,几个人都心有余悸的,连夏雪也顾不上琢磨自己的礼物,赶紧去公交车站准备回学校,抹了把汗,红尘忽然一愣,站住。 “怎么了?” “……包还在吗?” 夏雪一摸背包,只剩下两条带子在脖子里晃荡,她那个名牌lv包包早就不知哪里去。 任老师也吓了一跳。 他到是没带包,可口袋让人掏空了。里面是刚换了一叠一块的人民币,坐公交车用的。 哎,他这短短时间都丢了两回! 第一次幸运,这一次,恐怕没那么幸运。 “什么时候小偷变得这么多!” 至于红尘,同样丢了东西,手里拎着的那个箱子到安然无恙,她一直在手里拎着,可另外一个背在身后的小皮包却是消失无踪,里面到没证件什么的。她不习惯带。可是,刚才在街面上买到的一堆碎瓷片都在里面。 红尘叹了口气。 夏雪咬牙切齿:“走,报警,报警!” 一堆人直接杀入派出所去报警。 值班的民警问了问损失。损失超过三千块了。还是最起码来说。民警就给登记。 不过,找回来的可能性不大,人家也说了。要是正好抓住那小偷,小偷自己交代了,把赃物寻回,他们还有找回来的希望,专门去找,那不可能。 夏雪气得脸色发白。 红尘皱眉。 民警也挺同情的,知道学生不容易:“没办法,你们以后小心点儿,出门包一定要挂在前面,不能背在后头。” 红尘犹豫了下,小声道:“同志,我丢的东西到不怎么值钱,但那东西有点儿危险,您能不能做个广播什么的,告诉那小偷,从我那儿偷的那些碎瓷片,尽量不要放在家里,找个依山傍水的地方埋了吧,还有,马上去医院检查检查身体,这几天多吃点儿好东西补一补,别随意去公墓一类的地方转。” 她这番话,说得民警愣了下,哭笑不得,这都什么跟什么,她想着眼前这位失主脑子可能有问题。 不过,人家有一个老人家在,她身为民警,到也不好多说什么难听话,应付了几句就把人打发走。 任老师到是有一点儿信自家这个学生,拉着红尘她们离开派出所,就偷偷摸摸地道:“你写作业的时候,不是预测过我的钱包什么时候能找回来?不如你再给算一卦。” 夏雪也抬头看,一脸好奇。 红尘摇摇头脸上露出几分为难,扭头看了看夏雪。 夏雪这会儿到是心平气和了些,刚才生气,也是因为碰见小偷不高兴,对于丢的那点儿东西,她到不在乎。 “我反正也想换个包,旧的丢了也就丢了。”夏雪牙酸,还是吭吭唧唧地道。 夏雪家算是有一点儿小富贵,家里父亲是一个小官,母亲做点儿小生意,有几套房产,然比不上那些豪富之家,却也不缺她买个包的钱。 “……我今天挑出来的那些瓷片,都是阴气很重的东西,还有的沾了鬼气,会影响到占卜的结果,而且占卜它费力极大,我觉得没什么必要。” “鬼气?” 夏雪扬眉。 红尘一本正经地道:“要是别的时候也就罢了,但最近不知为何,滨海市的鬼门仿佛大开,这些瓷片不小心处置,一定会出问题,现在只希望偷它们的人根本就不喜欢,别随意摆在家中才好。” “鬼门开?那不是七月半。” “大部分时候是七月半,但清明节也偶尔会开鬼门,其它时候,也不是完全不能开。” 红尘也解释不太清楚,她自己都是刚刚知道这方面的信息,然后就马上执行任务,哪里有时间和精力去认真学习,估计学会所有的东西,她一辈子也做不到,只能通过几辈子漫长的时间来消磨了。 夏雪半信半疑,她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东西,不能说完全一点儿都不相信,可到底是受马哲毛概教育长大的,你一下子就让她信,也不大可能。 红尘一笑:“走吧。” 夏雪想了想也乐:“反正就算真出事儿,也不是我们倒霉。” 这么一琢磨,她到有点儿兴奋,还真想着,要是红尘说的一切都是真的,那也挺有意思的,她要能亲眼看看,就更好了。 走着走着,红尘忽然驻足,稍稍一停,随即又跟上夏雪的脚步,心中却不觉好笑。 她想起那个杂毛小妖怪来。 那位以后好像是个明星,名气挺大。和著名企业家明雯雯明董事长是至交好友,上节目经常被提到。 冥冥之中自有定数呢。 红尘代替原主来到这个,完成原主的愿望,即便什么都不做,一点儿也不想和‘女主’打交道,老天仿佛也会拨动命运,按照它老人家自己的想法来逗弄棋盘上的棋子。 “有趣儿!” 这是很有意思的事情,红尘也不介意。 在同一时刻,距离中南大学不远处的一家公寓楼里,小杂毛正招待客人。 客人正是明家的明雯雯。 明雯雯和赵宣是网友。打游戏的时候认识的。后来在现实里见了面,两个人的关系很不错。 赵宣觉得明雯雯活泼开朗大方,又不喜欢对着他说教,更不是看他家的钱和地位才和他交朋友。是他所有朋友里最真实的一个。 明雯雯也觉得赵宣这小子有点儿中二少年的样儿。当朋友很好。至于他家里的钱和势。那都不重要,不过是朋友附带的东西,需要借用的时候。完全可以借用,不必矫情。 这次过来,明雯雯是来借钱的。 赵宣自己的钱也不多,他家是有钱,可也不会随便拿来给孩子花,他父亲讲究的是富养女儿,穷养儿子,给他一年也就两万零花,再想多,自己去打工。 他又不是个会理财的,花钱又稍微有点儿大手大脚,每次都紧巴巴。 这会儿他知道明雯雯炒股赔了,把自己今年剩下的一万多都掏出来:“你先拿去用,大不了我今年只在学校吃饭,不出去旅游,老老实实的,熬一年也能熬过来。” 赵宣家里给的两万,到底是正经的零花,他平时的生活费,学费什么的,家里还是给他出。 再有,逢年过节,红包也不少,生日的时候,也能得生日礼物,说是穷养儿子,其实也比寻常家境贫寒的人家好太多。 可明雯雯却有那么一点儿失落,不过转念一想,她也明白赵宣现在还只是个普通的学生,又不是将来那个红遍半边天的影视歌三栖明星,能有一点儿,算好了,她其他的朋友,一听借钱转头就跑,借口一大堆,哪里有这么痛快过。 “对了,你那个什么表妹时不时又欺负你?” 赵宣忽然想起什么,一皱眉,问道。 明雯雯摇了摇头:“说什么呢,说的好像我整天说红尘小话似的,她没欺负我,是我自己多管闲事,觉得她年纪还小,遇见个脚踩两只船的人渣,该替她教训教训对方,结果让她不高兴,现在和我疏远很多,哎。” 赵宣脸上更不好看——什么东西,雯雯好心好意帮忙,不领情也就算了,还惹得雯雯哭,不知道里外人,他最讨厌这种人! 这小子其实也是自己心里不舒服。 他前阵子刚因为讽刺家里的两个穷亲戚,被他爸给削了一顿,从此听见什么表哥表妹的,就要反应过度。 那些亲戚有什么好?你家困哪时,退避三舍,有多远跑多远,你家富贵,他们到个个找上门,简直和蚂蟥似的,咬住人就使劲吸血,各种贪婪。 他爸还每次都帮衬,帮家里盖房子修路也就算了,好歹造福乡间,也能得个好名,怎么七大姑八大姨家的小辈们结婚,他爸爸也要包个厚厚的红包,更有甚者,那帮不知足的,竟然想让他爸给他们置办新房……凭什么! 赵宣憋了一肚子火儿,那日听见明雯雯在那儿哭,又是因为家里不省心的表妹,就一下子迁怒上。 目光闪了闪,他的目光落到桌子上的一个小荷包上面,荷包还很漂亮,做工精细,走过去把里面的东西都倒出来,倒在盘子里,递给明雯雯。 “雯雯你看看这东西。” “瓷片?” 明雯雯眨了眨眼,“古瓷片吧。” 街市上流传的这古瓷片大部分都不怎么值钱,“你拿这么多这个做什么!” 赵宣哼了哼,也没瞒着:“找人从你那个讨厌表妹手里弄到的,听说她还很重视,藏得比较紧,也不知道这堆破烂玩意有什么用!” “你——” 明雯雯无语,半晌终究还是不忍心骂自家朋友。“我说多少遍,你别和你那帮狐朋狗友混在一起,没有好处,多学点儿东西,你不是喜欢演戏吗?闲着没事儿,不如找个剧组客串个角色什么的。” 她记得,赵宣好像就是因为客串了一个反派角色,特别出彩,恨的人,恨他到牙痒痒。爱的人。却又爱得不行不行的,从此一炮而红,渐渐红遍影视圈。 “这瓷片我拿走一部分,拿去鉴定一下。看看都是些什么。要是很值钱。你就赶紧还回去,省得红尘着急。” 明雯雯摇摇头,也不管赵宣一副你怎么这么好心的表情。收了几个她看起来比较特别的瓷片,还有一片通红通红,拿帕子裹好。 赵宣把荷包递过去给她用,她沉吟了片刻,还是没要,总觉得这荷包挺别扭……不知道夏红尘什么时候学会的刺绣,时常见她在学校里换荷包佩戴,行为举止,到有些古代大家闺秀的样子。 虽然她总在外头嘲讽现代女性还有很多传统做派,可让人看不顺眼,但还是不得不承认,红尘那一身的传统味道,特别的好看,特别的吸引人,别人想模仿都模仿不了。 最近学校里古装汉服特别流行,尤其是中文系那一块儿,好些女学生都爱穿个汉服什么的,恐怕就是夏红尘带起来的风。 拿了一堆碎瓷片回宿舍。 明雯雯心里觉得怪怪的,你说这东西有什么用,一堆破烂,可要是没用,夏红尘买它们干什么? 不知不觉,明雯雯拿着东西仔细看,越看越奇怪,还越放不下,把蚊帐放下来,再挂上一条床单,小小的床铺就是她的私密空间,打开台灯,仔仔细细地盯着那瓷片看。 只有拇指大小,暗红色的,像沾上了鲜血一般,神秘又古怪…… 看着看着,明雯雯就睡着了。 一连过了数日,平静无波。 大学生涯总是那么自由快活,可又波澜不惊的。 “最近发生的那件事儿你们知道吗?” 王丹丹坐在书桌前,合上电脑,难得没有打游戏,张华也没有读书,托了托眼镜,两个人凑在一处嘀咕了一会儿,齐齐扭头盯着宿舍的姐妹们道。 红尘和夏雪一起转头。 李燕都从厚厚的侦探小说里面探头出来。 王丹丹神神秘秘:“就是给你们提个醒儿,有男友的要小心,咱们中文系这边,七个女孩子的男朋友都让人抢走了。这位抢人男友成瘾的牛气人物,你们还都挺熟悉的,就是那个明雯雯,号称不要靠男人,一切要自己努力的现代女大学生表率。” 红尘挑了挑眉。 其他人都呼出一口气。 “红尘,听说你还是她表妹,最近可别离她太近了,听说几个女同学都火了,要给她个好看,说不定过几日,咱们好好的读书的大学校园中,就要发生一起全武行。” 红尘:“……” 宿舍里的几个,也就当八卦说说,全没在乎,红尘到是闻到一股异样。 她身边的法器,最近都不太安稳,说学校里有不知名的存在在捣乱呢。 为此,红尘晚上借着月色,还借了一辆自行车,骑着自行车,辛辛苦苦地挨着宿舍楼,教学楼,体育馆,图书馆,食堂转一圈,贴上自制的黄符,还得偷偷摸摸,不能让学校保安,老师什么的看见。 黄符能辟邪,就算有邪气,希望也能平安无事。 红尘却不知道,这里是学校,和她的世界不同,这里的学生们都好奇得很,看见黄符那么明显的东西,不去揭下来才有鬼,几乎她才贴上,没一会儿工夫,差不多快让人给揭完了。 她也不是神仙,自然不知道这个,回到宿舍,看了会儿书,踏踏实实睡觉去。 黎明时分。 天刚蒙蒙亮,风很大,呼啸而过,红尘耳边隐约听见几声嘶吼,猛地坐起身。 其他人也坐起来,一个个迷迷瞪瞪的:“好像有动静!” “死人了,死人了,元秀秀死了!” 声音一会儿清晰,一会儿模糊,半晌戛然而止。 众人打了个激灵,都爬起来穿衣服。 红尘速度最快,披上衣服就出门,王丹丹紧紧跟在后头,大长腿走过来,挽住她的胳膊。 不只是他们宿舍,其它宿舍也陆陆续续地亮了灯,很多人出门,朝着喊声走过去。 不多时就走到锅炉房旁边,只见一个黄衣服的女孩子倒在地上,脸上全是燎泡,昏迷不醒,旁边站着几个人,脸上的表情惊恐欲绝,地上还有一地的碎片。(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章 诡异 明雯雯也一脸的血,懵懵懂懂,浑身哆嗦,耷拉着脑袋,看不清楚五官。●⌒頂點小說,www23 一阵风吹过,吊灯摇摇欲坠,晕黄的灯光打在众人脸上,让所有人的面孔都显得有几分狰狞恐怖。 夏雪和王丹丹两个人紧紧拽住红尘的胳膊,攥得她的手臂生疼生疼的。 “这都是怎么回事儿!” 谁也说不清楚。 很快舍管阿姨就来了,打电话叫了救护车,还有通知班主任,辅导员,到处是一团乱糟糟。 除了倒在地上的学前教育的元秀秀,满头是血的明雯雯,还有另外两个吓得跟鹌鹑似的女同学是当事人,被看管起来之外,围观的学生都被舍管阿姨给轰回宿舍,让好好休息。 还休息什么休息,传言纷纷。 所有人都瞪大了眼等着听八卦,发生了这么大的事儿,有谁还能睡得着才叫古怪。 “还弄出人命了这是!” “听说只是争风吃醋而已吧。” “元秀秀和明雯雯还是好朋友呢不是。” “是啊,听说两个人因为名字像姐妹,还搞了个什么义结金兰,做了姐妹,怎么闹这么大!” 无数宿舍灯火通明。 红尘也没躺下,靠着窗户,举目远眺,略略蹙眉,她隐约感觉到一丝不详的气息。 只是学校里的气息特别乱,就各种乱象,她都感应过好些次,不过大部分似乎没什么危害。 这一次。她怎么觉得像是自己那日从街面上捡回来的瓷片的气息在! 红尘也不着急,急也没用,既然出了事,总要找到源头才好解决。 回过神,王丹丹她们几个还凑在一块儿叽叽喳喳,李燕前阵子一直准备考六级,始终在图书馆,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会儿也顾不上练习册。 说了半天。一点儿靠谱的信息也没得到。反正大体就是明雯雯和计算机系的,体育系的,物理系的,还有他们中文系的。好多男生的关系暧昧。 这些男同学最大的共同点——都有女朋友。 事情发生的一多。女孩子们哪里受得了。就找了个晚上,联合在一块儿过来教训她。 之后的事情,除了当事人别人可不知道。 反正大家看见的。就是元秀秀被烫伤,一脸血泡,会不会毁容尤未可知。 明雯雯也受了伤,但至少比起元秀秀,只能算是一点儿皮外伤罢了。 一宿舍的人嘀嘀咕咕,红尘不一会儿到睡了。 第二天下大雨刮大风,外头的树都倒了,砸碎了玻璃窗,一屋子小姑娘吓得瑟瑟发抖,红尘愣是没醒。 好像那风雨特别偏爱她,半点儿不肯惊扰似的。 早晨,大风不停,越演越烈,学校里停一上午的课。 天上忽然有一层浓云,笼罩校园,半空中还有一些奇特的金色的符文闪烁。 别人都看不到。 红尘却惊了惊,望着天发了会儿呆,默默把手里的折伞收了,黄符也收好塞箱子里面。 作为灵师,不说任何事都要顺应天意吧,可也有讲究,比如说现在,大风大雨,老天阻路,她还想去贴黄符,就要有所准备,请风神雨神让开路,直接去,事倍功半,不成功的可能性太大。 还有……这件事已经不是单纯的游离世间的鬼魅作祟,应该说,作祟的鬼魅,已经得到了许可! 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事儿。 说大周灵师多,修行有成的‘东西’也多,可正因为如此,人人知道畏惧,举头三尺有神明,人有今生来世,多数人相信今生欠债,来世必会偿还,那些违禁的事情,没人轻易愿意去做,灵师们也讲究,可这个世界,一派萧条,却也秩序崩溃,什么新鲜事儿都能碰得见。 “不知道元秀秀怎么样了!” 没到中午,就有消息灵通的传了信儿回来,说是元秀秀面部,还有脖子,后背大面积烫伤,已经感染了,做过手术,但是恐怕不太好,怕是要毁容,而且就算整容,也会留下很多痕迹,能恢复个三五成便算好的。 一帮同学听了面面相觑,都不敢再多提这件事。 大家都是同学,平时就算关系不算特别好,可也绝对没有坏心,碰见这种事,一样很同情。 正是青春年华的漂亮女孩儿,一张脸毁了,可不只是容貌的问题,以后工作学习恋爱婚姻,都要受到很大的影响。 王丹丹作为班长,都打算和其他班级的班委们商量一下,看看为元秀秀组织一次捐款。 同学们也都伸把手,帮帮忙,尽己所能。 但她的捐款活动还没弄起来,就又出了事儿,元秀秀从医院病房里一跃而下…… 死了! 死亡,还是自己认识的人,朝夕相伴的同学死了,对所有学生都是一个很大的冲击。 将近一个多星期,学校里,尤其是中文系这一块儿,学生们连说话的声音都降低了好几度。 传言更多,好多人都传说是明雯雯把装了开水的水壶砸到元秀秀的脸上,这才造成眼下的结果。 这件事有关的那些学生们全没来上学,暂时回家去,具体情况学校那边瞒得死紧,不过死了人,连警察都惊动了,想要完全瞒住,一点儿风声都不泄露,根本就不可能。 半个月之后,明雯雯再来上学,一帮同学看她的目光就变得很不对劲儿。 明雯雯自己到没察觉出什么似的,一派正常,还显得比以往更温柔更恬静了些许。 她也大大方方地提起元秀秀,好像并不觉得这里面有她什么事儿。更不是她的罪过,只是跟着叹口气,很惋惜的模样。 而且她人变得很憔悴。 眼窝深陷,皮肤干燥枯黄,头发大把大把地往下掉,每天浓浓的妆遮盖,也显出一点儿难言的憔悴,这么一来,同学们都以为她是心中难受,渐渐的说小话儿的人也少了很多。 仿佛一切都恢复了宁静。 可校外却很有些不平静。 那个小杂毛赵宣。最近特别特别的倒霉。都倒霉到没时间,没精力关心他的好友了。 这几日,赵宣出门摔跤,上出租车就堵车。自己开车碰上了一次碰瓷的。还有一次差点儿和大卡车撞上。真撞上小命绝对没了,甚至最可怕的一回,他在地铁站正拿着手机听歌。背后忽然让人推了一下,一下子跌进去还崴了脚。 要不是紧急时刻,正好有个当兵的路过,发挥大无畏精神,很努力地把他给救回来,他恐怕真是连全尸都留不下。 这么多倒霉事同时发生。 家里人就怀疑他是不是今年犯太岁,特意带他去滨海市有名的南阳寺去,让人给他化解化解。 赵宣家的面子不小,南阳寺的方丈大师都亲自出来,只看他一眼,就忽然道:“你是不是拿了什么不该拿的东西?” “啊?” 赵宣一愣。 方丈指了指他的口袋。 赵宣的大哥跟他一块儿来的,连忙主动掏他的口袋,一把把里面全都翻开。 里面只有一个小荷包。 荷包居然很漂亮,上面的线条是金色的,条纹精美,虽然不知道绣的是什么,可给人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呆板,反而有一股子灵性,不像机器织造。 这要是人织的,那可是不得了的艺术品。 只是很可惜,有一些线条有断裂,好像被剪刀剪的痕迹。 方丈眯着眼睛仔细看,轻轻吐出口气:“可惜了。这荷包上有高人的封印,但现在不太管用,里面的东西别掏出来,就在里面搁着吧,我们是小寺庙,可应付不了这些。” 赵宣:“……” 他哥气急败坏:“大师,难道是这些瓷片不妥?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 “阿弥陀佛!”大和尚退后几步,避开那荷包远一点儿,叹气道,“我只知道上面鬼气很重,运气好的人,也许只是大病一场,不会有大碍,可要是运气不好,就可能会被恶鬼缠身,不得解脱,这位施主看样子应该招惹到的是倒霉鬼,或许正被当做替身……你还是早点儿把它们处理掉为好。” 赵宣皱眉,他心里不太相信,但这时候,也不敢去随便刺激自家大哥。 他的零花钱本就不多,要是大哥一生气,连贴补贴补他都不肯,岂不是很倒霉。 话虽如此,却忍不住腹诽——要真有鬼,那也不该来找他,他可没做过一件亏心事! 可他大哥却信的很。 “还请方丈大师慈悲,无论如何,解救我弟弟。” 赵宣是家里的老幺,兄弟之间感情却好,不像小说里那般,但凡是有点儿家业的人家,都闹什么父子不和,兄弟不和,赵家也有点儿家产,却半点儿不影响兄弟感情。 当然,可能大部分的原因,赵宣没野心,也是个好弟弟。 方丈迟疑片刻,终于点头:“阿弥陀佛,也罢,就让令弟在这儿多留几日,抄写经文,潜心向佛,看看情况。” 赵宣翻了个白眼。 嘴里说不信,心里想不信,却有点儿惦念明雯雯。 他这些瓷片,可也让明雯雯拿走不少。 回头找机会和雯雯联系联系,看看她现在学习怎么样! 中南大学。 这日,正好赶上体育课,几个班一起上,红尘万分不幸,选修只选到游泳。 体育课这种不怎么重要,可是必须要有成绩的科目,其实竞争挺激烈,好玩的,容易学的,容易过的课程都有很多人选,可老师能顾得过来的有限,红尘就是一耽误,被塞到游泳课上了,她也不是不会游。 以前在夏家,女孩子们的教育绝对足够严格。骑马射猎都会,游泳也必须精通。 像话本里那样,女孩子落水,蒙哪个男人相救,不得不嫁给对方什么的,绝对不可能发生在夏家的姑娘身上。 她们从小就要学会游泳,也是保护自己的一种手段。 红尘虽然当年回去的晚,但她能享受到的教育,一样都不缺,哪怕是夏安当了族长以后。以前的规矩是半点儿都没有改变。对于家里的子女们,一个个的都给与最好的教育,无论男女。 一时走神。 王丹丹就拎着她去了更衣室。 说实话,她现在真的很能接受那些露后背。露大腿的衣服。至少看别人穿。绝不大惊小怪,但只穿这一丁点儿就下游泳池,她觉得自己还得再做点儿心理准备。 红尘深吸了口气。 她的游泳衣很保守。深蓝色的,有长长的裙摆,遮盖到膝盖上去,还有半截袖,属于那种大学女生看都不屑于看一眼的,可她还是觉得哪里都不对劲。 正想咬咬牙,狠狠心,换上了事,外面就传来体育老师的声音,今天体育课上室内课,让学生们先回去。 王丹丹叹了口气,她们只好换好衣服出门,体育老师的脸色有点儿难看,还是组织学生分批挨个回教室,连他们班主任都在门口站着,气色很糟糕。 红尘蹙眉,抿了抿唇怒道:“我遵守规则,你们若是违规,可别怪我无情。” 她声音很轻,连身边人都没听到。 慢慢走到班主任的身前,红尘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黄纸,递过去塞给他们小班:“这是我前阵子去寺庙的时候,方丈大师给的护身符,师兄你拿着,这几天别离身。” 班主任一晃神,怔了下,却是笑道:“是红尘啊,那师兄谢谢你。” 现在学校的班主任,辅导员什么的,其实都是本校的学生,年纪不大,还有的在读研究生,大部分都是师兄。 红尘点点头,告别了班主任,又抓住王丹丹,给她也塞了个护身符:“最近学校里不干净,晚上别随便出去乱逛,多在宿舍里待着,一定要出去,多叫几个人。” 此时北风呼啸。 王丹丹冻得打哆嗦,天色又昏暗,听自家舍友的话,总有种阴森森的感觉。 “别吓唬我,我这人胆子小呢!” 回教室的路上,隐约能听见不远处吵闹的声音。 一到教室,就听有人说,元秀秀的爸妈,还有他们家的大姑,大姨,舅舅,叔叔什么的,都到学校里来闹,尤其是她妈妈,刚才差点儿把明雯雯给掐死。 他们一家子,刚给女儿办完丧事,以前没闹,是怕女儿的丧事受影响,办不好,现在一切结束,那一家子都和疯了似的。 为了保护明雯雯,还有好几个老师和保安被抓得满脸是血。 “哎!” 大家都唏嘘不已。 其实想想,也怪不得人家家长要疯,一个好好的大学生,还有一年就能毕业,养活这么大容易吗,尤其是现在这种情况,一家只有一个孩子,一大家子一个小公主或者小皇帝,哪一家不都倾其所有去爱,送到学校里,说死就死,人家不来闹才有鬼! 学生们坐在教室里屏气凝神,还有个老师过来看着,没多久,连教学楼里都能听见哭喊声,所有人都不敢说话。 “元叔叔,冷静,你冷静一点儿!” 不知什么时候,那些人进了教学楼。 “给我滚出来!害死我闺女,你还想躲到哪儿去!滚出来!”沙哑的声音咆哮。 这时,又有一个年轻的学生,还穿着运动服,满脸青筋毕露,匆匆冲过来,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拎着个椅子,朝着一间教室的玻璃就砸过去。 咣当一声,玻璃碎了,碎片飞溅。 好几个老师头破血流。 “你干什么!” 这下,连元秀秀的父亲也吓了一跳。 那年轻学生却是眼睛赤红,恶狠狠地冲过来。 也许是愤怒的力量特别强大,他的力气巨大无比,两个成年人愣是抓不住。 红尘他们班的班主任也扑过去帮忙,结果让人家赤红着眼睛掐住脖子提了老高。一下子就甩出去,沿着楼梯咕噜咕噜地滚到底儿。 连学生们都大吃一惊。 不过还算幸运,虽然滚了下去,可他一撑地面又站起来,拍了拍胳膊腿,连点儿皮都没有擦伤,却是后怕不已。 这人不管不顾,见人就打,嘴里呜呜咽咽的,发出一声声细微的呻吟哭泣。 红尘皱着眉看了半天。忽然起身走出去。老师都处于震惊中,到没有阻拦她,任凭她走到发疯的那个学生身边。 她那位班主任刚站起来,一眼看到这一幕。吓了一跳。张嘴喊:“夏同学!” 那人快疯了。 外面保安马上就到。他可不希望在这种时候,让学生受伤。 不过说来奇怪,那人见了她到仿佛害怕。躲了躲,随即眯了眯眼,目中露出几分狠辣,嘶声道:“我焚过通天牌,得了允准,以魂飞魄散为代价,也要让他们下地狱,你是什么人?为何要阻拦?” 红尘摇了摇头:“通天牌允许你报仇,可没许你滥杀无辜。”她停顿了下,皱眉,“我不知道你有什么深仇大怨,但是我看过,其他人和你没有因果联系。” 那人的面孔瞬间扭曲,黑气弥漫:“帮凶,他们都是帮凶,帮凶!” 声音一次比一次可怕。 红尘的声音很低,但是周围的人还是能看得出来,她正和这人说话,都有点儿惊讶。 这时,下面的保安也到了。 还有老师报警。 这个年轻学生眼睛翻白,一下子晕过去,临晕过去前,视线还一寸一寸地在周围好些人脸上游移不定。 那种目光,让大家吓得不轻。 好不容易,保安到场,一切终于恢复平静,老师同学们都出了一身的汗珠子。 班主任似乎看出点儿什么,冲红尘使了个眼色,两个人就悄悄绕去办公室。 到办公室里坐下,这班主任也不知该问什么才好。 他是搞教育的,按说着很不应该相信那些奇奇怪怪,神神鬼鬼的事情,但最近学校里出了很多怪事儿。 不只是元秀秀毁容,她家里人来闹这么点儿事,这些毕竟还能解释得通。 迟疑半晌,班主任才道:“夏同学,我也不瞒着你,咱们学校东面的旧教学楼,你应该知道吧。” 那肯定的。 红尘点头。 她也发现了,现在好些学校啊,医院啊,等等地方,大部分都有几个怪谈之类的,就算本校的学生不知道,外校也有很多传言。 她也是最近才听说,中南大学的那座旧教学楼,以前底下是坟地,阴气重,当然,以她看来,纯粹胡说八道,旧教学楼她看过,不是风水宝地,但也没有明显的缺陷,只是有点儿小问题,采光不好,人们住得久了,会精神压抑,或者导致一些小毛病,别的都没什么。 “你应该还记得,去年旧教学楼有个女孩子跳楼,跳下去之前还穿着红衣服,宿舍里弄得很是吓人……” 班主任说这种话题,总忍不住有点儿古怪。 红尘点点头。 这事儿全校恐怕都知道。 那是个大三的学姐,有一天忽然死了,还是死了两天之后才让校工发现,当时检查她的宿舍,看见她宿舍里所有的柜子都被打开,衣服弄得满地,全是鲜血,衣服上,地上,床上,墙壁之上,血红血红的,腥气扑鼻。 当时一整个宿舍,其他人都外宿,只有她一个人在,据说看到那场面,连保安和舍管阿姨都吐了。 从那以后,各种流言版本无数,有说是鬼杀人,也有人说,学姐是为情自杀……本来就封闭的旧宿舍楼更是连只野猫也进不去,听说过阵子要拆。 “元秀秀出事儿以后,和她在一起的几个女同学都说,当时听见自杀的那个学姐说话了,听得特别清楚。” 班主任搓了搓胳膊,毛骨悚然。 要是只有一个人那么说,只当是听见传闻吓坏了,但不是一个人,而是好几个女学生都一样的说法,他难免不心里嘀咕,学校其他领导都说是这几个女学生为了隐瞒什么东西,故意串供,把话题往古怪灵异的方向引导,班主任却比校领导了解年轻的学生,小姑娘们,在那种紧张的情况下,不大可能编出这等瞎话来。 再说,要真追究那个女学生跳楼自杀的原因,这里面,还真能和元秀秀她们扯上一点儿关系。 不过这事儿,班主任闭上嘴,没跟红尘说。 对于学生,什么话该说,什么话不该说,他心里有数,如今已经是破戒,不好说太多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一章 炸了 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不只是初中高中那帮还远未成熟的低龄学生,连大学校园,也开始出现校园暴力了。@頂@点@小@说,www23 自杀的大三学姐,叫萧小薇,大城市里娇养长大的女孩儿,为人有些娇气,会化妆,爱漂亮,喜欢交朋友,当然,也比较开放,喜欢玩。 和男同学也能很快就熟悉起来。 她自己可能都不知道,自己的行为男生们到不会觉得怎么样,至少大部分不会,女生中到是有不少闲言碎语。 就说这个元秀秀,她会找人来教训明雯雯,是因为明雯雯勾搭她的男朋友,这事儿做得如此娴熟,显见不是头一次,去年她就带人教训过萧小薇。 虽然只是传闻而已,可这种事儿,空穴来风未必无因。 后来萧小薇自杀之后,传闻很多,学校那边给出的官方结论是她为情自杀。 当时,她从大一开始交往的男朋友忽然提出要分手。 红尘一下子就猜到了,萧小薇的男友,应该是今天发了疯似的攻击别人的那个年轻学生。 要不然也不会他今天刚一出现,好几个保安,还有老师的脸色就变得不大对劲儿。 红尘皱了皱眉,她忽然想起一件事,别看现在元秀秀找人打明雯雯,去年那会儿,元秀秀和明雯雯却还是好友来着,关系很不错,甚至说得上是亲密,后来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到一下子冷淡下来。两个人之间的关系出现裂痕。 班主任迟疑半晌,还是低声道:“夏同学,你要是认识相关的大师什么的,不如偷偷私底下请来给咱们学校看看,这总是出事,大家都不安心。” 红尘:“……” 果然现在人的名声传得很快,做点儿什么事儿,马上天南海北都有人知道。 也是,虽然网上和现实,往往不一样。可年轻人哪个不喜欢上网?他们班主任也是个小年轻。网上看到关于自己学校学生的帖子视频,一样要留心一二的。 要不是这位觉得红尘可能懂这方面的知识,她送的护身符,人家当老师的都不一定会要。 红尘眨了眨眼。还是点了点头。也没多说。只是回到宿舍后,拿了更可爱的荷包装了护身符,还打上络子。小荷包只有拇指大小,用彩色的丝线编织成手链,一人一个,给她宿舍的女孩子们都戴上。 她也是担心东西不好看,这帮丫头不在意随便乱扔。 结果第二天,还没到中午,红尘下了课一回宿舍,宿舍里那几个女学生就围堵上来,几个人都瞪大了眼看着她。 王丹丹的眼睛尤其大。 红尘:“……干什么?” “小红尘啊,你说说,你是不是真是什么大仙一类的?你有阴阳眼?能通灵?自幼修道?” “小女子家住昆仑山,师成天墉城,修道已有千年之久。” 红尘拖长了声音笑眯眯地道。 王丹丹几人都乐了。 不过,这事儿还是要问。 “别打马虎眼,咱们学校出什么事儿了,你看看你给我的这荷包。”王丹丹把右手腕露出来给红尘看。 一看之下,其他人都打了个哆嗦。 荷包腐蚀了大半个,露出拇指肚儿那么大的洞,焦黑焦黑的,很是吓人。 红尘都吓了一跳:“你这是去什么地方了?” 王丹丹鼓着脸,半晌才神神秘秘地道:“我怀疑咱们学校最近不干净,所以和我好几个朋友去探险。” 说着,她的脸色也雪白。 “说实话,这次要不是红尘你给的护身符,我们还真不知道会怎么样,当时珑珑差一点儿就要跳下楼去,我扑过去抱住她,才总算没出事儿。” 红尘噎了下。 这帮学生可真牛气。 她在大周,从不曾见过这种自己作死的,她的世界里,人们敬畏鬼神,不随意拿鬼神开玩笑,现在到好,光是上网浏览帖子,就常常看见什么鬼屋游戏,招魂游戏,还有什么笔仙,碟仙一类。 红尘叹了口气,看王丹丹的样子,她想了想,整了整面色,低声道:“丹丹,我也不瞒着你,这次学校里作祟的,应该是去年去世的萧小薇,她来报仇的,你平时离旧教学楼远一些,别乱跑,还有,尤其是跟明雯雯几个可能涉入的同学远一点儿,如果可能,最好一直到过了七月都住校外去。” 王丹丹听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又给了她一个护身符。 其他人也纷纷讨要,王丹丹还想给她的朋友们一人要一个。 红尘:“……真以为我的护身符这么好得来,别闹了,此事非常复杂,天下灵师不能轻易插手,你们和我有因果,是我的朋友,我送你们礼物很正常,天道也不会说不行,但是在这种敏感的时候,大肆把护身符送出去,会触怒对方,到时候,说不定越发不可收拾。” 王丹丹满头雾水:“啊?降妖伏魔还不行啊!” 难道真的要眼睁睁看着自家同学倒霉? “灵师也要守规矩,收拾掉不属于人间的鬼魅之流,自然是理所当然应该做的,可有三种情况例外,第一种,鬼门开,冤亲要你还孽债,遇见这类,灵师不能强硬插手。第二种,于人世间有大功的灵怪在人间滞留,无论做什么,灵师最好不要惊扰,第三种,也是唯一要求灵师要退避三舍的一种,有鬼魅之流,寻得机缘求了通天牌,得到上天的允许,可报仇雪恨,这样的,但凡灵师,只要是修为的,都不愿意多管。” 王丹丹半懂不懂,“那么说。咱们学校这一桩,就是其中一种。” “而且是最难缠的一种,第三种。” 红尘叹了口气,“使用通天牌的方法有很多,可是普通的鬼魅能用的只有一种,等价交换,使用之后,他们会魂飞魄散,永世不能超生,既然付出了那么大的代价。要是不让人家报仇。怨气不得消解,必然又是一场浩劫,谁能承担得起?” 宿舍里顿时静悄悄的。 所有人把护身符抓得更紧了些。 听着真是又恐怖又吓人。 “要不咱们出去租房子住吧。” 宿舍里的同学天南海北,除了夏雪是滨海本地人之外。其他人在这里连个亲戚都没有。 连夏雪也不肯自己回家。把舍友们扔下。王丹丹哆哆嗦嗦地道,其他人对视一眼,都开始检查钱包。检查银行卡,大家一起合租的话,租金也不一定能太贵,尤其是学校附近。 其实不只是她们几个,学校里好多学生都在外面租房,第二天,难得这几个好学生都逃了课,四处去找房子看, 其他人都不怎么挑剔,只要干净安全,能尽快搬进去住,不要太贵就好,红尘更不挑,就现在这些房子,唯一的生活方便之类的好处,对她也没什么吸引力。 在家的时候,人家的卫生间,浴室,只比这里豪华百倍,不会有半点儿不方便。 可惜再不挑,学校附近那些跟鸽子笼一样,连阳光都见不到,又狭窄又憋屈的房子,他们也是住不惯的。 红尘一看舍友铁了心一定要搬,而且学校确实不安全,算了算自己手头的银子,决定干脆租一间别墅,他们学校也是临海,不远处就有别墅区。 还是那种拥有高尔夫球场,室内室外游泳池,和花园一样的漂亮别墅。 红尘只是看过宣传广告,到觉得这样的别墅和她以前住的地方比,除了少去些机关消息,到还住得更舒适,至于稍显狭小,到不是什么坏事儿。 她的郡主府就太大了,哪怕人很多,晚上还是空空旷旷,要不是养了些猫狗动物,就更让人不舒服。 在大周,大户人家一直是仆从成群,到仿佛不只是为了要人伺候,更多的是让家里多些人气。 一屋子小姑娘********都放在找房子上,一时半会儿也忘记要害怕,气氛显得活泼许多。 南阳寺。 赵宣的脸上伤疤纵横,一只眼睛一直在流血,救护车呼啸而至,急救医生紧急救治。 赵容的脸色雪白。 方丈大师的脸色也苍白如纸。 半个佛塔倒塌,琉璃碎片划伤了本该在里面抄经祈福,求神佛庇佑的香客,方丈再是高僧,再德高望重,心里也不痛快,苦主的亲人却是半句也不能指责大师的,要不是大师忽然警觉,立即赶去相救,恐怕就不只是划伤那么简单。 赵容咬紧牙关:“大师,以前只是小打小闹,我这弟弟就是倒霉,也不曾这般过,怎么,怎么……” 怎么越消解,到越严重了。 他不好说方丈是骗子,可这埋怨之气,到底是想没有都不行。 方丈忽然蹙了蹙眉,想起书中记载的一件事,恍然大惊,连忙双手合十,道了声佛号。 “施主,是老衲拿大,令弟受了伤,伤好之后也不要来敝寺,有多远就走多远,阿弥陀佛,他的事,老衲不敢管!” 这话听着实在不详。 赵容一开始到没说什么,只是有些不快,他还不是那等死皮赖脸的人,虽然南阳寺是滨海市最好,最有名的寺院,可除了这儿,他也不是没有地方可以求助。 他们赵家,以前就供奉这一位风水大师,后来那风水师和人斗法失败,按照赌约就收了山,但即便都说风水师失败一次,就再也没人敢去找,可哪个风水师能保证一次不错,他们供奉的那位,还是很有能力。 大不了厚着脸皮去求救。 赵容一甩手,就跟去医院,可没想到,半路上救护车就出了车祸,和一辆运输一车狗的大卡车迎头撞上,说来奇怪,那辆车上的狗到没什么大碍,司机断了腿。这边医生护士都无妨,到是病人,也就是他那个宝贝弟弟赵宣,肋骨骨折,插入了肺,要不是就在急救车上,医生护士又都没受伤,这条小命保得住还是保不住,尤未可知。、 之后更是各种不顺利,去了医院。护士给输错了药。 进入电梯。电梯失控。 做手术的时候,忽然大停电,医生又头一晕……差点儿没让赵宣死在手术台上。 这下子赵容可真是毛骨悚然。 连医院的医生护士们都心惊胆战的。 赵宣一度成为医院另外一个灵异传说之一。 赵容没办法,求了很多大师来看。五湖四海。但凡有些名气。哪怕远在外地,他都不吝请回来给自家弟弟瞧瞧。 有一部分一看就是半壶水咣当,没多大本事。 可也有一部分似乎知道什么。没多久就找各种借口走人,根本不肯伸手。 只有几个关系特别好的,跟他提建议——“要说滨海这边最适合处理你弟弟这事儿的,还是南阳寺的高僧,你不如去南阳寺看看。” 赵容无语。 翻来覆去,覆去翻来,竟然还是回到原点。 可他还是要去,不过这次再去南阳寺,赵容却是拿出了十万分的诚意,心里想着,一见面就要说,自己愿意花费巨资,帮南阳寺重新修建佛塔。 方丈却没等他说这些话,根本就没提任何条件,只是叹了口气:“我本来以为令弟只是无意中招惹到一些小鬼魅,只要潜修一阵子,应该就能除去晦气,但现在看来,事情并不简单……罢了,佛祖慈悲为怀,我就为施主指一条明路,你去问问你弟弟,他究竟从何处得来的那些瓷器碎片,再去找那个人,那人既然能在小小荷包之上,绘制出封印符文,可能也有办法救你弟弟一命。” 赵容没办法,只好去逼问他那个倒霉催的弟弟。 赵宣现在其实也被吓坏了,再嘴硬,他也不是不看重自己的小命,耷拉着脑袋,小声把自己怎么找人,怎么去偷了红尘的荷包说了出来,把他大哥气得差点儿再揍他一顿。 要不是怕爸妈看到小弟五颜六色的脸,再给吓出毛病,他真要狠狠教训教训这小子。 到底是自己的弟弟,亲生的,还是得给他善后,赵容连忙派人去找偷东西的小混混,不为别的,把这几个往人家失主面前一送,多显得他有诚意? 赵容是个精明人,向来与人为善,很擅长这种手段,多数时候,便是对方火气再大,他也有办法润物细无声一般,使得冰雪消融,烈焰化作暖炉。 可这次这么一找那几个混混,赵容是真吓得不轻。 一共动手的是三个人。 一个人负责盯梢,一个人动手,另一个人转移,盯梢的那个还好,懵懂无知,另外两个接触过碎瓷片的,一个出了车祸,在家休养,住不起医院。 另外一个不小心偷东西的时候碰到了硬茬子,断了两根手指,也好,以后只能被迫改邪归正。 要说是巧合,这巧合也未免太巧了一点儿。 赵容出了一身冷汗,第二天就赶紧去学校,一打听,听说红尘和她舍友正找房子,还是去的别墅区。 大学附近的那个海滨别墅,叫丽景花园,还有一个世纪花园,那都是赵容的产业。 什么也别说了,赵容连忙就赶过去。 他算是地主,第一时间就找到红尘她们,这几个小姑娘正跟着房产中介四处看。 中介显得不是很热情,爱答不理。 他今天带来的客人,一共有十个,主要精力都放在白领,还有年轻漂亮跟着大腹便便中年男人的女孩子身上 这几个一看就是学生,这个别墅,有最好的配套设施,花园庭院,布置更是高档,就算租,一个月至少也要三万以上,还是说的中等一般的,这么高的价格,她们这帮孩子怎么可能拿得出来? 红尘也不介意,慢吞吞看别墅示意图,手里还拿了个罗盘,打算近距离看看风水。 正看房子,王丹丹戳了戳红尘。 红尘一抬头,就愣了愣。忽然扭头冲宿舍这几个道:“咱们快走,这地方不能呆了,再呆下去恐怕要失火。” 王丹丹:“……” 红尘一着急,到是忘了此地是哪儿,说话的声音有些偏大,坐在沙发上正小声谈话的看房客人都侧目,连房产中介的脸色都变了变,好歹还算专业,咳嗽了声,笑道:“小同学真会开玩笑。不过就算失火也不要紧。咱们世纪花园的安保措施,绝对是世界第一流。” 宿舍里的这几个,却是齐齐叹了口气,王丹丹打了个哆嗦:“可是就怕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啊。咱们快走。快走。” 中介摇了摇头。就招呼个人送他们出去。 反正也没指望这几个人做什么大生意,学生嘛,又不是富二代。想出来住,还是住经济适用住房比较好。 红尘她们看到的,正是明雯雯。 明雯雯一直想买房子,想了也不是一天两天,她经常去各地的别墅区,富人区转,今天正好转到世纪花园,不过,以前多数是一个人,这次身边还跟着一个容貌很秀气的年轻男孩儿,好像比明雯雯还小一两岁的样子,是个高中生,只是穿手工订做西服,打着领带,看起来到还是很成熟稳重。 “哎,我都怀疑这个明雯雯是不是没什么狐狸精给附身了?” 王丹丹翻了个白眼。 “咳咳。”李燕和张华齐齐看她一眼。 她才拿手指在嘴唇上一抹,老老实实闭嘴。 王丹丹这人实在有点儿嘴欠,有时候更是八卦的过分,宿舍里的舍友们,以前也不说她,毕竟这种话说出口,说不得就有矛盾,大家除了是一个宿舍的,并不算很熟悉,但现在不一样了,这些日子,彼此关系更近,也更了解,李燕她们也知道,这姑娘的性子大大咧咧,有时候说话不走心,还有各种小毛病,但却绝对比别的女孩子来得心胸宽广,你看到她哪儿不对,直接告诉她,她就算不以为然,以后偷偷摸摸还犯,可她绝不会记恨你,大家伙见到哪儿看不惯,干脆就提醒她几句。 老实了一会儿,明雯雯的视线落过来,看到她们几个,显然也有些意外,却还是大大方方地过来打了声招呼。 她们几个想起红尘说过,明雯雯可能那什么……都不自觉躲得远一点儿。 一躲就露出点儿痕迹,明雯雯皱眉,看了红尘一眼,心中不太高兴。 她大约也是觉得,是红尘在朋友面前说她的坏话,沉默半晌,不屑一笑。 罢了,总有一日,她会把这些人甩得远远的,到时候连她们的名字,自己都不会记住,又何必计较! 明雯雯扭头和俊秀男孩儿说了几句话。 男孩儿听得极为认真。 王丹丹却是对明雯雯很有几分同情,虽然躲开了些,却叹息道:“她恐怕晚上都睡不好觉,黑眼圈多重,而且化那么浓的妆,肯定是有问题,以前明雯雯可不爱化浓妆的,咱们真不管?红尘,真的不能管吗?” 红尘皱眉摇头。 其他人也就不说话了,没有一个人说,她好歹是你表姐,你总该想办法救一救之类。 这时,中介已经找了人过来,还开了浏览车,负责送红尘她们几个离去。 “诸位小同学,你们要是决定好想租哪里的房子住,还可以找我们‘顺城’,我们房源够多,咱们滨海市,就没有我们找不到的房源。” “你们学校附近,还是有几座不错的好房子出租,屋主还多是你们学校的教职工,安全有保障。” 中介叫来的小售货员,到比他实诚得多,说话也和颜悦色的。 王丹丹一边听,一边记。 明雯雯瞥了一眼,心里盘算着,如果一切都好,也许这两年她就能攒下一笔钱,在这里买一套小别墅,不用很大,便是那五百万一套的,已经很别致,很让人喜欢。 几句话的工夫,红尘她们几个就蹬车,浏览车刚刚要走,前面一个高挑美人匆匆而至,远远就喊道:“夏同学吗?我这里有几处房型,不如您来看看,说不定符合夏同学的要求。” 一看这个女人,那个中介登时愣住,额头上冷汗淋漓。 红尘摇了摇头,捂住唇一笑,示意司机快走:“还是算了,我真挺怕失火的。” 话音未落,只听不远处噼里啪啦一阵响动,电光闪烁,火花四溅,轰一声,气站就炸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二章 佛 炸了! 轰一声,火花四溅。¥℉頂點小說,www23 远远看去,天空被映成一片橘红色,随即浓烟滚滚,蒸腾而起,气站的方向,无数人嚎啕大哭。 “真……失火了?” 那位中介人员脸色越发惨白。 红尘一捂额头,她很冤枉,她是真冤枉,要是看出这地方会爆炸,肯定得提醒,她又不是变、态! 问题是,她仅仅是觉得,明雯雯的状态不对,她要在这地方买房子或者租房子,自己是肯定不能和她住一个小区,就算小区很大,现在邻居之间也不一定有交往,她还是不乐意,谁知道这事儿就这么巧合! 红尘都有点儿担心,警方那边过来调查,自己又要变成倒霉催的嫌疑犯了。 好在这边的安保和消防措施的确很严密,几乎感觉不出时间的流失,就看见无数身穿制服的保安,换上厚厚的防护服去确认人员安全,还有人直接去广播站,通告全小区的人镇定下来,保持安静,撤离住宅,向小区外面撤退。 一切有条不紊。 高挑性感的漂亮美人快步走到红尘她们面前,气色也不太好,脸上露出几分悻悻,却还是叹道:“同学别担心,绝不会出事儿的。” 的确如此。 没多长时间,一切就恢复平静。 虽然业主们多少受到些许惊吓,但大部分都有保险,财物损失他们也不会多在意。人都安全,就是最好的。 美人直接拿出宣传册:“您看看,我们这几处别墅,都是老板的自留地,环境好,房型好,不大不小,要是您喜欢,价钱好商量,保证不会让您吃亏。” 按照他们老板赵容的意思。若是眼前这大师能解决问题。白送也无妨。 他们以前供奉风水师,那也是豪宅名车,大把大把的钞票给着,说不定好多年劳动不到。可没有不行。自己供奉的风水师。遇见事儿之后,会真心给你出力,换了别处现请来的。小事还好,遇见会对自己有所损伤的大问题,人家撂挑子你也没办法。 请风水师,那不能临时抱佛脚。 红尘先是一愣,随即挑眉,若有所思:“这位女士,好像我们并不认识。” 那美女笑道:“大师不认得我,我们老板却和大师神交已久,这次也是因着赵宣二少爷不懂事,冲撞了您,我们老板觉得非常抱歉,交代下来,无论如何都要……” 红尘一摆手,侧耳倾听,半晌,脸上露出几分不可思议,又有点儿牙疼的表情,摇摇头道:“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没用的,南阳寺那位老方丈,一代得道高僧都不肯插手,我一柔弱女子,年纪轻轻,怎么会那么想不开!” 那美人一下子就愣了。 这事儿的前因后果,她也清楚,她那位老板交代任务的时候,向来讲究要把一切都说清楚,主要是碰见过太多坑老板的下属,坑父母的子女,总觉得如果自己不把该说清楚的问题交代的清清楚楚,最后被下属坑死,也只能自认倒霉。 所以,她知道眼前的这个小同学,根本不知自家老板才从南阳寺回来。 还真有点儿道行! 美女心里咯噔了下,转念就想,有机会一定也要找这位算一算,她记得,这位是个相当厉害的算命先生。 这种涉及到神秘学的东西,果然还是不能只看年龄高低,更重要的是悟性灵性。 心中惊疑不定,这位大美女面上却更恭敬了些:“大师千万不要多想,就算我们老板所求不成,但这丝毫不影响我们老板想对您表达歉意,到底是我们赵宣少爷惹了事,只希望您不要怪罪……这些别墅,都是我们老板精挑细选出来……” 红尘心下好笑,觉得赵家的小妖怪不谙世事,其他人到是明白的很,一勾唇角,还是摇头:“所谓无功不受禄,既然你们的事情我不敢应,东西也不能收。” 她们两个说话声音都小,也就是后来那美女极了,声音顿时拔高,其他人隐约能听见几嗓子,都听得出来,美女卖房子成本价,看样子都有白送的心,可人家小姑娘板着脸,根本不搭理这一茬。 明雯雯脸色没变,只是目光略微阴沉了几分,心里好像有一口气堵住,偏偏她也不明白,究竟为什么心烦意乱,忍不住一侧头,脸上略微露出几分忧虑:“有句老话说的好,便宜不能占,白来的便宜后面一定有极大的陷阱……这女人,是不是有什么问题?” 这话要是让红尘听见,肯定特别赞同。 再对不过了。 可惜,她声音不够高,那年轻男孩儿轻轻摇了摇头:“雯雯姐你放心,我认识那位女士,她是赵氏董事长的特助,不是个会胡闹的人,别说一套别墅,就是两三套,她也有权全权处置。” 他说完,心中也有些好奇,指了指红尘,“那是雯雯姐的朋友?是做什么的?” 看着到像个学生,可普通的学生,能让那位金美人如此另眼相待? 他虽然不在家里公司工作,可平日里耳闻目染,对滨海市值得重视的人也能做到心里有数。 他们家和赵氏属于半竞争半合作的关系,根基都在滨海,也都涉及多方面的产业,家族产业也多是实业,金融只是浅尝辄止,所以生意方面,难免就有冲撞,最近竞争比较激烈,他昨天还听父亲骂赵容是个小狐狸,整日在市内郊区四处圈地,还每块儿地只圈一点儿,只要别人想开发,先得和他合作。 眼前这位大美女,叫金悦的。就是赵容手里的一张王牌,长得漂亮,能说会道,脑子机敏,很多不可能的项目,她一出面,立即手到擒来,现在就这点儿小事儿,竟然劳动她走一趟,果然有点儿意思。 “特助?” 明雯雯若有所思。原来只是个特助! 她也知道赵氏企业。和……小卢的南滨集团在滨海都是赫赫有名。 她那个好朋友赵宣,就是赵氏的小公子。 红尘转头,面无表情地看了明雯雯一眼,总觉得她脸上的气色越发衰败。看来还是霉运缠身。又转回去。拉着直流口水,满脸激动,yy个不停。一个劲儿拿手机拍,拍,拍的几个舍友,招呼了那个中介一声,上了浏览车。 中介浑身僵硬,讪讪一笑,还打了个哆嗦。 别墅区闹出这么大的动静,那些看房的当然也没心思继续看,干脆就一辆浏览车,大家都坐上去准备离开,这时,对面开进来一辆奥迪a4,风尘仆仆的样子,车上全是泥点,看着到像长途奔波,车一过来,那大美女金悦就连忙迎上去。 赵容从车上下来。 明雯雯身边的小男生一见他,连忙整理了下衣服,调整了下衣领,恭恭敬敬地道:“容哥。” 赵容点点头,心不在焉:“来了,想要哪套房子,容哥给你优惠,去玩吧。” 很随意地打发了这小子,他就走到红尘面前,抬头叹气,“大师,是我弟弟失礼,我回头一定教训他,还请您大人大量,别和他一般见识。” 说着,双手捧出原来装碎瓷片的荷包,高高举起。 那碎瓷片他根本就不敢碰,一早让人找了个没人的山沟子给埋了。 红尘挑了挑眉,目光略微凝重,苦笑连连:“果然如此,瞧瞧这命!” 她顿足,想了想失笑道:“按说你弟弟自己找人偷我的东西,就算因此倒霉,也和我没关系。” 赵容脸上一红,连连道:“都是我家小弟不像话,您才是有大量,不怪他,我们真是无地自容。” “又不是我的朋友,哪里有力气替别人管教。”红尘摇了摇头道,“不过今天我心情好,就接这门生意便是,你们世纪花园的房子我不要……” 她随手拿起扔在浏览车上的宣传手册打开,指着其中一处海景别墅,正好能看到中南大学,非常近,而且环境特别好,阳气足,风水绝佳。 “这处宅子过户给我,我给你指一条路。” 赵容一看,连犹豫都没犹豫一下,立时就应了。 那宅子确实很好,是独门独院的二层小别墅,有露台,有独立游泳池,健身房,非常别致,但是和眼下这种豪华别墅比,什么都不是。 红尘眨了眨眼,从王丹丹的英文作业本上撕下一页纸,刷刷刷在上面写——观音菩萨妙难酬,清净庄严累劫修。三十二应周尘刹,百千万劫化阎浮。瓶中甘露常遍洒,手内杨枝不计秋。千处祈求千处应,苦海常做度人舟。 写完,又写了几个蝇头大小的小字,用的文字很是奇怪,赵容可看不懂。 字迹飘逸,完全能当出发作品装裱好挂在墙上。 红尘又检查了下,就把纸条叠了叠,塞给赵容,“记得,拿这东西去南阳寺藏经楼后面的东殿,就在里面烧了,再上三炷香,默念愿此文字,传递给大慈大悲观世音。” “做完这些,求那里的一尊佛像回去,搁在你弟弟身边,让他每天早晚,好好供奉,不可懈怠,熬过七月,一切太平无事。” 赵容捧着手里的东西,满脸的犹豫。 红尘却只笑了笑:“我还有课。” “我找车送大师回去。” 赵容回过神,忙让自己的司机开车送她们走,红尘也没推辞。 等车的影子都没了,赵容才吐出口气,看着金悦道:“你打个电话,让底下人把这处别墅收拾出来,家具都买最好最新的,让咱们自己的装修队准备好,看看大师有没有别的要求。” 即便是如此轻率荒唐的吩咐,金悦还是一字不漏,又重复一遍,认认真真记下。 等赵容一走,她拿目光一斜。点了那个一直低着头,一言不发的中介一眼。 “是你啊,叫什么来着?” “崔伍。” “马上给我备车,我要出去一趟。” “是。”崔伍惜字如金。 等到金悦摇曳生姿地走了,这才吐出口气,他身边几个年轻的售楼员都很是好奇。 “……别好奇,也别招惹这女人,去年我一个前辈,在咱们这儿做了整整十年,没有功劳。也该有苦劳。就因为她一句话就丢了工作,而且在滨海再也待不下去,现在还不知道什么地方飘着。” 一脸恐怖地几句话,吓得一帮小年轻哆哆嗦嗦。 这人才摇了摇头:“没想到忽然兴起做一趟中介的活儿。就差点儿出乱子。好家伙。也不知那小同学是什么人,除了漂亮点儿,也没多特别。怎么这别墅说送就送?” 他们卖了这么多房子,豪华别墅也有不少,可别说自己住别墅,就是一套小跃层,他们也不敢奢求。 明雯雯就立在不远处,从头看到尾。 ……只是个小别墅,有个几百万就能买下来! 她脸上的黑气一时间弥漫,仿佛带着一丝腥臭味,连小卢都好像闻见一点儿,略略皱眉。、 红尘和自家舍友一路被送回学校。 王丹丹她们谁都没提别墅的事情。 结果下午课刚一结束,就有两个西装笔挺的工作人员,客客气气地把手续齐全的房产证送给红尘。 “……” 一宿舍的人都傻了。 红尘很淡定,请人家工作人员喝了杯饮料,又散了盒烟过去,转头就带着自家宿舍里的几只搬家。 “先搬过去住,学校最近真不能呆了。” 事实上,就算没有学校这一茬,也不会有人放着漂亮的屋子不住,非要住这种六七十年代盖起来的宿舍楼的。 一宿舍的人搬了家, 新房子极好,红尘特意拜了四周土地,说明自己在此住一段儿时间,请四方土地多加照顾。 红尘她们对新家满意的很。 可是,赵家的小少爷,却是半点儿都不满意的,他被他大哥从医院弄出来,一路胆战心惊,简直和唐三藏西天取经一样,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到了南阳寺。 说来也奇怪,赵宣欲哭无泪地趴在寺院门口,身上的那种莫名其妙的重担,到是稍稍减轻了些。 有一瞬间,他连剃度出家,就常驻南阳寺的心都有了。 赵容求见方丈,把红尘的话一说,老方丈就满脸古怪,半晌无语,他是有修为的高僧,向来讲究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现在这种表情,把赵容都给吓了一跳。 “有什么不妥吗?” “那位是说,藏经楼后的东殿?” 赵容点点头,“是啊,我记得很清楚。”这种事儿,他可不敢记错了。 方丈想了下,莞尔一笑:“也罢,跟我来。” 南阳寺极大,但真正的佛教徒进入寺庙,不能乘车,一双布鞋,慢慢走。 顶着大太阳,一行人走了足足有四十多分钟,这一路很累,赵宣还一身的伤,又不能用轮椅代步,只能拄着拐杖,一步一痛地走,即便如此,他也咬牙忍住,心里还有些轻松。 好歹在南阳寺内,那些古怪的事情都没有发生。 所有人满头大汗,终于到了东殿。 这地方不对外开放,外面的游客进不来,香烟袅袅,有好些僧人在闭目念经。 方丈就领着众人进去,抬头便见一座观音像,立在佛龛之内。 赵容:“……” 偌大的佛堂,只有观音一座。 “……不知道这尊观音像,贵寺能不能让我求走?” 观音像高八米八,坐下的莲台,都有大半个房间大。 赵容心下震惊,幸亏他是做房产生意的,这要是换了别人,求回去连供奉的地方都不会有啊! 方丈哭笑不得:“这尊像在我们寺已经有五百多年,施主就是想求走,恐怕也运不出去。” 南阳寺信众很多,不乏有权有势之人,他们怎么可能让人把寺内的这尊大观音取走? 哎! 赵容咬咬牙,想起红尘的交代。把手里那张整整齐齐放着的,英文作业本上扯下来的纸,点燃了焚毁,默默念到:“愿此文字,传递给大慈大悲观世音。” 一连念了三遍才停口,还是愁容满面,转头看向方丈,方丈的脸上却有点儿黑。 只听一声轻响。 赵容猛地回头,就看见一尊足足有半米高的佛像,竟然落在他面前的蒲团上。 那竟然是一个阿弥陀佛的像。 方丈一时头痛。一时心痛。一时又不可思议:“……” 观世音菩萨肯定不可能,也绝不会把阿弥陀佛的像送出去,要知道,这可是观音顶在头顶上的。除非阿弥陀佛自己愿意…… 这都是想什么呢! 方丈苦笑。宣了声佛号:“罢了。都是命,就请施主把这尊佛像求回去吧。” 老方丈的心中也陡然有些震撼,向佛之心。却是更胜,佛祖的确有灵。 虽然佛祖都是因为一个与佛无关的年轻女孩儿而显灵,但他还是很高兴的。 赵容松了口气,做足了程序,小心地求了阿弥陀佛像回去,好生供奉,也让他家那个弟弟老老实实地供奉。 果然一连好几天,都平安无事,赵宣总算松了口气,忽然想起来,他这些日子不光没和自己那帮狐朋狗友联系过,就是手机都好些日子没充电,连忙拿出手机冲上电,一开机,未接的短信,电话一大堆,一看还有明雯雯的。 赵宣心里也惦念她,忙打了个电话过去,那边刚一接通,还没说话,就听见噼里啪啦几声,房顶上的吊灯坏了,正在赵宣头上,他茫茫然抬头,满脸惊恐,半晌回不过神。 那吊灯落下,让身边桌子上的阿弥陀佛的像给挡住,要不是佛像在,他真的小命不保…… “哇!” 赵宣忍不住放声大哭! 赵容在公司得到消息,顾不上开会,拔腿就要回家,开着车,还忍不住多念了几声佛! “该死,我怎么就那么小气!” 早知道人家夏大师那般灵验,只送个破房子算什么,怎么也要好好供起来。 红尘却不知道赵家的心思,住处收拾得差不多,她转头回了学校。 学校这边,她也没有多做什么,虽然答应了班主任说要请个大师管管这事儿,却谁也不敢保证,她就能请来大师,就算能请得来,也无法确定,一定能平安无事。 她是直接跟班主任说了,她自己懂一点儿这方面的知识,只是一点儿把握也没有,这事儿挨过七月份,说不定能过去。 现在距离七月份过去,还有两个来月。 班主任这些日子特别警觉,一天到晚都待在教室,尽职尽责的很,和别的班级的班主任,大半年见不到一面,完全不一样。 学生们都开玩笑,说以他们老班的积极态度,学校也该给他发个奖章,评选个劳模先进什么的。 他还专门去学校反应,让把旧宿舍楼给封闭,那里去年刚有人自杀,本也是不许学生们进出,如今管理更为严格。 红尘也松了口气,学校里这么重视,她也稍稍放心,希望这事儿顺顺利利过去,她来执行个任务,可不是来当救世主的。 不过,一连好几个晚上,红尘都只让自家宿舍里的几个,离校住,她留在学校。 有她在,万一出点儿事儿,好歹还能应对一下,她要是不在,那东西闹起来,说不定真血流成河。 萧小薇如今可不是一个扑通的萧小薇,她有通天牌护身,人世间大部分法术都拿她没办法。至少这个世界玄术衰微,应该很难冒出一个灵师能克敌制胜。 这日,红尘还是住在学校。 半夜三更,月明星稀,她睡着睡着,忽然惊醒,一睁开眼,简直恨不得再闭上睡过去。 煞气翻涌,大半个学校都被煞气覆盖。 她连忙穿上衣服,从走廊上眺望,远远就看见那个旧教学楼,整个让一团煞气包裹住。 红尘想了想,还是没有蒙上被子继续睡,这里可是学校,是她要读书的地方,还有两年她才毕业,原主的心愿,肯定有顺顺利利大学毕业这一项,要是让学校被毁了,还是在她眼皮子底下,未免太憋屈。 穿了衣服,下了楼,舍管阿姨还在晕黄的灯光下织毛衣,红尘大大方方爬过铁门出去,对方愣是没看见。 此时下着细细密密的小雨。 地上湿漉漉的。(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三章 怒 天上的月亮仔细一看,黑红黑红,瞧着瘆人。△頂點小說,www23 红尘的一头乌发上笼了一层水雾,悄无声息地进了旧教学楼,刚一上到顶层,便看见一些斑斑点点的手电光。 “啊!” 前面立时有一声短促的尖叫。 红尘抬头看去,登时无语——三个学生,一男两女,哆哆嗦嗦地挤在一块儿,闭着眼,嘴里乱七八糟地道:“如来佛祖,基督耶稣,别管是谁了,保佑我们。” 原来还知道害怕! 红尘看了看,地上摆着一张课桌,上面铺着一张纸,旁边还放着一支圆珠笔,那张纸上已经乱七八糟画了很多凌乱的线条,到没有几个能够分辨出来的字。 “咳咳。” 红尘咳嗽了声。 其中一个女同学哆嗦了下,这才慢慢睁开眼,拿着手电照了照,看见脚,轻轻吐出口气:“呼,同学,大半夜的,你来这儿干什么!” 红尘:“……” 说的好像自己很想来似的。 大半夜,谁不愿意窝在被子里老老实实地睡觉,这又是风又是雨,最要紧的是,还有铺天盖地的煞气弥漫,干活不光是要费力气,说不定还得拼命来着! “红尘?” 明雯雯也在,刚才拿着手电不知道干什么去了,这会儿一回来就看见红尘,立时吃了一惊。 红尘心里苦笑,却是略微一点头。冷声问道:“你们在干什么?” 几个学生面面相觑,不过这事儿也没什么不好说,都是自家同学。 “这不是最近老听说,其实咱们学校有鬼魅闹事,是萧学姐的鬼魂,我们也不知道真假,今天就干脆过来招笔仙来问问,说不定正好能招来萧学姐呢。” 一边说,几个学生都是又恐惧,又兴奋。声音都微微发抖。 红尘:“……” 这帮作死的家伙! 她就盼着平平安安。顺顺当当地度过去,这帮学生到是胆大包天,想想前阵子王丹丹那几个蠢货也想见见鬼,她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说白了还是不太适应这个世界。不能明白年轻孩子们的心。至少她就弄不懂。见鬼有什么好玩的,孔圣人都说过,敬鬼神而远之。圣人的话,不都听,起码也要听大半儿吧。 “既然来了,一起玩?好像刚才没招来什么,也许下一次,我们有机会看到个厉害的。” 明雯雯轻声道。 她的脸色,在手电光芒之下,绿油油的,眉眼间神态诡谲,一会儿愉悦,一会儿迷惘。 红尘扫了她一眼,就不免惊叹,不得不说,这位确实是这个世界的宠儿,什么小概率的事儿都能撞见,四下扫视,慢慢走到一角立定,靠在墙上,口中默念:“召请天地四神,此地邪气不泄,众人令法俱不能行!” 明雯雯猛地扭头,看了她一眼,脸色微变,却忽而冷笑。 几个学生刚刚走到桌边,一男一女两个同学过去,手背交错,中间夹着圆珠笔。 红尘猛地站直了身体。 “前世随前世,我请前世来,来了……” 两个人一遍又一遍地念。 念着念着,忽然起了风。 几个学生四顾,“好冷啊!” “呵呵,不会真有什么东西吧?” 几人面面相觑,都噗嗤一声。 有个小姑娘故意做鬼脸:“是啊,鬼来了,我就是鬼,我是只饿死鬼,现在要吞了你们,吞了你们……” 一众人都大笑。 笑声好像停不下似的,一阵又一阵,接连不断,在幽暗的环境里越发吓人。 尤其是还有回音,简直像孩子在哭。 “行了,行了。” 学生们终于觉得有点儿毛骨悚然,“别玩了,咱们快回吧,你们明天没课,我还要上……” 哐当! 一声巨响。 众人皆惊。 一阵风吹过,方便楼梯口的大门忽然开了。 那两个拿着笔的,忽然身体僵硬,像打摆子似的打了好几下,齐齐和机器人一般,缓慢地转身。 “方沫,没送走之前不能松手。” 另一个女孩子抱着肩膀,皱眉道。 周围风声咆哮,仿佛鬼在哭,森寒的气息弥漫,大家的手脚都开始不听使唤,尤其是女孩子,吓得噤若寒蝉,感受到扑面而来的压抑和恐惧…… 这时,空气中忽然传来一阵歌声。 “看着我的脸你怎么会突然害羞,是不是被我的美貌冲昏了头。我知道我完美的让你无路可走,其实我只是有一点可爱过头……” 贾玲的‘感觉自己萌萌哒’,出现在这样的环境里,刚才略微显得有些恐怖的气氛,顿时一扫而空。 “哈哈哈哈哈!” 一群人全笑了。 红尘举着手机,一本正经地在那儿听,让人看了,搞笑的效果更是一流。 所有人不自觉地扭动起身体来,谁都没看见桌上那支圆珠笔在那儿自己飘起来动啊动的。 要是有人看见,吓死一两个都不奇怪。 但此时却平安无事。 “走吧,再不走明天真上不了课。” 红尘笑眯眯地道,很随意地走过去,拍了拍两个玩笔仙的少男少女的后背。 这两人精神一震,懵懂抬头四顾,目光迷茫。 红尘从怀里拿出两个红蜡烛来,电子的,人塞了一根,“凑合照明,旧教学楼里也没电,咱们走。” 其他人都点头。 眼下这种气氛,他们也玩不了什么笔仙的游戏了,哪里还有那个心情。 明雯雯静静地看了红尘一眼。红尘和她对视,目中露出几分警告来。 这几个学生回了宿舍游戏,晚上一夜无梦。 二天起来…… “咦,方沫你的衣服怎么了?” 方沫一愣。 她的粉色的短风衣上衣摆上,多了两个漆黑的手印,黑乎乎一片,方沫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只以为是什么人不小心蹭了一把,可一起身,脑子忽然一恍惚。脖子酸痛酸痛的。照了照镜子,她后脖子上也有一个黑色的手印,一碰就疼的厉害。 等几个朋友一碰面,昨天晚上和方沫一起玩笔仙游戏的罗玉。脖子后面也有一个黑手印。衣服上同样是。两个人面面相觑,浑身发毛,吓得不轻。 那个男生许通到还好。两个女生差点儿没哭出来。 罗玉把自己那天穿的衣服,鞋袜,通通都给扔到垃圾箱里去,愣了半天神,忽然想起来一件事:“天啊,咱们昨天晚上,莫不是真遇见脏东西了?” 她也是听家里姥姥说起过,有一年村子里闹饥荒,死了好多人,然后又开始闹鬼,但凡生人晚上路过村子,第二天要是不死,身上,尤其是脖子上,就会留下些印记,有的是黑手印,有的是牙印。 她们村有个大仙,那些老百姓心中害怕,都去求教,可是大仙只有一人,也救不了那么多人,有时候,符咒法宝,还有可能失效,而且你也可能根本不会用,说不定惹怒了那些鬼物,大仙就交给村民一个特别有用的法子,走夜路的时候,高声唱歌,歌声要洪亮,歌词可以搞笑,可以雄壮,要不然就能放松心情,唱着歌走夜路,哪怕碰上鬼物追随,也能平安无事。 别说,这事儿还特别管用。 好多村民因此受益。 “我姥姥跟我说,夜晚唱歌,能让人心情放松,不至于疑心生暗鬼,那些鬼物找不到缝隙,也就伤害不了人。” 大家伙顿时想起红尘当时放的那首歌,面面相觑。 “回头得请夏同学吃顿饭。” 方沫觉得身上鸡皮疙瘩都起来了一层,越想越后怕。 这几个学生心中恐惧,到也有好处,如今一提起笔仙,招魂,都恨不得转头就走,更不要说去玩。 这事儿,却还远远算不上完。 从笔仙的事情,毫无损伤之后,似乎那东西被激发出凶性,接连不断地出事儿,尤其是到了七月份,一开始都是些小事儿,有人在学校里出车祸,有人忽然毫无征兆地摔了,伤到是不重,却分外膈应人。 一入七月,她就心生警惕,可是千防万防,防了这边,就漏了那边,她也有点儿生气。 终于,这日出了大事。 女生宿舍第四层着了火。 当时很多学生吓得从走廊直接翻着跳了下去,断腿断胳膊的好几个,这还算好。 有四个学生直接跌断了脖子,一命呜呼。 红尘宿舍里,王丹丹她们几个简直吓坏了。 她们住的就是419宿舍,和起火的412宿舍离得非常近,灾情特别严重,因为是半夜起火,学生们惊醒了火已经烧得不可收拾,五十多个女学生遭了灾。 要不是她们都搬到校外去住,这次火灾,她们也得碰上。 学校从上到下都十分重视,重新分派宿舍,没出事儿的宿舍,管理方面严上加严,事后开各种会,学校领导们焦头烂额,还得应付外面来的媒体,学生们也是后怕不已,不少人都不敢在学校里住了。 红尘也是暴怒,她还是头一次吃这么大的亏! 以前在大周,但凡她出手,不敢说手到擒来,总有意外发生,也总有人力所不及的事儿,但是,从没有什么东西,敢在她做出警告之后,还在她面前如此嚣张跋扈。 “本来是不该管的,可你坏了规矩,也就别怪我。” 红尘心中怒气上扬,反而冷静下来,起身就去南阳寺,进了寺门,直接找方丈,再借降魔杵。 她当日用完,就完璧归赵,现在还要借,这次方丈二话没说,老老实实地领着红尘过去,让她自己把东西拿走。 方丈估计也是没办法。难道他不借,人家就拿不走? “阿弥陀佛,施主慈悲。” “方丈大师谬赞,到是南阳寺的佛似乎特别灵验,香灰也是好东西。” 方丈特别自觉,让人赶紧给她拿了开过光的佛像一套,香灰一葫芦。 送走了红尘,整个南阳寺都松了口气。 “也不知这位女施主是哪位菩萨降世,到咱南阳寺就和回家一样,简直要什么有什么。” 虽然本寺佛祖菩萨有灵。他们也很骄傲。但能让菩萨显灵的,却是个年纪轻轻的小姑娘……这事儿还真不大好说。 寺里面如今宣扬,对于红尘也只是一笔带过,主要说自家的佛怎么救苦救难。 红尘拿齐了东西。算了算。还差一点儿童男血。而且这血有讲究,赵宣的最好。 他和此事有因果,又不是特别近。不至于令人心生警惕,再合适不过。 红尘就给赵容打了个电话。 她可不愿意和那杂毛小妖怪多打交道。 赵容接到电话,赶紧把手里的活都扔下,通知医院那边,采集了赵宣的血样,就带着直奔红尘这儿来。 赵宣也跟来了。 他现在对神佛这等事,嘴上不说,心里特别相信,就是出一下门,还想找人帮忙把他家里的佛像搬着,幸好他大哥给制止了,也不想想,那佛像是能今天搬到这儿,明天搬到那边的玩意儿吗?换了什么都不信的,真么干心里也得不自在。 红尘看见赵宣也没说什么,拿了血样,整个玻璃试管塞在一个装了香灰的葫芦里面,封好口,就溜溜达达,又去了那条卖各种法器的街道。 这次买东西,也不必太过讲究,红尘都没打算仔细挑选,随意地找了个小地摊,只买一些古兵器即可。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这次不强求,所以命运格外垂青,红尘一蹲下身子,第一眼就看到一把断刃,当时就愣住。 那上面刻着古怪的花纹。 像一把剑,细细的,窄窄的,也像是把匕首。 红尘脸色不变,先拿了其它几把古兵器看一看,其中一把也不错,是一柄巴掌大的短刀,上面写着王欢铸造四个字,王欢二字还是简体,一看就是现代兵刃,只是制作得古色古香,名号也比较隐蔽,估计照样能当古兵器卖。 拿着翻来覆去看一看,挑了几把特别精致的,有断刃,有完好无损,唯一的共同点,花纹漂亮,然后问价:“多少钱?” 卖主一看,再一看红尘,见是个年轻貌美的小姑娘,学生模样,登时就笑了:“这一堆都是一个价儿,一把八十,不二价,你挑吧。” 红尘也爽快,直接摸出四张红票子递过去,收了这些兵器就准备走人。 里面就包含她第一眼看到的那一把。 袖子里青锋蠢蠢欲动,可又仿佛有些迟疑,红尘安抚地拍了拍,现在不是时候,大街上不好动静太大。 又去另外一个摊子上,捡来一面铜镜,也是古色古香,不过绝对同样是仿制。 赵容看她这么快就完了,眨了眨眼,还有些回不过神。 他是可是听说过,这位很不好伺候,上次来买法器,愣是吓得人家一家数一数二的法器店,关门整顿了三天。 赵宣不屑一顾,实在不明白,眼前这位买一堆破烂做什么,要是像要古董,他家就藏了一屋子。 红尘有点儿渴,四下看了看,也没看见卖饮料矿泉水的,便从自己的箱子里翻出只碗,拿去旁边的一间古色古香的店铺讨一碗水喝。 正好有个老大爷坐在门口看报纸,为人很客气,拿了自己的茶壶过来给她倒。 结果红尘把碗递过去,老大爷伸了伸手又忍不住缩回,半晌没说话,直接把茶壶塞给红尘。 “您这碗,我可不敢拿手接,碰掉一点儿,我的棺材本就保不住了!” 好家伙,看工艺,起码是一千多年前的,而且还是官窑出的,成色又好,哪怕它是高仿,作价二十万,人们抢着要,更何况,以他的经验看。不像是仿品,应该是真的。 赵宣:“……” 红尘喝了水,把茶壶一还,伸了个懒腰。“走吧,先吃饭,等天黑干活。” 不远处就是一个小食铺,上面写的招牌没看清楚,底下的招牌菜,有一道是东坡肘子。 赵容也很满意,他们都累了。 这地方车开不进来。赵家兄弟也是走着。还有个金悦大美女跟在后面帮忙拎包,换了别人走这么一点儿路,那绝对不算什么,可是他们几个都是富贵人家出身。身上穿的衣服。脚底下踩的鞋子。每一样都很名贵,可也金贵,不适合长途跋涉。 进了小食铺。把手里的东西往椅子上一搁,几个人也不喝酒,直接要了米饭和菜,填饱肚子了事。 正吃吃喝喝,旁边就有人招呼:“夏同学?” 红尘回头一看,竟然是郑老爷子,还有她那位任老师,要不怎么说,人这缘分实在奇妙,这么大一座城市,故交好友一旦分离,也许都再也见不到面,偏偏几个陌生人,三天两头会在各种陌生的地方碰到一处。 除了任老师和郑老爷子以外,还有一个年轻人,一身中山装,古铜色的皮肤,二十五六岁的样子,红尘多看了两眼,此人气息沉稳,灵气逼人,有点儿意思。 郑老爷子很热情,过来和红尘攀谈,满脸感激之情:“哎呀,小夏啊,我得谢谢你。” 自从他家摆放上那百花图之后,他儿子的桃花运忽然来了,最近一段时间,家里光是漂亮姑娘就来了十七个,他都给记着呢,有大学生,有小护士,有警花,有军花……唔,那个小寡妇他到觉得没什么,可是有两个孩子,也不知欧辰那小子乐意不乐意。 任老师直翻白眼。 红尘也莞尔。 看来最近欧辰过得不是很愉快,不过他是军人,长年累月不回家,回家一次也难,彩衣娱亲,让外祖父高兴高兴,未尝不可。 正说着话,旁边那年轻人看着红尘桌子上几把兵刃,目中发亮,忽然插口:“小同学,你这几把兵刃我很喜欢,卖给我如何?” 任老师和郑老爷子都看过去。 郑老爷子犯了个白眼。 就这些破烂,白给他都嫌丢人。 红尘却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哦?你想买哪一把,打算出多少钱?” 年轻人略一迟疑,咳嗽了声道:“不如全给我?一把我出五百如何?” 郑老爷子摇头:“不值,不值。” 红尘就乐了,一伸手把特殊纹路的断刃,还有那一把王欢铸造的兵刃取出揣怀里,其它的一推:“这些你一把五百,三五一千五,钱货两清,付钱我就给你。” 那年轻人顿时愣住,哭笑不得,摸了摸头,难道是个识货的?他心中尚且侥幸,觉得小姑娘年纪那么一点儿,也许只是知道点儿皮毛,迟疑了下,脸上正色:“小同学,看来你挺识货,这样吧,你手里那两把是正经的古兵器,但现在古兵器也不怎么值钱,要不你可以去问问,我是喜欢这个,所以才爱收藏,给你一把五万如何?” 郑老爷子和任老师都愣住。 尤其是郑老爷子,他也爱古董,满脸不可思议——就那破烂儿?还值五万? 偏偏人家红尘抿着唇笑出声。 “那可不行,就是我答应……” 话音未落,只听嗡的一声,她怀里的断刃飞出,袖子里的青锋也分出,二者合而为一,严丝合缝,紧密地贴合在一起。 红尘一甩袖子,将它压在桌子上。 郑老爷子:“……” 任老师脚有点儿抖。 青锋的样子又有了改变,更像细剑了点儿,但是还是缺少一部分,剑身之上,流光四溢,红尘的耳朵里,听到一丝满足的呻吟,那声音比以前更清楚了些许。 咕嘟。 年轻人吞了口口水,再看红尘,半晌,脸上涨红,拱手行礼:“在下江南公孙家公孙训。” 红尘笑了笑,伸手一只手,中指下扣,做了一个手势,轻声道,“夏红尘。” 只报了名字。 可一看手势,这个公孙训脸色就变了,目光变得有些古怪——这手势可不是随便能做的。 他家有古籍记载,早在八百年前,世间有修行人,受朝廷册封,却不归朝廷管束,相当于二郎神听调不听宣那类,备受尊重,其中最德高望重的长老之上,才能做这样的手势。 当时,修者见面,都不必提姓名来历,互相做个手势就清楚内外先后。 不过这些东西,已经失传很久,知道的人也不多,他要不是最近才因为百花图,翻看过那本古籍,恐怕也不知道,想起这个,公孙训忽然回神——刚才郑老爷子说什么来着? 百花图就是出自此人之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五章 惊呆 公孙训捧着通天牌,晃晃悠悠地离开旧教学楼,回首看去,天朗气清。●⌒頂點小說,23 这就完了? 怎么能这样就完了呢? 确实完了吗? 这是通天牌,鬼魂要有巨大的机缘,还得以魂飞魄散为代价换来的报仇雪恨的。 哪一次‘通天牌’出,人世间不是生灵涂炭,尤其是最近几十年,哪里还有高风亮节的修者愿意付出生命去阻止! 别说命了,掉点儿修为都很难长回来,最多就是救救自己的亲朋好友,远远避开灾难,别的事儿,没人有耐性去管。 刚来来时,公孙训觉得自己颇有古人君子之风,慷慨赴义,在所不惜。 现在才发现,原来他想太多了。 丫的纯粹是个摆设。 可要说是摆设……公孙训看了眼手里的通天牌,奈何他手中捧着的这个,就是最要紧的那个。 公孙训回过头,脸上的表情也瞬间严肃下来。 因为红尘的表情肃穆,虽然动手时轻描淡写,举重若轻,但她现在的神色间却充满了郑重,双手捧着的玉瓶,高高举起,口中吐出玄妙的经文,形成金色的文字在半空中飘荡。 一团黑雾在瓶口儿徘徊,一时飞上,一时沉下。 耳边阵阵咆哮声,片刻也不停歇。 “放开我,放开我,我得了通天牌,我做的都是对的,老天允许。谁敢伤我!” “通天牌今时今日,已经完成使命。” 红尘不为所动,慢吞吞地走到公孙训面前,并不接牌子,只是道:“你可退了。” 通天牌震了震。 红尘叹气:“我知道,之后的事情,一切按照规矩。” 那通天牌顿时竖起,一片金光散去,整个牌子上的文字渐渐变得模糊不清,又倒在公孙训的手上。 红尘这才让他把东西收了。看手中的宝瓶:“你骗明雯雯来做的你的替身。打算做完了事情之后,让她替你魂飞魄散,占据她的身体骗过天机求生,人为求生。本就不择手段。所以我可以理解你。可惜,你要做的事情我不能不管,现在只能送你回归地府。接受应有的惩罚了。” 那玉瓶挣扎的更厉害。 黑雾拼命想逃走,奈何听使劲浑身解数,一点儿用处都没有:“不可能,我不要!不是有句话吗,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人遁其一,独留一线生机,为什么我没有生机,那个明雯雯的魂魄都是虚的,她死了也是魂飞魄散的下场,本来就没有来世了,早一点儿晚一点儿又有什么关系,为什么要阻止我。” 红尘没说话,拿出一张黄符把瓶口封住。 那黑雾瞬间就消失不见。 其实,若非这个魂魄堕入魔道,不知道要害死多少无辜,尤其是死的都是学生,她也许真不会插手…… 红尘转头看了看周围几人:“走吧,最后超度了她,至于后面的路,全凭天意。” 走了几步,前面一年轻学生匆匆而至。 红尘认出他,正是萧小薇学姐的男朋友,便把手里的瓶子交给他捧着。 那人身体剧烈颤抖,手也抖得厉害,却不曾拒绝,搂着嚎啕大哭,仿佛就这般信了——瓶子里装的是萧小薇。 他瘦得脱了相,一边痛哭,一边嘶声嚎哭:“我是个混蛋,其实我知道的,你只是外向了些,并没有招惹别的男人,你只喜欢我一个,我是知道的,只他们不相信,他们总乱说,我才,我才挂不住脸面,我没保护得了你,我是个混蛋!” 这哭声一阵阵的。 ‘萧小薇’的意识忽然一下就清醒了些,努力地想伸手去够单斌,却够了一空。 一片空茫茫,眼前仿佛有一个黑洞。 黑洞的吸引力越来越大。 她不想进去,但身体却越来越沉。 忽然就后悔了。 她为什么非要通天牌报仇不可,报仇有什么用?反正都死了,难道报仇能让她复生? 或者报仇之后,老老实实地选择明雯雯做替身,她的魂魄一看就不在此界,实在难得,便是让那家伙替了自己,想来也是无妨,没人会为了那样一个人计较。 究竟为什么……她隐约记得,那****来到人世间,恍恍惚惚有了神志,就见那些年轻漂亮可爱的大学生们打打闹闹,呼啸而过,她一下子便大恨,凭什么! 凭什么他们活着,他们知道冷暖饥饱,他们有机会追求无尽的,多姿多彩的未来,而我……什么都没了。 明明我也年轻,明明我也没做错任何事……再之后,一切都不可收拾,她忽起执念,恨意难消。 这一番想法,再也没有机会告诉别人。 可实际上,人世间的这些人,不是一点儿都不为她惋惜的。 红尘悄无声息地把事情做完,可学校闹鬼的事儿,还是越传越远,很多学生都知道,学校想瞒着也瞒不住。 那日明雯雯没死,就是病得厉害,不得不休学,连复学的日子一时片刻都无法确定。 因为是在学校出事儿,校方这边很是宽宏大度,一路绿灯,甚至还保证,只要她愿意,可以考学校的研究生,开出那么好的条件,但大家伙一看明雯雯现在的样子,谁也不觉得是幸运。 她老了好多,像是生命被人吸走了大半,脸上冒出细细的皱纹,肌肤毫无光泽,身体佝偻,目光呆滞,神智时而清醒,时而迷糊,她父母一来就都愣住,差点儿没爆炸。 虽说家里比起女儿更疼儿子,可自家的孩子自家疼。女儿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肉,现在变成这副模样,不发疯算是理智的。 无论如何,事情总算是过去。 很快就到要考试的时候,专业课到无妨,中文系的专业课,哪怕是过了千年,红尘学起来也就分分钟的事儿,她的记忆力一向非同凡响。 但英语却还是有那么一点儿问题,不过。死记硬背。单词都记住,到也勉强可以了。 红尘要的却不是勉强可以,而是出类拔萃。 当年原主没能完成学业,算是一大遗憾。虽然没有明着要求。红尘却要一个最好的学习时光。 考试就要拿第一。 一等奖学金必须到手。 考试那日。正好是艳阳高照的好天气。 红尘笑得春风拂面,可几个交好的朋友,却隐约能从她眼中看出杀气腾腾。 连王丹丹都不敢跟她抢肉吃了。只觉得这个软绵绵的小姑娘摇身一变,就能变成猛虎。 红尘在学校里斗志昂扬地备战,不远处,却有一个她虽未忘记,却也不怎么惦记的人在想念她。 正是欧辰。 别以为是什么温柔缱绻的情思。 一幅百花图装裱的很精致,用玻璃镜框镶嵌,摆放在办公室,欧辰瞪着它,一时纠结。 就在刚才,有个女记者哭着喊着冲他求爱,闹得特别大,宿舍的战友们都蹦出来看热闹。 “哈哈哈哈!” 黄翡笑得前仰后合。 她是女子,欧辰又不能和打别的家伙屁股一样揍她,只能任凭她笑。 其实这种事儿也不算什么,不就是有女孩子登门示爱吗,以前他们出任务救了人,也不是没被人惦记过,问题是他们的一切信息保密,就算有女孩子惦记,也找不到人。 这次却不同,女记者后台强硬,背景更是强大。 那也不算什么。 可一个月之内,出了六次这种事儿,平均下来,一个星期能分上一次多。 他一个月才在宿舍里呆几天啊! 想起外公送百花图时,那暧昧的笑容,意有所指的话,欧辰又想起当时见到的红尘那些本事,说明这些东西,还是有一点儿道理,由不得人不信邪! 他再不信,心里也犯起嘀咕。 可这画,他是真心喜欢。 欧辰弃文从武当了兵,骨子里却还是文人家庭养出来的那股子气性,看到喜爱的书画作品,都恨不得据为己有,哪里舍得扔?别说扔,送给别人也舍不得! “也不一定是它的事儿,就算是它……那是外公的一片心意,再说,没造成什么大困扰。” 欧辰叹了口气,把茶杯子递给黄翡,让她喝口水润润喉,这位死里逃生,如今在他们这儿是重点保护生物,要是不好好照顾,回头会被骂死。 黄翡好不容易停下笑来,轻声道:“你还不找女朋友?多大年纪了,别让你家里人着急!要不……” “谁说我没找,我有。” 鬼使神差,欧辰也不知怎么想的,就来了这么一句。 黄翡登时愣住。 欧辰说出口,心中的块垒反而消散了些,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有女朋友,她是大学生,在中南大学读书呢,才上大二,我们两个青梅竹马,从小一块儿长大的,本来觉得她年纪小,不想公开,最近想想,实在后悔。” 别说,这番话说出来很爽快! 欧辰觉得自己说出来的话,一片赤诚。 他要不那么顾忌重重,他要早点儿确定下关系,不胡思乱想瞎琢磨,想什么真爱不真爱的,也许,他现在也很幸福了。 黄翡半晌没说话,终究还是一笑,眉眼间有些落寞,“哎,原来我还是没人要。” 欧辰抓起桌子上的子弹壳砸了她一下。 这话太亏心! 黄翡人长得好,性子也好,喜欢她的人围着七八四高地转上三圈恐怕也站不过来,还好意思说自己没人要。 欧辰都动过心的。 现在也还有那么一点儿心动。 只是红尘的事情,让他很遗憾,很遗憾,久久不能释怀,也就没心思再来谈感情。 他甚至有一点儿怕。 黄翡很好很好。可他要是和黄翡在一起,会不会每天都想,自己为了黄翡,失去了红尘,也许什么红玫瑰白玫瑰的故事,真的会在自己的身上发生。 这种事儿,还是避免吧。 一时沉默,半晌,黄翡撩了撩头发,脸上的表情转为坚定。刚想开口。欧辰的手机忽然响起来。 是紧急联络手机。 他顿时脸色凝重。 黄翡也坐直了身体,负面情绪一扫而空。 接了手机不到一分钟,两个人乘坐直升机离开营区。 二十九分钟以后,击毙持枪。持炸弹歹徒一人。击伤七人。解救人质十五名。 成功返回! 其实这种任务,通常不找他们,他们跑国外多。不过也算是家常便饭。 一飞机十几个特种兵都没当回事儿,又没新兵,训练还没完成,回去还得继续训。 没想到刚回营区,又让装上直升机给弄了回去。 欧辰他们坐在会议室里满头雾水,不多时,就听见隔壁有吵闹声,隔着窗户,刚才被解救的那个人质正拼了命地和他们大队长吵闹。 “谁让你救我,谁让你们打死他的,我愿意死,你管得着吗?囡囡,我的囡囡,还给我囡囡!!” 那是个中年男人,很重要的人物,在外面有头有脸,正是因为他,上面才调动他们执行任务,只为了一击必胜,没想到,平日里坚强果决的男人,此时涕泪横流,整个人都快崩溃了。 不多时,警方那边就来了人。 大屏幕上放出一个七岁女孩子的照片,小女孩儿白白胖胖,编着一圈小辫子,头上还戴着花环,实在可爱又漂亮。 和那个中年男人,除了眼睛有点儿像之外,别的地方都不像! 警方也快急疯了。 “这都什么事儿!绑匪什么都没说,我们又没办法和人质交流,这么短的时间,能弄清楚人质的家庭背景就是万幸,谁知道他还有个私生女也被绑走?” 据人质说,他的女儿……被关在一个箱子里,里面的氧气,只够孩子呼吸三个小时,也就是说,现在还有两个多小时,滨海市这么大,唯一知道孩子下落的绑匪又死了,怎么可能在两个小时之内,就把人给找出来? 警方那边一分析案情,所有人都摇头。 军方这边也一样。 太难了。 虽然大家都没有放弃,技术人员追踪绑匪一整天的行踪,审讯剩余的活下来的那几个绑匪。 但是死去的绑匪是专业人士,警惕心非常强,很难有所突破,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 欧辰他们在办公室等待,也等得满头是汗,他们不惧怕冲锋陷阵,可像现在这般,一点儿忙也帮不上,只能傻等,那种感觉确实很不好很不好。 人质自己都绝望,他怎么会不知道这有多困难,他又不是傻子,时间太短,就是警方这边能力再大,这么短的时间内也做不到什么! 他抱着头痛哭流涕,终于忍受不了煎熬,冲过去要撞墙,要跳楼,而且是真下死力气,三个身强力壮的警察被抓结实,让他撞破了头,血流满面。 “哎。” 欧辰他们也叹气。 那小姑娘是他的私生女,以他的身份,这事儿爆出来,还是有很大的影响的。 他现在经营的公司,起家的时候资本来自岳家,后来妻子病逝,也一直做出一副情深义重,没孩子都不再婚,岳家看在这份上,对他的帮助很大,一直把他当亲儿子对待,没想到竟然有了个私生女,还这么疼爱! 此时此刻,也不是挑剔人家人品的时候,救孩子要紧。 欧辰忽然想起一个人——他曾经的青梅竹马小女友,但是,咳咳,这种话真不大好说。 时间还剩下一个半小时。 他终于坐不住。 不只是他,他几个共同经历过那场地震的战友也坐不住,就起身出了会议室,犹犹豫豫地对大队长说了这事儿。 大队长这边一听欧辰提起,立时也想起来。 那件事在军中影响特别大,很多人因此得救。其中就有好些军人,这些日子,宿舍里,身上,挂各种护身符的越来越多,军队那边也睁只眼闭只眼,没太阻拦。 按说,这绝对不符合规定,也不合适,军规如山。身为军人。怎么能相信这些神神叨叨的东西! 可再军规如山,面对事实,也要让步。 大队长犹豫再三,还是拿不定主意:“我承认。那位夏红尘同学的确有能力。可咱们要是借助算命先生的力量。这事儿也太离谱了,再说,她也不一定就能把事情办成……” 正说着。那人质这会儿耳朵到灵,一听见眼睛都亮了:“对,对,我要找大师,我知道几个大师,现在就打电话!” 大队长:“……” 事情闹到这个地步,他咬了咬牙,拿出手机和上面沟通了几分钟,也就几分钟,直升机就直奔中南大学。 红尘正在英语考试的考场,答题答的那个爽快,她觉得今天自己的状态特别好,刚才进考场之前,她给自己塞了好几颗药丸子,都有振奋精神的作用。 平时她不喜欢没事儿的时候吃药,到不是有什么严重的副作用,而是药丸子太苦。 这次为了开门红,考得好,她也是拼了。 正努力,外面螺旋桨的声音震耳欲聋。 所有考生都毛毛躁躁,连监考老师也站起身走到窗边张望,就看到直升机挂在半空中,狂风怒卷。 红尘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答题,努力写写写写。 没过一会儿,外面气喘吁吁进来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正是副校长,进门就喊:“夏红尘同学,夏红尘同学是哪一位?” 红尘低头写写写。 几个和她同班,还有一堆和她不同班也认识她的人,齐齐扭头,那副校长就哐哧哐哧地走过来:“夏同学?” 红尘迷茫抬头。 “外面有两个军人同志,想找你帮忙。” 她扭头一看,就看见欧辰吊在半空中,从窗户里进来,敬了一个礼,一本正经地道:“同志,有紧急任务,恳求您的协助。” “还有一点儿,等我写完作文。” 红尘赶紧接着写。 欧辰:“……” 他旁边另外一个中尉连忙道:“同志,时间紧迫,救人如救火,十万火急。” 欧辰已经用最快的速度,抓紧时间把这一切详细情况都说了一遍,清清楚楚,虽然简洁,却是毫无遗漏。 红尘竖着耳朵听,一手写写写,一手摸出一块儿龟甲,起了一卦,急促道:“马上派人去东郊第二港口,剩下的我要过去看。” 她跳起来,抓着试卷不放手,人匆匆往窗边跑,示意欧辰给她帮忙,把绳梯拿过来,趁机终于写完了作文,用手一扔,正好扔到讲台桌上,上了扶梯就走。 整个教室,鸦雀无声。 从监考老师到在座的考生们,一个个的和木头似的,半晌回不过神,到是副校长擦了擦汗,简单地叮嘱了几句,什么这是秘密行动,不能泄露,要知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云云! 问题是,一个直升机飞到学校,呆了一会儿又飞走了,动静那么大,这里又不是医院,整天能见得到直升机,学生们又好奇,哪里那么容易保密? 红尘叹了口气,她也很纠结,看欧辰的目光,多少带了一点儿幽怨。 看得欧辰脸上发红。 红尘想了想,唔,其实挺有意义,多帅气啊!考场上乘坐直升机离开,她还没坐过直升机来着,换了原主,一定很兴奋,这么一想,她的心情也好很多。 “如果我英语成绩这一次不好……” “我回头帮你补习。” “用得着你?”红尘转了转头,不看他,这小子想得到美,先不说他有没有时间,就是有,给一个大美人补习英语算什么惩罚! 很快,直升机就在第二港口降落。 红尘到的时候,军方和警方已经把所有的货船,轮船都搜查了一遍。 虽然有的船很大,不可能仔仔细细地搜遍每一个角落,但是能检查到的地方,已经检查了,一无所获。 军方和警方的人都有些毛躁。 尤其是人质,他拼命打电话,不知道拨打了多少位大师的手机,一个劲儿地冲看着他的军人喊:“大师说了,我女儿在南面,南面,快给我找去,这是什么破地方,都是海,都是水,怎么可能找得到我的女儿?” 红尘不管那边怎么闹,她立在海边站了一会儿,走了半圈儿,忽然停步,一下子就从石台上跳了下去。 欧辰大吃一惊,连忙跟着扑下去。 岸边所有人目瞪口呆。 还是大队长反应及时,连忙让蛙人部队下海,既然是在海边,他自然先找的蛙人部队过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六章 两年 “啊?” 公孙家的这位,现在不太方便,手机里除了几个特殊号码,其它的都不接。 红尘的号码,显然是特殊号码之一。 自从那一次红尘很大方地把失去金光的通天牌送给他带走,他就决定以后这位大师有事儿,他保证自己随叫随到。 虽然那块儿通天牌已经失效,可这种东西,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那就是传说中的宝物,也只有几百年前曾经有人拿到过,绘图下来,让后人识别,现在哪里还有?上面的文字十分玄妙,按照有些人的说法,它代表一种法则,拿回去仔细研究,对自己肯定大有好处。 一时间神思恍惚,半晌才反应过来,本能地抬头看过去:“呃,怎么了?” 难道这位想吃金桔。 可这地方的金桔只能观赏,不能吃呢。 “里面有一把枪,你找人看看。” 红尘特别淡定地道。 一瞬间,公孙训整个人都不好了,手脚僵硬,嘴角直抽抽,他都不用问人家怎么知道的。 在这位心里,夏大师知道什么都不稀奇。 “哦,对了。” 红尘声音一紧。 公孙训心里一哆嗦。 “我带着法器来机场办理登机,结果让人扣住,你想想办法,我那些法器不能让他们随便动。” 公孙训:…… 先是无语,然后一想也对。是不能乱动,他可是见识过,人家的法器能自己飞,万一吓死一个半个的,这事儿真是麻烦。 可现在他唯一想到要做的就是呼唤,大声呼唤警卫人员——“詹风,战宇,过来一下。” 红尘坐在椅子上,面对乘警瞠目结舌的目光,眨了眨眼。还没说话。外面已经骚动起来。 似乎是机场戒严,飞机不允许起飞,来往的旅客也不允许自由走动。 但是这种事儿,时间方面肯定不能长久。否则影响太坏了。也就一个多小时之后。一切就恢复平静。 当然,只是表面上的平静。 红尘很乖巧地坐着,一点儿麻烦事儿也没招惹。心里却嘀咕——这就叫事故体质? 原来事故体质还能传染的。 她本身在大周,就有点儿事故体质的征兆,没想到来了新世界,居然也一样。 到有点儿意思,至少生活多姿多彩,永远也不担心无聊了。 还有一个好处,她如今可以坐头等舱,公孙训帮忙升舱,自己的兵刃们还是不能带上飞机,托运就行,换做平时真没真么麻烦,那些兵刃一看就是古兵器,有个把过于锋利,也不算大事儿,检查出来改一下托运,要不然直接邮寄也可以,就是今天,情况特殊。 红尘是第一次坐飞机。 相传古人有大能之士,可凭虚御风,也有轻功高手,能飞檐走壁,但真正飞上天空,看到白云,感觉还是很神妙。 也不知道天宫在哪儿! 红尘闭着眼,脑子里胡思乱想,忽然想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事儿,例如月亮上都说没有嫦娥,也没有吴刚,更没有玉兔,那她在玉珏空间里看那帮人瞎扯,说什么嫦娥和杨戬不得不说的二三事,都是骗人的? 没一会儿,公孙训就溜达过来,接替空姐的工作,给她端茶倒水,拿各种美食,直接扯着菜单一样一样地勾选,但凡喜欢的都拿来,林林总总摆了一桌子。 幸好头等舱这些客人们多数还挺有修养,谁也不往这边看,要不红尘恐怕想发飙。 “你怎么也上来了?” 红尘扫了他一眼。 这家伙虽然坐在贵宾室那边等,明显是有正事儿,按说应该和那位什么大领导一起坐专机才对。 这个世界玄学衰落,可根子还在,像公孙训这样的世家传人,应该也是相当受人重视。 还能为什么,看见大师了,谁还耐烦应酬‘俗人’!何况那边正乱着,领导人出没的地方,冒出一把枪,枪怎么进来的?怎么瞒得过安全检查,要用来干什么? 估计好多人要连续几个晚上睡不着觉了。 他一个局外人,少掺和为妙。 “反正顺路,大师,您这是出去玩?要不要我给您当导游,湖南那地方我熟的很。” “……唔,既然你是地头蛇,那正好帮我找辆车,我要去一趟桐乡。” 红尘觉得,有便宜坚决不能沾的说法,在此时此刻应该不管用,现在是看见便宜赶紧占一占。 一路上,红尘一直闭目养神,其实心里忐忐忑忑的,主要是她老怀疑自己有事故体质,生怕遇见个劫机的,要不这飞机走到半路上发动机失灵什么的,幸好平平安安,什么事儿都没有。 公孙训给红尘找的车是一辆卡宴,司机是个年轻女人,虽然是女人,但开车技术很好,路也熟悉,红尘只是提了一下地址,她自己都不很清楚,那女司机连导航都不用就知道是哪里了。 “桐乡安里村啊,那路可不好走。” 很好走。 红尘自己指挥,一路上没有遇见一个红灯,一次堵车,整个行进时间,比预计最快时间还要快二十多分钟。 到了地方,人家司机都以为红尘才是在这个地方生活了几十年的本地人。 现在哪怕是村子,大城市附近的,也有很多都是二层小楼,大院子,村子里的街道照样是沥青油面路,安里村却显得破旧些,房子大部分还是六七十年代的水平,也是大土道,一下雨车和人都不要想走,家家户户农闲时节去打工,钱还是勉勉强强够用。出点儿事儿立马就头痛无比,连借钱都不知道要去哪儿借去。 李燕蹲在门口的一块儿大石头上面,听见屋子里爹妈吵架。 “你要卖了房子?那咱们住哪儿?” 李燕她妈妈气得脸色发绿。 李燕她爸也一脸的丧气:“不卖怎么筹钱?钱给不足,你想让你儿子蹲大狱?等出来了什么都完了!” “就是卖了这房子,咱们能筹到多少钱?差得远呢,哎,要我说,还是让燕子嫁给村长家的富贵,人家愿意给二十万的彩礼,他们家又富。富贵也是高中毕业。没有哪儿配不上咱家的燕子,咱们家的条件,还远远比不上人家呢。” “燕子还上学来着,怎么能结婚?他们又不愿意等燕子毕业。要是等她毕业。肯定不乐意提前出彩礼。我看实在不行。把咱们店卖了算了。” “绝对不行,卖了它,你吃什么喝什么!” 后面父母的声音如利剑。 李燕脸色木然。恨不得拔腿就走,逃回学校不管这一摊子烂事。 可她哪里都不能去,爸妈不是不疼爱她,供她吃喝,供她读书,好不容易熬到今天,她长大了,父母也到了该享清福的年纪,她不能因为一时气话,就一个人不管不顾地走人,她弟弟还在看守所待着,总要想想办法先让人回来。 不远处忽然有小孩子嘻嘻哈哈——“大车,大车。” 李燕抬头看去,看见一辆卡宴,登时愣了愣。 村子里不富裕,别说这村子,就是她出门在外,也没看见过几辆卡宴。 没多一会儿,那车竟然在他们家门口停下。 夏红尘从里面下来,冲着李燕招招手:“来帮忙。” 李燕连忙过去帮着从后备箱拿东西。 听见各种议论声,里面她爸妈也不再争吵,都走出来张望,就见有一辆车停在家门口。 他们对车不熟悉,认不出牌子,但是一看也知道是辆好车,都不由挠头,尤其是看到自家闺女站在后备箱那儿一箱子一箱子地往下面抬东西,更是面面相觑。 “不是我买的,路上碰见个熟人,知道我上同学家串门,顺手给我塞的,好像也都是别人送的东西。” 看出来了。 人家李燕是个学霸,脑子精明的很,里面什么化妆品,手表,烟酒饮料还有营养品都是礼盒装,还这么杂乱,肯定不是一家送的。 换了别的时候,李燕肯定要调笑几句,但现在她是一点儿精神都没有。 “这时候怎么来了?” 红尘瞪了她一眼:“明知故问,一看你连个电话都不打,就知道有难事儿了,怎么,我的银行卡里钱不够?” 她的银行卡里林林总总,也有小两百万了,按说怎么也能暂时应付过去。 李燕叹气。 “我自己一开始也弄不清楚,只知道是出了车祸,导致一个人重伤成植物人,回来才知道,那小子不学好,和人家玩赛车去,哪里是一个人重伤,撞翻了一辆车,有一个植物人了,还有两个,一个孩子重伤,现在还在医院,另外一个女人是孕妇,当场流产,头部受重创,腿部粉碎性骨折,情况非常严重。” 李燕说话时板着脸,看她的样子,要是她弟弟在眼前,一定自己伸手掐死了事。 红尘愣了下,举目四顾,看了看李家的房子,以她现在勉强算入门的职业眼光,房子的格局实在不算好,有好几个地方带煞,家里的人应该都脾气不好。 几句话的工夫,李燕拖着那些东西,推着红尘进去。 “爹,娘,这是我同学。” “哦,哦。” 二老的眼神发直,半晌才干巴巴地道,“快让人家进去……坐坐。” 红尘也不介意,进去之后看了看,指了指南边角落里一个小房间,“你的屋子?” 只有这个房间看朝向风水还可以,想来李燕自幼应该比家中其他人顺些。 “……知道你神机妙算,跟你说,姐们儿现在遇见电视剧里才会出现的难题了。” 李燕向后面瞥了一眼,“我爹娘打算着卖女求财呢。今天你要不来,我回头也得打电话求救,现在还不至于打110求救,估计再过一阵子,就说不准了。” 红尘捂额。 虽然要是再偏远一点儿的地方,父母卖儿鬻女的故事还存在,但她一点儿都不担心李燕。 李燕那是什么人! 高智商,学霸,正经的读书读了很多年,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能让她爸妈给卖了?她又不是那等愚孝之人。 不过。还是麻烦。 “先去见见你弟弟,看看到底什么情况。” 红尘叹息,要真如李燕所言,事情闹得那么大。唯一能做的就是多给赔偿。然后看看能不能减刑。她弟弟年纪不大,只有十九岁,活动一下也许从轻判处。 交通肇事罪毕竟不是什么情节特别恶劣的。 红尘干脆让司机开车。带着李燕和她父母直接去公安局问,一跑一上午,得到的反馈,让红尘也无语。 刚说了交通肇事情节不算特别恶劣,结果就知道,这帮混小子在马路上飙车,超速行驶,还无证行驶,撞了车扬长而去,后来才返回投案自首。 要不是有车路过,没有见死不救,这事儿闹大了,不是几个重伤就算完的。 红尘:“……” 连李燕都气得吐血,回过神又觉得不可能:“要说那小子跟着那帮混混玩玩还行,他还超速?还在公路上赛车?更不要说,出了车祸他敢逃跑才有鬼!” 自己的弟弟,自己知道,青春期还没过去,中二少年,满脑子扶危济困,行侠仗义,前些年还一个人跑少林寺去,要学武功,就这么个小混球,怎么可能干得出这等事? 正好公孙训在呢,直接找他帮忙请了个律师,红尘麻烦他一点儿也不觉得不好意思,估计自己越麻烦那位,那位越高兴。 在国内,律师的作用不大,可有的话,总能给一些帮助,顺便也托关系见了见李燕的弟弟。 李燕的弟弟叫李滨,和李燕长相很不一样,李燕像父亲,斯斯文文,白白净净。 李滨像他母亲,瘦高个儿,皮肤略黑,不太好看,这会儿坐在看守所,没精打采,耷拉着脑袋,看也不看他爸妈,他娘一见他就嚎啕大哭:“你说说你,你个死小子,你怎么能闯出这么大的祸来,你个死小子!呜呜呜呜,你让娘怎么活,你让这个家怎么过!” 他娘亲哭着哭着就扑过去要打他,让他爹一把拉住,这才没惊动人家警察。 李滨瞥了他娘一眼,皱眉:“哭什么哭,以后好日子多得很,不就做个牢,有一两年就出来了,行了行了,闹什么!” 李燕忍不住皱眉。 红尘扫了他一眼,拿手机发短信——“你弟弟应该是替人顶罪。” 李燕一看,手微微一颤。 红尘又发:“别张扬!” 转念间李燕就想明白过来,这事儿确实不该张扬,谁也不知道这小子是给谁顶罪,他玩的那一伙人,不是富二代就是官二代,虽然也有几个和马仔差不多的,可想也知道,能在那么短的时间内说服李滨把罪过承担下来,对方一定不简单。 跟着他们一块儿来的那位律师,姓庞,从业多年,经验丰富,一眼也看出里面有问题,哪个肇事犯人,自己主动投案自首,面对家人的时候会露出这种我是为家庭牺牲,我所做的应该得到表扬的表情,这位虽然不像红尘那么直白,可也猜出了一点儿……他同样不动声色。 庞律师今年五十多岁,性情沉稳,却不怕事,出来之后就冲红尘道:“夏同学应该看得出来,这里面不简单,不过请放心,你是公孙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我一定尽全力帮忙。” 只有李燕她爸妈满头雾水的。 李燕叹了口气,想了想,暂时先没说,拉着红尘小声道:“……我是没办法了,只能求你,想想办法让我单独见这小子一面。” 这里面的门道,红尘其实很熟悉,万变不离其宗,别看他们普通老百姓想做这种事儿难上加难,可有关系有人脉的,绝对没多大的问题。 公孙训为自己心目中的大师做事,那是绝对尽心尽力。还没到中午,红尘就带着李燕两个,坐在李滨对面,李滨显然也有点儿意外,低着头不太敢看他姐姐。 红尘看了警卫人员一眼。 那个警卫不着痕迹地把监控摄像头给盖住,又点点头,示意没有录音,这才走出去。 李燕虎着脸:“说吧,究竟是谁开的车?” 李滨吓了一跳,呆了呆连忙道:“……呃。当然是我了。是我闯的祸,姐,这事儿跟你没关系,你快回去上你的学。咱们家赔偿金先凑一凑。等这事儿过去……” 他压低声音。“我保证,以后姐你结婚,我给你买一套大房子。最少要一百五十平,你想要二百平的,我也咬咬牙给你买!” 李燕一下子就被气笑了:“我还得谢谢你知道心疼姐。你麻溜的把你替谁顶罪告诉我,跟你说,你以为坐牢好玩的,这是你身上的污点,以后出来了,找工作不好找,又上不了学,融入不了社会,你一辈子都完了!你个傻叉,看电视看得脑袋浆糊了吧。” 李滨被骂得哆哆嗦嗦,半晌咬牙切齿:“不用你管,你走吧,走走。” 李燕更气,她越气,脸上越是笑容灿烂。 红尘伸手拦了一下,皱眉,低声问:“李滨,你替那人顶罪的事,有没有录音?有证据吗?除了你们那帮人之外,有没有别人知道?” 李滨一愣。 红尘就摇头,转身拉住李燕:“这事儿别问他了,很麻烦,不好解决。” 她按了按眉心,“真正开车出事故的人,应该二十五岁左右,眉心有痣,当天穿的是一身粉色的衬衫。” 她一边说,李燕就看到自己的弟弟嘴巴张开,大得和吞了颗整个儿的鸡蛋一般,顿时知道红尘说对了。 “我现在可算相信,我们夏同学去摆摊算命,可真不是骗子。” 红尘去天桥上摆摊的事儿,她宿舍几个也知道,都以为她是读了两节周易研究,然后心动出去玩,用的是察言观色的本事,那阵子福尔摩斯流行,还有不少学生说学会演绎法就直接能算命忽悠人了,还觉得红尘的做法很酷。 这下不用红尘帮忙,李燕就四下里找了找李滨那帮狐朋狗友,那些富二代什么的,她不去找,可其他人,她去找一找也无妨,很快就打听出来,当天只有一个人穿粉色的衬衫,脸上确实有痣,长在鼻子旁边,一颗小痣。 可这人的来头,大家却不太知道。 “是个新来的,只知道从省城过来,是个大人物,我们许公子对他都毕恭毕敬的,看着很斯文的样子,和我们也是第一次玩。” 除了这些,其他的这帮人都不肯说。 红尘点点头:“应该就是他了。” 李燕顿时发愁。 事发地点没有监控,只有前面和后面有监控摄像,基本上能确定是那几辆车撞的,可是具体是谁开的车,真是不太好说。 到也有行车记录仪,可唯一的那一个,偏偏就坏了,再说,就是没坏人家就说坏,他们又能如何? 红尘眯了眯眼,一时间也想不出要怎么打开突破口,只能想着,要不然先见一见这人,只是这个人实在是不好见,那就只能还在李滨那小子身上打开突破口。 “其实你弟弟不是不怕,我看得出来,他心中也是忐忑不安,不如你找他好好谈谈,做做工作,我在侧面找一找别的证据。” 红尘把李燕打发去和她那个混球弟弟较劲,自己就坐车去出事的公路。 举目四顾,这地方真不太适合飙车,是保安镇上的一条主街道,两边都是商铺,晚上关了门,没什么人,但也保不齐会有车辆行人路过。 出事的地方特别不幸运,没有一个摄像头能直接照到,红尘四下转了转,忽然抬头看向不远处一处临街小楼,径直就上去,敲了敲临街的那一户的房门。 出来开门的是个老太太,红尘一看见她,就很严肃地道:“奶奶,我找上门来特别冒昧,但我既然看到了,就绝对不能瞒着不说,您最近半个月,受了光煞,左眼渐渐看不清楚,左边的腿脚也不太灵动,晚上还会噩梦连连,连带着你的孙子也有点儿不对劲,是不是?” 那老太太满头雾水地听红尘说了这么一大通,顿时连脚都软了,整个人瑟瑟发抖:“对我孙子也有影响?是啊,是啊,这个月秋秋不肯好好吃饭,连门都不出,老是趴在窗户口张望,前几日还有两天一口东西都不肯吃,哎,最近我们这儿不太平,下面出了车祸,重伤了好几个,说不定还要残废的,别不是风水不好,小姑娘,你要是会看,可得跟我看看,放心,我不讳疾忌医。”(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二十七章 看出 正文 第二百二十八章 大阵仗 红尘一本正经地点点头,仔仔细细地给她分析了房间里每一处的摆设,至少有十五六处需要改动。》頂點小說,www23 那老太太一边听一边点头,还拿出老花镜和笔纸,详详细细都给记录下来。 红尘最后进了临街的一间屋子,顿足,脸色变了变:“这应该是你们家晚辈的房间?” 老太太点头。 “以后不要让他住在这儿了,给他换一个不临街的,还有,屋子里的窗户窗台上最好摆几盆花,不是我故意危言耸听,再这般下去,对你们家的晚辈的精神和运程都很不利。” “他最近是不是学习成绩下降,在学校里也常常和朋友吵架打闹,还变得特别喜欢上网?” “是,是。” 老太太脸色一变,连忙应下来。 红尘就走过去,四下看了看,看到窗台上的dv,扫了一眼,还是不动声色,神态间却略略显得凝重,轻声道:“奶奶,按理说我不该管闲事的,可谁让我正好路过,又正好看到了这种情况,要是不管,实在于心不忍。可要是管了,怕是奶奶会嫌我麻烦。” 那老太太大吃一惊:“小同学,到底怎么了,你尽管直说,我可不是那些不知好歹的,这阵子我的左眼,左腿都难受的厉害,家里儿子儿媳妇都要工作,忙得不行,耽误一下就要了命,我这都不敢跟他们说,愣是忍着,外面谁也不知道。您一来就说中了,肯定和那些江湖骗子不是一回事儿,我老太太不是白痴,看得明白,你要是有哪儿提点我,就尽管直说好了,如果能让我一家子顺顺利利,避开劫难,我给你立长生牌位,一辈子感激你。” “您可是言重了。” 红尘犹豫了下。叹了口气。“我一开始只以为是光煞,以为改变下房子的布局,调理调理即可,但现在看来……其实我也不能确定具体的情况。只知道。好像有什么奇怪的东西跟着您家的一个小辈。到不是冲他,他最多只能算是招惹到一点儿怨气,可您老这么一把年纪。应该听说过,怨气这东西,危害可大可小,有些随着时间流逝自然消散,但要是厉害的,轻则伤身,重则害命,不是闹着玩的!” 扑通。 老太太坐在椅子上,深吸了口气:“这可如何是好?” “这样吧,我调查一下看看,还有,解除怨气没有什么太好的办法,第一,您孙子认识到到底是招惹了什么东西,平复它的怨气,再来,还可以多行善事,行善则积德,若心中存有正气,正气足则百邪不侵,还是要看看您家的晚辈,自己怎么想,怎么做。” “好,我,我叮嘱他,小同学,不,大师,您尽管调查。” 红尘点点头,就很认真地拿出各种用具,还把他电脑,dv里的储存卡都复制了下。 “现在的孩子们用电子设备用的多,着重调查这些。” “是,我也不懂,全靠您了。” 老太太快七十岁,家里所有的电器,人家认得她,她不认识人家,根本不知道红尘在干什么。 红尘笑了笑:“还是您老好脾气,不过,以后可不好随便让我这样的陌生人进家门,更不好让他们碰家里的东西,很危险的。” “哎哟,怎么可能,我老太太会看人,一看大师就是个好人,长得就好。” 见红尘笑,老太太的心情也稍微平复。 红尘在人家家里折腾了半天,又叮嘱了好一通注意事项,这才出去。 一直跟着她的那位女司机,整个行程都是张着嘴的。 这女司机虽然话不多,可心明眼亮,与红尘一路过来,也知道李家的事儿,这会儿却看不懂眼前的小女生要做什么。 红尘什么都没说,直接去接上李燕回李家,开了电脑,没一会儿,里面就出现一个视频。 视频里先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梳着马尾辫,雪白的长裙,露出一双皓腕,坐在临窗的屋里写作业。 红尘快进了好久,终于听见汽车轰鸣声。 应该是凌晨,路灯只亮了一排,有些昏暗,半空中雾气朦胧,先是一辆七座儿的suv在前面走,似乎听到什么,往旁边让了让,但是下一刻! 轰隆一声,车尾被撞飞,整个车都扁了,翻倒。 后面导致这一切的,是一辆改装的沃尔沃。它的车头还好好的,没多大的问题,显然非常结实,绝对只用了一个沃尔沃的牌子,里面完全不同了。 接下来又陆陆续续停了好几辆,大部分都是跑车,有些算不上豪车,但也绝对不差,尤其是在本地,肯定是少见的名车。 不多时,沃尔沃前面司机座上下来一个人,粉红色的衬衫显得空空荡荡的,整个人有些惊慌失措。 suv整个车都烂得不像样子。 鲜血流了一地。 司机咬了咬牙,紧张地打电话,没一会儿,招呼一声,所有的车扬长而去,根本就不管发生车祸的那些人。 此时,鲜血淋漓中,还有个孩子的手从碎玻璃里面伸出来。 李燕他们鸦雀无声。 “根本就不是我们家滨子。” 李燕气得咬牙切齿,看了看红尘,“就是他,你说的不错。” 可是这人是谁呢? “证据多备份几份。” 红尘若有所思地道。 看完了视频,那女司机才知道红尘今天下午折腾什么,不过还是纳闷,把今天在人家老太太家发生的事儿一说,奇怪问道:“我就不问您是怎么知道那里会有这个视频的,可是为什么不直接说明?还要这般拐弯抹角的?” 红尘笑了笑:“交警去找过目击者。既然没找到,肯定是对方不愿意说,而且我猜那孩子的性子古怪,你就是去问,也不一定能问出什么,不信就试试看。” 事实上,李家的人肯定要去问的。 而且也的确每件事儿都如红尘预料,那小孩子倔强的很,问什么都一言不发,一声不吭。到是他奶奶的脾气不错。不知道想到了什么,大开方便之门,由着他们和她孙子交谈。 其他家长可没这么好对付。 那些家长们自己遇见事儿,也许你问问他。他还愿意配合。可涉及到孩子。那麻烦大了。 红尘一直不露面,只让李家的人自己处理,暗地里就找人开始查那个真正的肇事者。 这日。红尘和李燕刚从公安局门口出来,就有一个西装笔挺的年轻男子拦路,这人长得身材高大魁梧,一脸正气,哪里都不像流氓混混,却比流氓混混的威慑力更大。 “夏同学,李同学吗?” 李燕皱眉,没有说话。 那人也不介意,客客气气地一伸手,笑道:“我们老板有请。” 红尘:“……” 李燕叹了口气:“哎,又是电视剧情节,咱们就闲来无事,整天演电视剧吧。” 她认认真真生活了二十年,遇见的事儿,都没有这几天离奇。 红尘到是见多识广,不当回事儿,却也同样哭笑不得,看样子,她们还没找人家,人家先来找她们。 青锋现在就在腰间,她算得上艺高人胆大,估摸着这帮人也不至于大庭广众之下玩绑架,就算玩,她护着李燕一个人应该没问题,幸亏李燕她爸妈没跟着。 这个黑西装领着她们二人,不知道怎么一拐一转,就进了一个胡同,进入一家茶社。 椅子上一个中年男子正在泡茶,动作很优雅。 等两个人过去,这人就示意了下。 红尘看了一眼,把茶水倒掉,自己拿茶叶,给自己泡了一杯,那中年男子愣了下。 他其实有自知之明,自己学茶道,不过是为了平心静气,学着玩的,算不上高明,可平日里吃喝玩乐多了,这眼力劲还是有,人家眼前的小姑娘没有任何花活,一看就不是那为人献技,伺候人的那些茶艺师,但看人家轻描淡写的动作,很是不一般,再看品茶的动作,神态,他就明白,这不是装的,是真正经常喝茶,而且喝好茶。 不是调查了,就是两个穷学生! 时间紧急,他也就简单地调查了一下,红尘这阵子其实做了很多事儿,他要仔细查查,也许不会像今天这么轻率。 此时这中年人心中就有些奇怪,不过,脸上还是一副温和的,慈善长者的模样,他使了个眼色,旁边就有保镖点点头,这时才道:“李同学是吧,介绍一下,我姓陈,我和你的弟弟李滨,有过一个协议,根据协议规定,在他出狱以后,我会为他提供工作,他在这次车祸事件中赔偿的所有金钱,我都会为他补足,并且一次性支付五百万元,作为他的创业资金,这五百万,足够他有一个很高的起点了,这是一个双赢的决定。” “我想,李同学你应该明白我为什么现在不砸钱,要知道,现在砸钱一点儿都不妥当,是个很危险的举动。” 李燕:“……” 红尘登时就笑。 这事有意思,这个人也有意思,而且很聪明,现在他要砸钱,那简直是自己给他们留下证据,要是车祸和他无关,他莫名其妙地给一个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的小子钱做什么? 红尘失笑摇头。 其实她明白,李滨的做法可以理解。 这人要真能做到他所说的一切,李滨愿意为他顶罪,那是很正常的,别看这五百万,对某些人来说,能说一个区区,算得了什么?也许随便买辆车,开个两年就没意思,但对有些人来说,一辈子可能都见不到那么多的现钱。 李滨的成绩不够好,人也不聪明,远比不上他姐姐,家里没关系,没地位,将来虽然不敢说确定。却也定了大半,要是他替人顶个罪,就能得到他一辈子都赚不来的东西,他自己也许真的是愿意的。 可是…… 这人根本就不能相信。 他不是个守信用的。 “这次你儿子出了车祸,不想着怎么救人,反而逃逸,你是怎么想的?儿子马上要出国读书,前程要紧,不能因为一辆车祸毁了一辈子,所以别人就得为他牺牲一下?” 红尘轻声道。 陈老板没说话。只是微笑。一脸的自信满满。 半晌,红尘眯着眼睛盯着他:“你装得再斯文,也是一脸刻薄相,我如果没看错。五年前你的一个下属为你顶罪。你事后不光没有做到答应他的条件。还让那个人死得不明不白,三年前,你答应了一个女人会和妻子离婚。回头就娶她,但是没过一周,那个女子就跳楼自杀了。” 这话轻飘飘的。 李燕整个人的身体都紧绷,不敢置信地看了眼红尘——“怎么了这是?” 红尘可不是个轻率人,刚才那番话,按照她的性子,不可能当面就说,尤其是李燕还在。 这么一来,眼前这人若真人品低劣至此,不出手暗算才有鬼。 她都看得出,自家这精明同学怎么会看不出,李燕皱了皱眉头,眼看着中年人的脸色一瞬间由和蔼可亲,变得阴森恐怖。 “哎,绝技啊。” 红尘叹气。 这等变脸绝技,连放在马戏团的资格都有了。 陈老板不光是脸色大变,心中也惊怒交加,他做的事情,其实都特别特别的隐秘,在外人,甚至是很熟悉的人眼中,他都是个特别讲信用,也很厚道的人,固然有一点儿过分疼爱孩子,但身上没有大毛病,人品值得相信。 他绝对不肯把自己暗地里那一面显露于人前。 什么人可以坑,什么人要信守承诺,他都分得清清楚楚。 现在让红尘一巴掌扇在脸上,揭开了戴了很久的面具,由不得他不恼羞成怒。 “好,你真好!” 眼神一片冰凉。 这次他确实没把一个毛孩子放在眼里,过两年就是不让他死在监狱里,也让他疯了傻了,谁还会在意不成? 至于其他知情人士,却是要出大价钱好好安抚一下。 但他也没打算现在就做什么,怎么也要等时过境迁,没人关心的时候再说,现在动手,让其他人看在眼里,岂不是说他凉薄无情?不过,既然这帮穷鬼要发疯,那也没什么好说的了。 陈老板转过身,闭上眼,挥了挥手,连一句话都懒得多说。 李燕的脸上一白,紧紧抓住红尘的胳膊,压低声音道:“一会儿你就回学校去。” 这是她的事儿,她不能连累红尘。当然,更重要的是,红尘赶快回去想办法求救。 在自己的地盘,她这位同学发挥的作用更大,在人家的地盘上,害死别闹了。 红尘失笑,抬头看着陈老板:“通常碰见你这种人,我也懒得多说话,可今天偏偏想让你明白明白,陈老板,你最近运气不好,小心一点儿。” 她拢了拢头发,拉着李燕的手转身,“别担心,这家伙马上要自顾不暇,没力气来教训我们这等小人物。” 甚至不用听他身上那些护身符,乱七八糟的开光法器叨咕,只看这人头顶上的阴云,也知道他蹦跶不了几日。 也不知为什么,姓陈的这位,忽然觉得背脊发寒,竟像是真让一个小姑娘的几句疯话给吓住。 他回过头,正好看见红尘拉着李燕的手向外面走去,走到门口,居然没走正门,停了停,走的侧门,看她小心翼翼的样子,好像正门有什么怪兽在等待一般。 摇了摇头,李老板咬牙切齿,刚拿起手机,打算找人教训一下这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手机忽然爆炸一样地响起来,他皱了皱眉,一接通电话,没一会儿,脸色大变,猛地起身,手足发颤,脸上汗珠子滚滚而落——“你说什么?不可能!” 此时,红尘已经和李燕离开了小巷子,也没招呼司机,人家那位又不是她的专属司机。哪能整日麻烦,干脆就找了辆出租车,等一回到家,出租车司机就怔了下。 整条路都封死了。 警车封路。 交警一个接着一个。 到处是岗哨。 出租司机挠了挠头:“这大阵仗,好些年没见过了,怎么回事儿?” 公共频道里就有人吵吵,说是来了个大首长。 司机叹气,回头道:“两位客人,您看现在这情况?要不你们再想想别的办法。” “就是下了车,您也走不了啊。” 那司机一看。后面都密密麻麻地堵住了。果然如此,登时挠头:“真不走运!” 李燕叹气:“哎,真不顺利。” 红尘也觉得自己有些流年不利的样子,回头给自己改改运。正说着。手机响了。是公孙训,说了两句,红尘就满头雾水:“我坐出租过来的。呃,师傅,车牌号多少?” 那边司机怔了下,还是报了。 红尘直接告诉公孙训,刚说完,那边就没了声音,不过几分钟而已,不远处就有个交警,四下看了看,眼前一亮,走过来敬礼:“您好,请您稍等。” 司机正摸驾驶证,顿时愣住,交警那边也不知道怎么调节了一下,好几个警察来指挥,前面的车都动起来,被指挥到另外一条路上去,不多时,就来了两辆警车帮忙开道。 红尘哭笑不得,还是道:“麻烦你师傅,再送我们一程。” 出租司机都傻了,只是本能地开车而已。 一路开到一个看着普普通通的安里村里去,司机看着四周那些封路的警察,军人,一路开车都有点儿发飘。 难道是哪位大首长下来视察? 红尘给了他车钱,他差点儿忘记找钱,都送走了两个客人,从这里离开,半路上才拍了拍脑袋,有点儿后悔——还收什么钱,早知道应该合个影,说不定以后会有大作用。 公孙训已经在门口等着,特别殷勤,一路小跑来迎接,扶着红尘向里面走。 在李燕看来,他们村子好像一下子干净得不得了,连麦秸秆都整整齐齐。 红尘也是一头雾水:“怎么回事儿?” “没什么,没什么,就是请您老人家帮忙画个圈儿。”公孙训小声道。 随即不敢打马虎眼,简单解释了一下。 还是机场事件的后续。 机场藏枪,还是有首长在的时候,绝对是大案子,国安那边都出动了,很快就锁定了嫌疑人,像这种案子,犯人根本跑不了,但是对方是个很意想不到的人物,也十分机警,一发现不好就逃走,现在很可能已经逃离滨海市。 像他那种人,一旦跑出去再想抓回来,那真是千难万难,首长很重视这个案子,要求一定在限期内破案,只给了一周,现在马上就要到时间了。 “祖宗,大师,首长都给了一周,还没说二十四小时呢,够宽容,但是我们真找不到人,万不得已,还是得劳动您。” 红尘眨了眨眼,挑眉看了看:“你这算是让朝廷诏安了?” 公孙训:“……” “行了,就当开门做生意,你给我谈个好价钱。” “好说,好说,他们公安部那边有内部通缉令,给出线索的,十万。” 红尘点点头,也不嫌少,就进了屋子,公孙训用最快的速度把嫌疑犯所有的资料奉上。 她看了看,就在屋子里面默默地坐了一会儿,也没有开坛做法,也没有什么大动作,就是闭目养神,没一会儿,就让人打开gps地图,看了一会儿,用红笔点了一个点儿。 “马上去,还能找到。” 红尘笑道。 公孙训连连点头。 他身边还跟着两个便装的人,不过一看就知道,应该都是侦查员,出了门,两个人面面相觑。 公孙训还招呼:“你们俩,赶紧给人家准备奖金,十万,快点儿啊。” “……一个红点就十万?” “哎。” 其中一个小伙子忽然笑起来,“按照老一辈的说法,一个红点不值钱,知道在哪儿点这个红点,就值十万。” 房间里面静悄悄的。 李燕和他的父母都在门口站着。 她父母的表情诚惶诚恐。 这会儿,好像他们儿子,弟弟的大难事儿,一时也想不起了,只老老实实地站着,脑袋发晕。 不多时,那位大首长终于出现,和蔼可亲地‘接见’了老百姓,村子里挨家挨户都走访过。最后才和红尘见了一面,不过也没多什么,只是神态平和亲昵,一看就知道,他老人家对红尘也是十分喜爱,当然,可能仅仅是故意表现出来的。(未完待续。) ps:  ps:接下来还有两章左右,就要结束现代旅程回去了。 很多亲爱哒不喜欢现代卷,不过,我还是很舍不得,这一卷是超纲的,在某一天,听一闺蜜喊,世界这么大,我想去看看,忽然就文青了一把,我家红尘多可怜,世界那么大,她也不能去看看,身在古代,她就是再优秀,再出类拔萃,她也看不到世界的全貌,她身上缺失的东西,也很难去补足,于是,作者就给了她一个开眼界的机会。 ps:话说,虽然本文并不算是快穿文,但是后面确实脑洞开的很大,现在为止,红尘刚刚刷满级,算是开端结束。将来和其它世界还是会互动,红尘就不穿越了。 不负责任地剧透一下——后期和古代版霍格沃茨,古代版x学院什么的比较类似的东西或许会出现,开给灵物们的。不负责任的剧透啊,信了或者不信,咳咳,只看自己。 正文 第二百二十九章 骗局 大领导在小小的安里村停留一日,亲切慰问了很多农户这才离去。 于是,村子一夕之间就仿佛变了样儿,其实也说不出哪不同,反正就是整个地方上,从上到下,所有的领导人都开始关注农民问题。 红尘作为旁观者看了看,也挺有意思。 这位首长人还没有走,李家就听说,自己儿子的案子有了新变化,得到决定性的证据证明,出车祸时,开车的不是他。 李燕和红尘都不觉得意外。 到是家里二老阿弥陀佛了半天,决定去各个地方拜菩萨还愿。 一开始,那个自我感觉良好的陈老板还私下里派人来和李家二老说和说和。 这回是真正大出血,也不说什么影响不好,先让他们垫上钱,等事情过去再还的话,直接拿出一百万的支票,事成之后,马上再给其它的。 李家二老还真有点儿东西,好在这一次事关儿子,他们再不肯糊涂。 要是换了别的讲信用的,这事儿他们一时脑袋发热,说不定真做了,李老头还想着,为了儿子,大不了他去顶罪,就说儿子是为自己顶罪的,人是他撞的。 只是交通事故,一个交通肇事罪,大不了被关几年,关几年就能赚这么多钱,对于他们这等小人物来说,那是天大的好事儿。 但他信女儿的话,知道这个什么陈老板一开始根本就存着要坑了儿子的心,根本没打算出钱。 而且现在他们也看出来。女儿上了名牌大学,结交的朋友都是有头有脸的,那些钱看着多,可女儿将来说不定也能凭着自己的本事,赚干干净净的钱。 儿子的前程和未来,远不是金钱能买得到。 这事儿他们要是答应了,说不定儿子就真完了。 陈老板自然是恼羞成怒,可他都被弄得焦头烂额,自顾不暇,以前犯下的事儿。明明特别隐秘的一些。居然也被曝出来,他处理善后,实在力不从心,儿子再重要。也没有自己重要。 折腾了许久。这个陈老板还想起红尘的话。甚至猜她也许真是位大仙,还动了心要提着重礼登门求教,可惜。他来不及有任何动作,就东窗事发,被警方带走协助调查去。 李家的事情算是半结束。 红尘和李燕也该回学校上课去了,学校那边请假太多也不大妥当。 至于李滨,虽然做了伪证,到底情节不算特别严重,又有公孙训帮忙,过几日也就能太太平平地出来,李燕只希望这臭小子吸取教训,别整日做白日梦了。 红尘和李燕坐车离开,李家那老两口恨不得连锅碗瓢盆也给她们装上,各种水果,点心,小酱菜,腊肠,米面粮油,还有好几箱子奶,大箱子里塞得满满当当。 李燕连忙拦了。 “燕子在学校里别小气,这些给你们宿舍里的同学分一分,家里不用你操心,你这倒霉弟弟这次回来,一准儿让他再也不敢出去胡闹瞎折腾。” 二老絮絮叨叨。 李燕好不容易逃上车,松了口气,讪讪而笑:“每次都这样。” 红尘莞尔。 别看那会儿这老两口还说什么要闺女辍学嫁人之类的话,其实估计也就是说说,真到那份上,还是舍不得,手心手背都是肉,自己的孩子,哪里能不疼爱? 箱子很沉重,也幸好公孙训托了两个朋友帮忙抬,要不然她们走一路真得累得腰酸腿痛,脚麻个一天半天的。 到是人家公孙训请来的小年轻体力好,单手拎着大箱子举重若轻,跟没事儿人似的。 就是有一点儿不好,老拿奇奇怪怪的眼神看着红尘,弄得李燕都心里有点发毛。 上了车,欧辰来了一个电话,这家伙神出鬼没,经常不在国内,能打电话的时候也少,电话一通,第一句就是:“听说你现在出名了。” 这都是哪年的老皇历,她也不是第一天出名。 “我们有两个战友因为你给点了一个红点儿,竟然立了二等功,现在好多战友都想知道你是何方神圣!” 欧辰忍不住笑起来。 “还有传闻说,你因为泄露天机,导致早衰,虽然才二十岁却满头华发一脸皱纹。” 红尘:“……” 就算传闻离谱,好歹也要沾点边才好吧,她好心好意帮这些人的忙,要钱收费也应该,不感激就算了,怎么还这般埋汰人。 瞎传就瞎传吧,也挺有意思,怪不得公孙训托付的这俩人会有如此有趣儿的表现。 说了几句闲话,那边就又急急忙忙地断了。 李燕坐在旁边一本正经地道:“找男朋友找个这样的也不错,平时不碍眼,能得到很大的自由,长得好,养眼,就算是每年能见面的机会少一点儿,可我们又不是没男人活不下去的那种,就该一年少见几面才有新鲜感,一年到头腻乎在一块儿,估计你也该烦了。” 红尘:“……” 高论啊! 奈何就算这位还算是挺好,那也是别人的,不属于她。 红车两个坐车去车站。 就在离她们不远处的一个居民楼内。 一老一少两个看着普普通通的男人正在喝茶。 “叔爷,我们一路跟过来,看着不大好动手啊。” 年轻的那个端着茶碗靠在窗户上,啧啧称奇,“您瞧瞧这阵仗,那位老首长亲临,谁敢在这时候捣乱,那才是不要命了。” 老人叹了口气:“要我说,真不该管这种事。” 现在的江湖,哪里还是以前的江湖。人们做事都不讲规矩,乱七八糟的。 “我说过你爸爸很多次,赚钱不是不行,但要有底线。” 年轻人没说话,显然是有些不以为然。 他老人家说的到轻松,可这些年难道不知道那些人做得都是亏心生意?可不亏心的生意能赚得了大钱吗? 瞧瞧这世道,一套房子让人奔一辈子也奔不下来,老百姓日子过得苦,人无偏财不富,想要富贵。就免不了赚点儿偏财。 “行了。我也就唠叨几句。” 老人慢吞吞地放下茶杯,擦了擦手,轻声道,“让他们动手吧。先带回去探探路。这是个本事人。若能同舟共济,也是你爸爸的造化。” 那小年轻噗嗤一声就笑了。 “还真信她会算命啊,我看她是有点儿偏门的本事。但说她能掐会算,我可不信。” 年轻人一看就是富贵人家出身,见多识广,什么样的人都见识过,越发不信命,也就不信这些东西了。 “不过她长得漂亮,又有人脉,到是值得费费心,我爸也说了,虽然她救了那个姓陈的混蛋,可事情已经过去,过去的事儿,就不该多计较,将来能一起赚钱才要紧,我看她没什么根底,区区一个小姑娘好罢了,应该不难控制。” 老人点点头,沉默下来。 此时,红尘她们顺顺当当到了车站。 两个军人帮忙提着行李,送她们两个进入车站,就算任务完成,红尘客气了两句,还让这二位受宠若惊了半天。 这次不坐飞机,改坐火车,离检票还有一段儿时间,红尘和李燕两个干脆去一人泡了一碗泡面。 其实在家吃过饭的,但是家里人来人往,客人很多,她们都只有一张嘴,跟别人说话都说不过来,哪里能吃痛快。 李燕吃泡面有点儿腻。 “哎,现在闻到这股子味就想吐。” 高中的时候几乎天天吃,现在她是能不吃就不吃,此时见红尘细嚼慢咽地,简直像在享受满汉全席,忍不住摇了摇头:“我们小夏同学好歹也是大美女一枚,全校女孩子里面,能比你漂亮的,反正我是没见过,怎么也要注意下形象才好,还有,别太好伺候,你要是一碗方便面就满足,将来岂不是随随便便来个小男生就能拐走了你,女孩子嘛,就该金贵些。” 红尘失笑。 这话有道理。 李燕同学的话,通常都很有道理。 “怎么可能?我,我根本就没动过它,没打开过啊!” 正吃面吃得香甜,前面忽然闹腾起来,红尘抬头一看,就见一个须发花白的老太太一脸的茫然,很是不知所措,身前站着个画着浓妆的女人,那女人手里还拿着个手提包。 “不是你还能是谁?你这老太太怎么那么缺德,有病吧,想报复社会也别找我,刚才我还挺感激你,觉得你是好心好意才帮我拿下包,都没怀疑你居心不良,你到好,有你这样的吗?” 那老太太满脸纠结。 众人看过去,就见手提包里放着一尊玉菩萨,虽然大家都是外行,可只看雕工也觉得这是个极好的东西,肯定很珍贵,但这会儿,玉菩萨的脸却多了一道裂缝,还有手里的玉净瓶,也碎成两半儿。 好些人都道可惜。 “真可惜啊,也不怪人家生气,这东西价钱低不了。” 那老太太欲哭无泪,四下看了看,忽然一拍大腿:“想起来了,我想起来了,刚才那个女孩子撞了我一下,把我包撞到地上,肯定是她给我撞坏了。” 众人都扭头看过来。 红尘眨了眨眼,慢慢地把面条吃进去,抹了抹嘴,李燕也愣住。 那老太太几步窜过来,拽住红尘的胳膊:“就是你,我记得真真的,小同学你可不能不认账,我可赔不起人家玉菩萨的钱。” 李燕:“……” 这种事,想分辨很难。 当然,红尘不承认的话,也没人能证明老太太说的是真的。 “报警,报警,我不管是你们谁的责任,反正得赔偿我。”那浓妆的年轻女子拿出手机来报了警,没一会儿。就有一个警察走了过来。 那警察到很客气,问明了情况,还拿出证件让红尘看了看,才道:“现在事实不清楚,这样吧,就请你们几个跟我去派出所一趟,再详细了解一下情况。” 红尘笑了笑应了,转头对李燕道:“你先坐车回去,我要是赶不上今天的车,别忘了再给我请几天假。” 说完。也不等李燕反驳。她就赶紧跟着这个警察出去。 警察到是挺和蔼可亲,说话也斯斯文文:“不用紧张,车站那边应该有摄像头,等我们调一调监控录像。查找一下应该能查出事实真相的。” 红尘走着走着。走到一个小公厕旁边。停下脚步,忽然眨了眨眼:“你有没有觉得自己的肚子很痛?” “呃?” 警察一愣,瞬间感到小腹绞痛。猛地抱住肚子,脸上肌肉扭曲。 红尘指了指身边的厕所。 可下一秒,一股子恶臭袭来,臭味冲天。 旁边的老太太和那女人的脸色都骤变。 红尘就笑了:“去吧,唔,这两个一个是女人,一个是老太太,让她们闹肚子太难看,不过,如果她们两个乱动,那我也许会让她们脸上长出几朵花来,一定很漂亮。” 也不知道为什么,明明这话听着就假,可那两个女人对视一眼,却瞬间感到背脊发寒,眼观鼻鼻观心,居然不敢说话也不敢动弹,老老实实地听话。 红尘这才满意。 “不错,感觉很敏锐啊。” 那警察抱着肚子冲入后面的厕所里去。 红尘拿起手机打电话,想了想没报警,打给公孙训,既然都用了那位,就干脆多用几次。 “马上来车站附近,我给你地址,去那里应该能抓到一批厉害人物,说不定有几个通缉犯。” 公孙训:“……” 他不是警察!! 不过他警察朋友多,有立功的机会肯定想着自己人,连忙交代人过去。 “大师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我马上过去,您可千万小心。” 红尘笑了笑,挂了手机,就冲公厕里那位喊:“哎,你这警察装的也太不上心,你见过哪个警察出警只有一个人?好歹叫个人来搭档一下啊!” 里面的人这时才回过神,知道自己暴露了,气得咬牙切齿:“你给我等着!” 红尘挑眉:“我可不等,我只是个柔弱女孩儿,不和你们玩暴力,你们前面安排的人,应该很快就能落网,因为我打赌,你不是你们组织的重要人物,唯一的任务就是把我带到前面的拐角去,除了做这个,你什么都不知道,也不知道对方的联络方式,当然,那些人肯定在监督我们,但是这会儿你自己进了厕所,我在外面等着,还有这两个女人在呢,他们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 她一拍手:“我赌,这时间足够我用。” 这位也算得上艺高人胆大,还敢在这儿玩嘴炮,当然,这次她又对了。 没一会儿工夫,公孙训匆匆忙忙赶过来,一脸殷勤地帮红尘拎行李,也有别的警察进厕所抓人,就是这人不太好抓,估计直接上救护车去医院更合适。 那位还腹泻不停,而且一点儿都不想停的样子。 红尘叹气:“不好意思,我不是医生,下药不太精准。” 公孙训:“……”以后还是离这位大师远一点儿为好。 不过一转念,他又忍不住呵呵直笑:“大师将来毕业之后,不如开个咨询公司吧,不干别的,专门给警方提供线索,捉拿通缉犯,估计就能赚得杯满盆满。” 其实她要是愿意进入体制内,警方专门给她创造一个职位,应该也不会拒绝。 名誉顾问就不错啊,性价比多高! 有通缉犯找不到,找大师,有案子破不了,问大师! 红尘翻了个白眼:“我不是神仙,算这些也要讲缘分,不是什么都能算得出来。” “反正这次他们逮住一条大鱼,似乎在东北那边手上有十几条人命,一直抓不到那货,没想到这次给逮住了。” 公孙训吐出口气,“而且我有预感。这回顺藤摸瓜,说不定能摸出几条大鱼。” 就在不远处,有一老一少两个人,刚刚放下手机,前面就出现了几个警察。 老人神色不动,也没有反抗,到是那年轻人叫嚣了几句,就被老人给压制了。 “别闹,应该不会有大问题。” 老人江湖越老,胆子越小。他自认为绝不会有什么要命的证据落在别人手里。就算被波及,也不会有大事。 两个人老老实实地跟着警察走。 那小年轻还愤愤不平,心里想着回头一定给红尘个大教训,这次肯定不想着收服她了。 红尘不知道这些。溜达回去。火车还没开。 她也没和李燕说这件事儿。省得她跟着操心,只说解决了便是。 李燕也没太当回事儿。 其实没什么好说的,在她看来。连她弟弟那种自己去顶罪,差点儿把自己陷进去的货,都能平安无事,这点儿事儿算什么! 回到学校,居然也没耽误几天课程,老师那儿销了假,红尘和李燕她们就进入正常的学习生活中去。 远在千里之外,惦记着要给她好看的那些人,却早就顾不上她。 说来还是她的原因,因为红尘一个普通人,居然那么神奇,破案轻轻松松,弄得警方这边佩服之余,也有点儿下不来台,好些警察跟打了鸡血似的,干劲十足。平时也许就模棱两可混过去的案子,都让他们给认认真真调查清楚。 一时间,全国范围内破获了多起互相勾连的大案要案,很多涉案人员都没有反应过来就落了网。 两年时光如水,匆匆而逝。 红尘这两年大学生涯过得很充实,和同学们一样,考下来一堆乱七八糟的证书,赚下来的钱能让她在任何一个城市里很轻松地安家立业,更是世界各地哪里都去过了,为此还学会了好几门外语的简单日常对话。 这日,阳光不在,阴雨连绵。 滨海市进入雨季,一天到晚难见太阳。 好在不影响飞行。 “呜呜,哇哇哇。” 连续不断地哭啼声已经响了好长时间。 孩子的嗓子都沙哑难听。 经济舱比较拥挤,忽然冒出一个小孩子哭哭闹闹的,好多人侧目,不免有些心烦。 靠窗户坐着的一个年轻男子,本来正戴着耳罩墨镜闭目养神,此时就不免蹙眉,转头轻声叱道:“连飞机都买错了,你看看这地方怎么坐!我这么出现在机场,不知道的还以为我多穷了呢,你这助手怎么当的,回头领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赶紧走人。” 坐在他身边的小女生双目含泪,咬着嘴唇一副不知所措的模样。 “愣着干什么,快去想想办法,看看能不能升舱?”年轻男子又是一声冷叱。 那小女生助理顿时不知所措,踌躇片刻,只好去找空姐。 不过现在升舱根本不可能,除非商务舱有人愿意让一个座位出来,弄得这个年轻男子越发暴躁。 红尘合上书本,塞在自己的包里,按了按服务铃,不一会儿就有一个身量高挑的空姐过来:“女士,请问有什么能帮到您的?” “麻烦,请让我们和前面那位女士,还有小朋友换一换位置。” 空姐怔了下。 红尘已经站起身,顺手也让另一边座椅上的欧辰起身,两个人一起走过去。 那边的母亲对自己的女儿已经毫无办法,各种手段都用过了,威逼利诱,孩子还是哭,这会儿她急得满头大汗,红尘过去笑道:“我看看。” 说着,红尘伸手把小女孩儿的头上拍了拍,那孩子居然就渐渐止住啼哭,她妈妈总算松了口气,抹了把汗苦笑道:“我们小圆平时不爱哭,听话得很,今天也不知道怎么了。” 红尘四下看了看:“和我们换一下位置,坐那边去她应该就不会再哭。” 她也没多解释。 事实上那个妈妈已经焦头烂额,女儿哭得嗓子沙哑,她心疼的要命,这会儿脑子都是迷迷糊糊的,红尘说什么她就信什么,果然抱着孩子坐过去。 这方面,空姐是不会阻拦的,还帮着安顿了下。 说来也奇怪,换了位置,那小孩儿眨了眨眼睛,一双漂亮的黑眼珠溜溜直转,四下张望,又精神又可爱,果然一声都不哭。 她妈妈顿时松了口气,冲着红尘笑了笑,“真是谢谢你了。” 红尘摆摆手,回头看欧辰用乌溜溜的眼睛看着她,不觉一笑,低声道:“你有没有听过一种说法?” “什么?” “小孩子的眼睛特别干净,所以能看到成年人看不到的东西。”红尘压低声音。 欧辰半晌没吭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章 猫 周围的乘客也没出声,只是齐齐打了个寒颤,忍不住用眼角的余光瞄刚才孩子坐着,现在欧辰坐的位置。 空姐:…… 我们飞机上没有不干净的东西! 问题是她也才上班没多久,她也不可能知道所有的事儿,飞机上到底有没有出过什么事儿,有没有脏东西,她哪里能确定? 一时间,也觉得周围变冷了,或许空调太凉? 那个身边带着小女生助理的‘明星’,坐起身来看了红尘一眼,摇摇头又瞪他那助理,小声道:“你看看,都怪你,碰上的都是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人?” 他就坐在刚才哭闹的娃娃旁边,这会儿让红尘一吓唬,心里也觉得有点儿不对。 但他一看红尘的年纪,再看看他的模样,一时到不好多和人争执。 前几天他私下里骂粉丝的事儿就被曝光了,公司那边处理起来十分麻烦,经纪人快气死了,他要是今天再闹事,说不定回去就得挨训。 虽然是在飞机上,也说不准谁的手机没关机正在那儿拍视频,哼,现在这些人,无聊透顶! 这个‘明星’扭过头去和小助理说话,红尘却是时不时地瞥过来一眼,弄得他到有些高兴,却还是摆出一副很平淡,什么都不在意的表情:“这些粉丝真难应付,整天就知道追着偶像跑,哪里知道我们也很累的。” 欧辰显然耳朵比较灵光,也听见他的话。扭头看了看红尘:“我记得你以前不追星?” 他和原主毕竟是青梅竹马,记得很清楚,小时候原主从来记不住明星的名字,喜欢看那部电影,那个电视剧什么的,角色名记得住,演员从来不认得。 “现在也喜欢了?” “咳咳。” 红尘笑着咳嗽了两声,不理会这位,冲那个小明星道:“先生,打扰一下。” 对方默默摘下墨镜。假笑道:“抱歉。现在是休息时间,不拍照,不签名……” “我想问一问,先生是不是有什么很不好的习惯?” 红尘笑道。 那人一愣。 “我看你很像是喜欢折磨小动物的那种无聊人士。”她就压低声音。小声道。“难道感觉不到吗?你身边跟着好多野猫。表情都不好,气势汹汹的,很吓人呢。” 这人脸色骤变。气得嘴角都歪了,“胡说,哪来的疯子!” “别气别气,就算我是胡说。” 红尘摇摇头,“现在预约满的很,反正也没工夫拓展生意,而且这种生意,找我我也不做的,没好处啊。” 说完,她就背过身去闭目养神。 那人却半天没动弹。 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有那么一瞬间,他仿佛听见几只猫接连不断的嘶声吵闹。 甩了甩头,气得脸色发绿,哼了哼:“什么东西!”扭头冲助理道,“和机场方面联系了没有,一会儿下飞机我们要用专用通道,否则根本就下不去。” 小小的女助理苦笑着低下头去。 还专用通道呢,因为自己跟着的这位老是惹事,公司那边都有点儿不愿意和他续约。 他再这么作死,自己也跟着倒霉,可惜,她刚刚毕业,在公司也没人脉,资历浅,就是想换个老板也找不到门路,哎,暂时忍忍,也许过不了多久就能解脱。 飞机还在飞。 红尘闭上眼睛睡了。 耳边时不时地听见几声猫叫。 她以前在大周时,睡前都要哄了小猫小狗们先睡,到这边很久没遇见过这等情况,此时不光不恼,到还有几分怀念,伸手摸了摸小猫炸起来的毛。 别怕,别怕,睡吧,好孩子,来世找一个好主人,做一只受尽宠爱的小花猫。 红尘嘴里小声地唱着歌。 那个小明星却睡不着,烦躁的不行,摘下墨镜,拿了镜子照了照补妆。 镜子里拿厚厚的粉底液遮盖,可眼底下的青黑还是特别的明显。 这都有两个多月没睡踏实过,脸色能好看才有鬼。 流云机场外,乌压压一片人头,有二三十个,都是十六七岁到二十岁左右的年轻人,女孩子居多,个个手里举着彩旗,彩带,照片,海报,凑在一块儿嘀嘀咕咕。 还有零零落落几个扛着长枪短枪的记者们,也都冒雨跺着脚等候。 王丹丹和张华躲在伞下面,一人一碗炒冰,细嚼慢咽地吞食:“今天好像有个什么明星也来咱们滨海,似乎要开演唱会,不知道小夏子是不是和对方一架飞机?” “想起来了,叫什么来着,江,江什么?好像没多大名气吧。” 张华想了想道。 她平时很少追星,对于最近冒出来的那些明星们没多大的印象。 “叫江飞,虽然不是什么大明星,不过你忘了,李燕整天在宿舍里说他的事儿。” 炒冰吃完,又等了半天,飞机终于到了。 乘客接二连三地出来,不一会儿,就见那些年轻小女生们蜂拥而上,口中高呼:“江飞,江飞!”簇拥在一个身量高挑,戴着墨镜的年轻男子身边。 这应该就是那个小明星。 不过她们都认不出,好像有点儿眼熟,似乎最近有个洗发水的广告是他拍的,就是广告上是长头发,这个变成了短碎发,一时半会儿也不敢确定。 江飞勉强露出笑容,和颜悦色地跟小粉丝们说话。 助理叹气,这些粉丝还有后面的记者,至少有一多半都是公司给组织来的。 就这样,还有不少没来。 没办法。今天同一天,另外一位天王级别的明星也要到滨海,人家宁愿去那边挤个半天见不到人,也不愿意拿着钱来捧一捧江飞。 红尘也出来,第一眼先看见的不是她那两个好舍友,而是另外一辆长得很低调,可是无论如何也低调不起来的红旗车。 “来接你的?” 扭头问了问。 欧辰摸了下下巴:“恐怕不是。” “哦。” 那就是生意登门。 红尘翻了下手机备忘录,果然,她最近刚答应下来一个麻烦活儿。 这种活,她通常情况下都不接。接也没用。不过这次不同,当时起卦,三卦都说可做,应该属于那种需要借助一点儿天命才能成事。且于国于家有利的事情。 车旁边分散开来的警卫保镖。一看就知道。都是专业人士,身手矫健,身上携带枪支。 换了两年前。红尘面对这样的情况,肯定很激动。 她以前身边带着成百上千的侍卫,感觉起来,还是远比不上只有这几个保镖更郑重。 这完全是不同的概念。 可是再新奇,见的多了也就没什么了。 “说来奇怪,我什么时候投了你们军方?我没被招安吧?”红尘挠了挠头。 那车牌子是军队的,她以前根本不认识这些乱七八糟的车牌,现在也被逼得快成专家了。 欧辰眨了眨眼:“你问我?我还觉得奇怪。” 他在国外执行任务时,第一次碰见红尘,当时差点儿没吓死他,和战友们一起强烈反对上面让一个平民进入‘战场’,这不光不合适,也不符合规矩。 奈何上面一句话给他打发回来——你们本来就没有规矩! 好吧,对一帮在外面连徽章都不能佩戴,死了连名字也留不下的人来说,的确没什么规矩。 后来一来二去,他们总在各种不可思议的地方和这位相见。 甚至有一次,两个人在非洲碰上,红尘摇身一变,变成志愿者,战地医生,到现在,他也被逼得可以淡然处之了。 两个人几句话的工夫,那边车就开了过来。 周围所有的人和车辆自动让路。 还得说现在网络发达,就算普通人也被灌输了一脑袋或者用得着,或者用不着的信息,看到这种牌子的红旗,不用别人说也知道里面不简单。 一时间,所有人都探头探脑的。 连那边围着小明星的记者和粉丝们的注意力也转移过来。 江飞的保姆车被挡在外面,根本无法进入。 “不知道是来接什么人的?” 一般情况下,要是有哪位首长莅临,肯定走专用通道,江飞有点儿好奇,探头看过去,就见不多时,一男一女两个年轻人走了过去,那女孩子他还认识,正是在飞机上对他说胡话的那个。 “咦?” 江飞登时有些惊讶。 红尘已经上了车。 “这什么人?” 江飞震惊了一会儿,慢慢板起脸,不高兴地哼哼:“公器私用,又是公器私用,回头就去举报,怎么这会儿到没人去网上曝光一下瞧瞧!” 红尘却不知人家腹诽,指挥着车,顺路接上王丹丹和张华,“先送我两个同学回学校。” 司机居然没有半点儿反对。 警卫人员也没有反对。 欧辰一下子就笑了,摇摇头:“红尘啊,还是你面子大。” 哪里是面子大,这帮家伙都被吓怕了是真的,一开始的时候,要是有什么重要人物接红尘去做事,都特别郑重其事,还得没收手机,做安全检查,这到也罢了,还很不人性化,红尘手头做别的事儿,也要先放下来。 红尘从来不和他们吵闹,他们要怎么样就怎么样,但是,事后总会出各种问题,不是解决问题的时候留下一点儿尾巴,就是当事人会倒霉一两个月,比如说去厕所总是没有手纸,出门会踩到香蕉皮,军人的话,参加演习一准儿出问题,也就执行任务勉强能逃过一劫,回来却要补上。 一次不知道原因,两次不明白为什么,三次五次的。都不是傻瓜,还能不知道缘故? 碰上红尘这样不合常理的存在,任谁也要头痛。 从那以后,无论是哪位再来请她去帮忙,就人性化多了,该做的检查当然还是要有,必须符合规定,可在规矩之余,尽量顺着她,不打扰她的正常工作生活。 张华是第一次坐这类专车。左顾右盼。很是好奇。 王丹丹到遇见过两次类似的情况,还算镇定,连忙趁着还有时间,拿出笔记本来跟红尘交代这些日子学校里的事务:“你的实习报告得赶紧交了。还有。论文记得快写。答辩不过,拿不到毕业证的,你到底要不要考研?需要考研的话。咱们该开始复习准备。” 红尘捂住额头:“我也不知道。” 按照以前的计划,那肯定是要继续考下去,考研,考博,能考到什么就考到什么地步。 读书学习,何等不易的事,如今只要考上就能读,简直是上天恩赐。 但在这里呆的时间长了,人生有限,她又开始觉得如果把所有的时间都浪费在学校里,未免可惜。 主要是想学习是很简单的事情,不一定必须在学校。 “再看看能不能挤出时间。” 红尘必须承认,她的心大了,也野了,外面的世界很大,她想看的东西太多。 这两年来,之所以很多奇奇怪怪的任务,她都愿意接手,当然有愿意积累功德的缘故在,更重要的却是,她能借此机会,欣赏到更多的‘风景’。 要她是孤身一人的话,很多事情不能做,不敢做,但是有军方警方,政府做后盾,她就能节省很多时间。 把王丹丹她们送回学校,红尘就被一路送到郊区一大片山林里,协助两队武警官兵,还有十几只警犬,搜寻到一批毒、品,当然,毒、品不重要,更重要的反而是一个微型存储芯片,只有指甲盖大小,除了这一片山林之外,没有任何额外的线索。 就是红尘过来,使用了各种手段,开挂开得大无边了,还整整花费了四十个小时。 从山林里出来,红尘痛痛快快洗了三回澡,把人家招待所的洗浴用品全部消耗干净,这才算罢休。 欧辰也一直陪着,同样累得够呛,两个人收拾完,一身清爽,出了招待所就去找吃的。 对面有一家酒楼,叫中豪国际,算是五星级的大酒店,听说他们这里的大厨,能做出非常好吃的满汉全席。 他们只有两个人,满汉全席是不指望,再说,不提前预约也吃不到,随意吃几道招牌菜到是可以,反正能报销,平时自己花钱的话,可舍不得这么吃。 不过也就欧辰特别期待,红尘到更喜欢吃那些在他们看来,属于垃圾食品的食物。 因为这个,红尘没少闹笑话。 去年她接了一单生意,随同某个首长团队参加国际会议,人家饮食都有专门的人负责,食材全部是特供,只有她一个人,随身携带一大包方便面,卤味小吃,鱼罐头等等小食品,也坐在桌子旁边啃,到让国内跟来的随行人员恨不得一头撞死,这丢人现眼都丢到国外来了,像什么话! 偏偏她身份特别不能透露出去,那些随行人员得到的指示就是无论红尘做什么都不许插口,不许多管。 当然,美食总归是美食,能尝尝也不错。 红尘和欧辰坐下来,点了菜,一边喝茶一边玩手机一边静候,正等着,就见旁边一间包间的门打开,里面一前一后出来几个人。 “哎,撞上她准没好事。” 因为出来的是熟人,所以红尘才格外注意。 明雯雯已经退学了,一开始是休学,后来身体一直不太好,所以干脆退了学。 不过她现在看起来还不错,一身合体的套装,画着精致的妆容,利利索索的马尾辫,还真有几分青春靓丽,只是确实显得有点儿过于成熟,就是说她三十左右,好像也很像的样子。 她身边还站着一个一身大褂的中年男子,另外一个则是四十多岁的男人。 三个人低声交谈。 “赵市长尽管放心,我们于大师一定能治好令公子。你看看我就知道了,前两年我什么样子,简直连床都下不了,现在还不是活蹦乱跳的?” 明雯雯一边道,一边向外走。 那个赵市长点点头,脸上还是愁云密布,眉宇间却也松了几分,“那就拜托于大师了。” 明雯雯笑得更开怀,走了两步,正好看见红尘。不觉一愣:“……你怎么在这儿?” 虽然这两年来没见过几面。可明雯雯还是第一眼就认出红尘,她简直没有一点儿变化,不对,反而更年轻更漂亮。主要是一面对她。明雯雯就有一种奇怪的危机感。 红尘正夹起一块儿牛肉。闻言失笑,抬起手比划了下:“唔,吃饭?” 来酒楼除了吃饭就只有住宿。还能为什么? 明雯雯咬了咬嘴唇,脸上却露出几分笑:“我知道了,你也是为了赵市长家公子的病吧,不过那你有的等,这几日来给赵公子看病的大师多得很,估计是用不上你了。” 说着,她就转头跟旁边赵市长道,“这是我一个表妹,研究过一段时间周易,大概是想来碰碰运气。” 这种话,对病人家属来说,其实很刺耳。 赵市长闻言就忍不住皱眉,却还是看在明雯雯的面子上,冲红尘道:“那你明天来我家一趟好了,我……” 欧辰一伸手,摇了摇。 红尘连忙笑着打断:“误会了,抱歉,我明天有事。” 赵市长愣了下,也没说什么,只是点点头,虎着脸离开。 那个于大师看了红尘一眼,也举步离去。 到是明雯雯没有走,抿了抿嘴唇,皱眉:“我听同学们说,你最近不一直在做这种生意?要是这次能参与进来,就算起不了大作用,也足够你打开知名度了。” 红尘笑道:“找我做生意,劳烦预约。” “你……” 明雯雯气得一跺脚,转身离开。 红尘这才收起笑容,若有所思地盯着她看,最后眨了眨眼,“我只能承认,这姑娘的确命大。” 在两年前,她就看出明雯雯的生命接近于无了,这家伙意图操纵鬼怪,还好几次让鬼怪附体,一直走在作死的路上,她能活下来,那是邀天之幸。 “我到不觉得这是好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 她上一次见到明雯雯,觉得她还有一点儿希望,至少生机未断绝,可是这次见到,虽然好像很好,可缠绕在她身上的煞气,却已经到了根本驱逐不了的地步。 “快吃。” 欧辰夹了一筷子菜给她,红尘顿时回神,揉了揉眉心,继续吃饭,她能撞见的难事那么多,也不是每一样,她都能给解决掉,就算是神医,能治得了病,却治不了命啊。 虽然是快吃,可也吃了半个多小时,吃完饭,红尘就回了学校,欧辰正好放假,也回家转转。 学校里现在其实大四的学生都没多少了,实习的实习,找工作的找工作,也就一些考研的还在图书馆复习,红尘她们也很少到学校,就是最近需要面临毕业论文答辩的事儿,人还多点儿,结果这次红尘一进宿舍大门,就听见李燕在那儿哇哇大哭。 红尘登时给吓住。 那是李燕,又不是王丹丹……王丹丹有时候犯了性子瞎胡闹,哭喊唱戏,什么都做得出来,可李燕却不是,她是正经人。 “怎么了,怎么了?” 别是在外面受了欺负? “找工作不顺利?面试没通过?你不是要考公务员,还没开考呢吧?家里出事儿了?” “……是小飞,小飞演唱会上忽然晕倒,怎么会这样!” 李燕抹了把泪,哭得鼻子一抽一抽的。 红尘:“……” 打开网络一看,江飞这个小明星,到是难得上了一次头条,网上到处都在说他在演唱会上忽然惊声尖叫,随即昏倒的事情。 很多人怀疑他吸、毒,怀疑他的精神有问题,还有人说,这是故意惹人眼球,炒作呢。 不过——如果只是那几只小猫咪的问题,应该不至于。 红尘在飞机上就看过,小猫咪的魂魄很干净,透明清亮,虽然可能会恶作剧,小小地报复一下,但对人体不会有真正的伤害,而且她虽然吓唬了江飞,但其实那人招猫逗狗的毛病是有,却不是变、态,事情还没到特别严重的地步。 “我们小飞又孝顺又可爱,性子傲娇,跟猫似的,多讨人喜欢,网上为什么老是黑他。” 李燕还在那儿呜呜呜。 红尘:“……” 哎,好吧,好吧,别管李飞,还是江飞,为了好友,她怎么也要去看看情况。(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一章 巧合 “什么意思?” 李燕拿毛巾擦脸,看着红尘换衣服。 红尘笑道:“我记得你的那个偶像江飞在滨海,既然这么担心,不如去看看?” 她也是听说江飞昏倒,心下惊讶,到想起一点儿征兆,所以要去看看。 既然李燕迷他,干脆一起去也无妨。 李燕闻言,眨了眨红肿的眼睛:“你也是飞迷?” 不是飞迷怎么可能知道他现在在滨海。 要知道江飞其实不是特别出名的偶像巨星,粉丝也大部分都是初中小女生,其他人很少关注。 红尘也没说自己和他一趟飞机过来的,而且一下飞机就看到有粉丝打横幅来迎接,还有王丹丹和张华吐槽他吐槽了一路,真说了李燕一定暴跳如雷。 她今天有个很重要的面试。 这小妮子虽然是打算考公务员,不过在考之前,还是想先找份工作。 “知道他住哪儿吗?” “四季国际……” 红尘听完就领着李燕打了辆车直奔四季国际酒店。 门口大堂里零零散散地有一些粉丝和记者们在等待。 红尘扫了一眼,看着到比在机场的时候还多些。 整个酒店有十八层。 每层三十个房间左右。 内部花木植被丰富,有内部游泳池,有温泉池子,还有各种服务设施,整个酒店不算滨海最好的,但也算不错。达到五星级标准了,保密措施很严格,前台不大可能泄露客户的名字,何况客户还是个小明星。 李燕的表情激动,手里还攥着签名本,一看就是个粉丝。 旁边就有几个小姑娘伸手招呼她过去,天下粉丝是一家嘛。 “根本没见江飞的人,也不知道他怎么样了。” 几个小粉丝都很担心。 李燕转头盯着红尘看,红尘四下看了看,整个酒店风景甚好。风水也不错。阳气充足,阴气虽有无伤大雅。 “不在这儿。” 红尘想了想,拉着李燕的手就出去,“走吧。江飞不在。” 李燕一愣。 那另外几个穿着打扮都很粉嫩。人也稚气的小粉丝都怔了下。 “不可能。我们打听的很清楚,江飞的保姆车就是再这家酒店停的。” “就是,我们还有个同伴是他经纪公司的职员。内部消息,他就住这儿。” 红尘拽着李燕的手上了辆车:“江飞既然昏过去,不是该去医院?” 也是。 几个小粉丝闻言一样觉得很有道理,明星们有的是不大愿意传出住院之类的消息,男的女的都一样,行程方面,放几个烟雾弹很正常。 人都用从众心理,她们也连忙上车跟上红尘两个。 红尘直接坐车去四院,到四院门口,都不用多打听,抬头看了眼,正好看见几只小狸猫蹲在空调机箱上彼此舔毛,登时笑了:“走吧,四楼。” 后面跟着的小粉丝都有些懵,不过都到这儿了,想了想还是要跟。没想到才到三楼,就看见江飞身边的一个小助理正和一个一身白大褂的医生小声说话。 小助理脸上木然。 “各项检查都做过了,没有什么问题,我看可能是过度劳累造成的,再休息一下看看。” 医生说这话也亏心,有谁劳累过度能一口气睡三天三夜,再加上半个白天不醒的。 但是检查做了好多次,甚至都快要怀疑设备会不会太陈旧,应该更新换代,还是完全在正常,找不到病因,医生也没办法,只能这么猜测。 “……” 助理苦笑,她还不知道江飞,这小子别的不说,身体绝对好,再说,他又不像别的大腕那般忙,他这阵子也就赶了两个通告,天天吃得好,睡得香的,上哪儿找劳累去,再说,就那副模样,哪里是劳累的样儿? 现在江飞的样子有点儿吓人,说是昏迷不醒,但有时候会忽然睁开眼睛,眼珠不动,脸色铁青,僵僵木木,到像犯癔症似的。 别人还好,来一下就走,到看不见,小助理跟着时间长,这一见,可是吓得不轻。 她也发愁,真想跟公司说自己不干了。 奈何这份工作她看得很要紧,现在江飞住院,媒体那边正关注,至少这段时间不能放松,要是人才住院,公司给派的助理马上就撂挑子走人,媒体那边可不管她是不是早想换工作,一准儿能编排出一堆乱七八糟的说法来。 她要是给公司招来大麻烦,以后就别想在这一行当混下去了,为了未来,忍吧。 “您好,江飞是在这儿住吗?” 小助理打了个哆嗦,猛然抬头,看见红尘顿时吓了一跳。 红尘这般长相哪怕不化妆也显眼,小助理不可能认不出来,惊讶道:“是你……呃,有什么事儿吗?” “我来从他身边捉点儿东西走,老跟着也不像话。” 红尘笑道。 李燕一下子就听明白:“啊,难道小飞身边不干净?” 后面跟着的小粉丝完全不知所措。 到是助理在飞机上的时候,见识过红尘神神叨叨的样子,下车又看见红尘出机场的大阵仗,心里一跳,脸色骤变:“难道真……真……”真的是在什么地方招惹到不干净的东西了? 她一愣神,便看见红尘推开旁边的门,轻轻拍了拍手,嘴里吐出几个含混不清的字眼儿。 下一刻,便见病房里的机器们一片震动,仪表乱颤。 红尘皱眉,慢慢地走进去,伸手在江飞的眉心处按了按。收回手盯着看了好一会儿,才道:“我知道了,放心,跟我走吧。” 说着,她取出一个玉瓶,打开盖子,默默等了片刻又把盖子合上。 小助理很明显得感觉到,房间里变得暖和了一点儿,绝对不是错觉,她在屋子里呆的时间长。前两天一直感到非常的冷。空调调节了好多次,明明外面气温不低,但屋子里就是呆一会儿,便觉得手脚发寒。 然后红尘甩袖子就走。 李燕:“……” 说好的看偶像呢? “哎哟。谁绑着我?” 江飞居然就这般醒了过来。挣扎着坐起身。左看右看。 那小助理连忙进来:“飞哥,你可醒了,你再不醒我都快被吓死了。” 她连忙招呼护士和医生。 整个病房又是一团乱。 李燕最后也没捞到和偶像多说几句话。跟着红尘下楼还叽叽喳喳的。 “哎,别人都不知道,其实江飞可苦呢,他爸爸得了肾衰竭,家里欠债特别多,还有两个弟弟在读书,都是靠他一个人支持,别的明星出入有名车,有豪宅,他什么都没有,现在还和别人挤一间小公寓,攒下来的钱全汇回去给爸妈,公司那边想用这个炒作,他就执意不肯,说什么都不答应,弄得公司都恼了,现在不上不下的……” “你知道的到是清楚。” 红尘白了她一眼,回头又凝眉沉思。 事情不太对。 她刚才在江飞的身上发现了一只鬼虫。 曾经有一苗民后人,养鬼母,炼化鬼子,得一虫,虽细小无形,危害更甚鬼母,能食人魂魄,分裂万千,贻害无穷。 当然是传说而已,可红尘却在书里看到过鬼虫的真实形貌,一点儿都不像假的,在大周时,也听说过三百年前闹过一次鬼虫灾害,当时死了很多人。 而且这东西有一个特别危险的地方,就是它藏在人体内的时候,特别隐蔽,轻易让人看不出来,红尘在飞机上,也只看到江飞身边调皮捣乱的一堆小狸花猫,到没注意到这个,还是后来回想,才发现了一丁点儿的征兆。 “要真是它,不可能只有一个受害者。” 红尘到不觉得这东西难对付,还没成气候,只要抓住拿佛光,或者正经的灵气浸了七七四十九天,别管是什么也消散了,说白了就是变异版的鬼母而已。 问题是它能分裂,而且越分越多,你不知道什么时候才是头,要是不能一口气把所有的都弄死,那这事儿就没完。 红尘摇了摇头,琢磨了下,似乎不应该让她着急,着急也没用。 要是大规模发作的话,肯定会有征兆,现在消息灵通,一大片人全都昏迷,国家没反应才怪。 现在既然没有出事,肯定就是无妨,即便有人中招,那也是小范围的。 就先放一放算了。 不过,还是有件事要先做好。 红尘从兜里取出一张黄纸,折叠了两下,取出笔墨,在上面画了一些很古怪的符号,吐出口气一吹,黄纸自燃,还散发出一圈儿明亮的暖光。 “行了。” 这下子,此事通告上天,别管谁再意图操纵鬼虫,就有好戏看。 李燕正低着头,也就没看到异象,要不然又要毁灭一次三观。 她没好好跟偶像说句话,到也不至于生气,她就算是追星,也追得并不疯狂,看样子到像是真心关心江飞这个人。 两个人顺顺利利地回学校继续办自己的事。 准备毕业论文答辩。 医院里这边,到特别感兴趣。还抓着江飞多做了几次检查。 江飞都被烦得不行,连忌讳都顾不上。 “小宋不说得很清楚,我是撞邪,正好碰见懂这个的,可能给我叫了叫魂?哎呀,你们就当这样吧,咱们国家这样的例子不是多得很,别老跟我较劲!” 虽然医生们都说他没病,就是劳累过度导致的昏迷,可说归说,以前什么状况放在那儿呢,就不提别的,看看体重,昏迷了不到四天,体重掉了二十七斤。 现在照镜子,江飞看着也不比鬼多出点儿什么。怎么看,也不像是没病。 但再怎么做检查,也查不出一二三,查的次数多了,也难怪江飞着急。 最后医生们也只能私下里承认,也许还真是中邪。 当然,表面上只说他是劳累过度。 可他们作为医生,其实有时候比普通人还要相信命,相信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尤其是做医生久了。特别是中医。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见识到科学很难去解释的现象。 如今别管在哪儿,新鲜八卦传开的速度特别快。 记得好像是有个说法什么的,一个陌生人想联系到另外一个陌生人,中间只需要通过六个人搭桥牵线就够了。 江飞的主管医师下了班。特别喜欢到一个小酒吧。喝点儿小酒。放松放松。 平时医院里事务繁忙,精神压力也大,下了班喜欢喝酒的医生多得很。喝醉了,可不就吹嘘医院发生的各种新鲜事,不能透露病人信息,能说的话题还是很多。 例如这次江飞住院,那也是大事件,医生绘声绘色地描述了一通,弄得好多人都侧耳听新鲜。 “别听网上胡说,江飞可不是装病,我们什么办法都试过了,请我们主任拿针灸扎他,专门往疼的地方扎,愣是不醒,一连睡了四天,检查了半天,一点儿毛病也没有,肯定是丢了魂,然后今天我们医院来了个高人,就拍了拍他,他立时便醒!” 说来也巧,这位在酒吧胡吹大气时,封青也在,他刚刚进入市委做秘书工作,白天时,偶尔听自己一个前辈提起,赵市长家的公子得了怪病,昏迷不醒,现在送去军区医院治疗,专家会诊,至今都七八天,可是人还是没有起色。 赵市长特别担心,为此还从京城请来国手,可连那位神医开了药,效果还是没有。 如今那边算是病急乱投医,别管中医西医,只要愿意去看,都过去了,还有国外来的风水大师,国内来的玄学门徒,热闹的不行,办公室人心浮动,到处都在找哪里有民间的神医在,请来送去,就算没有用,但是他们尽心了。 大家都这么干,市长或许根本记不住,可若是有一个跟没事儿人一般,什么都不做,那给人的感觉就有点儿不好。 封青初来乍到,得到消息的也晚,虽说也做出一副很着急,很担心的样子,但他可没别的前辈的人脉关系,找不到任何一个靠谱的高人献上去表功。 他虽然算是市委的人,但赵市长人家是市长,就算市委的秘书,这种时候也少人袖手旁观的。 今天碰见这件事儿,忽然想到,好像症状差不多! 这事儿能操办操办! 封青也有点儿能力,没有能力也不会这么年轻就凭一己之力爬上来‘伺候’市里的大头头,转脸就顺着得到的线索,把红尘的身份来历调查清楚。 说是调查清楚,这两年红尘做的事,他肯定查不出,最多只知道她的姓名,学校等等。 这也足够了。 虽然看红尘年纪小,不像高人模样,可他在医院也问了,这事儿清清楚楚,一咬牙,就做出一副很着急的样子,敲响市长办公室的门。 “小封?” 赵市长手里拿着电话,点点头示意封青先等等,脸上的表情却是稍稍好了一点儿,眉头也舒缓开来。 电话里不知道说了什么,他的神色顿时松缓,喜形于色,“真的?好,那就请于大师多多费心,只要能救我儿,无论你要的是什么药材,我都会想办法……” 封青低眉垂眼,一直到市长挂了电话,才把自己调查到的夏红尘的情况,还有医院的情况说了说。 赵市长这会儿到和蔼可亲的很,“谢谢啊小封,你们都费心了,行,资料留给我,我回头看看。” 封青老老实实地应下,放下资料出门,心中却有一点儿不自在和失望。 看来这回马屁拍的有点儿晚,人家明显找到某位高人伸手帮忙了。 一连半个月,滨海市阴云密布,见不到阳光。 明雯雯紧紧跟着于大师,进入赵市长的家。 不是什么别墅。只是个普普通通的居民楼,复式的公寓而已,他这样的身份,也不适合住别墅。 于大师还是一身灰扑扑的大褂,高人风范,赵市长却亲自相迎,客气到极点了,簇拥着他进门,又自己捧着锦盒过来,一打开。里面是一株人参。绝对是野生的。 大师点点头,叹了口气:“那就试试,令公子的病,到底拖延日久。也不知灵魂在何处逗留。若是想找回来。怕是我也要大伤元气。” 市长忙道:“多谢大师愿意援手。” 在外面,赵市长当然不敢宣扬封建迷信什么的,可私底下他特别信这些。因为他父亲在世的时候,就是家里迁了一次祖坟,他才扶摇而上,一路爬到今天的位置。 于大师交代了明雯雯两句。 两个人就很正规地值班起来。 各种法器摆放好,又拿着罗盘,仔细测算,把赵市长家的公子从卧房挪动到客厅。 这一番折腾,花去两个多钟头。 于大师确定了时辰,终于开始做法,他和赵市长差不多的年纪,可舞剑时也是身姿灵动,有模有样,颇具仙气。 做法良久,明雯雯看了看时间,笑道:“应该就是现在了。” 果然,于大师瞬间静立,神色凝重,双指夹住黄符,口中念念有词:“失魂者赵金山,还不速速来归,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 声若雷霆,震耳欲聋。 赵市长猛地坐直了身体,紧紧看着他儿子。 “……” 一分钟,过去了。 两分钟,过去了。 五分钟,过去了。 于大师额头的汗珠滚滚而落。 明雯雯也咬着牙,从镇定从容,到慌乱非常。 良久良久,赵市长忍不住失望透顶:“为何我儿子还不醒?大师,是不是没成功?” 于大师的脸色惨绿,好半天不知所措。 明雯雯更是心跳如雷,这不可能!以前都成功的,没有一次不成,而且,而且书里也写了,他是成功了的! 于大师不是骗子,当初书中记载,虽然只有寥寥一笔,可她记得清楚,后来这位大师还成了中央那边一个很隐秘的智囊团的一员,比起智库的人,涉及到的方面不同,却也能拥有巨大的人脉和影响力。 明雯雯心中的失望更重。 她后面有很多的计划,可这个开头居然没办妥,那些计划又怎么才能实行? 最后,明雯雯都不知道,自己如何失魂落魄地从市长家‘逃’了出来。 心里拔凉拔凉。 等到她抬头看,只看见于大师像是被狗咬了,匆匆而走,连雨水都不顾,急不可耐,脚步踉跄,她叫了好几声,也没有叫住人,却是没看到,于大师一脸的仓皇,出了门就忍不住吐了好几口血,什么都不管,直奔车站。 他察觉出来,自己养那东西的事儿,有可能被人勘破,而且还被人破了局,他这人自来谨慎的很,一察觉出不对,肯定是立即逃走,至于明雯雯,那就顾不得了。 很失望地将这位大师打发走,赵市长坐在椅子上发了会儿呆,又低头看儿子。 他儿子今年二十岁,本来长得像他妈妈,很英俊秀气,此时面容枯瘦,一点儿活气也无,若不是还有心跳,简直就是一具尸体。 赵市长忍不住老泪纵横,哭着哭着,屋里一部红色的电话响起来,他吓了一跳,连忙擦了把眼泪,一脸严肃地过去接。 接起来听了几句话,脸色骤变:“什么!?怎么可能!” 电话里又说了几句。 赵市长头上的汗珠子瞬间滚滚而落,半晌发不出声音,慢慢坐下,“现在情形如何?” “已经有四十六人不知名昏迷,其中还涉及到两个国外重要人物。” 赵市长没说话。 如果这事儿,确定了传染源是他的儿子,那……那…… 想一想,简直不寒而栗。 这时,眼角的余光落在刚才封青送来的资料上面。 赵市长犹豫了下,拿起来看了看,一咬牙,对着电话里道:“我现在找到一位很可能能治疗这类疾病的专家,如果证实可行,马上送她赴京。” “还证实什么,只要政审没有问题,马上送来。” 赵市长怔了怔,还是很认真地答应下来。 如今……他深吸了口气,也只能听天由命!他闭了闭眼,一瞬间觉得资料里的照片很眼熟,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 放下电话,赵市长马上打电话通知市委的封秘书上来一趟。 封青就在无数人羡慕嫉妒恨的注视下上了二楼,他上去之前就想,要是能快一点儿就好了,未来丈人丈母娘好不容易来一次滨海,他难道都没时间去陪一陪?(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二章 呆愣 “马上请那位夏大师到我这儿来一趟。” 封青反应了下,没反应过来,但领导一发话,他就条件反射地答应,出了门,回过神,也只能去跑腿了。 赵市长连忙回去看儿子。 一开始儿子住在医院,但毕竟不方便,他就在家里请了医生和看护。 现在看来,还是尽快把儿子和家里人隔离开才好,万一这种毛病能传染,他可不愿意一家子都倒霉。 封青去找红尘的时候,其实心中颇为忐忑,他总觉得这事儿不太妙。 自己不过是在一家酒吧,很随意地听了一个醉鬼医生说的几句八卦,就找这么一个年纪轻轻的大学生去见那位市长,这还真是,有点儿不靠谱! 他就这么提心吊胆地找了过去,直接去学校,出示身份,想要见一见红尘,虽然调查了一些情况,但并没有查得特别细,更不知道红尘具体住在哪个宿舍,他还是先去见的主任,又找了班主任。 班主任一听他的来意,似乎半点儿不惊奇:“我看看。” 戴上眼镜,翻看一个本子看了看,皱眉:“你好像没有预约?” 封秘书:“……” 这得是天天忙到什么程度,学校老师竟然还要帮忙看看有没有预约什么的。 轻轻吸了好几口气,又纠缠了半天,封秘书这才见到红尘,红尘一看见他,上下打量了一眼。听他说完,都不用多费唇舌,就转身收拾东西,一边对班主任道:“老班儿,下午曲局长要是过来,你就跟他说,我先去北京一趟,他的事情不急,等我回来再处理也没问题。” 班主任答应了声。 封青脑子里还想,曲局长?市局的那个?好像只有他是姓曲的。看来人家确实交游广阔……不对啊。去北京?” 一愣神的工夫,红尘简单地拿了一个古色古香,特别精致,看木料就很美的箱子。又背上个挎包就出门去。径直走到他开来的车前:“去车站。” “啊?” “不用去见赵市长了。” 红尘拿着手机。眉眼间露出几分诧异,上了车就道,“你送我去车站。再替我转告,我直接去首都。” 绝对不能和姓赵的一块儿去。 到不是有什么危险,主要是同他去,要面临的麻烦就多了,红尘已经可以想象,她一过去,要面临各种同行的质疑,竞争,就算她能像通常小说中一样,证明自己的能力,吓唬他们一顿,把人都摆平,耽误掉的时间也足够再发生几次险情。 这事儿不难,只要能见到病人就行,可要是走正规程序,等到她见到了病人,事情的复杂程度可能会升两个台阶。 到是自己过去,也许更轻松。 哎! 可惜她向来怕麻烦,做生意时都是别人联系她,她坚持不肯留其他人的联系方式,看来以后得改一改规矩,这么干,明明麻烦的是自己。 封青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居然就真没带她去看自家赵市长,等把人搁在车站,回过头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他怎么就这般没出息!真是美女说句话便走不动道了不成,他可有女朋友的! 等这位封大秘书迷迷糊糊,一脸沮丧地回去,跟赵市长一报告,赵市长脑子也懵——上面那事儿应该属于绝密,不肯能泄露出去,她怎么知道? 问题是到了现在这地步,他也顾不了那么多,先去北京要紧。 时值四月。 风不冷不热,天气也好。 道边柳絮飘飞,白毛似雪,粘在人身上到显得特别难清理。 红尘在车站也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没去301,而是叫了辆车,也没说去什么地方,她来指挥。 顺手还从口袋里掏出一张金属卡片,轻轻一拍,拍在车窗上,贴上去很结实,一时半会儿掉不下来。 司机也有点儿奇怪。 他在首都开车,开了足足三十年,几乎所有地方都跑遍了,这次拉客人要去的地方,好像有点儿奇怪,到了地方,居然是三步一岗,五步一哨的警戒,只有他这一辆出租车,但那些站岗的警卫们都很顺利放行。 “呼。” 红尘下了车,司机都出了一身冷汗,拿了车费,回神还笑道,“下次得算回空,我回去肯定接不到任何一个客人。” 那是,周围偶尔路过的车子都是军牌的多,看牌照就知道这不是一般的地方,谁出入还打车? 当然,更奇怪的是出租车进来竟然没人阻拦。 红尘点点头,顺手又把车窗户上的牌子给收了。 她曾经来过这里一次,帮着处理了一件在她看来,都很是危险的事情,当时就发给了她出一个入凭证,不是一次性的,现在应该还可以自由出入。 现在算一算,她好像快把全国各地,平常网络上,甚至地图上都不会出现的地方逛遍了,虽然没有看到过什么要紧的机密,可单单拿出去吹嘘一通,也颇有面子。 这里是一家总参的秘密疗养院,能住进来的人到是五花八门,不光是本国人,连外国人都有,身份上也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但凡是国家不大想宣扬出去的一些病患,都集中在这里。 说是疗养院,却是集合了最好的专家,最好的设备,最好的研究中心,是近乎全能的医院,里面随便一个普通医生站出去,放在别的医院,那一定是最优秀的专家,有些在外有兼职,还有兼职国家领导人的保健医生,大部分却很低调,轻易不在外面露面。 疗养院非常大,也没有任何指示牌。 红尘顺着一条鹅卵石小径走了有十几分钟。终于看到一个医院,大门口有不少士兵荷枪实弹地巡逻,她一走过去,就被人拦住。 那警卫显然有些惊讶:“您好,同志,请出示证件。” 证件? 学生证行吗? 红尘想了想,把身份证和学生证拿出来。 警卫:“……”忍不住摸了摸对讲机,一学生怎么进来的?这怎么回事儿? 但是能进入大门,显然不是危险分子,再说。也没有哪个危险分子会正大光明地跑这儿来玩。 也许是哪个贵宾带来的孩子? 话虽如此。警卫说什么也不肯放她进去。 红尘想了想,拿出手机看了看时间,还有时间,赵市长他们可能也已经到了。 四下看了看。就看见几个老头坐在旁边的凉亭里。有的喝茶。有的下棋,还有人凑在一块儿说话,神态严肃。她干脆也过去找了个地方坐下,同样翻出一册习题集开始答题。 那几个老头也没在意。 红尘说的没错,此时赵市长已经到了首都,而且就在这儿。 他恭恭敬敬地站在一位首长面前,满头是汗,旁边站着的都是医生,正激烈地争论。 所有人争得面红耳赤,却根本拿不出任何一个方案来。 “还吵?吵什么,我不是来看你们吵架的,我想看到,具体而有效的治疗方案!” 那位首长急得拍桌子。 医生们也着急,窃窃私语,谁也不敢说话。 首长深吸了口气,看了眼坐在椅子上一言不发的一个老人家一眼。 “魏老,你怎么看?” 这是中医界的泰山北斗,连徒孙都成了气候,如今也只是挂个顾问的头衔,不怎么给人看病了。 魏老没说话,沉默。 旁边一个挂着金边眼镜的中年男人道:“会不会是某种我们现在还没有发现的烈性传染病?” 其他医生都纷纷点头。 “现在病人一切体征都很正常,人就是不醒,要是一个就算了,可能是得了怪病,但是这么多人,四十多个都是如此,谁能保证没有传染性?以后还会不会更多?” 魏老一伸手,所有人都停下,他老人家郑重其事地道:“试试别的法子,你们不是请来了几位精通玄术的玄学大师,请他们去看看吧。” 一群医生都愣住。 一开始这边请那些人来,医生们都严词反对,魏老也不太赞同,没想到,现在也束手无策。 首长同样静了静,叹了口气:“马上顾同要出国去参加一个十分重要的会议,不能改期,一旦有变动,我们的损失很大,无论如何也要让他马上醒过来,什么办法都可以使用,我只看结果。” 下面的人顿时明白。 一群医学专家,一群易学专家,夹杂着各种人物,都齐齐被招来看病。 赵市长家的公子,简直就跟小白鼠一样,被各种折腾,打针,输液,针灸,喝符水,跳大神招魂,还有各种偏方。 那些医生们,玄学大师之间还皮笑肉不笑的,彼此勾心斗角,谁也不肯让谁,暗潮汹涌,哪怕再三强调要合作,要团结,表面上彼此吹捧,可小动作还是不断。 看着儿子的模样,赵市长简直心痛如刀绞。 他此时六神无主,根本不记得还有红尘这么个人,到是第一时间想起自己用得很顺手的一个风水师,连忙打电话过去,邀请对方过来一趟。 这时,红尘到是挺逍遥,坐在凉亭里,不多时就和几个老头搭上话,下个棋什么的,还挺热闹。 聊着聊着,彼此就熟悉起来。 那几个老头都挺喜欢红尘,觉得她言之有物,有学识,说什么都能接上几句,长得还漂亮讨人喜欢,尤其是下棋下的好,老孔下棋在外面也算半个职业高手,现在跟人家下,只能下成指导棋。 “小红尘到这儿来这是有什么事儿?” 红尘笑了笑就含含糊糊地道:“咱们这儿最近不是出事儿了?我也想来帮帮忙,没想到连病人都见不着!” 几位老人家顿时了然。 这孩子肯定是跟着老师来的。老师去会诊,学生被留下了,一看红尘的脸上有几分忧虑,其中一个老头一拍大腿:“怎么见不着了?年轻人不锻炼,怎么能成才?别的不说,既然来了,肯定要看看病人,病人现在那个样子,看看难道还能看坏了不成!” 其他人也都叹气,没反对。 最近发生的事情他们都清楚。也有点儿忧心。病床上躺着的孩子们,都是好孩子。 说完的老头,挽了红尘的胳膊,拉着她就走过去。径直进了大门。门口警卫都不曾阻拦。 此时。不远处的一间病房里。 那些玄学高人,还有医生们都在忙。 首长也踱来踱去,焦急等待最后的结果。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里面忽然响起一个声音——“动了,动了,快看!” 原来是病人眉心乱颤,浑身发抖,抖搂个不停。 其他人纷纷停下,都凑过来细细瞧。 一开始这病人犹如死人一般,倒在床上毫无声息,现在这模样,到不知道算是好了些,还是更坏,不过好歹有反应。 “刚才给他吃了什么药?” 医生们连忙去看记录。 赵市长脸上发白,但此时此刻,却是也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最后给病人吃的是几种中药,属于偏方,几个中医皱着眉研究了半天,嘀嘀咕咕,窃窃私语。 那位首长额头上也冒汗,但现在赵家公子这个试验品还是很重要,他没有好转,也不敢贸然开始诊治其他人。 到不是说,别人的命就比赵公子的值钱,只能说,目前看来,赵公子是最合适的一个,再说,他们这不是在积极地救治吗? 一群人正热闹,外面进来一上尉,礼毕道:“首长,701到729病房的病人已经苏醒。” 那首长一开始没反应过来,只摆摆手,就让他下去,忽然手一僵:“你说什么?” 上尉又道:“我们几个病人已经苏醒,是许将军带来的医生帮忙治疗,现在还在救治中。” 首长:“……” 半晌才把脸上奇怪的表情收起来,吐出口气:“我们走,去看看。” 必须去看看。 一帮医生,还有其他人都匆匆跟出去。 刚一进住院楼,就听见里面各种声音,响亮的不行,那位首长脸上顿时有了笑容。 前些日子,整个楼一片死寂,走进来毛骨悚然,像今天这般充满了活力,他看着就高兴。 走到病房,一个个的病人都站起来,精神抖擞,活动活动胳膊腿,半点儿毛病也没有。 “好,好,好。” 连说了三个好字。 半晌,前面才匆匆跑过来两个医生。 首长看见他们,脸上的笑还没有消散:“不是说是老许带了医生过来的?是哪位神医?现在在哪儿?” 医生护士帮忙领路,这位年纪不算小的首长走得却是飞快,不多时就赶到下一个病房前面,里面正看见病人们悠悠转醒,救人的神医却还是不见踪影。 好快的速度! 跟着的医生面面相觑,实在弄不明白,他们折腾这么久,眼看着病人垂危,可人家一眨眼的工夫,怎么就能治好病? 即便是治好了病,那病人也没有这么快就活蹦乱跳才是,总要有一个恢复期,毕竟前一段儿的状态十分糟糕。 首长可不管这些,他只关心病人的健康,又匆匆追下去,等追到下一层的病房。 许老到在呢,正立在门口跟里面几个病人说话。 “老许,老许,神医是哪位,赶快给介绍介绍,可是帮了我们大忙了。” 这首长一进门,视线就在几个穿着白大褂的医生身上逡巡。 老许挑了挑眉:“人家神医家里来了人,干完活就匆匆走了。” “走了?”他一皱眉,“怎么能让人走?” “瞧瞧,小冯啊,你也一把年纪,怎么到学会了官僚习气,人家又不是咱的犯人,辛辛苦苦过来治病救人,还能关押了人家不成?怎么就走不得!” “哎呀。我哪是这意思!” 他不是有点儿担心再出现问题,这不把根源给除了,万一再出差错怎么办! 把神医留下,也好仔细探讨探讨。 老许笑了笑,还是不为难他,开口道:“人家小红尘说了,这事儿不是天灾,是**,简单来说,要从源头上入手。源头就是赵家那小子。让咱们查查,赵家那小子身边有没有奇怪的人出没。” 首长深吸了口气,瞪了他一眼,简单交代几句。自己又带着人追出疗养院去。 这个疗养院面积不小。就算神医走了。追上的可能性还是很大。 他老人家想得的确不错,红尘这会儿正戳在疗养院门口儿,刚才愣是忘了管人要一辆车。 可在这里打车。那有点儿困难。 她就是通过嘀嘀叫车,恐怕都没有车辆在附近…… 正迟疑间,后面陆陆续续出来一些人。 看样子都是从外地请来的一些名医专家之类。 大家走到门口,都看见红尘,就有点儿惊讶,没一会儿,便有个面容清秀的小帅哥医生过来笑道:“您好,请问是不是走散了?” 一些专家都是带着学生来的,但进入里面肯定要分开,红尘待在这里一点儿都不突兀,正是因为如此。 红尘笑了笑:“劳烦带我一程。” 那小帅哥医生顿时笑眯眯:“那肯定没问题。” 这可是美女,********的大美女! 他很殷勤地打开车门,红尘还没上去,后面就一路小跑,跑来一个军人,是个中校,敬了个礼,恭恭敬敬地去接红尘手里的箱子。 “夏同志,您好,我是童伟,奉命护送您回去,首长马上就来,还请您稍等片刻。” 连片刻都没有,不多一会儿,那位首长就笑得跟朵花似的,特别高兴又殷勤地把红尘让到自己的车上。 “夏同学是吧,你好,你好,我们是校友呢,来来来,我送你出去,正好咱们爷俩聊聊天。” 小帅哥医生:“……” 他远远看见过这位首长一面,认识他,这人向来不苟言笑,他不可能认错人啊! 眼前的小美女到底什么来头! 细思恐极! 小帅哥医生低下头,眼观鼻鼻观心。 红尘笑了笑就上了车,反正她想快点儿回去,坐谁的车都无所谓。 后面一直跟着大部队的赵市长,面对虎视眈眈的一群侦查员,欲哭无泪。 这些人问的那些东西,他真的想不起来,主要是人太多。 不过,到是有一个于大师,值得调查一下。 那个于大师曾经信誓旦旦说能救他儿子,后来虽然没救成,可谁知道这里面有没有问题! 也许那个于大师就是罪魁祸首,只骗到他头上的时候,不小心失了手? 还有——他儿子还没好啊! 要真是于大师做的……赵市长恨不得把对方剥皮抽筋,你说说,你设套让人钻就罢了,你好歹要有解套的能力才行,现在算什么! 他也就想想罢了,最要紧的,还是马上去求助刚才那位大师。 红尘微笑,沉默地拒绝了这位首长的殷切挽留:“首长放心,以后应该不会再有反复,如果还出问题,您再找我就是。” 这次,她可是留了首长的一个私人号码。 “至于现在,我是真有事儿,我父母和姐姐去滨海了,我要回去陪他们。” 交代完,就扬长而去。 两年过去,红尘已经不再畏惧和原主的父母亲人相见,让亲人们能有一个好的未来,想必也是原主的希望。 现在每一年,她都让家里二老去做三次身体检查,老人家毕竟是年纪大了,多检查检查,有病赶紧治。 回了滨海,先陪着夏家老两口,高高兴兴地吃了一顿美食,转了几个景点,让二老心满意足,还参加论文答辩,拿了毕业证书,完成了学业,哄得两个老人高高兴兴地回去。 红尘转身就出了国。 不是有工作,她想出去走走。 毕业之后,未来可期,但第一件事,不是想工作,而是想着要环游世界一次。 这是个多么好的世界,那么自由,虽然也不能说是绝对公平而完美,可只要是一个健全的人,总能去追求自己想要的东西。 “我还想去月亮上看看呢,能去就好了。” 机会难得,她再不去世界各地转一转,将来回到大周,一定后悔。 虽然这些年也没少出国,但去的都是普通人去不了的地方,这一次,她纯粹想玩,吃各地的美食,听各地的传说,看各地的美景。 等回到大周,她要把自己游历过后,看到的东西画下来,让罗娘小严她们也长长见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三章 回归 红尘坐上了去国外的飞机,希望这一次飞机能顺顺利利,别出什么差错。 不过想来无妨,都说坐飞机是最安全的出行方式呢。 空姐给倒了一杯咖啡,红尘喝了一口,伸手从怀里拿出一块儿牛肉干,没什么味道的,搁在茶几上,看着一只小猫叼来叼去,叼着完。 旁边一只大猫,口里叼着半块儿面包,推给红尘,红尘顿时笑了,面包当然不能吃,可她还是要收起来,回去之后让常常溜去她家里玩的猫咪们看看。 身为一只猫,怎么能逮老鼠呢? 送礼也不能送老鼠好嘛,其它的种类还很多,你哪怕抓一只田鼠,它是活的,也比死老鼠强。 红尘家里的爱宠,年年礼物都是老鼠,哎,其中的心酸苦泪,别人哪里知道? 摸了摸这几只旁人看不到的小猫,红尘眨了眨眼:“其实,你们救了江飞是不是?” 那个小明星别看老是被猫咪欺负,但还是猫咪救了他。 要不是有这一群猫护着,他早就出了事儿,哪里还能幸运地等到自己去施救? “他老欺负你们,你们怎么还惦记他?” 小猫们特别傲娇地一扭头,在空气中消散。 红尘对这事儿挺好奇的,还为此专门调查了一下。 好像江飞是挺喜欢欺负猫,还有一次把小猫给倒吊着吊在房顶上转圈儿,这是最严重的一次。 不过。他的心还没黑到底,那次在家吃饭吃到一半,听见下雨的声音,想起自己还绑了一只猫,就匆匆忙忙赶回去,没想到正好见到几个毛孩子冲着小猫甩那种摔炮。 他也不知怎么的,忽然一股火气,自己将小孩子们教训了一顿,把小猫给放了。 这家伙也算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典型。 回头他还是招猫逗狗的,看见小动物就想欺负欺负。什么踩住尾巴不撒脚。抓住猫把漂亮的毛毛给剃光,这等事没有少做,但他除了吊了小猫一次,其它时候从来不真正伤害小宠物的身体。 红尘失笑。 还挺有意思的。 动物比人更有报恩的心肠。怪不得现在那些人。比起和人相处。更愿意养只猫猫狗狗什么的。 红尘想了想,就在飞机上画了一张符,然后下了飞机。就邮寄了一个国际长途的邮包。 江飞也算小明星,平时也有粉丝给他邮寄礼物,他通常不会自己拆,这次也不知为什么,就是看一个包裹很不顺眼,就想拆了它,没想到里面只有一张平安福。 平安福就平安福吧,总是粉丝的心意。 当天晚上,江飞做了一个怪梦。 他梦见有一条特别特别恐怖的黑虫子朝着他扑过来,然后身边一群小猫,呼啦啦一下子围过来把他给护住,那虫子就在外面来来回回地蠕动,进不了他的身。 他拼命叫,却听不见自己的声音。 他想醒过来,却又醒不了。 第二天,眼圈都黑了。 这样的梦,接连不断地做,做了整整一个月。 这一个月里,他那小助理整天看着他怀里抱着一只奶黄色的,很可爱的小猫。 偏偏他好像根本不喜欢这小东西,动不动就吓唬一下,那小猫却一点儿都不怕他,他冷着脸,这只小东西就每次只让自己的屁股对着他,还喜欢摆出一副——哎,这孩子真不懂事,不和他一般计较的表情来。 冷脸配特别乖巧的暖猫,让人发了微、博,一时间,到是名气起来了。 很多小粉丝还都说,猫和主人一样,全是傲娇。 本来因为昏迷事件,他的人气就有一定的积累,如今铁杆粉丝,到也冒出几个来。 红尘也没做什么多余的,甚至没有关心这件昏迷事件的后续,不能欺负国内无人,国家力量发动起来,连鬼神都要害怕。 她也养了一只宠物八哥,继续自己的游历生涯。 ………… 一晃眼,十年悠悠而过。 中南大学,条幅招展。 建校一百五十周年庆典马上要举行。 这次庆典比较盛大。 学校向各地的毕业生都发了邀请函。 天南海北,无论是功成名就的,还是混得不怎么如意的,差不多能来的都来了。 不过最意气风发的,显然还是那些位高权重,或者家财万贯的同学们。 位高权重的到不多,这一类太忙,实在抽不出时间,真正豪富的也少,这部分绝对是时间比金钱更贵,现在这一群人模人样,显摆气十足的,多是混成小公务员,要不然就是开了家公司,效益不差。 中庸阶层永远占据大多数。 一群同学聚在一起,感觉还是很不错,工作了以后,总是怀念大学生涯。 “还是学生时代享福,哎!” 李建当年在学校里,曾经也是做过学生会长的风云人物,出了社会,十年过去,工作生活都磕磕绊绊,好在如今也娶了妻子,生了孩子。 “彬子,你看看人家,高小伟那小子,以前在学校整天打游戏,一打就是一天,咱都说他这辈子也就那么回事儿了,现在也人五人六的,听说做游戏代练起家,现在开自己的游戏公司,而且越开越大,有自己的产品,家产几个亿。” 还有正在台上发表演讲的那个,当年也不出彩,书呆子一个,总让人嘲笑,如今是赫赫有名的大作家,大慈善家。 “……叫邵峰是吧?给咱们学校又捐赠了一个图书馆,听说是有个大老板白送的。以他的名字捐出去。” “胡薇当明星了,大明星,上个月刚演了一个什么婚姻时代,她演的小婆婆,和儿媳妇一个年纪,还挺有意思。” 李建说了半天,他同宿舍的好友王彬目光直直的。 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就看见了当年同是风云人物的夏红尘。 就坐在他们前面不远处,低着头玩手机,耳朵里还塞着耳机。好像心不在焉。 李建登时也收声。半晌叹气:“长得还是那么漂亮!” 十年过去,时光都没有在她的身上染上半点儿尘埃。 旁边不少同级的,同系的女生,说起闲话。总是免不了提一提当年比较有风采的人物。红尘就是其中一个。 “不过在群里好像没怎么见过她。大约混得不太好。” 班级群里,一般混得好的,发言比较多。混得不如意的,却经常不怎么说话。 红尘隐约听见后面有人说她,也不介意,抬头也听听前面那些校领导发言。 王丹丹她们今天有事儿,晚来一会儿,误不了接下来的班级聚会就是,反正轮不到她们上台去说些什么。 “你好,你是夏同学吧?” 正从手机上和外面几个朋友聊天,就听旁边有人叫她,回头一看,坐在身边的人有点儿秃顶,啤酒肚,脸上的笑容很是矜持,“我是张国,这是我的名片,不知道你记不记得?” 红尘接过去,只是微笑。 她是真不记得了,不过肯定不是她们班的,她班上的同学们,她还是能认得出来。 名片上写的是天虹影视公司总经理。 天虹影视公司……好像有点儿印象。 红尘眨了眨眼,就坐着听这个张国吹嘘,公司里有多少明星,拍了什么电影,明天还要去国外一趟,实在不能久留,所以校领导本来想让他上台发言,他也没好意思去,怕耽误时间再走不了就不好了。 “夏同学要是年轻的时候,也来我们公司发展,一定能成名,现在还是不晚,你看看我们雯雯,她现在就是国内著名影星,了不起着呢。” 红尘一愣。 要不是这人提起,她都没有认出来。 明雯雯这时也面无表情地回头,看了红尘一眼,点点头,神色冰冷。 她画着浓妆,就坐在和红尘隔了一个位置的地方,却再不复以前的模样。 以前她是清秀佳人,也算美貌,但没有特别的美,现在却很艳丽,五官上都有动刀子的痕迹,仔细一看,红尘觉得她的鼻子和眼睛,好像有一点儿像自己。 漂亮确实是漂亮很多,但是老了。 浓浓的粉底下面,是遮盖不住的皱纹和黄斑,皮肤松弛,看起来不像三十多,到像四十多的。 不过,她真是幸运。 想想也不奇怪,她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来世再也无法期待,这辈子,总要活得更长久才是。 张国还絮絮叨叨地说话。 明雯雯嘴角勾出一抹冷笑:“现在娱乐圈可不好混,每年不知道要补充多少新秀,和以前不一样了,你想让她进公司?看看那些十六七岁的小女生不吃了她才怪!” 张国飞了个白眼。 这死妮子懂什么,那些小年轻能有这风情,这气质? 庆典还没结束,红尘的手机震了震,她接了个电话,就退了出去,张国还有点儿不死心,不过到底不好就这么阻拦,反正见到了人,总有机会联络上。 红尘一出校门,就有两个年轻的军官负责引路,上了一辆军车,她随手给王丹丹她们发了个信息,等过几天她们几个私下聚一聚。 没办法,都出了社会,不是学生时代,总有自己的事情要做,大家想聚在一处也不容易。 王丹丹她们几个很能理解。 致辞结束,中南大学的庆典终于开始。 中文系这一伙子聚在一块儿,喝了点儿酒,几个老同学都喝多了,嘴里开始高声唱歌,什么妹妹你坐船头,哥哥在岸上走之类的,都是老掉牙的老歌,可是大家唱起来却觉得一下子年轻了十好几岁。 明雯雯现在好歹也有一点儿名气,虽然十年了。现在已经沦落到十八线,当年也到过二三线,很多同学还是知道她,这会儿也殷勤劝酒,还让她高歌一曲。 在这些同学们之间,明雯雯心中的郁结之气,总算是多多少少消散了些许,不觉也兴致高昂起来。 “对了,大家知道夏红尘现在在哪儿吗?好像没听说过她的消息。” 其他人纷纷打听,知道的不多。 王丹丹她们正好赶过来。因为迟到。罚酒三杯就算了,以茶代酒,喝过也勉强。 “红尘?”王丹丹一笑,“整天瞎忙。就是自己开了个工作室。帮人解决一点儿纷争。” 她说得模模糊糊。其他人也不懂,只是这感觉好像混得不算如意。 “看来不怎么样啊。” “不过我见了夏红尘了,长得还是那么漂亮。也年轻,吓得我都不敢和她合影,站在一块儿,简直不像同一个时代的人。” 明雯雯的脸上一僵。 夏红尘,夏红尘,又是她,这人怎么总是不肯消失! 这么多年过去,她不肯多想那个人,只要不想,那人仿佛就不会出现,也不会搅合掉她好不容易得来的好机会。 说了一会儿话,明雯雯的神色才缓和一点儿——是啊,夏红尘现在还有什么?不是同样没钱没权,庸庸碌碌,她就算如今不火了,好歹也曾经风光过。 “夏红尘,这个名字好耳熟。” 这边说话,刚才一直不说话,只是被女朋友带来当花瓶炫耀的一个西装笔挺的年轻人忽然道。 皱眉沉思,想了半天一拍手,“中南大学,夏红尘,我想起来了,前年好像一个中国普利策新闻奖的得主就是她,她没有去领奖,让另一个人领的,那一组作品你们可能没看过,但是都听说过。” 几个比较了解国际事务的登时了然。 “不会吧,那真是一个人啊,其实我也知道,就是没往老同学身上想。” 那组照片,是一个红十字会的志愿者为了营救一个小孩儿一不小心,惹来两个国家追杀,而且愣是从重重围堵中逃脱的故事。 是去年发生的,发生在‘战场上’。 说是战场,其实要不是闹出来,大家根本不知道世界的某一个角落,还发生着战争,就如世上无数次隐秘的小规模战争一样。 有个战争难民,三岁的小女孩儿,为了救自己的猫跑到战场上去,一个志愿者,为了救这个女孩儿,不得不炸了军火调动敌人,迫使两方的战事停止,还因为涉及到什么机密,被追了整整十三天。 更离奇的,居然有一个摄影师全程陪同拍摄,还把拍摄下来的照片和影像资料上传。 事情闹得这般大,摄影师依旧得了普利策奖,这事儿多稀奇,当时传得沸沸扬扬。 摄影师是中国人,就是红尘。 一群同学听得都直了眼,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我记得那摄影师好像是普林斯顿大学的一个博士来着?” “没错啊,本科在咱们中南读的,后来又获取了三个博士学位,在英美两国,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叫夏红尘,今年三十二岁,绝对错不了。” 众人:“……” 忽然有一种感觉,老同学的生活过得有滋有味,十分精彩,随随便便就能搬上大荧幕了。 “好像已经置身两个世界。” 王丹丹她们也感叹,唏嘘不已。 庆典结束,同学们各自归家,又继续自己日常的生活。 从那以后,夏红尘的消息就若有若无了。 就算是比较亲密的同学,一年能联系一两次就算不错,世事都是如此,随着时间流逝,人的年纪越来越大,生活里需要关注的东西越来越多,老同学之间交情再好,不在一地,相隔万里,好像也很难经常凑在一处。 很多很多年之后,大家的头发都白了,儿女都长大成人,王丹丹她们几个和红尘关系亲密的同学,忽然接到来自首都的电话,邀请他们参加夏红尘女士的葬礼和追悼会。 虽非国葬,待遇却也着实不低。 旧同学聚首。看着葬礼上将星云集,高官汇聚,大家也不得不承认,他们这一生,还是有几个出类拔萃到让人震惊的好同学的。 ………… 梅子留酸软齿牙,芭蕉分绿与窗纱。日长睡起无情思,闲看儿童捉柳花。 红尘懒洋洋地倚坐窗前,看着外面罗娘领着一群小宫女踢毽子。 罗娘不行,还是小严踢得好。 她能踢出花来,忽而上忽而下。忽而左。忽而右,时而跳着踢,还有坐着踢的时候。 红尘忍不住又打了个呵欠,这一场梦。可真是很长很长。好像她回来之前。正打算去给父母上坟? 其实父母很幸福,安度晚年,姐姐也替他们生了一对儿外孙。两个大胖小子。 她觉得原主应该很满意了,除了没有结婚生子,她做了身为人女能够做的一切。 不说别的,光是她一口气拿回去好几个博士头衔,还不够那老两口吹嘘? 别以为她不知道,老太太连出去买个油条,也见缝插针,找各种借口把女儿在国外又读了一个博士学位的事儿跟人聊聊。 她到觉得挺无聊的,除了化学博士有点儿难度,应该说,有好几点儿难度,什么法律学,心理学,也就那么回事儿而已,不像她一开始想象的那么困难。 当时红尘决定继续深造时,都做好准备,一辈子死磕,读不完硬挺着就不死,没想到顺顺当当也就读了下来,不算难。 那些记忆化作虚幻,她有点儿觉得像一场梦,就是比梦更清楚些,感觉还不错。 其实就算不把记忆虚化,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她早就暮气沉沉了,又不是真正二八芳华美少女。 “郡主,郡主。” 一见红尘懒洋洋地探头,罗娘从那群小宫女身边跑开,难得一点儿沉稳劲儿都无,匆匆跑来。 红尘一伸手止住她,先饮茶一杯,举目看去,自己的这房间布置得雅静非常,虽然每一样摆件都价值不菲,却丝毫没有暴发户的俗气味儿。 古老的青铜香炉,香烟袅袅。 这样的生活,她曾经连想也不敢想,也该知足常乐,所以,哪怕为此还是沾染上一点儿麻烦,该担当的,还是要担当起来。 “这几个月,皇后娘娘可好?” 罗娘见自家郡主不想她多说话,只好又把询问给吞回去,小声道:“还是老样子,一直说是病着。” 可娘娘都病了十多年,年年说病,他们身在宫外,根本不知是真病还是假病。 红尘蹙眉:“不该如此。” 她现在是修行中人,更注重口舌,语言这种东西,其实真的有力量,好好的人整日说病,病魔也许就会找上身,就说娘娘,就是身体没事儿,整天闻着药味,憋在宫中不得出门,身体渐渐的,也就很难再健康。 “回头我去看看娘娘。” 沉默片刻,红尘才叹了口气,“我已经知道那件事了,你先下去,容我想想。” 回来之后,她还有点儿懵,毕竟在这边,罗娘她们只以为她是闭关一月,可是她毕竟不只是一月,所以,现在让她的脑子马上从那么开放的环境里,恢复原貌,还是需要一些时间的。 罗娘叹了口气,蔫了吧唧地,一步三回头,终于走了。 其实到也不是什么大事儿,在她去做那所谓的任务之前已经定了的,她得去参加一个赏花宴。 说是赏花宴,不过是让京城未嫁的贵女们聚集一处,让那些家中尚且缺一个儿媳妇服侍的夫人们‘挑选’儿媳。 红尘自从成为郡主之后,这类宴会也参加过几次,没什么大不了的,问题是她现在有点儿怵头。 在现代社会,当年相亲宴也去过好多次,可那时候哪里有那么多人品头论足?也没有那么多繁琐的礼仪要求,这会儿她连跪坐都觉得腿疼,站一会儿就想倒下,虽说礼仪规矩什么的,尚未没有忘记,要马上摇身一变,变作娇贵矜持,礼仪规范堪为表率的皇后干孙女,荣安郡主,未免有点儿为难。 红尘为难了两盏茶,就招呼罗娘她们给准备新衣新裙,再择两样轻便喜庆的珠钗,梳妆打扮整齐。 “小宴一开就是一日,压轴去也不迟。” 赏花宴在皇宫附近的愚园举办,愚园本是先皇赐给当时盛宠的贵妃的园子。 后来贵妃又把它给了娘家,因为毕竟是贵人们喜欢驻足赏花之地,当时贵妃的娘家人也守礼,干脆就把园子开放了,谁家有什么宴会,到可以过来借一借地方用。(未完待续。) ps:  ps:亲爱的们,从20号到25号,弄雪更新时间不能确定,连数量也难确定了,又要出差一次,只看工作忙不忙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四章 宴会 愚园当年也不叫愚园,还是那位曾经受到过帝王至高无上宠爱的贵妃给赐的名,里面伺候的宫人换了好几拨,大部分都是在宫里伺候的年岁久了,想谋求放出去的那一类,说都是不得势的,到也不怎么对,在这里的女官们,还有从皇帝和皇后身边放出来的。 这年头,说皇帝身边的阿猫阿狗,比一般公主郡主的都要紧要些,虽然不大合适,可也差不多就是那么个意思。 不来愚园,不知大周朝千金贵女多。 皇后娘娘没有催着红尘赶快成亲的意思,她那人,向来与众不同,至少年纪大了以后,连皇帝都知道她任性的紧,可这类聚会,娘娘向来喜欢看红尘她们一帮小姑娘参加的。 当年娘娘鲜衣怒马时,有半个月没个宴会什么的,便觉得寂寞了,她老人家,本来并不是个习惯享受寂寞的人,虽然周全,在大人眼里稳重,可背着人的时候,也是娇俏少女一枚……多年宫廷生涯,到生生让她改了性子。 红尘也不着急去,又回库房整理了下自己带来的东西,好多都是她最近从那个世界新得的。 正好有几套专门打造来玩的琉璃棋子,特别可爱,挑选了出来拿去给家里那些小伙伴们把玩,顺便给宫里孝敬两套。 皇后娘娘必然会喜欢。 她老人家现在从不委屈自己,在宫里想要什么小玩意儿,便大大方方地吩咐下去。有时候过得着实显奢侈,偏偏朝臣御史,除了有个把才出头的愣头青,其他人从不置喙,那帝后两个人之间的是非,他们可不敢管。 把库房整理了下,红尘又回自己的玉珏空间看了一眼,先收了积分奖励,扫了一眼那绝对让人垂涎欲滴的商城,轻轻关上还不去想。 东西是好。可也贵呢。她暂时买不起什么要紧的,留着积分说不定有用。 顺便把自己的经历写下来上传上去。 她这毛病也是跟其他人学的,空间里的老老少少们都喜欢这么做,和人分享经验。也享受别人的经验。 写着写着。还没写多少。红尘眼前就又浮现出迷离的画面,好在她都习惯了,收摄心神。只虚虚地看过去,不走心。 还是青衣广袖,一身男式衣袍的自己,坐在湖边,身后就站着和她林师兄容色仿佛的男人。 男人的声音很温柔,却带着一点儿悲悯:“你不去,其实也没什么,大家都要走,你何必留恋?” “我乐意。” 红尘一时间觉得,要是这真是自己,这声调可够气人的。 显然那男人却没觉得特别气,反而笑了,一边笑一边摇头:“你一个旷世灾星,掌一切苦厄,世间灾难本该由你而起,结果从头到尾,一个劲儿地想抢救世的活儿,何苦来哉?天道不存,灵物当灭,那也不是你的错,不是我们大家的错,只是天意弄人罢了。” “反正不用您老人家管,我就爱这人世间,这些都是我的,要毁了它们,也该是我动手!” “……好吧,你做你的活菩萨,救这世间一切苦厄,活你那些小玩物的命去,我不度化别人,我只等着度你。” 男人长叹了一口气,“只希望……你千万等等我,等得我。也不奢求你……” 不奢求什么? 红尘闭了闭眼,任凭这些幻觉碎片散去,不肯多琢磨,不是她心大,实在是这些记忆明显不真属于她,这些神乎其神的东西,想太多也没用。 离了玉珏空间,,时候也差不多。 铁牛就备好了车。 红尘携罗娘和小严到愚园时,整个园子已经是万盏美酒尽衷肠,无数少男少女欢歌宴饮。 愚园小宴,长辈们都不在,也就少了几分规矩。 不过,贵女和贵女不一样,圈子不同,也自动自发地分成几波,红尘举目一看,就见荣华郡主笑盈盈地喊她:“荣安,这边。” “这是做什么?” 红尘走过去,失笑道。 几个郡主,千金,舒展肢体,懒洋洋地围坐在一片竹林下,脚下便是一片湖泊,个个面色古怪。 有一少女,一本正经地坐在湖边,对着湖水高声吟诵:“天对地,雨对风。大陆对长空。山花对海树,赤日对苍穹。雷隐隐,雾蒙蒙。日下对天中。风高秋月白,雨霁晚霞红……” 旁边张家的千金叹气:“还不是荣华,忽然收了这个小弟子,不知道想些什么。” 贵女千金们收个弟子到不是新鲜事儿。 身边的贴身宫女大丫鬟,跟随自家主人读书识字,那是读书人家的风雅。 但眼前小姑娘的身份却让人别扭的很。 她是郡马相中的,从外头强抢回去,入了府里到让荣华郡主收在了身边。 红尘顿时恍然,‘出关’之后,到是听罗娘她们提起过。 半年前,南宁侯府的侯夫人家来了几个远房亲戚,都是商户出身,是为在永安拓展生意而来,也是为了儿子的婚事。别看是商户,但能和侯府扯上关系,那也不是什么一般的小商人,虽然并非皇商,论起富贵到也差不太多,他们家也是想给儿子娶一个宗女回去。 最近好些贫寒些的宗女,都嫁了商户,一时风行,不光是面子上显得好看,里面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好处。他们家也有这个心,没想到儿子还没娶到媳妇,女儿却出了事儿。 他们家女儿年纪小,年方十一,姓叶,族中行十一,就叫十一娘,离议亲还早得很,却是天生丽质,美如春花。那张脸在京城看可能只是漂亮而已,落在小地方,那就是倾国倾城色,更兼娇憨可爱,性情温婉,家里爱如珠宝,到没拿她攀龙附凤的心,只是在外头小门小户的,有这等美色,不是福气。反而是祸患。便带到京城,想在京里借着侯夫人的势,给择一门好亲,不求富贵显要。只求人品出众。有上进心。 却不曾想。郡马王国栋喝醉了酒,在街上纵马狂奔,正好撞到了叶家小姐。一见之下,也不知道发哪门子的疯,竟然就********看上了这孩子。 他是什么人? 京城王家,千年世家,论起势力,哪里是区区商户能比?前去一吓唬,叶家人人愁容满面,那小姑娘不忍心家里人为难,自己就说愿意,瞒着家里自己跟着王国栋走了。 当时说什么难听的话的都有,还有人说,叶十一娘是自甘下贱,自己想着攀龙附凤的。 这话红尘不大信,至少怀疑占六分。 荣华郡主乃是大周鼎鼎有名的贵女,皇帝陛下为她精心挑选的郡马自然不是一般人,王家在前朝时就很兴盛,到了本朝,照样风光,纳过两个公主,一个郡主,由此可见,他们家是何等样的人家,子弟也出息,王国栋更是王家最出类拔萃的子弟之一。 但叶家的小姐想要攀龙附凤,比他好的人选多得是,别的且不说,就她那年纪,配给龙子凤孙都有合适的,同样是做妾,干嘛配个半老头子! 王国栋二十八岁,对她来说,就是老头子了。 “郡马也古怪,何苦做得这么难看?不是打咱们郡主的脸面?” “说起来,荣华郡主的亲事明明是陛下精挑细选,人人关注,为何偏偏一波三折,总是难如意?” “前阵子她气得要去庵堂带发修行,宫里那边都阻拦不住,现在好不容易想开了,可别再出什么幺蛾子!” 这边嘀嘀咕咕说小话,荣华郡主轻声而笑,到还是那么温柔妩媚,又很大方得体:“都来看看,十一娘这孩子就是聪明,长得又是这么个模样,我怎么能不疼她?” 那小姑娘抬起头,特别腼腆地冲着众人笑了笑,红尘感觉到罗娘的手一颤,便拍了拍,如今大周发生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那都没必要意外。 小女生看着还有点儿婴儿肥,长得确实不错,有一张好脸,可这么个稚嫩的年纪,真说敢和美貌名传天下的荣华郡主相提并论,绝对是胡说八道。 堂堂郡马,如此胡闹,轻而易举地就毁了这个孩子一生,这算什么…… 罗娘心中难过。 红尘也难受。 换了以前,她也只会叹一句,女儿家命苦,当年做王越的妻子时,家中也有几个小妾,她自认为是个贤良的大妇,没为难过她们,就是她们的孩子,也好好生下来了,男人花心好色,她也视之如平常,现在却忍不住嗟叹——女儿家生得太早了! 若生在千年后,这些女孩儿们哪里会比男儿差! 荣华郡主瞧着到像不怎么在意的模样,一边和众姐妹们说笑,一边去逗弄十一娘,还抓了一把瓜子塞给她吃,看着她吃得和只小松鼠似的,也觉得好玩。 “孩子在家里没正经上过学,只认得几个字,知道怎么读账本,我看她有灵性,索性带着认真教导教导,教出来看看哪个女学合适,送去读几年。” 荣华郡主眉眼平和,红尘却看她觉得瘦了,以前穿着宫装,华贵非常,如今却显得飘逸。 说了一回八卦,外头就有人送礼。 各色的礼物,都用上好的礼盒装了,默默进来,也不出声,只在小姐们身前放。 后面自有丫头们给收了下去。 这到是今年才添上的规矩,还是几个勋贵家的公子哥儿显摆斗富惹下来的,后来每逢这等宴会,那些公子哥儿就争相置办各色礼物,送与心仪的姑娘,大庭广众之下,不送那些比较私密的物件,也不算私相授受。 也就是个乐子罢了,还有父兄给自家姑娘长脸,自己送来的。 红尘今天没拔得头筹,得了第二,一共是七箱子东西,也不知是什么。 罗娘和小严两个,指挥宫人们收了,一看其中的一只紫檀木的礼盒,便知是薛柏桥薛小侯爷到了,那箱子的样式还是她们家郡主亲笔所绘,送给亲近的几个朋友玩。 那位马上要成亲的人,居然还有心思参加这等宴会,也不怕回去之后云家小姐搓板伺候他。 荣华郡主照例得的最多,摆得丫鬟们都收不过来,京城里的贵胄少年,十个里面至少有七个,曾经对她倾慕非常,这到也不稀奇。 不过公子们送了礼物,小姐们也要有所表示,或者写诗一首,或者画一幅画,拿出去给人欣赏欣赏 早有丫鬟伺候着摆起了笔墨纸砚,红尘也敷衍着把眼前一盆兰草画了画,大部分留白,送了出去,别说,偏偏就有人喜欢吹捧,还让请来的那几个老先生,儒学大家盛赞了一顿,说什么笔法潇洒写意,不落俗套,没有匠气云云。 夸奖的话,连红尘自己都觉得假的很,别人还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 正闲着聊天看花,外面就落了大雨,千金小姐们忙回房间避雨,有湿了的,还要换衣服洗漱。 幸好园子够大,不缺少客房。 说起来最近京城天气古怪,动不动下雨,连着有十多天不见晴,还有几次大暴雨,连陛下都惊动了,差一点儿召集灵师祭天祈福,只是祭天也不好轻率,有种说法,要是事事都要求,上天也会看轻了他们,便不会降下福泽。 刚换洗了衣服,红尘一出来,就看外面很是安静,不一会儿,便有宫人进来回禀:“郡主娘娘,前院张绣衣来了,要见荣华郡主,请诸位贵人们先去花厅避一避,以免被冲撞了。” 这宫人说话时微微发抖,显然极为害怕。 说来也不奇怪,张绣衣指的就是持节大将军张之杭,他是陛下的绣衣使者,有监察天下之责,掌握生杀大权,陛下亲自赐下一金斧,可先斩后奏。 他在京城,也是能止小儿夜啼的人物之一,现在登门拜访,难怪宫人害怕。 红尘点点头,就随着她过去。 一进花厅,花厅里安静的很,那些贵女们也都没有心思说话,只抱着茶杯慢慢品茶。 红尘坐下问了问,大家都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还是等荣华郡主来了再看看。” 几个关系好的千金面有忧色,至于几个胆子小的,一听有锦衣使者登门,一早顾不上大雨瓢泼,带着下人就匆匆离去,怕是宁愿冒雨赶路,也不想和这位凶人扯上一星半点儿的关系。(未完待续。) ps:  ps:亲爱的们,实在实在实在抱歉,一直到25号,每天都只能这么晚更新了,而且数量……当真不敢保证啊,万恶的老板!!!!(醉酒弄雪20夜留) 正文 第二百三十五章 绣衣 红尘她们几个和荣华郡主的关系,虽然不算很近,但都是一家人,同为朝廷册封的郡主,县主,这等时候,避开来不合适,也只有坐着,哪怕桌子上的点心再好,再是美味,吃到嘴里,也有点儿味如嚼蜡的意思。 “荣华怎么还不来?” “张绣衣位高权重,可也管不到郡主身上去,如此无礼,显见还是陛下宠得坏了。” 这话也只敢暗自嘀咕,呈口舌之利,主要是嘀咕的人太多,他们那些绣衣御史便是势力滔天,也挡不住京城芸芸众口,法不责众,被说几句又掉不了一块儿皮,所以不是当面碰上,到不会计较。 又等了许久,茶水都凉了,外头荣华郡主的婢女才匆匆过来,让宫人们送诸位小姐离去。 “郡主娘娘吩咐了,好好的赏花宴因她之故,半途而废,实在抱歉,回头必然登门赔罪……” “什么话,这都是小事儿。” 张家千金叹气,“那位张绣衣究竟找郡主做什么?” 她和张绣衣沾亲带故,算是本家,还没出五服,别人怕张绣衣,她虽然也怕,当着面连高声说话都不敢,可在背地里,却比别的大小姐们多几分勇气。 那婢女也是一问三不知,只让宫人恭恭敬敬地送了诸位离开。 大家伙儿也是心里忐忑,早没心情继续玩,连忙应付几句就都告辞。 临出门,红尘扫了一眼。正好看到荣华郡主立在门前发呆,面色到平常,并无晦暗之气。 像她这样的出身,生来受皇家恩德,气运相连,后天虽总因为各种原因,不光承其运,也要为其担些祸患,可现在一切平安,大周的气数显然还没尽呢。更没她一个小郡主的事儿。按理说,不该如此不顺。 再看郡主府的风水,这是老宅子,当然有些藏污纳垢的地方。有些地处。阴气重了一点儿。不太干净,不过也无妨,都是小问题。 红尘也只是略微转念。便上了车,铁牛驾着车离去,正好和荣华郡主身边的一匹老马擦肩而过,她不觉多看了几眼,这匹马……真是匹好马。 不是说它名贵,也不是说它能日行千里,事实上它已经不年轻不健壮,可它的一双眼睛始终只注视着自己的主人,沉默而温柔,红尘想,这样一匹马,大约一生也只能有一个主人。 回了府,家中诸事繁杂,薛柏桥马上要成亲,相交这么多年,大家是极好的朋友,她就想着送一份儿特别的大礼,至少要不落俗套。 这几日也在玉珏空间里各处问问,只是里面的大能都喜欢胡闹,说的话十句里有八句是在开玩笑,另外两句也不合时宜,送给新人的礼物,她还是得自己费费心思。 还不用太着急。 宁侯家到是准备好了,可云家的事儿,京城里谁都知道,云小姐那是顶梁柱,想出嫁,家里也得仔细安排一二才好。 罗娘和小严两个,都很关注荣华郡主府的后续发展,不光是她们,京城里但凡见过张绣衣登门找荣华的闺秀们,全都很好奇。 不过此事却没有什么后续。 似乎张绣衣就是想见荣华一面似的,他也是个男人,就有人在心里犯嘀咕,也许他也是倾慕人家荣华郡主,所以特意去看一看。 虽然这说法实在很难取信于人,可既然太太平平的,什么事儿都没有,不是因为这个还能因为什么? 总不能是郡主犯到张绣衣手里了,要真犯了事儿,别说是区区一郡主,就是皇子也早枷锁在身。 京城里的新鲜事多得很,没几日大家就把此事抛在脑后,不去乱想。 红尘也犯不着多想。 过了两日,还是阴云密布,雨到是停了。 不下就好,再继续下,怕是整个京城不得安生。 红尘懒洋洋地窝在家里,不太想动弹,罗娘和小严一左一右,拿了切好的瓜果喂她,一投喂就是大半天,懒得她连张嘴都嫌累得慌。 俩姑娘实在是看不过去,终究连拉带扯地把自家郡主拽起来,换上衣服,簇拥着出门。 “难得不下雨,前几日郡主不就说想去给小侯爷淘换几样贴心的新婚礼物,眼下正当时,去逛逛街吧。” 罗娘翻找出两朵小珠花,给红尘戴好,又让她披上红色的斗篷,就推着出去。 外面的天没太阳,到也有没太阳的好处,不晃人眼睛,也省得晒黑了皮肤。 红尘在家里懒,可一出来,到也高兴,她好像很久很久没有逛永安城的街市了一般,看什么都新鲜的很,那些小摊子,小商贩手里不入流的小东西,她也觉得好。 悠悠然在街头巷尾穿梭,走着走着,耳边就听见一阵铃铛的声响,抬头看去,一眼便看到了熟人。 曲乌一身平平常常的黑袍,面容淡漠,身边还有一黑纱蒙面的女人跟随,那妇人步履蹒跚,到像有了年纪,从袖口露出来的手,也布满了老人斑。 红尘看了一眼,却觉得这种气息有一点儿熟悉,便不觉多瞟了两下。 曲乌哼了声:“你到悠闲……” 她脚步不停,路过红尘,才略略驻足,却也只是一顿,没有说话,很快就离去。 红尘却瞧着她的背影叹了口气:“那帮子绣衣御史的活儿也敢接,还是人家有底气。” 曲乌的身上沾染了煞气,和她那日在那些绣衣御史身上感应到的一模一样。 说起来,好像灵师有不成文的规定,不插足皇室争斗,绣衣御史以前到和皇子们之间的龙争虎斗没有关系,可现在皇子们都年纪大了。连皇孙都能活蹦乱跳地彰显存在感,皇帝又是三五不时地病重,夺嫡的暗潮,早就压抑不住,绣衣御史作为皇帝最看重的一把刀,那帮子皇子不想插手才有鬼! “居然劳动曲乌走一趟,莫不是出了什么大事!” 红尘也略微蹙眉。 可也没听说最近有什么大事发生,林师兄他们前几日还笑说,京城最近太平的很,连文臣武将们都和睦起来。 不过。既然绣衣御史们开始活动。那想来又是一场血雨腥风即将到来,只看是看得见的,还是看不见的了。 永安城,什么时候才能得到永久的安宁! 感叹了一句。她也不免苦笑。这世上哪里又有什么永久的安宁?便是有那么一二十年太平。就可以让朝臣们大松口气。 好在和寻常老百姓们到关系不大,别管谁当皇帝,怎么改朝换代。只要乱世不来,他们就纳粮吃饭,辛辛苦苦奔一天算一天。 红尘在街头很随意地闲晃,曲乌却如她所言,被请进了绣衣御史的绣衣楼。 一双眼睛是被蒙上的。 恐怕也只有这帮人,能让骄矜傲气的灵师曲乌如此‘委曲求全’了。 张绣衣立在大堂内,大堂的长案上面还摆放着一具‘尸体’,他看着这具‘尸体’,脸色很难看,面对曲乌却十分客气,沉默片刻,低声道:“委屈曲大师。” 曲乌没说话。 张绣衣就亲自走过去,掀开‘尸体’上的被子,小声道:“您帮忙看一看,她还有没有救?” 曲乌眼睛上的白布还是没被解下,不过,她们这种人看东西,本来也不用眼睛,隔着白布,盯了那‘尸体’半晌,迟疑地摇了摇头:“只是一具躯壳,魂魄早就没了……” 张绣衣即便养气工夫再好,这会儿也忍不住露出几分失望,色变道:“当真无法可想?我有件极重要的事情要问问她,哪怕只活个一时片刻也好……敢问大师,京城还有没有其他大师擅长此道,还望替张某介绍一二。” 他也是直脾气,换了别人绝不会当着大师的面说这些,可这位却不理会这等事,心中想到什么便说什么。 曲乌皱眉,话音略微迟疑,显然也很不愿意承认自己无能为力,却还是哼了哼道,“既然我没有办法,其他灵师……”她话音一顿,“其他灵师里,大概也只有一人有请来瞧瞧的价值,虽然我认为便是神仙降世,也没有法子可想。” “是谁?” 张绣衣急切道。 曲乌冷笑,还能有谁?她可看不上京城那些老顽固,她如今能看得上的,也只有那一个人。 “你既然一定要找,那就请她过来,我也想看看,这位究竟还有什么通天彻地的手段!正好我刚在街上看见她,想来还走得不远。” “……你最好亲自去请,人家是郡主,和我这等平民百姓却是不同。” 曲乌说这话,就是平平常常说出口,并不含任何尖酸刻薄的意思。 她旁边那黑衣妇人,闻言却一瞬间觉得胸口里钻进去一条毒蛇,在狠狠地噬咬,轻轻低下头,深吸了口气,又吸了一口。 ………… 红尘在大街上,被张绣衣带人拦住时,眨了眨眼,心中不大高兴。 罗娘和小严更是蹙眉。 绣衣楼那等地方,哪个女孩儿想去? 别说女人,就是男人也不想涉足。 “你们不是请了曲乌过去?无论什么事,找她都行了,她办不到的,找我也没用。” 红尘摇了摇头,一句废话也不想说,拉上罗娘和小严,转身就要走,走了两步,却忽然身体一顿,抬起手来按了按额头,脸上的表情也稍稍严肃起来,盯着就立在张绣衣身边的那个绣衣御史看了两眼。 绣衣御史出入头戴面具,一向不以真面目示人。 她走过去看了一眼这人,还没等他觉得别扭,目光便转移到一直跟在他身边不远处的那一匹老马身上。 不应该说是老马,通体灵光,体格健硕,神态悠闲温和,哪里还有垂垂老矣的意思。 老马抬头,拿鼻子喷了红尘一下,身体就随风而散,化作斑斑点点,消失不见。 虽然只是一闪而逝,可红尘的心里还是动了一下,心动的一瞬间,她那最近已经变得特别乖的玉珏空间,都在识海里散发出一股温润的荧光,任务列表里冒出一个可接任务来——忠心护主的老马。 这东西还挺有意思,虽然没有任何一项特别明显的提示,但是总有一点儿隐隐约约的预兆,让她随着张绣衣去绣衣楼一趟。 红尘不觉一笑——若是换了上辈子,她肯定置之不理,甚至还跟自己的直觉反着来。 现在她到学会了适当‘顺从’一下,退一步说,她只是去看看,能的话顺手帮个忙,只当卖给绣衣御史一个人情也是好的。 于是,红尘就驻足停步,笑道:“都说绣衣楼比幽冥鬼府还要恐怖,我一直很好奇,既然有机会,那去看一看也无妨。” 张绣衣虽然不知道红尘为什么改了主意,可少费唇舌也是好的。 绣衣楼的主楼是建在皇宫的,张绣衣带红尘去的绣衣楼,却是在市井之中。 皇宫那一座,其实寻常只留守几个伺候的,专供万岁爷差遣,大部分绣衣御史都在宫外。 为陛下监察百官,在宫里可监察不出什么,绣衣楼的位置也十分隐蔽,甚至有个传说,但凡知道了戴面具的绣衣御史的真面目的,没有一个能活着把不该透露的秘密透露出去。 这些传闻确实很夸张,可也能说明这个地方在百官心中,实在不是什么好地方。 没多一会儿,他们就到了,红尘立在普普通通的朱红色的大门口,一边看,一边点头。 “别的地方先不提,你们门前这两个石狮子气息很正,虽然煞气扑面而来,却没有邪气,是好东西。” 张绣衣却不管这些,伸手引领红尘进去,一发现那白布根本影响不到红尘的动作之后,他也就不管那么多。 进入大堂,大堂的一切还是老样子,曲乌坐在桌前喝茶,看红尘过来,也只是很随意地抬头看了两眼,就又低下头去。 红尘见过这位几面,彼此虽不熟悉,可又很熟悉,笑了笑也不搭话,转头扫了一眼桌子上的女子,抬头就道:“即便喘着气,可也已经是死人一个,还找我们做什么?” 张绣衣心中咯噔了一下。 他现在缓过神,其实已经相信长案上的女子已经没了生命,但还是忍不住涌现出强烈的失望。 旁边另外一个戴面具的绣衣御史,身体也猛地抖了抖。 红尘笑眯眯地扫了几眼,才好整以暇地道:“救活死人,那是阎王爷的差事,不归我管,不过,张绣衣要是只想问几句话,那我暂时招她的魂魄回来便是。” 这话说得轻描淡写,混不当回事儿。 曲乌勾了勾唇角,从鼻子里发出一声嗤! 招魂一般的灵师招不好,她还能不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六章 白马 张绣衣要的不是个死人,而是个活人,必须能言能动,能入宫,魂魄到此无用。” 曲乌冷笑道,“若非如此,有我在,哪里还用得着你!” 曲家最为出名的一个本事,就是招魂。 招魂这种法术,很多灵师都会,有各种法门,就连一些尚未觉醒灵觉的普通人,经验丰富了,通过一些手段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但那都是魂魄并未完全离体,只是走丢了一魂半魄。 真正魂魄离体,下入幽“冥,想在人世间打开鬼门,把魂魄召回,使其复生,哪怕一时片刻,那也不是一般人能做到了。 曲家却曾经有一个精才绝艳的灵师,把死亡超过七日的死人魂魄召回,还让他复活了。 虽然灵师付出巨大的代价,那个死人也只复活了不到两天,但这种事儿,还是争相传颂,曲家的名望也更上一层楼。 也难怪曲乌一听红尘说要招魂,就嗤之以鼻。 在红尘来之前,她已经试过。 不光没有成功,连一点儿成功的征兆也没有。 所以才百分百确定,这已经是个死人,魂魄入了地府,再难还阳。 若非如此,以她的能力,怎么可能失败! 红尘闻言挑眉:“要求这么高的话,确实要费些力气。不过我都答应了,总要试试。” 曲乌慢慢坐好,不再多言。 张绣衣沉默半晌,低垂着眉立在大堂里。凝望着桌子上的‘尸体’,胸口起伏不定。 刚才曲大师就招过魂,他也抱有很大的希望,可是却失败了。 所以这次红尘再提出招魂,他也没有多激动,只是道:“有什么需要准备,请尽管吩咐。” 他有一张很奇怪的脸,五官分散看很不显眼,眼睛有点儿小,眉毛不够黑。嘴唇有些发青。唯独鼻梁挺直,可组合在一起,却给人一种说不出的张力,好像他心中藏了一只猛兽。随时可能爆发。一爆发。便是尸山血海。 红尘抬头看了看天,笑道:“那就劳烦张绣衣到厨房拿一把米,再拿一根草绳过来。” 大堂里一时静默。半晌张绣衣问:“没了?” “就这些。” 曲乌:“……” 其他人也面面相觑。 曲大师招魂,光是拿罗盘测算方位,就花费了大半日,准备的各类符纸法器,更是数不胜数,甚至动用了曲家很要紧的一个招魂铃,现在眼前这位郡主,堂堂郡主,听说灵师考核更是拔得头筹,每次出手都黄金铺地的灵师,只要一把米一根绳儿? 张绣衣克制地吸了口气:“去拿。” 只两个字,可红尘却从他的口气里听出很多意味,到不是说是威胁,而是自带气场,让人不自觉服从他。 红尘以前听林师兄说起过,这位张绣衣原来有八条舌头,能言善辩,简直凭一张嘴就能扭转乾坤,但后来忽然变得惜字如金,没有必要一个字也不肯多说。 曲乌只冷眼瞧着。 很快就有米和草绳送来。 红尘不着急不着慌地拿起草绳,隔一掌,就打一个空心的小绳结,自己动手。 本来曲乌的心情不太美妙,她最近一段时间,心情都不太好,此时更对红尘有一丝微弱的失望感,但目光随着对方一下又一下地编绳结转动,心居然静了下来。 一回神,她陡然一惊,见日影偏西,这一出神,怕是一个时辰都过去,抬头细看,荣安郡主悠闲地坐在椅子上,手指舞动,指尖一动,就带出一道灵光,始终那么平平常常。 曲乌略略低头,默默念了几遍曲家家传静心咒。 世间灵气,若要为己所用,多少灵师锤炼身体,锻炼神魂,****苦熬,也不一定能有幸入门,但总有天赋异禀之人,平常行事,不经意间就能做到别人一辈子做不到的事情。 她终于有一点儿理解,家中兄弟姐妹看见她时那复杂又古怪的眼神。 曲乌眯了眯眼,一瞬间就把杂乱的思绪压了下去,专心致志地盯着前面。 她到要看看,好好看看。 整条绳子都打完,。 红尘站起身,让张绣衣和曲乌坐在一起,顺手却把草绳递给一直守在一边,一言不发的蒙面绣衣。 “拿好,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许松手。” 张绣衣转头看了他一眼:“你的命!” 这个绣衣御史点了点头,沉默无言。 红尘笑道:“时辰正好,可以开始了。” 所有人都特别特别的紧张,虽然口中不提,其实连曲乌都很紧张。 她在心里把荣华郡主当成对手来看待,十分重视,恨不得拿目光现在就把红尘给凌迟掉,剖开肺腑,仔细研究,眼下这位要施展曲家最擅长的招魂术,自然要更认真一点儿看。 然后…… 然后红尘伸了个懒腰站起身,抓了碗里的米一路撒,从大堂里撒了三圈儿,再把草绳的另外一头,系在那‘尸体’的手腕上,又拿出张符纸,往尸体心口一贴,就拍手道:“行了。” 一共加起来,片刻而已。 曲乌脸上大怒,怒气还没有发出来,只听嘤咛一声,案上只有出气,没有入气的那女子,居然呻吟了几下,醒转过来。 只是似乎心神不定,眼睛迷离朦胧。 戴面具的绣衣一个哆嗦,瞬间扔了草绳。 他手上肉眼可见,浮现出一层火烧火燎的泡,红尘只当没看见,其他人也根本没心思去关注。 尤其是曲乌,她简直不敢置信:“怎么可能?你甚至都没有出买路钱!” 招魂术中。最大的一个常识就是必须出买路钱,离魂时间越久,需要的钱越多。 这个钱可不是人世间的银钱,更不是纸钱,而是一些特别的东西。 例如他们曲家,每次招魂都用家中特制的香烛,一根香要做成,需要至少一年的时间。 还有其它的宝物也可以利用,但像红尘这样,轻轻松松。连张纸钱都不给。随便拿点儿白米引路,一根草绳,一张符纸到是最大投入,就能把魂招回来。岂不是荒唐? 可这荒唐事就是发生在眼前。 曲乌沉默半晌。走过去给那个女人检查。仔细看了半天,都是正常离魂后魂魄回归的后遗症,除此之外。再无别的,她都有点儿怀疑自己一开始看错了,这个人只是稍稍走丢了一小部分魂魄,没有到死亡的地步,如果招魂真这般简单,他们曲家又算什么! “……你真的办到了!” “是有点儿麻烦,还要计算时辰,编织草绳也很累。” 曲乌瞪着她,脸上的表情都有些微的扭曲,红尘却没当一回事儿,她还是很有把握,没有把握也不好接这桩明显有点儿麻烦的差事。 她早在几年前就发现,别的灵师把联系上神,沟通地府,当做最为高深玄妙的法术来对待,十分郑重,只有寥寥几个灵师敢运用这一类法门,红尘却觉得极为平常,也完全感觉不到跟别的灵师交流时,人家感觉到的压迫,恐惧和窒息感,更不会使用一次就耗损寿命,灵力什么的,所以一度她不知道该怎么和别的灵师交流这一类法术心得。 张绣衣额角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汗珠,紧紧盯着那初初转醒的女孩儿看。 红尘再检查了一下,见没什么问题,就开始收拾行囊,收拾完,盯着那个面具御史道:“鬼火焚身,你手上既然受伤了,说明你与亡者有约,但你没有履行,现在我告诉你你听好了,这个女人只能活三天,你要在三天之内,完成约定,消除她心中的怨恨,否则……后果自负。” 那个戴面具的绣衣御史没有吭声,但从他忽然瑟缩了一下的身体上也看得出,他心中的确有许多惊恐。 张绣衣派人送了红尘回去,曲乌却没走,看她的样子,是想在绣衣楼守上三日。 红尘回到郡主府,罗娘她们也松了口气。 两个人都吓坏了。 “郡主是千金之躯,怎么能去那等地处?” 罗娘现在想起来还发抖。 红尘摆摆手,让她们赶紧上些吃食:“尽量简单,能饱腹即可。” 她也饿得前胸贴后背,在绣衣楼也不好意思喊饿。 好在厨房的汤菜永远都热着,大部分主子爱吃的东西也是常备,没一会儿就上来一碗面,配上各色的切好的小菜,牛肉,调上酱汁,红尘热热乎乎地吃上一碗,总算是舒坦了许多。 舒服地歪在榻上,枕着个迎风枕,红尘才有精神扫一眼玉珏空间。 任务进度果然进了一截。 可事实上,这一次根本就没有详细的任务描述,红尘这次是真正发现,其实她这玉珏空间虽然偶尔会有正经的任务出现,可大部分时候,其实都是在试探性地,按照她的心意,她关注的东西来布置任务。 很有意思啊,就像自己思想的一部分,不是别的东西,而是自己! 她还是习惯叫自己的这个空间是玉珏空间,但事实上,现在玉珏和书都化入她的身体,看不见,摸不着,成了虚幻的东西,不过叫习惯了,随意就好,也用不着改口。 这次任务完成之后,有十点积分,十点积分在商城里能买一捆马草! 也就是说,她那么辛苦地做任务,做完了,也只值一捆马草,换了别人非要气死,也再没有积极性,红尘却只觉得非常有趣。 想了想,到底还是有点儿不放心,红尘就叮咛了小严几句,让她盯着点儿荣华郡主那儿,有什么异动,马上通知一声。 红尘当日看,到没觉得有大危险,就算那个戴面具的绣衣御史没处理完他那点儿事,最多就是吃点儿苦头。不至于有性命之忧。 可她终究是有七八分怀疑,戴面具的那个,就是最近风头正劲的郡马王国栋,要真如此,还要顾忌郡主府别被波及到,关注几分为好。 绣衣楼里不知为何,总是缺少镜子,好像楼中众人来去匆匆,很少常驻,也不需要这等生活用品。 杏核以前也不用铜镜。今天却忽然特别想看一看自己的模样。 她入楼十五年。从三年前开始做暗子,这些年下来,就没有一次仔细看过自己这张脸。 曲乌翻出自己手边的铜镜递过去,那是个八卦镜。也能当铜镜使唤。 杏核微笑。小心翼翼地接过去。拢了拢头发,调整了下头上的珠花,又摸了摸自己的脸:“还不老呢。” 曲乌也不知为何。忽然就有点儿烦躁:“我问你,你想活下去吗?继续活着。” 杏核一愣:“……” 人哪能不想活? “我有一秘术,从没有施展过,是一种借命之法,你要是能马上找到愿意借给你一半寿命的人,就能试一试。” 曲乌说这话时,也是咬牙切齿,肚子里一阵阵翻江倒海。 这确实是秘术,她曾经听说,夏红尘,那位郡主娘娘,曾经为人续命,还成功了,所以翻遍家中典籍,也寻到一法,此法需要付出的代价太大,而且据说是绝不可能成功之法,她看了到不觉得不能成功,不过,也不可能轻易就尝试,毕竟灵师做这等逆天之举,也要付出代价。 此次……只当她是犯傻一回。 再说,这可是招魂成功的样本,多么难得! 杏核的目光闪了闪:“愿意为我献命的?到有人说过愿意。” 她的目光落在门口一直不曾离去的身影上面。 三日时光匆匆而过。 绣衣楼那边到是毫无动静。 不过他那种地方,没动静就是好事。 红尘的情绪也松缓下来,这两日一直闭门写书,为薛柏桥准备礼物。 她想来想去,正经的礼物都准备好了,到是云家大小姐那边,特别喜欢红尘写的书,她就想用神文配合译文给那两口子写一本。 这可要小心推敲,就是不用灵力,神文也不能乱写。 为了这个,连续好几****都在家闭门不出。 这日,忽然打了两声闷雷,雨水到没落,可天气闷热的难受。 “郡主,郡主府出事儿了。” 红尘正在家写书,小严匆匆进来,脸上惊惶中带着强烈的愤慨。 “慌什么,咱们家能有什么事儿?” 如今家中侍卫闲得天天逮老鼠玩,她又老老实实不出屋,能有何等了不得的大事发生! 红尘一挑眉。 小严顿足,喘了几下:“不是咱们家,是荣华郡主府里……郡马忽然持刀去追杀郡主,还杀了郡主身边的两个小婢女,听说满院子的下人们都傻了眼,连那个十一娘都让砍了一刀,正好砍在眼角,也不知道眼睛能不能保得住!” “……” 红尘慢慢放下手中的笔墨,深吸了口气。 小严咬牙:“此事已经惊动陛下,都说是郡马喝多了酒,跑去耍酒疯,陛下下令不许声张,令禁军押送王国栋进了宫,现在还没出来,皇后娘娘也把荣华郡主叫了进去。” “我进宫去看看。” 红尘吐出口气,轻声道。 事情不对! 她也顾不上别的,把排场摆得十足,全套郡主仪仗都摆出来,一路横冲直撞就进了宫门。 一进去,先不去皇后的寝宫,她扫了一眼,直接弃了舆车,径直往勤政殿去。 皇帝陛下这会儿正在小歇。 即便陛下醒着,红尘这般过去也不妥当,引路的宫人紧随其后,脸色都绿了。 侍卫们更是连忙阻拦。 红尘是郡主,又从没有这般不守规矩,一群侍卫也不知所措。 好在红尘刚到门前就停了,到没有冲动闯宫的意图,只是抬头看了一眼跪在不远处的那个王国栋,脸色一下子阴沉,一顿足扭头就走,先去皇后娘娘那里。进去就把娘娘屋中的摆设全换成自己箱子里的东西,尤其是卧室,铜镜上,床头全贴了黄符。 皇后这会儿醒了,靠在床头,看红尘里里外外的忙活,抿着嘴唇轻笑。 荣华坐在窗前。 阳光洒下来,洒了她一头一脸。 她的容色还是那么艳丽,神色间略略有些麻木,却也没有太多的痛苦。只是不说话。就那么安安静静地坐着。 皇后也不劝她,反而把红尘叫来问:“咱们宫里又犯了什么煞不成?不稀奇。” 就宫里这藏污纳垢的破地方,隔三差五地不让灵师清理清理,连她们这些人都觉得阴冷难过。更不要说那些宫人。 红尘蹙着眉。想了想还是道:“娘娘这几日千万莫要见那位郡马。离得越远越好。”她是真没想到,曲乌竟然还敢挑战人性玩借命,而且用的还是那个王国栋。那人身上沾染的因果层层叠叠,说不定又是什么前生孽债,今生再作孽,积累下还不完的债,绝对碰不得! 她提起郡马,谁都知道是哪一个,可荣华郡主的表情却纹丝不动。 皇后的心中也不好受:“他以前是个好孩子!” 能选中做荣华的郡马,宫里那是下了好大的力气,仔仔细细遴选出来,万里挑一也不为过,王国栋自然出类拔萃的很。 自幼就饱读诗书,虽为世家子,却不曾和一般纨绔子弟一样,只等着享用祖上留下来的基业,一路苦读,又兼习武,文武双全,深得陛下信任,前途一片大好。 只是有一点儿,拼搏地太过头,到是耽误了婚姻大事。 陛下爱重他,才把京城最美的明珠之一,荣华郡主许给了他。 荣华郡主虽然因为种种缘故,在姻缘上有些不顺利,但配给王国栋,也算郎才女貌,天作之合,谁曾想,王国栋婚后居然就变了个人似的,流连花丛,一见郡主就阴沉着脸,大发雷霆,连面子都不顾。 皇帝简直要气疯掉。 连王家那边,也弄不明白自家相当看重的嫡子这是要做什么。 荣华郡主差一点儿就绞了头发。 可是两个人已经成亲,真要让皇家因为男人贪花好色,在妻子面上冷冷冰冰,越发变得糊涂起来,就让两个人和离,也没那样的道理。 要是差不多能过去,这事儿就稀里糊涂地过去算了,男人嘛,好色不是大毛病,但如今发展到持刀杀人的地步,皇帝却不能不管了。 总不能让人说,朝廷欺负功臣之女。 而且荣华郡主的娘家人也不会答应。 荣华郡主的父亲成平王早年为平叛而战死,家中如今叔父当家,叔父虽然也有一子二女,却待她极好,极为疼爱,比对待自家女儿还要好些。 王国栋的事暂时还没有掀开,所以风平浪静,可这事儿也不可能瞒得住太久。 皇后难得沉默下来,半晌叹气,抬头看荣华郡主:“你哭几声,哭不出来也哭,别憋着。” 良久,荣华郡主忽然嚎啕。 “墨染,墨染,墨染,墨染!” 她哭得撕心裂肺,一声连着一声。 红尘连忙帮皇后娘娘把被子盖上。 皇后被噎了下,好半天顺了顺气,她老人家记性还好得很,想了想,哭笑不得。 墨染是荣华郡主家的一匹老马。 她记得荣华小时候,她父亲送给她的,不是特别好的马,很温驯,就是让她学着骑一骑,以后长大了,学骑射自然要换更好的。 她记得荣华一早就不骑墨染,比较常用的坐骑是一匹胭脂红的红云。 “墨染都不肯陪着我。” 荣华郡主还哭。 红尘眼睁睁看着一匹特别矫健,特别漂亮的大白马围着她打转,转来转去,转来转去,还拿尾巴在她脸上拂过,抖搂抖搂泪珠子水花,心里拿点儿烦闷抑郁,一下子就散了,差点儿忍不住笑出声。 这会儿可不能笑! 也不能让郡主看见这些。 她现在有经验了,若是主人能看得到,这匹马永远也不会肯离去。 它会一直一直陪在主人身边。 那其实不好,生命有始有终,它该走的时候,还是要走。 在皇后这儿待了一会儿,红尘心情平静舒缓,再不生气,看了看皇后的脸色,到还算好,就由着她老人家绞尽脑汁地去想怎么安抚那位郡主,自己出了宫门回家。 红尘回到郡主府,就在花厅里看到了一个‘贵客’。 “曲大师刚来。” 罗娘小声道。 这可是个稀客,也不知道怎么招待。 红尘点点头,板着脸进门,坐在曲乌对面看着她道:“恭喜曲大师更上一层楼,借命续命的手段都施展得这般炉火纯青,难得难得。” 曲乌的脸上也露出一丝得意来。 红尘简直要气笑了,不过一口气哽住,想了想,叹了口气,面上的神色略微变得柔和,连语气也变得温柔些:“曲大师,你很有天分,也很幸运,如果换了以前,我绝不会劝你,可这些天,我忽然发现女子不易,能有所成就更难,所以我想说,不要走歪路。” 曲乌静静地坐着,是啊,当然不能走歪路,她从小到大,得到耳提面命的教训就是不走歪路,她也不会走。(未完待续。) ps:  ps:26号就能恢复正常的更新了。 正文 第二百三十八章 去哪儿? 无论如何,救人都不能算歪路,这话也是家里长辈常常说起。 曲乌以前不当回事儿。 她修行为自己,世间庸庸碌碌众生,生死富贵,她都不放在眼中,这些人,也是她修行路上的工具,但后来遇见了夏红尘。 她看不到夏红尘做她心目中身为灵师该做的事,那人陷在滚滚红尘中不得自拔,心不够硬,遇见闲事就要管,也不看是不是对自己的修行有益,大部分的行为,落在她眼中,不过浪费灵力,浪费生命,可她偏偏好好的,修为精进,出类拔萃。 曲乌从不赞同她的道,可那日见了杏核,却忽然有一种做点儿什么的冲动! 端起茶盏,喝了一口清茶,她忽然想到,也许是因为杏核是特别的,她是夏红尘又一次违背自己常识的证据,她忽然想在这个人的身上,跟夏红尘一较长短——你能让她还阳,我能让她长寿。 这次总是我高一筹。 红尘如今和曲乌坐在一起,彼此之间,其实有一点儿微妙的心意相通,她甚至隐约能感受到曲乌的想法,干脆就开门见山,不绕弯子了。 “我也听说曲家有很多秘术,虽然不知你是怎么给那个女子借命。” “她叫杏核。” 曲乌忽然道。 红尘一愣,也不知为何,一颗心忽然就更柔软下来,“好吧,杏核。” 就算是飘萍一样的女孩儿,也应该有个名字。 曲乌有些变了。她自己可能都没有察觉出来,但她从一个大冰块儿,变成了一个活生生的人。 这是个难得的姑娘! 红尘在现代呆了那些时候,回来后嘴里不说,面上不显,其实多少有些不适应。 那种不适应,潜藏在梦里,时不时就翻滚出来。 她要是个男人又该如何? 世上没有假如,她也知道没有假如,可管不住自己的心去那么想一想。 红尘叹了口气:“世间续命的法子还是有几个。多积功德可续命。这是最堂堂正正的法子,没有任何后遗症,借命的法子自然也有……” 父母借命给儿女,儿女借命给父母。 有时候面临亲人的死亡。悲痛欲绝之下。真是什么都愿意的。要是能把命借出去,别说借出去一半,就是全部都给出去也无妨。 红尘不光是从书中。玉珏空间里了解到那些事儿,以前和王半仙聊天,也经常遇见想要把命和亲人们分享的事情,王半仙自己从来不接这种生意,接了他也做不来,到问过红尘。 此事绝不是嘴里说说那么轻松。 要是命都能借来借去,阎王殿必然是大乱。 她就知道一种方法,一种祈祷的仪式,负责主持的灵师要许愿,发下一些大宏愿,若是上天答应,仪式就可以开始,无论成功还是失败,灵师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有人还因此猝死。 其它种种刻薄条件就不说了,关键是这个心甘情愿借出命的人,他不是一时心甘情愿便罢了,要一世都心甘情愿,只要有一丝不甘,就会出现缝隙,且生出煞气,神魂混乱,最终导致两个人一个都别想活。 曲乌有点儿意外,到也不是太意外。 红尘知道这类法子,再正常不过,她听长辈们提起过,有一种人,灵窍一开,才气天生,至于能领悟多少,全看悟性。 显然,她绝不能怀疑荣安郡主的悟性。 “你不要小瞧了我,我既然做了,就有我的打算,也有几分把握。王国栋一开始神魂不稳,让脏东西冲了身,导致狂性大发,现在已经没事儿。” 曲乌喝了口茶,漫不经心地道,“过来就是知会你一声,别大惊小怪的。” 红尘:“……” 她还是怀念当初不通人情世故,骄矜高傲的曲乌。 事已至此,红尘也只好翻出一把静心凝神的符咒塞给曲乌,至于丧气话就不说,二人神交已久,谁还不知道谁的性子! 曲乌也没客气,这些符咒光是研究价值就很高,她早想要些,只是再怎么样,也不能主动找红尘去要。 红尘送走了这位,皱眉沉思:“只希望一切顺利。” “郡主?” “没什么,回去歇一会儿,累了。” 罗娘在一边也听得模模糊糊,交代下人收拾桌子,自己跟郡主回去休息。 一晃眼暑气越来越重。 家里人都开始裁制单衣,连小宫人们也一个个换上清淡的颜色。 罗娘把库房打开,搬出来好几箱子绢帛,各色的都有,全是新的。 “别的都好,就是这类料子储存太难,穿上几次就旧了,实在可惜。” 有些衣服做起来很难,可穿上三五次,洗的时候再小心,颜色也会发黄暗淡。 “还是穿大红的好看,也鲜亮,就是天色太热,月白的,粉色,杏黄,鲜绿这几类也好。” 红尘没什么偏爱,罗娘和小严把她装扮成一朵大红花,还是装扮成嫩绿嫩绿的小草,她都接受,身上金银的首饰都摘下,换上一套白玉的,稍显素淡,配上一些彩色丝绦,稍稍点缀,到也可爱。 正好罗娘她们的冰铺子开张,红尘干脆就和罗娘去看看,也享受一下。 铺子里客人不少,大部分都是家境殷实的人家,到是在外头喝免费绿豆汤,还有在后门小窗口那儿买少量冰块儿的,都是些普通人家。 红尘坐下算了算客流量。 这一共是上下两层,雅间六个,外面的桌子是二十张,始终满座。或者只空一两个空位。 的确该是如此,红尘亲自给挑选的店面,调理的风水,就是王半仙那个半吊子过来,一看客人的情况,也能说出无数溢美之词。 “咦?” 罗娘正拿过账本来打算看一眼,目光扫过去,愣了下,“是荣华郡主和郡马爷。” 红尘怔了怔,隔着二楼的藤蔓。一眼便见荣华郡主和郡马站在门前说话。 郡主的脸色有些苍白。可气色却不算特别坏。 郡马低声说着什么,目光略有些空洞。 “两个人和好了?” 罗娘叹了口气。 红尘抿着嘴唇,一只手按住扶栏,凝神看过去。只见那一匹雪白的。健康的马。此时毛色发污,目光焦虑,一个劲儿地想把王国栋顶开。却一碰触,便哀嚎一声,大颗大颗的泪珠儿滚滚而落。 原来马也是会哭的。 红尘一瞬间决定对家里的那几匹马,尤其是那几匹老马要好一点儿。 草料里多加把黄豆?把家里的霜糖给它们吃些? 王国栋忽然低声咳嗽了几声,荣华郡主的脸上就露出几分忧虑来,两个人相携而去。 “……死了两条人命!” 红尘在舌尖上蹦出这句话。 罗娘都没应声。 两条人命算什么,死的是签了死契的奴婢,出些罚金便能了事。这是闹出来的,那些大宅门里死得悄无声息,神不知鬼不觉的婢女还少吗? “荣华郡主现在很高兴。” 红尘隔着窗户,忽然有这么一个念头,也不是说荣华郡主脸上的笑容有多大改变。 那个姑娘是京城闺秀里的佼佼者,笑容始终是温柔亲切,或者大方爽朗,即便再难,也没见她在外人面前露过怯,失态过。 两个人走远,红尘和罗娘又看了会儿账本,各自喝了些茶水,正说着闲话,又见王国栋不知何时,再次出现在底下的茶棚里。 只是这一次,他的脸色更僵硬了些,身边有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拖着他的袖子,在前面跑来跑去,时不时回头,很是高兴的模样。 二人说不上耳鬓厮磨,却也十分亲昵。 罗娘吓了一跳:“好大胆!” 应该说这个郡马爷真是狗胆包天,刚和郡主分开,竟在同一个地方和小美女厮混。 那小美女长得真是不错,脸色雪白,大眼睛,长长的睫毛,青春活泼。 红尘目光一凝,瞳孔收缩,刚才一瞬间,她忽然在王国栋的脸上看到另外一张脸。 炎炎夏日,红尘后背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连忙从袖子里取出一张符纸,折叠了下,折成一只纸鹤,随手一挥,就洒了下去。 那纸鹤嗖一下钻入王国栋的后背,王国栋身体一震,有些迷惘地回头,看到身边的小姑娘,吓了一跳,好半天才镇定,迷迷糊糊地拉着走人。 红尘苦笑:“怎么回事儿?” 王国栋的身上附了一个魂魄,而且特别完美地附身,她不注意,一时都没有发现,这怎么可能! 一直到回了郡主府,吃过晚饭,躺在床上,红尘脑子里还在想这件事,决定明天进宫一趟,刚刚睡下,朦朦胧胧间,爬起身推开窗户一睁眼,就见不远处煞气冲天,滚滚的黑雾笼罩了大半个天空,连月亮都看不清楚。 好像是荣华郡主府的方向,那地方很独特,距离皇宫十分近,占地面积也广,地理位置也好,一眼就能看出。 红尘披上衣服起身,招呼铁牛背马,路上正好和衣袂飘飘,手持长法杖的曲乌碰上。 曲乌拿法杖一勾,就勾住车窗,红尘也帮了一把,顺手把她拽上来:“看见了?” 岂不是废话! 不独她们两个,满京城的灵师都炸毛。 红尘一路上就看到大云寺的几个高僧,静安禅院的两个,还有零零散散的灵师们,国师府想来也被惊动。 不过,红尘速度最快,她的马车上有郡主府的招牌,巡查的官兵不会阻拦。 国师府派出来的人,本来速度应该很快,奈何毕竟是官面上的,出了事一层一层向上报。传到国师耳中,再派人去探查情况,需要一定的反应时间。 红尘第一个赶到荣华郡主府门前,整个郡主府大乱,黑灯瞎火的就能听到里面的宫人四处奔跑,看见火把乱飞,大簇大簇的火花在地上滚。 荣华郡主花容失色,只穿着一身亵衣就在院子里跑。 王国栋疯了似的扑过去,用力掐住荣华郡主的脖子,那些宫女。太监。侍卫,纷纷上前,却是一下子就被甩开。 “让开。” 曲乌跳下车,伸手一扔。法杖甩出去。愣是砸得王国栋一个踉跄松手。整个身体似乎僵硬了下,她就上前又是一杖,正好砸在王国栋的脖颈上面。 “禁!” 一声短喝。 法杖上的龙纹闪烁。略略吐出一丝金光,金光飞入王国栋的眉心,他就扑通一声倒在地上。 曲乌这才松了口气。 但也只有一瞬间,王国栋就又弹起来,虽然身体还有些不灵活,脖子却轻轻扭动,四下里看了看,火光照到了他的脸,一瞬间,所有的人都屏住呼吸,连荣华郡主的咳嗽声都立时就止住。 “两,两张……” 所有人揉了揉眼睛,清清楚楚看出那是两张脸,其中一张模糊不清,只能隐约看出应是个女子。 “快拿黑狗血。” “不,不,拿盐,盐。” 郡主府内的众人一片混乱。 “阿弥陀佛!” 外面其他人也都到了,大云寺来的大师很陌生,但看样子应该也算德高望重。 其他人有些到是神交过,毕竟算一个圈子,不过红尘初来乍到,不认识的居多。 “大师,您看看是不是鬼母降世?” 此时不是寒暄的好时机,虽然很多人对红尘这个年纪轻轻,就名声大噪,还过了最终考核的灵师颇为好奇,这会儿也只能点点头。 “先看看,各位,谁有手段便快快使出,郡马要脱困了。” 其中一个大云寺的僧人叹了口气,手持佛珠,默默念佛,心中也不自觉生起几分恐惧。 如此深夜,若是让这个鬼母逃出去,那可是生灵涂炭,到时候,所有的孽障可不光是算在以身饲养鬼母的王国栋身上,他们这些灵师都要承担。 这种孽障,沾上一点儿边,就不知道要花费多大的力气才能给消除了,万一消除不了,那这一世修为就算毁了,再怎么修行,恐怕也难精进。 几位灵师各凭手段,都只能让王国栋安静片刻。 红尘看了看,有点儿肉痛,咬咬牙,还是把自己手腕上的龟甲给投了过去。 只听咯一声。 那龟甲就好像变成了一只乌龟,恶狠狠地咬在王国栋的嘴上,一瞬间,他整个人僵立当场,噗通倒下。 众人又等了片刻,见他完全不动,这才松了口气,看看那龟甲,红的通透,一看就灵气逼人,不觉羡慕。 还是得有一件好法器! 时间紧迫,所有人这时都顾不上别的。 “大师,不如请您念诵经文,取出邪祟?” 几个大师对视一眼,齐齐上前一步,念诵金刚经。 在众人灵师眼中,经文仿佛点点星光,如雨一般洒在王国栋的身上。 王国栋却瞬间发出一声冷笑,到像是醒了。 几个大师脸色都变了,声音越发如雷霆,奈何全无作用,只能无奈摇头。 其他人顾不得许多,纷纷出手。 折腾了足足一个多时辰。 无论是不是鬼母,反正是没有驱赶出来,到是王国栋渐渐镇定。 因为隔着一具被完全附身的肉身,是活的,大家投鼠忌器,诸般手段也有点儿施展不开。 所有人都没有提,可以先将王国栋杀了,鬼母未曾大成之前就脱离肉身,应该还可以对付。 但众人心中都这般想,不觉互相使眼色。 红尘心里其实不怎么拒绝这种提议,奈何一看荣华郡主苍白的脸色,还有那匹漂亮的大马,围着它的主人轻轻撒娇,小声叫,她的心也软了。 想来荣华郡主至少想要一个结果,不能让自己的丈夫就这般平白无故地死了。 显然红尘所想不错,荣华慢慢地走过来,身上已经批好了斗篷,头发蓬乱,脸上一丝血色也没有。 “荣安,到底怎么回事儿?王国栋怎么了?” 红尘摇摇头,走过去盯着王国栋的眼睛,轻声问道:“你是谁?” 王国栋的眼睛里冒出一道绿光。 几个大和尚都下了一跳:“果然是鬼母!至少养了三百年。” 究竟是哪个该挨千刀的养的这玩意! 众人叫苦不迭。 红尘皱眉,再一次厉声喝问:“你是谁?” 王国栋的身体一僵,翻了个白眼,显然这鬼母本不想搭理她,可却不由自主地开口:“哼,本座苦苦守了三百八十年,就是等一个投胎转世的机会。” 这声音阴测测的,虽是女人的声调,却充斥着一股子阴狠气。 “好不容易才找到的,只要那人一死,名额就到手,你们却偏偏给她借命续命!” 那声音狂乱不堪。 随着声音爆开,一股绿色的,带着腥臭味的气息散开,所有灵师都脸色大变,捂着鼻子退后三步,红尘一身拉荣华郡主,气怒道:“算了,懒得耽误时间,各位,注意一下,我们走。” 走? 去哪儿? 曲乌从始至终,脸色都阴沉沉一片,此时忽然变色,就见红尘甩开衣袖,手一挥,前方就出现一个黑黝黝的洞。 那洞里的味道,但凡灵师都很熟悉,那是黄泉路鬼门关的味道,真正的黄泉路,不是金顶山上的那一个。 去哪儿?我们去地府走一圈,看看这个鬼母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不查清楚她的来历,哪里还谈得上解决?(未完待续。) ps:  ps:今天无论弄雪写成什么样,大家务必原谅我,是顶住只在电视上出现过的各种骚扰,努力写了这么多的。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地府 红尘伸手招了招,那黑洞就延伸开来,变成一个大门,她当先一步,向前走去。 其他所有人的身体都不自觉地跟上。 灵师们有一瞬间惊慌。 有几个脸色都发青。 浓烈的罡风狂吼。 耳边一阵又一阵鬼哭狼嚎。 活人入鬼门关,可不是一件好事,传说中也有过活人踏入鬼门关的经历,说是身体会变得特别沉重,寸步难行,阴冷一片,脑子很快就会迷迷糊糊,等到好不容易苏醒逃离,他已经从一个少年,变成垂垂老矣的老翁。 当然,大部分进去之后就出不来。 但是好几个灵师身体都激动得微微发抖。 身为一个灵师,谁没去探寻生与死的界限,他们的追求中,最大也最难的,恐怕就是超脱生死,能进入地府黄泉游一圈儿,那感觉一定很特别。 可王国栋的面孔却扭曲成一片,狰狞惊恐,拼命挣扎,数次想逃跑。 但他刚一举步,面上就露出更害怕的表情,嗖一下又缩回来。 凄厉的女声哀嚎:“放开我,放开我!” 可是一进入门内,连那声音听在众人的耳朵里,也显得特别远,像是隔着漫长的时光传来的回声,到让人少了几分惊惧。 抬头看不到天,只看到蒙蒙的雾,像是忘川水汽所化。 地上一走一陷落,全是粘稠的东西。但也看不清楚。 众人刚刚感觉到刮骨钢刀一般的风,还有阴寒的气息,前面红尘身上就一亮。 无论是风还是雾,都瞬间退散。 连整个地府,都仿佛多了一点儿活气,暖意融融的。 “郡主?” 一个大云寺的和尚忽然惊呼出声。 红尘茫然回头,就看到垂在耳边的流苏,对着脚下流淌不觉的水照了照,她好像换了一身衣服,到不是如梦中女子总穿的青袍。而是更正规也更严肃些。还是青色的,袖子上镶嵌了一圈墨色的纹路,腰悬白玉,头戴玉冠。 “怎么回事儿!” “鬼门怎么偏了。谁开的鬼门?” 无数灵师耳边出现奇异的嘀咕声。仿佛围绕在周围。分不清楚方向。 但耳边无数沉重的脚步声,他们都能感觉到一种强烈的气氛,似乎下一刻就会出现无数鬼卒把他们捉拿归案。送去阎王殿受审。 几个大和尚不停地默念经文,问题是在这样的地方,他们也很难相信佛祖能把佛光照下来庇佑信徒,越念经,脸色越白,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反而感觉到压力更大。 红尘到是悠悠闲闲停下,举目四顾。 她眼中的地府和别人不同。 地府显得有些萧条,脚下忘川流淌,绵绵不绝,无数黑色的影子在里面浮浮沉沉,再远处到是有些‘人声鼎沸’,大概是阴间等待轮回的鬼们居住的地处,应该是繁荣之地,只是她要找的地处,肯定不是那边。 红尘叹了口气,把王国栋拎过来,冷声问道:“别让我费神,告诉我,你这些年都在哪里栖身?” 那鬼母恍恍惚惚的,半晌没有动静。 养出只鬼母可不容易,那等埋在聚阴之地自然形成的鬼母,刚出世懵懂无知,鬼气四溢,很快就会被引渡入地府处理,像这类一看便知,肯定是特意养出来,要先按照生辰八字挑选怀孕女子,以金针闭锁她的关窍,择一阴气汇聚之地活埋,上面压设阵法。 至于多久能成,那就不得而知,连施术者自己也不清楚。 有时候几年,甚至几十年,上百年,鬼母一旦养成,能以恶鬼为食,凶猛异常,等到诞下鬼子,就更是不得了,先不说鬼子的厉害,甚至在一些歪门邪道的记载中,用鬼子煲汤,连续饮用四十九天,就能返老还童,起死回生。 只是传说太离谱,大部分人不信。 到现在很少有人养这种东西了,实在无用。 鬼母要是有了灵智,肯定都想逃脱施术者的控制,那就只有一个法子——主动进入地府等待轮回转世。 除了这个法子,便是施术者死了,鬼母也要被困于一地,不得自由。 地府轮回按说世间生灵都少不得要走上一圈,鬼母却不同,那是天生恶鬼,天道不容,想投胎十分困难,而且在地府里也无容身之处,但凡鬼差见到,肯定要捉拿。 眼下这个鬼母不好驱除,因为她和王国栋融合的特别完美,红尘都不必尝试都知道,那是王国栋心中的破绽被她抓住,已经差不多快要没有意识,真动用点儿真格的,这家伙也得死。 他就是死,总也要给荣华郡主一个交代才行。 红尘看了荣华郡主一眼,现在这般诡异的情况,可的脸上却没有多少惧怕,只是用很陌生,很迷惘的眼神看着王国栋。 要是不能把心中的那根刺拔出来……好好一个姑娘,这辈子就毁了一大半。 鬼母栖身于地府多年,身上的气息和那里最亲近,回到栖身之地,应该能把她驱赶出来。 奈何地府这么大……又上哪里去找? 红尘在那儿沉思。 其他人都要吓死了。 幽幽鬼火闪闪烁烁,鬼差们正从四面八方围上来,若是被拿到,他们岂不是真要命丧黄泉?岂止是一个死字,还指不定得受多严重的惩罚! 光是想一想,大家一颗心就扑通扑通跳,又恨不得它不跳动,能伪装自己不是活人。 一阵脚步声越来越近。 前面的浓雾破开,走出个身着黑衣,脸上戴面具。手中持锁链和钢刀的‘人’。 “难道是黑白无常中的某一个大人?” 可这打扮不对啊! 其中一个年纪比较轻的灵师忍不住叨咕了一句。 其他人屏息凝神。 还有几个暗暗捏住护身法器,就是不知这护身法器……在地府管用不管用。 却见那人出来,一眼看见红尘,当即拜倒,“原来是仙子大驾,恕我等失礼之罪。” 红尘记性好,一听声音就响起来,记得那次他扮黑无常出面的,诧异道:“你怎么又变了装扮?” “好叫仙子知道,因为最近巡逻鬼差人手不足。我暂时借调过来帮衬一把。” 红尘点点头。到也不惊讶。 可后面跟着的这一群灵师算是长了见识。 早些时候就传说,这位便宜郡主的身份来历不一般,真是上仙转世,能通鬼神。他们还八成不信。那些个江湖骗子都喜欢往身上贴各种光环。别说是上仙转世,说什么的没有?难道都是真的? 这等话,听过也就罢了。不必多想。 众人收敛心绪,回过神,便见郡主立在那位很像无常大人的人面前,皱眉说话。 “……地府广阔无垠,除了这阴曹地府十三层,还有很多的地方,有些地方,甚至我们鬼神也不敢轻易涉足,仙子欲寻的这鬼母,若真栖身的话,也不会敢挑太危险的地方,请上仙放心,您尽管安心在殿中等候,我这就调派鬼差,鬼卒去搜查,一定尽快办妥。” 说完,这个黑衣‘人’就转身而去,不多时,周围本来给他们巨大压迫感的那些鬼卒鬼差们也散了开去。 还有两个女子上前,引领他们到旁边一小殿内坐下,那小宫殿虽然不大,装修却是异常精致舒服,桌上摆满了瓜果,个个都是十分香甜可口。 众人:“……” 很诱人,可谁都不敢吃。 地府里的食物,活人哪里能吃?谁知道吃一口是不是就变成这里的常住人口了? 红尘到是略微尝了尝,从茶水到点心,都还凑合,富有灵气,却比不上她平日里享用的。 “你们都吃些,不要紧。” 她吃了,其他人才下口。 只一点儿,众人顿时享受到好处,一个个看似斯斯文文,下嘴却不停,恨不得连吃带拿。 红尘也不管,趁着还有时间,就问那脸上已经露出僵硬表情的鬼母。 “你应该知道,我并不是要和你过不去,不如你说说条件,究竟怎么样才能放开这个人,要是我能办到,那么皆大欢喜,也省去很多麻烦。” 鬼母冷笑,发出一阵阵和哭一般的声音来。 “省麻烦?条件?你知道这三百年我是怎么熬下来的?每天都拼命抵抗脑子里那些疯狂的东西,无数次觉得,我疯了很好,疯了就什么都不在乎,也不冷,不疼,不害怕,记忆在一点点消失,我快要忘记我长什么样子,叫什么,家在哪儿,甚至连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有了怀疑!” “哼,他们想让我孕育鬼子,我偏不,我儿子就算要出生,也应该生在阳光下,要有鸟语花香的地方。” 只有一瞬间,鬼母的表情柔和下来,但下一刻,就又变得癫狂,“我每天都在忍受,忍了三百多年,终于出现了契机,那是个小姑娘,命格和我十分相符,命绝之日,竟然还和我绝命之期一样,也该是阴年,阴月,阴时,这简直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只要她一死,我占了她的肉身,就如投胎转世一般,我等了三百年,才等到这一次机会,却让你们……轻轻松松就给毁了,既然如此,那你就赔我一个肉身,虽然不好,可也能暂时用用。” 她说到后面,到没有一开始那么疯狂,可这般冷静理智,却也更让人惊慌。 红尘一拍额头,笑了两声,最后还是觉得不雅观,这才敛容坐好,轻声咳了咳:“既然是这样,那到好办,不如我找地府的人帮你查一查,看看还有没有其它机会,纵然没有,我也必想办法助你去轮回。” 鬼母一愣,半晌冷笑:“你当我会信?” 她早不信任何人的话! 很多年前,她也曾尝试信很多人。还是那些修为不俗,按说应仙风道骨的人,但无不是遭了背叛,人的手段,一日比一日狠毒! 红尘也不生气,笑起来道:“这里可是地府,有神有鬼,而且我是灵师,大道可欺,如今三尸神在。口中若有一字虚言。必然上报天听,我岂能为了陌生人,坏了自己的修行,绝不会为了这些事撒谎。” 这话到也中肯。那鬼母一时迟疑。 此时便有鬼差来报。说是已经寻得一处可能之地。就在忘川附近。 那鬼母的脸色骤变。 红尘点点头,看了她一眼,站起身便要过去。鬼母脸色变了又变,急道:“好,我就再信你一次。” 她显然也知道,只这般看着,红尘的能力也是很不一般,自己就是不配合,也讨不到好处。 叹了口气,众人只觉得身上一冷,就见一团黑雾从王国栋的身体里挣脱。 王国栋也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黑雾犹豫了半天,终于变作一女子,低着头,立在殿内,轻声道:“……我也很久没有以这副模样出现了。” 身为鬼母,在地府里绝对人人喊打,整日东躲西藏的,还是不成形的时候方便。 她看了看自己,又很好奇这座小殿,事实上她虽然不自由,可在地府也待了很多年,当然很了解此处,却从不知道这座小宫殿是做什么用,而且此处也从来不开,别说孤魂野鬼,便是有一次,府几个大人物联袂而来,也仅仅是在殿门前略站一站。 这次能进来,她也好奇。 红尘却把注意力集中在王国栋身上,抬起脚来踢了踢,笑道:“醒吧。” 王国栋果然悠然转型。 荣华郡主的脸上也多了几分表情,还没开口,就看到王国栋抱着肩膀坐下,瑟瑟发抖,小声地喊:“贞娘,贞娘,我这就来寻你了,来寻你了!你莫怕,我来了,对不起,对不起!” 郡主的脸色登时大变,一片雪白。 那个鬼母冷笑了几声:“真是个没担当的男人!”她见荣华郡主转头看她,叹了口气道:“我附身虽然是附身,却不可能窥探他的记忆,只是知道,这人还是你们皇帝的绣衣御史,和杏核搭档时,杏核都他产生好感,两个人关系越来越近,不过我看他不算是玩玩,有点儿真情,也是廉价的真情了,至于现在冒出来的贞娘是哪个,我可不知道!许是你们家的小妾也说不定,他对你这个郡主那么冷淡,一点儿也不好,谁知道心落在哪个身上去?” 荣华郡主咬着嘴唇不说话。 红尘挠头,这算是画风突变了。 奈何她宁愿去和恶鬼大战一次,也不想解决别人的感情问题,她就是想解决也没有办法,作为一个两辈子都不知道真正爱情的女人,去管这种事儿,纯属开玩笑! 而且这里是地府,那匹白马也不敢进来,没有白马卖萌,她的耐性就多多少少差上一点儿,直接便问:“你要知道详情,我便带你去查问查问,反正到了地府,王国栋小时候踩死几只蚂蚁也问得出来。你要是不想知道,这便带他回去。” 至于回去之后如何,那就是这两口子的私事。 她虽说接了任务,那匹白马却不能强迫她连这位主人的终身大事都要管。 荣华郡主的性子其实也颇为果决,忽然笑了笑,虽然笑容很是难看。 “能提前来地府参观,也是我的幸事。” 她先说了句题外话,才慢慢道,“这一段时间,我终于有一点儿高兴,丈夫其实也有温柔体贴细腻的一面……怪不得那些女人喜欢他,却没想到,原来温柔体贴的那一个,并不是我的丈夫。” 她又笑:“身为一个女人,总不能连枕边良人内里是个什么样子也不知道。” “那好,我们便去查一查。” 刚才领命去办差的那个黑衣人又再次出现,红尘一示意,就带他们过去。 一众灵师简直想象不到,原来竟然这般简单! 地府的人,人家也可以随意支使。 好在白痴不多,他们心里清楚,恐怕红尘的来历确实不凡,也没做什么自己也掌握这等法门的白日梦。 红尘所作所为,桩桩件件都在眼前,他们看着也不觉得多特别,任凭他们学,恐怕这也不是能学的东西。 黑衣人大概是带着众人走的捷径,几步路,就到了一座规模宏伟的大殿。 刚一过来,黑衣人退后一步,大门洞开,红尘也没带人进去。 此地不光森寒,还威压甚重,她还好,荣华郡主身娇肉贵,连手腕上都有点儿发青。 这还是在外面站着,若是进去,这一大片就得倒下三分之一。 “还请阎罗王请出此人生平,供小女一阅。” 红尘想了想,直接朗声道。 里面片刻之后,就传来一声笑声:“只要莫撕了就好。” 声音也分辨不清是男是女,是老是幼,一帮灵师却竖起耳朵仔仔细细地听,这可是地府里第一个大人物,虽然没露面,听听声音也好,回去吹捧一下绝无问题。 红尘挑眉伸手,不多时,就见一面两个巴掌大小,略有些椭圆的铜镜飞出,落在她的掌心里。 背面刻了许多奇怪的纹路,红尘摸了摸,小声读道:“赏善罚恶,不枉不纵。” 再一翻开,上面烟雾一落,就浮现出一个十四五岁的王国栋来。 荣华郡主屏息凝神。(未完待续。) 正文 吐槽(前一章是正文更新) ps:昨日一件小事故,有劳各位小天使关心,在此概述,略长(不吐槽下弄雪不痛快) 近日,弄雪与一干同僚共赴省会公干,23日白天工作完,晚上大部分同僚相约看话剧《琥珀》,弄雪回酒店码字,十分钟后,外有人敲门,出门一看,密友女a,和一男同事b在,小a一脸茫然道:b没有跟上大部队,也想看话剧,约a同行,a于是答应,奈何b不肯和a二人行动,提出必须多带一个同伴,小a只好找弄雪一起去。 (到这里,弄雪以为b乃性情羞涩,不好意思和女生独处) 弄雪要码字,只好拒绝,苦劝良久,让他们二人同去便好,b死活不肯,挤入弄雪房间说要聊天,弄雪只好作陪,小a担心打扰弄雪码字,聊了几分钟就要回房休息(弄雪以为a一走,b肯定走的),没想到送a走了,小b又回来直言不想回去……于是只能继续陪聊,从晚六点,一边码字,一边聊到10点,弄雪无数次问他需不需要回去休息,已经懒得应付,他说十句,弄雪嗯一声……然后小b说他不想回去睡觉了,反正我房间是双床标间,室友又不在,他想睡在这里…… 弄雪以为是玩笑!!!! 十一点,b仍然不肯走,又说要住下!而且还真躺在床上睡着了,睡着了,睡着了…… 弄雪简直要懵了好不好! ps:困死了,洗漱睡觉,明天晚上继续吐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三十九章 温暖 王国栋脸色苍白,眼窝深陷,一副已经死了一大半的模样。 阴曹地府里的鬼也没他这么凄凉。 已经有几个巡视的鬼卒交头接耳,大约是很担心这个新来的鬼能承担的工作量! 这会儿能在阎王殿前站一站,还有无常大人作陪的,那肯定要入地府做官的。 他们也该添些人手。 这些年亡魂多了好几倍,可正经的有灵智,能干活,能做鬼差的却寥寥无几。有的鬼卒都工作好几百年,就等着轮回转世,只因为地府太忙,放不了他们走。 所以最近,鬼卒鬼差都盼着地府多招收些新人。 王国栋坐在石阶上,瑟瑟发抖。 鬼哭狼嚎,狂风咆哮,昏黄的天,黑压压的地,无数迷离的游魂在脚下徘徊。 他甚至有一种,身体被剥开,露出**裸的心脏的感觉,无尽的羞耻。 红尘看都不看他一眼。 小小的铜镜随着她的心意,前面所有的成长过程都是虚虚的,只追踪那个十四五岁的王国栋。 小小儿郎,刚是可以被当做成人对待,却还少了几分成人心性的少年,允文允武,相貌英俊,和所有大户人家被呵护长大,没经历过风霜的少年一样,他也渴望去外面的世界。 于是,私自跟随世交家的好友去江南游玩,青莲桥下,偶遇采莲女……日照新妆水底明,风飘香袂空中举。岸上谁家游冶郎。三三五五映垂杨…… 少年情怀,正是知好色而慕少艾的年纪,少女如此美貌,秀色可餐,少年也是翩翩风度,世间难得,相知相许,私定终身,自然是顺理成章。 红尘什么话都没说。 镜中表露出来的感情十分质朴,也很美好。并无那等可怕的。肮脏的东西。 荣华郡主也没有说话,脸上表情很平淡,似乎习以为常。 “要是做个妾也就罢了。” 事实上这不是什么稀奇事儿,要是连这个都稀奇。那大周朝的公子哥们得多么没见识! 更不会有家长出来棒打鸳鸯的笑话。家里的儿子一开始就教好。不让出这等事,可是出了,也绝不会硬来。就如荣华郡主说的,别说这是采莲女,就算是个青楼里头的,不喜欢归不喜欢,弄回家门找个地方一搁,当看不见就是了,回头仔细教训儿子,给他掰扯清楚,也就是碰上只有一个独子的人家,可能会麻烦一点儿,大人们会很是生气,儿子多的,若是小儿子出了这等事,骂几句多劝劝也就过去了。 就是到了王国栋这儿,虽然出了一点儿小问题,比如说那个采莲女有了身孕,再比如说,这女子竟是个面上柔弱,心里古怪别扭的,听说要进王家当妾,也不哭也不闹,下人端来的汤药,她不喝,可那些婆子硬是给她灌下去,她也只是默默流泪,到没别的,当时王家还以为这姑娘好对付,想着回头教导教导规矩,给了儿子也不是不行,当然,要等儿媳妇先进门。 却不曾想,女孩子性情比想象中古怪,竟然去逼问王国栋,问他愿不愿意带着自己私奔。 王国栋心中为难,咬牙道:“我为你死都可以,但不能让家族蒙羞。” “那好,我们一块儿死。” 女孩子叹息,“这世道,也让人活不得了。” 说着,两行清泪滚滚而落。 王国栋心中大痛,也万分难过,一咬牙,竟就这般答应下来,两个人相约,同一时间吃下毒药自杀。 两颗毒药也不知是女孩子从何处寻来,剧毒无比,服用后立即毙命。 那女孩儿叫贞娘,连个姓都没有,跟着一个孤老头子长大,那老头子竟然会读书识字,也教她一些,她自小就聪明,读书识字一点就透,人也长得极漂亮可爱,否则也不会让王国栋一见倾心,可这性子上来,却是个对自己狠,对别人也狠的。 当天晚上,她梳妆打扮齐整,到了时辰,就漂漂亮亮地服毒自尽。 换了王国栋…… 什么也别说了。 在铜镜中看到贞娘服毒自尽,嘴角一抹嫣红,临死虽然痛苦,嘴角却含了笑,王国栋整个人都啥住。 他自然是没死成的。 那一日,翻来覆去,覆去翻来,沉思许久,药也三次企图往嘴里面搁,奈何他终究舍不得死,要死这一回,可真是不容易!他终于还是把药丸子给藏了。 铜镜中,王国栋一日复一日,到淡忘了贞娘,是真像忘了的模样,性子也有些改变,变得多少有点儿贪花好色,也可以说是怜香惜玉,不过到也还算可以,比京城中那些纨绔子弟们要好得多。 也就是最近一年,性子就忽然大变了。 “荣安,你有没有觉得,贞娘很像一个人。” 红尘也看了出来,她像被王国栋强枪回去的那个十一娘,也不是说五官多么酷似,而是性情上,神态上,言谈举止上,多少有点像,连她们都有这种感觉,也难怪王国栋的举动过火。 鬼母咯咯地笑起来:“男人啊,男人!你上一次负心薄幸,害了贞娘,这一次又没有完成承诺,还要害死杏核,可真是个有担当的好男人!”声音艰涩难听,就和幽暗的小巷子里,老木匠锯木屑一般。 话音还没落,铜镜上又有变化。 王国栋已经是成了亲的成年人,和郡主妻子不过是面子情,不大喜欢去,心中十分苦闷,便常常回绣衣楼喝酒,他在绣衣楼里能做很多王公子不能做的事。 他可以喝得烂醉,也可以嬉笑怒骂。还可以调戏女人,在楼里一切都很自由。 杏核每隔半月,便要给他汇报些事情,两个人见面往来逐渐增多,走得也越来越近。 这部分,铜镜模糊了下,似乎有什么东西给掩盖住,应该是和他们的人生有所牵扯,所以就不多说。 红尘叹了口气。 她本来还真有一点儿奢望来着。 虽说她本身也知道些许未来,但毕竟是女子。能知有限。要是能借助王国栋的记忆,一定可以得到很多有趣的东西。 不过想来也不可能。 铜镜里的内容还在继续。 杏核喜欢王国栋,王国栋看她的眼神却不怎么温暖,当事人看不出。可局外人却清楚得很。王国栋肯定是把她当成一个小玩物对待。 这一日。杏核又来,两个人都在做准备,应该是出去做事。杏核穿得很美,打扮得也美,脸色发青。 王国栋嗤了一声笑道:“放心,我就是命不要,也会护你周全,绝不会让你出事。” 杏核嫣然而笑。 也不过一转念,两个人就出现在一处断崖上,杏核在崖边翻滚哀嚎,拼命地喊:“救我,果子哥哥,救救我。” 她的果子哥哥却远远看着,把面具摘下来,眼睛一红:“我不是怕死,是这事儿必须上报,你放心,你放心,我很快就来救你……很快很快!” 杏核的声音却是一丝一丝地衰弱下去。 王国栋拔腿就走! 众人看得鸦雀无声。 荣华郡主忽然冷笑:“原来,他对我已经很好。” 王国栋捂住脸,一声不吭,眼泪从指甲缝里渗出来,一滴一滴,落在漆黑的土地上。 红尘把铜镜收了,一言不发,轻轻松开手,那铜镜就飞起来,朝着她点了点,一溜烟飞回大殿之内。 “……我身边此女鬼,虽然身为鬼母,我怜她也是被人所害至此,不知……” “仙子放心,她命不该绝,有一线生机,而且生机很快就来,本君担保,最多不超过一年。” 阎王的声音如此温和,到让众人的心中更是忐忑。 那声音就犹豫了片刻,“那杏核已经死了,肉身也不能用,,到是不如让留在我地府,我给她一个差事,等待下一次机缘来临,若是在此期间,多积累功德,也许会有好事发生。” 阎王爷说有好事发生,那肯定有。 鬼母犹豫了一下,可终究还是没说红尘说话不作数,人家是答应给她重返人世的机会,可也没有说要立时能行。 这一摊事情,总算是有了一点儿不是结果的结果。 此时黑白无常两位,又恢复他们经典的装扮和形象,笑道:“我们亲自去接引那个杏核姑娘的魂魄归来,她的魂魄受到损伤,恐怕会浑浑噩噩,很难前往酆都,恐怕也只能试试看了。” 红尘微笑,轻声应了个谢,到把两个无常给吓了一跳。 白无常后退几步,不敢正面受红尘的礼,扫了王国栋一眼,伸手在他身上一拽。 一条金线就断了。白无常笑起来:“还挺容易的,看来就是不插手,也系不久,不过太久伤身,早断早了结。” 下一刻,王国栋胸口闷痛,呕出一口血,咬着牙立在殿前,就像一座石像,“我为什么没死?” 红尘看了他一眼,叹口气:“因为上天有好生之德。” 不过,曲乌不好受。 自从进入地府,这一切事,曲乌都没有插手,连说话也没有,和影子一样跟在众人后面,她向来不是那种安安分分的,现在到了这等地方,按说早该有各种举动,眼下太平,大约是她主动承受了大部分反噬。 红尘看了曲乌一眼,她皱着眉,显然很不明白,为什么契约会想要断开。 那会儿,王国栋当时是真心想要为杏核赴死。 红尘却一点儿都不觉得奇怪。 前面有过太多的例子。 深爱妻子的丈夫,心甘情愿地和妻子分享自己的寿命,千辛万苦寻找到被他们之间爱情感动的灵师,花费巨大的精力,终于达成所愿,也获得大成功。 却不曾想。丈夫的爱,渐渐变得平淡,以前的浓情蜜意也淡了去。 这还算好的,只是爱情没了,两个人之间的连接出现缝隙,妻子死去,丈夫的神魂被侵袭,狂性大发,伤了些人,终究还是恢复了正常。虽然丢了大半条命。算是好结果。 更严重的事情,也不是没发生过。 “走吧。” 红尘扫了一眼,一大群灵师都疲惫不堪,脸色十分的难看。 在阴曹地府要承受的压力太大了。 不过难得来一次。总要去参观参观。还是黑无常懂眼色。不多时,就使了个秀气的鬼差引路,邀请他们参观地府。 “仙子这次从远离酆都的旷野开的鬼门。不如由我陪您从正路走一遍?” 红尘失效:“那就提前走一遍黄泉路,感受一二。” 话音落下,就有一群通体黝黑的骏马,拉着一辆接一辆的马车而来。 马车都不算大,只能坐一两个人,开口的座椅,坐在一个罩子里面,能欣赏到四面八方的风景。 众人纷纷蹬车。 那些灵师连心中的惊惧害怕都散了去,好奇心大起,就是曲乌也勉强撑起精神,靠在车里,慵懒地舒展开身体。 马车的速度如飞,就像是穿梭了一般,一瞬间就来到一片绵延曲折,让人站上去便神志模糊的路。 密密麻麻的影子在路上飘飞,像被牵引着似的,飘向远方。 众人举目看去,一瞬间唯有一种感觉,恐惧! 人生来拥有对死亡的渴望和恐惧。 当时红尘开鬼门,走黄泉路时,烟雾缭绕,什么都看不清楚,可现在却是清清楚楚的。 那青色的,斑驳的石头,看似普通,却能勾魂摄魄,远远望去,一片火红。 像鲜血一般。车子在路上飘过,那些亡灵们纷纷闪避,有些还有神智的,甚至企图伸手攀住车马,可惜他们稍一碰触,就哀嚎地滚了出去,良久良久,嚎叫声都不肯消散。 红尘若有所思,这黄泉路到显得萧条破旧了。 她自己都吓了一跳,不知道这念头是哪里来的! 众人乘坐马车,去看了望乡台,恶狗岭,金鸡山,野**和**殿。 在恶狗岭,一群恶狗呼啸而过,本来气势汹汹,着实是每一只都特别的彪悍,结果一见红尘全都四脚朝天,露出雪白的肚皮哼哼唧唧,气得跟随的鬼差恨不得拿鞭子抽飞这群不要脸的。 气氛顿时好了些许,哪怕后面走马观花,稍稍看了一眼十八层地狱,众人也没有特别惊慌失措。 参观完,红尘连忙让鬼差帮忙开了鬼门,一行人就平平常常地走了出来。 阳光明媚,鸟语花香。 “阿弥陀佛,善哉善哉!” 几个和尚默默诵经片刻,稳定了心神,纷纷告辞,其他人也连忙走了。 红尘亲自送了荣华郡主回去,荣华郡主此时脸色却是好了些许,又恢复往日的三分明丽,却是连看也不看郡马一眼。 王国栋也神志恍惚,浑浑噩噩地进了自己的院子。 “……谢谢。” 荣华一笑,“我知道该怎么做,剩下的,你不用管了,你也管不了。” 红尘点点头,还是看到那匹马忠心耿耿地站在主人身边,好像很想让主人骑上自己一般,一圈一圈地转,展示自己矫健的身躯,略一犹豫,忽然开口:“你这阵子不要骑别的马了。” 荣华一愣。 别的马? 她一时辨不清红尘的意思,红尘却叹气,要让一匹马,看着自己的主人只使唤别的马匹,再也不能看自己一眼,那究竟是什么滋味? 回过头,那匹马的神色却很活泼,好像在说,我年轻了,我有了力气,我可以驮着你日行千里,咱们再去追赶风吧。 红尘的心一下子就酸楚了下,虽然只是她的脑补,不过,她就违反一次原则,让荣华郡主再骑一次自己的爱马墨染,至于墨染不肯去轮回的问题,就顺其自然也好。 心里惦记着这事儿,红尘回去就扎进书房,翻开所有的书本。一本一本地查找。 顺便在玉珏空间里发了个帖子。 这是个难题,想让生者和亡灵接触到不难,难就难在,怎么让亡灵不影响到生者的健康。 看一眼的阴气,大约不足以让荣华郡主如何,可是真要豁出去了,让她们两个一块儿骑马飞腾……荣华恐怕要大病一场,甚至更严重。 她翻出来几个方案,正琢磨,那边荣华郡主的人就赶了过来。已经是六神无主。见了她张口就道:“大,大事不好了,郡主娘娘,我们郡马爷可能。可能要自杀!” 红尘慢条斯理地把最后一口点心吃掉。拭了拭嘴角。站起身招呼罗娘出门:“走吧,叫了御医没有?” 自杀这种事,外人赶过去作用不会很大。救得了第一次,难道还能救得了第二次? 红尘真有点儿不耐烦再管这个人的闲事,真是各种麻烦不断。 不是为了王国栋,纯粹是为了荣华……的墨染,墨染不容易啊。 匆匆赶到荣华郡主那儿,就看见王国栋站在屋檐上,手里拿着一个玉瓶。 玉瓶保存的到好,是很普通的样式,白玉的,上面的塞子泛着淡淡的黄,有点儿像皮肤的颜色,仿佛时常抚摸一般。 荣华抬着头,她从来没有把脖子伸得这么长,身体如此僵硬过。 红尘小声道:“如果想自杀,用不用这么高调。” 罗娘她们也生气:“要是自杀,找个没人的地方一头撞死,要不然找个地方把自己吊死,怎么着不行,做什么怪样子。” 她们到底不是王国栋什么人,于是难免冷漠,至少嘴上要冷漠一下。 王国栋忽然一下子拔开瓶塞,一闭眼,用最快的速度把里面的药丸给吞了。 扑通一声,就倒在屋檐上。 荣华身体一虚,委顿在地,红尘上前一步,又退了退,她家墨染正温柔地拿舌头舔她的脸,有这么一瞬间,她觉得荣华能感觉得到。 一群侍卫上去,七手八脚地把王国栋抬下来,紧紧张张地去喊御医。 红尘推开众人,上前看了看,上去就是一巴掌,啪一声! 所有人震了震。 又是一巴掌,啪! 郡主府的管家翻白眼要晕死过去。 然后王国栋的眼皮动了动,掀开,迷惘地四下看:“地府?” “地府你又不是没去过。” 刚回来好不好,又想去一日游。 红尘冷笑,“是不是看到了那些,反而不害怕死亡?告诉你,知道十八层地狱是什么地方?你这种人,该去几层地狱?” 王国栋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 好半晌,他还是迷迷糊糊:“我为什么没死?” 整个人都虚弱无力,像一滩烂泥一样,怎么努力都捡不起来的烂泥。 红尘看了荣华一眼,故意轻松些:“也许是贞娘不想让你死,也许是过了这么多年,毒药失效,谁知道呢。” 说完,转身看向荣华,“你做了决定,告诉我一声,我陪你去见皇后娘娘,还有陛下。” “不用等了。” 荣华轻声道,“我不出家做女冠,也不去庙里带发修行,我们进宫吧。” 她还年轻,还有未来。 荣华转身大踏步地离去。 红尘紧紧跟上去,也不知道这决定是对还是错的。 一直到半夜,两个人从宫里出来,红尘就笑问:“是你换了毒药?” 荣华不置可否。 “为什么?” 红尘眨了眨眼,有点儿弄不明白,这夫妻两个,马上就是曾经是夫妻的两人,究竟是相爱还是不爱,王国栋大约是不爱的,荣华呢? 爱情这东西,真让人弄不明白。 也许荣华是猜到王国栋的作为,不想他死?服毒一次死不掉,应该不至于再死一次,好像又不像是那么简单…… “等你有一天成亲,也就能明白了。” 荣华笑道,“至亲至疏夫妻。” ……谁说没成过呢? 红尘哭笑不得,眨了眨眼,拉住荣华的手:“送你一个礼物?” “什么?” 红尘从口袋里掏出一匹小马驹,特别可爱,白玉雕刻而成,活灵活现。 “墨染?” 荣华怔了怔,眼眶顿时红了,有点儿想要,又有点儿不愿意,“我……不要。” 她不能把墨染的玉像搁在身边,还是这么酷似的,就像小时候的墨染第一次出现在她面前时一般。 下一刻,荣华触电般地收回手,她有一种感觉,好像墨染舔了舔她的手,很用力,每次墨染不高兴,就会用这种方式抗议…… 再看过去,小马驹还是那么可爱! 她忽然就舍不得说不要了。(未完待续。) ps:  ps:利用工作时间空隙偷偷码出来,晚上还有事,吐槽的下半部分晚上回来再继续吐。 正文 吐槽继续 没什么好看的了,就是遇见一桩事趁着记忆清楚写下来。 接着上面继续吐! 弄雪在久等小b离开,他就是不走,又因为都是同事,不好意思驱赶,忙发微信跟密友a求助。整个酒店,其他同事都去看话剧,除了弄雪和b,只剩下小a。 (弄雪的意思是,小a到我这里来要杯水什么的,装出很意外b仍然在的表情,说天色已晚,大家都该休息,把他拉出去。) 小a此时已经洗澡上床睡觉,而且很不耐烦搭理b,于是急呼另一友人c,将她从外面召回,说明前因后果,c携一师兄匆匆赶到,手拿水果酸奶,以眼神示意询问情况,弄雪也以眼神回视,师兄忙大声道:这么晚了,不好打扰女士美容觉,他一个糙汉子就不进姑娘房间了。 b不说话。 c无法,只好送别师兄,进屋同弄雪和b聊天几分钟,便说大家该回去休息,明日还要工作。 b居然说——你们走吧,我就睡这儿!!说完想打开行李包拿睡衣(弄雪到现在才发现他居然是带着行李过来的,也够马大哈了。) 弄雪:…… c:…… 此时弄雪察觉到b可能精神上有点儿问题。 但是,绝不能真让他住下。 弄雪忙直说不行,劝他回房,c也劝,b就是不肯回去,弄雪追问原因,b说不喜欢他房间里有酒味(和b一个房间的另一个同事喝了一点儿啤酒),又说弄雪的室友又不在,他就要住这儿。 c劝说无效,只好打电话给其他男同事,想找找有没有单独一人住的,结果大家看话剧通通静音,时间到了十一点,终于打通一女同事电话,住在上一层楼,她室友也不在,单独住,于是c希望能调换房间,女同事下来,或者弄雪上去,两个女人合住,让b独占一间房间。 b道:不要了,太麻烦你们了,还要上下折腾,就这么住吧! 弄雪:…… c:…… 一直折腾到十一点半,终于把b劝去楼上,弄雪和另一女同事住了一晚。 后面有空儿的话,说一说小b其人,分析一下他的精神状态,可别因为受了刺激再恶化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章 见鬼 荣华郡主手里捧着玉像,发呆了半晌,红尘就伸手点了点那小马驹的额头。 “醒一醒,就让你在此滞留百年,百年之后,重入轮回好了。” 也许对于一匹马来说,百年时光,也算不了什么,只要它和自己的主人呆在一起。 荣华郡主忽然瞪大了眼。 掌心里的小马驹抬了抬头,前蹄子一撩,很是不高兴地轻轻摇摆尾巴。 墨染每次很委屈,很委屈的时候,都会如此。 每次自己都要心软。 荣华郡主的眼睛一红,先顾不上害怕,到忍不住笑起来,顺手摸了摸它的额头。 小马驹就一脸委屈地在她的掌心里****。 一个玉像,居然也能看出表情,到真有趣。 红尘笑道:“它想驮着你出去玩,不过以后是不可能了。” 低下头,看了看那小东西。 “能有个白玉的马身你就知足吧,还想要大的,我上哪里去给你找那么大的灵玉,又怎么有力气给你制作。” 荣华郡主忽然大笑起来,笑得直打嗝,如此失态,真是不太像她。红尘心里也高兴。 这姑娘后面还有福气享呢,很不用着急。 辞别了荣华郡主回府去,进了家门,家里围着她团团转,罗娘和小严到不说自家主子爱管闲事,主子要不爱管了,她们恐怕至今都没个着落,哪有现在的好日子。只是到底担心。 荣华郡主的事儿,虽然没有传得沸沸扬扬,京城里该知道的,那是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如今要和离,宫里也不知是什么想法,自家主子搅合进去,万一惹得万岁爷不高兴,训斥一顿都是要紧的。 在京城,皇帝一句话能让人生。一句话就能让人死。惹了那位厌倦,恐怕好过不了。 没想到晚上,皇后娘娘又着人送了三大箱子玩器过来,什么都有。连给宫人们的赏都备了好些。各色金叶子。银叶子,还有一堆清淡颜色的布料。 一群小宫女可乐坏了,都拿了各自的东西。琢磨着做身新衣服待年节时穿,也显得体面。 现在的料子们,浓墨重彩的居多,要不然就是没什么颜色,灰的,白的,蓝的之类,颜色暗淡,显得陈旧,尤其是下人的衣裳,需要耐穿耐磨,经常浆洗便会掉色,用那等色泽鲜亮又素雅的好料子,只能穿很短的时间,太不划算,通常不会特意去买,份例里头也不会有。 主子们赏赐下来的可不一样。 “哟?香风扑面!” 薛柏桥下了马,一进郡主府的大门,就见那些小宫女们一个个鹅黄柳绿,漂漂亮亮,就不觉吹了声口哨,还笑眯眯和一脸羞赧的小宫女搭了几句话。 罗娘和小严过来迎他,先给一碗凉茶,闻言都窃笑:“仔细云姑娘听见了。” “我哪里会怕她!” 薛柏桥不屑一顾,“你们那铺子里新出的冰碗,还不快给我整一个吃。” 罗娘把他引到花厅里坐下,就让宫人去厨房拿。 都是现成的,现在天气闷热,怕主子们暑热难熬,厨房那边新鲜的冰品都是一直预备的很好。 红尘正读书,也懒得理他,就让他在外头坐一会儿,自己先把一本小话本最后十几页读完,这才出来。 薛柏桥也不生气,笑道:“我知道自己不是林旭,不招我们郡主待见,不过,只要有好吃的,不待见就不待见吧。” 提起林师兄,红尘略蹙眉:“他到有些日子没回来,也不知忙些什么?” 这个薛柏桥也不知道。 “反正我成亲,他总要来的,人不到,礼物也得到。” 薛柏桥惦记这个惦记许久,他想要林旭的一把佩剑,就搁在那位的袖子里,他曾经见过一次,特别喜欢,林旭就开玩笑说,哪****成亲,哪日再给他! 红尘也知道这事儿,哭笑不得:“大喜的日子,怎么能送兵器?林师兄是在开玩笑!”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叫起了林师兄,好像有一次失误喊错了,林旭当时就莞尔说他们两个合该是天生同出一门,叫师兄就叫师兄吧,想来师傅不会在意。 大约也正因为如此,红尘乃是鬼谷先生弟子的传言才会越来越多,连林旭的那两个师兄,都以为自家师父又收了个小弟子,林旭这个关门弟子到不算名副其实。 红尘本来觉得,这种误会不会存在很久,却不曾想,连鬼谷先生都没多话,也只能说是莫名的缘分。 “那我不管,姓林的武功就是三脚猫,连我一半都不及,说他是文弱书生都不为过,好兵器跟着他才是明珠投暗,还不如给我……对了,我好像听律风荷提过一句,那家伙在调查什么东西,似乎挺严重,也不知是何事。” 红尘闻言,也有点儿挂念,不过到用不着担心,林师兄出身好,能力强,朋友多,一呼百应,只有别人怕他盯上,到不至于顾忌别人去。 薛柏桥的婚期确实临近了。 他最近到有一点儿忐忑不安。 这次过来,就是缠着红尘,非要红尘给他算卦。 “也不需要你送什么礼,反正你得给我算算,我婚后生活如何?会有几个孩子?嗯,还有,淑君她的寿数如何?我们能不能白头偕老,还有……” 红尘一边听一边笑:“好,好,好,算,你去找王半仙吧,他最近开了新业务,专门算姻缘,你想让他算算,你将来会有几个小妾,都是什么模样的,他也能给你说得头头是道。” “郡主!” 薛柏桥一生气才喊郡主。 喊了就愁眉苦脸地戳在那儿,唉声叹气。 红尘都给他气得乐了。 人家云家的大小姐。都快住他们家来给他操办家务了,大大方方的,在外面完全不顾自己云英未嫁之身,只说自己是薛夫人,多少小人多嘴多舌,颇多笑话,人家也没在意,他到在这儿嘀嘀咕咕,胡思乱想。 薛柏桥也有自己的理。 “不能怪我多想……这几天遇见桩让人特别难受的事儿,你听说过陈文和苏芸娘的事儿吗?” 这还能没听说过。 那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夫妻。伉俪情深。多少女人,甚至男人都羡慕的。 陈文是一介书生,颇有才华,不过早年怀才不遇。家里也不够重视。有一未婚妻。便是苏芸娘,芸娘生得貌美,说是绝代风华也未可知。又是当朝宰相之女,苏相爷虽然已经致仕,但门生故旧众多,又是深得万岁信任,即便是到如今,也对他颇为倚重,两人的婚约,很多人看不过眼,都劝苏芸娘另择夫婿,连苏相爷也更看重自己的爱徒,犹犹豫豫。 芸娘当时就折断发钗,发誓女子不二嫁,她是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生生世世都是陈家的人。 众人终于不敢逼她,后来有人想了个主意,以财色权势,威逼陈文主动放弃婚约,或软或硬,手段百出,陈文不肯,竟然不知道哪个疯子,雇佣人手,弄断了他的手指。 陈文是书生,画得一手好画,乃是名家,如今连写字都困难,更别说参加科举。 科举取士,注重品貌,绝不可能要一个残疾,朝廷丢不起那份脸面。 芸娘跪在当时的神医百草先生门前,跪了三天三夜,求百草先生救自己的未婚夫,终于让他老人家答应,又不顾名节,住在陈家,****照顾陈文,终于使得陈文痊愈,二人成亲至今已经十年,琴瑟和鸣,恩恩爱爱,陈文也无任何通房小妾,哪怕芸娘当年寒气入体,伤了身子,很难怀孕,为此吃了十年的药,还是没生下一儿半女。 红尘当年就听过,没来京城之前就知道。 “怎么了?两人不是很好?” 好什么…… 薛柏桥戳在椅子上,满脸忧愁:“哎,最近很不好,陈文要休了芸娘,娶柳小曼为妻。” 红尘愕然:“柳小曼?” 她知道的柳小曼只有一个,擅长弹琵琶,是琵琶大家,朝廷里的官员们,时不时地都想去教坊司听一听她的曲子。 那是名声赫赫的行首。 “怎么可能!” “我亲耳听陈文说的,虽然还没传开,可我看陈文的样子是下了决心,再过不久,非出事不可。” 薛柏桥打了个哆嗦。 他可知道苏芸娘的性子,当然不火爆,平日里也是温柔贤惠,却颇为倔强好强,绝对不可能放任自己相处多年的丈夫,就这般落入别人的手里。 红尘:“……” 世事难料啊,世事难料! “行了,你也别胡思乱想,别人的事是别人的事,你自己是什么人,你还不知道?淑君是什么人,我们都很清楚,你们两个一定会恩恩爱爱,白头偕老。” 红尘捶了一下薛柏桥的肩膀。 薛柏桥登时就长长地吐出口气:“大仙开口,我就安心许多了。” 红尘是什么人,得她一句话,别说薛柏桥,皇帝陛下也要信的。 正好薛柏桥过来,红尘拎着他一块儿去王半仙的店,她最近写好了一些很奇妙的东西,送到那儿让王半仙帮忙装裱来着,现在薛柏桥来了,就让他拿回去。 “成亲以后,再取出来搁你们枕头底下,会有好事情发生。想读可以读一读,肯定能读懂。” 虽然是用神文写的,但因为是送给他们两个,别人读不懂,他们一定能懂。 两个人就骑着马,一路到王半仙那儿。 王半仙正好在会客。 红尘和薛柏桥都没有正经的摆明身份,装作普通百姓,先在店里面坐下喝茶,顺便看店里的东西。 两边的架子上面,挂着一些小玩意。什么宝葫芦,铜镜,八卦镜,护身符之类,另外还有一些大件的法器,都气场稳定,看来王半仙现在骗人的时候是少了。 喝了一会儿茶,里屋的门一开,就走出一人,此人身材高大。一脸大胡子。显得很古怪,看不清楚年岁,眉宇间还带着几分怒气,眼神狠厉。 红尘一见他就皱眉。 这人却是看也不看周围的人一眼。神情十分冷漠。 “哟。贵客迎门啊!” 王半仙从屋里溜达出来。一看红尘和薛柏桥就笑了,故意恭恭敬敬地去柜台上取出一个檀木盒子,双手捧到红尘面前:“仙子有礼。小人幸不辱命,瞧瞧可是喜欢?” 盒子都是灵木所做,能收敛灵气,打开一看,里面是一卷金色的卷轴,上面绘制了龙凤呈祥的图样,十分经文漂亮。 红尘打开来看了看,感觉还行,不觉笑道:“不错,王老神仙可以做这一门生意了。” 王半仙也抚须而笑:“自该用心。” 他现在和红尘混得久了,对待人和事,都比以往认真,主要是怕因为骗人再害了客人,到时候会积孽债,他还想多福多寿,可不愿意让自己变成那种人人喊打的混蛋。 收了东西,红尘才笑问:“刚才那人是来找麻烦的?” 王半仙叹了口气:“做生意不容易,我怀疑是别的同行来踢馆了,哎!” 红尘目光闪了闪,细问,王半仙也没什么好瞒着,就把事情前因后果说了说。 这人是三天前到他们店里,非说自己的宅子特别阴冷,有阴气,可能有鬼魅,希望王半仙能卖给他驱邪护身的法器,说的特别可怜,又说得很好听,非要王半仙帮忙。 “您也知道,这类法器护身符我有很多。” 那到是,红尘介绍了几个专门给法器开光的佛寺道观给他,燕家也能制作法器。 虽然都属于那种很简单的法器,正经的好法器肯定没人出售,可是对一般人来说,也足够用了。 “我就给他一个镇坛木,还是上好的灵木制作,他拿回去才两天,就回来闹,说我的东西不管用,非让我卖给给他一个能杀死鬼怪的法器,我见他一脸气急败坏,就又卖给他一把桃木剑,结果今天他又来了,一来就大闹,我说如果他家不干净,我可以请一个灵师去他家看看情况,他当时就恼怒,说我是个骗子,店里的东西都是骗人的,大骂一顿就走人。” 王半仙也气得直摇头,“不知道是哪个同行来探听虚实,要不就是扰人心绪。” 红尘若有所思,挑了挑眉:“有点儿意思。” 不过也没说什么,把东西收了,就领着薛柏桥走人:“薛柏桥快成亲了,我去街上转转,看有没有婚姻和合的法器给他买一个。” 王半仙登时失笑:“怎么可能有,还是您老人家告诉我,世上最难便是男女之事,别说是法器,就是请一尊活菩萨坐在家里,该闹矛盾还是要闹矛盾。” 所以他家店里,才从来不肯卖这等东西。 红尘耸耸肩,笑着瞥了薛柏桥一眼道:“就是个心意而已,省得咱们小侯爷整日胡思乱想。” 主要是既然出来了,那就不急着回去。 两个人刚要出门,外头又推门进来一人,还是刚才那人,脸色雪白雪白的,神态惊惶,伸手把桃木剑,还有那个镇坛木啪一声,摔在地上,怒吼:“你个骗子,这东西有什么用,根本就是骗人的,害死人不偿命的混蛋,今天我就砸了你这破店,让你骗人,让你骗人!” 一边喝骂,一边抄起桃木剑劈头盖脸地朝着王半仙砸去。 这人的力气虽然不大,可是却极为狠辣,而且王半仙这剑很有点儿分量,打得他浑身疼。 薛柏桥吓了一跳,连忙一巴掌把木剑夺下,一脚踹开这人,踹得他踉跄几步,跌倒在外头。 这人咬牙切齿,满眼恨意,看见薛柏桥,目光闪了闪,却没有找他麻烦,只瞪着王半仙。 薛柏桥也有点儿意外,上看下看,老看着这人眼熟,声音也熟悉,只是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 王半仙却气坏了。 他开门做生意。口碑很重要,名声自然更重要,现在外头一群围观的老百姓,街上的行人也很是关注,要是让这家伙把自家的名声搞坏了,那还了得! 问题是这会儿打人,赶人,都不妥当,王半仙就使劲给红尘使眼色。 红尘失笑,摇了摇头。沉吟片刻。主动过去把那人搀扶起来,温言道:“这位客人先不要着急,有话慢慢说。” 她是女子,生得貌美温柔。这人也就没有怒火朝天。只是还是气愤难平。 王半仙心里堵得慌。面上还是要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捋了捋胡须,轻声道:“客人这话不妥。老朽在京城也有些名气,客人既然来了,想必不是一无所知,我店内的法器,您尽可拿去大云寺等地,请高僧来检验,若有半点儿不好,老朽愿翻三倍赔偿。” 那人不说话,只是咬着牙,猛地把桃木剑往地上一掼,怒道:“说再多也无用,这东西就是不能驱鬼,要不然你到是驱一个给我看看,要是能,那我……我就给你磕头赔罪。” 王半仙登时无语。 他就是想,这会儿上哪儿抓一只鬼来驱一驱试试? 红尘一拍手笑道:“也好。” 王半仙:“……” 红尘摇摇头:“开门做生意,当然要让客人满意,客人提出的要求,再难我们也得做。” 王半仙咳嗽了声。 红尘就弯下腰,从地上把桃木剑捡起来,又对那人笑道:“只是有一点儿,店里阳气重,法器又多,气场强横,我们肯定不可能招来只鬼,驱给客人看,不如到店外,我演示一下给客人瞧瞧。” 那人一愣。 “咳咳。” 王半仙又咳嗽了两声,不过他信红尘,也故意做出一副没办法的样子,推开大门,请客人出去。 红尘率先出去,那人犹豫了下,还是勉勉强强到了街上。 一群围观的都特别好奇,指指点点。 那人低着头,目光闪烁躲避,到好像不太适应人多的地处,红尘四下看了两眼,略微沉吟:“现在是白日,客人没有开眼,想来看不到鬼魅邪祟,不过无妨,看不到可以感觉得到。” 那客人闻言猛地抬头。 红尘想了想,一本正经地道:“客人您可能不明白,遇见鬼魅之后,阴气太重,反而不是特别冷,而是身体僵硬,心跳加速,体内如浴火一般,恐怖之极,尤其是普通人,更是严重。” 客人连连点头,目中露出强烈的恐惧之意,小声呢喃:“正是如此,正是如此!” “那我便招来一鬼魅,让您试试?” 红尘话音一落,客人就激灵一下,打了个哆嗦,身体抖了抖,吞了口吐沫,不过迟疑半晌,牙齿咯嘣咯嘣的,却还是点头。 这会儿连王半仙心里也发毛,他隐约看出来,这客人似乎不只是来捣乱那么简单,他这模样,到好像特别害怕某种东西似的,难道真见鬼了? 红尘面容严肃,举目四顾,一伸手,手中就多出一个小旗子:“这是招魂旗,你拿着他,听我的指挥。” “咳……” 王半仙忍了忍,把笑意忍下去。 那旗子是他前两天和几个朋友玩一个小游戏时,随手做的,用来指挥,本来是一对,刚才扔门后头了,没想到让郡主给翻出来,这会儿…… 客人却十分慎重,谨慎地接了东西。 红尘点点头,闭目养神片刻,猛地睁开,厉声道:“四方土地听令,现借一亡魂,请亡魂速来此地!” 客人打了个哆嗦,目露惊惶,红尘就抬头,眯了眯眼,冷声道:“来了,客人后退三步。” 那人小心翼翼地退了三步。 “再向北一步。” 这人又向北一步,刚一走过去,顿时尖叫出声——“啊,啊,啊,啊!” 一嗓子,吓得围观者脸色骤变。 客人却是浑身哆嗦,脸上却红通通一片,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喘息,直翻白眼,到像窒息了一样,伸出手指着红尘。 红尘点点头:“客人是感觉到鬼魅了?” 那人拼命点头。 “我现在开始驱除?” 那人又点头。 红尘这才轻轻地把桃木剑递过去,塞入这人的手中,下一刻,他紧紧抓住剑身,整个人瘫倒在地,汗水湿透了衣服,眼泪和鼻涕都流出来,十分狼狈。 王半仙:“……” 周围的人都吓得不轻,纷纷后退,离那人远些,还有人毛骨悚然,背脊发凉——难道真有鬼?(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一章 吓唬 红尘笑眯眯地又把桃木剑收回来。 那客人登时脸色骤变,牙齿咯吱咯吱直响,一脸恐惧,连滚带爬地滚开,这才松了口气。 “怎么样,现在可以证明了吧,我们王神仙的法器,个顶个都有用,绝对没有劣质品。” 客人嘴唇动了动,半晌才支支吾吾:“可是……的确没起作用。” 他眼睛发红,嘴唇微微颤抖。 红尘也不着急,使了个眼色,王半仙就一脸正气凛然地命手下小弟子将人扶起来站好。 “客人不必着急,我早说过,就算是驱鬼作用再好的法器,也不一定可以对付所有的鬼魅之物。也许你遇到的那个,别有不同之处,如果你愿意,不如我请红小姐随你去一趟,仔细查看查看?” 那人愣了下,脸色阴沉沉,还是摇了摇头。 王半仙一看如此,只能无奈摊手:“法器并无差错,您又不让我们登门,大家都不是神仙,恐怕是无能为力。” 看着这人步履蹒跚地离开,王半仙才吐出口气,抹了把汗:“老了,老了,真是经不住事,以前碰上这等捣乱的也从不在乎,现在却是怕了。” 主要是他如今功成名就,手底下还有了活泼可爱的小弟子,当然要保持自己的风范,遇见捣乱的,实在不好跟着胡搅蛮缠。 薛柏桥却是特别特别的好奇,来来回回在刚才那人站的地方走了好几遍。也没发现不同。 那帮围观的行人,同样又惊惧,又好奇。 红尘使了个眼色,大家回店里坐下,让人上了茶水,她才笑道:“光天化日之下,又是这家店门口,哪里有什么鬼魅之物,就算有,恐怕也不敢放肆。只是那人身上染了点儿奇怪的气息。我动了手脚诈一诈他。” “奇怪的气息?” 薛柏桥莫名其妙,他是没看出什么来,只觉得这人十分无礼,红尘摇摇头。也不多说。到是转头交代王半仙几句:“我猜他还要登门。下次他来的时候,你就告诉他几句话,若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罪过都是由心生的,若是想要万邪不侵,那就要心无尘垢才好,让他好好想想,怎么做能解脱。” 红尘交代完,也没心思继续逛街。 薛柏桥叹了口气。 他也是听说了,从早这位郡主就想给他挑两样法器摆一摆,有助于婚姻的,可总是出各种事端,就是不让他得好东西。 红尘却不管,兴致来了便去,兴致没了便回,这等事,难道还需要记挂不成? 到是回了府,外头来了两个天机的人,送来一个玉瓶,里面插着几支豆绿花苞。 还没开放,似开未开的,却是有几分可爱。 罗娘和小严的嘴角都快抽抽皱了。 知不知道正宗的豆绿,一盆要多少钱?千金也买不到,皇宫御花园里才有两盆,还是愉贵妃娘娘的最爱,当年满城勋贵为了讨好娘娘,欲求一盆而不得,这会儿人家还没开,还是个小娃娃,就让人剪下来讨好女孩子,未免暴殄天物。 红尘也笑:“好看。” 那两个天机的少年郎,都莞尔:“得郡主一赞,就不枉咱们公子辛苦一回。” 他们可是辛辛苦苦把花苞送来,十分不容易,这又不是那些能放得住的东西。 红尘留下这两个孩子吃了碗冰,又给他们一人准备了些点心,才笑问了几句林师兄的下落。 两个孩子这就不肯说了,只道过两日无事,再来看郡主。 红尘叹了口气,到底不好逼问。 林师兄历来都是神神秘秘,还不知道因为何事脱不得身,这都许久不曾来她这儿,连封正经的信都没有,也就是平时偶尔送个条子过来,都是些天冷莫忘加衣,暑气再重,不要贪凉,或者是给出个小题目,让她乐一乐什么的,字迹潦草,看着就让人着急。 红尘多少有些惦念他,不过,惦念也没办法,那是林旭,鬼谷先生的得意弟子,不是个阿猫阿狗,能随手搁在身边,不许人离开的玩物。 送走了那两个天机的孩子,红尘忽然叹了口气,她到京城日久,好像杂七杂八的事儿也做了许多,闯下偌大的名头,当了个郡主,可其实真正要做的事,连一个边边角角都没有够到。 她来之前,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但总要代替小莫来看看京城,过小莫曾经渴望过的生活,让身边的人,得到幸福,至于报仇,当然也想,但却总有些恍惚和茫然。 该去找谁报仇呢? 夏蝉? 区区一个夏蝉……啊,连夏蝉都不该叫,她到底叫什么,谁又能知道,她自己可知道? 要是夏蝉的话,她已经死了。 至少在红尘心中,那个女人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一切,已经没有存在的价值,完全可以化作烟尘,在心中抹去。 剩下的,为林家平反,那是林师兄的事情,这件事也必须要林师兄来完成。 红尘反思过往,思考未来的时候也不见多,略想了想,转头又去读书画画,顺便写写文。 玉珏空间的任务系统,最近也没什么动静,她现在养成个习惯,喜欢躺在玉珏空间里,举头看天上的星辰,辰星每一丝变动,都很震撼人心,也很美。 只要想到,那些星辰,每一颗都代表一个世界,她站在此地,就能欣赏到一个世界的兴衰存亡,感觉真的很奇妙。 在家里休息了两日,王半仙就跟后面有什么古古怪怪的妖精追赶一般,匆匆而至。 进门先气哼哼地戳在门口,捏着红尘的袖子。扭扭捏捏地道:“你得给我出出气!” 红尘顿时哭笑不得:“王神仙不在外头发财,又出什么幺蛾子?” 王半仙讪讪一笑,摸了摸头:“其实,就是那天那个客人果然又来了,我就把你说的话转告给了他,那人吓得不轻,什么都没说,转身就跑。” 红尘点点头,托着下巴,似笑非笑:“你觉得这门生意好做。于是主动想拉拉生意?” 王半仙老脸一红。 那不是觉得红尘忽悠住这小子。这人又看着是个能出得起价钱的,只看他在店里买法器,但凡觉得好,掏钱都掏得极为痛快。大把大把地贡献出来。 王半仙也是一琢磨就知道。这人必然是心虚。做了对不起别人的事,就调查了一番。 “那客人用的是假名,我查了半天。也没有查出他是谁,郡主也知道老朽,老朽可不是个性子倔的,既然查不到,那也不强求,强扭的瓜不甜,我可不至于为了一门生意大动干戈,却没想到,当天晚上我店里就出了事。” 想起来,王半仙心里就不舒服,叹了口气,“昨晚,大约就在子时,我盘完账就没回去,睡在店里,睡着睡着就听见外面有动静,结果出去一看啊,满地都是污秽之物,哎呀恶心的我,差点儿连夜饭都给吐出来,还在墙上写字,让我少管闲事,要是再做丧了良心的生意,就让我脑袋搬家,这可真冤枉,最近两****哪儿做过生意,郡主也知道,我们这一行,不说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吧,可也不是****都能接到好生意的,想来想去,也只有你上次见到的那一桩了。” 红尘失笑摇头,却是略略按了按眉心,半晌道:“不算大事,好了,你不用担心,我回头就给你解决了,保证太平无事。” 王半仙鼓着脸走人,他可不担心事情交给红尘之后会不妥当。 “哎!” 应了王半仙这事儿,就得给他办了。 红尘的至交好友寥寥几个,王半仙怎么也能算多半个,实在珍贵的很,为他多费上些心思,他也是极甘愿。 不过,她也不知道那个客人是谁,但想查却极容易。 和以前比起来,京城在红尘眼中,几乎是没有秘密。 也只是一日过去,客人的身份就确凿无疑,红尘却是心里有点儿不舒服,忽然有一些别扭。 原来,也不是所有的男人都如林师兄,如她所遇见的那些人,别管是好人坏人,性情如何,总是会对心爱之人,多几分真心真意的。 “罗娘,给我备轿,我去陈家转转……轿子用那一副平常的。” 罗娘一愣,就是说不摆仪仗,不显身份。 不过……陈家? 一转念才道:“可是现在的兵部侍郎陈文他们家?” 红尘点点头,罗娘就出去招呼铁牛备轿,还琢磨了下,他们家郡主什么时候跟陈文有交情了? 提起陈文,最出名的不过是他和妻子的爱情故事,但凡女儿,总要羡慕一下。 罗娘来了京城,读书时和同窗谈起,同样免不了羡慕。 红尘坐着轿子,一路到了陈文家门前。 门前白幡招展,大门紧闭,显得萧条至极,墙外贴满了密密麻麻的黄符,看着都让人不舒服。 红尘先不去敲门,四下看了看,叮嘱罗娘去买了几色礼物,还有香烛,才吩咐铁牛去敲门。 敲了好半晌,里面终于出来一个青衣的小仆,满脸诧异,惊问:“敢问何事?” 红尘下了轿子,叹了口气道:“我和苏姐姐早年相交,没想到姐姐这么早便去了,今日特来拜祭。” 门里那小仆愣了下,迟疑片刻,终于还是道:“那您稍等,我进去通禀。” 不多时,小仆又回来,开了小门,还来了一个管家请红尘她们进来喝茶。 “我们家老爷身体不好,正在休息,实在不能会客,就由鄙人带您过去。” 红尘道了声有劳,就跟着老管家进了灵堂。 灵堂上棺木还在,是上好的,香雾弥漫,红尘肃穆上前进香,口中念道:“苏姐姐若是在天有灵,请来我梦中一会,我虽与你无甚交情,却敬你性情,爱你才貌,如今天人相隔,再会无期,呜呼哀哉,何等可悲,还望英魂不散,长存人间。” 默默拜了拜,管家连忙道谢,就请红尘去偏厅略坐一坐饮茶,红尘也不推辞,只是一走出门,就忽然蹙眉,轻声道:“奇怪。” 她盯着蹲在墙壁上的一只黑猫,默默出了半天神,连这家的管家都被吓了一跳。 罗娘跟在后面,小声问:“主子,何处奇怪?” “嗯……”红尘略微犹豫,眉眼间多多少少带了几分怪异,小声道,“这家的男主人,肯定是五行缺木,看这布置便可知,不过,最近竟然新换了家具,连卧室都改了,不妥不妥,我看过不了两日,这家的主人必要生病,肝病最可能,还要倒大霉了。” 她说话的声音不低,前面的管家也隐隐约约听得清楚,登时就皱眉,很是不高兴的样子。 红尘装作不知,叹了口气,到偏厅坐下,还跟罗娘唠唠叨叨:“我看他们家的男主人,应该年过三十,不是年轻人了,在这家居住超过十年,气息相连,本来不该轻易有变动,变动则易乱,最近竟然书房卧室都换了新的,还有,看看地上那一片草,别看现在欣欣向荣,最多几日,必然要枯萎,且容易招来祸患,哎,可惜了。” 管家气哼哼的,咬牙切齿,可人家客人又没和他说,他也不能冲过去教训人家一顿。 当然,最主要是管家年纪大了,经验丰富,一看红尘便知这不是一般人,气质摆在那儿,又和自家夫人交好,肯定是大家闺秀,他这等下人,也不好去得罪。 红尘坐着喝完了茶,也没多呆,又说了一些请主人家节哀顺变之类的话,还感叹苏芸娘天不假年,死得可惜,又把自己的帖子递过去,上面留了名号,这才带着罗娘走人。 罗娘扶着自家郡主一上轿,离开陈家,就迫不及待地问:“小姐,您这是什么意思?” “等他主动来找,或者等给王半仙添堵的那家伙找过来。” 红尘的心情不大好,板着脸,有些不痛快,说完就闭目养神。 罗娘忍不住摇了摇头。 那个陈文虽说不是什么大人物,可也不是个好得罪的,朋友众多,声名极好,名望也高,自家主子闲来无事,挤兑人家做什么! 就如红尘所料,那管家听了一堆耸人听闻的话,回去就和自家老爷抱怨了一顿。 陈文心不在焉的,也没多在意。(未完待续。) ps:  ps:对不起大家了,今天好少,弄雪本来下定决心恢复正常更新的,偏偏三姨又腿部静脉血栓,家里一个人没有,都在外头,我和表姐们轮班去医院伺候,哎!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二章 夜探 罗娘心里也不存事儿,虽说觉得自家主子在陈家的举动有些不大妥当,转头也就忘了。 现在她心气高,区区一个陈家,可不至于惦念太久。 红尘到是很关注,一直派人去盯着。 也就不到两日,陈家就有了动静。 陈文送了帖子过来,想要求见郡主。 他身为朝廷命官,又是男子,想见郡主其实不好直接登门的,可这次他就不顾规矩,直接跑到郡主府门前候着。 红尘在家,也没有为难他,接了帖子就让人请这位进来,在客厅稍候。 结果陈文一看来人是红尘,脸上登时变色,忍不住低了低头,好半晌才想起起身行礼。 红尘只当不认识,上下打量了下笑道:“陈大人?我看着面善呢,想来是在宫里碰见过?” 陈文沉默半晌,才轻声道:“没想到是郡主大驾莅临,是陈文失礼,还望见谅。” 他整个人都变得很憔悴,脸色铁青,浑身上下都散发着一股子颓废气息,又显得衰老了好几岁,他连说客套话都有气无力的。 “时间也不早了,回头我还要进宫给娘娘送补汤去,我们就开门见山如何?” 红尘叹了口气。 陈文点点头。 “陈大人应该已经重病缠身,又遇到不少倒霉事,而且很快还要更倒霉,我猜,今天最倒霉。” 陈文还是没说话。 事实上,他今天办差办砸了。陛下大怒,将他革职查办,虽然现在还平平安安地坐在这儿,可过一阵子,能顺当脱身,辞官回家,就是万幸,万一要是万岁爷还不高兴,那可连抄家流放,都不是不可能。 他辛苦这么多年。终于把陈家重新变成了官宦人家。将来他的儿子,再也不会吃他吃过的苦,可是宦海艰难,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哎。都是风水变了。” 红尘摇摇头。“您说说,您闲着没事儿,家里乱变动什么啊。我当时一眼就看出来,肯定是最近才翻新的,那些家具换了,你的书房,卧房,本来好好的,这么一改可好,一塌糊涂!” 陈文嘴唇动了动,欲言又止,半晌才道:“无论如何,还请郡主救我一救!” 红尘叹了口气,苦笑道:“其实也容易,只要你把你房子恢复正常,自然就妥当了,否则你就是搬家都没用,你在那个房子里住了很多年,彼此气息相关,就是你搬得再远,它也能影响到你。” 陈文浑身一颤,咬紧牙关,一言不发,整个身体都在微微颤抖,浑身发冷,使劲摇了摇头,终究还是猛地起身,哆哆嗦嗦地道:“……我知道了,麻烦郡主。” 说完,他就踉踉跄跄地走人。 罗娘一路送人家出去,回来就默默跟在自家郡主身边,一路跟进卧室,嘀嘀咕咕地小声呢喃:“这人有点儿怪,换了别人,就算跪下磕头也该让郡主去帮他把一切恢复正常啊,这是闹哪一出,竟然就这么走了。” 红尘冷着脸不说话。 小严坐在一边,很随意地绣帕子,闻言抬头:“如此古怪,肯定心中有鬼。” 这两个丫头是不知道,陈文还乔装打扮,去王半仙那想办法驱鬼,要是知道了,肯定更惊讶。 他的妻子刚刚去世不久,他不想着妻子英魂不散,入梦而来,到是想驱鬼,真够奇怪的。 红尘吐出口气,冷笑:“这人到想粉饰太平,就是看能不能做到了。” 夜黑风高。 忽然开始下雨,细细密密的雨帘把月亮都映得昏昏沉沉,好像半睡半醒的样子。 王半仙打着伞,一步一哆嗦。 红尘也撑着一把油纸伞,天蓝的底子,上面是一幅水墨山水画,很精致漂亮。 “郡主啊,大半夜的咱们不在家睡觉,出来大街上溜达溜达就算了,干嘛要到这地方来。” 此地是一个小巷,幽深昏暗,这也就罢了,地上还飘着一地的黄纸,起起伏伏。 前面是白烛,白幡,又是树影婆娑,别说晚上,就是白日里过来,乍一看也心虚气短。 “真么阴森森的,可真怪吓人!” “坐一会儿。” 红尘径直走到一个棚子底下,这地方比较隐秘,前面有棵大树,枝繁叶茂,正好能挡住人影。 棚子下也安放了三五个石墩,还有块儿青石板,以前偶尔有闲暇的老百姓坐在这里聊天笑闹,到是一派热闹景象。 王半仙叹了口气,从怀里掏出个饽饽,掰开,分了一半儿给红尘,“我记得这里很热闹,最近一段儿时日也不知怎么的,人到显得少了。” 他做生意的特点,就是要看人。 以前走街串巷,整日看人,现在虽然正经有了店面,也不知属于骗子一流了,可还是抽空会四处走走看看,带着徒弟们一起,要学他那门手艺,憋在家里可不行,街头巷尾的小道消息,就没有这老骗子不知道的。 “我跟你说,我的好郡主,这里不干净,可千万别呆了,你知道吧,前面那一户,户主姓陈,叫陈文,做礼部侍郎的那个,对了,最近刚刚被革职,哎呀,他是礼部侍郎这事儿到没什么人关注,朝廷的侍郎没几年就换一次,但他和人家苏芸娘,苏大美人的爱情故事,那是家喻户晓,别说京城了,外地人都很关注,当年我在外头算命,那阵子无数小姑娘,小伙子来找我看姻缘,说想要一个陈文,要不然就想要一个苏芸娘。” “您也知道吧,当年苏芸娘虽然是陈文的未婚妻,可是有个青梅竹马的表哥在呢。她那表哥可比陈文出息,生得更是好容貌,在京城是万千少女的梦中情人,读书更是出类拔萃,又是苏相爷的得意门生,得相爷看重,欲把爱女许给他,可惜了,苏美人重情重义,不肯退婚。她那表哥失意之下。离开京城远去,从此没了踪迹,为了这事儿,连苏芸娘自己心里都不痛快。到是那个陈文。好像颇为自傲。时不时地和他的文人朋友们提起此事,话里话外,关怀备至。可谁不知道,他哪里是担心人家,明明就是很得意!” 王半仙叹气。 不过,把一个天之骄子喜欢的美人弄到手,那的确很值得他得意。 “你瞧瞧,现在苏大美人芳魂早逝,她能放心得下自己的男人?说不定就在附近徘徊呢。” 王半仙压低声音,“我可不是胡说,前几天我的线人就说过,这附近有人看见女鬼,披头散发的,可吓人呢。” 红尘失笑。 王半仙的线人就是一堆小乞儿,在京城混饭吃,还是红尘给他出的主意。 他以前都是掏钱买线索,可比不上现在,花钱花得少,获得的消息还多。 “因为这地方邪性,我都没敢在这儿做局。” 平时遇到什么地方传说有鬼之类,一帮骗子通常会推波助澜一下,借此机会做生意获利,不过在骗子这个行当混久了,什么样的生意能做,什么样的生意不能做,到也能分得清楚,像眼下这桩,就是不该碰的那种。 至于是怎么确定的,那到是很难说清楚,反正不是全靠直觉,经验更多吧。 王半仙絮絮叨叨。 红尘眯着眼,竖起手指,小声道:“你听。” 前面不远处,忽然传来一阵轰鸣声。 啪啪啪,啪啪。 还有怪异的敲击声。 忽然起了风,连雨都下得更大。 “呜呜呜——” 阵阵怪异的声音,接二连三地响起来,王半仙扑通一下,坐在地上。 红尘一把捞住他,登时就笑了:“形象,形象,一会儿我们还得抓‘鬼’,您可是天下一等一的高人,这副模样要是让你的客人们看到,生意可不好做。” 话音未落,王半仙一下子就站直了。 虽然他脸色还是苍白,可那气派的样子,确实比大部分真正的灵师还像灵师,不过,却挪动脚步,紧紧贴在红尘身边:“郡主,我年纪大了,你是年轻人,可是该你冲锋陷阵。” “啊,啊啊啊!” 这时,前面陈家的大门洞开。 里面连滚带爬地滚出来一大群下人,四散奔逃,最后一个是陈文,可他刚一离开大门,就打了个哆嗦,一头又栽回去,嚎啕大哭。 红尘等了等,等这人哭得嗓子都哑了,这才举步上前,装出一副很意外的模样:“陈大人?您怎么了这是?我的老天,难道您就没按照我说的把宅子复原?” 陈文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哭得满身狼藉。 “郡,郡主,救命,救命!” 红尘上前一步,进了门,举目看去,就见整个大院子一片凄清,冷冷戚戚的模样。 她干脆拉着陈文,带着王半仙一块儿入内,一进入卧房,忽然就发现房间里所有的东西都杂乱无章,摆件落地,地上还滚着一些首饰,两颗大珍珠落在外面的石阶上,还有一幅苏芸娘的画像,也摊在地上,裂成两片。 陈文一走一哆嗦。 王半仙开口念道:“此地冤魂怨气之重,我平生仅见,郡主,咱们还是速速离去,不要管这桩闲事。” 陈文紧紧地咬着牙关。 砰一声。 里面柜子倒地。 摇动得那么厉害,偏偏在外面一点儿都感觉不到。 陈文的脸色更苍白。 红尘板着脸,低头看了看整个人都虚脱,不知道是雨水还是汗水,浑身都是水的陈文,冷声道:“现在我救不了你,恐怕你也只能自救,马上把你心中所思所想说出来,你就还有救,否则,神仙降世,也救不了自己找死的人。” 陈文的脸色更白,大声吼:“没有,没有,没有……” 砰。 房顶上落下一大块儿瓦片,砸在他头上,顿时砸得他头破血流,脑袋发晕。 肚子更是一抽一抽的剧痛,头也疼,他汗淋淋地死命忍住,显然不是第一次疼,从怀里掏出一把药丸子,一口气全塞进嘴里,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陈文站立不住,慢慢坐在地上,满脸的恐惧。 红尘压低声音:“你抬头看看,那是什么?” 他不想抬头,可听着红尘的声音,就忍不住一抬头,一下子僵硬住。 也不知道他是看见了什么东西,整个身体都开始打摆子,哆哆嗦嗦。 “啊!为什么来找我?芸娘,你知道的,不是我害死的你,我没有,你是病死的,你得了病,人都有生老病死,人怎么可能不死,你赶紧走吧,为什么缠着我!” 红尘皱眉,蹲下身猛地一拍他的肩膀,细声道:“你再仔细想想,想清楚,你当真问心无愧?人若问心无愧,百邪不侵,你还怕什么?” “不是我的错!” 陈文呢喃。 这时,轰隆一声,伴随着闪亮的电光,天上一个闷雷,火花四溅,墙角的一簇不知名的花草登时着了起来。 陈文瞬间瞳孔收缩,心跳加速,再也忍受不住,开始大吼大叫:“你为什么还缠着我,你知道这些年我过得多么苦,别人一见我就说,我有福气,有一个重情重义的妻子,我妻子对我好,所以我也得对我妻子好,不能负心,有一点儿不好,那就是我的罪过,谁让我是吃软饭的,我靠着妻子的娘家才改换门楣,要不是有苏家,我算个屁!” 他声音沙哑,甚至有点儿神志不清,“你知不知道,我对着你难受的要命,可是小曼不一样,她多么美好,多么善良,人也娇气,我跟她在一起,才像个男人,我答应她了,要娶她为妻,明媒正娶,你不是很善解人意?你自己说的,人要对得起自己的心,对得住自己付出的感情,你当年有勇气为了爱情反抗家里,我也有勇气,你应该支持我不是吗?你不该跟我哭闹,更不该回家告状,再坏了我的前程,不对,你就不该存在,你是不存在的。” 王半仙:“……” 红尘也无语。 这人说话颠三倒四,完全没有逻辑。 他要真干出那等事情来,哪里还用得着苏芸娘去告状?再说,苏家现在不比以前,苏相爷没了,虽然还有门生故旧,可到底人走茶凉,就是苏芸娘真去告状,对他的损害,最多不过是毁一点儿名声,说实在的,当今圣上看重自己的名声,可不在乎臣子的名声,到还挺喜欢用一些身上有污点的臣子,这家伙怕个什么劲? “你哪里有脸来找我……我根本没有对不起你……” “放屁!”(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三章 休夫 外面忽然有个阴沉沉的声音传来。 虚无缥缈,带着一丝凉意,不知来处,也不知去处,陈文脸色雪白,缩着肩膀,愣愣发呆,那声音却冷笑了几声,“芸娘是什么人,你和她做了十载结发夫妻,难道还不知道?” 陈文脸色一白,讷讷道:“不关我的事,是她自己得了病,死了,不关我的事。” “芸娘的身体一向很好,虽不习武,却也精通骑射,还不到三十岁,怎么会得病死了?” 那声音很低,带着一丝伤感,像从天边传来的,在这样的黑夜里,让人毛骨悚然,“你陈文,现在有出息,发达了,喜欢上另外的女人,就纵容那女人害死芸娘,你不会有好下场,一定会下地狱的,一定会!” 陈文抖了抖,一脸恐惧,良久良久,忽然一抬头,双目赤红:“她十年未曾给我生下一儿半女,我想要个嫡子,她无子,休了她也是应该,应该,她为什么不自己走!都是她的错!小曼,小曼没有杀人,她那么温柔又善良,怎么可能……会杀人!” “笑话,你想休了她?她给你留面子,担了无子的罪名,难道事实真相就能被掩盖?苏家请得起御医,御医都说过,芸娘的身体再好不过,不可能怀不了孕,到底是谁不能生孩子,你难道不知道?” 也不知为何,那声音一开始充满恨意,到后来。却多了几分疲惫,不那么暴怒,反而悲凉一片,有气无力的。 “我也有罪,我明明知道你是个伪君子,真小人,竟然不能说服芸娘,让她被你蒙蔽了,以至于早早芳魂赴黄泉,哼哼。也罢。瞧瞧,我们芸娘现在又回来了,她一向倔强,就是死去。也用不着别人担忧。自己就能给自己报仇雪恨。” 或许真有神秘的东西存在。他话音落下,天边就起了风,还有阵阵花香。 窗外一簇不知名的小花。次第开放,粉粉嫩嫩,花瓣随风飘扬,王半仙都看得愣住,打了个哆嗦,离红尘更近几步。 外面风雨大作,屋内阴气沉沉。 轰隆一声,又是一声闷雷。 房间里哐当当,好多瓷瓶,摆件都落了地。 陈文脸上恐惧,拼了命,疯了似的向外面跑,可跑到门口却一脸迷糊地又跑回来,整个人和傻子似的。 红尘远远看着,忽然笑了,摇摇头。 这时,门忽然开了,一个女孩子进门,一把抓住陈文,搂着他站住,高声道:“怕什么,哪里来的鬼,有人装神弄鬼才是真。” 这女孩子身材高挑,五官明丽,一举手一投足,都带着妩媚风情,怀里抱着一个玉琵琶。 陈文看到她,茫然片刻,一愣:“小曼?” 柳小曼扫了红尘她们一眼,略有疑惑,却顾不上,转头看着门外,用力一拍手。 顿时,灯光亮起来。 整个院子宛如白昼。 就见外面墙角,居然有一个人影,灯光照下来,影子恍恍惚惚,但确实是有影子的。 “你看看,就是那家伙装神弄鬼,从你这房子开始闹事,我就知道肯定是**。” 柳小曼挑了挑眉,冲到门口冲那人嚷嚷,“你当大家都是傻子,就这点戏法一样的本事,老娘准备准备都能弄出来,一开始先装神棍,趁着陈大人自己改换布置的时候做了手脚,天天装神弄鬼地吓唬他,我一开始不说话,不过是看在苏姐姐去了,你脑子糊涂的份上,可你闹一闹就算了,怎么还没完没了!” 此时满院子的灯火,诡谲之气,到渐渐散了。 陈文愣愣地发呆。 院子里阴影中的男人一步步走出,是个中年人,身上带着奇怪的药香,眉眼含恨,看柳小曼的眼神,疯狂而暴戾,他本来表现得很克制,一步一步走上前,可却忽然一瞬间散发出说不出的凶恶,柳小曼忍不住皱眉,退后几步。 那人冷笑:“你还敢来?是你杀了芸娘,这是她的家,她的房子,你待在这儿,就不心虚吗?” 柳小曼伸手抚了抚鬓角,似笑非笑地摊开手:“好啊,你让她出来给我看看,苏芸娘,你个没种的女人,出来教训我啊,我就抢你男人了又怎么样?你自己的男人,自己看不住,难道还有脸了?就是你出现在我面前,我都不怕你,你这样的女人,做了鬼又有什么了不得!” 那人气得浑身发抖。 王半仙也忍不住捂脸。 幻灭啊,幻灭! 柳小曼是谁?教坊司里的女君子,温柔可人不说,气质高雅,熟读诗书,能写能画,一手琵琶曲,世间罕有……现在这个,气势汹汹,很是不要脸的女人,真是柳小曼? 陈文低着头站着,一言不发,脸色到稍稍恢复一些。 外面那人,却握紧了拳头,下一秒就要冲上来杀人,红尘忽然走上前,轻声道:“你们这场闹剧,本来不关我们的事,不过你们屡次到王神仙那儿找事,他可没心思陪你们玩,所以就尽快撕撸清楚,省得麻烦。” 没有人说话。 红尘也不介意:“在场的各位,或许认识我,也或许不认识我,我是一个灵师,刚过了考核不久,陛下和皇后娘娘恩典,赐封郡主之位。” 这话一出,所有人都转过头来。 “荣安郡主?” 此时,连柳小曼眼中都多出几分慎重。 荣安郡主那是威名赫赫,能通鬼神,整个京城,就连普通老百姓中,都有不少知道的,柳小曼这样的人,消息最灵通,自然更知道,外面那人。明显是圈子里的,一听她是荣安郡主,也不免心虚气短,忍不住缩了缩头。 只有陈文没有表情,却也抬头看过来。 “这位,想必也是灵师,应该对药很有研究,精通阵法,这宅子里的阵就布置得很不着痕迹。” 红尘笑了笑,“我猜你应该是苏芸娘的表哥?” 那人没吭声。不过这表现就说明。红尘猜测不错。 红尘叹了口气,走过去,伸手抓住这人的袖子,提起来闻了闻。又忍不住摇头。 这人想跑。不过刚一动腿。却硬生生忍住。 红尘没再说什么,转头看向柳小曼:“你觉得,你们问心无愧。不怕苏姐姐?也不相信她的鬼魂就在附近。” “郡主说什么,就是什么,她在不在的,我无所谓。” 柳小曼轻声道,声音柔和,这会儿到有了点儿头牌名、妓的风范,看表情,大约是不想和一个郡主起争执。 眼角眉梢之间,到是略带了几许轻蔑。 陈文没说话,这会儿面上的惶恐到是一点点褪去,面无表情地道:“我有什么怕的,她死皮赖脸地赖在我身边不肯走,自己折腾自己,把自己折腾死了,那也全是她的错……” 啪! 那位表哥气急,过去就是一巴掌! 陈文整个身子后仰倒在地上,挣扎着坐起来,脸上带出几分冷笑:“你以为,自己装神弄鬼就能吓死我?我不怕,什么都不怕!” 墙上,门上,窗户上,树上,那些密密麻麻的符纸,此时显得甚为讽刺! 红尘一把拉住那位表哥:“罢了,这人不信,我也不知道苏芸娘姐姐会不会想见他,就他现在的样子,迟早也是一命呜呼,没必要多搭理。” 陈文身上一冷,头又剧痛了下,抱着头,面孔扭曲。 红尘也不看他:“我看你顺眼,就带你去见见苏姐姐。” 苏夫人这位表哥登时愣住。 连陈文都猛然抬头。 空气凝滞,外面的风雨一下子停了,树叶翠绿,花也显得水灵灵的可人。 “走吧。”红尘却不理会别人,只拉着‘表哥’的袖子,举步向前走去,顺便招呼王半仙,“老神仙,麻烦为我们开开路。” 王半仙:“……” 他很不乐意,可每逢这种时候,都不敢反抗红尘,也不愿意丢面子,只能快步跟上来。 走了几步,后面陈文追了两下,眼睁睁看着眼前一片扭曲,飘出来一团一团的白雾,又出现一个黑洞,红尘她们进去就不见踪迹。 陈文扑通一声坐下,脸上发青,连柳小曼都觉得背脊发寒。 难道这世上,真有魂魄,真有阴司? 那位表哥脸色不太好看,周围全是浓雾:“幻术?郡主这是何意?” 红尘失笑:“我不是说了,带你去见苏芸娘,难道你不想见?她已经死去半个月,过了头七,当然是到了地府报道,想见她,自然也只能借一借阴间小路。” 如果是以前,她只能和徘徊在世间的鬼魂交流,现在她连赶路有时候都会走一走另外的路,省得麻烦。 红尘一边说,一边取出符纸,只拿手指虚虚地在上面写——麻烦请苏氏芸娘来此一见,红尘留。 写完一松手,符纸闪了一道光就不见了。 红尘继续领着人向前走,没一会儿,前面就出现一个亭子,里面有个女子坐着,面容懵懂,抬头看到红尘,吓了一跳,连忙跪拜:“见过仙子。” 红尘在这里,头上有灵光,鬼魅身上若无邪气遮盖心眼,都能看得到。那种光芒,足以让世间所有的灵物俯首帖耳。 “芸娘?” 这人瞠目结舌。 “表哥?你怎么……这副样子。” 苏芸娘自己都死了,还是被吓了一跳。 她表哥方炎,本生得容貌俊美,身材高大,当年不知多少闺阁女儿都倾慕于他,可现在一见,胡子拉碴,身体干瘦,眼窝深陷,简直比她还像鬼。 方炎看着身前剪影,明明此地不是人间,眼前的表妹,也不是以往********的美人,只是一抹幽魂。他心中却无惧无怒,只是一时间,一句话也说不出口,愣愣地看着…… 红尘可懒得管他,坐在苏芸娘对面,叹了口气:“虽然冒昧,但我还是想知道苏夫人的死因。” 苏芸娘登时愣住,半晌不说话。 方炎一下子激动起来:“是柳小曼对不对?一定是她,她气死的表妹,那天我记得清清楚楚。柳小曼从陈家出去。没过一日,就传来你的死讯,肯定和她有关,那个不要脸的坏女人。我一定要……” 苏芸娘板着脸不说话。 红尘却瞬间了然:“不是柳小曼。” 她叹了口气:“我一开始怀疑陈文。他身上不干净。后来见了他,见了你这位表哥,又跟着他怀疑柳小曼。可也不是柳小曼……凶手竟然真是陈文吗?” 苏芸娘低下头。 方炎愣住:“……什么!?”他呆呆地看着芸娘,好半天才又道,“……陈文?” 他就是在最生气,最愤怒的时候,也没觉得凶手真的是陈文,当然,他恨陈文,怨陈文娶了芸娘,却还勾三搭四,甚至包庇凶手,护着柳小曼,不知道为表妹报仇,可他从没有怀疑过陈文。 “是他,竟然是他!” 方炎的身体微微发抖,面孔扭曲,狂怒,“怎么能是他!!要早知道是他,我……” 他一定把那混蛋剁碎了喂狗。 苏芸娘却笑了:“表哥别生气,那就是个怂包软蛋,虽然杀了我,可我还是看不起他,也懒得理他,你也不用为我报仇,他那种人,杀了结发妻子之后,怎么可能还落得了好?他自己就能把自己给吓死了,当了这么多年夫妻,我还不知道他吗?” 红尘点头。 苏芸娘说得不错。 别看陈文努力想表现得镇定,可谁都看得出来,他现在就像一根即将崩断的弦,马上就要完了。 方炎一踉跄,坐下来,呆呆地看着芸娘,满脑袋浆糊,一句完整的话都不会说。 “那个人什么都做不好,脑子有病的,他不喜欢我了,移情别恋,就以为我会痴缠他,会不放过他,不肯和他和离,实际上他连跟我说都没敢跟我说,他脑子里的东西,都是他自己想出来的,我苏芸娘是什么人?他喜欢我,我也喜欢他的时候,我敢为了他反抗家里,可他要是动了外心,那谁还会稀罕他,只要他表露出一星半点儿,只要他一句话,那和离就和离,难道我还会怕?” 苏芸娘大概也憋得久了,忍不住把肚子里的话全倒出来,痛痛快快的。 此地乃是阴间,芸娘已经是一抹幽魂,如此悲凉景象,可红尘忍不住想笑。 这姑娘性子真好! “算了,虽然还是有点儿不甘心,竟然让那个怂包给闷死。”苏芸娘挠了挠头,“可气也气过去,和那种人计较,我都觉得掉价儿,也幸亏爹爹去世,家里也没什么人,我又无儿无女的,毫无牵挂,如果让我家里人伤心,我做鬼也得整死他。” 说完,转头看到方炎,苏芸娘:“……” “抱歉,表哥,让你担心了。” 苏芸娘脸上讪讪一笑。 虽然这位是青梅竹马,可十年前就没了消息,说是青梅竹马,到底男女有别,她自幼就有婚约,也没真正正眼看过别的男人,现在看表哥如此,心里也不好过。 方炎也不知如何反应,呆呆地看着她,张大了嘴,不过,心中的抑郁苦闷,仿佛一下子便消失,脸上通红,良久良久,苦笑道:“果然是芸娘!” 他在这儿,满腔愤怒想报仇,可人家苏芸娘,都被杀了,还是不染尘埃,不当回事儿。 红尘看看两人,都不知道应该夸这姑娘大气,还是要说她缺心眼。 坐了片刻,聊了聊闲话,把陈文的情况简单说了说,苏芸娘只静静地听,听着听着,忽然一拍手:“不行,那混蛋还敢腹诽我?说我的不是,指不定他脑子里想的都是我怎么怎么离不开他,怎么怎么缠着他,多丢人!我正在下面申请找我爹娘,看看我爹娘投胎了没有,要是没有,我也想父女团聚,万一让爹娘知道我栽了这么大一个跟头。那我的脸面岂不是丢光了,不行!” 红尘愣了下,忍不住笑了笑:“好吧,你想做什么,我一定帮你。” 方炎也道:“要不然我们再去吓唬吓唬那混蛋!” “表哥你这什么破想法,把他吓死了,难道让我在阴间还要见他那张老脸?唔,既然他觉得我痴恋他,离不开他,会缠着他。那我偏偏要告诉他。我一点儿都没把他放在心上,早忘了那是个什么东西!还有,别让他整天对着我的棺木,想起来就别扭。我可不入他们陈家的祖坟。回头得和离。死了也要和离,不对,是我要休了他。还得让他接受朝廷的审判,要不然也太冤枉。” 方炎:“……” 红尘又笑。 至于跟着红尘过来,一句话都没有说过的那位王半仙,此时也顾不上害怕,整个人风中凌乱! 今天遇见的这事儿,有创意!这姑娘,太厉害了!可惜啊,人鬼殊途,不能常常聊天会面,否则,红尘觉得自己一定会交这个朋友。 “走,我替你梳妆打扮。” 红尘取出黄纸,写了封信给地府的人,没一会儿,宝马香车都被送来,还有一些地府的人,捧来锦衣华服,不多时,芸娘就换了一身装扮。 一身紫色的华丽宫装,头戴高冠,额前缀一明珠,整个人美得如梦似幻。 红尘站在她面前,也挡不住她的丽色。 苏芸娘本来就是以美貌扬名京师。 登上八匹马拉的宝车,前面有一队阴差牵马开路,几乎是只过了片刻工夫,宝车就出现在人间,出现在陈文的面前。 陈文和柳小曼还在院内站着,低声说话,气色稍微好了一点儿,一抬头,就见宝气冲天,差点儿闪瞎了他的双眼,再定睛一看,正好看到芸娘。 他脸顿时发白,向后踉跄着退了几步,从心底深处透出一股子寒意。 柳小曼也身体僵硬。 陈文身体抖得和打摆子似的。 苏芸娘却视而不见,根本没看见他似的,只低声和红尘说话,掩唇而笑。 也就片刻,陈文就受不了,猛地扑过去,却让两个阴差一扫袖子,一阵阴风过去,他就栽倒在地。 陈文大声咳嗽,狼狈不堪,哭喊道:“你为什么不放过我?为什么一定要缠着我,你知不知道,知不知道,我跟你在一起一点儿都不快活……” 他喊得嘶声裂肺。 苏芸娘和红尘说说笑笑的,这时才瞥了他一眼:“哎哟,忘了正事,陈大人,你也别太看得起你自己了,谁有工夫惦记你?还什么缠着你,不放过你……想太多了吧,早知道你这人不靠谱,根本就是有病,我从很早以前就一直想着要与你和离,就是犹豫了一下,哎,居然就把我这条命给交代了,也怪我,老想着都过了十年,再凑合凑合,一辈子都快过去,和离也麻烦,现在想想,是我自误……郡主?” 红尘点点头,上前道:“阎君已知,苏氏芸娘与陈文再无感情,允许苏芸娘休夫,芸娘,你把休书给他,赶紧了结此事,所谓夫妻一体,他这人身上背着多重罪孽,将来入地府还不知道要被判什么罪,你和他多牵连片刻都是麻烦,快点儿吧,一会儿还要去与冥河上仙相亲,别耽误了。” “咳咳。” 芸娘咳嗽了声,随手就从袖子里抽出一张薄薄的纸张扔出去。 “行了,现在我们二人再不相干,你乐意娶谁就娶谁,别整日哭哭啼啼,吵吵嚷嚷的,不嫌丢人!还有,表哥啊,帮我把我的尸骨带走,回我们陈家找个好地儿安葬,阴宅可不能马虎,要不然我在下面住不舒服,可要找你算账。” 方炎愣愣地点头答应。 陈文也呆住,手中薄薄的一张纸,迎风飘荡。 上面只有寥寥数语——今日休夫,从此苏芸娘与陈文再不相干,婚聘嫁娶,各不相干。 苏芸娘似乎连字都懒得多写。 陈文心里空荡荡的,脑子里也一片空白,脸色陡然涨红,就像被人狠狠地抽了十巴掌。 至于柳小曼,那是完全没有进入苏芸娘的眼帘。 红尘叮嘱了方炎几句,笑道:“苏姐姐下葬的时候别忘了叫我,我给她布置阴宅,要是她相亲完,可以成亲,那还要布置新房,你可别乱折腾。” 方炎半晌叹气:“看来我和芸娘没缘分,还得等下辈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四章 娘娘 第二百四十三章 红尘一笑,“你要是想要下辈子,找王半仙给你个姻缘贴,和月老商量商量,给你在姻缘簿上记一笔,也许真能行呢。” 说完,伸手招了招。 宝车开至眼前。 两个阴差撩开车帘儿。 苏芸娘看都不看陈文一眼,轻轻地上了车。 天旋地转,天好像要压下来了,浓云却是散开,月华重新照耀大地。 天地间却起了雾。 薄薄一层,到有些像天上的云雾。 华丽的宝车载着苏芸娘远去,无数的阴差瞬间消失在茫茫迷雾里。 明明是阴诡至极的场面,他应该害怕,他也确实害怕,可除了恐惧,似乎更多的是茫然无措! 薄薄的休夫书在指尖微微颤抖——原来他也有被休的一天。 “她怎么能,她怎么敢……” 陈文整张脸上都透着说不出的恐惧,难堪和愤怒! 柳小曼脸色同样雪白,最后瞥了这个男人一眼,悄无声息地离去。 说实话,她一开始就不觉得陈文是良人,只是年纪大了,凑合一个而已,到遇到今天的事,柳小曼再怎么样,也不敢要这个人,她到不怕鬼魅,人死了都是鬼,有什么好怕!可是能对结发妻子痛下杀手的男人,她可不敢要,还怕晚上睡不着觉呢。 方炎冷笑:“准备准备,我片刻都不想让芸娘在你这儿呆。她也不乐意再见你,我会先带她回家去。还有,天理昭彰,报应不爽,你的所作所为,老天看着呢,将来你下了地府该受惩罚,眼下在人世间也不要想逃脱,朝廷有律法在,你以为杀死妻子就没有罪吗?” 话音未落。他似是片刻也不想滞留。转身就走。 砰一声。 陈文用力地捶地,失声痛哭。 背后隐隐约约传来陈文的咆哮声,声嘶力竭。 苏芸娘叹了口气。 红尘也叹气:“便宜他了。” 可不是便宜他了,现在虽说是精神上饱受摧残。让他认清了自己。从白日里走出来。到底还是没要了他的命。 如果这次芸娘不出面,吓他个一年半载,这人保准从头到脚都完了。比死还惨。 苏芸娘沉默下来。 她刚才说得慷慨激昂,做得也潇洒,算得上巾帼英雄的做派。 “十载光阴,为了他耗费心血,竟然是这样的结果,何其可悲!” 她已经死了,从此人世间再无芸娘此人,人们也终究会忘记她。 红尘叹了口气,下了车,目送阴车消失,又送浑身冷汗的王半仙回去,这才折返,一回郡主府,罗娘和小严都在门口等着,一脸焦虑。 “郡主,皇后娘娘口谕,让您进宫一趟。” 红尘一愣。 罗娘脸色也不太好。 “宫里传来消息,娘娘的病体沉珂,满宫廷的太医都守着呢,情况不大好。” 红尘心里一咯噔,深吸了口气,连衣服也没换就骑着马直接进宫去。 甘泉宫里一片肃杀。 红尘进来,素娘的脸色苍白,嘴角还是挂着笑,领着她一路进去。 太医们都聚集在门口,低声争论,一群小宫女小太监,个个低眉顺眼,一丝杂乱的声音都无。 “怎么样?” 红尘径直进入寝宫,撩开帷幔,看到娘娘,登时就愣住——“这是怎么了?” 皇后躺在床上,一张和她酷似的脸孔上,毫无血色,嘴唇青灰,半晌眼皮掀开,看到她,到是笑起来,也只有笑容,还有几分往日的风采。 明明前些日子见时,她情况还好,就是瘦了点儿,弱不胜衣,可容色到更好,甚至可以说‘艳丽’二字,红尘那时候还说,娘娘越来越年轻。 皇后笑起来,撑着身子坐好,拉了红尘的手,也让她在身边坐下:“傻孩子,仔细哭肿了眼睛,就不漂亮了。” 红尘一摸眼角,湿漉漉的,她竟然落了泪,怎么能在甘泉宫里,在皇后娘娘面前哭呢! 素娘连忙拿了帕子过来给她擦。 皇后就笑,笑得前仰后合的,半晌才又道:“哭一哭也好,我们红尘就是哭得太少,人要是能哭出来,那就还有希望,怕就怕连哭都不会哭了。” 红尘低着头,嗓子里干涩的厉害。 “说起来,我也没疼我们红尘几年,小时候让你在外头受苦,你娘是个没担当的软弱人,耳根子软,脑子也不清楚,她虽然是我闺女,可我当年也不像话,没教好她,等我明白了,她都长大成人,也管不了了。” “可你别恨她,世间的女人都不容易,她那个人我了解,她不会不疼爱你,当时知道你受的那些苦,她差点儿要把换了你的那一家子,蒋家上下都给剁碎了喂狗。” 红尘一愣。 皇后到仿佛来了精神,就着素娘的手喝了口茶,握着红尘的胳膊,拍着她的手:“蒋家的罪过,也合该千刀万剐,你知道偷换皇室血脉是什么罪过?那是滔天大罪,前朝有个公主,疑似血脉不对,就造成了尸山血海,连那公主都丢了性命,你虽然不是公主,也是公主的女儿,这事儿罪证确凿,害得你流落在外,蒋家满门被诛,也是理所当然,要是不杀鸡儆猴,以后再出现这等乱子那可如何是好?” 红尘叹了口气,因为涉及自身,她从没有这么想过,上辈子,还有人因为她不管她那个养母顾氏,就说她冷血无情…… “蒋家能存活下来,最终逃过一劫,是多方面妥协,多方面顾忌。不想闹大的结果,蒋家是小,可要是折腾出这件大案子,总要追溯前因后果,弄清楚公主为什么会被换了孩子,她怎么会去蒋家庄那种地方,这一切一切,都是咱们那位陛下最忌讳的事儿。” “至于忌讳什么,你也就别知道了,都是些狗屁倒灶的破事儿。现在被皇帝一床大被捂在下头。谁都不能提,提一句他就要发怒,夏家连私底下都不提,别人也不敢提。我也就不提了。都过去了这么多年。还说这个做什么,好日子在后面,向前看吧。” 红尘只是听听。当年的旧事,到底是过去了,她没有那么多好奇心一定要知道。 只是今天皇后的画风不对,有点儿像寻常人家啰嗦的老太太。 红尘忽然有一种感觉,这位皇后,稳稳当当坐稳皇后之位几十年的娘娘,确实走到了生命的尽头。 她身上发冷,手也冰凉。 皇后的手同样很冷很冷,就不觉攥得更紧一些。 “别难过,我就是去了,也不算早亡,这一辈子,受过苦难,享过富贵,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便是做了皇后,也是我自己选的路,没什么好怨的,皇帝再不好,待我也是仁至义尽,给足了面子,愉贵妃再得他的心意,他也没让那女人踩到我的头上去,她就算再得宠,到死也就是一个贵妃,见了我还是要磕头。” 皇后细细地道,声音冷淡。 素娘忍不住哽咽。 红尘心里也难受。 原来……皇后不是不在意,并不是! 红尘忽然有一点儿冲动,她俯身过去,贴着娘娘的耳朵,小声道:“娘娘,您想见见金青吗?” 皇后一愣,大笑:“你个傻孩子,哎,我现在有点儿怕了,就你这性子,又没个着落,我要是一闭眼,转头你就被卖了去,那可怎么得了,行了行了,朝廷里,尤其是皇室那些事儿,你少操心,你是谁?你是灵师,还是过了灵师考核的,就该端着架子超凡脱俗,任凭哪个皇子在那老头百年之后得了那个位置,你都得让他供着你才行,以后别老和金青在一块儿,他那身份,注定了是逃不脱那些麻烦了,就算送出宫去,也逃不脱,我就一直弄不明白,你怎么就那么大的胆子,连他也敢管!” 皇后连连摇头,说的话虽然平淡,可是话里话外,却露出几分怜爱。 红尘听得出来,她不是不疼爱金青。 真乱,这些皇家的人太莫名其妙,她的确弄不清楚,搞不明白。 不过一转念,她也知道自己这话糊涂。 娘娘是皇后。 金青现在入朝为官,还在翰林院待过,要是娘娘想见他,又有什么难。 至于说娘娘不知道他是谁,又怎么可能!这位娘娘可是女中豪杰,不是个普通的摆设皇后。 “罢了,不说这个,说点儿高兴的,我自己给自己挑了一块儿地方,素娘,你把地图拿来。” 素娘应了声,就去拿来一卷发黄的地图。 “就在这儿,等我去了,你就在这里给我修一个坟墓,把我葬过去便是。” 素娘叹气:“娘娘又说傻话。” 这个世上,唯有后宫的女子死后事不能自主,她们生来是皇帝的人,死后也是皇帝的鬼,下葬何处,又岂是自己想如何就如何? 皇后顿时翻了个白眼:“生前被逼无奈,非要和他关在同一座宫墙之内,不得自由,死了要是还和他在一起,我怕是要再气死十八回。” 嫌弃之情,溢于言表。 红尘心中再难受,面上也被逗笑,却没有接话,只是拿过地图看了看。 只看图,皇后选的地方算是不过不失,算不上风水宝地,也没有什么冲煞,只能说寻常,风景还算秀丽。 “我就想住这儿,你也不用给我找风水宝地,我要真想找,哪里还能找不到!” 她怎么说,也是一国皇后。 正说着话,外头就有陛下吩咐送来的参汤。 据说是陛下特意命人去找的千年老人参,让太医们看过,调配的方子,最是滋补不过。 素娘捧过来,一口一口地喂了皇后喝下去。 红尘闻了闻。药味很浓,刚一入口,娘娘的脉搏就显得更稳了些许,看样子很有用。 皇后一点儿都不推辞,她看着洒脱,可心里还是惦记着很多人,如果可能,她也不想死。 愉贵妃在甘泉宫门前站定,略站了站,照例是不得门而入。只远远看着陛下身边的太监提着药罐子离去。目光幽深,轻轻叹了口气,也转身离开。 身边的小宫女低声道:“娘娘,前两天内府那边刚刚传来消息。陛下要打造一副双人棺木。还要为皇后重新制作凤冠霞帔。大家都忙得团团转,可是累坏了。” 愉贵妃嘴角露出一丝凉薄的笑意来。 “她是皇后,陛下怎么爱重都不为过。” 皇后这座大山。终究是要倒下的,挡在自己上面那么多年,这座山一日不倒,她就一日不痛快,只要她倒了,谁管她死后又有多少哀荣! 等愉贵妃的车驾走得远了,红尘才从甘泉宫里出来,也没坐车,慢吞吞地向外走,她心中杂乱不堪,又拼命去想,其实对别人来说,阴阳相隔那就是如隔天堑,死生不相见,对她来说也没什么,只要皇后娘娘的魂魄凝实,能变成鬼,清醒地入了鬼门关,想来就能再见。 红尘皱眉,娘娘应该没问题! 可这也不好说,她现在了解得多了,知道能变成鬼,那也需要大气运,却不在人间的权势富贵,有些乞儿去了,也能进入酆都,可有些帝王将相,魂魄混沌,早早散了,只剩下一抹僵魂,毫无知觉地入六道轮回,这个样子,恐怕也难投生成人。 所以娘娘还是千万不要死去为好,还不到时候,她一点儿预兆都没有感觉到,以前为皇室的人卜算,娘娘也属于福寿绵长的,怎么会说出事就出事! 一路胡思乱想,走到半路,就看见于少将军银鞍白马,立在道旁,脸色苍白如纸,愣愣地出神,红尘一怔,走过去喊了几句,于少将军才回过神,勉强看了她一眼,笑道:“我没事,只有点儿不记得出宫的路,劳烦郡主为我引路。” 红尘失笑:“……你可是宫里的侍卫!” 于少将军还是心不在焉,红尘摇了摇头,就带着他出宫门。 “看来我们少将军的方向感不好,以后出门在外,多带几个人跟着,还有,不上战场是好事,以后也不要去。” 若是让这位少将军领兵打仗,那还了得,哪日派他去增员,一天的路程,让他走一个月都没到地方那还了得,别说增援,怕是战争早就结束,他们自己也要被累死了。” 出了宫门,这家伙还是神思恍惚,红尘干脆再把他送回家,盯着他进了家门,这才回去。 回到府里,这次罗娘和小严都没跟着,就不免焦急追问,都问娘娘的身体如何! 她们盼着娘娘能长命百岁呢,整个宫里,最疼爱红尘的,无疑就是皇后,她们盼着红尘好,自然希望娘娘平安无事。 红尘回到家,表现得还算轻松,她其实一点儿真实感都没有,并不觉得娘娘那儿会出什么乱子。 “回头我去求一尊药师佛回来,给娘娘送去,必能保得娘娘平安无事。” 人虽然不能改变必死的命运,但既然皇后还没到寿终正寝的时候,便是有死相显现,那也无妨,可以续命。 而且,皇后这病得的蹊跷。 红尘回府,越想越不对,仔细琢磨了下,在甘泉宫好像是感觉到一丝阴晦气,但并不严重,甘泉宫到底也是在宫里,宫里气息驳杂,她感觉到点儿异样也很正常,想了想,又回宫一趟,取下自己一直温养的灵龟壳儿,系在皇后娘娘的手腕上。 说起来也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刚一戴上,皇后的脸上就多了几分血色,气色显得好很多。 “素娘,这个不要给娘娘解,任何时候都不可以,听清楚了吗?” 素娘点头应了,心里也十分激动,忍不住握住红尘的手:“郡主,您可要救救我们娘娘。” 红尘皱眉:“什么话,哪里用得着素娘你叮咛?” 跟素娘说过,红尘又跟护卫皇后的禁军说了几句。于少将军听了传言,亲自出来,就披挂整齐立在甘泉宫的门前,好像他有半个月没回家,一直当值。 红尘看了他一眼,心里略觉得有点儿不妥,不过也看不出具体详情,便没有多想,眼下最要紧的,还是皇后娘娘的身体。 她有些后悔。从娘娘一病。她就该上心,只是当时总觉得是皇后的年纪大了,她又表现得若无其事,只说是风寒。红尘才没有太注意。 从皇宫出来。红尘也没回去。先去了一趟大云寺,又去四下里转了转,京城那些有名号的灵师那儿。她都转过去,交代大家帮忙找一尊药师佛,真正的药师佛。 药师佛其实不少,法器也多,可是符合要求,有灵性的,却是可遇而不可求。 其他人都答应帮忙找,而且还答应得很痛快,那是为皇后办事,真尽了心,还能没有好处? 第二日 黎明时分。 红尘正睡着,昨日累了一天,今天睡得昏沉沉,正睡着,门外就传来一阵响动,罗娘匆匆进来,抓着衣服就往红尘身上披。 “素娘来了。” 红尘吓了一跳,连忙披上衣服,挽起头发就向外面走,连首饰都没有佩戴。 一出门,素娘的脸色惨白惨白的,见到红尘就跟抓住救命稻草一般,扑过去紧紧抱住:“郡主,救救娘娘,我,都是我的错……” 红尘连忙跟着她进宫,进宫一看,十多个太医守在,门前,脸色都难看的很,个个焦虑不堪。 于少将军也立在门前,身上批了一层霜雾,头上都是雪白的。 陛下也在。 素娘先派人去通传,马上就有人接他进去,红尘一抬头,看到坐在床沿上的皇帝,也吓了一跳。 他又显得衰老了许多。 头发白了,连胡子也稀疏,脸上皱纹丛生,皮肤都老化松弛。 他已经是个彻头彻尾的老人。 “红尘来了,快来看看……她。” 皇帝声音干燥的厉害,隐约带着一丝丝恐惧,红尘低了低头,忽然有点儿生气。 这位陛下现在又来装什么情深意重,真的情深意重,能让皇后这十多年的生活变成如此! 可这话问出来又有什么意思! 红尘也顾不上这次,走过去,到床边一看,皇后娘娘已经陷入昏迷状态,脸上一点儿血色也没有,拿起她的手腕,系在上面的龟甲也没了。 素娘大哭:“都是我的错!” 昨夜她是守着娘娘睡的,睡着睡着,就听见娘娘喊,说她戴着龟甲难受的厉害,手腕灼热。 “我记得郡主的话,就劝娘娘忍一忍,忍一忍就过去了,龟甲那是保护娘娘的,怎么能摘?可娘娘大喊大叫,难受的厉害,我一时不忍,就想着给她松一松,没想到刚一解下来,那,那娘娘就变了一张脸,夺了龟甲转身就跑,我,我……呜呜呜。” 素娘哭得隐忍,可这也是失态,宫里的规矩,是不允许哭,尤其是主子身体不好,更不能哭。 “不要急。” 红尘脸上阴沉,四下里看了看,竟然还是看不出什么端倪。 一瞬间,她也觉得有些不好。 能在她的眼皮子底下隐匿身形,无论是什么东西做的,都不简单。 皇帝坐在床边,面色凝重,冷声道:“红尘,你的意思是,皇后的病,是被人所害?” 他的声音瞬间低沉。 一时间,整个甘泉宫鸦雀无声。 一群宫人吓得瑟瑟发抖。 那帮太医更是连头都不敢抬,个个暗中叫苦,这还了得?听到这些阴私,他们还能有命在?现在也只能盼着皇后娘娘平平安安,万岁爷一高兴,让他们无功无过地过去也就罢了。 红尘现在却顾不上皇帝,仔细盯着皇后娘娘的面看了看,又取出毛笔,命人调制了朱砂,自己动手在她眉心上画了一个符。 “陛下,您马上让娘娘身边亲近的人都过来,我要选出几个人来。” 皇帝一声令下。 从一般的宫人,到龙子凤孙,就乌压压站了一片。 于少将军在。 所有成年的皇子皇孙都来了,厉王也来了。 红尘一眼扫过去,点中于少将军,厉王,还有一个老侯爷成侯,还有素娘。 她亲自点了油灯,让四个人一人手上拿着一盏,分别立在皇后的头和脚,还有左右。 “记住,油灯不能灭,我回来之前,不许离开皇后娘娘半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五章 报应 ps奉上五一更新,看完别赶紧去玩,记得先投个月票。现在起-点515粉丝节享双倍月票,其他活动有送红包也可以看一看昂! 几个人都郑重地应下。 皇帝的面色很是难看:“朕也可守着她。” 红尘暗地里想翻白眼,硬是忍下来,好声好气地道:“陛下福泽绵延,与娘娘乃是至亲夫妻,自然是能护着娘娘,也用不着您执油灯,便是在这里坐一坐,想必那些魑魅魍魉也不敢近娘娘的身。” 皇帝这才面色和缓,就在床头坐下,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皇后看。 那些太医都不能走。 门外从上到下,所有的太医心里都绷着弦,穿着的衣服里三层外三层全是湿的。 哪里敢开方子,娘娘这是年纪大了,到了时候,可这种话,他们能和皇帝说? 谁敢开口,一准儿陛下都没耐心先把人关大牢,直接就推出去弄死了事。 红尘又检查了一遍,大门关上,窗户稍微开一条细缝,不能正对娘娘,几个宫女拿来屏风,把床铺稍稍挡住,再命人手中持剑,立在门口守护,至于皇帝,爱坐哪儿坐哪儿,也指望不上他。 包括那位她很是不待见的九皇子厉王在内,都屏气凝神听她的每一句话。 交代完,她才匆匆离开宫门,也不坐车,上了马就直奔几个比较亲近的灵师那儿。 药师佛的雕像到是有,也是法器。甚至还有品质不错的,问题是现在皇后娘娘的情况,一般法器已经起不到什么大作用,最起码需要一个灵器。 可灵器上哪儿找? 大云寺到是有几件,大部分是降妖除魔用的,想要延长寿命,那可难了。 “要是这会儿有一条命线就好了。” 所谓命线,据说是地府掌管天书生死簿的一任判官制作,用功德笔,沾了龙蜒草研磨的汁液。再取三百三十三位大善人亲手编织的丝线。历经百年制成,制成之后,做成红绳,便是命线。命线能让人续命。 可这东西只要想想也知道。是极为难得的。别的不说,只一个历经百年,谁能等得起? “龙蜒草到是能找到。可她只能令人不死,却不能活人,也没有大用。” 红尘心里难受的厉害,数次占卜,都是凶兆,虽然还不至于毫无生机,却也是危机重重,她再想请上天指一条明路,却是屡次都失败,不是法器没有反应,就是结果晦暗不明,根本看不懂。 看来只能碰一碰运气。 运气这东西就不好说了,红尘觉得自己运气好,可她身边的人,都觉得她运气再糟糕不过,总是碰到各种麻烦事,别人一辈子碰到的,也许没她一两年多。 红尘一整日都在外面转。 天上别说下雨,下刀子她也是不肯回去的。 一直到太阳都快要落山,她忽然感觉到一点儿别样的气息,扭头看过去,从无数小贩的掩映下,就看见一家店面,店面的大门显得古老斑驳,连门前的貔貅都缺了只眼睛,牌匾只剩下大半,上面写着‘一步天’三个字,应该是个古董店。 大周朝的人,尤其是京城人爱附庸风雅,京城的古董店也很多。 红尘扫了一眼,就举步走进去,一进门便看出来,这古董店可不一般。 里面的古董……至少有七八件儿是大内的东西,连印记都不用看。 她在甘泉宫里把玩过的一柄玉如意,她进上去给皇后娘娘的一盏琉璃灯都在。 那琉璃灯还是法器,能使鬼魅之物现形,当时是她怕娘娘宫里不干净,特别送了一盏过去。 除此之外,装修布置也颇为奢华,墙上的书法字画,有不少御笔。 难道是哪位皇亲国戚开的? 红尘一转念,觉得这地方的老板应该不一般,寻常人怎么可能弄到皇宫大内的东西……而且,里面还有很多法器,都用琉璃罩子罩着,摆放在柜台上,任人观看,有点儿暴殄天物。 不过现在顾不上,一眼看到墙上挂着的一柄宝剑。 宝剑到只是寻常古剑,很华美,上面还坠有北斗七星模样的宝石,或许是神兵利器,可红尘看重的却是它底下缀着的一个拇指大小的药师佛吊坠。 药师佛多为佛像,几乎没有做成吊坠,还挂在兵器上的,这一个十分特别,看材质,应该只是普通的玉石,但雕工一流,温润有光,显然时常被人把玩养护,养得很好,下面缀着丝绦,红色的,很细的线编造而成,红尘的目光落到那线上,差点儿压抑不住心口处涌出来的笑意。 以后谁还会说她运气不好?逛逛街就能找到命线,而且是这么长一条,简直万幸。 红尘连忙过去:“这把宝剑怎么卖?” 她出来的急迫,衣着打扮都不算精心,可京城做买卖的,哪个又能没有点儿眼力劲。 就红尘这一身寻常衣服,用的布料也是贡品,普通老百姓一辈子连见都不一定见过。 那店小二分外殷勤,乐呵呵地凑过来笑道:“客官真是好眼力,这把剑可是我们店压箱底的好东西,镇店之宝,乃是前朝名将孙玉明的随身佩剑,后来为咱大周的开国太祖所得,被收入宫中,咱们主人也是机缘巧合才得了它,绝对是神兵利器!” 红尘摆摆手:“多少钱!” 店小二脸上一喜,没想到这姑娘如此痛快,看来真不是一般人,他搓了搓手,轻声道:“一共三万两白银。” 红尘愣了愣。 这数目有点儿大。 哪怕在京城,这笔银子也能买一处极好的宅院了。上一次罗娘买的一处宅院,地段还不错,统共只花了两千五百两纹银。 当然,要是看上面的命线,别说三万两,就是十三万两,那也是白捡来的。 红尘不打算白白占人家便宜,就点头应了:“我手里没有那么多,先付你一千两银子的银票,作为定金。我回头拿了再来。” 她这次出门。身边没带多少人,虽然打定主意要寻法器,可哪怕是再好的法器,大体上一千两银子也足够。谁知道竟然能找到命线这种东西! 店小二都呆了呆。 所谓漫天要价就地还钱。他可是打定主意。要和这位客官好好讲讲价,这会儿忙收了定金,乐淘淘地把人送出门去:“客官放心。我这就给您包起来,您买它,绝对买不亏,亏不了。” 红尘点点头,再三交代要帮她收好,连忙就回府拿银子去。 从店铺回郡主府,距离不算很远,来去也就小半个时辰,红尘轻车简从,没有摆出仪仗,用最快的速度取了银票返回,进门就直奔挂宝剑的柜台。 墙壁上空荡荡的,红尘敲了敲柜台,那店小二正在另外一边招待客人,看都没往这边看一眼,她皱了皱眉,还是坐下来稍微等了一下。 她再着急,也有先来后到,不好耽误人家做生意,等了有小一刻钟,好不容易等到那边店小二招呼完客人,趴在柜台前面盘账,连忙拿了银票出来,道:“小二,麻烦你,我的剑给我装好。” 那小二一抬头,看了红尘一眼,状似吃惊地一扬眉:“什么剑?客官要买剑吗?我们这儿可不是兵器铺子,您出门左转,那有夏家的管事开的,兵器多得很,宝剑也多。” 红尘:“……” 她登时大怒。 红尘越生气,面上反而越不显,只是那店小二忽然赶到浑身发冷。 其实,他这会儿心里也有点儿打鼓,对商家来说,信誉最重要,没了信誉,什么买卖也做不下去,他们能在京城开店做生意,上头的主子人脉广是其一,信誉更不能坏了,只是刚才那姑娘刚走,后面就又来了一个客人,大豪客,还是老主顾,且又是玉山齐家的人,一眼就挑中了那把宝剑,当时就发话要买。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主人便把宝剑相赠,回头他想拦着主人把话说清楚,才提了两句,主子都没听完就追着人家齐老爷走人…… 店小二头疼的要命,一咬牙就下定决心,干脆就当这事儿没发生过,反正对方给定金的事情,只有他和客人知道,又没有留下字据,还没有认证,他为了店里的信誉,就黑心一回,豁出去了。 这会儿感觉到扑面而来的压力,店小二脑袋发昏,心中也觉得不妙。 也许这次走了一步臭棋?还不如磕头赔罪认了自己不对。他怎么就脑子不清楚这么做了! 可已经做了,那就得做到底,什么都不用怕,主子在呢,一个小丫头片子,就是有点儿背景又有何妨? 两句话,红尘就知自己被人坑骗,心中怒火上扬,面上却越发沉静,冷声道:“你们店我看也是个老店面,店里的东西来历都不简单,今天做起黑店的行径,难道就不怕砸了招牌?” 店小二面上一沉,轻声道:“这位客人,你既然看得出我们店是老招牌,那我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我家主人乃是那里面出来的,上头有的是人,无论什么人来我们这儿,是龙他得盘着,是虎他要卧着,我看你小小年纪,又是个斯文人,还是别找事的好。” 红尘顿时被气得发笑,把怒气压抑住,轻声道:“再给你一次机会,把那把宝剑,老老实实地给我送来,送到我眼前,这件事就一笔勾销,我也懒得和你计较。” 店小二摸了摸头,嘿嘿一乐:“客人可别胡说,咱们店什么时候欠你剑了,这样吧,看你也不容易,一个小姑娘家还跑到我们店里来搞讹诈,我也相信,你肯定有苦衷,哎,这样吧,所谓广交朋友,勿结怨,我们家主人是个大度的,这是一千两的银票。来来,给你拿着快走,别在这儿捣乱了,省得我家主人生气,再让你个小姑娘吃亏。” 红尘:“……” 她运了运气,冷笑:“看来,我真遇见了黑店,好吧,我到要看看官府管不管,。”她摇摇头。拽过银票。转身就走! 店小二吐出口气,冷声道:“要告官尽管去,官府会不会如你的意,你马上就知道了!” 红尘:“……” 很好。很好! 宝剑不需要。命线必须找到。她不可能让到了手边的东西再飞走,哪怕要仗势欺人,借助皇家的力量。东西也必须找回来。 但现在,没力气跟他计较,有这工夫,不如赶紧上点儿强硬手段。 红尘走人,那店小二心里也一松,吐出口气:“还好……是个好对付的。” 京城里的贵人们个顶个有底气,会这般息事宁人的不多,除非知道他们店大,背景深厚,干脆忍了。 他这作为,实在冒险! 好在定金银票还了回去,死无对证,倒也无妨。 “哎!” 店小二叹了口气,垂着头,慢吞吞地走回店内,刚一坐下,他家主子就从二楼下来,身边还陪着一个须发花白的老人家。 “齐公,您老人家就放心吧,小公子吉人自有天相,一定健健康康,平安无事。” 店主人脸上殷勤,一边说话一边从楼上下来。 这位姓齐的老人家脸色却不大好看,青灰青灰的,满面忧愁,走了两步,忽然停住,皱眉。 店主人一愣:“齐公?” 齐老爷子皱了皱眉:“忽然乌云密布,由吉转凶,凶兆来得如此明显……阿光,你这是得罪了高人啊!” 那店主人挠了挠头:“哎哟,老爷子哪儿的话,得罪人?咱得罪的人还少么?尤其是这几年,不知道有多少小人等着咱家倒霉呢,哪里怕什么得罪人!” 他一边说话,一边下楼,刚走到半截,脚下一空,忍不住惊呼一声,骨碌碌滚落。 店小二吓了一跳,连忙扑过去阻拦,一把把人抱住,惊魂未定:“主,主人!” “他奶奶的……”店主人灰头土脸,手肘火辣辣的疼,气急败坏地怒吼了一嗓子,抬头看齐老爷子立在楼梯上,登时脸上一红,讪讪笑道,“让老爷子看笑话了,这个,咱家太不小心……” 他话音未落,只听轰隆一声。 一众人都举头看过去,整间店忽然震动起来,四壁抖动,噼里啪啦,所有的琉璃罩子都碎裂,落了一地的碎片,柜台上无数古董法器忽然飞起来,嗖一声,全飞出大门,只掀起一阵冷风。 冷风呼啸而过,店里空空如也。 门外也传来一阵阵叫骂声。 店主人整个呆了,先是气急败坏,扑到门口,连声吩咐下面的人去追,几个店伙计全都踉踉跄跄地追了出去,拼命跟着跑,没多时就踪影全无。 他气喘吁吁半天,咬牙切齿怒骂不休,可一回神转念,忽然打了个哆嗦:“……这怎么回事儿!”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他们家的商品竟然自己长了翅膀飞走了! 难道闹鬼不成?他要不要请个灵师来驱驱邪? 齐老爷子叹气:“我不是说过,你们店里的风水忽然从吉转凶,征兆骤变,还不是一般的变化,能做到这些,绝不是一般的灵师,看来你是得罪了高人,而且是大大的得罪,这么做,对对方自身也没什么好处,毕竟是强力扭转乾坤,不借外物,天底下能做到的人也没有几个,要花费很大的精力。你还是小心点儿,我看这不像寻常的仇怨,那位高人动了真怒,恐怕此事很难轻易解决了。” 他老人家越说,店主人的脸色就越难看:“这可如何是好?” 齐老爷子摊摊手:“就算让我开药方,也只有一句话,对症下药,先查查你究竟是得罪了哪位吧。” 店主人浑身冒汗,绞尽脑汁,问题是他的仇家太多,一数就数出一大堆。 “我的仇家是不少,但要说敢这么对付我的,绝对一个也没有。” 他不光不是傻子,反而十分机灵。就算与人结怨,也要看看那是什么人,但凡是惹不起的,他一向是客客气气,绝不惹是生非。 齐老爷子一沉吟,低声道:“我看这阵势起得很急,而且凶猛,又是你家的店先出事,大概和生意有关?最近在生意场上,有没有得罪什么人?” 店主人立时就脑筋急转。难道是老区。他才坏了那混蛋一桩买卖,那买卖太不要脸,连前朝贵妃娘娘的墓室都敢盗,简直不要命。他坏了他的事儿。也是为了大家伙着想。这事儿万一闹大了掀出来,可不只是老区一个人倒霉! “不对,老区没这么大的胆子。也没这个能耐啊!” 他实在想不出来,猛地转身,把店伙计都叫到眼前,急声道,“都给我想想,这两天咱们店里可是出了什么事儿?得罪了什么人不成?” 所有人面面相觑,齐齐摇头。 这些日子也没出什么事儿,他们这种店,向来是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生意不算兴隆。 众人实在想不出什么来。 哐当一声,大门洞开。 店主人一抬头,怔了下,进来的人身穿银甲,腰悬宝刀,一脸肃然。 “陈统领?您怎么过来了,我这店里虽然丢了点儿东西,可也劳动不到……” 店主人一句话没说完,胳膊就被那银甲的年轻人一拧,死死压住。 后面又进来一队人马。 “搜!” 那一队禁军侍卫,蜂拥而上,冲入二楼,一顿摔打,到处翻找。 店主人顿时脸上发白,隐约感觉不好:“陈统领,有话好好说,好好说,咱们都是自家人,我是曾南光啊,你不认得我了,咱家上个月刚和统领一起喝过酒来着!” 那人皮笑肉不笑地哼了哼:“有什么话,进宫去和万岁爷说。” 万岁爷…… 店主人脚下一软,扑通一声坐倒,颤抖着喊:“兄弟,这是怎么了,我真不知道,您给指点指点,我,我,感激不尽!” 他拼命想,难道是从宫里弄出来的这些东西泄了底,应该不会,都是报了损失的,且陛下是个大方人,也不是不知道私底下这点儿猫腻,不过一笑了之而已。 到底因为什么! 那银甲侍卫看了他一眼,摇了摇头:“告诉你也无妨,你省事,我们也省事,今天你们店里坑了荣安郡主一把宝剑,那宝剑关系重大,陛下都给惊动了,告诉你,今天你交出宝剑,就算你功过相抵,自然平安无事,你要是不交出来,哼,天王老子也救不了你。” 曾南光登时愕然:“……宝剑?” 他想了半晌,也没想出自己最近又从什么地方得了宝剑,他可没做过打家劫舍的买卖,店里弄来的东西,个个是有来历,可是,也不大会惹上麻烦的那类,再说了,他连荣安郡主都没见过,怎么会坑人家的东西。 “误会,一定是误会!” 扑通! 站在楼梯口的店小二脚下一软,坐倒在地,脸色雪白,瞠目结舌。 难道是那事儿……怎么可能! “我,我……” 曾南光猛地扭头,死死地盯着他,那店小二心虚的眼泪都落下来。 “……就刚才,有客人已经买了咱们家淘来的那把剑,我跟您提了,您不是没……搭理。” 齐老爷子:“……” 曾南光猛地转过头,一脸急切地看过去,齐老爷子点点头:“别急,我马上派人去拿,小三子,快回家去,速速把那剑再给请回来。” 不光是这位店主,就连押着他的银甲侍卫也稍稍放松了一点儿。 要紧的是东西,别的事儿都能不计较。 甘泉宫。 围在床前的四人脸色煞白,汗水滚滚而落,手中的灯烛一时闪烁,一时微弱,所有人的手臂僵硬,瑟瑟发抖。 皇帝的脸色也一片阴冷,目光落在妻子的脸上,隐约带着几分愤怒,又有焦虑,他忍不住伸手握住皇后冰凉的手腕,手指微微颤动。 多少年了,他都忘记这种感觉,有十多年了吧,两个人甚至没有真正面对面说过几句贴心话。 “你怎么就这么倔!” 皇帝叹气。 你也不看看,我有多少个皇子没有养住,这么多年,长大成人的寥寥无几啊! 皇帝又叹气,他不是个软弱的皇帝,更不会相信自己是那种连儿子都保不住的白痴皇帝,可偏偏他的孩子们,就一个接一个的夭折,无论怎么查,查出来的结果都是意外! 天底下哪里来的那么多意外! 他杀了一批人又一批人,可他的嫡子,他盼望了那么多年,想了那么多年,寄予厚望的嫡子,竟然还是病了,病得那么严重。 “报应吗?”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这次起-点515粉丝节的作家荣耀堂和作品总选举,希望都能支持一把。另外粉丝节还有些红包礼包的,领一领,把订阅继续下去!】(未完待续。) ps:  ps:好像再搞活动,什么创作时光,粉丝助力之类,弄雪研究一下先!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六章 情感 报应…… 哼,世间若有报应,他到看看那些个乱臣贼子是个什么下场! 一扭头,看向门外,皇帝轻声问道:“郡主还没来?” “回陛下,郡主刚刚写手令调动禁军去办差了,说是找到一件很有用的灵器,只是得遇小人,出了点儿麻烦。” “我不管什么麻烦,皇后的病要紧。”皇帝深吸了口气,“若有人阻拦郡主,杀无赦!” “是。” 大太监又出去传话。 事实上宫里的人都长着一颗七窍玲珑心,哪里用得着叮嘱,傻子也到不了陛下面前。 收回视线,看着皇后苍白的脸,他甚至觉得自己悟了些什么——他老了,梓童也老了。 此时,他却忍不住想起他和梓童的嫡子来。 那孩子,他也曾经渴盼他出生,谁知道,竟然是这样一个结果!那孩子既然生来不该是皇家的人,何必留他在这个地方吃苦,梓童也该懂的,她最懂的人便是自己了,所以,送走那孩子,梓童不光没哭,反而难得一笑。 皇帝忽然感觉有点儿冷,森寒森寒的气息扑面而来,周围所有人都面孔狰狞。 恍恍惚惚中,他仿佛进入一团迷雾里,他也不知道走了多久,走得腿脚都累了,抬起头,忽然看见一个熟悉的人影站在前方。 “梓童!” “陛下。” 皇后的眼睛里落下泪来,“我想儿子了。” 皇帝连忙伸出手去。把她珍而重之地护在身边,柔声哄道:“好,好,知道你想他,回头我就叫他进宫,哎,他也到了说亲的年纪,别担心,我一定给他说一个好的。” 怀里的身影越来越清淡虚无。 皇帝吓了一跳:“梓童?梓童?”他瞪大眼,就见一只巨大的乌龟正张大嘴要吞吃了皇后。他登时大怒。拔剑就砍过去,拼命地砍,可是总有无数只手束缚着他,让他伸不开胳膊。展不开臂膀。皇帝更是大怒。 “谁敢拦朕!” 皇后的病床前。无数人目瞪口呆。 太监宫女瑟瑟发抖。 皇帝拿着剑拼命向皇后的脸上砍过去,于少将军整个人扑上前,恶狠狠地把皇帝按住。 几个太监和宫女快晕死过去:“救……” 这是该叫救驾。还是该叫救救皇后! 身边的厉王几个,脸色也十分难看,进退两难,不知所措,他们总不能冒犯圣驾,可是皇后在床上躺着,皇帝莫名其妙地要杀了皇后,这也不是闹着玩的! 于逸脸色惨白,胳膊上挨了一刀,鲜血横流,整个人也顾不上冒犯,横档在皇后身边,还要努力护着油灯。 一阵冷风吹过,四个人手里的灯火都闪闪烁烁。 皇帝脸上涨红,举起手又砍下去,所有人忍不住闭眼,就这架势,于少将军恐怕招架不住了。 那些宫女太监们失声痛哭——吾命休矣! 今天别管是谁出事,他们都得不到好儿,必死无疑! 灯火闪烁,越来越微弱。 厉王胆战心惊,咬咬牙,上前一步,只要皇帝的剑下来,他也要去接,总不能让母后出事,不等他上前,外面的大门一开,人影一闪,他手里的油灯就转移了位置,被好好安放在桌台上,其他人的灯也被抢了去。 红尘出现在房间内,左手两根手指间夹着一张黄符,右手拿着油壶。 油壶里的油一浇上去,轰一下,火苗窜出老高。 红尘轻飘飘的,一手按住皇帝,把他推到旁边的软榻上落座,一手捞住于少将军,把他从皇后身上拽起来扔到地上去,一挥手:“都退开点儿。” 所有人都退后。 “把窗户打开。” 宫女连忙扑过去开窗。 只开了一条缝,缝隙里忽然有一股清气渗透进来,满室生香,香味让所有人的精神,略微舒缓了些许。 红尘四下看了看,正好看见皇帝拿着剑,冲着一只大龟比来比去,登时无语,过去一手夺过剑,又拍了皇帝的肩膀一下,皇帝整个人就愣了愣。 在皇帝的视线中,他看见红尘劈开迷雾冲到眼前,安抚地拍了拍那大龟的头,大龟甩了甩脑袋,特别乖巧,四肢都收回壳子里面,挪动巨大的身体。 这时他才察觉到,原来大龟没有咬皇后,而是把她护在身后,他手里的剑,就在皇后的喉咙处比划。 身体一软,皇帝差点儿虚脱。 红尘又端来一杯茶水,往里面塞了一张黄符,交给太监,“给陛下喝。” 太监登时愣住。 皇帝可不是一般人,他老人家进口的东西,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就说吃食,御膳房的御膳出锅,都要在无数双眼睛的注视之下,大厨要贴红签,进了食盒,更是必须密封,但凡开了封,都入不得万岁爷的眼。 进上去,掌膳太监还要令试膳太监尝过,过一刻钟无事,才能呈给万岁爷。 所以别以为万岁的御膳好吃,大部分能进口的东西,不说寡淡无味,也算不上怎么好,至少比不上御膳房的太监们吃的好。 红尘扫了一眼过去。 那小太监一咬牙,端起来微微颤颤地喂给皇帝喝了,连忙就跪下磕头。 皇帝的眼珠子总算活泛,一转头,看向红尘:“荣安……怎么样?” “陛下别急。” 红尘皱眉,低声道,“我有办法,不过先找一味药,吊住娘娘的气,等我拿到灵器,才好处置。” “什么药?” 于逸忽然插口,急问。 红尘叹气:“叫龙蜒草。不能活人,对皇后娘娘现在的状况却很有帮助。” “我这就去找。” 于逸挣扎着站起身。 红尘一巴掌拍在他肩膀上,疼的他额头冒汗,坐了下去,“用不着你管,那东西地府才有,人间难寻,我去就是。” 皇帝都给吓了一跳,沉吟片刻,也只能点点头应了。看了于逸一眼。脸上露出几分叹息:“好孩子,知道你孝顺,快传太医,赶紧给你包扎一下伤口。伤在胳膊上。可不是闹着玩的。以后我还指着你给我冲锋陷阵。咱们大周朝可没有折了一条胳膊的将军。” 于逸跪下磕头谢恩。 红尘站在一边看,总觉得这恩,他谢得不甘不愿。忍不住也叹了一声。 原来如此! 看来,于君于家主,希望儿子尽早成亲的愿望,是很难实现了,人生果然奇妙,什么样的事情都会发生,那是皇后啊,年过六旬的皇后。 我老君未生,这等悲剧,谁也没办法解决。 红尘咳嗽了声,叮嘱太医用药仔细些,“他身上染了阴气,若是用药效果不好,再跟我说。” 说着,到底是不动声色地把于逸向外推了推,不让他在皇后身边多呆。 皇帝不是傻子,相反,他是个极为精明的人物,若是于逸的小心思泄了底细,哪怕为了皇后的清誉,皇帝也不会置若罔闻,说不定能把于逸这小子打发到边疆聊度此生,这还要看在于家世代忠良,乃是大周朝开国功勋的份上,还要看在于老将军一辈子为皇帝效命忠心耿耿的份上。 红尘扫了一眼,总觉得厉王脸上隐约有些讽刺之意,心下一跳。她能看得出来,厉王比她可和于逸还有皇后娘娘相处的时间更长,也许也能看得出来。 那些龙子凤孙们脑子里的弯弯绕绕,都能把人吓死,只希望这个厉王的性子,更如他表面一些,别害了于家才好。 “荣安?” 红尘一回神,收摄心神,轻声道:“陛下放心,我已经找到能用的灵器,只要灵器一到,必然让娘娘平安度过这一劫。” 但要是不根除掉罪魁祸首,避开一劫,还有下一劫,可她甚至不知道,这个罪魁祸首是不是她臆测出来。 现在当务之急,还是要救人为先。 皇帝的脸色十分郑重:“无论需要什么,尽管说出来,无论如何,也要救一救……她。” 红尘点头。 这种时候,到能看得出几分真心,也是啊,人怎么能没有真心呢,他便是皇帝,孤家寡人一个,兄弟被他弄死了大半,一个太皇太后,那是亲娘,可和他也不交心,唯独结发妻子,闹也闹过了,打也打过了,折腾了这么多年,早就血肉相融,不分彼此。 皇帝这么多年下来,和皇后闹得再凶,他也只立了这一个皇后,从没有想过要换一换。 红尘出了宫门。 皇帝也不回去,就在甘泉宫里,皇后的床边上再设一软塌,又让人拿了一卷图纸过来,指给皇后看:“你看看,咱们两个也不要浪费陵寝了,劳民伤财,就住在一起如何?棺木我打造得更宽一些,舒舒服服的,你也别跟我闹别扭,你不在我身边,还能去哪儿?都老太婆了,外孙女长那么大,越长越漂亮,你自己也老了,腿脚又不利索,老老实实跟我过吧。” 他絮絮叨叨,絮絮叨叨。 几个太监宫女在外面听着。 跟了皇帝半辈子的大太监,就忍不住拿出手帕,擦了擦眼角,心中长叹一声。 皇帝老了。 红尘出了门,宫女就领着她避开大道,走得小路,她远远看了一眼,那边乌压压的一片,人很多。 “娘娘生病,大家都要来侍疾,万岁爷交代,让别吵了娘娘,都不敢进去打搅。” “人还挺多。” 原来皇家的人还不少呢。 红尘这些年,没怎么和皇家的人打交道,就是参加个大宴,小宴,也多是和女眷接触,还是那么几个。 皇后爱清净,不喜欢吵闹,也不许人烦红尘,这会儿一看。皇子也有那么几个。 那边齐王赵瑞,安王赵琦都在,厉王陈玮在寝宫内,还有一些小的,大概都是皇孙。 齐王和安王正站在一起说话,面上带着忧色,举止很是亲密,可她的情报还算灵通,这两个亲兄弟,也是面和心不合。 尤其是安王。私底下没少说他这个哥哥齐王虚伪。愉贵妃疼小儿子,也比疼大儿子多一些,不过有愉贵妃在上面压制,这两个王爷的竞争。前几年还没到白热化的地步。可往下。却没有那么多兄弟情深能表现了。 皇帝年老体衰,终究还是要选择继承人的。 除了这两个王爷,七皇子赵珑。那就是个小透明,皇帝好像忘了他似的,到现在还是郡王,要知道,厉王赵玮已经领兵打仗,入朝十好几年,七皇子比他还大两岁,至今连一个差事都没当过,整日在王府闲着,唯一的喜好就是下棋,号称棋痴一个,那些朝臣,有投奔齐王的,有投奔安王的,连厉王如此凶暴之人,也有朝臣不怕死,非要来烧他这口灶,可七皇子却是门庭冷落,向来不招人待见,想来与储君无缘。 除了这几个外,还有一个不懂事的十六皇子,才不过五岁而已,是个‘美人’生的。 皇帝这把年纪,撑不到他长大成人,除非有权臣当道,非要一个好控制的皇子继位,否则他是没有指望了。 别看现在那位陛下年老体衰,但那群臣子还玩不过他,想来不至于有幼君登基,权臣当道的可能。 红尘一边出门,一边胡思乱想。 大周朝别的不好说,忠臣良将到是不缺,好像别管皇帝怎么折腾,折腾来折腾去,杀了一批忠臣,没有逼反一个,但凡是反了的,从一开始就能看出反心。 禁军那边,已经紧急传来八次消息。 带队的统领,乃是一位宗室,姓陈的本家人,按照辈分,还要叫红尘一声姑姑,和于逸交好,也算熟人一个。 红尘上了马,看最后一份情报:“齐公?” 原来那家店蒙骗了她,是把那把剑给了齐公,不过现在齐公一听这事儿,已经命人把东西拿了回来,现在就在那家店等着。 禁军那边本想尽快送到宫里,只是毕竟不知道实物是哪个,担心出现差错,才请荣安郡主速去一趟。 马是好马,一眨眼的工夫就到了店里。 红尘一眼扫过去,登时皱眉:“错了。” 那店主人一下子就扑倒在地,那个店小二更是泪水狂飙,哭得不能自已:“……郡,郡主娘娘,您可仔细看看,就是这把剑,没有错啊,一点儿都没错,小的绝对不敢造假。” 他是真怕了。 曾南光更怕,小腿肚子直哆嗦。 齐公也皱眉,低声道:“郡主,老朽保证,从店里送去我家的剑,正是这一把,老朽家人,必不敢作假。” 这老人一句话说出口,曾南光心里也一松,简直感激不尽,幸好齐老爷子是个讲理的人,又慈悲,这若是换成别人,早一推四五六,全推他头上,哪里肯惹这一身骚气。 红尘的脸色也很难看,抓过宝剑,咬牙:“挂坠呢?” 她要的不是剑,而是上面的剑穗,但现在,剑还在,下面的剑穗流苏通通消失无踪。 齐公和曾南光都怔了下。 尤其是齐公,皱眉招呼他手底下的人进来,小声追问了几句,脸色瞬间阴沉,摇了摇头。 红尘也听见了,那剑穗送到齐家时还在,但从齐家重新拿出来,送回店里,就已经消失。 这东西又不算要紧,大家注意到的肯定只有这把剑,谁会把上面零零碎碎的挂件放在心上? 曾南光蹲在地上,欲哭无泪,哼哼唧唧:“郡主,小的真不知道,那把剑是从外头收来的,上面的剑穗也是本身就带着,小的也没当回事儿。” 他恨不得抽自己一嘴巴,犯什么蠢,当时为什么不让小二说清楚,为什么不停下来问问情况,他一时爽快,说当成礼物给齐老爷子,就给了他老人家,可事后的麻烦,简直要了他的命。 禁军这边,所有人的情绪瞬间紧绷。一个个兵器出鞘,寒光闪闪。 红尘看了齐公一眼,却不好太市里。 玉山齐家,在朝廷里到没有多大的权势,但却也同样不可小觑,所谓看一个人的本事,要先看他的敌人。 玉山齐家,和姚宗师所在的姚家,乃是世仇,祖孙三代交恶。没少硬碰硬。死在对方家人手上的子弟,起码有三位数了,但玉山齐家,至今还稳稳当当地立在大周朝。姚宗师如今武力大为进步。只差一步。便是真真正正的大宗师了,但齐家的人,还是活蹦乱跳地生活在玉山。照样滋润的很,由此可见,齐家的确不简单。 红尘上辈子就想过,若是夏家能有齐家的坚韧,也许早就更上一层楼,不再如履薄冰,世世代代都为皇家所用。 对皇室来说,世家是毒瘤,最好没有,对世家来说,依靠皇家才能生存,那就是屈辱,至于谁对谁错,也说不清楚,天底下本也没那么多的对错。 反正无论哪一路占据上风,老百姓们的日子依旧是那般过,丰年有口饭吃,灾年听天由命。 “齐老爷子,不知您为何要买这把剑?” 红尘心念一转,轻声问道。 齐公愣了愣,略微迟疑,半晌才道:“只是喜欢而已,并无他意。” 喜欢? 红尘不信,别说红尘,就是其他人也不大信,那把剑是很华丽,但齐公不是喜欢华丽的人。 看看他的打扮,一身粗布衣服,深蓝色的,黑漆漆的千层底布鞋,领子磨损了些许,还有肘部,膝盖处,也有些泛白,若不是这人的气度在这儿,便是粗布衣服也气质卓然,让人一看他,就先被他的气势压倒,顾不上关注衣服,恐怕就算不被当做乞丐,也要被轻视,说不定连店门都进不来。 再说,谁不知道齐老爷子最是节俭,有一日,他与姚宗师相约吃饭,说是吃饭,其实是谈判去了,姚宗师点了一碗面,吃了大半,走后还剩下些许,齐老爷子便先就着他的碗,把面吃了,这才要店家重新送来两个馕饼,一碗白水。 他在家也一样非常节俭。 当然,不是说齐老爷子小气,但凡修桥铺路做善事,齐家从来都落不下,去年南边闹灾,老爷子还特意捐了三千两,让小辈买了米面药材,千里迢迢送了过去。 姚宗师都说,他这位敌人乃是正人君子,作为敌人,他很荣幸,这样一个人,莫名其妙买把剑回去,说是放着观赏,谁又肯信? 红尘深吸了口气,压低声音道:“老爷子不要不放在心上,我说实话,此事事关皇后安危,请您务必说清楚一切细节,无论有用没用。” 齐公一愣,更是迟疑,终究还是道:“今日我家侄子路过他们家的店,相中宝剑,十分喜爱,那孩子平日里很少要东西,过几日便是他十八岁生日,我见他爱得很,这才想买给他,并不是那孩子要的,这件事一定是巧合,与他无关。” 红尘没说话。 看起来似乎确实没什么关系。 齐家一个小辈,喜欢这把剑,于是齐公去买,她正好路过,也看中了剑上的剑穗,只是身边没有带着现钱,于是付定金回去拿钱,就这么一点儿时间差,宝剑易主,似乎不是不可能! 只是,未免太巧了一点儿。 这等古董店不比别的,不要说一天一桩生意,就是十天做成一桩买卖,别的生意人也要夸赞一句生意兴隆,会来光顾的,那都是不差钱的主儿,差不多好几倍,甚至几十倍的利润,她走开一会儿,怎么就能把宝剑让别人带走? “劳烦诸位随齐老爷子回齐家看看,沿途寻找,所有经手的人必须问到。” 到了这等地步,红尘也没有办法。 算了一卦,到并非凶相,可算卦这种事,也不是特别精准,红尘放开灵识,四处询问,可就是四下的灵物,也很少去关注这些小东西。再有,神物自晦,它知道隐藏自身,若非有缘,也看不出它的特别。 红尘叹了口气,虽然也能找到一星半点儿的线索,可零零碎碎的,想找到东西,恐怕还需要花费些力气。 她要先给皇后娘娘去找药,然后再说其它,若是皇后逝去,再想让她还阳,那就几乎是不可能了,至少正常手段不可能。 叮嘱了几句,红尘四下看了看,“我去地府一趟,你们若是找到东西,不要耽误,马上送回宫,交给陛下,绝不容有失。” 禁军的人连忙应了。 齐公和曾南光都差点儿以为眼前这位郡主娘娘,也许脑子出了问题,不知道万岁爷知道,会不会以为是他们气的? 这店就有点儿意思,阴气很重,红尘随手就从墙壁上画了一个圆圈,众人目瞪口呆的瞩目之下,圆圈变成黑漆漆的洞口。(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七章 轻视 红尘一头钻进去,其他人老老实实地盯着,半天没有动弹。 曾南光瘫在地上,气喘吁吁。 那店小二脑子里冒出个乱七八糟的念头——自家的店了不得,能直入地府,不知道能不能去参观一下! 如果他家主子知道他的想法,恐怕非气死不可。 红尘去了也就一刻钟,再出来的时候,手里捧着一个黑漆漆的瓦罐。 瓦罐看起来就和农家用了几十年的那种罐子没多大差别。 一行人,尤其是那帮禁军,都欲言又止——天底下的灵药难道这么不值钱?去一趟地府,弄来能让人不死的灵药,只需要一刻钟不成? 红尘却顾不上这些人,匆匆入宫,根本不理会那些御医的碎嘴,连皇帝都不看一眼,直接迅速就喂给了皇后。 喂的时候,她面上镇定自若,心中还有一丝犹豫,这种东西,只是传说,到底有没有用,会不会有副作用,谁又知道?不过以前她碰运气,从来都没出国问题,如今也只能盼望皇后福泽深厚了。 “咳咳咳!” 她们的运道果然都不错,一口药汤进去,皇后便睁开了眼,还是气息微弱,可却有了意识,皇帝小心趋前一步,却又陡然停下。 皇后也不看他,只握着红尘的手:“给我喝的什么?一股苦茶味。” 红尘失笑,小声道:“是孟婆煮的茶,平时喝来暖身的。” 地府森寒。那些鬼差们偶尔也需要阳气补补身子,大部分就喝这种龙蜒草泡的茶,她下去抢了奈何桥旁边小女人的茶壶,那姑娘是做的孟婆的差事,这可不就是孟婆的茶了? “如果是孟婆汤到也好……刚才我在梦里,感觉到有人叫我,好像是我娘……当我是傻子不成,梦中无论遇见什么,必须稳住心神,决不能听那些鬼魅之物的话。这是常识。” “对。娘娘做得好,若是还有乱七八糟的东西入梦,千万不要理会,收摄心神。安心修养。” 皇后一笑应了。迷迷糊糊地说了几句话。又睡过去。 红尘松了口气,幸亏娘娘不是外行人,要是换了普通人。说不得现在都死透了。 不过,果然是有人搞鬼,有可能是中了什么邪咒。 皇帝挥挥手,让众人下去,厉王他们转身离开,于逸却是有些舍不得,他难得能离她那么近,气息相闻,好像一伸手就能把她搂在怀里一般。 红尘起身,轻轻一带,就把于逸推出门,出了宫门疾行而去,什么话都没说,也不能说,不该说,现在最重要的是解决娘娘身上的问题。 宫外 齐家在京城的别院已经被搜了十多遍,连粗使婢女都被问询过,奈何毫无线索。 陈统领几乎要抓瞎,后面就传来郡主的一封便签,只寥寥数个字——去齐家本家。 齐老爷子登时愣住:“剑落入我手,不超过两日,就算丢了东西,也只能是在京城丢的,为何要去家里?” 玉山齐家,可是有十多年不接待外客了。 齐家在玉山之巅,而且没有任何通路,进去或者出来一次,没大道的地方步行,起码需要大半日的光景。因为家里所有人,连同仆妇在内,都有一身不错的功夫,再差也不怕走山路,齐家也就从来没想过要修出一条大道,而且,齐家不是那么容易去。 他们家族以前号称有十八子,人人通玄术,在山上家门前布置了一座护山大阵,寻常人都不得其门而入,如今虽然衰落,这一代的齐家子弟只有寥寥数人,嫡传的也只有两个,也就因为齐公还在世,尚能撑撑门面,等齐公一去,恐怕好好一个齐家,也要烟消云散。 连姚家如今也不再和齐家作对,姚宗师私底下都感叹过,两家的恩怨,恐怕很难绵延到下一代去,不知下一代的姚家人,还能不能找到好对手。 人若无对手,总是寂寞得很,尤其是高手。 齐家衰落,但家中子弟还是相当骄傲,大部分都不愿意外出,只在家中隐居。 齐老爷子算是家里非常开明之人,常年在京城别院居住的时候较多,也知道家里人的性子,他家那些人,无论年长的还是年幼的,性子都骄矜的很,不给朝廷面子,哪怕是郡主当面,也一样不放在眼里,让人登门,有点儿不合适。 但此时,他显然也不好拒绝。 红尘的马足够快,而且齐公那边,虽说也着急,可人比较多,走起来就有些拖延,再加上那小吊坠又不知道何时丢的,寻找更是花费时间,还没到玉山脚下,双方就汇合一处。 “郡主!” 陈统领见到红尘,也松了口气,如今他责任重大,一直提心吊胆的,有郡主在,他总算是轻松些了。 众人来到玉山脚下,沿着小径走了半日,上面就是悬崖峭壁,山路陡峭至极,所有人都累得气喘吁吁的。 那些禁军的人,手臂直打哆嗦,却是连手里的刀剑都快拿不住,前方浓云密布,齐家的老宅还看不见一点儿踪迹。 齐公身边跟着七八个小厮,都长得十分精神,同样短打装扮,深蓝色的棉布衣服,到比齐公那一身粗布显得精神得多,此时凑在一起嘀嘀咕咕,眼角眉梢多多少少带了几分轻视,他们这帮人,自来看不上朝廷,虽不好明面上轻忽,可从头到脚流露出来的意思,谁都能察觉得到。 为首的那个扫了红尘一眼,噗嗤一声就笑了。 “咳咳。” 他旁边一少年使劲掐了把他的腰:“那是郡主,尊重些。” “我知道她是郡主。听说还是个灵师,颇有本事。”为首的年轻人嘻嘻哈哈地道,口气轻佻。 要说京城那些灵师们真是越来越会捧臭脚,区区一个小丫头片子,也能给吹嘘到天上去。 哎,好好的,自由自在的灵师不做,非要去讨朝廷的欢心,还非要朝廷认同不可,什么毛病! 从有齐家以来。家中子弟就没人去参与灵师考核。 “咱们齐家向来少出玉山。与朝廷也是井水不犯河水,现在可好,说搜查就要搜查,把咱们老爷子当贼防呢!” 老爷子叹了口气。也不多话。这话说出来更不好听。他本身一样对朝廷没有太多敬畏,但他性情稳重又温厚,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从不会有半分失礼之处,这一点儿上,齐家的人就做不好。 红尘扫了一眼过去,却不以为意,要说这些人轻视朝廷到也没什么,她对皇帝都没多少敬畏之心,但现在被轻视的不是朝廷,是自己,那感觉便不大好。 忽然起了风。 山上沙石俱下。 齐家那边一小厮推了推身边的人,扫了红尘一眼,扭头道:“郡主,要不要我们找个轿子抬着您?” 其他人纷纷扭头,只是视线终究还是不敢在红尘的面上过多停留。 他们这帮人嘀嘀咕咕地说小话,未尝没有掩盖自己羞赧之情的意思在。 红尘确实是美人胚子,还是绝色美人。、 不光是她长得好,而且底子还好,美人都是金尊玉贵地养出来的,那些世家女子,为何大多美貌,除了父母祖辈皆美人之外,她们****锦衣华服,读诗书,习礼仪,出入仆从成群,做得最重的活儿,不过是缝几下针线,指挥着厨娘烧几道可口小菜,年复一年,想不美也难。 所以,在京城富贵之地,看到美人不算太困难,红尘虽绝色,却也不至于让人失态。 但离开那个富贵窝,就大不一样了。 齐家也不算穷,可齐家不在朝堂,而是在江湖,家中女眷也多为江湖女子,餐风露宿是小事,于家中也是要下地耕种,纺纱织布,各类活计,半点儿不少,如此风吹日晒,除非天生丽质,否则论起美貌,实在无法和贵女们相提并论。 家里的子弟难得出门,如今乍一见红尘这般的女子,难免进退失据。 不过,他们这反应却让人不高兴。 红尘便看不出,这是贪看她的美色,又很不意思的表现,只当这帮家伙埋汰人呢,微微一笑,轻轻摇头。 “山路陡峭,乘轿子太慢,不劳烦。” 略站了站,伸手试探了一下风,红尘就从荷包里取出一张符纸,覆在手心里,笑道:“望清风为我传讯给土地爷,红尘欲借灵兽代步。” 说完,就点燃了符纸。 符纸随风飞走,越飞越远,红尘又拿出一个酒葫芦,打开盖子,轻轻洒在地上。 “略备薄酒,土地爷赏光。” 周围所有人都扭头看她。 齐家那些人也是低着头,似笑非笑的,心里觉得这位郡主挺有意思。 忽然清风又起,到好像在回应红尘的话。 齐老爷子都不觉挑眉,只听大山上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各种脚步声响起。 山林仿佛一下子就活了! “啊,你们看!” 有个禁军的人惊呼,众人闻声看去,便见远处林子里嘶鸣一声,乌压压一片,飞出来好多鸟。 其中就有一只展开翅膀足足两臂长的白鹤,体态优雅,动作轻盈,毛色雪白,一看就仙气十足。 所有人目瞪口呆。 这么大的白鹤,他们在山上住了这些年,从来没见过。 尤其是它当头飞,后面无数色彩各异的鸟儿跟随,气势壮观至极。 白鹤一直飞到红尘面前,在半空中徘徊了一圈,长鸣一声,便翩然落下,轻轻蹭了蹭她的手臂,叫声十分温顺。 红尘笑了笑,伸手摸了摸它的翎毛,那白鹤也乖乖巧巧地任摸,还伏下身体,又是一声清啸,充满欢愉。 “那我就先走一步。诸位馒来。” 红尘坐上去,瞬间冲天而起,无数鸟儿跟着飞到空中,如众星捧月,簇拥着仙鹤载着红尘向山上飞去。 掀起来的气流,吹落了无数枯枝败叶,劈头盖脸地砸了其他人一头一脸。 众人:“……” 齐老爷子叹了口气:“这手段,比北燕皇族的御兽术只强不弱,不是人间能有,哎。咱们终日坐井观天。看不上人家朝廷册封的灵师,却不知道,若是始终幽闭山中,不与人交流往来。终有一日。传承断绝。” 不说别的家族。就说夏家,也一直在蒸蒸日上,齐家却有日落西山之态了。 齐家比起夏家。传承更久,更加自由自在,实力也更强大,更清高,可历代子孙都在吃老本,靠着祖宗的威名吃饭,夏家却是一代更比一代强,能人辈出,便是将来有一日因为入世太深,卷入朝廷纷争,有灭门的征兆,可只要有种子留下,就一定断绝不了传承。 他们深居山中,自然很安全,但族中传承下来的绝学,却是断了不少,剩下的也没多少人能学得会,而且那点儿东西,在外面恐怕已经落后别人甚远。 红尘不知道齐家人的想法,乘仙鹤飞翔的滋味,却是再好不过,不光迅疾,而且众多鸟儿环绕,挡住烈风,只有微风徐来,吹拂发丝,长袖飘飘,还真有一点儿羽化登仙的滋味。 山林中还有无数走兽飞奔护送,红尘心中难得畅快,便拍了拍白鹤的头以示鼓励,听立时便更是精神抖擞,飞得更高,更稳,一路长鸣。 远远看到青砖绿瓦的齐家老宅。 红尘驾仙禽而落,白鹤也不喜欢靠近凡人,等她落了地,远远在空中徘徊三圈,才昂首而去。 “什么人!” 齐家看家护院的家丁听到动静,脸色惊异,寻到眼前。 红尘这才走过去,取出一张帖子,交给对方:“荣安奉陛下口谕而来,有急事拜会,还望通传一声。” 那家丁很是不可思议,瞪了红尘好几眼,一时不知道该作何反应,只能先迟疑道:“稍等。” 转头就走。 他一闪身就消失,显见齐家的护山大阵颇有门道。 红尘目光闪了闪,饶有兴致地看过去,默默点头。 那家丁一路小跑,刚一冲回去,就一头撞上一个一身青袍的年轻人,立时停住,“绪少爷。” “怎么了,这么着急忙慌的?” “回少爷,这个,有个女子登门,自称奉皇帝的口谕,小的正想进去通传。” 那年轻人一愣,脸上微微色变,却是一瞬间就恢复过来,冷笑:“有女子?还奉皇帝口谕,我还说我是奉玉皇大帝的口谕来着,别管这些莫名其妙的人,回去做你的事。” 家丁欲言又止,但这年轻人显然威严颇重,还是老老实实点头应下。 等他一走,年轻人却是四下看了看,一拐弯就走到后院,直奔西厢房,推开喊道:“母亲,母亲。” “绪儿吗,什么事!” 帘子一撩开,内室走出来一个四十岁左右的********人,额头微微见汗,脸色略有些苍白。 “母亲,外面有人说是朝廷派来的,会不会,会不会是那东西的事儿!” ********皱眉,半晌一笑:“怎么会,那只是个小物件,我们用灵鹊从京城带回来,速度极快,便是有人发现不对想要追查,也追查不到我等身上。” 年轻人沉默。 ********叹了口气:“本不应该牵扯到你叔公,可这件事关系重大,我们要留一条后路,到了万不得已,只好牺牲你叔公了,他年纪那么大,以残躯为我齐家尽一份力,也是应该。” 年轻人这才重重点头。 “至于外面来的人,无论是不是朝廷派来的,都与你无关,老太太自然会应付。” 这时,屋里忽然传来砰砰砰的声音。 年轻人脸色骤变,面上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美妇人的脸色也不太好看,推搡他几下:“你去吧,没事儿别来。就说我病着,怕过了病气给你。” 深吸了口气,这人才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慢吞吞去上房,给老太太请安。 齐家老太太算是齐公的嫂嫂,一头银发,面容和蔼,同样简朴,待小辈却宽和的很。 齐绪一进来,就腻乎在老太太膝下撒娇:“奶奶。小丫太过分了。又管着我不许吃肉,我是男人,整天还练武,不吃肉怎么行。” 老太太大乐:“回头我说她。怎么能不让我们绪儿吃肉。就是戒斋。也轮不到你们正长身体的小孩子。” 正说话,外面传来一声呵斥:“什么人!” “荣安奉万岁爷口谕,请见齐老夫人。” 话音落下。外面半晌没有动静。 老太太一下子就阴沉了脸,心中同样不知所措。 齐家和朝廷八竿子打不着关系,皇帝老儿的使臣来做什么,心中虽然惊讶,却还是命人开门。 红尘就登上台阶,落落大方地进来。 老太太年过七十,是老人家,她行礼也行得心甘情愿,齐绪却一下子冷了脸,哼了哼:“朝廷?那贵使前来,所谓何事?” 红尘也不绕弯子:“一件朝廷急需之物,在齐老爷子手上遗失,陛下特命我等寻回,还望老太太协助一二。” 齐绪脸色骤变,瞬间阴沉:“还请姑娘慎言,这是指责我齐家时贼不成?我们齐家向来奉公守法,朝廷难道是想把莫须有的罪名强扣在我等头上?经手人那么多,怎么就一口咬定是我叔公之过?” 这话可一点儿都不奉公守法。 红尘也不气,挑了挑眉:“看来齐公子已经知道始末,否则怎说经手人很多?” 齐绪脸色更难看:“哼,我叔公年纪大了,难免糊涂,他出门大家不放心,自然不让他孤身一个,猜到经手人多有什么稀奇!” 老太太便叹了口气:“吵什么,吵得头疼,哎,万岁爷的口谕,我们也不敢不听,可我等确实不知您说的挂坠,恐怕是帮不上什么忙了,要是姑娘一定要说东西在我齐家,你就尽管自己去找。” 说完,老太太直接就捂着头喊头疼,“哎呀,年纪大了,有点儿动静就难受啊,难受。” 红尘一下子笑起来:“有老太太这句话就行。” 她扭头出去,外面还有两个小厮过来,一路护送她出门,才过来回禀:“那位姑娘哪里也没去,径直离开了。” 齐绪一愣,皱了皱眉。 老太太坐起身,叹了口气,看了孙儿一眼,拉着他坐过来:“她自称荣安,应该是朝廷的哪位郡主,也不知来咱家真实目的是什么,我看来者不善,绪儿,这两日小心门户,看她的样子,不像是会善罢甘休的,咱们齐家可受不起折腾了。” 齐绪低声应下,笑道:“奶奶不用担心,万事有我们小辈,您就安安心心享清福吧。” 哄着老太太睡下,齐绪的脸色却是白了许多,径直去找他娘亲,一进门便道:“娘亲,咱们必须把他送走,那人就是来找那样东西的,她一个小姑娘到没什么,怕就怕后面真跟来朝廷的人……那东西能保他的命,绝对不能让人夺走。” ********也吓了一跳,想了想才道:“这样吧,咱们家的护山大阵乃是一等一的阵法,便是朝廷真派兵来搜,也搜不到那里去,你把他送去护山大阵的密室内,小心些,不要惊动别人。” 齐绪咬咬牙答应,拍了拍心口,努力镇定——怕什么,一个小女子而已,虽然身有清气,但进入家门护山大阵都不曾阻拦,想必是手无缚鸡之力,毫无威胁的人而已。 许久,把一切都安排妥当,母子两个才松了口气。 红尘站在大门外,把手里的花收回荷包里去,总算松了口气,其实被人轻视轻视,也不是没有好处,时间不早了,赶紧拿了东西回去给娘娘用是正经。 不多时,太阳西沉。 齐公那些人顶着一身的风霜,灰头土脸,气喘吁吁登上山顶,刚一上来,齐家所有人都愣住。 有两个小厮吓得脸上发绿:“阵,阵……” 其他人一头雾水,可齐家的人却看得清清楚楚,家门口的桃树哪去了?那座山头呢?家里供养的守山犬怎么一只也不见?大阵在家门前近百年,怎么才出去没几日,就会变成这般样子? 家门口一片凄凉,秋风落叶,萧萧瑟瑟。 一瞬间,所有人都想到了有人来寻仇,家中妻儿老小全部罹难等等惨剧上去。 “哇!” 两个小的害怕得嚎啕大哭。 里面守门的家丁听到动静,连忙开门看过来,也愣住,惊道:“怎么回事儿?”(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八章 醒来 面对这样一块儿山头,破碎不堪的护山大阵,所有齐家人的心里一片冰凉。 齐绪猛地色变,连滚带爬地向密室里扑去。 齐老爷子满头雾水:“绪儿?”却也举步跟了过去。 护山大阵之下的密室,是齐家的一条后路,先祖留言,等到齐家生死存亡关头,可进入密室,有大阵护卫,总有一条生路,里面不光留有齐家历代祖先留下的秘籍,还有无数钱粮,极为要紧,只有嫡系子孙才知。 他们显然没想到,原来有朝一日护山大阵竟也是能被人破了的。 齐绪越着急,竟然越找不到入口。 他自幼就在密室出入玩耍,再熟悉不过,但今天撞得头破血流,愣是进不去。 齐绪眼泪都要落下来:“爹,爹,爹!” 齐老爷子吓了一跳:“喊什么!你哪来的爹!” 他几乎以为自己这个侄孙要吓疯掉,登时有些心疼。 齐绪的母亲齐红,二十三年前生下齐绪,齐绪是早产儿,身体很差,他父亲是赘婿,没想到后来被人发现,他竟然在外头纳了小妾,还生了孩子,齐红一怒之下病了,齐家就把他赶出了家门。 早在十年前,齐绪的爹就死在玉山脚下。 齐绪咬着牙,挣脱开小厮们的搀扶,就四处乱窜,努力寻找,找了半天,旁边一小厮战战兢兢地道:“大公子……您看这个?” 众人闻声看去,旁边一棵树上。缺了半块儿树皮,树皮里露出几个字——入口向左三十步,第一个入内之人今日之内,有血光之灾,还请谨慎。 齐家人:“……” 唯有齐绪,心中火烧火燎的,根本什么都不管,直接向左边冲了三十步,结果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脚下不稳。扑通一声掉了下去。吃了满口泥土。 其他人这才发现,地上枯木掩映之下,有一个只能供一人进入的洞口。 齐家的人都不知道自家密室为何会是如此模样。 齐绪已经下去,老爷子叹了口气。一挥手。所有人都只好跟进去。那帮禁军心里虽然很记挂他们那位郡主,这种时候,也只好跟着。没有别的办法。 小心翼翼地进入,没想到洞口很小,进去之后却是个很大的大洞穴,而且特别亮。 “是你?你到底要干什么?” 齐绪吐掉嘴里的泥土,一抬头就看到了红尘。 红尘靠在墙上,好像在和什么东西说话,目光悠远,眼神略有些迷惘朦胧。 事实上,她能听见齐绪的话,但此时却未曾理会,只是似笑非笑地瞥了一眼。 齐绪的目光四处飞,整个洞穴空空荡荡,根本找不到他要找的人,他就不免心中惊疑不定。 但这种时候,他反而恢复镇定,咳嗽了声:“姑娘为何在此?” “无礼!” 齐老爷子怒叱,“此乃荣安郡主,还不拜见!” 齐家人面面相觑,被老爷子一通骂,都行大礼拜见过,红尘摇了摇头,由着老爷子请她离开密室,去梳洗一番,并不反驳,仿佛她就是随便玩一玩,坏了人家的护山大阵,这会儿玩过了,寡然无味,便丢开一边。 众人出来,也不急着走远,就在几步远的凉亭处赞坐,有婢女拿水过来,服侍红尘洗漱。 那些齐家的主人仆从,立在凉亭外,纷纷互相使眼色。 实在是此事过于离奇,她一个外人,怎么可能就这么轻易地坏了阵法。 老爷子也惊讶,到不好兴师问罪,使了个眼色给一脸恍惚的齐绪:“绪儿,快给荣安郡主敬一杯茶,以示歉意,咱们齐家太过失礼。” 齐绪怔了怔,回过神,走出去没一会儿,果然捧着茶杯过来,冷着脸奉上,低声道:“是我有眼不识泰山,认不得郡主,还望见谅。” 这话有点儿僵硬,不过姿态到也不是很高,红尘接过茶碗,只高高看了一眼,嘴角就露出一抹笑,轻声道:“这位公子请小心些。” 众人都愣了下——眼前之人真是郡主,竟然如此光明正大地威胁起主人家? “……我看你阴云罩顶,恐怕有血光之灾!” 齐绪呼吸重了一下,随即当没听见,只道:“郡主请喝茶,这是我叔公珍藏的上好普洱,已有百年之久,别处可喝不到!” 红尘微笑:“是啊,就是可惜了,我不爱喝。” 齐绪登时噎住。 她就轻轻巧巧地把茶碗搁在桌子上,站起身,走到凉亭外,远一点儿的地方站好。 齐老爷子眨眨眼,刚想开口,就听见轰隆一声,凉亭倒塌,石头滚下来,所有人抱头鼠窜,烟尘滚滚,好半晌烟气才平复,齐老爷子连忙四下看了看。 其他人也扑过来护着老爷子,见周围的人都还好,他老人家才松了口气:“还好,还好,有没有受伤的?” 众人纷纷摇头。 “咳咳咳咳!” 就在大家想快离开此地,找人来平整山地时,底下传来一阵咳嗽声,齐绪从一堆碎石之下爬出,满脸的血。 齐老爷子大吃一惊,连忙和人一起去搀扶,又命人去找大夫,忙忙活活把人扶着坐好,取来金疮药,才猛然惊觉——可不是应验了这血光之灾? 众人扭头看红尘,却不好多言语。 还是老爷子看着周遭杂乱的一切,苦笑道:“郡主,如今家中混乱,对不住您,您有什么需要,尽管吩咐,只是那把剑确实未曾拿回家中,想必您要找的东西,也不在此地。” 红尘笑了笑,伸手从腰里拿出一个挂坠。掂量了一下,笑道:“东西我已经找到了。” 齐老爷子一愣。 齐绪捂着头,顿时脸上发白。 红尘瞥了他一眼,挑眉道:“事关重大,不好耽误,我这就回宫去。” 话音未落,齐绪忽然朝着一边一个小厮使了个眼色,那小厮脸色骤变,猛地扑过去,一把抓住挂坠。 “啊?” 齐家所有人都懵了。尤其是齐老爷子:“该死。不许无礼!” 那是郡主,真当他们齐家不惧怕朝廷精兵强将不成,平日里私底下腹诽一番,不把朝廷放在眼里就算了。江湖人都一样。提起朝廷。个个一脸不屑,可江湖人多,法不责众。朝廷也没力气和一些草莽中人一般见识,但你在这儿对人家郡主动手动脚,那便是大罪,让打上门一门剿了,你也没理。 红尘轻轻一弹手指,指尖缠住红色的丝线,绕了两圈绕在自己的手腕上。 至于那一尊药师佛,便由着那小厮拿走。 那人紧紧捏住挂坠,松了口气,脸上的神色却十分凝重,厉声道:“你便是郡主,也不能强取豪夺,这是我们家的东西!” 齐老爷子气得火冒三丈:“狗剩,你胡说什么!” 狗剩眼睛通红,扑通一声跪下来,一口把吊坠塞在自己嘴里吞了下去:“老爷子,我不服,凭什么咱们家的东西,别人想拿走就拿走,她说这是她的,就是她的不成,小的再清楚不过了,老太太说的,这是咱们家的家传宝,老爷子好不容易寻回来,可不能落到外人手里,否则我齐家还有什么脸面见人!” 这话说的,齐老爷子脑子一乱——传家宝? “狗剩便是拼却性命不要,也绝不接受这等屈辱,这劳什子郡主想拿走我们齐家的东西,就把我开膛剖腹吧!” 这小厮一脸决然。 齐绪的嘴角都直抽抽——这个笨蛋,看人眼色都看错了! 其他齐家的人也愣住,只是比起外人,当然更相信自家人,虽然是小厮,却也是家里好生培养出来的亲信,脑子里便转出不少弯弯绕绕。 他们家有宝贝遗失在外,朝廷看重要抢夺,于是才有今天这一出? 红尘也是哭笑不得,实在没想到齐家的人这般有才,不按常理出牌。 她觉得,这帮人比夏家人适合战场,弄到战场上去,别管领兵打仗的功夫如何,至少能让对人摸不到头脑。 摇了摇头,红尘一笑:“我要的东西已经到手了,至于那药师佛,虽然有点儿意思,却不是我需要的,提醒诸位,有些东西不能碰,若是碰了,恐怕会带来灭顶之灾。” 说完,她转身便离去。 齐绪完全不知所措,刚才那个慷慨激昂的小厮也没着没落的。 红尘却管不了那么多了,大踏步地向外走。 齐家除了护山大阵之外,家中也是阵法无数,寻常人想出入很是不易。 齐老爷子刚打算找人送郡主,便见她走入园中,山石自动让路,鲜花为其绽放,尤其是家里养的两只守山犬,摇着尾巴,一脸讨好,哼哼唧唧地送她出去。 “……” 红尘莞尔一笑:“罢了,知道他们不是恶人,如果他们不作死,我也不为难他们便是。” 话音落下,旁边一棵巨大的,足足有一人怀抱那么粗的老树,就伸出枝桠,很温柔地拥抱了她一下。 众人:…… 一群禁军傻愣愣地跟着红尘下山,他们从来不知道,原来下山竟是这般容易,用了不到两个时辰,便入了京城。 红尘直奔甘泉宫,于逸远远看见她,几乎要扑过来,只是红尘闪避了一下,迅速入宫门,没给他近前的机会。 “荣安?怎么样?” 皇帝守在床前,一只手握着皇后的手,急声道,“她刚才醒了,又睡了过去,这可如何是好?” “无妨。” 红尘看了看两个人交握的手,低声道,“陛下请到外间休息。” 这老头子待在这儿,恐怕皇后娘娘更不愿意醒,谁愿意看他那张老脸! 清场完毕,红尘深吸了口气。才取出红线,拴在皇后的手腕上,心里砰砰直跳。 听说命线只救有缘人,什么叫有缘人? 红尘刚一系好那根线,眼前忽然一黑,随即便是一片浓雾。 她看到一个和林师兄很像的身影,坐在云头,他的身量笔直,正襟危坐,膝前却依偎着一个看不清楚脸的女子。女子虽然看不清五官。给人的感觉,却充满压抑和愤怒。 “为什么你能为她做这么多?” “你可以为她生,可以为她死,但她都不知道!” “……” “为什么她可以。我就不可以。她的根底只是一只鸟。难道比我还高贵不成?还是说,你喜欢她长得美?但我也很美,我并不丑陋不是吗?喜爱我的上仙。也能从天上排到地下去!” ‘林师兄’似乎显得有些困惑。 “美?” 想了想,他才迟疑道:“她长得美,我爱她,她长得不美,我也爱她,我只是爱她而已,又不是美貌,也不是才华。” 他说这话,很是平淡。 “至于我的生死,我为她怎样,那是我的事,又和她有什么相干?便是我爱她胜过我的所有,却也不肯拉她下着苦海,她愿意爱我,我自欣然,可她若不爱我,我更开心,爱情之苦,只有爱过的人知道,她已经够苦了,又怎么舍得还让她再多十分苦楚!” 伏在他面前的身影,瞬间僵硬,却是大笑出声:“这是你的劫数,你个傻瓜,这世上无论神佛人都一样,爱情是穿肠毒药,谁先爱上,谁就堕入了无边苦海,哈哈哈哈,好啊,真好,我到要看看,你生生世世尝此苦果!” 红尘忍不住抬起手,摸了摸脸,好像流泪了,泪水滚滚而落,心里没有感觉,不知道为何而哭。 不觉皱了皱眉。 真是奇怪,心中冰凉,头脑清明,可身体却有种种异样,红尘摇了摇头,伸手轻轻一拨,眼前的迷雾就散开,影像也消失不见,她扭头,这才看向皇后。 皇后也醒了,一睁眼便道:“看见了另一条路,没有入宫,一生追求大道,虽然寂寞,却是难得舒畅,差一点儿便随人去了,不肯回返,可是,终究还有放不下的东西。” 红尘轻笑:“那便放不下吧。” 她给皇后盖上被子,掖了掖被角,忽然轻叹:“娘娘,陛下的寿数快尽了。” “是啊,我也能看得见。” 皇后叹气,“这一次我半只脚踏入地府,隐约听阴差们说,过不了几日阳世帝王就要受审判,入轮回,他至多是条假龙,罪孽要是多些,来世还不知会如何。” 皇后笑起来:“这话我听得也挺开心的。” 红尘拍了拍娘娘的手:“睡吧,您倦了。” 一离开寝宫,皇帝便叫了御医进去诊治,都说娘娘身体恢复,他才多少放下心,可心中依旧狂怒,直接把红尘叫到身边,厉声问:“皇后的病,究竟因何而来?” 皇后病时,他顾不上追究,此时却十分后怕——能让皇后病成这般,对付他,岂不是也很轻松自在? 红尘摇了摇头:“娘娘确实是中了别人的咒法,不过对方道行高深,红尘也看不出始末。” 世间高明的灵师果然数不胜数,便是她,也不敢掉以轻心。 皇帝的脸色顿时阴沉。 朝廷虽然供养灵师,可皇帝最怕的就是有人以玄术作祟,但凡发现,绝对是追究到底,绝不轻忽。 他是皇帝,掌生杀予夺之大权,可是却还是**凡胎,挡不住那些灵师们的毒辣手段,不怕不行。 不管这位陛下怎么去追查,红尘先回郡主府去,进了家门,忽然很想念林师兄。 奈何天机那边的消息似有若无,只说他有要紧事要做,再问,一帮小子的牙关就紧得不行,根本撬不开了。 红尘叹息一声,也只能放下,痛痛快快地去洗了一回澡——反正薛柏桥成亲,他总要回来的。 林师兄朋友遍及天下,恐怕也只有薛柏桥一人,属于很无用的大麻烦,偏偏又是林旭不肯舍弃的麻烦。 红尘沐浴,罗娘她们还找了一大堆花瓣给她撒进去。心疼她连日奔波,更是各种香精都涂抹了身上。 罗娘按摩的功夫甚好,没一会儿就按得红尘昏昏欲睡,却不免觉得自己到底是腐化了,以后恐怕过不得苦日子。 这日晚上,红尘睡得正香甜,也不知道是不是最近总是沾染些不是人间的东西,神魂不安定,忽然有东西入梦来。 是一块儿大石头,上面写了一个大大的齐字。 也就一闪而逝。红尘的梦。不是那么好入的。 一觉醒来,红尘就叹了口气——那是齐家的功德所化,就那么一下,恐怕齐家仅剩下的一点儿功德就要被耗损掉七七八八。 她起来了。就让罗娘拿来齐家的详细资料。 当初没来京城之前。他们就多方调查京城各个世家的资料。虽说齐家在朝堂上没多大的实力,可调查姚宗师的时候,却免不了要涉及到。 不过那时候很粗疏。这次她再要,天机那边送来的具体是密封的,涂了红漆的绝密资料。 仔细一看,红尘才大吃一惊,甚是不可思议,原来齐家看似低调,也很不简单,主要是祖上不简单,他们家祖上原本是陈国的一位公主。 和陈国大部分性情骄纵的公主不同,这位公主生性温柔悲悯,在战乱之前,便怜贫惜弱,对宫中那些老宦官,老宫女,也很是尊重善待,时常请太医帮他们诊治,若是宫中众人有事相求,但凡不是什么坏事,她必要伸手帮忙,别的龙子凤孙生活奢侈,她却不注重衣食,幼时喜欢吃鱼汤,后来发现她要吃鱼,就要有手脚干净的年幼宫女,每天早晨起来辛辛苦苦地剔除鱼刺,她吃一顿鱼汤,要消耗掉至少百余条鱼,鱼身上只有最鲜嫩的部位才会给她烧汤喝,从此以后,十年不沾鱼腥,以至于后来的宫人都以为她不爱吃鱼。 陈国没了之后,宫人们最心疼这个公主,就有忠肝义胆的宫女迷昏了公主,自己替换,放火焚烧寝宫,救了公主出去,但公主醒后,虽然手下人百般隐瞒,可公主却是聪慧之人,怎能不知始末?她知道了便沉默许久,并没有大吵大闹掀开一切,毕竟她绝不愿意手下人的牺牲没有意义。 她所做的,便是花费了五年时光,找到那个小宫女的家人,本来只是资助收养,希望能让这个小宫女的家人们生活得好,后来干脆嫁给了小宫女的兄长,也就是齐家的祖上。 终其一生,公主救人无数,每年救助的贫寡孤独,数都数不清,但她却从不扬名,更多时候,救人甚至不让对方知晓,正因为这位公主,齐家显得特别神秘,后来竟然被别人以为是大世家,在前朝,便屡屡出重臣云云。 其实也不是一点儿都不对。 再大的重臣,能比得过公主重吗? 怪不得功德这般深厚,应该能福泽后世才对。 红尘读了半天八卦,一拍额头——她用不着这么追本溯源,看看近期的就好。 这才向后翻,翻最近的。 最近的资料也很有意思。 是关于齐绪父亲的事儿,齐绪的父母本来感情特别好,别看齐绪他爹是入赘,但天资极高,不光会武功,还精通玄术,是个正经的灵师,尤其精于御灵术,能和时间的灵物沟通,支使它们做事。 这是天分,齐家所有人都不会。 结果,有一年却出事儿了。 那一年齐绪的母亲刚生下他没多久,就听闻丈夫在外面纳了一房妾,偷偷摸摸地养在玉山上。 齐家因此大怒,非要杀了那女人不可,后来也不知怎么的,齐绪的父亲就为了保护那个小妾,自己撞死在山壁上,齐绪的母亲受了惊吓,从此之后身体就特别不好,一直不见外人,在家休养。 红尘翻来覆去看了半天,叹了口气:“有点儿不妙,要是动了那个药师佛,恐怕要出事儿。” 齐家现在却已经开始不安定。 正是吃饭的时候,气氛却很阴沉,阴沉沉中,齐绪忽然摔了碗筷,猛地站起身,大喊一声:“爹!” 齐老爷子大怒,刚想斥责,一抬头顿时大吃一惊:“赵熙?你没死!不可能的,不可能!” 再一看去,人影已经没了。 齐老爷子的冷汗却落了下来——当年赵熙犯下大错,为了保那个妖女的命,自己一头撞死在山脚下,害得他们齐家跟着丢人现眼,那么多人看着,连姚家的人都在,姚宗师也在,别人便罢了,那个姓姚的,难道还看不出他是死是活? 他死了,刚才看见的是什么?(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四十九章 思索 整个齐家,所有人毛骨悚然。 齐老爷子亲自下令,让加强巡视,几乎所有人都提着一颗心,不过,老爷子却冷静下来,厉声道:“怕什么,他就算真变成鬼,我们也让他再死一次,吃饭!” 一顿饭吃得毫无滋味。 齐绪略略用了一点儿,等大家吃完,送走了老爷子,回房间等了片刻,这才溜回后院去。 他母亲坐在院子里,正浇东墙角处的那一簇茂盛的蔷薇花,蔷薇长得茁壮,藤蔓爬满了墙壁,花开得更艳丽,红得像血。 “母亲!” 齐绪咬着嘴唇,一脸惊惶,“他不见了。” “我知道,不用怕。”美妇人笑了笑,从荷包里取出药师佛的挂坠,拿帕子擦了擦,递给齐绪。 齐绪手一哆嗦:“狗剩怎么样!” 美妇人笑起来:“能怎么样…绪儿难道以为我会把他给开膛剖腹了?” 她的神色很温柔,“放心,他是假装把那东西吞了下去,并不是真的。而且,我怎么会做那般粗鲁之事?当然,狗剩在家里留不得了,要是留下,你叔公肯定会生气,他一生气,你娘亲我可是非常非常的害怕。” 齐绪低着头听,心里一阵又一阵的不安。 母亲似乎又有点儿不对劲,从小到大,他的母亲大部分时候都温柔可亲,却也有时会忽然变得异样。 也说不出到底哪里不对,反正有些别扭。上一次,小翠犯了错,母亲说打发她回家了……可大概是她忘记了,小翠是家生子,父母早亡,已经没有家,即便她跟叔公他们说,小翠和人私奔,逃走了,叔公他们都相信。谁会不信自家的小姐。齐绪却不大信自己的母亲。 小翠对他忠心耿耿,那是从小就跟着他的老人,向来懂规矩,又没见和什么人相好。怎么会莫名其妙地就做出丑事! 他和母亲的关系最为亲密。相处时间最长。最听母亲的话,可他也是唯一一个,真正知道母亲隐藏的另一面的人。 齐绪把隐藏的不安掩盖下去。现在最重要的是找到……爹,他爹不能出事儿。 一时间,他忍不住恨起那个荣安郡主! 要不是她来捣乱……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他母亲却笑得很温柔,从怀里取出那个小小的药师佛像:“拿去,该怎么做,你心里清楚。” 齐绪沉了沉气心,点点头,手颤了颤,拿了佛像,贴身贴在心口,谁也没有注意到,他把东西贴在胸口的一瞬间,有一丝浅浅的白光从胸口冒出来,钻入佛像体内。 叹了口气,他先扶着母亲回房间睡下,马上就要天亮了,母亲身体不好,不太喜欢阳光,白天总是在房间里休息,要是多劳累一会儿,又要好长时间没有精神。 安顿好母亲,齐绪还是心烦意乱的,忍不住出了家门,骑上马到山里去打猎。 打猎除了狐狸不能打,其他的都能打,他从小就不能打狐狸,也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以前很小的时候,打到了一只白毛狐狸,结果刚一回家就生了重病,病得不省人事,有人说,他是冒犯了大仙,才招来祸患。 从那之后,他有几年不进山,后来虽然不怕了,到底是再也不敢打山上的狐狸。 骑着马在山林里驰骋,终于有一点儿痛快,刚绕过一个小弯,正好撞见一队人马,他抬头一看,便皱起眉头,暗暗戒备。 是姚家的人! 齐家和姚家不对付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 齐绪都做好了准备,恐怕一定会受一堆的奚落,却不曾想,对方也看到了他,竟然只当没看见,飞驰而过,只余下无数枯枝败叶迎面扑来…… “那是齐家的小子?” “齐家?只剩下那么三两只小猫小狗,估计以后就再也没什么齐家了。” 齐绪不知道这迎风飘来的话语中,有多少是自己臆测,可他的脸色惨绿惨绿,心中忽然涌起无边怒火,猛地调转马头,冲回家里,进家门才努力调整了下,恢复成风度翩翩的齐家公子。 回了房间,齐绪打开墙壁的上的暗阁,露出里面的一个木牌来。 齐绪上了一炷香,跪下默默诵经。 一段经文诵完,便有一丝很清朗,很庄严的声音传入耳朵里,那声音模模糊糊的,可是传达的信息,却让人惊慌失措。 “……抓住她,只要有她,一切就好了!” 齐绪心中做了决定,脸色苍白,目光却坚定至极。 “为了齐家,为了爹娘,齐绪甘愿身入地狱,永不超生。” 他一连念经,念了三遍,关上暗阁的门,整了整衣冠,出门去了后山。 玉山上,距离齐家不远,有一家小庙宇,是子孙庙,香火不旺,几乎没有香火,也没有外人来,只有祖孙二人相依为命,甚少出现于人前。 齐绪过去敲门,心中也带着几分犹豫,可敲响了之后,心里就定了。 大门一开,里面出来一个鹤发童颜的老和尚,看他的外表,就极符合得道高僧的形象。 他一看到齐绪,就叹了口气:“阿弥陀佛,既然施主还是来了,那便进来吧。” 齐绪咬住嘴唇,一步一步地进去,进入一间小小的佛堂。 老和尚却没有进去,双目合拢,目光悲悯,苦叹一声:“阿弥陀佛,阿弥陀佛!” 京城荣安郡主府 红尘心中也记挂着齐家的事儿,虽然好像与她没什么关系似的,可皇后的病情和齐家说不得要有点儿关系,只是直觉。但一个灵师的直觉,多少也该重视一下。 “郡主,我以前觉得齐家十分了不得,现在看来,最多也就算末流,再过些日子,怕是都要在世家除名。” “也不一定,名声好呢。” 有时候有一个好名声,就有东山再起的本钱。 关于齐家的资料越来越多。 红尘觉得,她似乎在看着一个庞然大物一点点虚弱。衰落下去。 齐家最近十多年。似乎染上无数的霉运,子孙一个接一个的出事,死亡,家中灾难频繁。如今也就靠先辈们的威望撑着世家的面子了。 很多人都觉得。应该是齐家世代不入朝堂造成的。所谓世家,不就是世卿世禄吗,和朝廷脱离了关系。短时间还无妨,那叫隐世,可要长此以往,不衰落才有鬼。 红尘看齐家的情况,却觉得或许有点儿这方面的原因,但齐家既然百年下来都是如此,也没道理最近才开始糟糕,还是应该有别的缘故才对。 罗娘和小严她们那几个,也对此十分好奇。 最近一帮姑娘正研究那些世家的兴衰,主要是生门的势力也逐渐扩张,内部出现一些争论,虽然不那么严重,罗娘她们却是无比重视,比红尘可要重视得多。 对于‘生门’,红尘一开始,还是抱着利用的心态多些,身为女子,想要在世上安身立命那么难,有点儿势力攥在手心里,自然要安心得多,而且京城险恶,若手头无人,她怕是会一直提心吊胆,想做的事大部分都做不好。 罗娘她们却不同,她们的初衷是怜悯慈爱,收容下那些孩子,教养他们成才,给他们一口饭吃,让他们在这个世上能生存下去,且生存的有尊严,都是出于本心,她们自然更重视‘生门’的发展。 一群姑娘凑在一处嘀嘀咕咕,外面就有人送来帖子。 红尘打开看了看,失笑:“有意思,我还以为齐家要退避三舍,不肯再和我扯上半点儿关系了。” 帖子是齐家人送来的,在上面言辞恳切地表示歉意,又邀请荣安郡主参加三天后的寿宴——齐公七十大寿。 “遣词用句都很殷切。” 红尘叹了口气,“既然林师兄没消息,薛柏桥的婚宴又还有一段儿日子,去齐家看看也好。” 百年世家,别管哪一个,落魄还是兴盛,都有可看之处,而且齐家的风水其实不错,灵气也浓郁,养出来的灵物虽然不是正经的有灵智,却也是只差临门一脚了。 红尘在家养小茉莉养得经心,爱屋及乌,对于别人家有灵的花木,也照样喜爱。 生出灵的植物,总要比动物多一些。 或许是它们寿命更长,也或许是它们杀生少,罪孽少,上天眷顾,要是能养一园的有灵智的植物,那感觉一定好。 齐家园子里的那些,她就极为喜爱。 红尘这一次去齐家,还是没摆架子,轻车简从,除了带了罗娘一个女官,还有一个车夫铁牛之外,其他人都没跟着。 这一次和上一次不同,齐家上下都极为热忱,从齐公,齐绪,还有十多个齐家嫡系旁系的子弟,都在山底迎接,还备了专门的抬轿。 齐公一脸和善,看见红尘,远远便抱拳:“郡主来了就好,来了就好,寒舍真是蓬荜生辉啊,快,绪儿还不赶紧的给郡主赔罪,你这孩子如此无礼,人家都宽宏大量没给你难堪,快给郡主磕头赔罪。” 齐绪立在道边,脸上覆盖了一层青灰色,背上还背负荆条,显然是打算玩一出负荆请罪。 不过,他的表情却带了点儿麻木,好像是想着敷衍了事,可眼角眉梢,却也不是完全没有内疚。 红尘目光闪了闪,看着他头顶的黑气,脸上就露出几分叹息。 还没说话,后面就冒出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女生,冲着她横眉怒目:“叔公,我看你是老糊涂了,大哥做错了什么,你要他请罪,我可不管这家伙是什么郡主还是县主,她跑到咱们家折腾,闹得鸡犬不宁,到现在护山大阵还没恢复呢,不骂她就算我们性子好,还好意思受大哥的礼……” “我说,小姑娘,我看你和你哥都乌云罩顶,还是少逞口舌之力,多注意注意自己,小心天降横祸。” 红尘摇了摇头。 “瞧瞧,叔公你听听,这都什么人,出口就诅咒人,就她这种不知道来历,只会坑蒙拐骗的东西,朝廷都封个郡主,我看,这朝廷也是糊涂……” 话音未落,哐当一声。 “哎哟!” 一声巨响,齐公吓了一跳,连忙伸手去扶,把那小姑娘从地上拖起来。 其他人也一拥而上,嘘寒问暖,检查伤口,小姑娘一模脑袋,一头的鲜血,吓得惊叫一声,抱着脸哭,“毁容了没?毁容了没?” “没有,没有,囡囡别怕。” 齐公小声哄她,“没事,没事。” 红尘一脸悲悯地摇了摇头:“我都说过,小心天降横祸,我看你接下来还是别乱走了,老老实实回房间待着,否则恐怕就不只是头破血流这点儿事儿。” 那小姑娘一脸戒备地躲开红尘,目中露出几分恐惧,小声咕哝:“乌鸦嘴!” 看那惊惧的样子,竟像是怕红尘给她下个咒什么的,猛地扭头就跑,远远躲开红尘,结果跑了两步,脚下一空,只听一声惨叫,这孩子跌跌撞撞地滚进了旁边的山沟子里面。 齐公目瞪口呆。 其他人本能地回头看了红尘一眼。 红尘却是一脸无辜:“和我无关,齐家好歹也有底子,总不会真相信我能凭空施加诅咒给一个陌生的小姑娘吧。” “哪里话,哪里话,郡主真是玩笑了。” 齐公哑着嗓子小声道,声音干涩,其他人也讪讪而笑。 半晌听不到那小姑娘的声音,众人才回过神,手忙脚乱地下去救人,半天才把她带上来,小姑娘却是满头蓬乱,遍体鳞伤,尤其是脸蛋上多出两道口子,吓得她连哭都不敢哭,就怕留下疤痕,说话都细声细气,再也不敢大声吵吵,一张嘴就能扯动伤口,她是怕死了会留下伤疤。 众人抬着她,红尘也上了抬轿,上去就闭目养神,昏昏然睡过去,半点儿都不担心。 齐家要是真敢在这光天化日之下害了朝廷的荣安郡主,红尘也心甘情愿地在九泉之下说一声佩服,估计等不了多久,这一家子就都下来陪葬,不怕没人说去。 抬轿的脚夫速度很快,抬着人也不比经常爬山的人慢,到齐家时,天还没有黑。 齐公恭恭敬敬地请了红尘进门,就见已经有客人到了,彼此介绍一番。 老爷子也没刻意介绍红尘,毕竟不知道她愿不愿意被人知晓身份,但还是暗示了下,她是朝廷的人。 众人看红尘的眼神都很奇怪,主要是这姑娘画风太不一样了,有点儿奇怪。 来给齐老爷子贺寿的,除了同样隐世的世家子弟之外,大部分是灵师,毕竟以前齐家也出过几个出类拔萃的灵师,他们家的护山大阵,如今也是大周最出名的几种阵法之一。 朝廷的人会过来,谁也想不到。 齐公迎了众人进去,叹了口气:“哎,诸位愿意赏光,齐某感激不尽,我这把年纪,大半只脚都踏入黄泉了,寿辰过不过的,到也无所谓,不过孩子们想给我热闹热闹,我就想着大家见一面少一面,趁此机会聚一聚,也是好事。” 客人们纷纷安慰。 齐公摇摇头,“还有,齐某还有一事相求,想让诸位帮我择一吉穴……我也到了备好棺木,准备下葬的年纪,最好是能葬在个好地方,也许对我们齐家有点儿益处。” 众人顿时沉默,心中不大好过,齐家的确是不行了,可面上谁也不肯提,老爷子人缘好,交际广阔,讲义气,大家对他也极为敬重,没有人愿意让他难堪。(未完待续。) ps:  ps:今天只有这么多了,骑电动出去擦到了一只小狗狗,它趴在地上怎么逗也不跑,还是带去医院检查检查放心。 正文 第二百五十章 邪气 “来,来,来,不提这些伤心事,大家喝酒,今日一醉方休。” 齐公年纪虽大,酒量却雄,一人把一桌子亲朋好友都喝趴下也不难。 都是江湖人,也不讲究什么乱七八糟的礼仪,男女虽然分桌,却还是同在园内。 齐绪脸色阴郁,却还是被他这位叔公弄到红尘面前陪酒,红尘也不看他,反而把目光放在不远处坐着,头破血流,正叽叽喳喳和姐妹们告状,还时不时朝红尘指指点点的女孩子身上,只看了两眼,便收回目光,默默吃了点儿东西。 周围所有人都在高谈阔论。 因为大部分是灵师,聚在一起就难免要较量较量,虽然只是文斗,不是武斗,却也是彼此不服,争辩不休。 当然,也不只是争辩,互相吹捧同样少不得。 东面坐着的就有一胖一瘦两个灵师,身形略胖的那个,五官长得到端端正正,可惜眼角多了一道伤疤,显得有些凶悍,此时三杯酒下肚,满脸羡慕地道:“我听说李大师最近新得了一镇魂塔,供在佛前,沐浴佛光,怎么样,可开光完成了?” “侥幸,侥幸。” 那瘦长身子的中年人笑眯眯的,“前日才收了一孤魂野鬼,送去给秋老儿超度了。 这话一出,同桌的灵师都显得十分羡慕,忍不住道:“李大师也别藏着掖着,如今法器难求,你那个开光完成便立时能收摄魂魄。想来很是不简单,快拿出来让大家伙长长见识。” 众人纷纷出言,李大师捋了捋胡子,很是得意地把怀中一只有巴掌大的金色小塔取出,搁在桌上。 “好家伙!” 在座的大部分都是有眼光之人,一件法器好不好,还是能看得出来。 眼前的塔气场稳固,流动着荧荧光亮,在普通人眼里只是一件小小的摆件,在他们的眼中。却堪比日月星辰。美不胜收。 “现在也只差我用灵气慢慢温养了。” 李大师笑道。 法器要想发挥全部的作用,必须使得它与自己更有默契,没有别的办法,就是带在身边。一点一点儿地养护。 有一些大德高僧的念珠。就是普普通通的佛珠而已。但佩戴在身上,每日虔诚诵经,多年以后就成了一等一的法器。还有一些高僧坐化之后,身上的东西,甚至是袈裟衣帽,都是很了不得的法器,让别的灵师得了,立马能能力大增。 因为这个,后来北燕那边还延伸出一个宗派,专门盗墓,盗那些大能之墓。 大周也和对方学习,早年没少干这种事儿。 只是但凡大能的墓穴,肯定多有准备,盗窃他们的墓地,损伤太重,而且墓地阴气积聚,长年累月出入其中,又哪里能得了好?大多数不是子孙凋零,自食恶果,就是早早收手,让子孙们避开这些,逃过一劫。 李大师满脸喜爱,小心地摸了摸镇魂塔,托在手心里,其他人也凑过来看,啧啧称奇。 “真是好宝贝,我看京城除了那几个底蕴深厚的大世家,庙门,再也找不出比它更好的法器了。” 众人正称赞,只听嗡嗡的声音响起来,这镇魂塔使劲一挣脱,飞出李大师的手,蹭一下就飞到红尘的身边,像只小狗似的在她的肩膀上,胳膊上,腰身上蹭来蹭去。 红尘:“……” 李大师吓了一跳。 齐公也连忙站起身,不知所措。 红尘和齐家女眷同坐一席,而且坐在尊位,一看就出身来历不同寻常,那几个灵师一时间都有些犹豫,看看她,又看看齐公,齐老爷子咳嗽了声,讪讪而笑。 李大师深吸了口气:“这位小姐,此法器对我来说十分重要,还请你还给我。” 红尘也很没面子,按了按眉心,一把揪住镇魂塔,站起身走过去交给主人家。 这塔却很不给面子,发出一阵嗡鸣,哪怕李大师使劲抓着,都不愿意回去,拼命想往红尘身上贴。 李大师的脸色越来越难看。 红尘一看不好,再折腾齐公的寿宴怕要进行不下去,走过去悄悄伸手一巴掌拍在塔身上,从它的肚子里抓出一团灰蒙蒙的东西,团了团塞在荷包里面。 那塔才呜呜了两声,跳了跳,安稳下来,却还是转动着想靠近红尘。 红尘摇了摇头,把自己手边一直拎着的箱子放在桌上,不着痕迹地拍了拍盖子。 下一刻,那塔就变得特别灵动起来,不一会儿,仿佛喝醉了一般东倒西歪,啪嗒,躺在它主人的手心里。 红尘这才装出一脸无辜的模样,回去坐好,冲着李大师笑了笑,“大师这宝物真是稀奇。” 众人:“……” 他们不是瞎子,一瞬间就看出来,李大师这个镇魂塔的品质直线上升,灵性更足,要说它一开始只是个普通的法器,或许有成为灵器的资质,但不经过至少十多年的温养,绝对不可能跨过门槛,但现在不同,现在它已经初步成为灵器,即便他们看不准,至少也得是即将迈入灵器行列。 一群人看李大师的目光又是羡慕又是嫉妒,可这位李大师却把视线落在红尘身上,怪异非常。 这位也是制作法器的行家,早年拜师学艺,在这方面的见识不比那些世家大族差,看着红尘身边沾了些许灰尘,很是不起眼的,像是紫檀木的箱子,目中异彩涟涟,时不时闪烁一抹贪婪,一转念,笑着过来举杯:“这位小姐看着眼生,是齐公的亲戚?哪位朝中贤臣家的闺秀?” 刚才齐老爷子介绍的时候,只说是自己一个晚辈。朝廷的人,到没详细说明,毕竟郡主身份特殊,在这种地方随意暴露,也不是什么好事,他自己都知道自家现在龙蛇混杂,不是郡主该来的地处。 “这么小的年纪就敢孤身四处闯荡,看来也是一位女中豪杰。” 红尘一笑未语,低下头去吃饭。 罗娘顺手拿热茶把杯子碗筷都再洗一遍,洗干净。这次给自家主子又夹了点儿素菜。 李大师又看了她几眼。到也没有生气,还把要说的话吞了回去,慢慢坐下。 只是他的目光却时不时要在那箱子上面打转,只是故意做出不经心的模样。到没让别人发现。 红尘不由失笑。转头接过罗娘递来的茶水。小声道:“看来这戏越来越有趣。” 复杂了才有意思。 一顿饭吃完,在座的客人们都分派了房间回去休息,红尘是女子。身份又不同,齐家不敢怠慢,特意收拾出一独门独院的小院子来,十分雅致清幽。 红尘也极为满意。 罗娘替她铺开床褥,红尘坐下来笑道:“今天晚上别睡了,和铁牛一起看车去吧。” “知道了。” 罗娘笑着应了句,她也不担心,说起来和自家主子也是刀山火海闯荡过的,该走远点儿别碍事儿的时候,罗娘向来不会矫情添乱。 她留下能有什么用?小姐要是需要个端茶倒水的人,自然会叫她过来。 掩好门窗,把窗帘落下,罗娘就去了。 红尘点了灯,坐在桌旁看书。 子时不到,窗外忽然飘进来一股香风,紧接着就是尖刺的笑声,外头灯笼照映下,出现一个浅灰色的影子。 红尘推开窗户,很无语地摇了摇头:“这扮相,不知道的以为是哪个三流江湖术士在装神弄鬼呢。” 外面那灰蒙蒙的影子顿时噎住,半晌才冷笑:“你中了一点销魂香,居然还敢吹风,果然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小姑娘,老夫不是心狠手辣的人,不到万不得已,也不会大肆杀人,你乖乖把手里的箱子给我,我不光饶你一命,还给你一场富贵。” 红尘笑出声。 那影子顿了顿,冷道:“怎么,你不相信?我让你下半辈子锦衣玉食也做得到!” 红尘摇了摇头:“锦衣玉食有什么好的,锦衣穿着别扭,还比不上棉衣,玉食?山珍海味吗?我现在减肥,该吃粗茶淡饭了,太油腻的不喜欢。” 影子:“……” 沉默片刻,他的声音更冷,“也罢,你既然敬酒不吃吃罚酒,那我便让你尝尝滋味!” 他的话语阴测测,十分难听。 红尘忽然抬头,推开窗户招了招手:“过来点儿,你虽然贪心,可现在还罪不至死呢。” 那影子一愣。 下一刻,背后忽然一片阴冷。 他猛地回头,抬脸一看顿时连滚带爬,滚到窗户下面瑟瑟发抖。 半空中紫色的雾气席卷,时而凑在一起,时而消散,异香阵阵,还有一阵阵的佛音。 “这,这,怎么会有这个!” 黑影也顾不上掩盖声音,一听就是当日那位李大师,声音粗哑,扒着窗户爬了两下才爬进来,“天啊,这是成气候的!” 红尘摸了摸耳朵,端端正正地坐着抬头看,一边看一边点头:“果然是厉害,在书中看各种描述,也比不上亲眼看一看来得感触深刻。” 她淡然自若,可那黑影已经拼命地往身上拍了各种护身符,不一会儿就像穿了一大堆符纸做成的衣服,但即便如此,脸色还是阴沉难看。 想了想又伸手抓住红尘的衣袖:“快,躲在我身边,不要乱动,闭住呼吸,把自己当成死人,你个死丫头片子,今天运气好碰上我,说不定还有那么一丁点儿的希望逃过一劫,他奶奶的,快点儿过来啊!” 李大师在寿宴上时,到也显得仙风道骨,没想到一转头到粗话连连。 红尘本来打算给他一个很大的教训,可一听他说话,到想起王半仙,一时间也教训不下去,失笑道:“还行,有点儿运道。” 这时。紫色的雾气已经扑到窗外,李大师目光恐惧至极,在他的眼中,已经看见一具黑色的佛面孔狰狞地看着他,随时可能把他吞入腹中。 红尘摇了摇头,神色肃穆,轻声道:“你好大的胆子,不知死活的东西,入了佛门,就该六根清净。偏偏又要入魔。也不怕如来佛祖降罪吗?” 那紫色雾气翻腾,佛音更盛,却仿佛嘲笑一般,还有一点儿怪异的声调往人的耳朵里钻——神佛已死。神佛已死! 一声连一声。 红尘耸耸肩。一拍窗户。空荡荡的手心里就多出一个朱砂写的字,贴在窗户上,顿时金光四射。 李大师抬起头。目瞪口呆,只见半空中霞光一片,夜晚如白昼,无数莲花从天而降,佛音阵阵,这是真正的佛音,让人心旷神怡,莲花一降下,那些紫雾就好像看见了鬼一般,迅速收缩,消失不见。 扑通。 李大师坐在地上。 红尘双手合十拜了拜:“多谢诸位菩萨!” 他揉了揉眼睛,竟然真在半空中看到一点儿菩萨的影子,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错觉。 “一会儿怕是还要菩萨们帮忙,小女红尘,再次谢过。” 李大师好像看到半空中那些菩萨影像都笑得慈悲又和善。 “你,你真能把菩萨叫下来!” 等到影像散了,李大师才哑着嗓子大吼。 红尘无语:“大师说笑了,您是灵师,怎么看不出来这是佛影而已,任何一家拥有虔诚信仰的佛堂,都会有佛祖保佑,菩萨庇护。” 李大师:…… 问题是,能让佛影现形的,他可是从来没见过。 坐在地上脚麻的厉害,好不容易爬起来,他脑子一片混乱,好半晌才反应过来:“不对啊,怎么回事儿!哪来的邪佛?谁供奉邪佛呢?” 供奉邪佛的人不少,他平日里处理的那些真需要真功夫的事件中,各种邪佛邪灵,那都是最常见的,但平日里那些凡夫俗子供奉的邪佛,那不是什么佛,就是些鬼魅假装的罢了,今天这可不一样,这是懂行的人都要大机缘才能弄出来的。 李大师浑身发抖:“不行,我要走!” 红尘失笑,摊摊手示意这位大师随意。 不过刚跑了两步,他又蹿回来和红尘站在一起,一脸正气凛然:“身为灵师,降妖除魔是我的天职,我这就随小姐去看看情况,无论如何要解决掉它。” 红尘莞尔。 这人比王半仙的脸皮一点儿都不差,他不走,怕是也知道走不出去。 眼下这类邪佛的邪气一旦暴露,那就不死不休,一定会把它身边所有的灵魂通通吃掉,这种东西最是贪婪成性,绝对不会放过嘴边的大肥肉。 “小姐,我们快去看看其他人,可别都成了邪佛的滋补品,要不然就真完了。” 李大师这会儿到是积极无比。 红尘慢条斯理地调整了一下衣服,又披上一件斗篷,夜里风凉,生得感冒,这才出门。 李大师亦步亦趋地跟在她的身后,走着走着,就见红尘先一拐弯,进了一个小院子。 这位大师是齐家的常客,多少知道齐家的布局,哪怕是后院的,他隐约记得,那是齐家的一个小孙女齐星住的地处。 换做平时,他肯定不敢随便进人家女眷的房间,今天却顾不了那么多,红尘去哪里他就去哪里。 红尘一路走到卧房门前。 门口和屋里守着的丫鬟婆子全都倒下了,也不知道是睡熟,还是有别的原因。 “去开门。” “啊?” 李大师一愣。 红尘挑了挑眉:“我这人的脾气可不好,忽然冒出一个家伙不光想要我的东西,还给我用迷香,那我真会让他知道知道,世间的魔头到底是什么模样,李大师,你想知道吗?” “我,我去。” 李大师大踏步地过去,轻轻地敲了敲门。 “咳咳。” 红尘咳嗽了声。 他立马一用力,咯嘣一声,把卧房们推开。 一看里面的情形,连这位很是知道趋利避害的大师都忍不住想冲进去。 红尘比他先一步。进去便伸手一挥,裹在那小姑娘头上的黑影顿时被她打散。 “起来。” 拍了拍那小姑娘的头,好半天,齐星睁开眼,一脸的恐惧,看见是红尘也不顾,使劲抓住她的胳膊,小声抽泣起来:“呜呜呜,大哥,爹爹。救命。我再也不敢了,我以后一定听话,每天吃斋念佛,再也不做坏事了。我不敢了。不敢了。” 刚才她好像做了一个特别特别真实的梦。 梦见一尊佛站在她面前。说她出生以来做的坏事——亲手杀死过一只兔子,那是她一个堂妹养的,还欺负过小丫鬟。责罚过婆子,还有很多很多,她本来已经忘记,现在却记忆犹新的坏事。 红尘拽着她的手出门,直奔后院,踹开一间房门。 “哥!” 齐绪跪在地上,面孔狰狞,口中念念有词。 齐星吓了一跳,完全不知所措,只大声喊:“哥,你怎么了?你干什么呢?” 红尘冷笑:“他要把齐家整个献给邪佛,连同他自己,有点儿意思,这是求什么呢?” 齐星愣住:“……不可能!” 怎么可能,自己的哥哥,她还不知道,大哥是最重视齐家的人,为了齐家,他能做任何事。 红尘上去就是一脚,砰的一声,把齐绪踹倒,齐绪目光迷惘,半晌才惊醒,看向红尘大叫一声——“你没死!” 马上又看到妹妹,皱眉:“星儿怎么在这儿?快回屋里去,不许出来。” 说着,他又挣扎着跪下,紧紧抓住胸口的吊坠。 可是无论他怎么默念,怎么着急,再也感觉不到那种强大的,让他目眩神迷的力量。 红尘摇了摇头,低头伸手把他手里的吊坠拿回来,举起来看了看,又伸手拂去它眉宇间的晦气:“可以了,休息吧,你在人间受苦受难够久,已经可以解脱。” 话音落下,小小的药师佛吊坠便碎裂,如灰尘一般飘散。 齐绪脸色骤变,恶狠狠地看过去。 红尘不紧不慢地接住药师佛碎裂的一点星光,同样收在荷包中,低头冲齐绪道:“这一尊药师佛早在很久很久以前就走了,人们贪求无度,只会索取,不肯付出,答应他的条件,一次又一次不能做到,它是一尊善佛,与人为善,就是受了辜负,也只是失望,从人间离开,只剩下一点儿残念而已。” 齐绪厉声道:“你为何要多管闲事!” 红尘听而不闻:“但有些妖魔鬼怪,却也借了佛身,变成邪佛,邪佛这种东西可是变幻莫测,要是有人把一切寄托于邪佛身上,那就等着被搜刮掉所有有价值的东西,然后变成一块儿烂肉,再给它最后的养分吧。” 齐绪一愣,心中大惊,却还是色厉内荏地瞪着红尘。 “世人总是这样,以为自己是特别的,觉得别人会倒霉,是对方运气不好,换了自己,一定有办法只享受好处,不付出代价,哎。” 红尘摇了摇头,伸手推开窗户,又在齐绪的额头上点了一点,“你自己看看,外面是什么样子。” 那一瞬间,李大师浑身发抖。 齐星吓得脸色煞白。 更不要说齐绪,他就是个傻子,也能看出情况不对,外面灰蒙蒙的,自家人的屋子都被浓雾笼罩,院子里的花花草草已经枯萎,苟延残喘。 一股清气,从家中向空中飞散,那种感觉,就好像家里的根被挖掘,砍断一样。 齐绪头痛欲裂,撑着桌子站起来,目光迷茫:“怎么会这样,我娘说,这么做很对,可以救了大家,救了我爹!” 红尘闻言也愣了愣,仔细一看,抬手在他的肩膀上一沾,凑到鼻头上闻了闻,顿时皱眉,把手挪开,满脸的古怪:“真是风水宝地,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都有,走吧,去看看你……母亲。” 齐绪愣住,犹豫起来。 红尘可不管他犹豫不犹豫,拉着他的胳膊就径直奔他母亲的房间。 齐绪脑子里一团乱,却还是第一反应先警惕:“你怎么知道我娘的房间在哪儿?” 看她这架势,明显是知道,就是直奔母亲的卧房。 红尘嘴角抽了下:“哎,没想到啊没想到!” 很快,她就到了那间看起来平平常常的房间门前,抬了抬脚,却有点儿不想进去。 李大师什么都没感觉到,可红尘浑身都不舒服,里面的东西,让她觉得实在不大好。(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一章 狐女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齐绪却不知道红尘他们的想法,猛地推开门扑进房间,进去就大喊道:“娘,快走……娘!?” 房间还是老样子,总是药香弥漫,烟雾朦胧。 他很久以前就觉得母亲的房间住起来很不舒服,大概是她常年喝药的缘故,所以气味不太好闻。 所以他时常送来花花草草,或者督促丫鬟们勤换洗被褥,暖和时要多开窗户通风换气,奈何多年下来,怪味越来越浓,他到渐渐习惯了。 此时进了屋,一眼就看到他的母亲坐在床边,床上的帐子半落下来,能看得见床上好像躺着一个人,齐绪却是心惊肉跳:“娘,您找到他了……怎么让他在屋里,快走啊!” 扑过去推搡了一下,看到床上的情况,顿时吓得倒退三步,扑通一声坐下。 床上竟然是一具……干尸。 “呕!” 齐绪本来想忍住的,但他毕竟只是个年轻人,还是没吃过什么苦头的世家公子哥,看到如此恐怖的场景,又怎么可能忍受得了,眼泪都落下来。 “娘,你不是说……能救活他的!” 忍不住喊了一声,齐绪嘴角渗出一层血丝。 床上的女子回头,莞尔一笑:“当然可以,怎么会救不活?” 齐绪愣了愣。也不知为什么,总觉得母亲和以前不太一样,他的娘亲是什么样子? 是了,以前的娘亲不太温柔,有点儿泼辣,长得端庄,也只有端庄二字,远远说不上美丽。 可后来呢,从什么时候开始,母亲的容貌越来越美了。齐绪身为人子。自然不会太关注母亲的容颜,朝夕相处下,也没觉得哪里不对,可这会儿却忽然有一股说不出的陌生感。 “娘……” “哎。你也真是蠢笨无用。连这点儿事也做不好。”那女子拢了拢头发。一眯眼,也不见她有什么动作,房间里就有一股怪异的香气弥漫。 李大师脸色骤变。第一时间捂住口鼻,捂住也没有用,他的感官都开始丧事感觉,只有眼睛还能看,意识还在,身体却一点点僵直麻木。 齐绪脑袋也一晕,天旋地转,扑通一声倒在地上,满脸诧异,忍不住艰难地伸出手去拉他的母亲。 齐星也软绵绵地倒下去。 这时,他们才看到床头上供奉着一尊佛像,齐星没见过,齐绪是早见过的。 那佛像和庙里供奉的不同,不是慈眉善目,而是一尊很怪异的像,可这种怪异说不出来,只是感觉上有点儿古怪。 那女子看了这兄妹俩一眼,笑道:“绪儿不是一直想救你爹,马上就好了,加上你,再加上这小丫头片子,你们的血肉全给了你爹爹吧。” 一边说一边笑,她又抬头看红尘,目光中流露出说不出的贪婪,可又很是忌惮的模样。 她微微一笑,低声道:“姑娘,哎,我本来真没想招惹你,你一看就是个不好招惹的,奈何你非要送上门,那么香,那么甜美,到了嘴边的肉,我们可真不愿意再吐出去了,你也不要挣扎,越挣扎越难受……任凭你有天大的本事,落入我的窝里,也使唤不出来。” 红尘摇了摇头,找了把椅子坐下,也不看地上一地的人,轻声道:“你在齐家筑巢,把齐家的灵气,气运都拿来喂给那尊佛像了,就没想过它达到目的之后,你的下场?” 那女子冷笑:“这就不用姑娘费心!” 齐绪此时还有意识,却是满头雾水,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张开嘴,用最后的力气喊了声:“娘!” 那女子复杂地看他一眼,闭上眼叹气。 红尘苦笑,也叹了口气:“你看清楚,她哪里还是你娘?明明是只孤魂野鬼附了你娘的身。” 齐绪愣住,随即怒斥:“胡说八道!” 猛地转过头看向自己的母亲,却见母亲的神色平淡,完全没有一丝半点儿的生气,也并不反驳,反而轻佻地一扬眉,露出一股子不屑一顾来:“什么叫孤魂野鬼?那等没用的东西,怎能和我相提并论?” “也是。” 红尘很是认同地点点头,“孤魂野鬼大部分都是魂魄完整,你这样大半个魂魄都给了邪佛的,确实不能算孤魂野鬼,我猜猜,嗯,这种狐臭味,你本是玉山上的狐狸吧,可能有机缘,虽未修成人形,却也粗通幻化法门?” 那女子一怔,显然没想到红尘竟然看得出来,一时间到有几分惶恐,神色阴沉。 红尘拍拍手:“对了,齐绪的父亲赵熙当年在外面养了个小妾,就是养在玉山上,他那人擅长御使灵兽,也许他是着了道,纳的那个小妾不是人,而是只有点儿修为的狐?” 齐绪整个人都不好了,趴在地上,额头冒汗,目露恐惧。 他对父亲的往事其实不大清楚,谁也不会和他说这个,但毕竟是齐家人,这里面的内幕,还是侧面了解到一点儿,那是他爹,他又怎么可能不打听! 外面长辈们都说,他爹在外头和一个妖女搅合上了,那妖女还害死了自己的祖父,叔公和老太太才大怒,邀请同道中人一起进山,一定要杀了那个妖女。 听说后来大片的玉山山林被焚毁,他父亲撞死在山上,齐家也损失惨重,死了好些人,那一夜的大火,他虽然年纪小,可还是记得清清楚楚,更何况,母亲因此一病不起,这件事儿简直就成了齐家最不可碰触的禁忌。再也没人去深究,现在让红尘这么一暗示,他心跳顿时急剧加速。 难道是真的,眼前这一个,他孝敬了这么多年,依赖了这么多年的母亲,竟然是假的! 齐绪背后的冷汗瞬间浸透了衣裳,不寒而栗。 那女子听了红尘的话,先是一惊,随即冷笑连连:“果然是个厉害人物。” 她拉了拉帐子。低头看床头的佛像。佛像本来是黑色的,现在有一大半已经变成亮色,只剩下眉心一点儿,尚且灰暗。她目中露出几分喜悦。抬头看着红尘。轻声道,“到了这地步,也没什么好隐瞒的。没错,我是狐,是狐又怎么样?难道比你们人类要低贱吗?一开始我和赵熙在一起,就是想报仇,谁让那帮懂御兽术的灵师天天欺负我的兄弟姐妹们,可他真是个好人,哪怕是对待狐狸也温柔体贴,从不做任何伤害我们的事,人也好,看见我就特别欢喜,他那么那么喜欢我,就算我不喜欢他又怎么样呢,陪他百年而已,我还缺百年吗?百年的时光,都不够我大睡一场,可偏偏那些坏人,一个个的欺负赵熙,伤害他,看不起他,凭什么?赵熙哪里不好了,齐家的人那么糟践他,我恩怨分明,他们欺负人,难道还不许我戏弄他们一番?” “没想到,不过是坏了他们几次事,就是有人死了,那也是他们自己不小心,和我有什么相干,那帮人就说我是妖女,还大动干戈,竟然烧了我的窝,杀了我的兄弟姐妹,害死了赵熙,要不是我修行有成,逃过一劫,又正好和这个女人的身体能融在一起,恐怕我早就入了轮回,哪里还有今日?” 红尘:“……” 世人爱看的话本里头,狐女恋红尘,会嫁给人类,绝对是最受欢迎的,谁能想到,现实中居然也有。 有也就罢了,还这般惨烈。 齐绪听得浑身哆嗦。 那女人微微一笑:“我说的废话够多了,不过也不怕多说几句……你们也别怕,一点儿都不疼,就和做了一场梦一样,等我把你们收拾了,再去收拾掉齐家的老少,今天是个好日子,那么多灵师在这儿,他们的灵魂品质都特别的高,和皇后的贵气比,是差了一点儿,可没了皇后,有他们也能凑合。” 红尘皱眉:“皇后娘娘的病,是你的手笔?不对,你没有那么大的本事。” 要让这尊邪佛吸取人的灵魂力量,必须把人叫到这里来,这地方早就成了邪佛的窝,它自然可以为所欲为。 要不然,至少也要拿到对方的血肉或者头发,皇后娘娘久居深宫,又是灵师,向来注重身体上的东西,尤其是生辰八字,保存的极为严密,哪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就能得到的。 那女子闭上嘴,不再说话,伸出双手,拿出一张黄符,贴在自己的身上,坐在床上护住床上的那具尸体。 她也很紧张,全神戒备。 这邪佛马上要活过来,但这种东西一向厉害的很,又很贪婪,十次里面有九次是要反噬主人的,她也不敢保证就平安无事。 不过,事情进展还算顺利,一丝丝的灵气钻入邪佛。 “啊!” 李大师吓得把身体努力地往红尘身边凑,“睁眼了,睁眼了,大师,仙师,想想办法,快想想办法!” 他的声音嘶哑。 “再不想办法,全都得死,齐家的人一个都剩不下。” 红尘叹了口气,看了眼齐绪和齐星。 这两个面色已经苍白得和鬼差不多,尤其是齐绪,麻木地看着那女人,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那女子的目光也落在他的身上,闪了闪,略一低头。 红尘有一瞬间,从这个狐女身上看出一点儿不安和愧疚,眨了眨眼,不觉失笑。 也是,就算是宠物养个十几年,那也难以割舍,何况是个人,这狐女十多年前就附身在齐绪的母亲身上,肯定深受他母亲的影响,附身可不是那么好玩的,沾了因果就要承受,她作为齐绪的母亲,养育他多年,怎么也要有些感情在。 狐狸最为奸狡,但有了灵性。就和人一样,也有感情,不能全当畜生看了。 想到此,红尘就叹了口气:“你不是人,可和人一样,都太想当然,你以为你供奉的是什么好东西?我再说一遍,你现在回头还为时未晚,再耽误一会儿,那可有好戏看了!” 那狐女闭着眼。一言不发。只默默念诵咒文,只见佛像一点点亮起来,一瞬间,光芒大盛。李大师一行人都倒在地上。呼吸困难。拼命抓住脖子,呻吟挣扎。 院子里其他人也都一样。 远远看去,所有人都倒了。 月光下。呻吟声,哀嚎声一片。 “救命,救命……”李大师伸长了手去够红尘。 狐女的眼中却露出兴奋激动的光芒来,扑过去抱住床上的人,只见他身上的血肉一点点丰盈,又是那个丰神俊朗的男人。 “赵熙,赵熙你醒了?” 赵熙掀开眼皮,微微一笑,轻轻点点头,把手搁在狐女的身上,狐女没有感觉到,可齐绪他们难受的窒息中,却看见那狐女的身影一点点变得恍惚。 齐绪心中大为着急,他也不知道自己急什么。 那个狐女害了自家所有人,马上他都要死了,为什么还为这么只畜生着急? 就在狐女的身形淡得快要消失的时候,‘赵熙’的脸色一僵,猛地站起身向后退。 可他只退了一步,就又缩着身子,一动也不敢动。 床头的邪佛或明或暗,仿佛特别不安。 红尘慢吞吞地站起身,拱了拱手:“多谢诸位神君帮忙。” 门上贴着的门神,桌子上供奉的财神,都捋了捋胡须,轻声笑了笑。 “客气,客气!” 齐绪:“……” 他发誓,他肯定是病糊涂了,要不然怎么会看见自家供奉这么多年,却只当是个摆设的财神都在笑,那有那门神,好像是当年祖父还在的时候贴上的,现在都快烂了,早年一直说换来着。 门神的目光转过来,看了齐绪一眼,哼了哼:“这小子越长大越没出息,小时候还机灵点儿,别人欺负了妹子,还知道拿着菜刀去追砍,现在可好,认贼做母。” 红尘笑了笑,看着那拼命左冲右突,各种闹腾的邪佛,“诸位帮个忙,收了这玩意儿吧,也不知道是个什么东西附在佛像上,聚集晦气而成,有点儿脏呢。” “不敢脏了仙子的手。” ‘财神’哈哈一笑,吐出一抹白光,照在那佛像上,门神也不甘落后。 也就一眨眼的工夫,佛像落地,碎裂成片,‘赵熙’也一瞬间化作飞灰。 齐绪心里一咯噔。 眼睁睁看着亲爹变成灰,那感觉也说不上好,转头看红尘,目光复杂至极。 红尘却是客客气气地送别了几位神君,才转头看着哆哆嗦嗦,现在还不敢起来的李大师一眼。 “这会儿满院子的人可都还不能动呢,想让他们好起来,起码得喝两天汤药,你现在不是该去卖个好?” 那肯定是好事儿! 李大师蹭一下就从地上蹿起来,嘿嘿一乐,冲着红尘点头哈腰,殷勤备至。 红尘扫了他一眼:“我看你也是一身的晦气,要是不多做点儿善事,积积功德,恐怕寿数不长了。” 李大师脸色发青,他现在可不敢不信红尘,一巴掌甩在自己脸上,满脸懊悔。 “我不是东西,整天坑蒙拐骗的,以后再也不会了,再也不会了。” 红尘冷笑:“我也不管你演戏,还是真心的,反正是你自己的命,别人都不用太在乎。” 李大师脸上发黑,到底是不敢说话。 他和王半仙只有一点儿不同,他有能力,是真灵师,王半仙一介凡人坑蒙拐骗,也就那么回事儿,只要有底线,就不一定能真害了什么人,可他一个灵师,但凡是心狠手辣,害人可比救人容易一百倍。 红尘是看这家伙,属于小错不断,大错应该没犯过的,还有一点儿良心,这才多嘱咐几句,否则早在他谋划自己的东西的时候,就先把他给废掉了。 灵师要是走了歪道,那可不是闹着玩的。 李大师咬咬牙。先恭恭敬敬地请红尘写了方子,然后出了门,辛辛苦苦地把所有人都看过,小声解释这一切,尤其是把红尘吹捧得天上有地上无,说没她在,大家都死得不能再死,虽然确实是这么回事儿,但在这位口中,红尘快成神了。 齐绪和齐星首当其冲。可是离得红尘近。反而被保护着,没有大碍,这会儿也踉踉跄跄,站起身。 “爹……” 齐绪眼泪滚落。浑身发颤。 一天之间。遭此巨变。他这个年纪的年轻人,恐怕确实有点儿难以承受。 现在他母亲就躺在地上,人事不知。可他却连靠近都有点儿不敢。 目光落在地上一只哀哀哭嚎的狐狸身上,齐绪一时间目光复杂。 红尘伸手把狐狸拎起来,抖了抖。 “它……” 齐绪轻声问,“它不是已经没有肉身了?” 红尘耸耸肩:“也许它在说谎,也许发生了一些它都不知道的变化,毕竟是灵物,想死也不那么容易。不过这么多年过去,你母亲的魂魄早就离体了,因为肉身不死,恐怕是不会去地府,一直在人世间徘徊,这事儿,你们齐家应该能自己处置吧。” 齐绪没吭声。 红尘不管他,只盯着狐狸,眯了眯眼:“说吧,你是怎么得到邪佛?又怎么能牵连到皇后?” 小狐狸呜呜了两声。 她叹了口气。 这只狐狸虽然还是原来那只狐女,但如今已经是懵懵懂懂的状态,看来是很难问出什么。 红尘转头看齐绪。 齐绪更是满头雾水,他甚至不知道皇后的事儿。 “那日母亲让我见了一个一身灰衣服的术士,术士还是我叔公的座上宾,他只说要找到一尊药师佛,有了药师佛,再用他的法术,就能让我父亲起死回生。” 齐绪说着说着,声音越来越低,终于没了声息。 他身在齐家,好歹也知道一点儿,起死回生这种事,连皇帝都得不到,何况是他们,怎么可能呢! 当时也不知为何就被猪油蒙了心,对方说什么他都觉得对。 “术士?” 齐绪点点头,“已经走了,我们也不知道他在哪儿,到是……后山的一个庙,我……她经常带我过去,好像和她很熟悉,那尊佛,邪佛,就是从那里得来的。” 红尘点点头,若有所思。 房间里一片静默。 沉默片刻,外面就一阵脚步声。 罗娘听了消息,和铁牛一块儿过来,一推门就看见这只狐狸,登时笑道:“也太丑了点儿,不过好歹是只狐狸,回头给小姐制顶皮帽子吧。” “……” 齐绪打了个哆嗦,目露惊惧。 红尘笑了笑,也没说好,也没说不好,拎着狐狸甩了甩,看了齐绪一眼:“你还在这儿耽误?” 两兄妹这才惊醒,一脸恍惚地出去。 李大师正忙活着。 他们两个急忙也赶上去帮忙。 说起来他俩还有点儿用处,姓李的说了那么多把红尘捧上天的话,因为这两个一句也不反驳,到让齐家的人对这些话信了个八九成,少了许多口角纷争。 一折腾,就折腾到天上大放光明,那些齐家的人,还有请来的客人,总算能勉强动一动了。 齐公第一时间就来拜会红尘,见面便扑通一声跪下。 齐家上下都吓得跳起来。 红尘也连忙避开。 这位老爷子一大把年纪,受他的礼,那是要折寿的。 想了想,红尘从床后头拎起一只毛色斑驳,一口一块的狐狸,递给齐公。 “齐公处置好了。” 老爷子盯着那狐狸看了半天,这才伸手接过来,狐狸一口就咬在他的手腕上。 把这狐狸给千刀万剐了,他一点儿也没有心理负担,毕竟这东西潜藏在家里,占了女儿的身体,还差点儿做出让齐家灭门的事,不过,他还是抬头看了看红尘,不知道红尘是什么意思。 “别误会,这是你们齐家的事情,齐家仇恨,所以我不插手。” 这狐狸当年就害了人,碰见人家齐家斩妖除魔,把它的窝给毁了,死了一堆小狐狸,站在人的立场上,好像也没有什么不行。再说,她还附身人家女儿,到现在人家闺女能不能恢复健康,谁也不知道,这仇恨可结大了。 红尘笑着摊摊手:“这些事,本就和我无关。” 她感兴趣的是,这只笨蛋狐狸是怎么知道的邪佛,又是怎么害的皇后!诅咒皇后这么高难度的行为,没人帮忙,她可办不到。 看来,要抽空去后山那什么和尚庙走一圈儿看看才好。 红尘叹了口气,也没太放在心上,她有预感,应该不会有什么收获了。 “小姐,家里送信来,是林公子来信了。”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二章 来信 ps 奉上今天的更新,顺便给起点515粉丝节拉一下票,每个人都有8张票,投票还送起点币,跪求大家支持赞赏! 林旭一封信,红尘堂堂一郡主,也几乎是跑断了腿,根本顾不上齐家这些乱七八糟的事儿,匆匆下了玉山。 回到郡主府,拿到信却是厚厚一沓。 红尘拿出来一目十行地看完,然后又细细品读,看得满头雾水。 里面在讲故事,说的是当年林家的七公子,也就是小莫和当今厉王的交往。 两个人初见,相看两相厌,后来却慢慢好了。 “夫贤不肖、智愚、勇怯有差,乃可捭,乃可阖;乃可进,乃可退;乃可贱,乃可贵,无为以牧之……” 红尘失笑,看着心里林旭以鬼谷先生的口吻说这种话,到觉得惟妙惟肖,就是那位老先生正经起来的口吻。 这是鬼谷先生教导小莫时说的话,让他学会看人,用人,学会判断。 小莫必然是照做了,所以哪怕当年的厉王那般不成熟,他也能看出这人身上的好处。 可为什么呢。 红尘沉默下来,为什么当年那一切会发生,难道还有什么东西,能让当今九皇子,深受宠爱的王爷,不顾国家,不顾黎民百姓,陷害忠良,使得大周战败,损失惨重。 很多人都说,当年的九皇子和现在的厉王,就像两个人。天差地别。 以前九皇子骄傲又天真,是正正经经的天之骄子,和林家的子孙们争锋,那也是光明正大,对待下人极好,和那些大臣们交往,固然有时候会不耐烦,可也规矩得很,现在呢,他是越来越独。天底下一等一的霸道王爷。手上染满鲜血,以军法治下,严苛非常,从无朋友。就连在宫里。也不给那位好脸色看。 红尘一晃神。随即失笑,那个厉王啊,究竟是忠还是奸。总能知道的。 小莫心里念的事,也不必太着急,可有朝一日,一定要弄清楚这些因因果果。 沉下心来,红尘继续看信,前面那些杂七杂八的杂谈之后,林旭轻描淡写地提了一句,小荷途经清泉镇,尝到那里的泉水酿造的酒,到比红尘的佳酿还要高一档次。 红尘就略一皱眉。 这话很不对。 小荷不喝酒,除了红尘自己酿造的一些果酒之外,滴酒不沾,在外面跟着林旭的时候,别说酒水,连茶他都不喝一口。 “罗娘。” “嗯?” “……没什么。” 红尘犹豫了下,起身换衣服,“咱们去王半仙那一趟。” 罗娘和小严都有点儿惊讶,不过还是什么都没问,简单收拾了下,换了寻常衣裳,便随着红尘去了一趟街上。 按照惯例,先到冰火两重天转了一圈儿,这才进了王半仙的店铺。王半仙现在可不得了,生意好得客人们都要排号,甚至排到了明年去,这还是红尘出的主意,让王半仙给发扬光大了,效果不要太好。 “哎哟,我说今天怎么听见喜鹊叫呢,原来是您老大驾光临,快快请进。” 王半仙正歪在神仙椅上逍遥,一看见红尘,忙起身赶开小徒弟,亲自给她泡了一杯茶。 茶叶还是红尘送的。 “行了,别忙,有点儿事儿找你给我办了。” 王半仙一愣,连忙拍胸脯保证:“那绝对没问题,咱们郡主娘娘发话,别说一件事,十件我都办。” 说完,又讪讪一笑,“不过娘娘啊,你看看,我一个老头子,这把年岁,您让我跑跑腿还行,要是让我做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小老儿还真是力有未逮。” 红尘:“……” 这家伙可真够怂的。 王半仙却不怕丢面子,他和红尘打交道久了,这些年看红尘做的那些事儿,件件事后都让人想起来就浑身发冷,红尘不当回事儿,他可不敢搀和。 有多大能耐,就吃多大碗饭,省得噎着! 红尘摇摇头:“放心,不难,就是你当年经常做得那些事儿。”她沉吟片刻,看了看左右无人,低声道,“我要你想想办法,让清泉村附近,不能是那个村子,近一点儿的地方就好,给我出点儿事,需要你王半仙出马才能解决的事儿。” 顿了顿,又道,“要不着痕迹,速度却不能慢了,要快些,尽快。” 王半仙顿时了然。 “这简单,郡主放心。” 不就是做个局嘛,再简单不过了,早些年他风光的时候,还真经常靠做局吃饭,想做局也不容易,得有本钱,有时间,不是所有干这行的都能做得起的。 王半仙知道规矩,也不问红尘为什么要干这一出,送走了红尘就开始琢磨。 做局容易,可是既要快,又要不着痕迹,那就要费些力气了,不过这么点儿小事儿,他可不敢办砸了让郡主生气。 所谓术业有专攻,把事情扔给专业人士,红尘也放心,出了门深吸口气,轻松下来,却也不急着回去,她以前只要出来,大多数时候都是溜溜达达逛街,不到太阳将落不回去,这次也一样。 天色渐渐暗淡,街边反而热闹起来,小贩们的吆喝声此起彼伏,一地零零碎碎的小物件吸引着闲来无事的行人驻足。 出来逛街要是不带点儿东西回去,总是觉得少了点儿什么似的,罗娘干脆就选了几样小玩意儿,什么蛐蛐笼子,小巧玲珑的竹篓,扇子,木质手串一类。 “站住,不许走,你这人怎么回事儿!撞坏了别人的东西想一走了之,哪有那好事儿!” “放开。你再动手动脚的小心我捶你,也不打听打听,本……咳咳,本……公子是谁?我在街上混的时候,你小子还不知道那条缝里猫着,在我的地盘上玩这把戏,骗谁呢你!” 后面这人的声音有点儿耳熟。 红尘抬头一看,果然是见过几面,这人是南阳侯世子高士棋,和夏家的方知。方姑娘有白首之约的那个。 不过。这语气可有点儿奇怪。 高士棋在京城圈子里是个出了名的老实人,性情憨厚,别看长了一张面如好女的脸,却木讷笨拙。唯一干的出格的事儿。就是对方知一见钟情。再见倾心,从此魂牵梦绕,再也不肯松手。 两个人之间的那点儿故事。整个京城也没人不知道,方知一介孤女,能得侯府世子的倾心爱慕,不知道多少女儿家为此做了无数的白日梦。 红尘想起方知,心就变得稍稍柔软了一点儿,悄没声地走过去看情况。 方知是夏家的子弟,却是个好人,更是个好女人,义胆云天,红尘佩服夏家很多小辈弟子,方知就是其中一个,哪怕为了方知,也不好让她的未婚夫太难堪。 前面起正起冲突的几个人,其中一个是南阳侯世子高士棋,另外一个长得很是英俊,剑眉星目,皮肤虽然略黑,却也黑的匀称,正抱着肩膀立在后面。 正和高士棋吵架的那个,则是个女子,一身江湖打扮,深蓝色的衣裙,虽然并不难看,却明显为了方便行动做得比较贴身,不太符合京城贵族闺秀的审美。 这女子横眉怒目,瞪着高士棋,怒道:“你是谁?天王老子不成,报个名,大声点儿,让大家都听听,我到要看看京城是不是就没了王法,撞坏了东西不赔还有理了!” 高士棋一怔,显然有些不知所措,目光露出一点儿呆气,略带困难,呢喃:“……怎么不管用,上次师风师兄说过的啊,难道不是现在这种情况用?” 他声音不低,别人也听得见,只是旁人不认识他,自然不知他犯哪门子毛病,红尘和罗娘几个却是笑出声来。 虽说只是在公众场合见过几面,但这个南阳侯世子的性子,还真是有些可爱。 在京城贵公子中,他算是独一份儿的。 也就片刻工夫,整个场面就乱起来,高士棋吭吭哧哧,面红耳赤,刚才的气势已经消失不见,只会红着脸低声道:“你这就是块儿劣质的青玉,五两银子都不值,雕工也不算好,有些粗糙,你要三千两,绝对是讹人呢。” “什么讹人,胡说八道,你到底懂不懂行,我这是刚到手的宝贝,要不是现在碎了没办法,否则别说三千两,五千两你看我卖不卖,哼,这里是京城,我们兄妹不愿意惹事罢了,要是换在南边,非让你知道知道厉害!” 那女子很是不耐烦,气哼哼地跺脚。 周围的人听了这一通话,心里都觉得这对兄妹确实是讹人呢,地上的一个散落的木盒里头,装着的是一个玉质的奇怪的摆件,看不出是什么东西,特别扭曲,好像有很多蛇,又有个怪人,这东西给人的感觉一点儿都不好。 “三千两是吗?” 红尘忽然上前一步,微微笑起来,“诸位也不要吵了,不如让我捡个便宜,就出三千两银子买下您这玉器如何?” 那兄妹两个都一愣,眯了眯眼。 南阳侯这位高士棋高世子被吓了一跳,扭头看见是红尘,瞠目结舌:“郡,郡,郡……” 罗娘失笑:“见过公子,我们家小姐是很俊,就不用您说了,免得方知方小姐吃醋。” 高士棋顿时面红耳赤,讷讷道:“这东西不值钱的。” “我们小姐说值,它肯定值。” 那一对兄妹面面相觑,上下打量了红尘一眼,兄长淡淡道:“你想要它?” 红尘笑着点头:“还请贤兄妹割爱。” 女子迟疑了下就道:“我们不坑人,它虽然有价值,但也只是因为来历不俗,传世百年,无人能研究出端倪,现在又碎了,可以说一文不值。这人是罪魁祸首,他出钱是应该的,但让别人受过,我们可做不来。” 红尘一怔,忍不住抿唇一笑:“我本来还真想捡这个便宜,不过贤兄妹如此大气,我到不好占这份好处了。” 两个人满头雾水。 红尘就蹲下身去,抱起木盒,搁在罗娘手里,又把一地的碎片捡起来搁进去。 她看了看。若有所思。仔细想了想,忽然动手很轻巧地把所有的碎片拼合在一起,又快又灵便,随着她的动作。那两兄妹先是不以为然。后来却是全神贯注地盯着。满脸不可思议。 只见所有的碎玉都贴合在一块儿,却再不是那副别别扭扭的样子,而是一只巨蛇的模样。脸孔似人,有九个头,身体却是蛇的身体,让人一看,就感觉到无线威压。 红尘拼合好,用手在它上面轻轻拂过。 下一刻,众人耳朵里轰隆一声,眼前一黑,就好像看见铺天盖地的巨涛大浪,滚滚而来,又看到无数人哀嚎惨叫,两兄妹的感觉最深,倒退了好几步,捂住耳朵心有余悸。 红尘勾了勾唇角,轻声道:“锁!” 话音落下,那玉器就又平平常常地待在木盒子里,身上还有无数的裂缝伤痕,刚才的威势也不复存在。 那两兄妹都忍不住抬头看她,目中露出强烈的震惊。 高士棋也吓了一跳,随即回神,支支吾吾地道:“……真的很值钱?” “反正三千两银子绝对是赔本到不能再赔本的价儿。” 红尘笑道。 高士棋的脸一下子就红了,“我,我回家拿钱,身上没带那么多。” 废话,谁也不会闲着没事儿身上带一笔巨款出门逛街。 两兄妹这时候反而不肯要什么钱,看着那木盒子,心中忐忑,说话不多的那男子轻声道:“小姐,这究竟是什么?” “你们不知道?” 红尘挑眉。 女子咳嗽了声:“我也是听长辈们提过几句,说这是个很要紧的东西,有巨大的威能,但是根本看不出来,很多年过去,这东西就是个摆设,一点儿用处都没有,最后只当时传闻了。我真没想到,原来它竟然是这副模样” 红尘笑道:“这是一个镇物,很厉害的镇物,但一直都被封印着,所以你们看它只能看到扭曲的面貌,现在它还是被锁着,如果不锁,说不定会发生一些我们不愿意看到的事,当然,它的确拥有巨大的威能,你们快拿回去还给你们的长辈吧。” 两兄妹沉吟片刻,道过谢就收了盒子,回头看高士棋,那女子道:“说起来多亏了你撞坏它,它才能恢复原貌,而且它完好无损,自然不需要赔偿,这事就算了吧。” 高士棋连忙红着脸道谢。 那男子到是欲言又止,红尘却一副并不想多说的模样,双方陌生的很,又不是朋友,他们自然不好追问,只是都下定决心,回去一定要告诉师长,问问手里这东西究竟有什么用。 红尘和高士棋又说了几句话,问了问近况,看他一提起方知就一脸梦幻,想来感情还是那么好,便分到扬鞭。 逛了半天街,也有点儿累了,等高士棋他们走了之后,罗娘四处看了看,就近找了一个茶棚坐下。 不多时,点心和茶水就上来了,这一摆好,红尘尝了尝,就挑眉而笑。 罗娘闻见茶水的味道也笑:“小姐,这是哪个朋友孝敬您呢?” 这等地方,本来不会有什么好茶好水,更不会有什么美味的点心,但现在上桌的,或许不是顶尖的美食,却都是红尘平日里吃着最适口的东西。 罗娘不免猜测,也许是薛柏桥薛小侯爷,要不然就是金青金少爷,也可能是天机哪位弟子来献殷勤? 红尘摇摇头:“他们要有这个心思,那必然是有所求,还得是很麻烦的请求,最近太平的很,不会是这几个小子。吃吧,反正是神是鬼,都会自己露出来。” 一盏茶吃完,就见师风从后面溜溜达达地走上前,在红尘对面落座。 红尘一笑,“原来是师公子。” 师风叹气。 “按说我是真不应该冒失地过来找郡主。” 身份上实在尴尬。 他怎么说也是夏家的人,可人家郡主,那是摆明了不喜欢夏家,偏偏真要说起来,郡主又是夏家嫡亲的小姐。 “师公子有话,还请直说。” 红尘却不觉得哪里尴尬,就算来的是别的夏家人,她也能客客气气的。 说起来,夏家除了一个假小姐夏蝉,没人真对不起她,便是袖手旁观又如何?这个世上,至亲之间尔虞我诈多了去了,夏家好歹没有何况坑骗她什么,虽然冷漠,却还给了她教育,给了她一个夏家小姐应有的一切待遇。 眼前的又是师风,师风当年也对她很是敬重,并无轻慢之处。 师风想了想,低声道:“刚才看到郡主的能力,我是佩服之至,早前还听说您施展妙手,救了皇后娘娘,所以才想向您求助。” “请说。” 红尘挑眉,觉得这要求可能会很有难度,竟然说到皇后那件事儿去,怕不是一般的问题。 师风犹豫了片刻,轻轻吐出口气,低声道:“上个月我在外游历,途经一个小村子,看到有人在家中摆放冥器,蓄养鬼魂,而且那鬼魂明显吸食人的阳气,几乎快成气候,我一怒之下就动了杀机,毁了那冥器,伤了那魂魄,后来才知道,原是有人娶了鬼妻在家,被伤的那个魂魄,正是一个术士的妻子。” 他叹了口气,“那术士的手段极高,他满心愤怒,奈何不了我,便找当地百姓的麻烦,一时间怨声载道,我这……也不知该如何是好。” 【马上就要515了,希望继续能冲击515红包榜,到5月15日当天红包雨能回馈读者外加宣传作品。一块也是爱,肯定好好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三章 鬼魅 红尘:“……” 什么叫不知该如何是好。 师风确实不是灵师,对付这等鬼魅之物上,他还差点儿劲儿,可对付一个养个鬼魂还得靠冥器的普通术士,硬拼便是。 大部分术士的本事都在于暗处,一旦曝光,可抵不过武林高手的一刀一剑。 师风的功夫绝对不差,红尘记得当年这人纵横永安城,硬生生让夏家拔高一个层次,那等威风八面,连朝廷显贵都对他十分忌惮。没错,就是忌惮这两个字。 当年的师风,可不是现在这般斯文。 “师公子什么意思?” 总不至于说,让她去帮忙宰了人家那位术士吧,她只是个柔软的小姑娘,可不会随便大动干戈。 “咳咳。” 师风也有点儿不好意思,深吸了口气,“想借命线一用,哪怕只有一点儿也够了。” 他在宫里也有自己的消息来源,在遇到红尘之前,他从不相信世上真有什么命线。 这东西的传说,他到是隐约听过,可一听就是骗人玩的,但皇宫里那些人言之凿凿,皇后的病情,那是所有御医们都亲自诊断过,都说没救了,偏偏现在娘娘又恢复如常,说不得命线确实存在。 红尘愣了下,“你说说干什么用……我到觉得,也许你想要的不是命线,而是龙蜒草吧。” 既然是伤了鬼魂,还是用龙蜒草的可能性大一些。 要真是想要这东西。那就简单多了。 在几年前,她想过鬼门关那也要使歪招,弄点儿美食糊弄糊弄幽魂,下去时也是胆战心惊,可现在不一样,她如今下个地府,开个鬼门,虽不说比吃饭容易,却也难不到哪儿去。 龙蜒草在世间是天材异宝,寻找不易。在鬼门关之内。虽非野草,却也不是什么珍稀材料。 师风根本就是个二把刀,他吭吭哧哧半天,也说不出个一二三来。 红尘皱着眉头听:“你的意思。希望那个术士能延长寿命。哪怕再被鬼魂吸食阳气。也不至于早死,最好能不被阴气侵蚀,活得更长久些?” 师风连忙点头。 “那你直接让那鬼魂不用吸食阳气。不会伤人不是更好?” 师风:“……能做到?” “你出门右转,左手第三间店进去,管老板要两个地字号玉符,拿回去给那个女鬼住就行。” 现在一般配娶鬼妻,都是结阴婚,目的是为了让人在地下有伴儿,不过阳世男子想去鬼魂结亲,也不是不可能,只要阴魂得到上面阎王的允许,阳世男子也不惧怕会沾染鬼气,自然能成。 上辈子她偶尔听闻,很多年前,大周甚至有一个村子,里面百分之十的人都娶鬼妻,还都成了,一时间到成了世人皆知的**,既然这般兴盛,自然有很多的法子能办成。 要是娶个女鬼为妻,男人就要折寿一大截,估计也没哪个男人有这份闲情雅致。 就算鬼妻之事不是办不成,那也是相对来说,对于大部分普通人,想留下自己已经死去的妻子,几乎难如登天,当然,师风说的这个故事不一样,这是已经娶成了,只是养鬼的法子有点儿问题而已,好解决! 师风被迷迷糊糊地打发走,红尘也有些疲惫,很快就上车回去。 天色还没有黑,外头就送来一封信,还是林旭送来的信件,不过里面的内容实在有点儿奇怪。 这简直是一封情书。 林旭在里面赞美红尘的一切,说她可爱,说她美丽,说她的魅力比曼陀罗还要大,还倾诉了很多话,说红尘是他见过的,唯一一个,会让他觉得很心动的女孩子,是他这么多年的人生中,唯一一个想要细细收藏的女孩儿。 里面充斥了许许多多,颠三倒四,却让人面红耳赤的情话,红尘一个字一个字地读,仔细品味,不光自己读,还把罗娘和小严叫到屋里,关闭门窗,挡去所有的遮掩,大家一起读。 没一会儿罗娘就脸上通红。 小严都恨不得钻到墙缝里去,红尘皱了皱眉,让人拿了水盆,蜡烛,把那些信纸用水汽熏一熏,又拿蜡烛烤一烤,结果还是没发现什么猫腻。 红尘顿了顿,把东西搁在一个樟木盒子里,塞到床底下。 她是不相信林旭写给她的真的只是一封情书,这想必是很要紧的东西,她还是保管严实一点儿更妥当。 “罗娘,我新想出两道菜,你等明天送去给王半仙,让他也尝一尝味道,看看能不能改进。” 罗娘低声应下。 红尘还真亲自去厨房,指挥厨娘做了两道菜,一道菜‘佛跳墙’,这可是极复杂的菜,从晚上就开始准备材料,好多大厨一起动手,到第二日傍晚才出了锅。 用坛子密封着,众人闻不见味,可只看自家郡主笑眯眯的模样,也知道必然味道极佳,想一想便口水横流。 第二道菜就稍稍简单些,脆皮烤肉,主要是腌制用的调料和火候需要小心掌握。 两道菜做出来,红尘她们先尝了尝,味道鲜美至极。 这一家子吃得美,个个嘴上抹油。 外头不远处树上,忽然就传出细微的咕咕声。 树叶一晃,就有人瞪着一双黑漆漆的眼,瞪了那个肚子轰鸣的男子一眼。 那人一翻身,捂住肚子,使劲挤了挤眼——两天没正经吃饭了! 真香啊! 一股子一股子的香味扑鼻而来,那滋味好得让人蠢蠢欲动。 不多时,便见一个年纪虽然不算特别小,却特别有风情。长得还很漂亮的女子,提着食盒,登上马车,晃晃悠悠地走人。 有个黑影出溜下去,没多长时间就返回,做了个安全的手势——去给王骗子送菜去了。 其中一个探子眼中露出几分不屑,王半仙在他们眼中,那是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因为运气好,结交了荣安郡主。这才忽然发达起来。可他表现得再好,该知道的人也知道,这就是个骗子,没有能耐。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货色! 既然是给他送东西。那可没多少人会当回事儿! 不过。探子还是压低声音,细弱蚊蝇地道:“查过,只有菜。” 过了差不多一个多时辰。里头还是灯火通明,各种香气弥漫,还有酒香。 风哗啦啦地吹。 探子们啃毫无味道的干饼,满脸羡慕。 说起来这一家也奇怪,似乎隔三差五地就要吃一顿大餐,连下人们一块儿吃,那些肉啊,油啊什么的,从来就不少,昨天还听厨娘抱怨,说主人家吃得油腻了,想吃野菜换换口味,街上都不见卖的,还得自己去想办法,实在不方便。 野菜? 那种粗糙到拉嗓子眼儿的东西能和肉比? 显然王半仙也觉得饭菜好吃,趁着夜色匆匆而来,手里还拎着好酒,还有几个坛子,也不知道装的是什么。 一晚上都很热闹。 第二天一早,红尘却坐车和王半仙一起出门去,那些煎熬了一夜的探子们,顿时精神紧绷,不断互相使眼色,又有人悄默声地追去探问。 红尘的郡主府防守严密至极,根本没有人能潜入,可是她再严,也只是家里严密,总不能连外面都布置许许多多的机关消息。 这里到底是京城,她要是敢太招摇,连皇帝都会不满,事实上也没有必要太过火。 而且,有时候探听不到郡主府的消息,可以从外面着手。 就说王半仙那儿,不要说和郡主府相比,就是和随随便便哪个大户人家比,那都是筛子一般。 过了半日,就有一只鸽子咕噜噜地落到了树杈上,上面只写了寥寥几句话。 可一瞬间,为首的探子就神色严肃起来——上面说的,王半仙出门做生意,红尘跟随,这到属于正常,王骗子也不是第一次向那位郡主求助。 不过,这次郡主去的地方却离那一处要紧的地方有一点儿近,虽然也没什么,可到底需要注意一二。 他挥挥手,很快就有一道人影飞身而去,去给自家主子报信。 做完这一切,他便闭上眼睛,靠在树上养神,虽说现在事情起了一点儿波折,但他并没有太在意。 荣安郡主确实是个灵师,但她也只是个女子,而且还是个外人,若非她和林旭走得关系实在很是亲近,恐怕主子也不会派人盯着她。 盯着她又有什么用,林旭那样的人,难道还会利用自己喜欢的女人做点儿什么不成? 探子可不信,林旭是谁?那是鬼谷先生的得意高徒,是他们这等小人物,一辈子都只能仰望的人。 王半仙的马车比不上红尘的马车舒服,这会儿坐在车里,东看看,西看看,瞧着什么都新鲜。 “这玩意不错,结实耐用,尤其是固定卡在车上,也不怕漏出来烫到人。” 指了指固定在车上的铜茶壶,王半仙笑道。 红尘失笑:“行,到时候你想要什么,让他们也帮您老人家安去,现在说说,咱们这桩生意如何?” 王半仙翻了个白眼——都是自己设的局,有什么好说的! 不过他在这方面向来专业,又很认真,一本正经地道:“金鸡村最近闹狐仙,好几家的鸡窝外头都留下狐狸的脚印,公鸡不打鸣,母鸡不下蛋,还有个男人半夜去爬寡妇墙头,让狐仙给惊到,现在躺在床上起不来,我徒弟路过,觉得那东西厉害他对付不了,就送了封信给我,您也知道,像我这种微末道行,哪里敢碰什么狐仙?还是请郡主出马,那才妥当。” 他这话到很是严肃认真。 红尘莞尔一笑:“金鸡村离清泉村很近,不过十里路的距离。办完事我去看看有没有好泉水,真好的话,带一些回去酿酒到不错。” 两个人一本正经打哑谜,打累了就歇歇,吃点儿点心喝点水,再翻出棋盘来下几手棋,虽在路上,日子还是过得也逍遥自在。 外面的景况越来越不好,世道很乱,但他们的车夫是铁牛。碰上个把劫道的。红尘要是正休息中,保证连点儿大动静都听不见,就被打发走。 快马加鞭,换马不换车。走了三日。这日到了驿站旁边。铁牛下去喂马,顺便更换一匹,刚一下去。前面就过来个容貌娇媚,只是略有些圆润的女孩子,也就十七八岁,衣着打扮十分鲜亮,头上戴着一对儿镂空雕刻,特别精致的碧玉簪,“可是荣安郡主大驾?” 红尘一愣。 铁牛瓮声瓮气地道:“你是谁?” 那小姑娘笑起来,恭恭敬敬地奉上一块儿木牌子,牌子到不起眼,铁牛一看就放下心。 红尘看了看也扬眉:“原来是林先生的人,他可还好?” “公子很好,只是惦记郡主,听说郡主离了京城,特意让我们来迎一迎。” 说着,小姑娘推开车门,伸手搀扶红尘下车,“我们备好了热水,郡主怕是累得紧了,不如沐浴更衣,好生休息休息,咱们在这地方路熟,就由我做向导,给您引路如何?” 红尘轻轻点了点头,笑道:“那就麻烦姑娘。” 水果然足够热,驿站里还给准备了面脂,各种头油,红尘到没用这个,不过舒舒服服地洗个澡也不错。 沐浴更衣,休息了一会儿,天色还早,大家就重新启程,那小姑娘带路,领着铁牛直奔山里,山上的路不大好走,全是小径,泥泞的很。 红尘也不介意,稳稳当当地坐在窗边,看怪石流水,落花缤纷。 “槐树很多啊。” 松柏也多。 马车晃晃悠悠地走,走了差不多半个时辰,铁牛就回头道:“路偏了,晚上找不到宿头。” 红尘还没说话,那带路的小姑娘就连忙道:“放心,放心,在前面不远有个山庄,是咱们公子早年上山打猎的时候用的,虽说荒废了些日子,可歇歇脚到无妨。” 铁牛就收了声。 慢慢腾腾地又走了许久,天色渐渐暗淡,风也显得阴冷了许多。终于在最后一缕霞光消失时,看见了前面一排大宅子,宅子建造得很不错,既阔朗也精致。 王半仙吐出口气:“呼,终于到了。” 那小姑娘也是满脸歉意:“我们也有时候没过来,到不知道路这么远,还请郡主千万莫要介意。” “没事。” 红尘摇摇头,驻足看了许久。 小姑娘看了下天色,低声道:“郡主,马上要天黑了,咱们先进去收拾收拾如何?这宅子也有年头没人来过,伺候的人都没了,哎,都是小婢不周到,还请您原谅则个。” 这都是客套话,说也没用。 “出门在外,也不必太讲究。”红尘不以为意,由着那小姑娘特别殷勤地指路,领到她口中最好的一间房间里住下。 王半仙和铁牛就住在旁边。 那房间到很干净,素白的颜色,帐子是白的,墙壁也是白的,桌子上还放着几根白蜡烛。 小姑娘替红尘铺了铺床铺,扶着她坐下:“那郡主就请休息……” “你也坐。” 红尘大大方方一笑,拉着她也坐下,“住一块儿就好,也省得还要收拾屋子。” “啊!” 小姑娘一愣,连忙摇头,怎么也不肯。 红尘这会儿却装起聋子来,一把按住她,招呼了声,铁牛和王半仙便溜达进来,搬桌子,摆椅子,再准备上茶水点心,拿来牌九,又抓了一把铜钱。 “来,来,来,咱们玩着,荒郊野岭的,睡觉也睡不好,还得提防野兽,大家都别睡了。” 红尘一拉那小姑娘的袖子,她就只能很无奈地坐下,谁让人家是郡主。 牌九也只是闲玩罢了,都有输有赢,那小姑娘明显心不在焉,输的到多些。 玩了不知多久,蜡烛都点了小半截儿。 小姑娘忍不住探头向窗外看了一眼。 外面起了风。风声吹拂树枝,很是怪异,外面影影栋栋,好像藏了什么魑魅一般。 一阵风吹进来,她就觉得身上一冷,心里砰砰砰地乱跳,不觉抬头看去,就见在座的几位,红尘一直笑眯眯,神态悠闲。显然没有因为这样的荒郊野岭。这样的夜晚而有任何惊惧之情,王半仙叼着根茶叶,摇头晃脑,也很是悠哉。至于那个车夫。更是全神贯注。全副心神都在牌桌上。 “……” 她提了好几次,没人肯去休息。 快了,时间差不多了。 她暗暗地捏了捏胸口。默默在心里准备好自己该有的反应,她是要惊叫?不,不,不能叫,叫起来未免显得太假,她应该昏倒,倒在地上便是,不必多做反应…… 这时,哐当一声,窗户洞开。 小姑娘身子颤了颤,差点儿扔掉手中的牌,偷眼看去,却见那位郡主毫无反应,轻轻松松地弹着食指,点着桌子。 来了! 呜呜呜呜,呜呜呜! 外面传来阵阵鬼哭狼嚎的声音。 “还——我——命——来!还——我——命——来!” “啊啊啊啊啊!” 一瞬间,小姑娘的脸上大汗淋漓,浑身发抖,哪里还记得那一会儿拼命做心理建设时的想法,她本能地害怕,吓得浑身发抖,用不着作假。 窗外出现一只枯骨一样的手,长长的头发,满脸鲜血,黑洞洞的,没有眼珠子的眼眶。 看不到身体,也看不到腿脚。 “嗝!” 小姑娘吓得浑身僵硬。 她虽然知道会有怪事发生,但并不知道详情,在这样的夜晚,看到这一幕,她吓得只知道嘶哑地喊叫。 那东西飞了进来,就在不远处的帐子,窗帘后面晃动。 “这,这……” 她伸手指着,吭吭哧哧,一抬头,却看那位郡主还有那个老头都一脸惊讶地看着她,除了惊讶之外,脸上并无半点儿异常。 “怎么了?” 红尘轻声问,一脸莫名其妙。 那小姑娘更莫名,使劲指了指对面,红尘站起来仔细看了看,回头还是满脸诧异:“到底怎么了?” “……你看不到!!” “看到什么?” 红尘特意站起身向外面走了走。 小姑娘眼看着她和那苍白的影子擦肩而过,扒着窗户向外看,正好对上空洞的眼睛,枯骨一样的爪子,她瞬间不寒而栗,整个人都僵硬当场,下一刻就翻了白眼。 红尘这才冷笑。 铁牛猛地站起身,整个身体撞上去,咯嘣了声,被他撞到的影子惨呼着倒飞出老远。 他还要追,红尘一把拦了:“算了,早点儿吃些东西去休息,陪着演半天戏,累!” 铁牛点点头,王半仙一把拽住他胳膊:“兄弟,我脚软,扶一把。” 虽然他和红尘搭档许久,彼此默契的很,又有红尘提前提醒过,可还是害怕。 这样的山林,这样的荒宅,不怕才有鬼。 铁牛哦了声,就提溜着他到旁边坐下,又把那个昏死的扔到对面的屋子里去。 收拾了下,关好门窗,再做了一次检查,几个人才稳稳当当地坐好,一边打瞌睡,一边讨论这个问题。 “木牌是真的。” “小丫头演技很差,不是什么专业人士。” “应该是和林旭有关系的人,不是鬼谷弟子。” 红尘一条条分析,半晌才笑道:“希望真如我所说,别是林旭的人才好。” 铁牛摇头,憨厚地摸了摸脑袋:“不认识,不是。” 红尘笑了:“那我就放心了。” 别看铁牛是这么一副木讷性子,和小荷学的,越来越惜言如金,可他记性好得很,见过面的人都不会忘记,能入鬼谷的,都不是简单人物。 “今天这一出,希望别是林先生那边有什么变故才好。” 红尘伸了个懒腰,也就稍微想了想,翻过身就睡了。 明天他们还得继续赶路,该做的事情,一样也不能少,现在这种关键时刻,胡思乱想也没有用。 第二日 那个小姑娘从屋里醒来,一见空荡荡的房子,一个人都没有,再看荒宅越发显得阴沉,吓得浑身发软,蹲在地上抽抽搭搭地哭,还不敢太大声,生怕招惹到什么东西。 一直到天大亮,太阳升起来,她才拼命向外跑去,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耳边真有奇奇怪怪的东西跟着。 红尘已经坐在了马车上,忽然撩开帘子看了看:“有点儿意思,不知道玩这一出的那位有没有自己过来。” 王半仙诧异:“怎么了?” “这是一处超过五百年的阴宅,被生人惊动,很大可能会招惹鬼魅,就是不知道那人是不是真有道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四章 瞎话 要是真有道行的话,一定更有趣! 红尘捂住唇一笑。 “笑什么?” 王半仙莫名其妙。 在穷乡僻壤吃灰半天,还笑笑笑呢,他都恨不得不做生意转身就走,反正有红尘在,也砸不掉他的招牌。 红尘轻咳了声,摇了摇头。 现在,马车慢慢悠悠向金鸡村走过去。 也就走了差不多小片刻,天还没亮,噼里啪啦,好好一辆结结实实的马车就散了架。 铁牛愣了下,一检查才发现,自家车子从上到下,被人都割得七零八落。 “对方手艺很不错。” 虽然是让割坏了,不过动手很巧妙,外表看不出来,而且坏的连接处都能暂时支撑一下。 “下车走吧,也没别的办法。” 红尘跳下车,拎了自己的箱子,至于那些行礼,大部分收起来就地掩埋,轻便的随身携带。 走啊走,走了很长时间,从黎明走到午后,山还是那处山,路还是那条路。 铁牛喘了口粗气,回过身看着红尘,一脸汗。 红尘额头上也湿漉漉的:“……大意了!” 天空阴云密布,看样子要下雨。 下雨的话,走山路有点儿危险,先不说会不会有泥石流,山体滑坡,树木倒塌,就是打个雷也危机重重。 山上草木茂盛,还容易隐藏毒蛇猛兽,这下连红尘都提起一口气。心跳加速。 周围的环境十分不好,瘴气弥漫,他们随身带着药丸子,也带着药粉,都拿帕子沾了药粉捂住口鼻,可走了这么长时间,雾气越来越重。 山路崎岖不平。 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走。 一开始还好,还有点儿游山玩水的新鲜劲,可这里面,虽说包括王半仙在内。到没几个属于那等娇生惯养。吃不了苦走不了路的,却也都很多年没这般辛苦过。 王半仙小心翼翼摸出块儿馕饼,分了一半儿给铁牛,铁牛饭量大。要是吃不饱走路也没力气。 “哎。我还是头一次看我们郡主着了道。” 往日他到是见过有人算计荣安郡主。但大部分自食恶果,郡主娘娘是轻轻松松就化解一切刁难手段,这次却吃了一回闷亏。 王半仙表示。值得纪念。 红尘也有点儿不舒服,主要是脚难受:“吃亏到不新鲜,生而为人,谁能一辈子不吃亏,但我这次吃亏吃得莫名,确实让人不痛快。” 当时那女子手拿林旭的木牌,他的木牌知道的人,绝对不会去仿造。 林旭派来的人,有什么好提防? 一直到那女子领着她们进山,还到了那处宅子,红尘才发现不妥,那处宅子明显是阴宅,而且里面到处都是提前布置过的痕迹,不说她能发现,连王半仙这个老骗子也都第一时间发现不对,走江湖这么多年,连这点儿猫腻都看不出来,他早就让人坑得不知道在哪个黄土坡底下长眠不醒。 即便如此,警惕性还是不够高。 怎么说也是林旭那小子的责任! 红尘哼了哼:“走吧,翻过这片山,就是金鸡村……加把劲儿。” 辛辛苦苦走了整整一天一夜,这还是红尘总能找到各种近路的前提下。 他们路过了狼窝,和熊崽子面对面坐着歇了一会儿,让大野鹿驮着走了一段儿,到天再一次亮起来,终于下了山。 下山不远,便是金鸡村。 所有人都松了口气。 王半仙更是精神大振,连脚步都快上几分,他是又渴又饿,肚子里咕咕直叫,远远看见炊烟袅袅,口水横流。 随身带的干粮毕竟只能凑合,至于狩猎野炊那么耽误时间的事儿,郡主又不肯做,这一路,真是嚼着没滋味的干粮,喝着露水,匆匆赶路。 连红尘的脚步都轻快几分。 所谓望山跑死马,这从山上望村,也几乎能跑死马了。 铁牛力气大,人也老实,王半仙不肯自己走就让他背着,不过,就王半仙那百八十斤的份量,铁牛拎在手里都不当一回事儿,只是王老神仙坚决不肯被拎罢了! 叮叮叮,叮叮叮。 还没到村口,前方就传来一阵喧嚣。 红尘抬头看去,见有人设法坛,不由转头看了王半仙一眼:“怎么回事儿?” 王半仙愕然,嘴角抽了抽皱眉:“有人抢盘啊!” 看见有‘灵师’来做法,他第一反应就是有同行抢生意。 “郡主娘娘,快瞧瞧他道行如何,尖腥各有几分?” 所谓腥,就是指骗人的手段。 所谓尖,那指的是真功夫。 王半仙心里有数,做他们这一行,只尖不腥,绝对不行,只腥不尖,那也长久不了,他以前就只是腥而已,现在靠着一帮朋友帮衬,算是京城头号人物了。 红尘扫了一眼,笑道:“这人的手段不差。” 王半仙登时沉下脸。 能让郡主说一句不差,看来是会些真功夫,哎,这门生意不好做了。 这个局是他设下的,按说应该是他来做这门生意,设局之前就留了暗子盯好,一般懂规矩的江湖人都能看得出来,不会随便插手,既不会拆棚子,当然,也很少会去抢生意,天下的生意做不完,犯不着惹事。 有懂规矩的就有不懂规矩的,碰上不懂规矩的那也没有办法,各凭本事。 不过,到底是设局的占优,还是这个通盘了解过的后来者占优,那就不太好说了。 约定俗成的规则,他们这等人是轻易不会彼此拆台。都是吃这碗饭,你可以抢菜,却不好掀桌子,真把桌子掀了,事后有的是人要登门找麻烦。 王半仙目光闪了闪,就和红尘商量了下,两人一起去和他派出去的小弟子会合。 那小弟子一见王半仙,眼睛里就带了泪光。 说是小弟子,年纪却也不算特别小,能出师的起码二十多岁。干他们这一行的。越是老成持重越是容易做事。真要来一个黄毛小子,通常也要给自己找个白胡子搭档才好。 “师父,村里有鬼!呜呜。” 他吭吭哧哧,一边哭。一边道。“金鸡村最近几日死了二十多个人。您看看吧,家家户户挂起白幡了。” 王半仙一愣:“不是狐仙?” 随即反应过来,看来是真出了事儿。不是他设的那个局,事实上,小徒弟断断续续一说,王半仙就明白过来,这个村子的人已经不关心什么狐仙不狐仙的,狐仙再厉害,那也不过是戏弄戏弄人,弄个半死也不是死了,如今村子里闹鬼,死了二十多口子,人人变色,哪里还有闲心思关心别的? 红尘皱眉:“怎么确定是闹鬼?” 那小弟子顿时打了个冷颤:“大家都看得见,一会儿,一会儿您就知道了。” 这孩子哆哆嗦嗦的,说话都说得含含糊糊,满脸的恐惧之色。 红尘若有所思,四下看了看。 周围环境还不错,没看到什么聚阴之地,灵气虽然也算充足,到也不是风水宝地,只是平平常常一小村子罢了。 不过,红尘现在和以前不同,她以前遇见这种情况,第一反应是此地什么都没有,有人耍手段骗人呢,现在却更慎重些,见识得多,自然就变得胆小。 世上鬼魅多数不能逃过她的一双眼,可总有少数道行更深,隐蔽性更高,就是能让人看不出端倪。 “算了,小苏,快带我们去歇歇,弄点水和吃的,大家都饿了。” 王半仙摇摇头。 若是以前,他这小徒弟机灵得很,第一眼就能看出师父风尘仆仆,也会发现他们竟然是靠着一双脚走过来,没有乘车,恐怕一早就殷勤招待,不过这一回,他似乎受惊过度,变得有些迟钝,此时一看师父的模样,也吓了一跳,连忙迎着人进了一家农宅,进去就招呼坐在院子里发呆的一个女子道:“刘嫂子,这就是我跟您说的,我师父。” 那女子抬头看了一眼,轻轻福了福,模样斯斯文文,动作轻盈漂亮,到不像是个乡野女子。 小苏过去和她低声说了几句话,那女子就点点头,小声道:“那我去给诸位烧一些热水,好洗漱一下,乡野之地,也没什么好招待的,便略备薄酒,还请诸位不要嫌弃。” “怎么会,劳烦刘嫂子。” 王半仙捋捋胡须,哪怕饿得前胸贴后背,也还是一副仙风道骨的模样。只可惜头发蓬乱,衣服也是乱七八糟,那一嘴胡子更是团成一团,让他的形象稍微减色。 这一家子十分体贴,给红尘她们准备的房间是最好的,阳光明媚,被褥都特别新,充满阳光味,难得的是房间里一尘不染。 红尘不是没住过村子,村里人很难保证干净,毕竟打水不容易,床单被褥什么的也怕总是洗。 洗漱完,就有个十四五岁,瘦瘦小小的女孩子过来给他们送饭菜。那女孩儿的脸上戴着面纱,看不清楚五官,不过一双眼睛如清水一般透亮。 “请随意吃些,都是家常饭菜,招待不周,诸位见谅。” 女孩子很羞怯,声音甜甜的,又很软,特别招人喜欢。 红尘笑道:“再好不过了。” 饭菜很香甜,并不算粗茶淡饭,那位刘嫂子的手艺很好,做的是江南的菜色,略有些变化,毕竟村子里很少能吃到纯净的糖,调料也不足,不过还是很好吃。 红尘觉得这手艺搁在京城,也能开个饭馆做生意,招呼他们用膳,女孩子就帮忙把门窗都关好,立在门口迟疑了片刻,还是小声道:“小苏哥哥应该知道的,晚上千万不要出门。” 小苏浑身一僵,半晌才道:“菜菜也是。快回去……吧。” 王半仙看了他一眼:“怎么回事儿?” 小苏深吸了口气:“师父,不是徒儿胆子小,实在是这村里真的闹鬼,死了二十多个人,大家都看到了,就是恶鬼索命!” 王半仙怔了怔,不过也提了一口气。 自己的徒弟自己知道,他可不是个会信口开河的,这事儿因为是郡主交代,他召唤过去做事的。是最得他喜欢。也得了他真传的弟子,比他的胆子可要大! 小苏似乎说不清楚,看了看天色,咬牙道:“快了。赶紧吃饭。” 一顿饭没有吃完。天慢慢黑下来。 红尘起身坐到窗户旁边。举目望去,低声道:“好安静!” 金鸡村不是特别大的村子,可也有村民百余户。平日里应该恨热闹才是,可这天刚一黑,整个街上就安静得落针可闻。 压抑的气氛瞬间在村子里弥漫。 也就过了片刻,轰隆一声,晴空霹雳,晚霞尚未褪去,浓密的黑暗就铺设了整个天空。 嗷——嗷嗷! 怪异的声响响起。 红尘扭头看了一眼,就见小苏牙关紧闭,嘴里咯嘣咯嘣直响,王半仙也吓得脸色发白。 “外,外面!” 王半仙指着窗外。 所有人一抬头就能看到,半空中有一个黑漆漆的影子,看不清楚,很长,面孔狰狞,头上生角,私下翻滚,不时发出轰隆轰隆的声音。 连红尘有一瞬间都觉得心口闷痛,那种感觉,似乎连天地都被撕裂。 足足有一个时辰,黑暗才渐渐退去。 王半仙坐在地上,额头上的汗水滚滚而落,身体完全软绵绵的,根本就直不起来,小声道:“郡主,您跟我说实话,您,您最近玩的这一出,到底有没有危险?” 红尘翻了个白眼,趴在窗户旁边若有所思。 王老神仙简直要哭了:“祖宗,跟着您上刀山下火海,我保证不说半个不字,可是,您好歹也要让我死个明白,知道是为了什么吧,我……” 话音未落,外面就传来一阵喧闹。 刚才那种情况下,村子里鸦雀无声,这忽然一乱,挨家挨户才慢慢亮了灯。 小苏吐出口气:“闹鬼闹了五天了,每天都来这么一出,一开始大家都吓得不行,可日子还是要照过……” 正说话,院子里就传来刘嫂子的声音——“你们做什么,住手!住手!” 她的语调拔高了许多,很是尖锐。 红尘和王半仙对视一眼,王半仙害怕归害怕,还是起身开了门,就见院门口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乌压压挤了一片人。 为首的那人穿着一身法袍,手里还拿着五色旗,面孔严肃,指着刚才来送饭的女孩儿菜菜,厉声道:“就是它,恶鬼附了她的身。只要抓住她杀了,就算不能把恶鬼斩杀,至少也能让它大耗元气,我们就有机会!” 话音未落,就有几个村汉如狼似虎地扑进院子,冲着那女孩儿抓去。 其他人也纷纷怒斥连连:“杀了她!” “原来是这个祸害!” “我就知道,她们母女都不是好东西,根本不该让两个外乡人到咱们村子来!” 那女孩儿吓得脚下踉跄,向后退了几步,脸上的面纱落地,在灯笼的映照下,露出那张脸。 “啊!” “恶鬼!” “果然是鬼!” 菜菜连忙伸手捂住面孔,眼泪滚滚而落。 她脸上有一块儿巴掌大的胎记,护住整张左脸,哪怕用头发盖住,女孩儿的面孔还是颇为吓人。 王半仙见多识广,红尘定力也足,见到此情此景,还是比较平静,小苏就急得忍不住想扑过去,却让王半仙一把揪住。 只要看一眼,王半仙就知道,村子里的人要疯了,这些村民们被吓得快疯了。 如此疯狂之下,谁要逆势而为,恐怕就是天王老子,也有可能被撕个粉碎。 这种时候,还是要用巧妙一点儿的法子,先把失态平息下去,让大家冷静下来。 红尘跟王半仙使了个眼色,整了整衣冠,大跨步地走出门,高声道:“孽畜,你还不现了原形,今天师尊在此,你居然敢当着他的面攀诬别人!果然是奸狡无比!” 她的声音也不算响亮,却也不知为何,就带了一股子奇妙的气息,听在那些老百姓的耳朵里,宛如暮鼓晨钟,一下子就把人镇住,连那个站在中间的灵师,也半晌才回神,立时皱眉怒道:“……小姑娘,你胡说什么!” 王半仙一甩袖子,就站了出来。 这位的扮相,那绝对是一等一的漂亮,对面的也是个中年男子,不过干瘦干瘦,身上的法袍破烂,又有一股怪味,和王半仙的扮相一比,那简直没法看了。 王半仙就是刚来时那副狼狈模样,也比他好出十倍,何况是如今梳洗干净之后。 一时间,那灵师的气势就被压了下去。 红尘连忙走到他身边,轻声道:“师父,都是红儿不对,竟然贪看美景,放松了对这畜生的管制,以至于它又跑出来害人!” 她摇摇头,叹了口气,抬头对着周围满头雾水的老百姓道,“诸位,你们别上了这畜生的当,他本是我家饲养的狐狸,后来有幸得我师父点化,开了灵智,还能使幻术,化为人形。” 红尘细细说了狐狸幻化人形怎么骗人,怎么伤人,她是按照真实情况改编的,自然说得绘声绘色,极其逼真,一点儿都不像假话,不光一帮村民让她蒙得晕头转向。 连王半仙,小苏,甚至是那个抓狂的灵师,都有一瞬间觉得,红尘说的话一字不错。(未完待续。) ps:  ps:抱歉,晚了!我家的小狗不吃不喝,老是吐。前几天抱回来一只狗在家里待了一会儿,可能得了犬瘟,我怀疑我们家的狗狗也感染了……不知道要真的是犬瘟该怎么办! 正文 第二百五十五章 嫉妒 那帮村民就更晕了。 看看气呼呼立着,恍然回神,勃然大怒的灵师,又看看那边,美丽如仙女的红尘,再看看卖相一流的王半仙,一时左右犹豫。 菜菜蹲在院子里,瑟瑟发抖。 刘嫂子一脸惊怒,半拥着她,神色间略微带出一丝焦虑,目光却很平静,如死水一般,好像对这世上一切倾轧,绝望,痛苦,她都已经见怪不怪。 距离村子不过数里。 一中年美道姑,携一少年徒步在小径上穿行,少年手搭凉棚,向远处看了看,便道:“终于快到了,姑姑,别人设局敛财,关咱们什么事,你平时也没怎么多管闲事过,怎么今天到这么热心起来?” 美道姑失笑:“既然路过碰上了,又是这等紧要地处,自然该去看看。” 她也知道,江湖上总有些所谓的灵师在捞偏门,大部分时候,只要不太过分她也懒得去管。 终于进了村子,就见好些人聚集在一处,不知道在闹什么,道姑和少年对视一眼,慢吞吞走过去。 也不知道这道姑是怎么做的,轻轻一挤,就挤到人群前面,驻足旁观。 被红尘说得暴怒,中年灵师连连冷笑:“到是长了一张巧嘴,还敢说我是狐狸?呸,天底下哪来那么多狐仙,我看你们才是装神弄鬼的骗子,到村子里骗钱来了,说不定前阵子所谓的狐仙作乱,就是你们自己搞出来的花招。” 众村民都侧目。 和狐仙比。天上恶鬼是人人都能见到。 那狐仙却如烟如雾,看不分明。 道姑一听,莞尔失笑,低声道:“这人到说的不错,此地不像能养出狐仙的样子。” 红尘挑了挑眉,这老小子的确说的不错,不过今天她说有狐仙,那肯定要有的。 “还真是做鬼的喊抓鬼,你不就是那只作乱的狐仙!”她拢了拢头发,“我谅你也不敢承认。还要混淆是非。不过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 转头看向王半仙,“师父,这孽畜不听话。您也别总是怀慈悲心。让徒儿收了它。省得他到处作乱,祸害了老百姓就够腻歪人,现在居然还想枉造杀孽。着实该死!” 她一脸的严肃。 那群村民都被吓得自觉自发,离中年灵师远了几步,更是叽叽喳喳,议论不休。 这灵师却是一乐:“好,好,好,我到要看看,是你们收了我,还是我弄死你们两个蠢货!” 此人显然也有些能耐,一翻手,就从怀里取出另外一个五色旗,一手一个,轻轻晃动起来。 随着他晃动,忽然起了一丝微风,这人的法袍飘飞,长袖卷起,头发随风舞动,头上冒出一丝丝白雾。 周围的村民都目瞪口呆。 “仙师啊!” “看来仙师说的是真的,恶鬼就是附身在这女人身上!” 所有村民躁动起来。 听说和亲眼所见,显然还是亲眼所见给人的冲击更大,那中年灵师眼睛里隐隐约约露出几分狡诈。 旁观的道姑摇了摇头,低声道:“哎,现在败类比以前可多得多。” 那少年一脸紧张,双手握紧,小声咕哝:“姑姑,咱们要不要出手,要不要啊,不出手那小姑娘要倒霉了,姑姑你到是说话啊,别老站着不动,你没看见那边都冒烟了吗……” 一巴掌被道姑拍了下脑袋,又被堵住嘴。 道姑也是哭笑不得,这小子从小到大都一个毛病,一着急就结巴,看来这辈子是改不了了。 她抬头示意这小子再看看。 少年瞪着圆鼓鼓的眼睛,浑身肌肉紧绷。 前面不远处,中年灵师做足了姿态,拿足了架势,威风凛凛,让人一看便心生敬畏,结果下一刻,脖子上忽然冒出来一只小狐狸冲着他吱吱吱吱地一阵叫唤。 中年灵师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噗一声,放了一个臭屁。 那屁臭不可闻,腥气十足,而且他的头上,脸上,开始冒出红色的毛毛。 嘴巴隐约好像变得有点儿尖。 耳朵也开始变得有点儿尖! “狐狸,是狐狸!” “狐臭吧这是!” 村民们吓得蹭蹭蹭向后跑,一边跑一边捂住鼻子,还有几个大胆的在旁边探头探脑,虽然不敢过去,却是满脸惊讶:“狐狸也放臭屁啊,我还当时黄大仙才有这毛病呢。” “狐狸更臭,臭不可闻。” “哎哟喂,那他真是只狐仙?”这话里透出一股子失望来。 显然这人对狐仙还挺憧憬,其他人也一样,都喊着要抓狐仙抓狐仙,其实没少做美貌女狐投怀送抱的美梦。 半晌,有个老大爷忽然一拍胸口:“该死的,咱们的钱!” 众人这才想起,他们是花了大价钱请灵师来驱鬼,那钱出的肉痛的很,可是面对一只狐仙,谁敢冲上前去讨要,全都把目光落在红尘他们身上。 红尘却只当没看见,拿了一条项圈,往那中年灵师脖子上一栓,拎着回王半仙那儿。 “师父,您看这孽畜怎么处置? 王半仙笑了笑:“既然抓住了它……唔,你不是想要一件狐皮斗篷?把它的皮剥了也就差不多了。” 众村民浑身发毛,连几个蠢蠢欲动想上去讨要自家银钱的一时都不敢动弹。 红尘心下好笑,又觉得有点儿可悲。 现在村子里死了二十多个人,可是眼下他们最先反应过来的居然还是钱,而不是怎么平平安安地活下去! 哎! 好在也有几个聪明人,想到了现下那恶鬼之事尚未解决。而眼前的老人和女子,一看就道行高深,能把狐仙当宠物养,那能耐能低得了吗? 只是越是心中存着希望,越是要更加谨慎。 王半仙和红尘一本正经地说了几句话,就要回去休息,一群村民推推搡搡,谁也不敢过去纠缠。 走了两步,王半仙才忽然回过神一般:“对了,这孽畜应是骗去了不少银钱。红儿。你看看去。” 红尘点点头,走到那中年灵师身边一摸,就从他袖子里摸出一个布包,里头有一大堆碎银子。还有一些珠宝首饰。 村民们顿时精神抖擞。 他们村子里的银钱都给了出去。看样子是全让这人换做银子。只剩下几样品质不错的珠宝。 所有人的眼珠子都绿了。 王半仙沉吟了下。 红尘就随手把布包塞给刘嫂子:“刘嫂子,麻烦您了,我服侍师父回屋休息一下。你把银子换成铜钱,给大家伙分下去,这是个麻烦活儿,还要您费心才好。” 刘嫂子一愣。 那些村民也愣住。 不过话是红尘说的,他们自然不敢反抗。 美貌道姑心中也有些惊异,挑了挑眉,笑道:“看来没我们什么事,走吧,讨一碗水喝,继续赶路,咱们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少年咕哝了几句,到底不敢反抗,拖拖拉拉地被他姑姑给拉着走人。 ………… 五谷山在清泉村以西三十里,听闻早年因为有仙人在山上开荒种田,居然盛产五谷,不占良田,因此而得名,现在整个山头让人围起来,建了一堆莫名其妙的石头屋子,木头屋子,好多人来来往往,都是手艺人,做些木工之类,整日叮叮当当,响个不停。 山下的村民们打个家具之类的,到是方便得多,这些人都很好说话,给村民打造个农具,要价比别人低三成,质量又要好很多。 邢婆婆从屋里出来,把木板上晾着的棉被翻了个儿,继续曝晒,扭头就看见宋三匆匆而来,脸色雪白,手里还拎着小米。 她一看就沉了脸,怒道:“你们去了?” 宋三脸色一僵。 邢婆婆阴沉沉地看了他好一会儿,深吸了口气:“小子,你心里最好有数,你到底是谁的人!” 宋三的身子一软,讷讷道:“……婆婆,此事我也是事后才知,宋姑娘到底是客人,她的事,我们也不好太管的。” 邢婆婆盯着他,盯了半晌,到底叹了口气,不再多说话。 他们口中的宋姑娘,闺名宋以琴,是北燕名门宋家,和大周林家旁系一小姐生下的女儿。 她母亲在她出生之后不久,便郁郁而终,她自小从母亲生活,后来她十六岁,父亲另娶,继母又生了孩子,待她十分不好,林旭得知,就把她接回了大周。 林家不说烟消云散,却也不是什么好去处,鬼谷先生慈爱,把她当娇客养着。 林旭对她也有几分照顾。 这么多年下来,鬼谷好些人都当林旭和宋姑娘能成夫妻,毕竟宋姑娘的心思,那是没人不知道。 可林旭却是半点儿暧昧之情也无,说是把她当妹妹,不如说是因为责任,生活起居都把人照顾得很好,再多却没有。 好些人劝宋姑娘快嫁人,给她说媒的也不少,挑选都是青年才俊,可她也不知道哪根筋不对,明明和林旭也没相处过什么,就是认准了林公子,一心一意要嫁做林家妇。 鬼谷先生都说过,两人怕是没有缘分,她却偏偏不听。 到底是在身边养了好多年的,邢婆婆她们也不是不愿意她得偿所愿,可林旭才是主子,天底下只有主子愿意不愿意,哪里有当下人的去左右主子的道理? “哎!你们这帮家伙,就知道惹祸!” 这些年有各种流言蜚语,说林旭痴恋一女子,传得有鼻子有眼,连鬼谷先生都玩笑着说,小徒弟要红鸾星动了。 鬼谷天机那帮人也是乐见其成,整天各种八卦消息乱传,邢婆婆她们心里有数,不敢让宋姑娘知道。可这事儿,能瞒得过一日,瞒不过一辈子。 宋以琴还是知道了,当时就气急败坏! 如果是以前,她还能说那女子配不上林公子,可现在人家是堂堂荣安郡主,朝廷的郡主再不值钱,也没人敢说她配不上谁了! 而且这还不是个不值钱的,连鬼谷先生都知道此人,而且尚未见面。就说此女与他们鬼谷门有缘。 有缘是什么意思?难道不是说林旭能得偿所愿。娶其为妻? 宋以琴大哭了一场,偏偏几乎找不到林旭,找到了追问,对方也只道感情之事与旁人无关。让她不要管。竟然是半句安慰她的话也不肯说。 前几日听天机那边的人说漏了嘴。说那位郡主要去金鸡村办件事儿,邢婆婆就知道要不好。 宋以琴也不是个善茬,谁知道她要闹出什么事儿……邢婆婆越想越皱眉。恶狠狠地瞪了宋三一眼:“小米这是怎么回事儿?” 小米闻言一把抓住邢婆婆的胳膊,哭得一脸狼狈:“婆婆,有鬼啊,有鬼!” 宋三一脸无奈,简单把事情说了一下——就是小米和陶器两个人去替宋姑娘吓唬荣安郡主,结果小米被吓得半死,陶器让伤了肋骨逃回来。 要不是陶器逃回来报信,他恐怕还不能及时去把只知道四处奔跑,快吓疯了的小米给逮住拎回家。 邢婆婆:“……” “两个蠢货!” 宋以琴步履匆匆,一过来就听说这个,气得鼻子都快歪了,她本来就不是个性子软弱的。 当年在北燕,她也是能把继母给抓花脸的能耐人。 “算她走运,我到要看看她还能走运到什么时候,小米,你去把胖子和梨花找来,我有事儿要吩咐。” 小米:…… “去啊!” 小米一个哆嗦,慢慢吞吞地挪步。 邢婆婆摇了摇头,咳嗽了声,小米登时如蒙大赦,耷拉着脑袋躲走。 宋以琴气得够呛:“婆婆!” “宋姑娘,那是荣安郡主,身份高贵,我们敬着还来不及,怎么能如此放肆!” 邢婆婆眉头紧皱。 和自己看着长了快十年的宋姑娘比,荣安郡主自然只是个陌生人,但和自家公子比,十个宋姑娘也比不上,只要公子喜欢,他们就喜欢,只要公子讨厌,他们就讨厌,这是做下人的本分。 邢婆婆看了宋三一眼,冷声道:“记住一句话,当下人的,最忌讳自作主张。” 宋三轻声应了:“婆婆放心。” 他们之中没有不懂事之人,小米和陶器那是主子给了宋姑娘的,自然要认宋姑娘为主,听她的话理所当然,可其他人的主子依旧是公子,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他们心里有数。 宋以琴目光闪烁,心中的气恨之情不光没有消除,反而越演越烈,握紧拳头,脑子里飞快闪现出各种东西。 她还是太软弱,这种小小的恶作剧算什么,她要有更强硬,更有趣的手段才好。 正琢磨着,天上忽然落下来一滩鸟屎! 啪一声,正好落在宋以琴的头发上。 “啊!” 她连忙低头拼命甩,脸色都绿了。 众人:“……” 邢婆婆也噎了下,指挥人手帮忙扶着她去洗漱,宋以琴恶心得一个劲儿干呕,她哪里受过这个! “把所有的鸟都给我打下来,我要把它们剥皮抽筋,该死的,怎么会有这种讨厌东西!” “嘻嘻嘻嘻!” 宋以琴忽然僵住,耳边传来一阵很轻很轻的笑声,她脚步不动,立在院子里,扭头看邢婆婆和宋三他们,“谁在笑呢?” 众人面面相觑。 邢婆婆摇了摇头:“哪里有人笑,姑娘是听错了,快去洗洗。” 到底还是洗澡重要。 宋以琴顾不上别的,匆匆跑去洗漱,邢婆婆四下看了看,检查了一遍门窗。 最近容易起火,要小心为好,刚检查完要回去,就听见外面传来荡气回肠的吼声——“啊啊啊啊!” 邢婆婆一愣,顺着声音蹭蹭蹭地跑了过去,完全看不出她已经一大把年纪。 宋以琴躲在屏风后面,呜呜呜地哭:“你们想烫死我不成?” 两个婢女也吓得不知所措,见到邢婆婆大哭:“婆婆,我们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这本来是兑好的温水,莫名其妙就变成热的了!” 她们两个自己用手试过,什么事儿都没有,这才拿来浇在宋姑娘的头上,帮她清洗。 没想到就一眨眼的工夫,居然变成了烫水。 邢婆婆仔细看了下,确实很烫,好在不是沸水,要不然宋以琴的动作再快,直接浇在头上也了不得。 宋以琴穿好衣服,脸上带着怒气,冲出来扬起手,邢婆婆皱眉,张口想要阻止,就见她脚下一滑,扑通一声倒地,整张脸都装在地面上。 “……” “嘿嘿嘿嘿!” 宋以琴又一次听到了奇怪的笑声,她脸也肿了,头也破了,嘴唇上全是血丝,恶狠狠地抬头四顾,却根本找不到正偷笑的人。 邢婆婆忽然低下头,仔细看她的眉心,脸色骤变:“……姑娘,你这是中邪了?这几****都去了什么地方?” 她的脸色严肃下来。 宋以琴一愣:“……鬼?” 说到这种东西,即便是她,也忍不住打了个冷颤,下一刻,她却眯着眼睛,咬紧牙关:“好,好,都敢欺负到我头上!” 有一瞬间,甚至可以说是面孔狰狞。 “你们给我准备些东西,马上就要!” 日头渐渐升起。 正午时分。 宋以琴要的东西都准备妥当,她才走出房间,立在太阳底下。 这会儿她乍一看去,颇为凄惨,鼻青脸肿,头破血流,周围的丫鬟们看她的目光也复杂至极。 不过,此时此刻,她的脸上却带着一丝冷笑,默默立在院子里,一声不吭,身前摆放着香烛,身后摆放着一个袋子,里面装了五谷杂粮还有食盐白糖。 旁边还放着个炭盆。 她手中也拿着一根长长的竹棍。 这些东西五花八门,看着很莫名其妙,其实是南方一种很偏门的驱鬼术法用到的东西。 看起来好像并不狠辣,还带着一点儿温情脉脉,实际上这手段却毒辣异常。 诱得鬼来,断鬼阴气,放入阿鼻地狱,受永世之苦。 很多灵师都不敢用这等阴损手段,反而是那些没什么天分,破罐子破摔,虽为灵师,却不信今生来世阴司报应的那类,反而行止随便,不在乎手段。(未完待续。) ps:  ps:亲爱的们都特别特别的热心,弄雪好感动。 我家胖儿去了医院,医生说就是肠胃炎(万幸啊万幸,不是细小,不是狗瘟),发高烧,如果能止住吐,那就可能能活过来,一开始打了三针,后来还是吐,又打了六针(居然还要从小屁屁里打一针,好残忍!),胖胖连挣扎都没力气了,就是很低声很低声地叫,我问医生需要打点滴吗,医生说最好不要…… 胖胖的女伴儿小圆圆在我家四下里找他,怎么也找不到,可怜巴巴的,但是不敢让她和胖胖接触了,不传染也不敢。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六章 自作孽 宋以琴眯着眼睛,神情间到不见太多紧张之情,只是隐约有一股愤怒压抑在心口,喷薄欲出。 凭什么?连只孤魂野鬼都敢欺负她! 她从十六岁看到林旭,就一见钟情,痴痴地等了这么多年……他怎么可能不喜欢自己? 为了等他,自己不肯成亲,别人都劝,唯独林公子笑道:“女儿家在世上已是很难,若不能挑一个合心意的丈夫,那到不如不嫁,以琴不必着急,有缘人总会来的,一年不来,我就养你一年,两年不来,就养你两年,无碍无碍。” 这样的男人,她怎么能不喜欢? 夏红尘算什么,是郡主又怎么样,难道林公子是那等贪恋权势的人吗? 想她宋以琴的容貌,整个鬼谷也挑不出第二个比她更美的,又和他算是表亲,再合适不过,怎能让一个外人来截胡? 黄纸拿在手中,点燃。 宋以琴咬牙切齿,闭上眼默念咒文。 旁边小米和陶器几乎要哭出来。 尤其是陶器,他都恨不得扑到公子足下痛哭,时间要是能重来,他前脚被主子给了宋姑娘,后脚马上找根绳子吊死,再也不说什么不负厚望的话,他做不到! 小米小声道:“小姐,还是赶紧让邢婆婆找几位长老过来给您看看吧。” 宋以琴一眼瞪过来,小米顿时再不敢出声。 不知道什么时候,天边忽然传来一阵呜呜咽咽的细弱哭声。 小米和陶器精神紧绷。宋以琴的脸上到露出几分喜色:来了! 她连忙伸手从袋子里抓出一把有点儿怪异的五谷杂粮,扬起,洒在地上。 粮食在阳光下,居然好像镀了一层金光,熠熠生辉,溅起地上的沙尘,仿佛薄雾。 正午的阳光炽烈,天边却忽然也有了云雾,浅浅一层,笼罩下来。和地上沙尘一起。把宋以琴隐藏在一下片阴影下。 烛火晃动,奄奄一息。 起了风,风越来越大。 一个黑色的影子由远及近,徘徊而来。晃晃悠悠的。十分迫不及待。扑到眼前,站在地上,脚下就是无数粮食。 宋以琴脸上大喜。高喊一声:“收!” 话音落下,她身上的竹棍一声爆响,地上的黑影就好像被什么东西痛殴了一样,躲躲闪闪,缩着身子向炭盆的方向跑过去,飞一样的速度。 小米也松了口气,还好,还好,看样子挺顺利!希望一切顺顺当当,她们家小姐从此安安稳稳的,别再出任何差错,她们这些当下人的也不容易! 她和陶器在那儿求了半天,只听宋以琴忽然嗷了一嗓子,捂住脸蹲下身。 小米吓了一跳,扑过来才看到自家姑娘的脸上多出一个黑漆漆的瘤子。 而且见风就长,本来初看,是拇指盖大小,一眨眼的工夫,变得有半个拳头那么大。 宋以琴自己甚至都能隐约看得见,吓得浑身发抖,嘴唇都被咬出血来:“怎么回事儿?怎么回事儿?为什么失败了?明明都对啊!” 就在刚才,她几乎觉得要成功的时候,瞬间有一股怪异的力量撞了她一下。 她也说不出那是什么,可本能觉得脑子里一片空白,强烈的恐惧感让她一下都动弹不得,下一刻,那个黑色的鬼影就扑到她的脸上,长出这么一个黑色的瘤子。 宋以琴脑袋晕乎乎的,惊惧交加,耳边又传来一阵又一阵的低哑的笑声,令她毛骨悚然。 小米她们也吓坏了,飞奔去叫邢婆婆:“邢婆婆,救命,救命啊!!救救我家小姐!” 邢婆婆看出宋以琴身上出了问题,一早就出去找几个擅长此道的长老过来帮忙看看。 她走得早,对这事儿也上心,宋以琴到底是家里养的姑娘,不可能不疼爱,这会儿领着人都上了山,还没进门,就听见小米跟哭丧似的那么喊,也大吃一惊。 这回和她一起来的,是南边牧水居的长老,牧水居依附鬼谷都有几十年,算得上是一家人,鬼谷的供奉们长年累月在外面跑,除非是鬼谷先生发话,否则别人可找不到,不过,平常有个什么事儿,拿着牌子跑一圈儿,江湖上愿意出手帮忙解决,好讨鬼谷先生欢心的高手们数不胜数,到也用不着那些个老供奉们多费心。 邢婆婆皱眉,一把拽住小米的胳膊:“怎么回事?” 家里的丫头们都是精挑细选,小米别看老哭,瞧着不着调,可也是个利索能做事的,三言两语把事情说清楚,邢婆婆脸色都大变。 牧水居这位捋了捋胡须,快步过去,进了院子就看宋以琴的房间大门紧闭。 屋里屋外都围着人,小声劝慰,但里面还是时不时传来砸碎了东西的动静,邢婆婆摇了摇头,也不纵着她,找人开了门,“夏侯长老,您给我们宋姑娘看看吧。” 夏侯长老一开始也没太在意,世上敢找鬼谷麻烦的人还没几个,想来就是有点儿不干净,也算不上大事。 “别怕,别怕!” 笑眯眯地进去,拿出一个小印,冲着宋以琴盖过去,按照他的想法,无论那是个什么邪物,都该一触即退,没成想,印章刚一靠近,忽然就一声哀鸣,啪嗒一下掉到了地上。 夏侯长老愣了下。 邢婆婆也愣住。 “……” 半晌,夏侯长老才一脸不可思议,蹲下身把自己的小印章捡起来,捏在手心里,眨了眨眼:“它刚才……说话了?” 邢婆婆慢慢吞吞地点了点头。 夏侯长老一辈子也没见过会说话的法器,而且他这小私章是当年拜师的时候师父给的,后来年复一年地开光打磨,终于有了现在的品质,但他收藏的法器里头,这个绝对不是最好的,最多只能算用的时间最长,最为趁手而已。 想了想,他试探性地拿着印章再靠过去,这次他明显能感觉到,自己的印章拼命挣扎,很是恐惧。 邢婆婆和夏侯长老面面相觑,细细一想,出了一身冷汗! 两个人同时看向宋以琴。 宋以琴躺在床上,呆愣愣的,一片木然,就这么一会儿的工夫,脸上的瘤子已经遮盖了右边的脸,高出来意大截儿,还一个劲蠕动,十分骇人。 她也没了刚才的精神气,甚至连乱喊乱叫,砸东西的力气也没有,身体剧烈地颤抖,眼睛里全是害怕,泪光闪闪,嘴里哼哼着,伸手去够邢婆婆。 夏侯长老皱眉,脑子里闪过点儿什么,却又想不起来,只能摇摇头:“看她身上阴气环绕,的确是招惹了不干净的东西,可这东西竟然不怕烈阳之气,如此顽固,怕不是好惹的,且附在宋姑娘身上,咱们投鼠忌器,确实不好对付。” 邢婆婆眯着眼睛:“也罢了,不妨事,宋姑娘有运气,过一会儿白仙姑就来了,让仙姑给她看一看便是。” 夏侯长老冷哼了声,扭头甩袖子立在一边去,再不肯说话。 邢婆婆也不生气,牧水居当年被白仙姑的师父,一个人就给挑了,要不是鬼谷先生出面说和,恐怕牧水居现在在还是不在,尤未可知,夏侯长老听见白仙姑的名字,哪里还会有好声气! 小米她们却是松了口气。 “幸亏白仙姑忽然要过来,否则我们去请人,怕是要耽误了。” 看宋姑娘脸上那瘤子蔓延的速度,连邢婆婆都知道,再耽误两日,恐怕要丢了小命。 等了有小半日,白仙姑终于携侄子到了,刚进门还没喝口水,就被拽到宋以琴的房门前。 “是那个什么宋以琴?” 白仙姑立时皱眉。 她做道姑打扮,长得甚美,一把年纪,却比普通年轻女孩子有韵味的多,这会儿脸上不悦,略带怒气,依旧很漂亮。 邢婆婆苦笑:“她一个孩子,仙姑何必跟她一般见识。” 白仙姑因为师门旧事,最讨厌的就是不把规矩当回事儿的人,尤其重视生命,连人死之后的魂魄也怜惜,偏偏那个宋以琴是从北燕长大的,性子里面多多少少有些狠辣,又学了一身邪门的功夫,每次出手,都惹出大乱子,所以自来白仙姑就不喜欢她。 这会儿邢婆婆把事情一说,白仙姑隔着窗户看了一眼,就冷笑:“这都看不出来,她是招了怨气,自作孽不可活,就这么个东西,何必管她!” 话虽如此,白仙姑却是个厚道的,不待见归不待见,看着她眼泪汪汪的模样,还是摇摇头,走上前去,取出随身的符纸,拿来朱砂,打算先驱除她身上的邪气。 宋以琴眼睛通红,一脸激动,看着白仙姑更是如看救命稻草。 就在床头写了符,白仙姑已经到了挥洒自如的境界,写符纸毫无问题,此时却愣住。 邢婆婆也愣了下。 “咦?无妨,偶有失手,也是常事,我马上让他们再去准备。” 那符明明画成功了,可只一眨眼的工夫,灵气四散而去,又是一张废符。 白仙姑猛地站直了身子,摆了摆手:“不必了。” 她低下头,仔细看了看宋以琴,伸出手一点她的额头,就见她额头上飞出一个奇怪的像是万字符的火焰标识。立时一惊,深吸了口气,慢慢地直起身体就要向外走。(未完待续。) ps:  ps:下一章晚一点儿 正文 第二百五十七章 死龙? 宋以琴几乎要疯狂,伸长了胳膊去抓她。 邢婆婆也不知所措:“仙姑,可是有什么不对?” 白仙姑摇了摇头:“没什么不对,只是我不能救她,当然,恐怕也救不了。” 邢婆婆:“……” “具体的我不好多说,不过,她必然是得罪了人,那人在她身上留了印记,所以,我不能救她。” 宋以琴愕然。 邢婆婆也觉得不可思议,没想到心地慈悲的白仙姑会说出这番不讲理的话,只因为宋以琴得罪了什么人,所以就不能救?哪有这般道理。 白仙姑笑了:“虽然你们不知道,但那人可是极要紧的,便是鬼谷先生在这儿,也不会救她要教训的人,当然,那人绝不是个轻率之人,既要教训宋以琴,必是宋以琴有必须被教训的道理。” 说完,白仙姑拎着她那小侄子轻轻松松地走人,邢婆婆叫半天也叫不回来。 她那侄子还回头做了个鬼脸,差点儿气得宋以琴昏死过去,却是眼泪哗哗流。 现在已经不只是瘤子的问题,她身上阴气弥漫,霉运当头,再不解决,命不久矣。 邢婆婆没有办法,到底不好去纠缠白仙姑,只能另外找人,各种办法都用尽了,也找了能找的各路灵师,宋以琴脸上的黑瘤子却越长越大,身上的阴气越来越重,已经能看到各种鬼影纠缠索命,几乎要疯掉。 没办法。只好又去求白仙姑。 别人都看不出端倪,白仙姑瞧着到是知道问题根源所在。 白仙姑看邢婆婆一大把年纪,又是自己人,还是鬼谷出来的,也有些心软,苦笑道:“不过一外八路的姑娘,何必这般费心?” “怎么也养了这么多年的。” 好好一个姑娘,经心养大,养了这么久,哪里能说不管就不管。再者说。作为一个下人,本也身不由己。 看邢婆婆的面子,白仙姑沉吟片刻,叹道:“她身上的标识。按说现在应该是那个人留下的才是。只是那人乃是京城贵女。才初初接了位置,应该没有在江湖上走动,和宋以琴也扯不上关系……难道还有人能留下这样的印记?算了。想也没用,我是真没法子,我劝你去问宋以琴,她自己得罪了什么人,她自己总知道,再说,从什么地方沾染了这身阴气,源头何处,她也不会一无所知。” 邢婆婆默默点点头。 是这个道理,只是那会儿吓到了,情况危急,她一时举止无措,到忘了最该问的是宋姑娘。 一转身,邢婆婆垮着脸进了屋。 进屋先不理会宋以琴,冲着小米怒斥:“跪下!” 扑通一声。 小米跪地不起。 看着邢婆婆凝重的脸色,宋以琴心里也一咯噔。 小米都不必邢婆婆大声逼问,一边哭,一边把这些日子遇见的事儿都给交代了。 邢婆婆默默地沉思片刻,站起身,一字一顿地道:“走吧,去金鸡村!” 其实她早该想到,宋以琴最近得罪的人,除了荣安郡主,再不可能是第二个人。 而且白仙姑都说得很明白,她一提京城贵女,邢婆婆就想到了荣安郡主最近她都提心吊胆的,就怕宋以琴去找那位的麻烦,可现在看来,和那位对上,吃亏的只会是宋以琴。 一提起金鸡村,宋以琴目光闪了闪,委屈得泪水流得更快。 邢婆婆还是不搭理她,只是摇头晃脑:“还盼着贵人别和咱们一般计较才是。” 叹了口气,就吩咐人备车,却不让宋以琴做马车,只让两个小厮过来,一左一右搀着。 “我背着小姐。” 陶器连忙弯下腰想要把宋以琴背起来,让邢婆婆轻轻一脚,踹倒一边去:“小心点儿扶好,不许背不许抬。” 弄坏了人家郡主娘娘的车马,让人走了山路,现在不吃点儿苦头,难道还要去了碍人家的眼? 一行人匆匆忙忙出了门。 白仙姑看了看这架势,也觉得好笑,心思一转,同样很好奇,干脆拎着她那小侄子一起上了车。 有这位跟着,邢婆婆其实更放心点儿。 一行人速度极快,就到了金鸡村。 “咦?” 那少年本来昏昏欲睡,他跟着自家姑姑一路走,爬山涉水,早就累得不行,此时迷迷瞪瞪地,“外面风景有点儿熟悉啊!” 此时天色渐晚。 但整个村子里灯火通明,家家户户都恨不得把所有的蜡烛全部点亮,院子外面,里面都升起篝火。 红尘立在村口,刘嫂子带着女儿菜菜紧紧跟着她,还有寥寥数个胆子大的年轻人,还有几个年老的,德高望重的长辈也在。 自家村子里出了这等事,他们心中害怕归害怕,还是要 “仙师,我们要不要躲一躲,时候快到了。” 红尘一笑摇头。 这时,邢婆婆他们的马车忽然闯进来,把村民们吓了一大跳。 幸亏村子里很是亮堂,能看得出他们是人不是鬼,否则大家伙恐怕都要吓得撒丫子就跑。 但又等了半晌,等到两个浑身脏兮兮的小厮,扶着一个脸上被一颗巨大的肉瘤遮挡住的女人走过来时,所有人都吓坏了,有个年轻小伙子吓得尖叫一声,本能地把手里端着的一盆黑狗血倒了上去。 两个小厮脑子一懵,甩手就跑,跑开几步避开了那黑狗血,才回过神,顿时白了脸。 宋以琴已经一头一身的血,跪坐在地上,完全动弹不得。 她这会儿却丝毫顾不上爱干净,也看不清楚眉眼,只是想也该知道,她这样的女孩子,顶着这样一张脸,宁愿死了去,而且,情敌就在眼前,她想活下去,还必须求助情敌。 一瞬间,宋以琴又有点儿想哭。 可这一路上,她的泪水都流干了。 红尘也扫了一眼,却只当没看见,邢婆婆叹了口气,走上前,冲着红尘行了一礼,低声道:“郡主,老身带着宋姑娘来给您负荆请罪,她是个糊涂的,居然冒犯郡主,还望您看在我们家公子爷的份上……” 她话音未落,铁牛上前一步把人挤开。 邢婆婆一愣。 她自然认得铁牛,铁牛是鬼谷先生都十分看重的亲信,而且性情淳朴,鬼谷上下都对他颇为喜爱,只是不明白,他怎么会走出来拦着人。 铁牛却是皱着眉,瞪了邢婆婆一眼:“你又不是公子,不许把公子挂在嘴边说话。” 红尘莞尔。 铁牛还是太老实,前阵子红尘在玉珏空间里看到几则笑话,拿出来跟大家分享。 说的是某些人动不动就说,我代表谁谁谁怎么怎么样,却没想一想,那些谁谁谁愿意不愿意让你给代表了。 笑话有意思,逗得家里人一边笑一边感叹,引出各种想法来,没想到铁牛居然也听了去。 红尘笑过,神色一整,抬起头看着天上,轻声道:“要来了。” 所有人精神顿时一紧,哪里还顾得上邢婆婆那一帮人。 白仙姑眯了眯眼,略微惊异道:“奇怪,这是什么气息?那会儿过来时,到没感觉到……”话音未落,她就皱眉闭嘴。 身边那小少年闭上眼瑟瑟发抖。 天上狂风席卷,黑色的鬼影子在天空中咆哮,那么狰狞,那般恐怖,连邢婆婆这么大把年纪的人都身体僵硬。 反而是宋以琴,还是跪坐在地上,什么也看不见,只沉浸在自己的苦痛里,恨不得一死了之。 “仙师……仙师救救我们村子吧。” “呜呜呜呜!” 因为这鬼影子见得多了,大家还是害怕,可是跟一开始比,最害怕的劲头却已经过去。 “村子里陆陆续续死了好些人,一点儿征兆都没有,为什么死的不是我们这些老东西!” 红尘抿了抿嘴唇,叹了口气:“是龙。” 众人一愣,齐齐抬头,经过红尘的提醒,大家伙忽然发现,天空中的鬼影子的确好像是一只龙,头上生角,身体似蛇,虽然看不清楚脚是什么模样,但越看越像龙。 白仙姑也吓了一跳,这时才反应过来:“此地怎么可能有龙?不对,是死龙,哪里来的死龙怨气不消?” 她一头雾水,就听红尘轻声道:“附近有未成形的龙脉非正常死去,龙气不甘心消散,竟然显露形状。” 白仙姑看了红尘一眼,她一开始到是猜测,附近可能有哪个蛟类,或者蛇类,修行多年,要化身成龙,结果出了差错,不小心夭折,于是怨气不消……此时听红尘一说,才发现这东西并不是具体的魂魄,而应该是被污染了的龙气所化。 龙气混合着死气,压迫感十足。 村民们都听得满头雾水,不过,被红尘这么一说,心里到不那么害怕。 只要不是鬼魅就好。 “仙师,我们村里的那些后生之死,究竟是何缘故?” 红尘略微沉吟:“具体情况还要再看看,死去的那些人,是不是都是年轻力壮的壮年男子。” 村民们连连点头。 红尘若有所思,摇了摇头:“我到知道,有一门邪术……现在还不好说,先把眼前这条‘龙’解决了吧。” 村民们连忙点头。(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五十八章 鬼仙 白仙姑一下子乐了——这小姑娘说得好轻松! 她那小侄子畏畏缩缩地跟在她身后,眨了眨眼,拉着白仙姑的袖子:“姑姑,咱们快走,快走……那小女孩儿懂什么,谁不知道死龙怨气惊天动地,当年鬼谷先生在天山封印了条‘死龙’,那地方连着下了三个月的毒雨水,寸草不生,这地方也闹这东西呢,咱们都是普通人,可不要掺和。” 不懂这一切的普通老百姓也就罢了,懂行的却知道危险。 白仙姑伸手抓住侄子的胳膊,做好撤退的准备。不过,也没有惊慌失措。 死去龙脉阴魂不散,确实危险,可也没到让她害怕的地步,解决不了,难道还跑不了吗! “你跟着我些,这会儿不许胡闹。” “……姑姑,我又不傻。” 不光是他们姑侄二人心中忐忑,邢婆婆一行人脸色也大变样,低声对身边几个小厮道:“准备准备,等会儿一看不好,马上带……郡主和宋姑娘离开。” 她一把年纪的老太婆已经无所谓,可眼前两个,一个是自家公子心尖尖上的人,另外一个也是她家里养了好多年的娇小姐,谁出事,她都不能同意。 随着的几个小厮,一个个吓得腿脚发抖,心下苦得恨不得咬断了舌头,却还是要点头答应。 他们在山上就是打杂的,可再是打杂的,那也是鬼谷的人。是公子爷的人,此时临阵脱逃,绝对做不出来。 几个人对视一眼,大家伙在一块儿,害怕到少了些,大不了一起死! 这世道,死是再容易不过的事儿,怕什么怕! 至于宋以琴,已经哭得抑制不住。 邢婆婆看了她一眼,心下不忍。还是忍不住走了两步。想要对红尘说点儿什么。 白仙姑一把把她拦住。 “不要打扰人家,现在是紧要关头。” 谁都能看出来,天上的鬼影越来越疯狂,此时夏红尘恐怕不适合管别的事情。 邢婆婆脚步一顿。就见那几个村民的目光如刺。看那模样。简直恨不得要把她给生吞活剥了去! “哎!” 村民们也懒得理会别的,只把目光落在红尘身上,一脸的焦虑。忧心忡忡,红尘此时感觉却还好。 身为一个灵师,至少一部分精通风水之术,寻龙点穴那是毕生追求,自然也见过不少龙脉,干龙,支龙,真龙,假龙,飞龙,潜龙,可这地方就算有龙脉,也不会有这般气势雄壮的,就这条龙,明明都死了还能兴风作浪,必然乃大龙脉! “你怕丧失理性,才会狂暴。” 红尘默默叹了口气,看了眼村口的界碑,就在界碑上坐下,口中轻轻地哼起曲子。 曲声悠扬,只是普普通通的江南小调,却是说不出的动人。 一边哼唱,红尘一边打开一个玉盒,又拿出一个装着太岁水的瓷瓶。 瓶子一开盖,一股浓郁的香味就冒出来。 白仙姑愣了下。 紫气东来,越聚越浓,整个村口被笼罩在一片紫色的金光之下,天和地仿佛都变了个样子。 这些紫气,老百姓是看不见的。 不过地上的草忽然长高了一截,花也开了,整个村子顿时变得生机勃勃。 白仙姑抬头看过去,目光凝重,闪闪烁烁。 红尘的表情很轻松。 她在古老的典籍里,还有传说中,听过类似能消解死龙怨气的说法,但还是第一次看见。 专注地看着,只见红尘抬起手,那个黑色的影子上附着的浓稠的黑雾,就变得越来越淡,最后只剩下了一个金影。 金色的角,威严的眼,强壮的四肢,鳞片闪亮。 村民们扑通,扑通,全都跪下,一个个拼命磕头,就是家里有死者的那些人,这会儿也不敢说要弄死这个恶鬼的话了,谁敢杀一条龙? 金龙仰天长啸。 随着龙吼声,地上烟尘滚滚,大风狂吹,所有人东倒西歪,拼命拿各种东西遮住口鼻眼睛。 不知道过了多久,大风才渐渐平息,众人抬头看去,白仙姑愣了下:“那位呢?” 前面不远处,郡主没了身影。 邢婆婆心下大惊——难道对方知道自己要找她,人家不愿意搭理,袖手走人? 宋以琴拼命站起身,满脸愤怒恐慌。 这时,就见一帮村民目瞪口呆地抬着头,全都是痴呆相,邢婆婆她们也抬头,只见金龙的身形缩水了许多,低着硕大的龙头,红尘就站在它的龙角旁边,也不知道在检查什么,翻着它的脑袋,很仔细地翻翻找找。 她的身形娇弱,龙的身体却巨大无比,不仔细看,甚至可能看不到她。 但众人一时间都说不出话来——世上有几个人能立在龙的头上? ……世上真的有龙! 跟着白仙姑的小少年没敢吭声,心中崩溃。 片刻之后,那只龙的头探下云层,落到地面上,众人看不清楚,红尘就又坐在了界碑上面。 一切都了无痕迹,好像他们刚才看到的都是梦中的东西一般。 红尘挥了挥手,轻声道:“我知道你的冤屈,现在怨气解了,你便去安心等待。” 硕大的龙头慢慢吞吞地点了点,它的身体也在阳光下一点点散去。 白仙姑轻轻叹息:“毕竟是条死龙,活不过来了。” 村民们面面相觑,还没有从说不出的激动中解脱,齐齐看着红尘,只等她发话。 红尘到闷闷地坐了半晌,若有所思。回头才叫这群村民们的表情,莞尔一笑:“无妨了,以后不会再有邪祟。” 她这话说出口,大家伙儿就松了口气。 一帮子村民们千恩万谢,恨不得把红尘当菩萨给供起来,一个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跪着就挪动到红尘面前给她磕头,红尘连忙伸手拦住,劝慰了半晌,答应到他们村子再看一看。尤其是那几家死了人的人家。更是要去去晦气,这才把老人家给劝好。 此时天色已晚,月上树梢,大家都很疲惫。红尘让小伙子们收拾一下。就拎着自己的东西回去休息。 王半仙一知道红尘要做这等大事。左思右想,没敢跟出来,抱着一堆护身法器。带着他那徒弟在刘嫂子家里猫着。 事情结束,赶紧回去跟他保平安。 从头到尾,她都当没看见邢婆婆那几个人。 铁牛也气哼哼的,根本不搭理。 邢婆婆苦笑,看了眼宋以琴,还是先借了一家农家的厨房,做了一大碗乱炖肉,又蒸了一大锅馕饼,一块儿揣着找上铁牛。 她和这孩子打过招呼,知道他没别的爱好,就是好吃,在吃上,比练武还上心许多。 铁牛是痛痛快快吃了一通,听邢婆婆唠叨了半天,还是满头雾水:“我们郡主说过,宋以琴是自作孽不可活,她自己闯祸,跟我们郡主有什么关系?你找郡主干什么?” 邢婆婆一愣。 铁牛是老实人,说话也直接,并不卖关子:“刚才外头那个小丫鬟,领着我们去的阴宅,还说那是公子给她们用的别院,用阴宅当别院,唔,如果是公子的话,想来也无妨,就是不知道她们犯哪门子毛病,明明是自己装鬼和我们玩,我家郡主陪他们玩来着,谁知道她到把自己吓得直哭,输了玩不起也就罢了,还敢耍花样下迷药,我出手重一点儿也是应该。” 邢婆婆:“……” 铁牛确实很纳闷,表情特别的无辜:“我们家郡主大度,也没计较你们把我家车子给破坏掉,惊跑了我们家的马,害得郡主走了好长山路的事儿,你们怎么还不依不饶?”到现在他还以为小米她们是根郡主玩呢,当然,也是王半仙的性子轻佻,喜欢逗人玩,红尘也爱看热闹。 邢婆婆:“……” 她老人家恨不得捏死小米那笨丫头。 她蠢不蠢,随随便便哪个阴宅都敢进去! 会建阴宅,还建得那般阔朗的,想也知道能是何等样的人物,这等人,便是不在世间,也不该轻易招惹。 奈何这会儿说什么都没用,该招惹的已经招惹上,甚至还让郡主……邢婆婆实在想不出,附近还有谁能比得过白仙姑,白仙姑都无能为力,若不让郡主出手,恐怕宋姑娘只有死路一条。 铁牛吃饱喝足,站起来甩手走人:“我还得去再找一辆马车。”他瞥了邢婆婆一眼,“你们坏了我们家的马车,就没想过要赔?鬼谷先生说过,我们鬼谷子弟,绝不欠人的!” 邢婆婆登时胸口一闷,半天喘不上气,可她心里知道,铁牛就是这样的人,直肠子,脑子不转弯,不觉苦笑,越是这等人,说出来的话越有理。 她出来的匆忙,到底还是有点儿疏忽,应该带一辆好马车和几匹好马同行才是。 邢婆婆心中纠结,努力想用什么法子让郡主消消气,一咬牙,逼着宋以琴跪在刘嫂子大门外,郡主气没出就不许起身。 宋以琴也没敢废话。 她一开始还很硬气,想着死了也就死了,林旭回来知道她的死因,肯定会怨红尘,为她报仇,可随着时间过去,她越来越接近死亡,也就越来越害怕…… 红尘舒舒服服地睡了个懒觉,也吃了一顿味道很不错的家常菜。 刘嫂子如今把红尘看作救命恩人,使出浑身解数想让她高兴,饭菜自然尽善尽美。 享受完了,红尘招呼王半仙他们出门,金鸡村的事儿结束,她还想去清泉村找一些泉水。 “我听说清泉村的泉水清冽,是酿酒佳品,正好到了附近,就打算去看一看。” 红尘笑道,“不知道泉水好不好找?想去求一些回去,有没有什么讲究?” 刘嫂子温柔一笑:“能得小姐的青睐,那是水的福气,小姐去取来便是。” 她叹了口气,“好像是京城来的一个老先生路过那个清泉村,尝过水之后,竟然写成了书,这两年路过的一些文人墨客里面,到有好几个去他们村子取水,以前可没人把那地方的泉水当回事儿,地方到咱们这儿不远,小姐不用辛苦,进去之后随意问一问,就知道去哪儿取水了。” 红尘点头,铁牛他们收拾完东西,雇了一辆驴车,大家就出了门,一抬脚,看见宋以琴跪在门口,满脸惶恐,半点儿以往的骄矜之气也没有,一笑摇头,她也不是非治这人于死地不可,一点儿小恶作剧,稍稍教训一下便是,不值得小题大做。 至于她被怨气缠上,那主要是她自己行为不谨慎,和红尘没多大的关系,给她留下个印记,更多是防止她再作孽,侵占人家的阴宅还不够,还要斩草除根。 上下扫了宋以琴一眼,红尘脸上也露出几分不可思议:“我还当你就只会倒霉个三五日,吃点儿苦头便罢了,没想到居然附着的这般厉害,怨气这般重?你这是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 “呜呜呜。” 宋以琴根本已经说不出话。 邢婆婆立在一边,也是唉声叹气的。 红尘摇了摇头:“算了,就看看苦主怎么才愿意原谅你。” 有一些鬼,其实比人大度。 就在邢婆婆她们紧张的盯视之下,红尘伸手在宋以琴的头上摸了摸,点上香,轻声道:“还请您现身一见。” 慢慢的,一个黑影现形,虽然有些虚无,但样子清清楚楚,是个看起来只有十七八岁的少女,对着红尘行了一礼:“不敢当一请字,仙子有礼。” 宋以琴吓得一个哆嗦。 那‘少女’转头看了她一眼,充满怨恨。 白仙姑正好也在,看到那少女,咋舌不已,居然是一个即将步入鬼仙境界的鬼。 鬼仙能在人间和地府常驻,地府那些官员,大部分也是鬼仙,凡人可不怎么能对付得了。 真不知道宋以琴这是什么运气! 红尘叹了口气:“小姐气息清透纯净,若转世投胎,来世必然大富大贵,若不愿转世,也有机缘超脱轮回,实在不该因为这等小人便坏了修行。” 那少女轻轻喘了几口气,还是愤懑不平:“这女人心狠手辣,不是说什么好东西,邪术用的熟练,不知道害了多少人下地狱受苦,不过仙子说得也对,没必要为了这等人坏我修行!”(未完待续。) ps:  ps:医生说可以稍微喂几颗狗粮了,可是我家狗狗不吃!哭!! 正文 第二百五十九章 活路 “……可是就这么放过她,又实在让人不甘心呢。” 少女目光流转,阴气十足,说不出的妩媚,又很漂亮,一点儿都不像鬼魅,完全没有给人半点儿恐怖的感觉,但此时此刻,在场的人却个个心底森寒。 她这话阴测测的,看向宋以琴的目光,更是十足的不怀好意。 “咳咳。” 红尘咳了声,心下好笑,也多了几分趣味,“那小姐想如何?” 对方沉吟片刻,叹了口气:“也罢,我一直浑浑噩噩的,遇到仙子才有今日,看在仙子的份上,我也不过于为难她,只是我的家好好的,她过去一通乱折腾,弄得乱七八糟,要她给我复原,总是理所应当吧?” 邢婆婆本一直提心吊胆,此时听她这般说,连忙点头。 “我这人恩怨分明,事情是她主谋,我就只要她一个人给我收拾,别人若是帮忙,别怪我不客气!” “不敢。” 邢婆婆叹了口气,抓住宋以琴,要她点头答应。 宋以琴此时早没了以前的傲气,只要能让自己的脸恢复如初,别说是自己一人收拾一处宅子,就是让她断胳膊断腿,她也绝对不眨一下眼睛。 红尘到乐了,瞥了那鬼仙一眼。 不愧能有此等修为,实在个性十足,那座阴宅可不简单,不是什么人都能随随便便去碰,当然,她不会说什么。做错了事自要受罚,再说了,受点磨难也总比等死要强得多。 宋以琴很着急,别人碰见这等事,估计也要着急,从地上爬起来,就让邢婆婆送她过去。 红尘要去清泉村,正好也顺路,在邢婆婆殷勤相邀之下……她也没答应同行。路上的伙伴若是投缘,行路过程便会十分愉悦。可是要碰上不投缘的。那就是折磨了。 红尘不觉得宋以琴会是很投缘的同路人。 再说,宋以琴她太着急,邢婆婆她们带着她骑马,那是走各种小路山路。一路疾行。风驰电掣。简直跟后面有多少妖魔鬼怪追赶一般,红尘可不想一块儿去受罪。 林师兄送来的信根本就模模糊糊,完全没有任何有用的东西。只是提醒她到清泉村一趟。 她自然是要去,可红尘多年经验,遇见这种事,宜缓不宜急,先不急启程,多与乡民交流说话,等走时也要走得慢点儿,多看看周遭风景,才能得到线索,要是一个人急匆匆地过去,拿了山泉水就走人,岂不是真成了只为去取水的世家小姐。 “我们不着急……附近山清水秀,别具风光,不如拿了画册过来,我们一边走,一边画画,一路游山玩水,算是放松放松如何?” 红尘笑道。 王半仙连连点头:“我这都许久没离开京城了,早该在外面多走走,多转转,长长见识。” 一行人计议已定,就坐着驴车,慢慢悠悠地去清泉村。 出了村子,没走多久,王半仙就累得腰酸背痛,叹气道:“真不该那么容易就放过她!” 所谓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当初他们坐的那车,都是红尘和林旭两个人设计,专人打造,走在路上平平稳稳,里面空间也大,东西更是应有尽有,住在里头都不难过,现在可好,一个半敞篷的破车,一头瘦了吧唧的破驴……日子没法过了。 “你也别恼,宋姑娘这回回去,保证她十年之内不敢一个人进荒山野岭的古宅大门。” 红尘轻笑。 坏了人家阴宅的风水,哪有那么容易平息的! 的确如她所言,宋以琴此时真得很不顺利。 她好不容易,披荆斩棘到了那处宅子,一个人着急忙慌地拼命去收拾东西。 然后忽然发现,这宅子活了,她搬回客厅的花盆,会一瞬间又出现在厨房,她把厨房的地打扫得干干净净,出了门就发现青石小道变成了……蛇窝。 无数密密麻麻的蛇在厨房门口徘徊不去。 这等事不间断地发生,宋以琴也是够狠,一开始哭哭啼啼地想让邢婆婆帮忙。只是邢婆婆一过来,她耳边就听见各种冷笑声,讽笑声,吓得她战战兢兢,再也不敢动小心思,但她看出来没有希望再找人帮忙,就表现出她凶悍的一面,对一切诡异事件视而不见,她的记性也极好,一开始大家伙还担心她根本记不住这处阴宅以前是什么样子,可她偏偏就记得一分不差。 宋以琴的耐性也还算足,即便辛苦一两个时辰,转眼间所做的一切都成了空,她也就是抹一把汗水,再继续折腾,不叫苦不叫累,********干活。 半夜三更鬼影栋栋,地上冒出来一层枯骨,有冰凉的手摸她的脖子,拽她的大腿,有阴测测的声音在她耳朵边嘲笑她,这一切,她都忍了。 其实这阴宅还蛮重要,鬼仙显然也爱自己的地方,不可能真把地方折腾坏,折腾了宋以琴大半日加一夜,终于让她把所有的布置都恢复如初。 宋以琴松了口气,眼泪簌簌而下,低声呻吟:“……都好了,会好的,好了……” 她已经能感觉到自己的身体变好,一把推开小米,没找到铜镜,就翻出个水盆来看自己的脸。 脸上的瘤子还是那么狰狞可怖,她死死盯着,就盼着恢复容貌。 一刻钟过去,一个时辰过去,两个时辰过去……天上第一抹霞光落在湿漉漉的枝叶上。 宋以琴浑身颤抖——她没有任何变化,一点儿都没有。 现在鬼影没了,诡异的声音没了,周围一片安静,她一抬头才发现,连宅子都没了。 山头上荒凉的很。 树木也不显得茂盛。 邢婆婆一脸忧心忡忡地盯着她的脸。 “啊,呜呜。”宋以琴抱头痛哭,嘶声裂肺地喊,“你出来,你出来啊,你在哪儿?你不是说只要我给你恢复宅子,就治好我,就放过我,为什么!!!” 她几乎要精神崩溃。 宋以琴从来没有想过,有一日,她也会如此失态。 邢婆婆心里也着急,脸色变了变,扶住宋姑娘颤抖的身体,低声道:“别急,我们去找郡主,郡主肯定说话算话,一定会救姑娘的。” 哭声戛然而止,宋以琴的眼睛里冒出青光。 他们找红尘并不难,红尘她们走得不快,而且肯定要找宿头,去的又是清泉村,只有一条路最好走。 一行人顺顺当当地就在去往清泉村的山路上,把红尘截住。 一见到红尘,邢婆婆就跪下磕头,恭恭敬敬地道:“郡主,宋姑娘已经把阴宅恢复如初,保证没有半点儿不妥。” 红尘一看她就笑了:“不错。” 邢婆婆长叹一声,还未说话,宋以琴就沙哑着嗓子喊道:“为什么我还没好?它,她怎么能说话不算数!” 红尘闻言皱眉,板起脸:“谁说的?宋姑娘还请慎言。” 宋以琴吓了一跳,抱着肩膀闭上嘴,默默流泪。 邢婆婆轻声道:“郡主不要生气,宋姑娘是太着急了,她还年轻,女孩子对自己的容貌,就没有不在乎的道理。” 红尘耸耸肩:“那也不能怀疑人家的信誉,我看那位鬼仙做得很好,完全信守承诺了,现在你们宋姑娘身上阴气全无,身体健康,再活个几十年,都没多大问题,怎么还要怪人家?” 宋以琴一愣。 其实她和邢婆婆都能感觉得出来,在这之前,宋以琴的身体很虚弱,动一下便浑身大汗,心口也疼,浑身还酸痛,可是事情完了之后,她累得气喘吁吁,却没有那种随时会昏过去的虚弱,可是……她最重要的是脸,是这张脸! “我的脸没有好啊!” 红尘摊摊手,无所谓地道:“也好了,那瘤子不是不再长了吗?” 宋以琴愣住。 邢婆婆也发呆。 红尘又笑:“至于你们还想瘤子消失?那怎么可能,都长出来,长在你脸上的东西,人家鬼仙不是真神仙,给你变不没的!” 宋以琴顿时手脚发软,慢慢坐在地上,忽然一咬牙,伸手就从跟着她的陶器腰间拔出刀,恶狠狠地朝着脖子抹去。 邢婆婆一早就注意她,手明,一把给夺了。 红尘都吓了一跳,心中暗自苦笑——真是,逗人家干什么! 她可没觉得宋以琴这姑娘取死有道,她做的恶作剧,说起来即便成功,危害也不会太大。 一个小姑娘,能做到现在的地步,算是很了不得。 至于她对鬼魅心狠手辣,她就不予置评了,该恨这女子的,总不是她夏红尘。 叹了口气,红尘轻声道:“不用寻死觅活的,你要真一定不想要脸上的瘤子,那拿刀割下来便是。” 宋以琴微微发抖,使劲攥着刀,到是邢婆婆一听红尘这么说,也不嫌吓人,扶着她的脸,仔细打量了下,怔了怔道:“……宋姑娘,瘤子并没有全连着脸,要是……割下来,说不得留不下太严重的疤痕,咱们家药的效果不错,要不然,咱们请个好大夫给您处理了?” 红尘摇头:“最好还是让宋姑娘自己动手,这是我的忠告,听不听就在你们。” 宋以琴闻言抖了抖,一脸的恐惧。(未完待续。) ps:  还有一章 正文 第二百六十章 贼人 邢婆婆皱眉,只当是红尘故意为难她,抿了抿唇没说话,却是使眼色让人去请大夫,红尘无所谓,懒洋洋地上了车,让铁牛走人。 却说,邢婆婆请了自家的大夫来,这大夫的病人,以江湖人居多,动刀的活儿也没少做,不过看了下宋以琴的脸,就忍不住叹气——“便是动手割了,也要留下疤,可惜了。” 宋以琴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脑子里忽然想起红尘的话,居然一咬牙,自己接过刀,微微颤抖着手,愣是瞪大眼睛就是一刀! 黑血喷流。 她翻了个白眼就昏死过去。 邢婆婆和那大夫都吓坏了,连忙扑过去,擦干净污血,大夫拿了药过来,就发现宋以琴的脸上只留下一个小小的红点儿,形状有点儿像梅花花瓣,仿佛胭脂痣一般。 大夫吐出口气:“还不算糟糕!” 在红尘那边,王半仙嘿嘿直乐:“咱们郡主也够狠的,那么个小姑娘,你还吓唬她,让她自己动刀?” 红尘一个白眼:“我有你那么无聊?她要别人动刀也无妨,只是脸上以后留下个黑痦子,便是小,也显得不妥当,她自己动刀嘛,阴气厌她,到容易外泄,说不定还能是个很妥当的小美人。” 王半仙眨了眨眼:“那么说,你还是好心?为何不说清楚。” 红尘吸了口气:“我也不很确定……有些话说出口,或许就不灵验。” 万一那位鬼仙没玩够呢! 这两日山上风大。 过了正午。不光没有太阳,反而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 下雨又有风,山林里树木摇曳,河水轰隆奔流,红尘他们也不敢乱走,连忙找了个地势比较高,不至于出什么危险的平地停住。 铁牛手脚麻利,先收拾出挡雨布,勉强弄出一块儿可让人休息的地处,又拿大刀削出一地干柴点燃。看着红尘开始生火造饭。这才转头去提水过来,喂那头瘦巴巴的驴。 王半仙就真跟个神仙似的,坐地上烤着火,一边吞口水一边哼哼唧唧地让他的小弟子给他捏肩膀。 红尘懒得搭理他。 离清泉村越近。她心中的疑惑就越深。 最近。林师兄的一字半句都没有得到。她来到清泉村,究竟有没有用,林师兄又想让她看到什么东西。他话不明说,想必是身边不太平,说出去的话会让人听到,可是按理说,他该给留下些线索,让自己去调查,没有方向怎么行! 几条刚刚钓起来的鱼被穿起来,涂上作料腌制了一会儿,穿上树枝慢慢烤。 香气四溢。 烤了没一会儿,旁边就传来一阵脚步声。 铁牛也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出现在红尘身边,衣服**的,面无表情,肌肉却紧绷起来,十分警觉。 红尘也侧过头看去。 隔着雨雾,不远处走过来几个人,有男有女,都很狼狈,衣服湿漉漉的,但个个面容严肃,步伐更是很快,显然都很是着急的模样。 他们一见红尘这一行人,也楞了一下。 为首的是个妙龄女子,皮肤略黑,有些粗糙,穿着粗麻布的衣服……即便如此,居然不像是穷苦人家的女儿。 主要是这女子的气度不凡,眼角眉梢间有一股气势,身上略带了几分墨香。 略停了一停,这一行人就绕过红尘她们,继续上路。 红尘看着他们的背影略一皱眉,不过也没说什么,只道:“雨差不多该停了,大家吃些东西,准备出发。” 不远处,前面走着的那一行人,深一脚浅一脚地赶路,气喘吁吁,焦急之情溢于言表。 “二姨娘,老爷子会不会……真被砍头啊!” 后面一小伙子低声讷讷,鼻腔里带了哭音,走在前面那女子横眉怒对:“胡说什么!” 小伙子顿时不敢在出声。 一行人匆匆而行,很快就消失在雨雾中。 红尘他们吃饱喝足,也收拾了东西,向着前面赶路,山路对别人来说很难走,但有红尘在,山也仿佛活了过来,主动给他们便利,不多时,前方就看到炊烟袅袅。 只是…… “这里是清泉村?” 王半仙也愣了愣。 清泉村以泉水闻名,有好泉水的地方,必然山明水秀好风光,这是常识,不是灵师都知道,王半仙这个大骗子自然也清楚的很。 可是他们远远看过去,山光秃秃的,草木枯黄,河水流过去,到是很壮观,水流湍急,却带着一股子恶臭,里面还有翻白的鱼漂到岸边。 “呕!” 王半仙恶心得要命。 “咱们刚才还吃烤鱼来着……铁牛,你不会是随手捡回来死鱼了吧!” 铁牛一脸莫名其妙。 红尘摇头失笑:“放心,你吃的鱼新鲜的很。” 只是水脉相连,互相影响,这边的风水如此之差劲,他们刚才吃吃喝喝的地方,风水怎么就能转好? “别管了,先进了村子再说,一路上累得很,歇歇脚讨杯热水喝。”王半仙想了半天,也想不出三二一,这地方又不是他家,他对这里山水的在意程度也有限的很,只是心里不大乐意在清泉村常呆了,一开始还琢磨着多住几日。 “听说村子里出产清泉酒,前阵子还有人报上去,或许会成为贡酒,现在看了这地方的风水,恐怕那清泉酒万岁爷是喝不成了。”红尘苦笑道,点点头,众人就进了村子。 才一进村口,红尘他们就见这村子似乎很是繁华。 村口道边,有茶棚,酒肆,还有人挑着扁担卖些豆腐之类的小食,蹦蹦跳跳四处跑动的孩子们,一个个都面色红润,脸上也有肉,虽然穿的破烂了点儿,家里不像是没油水的样子。 王半仙扫了一眼,拔腿就钻进一家茶棚,叫了一壶茶,招呼红尘她们过去喝。 对面的桌子旁边也有几个村民,聚在一块儿说话,也不知道说些什么,脸色都不大好看。 红尘眨了眨眼,闻了闻茶水,搁下没动,王半仙痛痛快快地灌了一碗,吐出口气。 “这村子不错啊,挺富裕的,看来老百姓日子过得很好。” 如今的世道,天灾**不断,每逢好年景,老百姓们也只能吃个半饱,碰上坏年景,那就不只是挨饿的问题,那是还能不能活的问题。 王半仙历经世事,几十年来算得上见多识广,一看村子的模样,便知道本地应该民风淳朴,父母官并不严苛,乡绅和气,且土地肥沃,这里面有一点儿不好,老百姓们也不会是这种精神气。 正吃茶,红尘一眯眼。 铁牛忽然一手拎住个小孩子,提溜起来。 王半仙吓了一跳:“哪来的小孩儿!” 那是个差不多六七岁的男孩儿,面红齿白,皮肤细嫩,被铁牛抓住也不哭,拼命踢踏踹人,各种闹腾。 旁边坐着的几个乡民一眼看到这边的情况,呼啦一下全站了起来,还有那茶棚的伙计,也都站起身,脸上带了一点儿怒意,气道:“客官这是作甚,小宴少爷怎么得罪了您?还请您看在他年纪小的份上,莫要与他计较!” 其他人却没这般客气,那边一个身量极高,面容黝黑,十分壮硕的农夫,猛地站起身就冲过来,冲着铁牛怒道:“哪里来的贼人,干什么要抓我们小宴少爷,快放了他,磕头赔罪,否则我要你好看!” 一群人横眉怒目,一个个手里抄起家伙,有拿板凳的,有拿碗的,还有人把那边煮茶用的大茶壶抄起来。 红尘:“……” 王半仙出溜一下就缩到后面去,露出一副和铁牛不认识的模样。 铁牛到不怕这个,别说这么点儿村民,再加一倍,他也不在乎,只是满头雾水,脸上露出点儿憨厚气:“偷东西不好,他偷东西,该打!” 那边的村民登时更恼:“你是说我们村子里都是贼不成?我看你们这帮外来人才像贼,哼,最近村子里出的事儿那么多,恐怕就是有外乡人过来闹的,老少爷们儿,抄家伙,先把小宴少爷给我抢回来再说!” 一群人鼓噪不休。 红尘按了按眉心:呵呵! 这事儿要是传入京城去,那可热闹了,天底下人都知道,她荣安郡主被老百姓当成欺负小孩儿的混蛋打出了村子! 虽然是铁牛做的,但铁牛是她的人,人家可不会说这是铁牛自己的主意。 眼看着越闹越凶,红尘都想,是不是先撤走,再想办法过来,远处就传来一声喊叫:“怎么回事儿?小宴,你干什么呢!” 随着声音,一帮村民自动自发地分开让路,外头就走进来一个大约二十岁左右的女子。 红尘看了眼,居然就是那会儿在外面雨中相遇的那一个。 对方显然也认出红尘,愣了愣,随即歉意一笑:“诸位,是不是有什么误会?”说着一板脸,怒道,“小宴,你又捣乱了?” 那男孩儿耷拉着脑袋,一言不发。 女子便叹气,冲着周围的村民道:“乡亲们别这般,太失礼了,我家这小子最近不知道犯哪门子毛病,淘气的很,刚才一个没看住就跑出来,肯定是他惹祸,不能怪人家。” 她这么一说,村民们面面相觑,不过都收了手里的家伙。(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一章 色胚 红尘不觉稍微松了口气。 他们自然不是怕了,主要是和一群村民起争执太麻烦,出手重不得,轻不得,实在不好看。 红尘使了个眼色,铁牛就把那小孩子放开。 小孩子一出溜,蹭一下就要跑。 二姨娘过来,一把把他揪住,提溜着他的耳朵,虎着脸啪啪啪地拍他的小屁股几下。 那力道,说不得手都要红了。 不过孩子一声都不吭,只是咬着嘴唇默默忍耐。 二姨娘也有点儿下不去手儿,叹了口气,冲红尘她们道:“不用诸位解释我也知,小宴肯定是……手脚不干净。” 她皱了皱眉,一时间仿佛不知该如何说,“以前这孩子听话的很,家里管教也严,最近几日,不知是不是我们老爷太忙,一时顾不上他,他到闹出好多事儿来。” 二姨娘四下看了一眼,高声道,“诸位,小宴是不是在你们那儿捣乱来着?你们不光不管,还这般护着他,那可不行。” 几个村民都挠头,其中一个就忍不住道:“那有什么,小宴少爷喜欢我们家什么东西,我们高兴还来不及,他爱拿什么就拿什么!” 其他人也纷纷点头。 气得二姨娘脸都白了:“你们这帮糊涂虫,那是疼他吗?那是害他呢,所谓三岁看到老,他小时候不好生教导,将来长大了也这般,那还了得!” 主要是这小子在村子里称王称霸也就算了。村子里都是自家人,比自家老爷还溺爱他,就是他做错了事,大家也不介意,反而要担心他会不会哪里不痛快,可在外头,谁会怜惜他,疼爱他?他做错了事儿,就有可能给自己招来祸患。 这么一吵吵,红尘便知始末。原来这小孩子有小偷小摸的毛病。 这会儿那孩子躲在二姨娘身后。瞪着眼睛瞪着他们,眼睛里流露出来一丝丝的怨气。 红尘皱了皱眉,到觉得这孩子要是不管教,回头准要出大事的。不过人家家的孩子。她也懒得管。自家没什么损失。人家都赔礼道歉,也没必要揪着不放,二姨娘主动帮忙会账。卖茶水的村民也不肯收钱,红尘就招呼一声,王半仙饮下最后一口茶水,咂摸咂摸嘴儿,摇了摇头,溜溜达达地跟着她站起身。 二姨娘叹了口气,到是很客气:“诸位到我们清泉村,是为了买酒?” 红尘笑道:“只是听闻清泉泉水甘冽可口,特来一看。” 他们这次过来,找的借口就是泉水。 二姨娘顿时了然,也笑了:“来我们村子,多数不是为了酒,就是为了水,只是……”她不觉皱眉,脸上露出几分愁绪,顿了顿,又抿了抿唇道,“这也不难,村东头就有一泉眼,青石垒砌,泉水清冽……要是诸位不嫌弃,不如先到我家休息一下,等我送小宴回去,再为诸位领路。” 这话有点儿奇怪,村子里那么多人,随便找一个带他们过去便是。 而且清泉村又不大,红尘一行人自己找也能找得到,不过,红尘还是笑眯眯地答应。 走了一会儿,闲聊了几句,红尘四下看了看,才发现这村子确实热闹。不像个村子,到像个小县城了,除了规模小,周遭什么金银铺子,衣裳铺子,酒楼茶肆,一应俱全。 偶尔见村民们和二姨娘打招呼,听了些闲言,约略知道这个二姨娘是成家的二姨娘。 成家在清泉村是大家,祖上是做工匠的,现在的老爷在县衙里担了差事,管着河工,是工房典吏,当然算不上什么官,连俸禄都没有,只有点儿别的饭食费什么的,但他们家也不是靠官府给的那点儿银子过活,家里都是手艺人,家境殷实,尤其是会酿酒,比纯种田的可要富裕百倍。 成家的老爷特别讲义气,扶危济困,村中若是什么人有为难,无不相帮,在村中颇有名望,虽然只是县衙一小吏,说出来的话到比县丞之类还要管用。 如今的世道便是如此,朝廷法度,管不到县以下,村子里的事儿,还是要有名望的乡绅自己处置。 走了小片刻,就走到一个漆黑的门前,门到不大,就是个普普通通的农村宅院,不过干干净净,连门口的青石都亮得能反光,显见家里人勤快。 走到门口,刚一站定,二姨娘身边跟着的丫鬟还没去敲门,就听见吱呀一声,大门洞开,里头抱头窜出来一人影,直直朝着红尘他们撞过来。 王半仙吓了一跳。 铁牛直接伸手一挡,轻轻推开,对方被推得倒了几步,抬头一看见红尘,登时眼睛里冒出绿光来,口水横流,嘿嘿乐了两声:“这是大哥从哪来买来的小娘子,细皮嫩肉的,可真招人疼,赶紧的,爷带回去耍耍!” 说着,他便要伸手。 红尘:“……” 铁牛直接就一脚过去,一下踹到他肚子上,那人疼的抱着肚子大汗淋漓:“啊啊!” 他用了巧劲,疼是疼,到不至于弄死人,可踹完立马就后悔,应该下死手才对。 二姨娘的脸色也瞬间变了变,很是难看,嘴唇都开始哆嗦。 那人的疼痛缓解了几分,却是没和铁牛闹,大约是看他的样子,心虚不敢,只瞪着二姨娘恶狠狠地道:“哼,现在家里出了事儿,你还敢招不三不四的人到家里来,我看就是你这个丧门星害的,区区一个姨娘,一个妾,提脚卖出去的货色,也敢做我大哥的主,呸!跟你说吧,这回我大哥是活不了了,活下来也是发配边疆的命,将来这一家都是我的。等我……” 二姨娘浑身发抖,半晌喘不上气,只是不知道是不是心存顾忌,竟然一时不知所措。 红尘和王半仙面面相觑,都不知道这是闹得哪一出,互相使了个眼色,就想着先离开,他们并不很着急要探问什么,多在清泉村待上几日无妨。 没想到地上蹲着撒泼的这小子却是个不着调的,嘴里骂骂咧咧。疼成那样。看红尘的目光还带着一股子淫邪之气。 红尘哪里见过这个! 上辈子她也见过一些恶心人,满肚子男盗女娼,可到底还是披着一层人皮,面上装也装出斯文样儿。这个到好。简直记吃不记打。她看铁牛都快要上手去挖掉他那双眼珠子。 铁牛再老实厚道,又不是傻子,能看不出这混蛋不怀好意。 红尘摇了摇头。 王半仙就冷哼了声:“行了。这人娘子,你们家自己的事儿,自己收拾,我们都累了,就先告辞。” 说完,一行人转身就走。 二姨娘脸上一红,欲言又止,到底还是没有阻拦,只是眉宇间更是添了几分忧愁。 她深吸了口气,还没说话,屋里就蹬蹬蹬跑出来个女孩子,一挥手,立时有两个壮汉拿绳子捆吧捆吧,捆住那个满嘴脏话的男人,拖着就拖回屋里去。 二姨娘也松了口气。 那女孩子满脸的不满意:“姨娘,你就该让人绑了完事儿,和他置气,又不是想早死呢!” 二姨娘叹道:“……终究是主子,不合适呢。” 这事儿,女孩儿能做,她一个当姨娘的,在家里再有脸面,也不能做。 显然那女孩子知道这一点儿,半晌没说话,抬头四下看了看,惊异道:“没有接到白仙姑?” “没有,想来还在后面,马上就来了。”二姨娘面上忧虑之情略略消减了三分,“姑奶奶起了一卦,中上卦,卦相显示,近来我等会有贵人相助,或可化险为夷,我看这个贵人,应该指的便是白仙姑了,她老人家每年这个时候,都要来附近一遭,不知道今年会不会来我们清泉村。” “便是不来,咱们也该带一份儿重礼去请才好。” 两个人低声交谈,慢吞吞地进了屋子。 红尘却是领着王半仙,慢吞吞地在村子里转悠,越是转悠,越是觉得有趣。 王半仙看不出什么,不过也觉得此地应该是风水不错,山青水绿,村中人丁兴旺,偶尔有鸡鸭鹅,山羊,满村子里乱跑,也无人驱赶捕捉。 红尘笑了笑:“还不错,就是好像……唔。有点儿泄气的样子。” “很正常,风水这东西,本来就是个变化之道,没有百年不变的好风水,所谓水满则溢,他们村子独占了好风水多年,总要慢慢地泄一泄气,给别地儿一些活路。” 王半仙不以为然,“咱们还是先找地方住下。” 红尘点头,便找了一家离成家不远的民宅借住,这一家只有一个老太太,儿子和媳妇都在县里县衙当差,她过不惯县里的生活,人又还能下地做活,也没到七老八十的样子,便独居村里,红尘他们要借住,老太太很热情,给收拾出极好的客房来。 一行人也累了,早早便洗漱休息,连饭都没吃。 雨后天朗气清,半空里的云彩都带着光泽,白仙姑领着她的小侄子,深一脚浅一脚地金乐村,刚一入村口,成家的当家老爷,还有二姨娘,就都齐齐出迎,看到白仙姑跟看见祖宗似的,差一点儿连跪迎都出来了。 白仙姑哭笑不得:“这是干什么,咱们相熟多年,若有什么事儿是我能办的,自然为你们办了就是。” 二姨娘眼睛一红,简直要哭出来,还是成老爷心里有成算,先恭恭敬敬地把人迎回家去。 “哎,一早等着仙姑来,今年可是晚了些。” 白仙姑叹了口气,她也想早一点儿,可五谷山那边都是鬼谷的人,看在鬼谷先生的面子上,她也要管的。 想到五谷山,白仙姑皱了皱眉:“错觉吗?” 宋以琴闹出那么大的事儿,她是得救了,可五谷山那边却不能再放任她。 不说别的,那些邪术总不能还让她练习。 要白仙姑看,早就该管,邪术是好练的?只是鬼谷先生向来宽容,从来认为,天底下只有恶人,并没有邪恶的术法,哪怕是当年南域幽王府里有人练习邪术,需用新鲜尸骨,他听说了也只是笑着摇头,说了句胆子够大。 可不是,越是邪术越危险,敢练习的多为天才,要是蠢货想练,哪天死在犄角旮旯里也怪不到别人。 鬼谷先生宽容,底下的人看见她如此,只是劝几句,也没强迫她的道理。 但现在出了这么大的事儿,还不管不问就不合适,邢婆婆亲自着人收缴了她屋子里乱七八糟的那些邪门的书籍,还有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为了保险起见,专门追上白仙姑,求她看一眼,到也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有几封信有点儿古怪,和她通信的人大约也是练习邪术的,给她的指点看着似模似样,但话里话外都透出一股子正气,应该是刚刚接触这类东西,口吻也有些轻蔑加好奇。 问她是谁,也只道是路上偶遇的一朋友,不知姓名,只知道人在游历中,每次来信留下的地址都不同。 邢婆婆没当回事儿,信里面都是很普通的交流,正正经经地交流术法,对方也不像是坏人,水平应该很高,但光在邪术方面看,看着比宋姑娘还次些,白仙姑一开始也没放在心上,可不知为何,走了之后忽然有一点儿心悸。 “罢了,不是大事儿,走吧。” 白仙姑摇摇头,进了成家的大门。 她却不知,远在京城曲家,曲乌坐在窗边翻一本灵师之间甚少流传的**,忽然抬头问在一边伺候笔墨的黑衣女人:“黑子,我记得那什么,宋,宋什么的,有阵子没来信了?” 黑衣女人微微一笑,声音还是很沙哑,甚至比以前还显得更尖刺些:“许是没兴趣了。” “也是,她天赋不行,整天想歪门邪道,要不是手头还有些别处找不到的秘术,怕是入不了门。” 曲乌也没在意,懒洋洋地歪了歪身子,叹了口气,“夏红尘不在,没意思呢。” 又想到好几次了,她每次和夏红尘斗法,输多……一次都不赢,也难受。 “我好像听说她又和那个王骗子混在一起,不知道出去干什么,整日不务正业,就知道出门瞎跑,真是给灵师丢脸。” 曲乌不屑地扬眉,回头看了眼桌子上散落的书本——过几天她也出去走走,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再说,总待在家里也无趣。 黑衣女子没说话,等曲乌踢开椅子回床上休息,才慢慢地从曲乌的桌子上抽出一张纸,落笔写字,那一笔字,竟然和曲乌的一模一样,恐怕就是曲乌自己看见,都有很大可能认不出来。 写完了,便伸手出去,外面有一只鸽子落在她的手心里,她就放飞了去。 收回手,她脸上也露出三分犹豫——其实,她本不想让这些事情牵扯到曲乌的身上。 毕竟,曲家现在是她安身立命的所在呢。(未完待续。) ps:  ps:开始吃饭了小胖子。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二章 贵人 黑衣女人坐在椅子上,撩开自己头上的纱巾,对着那一面铜镜。 铜镜里露出……蒋婵的脸。 只能说,很像蒋婵的一张脸,疤痕渐渐淡了,皮肤却松弛老化,浓妆遮盖之下,到也有几分女儿样,只是有一点儿,五官很僵硬,就和假的似的。 她的目光却与以前不同,以前的蒋婵是个有些傲气,有些阴毒,会嫉妒,会使手段的阴毒女孩儿,现在的她,阴毒之外,却多了说不出道不明的阴诡之气,也成熟了,对自己够狠,看着这样的脸,依旧眉峰不动。 “黑子……” 曲乌一天给她换十八个称呼,如今叫黑子到叫上了瘾头,叫了有大半个月不变。 “黑子……也好。” 可不是毫无亮光,眼前一片黑。 蒋婵默默地把手从脸上放下,目光冷静得很——清泉村有什么?那位国师那般关注,连……夏红尘也关注。 只是稍微转念,她便抛在脑后,都无所谓,无论那儿有什么,她只要知道,看样子那位国师不允许夏红尘好过,她就是乐意的,心甘情愿来做一把随时会被抛出去的刀。 到了如今这份上,她还有什么不能舍弃,什么不敢做? 清泉村 成家 家里的气氛略有些压抑,白仙姑坐在花厅,成老爷招呼了声,让人上茶。 他的小女儿澄碧陪在一侧,特别殷勤地缠着白仙姑说话:“哎。仙姑别介意,我们二姨娘有点儿事儿要处理,马上就来了。” 二姨娘不是不想陪着,只是家里还捆了一个二老爷,她总不能不管不顾。 那家伙再混球,再把老太太气得差点儿厥过去,那也是老太太的小儿子,心肝肉,伤到点儿皮毛,老太太也要心疼。真捆他一晚上不管。明天家里就热闹得很了。 二姨娘这边辛辛苦苦接了白仙姑,转头就回去照应那位二爷,只是就放个人罢了,耽误这么长时间。澄碧一想便知。肯定是自家二叔又闹事呢。 成老爷也知道弟弟不着调。叹了口气,奈何家丑不可外扬,在白仙姑面前。还是客客气气的。 “白仙姑,实不相瞒……哎,小老儿这次是遇上难题了,您可一定要帮我一把才行。” 他表情阴沉,白仙姑也看得出,笑道:“成老爷哪里话,若无当年老爷子易水河畔,率三百村夫义气相助,哪里又有我的今天,有什么事儿,您直接吩咐便是。” 成老爷心下感激,都是自己人,他也不隐瞒:“好叫仙姑知道,前面这一段黄水河堤,那是咱们成家替朝廷所建,修成不过一年……当年担差事的时候,老朽立下军令状,发誓就算洪水滔天,我这一段河堤五年固若金汤不用修理,十年不用重建。” 这事儿白仙姑知道。 当年老爷子接这个差事的时候,白仙姑还觉得不妥,不是说不能接,而是不该说满话。 最近几年,大周的气运有些动荡,天灾频频,**也多,这种时候,理应万事小心,谨慎为上,不过成老爷有底气,手底下的人都是高手,又不贪婪,一心为老百姓着想,不乐意让别人接手,怕别人做不来,自然要花费些心思,她也就没多说。 “怎么?河堤出事儿了?” 白仙姑凝眉。 成老爷沉默半晌,叹了口气:“最近半月,明明不曾下大暴雨,黄水却鼓噪,河堤频频遇险,还……”他忍不住抹了把泪,“还卷进去好几个后生,要不是我家几个后生去巡逻发现不妥,及时补救,恐怕都要决堤。” 白仙姑倒抽了一口冷气。 成老爷更是满面忧愁:“您也知道,这回若出事,清泉村以北,顿成菏泽,至少有十多个村子要遭难,数万黎民百姓流离失所,那可是我们的罪过。” 罪过……岂止是这么点儿罪过! 白仙姑嘴里一苦,几乎要咬出血来,她常年怀疑一件事,所以年年要到附近走一遭,只是她才疏学浅,查了这么多年,还是什么都不知道。 那事又不敢张扬出去,既怕让人惊慌失措,引起混乱,又怕有灵师趁机作乱,动什么歪心思,清泉村里出任何一件事,她现在都担心,河堤决堤更是万万不可。 “带我去看看。” 当机立断,白仙姑也顾不上吃饭,更顾不上她那侄子叽叽歪歪非要休息,主动站起身道。 成老爷松了口气,脸上也露出几分笑:“仙姑答应就好,我们老太太日前起了一卦,说此事还有回转的余地,必有高人相助,想必这个高人,就是指的白仙姑您了。” 成家的老太太是个卦师,而且是相当厉害是卦师,早年人称一卦千金,但一年只算一卦,她自己说的,算卦的,一语道破天机,命魂便在阎王帖上记一笔,她怕自己活不到子孙成年,活不到儿孙满堂,于是要少些福气。 老太太算卦有讲究,算完之后,润金八成要拿出去做善事,自己不穿华服,不用美食,在家只住茅草房,不用人伺候,嫁的还是成家这般的工匠人家,怜贫惜弱,心疼孩子,是个贤妻良母。 有时候成老爷都奇怪,觉得他母亲一辈子就没享过一天的福,却天天乐乐呵呵,万事不盈于怀,吃糠腌菜也如美食珍馐。 白仙姑失笑:“我哪里算高人!” 不过她也得意,成家老太太别看这么讲究,算卦是真的很准,要是不准,也不至于吓得她如此作为。 像王半仙,算了半辈子卦,还不该怎么享福,就怎么享福! 老人家的卦不错。白仙姑心里也多多少少有了点儿底气,随着老爷子一起走了许久,穿过崎岖小径,终于走到河边,一眼望去,白仙姑就吓了一跳。 “……村子里的水怕是不好了。” 成老爷连连点头。 白仙姑站在高处,仔细观察,越看神色越凝重,半晌不语。 只见不远处的堤坝裂开一条接一条的缝隙,就在一瞬间。轰隆一声。东北方向又有一处决口。 河水轰隆隆地涌出来。 岸边十几个小伙子扑过去抡起麻袋一阵猛填补,总算是堵住了,剩下的人抡起铁锹,把各种砂石泥土填了进去。还有跳入水中干活。 这些人手脚利落。显然不是头一次这么做。都是熟练工。 众人面面相觑,心中的担忧更加强烈。 “……咱们村子里的后生们****巡视,到今天。这已经是第三次,眼下水流不算湍急,还勉强能应付,可水流越来越急,下一次就可能没这么简单!” 成老爷心中忐忑,良久,才听白仙姑叹了口气:“不知为何,此地龙脉被断了一半,将断未断,造成反噬,我看决堤的根源就在这儿。” 闻言,成老爷额头上的冷汗就涔涔而下。 龙脉被断,这可不是闹着玩的,直接斩断或许还好些,大不了就是风水不好,也不至于立即遭祸,但像现在这般将断未断的,真龙大怒,反噬起来,他们这等人可承受不住。 “仙姑……” 成老爷心虚气短,还是忍不住祈求地唤了一声,“可还有补救的办法?” 按说他不该为难人家,总不能让人家白仙姑动手把那龙脉再给彻底斩一次! 要知道断龙脉是大罪,别说灵师了,换成普通人无意中斩断龙脉,也是一辈子三灾九难,不得善终,除了那些已经登峰造极,堪比神仙人物的大灵师,谁敢做这等事? 就算是道行很深的大灵师,若不是为了真正的自家人,也绝不肯耗损功德斩断龙脉。 白仙姑沉吟半天,一拍手:“现在只能想一个治标不治本的办法,先把龙脉镇压下去,等到过个几年,它更衰弱之后再行处置。” 成老爷连连点头:“哪怕能治一治标,我们也心满意足。” 只要有时间,大不了他们再去寻访高人,总是一线生机。 “仙姑请吩咐吧,无论需要准备什么,小老儿一定尽力做到。” 白仙姑想了想,轻声道:“我到知道一物,或许会有用,你们老太太房间里供奉了一尊紫檀木的佛像,受香火多年,已经是相当好的法器,现在把它搬过来,我做法镇住地脉,至少可保一年无事。” 成老爷二话不说,马上派人去。 他们家老太太心爱的佛像的确很重要,可再重要,也重要不过成家上下的身家性命。 河堤若是有失,他们成家都要获罪,说不定是抄家灭门的罪过,老太太那边当然也是没话说,短短时间,半人高的佛像就被搬了过来。 那几个后生脚步飞快,抬着一点儿都不觉得沉重。 白仙姑点点头,指挥着安放好,又带着成家的人上了香,安抚一番。 佛像这种东西,随随便便挪动也不是好事儿,如今事急从权,只能一切从简了。 说来奇怪,那佛像刚刚摆放好,上过香,众人眼睁睁就看着不断上涨,不断翻涌的河水,慢慢平静下来,肉眼可见,立竿见影。 成老爷顿时松了口气,捋了捋胡须,大笑:“好,好,仙姑真是神人,看来我们老太太的卦越发的准了。” 其他人也特别高兴,都笑盈盈的。 成老爷四下里检查了一番,很是满意,冲着疲惫不堪的那些小伙子笑道:“诸位兄弟,大家都收拾了,留下看守河堤的,其他人跟我回去,大酒大肉伺候着,我们轮番热闹热闹!” 一片欢呼声。 白仙姑立在岸边,微微蹙眉,隐约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仔细看,也没发现什么。 成老爷回头客客气气地招呼了几句,白仙姑一笑。便随他一起回去。 家里上下都很高兴,二姨娘脸上的忧愁也消散了些许,刚才那位二爷又跟她吵了一架,她是女儿身,终究还是吵不过那等混人,心里难受的厉害,现在遇见好事,总算是轻松些许。 厨房卖了大力气,很快收拾出一桌子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佳肴,成老爷也是大碗喝酒。一片欢声笑语。 正喝得痛快。外面大门被推开,一个小厮脸色煞白,匆匆而入,扑过来就跪地不起。高声喊道:“成老爷。大事不好。大事不好了,又决了口,口子很大。情况不妙,您快去看看吧。” 他声音又高又尖,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整个院子顿时一静! 白仙姑的脸色也大变。 其他人更是猛地站起来,成老爷身体晃了晃,也跟着站起,匆匆就出去。 一行人一路狂奔,招呼满村子都跟着一起过去帮忙,到了岸边,远远看到黄浪滔天,一大片的水,淹没了山边的田地,好些人失声痛哭。 这会儿顾不得计较原因,所有人都冲上去帮忙,再耽误下去,可就不只是这么一点儿损失,折腾了整整一夜,终于抢险成功,恢复正常。 只是…… 看到这一地的狼藉,一个小伙子哭道:“这事儿怎么瞒得住!” “瞒不住也要瞒,必须瞒着!” 成老爷呆呆地立在岸上,慢慢摇了摇头:“不行,我不能做罪人,必须要,要上告朝廷。” 若不上告朝廷,不让朝廷警戒,真出事儿可不是闹着玩的!但是,他们成家要怎么办! 一时间老泪纵横,嚎啕大哭,哭着哭着,老爷子一头栽倒,一点儿声气也没了。 众人吓了一跳,连忙扑过去看。 白仙姑也扑过去,给把了把脉,总算稍稍松了口气:“应该是气急攻心,快,送回去休息。” 一行人抬着成老爷深一脚浅一脚地回了成家,还要分出人手继续盯着这边,此时大家可不敢掉以轻心。 回到成家,二姨娘扶着老爷躺好,却是满脸的焦虑,澄碧小姐也红了眼睛:“这是怎么回事儿?仙姑?” 白仙姑同样满头雾水:“按说……不应该。” 其他人也纷纷道——“老太天不是说了,会转危为安。” “是啊,有贵人相助,是中上卦,不该如此!” “白仙姑这个大贵人都来了,怎么……” 怎么一点儿用处都没有! 众人也是纷纷出声,个个心中不安。 正说着话,就有一小丫鬟推门进来,低声道:“老太太来了。” 众人一愣,连忙站起来迎接,只见大门被推开,里面慢慢吞吞地走进一个人。 老妇人头发雪白雪白的,脸上也有些皱纹,不过,面相并不算老,看起来也就四十岁上下,慈眉善目的。 众人扶着她在主位上坐下,一时无言,老太太叹了口气:“哎,看来,我要再起一卦了。” 话音落下,澄碧小姐的脸色先变:“祖母不可,您不是说了,起卦大伤元气,这要是,要是……”她眼泪簌簌而下,“这要是您再出点儿什么事儿,咱们可怎么活!” 老太太轻笑:“傻孩子,我都多大年纪了,还怕什么,成家好了,我才好。” 说完,她就交代身边的丫鬟婆子,给她准备静室,又拿出来一身法袍,一披上法袍,就有一股玄而又玄的气势出现在她的身上,这个老妇人,再也不是一个普通的老妇人。 周围所有人都不自觉地低下头去。 老太太进入静室,成家上下都紧紧张张地守在门前,一脸的紧张,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不知过了多久,就听到扑通一声,众人吓了一跳,顾不得什么规矩,闯进去一看,只见老太太披头散发,歪在地上,一脸苍白,嘴唇上沾满了血丝。 “老太太!” 澄碧小姐惊呼一声,扑过去大叫。 白仙姑也连忙过去,从怀里取出药丸子,塞了一颗给她老人家,一喂药,老太太就悠悠转醒,睁眼长长地吐出口气:“无妨,无妨,只是稍微伤了元神。” 不用她说,成家的小辈就知道,这次老太太是下了血本,动了真功夫。 澄碧小姐一脸紧张地盯着她老人家,张口欲问,又吞了回去,老太太喝了口茶,低声道:“大劫难啊,大劫难,不只是我们成家……罢了,看大家的造化。” 她抬起头,努力笑了笑,低声道,“无妨,看卦相,咱们成家的确能逢凶化吉,会有贵人相助。” “贵人?” 众人都扭头去看白仙姑。 白仙姑苦笑摇头。 老太太也笑:“仙姑当然是贵人,不过,应该还另外有一个才对。”说着,转头问众人,“咱们村子里最近可有什么生人至此?” 众人都苦笑:“老太太,前阵子到有些来买酒的商人,最近也有几个,除此之外,可就再没有了。” 他们村子是比较富裕,但毕竟只是个村子而已,外人哪里会那么多? 二姨娘若有所思,抬头看了看四周,皱眉道:“我昨日却是遇见了几个外乡人,说是要找泉水,有一老人,还有一个妙龄女子,二人都气度不凡,老人更是仙风道骨,就是仆从也不可小觑,要说外人,怕就是她们了!” 其他人都楞了一下,也有知道的,不禁插言,“只是几个来看咱们泉水的外乡人而已,老太太的卦,当真指的是他们不成?” 众人一时也拿不准。 白仙姑眯了眯眼,恍然一拍手,抬头问道:“那女子可是长得颇为美貌?”(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三章 找打 “何止是美貌!” 二姨娘迟疑了片刻,“我也说不清楚,反正这世上我见过的美人,或许有美貌和她相差无几的,感觉起来,还是她更美。” 二姨娘一向是个冷静人,这话却说得颠三倒四。 白仙姑一笑:“明白了,你们该找的人,或许就是她。” 二姨娘一愣——她本来觉得,所谓贵人,应该指的是这一伙人中的那个仙风道骨的老先生,可看白仙姑的想法,似乎反而是那个年纪不算大的小姑娘? 别管是谁,先找到人要紧! 眼下这种情况,那是一时片刻也耽误不得了。 成老爷一拍桌子,站起身就要出门,二姨娘叹了口气,想起那位不长眼的二爷,还是凑过去低声跟成老爷说了几句,成老爷的脸色也一变,气得不轻。 “孽畜,回头收拾他,好在人家小姐没有吃亏,要不然,真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道边一块儿青石,规则不算平整,擦拭得却是干干净净,铁牛拿来许多野果子堆在上面。 红尘只是看了看,王半仙已经一口气塞进肚子里七八个。 不远处就是一个井台,拿石头垒起来,只留下一小小的孔洞,泉水汩汩而出,落在青石板铺就的方形坑内,泉水清冽,看起来便很可口。 前面很多百姓等着挑水,一边说话聊天,一边左顾右盼,红尘拿了本书。半天没有翻页,神思飞驰,把林旭送给她的信,最近一段时间的,都从脑海中调阅出来,逐字逐句,仔仔细细地分析。 他提到了清泉村,提到了泉水,在这之前,他说起他要去做一件大事。 红尘很清楚。林旭眼中无大事。 当年处理名满天下的名相****之事。他也只是说去北燕耍一耍,再去大雍耍一耍,回头带特产回去孝敬师父师兄,可现在人在大周。却说要做一件大事。 “林家?” 红尘叹了口气。也唯有林家。是林旭心心念念,永远都不会忘记的。 她哪怕做了郡主,这些年来也曾旁敲侧击。从各种角度探寻过当年那场战败。 好像没有什么可以说的。 世上无常胜将军,便是如林老将军一般,也有可能战败,当时那场战争中的当事人,于元帅,国师都说他贪功冒进,以至于害死了无数士兵,别人又能找出什么证据来证明他没有呢? 战场上强调一个密字,于元帅,林老将军,国师这等人私底下确定的作战方略,绝不可能落在纸面上,至少在战争结束之前不可能,可战争结束之后,老将军身死,能说明一切的,唯有国师和于元帅。 二人的说法一致,林老将军便做了这战败的‘罪魁祸首’。 红尘为此事问过皇后,皇后沉默半晌,只说了寥寥几句——“要什么证据?身为将士,战败身死就没资格说话,你以后不许问。” 这话不通,要确确实实是在战场上的失败,那也无话可说,但如果里面有别的缘故,难道不该弄清楚? 弄不清楚原因,万一再有下一次惨败又怎么办? 皇后一扬眉,眼中含着恨:“他的江山,他的社稷,要你去操什么心,费什么神!” 红尘无语。 江山社稷,可不只是陈家的事,我大周黎民百姓千千万,战乱一起,死的是百姓,倒霉的是百姓,他们陈家却什么事儿都没有,就说战场惨败,林老将军身死,林家都快绝户,一群女人生活苦闷,那是小莫的心结所在,她凭什么不能管! “阿红小姐?” 红尘一回神,就见不远处,二姨娘盈盈而立,满面堆笑,一脸的热忱。 这模样可比以前见面的客气,更多了三分亲切。 旁边还有一年近五十的老人家,应该是成家的老爷,现任当家,成隆了。 二姨娘快走几步,走到前面,冲着王半仙和红尘行礼,她是女子,虽然王半仙年纪大,其实还是不太好主动搭话,主要对红尘道:“哎,我家二爷无礼,实在是对不住,还请您见谅!” “铁牛已经教训过他,与姨娘你无关。”红尘一笑,摇了摇头表示并不介意。 没成想,二姨娘却是满脸急色:“怎么能不在意,让外人知道,还当我们成家满门都是二爷那德行的,还请小姐赏个脸,让我们老爷略备薄酒,给您赔罪。” 说着,她就转头吩咐一声,后头的小厮主动去取来一个巨大的白色的陶瓷罐子,不一会儿,便打了一罐子泉水。 “我们村的泉水的确好,不过烹茶酿酒都有讲究,您要是喜欢,跟我回去,我让家里的师父给您泡一壶茶尝尝,若是觉得还不错,就搬上一些回去。” 二姨娘热情至极。 成老爷也十分的殷勤。 红尘他们就无可无不可地被拖着一路回了成家。 进了家门,一眼看到白仙姑,红尘脚步一顿,白仙姑就笑起来,一边笑一边叹:“可不是个贵人?除了你,在这地面上,旁人果然是称不起一个贵字的。” 红尘一愣——什么贵人! 白仙姑扫了二姨娘他们一眼,便知道他们没和红尘说明白,忙走过来拉着她坐下,交代二姨娘一行人去准备吃食,自己简单把事情来龙去脉讲了一遍。 “……总之,这里不知为何,龙脉竟被截断,我查看良久,也未曾查出究竟是地势变化造成的,还是有别的缘故,总之将断未断,不太好。” 白仙姑叹气,“就是有人敢再去彻底坏了龙脉,恐怕也很难做到的。一旦反噬,立死也说不定。” 红尘听了不觉一笑:“这种事,有白仙姑在,想必至少暂时能高枕无忧。” “咳咳。” 红尘这话真不是恭维,正因为不是恭维,白仙姑的脸上才略略一红,都看出始末了,还找不到根源,除不了病根。 这也就罢了,现在连信心满满地出手也被发现毫无作用。哪怕她心宽。也有些气短。 白仙姑眨了眨眼,做出一副很慈祥温柔的模样,携了红尘的手,拉着她到身边落座。指了指周围一脸的焦急加急切的成家人:“小姐这次可要帮我们一把。他们也实在是没辙。老太太不得不为此劳神再占一卦,占出贵人驾到,我就猜。肯定指小姐你,若是你不肯出手,清泉村怕是一片菏泽……” 话到这个份上,红尘笑了笑也就应下,她本来没想着不答应,既然要去看,干脆也就不急着吃饭。 成家上下都是一脸的感激。 王半仙到是有点儿不满意,但为了自己的形象,也不好说我们先填饱肚子什么的。 成老爷亲自引领,一行人迅速出了村子。 到了河岸边,红尘低下头检查高高的堤坝,敲了敲,点头道:“成老爷这活儿做得好,若无意外,十年无忧。” 成老爷苦笑一声,脸上露出几分愁绪。 村子里很多后生都紧紧张张地四下巡视,还有无数人想办法把砖石,泥土大批量地运过来。 站在岸边,远远看去,惊涛拍浪,气势汹汹,甚至有风雷声滚滚而来。 那种压迫感,让所有人的脸色都变得很凝重。 成老爷是行家,一看便知不好:“水位长了多少?” 旁边一后生低着头,默默做了个手势,成老爷的脸色就更加难看,他脸色本来就红黑,如今更加阴沉,显得衰老了不少。 红尘四下看了看,一眼便看到那个半人高的紫檀木佛像,是释迦牟尼佛。 气场很强大,而且和成家息息相关,红尘扭头看了白仙姑一眼,白仙姑苦笑。 红尘也奇怪:“不应该啊,有此佛像镇住,理应平安无事才对……什么人!” 她一声轻叱,众人齐齐看去,就见佛像旁边的一块儿石头头面,露出个脑袋来。 二姨娘吓了一跳,使了个眼色,立时便有小厮冲过去一把揪住拖出。 “哎啊,哎哟,松手,松手!” 那小厮一看这人的脸,连忙松开手,那人就从地上一滚,爬起来抖搂了下衣服,嘿嘿直乐:“大哥,小嫂子,我就过来晒晒太阳,你们别这么凶巴巴的。” 正是成家二爷。 他一边说话,一边看红尘,眼睛里贼光闪闪,成老爷一看就知道,自家这个弟弟肚子里的坏水又开始流,气得头晕,怒道:“过来站好,丢人现眼的东西。” 那位成二爷不甘不愿地站起身,溜溜达达向这边走,显然他对这个大哥的话,还是听几句的,走着走着,前面忽然飞来一石头,砰一声砸在他脑门上,哐当整个人向后倒下,后脑勺撞在地上,咕咚一声。 所有人都倒抽了一口冷气——肯定疼死了! 这二爷躺了好半晌,回过神,抱着头蹿起来大叫:“谁,谁******暗算我!”一抬头,正看见红尘拍了拍手,拍掉手上沾染的泥土,气得破口大骂:“他奶奶的!” 刚一开口,嘴上又着了一下,吃了一嘴泥土,这次却是铁牛投的。 他心中更怒,捋起袖子就要冲过去,却只听一声压抑的低叱:“站住!别动,后退!” 二爷一愣。 仔细一看,只见他大哥身体僵硬,目中露出几分恐惧,冲着他使眼色,二爷顺着大哥的视线看过去,就见地上草丛里露出一小截儿和麻绳一样不起眼的东西。 他一下子愣住,吓得一动不敢动,小心翼翼地向后挪了几步,脸上的汗水滚滚而落。 那是一条蛇,不是一般的蛇,他不知道名字,可是,这东西咬了人,大部分是要死的! “怎么会有蛇?” 成老爷的脸色也极为糟糕。 这附近常有人来去,打扫的很干净,毒蛇毒虫一概都不该有,咬了咬牙,先郑重地谢过红尘,又着人过去,小心捏住蛇的七寸,拿去处理掉。 其他人却更谨慎起来。 有一条毒蛇,就有可能有第二条,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红尘若有所思地围着佛像转了两圈。 白仙姑的视线跟着她走,低声道:“怎么样?可是有哪里不妥?” 按说不应该,这法器很合用,“难道是因为擅自移动的缘故?要不然让老太太再来上香看看情况?” 红尘无所谓地耸耸肩:“那就试试,反正也不会有坏处。” 成老爷闻言,连忙派人去接老太太,虽然劳动她老人家不好,可都到这份上了,想必她老人家也不会介意。 没多时,村里的人就抬着抬轿,把老太太给送了过来,她老人家面色疲惫,看起来还没有缓过劲儿,眉眼处带着倦意,成老爷连忙迎过去扶住:“娘,都是儿子不孝,都是儿子不孝!” “行了,行了,休作小儿女情状。” 老太太翻了个白眼,把儿子推到一边去,到是他那小儿子一出溜,溜到母亲眼前,拉着老太太的手低声说了几句什么,看样子在撒娇。 王半仙差点儿没恶心吐了,这都三十多岁的人,还跟个小孩子似的在母亲面前腻歪,也不嫌丢人,显然人家老太太没嫌丢人,一脸的慈爱,拍着儿子的手背一个劲儿的好,好,好,什么都是好。 还是当大哥的看不过眼,咳嗽了半天,老太太才睨了他一眼,“闹什么,你弟弟年纪小,你也不知道让着他!”说完又瞪了二姨娘一眼,二姨娘低下头没敢说话。 老太太教训完孩子,也不敢耽误全族的大事,取来香点燃,默默再佛前青石上跪下,和以前一样,三叩九拜。 刚第一拜,天边忽然吹来一阵风,香火一下子就灭了,老太太脸色发白,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脚下一滑,竟然从青石上滚下来。 成老爷瞬间冷汗淋漓。 那位二爷更是脸色骤变,扑过去抱住他娘亲,焦急喊道:“娘,娘您没事儿吧,他奶奶的,哪个混蛋出的馊主意,我娘要是有个万一,我……” 一行人齐齐回头看红尘和白仙姑。 白仙姑的脸色也很难看:“怎么回事儿?” 红尘叹了口气:“哎,果然不行。”看她的模样,到好像一开始就确定不管用似的。 众人都很难受,几乎可以说是忧心如焚。 白仙姑更是皱眉:“小姐,看来这个佛像的确无用,我看……” “谁说的?我看它就是耍赖皮找打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四章 逼问 白仙姑吓了一跳。 这可是佛像,是佛!哪能如此轻佻! 寻常愚民百姓也就罢了,她们****修行,求的不就是一个与世长存,不敬神佛,便成了邪道。 红尘莞尔一笑:“天下神像,到是有些能有神佛一缕分神眷顾,不过更多的由人而起,生出灵性,化成法器,养护多年之后,或可与神佛通。” “像眼前这一个,我瞧着可不是什么正经的神佛,怕不知是被哪里来的野灵窃据了去,这到也无妨,我佛慈悲,既有佛性佛心,便也能受人间香火,可受了香火却闹性子,不肯替人办事,就要说道说道了。” 一群人听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走上前,拍了拍那佛像,笑道:“你说是也不是?” 说来奇怪,别人又搬又抬的,没少折腾这佛像,可它是木头雕成,又怎么可能说话。红尘上前一拍,它居然就略略一低头,做出一副又是羞赧,又是惭愧的表情。 众人登时吓了一跳。 不过还没回过神,那佛像就手掌翻动,脸上也露出几分苦涩,活灵活现,仿佛真的活了过来。 “宝器被窃夺,实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啊!” 半空中传来一声佛号,幽幽长叹。 成老爷打了个哆嗦,勉强提起精神,高声问道:“敢问……是什么宝器被窃了?” 这一次,再无声响。 成老爷心中担忧。转头再看向红尘,低声道:“这位仙师,您送佛送到西,救人救到底,还望再给我们指点迷津。” 红尘这一回没有拿乔,走过去围着佛像转了一圈,拍拍手:“它手里应该拿着什么东西呢吧?” “啊!” 红尘这么一说,其他人也想起来了。 “我记得,我记得,好像是有东西!” 因为佛像供奉在老太太的佛堂内。高高在上。其他人很少能见得到,老太太年纪大了,虽然****供奉,却是老眼昏花。根本看不清楚东西。一时到没注意这佛像有什么不对。 红尘说起来之后。众人才隐约记起来。 二姨娘低声道:“是个钵盂。” 整个佛像都是木质的,也就是那个佛手中所托的钵盂是紫金钵盂,形状小巧。上面还刻了经文。 当初打造的时候,二姨娘去监工,自然是知道。 可那东西,实际上说起来也并不怎么值钱的。 成老爷脸色骤变,他亲娘佛堂里的东西,居然还说丢就丢,那还了得,立时是火冒三丈,厉声道:“给我查,钵盂到底是去了哪儿?” 他一声令下,整个成家大乱。 问题是河水滔滔,凶暴的架势已经让所有人的心砰砰直跳,怕是等不到他把东西寻回来。 成老爷的汗水打湿了衣服,除了让众人去寻找,不免一脸哀求问道:“两位仙师,不知可否先用别的法器代替,好歹让,让我们成家暂且度过这一劫也好。” 白仙姑的目光落在一脸轻松的红尘身上:“哎,也怪我,佛像不妥,竟然没有察觉到,真是……” 红尘摇了摇头:“想找一个和成家气息相合的法器也不那么容易,现在更不行了。” 成老爷一脸惊愕。 白仙姑苦笑:“你当它们没有脾气吗?你想请哪一尊过来,就能请哪一尊过来,想要更换法器到不是不行,可所有的法器,风水局,法阵都一样,一开始必然有一段儿时间有气场波动,要磨合好一阵子,才能起到作用,你们现在最需要的就是时间,哪里还能等法器法阵磨合好呢?” 成老爷扑通一下坐下,老眼含泪:“难道……” 难道成家就要折在他的手上了,都是他不好,他的罪过,咬了咬牙,却是不肯罢休。 成老爷扶着手下人站起身,吩咐管家一定要找到钵盂才行。 红尘摇了摇头,这帮人根本就是关心则乱,其实那有什么难的,不禁失笑:“诸位,你们成家老太太的佛堂,难道是什么人都能进的?” 别开玩笑,那是老太太自己私底下设的小佛堂,在自己的卧房里,连成老爷都不怎么能进去,难道随意哪个下人都能进出? 红尘这话一出,众人都愣住,成老爷猛然回头看向二姨娘。 二姨娘怔了怔:“老爷,您知道老太太的性子,向来不爱让我们这帮小辈进去混闹,我到是有抄写经文去供奉,可也是直接给了胡嬷嬷。” 胡嬷嬷正扶着老太太,闻言也不着急,苦笑道:“我这老胳膊老腿的,可拿不着佛像上的东西,再说我这双眼,几乎就是睁眼瞎了。” 她年轻时吃了大苦,熬夜做针线活的时候多得很,如今眼睛就不行了,是真没仔细看过佛像什么模样。 再说,谁也不会怀疑胡嬷嬷,她一辈子在成家,子女全无,孤身一人,老太太待她如亲眷,嫁妆都是她在保管,她要什么都行,根本犯不着拿一个不值钱的钵盂,又是个再忠心不过的。 一群人在那儿琢磨,你看我我看你的,红尘简直无语,叹了口气,高声道:“诸位,成家生死存亡就在此朝,无论是什么人拿了那个钵盂,也无论是什么原因,赶紧拿出来吧,否则真出了事儿,死的是你们成家,可和我们这等外人没关系!” 一句话,所有人身体僵硬。 这才是正理,能拿到钵盂的,肯定是成家的人,成家要是倒了,想不倒霉都难。 红尘话音刚落,就听咯噔一声,那位二爷脚下打滑,趴在地上。成老爷回头看他,只见自家弟弟满脸的惊慌失措。 其他人也不是瞎子……成老爷大踏步地走过去,一把把他弟弟给拎起来。 “说,是不是你小子闹出来的!” 成二眼闭着嘴没敢说话,脸上的表情却越发苍白难看,可怜巴巴地看向他娘亲。 老太太一怔,连忙拿着棍子把成老爷给打开:“你个当大哥的,怎么对你弟弟动手脚,有什么话不能好好说。”说着,老太太就拉着二儿子过来。搂怀里一阵心肝肉地乱叫。安抚了半天,才扭头冲众人道:“我们家小宝哪里爱进我那佛堂,他是大男人,进佛堂也不好。我从不让他进的。你们都听人家仙师的话了。现在是咱们成家最紧要的关头。别管是谁,只要把东西还回来,老太太我保证既往不咎。” 其他人面面相觑。都不说话。 气氛一时间分外紧绷。 成老爷还是瞪着他弟弟,咬牙切齿,一字一顿:“我再说一遍,把东西还回来,可以既往不咎,你们要是有心,就好好想一想,成家被满门抄斩了,对你们有没有好处!” 他一说,成二爷就浑身发抖。 就在大家更怀疑的时候,忽然有一阵阵哇哇大哭的声音响起来。 众人都吓了一跳,扭头去看,成老爷的小儿子小宴,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忽然揉着眼睛嚎啕。 大家伙儿愣了愣。 这孩子是成老爷的老来子,夫人生他难产去了,家里一向很是疼爱,这会儿指不定是被吓到了。 二姨娘连忙过去给他擦眼泪。 “呜呜,是我拿了,是我拿走了,呜呜呜呜!” 众人愕然。 成老爷顾不得其他,大踏步地走过去,一把把儿子提溜起来:“你拿了?你拿它做什么?东西呢!” 他一着急,就难免凶恶,小宴被吓得直打嗝,那个二爷一咬牙,猛地扑过来把孩子从大哥手里夺回去,低声道:“你别骂他,没有用,我知道东西在哪儿,我去拿回来便是。” 红尘扫了一眼,别人可能没注意,她却留意到这人用很阴毒的目光盯了她一眼。 这到是怪事。 想她可是被热情请到成家,帮忙解决问题的,那边还一口一个‘贵人’的叫,现在这位成二爷的表情如此复杂,到好像责怪她多管闲事。 此时却没人分心瞎琢磨,成老爷揪着弟弟逼他快去把东西拿来,二爷沉吟片刻,“你们……” 他本是想说你们不许跟着,但看周围人的脸色,犹豫了下也没多言语,一路奔回家去,直冲入上房,从他大哥的床铺底下翻出一个紫金钵盂。 成老爷顿时无语,看了看自家弟弟,满脸迷糊。 成二爷气哼哼地道:“看什么看,难道一只钵盂还能咒死了你不成,那人不是说能救河堤,还不快去!” 也是。 此时河堤摇摇欲坠,那些后生们都被吓得浑身发抖,紫金钵一捧来,红尘直接就接了过去,拿到手不由一愣,举起来在太阳底下照了照,微微蹙眉。 成老爷心里咯噔了一下:“仙师?” 成二爷猛地抬头,恶狠狠地道:“看什么看,难道它还能是假的?” 红尘瞥了他一眼,耸耸肩,把钵盂递给白仙姑:“你也看看,是我看错了?” 白仙姑拿过来一瞧,嘴角抽了抽,叹了口气:“好在没有大碍,我就代劳了。”说着,她取出手帕仔仔细细擦干净,又默默念诵了好几遍经文。 众人也听不清楚她念的是什么,却是满耳梵音,心情舒缓。 “好了。” 念完,白仙姑才又把钵盂递过去,红尘接了,一转身走到佛像前,抬手递了过去。 那佛像身形一动,众人是当真看到那半人高的木头佛像动了动胳膊。 “沾染凡俗男子的俗气,哎,可悲可叹!” 佛像到像个人似的,唉声叹气。 红尘皱眉,纤纤玉指搁在那钵盂的边沿处划了一圈,佛像顿时收声,老老实实举起手,托住那钵,收回了自己膝盖上,一瞬间,半空中雷声滚滚,浓云密布处飞出一个黑色的龙影。哀鸣一声,瞬间又消失。 天上忽然落下雨水。 河里有几条大鲤鱼一跃而出,溅起无数水花。 连道边的枯草都有复苏的迹象。 “有点儿意思!” 这条龙和红尘上一次见到的,明显一脉相承,只是此龙是新龙脉,上一条应该是旧龙脉。 都说两龙相争,必然天下大乱,虽然这只是一地的小龙而已,并非事关大周国运的大龙脉之争,可到底也是龙争。胜者得一线生机。势必惨烈无比,但她却从中没有看出惨烈来,只看出这两条龙都很无奈,也很无辜。 摇了摇头。红尘指了指黄水。笑道:“好了。至少一年之内,应该无妨。” 成老爷一众人举目远眺,果然风平浪静。好像刚才那凶猛的河,和眼前的河,并不是同一条一般。 “一年,一年……” 成老爷却没有丝毫的放松。 的确躲过一劫,可这一年的紧箍咒扣在脑袋上,由不得他不心惊肉跳,扑通一声跪在红尘身前:“仙师,我只能厚着脸皮求您,无论如何想办法救救我们成家,我死了不要紧,成家的后生可有百余人,还有村子里的村民,大部分靠我们成家吃饭……仙师!” 红尘哭笑不得:“别急,你们清泉村,尤其是这座堤坝附近,还有这块儿山头并不简单,似乎有人在上面设置了一个大阵法,我也看不明白,但有一点儿可以确定,设置阵法之人有意想养龙怨。” 而且不只是一条。 瞧瞧这大手笔,红尘一想,也不觉满头冷汗,绝对的自愧不如,养成龙脉,断绝龙脉,把龙脉当傻子一样耍,完全不怕天罚,根本就是疯子。 红尘叹气。 成老爷却被她一句话吓得几乎要趴下,老太太也脸色煞白:“什么,什么意思?” “龙怨?怎么养?” 红尘默默无言,举目四顾,指了指山,又指了指那边的村子。 老太太愣住:“这……这怎么敢?” 老人家见多识广,一下子就猜出来,这是要用速度最快,最狠辣的方法,让吉龙变凶龙,恶龙,拿人命,生灵的命来填,因为龙脉断绝反噬造成的死亡越惨烈,那龙怨就越重,反噬就越强烈。 “可是这绝对是损人不利己,什么人敢这么干?我们村子上下也没得罪什么人!” 红尘苦笑:“我也不知道。” 此事从头到尾都是玄奇无比,红尘真的什么都弄不明白,她很久没有像今天这般对一件事感兴趣了。 看成家上下,脸色煞白,红尘笑了笑,宽慰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大家先不用急,这样吧,我再仔细看看,看看能不能破局,这个阵法毕竟是人为,只要是人做的,就能破除。” 成老爷脸上神色麻木,此时勉强冲红尘点头:“那就……全靠仙师。” 老太太到还镇定,甚至笑了起来:“不怕,不怕,我的卦一向很准,都说了,眼前这位就是我们的贵人,一定能救我们成家,还有这满村的百姓。” 红尘:“……” 她也确实上心,暂时就在清泉村住下,一住小半个月,每日上山下河,四处探看。 成家轮流派出人手给她做向导。 但这些向导很快就苦笑连连,回去都说大受打击,明明是他们家乡,他们是去带路的,却让人家仙师给教育了。 要不是跟着仙师走一路,他们还不知道,原来山上还有这么多隐蔽的小径,也不知道,原来还有不少泉眼没被发现。 红尘一开始神色很是轻松,话里话外信心十足,后来有几天特别高兴,但时间一天天过去,她的神色却变得越来越凝重,连成家的人都感受到那种沉重,气氛压抑。 这日,红尘大半夜就出门,在河边上坐了整整一晚上,第二天眼睛通红通红的,忽然叫了成老爷,还有老太太,一揖到地,叹道:“诸位,很抱歉,我实在无能为力。” 成老爷一下子呆愣。 老太太的脸色也瞬间发白。 红尘摇了摇头:“一年之后,村子就会变作一片菏泽,还有很多村子会受到牵连,老爷子请带人迁居吧。” 成老爷:“……” “您放心,我保证去和朝廷说清楚,此并非成家之过,是天灾,非**,不会牵连到成家。” 成老爷没吭声。 半晌,成二大怒,蹦起来咆哮:“你保证,你以为你是谁?你保证个屁!出了事儿死的是我们家,到是和你没关系……” “老二!” “大哥你别被她骗了,告诉你,她根本就找到了破局的办法,能救咱们她偏偏不救,我看啊,她就是肚子里藏着奸,还不知道打什么鬼主意!” “说什么!” 成老爷皱眉,“住口,仙师是我们成家的恩人,不得无礼。” 成二气哼哼地冷笑:“我是不是胡说,你且看看这个!” 说着,他从袖子里拿出几页纸,往成老爷手里一塞,“都是我让人从这女人的房间里抄录的。” 成老爷一看,也不由皱眉。 上面是一幅很怪异的图,应该是按照五行八卦画的,旁边还有一行字——阵眼确定,破除立解! 后面还有几个字画着圈儿——有宝藏? 成老爷满头雾水,抬头看了眼红尘,红尘挑了挑眉,抬头看向成二:“你偷窥我的房间?” 一瞬间,成二不敢看她,有点儿心虚,随即又猛地抬头,厉声道:“什么叫偷窥,那是我们成家的客房,丫鬟们还不能收拾房间了?哼,你昨天晚上烧了半天,就是烧的这些吧,宝藏?什么宝藏,难道你来我们清泉村是为了宝藏不成?”(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五章 迷梦 一瞬间,所有人的目光都显得有些怪异。 成老爷皱眉:“仙师,我弟弟说的可是真的?你当真能破解阵法,救下我们村子?” 红尘沉默了片刻,她确实是有点儿心不在焉,警惕性大为降低,这里又是人家的地盘,才一时不注意,竟露出许多痕迹。要是换了在京城,她绝不会如此疏忽大意。 成老二一脸阴冷地瞪着她:“怎么不说话?说不出口了?你到我们村子做什么?我看,肯定是不怀好意!” 红尘摇了摇头:“有句话错了,破解阵法只是能让黄水不再不正常的泛滥……” 终究还是救不了村子。 只是她这话一出,成老爷的眼睛顿时亮起来:“只要黄水正常了,我们成家建造的堤坝不出问题,哪怕只是近期不出问题,给我们一个补救的机会就行。” 红尘摇头:“我不能破了它。” “呵呵,好一个不能,究竟是不能还是不愿意?你这女人,也太狠心肠了点儿,我看心肝肺都是黑的,这么多人命也不在乎。”成二爷冷笑,“是了,你当然不会在乎,来我们村子还不知道有什么见不得人的原因呢。” 白仙姑咳嗽了一声,冷道:“别忘了,是你们成家求人家来帮忙,不是人家自己凑到你们面前。” 她那小侄子也漫不经心地看了看周围,“切,自己一口一个贵人叫着。哭喊着求助,要不是这位小姐,成家现在已经完了,连一年的光景都没有,现在清泉村便成菏泽,你们嚣张个什么劲儿?别说这里面有没有隐情,就算人家小姐不愿意搭理你们,不乐意帮你们忙,也没有别人置喙的余地!” 可不是如此! “要不是人家小姐说出口,你们都不知道这一次遭灾。并非全是天灾。更重要的是**吧。” 那小侄子话语到不算犀利,就是口气带着几分嘲讽,“连我姑姑都没看出山上有阵法在,世上能看出来的人必然寥寥无几。要不是人家点出。你们死了都是糊涂鬼。现在抱怨个什么劲儿!” 成家人面面相觑,可即便承认这小子说的有道理,还是心急如焚。怒气蒸腾。 无数人不自觉把红尘围在中间。 铁牛皱了皱眉,上前一步护住她。 成老爷叹了口气,先瞪了他弟弟一眼,才扭头看过来,皱眉道:“仙师,你说我不识好歹,忘恩负义都好,别管说什么,为了我们成家,为了整个村子,我都要这位仙师给一个交代。” 他心中也不愿意和红尘结仇,努力柔和了下眉眼,轻声道,“仙师,您要是真有所求,请尽管说,你想要什么都可以,就算真有富可敌国的宝藏,不是我们成家的,我们也不在乎,您要想要,我们还可以帮忙。” “我只求我们成家,还有我们清泉村平安无事,您是修行中人,行善事得善果,此河堤一旦决口,天塌地陷,方圆百里,无数生灵将遭大劫,就是人提前得到消息,能躲避开也要背井离乡而去,那些其它生灵,更是无辜。” 红尘皱眉,摇了摇头:“诸位不必再提,你们只当我没来过便是,我现在就回京城去。” 成老爷怔了怔,死死皱起眉头。 二爷冷笑:“瞧瞧这话说的,好轻松,敢情现在面临死局的又不是你。” 他上上下下打量了红尘几眼,“让我猜猜,你到我们这儿来,是为了宝藏?四处走动也不只是检查那什么大阵,是为了找宝藏的,一开始以为顺手破了大阵就能找到财宝,这才上心,现在出了什么变故?不用管我们的‘闲事’了?” 红尘按了按眉心,实在不知道该不该解释,这事儿要透露出去……知情的非死不可吧! 一群清泉村的年轻人恶狠狠地盯着红尘,满脸怒气,个个握紧手中的铁锹。 成二爷更是不耐烦:“大哥,咱们也不要跟她废话了,赶紧的,先抓起来再说,我到要看看她一个女人,落到咱们手里还能不听使唤,就算她不肯做,让她把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咱们自然能找别的灵师帮忙!我就不信了,天底下的灵师那么多,就没有一个心善仁慈的,都愿意看着百姓流离失所,不动恻隐之心。” 这位此时是一脸的正气凛然,好像跟以前那个猥琐男人大不一样,只是目光落在红尘身上,让铁牛又有一种过去捶人的冲动。 成老爷张了张嘴,神色犹豫,他咬了咬牙,下定决心,如果眼前这位仙师当真什么都不肯说,那他必须动用一点儿特殊的手段。 此事事关成家上下百余人的命运,可不是这人一句当她没有来过,就能轻轻松松放过去的。 一群成家的后生蠢蠢欲动。 铁牛把红尘护得更紧些。 白仙姑翻了个白眼:“别添乱了……你们知道眼前这位是什么人?” 成老爷没有说话。 二爷到是冷笑:“知道,灵师嘛,好了不起,但我们家都要满门抄斩了,还管她是不是灵师?” 白仙姑冷笑:“她叫夏红尘,是陛下亲封的荣安郡主,皇后娘娘的心头肉,你们敢对她无礼,也不用等一年后了,现在就有不知道多少人能整治得你们成家再也看不见明天。” 荣安郡主? 成老爷脸色一变,惊疑不定地看过去。 其他人也顿时缩了缩,谁也没有敢高声议论,却忍不住小声嘀咕。 要是在京城,便是寻常百姓也不至于被一个郡主的名头给吓住,可这里不是京城,没那么多王孙贵族。别说郡主了,就是一个知县,一个知府,那也能让好好一个家庭分崩离析。 一瞬间,成老爷的脸色黯淡下来,良久,嘶哑着嗓子道:“呵呵,郡主,好一个郡主,你是来消遣我们这帮平头老百姓的?” 换了往常。他肯定不敢如此无礼。只是这么长时间以来,他心里一直绷着一根弦,屡次希望被打破,好不容易有一点儿盼头。让红尘轻而易举地就给毁了。他没有疯。已经算是好的,即便说话不动听,连红尘在内。都有些不忍心怪罪。 白仙姑叹了口气,略略蹙眉,转头看向红尘,轻声道:“郡主并不是出尔反尔之人,会忽然打退堂鼓,必然是有缘故,我猜,应该不是为了宝藏之类的私利?” 红尘苦笑:“我真希望这地方只是封着一个宝藏而已。” 白仙姑愣了下,目光忽然变得有些凝重,叹息了一声:“五年前我路过清泉村,就发现这个村子有些奇异,山上好像是一个大阵,但这种阵法,我从没有见过,一看便让人心生畏惧,我有一种感觉,一旦阵法破了,我们将会面对世间之大恐怖……但我还是愿意相信,那是我的错觉,只是个错觉而已,可看郡主的模样,怕是已经知道这里隐藏的的大阵,封印的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了。” 红尘摇了摇头。 白仙姑苦笑:“连说都不能说?” 她也不知为何,后背上渗出一层密密麻麻的冷汗来,又看红尘的表情,到放松了一些,一笑道:“瞧郡主的模样,似乎也没有特别害怕,我想,应该不至于是什么灭世之灾?” “哇!” 这时,澄碧小姐忽然抱头痛哭:“呜呜,爹,你放了二姨娘,还有家里几个姨娘,还有下人和丫鬟们吧,他们在咱们家,没享多少福气,实在没必要跟着咱们死。” 二姨娘的泪也落下来:“碧姐儿不要乱说。” “乱说个屁,我们成家的船都要沉了,要你个累赘做什么,赶紧滚球儿的!” 成二爷不耐烦地蹭了蹭衣服,一脸轻蔑。 二姨娘咬着牙垂泪。 整个场面乱作一团,成老爷抬头看着红尘,眼睛通红通红:“你是堂堂郡主,确实用不着理会我们这一介草民,可你也是个灵师,像今天这样见死不救,言而无信,难道就不怕坏了名声?当初你可是说,一定会尽力,这就是你口中的尽力?” 他低下头,叹了口气,“是了,反正只是我们一帮粗人知道,别人又不知郡主的承诺,便是传扬出去,谁会信我们?你是不用担心受到丝毫损伤。” 这话讽刺味十足。 人们都同情弱者,就连白仙姑和她侄子这等人,心里都有些不落忍。 要知道,他们以前可是没少遇见糟心的情况,你把事情办成了,老百姓把你视若神明,你稍微推诿几句,对方就满肚子的委屈,好像你做了多么罪大恶极之事。 反而是那些一开始就高冷的,高高在上,对人不理不睬的灵师,即便见死不救,也没人敢上赶着找麻烦,只求对方别恼怒便好,略微做一件好事儿,便令人感激涕零。 人啊! 白仙姑张了张嘴,终究没有说话。 红尘举步要走,成家的那些人下意识地去阻拦,可拦住了,又不知所措。 “我说过了,你们只有迁徙一条路。我也说过了,朝廷不会怪罪,还想如何?” 红尘也有点儿不耐烦,她现在头疼的很,大阵不能破,堤坝管不了,可有一点儿非管不可,那个设阵的灵师看样子是打算拿无数生灵去祭龙灵,这还了得?她要是知道了却不管,自己身上还不知要背负多少罪孽! 她隐约能猜得出来,那人养出凶残恶龙,是为了让那恶龙除去此地镇压封印的某个东西。 这法子到不是一般人能想得出来,也有点儿道理。 但事情怎么可能那般顺利?真要起一场恶斗,无论是势均力敌,还是哪个胜,哪个败,作为战场的土地,还不知道变成什么样子,也不知道有多少生命要填到这个深坑里去。 这么多事儿要考虑,哪里有心思在这儿纠缠,红尘叹了口气,甩袖便走。 这时,忽然有个人影擦过肩膀,扑到河堤上,趴在地上哀哀痛哭,哭声并不高,却带着说不出的绝望。 哭着哭着,这人就一头扎向黄水。 红尘吓了一跳,本能地伸手去抓,抓住对方袖子的一瞬间,却忽然感觉到一股大力,搂着她向下坠去。 “啊!” 岸上一片惊呼。 铁牛大惊失色,猛地扑过去。 滚滚的黄水扑鼻而来,红尘摸了摸袖子里的符,好像有避水符,可是刚一摸袖子,整个身体就被人缠住,缠得紧紧的,嘴里灌了一口水,水里却有一股子奇怪的味道,她拼命地想清醒过来,神智却越来越模糊。 黄水忽然泛滥,咆哮奔腾。 岸上大乱。 成家的人,无论是什么原因,水性好的后生都扑通扑通地跳下水去。 荣安郡主可万万不能死在这儿! 真死在了这儿,他们说不清楚啊! 铁牛高声呼喊,沿着河堤出溜下去,一头扎进水中,连着上上下下七次,可是怎么找不到红尘的身影。 等他再上岸,王半仙紧张地抱住他不让他动:“别急,别急,她是什么人,她是神仙,怎么可能会出事儿?没事儿的,没事儿的。” 王半仙却不知道,他的声音沙哑的厉害,让人听得更慌乱难受。 白仙姑也一脸不敢置信:“不可能,她怎么能死?我们盼了百余年,才盼到了她,这不可能!” 冷汗涔涔而落,白仙姑努力镇定,一咬牙,吸了口气,到是在场的人里,对红尘最信心十足的一个。 岸上那么多人奔走呼号,担心不已,红尘这会儿却仿佛在梦里,还是个,嗯,说不出噩梦还是美梦的梦。 她做梦做得多了,大部分高高在上,如临仙境,见的人也是仙气十足的,这次却落了凡尘。 她好像是躺在锦缎之上,红色的帐子里飘进来一股牡丹香,胸前一缕乌发,黑亮顺滑,腰身上还搭着一只袖长的,干燥的,一眼看去,就很想握在手中把玩的手。 红尘叹了口气,苦笑。 她不是未通人事的少女,上辈子也成过亲,可如此香艳的场景,她还真是有点儿不敢看,奈何她只能看着,却不能有任何动作,甚至连和别的梦境中作为旁观者的权利也没了。 这是什么鬼梦?(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六章 相柳 “睡不着?” 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低哑慵懒,迷人至极,挑动得人心里又麻又痒。 红尘轻轻屏住呼吸,就感觉到耳朵湿漉漉的,很痒,耳朵根,脖子,脸颊,承接了无数细细密密的吻。 唔。 “噗嗤,咳咳。” 红尘忍不住笑了一声,竟还真笑出声来。 那吻一下子停住,报复性地啃了她脖子一口,大约知道是在做梦,红尘一点儿都没觉得羞耻难耐,只觉得像她们家那几只懒猫,懒狗早晨喊她起床似的,同样是这么舔来舔去。 窸窸窣窣,床上的人披上衣服下去,坐在窗边,窗户推开,清风吹拂。 “永安城最近不太平,你平日里不要外出。”那声音变得有些凝重,“皇帝在皇后寝宫被一盆洗脸水淹死,朝臣没人能信,宫中怕是又一场血雨腥风,其他皇子恐是没了机会,登基的大约只能是贤王。” 红尘静静地听。 “你猜,皇帝是怎么死的?” 那声音里又多了几分讽刺,“贤王也是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能耐人,他和北燕的三皇子勾搭到一处,竟从大雷音寺弄到一件天下至邪的邪物,咒杀了皇帝,这是天下最大的禁忌,所有国家,每个朝廷,都特别忌讳,从没有敢越雷池半步,那位贤王到是够狠心。” “哼,那类邪物,向来是帮你办一件事。就要你付出千万倍的代价,我到要看看他的下场如何。” “雷音寺的住持也是蠢,这等事都敢做,我看他们也蹦跶不了几日,贤王和那位北燕的三皇子,都不会放过他们,全寺的僧人,几百口子,不知道还能再见几次太阳。” 明明是很好听的声音,可这般絮絮叨叨。到似乎此时不说。就再也说不了话一般。 红尘的身体僵硬,一瞬间觉得灵魂漂移,却听见自己开了口。 “你说的那邪物莫不是它?若是它的话,不满足了它的胃口。它怕是不会善罢甘休。” 是自己开的口。但声音很僵冷。带着些许麻木和疲惫。 “……管不了那么多了,谁惹下的祸患,便让人谁去解决。难道还指望我们去擦屁股?” “且看看享大周供奉百年,和国运相连的国师府会有什么反应,不过看样子那老国师是想着舍身成仁,他刚四十,正过富力强的时候,却推了弟子出来,要小弟子接任自己的位置……他那小弟子才不到十八。” 这八卦很有意思。 似乎是说皇帝登基时用了很特殊的手段,先皇的死也不正常,红尘身为大周之人,对于这些阴私八卦,自然和大部分人一样,又害怕又想听。 她听说的版本,一向是皇帝最得先皇喜爱,从一开始,就没选过其他人为继承人。 这个版本离奇好玩,到可以多听几句! 不过下一刻,她身体又是一轻,整个人就醒过来,大声咳嗽了几声,一张嘴就呛了口水,本能地回了玉珏空间。 玉珏空间还是老样子,星辰漫天,无数大能出没,红尘坐了一会儿,缓缓劲儿。 要是换成其他人,恐怕得搜心挖肺地想,梦里那个男人是谁?红尘却是懒得想。 她只当是听了墙角,看了场戏,两世的记忆她都有,接触的男人有限,不会冒出这么一个。 又出去了两次,河水滔滔,卷着她起起伏伏,白雾迷蒙,实在是看不到岸,也看不到人。 红尘应该庆幸,她现在的玉珏空间可以肉身一起进来,要是换到以前,只能灵识出入的时候,怕是她能及时避入空间,也只有死路一条。 已经落到了这个地步,红尘反而不急不乱了,着急也没有用,上面的情形如何,她是顾不上。 一时间茫然无措,红尘也不知该怎么上岸,她到不是完全不会游泳,在家里的池子中或许能游一下,可在河里,那绝对是过不了一会儿就要被淹死的命。 “……是谁?是谁?!” 红尘再一次离开空间,顺手抱住一截儿枯木,顺流直下,耳边忽然听见一阵阵轰鸣般的呼喊。她心里一动,这大概就是清泉村外,山中阵法要封印的那个东西。 其实应该躲得远一点儿,但人在水中,行动很难由心,她想躲远,没想到水流却冲着她前行,距离那声音越来越近,不知道过了多久,哐当一声,红尘整个人撞在一块儿巨大的石头上,胳膊上被划了一道口子,鲜血喷流,那石头居然裂开一条缝隙,一口把她吞了进去。 红尘:“……” 眼前出现一条青绿色的,巨大的,粗壮的大蛇,九个脑袋,面孔狰狞。 她还来不及尖叫,那大蛇就没了,只化作一条臂长的小绿蛇,还是九个脑袋,可大个儿的和小个儿的完全不同,巨大的那条,吓得人浑身冒冷汗,小个儿的这条,即便是特别怕蛇这类冷血动物的女儿家,一时间竟不觉得怎么恐怕,还有一点儿小可爱。 小蛇游走,行至红尘足下,抬着头,其中一个脑袋对着她,大眼睛里充满好奇,蠢萌蠢萌的,试探地贴了贴她的腿,忽然就变得特别高兴,腻在她的腿边转来转去。 红尘:“……” 即便小东西并不吓人,红尘还是汗毛直立,忍不住后退了两步,贴在山壁之上。 她知道这是什么。 凶神相柳! 大雷音寺擅长役使灵兽,传闻寺内威力最大的一只灵兽,就是凶神相柳,蛇身,人面,有九个头,凶神恶煞,能掀起滔天巨浪。上古时期,便掀起大洪水灭世。 但这些只是传说,雷音寺并没有使用过这等凶神,隐约有传闻,使用凶神的代价太高,他们付不起。 她一早就感觉到那股能毁天灭地的煞气,虽只透露出一丝丝,却让她立时不敢轻举妄动,明知道山上的阵法很邪门,不是什么好阵。还惹得黄水泛滥。可她依旧什么都不敢多做。 甚至连要不要解释两句,她都在犹豫。 把破解大阵的结果说得轻了,根本没用,成家的人不会愿意听。可要说得太严重。惊慌一起。必然恐惧漫延,无论是什么时候,恐惧都是邪神凶神最喜欢的。大补之物。 此时正经地见到这东西,确定了它是凶神相柳,红尘心中的忐忑犹豫,反而平息。 只是,它为何会在大周? 无论哪一个版本的说法,相柳都应该在北燕才是。 “像你这样的上古凶神,便是最虚弱的时候,怎能被人给封印住?” 红尘叹了口气,“果然是天下之大,能人辈出,真正的高手都轻易不露面,我这般的,实在不算什么。” 至少她可以保证,她就是使出浑身解数,也伤不到一只凶神半点儿毫毛,更别说封印了它。 看设这大阵之人,不光是封印就算完的,还想一劳永逸,引它与龙争,最好两败俱伤。 “是什么人封印的你?” 红尘呢喃,四下看了看,就见那小绿蛇吐出一口白雾,白雾化作一个人形。 须发白眉,面如童子,身上褐色的法袍,头戴金冠。 “是国师?” 她曾经见过国师几次,每次都印象深刻,不过,她见到的国师,没有这么精神,总显得有些阴沉疲惫。 一晃神,小绿蛇忽然跳起来爬到她的头顶上,冰凉的身体贴着她的额头,红尘脑袋一晕。 无数混乱的画面出现在脑海中。 阴暗的密室,年轻版的那位大周陛下,古怪的青铜的凶神神像。 那时候的相柳给她的感觉,和现在不一样,更混沌,似乎陷入沉睡,没有任何意识,只有一丝残念。 “……若能得偿所愿,必以十万生灵相送,若能得偿所愿,若能得偿所愿……” 红尘皱眉,叹了口气,原来那位陛下也有这般疯狂的时候。 画面一转,一个身着甲胄,满脸严肃的老人,同样出现在这间密室里,一刀砍过去,神像变成两半,九个头滚滚而落。 皇帝的脸色阴沉,低着头没有说话,那个老将军面部肌肉紧绷,半晌才一个字一顿地道:“事已至此,我也无话可说,但是,我大周将士,为国而战,绝不杀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百姓都是普通人,用他们祭祀,属于饮鸩止渴,恐怕也没多大作用。” 说着,他扑通一下,跪在国师面前,“国师,是老夫对不住您,但您身为国师,享朝廷供奉,该到您为国出力的时候,就请您,在下一次危机到来之时,亲自送一送这一尊凶神。” 那国师一抬头,面色秀美如女子,神色却淡淡,轻轻扬眉,笑了起来:“老侯爷放心,必不会让您失望……家师以身相殉,轮到我时,我也不会逃避,要想封印住相柳,需要修为高深的灵师血肉做引子,咱们大周,我最合适。” “至于北燕三皇子手里捏着的把柄,到也无所谓,他应该不敢泄露出去。” 国师的话,郑重而充满悲悯。 林老将军,轻轻吐出口气,神色凄然。 再一闪烁,后面还有无数凌乱的画面,鲜血,死亡,但红尘几乎看不清楚了。 很凌乱的线索。 可在她脑海中,却渐渐连成了一条线。 当年林老将军为什么会战败?为什么援兵不来?好像没有像样的答案,又好像忽然有了答案。 大约这之后,又有什么是她所不能知道的事情发生了,国师不允许林老侯爷活着,所以借了北燕的手,除去了他。 至于皇帝知情否……谁知道呢! 红尘一时间也觉得心口冰冷。 如果连国师都不能信任,甚至连皇帝都有可能不值得信任。大周朝哪里还有未来可言? 还有林家,林家军上下将士,为国征战,也从不惧怕为国捐躯,可死得如此窝囊,怕是数万将士,九泉之下,也难瞑目。 红尘慢吞吞坐下,靠在冰冷的岩壁上,看着脚下徘徊不去的小绿蛇。 它是相柳。不能放出去吧。 可是自己想出去。恐怕也得破了阵法,她刚才进来的时候,已经把阵法破坏了大半儿。 它现在看起来那么小,那么脆弱……红尘甩出袖子里的青锋。青锋光芒闪烁。刀刃直直地刺在小绿蛇的七寸。 小绿尾巴一甩。卷起青锋,轻轻送回红尘手上,虽然是一条蛇。红尘却从它的脸上看出欢喜的表情,似乎在说——我们还玩,还玩! 红尘:“……” 好吧,看来她是没能耐杀死它了,其实本来也就是试一试,要是相柳这么容易杀,这一切都不会发生。 目光闪了闪,红尘也没觉得哪里恶心,轻轻把小绿捧起来,贴在自己的额头上:“你一定知道的,于帅给小莫……林家七郎的调援兵手书在哪儿?是在厉王手上吗?” 下一瞬间,居然浮现出来的是清泉村的画面。 厉王和国师都在,好像是起了争执,厉王最后说了些什么,猛地踢了一脚地上的一个炭盆,炭盆里有个金属盒子,盒子直直落入水中,在水里沉沉浮浮,没了踪影,然后拂袖而去。 国师又在河边站了半晌,这才扭头慢吞吞走了。 随后,居然又有两个渔夫路过,船上的渔网里就扔着个一看就很珍贵的金属盒子。 这里就是清泉村。 她在村子里这么长时间,四下查看,早就把里里外外都记得清清楚楚,怎么可能认不出来! 红尘深吸了口气:“林家,国师,厉王,皇帝!” 此事有些大! “等等,相柳醒了,要想封印必须用一个灵师,然后我就落了水,国师真这么看得起我?” 封印相柳,用灵师作为祭品引子,那也不是所有灵师都行的,至少要国师那个级别。 她再厉害,也只是年轻一辈的翘楚吧? 红尘皱了皱眉,低下头盯着在她膝盖处爬来爬去的相柳,低声道:“我要出去,至于你……” 轰隆! 她还凝思苦想,空中忽然一声巨响,龙吟声阵阵,相柳一瞬间面孔狰狞,仰天长啸,身形化作庞然大物,猛地冲开石壁,飞了出去,大块大块的石头滚滚而落。 红尘闭上眼,好半天才慢吞吞地扫开脸上的碎石子,抬头望着天空。 相柳只剩下元灵,寻常人看不见,真是再好不过了。 呵呵! 十月初十。 本该飞雪漫天。 整个大周朝却是大雨瓢泼,这雨水下了整整十一日了。 看着大雨,人心惶惶,所有人都在传,说是有人触怒水神,必须要选一批修为高深的灵师做活祭,才能安抚水神,不至于有灭顶之灾。 清泉村村口停放着好几辆驴车,还有牛车,车上的行李满满堂堂的。 不过,行李没有出村子,到是有后生犹犹豫豫地往家里运送。 村里村外,好多士兵走动,个个都是银甲宝刀,其中一位须发全白的老人家,立在村口一个高台之上,抬头张望,老百姓们看不清楚他的眉眼,也不敢看。 那些兵丁们把想出村子的村民都赶回去,面容冷酷,个个浑身煞气。 到也有几个斯文人,小声劝慰,口口声声让大家不用担心,尤其是成家,朝廷官员出马,县令也来了,都说黄水泛滥不是成家的罪过,肯定没事儿,让不用担心,安安静静地在家里等着就好。 成老爷敏感地感觉到有一点儿不妥,可人离乡贱,若不是万不得已,谁愿意背井离乡? 朝廷既然说无事,那自然就没事儿,大家安安生生过日子,度过这一劫便好了。 “哎!” 他一低头,还是忍不住想起那落入滚滚黄水丧生的郡主,其实比起朝廷的兵丁,比起村口高高在上的那位——国师大人,他更愿意信貌似耍了他们一回的荣安郡主。 京城 城里到处都是积水,仿佛怎么清理也清不干净。 老百姓都不敢出门,商铺酒楼茶肆,很有几家关门不开,整个京师,一片萧条景象。 可老百姓们还要活着,只要不是刀架在脖子上,日子也要照过的。 一家茶楼照常营业,也照旧有几个出外做工的粗人在大堂里避雨,偶尔说几句闲话,都是满面愁容。 外面忽然有一行人走过去。 周围有几个衙役跟着,说是押送,到也不至于,但言行举止,绝对说不上客气。 中间被押送的人,或者打着油纸伞,或者穿着蓑衣,有老有少,有的衣着华丽,有的粗布衣裳,到挺奇怪的。 “咦,那不是曲家的大师吗?” “是曲乌小姐,我听说她犯了事儿,指使人行凶谋害荣安郡主,真的假的?” “谁知道,还有人说是荣安郡主触怒了水神,曲乌小姐是替天行道,最近消息那么乱,哎,咱们老百姓只能听天由命了。” “……” “这些是不是,都是那个?” 跑堂的小二轻轻关上窗户,压低声音问了句,其他人都吓了一跳,闭上嘴。 还是掌柜的叹了口气:“造孽,造孽!” 国师说,要拿灵师祭水神,为了这个,京城里最近出了很多事,当兵的和灵师互有死伤。 现在是灭顶之灾还没有降临,**先来了。 老掌柜年过五旬,看过的,听过的事情太多太多,如今也只愿意做一介愚民。(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祭祀 做愚民好,有一口饭吃就心满意足,谁去管朝堂上的是是非非,奈何现如今却只能听天由命,自己什么都求不得,也不敢去求,浑浑噩噩度日罢了。 大雨下得很凶。 一队士兵拖拖拉拉地拖着灵师们在泥汤里头走,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小灵师脚下打滑,扑通一下子就栽了进去,忍不住蹲着抹起眼泪,眼泪吧嗒吧嗒地掉。 那些士兵叹了口气,到也并不怎么凶恶,还帮忙扶着站好,又找人去路边开门的茶馆里买了一小盒点心。 “吃吧,吃点儿甜食就不怕了。” 其他人扭头只当没看见。 这些灵师大部分不是犯人,当初他们接任务的时候,上面就传了话,除了不能让他们乱跑乱走,一定要带到地方,别的方面都让周到点儿些。 别的兵士衙役心里慌乱,动辄不给好脸色,可他却不会如此,还叮嘱手下人都客气点儿,这帮都是些什么人?在今天之前,那都是天上的人物,他们这等人连见一面也难。 朝廷下的旨意,也不是说什么活祭,只是说让他们为国除去此妖孽,只是国师说了,唯有以灵师祭祀,才可解天下大难。 风呜呜地吹。 雨水打在人的头上,脸上,身上,就和棍子打人一样疼。 曲乌背脊挺直,闭着眼睛在脑海中回想她刚才看过的几册笔记,最近不太平。家中长辈特意送来给她看,也好在出事儿的时候,有个防备。 “大家快一点儿,都跟上,马上就到了。” 出城十五里,便是明希宫,是皇帝的行宫,大周的祭天台便建在此处。 南北东西,四方都有人来,陆陆续续。 明希宫门前支着一张案子。旁边站着个面红齿白的小太监。拿着笔做记录。 大部分太监都不能识字,会识字还没被弄死的,只能是皇帝的亲信,这一个别看年纪小。周围的宫人却端茶递水。殷勤备至。总之不能得罪,当然,要是讨好了人。被带回宫里去那就更好了。 在行宫没前程,他们这帮宫人,宫女还好,到了年头总能放出去,可小太监们是不指望出宫了,要是不能离皇帝近些,没个好主子,那一辈子就真无出头的机会。 “七十三。” 小太监默默念了句,“够了。” 他又站了片刻,不多时,外头快马加鞭,来了一匹马,马上的骑士尚未离开马背,就高声喊道:“万岁有口谕——令京城百姓至明希宫观看祭典。” 小太监一愣。 其他人也愣了愣。 这到有点儿奇怪,以前正经的祭典都很少让平头百姓来看,到是达官贵人们都愿意过来,此次祭典很可能要死人,注定了是一场大热闹,他们这些宫人是跑不了,要是能跑,一早也跑得远远的,那些‘祭品’可是大活人,还是很有反抗能力的灵师,这要闹出事端,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乱子,现在可好,到主动让那些平头百姓们来添乱。 不过既然是旨意,他们就做好招待的准备便是。 明希宫的祭天台是旧的,建造了也有百多年,还是当初大周建国初期造的。 自从当今天子登基以后,就不怎么用了,连每年的年终大祭,都是在宫中或者国师府举行。 此次皇帝都没有露面,国师亲自奏请,要在此地祭天,这方面的事情,向来都是国师做主,这次也不例外。 祭台和国师府还有皇宫里的都不同,是赤色的,透着一股子黑亮,上面绘制了玄妙的符文,四周还各设置一半人高的大鼎,鼎内燃烧的是臂粗的香。 香在大雨瓢泼下也不见灭,烟雾缭绕,朦朦胧胧,国师府很多弟子都在,个个脸色苍白,神情惊惶。 宫人们窃窃私语。 来了那么多人,虽然可能心情全不好,但明希宫却是肉眼可见地热闹不少。 不多时,外面驰入两辆马车,走在前面马车停下,有一个身穿玄色法袍的老人下来。 此人须发皆白,鼻梁高挺,嘴唇清淡,虽是老人,却看得出年轻时毕定有个好相貌。 第二辆马车也下来一个人,这人宫人们到熟悉,是钦天监的赵封,赵天师。 “国师。” 赵封快走了几步,先行一礼,国师笑了笑,扭头示意了一下,两个人一起登台。 立在祭台之上,赵封一时间没说话,国师的表情看着却很轻松,笑问:“你修行多年,也算慧眼,看一看,我们大周的国运如何。” 这话题有点儿大。 赵封没吭声。 国师一笑,扭头看向祭台下面寥寥几个走过来的灵师,笑问:“你们说呢,大周国运如何?” 曲乌回过神,听闻问话,一扬眉,神色间到很认真,叹了口气道:“历朝历代的国运都是定数,到了一定程度,国运自然衰退,大周朝也例外不了,看看国都吧,本是依山傍水临海,固若金汤,近年来却是气也浑浊,水也污浊,好好的紫气,快要变成黑气,你们竭尽全力弥补,想了各种法子,如今看着到是紫气升腾,国运兴隆,但这都是表,里面全是腐烂的,早晚要崩溃。” 赵封皱眉,脸色大变。 曲乌却哼了哼:“怎么,嫌我说话难听?不如去翻一翻早年的各国都风水纪要,陈国末年,他们的京城里风水和现在的永安城,大约差不太多。”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默下来。 国师立在祭台之上,默默地看向台下,下面已经来了很多人,最前面的是几十个灵师。 后面则是几百个老百姓。 国师一身法袍。在大雨中丝毫也没有沾染到水汽,面容严肃,轻轻开口,声音却全场所有人都能听得很清楚。 “诸位,到今天为止,大雨下了十九日,江南三县被大水淹没,数万灾民流离失所,而且水神若不被安抚,降服。这场大雨就不会停。只会越演越烈,到时候京畿要地,一片菏泽,我们就是逃得一命。将来也不会心安。身为灵师。此时此刻,本该担起责任,为天下百姓计。安抚水神,庇护大周。” 底下一片安静。 良久,有人叹气:“安抚水神是应该的,咱们这么多人在,各有手段,请朝廷主持祭典,驱散浓**水,平息灾难便是。” 其他灵师个个面色难看,却也纷纷勉强应声。 他们都是让朝廷强行带来的,想必也走不了,就算是灵师,有诸般手段,可朝廷有人有兵,他们难道还能强硬抵抗?自己也许能跑走,可家人呢? 家中老幼大部分都是普通人,他们怎么办?除非是真正的乱世,否则和朝廷作对能有什么好下场! 只是,他们肯定是要奋力一搏,这次服软跟着来,却不是想死,而是要求生。 “只是传言纷纷,朝廷说得也不很清楚,到底是哪一个水神作乱?我们总得知道始末,才好对症下药。” 国师轻声笑起来,目光很温和:“各位有此决心,我心甚慰,不过水神的真身我也不知,可能操控大水,致使天灾,肯定不一般,诸位要有准备才好。” 气氛顿时僵硬。 有些年纪小的灵师都忍不住打哆嗦。 终于有人忍不住,眉毛竖起,冷笑:“什么准备?当祭品喂食水神的准备?我可不食朝廷俸禄,也没受朝廷册封,愿意送死的自己去,我可不去。” 他话音未落,一下子就觉得心口剧痛,软倒在地,满头大汗,半句话也说不出口。 这时,众人才发现祭台附近好像有一些阵法,令人浑身乏力,灵气提不起来,他们来时竟然没有发现。 大家脸色更难看,却再不敢吭声。 在场的大部分都是年轻的灵师,潜力不小,修为却差,也就曲乌等寥寥数人,可能还算不错,却也只是柔弱的灵师,哪里能反抗朝廷。 且这一回事出突然,朝廷忽然发难,他们连做准备的时间都没有。 虽然气氛凝重,国师的表情却还是非常温和,叹了口气,高声道:“我知道诸位有怨言,但是请大家看一看,这里是大周的土地,我们是大周的臣民,我们的父母祖辈世世代代生活在这一片土地上,这里是我们的家,你们当真能亲眼看着生灵涂炭而无动于衷?什么都不做,只是等着灭顶之灾到来?” 他站在高高的祭台上,虽然浓云密布,可是他身上却带着强烈的气势,正气凛然。 “至少我,我为了我的父母亲人,我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付出任何代价都心甘情愿。” 一群灵师沉默。 良久,忽然有人声音尖刺地吼道:“我听说是荣安郡主招惹了这劳什子水神,是真的还是假的?” “对啊,好像是说她要役使水神,结果自己本事不济,到把水神给惹怒了,是不是真的?” 其他人也咬牙切齿。 这阵子京城的传闻特别多,光怪陆离,让人很难分辨真伪。 国师摇了摇头,悲悯地叹了口气:“到现在的地步,追究已经毫无意义,荣安郡主很可能已经去了。” 他并没有明说,可表情里掩藏不住的失望和惋惜,还有话里话外透露出来的意思,很明显,就是说罪魁祸首是荣安郡主夏红尘。 祭台下哗然一片。 那是国师,国师怎么会撒谎? 不光是灵师,连那些百姓胸口都像有什么东西燃烧,愤怒,疯狂,各种情绪积聚。 他们这会儿都忘记,自己家里可能还供奉着荣安郡主的长生牌位。 曲乌皱眉,厉声道:“胡说八道!夏红尘怎是如此轻率之人?” 可她一个人,还是个女子,又被国师重点看顾,乱糟糟的情况下,又能掀起多大的风浪。 国师看也不看她一眼,高声道:“各位稍安勿躁,祭祀安抚水神其实并不是一定会用得上活人,请看这里。” 他一挥手,身后几个弟子就随手掀开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祭台上的一个木箱子。 里面露出一个半残的鼎来。 “这就是镇国鼎,是无数位仙师取来昆仑之巅的玄铁打造而成,不光能镇压国运,还能镇压天地间一切妖物。” 他拍了拍那木箱子,脸上露出几分悲悯的笑容来,“多年来,我抓住作乱的妖物,都是关押在镇国鼎中,现在这些妖物已经化为最精纯的灵气,对水神是大补之物,它一定喜欢,此次祭祀,先以这些灵气为祭品,如果有个万一,才是大家出力之时。” 祭台下渐渐安静。 那些灵师也稍稍松了口气。 “而且,我会站在祭台上,和大家在一起,我保证,竭尽全力,办好这一次祭祀,让大家都平平安安!” 要是国师一开始就这么说,所有人还是不会满意,毕竟自己有危险,但一开始,朝廷也好,国师也罢,都强硬无比,他们面对的是十死无生,心中绝望,如今先把怨气投放了些在荣安郡主身上,随即又发现大家也有可能有一条生路,心绪起起伏伏,一时就松了劲儿。 一晃神的工夫,灵师们就被拥上了祭台。 每个灵师身边有两个人照映,身上披上法袍,头上戴金冠,国师也高高举起一把珠光宝气的长剑,随着风雨狂舞。 那长剑一看便知是很了不得的法器。 “你们看,那是什么?” 无数人凝神细看。 风吹法袍,衣摆飘飞,国师更是浑身上下汗水蒸腾,一道金龙的影子在他身边徘徊,时而冲上云霄,时而伏于地面。 “哇!” 连灵师都忍不住惊呼。 金龙看起来气势汹汹,很是威猛,让人看一眼就被它的凛凛威风镇住,连呼吸都停滞。 不远处,有几个灵师簇拥着林旭,迎风而立,其中有个灵师也心驰神往,叹道:“不愧是国师,实在是很强,我们的计划恐怕很难奏效了,先生,您究竟有没有后手?” 林旭沉默,忽然叹息。 这样令人震惊的场面,本来是他们家红尘擅长的,那人天生就有让人震惊的能力。 “要说后手,我只能寄希望于她了。” 她会来吗?她不会死,绝对不会。 林旭皱了皱眉,他这时到不知道,自己是希望红尘来,还是希望她不来。 眼前的局面…… 国师越舞越灵动。 金龙也越来越清晰。 老百姓们纷纷跪下叩拜,一脸的虔诚,泪流满面,激动万分。 连天上的浓云,仿佛都被金光遮盖了几分去。 太阳的光芒射下来,雨渐渐小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惊变 雨是真的小了。 天空中甚至开始有彩虹出现。 雨过天晴彩虹生,雨还未过,可彩虹来了,众人心中都升起几分希冀。 国师额头上汗水滚滚而落,金龙连鳞片都熠熠生辉,周身散发出五彩斑斓的光芒。 这等场景,实在让人激动,深深陶醉其中,不得自拔,好几个灵师热泪盈眶! “一定没事儿了。” “那是,这可是国师,大周哪个灵师能比得过他?” “便是水神再凶猛,碰上国师也要退缩。” 这下子,大家仿佛已经把这位国师强硬要求这么多灵师聚集在一处,甚至要拿活的灵师祭祀的事儿,给忘到一边去。 曲乌冷笑:“弱肉强食。” 可不就是弱肉强食,因为那是国师,人家一根汗毛也比一大堆灵师加起来都粗,便是不满意,除了藏在心里,还能怎样?不光不能怎么样,连表露出来都不可以。 所有人心里恐怕只能盼着,国师一切顺顺利利的,千万别用到最后的手段。 天上的浓云一点一点地消散。 好些灵师拼命给国师大人歌功颂德戴高帽,虽然还没有成功,他们口中,国师已经灭了水神,成了拯救黎民百姓的大救星,议论纷纷,气氛火热。 整个祭台上那种悲壮一点点减少,多了几分轻松自在。 也有些灵师少了几分畏惧,多出一点儿慷慨激昂来。口口声声自己愿意助国师一臂之力云云。 也有几个灵师皱了皱眉。 林旭立在不远处,身边的灵师低声道:“公子,没想到他的能力还真不小。” “他是国师。”林旭摇了摇头。 “我们要不要走?” “再等等。”林旭叹了口气。 话音未落,忽然狂风大作,远处有破空声传来,众人抬头看去,只见西面的天空上浓云翻滚,云层之上好像有什么东西。 虽然看不清楚是什么,但看这阵仗,便令人心惊胆寒。有眼力好的。只窥视到一点儿隐藏在云下的,闪着光的鳞片,就双目赤红,泪水滚滚而落。 “是。是水神来了?” 有人声音干涩。只吐出这一句。 众人都看到了那东西。 好像一瞬间它就从天边飞到眼前。硕大无比的头颅从云层中探下,那是一张很像人的脸,青绿色。狰狞恐怖,嘴里叼着半截尾巴,看到这么多人毫无反应,到是对祭台有点儿感兴趣似的,也是,人类在它眼中比蚂蚁也大不了多少吧。 噗,上面的巨兽吐了口气,把那半截尾巴吐出来甩到祭台上面。 众人就见国师身边的金龙一声咆哮,双眼大颗大颗的泪水滚滚而落,若是它有毛,怕是连汗毛都立了起来。 金龙猛地冲上去。 金龙撞在了云层上。 咔嚓。 下一刻,它就断掉了一只利爪,哀鸣一声撞在祭台上,金色的鳞片碎裂,化为虚无。 灵师们的心也跟着扑通一声,从天上落到了泥沟里。 那怪物慢悠悠地从云层中探头出来,伸了伸懒腰,目光漫不经心,神态也漫不经心 国师一振臂,那一口镇国鼎竟然慢慢倾斜,里面飞出无数道影子来。 影子遮天蔽日,祭台上黑乎乎一片。 “呜呜呜呜呜!” “嗷嗷嗷嗷嗷!” 阴风咆哮,鬼哭狼嚎,灵师们屏气凝神,国师的脸上青筋毕露,眼睛里甚至露出三分疯狂之色。 只见那怪物伸出舌头一卷,直接卷走了镇国鼎里飞出来的东西,咯嘣,咯嘣,咯吱,咯吱。 大口大口的咀嚼声传来,哀嚎声更加惨烈,很多骨头样的东西被吐在祭台上,零零碎碎散落了一片。 灵师们手脚发软,再也说不出任何话。 好几个都瘫在地上,连站也站不起身。 国师目光闪烁,到是还显得很镇定,他明明距离那怪物最近,看得也最清楚,面孔上却冰冰冷冷,没有露出半点儿惊惶。 “不够呢。” 众人一愣。 半空中忽然响起个像小孩子一样的童声,听不出男女,软软糯糯的,很好听。 “这些连打牙祭都不够,喂,这个不好吃,你怎么老是敷衍我!” 它呸了两声,吐出来一堆模模糊糊团到一块儿的符,都是金属符,有几个碎片散落到地上。 一个灵师扫了一眼,脸色骤变:“驭兽符?是大雷音寺的!国师,国师怎么有这种东西!” 他想到什么,打了个哆嗦,“难道国师还妄想要,要……” 要控制天上这个怪物! 他抬头看了一眼,心里拔凉,再看国师,就不觉倒抽了一口冷气——真是百无禁忌! 国师先是一惊,显然也没想到这东西居然开口说话,半晌,脸色才略略恢复,似乎也有点儿遗憾,但并没有怎么失望,轻声道:“我就知道,哎,只是勉力一试罢了。” 怪物低下头,朝着国师吸了口气,露出满意的神色:“还是你好,你比较可口。” 国师长剑一舞,金光四射,身体直直而起,竟扑向那怪物。 底下无数灵师失声惊呼! “咦,没想到他还有点儿血性!” 没想到那怪物动也没动,扑在它身上的人刚一接触,就化作泡沫,看不见了。 众人都愣了愣。 曲乌脸色一变,厉声道:“不好,小心!” 祭台周围忽然光芒闪烁,一股强烈的气流陡然而出,众人都身不由己。猛然被冲击到半空去,个个尖叫,头晕目眩。 那怪物张开大嘴,一股强大的吸力吸引着所有人疯狂地往它嘴里飞去。 “不要!” 一群灵师浑身发抖,曲乌大声道:“阵法破了,都快跑!”她话音未落,袖子一抖,就飞出一条软鞭子,长鞭卷住祭台上的香炉,拼命挣扎而去。 其他人也回过神。个个挣扎。奈何完全是无用功,那怪物将将从云层里探身出来,巨大的身体,不知道多少个脑袋。所有人都被一股子腥臭味熏得差点儿晕死过去。身体更是不受控制地被它卷向半空。 不过这个怪物好像觉得很好玩。也不是特别饿,觅食的时候,要先逗弄一会儿。并不想马上就吞掉他们,而是一会儿吸,一会儿吐,甚至还伸出舌头在他们身上舔一舔,却不急着吃。 灵师们其实还算好的。 那些老百姓已经吓得个个如鹌鹑,连声音都发不出来,只是这么大的动静,竟然连昏都昏不过去。 “国师,救命,救命!” 这时,有人一低头,就看到那个国师正立在祭台上,伸手抱住镇国鼎。 镇国鼎发出一片金光,冲散了周围的雾气,就连那只怪物,居然都愣了一下,仿佛对这金光有些忌讳,大眼睛眯起,稍稍上浮,隐入浓云中。 “救命!” 其中一个灵师几乎要落入怪物口中,嘶声裂肺地喊道,“镇国鼎内有龙气,用龙气引它试试,快啊!” 在场的灵师虽然修为不高,但到底也是正经的灵师,见识还是有的,如今也只盼着国师使手段利用一下那镇国鼎。 镇国鼎笨重无比,可国师居然一只手就把拎起来,飞快地向远处跑去,声音到是还显得很温和:“镇国鼎不容有失,我先送它回去,再想办法!” 他的速度不算快,每一步踏在祭台上,祭台都有一个玉柱从底部上升凸起。 奇怪的气场波动从祭台扩散,曲乌到是冷静下来,死死抓住软鞭,把自己捆在香炉上,却连同香炉一起上浮:“是献祭阵法,呵,好主意,喂饱了这怪物,它应该可以满足了。” 消化掉这些灵师,起码也得几十年,到有时间了。 灵师们脸上都露出绝望。 有人破口大骂。 有人嚎啕大哭,哭爹喊娘。 国师却步伐坚定,迅速又果决地离开。 这时,轰隆隆,轰隆隆。 不远处传来一阵响动,众人顺着看过去,远处黄烟滚滚,十多只的狗,猫,鹿,野猪,还有各种野生的,家养的动物飞奔而来,闹哄哄一片,鸡飞狗跳,花猫喵喵叫。 国师让这一群动物一冲,身上沾了些灰尘,脸色大变,却是不管不顾,依旧向前跑。 众人:“……” “啊!” 一个人抬头看向上面,脸上惊骇欲绝。 有个人被一只秃顶的鹰叼着从远处飞来,那鹰一松嘴,她就滚滚而落,正好落在怪物探到下面的大头上,挂在它的鼻子上面,出溜了下,很狼狈地东倒西歪,紧紧抓住那怪物。 “荣安郡主!” 曲乌失声道。 林旭离得远,此时受到的波及比较小,一看到那人,也脸色骤变,失声道:“红尘!” 其他人里也有认识荣安郡主的,这里毕竟是京城,红尘真算得上是个名人。 她也是个美人,此时却一点儿都不美了,头发湿漉漉的,乱作一团,又是泥又是水,衣服也脏兮兮,要不是那张脸辨识度太高,他们还真认不出来。 “下去,闭嘴,趴下!” 众人听到上面荣安郡主嘶哑着嗓子喊道,只见她出溜下来,使劲踹那只怪物的嘴,踹它的牙齿,打它的下巴,拳打脚踢。 红尘每打一下,众人的心里就扑腾一下。 “疯了,疯了。” 可不是疯了。 那怪物多大,就荣安郡主的个子,还不够它塞牙缝的,而且京城贵女,和个泼妇似的动手……众人到是顾不上她难看不难看,个个提心吊胆。 大家总都是人,很怕那怪物一口把她给嚼碎了。 但也不知到底是什么原因,大家感觉到的风小了一点儿。身体也平稳了些许,还是浮在半空中,却不在打转。 曲乌的目光却转移到国师身上,眯了眯眼,想着还有没有办法夺回那镇国鼎。 镇国鼎能镇压一国气运,也许也能镇压得住这只怪物。 她脑子飞速地转动,正想出手一试,只见那镇国鼎在国师手里拼命挣扎起来,左转转,右转转。还时不时地发出呜呜的声音。又委屈,又难过的样子。 所有的灵师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国师脚步一顿,也不知出了什么事,只是下死力气抓住。只听砰的一下。那镇国鼎磕在国师的头上。磕得他一踉跄,就脱手而出,直直地飞上天空。破开乌云,飞到荣安郡主身边,像只小狮子狗一样围着她转来转去,看红尘对着那怪物拳打脚踢,它也学着飞过去砰砰砰地打那怪物的脑袋。 众人:“……这怎么可能有用!正经的蚍蜉撼大树啊!” 也确实是没什么用处。 不过那怪物的脸上居然露出几分很委屈的表情来,缩着身子藏在浓云中,任凭荣安郡主拳打脚踢,却没有一口把她给吞了,而且大约因为注意力都集中到了荣安郡主身上,终于控制不住其他人,一群灵师像下饺子似的,跌落祭台,东倒西歪,幸而一开始就不断降落,到不至于丧命,只是个个站立不稳,但谁也顾不上自己受伤没受伤,都抬头看去。 那怪物对荣安郡主貌似有顾忌,不过对那镇国鼎到是丝毫不客气,一甩尾巴就把它抽飞。 它又飞回去撞撞撞,又抽飞,再飞回去…… 红尘累得满头大汗,晃动了下抓不稳,一下子落下来。 众人都吓了一跳! 这个距离,非死不可! 那镇国鼎跟身上长了跳蚤似的,飞过去一把接住,落在祭台上,红尘爬了半天,从里面爬出,一身狼狈,气喘吁吁,看起来比这帮受到巨大惊吓的灵师还要凄惨。 她抬头看向国师,也没有说话,就是直直地看着。 那些灵师一时间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同样看过去,国师的样子也多出几分狼狈,不复一开始的气势,却还是一脸的严肃,先走过去用力捏住镇国鼎,才松了口气,看了红尘一眼,冷笑:“荣安郡主,你居然还敢出现?惹来这尊凶神,致使我大周遭此劫难,你可知罪?” 红尘眨了眨眼,暗道荒唐,摇了摇头:“见过颠倒黑白的,却没见过你这种半点儿不心虚的。” 国师摇了摇头,面上露出几分悲悯,“做人不可太贪心,你身为灵师,妄动欲念,惊扰凶神,罪孽滔天,这辈子是没有未来了,你要真有半点儿良心,自己闯祸自己来担负,快去送这尊凶神一程,想必有你果腹,它该心满意足了。” 这国师竟好似没看到刚才的情形似的。 那群灵师面面相觑。 这时,那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落了下来,在祭台上趴着,张开大嘴,众人心惊肉跳,下一刻它却忽然打了个饱嗝,噗一下,吐出一个大泡泡来,那大泡泡越胀越大,遮盖了大半个天空,里面飞舞着零零碎碎的碎片。 “咦?那是什么地方?” 碎片里浮现出山川,河流,人马,人貌似是军人,还是大周的。 “是金州?看看那儿,于帅的帅旗!” 里面出现无数个大帐子,还有于帅的帅旗。 其他人都很好奇,不知道那是什么,国师却脸色骤变,猛地一剑挥出,刺入那泡泡,泡泡只是波动了下,随即隐去,并无太大的变化,他猛地扭头看向红尘,厉声道:“你在干什么,让它停下。” 红尘皱眉:“你的声音很刺耳,我有点儿不舒服,别吵了。” 泡泡里的画面越来越多,国师浑身抖动,猛地挥剑刺向红尘,好几个灵师在附近看到,惊呼失声,却是来不及阻拦,红尘一惊,身体就被一人拉住,后退了几步,国师也倒飞出去,撞在玉柱上,金冠垂落,挣扎起来,瞪着忽然出现救下红尘的律风荷,又转头看红尘,眼泪滚落:“荣安郡主,你要是还有一点儿良心,就让它快停下,你深受皇恩,食我大周朝的俸禄,外岁待你不薄,还有皇后娘娘,你怎么不想想皇后娘娘,她把你放在心尖上疼,你难道就不该为她着想。” 国师竟然说这等软话,那帮灵师都愕然无语。 红尘也无语,半晌才道:“你真当那东西是我养的宠物,想怎么样就能怎么样。” 她挠了挠头,叹气,“其实我觉得现在这种场面挺好的,要不是天地有灵,世上还有灵师,还有灵物,很多冤屈想要洗雪,不知道要费多大的力气,要流多少血才能达成,如今多好,一口气撕撸干净,是非黑白,一目了然。” 半空中的画面越来越清晰。 帐子里已经能看到年轻一点儿的国师和于帅的身影。 国师暴怒,一字一顿地道:“你以为这些就有用?”他的身体一个劲儿地抖动,厉声道,“凡是看到的人,都只有死路一条!” 阴测测的声音响起,那些灵师激灵一下,心中不免惊惧。 红尘摇了摇头:“我也没办法,不是我能控制的,不过,你恐怕杀不过来。” 那大泡泡遮盖了大半个天空。 恐怕不远处的京城,从皇宫大内到市井黎民百姓,都能看得清清楚楚。 国师想要靠杀人来阻碍这一切,怕是不可能的。 林旭瞠目结舌。 他身边几个也瞠目结舌。 多年夙愿,怎么达成得这么轻易? “天下要乱了。”林旭忽然叹了口气。 国师低下头,看着自己的手心,轻声道:“夏红尘,我大周天下大乱,由你而起,你罪孽滔天,迟早要遭报应。” 红尘苦笑,她已经遭了报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大白于天下 一日之间,天翻地覆。 国师携圣旨严令大周军队不许发兵支援林老将军。 当年九皇子,现在的厉王殿下,拿到林七的鱼符与于帅求援书信,回返求援,却被向导带领,迷失方向,竟然晚了足足三日。 国师一心一意为他着想,力劝他毁去鱼符和书信,否则有此污点,便是将来有机会谋求龙椅,恐大周将士会有怨言,恐再一日之间,天翻地覆。 国师携圣旨严令大周军队不许发兵支援林老将军。 当年九皇子,现在的厉王殿下,拿到林七的鱼符与于帅求援书信,回返求援,却被向导带领,迷失方向,竟然晚了足足三日。 国师一心一意为他着想,力劝他毁去鱼符和书信,否则有此污点,便是将来有机会谋求龙椅,恐大周将士会有怨言,恐再无领兵出战,立下赫赫军功之机会。 九皇子迟疑良久,将书信封如密封匣子之内,就地掩埋。 这些也就罢了。 可最最严重的是另外一件皇室秘闻——先皇的死因。 还有这位皇帝祭拜凶神的种种行为。 这才是最恐怖的。 和这个比,什么国师为了保住自己,保住大周的国运,杀了不知道多少百姓来作法的种种事情,反而像是小事儿了。 至于最普通的老百姓们看到这个,心里会是个什么滋味,那还另有一说。 天空中的画面久久不肯消失。 国师的神色从狂怒。渐渐变得和缓冷硬,把目光从红尘的脸上转移,落在一片狼藉的地面上,轻声道:“这种东西,根本是妖物造谣生事,谁又能信?” 红尘叹了口气,摇了摇头:“还是那句话,是非黑白,自有公论。” 说出这句话,她略微喘息。头有点儿晕。却是不肯在国师面前露怯的。 身后忽然有一双手揽住腰身,红尘感觉到熟悉又陌生的气息,自然而然心中一安,把整个身体都靠过去。 林旭叹了口气。低声道:“此乃虚妄。不可留恋。” 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却是知道的,这段时日,****想念红尘。白日黑夜,不能有片刻安眠,可那胸腔里沸腾的感情,突如其来,来得诡异,他知道那不是真的。 明明不是真的,却如罂粟花,充满了诱惑力,抱住红尘的一刹那,手臂烫得几乎要化掉,竟然一时间难以自持。 林旭轻轻地吐出口气:“还好吗?” 红尘耸了耸肩:“……没有比现在更好了。” 说着,指了指天空。 林旭也抬头看去,闭了闭眼睛,神色间居然也没有多么激动,他手中捧着一个漆黑色的匣子,轻声道:“九皇子当年至少没有彻底狠下心,总算还留下了于帅的手书,林公的鱼符,还有一封家信……我怎么,竟然没什么感觉。” 心里头反而空落落的。 他多年苦求一个公道,现在却想,这公道要来了,可他却很难满足,反而只余下些许伤感。 或许家中的长辈亲眷,也是同样的感觉。 国师四下看了一眼,挥开身边弟子的搀扶,连马都没有,也不怕那还没有完全散去的各类动物,大踏步地走人。 林旭并没有阻拦他,现在这种情况下,最好不要多生是非,越稳越好。 一抬头,看着那一片蓝。 “天要晴了。” 浓云散开,阳光落下,彩虹横跨天空,那怪物不知道什么时候竟然消失,只留下一地狼藉。 它造成了那么大的危害,害得那么多人流离失所,可它是个凶神,是怪物,本就是要吃人的,在场的人恨不得杀了它,杀不了,到是只要它走,众人也能满意。 满地的人都受了伤。 红尘的脸色雪白,身体乏力,连移动一下都觉得很困难,往嘴里塞了一把药丸子才稍稍好些。 身体就像个漏斗,体内空荡荡的。 红尘叹了口气,到也不过分介意。 林旭带来的人到还无碍,总算有几个能抢救受伤的灵师和百姓们。 曲乌皱着眉头,瞪着红尘,半晌没有说话。 红尘笑了笑:“我听说了,知道不是你。” 曲乌还是没说话。 红尘到是话多了几句:“我听说有人给林公子送了一封信,里面的内容很有趣,是你的笔迹,不如查查你周围的人如何?” “管好你自己!” 曲乌冷笑,“闹得这么大,你以为这件事儿就算完了?小心点儿吧。” 说完转身就走,其实哪里用得着查,曲乌只是冷淡不在意别人的小动作,却也不是个傻子,只她回去恐怕也没用了。 黑子哪里会留下等死! 看着她的背影,红尘苦笑。 她当然知道这事儿不算完。 “……那位陛下要是聪明人,就不至于光明正大地杀了我,要是个笨蛋……那我也没办法。” 事已至此,难道皇帝杀了她,一切就能当没有发生过? 只是,日子有一段儿时间会不好过到是真的,她肯定会被迁怒一回。 皇家那些人,可不知道什么叫无辜,这件事儿多少算是因她而起,皇帝可不会因为她算是自家的晚辈就多几分怜惜,不要说一个所谓的外孙女,就是亲儿子,这种时候也不管用了。 红尘笑了笑,那也没什么,对她来说,真因为不被待见变成空气,从此脱离京城的束缚,天地自逍遥,也是一件幸事。 想想全天下有能为的灵师们,和朝廷闹翻了的还不知道有多少。这些人也没有艰难到哪里去。 天空中的影像也散了去,可此间种种,已然广为人知,正如红尘所言,朝廷想靠**,大约是压不下去的。 京城百姓暗地里议论纷纷的,朝廷到是安静的很,只知道陛下在寝宫吐了血,连夜急召了太医。 皇后多年来第一次踏入勤政殿。 外头已经从天塌地陷,水灾连连的惨境中恢复。十分需要救助。京城里的阁老们最先关心的却是那座皇宫里会发生的事情。 当事人里头,反而只有厉王殿下受到的影响最小,他虽是缄默不言,多少有些坐视忠臣蒙冤的罪过。可他是皇子。身份尊贵。人们反而不大好议论他。 连朝中御使都没有掺和其中。 即便如此,现在朝中声势最大的,还是齐王和安王。这两个亲哥俩,热热闹闹地在朝中打起擂台,几乎是图穷匕见,快连遮掩都不肯遮掩。 大周朝如今是说不出的混乱。 这座永安城,不知道多少人家彻夜难眠! 也有很多人家欢欣鼓舞。 林家在大周朝是大家族,为朝廷立下过赫赫战功,林老侯爷门生故旧遍及全国。 受过他恩惠的,上到王孙贵族,下到黎民百姓,更是数不胜数。 当年出事,虽然林家的亲朋故友们多数是躲了,可心里没有不惦记的。 以前他们是不敢,怕皇帝忌讳,但林家一门女人,能在京城安安稳稳这么多年,苦是苦了,也时不时有不幸战死的贵族子弟的遗属们来找麻烦,到底挨了下来,不能不说,大家伙儿还是顾忌老侯爷生前的威望。 要是欺负这一门孤寡,说不定就惹恼了什么人,明面上没事儿,暗地里被整治一顿都没处说理去。 现在忽然出现这么个转机,无数人奔走相告,光明正大地为林家诉冤屈,祭拜林家先人们,当然,也少不了要有些人借机生事,一时间京城暗潮汹涌。 朝廷陛下病体支离,不能上朝,可那些官员们到忙得很,每日从早吵到晚。 如今这个世道,人们都敬畏鬼神,那日天空中浮现出来的画面,如此神秘的景象,谁都不敢不信,一开始还有一些人说些怪话,说什么那是凶神闹出来的幻象,当不得真,却没多一会儿就让人用吐沫星子给淹了去。 就算是凶神也是神! 国师当初还不说人家是水神呢?真乱说话,惹恼了对方,它再来大闹一场,谁能受得住? 没过多少日子,竟满城祭祀林老侯爷。 甚至还有人在朝中提出来,要告慰亡灵,请朝廷为老侯爷定谥号,还有林家人也需要抚慰。 皇帝一直没有露面,也没有下旨意,朝臣们就只能继续争执。 曲家。 曲乌回到家,家里人纷纷嘘寒问暖,她也难得有闲心,一一应付过去,并不显得特别敷衍,应付完,才稍微问了一句——“黑子呢?” “小姐别提她,又是个忘恩负义的。” 一群下女对那个老女人特别看不上眼,现在尤甚,“一出事她就走了,连声招呼都没打,小姐还是看看房里丢了什么东西没,她平日里都是在您屋里伺候的,可别是个贼。” 他们平时也没少听下人卷走主子财物的事儿,尤其是荒年,常常发生,都不怎么当回事儿,可发生在自家,那就恨得咬牙切齿。 曲乌冷笑了声:“她以为,她能逃得了?” 真当自己是好欺负的。 回了屋子,屋里少了几本书,几样法器。 “到是小看这人了。”曲乌慢慢坐下,一转眼就释怀,默默找了找,想了半天,才从角落的一个盒子里拿出一团黑乎乎的东西,随手扔给身边的婢女。 “去,扔到粪坑里,亲自动手,不许敷衍。” 婢女应了声就去了。 离曲家不远的小院内,蒋婵死死咬紧牙关,浑身颤抖,七窍流血,身上皮肤裂开,若是有外人看到,说不定会被吓死,她胳膊上爬满了毒虫,恶心的要命。 蒋婵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根本不敢看自己,闭着眼,心中绝望,捏紧手边的剪刀……她该死了,死了就什么事儿也没有。 猛地,蒋婵一脚把剪刀踹开,脑子里不断回想她从小到大经历过的事情。 她本是名门千金,本有光明的前程,任何一个千金小姐,遭遇她现在遭遇的一切,早该自我了断,可她却不能,她不能就这么认命,要用尽一切力量活下去,还要活得好,她必须活得好。 “朝廷不会放过夏红尘,国师也不会放过她,去求国师,去求他帮忙。” 蒋婵一遍又一遍地念。 好像身体上的痛苦确实渐渐小了。 京郊 官道上。 一辆普普通通的马车慢吞吞地行走。 “小姐,林先生什么都不管,照顾了你半月,是不是说明,我们要有一位姑爷了?” 罗娘是不会说这等话的,只有小严能说得出口。 红尘低着头没吭声。 罗娘瞪了小严一眼,凑过来小声问:“小姐看什么呢?” “看爱。” “什么?”罗娘愕然。 “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爱是永不止息。” 罗娘和小严眼睛里都是小圈圈,满头雾水。 这都什么跟什么! 那么怪,可也有点儿道理似的。 “没什么,这是我读到的,唔,应该算是海外的一本经书,是他们的神说的话吧,应该。”红尘微微扬眉。 读了各种乱七八糟的东西,有大爱也有小情小爱。 她似乎明白了一点儿,却还是不能完全明白什么是爱,仔细看来,爱是一种恐怖的东西,确实很有力量,可是,没有它,人会更自由快活些。 真不是她矫情,实在是遇到了些许麻烦。 半个月来,玉珏空间一口气给了她密密麻麻的一大页任务,大部分都是救人助人的,可这个救法,却需要考虑。 她翻了半天,这些任务让她很迷惘,都没有具体的达成标准,只让她自己去领悟。 琢磨了许久,问了玉珏空间里好多大能,都说让她凭本心行事,还有好几个人告诉她,无论是哪个任务,在哪个位面,只要让一切变得有爱,也就算是完成任务了。 什么叫有爱? 红尘叹了口气。 可这任务真不能不完成,玉珏空间给的报酬是救命的东西。 她还想见识世人无法看到的风景,想拥有漫长的生命,可不能死得这般憋屈。 那只相柳惹下的大祸,红尘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哪一步做错了,或许是她一心想阻止相柳,和它取得了联系,竟然就受了那只凶神相柳的罪孽。 虽然不多,只有一丝丝,可这一丝丝,足够把她压得几乎要站不起来。 她想了很多办法来消除,进展缓慢,如隔靴搔痒,只能粗暴地拿灵力先顶着。 红尘这时才忽然惊觉,其实以前她的力量很虚。 别看她屡次表现惊人,无数灵师都觉得她特别的强大,但她和那力量总有一点儿隔膜,像小孩子拿着别人赋予的兵器在战斗,兵器锋利无比,杀死蚂蚁是很轻易的事儿,也能做到很多别的小孩儿做不到的事情,但那力量,终究不真正是她自己的,遇见一个真正的大人,她就没办法了。 要解决这个问题,恐怕要她先‘长大成人’才行。 罗娘一眼就看出自家小姐又出神了,眨了眨眼,笑道:“小姐,你这是从哪儿找的身份文牒,也太委屈您了,就是要避一避,按照咱们林公子说的,先去鬼谷门下的一个别院住一段便是,再说,或许也用不着躲,咱们郡主府固若金汤,机关遍布,小荷更是一顶一的高手,还有生门的弟兄们也可以调过来,宫里还有皇后娘娘在,娘娘那么疼您,哪里能眼睁睁看着您出事!” 红尘翻了个白眼:“……就当是出去玩。”(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庶长女 凤城乃算得上是交通要道,江南商旅官员入京城,大部分要先过一过凤城。 每日人来人往的,自然繁华热闹,就连城门口守城门的兵丁,也比别处的多几分眼力,对待来往的行人都颇为和气,多数时候并不以貌取人。 这日清晨,太阳还挂在树梢。 东边香烟滚滚,白纸如雪花,洒了一地。有几个年过半百的老人家身穿白衣,披麻戴孝,一路跪拜哭喊,来回都有三圈儿,别人只是看着,连那些当兵的都没嫌晦气去阻止,路过时,还给舀一勺子茶汤,好让暖暖身。 那几个老人家,都是祭林老侯爷呢。 整个江南地面,年轻人或许都忘了,老一辈里,谁不念林老侯爷的好处,当年林老侯爷来江南剿匪,水匪乌娘子抓了三十多个老幼,要林老侯爷做交换。 老侯爷二话不说,便孤身前往,一个人换回那些老少爷们,自己也受了重伤,最后还是剿灭了那帮水匪,从那之后,他老人家身子骨就大不如前。 那一阵子,满江南都说林老侯爷的段子,后来出了事儿,大家都不说了,可即便是朝廷给他老人家定了罪名,江南老百姓,大部分也是不认的。 太阳有些昏暗,不多时,走过一队巡逻的兵士,他们比以往到显得精神些。 天还没亮那会儿,有八百里加急的文书路过,一看就知道必是边关的奏报。 在城门呆得久了。看这些也有自己的心得,这类八百里加急的文书可不简单,来了一次,最近这半月就要谨慎,一准儿还有,万一哪里照顾不周到,说不得就是杀头的大罪。 城门今日便开得早了些,吕二娘挑着两篮子还水灵灵的胡瓜进了城门,正好看见王三刀在道边一边搓手,一边东张西望。连忙过去。嗔道:“今儿怎么这么早?仔细吹了凉风。” “哎,乱着呢正,大太太病着,那几个小贱人又作妖。闹得大房乱七八糟的。芬姑娘都躲了。我们这些下人再不赶紧躲躲,被哪个主子撒气撒到头上,可还怎么过!” 王三刀脸上一红。四下看了看,就去捏吕二娘的袖口,吕二娘白了他一眼,自己的汉子自己心疼,连忙拉着到旁边的茶寮坐下。 “这几日卢家到底是闹什么,我闲来听玉姐儿说了几句,大房又添了个姐儿?” 吕二娘面容白净,才不过二十有三,还是好颜色,王三刀许久不见她,心里想得慌,目光只在她雪白的脸盘儿上转,便有些心不在焉,漫不经心地道:“是添了个姐儿,当年被赶出去的林姑娘生的,家里给忘了,一直在黑水镇刘家庄那个庄子上养,今年那边闹大水,庄子上的人死绝了,只剩下这么一个,托人捎了信……大太太差点儿没昏过去,让赶紧接回来。” 吕二娘听了也不由咋舌。 “这,这……便是咱们乡下人家也出不了这等怪事,卢家大爷,也太,太……” 当下人的,不好议论主子,可那位主儿做出这等事儿,连她这大字不识几个的也觉得臊得慌,偏偏那位卢大爷还以文人自居,清高自傲,整日摆谱,让人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吕二娘叹了口气,掐指算了算:“当年因为大爷娶亲,为了表一表对岳家的敬意,把家里的通房有的放了出去,有的送庄子上,林姑娘那时候有孕,现在孩子也该有十八了,这都成了老姑娘。” “谁说不是,家里忽然多出一个庶长女,大太太家的瑶姐儿到排到下面去,这可真是,一家子都膈应。” 三刀摇了摇头,“那个姐儿怕是也得了好,在庄子上长大的,也不知是什么情况,卢家不是小门小户,恐怕她适应不了,幸亏大太太派了自己的陪房嬷嬷去接,好歹还体面。” “主子们的事儿,咱们犯不着操心。”吕二娘塞了一根胡瓜给当家的,挑着篮子站起身,“我先去卖了瓜,赚些银钱给妞妞攒嫁妆。” 正说着话,茶寮外头就停下两辆马车,其中一辆很眼熟,正是卢家的车。 卢家老太爷曾官居一品,做过阁老,虽然急流勇退,可致仕了品级也在,家里用的车马,哪怕是下人的也十分光鲜夺目,一眼就能认出来。 铁牛下了车,拎着水桶下去,掏出一把铜钱让茶寮的伙计给打水,好喂喂马。 他们驾着车秋日里的出京城,绕了一大圈穿山过水,到黑水城又来凤城,没几日天就开始寒冷,到如今虽然还未曾落雪,北风却呼啸而来。 看着铁牛下去,罗娘把窗户上的缝隙封好,一壶热水咕嘟嘟冒着热气,也不用沏茶,只抱着热水杯子便觉得手上舒服。 其实马车里并不冷。 铺满虎皮褥子,松软的羊毛毯子盖着,热烘烘的,外头的寒气一丝都进不来。 可她还是习惯抱着个茶杯,看了自家主子一眼,欲言又止。 红尘笑了笑,她明面上到是没被怎么样,郡主也好好地当着,甚至除了当时在场的那些,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那件事儿里竟然也有她的影子。 在场的估计还惊魂未定,也不敢多说什么。 荣安郡主府,表面上风平浪静。 奈何林旭他们商量过后,还是一致决定,要她离开京城避一避,谁知道在迫在眉睫的龙椅争夺战中,红尘这只小龙虾会不会被先挑出来吃掉。 林旭一行男人们这会儿都忙,各种忙,恐怕是顾不上她。 林师兄说这话的时候,红尘就是性子好,也有点儿不顺气,凭什么自己要他们来顾? 她生来就是靠自己。从没有靠过别人。 结果在罗娘面前抱怨了句,罗娘到笑得一脸揶揄,弄得她到满头雾水,连小严也当她是打趣笑闹,只以为林先生一心一意护着她,待她好,她心里自然只有高兴的。 红尘回过神也就不多想,何必和她们争论这些,自己自从有了玉珏空间,在里面所经历的。所看到的东西。在这世上,本就不能见人,连罗娘和小严这样,算是得她真传的。恐怕都无法理解。还是别拿出来吓唬别人。 自己也有自己的打算。需要一段儿太平日子。 正好玉珏空间里一个任务挺合适,她就干脆接了,顺便弄到了份儿身份文牒。 林旭本不肯让她自己出门。可一听说是来江南,还是来凤城,再一听居然这般行事隐秘,便松了口。 红尘也不管他为什么答应,早习惯这些人神神秘秘,她到是一身轻松,真正一身轻松,想放开心怀痛痛快快玩一圈。 出京时和罗娘说的是心里话,就当是出来玩的。 虽然马上就到了,外头那个高嬷嬷话里话外叮嘱了好些话,可红尘还能因为这个紧张?闭上眼翻了翻玉珏空间的任务提示,挺有意思的。 最重要的任务道具是一份身份文牒,所谓任务提示是一段内心独白,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林秋娘,本是卢家的庶长女,不过还是胎儿时便随母亲被赶出门,也没有冠上卢家的姓儿,她母亲只叫她秋娘,娘俩相依为命。 刘家庄的庄子,说是卢家的,实际上只是当初路过时随意买下,根本不放在心上。林秋娘的母亲又不是什么要紧人物,都知道是被主人家赶了出来,在庄子里的日子很是艰苦,后来秋娘长大,母女两个的日子才宽泛些。 怎么说她也是卢家的小姐,卢家可以忘了她,那些下人却不敢太过苛待,好歹也不能给饿死、病死了,否则但凡哪日卢家想起来,他们都要倒霉。 林秋娘磕磕绊绊地长大,一直长到十八岁,卢家还是没有半点儿消息,她娘给她说了一门亲事,是外头一农户家的小子,认识几个字,也有一把子力气。 若不出意外,她这辈子就这么过了,结果老天不如人愿,闹了灾,娘亲也遇难,她到是勉强活下来,可也病得厉害,稀里糊涂地托一个写信的瘸子给卢家送了封信。 送完她又后悔,红尘在任务提示里头看得清清楚楚,这姑娘日夜忧虑,怕自己不争气,惹人厌烦,再给母亲脸上抹黑,心心念念的都是亲娘,一直到病死。 这场灾祸,是相柳造孽! 红尘想,或许这个任务不需要她特别做什么,只要让卢家一提起林秋娘的名字,就赞一句她有个好娘,她娘亲是个好女人,好母亲,哪里都好,也就足够。 “小姐,走不走?” 铁牛喂完了马,那边大太太的陪房高嬷嬷也喝完茶,便回来上车。 罗娘探头出去,略点点头。 马车重新启程,哒哒哒地走向远方。 高嬷嬷坐在后面的车上,心绪复杂,翻来覆去地揪手边的帕子,身边伺候的小丫头月牙也不敢说话,她是知道高嬷嬷纠结什么,说实话,当初她乍一看见那位小姐时,也是半天手无足措,老觉得自己衣服没穿对,脸上脏兮兮,怎么站都有问题。 这一路上,那小姐安静极了,并不多与她们说话,但任何一个看过那小姐模样的,都不敢把她和乡下的土妞相提并论。 “怎么能那么好看?当初那林姑娘……得美成什么样?” 月牙年纪小,她可没见过林姑娘。 高嬷嬷是大太太的陪房,自然也没见过人家卢家的通房丫头。 她就是忽然有一种感觉,当初大爷能为了她们太太,撵走这么美的女人,应该说,其实还是有几分真心真意。 “……查清楚了?那真是林姑娘给咱们大爷生的闺女?”高嬷嬷忍不住嘀咕了句。 月牙叽叽喳喳:“哪能不查清楚,当初找稳婆接生,还是送林姑娘过去的李管家给办的,这事儿向来是瞒上不瞒下,刘家庄那边也是年年都要往上报,只是也仅仅提一句半句的,到没说……竟生成这么一副模样。” 高嬷嬷叹了口气。 也不光是模样,那周身的气质,说句不好听的,她们家瑶姐儿也比不上,穿的戴的虽然简单,却也不是一般的首饰,很是精巧,真不知那么一个乡下庄子里长大的姑娘,怎么就能得到这些好东西。 不光是她,估计家里的主子们也要怀疑一下,只是,身份文牒都没问题,连贴身带的东西都有,话也对得上,庄子里遭了难,人都没了,可刘家庄还有些百姓活着,也都给作了证。 再说,卢家从外头养大的一个庶女,又有什么好冒充的,真能冒充成功的人,必然看不上这么个身份,能看得上这个身份的,也不敢更不能这么干。 高嬷嬷想了想,也就把那三分怀疑给放下。 红尘要是知道她的想法,恐怕要同情一下,像她这样,一个郡主要冒充个卢家庶女,再加上鬼谷的林公子帮忙,找个把证人什么的,还真不怎么难。 而且养在庄子里的那位秋娘,本身是姑娘家,长到十八岁,见外人的机会很少很少。 “前面就到了。” 眼看着到了家门口,高嬷嬷松了口气,她这一趟是苦差事,能平平安安回家,那是千好万好。 不多时到了门口,里面安安静静的,高嬷嬷也不以为意,过去打了声招呼,开了个角门。 里头守门的小厮见了她,也连忙过来见过,偷偷摸摸向外瞥了一眼:“就是那位?” 高嬷嬷皱眉:“行了,赶紧去报。” “得嘞,只是嬷嬷怕得好生等一阵子,里面瑶姐儿病了,大太太也病了,正乱,这事儿得报给老太太。” 这边嘀咕完就去报。 里面确实混乱。 卢家老太太正在大房媳妇门口转圈,恨不得抽死她那亲儿子,这要不是亲的,别说抽死,直接活剐了他的心也有了,宠妾灭妻不说,还对女儿动上手,一巴掌打得即将议亲的闺女起不来床,害得闺女的贴身丫鬟碰死在外头以死明志。 任何一点儿风声传出去,卢家上下的脸就都别要了。 这时候下人来报,说那位庶长女到了,老太太脑袋更疼,更想捏死自己的白痴儿子。 “哎,接进来吧,先安置在秋葵园。” 离她那大儿媳妇远一点儿,省得麻烦。(未完待续。) ps:  ps:明天坐火车去青岛大剧院看盗墓笔记话剧,更新应该不至于影响哒,微笑,微笑。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一章 不宅斗 红尘和罗娘小严,跟着两个小丫鬟穿过寂静的花园,进了秋葵园,房子大体打扫过,细节上有没有粗疏且不说,总还算能住一住。 大体上和客人住的地方差不离,丫鬟下人们彬彬有礼,有一丝冷漠,却说不出哪里失礼来。 红尘也不好太计较,虽说担了林秋娘的名儿,她到底不是,自己也很难去真正揣度那姑娘的心意,若她能回卢家,究竟会是何种心境。 罗娘掏出一把铜钱赏了两个丫鬟,央她们给准备些热水。 两个伺候的小丫鬟恭恭敬敬地应了,一出门,互相使了个眼色,殷勤端来热水,看着里面关了门,才吐出口气,对视一眼,都有一种奇妙的放松。 “……这好像是私钱?” 看着黄澄澄的铜钱,还有上面精美的蝙蝠或者花卉之类的吉祥图案,几乎每一枚都不一样,几个丫鬟都不由咋舌。 私钱不稀奇,他们在外头偶尔也能看见,质量低劣,大多不怎么值钱,可这等私钱却不同,明显是大户人家专门打造来给孩子们玩,或者赏人用的,听说京里富贵人家,近几年到多有自己铸私钱玩的习惯,这和打造各种精巧的小金银锞子是一个道理。 只是金银锞子贵重,小姐之间互相送来,长辈们给小辈们玩也就罢了,若给下人赏赐,总不能也老用金银,没那么败家的,最多用些铜钱。比起寻常的,精美私钱也算体面。 “咱们这位小姐不都说是养在乡下?到底是什么来历!” 这些小丫鬟们,那会儿还一口一个‘那位’称呼,不敢明着怎么鄙夷,却都没把这人当回事儿,待看到容貌,多少上心些,此时却正经称呼一句小姐,再不敢轻率。 “听玉姐儿说,好像当年那个林姑娘来历很不简单。她不是家生子。是外头买来的,因为相貌好,性情温顺,让大老爷看中就做了通房。我年纪小没见过。听我娘道。林姑娘在家的时候,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有些千金小姐的品质。指不定是什么出身呢!” 这纯粹是胡思乱想,林姑娘就是寻常农户家的女儿,家里到是和林老将军的那个林家有些亲戚关系,但已经很远,早出了五服,她连字都不认识几个,最多会写个名字,会算个账,性情懦弱胆小,容貌不算差,但农家的女儿,整日做粗活的,又能好到哪儿去! 如今是时间隔得久远,这些人没多深的印象,又看见红尘,以红尘来揣测她的母亲,自然觉得那位亲娘不简单。 天色渐暗,太阳西斜。 风呜呜的吹。 四周都掌了灯,可这屋子里,院子里还是黑沉沉的,周围气氛紧绷,四下的婢女们个个轻手轻脚,生怕闹出动静惹了主子的厌恶。 瑶姐儿躺在床上,闭着眼浑身发抖,脸上通红,即便睡着,眉眼间也含了几分怒。 乔氏摸了摸她的脸,替她掖了掖被子,眼睛通红,气息微弱,胸口一阵又一阵气闷,身边另外两女一子都耷拉着脑袋。 她也不愿意看见他们,说起来全是她的孩子,可不是亲生的,就不是亲生的。 乔氏算是正经的大家闺秀,也没想着丈夫只有自己一个妻子,要是小妾听话懂事也就罢了,偏偏丈夫纵着徐姨娘,都仗着生了个儿子要爬到自己头上来,怎么能让她不觉得气闷难忍。 “你们都去睡吧。” 有气无力地挥挥手,乔氏叹道。二房,三房,四房的太太们早带着自家的孩子们退下,毕竟是晚了,老太太心疼孙子,不肯让孩子们守着。 几个孩子也有点儿眼力,不肯招嫡母的眼,悄默声地都下去,乔氏枯坐了半晌,高嬷嬷给她奉了杯茶,她才想起她竟又多了一个女儿,皱眉道:“你去交代几句,别怠慢了,我明早儿再见见……秋姐儿。” 卢家各房的女儿们,嫡女是美珍,美瑶,美琳。庶女是美芳,美莉,听说这个叫秋娘,实在不像样。 “罢了,反正也就是小名,先随意叫,以后……”她这会儿根本顾不上考虑那么多。 高嬷嬷想让自家太太歇歇,可这会儿乔氏回哪里睡得着。 “呜呜!” 瑶姐儿小声地呜咽,眉头紧蹙,嘴唇青紫,还好热不退,乔氏几乎吓得六神无主。 高嬷嬷也难受的厉害,他们家瑶姐儿向来好强,母亲身子不好,她在家里替母管家,战战兢兢,生怕哪里做得不好,更是无论何时都谨守规矩。 这回老爷不知道听了哪个小人谗言,竟污瑶姐儿和俊哥儿有私!贴身丫鬟都被指替小姐私自传信,二人私相授受,那丫鬟受不住,也是个刚烈的,一头就给碰死了,闹出人命,瑶姐儿昏过去,大老爷也拂袖而走。 还好老太太明智,家里的下人碎嘴的也不多,严令所有人都闭嘴,又教训了儿子一顿,把事情圆过去,否则有一丝泄露,乔氏真会被气死。 这时,外面有丫鬟过来,低声回禀:”太太,老爷去徐姨娘那儿了。“ 高嬷嬷脸上一僵。 乔氏木然,半晌冷笑:”他爱去哪儿去哪儿,不来烦我们母女到好。“话虽如此,却还是忍不住眼睛一红,委屈的要命。哪个女人能愿意让自己的丈夫去睡小老婆,还是在女儿危急万分的时候。 这一夜,大房的灯一直亮着,谁也没睡好觉,幸而瑶姐儿的身体好,半夜就退了热。第二日,乔氏还要打扮得整整齐齐,先见了姨娘和儿女,再带着儿女去给老太太请安。 徐姨娘照旧没来,借口是美莉着凉病了。乔氏也早就习惯,只自己憋气。 高嬷嬷看她脸色不好,低声道:”太太,秋姐儿来了。“ 乔氏眼角眉梢带出几分不耐,却还是忍下:”希望是个乖巧,请进来跟姐妹们见见。“她是嫡母,照顾好所有的孩子是她的职责,如今让一个卢家的骨血流落在外多年,已经很不称职,就算外人都知道不是她的错。可还是免不了让世人诟病。这种情况下,她能喜欢那个庶女才有鬼。 红尘进门时,便觉得周围所有人的目光像带着刺儿,心下不觉好笑。当真差点儿没笑出声。幸好略一低头掩盖过去。她到真想和周围这些人说,你们放心,她可没心情跑到江南来宅斗。连宫斗她都不肯,日子过得好好的,她就是真想帮那位秋娘完成心愿,也有的是法子,要多想不开才能干出和小姑娘们斗来斗去的蠢事。 立在正房的只有大房的庶子茂哥儿,庶女美芳,还有钟姨娘,芬姑娘,算是大房的主要配备,红尘一一见过,让罗娘拿了见面礼出来。 给大太太的简单,就是寻常针线,一套衣服鞋帽,据说是她亲手做的,不过当然就是一个据说而已。 给美芳的是一套水晶的首饰,小巧精致,不算名贵,胜在新奇,一看就是专门做的,不是外头流行的样式,至于茂哥儿则是文房四宝,绝对不出错,其他大老爷的通房小姐,意思意思给个荷包。 大部分人都很满意。 美芳到有些失望,没想到竟然是个这样的,初来乍到,居然也没闹笑话。到不是她心理阴暗,主要是在这个家里,也只有她是个小透明,一年年熬下来,多少意难平,好不容易来了个秋姐儿,想着总有一个比自己差的,可现在一看,她也只能叹口气。 屋里的诸人各怀心思,红尘到也不觉难应付,幸亏卢家没有人要求她一定要跪下行礼,她装模作样地奉茶,叫声太太便可以,连母亲都不必喊,虽然江南这边好像有些所谓的规矩人家,还挺流行跪礼。 要是卢家也有这种规矩,那红尘只好做个不懂规矩的,即便让卢家人生气,她也跪不下去,真跪了可要气死皇后娘娘了。 乔氏见了红尘的应对,也很意外,她家是书香门第,父亲乃是有名的大儒,几个哥哥都在朝为官,自幼饱读诗书,天然喜欢知书达理,斯斯文文的女孩子,红尘给她的第一印象还不错,当然少不了几分意外,心里也松了口气,能拿得出手就行,早在知道有这么个‘女儿’以后,她就发愁这个女儿的婚事,私底下琢磨半天,看看哪户门当户对人家的庶子能拿出来糊弄过去。 秋娘十八岁,最好赶紧订了亲,要不然姐姐不嫁人,她怎么好认认真真给自家亲闺女相看亲事,只是总担心那庶女太上不得台面,只能往小门小户里寻一个要攀附他们卢家的人嫁,真要到这地步,那实在不好看。 乔氏的脸色和缓了些许,温和道:”秋姐儿才来,要是有哪里不适应就和我说,告诉高嬷嬷也行。“又看几个儿女,”你们都是自家姐妹,要多亲近。茂哥儿要好生照顾姐姐。“ 大家都应了。 乔氏想了想,又给红尘补上一个嬷嬷,丫头就算了,卢家的女儿,连瑶姐儿在内,都只是有一个嬷嬷,一个贴身大丫鬟,伺候的小丫鬟到不少,在各自的屋子里伺候,秋葵园内也有,不用她多费心,应付几句,乔氏看了看时辰,就打算领着众人去给老太太请安。 红尘想到以后都要走一遍这种程序,便觉得有些烦,一次两次的当看新鲜,但每天如此,又让她想起上辈子那番白辛苦,幸好应该不用很长时间。 外面帘子一掀,众人看过去,见是大老爷进了门,孩子们都起来见礼,红尘也就随大流马马虎虎地见了,反正她就是礼仪规矩不好,卢家上下也不会意外。 这位大老爷面相和他的人却是很不一样,有一张好脸,五官端正,相貌堂堂,哪怕有了年纪,也看得出年轻时何等风流倜傥,当然,能当官的就没有哪个相貌差,他现在赋闲在家,以前却是知府,正经科举出身,只是老太爷去了丁忧,丁忧结束,上面一时到忘了他,还没谋到新差。 大老爷一眼看见红尘,就想起她是谁,不由抹了抹眼角:”这便是秋姐儿?真是长大了,哎,像你姨娘,你姨娘当年也知书达理,又贤惠的很,是个好女人。“ 几句话,乔氏心里就一膈应。 红尘也无语,这是猴子派来的逗比,专门给她拉仇恨的吧,当着嫡妻的面夸个通房丫鬟贤惠,亏他说得出口,而且,他当真想起那不是个姨娘,是个通房丫鬟了没?再者,听这话,好像当初那位不是他赶走的似的。 腼腆一笑,红尘大大方方地道谢:”姨娘也一直说,老爷是好人,给了大恩典让出去,日子过得自在,还差点儿要给老爷立长生牌位,就是没找到配得上的好木头,这才罢了。“ 乔氏低下头一笑,这话真是讽刺味十足,是个好丫头。 大老爷一下子噎住,心思也淡了,没兴致再父慈女孝,他到没听出红尘是讽刺他,只当是这闺女不会说话。 ”走吧,去给老太太请安。“ 众人起身出了门,刚一出来,便见一丫鬟脸色煞白,踉跄过来,浑身哆哆嗦嗦:”诈尸,诈尸了!“ 她一个趔趄,倒在地上,焦声道:”太太,石榴她,她站了起来,她站了起来!“ 乔氏愣了愣,脸色雪白,脑袋一跳一跳的疼,厉声道:”别慌,到底怎么回事儿,你细细说!“什么叫诈尸,石榴就是瑶姐儿的贴身丫鬟,刚碰死的那个。 那丫鬟气喘吁吁,还来不及说话,外面又是一阵骚动,有守门的小厮也顾不上规矩不规矩,扑进门急声道:”去,她去大小姐的房间那边。“ 乔氏顿时炸了,拔腿就跑,一边跑一边交代,让家丁们抄家伙聚集,并先封锁消息,情况不明不许泄露,再去通知老太太。 大小姐显然说的是瑶姐儿,不是红尘这个新任的,她不能不急,嫡母一走,那美芳和茂哥儿也犹犹豫豫跟上去,这时候再害怕也不能缩,要不添个不爱护姐妹的名声,可就真要了命,只要看情况不好,往后面缩着不要出头才是,虽说她们也不信什么诈尸。 红尘也举步跟在后头,唯有大老爷呆了呆,一时忘了举动,半晌才高声呼喊,扭头去叫护院们。(未完待续。) ps:  ps:这一卷会让红尘至少经历一下爱情,但大家还是不要太期待红尘会一心沉浸在爱情里,她的主要任务——第一还是走哪灵异怪事跟到哪儿,第二她要发展事业,为下一卷做准备。下一卷很不幸的要开撕了。 还有两大卷正文完结,番外比较多。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二章 京城与兵戈 北风吹着树叶,沙沙啦啦的响,天色阴沉。 乔氏沉着脸,脚步踉跄,匆匆赶过去,一进院子就见地上瘫着几个丫头,瑶姐儿的房门紧闭,只窗户开了一条细缝,她将将从窗户缝儿看进去,整个身体就僵硬住。 虽然是白日,屋子里却黑的很。 荧荧烛光,映照出来一张脸。 “啊啊啊!” 美芳吓得翻白眼昏死过去。 茂哥儿也微微颤颤,几乎站不住。 圆圆的脸,细长的眉,嘴角的朱砂痣,新换上的寿衣,还有脖子上挂着的,瑶姐儿亲自送的玉挂坠,这分明就是石榴,那个撞死在房门口,停灵两天的石榴。 “会不会是没死?” 乔氏低声道。 她可是听说过,有些人看着是死了,但在棺材里面呆了两天,又给活过来,这等事或许少见,却不见得没有。 但随即回过神,她浑身发颤,因为那不可能! 脑浆迸裂,身体僵冷,再也活不过来,乔氏大家太太,本不该见死人,怕晦气,可为了女儿,对那事她是亲力亲为,自是见过石榴的尸身,还是她亲自盯着入殓。 “瑶姐儿……” 乔氏低声喊了一嗓子,就往前冲,高嬷嬷死死搂着她,“太太,你若去了万一出事,外面还有谁能真心为姐儿着想,不是万不得已,不能进去!” 她一想也是,冷着脸轻声道:“去两个人。把瑶姐儿给我接出来。” 周围的丫鬟小厮顿时愣住,几乎要吓哭,谁也不敢,便是忠仆,这等时候也要心虚。让他们拿着刀和人拼命,为了主子他们也不能不敢的,但谁知道刀对鬼有没有用! 家丁到来了不少,也个个怯懦。 过了半晌,外头脚步声响起,老太太带着好些下人匆匆而至。大老爷也跟在身边。 只是看大老爷的表情。十二万分不想来,一个劲儿对母亲道:“娘啊,瑶姐儿一个小辈儿,何德何能劳动您。儿子还是扶着您回去歇着。交给下人们处置便是。” 老太太气得脑袋发晕——她是不是生孩子的时候生错了。误生了个胎盘,那是他亲闺女,还是嫡女。竟不见他着急! 外面乱作一团。 红尘抬头看了两眼,扶着罗娘慢慢走过去,从丫鬟手里要了两根蜡烛,踹开房门,把蜡都点上,屋里总算亮堂了,瑶姐儿躺在床上,满身大汗,连声音都说不出来,石榴也坐在床上,还拿了方帕子给她擦汗。 高嬷嬷忙道:“是了,秋娘必是不怕的,她不认识石榴,也不知石榴死状,心不虚气不短,鬼神莫可奈何,一定能把姐儿给接出来,夫人莫急,莫急。” 乔氏咬紧了牙关,紧张注视。 红尘走过去坐在床边,伸手握住瑶姐儿的手腕拉着她起身,瑶姐儿抓住她的胳膊,用了很大的力,才气喘吁吁坐好,一时不敢下床,只抱着被子向后面缩。 外面的人全急起来,乔氏不敢大声,只不停使眼色。 红尘却仿佛全然不知,偎依着瑶姐儿坐下,并不强迫她走。 石榴默默流泪,一脸悲伤:“小姐何必怕我,我虽死了,咱们二人阴阳相隔,却也绝不会害你。” 她一说话,行为举止到还和生前一样。 一见如此,外面的人略镇定些许,乔氏紧张地向前走了几步,就见瑶姐儿哭喊:“你又何苦,何苦啊!家里谁不知道我,我向来守规矩,爹爹听风就是雨,别人可不会信,你闹什么!” 她嚎啕大哭,连石榴是鬼也顾不上怕,显然是委屈的厉害。 红尘有一下没一下地拍她的后背,目光落在石榴身上,也是平平常常,并无异色。 乔氏心中担忧,眼角余光见她如此,心中不觉赞叹,这个女孩儿不错,性子好,稳重大气,身为庶女,还是可惜了。 这等念头也就一闪而逝,最要紧的显然还是亲闺女。 石榴也叹息:“我这次来,实在是有心事,若不告诉小姐,便是九泉之下也难安心……小姐不要觉得是您害得我,是我害了小姐才是,那日,就是大老爷请客的那日,表少爷喝多了酒,误闯小姐的绮罗园,正让婢子看见,只好送他出去,却让他,让他扯坏了衣裳,必是因此才招来闲话,殃及小姐。” 这一番话说完,石榴呜呜咽咽的哭。 瑶姐儿也愣了半晌。 “怪不得你那几日病了,精神恍惚的厉害。” 女子名节何等重要,尤其是这里乃江南,不比别处,对女子的要求更为苛刻,石榴被外男扯坏了衣裳,她这一辈子,说不定就嫁不出去了,便是能嫁出去,还不知道是哪一家的破落户,怕比不嫁还惨。 外头乔氏他们也都一怔,谁也没想到当初那件事竟然还有这么个由头。 大老爷猛然一挂脸:“哼!看看,我就说空穴不来风,茵茵所说的一点儿不错。”他因为打了女儿,让亲娘骂了好几日,现在还不痛快。 老太太一眼瞥过去,简直要被儿子蠢哭,这混蛋再瞎说,她都怕哪天晚上儿媳妇把儿子给一枕头闷死,就是在外面听了点儿风,不想着怎么给女儿出气,就知道给添乱。 屋子里,石榴嘤嘤嘤哭:“小姐,我去了也就罢了,只挂念小姐,不知一切安好?” “……都好。” 瑶姐儿轻轻拭去眼角的泪花,努力笑了笑。 “还有苏文哥哥,花婆婆,还有我娘,我哥,他们都还好吗?” “都好,都好。”瑶姐儿叹了口气。“苏文中了秀才,我娘还给你大哥说了一门亲,就是老太太身边的玉莲,到了年纪要放出去,你大哥也中意。” 其实,因为石榴死的不明不白的,她母亲才不着痕迹地堵石榴家人的嘴。 可即便如此,石榴也一下子就放松下来,破涕而笑:“如此,奴婢无憾。这便去了。” 瑶姐儿一下子难受的不行。凄声道:“咱们主仆一场,你这一走,便是天人永诀,再多留片刻吧。也好说说话。” 红尘皱眉。 乔氏恨不得冲进去堵了自家笨闺女的嘴。她这会儿不太害怕。快步走了几步就到门前,立在石阶之下,因有点儿担心堵住出路。再让石榴走不成,一时迟疑,未曾上去。 石榴脸上露出欣慰的笑容,她是卢家的家生子,从七岁就选进来伺候小姐,关系自然亲近,这会儿有一肚子话要说,索性细细叮嘱衣食住行,十分恋恋不舍,许久,石榴终于叹了口气,小声道:“我要走了,走了!” 瑶姐儿大哭。 乔氏总算松了口气。 石榴的身体却往前一倾,直直地盯着瑶姐儿,目光呆滞,本来好好的一张脸,慢慢血肉横流,头瘪了一块儿,肉腐烂,青绿色的液体滚滚而罗。 “啊!” 瑶姐儿吓得脸色煞白,大声喊,“石榴你走吧,别留恋了,快走,快走!” 那石榴却木愣愣的,一低头,竟伸手去捉她,瑶姐儿尖声大叫。 外面主仆都花容失色,乔氏再也顾不得害怕,猛然扑进门,眼看着石榴宛如枯骨的手就要抓住女儿,高声惊呼:“瑶姐儿快跑!” 瑶姐儿是千金小姐,平日里多走几步路都难,一时慌乱,砰一声就踩住衣摆倒在地下。 乔氏几乎要吓昏! 千钧一发,红尘一手抱住瑶姐儿,把她护在身边,一身抓住床单裹住石榴,一开柜子把她塞到柜子里面,又拖过梳妆台堵住门,转头道:“太太,还请让人抬去焚化。” 她镇定自若,轻轻拍着瑶姐儿的后背,言语温柔,一下子就把乔氏给镇住,瑶姐儿也惊魂未定地抬头看她,咬着嘴唇不知如何是好,其他人都面面相觑,半晌还是老太太发话,几个小厮战战兢兢,抬了那衣柜去。 “马上烧了。”老太太厉声道。 想来石榴的家人也不会在意。 红尘扶着瑶姐儿坐下,给她诊脉,抬头道:“太太,妹妹受了惊,还是请个大夫给开副药吧。” 乔氏愣愣点头。 各种混乱,老太太看了看天,太阳都升起来老高,忙令人找大夫,不只是瑶姐儿,其他人也都看看。 众人好不容易才镇定下来,老太太把红尘叫到身边,难得一脸慈爱。 “这便是秋娘,真是好相貌,好品格,今天多亏了你,若不是你,你妹妹当真危险。” 老太太一想起今天这事儿,确实是心有余悸,“哎,那石榴一开始好好的,怎么就忽然变了模样,那可是个忠仆,和瑶姐儿最好。” 红尘笑道:“当年南昌县也出过类似的事,一读书人友人暴毙,却夜间来探他,说话到天明,友人忽然不肯走,发作起来,追得他狼狈逃窜,侥幸才逃得一命。” “其实不是变了,而是人分三魂七魄,魂善而魄恶,魂灵而魄愚,石榴初来,还有灵智未灭,魄附着在魂上,使她尚能走动,等到她心事了了,魂自然散去,魄却滞留体内,人的魂还在,那她的人无论善恶,总有灵智,只有魄在,便是行尸走肉,市井之间偶有传闻的移尸走影,大部分魄滞留体内造成的。” 老太太愣了下:“秋娘还真是见多识广。” 红尘抿了抿唇,笑道:“不过闲书看得多。” 话虽如此,老太太对她不免更看重几分,不像刚开始想的那般,当空气视而不见就好。 卢家有三房,连大房都是儿女双全,另外两房更不缺儿子,区区一个庶女,真不值得老太太过于重视。 瑶姐儿的身体还不错,并不是特别病弱的,修养了几日,或许见了石榴一面。心情到平复下来,便恢复健康,这日下过雪,满院子都染了霜色,一行人去给老太太请安,老太太就对乔氏道:“秋娘到咱们家有两日了,还没那帮孩子们见见,不如今日在暖阁里设一小宴,让小辈儿们都热闹热闹。” 乔氏想了想就应下,便是她不待见红尘。她好歹也是嫡母。接了她过来,就该担负起责任,总要让大家都认识认识,现在她对红尘的观感还不错。至少比养在身边的庶女们不差。因为她救了瑶姐儿。说不得还要好上几分,这会儿自然答应得痛快。 “书院那边下了课,让俊哥儿他们都来。瑶姐儿病好了,也邀女学里的同窗过来聚一聚吧。” 老太太使了个眼色。 乔氏了然点头,这是让瑶姐儿施恩于人,看来老太太觉得秋娘可堪造就,打算让她们姐妹多亲近,将来也好多个臂助。 世间女儿不易,多个姐妹也极好。 老太太让办个小宴,实际上却是平日里常来常往人家的孩子都要到,人数不少,江南这边比京城更看重男女大防,也就是卢家这边,老太爷在时是京官,女儿们都送去读女学,平日里也不忌讳孩子们宴饮玩笑,只要不是单独私下里在一块儿便行。 卢家这边办宴会也是常事,准备起来很是容易,下午就准备好,客人们也各自乘车过来。 红尘也见到多少有点儿让耳朵累得慌的那个俊哥儿,她一见这人就明白了,果然是招桃花的样貌,不只是样貌好,他人也是一副风流做派,一进暖阁,看见红尘,就眼睛里直冒幽光,殷勤备至,还亲自端来酒杯,欲往红尘手边递,那是潇洒肆意。 罗娘的脸色一下子就阴下来。 这人应该很清楚,他是嫡子,家世又不比卢家差,肯定不能娶一个庶女,行为还这般肆无忌惮,惹人误会,未免过分,要知道,传出暧昧,男子只得一风流评价,女子却不知要受多少苦。 红尘扫了他一眼,直接扭过头去和瑶姐儿说话,全然没把俊哥儿放在眼里。 瑶姐儿扑哧一声就笑了。 俊哥儿一扬眉,勾了勾唇角,也不生气,反而更温柔体贴,见缝插针,想尽一切办法要逗红尘跟自己谈笑,要是换了别的女人如此,他恐怕还真不会去理会,但红尘的容貌杀伤力太大,就是冷着脸,那也是个冷若冰清的绝色佳丽。 不光是俊哥儿,就是卢家另外两房的几个堂兄弟,对红尘也是印象大好,很是亲热。 茂哥心情到有些复杂,此时却不能表现出来,红尘四下看了眼,略有点儿无趣,刚品了口淡酒,便感觉到特别刺目的目光在自己的脸上滑动。 那种感觉,像是要把自己的脸皮硬生生给扒下来一般,红尘皱眉抬头,就看到一个女孩子恶狠狠地瞪着她,但一触及自己的目光,顿时瞳孔收缩,嘴唇发青,慢慢扭过头,若无其事地看别处去。 瑶姐儿明显也感觉到了,凑过来低声道:“别理她,这人是周晶,乔俊的表妹,他们家里似乎想要亲上加亲,就差订婚了,她整天和俊哥儿混在一处,读书也不用心。” “真不知道想什么,一个女人要不自爱,怎么能让别人喜欢。” 瑶姐儿很不喜欢这等人,“她的名声在女学里也差得不行,泼辣又狠毒,听说还弄瞎了俊哥儿一丫鬟的眼,上一次差点儿把俊哥儿一同窗给推下水,害得人家扭了手腕,甚至耽误科举,要不是乔家给她撑腰,哼。” 红尘摇了摇头,这等宴会是真无聊。 长辈们还说怕打扰他们的兴致,谁都不过来,一帮小孩子凑在一处谈风论月,一个个的装作大人,时不时对朝政发表一下看法,说出来的话,却总有些幼稚。 还有俊哥儿一直往她身边凑,罗娘都开始翻白眼:“快有未婚妻的人还不知道收敛,什么东西!” “走,出去坐坐。” 暖阁里一群小孩子们开始喝酒,红尘呆得烦了,借口要去方便,扶着罗娘慢悠悠地走去院子里,找了个凉亭坐下。 罗娘给她倒了一杯热茶。 红尘招呼了声,小严便打开随身的背囊,取出一堆信件递过去,这些都是生门传来的消息,大部分是京城的。 虽然离开躲清静,可红尘却要保证自己消息灵通,消息要是断了,那才是找死。 看了一会儿,红尘一扬眉:“要打仗了?” 罗娘一愣:“小姐怎么这般说?”她低头看了一眼,除了绝密的,大部分信件都是她和小严先整理过,才给自家小姐过目,从这些时日的信中,可没看出要有兵戈,反而天下太平,安静得诡异。 红尘笑起来,拿出几封信摆在桌面上,“是小猫和小狸来的,都在抱怨他们加班,让林公子当驴使唤。” 罗娘一头雾水。 “小猫最擅长算数,管账房,林公子去年把他弄到户部去,还担着生门这边的生意,上个月田亩刚刚计算过,各个铺子的账也刚查完,他们能忙什么?只能是户部的差事。” “小狸最细心,林公子安排他管库房,现在在兵部当差,平日里最闲,如今也忙,能忙什么?大约是要打仗了,两个人在帮忙筹备各类物资,所谓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就算是现在还没有开战,也有兆头,否则,咱们那位林公子不会这般使唤他们俩。” 罗娘和小严都愣住。 红尘笑了笑:“我猜,有可能是咱们那位陛下,想转移一下众人的视线,要真有战事,目前大家都琢磨的东西,也就只好暂时放下,什么也比不上外敌入侵更要紧……别紧张,打仗这等事,常常有。” 正说着话,旁边草丛里忽然冒出来一个鬼影子,手里还甩着绿油油的火,火苗一溅,正好飞落到红尘的身上,一下子就烧着了起来。 罗娘大吃一惊。 这时外头隐约有脚步声,说话声,小严蹙眉,不知怎的,她第一个念头竟是这人是为了让小姐烧坏衣服,一旦衣服破陋,让别人瞧见肌肤……(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三章 各怀鬼胎 小严抿了抿嘴唇,抬头看过去,红尘略一蹙眉,很自然地伸手一甩,身上火花居然就和活过来一般,特别灵活地飞到半空中,追上那钻入草丛要逃走的影子。 “啊!” 那鬼影惨叫,拼命翻腾挣扎,但火花却如附骨之疽,死死地缠了上去。 “原来是磷火,有点儿意思。” 小严拿帕子捂住口鼻,两步过去,抬起腿不紧不慢地踩在这家伙的大腿上,再延伸到小腿,咯嘣咯嘣,然后踩胳膊,每一下都用了巧劲,不致命,可只要再稍微加一点儿力度,保证他不遇名医,从此只能在床上度过余生。 那鬼影明显呆了呆,打了个激灵,猛地反应过来,嘶声裂肺地哭喊:“住手,不要,我是小金子,福德班的,是你们的人给我塞了银子,说你们玩游戏比大胆儿,要我放把火烧一下吓唬吓唬你,这是处理过的磷火,只能烧坏衣服伤不到人啊!” 他欲哭无泪,稍微回过神,强忍住疼。 眼前这几个姑娘,从小姐到下人,都和他见过的那些不同,到像当年在他们戏班呆过两个半月的江湖女人,当年那个女人就因为戏班的小戏子说了几句调戏的话,就拿针线把他的嘴巴给缝上,那么粗的针和线,当着戏班所有人的面,那倒霉的小戏子疼昏过去七八回,后来再也不能唱戏,算是砸了饭碗。 眼前这位斯斯文文,漂漂亮亮。脸上连笑容都没收敛,可身边丫头这狠劲儿,真不像大宅门出来的。 他赶紧用最快的速度把话说清楚,半点儿不敢隐瞒,“我真不是故意的,今天我们戏班被请来演杂耍,刚才在外头,有个绿衣服的小丫鬟过来,给了我两个银锞子,说小姐们玩新游戏。您想试试胆子。找点儿刺激,让我把拿手绝活在您身上使使。” 小金子呜呜咽咽地哭起来,“我多喝了两碗猫尿,这才糊涂了。本来不应该上套!真的。我真不是诚心如此。” 他别看年纪小。多年走江湖下来,各种龌龊事见识的不少,本不至于这么容易上当。哪个千金小姐会这么玩,还要不要脸,要不要名节,名节比命贵啊! 但当时那小丫鬟说的很真,脸蛋红扑扑,又那么客气,还那么温柔,又塞了银子,他又第一次到这等大宅门里来,拿赏赐拿的手软,喝酒也喝多了,脑子一热,便迷糊的不行。 没准儿人家大宅门的小姐就爱这一套!他们又没进过正经的大家小姐,早前还听遇见的一个穷秀才吹嘘,说大家小姐最好骗,他骗了好几个对他掏心掏肺,要和他私奔! 呜呜,都怪他,小金子生怕自己让人给弄死,后悔的不行,平日里练功那么用心作甚,要是藏的时候露出点儿动静,早点儿让发现了,出不成手,也许好得多! 不远处的草丛窸窸窣窣,很快就看到灯笼,应该是两个人由远及近。 “谁?” 小金子的眼睛里顿时爆出光亮,却让小严一捏下巴,咔嚓一声,拗掉了下颌骨。 红尘扫了一眼,抚摸了下衣服上的褶皱,那身衣服干干净净,连点儿灰都无,不过袖子和下摆都被扯下来一大块儿。 借着昏黄的月光烛火,她一双皓腕越发莹润,胳膊修长雪白,一点儿瑕疵都没有。 “哎!” 她身上穿的就是普通的衣服,并非刀枪不入,被扯下来也正常的很,小严随手把搭在胳膊上的斗篷给她一披,整个身体就被笼罩在里面。 刚整理好,前面的小径上就走来两个人,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子,穿着同样款式的青色衣服,一样的眉目如画,相貌酷似。 罗娘和小严,一人一个,贴身靠过去,捂嘴抓脖子,用力按住,这两人却好像不是那等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反应极快,本能地一肘子,撞向罗娘她们小腹,捏住胳膊一个侧摔,扯得罗娘和小严脚下踉跄,他们就反手从袖子里拔除短剑,下一刻,脑袋上忽然一阵风声。 咕噜噜! 头上一轻,发冠落地,黑发飘扬,其中一人抬头摸了摸,摸到一块儿光秃秃的头皮。 另外一个看向旁边,只见一只簪子,银质的,不算好,还很软,却直直地刺入身边一块儿巨大的泰山石石,整个没入,只剩下簪子头,砰一声,半块儿泰山石石就掉了下来……居然掉了下来! “咕嘟!” 男子吞了口口水。 “不许出声,不许乱动!” 两个大男人拼命点头,就算这小姐说话的声音清清朗朗很是好听,他们也只有一个感觉,死也不能让这位也给他们来上一下! “你不是卢家人,此处乃后院,为何乱闯?” 虽然家中设宴,但卢家绝对不肯让那些外男四下走动,这里是后花园丽园,再后面一点儿还有女眷,外男要进来也不是完全不可以,但必然要有无数卢家仆从跟随,提前确定园子里没有外人才是。 那两个男子也满头雾水:“……刚才有个丫鬟说卢大爷请我们来的?” 小严冷笑:“小姐,不如废了他们的招子,省得出去乱说,坏小姐名节。” 这二人一回神,四下看了看,又听见小严的话,脑门上顿时渗出一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再看红尘,目光便有些诡谲,这女孩子面生,应该是才听说的那位卢家大房的千金。 其中一人连忙道:“我姓宋,宋峥,这是舍弟,孔未央,乃是文苑书院的学生,此次惊扰小姐,实乃意外,还望见谅。” 他们惊魂未定,心里拔凉拔凉。一回神脑子清明,见那丫鬟的意思,不用猜也知道,这边必然是出了事故,要是两个人闯入,不小心看到不该看到的……宋家,孔家的继承人,欺负了别人家的女眷,让外人知道,他家祖父还不得扒了他们的皮。这还不算。书院那边山长胡先生正选入室弟子,他们本是热门,要是此种关键时刻,闹出丑事……想那胡山长为人向来周正。要是以为他们是那等不知礼仪的好色之徒。不光做不成入室弟子。怕都要被赶出山门。 宋峥微微低下头,脸色阴沉,略有些不快。面上也变得冷硬,刚想冲红尘说些什么,他弟弟就扯他的袖子,眼角的余光往地上瞥,一转头,正好那块儿泰山石断了半截,上面刻着的的‘丽园’两个字还被分成两半。 一下子,刚才的心虚气短又袭上心头,人也矮了半截,好吧,他就是倒霉催的,可能被卷入卢家大房的内斗,那也只能自认倒霉,还要谢谢小姐手下留情,否则真把他们当登徒子给开了瓢儿,这小姐固然落不下好处,可他们人都下了黄泉,就是有父母长辈给他们出头,那又有什么用! “这,这,我们真不知是谁设计的!真不关我们的事。” 宋峥欲言又止,很想说这件事不要闹大,闹大了双方都没有好处。 他们是男人,固然没脸,可把真实身份亮出来,最多就是丢点儿面子,再纳了卢家小姐为妾,事情也就顺顺当当过去,到时候肯定没人敢要求他们娶个卢家的庶女为妻。 这话在舌尖上颠来倒去没敢说,不为别的,武力值相差太大,万一惹恼了人家,直接把自己给灭了口,那也太冤枉。 “秋姐儿,你在吗?出了什么事?” 正纠结,外头又传来一阵声响。 罗娘一下子笑了:“不都说丽园清净,晚上无人过来,怎么这人一波接着一波,没完没了了?” 她们出了暖阁,避到这边,求的可就是一个清净,自然早就打听好。 宋峥脸色骤变。 刚才闹出的动静不小,又是落石,又是火光,外面的人说不定真能听到动静。 “哥。” 孔未央的眼珠子微红,他自幼被过继给母亲家,随母姓,因为是孔家的独苗,怕养不大他,一直当女孩子养到七岁,如今胆子不大,性情敏感的很,一瞬间吓得浑身大汗淋漓。 宋峥脑子里拼命想各种脱身方法,又安慰自己,应该没什么,真闹出误会,大不了他真娶…… 身体一晃,扑通一声,他就和弟弟一起被踢到假山里头,正好卡在一条细缝里面,砰一下,又钻进来来一个人,斜着歪在不远处,眼珠暴突,嘴里呜呜的发不出声。 “敢多说一句话,我们家小姐就做一次尸体发现者。” 宋峥打了个哆嗦,死死咬住嘴唇,还捂住弟弟的嘴,眼前一黑,裂缝上不知盖了什么东西,什么都看不到了。 红尘心下好笑,不知道什么时候,罗娘和小严都粗暴许多,连她也是。 小严且不说,罗娘以前可是温柔女子。 要是她以本来身份站在这儿,那可不在乎和几个男人独处一院,这帮人也不敢传出什么闲话,传出去她也不在意。 但现在用着人家林秋娘的名字,就要维护林秋娘在乎的一切,用上点儿粗暴手段也是理所当然的。 一转眼的工夫,前面浩浩汤汤过来一群人,男男女女都有,瑶姐儿的脸色还有些差,没什么精神,身后是周晶,还有美芳那几个卢家的小姐。 瑶姐儿满头雾水,“怎么回事儿?” 红尘一扬眉,“无妨,只是有了酒,在外面歇歇,瑶姐儿,咱们且回吧。”说着,目光落在周晶身上,明显看到她的脸色变了一下,满脸的愕然。 还有那位俊哥儿表少爷,脸上也有些不自然,不着痕迹地扫视周围,视线还落在旁边的假山上,这地方,也只有一座假山能藏得住人,不过只一瞬间,他又恢复平日里爱笑爱闹的模样,柔情似水地瞧着红尘:“我看表妹就是躲懒,竟出来这么久,害得我们大家担心,咱们兄妹也难得有机会聚一聚,可要好好亲近亲近。” 其他人也纷纷起哄,都说红尘不像话。 俊哥儿眼珠子一转,笑道:“不过我看这丽园不错,风景好,怪不得表妹不肯走呢。” 立时便有人应和,美芳几个庶女也道,在暖阁里喝得有些多,酒意上涌,都愿意出来透透气。 凉亭内风景更好,众人纷纷落座,那俊哥儿十分殷勤地招呼着让下人过来,再上酒菜,还要继续玩闹。 周晶一直沉默,惊疑不定地看红尘,微微咬着嘴唇,目光躲躲闪闪。 不多时,酒都上来,菜也摆齐,俊哥儿凤眼一挑,暧昧地向着红尘眨了眨:“表妹一个人躲在这等好地方,到把兄弟姐妹忘在脑后,岂不是该罚?” “受罚,必须要罚。” “我看秋姐儿好酒量,罚喝酒。” “那怎么行,女孩子不该贪杯,再说,直接罚酒也没意思,不如我们玩个被鬼捉的游戏,秋姐儿就罚做鬼,让她来捉我们,若是谁都捉不到,再罚她高歌一曲,给大家助兴!” 众人一愣,也都说好。 乔俊在这些人里,出身其实也只是一般,乔家和卢家差不多,说是大族,自然算大族,但也不至于高到云顶上去,在江南,在凤城,卢家算一号,上面却还有不少家族,比如说江南二王,孔家和宋家。 即便这两家子孙凋零,那也是千年世家,不容小觑。 但乔俊长得好,人又有才能,在书院得先生们喜爱,自然就有威望,书院里读书的学生,让人高看一眼,主要还是学习得好,其次才是家世。 红尘笑起来,也不介意,只是轻声道:“那到无妨,不过诸位可要小心一点儿,我看此丽园的阴气重,容易招惹鬼魅之物,诸位别真被鬼给捉了去才好。” 众人都大乐。 一开始红尘很不讨人喜欢,毕竟她看起来冷冷淡淡,很少主动与别人说话,加上她又是个外来的,偏偏又传闻卢家大太太待她亲香,这几日连着送了好些衣物,家具布置,亲力亲为,比起来美芳那几个自幼养在身边的庶女也退到一射之地,众人便觉得她心里藏奸,要不然怎么哄得嫡母团团转,连嫡出的姐妹也与她好。 瑶姐儿那事,到底不好说,也不好听,老太太自己管着,消息很难外传,传出去也不该这帮小孩子知道,他们不知前因后果,看红尘自然挑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四章 教训 当然,其中还有俊哥儿一帮男孩子对她过分殷勤,红尘就更让人讨厌,哪个女孩子都不喜欢别的女孩儿大出风头。 这会儿见红尘一颦一笑,皆出自天然,别有一番气度,行为举止也颇大气,美芳她们多少添了几分亲近,到底是自家姐妹。 一群孩子凑在一处,玩点儿什么都能玩的特别高兴,所谓被鬼捉,只是个稀奇叫法,实际上在别处也叫捉迷藏,只更复杂,设置了些许障碍,江南的孩子们都特别喜欢玩。 但对在场的这些人,确实稍微显得幼稚些,这会儿却没人说,反而个个都兴致勃勃。 他们这帮孩子能玩的游戏实在不多,哪里还管幼稚不幼稚的。 很快就有下人们凑上前,准备好帕子,又仔细盯着不许哥儿和姐儿去太危险的地处。 早早还有几个婢女过来撒一些驱赶毒虫的药粉。虽是冬日,可凤城这边地处江南,早两日天气回暖,说不得还有毒虫在。 一切准备妥当,红尘就被人用帕子蒙住眼睛。下人们都退远些,俊哥儿还一口一个不许下人帮着作弊,要罗娘和小严也躲开。 小严两个淡定的很,一点儿都不介意,抱着瓜子盘就和一帮小丫鬟一起退到边上,端着热茶吃茶。 不过还是不能离开丽园,放这帮祖宗自己在园子里乱转,他们可不大敢。 一群少男少女都表现得十分兴奋,哪怕是女孩子也手段百出,还有两个女学的学生一出溜就钻到池子旁边的拱桥下面去。吓得她们身边的小丫鬟瞪大眼仔细盯着看。 旁边负责数数的小厮数到三十,差不多所有人就都各自找到躲避的地方藏了起来。 红尘蒙着眼睛悠悠闲闲地立在凉亭里。漫不经心地拿勺子舀一盅豆腐羹吃。豆腐羹很是鲜美,拿鸽子汤配的。味道虽然偏甜,不是她更爱的味儿,不过到江南吃一点儿江南特色美食,也是别有风味。 时间到了,才慢吞吞地取下帕子,一点儿都不着急,晃晃悠悠下了凉亭。 俊哥儿和卢茂并肩坐在假山旁边的一块儿石头上,上面树影婆娑,把他们两个遮盖的很好。两人凑在一处窃窃私语,说说学业上的事儿,说说江南最近声名远扬的才子佳人。 “你们家新来的这位秋姐儿,一旦在人前亮相,一定能美名远扬。” 俊哥儿笑道。 这话显得有点儿轻佻,茂哥儿皱了皱眉,不太适应,却不肯多维护一个庶出的姐姐,只是讪讪一笑。没有搭腔,正说话,俊哥儿忽然一皱眉,直起身子。 “怎么了?” 卢茂一惊。 “……没什么。好像有点儿动静!”俊哥儿迟疑了下,轻声道。 “怎么可能,听错了吧。”卢茂失笑。“这丽园本来是我们家老太太静养的园子,后来因为种了很多竹林。湿气重,老太太腿脚不好就不住了。这地方是卢家内院,向来清净,鲜有人来。” 话音未落,不远处传出一声呼痛声。 听声音到像周晶,俊哥儿目光闪烁,露出一丝喜色,随即隐去,两个人对视一眼,也顾不得游戏,急忙赶过去。这里是卢家,要是有客人在自家受伤,那可不是小事儿。 尤其是俊哥儿,满脸的忧心,大踏步地向外一路小跑,一路蹬蹬蹬,其他人听见声响,也都从各自躲避的地处探头出来,就见周晶扶着旁边的一座假山,满脸苍白,眉头拧起,强忍痛楚。 俊哥儿连忙上前,扶着她走到旁边石头上坐下,迭声叫人来瞧。 周晶脸上浮现出一丝红晕,目光瞬间就柔如水,缠缠绵绵的,若是有人此时看到她的眼睛,一定明白这姑娘深陷情网不可自拔了,怕是连红尘这样不大懂爱情的,也能看得出来。 “我没事,只刚才听那里,就是那边山缝里好像有人低呼,吓到了。” 周晶皱着眉头轻声道。 其他人此时都聚集过来,个个面露惊讶,红尘也抱肩立在后面。 “有人说话?” 众人都大惊,四下张望,俊哥儿更是焦虑:“我刚才也听到了,只还当是听错,可表妹也能听见,这,这……哎,此乃卢家内宅,怎会有人?不行,咱们要看看去,万一有歹人可如何是好?” 其他人面面相觑。 俊哥儿似乎想起什么,猛地驻足,看了看周晶指的山缝,猛然转头看向红尘:“秋姐儿,那会儿只有你一个人在凉亭,可看到什么人没有?这会儿风大,假山附近回声响亮,按说里面有人,你该能听得见才是。” 他这话隐约流露出些异样,看红尘的目光更是诡异。 其他人本没有多想,到有几个心思重的,听俊哥儿这般语气,顿时惊呆——什么叫看到什么人,难道怀疑秋姐儿与人私会! 一时间谁都不敢吭声。 周晶绣眉一蹙,拉下脸,满面怒容,“秋姐儿,你才来凤城,可能有些不知道规矩,咱们这些女孩子,都不是小门小户,你现在也算是大家闺秀,平日里游园,还是多带几个家里的下人,言行更是得谨慎些,流言如刀可杀人,在家里闹出事端,平白无故连累了姐妹实在不妥。” 红尘冷冷道:“这都说什么呢,怎么到说到我头上,乔公子,我可没听见动静,你们二位要听见什么,还不赶紧叫人把那鬼魅东西抓出来,啰嗦什么!” 俊哥儿脸上一红:“我……” “谁看不出,俊哥儿是为了姐妹们的名声着想。” 周晶厉声道。 罗娘和小严此时都过来,一左一右伴着小姐,闻言颇为惊讶:“名声?周小姐何意?要真有什么东西躲在里头。岂不是该赶紧捉出来押去给老太太审,卢家哪里是小毛贼们想闯就闯的地方!” 外面一片热闹。 躲在假山山缝里的几人都面色如土。 宋孔二位简直无语——不赶紧把人糊弄走。到还招惹人来看,疯了吧。 奈何他们身体僵硬。连动都不能动一下,完全束手无策。 红尘身边两个小丫头满脸忧色,咋咋呼呼,没给周晶再多说一句话的机会,就拿着火把,灯笼,叫来小厮仆妇,又让俊哥儿茂哥儿带头,领着诸位小姐们一起去查探。 “我就不信。众目睽睽之下,要是有鬼还能不被捉出来!”小严做出一副义愤填膺的表情。 卢家的几位小姐公子都有点儿犹豫,他们见俊哥儿和周晶言之凿凿,心中怀疑也起。秋姐儿刚才,谁都对她的性子不了解,莫非真是长野了,不知轻重,在此地与外人私会? 若真如此,把人翻出来可不是什么好事儿! 俊哥儿拉着茂哥儿的手。满脸焦虑:“哎,怪我处置不妥,弄得骑虎难下,一会儿若……你为秋姐儿遮掩一二。只说是一起在丽园品茶赏雪便是。” 茂哥儿咬紧了嘴唇。 丽园只是家中的园子,假山不大,一目了然。众人说话间慢走过来,也只不过片刻的工夫。 周晶指的山缝细长。看起来黑漆漆,到是能容一人通过。却并不算长,拨开遮盖的树枝树叶,蜡烛火把齐齐举起,照得宛如白昼,众人齐齐举目看去。 俊哥儿大叫一声:“啊!怎么是宋兄?我的天……一定是误会了,诸位,大家不要多想,宋兄一向守礼,这次必然是,必然是情难自禁,这才,这才……我们不要多想。” 他这话颠三倒四的,满脸的不敢置信,抬头看了看周围,明显在众人脸上看到吃惊的神色,心里不觉大为痛快,说不出的痛快,脸上还是惊讶忧愁:“我们快送宋兄出去,此事大家都不要往外乱说,茂哥儿,你是卢家大房唯一的男丁,该有担当,保护姐妹们,我……” “表哥,你什么意思?” 茂哥儿满头雾水,“说什么呢?” 其他人也颇为不知所措,谁也弄不明白俊哥儿发哪门子的疯。 俊哥儿完全看不出众人神色不妥,大声朝山缝里招呼:“宋兄且不要害怕,我们都是同窗,不会乱说乱问,晚上天凉,你还是赶紧出来吧。” 众人:“……” 茂哥儿快吓傻了:“俊哥儿,哪里有什么宋兄?你别不是,别不是真碰上……”脏东西了? 其他人打了个冷颤。 俊哥儿愕然,定睛一看,月光落下,小小的山缝一地的绿苔藓,哪里有人! 他脑门上顿时冒出细细密密的汗,本能地回头看了眼周晶,周晶此时却一脸的恐惧,身体抖得和筛子似的,紧紧抓住身边一根树杈,把身子缩成一团,咬紧牙关,瑟瑟发抖。 “周小姐?” 美芳先发现不妥,伸手拍了下,却吓得周晶惨叫一声,把其他人都给吓了一跳。 “鬼,鬼啊,救命!救命!” 其他人都吓坏了,下人们纷纷喊人,有去喊大夫的,有去告诉太太,老太太他们的。 红尘上前一步,拍了拍周晶的肩膀,冷笑:“想得救?先说说为什么要陷害我?说不清楚,那就去阎罗殿再辩。” 周晶几乎要魂飞魄散,眼睁睁地看着无数骷髅,枯骨抓着她的腿,撕裂她的肌肤,在她的身上挠出一道又一道的伤口,她只是个寻常的女孩儿,在家娇宠长大,哪里见过这阵仗,脑子里一片空白,张嘴就喊:“表哥是我的,马上就是我未婚夫了,谁敢跟我抢,我就弄死她,你,你算什么东西,一个乡下女人也敢让表哥挂念,我只是让你尝尝名声落地的滋味,算是心存慈悲了。” 她吼得嘶声裂肺,在场所有人都听得清清楚楚。 俊哥儿目光微微闪烁,下一刻就露出惊怒,诧异道:“表妹这是怎么了?怎么说起胡话来!” 红尘看也不看他,冷淡地看向周晶:“所以你就诓骗宋峥进丽园,又找人纵火烧我衣衫,想把事情闹大,没想到一计不成,竟然还不肯罢休,想坐实我和人私会的名声,毕竟要是从这等地方翻出个男人,我说我清白无辜,也没人信了?” 周晶哆哆嗦嗦:“对,对,我……救命啊,你饶了我,饶了我吧。” 众人:“……” 茂哥儿抱着头呻吟,实在不知该说什么好。 红尘拍拍手,冷声道:“你们两个还不出来?真想做缩头乌龟不成,对了,别忘了把那个小戏子拎着,只是他来演了这一出戏,是别想要什么赏钱。” 话音落下,众人背后就有声响,大家一回首,便看到宋峥,孔未央两个人,还挟着一个看不清楚头脸的干瘦小子,一脸尴尬,犹犹豫豫从后面的山缝里爬出来。 身体刚刚恢复行动能力,还是有些僵硬。 只是,先躲着多好,等人散了他们偷偷摸摸离去便是,何必多生事端? 众人愕然。 红尘却一点儿都不觉得丢人,冷笑道:“想必大家不会觉得,我一个卢家的庶女,能私会两个大家公子!” 众人都不敢说话。 她这般大大方方的,就算没有刚才那一出,也不会有人疑心这姑娘哪里不妥。 俊哥儿冷汗都冒出来,目光闪烁,转头看周晶满脸泪花,十分可怜,不禁道:“看来一切都是误会,表妹应不是故意,我看大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别再提了。” 红尘又冷道:“也就是我,生在乡野,一向心大,若换成别的女孩儿被人如此戏弄,早就一头撞死,一句误会,就能抵得过一条人命,看来这女人的命,还真是轻贱。” 说着,上前一步,走到周晶身前,看着她的眼睛,周晶躲躲闪闪,一时不敢直视。 “你听着,我做事光明正大,从不行蝇营狗苟之事,所以,我没有把这两个人藏起来。” 红尘挑了挑眉。 美芳几个女孩子都愕然看着红尘,不知道为什么,忽然觉得她好有气势,特别了不起! “还有,我向来肯给人机会,尤其是给女人机会,但从不肯给第二次,我说,你听,牢牢记住,你喜欢一个男人,爱怎么喜欢怎么喜欢,守规矩不守规矩的,不是我该管的,但我要告诉你,我林秋娘将来要喜欢一个人,他必然要是顶天立地的大英雄,必然许给我凤冠霞帔,自己高高兴兴,三媒六聘把我娶回家,我才会去喜欢,就你看中的那个绣花枕头,白给我,我也不屑要,听明白了没有?” 周晶浑身一抖。 俊哥儿脸色大变。 罗娘愕然。 小严也惊讶:自家小姐这是怎么了?以前可不会如此呢!(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五章 八卦 红尘看也不看那乔俊,只冷笑道:“这位乔公子知道的到是不少,一口咬定假山有人,耳聪目明的很啊!” 看了罗娘一眼示意,罗娘和小严就把小金子提溜起来,扔到地上:“这还有戏子呢,你们要是想听戏,就让他自己演。” 说完,也不管周晶瑟瑟发抖,甩袖就走。 罗娘她们两个一左一右赶紧跟上去,后面一群人目瞪口呆地看着。 俊哥儿一咬牙,铁青着脸一巴掌抽过去,周晶脸上顿时肿起来,一脸不敢置信,泪水滚落。 其他人都吓了一跳。 美芳顿时别扭了下。 周晶是乔俊的表妹,虽然是来投靠亲戚的,但也是正经人家的小姐,平日里趾高气昂,比她这个卢家大房的庶女还要娇气些,这个俊哥儿,哪里来的底气说打就打。 瑶姐儿脸色也不太好看,怒道:“秋姐儿是我的姐姐,我们卢家的女儿,我看有些人要忘了!” 她到底斯文,也说不出太难听的话,何况这等阴私,向来是不好明目张胆地分说,她也说不出口。 可秋娘代表的是卢家,今天这宴会就说明,她已经被承认是正正经经的卢家的女儿,即便想不承认都不行,外面已经流言不少了,所以今日秋娘受辱,卢家的女儿都要倒霉。 瑶姐儿也到了说亲的年纪,她自己都要大受影响,不恨这个周晶才有鬼。 至于俊哥儿,是亲表哥。虽然不满,也忍不住为他开脱几句。没见刚才都气得打人。 红尘一路回了屋子,怒气也就收了。她本也没有特别生气,转头看罗娘两个唯唯诺诺,失笑道:“咳咳,也没什么,只是我想,如果是……算了。” 如果是原来的林秋娘,肯定愿意自己在这种情况下变得很强悍,能保护自己和母亲,她最恨的是自己的懦弱无力。既然如此,她肆意妄为些,又有何妨。 而且,红尘也是真放松了很多。 如今这世道,已经全然不是她所知道的那个,没有先知先觉,也就没有束手束脚。 卢家还是平平静静,外面小孩子之间的那点儿骚动,仿佛从没有发生过。 实际上乔氏也挺尴尬的。周晶算是她娘家的人,就算是表亲,关系也不很远,为此还和高嬷嬷抱怨了几句。 高嬷嬷叹了口气:“太太。不是老奴说话不好听,实是乔家那个表姑娘太不像话,前阵子女学那边有两个女孩子退学回家去。外人只说是病了,咱们还能不知道。都是周晶作孽,给人家泼脏水。弄得人家待不下去,俊哥儿是嫡长子,他的妻子以后要做乔家的宗妇,可不能随便定。” 乔氏皱了皱眉,点头:“回头我劝嫂嫂一声,哎,秋姐儿受了委屈,你亲自过去安抚安抚,把我那几匹云锦给她送去。” 高嬷嬷笑应了。 她一路陪着红尘来凤城,对这个女孩儿颇有好感,再者,这至少已经算是他们家太太的闺女,那自然该好好笼络。 大部分嫡母,肯定都看不上庶女,但家中有得宠姨娘拉仇恨,丈夫其他的女儿们,对比起来,也就可爱懂事得多。 红尘这几日收了不少好东西。 高嬷嬷送了云锦,极好的料子,比她在京城用的或者有所不如,但花色却更得她喜欢。 宋家也送了礼过来。 事实上,宋峥还有他弟弟孔未央对红尘特别好奇,那日发生的事儿,现在想来好像一切都是巧合,也没见红尘做什么特别的,但仔细一想,处处违和。 他们躲在山缝里,太过紧张,不能动时还好,一能动就不小心闹出好几次动静,好几次那个周晶就在外面往里面找张望,却对他们视而不见,力气全朝着另外一边使去,实在奇怪。 只他们是外男,红尘如今是卢家的小姐,满腹疑惑是找不到机会弄清楚了。 一日日过去,天气也一天比一天冷。 这日落了雪。 红尘把自己围城一个棉球儿,懒洋洋地缩在凉亭里,簇拥炭盆,炭盆上还烧着几串蔬菜串儿和肉串,随手翻书,一点儿都不乐意动弹。 外面隐约传来几个小丫鬟嘀嘀咕咕的声音。 这几个小丫鬟大的十三,小的才九岁,都是院里安排来的三等丫鬟,因着年纪小,也不能做粗活重活,都是跟着大丫头打打杂,红尘她们事情少,不大爱支使孩子,她们几个闲下来就难免说说笑话。 红尘也不介意,院子里热闹些没什么不好,她虽然爱清净,却也没想让几个孩子也跟着过五六十岁老太太的日子。 “姑太太又来了,咱们大太太陪着呢,也就大太太心善,还愿意接济接济,二房三房那边,连理都懒得理呢。” “她也是,哪里就那般艰难了?咱们老太太不是还给她贴了一千两银子的嫁妆,守着嫁妆也能把哥儿养大,这般没脸没皮的过来打秋风,难怪连老太太都不耐烦见她。” 小丫鬟们嘀嘀咕咕。 罗娘坐在旁边给自家小姐的大氅上镶嵌了一层狐狸毛,本来显得寡淡的大氅立时就变得光鲜夺目起来,也侧着耳朵听了一耳朵八卦,回屋见了自家小姐,就叹了口气:“那位姑太太是卢家老太爷的庶女,早年也被疼的很,连她那姨娘都能踩咱们老太太一脚,可惜是个没福气的,老太爷去得太早了,来不及好生安顿她们。” 红尘翻了白眼。 小严也翻:“你怎么这么喜欢家长里短的八卦,不够烦人的呢!” 罗娘看了她一眼,咳嗽了声没说话,红尘也笑。小严不容易,也难为她。他们在卢家几日。都还顺利,只有小严不知怎么回事儿。竟让卢家马房的一个马夫看上,那人是卢家的老人,以前有过一房妻子,难产而亡,只剩下独女,孤身过了有三年多,忽然相中小严,前几日还通过七拐八弯的关系来试探口风。 小严都拒了,对方居然半点儿不死心。如今几乎隔三差五地就有婆子丫鬟们来跟小严说这些乱七八糟的,弄得她烦闷的不行。 主仆几个正说话,外面就啪一声,砸进来一根短杆,正好挂在树上,掉下来不少雪花砸了那几个丫鬟一头,弄得鸡飞狗跳,红尘抬头看去,那短杆上头包裹着布头。伤不到人,应该是小孩子玩投壶射箭用的。 果然,没多一会儿外面就踢踢踏踏,你推我搡地冒出来几个人。都是卢家还没到年纪读书的小萝卜头们,丫鬟自然不敢得罪这帮小少爷,连忙捡起来扫干净上面的雪花。毕恭毕敬地送回去。 难得的喧嚣,红尘不觉得厌恶。靠在窗户上向外看,就见那群孩子都走了。才有一个瘦瘦弱弱的小男孩儿慢吞吞地从树后面出来,跟着一起走。 这孩子个头很小,身边也没跟着婆子丫鬟,一个人,步履蹒跚,深一脚浅一脚,脸颊上有两抹冻出来的红,小严看了看就道:“是这家姑太太家里的质哥儿。” 红尘使了个眼色,罗娘就把红尘的短款小斗篷,还有棉手套拿起来,走出去蹲下跟那小孩儿说了几句话,把斗篷和手套给他穿戴好。 质哥儿很乖巧,大大方方伸开手臂让罗娘给他穿斗篷,斗篷拖在地上,手套也大的不行,可他却很满意,大眼睛眯起来,笑得特别可爱,虽然瘦弱,却也可人疼的很,奶声奶气地道:“谢谢姐姐,姐姐给我新衣服,我下次请姐姐吃糖。” 罗娘顿时笑出声,哄着他又去玩,没成想,小孩子跑出两步,忽然回过头,认认真真对罗娘道:“我娶你吧!” “噗!” 红尘远远听见,先喷了一口茶。 罗娘也愣住,失笑道:“小少爷知道什么叫娶吗?” 那孩子眨巴了下眼睛:“你们女孩子不是都想别人娶的吗?我听周晶姐姐对乔哥哥说,要是乔哥哥不肯娶她,她一定去死,死不好,死了就和阳阳一样,不能吃好吃的,不能和玩,所以姐姐你放心,我娶你。” 罗娘一愣,严肃起来,拢了拢这孩子的头发:“质哥儿,这话以后再也不许和别人说了。” 小孩儿十分不解,不过被罗娘小声叮嘱了几次,还是点头答应:“好,我不说。” 送走了孩子,罗娘的表情就有点儿古怪,小严一把把她拖回来,让她继续给自家主子做活儿。 别人家的闲事,管来做什么,像周晶的那样的女孩子,动不动就死啊活的,简直不知所谓。 红尘也是一样的心思,没想着多理会那个什么周晶,她要还敢闹到自己头上,该怎么教训怎么教训,想必有下一次,保证让这小姑娘知道什么叫疼。 不过周晶可不是傻子,在丽园丢了一次脸,恨不得此事快些平淡下去,哪里还会找事? 从那事发生之日起,就很少在红尘面前露面,有时候跟过来给老太太请安,也是缩在后面,说不了几句话便被送走,到不了红尘面前,老太太也不喜欢她,卢家上下就没一个人觉得她好,一个漂漂亮亮的女孩子居然能让这么多人讨厌,也挺不容易。 在凉亭里赏了会儿雪,瑶姐儿下了课,还过来找她玩,手里还捧着一枝梅花。 花明显是刚刚截下来的,尚带着冰花,小严接过去,找了个白瓷梅瓶装,又找了些绿叶来配,配好就摆在凉亭的圆桌上,瑶姐儿看了极喜欢,直夸不染凡俗,恨不得又给抱回去,红尘就当真让瑶姐儿身边的丫头抱着,等下送回她房里。 两人笑闹了几句,瑶姐儿才道:“现在下雪不方便,等雪停了咱们去会善寺礼佛,那里的素斋味道甚佳。” 江南闺秀们想出门消遣,也是用个礼佛拜神之类的借口,瑶姐儿她们女学功课多,想抽出个时间去清闲清闲,也不是那么容易,幸而她最近身体不适,女学那边的先生们都知道,就没给她留下作业,让在家里松快松快。 “叫上俊哥儿也去。” 瑶姐儿小心地看了红尘一眼,生怕她在意,解释道,“俊哥儿再过几日就不好出去了,他要定亲呢,是陶知县家的欣姐姐,我舅母都请了官媒过去,马上能定了。” 她显然有点儿高兴。 “其实不是周晶就很好,别人都不错。” 那位欣姐姐也是她们女学的,知根知底。 红尘笑了一下,不置可否,她知道,瑶姐儿以为自己疏远那个俊哥儿,纯粹是因为周晶的缘故,她爱这么想就随她,不是什么大事儿,红尘应付个小女孩儿不成问题,没一会儿就把她哄得高高兴兴走了,才捡起书本来继续看。 第二日,便是雪后初晴,瑶姐儿一大早就缠磨老太太要去上香礼佛,老太太也是个慈善人,被孙女磨了一会儿便答应,红尘有点儿犯懒,不过出去转转也好,便让罗娘收拾了东西,带了些零食和药品,也没有多带,红尘领着罗娘和小严去给大太太请安,刚一过去,就见上房气氛凝重,瑶姐儿满脸的惊慌失措,嘴唇都是淡淡的紫色。 大太太坐在床上垂泪。 门口还跪着个小厮,头上戴着白布——这是来报丧的? 礼佛什么的,是一定不能去。 因为周晶死了。 乔家的那个表小姐,今日一大早被人发现,一个人悬挂在乔家正房门口。 早晨洒扫的丫鬟被吓昏过去两个,其中一个到现在还糊涂,也不知道能不能好。 听说她死的特别惨,舌头吐得老长,眼睛翻白,面容恐怖,任何人看见都要做噩梦。 “哎,晦气,真是晦气!” 乔氏怒叱,却还是落了泪,周晶再不好,那也是她弟妹家的女孩儿,她在闺阁时和周晶的母亲也算得上手帕交,虽然交往不算太多,也不太喜欢她,毕竟周晶之母是个庶出的,不过是同窗同学,打断骨头连着筋,只要没有深仇大恨,嫁了人肯定天然要亲近。 乔家和卢家不同,人家家里讲规矩,乔氏的爹也有两房妾,那是她母亲主动给纳的,都和透明人一样,乖巧的很,没有一个作妖,所以她对庶出,嫡出之类的问题,不是特别的敏感,当然也不喜欢庶出,却不曾过分鄙夷,对周晶这孩子,她还是有几分疼爱。 现在周晶死了,乔氏是真难受。(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六章 阴影 凉亭内,一壶香茗,热气氤氲,如雾如纱。 瑶姐儿呆呆坐在长椅上,木愣愣的,红尘叹了口气,就把手里的暖炉塞在她怀里,又招呼丫鬟过来给她披上大氅。 “……我看见了。” 瑶姐儿打了个哆嗦。 那日收敛周晶的尸身,她脑袋一热,也跟了去,被吓得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出了乔家的大门。 “她最爱美,有一次因着我穿大红比她合适,就气得剪坏了自己一件儿上好的新衣裳。” 瑶姐儿咬着嘴唇嘶哑着嗓子道。 但是那一日,她看见的周晶好恐怖,青黑的,扭曲的脸,全是淤血,舌头紫黑。晚上她惊醒数次,每次夜里都看到青面獠牙的恐怖妖怪,折腾的娘亲都疲惫不堪。 “秋姐儿,你说是不是,是不是……” 瑶姐儿叹了口气,呢喃,“我们做得太过分,说的太难听,所以她才一时想不开,寻了短见。” 红尘摇了摇头,略微迟疑,终于还是劝慰道:“我不了解周晶,但我知道瑶姐儿,你虽为女儿身,却仿佛是赤诚君子,言行举止,出自本心,没有哪里不对。” 瑶姐儿脸一红:“……自家姐妹自夸自卖,也不嫌臊得慌。” 话虽如此,她的心情终于还是好了一点儿。 自从俊哥儿另外定了未婚妻,瑶姐儿就一直很高兴,就是同窗的姐妹们说起来。也都说是天作之合,好姻缘,至于周晶,谁又肯去理会? 一个不知道三从四德,不懂礼义廉耻,没定亲就先管上了男人,还明显善妒的女人,谁会说一句好话,何况她是真不好,被她害惨了的女孩子们都拍手称快。 甚至有几个当面就奚落她一顿。都说要是自己这般丢人现眼。还不如一死百了。 没成想,她就当真死了。 俊哥儿在书院读书,消息送过去,登时愣住。嚎啕大哭。几乎要哭得昏死过去。 乔家上下都吓坏了。再不肯拿表小姐的消息扰他,连下葬都匆匆,顾不得人家亲生的爹娘赶过来只看到女儿坟头。会是个什么心情。 瑶姐儿跟着乔氏去探望了下,乔家到觉得早点儿葬了好。一个不孝女,把自己弄成那么一副鬼样子,真让爹娘瞧见,还不是徒惹人心伤。 说白了,乔家还是不怎么在乎周家。 如今周家要扒着乔家,他们当家的老爷是深县教谕,正想活动活动,从鸟不拉屎的穷地方挪动出来做官,只能等着乔家给他出力,这种时候,他再心疼也不敢闹,毕竟女儿已经死去,可活着的人还是要活下去,还必须活得好。 周家不只是周晶一个女儿。 虽然周晶的娘亲,只有这么一个! 红尘忽然觉得有一点儿难受,任何一个正常的女人,恐怕都不会舒服,就说瑶姐儿,她自己恐怕都不知道,她那么不舒服,是不是有一点儿一个熟悉的女孩子死得悄无声息的缘故在。 “小姐,该喝安神茶了。” 小丫鬟捧着茶盏,小心翼翼地端给红尘和瑶姐儿。 本来只有瑶姐儿喝,乔氏想到家里其他几个女儿,怕也受惊,干脆每个人人都要喝。 喝完茶,红尘就起身送瑶姐儿回去,出了院子,正好碰上乔氏的嫂嫂带着俊哥儿出来。 撞在一起,瑶姐儿便过去见礼,乔氏这位嫂嫂对瑶姐儿到是勉强笑了笑,不过对红尘那是视而不见,至于俊哥儿,一直冷着脸,目光像小刀子似的在瑶姐儿和红尘脸上刮。 瑶姐儿吓了一跳,讷讷无语,往后退了一步,红尘一伸手扶住她,也没避开,冷冷地盯回去,似笑非笑,带着一股子嘲讽。 俊哥儿不知为何,毛骨悚然,觉得自己隐藏在心底的那点儿东西,全让这个女人给看透了,轻轻低下头,老老实实跟着娘亲离开。 瑶姐儿半晌都回不过神,眼睛一红:“俊哥儿瘦了好多,他肯定生我的气呢,他,他怨我没帮……” 红尘拖着她的手臂向前走,冷笑道:“生你的气?这还不是他造成的结果,真以为表现得怎么哀毁过度,情深义重,就真的一点儿过错也没有了?是啊,他都这副模样,恨不得追随周晶去死,别人哪里还敢怪他,我想,他现在在书院,肯定是大出风头,他那帮同窗,还有书院的先生,对他是又同情又怜悯,小心翼翼的很吧。” 瑶姐儿一愣,没有说话。 最近书院的胡山长选弟子,俊哥儿就被选了上去。 其实俊哥儿本也有机会,他聪明漂亮家世好,读书更是不错,虽然有点儿仗着小聪明不大用功,可是在书院算好了,但宋峥和孔未央,还有另外几个学生也很优秀,他能不能中选,谁也说不清楚。 前两日俊哥儿因为周晶的事儿,哭得昏死过去,胡山长正好在,就探问了几句,还送他回家,当着友人的面就感叹,说这孩子重情重义。 后来,他老人家就选了俊哥儿。 红尘也知道这一出,冷笑:“我看那胡山长也是读书读成了死儒,也就能读读书。” 当然,那等读了一辈子书的大儒,单纯些值得原谅。 “咱们那位表少爷的悲伤里面,究竟有几分真心实意,还真说不清楚,他不是还要和那位陶家小姐定亲?口口声声已经辜负了表妹,不能再辜负陶小姐,到一副情圣模样,可当初他要是不想娶人家周晶,就老老实实跟人家保持距离,何必给人家希望,女孩子的闺誉比什么都重要,若不是周晶只有俊哥儿一根救命稻草,除了他。再也没有活路,又何至于去死。” 红尘难得说这么多话。 瑶姐儿听得脸上发白,偏偏又觉得很有道理,忍不住讷讷:“……我以后都不知道怎么面对俊哥儿了。” 红尘送她回正房,没再多说什么,瑶姐儿恍恍惚惚的,也若有所悟。 周晶下了葬,卢家也就渐渐恢复正常,大太太怕女儿闷在家里多想,见这日冰消雪融。阳光正美。就带着家里的女孩儿们一起去会善寺礼佛。 其实早该去的,只周晶这事儿给耽误了。 会善寺在凤城以东的栖凤山上,山不算高也不是很低,山路很平整。不少富贵人家的太太携小姐去礼佛。至少要一整天。上下都要走许久。 下了车,乔氏就让人喊了几个力夫,都抬着二人抬的小抬椅。还有一种是一个力夫,身后背着个藤椅,让小姐少爷们坐在后面抬着走,不过这种活要大力士才做得。 红尘对付这么高的山,其实没多大问题,一路小跑也上得去,不过还是从善如流地坐了轿子,被抬着晃晃悠悠向山上走,一路吹着山风,她想起那个周晶寻短见的事。 “爱情为什么会让人死?真奇怪。” 她实在是弄不明白这种东西,不知怎么的,又忽然想起很久很久都不曾想起的一件事。 已经相隔一世了。 当年她被鬼谷先生捡回去之前,曾和一个白袍小将军同行一段路程。 她人生中第一次自由快活,两个人一起逃过恶犬的追赶,看过山涧里长的青梅花,登上过山巅,看过日出日落,那是个君子,十分照顾她,对她也好,特别温柔体贴,又不会追问她不愿意说的话题,现在想来,应该是有过的吧,朦朦胧胧的情愫,但那会儿的她什么都不懂,小将军也什么都没说,连名字也没说,后来战争来临,他把她托付给鬼谷先生就走了,奔赴沙场。 再多的温柔缱绻,再多的儿女情长,在残酷的战争面前,也就什么都不是。 红尘从来没有得到过爱情,也不懂爱情,她从没有和任何人提起过她的这位白袍小将军,连她自己都默默地把他遗忘在云山不知处,但她知道,周晶得到的,绝对不是爱情,为了那点儿虚伪的情谊就丢掉性命,也太悲哀了些。 闲来无事,任凭思绪乱飞,红尘忽然一睁眼,向东面的山坡上看过去,猛然从抬椅上一跃而起扑住瑶姐儿滚落,两个人一块儿栽倒在半山坡。 “啊!” 红尘托着瑶姐儿滚了两圈儿卸力,才扶着她坐起身。 所有人都懵懵懂懂。 红尘还来不及打量,就听见砰的一声,瑶姐儿坐的抬椅落地,上面砸下来一大块儿石头。 座椅碎了一地。 两个力夫吓得一头汗。 后面乔氏也吓得脚软,高嬷嬷使劲搀扶着她,她才勉强站得住,踉跄着过来搂住瑶姐儿大哭:“我的姐儿,受伤了没有,哪里伤了?快让我看看。” 瑶姐儿由着她摇来摇去,晃来晃去,半天说不出话,幸好没有受伤,到是红尘胳膊上擦了一小块儿,血丝渗出来。 罗娘连忙拿药给她上药。 红尘到不觉得疼:“没事儿,没事儿。” 乔氏这才回神,迭声招呼下人拿药:“好儿,赶紧给我看看,女孩子可伤不得,受了伤留下疤痕那怎么得了。” 折腾半天,众人惊魂未定,红尘也道:“太太放心,一点儿都不疼的,咱们还是快走吧,我看山里不太平。” 乔氏着实是吓坏了,她只有这一个女儿,大家伙儿也顾不上欣赏风景,乔氏让女儿上了自己的轿子,和自己坐在一块儿,匆匆赶路,红尘的视线却在周围逡巡,四下看了看,刚才她看见瑶姐儿身上有一丝青灰色的影子,到没有什么脏东西,更像是被什么在身上留下了记号。 说来瑶姐儿也挺惨,上一次她那丫鬟在她身上留下了很重的阴气,最近一段时间,她很容易招惹山精鬼魅之类,要晒很长时间太阳,恐怕才能把阴气除了。 红尘如果动手,当然能轻易解决,可她现在身上也有问题,因为当初那个凶神相柳,她身上背负了很大的孽债,现在都感觉到巨大的压力,神魂上灰蒙蒙的,所有的力量都用来抵御防守,身体空荡荡,特别的空虚。 瑶姐儿这点儿问题,多晒晒太阳,就如现在,多去寺庙拜一拜,自然就好了,没必要太在意。 出了这么大的事儿,乔氏还是领着孩子们去拜了佛,吃了一桌素斋,捐了不少香油钱,这才下山,下山的路上,红尘让轿子一直跟着乔氏和瑶姐儿,一路上遇见了两次麻烦,都让她不着痕迹地给避过了,瑶姐儿再没有受惊,只本能地觉得山路不好走,经常有落石,树还总爱倒下来。 回了家,红尘都没指点,那边乔氏就拿柚子叶给闺女洗了个澡,估计也觉得孩子很倒霉。 红尘并没有把山上发生的事情放在心里,到是罗娘她们笑道:“我们在卢家可比以前有脸面的多,做事也方便不少,准是大太太吩咐过。” 以前到不是说罗娘她们会受刁难,只是毕竟是外来的,对家里的事也不大熟悉,就说去厨房拿点心,别的小姐都有自己爱吃的,说不定还有专用的厨子,她们过去,就只能有什么拿什么,吃的还是大灶,还有其它很多小细节,总让人觉得她们是外人,现在却越来越没这种感觉。 说白了,不过是大太太吃饭的时候吩咐一句,让弄一些清淡的,适合红尘口味的菜,一句话的事儿,下人们看人下菜碟,知道这位小姐得宠,自然不敢慢待,连带着对小姐身边的贴身丫鬟也要照顾周到些。 红尘失笑:“你们还真做丫鬟做上瘾了。” 正说笑,外面有人敲门。 此时已是半夜,罗娘怔了下才过去询问,没一会儿就回来,诧异地道:“是瑶姐儿。” “这么晚了过来?” 红尘疑惑,还是连忙请人进门,自己披上衣服去迎客,一见瑶姐儿,就觉得她有些心不在焉,看到红尘便过来挽着手,一起在软踏上坐下,欲言又止。 “出什么事儿了?” 摸了摸瑶姐儿的衣服,很单薄,连丫鬟都扔在门外没让进来,红尘让罗娘上了一杯热茶,哄了她几句,瑶姐儿才迟疑道:“秋姐儿,我觉得,陶欣姐姐她不是陶欣姐姐,她,她……她是周晶。”(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七章 有趣 一句话,真把红尘都吓了一跳。 罗娘和小严都脸色发白,差点儿砸了水杯。 怎么可能! 瑶姐儿却是真心如此想,眉眼间略微带出几分忐忑不安,拉着红尘的手轻声道:“……秋姐儿见多识广,可知,可知,这死人能不能借壳重生,借尸还魂?” 红尘沉吟片刻,半晌道:“在一些野史外传里到是读到过,有些阴邪法术或许能令人借尸还魂,不过,周晶只是个普通人,不是灵师,也无灵力,这么短的时间,也变不成厉鬼,应该做不到才对。再说,那陶家小姐是个活生生的大活人,让什么脏东西冲撞了或许可能,真让人借着她还魂,我到不大信。” 听她这般说,瑶姐儿的气色稍稍好了点儿,勉强一笑:“希望如此。” 陶欣是陶知县家的独生女儿,长得明媚大气,脾气温和,在女学里人缘很好,与瑶姐儿是手帕交。 俊哥儿要和陶欣定亲,瑶姐儿最高兴,她自己没有哥哥,表哥也凑合,以后算是一家人。 可周晶的事情一出,却给这门亲事笼罩了一层阴霾,大人们谁都不跟陶欣提,但这事又怎么瞒得住。 女学里周晶知名度也很高,越是很多人讨厌她,她这一死,就越是引人注目。有好些人说她死得活该,也有人觉得她死得冤枉,议论纷纷的。 陶欣难免也被波及。 红尘劝了几句,大半夜的。还是哄了心不在焉的瑶姐儿去休息,要是明天起床脸色不好,怕乔氏都要担忧。 一连数日,瑶姐儿的心情都不太好,每天过来和红尘八卦一下。 “陶姐姐越来越奇怪!表哥也很奇怪。” “陶姐姐不知道过去说了什么……表哥这几日见到陶姐姐就躲,今天还告病请假,他以前从来不请假的。” 红尘也很好奇,因为时不时地能在瑶姐儿身上看到些阴影,不免多了几分心,还给瑶姐儿戴了护身符。 天是真开始冷。 江南的雪很少。也很细。小小的,沾在指尖上冰冰凉凉,瑶姐儿或许是晚上吹了风,这日有些发热。乔氏给她请了大夫过来。问题不大。开了些驱寒的汤药吃了,扎扎实实睡了一觉,到中午红尘去看她。她的小脸蛋就恢复健康的红润。 两姐妹正说话,外面就传出消息,孔未央孔公子求见。 乔氏都愣了下:“是他?他来做什么?” 孔未央和瑶姐儿也算有一点儿关系,他和卢家二老爷,就是瑶姐儿的叔父学画,这都学了有两年多,算起来,能称瑶姐儿一声师妹,不过还是外男,乔氏一听他的名字就精神紧张。 瑶姐儿最近正在相看人家,孔家和宋家当然也在相看的行列,不过比起孔未央,要她选的话,她更中意宋家大公子宋峥,说起来两家差不多,都是本地望族,可乔氏相女婿,家世之外,还要看人的,宋峥已经中了举人,还在书院读书,是想着胡山长的人脉,以他的资质,考上进士入朝为官并不算难,孔未央就差很多,他读书偏门,不爱四书五经,反而爱杂学,尤其擅画。 人们夸这两兄弟,说他们都是一时才俊,夸孔未央乃是才子,将来必成一代名家。 乔氏却是个务实的,名家再好,也让瑶姐儿当不成诰命夫人,将来美芳他们要是嫁给官宦人家,瑶姐儿岂不是在庶出的姐妹们面前低上一头。 一想这些,乔氏就本能戒备起来。 “孔公子想求见大小姐。” 乔氏脸色骤变。 高嬷嬷咳嗽了声,看了眼红尘,乔氏这才回过神,原来想见的不是她家亲闺女。 即便如此,也不大妥当。 沉吟片刻,乔氏还是道:“茂哥儿可陪着呢?” “回太太,大少爷已经在书房作陪。 那肯定得陪着。 “既然如此……我也许久没见孔公子了,让他进来,正好我有东西托他捎回去给他娘亲。” 很快,孔未央就走了进来。 满室生辉。 乔氏也不觉暗赞,露出几分喜悦,就连刚才想好的,绝对不把瑶姐儿配给他的心思都淡了几分,想着有这么个女婿,也不算特别坏。 红尘不由笑了一下,可见颜值有多重要,一个男人长得好,生得漂漂亮亮,在丈母娘那儿是真能讨巧。 孔未央对上长辈也很客气,只是看他的神色,惊惶中带了几分犹豫,连乔氏都看出来,他过来是真有事,不禁疑惑:“你是二弟的弟子,不是外人,若有什么事儿,尽管说,伯母能帮你的,肯定帮忙。” 这小少年咬了咬牙,低着头轻声道:“小侄想求卢大小姐,帮我去看一看陶姐姐。” 如果换成宋峥,指不定不会乱说话,但孔未央显然没有他哥哥那份镇定自若,眼眶一红,几乎落泪。 乔氏吓了一跳:“陶欣?” 孔未央是真哭出声来。 他也中了秀才,陶县令那是他的房师,像他这样的青年才俊,就没有哪个县令会不喜欢,一来二去,自然相熟,陶欣又是被陶县令当小子一样养大的,自幼带着读书,不像一般闺阁女儿,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人家常常扮成小子伴在父亲左右,和孔未央和宋峥都很熟悉,论起诗文,就是宋峥这个举子,都不一定比她强出多少。 “我最熟悉陶姐姐了,她这两天居然用碧水居的香粉,还用头油,穿粉红色的衣服,和我说话低声细语不抬头,我我,我好害怕,哇!” 他说的前言不搭后语,乔氏吓了一跳。满头雾水。 红尘联想到昨晚瑶姐儿说的话,算是听得明白,心中也有些好奇。她可没见过这种事儿,还真得去见识见识,想了想,就笑道:“太太,前阵子陶小姐送了我一套文房四宝,我很是喜欢,正好前几天得了一幅桃林醉酒图,想拿去给陶姐姐品鉴一二。不知道合适不合适?” 乔氏满头雾水地点头:“是该去看看。去吧,高嬷嬷,你让人准备车马,多叫些人跟着。别走散了。最近街上不太平。不要碰上拐子了。” 这事儿很诡异,如果是瑶姐儿,乔氏肯定不敢放她去。不过红尘这个便宜闺女,那到无所谓。 高嬷嬷应了声就下去准备。 孔未央一下子就高兴起来。 坐着车出了家门,孔未央骑马跟在车边,罗娘瞥了他一眼摇头道:“怎么那个陶小姐出事,到来找小姐你?” 红尘也不大明白,到是没什么所谓。 陶家的大门漆黑,半新不旧,门前的狮子瞧着到透亮,红尘下了车,看了一眼就道:“官衙煞气重,鬼魅之物应该靠近不了。” 官衙的门神可不是闹着玩的,还有官员的印信,都可以辟邪,前几****在玉珏空间里刚看到一则消息,说是有个大能养了一只狐狸,养到雷劫将至,他取了个巧,直接把狐狸送给一个大官的女儿当宠物了。 靠着官衙帮忙,小狐狸总算平平安安渡过雷劫,可惜,得人恩惠就得偿还,他打算让那小东西花百八十年去报恩。 虽然情况不一样,可红尘还是知道,有一些官衙真有百邪不侵的功效。 正沉思间,那边门开了,孔未央高高兴兴,一脸殷勤地请她进去,直奔小姐的院子。 看这熟门熟路的模样,显然这位也不是第一次来。 罗娘小声道:“都说江南风气和京城不同,大家闺秀都不出门,不见外人,我看到不一定。” 红尘失笑:“哪个地方没有几个另类?” 就是京城,守旧的人家也车载斗量。 主仆几句话的工夫,丫鬟已经进去通报,等了片刻,那丫鬟出门,一脸的莫名,还有惊吓:“回孔公子,卢姑娘,我们小姐正在读经书,请您二位在外稍候。” “啊?” 孔未央打了个哆嗦。 那丫鬟都快哭了。 “陶姐姐从来不读那玩意儿的!”孔未央喃喃自语。 又等了起码有小半个时辰,茶水都换了一壶,里面才有动静,丫鬟又出来领他们进去。 进入偏厅,桌明几净,桌上还摆放着白瓷花瓶,里面插着几支梅,窗户上挂着一串珠帘,香炉里点了香,味道淡雅。 这是一间一看就符合大家小姐喜好的房间,可孔未央坐立难安,嘴里不断絮叨:“不对,香不对,陶姐姐不喜欢梅花,还有,**和嗷嗷呢?” 孔未央嘴唇颤动,扭头问红尘:“小姐,你可看到什么?陶姐姐养了一对喜鹊,很喜欢,就搁在这边窗台上,每天都要逗一逗……” 话音未落,就听见一连串喜鹊的叫声,又焦急,又委屈,孔未央一推窗户,两只灰喜鹊就飞过来,徘徊了一圈儿,落在他的手臂上,轻声的,带着一点儿委屈的叫。 丫鬟吓了一跳:“哎哟,卢公子赶紧让它们出去,我们家小姐很怕鸟,沾了羽毛身上就不舒服,见了要生气的。” “啊?” 孔未央这下真哭出来,扭头看着红尘,“哇!” 红尘:“……” 罗娘不由想,这个孔家的公子不会是个傻子吧,一个大男人,怎么动不动就哭鼻子。 红尘嘴角抽了抽,两个人不尴不尬地坐着,她伸手招了招,那两只灰喜鹊就落在她的掌心里叽叽喳喳,用手指摸了摸两只的羽毛,很温暖,也很可爱。 一阵很轻巧的脚步声,陶家大小姐过来,隔着屏风落座,冷声道:“二位,敢问来我家何事?” 她这做派很像大家闺秀,可说话却透出来一股子不耐烦,态度骄矜。 孔未央:嘤嘤! 手臂上的喜鹊高高兴兴地飞过去,要往屏风里面扑,丫鬟连忙驱赶出门,喜鹊急得喳喳叫。 红尘隔着屏风看了几眼,心下有点儿奇怪,笑道:“小女这次做了不速之客,怕是耽误小姐备嫁了,这几匹云锦,算是给小姐添妆。” 云锦是大红色,陶欣比较喜欢红。 红尘看着陶欣愣了下,并无提起婚约的羞涩,反而是真心流露出几分厌恶,眨眨眼才换了张脸,摆出一副很嫌弃的模样,让下人随意地收了东西。 “我累了,要是没别的事儿,我想回去休息。” 几个丫鬟都低着头不敢说话。 孔未央更是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红尘也没多纠缠,便告辞而出。 一出门,孔未央就跳脚:“她赶我走,你听见了没有,她竟然赶我走!” 这个向来腼腆的男孩子都暴跳如雷。 “她以前从来不这样,还弄什么屏风,丫鬟婆子一大堆,开着门,还有卢小姐你在呢,有什么必要啊!” “你看清楚了没有,是不是不对!” 红尘笑了:“给孔公子你讲个故事如何?是一个风流盗帅遇到的故事。 就是江南‘掷杯山庄’左二爷的爱女左明珠,生了场大病,不幸死了。 仇敌‘施家庄’,花金弓之女施茵也因病去世。 结果在施茵死的同时,左明珠也同时‘复活’,并宣称自己就是施茵。 故事还是她早年看到的,很有名,在玉珏空间里无数人追捧,光是留言评论就有几十万条,她想看都看不过来。 这故事一说,孔未央听得眼睛发直,听到最后才一拍大腿:“不会吧,小姐是说,陶姐姐是假装的?为什么啊?” 他实在想不明白,“也是为了和俊哥儿的婚约?陶姐姐不喜欢俊哥儿?可是,那也不至于去装,那什么,周晶啊!” 周晶可是很喜欢俊哥儿,连他这个不乱听八卦的都知道。 红尘摇摇头:“陶小姐的私事,我怎么知道!你要想确定,那也容易,去直接告诉陶小姐,她被周晶附身了,我要为她驱除邪祟,明日就登门拜访,她不同意,便要通知陶县令了,我猜她一定不敢不同意。” 孔未央愣了愣:“有用吗?陶姐姐很聪明,真要想隐瞒,我们怕是糊弄不住她。” 红尘笑了:“谁要糊弄了,我是真得帮她驱驱邪。” 说话间,目光流转,孔未央看着她的眼睛,轻轻地吐出口气,心忽然就定下来,他想,或许卢家这位大小姐真和大哥说的,有很特别的能力,让人不由自主地去相信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八章 伪君子 红尘要给陶家大小姐驱邪的事儿,陶欣也知道,孔未央这人藏不住话,那边一得信,这边就絮絮叨叨地说了。 反正要是不肯让驱,那就要闹到陶县令那儿。 陶欣这一辈子,什么人都不怕,却怕她爹爹,因为敬爱,所以惧怕。 她爹爹身体不好,早些时日刚大病一场,灌了半个月的苦药汤子,还不能吃肉,不能喝酒,拿素的不能再素的粥水养着,好不容易才养了回来。 她是真怕一不小心把亲爹给气病了。 可她不甘心,陶欣是真不甘心,乔俊那个混蛋,丧尽天良,害死了小晶,她拼命想办法,劝了无数次,可小晶还是被他……凭什么! 以前哪里是这样子,她可是个再温柔可爱不过的女孩子,当年初见,淳朴可人,手边积攒下来的银钱都省着托人给父母带回去,平日里爱一点儿胭脂水粉,眼巴巴看好久,都舍不得去买,可是……却被乔俊给毁了。 一想起此,陶欣咬牙切齿。 即便是周晶死了,她也一定要那孩子自己给自己讨回公道。 恐怕谁也想不到,陶县令家的女儿,竟然和周晶关系很好,是至交好友。 其实想想也知道,乔俊的眼光不低,他喜欢和女孩子们勾勾缠缠,却也不是随意一个女孩子都能要的。 何况当年乔家还有心要给他娶周晶,由此可见,当年周晶也是出类拔萃的女孩儿,陶欣和她交往,并没有哪里不对。 周晶本来应该有很好的未来,只是乔俊这人实在不是个能托付终身的良人。 奈何大部分的女人,一旦喜欢上某个男人,也就没了自我,没了一切,整个人也变傻了。 乔俊那人,表面是君子,实际上却很不喜欢走正路,时常用些阴诡手段,还有个坏毛病,他爱玩,爱恶作剧,爱看表人为了他无奈挣扎的可怜样儿。 这人七岁那年,故意一个人假装在水池旁边玩耍,一副随时要掉进去的模样,哄得一个小厮过去‘救’他,却故意引得那小厮踩在果皮上一头栽到水里,撞得头破血流昏死过去,要不是动静大了,有人过来,这人早就一命呜呼。 乔家只当他是小孩子,调皮而已,一笑了之,却不曾想,他却渐渐养成了怪病,喜欢耍着别人玩,看到别人被自己耍的越惨,他越高兴。 只是乔俊不是傻子,他知道这点儿小心思不能暴露在人前,就只在不起眼的人身上使手段,而且从不在人前。 那阵子家里母亲有意给他娶周晶,他其实很不满意,凭什么他要娶一个对自己完全无用的女人,可他偏偏就是不肯和家里父母说。 他是乔家的嫡长子,底下虽有弟妹,但他在父母心中的地位向来很高,只说一句不乐意,这事儿又怎么可能?再说了,当年不过一句戏言而已。 乔俊不光不表露不满,还很温柔体贴地对待周晶,把那女孩儿的心全勾到他身上,闹得传言满天飞,谁都知道周晶喜欢他,中意他,中意得快发疯。 另外,他还一点儿都不避讳,时常和其他女孩子在一处。 回头周晶问起,他却只告诉她,那些女孩儿意图勾引自己,只是自己要读书科举,不能沾染任何污名,只能和她们虚与委蛇,毕竟惹怒了那些女孩儿,往他身上撒一盆污水,他未来可就真的完了。 乔俊说这话,正常人都不会听信。 周晶却信了,一个人爱上另外一个人,总是会毫无理由地全心全意去相信他。 出外读书,背井离乡,寄居乔家,她又不是林黛玉那般正经姑太太的女儿,有老太太护着,没有薛宝钗的兄长和母亲,孤身一个,没有钱,什么都没有,乔俊稍微动点儿手段,就让在她在乔家孤立无援,觉得自己从头到脚,没有一点儿地方能配得上乔俊,只要为了他,自己什么都愿意做。 那些女人敢勾引乔俊,就是要夺去自己的命,乔俊是君子,不能欺负女孩子,她只是个小女人,为了自家男人,她什么都乐意做。 还没有正式定亲,周晶已经认定了此生非乔俊不嫁,无论如何都要进乔家的大门。 一步接一步,她做了很多以前自己从来不会做的事,变得越来越不像她,身上恶名无数,是个人就讨厌她,但只要乔俊特别怜惜,特别温柔地跟她说几句话,说自己知道,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因为太爱他,那她就能硬撑着继续活。 以前,她只是做一些小打小闹的事儿,欺负欺负女孩子,不过是个嚣张跋扈的名声罢了,但那天,她得了乔俊的暗示,骗了宋家孔家的少主人,意图构陷红尘,还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一举揭破。 这还了得? 不光是名声全毁了,连宋家和孔家,也绝不会放过她,她唯有紧紧地抓住俊哥儿这一根救命稻草。 却不曾想,俊哥儿和陶欣定了亲,他们定亲了。 那一阵子,她想见俊哥儿,却一连很多天都见不到,家里的下人如此冷漠,眼睛里明晃晃是对她的嫌弃,她忍不住吞了口血水,逼着自己偷偷摸摸钻狗洞去见俊哥儿。 她只要俊哥儿一句温柔体贴的话,让她知道,她没有被放弃,俊哥儿是被家里逼迫的,即便最后,她不能嫁给心爱的人,即便她的名声毁了,除了俊哥儿,再也不会有别人要她,但她只要俊哥儿一句话而已。 没想到,她终于见到的那个人,却是冷笑一声:“你也配?你是什么东西,可配嫁给我?要是娶你这么一个心思歹毒的,恐怕我连晚上睡觉都不敢合眼。” 周晶脑子一炸,这是明晃晃的翻脸无情,再加上俊哥儿一副对她利用完,完全没有兴趣的样子,她一下子就疯了,彻头彻尾的疯了,被俊哥儿一巴掌打得吐了血,晕了半天。 等清醒之后,周晶反而镇定下来,不言不语地待在屋里,女学也不去了,伺候她的丫鬟见她完全不是以往跋扈嚣张的模样,到有几分刚来时的品格。 周晶会把自己吊死在乔家大门口,连丫鬟都觉得奇怪。 几个丫鬟记得很清楚,表小姐晚上哭着喊要回家,她想回家了,不该是想死才对。 可没过几日,表小姐说要去女学,丫鬟没有跟住,很晚都没等到表小姐回来。 那位小姐在家里早就成了透明人,连下人们都不在意,别人家的小姐一时片刻也离不得下人的眼,她却是立在那儿,别人也当看不见。 丫鬟急得不行,又不敢托人打听,等了许久,终于等到小姐从偏院那边过来,看来是没出家门,虽然有些恍惚,也无大碍,她这才放心。 第二日,表小姐就悄默声的死了。 死得还那么凄惨。 陶欣岂止是憋了一肚子的气,那简直是脑袋都要炸裂,一想到自己那最疼自己的爹,这回却犯糊涂,不顾她反对,居然敲定了两家的婚事。 陶县令也不知道误会什么,只以为女儿是不好意思,非要两家定亲。 陶欣是关注那个乔俊一点儿,可那是想抓他的把柄,要他好看,哪里是想嫁他。 后来亲都定了,周晶也没了,陶欣反而镇定下来,这事儿没完! 孔未央显然十分关心他的陶姐姐,虽说,陶欣算起来比他一点儿都不大,可这一口一个陶姐姐叫着,叫得真心实意。 不过隔了一日,他就急急催着红尘去陶家干活,难得是个天朗气清,阳光明媚的好天。 冬日里,即便晴天风也是透骨的冷。 红尘临走之前,先去见了下瑶姐儿,这几日女学里总是出事,落水的,平白无故摔倒的,好几个学生差一点儿一命呜呼,瑶姐儿也没去上学。 进去安慰了小姑娘几句,红尘就出门,站在门口回首笑问:“陶家的小姐可有出现什么事故?” “那到没有。”瑶姐儿摇了摇头,叹气,“可她现在的样子……我到宁愿她出点儿旁的事。” 红尘一笑便离去,她披着一身大红的狐裘大衣,一来陶家,便是陶欣见了也一呆。 她随即回过神,又摆出那副高高在上,一脸不屑的模样,冷笑:“我到要看看,你们想做什么鬼!” 红尘仔细盯着她,目光灼灼,几乎要烫热了她的肌肤,陶欣抿着嘴唇,心里一咯噔。 孔未央一个劲儿使眼色,显见是颇为着急。 红尘叹了口气,抬头道:“别急,等我看看。” 她如此郑重,就像孔未央都能感觉到无边的寒气扑面而来,顿时闭上嘴,只是很紧张地看着她。 孔未央一直觉得,既然陶姐姐是假装的,所谓驱邪也就是做戏,为了做的好看,还特意去街头打探一番,看看人家驱邪都要什么,准备了好些行头。 因为看到别人驱邪,要喂那种符水,他都怕陶姐姐喝了腹痛,犹豫再三才咬牙拿了。 结果他拿来的那一堆符咒,桃木剑,各种法器,红尘只看了一眼,就让搬到一边去,不要碍事。 她自己则在屋子里慢悠悠的转。 孔未央的目光紧紧跟着,只见红尘忽然站住,立在窗边看了看窗前的那一簇梅花,伸手一抚。 一瞬间,冰凉的气息在空气中弥漫。 “啊!” 孔未央倒退三步,抱住肩膀,使劲搓了搓胳膊,只觉得冰冷的鸡皮疙瘩起了一身。 就在梅花上面,浮现出一层浓浓的白雾来,他看得清清楚楚,那雾气一沾到人身上,便有一股恐惧从心底深处油然而生,他吓得几乎要掉眼泪,本能地抓手边桃木剑! 不是说没鬼的吗? 陶欣整个身体都僵硬,惊疑不定地看着红尘。 只见红尘在屋子里转了一圈,随手拿起各类小摆件,小用具,最后拿起窗台上的一只木鸟,红嘴的小八哥,捧在手里看了许久,她的心一下子就提到了嗓子眼上。 所有她拿起来的东西都是周晶的。 出事之前十多天,小晶忽然把自己心爱的东西都搬过来送给她,看着精神还好,不像有什么大事儿,她只当这小丫头心血来潮,也没有多想,结果小晶去了,她再看这些东西,每看一眼都心如刀割。 “走。” 红尘漫步出去,在整个院子里慢吞吞地转悠。 孔未央根本不肯离开她三步远,陶欣满心的不愿意,奈何抬头看去,外头探头探脑的丫鬟下人个个都目露惊疑,似乎稍有不妥就要惊动父亲,也只好跟上。 而且,这个卢家的秋娘真是有点儿古怪。 一路上穿过小径,来到一个后门前,门是木头的,上面挂着一把崭新的大锁。 红尘随手就在旁边一丛花木下头翻出个黑色的罐子,又从里面拿出一把钥匙,开了木门。 陶欣使劲咬着嘴唇,嘴角几乎要渗出血丝。 这扇后门的备用钥匙,是自己偷偷藏起来,连贴身丫鬟都不知,只有周晶知道,平时她常常从这小门出去,到外面一茶棚里陪周晶喝茶,顺便把自己准备好的书给她。 果然,红尘径直去了茶棚,还和茶棚里经常招呼她们的店小二说了几句话,坐在她们常坐的位置上默默呆了片刻,才起身过来,轻声道:“走吧,确实有恶魂不散,我施法捉她出来,打得它魂飞魄散,自然什么事儿都没了。” 孔未央猛地点头:“是,是,要快!” 陶欣眼睛里顿时闪过一抹惊惶,随即又镇定了些许,不怕,不怕,她还有后手在。 这个秋娘再厉害,总也厉害不过她! 红尘也不管陶欣想什么,回到偏厅,回头叮嘱了孔未央几句,他就连忙去准备,也不知道从哪弄到的周晶死前戴过的一对儿银镯子。 接到手里,红尘从怀里取出一张符纸,轻轻贴上去,刚一贴上,偏厅内狂风大作,好像有奇怪的阴寒之气弥漫,似乎真有什么鬼物,恍恍惚惚地向着红尘走过去。 孔未央和陶欣都看得清楚。 陶欣脸色大变,小声喊:“家仙,家仙!” 红尘笑了笑,一伸手从袖子里掏出只豁嘴兔子,轻声道:“小姐别怕,这么个畜生四处作乱害人,我已经封了它的修为,回头废了,做一锅兔肉汤请你喝,现下先紧着把那恶鬼抓出来处置要紧。” 陶欣的脸色顿时灰败,眼泪一下子落下来,急切道:“不要,我没被附身,别伤害她!”(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九章 不通 孔未央:“……” 虽说早知道陶姐姐骗人,这会儿还是想——嘤嘤! 红尘随手一扔,那只巴掌大的白兔子就翻了身落地,耷拉着耳朵,小心翼翼地趴在地上。 它看起来就是一只普通的兔子,连孔未央都能看得见,实在看不出和普通的兔子哪里不一样。 可陶欣看见它,整个身体都紧绷的要命。 小兔子前腿举起来,合在一块儿,一下接一下给红尘作揖,红尘一挥手,它就老实趴着不再动弹。 陶欣强忍着惊惧,压低声音道:“她在吗?小晶在这儿吗?你不要伤害她,她没有伤害我。” 红尘从袖子里抽出一条丝巾,铺开一扬,一卷,卷在一起,从桌子上拿了一个茶盏,倒了杯茶,又把丝巾扔进去,整条丝巾四周都浮在水面上,中间却有一个凹陷,陷入水中。 “只剩下这么多了。” 红尘摇摇头,“你也没必要跟她说话,她剩余的只有一缕残魂,没有神智,最多凭借本能行动。” 陶欣:“……” 本来很伤感,现在应该更伤心,让红尘这么一弄,她只剩下不知所措。 “就这么一小点儿魂魄,想来也没有附体的能耐,到是兔子不知道受了哪家的香火供养,居然有一些道行。” “大仙容禀,某乃周家的保家仙,小晶是某看着长大的,一直叫我太奶,时时供奉,乖巧可爱,她出门在外,死于非命,让小仙如何咽的下这口气。” 小兔子呜呜咽咽地哭起来。 “那乔俊甚是可恶,他不要小晶也就罢了,那日小晶去找他,他宴请的一凤城富商王大宝喝醉了,把小晶当做舞姬拖走欺负了去,他不光不救人,反而视而不见,事后嘲笑小晶,说即便是小晶胡言乱语,外人也不会信她,她名声坏成那般,谁会信她?说完便让人给小晶梳妆打扮,分毫行迹也未曾露。” “小晶之死,全怪乔俊!” 陶欣一听,心中愤怒如火如荼地燃烧,眼泪几乎都要被怒火给烘干。 小兔子也气道:“如果不是陶欣说要教训那个人,不能让他白白死了,我就是拼去一身修为,也要他偿命!” 红尘沉默,半晌冷笑:“你要是正经地去报仇雪恨,我才懒得管,只是为何要连累无辜?不要告诉我,你没害过卢美瑶,还有这些时日女学学生频频出事,我看都少不了你的手笔。” 那兔子愣住,讷讷道:“我只是气不过。” 凭什么那些说小晶坏话,看不起小晶的女孩子们能高高兴兴地读书,快快活活地过日子,小晶就要死! 它就是气不过。 红尘却已经不怎么气恼,以前她遇见这种事,总免不了义愤填膺,如今却是知道,天下灵物与人不同,这保家仙不是人,在它眼中只分亲疏远近,绝不会对人有怜悯之心。 “孔公子,事已至此,你可满意了?” 孔未央愣住。 红尘又笑:“你既然确定陶小姐是假装被附体的,无论她有什么想法,为何这么做,都是她自己的事,你难道要插手不成?” 孔未央连忙摇头。 红尘站起身,看了小兔子一眼:“你若再伤及无辜……我正好想吃熏兔子了。” 那小兔长耳朵一耷拉,不敢再出声。 红尘便拿起丝巾卷着的那一缕残魂,起身离去:“放心,我自会超度了她。她身上也沾染不少孽债,没有大福运,本来也不能再在这世上停留。” 走了两步,又回头道,“我觉得你这法子对一般人有用,对乔俊那样的伪君子无用,他恐怕还觉得自己问心无愧,一点儿愧疚之心都没有,按照你所言,周晶生前就被他玩弄于鼓掌之中,他又怎么会害怕死了的周晶?” 等她背影都看不到,陶欣才觉得放松了些。 那小兔子叹了口气:“好恐怖!她出来我就毛骨悚然,既想靠近,又害怕的紧,也不知是哪位仙家降世,身上沾的孽那么厚,居然一点儿事都没有,厉害啊,厉害!” 陶欣抿了抿唇,心中因为红尘最后几句话有点儿忐忑,却还是以扬眉:“总要试试看。” 她是大家千金小姐,能想出这么个怪法子惩罚那乔俊,已然是很不容易,再不济,也能让乔俊主动退婚,省去很多麻烦。 周晶的事情已经过去,除了寥寥数人,别人都没有放在心上,连流言也渐渐消散。 此事已经过时。 周家的人却刚刚赶到。 老两口一直到现在,还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女儿竟然死了,还是自杀。 “怎么可能?大囡最乖了!” 一瞬间,周晶之母陈氏,从一肤白貌美的美妇人,变成一老妪,腰弯背驼,脸色灰败。 两位老人从乔家失魂落魄地出来。 陈氏的那位姐姐对她到是非常关照,细心安排二人住下,一说起周晶,也是满脸泪花。 周晶是大陈氏带回乔家的,又养了这些年,也多多少少有几分疼爱。 “哎,那孩子真是,不知怎么的,竟然变成那样,也都怪我,怪我没教好她。” 大陈氏前因后果一说,小陈氏和她夫婿完全不信,怎么可能!但大陈氏是她姐姐,应该不会骗她,而且外头还有些传言,她也听到了,自己的女儿做了很多错事,还自己吊死在乔家大门口的事儿,知道的人很多很多。 离开乔家,两口子就本能地去见乔俊,乔俊如今在卢家陪卢家大老爷说话,闻听这二老到了,连忙出迎,一见面就痛苦地揪着头发,迭声道:“二老要怪就怪我,都是我没照顾好表妹,竟然让她,让她一时想不开,投缳自尽!” 乔俊难受的面孔扭曲。 小陈氏忽然捂住脸痛哭流涕:“不怪你,怪我,我不该放她到富贵窝里来,我们就是普通老百姓,过的也该是普通老百姓的日子,都是我太贪心了。” 周晶所在的周家,只是乡下一个寻常的商户人家,她母亲是庶女,嫡出的姐姐嫁去乔家,她让嫡母随意打发了出门,好在夫婿虽然家世不好,为人却敦厚老实,只生了周晶一个女儿,也不曾纳妾,还出钱给女儿读书。 周晶更是从小就生得漂亮,人也比较聪明,书读得不错,家里人很疼爱她,所以她母亲听姐姐随口提起,说要她去凤城读书,将来也好说亲,便答应下来。 可惜,一步走错,他们就和女儿天人永隔。 哭声让人心酸。 “小姐,回吧。”罗娘扶着红尘下了车,给她撑一把伞,慢慢走进后门,红尘随手把手里的丝巾扔出去,一阵风吹起,落在小陈氏的身边。 稍微驻足,红尘眯了眯眼:“没想到,你到是个孝女。” 说完,便不再多管,回了屋子里去。 却说第二日,小陈氏两夫妻醒来,气色却好了很多,不说容光焕发,却也并不如之前那般憔悴,见了人未语先笑,到让伺候的丫鬟个个惊奇。 大陈氏见了妹妹都愣了下:“妹妹能想开就好了,斯人已逝,我们还要活下去。” 小陈氏微微一笑:“我家那傻囡,给我和她爹都托了梦,说在地府很好,日子过得不错,还有贵人相助,和阎罗王攀上交情,在地府做了个小官,时不时也能来阳间转转,只是怕阴气对我们两口子不好,不敢来见,只能梦中相会罢了。哎,你说这孩子,她怕什么,是我们的闺女,便是为了见她送了命,我们正好一家团圆,不过老头子说了,不能让女儿不开心。” 她极少一口气说这么多话,说得高兴时眉飞色舞。 乔俊一听,目光闪烁,脸上阴晴不定。 小陈氏一拍手,笑道:“都忘了,我们囡囡还托我给俊哥儿带句话,那天晚上承蒙你照顾,她都记在心上,会跟阎罗王提一句的,还叮嘱你,好好读书,修身养性,千万多保重,别太早去找她,你瞧这孩子,明明是好话,她这都不会说。” 乔俊的脸色顿时阴沉下来。 小陈氏特别高兴,也就没看出乔俊的异样,就算发现,大约也只以为他是伤心。 那一缕残魂,也只有借助红尘帮忙,才能有机会寻回一丝神智,给父母托一次梦。 周晶不知是不是想通了,一心觉得自己对不住父母,不敢再让母亲伤心。 她都死了,虽然是怀恨而死,但死后一缕残魂不灭,流转世间,让红尘拂去尘埃,却并不希望母亲给她报仇雪恨,只希望二老能安安稳稳地活下去。 若非如此,红尘恐怕没有心思去帮她。 “俊哥儿,你瞧瞧,那可是你的未婚妻?” 这日,天高云淡,北雁南飞。 凤城云水楼楼顶,一众青年才俊对坐饮酒,蝶楼最好的歌女如梦姑娘,素手调琴,歌喉美妙无双。 才子们不饮自醉。 正喝酒喝得畅快,其中一人举目眺望,就见对面楼上一少女凭栏而坐,和身边之人谈笑。 她旁边竟然是两个少年。 旁边坐着几个少女。 一群少男少女,都是青春洋溢。 乔俊一眼看过去,也有些意外:“正是陶小姐。”他仔细一看,不免皱了皱眉。 陶小姐身边的那两人,一个是宋峥,另一个是孔未央,都是他的‘敌人’。 乔俊在凤城算得上出类拔萃,但这两个,却已经是天之骄子,都有了功名,年纪又很轻,明面上他们关系也不算太差,可私底下,乔俊恨不得天上忽然落下石头把这两人一下子砸死了事。 接下来再喝酒,乔俊就有些心情不好,喝得多了,不免醺然欲醉,散了席,乔俊想了想,弃了马车,自己骑马去陶家转一圈,还是要见一见自己的未婚妻,多少提醒一两句。 “可别也是个水性杨花之辈。” 乔俊默默念了声,随即冷笑。 那到无妨,不过一个女人,娶进门觉得不好,他大不了冷着些,还有无数娇花美眷相伴左右。 男人娶妻,看岳父比看闺女重要。 乔俊别的方面都好,读书也不错,只是在科举考试上,连连出了差错。 上一回科举取士,他就觉得自己中举理所应当,比他差的都中了,他何至于不中,偏偏就名落孙山,让人不可思议。 那陶县令,当年可是前十名的进士,别看到现在只是个县令,但那是被贬到这儿来的。 他都打探清楚了,陶县令受了无妄之灾,才有此祸,可他有个好老师,还有一堆师兄弟,正都给他想办法,过不了两年,等他那事儿淡了,自然能高升。 如今自己还能娶他家的千金,再过两年,绝对没有机会。 想到此,乔俊整理衣冠,往身上洒了点儿香粉,遮掩一下酒气,便敲响了门。 陶家的下人知道这是未来姑爷,虽然定亲男女不该常常见面,却也不是完全见不得的,那边回禀了声,小姐点头,这边就引他去偏厅。 乔俊坐了片刻,忽然觉得周围的东西特别熟悉。 他身前桌子上铺着的一方小垫子,上面绘制了两只鸳鸯,他一看就认出来,那是……周晶的手艺。 还有墙角处摆放的绣墩,上面的白鹤,嘴巴偏圆,也特别熟悉,正是周晶喜欢的样子。 乔俊一时间感到有些冷,不知道是不是错觉,竟然感到天有些黑下来,房间里更是阴暗,随即耳边听到一阵熟悉的脚步声,闻见特别熟悉的香味,一抬头,就见……周晶举步进来! 猛地站起身,随即,乔俊的脸色阴沉,慢慢又坐下。 “陶小姐什么时候喜欢这种装扮了?不太适合你,太俗气,不如我找人做一套清雅些的首饰给你戴?” 陶欣脸色没变,心中却一咯噔,沉下气,口中笑道:“奴家就喜欢这般装扮,郎君,你不是还说过,我无论怎么穿戴,在你眼中也如月光仙子,清丽脱俗?” 这话,都是乔俊跟周晶说的。 陶欣紧紧盯着乔俊的眼睛,心一点点沉了下去——没有,一点儿恐惧都没有,只有一丝嘲笑。 她做了这么多,筹划了这么久,装了这么长时间,慢慢地调整自己的样子,让自己更像一些,可是,乔俊竟然不怕! 满腔怒气,几乎快要忍不住,陶欣冲小兔子使了个眼色,整个偏厅,渐渐被凉气侵袭。 乔俊冷笑连连,抱着肩膀看陶欣僵坐在那儿,即便是阴风阵阵,他也仅仅搓了搓肩膀,没有多大的反应。(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章 绝境 “郎君,黄泉路上凄冷寂寞,地狱里寒气迫人,你我二人相约白首,不如今日就随我去了,也省得留你一人在上头,我百般不放心。” 这番话,陶欣自己私底下练习许久,阴测测,冷冰冰,连她自己听来,也森寒刺骨。 小兔子使出浑身解数,整个偏厅宛如鬼蜮。 外面的下人早被打发走,安安静静,悄无声息。 房间里冷气凝结成雾,桌边的花瓶都结了冰,梅花花瓣上晶晶莹莹。 窗外树影婆娑,阴影里仿佛藏了无数妖魔鬼怪,若是个胆小的看见,怕是登时就要昏死过去。 乔俊脸色也不太好,只是瞧着好像并不怎么害怕,反而目光灼灼地看着陶欣,愣是看得她难受的要命。 “你是周晶?” 陶欣没说话,若隐若现的白雾里头,越发像了,她和周晶交好,彼此了解,又揣摩了好些时候,再加上心中怨愤之情日益浓厚,到现在是想不像也难。 乔俊也不等她回答,轻声笑起来:“是了,你是周晶,不过……你恨我?你凭什么恨我?我哪里对你不好了?你本配不上我,我却没有嫌弃你,允许你跟在我身边,给你锦衣玉食,让你享了几年的富贵荣华,就你做的那些事儿,每一样都恶心死人,可我还不是没把你赶出家门?难道你这样不知检点的女人,还指望我八抬大轿,娶你进门不成?你一开始若听话,将来我成亲后,收你进来伺候我和夫人,做个洗脚丫头到也无妨,偏偏你不懂事,哎,我也是徒呼奈何,只能忍痛舍弃,既然都舍了你,你是生是死,是好是歹,又同我何干?” 他这话,半点儿火气都不带,而且理直气壮。 谁都听得出,他确实相信眼前之人就是周晶。 陶欣遍体生寒,正因为这人不是不信,她才觉得毛骨悚然,人间怎么会有这样的畜生! 她忽然沉默,没了力气。刚才做戏那么半天,唱作俱佳,都要出汗,全是无用功。 此时一句话也不想说,默默地坐了片刻,她就慢吞吞地站起身,走了。 出了自家的花厅,陶欣眼泪落下来,对身边的小兔子道:“他不是人,我们这种法子能吓死人,却吓不到魔鬼。” “我杀了他!” 杀了他一了百了,可终究还是不甘心的。 陶欣怔怔地站在花园内,明明没有风,却是寒凉刺骨,忽然想起卢家那位秋娘最后跟她说的话,像乔俊那样的人,不用仔细想都知道,他最看重的是他自己,他的名声,他的未来,求的是功名利禄,除此之外,百无禁忌,也就百邪不侵。 也罢,就真让他下一回地狱,知道知道什么叫阴司报应,哪怕为此付出再大的代价,那也比将来一辈子难受要好! 陶欣觉得,若是不能解决了乔俊这个混蛋,她后半辈子也就别想有一天快活时光。 伸手抱住小兔子,她的力量再薄弱,还有周家的保家仙在。 一晃眼,深冬已至。 几场大雪,弄得整个凤城的好木炭分外紧张,价格直线飙升,就连普通的炭也不容易购买,不知道多少老百姓受寒受冻,这些人能不能挨过这个冬日尤未可知。 陶欣拎着点心盒子过来,瑶姐儿左看右看,故意长长地吐出口气:“陶姐姐可算是恢复正常了!” 其他人也纷纷应是。 前阵子这位小姐的变化之大,让一帮同窗密友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 瑶姐儿就差点儿要去找个跳大神的神婆过来给她看看。 陶欣一笑:“我也不知是怎么的,前些日子迷迷糊糊,老像是做梦似的,我都觉得我已经不是我。” 瑶姐儿莞尔:“这几日我们俊哥儿也心不在焉呢!听说食不下咽,连酒宴也不去了,收心不少。” 一群富家千金窃笑不已。 她们这些女孩子凑在一处,也常常有春情萌动的时候,都是这样的年纪,憧憬一下未来夫婿很正常。 陶欣扬了扬眉,看了瑶姐儿一眼,那个乔俊向来看重自己的名声,在书院里也是乐善好施,爱交朋友,对女孩子温柔体贴,若是不知道他的真面目,谁能想得到,他害了周晶,还能轻描淡写地随手利用一把。 正说着话,外面一小厮匆匆过来,和瑶姐儿身边的大丫鬟说了几句话,那丫鬟惊得失手砸了茶壶,一回神连忙过来与瑶姐儿咬了半天耳朵。 瑶姐儿到还镇定,也是脸色微白,看了陶欣一眼,咬了下嘴唇,勉强道:“诸位,抱歉,家里出了点儿事,我先去见母亲。” 在座的都是聪明人,闻言纷纷告辞,陶欣也很善解人意,满脸温和地拍了拍瑶姐儿的手臂:“既然有事就快去吧,也不必着急,世间没有过不去的坎儿。” 瑶姐儿眼睛一红,几乎要哭出来,强撑着送走了小姐妹们,冲回正房,就看她母亲也是六神无主。 乔氏见女儿进来,一把搂住。 瑶姐儿急道:“什么叫,什么叫……俊哥儿到底是怎么了?可是很严重?” 说着,她便要去乔家,乔氏的脑子还没糊涂,忙抓住咬牙切齿:“俊哥儿做出那等丑事,你去做什么,这几日老老实实在家待着,哪也别去。” 完全不用瑶姐儿去细问,一夕之间,乔家公子乔俊,欺辱东街上卖豆腐的俏寡妇,那小寡妇忍受不了,一手拧断了他的子孙根,这事儿还让一走方郎中当街揭破,甚至暴出他和家中父亲小妾都做下丑事。 那俏寡妇自己去县衙投了案,说是自己得了绝症,已经魂归黄泉,只是不甘心恶人逍遥法外,求了大仙续命,只为报仇雪恨,现在恩怨已消,她可以赴死。 当日就在大堂上一命呜呼。 好多老百姓都看得真真的。 这下子,就是一开始觉得乔俊可能无辜的人,也都对那小寡妇说的话深信不疑。 此类八卦最容易传播,几乎一日不到,全凤城的人都听到乔俊乔公子的大名。 乔氏简直愁得头发都一把一把的掉:“哎,怎么就闹到这等地步,俊哥儿以后可如何是好!” 瑶姐儿也是懵懵懂懂,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过书院不可能再收乔俊,他也不能再读书,身体……有残疾,无法科考,名声又污了,将来真的是一片黑暗。 乔家一片混乱,到是企图压制过流言蜚语,他们家也不可能承认自己儿子‘不行’,但这种事儿,实在是说不清楚。 “俊哥儿的亲事可怎么办!” 乔氏叹气。 陶家这门亲不用再想,还敢妄想人家陶欣,那就不是结亲,纯粹是结仇。 甚至正经的名门闺秀,都不可能再和乔俊扯上一丝半点儿的关系,那些曾经和他交好的女孩子们,个个恨不得装不认识他,和他擦着点儿边,也怕沾上脏东西。 陶欣却是笑得很开心,抱着小兔子写了一封信,烧给周晶:“你说,这叫不叫恶有恶报?” 小兔子有气无力地趴在她怀里,一言不发。 “回头我给春华姐姐多烧点儿纸,让她在九泉之下过得好些。” 春华就是那个小寡妇,她青年守寡,本来还有一个弟弟可以依靠,但她的弟弟因为在书院对对子上,赢了乔俊一筹,竟然让乔俊找人给挑断了手筋,还毒哑了喉咙。 那一天,她那只有十七岁的弟弟,疼哭了三天三夜,却一丝声音都发不出来,后来受不了打击,郁郁而终。 她本也不知道是乔俊干的,可走得夜路多了,总会遇见鬼,乔俊贪花好色,无意中见到春华,一眼就相中她,某日喝醉了酒,借酒装疯,非要向她讨杯水喝,许是当真醉得厉害,竟然无意中露出一点儿口风。 春华想尽办法,查了很久,后来保家仙带陶欣来见她,才真正确定自家弟弟是乔俊害的。 死很容易,可两个女人都不甘心,死了就一了百了,就算是死,也得让这个人死得痛苦绝望。 “原来他一点儿都不强大,他那日痛哭流涕,瘫在地上像一滩烂泥,真让人痛快!” 春华去时,大笑了好几声,痛痛快快地撒手人寰,含笑而终。 乔家怕是还要乱些时候,卢家到不至于被波及太多。 整个卢家,也只有乔氏多关心乔俊几分,其他人连提都不乐意多提一句。 这世道,本就是墙倒众人推,那乔俊做出来的事让人不耻,自然更没有人愿意和他多扯上几分关系,两家的来往和往日比,也少了很多,不过到底是亲戚,想要完全不打交道,根本不可能。 陈氏在家也整日心烦,这日来见她的小姑子,姑嫂二人坐在软塌上,相对无言,半晌,陈氏才叹了口气,小声道:“妹妹,你好好考虑一下,俊哥儿可是你的亲侄儿。” 乔氏无奈。 她这个嫂嫂简直是疯了,为了俊哥儿,竟然把主意打到他们卢家,想让俊哥儿娶一个卢家的女儿。 “嫂嫂,孩子们的婚事,除了瑶姐儿的,我能做全主,别人的,都要听老太太的意见才是。” 乔氏不傻,以前的俊哥儿,要是娶家里一个庶女,那是自家高攀,当然要是嫂嫂不介意,也不是不成,可现在却大不一样,把任何一个好女孩儿给了他,那都是浪费。 家里的女儿们,哪怕是庶女,也不能让人这般作践,她便是同意,老太太也绝不会愿意。 “再说了,姑女还家不祥啊。” 陈氏摇了摇头:“妹妹,我也不敢求瑶姐儿,别的女孩儿都是庶女,没什么好不祥,你也别急着回绝我,好好考虑下,俊哥儿虽说是……但我们家绝不会亏待孩子。” 乔氏无言。 “不说别人,就是你家刚来的那个庶长女秋娘,年纪都那么大了,许给别人,不是填房,就是做妾,哪里有给俊哥儿来得体面,又是你的女儿,我们家怎么会不疼爱!” “……嫂嫂别说了,这事儿我真不能做主。” 乔氏叹了口气,她也不是不心疼俊哥儿,但有些事情,做出来亏心。 她也不是疼爱秋娘,多过俊哥儿,但俊哥儿成了现在这副模样,她绝不能让秋娘去受那份儿罪,真要做出这等事来,卢家就先不能饶过她。 她那嫂嫂,本也是通情达理的,今天怎么糊涂起来,或许每一个母亲,在自己的孩子身上,都会变糊涂。 乔俊的事儿,虽说传得沸沸扬扬,人所共知,但这等事,别人可以传,他们自己却不能承认,要是认了,那才是逼着儿子去死,俊哥儿便到了今天这地步,还是要娶妻的,将来没儿子,大不了过继一个,总不能让他没有子孙奉养。 陈氏从乔家出来,脚下一踉跄,还是身边的嬷嬷扶住,这才站稳,慢慢上了马车。 齐嬷嬷看着夫人几日工夫就长了好些皱纹的脸,心里也难受的厉害:“夫人保重身体,您要是不撑住了,咱们少爷可更没人管了。” 他们家俊哥儿,以前在乔家那就是全家的心头肉,老太爷,老太太宠着,老爷更是视若珍宝,其他儿女加起来,也没自家俊哥儿要紧,现在可好,谁还把俊哥儿当回事儿? 老爷前几日气急败坏,甚至发话说,以后再也不让他出家门半步! “夫人别担心,其实老爷就是在气头上,说的气话,他也疼俊哥儿,那是他亲儿子。” 齐嬷嬷一看自家夫人色变,就知道她必然又想起家里的事儿,轻声劝道。 陈氏吸了口气,“我知道!回去我就求老爷想办法,卢家的女儿,不会辱没了我儿。” 乔家和卢家是姻亲,也是世交,陈氏知道自家那个小姑子,为人最为守规矩,她在家里教养庶出的女儿,即便不那么上心,也是认认真真教导出来的,卢家的女孩儿们,哪个拿出去都很能拿得出手,只看看她们家所有女孩儿都在女学读书就知道了,个顶个不简单,单单论品貌,配她的儿子绰绰有余。 虽说小姑子拒绝,但她还是有些把握,卢家大老爷那是个耳根子软的,应该能说得通。(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一章 陌生美男子 乔家 荣阳堂 乔俊平平地躺在床上,脸颊凹陷,睁着一双像死鱼一样,毫无生气的眼睛,身上散发出一股子奇怪的恶臭味,两个丫鬟畏畏缩缩地立在床边,低着头,谁都不敢说话。 地上碎裂的碗,滚滚流动的黑色汤汁,散发出来的味道让人恶心欲呕。 陈氏满怀心思进了屋,一看儿子的模样,眼泪登时飙出来,嚎啕大哭:“儿啊,你要心疼死娘!咱不怕,不怕,娘会保护你的,你放心,外面那些乱七八糟的流言总能消散下去,到时候给你娶一房好亲,再送你去京城,咱们去外头,该读书还读书,该习武还习武……” 絮絮叨叨,陈氏小心地摸儿子的脸,乔俊的眼珠子转动了下,终于流下泪来。 陈氏更为心疼,猛地一咬牙,出门就去见她的丈夫。 乔家这位大老爷也满面愁容,看到妻子,同样目露绝望,要不是那个贱人已经死了,他非要让她尝尝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滋味。 “无论如何,你想想办法,送儿子出去吧。” 陈氏哭道。 乔老爷缓缓点了点头,半晌小声道:“我会去和卢兄说说,卢家大姑娘也到了年纪,她嫁给我们俊儿,我们一家子都会好好待她,视如己出,俊儿高高兴兴娶妻,别人也就不信外面的流言了。” 陈氏面上麻木,闭着眼,点了点头。 她总要想个法子,想个法子…… ………… 外面有风,很冷,一点儿都不舒服。 屋子里的炭盆也比不上以前在京城用的香炭,可出门在外,只好将就。 红尘懒洋洋地趴在桌案上,略有些陈旧的书本已经不知道翻了多少遍。 她到不是没钱出去买新书,凤城地处江南,文风昌盛,书籍到也不少,可终究是不如在京城方便,一声令下无数不能在市面上流传的书籍也齐聚郡主府。 罗娘气哼哼地坐着。 小严到一点儿都不气。 “你这气生得并不妥当,你可别忘了,咱们家小姐又不是他卢家真正的小姐,婚姻大事,皇后娘娘尚且允了咱们家自己做主,他卢家何德何能,能打小姐的主意?” 小严很随意地练字,写出来的字儿到和红尘有九分的形似,可惜神韵上实在把握不好,过于僵硬。 她们这些姑娘,自从来到红尘身边,每日练字,勤练不辍,个个都写得一手好字,小严一直用红尘自己写的字帖,和她的字最像,平日里回帖子,多是小严代劳,根本没人能看出差别,毕竟能看出差别的,那都是红尘亲回。 罗娘叹气:“我只是觉得……有点儿难以接受。” 这几日家里有小道消息,说是卢家欲与乔家再次联姻,选一女嫁乔俊。 美芳都给吓得得了病,好几日躺在床上起不来,姐妹之间的亲昵也荡然无存。 红尘也很是不可思议,尤其是她比别人知道的还多些,想要嫁女儿过去的是陈家大老爷,不是大太太乔氏。 乔氏为此扑到老太太面前哭了半天,老太太提溜着儿子的耳朵过去一通痛骂。 那些庶女,可不是乔氏的血脉,再说是她女儿,她也不会有多心疼,即便这般,乔氏都没作践那帮孩子,他这个当亲爹的到是大方,随意吧孩子拿出去做人情,半点儿不顾忌。 大老爷让自家娘亲给骂了一顿,却还是有些不服气,在他看来,他又不缺女儿,嫁一个庶女到自家夫人的娘家,那是给夫人面子,和正经的姻亲比,一个庶女算什么! “卢家这大老爷真不像是读圣贤书的男人,气度心胸,连女儿家都比不上。” 红尘把书本合好,冷笑。 不过乔氏不傻,老太太也不傻,大老爷和乔家打的这主意,不大容易实现。 “走吧,该去给太太请安了。” 扔下书,红尘站起身,小严有气无力地帮她整理好衣服,罗娘也叹气。 这****请安的事儿,可真是一百个不习惯。 “秋姐儿来了?” 红尘到正房的时候,高嬷嬷正收拾东西。乔氏正给瑶姐儿梳妆打扮。 好多漂亮小巧的首饰被拿出来,大部分很素雅可爱,一个个佩戴在瑶姐儿的发上,又换鲜亮的衣服。 乔氏显然玩的很开心。 “秋姐儿也来看,看看喜欢哪个。” 乔氏一脸慈爱,“等会儿带你们去云水观玩。” 高嬷嬷一下子就笑了。 红尘愕然,她来凤城时间不长,不过和女孩子们一块儿说说笑笑的时候也有,一般凤城男女相亲,都是在云水观,乔氏更信佛,如果是为了玩,或者求神拜佛,肯定去的是寺庙,现在要去云水观,大约还是为了给女孩子们相看人选。 罗娘她们也想到了,对视一眼,不觉失笑,别管怎么说,乔氏对自家小姐是真心挺好,做了一个嫡母该做的一切。 红尘也不说破,和瑶姐儿一块儿试了衣服,就准备出门。 乔氏目送她们出去,这才叹了口气,高嬷嬷不由劝道:“夫人千万别多想,老太太都说了,我们卢家没穷到要卖女儿的地步,老爷孝顺,不会不听老太太的。” 要说她们有多关心红尘,那是胡说,最多只能算是不大讨厌,难道还真把一个庶女当成女儿对待?可乔氏还要脸面呢,她在乔家努力做一个好主母,在外头得了慈善的名声,怎么能莫名其妙就这么给毁了。 卢大老爷把女儿坑害掉,别人可不会以为是当爹的害亲闺女,肯定要把账记在乔氏头上,到时候若真如此,老太太都会把责任往儿媳妇身上推,儿子再不好,再讨厌,再恨不得捏死,那也是儿子,儿媳妇到底隔着一层。 “行了,咱们也是尽人事听天命。” 在凤城,无论道观还是佛寺,都喜欢建在山上。 这日别看天气挺冷,可上山的人居然很是不少,卢家的车马到山下时,连停车的地方都显得很拥挤,幸好卢家的牌子还是很硬,很快就有人帮忙。 好些少男少女都带着小厮,丫鬟,被一群仆人簇拥着登山,尤其是女孩子们,乘坐的小轿子都争奇斗艳,甚至有人在寒冬腊月拿鲜花来装点。 不过,山不算很高,即便是千金小姐徒步走上去,也只是香汗微微,到更有几分风情,这些女孩子此次更多到是步行,红尘干脆也慢悠悠爬起山来。 云水观顾名思义,建在云水之间,从观内向下看去,就是一片玉湖,尤其是阳光初升,整个湖面宛如一块儿完整的玉璧,红尘深吸了口气,只觉得湖水清凉,连风也带着清爽的气息。 罗娘把垫子铺在凉亭的石墩上,扶着红尘坐下,小严连忙烹茶。 玉湖边上的凉亭附近,树木掩映下,好多千金小姐或者独自围炉而坐,或者三五成群,不远处,则是各位世家公子。 每年玉湖上结缘的青年男女,都数不胜数。 旁边有些卖花姑娘,卖各种小零嘴的婆婆,拎着篮子叫卖,生意总比在山下好很多。 有女人在的时候,男人总是特别大方的。 “哎哟!” 红尘刚端起茶杯喝水,就听见一声惊呼,罗娘似乎和一个卖糖炒栗子的婆婆撞在一块儿,栗子撒了一地,那婆婆连忙蹲下去拣拾,罗娘也赶紧帮忙。 小严抬头看了一眼,红尘点点头,她也匆匆过去。 红尘站起身眺望,正想着要不要过去时,背后忽然伸出一只手,向着她的腰抱过来。 这一抱带着一点儿凶悍,毫不迟疑,力气特别大,红尘反应算快,迅速向前一步转身,一巴掌甩过去,打在一个看起来二十多岁,流里流气的年轻男子的脸上。 那人挨了一巴掌,脸都肿了,却还是不管不顾要抱红尘,嘴里嘿嘿一乐:“打是亲,骂是爱,美人,多日不见,我可想死你了,你难道就不想我!” 周围好些人都侧目。 女孩子们捂住眼睛,不忍直视,那些少年公子到是吹口哨的吹口哨,起哄的起哄,显然都以为这边是认识的。 罗娘和小严猛地站起身就往这边跑,她们距离到不算远,可一脚踩在栗子上,踉跄了下,有点儿站立不稳,就耽误了时间,一会儿工夫,那个登徒子拉拉扯扯地又去摸红尘的脸蛋。 红尘皱眉,难得也怒了,冷哼一声,抬脚就踹,一脚踹到他的小腿上。 她用的力气不小,这小和打巴掌不同,一下子就踹得那人变了脸,暴怒:“奶奶的,你还敢打我,明明是你约我私会,这会儿到装起贞洁烈女了?我看你还烈不烈!” 这登徒子一怒,整个身体猛地扑过去。 红尘也吓了一跳,她的身手还行,可是忽然碰到突发状况,也难免不知所措。 “住手!” 这时,旁边忽然有人喊! 红尘倒退了两步侧目看了眼,眉头更紧,竟然是乔俊,他的脸色苍白,整个人瘦了好几圈,一脸的阴骘,哪怕努力做出正气凛然的样子,也没让红尘觉得他样子稍好一些。 那登徒子目光闪了闪,动作不停,伸手几乎要抱住红尘,口中笑道:“原来是找到了姘头,怪不得……” 嗖! 一句话没说完,远处飞来一支长箭,正射中这登徒子的耳朵,他一时还没反应过来,鲜血流了满脸,红尘冷笑,袖中青锋一侧,只拿侧背横扫了一下他的胳膊。 那登徒子的手臂顿时放下去,满头鲜血,迷迷瞪瞪,半晌才长嚎一声,恶狠狠地冲着乔俊怒吼:“你过河拆桥,说好的只是玩一出英雄救美,你赔我耳朵!哎呀,哎哟,我的胳膊,疼死我了!” 他这一嗓子,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一时间目不暇接,完全不知道该怎么看这出好戏。 “老子跟你们没完!” 乔俊愣了下,脸上又红又白,随即恼羞成怒,忽然眯了眯眼,朝着红尘过去,朗声道:“抱歉,只是你我二人婚约已定,我才想提前讨好******!” 周围的人们一听就明白了,男人们哈哈大笑,女孩子们纷纷翻白眼。 还有个小白脸一样的少年起哄道:“喂,老兄,虽然你这做法不着调,不过,我们喜欢!” 红尘无语,这帮人也不想想,哪个未婚夫会让别人来调戏自己的未婚妻! 这时,旁边忽然传来一声嗤笑。 众人扭头,就见一个白衣白马的年轻人立在旁边,眉眼本来冰冷,这一笑,到显得可爱起来。 他身体颀长,大长腿,五官看起来只是普通清秀,可不知为何,长在他的身上,却让任何女人都移不开眼睛。 这人手中还拿着弓,显然刚才那一箭出自他的手,明明大周朝只有庶民才穿白衣,他穿着,却偏偏贵气十足。 红尘经常看的话本里,动不动就有江湖豪侠,一身白衣,说的潇洒自在,她却怎么也想象不出,白衣跟孝服似的,哪里来的潇洒,今日一见才知,话本中也非胡言乱语。 “这位兄台,你面向发黑,恐怕天不假年,不只如此,肾阳亏损,几近于无,还想和女孩子有婚约,不行不行,别祸害人,听说最近宫里的太监不太够用,你去补个缺,指不定能平步青云。” 白衣的年轻人这话很轻佻,从他嘴里说出来却一点儿都不轻佻了,还满满诚恳,周围围观的都不觉失笑。 红尘也莞尔。 乔俊脸上顿时漆黑,一颗心仿佛被一条毒蛇缠绕,脸上更是火辣辣的疼。 乔家的小厮这才过来,脸色也不太好,一把扶住自家少爷,乔俊也能忍耐,都到了这份上,也只是冷冷冰冰地抬头看那年轻人,目光阴毒至极,并未冲过来动手。 估计他也知道,他不是对手。 刚才那一箭,看起来平平无奇,但正好带走那登徒子的耳朵,入地直接没入箭柄,绝不是一般人能做到。 而且,这年轻人身边还有十多个护卫,个个都不像是好惹的。 乔俊到了今天这地步,已经快要疯了,到底还没有彻底疯。 “我们走。” 他深吸了口气,扶着身边小厮的手臂,慢吞吞地走开,背影凄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二章 大雨 乔俊都走了,乔氏才得到消息,气得脸上发青,恶狠狠地道:“以前看俊哥儿很知道规矩,怎么现在,现在变成这样子!” 她也是怒其不争的很,“难道他以为,坏了秋姐儿的名声,我们秋姐儿就只能嫁她了。” 随即又后怕,乔氏怔了半晌,叹了口气,“也是,若他坏了秋姐儿的名声,说不得我,还真,真要考虑一二。” 秋姐儿毕竟不是乔氏的亲生女儿,不可能真为了那孩子拼命,更不会为了她坏了自家亲女儿的姻缘,若出现大乱子,哪怕乔氏恨得牙痒痒,也只能放手。 她是宁愿让别人说她苛待庶女,也不会愿意瑶姐儿受一丝半点儿的影响。 秋姐儿的那个亲爹又那么不靠谱,最后如何,尤未可知。 “俊哥儿如今算是彻底毁了,哎,让我大哥和嫂嫂怎么受得住,明明是那么好,那么出息的孩子。” 高嬷嬷没说话。 主子们可能不知道,俊哥儿在长辈们面前,向来守礼,表现更是温文尔雅,可底下人都知他是个什么人。 不说别的,那一年乔俊因为蝶楼一名妓,惹恼了怀王的小舅子,二话不说就把跟在自己身边十多年的伴读送出去承担人家的怒火。 虽说那孩子本来也酷似主人,很不着调,可他的所作所为,怎么能不让下人们寒心。 这些话,高嬷嬷却不必告诉自家夫人。 红尘却看了看乔俊的背影,看着他身上不知道什么时候,缠上去好些莫名其妙的东西,不觉有些好笑,不过也懒得理会,那种人,身上能干净才有鬼,死了也活该。 罗娘和小严也没太当回事儿,扶着自家小姐到湖边找了块儿大青石坐下。 “奇怪,青锋今天怎么懒洋洋的,换了别的时候,有人敢对咱们家小姐动手,它不发疯才怪。” 小严端了杯茶给红尘,不禁皱眉。 红尘拿出青锋看了看,只觉得光华内敛,身体微微颤动,不像是害怕,到仿佛是在撒娇,却带着点儿古怪的异样情绪。 身边传来一阵脚步声,红尘一回头,就见那个一箭替她解围的年轻男子走到附近,正侧着头,一脸好奇地看她。 青锋有一瞬间,好像想跳出来似的,终究还是没有。 周围好多游客都探头探脑,指指点点,有几个不着调的看红尘的目光有些异样,都说苍蝇不叮无缝的蛋,那乔俊怎么不对别的女孩子下手,只盯着她,想必她也有不好的地方。 不过这显然是少数,大部分人都脑子清明,知道这怪不得人家女孩子,个个叱责乔俊,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附近的宋峥和孔未央,显然也听了此事前因后果,满脸厌恶。 尤其是宋峥,本就很讨厌乔俊那个伪君子,摇头道:“真是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喜欢人家姑娘,让家中长辈请了媒人去说媒才是正理,使这等恶劣手段,真让人不耻!” 美瑶,美芳几个女孩子也吓得不轻。 尤其是瑶姐儿,她简直不敢相信自己那个疼爱自己的表哥,居然是这等人。 闹了这么一出,乔氏带女儿们相亲的心思都淡了,连忙招呼下人收拾东西,快快准备下山。 其他人也没了游兴。 说来奇怪,好像今日不利出行。 刚才还艳阳高照,结果一转眼的工夫,忽然下起了大雨,大颗大颗的雨珠落地,砸在人身上都生疼。 大家到山上来游玩,下人们带的不多,东西带的也少。 爬山就够累了,谁还戴着雨伞蓑衣不成?何况这种大雨,便是有蓑衣也够呛。 几乎一眨眼的工夫,所有人都变成落汤鸡。 一群人顿时乱了,四下躲避,鬼哭狼嚎的。 众人纷纷向山下冲,红尘皱眉,高嬷嬷四下看了看,连忙过去对乔氏道:“夫人,雨太大,山路难行,急着赶路的话万一出点儿危险得不偿失,咱们不如到云水观暂时避一避,这雨既然下得这么大,想必不能持久。” 乔氏回过神,点了点头。 也不只是只有她们一家想到这些,其他人也有想到的,一时顾不上下山,到纷纷向云水观的方向涌去。 众人走了一小段路,结果来到一处山坳小吊桥,就见山上滚落了一大堆枯木,石头,愣是把吊桥给砸掉了大半儿,只剩下右侧还有木头相连,可谁又敢一个人过去? 这么大的雨,万一一脚滑倒,跌落山下,那就是一命呜呼的节奏。 “怎么办?” 众人面面相觑,还是有过来帮忙挑东西的力夫们讷讷道:“还有一条路能通到云水观,不过有点儿远,也有些险,是山上村民采药砍柴走的路,这个,诸位若还想去,小老儿可以带路。” 虽然还可以下山,山并不算特别高,可他们上山的时候,山路也不太好走,这么大的雨,出现什么意外都有可能,众人就分开来,一部分想去云水观,一部分要下山。 下了决心,别管要去哪儿的,都加快脚步,谁也不敢耽误。 “小心!” 红尘起步有些急,脚下一滑,胳膊后面就正好冒出一张弓,她伸手搭了下站稳,回头微微一福身,道过谢。 那仗义出手相助的美男子便笑得眉眼弯弯,煞是可爱。 其他人纷纷侧目,有几个女孩子目中不免露出些微嫉恨的神色。她们也不是真有什么想法,只是大家都是女孩儿,比家世,比才学,比容貌,若是看见哪里都很出众的男孩子,一声都不搭理自己,却对别人殷勤备至,就难免心里不痛快。 这些都是天之骄女,在家被捧在手心里长大的,彼此一打听,知道红尘是个从乡下长起来的庶女,难免有自己高对方几等的感觉,现在她们瞧不上眼的女子,竟比她们得男人青睐,心里就更不舒服。 这些只是藏在心中的小心思罢了,没有人会明目张胆地显露,不过,红尘不知不觉间,就有点儿被人孤立。 连美芳都有几个手帕交手拉着手自己走,她身边却空了一块儿,红尘也是很久没有遇到过这种情况,不由想起前世初入夏家的事儿,到让已经模糊的记忆越发清晰。 当年她会为此辗转反侧,非要努力让那些千金小姐们叹一声福气,现在却已然不会为此费心。 “老了吗?” 红尘觉得她如今争胜的心思少,是年纪大了的表现,也不觉轻声叹息,感叹岁月催人的厉害。 心思电转,红尘一步步稳稳当当地走路,顺便饶有兴致地扫视周围。 今天出门登山的,多为千金小姐和世家公子,突发状况自然很糟糕,不过一下子就看出这些公子千金的应变能力。 就说公子哥们,有的镇定自若,还主动帮助落难的女孩子,替她们拿行囊,小心护着,以免滑倒。 也有的瞬间暴露暴躁易怒的性子,满心烦躁,大吼大叫,惊得那些千金小姐们纷纷远离,估计等回了家,这些人的婚姻大事要发愁一阵子了。 走了不知道多久,所有人累得气喘吁吁,大雨丝毫没有停歇的迹象,举目望去,穿过雨帘,隐隐约约能看到水雾笼罩下云水观的轮廓,大家伙儿顿时就急迫起来,纷纷不顾脚下泥泞,拼命向前跑。 终于跑到了云水观,一见这个道观,大家都愣了愣,失望透顶——整个道观坍塌了一大半,道士们也不知去了什么地方,空空荡荡的,好好一座道观一个人都没有。 “哎!” 失望归失望,可是要让大家再走很长的路下山,所有人都不乐意,只好吩咐下人,收拾出一个地方坐一坐。 好在道观虽然坍塌了些,外面的石阶都是大青石,干干净净,没有泥土。 里面也翻找出一些木质的桌椅板凳,还有些布料,有心思灵动的,找到了厨房,还翻出些吃食。 雨还在下,不过已经渐渐小了。 红尘四下看了眼,跟罗娘小严一起,拿了一张包袱皮,走到湖边蹲下捞鱼。 一直跟在红尘身侧的那个年轻公子很是好奇,眨眨眼问:“你们做什么呢?” “捞鱼啊!”罗娘理所当然地道。 “噗嗤!” 后面有两个一身狼狈的千金小姐笑出声,看红尘的模样就像看个傻子。 其他人也窃笑。 “要是这样能捞出鱼来,我……” 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轻笑一声道,话音未落,红尘一抬手抖搂了下,四条活蹦乱跳的大鲤鱼就落在岸上。 罗娘和小严手明,一人捞起两条抱着去处理。 其他人:“……” 那少年愕然,忍不住问小严:“呃,怎么能捞起来?” 小严却更奇怪:“怎么会不能?”如此理所当然的样子,简直把那少年都给绕糊涂,还真以为拿块儿布在湖里晃一晃,就能捞得到鱼。 那边两个姑娘已经把鲤鱼处理干净,切成小段,拿树枝串好,红尘则劈了干柴,点了火,不多时,一半鱼烤着吃,一半拿出茶壶出来炖鱼汤,小严过去请了卢家上上下下都坐下烤火。 火苗映得人脸上红扑扑的,香味弥漫,卢家上下都露出很惬意的表情来。 其他人对视一眼,纷纷示意仆人们去捞鱼,还真有不少人学着红尘的样子,笨拙地翻出布料去捞,当然一无所获,要是鱼真傻到这份上,那大约就快绝种了。 到是那白衣年轻人没那么傻,自己翻出一支箭,走到湖边上一下就穿上好几条。 红尘的烤鱼很快油滋滋的,开始冒出香气。 终于好了,先拿起一串孝敬乔氏,乔氏笑得眯了眯眼,小辈们才纷纷下嘴。 没有什么作料,但是大家都肚子空空,即便是这样的鱼,众人也觉得很好吃。 乔氏看着身边的孩子们,忍不住对高嬷嬷道:“我该知足。” 其他人看得很是眼馋,奈何这鱼实在难找,本来肚子还不算饿,可人家吃着,他们看着,越来越饿得慌。 “咕嘟。” 红尘一转头,就看有一个穿着普普通通的粗麻布衣服的小男孩,大概六七岁,一双眼睛大大的,很明亮,正盯着她手里的鱼流口水。 被这么一双眼盯着,红尘下一口是怎么也咬不下去,罗娘噗嗤一声失笑。 红尘摇了摇头,只好把鱼递过去:“给,拿去吃吧。” “谢谢姐姐。” 小男孩儿鞠躬行礼,高高兴兴地举着鱼冲到旁边,递给他满脸沧桑气的母亲。 那母亲显然有些惶恐,不敢看红尘这边。 红尘她们也不以为意。 “不愧是下等人,也只能和那些无知村妇们打交道了。” “那是,人家本就是乡下来的,自然和那些乡下人亲近。” 说话的这两个,不知是哪家小姐,刚才派了下人过来借柴火,借水,后来又想借鱼。 红尘懒得搭理她们,让罗娘拒了,只说自家不大够,这俩人便记恨上,一直嘀嘀咕咕说小话。 乔氏更懒得理会,就这种智商,平白无故地得罪别人,将来总要吃苦头,何必为她们费心。 痛痛快快地吃饱喝足,虽然还下着雨,大家还是精神大振,瑶姐儿几个女孩子也来了精神,四下去玩,乔氏也不拘着她们,她年轻的时候放不开,一直束手束脚,到如今却希望孩子们快活。 玩了好一会儿,几个姑娘回来还叽叽喳喳的,很是兴奋,过了半晌,雨终于见小。 众人终于松了口气,这一路上,大家经历的种种事故,简直比前半生都要多,现在想想,后怕不已。 大家收拾了下就准备走,刚刚说着话,站起身,忽然发现几个孩子,有男友女,个个脸色发青,抱着肚子,额头上大喊滚滚。 瑶姐儿一头栽倒,捂住肚子咬紧牙关,呻吟出声:“疼,娘,我肚子疼。” 乔氏顿时惊慌失措,抱住女儿惊呼:“这是怎么了?怎么了?” 场面瞬间大乱。 “呕!” 那些女孩子们都口吐白沫,脸上扭曲,痛苦至极。 所有人都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只能赶紧把人背起来,抱起来准备下山求医。 乔氏顾不得其它,紧紧抱住女儿:“快,我们找大夫,去找大夫,瑶姐儿忍一忍。” 这时,云水观大门口忽然传出来一阵大笑声,笑声痛快极了,大家都如惊弓之鸟,闻声猛地扭头。 “乔俊!” 众人愕然。 卢家人都认得,这人是他们家表少爷。 其他人不认识,可前一段时间刚闹了好大一出,他们也不可能马上就把这家伙给忘了。 “怎么是他!” “疯了吧。” “管他做什么,咱们还不赶紧走。” 都是自家人要紧,如今倒了一地,都急着下山求医,哪里有心思管别的。 乔俊摇了摇头,冷哼一声:“我听说山上有一种毒蛇,也没个名字,却是剧毒,毒液只要一点点,就能让一个大汉一个时辰之内,肠穿肚烂,活活疼死,不知道你们这些前途无量的千金公子,能给忍受多久?” 众人一愣。 随即有人反应过来,扑过去一把揪住这家伙的衣领:“是你,你下了毒?” 大家一琢磨,才发现这些腹痛的,大部分都是吃过云水观留下的食物的人。 瑶姐儿刚才去玩,也好奇吃了点儿馕饼和熏肉。 “你怎么敢!” 所有人都不可思议。 乔俊整个人阴测测的,眼神更如枯木,又如恶魔,冷笑:“胡说什么,你们有证据吗?” 他轻轻从对方手里挣脱,整理了下衣服,“不过,我到确实是好像知道哪里有解药,只是我记性不太好,也不知道能不能找到了。” 乔俊的声音特别轻,很是诡异,似乎带毒。 众人都愣住。 不少人抓狂:“你究竟要什么?钱?开个价!” 乔氏满脸的惊惶,也直视乔俊,急声道:“俊哥儿,你别玩了,到底哪里有解药,快告诉姑母,姑母最疼你,你也很疼瑶姐儿,怎么能忍心让瑶姐儿受这份苦。” 乔俊的目光转移过来,失笑:“是啊,姑母最疼我呢,我也喜欢瑶姐儿,不如你把瑶姐儿许给我如何?表哥表妹,正是一对儿,我肯定待她很好。” 乔氏愣住。 红尘也觉得不可思议,罗娘在身后小声道:“小姐,这家伙也太顽强了,属蟑螂的吧,怎么踩也踩不死。”换了别人遇见他那种事儿,早就躲在家里不敢出门,不敢见人,这人到好,越是凄惨越是疯狂,恨不得所有人跟他一样倒霉。 小严也冷着脸:“早知道,应该让铁牛弄死他!”回头就弄死,省得这般没完没了的,烦死人。 在场的人就没一个傻子,一眼就看出来,这个乔俊是跟卢家过不去,他们都是被殃及的池鱼。 一想明白,立时有个丫鬟打扮的少女,扶着自家几乎要昏迷的小姐大声吼:“喂,你找卢家的麻烦自去找她们,何必牵连我家小姐!” 也有人冲卢家这边大声道:“夫人,不是我们不讲理,现在人命关天,你还是赶紧处理处理的好,别牵连到无辜的我们。” “就是,他不就想当你女婿?你们是姑表亲,再联姻也无妨,你女儿那么多,也不一定要你家嫡女,他一开始不就看上你们家那什么,庶长女了?给他又有何妨!” “是啊,天作之合,挺好的。” 众人纷纷出声。(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三章 报应(上) 乔氏气得浑身发抖。 瑶姐儿躺在她身上低声呻吟,满头汗水,脸色越来越白,呼吸越来越细弱。 乔氏咬了咬牙,完全不明白俊哥儿为何如此。 “俊哥儿你是不是疯了?你做出这等事,连下毒都敢,还拒不给出解药,难道以为朝廷律法就能容得下你?现在你拿出解药,戴罪立功,我保证,绝不追究……” 乔氏这话一出,其他人纷纷使眼色,这种时候怎么还能刺激她,就是知道等下了山,非要他好看,此时也该服软示弱。那个疯子一开始可就没承认下毒,说这话也是白说,没用的。 果然,乔俊冷笑,一脸的无所谓,到了他现在的地步,他还能怕什么,何况——“姑母可不要乱说,平白无故的,怎么随便给侄儿定罪,我都说了,说我下毒可要有证据,难道知道解药在什么地方的,就是下毒人?说破天也没这道理,哎,您还是好好看看我那表妹,别再废话,否则就是我费尽力气想起解药在什么地方,她变成个痴呆傻子,我也不喜欢。” 乔氏气急败坏:“俊哥儿,你也该为咱们乔家想一想,惹恼了这些人,乔家还能在凤城呆下去吗?” “乔家?” 乔俊神色恍惚了下,“如果乔家不是我的,我又何必在乎它?” 他说话轻飘飘,好像不着力,听得乔氏心中发寒,下一刻,乔俊却忽然满心的愤怒,眼睛赤红,声音嘶哑,疯了一样,“我只在乎我自己……我自己,哈哈……你们看不起我?你们居然看不起我?好,我到要看看,你们这些天之骄女们,被踩在地上之后,是还保持着清高,还是摇尾乞怜!” 这个疯子一变得更疯狂,包括乔氏在内,所有人都安静下来。 只静了片刻,地上躺着,疼的喘不上气的一个女孩子却哑着嗓子开口:“你是叫秋娘吧?我听说你和乔俊有婚约?既然有婚约,就干脆痛快点儿,别让别人因为你受过!” 她说话特别慢,气喘吁吁,但她一说完,其他那些惊慌失措的人们纷纷找到目标一般,有的对乔氏道:“你们两家是姑表亲,再结亲多好啊,别犹豫了。” 还有人直接冲乔俊笑得一脸谄媚:“俊哥儿别生气,何必闹这么大的脾气,我们知道乔家和卢家是世交,联姻是好事儿啊,放心,等你大婚之日,我们一定奉上贺礼。” 一群人叽叽喳喳。 “呵!” 这些说得正起劲儿,旁边就传来一声嗤笑。 众人回头一看,就见那个白衣年轻人坐在树梢上,手里拎着条叶子甩来甩去,“没事儿,你们继续,继续,我就是觉得有趣,看一群真小人唱大戏,也挺有意思。” 众人顿时哑住。 还有人张嘴欲骂,立时被旁边人挡了。 “由着他说几句,又掉不了肉,法不责众,大家一个样。”而且,别看那人只是一身白,可身边跟了那么多孔武有力的侍卫,一看就不简单,眼下都乱成这般,何必再招麻烦。 乔俊也瞥了他一眼,同样视而不见,脸上神色更恐怖,忽然嘿嘿笑了。 “姑母,听见了没有?大家伙儿还是很明是非讲道理,你怎么说?可考虑好了?” 所有人呼吸一滞,死死盯着乔俊和乔氏。 乔氏脸色灰败,慢慢回头看了看,美芳忍不住打了个哆嗦,低下头去,乔氏的目光又落在红尘身上,这孩子到是镇定自若,脸色很严肃,并无惧怕,只是有那么一丝厌烦,还有一丝嘲讽,大概也在嘲笑眼前这些掉到黑白的家伙。 可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啊! 哎! 乔氏这心里也不好受,可她知道,如果到了实在没办法的地步,她什么都愿意答应。 高嬷嬷动了动嘴唇小声道:“他要什么都先给他,回头再计较。” 谁都看得出,这就是个疯子,就算乔氏答应什么,事后不兑现,大家也可以理解。 “太太别操心了,咱们卢家养得起闺女,别管芳姐儿还是秋姐儿,若是实在不好,给她们一份傍身银子就是,总不能让她们没了着落。” 乔氏一咬牙,闭了闭眼。 罗娘她们对于乔氏的表情,到没多关注,也没心思关注,只盯着乔俊,低声和红尘咬耳朵:“咱们的解毒药不够用。” 她们是出来玩的,又不是打仗,带几颗药丸子防身到是题中应有之义,可是谁会带太多? 眼下倒下的男男女女总共有三四十个,把所有的解毒药丸,哪怕不那么对症的都加在一块儿,也凑不齐一半。 红尘默默盘算,就听乔氏道:“好,我答应你,我们卢家,和你们乔家再结这一门亲……俊哥儿,你就快点儿把解药拿出来,再耽误下去,真出了人命,你就算狡辩,也不知道多少人要收拾了你,你也别担心,世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儿,将来你成了亲,我们送你去别处,到外地重新开始。” 乔氏向来是个慈善人,性子有些软,对家中婢妾都有些拿捏不住,这一回还是头一次如此掷地有声,如此果决,看来女为母则强这句话,对什么人都是管用的,她以前不强硬,那是没有被逼到必须站起来的份上。 乔俊登时大笑出声,笑得前仰后合:“好,好,这才是我的好姑母,你放心,我可是你的亲侄子,绝不会提过分的要求,刚才是开玩笑,瑶姐儿年幼,我当她是妹子,你们家秋姐儿就极好,芳华正好,花容月貌,与我正相配呢,阿珠,把纸笔递过去,请咱们这位好姑母给留个字据。” 乔氏的脸色又变,可这时候也不能不答应,只好点点头,连看也不敢看红尘,抖着手,一笔一划地开始写字。 罗娘和小严这下真是恼怒的不行。 乔俊却是得意洋洋,目光贪婪又恶毒地在红尘身上扫视,简直像在看案板上的一块儿肉。 红尘袖子里的青锋嗡嗡作响,似乎下一刻就要飞出去。 罗娘和小严也摩拳擦掌,立马不管不顾要冲过去先把这混蛋痛殴一遍。 红尘却是失笑摇头,也没有太生气,乔氏的作为,还有这些人的作为,其实都挺容易理解。 她的模样轻松的很,乔俊看了半天,也没从她脸上看出任何一点儿愤怒,不觉有些不高兴。 他以前就喜欢看别人愤怒痛恨的表情,以前还有诸多顾忌,要顾着自己的前程,学做一个君子,如今却不必,凤城对他来说,马上就要变成一个陌生的地方,他会远离,也必须远离,在这里呆一日,他就恨不得把世间所有的一切都给毁灭掉,他喜欢看到的,是红尘恐惧和愤怒,而不是这般平平无奇。 “你不怕?”乔俊顿时拉下脸,“难道你想嫁给我?也是,你一个大龄庶女,能嫁给我也是你的福气,以后进了家门,只管好生伺候我便是,还有这两个丫鬟,长得到不错,给我做个通房也好,还有我不喜欢女人抛头露面,你以后不要出门了,我也不喜欢我的女人看别的男人一眼,以后你不要和别的男人见面,只待在屋里……” 周围所有人都听得发愣。 连乔氏都颤抖了一下,忍不住回头去看红尘,生怕她下一刻就气得发疯。 瑶姐儿昏昏沉沉的,也听见这话,一口血喷出来,竟然猛地坐起身大吼:“放屁!不行,娘,不能让他这么做贱人!” 红尘伸手扶了下,扶着她躺下。 罗娘这才缓了缓神色:“还好这儿还有个人,不都是白痴畜生。” 即便这般被骂,其他人也没吭声。 乔氏却加快速度,咬着牙一只手握着手腕,努力写,好不容易写好了,那个叫阿珠的丫鬟伸手接住,把那张纸拿了回去,递给自家主子。 乔俊此时终于露出快意的表情,神色也好看了些,大笑道:“好,好,放心,我可是言出必行呢,哈哈,要想找解药容易的很,那毒蛇虽然不知名,可它经常呆的地方却有一种蛇草,正好能解蛇毒,长得和普通青草差不多,就是不知道冬天有没有生长,你们快去找吧,哈哈哈!” 众人愣住。 乔氏也愣了,脸色大变,怒道:“你!”她实在弄不明白这个疯子要做什么,难道只为耍人玩? 哪里还能等到乔氏发怒,其他人早就憋着火气,一群能活动的男女老少,都抄起身边的家伙就要扑过去。 乔俊显然早有准备,一直站在高处,他身边的阿珠是个粗壮丫鬟一脚就踹下去一块儿石头,显然那石头都是活动的,石块儿滚落,擦着人的肩膀下去,这些人都心有余悸地停步,他才不徐不疾地道:“有时间和我计较,还是快找解药的好。” 众人一想也是,再也顾不上他,四下寻找起来。 乔俊冷笑,目中露出几分可惜——其实他脑子里现在根本什么都没有,一切凭自己的性子来,就在刚刚一瞬间,他甚至想过把所有人都杀掉。 那不难,一点儿都不难,他知道附近有一个蛇窟,里面有很多很多的毒蛇,只要放出一点儿血,引着那些蛇过来,这些人哪个都活不了。 几乎只差一点点,他就要走这一步。乔俊举起手中这不是婚书的婚书,轻轻一笑。 在别人手里,这么一封手书可能起不到多少作用,可这是卢家大太太写的,他那位好姑母写的,只要拿回去给姑丈一看,肯定会变得很有意思! 他姑丈再重颜面不过了! 乔俊可不是只想结一门亲,光结一门亲有什么用,他脑子里转着一个又一个疯狂的主意,都是很久以前就想过好多次,一直不敢付诸实施的主意。 “啊!” 他脑子里正浮想联翩,下一刻忽然惨叫一声。 阿珠脸色大变,扑过去一把劈在自己主子手腕上,打掉了那张乔氏写的手书。 手书落地,很快焦黑一片。 乔俊的掌心黑漆漆,裂开一层又皮,起了一连串的火泡,还开始冒烟。 他疼的惨烈哀嚎,拼命挥舞手,使劲往地上残余的雪上面擦,一擦就是一层血肉,很快右手就要废了,连骨头都看得清楚。 下面一群人看见这惨状,有的不觉作呕,可更多人都恨恨道——活该! 可不是活该! 乔俊满头的冷汗,几乎要昏过去,靠着阿珠瑟瑟发抖,一声接一声的嚎叫。 乔氏听得心下叹息,一晃眼,嘴里却也恨道:“这是报应!” 红尘抬头轻叹一声:“确实是报应,乔俊,你还是想想自己有没有做什么亏心事,我看你身上桃花缠绕,有人不肯让你和别人结亲呢。” 她从看见乔俊身上跟着的黑影子越来越多,也越来越怪异开始,就猜到可能会出现这种状况,所以才没多做什么,不过,惨成这般,到也没想到。 乔俊这种人,没什么好同情的。 见那家伙跪在地上凄厉的叫,其他人也都再懒得去收拾他,当然更重要的是找解药要紧。 身边倒下的孩子们都是自家的骨肉,他们的安危,可比收拾一个疯子要紧的多。 一早有人招呼下人下山去,就算赶不及,也该去试一试,看看能不能及时找到能解毒的大夫上山。 所有人乱作一团,红尘却忽然停下脚步,回头看去。乔俊已经不在东边的山头,只留下一地的血,还有怪异的腥臭味混杂着血腥味环绕在周围,皱了皱眉,只片刻,她深吸口气,苦笑道:“这些年遇见的事故多得很,可这一次碰上的,也能排在前十名了。” “小姐?” “咱们带蛇药了没有?” 红尘轻叹。 罗娘脸色大变:“……没多少。” 眼下可不是毒蛇出没的季节! 红尘鼓了鼓脸,提高声音:“所有人主意,脚下小心,手边要是有厚布之类,把小腿缠上,多找一些干柴拿好,有火把的都准备好,火折子有没有,不要弄丢了。” 众人都没怎么听见。 红尘无奈:“毒蛇来了!” 众人这才抬头。 红尘看了看四周,众人看过去,到没发现什么不妥,可惜只过了片刻,耳边就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还有怪异的嘶嘶声。 罗娘抱着肩膀打哆嗦,小严眨了眨眼:“小姐,你一向很得动物们喜欢,别管什么凶猛野兽,在你面前乖的和猫一样,这一回只是点毒蛇而已,没什么吧。” 红尘笑眯眯:“嗯,嗯,没什么,一会儿跑快点儿就行了。”(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四章 恶事 红尘她们主仆都小心翼翼。 听见有毒蛇的那些女孩子们也很害怕。 不过,男人们到没太担忧,还有人皱眉道:“快干活,找解药更要紧,是不是听说有人中了蛇毒就杯弓蛇影!” “大冬天的,怕什么蛇!” 还有人安慰自己身边的姐妹。 “别怕,咱们山区蛇不少,你什么时候听说过蛇随便咬人了?你不去惹它,自然平安无事。” 江南这边,尤其是凤城,蛇很多,还有不少人家家里养蛇,并不如别处的人那般害怕。 红尘自顾自地往自己身上,两个丫头,还有瑶姐儿身上抹蛇药。 药不多,其他无甚关系,她不怎么在乎的人就不管了。 还没收拾妥当,隐隐约约隔着火光,就见无数密密麻麻的蛇从东南西三面涌来。 有几个人乍一看到,扔了手里的东西,目瞪口呆,浑身哆嗦,竟然站立不住。 “我的妈呀!” “蛇,蛇……” 这会儿不是不怕的时候了,简直怕的要命,大部分六神无主,比刚才受惊更大。 漫山遍野,细长的毒蛇铺天盖地,红尘拎着随身带着的灯油壶直接浇到烧着的柴火堆上。 火花迸射。 她又一脚朝着蛇最多的方向踢过去,然后转身,带着自家人拔腿就向北面跑去,一边飞奔,回过神清清朗朗地喊:“抬着病人速退,北面有一斜坡,虽然陡峭险峻,但眼下只有这一条路可走,下面是沼泽密林,还有很多药草,可以遮盖身上的气味,蛇不会去。” 她的声音特别清楚。 罗娘和小严也跟着招呼。 众人也是被吓坏了,如今迷迷糊糊,听一人吩咐便齐齐动作起来。 一时间所有人一窝蜂似的跟着红尘她们夺命狂奔,一个劲儿地求神拜佛,求老天保佑,只盼着那毒蛇讲理些,怕人些,别追赶他们。 奈何这一次一地的蛇仿佛是猪油蒙了心,就逮住他们这一行人不放。 有两个让健仆抱着狂跑的姑娘,一睁眼看到满地毒蛇吐着信子,吓得花容失色,哭道:“肯定是那乔俊搞的鬼!” “没错,否则怎么就那么巧了!” 众人恨乔俊更恨十分,连连哭骂,也有人瞧红尘同样各种不顺眼,若不是这人可气,非要去招惹那个乔俊,他们又怎么会遭此劫难! 罗娘和小严听见些许议论,都很无语,到了这份上,一帮白痴还这般好笑。 小严摇了摇头:“小姐,咱不管这等蠢货!” 红尘都有些气息不匀,哭笑不得:“这种时候,本来也是各凭造化,谁还顾得了谁?” 人终究是跑不过蛇,如果蛇打定主意一定要追的话。 说来时间长,实际上只是一眨眼的工夫,众人就和毒蛇交上了手,拿着火把拼命抵抗,被咬到的不知凡几,鬼哭狼嚎一片。 就在这时,半山坡上忽然骨碌碌滚下来一个人,众人一见,都大怒——竟是乔俊! 就有人一边跑,一边恶狠狠地砸了石头过去,乔俊被砸了一头的血,还是停也不停一下,横冲直撞。 “起开!” 一巴掌扫在一个瘦弱的小丫鬟身上,也不知是谁的小丫鬟,愣是把人推下了山崖。 那丫鬟脸上凄惶,拼命伸手抓住山上的枯草石块延缓速度还是不断地下滑。 众人一片惊呼。 有心软的捂住嘴,却也无法可施。 眨眼间,红尘忽然跟着滑了下去,一手抱住那丫鬟,不管她的哭嚎,手臂用力,愣是硬生生侧移了下,顺着北坡上一个看起来就特别险峻的,根本不像有路的斜坡出溜下去。 那一直站在她身边的白衣年轻人脸色骤变,蹭一下窜出来飞扑出去,差一点儿就捞到红尘的胳膊。 红尘顺手就把怀里的小丫头塞给他。 那白衣人脸上变了变,似乎有些苦闷,到底没把那丫头扔出去,只是跟着红尘溜。 乔俊这会儿是什么都顾不上,他也没想到自己的药会失效,那些疯蛇蠢到连自己都咬,只想着逃命,他不能死,他一定要活着,活着! 小严却心下大恨,二话不说过去也是一巴掌,打得乔俊侧飞出老远,又在地上滚了好半天,一路滚到蛇群里去。 众人听见他一声凄厉的嚎叫,心中更害怕。 罗娘和小严也顺着山坡半跃半滚半出溜地去寻自家小姐。 后面是铺天盖地的蛇。 前面是乱石,枯草,也不知道有没有路径。 所有人都在犹豫,可是明显犹豫不了多久了。 上面一帮人怎么犹豫,是好还是歹,红尘和俩丫鬟却没心思考虑。 她是常怀慈悲,有救人之心,可便是要救,也得人家让她救才行,如今先保住自身再说。 四周只有红尘,罗娘,小严三个,连那白衣人都看不到。这也正常,刚才太过混乱,滚落的方向只要偏差一点儿,不说十万八千里,也要离得老远。 山里特别容易迷失方向,也只有小严罗娘这等死命只跟着自家小姐,其它一切不管的,才能勉强跟住。 红尘好不容易勉强站住,小心翼翼地向下面走,罗娘和小严都过来帮忙。 小严大恨:“可惜铁牛没跟着,早知道去哪儿都带着他!” 别看铁牛笨拙,其实有一身好轻功,这等地方不说履如平地,到底把她们几个带出去绝无问题。 罗娘望了望上面,心中忧虑,“不知道上面那些人怎么样了?” 走得太远,都渐渐听不到呼喊声。 红尘一笑:“别人不知,那个罪魁祸首恐怕想死不是那么容易。” “乔俊?” 小严翻了个白眼,“谁会管他,小姐最好连他的名儿也别提,仔细会口臭。” 主仆几个说说笑笑,危险仿佛也远离,红尘还顺手捡了许多药材,还有野菜果子,就拿她自己的斗篷装着,那些药材里面,有不少都是可以治疗蛇毒的。 走了不知多久,天色略暗淡,红尘一驻足,就见前面不远处传来一阵说话的声音。 “鬼地方,真是个鬼地方,这路到底有多少条!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给我捏捏腿,没见腿都麻了?” 红尘又走了两步,眼前豁然开朗,就见有个年轻的公子哥儿坐在地上,身边是十三四岁的小丫鬟。 两个人都十分狼狈,衣服破烂,脸上都是泥污,那公子哥儿一见红尘,愣了下,半晌脸上露出几分笑:“卢小姐?在下李笙,是卢二老爷的学生,说起来还是你的师兄,能碰上你真是走运,咱们还可以互相帮衬一把,你放心,必能走出去的。” 红尘点点头,就着罗娘的手坐在旁边的青石上,小声和小严她们说话。 李笙目光闪烁,心中其实有些不悦。 他从山上下来,走了许久,总是在附近绕弯,根本就走不出去,时间一长,难免怨起红尘来,这路是红尘指的,现在出不去,自然怪她! 这种逻辑,在正常人那儿可能行不通,到李笙这儿,就是至理了。 只是李家一直依附卢家,他能在卢二老爷门下读书,还是因为自己的哥哥给二老爷当了幕僚,被提携一把,说白了,李家算是卢家的附庸才是,李笙自然不好过分得罪卢家的小姐,哪怕是庶出小姐。 罗娘和小严安顿自家小姐坐下,手脚麻利地去旁边树上摘下来一堆果子,又到旁边林子里转了一圈,一会儿工夫拎出来一只山鸡,去毛剥皮,很快就开始烤。 山鸡的香味扑鼻而来。 李笙的肚子咕噜咕噜直叫,一脚把给他捏腿的小丫鬟踢开,怒道:“还不快去找点儿吃的,你个没用的蠢货。” 那小丫鬟不敢吭声,连头也不抬,低眉顺眼地就去旁边的林子里。 她年纪小,瘦瘦弱弱,头发都贴在脸颊上,湿漉漉的,身上的只剩下薄薄的一层绿色的单衣,至于她的厚衣裳,现在都裹在李笙的身上,虽然只能稍微披着,却也比没有强得多。 小严忍不住一皱眉,罗娘拉了她一把,她才没有多话。 红尘也没有理会。 这边,小严已经把烤好的兔肉撕下来,拿叶子包着,吹凉了递给自家小姐,自己才拿了,又递给罗娘,三人认认真真地分食。那边的小丫鬟捡回来一些果子,李笙顿时狼吞虎咽,一边吞咽一边还看红尘她们这边,只是到底不好讨要,只把满腔怒火发泄到那小丫头的身上,直接上手甩了一巴掌,又一脚踹她肚子,踹得小丫鬟倒地半晌才爬起来。 若不是这李笙也累得没什么力气,恐怕打得更狠。 小严快气炸了。 红尘只摇摇头,不让她管,她也只好扭过头去视而不见,罗娘也不大高兴,不是为别的,只是联想到自己的遭遇,看不得女孩子受苦。 只是自家小姐既然视而不见,自然有小姐的道理罢了。 不管归不管,罗娘还是忍不住絮叨了几句:“我听说过这个李笙,他夫人前阵子不是才闹出要和离的事儿,据说那位甄娘子连儿子女儿都不要了,嫁妆也不要,什么都不要,只要和他和离,为此宁愿出家做姑子,也不肯留在李家。” 小严一怔:“原来就是那个李笙!” 当时的事儿闹得很大,好多八卦消息,卢家的家规森严,下人们不敢把家里的事儿向外说,可听八卦的心却不比别人家少几分,小严她们也听说了,李笙的夫人甄家娘子回娘家哭诉,说李笙不把她当人,她简直活得毫无尊严,比畜生都不如,在屋里时,李笙在她的床上睡她的丫头,还要她来端茶倒水伺候,有一点儿不如意,就动手打人,她动辄就挨打受骂。” 一开始甄家也没少劝和,天下的人都是劝和不劝离,要知道,甄娘子还生了一对龙凤胎儿女,和离后孩子怎么办,只劝她忍一忍,家家都有难念的经。 结果后来甄家的人发现自家孩子受的那些罪,听了甄娘子实在忍受不住说的话,她哥哥差点儿没气得吐血,二话不说抢了妹子回家。 偏偏那李笙居然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还振振有词,说在自家的屋子里,打打自己的老婆算什么大事儿?睡个丫头又怎么样!妻子既然是他娶回家,就是他的东西,就该贤惠,就该伺候男人,男人说往东,便老实往东,说让往西,就老实往西,像甄氏那般不听话,挨打活该! 气得甄家的男人,连和甄娘子不对付的嫂子这下都炸了,开什么玩笑,所谓婚姻,乃结两姓之好,为的是两家联姻,互帮互助,人家好好一个女孩儿,带着嫁妆,带着全家的人脉,嫁进你们家,难道就是为了让你们作践?说破天也没有这样的道理! 那李笙读书不错,为人仪表堂堂,在外面待人接物,也看不出哪里不妥,谁能想到他是这样一个人! 甄家接了自家姑娘回去,到现在还憋着一口气,连甄娘子的嫂子都说,她宁愿家里养小姑子一辈子,也不能把人送去别人家变成个畜生! 此事传言很多,罗娘她们听了,也不知道有没有夸大其词,不过对于李笙这人,怕是大部分人都很难看得上眼。 这年头,男性为主导,人们对男人也颇为宽容,可即便如此,提起这个李笙,还是要摇摇头,说一句不该。 红尘她们小声说话,一边分食了兔肉,肉很鲜嫩,香气浓郁。 李笙在旁边只吃了一堆果子,口水横流,越吃越饿,厚着脸皮过来,笑道:“卢小姐,你是女孩子,不如吃一点儿果子如何?咱们换一换吧。” 红尘把剩下的半个塞给小严,站起身活动了下肩膀,走过去四下张望找路,全当没听见。 罗娘似笑非笑地挑挑眉,懒洋洋地道:“我们还是喜欢肉。” 也就说话的工夫,罗娘和小严慢条斯理地把兔子吃了个干净,只剩下一地骨头就地掩埋。 李笙脸上一僵,心中大怒——等回头脱了困,他非想个法子把这两个贱婢弄到手,好生教导教导。 只是兔子都没了,他也无法,憋着满肚子的怒气都撒到他身边的小丫头身上去。 红尘还是没管,不过见罗娘频频后看,微微一笑道:“罗娘知道吗,这个地方很奇怪,死气浓重,无论发生什么奇异之事都有可能,所以在这里,要谨言慎行,不可做恶事,动邪念,若是做了,多半儿要后悔莫及。”(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五章 蛇精 罗娘两个其实没太听明白,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她们已经知道,这人不会有什么好下场,看小姐不救那小丫鬟,想必是那人不需要她们去救。 风又大又冷。 树叶沙沙作响。 山上的砂石滚落,让整个山谷变得幽静而诡异,红尘吃完饭,熄了火,就招呼两个丫头走人。 李笙楞了一下,他累得气喘吁吁,还没休息够,肚子又饿,但看红尘三个走人,他也连忙爬起来,一只手撑在那小丫鬟的肩膀上让她扶着走。 “现在天色已晚,小姐为何不休息一下?此地瘴气重,我们走了许久也没有走出去,恐怕山路难寻,晚上就更难走了,万一不小心再落入悬崖,那岂不是糟糕至极?” 红尘不理他。 小严翻了个白眼:“公子要休息尽管去,我等可没拦着。” 李笙脸上闪过一抹怒色,到底没再多言,心里却把罗娘和小严,甚至身为主子的红尘翻来覆去骂了很多遍。 但他就是再生气,也绝对不敢停下来,他自己在这山谷里转了好久,受惊不小,现在让他只带一个没用的小丫头片子留下,那是万万不敢,只好拼命跟上。 红尘和罗娘她们的速度都很快,走山路如履平地,李笙是咬紧牙关,拼了好大的力气才没有掉队。 他似乎有些怕红尘她们走得太快丢下他,一直不停地说话,唠叨个没完没了,一开始还抱怨连连,一直喊累,后一见红尘不耐烦,顿时服软,好言好语地哄着,连小严都差点儿要忘了这是个什么混蛋。 走了许久,到太阳将将落山,红尘终于停下,指了指旁边一块儿平地:“此地阳气最重,就在这儿休息一下,等明日想办法离开。” 李笙总算是松了口气。 罗娘她们收拾妥当,铺了褥子,让红尘坐下,又找了些山泉给她喝,刚安顿好,不远处就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李笙侧耳听了听,脸上一喜,猛地站起身:“白兄?彩霞妹妹,是你们吗?” 远处说话声一顿,随即就有很兴奋的声音响起:“是李兄?哎呀,可找到你了。” 很快,就有三个人从不远处走过来,一个老人,还有一双年轻男女。 三个人走近,红尘就眯了眯眼。 那个老人是采药人常有的打扮,粗麻布的紧身衣裳,外罩一件皮袄,腰上带着药囊,背后则是背篓,但红尘的目光落在他的脸上,却不信这只是个采药人。 此人长得一般,可脸色红润有光,面颊丰腴,只有那些经常吃肉的富贵人家的人,才能有这样的面色,寻常采药人可不行。 而且另外那男女二人,不自觉以他马首是瞻,十分恭敬,甚至恭敬到有些敬畏的地步。 至于这男女二人,红尘还好,小严忍不住用鼻子轻轻哼了声,她可认得那女的。 就在刚才,便是她老抱怨说,那群人面临窘境,全是自家小姐的过错,不辨是非,不明黑白,实在讨人厌的很。 那三个年轻人一碰面,立时凑在一处叽叽喳喳,李笙神采飞扬,再不是一开始那般沉郁,半晌才冷淡粗略地说了下怎么和红尘碰上,言语之间鄙夷之意尽显,也不复刚开始的殷勤。 罗娘不觉失笑,低声道:“这人到惯会见风使舵,这是琢磨着用不上咱们了。” “快,坐下歇歇。” 罗娘话音还未落,就见李笙招呼白公子和那位彩霞妹子坐好,见彩霞的脸色雪白,显然累得不轻,扭头冲红尘她们瞥了一眼,“这个没眼力劲的,还不快点儿收拾些柴火生火,弄点儿吃的给大家果腹。” 小严翻了个白眼。 红尘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扭过头去只当没听见,荒山野岭和这么个白痴吵架,实在费神,不做为好。 罗娘和小严慢吞吞整理了下自家的包裹,把里面的药材挑拣挑拣,省得压坏。 那白公子到还算谦逊,连忙笑道:“怎么好劳动小姐,我们刚刚吃过,也不算饿,来,给你介绍,这位是谢大师,能力非凡,刚才我们路遇一条巨大的大蛇,差点儿落入蛇腹,若不是大师出手解救,恐怕真的一命呜呼了。” 白公子对那老人家推崇备至,李笙也明显就恭敬起来,而且一听说这人能对付蛇类,在当下这等困局中,他自是要肃然起敬的。 李笙身边的小丫鬟也不知是不是被打怕了,仿佛很恐惧,低着头,缩着脑袋躲在一旁,根本不敢往前凑,好在似乎在这两人面前,李笙颇为主意自己的风度,也没太为难她。 一行人坐着,三言两语把遇见的事情说了说,李笙和那位白公子都心有余悸,想起来怕的不行。 那老者一愣,若有所思:“蛇吗?”他目光闪了闪,笑道,“诸位不必担忧,别的不好说,对付蛇老朽到是有些能耐。” 他长叹一声,苦笑道,“这次来山中,也是为解决一桩十年前的旧怨。” 白公子似乎对这位老人家特别尊敬,也十分好奇,不觉连连追问。 此时山风吹拂,天黑下来,月光疏朗,大家闲坐无聊,老者也多了几分谈性,轻声道,“那是十年前,我带着小徒弟到南边一座小城的山中游历,找几味药,也是让他长长见识,大概也是这么一个天,天昏沉沉,下过雨雪,我那小徒弟爱玩爱跑,到了这山里就兴奋得不行,一进山就往林子里钻,我在后面远远跟着他,看着那小子越跑越远,我心中担忧,就喊了几嗓子,走着走着就听见我的小徒弟一声尖叫,吓得我连忙追上去。” 说到这儿,老者的脸色变得有些阴郁,声音也低沉了许多。 “结果我追到林子里,一眼就看见一条黑蛇,正吐着信子围着我小徒弟转悠,吓得我立时一刀飞过去,砍中它的七寸。” “哎,只怪我那时道行不高,虽然伤了它,却还是让它给逃了,那蛇有小儿臂粗,头上还长着两个小角,这是毒蛇化蛟,必要成祸的征兆,而且看它的个头年纪,明显很小,虽说大部分蛇都不会跟着母亲生活,但这一类都成了精怪的却不同,肯定有蛇窟在。” “我担心打了小的,再招来老的报复,干脆就寻蛇的踪迹,打算找到蛇窟一网打尽,这到不难,那小黑蛇受了伤,一路流血,而且咱们这种人,对这等精怪味儿敏感的很,很快就找到了地方,却不曾想,里面果然有一条黑蛇,只差一点儿就成了气候,太过厉害,我虽说把它打成重伤,废了它大半的修为,可到底顾忌我家弟子不敢硬拼,竟没能彻底结果了那畜生!” 提及此事,这老者咬牙切齿,显然是颇为遗憾,长叹一声,“哎,从此之后就心存挂碍,十年来,修为无寸进,肯定是因为此事没能了结,时时想着,变成心结,若不能除了这心结,我这一生都无望大道了。” 他这话颇为平淡,可目中坚毅果决,仿佛无论前面有多高的山,多重的石,他都要开山劈石,闯出一条路来。 众人一时沉默,红尘低下头笑了笑。 这时,东面山坡上忽有人跑动,大家一回神,抬头看去,白公子举着火把照了照,慢慢皱起眉头。 “是乔俊?他还没死?” 白公子也看到这家伙被困入蛇群中,还以为他早就一命呜呼,没想到命这么好。 但乔俊明显不觉得自己命好,他一边跑一边嚎叫,一边手舞足蹈:“别缠着我,不要缠着我,滚啊啊,滚!” 如此幽静山林,又是这样的晚上,他发出这等渗人的声音,众人都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红尘叹了声,轻声呢喃:“既然心心念念都是找个妻子,祸害人家女孩子,如今一口气得了三个,岂不是极合心意,就算你不高兴,也只能说是报应了!” 那老者听见她的话,目光一闪,转头盯着她看了好几眼,笑道:“没想到,老朽竟然老眼昏花,当面不识真人!” 话虽如此,他也没太在意,皱了皱眉,盯着乔俊看了两眼摇头:“自作孽不可活,此事老朽可管不了。” 就在乔俊身边,左边的肩膀上挂着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痴痴缠缠地缠着他的脖子。 右边还有一个,死死搂着他的胳膊。 背后还背着一个。 这三人都是青面獠牙,一脸的凶恶恐怖,偏偏柔情似水地瞧着他。 背后那个还柔柔道:“郎君,你躲什么,我们姐妹心甘情愿与你结为夫妻,你该高兴才是。” 他身上缠着这样三个女人,竟然还能跑这么快,也不容易了,只是跑得磕磕绊绊,一会儿摔一跤,一会儿在地上滚一圈儿,满脸堆泪,一身狼狈,头发一把一把的掉下来,也不知遭受了何等痛苦,嚎啕大哭:“让我死了吧!” 他此时简直再忍受万刃穿心之苦,心中大是悔恨,宁愿死在蛇群中。 乔俊的双目充血,根本看不到他们,只本能地狂奔,脸上虚汗一层又一层,也不停的跑。 众人注视他的背影走远,良久,老者才叹息:“这是姹女煞,竟然能转为煞气,那是百年难遇,传闻只有十恶不赦之人才有可能遇上,而一旦遇上,只能求速死……罢了,歇着吧。” 天色更黑,这老者还好,白公子他们三人几乎要睁不开眼,此时也不会有心思去管心中恨急的乔俊,连忙找了个干净的地方一头躺下,就沉沉睡去。 罗娘和小严也分出一人守夜,另一人护着红尘睡下。 陷入沉沉梦境,不知过了多久,红尘坐起身,拦住要说话的罗娘,拉着她和小严靠边,举目望去。 夜里起了雾,就见李笙身边那任打任骂的小丫鬟,不知什么时候立在李笙身边,她头发披散下来,脸色苍白,一双眼睛里散发出幽幽绿光。 罗娘吓了一跳。 红尘摇头,安抚地拍拍罗娘的手,又躺了下去。 一觉睡到天将明,红尘她们起来,收拾东西,找了点儿野果子当早饭,吃完就准备出发。 李笙扫了红尘一眼,很殷勤地跟在那老者身边,轻声道:“仙长,不知咱们该往哪里走?” 他的脸色比昨日还要差些,不过他自己没有感觉,白公子他们同样疲惫,好点儿也有限,也不曾在意。 老者到是意味深长地看了他一眼,笑道:“我已经打听到了,这次我要找的那条蛇精就在此山中,老朽此行只为它,肯定要去找的,顺便送你们出去也不是不行,就看你们怕不怕了。” 李笙精神一振,大笑道:“怎么会怕,有仙长在,区区一蛇精又有什么了不起!我从小到大,还没见过蛇精,正想见识见识。” 老者点点头,众人就出发。 李笙看了红尘她们一眼,冷笑:“看样子卢大小姐也要与我们同路?” 红尘毫不在意:“怕是不会,我们要走一条活路,还是不去见识蛇精为好,前面就要上山呢,我看老先生怕是要向下走。” 她看也不看李笙,只瞥了眼那老者,老者一怔,也抚须而笑:“小姐慧眼。” 李笙一噎,心中别扭的很,不过,他虽然讨厌红尘,可还是必须要顾忌她的身份,终究把刻薄话给咽了回去。 收拾妥当,一行人就继续前行。 这一次,李笙有白公子和那彩霞姑娘作伴,和昨日不同,再不肯搭理红尘她们。 罗娘还松了口气,少了他在耳边啰嗦,清净得多了。 老者走得不紧不慢,一点儿都不着急,神色间露出几分向往,许是心情大好,忽然冲李笙和颜悦色:“我看你的身上仿佛沾染了些晦气,怕是让山里的什么精怪缠住了。” 李笙登时色变。 老者又笑道:“别急,等我处理完手头的事儿,顺手帮你收拾了便好,区区小精怪,何须惊慌。” 李笙这才松了口气,接连不断地拍起老者的马屁,拍得他舒舒服服。 不得不说,这人的口舌还是有点儿水准,只要他愿意,很能哄人。 “……晚生今日可要开开眼,好好见识见识仙长的手段,想必那区区蛇精,见了仙长就吓得屁滚尿流了,对付它,绝对手到擒来!” “哎,蛇精为祸人间,必须除掉!” 那边乱糟糟的,红尘看了一眼,忽然对罗娘和小严道:“路上枯燥,不如我给你们讲个故事?” 两个丫头顿时高兴起来。 “小姐快快讲吧,咱们可闷死了。” 红尘莞尔,想了想,徐徐道来:“这个故事叫青蛇,讲的是一个老和尚和一条青蛇的故事。” 她多年来有写话本小说的习惯,也擅长讲述,本就精彩绝伦的故事被她娓娓道来。 罗娘和小严都听得入了神。 红尘讲的是在空间里读过的,属于同人类的故事,法海乃是主角,讲他因不辨善恶,是妖精就要捉住,还要打得魂飞魄散,不知多少善良妖精都被他给杀了,最后陷入魔障,不得解脱,不得成佛,得佛祖点化,才看看顿悟,发誓度化众生,无论是人是妖,如此修行多年,终于成佛。 不知道写的这个同人的大能,是不是亲身经历过这样的故事,写得荡气回肠,十分真实,红尘讲述时,就仿佛当真有那么一幅幅画面,在众人眼前飞掠而过。 罗娘和小严听得着迷。 李笙本来对红尘主仆颇为冷淡,故意不搭理,但也忍不住侧耳倾听,连白公子都一样。 故事讲完,好半天,那老者脸色阴沉,冷笑道:“一派胡言,妖就是妖,人就是人,斩妖除魔理所当然,只要是妖,都是该杀的!” 红尘听了一笑,点点头:“您老人家要真这么想,我就提前恭祝您得道了。” 她也不明白怎样才能修为有成,算是得道,不过偶尔也听空间内有大能闲聊时说起过,还挺有道理,说是大道三千,殊途同归,道只在自己,心中不挂碍,一片纯澈,符合自然,便算得道。 例如,有人杀尽一切妖邪,以杀得道。 也有人心存慈悲,济世救人,无论是人是妖,心存善念,便要度化,那也得了道。 还有人********钻入魔道中去,百无禁忌,到也无妨。 红尘觉得她讲的这个故事,法海之所以得不了道,不是因为他杀了善妖,而是他自己迷惘,不知道该杀还是不该杀,所以迟迟不能前行。 那老者死死盯着红尘,完全不明白她说的都是什么意思,这时忽然一抬头,脸上大放光芒。 “就是这里!” 不远处是一个洞窟。 洞口藤蔓绵延,白雾笼罩,十分神秘,老者激动得浑身发抖:“这一次,一定要做个了结。” 红尘驻足停步,看了他一眼,笑道:“老先生看样子是想用雷霆之力,炸掉山洞,诛杀这些蛇了?” 老者眯了眯眼,点头:“怎么,小姐觉得不妥?” 红尘耸耸肩:“我是个人,自然不会阻止别人杀蛇,只是提醒先生小心些,这山洞位于龙脉之上,扰了龙脉,恐招祸患。” 老者冷笑:“好笑,小姐怕是眼花了,龙脉阳气积聚,即便是一支龙……区区一妖孽,也敢染指不成?” 红尘吐出口气,只好无奈摇头:“那就请先生小心,罗娘,我们走吧。” 罗娘和小严点点头,一左一右,护着红尘离去。 李笙扫了她们一眼,凑过去笑道:“仙长别和几个娘们见识,头发长见识短的,管她们作甚,我还要恭喜仙长,得偿心愿!” 这边怎么热闹,红尘却是不管,带着两个丫鬟匆匆离开,找到一条极为陡峭的山路,慢慢向山上走去。 她难得有些着急,速度很快,刚刚上去,到了平缓些的地方,也找到了正经修葺而成的山路,三人都松了口气,就听见不远处一声闷雷,鸟雀惊飞,乱糟糟一片。(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八十六章 自作孽 一声过后,接着一声,雷声不断。 前方不远处的山林里滚滚黑烟直冲云霄,简直十里可见。 红尘抬头眺望,叹道:“好厉害的雷法!” 那雷声中充满了愤怒和狂暴。 她以前在玉珏空间里看两个大能讨论,究竟是雷符蕴含的天雷之力厉害,还是炸药的威力更大,双方演示了一番,最后还是觉得炸药更恐怖些,但现在看来,天雷之力也毫不逊色。 果然是高手多为隐逸之人,那老者名不见经传,一身修为却是不比当朝名家差去多少。 “以后要多准备几张雷符才好。” “这是什么动静!” “好像打雷呢!” “天崩地裂了,咱们这边还稳当吧,离得远些才好,万一再来一次山崩地裂,咱们怎么受得了!” 半晌过去,接连不断的脚步声由远及近,这一连串的炸雷,到把远处各地逃亡幸存下来的人吸引过来,彼此相见,也是惊喜交加,抱头痛哭。 这一路艰险,如今能再次见到人,所有人都松了口气,熟悉的不熟悉的,凑在一起絮絮叨叨说个不停。 乔氏也在,见到红尘眼睛一红,一把搂住。 “只差你了,只差你了!” 瑶姐儿被她自己背在背上,此时才慢慢放下来,红尘连忙过去,先喂了一把药丸子,才招呼小严把采集的药草都拿出来:“太太别太担忧,我一路上采集了很多药草,应该对蛇毒非常有效,马上煎药给瑶姐儿吃。” 乔氏强忍着泪水,拼命点头。 红尘使了个眼色给罗娘。 罗娘站起身仔细看了看,略略一摇头。 小严叹了口气。 这些人里面,中了蛇毒受了伤的人,只有寥寥几个,剩下的除去未曾找过来的那些……不问可知。 罗娘和小严连忙从自家的包袱里头,拿出各种采药,熬煮了给中了蛇毒只余下最后一口气的人喝。 这些人中毒太深了,能不能活还不知道,她们两个一喂药,其他人都安静下来,盯着看。 有几个心思复杂,也有些惭愧。 他们一路跑还来不及,哪里想得到这什么药草,事实上就算找,也不一定能找对,可一开始被他们挤兑掀起的红尘,却还挂着此事。 很快所有人都服了药。 红尘走过去检查了下,着重看了看瑶姐儿,笑道:“看来比较幸运。” 虽然时间隔得有点儿久,但她们找到的药材的确很好,服下去也不过片刻,那些脸色灰败,只剩下一口气的病人,气色就恢复些许。 “至少抢回大半条命!” 罗娘和小严也道,松了口气,“不枉咱们辛辛苦苦背着这么重的东西跑一遭。” 乔氏抱着瑶姐儿一刻都不肯松手,她脸上有好几道伤痕,胳膊上也渗出血丝,显然受了伤,这么一个养尊处优的女人,为着女儿能做到这地步,着实不容易。 “呜……呜呜!囡囡!” 沉默了片刻,其中一个四十岁左右的妇人忽然啕号大哭,“我的囡囡!你们赔我囡囡!” 她伤心欲绝,哭得抑制不住,旁边有几个人脸色便有些不对,半晌,其中一个中年男子怒叱道,“哭什么,都是囡囡没有福气,我们有什么办法!” “是啊,大嫂!”另外一个稍年轻一些的也道,“当时的情形您也知道,那么多蛇在后面追,侄女病成那样,身体又笨重,谁能背得动!我们要不扔下侄女,死的就是大家,总不能为了你女儿,要大家都给赔命去。” 那妇人怒瞪了他一眼,依旧忍不住泪水。 还有一些人闻言都不禁开始小声啜泣,显见也是不小心或者因为别的什么原因丢了孩子的,不过大约心中还存着念想,并不相信自家孩子已经遇险,四下里求人帮忙去找,还有人一时片刻也挨不住,立时顾不得劳累,起身就要走,打算下了山马上派人来搜山。 “咱们也走。” 这座山实在邪性的很,红尘也不愿意呆下去,招呼罗娘她慢吞吞地下山。 一群人一边走一边闲聊。 说了一会儿,大家都有些惊讶,他们在山中的遭遇可是大有不同,四散分开以后,有的虽说受了些惊吓,被毒蛇追得屁滚尿流,可往谷地一钻,那蛇就不敢靠近,似乎找不到方向,他们也顺顺利利地逃了出来。 但也有人被穷追不舍,丢了亲儿亲女,绕到山里许久找不到出路,凄惨无比。 不过好歹都出来了,全是幸运的。 就他们这些人聚在一块儿,不超过二十人,但在山中失散的起码有几十人,剩下的那些,也不知道能不能逃出生天。 乔氏就默默垂泪许久,她几个好友,还有认识的太太都不在,幸而家里人没有走散,瑶姐儿也还好,这才勉强撑得住。 到是宋峥表现出超过一般公子哥儿的韧劲,背上背着个被毒蛇咬了一口的小厮,始终没有扔下。 孔未央一个大男人,平日里很爱哭,常常被人嘲笑,如今当真遇见此等危险,却也不比别人差上一分,始终咬紧牙关坚持下来,还能帮自家兄长承受重量。 遇见一次灾难,人们也算是原形毕露了。 在林子里钻来钻去,一行人四顾茫然,还是红尘对道路熟悉,一路领着走了半天,终于找到下山的正路。 看到整整齐齐的石阶,众人都松了口气,有几个体力差的,登时坐下喘起粗气。 说话间,远处一条火光长龙若隐若现。 众人抬头望去,齐齐惊呼:“我的天!有人来了,有人来救我们了!” 大家伙儿忍不住高声呼叫。 确实也该有人来了,那么多太太夫人,千金公子进山,结果一去不回,家里不着急才怪,能到现在刚刚看到搜寻人员,已经算是晚的。 看到火龙,众人反而走不动了,一个个地在道边坐下,趴下,再也不肯起来。 红尘四下瞧了瞧,没见什么凶猛野兽,便不多说,找了点儿泉水给乔氏解解渴,顺便清洗一下伤口,涂抹伤药。 乔氏看红尘上上下下忙活,手脚利索的很,所有人都瘫了,她还是精神奕奕,除了衣服有些脏污,毫无狼狈相,不禁感叹。 这等时候才能看得出,一个人到底能不能顶事,就红尘这副定力,十个男儿也比不上他。 等了半晌,众人昏昏欲睡,山下火龙终于近前,众人一看都傻了眼,竟是官军。 为首的是很熟悉的那个白衣年轻公子,此时已经换了一身紫色大氅,头戴金冠,到衬得他如一贵公子一般,比初见时更多几分贵气。 众人傻愣愣地看着,凤城县令踉踉跄跄赶过来,大家才回过神拜见,县令喘着气道:“万幸,万幸,这位是南域幽王世子方寰,要不是他老人家赶来通知,又调驻军帮忙,本县恐怕还不知置下竟出此大事。” 大家都一愣。 幽王众人自然是知道的,但这少年公子实在不像幽王府的人,幽王府世代驻守南疆,在南域,只知幽王,不知圣上,是很正常的情况,因为那地方毒蛇猛兽无数,瘴气弥漫,少数民族众多,朝廷也把它视为鸡肋,到对幽王没多少猜忌,相反每一代都颇为笼络。 当年册封幽王的还是天下之主,大夏朝的夏武帝,大周未立,幽王便在南域扎根,这边改朝换代平常事,南域世世代代隶属幽王府。 相传南域之人,个头矮小,相貌丑陋,连女人都很恐怖,爱在脸上刺青,几乎算是流放之地,众人谈之色变,没想到这位幽王世子,竟然是这般好相貌。 红尘到不觉得奇怪,幽王府那么多年传承下来,多选美女入府,便是一开始血脉不好,后世子孙也都得是俊男美女才正常。 只是,幽王世子到来,可不是一件好事。 记得上一世,大概要十年后,天下大乱,四国交战,她常常想,这大约是避免不了,不要说一个人,就是一百个人,也阻止不了高位者的野心。 现在看来,好像不光没有推迟,反而提前了,红尘忽然恍惚了下,只是稍稍迟疑便回过神,提前也不见得是坏事,再说,现在的一切都跟过去不同,她何必多想,更不用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去。 方寰轻声道:“山间风寒,大家都累了,早些下山为好,你们去帮忙。” 几句话的工夫,官兵已经准备好轿子,把所有人都抬起来,匆匆而行。 有一段路甚为难走,马车不能入,还是需要抬轿。 红尘她们三个体力还好,就不曾坐轿,方寰看了她一眼,走近两步,低声道:“卢小姐平安无事,真是再好不过了。” “多谢世子关心。” 红尘顿时有些诧异,实在是这世子说话的口气太过熟稔了些,明明二人没什么交集。 不光她奇怪,就是乔氏也不觉多看了两眼,目露犹疑,欲言又止。 她到挺不喜欢幽王世子和红尘套近乎,人家堂堂世子,自然不能娶一个庶女为正妻,当然,以红尘的身份,做妾到无妨,可他们家一介清流,二老爷还是真正的读书人,清高的很,怎能做出让女儿为妾的事! 且南域那种地方,毒虫猛兽众多,闻之惊心,任何心疼女儿的人家都不会让孩子嫁过去。 红尘却不知乔氏想这么多,心态放松的很,这样的山路上,有个美男陪着说说话也很好。 乔氏看自家那个便宜大女儿坦坦荡荡的,也松了口气,大庭广众之下,到也不需要太过忌讳,表现得进退失据,反而不妥。 正一路疾行,旁边的山上连滚带爬地滚下来一个人。 官兵紧急停下,都握紧手中兵刃。 那人挣扎着爬起来,不管不顾,直往前冲,一路被官兵拦住就膝下一软,跪下砰砰砰的磕头。 “卢大小姐,救命啊,救救我们!” 红尘一愣。 其他人也怔住。 他一出声,大家才认出这是凤城白家的白公子,实在是灰头土脸的太难看,不禁诧异:“白公子这是何故?” 趁着挟制他的官兵一松劲儿,白公子拼命冲过来,高声喊:“都是我等有眼不识泰山,不听小姐劝阻,如今黑龙暴怒,缠住了大师,还有我家彩妹,要不是我从小就怕响动,离得远些,恐怕也走脱不得,小姐,求求您救救彩妹!” 显然他只在乎那个女孩子一人安危。 众人都听得一愣一愣的。 红尘皱了皱眉,先让他站好,令人送了一杯水,才道:“活该请详细说一说。” 白公子心有余悸,喘息半晌,终于缓过劲,慢慢把事情说出来。 当时红尘她们离开,那位老仙长就在洞口布置了很多符箓,还洒了不少奇奇怪怪的药粉,又布置了一番。 在白公子口中,那老仙长法力通天,一挥手山石动摇,树木移位。 就在一切都布置好,老仙长要引发雷符,炸毁山洞时,里面忽然探出一黑蛇。 黑蛇身体巨大,头上长角,嘶嘶地叫着,以头碰地,做哀求状。 “当时老仙长冷笑一声道——‘荒唐,你一个妖孽,还想越过龙门飞升成龙?什么功德圆满,你哪里来的功德,我今天若不除了你,多年修为怕是要毁于一旦!’” “老仙长说完,就引爆了雷符,天降巨雷,一下子劈到蛇身上,那蛇痛苦不堪,翻滚想逃,却始终离不开山洞,而且雷一个接一个下来,连老仙长都奇怪,觉得这雷有些多了,许久过后,雷云消散,山洞已经被夷为平地,老仙长大笑,我等也松了口气,却不曾想,忽然间地动山摇,有个黑影子扑面而来把老先长,我家彩妹,还有李笙都卷了去,我远远看见,只见黑雾弥漫,里面惨叫声,怒叱声连连,就连老仙长看样子都出不来,还失声惊呼——‘竟真是龙脉,怎么可能!’随即就没了声音。” 白公子一抹眼睛,“我在外喊了许久,半点儿回应都得不到,那黑雾覆盖之处,草木枯黄,眼看着就连我也要被卷进去,万不得已只好狼狈而逃,我走时,那一座山峰都摇摇欲坠,怕有坍塌的迹象。”(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七章 苦力 白公子一番话,所有人都听得愣神。 “卢小姐,我知道您是高人,那仙长临被卷进去之前最后只说了让我来寻您,要是您不肯帮忙……我家彩妹就真的难以幸免了。” 这位公子哥儿一脸的恳切。 红尘哭笑不得,她才不信那老头会说什么让人来找自己的话,一眼就看得出,那老家伙再骄傲不过。一准儿是这位白公子眼力不差,猜出自己可能有法子。 不过也无所谓,那黑蛇……大约要救一救。 就在白公子跪下磕头的一瞬间,她玉珏空间里的任务栏里亮了一下。其中一条任务冒出来,就是助黑龙升天的。 看任务介绍,这黑龙和她还有一丁点儿的渊源。 “我送你去。” 幽王世子方寰扬眉而笑。 罗娘瞥了他一眼。 小严皱眉,小声嘀咕:“小姐,这人殷勤的过分了,再说,他怎么知道小姐要去管这闲事!” 红尘瞪了眼自家俩丫头——虽然教她们自尊自爱,可没教她们面对一个上位者随意流露出轻视。 在大周,南域幽王世子,属于那种半路上随随便便宰杀两个朝廷命官,皇室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的。 幽王世代驻守南域,和朝廷的关系默契的很,彼此井水不犯河水,朝廷轻易不会招惹对方。 就罗娘和小严这样的小丫头,在人家面前还是客气些为好。 红尘也没有矫情推脱,其他人都先下山,方寰亲自找了轿子,带着红尘前往那边到现在还浓烟弥漫,看不清究竟的山地。 白公子老老实实地跟在后面,一句话都不敢多说。 走了有一刻多钟,红尘低头看山脉,皱眉。 东侧仿佛有一条气息奄奄的龙趴在山头上,面孔狰狞,满是痛苦。 光是它散发出来的死气,就让整片山林不得安宁。 鸟雀惊飞,无数蛇虫都匆匆往山下跑,一眼看过去,好像大灾难前夕,动物迁徙。 白公子显然也注意到,浑身发抖。 “我,我记得听我祖父说过,有一年闹大地动,在那之前,老鼠乱跑,牛都不在牛圈里待着,很是恐怖,现在这场面,似乎比那一次大得多!” 他甚至有一点儿不敢再向前走。 上一次地动,死了多少人都算不清,两个镇子十室九空,无数灾民流离失所,要是他也遇见一回,在这山里连跑都没地方跑去,随便几块儿石头就能要了他的命。 红尘举目望去,忽然一回头,“有带姜吗?” 罗娘一怔:“……到是带了。” 是为了煮姜茶喝,大冬天容易着凉,她们特意带了些。 “拿出来,一人咬一片吃。” “啊?” 红尘摇头:“你们不觉得冷?” 罗娘这才发现,浑身阴冷阴冷的,骨头都痒痒,连忙翻出姜来,拿刀子削成片儿,自己塞嘴里一些,辛辣的味道扑鼻而来,别说,不知是不是心理作用,居然还真感觉到一股暖意。 小严把姜片也给别人分了分。 走了片刻,终于到了。 白公子牙齿咯嘣咯嘣的响:“就是那儿,彩妹就在那里面!” 他指的方向有一大团黑雾,完全看不清楚,红尘叹息:“好强大的怨气。这里的黑蛇借助龙脉之力,又得龙魂相助,修行十年,终于有机会飞天成龙,可惜临成功之前,让那个老头提前引来劫云,提前渡劫,以至于功败垂成,偏偏它修行圆满,本来至少有七八成能成功,劫云又是外力导致的,天留一线生机,不至于让它灰飞烟灭。” 红尘一边说,一边感叹。 白公子都快哭了:“是,是,全怪那……老头看不清形势,不听小姐您的劝阻,都是他的错,您快想办法救救我们家彩妹啊。” 红尘失笑:“虽然隔着一层怨气,可人家能听得见你说什么,说话注意些。” 白公子顿时僵住,脸上一时青白交加。那老者显然对他有恩,他也知道人家的厉害,此时不免露出几分尴尬,咳嗽了声,小声道:“小可也没有说错什么。” 红尘再没理他,想了想一拍手,从怀里摸出一块儿鳞片,黑色的,像是蛇的鳞片,却大得多。 这东西是当初被国师坑害的龙脉留下的残片,此地的气息很契合,应该是那一抹残魂四处游荡,游荡至此,见黑蛇修行努力,且渐成气候,便助其一臂之力,也借它飞升之际,同样化去戾气煞气,寻得一线生机,没成想,这一次又让人给破坏了,要是换成自己,非得拼命不可! 她把鳞片一抛。 众人都跟着抬头,就看那鳞片转悠悠地扶摇而上,很缓慢,一点一点儿地向上走,努力挤开那一团黑雾,随着它向前,黑雾也自觉向两侧分离。 红尘抬脚跟上,其他人迟疑了下,也连忙跟上去,白公子紧张地握紧拳头,眼睛连眨都不敢眨,半晌终于看见他家彩妹靠着石头躺在地上,一脸的恐惧,再也顾不得别的,连忙扑过去搂住妹子,焦声道:“怎么样,哪里不舒服!” 小姑娘冷的打哆嗦,头发上全是冰霜,白公子擦了半天,都擦不干净。 红尘的视线却落在那老者身上。 老者也靠石壁而立,略微低头,睚眦目裂,恶狠狠地瞪着他缠在他胸前的黑蛇。 那黑蛇头上生角,隐约有化龙之像,却浑身鲜血淋漓,一只眼睛瞎了,煞气汹涌,听见红尘的动静,一转头,眯了眯眼长啸一声,啸声中除了愤怒,居然还有那么几分委屈,硕大的头颅低垂,凄厉的又叫了声。 它每叫一声,那老者的身体就猛地震动一下,咯吱咯吱巨响,到像是让巨石压在肩上一般。 李笙却不在。 可这会儿,白公子全副心神都在他那妹子身上,其他人也对那个李笙不大关心,就都没在意。 红尘拱拱手,苦笑:“龙兄,我也知道你心中憋闷,换了我也要闷,不过事情还没到不可收拾的地步,这样吧,眼前这个老头坏了你的机缘,我就让他耗费一生修为,还你一个机缘,如何?” 那黑蛇并不说话。 红尘笑眯眯地道:“老先生请看,此地龙脉尚有生机,若能复苏,也是功德一桩,不如我布一飞龙在天风水局,由老先生在此****以灵气养护,直到此蛇煞气化去,重入天道,再历雷劫,再由先生庇护飞升,如何?” 老者恶狠狠地道:“做梦!”随即回头瞪着黑蛇,“孽畜,休想胁迫老夫。” 红尘也不生气,像这种不知好歹的东西,她也犯不着生气,只是平平淡淡地道:“我看老先生怨念这般深重,十年前必然是还出了什么事儿,是也不是!” 那老人一怔,脸上露出一抹惊吓,随即又咬牙切齿:“若非这条蛇,我的爱徒又怎会惨死!” 他一声喊出嗓子,怒气滔天。 红尘耸耸肩:“我是不知道十年前发生了什么,但有一件事我到清楚,天道对人最为钟爱,人也得天独厚,除人之外,天道对其它生灵苛刻之极,就说这条蛇,到不是说它伤了人就不能化龙飞升,但若它修行以来,真的以私心害死过人,刚才的雷劫就不会留下它这条命……我想先生也是修行中人,不会连这点儿都看不出。” 那老者死死地闭上嘴,不肯出声。 这边对峙,白公子急得满头冒汗,他可不管那老头和那条蛇有什么争端,现在他家彩妹如此模样,最要紧的还是赶紧救彩妹走人。 “小姐……” 红尘一摆手:“现在你那妹子被黑龙怨气缠绕,如果不化解,不光是她,但凡她亲近之人都要遭殃。” 白公子顿时闭嘴,一转头瞪着那老者,恨不得让老头什么都听红尘的。 那老人一副宁死不屈的模样,场面一时僵持。 红尘叹气:“也是,让你耗费灵力操办此局,的确为难,真完成了多年修为也要毁于一旦,只能重新开始了,看来我要说点儿实际的才好。” 众人都扭头看过去。 红尘也有些为难,她现在有点儿佩服空间里某位擅长嘴炮的大能了,据说那位一出面,三言两语就能说得对头俯首称臣,可她辛苦讲了这么半天道理,人家连听都不听。 “老人家,看你的面相,应该是儿女双全的命格,不是孤家寡人。” 老者目光闪烁,还是没有说话。 “你儿子应该稍显平庸,没有你的能耐,女儿到是颇有天资,不过,你想必对她很是娇养,舍不得她吃你吃过的苦头,不会引她修行。” 老人家的目光,也略略变得柔和了几分。 红尘勾了勾嘴角:“多好啊,妻贤子孝儿女成双,等你回家,就能享受天伦之乐,可惜了,你招惹了这条龙,它都这模样,看样子是没办法再杀它一回,它恐怕将来生生世世都要缠着你,诅咒你,连带你的家人,还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模样!儿孙早夭?妻离子散?家破人亡?唔,就算如此,老天爷也不会认为这条龙所作所为不应该,你害人家至此,难道就不用遭报应了?” 那老者怒目而视,浑身发抖,红尘每说一个字,他就抖一下,暴怒道:“你敢!” “哎哟,老人家何必对我生气,人家好好的要化龙飞升,又不是我无缘无故拿雷符炸人家,提前引动劫云,坏了人家的机缘,害得它惨死,也不是我要替天行道,惩治于您,您对我那么生气做什么!” 白公子张大嘴看着红尘。 那位幽王世子也目瞪口呆,好像很不敢相信的模样。 罗娘和小严对视一眼,偷偷凑在一处窃窃私语:“咱们家小姐这性子可变了不少。” “嗯,好,比以前会说了。” 红尘是不知道,自己的形象在旁人眼中何等幻灭,只笑吟吟地看着那老人,拍拍手:“既然您老人家不肯答应,那我也无可奈何,这龙您自己收拾吧,我们就先走了,想必这条龙也不会跟我们为难,是也不是?” 那半龙的黑蛇轻轻地点了点它那硕大的头颅。 白公子欲言又止,这会儿被吓到,根本不敢开口问红尘什么,一咬牙,张开嘴刚想问问那蛇,会不会放过彩妹,就见那老者的气色瞬间衰败下来,闭上眼,低声喝道:“等一等……劳烦,等一等。” 红尘驻足。 老人看了她半晌:“好,我答应你,拼去我这一身修为,为小姐护阵。” “不是为我,为你自己。” 红尘摇了摇头,“我布置飞龙在天的阵法,助龙脉再生,也不是容易事。” 老者低头不再多言。 红尘就拍拍那蛇的头,笑道:“平心静气些,修行本就困难重重,不经历三灾九难,怎么能修成正果,你就当这一切都是对你的考验好了,先放开他,如果这一次不能成功,你再缠他十万八千年就是。” 那蛇果真慢吞吞地蠕动身体,从老者身上退开,临走,还拿尾巴啪一声,拍在他的脸上。 其实只是个动作,但一瞬间,那老头的脸上爆红。 红尘扭过头去当没看到。 老者深吸了口气,调匀气息:“老朽就住凤城云来客栈,你准备好,自去……” “停。”红尘翻了个白眼,不耐烦地道,“这关我什么事儿,我肯给你指点指点就算不错,还想让我做体力活不成,一切都由您老做才对吧。” 老者脚下踉跄,大口大口地喘粗气,喘了好半天,才咬牙,一字一顿地道:“……要我做什么。” “唔,老人家道行高深,也移山倒海的活儿,就交给您老人家了。” 红尘直接拿了根树枝,就在地上三两下,居然把这一片山脉地图画得七七八八,或许有不准确的地方,但已经足够众人看明白。 “此处开山,此处挖渠,此地填高三尺,此处需井七口,呈北斗七星排列,不可出错……” 随随便便,指指点点,说了一通,那老人家脸色越来越青,气得又涨红。 红尘解说完,就袖手不管,坐上轿子下山去,根本不理会对方有没有听明白,万一没听明白怎么办。(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八章 想法 第一抹晨光已起。 山峰周围的浓雾仿佛被洒了金粉,朦朦胧胧,如梦似幻。 风越来越冷。 孤峰上还站着一个憔悴佝偻的人影。 罗娘回头看山,忍不住问:“小姐,真让那老头自己做这一切?怎么可能做得到。” 刚才红尘说的,稍微一听也觉工程浩大,别说一个人,就是征集民夫上百,也不一定能在短时间内完成。 “你看着就知道,反正他一天完不成,家里便倒霉一日。”红尘无所谓地笑道。 一句话,吓得白公子脸上发绿。 可不光是那老者倒霉,他家彩妹也卷入其中,闻言他再也不肯走了,只让人好生送了彩妹回去,他自己留在山里盯着那老头,督促他千万不要偷懒。 红尘失笑,却也没心情阻止,只看小严她们也很心软的模样,不禁笑道:“放心,你们以为像他那种独自一人走天下的灵师,会没有点儿本事不成?” 的确如红尘所言,那老头的能量大得很,就靠他一个人的力量,移山倒海到算不上,却比得上数百民夫,他也足够拼命,每天累得精疲力竭也不肯睡觉,昼夜不停,便是实在受不了,倒在土地里休息片刻接着起来干活。 连白公子都看得心惊肉跳的,就怕他一不小心倒下起不来,再见他忽然力量巨大,速度如风,山林都听他使唤的模样,惊惧有加,都不敢出声催促。 如此一月不到,一切就完成了。 红尘估摸着时间,白公子派去求请她的人还没到,她就先行入山。 说来也奇怪,那位幽王世子本该有要务在身,偏偏居然在此地滞留,不知从哪里听说红尘要进山,便主动出面护送,面上跃跃欲试,到很有兴趣。 他愿意送就送,还方便些。 那日困在山上的大部分年轻人,闻听此事,都忍不住跟了来,年轻人好奇心重。 乔氏也想跟着,不过她是当家的大太太,总不好到处乱跑,想了想,自己就没去,不过没拘着瑶姐儿。 瑶姐儿的身体好了之后还没出门,让她出去转转也不错,人那么多,还有幽王世子带着护卫,乔氏也不觉得会有什么危险。 红尘上了山,一见那老者就笑:“老先生好快的速度。” 不说此人的衣服怎么破旧,怎么狼狈,短短时日,暴瘦十斤,苍老起码二十岁。 那老头也不复一开始的桀骜不驯,反而沉默许多,低声叹息:“老朽不敢不快。” 事实上,他那日炸毁山洞,本还嘴硬,可随机便察觉到不妥,感应了下,自家儿女怕是皆出了事。 白公子缩在后头,耷拉着脑袋,满脸的惊惧敬畏,看红尘尤其害怕。 他按照老先生的意思去打探过了,老先生家在柳州,距离此地不远,白家在那附近也有商行,书信来往频繁,很快就探听清楚,老先生的儿子简英出外读书路上不小心让惊马踹了一脚,内脏受伤吐血,如今还卧病在床。 白公子留了个心眼,着意让人打听了出事的时间,正好是那次老先生炸毁了黑蛇的洞窟,被黑蛇给卷走的时候,即便不是正当时,误差也不大。 还不光如此,短短半个多月,老先生家频频出事,女儿跳水误落入井中,幸好得救,孙子被打破了头,差一点儿破相,小女儿还被退婚。 这等事接二连三的发生,那一家子因为自家爹爹的缘故,知道一点儿事儿,心道不好,随即闭门不出,所有人苦守家中,时时刻刻小心在意,就是如此,还时不时发生几件倒霉事,什么饭里吃出颗老鼠屎什么的,都是小事,走路滑倒,也不算新鲜,尤其是老先生的小女儿正好有孕,马上就到临产,全家把她当成祖宗一样供着就怕出差错,还遇上了两次险情。 白公子看得毛骨悚然——这种手段,堪称翻云覆雨,轻而易举地就能掌控人的生死,何等恐怖! 那老仙长自从知道他打听到的诸消息之后,就拼了命干活,完全不顾自己性命似的,想来他也很害怕,人家仙长都如此,像他这种普通人,不害怕才有鬼。 红尘登高望远,检查了一番,点点头:“老人家做得不错,很是精准,现在您老人家就站到阵眼里面,帮助黑蛇再次度过雷劫吧。” 老人家二话不说,慷慨就义一般,按照她的指示站到了一个平缓的高台上。 “如果要是半途中断,你落了地,那就功亏一篑,到时候黑龙的怨气更重,想清楚些。” 红尘淡淡道。 老人叹气:“放心,我已经想明白了,十年前我的爱徒,是被我害死的,不关别人的事,只是这么多年,我不肯相信这个事实罢了。” 十年前,他为了追杀黑蛇走路太急,不顾很不舒服的徒弟,徒弟又乖巧听话,中了蛇毒也不肯打搅师父,他也没注意,好好一个孩子,就这么凄惨而死。 这个老者早在那日引动雷劫之时,就回过神了,那日那小黑蛇叼着一棵草往自家小徒弟身前凑,围着他打转,不是为了伤他,是想要救他。 奈何自己偏见太深,完全不肯细想细看,以至于造孽不浅。 “这十年来我错了,这一次,可不敢再错。”他抬头看去,只见四方天地皆美,轻声道,“至少要护住这一片山林,只当是求一份心安。” 要是让怨龙解脱不了,这一片山林就变成了死地,又岂止是地动山摇那么简单。 红尘一笑,脸色稍稍和缓了些许,抬头看了看,天空万里无云。 “差不多了。” 说着,她便轻轻踏上高台,一时间感觉到身上束缚的某种东西,也稍稍松了一点儿。 “云起!” 随着红尘一声高呼。 天空中忽然来了云,浓云密布。 众人都吓了一跳,白公子咬了咬牙,暗自发誓——管李笙去死,绝对不和这位小姐说这事儿! 李笙消失不见,好歹也是认识的,解决了彩妹的事儿,他本还想和红尘提一句。 不过,谁都看得出李笙和人家卢大小姐的关系不大好,他这会儿哪里还敢去触雷! “风起!” 一瞬间,狂风怒吼。 “雷来!” 轰隆一声,电闪雷鸣,巨大的闪电携着巨雷从天而降,一下又一下,劈在那黑色的似龙又似蛇的东西身上。 每劈一下,众人耳边仿佛都听到一声凄厉的惨叫声,却不是黑龙吼叫,众人一回头,都忍不住闭了闭眼。 那老者在高台上已经站立不住,跪坐于地,满身鲜血淋漓,头发焦黑,似乎那雷也有大半儿劈到了他的身上似的。 白公子浑身发抖,吓得缩在最后头,幽王世子却和红尘并肩而立,轻声呢喃:“天地之威,果然惊人。” 他目光闪烁,似乎有些忧虑,又似乎有些哀愁,不自觉看了眼红尘,见她在这样的天地威胁之下,面容依旧镇定自若,连神色都不曾有半点儿改变,目光不禁更柔和。 这样美的姑娘,这样独特的韵味,真像他的母亲。 幽王世子方寰莞尔一笑,任凭脑海中那一点儿向往和旖旎情思飞驰。 红尘深吸了口气,提高了声音,大喝一声:“起桥!” 天边忽现一彩虹桥,由淡色转为鲜艳,慢慢地破开雷光,一点点延伸,一直延伸到那黑龙的身前。 此时众人再看那条蛇——已经不是蛇了,是真正的龙,龙爪粗大,龙鳞闪耀,威武不凡。 “龙!” 白公子惊呼一声,又捂住嘴,好在不只是他一个,其他人也一样失态。 虽然当时已经说了那黑蛇生出龙角,马上能化龙,可是,那毕竟还是条黑蛇。 人们对于龙的恐惧和向往,流传千年,潜藏于血脉之中,永远都不会减少。 红尘笑了:“就在此时,此时不去,还等什么!” 话音未落,那条黑龙纵身而起,长吟一声就飞上了桥,顺着桥向上飞,越飞越高,前方不知什么时候,默默地出现一个光门,龙一下钻进去,光芒大盛。 不知道过了多久,光芒才退下去,所有人都发不出一点儿声音,痴愣愣地站着。 白公子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的错觉,好像底下的山脉走势变了,变成了一条有五爪,有长长的龙角,有闪烁鳞片的大龙,揉了揉眼睛,又觉得惊讶。 这片山很普通。 山也普通,水也普通,在凤城除了有个道观之外,也没什么名头,但现在即便是他这个不算饱读诗书,算不上大儒的男人,也有一种想吟诗作对的冲动,如此灵山秀水,难道不值得歌咏一番! 好半晌,众人才回过神,白公子抬头看了眼那个老仙长,仙长跪坐在地上,一动不动。 其他人叹息——那么恐怖的雷劫,这老人家怕是死定了。 白公子心里也有点儿难受,走过去看了一眼,顿时怔住。 其他人此时也注意到,都愣了愣。 那老人光着头,衣服破烂,可身上却没有一丁点儿伤害,面色也红润有光,再不是一开始那样憔悴狼狈的模样。 “人还是得天独厚!” 红尘也让视线落在那老头身上,轻声叹息。天地无情归无情,却也真正是再公正不过了。 “恭喜老先生。” 老者也笑:“应该要谢过小姐才是。” 他伸出手,看了看自己的手心,笑道:“我要回家了,等到了时候,还请小姐到我家来一趟,为我择一吉穴,好对我的子孙后代有一点儿助力。” 红尘点头:“十年后,我去寻老先生就是。” “哈哈哈,好,好。” 那老者衣袖翻飞,转身就走,远远还对白公子道,“劳烦转告李公子,老朽修为尽去,帮不了他了,让他好自为之。” 白公子一愣,听着老人家欢快的话语,还是有点儿迷瞪,什么叫修为尽去?就这样子,哪里看得出是修为尽去,到像是大进步了好不好! 高人的想法,他们凡人弄不懂。 白公子抹了把脸,特别殷勤地想往红尘身边凑,不过,这会儿红尘四下看了看,就已经被幽王世子护送着下山,他想献殷勤都有点儿不大敢,只能努力向前凑。 罗娘和小严经过这一番,也挺心神震荡的,一路上连话少的小严都叽叽喳喳个不停。 “对了,我好像忘了什么。” 小严按了按眉心,总觉得有什么事儿忘了。 罗娘笑道:“李笙啊,听说李笙失踪到现在还没找到,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那日山里出事儿,失踪的人数不少,官府出马搜山,折腾了很长时间,也找到了不少尸体,还找到一些幸存者,不过,李笙始终没有消息。 李家人因为这个,还闹出好大的事端,连衙门那边都烦了。 小严一拍额头,轻声道:“是了,李笙。小姐,那李笙是什么情况?不是被黑龙卷了去,怎么连那老头都平安无事,就他没了,还有他身边的小丫鬟呢,怎么也不见了。” 对于李笙的死活,小严其实也没多关心,到是那个看着可怜巴巴,实则很诡异的小丫头,她很好奇。 红尘摊了摊手:“我也不知。” “啊?” “啊什么,我不是神仙,当然也不可能什么都知道。” 小严和罗娘却不肯信,那日她们家小姐就说过,这个李笙会遭报应的,如今就应验了。 “我只知道一件事,李笙身边的小丫鬟不是人,也许是山精,也许是水怪,也可能是一缕在深山中修行的魂魄,无论是什么,她和那个李笙有很深的联系,连天道都不会管她的所作所为,所以,我们也不管。” 红尘目光深沉,“我们都要明白,有些事情能管,有些事情不该管,有些事情必须管,至于如何分辨,随心而已。” 随即又一笑,“就说这李笙,他浑身上下的气息,都让我觉得很不舒服,脏极了,对于山精鬼魅之流,这种人有这种人的好处,容易下嘴,吃了大部分时候,也没有修行之人跑出来替天行道,也许他被山精给吃了。” 小严闭上嘴,眨了眨眼不再多问。 其实只要知道那个李笙身边受欺负的小丫鬟不是人,对于李笙的下场,也就能猜到个几分。 此事算顺顺利利的了结。 红尘也出了一点儿小名,在这凤城,不过,名气居然不是很大,也没有惊动太多人,甚至卢家那些那日没去山里的,都不知道。 世人虽然八卦,可是对于这般点亮了奇怪技能点儿的高人,总是多几分慎重。 他们都不知道人家高人是不是愿意扬名,自然不敢乱说,而且知道的人也有一些敝帚自珍的想法,若是只有自己知道高人在哪儿,以后需要时,他们找人帮忙也容易些。 乔氏似乎待红尘也一切如常,就是好像带了些许愧疚,对她更好。 小严和罗娘是感受最深的,如今在家里,瑶姐儿什么待遇,他们家小姐就什么待遇,那是半丝都不差。 只是有一点不大好,那位幽王世子变成卢家的座上宾,而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就得了卢家上下所有人的喜欢。 连卢家不着调的三老爷,只知道********读书的二老爷,甚至连大老爷,提起他来都是脸上放光。 如果只是这般,红尘她们也不至于在意,卢家和一个王爷世子交往,还是个连改朝换代都不怕,地位稳固的世子交往,实在算不上坏事儿,问题是,就连茂哥儿那些小的都隐隐约约感受的出来,方寰对红尘很不一样。 但凡礼物,所有卢家的孩子肯定都有,但红尘的,一定最特别,只要是小辈们凑在一起,就能看出亲疏远近来,他待别人只是客气,待红尘,却透露出一丝亲近。 这日,大老爷在外面喝了点儿酒,难得来乔氏这儿,面上略有些兴奋。 乔氏正做针线,看他在窗边转来转去的,不禁皱眉:“老爷这是怎么了?可是有了酒,要不让底下煮一碗醒酒汤。” “没事。” 大老爷咳嗽了声,低声道,“我跟你说……你觉得秋姐儿怎么样。” 乔氏挑眉道:“看老爷说的,咱们秋姐儿自然很好,那是我的闺女,能不好吗?” “我是说,不如把她记在你的名下?” 大老爷轻声道。 乔氏顿时愣住:“老爷怎么忽然有这想法,这可不妥,不是我不喜欢秋姐儿,只是底下还有美芳她们,秋姐儿才来家,只把她记在我名下,终归不美。” 大老爷沉默了片刻:“我是觉得,幽王世子可能对咱们秋姐儿有想法。” 乔氏登时大惊失色,急道:“老爷快别乱说了,那是王爷家的世子,咱们可高攀不起。” 她们家的女儿,即便是庶女,嫁给了普通的官宦人家当正妻,也不是不行,可是幽王世子,绝对不行。 幽王不像朝廷其他王爷,娶妻也喜欢娶一些普通书香门第的女儿,人家幽王是世代都要和豪门大户联姻,她们家别说一个庶女,嫡女也远远不够资格。 “就算把秋姐儿记在我的名下也没有,掩耳盗铃,别人一样不会把她当成嫡女看待,还显得……” 显得故意提庶女的身份似的,万万不妥。 大老爷沉默片刻,捋了捋胡须一笑,“我也就是一提,算了,你劳累了一天也累了,我去看看茂哥儿,歇着吧。” 说完,他老人家就背着手慢吞吞地走人。 乔氏却是翻来覆去,再也睡不着觉。(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六十九章 灾星 难得的天高云淡。 红尘从乔氏的房里出来,正好碰见大老爷,大老爷很是和蔼可亲地问了好一通话。 学业如何,生活起居如何,家里丫头用得可趁手……“秋姐儿要觉得哪里不好,就和你太太说,你太太最疼姑娘,必能照顾好你。” “是。” 红尘心不在焉地应了声。 旁边美芳几个眼观鼻鼻观心,到是茂哥儿时不时瞥她一眼,目光警惕。 在这家里,大老爷和颜悦色,本来是只有茂哥儿这根独苗才有的待遇,这忽然多了一个,也难怪他要警惕。 几句闲话,送走了大老爷,茂哥儿去前头读书,几个女孩子今儿该去学做针线,红尘就告辞而去,她现在到也渐渐适应请安了,主要是乔氏真是个好说话的主母,从来让人如沐春风,红尘还挺喜欢跟她说话的。 乔氏本来也打算让红尘跟着家里养的嬷嬷学学针线之类,外面女学不是说想去就能去,女红针凿中馈之术,该通的总要通,只是红尘初来,总要适应一二才好,今天却心里乱糟糟,早忘了这些事儿。 “小姐,您有没有发现,乔氏今儿心不在焉,好像有什么心事。” 罗娘皱眉,忽然一顿足,“她不会也和那个白痴大老爷一样,想把小姐你打包送给幽王世子吧。” 幽王世子给红尘献殷勤的事儿,在卢家可不是什么秘密。 这阵子红尘和卢家上下所有人交际,通常会遇见两种情况——第一,人家羡慕嫉妒恨。 例如二房的二太太就怪话连连,每次见她,都要说一说她的好相貌,话里话外,她就是个红颜祸水。 第二,同情怜悯。 例如三房的太太,一看见她简直眼泪都要为她而落了,在三太太眼里,幽王府那就是龙潭虎穴,进去便出不来的,危险之极。 幸好乔氏看着到最正常,一点儿都没表现出她有可能被嫁去幽王府的意思,虽然替她寻人家更积极了些,但那是大家主母的正常表现。 今天却有点儿变化,红尘摇了摇头,也不多想,笑道:“不用猜了,肯定是大老爷说了什么,你们都留点儿神就是。” 她也是此时,忽然不知道自己摇身一变,变作林秋娘的事儿,是不是真的靠谱。 林秋娘要想的尊重,她真的能顺顺利利地得到吗? 卢家是正常的大周贵族中的一员,不算什么大家族,但各种规则仍然一模一样,如果不出现特殊情况,这样的家族,会需要一个受人尊重的庶女吗? “难题啊……生者为过客,死者为归人。天地一逆旅,同悲万古尘。” 红尘伤感了片刻,就慢吞吞地走进厨房给自己煮粥喝,早晨起的太早,早饭吃的太少,别的千金小姐还好,她每日的活动量不小,吃不大够。 和罗娘还有小严又一块儿痛痛快快地吃了一碗粥,配上精致小菜和馕饼。 吃饱喝足,红尘才去练字,练了会儿字,瑶姐儿,美芳几个就逃脱了功课,一块儿坐一起聊天。 虽然家里乱糟糟的,小道消息频传,不过,家里几个女孩子交往还是不错。 卢家的女孩儿,包括庶女在内,虽说没有嫡母教导,但因为都上学读书,到个个性子不差,放在外头,比那些正经的大家闺秀,嫡出的千金,不光不差哪里,恐怕还要好上许多。 卢家养女儿,从不是给口饭吃,将来随便嫁出去联姻就算完的,老太太当初就没少吃不识字,不读书的亏,有了条件,不光自己读书,以后娶儿媳妇也要娶书香门第的,教导孙女,也个个都很费心,下了大工夫。 认真娇养,总要有成果,卢家的女孩儿,这几个庶女,都挺有见识,谁也没觉得红尘和幽王世子扯上关系,是需要羡慕的事儿,到都很忧虑。 不过事涉王府的世子,她们连私底下说话都很注意,从不乱提起。 “俊哥儿怕是真不成了。”说了几句闲话,美芳忽然道,轻声叹息。 瑶姐儿眼中恨意浓重:“那是恶有恶报,活该!” 自从在山上出了事儿,乔家和卢家算是彻底闹翻了天,乔氏根本不肯搭理自家嫂子,别说红尘,就是家里的阿猫阿狗,也不肯许给乔俊的。 事实上,乔家那边也顾不上这些——乔俊已经疯了。 因为最近乔家风雨飘摇,太太管不了事,大房,二房纷争不小,底下的下人们也浮躁,不像原来一样严谨,各种闲话频传,卢家到底和乔家联着姻亲,两边的下人来往也多,消息自然灵通。 乔俊的手彻底废了,伤口愈合不了,上什么药都不管用,如今拿棉布缠着,已经没办法活动,更不要说写字。 不只是如此,他还整日不见人,躲在屋子里,吃饭吃一大堆,可一点儿都不见长肉,身子一日比一日枯瘦,连乔家的下人都不敢进屋去看他。 家里还请了神婆,神汉,给他吃符水,做了很多事儿,奈何完全不管用。 “我听说舅太太还来求咱们太太,说要秋姐儿去看俊哥儿,这是什么道理,太太怎么可能答应!” 美芳难得也提高了点儿声音,“咱们家的女儿,也不能由着乔家欺负。” 前阵子乔俊一直想求娶一个卢家的女孩儿,她们那位大老爷又是个不着调的,可让家里的女孩儿们都提心吊胆了好长日子,如今想起还要愤愤不平。 “行了,不相干的人,管他做什么!” 瑶姐儿不耐烦地打断,她越来越不乐意听有关那个所谓表哥的事儿, 闲聊一会儿,瑶姐儿她们也累了,都回房间休息,红尘主仆三人到还精神,想了想,干脆出门逛街。 瑶姐儿她们要读书,每日都能出门,女学那边也时不时地带着学生们四下游玩,红尘几个除了上山之外,到还没怎么逛过街呢。 说是三人,可丫鬟仆妇小厮都带齐全了,铁牛负责驾车,还是驾的卢家的马车。 街上热热闹闹,有着江南小城特有的风情,红尘喜欢听茶楼腊八叔说书,不像在京城茶馆听的那么死板,每一个故事都不同,还会根据底下客人们的反应随时改变结局,颇为有趣,而且腊八叔会拟声,一会儿男声,一会儿女声,一会儿老人,一会儿小孩儿,连风声雷声雨声都能模拟出来,还模拟的颇有几分神韵,即便是不完全一样,也能让人身临其境。 “咦,小姐你看!” 叫了一壶茶水,正听得起劲儿,小严指了指楼下,红尘侧头看了一眼,也有些奇怪。 居然是李笙! 李笙正被一个穿了一身杏黄色衣裙,看起来有二十七八岁的少妇搀扶着走在街上。 这么长时间没有李笙的消息,李家对衙门围追堵截了许久,如今都快要放弃,只当李笙已经死了,没想到他居然又冒出来。 是了,好像是听说李家的人不在衙门闹了,说他们家少爷被高人所救,如今平平安安回了家。 红尘挑了挑眉:“命真大!” 她一眼就看出来,李笙身上的气很弱,若是正常的男人的气息浑厚,有一百,他只有三十,和五岁的孩子差不多,普通人到看不出什么,不过正常人和他走得近了,总会不知不觉感觉到一丝冷意,觉得别扭,自然而然要疏远他。 而且气这么弱,很容易就会百病缠身,诛邪附体,以后这家伙要是侥幸不死,那可有热闹瞧。 扶着李笙的女人神色温柔,小心翼翼地替他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似乎很亲昵的模样,不过李笙到身体僵硬紧绷,似乎有些害怕,又很努力地做出和她关系极好的表象。 “咦,真是牛鬼蛇神聚在了一块儿!” 小严也把注意力从那边说书的腊八叔身上,转移到下面,下面又跑过来一个意外人物。 那位据说都快死了好几次的乔俊竟好像和李笙混在一起去,要不是很熟悉的人,恐怕真的很难认出这家伙就是乔俊,小严她们也是眼力好。 这人和以前大不一样了,胡子拉碴,满脸憔悴,手上缠着绷带,僵直着身子站在阴影里头,目光疯狂里透露出绝望。 小严记得很清楚,当年她见过类似的人,而且见过很多。 那些人有的生活在贫民窟里,每天最大的奢望,就是能吃一顿饱饭,能再多活一日,有的生活在绝望的地狱,每日竭尽全力地活着,因为不知道明天还有没有命在。 红尘略一皱眉。 小严也皱眉。 那个二十七八岁的妇人不经意扫过这边的茶楼,一眼看到坐在二楼的她,登时就停住脚步,倒退了两步,目中露出浓烈的惊讶和愤怒来。 红尘一看她,那女人就低了头,装作若无其事的模样,扶着李笙,叫声乔俊,匆匆而去。 “小姐?” “……不认识。” 红尘一笑,“听完书,我们去书肆转转。” 江南文风昌盛,这地方的书,也比京城的更多了几分灵动,少了几分一本正经,什么样的话本子都有,有趣的很。 就在不远处,那个女人拽着李笙的胳膊渐渐收紧,越来越紧,李笙都能感觉到疼痛,却不敢大声抗议,只轻轻动了动手臂,低声问:“蓉娘,怎么了?” 那女人深吸了口气,声音里透出一股焦虑:“是她,是那个女人,那个灾星。” “谁?” 李笙满头雾水。 要他看来,眼前这个女人才是灾星,只不过既然这人救了自己,哪怕是灾星,那他也认了。 只要自己平安无事,她去害别人,就由着她去便是。 “你们没看见?就是她啊!” 女人浑身发冷,抱着胳膊打了个哆嗦,目光痴痴呆呆,一时间却不肯说话。 她又想起那件事,那天她被公公带着出山,要送她去赌场偿还债务,她不能说话,嘴巴被塞着,手也被捆着,丈夫在车窗旁边跪着掉泪,求公公看在两个孩子的份上,放过她,可公公一脚就把丈夫给踹昏了,根本就不听。 那天下着大雨,都说龙王爷发怒了,要让天下的罪人都死,她当时就想,自己不是罪人,只是个可怜的女人,要是龙王爷真的有眼,那就杀了这些坏人,救一救她吧。 然后也不知怎么回事儿,远处就有一团黑雾飞过来,撞翻了车子,她睁着眼,一动也不能动,只能看着那黑雾大团大团地往山里飘,她也被裹着飞了出去,昏头转向,完全不能动,不知道过了多久,她就看见那个女子了。 那个女子的视线真冷啊,只看了一眼,她就觉得浑身都被冻得僵硬,那女子似乎也看见了她,随手一挥,她整个人就被嵌入了山里,整个身体都被压扁了一样,那是种感觉,好像她已经不是一个人,幸好只有一瞬间,她就挣脱开,能活动,她脑子一片空白,只知道拼命地跑,只想着一个跑字,完全不想别的,她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山里跑掉的,等回过神,就看见了李笙,李笙不知为何特别害怕地看着她,好像被吓坏了,不过,她不生气,任何人在那种山洞里呆得久了,都要害怕的,她就救了李笙,带着李笙出来,后来连续几个晚上,她都在做梦。 梦里她拜了一个师傅,那个师傅穿着黑衣,以黑纱覆面,应该是个年轻的女人,声音很温柔很好听。 师傅传授她预见之术,能够令她看到世间的灾难。 她看得特别清楚,就是那个女子,那个女子出没的地方,就伴随着灾难。 凤城也马上要倒霉了,江南那边,项王陈锋马上要起兵谋逆,到时候整个江南都要生灵涂炭。 不行。 妇人回头看了眼身边的李笙,她要救救这个男人,这个男人是她这一生接触过的,最好的男人了,那么温柔,那么善良,又风度翩翩,博学多才,怎能不救他,任由他在乱战中凋零。 “我不怕!”少妇眼睛一红,看着李笙,摸了摸他的头发,没有发现李笙吓得整个身子都抖了抖,“为了你,我什么都不怕,那个灾星,我也不怕。” 她站直了身体,回过头,眯着眼睛努力瞪着前方,正好红尘带着丫鬟下来去书肆,李笙一眼也看到,眼睛亮了亮,刚想张嘴喊人,手臂一紧。 李笙怔了下,这才恍然——原来这女人说的灾星是她! 呃,其实以那一日,他迷迷糊糊在山洞中所见的事儿来看,说卢家的大小姐是灾星,还不如说这个女人是灾星来的更靠谱些。 毕竟他亲眼所见,自己面前娇媚的小女子,当然,很可能是怪物的那个女子,让这个妇人生吞活剥地吃到了肚子里去,是真的生吃,掉了一地血。 他吓得肚子里翻江倒海,吐了一地,别怪那个是不是怪物,这人把一个人形的东西吃了,能是什么正常人不成? 正迟疑间,前面传来一阵马蹄声,一抬头,就见不远处来了一队人马,为首的那个一身白衣,英姿勃发,跳下马来,轻轻巧巧地走到红尘主仆面前,还很细心地把手中宝刀交给后面人拿着,只在腰间悬一装饰用的细剑,眉眼都柔和下来,轻声与红尘说话。 李笙驻足,想了想,这会儿身边还有这个妇人缠着,就没有上前,心中又有点儿不以为然。 他从来觉得天下的女人都一样,全是玩物而已,娶一个差不多的进门,能给你操持家务,闲来解解闷就不错,不过不能宠,宠坏了宠得蹬鼻子上脸,以后处理起来就麻烦。 当然,他现在到觉得,眼前这个卢家的大小姐有一点儿不一样,她不是单纯的女人,她还有能耐,有本事,所以去讨好一下,糊弄糊弄,也是应该的。 这么一想,李笙的脸色又自然了些,也许人家也是存着讨好一下,好能利用的心思。 那边那个男人,据说就是幽王世子,他一开始听说时,还吓得不轻,又动了些心思,幽王世子来凤城可是千载难逢的好机会,如果能抓住,不说一步登天,至少改换门庭可不是什么难事儿,只是他这会儿实在是麻烦缠身,难受的要命,连命能不能保住还有点儿不清楚,也就没有精力抽出时间找这位套近乎。 不过现在……李笙轻轻吸了一口气,看来幽王世子也对卢家大小姐很感兴趣,也许这是个很不错的切入点? 是时候备一份厚礼,去卢家登门拜访了。 李笙正若有所思,耳边就听乔俊阴测测地道:“好,只要你能救我,我为你引荐凤城名门世家,也没什么关系,我乔家在凤城,这点儿能力还是有的。” 李笙打了个激灵,猛地回神,看乔俊的模样,瞠目结舌——这小子想干嘛! 那边那一番莫名其妙的事故,红尘看了一眼,也没往心里去,这位不速之客,幽王世子到是个很好的玩伴儿,不说别的,只说人家过目不忘,对书肆里所有的书都了如指掌,天文地理,儒家典籍,还有无数话本,戏本子,各种有趣的游记,他都有所涉猎,全都知道一二,介绍起来诙谐幽默,引人入胜,弄得红尘一口气买了一大车书,都有点儿装不下。(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七十章 有病 幽王世子亲自护送红尘和那一车的书回卢家,路上路过乔家的大门,还不觉摇头轻笑:“乔家好大的能耐!” 红尘也知道他说的什么,不过没多嘴。 那乔俊在山上惹出那么大的是非,谁都知道,是他下毒害人,不知多少人家恨他入骨,官府自然是要调查的,可他还算不上好好的,却也活生生回了乔家,官府也没把他关起来治罪,可见乔家那边,势力非同小可。 因为这个,凤城上下都议论纷纷。 乔家也因此招来无数人的白眼儿。 红尘自己都弄不明白,乔家又不是只有乔俊一个儿子,虽然这个以前看着最出息,还是嫡子,但为了这一个,招惹凤城好些大户人家的敌意,怎么可能合算? 乔家就算有那么一两个蠢货,可当家做主的总该是聪明人才对,若是个笨蛋,这个家族早让人生吞了去。 很快到了卢家大门前。 一看是幽王世子送红尘回来,守门的小厮互相使了个眼色,连忙派人去回禀。 片刻,大老爷就匆匆出来迎接。 这老头面色红润,跟打了鸡血似的,昂首挺胸,袖子甩起来老高,一副走路生风的模样。 红尘扫了一眼,心下有点儿好笑。 方寰也不介意,到是大大方方地受了大老爷的礼,还回了半礼,毕竟是长者。 红尘见过这位大老爷,也不管他那充满欣慰的,和蔼的眼神,就赶紧退了。 虽然大老爷挺遗憾,不过,确实没有让未出阁的小姐,招待一个年轻公子哥的道理。 罗娘和小严两个走在后面笑眯眯地打赌:“这家伙居心不良。” “绝对是,就大老爷那样的人,都能让他哄得屁颠屁颠,这些日子动不动就幽王世子怎么样,要不是别有居心,他那种贵人怎么可能费这个心思。” 小严若有所思,忽然一拍手,“其实想想,这幽王世子有点儿意思,长得好,听说武功文采都不错,洁身自好,都二十多岁了,身边还没有一个妾,这事儿连皇帝都很关注,有心为他做主婚配,真要和咱们郡主配,好像不是不行吧。” 红尘:“……” 还郡主呢,现在的情况是,她这个郡主变得很不明不白,皇帝怎么想她,她不大清楚,可是绝对没有半点儿好感就是了。 红尘至少能有百分之七十的把握,这会儿那位万岁爷肯定神志不清,不能理政,否则他老人家做的头十件事里面,肯定有一件是要拿自己问罪。 至于用什么借口,暂未可知。 “京城那边的动静,你们要时时注意,别太松懈。” 红尘沉下脸,推门而入,低声道。 罗娘连忙应了。 小严也有些紧张:“国师失踪,林家复出,各国在边境挑衅,虽然现在只是一些小阵仗,边军自己就能搞定,可这态势看起来真是不太对劲儿。” 红尘点点头,忽然莞尔一笑:“这些家国大事,还不到需要我们操心的时候,江南风景极好,大家多看看,将来若是要找一个地方隐居,江南也是好选择。” 她们人在江南,京城的事情,也不过是看看各路消息,的确不必太关注。 到是一连好几日,罗娘出去采买些喜欢的小食,总隐约能感觉到有人跟踪。 她的骑射功夫好,也练了几手功夫,寻常三五个大汉,绝对奈何不了她,所以也不太担忧,只是让人跟着的感觉实在不妥,找了机会就把那人给按住。 罗娘一按住人,就愣了下。 这人她见过,那日在茶楼还吐槽,说一个妇道人家,和李笙那么亲近,也不怕丢人。 那女子被罗娘抓住胳膊,也不害怕,只是回过头,死死地盯着罗娘看,高声道:“听着,听我的话,赶紧走,离开那个林秋娘那个灾星,她会害死你!” “啊?” 罗娘皱眉,轻轻甩开人,心中略有些不悦,冷声道,“你这人怎么胡说八道!” 她和这女人没说几句话,马上就发现这是个听不懂人言的,差点儿给憋屈的要吐,还吐不出来。 这人实在恶心,别说交流了,光听她说话都让人暴躁,偏偏还挣脱不开,这家伙的手劲很大。 还是红尘和小严出门正好碰见,红尘的视线一过去,那女人就和被烧了尾巴似的,拔腿就跑。 罗娘松了口气,赶紧回去,进屋就忍不住扔了个茶杯,气得跳脚。 “什么玩意!” 她的脾气特别好,可也让这个听不懂人话的笨蛋给气得暴躁,“脑子有坑还是有病啊!跟她说不通的。” 在外头和那个有病的女人没什么好说,罗娘也不打算搭理,可架不住人家一副虽然你不识好人心,但是我知道,你已经被蒙蔽了,不是你的错,我是个高人,所以我一定要救你们出水火之中,你们放心的模样太恶心人,她都被气得口不择言之余,要动手打人,那位还是任打任骂,我一切不介意的模样,到弄得罗娘像是在欺负人了。 “呀呀呀!” 罗娘拿着帕子使劲儿咬。 红尘都被她逗笑了,“世上有百样人,你不喜欢,不搭理便是,生哪门子气。” 要碰上个胡言乱语的就生气,那人这一辈子,只能靠气来活着了。 红尘是真没把这个女人放在心上,人不会让世上所有人喜欢,碰见一个有敌意的,再正常不过。 她一眼就看出,那女人不是什么灵师,到是身上的阴煞之气很重,应该不光是沾染过脏东西,还时常接触,不过到也不至于威胁到生命,等多晒晒太阳,多在人群里走一走,自然就平安无事。 “唔,那女人身上不干净,晦气重,罗娘你和她接触了,一会儿我给你个药包,拿去洗个澡。” 罗娘笑眯眯地应了,也不在意。 以前路过个坟场什么的,她家小姐也让她拿药粉洗澡去去晦气。 既然那女人是个普通人,又非名门大户人家出身,想必杀伤力有限,罗娘洗过澡,让自家小姐看过点了头,便也把这人忘在脑后,照常陪着自家小姐过上江南大家闺秀们的正常生活。 很快就到了年关。 江南这边过年比京城还讲究,卢家的女孩子们早就不再上课,跟着主母学习各种礼尚往来的交际,连红尘也被派了一堆活儿,忙着背堆积成山的卢家关系网。 红尘再一次觉得自己接这个活儿,接的很不理智,就在她都想撂挑子不干的时候,终于被同样受不了的瑶姐儿拯救,瑶姐儿强烈要求出去玩。 于是,心疼闺女的乔氏大发慈悲,改让自家的女孩儿们去做施粥舍药一类的善事。 这个好,虽然也有点儿累,但是省脑子,还能看不同的风景。 红尘几个小姐,坐在温暖的马车里,看下人们搭建粥棚,熬煮那浓稠到插筷子绝对倒不了的粥,顺便说说笑笑,方寰坐在对面酒楼二楼,凭栏远眺,看着红尘露出来一个侧影出神。 他身边贴身伺候近二十年,和影子一样的侍卫忍不住摇头:“主子,你至于吗?真喜欢回给王爷,王爷肯定愿意,会高高兴兴请了官媒来提亲。” 他们家主子多年来一直被老王爷怀疑,不是身体有问题,就是不喜欢女人,只要是个母的,哪怕是只母猪,只要世子一句话,他们老王爷估计也愿意抬回家门供着。 幽王府的确有联姻的传统,只和世家大族结亲,可不联姻,不要岳家的好处,也比儿子打一辈子光棍要好。 “你不懂。” 方寰的眼睛像一盏琉璃灯,光彩夺目,“她在我眼中,就是一件价值连城的古董,半点儿损坏不得,可不能施加一点儿暴力手段,得小心翼翼地去拥有。” “……万一你拥有不了呢!” 虽说他家主子哄女人的手段,不像他想象中那么生疏,但他可看不出人家女孩子对自家主人有一丝半毫的好感。 方寰顿时垮下脸,半晌叹息:“好吧,即便不能拥有,在我手边摆上两天,我也高兴。” ……有病! 侍卫哭笑不得,低下头去不多话了。 偏偏方寰这会儿来了兴致,居然不肯罢休,两只手撑着下巴,像个正处于爱做梦年纪的小女孩儿,眼神如烟雾,如梦似幻,似真非真。 “她喜欢读书,喜欢好的风景,喜欢半山腰的房子,我在东面的山上让人建了一处大宅,里面种上茉莉花,一排杨树,一片梅林,要养上三五只狗,一对灰喜鹊,一对鹩哥,还有一笼鸡鸭,一笼鹅,再给她准备一个大书房,用书填的满满的,我们在一起享受春风秋月,享受美景美食美酒……” 方寰的脸上浮现出一朵红云来,仿佛整个人都化了。 侍卫:“……” 主人你醒醒,你才认识人家几天啊!你这么整日盯着人家,很变态的。 方寰眯着眼睛畅想未来,他自己都知道,自己的行为有些不正常,可这些庸人不懂,有时候,夙世因缘这个说法,或许真的很可信,要不然怎么解释呢! 他没见过那个女孩子,可第一眼,第二眼,第三眼,一见她,每一眼都觉得她好可爱,她说话时又聪明又理智,他好喜欢,近距离接触,忍不住踩着她的脚印走路,一靠近心中就火热火热的,以至于再也移不开视线,甚至后来都看不清楚她的容貌,远远地闻见香味,便知是她了。 “哎!” 生在这个世上,已经二十四年,他从来觉得女人麻烦,又娇气,又讨厌,那些丫鬟们看着自己,就像看一块儿肥肉,还有父王的那些侧妃,甚至连自己的母妃,整日被关在家里,苍白的像张纸片,让他看了,一下子就失去娶妻的**。 他甚至觉得,自己一辈子也不想娶媳妇,或者将来被逼不过,随便娶一个搁在家里,慢慢把自己磨成和父王一样的人。 没想到这一次奉命出行,假装去京城给那位万岁爷送寿礼,竟然就在这么一个小城,落了下自己的心。 方寰又叹了口气,刚想说点儿什么,往下一看,却猛地坐直了身子,暴怒,随手抓住桌子上的茶壶就砸了下去,整个人跳起来飞奔而出。 红尘正坐在马车里向外张望,右后侧窜出来一个人,砰一声撞在车门上滚进来。 “嗷!” 罗娘吓了一跳,本能地一脚踹过去,那人就被踹飞,落到地面上,然后一只茶壶从天而降,砸了他一脸血。 红尘推开车门下去。 这边动静这么大,卢家的下人早围了上来,几个小厮过去就把那个满头是血的家伙团团围住。 瑶姐儿她们都没敢下车。 方寰飞奔到附近,这才停下,整理了下衣冠,一时踌躇,就没向前走,反而一转身躲入人群,他像个痴汉似的,蹲在茶楼上看人家小姐,让人知道多不好意思,幸好那边乱着,也没想起来要找一找茶壶的主人。 “你是什么人,干什么的!” 卢家的小厮气得脸色发青,怒叱道。 他们护送小姐出门,要是这会儿出了差错,让小姐被冲撞了,罚钱那都是小事,可不是个个恨不得把这混蛋给弄死。 那人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半晌不说话,一脸迷惘,好半天才回过神,茫然四顾:“这是哪儿?” 罗娘:“……” 几个小厮气得更想踹他:“你装什么傻!刚才还知道往我们小姐车里闯,现在就傻了!” 那人一愣,呆了呆,一看那边的华丽的马车,还有那些家丁小厮们,顿时吓得两股战战,哆哆嗦嗦地道:“小的不敢,小的怎么敢!大爷饶命,小的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儿!” 红尘皱了皱眉:“算了,我看他没有说谎,问清楚他哪的人,送他回去。” 说完,红尘就推开车门上车,上了车,还是回头看了一眼,想了想道,“你回去拿柚子叶洗个澡,没事儿别出门,在家多呆几天。” 那人一脸懵懂,却也知道这位贵人是放过自己,拼命点头,连连答应。 这么一闹,卢家这边可不敢放任自家小姐在外面多呆,忙招呼一声,商量了下,就送几位小姐回家。 方寰远远看着马车越行越远,才转头眯着眼看惹事的那男人,不过,这男人好像的确无辜,身体干瘦干瘦的,却是一脸老实相,穿者打扮是凤城农户常穿的样式,对着小厮点头哈腰:“小的家在小李庄,进城来看我妹妹……” 他一边说,一边迷惘地四下看了两眼,“这,这,我该是去城东,走东门回家,怎么跑到城西来了。” 那几个小厮齐齐翻了白眼,不过既然小姐不计较,他们也没多想,还得劳动一下,找了辆车送他一段,至少押送到城门口。 那人也是千恩万谢,还把身上仅有的铜钱都拿出来塞给小厮们,诚惶诚恐。 升斗小民不容易,像卢家这样的人家,他们可冲撞不起。 被送到城门口,几个小厮确实没和他计较,转身离去,这人才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皱眉嘀咕:“怎么回事儿!” 他绞尽脑汁回想,记得很清楚,今天早晨从家出来,给妹妹带了只下蛋的老母鸡,妹妹有了身子,是大喜事,他一高兴,就把家里的鸡给杀了。 因为家中还有老娘要伺候,他就没敢留下过夜…… 这人茫然抬头:“天怎么亮了?” 他明明是走的夜路,还因为特别饿,在道边吃了一碗面,那面真香啊,大块大块的肉,又便宜,他一边吃,甚至还琢磨着要给他老娘也带一碗来着。 他绞尽脑汁地再去想,就真没有别的记忆,摸了摸脑袋,看了下天色,赶紧回家。 老娘腿脚不好,他可不放心,正准备出城门,忽然有人拍了下他的肩膀。 这人一回头,就看一个年轻的小妇人站在他眼前,他连忙低头,不敢多看,退后了两步。 他还没来得及说话,就见那小妇人一脸的复杂,小声道:“你招惹煞星了,哎,大凶,大凶之兆,回家快去备一副棺木,早做准备。” “啊?” 哪怕是老实人,让人如此诅咒,也不会高兴。 他还想理论,可看那小妇人的模样,到觉得这人挺可怜,也许是脑子不清楚,就不和她多计较,转身快步赶紧出城门。 郑蓉娘远远看着他的背影,抱住肩膀,忽然觉得寒意刺骨,咬着牙默默念起佛经来,她会念佛经,虽然不识字,可她婆婆信佛,她也跟着念,年年月月,也就熟悉了。 “……救苦救难的观音大士,请给信女力量,信女绝不向那个灾星低头,绝不!” 她跺了跺脚,拂去头上沾染的晨露,“师父,您放心,既然蓉娘能得了您的传承,您就放心吧,江南会没事儿的,大家都会好好的,一定会。” 她脸上仿佛有了一层光,精神大振,也不觉得累,大跨步地向乔家走去。 其实,她更想回李家,可李笙不知去哪里做生意,根本不在,她也进不了李家的门。(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一章 神婆 江南的冬天算得上是暖冬了,春节将近,满树的梅花盛开,卢家早早张灯结彩,连最为死板,几个被老太太说读书读死了的腐儒老爷,也换了一身鲜亮的衣裳。 小孩子们更是难得可以淘气。 过年不兴打孩子,这几日他们便是上房揭瓦的捣乱,做家长的也不许打骂,当然,万一被记下来,等过年之后还是免不了一顿竹板炒肉。 只是小娃娃们哪里顾得了这个。 大房这边,瑶姐儿快要气死了,美芳,茂哥儿等他们大房的孩子们还好,年纪比较大,早就懂事,可这几日三太太病了,把最小的莉姐儿送到大房让乔氏帮忙看着。 孩子今年刚六岁半,正是淘的时候,和个假小子似的,四处乱蹦,闹得乔氏都大喊头疼。 这边一不注意,小妮子蹿到房檐上去。 下面一群孩子起哄。 连美芳几个也笑。 瑶姐儿吓得快要昏了头,指挥一帮小厮跟着那小妮子四下走,一会儿左边一会儿右边,又让人拿梯子赶紧上去把人给弄下来。 “这小混蛋究竟怎么上去的!” 红尘听着外头那场大闹天宫,也烦得看不进书去,她觉得自己的耐性变得比以前差了,以前便是身居闹市,也能安然自若的。 既然看不进去,也就罢了。 红尘揉了揉眉心,站起身笑道:“……罗娘,把咱们带的箱子打开,看看有什么好东西拿出去散一散,过年呢,总要都沾上些喜气才好。” 罗娘答应,也没什么好心疼的。 他们从京城出来的匆忙,没带多少好东西,不过毕竟是出远门,该打点的,还是打点整齐了。 这会儿把箱子一开,罗娘和小严才忽然发现,自家小姐的这些家当,放在小小凤城,那真是大财主。 绫罗绸缎,上供的好料子就不说了,江南多绸缎,这个虽然值钱,也没有太稀奇,像其中一个玉雕的手炉,只有巴掌大,可却是完整的暖玉,触手生温,名贵至极,只因为颜色不讨红尘喜欢,一直压箱底塞着,就没怎么用过。 还有一对儿林师兄送到琉璃灯,只有巴掌大,里面镶嵌了一颗夜明珠,夜明珠的光不算明亮,可被琉璃灯罩一罩,光芒温和不伤眼,最适合晚上看书用。 “把料子,还有咱们以前做的小玩意儿都收拾出来。” 像暖玉,琉璃灯,都是别人所赠的礼物,红尘便是不常用,也不好用来送人,其他东西就可以随意使用了。 罗娘把一些看着还很鲜亮的料子取出,又拿了一套陶瓷的跳棋,一整套水晶酒杯,还有一盒子珍珠,一盒子檀香扇子,一盒子只用金银打造,却栩栩如生的花鸟首饰。 其中光是蝴蝶就有十几种,每一种都不同。 小严看了看,噗嗤一声:“也不知哪个小子这般淘气。”她从首饰里面挑出一只漆黑的蟑螂,拿墨玉雕的,大概是用了些碎料,手艺很好,可就因为太好了,寻常小姑娘看到了怕要瘆得慌。 除了这些比较名贵的,什么叶子牌,香包,书签,墨块儿,零零碎碎一大堆。 要是不翻出来,红尘恐怕都不记得。 这些东西她在郡主府的库房里都是成山成海,一批旧了就换一批新的。 皇后娘娘给她的待遇,可不是郡主的待遇,那是皇后自己有的,她通通都有。 看了一眼,红尘不觉叹气:“那一年素娘玩笑时说,她有一次在宫外当铺里,看到有人公开卖皇后娘娘用过的铜镜,觉得挺有意思,这些人造假也未免太假了些,皇后的东西外头哪里能得见,结果扫了一眼,还真有娘娘的表记,哎,我那会儿也不信,现在想想,娘娘每年的东西那么多,库里还不知道塞了多少,被守库房的小太监弄出去些,便是仔细查,也不一定能查得清楚。” 小严抿了抿嘴唇,轻轻一乐:“小姐是想皇后娘娘了。” 红尘摆摆手,示意她们继续。 罗娘四下看了看,想了想,道:“过年呢,小姐屋里也显得太素净了。” 说着,就又拿一整块翡翠雕刻出来的微雕,是个缩微‘醉园’,里面还有几十个衣着容色各异的佳人弹琴作画,雕刻的栩栩如生,每个人只有指甲盖那么大,可是五官都特别清楚。 醉园的景观最美,号称京城第一园,当年是国师专门请人建造,送给万岁作为寿辰礼物。 如今,每年也只有寥寥几次,万岁在内大宴群臣时,众人能进去看看。 到不是皇帝很小气,事实上,事实上哪个宠臣去求一求,想怎么进去玩估计都不成问题,在这方面,皇帝可是大方的很,奈何近年来敢和那位万岁爷如此亲近的,只有一个宁侯,宁侯要是敢求去醉园玩,他家王妃先撕碎了他。 没办法,醉园里面,万岁爷养了一群美女,特意从教坊司遴选的美人,让住进去,说是仙园不能缺少人气,得用美人的香气来熏染。 皇帝那时候还年轻,还有玩心,换了如今,恐怕不会如此劳民伤财。 罗娘把东西摆好,红尘不觉有些伤感。 这个醉园是皇后所赠,皇帝当年让人雕刻来送给她,表露出来的那份真心,也让人动容。 皇帝什么时候又这么体贴过,他送人礼物,何时经过自己的手了,还不是太监们随意去选择,有时候,都不必主子过问。 可像这种东西,必然是要皇帝亲自交代,仔细叮咛,最后成了才能送给皇后娘娘私藏宫中把玩。 那到底是万岁爷时常会去的园子,这么一个东西,比详细的地图还可怕,绝不是外人能随意看的。 但皇后却只因为自己多看了两眼,就给了她,还不许拒绝,皇后娘娘对那位万岁爷,还残余下多少情分,真是不好说了。 红尘感叹了片刻,收拾出零零碎碎的小东西,就让罗娘和小严抬着出门。 一抬过去,瑶姐儿就笑了,走过来看了眼大惊失色:“我的天,这可都是好东西!” 红尘失笑:“喜欢让瑶姐儿先挑,过年呢,都是些往年的旧物,大家分一分乐呵乐呵。” 逢年过节,姐姐送弟妹些小东西,可不算什么失礼,是很体贴的事情。 瑶姐儿吐出口气:“别,让小的们先挑,哄她们要紧。” 红尘也颔首。 瑶姐儿不缺这点儿东西,可美芳她们却不同,逢年过节,卢家不会缺了女孩子们的衣服首饰,但宴会一多,没有亲娘贴补的女孩子就免不了要露怯。 一套首饰带两次,连换都不换,便有人要闲话的,一套衣服,一看就是旧年穿的,也不合适。 小姑娘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新衣服永远不够穿。 这边一招呼,一群男孩子,女孩子都围了过来,有那么几个还有些害羞,三房的美莉先蹿到箱子边上,一脸垂涎,笑眯眯地道:“长者赐不敢辞,我们就不客气了。”果真是半点儿不客气地开始挑选。 其他人也就一拥而上。 罗娘看了都觉得好笑。 小严心下也道——卢家其实不错,至少把孩子教育的落落大方不矫情。 主要是都是孩子,七八岁的比较多,正是贪玩的时候,不懂什么虚礼。 红尘和瑶姐儿坐在一边看着他们挑,乔氏那边正和两个妯娌说话,底下人来报信。 二太太一听就乐了:“大嫂好福气,女儿们都懂事。” 三太太也笑:“到把咱们家其他女孩儿都给比了下去。” 虽然面上没显出来,三太太从乔氏这离开,回去看到莉姐儿拿回去的缎子和一个精致的蜜蜂样小簪子,也不免咋舌:“我这大嫂好大方。” 她要是有这般好的缎子,也要留给亲闺女做嫁妆,怎能给一个庶女做人情! 若是三太太知道,这都是红尘自己的,恐怕更要蒙了。 热热闹闹许久,春节到来。 卢家也是难得一家子凑在一起,痛痛快快地吃饭说笑,正说着话,那边高嬷嬷凑到乔氏面前咬了咬耳朵,乔氏的脸色就变了下,不过只挥挥手,让高嬷嬷下去,半晌才找了个借口退席。 乔氏匆匆回了自己的房间,一见嫂子陈氏,脸色就大变,怒道:“嫂子,我现在还喊一声嫂子,是因着在娘家时,咱们两个向来好,这些年,咱们的关系不消说,要有什么难事,你知会一声,只要能办的,我都给你办了。” 她深吸了口气,“可你不能这么坑我,俊哥儿的事儿,你是真不明白还是假不明白!就他做出来的那些恶事,我提一声都觉得恶心,就算他这会儿死了,不光是我,咱们凤城不知道多少人会觉得活该,你说那些话,安的什么心,什么叫我们秋姐儿是妖人,会施妖术害人,她害了谁?我只见她慈悲心肠,整日救人来着。” 乔氏气得脸色发绿,难得的疾言厉色。 陈氏呆愣愣地看着她,脸色也不大好:“你是我的小姑子,我才来提醒你一句,不领情也就罢了,何苦说这等话,俊哥儿可是你亲侄儿,那个秋姐儿算什么……罢了,我也不跟你啰嗦,俊哥儿不好,我还得守着他,请大夫给他治病,你现在不信,过几日也就信了。” 陈氏说完,转身就走。 乔氏也不拦着她,只闷闷坐着生了一会子气。 高嬷嬷忍不住劝道:“舅太太都糊涂了,太太何必和她怄气。”俊哥儿现在这种不死不活的模样,真比死了还让人难受,要是她死了,舅太太怕是伤心些时日,日子还要照过,可这孩子惹下大祸,闹得天翻地覆,做娘的真要一辈子悬心。 “那她也不能污蔑秋姐儿!” 乔氏皱着眉头,心里难受,一小半儿是真为了秋姐儿,虽然一开始不喜欢,但现在看这孩子挺好,另外一半,那是为了夫家,为了女儿,卢家大房的长女是妖人之类的话,怎能传扬出去,真传出去,卢家其他女孩子怎么办,还要不要活了! 正是过年喜庆的日子,乔氏也没和人提,回去继续陪老太太说笑吃喝。 年节就这么顺顺当当地过了,乔氏甚至都把她嫂子闹出来的那点子事抛到脑后,只当她是得了失心疯,胡乱攀咬,没想到,流言不知道从哪里就传了出来,还传的有模有样。 起因是一个二十七八岁的神婆。 此神婆据说法力通神,可预测吉凶未来,给凤城好几户人家都算过卦。 她算卦不收任何卦金,也不是任何人都会算,所以被她算过的人,也真有那么几个觉得很准,认为此人很有些本事。 年前凤城忽然出现了一些奇怪的病症,不像是瘟疫,也没见传染得有多严重,大部分是年轻男人得的,身体皮肤溃烂,每一处都烂,十分恶心。 这些病人都特别痛苦,日夜睡不着觉,整日哀嚎。 大夫去检查,也检查不出任何病因,把脉把不出异常,最后都束手无策。 因为得病的里面,就有乔俊,还有李笙,李家和乔家,都认识那个神婆,便请她去看。 她看过之后吓得打哆嗦,只说是有妖人作祟,那个妖人,在她口中便成了卢家的大小姐。 这等话渐渐传了出去,不过大部分都不肯信,心里说不得还觉得是乔家搞鬼,因为和卢家闹不和,就诋毁人家家姑娘,可不信归不信,八卦消息还是有人传。 没多时,消息就传到卢家人的耳朵里。 老太太先就气得不行,大怒,指着几个儿子的耳朵痛骂,尤其是大儿子,直接让他跪下。 “你怎么当人老子的?咱们秋姐儿自来家里,安分随时,温柔贤淑,一点儿出格的事也没做,你就由着一个不知哪里来的贼婆污蔑你们家姑娘!” 大老爷一动都不敢动。 老太天哼了哼:“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衙门报案,就说有神婆招摇撞骗,还攀扯咱家的千金小姐,拿着我的帖子,让陶大人赶紧处置。” 大老爷连忙应了声。 老太太又道:“老二家的,你和广贤寺的主持大师交情好,去和大师商量商量,看看那贼婆都在什么地方招摇撞骗过,多找几个苦主来。” 二太太连忙应下。 这就是说,便是那所谓的神婆没有把柄,也必须让她有。 想了想,老太太又道:“家里的下人约束好,不许多嘴多舌,老大家的,你好好安抚秋姐儿,别让她吓坏了,可怜见的,咱们家的孩子可不能让别人欺负。” “还有,拿我的帖子,去把凤城,还有周围最好的大夫都请来,让他们去给病人看病,务必要有个病因。” 一行人都恭谨应下,各自去准备。 因为老太太封锁的严密,红尘愣是过了好几日,才隐约听见点儿风声。 卢家竟然半点儿变化都没有。 罗娘都忍不住赞叹:“卢家看着不大,家族势力也不怎么样,可这家风,真不容小觑。” 京城那些豪门大户,都不一定能比得上。 红尘笑道:“还是当家做主的老太太睿智。” 要不是有这位老太太撑着,光靠那个大老爷,卢家恐怕都不知道落败多少年了。 因为只是些琐碎的消息,红尘也知道的不清不楚,就没有多管这事儿。 过了年,天气转热,乔氏更积极地给她相对象,红尘都不得不开始谋划,她是不是自己想办法先弄一个合适的人选,把乔氏给糊弄过去。 大概真的要考虑演一出假成亲的戏码,反正是林秋娘成亲,红尘到不怎么在意。 春节过了没几日,陶县令就亲自登门拜访。 陶县令是本地父母官,自然是权力大,可就是本地父母,也不能随意得罪当地的士绅阶层,卢家显然属于他上任就要来拜码头的人家。 老太太身上有诰命,陶县令恭恭敬敬地见过,问了安,这才说正事。 “因为有苦主状告,那个神婆已经被控制起来,目前看押在我们家后宅,根据调查,她只是山里一介村妇,连字都不识几个,在被丈夫卖了的途中,拿石头砸伤了丈夫就逃走,她丈夫还在到处找她,从她的经历看,根本没有学过什么术法神通,她本人也什么都不懂,本县也请咱们凤城的大师看过,说应该就是个普通妇人,没见有什么天资,如果不是这人修为太高,大师们看不透的话,应该只是个招摇撞骗的骗子。” 县令这么一说,老太太彻底松了口气。 陶县令,顿了顿,苦笑:“不过这女人说了些不得了的话,本县真不知该如何处置她了,放不得,老关着也不是个事儿。” 犹豫了下,卢家老太太不是外人,县令低声道,“这女人口口声声说,江南项王陈锋,要起兵谋逆!” 老太太被唬了一跳,本能地怒叱:“好大的胆子!敢诋毁皇族!” 陶县令也叹气:“我也被吓坏了。” 这也是能乱说的?连听都不该听。 “本县现在也只能先控制住她,目前请诸位大师和大夫帮忙看那些病人,若能探查出究竟,只要和那神婆所言不符,就罪证确凿,也好处置。” 其实这事儿,换个县令,早把人悄默声弄死,省得麻烦,偏偏陶县令这个人,还真有些……迂腐,应该说,是个厚道人。(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二章 将走 陶县令从卢家离开之后,家里有好几日都气氛凝重,老太太整日不在家,孩子们的请安都免了。 到是瑶姐儿她们的功课还没停,只是也车接车送,再想和以前一样,趁着闲暇出去玩,就不大可能。 红尘身边的两个丫头到是听见外面一些风言风语。 不知哪里来的一个疯女人,四处诋毁小姐的名声,说她懂妖术,会害人,说的有鼻子有眼,特别认真。 不过,卢家这边应对得当,先给乱拳打了回去,连闹事的神婆也被官府控制,没了踪迹,一点儿风都没扫到自家主子,大家也就没当回事。 谁都不曾想到,新年的喜庆劲还没过去,天下太平的凤城,忽然就出了事。 这日,红尘天还没大亮,被窗外的信鸽叫起来,头疼的很。 罗娘和小严飞快地收拾东西,只拿要紧的药丸子,还有一些食物银钱,琐碎的零件都塞起来打包,拉着红尘起身,往她身上披衣服。 “凤城城门被封锁,具体情况尚不知,不过南边传来消息,项王有异动。” 红尘:“……卢家什么反应?” “还没有动静,老太太肯定知道城门被封锁的事,没让瑶姐儿她们出门上课。” “别急。” 红尘伸了伸要,慢条斯理地穿衣整理鞋袜,“急也没用,再去探明。” 罗娘咬牙答应。 她们也算见多识广,不过,如果真赶上叛乱,还真是免不了心慌,小严已经给京里传信,上一次的信也看过,到没看出大异常,但现在又仔仔细细地翻了一遍,到隐约看出点儿古怪来。 红尘苦笑:“项王?到真是不显山不露水,皇家就没有一个简单人。” 上辈子,项王这时候都快死了,活不过两年,她记得清楚,当年项王世子和小儿子争夺王位,闹得满天下都议论纷纷,当笑话看呢,她也没少跟着说闲话。 小严她们的耳目不比在京城灵光,不过,大体的消息还是很快探听出来些,大部分是从陶县令那儿探出来的。 “小姐,已经确凿无疑,项王谋逆。” 按照往年的规矩,江南各地的朝廷命官,年节之前,之后,都要去拜见一下项王。 项王虽是个闲散王爷,没多大的实权,可他的封地在江南,正常来说,江南一地的官员都属于他的僚属,人家又是皇家的人,虽然只是当今圣上的堂弟,身上也一样流着皇家的血脉,可怠慢不得。 陈锋是个很正常的皇家子弟,性情有些骄纵,飞扬跋扈,不说不学无术吧,读的书却不算多,文治武功都算不上好,当然,他这样的王爷,真要是文武双全,事事完美,估计上面早就容不下,也不会有今天的风光。 以前各地的官员去拜见,多送点儿礼物,参加个宴席,聚一聚而已。 陶县令区区一个小县令,到了王府也就能在远处院子里分一个角落坐一坐,连和王爷多说几句话的可能都没有,到也轻松自在,这次过去,一样打着随便转转,差不多就走的主意。 没想到,再平常不过的宴席上,却出了事,项王忽然发难,把所有的官员都给软禁起来,让人联名签署文书,要起兵清君侧,诛杀奸佞。 至于奸佞,还不是一个,第一是干涉朝政的皇后,第二个,是一群人,现在朝廷里联名威胁君王,企图扶齐王赵瑞为太子的那一帮老臣。 连陶县令这个只精通庶务,对朝廷大事不太了解的小官,也觉得项王这是胡闹。 可刀兵之下,那么多亲军侍卫拿刀抵着脖子,真的砍了好几个,人头滚滚,血流满地,那些官员们是真被吓得快昏了。 陶县令位卑职低,就是个添头,一看不好,难得发挥了下平日里做农活,有一把子力气也能跑的优势,偷偷摸摸换了下人的衣服,趁着混乱愣是贿赂了个项王府的小厮,找了个狗洞钻出去跑了,一路跑回家,马上就想上书朝廷,可惜项王再愚蠢,离凤城这么近,他也忘不了先封锁凤城。 这下可好,全城戒严。 卢家上下都傻了。 没办法,卢家在凤城,在江南,那都是大户,属于那种绝对不会让人给遗漏掉,忘掉的大户,项王的人客客气气地登门说话,也没有特别威逼,但你要是不从,人家手起刀落的可能性很大。 老太太欲哭无泪,卢家这位顶梁柱什么都见识过,这会儿也要心酸:“咱们不怕聪明人,就怕蠢货,你永远不知道一个蠢猪会做出什么糟心事来。” 她老人家刚说完,自家就出傻叉! 大老爷哆哆嗦嗦,一脸的犹豫,看样子很有可能从贼,半点儿风骨也无。 二老爷义愤填膺,看着很可能尽忠效死,要去跟项王说道说道,告诉他什么叫忠君爱国。 老太太被这一圈儿傻叉儿子气得吐血,先按下老大——项王有什么?要民心没民心,地盘也不算大,地理位置还不好,手底下人到是不少,可都是烂蒜,只会拉后腿儿的,跟他走的那些世家全是落魄贵族疯了没治的,就这种人,怎么可能成功,他不成功你上他的贼船,找死啊! 再痛扁老二——项王都谋反了,你还想去给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人家把你当白痴不放在心上随手弄死了,我到不缺你一个儿子,你家儿女怎么办,你老婆怎么办? 家里的蠢货都被按下了,老太太一咬牙。 红尘拍桌子:“走为上!” “没错,走!” 老太太不信项王能长久,只要人好生活着出去,家里的财物被祸害些,就被祸害些,事情完了照样能回来做他们的世家子弟。 哎,其实要不是事情发生得太急,那项王又当真不是个能成事的,还咄咄逼人,逼迫到头上,连应付都应付不过去,谁也不想背井离乡,人离乡贱。 “没办法了,趁着还有时间,咱们先避一避……”老太太深吸了口气,“……去京城。” 有两个选择,第一去京城,不过去京城有风险,风险还不小。 如果项王要封锁消息,暂时不让京里知道他起兵的事儿,就得做好了逃避追杀的准备,而且,他们进京肯定是要告状状告一位王爷,那绝对不是随便想告就能告,其中的风险性,老太太都不敢多想。 另外一个选择就是先躲起来,要是能躲得好,应该能等到一切平息,只是一旦这么做,朝廷那边反应过来,前脚灭了项王,后脚他们这帮江南士绅也要吃挂落,谁敢保证你不是项王的党羽?沾上谋逆的边,只有一点点,那也是万劫不复。 老太太没时间多考虑,只能咬牙选一条路。 一声令下,卢家上下都悄默声地开始准备,表面上没有什么动作,老太太妆模作样地召集人商量,做出吵架的样子,就像真在考虑支持项王似的。 所有人闭门不出,暗地里收拾必要的行李,准备跑路。 这里到底是凤城,卢家根基深厚,即便外头有项王的人盯梢,连城门都被堵了,他们下定决心要跑,也不是没有机会。 家里所有人情绪都很不好,东西刚刚简单地收拾完,各家把孩子都叫到身边护着,忽听外头传来一声大喝:“呔,什么东西!” 接着就是个柔柔弱弱的女声:“求求你们了,让我见一见你们大小姐,求求你们,救救李郎,救救吴叔叔,救救他们吧,他们好可怜的,好可怜的……” 这声音不大,换了平时,家里根本没人能听见,外头一早就处置掉,问题是如今不是太平时期,家里所有人都对外面的一切情况十二万分关注。 红尘一眯眼,转头看了看愕然的乔氏,还有老太太,摇头道:“不认识……出去看看。” 她勾了勾唇角,起身向外走,小声叮嘱了小严几句,小严点点头没跟着,过去扶住老太太。 如今的情况,并不怕乱,反而越乱越好。 一行人出了院门,就见街面上好多人指指点点,一个衣服破烂,满脸灰尘,和叫花子差不多的女人立在门前,眼睛红肿,面孔狰狞,一见红尘,脸色骤变,随即努力向前扑。 卢家的下人连忙拦着。 乔氏把红尘护在身后,皱眉问:“你是何人?” “奴家郑蓉,给卢大小姐赔罪了。” 这女人扑通一下,跪地向前爬,扯开嗓子嚎,“大小姐,你发发慈悲,饶过李郎他们,我愿意给您赔罪,给您磕头,您要杀了我,我也认了。” 乔氏还回不过神,老太太已经恍然:“原来是你这个骗子……竟然还敢出现?” 那女人却半点儿不怕老太太,抬头恶狠狠地瞪着她,“一介凡夫俗子,敢污蔑我,滚开!” 老太太被她一下子噎住,咳嗽半天,没说话。 这女人一扭头看向红尘,揉了揉脸,又恢复成小白花,只是眼神却是勉强的,高高在上,好像很不情愿,只低低地道:“大小姐,李郎他们快死了,你要是真害死他们,我……我这辈子,做鬼也和你没完……” 她这话一瞬间拔高,又低下来,跪下再次磕头,“你要是肯放他们一回,饶了他们的性命,那我,那我……” 这人猛地一抬头,“我保证,从此以后,再也不和你作对。” 几句话,卢家的人都有点儿懵。 罗娘她们都笑了——这人真是好大的自信,敢情自家小姐还怕她来作对! 想做小姐的敌人,这女人也太给自己长脸了。 再一扭头,见这女子满脸的威胁,身段够软,够不要脸,可那眼角眉梢上写的都是忍辱负重。 红尘却连眉峰都没动一下。 和卢家的人,甚至和罗娘她们不一样,红尘前世在蒋家多年,见惯了乡野村妇,虽然有那老实淳朴的,可有些市井妇人,有一项特别的技能,就是撒泼。 在她们的意识中,谁的声音大,谁就有理,谁更会哭,谁就是被欺负了,我一哭,你不顺着我,就是你欺负人,你不讲理,你罪大恶极。 这也就罢了,那是生活给的‘智慧’,也是生活给的磨难。 眼前这一个,明显更上一层楼,她属于那种觉得自己已经超脱了自己的出身,她很有本事,特别有能力,她这样有能耐的人,现在竟然过来‘求’红尘了,如此低声下气,多么的委屈,红尘怎么能不好好地哄着她,诚惶诚恐地答应她的一切要求? 红尘见多识广,这等人也不是没见过的,根本就不生气,连看都不看她一眼,失笑道:“就是这个货,到处给人算命,算人吉凶祸福,还害死了好些人的那个?” 卢家几个人都点头。 “唔,她好像说,自己能预测未来,那不知道她预测过没有,她自己是怎么死的?还有,她能看吉凶,能捉鬼能除妖的,不知道看不看得见自己身上带着的这只鬼?” 红尘轻描淡写地道。 一句话,卢家人齐齐后退了好几步。 不光是卢家的人,周围看热闹的都躲开几步。 那个郑蓉张了张嘴,面上忽然露出强烈的怒火:“你个妖女,别胡说八道,我有菩萨护身,身边怎会有妖邪?” 她气得浑身哆嗦,红尘就从袖子里掏出一张黄符,笑道:“此乃显身符,能让鬼物现形,时效半个时辰。” 郑蓉一愣,咬牙低头:“装神弄鬼,胡说八道!” 红尘一笑,扭头看了老太太一眼,老太太和她一对视,就知道彼此的意思,她老人家便装出一副吓坏了的模样,后退了几步,扶着两个儿媳妇向后走。 老人家退到后面去,红尘却上前一步,直直地看着郑蓉的肩膀,叹了口气:“你既已身死,却执意滞留人间,煞气越来越重,害人越来越多,恐怕将来十九层地狱有你一席之地。” 要说这鬼物,大家都很害怕,可也都免不了要好奇,红尘如此作态,周围看热闹的人提起一口气,却也个个兴奋起来。 就在这时,咯噔一声,郑蓉的膝盖以下全没入地面,她整个人都和被什么重物给压了一般,伏地不起,张开嘴大口大口地喘起粗气,满脸的不可思议,还有恐惧。 红尘手中的符纸就烧起来,一烧即化,符纸刚刚烧完,所有围观的都打了个哆嗦。 郑蓉的背上,当真出现一个人,一个女人,披头散发,脸上全是血,脖子折了一半儿。 胆子小的翻了个白眼就昏死过去。 郑蓉也吓得瑟瑟发抖,沙哑着嗓子吼:“你,你是谁!”她背上的女人只是冷笑。 “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救苦救难观世音菩萨……”郑蓉闭上眼,拼命念经念咒,各种咒语都念出来,再猛地一睁眼,那个人头还在她肩膀上,这回她脸色更绿。 “你怎么可能靠近我,不可能的,我是大仙,我有**力,我有大威能。” 郑蓉念叨个不停。 红尘却只当没听到,上前一步,看向那个女鬼:“你是新死之鬼,没想到竟然这么重的煞气,看样子应该杀了很多人了?” “没有多少,不过两个而已,还有几个没死呢,乔俊还没死,他身上缠着的东西多,都想分一杯羹,还有那个李笙,也有很多东西惦记,想弄死要花费很长时间。”那女鬼轻声笑起来,声音居然一点儿都不难听,至少比郑蓉好听的多。 她抬头看红尘,并不害怕,不怕红尘的鬼魅很少,她到是胆子很大,见红尘有些意外,这女鬼反而笑了:“奴还能怕什么?父母死了,小弟死了,刚子哥死了,我也死了,等奴报完仇,就是让仙子给打得魂飞魄散,我也认了,仙子是好人,就容我几日吧,等我把事儿了了,用不着仙子动手,奴会自行了断。” 她声音轻飘飘的,可是很动听,周围那些又害怕,又不敢走的围观之人听了,都有点儿动容,要不是卖相恐怖,怕还有人敢搭个话。 郑蓉却大为震惊:“你到底是谁,我根本不认识你,你为什么要缠着我?” “是,你不认识我。” 女鬼脸色木然,转动眼珠子看着郑蓉,“你这种骗子,杀人都不用刀,一张嘴就能让人万劫不复,想来就是害死我,也不会放在心上。” 女鬼慢慢抬起头,看向红尘,大约是想要打动她,脸色木然,声音有些硬,却还是开了口。 “奴本是乔家一婢女,已经存够了赎身钱,太太也允了奴赎身,娘家为奴定下一门亲事,是我邻家一个哥哥,新房准备好,嫁衣已经绣好,只差我赎身回家成亲,那日,这个女人被请进门,说要给乔俊治病,没想到,病还没有开始治,她到是张口就说了一堆大逆不道的话,什么江南将有大乱,项王陈锋会谋反,凤城会血流成河云云,我们几个婢女都听得呆住,连捂耳朵都来不及,当时我一眼就看出,乔家家主动了杀心,要杀了这个妖言惑众的妖女,乔俊出来,不知和家主说了些什么话,这个妖女到没被杀,还被当成贵客对待,让她继续给乔家少爷治病。”(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三章 问天 在场一群人心中不耐,又有点儿害怕,不知道这个女鬼说这些到底要做什么。 若不是人多,一下子看到这么个恐怖的东西,大家怕是都要吓得狼狈逃跑。 “……那天,我特别害怕,生怕乔家因为我听到不该听的话处理掉我。这等事,身为奴婢,我也见惯了的,就拼命磕头,对天发誓,出了乔家大门绝不多说半个字。” “夫人安慰我,让我不用太担心,她相信我是个好孩子,不会乱说话,而且还笑说我想多了,乔家是正经人家,家里从老太太到她,都是吃斋念佛的,又不是那等土匪,怎么可能随便草菅人命,再说,便是丫鬟,随意死了照样得经官府查验的,岂不是麻烦的很?她没要我的赎身银子,还多给了我三十两,足足三十两,够我在乡下置办几亩地,和刚子哥好好过日子。” 女鬼的声音低沉下来,眼泪滚落,“夫人心软,可乔俊这位大少爷却不肯,还有他那个不知从哪里冒出来,被他害惨了还要来往的好友,姓李的那个,也说不能放任,结果,他当天晚上就让人把我捆了起来,说要把我卖到很远的地方去。是啊,他是主子,卖一个奴婢,算着到仁慈呢,呵呵,可我凭什么就非要等着他卖了我,刚子哥得了消息,偷偷买了瓶酒,下药弄晕了几个看守的人,救了我,我们两个回去带了家里人连夜逃走,拿着所有积攒下来给我赎身的银钱逃到乡下舅舅家去,我们特别高兴,不求锦衣玉食,只要有一口饭吃,刚子哥有力气,能赚钱养活我,他没有家人,我爹娘就是我们两个的爹娘,日子本应再好不过了。” “我只是个小人物,一个小婢女,什么都做不到,乔家丢了我,也不算大事儿,很没必要赶尽杀绝,就为了区区一个我,还不够费力气的,我就想,我们家大概是安全了,到了舅舅家,舅舅很热心很帮衬我们,我娘就跟舅舅和舅母说了我们家的事儿,说我是私逃的,就是要她们注意些,别在外头乱说话,省得招祸。” “没想到我那娘舅和舅母竟然是大舌头,到把这当新鲜事四下乱说,还说我带了金山银山回去,去给大户当婢女,能赚很多钱,招来一堆闲言碎语,还有一帮二流子起了歪心。” “没过两日,晚上,村里一个鳏夫,采药的,带了几个人敲我们家的门,口口声声说,让我娘把我嫁给他,要不就去告官,告我是个逃奴,应该交给主家处置,我爹生气就和他们吵了起来,两人厮打在一块儿,我爹不小心摔了一跤,撞到了头,刚子哥冒雨去请大夫,半路上钱让贼顺了去,他在药铺跪了一宿,大夫嫌他穷,根本不肯来,没有一家药铺的大夫愿意发发善心,等刚子哥没办法回来,我爹伤重不治,死了,我娘一口气没上来,她身体也不好,一样死了,只剩下我们俩,我们俩……万万没想到,丧事还没办完,乔家竟然还真派人来追我回去,我和刚子哥慌不择路,从后山失足摔下来,都给摔得筋骨折断,死得不能再死,也是临掉下去之前,我才知道,原来不是乔家的人来追我,是村子里几个毛孩子觉得好玩,哈哈哈哈,好玩,仅仅是他们的恶作剧,一场恶作剧!” 说到后来,这个女鬼的声音,其实已经特别的平静,可周围所有人,都听得毛骨悚然。 尤其是小人物们,心中不觉惊惧交加,原来人的生命竟然这么脆弱,一个小人物,想被弄死太容易了,都不用那种穷凶极恶的悍匪,只小小的坏心思,就能让人万劫不复。 “我不该报仇?我凭什么不报仇?你们说,我该不该报这个仇?” 众人都不说话。 红尘叹了口气。 “哎,看来这件事,真不是人间的人能够评判清楚的,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沉吟片刻,“放任你,我到是愿意不管这闲事,但就算我放任你,看样子你也在世间留不了几日,恐怕很难达成愿望,这样好了,就问问天,问问地,看看你这情况,天地怎么做这个决定。” 众人都愣了下。 那女鬼也愣住,略略有些紧张。 罗娘和小严到是很知道怎么做,上前一步,把箱子打开,取出特制的香,只两枝香,看起来很是平常,还有一个炭盆,两张黄符。 红尘把香点燃,拿黄符靠近那女鬼,让她在上面吐一口气。 一口气吐出,黄符便偏于灰色。 小严轻声道:“和以前的问天不大一样。” “差不多,一切从简。” 红尘把黄符靠近香点燃了,扔进炭盆里,肃穆道:“皇天后土,诸神在上,今有夏红尘代女鬼……” 夏红尘三个字极快极低,外人只能听到呢喃声。 说到此处,看了那女鬼一眼,女鬼连忙道:“小女宋玉柔。” “代女鬼宋玉柔提出诉求,希望能向天地陈情。” 一句话完,稍等了片刻,天空中忽然浮现出一道金光,天边忽然飘来略微缥缈的声音,仿佛一男一女,又仿佛分不出男女。 “允。” “可。” 红尘点点头,指了指那女鬼:“把你的要求说一遍,记住,必须说真心话。” 那女鬼都成了女鬼,这会儿也吃了一惊,连她那快掉下来的头也不敢抬一下,呜呜咽咽地哭着把一切都从头到尾说了一遍,咬牙道:“若能报仇,甘愿魂飞魄散。” 等她说完,红尘又念道:“天地无私,人间有情。” 良久,所有人都觉得掌心里出了一点儿汗水,那女鬼身上忽然被附着了一层金光,身体也变得更结实似的。 半空中有一声音传下:“允你所求。” 红尘顿了顿,收了香,轻声道:“行了,从今天开始,你的事情做不完,什么人也伤不了你。” 那女鬼顿时瘫下来,淘淘大哭,虽无眼泪,却看得人心酸不已,只是她身子底下的郑蓉愣愣的,脸色僵硬,半晌才露出几分恐惧,抱着肩膀大喊:“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师父不是这么说的,不对,这不对。” 她猛然抬头看向红尘,恐惧之色更深,连滚带爬地向外跑,“你不是人,你不是人,会妖法,一切都是妖法。” 红尘也不管她,只冲罗娘道:“咱们快回屋吧,我在此地做法惊动了天地,这会儿怕是诸神都在附近看着,说实话,我有点儿怕,这肚子里的私心杂念可不少,让神仙给记一笔,怪别扭。” 她声音不大,周围的人却都听得见,不免心神恍惚,有不少悄默声地调转偷溜。 世间所有的人,估计都做不到让自己半点儿坏心肠都没有,就连所谓的君子,估计也不敢这般保证。 一回去,就见家里都准备好了,老太太立在一辆车前,大大小小的主子们都分别上了车,一看红尘过来,老太太连忙拉着她轻声道:“比想象中顺利,咱们在东门那边安排了人手,都是自己人,外头的探子散了好些,留下的两个也精神恍惚,显然是让咱们秋姐儿这一番作为给吓到了,趁机快走。” 小孩子们都特别紧张,不过没一个哭的,只是大老爷让灌了药,先装车,省得他再闹出事端。 二老爷也找专人给看住。 老太太把一切做得有条不紊。 卢家一家子,很快就悄悄出了城,非常顺利,没出半点儿问题,就是中途大老爷醒来,大吵大闹,非说老太太糊涂,说家里的根基都在凤城,这一走就成了逃难的,是破落户了,祖业都没了云云,一脸的丧气。 老太太也不理他。 老太太,乔氏带着红尘几个女孩子坐一辆车,这是逃难呢,肯定不能和以前那么讲究,车也比较破烂,乔氏坐着不太舒服,轻轻地摩挲瑶姐儿的额头,看了眼红尘,低声道:“秋姐儿,那女鬼可是真的?她要报仇,找谁报仇?” 红尘微微一笑:“我也不知,但想必乔俊是活不了了,其实也好,是件好事。” 乔氏怔了怔,咬着嘴唇叹了口气。 老太太摇头道:“老大家的,咱们自家的事儿都操心不完,就不要操心别人家的了。你那个侄子,说实话,死了是好事,省得祸害自己,也祸害别人。” 乔氏终究不再多言。 一路飞驰。 一直马上就要出江南地界,路上没看到什么乱兵之类,卢家这些人,才稍稍松了口气。 刚开始逃亡的时候,众人都害着怕,精神紧绷,到没什么,但一逃出来,心里五味杂陈,都是乱七八糟的东西,逃不了怎么办,逃到京城会不会还是被问罪,万一项王起兵作乱成了,他们家岂不是更倒霉。 各种问题,让卢家上下都不安心,小孩子们不懂事还好些,其他人连瑶姐儿在内,都心慌的厉害。 “前面有家客栈,咱们不如歇歇?” 红尘看了看天色,估摸着可能要下雨,便笑道,“怕是要住一晚,再往前恐会错过宿头。” 众人都应了。 罗娘和小严跳下车,也就片刻工夫,一切都打点好,马车进了棚子,马被喂上最好的草料和水,老太太让扶到干干净净的雅间里坐下,主子们也都安顿妥当,水盆里的温水,干净的毛巾,都好好放在眼前,热气腾腾的茶水也好了,饭菜都点齐,只等着上,连房子都安排的不错,是一个独立的小院子,不大,到也够用,带着下人收拾干净,就等着入住。 老太太舒舒坦坦地坐着,一双脚泡在热水里头,脸上露出几分松缓,莞尔道:“真是不比较看不出来,咱们家的丫鬟也算好的,还有不少识文断字,世人都说,小家女不如大家婢,咱们家的丫头,也算得上上得了台面的大家婢女,但和人家秋姐儿调教的这两个比,哎,我都不好意思比。” 乔氏也笑:“是啊,以前到没看出来,竟这般出挑。” 她以前是真没注意,但这一路上,两个丫鬟无论遇见什么情况都应对得宜,才出凤城时,他们甚至遇见了一伙儿剪径的土匪,可把没见过这些事儿的乔氏给吓得不轻,但她们的车甚至连停都没停,只见小严骑着马过去跟那土匪头子交涉了几句,人家就客客气气地放了行,半点儿没为难。 回来那丫头只说土匪也聪明的很,知道什么人能抢,什么人不好抢。 可能说得土匪相信她们不是能抢劫的人家,那也很了不起,别说家里的丫头,就是能言善辩的三老爷过去,都不一定做得到。 “你这俩丫头真是好的,给咱们家当下人,委屈了。” 乔氏叹气。 俩委屈丫头很快把一切安排妥当,让大家伙吃了热气腾腾的饭菜,舒舒服服地住下休息。 睡的还好,就是半夜又有一拨人入住,那群人个个骑马而行,看着像行伍中人,来头不小,罗娘令人紧闭门户,又多加派了人手巡视,一直到那边在对面的一个小院子里安安稳稳地住下,这才松了口气,放下心。 晚上果然下了雨,到黎明时分才停,红尘他们一大早就起身收拾东西准备启程,外面忽然传来一声惊呼。 “杀人了,杀人了!” 店小二还有店掌柜的都惊慌失措,满脸茫然。 客栈里所有客人,都陆陆续续地闻声而出,走过去一看,立时有胆子小的人吓得脸色惨白。 果然是有个人死了,院子里的青石板地面上倒着个七八岁的小男孩儿,仰面躺倒,脸色发青,生气全无,一个一身粗布衣裳,下人打扮的男人跪在男孩儿面前嚎啕大哭:“少爷,少爷啊,你怎么就这么去了,这可如何是好!” 哭着,他回头看四周所有人,“你们是谁杀了我家少爷,他还是个孩子,呜呜,报官,一定要报官,我一定要让杀人凶手偿命!” 客人们面面相觑,都暗暗道了一声晦气。 乔氏更是担忧,此地还是江南地界,谁知道项王的势力范围有多大,万一本地官府和他勾连,认出他们可怎么办! 他们卢家虽然不算很要紧的人家,还不至于让项王惦记上,可底下那些捧臭脚的却多得很,谁知道会做出什么事儿来。(未完待续。) 正文 第二百九十四章 奇术 “晦气!” “官府的人一来,咱们都得耽误行程。” “我还有急事儿呢。” “咱们这地方偏僻的很,官府还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来,不行,我可不在这儿呆着,跟我没关系,我还得赶路。” 客人们都议论纷纷的。 这人他们还有印象。 是昨天半夜冒雨而来,小孩子可能睡着了,趴在仆人的肩膀,仆人只选了一间房,两个人同住,一晚上平安无事,没想到早晨太阳没升起来,就出了这等事。 闲话归闲话,官还是要报。 也不知怎么这般迅速,这边一众人还没回过神,就有两个官差到了,据说是正在附近办差,和去报官的伙计正好迎面碰上。 两个官差一来,为首的那个年纪比较大的,就招呼客栈关门,所有人不许出入。 另外一个守着那男孩儿的尸体检查了下,才问道:“是谁发现死者的?” 众人齐齐回头看那仆人。 “我想起来了。” 那仆人却猛地一捶地,大吼一声。 一帮客人给他吓了一跳,两个官差也愣了下。 “刚才我出来寻我家少爷,正看见一个穿着黑衣服,个头不高的男人偷偷摸摸地溜出去,见了我还低头捂脸,凶手肯定是他!绝对没错!” 这人四下张望,一脸气愤填膺。 “我认得那张脸。” 两个官差迟疑了下,便把客栈掌柜叫过来问了问,掌柜也是一脸的茫然,不知道他们这儿哪来的黑衣凶手。 “那,我看也只好搜一搜了。” 年轻一点儿的官差叹气道。 众人哗然。 那仆人到露出一副坚毅之色:“搜,必须搜,差爷,我带着少爷千里迢迢,从中都而来,现在少爷出事,若我不能给一个交代,那,那,那就是逼死小仆呢。” 说完又大哭。 众人都无语。 年长一点儿的那官差皱了皱眉,提高声音,轻声道:“诸位,为了大家好,早一点儿抓到凶手,大家能早点儿离开上路,而且,若有杀人凶手隐匿其中,我看各位的安全也不好保证,这样吧,就让我们两个四下搜一搜,让这小子看看,有没有他看过的那个黑衣人。” 众人面面相觑,有几个客人登时沉下脸色,怒道:“那如何能行,我们带着女眷!” “就是,要都是皮糙肉厚的爷们儿,你们搜就搜了,可如今有女眷,冲撞到怎么得了!” “我家太太身怀六甲,即将临盆,这次是万不得已才上路回乡,你们想搜到不是不行,太太的院子不能去。” 一群客人纷纷发言,各有各的说法。 官差脸色一沉,怒道:“若找不到凶手,诸位就都随本人走一趟衙门吧。” 这下大家伙顿时收了声。 年轻的官差四下看了眼:“别愣着,要我说现在就开始,从北到南,这个院子开始。” 众人一指,就指了指红尘她们的院子。 她们选择的小院不大,位置却好,也很显眼,第一个选它,到也不奇怪。 几个嬷嬷脸色一下子大变,其中一个连忙进去报信。 红尘也皱眉。 按说出门在外,没必要太讲究,她们反正也该走了,正收拾东西,可家里的女眷这么多,像瑶姐儿她们,都是云英未嫁的女孩子,江南的规矩又严,不比京城,真让一群男人闯进去乱看,她们怕是自己都受不住。 何况…… 一眨眼的工夫,两个官差就带着那仆人,走到院子前面,到挺客气,却是坚持一定要进去搜。 这边几个下人气得不行,换了别的时候,早就抬出卢家的招牌,在江南,卢家的招牌比一般官员的可要硬的多,只是现在,连下人都知道,怕不太合适。 “你们放心,我们是去搜人,不会太过惊扰主人家,搜一下,没有的话大家都安心。” 卢家的下人可不敢放他们进去,没一会儿就起了争执,两边都怒了。 两个官差大为生气:“若是各位不肯通融,那就等一等,谁都别想走,县衙离这儿不远,兄弟们过不了多久就能过来,若是诸位执意离开,我们两个人是拦不住所有人,不过,到时候县衙发布海捕文书,各地缉拿,那就怪不得我们了。” 这话颇有威胁之意。 卢家的下人也是见多识广,到有点儿不吃这一套,问题是,现在不比往常,都不觉住了嘴。 红尘摇了摇头,上前一步,视线落在那仆人身上,轻轻嗅了嗅,似笑非笑地道:“差爷也不用着急,不用撂狠话,不就是凶手吗,谁说抓凶手,就一定要搜我们的院子,看看吧,这地方这么开阔,围墙这么矮,别说凶手,便是一个小贼,想要跑出去也容易的紧。” 那官差脸色顿时一僵。 “难道凶手杀了人,还要留下来看热闹?” 也不等那官差继续说话,红尘又道,“我到有个自认为最好的主意,比如说,直接问一问受害者?凶手是谁?” “啊?” 众人一愣。 “死人能说话?” “死人自然不能说话。”红尘再看了看那孩子,轻声道,“大部分死人都不能说话,不过这个孩子,我到觉得他还有一线生机。” 说着,摆摆手,示意罗娘上前一步,“我这丫头曾在山中修道多年,修得半种起死回生之术,对一部分死人有效,不如让她试试看,能不能唤醒这个孩子。” “荒唐!” 那仆人大吃一惊,脸都绿了。 客人们也吓了一跳,全好奇地看过来,大部分是嗤笑,一点儿都不信。 罗娘就大大方方地走上前去,仆人一下子窜过来伸手拦住,罗娘皱眉道:“怎么,你们家小主人都已经死了,连救他的可能都不尝试。” “你……” 不等他说完,罗娘看了自家小姐一眼,红尘点头,她就走上先把大氅脱下来垫在孩子身下,取出银针,一连九针迅速刺入这孩子体内,用手极用力地按压他的左胸,略抬起下巴。 罗娘这一连串的动作特别快,也很利落,所有人都看呆了眼,便是那些不信什么起死回生的人,也不免觉得神秘莫测。 “呼,咳咳咳咳!” 就在罗娘起针的一瞬间,那孩子的手指弹了下,紧接着眼皮子跳动不停,感觉上,差不多也就是极为短暂的时间,就剧烈地咳嗽出声。 所有人惊呆。 那两个官差脸色骤变,那仆人也懵了懵。 罗娘扶着孩子坐起身,红尘上前一步,摸了摸孩子的额头,小心翼翼地拿手帕沾了点儿水,擦在他的鼻子和嘴角上,那孩子就掀开眼皮,一脸茫然地看过来。 红尘笑问:“孩子,你叫什么名字?” “青青。” “好,青青,你抬头看看这个人,认识吗?” 说着,红尘示意了下,众人随着她的话抬头,正好看到那个仆人踉跄向后退了几步,瞧那样子,似乎想逃走。 一群客人都觉得哪里不对。 仆人一怔,脸色变了变,停住脚步忙扑上前,在搂住孩子之前就让小严给拦下,却是高声道:“小少爷,谢天谢地,您可算没事儿,太好了。” 小男孩儿讷讷道:“你是谁?爹爹呢,我要找爹爹,娘亲,娘亲呢?” 众人:…… 仆人脸色更难看,勉强道:“少爷这是怎么了?”他故意瞪了红尘一眼,“你们这,这……术法,是不是会弄傻我们家少爷?” “我看他不傻,清醒的很。”红尘笑道,“你怎么不问问他,到底是谁杀了他,又怎么杀的?” 仆人咬了咬牙,故意板起脸,“罢了,既然少爷没事,就不让他多想,想多了再难受,我现在就带我们家少爷回家去,我!” 说着,他推了推小严就要向前走。 小严一用力,又把他给压制回去,这人大怒,叱道:“你们要干什么?趁火打劫,到底想对我们家少爷做什么!” 铁牛慢吞吞从后面上来,壮硕的身体,一脸杀气,压迫感十足,顿时让这仆人收了声。 现在的铁牛可不像以前了,随着年纪增大,身量更高,气势更凶猛,一只手提一只老虎,那跟玩似的,别说是这种普通人,便是宫里顶尖的侍卫,站在他面前都怵头。 “呜呜呜,呜呜。” 小孩子抽抽搭搭地哭起来,声音越来越细弱,脸色也白。 红尘也不觉得烦,就是怕他才好一点儿,再伤了身体,拍着哄了哄,小声问:“不认识他?” “不,不认识。” 仆人大惊:“不是,是,一定是我家少爷糊涂了。” 红尘失笑:“我到觉得这孩子一点儿也不糊涂,你既然单独一人带着他出来,要真是他家的仆人,肯定是亲信,怎么也不会不认识你。” 这下子所有的客人都怀疑起那仆人来,满脸戒备。 那仆人还想说什么,只是被逼得一句话都说不出口。 “你家在哪儿?” “在家啊。”小男孩儿看起来有六七岁了,不过一说话,到和三四岁的差不多,一脸懵懂。 红尘问了几句,一看问不出来,也就罢了,一群客人哗然:“这都怎么回事儿!” “真有……起死回生这等事!” 众人看罗娘的眼神,真和看神仙差不多了。 半晌才有人道:“现在没了死人,咱们可以走了吧?” 两个官差面面相觑,也说不出一个不字,对视一眼,使了个眼色,年长的那个便道:“那我们就先……” 红尘摆了摆手:“等等,事情已经出了,总要有一个结果才好。”她四下看了看,一笑,一招手,小严轻轻盈盈地上前。 “我这个丫头,也在山中修道多年,精通占卜之术,就让他先来算算,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这孩子又是哪来的,如何?” 这话实在不大靠谱,但众人看了眼罗娘,想了下那起死回生,谁也不敢说眼前这丫头做不到。 占卜总比起死回生更让人信一些。 小严大大方方地从红尘那儿拿了三个铜钱,蹲在地上摆弄了一番,抬头指了指红尘她们隔壁的大院子道:“小姐,那个院子马上要出事!” “啊?” 众人一愣。 几个一直一言不发,抱着肩膀看热闹的精悍男子,猛地扭头,拔腿就冲入院门。 没多时,院子里灯火通明,传来几声兵器交接的声响,还有闷哼痛呼。 片刻之后,大门洞开,里面有个年轻人出来,一出来便先向红尘她们道谢:“若非有小姐及时提醒,我们真要遗失一要紧物件了。” 一群客人瞠目结舌。 红尘失笑,扫了那个仆人一眼,又看了看两个官差,挑眉道:“看来这出戏的目的不在我们。” 显然大家都不傻,院子里出来的年轻人使了个眼色,立时有人把两个官差还有那个所谓的仆人都给抓起来。 官差脸色骤变,大叫道:“你们做什么,造反吗?” 年轻人冷哼一声:“造反?我看你们才是反贼。” 红尘目光闪了闪,一眼看到乔氏的脸色发白,其他人的气色也不大好,就没多说话,摊摊手,冲小严道:“现在我们来看看这孩子是怎么回事儿,送他回家,一切结束。” 小严又摆弄了一会儿铜钱。 “东行五里半,上山。” 红尘回头看了看,叮嘱了几句,让乔氏她们先歇一歇,安顿好,自己招呼了声,带几个小厮准备把这孩子送回去。 好几个客人都特别好奇,强烈要求跟着。 事实上,这种事儿,但凡遇见的都会有一点儿好奇心冒出来,谁会不想看看占卜术准不准? 就是旁边院子里那些一看就不简单的人,也走出来几个同去,红尘也不介意,一行人就浩浩汤汤地出发,小严在前面带路,骑马坐车,走了没多久,便下车登山,上了山又走不多久,便见一大片早开的迎春花随风飘舞。 红尘看了一眼,小严便指着一个坟头道:“就是这儿了,这孩子叫齐青。” 众人都吓了一跳。 坟头是新的,看起来很完整,不过小严过去扒拉了下,就看出曾经被挖掘的痕迹。 小严四下张望了两眼,正好旁边有个老头拎着个篮子不知道干什么,回头一看,看见那孩子,登时吓得翻白眼昏死过去,小男孩儿大喊一声:“华伯伯。” 一嗓子,那老头醒来一瞬间,又晕了。 众人四下探问,折腾半天才弄明白,原来这孩子真是齐青,昨天半夜里撞到头没了,本来应该停灵几日的,可孩子的爹妈出门在外,他伯父和伯母,也不知道怎么想的,是嫌麻烦,还是有别的什么原因,直接就找了块儿地方给埋了。 “哎,这孩子大半夜的非要找他爹,出去乱跑出了事,撞到头撞死了,这,这……” 众人面面相觑,再看小严,目光充满敬畏。 剩下的事儿也简单,华伯带着,找到这孩子的伯父,显然把这人也吓了一跳。 他看着似乎有点儿后悔的模样,正和他婆娘吵架,一问才知道,之所以这么快就埋了人,都是他妻子听算命先生乱说,说那小孩儿是夭折,又是枉死,不快点儿埋了,要给家里招祸,会找他们家小子当替死鬼。 大约同样担心,自己带着弟弟的孩子,竟然莫名就给死了,不好跟弟弟交代,这人到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也不像他妻子那般,还害怕小孩子不是人,想拿鸡血泼他,一把就把孩子抱住,哭得满脸泪:“我这就跟你爹说,让他来接你,青青乖,以后可不能乱跑,伯伯把你爹找回来。” 哭完又对红尘她们千恩万谢的。 红尘明白过来,笑道:“这么看来,到要谢谢那个挖出尸体闹出事端的人才是。” 要不是这家伙突发奇想,折腾出这等事,恐怕这孩子就真的死了。 看了这么一场大热闹,客人们累得不行,到也觉得划算,耽误点儿时间都不觉得不好了。 既然孩子找到了家人,众人便启程回去,一路往回走,一路叽叽喳喳,看罗娘和小严的目光越发诡异。 红尘也不以为意,一回客栈,连忙招呼大家伙收拾东西,罗娘和小严也忙着帮忙整理行李。 眼前小严两个人抬着箱子往车上堆,风风火火地干各种粗活,比卢家的下人还利索,乔氏看得眼晕,心惊肉跳的。 尤其是小严还端茶倒水,高高兴兴地伺候红尘。 红尘到是坦然受了,周围的小姐妹们都忍不住站起身,满脸敬畏。 乔氏猛使眼色。 “嗯?怎么了?”红尘也觉得莫名其妙,“太太?” “哎,你这孩子,怎么这么不懂事,像这种奇人,你有幸遇见了,人家愿意到你身边帮扶,就该好生对待才是,怎么能真当下人使唤!”乔氏连连摇头。 她以前觉得,红尘待两个丫鬟太厚,没大家小姐的架势,只当她在乡下待惯了,下人们自然没规矩,只是这俩丫头出挑的很,又忠心耿耿,她才没说什么,可今天一看,哪里是太厚待,分明是薄待了,虽说上下有别,可人家那么大的本事,怎能当普通丫鬟用! 红尘:“……”(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