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囧神养成记2》 第01章 男神?男神经病? 看着我面前这位人模狗样的男子,好吧,我承认是容颜绝世、倾国倾城、红颜祸水一般的男子,我得出了以下的结论:此刻,站在我眼前的,是一位男神,但同时,这也是一位男神经病。 此位男神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也不是倾国倾城,那拿什么来迷惑我?”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就凭你,也配让姑奶奶去迷惑?再则,除了美貌以外,难道就没有别的东西可以用来迷惑他人吗? 然则,骂归骂,欣赏归欣赏。 准确来说,这是一位美地就像画中走出来的男子,又或者可以说,这是一位此人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见的男子。 此人的容貌,极为俊美,俊美到有种雌雄莫辩的美;俊美到有种惊天地、泣鬼神的美;俊美到让有些花痴给瞧见,准会义无反顾直接将其扑倒。 若不是看到他的打扮装饰,若不是听到他的声音,第一眼望去,我准会以为自己遇上了一位绝世美女。 事实上,我所遇上的,不是一位绝世美女,而是一位绝世美男。 今日,是我离开师父师娘,来到京城的头一天。 看着京城的繁花似锦,我的心情原本是极好的,心情这一好,我就去望江楼的二楼喝酒。 事实证明,我其实只是打着喝酒的幌子吃饭而已。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好端端地吃着自己的饭,就因为无意之中抬头,然后无意之中朝着窗户下面瞥了一眼,结果就招惹来了这号神经病。 神经病在下面看见我以后,眨眼之间就来到了我的面前,速度之快,有如凌波微步之势。 我之所以判定出此人是位神经病,皆因此人见到我之后,所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文章开篇的那句。 我将此人前前后后、仔仔细细打量了数遍,就差扒了衣服看个里里外外,可得出的结论仍是,自己压根就不曾认识这号人物。 不曾认识之人,能说出这般无厘头的话语,不是神经病是甚? 转念一想,此人兴许并不是神经病那般严重,充其量只是太过自恋而已。 依此人这副国色天香的容貌,绝迹时常能招惹到一群苍蝇围着他打转,时间一长,助长了此人的自信心,使其认为,全天下的苍蝇都觊觎他的美貌、都对他别有用心。 时刻怀着一颗防备之心,这并不是一件坏事,但太过宁枉勿纵,诚然不是一件好事。 就像此位仁兄一般,他已经从男神的境界往男神经病迈进了半只脚。 眼瞅着一位比花还要娇艳的美男子就这么堕落,即便没有义务,但出于人道主义的关怀,我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提醒他的。 提醒的方式有诸多种,譬如言语,譬如行动。 与我而言,提醒的方式就是,直接掏出一包粉末朝他洒去。 哎!真是可惜了那一张如花般的脸,没个十天半个月怕是恢复不了了,当然,这还是在救治得力的情况下。 第02章 白瞎了脸和眼 “兄台,有话能放开我的胳膊再说吗?” 我想,此刻自己的脸上一定是讨好的神色,而心里,却有数万只草泥马在奔腾。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方才,我信手掏出一包粉末朝男神经病洒去。 说时迟,那时快,眼瞅粉末就要给他糊一脸,殊不料,男神经病竟然极为灵巧地转了个身,然后我的粉末糊在了他身后的柱子上。 话说你轻功这么好,你师父他老人家知道吗?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此刻的重点是,男神经病在躲开我的毒手之后,瞬间就逼近了我,然后用他那一双狗爪子捏住了我的玉臂。 就算要吃豆腐,那也是姑奶奶去吃别人的,何曾轮到别人抢先? 公孙狗贼也就罢了,如今打哪冒出这么一位神经病来,倒真真给我这段无聊的日子增添了一丝乐趣。 “为何要暗算与我?” 男神经病并未放开他的爪子,而是问了一句,眉目之间,似乎极为淡然。 说实话,此时,我对这位男神经病生出了几分膜拜的感觉。 这事要搁在我身上,若是有人胆敢如此光明正大地偷袭我,我非废了他那一双爪子。 男神经病不止没有废了我的芊芊玉手,还表现地如此淡定。这份从容,普通之辈就是想装,那也是绝迹装不出来的。 此刻,男神经病从神经病的境界,又往男神迈回来这么一丢丢。 正事要紧,我可没有这闲工夫和一名游走在男神与男神经病之间的病号在这扯犊子。 “那不是暗算,只是一些面粉而已。你若不信,我可以当着你的面尝尝。”我竭力做出一副真诚状。 那不是暗算,分明是明算。此男神经病,真是白瞎长了那一张荣华盖世的脸,智商真让人捉急。 下一刻的事实证明,智商让人捉急的人是我。 真想找块豆腐直接撞上去,原以为这神经病会轻信我的言辞,即便没有轻信,那也会掉以轻心,即便没有掉以轻心,那也会马有失蹄。 可惜我忘了,他并不是正常人,而是个神经病。 方才,神经病突然放开了我的玉臂。 这一放开,我自然恢复了自由。恢复自由的感觉真好,好到我的手直接朝袖间摸去。 马有失蹄的不是他,而是我,这次,我还尚未付诸行动,胳膊就被他给牢牢抓住。 男神经病的武功极高,即便不是大神级别的绝世高手,那起码也是一位小神。 看他的服饰打扮,一看就是权贵阶层的公子哥。我若真得罪于他,即便不是吃不了兜着走,那也是吃不了半兜着走。 打是打不过,那就自然只能躲,我该找个何种理由才能脱身呢? 前脚才刚踏入京城,真是有种流年不利的感觉。 话说才刚过完小年,新年伊始,就让我碰上这么一位神经病,看来我这一年注定不会太平。 “欲擒故纵?竟然玩这一手?不觉得这戏码未免太老套一些了么?” 我一口血喷死你,欲擒故纵?你眼真瞎啊,看来,你不止白长了那一张脸,你那一双璀璨的桃花眼也是白瞎了。 第03章 收回你的算计 出谷的时候,师父再三叮咛于我,让我切记不可惹是生非。 惹是生非这样的事不符合我的个性,但若是有狗主动扑过来咬我,我自然不会乖乖等着就范。 就像此刻,想我对京城这个地方原本还是有着几分好感,可因为这位神经病,让我对这里留下了一个极差的第一印象。 第一印象至关重要,就像这位男神经病,即便他有着一位男神的外表,可永远在我心中烙下了男神经病的印迹。 言归正传,我和神经病僵持了半晌,在这期间,此店里吃酒的客人,以及店里的小二和掌柜的,没有一个上前进行阻止,而是个个围在一旁参观。 我曾以为,京城这个地方或许会有不同,殊不料,天下的乌鸦一般黑。不对,天下的乌鸦并不是一般黑,而是一只比一只更黑。 围观群众倒也稀松平常,指指点点也属平常,可西边靠窗户的位置,有位仁兄竟然不知从哪搬了把小凳子放在我和神经病的跟前,近距离观战起来。 此位看客能有如此敬业的精神,不得不让我心生膜拜的念头。 手臂被这神经病捏地生疼,我干巴巴笑了一句:“兄台,要不我们换个地方?” 被人像只牢笼里的动物一般瞻仰着,我可不习惯。好吧,其实是人多的地方不方便下手。 想我人生地不熟,又初来乍到,能低调最好还是低调一些为好。 但可惜,此位神经病似乎并不领情,还义正言辞地说道:“想去人少的地方,莫非是为了色诱我不成?” 色诱你大爷,见过自恋的,还真没见过像你这般自恋的。话说你自信心如此爆棚,汝父母知否? “一个姑娘家家的,竟然如此不要脸!”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评论起来。 “就是,模样长得倒还挺俊俏,可惜啊可惜……”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如是再三之后,我的心情终于平复下来。 本想着不与这群小人计较,非得逼着姑奶奶下毒手。 对付这群肖小,弹指醉实乃太过大材小用,弹指醉的孙子迷迭香倒属恰当。 “收回你肚中的算计!” 收回就收回,你倒是放开我的胳膊啊! 神经病不止没有松手,反而还加大了手上的力道。 方才,弹指醉的孙子还尚未来得及掏出,胳膊又被男神经病紧紧箍住。话说这神经病难不成有读心术不成?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京城这个地方,看来和我的命格相克,待办完正事,还是速速离去为妙。 最终,弹指醉的孙子没有派上用场,弹指醉也没有派上用场。 当一大群身穿飞鱼服、腰佩绣春刀的杂碎出现在我的面前时,男神经病顷刻间就消失了身影,速度之快,又如凌波微步一般。 少时,看热闹的围观群众也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散开。 看来,这些杂碎不止在我眼里是杂碎,在围观群众眼里也是杂碎。 不过,看在他们无心插柳替我解了围的份上,我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全当自己瞎了眼。 第04章 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从这群杂碎们的神情和举动来看,男神经病似乎犯了事,还是大事。 男神经病虽然并未长着一张作奸犯科的脸,但有道是,人不可貌相,这年头,披着羊皮的狼早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 男神经病究竟犯了何事,我并不关心,我所关心的是,若是让我下次遇上他,定然废了他那一双狗爪。 还是那句话,正事要紧,没空和这些杂碎在此浪费时光。 但可惜,你不找麻烦,麻烦却常常找你。 步子才刚迈出去一步,一把大刀就架在了我的脖劲上。 看来我这一副白白细细的脖劲看起来还是有几分诱人的,要不你怎么解释这把大刀的情况呢? 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是众杂碎中的领头杂碎。 此人年约三十上下,容貌平常,身材平常,实乃毫无一丝特别之处。如果硬要说的话,那就是他的眼角有着一颗滴泪痣。 常闻女人长滴泪痣,也常闻长滴泪痣的女人会比较命苦,可长滴泪痣的男人,我平生实乃头一遭遇到。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此位长着滴泪痣的杂碎将我浑身上下打量了好几遍,就像在看舞台上的戏子一般,然后说道:“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公子?哪个公子?公子刑天?” 看着我脖劲上那把明晃晃的大刀,我竭力使自己保持平静。吸气,呼气,再吸气,再呼气。 显而易见,男神经病并未作奸犯科,不止如此,还有着显赫的家世。既然如此,他何以一见到这群杂碎就开溜呢? 罢了,管他这些作甚,跟我有半个铜板的关系? “公子刑天?公子刑天在哪?” 围观群众之中,有人听闻我的话语之后,大惊失色,朝店外跑去。由于跑地匆忙,还落下一只鞋子来。 其余围观群众,也显得有几分慌乱。 若是在昆仑山一带提及公子刑天会有此种反应还属正常,为何就连京师的百姓们也如此惧怕他呢? 一想到师父临行前的叮咛,心顿时沉了几分。 “锦衣卫办事,闲杂人等都给老子滚出去!” 领头的杂碎猛然大喊一声,声音之大,有石破惊天之意味。 此杂碎这一怒吼,不得不让我有种狗眼看人低的感觉,他方才所用的,虽然不是江湖上传说的狮吼功,但比狮吼功的威力低不了多少。 片刻之后,偌大的一家店里,除了我这唯一的一位人以外,还剩下了十数位杂碎。 “说,你和公子到底是何关系?”滴泪痣杂碎再次问道。 敢把刀架在姑奶奶脖子上,还敢对姑奶奶如此说话,看来这杂碎绝对是活腻了。 原本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又原本不想和朝廷的狗犬们扯上关系,又原本想一直低调做人,可惜,偏偏有一些疯狗扑上来咬你。 看着这群横七竖八躺着的杂碎们,我不由得咂了咂舌,然后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卖相实在太差! 得罪了这群杂碎,以后别的杂碎肯定也不会放过我,看来我在京城的这段岁月得步步为营、步步小心了。 第05章 公孙狗贼 前脚才从窗户跳了出去,后脚就被人装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哦,抱歉,是装在一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麻袋里。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到底是哪个孙子敢对姑奶奶下黑手?这年头,什么样的阴招都不足为奇,可我也算一位阴招高手,竟然栽在了别的小人的手上。这事倘若传出去,我千寻以后还怎么有脸在江湖上混? 有本事千万别让你姑奶奶出去,否则定将这群小人大卸八块、五马分尸、千刀万剐。 拙劣的绑架手法也就算了,竟然还想给姑奶奶使那一文钱一大包的滥迷香,知不知道你们是在鲁班门前耍大刀? 罢了,我倒要看看,这些乌龟王八蛋到底想作甚? 一阵颠簸之后,马车在一处平地停了下来。 令人费解的是,这伙孙子竟然配备着如此豪华的一辆马车干这鸡鸣狗盗之事。 当我从麻包缝里看到马车里面的布置之后,真有种亮瞎自己狗眼的感觉。 常听人说京城这个地方繁华,原不想竟繁华到如斯程度。 姑且不论那金丝楠木的车身,也不论那珍珠串成的车帘,单就那马车里点的熏香,都够我这号山野小民虎躯一震。 那熏香,不是普通的熏香,而是伽蓝香。 伽蓝香这种香极难研制,据我所知,除了几位身份显赫的王爷以外,别人是绝迹没有这东西的。 这伙孙子的主子,看来定是那几位王爷之中的其中一员。 放着好好的王爷他不做,竟然做这抢劫民女的勾当,不用想也知道是家珍吃腻了,想换换野味。 看着这群孙子这娴熟的模样,绝迹不是头一遭有如此行径,那就意味着,已然有不少清白的黄花闺女被那个采花贼王爷给玷污。 采花采到你姑奶奶的头上,保准让你风流快活到死。 事实上,当我见到这位采花贼的时候,立马收回了自己之前的话语。 “公孙狗贼,怎么会是你?” 对象既然是公孙狗贼,我自然不会让他风流快活到死,而是让他生不如死。 昔日,有情将一包化尸粉朝我撒来的时候,公孙狗贼二话不说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也许他自己是忘记了,可我化成灰也记得清清楚楚。 当初,是我自己瞎了狗眼,误以为公孙狗贼即便是个心机婊,那他对我多少还是有一份情意的。可惜我错了,公孙狗贼不止是个心机婊,还是个龙井婊。 此时,这位心机婊外加龙井婊正一脸微笑地看着我,缓缓说道:”相信此种相见方式应该能令你觉得出其不意吧?“ 出其不意你大爷!你上哪来的自信会给我惊喜呢,惊吓还差不多。 面对公孙狗贼神一般的逻辑,我要说自己没醉,那绝迹是假话。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公孙狗贼为何会在京城,而他又是如何知晓我也在京城呢? 转念一想,我怎么忘了,万贞儿万贵妃是公孙狗贼的亲戚呢。 换句话说,既然整个大明都是万贞儿的地盘,那这京城自然也算是他公孙狗贼的地盘。 殊不料,我来到京城之后第一个遇上的,并不是我要寻找的人,而是这狗贼。 第06章 先放他一码 公孙狗贼能撇下我一次不管,自然能撇下第二次。对于此种自私自利的龙井婊,我唯有送他几个字:有多远,你他么给姑奶奶滚多远! 公孙狗贼自然不会乖乖躺在地上滚蛋,而我又是一个睚眦必报的小人,所以让他滚蛋的方式就是:送他一包千里行。 千里行是我最新研制出来的毒药,此药的作用就是令中毒者手脚失去控制,下毒者让他往东,他绝迹不会往西。 这药我还尚未在活人身上试验过,公孙狗贼正好成了光荣的首位实验者和见证者。 相信要不了多久,公孙狗贼定然会心悦诚服地跪在我的脚下,一把鼻涕一把眼泪地请求我的原谅,届时,我定要好好羞辱他一番,以报他当日抛下我之恨。 羞辱他大爷,我这千里行的药,明明在小灰身上百用百灵,可到了公孙狗贼的身上,却毫无一丝效果。 ”又想给我施什么毒?“ 公孙狗贼的脸上,终于有了一丝动容。 ”那日之后,你以为我面对着你的时候还能没有提防吗?“ 公孙狗贼所说的那次,指的是他中了媚药之后,我帮他解毒,给他下了三益丸,令他半年不举之事。 细细一算,我和公孙狗贼分开的时日已经超过一年,那药绝迹早就过了药效。这就意味着,此时的公孙狗贼是个各方面都很正常的男人。当然,若是有别人也对他下了诸如三益丸之类的药,那就比较抱歉了。 公孙狗贼中了我的千里行,即便没有立马滚蛋,按说也会有一定的反应,可看他此刻的样子,全然没有任何中毒的痕迹。 就算他武功再高,也不会安然无恙到此时,还是说,这狗贼获得了什么绝世武功,修炼成了非人的存在? 公孙狗贼自然不是非人的存在,因为他还看得见、摸得着。那就只有一种解释,就是他身上有类似于清心丸这类解百毒的药。 除了清心丸以外,据我所知,似乎并没有任何药可以解百毒,那此刻这情景又该如何解释呢? 又该如何解释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再百思的时候,身子已经从窗子跃了出去。 方才被人装在麻袋里运了进来,为了避免打草惊蛇,只得一直装作昏迷,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何处。 此时定眼一看,才发现自己身处在一处院落之中。 此座院落,环境清幽,风景优雅,倒不失为一处修身养性的好地方。 可我哪有那等闲情逸致去欣赏风景呢?因为公孙狗贼,又耽误了我数个时辰的功夫。 眼瞅天已近黑,看来只得明日行事了。 方才的马车之中,有伽蓝香,这伽蓝香,想必是万贞儿命皇上赏赐给公孙狗贼的。 万贞儿对公孙狗贼如此厚爱,于我而言,也不知道是福还是祸呢? 是福是祸暂且不知,但也许正好成了我的一个机会。 看在公孙狗贼还有利用价值的份上,今日就暂且先放他一码,以后新仇旧恨一起再算。 第07章 人不是我杀的 好不容易以为自己脱离了炮灰的命,从此走上了人生巅峰,殊不料,事实证明,我仍然是炮灰的命。 京城偌大的地方,客栈不计其数,但巧的是,竟然没有一间空房。 这话说出去鬼才相信呢,事实的真相是什么,真相是,空房多的是,可惜全部被人给包了。 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那幕后主使之人是公孙狗贼。 不就想看着我可怜巴巴地抱着他的大腿求饶吗,休想!没门! 话说京城的气候可真够寒冷的,迎着这瑟瑟寒风,我的身子不由自主地打颤。 出发的匆忙,来的时候竟然忘了带皮裘。不对啊,皮裘好像带了,但又不在包袱里,难不成是被哪个偷子给偷了去? 罢了,此刻哪是纠结这些的时候,这漫漫长夜,我到底该如何度过呢? 前一刻还在思考着漫漫长夜该如何度过,下一刻我便知道自己该如何度过了。 看着躺在地上的死尸,再看着从天而降的杂碎们,我这运气要不要忒好? 此时的杂碎,并不是晌午的那些锦衣卫,而是西厂的公公们。 此时,我能说自己是路过打酱油的吗?我当然能说,但可惜他们是不会相信的。 地上的死尸,我再细细一瞅,竟然不是别人,而是晌午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眼角有颗滴泪痣的杂碎首领。 常闻长滴泪痣的人命运多舛,我原本还是持有几分怀疑态度的,如今看来,那话好像似乎并不是空穴来风的。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此刻的重点是,这下子,估计我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晌午的时候,我刚和那群杂碎结下梁子,几个时辰之后,这滴泪痣杂碎就死在了大街之上。 虽说我将那群杂碎药倒的时候没有其他目击者,但除了这滴泪痣杂碎,别的杂碎还活着。 公报私仇也好,存心诬蔑也好,指鹿为马也罢,我看自己是难逃牢狱之灾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自打上午遇见那神经病之后,我是处处倒霉,那神经病何止是神经病,他简直是个大衰神。 言归正传,西厂的这伙杂碎共有八人,人数虽然不多,可凭我的经验,这群杂碎的武功多半都在我之上。 据闻,西厂的厂公汪直武功极高,号称太监界的第一人,而他手下的那些太监们个个也都不是吃素的。 锦衣卫和西厂向来不对盘,更是向来井水不犯河水,那此刻又该如何解释呢?难不成这群杂碎们是来看热闹的不成? "说,人是不是你杀的?“ 面对此种审讯方法,不由得让我对这群非男非女的第三种存在产生了膜拜。 方才就在我思考之际,一名西厂杂碎将剑赫然架在了我的脖子上。 看来我这脖劲的确够吸引人的,不对,是够吸引兵器的。 ”人不是我杀的。“ 面对如此智商让人捉急的提问,我自然也只能给出如此毫无个性的答案。 ”不是你杀的,那你为何会在此地?“ ”你眼瞎啊,看不见那人是被人从身后刺了一剑吗,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身上有剑了?“ 汪直有这样一伙手下,看来他离穷途末路也不远了。 第08章 带回西厂做笔录 其实,我原本一直想做一只温顺的小绵羊来着,可惜实在忍受不了这种毫无创意的提问。 虽说某些杂碎的智商拉低了西厂群体的智商,但还是有脑子稍微正常一些的。 “蠢货,人不是她所杀,快追!” 说这话的,是这群杂碎的领头之人。此人,年约三十有五,身形偏瘦,乍看之下,极其像只猴子。 猴子首领话语刚刚完毕,身后就有四名杂碎唰唰不见了人影。 隔了短暂片刻,猴子首领弯下腰去,显然是在查看滴泪痣杂碎的尸体。 滴泪痣杂碎是被人从身后偷袭的,一般这种情况下,用脚趾头想想,也知道杀手是滴泪痣杂碎的熟人。 看滴泪痣杂碎身上的衣服,应该是锦衣卫千户长这样的身份。能堪当此等大任的,绝对不会是泛泛之辈。 换句话说,有人若想杀死他,那绝迹不是什么容易的事,除非那杀手精通阴招和暗器。 粗粗看了一眼,并未闻到滴泪痣杂碎身上有毒药的味道,也似乎尚未看见任何暗器的痕迹。 又细细估算了一番,从中我的迷药起,估计锦衣卫那群杂碎苏醒的时间不超过半个时辰。 从望江楼到此处足有两刻钟的功夫,这就意味着,这滴泪痣杂碎多半是被那群杂碎中的其中之一所杀。 仇杀也好,情杀也罢,原本都与我无关,但可惜,我今日的运气实在是太好。 看着架在我脖劲上的剑,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如是几次,心情终于再次平复下来。 "既然人不是我所杀,那我可以走了吧!” “且慢,人虽然不是你所杀,但你是重要的目击证人,带回西厂做笔录。” 我能说自己什么都没有看到吗?我前脚才看到那滴泪痣杂碎的尸体,西厂这些杂碎后脚就到了。 好吧,看来牢狱之灾是免了,可是西厂的大门还是热情欢迎我的。 据说西厂大牢里的伙食不错,囚犯们也住的是单间,本想趁机见识一番,殊不料,上天竟然不给我这样的机会。 然则,做笔录就做笔录,你倒是把剑从我脖子上拿开啊?见过有礼貌的,可真没见过像你们这般有礼貌的。 在猴子首领虎视眈眈地注视下,我从容不迫地大踏步朝前走去。好吧,是我像只乌龟王八一般被押着朝前走去。 四个大老爷们,用如此手段对付一个手无寸铁的弱女子,也不嫌丢人。 我怎么忘了,这哪是四个大老爷们,这分明是四个不男不女的阴阳人。 好吧,看在你们身为残疾人的份上,我就不同你们计较了。 把剑架在我脖子上的,是一位年约二十的阴阳人。此人体型适中,但个子极高,看起来颇为像一只竹竿一般。 另两位阴阳人,一位高大威猛、体型彪悍,让人看到之后,压根无法将他和太监这个词语联想起来。 另一位身材矮小,和武大郎有的一拼。 话说这四位阴阳人的长相还真够奇葩的,不知是他们四位拉低了西厂的颜值,还是西厂本身就没有什么颜值可言呢? 第09章 西厂秘密基地 顶着瑟瑟寒风,在四位阴阳人的保驾护航下,我来到了传说中的西厂秘密基地。 令人吃惊的是,西厂的这个秘密基地竟然在一处客栈里。 按照戏文里的一贯套路,秘密基地这样的地方一般都是在青楼这样的烟花之地。 西厂之所以会选择客栈这个地方,想来跟他们那不男不女的尴尬身份有着莫大的关系。 虽说我与四位阴阳人是从客栈的后门进去的,但还是一眼就辨认出了那是客栈。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从后门刚一进来,就看见地上堆积着一块有些破旧的牌匾。在朦胧的月光下,我依稀看到了客栈二字。 此处,不是别处,正是望江楼隔壁的顺风客栈。 今日上午,我从顺风客栈路过的时候,恰好赶上他们换新的牌匾。 由于顺风这个名字和某个镖局的名字颇为相似,所以我还特地多看了两眼。 综合来看,这个顺风客栈似乎并无任何特殊之处。它的规模既不是京城最大的,服务也不是一流的。但或许正是基于这种平庸性,才导致西厂将它作为自己的秘密基地。 “今日天气已晚,姑娘先在此地歇息吧,等明日再做笔录。” 猴子首领说完之后,竹竿杂碎终于舍得将剑从我脖子上取了下来。 取下来就取下来,你用这幅石破惊天一般夸张的神情看我是几个意思? 看在你已经丧失性别的份上不跟你计较,否则我非得弄瞎你那一双狗眼。 “还不快走!” 猴子首领说着伸手在竹竿头上重重敲了一下,那声音,叫一个清脆了得! 等等,这是个什么子情况,你们确定自己是西厂的走狗而不是招揽生意的店小二吗? 方才,我将京城的客栈悉数找了个遍,可硬是没有找到一处住宿的地方,而此刻,却这么横空掉下来一个住处。 这算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呢还是打人一巴掌、再给一个甜枣呢? 天下掉包子这样的事从来不会发生在我的头上,即便真的发生了,那也会把我给砸死,昔日的公孙狗贼就是最好的证明。 姑且不管其他,折腾了一天,身心俱疲,确实有了几分困意。 可看着杵在门外的竹竿和武大郎这两位,我是顿时困意全无。 猴子首领临走的时候说了这么一句,他说:“姑娘,你最好还是配合一些,我们西厂要抓的人,那还从来没有抓不到的。” 话说你们西厂这么牛掰,东厂和锦衣卫知道吗? 你姑奶奶别的功夫没有,逃跑的功夫还是练就了几分的。 逃还是不逃?自然是不逃。若是想逃,何必又等到此时呢? 困意全无,我只好打开窗户看星星,待打开窗户之后,差点亮瞎了我的眼。 方才明明是月朗星稀的黑夜,可此刻却是星光灿烂,空中那一轮皎洁的明月,璀璨无比。 都说六月的天娃娃的脸,说变就变,可此时才正月刚过,这天气何以反常到如斯程度? 不对,反常的不是天气,而是我的眼睛。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第10章 着了暗算 暗算到你姑奶奶的头上,还是用此等金贵的毒药,看来这孙子想必是知道我的身份。 待看清对面屋顶上的人以后,我是大吃了二惊。 第一惊是,对面站着的,是一位女子,从身段来判断,应该是一位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 第二惊是,此女的容貌极为美丽,与其说是美丽,倒不如说是灵动。此女的眼睛,极为灵气逼人,实乃世间罕有。 世间的女子,美丽者不少,可灵动者却不多。 看到此女,不由得让我脑海中想起一个人来。 然则,那人已死。退一步来讲,即便那人没有真死,而是诈死,此女和她的年纪也不相吻合。再退一步来讲,即便那人精通易容之术,可我直觉感觉,并不是那人从棺材里跳出来复活。 那就只有一个解释,就是此女和那人有血缘关系,而此女之所以找上的的目的,十分之十是为了报仇。 在这个月黑风高的午夜时分,因为此女的毒药,我有了一双猫头鹰一般的眼睛。 即便此女和我之间相隔几十丈之远,可此女脸上的表情我是看得一清二楚。此女身上的衣裳,我更是看地一览无遗。 此女身上所穿着的衣裳,可谓是五花八门、五颜六色,若非要用一个褒义词来形容的话,那就姑且称之为彩虹色。而此女,也自然成了彩虹少女。 此时,彩虹少女正睁着那一双灵动的眼睛注视着我,“中了此等毒药你还能安然无恙,看来你果然有两下子。” 见过夸人的,可没见过你这般夸人的。 这哪是在夸我,这分明是一副咬牙切齿、恨得牙痒痒的模样。 “非也,我哪是有两下子,我分明是有三下子,四下子。”我如实道来。 此女给我所下的,正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星光灿烂。 星光灿烂这种毒药,会令中毒者的眼睛瞬间明亮数以万倍以上,然后从此目不能视物。通俗来讲,就是星光灿烂这种毒药会瞬间亮瞎人的狗眼。 事实上,若不是我反应迅速,恐怕我那一双明亮的眼睛也要被亮瞎。 ”是吗?本姑娘倒要看看,你到底有什么铜头铁臂?“ 彩虹少女明显不相信我的话语,或者说,这位姑娘非要鸡蛋往石头上碰。 介于那人的关系,即便彩虹少女对我抱着一种赶尽杀绝的念头,但我对她却并没有坏感。 再则,一个眼睛长得如此灵动之人,心思断然不会坏到哪里去。 心思不会坏到哪里去,可彩虹少女手中的皮鞭却是坏到了天上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看着手上那一道鲜红的血印,我的脸色铁定是变得乌青。 方才,彩虹少女身子朝我飞来的时候,我还不耻于她。待看清她手中的皮鞭之后,我是有了一丝后悔的感觉,再待看到她的鞭法以后,我是后悔地肠子打结。 此女手中的鞭子,是秦家祖传的神鞭,此女的鞭法,是秦家有名的打神鞭。 第11章 好你个老毒女 京城之中,就连三岁的孩童都知道有个秦家。 秦家之所以闻名,是因为秦家的打神鞭。 丐帮之中,有个打狗棒,打狗棒的形成的契机无可厚非是因为狗。 那这打神鞭呢?莫非是因为神不成? 自然不是,因为这世间即便有神,那我们这些凡夫俗子也无人亲眼目睹过神的风采。 打神鞭,其实只是一种夸张,是世人对这种鞭法的高度评价和夸张赞辞。 几十年前,江湖之中忽然冒出一位秦女侠,此女手持一细长皮鞭,在华山论剑之时,打败峨眉定觉师太和昆仑莫虚道长。 定觉师太和莫虚道长是江湖白道之中响当当的人物,无论是从武功还是威望来说,这两位都堪称正道楷模。 经此一役,秦女侠的声明远播,她那手中的鞭法也被江湖上送与一个打神鞭的美誉。 以前听闻的时候,一直以为那只是讹传,什么劳什子打神鞭,最多只是打尼姑鞭和打道士鞭而已。 看着我手上源源不断往外冒出的殷红鲜血,我方才领悟到什么叫做血的代价。 彩虹少女许是看到我这副狼狈的模样,脸上立即露出了如花般的笑容,“原来竟只是个纸老虎,啧啧,看你以后还怎么敢逞口舌之快?“ 从我出谷以后,不停有疯狗扑上来乱咬,我若再不还击,岂不愧对我千寻睚眦必报的美名。 临别的时候,师父叮嘱我,千万不可惹是生非。 你道我那好师兄在旁说什么,他说:“她若不惹是生非,那估计太阳得从西边出来。” 本着那人的关系,我对彩虹少女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忍让。 若是依着我那往日的火爆脾气,恐怕我早出了手,可自打去年发生了一些事以后,我发觉自己如今变得有些婆婆妈妈了。 婆婆妈妈的结果就是,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敢骑在我的头上来。 有个人曾经对我说过:“每次出手之前,你都在心里默默想上几遍,若是觉得对方实在罪不可恕,那你到时再出手。” 我曾谨记他的话语,并且一直贯彻执行。 此刻,我在心里默默想了好几遍,虽然这彩虹少女并不是罪不可恕,但我还是出了手。 “好你个老毒女,竟敢出手暗算本小姐?” 彩虹少女的脸上,已然是花容失色。 方才,我朝彩虹少女淡淡一笑,彩虹少女似乎并未料到我会有如此友好的反应,一时有了几分茫然。 趁着她觉得莫名其妙之际,我的毒药顷刻间出了手。 “准你暗算别人,就不许别人暗算你吗?” 想当婊子就别立牌坊,想当真小人就别企图做伪君子。 也不想想你姑奶奶最擅长的就是毒药,彩虹少女在一个用毒高手跟前分神,那摆明是自己作死的节奏。 很傻很天真也好,掉以轻心也罢,事实证明,彩虹少女本人如同她那一双清澈灵动的眼睛一般,是个毫无心机的姑娘。 遇上此种毫无心机的姑娘,我自然是不会下重手的。 第12章 小灰克星 我对彩虹少女下的,不是重手,而是轻手,还是轻地不能再轻的手。 然而,待听闻到她嘴里老毒女三个字以后,我是悔得肠子又打结了一次。 在年长的人面前说她老,这无疑等同于在炫耀自己年轻。尤其是在女人面前,老这个字更是禁忌。 要知道,说女人老可绝迹不是一件有礼貌的行为。 虽然我的的确确是位老姑娘没错,可这事犯不着要她一个小姑娘来提醒。 “老毒女,你究竟给我下的什么毒?” 叔可忍,婶不可忍,彩虹少女的言语再一次挑战了我的极限。 下的什么毒?肝肠寸断?无常散?醉生梦死?其实什么毒都不是,只是一种痒痒粉而已。 这种痒痒粉,名叫小灰克星,是师娘所养的那只鹦鹉小灰的克星。 不对,师娘所养的鹦鹉好像是叫小黑的,那小灰是谁养的鹦鹉呢? 忽然之间,觉得自己好像忘记了什么东西,但又一时半会想不起来究竟忘记了什么。 “含笑九步癫?你这老毒女!” 彩虹少女此时已经不是花容失色,而是花容凋零。 小灰克星,和江湖上这种叫含笑九步癫的毒药症状极其相像,但区别之处在于,含笑九步癫会要了人的命,而小灰克星只是令中毒者浑身奇痒无比而已。 彩虹少女早已顾不上什么礼仪,伸手朝脖劲位置挠去。 小灰克星,在我的改良之下,只会越挠越痒。 彩虹少女这厢挠着她身上的痒痒,我那厢包扎着自己手上的伤口。 话说这打神鞭果然不是一般的武器,硬生生给我手上留下了一道鲜红的纪念来。 又话说我和彩虹少女在外面闹腾了这么久,竹竿和武大郎两位门神竟然毫无一丝察觉。 没有保护证人也就罢了,还撇下我溜个老远,看来这两位已经知晓了彩虹少女的身份,并且迫于她的淫威,夹着尾巴逃跑了。 人当然不会对杂碎抱希望,何况我原本对任何人都不抱什么希望。 事实证明,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竹竿和武大郎两位很快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后面还跟着猴子首领。 好吧,念在你们来的及时的份上,就暂且不与你等杂碎计较了。 猴子首领朝我看了一眼,然后身子扑通一声跪了下去。 跪了下去?看来这杂碎倒有几分眼见,知道我手中的毒药已经一触即发。 我想,自己此刻的眼神一定十分生猛,一定令猴子首领察觉到了我强大的气场。 强大它大爷,就在下一刻,我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属下参见七小姐!” 猴子首领匍匐在了地上,那副毕恭毕敬的奴才模样,就像见到了皇帝一般。 “起身吧!” 说这话的,自然不是我,而是彩虹少女。 七小姐?哪个七小姐?能得到秦女侠的真传,还能令西厂这群杂碎如此恭敬的,我是想破头也尚未想出个人物来。 江湖之事,我倒是知之甚多,可朝堂之中的那些狗官,我是了解甚少。 第13章 秦家七小姐(一) “敢问小姐身体可还好?”猴子首领巴巴问了一句。 “你这不问的废话吗,若是不好的话,能好端端站在你面前吗?”彩虹少女语气里明显有一丝不屑。 “您说的是,是属下失言了!” 猴子首领的智商,诚然不敢让人恭维,但此事从另一个角度证明出了这位彩虹少女的身份有多么地非比寻常。 自从万贞儿这个奸妃和西厂那个大杂碎汪直勾结一气之后,西厂的气焰是前所未有的嚣张。 等等,我和万贞儿素昧平生,为何只要一想起她,就有种恨得牙痒痒的感觉呢? 暂且不管其他,先论正事。 西厂的那群杂碎,除了做不了奸淫之类的勾当,可谓是无恶不作。 一群无恶不作的杂碎,对着一位不足二十岁的小姑娘磕头行礼,看来我原是低估了这位彩虹少女。又或者可以说,和这位彩虹少女相像的那人,我原未料想,她竟有着一个显赫的身份。 彩虹少女和猴子首领东一句西一句拉扯了几句家常,完全将我当做空气一般。 方才还处于如火如荼一般的厮杀之中,此刻却能如此和谐地相处在一起,不得不说,世事无常,造化弄人。 造化的确弄人,还弄人地不是一点两点,因为彩虹少女的星光灿烂,我那一双明亮的眼睛此刻更加明亮。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彩虹少女给我所下的,并不只是星光灿烂,或者可以说,这是星光灿烂的加强版和升级版。 星光灿烂的毒,依我的体质,不可能到现在还有药效。 此刻,点点繁星在我眼里,不仅没有黯淡,反而愈发闪亮。 星光灿烂这种毒本来就属罕见,还能将它研制到这般强悍的程度,这人的毒术,应该不会在我之下。 彩虹少女的身份,似乎比我预想中还要神秘,还要莫测。 赶忙掏出一枚清心丸服下,若是再一味逞强,只怕我从此以后将真的目不能视物。 能把此种金贵的毒药用在我的身上,看来彩虹少女不是存心让我死,而是让我生不如死。 生不如死?从这种程度上来讲,彩虹少女和那人对我起到了相同的作用。 看着猴子首领那副巴结的模样,再看着彩虹少女那一张巧笑嫣然地美丽脸庞上满是傲娇,顿时让我萌生掏出一包粉末直接撒过去的冲动。 然而,我不能撒,我还等着见汪直那大杂碎呢,西厂的这群杂碎,我目前是绝迹不能得罪。 片刻之后,彩虹少女终于想起还有我这么一号人物来,一时显得极为诧异:“你为何没逃?” 报仇报到她这般马虎的程度来,我也是醉了。 “我为何要逃?”我反问一句。 “你的眼睛还没瞎?”彩虹少女又追问了一句。 “让你失望了!”我淡淡答了一句。 “你说你这姑娘,得罪谁不好,偏偏得罪咱们的七小姐。”猴子首领这时也终于看见了我这个大活人。 七小姐?秦家庄的七小姐?原来是她,真是好一个冤家路窄! 第14章 秦家七小姐(二) 我与秦七小姐其实并未有任何梁子,或者可以说,我与她并未有任何直接的梁子,但间接的梁子却不少。 在这些梁子之中,最重要的一个梁子便是因为花蝴蝶。 花蝴蝶和秦七小姐的事,这是后话,姑且先论此时。 此时,猴子首领朝我不经意间瞥了一眼之后,又巴巴地看向了秦七小姐,“要不要属下帮您收拾收拾这个没见识的野丫头!” 野丫头?虽然我爹娘是早死了那么一丢丢,可诚然,咱是配不上野丫头这个绰号的。 “本小姐的事,不用你管!” 秦七小姐言语之际已经来到了我的面前,将我细细打量了几眼,说道:“我原是小觑你了,果真如同传闻之中一般镇静。” 镇静你大爷,若不是她这突然响起的话语,我手中的小瓷瓶早抛了出去。 “中了星光灿烂还能安然无恙到现今,难怪我表姐会死在你的手上。”秦七小姐的语气,也不知是在真心夸奖还是在真心贬低。 安然无恙?无恙你娘个脚后跟,此刻,我的眼睛就像灼烧一般疼痛。 清心丸根本就不起作用,不是她小觑我了,是我太小觑她了,太小觑这升级版的星光灿烂了。 花蝴蝶经常说我的毒术是个半吊子,根本就不成气候,我还经常反驳,如今真让他那一张乌鸦嘴给说中了。 问秦七小姐要解药自然是不可能的,那就只有自己去解这该死的星光灿烂。 秦七小姐口中的表姐,不是别人,正是昔日的血山茶血姑娘、毒王的爱徒侯玉兰。 秦七小姐在她这位表姐的熏陶之下,想必也对毒药有了一丝半点的了解和研究。 因为血姑娘,我昔日多次命悬一线,当时真有几次想把她的尸体从棺材中挖出来鞭尸的冲动,可正是因为血姑娘,阴差阳错,让我踏上了一条囧途的不归路,还是因为血姑娘,让我和老妖精之间、和我的荣华之间有了一段曲折又心酸的过往。 一想到老妖精,心里突然难受地厉害。 赶紧按捺住心里的波澜,此时还是先论这位秦七小姐,秦七小姐之所以有名,一是因为她是秦女侠唯一的传人,二是因为她和当朝的五皇子有一门亲事。 自古以来,能和当朝皇子攀上亲事的,一般都是朝中重臣的女儿。秦家虽说在江湖上有一定的地位,可在朝堂之中,并未有人任职。 对于秦七小姐缘何会和五皇子攀上亲事,民间是众说纷纭。 有人说,五皇子对秦七小姐一见钟情,发下重誓,非她不娶,因而皇帝老儿无奈才答应了他们的亲事。 又有人说,秦家手上有一份富可敌国的财富,皇帝老儿正是看中了秦家的财富,才赐了这门亲事。 众所周知,因为万贞儿那毒妇,皇帝老儿的子嗣极为单薄,而这五皇子,算是硕果仅存的那么一枚。 猴子首领对秦七小姐如此毕恭毕敬,自然是因为五皇子的关系。 五皇子是否对这位七小姐一见钟情我并不知,但我却知道,这位七小姐对我那三师兄花蝴蝶是一见钟情。 第15章 他们说你不男不女 此时,不是纠结这些男欢女爱的时候,而是纠结这劳什子的星光灿烂到底该如何去解。 自打今个上午,不对,此时已经过了四更,那就是自打昨个上午遇见那男神经病之后,真是越来越有种流年不利的感觉。 那个大瘟神,千万别让姑奶奶再遇上他,否则定叫他生不如死。 真可谓是想曹操曹操到,无意之中朝着楼下瞥了一眼,结果偏巧不巧,又让我不小心给瞧见那男神经病。 此刻,那男神经病正迈着小碎步在路上缓缓行走着,那份闲情逸致,就像在逛花园一般。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 秦七小姐是吧?未来的王妃是吧?这位可是公子,虽然不知是哪位公子。 “公子,公子,这边!”我赶紧伸出双手挥动起来,那副热情的模样,就像一位摇尾乞怜的哈巴狗看见自己的主人一般。 男神经病顺着声音看到了我,脸上并未有讶然,而是一副淡淡然和波澜不惊的神色。 话说我此刻可是站在屋檐上啊,话说此刻可已经是五更天了啊,话说你的风度如此好,到底是谁教你的,赶明我也拜师学艺去! 猴子首领和秦七小姐看到我的举动之后,纷纷探头朝楼下看去。 这一看,猴子首领果然脸色大变,嘴里低低唤了一句:“公子,公子为何会在此地呢?” 这话说的,这表情做的,就像见到了一个死人一般。 不过话说回来,如此月黑风高的夜晚,他一个人漫步在这街道上,确实更加坐实了他神经病的称号。 “原来姑娘和公子相识啊,那为何方才不早说啊?”猴子首领突然看向了我,眼里全是讨好的神色。 相识?是相识,不止相识,还结下了梁子,梁子还不浅。 不早说?谁知道你们这群杂碎见到这男神经病就像见到玉皇大帝一般。 男神经病的身份果然不简单,还不是一般二般的不简单,而是三般四般。 既然如此,那最好不过。 “公子,这两位方才说你长得不男不女。” 男神经病仍是一副波澜不惊,始终是那般淡淡然的神色。 这种神情,看着似乎和老妖精有几分相像。 我呸,他哪里像老妖精了,他和我的老妖精简直相差十万八千里。 心里想着,脚下不自觉做出了反应,此时不逃,更待何时? 去他么的汪直,去西厂这群杂碎,反正锦衣卫那群已经得罪了,就不差得罪别的走狗了。 方才,看见男神经病之时,这次是活生生亮瞎了我的眼。 因为这该死的星光灿烂,我连男神经病的每一根头发都看地是一清二楚,这一看,才发觉,其人的容貌简直美地令人抓狂。 昔日,我曾以为老妖精的容貌是天上地下绝无仅有,可遇见这神经病之后,才发觉,荣华虽然长地极为俊美,可还是能一眼看出来是个男子。 然而此神经病,若是不扒光他的衣服,若是他不开口讲话,寻常人铁定以为那是一位国色天香的绝世大美女。 第16章 你是荣华吗? 好好的夜晚,好不容易恢复的兴致,硬生生让秦七小姐和猴子首领给破坏了。 如此伤寒夜冻的深夜,离开顺风客栈,我又该何去何从呢? 前一刻还在思考着自己的归宿问题,下一刻我再一次清楚地知道了自己的去向。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若论武功,我是只有三脚猫和花拳绣腿的功夫,可若论轻功,相信这世间绝迹没有几个人能超过我。 此刻,我巴巴地朝着男神经病看了一眼,又巴巴地说道:“公子,有事?” 方才,我用尽了吃奶的力气逃跑,中途连喘气的功夫都不敢耽误,怕的就是被人追上,无奈,还是被这神经病给追了上来。 话说有人说你不男不女你不去揍他,为何死盯着我不放呢? “没事!”男神经病淡淡答了一句。 “倘若没事的话,您能先放开我的胳膊吗?”我继续用讨好的神色看向他。 九阴白骨爪我虽没有见识过,可是龙抓手我却有幸领教过。 男神经病抓住我那一招,看着和龙抓手极像,但似乎又差点什么。 男神经病许是被我脸上的真诚给打动了,缓缓放开了手。 “收起你这幅奴颜媚骨的模样,简直令人作呕。” 我上辈子定是造了孽,还是大孽,所以这辈子才让我遇上这么多的毒舌。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我不生气,一点也不生气。 可惜,你愿意宰相肚里能撑船,但有些小人偏偏爱兴风作浪。 “说,为何要跟着我?”男神经病突然问了一句。 你眼真白瞎了啊,我好端端站在屋顶上,分明是你自己从底下路过的好不,若说跟,那也是你跟着我好不? 神经病之所以为神经病,那是因为他们拥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思维和逻辑。 鉴于我一早就知道此位花样美男是位神经病,所以即便他突然唤我一声娘子或者娘亲,我也绝迹不会感到任何诧异。 “好吧,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你方才为何要骗我?”男神经病语锋一转,又问了另外一句。 等等,好吧,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句明明是我的口头禅好不,这男神经病到底从何处听来的?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你何以会和秦七小姐认识?说,你到底是什么人?”男神经病语锋再次一转,又又问了一句。 等等,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这句明明也是我的口头禅好不,这男神经病又是从何处听来的? 心头一紧,这不可能啊,断然不可能的啊,明明模样一点也不一样的啊,可是除了他以外,这世间岂有第二个人每次都能把我抓住现行又能如此地了解我? “你是荣华吗?是荣华吗?”一把抓住他的胳膊,我急急问道,眼泪都差点落了下来。 去年正月十五那日,我与花蝴蝶和他一起在武功镇这个地方赏灯,可是第二日醒来的时候,发现荣华从我的生命中消失了。 花蝴蝶不知道他的下落,就连师父师娘也不知道他的下落。 我在空雾谷等了整整一年,可依然杳无音讯。直到前不久,师父告诉我,荣华可能在京城,我这才动身来了京师。 第17章 荣华是个什么东西? “荣华是个什么东西?” 男神经病此言一出,我脸色大变,袖中的粉末顷刻间朝他撒去。 敢骂我的老妖精,我看你绝迹是活地腻味了。 但正是这句话,正是男神经病脸上那一丝茫然的表情,让我确信,此人绝对不是荣华。 若是放在过去,相貌不一样的两个人,我压根就不会联系到一起,但因为我自己前后的容貌本身发生了太大的改变,所以这世间再也没有任何不可能的事情。 不是荣华?是啊,分明就不是荣华,我何以会眼瞎到如此程度来呢?难道说,是因为太过思念的缘故吗? 这次,男神经病并未躲开我的毒手,粉末给他糊了一脸。 我就说了,除了我的老妖精以外,怎么可能有人每次都能逃脱我的魔爪呢? “你给我下的什么毒?”男神经病说着伸手朝脸上拍去,但就在手即将到达脸的那一刻,停了下来。 “原来是无常散,我还以为是什么厉害的毒药?” 不用看男神经病的表情,我也知道自己是被鄙视了。 等等,这不是此刻的关键,此刻的关键是,他何以知道这是无常散呢?无常散可是我自己研制出来的毒药,世间别无第二人所有,不止如此,见识过无常散的人,一只手都能数得过来。 “你当真不是荣华吗?”按捺住心中的波澜,我继续问道。 “荣华到底是个什么东西?”男神经病此时不知打哪掏出一个瓷瓶来,倒出一粒药丸服下。 鉴于有事情还待考究,所以我并未飞身抢去他的药丸,鉴于有事情还待考究,所以我并未生气,而是保持着一副像他一般淡淡然的神色。 “那敢问公子,您尊姓大名呢?” “我何以要告诉你呢?”男神经病微微挑了挑眉,反问道。 好吧,我不生气,一点也不生气,继续吸气,继续呼气。 “你之所以跟着我,莫非是为了那个什么荣华?难不成,我与那荣华长得很相像?”男神经病许是尚未料到一个人会在碰壁之后还能有如此淡定的神色,又许是生出了几分好奇,问道。 跟着你?跟你大爷?长得相像?像你娘个脚后跟? 我一口血喷死你,就凭你这货,也配和我的老妖精相提并论。 “我何以要告诉你呢?”即便内心再有多少只草泥马,可脸上还得装出一副像他一般的云淡风轻。 要知道,以血还血,以牙还牙可是你姑奶奶身上最大的优点,不就是毒舌吗,谁不会啊? 无意之间瞥见男神经病手上的瓷瓶,我是再次脸色大变。 方才他的袖子将瓷瓶挡住了一半,并未看清,此时待看清之后,我是虎躯一震,连声音都生出了几分颤抖:“你确定自己当真不是荣华?” “荣华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男神经病的脸上,终于不再是淡淡然,而多了一分愠色。 男神经病手上的瓷瓶,是老妖精一直带在身上的,那里面装着的,正是清心丸。 第18章 只是单相思而已 “荣华是……” 荣华是?眼睛忽然灼热地厉害,男神经病那一张脸在我眼里就像日月星辰一般璀璨无比。 该死的,我竟然把自己中了星光灿烂这事抛诸九霄云外,因为这片刻的耽误,我想自己兴许真的被亮瞎了双眼。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你到底是不是……” 拼尽全身力气,可惜,最后仍未说出荣华二字。 意识越来越模糊,越来越模糊,但突然之间,仿佛在瞬间又清醒了过来。 “师妹,手中的花灯你喜欢吗?” 花灯?花灯?看着这盏花灯,我的头忽然疼痛欲裂,眼前渐渐出现了一位身披红皮裘的男子。 好美地男子,美地雌雄莫辩,美地就像从画中走出来的人。 “从此以后,这世间只有千寻,只有千寻!” 魔鬼般的容貌,魔鬼般的声音,仿佛随时随地都能诱惑人心甘情愿到十八层地狱。 “寻儿,你过来!” 这是老妖精的声音,这是荣华的声音。 荣华?荣华?意识猛然间彻底清醒了过来。 睁开眼睛的第一眼,所看到的,不是荣华,也不是男神经病,而是花蝴蝶。 “男神经病呢?男神经病呢?”一把抓住花蝴蝶,急急问道。 “男神经病?”花蝴蝶的脸上,似乎有几分茫然。 “就是一位二十出头的公子,身着一件蓝色锦服,长地有些不男不女,你看见他了吗?有没有觉得他和什么人很相像呢?是不是和荣华很像呢?他是不是就是荣华呢?” 一口气,把自己所能想到的悉数问了出来。 “我到的时候,确实是遇见人了,不过并没有你所说的那位男神经病。” 不是男神经病,那花蝴蝶遇上的是谁呢? 当秦七小姐出现在我眼前的时候,我终于明白花蝴蝶方才的神情为何会有几分别扭。 男神经病和秦七小姐相识,换而言之,那就是说,秦七小姐知晓男神经病的真实身份。 秦七小姐知晓,但她未必会告诉于我,然而,若是由花蝴蝶来问的话,兴许她会和盘托出。 “有事等解完你身上的毒再说!” 花蝴蝶仿佛看出了我的心思,在我耳边低低说了一句。 解毒?还解个劳什子,三师兄啊三师兄,你这是要彻彻底底害死我的节奏啊! 果然,秦七小姐刹那之间花容失色,眼中的神情变了几变。 一个女人若是看到自己的心上人和别的女子有如此亲昵的举动,那不变脸和发火才怪。 “说,你和你师妹什么关系,你是不是和她有什么奸情?”秦七小姐质问道。 姑娘,咱说话能不能说的委婉含蓄一些?还有,三师兄啊三师兄,你倒是解释一下解释一下啊,你真想看着我立马香消玉殒么? “不许你出言污蔑我师妹,我是喜欢她没错,可只是单相思而已!” 花蝴蝶此言一出,我顿时有种头撞城墙的感觉。我上辈子对花蝴蝶定然是造了什么孽,因而上天这辈子才派他在我身边惩罚我。 第19章 男神经病是五皇子 表白就表白,你倒是挑个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时机啊! 解毒是小,男神经病的身份才是大。 花蝴蝶此举,着实把我的希望全部毁灭。 “单相思,你是说你喜欢她,可她对你不理不睬?”秦七小姐语锋一转,偏头又看向了我,“你究竟是个什么东西,竟敢对我的花哥哥爱搭不理?” 花哥哥,听到这个称呼,我也是醉了。 不难看出,秦七小姐是个性情中人,并且,她对我这位三师兄用情极深。 “如此一看,你当真该死!”秦七小姐又补充了一句。 “该死?三师兄,怎么办呢,有人说我该死呢!”我浅浅一笑,看向了一旁的花蝴蝶。 花蝴蝶许是从未见过我如此柔情的一面,一时之间,呆若木鸡,傻傻地看了我半晌。 “你这狐狸精,你这水性杨花的女人!”秦七小姐看到花蝴蝶的反应之后,气地是杏眼怒睁。 “谢谢夸奖!”我再次浅浅一笑,又转而看向了秦七小姐,说道:“七小姐,能否请教一个问题,方才和我在一起的那位公子究竟是何人?” “你不是和他相识吗?还有,我为何要告诉你这狐狸精呢?” 秦七小姐方才已经掏出了她的打神鞭,正要出手之际,被花蝴蝶给拦在了身前。 胡蝴蝶拦住了她,还小声对她说了一句什么,但声音实在太小,我尚未听清。 “狐狸精看上那位公子了,所以想去勾搭他。狐狸精若是去勾搭别的男人了,那你的花哥哥可就安全喽!” 秦七小姐的软肋是花蝴蝶,正好可以利用这点。 “你当真看上他了?”秦七小姐许是见到我并未否认,接着说道:“那可真是太好了,你赶紧去勾搭他,最好把他的魂魄都勾走。” 当秦七小姐说出下一句话的时候,我终于明白她为何会这般激动了。 秦七小姐说:“那位是当朝五皇子朱佑樘!” 五皇子?那位硕果仅存的五皇子?和秦七小姐有婚约的五皇子?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如若他是五皇子,那他便很有可能就是荣华,或者说,他果真就是荣华。 既然是荣华,相貌为何会发生这么大的变化?既然是荣华,又为何不肯认我呢?既然是荣华,方才为何要抛下我置之不理呢?既然是荣华,又为何要与别的女人定亲呢? 花蝴蝶应该尚且还不知道荣华的真实身份,但也许,他也曾知道一些内幕,只不过在瞒着我而已。 我又问:“七小姐,你方才赶到的时候,五皇子还在吗?” “远远我还看见他将你抱在怀里,可等他瞧见我之后,就突然放下你,然后消失不见。”秦七小姐一遍深思,一遍作答。 “你是说,你看见他把我抱在怀里?”我心中一惊,赶忙继续问她。 “距离太远看地不大清楚,但从姿势来看应该如此。”秦七小姐又答复了一句。 “你与五皇子到底是什么关系?当时我还觉得纳闷,五皇子从来不近女色,见着他抱着你,我差点以为天黑自己看花了眼。可此时细细想来,他的确是抱着你没错,而且还似乎盯着你的脸看了许久。”秦七小姐又补充了一句。 第20章 你对五皇子有兴趣? 秦七小姐能有如此和颜悦色的态度,自然是她察觉出了我和五皇子有某种不为人知的关系,或者可以说,在秦七小姐的心目中,此时已经认定我和五皇子是有奸情的。 “那五皇子人呢?去了何处?”按捺住心中的波动,我追问道。 “这个我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回皇宫了,也许是去了别的地方。”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这说的什么废话。好吧,淡定,淡定。正是要紧,正事要紧,“你与五皇子的婚事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婚事?那还不怪我那坑孩的爹和那个狗屁皇帝,谁知道他们在暗中达成了什么协议,非要我嫁给这位五皇子。虽然这位五皇子的样貌是很俊美,可我已经有心上人了,那就是我的花哥哥。花哥哥,你放心,我一定会一心一意对你,绝对绝对不会移情别恋的。” 秦七小姐的表情,那叫一个自然,包括她说狗屁皇帝这四个字的时候,始终未曾变一下脸色。 这个姑娘,我原本就不讨厌,因为她这番话语,我突然发觉自己是喜欢上她了。 如此真性情的女子,和江湖上那些绿茶婊、龙井婊一类,真可谓是形成了莫大的对比和反差。 秦七小姐的花哥哥,早已是满脸黑线。 花蝴蝶之所以满脸黑线,不止是因为秦七小姐方才的话语,想必更重要的原因还是我之前说要勾搭五皇子一事。 我虽时常说话放浪不羁了一些,但如此孟浪的话语,花蝴蝶还是尚未见识到的。 我与荣华之间,花蝴蝶即便不算是全部见证,但也能算半个见证者,所以他十分清楚荣华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也十分清楚,即便我这辈子都找不到荣华,那我也依然能为他守一辈子贞节牌坊。 “师妹,你当真对这位五皇子有了兴趣?” 果然,花蝴蝶很快便问出了这句话。 “三师兄,你有没有想过,大师兄兴许就是这位五皇子呢?”我并未回答花蝴蝶的话语,而是问了一句。 “你是说大师兄和五皇子是同一个人?这怎么可能,分明模样一点都不像。” “一点都不像?这么说,你以前是见过这位五皇子了?”我追问了一句,始终看着花蝴蝶的眼睛。 “是见过一次,和小七在一起的时候见过一次。” 花蝴蝶尽管掩饰地极好,他的眼神也是一片平静,可我还是读出了一丝慌乱。 三师兄啊三师兄,知不知道你真的不擅长撒谎。你每次撒谎的时候,手指都会微微颤动,微微颤动的啊! “是啊,花哥哥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是见过五皇子一面,他们当时还说了几句话呢。” 秦七小姐这话,也不知是在替花蝴蝶解围呢还是将花蝴蝶推向了万丈深渊。 “师妹,你当真觉得五皇子和大师兄是同一人吗?” 看着花蝴蝶那双清澈无涧的双眼,我在心里重重叹了一口气。 “什么?你们是说你们的大师兄就是五皇子?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花哥哥,我为何不知道你还有一位大师兄呢?” 秦七小姐拉着花蝴蝶的胳膊,急急问道,眼里满是好奇。 第21章 七星海棠 “兴许是我看错了吧,三师兄你也知道,我想大师兄想地都快发疯了。” 我重重咬在发疯二字上,期间不落看花蝴蝶的表情,说完转身就朝门外走去。 三师兄啊三师兄,你为何又要骗我,又要骗我呢? “喂,你的毒不解了?喂,喂,喂,你身上的毒再不解会要了你的命的。” 怨不得我喜欢秦七小姐,果然是个刀子嘴、豆腐心的姑娘呐! “放心,你的毒,她能解。” 这是花蝴蝶的声音,透露着一丝淡淡地落寞。 花蝴蝶以为我忘记了一些事情,甚至就连师父师娘也以为我忘记了一些事情,我多么想真的忘记他们以为我忘记的事情,但可惜,可惜我记地是一清二楚。 秦七小姐的星光灿烂,我的确能解,但因为这一系列的突发事故,延误了解毒的最佳时辰。 出门以后,我才知道自己方才待的地方原来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秦家庄。 来到秦家庄,竟然没有见到闻名江湖的秦女侠,想想还真觉得是种遗憾。 遗憾归遗憾,此时,并不是纠结秦女侠的时候,而是该怎么解毒的时候。 我昏过去的时候,应该介于五更天和六更天之间,醒来的时候,已经到了黎明破晓时分。 话说乍暖还寒时分,天气最为令人抓狂。 迎着这呼呼西北风,下一刻,我发现了一个极为悲催地事实。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谁能告诉我,秦家庄到底在什么地方,到底在什么地方呢? 秦家庄如同扁鹊山庄一般,是一个极为神秘的地方,是一个出现在故事中的传奇。 说的通俗一些,那就是除了秦家庄内部的人以外,外人压根就不知道这秦家庄在什么地方。 再说的通俗一些,我迷路了。 没错,我是迷路了,此刻,看着这周遭的荒山野岭,我是有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无门的感觉。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当我一不小心瞥见悬崖峭壁之上那株七星海棠的时候,真是切切实实感觉到了祸兮福所倚这句话的深刻含义。 在小说和戏文中才会出现的七星海棠就这么轻易让我活生生给撞上,不得不说,我的命还是极为不错滴。 有了这七星海棠,那我到时候即便不是横着走,那也能半横着走,到时候看哪个孙子还敢惹你姑奶奶!嘿嘿嘿! 红色的花朵在我眼前闪耀着,就像地狱里的魔鬼一般充满了无限的诱惑。 下一刻,我的眼前忽然出现了一位身披红皮裘的男子,雌雄莫辩的容貌,魔鬼一般的声音。 雌雄莫辩的容貌?雌雄莫辩?脑海中仿佛和什么东西吻合在了一起,但又似乎一片空白。 有一年,我从一个说书老人的口中听闻到了七星海棠的传说,感觉十分好奇,于是就跑去问老妖精。 老妖精答道:“这个世间根本就没有什么所谓的七星海棠,七星海棠,那只是炼毒之人一个美好的幻想罢了,诚如长生不老药是一个道理。” 第22章 红殇 意识陡然之间清醒,七星海棠若只是幻想,那我面前看到的又是什么玩意呢? 横着走它大爷!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所看到的,并不是七星海棠,而是红殇。 七星海棠是这世上极毒的毒花,但同时,也是这世上能解一切奇毒的灵丹妙药。 红殇,一个如同七星海棠一般极毒的毒花,但与七星海棠不同的是,它只会要了人的性命,而不会救人的性命。 我何以会误以为红殇就是七星海棠,只因有个无良的小说家在书中画了一张所谓的七星海棠的图。 事实上,他所画的,是红殇的图。至此以后,全天下间的人都以为七星海棠长地就是红殇这个模样。 因而,世人皆以为七星海棠是红色的花朵,花朵之中包含着七个黄色的小点,但其实并不是。 七星海棠到底是什么样,这世间只有一个人见过,那个人便是老妖精。但也许,其实我也见过,而且还一直见,只是不知那东西竟然就是所谓的七星海棠。 有一年我下山的时候,因为逞强和人比试毒术,结果不小心着了那畜生的暗算,偷鸡不成蚀把米,自己落了个中毒回来。 老妖精见状,赶紧给我服下了一枚清心丸,可似乎效果并不大。 半夜我睡地迷糊之际,睁开眼睛的时候,见着老妖精正站在窗前,神情仿佛十分踌躇。隔了好大片刻,他缓缓走到了我的跟前,往我嘴里塞进了个什么东西。 等他走后,我偷偷吐出来看,发现自己嘴里的东西,赫然正是老妖精所种着的那株黑色花的花瓣。 这件事,我似乎忘记了许久许久,方才电光火石之间,不知为何突然记了起来。 若我猜地没错,那株黑色的花,应该才是真正的七星海棠。 原本就中了星光灿烂,此刻再加上这劳什子的红殇,我的半条小命诚然已经迈进了棺材里。 想我来到京城以后,是步步倒霉,步步囧途,简直就是大霉神和大囧神的附合体。 原本以为有了七星海棠,自己身上的星光灿烂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能解去。殊不料,一毒还未平息,一毒又来侵袭。 秦七小姐的打神鞭在我手心里留下一道伤口,正是这道伤口,让红殇有了可乘之机,让红殇的毒通过这道伤口渗入了我的体内。 事实再次证明,有个成语是叫乐极生悲的。 祸兮,福之所倚。我竟忘了,这句话还有下半句,那便是:福兮,祸之所伏。 事实也同样证明,轻功好,有时候也未必见得就是一件好事。 我的轻功若是差些,那便够不到那悬崖之上的红殇,即便心中再有所不甘,那也只能望洋兴叹。 凡事都有因果,而因果报应,屡试不爽。看着手心那如泉水一般涌出的鲜血,我是头一偏,身子一歪,毫无预计般倒了下去。 早知道会昏倒在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真应该掏出包袱里的物什扑在地上,若是如此的话,倒下去的时候就不会硌得慌了。 哎,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第23章 披着猪皮的人 “你他么是个什么东西?” “你他么又是个什么东西?” 看着和我面面相觑地这个怪物,我是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粗看之下,这怪物约莫是个人,细看之下,又约莫觉得其更像一头猪。 严格来说,这更像一位披着猪皮的人,或者说一位披着人皮的猪。 鉴于猪这种动物一般情况下是无法掌管人类语言的,所以第一种结论的可能性更高一些。 见过披着狼皮的羊,也见过披着羊皮的狼,可披着猪皮的人,我还是头一遭遇到。 当然,你也可以说,这只怪物或许是某位猪和某个人的杂交体。 原谅我忽然产生这种邪恶的念头,事实上,关于半兽人等怪物,虽然科学尚待查证,但像《山海经》和《搜神记》这样的书本中记载了大量的事例。 此刻,不是考究这怪物究竟是不是半兽人的时候,而是该考究他缘何会和我在一起。我倒下去的地方,是荒郊野外,可醒来的地方,却是一处山洞。 此座山洞,看着年代有些久远,但岩石之上,似乎留有着一些人为或者兽为的痕迹。这些痕迹,看起来不超过两年。 换句话说,此位怪物住在这洞中的时间,应该不会超过两年。 “模样长地倒还俊俏,可惜是个傻子!” 怪物许是注意到了我方才一动不动地盯着山洞打量,期间连眼睛都尚未眨一下,于是十分贸然又唐突地得出了这个结论。 “你才是傻子,你全家都是傻子!” 别人问候我,出于礼貌起见,我自然是要问候人全家的。 “你说对了,我的确是傻子,我全家也都是傻子!”怪物说着扑通一声坐了下来。 话说这怪物如此配合,真是着实令人万万没有想到啊! “我为何会在这个地方?” 隔了半晌,我率先开口打破了平静。 “看来你果然是个傻子,自然是我把你拖回来的。”怪物答了一句。 拖回来的?难怪我觉得浑身酸爽呢? 星光灿烂没有瞎了我的眼,红殇也没有把我给毒死,结果被这怪物这一拖,我的骨头架子是散成了四分五裂,就差席地而亡。 都说猫有九条命,猫和我相比起来,那诚然是小巫见大巫。 想我从去年以来,往鬼门关走了多少遭,阎王爷绝迹是不喜欢我这幅卖相,才一而再再而三地将我给送回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缓缓抬起一只手,轻轻地挥了挥衣袖。 敢趁着你姑奶奶昏迷的时候动你姑奶奶的玉体,还对这幅玉体不加以怜香惜玉,这怪物即便不是怪物,那我也定然让他变成怪物。 看着我胳膊上那一道道的伤痕,那怪物拖着我的时候,想必经过了一片极大的荆棘之地,这才给我那雪白的玉臂上留下了血红的纪念。 重重朝地上的怪物踢了几脚,见他正睡地香甜,果断走到他的身旁,用手去扯披在他身上的毛皮。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24章 雪上加霜 怪物身上的毛皮,并不是披着的,而是紧紧黏在身上的。 所用的黏剂,不是别的东西,而是闻名江湖的强力王。 强力王是个什么东东,强力王是一位炼毒高手从多种动物身上提取出来的油脂,然后制成的一种强力粘合剂。 至于强力王的制作过程,外界无人知晓,但据传闻,其间包括了诸多血腥和暴力的场面。强力王这种粘合剂,人若是一旦沾上,没个几天几夜,那被粘上的部位绝迹是取不下来的。 本想着给这怪物一个血淋淋的教训,殊不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砸地生疼。 话说回来,因为这强力王,这怪物身上那一层猪皮怕是这一辈子都很难揭下来了。 是哪个缺心眼的畜生对这怪物做出这种彘狗不如的事情来呢? 见过使阴招的,可像这般阴大发的,那着实不多见。 可以肯定的是,这畜生想必与这怪物有着杀父抑或是夺妻这般的不共戴天之仇。 恨一个人,恨到怎样的程度才能对他做出如此残忍、如此惨绝人寰的事情来呢? 花蝴蝶时常说我是个睚眦必报的小人,可我和这位阴招高手比起来,连他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 捯饬了半晌,右手还是鲜活地和怪物的身体黏在一起。 正一筹莫展之际,忽然记起,自己身上是带有蚀骨粉的。 有了蚀骨粉,届时我便可以和这怪物成功分离,重新恢复自由自身。 恢复他大爷,当我掏出蚀骨粉的时候,是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是哪个孙子换了我瓷瓶中的毒药,那哪是什么蚀骨粉,那分明是面粉。 细细想来,从我离开空雾谷以后,似乎并未有任何人近过我的身体,那我身上的药到底是哪个孙子给偷换的? 还好我昔日曾经练过左手,虽不像右手那般游刃有余,但也算得上有几分灵活。若不然,我此刻非成一个废人不可。 没有蚀骨粉,那我究竟该如何才能将右手从这怪物身上取下来呢? 又是一筹莫展之际,忽然又记起,去年正月十五那日晚上,荣华送给了我一把约莫一寸长的匕首。 当时,荣华对我说道:“这把匕首锋利无比,是用外邦一种叫金刚石的东西打造而成。” 后来我才知道,我所拥有着的,是整个大明的唯一。 有了这把匕首,相信我很快便能和怪物脱离,很快便能恢复自由之身。 恢复它大爷,当我摸遍了全身,仍是找不到那把匕首的时候,我是一口血已经到了嘴边。 常言道,车到山前必有路,常言又道,柳暗花明又一村。 对此,我只想说,车在哪?村又在何方? 蚀骨粉被人给换了,匕首也没了.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这种情况,竟然是在我不知不觉、浑然不觉中所发生的。 即便对方是司空摘星那般的绝世神偷,若想从我身上探囊取物那都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更何况,司空摘星只是江湖中的一个传说而已。 第25章 怪物?极品美男? 和一个怪物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形影不离,这虽然不算是什么光荣的事情,可在我看来,也并非是什么可耻的事情。 然而,此刻摆在我面前的,有一个铁血般残酷的事实。 星光灿烂没有亮瞎我的眼,不是因为毒药本身出了问题,而是我的体质使得毒药延缓了发作的时辰。换句话说,不是不报,时候未到。 若我估算没错,不出半个时辰,我的眼睛将会完全丧失光明。 即便我走了狗屎运,侥幸没有成为瞎子,但红殇的毒,在一个时辰之内绝迹会要了我的小命。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最多只有半个时辰的功夫用来解星光灿烂的毒,然后最多还有半个时辰的功夫解红殇的毒。 然则,那一只解毒的手,还在怪物身上。那一副解毒需要的身体,也因为手的关系自然而然和怪物密切联系在了一起。 倘若有一日能扒拉开这怪物的猪皮,我定要将他的模样看个清清楚楚通通透透,若是自己所遇上的是个丑八怪,那岂不愧对上天给我的这段艳遇? 怪物仍在香甜地睡着,嘴角还有口水缓缓溢出,看那脸上的神情,似乎是做了什么美梦。 有一日我醒来的时候,见着荣华正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嘴角还嚼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 我问他:“你笑什么呢?” 荣华不语。 我一惊,问道:“该不会是我又流口水了吧?” 荣华闻言之后,淡淡一笑,浅浅的,像梨花白一般,沁人心脾。 “哼,你还真是个百折不扣的傻子,偷鸡不成蚀把米!“ 怪物是何时醒来的,我并不知晓,但知晓的是,自己的心中有一万只牛宝宝在翻滚。 “敢给我使阴招下黑手,看,报应来了吧!”怪物继续冷嘲热讽,脸上还带着一丝落井下石地快感。 眼眸一变,我做出了最下意识的反应。 “我若遭逢什么不测,那这世间恐怕就没人能救你了。” 此时,传来怪物一道冷冷的讥讽。 话说你这么聪明,为何还会遭了某些畜生的暗算呢? “你当我是三岁孩童啊,你若真晓得法子,那为何不去除自己身上的毛皮?”我反唇相讥,袖中的手再次一触即发。 强力王我虽没有亲身实践过,但却亲眼目睹他人以身作则过。 “和人待地时日长了,你就会发觉,其实当动物也没有什么不好。”怪物答了一句。 能说出如此富有哲理的话语,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这怪物在人身上吃了亏,还是大亏。 须知,这世间最狠毒的武器,其实并不是暴雨梨花针,也不是孔雀翎,而是人心。 怪物的眼神,不像在扯谎,方才,他的眼中忽然涌现出一种极大的哀伤。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怪物的眼睛长地好生漂亮。 鉴于这怪物像鸡窝一般的长发遮挡住了其半边脸,又鉴于他的另外半边脸和猪皮已经黏在了一起,我并未仔细去留意他的相貌。 这一看,生生吓了一大跳。 虽则露在外面的,只有一只眼睛,然而,单凭这一只眼睛,依稀可以判断出,此怪物的模样绝迹是上品,甚至可能还是极品。 第26章 霸道怪物 一位极品的美男,能让人恨到这幅田地,想来此人昔日一定是一位行为孟浪的花花公子,不晓得抛弃了哪位女子,这才沦落到这一个悲戚的下场来。 许是我的眼神太过直白,让怪物以为我觊觎他的美色、对他不怀好意,身子霎时从地上跳了起来,朝后退去。 这一退,我猝不及防,身子一个踉跄,差点栽倒在地。 话说你有所行动的时候能不能事先打个招呼啊,此刻,你不是一个人,而是两个人,是两个人啊!又话说即便你以前可能是位大美男,可你此刻是披着猪皮的,披着猪皮的啊! 貌美之人,大多都有自恋的毛病,可披上猪皮以后还能自恋到他这般程度的,那绝迹是朵奇葩,还是奇葩中的奇葩。 “这回尝到恶果了吧?”怪物见状,继续冷嘲热讽,继续落井下石。 有种你千万别和姑奶奶分开,若不然非得搬起你落下的那些石头砸死你,不对,不砸死你,而是砸你个半身不遂,让你永远也躺在床上无法动弹。 收回你手中的毒药,否则的话,你这辈子也休想和我分开!” 话说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怎么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聪明。这天下间的蠢笨之人,不会都被填去做花肥了吧? 悄悄收回手,我脸上赶紧浮现出巴结的神色,“适才多有得罪,还望阁下莫要见怪。” “见怪?你以为就凭你,能劳驾我见怪?” 面对自己明显被这怪物鄙视的行径,我只想说一句,天苍苍,野茫茫,我上辈子到底是造了什么孽? 吸气,呼气,吸气,呼气,如是再三之后,心情终于渐渐有所好转。 提出什么样的诱惑条件才能使得这怪物告诉我和他身体脱离的法子呢?金钱?权力?抑或是美女? 正思考之际,怪物的声音在我耳畔响起,“你留下陪我一个月,我便告诉你法子!” 我一口血喷死你!陪你一个月?你要不要想的忒美,你以为你姑奶奶是勾栏院那些卖身的姑娘啊? 等等,这怪物为何要征求我的意见?它若不告诉我法子,那我这辈子都将和他绑定在一起,虽然这辈子可能只有不到一个时辰,可这怪物并不知晓我身中二重剧毒的事情。 “你想多了,我并不是征求你的意见,而是在对你下达通知!” 此种行径和言语,颇为像当下最流行的霸道皇帝、霸道王爷、霸道公子的作风。套用在这怪物身上,那就是霸道怪物。 然则,话说你如此聪明,为何还会遭别的小人暗算呢?此事只能说明一点,暗算他的,是一位阴招高手,还是一位奸诈无比的阴招高手。 这怪物是如何猜出我的心思,我并不知晓,但知晓的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身上的星光灿烂已经毒入肺腑。 眼前陡然明亮起来,又陡然黯淡了下去。若是再和这怪物在这瞎扯淡,那扯的就不是淡,而是我的眼睛了。 第27章 拿你的心上人立誓 “要我陪你一个月可以,但你必须现在告诉我法子,我身中剧毒,若是再不解毒,别说是陪你一个月,一个时辰都陪不了。”我如实道来。 思虑再三,即便我是个死鸭子嘴硬,又是个不肯在他人面前低头的主,可此时唯有展现出自己柔弱的一面。 “就等你这句话了.” 就等你这句话了?就等你这句话了?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是个傻子都能听出,这怪物明显已经知晓我身中剧毒一事,这是挖了一个坑,等我自己屁颠屁颠去跳。 昔日,我从公孙狗贼那个火坑跳到大魔头的火坑,又从大魔头那个火坑重新跳回公孙狗贼的火坑,再从公孙狗贼的火坑再次跳回大魔头的火坑。 我曾以为,自己已经成功脱离了跳火坑的命运,也成功脱离了炮灰的命运,殊不料,我是个名副其实的火坑王,更是个炮灰中的炮灰。 “你是如何知晓我身中剧毒?”好奇心促使我问了一句。 “看你脸上的神色,是个瞎子都能看出你中了毒。”怪物答了一句,那不屑地神情,毫无疑问在怀疑我的智商。 脸上的神色?星光灿烂这种毒药并不会有什么明显的外观症状,那就是说,红殇的毒也发作了。 红殇的毒发作了,可我为何毫无一丝感觉呢? 奶奶个腿,糟糕,看来红殇和星光灿烂这两种剧毒在我体内起了融合反应。 “赶紧把我从你身上分开!” 这句话,若是让某些腐男腐女们给听见,铁定会想到某种香艳的场面。 果然,怪物看我的眼神变了一变,接着,缓缓说道:“我该如何才能相信你?” 看着怪物这不紧不慢的样子,他有时间瞎耗,我可没有。 好你个趁人之危的小人,不就是想让我立誓吗,那我就立给你看。 “如何相信?我现在就在你面前发誓,我愿意留下来陪你一个月,若是违背誓言,那就让我不得好死。” 须知,你姑奶奶不信天,不信地,有时甚至连自己都不相信。再则,立誓这种东西倘若真会应验的话,那估计幽冥地府早已是鬼满为患了。 “这个誓言有些轻了,要知道,有些人根本不拿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你须拿你最爱的人、拿你的心上人立誓。”怪物再次不紧不慢说道。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还要不要再聪明一些?再次话说,你是如此的聪明,如此的谨慎,为何还会遭了他人的暗算呢? 暗算怪物的那名阴招高手,我是真真产生了浓烈的兴趣。他日,我倒要看看,那究竟是何方神圣。 诚然,这怪物戳中了我的要害,他说的其实很对,有些人的确是不拿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譬如像我,就是那些人其中的光荣一员。 我把自己的性命不当一回事,但把我的老妖精,把荣华的性命却十足当一回事,不对,是当百回事,千回事,千万回事。 荣华的性命,我是绝迹不会拿来开玩笑的。 28章 趁人之危 “你怎知我就有爱的人,就有心上人?兴许,我是个无情无义的冷血之徒呢?”我反问道。 “若我看地没错,你所中的,应该是红殇。红殇这种毒,鲜少有人知道,它其实也是一味情毒。中毒者用情越深,脸上的颜色就越黑,看看你此刻的脸色,比黑炭还黑。” 这怪物若是不说,我还真不知道红殇也是情毒的一种。 我好歹还算是一名炼毒高手,我不知道的东西,这怪物竟然知道,看来,我原是小觑他了,他的毒术,未必在我之下。 “你若再不发誓,那就是大罗金仙来了也救不了你。” 耳旁听到怪物的话语,一个激灵从分神中恢复过来,我讨价还价道:“要我发誓可以,你必须答应我两个要求,第一,等我发誓完了以后,你立刻马上把我从你身上取开。第二,你必须保证,绝对不能对我有所企图,你若胆敢对我有了坏心思,休怪我到时手下无情。” “企图?你以为就凭你这姿色也配让我动你一根手指头?即便你解毒之后的那一张脸倾国倾城,可你这身材,实在入不了我的眼。”怪物说着还摇了摇头。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是个什么东西,也敢对你姑奶奶指手画脚?再说了,入得了你的眼作甚,你又不是我的老妖精,不是我的荣华。 话说你眼光这么高,这么高,活该你有此下场! 我虽不是什么天生尤物,但也绝对算是凹凸有致,在女子当中,综合来看,即便不是极品,那也应该在上等行列。 此怪物,显然是阅女无数,看来我的推测没错,害他的仇家,绝迹是位女子,而且绝迹是位美貌的女子,并且绝迹是一位身材颇佳的美貌女子。 爱有多深,恨就有多深,能对这怪物恨到让他猪狗不如的程度,看来,这女子心里也是爱极了这怪物。 言归正传,吸气,呼气,待平静之后,问他:“这么说,你是答应我的要求了?” “你果真是个傻子,可就算是个傻子,估计都听出我是答应了。” 再次吸气,再次呼气,好吧,我不生气,不生气,一点也不生气。 人韩信都能受胯下之辱,更何况摆在我面前的,只是这小小的言语侮辱呢? 片刻之后…… “发完誓了,这下你可以告诉我法子了吧?” 话刚说完,我眼前一黑,身子直接倒了下去。 我去他娘个脚后跟,如此趁人之危的小人,我怎会白痴到轻信他的程度? 他把我打晕,该不会是想先奸后杀吧?抑或还是先杀后奸呢? 我怎忘了,他一个人待在这荒山野岭长达约莫两年的光阴。期间,别说是女人,估计就连个母的动物都很难见到。 像他这种荒淫无耻之徒,两年都没有碰过女人,那该饥渴到怎样的田地啊! 活该有此下场的不是他,而是我,而是我掉以轻心,而是我马失前蹄的代价。 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想我一向是个连自己都怀疑的人,可为何就对这怪物丧失警惕了呢?为何呢? 第29章 谁给我解的毒?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当我醒来之时,惊讶地发觉,自己不止没有被那怪物占去便宜,还成功地和他得以分离。 别问我为何知晓自己没有被占去便宜,实乃我身上的衣裳完好无损。 手上虽然还沾着几根猪毛,但我仔细研究了一番,相信那几根猪毛很快就能脱掉,而且不会留下任何痕迹和伤疤。 这怪物究竟用的什么灵丹妙药,竟有如此神乎其神的功效。 此刻,怪物正坐在离我几丈之远的地方,目光对着远方,神情有些呆然。 虽说当下很流行呆萌,但并不是任何谁都有那个资本可以去呆萌的。呆萌地有违和感了,那就不叫呆萌,而叫傻x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的眼前,不再是如日月星辰般灿烂,而是恢复如常。 “你替我解的毒?”我开口问道,打算接下来道声感谢。 “你想多了,并未。”怪物偏头看了我一眼,淡淡答道。 并未?那我身上的星光灿烂何以全都解了? 捏住自己的手腕,探查了半晌,不止是星光灿烂,我身上的红殇也被解去了七七八八。 “你当真没有替我解毒?”我再次开口问道。 “即便我想解,那也得有那个本事,再说了,我为何要替你解毒?难不成你给我银两了?”怪物的神情,明显是在鄙视。 介于我所遇上的人和畜生,十有八九都是毒舌,因而毒舌我早已经屡见不鲜,也因而长此以来,使得我练就了一颗强心脏。 这颗强心脏的体现就是,有人若敢当着我的面对我冷嘲热讽、落井下石,那我绝迹不会还嘴。 我不会还嘴,但我会还手,还是毒手。 “既然没死,那就安心留下来陪我,别忘了,你可是发过重誓的。” 怪物言语之际,朝着我淡淡瞥了一眼,准确来说,是朝着我袖口的位置淡淡瞥了一眼。 我一口血喷死你!不提这事还好,一提我的火气更大。 这该死的畜生,竟敢趁人之危,竟敢让我拿荣华的性命发下毒誓。 如此卑鄙小人,我是见一回毒一回,见十回毒十回。 但无可厚非的是,他成功抓住了我的软肋,因为他这一句话,我的手只得乖乖伸了回来。 我不信天,不信地,更不信什么鬼神。发誓这种东西在我看来,纯粹是闲地淡疼和浪费时间。 然而,一旦牵扯到荣华,一旦牵扯到我的老妖精,我便什么无稽之谈也都信了。 公孙狗贼是个腹黑的龙井婊,这怪物也同样是个腹黑的龙井婊,等一个月的时日一过,看我用什么手段折磨到这怪物至死。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身上的毒到底是如何解的? “你确定自己当真没有替我解毒?”我打算舔着脸继续追问一句。 “看来你不光是个傻子,还是个聋子。” 怪物得出这么一句结论之后,头看向了远方,眼神似乎有几分涣散。 “既然毒不是你帮我所解,难道是我自个解的不成?我昏过去的时候,还有没有其他人来过这里?” 我打算无视怪物对我的蔑视,仍然舔着脸,再次问道。 “人?你觉得这里还会有其他的人吗?”怪物应了一句。 我就是个傻子,就是个大白痴,就是个二货。我这一问,纯属多此一举,纯属徒劳无功,纯属脑子被驴给踢了。 在这个鸟不拉屎的破地方,别说是人,估计连只鬼都没有。 问题来了,那我身上的毒,到底是何人帮我所解呢? 第30章 我若不犟,那该多好 没有人帮我解毒,难道说,是我自己梦游起来,再给自己解的毒不成? 不对啊,星光灿烂的毒还好说,我身上所配备的药物,应该足够解毒。 可是红殇不同,红殇这种毒我实乃平生头一遭遇到。换句话说,红殇这种毒一直是个传说,如同那七星海棠一般。 红殇的毒,能在片刻之间将它解去的,估计也就毒圣云莱子一人有这等本事。 依据怪物所言,红殇还是一味情毒。既然是情毒,以我对荣华那份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意,绝迹会把我给毒成一堆灰末。 我不止没有被毒死,反而还奇迹般地解了毒。 此事,越想越有蹊跷,越有蹊跷越值得人想。 怪物始终坐在远处,目光对着前方。 我仔细瞅了半晌,除了那几块凸出的大石头以外,连一根毛都没发现。 从空雾谷到京城,不远千里,为了早日能见到我的老妖精,我是风餐露宿,连一日都尚未好好休息。 眼瞅刚刚有了重大线索,殊不料,被活生生困在这个该死的鬼地方。 许是连日来的疲惫使得身心困倦不已,我打算闭上眼睛假寐一小会。 刚闭上眼睛,猛然间想起一件事来。 有一年下大雪的时候,我去一处小山头打猎,猎物是没捕获到半只,结果一不小心误中了猎人的陷阱。 还好衣服穿地厚实,人并未掉进陷阱里,但却夹在了陷阱的两道栅栏里。 昆仑山这个地方原本就人烟稀少,何况我还是在一处偏僻的小山头。 前几日深夜时分,总是听到老妖精的咳嗽声,最近,他的身子似乎一直都不大好。 我偷偷摸过他的脉搏,好似是伤寒之症,但又好似不是。 我该做些什么,才能使得老妖精的身子尽快恢复如初呢? 昆仑山之中,有一种叫雪里乌的神兽,据闻这种神兽身上的血液能延年益寿,使得人长生不老。 长生不老绝迹是扯淡,但延年益寿或许还有可能。 然而,雪里乌这种神兽,没有人见过它的真实面目。 当我无意之中站在山丘上,无意之中瞥见底下那只黑如炭一般的怪物之时,不知为何,一心认定它就是那传说中的神兽雪里乌。 雪里乌看起来呆头呆脑,可反应极为敏捷,饶是我轻功再好,也一直被他给甩在身后。 雪里乌不止反应敏捷,还极为阴险狡诈,它带着我在山间不停兜圈,最后还施诡计把我引诱到了猎人的陷阱里。 最终,雪里乌的血我是没有得到一滴,可自己的血却流了一地。 老妖精找到我的时候,我已经呈半昏迷的状态。 约莫感觉他把我轻轻抱起,然后在我耳边微微叹息了一声,说道:“寻儿,你为何总是这么犟呢?你若不犟,那该有多好!” 一个激灵,赶紧睁开了眼。此刻自己不是在雪地里,而是在山洞之内。 难怪那次见到雪里乌的时候,觉得似曾相识呢,原来是真的相识。 你若不犟,那该有多好,那该有多好! 我的耳边,不断地想起老妖精这句话语。 我若不犟,那该有多好,是啊,该有多好! 第31章 惨绝人寰的美男子 “夜深了,歇息吧!” 不知隔了有多久,怪物突然说了一句,然后身子直接躺在地上,睡了起来。 话说你睡觉的时候身上从来不盖东西的吗?再话说你就如此安心地睡去,不怕我趁你熟睡之际给你下毒手吗? “别忘记你所发过的毒誓。”怪物复又说了一句。 话说你如此聪明,究竟是被哪位大神给害到此种凄惨的境地? 这怪物毫无疑问也是一位大神级别的人,能把大神秒成渣渣的人物,那绝迹是大神中的大神。 怪物的身上即便披着猪皮,可还是能清晰地看出,他的人形很高,而且身形还貌似颇为健美。 想来他那一张脸就算不是绝代芳华,也应该是秀色可餐。 罢了,他是天仙也好,是丑八怪也罢,关我屁事呢! 约莫一个时辰之后,我蹑手蹑脚地来到怪物的身前。 “收回你那迷药,我对你,毫无任何兴趣!”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到底是我的脸上写着我是小人这四个大字呢?还是这怪物修炼了读心术之类的邪术呢? 我的老妖精也就罢了,为何就连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对我了如指掌呢? 活人活到我这般田地,不得不说是一种失败,是一种悲催,是一种杯具。 “对于男人这种经常用下半身来思考的动物,有时压根就不需要什么兴趣,需要的唯有本能而已。”我反唇相讥,完全对他的话语不置可否。 “本能?”怪物说着耻笑了两声。 在漆黑无比的山洞之中,奇迹般的是,我清晰地看到了怪物的面容。 此时,怪物脸上的头发已经被撩到了一边去,他的整张脸都暴露在了外面。 看清这张脸的时候,我有过片刻的惊呆。 我之所以惊呆,一是因为,这怪物的脸,实在太倾国倾城。 二是因为,我的眼前,陡然一下子又明亮了起来。 赶紧伸手又朝手腕探去,没错啊,星光灿烂的毒明明已经解了,可我的眼睛为何在黑夜之中灿若星辰呢? 再抬头看向这怪物,这哪是什么怪物,这分明是一个美男子,是一个美地简直人神共愤的美男子。 昔日,我曾以为,荣华是这个世上最俊美的男子。见到那位五皇子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有一种美可以和荣华相提并论。 然而,等看到这怪物,我不得不承认,我的老妖精,我的荣华,若论相貌,他真的比不上这怪物。 荣华的容貌,虽然极为俊美,五官也接近完美,可总归还是有一丝真实的感觉。五皇子的容貌,虽然像画中走出来的一般,可充其量只是太过高大上的感觉。而这怪物,美地简直就像虚无缥缈地感觉一般。 然则,幸亏这怪物的身上还披着一张猪皮,让他接了地气,有了那么一丢丢真实感。若不然,我铁定以为自己是在做梦。 把如此一个美男子给糟蹋成这样,不得不说,这简直是暴殄天物,简直是惨无人寰啊! 即便这怪物犯下了淫人妻女这样十恶不赦的大罪,本着为全人类造福祉的宗旨,也不能就将他祸害成如此这副德行。 第32章 你会读心术吗 绝世倾国的脸,披着猪皮的身子,怎么看,怎么有种深深的违和感,怎么看,怎么让人无法直视。 “看够了没有,看够了就一边去。”怪物淡淡朝我瞥了一眼,将身子翻到了另一侧去。 终于明白他为何说自己不会对我感兴趣的缘由了,有着这样一张祸国殃民的脸,那全天下间,谁还能入得了他的法眼? 害了他的,断然不会是女子。若是女子,有谁会忍心将这么一个如花美男给活活糟蹋了呢? 不对,女子是会将他给活生生糟蹋了,不过,是把他在床上给糟蹋的。 抱歉,原谅我突然产生了一丝邪恶的念头,事实上,我只是道出了一个铁血般的真理。 恨他恨到这幅田地的,绝迹是个男子。绝迹是哪个男子的心上人被这怪物给抢了去,这才下了这般狠手。 似乎也不对,不论是女子还是男子,既然恨他恨到这般地步,为何不毁去他那一张祸害众生的脸呢? 怪物的身上,有着解不开的谜团。 按说,姿容绝世到这种人神共愤的程度,在天下间绝迹是独一无二的存在。 此种独一无二之人,在江湖上,在民间,应该是享有一定的口碑和美誉的。 可我左思右想了半晌,又右思左想了半晌,就是不记得有这号人物。 既然不能杀了他,那我就只能夹着尾巴乖乖走到一边去。 平心静气下来以后,我才突然想起自己身体方才所出现的异常。 方才,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我的眼睛忽然变得明亮无比。 有一次下山的时候,我听一位说书老人讲了一个美猴王的故事。 据闻,美猴王被关在太上老君的八卦炉里炼了七七四十九天之后,不仅没有把他给烧死,反而练就了他那一双火眼金睛。 星光灿烂没有把我给毒死,反而使得我的眼睛像美猴王一般火眼金睛,我这算是因祸得福吗?我这算是要摆脱炮灰的命运,彻底逆袭,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吗?嘿嘿嘿! 巅峰他大爷,正当我暗暗得意之际,怪物的一句话,让我想死的心都有了。 怪物说:“别高兴地太早,你身上的星光灿烂,和红殇在一起,也许是产生了一种新的剧毒,只不过,毒性还尚未发挥出来而已。” 话说我笑出声了吗,你为何知晓我心里在偷着乐呢? 想我一向以为自己喜怒不形于色,这怪物究竟是如何看出我的心思的? 若不是我已经见到了那位五皇子,若不是我从他身上发觉出了荣华的影子,若不是我从他身上看到荣华的证物,此时我会严重怀疑这怪物是我的荣华故意假扮来作弄我的。 “你会读心术吗?” 读心术这种本领,据我所知,天下间是没有几个人有这种本领的。 然而,没有几个人,那就说明还是有人会的。 “你以为看穿一个人,需要的是读心术?” 怪物这不咸不淡的语气,证明我再一次被鄙视了,还被鄙视地不轻。 第33章 金刚不坏之身 我虽不是个腹黑的龙井婊之类,但好歹多少还是拥有一些城府的。 能将我一眼就看穿的,迄今为止,除了我的荣华以外,再无他人。 荣华能一眼看穿我,那是因为他和我在一起整整待了八年多的时光。可这怪物呢,他算个老几啊? 不得不承认,我是再次遇上大神了。这怪物的真实身份,我是真真好了奇。 听着怪物均匀有致的呼吸声,渐渐地,我也睡了过去。 那夜,我做了一个极为奇怪的梦。 在梦里,我和荣华站在一片白茫茫的雪地里。 雪花一片一片落在他的头上,落在他的眼睛上,落在他的肩头。 我想伸手弹去他身上的雪花,可不待伸手,他突然一把将我揽在怀里。 “寻儿,你说我该拿你怎么办,拿你怎么办呢?” 老妖精为何突然会说出这般奇怪的话语来,他的眉头有些微微紧蹙,眼睛里也带有几分忧伤。 我该如何去做,才能令他开心,才能令他的脸上再次呈现出笑容来呢? 我想了想,又想了想,最后踮起脚尖,极为笨拙地朝着他的嘴唇吻去。 老妖精仿佛没有料到我会有这个举动,神情一怔,呆了半晌。 “给我做早膳去!” 做早膳就做早膳,你倒是放开你那狗爪子啊! 打扰我的美梦也就罢了,还把我从地上直接拎起来,此时,眼瞅才刚过破晓时分,刚过破晓时分的啊! 这怪物能沦落到今日这地步,看来也是他自己做的。 等等?拎起来?这个动作,这个动作…… 明明就不是荣华,明明就不是我的老妖精,可为何方才我有种错觉呢? “说,你到底是谁?” 说时迟,那时快,我反手一掌朝怪物的胸膛拍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这一掌下去,不止没有伤到那怪物分毫,反而把我的身子反弹到几丈之外。 “少林寺的圆觉大师,是你亲爹吗?” 我咬牙切齿道,血顺着嘴角不停往下流,身子也倒了下去。 少林寺的圆觉大师,最出名的,不是他的佛经讲解地有多好,而是他那金刚不败之身。 事实上,圆觉大师在佛学方面的造诣,恐怕连少林寺随便一个扫地僧都不如。 少林寺一向仁和,很少与外界武林有所牵扯。 十数年前,少林寺一名弟子不知因何缘故得罪了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被公子刑天派弟子血洗了全寺。 圆觉大师正是在那场战役中脱颖而出的,并且成功保全了少林寺的声威和命脉。 少林寺经此一役之后,圆觉大师担任了少林寺戒律院的首座之位。 那一掌的反弹,差点震碎了我的五脏六腑。 这怪物,若是修炼的不是金刚不坏,那也是金刚不坏的儿子或者孙子。 哎!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早知会有今日,我当初就该对大魔头死缠烂打,让他教会我那如来神掌还是什么神掌。 有那神掌傍身,我就不信我一掌拍不死这怪物。 第34章 不做不会死 “在我身上安坏心思,只会让你自食恶果。” 安坏心思?安你娘个脚后跟啊! 方才,我是反手朝他胸膛拍去,但我并不是暗算他。 须知倘若真是暗算的话,我绝迹不会捡自己的弱势下手,我只是想试试看他会不会还手。 结果是,他并未还手。但他绝迹不会是我的老妖精,绝迹不是我的荣华。 还好我只用了四五分的力道,若不然,恐怕我此刻早已见了十殿阎王。 我这一条小命虽然时常系在裤腰带上,可总归来看,上天对我还是极为眷顾的。 你看,我并没有死去,而是一直能在各种水深火热中摸爬滚打到现今,难道这还不是一个最好的证明吗? 眷顾他大爷!就在我刚刚想完这句话后,眼前终于不再明亮无比,而是蓦然变得漆黑一片。 让怪物那一张乌鸦嘴给说中了,星光灿烂的毒,并未解去,红殇的毒,也并未解去。这两种毒药,在我体内融合了,而且还形成了一种新的剧毒。 昨晚,只是一种假象而已,或者你也可以理解为是一种回光返照。 原本,这种新的剧毒发作起来还尚且需要一些时辰,甚至需要好几日,但因为我那一掌,因为这该死的反弹,没有把我给反弹死,但却不知为何把体内的毒性给催生出来了。 天作孽,尤可怜。自作孽,不可活。真是不做不会死啊! 我是真瞎了自己那一双狗眼,明明已经知道五皇子十有八九就是荣华,为何看到这怪物之后还要进行核实呢? 难道我是想荣华想疯了,只要看到是个男人,就都觉得像他吗? 不对啊,见到花蝴蝶的时候,我起码没有这样,这就说明,我的脑子还是极为清醒的啊! 霎时,眼前又突然明亮起来,又霎时,眼前再次一片漆黑。 如是反复,我就一直游走在光明和黑暗之中。 长期以往,毒没有把我给毒死,我估计自己八成也会疯癫而死。 我想自己死了之后,墓碑上可以刻上这么几个字:此人为毒术事业以身作则,甚至奉献出了人类最美好的生命。 想我堂堂一介毒中高手,三番四次中毒,这事要传出去,毒圣云莱子那一张老脸往哪搁呢? 云莱子虽然是荣华一人的师父,但鉴于我的毒术都是从荣华那里得来,因而,这云莱子勉强可以算是我的师公。 提起云莱子,我突然记起一件事来。 荣华消失不见之后,我曾挖地三尺找过他,也曾挖地三尺找过云莱子。 后来,终于让我在一处偏僻的小镇上找到了云莱子。 我问云莱子:“荣华呢?” 云莱子当时并未回答我的问题,而是说了一句:“既然这般痛苦,那就放过他,也放过你自己吧!” 当时,鱼龙舞在云莱子的身边,鱼龙舞也对我说了一句极为莫名其妙的话语。 她说:“那次见你的时候,我还以为,爱能消去这世间的一切。” 他们的话语,我听不明白,一点也听不明白。 第35章 刑天是? 星光灿烂和红殇融合之后的结果,目前在我身上所体现出来的,唯有星光灿烂的毒性,看来,还有其他的反应尚需进一步验证。 作为一名炼毒之人,将自己毕生的心血投入到毒术事业,甚至牺牲掉自己的生命,这不止不是什么耻辱的事情,反而还是极为光荣的事情。 眼前骤然明亮起来,又骤然黑暗起来。 此刻,怪物那一张盖世无双的脸在我眼里突地生出几许变化来,仍是那般雌雄莫辩,可脑子里似乎和什么东西吻合在了一起。 在一片白茫茫地雪地之中,漫天地雪花飘舞着,一片一片落了下来。 我在地上一步一步地爬着,没有尽头,没有休止。自己这究竟是要去往何方,去往何方呢? 眼前渐渐模糊起来,又突然之间渐渐清晰起来。 雪中,站着一位身披红皮裘的男子,雌雄莫辩的容貌,魔鬼一般的声音,“你若肯求饶,我便允许你死在这里。” “允许?你以为这里是你家啊?”我想大声反驳,可嘴里发出来的声音细若蚊蝇。 挣扎着身子继续朝前爬,身后又传来那道声音:“求饶吧,这样你或许还有一条活路。” 活路?你可知道,我所要的,不是活路,而是死路。 “连死你都不怕,还怕活着吗?” 连死都不怕,我固然不怕活着,我怕的是生不如死地活着。 “从此以后,这个世上,再也没有肖克拉,有的只是千寻,有的只是千寻!” “千寻?这个名字是何意呢?” “不是何意,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可以叫你千寻,自然也可以叫你万寻。” …… 脑海之中突然极度紊乱,一幕幕的画面,就像排山倒海一般涌入了进来。 “你说,那么多弟子之中,凭什么千寻那个名字赐给了她?” “凭什么,就凭人家比你年轻,比你貌美,比你更能讨得主上的宠爱。” “真想用刀子刮花她那一张脸,看主上到时还会不会看她一眼。” “你刮花她的脸有什么用,我们主上真正爱着的,可是男人。” “主上当真爱的是男人吗?” “主人可是在修炼天魔神功,即便他以前爱的是女子,以后也会爱的是男子,我看你还是趁早死了那份心吧。” “让我死心,那你自己为何不对主上死心呢?” …… 意识陡然之间清醒了过来,连声音都生出了几分颤抖:“是你,怎么会是你,怎么会?” 在我的梦中,曾经数次出现了一位身披红皮裘的男子,我曾以为,那或许是我的老妖精,或许是荣华。 然而,我猜错了开始,更猜错了结局。 那是一个遥远的过去,那是一段我始终不愿回忆,更不想提及的黑暗岁月。 在那段岁月里,我遇上了自己人生之中的第一位大神。如同其他弟子一般,我对他的称呼是主上,昆仑山一带对他的称呼是公子,而更多的人,则叫他公子刑天。 刑天是上古时代的战神,他所到之处,尽是一片死亡。 刑天是这世上最冷酷最傲然的存在,他不是凡人,他是只存在于传说中的神话人物。 刑天是,是…… 第36章 梦境还是真实 “都这久了,为何还不肯放过我呢?” 我曾以为,自己遇见公子刑天的那刻,是人生苦难的终结,殊不料,那才是我迈向痛苦的渊源;我曾以为,自己昔日从魔鬼的手中逃脱了出来,殊不料,送走一个魔鬼,又迎来了另一个魔鬼;我曾以为,自己这一辈子都不会和魔鬼再有任何干系,殊不料,我注定是个吸引魔鬼的命。 “喂喂喂,狐狸精,你抱着我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呢?” 这道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时,简直有如五雷轰顶一般。 这是秦七小姐的声音,没错,的确是秦七小姐的声音。 我再抬头看去,哪有什么怪物,哪有什么山洞。 这里,是秦家庄,这张床,是我那日曾经所躺过的床。 秦七小姐告诉我说,我那日出了房门不到五步就昏倒在了地上,然后这一昏,足足昏迷了六天七夜。 秦七小姐又说,星光灿烂的毒,是她帮我解的。 我问她:“那红殇的毒呢?红殇的毒是谁帮我解的?” “红殇?什么红殇?”秦七小姐满头雾水。 只有星光灿烂,没有红殇,没有怪物,没有山洞。难道说,那当真只是我的一场梦么? “看你那日说地那般信誓旦旦,我还以为你真有铜头铁臂的功夫,原来只是逞强说出来吓唬人的,就你那毒术水平,昔日到底是如何胜了我表姐?” 秦七小姐的脸上,有三分不屑,六分诧异,一分思索。 “我当真在床上躺了六天七夜么?”我不死心,继续问道。 “可不是吗?你倒好,自个睡地安稳,可怜了花哥哥,每日都守在你的床边不吃不眠。” 秦七小姐此刻的脸上,则是三分幽怨,六分心疼,一分傲娇。 “那三师兄人呢?”我开口问道。 “在外面给你这狐狸精熬药呢!”秦七小姐说着微微撇了撇嘴。 花蝴蝶的说辞,和秦七小姐全然一致。 这就是说,我一直好端端地躺在这屋里的那张床上昏迷着,期间别说是去荒山野岭,就连这屋子的房门,那都没有迈出去过半步。 倘若那当真只是一场梦,可梦境未免太过真实,倘若那不是梦,此刻又该作何解释呢? 依秦家庄的声势和地位,庄中绝迹会有用毒高手,再加上血山茶是秦七小姐的表姐,红殇的毒他们或许能解。 算上我在路上所花费的,以及我和怪物相处所浪费掉的时辰,应该超不过三日。 这就意味着,我极有可能是被花蝴蝶和秦七小姐给救回来的。 然而,这就有两个问题解释不通。 第一,怪物当时拖着我的时候,曾经路过了一片荆棘,而这荆棘给我的胳膊上留下了一道道血红的印记。 就算是再好的九花玉露膏抹上去,那几日之内也消除不了所有的疤痕。而我的手臂上,白皙光滑,全然没有一丝受伤的痕迹。 第二,倘若我当时没有看错,倘若那怪物果真是那人,依他的身手,花蝴蝶和秦七小姐绝迹不会活着走出山洞,更不用说再捎带上我了。 第37章 秦狐狸 那绝迹不是梦,而是真实,而是铁铮铮般的真实。 我清清楚楚记得,自己在昏过去的那一瞬间,曾经听到耳边响起了一个声音:“你究竟是当真没有认出我来?还是当真以为我已然离开了人世。” 倘若是真实,有太多的东西无法解释得通。倘若那不是真实,而是我的一场梦境,也仍然有太多的东西无法解释得通。 在秦家庄修养了三日之后,我才慢慢可以下床走动。 星光灿烂的毒性后劲根本就不可能会这般厉害,那就只有一个解释,我的的确确是中了红殇的毒,但在醒来之前,已经被人给解了。 秦七小姐每每看到我以后,都会狐狸精长狐狸精短的叫。然而,一旦花蝴蝶给我煎药的时候,她又会屁颠屁颠地跑过去帮忙。 秦七小姐之所以会乐意去帮忙,不是要在药里下毒把我给害死,而是制造和增加和她的花哥哥在一起的时间。 我和花蝴蝶以前斗嘴斗习惯了,但见着他越来越骂不还口,真是着实不大适应。 在这三日里,我遗憾地得知,原来秦女侠并不是住在秦家庄,而是独自一人住在秦家庄后山的山脚下。 但凡武功超群之人,大多性格偏僻,大多喜欢独处,秦女侠俨然就是这一鲜活的例子。 秦女侠没有见到,但却见过了秦女侠的哥哥,秦七小姐的老爹秦牧。 秦牧此人,武功虽远远逊于他的妹妹,但在江湖上的声望并不比秦女侠低。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秦牧此人极为重义气,昔年为了一知己好友,他曾经做出了传说中的为朋友插了自己两刀的行为。 黑道白道之中,都有秦牧的好友。换句话说,此人黑白两道都有涉及。 至此不难看出,秦牧绝不是等闲之辈,更不是个好惹的主。 其实,单从他插了自己两刀的行为就可以判断出此人有多么与众不同,一个能对自己下去狠手之人,那该是多么地心狠手辣。 皇帝老儿或许正是看中了秦牧是个狠角色,而这种狠角色,正是他那唯一的儿子登基之后所需要的,因而才给他那儿子订了这门亲事。 见到秦牧的那刻,我终于再次认识到了什么叫人不可貌相,什么叫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什么叫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秦牧的长相颇为平凡,平凡到扔在人堆里面,若是不仔细,估计很难发现哪个是他。 一个如此相貌平庸的男人,能生出秦七小姐那般的美人儿,无非有三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秦七小姐的娘亲秦夫人是位大美人。第二种可能,遗传变异所导致。第三种可能,秦七小姐乃秦夫人和隔壁老王所生。 依秦家在江湖上的地位,娶个如花似玉的夫人压根不是什么难事,所以第一种的可能性最大。 秦牧的长相虽然平庸至极,可他那一双眼睛,十足罕见。 看到秦牧的那刻,我的脑海中不自觉浮现出一种动物的身影:狐狸。 秦牧伪装地极好,只可惜还是被我一眼给看出了他的狐狸特质。 第38章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我与秦牧,其实并未有直接的接触,只是那日在后花园无意之中见过他一面。 当时,秦牧正在一处假山之后和一名男子交谈。 而我当时,正坐在假山之上赏花。 好吧,我的确是没有闲情逸致去赏花,事实上,我只是瞥见假山之上有只蜈蚣,想把它捉来当药引。 蜈蚣常见,但红巨龙这种品种的蜈蚣却不常见。 出来的匆忙,别说是弹指醉和迷迭香,就连最烂的迷药也没有带一丝半点在身上。 为了成功捉到那只红巨龙,我是在假山之上守株待兔了足足半个时辰的功夫。 红巨龙有毒,有剧毒,这不是关键,关键是红巨龙这种蜈蚣极为富有灵性。 倘若有人或者动物离它的距离在三尺之内,它的身上便会释放出一种有毒的气体,从而将对方给毒晕。 没有迷药,我又不敢贸贸然靠近它,只得待在一旁细细观察,以趁不备之机。 就在我神经格外紧张的时候,忽然听见传来两道脚步声。 随后,在我的不远处,出现了两位男子。 第一位便是秦七小姐的老爹秦牧,我何以第一眼就认出秦牧来,我与秦牧素不相识,而且他当时的打扮,怎么看怎么是个下人的模样。 我之所以知道那人是秦牧,实乃秦牧对面那男子开口叫了一声:“庄主!” 在这秦家庄之中,只有秦牧这一位庄主,所以那中年男子毫无疑问是秦牧无疑。 站在秦牧对面之人,从我趴着的位置看过去,他的容颜看地不大真切,但依稀能够感觉得出来,此人的气场极强。 拥有这般气场的,倘若不是个绝世高手,那也定然是个绝世中高手。 秦牧对这位绝世中高手的态度没有傲慢,没有架子,但也没有巴结,没有谦恭,看起来颇像平辈兄弟一般。 然而,即便只有背影,我依然可以判断得出来,此绝世中高手的年纪绝迹不会超过三十。 依秦牧在江湖上的地位和年纪,能让他如此相待的,诚然是极为罕见的。 此绝世中高手的身份,我是着实好了奇。 我离他们两人之间的距离并不算远,但他们所交谈的内容,我只有听到了聊聊数语。 秦牧似乎说了这么一句,秦牧说:“此事还待从长计议,切莫打草惊蛇。” 而那位绝世中高手当时是这样回答的,“庄主请放心,一切尽在掌握之中。” 一切尽在掌握之中?什么东西尽在掌握之中呢? 我竖起耳朵,再细细听去,猛然听到秦牧提到五皇子这三个字,正要再听下文,那位绝世中高手突然附在秦牧耳旁说了一句悄悄话。 只见秦牧脸色微微一变,偶后急匆匆地离去。 秦牧离去之后不久,那位绝世中高手也相继离去。 绝世中高手临走的时候,转身朝我所在的位置极为漫不经心地瞥了一眼。 正是那惊鸿一瞥,让我完完全全看清了他的脸。 此位绝世中高手,不是别人,赫然正是我那失踪已久的二师兄。 二师兄何以会和秦牧扯上关系,这一年多的岁月,他又是去了哪里? 好想问个究竟,但转念一想,头又伸了回来。 第39章 来是你 39章:皇巨龙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就在我转移注意力这一眨眼的功夫,红巨龙以凌波微步般的速度从我面前消失不见。 好不容易遇上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让二师兄和秦牧老头子给我活活毁于一旦。 改日若是见到我那二师兄,我非让他当着我的面给我捉百只红巨龙来。 除了那日的偷偷摸摸以外,我再也没有见过秦牧的面。 听秦七小姐说,她那老爹出门办事去了。 秦牧去办什么事,我并不关心,我关心的是,那只红巨龙什么时候还会大驾光临。 中土地区,一般很难见到红巨龙的身影,除非是有人蓄意饲养。 蓄意饲养也好,无意逃窜过来的也罢,反正这红巨龙我是要定了。 我现下所炼制的毒药当中,正好有一样缺少一味奇毒。 有了这红巨龙,届时我便可以炼制出天下奇毒,届时我便可以称霸毒术界,届时我便可以荣登那毒王或者毒圣的宝座。嘿嘿嘿! 荣登他大爷!前一刻的我还在暗中得意,下一刻的我则两腿一伸,直挺挺躺在了地上。 看着我面前这只硕大无比的金黄色蜈蚣,我是彻底对自己的炮灰命运做出了新的认识和领悟。 红巨龙之中,有一种极品,叫皇巨龙。 皇巨龙十分罕见,几十年之间,在红巨龙之中也才诞生出那么一只。 与其说是诞生,但不如说是变异。 这皇巨龙在诞生之初,和普通的红巨龙并无两样,可等成年之后,就开始发生巨大的变化。 难怪我那日觉得那只红巨龙的颜色有些不大正宗,还以为那是个杂种,殊不料那竟然是只极品呐! 今日,我并不是守株待兔,而是备好了各种迷药和毒药,主动出击来到上次那座假山周围。 细细对周遭的环境进行勘察,这一勘察可不得了,硬生生让我发现两座假山交接的地方,赫然有一个大洞。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啊! 正待掏出火折子看看这洞中藏有什么宝贝之时,四肢感觉到一阵麻意,随即两腿一瞪,睡倒在了地上。 红巨龙在三尺以内能释放出一种毒素,而皇巨龙则在三丈以内就能释放出毒素,而且那种毒素比红巨龙的要毒百倍千倍。 荣华曾经说过,我这辈子与毒无缘。 荣华错了,错大发了,我与毒有缘,但全都是孽缘,还是不休不死、永无止境的孽缘。 倘若被人毒死的话,我也就认了,可如今死在这么一只蜈蚣手上,我是死都不会瞑目的。 挣扎着起身,想从身上掏出一个药包来,可手哆哆嗦嗦,掏了半晌,愣是连跟毛都没掏出来。 这时,眼前模模糊糊出现了一道身影。 看清来人的面容之后,我是脸色大变,连声音都陡然生出几分变化来:“是你!为何会是你呢?原来当真是你!” 药包还尚未打开,手无力地垂了下去。 我怎忘了,怎能忘了,他在这个世间最喜欢的,便是这皇巨龙,便是这皇巨龙呐! 我怎忘了,怎能忘了,这世上唯一的一只皇巨龙,那是在他的手上,在他的手上的啊! 第40章 莫要再忘了 一望无限的雪地里,我在地上一步一步地爬着,一步一步地爬着。 “寻儿,你躺在地上做什么呢?” 寻儿?这是老妖精的声音,是荣华的声音。 是啊,我躺在地上做什么呢?做什么呢? 一个激灵,赶紧从地上翻身起来,利索地抖了抖自己身上的雪。 荣华正从远处朝我走来,他的身上,披着一件蓝色的皮裘,天蓝色,像天空一般明净,像湖水一般无暇。 话说我以前其实极为讨厌皮裘,可不知从何时起,发觉自己没有以前那般厌恶了。 “冷吗?”荣华问我,说着将皮裘解下披在我的身上。 “不,不冷!”舌头分明已经冻地打结,可我仍是努力在他面前装出一副坚强的样子来。 在荣华的面前,我经常还是会有小女儿家的姿态,可是为何此刻一定要竭力使得自己展现出坚强的一面来呢?真是好生奇怪呐! “寻儿,在我面前,你可以不必如此辛苦。”荣华答道,眉头间,似乎带有一抹抹的忧伤。 不就逞个强吗?这有什么好辛苦的? 荣华最近似乎不大对劲,他的笑容一日比一日少,眉头一日比一日蹙地厉害。 荣华啊荣华,你到底在担心些什么呢?该担心的人分明是我才对。 前几日,云莱子来过一趟,期间和荣华交谈的时候,我曾亲耳听到云莱子提起皇帝二字。 当我发现荣华身上那枚龙形玉佩的时候,我便知道荣华是万贞儿手下唯一侥幸逃出来的那个所谓的皇室孽种。 我曾以为,即便荣华是天王老子,那我也能欣然接受。因为我所爱着的,不是荣华,不是什么皇子,只是我的老妖精。 然而,我还是纠结了,并且纠结了好长一段时间。 我的纠结,许是被荣华看在了眼里,他或许已经猜到我已经知晓了他的身世。 荣华所说的辛苦,是指我在逞强一事,但他意指的应该并不是我说不冷那件事,而是暗示我,让我有什么心里话都可以同他言明。 或许他是以为我对他有所保留,或许他是以为我不信任他,或许他是以为我不相信我们之间的感情,荣华看我的眼神,忧伤而沉寂。 我的老妖精,他始终是笑着的,浅浅地,淡淡地,像梨花白一般的笑。 我该如何去做,才能减少荣华的烦恼,才能令荣华的脸上再次拥有笑容呢? 我想了许久,想了许久许久。 那晚,我对荣华说道:“无论你是云莱子,还是荣华,抑或是其他身份,你记住,千万莫要忘记了,你是我在这世上唯一所爱的人。你是我的老妖精,是我这一生也永远无法放手的眷恋。” 荣华听闻之后,明媚一笑,绝代芳华。 “寻儿,你所说过的话,莫要再忘了,莫要再忘了。” “我不会忘了,绝迹不会忘了,这一辈子都不会忘了。”说完之后,不知为何,我突然有些心虚,赶忙又补充了一句:“我若是一不小心给忘记了,你可千万要记得在我身边提醒我。” 那夜,荣华的脸上始终充斥着梨花白一般的笑容,看地我神魂颠倒,看地我情不自禁朝着他扑过去好几次。 第41章 翻不出五指山 “喂,狐狸精,狐狸精,你躺在这里做什么?” 没有皇巨龙,没有中毒,没有我所恐惧的那个人,有的,仍只是秦七小姐。 “你会幻术吗?”我朝秦七小姐看了一眼,狠狠问道。 “幻术?什么幻术?你在胡说八道些什么啊?”秦七小姐的眼里,又是一头雾水。 秦七小姐自然不会幻术,这天下唯一会幻术的,那便是他,便是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 我在前走着,秦七小姐跟在我的身后喊道:“你该不会是被鬼给上身了吧?” 依我素日的性子,绝迹会一口血喷死秦七小姐。 然则此刻,我的心里思绪万千,无暇顾忌其他。 当今之际,还是先找到荣华要紧,找到荣华,兴许就能解开一切的谜团。 “知不知道五皇子住在皇宫的什么地方?”我转身问秦七小姐。 “五皇子并不住在皇宫,而是住在皇宫之外。听我爹说,好像是皇上怕万贞儿对五皇子赶尽杀绝,就给他在宫外建了一处秘密基地,而且还专门派了一等一的大内侍卫保护他。”秦七小姐答复道。 “皇宫之外的什么地方?”我追问道。 “说了是秘密之地,若是连我都知晓,那还叫什么秘密基地?”秦七小姐不屑道,显然对我的智商产生了某种怀疑。 吸气,呼气,念在秦七小姐给我提供了这么大的一个线索起见,我不同她计较。 然则,在京城之内盲目地找人,就如同大海捞针一般,针没捞着,搞不好把自己先淹死在了里面。 秦七小姐不知晓五皇子的住处,她老爹秦牧兴许知道,然而,秦牧什么时候回秦家庄,这还是未知之数。 我不能守株待兔,更不能坐以待毙,如今,唯有主动出击,唯有迎难而上。 迅速收拾,快速辞行,急速寻找线索。 我走的时候,花蝴蝶并不在秦家庄,如此一来,也属好事,省得他节外生枝纠缠我。 离开秦家庄之后,我特地在秦家庄周遭溜达了几圈,见着秦家庄的十几里之外果然有一处山头。 这处山头,和我那次离开之时记忆中并不相同,然而,又往前走了几里,等瞥见峭壁之处那株红殇之时,我是眼眸大变。 是红殇,的确是红殇,的确是在我上次见过的那个位置生长着。 那并不是梦,而是真实,我是真真切切见到了那位披着狐狸皮的人,真真切切见到了他。 这山头,山头怎会全然和记忆之中截然不同呢? 心中一个咯噔,猛然生出几分害怕来。 害怕刚刚袭上心头,我是再次眼眸大变。 “是你,当真是你!” 站在我面前的,是那个披着狐狸皮的人,是那个雌雄莫辩的极品美男,是昆仑山之巅上的公子刑天,是那个让我从一间地狱走向另一间地狱的魔鬼。 “为何不肯放过我?为何还是不肯放过我?” 我嘴里低低喊了一句,头疼欲裂。 原本以为,自己已经从他的手掌心成功逃脱开来,殊不料,我永远也翻不出他的五指山。 第42章 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朝我缓缓靠近,轻声说道:“看来你当真是忘记了一些事情,看来你当真走火入魔地不轻。” “走火入魔?你到底在胡说八道些什么?“ 头愈发疼痛欲裂,眼前仿佛出现了一副画面,又是稍纵即逝,快到完全来不及捕捉。 耳畔听到那个带有蛊惑一般的声音再次传来:“你说,你以这幅姿态落到我的手里,我该拿你如何,拿你如何呢?” 公子刑天在这世上最厌恶的,便是背叛。 而我,是昆仑山之巅唯一背叛他之后还侥幸存活下来的奇葩,只因,他不让我死,他让我生不如死。 看到他这张熟悉而又极尽陌生的脸庞,我的心头忽然涌上了一种莫名的刺痛和悲哀。 公子刑天伸手抚上了我的脸庞,动作极为轻柔,眼神极为温柔,语气极为缓柔:“见到你之前,我恨你恨到寝食难安,可待见到你之后,我突然改变主意了。” “你,你,你,你想做什么?”我语无伦次,手足无措。 公子刑天是我终生难忘的梦魇,是我这一辈子最大的恐惧和害怕。 “做什么?你跟了我那么久的岁月,他人不了解我的手段,莫非你也不了解吗?” 我岂能不了解,岂能不了解呢? 若说这世上最了解公子刑天之人,绝迹非我莫属。 公子刑天的身边,有四大使者,分别是东风夜,香满路,鱼龙舞,火阑珊。 然而,只有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才会知晓,唯一能靠近公子刑天的,唯一跟在刑天身边不离的,是一位叫千寻的女子。 千寻这个名字,是公子刑天专门所取。 公子刑天有多宠信那个女子,由此可见一斑。抑或在那些弟子眼中,那不叫宠信,而叫宠爱。 不是宠信,也不是宠爱,而是,而是什么,我用了几年的功夫,始终看不清、猜不透。 昔日,公子刑天将我从雪地里带回了昆仑山之巅。 就在我即将昏迷的瞬间,他把我从雪地里抱了起来。 当时的他,身披一件红色的皮裘,像火一般的红色,格外扎眼,有如烙印一般印在我的心头挥之不去。 看着他那张雌雄莫辩的脸,我好想开口说句什么,可头一歪,直接失去了意识。 等醒来之时,才知晓自己来到了昆仑山之巅;才知晓自己躺着的地方,是昆仑山之巅的无常宫;才知晓自己所躺着的床,是公子刑天的千年寒玉床。 无常宫是公子刑天的住处,是昆仑山所有弟子不得轻易踏入的禁地。 而公子刑天的千年寒玉床,我是第一个躺在其上的女子,也是唯一一个躺在其上的女子。 那时,我曾以为,他救我,除了怜悯之外,也许还带有其他的情愫。 后来,我才发现,公子刑天是一个绝迹不会给任何人任何怜悯的存在。 再后来,我又发现,公子刑天所喜爱的,并不是女子,而是男子。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们没有说错,公子刑天是在修炼天魔神功。 别人不清楚天魔神功是什么武功,我则最清楚不过。只因天魔神功的秘笈,是我帮他抢夺回来的。 第43章 天魔神功 公子刑天的手,仍抚摸在我的脸庞之上,动作温柔,眼神残酷。 “你究竟想怎么样?”我的声音,早已生出几分颤栗来。 公子刑天缓缓俯下身来,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怎么样?难道你当真忘地一干二净了吗?” “你究竟在说些什么?”我无语道。 “方才有一瞬间,我当真以为你已经忘记了一些事情,只可惜,你莫要忘了,你的所有本领都是我教的。在这世间,你能瞒得了所有人,但唯一瞒不了我。” 指尖缠绕,药包还未掏出,听闻到他的话语之后,我将手伸了回来。 这道声音,就像醒世恒言一般,在我耳边不停地回荡。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什么命呢? 我怎能忘了,我的摄魂术是他亲自所传授。 我怎能忘了,除了毒术以外,我昔日的所有功夫,也都是他亲自传授。 公子刑天,弟子数以万计,然而,他并没有招收一名弟子。 公子刑天在这个世上唯一传授过的对象,那便是我。 正是因此,我成了昆仑山之巅弟子当中的众矢之的,成了他们羡慕嫉妒恨的活靶子。 昔年,那些弟子们绘声绘色地将我形容为公子刑天的女宠,更有甚者,将我勾画为一个千年狐狸精的角色,说我在床上用尽一切手段勾引他们的主上。 公子刑天,或许待我与待别的弟子是不同,然则,那份不同,绝迹不会是宠爱,更不会是爱。 都说秦广王是这世间最冷酷最无情的存在,其实,公子刑天的冷酷和无情完全不亚于秦广王。 公子刑天时常在笑,然而,他笑地时候,比千年冰山还要寒冷万分。 他的笑容,无情而狠决,他的笑容,美地蛊惑人心,他的笑容,就像魔鬼一般,能使得人心甘情愿堕入地狱,只因,他的容颜,是神灵和魔鬼的综合体。 若说这个世上的第一美男子,绝迹当公子刑天莫属。 可惜,这个世上见过公子刑天真正容颜的,估计也就唯有我一人。 公子刑天召见任何人的时候,从来都是隔着一道帘子的,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们,压根就不晓得他们的主子长何种模样。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和鞑靼一带都把公子刑天奉为神灵一般的存在,自然把他美化为举世无双的存在,但其实,他当真是绝世无双的存在。 昔日,我去昆仑山之巅的时候,会觉得熟悉,会轻车熟路,那是因为,我在那里,待了足足有几年的时光。 在土库族的时候,火阑珊和十数名弟子之所以轻易离去,不是因为荣华,或许是因为我,或许是因为她认出了我。 我去昆仑山之巅找老妖精的时候,公子刑天之所以没有拦着我,之所以没有捏死我或者一掌拍死我,那是因为,因为他想亲眼看着我痛苦,想亲眼看着我生不如死。 他迟迟没有找上我,不是因为他真的没有找我,而是因为他就在我的身边,而是因为他掌握了我的一举一动,而是他想看看我会有什么好下场。 第44章 神灵和魔鬼的综合体 第45章 收起骄傲和自尊 为何说出求饶的话语?只因我不能死,我要活下来,我一定要活下来,然后站在荣华的面前,问问他,一年前的时候,他为何要狠心抛下我一走了之。 “不是这样的人?那在你眼里,我是怎样的人?”我反问道。 公子刑天没有作答,突然之间,捏住了我的下巴,恨恨说道:“你是比我还要无情残酷之人,殊不料,为了一个男人,竟然沦落到如此贪生怕死的地步。” “比你还要无情残酷?到底在这说什么瞎话?”我继续反问道。 “你修炼的武功,可是要绝情绝爱的,动了情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你当真全都忘记了吗?” 绝情绝爱?绝情绝爱? 脑中有如五雷轰顶一般,我所修炼的,到底是什么武功? 隐约记起,我的武功并不差,可是为何如今只有三脚猫的功夫呢? 这时,耳边又传来他的声音,“我还以为,你永远也不会对男人动情。” 公子刑天的眼神极为可怕,我还从未见过他有如此的神情。 “你这是羡慕、嫉妒,还是恨呢?你反应如此巨大,莫非是因为你早就喜欢上了我?”我反唇相讥。 “不喜欢!”公子刑天一口答道。 脑海中突然浮现出往日的情景,那时,我问荣华,问他是否是喜欢我,荣华当时给出的答案是:不喜欢。 一想到荣华,心里难受地厉害。 赶紧收回心思,继续反唇相讥:“不喜欢,那是爱我是吗?” “爱?你懂爱吗?你与我,根本都是不懂爱的人。一个不懂爱的人,说出爱这个字,你不觉得太荒唐了一些吧?”公子刑天冷声回道。 不懂爱?我一口血喷死你!我若不懂爱,那我对荣华的感情算什么?算儿戏?算过家家? “一个不懂爱的人,倘若果真爱上别人,于那人来说,只是一场灾难。” 公子刑天说完这句话语之后,仿佛陷入了沉思之中,神情极为飘渺。 公子刑天是一个从来不会说爱的人,只因在他的一生中,他从未享有过爱。 从未享有过爱,所以他不懂爱。 一个不懂爱的人,竟然说出了这样具有哲理的话语,不得不说,这是一个奇迹。 在我的一生中,享有过满满的爱,因而我懂爱,我深深懂爱。 我懂爱,所以不会给荣华带来灾难,绝迹不会,绝迹不会。 我继续步入正题,“你究竟怎样才能放过我?” 公子刑天从飘渺之中恢复过来,嘴里嗤笑了一句:“放过你?究竟是谁不放过谁?” “你到底在这鬼扯什么?”我大声喊道。 “见到你之前,我心里的确恨你,可待见到你之后,我突然对你生出几分可怜来。原以为自己可怜,殊不料,你比我还要可怜。须知,自欺欺人是这世间最值得可怜的事情。我醒了,可你仍在糊涂之中。” 或许是九年未见的缘故,我和他,思维已经不再停留在一个层次之上。 他在说什么,我听不懂,一点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第46章 只是一场灾难 第47章 缩头乌龟 “糊涂你大爷!”我嘴里啐骂了一句。 “看来你当真改变地不少。”公子刑天又说了一句。 当今之际,我该如何去做才能从他的魔爪中逃脱呢? 凭借我一己之力,自然是无法和他相抗衡。可是,我身边又没有其他可以借助的人和物。 “落到我手里,你还想难脱。” 我一口血喷死我自己,是啊,落到他的手上,我岂能逃脱掉? 逃是逃不掉,当今之际,必须先缓和他的情绪,想方设法让他对我下手的时候不那么残忍和毒辣。 真是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早知如此,我就该安安稳稳地待在秦家庄,指不定还能守株待兔等到五皇子的出现。 我想静静,想彻底静静,然而,此时,不容我静静。 话说他在我身边待了这么久,为何一直不肯出现,偏偏捡着我眼瞅就要找到荣华的节骨眼,像鬼一般突然冒出来呢? 还有,他身上的猪皮究竟是怎么子回事?是用来迷惑我的工具?抑或是他有了这种扮猪的癖好? 脑子里想着,嘴里不自觉问了出来:“你身上的猪皮怎么一回事?” “猪皮?”公子刑天嘴里嗤笑了一句,“你若不知晓,那这天下间还有何人知晓?” 公子刑天在说些什么,我真心一句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既然他不肯告诉我,那我唯有选择沉默。 言多必有失,当哑巴,其实也有当哑巴的好。 此刻,我和公子刑天站在这荒无人烟的山头,面面相觑。 事实上,他用一种极为莫可名状的眼神看着我,仿佛是在探究,又仿佛带着某种情绪。 九年不见,我总感觉他似乎改变了许多,但又说不上来是哪里有所改变。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称呼他为主上,昆仑山乃至鞑靼一带,都称呼他为公子,称呼他为唯一的公子。 然而,我清清楚楚地记得,自己不曾叫他主上,也不曾叫他公子,那我究竟是如何称呼他的呢? 他没说错,我是忘记了一些事情,或者可以说,我的记忆,始终未曾全盘恢复,包括我和我的老妖精,和荣华之间的事情。 当花蝴蝶将那盏花灯交给我的时候,我是有如五雷轰顶,我忘记了一些事情,还是极为重要的一些事情。 或许,并不是忘记,而是不愿意想起来罢了。 每个人的身上,都有一些痛苦的回忆,有的人选择记住,选择时时刻沉溺在痛苦之中,有的人则会选择将其尘封在记忆深处,其实,那只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而已,只是为了避免自再次受到伤害而已。 记住的人,勇于面对,是生活中的强者。 而忘记的人,选择的是逃避,是生活中的弱者。 一直以来,我始终不想承认,也不愿承认,然而,在看到公子刑天的那一刻,我明白,有的东西,即便我再想回避,再想从记忆深处抹掉,也到了必须去面对的时候。 我必须去面对,只因我能做得了一时的缩头乌龟,却无法去做一世的缩头乌龟。 第48章 噬魂散 或许,我并不是强者,然而,为了荣华,为了我的老妖精,我必须去做一个强者。 我若一直选择逃避,那我这辈子,估计再也无法见到荣华。 我的的确确真真切切背叛了公子刑天,背叛了我昔日对他的承诺。 他要我死,我毫无怨言。 “你想怎么对我,我都可以接受。不过,我有一个请求,能不能让我去见一个人。等见到他之后,要打要杀,悉听尊便。” 公子刑天不语,半晌之内,始终不语。 抬眼看他,我是差点一头栽倒在地。 没有公子刑天,没有山头,没有红殇。 此刻,我正站在一处大街之上,街上,熙熙攘攘地人群,车如流水马如龙,好不热闹。 这是京城,我的前方不远处,赫然正是顺风客栈。 我怎么会在这里?我为何会在这里呢?为何会在这里? 没有公子刑天,我不是该高兴才对吗?然而,我的脸上,铁定比哭还要难看。 我的记忆,出了岔子,还是大岔子。 在这个大岔子当中,荣华又是充当着什么样的角色呢? 突然之间,极度害怕,极度恐慌。 我要去找扁源,必须去找扁源,让扁源看看,我的身体究竟是出了什么事情。 去找他大爷,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就在我下定决心去找扁源的那刻,大街之上,忽然传来一记响亮的声音:“死人啦!死人啦!” 伴随着这道声音,大街之上的人群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开始四散逃离。 这一逃离,偌大的街上,我的眼前顿时一片开阔。 在我前方约莫三十丈的地上,躺着一个人,准确来说,躺着一个死人。 那是一个男人,年纪四十左右,浑身上下周遭全是鲜血,还是紫红色的鲜血。 毫无疑问,这个男人是被人给毒死的,并且是被噬魂散给毒死的。 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脚下,有人竟胆敢在大白天众目睽睽之下下毒手,最重要的是,他竟然敢在我的眼皮之下下毒手,还是下噬魂散,我看他绝迹是活地腻味了。 一年多以前,毒王死在我手上的消息传遍了整个江湖。 将那个消息传出去的,正是毒王唯一存活下来的徒弟,那日突然消失不见的阴招女侠。 其实,毒王何曾是死在我的手上,但江湖上的人,总是喜欢以讹传讹,喜欢添油加醋夸大事实,喜欢指鹿为马扭曲事实。 一时之间,我在毒术界声名鹊起,成了毒王一般的至高存在。更有甚者,甚至将我称呼我新的毒王。 毒术界的毒手们,自然而然把我当成了挑战的对象。 唐门之中,有个叫唐坤的用毒高手,撂下狠话,说他定然会让我死在他的毒药之下。 唐坤的成名毒药,赫然正是这噬魂散。 唐坤知晓我是鬼谷子的后人松凌子的徒弟,也知晓我住在空雾谷。 他在空雾谷外头踩点踩了几个月,最终遗憾地发觉,空雾谷别说是人,连苍蝇都飞不进半只,只得在空雾谷之外扎了一个帐篷,等待我自己出去送死。 第49章 娘炮也需要资本 唐坤的这种毅力和恒心,不得不令我为之动容。 待我出谷以后,令人大跌眼球的是,唐坤并未对我直接下手,而是下毒毒死了我的小黑。 毒死我不打紧,可唐坤这卑鄙小人,千不该万不该将主意打到小黑身上。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坐骑,这匹马,极有灵性,日行千里,外形也很漂亮,堪与汗血宝马相提并论。 我对自己的东西,包括我自己,从来都是不在意的,可一牵扯到荣华,哪怕是荣华的一件衣裳,都是我心头珍重的宝贝。 唐坤这小人,毒死小黑之后,撒丫子就跑。 我追了他几天几夜,愣是没有追着。 我原是低估他了,他的毒术本领不差,轻功更是非比寻常。 这天下间,武功比我高的,大有人在,可轻功能和我相媲美的,那绝迹没有几人。 一直寻思着机会找他算账,不曾想,他竟然乖乖主动送上门来。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偏要闯。 话说唐坤那噬魂散的威力,倒果真厉害。 小黑中了噬魂散之后,顷刻之间就倒地身亡,我是压根来不及救治。 地上的人刚刚死去,看样子,唐坤应该还没走远。 没走远是没走远,可偌大的京城,我该去哪里寻他? 前一刻还在思索去何处找唐坤那小人,下一刻,我便停止了思索。 唐坤这货,看来他绝迹当真是活腻歪了。 杀了人,他竟然没逃,而是躲在死者不远处的一根柱子之后得意忘形地观看。 他刚探出脑袋,就被我给一眼瞧见。 我瞧见他的同时,他也瞧见了我,脸色顿时大变,撒丫子又跑起来。 这次,若再让他从我手里逃掉,我就把自个给毒死。 唐坤驾着轻功在前跑着,我在后追着。 追到京城郊外一处小树林的时候,我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信手朝唐坤的后背打去。 唐坤中了我的暗算,身子一个不稳,直接从空中落了下来。 我一个跃身,来到他的面前。 “毒术界有你这样的败类,十足是一件耻辱。你想同我比试,就光明正大的比试。你毒死我的马,也不怕传出去被其他毒手们给耻笑死。” 虽则用毒本身就属于阴招,虽则所有的毒手在某种程度上都属于小人的范畴,然则,毒手行业也是有它的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 唐坤在毒术界,无疑是个败类。 “我毒你的马,只是想先给你提个醒,让你好有个心理准备。” 面对唐坤如斯狡辩,我是如痴如醉。 “这么说,我该感谢你才对?”我出言讥讽道。 唐坤似乎并未听出我的讥讽,答道:“对啊,你是该感谢我才对。” 看着他那理所当然地神情,我嗤笑道:“既然如此,那你为何一见到我就像老鼠见到猫一般夹着尾巴逃跑呢?心里忌惮我就忌惮我,害怕我的毒术水平你就乖乖磕头求饶,敢做不敢当,你还算什么男人!” 虽说如今这个年代盛行娘炮,可当娘炮,那也得有当娘炮的资本。 倘若没有一张花美男的脸,再没有一个纯爷们的个性,那你就不是娘炮,而是杯具了。 第50章 穷寇莫追 唐坤的相貌,极为平凡,平凡到丢在人海堆中,你绝迹发现不了。 “你一个女子,我忌惮你,开什么玩笑!” 唐坤的演技不错,着实不错! 你看他表面上一副十足讥讽和耻笑的表情,搞地好像当真完全不把我放在眼里,可惜,他的肢体动作还是出卖了他。 就在他答复之际,他的右脚微微像外移动,此种动作,无疑是做好了逃跑的准备。 唐坤为何会如此忌惮于我,这其中的缘由,似乎并不止是毒王死于我手那般简单。 唐坤的毒术,在唐门中算是佼佼者,在天下的用毒高手中,也算是佼佼者。 毒术界中,毒术水平能超越得了他的,应该绝迹不会超过十人。 唐坤的毒术水平高,此人更是心高气傲、不可一世。 据闻,他昔日把毒王和毒圣云莱子都不放在眼里。 第一个大放厥词,第一个自不量力,第一个传出要挑战我的,正是唐坤。 唐坤算是有本事有脾气有个性的那种人,既然如此,他此时何以像个孙子一般怯场呢? 我的长相,诚然跟混世魔王和夜叉沾不上边,不止如此,我长着一副标准的良民脸。 “好吧,你确实没有忌惮我,若不然,你毒我的马做什么?”我一边反唇相讥,一边寻思机会对他下毒手。 小黑是荣华送给我的唯一活物,我把它珍之爱之,每日给它亲自喂饲料,就差和它同吃同眠。 小黑这一死,死的不是小黑,而是给我一种极大的不安感。 小黑在我心目中,已然不是一匹马,而成了荣华的替代品。 小黑这一死,让我有种极为不好的感觉,总感觉自己和荣华之间又要经历巨大的波折和心酸。 唐坤给小黑下的是噬魂散,我给唐坤要下的,是醉生梦死。 醉生梦死,是我一边思念荣华,一边捯饬炼制出来的毒药。 这种毒药,人吃了以后,犹如喝醉酒的情形一般,在睡梦中直接死去。 醉生梦死,我在活人身上还尚未实验过,唐坤正好成了我光荣地试验品。 届时,唐坤必定躺在地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泪求饶,必定心悦诚服地向我膜拜,必定对自己年少轻狂地行为后悔不已。 求饶他大爷,膜拜他大爷,后悔他大爷。 事实证明,唐坤不止毒术高,轻功高,他的反应更快。 醉生梦死,我还尚未来得及撒出,唐坤又开始撒丫子逃跑起来。 面对唐坤是个龟儿子的事实,也不知道唐坤的老爹老娘会作何感想。 我和唐坤,宛若猫和老鼠一般,在郊外又是你追我赶了半个时辰。 半个时辰之后,我和唐坤来到一处山头。 唐坤突然停了下来,落地。 我也跟着停了下来,落地。 唐坤转身看向我,嘴角微微一笑,“常言道,穷寇莫追。女子毕竟她就是女子,连这么浅显的道理都不懂得。如今落入我的地盘,看你还能翻出天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当唐坤停止的那一瞬间,我其实已经知晓自己是上了当。 真是肠子都悔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可惜,一切已经为时已晚。 第51章 落入秦广王的手里 唐坤这孙子,竭力装作一副害怕的模样,使得我当真有了几分掉以轻心,当真误以为他是真的忌惮于我。 唐坤不去演戏,真是可惜了他那出神入化的好本领。 话说我所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聪明,一个比一个腹黑。 虽说这年头流行腹黑的男人,可腹黑的男人倘若太多,让我们这些神经大条的女子还怎么活? 怎么活?自然是硬撑着活呗! 唐坤这孙子,真是再次丢尽了毒术界的脸。好好的用毒高手,他不用毒,偏偏让这一群黑衣人围攻我。 片刻之前,唐坤话语刚完,我的面前突然出现十数位黑衣人。 此十数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 是个傻子也明白,这是要群殴的节奏。 劳师动众,用十几名黑衣人对付我这个只有花拳绣腿功夫的弱女子,唐坤果真看得起我,也果真是在忌惮与我。 我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还是该觉得受宠若惊呢? 方才走马观花粗粗瞄了一眼,此时细细一看,大吃几惊。 这伙黑衣人,头上都一律扎有一些小辫,身上的佩刀,是弯形大刀。 这种装束打扮,和昔日在岐山府衙时,行刺公孙狗贼那伙黑衣人全然一致。 他们是秦广王的人,是秦广王的手下。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这一生,注定是杯具的一生,注定是在火坑里跳来跳去的一生。 毒王是秦广王的得力爱将,毒王虽然并不是直接死在我的手里,但你不杀伯仁,伯仁却因你而死。 毒王的死,的确和我有脱不了的干系。 秦广王一年多以后才找上我,绝迹是发了慈悲之心。 难怪唐坤并未对我下毒手,秦广王并不是要我死,他是要唐坤留下活口,是要唐坤把我给引过来。 我道唐坤为何杀人之后没有逃跑,反而是躲在柱子之后任我发现,感情脑子被驴给踢了的,不是他而是我。 我虽不是什么大慈大悲之人,但因为我的缘故,使得唐坤白白害了一个无辜,心里多少还是有几分过意不去。 唐坤这个败类,不好好在他唐门待着研习炼毒,看样子是给秦广王新进当了走狗。 死了一个毒王,又来一个唐坤,秦广王的身边,倒还真不缺毒手。 不对,秦广王的地盘正好在巴蜀一带,恐怕唐坤早就已经是秦广王的走狗。 或许,不止是唐坤,整个唐门都是秦广王的走狗。 秦广王让唐坤把我引到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想来不会一刀就结果了我、让我早死早超生,估计八成是把我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以解他心头之恨。 我在公子刑天身边跟了几年,虽没有见过秦广王的真面目,但对他素日的手段还是颇为了解的。 那些年,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死在秦广王手下的,不在少数。 而秦广王的手下,死在我手上的都不少,更何况是公子刑天。 世人只道昆仑山之巅和秦广王有仇,其实,那梁子还是因为我。 昔年,我跟着公子刑天上了昆仑山之巅,公子刑天偶后派人一夜之间将土库族差点给杀光灭绝。 第52章 都是孽缘 土库族是秦广王的地盘,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梁子就此结下。 我和秦广王,当真也是一场孽缘。 秦广王和昆仑山之巅的梁子,起源是因为我。 这梁子,只为我和秦广王之间的孽缘拉开了帷幕。 此后数年,我与他的手下,交锋的次数不计其数。 昔年有一次,我更是差点就死在秦广王的手上,还好公子刑天当时及时赶到救了我一命。 那次,我不是去干别的,正是获知兰州地境有位富贾手里有天魔神功秘笈的消息。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遍布整个昆仑山和鞑靼一带,甚至就连大明都有不少昆仑山之巅的弟子。 公子刑天并不是皇帝,但他的势力范围和影响,比皇帝还要广泛和深远。 兰州地界的弟子,得到消息之后,第一时间飞鸽传书了我。 当时,公子刑天的拈花一笑已经练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他的武功,亟需进一步大的突破和提升。 天魔神功,正好能助于他武功更上一层楼。 得到消息之后,我是快马加鞭,连夜往兰州赶去。 抵达兰州之后,很快便见到了那位商贾。 那位商贾,并没有武功,他的那几位保镖,武功虽然不差,可对付起来,也并未费多大的事。 然而,就在我抢了秘笈回去的路上,遇上了秦广王。 当时,秦广王是带着一个面具的,而我,也是蒙着面的。 我们虽然看不清对方的长相,但我很清楚知道他是秦广王,他似乎也很清楚知道我是公子刑天身边那个女亲信。 秦广王的武功,极高极高,高到有些出神入化的地步。 公子刑天和他并未直接交过手,但凭我的判断,他们俩人应该旗鼓相当。 跟我一起去的弟子,几乎都是一掌被秦广王给直接拍死。而我,我比那些弟子能强那些一丢丢。 被秦广王拍了四五掌之后,我才开始有香消玉损的节奏。 秦广王似乎说了一句:“是有那么几下子,难怪公子刑天会派你前来。” 秦广王说错了,不是公子刑天派我前来,是我自己主动前来。 我来兰州一事,并未禀明给公子刑天,我是偷偷下山的。 本以为,那将是我此生生涯的终结。 殊不料,公子刑天突然从天而降,宛若天神下凡一般。 那日,气候极为寒冷,正是三九严寒之际。 当时,公子刑天如同我第一次见到他一般,身披一件红色的皮裘,像血一般的红色,刺地我的眼睛生疼生疼。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打斗的细节我有些记得不大真切,只依稀记得,当时的场景,是在一片雪地里。 洁白的雪花,黑色的衣裳,白色的衣裳,红色的皮裘,这是停留在我脑海深处最刻骨铭心的记忆。 公子刑天和我一起回去的路上,对我说道:“以后行动的时候,切记要禀明我一声。” 我问他:“你如何知晓我去了兰州?” 公子刑天答道:“你莫要忘了,这昆仑山之巅是谁在掌管。” 我与秦广王,是一场孽缘。 我与公子刑天,其实更是一场孽缘。 第53章 我们主子有请 言归正传,再论此时,此时,我落入到秦广王的手里。 十数名黑衣人将我团团围住之后,唐坤悄无声息地退到了他们身后,站在一旁观看起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这十数名黑衣人也在安安静静地看着我,既不言语,也不出招,宛若在看一道风景一般。 面对如此匪夷所思的状况,我只能说一句:这到底是个什么子情况? 秦广王的手下,杀公孙狗贼的时候,可是一点也不带含糊的。 我以前的武功,或许是比公孙狗贼要高,可如今,顶多算个武功低手。再则,我与以前的容貌,实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们若能认出是我,那他们绝迹不是人,而是天兵天将下凡。 既然如此,那他们这幅好生怕怕的模样是几个意思? 我这一路走来,碰到了太多无厘头的事情,时日一久,就算此刻有人对我说他是玉皇大帝或者王母娘娘,那我多半都不会眨一下眼。 如此面面相觑地僵持了半晌,我的忍耐力开始受到了极大的挑战,“兄台们,要杀就杀,要剐就剐。不杀不剐的话,就请你们有多远给我滚多远!” 须知,时间是在这世上最宝贵的东西。 把大好的年华和光阴浪费在这些不打粮食的事情上,比生不如死还要让人抓狂。 许是我说出滚蛋这样的字眼,黑衣人其中之一,眼里的神色大变,显然是动了怒气,但说出来的话语,却是极为平静:“我们主子请姑娘走一趟。” 什么叫走一趟?跑一趟成不? 秦广王的手下没有杀我,自然是得了秦广王的命令。 秦广王该不会是已经查明了我的身份,认出了我吧? 秦广王倘若真的认出了我,估计会活活剥了我的皮,再把我放在油锅里给煎了。 天魔神功的秘笈,可是秦广王当初梦寐以求的东西,不成想,落入到我的手里。 当日,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交手之后,约莫记得谁也没有占去谁的便宜。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秦广王当时和公子刑天的武功的确旗鼓相当、不相上下。 然而,公子刑天有了天魔神功的秘笈之后,武功大增。 我不在的那些年,他们两人绝迹还交过手。 不敢妄言公子刑天的武功已经甩出秦广王几条街,但想来至少应该比秦广王高出那么一丢丢。 秦广王当时对此事怀恨在心,派手下一直在追杀我。 如今,我再次撞到了枪口之上,前有旧仇,今有新恨。 若不然,我为何要说自己和秦广王是一段孽缘呢。 “既然你们主子如此盛情相邀,那我唯有却之不恭。” 此时此刻,我除了乖乖地跟着他们走以外,岂非还有别的选择吗? 以我往日的性子,绝迹会掏出一包毒药把这群黑衣人和唐坤那败类给直接放倒。 然而,转念一想,我与秦广王之间的仇恨,逃得了初一,逃不了十五。 秦广王既然找上了我,那我就是逃到天涯海角,估计也逃不出他的手掌心。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相较起来,那自然还是秦广王要好一些。 第54章 你的思维,碉堡了 落入秦广王手里,我兴许还有活命的机会,落入到公子刑天手里,我只会生不如死。 只因,秦广王并不了解我,而公子刑天,是这世间比荣华还要了解我的人。 和这两位大神都结下恩怨,我这命,实在忒好! 五名黑衣人走在我的前方,八名走在我的后方,唐坤则和我并排走在一起。 若是被不知情的人给瞧见,准会误以为唐坤和我是旧相识。 唐坤虽和我并排走着,但离我甚远。 唐坤在刻意和我保持距离,他似乎真的有些怕我。 一想到他毒死了我的小黑,毒死了荣华送给我的小黑,我就恨地牙痒痒。 袖中的手,早已一触即发过数次,但冷静之后,最终每次还是收了回来。 我若诚心想要唐坤的狗命,唐坤绝迹不是我的对手。 然则,唐坤只是受命于人,只是别人的一条走狗。 秦广王手段毒辣,残酷无情,他手下的毒王,更是昔日惯常使用阴招。 虽则如此,他让唐坤毒死我的马,这样的事倘若传出去,实乃有损他秦广王的威严和名声。 秦广王此人,我往日对他还是有几分膜拜和敬仰的,此刻对他,除了严重鄙视之外,还是严重鄙视。 荣华常说,这个世上,有太多的东西是我们无法去预料,更是我们无法去掌控的。 出了山头,待我看清远处停着的马车之后,我是大失一惊,“公孙狗贼,为何又是你?” 我道他们为何不杀我,这群黑衣人的主子,不是秦广王,而是公孙狗贼。 然而,为何会是公孙狗贼呢?这群黑衣人,和往日行刺公孙狗贼那群黑衣人明明打扮装束完全一致。 我再朝这群黑衣人细细看去,他们身上所佩戴着的,岂是什么弯形大刀,明明是最普通不过的大刀。他们的头上,岂有什么小辫,明明与大明百姓完全一致。 我的眼睛,似乎出了问题,难道说,星光灿烂的毒,还尚未完全根除么? 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考究公孙狗贼的时候。 “如此出其不意的相见方式,相信你会再次难以忘怀吧?”公孙狗贼的脸上,带着一丝得意洋洋地笑意。 我一口血直接喷死你,话说你的思维,当真碉爆了。 公孙狗贼的思维,绝迹是四次元或者五次元,由此可以断定,他不是来自人间的他,而是来自天上的他。 “话说你还不如像上次一般直接把我打晕扛在麻袋里带到你面前,方才差点吓死我了,我还以为是秦广王的人。” 公孙狗贼每次的惊喜,在我眼里,都成了惊吓。 还好我拥有着一颗强心脏,即便如此,再来上几次这样的惊喜,我绝迹会在惊喜中去见真正的秦广王。 公孙狗贼听闻我说出秦广王这三个字之后,脸色顿时大变,“你是说秦广王就在此地吗?” “在不在此地我不得而知,我只是方才一瞬间,看花了眼,误以为他们是上次行刺你的那伙人。” “看花了眼,装束明显不同,你何以会看花了眼?”公孙狗贼的脸上,一片讶然。 第55章 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唐坤有信心,或许更有骨气,然则,骨气和信心这东西不能当饭吃。 不止如此,因为骨气这东西的作祟,往往会事倍功半。 唐坤此时,早已没有和我扯犊子的功夫,他在忙着替自己解毒。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对唐坤下了毒手,又许是因为见识过冰魄散的厉害,更许是以身作则领教过我的手段,脸上有些惊魂未定,“还好毒死你的马一事和我无关,若不然,只怕你对我又下了狠手。” 公孙狗贼又这个词语诚然用的十分公允,方才有一瞬间,我的确差点真的对他下了毒手,幸亏后来及时悬崖勒马,这才避免错伤无辜。 公孙狗贼昔日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上次又给了我一个十足巨大的惊喜,依我素日睚眦必报的个性,多少绝迹会送还给他一些见面礼。 然而,公子刑天在我身边阴魂不散,秦广王的人或许马上就会找上我,如此节骨眼的关键,再把公孙狗贼给得罪了,那我彻底是活腻歪了。 公孙狗贼暂且还不能伤害,留着他,兴许还有大用。 “话说你下次想要见我的时候,能不能采用一些平和的手段?”我自问提了一个极为良好的意见。 你道公孙狗贼是如何回答的,他回道:“平和的手段?没有创意的相见方式,你岂能刻骨铭心?” 好吧,我承认你这两次的的确确真真切切给我留下了刻骨铭心的记忆。 “刻骨铭心归刻骨铭心,现在要找我的人不止一个,你若想我活久一些,那还是尽量表现地平庸一点。创新不是一件坏事,但倘若用得不恰当了,那也绝迹不是一件好事。” 毒王死在我手里一事,早已传遍了整个江湖,公孙狗贼自然应该知晓此事。 当初,若不是因他,我岂会惹上毒王,岂会和秦广王的梁子进一步结大? “难得你有自知之明,秦广王的人,的确在找你,相信不日之后便会来到京城。” 公孙狗贼对秦广王的行踪,果真极为熟识,看来,他和秦广王的梁子也结地不轻。 “秦广王的人在找我,只怕他更在找你。” 凡是和秦广王做对的,皆没有好下场,我不会例外,公孙狗贼更不会例外。 “他的确也在找我。” 公孙狗贼似乎对秦广王忌讳莫深,每次提起秦广王来,眼神里都会有一丝恐惧在里头,不由得让我怀疑秦广王或许以前杀了公孙狗贼的老娘。 “如此看来,那你我二人当真有几分同病相连的意味。” 公孙狗贼许是听出了我话中的讽刺,急忙说道:“算来都是因为我才害了你,上次我扔下你不管,实乃有情非得已的苦衷。此时还不是合适的时机,以后自会对你言明。当今之计,你还是和我待在一起为妙。即便毒术再高,倘使遇上真正的高手,你压根就没有施展的余地。” “和你待在一起?谁知道你什么时候又会丢下我不管?”我反唇相讥道。 “我若再丢下你一次,依你的个性,化成厉鬼也会缠着我不放。为了使得我往后过的安生一些,还是带上你一起为好。” 第56章 同病相怜 第57章 摄魂术(一) 我道公孙狗贼是良心发现,原来,他是为了他自个。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他约莫还是有几分了解我的。 虽说他有几分心不甘情不愿,然而,跟他在一起,的确会比我一人单独要安全一些。 介于我这一路以来处处倒霉的情形来看,若是有人跟着我,兴许那霉运会传染给别人一些,以致于我的前程道路能光明一些。 再则,我如今可是身处在京城。京城是天子脚下,更是天子的女人万贞儿的脚下。 有了公孙狗贼这个大靠山,我届时便可以肆无忌惮地横着走。 “难得你也有自知之明,那你可千万得把我给照应好喽!” 我回敬了一句,三两步上了他的马车。 上次在马车的时候,是透过麻袋里的一条缝观看马车里面的情景,看地不大真切。 话说此时看这辆马车,愈发觉得瞎了自己的狗眼。 马车是用金丝楠木打造而成,还是用最上等的金丝楠木打造而成。 金丝楠木属于皇家专用之物,别说是普通的百姓,就连王爷想要使用,那也是要经过严格的审核和皇帝的批准。 据我所知,整个大明,有金丝楠木马车的,只有两位。一位是皇上的叔叔靖江王,另一位便是公孙狗贼。 万贞儿有多么宠爱公孙狗贼,由此可见一斑。 皇帝有多宠爱万贞儿,由此也可见一斑。 车帘是用珍珠串联而成,珍珠颗粒饱满圆润,色泽极为明亮,一看就是出自南海一带的上等品种。 车中的伽蓝香,是印度国进贡过来的贡品。 由于伽蓝香是佛家专用之物,当今皇上将其大部分赐给了法门寺,留下一小部分供自己使用。 伽蓝香有个最大的好处,那便是:闻了之后,能使得人的整个身心都放松下来,心情前所未有的宁静。 皇上给公孙狗贼赐这伽蓝香不足为奇,稀奇的是,我每次在场的时候,公孙狗贼为何都要点上这金贵的伽蓝香呢? 马车不会轻易用坏,可伽蓝香倘若用了,以后可就没有了。 公孙狗贼这是在我面前炫耀自己受到了得天独厚的宠爱、让我对他羡慕嫉妒恨呢?还是让我对他刮目相看呢? 公孙狗贼并不是让我对他刮目相看,也不是让我对他羡慕嫉妒恨,而是要催眠我。 伽蓝香还有个不为人知的功效,那就是具有催眠的作用,或者说地直白一些,伽蓝香具有霍乱人心智的作用。 然而,伽蓝香的这种功效,必须和茶花结合在一起使用才能产生作用。 方才踏进马车以后,当我瞥见马车一角放着一束茶花的时候,原本还是觉得有几分讶然的,待伽蓝香的香味扑鼻而来,心中顿时柳暗花明又一村、彻底幡然醒悟。 有些使用摄魂术的低手,在施展摄魂术的时候,正是将伽蓝香和茶花作为引子。 公孙狗贼敢把主意打到我的身上,还是使用这等拙劣的手段,不由得让我对他的智商产生几分怀疑。 须知,在一个用毒高手的身上使阴招,那就无疑等同于鲁班门前耍大刀。 更何况,若论摄魂术,这天下间,我若称第二,那绝迹无人敢称第一。 我不拆穿他,我倒要看看,公孙狗贼究竟想做什么? 第58章 摄魂术(二) 继我之后,公孙狗贼很快上了马车。 公孙狗贼在我对面坐下,聚精会神地看着我,轻声问道:“你与秦广王什么关系?” 我与秦广王什么关系?自然是仇人的关系,公孙狗贼缘何有此一问呢? 竭力装作一副中了摄魂术的模样,瞳孔涣散,双眼无光,神情呆然而木讷,语气不带一丝感情色彩,“我害死了毒王,秦广王要杀我。” “当真只是如此吗?”公孙狗贼追问道。 “当真只是如此。”我答复道。 “你与秦广王认识吗?”公孙狗贼仿佛思索了片刻,再次追问道。 “不认识,从未谋面。”我再次答复道。 公孙狗贼复又陷入了思索之中,良久之后,才抬起头来,继续审问我:“你此次来京城,是要做什么?” “找人。”我如实答道。 “找何人?”公孙狗贼问道。 “找我大师兄。”我答道。 “为何要找他?”公孙狗贼问。 “师父让我找他。”我答。 “你是一个人前来的?”公孙狗贼问。 “对,是一个人来的。”我答。 “你师父还说了些什么?”公孙狗贼问。 “没有说什么,只说让我找到大师兄以后,把他带回来。”我答。 “你大师兄人如今在何处?”公孙狗贼问。 “不知道,我还没有他的消息,只知道他不久前在京城来过。”我答。 “你师父,当真是鬼谷子的后人松凌子?”公孙狗贼问。 “当真是!”我答。 公孙狗贼到底在这东一句西一句瞎扯甚? 按捺住内心的波动,继续等着他提问。 “昔日,我们遇上无情有情两姐妹的时候,救你的那个人是什么人?” 公孙狗贼为何要提起大魔头来,好生奇怪! “不知道是什么人,只知道他很厉害。” “那你和他什么关系?”公孙狗贼问。 “我救过他的命,他也救过我的命。”我如实答道。 我倒要好好看看,公孙狗贼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 “如此说来,你和他的交情很不一般喽?”公孙狗贼问,看向我的眼神,除了探究以外,似乎还有一丝别样的情愫。 “比陌生人的关系自然要好一些。”我答道。 “你爱慕于他?”公孙狗贼问道。 爱慕你大爷!我真想一口血喷死这磨磨叽叽的公孙狗贼,他究竟想从我口中套出什么来? “不是。”我竭力使得自己保持先前的状态。 “那他爱慕于你?”公孙狗贼继续探究道。 “也不是,他喜欢的是男人。” “你说他喜欢的是男人?”公孙狗贼的眼里,一片讶然。 “是.”我答道。 大魔头是否真的喜欢男人,这不重要,重要的是,公孙狗贼为何会对大魔头如此感兴趣? 问完这话,公孙狗贼开始沉默起来,隔了半晌,问道:“那日,我丢下你不管,你心里是不是很恨我?” “对,很恨,恨不得抽你的筋、扒你的皮。” 公孙狗贼了解我的个性,这点,绝迹不能撒谎,否则,他铁定得察觉出端倪。 “其实那日我回去过一趟,可回去的时候,你已经被他给救走了。” 公孙狗贼这句,也不知道是在解释,还是在喃喃自语。 第59章 带我去皇宫 隔了良久,公孙狗贼突然拍了拍我的肩头。 这个动作,是摄魂术施者叫醒被摄魂者的常见动作之一。 “怎么了?为何如此看着我?”我装出一副刚刚清醒的模样,又说道:“怎么感觉头有些沉,难道我方才睡着啦?” “你方才打了个盹。”公孙狗贼说地极为平静,脸上尚无任何变色。 公孙狗贼和唐坤了真可谓是臭味相投、一丘之貉,唐坤不去演戏,那着实可惜了,公孙狗贼不去演戏,更是着实可惜了。 我所遇上的男人,个个心机叵测,个个腹黑,对此,我只能说自己的命实乃太好。 “你是要回长安还是待在京城?”我问公孙狗贼。 “暂且还得待在京城,皇上宣我明日进宫。”公孙狗贼答道。 忽然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当我听闻进宫这两个字的时候,小心脏差点跳了出来。 正发愁如何才能进得皇宫去,我的轻功虽然极好,可皇宫那些大内侍卫也不是吃素的。 五皇子并未住在皇宫里头,我进皇宫,诚然不是去找五皇子的,而是去瞧瞧万贞儿和皇帝老儿的。 万贞儿这个毒妇,尽然会寻找各种机会对五皇子下手。 倘若五皇子果真就是荣华的话,那我倒要进宫先看看,万贞儿这毒妇究竟是哪路妖怪下凡。 “你进皇宫的时候,能不能顺便带上我?话说咱还从未一睹过圣上的风采呢。”我做出一副憧憬状。 有了公孙狗贼,我就不必干那偷鸡摸狗的翻墙勾当,可以跟着他光明正大地进出皇宫。 公孙狗贼听闻之后,面犯难色,“这个,这个……” 没有皇上的召见,别说是我,就连宰相和大将军也是不能轻易入皇宫的。 然则,公孙狗贼不同,公孙狗贼有万贞儿这个大靠山。 谁都知道,万贞儿才是我们大明王朝真正的掌权者。 “你就带我进去吧,我保证乖乖跟在你身后,不东张西望,也不讲一句话。”我赶紧郑重承诺道。 “不东张西望,那你进去作甚?”公孙狗贼反问道。 “好吧,东张西望肯定是要望的,好不容易进一趟皇宫,岂能白白放过这大好时机?你就带我进去吧,就当是可怜可怜我呗!” 公孙狗贼许是见着我像条哈巴狗一般摇尾乞怜,微微一笑,极为爽快地说道:“可以是可以,不过,不过……” “不过什么?” 我一口血喷死你,还给我卖什么关子? 鉴于你还有巨大的利用价值份上,我忍,我忍忍忍。 “不过,你得扮成我书童的模样,否则进不了这皇宫。” “别说是扮成书童,就是扮成你老娘,我也愿意。”我嘻嘻一笑。 公孙狗贼接道:“你就是想扮成我老娘,那也得等下辈子,我老娘已然离开人世了。” 我自然知晓他老娘已经离开人世,只是同他玩笑罢了,殊不料,向来还算一本正经的他,竟然也同我玩笑起来。 看来,公孙狗贼是生生被我给带到沟里去了。 对此,我只想说,内因起主导作用,外因起催化作用。 公孙狗贼,原本就不是省油的灯。 第60章 汝定候府 万贞儿果真宠爱公孙狗贼,公孙狗贼此次带我来的院落,并不是上次把我装进麻袋给我惊喜的那个院落。 此座院落,在京郊的位置,占地面积极广,建筑构造宏伟,若不言明,我铁定以为这是哪位王爷的府邸。 大门之上的牌匾,是用鎏金打造而成,高两尺有余,宽一丈之多。 牌匾上面,赫然写着:汝定侯府。 汝定侯府?汝定候? 我脸色一变,问道:“你是汝定候?” 公孙狗贼微微一笑,答道:“皇上去年才封的。” “去年封的?这么大的事情,我为何不知晓呢?”我开口问道。 昔年,万贞儿三番四次请求皇帝老儿将公孙狗贼的老爹公孙行封为侯爷,此事,最终以文武大臣的强烈反对作罢。 这侯爷的分封,那是要经过极为严格的程序,凡是在战场上立过大功者,才有资格成为侯爷的人选。 当时替太祖皇帝打下江山的魏国公徐达,他的儿子,跟着徐达还上过战场立过功,都尚未享有侯爷的爵位。 公孙狗贼究竟是杀敌无数呢,还是替皇帝老儿找回长生不死的仙丹了? “皇上册封的时候,可是昭告天下的,难道你竟从未听闻过吗?”公孙狗贼的脸上,有了几分讶然。 “我整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上哪知道去?” 空雾谷虽则属于世外桃源,但并不是与世隔绝,相反,外界的大事,都瞒不过师父的耳朵。 师父是鬼谷子的传人,鬼谷子的门人,收徒都极为严格,但门下的弟子,个个都享有一定的盛名。 一千多年以来,鬼谷子一门出了二十三位宰相,一百七十五位将军,十一位名医,四十八位政治纵横家,七位星相学家,三十六位武林盟主。 这些人的弟子,加起来更是不计其数。 鬼谷一门,有自己的情报组织和机构,而这组织,正是历任鬼谷弟子的后代所建立。 鬼谷一门的势力有多强大,强大到令太祖皇帝朱元璋当时曾经寝食难安。 我在空雾谷待着的时候,并未听师父提起公孙狗贼被封侯爷一事。究竟是我记性不好给忘记了?还是师父有意要瞒着我呢? 当我踏进汝定侯府的那一瞬间,我差点以为星光灿烂的毒又发作了。 亮瞎狗眼这样的词语不足以形容我那刻的心情,我和我的小伙伴都惊呆了也不足以形容我那刻的心情。 那一刻,我蒙圈了,彻底蒙圈了。 只见佳木茏葱,奇花烂漫,一带清流,从花木深处泻于石隙之下。再进数步,渐向北边,平坦宽豁,两边飞楼插空,雕甍绣槛,皆隐于山坳树杪之间。 俯而视之,但见青溪泻玉,石磴穿云,白石为栏,环抱池沼,石桥三港,兽面衔吐。 这哪是侯府,这分明比王府还要气派,还要金碧辉煌。 皇帝老儿的皇子们,个个被万贞儿给害死,他们无福享受这等待遇,倒叫公孙狗贼这个外人给坐享其成。 万贞儿对公孙狗贼如此大手笔,莫非是想让公孙狗贼继承大明的江山? 第61章 寻获半夏 万贞儿心中打的什么如意算盘,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若是万贞儿有一日落到我的手上来,我定然不会轻饶她。 自打我知晓荣华是皇帝老儿的遗孤之后,就对万贞儿恨之若骨。 荣华因为万贞儿那毒妇,还不知晓在外头吃了多少哭。 每每想到荣华昔日是从乱葬岗里活下来,我就恨不得抽万贞儿的劲扒她的皮。 明日去了皇宫,倘若见到万贞儿,我绝迹要好好问候问候她。 公孙狗贼对我这幅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极为不耻,眼里明显是在鄙视。 “好吧,我的确是从山中来的土包子。”我坦然面对。 “你若看到侯府都是如此表情,那你明日到了皇宫,八成会以为自己是上了天了。” 公孙狗贼此言差矣,我之所以蒙圈,是尚未对侯府有个明确的认识。然而,皇宫我虽并未亲眼见过,但约莫多少能想到里面的构造和精致。 北江候的侯府,我曾经去过一次,和公孙狗贼这汝定候府实乃天上地下的差距。 跟着公孙狗贼,或许我真的可以吃香的喝辣的,顺带去皇宫溜上几回。 许是想到自己第二日就到见到万贞儿那毒妇,我的心情前所未有的激动,这一激动,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汝定侯府的后院,有一处竹园,沿着竹园中主楼楼廊走到尽头,便可进入秋山峰巅。 那是一座黄石假山,石色近土红色,主峰和配峰相呼应,山势脉络连贯,宛若真正的山峰一般。 这汝定侯府所用的东西,那真真都是极好的。 假山的西南位置和东南位置,皆是花园。 东南位置的花园,里面所种着的花,较为多彩多样一些,有茶花、兰花、铃兰,风信子等诸多品种。 而西南位置的花园,里面所种着的花,皆是清一色的牡丹。 牡丹的品种,有冠世墨玉、烟绒紫、青龙卧墨池、墨楼争辉、乌金耀辉和黑花魁。 我细细观察了一番,发觉这片花园之中的牡丹都有两个共性,第一个共性是,皆都十分名贵。 第二个共性是,牡丹花的颜色都是墨紫色。 墨紫色?突然记起,我昔日曾经对公孙狗贼说过自己喜欢的是黑色的花。 我原本只是无心一说,他这是当了真么? 脑子胡乱想着,猛然瞥见黑花魁旁边那株不起眼的小草时,我是猛然吃了几惊。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那朵不起眼的小草,医学上的名字叫半夏,在民间,则称呼其为三步跳或者地巴豆。 半夏是一种麻药,服少量可使口舌麻木,多量则烧痛肿胀、不能发声、流涎、呕吐、全身麻木、呼吸迟缓而不整、痉挛、呼吸困难,最后麻痹而死。 半夏虽然是一种毒草,但若使用得当,则具有燥湿化痰,降逆止呕,生用消疖肿的作用。 我如今炼制的毒药中,正好缺一味像半夏这样的药引。 二话不说,直接掏出随身携带的小铲子,将园内的半夏悉数挖了个干净。 自从去年暗中挖了扁鹊山庄的名贵药材之后,从此,我踏上了一条鸡鸣狗盗的不归路。 第62章 无法无天 捯饬了半晌,终于将半夏捣成汁,收功,睡觉! 待明日见到万贞儿那毒妇之后,正好可以顺带试验试验半夏的功效。 公孙狗贼并未乘坐他那辆独一无二的金丝楠木马车,而是选择了一辆较为普通的马车。 我问他的时候,他是这样答复的,“在圣上的面前,岂能如此嚣张和放肆?” 这话的另一层含义是,除了皇帝老儿之外,他可以在任何人的面前放肆。 公孙狗贼无疑之中,说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他虽然不是皇子,但远远比皇子要尊贵万千倍。 则天女皇任皇帝期间,对她的侄子武承嗣是百般宠爱,可和万贞儿相较起来,那无疑是小巫见大巫。 都说紫禁城金碧辉煌,又说紫禁城威风凛凛,但在我看来,紫禁城和唐代的大明宫实乃无法相提并论。 若用书法来形容的话,紫禁城的格局气象更加贴近欧阳询的书法作品,戈戟森然,秀骨清相,法度固然规整庄严,总稍显局促。 而大明宫犹如颜真卿的正楷,结体宽博气势恢宏,骨力遒劲而气慨凛然。 大明宫又如怀素的狂草,使转如环,奔放流畅,一气呵成,类壮士拔剑,神彩动人。 或许,更为重要的是,我对紫禁城存了一份偏见。 这份偏见的来源,正是始于荣华。 皇帝老儿召见公孙狗贼的地方,并不是奉天殿,而是万贞儿所住着的承乾宫。 承乾宫和我想象之中,倒没有太大的不同,然则,当我看到承乾宫外所种着的虞美人时,我的三观开始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动摇。 虞美人属于罂粟科,换而言之,虞美人是一种带毒的花。 承乾宫外,所种着的虞美人,不是一株两株,而是一大片。确切来说,是两旁都各自种着一大片。 万贞儿喜欢虞美人,或许无独有偶。 然则,在虞美人的旁边,还种着一种叫天蓝星的植物。 天蓝星有毒,还是剧毒。 天蓝星的毒性,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和半夏相媲美。 除了天蓝星之外,在所种虞美人的里面,还夹杂着一些藏红花。 女子怀孕期间,若是服食藏红花,会导致腹中的胎儿流产。因而,藏红花成了后宫某些女人争宠时的必用良药。 万贞儿曾经亲手给皇帝老儿所宠幸过的那些嫔妃们灌下藏红花,为的就是打掉她们肚中所谓的孽种。在这其中,荣华的生母纪氏赫然在列。 万贞儿并不是第一个使用藏红花的嫔妃,诚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别人都是偷偷摸摸下黑手,而万贞儿从来都是光明磊落、众目睽睽。 别人都将藏红花和夹竹桃一类的东西藏着掖着,可万贞儿这毒妇,竟然敢公然将藏红花种在承乾宫门口。 万贞儿有多么的嚣张和恃宠而骄,由此可见一斑。 皇帝老儿对万贞儿有多么地纵容和宠爱,由此更可见一斑。 万贞儿和皇帝老儿倒是狼狈为奸了,只可惜了后宫那些如花的女子,一生被活活给糟蹋。 所以说,所以说男子为何要娶那么多妻妾呢? 第63章 万贞儿 皇帝老儿的身形,较为魁梧,身高八尺有余,面相中等,气质也属中等。 综合来论,皇帝老二比他的老祖宗太祖朱元璋的长相要卓越不少。 荣华和皇帝老儿的相貌似乎毫无一丝相像之处,这其中的原因,自然只能归结到荣华的生母纪氏身上。 至于万贞儿,见到万贞儿的第一眼,我只能说自己的三观再一次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动摇。 皇帝老儿今年已有四十,而万贞儿,足足比皇帝老儿大十九岁,这就意味着,万贞儿今年已经是年逾古稀的老太婆。 万贞儿保养地还算得宜,看起来也就四十上下,然而,她的容貌,十分平凡,平凡到放在人海堆里,你绝迹发觉不了。 在民间百姓的传闻里,总是将万贞儿刻画成一个又老又丑的肥婆。 我还以为,那只是因为百姓们对万贞儿太过憎恶的原因,殊不料那并非以讹传讹。 万贞儿不瘦,或许可以说,万贞儿的身形较为丰腴一些,这点,符合肥婆的说法。 万贞儿不年轻,比起宫中那些十四五的秀女,她诚然已是昨日黄花,这点,符合了老的说法。 万贞儿并不美,这点,也符合了丑的说法。 万贞儿的确是个又老又丑的肥婆,然而,她的身上,有着一种极为独特的魅力。 那种魅力,叫傲慢无礼,那种魅力,叫盛气凌人,那种魅力,叫她的男人很爱他。 对的,没错,万贞儿一看就是一个被自己男人捧在手心里的女人。 一个又老又丑的肥婆,能让一国之君对她惟命是从,能让一国之君在她面前大气都不敢喘一下,能让一国之君不惜断子绝孙都要去纵容她,这难道还不是我们这些女子学习的楷模和榜样么? 以色侍君,容颜总会有老去的那一日,聪明的女人,善于利用自己的智慧,而不是肉体。 在这方面,万贞儿无疑是登峰造极的大神。 公孙狗贼进去之后,许是怕我不知礼数,拉着我一起跪了下去,嘴里喊道:“臣参见皇上和贵妃娘娘!” 我本以为,他还会说些万岁万岁万万岁,千岁千岁千千岁这样的话语,不料公孙狗贼用词极为吝啬。 公孙狗贼用词吝啬,他有吝啬的资本,我可没有。 用尽平生最虔诚的语气和最卑微的态度,我跪拜了皇帝老儿和万贞儿。 “都起身吧!” 说这话的,并不是皇帝老儿,而是万贞儿。 万贞儿越俎代庖,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没办法,仗着皇上的宠爱,她就可以这般任性。 “这位姑娘,是玉儿你在本宫面前所提起的那位千姑娘吗?”万贞儿朝我上下打量着,眼里微微泛着一丝慈祥的目光。 没错,那的确是慈祥的目光,那是长辈看向晚辈的怜爱眼神。 万贞儿之所以如此待我和蔼可亲,自然是因为公孙狗贼的关系。 公孙狗贼,难道当真是万贞儿和公孙行珠胎暗结所生?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公孙狗贼究竟在万贞儿面前说了我什么坏话 第64章 机会是给有准备的头脑 公孙狗贼微微一笑,答道:“回禀娘娘,正是她!” “这里没有旁人,玉儿不必如此拘束。” 皇上老儿终于开了金口,他的相貌虽则显得魁梧一些,可声音还算是较为缓柔一些的。 或许,不是他的声音缓柔,而是因为他面对的是和万贞儿有关的公孙玉。 万贞儿的声音,远比她的相貌要甚出不少,婉转清扬,丝毫不像花甲年龄的老人。 “多谢皇上!”公孙狗贼极为恭敬地答了一句。 “模样不错,性情也柔婉,确实是个不错的姑娘。”皇上老儿也朝我打量了几眼,然后得出了这个结论。 话说你从何处判定出我性情柔婉呢,我这性情倘若属于柔婉,那估计天下间所有女子都是柔情似水了。 不得不说,皇帝老儿确实是瞎了他的狗眼,他能看上万贞儿,也便不足为奇了。 出于礼貌,出于体统,我不得不面带微笑回道:“民女多谢圣上夸奖!” “玉儿,在汝定侯府住的可还习惯?”万贞儿此时问了一句。 “习惯。”公孙狗贼答了一句。 “若是有什么缺的东西,记得给姑姑说一声。” 万贞儿此时,不再是那个高高在上的贵妃,而成了极为接地气的民妇。 公孙狗贼和万贞儿东一句西一句拉扯着家常,内容极其缺乏营养,也极其无聊。 皇帝老儿倒在一旁听地津津有味,起码从表象上看来如此。 如此的场面,像极了一家三口天伦之乐的画面。 皇帝老儿对别人家的孩子尚且如此关爱,可缘何一直对自己的亲生骨肉如此淡薄呢? 他之所以找回自己流落在民间的儿子,之所以给五皇子在京外重新建造了一座府邸,或许,只是因为他离开人世之后,这大明江山连个交托的人都没有。 皇帝老儿的面色虽然极为红润,可我若观察地没错,他恐怕活不过一年了。 他的心肝方面有宿疾,并且困扰他多年,这个毛病,估计多半是从他少年的时候已经落下病根了。 皇帝老儿如今健在的儿子,唯有五皇子朱佑樘一人。 这就意味着,一旦皇帝驾崩,那大明下一任的皇帝将会是五皇子。 大明下一任的皇帝是阿猫阿狗我并不关心,然而,五皇子很有可能是荣华,是我的老妖精。 倘使荣华一心想要坐上那个宝座,那我绝迹会竭尽全力地去帮他。 但就对我自己而言,我并不希望荣华继承大统,也并不希望荣华会是那个五皇子。 心里胡乱想着,耳旁忽然听到万贞儿说道:“玉儿好不容易进一趟宫,那就在皇宫多逗留几日陪陪姑姑吧!”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即便我是囧神和霉神的附和体,但上天对我,有时还是颇为眷顾的。 我正寻思不到对万贞儿下手的机会,不料她主动送上门来。 万贞儿提说,晚上的时候一起用膳,还让公孙狗贼带我在皇宫转转。 据闻御膳房里的御厨们那做菜的水平都是无与伦比的,届时,再配合我的独门秘方,保准让万贞儿吃了之后如醉如痴,欲罢不能。 须知,机会是给有准备的头脑,我可得好好准备准备。 第65章 一厢情愿 公孙狗贼对皇宫那叫一个轻车熟路,就好似他俨然是皇宫的主人一般。 来到御花园的时候,公孙狗贼被万贞儿派人给叫走了,说是有要事亟需问他。 公孙狗贼这一走,正好顺了我的意。 紫禁城的御花园,凭心而论,真心不敢恭维。 毫不含蓄的说,这御花园的规模,远远不如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的花园规模大。 我来紫禁城,并不是前来赏花的,因而御花园的大小,丝毫不会影响我的兴致。 然而,待我看清假山之后所站着的那名男子时,我是面色一变,一个轻功跃了过去。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站在假山之后的男子,不是别人,正是五皇子朱佑樘。 我正发愁找不到这位五皇子验明正身,殊不料,他自己乖乖主动送上门来。 你看,上天对我有时还是颇为眷顾的。 眷顾他大爷!我刚落地,身上的穴道便被人给点住。 这里除了五皇子之外,并无他人,点住我穴道的,除了他,难道还能是鬼不成? 好一招隔空点穴!我若记得没错,这门武功在江湖上早已失传已久。 早已失传的武功,这五皇子何以会知晓呢? 再则,对一个仅有几面之缘的弱女子,下这般狠手,他那颗黄心上怎么过意得去呢?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荣华并不懂得隔空点穴。 “竟敢跟我跟到皇宫来,你好大的胆子!”五皇子看着我,神情颇为淡然,但语气似乎有一丝动容。 看吧,这五皇子无疑再次坐实了男神经病的称号。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跟着你的,这皇宫难不成是你的皇宫?”我反驳了一句。 “皇宫目前不是我的皇宫,但迟早都是。”五皇子答道,态度坚定。 五皇子说的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皇帝老儿一死,这整个大明的江山都是他的,更何况是这皇宫呢? “说,为何一直跟着我?是什么人派你来的?” 五皇子许是见我理屈词穷,一厢情愿地认定了我对他图谋不轨。 “你是个白痴还是个弱智啊,倘若我果真是别人派来跟着你的,我岂会这般容易就暴露自己?”我不耻道。 如此简单的逻辑,这五皇子怎会想不明白呢,他若不是个神经病,那绝迹是来自天外之物。 “兴许你脑子被驴给踢了呢?”五皇子淡然说了一句。 面对自己公然被鄙视和辱骂的行为,我采取的是大度的包容方式:吸气、呼气! 好吧,我承认,事实上,此刻我除了吸气呼气以外,还能做甚! 这个五皇子,他最好祈求上天保佑他就是我的荣华,他若不是,我日后定然会好好回敬回敬他。 待心情有所平静下来之后,我如实回道:“倘若你一心认定我是跟着你,那我便就是跟着我,反正我正好也要找你。” “找我?”五皇子眉头微微一挑。 看到他这个挑眉的动作,我的心一时之间跳到了嗓子眼。 他的容貌,和荣华的容貌,实乃天渊之别,但这挑眉的动作,极其相像。 我若问他是荣华吗?依照他往日的惯例,他会说荣华是什么东西。 我若听到他对荣华不敬,自然会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对他下黑手。 当今之计,我必须采用迂回的战术来和他过招。 “对,是找你。我和你的相见,虽然只是偶然,但你有一点说有说错,我的确对你一见倾心,念念不忘。我想尽一切办法进皇宫,为了就是再次见到你。” 不论男女,听到有人爱慕于他,听到有人对他念念不忘,多少会有一瞬间的暗爽和掉以轻心,这是所有人类的共性。 果然,五皇子面上一怔,随即说道:“就你这姿色,拿什么来诱惑我?”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哪只眼睛看见我诱惑你呢? 话说你想象力如此丰富,你怎么不去写戏文和小说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缘何遇上的男人,一个比一个更加毒舌呢? 待心情再次平复下来之后,我开口说道:“诱惑一个人,除了姿色之外,难道就别无其他办法了吗?” “哦?我倒要看看你还有什么办法!”五皇子嘴角微微上扬,但上扬的幅度极小,上扬的时间也转瞬即逝。 荣华笑的时候,浅浅地,淡淡地,像梨花白一般,沁人心脾。 而这五皇子笑的时候,皮笑肉不笑,似笑非笑,宛若一副口蜜腹剑的模样。 “还有什么办法?我有的可是办法。” 我斜眼看向他,眼睛一动不动。 五皇子眼神一僵,逐渐开始呆然,但随即很快恢复过来,“想在我身上施摄魂术,下辈子吧!” 我一口血直接喷死我自己,他究竟是从何得知我那是摄魂术呢? 当今武林之中,摄魂术能超过我的,据我所知,应该是没有的。 跟了公子刑天之后,我第一个学得的本领,便是摄魂术。只因我当时已经年方十六,学别的武功,实属有些晚矣。而摄魂术的修炼,并不需要浑厚的武功渊源和基础。 公子刑天能识破我的摄魂术,这能说地过去,只因他比谁都了解我,只因他比谁都清楚摄魂术的实质。 而这五皇子能识破我的摄魂术,着实有些匪夷所思。 昔日,我曾经对着小童施摄魂术的时候,小童并未中招,那是因为我当时还没有恢复关于摄魂术的记忆,施展出来的,只是皮毛而已。 可此时不同,此时我全然记起了所有和摄魂术相关的东西。 究竟是长时间没有付诸实践,我的水平有所下降呢?还是这位五皇子的定力已经超出了凡人的界限呢?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这位五皇子的武功着实高深莫测。 他懂得隔空点穴,懂得毒药,又能识破摄魂术的伎俩,轻功还很高强,内力也极为醇厚。 这样的人物,倘使不是荣华,那我应该听闻过他的大名。 心里正思量之际,耳旁忽听五皇子的声音传来:“你这摄魂术的本领,倒也算高强,可惜的是,你并不知晓摄魂术的缺陷和漏洞在何处。早在一个月前,已经有位高手破了摄魂术。” 一个月前?这么大的事情,我为何不知晓呢? 一个月前的时候,我应该在前往京城的路上。 如此大的事情,定然在江湖上掀起了巨大的轰动,可我一路走来,并未听说有这等要事。 “你该不会想告诉我,那破了摄魂术的,正是你吧?”我开口问道。 “这倒不是,我可没有这等好本领,不过那人我恰好相识罢了。”五皇子答道。 那破了摄魂术的,究竟是何人,着实勾起了我的好奇。 也罢,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考究该如何使得五皇子把我身上的穴道主动给解开。 此路不通走彼路,条条大道通长安。摄魂术不成,我只得另辟蹊径。 “少在我身上打如意算盘,倘若你是他人派来的,我劝你乖乖回去禀告你们主子,想使什么手段,尽管让他放马过来。美人计这招,在我身上,并不管用。你对我,是别有用心,但绝迹不是男女之情,以后少在我面前演戏,知不知道你演戏的本领真的很拙劣。” 我上辈子究竟是造了多大的孽,才会使得我这辈子所遇上的男人,不光一个比一个更加毒舌,还一个比一个更加聪明。 这份聪明,简直让我有种无处遁形的感觉。 话说你如此毒舌,如此聪明,又如此倾国倾城,你这是要彻底秒杀其他男人的节奏吗? “既然你早就知晓我对你并无男女之情,为何口口声要说我是在勾引你呢?”我反问道。 “谁说勾引就代表有男女之情了?你勾引我,只是为了达到你那不可告人的目的罢了。” 好吧,面对如此金玉良言和真理,我原是狗眼看人低了。 对于五皇子这神乎其神的逻辑,我着实生出几分膜拜来。 原以为他是来自天外的他,原以为他是四次元世界的人,如今看来,他的思维极为慎密,极为富有条理,逻辑也是极为科学和理性的。 遇上这等极品男人,我只有活活栽跟头的份。 “那依你之见,我那不可告人的目的是什么?”我心平静气地问道。 “倘若人人都知晓,那还叫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 五皇子不屑道,明显是对我的智商产生了怀疑。 我这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还砸地生疼生疼。 我怎忘了,他是个秒杀世间所有男子的这么一个奇葩存在。我和他抠字眼,那我只能被活活气死的结局。 我和五皇子僵持了许久,准确来说,是面面相觑了许久。 他似乎在等耐着我进一步的举动,而我则在细细观察着他身上的每一寸。 今日,他身上所穿着的,是一件紫色的锦袍,袖口的位置,是用金丝线绣制而成,做工极为精细。 衣袍的右下角,绣着一朵小花,颜色也为紫色,看着约莫像是薰衣草。 荣华最喜欢的花,是太阳花。以前他的衣袍上,绣着的,全是太阳花,但并不是明黄色的太阳花,而是浅黄色的太阳花。 这一瞬间,我其实已经明白,认定五皇子是荣华,那或许只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罢了。 第66章 殿下有一副好心肠 这的确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我朝着五皇子观察之际,顺带将他的表情收揽在心。 五皇子看我的眼神,格外陌生,除了陌生之外,就是疏离。 这种疏离,就像我和他之间隔着一道万丈悬崖和千年鸿沟一般。 这种眼神,怎么看怎么不是看自己心上人的表情。 五皇子许是察觉到了我眼里的失望神色,伸出他那双白皙的右手,狠狠捏住了我的下巴,问道:“方才,你透过我在看何人?” 又许是想到什么,五皇子继续说道:“你在看那个什么荣华?那男人究竟是谁?他与我,就长的如此相像?” 我所说过的话,五皇子诚然是记得清清楚楚、一字不漏,因而他心里其实早就知晓,知晓我对他,并未有觊觎之心,并未有男女方面的企图。 “既然你知晓我的企图,那把我隔空点住,究竟是几个意思?” 点住我也就罢了,竟然敢用他的脏手冒犯我的下巴,他最好诚心祈祷上天保佑,让他还有是荣华的一丝可能,否则解开穴道之后,我非得废了他那一双狗爪子。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公孙狗贼上次丢下我撒丫子就跑,缘何这次来的像及时雨一般? 他若不来还好,他这一来,毫无疑问坏了我的大事。 “千……” 公孙狗贼嘴里的千字刚出口,看到了五皇子,神情一怔,随即恭下了身子,说道:“臣参见五皇子,殿下千岁千岁千千岁!” 五皇子顺着这道声音看了过去,缓声道:“汝定侯不必多礼,你与本殿下又不是外人!” 五皇子说到外人这个字眼的时候,特意加重了语气。 五皇子和公孙狗贼的关系不好,极为不好,这点,显而易见。 不用猜,也知道是因为万贞儿的缘故。 五皇子倘使不是荣华,那他也与荣华有着相同的身世。 在那种身世之下长大,他若不对万贞儿恨之若骨,那才是奇迹。 五皇子又偏过身来,看向我,“你与汝定侯相识?” 我正要做答,又听见他说:“你是汝定侯带进宫里来的?” 五皇子看我的眼神,无疑是认定我和公孙狗贼是狼狈为奸的狐朋狗友关系。 早在看到公孙狗贼的第一眼,我便料定会有这种事情的发生。 五皇子对我,原本就处处猜忌,原本就知道我对他别有用心,好不容易摆脱了美人计的嫌疑,公孙狗贼这一亮相,八成让他以为我是公孙狗贼派来的人。 休怪我骂公狗狗贼是狗贼,他还真真切切是个狗贼,此时,他还火上泼油地开口道:“千姑娘是臣的一位知己好友,是臣将她带进宫里来的。” 看吧,五皇子的脸色都变了,还是大变。 “既然人是汝定侯带来的,还请汝定侯把自己带来的人好生看管着。皇宫重地,若是误闯了什么地方,那可是要掉脑袋的大事。” 是个傻子都能听得出来,五皇子这句话不是在提醒,而是在警告。 “多谢殿下提醒,不过,臣是得了皇上的命令,带着千姑娘在皇宫之中参观的。方才有事,恰好离开了一小会。不成想,千姑娘竟然有福份能遇到殿下。” 公孙狗贼对五皇子的态度,不卑不亢,是有那么一丝丝小小的恭敬,然而,并未有任何惧怕。 万贞儿有皇上那个大靠山,她可以如此任性。公孙狗贼有万贞儿那个大靠山,他也可以如此任性。 由此看来,找个强硬的靠山,还是极为有必要滴。 “那汝定侯就带着这位千姑娘好好参观参观!” 五皇子说完之后,朝着我瞥了一眼,转身离去。 “你走就走,你倒是解开我身上的穴道啊?” “喂喂喂,你给我回来!” 任凭我喊破喉咙,五皇子就是不曾回头。 这个点天灯的朱佑樘,看我以后给他什么好果子吃。 点天灯是一种死刑刑罚,把犯人扒光衣服,用麻布包裹,再放进油缸里浸泡,入夜后,将他头下脚上拴在一根挺高的木杆上,再从脚上点燃.。 此时,唯有这点天灯一词才能表达出我此刻这愤慨和恨地牙痒痒的心情。 中了隔空点穴之人,若是没有被点穴者解开穴道,那至少要经过十二个时辰才能自行解开穴道。 昔年,有位武林高手,就是中了隔空点穴,结果十日都没有解开穴道,后来活生生被饿死和渴死。 还好公孙狗贼及时赶到,若不然,点天灯的朱佑樘若是把我扔在什么荒郊野岭,我多半也得步入那位武林高手的后尘。 “难怪你能如此乖巧,我还以为太阳打从西边出来了。” 公孙狗贼此时也跟着火上泼油,脸上还带着一丝笑意。 “赶紧帮我解穴,废话少说。”我冲公孙狗贼大喊了一句。 “你就不怕我趁机对你上下其手呐?”公孙狗贼问道,那副表情,确实有几分猥琐。 “你若不怕我剁了你的手,你就放开胆子去做。”我回敬道。 “你被人点住了穴道,拿什么剁我的手?”公孙狗贼不以为然,脸上还附带有了几分幸灾乐祸。 “呵呵!”我冷笑了两声,“别忘了我最拿手的是什么?我身上到处可都是毒,尤其是某些敏感的部位。你若不小心碰到了,那阴曹地府绝迹热烈欢迎你。” 公孙狗贼虽然是个狗贼,但他并不会趁人之危,他只是在落井下石和开我玩笑罢了。 倘若他真想对我不轨,直接将我扛到一个无人的地方岂不更省事更实惠? 但凡嘴上孟浪和放荡之人,其实骨子里都坏不到哪里去。 真正的坏人,是从来不带嘴上说的,只会采取实际行动。 隔空点穴之所以牛掰,之所以难解,在于你压根不晓得对方点住你的是什么穴位。 人体共有七百二十个穴位,其中有一百零八个要害穴位。 倘若解穴不当,不止解不去原来的穴道,反而还会带来意想不到的恶劣后果。 公孙狗贼迟迟不敢下手,后来,在最保守的情况下,硬是解了一个时辰,可结果十分不尽人意。 眼瞅天已到黄昏时分,只得暂且作罢。 我寸步不能移动,公孙狗贼最后只得把我抱进了承乾宫。 一路走来,公孙狗贼那脸上,洋溢着愉悦而幸福的笑容,看地我有种生生抓狂的感觉。 承乾宫的外堂里,早已准备好了一桌子的饭菜。 待看清皇帝老儿对面所坐之人后,我是花容失色、面色大变。 那人,不是别人,正是那点天灯的朱佑樘。 原以为他已经离开了皇宫,殊不料,他是拜见他老子去了。 朱佑樘看到我后,嘴角微微上扬。 那副欠抽的模样,着实让我有种一口血直接喷死他的冲动。 皇帝老儿和万贞儿看到公孙狗贼径直抱着我进门,极为诧异,那副表情,就像嘴里吃了苍蝇一般。 “玉儿,你这是?”万贞儿开口问道。 “年轻人嘛,毕竟还是血气方刚一些。不过,这里可是皇宫,不是你的汝定侯府,玉儿你以后可得多加注意一些。” 公孙狗贼虽是情非得已,然而,在尚未解释的情况下,皇帝老儿就如此宽恕他,不得不说,他对公孙狗贼的疼爱,只怕远远甚于他的亲生骨肉。 朱佑樘此刻就在旁边,也不知道他心里作何感想呢? 我可真是咸吃萝卜淡操心,那个点天灯的朱佑樘,他越郁闷,我岂非是越开心? “千姑娘,这可就是你的不是了,玉儿是个男子,冲动一些也就罢了,你可是个女子,以后在他身边,可得好好规劝规劝他,莫要叫他再做出这等荒唐的事情来。宫里那么多双眼睛看着,可不比宫外。” 万贞儿的语气,有些冷厉,看向我的眼神,也有几分不善。 公孙狗贼将我缓缓放在凳子上,再扶着我坐好,看向了万贞儿,答道:“贵妃娘娘,您这可就误会了,千姑娘被人点住了穴道,直到此刻还未解开。臣武功低微,正一筹莫展,如今看到殿下在此,正好可以请殿下帮这个小忙,还望皇上和娘娘应允。” “你说千姑娘被人点住了穴道?是谁如此大胆,敢在皇宫重地对千姑娘下手?”万贞儿惊呼道。 “皇上,娘娘,还是请殿下先帮千姑娘解穴要紧。时间长了,怕是会危机千姑娘的性命。”公孙狗贼复又请求道。 “久闻殿下是少林寺圆通大师的俗家弟子,少林寺最擅长的便是这点穴解穴功夫,那殿下就在皇上和本宫面前露一手吧!”万贞儿说道。 皇帝老儿也开口说道:“樘儿,救人要紧。” 朱佑樘即便再心不甘情不愿,那也唯有乖乖替我解穴的份。 在他解开我穴道的那一瞬间,我朝他莞尔一笑,“多谢殿下救命之恩,他日定当涌泉相报。” 我所坐着的位置,正好和朱佑樘毗邻,确切来说,是中间隔了一个位置。但介于那个位置上并无他人,因而也算是毗邻。 身子朝朱佑樘凑近,我极为轻声地补充了一句:“最后,你还不是亲手解了我的穴道。” 皇帝老儿问我:“千姑娘,你和樘儿说什么悄悄话呢?” 我赶忙答道:“回陛下,我方才告诉殿下,他十足有一副好心肠,实乃是我遇上的人当中,心肠最好的那个。” 第67章 你的心上人,是五皇子? 朱佑樘朝我看了一眼,眼神极为莫测。 席间,万贞儿突然问我:“千姑娘年方几何?可有许配人家?” 万贞儿这简直问的什么废话?这些事情,难道公孙狗贼没有告诉过她吗? 我正待回答,公孙狗贼抢先一步说道:“娘娘,您与千姑娘初次见面,还是问些别的话吧!” 公孙狗贼貌似比万贞儿还要嚣张,还要掌控着话语权。 他这一说,万贞儿轻声一笑,“姑姑还不是替你的婚姻大事操心,你今年,可都二十有五了。这民间的男子,像你这个岁数的,孩子都上学堂了。” “她已经有心上人了!” 说这话的,并不是公孙钩狗贼,而是一旁一直沉默寡言的五皇子朱佑樘。 此言一出,犹如警世洪钟一般,皇帝老儿、万贞儿和公孙狗贼皆都看向了他。 朱佑樘一副极尽淡然的神态,接着又缓缓说道:“这是她亲口所说的。”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哪只耳朵听到我亲口说自己有心上人了? 对,没错,我是有心上人,还爱他爱地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然而,我在朱佑樘的面前,并未亲口说出过。 朱佑樘想必是从我的言语和举止中,判断了出来, 自己判断出来就说自己判断出来,还能显得他智慧高别人一筹,这睁着眼睛说瞎话的本领是打哪来的? “樘儿,你和千姑娘也相识吗?”皇帝老儿问道。 “有过几面之缘。”朱佑樘答道。 话说你在这个时候和我攀熟络,是几个意思啊? “难怪你与千姑娘方才举止有些过密。”皇帝老儿一副恍然大悟状。 “这千姑娘的心上人,莫非是殿下您?”万贞儿说着朝我深深看了好几眼。 那种眼神,三份讶然,三分探究,四分不怀好意。 “殿下这种倾国倾城、姿容盖世,身份又无比尊贵的男子,我岂敢有觊觎之心呢?” 为了防止朱佑樘再说出一些惊天动地、天雷滚滚的话来,我赶紧抢在他前头开口。 万贞儿的面色,果然好转了许多,“有心上人也无妨的,只要尚未定亲,其实订了亲也无所谓的,只要尚未成亲,那玉儿都是有机会的。” 话说万贞儿的思想如此开放,不由得让我有种狗眼看人低的感觉。 “其实成了亲也无所谓的,照样可以从别人的手里抢过来。哪个男人会眼睁睁看着自己心爱的女子被别的男人给占有?”朱佑樘插语道,接着又看向公孙狗贼,说道:“汝定侯,你说是吗?” 这个点天灯的朱佑樘,话要不要说的这般难听,什么叫占有?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朱佑樘似乎有些异常。 他若不是荣华,何以会有如此大的反应?我和谁成亲,又关他屁事呢? 皇帝老儿适时咳嗽了一声,道:“樘儿,注意分寸,休得对千姑娘和汝定侯这般无礼。” “父皇,儿臣不过是给汝定侯一个建议罢了,毕竟像千姑娘这种奇葩的极品女子,世间再无第二。” 奇葩的极品?你才是奇葩的极品,你全家都是奇葩的极品! 刚刚察觉到他的身上有了荣华的一丝可能,殊不料,他直接将我的幻想和希望给生生破灭。 “千姑娘的好,微臣自然比殿下更清楚。至于婚姻大事,就不劳殿下替微臣操心了。” 公孙狗贼和朱佑樘,这两人的关系,无疑势如水火、剑拔弩张、如履薄冰。 这一顿饭吃下来,可谓是吃地小心翼翼、惊心动魄。 用完膳后,皇帝老儿对朱佑樘说道:“今日天色已晚,樘儿你也留下来在宫中住一夜吧!” 万贞儿此时插语道:“皇上,那就让殿下和汝定侯和千姑娘同住在一座宫殿吧,他们三个都是年轻人,也好谈谈天增进增进感情。”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正发愁找不到和朱佑樘亲密接触的机会,他若和我们住在一起,那我月黑风高无人之际,正好实行自己的计划。 “不了,樘儿就住在文华殿吧!”皇帝老儿一口回绝了万贞儿的提议。 皇帝老儿此言一出,我着实有些惊呆。 皇帝老儿一向对万贞儿惟命是从,或许,也就只有在关系到五皇子朱佑樘的时候才是个例外。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文华殿可是大明王朝皇太子摄事之处。 如今,皇帝老儿让朱佑樘住在文华殿,这是摆明了要立他为太子的意思。 皇帝老儿立阿猫阿狗为太子,这原不是我所关心的事情,我关心的是,他究竟是不是我的荣华。 朱佑樘仿佛思索了片刻,然后点头答应。 皇帝老儿这么一搅合,我恍然间有种被人棒打鸳鸯的感觉。 我和公孙狗贼住的地方,是承乾宫西南位置的一座小宫殿,叫雍华宫。 雍华宫虽不比承乾宫气派,但环境清幽,风景秀丽,实乃居住的极佳场所。 里面的屋子,干净整洁,摆设并不多,但极为错落有致,门口,还放着几盆兰花。 送我们来的太监走了之后,我和公孙狗贼站在院内乘凉。 公孙狗贼突然问我:“你和五皇子究竟是什么关系?” 公孙狗贼抱着我去承乾宫的时候,有几次似乎想开口,但最后都是欲言又止。 他能忍到这个时候,并非因为他的忍耐心有多强,而是因为方才吃饭的时候,那种古怪的气氛刺激到了他。 “几面之缘!这个问题,五皇子不是都回答过了吗?”我如实答道。 “若说几面之缘五皇子就对你如此,打死我也不会相信!”公孙狗贼答道。 “五皇子究竟是对我怎么了?”我反问道。 “怎么了?难道你没看出来吗?他对你,有爱慕之情。” “我和他,算上今日,才是第三次见面。他若对我有爱慕之情,除非他真的是个神经病。”我不置可否。 “有时候,只需一面,那足以一见倾心。” 公孙狗贼说得好有道理,我竟无言以对。 “看吧,连你自己都察觉出来了吧?”公孙狗贼继续说道。 “他那不叫爱慕,叫看我不顺眼,你是不清楚,我和他,产生过一些误会。你今日难道没有瞧见吗,他讨厌我。我,更讨厌他。”我分辨道。 “讨厌?你有心上人这么重要的事情,都没告诉我而是告诉他,还敢说你们是相互讨厌的关系?即便是相互讨厌,这世间有一种爱情,正是基于相互讨厌才开始的。” 不得不承认,公孙狗贼道出了一条真理。 这世间,的确有些男女刚认识的时候并不对盘,甚至极为厌恶对方,但时日久了,渐渐发觉到了对方身上的优点,产生了感情。 “你那心上人是五皇子吗?”公孙狗贼紧接着问道。 依公孙狗贼的势力,想调查我的身份背景并不是什么难事,他这算是明知故问呢,还是当真不知实情呢? 其实他这个问题着实问住了我,五皇子究竟是不是我的心上人,连我自己都不大确定。 五皇子倘若就是荣华,那他毫无疑问是我的心上人。 五皇子倘若不是荣华,那他自然不是我的心上人。 这世间,岂有人连自己的心上人都辨识不出来? 做人做到我这般程度,不得不说是一种悲催和可怜。 或许,这就是我之所以会成为大囧神,成为大霉神的关键所在吧!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一直沉默,秉承着沉默就是认可的意思,顿时嗓门提了上去:“你的心上人,当真是他吗?我还一直以为,是你那师叔。” 我面上一凛,问道:“师叔?你在说什么?” “你和我在岐山府那次,那夜,你拉着我的手,说道:‘师叔,不要离开我!’。当时,你眼角还有眼泪渗出。你那师叔毒圣,我去年见过一次,的确是有几分姿色,风度也算勉强有几分。你能看得上他,也在情理当中。” 公孙狗贼的语气,极为酸溜溜。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我为何当时会说出那样的话语来呢? 当时,在我的心目中,我所爱的,是老妖精,是我的师叔。那时,我还并不知道荣华就是我的老妖精。 我虽实际上不知情,但潜意识里应该还是知晓的,既然如此,那我缘何会叫出师叔这个词语来呢? 那时,在我心里,总是竭力拒绝接受他是我师叔这个事实。 当我发觉自己爱上他之后,在他的面前,除了下山离别的那次,我从未喊过他师叔。 再则,我睡觉一向极轻,一有风吹草动便会立马清醒过来。 再再则,我最讨厌和陌生男人有身体方面的接触。 然而,那夜,我在梦中,抓住了公孙狗贼的手。 更诡异的是,我竟然全然不知,还抓着他的手,一边可怜巴巴地祈求,一边默默流泪。 那夜,我究竟做了一个怎样的梦,又为何会干出如此反常的事情? 此事,越想越有蹊跷,越想觉得越不简单。 “师叔也好,五皇子也好,其他男人也罢,反正那人绝迹不会是你!”我答了一句。 “你就对我这般狠毒吧,说一句委婉的话能死啊!”公孙狗贼气哼哼道,说完直接进了屋子, 这个举动,若让花蝴蝶做出来,那还有几分萌萌哒的感觉,可经由公孙狗贼演绎出来,实乃有种严重的违和感。 第68章 验明真身,不是荣华 不成,我不能如此坐以待毙,坐以待毙只会让事情愈发皱成一团迷雾。 驾着轻功在皇宫走了一遭之后,发觉那些大内侍卫真可谓是吃咸饭的,不由得让我对皇帝老儿的性命堪忧起来。 据坊间传闻,万贞儿跟前有个十三鹰这样的狠角色,十三鹰是没见着,倒是见着承乾宫的屋檐下,有几只麻雀飞过。 然而,朱佑樘居住的文华殿,十足戒备森严。 看来,皇帝老儿对自己捡回来的这个儿子,是真真上了心。 文华殿外的侍卫,光明眼处站着的,就有三十多名,暗地里的,恐怕绝迹不在少数。 我该如何巧妙地避开那些侍卫的眼光,进入这文华殿呢?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文华殿西北角窗户那个位置,正好打开一角,而西北角恰恰又是守卫的薄弱环节。 不费吹灰之力,我竟如此轻易就进了文华殿。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天上掉包子这样的事会发生在我的头上,不过会把我给砸死,事实再一次证明了这个真理。 前一刻才翻进文华殿,下一刻就看见朱佑樘那张容颜绝世的脸。 此刻,朱佑樘和我之间的距离不到半尺。 “早就料定你今夜会前来。”朱佑樘若不经心地看了我一眼,又若不经心地说道。 我一口血喷死你!早就料定?感情你今夜留在皇宫之中,是为了瓮中捉鳖、关门打狗不成? “你是玉皇大帝还是如来佛祖?”我嘴里不耻道。 “就你这点小心思,都在脸上写着,只要不是个傻子,那都能看得出来。” 点天灯的朱佑樘,我不同他计较,我忍,我吸气,我呼气! “鄙视我的人多了,你算个老几!”我郑重表决出了自己坚定的立场。 “智商确实让人捉急,不让好在你有自知之明。”朱佑樘的眼里,似乎终于有了一丝认可。 趁着和朱佑樘扯皮之际,我将文华殿细细扫视了一遍。 文华殿主殿为工字形平面。前殿即文华殿,南向,面阔五间,进深三间,黄琉璃瓦歇山顶。明间开六扇三交六椀菱花槅扇门,次间、梢间均为槛窗,各开四扇三交六椀菱花槅扇窗。东西山墙各开一方窗。殿前出月台,有甬路直通文华门。 后殿曰主敬殿,规制与文华殿略似而进深稍浅。前后殿间以穿廊相连。东西配殿分别是本仁殿、集义殿。 关于文华殿的描述,我昔日曾经在书文里看到过,可待身临其境之时,感受着实诡异。 对的,没错,的确是诡异。 文华殿给我的感觉,并不是像它外表的那般富丽堂皇或是宏伟壮观,而是一种压抑无比的感觉,而是让人有一种即将窒息的感觉。 “看够了吗?” 耳边传来朱佑樘这道声音,将我的视线从远处拉了回来。 “说,三番四次缠上我,究竟是想做什么?” 看着朱佑樘眼里这份探究,我问他:“你是荣华吗?” “荣华是……” 朱佑樘说到此处,被我横生打断,“你若再敢对荣华有只言片语的不敬,我化成厉鬼也会缠着你不放。” 朱佑樘或许是被我眼里那恨恨的神情给吓着,转而改了口,“荣华是你心上人?” “你这岂非是明知故问?他若不是我心上人,我何至于死皮白咧缠着你不放?”我反问道。 “你连自己的心上人都不认识,说出来,就不怕被人笑掉大牙吗?”朱佑樘反唇相讥。 “别说他人笑掉大牙,就连我自己也笑掉了大牙。我的记忆以前出过问题,所以……” 说到此处,我戛然而止。 “记忆再出了问题,岂能连人都认不出来?”朱佑樘答道。 说来也属奇怪,我当时可以清楚地认出任何人,也清楚地记得任何人,可唯独和老妖精相关的东西,出现了混乱。 “此刻不是纠结这些的时候,而是你到底是谁?你原来的名字叫什么?”我继续问道。 “叫什么?我为何要告诉你呢?”朱佑樘再次反唇相讥。 按捺住心中想下毒手的冲动,“你的师父是谁?是鬼谷子的后人松陵子吗?” “非也,我师承少林寺的圆通大师。” 出乎意料般,朱佑樘给出了答复。 朱佑樘会隔空点穴,他的确应该师承过少林寺的某位大师。然而,这并不意味他就没有其他的师父。 “仅此一位吗?”我追问道。 “自然不止一位,但并未有你说的那位。要知道,那位的收徒条件极为严格,我倒是想拜他为师,可他并未应允。” 不是荣华吗?当真不是荣华吗? “你身上的瓷瓶,从何处而来?”我再次追问道。 “什么瓷瓶,你说的是这个东西吗?”朱佑樘说着从怀中掏出一个瓷瓶,给我扔了过来。 这岂是荣华的瓷瓶,岂是我那日所见过的瓷瓶? 那日我见到朱佑樘的时候,已然中了星光灿烂的毒,难道说,是我当时眼花看差了吗? 瓷瓶里面的药丸,也根本就不是什么清心丸,而是一些凝神散。 “你身上就只有这一个瓷瓶吗?”我不死心,继续问。 “我又不是炼毒之人,身上带那么多瓷瓶作甚?”朱佑樘反问道。 “不在皇宫的这些年,你都在何处?” “我为何要告诉你,你从我口中得到的消息,难道还不够多吗?” 是啊,朱佑樘能如此神闲气定地配合,原本已在我的意料之外。 “你究竟是来认人的,还是万贞儿那奸妃派来试探我的细作?”朱佑樘眼神一变,说着用手将我拎了起来。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这个点天灯的朱佑樘,他有什么资格拎我? 我和公孙狗贼相识,公孙狗贼又是万贞儿的人,我偏巧不巧又遇上了他几次,朱佑樘能如此猜测,也在情理当中。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朱佑樘领着我的动作,和荣华昔日拎着我的动作极像。 “你当真不是荣华,当真不是吗?”我急急问道。 “荣华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他与我,就如此相像吗?”朱佑樘的脸上,有了愠色,愠色还不浅。 荣华和朱佑樘的容貌,毫无一丝相像之处,但朱佑樘的身上,总是有荣华的影子。 突然记起,荣华的左肩之上,曾经留下过我的牙印。 那一日,我将荣华咬地太狠,以至于在他肩头留下了一道挥之不去的牙印。 我对荣华当时说道:“有了牙印,你以后就专属于我了,谁也别想把你从我身边给抢走。” 若想知道朱佑樘是否就是荣华,我只要扒光他的衣服,验明正身不就可以了吗? 心里想着,手直接朝朱佑樘身上抓去。 朱佑樘许是没有料到我会有这个饿虎扑食的动作,神情有过片刻的僵硬。 趁着他分神之际,我直接将食指指甲盖里的弹指醉朝他脸上撒去。 朱佑樘躲避不及,弹指醉给他糊了一脸。 见状,我赶紧用力去扯他身上的衣裳。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就在我扯朱佑樘衣裳的那一瞬间,朱佑樘又给我用了一招隔空点穴。 我的身子被点住,生生动弹不得。 这个点天灯的朱佑樘,弹指醉可堪称迷药中的极品,这都没有把他给马上撂倒。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朱佑樘虽然点住了我,然而,由于我方才撕扯的力气着实太大,朱佑樘的衣裳虽然尚未全然扯开,但正好扯开了他左肩的一角。 看到朱佑樘左肩和左胸膛的那一霎那,我惊呆了。 我之所以惊呆,并不是因为他的左肩有牙印,而是因为他的左肩和左胸膛之上,全是疤痕。 那种伤疤,看着像是大火灼烧过的一般,但又看着似乎不像。 朱佑樘暴露在外面的肌肤,没有一寸完好。 那画面,实在惨不忍睹、惨无人道、惨绝人寰、灭绝人性。 让我不由得平声静气、屏气敛息、敛容屏气、悄无声息。 究竟是哪个畜生对这么一位如花般的美男下这等毒手,实乃人神共愤、天理不容、暴虐无道、暴殄天物。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朱佑樘当真不是荣华,当真不是。 荣华的肩头,洁白无瑕、除了我那个牙印之外,任何伤疤都没有。 倘若有人胆敢在荣华身上留下一个芝麻大的印记,我定会让他尸骨无存。 不是荣华,我早就该断定朱佑樘并不是荣华。 皇帝老儿今年不过四十周岁,倘若民间传闻不差的话,那位五皇子今年才只有十七八岁。 而荣华,荣华今年已经年约三十,足足比五皇子大出十岁来。 这么浅显的道理,我为何此刻才想明白呢? 只因荣华的身上有块龙形的玉佩,而朱佑樘的身上,又有着荣华的一丝影子么? 不是荣华,那荣华究竟又在哪里呢? 眼泪顺着脸颊落了下来,毫无征兆一般落了下来。 我最后的念想,被生生破灭。 突然之间好害怕,荣华的离开,倘使不是因为皇位,那还能是什么呢? 第69章 死亡之花 朱佑樘中了弹指醉之后,并未立刻马上就昏迷过去,只是显得神智有些不清而已。 我何以会知晓朱佑樘神智不清呢?实乃因为朱佑樘的眼神太过迷离,迷离地就像某些勾栏院里的姑娘勾搭客人时的那般。 朱佑樘不止是没有立刻马上昏迷,直到此刻,他还处于清醒的状态。 我原是小觑他了,不曾想他的内力竟然高到如斯地步。 朱佑樘从地上缓缓起身,看向我,嘴里不屑地啐道:“还以为你有什么手段,原来只不过是个女流氓!” 念在我方才的行为的确是有几分符合女流氓的份上,我选择缄默不语。 “可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凡是第二次中了隔空点穴之人,至少要经过二十四个时辰才能解去穴道。”朱佑樘面露一丝幸灾乐祸。 二十四个时辰就二十四个时辰,我就不信自己解不了这劳什子的隔空点穴。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当我无意之中瞥见西北角位置所放着的水晶兰时,差点吓出一身冷汗来。 白色的花朵,清澈透明、犹如梦一般的美丽无比。 然而,谁能知晓,这种美丽的外表之上,暗藏着多少邪恶。 水晶兰属于鹿蹄草科植物,是靠着腐烂的植物来获得养分,被称为死亡之花。 出淤泥而不染,指的无疑是莲花,然而,在腐植土中没有一片绿叶,就能长出美丽动人的白花,那绝迹非水晶兰莫属。 或许鲜少有人知道水晶兰这个名字,但水晶兰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叫梦兰花。 难怪自打进这屋子就有一种压抑感,原来都是这梦兰花在作祟。 梦兰花能治病,但同时也有剧毒。 梦兰花的毒,不会在白天出现,只会在夜晚时分释放。 梦兰花一般生长在极为潮湿的地带,像京城这样既干燥风沙又大的地方,绝迹是生长不了的。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文华殿内,为何会有梦兰花呢? 我再细细朝着文华殿打量了一圈,发觉不止是西北角,西南角和东北角也都各自放着一盆梦兰花。 朱佑樘是懂得毒药的,起码懂得一部分,那这梦兰花算是怎么回事?‘ “这屋子里的三盆梦兰花,是你放的?”我开口问道。 “什么梦兰花?”朱佑樘问道。 看朱佑樘的反应,似乎毫不知情。 “就是那种花!”我顺手指了过去。 朱佑樘朝着梦兰花看了一眼,极为淡然地答道:“那是万贞儿那奸妃方才派人送过来的。” 万贞儿?万贞儿是白痴还是个弱智啊?她要朱佑樘死的心,就如此迫切么? 朱佑樘倘若被毒死,但凡是位御医,到时都能一眼看出是因为梦兰花的缘故。 万贞儿这是见着皇帝老儿要立朱佑樘为皇子,狗急跳墙呢?还是她原本就是个脑子蠢笨的女人?抑或是万贞儿当真已经无法无天到如斯光明磊落的程度来? “那花有毒你知道吗?”我提醒道。 “知道。”朱佑樘答了一句。 我一口血直接喷死这点天灯的朱佑樘,方才明明说他不晓得什么是梦兰花,此刻却又说知晓这花有毒,这是故意作弄我呢是吧? “黄鼠狼给鸡拜年,能安什么好心?万贞儿那奸妃送过来的东西,倘若没毒,那才实属奇怪。”朱佑樘复又补充了一句。 原来他不是认出花来,而是猜测出来。 “既然明明知道有毒,那你为何还摆在屋里?”我继续问道。 “这可是堂堂的万贵妃送来的东西,我岂能托辞?”朱佑樘语带几分讥讽。 “不托词,那你就等着白白送死是吗?”我问他。 “白白送死?我的命,岂是这般轻易就能被他人取走的?”朱佑樘反问道。 昔年,早在朱佑樘还在他娘亲肚子的时候,就品尝过万贞儿亲自送过来的几碗红花,后来,又被他娘给用束腰的紧身腰带勒了四五个月,他出生的地方,不是别处,可是乱葬岗。 他生下来以后,万贞儿追杀了他千百次,可他最终还是奇迹般地活了下来。 朱佑樘的命有多大,想来猫也不过如此。 怨不得他如此自信,如此倨傲,他确实有这个资本。 梦兰花虽然有毒,但毒性并不强,但凡稍微懂点毒术之人,应该都能解去梦兰花的毒。 或许,这也正是朱佑樘欣然接受梦兰花的原因。 梦兰花虽然对我没用,然而,梦兰花的香味令人极为厌恶和反感。闻到之后,浑身上下就像被猫抓了一般,十足难受。 不对,这可不是普通的梦兰花,而是梦兰花中的极品千年梦兰。 “快解开我身上的穴道!”我冲朱佑樘大声喊道。 “解开好让你继续对我图谋不轨是吧?”朱佑樘完全不置可否。 “再不解开,那你就等着和我死在一起吧。你屋里的,可不是普通的梦兰花,而是千年梦兰。千年梦兰有剧毒,闻到之后,能让人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全身麻痹而亡。这千年梦兰送到你屋里应该有半个时辰了吧,半个时辰吸入的毒量,足以让你致命了。” 此时此刻,唯有将问题的严重性向朱佑樘讲明,省得他再自以为是。 “千年梦兰?这世上岂有什么千年梦兰?你想让我帮你解开穴道,那就乖乖求饶,何须编造这种瞎话来骗我?”朱佑樘继续不置可否。 面对如此对牛弹琴的行为,我着实无语。 似曾记得,朱佑樘那日一眼就认出了无常散来,按说他即便不是个用毒高手,那也应该对毒术有一定的了解,断然不会无知到如斯程度。 “你是想眼睁睁看着我被这千年梦兰给活活毒死是吗?”这是我思前想后得出的唯一结论。 朱佑樘不语,缓步朝前走去,刚走了几步,身子一个不稳,栽倒在了地上。 中了弹指醉的毒,他还能硬撑这般长的时间,着实说明朱佑樘不是个一般人。 “你给我所下的,究竟是什么毒?”朱佑樘终于问到了这个问题。” “弹指醉,只此一家,别无第二。”我嘿嘿一笑。 “弹指醉?原来这就是江湖上传说中的弹指醉,也不过如此嘛!”朱佑樘嘴角微微上扬,十足一副讥讽模样。 我一口血喷死你,也不过如此那你躺在地上是几个意思,是觉得身上的衣裳太干净了,所以打几个滚往脏里弄吗? 朱佑樘活腻歪了我可没有,梦兰花的毒虽然对我没用,可这千年梦兰不一样。 千年梦兰的毒,在我体内发作的时辰的确会延缓一些,但并不代表我就可以逃过这一劫。 千年梦兰的毒其实并不难解,于我而言,根本就是小菜一碟。 然而,我手上没有现成的药材,身子又无法动弹,解药自然是无法研制出来。 “快解开我身上的穴道,我再说一次,若是时间延误了,你我两人今日都得死在这文华殿。” 朱佑樘许是被我强硬的语气给吓住了,又许是被我凌厉的气势给惊呆了,再许是被我话中的死字给震撼了,问道:“那当真是千年梦兰吗,不是说这种花已经灭绝了吗?” “灭绝了?坊间的百姓们都以为皇上的后代也灭绝了,可你是从哪里跑出来的?”我顺口回了一句。 说完之后,才意识到自己说了什么,赶紧干巴巴解释道:“我只不过是打个比方,眼见为实,耳听为虚嘛!我可是一介毒手,这点眼光绝对不会走偏的。你在这屋里待了这么久,难道就没有觉得一丝压抑一丝烦躁不安吗?” 朱佑樘的神情,仍是有几分半信半疑,但他随即很快伸出手来,在空中轻轻弹了一下。 顷刻之间,我重获了自由,快步走到了离自己最近的那株梦兰花跟前。 没错,那的确是千年梦兰,千年梦兰的花蕊之中,有着一些密密麻麻地黄色小点点。 “赶紧派人准备燕尾草、金钱子、牡丹皮和连翘这四味药草。此外,捣药的东西也带过来。” 朱佑樘虽然并未答复我的话语,但转身走出了文华殿外。 等他进来的时候,身后跟着几名侍卫,看那架势,是要将屋内的千年梦兰全都搬出去。 “慢着,先别急着搬走,待我再研究研究,一会好配制解药。” 朱佑樘吩咐那几名侍卫退下,站在了我身边不远处。 我在研究千年梦兰之际,朱佑樘似乎一直在看着我,眼神淡然而莫测。 片刻之后,便有一名侍卫送来了我要的东西。 常闻皇宫办事极为繁琐,据说要经过层层的审批,而这审批下来,最短也要几个时辰。 可这名侍卫去了还不到一刻钟的功夫,看来五皇子的身份还是极为好使的。 此刻不是考究这些问题的时候,而是考究研制解药的问题。 我替自己把了把脉,再在千年梦兰周遭转了一圈,随即开始炼毒。 半个时辰之后,我看向了对面的朱佑樘,“药都服下去一刻钟的功夫了,也没把我给毒死,你还不放心吗?爱服不服,反正死的又不会是我。” 扔下药丸,我直接走出了门。 城门失火,殃及池鱼。万贞儿这毒妇,想害朱佑樘,结果差点害死了我,看我怎么对付她! 第70章 机会给你留着 离开文华殿后,思绪万千,连带着脚下的步子也缓慢了不少。 前脚才刚踏进雍华宫中,就听见公孙狗贼的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去找五皇子了?” “这么晚了,你不睡觉啊?”我问了一句。 “我就知道你去找五皇子了,看吧,果真如此。”公孙狗贼酸溜溜道。 “困了,我歇息了,你也就便吧!”我懒洋洋答了一句,朝自己的屋子走去。 公孙狗贼许是察觉出我的心情有些低落,竟没有再追究下去。 不远千里从空雾谷来到京城,原本以为很快就能找到荣华,殊不料,事情远远比我想象中要艰难许多。 一夜未眠,直到天亮的时候才合了个眼。 清晨,正睡得迷迷糊糊之际,被公孙狗贼的敲门声给吵了醒来。 "一大早你叫魂呢?”我没好气喊了一句。 “再有一盏茶的功夫就到巳时了,你为何还没起床?”公孙狗贼在门外喊道,语气有几分迫切,“你莫不是出了什么事情?” “我都应声了,还能出什么事情?”我一边开门,一边无奈道。 “我还以为你是求爱不成,有了轻生的念头呢?” 公孙狗贼许是见我仍好端端地活着,和我开起了玩笑。 “你是巴不得我有事情,巴不得我死翘翘是吗?” 说完之后,才想起自己还没有洗漱,于是又重新回到房内。 公孙狗贼以前说话的时候,还算是比较谦逊有礼的,和我在一起的日子久了,无疑被我这块千年墨给染地一塌糊涂 出门之后,问他:“你打算在皇宫待多久?” “这就要看贵妃娘娘和皇上的意思了。”公孙狗贼答了一句,转而神情专注地看向我,“你当真无碍?” 我不作答,抬头给了他一记白眼。 昨夜文华殿那头出了那么大的动静,可一路走来,始终未曾听人提及,这就说明朱佑樘将消息控制地极好。 万贞儿若是知道是我坏了她的大事,依她素日那毒辣的手段,多半会将我身上的肉一块一块给剜下来,再放到锅里油煎,然后扔出去喂狗。 我和公孙狗贼来到承乾宫外时,偏巧不巧和朱佑樘遇到了一起。 朱佑樘当时正好从承乾宫往外走,而我和公孙狗贼自然是往里走。 从朱佑樘的气色来判断,面色红润,毫无一丝中毒的痕迹。 “死鸭子嘴硬有什么用,最后还不是乖乖服了解药。”我小声嘀咕了一句。 “汝定侯,请安这种事就不必带着这位千姑娘了吧?”朱佑樘说着长臂一伸,一把将我拉了过去,“父皇和娘娘若是问起,就说千姑娘陪本殿下去御花园赏花去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是脑子被驴给踢了还是活地腻歪了?我在朱佑樘面前逞那一时口舌之快作甚? 眼见着公孙狗贼的脸色比霜打的茄子还要青上几分,我脑海中飞速转动,朝着他说道:“放心,我去去就来。” 公孙狗贼进了承乾宫之后,我竭力使得自己的语气保持平缓:“能放开我的胳膊吗?你就是如此报答你的救命恩人?” 方才,点天灯的朱佑樘捏住的不是我的胳膊,而是我胳膊肘处的曲池穴。我若有半分胡乱动弹,上半身直接瘫痪。 朱佑樘并未放开他的狗爪子,而是抓着我一直往前走。 我一边走,一边心里问候他祖宗十八代。 怨不得有人在他的身上留下那不可磨灭的记号,像他这种恩将仇报的畜生,千刀万剐也活该。 朱佑樘停下的地方,的确是御花园,而且还是我昨日撞见他的那处假山之后,看来他对这个地方是情有独钟。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说完立马分道扬镳,永不相见!”我一口气将心中所想悉数道来。 自打遇到朱佑樘之后,我是没有过过一天好日子,完完全全成了大囧神和大霉神的附和体。 许是我爆了粗口,朱佑樘看我的眼神极为古怪,“昨夜的事情,不要对万贞儿那奸妃提起。” “既然你怕我和万贞儿是一伙的,为何要在我面前三番四次说出万贞儿那奸妃这六个字来呢?”我反问道。 “你与那奸妃,并不是一伙的。”朱佑樘答道。 “你何以知晓呢?”我倒十足好了奇。 “你若和她是一伙,昨夜就不会救我。”朱佑樘答道。 “倘若我用的是苦肉计、为的是博取你的信任呢?”我再次问道。 “昨夜吃完饭后,你从万贞儿那奸妃身旁经过的时候,不是给她下毒了么?” 不得不承认,朱佑樘的眼的确很尖,我自认自己当时做地极为隐蔽,断然不会有人察觉到蛛丝马迹,殊不料,还是被他给看在了眼里、记在了心里。 我给万贞儿下的,并不是什么剧毒,只是普通的泻药而已。 让万贞儿痛痛快快就死了,那可绝迹不是我的风格。 朱佑樘带走我的时候,我之所以如此干脆利索地跟他走,这也是其中一个原因。 万贞儿或许不会知晓是我暗中动了手脚,但公孙狗贼兴许会怀疑到是我。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既然朱佑樘明明知晓我和万贞儿并不是一伙的,那他方才说出那番拜托的话语是几个意思?他是没话找话呢?还是没话找话呢? “你不怕那也是苦肉计吗?倘使我是装作厌恶万贞儿呢?”我继续问道。 “你对万贞儿的厌恶,那是发自内心的,那种感情,绝迹是装不出来的。”朱佑樘答道。 话说你如此聪明,如此火眼金睛,为何在初次见到我的时候,瞎了狗眼一个劲冤枉我呢? “既然如此,你就该知晓,你的事情,我岂会告诉万贞儿呢?万贞儿在这世上,最不容的便是你,你活地越好,她就越郁闷,越痛苦,这也正是我救你的最重要的原因。” 我之所以对万贞儿恨之若骨,自然是因为荣华的缘故,是因为我误以为荣华就是皇帝老儿的皇子的缘故,是因为我误以为是万贞儿害得荣华失去母亲、又受尽磨难的缘故。 然而,已经证明荣华不是五皇子,也不是皇帝老儿的儿子,那我缘何还是如此恨她呢? 单凭万贞儿昨夜祸及池鱼的行为来看,我还不足以对万贞儿恨之若骨来。 真是好生奇怪,为何知晓朱佑樘并不是荣华之后,我对万贞儿的恨意,不止不减,反而还增加呢? “你和万贞儿,究竟有什么不共戴天的仇恨?”朱佑樘的眼里,有了一丝探究。 “什么仇恨?我为何要告诉你呢?你还是安安心心地当你的皇子吧!”我回敬了一句。 朱佑樘许是见我语气极为强硬,知晓自己问不出什么所以然来,语峰一转,说道:“你可有什么想要的东西,只要是我能给得起的,定然给你。” “倘若你是想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的话,那不必了,我不缺任何东西。”我果断拒绝。 这个世间的任何东西对我来说,那都是身外之物,除了荣华,除了我的老妖精。 “你当真不要任何东西?你可想清楚了,我说的是任何东西,黄金白银、珍珠玉帛随意供你挑选。”朱佑樘追问道。 “倘若你真想报恩的话,劳烦以后见到我的话,对我客气一些。还是算了,我们俩,还是再也不要相见的好。” 朱佑樘这个霉神,沾染到他,我一准一没有什么好事。 “万一不小心遇上呢?”朱佑樘问道,神情有了一丝莫测。 “若是不小心遇上的话,那你还是躲地远远的。”我答道。 “我为何要躲得远远的?”朱佑樘反问道。 好,你有种,你不躲地远远的,那我躲到远远的总可以了吧? “我再重复一次,你若有想要的东西,千万别错过这次机会,要知道,错过这次机会,就不会再有这等好事了。”朱佑樘似乎仍不死心,继续问道。 我顿时火冒三丈,“你是耳聋了还是智商有问题啊?我再说最后一遍,我不需要任何赏赐。你若是觉得自己的钱财多到没地方花了,那就救助救助四川的灾民。烦请再也不要做无畏的纠缠了,好吗?”说完转身就走。 四川地区,前不久又遇到了灾洪,我从长安经过的时候,一路遇上沿街乞讨的乞丐,十有八九都是从四川逃难过来的。 皇帝老儿的心思都在万贞儿身上,自然无暇顾及这些灾民。 他五皇子再不顾及了,那这大明的江山可就真岌岌可危了。 也罢,管这劳什子的政事作甚,大明的江山关我屁事呢! 我连自己的摊子都顾不好,瞎操的这哪门子心呢? 走了老远,忽听朱佑樘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这个机会我给你留着,等你日后需要的时候,找我来要。” 找他?我巴不得离他有多远就有多远,我若再主动找他,除非是被人给下了迷魂药。 从来只以为自己固执,以为自己犟地可以,殊不料,朱佑樘比我还犟地厉害。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公孙狗贼见到万贞儿之后,也不晓得把我揭发没有? 第71章 一丝一毫地位都没有 公孙狗贼并未出卖我,原因何在? 原因在于,倘使他在万贞儿的面前揭发了我,那万贞儿早就派大内侍卫前来缉拿我这个吃了雄心豹子胆的罪人。 公孙狗贼虽然昔日狼心狗肺,扔下我这个救命恩人不顾,但他今日还算是蛮讲义气的。 公孙狗贼在承乾宫外等着我,老远我就看见了他的身影。 从远处望去,翩翩白衣,当真有几分谪仙下凡的意味。 公孙狗贼似乎极其喜欢穿浅色系列的衣裳,尤其是白色和月白色这两个颜色。 无可厚非的是,公孙狗贼极其适合白色,或者可以说,他将这两个颜色发挥地淋漓尽致。 与此正好相反的是,大魔头极其喜欢穿黑色的衣裳。 但或许,并不是因为他喜欢穿黑色的衣裳,而是他身上并未带有其他衣裳。 公子刑天最喜欢红色的衣裳,不对,他是喜欢红色的皮裘。 或许是昆仑山常年积雪的缘故,在我的印象中,公子刑天总是身着一件红色的皮裘,红地像火一般的颜色。 荣华喜欢什么颜色呢?荣华穿的最多的,好像是青色的衣裳。 公孙狗贼的左手上,似乎拿着一件什么东西。 走进一瞅,才发现是一把香。 那不是普通的香,而是伽蓝香。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我正想着问公孙狗贼要些伽蓝香来用,但又怕他以用完为名推诿,这下被我给抓包,看他一会还用什么借口来拒绝。 “这香……”言语之际,我已来到公孙狗贼的身边。 “这香是替你要的。”公孙狗贼说着伸手朝我递来。 此言一出,实乃有惊耳骇目、惊心破胆、惊喜若狂之效,让我不由得对公孙狗贼刮目相看、感激涕零。 我接了过来,嘴上不忘问道:“替我要这做什么?” “做什么?那日,你在我的马车里,看这伽蓝香的目光,就像狼看到肉一般垂涎,那副可怜巴巴的模样,我至今难忘。” 好吧,我那日的确盯着他车里的伽蓝香看了许久,也的确是表现出了垂涎欲滴的企图。 “所以你就可怜我,问你姑母贵妃娘娘求了这香?” “顺道的事。”公孙狗贼答了一句。 什么叫顺道的事情?顺什么道? 心里正想着,又见着公孙狗贼伸出右手递给我一盒东西。 我不用接在手里,单闻着气味,便知道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公孙狗贼的时候,在他贩卖人口的窝点所闻过的味道。 这是朝鲜进贡给大明的香粉,叫百日香,据闻只要在身上抹上一小丢丢,香味可以持续百日时间。 百日香在别的女子眼里,是香饽饽,那是因为她们喜爱百日香的香味,喜爱百日香那种香气宜人的芬芳。 百日香在我眼里,也是香饽饽,那是因为我也喜爱百日香的香味,但我喜爱的,是百日香那种如罂粟一般的致命诱惑。 百日香中,有着一种奇花,叫岁月如歌。 岁月如歌有养颜美白的功效,但鲜少有人知晓,岁月如歌其实也是带有剧毒的。 第一个研制出百日香的人,无非只是为了青春常驻,无非只是为了让美延续下去。 然而,自然界的任何东西,包括人,其实都是带有毒性的。因而坊间市面上的许多养颜美容产品,其实都是对人体有极大的害处的。 或许是因为炼毒的缘故,使得我清楚地知晓了许多花草的毒性,正是因此,我从来不用任何香粉。 岁月如歌若是经过提炼,能像罂粟一般,使人上瘾。 百日香中含有的岁月如歌,正是经过提炼之后的产物。 这就意味着,若是长期使用百日香,那无疑相当于是慢性中毒一般。 难怪见到万贞儿的时候,察觉到她的面色有些异常,此时细细一思量,果真是中毒的迹象。 从她目前的情形来判断,看来是活不过半年了。 万贞儿害人害了一辈子,终于也沦落到报应的时候。 言归正传,昔日,我原是随便一说,不料公孙狗贼竟然当了真。 “这香粉贵妃娘娘只有剩了一盒,等下个月朝鲜朝贡大明之后,到时候再给你要几盒。”公孙狗贼的话语把我从沉思中拉了回来。 苍天大地、天雷滚滚!万贞儿究竟是有多么宠爱公孙狗贼? 若说公孙狗贼不是她和公孙行的私生子,鬼才相信呢? “你是去替我要香粉的?顺便要了伽蓝香?”我问他。 “我是去向娘娘和皇上请安的,顺便想了起来,于是顺便就替你要了。”公孙狗贼答道。 好一个顺便,我也想顺便,可惜没有这个本事。 “马车已经在外面候着了,走,回府!”公孙狗贼突然说了一句,冷不丁吓了我一跳。 “你姑母贵妃娘娘不是说让你在宫中多待几日吗?” “多待几日?就这一日,你都如此不安分,再待几日,贵妃娘娘岂不性命全无?” 看来万贞儿的确是上吐下泻了一夜,单凭公孙狗贼这幅郁闷的神情便可知晓。 “你说你和她究竟有什么仇,值得如此对她?”公孙狗贼说着,叹息了一声,“昨夜你下手的时候,我其实已经看见了,原本想告诉贵妃娘娘一声。但想着你应该不会蠢到毒死她的程度。你是没有毒死她,可她已经一把年纪,哪里还经得起那番折腾?若不是太医院都是一些能手,恐怕贵妃娘娘的玉体到此时都难以恢复。” 区区普通的泻药,至于那般劳师动众吗? 不过公孙狗贼没有说错,万贞儿的确已经年近花甲,身体自然不比青年人和中年人。 “你在说些什么,我听不懂!”我佯装不知。 “你跟我进宫,究竟是来见五皇子的,还是要害贵妃娘娘的,你与五皇子,当真没有什么关系吗?”公孙狗贼看向我,眼神全是探究。 “既然你心里认定有关系,那便就有关系。” 这话一点不假,我和五皇子,多少也算是有点特殊关系的。 “你都不做解释吗?”公孙狗贼许是以为我这是在默认,脸上有了一丝动容。 “解释有用的话,要律法做什么!”我回击道。 须知,人最大的特点便是自以为是和异想天开。 仅仅只凭着自己的主观判断,便肆意地去下结论,窦娥的冤屈是如何造成的,正是这般造成的。 公孙狗贼和我走到出宫的半道上时,说是落了东西在雍华宫,让在我乾清门口等他。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公孙狗贼这一走,我终于有机会对万贞儿下毒手。 昨夜,我对万贞儿下的,的确是泻药,但同时,我还在万贞儿身上抹了一点穿肠粉。 这种穿肠粉,有个最大的特点,那便是需要药引来催化。而催化它的药引,是狼毒花。 找了个无人的角落,从身上掏出狼毒花的花瓣来,正要点燃,手中的花瓣猛然被打落在了地上,手也被人拉了过去。 “我就知道你没安什么好心,你究竟和贵妃娘娘有什么深仇大恨?”公孙狗贼愤愤问道。 “你在说什么,我一点也听不懂。”我继续佯装不知。 公孙狗贼这个奸人,竟然敢设计来活捉我。假借取东西为名,实则是在试探我。 我倒好奇,他是如何知晓我在他走后就会下毒手呢? “听不懂?你又想在我面前装蒜是吗,吃了你那么多次亏,你以为我还能对毒术没有了解吗?还能对你不多加注意吗?你昨夜,可是对贵妃娘娘下了两次毒,我是看地一清二楚。等到清晨探望她的时候,发觉她只有一种症状,就知道你还留了一手。” 公孙狗贼说到此处一顿,接着说道:“我虽不知你给她下的什么毒,但知道依你的性格,不达目的绝迹誓不罢休。我借故离去,不成想,你果然是安了坏心思。你手里拿的东西我可认识,那是狼毒花,有剧毒。你老实告诉我,你究竟对贵妃娘娘下了什么毒,你究竟想做什么?” 公孙狗贼越说越激动,越说越激动,不由得让人更加怀疑万贞儿是他老母。 “既然你如此清楚我的行径,那为何不告发我呢?你就不怕我对你那贵妃姑母下了剧毒吗?”我问他。 公孙狗贼丝毫不带思索,直接回道:“第一,我曾说过,你没有那么傻,你不会蠢到做出拿自己性命来开玩笑的事情。第二,姑母对我来说重要,你对我来说,也很重要。我不愿看到姑母有事,更不愿看到你有事。第三,我想看看,即便你当真和姑母有什么私怨,会不会为了我化干戈为玉帛呢?即便知道你有心上人,即便知道那人并不是我,可我以为,我在你心里,起码算是一位知己好友。如今看来,我在你心里,一丝一毫地位都没有。” 看着公孙狗贼眼里的失望和沮丧,我干巴巴回道:“你想差了,我拿狼毒花出来点燃,只是这皇宫虫蚁太多,熏熏蚊子。” 我诚然在睁着眼睛说瞎话,殊不料,公孙狗贼听闻之后,朝我浅浅看了一眼,“走吧,回府!” 如此息事宁人的结局,着实出乎我的意料。 公孙狗贼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或许我从来都不曾知晓。 第72章 拈花一笑 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虽好,但毕竟不是我的容身之地,收拾包袱去找荣华,那才是我人生的目标所在。 回汝定侯府的当日,我就向公孙狗贼辞行。 公孙狗贼晓得之后,问我:“你不怕秦广王的人找上你?我刚收到消息,秦广王已经到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出谷的时候,师父极为坚定地告诉我说,荣华就在京城之中。 这就意味着,我必须停留在京城找荣华,然而,秦广王如今来到了京城,我的处境可谓是进退两难。 也罢,阎王让你三更死,你也活不到五更去。 偌大的京城,于我而言,找个人无疑是大海捞针,可于公孙狗贼而言,或许易如反掌。 我若向公孙狗贼开口请求帮忙,他定然不会拒绝。 然而,找荣华的事情我不想让任何人插手,尤其是公孙狗贼和朱佑樘这两位。 荣华即便不是皇子,那他也和皇室有脱不了的干系, 为了保险起见,知晓他存在的人,知晓他下落的人,还是越少越好。 “我在京城就待两日,很快就会回空雾谷。”我胡乱编了个理由,企图搪塞过去。 “你这话说出来骗谁呢,也罢,既然你要走,那我就不再挽留。不过,我得派个人跟在你的身边护你周全。” 公孙狗贼或许并不是派人护我周全,而是派人在我身边监视左右。 即便如此,我也没有理由去拒绝他这份好意。倘若真遇上秦广王的人,兴许他派来的人还有使用价值。 公孙狗贼给我派来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唐坤那小人。 看到唐坤的那刻,我无比欣喜地大笑了两声。 唐坤许是被我这份奸笑给吓着,死活也不肯跟着我。 “当日,你毒死了她的马,如今你就跟在她的身边做牛做马补偿。本侯爷这可是为了你好,若不然,依她那睚眦必报的性格,临走之前,绝迹会送你一份大的送别礼。” 公孙狗贼这厮,他怎会如此清楚我的性格,我的确正在脑海中酝酿着该给唐坤什么大礼。 要知道,那若是我自己的马,兴许我会大人不计小人过饶唐坤一条狗命,可那是荣华送给我的马。 和荣华有关的任何东西,那可是都比我的性命还要重要。 唐坤胆战心惊地看了我半晌,牙一咬,答道:“不过你可得让她答应,绝对不能杀我,也不能害我。” 不待公孙狗贼开口,我抢先回道:“放心,我会饶了你这条小命的。留着你这个大活人给我做牛做马,那岂不比让你立刻去见阎王更有趣的多?” 唐坤听闻之后,脸色铁青,隔了短暂片刻,开口说道:“好死不如赖活着,我还是跟着你吧!” 唐坤见风使舵、识时务的能力还是有几分的,虽然心里心不甘情不愿,可面上看起来似乎并无太大的抱怨。 唐坤的轻功高强,毒术也不弱,至于武功,相信也差不到哪里去。 留他在身边,或许真的会派得上用场。 出了汝定侯府,我问唐坤。“公孙玉究竟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替他卖命?你唐坤好歹也是名门之后,就不怕败了唐门的名声吗?” 唐门最擅长的便是用毒,且在毒术界具有泰山北斗的地位。 虽则唐门素来使的都是阴招,可唐门在江湖上一贯独立,从未和其他门派或是官府有过狼狈为奸的行为。 然而,人为财死,依公孙狗贼的势力的财力,重金收买唐坤以及唐门之人也不是没有可能的事情。 “我和汝定侯之间的事情,不需要向你这个外人道明。即便败坏,我也是败坏唐门的名声,与你何关?”唐坤瞥了我一眼,答道。 看来我是咸吃萝卜淡操心了,唐门都尚未处罚唐坤那个叛徒,我又何须白白浪费精力在上面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不曾想,唐坤竟也是个毒舌。 我所遇上的男人,完完全全可以结成一个毒舌联盟。 唐坤虽然是个毒舌,但话并不算多。 一路走来,他只是默默地跟在我的身后,始终一言不发,不曾问我要去什么地反,也不曾问我要去干什么。 不婆妈,不好管闲事,有个这样的人跟在身边,倒也不算一件坏事。 从汝定侯府出来的时候,还是黄昏之前,此时,天已全然黑了下来。 找来找去,最终还是在同福客栈住了下来。 我和唐坤自然是各自一间,唐坤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 夜半时分,睡地正熟,猛然被一阵凄楚的喊叫声给惊了醒来。 声音的源头在楼下,而且在客栈之外,距离客栈,应该不超过半里。 打开门时,发觉客栈里其他的客人都纷纷往楼下走。 我也顺势跟在人群之后,刚走了两步,胳膊猛然被人给拉住,抬眼一看,原是唐坤。 “先别急着下去,等看看再做定夺。”唐坤在我耳边小声说道。 “看来你果真是个胆小鬼!”我也附和着小声说道。 “你胆大你下去,反正秦广王要找的人又不是我。”唐坤说着给了我一记白眼。 听闻此言之后,我乖乖退了回去。 唐坤没有说错,还是先暂且按兵不动为妙。 不能下去,只得站在二楼的楼梯位置观看。 少时,只见店小二阿翔慌慌张张地从外头跑进了客栈,脸上的神色极为恐惧。 “不,不,不好了,死,死,死人了,客栈外头死人了。” 阿翔早已吓地语无伦次,连带着说话都有了几分结巴。 被阿翔这一喊,客栈里的人大惊失色,群熙熙攘攘朝外跑去,一边跑,一边小声议论着。 见此,我对唐坤说道:“这回可以下去了吧?” 唐坤不作答,但跟在了我的身后。 现场果然在同福客栈不到半里的位置,等我和唐坤赶到的时候,死尸早已被人群围地水泄不通。 看热闹是人类的本性和共性,然而,如此以来,现场只怕已然被破坏地七七八八。 拼命挤了半晌,终于从人堆里露出头来。 想我好歹也是一介七尺女子,按说身高还具有一定的优越性。可每每遇上这样的事情,我的身高是发挥不到一丝半点作用。 若论挤的本领,就连那些年逾古稀的老人,我都甘拜下风、望尘莫及。 仔细朝那尸身之上打量了几眼,从肉眼来看,完全判断不出死因,看来必须得靠近查明。 身子又朝前挤了几步,这时,看见一位男子俯身蹲在了死尸之旁。 星光黯淡,看不清那男子的长相和服饰,但依稀从背影可以判断出,此人年纪在三十上下,而且武功不俗。 他的身上,有着一种高手的气息,这种气息,极为外溢。 “这是什么人啊?”人群之中,有人小声问道。 “他你都不认识啊,他是六扇门的金捕头。”另一人答道。 “金捕头不是应该在六扇门吗,为何会在此呢?” “金捕头经常来民间走访,难道你竟从未听闻过吗?” …… 六扇门的金捕头,那就应该是金如唤。 金如唤的武功,在江湖排名之中,绝迹能排到十五位之前。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金如唤此人号称当世狄公和包公。 这样的美名,自然不是金如唤本人起的,而是外界送他的美誉。 师父曾经说过,金如唤是鬼谷一门弟子金日磾的后人。 金日磾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后来归顺大汉王朝,成为天国子民。他的子孙后代也因此在 就连师父都对这个金如唤赞不绝口,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有什么本事。 金如唤在死尸身上查探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随即问道:“有人认识死者吗?” 围观之中,有一人大声喊道:“我认识,死者好像是吴记掌柜吴发财。” 吴发财,这名字起的,还真符合生意人的风范。 “吴记?就是那个卖衣裳的吴记吗?”有人小声问道。 “除了那个吴记,还有哪个吴记?” “吴记的老板向来为人低调,怎会死于非命呢?” “就是,就是的啊,真是让人费解." …… 周遭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议论纷纷。 “金捕头,敢问可有什么线索没有?” 问这话的,不是别人,赫然正是我身后不远处的唐坤。 金如唤顺着声音看了过来,瞧见是唐坤之后,答道:“原来是唐兄,好久不见!” 金如唤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讶然,似乎尚未料到唐坤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我三两步走近唐坤,小声对他说道:“问问这位金捕头,看人是怎么死的。” 竭力将声音压地极低极低,可还是被金如唤给听了个见。 “姑娘有话直问无妨,何须劳烦唐兄代劳?死者是被人用暗器所杀,而那暗器,是一片花瓣。” “花瓣?”人群之中,有人惊呼一声。 “花瓣岂能杀人呢?” “花瓣怎么就不能杀人?你莫忘了,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他有一门独门绝技,叫拈花一笑。” “这位仁兄说的很对,死者的确死于拈花一笑。”金如唤此时开口道。 我的脸色早已大变,公子刑天来京城了,他当真来京城了。 秦广王来京城了,公子刑天也来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73章 大明最强大脑 公子刑天威震八方,为中原地区所熟识,正是始于他那比大明江山还要广饶的统治范围,以及他的独门绝技:拈花一笑。 与其说拈花一笑是一门武功,倒不如说它是一门暗器。 拈花一笑这个名字,始源于佛祖释迦摩尼昔日在鸡足山讲座之时拈花一笑的典故。 拈花一笑这门暗器,使用的武器道具,正是花瓣。 昔年,我第一次见公子刑天使出这门暗器的时候,真真可谓是亮瞎了狗眼。 公子刑天当时,取人性命于瞬间,或者说眨眼间,但其实,连眨眼的功夫都没有。 若说这世间最快最致命的暗器,那无疑属拈花一笑莫属了,一花封喉。 缓缓迈着步子,来到死尸身旁,即便在黯淡地月光下,即便身子并未蹲下,可我清清楚楚看到了死尸喉咙位置那细细的伤口。 不错,那俨然正是拈花一笑所留下的。 死者吴发财的身上,除了拈花一笑的伤口之外,的确并无其他伤痕。 外界盛传公子刑天杀人如麻,更传他杀人从不问理由,但其实,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企图或者用意。 大多人,并不是直接死在公子刑天手里,而是死在昆仑山之巅弟子手里的。 若论杀人数量,死在我手里,都远远甚于公子刑天。 一个普通的衣裳店铺掌柜,能劳公子刑天亲自动手,看来这吴发财的身份极不平凡。 我朝吴发财走近的时候,金如唤并未拦我,原因何在? 原因在于,唐坤用眼神给金如唤示意的缘故。 唐坤和金如唤不止认识,交情应该还不浅。 “这吴掌柜怎会得罪公子刑天呢?” “是啊,吴掌柜向来为人和善,又待人热心。” …… 蹲下身去,我又细细朝着吴发财打量。 吴发财年纪三十有五,四十不到。身材中等,相貌中等偏上,从面相来看,的确不是穷凶极恶的主。 吴发财身上的衣裳,布料并不昂贵,但极为舒适,裁剪也十分精细,袖口和领口的针脚,更是精致, 由此可以判断出,吴发财是个极其注重生活质量之人。 一般而言,凡是注重生活质量之人,会比较挑剔。 他这个挑剔,不是要最昂贵的东西,但绝迹是要最好的东西,是要性价比最好的东西。 吴发财脖颈位置的伤口,极浅极浅,从力道来判断,公子刑天约莫只有使出了一二分的功力。 吴发财的手上,有老茧,这是常年习武所造成的结晶。 将吴发财的手腕捏在手里探查了一番,吴发财的死因,的确只是暗器所致。 然而,吴发财的内功,极为醇厚,至少应该是个武功中手。 吴记掌柜的身份,是吴发财用来掩人耳目的身份,吴发财这个名字,只怕也不是他的真名。 我在探查之际,金如唤在一旁询问,“吴发财来京城有多久时日?” “你怎知他不是京城人氏?”我开口问了一句。 请注意,一般这种情形下,普通的捕快捕头第一句所问的应该是:“吴发财是哪里人氏?” 金如唤似乎十分笃定吴发财并不是京城人士,这着实令我好了奇。 “吴发财的颧骨较高,鼻翼右侧也较常人突出一些。西南一带。有个民族叫布朗族。他们族的男子一般都有这个特征。”金如唤转身看向我,答道。 “单凭身体特征就判断出民族,这点,的确吻合大多数情形。然而,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大多数并不代表全部。这是其一。其二是,即便这吴发财就是布朗族人,那也说明不了他就不是京城人氏。这偌大的京城之中,除了汉人,那还居住着其他民族的百姓。你这个推论过程,实属荒唐和草率。”我出语反驳道,明显不大苟同他的想法。 金如唤诚然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也犯了过度引申的错误。 看来金如唤也不过只是浪得虚名而已,他在办案方面的造诣和才智,或许还不如我这个门外汉。 倘若我要是进了六扇门,那他这大明第一神捕的称号兴许就要归我所有。嘿嘿嘿! 归他大爷,当金如唤说出如下话语之时,我是恨不得一口血直接喷死自已。 “这位姑娘所言极是,金某话还没有说完,这吴发财的的确确是布朗族人没错,而且他的的确确不是京城人氏。 其一,布朗族人,还有个极为特殊的标志,布朗族的男人右臂上,会纹着一只竹鼠。竹鼠是布朗族的图腾,是布朗族的吉祥物和保护神。布朗族的男子从一出生,便会在手上纹上竹鼠。 其二,布朗族人极为喜欢吃酸性的食物,他们常常腌制酸笋、酸肉、酸鱼等。吴发财的身上,赫然正有一股酸不溜秋的味道。 其三,布朗族人喜欢喝自己研制出来的翡翠酒,翡翠酒在出酒时,会用一种叫悬钩子的植物的叶子来过滤,过滤之后酒的颜色呈绿色,极像翡翠的颜色,翡翠酒也因此得名。吴发财的身上,也有悬钩子的味道。 其四、布朗族族人大多居住在云南保山一带,保山一带,盛产闻名的普洱茶。加之布朗族人生性喜欢喝茶,花茶,酸茶,普洱茶,时常都不离手。吴发财的身上,正是有着多种茶香的综合。” 一种两种特征或许叫巧合,但多种聚集在一起,那诚然并非是巧合,而是事实。 金如唤说到此处之时,众人早已拍手叫好。 难怪就连师父老人家都时常提及这个金如唤,看来他不是有两把刷子,而是有三把四把。 金如唤许是见我缄默不语,轻声一笑,继续说道:“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我之所以如此肯定这金如唤是外地人,实乃京城之中,所有本地人口,我都耳熟能详。” 京城的人口,少说也有二百万,本地人口,更是足足有一百多万。 耳熟能详是个什么概念?我正思考之际,耳边传来人群的议论声,“可不是吗?据说金捕头有过目不忘和过耳不忘的本领,别说是某个人,就连某个人的祖宗八代,他都能将他们的生平事迹一一道来。” “就是,我就曾亲眼见到金捕头办案,一刻钟的功夫就捉到了真凶,那推断的技巧,比包青天有过之无不及。” “可不是嘛,这位姑娘一看就是外地人,连我们大名鼎鼎的金捕头都敢质疑。” …… 不得不承认,我真真切切是山野出来的土包子,也真真切切瞎了自己的狗眼,金如唤在断案方面,的确堪称大神。 “这位姑娘不必放在心里去,金某那只是徒有虚名罢了,倘若金某当真有那般神乎其神,也也不用问这吴发财的身份了。金某虽然记性较好,但这一年之内来京城的外地人,终究还有心有余力不足的。” 此刻,我真想一口血喷死金如唤这厮! 一年之内?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一年前京城的所有本地人和地外人的身份背景,他金如唤是一清二楚,而这一年之内的所有本地人和部分外地人的身份背景,他也是一清二楚,只有这一年内的部分外地人,他记得不大真切。 金如唤这是变相夸他自己呢?还是企图秒杀所有人呢? 话说你这么牛掰,你娘想必也拥有一颗最强大脑吧? 金如唤就算再张狂,他也有这个本事。 “倘若我记得不差的话,这个吴发财来京城的时日应该超不过半年。” 金如唤此言一出,我真有种活活毒他的冲动。 “回金捕头,的确如此,吴掌柜是三个多月前才来京城的。”有人在人群之中大喊了一句。 “三个多月前金捕头好像在南京办案,前几日才回来,这就难怪他不认识吴掌柜了。”有人附和了一句。 听闻此言之后,我再也没了活活毒死他的冲动,而是想活活毒死我自己。 同样是人,你说这差距为何这般大呢? 我的记忆,出过问题,导致曾经忘记了许多事情。可这金捕头,他哪里还是凡人?他绝迹是文曲星下凡转世,绝迹堪称大明最强大脑。 围观群众当中,有一人和吴发财较为熟络,那人,是吴记对面酒馆的掌柜张忠,他自告奋勇讲述了吴发财的事迹。 据张忠所述,吴发财是三个多月前来京城的,吴发财来京城的第一日,就盘下了吴记那间铺子。 吴记里的衣裳,做工精细,价格还不贵,开张之后,生意极好。 吴发财为人和善热情,有人找他帮忙,从不推脱,也极为慷慨,吴记那条街上的乞丐,全都受过他的恩惠。 吴发财就住在吴计里,独身一人,并未见着有妻儿老小。 至于吴发财是否和他人有仇,和昆仑山之巅有仇,张忠表示不知。 但张忠肯定的是,吴发财是个好人,是个大好人。 每个人都是具有多面性的,所谓的好坏,只不过是那个人通常表现出来的善举多一些,还是恶举多一些。 张忠或许在别人眼里是个好人,但并非代表他就真的是个好人。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亲手杀死他呢? 第74章 不像表面那般简单 一味地站在大街之上自然是查不到什么线索,金如唤或许正是想到了这点,决定去吴记的店铺看看。 金如唤在前走着,围观群众之中,一些好热闹者也跟在了身后,还有一些则回到客栈或是自己家去睡觉。 在这些好热闹者中,自然少不了我和唐坤。 在路上的时候,我对唐坤说道:“没想到这个金如唤果真名不虚传。” 唐坤看我的眼神,宛若在看一个傻子一般,“你才知道啊!” 好吧,是我孤陋寡闻了,是我见识浅薄了,是我狗眼看人低了。 慢慢将手抽了回来,继续走路。 留着唐坤还要给我做牛做马,断然不能现在就废了他的蹄子和爪子。 吴记的位置,并不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而是在最繁华街道的侧巷。虽是侧巷,但道路极为宽阔,看着和正街毫无两样。 此时,天已近五更,街道之上,原本极为寂静。由于我们这熙熙攘攘地一大群人,立即显得沸沸腾腾起来。 准确来说,是我们的到来惊扰了那些正在梦香之中的百姓们。 吴记的门打烊着,那就说明吴发财关门的时候一切还是极为正常的,同时也说明吴发财出去的时候走的不是正门,而是后门。 金如唤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绕到了后门去。 后门果然是掩着的,金如唤一推就走了进去。 我和唐坤跟着走了进去,一些不怕事的胆大者也跟着走了进去。 金如唤在屋内探查了一番,似乎并未发现有什么蛛丝马迹。 金如唤查探的时候,我也跟着一起四周瞅瞅,也是没有捕捉到什么蛛丝马迹。 屋内十分整齐干净,没有被动过和翻过的痕迹。 这说明吴发财离去的时候并不匆忙,要杀他的人也不是因为钱财抑或是其他东西。 排除了财杀的可能性,情杀也是不可能的,那就只有剩下仇杀,而仇杀? 据我所知,公子刑天在布朗族中,似乎并未有仇敌,起码以前的时候并未有。 怎么想怎么都不明白,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杀吴发财呢? 自打我跟了他之后,他亲自动手所杀的人,绝迹不会超过五位。 金如唤又在吴发财屋中转了好几圈,仍是尚未察觉出一丝端倪。 “金兄,认识你这么久的时间,还从未见你如此愁眉不展过,看来金兄你这次是遇上棘手的案子了。” 唐坤这句,也不知道是在关心金如唤还是在落井下石? 不过,唐坤倒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原以为像金如唤这种大神,只要在现场勘查上一盏茶的功夫,那便能将一切了然于心。 “是有些棘手,我总有种感觉,这个案子或许并不像表面那般简单。”金如唤答道,转而看向了我,“不知姑娘有何高见呢?” 唐坤闻言之后,立即表达了不满之情,“金兄为何问她不问我呢?” 这一句,唐仑又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为何?只因她比你有脑子。”金如唤答道,仿佛全然不顾及唐坤的感受。 金如唤和唐坤的交情不浅,还是十分不浅,若不然他也不会在唐坤面前心直口快到如斯地步。 真正的知己好友,真正的好兄弟,正是那些可以在你面前肆无忌惮地说出任何打击你的话语。 “你和她才第一次相见,怎就知她比我有脑子?”唐坤的语气,明显不服。 “自打进门开始,她一直在细细留意观察,可你呢?你一直在傻傻发呆。” 不曾想,金如唤也是一个毒舌。 “你又怎知她不是在东张西望?”唐坤仍是不服。 “她眼睛所看处,都是寻常案件之中会出现端倪和蛛丝马迹的地方,而你看的地方,都是屋顶。”金如唤答道。 我若说自己此时没有笑出声来,那绝迹是假话。 “既然金兄你如此抬举她,那就让她分析分析,看她究竟察觉出什么端倪来?” 唐坤说着信步走到一张椅子之前,坐了下来,宛若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 “其实说实话,我并未察觉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我如实道来。 我并非尚未察觉出任何线索,只是不想告诉金如唤和唐坤而已。 从吴发财屋中的摆设来看,像极了汉人屋中的摆设,然而,吴发财真真切切是位布朗族人。 布朗族人的图腾,的确是竹鼠,但其实,蛤蟆也是他们一族的图腾。 汉人总是喜欢说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将蛤蟆形容成一种又丑又下作又卑微的东西,但对于布朗人来说,蛤蟆则是圣物和神物。 吴发财的桌上,供着一幅财神爷的像,同时也供着一幅金蝉的像。布朗族人正是有此习惯。 布朗人的确都生活在云南一带,云南属于秦广王的管辖范围,或许,吴发财的死是和秦广王有关联的。 若说秦广王来京城仅仅是为了找我,是为了取我的小命,那似乎未免有些劳师动众,秦广王倘若真想杀我,完全不用亲自动手,而且有的是时机下手。 他来京城,想来定然还有其他更为重要的事务,而我,只是顺道解决的事情。 “切,还不是跟我一样。”唐坤闻言之后,嗤笑了一声,“她一介女子,擅长的又不是断案,你还指望她能说出什么所以然来。” 唐坤说完之后,许是觉得有几分口渴,顺手拿起桌上的茶壶,往茶杯中倒起水来。 “亏你一介用毒高手,那茶壶中的水有毒,难道你直到此刻都尚未察觉出来吗?”我也跟着嗤笑了一声。 此言一出,唐坤脸色霎时大变,直接将手中的水杯摔在了地上。 洒落在地上的水,并未冒起白沫之类的东西。 唐坤脸色又是一变,“你这是故意戏弄我呢是吗?” 我再次嗤笑了一声,“你唐坤那用毒高手的称号还是扔出去喂狗去吧,稍微高明点的毒药,那能让你用肉眼用鼻子就察觉出来吗?毒药中的极品,又有哪一样是有颜色有气味的?” “那你说说,这茶壶中的是什么毒药?我方才可是一直都在这桌子周围,也没见你在这茶壶跟前来过啊。”唐坤的眼里,三分不服,四分不置可否,还有三分好奇。 金如唤的眼里,也有了几分好奇。 “唐坤啊唐坤,你可真谓是毒术界的败类,你那江湖用毒高手的排名究竟是花了多少银子买来的?亏得金捕头还说你眼睛一直在朝着屋顶看,你没发现屋顶上有一只狼蛛吗?” 唐坤顿时大惊失色,“你是说,这茶壶里的是狼蛛毒?” 唐坤的智商,真是让人捉急地不是一点两点。 那个所谓的江湖排名,看来也不过尔尔。 “姑娘的意思,莫非是说这茶壶里的是五石散?” 金如唤的见识和智商,着实拉了唐坤几大截。 五石散这门毒药极阴,阴不是关键,关键是五石散虽然无色无味,但极易引来狼蛛。 吴发财的身上,全然无中毒的痕迹,那就说明他并未喝下这茶壶中的茶,也说明这茶是刚刚沏好不久。 能在如此短暂的时间就引来狼蛛,足以说明这狼蛛原本就距离吴发财所在的吴记不远。 狼蛛这种动物并不常见,且一般生活在南方湿润气候一带。 此时不难推测出,这狼蛛绝迹是有人蓄意饲养。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昆仑山之巅杀人,从来都是明刀明枪,何须费如此功夫? 吴发财的武功虽不差,可昆仑山之巅随便一个弟子出来,都能取他的性命于无形之中,何况还是公子刑天亲自动手。 换句话说,公子刑天倘若要杀吴发财,那绝迹相当于捏死一只蚂蚁一般,那这五石散算怎么子回事? 吴发财似乎的确是死于拈花一笑,但他的死,他的身份,着实莫测。 金如唤见识广博,思维严谨,自打听我肯定那就是五石散之后,陷入了良久的思索之中。 唐坤问我:“五石散无色无味,单凭狼蛛就判断出,套用你的话说,未免有点草率。” “你说的很对,单凭狼蛛的确是有些草率,因而我只是推测而已,等到茶壶中的茶溅了出来,我才得以确定。每一种毒药混在水里,水其实都会发生变化,这种变化虽然极其细微,但若细细观察,还是能发现与众不同之处。” “毒药和水混在一起的模样?怎么会有人无聊到这般程度?”唐坤看我的眼神,就像看天外之外一般。 没错,我正是那个无聊到无可救药的人。 荣华离去之后,在等待他的那些日子中,别说是观察毒药和水在一起的模样,就连毒药和水的比例多少,我都做出过研究。 “看来此事当真不如表面那般简单。”唐坤说完这句,似乎也陷入沉思之中。 “连唐兄都察觉此事不一般,那就足以说明此事着实不一般。” 金如唤虽在思索之中,但有着一心两用的好本领,适时接过了唐坤的话茬。 这话,是在公然质疑唐坤的智商,殊不料,唐坤不止不动怒,反而微微一笑,答道:”金兄,这下我看你怎么交差!” 唐坤和金如唤,倒真算是一对活宝。 第75章 公子刑天驾到 许是金如唤在屋内查探的时辰太久,有些围观群众已经禁不住困意离去。 等我和金如唤和唐坤出门的时候,已到破晓时分,而人群也已经只剩下二三成。 虽则只有两三成,但数量至少在三十人之上。 “金捕头,案子可有什么眉目没有?”有人开口问道。 “只有一丝头绪。”金如唤答道,眉头有些紧蹙。 “人不是公子刑天杀的吗?还有什么好查的?” 群众之中,终于出现了不和谐的心声。 此时,空中忽然传来一道道极为飘渺的声音:“公子驾到!” 这道声音,就像九天之外的天籁之音一般,又像无间炼狱的魔鬼之音一般。 这道声音,听着像是由多人所发出,数量约在五到十人,具体多少,着实难以辨别清楚。 众人听闻到公子驾到这四个字的时候,早已吓地魂飞魄散。 “公子?是公子刑天来了吗?” “啊?真的是公子刑天来了吗?” “看来人果真是公子刑天杀的。” …… 只听阵阵仙乐飘飘,高空之中,犹如一团白云托着一顶精美绝伦的轿子缓缓飘来。 待它飘入视野,那哪是白云,那分明是美如白云的八个仙童,着清一色的白色裘袍,裘袍在空中随风摆动,仿佛白色祥云一般。 白云之下,粉色花瓣犹如彩蝶纷飞,一路铺来。 八个仙童手托重轿,身姿轻盈,轻功之高,深不可测。 只见那轿子宽丈于,紫珠为帘,明黄金顶,雕花轿身,双侧垂水晶为窗,无比惊艳。 什么叫高大上和华丽丽,这就叫。 公子刑天这一出场的画面,无疑是要秒杀凡间帝王的节奏。 待轿子缓缓落到地上,众人早已目瞪口呆。 那八位抬轿的仙童,俱是姿容秀丽的美少年,而且年纪俱都在十五六岁左右。 仔细瞅了好几眼,竟无一人相识,想来也在情理之中,我都离开昆仑山之巅已然长达九年的光阴。 九年的时间,足够沧海桑田,足够海枯石烂,足够死去许多人,也足够诞生许多新生命。 “公子驾到,闲杂人等还不速速离去!” 这一道斥责声,出自最前方抬轿的一位少年。 此位少年,身材俊秀,姿容极为出众,是这八位美少年之中容颜气质最出彩最卓越的那位。 听闻这道声音,我嘴角不自觉嗤笑了一声。 这一笑声,被唐坤听在耳里,极为疑惑地看向了我,还问道:“你笑什么?”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唐坤这畜生,他这是公然要害死我的节奏,有什么话他不小声说,偏偏非要大声喊叫出来,仿佛生怕别人不知似的。 果然,那位美少年朝着我和唐坤的方向看来,眼神极为凌厉,语气更是凌厉:“何人胆敢如此对公子不敬?” 围观群众这时才纷纷从惊呆中回过神来,吓地是大气都不敢喘一个。 此刻,这偌大的街道之上,极为寂静,静到掉根针都能听到。 “是她对公子不敬,她方才笑了。”唐坤说着指向了我。 唐坤这畜生,看来他是彻底要害死我,原本以为留他在身边,多少还有一些利用价值,殊不料,我那十足是引狼入室,十足是留了个祸害在身边。 “说,你方才为何要笑?”美少年再次问道。 “我能说自己是看到了你们这八位美少年之后,被你们的美貌给震撼,觉得心花怒放、觉得欣喜无比才笑的吗?”我极为平静地开口。 “胆敢对我们昆仑山之巅的人心怀不轨,你好大的胆子!” 美少年说话之际,袖中飞出一件暗器。 待那暗器逼近之后,我才看清那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流星镖。 我倒好了奇,昆仑山之巅什么时候有人懂得流星镖这门暗器了。 流星镖是被金如唤给打落的,动作极为利索干脆。 金如唤自然不是赤手空拳打落流星镖的,而是用他身上佩戴的大刀。 金如唤身上的刀,是一把绝世好刀,我若看地没错,那应该是江湖上失传已久的血启。 严格来论,血启其实并不是失传已久,只是没有人能认出它罢了。 就连金如唤本人,或许也未必知道那是一把极品之刀。 我何以一眼就认出那是血启,只因我昔日曾经为了公子刑天找寻过这把宝刀。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金如唤的武功极为高强,反应更是敏捷。在流星镖尚且离我还有一段距离之时,金如唤就已经出手。 金如唤虽然救了我,但我心中极为不爽。 公孙狗贼昔日把我当草包也就算了,就连金如唤也把我当草包,话说我长的样子一看就是那种可怜兮兮拖人后腿的样子吗? 须知,别的本领没有,逃跑的本领我还是修炼了几分的。 围观群众之中,又有人开始议论起来。 “金捕头果然武功高强。” “是啊,金捕头替挡暗器的那位姑娘究竟是什么人啊?她怎么会有那么大的胆子?” “什么人?死人!得罪了昆仑山之巅,得罪了公子刑天,她还能有活路吗?” …… 听闻此处,我又情不自禁嗤笑了一声。 唐坤看我那眼神,眼珠子都快要掉出来一般。 这一次,美少年并未出手,出手的是轿中之人,是轿子中的公子刑天。 等我察觉到的时候,花瓣已经到了我的身前。准确来说,是花瓣已经顺着我的胳膊擦了过去。 那是一片郁金香花瓣,还是一片刚刚采摘不久的郁金香的花瓣,周遭还弥漫着淡淡的花香。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千钧一发之际,幸亏金如唤出手拉了我一把,若不然只怕伤的就不是我的胳膊,而是我的小命。 我还抱怨金如唤把我当草包,事实证明,我岂不正是个最大的草包? 方才,轿中之人出手速度实在太快,快到寻常之人着实难以反应过来。 是我掉以轻心,是我疏忽大意了,拈花一笑的威力,别人不知晓,难道我还能不知晓吗? 胳膊被这一擦,立马流出殷红的鲜血来,缓缓向下流淌。 我朝金如唤极为平静地看了一眼,说道:“金捕头,能放开我的胳膊吗?” 金如唤被我这一说,才反应上来,立即放开他的手,脸上有了几分讪讪,“抱歉,方才情急之下,多有冒犯,还望姑娘不要介意。” 我赶忙答道:“金捕头务须客气,是我应该感谢你才对,你救了我两次,这等救命之恩,实在无以为报。” “姑娘客气了,只是举手之劳而已。”金如唤答道。 我和金如唤言语的时候,围观群众又开始小声议论纷纷。 “拈花一笑果真不同凡响啊!” “据闻公子刑天如此已经练成了天魔神功,只怕天魔神功的威力比拈花一笑更甚。” “金捕头的武功果真高强。” “都怪那位姑娘不好,惹谁不好,偏偏要惹公子刑天和昆仑山之巅。” “是啊,那姑娘犯了口舌,死了也活该。” …… 是哪个孙子说我死了也活该的,有种你给姑奶奶站出来,姑奶奶保准不毒死你。 我哪里是犯了口舌,我可是一句话都没有说,我只不过是微微笑了两次。 “你是活腻味了还是个傻子,方才那种情形下,你为何要一直笑呢,还是那种诡异的表情。”唐坤说着已经来到我和金如唤的身旁。 我朝唐坤狠狠瞪了一眼,他这个罪魁祸首和始作俑者还有脸在这继续落井下石,等摆平了眼前的事情,看我用什么手段去对付唐坤那畜生。 唐坤的声音,果然再次传入了轿中人的耳里。 如此振聋发聩的声音,即便是个聋子,想不听到都很困难。 只听,空中突然响起一道更为飘渺的声音:“你是觉得什么好笑呢?说出来也让本座乐呵乐呵。” 当这道声音响起之时,我的嘴角又不自觉嗤笑了一声,但这次并未笑出声来。 金如唤不知是注意到了我这个表情,还是他原本就是个胆大到无法无天的主。 值此众人都吓地屁滚尿流、魂飞魄散之际,金如唤竟然站到了我的身子之前。 金如唤挡住了我,死死挡住了我。 金如唤并不算高,身材也不算威武雄壮,然而在这一刻,我恍然间有种泰山屹立不倒的感觉。 “在下金如唤,方才这位姑娘若是有什么得罪公子之处,还望公子大人大量、多多海涵。”金如唤说着冲轿子所在的方向抱了抱拳。 “金如唤?大明第一神捕金如唤?据说金捕头查案的本领举世无双,无双不无双我们昆仑山之巅没有见识过,不过这好管闲事的本领可是足足见识了一番。” 美少年鼻子里冷哼了一声,语气也有几分轻蔑。 敢在我的面前使阴招暗算我,又敢对我的人出言不逊,这位美少年绝迹是活腻味了。 金如唤救过我的命,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自然可以称其为我的人。 但碍于轿子之中的公子刑天,我不能出手,也不敢出手,起码现在不敢出手。 主子都没有出声,一个奴才竟敢三番四次抢主子的风头,即便我不出手教训,依公子刑天素日的个性,也会割下这美少年的舌头。 出乎意料的是,公子刑天并未开口,也尚未有任何举动。 第76章 冒牌货 公子刑天有个极为显著的特点,那就是极其厌恶多嘴多舌和不知分寸之人,这美少年毫无疑问属于二者兼而有之。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除非公子刑天开口提问,否则无人胆敢多说一句。 若要说例外,这世间独一无二的那个例外兴许就要算是我了。 许是我和他第一次相见的场景太过特殊,又许是我严格意义上并不算是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再许是公子刑天的确对我宠爱有加,也就只有我,敢主动开口和他说话。 因为多舌被他割去舌头的弟子,光我亲眼目睹过的就不下百名。 而这美少年的举动,足以够公子刑天数次割掉他的舌头。 公子刑天所坐着的轿子,的确是八抬大轿,但给他抬轿的,实则有十二位少年。 那十二名少年,都是容颜绝世的美少年。而眼前这八位少年,若论姿容,给那十二位连提鞋都不配。 公子刑天的花轿降落的时候,天空会飘下徐徐花瓣,粉色的花瓣,而且俱是清一色的郁金香花瓣。 这点,并无出一丝差池。 然而,公子刑天使出拈花一笑的时候,他所用的,从来都不是郁金香,而是优昙婆罗花。 世人只以为公子刑天喜欢的是郁金香,因但鲜少有人知晓,其实他喜欢的并不是郁金香,而是优昙婆罗花。 优昙婆罗花又称为优昙花,因其花青白无俗艳被尊为佛家花,其花花形浑圆,犹如满月,远远看去,白色的花朵像是卷了千堆,有瑞祥之气缭绕。 佛家传说中,优昙花三千年一开,一般花在夜里盛开,芳香极美,但翌晨即萎。 昔年,佛祖在鸡足山讲座之时,曾经拈花一笑。佛祖当时所拈的花,不是别的,正是优昙花。 拈花一笑这门武功,它的名字起源,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基于它的武器是优昙花。 昆仑山之巅的无常宫里,种着十株优昙花。 那十株优昙花,在我刚去的那一年悉数全然盛开,美地就像仙物一般。 当时,公子刑天身着一件白色的锦袍站在优昙花的旁边,身上披着一件红色的皮裘,像火一般红色地皮裘。 恍然间,我有些分不清美的究竟是优昙花,还是优昙花旁边的人。 我曾问过公子刑天,“那么多花中,为何独独选中这优昙花呢?” 公子刑天当时目光对着远方,神情极为涣散:““人身无常,富贵如梦,诸根不缺,正信尚难。况值如来得闻妙法,不为稀有如优昙花?” 后来我才知道,那是《大般若波罗蜜多经》中的原文。 这句话的含义,我想了诸多年,但始终不曾领悟。 我又曾问他:“为何会喜欢郁金香呢?” 他当时答道:“郁金香是我母亲最喜欢的花。” 在那一刻,我突然意识到,即便是像公子刑天那般至高无上又无情冷酷的大神,在他的内心深处,始终也存留着一处柔软的净土。 昆仑山和鞑靼一带,都尊称公子刑天为公子。 准确来说,在昆仑山和鞑靼一带,这世上只有一位公子,那便是公子刑天。 而昆仑上的弟子,从未有人会把公子刑天称呼为公子,而只会称呼为主上。 但这美少年,三番四次称呼的都是公子。 公子刑天的声音,既飘渺,但更雌雄莫辩。 第一次遇上他的时候,我曾以为,站在自己面前的,是一位神女下凡。 第一次听到他声音的时候,我曾以为,那是天神的召唤,或许也同样是魔鬼的诱惑。 公子刑天是这世上姿容绝世到已经为凡人所不容的存在,公子刑天是这世上武功已经高到令凡人望尘莫及的存在,公子刑天更是这世上最绝情绝爱的至上存在。 他的所到之处,连花草都为之动容,他挥一挥衣袖,能令樯橹灰飞烟灭。 看到此处,你应该足以发现,坐在轿子之中的这位公子刑天,并不是真正的公子刑天,而是个冒牌货。 自打他们驾着五彩祥云从空中飞来的那一瞬间,自打我看清那八位少年的瞬间,我便开始怀疑他们在假冒昆仑山之巅和公子刑天,待看到轿中人扔出的武器之后,我是确信了自己的推测。 公子刑天亲手所杀过的人,可谓是少之又少,尤其是死在拈花一笑之下的。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优昙花十分珍贵,而优昙花的花瓣则是弥足珍贵。 其实,优昙花并不是三千年一开花的,或者说三千年这个数字有些夸大和言过其实,但优昙花开花的的确确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而且优昙花花开的时日只有短短一个夜晚。 公子刑天若想用优昙花的花瓣随意滥杀无辜,前提条件是他的身上必须带有充足的优昙花瓣。 依我对公子刑天素日的了解,他身上的花瓣绝迹不会超过三片。 公子刑天爱花,一个真正爱花的人,他是不忍心将自己所爱的花摘下来的。 这是公子刑天昔日曾经告诉我的道理,不对,这是荣华昔日曾经告诉我的道理。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骨子里都带着一种傲娇与不可一世,就像鱼龙舞和我在土库族当时遇到的那些女弟子一般。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出手从来不问缘由,只因他们就是王法,就是天,就是地。 没错,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就是如此嚣张和跋扈。 公子刑天不是皇帝,但他在昆仑山和鞑靼一带,比大明和鞑靼的皇帝权力还要更大一些。 在昆仑山和鞑靼地区百姓心目中,公子刑天早已成了神一般的至高无上存在,而昆仑山之巅,并不是人间,而是元始天尊的玉虚宫一般的神界。 至于面前的这八位,以及轿中的那位,和真正的昆仑山之巅比起来,那无疑相当于野鸡和凤凰的差距。 想我离开昆仑山之巅已有九年,九年或许已经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也改变了太多的事情。 或许公子刑天已然不是我所认识的那个公子刑天,或许他的生活习性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然而,我之所以如此笃定眼前这九位都是冒牌货,并不仅仅只是因为表象,更重要的则是因为我对公子刑天太过熟悉的缘故。 严格来说,我跟在公子刑天身边的时间只有两年多的光阴,但我绝迹是这世间和公子刑天接触最多的人。 公子刑天曾经对我说过:“你是这世间第二个见过我真面目的人。” 我问他:“那第一个人见过你真面目的人是?” 他当时答道:“是我师父,不过他已经离开人世了。” 或许,正是基于这份密切,才让我最后不得不选择逃离与他。 倘若是他本尊大驾光临,我的内心定会油然浮现出恐惧和惊慌之情。 这是出于本能的反应,是我无法控制的事实。 即便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去承认,我对公子刑天的恐惧,就如同昆仑山之巅所有弟子对他的尊敬和崇拜一般,已经深入骨髓之中,此生都无法磨灭掉。 早在我见到他的第一面,早在我看到他的第一眼,除了震撼以外,我所有的念头,便是恐慌,便是无止境的恐慌。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以为公子刑天对我极尽宠爱,也极尽包容,但只有我自己知道,他对我有多么地决绝,有多么地狠辣。 我从一个单纯懵懂的少女,变成一个冷血的杀人魔头,正是他公子刑天亲自的教导和传授。 他曾对我说过:“从此以后,这个世上再也没有肖克拉,有的只是千寻,只是千寻。” 肖克拉是这世间最单纯最清澈最美好的女子,而千寻只不过是公子刑天的一个杀人武器。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胆敢有人冒充昆仑山之巅和公子刑天作祟,这九个人绝迹是活腻歪了。 还有,这九个人肚子里又是打的什么如意算盘? 早在看到吴发财脖颈上的伤口之时,其实我便已经有了怀疑。 杀死吴发财的,的确看着像是拈花一笑,但又并非是真正的拈花一笑。或者说,也许那就是拈花一笑的功夫,但并不是由公子刑天本尊施展出来的拈花一笑。 这世间的活人当中,对拈花一笑最熟悉最了解的人,恐怕绝迹非我莫属。 公子刑天的拈花一笑,那堪称武林当中最厉害最精美绝伦的暗器,只因中了拈花一笑的人,其实并不会留一滴血出来。 别的暗器是见血封喉,可公子刑天的拈花一笑,不见血也能同样封喉。 这个冒牌货杀死吴发财也就罢了,如今还胆敢光明正大地出现在众人面前,也不知道他是想栽赃嫁祸给公子刑天和昆仑山之巅呢?还是有其他不为人知的惊天阴谋呢? 话说回来,冒牌货的拈花一笑确实足够以假乱真,有一瞬间几乎都骗过了我的眼睛,更甚的是,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能将拈花一笑练到如此火候的,定然也不会是默默无闻的寻常小辈,我倒要看看,这个冒牌货究竟是哪路蛇鬼牛神。 第77章 栽赃陷害 言归正传,再论此时。 此时,美少年对金如唤出言不逊,金如唤的脸色倒属正常,然而,唐坤的脸色却极为不悦。 由此更加能看出,唐坤和金如唤果真是一对好兄弟。 “这整个京城的治安维护都靠金兄管理,他为何就多管闲事呢?”唐坤不止面有不悦,连说出来的话语都带了几份火药味。 唐坤并不晓得这位公子刑天是个冒牌货,他敢在公子刑天面前放肆,这说明唐坤此人并非是胆小,只是尚未遇上值得他胆大的事情罢了。 唐坤铁定是吃了雄心豹子胆,说完之后,好死不活还补充了一句:“什么公子?狗熊还差不多?堂堂大名鼎鼎的公子刑天,原来连出来见人都不敢。” 唐坤的语气太过轻蔑和不耻,金如唤脸上倒显得极为淡定,然则,却吓坏了众位围观群众。 “这位姑娘胆大也就罢了,怎么就连这位侠士也如此大胆呢?” “公子刑天可不是好惹的啊?” “你说,公子刑天若是发起火来,连累我们这些无辜怎么办?我看,我们还是逃命要紧,我感觉不妙,很不妙。” …… “好大的胆子,胆敢对公子无礼,就让我看看,你还有什么嘴上功夫。”美少年杏眼怒睁,言语之际,已然又发出几道流星镖来。 美少年虽则容颜是俊美了一些,可这脾气实在太差,又太过自不量力。 唐坤就算是个傻子,方才亲眼目睹过那美少年出手之后,想必都会有所防范。 然而,唐坤果真是个傻子。 唐坤不止是个傻子,那武功根基,着实让人不忍直视,更让人无比汗颜。 唐坤并未躲开美少年的流星镖,而是中了两镖,一镖中在左肩,令一镖则中在了左胸口的位置。 美少年这次出手的速度,比之前那次要快上不少。 或许正是因此,唐坤才躲避不及,金如唤也才尚未来得及拉唐坤一把。 美少年的流星镖,足以堪称流星镖中的高手,但比起流星镖界的泰山北斗韩维扬来,那火候差的就不是一分两分了。 然则,这美少年出手的姿势,和韩维扬有几分相像,眉眼之间,也似乎和韩维扬有几分相像。 从年纪来判断,这美少年应该是韩维扬的孙辈,但也许是韩维扬的私生子也指不定。 美少年见自己成功得手之后,脸上霎时流露出得意洋洋的神色来。 金如唤见着唐坤受了伤,急忙走过去慰问道:“唐兄,可有大碍?” 唐坤的脸,顿时拉了下去,“有大碍。” 见此,我嘻嘻笑了两声,说道:“活该!这就叫恶有恶报。” 方才,我只不过是轻蔑地笑了几笑,而唐坤不知死活在公子刑天面前大放厥词,即便这公子刑天是个假货,可假货也有尊严,也有脾气不是? 见着唐坤已是满脸黑线,我又继续落井下石,“我这有上好的金创药,你要不要来点?” 唐坤白了我一眼,气急败坏道:“还是先管好你自己吧,你可比我强不到哪里去。” 唐坤这畜生,可谓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他没说错,我的伤虽则是在胳膊上,伤口也看似极其细微,但老实说,受伤并不轻。 若不是金如唤及时出手相助,我此刻兴许真的已经见了十殿阎罗。 这假货虽不是真的公子刑天,但他的拈花一指可是有十足的真功夫。 拈花一指何以会旁落到他人手上?看来昆仑山之巅是出了叛徒,还是个大叛徒。 平常能接近公子刑天的人,除了我之外,再也别无他人,就连他那些男宠,也是蒙着眼睛进去,蒙着眼睛出来的。 我不在的这些年,他的身边或许有了其他的亲信,可我去昆仑山之巅的那次,并未发现他身边有其他亲近之人,而且他对我的态度颇为古怪。 怎么想怎么觉得这当中还有其他端倪,但一时又想不出什么所以然来。 我的胳膊之上,即便已经涂了金创药,可仍是有血渍顺着衣裙往外渗出。 蓝色的衣裙,加上红色的血液,被血液沾满的地方,开始慢慢趋向于紫色。 脑海中蓦然想起,荣华曾经送给我一件天蓝色的皮裘,又曾经送给我一件紫色的皮裘。 紫色?荣华似乎并不喜欢紫色,那他为何要送给我一件紫色的皮裘呢? 当那件紫色皮裘穿在我身上的时候,荣华当时说道:“寻儿,你此刻的样子好美好美!” 一想到荣华,心里就像猫抓了一般难受。 赶紧按捺住内心的冲动,朝着唐坤回敬道:“我好歹也是伤在大名鼎鼎的拈花一笑手上,可你呢,连个流星镖都对付不过,连个幼齿的少年都对付不过。” 此言一出,那美少年顿时花容失色,“你说谁是幼齿少年?” “谁心虚说的就是谁。”我开口答道。 “看来这姑娘真是不想活了,难道还嫌方才的教训不够吗?” “可不是吗?我还从来没有见过这么胆大的姑娘。” “年纪轻轻,模样又不差,死了可着实可惜喽。” …… 到底是哪个孙子一直说死这个字眼的,你姑奶奶即便不能像乌龟王八一般千岁万岁,那也能长命百岁的。 “原本想饶你一条狗命,可你若自寻死路,那休怪我们昆仑山之巅手下无情。” 美少年言语之际,袖中的流星镖已经一触即发。 正逢此时,轿子之内,忽然传出一阵极轻的咳声。 “犯了口舌之人,你尽管割去她的舌头便是,何以要用流星镖来对付?” 假货这道声音响起之时,围观群众更是吓地魂飞魄散。 我嘴角微微上扬,“这世间想割去我舌头的人多了,你们算个老几?” “这姑娘真是不想活了吗?” “谁知道呢?或许她脑子被驴给踢了吧?” “兴许她以为自己是花木兰和穆桂英那种不怕死的巾帼英雄呢?” “再不怕死,可她遇上的是公子刑天啊。” …… 你看,我的命总是忒好,我所遇上的男人个个都是毒舌,就连我所遇上的围观群众,也个个都是毒舌,看来我这辈子注定是和毒舌为伍了! 我的脑子诚然没有被驴给踢了,我之所以会说出这般胆大包天的言语,只是想看看那假货究竟会有什么反应。 假货什么反应我不知晓,不过金如唤显然比假货抢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金如唤在一瞬间又来到了我的身边,又将我死死挡住。 我不由得长吁了一口气,小声问道:“金捕头,在你眼里,我就长地那般像草包吗?” 金如唤转身朝我看了一眼,“姑娘,还是请先保持沉默,此刻,不是强出头和逞口舌之快的时候。” 原本想无情拆穿轿中人的身份,可左思右想了一番,最后选择放弃。 依我如今的武功,对付这个假货实属有些吃力,我不收拾他,自然会有人前来收拾他。 还想割去我的舌头,我倒要好好看看他会有什么好下场。 这时,空中又响起了假货那道飘渺的声音,“好大胆好任性的姑娘,不过本座喜欢。” 喜欢?我一口血差点喷了出去。 金如唤又转身朝我看了一眼,随即转过头去,大声问道:“昨夜,吴记掌柜吴发财死于公子的绝技拈花一笑之下,不知公子对此有何解释呢?” 金如唤从一开始就想问公子刑天这个问题,但不知何故,一直没有开口,直到此时,才终于强忍不住。 “解释?我们昆仑山之巅想要取人性命,还需要解释吗?”美少年又抢在公子刑天之前开了口。 “这么说,你们昆仑山之巅是承认杀了吴发财了是吗?”金如唤又问了一句。 “我们昆仑山之巅做事,向来敢作敢当,有何不敢承认?”美少年说着嘴角微微上扬,眼里浮现出一丝轻蔑。 滥杀无辜的确是昆仑山之巅的风格,但却并不是这些假货的风格。 假货和吴发财究竟有什么深仇大恨我不得而知,得知的是,他们是彻底要将罪名扣在昆仑山之巅头上了。 吴发财的身份,只怕远远超出我的想象,若不然,这些假货也不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去栽赃陷害。 “既然你们昆仑山之巅对此事供认不讳,那就请公子和八位跟本捕头走一遭吧!”金如唤的声音,如洪钟一般在大街之上响起。 常闻金如唤断案入神,又常闻他是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硬汉,看来此言不虚。 公子刑天并不是大明的百姓,而是鞑靼的百姓,即便他当真在大明地盘之上犯下杀人的大罪,那金如唤也不能直接将他带走,更何况公子刑天的身份在鞑靼属于贵族。 公子刑天名义上是鞑靼的贵族,因为是外姓的关系,表面上的身份和公孙狗贼的侯爷身份极为相像。 但鞑靼国并未有侯爷这个爵位,而是叫侯爵,跟西方的大不列颠国和意大利有些吻合。 公子刑天的侯爵身份,并不是由当今的鞑靼国王阿尔苏所封,而是由阿尔苏的父亲所封。 提起阿尔苏,电光火石之间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荣华和这位苏苏可是好基友,苏苏会不会知晓荣华的下落呢? 第78章 再逢苏苏为秦小七加更一章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真可谓是想曹操,曹操到。当苏苏出现在我的面前之时,着实惊呆了我的眼。 方才,就在金如唤刚刚说完要把这一群冒牌货带走的时候,街道之外的远处,忽然传来一阵嘹亮的号角声,紧接着一大队人马缓缓朝吴记门口驶来。 那群人马,俱都身着蒙古族勇士的衣裳,其中有几位,看着还有几分眼熟。 待我瞥清最中间马上之人,是喜笑颜开、心花怒放。 阿尔苏身上的衣裳,毫无任何国王的特征,穿着打扮和那些勇士几乎全然一致,不过他脖子上的那块家传宝玉倒是仍然佩戴着。 “这些鞑子来京城做什么?” “不会是要打仗了吧?” “你傻啊,倘若真打仗,他们岂敢如此光明正大行走在我大明的街道之上呢。” “去年年底鞑靼的国王来过京城一趟,和皇上商议,好像说要两国结为秦晋之好。” “是啊,据说此事还是五皇子促成的呢。” “我还听说五皇子和鞑靼国王是知己好友呢。” 听闻此处,我脸色霎时大变。 荣华的身上有龙形的玉佩,荣华和阿尔苏的关系极为密切,可是,我那晚明明已经证明了荣华并不是五皇子,并不是朱佑樘。 然而,皇帝老儿或许还有其他隐藏起来的儿子,但不可能会有人这般巧合和阿尔苏也是好友。 大明和鞑靼国之间,一向水火不容,须知,鞑靼的贵族可全部都是成吉思汗的后代。 自打我们大明王朝的开国皇帝太祖朱元璋起义成功之后,元朝的王室和贵族被驱逐到了鞑靼一带。 数百年来,即便鞑靼表面上对大明有所臣服,但实则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促成两国交好一事,这绝非易事。五皇子和阿尔苏若只是普通的旧友关系,绝迹促成不了此事,除非他是阿尔苏的安答,是我的荣华。 然而,荣华和五皇子的年龄似乎不大吻合,而且荣华的身躯极为洁白无瑕,怎么可能会留下那般细密又恐怖的疤痕? 再退一万步来讲,荣华怎么可能会不认我,怎么可能会让我离开他的身边呢? 荣华是不曾让我离开他的身边,但他一年多以前离开了我的身边。 一时之间,思维极其混乱。 八位少年此时也看到了阿尔苏和随行的勇士们,显得极为震惊,立即跪了下去,嘴里恭敬地喊道:“参见国王陛下!” “本王听说侯爵也来到了大明,还以为那是有人以讹传讹,看来原是冤枉他们了。” 阿尔苏说着已经下了马,朝着公子刑天所在的方向缓步走去。 阿尔苏的语气,听不出来是喜悦还是郁闷,但他的眼神,极为复杂。 想来也在情理之中,他可是鞑靼名正言顺的国王,然而,在鞑靼百姓心目中,公子刑天才是他们实际的国王。 我若是阿尔苏,看到公子刑天之后,也会有这般不爽的神情。 阿尔苏对公子刑天不止是不爽,还是极其不爽。 昔日,他曾经派自己的勇士刺杀过公子刑天,还不是一次两次。但可惜的是,那些所谓的勇士,连昆仑山之巅的大门都尚未踏进半步来就见了阎王。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这八位少年是认识阿尔苏的,也极为清楚阿尔苏的身份,而阿尔苏似乎也是认识这八位少年的。 一时之间,思维越发混乱。 我敢用性命担保,这公子刑天绝迹是个冒牌货,这八名少年也绝迹是个冒牌货。 然而,阿尔苏何以要说那就是公子刑天呢? 究竟是我离开公子刑天的岁月太过久远记忆有些模糊呢?还是这阿尔苏和这冒牌货之间有什么不为人知的阴谋呢? 可若说阿尔苏是想给公子刑天栽赃嫁祸,那完全没有这个必要。 除非吴发财是大明的皇子或是皇亲国戚,否则的话,大明的律法压根就没有惩治公子刑天的权限。 阿尔苏这一到来,无疑使得我的心中拧巴成了几团,还是几大团。 此时,轿中人飘渺的声音再次响起:“原来是国王殿下大驾此地,本座有失远迎,还望殿下多多海涵。” 轿子中的公子刑天,语气虽有几分敬意,但全然没有要下轿跪拜的意味。 单就凭着那几分敬意,使得我全然肯定那绝迹不是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在这世间,不会对任何人有所敬意,只因他是这世间最傲然的存在。 昔日,他曾站在昆仑山的山顶之上,黑色的长发,红色的皮裘被风吹扬,遗世独立,宛若天人一般。 我曾问过他:“你在这世间可有什么恐惧的人?” 他答道:“没有。” 后来有一日,他突然对我说道:“我所恐惧的人,出现了。” 我当时吃了几大惊,问他:“是何人呢?” 他沉默不语,后来看了我良久,说道:“夜深了,你回屋吧!” 公子刑天那日的眼神,我永生难忘,那的确是恐惧的神情,但除了恐惧之外,还有一丝别的情愫在里面。 那种情愫,我花了许多年的时光也未曾领悟到。 公子刑天,从来不会对任何人服软,也从来不把任何人当一回事,包括鞑靼国王。 在阿尔苏还是王子的时候,曾经上过昆仑山之巅一趟,那时,土库族刚刚遭遇灭族之灾。 阿尔苏跑来质问公子刑天,“你为何要一夜杀死土库族那么多百姓?你说,你和肖克拉究竟是什么关系?你莫不是也一直爱慕着她?” 你道公子刑天当时是如何作答的,他淡淡答道:“本座乐意,你管得着吗?” 阿尔苏没有从公子刑天嘴里得到正面的回答,但他一心认定公子刑天和肖克拉有脱不了的干系,也一心认定公子刑天就是肖克拉的爱慕者。 阿尔苏临走的时候,对公子刑天说道:“你以为本王子是来找你麻烦的吗,本王子其实是来感谢你的,你替肖克拉报了仇,你替我们这些真心爱肖克拉的男子做了他们都想做的事情,相信不止我,他们都会在心里感激你的。但本王子可告诉你,肖克拉即便已经离开人世,那她也是本王子的王妃。” 阿尔苏走了之后,我随口说了一句:“真没想到,他竟如此痴情!” 公子刑天当时看向我,答道:“连自己心爱的女人都保护不了,谈何痴情?” 阿尔苏在满昆仑山找肖克拉的骸骨,后来又替肖克拉建了一座汉人皇室才会建的巨型陵墓,这一消息传到昆仑山之巅的时候,我沉默了许久。 公子刑天当时又是看向我,说道:“生前不能好好保护,死后做地再多又有何用!” 我总感觉他当时的心情不大愉悦,但又说不上来他为何不大愉悦。 但无可厚非的是,阿尔苏和公子刑天,虽谈不上剑拔弩张,但两人极为不对盘。 阿尔苏讨厌公子刑天,公子刑天也对他没有什么好感。 如此的两个人碰到一起,就连客套话都是不屑于去说半个字的。 可如今的场面,眼前的阿尔苏的确是真的阿尔苏,可公子刑天却无疑是个冒牌货。 阿尔苏和轿中的假公子刑天认识,而且他们还在密谋着一件大事,这是我唯一得出的结论。 “启禀国王陛下,卑职六扇门总捕头金如唤,特向国王陛下请安!” 金如唤并未跪下,而是半躬着身子向阿尔苏行了个礼。 阿尔苏虽是国王,但并不是金如唤的主子,何况此时阿尔苏是在大明的地盘之上。 金如唤此举,不卑不亢,可谓是十足恰当。 阿尔苏顺着金如唤的声音看了过来,这一看,自然发现了金如唤身后的我,眼睛一时瞪地老大,想说什么,但又欲言而止。 金如唤此时又开口说道:“国王陛下,昨夜京城之中发生一起命案,死者叫吴发财,是这吴记的掌柜。吴发财是死在公子刑天的拈花一笑之下,还望国王陛下能允许卑职将公子刑天和这八位带回去审问。” “哦?金捕头可知公子刑天是我鞑靼什么人物?他可是我们鞑靼的侯爵,别说你一个小小的捕头,就连你们皇帝见了他,那也都是要礼敬三分的。”阿尔苏的面上,有一丝倨傲和不屑。 遇上这种涉及到命案的事情,正常情形下,都应先问清事情的来由,然后替自己国家的人分辨才对。 阿尔苏全然不问命案的情况,更是尚未问调查是否已经清楚,而是摆出了公子刑天的身份,而是有种以势压人的感觉。 阿尔苏此举,无疑更加证明他与假的公子刑天是勾结一起、狼狈为奸,他之所以会有如此不符合常理的言语,是因为他彻底想落实公子刑天杀人的罪证,又彻底要如此多的围观群众亲耳听闻,好充当证人。 公子刑天缘何得罪了阿尔苏,值得阿尔苏不惜冒着声名扫地的地步来冤枉他陷害他呢? 依公子刑天的眼线和势力,倘若阿尔苏真的想陷害与他,估计他一早就收到了消息,断然不会如此乖乖坐以待毙。 这其中,怎么想怎么觉得还有猫腻。 第79章 新一任的毒王--师姑 阿尔苏说话之际,金如唤抬头看了他一眼,随即铿锵有力地说道:“在我们大明的国土之上,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别说公子刑天是侯爵,他即便是我大明的皇子,卑职今日也要带走他问话。国王陛下,如今公子刑天只是有嫌疑而已,并非就一定是杀人真凶,国王陛下若是再三阻扰,卑职只有将此事禀告给我们大明的皇上,让皇上定夺。” 金如唤继续保持那种不卑不亢的风范,怨不得师父在我面前说他是个铁血男儿,是个硬汉,看来果真不假。 大明自从出了万贞儿那奸妃之后,朝堂可谓是乌烟瘴气、一塌糊涂,在这种土壤之下,也不晓得金如唤是如何出淤泥而不染的?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金如唤方才说了嫌疑两字。 我对公子刑天极为熟知,自然知道眼前这是个冒名顶替、鱼目混珠的假货,然则,从金如唤的语气来判断,他并不是在说客套话,而是内心真的有了怀疑。 倘若任由金如唤把这假货带走,兴许以金如唤神断的能力,很快就能查明这是有人刻意在栽赃嫁祸,如此一来,阿尔苏和这假货的阴谋岂非难以得逞?如此一来,阿尔苏和假货的真实意图岂非再也难以昭见天日? 此时还不是揭露阴谋诡计的合适时机,姑且留着这假货,看看他和阿尔苏之间究竟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秘密。 “金捕头!”我在金如唤身后小声喊了一句,待金如唤转身之后,又是小声说道:“烦请金捕头此次放过公子刑天一码,我有话要对金捕头讲,此事事关重大,此地不是合适的地方。” 我这么说,金如唤自然不会乖乖听命。 果然,金如唤十分疑惑地看向我,眼神有了几分探究之色。 见此,我又补充了一句:“家师松凌子。” 金如唤闻言之后,眼神忽变,偶后冲我点了点头,再偶后转身看向阿尔苏,说道:“方才冒犯之处,还望国王陛下多多海涵。此事,等卑职查清之后再向国王陛下回禀。” 金如唤说地极为委婉,但意思却很明显,那就是今个他并不会带走公子刑天。 阿尔苏并未料到金如唤会有这个举动,但许是联系到我方才的举动,认定此事和我有关,意味深长地看了我半晌之后,才缓缓开口说道:“如此,那本王就和侯爵就先行离去了。” 阿尔苏这一下命令,跟随他的勇士开始纷纷上马,那八位少年也抬起了轿子。 假货这次用的不是飞行,而是步行。 须知,即便轻功再高,那也是极为消耗体内的一件事情。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轻功绝世的人大有人在,他们犹如脚踏飞燕一般身姿轻盈,即便是他们,高空飞行也持续不了多少时辰。 看着阿尔苏和公子刑天渐行渐远的身影,围观群众再次开始议论起来。 “看来这人当真是公子刑天杀的。” “你说鞑靼这国王分明是以势压人,分明是包庇这公子刑天。” “可他在我们大明地盘上杀了人,王法真的就奈何不了他吗?” “武林之中,打打杀杀多了,你见过哪个被王法处置过?倘若杀人必须偿命这句话在他们身上也适用,那当今武林人士只怕都灭绝了。” …… 这位群众的话语虽说有些夸大其词的嫌疑,但却道出了一个不争的事实。 武林人士,必然也是要受到大明律法的约束,然而,那种约束极为薄弱和微小。 江湖之中,杀人如同杀只蚂蚁一般。 并非是官府不想管,而是没法管,也管不起。 武林之中,无论是黑道还是白道,那都是拉帮结派的,而且各个派系之间都有着微妙的联系。 牵一发而动全身,除非是损害了官府的利益,除非是犯上作乱谋反,否则的话,官府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 若不然,姑且不论别人,单就说我自己,恐怕都进牢房数回了。 没有热闹可看,围观群众也跟着慢慢散去。 “金捕头,请跟我来。”我顺势对金如唤做出邀请状。 金如唤见状,微微点了点头,跟在了我的身后,唐坤则和金如唤并排走在了一起。 走在路上的时候,唐坤一个劲地问:“你方才和金兄挤眉弄眼做什么,看你俩这幅模样,全然一副有奸情的架势。” 我一口血喷死你!你眼睛长在屁股之上吗,还有,奸情?要不要形容地这般痛快和酸爽? 我朝唐坤重重看了一眼,嘻嘻一笑,“怎么样,流星镖的滋味不错吧?” 唐坤狠狠瞪着我,“再不错,那也比不上你那拈花一笑啊!” 我就料定他会拿这事做反驳,早已备好回敬的言辞等着他,“你自然是比不上我,伤了我的,可是鼎鼎大名的公子刑天,而伤了你的,只不过是一个乳臭未干的小毛孩。” 果然,此言一出,唐坤看我的眼神愈发凶狠,但又苦于无言以对,因而只得吊着脸走了一路。 唐坤中了流星镖之后,并未接受我的好意,而是选择用他们唐门的金创药。 唐门的金创药在世间也算是极好的东西,可和我手中的金创药比起来,那无疑是小巫见大巫的区别。 鉴于我的命格中有囧神和霉神的保佑,总是伤胳膊伤腿,荣华和我在昆仑山的那些时日,每夜废寝忘食,终于研制出了传说中的九花玉露膏。 九花玉露膏只要涂抹在受伤的地方,很快就能除去疤痕,可谓无痛苦疗效快。 唐坤左肩和左胳膊的血是止住了,但因为流血太多的缘故,面色显得极其苍白。 看在他比我的情况好不到哪里去的份上,我就发一回善心,可怜可怜他,等他身子恢复一些再找他算账。 然而,有些人,你给他脸,可他偏偏自个不要脸。 待走到客栈门口之际,唐坤这孙子忽然说道“你把金兄带到客栈来,看来你俩当真有奸情。” 唐坤这想象力,不去写戏文着实是可惜了。 他若在戏文界混了,哪还有王实甫和关汉卿什么事? “唐兄,这种玩笑还是不要开的好,与我而言倒无妨,可对于姑娘家而言,却是坏了名声的事。” 你看,就连他的好友金如唤都表达了不满之情。 我淡淡回应道:“这世间的疯狗多了,倘若不想被咬着,除非你不出门。” “你骂谁是疯狗呢?”唐坤总算不是个傻子,能听出我是在骂它。 “唐兄……” 金如唤低低喊了一声之后,唐坤顿时安静了下来。 进了屋内,我将大门迅速关上。 唐坤仿佛又想说什么,但注意到金如唤的神情之后,又咽了回去。 “唐兄,为何没有告诉我这位姑娘就是大师的弟子呢?据闻大师只有一位女弟子,那姑娘一定是新一任的毒王千寻了,难怪唐兄和姑娘相识。”金如唤由衷地发表了一句肺腑之言。 “新一任的毒王,这是什么话语?”我开口问道。 我确认自己没有说错,金如唤的确说的是新一任的毒王。 毒王虽然间接地死于我手,可这并不代表着我就理所应当地继承他的称号和名誉。 毒王也是摸爬滚打了几十年才获得毒王那个称号的,而新一任的毒术大赛,可是在明年才会举行。 毒术大赛,不同于武林盟主三年一次选举,而是五年比试一次。 那这毒王的称号,是金如唤臆想而来的,还是金如唤肆意夸张和奉承的结果。 鬼谷一门的弟子,于外界而言,单那身份就是至高无上的荣耀。 金如唤对我尊敬在情理之中,可他犯不着睁着眼睛说瞎话。 “外界早都封你为新一任的毒王了,别说是在毒术界,整个江湖都传开了,你用得着在我和金兄面前装糊涂吗?”唐坤插语道。 “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我面上一紧,追问道。 唐坤朝我看了一眼,那眼神极为怪异,“四五个月前,你可千万别告诉我,你压根就不知晓。” 唐坤此言一出,我的心顿时沉了下去。 难怪唐坤会找我比试,难怪唐坤对我总是尖酸刻薄,原来是这个缘故。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这么大的事情,我还当真就毫不知情。 从四五个月前到我离开空雾谷这段时日,这么大的事情,师父未曾对我提过只言片语。 有些事情瞒着我或许还有必要,可像这样的事情着实没有必要,那师父究竟为何要瞒着我呢? “不知晓也在情理当中,师姑想来一直在精心研制毒药,两耳不闻窗外事。” 唐坤被金如唤这一句师姑吓地着实不轻,眼珠子差点都掉了出来。 金如唤做为鬼谷门人的后代,按鬼谷门的规矩,他的确是应该唤我一声师姑的。 然而,师姑这个称呼从金如唤嘴里出来,怎么听怎么觉得奇怪。 “还是叫我姑娘吧!” “这可不行,绝迹不能乱了辈分。”金如唤严厉拒绝。 “你怕乱了辈分,我还怕你把我叫老了。”我没好气回道。 “金兄,你还是叫她姑娘吧,若不然,她岂非连我的便宜一起沾走。” 唐坤要不说这话还好,唐坤一说,我立马改变了注意:“那还是叫师姑吧!” 第80章 放长线钓大鱼? “你,你,你就非得和我对着干是吗?”唐坤已气地语无伦次、歇斯底里,神经偏向失常。 “唐兄,此时不是无理取闹胡搅蛮缠的时候,我和师姑有要事相商议,还请唐兄回避片刻。” 怨不得我喜欢金如唤,你看,金如唤总是这么深得人意、大快人心。 “谁无理取闹,谁胡搅蛮缠了?你才无理取闹,才胡搅蛮缠了?我若无理取闹,若胡搅蛮缠,那你岂非更无理取闹,更胡搅蛮缠……” 唐坤这厮,彻底开启了叨唠和无止境的陈吉大娘模式。 陈吉大娘为大明民间的一位段子手和戏文能手,最擅长的便是这种狗血又多次重复的颇具无厘头的段子。 然而,这种段子却极为受那些中年妇人和某些深闺怨妇的欢迎和热忱,陈吉大娘所写的戏文,总是票房大卖。 看来,唐坤不止是有写戏文的潜质和天赋,他更是熟读陈吉大娘的经典著作。 金如唤是位硬汉,更是位纯爷们,我还尚未来得及表现出不耐烦和哆嫌的神情之时,金如唤就将嫌弃之情展现地淋漓尽致,“唐兄,对面易春堂正好有陈吉的新戏上演,唐兄还是去那里看一段戏再回来吧!” 被人嫌弃和鄙视到如斯程度,不管唐坤有没有觉得不堪和郁闷,反正我是觉得喜出望外、眉飞眼笑、心花怒放。 唐坤离去的时候,看金如唤那小眼神别提有多幽怨和讪讪。 眼瞅唐坤的身影已经走远,我头刚偏向金如唤,金如唤就开口说道:“师姑,唐兄只是心直口快的一个人罢了,他其实并未安什么坏心思。” 事实再一次证明,金如唤和唐坤果真是好基友、好兄弟。 “还是说正事吧!” 金如唤再替唐坤那畜生说好话也无用,我心里早已有自己的判定和衡量,因而只得转移话题。 我不愿多做纠缠,金如唤也是明事理的人,随即问道:“师姑方才为何让我放走公子刑天呢?他行踪飘忽不定,下次若想遇上,可就不是这般容易的事情了。” 我抬头朝金如唤淡淡一瞥,“金捕头,你可是号称大明第一神断,难道方才就没有发现什么端倪吗?” “师姑,您还是叫我小金吧!”金如唤的脸上,全然一副虔诚和恭敬。 若说我这次下山的唯一收获,若说我所遇上的男人当中唯一不忤逆我的意愿、唯一顺应我心的,毫无疑问非金如唤莫属。 话说被人如此尊敬,我倒真真着实有几分难以适应。 “那好吧,小金,说说你的看法!” 许是小金这一称呼拉进了我和金如唤的距离,金如唤的面上显得极为欣喜,“师姑,不知为何,我总感觉此事不像表面那般简单。吴发财确实死于拈花一笑之下,我们也曾亲眼见识过拈花一笑的本领,但我总觉得那轿中人或许并非是公子刑天。” “原因呢?”我问道。 “我虽没有见过公子刑天的庐山真面目,但依据江湖中的传闻和我素日对他的调查,他的武功如今已经达到了超出凡人的境界,依那种境界之下的拈花一笑,断然不会是杀吴发财的那种功力,这是其一。 其二是,或许他在杀吴发财的时候只用了一二分的力道,然而他在出手伤师姑您的时候,起码用了五分以上的力道,倘若是真的公子刑天,即便我当时的反应再快,只怕师姑您伤的就不是胳膊,而是要害位置了。 其三,据闻公子刑天素来目空一切,从来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更是不曾对任何人说过半句客套的话语。可凭方才他和鞑靼国王详谈的情形来看,虽谈不上恭维与尊敬,但无疑还是有客套的嫌疑。 其四,公子刑天的天魔神功已经修炼到了最后一层,天魔神功这门武功师姑或许并不了解,这是一门邪功,修炼之后,人也会跟着变地剧透邪气和暴戾。可我方才观察轿子中人,从他说话的语气判断,他似乎并未达到那种邪的那种程度。 其五,即便吴发财身份隐秘,对付他,昆仑山之巅的四大使者都绰绰有余,何须劳烦他们的主子亲自大驾呢? 还有其他的一些蛛丝马迹,但更为重要的是,凭着我多年断案的经验和直觉,轿子中的人,十有八九不是公子刑天。” 不得不承认,金如唤这个神断的美誉,当真是不负盛名。 “你说的很对,我也有同样的感觉,所以才让你罢了手。” 金如唤脸上极为诧异,“这么说,师姑也认为吴发财是轿中人所杀,但轿中人并不是真正的公子刑天,只是想栽赃嫁祸而已。师姑何以就认为那并不是公子刑天呢?” 我自然不能对金如唤讲,我昔日曾经是公子刑天的狗腿子,只得讲道:“你也知道毒王的死和我有关,公子刑天的人一直想要杀我,所以我特地对他做了一些调查。何况,鬼谷门人,别的东西不敢说,这眼线可是遍布全天下的。” 鬼谷门的弟子,手上都会有一块玄铁令牌,凭着这块令牌,可以在鬼谷门人的后代所开的钱庄里任意提钱,也可以从他们嘴里得到一切想要知道的消息。 鬼谷门人的后代,建立了一个极为神秘的组织,那个组织的名字,叫花满楼。 花满楼的楼主,并非是鬼谷门人的后代,而是鬼谷门的掌门人。 换句话说,花满楼如今的掌门人是我的师父松凌子。 正因如此,花满楼其实相当于鬼谷门人的自动提款机以及保镖,以及六扇门,以及一切。 说地通俗一些,倘若我那师父老人家是皇帝的话,那我们四个师兄妹就是皇子和公主,而花满楼就是东厂西厂内厂以及锦衣卫,再以及所有朝廷机构。 大师兄,二师兄以及三师兄这三位,他们早在几年前就已经有了玄铁令牌,而我,是在这次出谷之前师父才交给我的。 你道师父说什么,师父当时说道:“依你的性格,把这等金贵的宝贝拿在你手上,还不知要惹多少祸端?” 好吧,我承认自己眼睛里容不下沙子,也承认自己小肚鸡肠,更承认自己不是一只柔弱的小绵羊,然而,从我身上所发生的事情来看,哪次不是别人先惹我?哪次不是别人骑到我的头上来撒野? 若是有人欺负你,但你却不知反抗,在我看来,那是一件极为匪夷所思的行为。 长期的隐忍,长期的纵容,只会造成两个结果,第一个,那就是坏人越来越坏。第二个,那就是你逐渐加入到性格变态的行列。 人的情感,需要适当的抒发,哭也好,闹也好,捏馒头也好,踩死蚂蚁也罢,只有得到适度的宣泄,人才能身心健康地成长。 试看我这一路以来的历程,我若非怀着这颗乐观积极、直面困难的心态,那估计人生早已沉沦。 再论此时,此时,金如唤果然没有再怀疑,而是问道:“既然那并非是公子刑天,那鞑靼国王为何要一口咬定他是呢?方才,我注意到鞑靼国王朝师姑看了良久,看样子似乎和师姑相识。” “对,没错,我是和阿尔苏相识,不过只有一面之缘。”我如实答道。 “不知师姑是如何与他相识的?”金如唤好奇道。 “去年无意之中遇上的,加上他和我大师兄认识,于是还算有那么一点点的交情。”我再次如实答道。 我若信嘴扯谎,金如唤即便察觉不出,也能调查得出,还不如索性实话实说。 “既然师姑都直呼鞑靼国王其名了,那看来您与他的交情定然也不算浅。如此,依您之间,他这么做的目的又是为何呢?” 有人对我毕恭毕敬,这自然不是什么坏事,可太过恭敬,让我反而有种毛骨悚然、浑身上下不自在的感觉。 “小金,你师姑我正是百思不得其解,不晓得阿尔苏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这才想看着他下一步的动作。我和阿尔苏虽然不算陌生,可毕竟有一年多的时日未见。须知,一年的时光,足够发生太多的事情。” 心里不爽是不爽,但好歹这是有人头一遭把我当长辈一般敬重。既然如此,那我就充分发挥长辈的风范。 “据闻,公子刑天和鞑靼国王之间,是极为不对盘的。鞑靼将那位国王称为国王,但却把公子刑天当玉皇大帝一般尊崇。是否因此,鞑靼国王对公子刑天怀恨在心呢?但我总有种直觉,此事或许并非如此简单。太过顺理成章的事情,有时反倒不是真实。” 小金的推论,几乎和我的推论如出一撤。 我所遇上的男人,虽然个顶个的聪明,但不得不承认,若论逻辑推理能力,金如唤当今无愧为首位。 “看来师姑是想放长线钓大鱼,师姑果真好智谋。”小金随后又由衷地夸奖了一句。 老脸顿时红了一片,我内心深处最深的企图,其实并非是放长线钓大鱼,而是想看看,在有人胆敢滥竽充数糟践公子刑天名声的情况下,公子刑天和昆仑山之巅会对那不知死活的假货们给予怎样的好手段。 第81章 又一起命案 小金让唐坤去易春堂听曲,唐坤还真的跑到易春堂听曲去了。 唐坤原是个这般乖乖听话之人,我原是长了见识。 我何以知晓唐坤在易春堂呢?原因很简单,小金在赞美完了我之后,和我又将案情仔仔细细地研究分析了一遍。 等完成了公事,小金邀请我一起去易春堂听曲。 张吉大娘的新戏《你是风儿我是傻》正在易春堂上演,借着这个机会,我正可以欣赏欣赏,看那些令无数女人哭地稀里哗啦、感天动地的新时代戏曲,究竟有何与众不同之处。 易春堂是京城最大的戏曲班子,班子里头有当今大明第一花旦紫嫣姑娘。 与其说紫嫣姑娘是花旦,倒不如说花旦只是她的其中一个身份。 紫嫣姑娘的成名作,是窦娥一角,但她的事业顶峰之期,却是武生,却是兰陵战王高长恭。 在戏曲的舞台之上,有男子扮演旦角,也有女子扮演武生。 紫嫣不是第一个扮演武生的女子,诚然也不会是最后一个,然而,她绝迹是将人物演绎地最入木三分的那个。 据闻,兰陵战王高长恭的容颜极为俊美,俊美到有种雌雄莫辩的美。 兰陵战王若是还活着的话,我还真想看看他和公子刑天孰更美。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据闻紫嫣版本的兰陵战王,俊美无比,又英气十足,极为惊艳,宛若天人一般。 要我说,兰陵战王的最合适人选,无疑非公子刑天莫属。 从某些方面来说,公子刑天和兰陵战王其实还是有几分相像的。 我虽没有亲眼见过紫嫣演戏,但在长安的时候,曾经见过紫嫣的弟子演过武生,说实话,当时十足有种亮瞎眼和三观动摇的感觉。 紫嫣的弟子尚且都有如此功夫,那紫嫣可想而知已经到了何种妖魔鬼怪的程度。 紫嫣在张吉大娘的新戏《你是风儿我是傻》中并未出演任何戏份,但众位演员表演完毕之后,紫嫣会出来跟着一起谢幕。 即便不能见识到紫嫣在舞台上的风姿,能见识到她在生活中的风姿,也不失为一件幸事。 小金这一邀请,我是连推辞都懒得去推辞,直接答应。 易春堂之内,布局和普通的戏院并无大的不同,但规模比普通的戏院要大出数十倍之上,舞台的规模,也较寻常戏院七八倍。 易春堂共有上中下三层,一层是敞开式的大厅,众人散坐在里面。这一层,是为寻常百姓所设。 二层是雅间,间与间之间有隔断,但并非是成型的雅间,而只是一个简单的构架。雅间之内,也尚未有帘子之类的遮挡。这一层,是为权贵富贾所设。 第三层也是雅间,是成型的雅间,跟那些高档酒馆里的雅间全然一致。雅间之内,有水晶帘子遮挡。这一层,专门是为了皇亲国戚所设。 京城之内,皇亲国戚不在少数,而这易春堂三楼的雅间数量却极为有限。 据闻不久之前,有位驸马爷和一位小王爷为了三楼的天字一号雅间打地那是不可开交、头破血流。 我是在哪里看到唐坤的,自然不是在三楼的雅间。 三楼的雅间,即便我站在底下再伸长脖子眺望,那也是无能为力、望洋兴叹的。 我也不是在一楼的大厅看到唐坤,而是在二楼看到了唐坤。 唐坤正坐在二楼东南位置的一座雅间里,一边翘着二郎腿,一边嘴里磕着瓜子,那副模样,十足惬意。 此时,戏已上演了几场,看戏的观众都在聚精会神地观看着。 朝四周扫视了一圈,无比震惊地发现,在座看戏之人,竟然绝大多数都是男人。 张吉大娘的戏曲,一向颇为受女子的欢迎,这从什么开始,也多了这么多的男性观众呢? 据说大明现今的男子,纯爷们是越来越少,而娘炮则是越来越多。 我前面已经说过,娘炮不是你想当,相当就能当的。没有一张颜值至少半爆表的脸,你有什么资格去做娘炮呢? 看张吉大娘的戏也就罢了,你们这掏出手帕抹眼泪的举动是几个意思啊? 其中有个中年男人,可谓是哭天抢地,那副模样,俨然一副死了老娘的架势。 就连唐坤那孙子,也看地似乎有些动容。 小金此时在我耳边问道:“师姑,我们是坐在二楼呢还是在一楼呢?” 我能说自己其实更想坐到三楼感受一下吗? “一楼最前一排吧,到时紫嫣谢幕的时候,好能看地清楚一些。”我随口答道。 “紫嫣?原来师姑是来看紫嫣姑娘的,我还以为师姑也喜欢看张吉大娘的戏曲呢。紫嫣姑娘我认识,想见她,那还不容易?”金如唤答道。 “那你不早说?”我答道。 “早您也没问啊!”金如唤一脸无辜,随即又说道:“那我现在就带您去后台见紫嫣姑娘。” 我及时制止住了他,“等一会戏曲完毕之后吧,先看会戏。” 金如唤闻言之后,淡淡一笑,一副心领神会的模样。 十个女子当中,有九个喜欢张吉大娘的戏曲,而我恰好是那剩下的一个。 张吉大娘的戏曲,的确煽情,也的确满足了所有女人关于爱情的一切幻想,然而,在我看来,再美好的戏曲,终究也不是现实。 现实不止不会像戏曲那般美好,反而处处都是陷阱,处处都是不堪。 经历过无比惨痛的现实之后,时刻保持着一颗少女心并不是坏事,然而少女心这种东西,在我十五岁的那年已经随着阿爸阿妈和哥哥的死亡而终结。 从天堂到地狱是个什么概念,没有人会比我更加清楚。 然而,这只是我不喜欢张吉大娘戏曲的其中一个最微不足道的原因。 歌颂爱情是好事,但张吉大娘的戏曲总是太狗血又太虐心,我在这世间最厌恶的东西,那便是虐心。 即便生活再不公,造化再弄人,我们既然无法去改变,那也唯有以一颗乐观的心态去享受,去看到不堪中的另一面。 然而张吉大娘虐心的时候,总是让我恨不得将男主角和女主角抓住毒死的冲动,明明一句话就解释完的事情,非得你虐我我虐你,不虐个死去活来,她绝迹不会罢休。 当初,我在昆仑山之巅去找老妖精的那几日,可谓是受够了被虐的滋味,等再看到张吉大娘的戏曲,顿时有种抓狂的举动。 还好前排有几张空位,金如唤买票之后,我们立即坐了下来。 看了半晌,无非是一段狗血的四角恋情,全无一丝创新可言。 其中有一段,女主角和男主角发生隔阂间隙之后,女主角同父异母的姐姐暗中将男主角勾搭上床,还和他有了肌肤之亲,偶后,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出现在了女主角的面前。 最后,女主角原谅了男主角,也原谅了自己的姐姐。 看到此处,看客们早已感动地稀里哗啦,眼泪纷纷。 而我,原谅我没有忍住笑出了声。 见着小金也用一副极为诧异地眼神看着我,我解释道:“你不觉得这很荒唐很可笑吗?这种情形下,不是应该抽那两个贱人一个大嘴巴才对吗?尤其是那个姐姐,这天下的男人都死光了吗,为何要去抢自己妹妹的心上人?还有,那个书生也不是个好货。小金,你说这个女主人公是不是个傻子啊?” 见着小金的嘴巴就像吃了苍蝇一般张地老大,我又继续说道:“隐忍若是就能得到幸福的话,那也就不会出现窦娥和苏三这样的故事了。” 直觉感觉周遭的环境极为不善,抬头时,发觉数道目光正虎视眈眈地看着我。 被人千刀万剐和万箭穿心的滋味是如何,正是我此刻真实心情的写照。 原本我只是图一时嘴快,殊不料激怒了这群大爷大娘们。 毕竟人多的力量是不容小觑的,我只得选择乖乖道歉,“各位,对不住,请继续观看,请继续!” 不知是金如唤在我身旁的缘故,还是这些大爷大娘们原本就是一些宽容之人,他们并未同我这个胡乱喧嚣之人计较,而是选择了包容和谅解。 气氛又开始恢复到之前的安详与和谐,就连唐坤那好事份子,也反常地安静,期间,只是朝我和金如唤这边瞥了几眼,随即又开始安心地看起戏来。 不得不说,即便张吉大娘的戏曲不对我的胃口,但却对许多百姓的胃口。 就在戏曲表演到最后一场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还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 这件大事,是在所有看戏之人以及舞台上表演者的眼皮之下发生的。 表演《你是风儿我是傻》的书生,戏班子的另一位顶梁柱梅二爷死了,还是死在众目睽睽之下。 梅二爷不是猝死的,而是被杀死的,而是被暗器杀死的。 杀死梅二爷的暗器,不是别的,而是那曾经差点要了我小命的劳什子暴雨梨花针。 无情和有情两姐妹相继死去之后,暴雨梨花针落在了我的手上。 杀死梅二爷的暴雨梨花针,自然不是我身上的,但它的威力,并不比我身上的差。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82章 杀鸡儆猴? 方才,众人忘情地投入到梅二爷的表演当中,就连我都看地有几分津津有味。 暗器是何时发出的,又是从哪个方位发出的,全然无人注意到这个细节。 等大家反应上来的时候,梅二爷已经倒在了地上。 我在思考之际,周遭已经慌乱成了一团。 小金做为六扇门的总捕头,早已跳上了舞台去查看梅二爷的尸身。 小金只看了几眼,便大声喊道:“六扇门办案,任何人不得离开!” 说来也属幸运,在座看戏的人当中,正好有两名六扇门的捕快,还有三名在京兆尹当差的衙役。 这五位听闻到小金的命令之后,四人加入了配合的行列,一人则去六扇门报信。 四人当中的两人守住了戏院的大门,另外两人去了戏院的后院。 从时间上来推算,凶手倘若是个轻功高手,又倘若是在后台下手,那恐怕早已逃之夭夭。 凶手即便并非轻功高手,即便并非从后台下手,趁着方才众人慌乱之际,那也极有可能偷偷从前门溜走。 一切,须得等到小金验明尸体之后才能定夺。 看着小金脸上那凝重的表情,我就知晓那真凶不是泛泛之辈。 果然,小金开口之后,我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小金说道:“梅二爷是死于暴雨梨花针的,凶手的针,是从后台射出来的。梅二爷中暗器的地方,在后背。” 我自欺欺人,不肯相信眼前的事实,还特意走过去查看了一番。 这一查看,更加证明了梅二爷所中的赫然正是暴雨梨花针。 昔日,我曾中过有情的暴雨梨花针,若不是大魔头后来救了我,我还哪有命吃到第二日的包子。 大魔头将我身上的暴雨梨花针打出来之后,那针的模样,我是铭记在心、倒背如流、耿耿于怀。 有情和无情两姐妹自然不会死而复生,身上又能拥有暴雨梨花针的,那这世间,就唯有一人。 那个人,正是有情和无情的师父枯木老人。 秦广王来京城了,货真价实的公子刑天即便此刻不在京城,相信很快也会来京城,而枯木老人,已然也到了京城。 我这命,总是忒好,好到令我自己都不忍直视的程度。 昔日,无情惨死在我的手上,据有情所讲,她这个姐姐可是枯木老人最宠爱的徒弟,更是枯木老人下一任的掌门人选。 枯木老人没有在自己爱徒死去的第一时间替她报仇,而是蛰伏了一年多之后才出现,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他在用这一年多的时间改良暗器,抑或是研制新型暗器。 若论制造暗器的本领,枯木老人可谓这世间第一,而唐门排列第二。 梅二爷身上所中的暴雨梨花针,不止不比有情昔日所用的差,反而威力更甚。 梅二爷中暗器的时候,连句嗷嗷大叫都尚未来得及就应声倒地,他中暗器的部位,更是滴血未出。 这更加印证了杀死梅二爷的是枯木老人无疑。 此刻,我有充分的理由怀疑枯木老人要杀的,或许并不是梅二爷,而是在下不才我。 至于梅二爷的死,只是枯木老人杀鸡给猴看的结果。 试问,梅二爷作为一个唱戏的戏子,又能和枯木老人结什么仇怨呢? 心里还抱着最后那么一丝半点侥幸,捏上了梅二爷的手腕。 梅二爷并无武功,也全然毫无一丝内力,他的死因,的的确确是暗器所致。 枯木老人若果真是前来找我算账,那他十有八九还尚未离开这易春堂,他敢光明正大对我示威,那就表明他心里对我压根不屑一顾。 他在众目睽睽之下下手,无非是向我挑衅,无非是想证明,即便是在明面上,即便我做出了十足的防范,他要想取我的狗命,也不费吹灰之力。 我约莫估计着,枯木老人就在我的周围,而且他还会寻思着在他看来的合适机会下手。 小金的话语,落在了众人的耳里,无可避免了又开启了围观群众的议论模式。 “暴雨梨花针?是扶桑岛那位枯木老人的暴雨梨花针吗?” “梅二爷怎么会惹上扶桑岛呢?” “可我据闻枯木老人的两名爱徒去年死于一位用毒高手手上,不是他的徒弟,难道说,是枯木老人亲自出马了吗?” “我的个天啦,方才来看戏之前,我可听说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来到京城了,还杀了吴记的吴掌柜。这枯木老人若是果真也来京城了,那江湖上恐怕要掀起一阵腥风血雨了。” “你又不是江湖人士,你担心个屁!” “梅二爷和吴掌柜也都不是江湖人士,还不是遭了横祸,我看我还是回老家避避风头再说吧!” “你说,就算那凶手不是枯木老人,那也和扶桑岛有关。梅二爷究竟是做了什么事情惹上这扶桑岛?这杀人,总得有个理由吧?” “不是说扶桑岛的门规甚严,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门人踏出扶桑岛半步吗? “这谁知晓呢?” …… 当今武林之中,有四个标志性的人物,分别是:北方的公子刑天,西南的秦广王,东方的枯木老人以及南方的雪魅姬。 在这四人之中,雪魅姬的势力范围主要在两广和贵州一带;枯木老人的势力范围在蓬莱泰山一带;秦广王的势力范围在整个西南地区;而公子刑天的势力范围最广,昆仑山以北的区域全是他的地盘,包括大明之外的鞑靼土默部、土鲁番、塔里木、哈萨克、鞑靼、瓦剌,以及陕西、山西以北,南北跨度四千多公里,东西跨度将近五千公里。 公子刑天居住在昆仑山之巅的无常宫里,秦广王居住在豫零湖一带的狮子林里,枯木老人居住在蓬莱的扶桑岛,而雪魅姬则居住在广西桂林的雪月山庄里。 扶桑岛的门规的确森严,没有历任岛主的允许,任何门人都不得擅自离开扶桑岛。、 这一规矩,从扶桑岛的第一任岛主开始便流传了下来。 鲜少有人会知晓,扶桑岛的第一位岛主,其实并不是男子,而是女子。 那位女子,叫李婉婷,是大唐太子李建成的第三个女儿。 玄武门政变之后,太子李建成死于自己的亲弟弟唐太宗李世民之手。 其后,李建成的六个儿子相继被杀害,李建成的大女儿和四女儿也遭到了毒手。 李建成的二女儿和小女儿生性愚笨,属于没脑子的那种女子,正是因此,唐太宗李世民饶了她们一命,并且将她们嫁给了自己的臣子。 李建成的一众子女当中,最聪慧的要属他的三女儿李婉婷。 李婉婷早在看到自己的哥哥们死于非命之时,便料定李世民不会放过她,于是带了大量的钱财和家眷,逃到了蓬莱,在扶桑岛定居了下来。 扶桑岛的历任岛主,其实都是李建成的后代。 从枯木老人要把岛主之位传给有情来看,有情和无情两姐妹在很大程度上,应该是枯木老人的私生女。 自己的女儿惨遭他人毒手,枯木老人岂能在扶桑岛上再安稳地待下去呢? 突然记起这茬,这一记起,我悲哀地发现,自己离死,诚然是更近了几步。 小金许是注意到了我的脸色,极为关切地问道:“师姑,我看你脸色不大好,可是有什么发现吗?” “金兄,你难道不知道吗,这枯木老人的两名爱徒,可是死在你这师姑手上的。” 唐坤这孙子,他若不说话,可没人把他当哑巴。 唐坤不止说了话,还是扯着嗓门大喊出来的,仿佛生怕众人都未听见似的。 唐坤是什么时候从二楼下来的,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此刻我有种想要将唐坤做成药引的冲动。 唐坤的言语,无疑像导火索一般,引起周遭一片哗然。 “啊,不是吧,她就是那新一任的毒王吗?” “可这是一位姑娘啊,还年纪轻轻。” “姑娘就不能是毒王吗?你们这些男人,就是看不起我们女人。” “你这个老娘们,在这瞎扯什么呢,你明知我不是这个意思。” “不是这个意思,你就是看不起女人。” …… 好好的议论,逐渐演变为一位妇人和一位中年男人的争吵。 小金把我拉到一旁,小声问道:“师姑,唐兄说的可是实情?” 有情确实是死在我手上的,但无情可是大魔头一掌拍死的。然而,若非我,大魔头也不会闲地淡疼胡乱杀人。 综合来论,枯木老人的两个徒弟,或者说两个女儿,真真切切是死于我手。 小金许是见我并未答复,又接着说道:“枯木老人若是知晓师姑就在易春堂,恐怕绝迹不会放过您。” “可不是吗?有你这位唐兄,枯木老人即便先前不知晓我在,那此刻也必要知晓了。” 唐坤这孙子,竟然还睁着一双无辜地眼睛看着我,继续火上泼油“那可是你所做过的事情,难道你敢做不敢当吗?” 我上辈子是端走唐坤家的几笼馒头呢,还是放火烧了他全家呢,值得他三番四次如此害我。 唐坤这孙子,我和他的梁子可谓是结大了。 第83章 紫嫣?雌雄莫辩? “师姑,您尽管放心,即便当真来的是枯木老人,我金如唤也会誓死保护在师姑身旁。” 小金此言一出,我是感激涕零、铭感五内、热泪盈眶。 在我的生命当中,倒是出现过不少男人,可说保护我的,除了小童以外,无疑就属金如唤小金了。 然则,小童在我身边,是带有某种功利性质的。 所有的东西,一旦牵扯到功利,牵扯到利益,那便丧失了它最初的单纯和明净。 从表面来看,从目前来看,起码小金此时此刻是铁了心真心真意保护我。 唐坤这孙子,最会破坏气氛,此时,他又充分发挥自己乌鸦嘴的特质,“倘若当真来的是枯木老人,别说是金兄你,恐怕公子刑天也得忌惮几分。” "不是即便,也不是倘若,来的,就是枯木老人本尊。”我小声对小金说道。 “师姑何以如此肯定呢?”小金问我。 “只因我昔日曾经见识过暴雨梨花针的威力,不止见识过,我身上还有暴雨梨花针。梅二爷身上所种的暴雨梨花针,比我身上的威力更甚,这种东西,只有枯木老人自己才能制造出来,而且我有种直觉,他就在这易春堂内。” “看吧,你这师姑还有几分自知之明,她还知道是仇人找上门来了。金兄你说,梅二爷是不是你这师姑的代罪羔羊呢,还有,这位师姑,你夜晚睡着之后,就不怕梅二爷找你一起逛花园吗?” 唐坤这孙子,给他几分颜色,他还真染大红了。 “唐兄,注意你的措辞。”小金在我之前,表达了自己的不满,并且提出了警告。 “金兄,你这可就不够意思了,到底是兄弟重要,还是你那师姑重要?” 小金的眼里,有了几分无奈,“唐兄,你还是暂且先不要说话的好,此时还不是扯闲话的时候。” 唐坤努了努嘴,朝我不屑地看了几眼,陷入了沉默。 “枯木老人一直隐居在扶桑岛,很少有人见过他的模样,这易春堂之中,有数百看戏之人,若是一一排查,只恐到时会对师姑极为不利。”小金的脸上,有了一丝担忧。 别说是一一排查,枯木老人倘若真想要我的命,随时随刻都能取走,何须等候那么多的时辰呢? “他若诚心想杀我,你保护地再周密,他也能寻得可乘之机。别做那种无用功了,还是先将梅二爷的尸身抬回六扇门吧!” 小金明显被我这种好心态和强心脏给震撼,有些无言以对。 此时,六扇门的捕快们已经来到了大堂之内,人数约有四十左右。 “首先调查调查,看看这位梅二爷是否和枯木老人有什么过节。” 我虽不是什么心善之人,但若有无辜之人因我而死,我良心上也是过意不去的。 “那枯木老人呢?不找了吗?”唐坤终于按捺不住,插语道。 “你是个傻子吗?枯木老人会任由你乖乖抓?我说枯木老人在易春堂,可易春堂这偌大的地方,你知晓他会窝藏在哪个角落吗?” 据我所知,枯木老人的武功并不高,轻功虽算上等,可远远比不上唐坤那孙子,更不用说我了。 枯木老人只要不傻,肯定会对我做出过一番调查,那就必然知晓我轻功绝世,所以他绝迹不会蠢到在我眼睛所能看到的范围出现。 他若背地里对我下黑手,那我即便提防心再强,武功再高,也总有疏忽大意和掉以轻心的时候。 “师姑说的对,枯木老人肯定是藏在某个隐秘的地方。” 小金果然是我的捧场王,对我有种盲目地尊敬。 “既然如此,那就让这些看戏的人都离去吧,省得枯木老人杀我的时候牵连到无辜。” 小金从我嘴里听到这等话语,已经慢慢开始接受,已经不像之前那般诧异和愕然。 “你就不怕枯木老人会混在人堆里逃走吗?”唐坤又插语问道。 “不怕,因为他根本就不会逃。倘若他果然是来找我报仇的,在没杀死我之前,相信他不会离我太远。” “那倘使他万一并非是为了你而来呢?”唐坤继续问道。 “即便他出现在易春堂是个巧合,可托你的福,估计整个京城很快都会知晓杀死枯木老人两名爱徒的那个凶手就是我,你觉得枯木老人会放任我好好活在这个人世吗?” “你这是在夸我呢?还是在讽刺我吗?”唐坤问道。 唐坤真傻也好,故意装作无知也罢,此时都不是与他计较的时候。 小金很快将易春堂看戏的人全都遣散,只留下了六扇门的捕快。 小金是办案能手,自然不用我插手和交代,自行做了安排和命令。 六扇门的两名捕快,很快将戏班的所有人都带到了舞台之前。 见到紫嫣的那刻,不知为何,我的心里突然涌上了一种难以言说的情愫。 紫嫣长地极美极美,甚至比我那小师妹蝶舞还要美上几分,但她身上最突出的东西,并不是美艳,而是那种雌雄莫辩的美。 看到她的那一眼,恍然间,我以为自己眼前所站着的,是公子刑天。 紫嫣的气质,与公子刑天极像,不止是气质像,她的相貌甚至都与公子刑天有几分相像。 不是几分像,而是有八九分像,若是可以忽略掉性别,我甚至会以为她与公子刑天就是同一个人。 公子刑天的天魔神功已经修练到了最后一层,这就意味着,他早就可以任意改变容貌,甚至是改变性别。 这种改变,不光是针对他自己,还可以针对他人。 我如今的这幅模样,岂不正是他当初的杰作? 我眼神逐渐凝固,就连语气也生出几分颤抖来,“你是他吗?是他吗?” 两腿早已哆嗦,就像跌进寒冰炼狱一般,浑身也跟着不停哆嗦起来。 荣华是我内心深处最温暖最明媚的存在,而公子刑天却是我心头最深的一道刺。 这道刺,如鲠在喉,这道刺,尘封在我记忆深处多年,可惜在遇上那个披着猪皮的人之后,悉数全然解封和释放。 小金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失态,紧紧握住了我的手。 小金的这个动作,虽有几分不妥,也有几分不知礼数,但在那一瞬间,我的意识却紧跟着陡然清醒过来。 紫嫣的容貌,虽然极为俊美,也极为英气,但跟公子刑天的容貌,其实一点也不相像。 方才那一瞬间,也不知道自己是出现了幻觉,还是眼睛出了什么差池,竟然会把她看成公子刑天。 不是公子刑天,那便好,那便好。 重重舒了一口气,可心里始终还是有几分放心不下,于是开口问道:“敢问紫嫣姑娘是否是京城人士?” “师父并非京城人士,而是西域一带人士。” 做答的,是舞台上演旦角的那位女子,她是紫嫣的徒弟,艺名好像叫什么如玉。 西域?昆仑山之巅也属于西域一带。 一时之间,心又提到了嗓子眼,赶忙又问道:“那紫嫣姑娘来京城多久了?” “师父来京城已有十多年了,这位姑娘,敢问您也是六扇门的捕快吗?” 作答的,依然是方才那位如玉姑娘。 这位如玉姑娘,演起戏来,技艺实属一般,但对她的师父紫嫣,却是极为恭敬。 “千姑娘并非是六扇门的捕快,不过她对凶手极为熟知,所以就由她取代六扇门问话。” 说小金是捧场王,他还当真是位捧场王。 方才,我那情不自禁的提问,可完全是逾矩的行为,也完全和命案无关。然而,被小金这一说,我的身份俨然摇身一变,成了具有审案权限的捕快。 “这位千姑娘是吗,有话尽管开口,紫嫣知晓的,定然不会隐瞒。” 紫嫣的戏我是没有亲眼看过,并不知道好坏,不过她的声音,有如天籁之音一般。 紫嫣的年纪,约莫二十六七,但也许已经超过三十,不过她的声音听起来至多只有十七八岁。 唱戏之人,每日清晨都要定时练嗓子,或许正是因此,使得她们的声音能永远保持年轻。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紫嫣姑娘看我的眼神格外古怪。 她之所以会有如此反应,许是因为我方才的失常所造成,我顺嘴解释了一句:“紫嫣姑娘请不要误会,方才我是将姑娘错认成了一位熟人。可定眼一看,才发现原来并不是。” “你该不会将紫嫣姑娘认成了你的老相好吧,我看你方才那表情,激动万分,宛若在看自己的心上人一般。” 唐坤这孙子,我真想把他给毒成哑巴,他若不说话,那这世界绝迹能变地和平友好。 “千姑娘也请不要误会,许是我方才看姑娘的眼神有些太过直白了,让姑娘心里有了误解,姑娘也与紫嫣所认识的一位旧友有些相像,不过定眼一看,发现原来也不是。想来这世间相像之人不少,所以你我两人才会看走了眼。” 看走了眼?这句话,怎么听怎么有种讥讽的意味。 我与紫嫣,绝迹是第一次相见,但却有种感觉,我与她,似乎已然认识了许久许久。 第84章 端倪 这种感觉,不是相见恨晚的知己感觉,而是一种骨子里的敌视,甚至不排除有羡慕或者是嫉妒的嫌疑。 正事要紧,此刻不是考究紫嫣上辈子与我相识,还是这辈子与我相识的时候。 这易春堂的戏班之内,和梅二爷最熟络的,那非紫嫣莫属。 昔年,紫嫣和梅二爷可是戏曲界的金童玉女和最佳拍档。 紫嫣演旦角的时候,梅二爷演小生或者武生,紫嫣演小生武生的时候,梅二爷间或也能反串几场旦角。 梅二爷和紫嫣这两位,倒真真算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奇葩。 梅二爷方才在舞台之上演出的时候,我还细细留意观察过,发觉他和如玉的配合度只有七分,默契度连三分都不及。 近几年,紫嫣演出的戏曲越来越少,似乎有渐渐息影的打算,然而,紫嫣可是张吉大娘的御用戏子。每逢张吉大娘有新戏,那无疑都是紫嫣亲自上演。 在《你是风儿我是傻》这出戏曲之前,那都是紫嫣和梅二爷搭档,偏巧不巧,刚刚由紫嫣的弟子如玉上演之后,梅二爷就死于非命。 无巧不成书这句话在通常情形下都是极为管用的事实,然而,这世间的许多巧合其实并非是天意,并非是真的巧合,而是人为的结果。 梅二爷的死与紫嫣的不在场,究竟是天意的巧合还是人为的故意,相信很快就能水落石出。 在戏班子众人眼里,甚至包括班主在内,梅二爷都属于那种有大本事,但脾气与本事同样大的主。 虽然如此,但梅二爷对紫嫣是出了名的柔声细语外加脾气好。 梅二爷爱慕紫嫣,自打紫嫣进戏班子的第一天,梅二爷就对紫嫣表达了自己的爱慕之情。 梅二爷对紫嫣,可谓是一见倾心,也可谓是情根深种。 这点,据说京城中的百姓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至于紫嫣和梅二爷为何一直迟迟尚未成亲,原因则是出在梅二爷身上。 梅二爷已经娶了妻,而紫嫣姑娘宁死也不肯为妾。 然而,梅二爷的妻子又是出身大户人家,梅二爷的父母坚决不肯休掉那个儿媳妇。因而,梅二爷和紫嫣的亲事也便拖了下来。 当然,这只是戏班子其他人的看法,紫嫣姑娘可不是这般认为的。 据紫嫣姑娘所讲,她和梅二爷的确是情郎情妹的关系,而至于尚未成亲的缘由,其实是因为紫嫣姑娘是一个把自己献身于艺术、献身于戏曲的表演艺术家,婚姻大事对于她而言,只能排在人生的第二位。 总而言之,在这件事上,可谓是众说纷纭,各执一词。 梅二爷脾气极大,除了紫嫣之外,很少给人面子,因而得罪的人实属不少。 京城之中的一位侯爷和一位王爷,昔日就曾吃过梅二爷的闭门羹。 换而言之,有想置梅二爷于死地的人,数量还真不少。 但据戏班子众人所讲,梅二爷并未和江湖人士有过来往,更从未离开京城半步。 紫嫣姑娘在这个时候提供了一个极其重大的线索,命案之前的几日,梅二爷似乎一直心神不宁,举动十分反常。 “梅二爷有一日突然告诉我,说要带我离开京城,问我愿意不愿意。我当时还以为他是要同我私奔,如今看来,恐怕他当时就已经知晓有人要杀他了。”紫嫣娓娓道来。 梅二爷的老家,在山东一带,离蓬莱并不算远。 倘若紫嫣所言属实,那枯木老人兴许要杀的就是梅二爷,完全与我无关。 紫嫣接着又说道:“梅二爷当时把包袱都收拾好了,而且还从钱庄取出了上万两的银票,还雇了辆马车,就在戏班后院停着。” “那后来为何没有走成呢?是紫嫣姑娘你不愿意离开吗?”我问道。 “那日,还真不是因为我的缘故,我当时虽然以为梅二爷是要带我私奔,但近几年,我开始有隐退的念头,当日又见着他的心情极为迫切,当时还真想抛开一切,跟他远走高飞。他当时让我收拾东西,说自己有事出去一趟。我在收拾的途中,他回来了,突然又说不走了,等过段时日再走。说实话,我当时为此还和他吵了几句。如玉后来恰巧来房中找我,听到了我们的拌嘴声,还问了我几句。” 如玉此时在一旁答道:“确有其事,那日我走到师父窗边的时候,的确听到师父和梅二爷在争吵。“ 紫嫣在这个节骨眼亲口承诺自己和梅二爷有过争吵,也不晓得她是聪明呢还是小聪明呢? 梅二爷虽说死于枯木老人的暗器,也十有八九就是死于枯木老人之手,但这并不排除枯木老人是受人指使,或是为他人效命。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那便是枯木老人将暴雨梨花针送给或者卖给他人使用,但这种可能性几乎接近为零。 像暴雨梨花针这般绝世的暗器,若想打造一件,那可是要花上数年,甚至数十年的功夫。 昔日,这世间拥有无穷威力暴雨梨花针的,也就只有他最宠爱的弟子无情一个。 枯木老人断然不会将如此金贵的暗器随意给人,而我有种直觉,他就在这易春堂之内。 跟在公子刑天手下的时候,我曾经听他提及过枯木老人,因而比常人多出几分了解。 公子刑天是这般评价枯木老人的,他说:”打造暗器的本领确属这世间第一,可惜为人太过执拗。而执拗的人,注定成不了什么大事。” 收回心思,我问紫嫣:“那梅二爷在你面前可否提过枯木老人或是扶桑岛这些字眼吗?” “扶桑岛?扶桑岛是不是就在蓬莱啊?”紫嫣问道。 “是在蓬莱。” 我大吃一惊,看来事情似乎有了端倪。 “梅二爷好像曾经提过,说他幼年的时候,和他的父亲一起去过蓬莱探亲,后来被风浪卷到了一个小岛,我若记得没错的话,那岛的名字应该就叫扶桑岛的。” 听闻此处,我急急问道:“梅二爷可还说什么没有?” 紫嫣答道:“梅二爷好像还说,他在那座岛上遇上了他的救命恩人。” 倘若紫嫣没有撒谎,梅二爷当时所遇上的,应该就是枯木老人,而且枯木老人十有八九还收他为徒。 枯木老人的弟子,少说也有数百之上,据闻他收徒的条件极为宽松。 或许正是因此,他的徒弟当中,并未有什么佼佼者和有成就者。 梅二爷既然入了扶桑岛,那按照扶桑岛的规矩,没有枯木老人的允许,他是不得擅自踏离扶桑岛半步的。 梅二爷的死,或许与他离开扶桑岛有关,但或许还隐藏着其他的秘密。 “看来你这位师姑多虑了,梅二爷的死似乎与你这师姑完全无关。” 唐坤这孙子,消停了片刻,又开始了多嘴多舌。 “梅二爷的死,或许当真与师姑无关,但托唐兄的福,师姑今后也不会有什么好日子了。” 小金可真是好样的,有他在我身边,看那些小人和畜生以后哪个还敢欺负我? “这话说的她以前好像就有好日子过似的。”唐坤嘴一撇,不屑道。 唐坤这孙子,让我再次萌发出毒死他的冲动。 别看唐坤那一张脸长地人模狗样,宛若一副良民的长相,可那嘴巴实在忒毒。 一直以为自己的嘴巴毒,见识过唐坤的风范之后,才发觉自己和他比起来,诚然是菜鸟和大神的区分。 然则,唐坤其实并未说瞎话,他道出了一条真理。 在我十五岁之前,可谓是全然生活在少年不知愁滋味当中,而十五岁之后,逐渐走向水深火热。 尤其是近两年,可谓是处处倒霉、处处栽跟头,但又处处绝地逢生。 即便没有枯木老人,老实说,我的生活也好过不到哪里去。 倘若再加上枯木老人,只是为我那多彩多姿的囧神途中增添了一丝乐趣而已。 这天下之间,想要我小命的人多了,枯木老人只能在别人身后乖乖排队。 “唐兄,你若是觉得渴了,就去那边喝些茶去。”小金不止是嘴上说,还用实际行动将唐坤拉到了一边去。 “千姑娘,听你方才之言,梅二爷是那什么枯木老人所杀吗?”紫嫣开口问我。 “十有八九是他,但不排除还有主谋的可能。” 我一边作答,一边留心观察紫嫣的表情。 紫嫣从后台出来看到梅二爷的尸身之后,的确是有过一瞬间的错愕和不可置信,眼里也曾流露出悲伤,但这种神情,很快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置身事外的旁观者姿态。 正常的女子,遇到自己的心上人死于非命这种状况,恐怕早已哭天抢地、嚎啕不已。 倘若此刻躺在地上的是荣华,那我估计早已发狂。 呸呸呸,我干嘛要用荣华做比方,我的脑子莫非是被驴给踢了? 荣华一定会长命百岁,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蓦然记起,去年正月十五那夜,荣华曾经问我:“寻儿,你想活到多少岁呢?” 我随口答道:“少说也得千年吧,要知道,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的。像我这种没心没肺又睚眦必报的小人,一定能像乌龟王八一般活上千年万年。” 第85章 紫嫣的真实身份(一) 紫嫣许是因为常年演戏的缘故,将脸上的表情控制地极其到位,或者可以说,从紫嫣的脸上,全然看不出任何端倪。 “千姑娘所说的那位枯木老人,紫嫣以前好像听闻过,紫嫣与梅二爷在一起已有近十年的光阴,倘若梅二爷当真与那位枯木老人有宿仇,梅二爷应该会告诉于紫嫣。姑娘推测真凶也许另有其人,紫嫣也是这般认为。梅二爷脾气倔强,素日来得罪的人可不少,其中不凡王孙贵胄。” 紫嫣不止将表情控制地极好,更是将言语拿捏地极好,看来从紫嫣嘴里,是得不到任何有价值的消息了。 我冲小金小声说道:“留下班主,让戏班其他人都暂且先退下吧!” 戏班的班主,名叫胡不归,是山东泰山一带人士。 胡不归年有四十,已在京城定居二十年余年,但他并非是易春堂的真正老板,只是名义上的老板。 易春堂的幕后老板是谁,这个问题,也曾在江湖上掀起一阵极为热烈的讨论。 易春堂是个连锁戏班,不止在京城有,在大明其他州府也有分戏班。 大明的戏班并不算少,但规模最大,势力最大、影响力最广泛的,无疑非这易春堂莫属。 然则,此刻不是考究这易春堂幕后老板的时候,而是考究紫嫣和梅二爷之间的时候。 梅二爷的的确确是死于枯木老人之手,但或许,在这其中起着推波助澜作用的正是紫嫣。 紫嫣的反应淡然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自打我第一眼看到紫嫣的时候,就有一种极为莫名的感觉。 这种感觉告诉自己,紫嫣有问题,有大问题。 据班主胡不归所讲,梅二爷来易春堂是在十二年前。梅二爷来戏班的时候,虽则只有十八岁,但在戏曲界就已经小有名气。来到戏班之后,直接就挑起了戏班的大梁。 紫嫣来戏班是在十年前,紫嫣来戏班的时候,还是一位十五岁的少女,那时她对戏曲完全是门外汉。 然而,紫嫣在戏曲方面是个名副其实的天才,她用短短两年不到的功夫,学到了别人几十年都学不到的东西。 其实胡不归当初并未相中紫嫣,只因十五岁那个年纪对于戏曲界,已经属于超高龄。 学戏之人,一般从几岁的孩童开始就要打根基,这点,和练武也是同样的道理。 细细想来,我第一次接触到武功的时间,也是在十五岁,不到十六岁的时候。 这么一想,突然觉得自己和紫嫣还真有几分相像,我在武学方面,不敢说有紫嫣那种天赋,但着实超出了自己的预计。 可惜,以前的武功,不知为何,如今悉数全都使不出来,就仿佛被什么东西给禁锢一般。 言归正传,胡不归虽不同意收紫嫣为徒,但梅二爷却一眼相中了紫嫣。准确来说,梅二爷对紫嫣一见倾心。 梅二爷见紫嫣的第一眼,当时惊地直接从凳子上站起身来,那眼神,宛若看到神仙姐姐下凡一般。 紫嫣的气质,有几分接近曹植笔下洛神的气质:翩若惊鸿,婉若游龙。 别说梅二爷一个男人有如此想法,当我这个女子看到紫嫣的第一眼,也恍然间以为她是神女下凡。 美貌的女子在这世间并不少,但气质出尘的实属罕见。 紫嫣恰恰属于这罕见中的其中之一,属于这世间美女中的极品。 梅二爷对紫嫣一见倾心,从此以后便是误身。 从胡不归嘴里得知,梅二爷在来易春堂之前,在老家的确有一门亲事,但并未成亲。 至于紫嫣一直没有跟梅二爷成亲的缘由,胡不归给出的答案,竟然和紫嫣给出的几乎如出一撤,那就是紫嫣一心都扑在戏曲事业之上。 梅二爷对紫嫣言听计从,言听计从到紫嫣让他往东,他绝迹不会往西。 梅二爷对紫嫣极为纵容,纵容到紫嫣扇他一巴掌,他会伸出另一张脸让紫嫣继续扇。 梅二爷对紫嫣极为宠爱,宠爱到他时常在众目睽睽之下,扑过去亲紫嫣几口,抑或是将紫嫣直接搂在怀里。 总而言之,用胡不归的话来讲,紫嫣若是要天上的星星,梅二爷都会上天给她摘下。 不得不说,这位梅二爷也属一位奇葩,但同时无可厚非的是,梅二爷是一位绝种好男人。 能对女子好到这般程度的男人,岂非是像恐龙一般早已灭绝的动物? 梅二爷对紫嫣宠爱到无法无天,紫嫣对梅二爷呢? 据胡不归所言,紫嫣对梅二爷也是极好的,起码在外人眼里,紫嫣和梅二爷算是一对恩爱眷侣。 小金在一旁问我:“师姑,您莫非觉得紫嫣姑娘有问题?” 我答道:“只是随便问问,毕竟和梅二爷最亲近的人是紫嫣。” 胡不归插语道:“姑娘莫非怀疑梅二爷的死和紫嫣有关,那绝不可能,方才紫嫣一直和我在一起。” “杀人,也不见得就要自己亲自动手。不过班主请放心,我们只是想多了解一些线索而已。” 小金替我回复道。 梅二爷的尸体已经被带回了衙门,虽则他的死因已经有了判定,然而,仵作还需要进一步的检验,才能做出最终的判断。 胡不归走后,小金问我:“师姑,您当真怀疑紫嫣姑娘吗?” 我点了点头,问道:“听你说,你和紫嫣姑娘有几分熟识,那依你的了解,你觉得紫嫣姑娘是一个怎样的人?” “紫嫣姑娘的的确确与寻常女子不大相同,她的性格,其实更像男儿一些。她和梅二爷一向感情交好,若说她和梅二爷的死有关,反正我是打死不信。” 唐坤这孙子,总是喜欢见缝插针,好不容易老实一会,又开始聒噪起来。 “不,不会的,紫嫣姑娘绝对不会和此案有关的。” “你又不是捕快,在这瞎猜做什么?” …… 面对唐坤如此唠叨的模式,我只得选择让他一个人在那自作多情。 叫上小金在易春堂后院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任何蛛丝马迹。 期间,小金也表达出紫嫣姑娘绝迹和梅二爷的命案无关的看法。 “师姑,您是否对紫嫣姑娘有什么误解或是曲解呢,我看您自打见过她之后,似乎有些反常。您和她,莫非以前就认识呢?“小金问我。 认识?还是不认识?直到此刻为止,我一直在思索这个问题。 “你一个神断,按说应该有一颗怀疑任何人的心,怎会如此被情感冲昏理智呢?你这般替紫嫣姑娘说好话,莫非你心里一直爱慕着她?”我嘻嘻一笑,问道。 唐坤在那放屁能理解,因为唐坤只是一个凡夫俗子,而小金可是神断,可是神断啊! 神断是靠理性断案的,理性的结果便是怀疑任何事任何人。 “师姑莫要取笑于我,外界的神断之名,只是夸大而已。我对紫嫣姑娘,绝无二心,师姑还请不要误会。这么多年断案下来,别的本领我可能没有,可看人的本领倒是积攒了几分的。紫嫣姑娘和梅二爷的死,绝迹无关,我敢拍胸膛保证。” 紫嫣或许和梅二爷的死是无关,但紫嫣的身上,绝迹有大秘密。这点,我也敢拍胸脯保证。 我和小金走到后墙西北角的时候,猛然想起一件事情,语气陡然生出几分变化来:“紫嫣的右手之上,是不是带着一枚玉戒指?” “对,是啊。”小金答道,语气里有了几分不解。 “那枚戒指,是不是一直戴在紫嫣手上的?”我追问道。 “嗯,自打我第一次见到她,她手上就有佩戴那枚戒指。”小金继续答道。 这就对了,难怪我见到紫嫣的时候觉得怪异呢?难怪紫嫣对我说话的时候带着几分挑衅和不满? 有情和无情的手上,也曾经戴过一模一样的玉戒指。 这种玉戒指,做工精细,色泽上乘,价值极为不菲。 枯木老人虽说有上百弟子,但断然不可能给每位弟子都送一件这样的戒指。 有情无情两位十有八九是枯木老人的女儿,那紫嫣呢?紫嫣会是枯木老人的女儿呢?还是会是他的情人呢? 此事,或许比我想象地还要复杂。 “走,再去会会那位紫嫣姑娘。” 紫嫣住在易春堂后院的二楼,我和小金走到楼下的时候,见着紫嫣正斜着身子靠在二楼的栏杆处,目光似乎对着天空之中。 从我和小金所站着的位置,只能看到紫嫣的背影。 紫嫣换了衣裳,紫嫣此刻身上所穿着的,是一件大红色的衣裙,红地就像烈火一般。 看着这件大红色的衣裙,我的眼前突然闪现出了一副画面。 有一日,我在无常宫里见到了一位少女。 那位少女,大约十四五岁,容颜绝世,气质无双。 我问她:“你是谁?怎么会在这无常宫里?” 少女并未回答我的提问,而是莞尔一笑,问道:“你觉得我身上这件衣裳漂亮吗?” 少女身上所穿着的,是公子刑天身上最常穿的那件红色皮裘。 我当时大吃一惊,问道:“你究竟是谁?” 少女又是莞尔一笑,“你猜!” 第86章 紫嫣的真实身份(二) 原来是她,是她,是她,她,她,她! 难怪我在见到她的第一眼觉得分外眼熟,觉得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原来的的确确是曾经相识。 这般重要的人,我怎会如此轻易将她抛诸在脑海之后呢? 我去昆仑山之巅的第二年,昆仑山之巅来了一位客人。 那位客人,是从遥远的蓬莱而来,她是枯木老人的弟子,她的名字叫芙蓉。 芙蓉那年,只有十四周岁。 十四周岁,是一个女子最青春最靓丽,也是最懵懂最无知的年纪。 芙蓉来昆仑山之巅的第一日,在浑然不知的情形下,穿了公子刑天的皮裘。 公子刑天的东西,若是没有他的允许,任何人不敢触摸半个手指头。 芙蓉即便是枯木老人的弟子,即便不归属公子刑天所管,那她当时也唯有死路一条。 公子刑天问芙蓉:“为何要穿本座的皮裘?” 芙蓉当时是这般回答的,芙蓉说:“因为我爱慕于你!” 公子刑天轻笑了一声,继续问道:“你连我的模样都没见过,谈何爱慕?” 芙蓉答道:“爱慕一个人,难道就一定是爱慕他的容颜吗?” 公子刑天又问:“不是容颜,那是什么?” 芙蓉答道:“看来堂堂的公子刑天是从未爱慕过任何人,若不然也就不会问出这般的问题。” 芙蓉在我的印象中,大胆,勇敢,是个奇葩中的奇葩。 芙蓉在昆仑山之巅待了将近有一个月的时光,在这一个多月中,她屡次三番问我:“你们主上当真喜欢的是男子吗?” 公子刑天喜欢的是男子还是女子,其实连我也不知晓。 公子刑天的无常宫里,没有丫鬟,这倒是铁铮铮的事实。 我曾问过他:“为何不让女弟子伺候你的饮食起居呢?” 他看了我一眼,道:“怎么,莫非连你也好奇我的性取向?” 对的,没错,我是好奇他的性取向,还好奇了足足一阵子。 “若是觉得我的屋中需要收拾,那你每日抽空过来收拾收拾。” 公子刑天说完这句,掀开帘子,朝着外厅走去。 老实说,他的屋子极为干净,可谓是一尘不染。 后来我又问他:“你当真如此厌恶女子吗?” 他默不作答。 见此,我又问道:“那我呢?你为何独独允许我进这无常宫呢?” 公子刑天当时又看了我一眼,“好奇害死猫这句话你总懂得吧,别想试图在我身上找寻出什么秘密,那样,只会让你离死更快。” 再论芙蓉,芙蓉有一日又问我:“你说我若是个男子,你们主上会不会喜欢上我呢?” 我当时随口答了一句:“那就等你是男子的时候再说吧!” 芙蓉下山的时候,对公子刑天说道:“你是我爱上的第一个男人,我发誓,这辈子一定要得到你!” 公子刑天淡淡朝她看了一眼,回道:“理想很丰满,可惜现实太骨感。” 我问他:“芙蓉穿了你的皮裘,你为何没有责罚她呢?” 公子刑天答道:“她是枯木老人的弟子,枯木老人对我还有利用价值,现在还不能得罪。” 对于公子刑天而言,这世上只存在着两种人,第一种是对他有用的人,第二种则是对他无用的人。 我又问他:“若是有一日,我对你无用了,你是否也会像对其他弟子那般对我?” 公子刑天沉默了半晌,答道:“那你就使得自己这一辈子都对我有用不就完了。” 又过了一年,芙蓉的确履行了当初的誓言,她的确来昆仑山之巅找公子刑天了。 可惜的是,芙蓉是兴高采烈而来,但却败兴而归。 芙蓉来的时候,我正在内蒙一带执行任务,因为并未见到她。 芙蓉走的时候,我正在从内蒙回昆仑山之巅的路上,也并未见到她。 听昆仑山弟子讲叙,芙蓉来的时候是身着一身男装的,当时的她,俊美不凡,雌雄莫辩,他们差点以为那是一位活脱脱的美少年。 昆仑山的弟子还说,芙蓉临走的时候捎给我一句话,让我等着。 等着?这一等,殊不料已然过去十年多的光阴。 易春堂的紫嫣姑娘,不是别人,正是昔日的芙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的样貌着实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芙蓉不可能一眼就认出我来。 既然不会一眼认出,那她那般火药味又是从何而来? 其实这些都不是此刻的关键,此刻的关键是,芙蓉是枯木老人的弟子,那就代表,芙蓉的身上,极有可能有枯木老人的暴雨梨花针。 直觉又觉得似乎不对,梅二爷的死,或许和紫嫣有关,但未必就代表是紫嫣杀了他,很有可能是紫嫣连累了他,抑或是别的缘由。 紫嫣当年下昆仑山之巅以后,从时间上来推算,她压根就没有回扶桑岛,而是去了京城,而是去了易春堂。 不对,紫嫣在来昆仑上之巅的时候,扮起男人来,就已经是惟妙惟肖了。难道她第一次离开昆仑山之巅的时候就没有回扶桑岛,而是拜师学艺么?那她又是师承何人呢? 不管怎样,紫嫣后来反正是没有回扶桑岛,这代表什么,代表紫嫣背叛了扶桑岛,背叛了她的师父枯木老人。 假使枯木老人要清理门户,要收拾这个不屑徒弟,早该在十年前便做出收拾的举动。 紫嫣平平安安地在京城待了十年,这就意味着,在这十年之内,她的师父枯木老人并未找上门来。 枯木老人十年都未找上紫嫣,那就代表他甘愿放她一码,既然如此,为何突然又找上她呢?无情和有情死了之后,枯木老人一时之间少了岛主的继承人选,他找上紫嫣,莫不是因为想让紫嫣回去继承他的事业? 紫嫣想必因为梅二爷的缘故,或是枯木老人认为是因为梅二爷的缘由才使得紫嫣拒绝跟他回扶桑岛,因而枯木老人这才出手杀了梅二爷,断了紫嫣的念想和后路。 这个推论,是我目前觉得唯一的可能性。 若不然,梅二爷和枯木老人无冤无仇,为何要杀他呢? 至于紫嫣所说的梅二爷认识枯木老人,甚至梅二爷拜枯木老人为师,那全是她瞎编的胡话。 许是我看紫嫣的眼神发生了变化,步子也停了下来,小金问我:“师姑,可有什么不妥?” “没有。” 我回答的同时,二楼的紫嫣顺着声音看了过来。 “金捕头,还有事要问吗?” 紫嫣嘴上问的是金捕头,可眼睛看地却是我。 紫嫣似乎认出了我,或者说紫嫣当真认出了我,可是为何她能认出我呢? 十年的岁月,足够改变太过的东西,足够沧海桑田,足够斗转星移,足够改朝换代,可是紫嫣为何能认出我呢? 紫嫣能一眼便认出我,可我曾经十眼,百眼,甚至千眼都认不出我的老妖精,这让我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呢? 紫嫣看我的眼神,带着一种莫名的仇恨和嫉妒,就像我抢了她身上最宝贵的东西一般。 这种眼神,方才在易春堂舞台前的时候,紫嫣还有所收敛,有所保留,可此时此刻,悉数一览无遗。 “原来当真是你,方才那一瞬间,我还以为自己认错了人。”紫嫣又补充了一句,眼神大变,脸色也是大变,“找了你十年,不曾想会在这个地方碰上你,也不知道是幸运呢,还是不幸呢?” 小金这时在我身旁小声问道:“师姑,您与紫嫣姑娘当真认识吗?” “师姑?看来你的身份还挺多重的,要不要我告诉这位金捕头你的另外一个身份呢?相信他会极为感兴趣的,毕竟那样的身份不是人人想有就能有的。”紫嫣语带讥讽,连面上都浮现出几分不屑。 “那要不要我也告诉他你这大明第一花旦紫嫣姑娘的另外一个身份呢?相信他也会极为感兴趣的,毕竟那样的身份也不是人人享有就能有的。”我回敬道。 ‘据闻我离去的第二年你就离开他了,我原本其实还是不信的,如今才发现确实使然,你说,我该觉得高兴呢,还是觉得伤悲呢?“紫嫣轻笑了一声,偶后面上浮现出了几分忧伤 ”你到底想说什么?还有,以前给我带的那句话又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我曾经想了整整一年,可仍是百思不得其解。 ”你是真不知还是故意假装呢?像你这般聪明的女子,怎么可能会不知我的意思呢?’你当初离开他,难道不是因为你无法面对才离去的吗?“ 紫嫣在说什么,我一句也听不懂,完全听不懂。 “也罢,反正那是你和他之间的事情,你们之间越纠结,我看着越觉得高兴。你是不知道,他当初是如何对我,我还以为他当真对所有女子会是如此,殊不料啊殊不料……”紫嫣说到此处,放声大笑几句,接着又说道:“据闻你杀了有情和无情两姐妹,我可告诉你,无情是枯木老人在这世间唯一的软肋和死穴,你杀了无情,枯木老人绝迹不会放过你的。” “放过我,你还是先考虑考虑自己,你的处境,只怕比我强不到哪里去。” 第87章 紫嫣之死(一) 紫嫣诚然不是在担心我,而是在落井下石,而是在幸灾乐祸,而是见着自己临死之前拉上了垫背有了快感。 老实说,我对紫嫣并不厌恶,相反昔日还对这位姑娘有几分好感。 紫嫣高傲,不可一世,自信到自负,她的身上,有着一种极其吸引人的张力。 而我,自打跟随公子刑天以后,越来越像一具行尸走肉,越来越像一个孙子一般任人摆布。 看到紫嫣的那刻,我总是情不自禁想起以前的自己。 可每每想到以前,脑海中最多的东西,并不是自己和阿爸阿妈和阿哥在一起的幸福日子,而是那种最不堪最不愿回想起的悲惨岁月。 在那半年里,我经历了人生的大喜大悲,经历了从天堂到地狱的重大转变。 紫嫣傲然,甚至傲娇,但其实,当时的她,终究只不过还是个懵懂单纯的小丫头罢了。 看到她,我确乎明白,自己再也无法回到以前那段简单安详的岁月,自己再也无法成为土库族那个世间最美好最单纯的少女。 与其说我对紫嫣有好感,倒不如说我那只不过是在怀念过去的自己罢了。 思索的同时,我和小金已经上了二楼。 紫嫣身上那件红色的衣裳再次无可避免地映入了我的眼帘,火红色,与公子刑天那件皮裘颜色全然一致的火红色。 紫嫣缘何此时会穿上这件火红色的衣裙,不用想也知道是因为公子刑天的缘故。 世人常说初恋在人心目中始终有着不可磨灭的影响,紫嫣是否对梅二爷动了真情,我无法去肯定,但无可厚非的是,公子刑天在紫嫣的心目中有着谁也无法代替的地位。 紫嫣喜欢穿他喜欢穿的颜色,见到紫嫣的第一眼,我恍若间以为自己见到了公子刑天,不是别的原因,只因紫嫣这十年以来,从未停止过去模仿公子刑天。 紫嫣处处模仿公子刑天的举动,长期以往,她的气质和公子刑天越来越像,甚至毫不夸张的可以说,起码有了七八分的相像。 紫嫣并未见过公子刑天的真实容颜,因而连她自己都不知晓,她不止是气质像,就连容颜也和公子刑天有了几分相像。 常闻夫妻相这句话,说的是感情琴瑟和鸣的夫妇在一起生活的日子久了,气质和容颜会愈来愈相像。 然而,除了夫妻以外,其实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也会不自觉向着对方所喜欢的样子去改变,长此以往,自己的身子就会渐渐有对方的影子。 紫嫣爱公子刑天该爱到何种惊天动地的程度,才会和他相像到如斯程度。 那我与荣华呢?我的身上,又有荣华的多少影子呢?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赶紧回过神来。 紫嫣在看着我,紫嫣从我上楼开始就一直用着一种极为莫测的眼神看着我。 “你胆子也真够大的,枯木老人来了,你当真毫无一丝害怕吗?”紫嫣开口问道。 “枯木老人此刻的当务之急,是你,并不是我。”我如是道来。 “呵,你就如此自信,他的首要目标是我?”紫嫣继续问道。 “对于枯木老人而言,此刻最重要的事情并非是找我报仇,而是找你,而是找寻道接替的人选。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倘若他和我交手,他并未有百分百的把握会赢,即使只有一丝半毫的几率他会输,他也不会去冒那个险。以你对枯木老人的了解,你觉得他会是那种草率的人吗?他在没有安排好后事之前,绝迹不会贸贸然以身犯险。” 枯木老人倘若不是在等待时机,他早在一年多以前就该取了我这条狗命。 公子刑天曾经对我说过,枯木老人此人性格极为谨慎,从来不打没有百分百把握的仗。 紫嫣跟了枯木老人多年,对他的了解,只会比我更加清楚。 “哼,你倒对他了解!”紫嫣的语气里,有着一分轻蔑,也有着一分凄楚,“即便他的当务之急不是你,可你如此幸运地遇上他,你以为自己还能逃过一死吗?你既明知他就在此地,为何不远远避开呢?你是存了心想死是吗?还是以为公子刑天会出现来救你呢?” 紫嫣说到公子刑天的时候,语气极为古怪。 紫嫣何以产生公子刑天会来救我的念头,这里面的缘由我自然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她这次见到我之后,从骨子里似乎对我有种敌意,有种恨意。 “枯木老人若真心想置我于死地,即便是逃到天涯海角,那也难逃一死。与其像只乌龟王八一般四处躲避,还不如直面应对,枯木老人的暗器是绝世没错,可他未必就是我的对手。” 这句话,我其实并非是说给紫嫣听,而是说给枯木老人听的。 我若所料没错,枯木老人此刻就在我们的周遭潜伏着。 枯木老人在带走紫嫣的同时,顺带杀了我,于他而言,岂有比这更加两全其美的事情? 我心里有谱吗?其实完全没谱。 枯木老人的暗器,可是号称当今武林一绝。 暴雨梨花针的威力,和拈花一笑比起来,是差了一点,那也仅仅是那么一点点。 枯木老人若趁我分心之际下黑手,那我十有八九会命丧当场。 十有八九还是乐观的数字,保守的估计是实打实,是百分百。 然而,我不能涨他人的志气,灭自己的威风。 虽则取胜的几率是很渺茫,但有希望,总比没有希望要来的好一些。 我和紫嫣交谈的同时,小金并未插语,只是在一旁看着我们,只是在一旁安静地倾听。就连紫嫣在提到公子刑天会来救我的时候,小金虽则是有讶然,但并未多嘴提问。 小金的性格,着实对我的口味。 紫嫣顺着我的话答道:“他想杀的人,还没有活在这个世间的。自信心饱满不是坏事,可盲目乐观绝不是什么好事。这么多年过去,看来你是一点没变。” 我反驳道:“一点没变?你对我了解多少,你又怎知一点没变?” 和紫嫣说话之际,我的眼睛一直在留意观察周遭环境。 “没用的,你找不到他的,他学过东瀛的忍术,懂得隐身之道。” 紫嫣此言一出,我和小金俱都虎躯一震。 没错,我方才的确是在找寻枯木老人藏身的地方。 在他动手之前找到他,那我的胜算就多了好几重。 东瀛的忍术当中,所谓的隐身,自然不是道教的仙术隐身术,人也不会真的消失地无影无踪,而是人与周遭的坏境形成了统一,形成了契合,形成了天人合一的境界,单从肉眼,很难判断出来。 自然界中,有种动物叫变色龙,隐身术说白了,其实跟变色龙的变色原理大约雷同。 枯木老人会忍术这件事情,外界还当真是没有一丝传闻。 紫嫣所说的是实情也好,虚假也罢,多长一个心眼,肯定没什么坏处。 易春堂的后院,紫嫣所住的房屋周遭,有十数颗参天大树,无疑是潜伏的最佳位置。 然而,枯木老人若是有了忍术,那这一切就另当别论了。 枯木老人或许就在二楼,就在我的周围,甚至就在我尺尺距离的地方。 耳边又听到紫嫣的声音传来,“怎么,害怕了是吗?还以为你当真天不怕地不怕,原来也只是个平常人。” 紫嫣的嘴角,慢慢浮掠出一丝笑意,可笑容突然僵在了脸上。 看到她这幅神情,我急忙唤了一句:“芙蓉,芙蓉!” 紫嫣听闻到我嘴里的称呼之后,神情变地极为复杂,“芙蓉,这个名字已有十年没有人再叫过我了,连我自己都差点以为自己是紫嫣了。我想错了,原来他不是叫我回去,而是想要我的命。只可惜为时已晚,为时已晚啊!” 紫嫣的神情不对,语气也不对。 糟糕,不好,我也想错了。 原本以为枯木老人是为了叫紫嫣回去继承岛主之位,看来他是要杀了紫嫣这个昔日的叛徒。 “小金,快,枯木老人就在附近,他出手了,紫嫣姑娘可能中招了。” 紫嫣不是可能中招了,而是当真中招了。 紫嫣的嘴角,已经有血液慢慢往外渗出。 小金眼神一变,立马挡在了我的身前。 见到他这个举动,我是着实哭笑不得。 我之所以要笑,是因为我的意思是让他把枯木老人给找出来。 而我为何要哭,是因为我被他英雄救美和护花这一举动给十足感动到了。 “师姑放心,有我在,枯木老人伤不了你。” 小金的言语和举动落入紫嫣眼里,紫嫣的眼神更加复杂,“以前的时候,我还以为那是因为你容貌的关系,可如今……,看来,我真的该检讨检讨自己了。可惜啊可惜,有些事情我明白地太晚了。” 我赶紧从身上掏出一粒清心丸递给紫嫣,“快服下,少说话,说话消耗体力。” “没用的,大罗金仙下凡也救不了我了。”紫嫣冲我摆了摆手,“我中的,不是一针,而是五针。他最厌恶的,便是背叛,我早该想到自己会有此等下场,可我总以为他迟迟不肯杀我,是念旧情的缘故。其实他并非是念旧情,而是心思一直在无情身上。无情这一死,他是失去了生活的希望,他是彻底豁了出去。” 第88章 紫嫣之死(二) 紫嫣说到此处,看向小金,“金捕头,你的武功是很高强,可再高强的武功,对付他那暴雨梨花针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枯木老人对无情的感情,恐怕你会难以想象,他不止会让你这位师姑死,而且还会让她死地极为痛苦,极为惨烈。” 紫嫣说完之后,又看向了我,“你说你若死了,公子刑天会不会很伤心很难过呢?我真的好想看到他那时候的表情,真的好想知道他到时会有什么反应。” 紫嫣提到公子刑天这四个字的时候,余光感觉到小金又朝我看了几眼,眼神有些莫测。 “你就当真那般爱他吗?” 这个问题,自打我想起她是芙蓉的那一刻,我就一直很想开口提问。 “我若不爱他,怎会连你化成灰都能辨别出来?”紫嫣说着,嘴角的血液流地越发凶猛。 紫嫣爱公子刑天,和我的化成灰之间,究竟有何关系,我是着实好了奇。 从紫嫣对我的态度和语气来看,她好像是误会了什么。紫嫣八成像昆仑山之巅那些弟子一般,以为我是公子刑天的宠姬一类。 “紫嫣姑娘,还请暂且不要多做交谈。保存体力,你兴许还有救。”小金又看向我,安慰道:“师姑,放心,有我在!” 我正要作答,紫嫣抢先一步回道:“放心,枯木老人身上的这种暴雨梨花针,是改良版之后的,一只针筒里只有五枚针,那五枚都在我的身上。他若想有下一次的进攻,起码得需要两刻钟的功夫。” 两刻钟的功夫?那就意味着,我若能在这两刻钟之内找出枯木老人潜藏的位置,那十有八九能好端端地存活下去。 “小金,你对东瀛隐身术了解多少?” “多少了解一些,两刻钟的时辰,应该足够。” 我还尚未吩咐,小金就明白了我的心思。 不得不说,小金察言观色的能力能甩出唐坤那孙子几条街。 察言观色只是其中之一,小金博学多识,见识极光,他若说了解一些,那就绝迹是了解诸多的意思。 他能自信满满说出两刻钟的时辰足矣,那不出意外,一刻钟的功夫,他兴许就能活捉到枯木老人。 见着小金仍是有些踌躇,我只得督促他,“放心,我能照顾自己,你快去办正事!你在这多耽误一刻,你师姑我死的几率只会多增加一分。” 这一说,小金立即离去了,但步子才刚迈出了几步,又回头看向我。 我着实无奈,只得狠狠瞪了他一眼。 小金许是被我那种要吃人的狠劲给吓着了,这次是头也不回地离去了。 “看不出来你勾搭男人的本领还有一手!” “多谢夸奖!” 紫嫣诚然不是在夸奖我,而是在讥讽。 然而,有人往我身上泼脏水,我所采取的态度并非是解释,而是勇于承认,勇于感谢。 须知,倘若解释有用的话,那大明的牢狱早就门可罗雀了。 别人讥讽你,无非是让你难堪,无非是让你觉得丢脸,你若解释,岂非正上了他的当,中了他的阴谋诡计么? 果然,紫嫣被我这幅没皮没脸的姿态给惊着了,有些无言以对。 “要不要我扶你到屋中看看,我昔日也曾中过无情的暴雨梨花针,可后来被人把针给从体内逼了出来。” 见着气氛陷入尴尬,我只得率先打破平静。 事实上,我也知道那是因为大魔头武盖世的缘故,也知道紫嫣身上中的五针比起我当初所中的,威力至少超出十倍以上。 紫嫣的武功并不差,依她的功力,这针若能逼出,她绝迹不会如此乖乖认命。 “别做这种无用的东西了,无情身上的暴雨梨花针,和枯木老人身上的暴雨梨花针可全然不是一个级别。我早说了没用,我活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了。” 紫嫣若不是武功根基浑厚的缘故,她多半会像梅二爷一般当场毙命。 紫嫣能活到此刻,其实已经出乎我的意料了。 “在我临死之前,有一件事想请求你帮忙。说来真是可笑,我做梦都不会想到,自己死前身边陪伴着的,会是你。”紫嫣的语气,分不出是喜是悲,有些怪异。 “呵,我能说自己也没想到吗?杀人越货的事我可不干,危及到我性命的事情我也不干,你先说说听听,谁知道你要让我去做什么?” 紫嫣是个傲娇的女子,面对傲娇的女子,我唯有比她更加傲娇。 紫嫣闻言之后,低头朝楼下看了几眼,答道:“梅二爷的尸身,望你能帮他好生安葬了,梅二爷在京城,并无家人,也几乎没有什么好友。你也听说了,他脾气不大好,得罪的人很多。” 公子刑天于紫嫣而言,兴许的确刻骨铭心,然而梅二爷在紫嫣心目中,并非完全没有一丝地位。 女人是种奇怪的动物,除了爱恋以外,在她们的心目中,还存在着别的情愫。 最奇特的是,在某种外界的催化之下,这种其他的情愫是可以转化为爱恋的。 紫嫣对梅二爷,或许最初只是感动而已,但此刻我敢肯定,她对梅二爷动了真情。 人总是这般奇怪,或者可以说,人总是这般贱,明明就在自己身边的人和东西,总是不去加以珍惜,唯有等到失去之后,蓦然回首,才会发现原来的东西有多美好。 紫嫣方才并非是真正朝着下面观望,而只是在转移注意力而已。 我虽看不到她的神情,但能清晰地察觉出她语气里的悲伤。 看到梅二爷尸体的时候,她并未嚎啕大哭,或许只是因为她一向傲娇惯了,一向坚强惯了,在外人面前很难表现出自己真正的情绪。 我约莫估计着,她在房中独处的那段时间,心里一定不会好过。 “这个要求,我可以答应你。你死之后,我要不要把你和梅二爷葬在一起呢?”我自认自己提出了一个不错的建议。 “不必了,我这辈子辜负了他的一片盛情,何来的什么脸面和他葬在一起呢?” 紫嫣这一回答,让我更加确信了自己的猜测。 公子刑天是紫嫣的初恋,是紫嫣心中永远也难以企及、难以得到的存在,而梅二爷则是紫嫣稳稳的幸福。 只可惜的是,这份幸福,紫嫣意识到地太晚,太晚太晚。 紫嫣嘴角的鲜血,顺着嘴边往下流淌,流到她身上那件红色的衣裙之上,就像融入了一体一般,毫无任何违和感。 在这一瞬间,我突然又想起了一副画面。 有一日,东风夜使者火急火燎地跑来找我,告诉我说,公子刑天和秦广王在昆仑山脚下打起来了。 闻讯之后,我第一时间赶往昆仑山脚下观看。 待我到达现场的时候,秦广王已经离去,偌大的场地之上,只有公子刑天一人。 白茫茫的雪地之中,鲜红的皮裘,格外扎眼。 公子刑天不是站着的,而是蹲在地上的。 在我的印象当中,他一直高高在上,宛若天神下凡一般。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有那般低的姿态,也是唯一一次。 我缓缓走了过去,小声问道:“无恙吧?” 公子刑天不作答,良久才抬起头来,看向我,问道:“你怎么来了?” 公子刑天的脸上,当时带着面具,我看不到他脸上的神情,但能感觉到他的语气有几许无力。 我试图扶起他来,殊不料他猛然一把甩开我的胳膊,答道:“不用。” 公子刑天起身之后,我才发现,他的脚下满是鲜血。 鲜血不止在他脚下,鲜血是顺着他的衣袖一滴一滴往下流淌。 红色的皮裘,红色的鲜血,若不经意,很难发觉。 在那一瞬间,我多少有些明白公子刑天为何会偏爱红色的皮裘。 或许,他并非是偏爱,而是红色恰好能盖过鲜血的颜色。 意识猛然拉了回来,紫嫣的脸色,已经惨白惨白,白地就像死人一般。 “记住你答应过我的事情,一定可要办到。”紫嫣的声音,逐渐底气不足。 “既然如此信任不过,为何要交给我呢?”这也是我一直好奇的原因。 “你以为我想交给你吗,你看看此刻,我的身边还有别人吗?我这幅样子,最不想见到的人,那便是你。” 紫嫣究竟对我心存了怎样的误会,我若再不问清,那只怕以后再也不会有机会了。 “你为何如此对我介怀呢?我究竟做了什么对不起你的事情?”我问道。 “做了什么?我都一个将死之人,你在我面前还装糊涂,觉得还有这个必要吗?”紫嫣冷笑一声,“我倒真宁愿你不是在装,如此一来,我对你的恨意兴许就能减少一些,心里也就更加能畅快一些。” “你在说什么,我听不懂。”我凛声答道。 “说什么?那我问你,你为何要离开昆仑山之巅?难道不是因为他的缘故吗?” 是啊,我为何要离开昆仑山之巅?难道仅仅是因为当棋子当腻歪了么? “看到你和他之间也没有好的结果,我即便是死,也瞑目了。” “你究竟在胡说八道些什么?”我勃然大怒。 紫嫣没有给出我答复,也再也没有说任何话语,只因她当真已经瞑目了。 紫嫣是在我问完那句话之后缓缓闭上眼睛的,紫嫣闭上眼睛的时候,是笑着的,就仿佛所有的心事已经全然了却一般。 第89章 狗熊救美 紫嫣临死之前,虽则是带着笑意的,但她看我的眼神里头,有种悲天悯人的意味,那模样,就仿佛在看一只垂死挣扎的狗一般。 那种眼神,令我觉得不爽,觉得极其不爽。 然而,此刻不是考究紫嫣的时候,而是考究小金是否已经成功把枯木老人给揪了出来的时候。 方才我与紫嫣说话之际,曾经瞥见小金就在二楼,可待起身去寻找的时候,发现二楼全无踪影。 虽说我以前的武功已经忘记十之八九,可耳力素来还是极为警觉的,小金何时离去的,我还真没察觉出来。 不止小金的动静没有察觉,方才枯木老人暗算紫嫣的时候,我是浑然不觉,压根没有听到一丝声响。 缘由何在?缘由不是我听觉出了问题,而是枯木老人在暴雨梨花针的针筒口安装了消音的设备。 昔日,公子刑天曾经告诉我说,枯木老人在制作暗器的方面,已经达到了鲁班大师那种鬼斧神工的境界。 我掉以轻心,自以为是,还自以为是大发了。 荣华总是说,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总是超乎我们的意料,更是在我们的控制范围以外。 枯木大师的暴雨梨花针,或许在我的意料之外,而小金的武功,绝迹已经在我的意料之外。 小金的武功,在的江湖排名之上,连前二十位都没有进去。 或许不是因为统计错误的原因,而是因为小金的武功在外人面前有所保留。 枪打出头鸟,低调往往是真正的大侠风范。 遇上小金,不得不承认,我的三观已然发生了一些改变。 言归正传,小金我是没有发觉,反而发觉唐坤那孙子正迈着小碎步往我所在的方向走来。 我看唐坤的时候,唐坤也在看我,那小眼神,还带着一丝喜洋洋。 唐坤在乐什么,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唐坤突然身子凌空跃起,偶后嘴里大喊道:“快趴下!” 让我趴下,可他自己却飞起,这是几个意思?是几个意思? 我眼神铁定已经大变,按说这个时候我应该幸灾乐祸,应该落井下石,应该说出“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这样的话语,可我却只言片语也说不出来。 唐坤这孙子,让我该骂他什么好,谁让他多管闲事,多管闲事的? 方才,我是没有明白怎么回事,但却极为真切地看到五枚细如牛毛一般的针打进了唐坤的后背。 枯木老人就在我的对面,就在我对面那颗大树之上。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唐坤这孙子,为何要替我挡去这暴雨梨花针呢?还有,他又是如何听到暗器的声音的? 紫嫣这狗娘养的,都说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可她却在临死的时候摆了我一道。 还说什么两刻钟的功夫枯木老人才能有下一次的行动,分明连一刻钟的功夫都不到。 我的脑仁真该扔出去喂狗去了,紫嫣对我,明显有恨意,我怎会如此轻易相信她的话语呢? 亏我一向还认为自己聪明,不成想,连小聪明都算不上。 唐坤中了针后,身子直接从高空跌落在了地上。 唐坤的武功,虽不比紫嫣,但估计还是能撑一时三刻的。 唐坤让我趴下的时候,我并未趴下,然而,枯木老人也尚未再次立即出手。 紫嫣那狗娘养的所说的两刻钟是诓我的假话,但我约莫估计着,大约一刻钟的功夫或许应该是有的。 暴雨梨花针的制作极为精密,无情的暴雨梨花针,我拿在手里已有一年多的时间,可连如何打开针筒的窍门都找寻不到。 我暗中猜测,打开针筒换针,再把针装好是尚且需要一定的时间的。 枯木老人不是傻子,无论得手与否,他藏身的地点都已经暴露,他绝迹会逃走另寻其他隐匿的地方。 当务之急,不是找到枯木老人,而是找到小金,而是让小金赶紧救唐坤这孙子。 我一边大声喊着小金的名字,一边从二楼飞身来到唐坤的身边。 赶紧从身上掏出一枚清心丸,不顾唐坤的反抗,硬行塞到他的嘴里。 “你给我吃的什么东西?”唐坤问我,眼里带着一丝提防。 “毒药。”我信口答道。 “好啊,我救了你,你竟然趁人之危,你这卑鄙无耻的小人。”唐坤骂道,很快便反应上来,“你给我吃的,可是闻名江湖的清心丸?” 唐坤这孙子,还算他有点见识,竟然能认出这是清心丸来。 我朝他看了好几眼,问道:“为何要救我?” 唐坤一向和我不对盘,更是三番四次害我差点丢了小命。 若说公子刑天救我我或许都会相信,独独唐坤这孙子彻底毁了我的三观。 “你以为我想救你吗,还不是被逼的。我临走的时候,汝定侯吩咐过,让我一定要护你周全。”唐坤不置可否,脸上还带有一副心不甘情不愿。 “你不听汝定侯的命令,大不了是一死,可你救了我,立马就得死翘翘,你觉得哪个更划算一些呢?” 唐坤究竟为何会替公孙狗贼卖命,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唐坤这孙子明显在口是心非。 方才他的反应极快,可谓是出自本能的下意识反应,完全没有时间去经过大脑。 他是公孙狗贼的手下,效命听命与公孙狗贼,可唐坤绝不是拿自己性命开玩笑的人。 在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傻到牺牲自己去救别人,倘若当真发生这种事情,只有以下几种可能。 第一种,双方为亲人为夫妻的家人关系之下。 第二种,主子和属下之间。 第三种,情哥哥情妹妹之间。 我和唐坤,显然不属于这其中的任何之一。 唐坤的胆子,并不算大,但却在那千钧一发的关键时刻能做出最迅速的反应,这其中,绝迹有其他的缘由和秘密。 “我只是听到有暗器的声音,哪晓得那是什么东西?”唐坤辩驳道。 “那如今晓得这是什么东西了?”我问道。 唐坤这摆明又是在口是心非,他显然知道枯木老人就在此地,也显然知道枯木老人要杀我。 “你这话是在讽刺我呢,还是在关心我呢?”唐坤问。 我并未回答唐坤的提问,而是问道:“你是如何听到暗器的声音?” “当然是用耳朵听到的,那暗器的声音,虽然极小极小,可细细分辨,还是能听到的。” 唐坤这孙子,毒术不算精湛,武功也不高强,殊不料,却有一副好听力。 看来上天的确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给你彼的同时,给了别人此。 真想把他那对耳蜗挖出来装进我的耳朵里,如此一来,无疑等同于有双千里耳一般。 有了这双千里眼,到时别说是枯木老人,就算枯木仙人来了,咱也能让他甘拜下风。 罢了,看在唐坤这孙子发神经般救我的份上,就把那对耳蜗给他好生留着吧! “你可莫要误会,我救你,纯粹是出于命令,别无其他。” 唐坤若不解释还好,这一解释,怎么看怎么有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感觉。 我嘻嘻一笑,道:“放心,我岂会产生误会呢?你害我都害了那么多次,救我,或许只是一个巧合而已。” “你知道就好,看来你这人还是有几分自知之明的。” 唐坤答道,说着想从地上起身,无奈起了数次,依旧未遂。 我想伸手扶他,可这孙子偏偏不肯领情,还自信满满地说道:“不用你扶,我自己能起来。” 自己能起来是吗?他若中了暴雨梨花针之后当真还能从地上起身,那我绝迹烧高香拜上他几拜。 唐坤不止没有起身,经过挣扎之后,他的嘴角,开始有鲜血往外渗出。 按照这个症状来判断,小金若再不赶回,那唐坤这孙子兴许活不过一盏茶的功夫了。 若是没有清心丸,依唐坤方才胡乱折腾那个情形来看,恐怕他早已和阎罗王有了会晤。 “别再瞎折腾了,安生一会,你再折腾,大罗金仙也救不了你了。” 唐坤果然被我的言语给吓着了,停止了起身,安安静静地坐在了地上。 对着空中,又大声喊着小金的名字,可依然毫无任何回应。 就在我翘首以待,差点就要撇下唐坤去找小金的时候,小金驾着五彩祥云,缓缓飘至到了我和唐坤的身旁。 小金自然不会驾着五彩祥云来的,而是驾着轻功来的,可此时此刻,小金就像我最后的救命稻草一般金贵和重要。 小金落地之后,开口问道:“师姑,您是不是开口喊我了?对了,紫嫣姑娘呢?” “我是喊你了,紫嫣姑娘已经死了。”我简短回道。 小金面上一震,又想开口询问什么,被我给阻止住,“别的话先不要说,别的事先暂且放下,你唐兄中了暴雨梨花针,赶紧给他逼出体外。” 小金面上又是一震,答道:“师姑,您太高估我了,我估计自己是心有余力不足啊!倘使能逼出来,那我方才早就救紫嫣姑娘了。” “废话少说,赶紧先试试再说。”我一把抓住小金的胳膊,把他拉到了唐坤的身边。 “师姑您先别着急,这若想取出暴雨梨花针,那还有其他的法子。” “其他的法子?什么法子?”我讶然道。 唐坤的脸上,也出现了讶然。 第90章 枯木老人 “管它是什么法子,只要能救你这位唐兄,烦请速度些!” 话语还尚未说完,就见小金从怀中掏出一个镊子之类的东西。 “师姑,还请您先后退几步,再转过身去。!”小金说完之后,拿起手中的镊子,朝着唐坤后背靠近。 我虽不知小金要做什么,但从他的举动当中,约莫猜出了一些。 “你还不转过身去,莫非是觊觎我的美色吗?” 唐坤这孙子,这一张嘴可谓是毒到家了。 暴雨梨花针打在身上的感受如何,我昔日可曾是有过切身的体会。 这个时候他都能开出玩笑来,只能说明这孙子其实并不是胆小,而是没有遇上值得他胆大的事情。 “就你这身材,你免费给我看,我还不乐意呢!” 不耻是不耻,出于礼貌,我还是很快转过了身去。 唐坤这孙子,果真就连阎王都不肯收留于他。 原来,小金手中的镊子,不是普通的镊子,而是用一种特殊材料所制作。 这种材料,恰好能取出唐坤身上的暴雨梨花针。 据小金所讲,这种镊子是他从枯木老人身上所得。 没错,小金成功地找到了枯木老人,并且将他制服。 小金是在大树之后的水井旁找到枯木老人的,当时,枯木老人几乎和水井融入了一体。 小金用计将枯木老人引了出来,然后点住了他的穴道。 小金是用什么计谋引出枯木老人,他未说,我虽好奇,但并未追问。 小金俘获枯木老人之后,从他身上发现了这个镊子,一思索,觉得极有可能和暴雨梨花针有关。 枯木老人是个死鸭子嘴硬,死也不肯交代。 这就意味着,小金其实是在拿唐坤做了实验。 实验的结果,证明了小金的推断是正确的。 唐坤身上的五枚暴雨梨花针,被镊子悉数取了出来。 针是取出来了,可唐坤受伤着实不轻,倘若不好好医治,只怕性命堪忧。 我问小金:“枯木老人呢?” 小金答道:“被李广带到前院三楼去了。” “李广是?” “李广是我手下的捕快。”小金答道。 “李广这名字,未免也太过霸气一些了吧!”我随口答道。 殊不料,小金答道:“我手下的捕快当中,还有一人叫白起,还有一人叫李世民。” 好吧,算我孤陋寡闻,算我少见多作怪了。 胡不归看到紫嫣的尸身之后,放声痛哭起来,边哭边嘴里念念有词,“紫嫣啊,梅二爷扔下我也就罢了,怎么就连你也扔下我呢?你和梅二爷这一走,我今后可怎么活呢?” 胡不归哭地眼泪鼻涕满脸都是,若说紫嫣和梅二爷死后最伤心难过的,还真非胡不归莫属。 易春堂一下子死了两位名角,这以后的生意,只怕要惨淡无比喽! 众人都在一楼吊唁,我和小金则上了三楼。 至于唐坤,唐坤主动要求把他送到汝定侯府。 依公孙狗贼的身份,即便帮唐坤请不到御医,那也能请到名医。 若论毒术,我还能勉强说得过去,可对于医术,只精通皮毛而已。 唐坤有公孙狗贼照料,相信不日便能恢复痊愈。 曾经,我对唐坤这孙子可谓是恨得咬牙切齿,可他却在关键的节骨眼救了我。 公孙狗贼把他派在我的身边,还真算是派对用场了。 原本想着让唐坤在我身边做牛做马,牛马是没做成,但阴差阳错之下,唐坤却成了我的挡箭牌。 等唐坤能活蹦乱跳之后,还是得把他带在身边,以防不时之需。 枯木老人和李广在三楼的天字一号雅间,那间屋子,密闭性极好,隔音性也极好。 我问小金,“你为何不将枯木老人带到衙门审问?” 小金给出了一个令我觉得极为满意的答复,“师姑,我觉得,还是由您先审问更好一些。” 见到枯木老人的那刻,我的小心肝着实震了一震。 谁能想到,闻名天下的枯木老人,并非是一个行将就木的老者,而是一位中年人。 谁能想到,闻名天下的枯木老人,并非是男子,而是一个女人,还是一个貌美的女人。 我使劲揉了揉眼,拼命看了半晌,直到小金在我耳畔小声说道:“师姑,您没看错,这的确是枯木老人。”之后,我才确信自己不是看走了眼。 我想自己大约能明白枯木老人为何会独独喜爱无情,只因枯木老人和无情的气质着实太像太像。 枯木老人的年纪,在四十上下,身材七尺,较寻常女子而言,的确高出不少,骨骼略微宽大,比男子差不了几分。 若不是她那一张脸有着女子明显的柔媚,若不是她做着女子的打扮,若不是她有着女子曼妙的身姿,若不细细留意,那还当真会极有可能误以为那是一位男子。 这点,倒也符合山东一带姑娘的特质。 都说江南出美女,对于此种观点,我并不苟同。 话说我所遇上的美女,几乎清一色都是出自山东。 我喜爱的女子,偏向于巾帼英雄一类,用大明百姓当下最风靡的词语来讲,叫女汉子,或者御姐和女王也是可以的。 其实,我最钟爱的,是那种男中有女,女中有爱,雌雄莫辩的美。 我呸呸呸,我什么时候喜欢那种不男不女的人妖了? 苍天大地啊,我这脑子方才究竟在胡思乱想些什么呢? 赶紧回过神来,注意到枯木老人也在细细打量着我。 枯木老人在雅间的凳子上坐着,一看就被人点住了穴道,而且她的双手也被带上了枷锁。 枯木老人的身旁,站着一位彪形大汉,不用问,也知道是小金口中的李广了。 李广身高九尺有余,身材孔武矫健,单从肉眼来看,就可以判定出此人绝迹力大无穷。 这样的男子,也算能配得上李广这样的名字。 “明明是个美人,为何要叫枯木老人这等晦涩的名字呢?” 见着枯木老人一直在盯着我打量,就仿佛要从我的脸上看出花来,她倒怡然自得,可我却无法淡定下来。 “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你觉得我为何要给无情起无情那个名字呢?难道当真是希望她一辈子都无情无欲吗?”枯木老人反问道。 枯木老人的声音,悦耳动听,乍听之下,非但不像四十岁的妇人,反倒像二十岁的少妇。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枯木老人提到无情的时候,脸上浮现出的,是一副慈爱的眼神,同时也是一副对我恨之若骨的眼神。 “早知会在此地遇上你,我第一个要杀的,绝迹是你!”枯木老人又补充了一句。 这就意味着,枯木老人并不知道我就在京城之中,她来京城,纯粹是为了紫嫣,是为了她的徒弟芙蓉。 “你要杀我,这在情理之中,可梅二爷和紫嫣姑娘与你无冤无仇,你为何要杀他们呢?” 紫嫣已经认出我昔日的身份,但枯木老人并不知晓我和公子刑天有关,也并不知晓我认识她的徒弟芙蓉,因而我选择佯装不知。 “你有这份心思,还不如操心该怎样保住你的脑袋,据闻你不光得罪了我,还得罪了公子刑天和秦广王,他们两位的手段,可不比我的如此单一。你能从我手里难过一死,那是你命大,是你身边贵人多。可你即便有大罗金仙保佑,那也休想逃出他们两位的手掌心。” 枯木老人无疑是在自谦,她的手段,其实并不单一。 她之所以马失前蹄,之所以被小金给擒住,并非她不聪明,并非她的本领低微,而是小金的本领太大。 在的《江湖录》当中,金如唤的武功排名,不在前二十名之内,然而,金如唤身上所佩戴着的血启,却在兵器谱排名的前十位。 然则,在做各项江湖排名统计的时候,其实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方面,那就是聪明才智。 须知,对于真正有大智慧之人,从来用的都不是武力,而是脑子。 武夫这样的字眼,岂非正是用来形容那些只懂得打打杀杀,而不知该如何使用脑子的习武之人? 金如唤有着一副超强大脑,在他的大脑之内,贮存了这世间你所能想到的一些事情,以及你打死也想不到的另外一些事情。 小金能迅速抓住枯木老人,揭露了一个重大问题,那就是,他不止拥有一颗狄公包公那般的断案头脑,他对隐身术的了解,或者可以说他对东瀛忍术的了解,已经全然超出了我的想象范围。 小金这样的男子,存活在这世间,诚然秒杀了不计其数的男子。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此刻的关键是,小金倘使被公子刑天和秦广王之中的任何一个给收买,那我估计自己是怎么死的,兴许就连黑白无常两位勾魂使者都不会知晓。 小金可是万万不能得罪的,不止如此,必须想办法将他收为己用,让他彻彻底底变成我的人。 心中一边打着如意算盘,一边注意观察枯木老人的举动。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我的脑仁,当真该扔出去喂狗去了。 第92章 大魔头 我的记忆,十有八九是被公子刑天给抹掉。 而公子刑天,十有八九会是荣华,会是我的老妖精。 即便不想去承认,可也不得不去承认,我的三观,受到了彻底的动摇,甚至可以说是摧毁。 三观摧毁的同时,思索的同时,枯木老人的飞针追在我屁股后面满屋顶跑。 着实好生后悔,悔地肠子都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公子刑天是他自己也好,是荣华也罢,早知今日,我当初就该让他给我教会拈花一笑这种神功,如此一来,我也不至于沦落到如今这幅悲戚的下场。 飞针又将我追了数百回合,从这个情形来判断,小金也绝迹被这劳什子的飞针给困住,这才无法赶来救我,只因他自己也是自顾不暇、分身乏力。 昔日,中了无情劳什子的暴雨梨花针后,我是恨不得把她的尸体从坟墓中挖出来鞭尸千次万次。 如今,被枯木老人这飞针给困住之后,我才晓得,鞭尸算什么残酷的刑法,对于枯木老人这种毒妇,就该把她抽肠,然后灌铅。 枯木老人要的,不是肉体上的痛苦,而是精神上的折磨,而是让人抓狂,而是让人自个崩溃。 若不是自己学艺不精,若不是自己将以前的武功忘记地七七八八,断然也不会如此像个孙子一般任人鱼肉。 这样跑下去,总得有体内透支的时候,而那时候,无疑将是我的死期。 即便要死,我也要拉上枯木老人给我偿命。 不成,我不能死,我要活,我一定要活下去,我必须要弄明白,荣华究竟是不是公子刑天。 凭我自己的力量,压根是无法对付这六枚飞针,那唯有找枯木老人才能解决。 从窟窿上到房顶,又原封不变从窟窿下去。 待我落地的时候,惊讶地发现,枯木老人并不在屋内,小金也不在屋内,就连李广也不知所踪。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好端端的人,为何会莫名其妙地消失不见呢? 枯木老人与小金,与李广,自然不是凭空消失的,若我猜地没错,他们应该是被人给带走的,或者说,枯木老人被人给救走了。 至于小金和李广,兴许也同样是和枯木老人一起被带走,但兴许,是发现枯木老人被人带走,从而跑去追踪。 不管是哪种情形,反正都意味着我是一时三刻之间再也休想见到枯木老人的面,也见到休想见到小金的面。 果然,我将易春堂前前后后,里里外外都找寻了一遍,的确是没有他们三人的踪影。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就在我一筹莫展之际,见到了易春堂的老板胡不归。 胡不归看到我身后的飞针之后,吓地身子一个踉跄,直接跌坐在了地上。 "我的个亲娘咧,怎么连姑娘身后也跟着这玩意呢?金捕头方才收到消息,六扇门好像出了什么事情,金捕头带着人犯回六扇门了,特意让我来告知姑娘一声,让您去六扇门找他。” 依小金对我尊敬的程度而言,按说他应该亲自告诉我才对。 小金连告诉我的功夫都没有,只能说明,六扇门是出了大事,还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姑娘,这针一直跟着你,你就不觉得害怕吗?”胡不归从地上缓缓起身,问我。 “不害怕,害怕什么,很有意思,难道不是吗?”我答着,飞身出外。 害怕倒还真没有,就是觉得有些好笑而已。 一个大活人,被六根针追地无路可逃、狼狈不堪,这难道还不足以好笑么? 我若就如此光明磊落地行走在大街之上,吓坏了那些胆小之人,我可没有闲钱去给他们买棺材。 然而,我若一直用轻功,体力很快就会透尽。 从易春堂到六扇门,足足有十几里的路程。 十几里在平时那绝迹是小菜一碟,可此时,一里的路程都够我受的。 “姑娘,金捕头走的时候吩咐过,马车给您准备好了,已经在外头候着了。” 小金啊小金,怨不得我如此喜欢你,真是想不让我喜欢都难。 小金于我而言,无疑就相当于那寒冷之际的贴心小棉袄一般。 许是小金方才出去的时候戏班子里头的人已经见识过,我出去的时候,他们明显淡定多了。 马车就在易春堂门口停着,正要上轿,猛然瞥见那六枚飞针出现在了身子前方。 从枯木老人嘴里吐出那六枚飞针开始,它们一直只是跟在我屁股后头,殊不料,此时竟然改变了攻击方式和路线。 它们改变的,不止是攻击方式和路线,还改变了攻击速度。 此时的速度,远远甚于方才的十倍以上。 枯木老人远在十几里之外,按说绝迹不可能进行远程操控。 那问题来了,究竟是谁在操控着这些飞针呢? 早在方才,早在那些飞针一直跟着我长约一个时辰的时候,我就察觉到有些许不对。 能旋转的暗器,有,会跟着人的暗器,也有,可能跟着人一个时辰的暗器,不管别人是否听闻是否目睹过,反正我是未曾目睹,未曾听闻过。 这飞针,绝迹不是普通的飞针,枯木老人定然在它们的身上动过什么手脚。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枯木老人有同伙,而且就在我的周围。 此刻控制住这飞针的,不会是枯木老人,只会是她的同伙。 针的速度一快,我是明显身心憔悴,应付不如。 期间,我几乎掏出身上所有能挡的东西,连一向宝贵的药丸都掏出几粒迎战,可依然无果。 学艺不精,武功疏松的害处,我是愈来愈有体会。 等这次逃过一劫,不论是缠着谁,我都要想方设法学到绝世武功,以后好能随时随地虐别人,而不是被人虐。 我在马车周遭上蹿下跳、四处躲避,易春堂门口的路人则像在看耍猴一般看着我。 其中有位大娘,乐地一直合不拢嘴,还指指点点给一旁的孙子津津乐道地讲解着。 好吧,我这幅模样,的确像马戏团的猴子一般滑稽。 然而,观赏马戏团的猴子表演可是要给钱的,众位围观群众,众位看客,你们打赏的钱呢? 就在我耿耿于怀之际,猛然瞥见了远处一道身影。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看到这道身影,我是激动地热泪盈眶,泪牛满面。 此人不是别人,正是许久未见的大魔头。 其实,我第一眼所看到的,并非是他的人,而是他身上的衣裳。 在我印象中,大魔头总是喜欢穿黑色的衣裳,这点,我在前文已经做过交代和论述。 如今看来,他并非是没有钱买新衣裳,也并非是没有时间去换别的衣裳,而是他本身就偏爱黑色。 如此紧要的关头遇上大魔头,着实有种绝地逢生的感觉。 话说我每每遇到大危险的时候,好像很容易就会遇上他,大魔头难道是我命中注定的那个贵人么? 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考究我这条小命的时候。 一个轻功直接跃到他的面前,可怜巴巴地看着他,开口说道:“快,救救我!” 此刻的我,就差摇着尾巴乞怜。 大魔头看了我几眼,并未答复,而是一手将我拽到了他的身后,随即伸出手掌向外推去。 这一推,那六枚飞针生生后退了数丈之远。 好家伙,好内力,好功夫! 这样的办法,我不是没有试验过,可飞针压根就纹丝未动。 天和地之间的差距有多大,人和人之间的差距就有多大。 大魔头方才的动作,俨然有当下流行的霸道公子、霸道王爷风范。 若是方才的当事者换成那些花痴的少女,此刻绝迹会遐想万翩、想入非非、痴心妄想。 若不是已然有了荣华,约莫估计我自己此时此刻也会对着他流下口水来。 飞针停止在数丈之远的地方静止不动,此种状况,着实诡异。 下一刻,我与街上所有的看客,皆都亮瞎了自己的狗眼。 那六枚飞针在顷刻之间,化为粉末,随风飘散。 大魔头的神掌有多厉害,早在他昔日和逗比杀手决斗之时,我已经有过见识。 江湖传闻之中,有门绝世神功叫大日如来神掌,可这门武功,就如同小李飞刀、司空摘星这般人物一样,只是一个传说而已。 大魔头的神掌,即便并非如来神掌,那也比如来神掌的威力差不了几分。 路人们早已看地惊魂夺魄、惊心肉跳、惊慌失色。 此地诚然不是叙旧的地方,大魔头许是也想到了这茬,不由分说,拉起我,直接腾空而起。 说他是霸道公子,他还当真上瘾了。 话说我的轻功不差,不差的啊! 话说你要使轻功,能不能事先给我支会一声的啊? 再话说我有胳膊有腿,四肢健全的啊! 也罢,反正已经被人当草包当习惯了,还差这一回么? 我来京城,唯一的目的,是为了找寻荣华,找寻我的老妖精。 殊不料,被皇帝一直藏着掖着的五皇子遇到了,公孙狗贼遇到了,枯木老人遇到了,就连大魔头也遇到了,可独独没有遇上荣华。 第93章 大靠山 荣华是没有遇到,然而,昔日,中了星光灿烂和红殇的毒之后,我曾经遇见了那个披着猪皮的绝美男子,而他,赫然正是公子刑天。 如今细细回忆,越回忆越觉得这其中的蹊跷更甚。 清清楚楚记得,披着猪皮的美男子身上那层猪皮的的确确是被人给用强力王粘上去的,试问,这天下之间,又有谁有这等本领能在公子刑天身上动手脚呢? 再则,他遇上我的时候,为何没有杀了我呢?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我当时究竟是如何从他的魔爪中难脱出来的?依花蝴蝶和秦七小姐的武功,给他提鞋都不配,岂能从他手里救出我来呢? 我的身上,总是发生一些莫名其妙但又真真切切的奇迹,这种奇迹,好像自打我十五岁之后就逐渐开始了。 换而言之,在我十五岁之前,我的生活还是极为正常,极为规范的。 然而,自打阿爸阿妈阿哥被库尔勒那畜生杀害之后,自打他把我囚禁在石室之后,我的生活开始变地翻天覆地,开始向无厘头步步趋近。 心里胡乱猜测着,耳畔忽听大魔头问我:“你是何时来京城的?” “来了已有十日了。”我如是答道,转而问道:“你又是何时来京城的?” “昨日刚到。”大魔头答道。 “昨日刚到,那今日就遇上我,你说,我们之间是不是很有缘分呢?”我嘻嘻一笑,“方才的事,多谢你了!” 大魔头许是未曾料到我会说出感谢的话语,脸上显得极为讶然。 想来也能理解,昔日,他曾经救了我数次,可我从未有一次道过谢。 大魔头属于雷厉风行、毫不磨叽的干脆性格,若是跟他道谢,他或许反而会觉得郁闷和纠结。 我所认识的男人当中,最对我胃口的,绝迹非大魔头莫属,其次是小金。 有大魔头在我身边,无疑多了一重极大的保险。 管他什么公子刑天,管他什么大魔头,管他什么枯木老人,有大魔头在,还怕个甚? 小金的武功虽高,可比起大魔头来,那还是差那么一丢丢的。 再则,小金毕竟是衙门中人,办起事来,难免会有一些顾忌。可大魔头不一样,大魔头是江湖中人,且他的性格利落豪爽。 有了小金,有了大魔头,公孙狗贼即便昔日扔下我撒丫子就跑,但鉴于他如今有了痛改前非的志向,又鉴于他派给我的唐坤救了我一命,勉强也把他列入到我的后援团其中一员。 有了这些后援和保镖,即便我以后不能横着走,那也能半横着走。 大魔头的武功,好像又比以前精进了不少。 我一向自认轻功甚好,可他此时身边还带着我这个沉重的包袱,然而,脚下仍是马踏飞燕。 片刻之后,我们终于落了地。 原本以为,大魔头只是要找一处能说话的僻静之地。 事实上,他也的确找的是僻静之地,可此地实乃太过僻静。 说地直白一些,这是一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这个地方,是京郊处的卧牛山。 卧牛山这个地方,据闻常年不断有贼匪出没,更是生活着各种豺狼虎豹。 鉴于此两种原因,京城的百姓是对卧牛山那是望而却步。 大魔头把我带到卧牛山,看来他是有许许多多的话语要同我讲。 肆意朝卧牛山打量着,耐心地等待大魔头开口。 一刻钟以内,四周一片寂静。 二刻钟以内,四周仍是一片寂静。 待到第三刻钟的时候,我终于抑制不住开了口:“你把我带到如此人迹罕至的地方,难道不是有什么话要同我讲吗?” “不是有人要追杀你吗?” 大魔头说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我很快明白了他话中的意思。 其实,从他那略微有些茫然的神情来看,我是知道自己是自作多情、误会了他的意思。 方才,大魔头见我处于危险当中,或许并未来得及思考,直接拉着我逃跑起来。 丢了脸,一时有些讪讪,但凡我稍微用点脑子,就该知晓大魔头能对我有什么话说? 昔日,我和大魔头在一起待着的日子也不算短,对他的性格多少还是有几分了解的。 他虽不算惜字如金的人,但无疑属于沉默寡言的行列。 但凡有大本事之人,大多言语颇少。公子刑天如是,荣华如是,五皇子朱佑樘如是,大魔头也如是。 看来若想成为有大本事之人,首先需要做的,就是半晌打不出一个屁来。 大魔头不言语,我也在装高冷,气氛一时之间显得极为庄严肃穆。 偌大的野外,空有我和大魔头孤零零地站着,笔直地站着,就像两颗松柏一般。 站地时辰久了,大魔头不累,可我着实累啊。 方才,那飞针可是跟了我足足一个多时辰。 此刻,我真想两腿一瞪,直接躺在地上睡它一觉。 然而,这卧牛山的风景着实不错,空气有新鲜,令人有种心旷神怡的感觉。 一心旷神怡,腰不酸了,背不疼了,就连站着都有劲了。 就在我以为大魔头当真不会开口说话之际,他突然问了一句:“这一年多,你过地还好吗?” 此言一出,我几近有种穿越的感觉。 大魔头这是在关心我呢,还是在关心我呢? 最稀松平常的一句话语,可从大魔头嘴里说出来,怎么滴都有种非真实感。 “马马虎虎还行吧,不过最近几日过地一点都不好,你也知道,我得罪的人并不少。” 面上浮现出一丝凄楚的神情,就差眼角挤出几滴泪来。 相信大魔头定然会被我这幅可怜巴巴的神情和悲伤的言语给打动,从而心甘情愿地跟在我的身边。 跟他大爷,当大魔头答复之后,我是想死的心都有了。 大魔头是这样回答的,他说:“我还以为,去年一别,你我将会是后会无期。” 大魔头暗含的意思就是,依我这到处惹祸的特质,定会早已死于非命。 好吧,我承认自己是大囧神和大霉神的附和体,我能安然无恙地活到今日,那说明上天其实还是极为眷顾我的。 “听你这意思,你好像很不想见到我是吗?”我随口问道。 “听说枯木老人被抓到六扇门去了?”大魔头不答复,而是问了一句。 这才刚刚就发生的事情,他的消息还蛮灵通的嘛。 “方才追着你的,应该是枯木老人的徒弟江瑶,这个女子,极为厉害,你以后得多加堤防一些。”大魔头又补充了一句。 “江瑶?女的?”我问。 “是个女子,枯木老人的弟子,大多都是女子。”大魔头答道。 枯木老人的弟子,的确大多都是女子。 枯木老人的弟子当中,最出名的就要属这个江瑶莫属了。 民间有小道消息传闻,说是江瑶在暗器方面的造诣甚至已经超过了她的师父枯木老人。 外界一直以为枯木老人是男子,也以为江瑶是男子,可自打知晓枯木老人是女子之后,再联想到江瑶,不免也生出几分怀疑。 经大魔头亲口这一证实,越发肯定了自己之前的猜测, 从江瑶操控飞针的能力来看,确实是不输于她的师父枯木老人,不止如此,毫不留情的可以说,江瑶的本事,的确比她师父枯木老人更甚。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大魔头似乎对枯木老人了解甚多,也对江瑶了解甚多。 扶桑岛太过闭塞,枯木老人虽然和外界有所联系,但联系着实稀少。 普通之人,绝迹不会知晓如此隐秘的消息。 大魔头不是一般人,这点我早就知晓,但他的真实身份究竟是谁,我是越来越好了奇。 “你来京城,是有什么要事吗?”我问。 “嗯!”大魔头答道。 “我若是跟在你的身边,会不会拖累你?” 既然大魔头只字不提和我在一起这样的话语,那我唯有厚着脸皮恬着脸自己开口乞求。 只要有他这个大靠山保护着,死皮赖脸下个话又算甚呢? “你想跟着我?” 大魔头看向我的眼神,有了几分古怪。 “你若不觉得麻烦,若不影响你所办的事情,那就带上我呗!” 出于礼貌,出于客气,我还得勉为其难地说些违心的话语。 “既然你想跟,那就跟着吧!”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你看,虽说一年多的时间没见,可大魔头仍是不改他这干脆果断的性格。 “话说你当真不怕惹上麻烦吗?”我好奇道。 大魔头答道:“依你的性格,我若不让你跟着,你也会变着法的跟着,还不如直接答应省事。” 此言一出,我竟有些无言以对。 话说,大魔头从何时起这般了解我呢? 公孙狗贼也曾说过类似的话语,花蝴蝶也曾说过,如今,就连大魔头都说出这样的话语。 我的所有情绪和想法,难道都清清楚楚地写在了脸上么? 亏我一向还认为自己是个喜怒有常、喜怒有度之人,究竟是我自我感觉良好,缺乏自知之明呢?还是这些男人都太过聪明呢? 若想了解一个人,这可绝迹不是什么容易的事情。 有的时候,人连自己都不了解,更何况是他人呢? 第94章 偷鸡摸狗 原本是要去六扇门找小金的,可稀里糊涂之下,竟然跟着大魔头来到了北郊一处大院。 与其说是稀里糊涂,但不如说是身心俱疲、心事重重。 自打推断出公子刑天就是荣华之后,我是满腹心事,愁容满面。 大魔头许是察觉到我的心情不大愉悦,一路走来,间或会看我几眼,但并未追问。 怨不得我喜欢大魔头,他的脾气秉性,实在太对我的口味。 这个时候,倘若是唐坤那孙子,估计八成又会在我耳边唠叨个没完没了。 说到唐坤,也不晓得他此时是生不如死呢?还是死不如生呢? 暴雨梨花针的滋味,我可是尝过,昔日,大魔头把针从我体内逼出之后,我可是浑身上下酸疼了几天几夜。 也罢,管唐坤那孙子呢?这也是他昔日害我的报应。 大魔头带我来的地方,叫乔家大院。 据闻,乔家大院是京城富豪乔玠的一处偏院。 乔玠是什么人,乔玠是沈万三的后代。 问题来了,沈万三姓沈,乔玠姓乔,乔玠何以是沈万三的后代呢? 乔玠的先祖母,是沈万三的女儿。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此刻的关键是,大魔头何以会乔玠相识呢? 方才,走到乔家大院门口之时,大魔头突然说道:“到了,就在此地。” 乔家大院的门口,站着两名护卫,这两名护卫,一看就是京城人士。 我何以一眼就认出他们是京城人士,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的腰间,俱都配戴着一枚去年京城极为风靡的平安符。 那道平安符,不同于其他的平安符,其实更算是平安玉。 我又何以知晓这玉就是京城去年风靡的平安符呢?实乃我抵达京城的第一日,见着路上许多百姓身上都佩戴这种样式的玉佩,感觉有几分好奇,便找了一位路人,问了那么几句。 显而易见,这两位,并不是大魔头的手下,而是乔玠派来保护大魔头的保镖。 大魔头跋山涉水、从遥远的地方来到京城,身边竟然没有属下跟着,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他对自己的武功,对自己的本事,那是相当自信滴。 能一位如此自信之人待在一起,连带着我也跟着自信起来。 原本,我只是盲目自信,盲目乐观,只是死不愁做乐,或者说地直白和通俗一些,我只是在做垂死的挣扎。 然而,自打遇上大魔头以后,我是柳暗花明、胸有成竹、一身是胆。 大魔头不止是我的定心丸,他更是我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的媒介。 当初一念之差救了他,不成想,倒成了我的福音。 乔家大院的建筑风格,并不算金碧辉煌,也不算宏伟壮观,而是极为大方优雅,犹如一位大家闺秀一般。 大户人家的府邸,一般前院是居住的院落,后院是花园池塘一类。而乔家大院恰恰相反。 进入乔家大院,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成群的假山,其次是花园和池塘,再次是迂回的亭宇,最后才是居住的院子。 乔家大院的规模,诚然比不上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但比汝定侯府小不了多少。 乔玠把乔家大院做为自己的偏院,由此可见,他的财富当真已经达到富可敌国的程度。 一路走来,并未发现奴仆和下人,觉得甚是奇怪、 “你不觉得这乔家大院有什么古怪吗?”我问大魔头。 大魔头眼神一定,问道:“古怪?何处古怪?” “一个人都没有啊,难道你没有发觉吗?”我讶然道。 我都察觉到的事情,大魔头断然不会没有察觉。既然如此,那他这是明知故问呢?还是装傻充愣呢? 闻言之后,大魔头仿佛随即有所领悟,“我不喜欢人太多的环境,只留了两个。” 换而言之,他不喜欢人多的环境,所以才让乔玠遣散走了那些奴仆和丫鬟。 人多的环境,容易喧闹,其实我也不喜欢。 大魔头如此一来,倒也替我省了不少麻烦事。 自打我前年在扁鹊山庄投机倒把之后,从此迈上了鸡鸣狗盗这条不归路。 如今,但凡我走到一户大院,首先会做的,并不是欣赏美景,而是四处找寻,看看是否有值得挖走的奇花和药草。 这不,走到花坛的时候,我是仔仔细细、里里外外瞅了好几遍,然后才依依不舍地离去。 事实上,我不想离去,极为不情愿离去,但碍于大魔头在一旁监督着,我自然不好光明正大地下手。 乔家大院花坛所种的花,大多都是寻常文人雅士所喜爱的雅花,譬如像兰花,梅花、玉兰、芍药等。 花是没有稀奇,然而,花坛的旁边,有一处菜园。 当我瞥见菜园里头那几株荨麻草之时,是喜从心头来。 荨麻草可以当痒痒粉使用,也可以当毒药使用,具体功效,就看你如何去利用了。 许是我盯着菜园的眼神太过专注,以至于让大魔头以为那是眼神涣散,“若是觉得累了,你就先歇息吧!” “嗯,我确实是累了!” 乔家大院的后院,单独有一处院落,想来应该是乔玠给自己另辟的居所。 此处院落,周遭种满了紫竹。 种竹子的院子常见,但种紫竹的,实属罕见。 紫竹属于竹子中的真品,价值极为不菲。 能种上如此大规模的一片紫竹,另一方面证实了乔玠的财力雄厚。 客房在院落的西方,距离院落还有一段距离。 西厢房的房屋宽敞明亮,大魔头就住在其中一间。 眼瞅着他进了屋,又等待了许久,见着他没有出屋的打算,我才偷偷溜着出了门。 不停歇,直接朝着目的地飞奔而去。 荨麻草并不难挖,不费吹灰之力就挖了几株。 挖完之后,往回走,走到乔玠那处单独的院落之时,突然好了奇,想去里面看个究竟。 院落的门是锁着的,进不去,那唯有翻墙进去。 想我不翻墙的岁月,已有多年,如今不得不重操旧业。 院落的最前方,种着两颗梅树,一颗梅树的旁边,放着一张石桌,几张石凳。 从外观来看,此座院落并无任何与众不同之处。 进到正屋之后,也是尚未发现有与众不同之处。 正屋的摆设构造,和寻常富贵人家的摆设构造也是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乔玠在经商当人之中,算是口碑较为好的。 乔玠做生意素来诚信、童叟无欺,时常还做一些善事,在民间百姓的口中,那可是名副其实的大善人。 在昆仑山之巅的时候,我就曾经耳闻过他的大名。 原本以为,如此的传奇人物,与普通的富商想必,绝迹会有一些迥异。 可从肉眼来看,目前起码是没有发觉出什么特殊。 正屋没有,或许其他屋子会有蛛丝马迹。 正屋的东面,是书房。 见到乔玠书房的那一瞬间,我十足惊呆了眼。 乔玠的书房,极大极大,甚至比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的书房要大出足足四五倍。 毫不夸张的说,乔玠的书房,无疑是我所见过的,最大的书房。 一个经商之人,家里能有这般大的书房,实属罕见。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此处只是乔玠的偏宅而已。 一个偏宅,就有如此规模的书房,那正宅可想而知。 大致浏览了一遍,发觉乔玠所珍藏的书籍,涵盖面极广,只有极小一部分是关于经商之道,其他则包含了这世间所有领域。 在这些书籍当中,除了有医书,还有几本和毒术有关的书籍。 其中一本,似乎还有经常被人翻阅的痕迹。 做生意之人,有时难免在不经意间得罪别人。 换而言之,想要乔玠性命之人,断然也不会少到哪里去。 乔玠利用闲暇时间研习毒术,倒也不失为一件英明的举动,毕竟求人不如求己。 多学一门本领傍身,诚然不是什么坏事。 然则,显而易见的是,乔玠对用毒只停留在表面之上。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在那几本和毒术有关的书籍当中,乔玠时常翻阅的那本《毒物百科大全》,只是毒术的基本入门。 或许正是因为是基本入门,难度较低,才成为乔玠青睐的对象。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几本书当中,赫然正有《具原书》。 《具原书》是百年之前一位用毒高手花了一生的心血所著,其中包含了大量关于奇毒的记载。 荣华以前曾经在我面前提及过这本书,还不止一次。 顺手将这本书揣进怀里,转念一想,又觉得自己太不厚道。 花花草草这种东西,若是挖走了,还可以再种,可这《具原书》世间只此一本,我若拿走了,相信乔玠很快就能发现。 即便乔玠不能发现,那也不能做出如此损人利己的事情来。 我虽不敢说是什么心善之人,但也绝迹没有坏到这般程度。 信步走到书桌旁边,还是尽快抄拓一份。 《具原书》中的大多奇毒,我还是有所了解的,因而也没有抄拓的必要。 洋洋洒洒地在纸张上写着,耳畔猛然传来一道声音:“要不要我帮你?” 我朝来人看了一眼,干巴巴问道:“你是何时来的?” 第95章 特定的缘份 来人不是别人,岂不正是大魔头? “来了有半晌了。” “那我为何没有看到你?” “许是因为你太过投入吧!” 大魔头的脸上,看不出来是何种表情。 正要探究他的神情,不料他又说了一句:“何不把这书也一起拿走呢?”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是个傻子也能听出,大魔头明显是在讽刺我。 他是来了半晌了,他是来了老半晌了。 早在我方才挖荨麻草的时候,大魔头肯定就在周遭。 我的耳力一向甚好,可压根就没察觉到自己周围有人。 如大魔头所言,我的确太过投入,无论是偷荨麻草的时候,还是方才抄书的时候。 我总是秉承着干一行爱一行的原则去做任何事情,正道也好,歪门邪道也好,没有这点敬业精神,那是什么也干不好的。 恐怕我从房子出去的时候,大魔头就已然跟在了我的身边。 他跟在我的身边,可一直没有提醒我,想来是要看看我到底要耍什么阴谋诡计。 方才挖荨麻草的时候,我一边挖,一边得意洋洋地哼着小曲。 那副欠揍的模样,定然是被大魔头给看在了眼里。 在院外参观紫竹的时候,一不小心刮了一下衣裳,我曾狠狠对着那颗始作俑者重重踹了几下。 那副傻了吧唧的模样,定然也被大魔头给看在了眼里。 看到《具原书》的时候,我是欣喜若狂,高兴地直接手舞足蹈, 那副发疯的神经病模样,定然还被大魔头看在了眼里。 用脚趾头想想,大概都能想到大魔头看到我那一场场免费表演时的神情。 此时此刻,当今之计,我唯有装傻充愣、浑然不觉,“你方才说什么?哦,要帮我抄书对吗?那感情好,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呗。来,你过来,你帮我念,我来写。” 大魔头许是并且料到有人的脸皮能厚到如斯的程度,看我的神情,极为有趣。 始料未及的是,他竟然当真走了过来,然后从我手里将书拿了过去,开口念了起来。 在大魔头的帮助之下,我很快便顺利完成了工作。 抄完之后,将书原封不动地放回架子之上。 “倘若你当真看上了什么书,我告诉乔玠一声,让他赠与你便是,何须干如此勾当?” 大魔头此言一出,我着实哭笑不得,“你为何不早说?害我白白抄了半天,老胳膊老肩差点都要断了。” “我还以为,你有抄书的癖好。“ 你看,大魔头那一脸无辜的表情,就连我自己也差点以为自己有抄书的癖好。 走出院落之后,我偏头问他:”你和乔玠很熟吗?“ ”算是有几分熟络。“大魔头答道。 “那你和他,是如何相识的?”我继续问道。 大魔头许是察觉到我的神情不对,接着说道:”怎么,你很好奇我和乔玠的关系?“ 我点了点头,答道:”是有些好奇,你一个习武之人,他一介经商之人,不晓得是如何成为知己旧友的。“ “并非算是知己好友,只是相识罢了。”大魔头纠正道,“人与人的相识,和身份地位无关,和性别无关,唯一有关的,是特定的缘分。” 大魔头能说出如此富有哲理的话语,不得不令我觉得匪夷所思、刮目相看。 这话并非是在质疑大魔头的智商,而是在质疑他的情商。 在我的心目中,大魔头是个跟情字全然不沾边的人,可他竟然能说出缘分这个词语,令我觉得甚是讶然。 “这么说,你也认为我和你之间的相识,是有某种特定的缘分喽?” “嗯!” 嗯?我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大魔头竟然说的是嗯。 他竟然承认了,竟然承认了。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一直寻思找机会开口,可始终觉得不是合适的机会。 此时不待,更待何时呢? "既然如此,那你觉得,我们之间,是否应该将这种缘分更进一步呢?“嘻嘻一笑,脸上露出巴结之色。 许是因为我的循序诱导,大魔头显然受到了蛊惑,”那依你的意思,该如何更进一步呢?“ ”我拜你为师,你教我武功吧!“ 跟公子刑天的时日也不算短,也曾从他那里学到一些武功,但不知为何,最近记起的事情倒是不少,可独独对于以前所学的武功,是记不起一丝半点。 隐约记得,自己以前的武功也是极为高强的,甚至一点也不输于昆仑山之巅的四位使者。 提到四位使者,突然想起一些事情。 东风夜我以前曾经见过,但其余三位使者完全没有任何印象。 我第一次见东风夜的时候,他还只不过是昆仑山之巅的一位小弟子而已。 在我还跟着公子刑天的时候,他的身边还是没有四大使者的。 四大使者是没有,不过亲信却不少。 换而言之,四大使者是在我离开之后才有的。 再换而言之,四大使者的名字,也是在我之后才有的。 当初,公子刑天给我起千寻这个名字之时,我曾问过他:“那么多名字,为何要叫千寻呢?” 他反问道:“那么多名字,为何就不能叫千寻呢?” 当时,并未发觉他喜欢辛弃疾的诗歌,如今想来,从他给四大使者起名字的情形来看,他似乎极为偏爱辛弃疾的《青玉案·元夕》。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千寻这个名字的出处,是“众里寻他千百度,蓦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 未曾怀疑荣华和公子刑天或许是同一人时,我就曾怀疑过,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给我起这个名字,但一直百思不得其解。 推断出他们十有八九是同一人之后,我约莫有几分明白他当初的心境了。 早在昔日,早在当初,早在他待我与众不同之时,我就曾怀疑过他是否对我动了心思,可惜,怀疑只是怀疑,始终没有什么有力的证据。 耳畔响起大魔头的回答之时,意识才猛然拉了回来。 “我不收徒弟!” “不收徒弟?那也无所谓,只要你教我武功就成了。” 大魔头看向我,看了足足有半晌,才开口说道:“你想学什么?” 等等,话说这是答应的意思吗?是答应要教我武功的意思吗? 顿时眉开眼笑、心花怒放,“就你今日所用的那种掌法,苍天大地啊,你是不晓得,在那一瞬间,大街上的百姓们,都把你当神仙一般膜拜。” “那你呢?“ ”我?我自然老早就把你当神一般膜拜了。“我如实答道。 ”即便你把我当神一般膜拜,这门武功也无法教你。“大魔头说地极为斩钉截铁。 亏我巴巴祈求了半天,谁说大魔头性格豪爽干脆的,你看,他也是有婆婆妈妈的时候。 ”为何呢?你就如此小气吗?还是说,你怕我修炼之后会超越于你呢?放心,我就是修炼上百年,那也休想超过你。“ 大魔头这一婆婆妈妈,我彻底开启了更加婆婆妈妈的模式。 ”你想多了,这门武功并不适合你。你的武功根基,太浅薄,修炼此等武功,须得有一定的武学修为。“ 难怪大魔头方才有些踌躇不定,面上的神情也极为莫名,感情他是有些难以启齿。 想来,他定然是顾及我的面子,不好意思开口。谁成想,我非要死缠烂打地问个究竟,他着实不耐烦,只得说出实情。 ”倘若武功修为不到的话,会出现什么结果?“我不死心,追问道。 ”轻者走火入魔,重者命丧当场。“ 学武功的心,就算再迫切,那也不能拿着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虽说我这一条小命是时刻悬在裤腰带上,可我自己还是很爱惜的。 大魔头可不是满口扯谎之人,他若不想教我,依他的性子,会毫不委婉地直接说不想教我。 这就意味着,他若说此门武功不适合我,那绝迹是不适合。 大魔头许是见我良久都不吭气,以为我是小肚鸡肠,生了闷气,”倘若你真想学武,改日我帮你找个合适的师父。“ ”就这么说定了,你可一定要说话算数哦!“我面上一喜,呵呵笑了几声。 又想到什么,问他:”你那神掌,叫什么名字?“ ”等以后再告诉你!“ ”不就是个破名字吗,有什么不能告诉的?难道说,你那神掌是江湖上传说的如来神掌?“ ”等以后再告诉你!“大魔头复又重复了一遍。 毫无疑问,他的这门功夫,在江湖上定然享有一定的口碑和声名。知道神掌的名字,绝迹会知晓他的真实身份。 大魔头不想让我知晓他的真实身份,起码目前不想。 见到大魔头的第一面,我就断定他不是个寻常的人物。他在江湖之上,一定有相当大的地位和威望。 也罢,既然他不想说,那我也不便勉强。 话说我即使想勉强,可也没有那个本事啊! 江湖上有大威望的,仔细筛选下来,和他相吻合的,并没有几人。 也不晓得,大魔头到底是那几个中的哪一个? 哪一个都成,千万别是我最不希望的那位。 第96章 陷入漩涡 那日夜晚,翻来覆去,极为难眠。 身体的疲惫,着实已经到了极限。然而,大脑却始终不曾停歇片刻。 脑子里胡思乱想着,一会想到荣华,一会想到公子刑天,甚至还有一会,竟然想到了五皇子朱佑樘。 这一想,思维是愈来愈混乱,愈来愈混乱,混乱到荣华的容颜在我记忆当中,就像沙漏一般,慢慢消逝不见。 心里一阵没来由的恐慌,这样的感觉,我昔日曾经有过切身体会,而且,还不止一次。 那时候,我中了血山茶的相思引和鹊桥仙这两味情毒。 以前的时候,总是以为生不如死才是这个世间最可怕的事情。 然而,等中了情毒之后,我才明白,比生不如死还要更怕的,是虽然活着,可却辨认不出自己所爱之人。 前年,我曾以为,即便老妖精就是化成灰,我也能一眼认出他来。 事实证明,我的老妖精一直就在自己身边,可我,却对他恨之若骨,对他三番四次下毒手,更是数次将他伤害地体无完肤。 去年,我曾以为,即便荣华就是化成灰,即便我以前没有认出他来,可以后绝迹能一眼认出。 事实证明,我在见到五皇子朱佑樘的时候,把他错认成了荣华,甚至差点直接扑到他的怀里。 事实又证明,如今的我,在严重怀疑公子刑天就是荣华。 荣华是朱佑樘也好,是公子刑天也好,但凡是这二者其一,我都不会显得狼狈,不会显得难堪。 然而,倘若荣华既不是朱佑樘,又不是公子刑天,到时候,我该情何以堪,情何以堪呢? 其实,在我内心伸深处,既不希望荣华就是朱佑樘,也不希望荣华会是公子刑天。 朱佑樘给我的第一印象,实在忒坏,以致于让我对他着实提不起好感来。 公子刑天,于我而言,那是内心深处最恐惧最害怕的漩涡。 他把我从一个单纯明净的少女,变为了一个蛇蝎心肠、冷清冷性的杀手。 他若是荣华,若是我的老妖精,我该如何去面对,如何去面对呢? 一夜未眠的结果就是,两只眼睛像水蜜桃一般红肿。 好吧,我承认是像熊猫一般个性,一般引人注目。 我若顶着这双眼睛出去,大魔头又不是瞎子,肯定是能看到的。 服下几粒药丸,又用毛巾覆了半晌,眼睛才稍微有了那么一丢丢的好转。 大魔头的房门开着,但他并不在房中,也不在院中,想来,应该是去前院散步去了。 趁此机会,我又跑回房中继续敷眼睛。 约莫过了半个时辰之后,大魔头还是没有回来。 半个时辰的功夫,散步应该足矣。 大魔头若是没有去散步,那他又是去做什么呢? 前脚才踏出房门,后脚就听到了小金的声音,“师姑,师姑,您当真在此地?” 昨日,发生的事情实在忒多,以致于后来,我完全将去六扇门找小金的事情给忘得一干二净。 小金不是从天而降,而是从正门大摇大摆走进来的。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他那六扇门总捕头的身份。 一连两日之内,京城相继出了吴发财、梅二爷和紫嫣这三条命案。 偌大的京城,几乎每天都有人死于非命。 这就意味着,死个人原本是极为稀松平常的事情,出个命案也是极为稀松平常的事情。 然而,这次的命案,牵扯到的对象极为特殊,正是因为这种特殊性,全城才得以重视起来。 死去的吴发财、梅二爷,以及紫嫣这三人当中,也不晓得哪一位是大罗金仙下凡转世,此事,竟然引起了皇帝老儿的注意。 皇帝老儿这一注意,事态自然由微小转变为巨大。 这一巨大的结果,就是此事全权交与六扇门处理。 六扇门若想查个人的行踪,那简直易如反掌。 小金能找到我,在情理之中,也在实际操作当中。 小金不是昨日前来,而是今日前来,这其实已经出乎我的意料。 换而言之,大魔头和乔玠,把我就在乔家大院的消息压地极为严密。 小金将我浑身上下打量了好几遍,确认我毫发未损之后,面容才有了几分放松。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小金并未问我和乔玠什么关系,又是为何来到这乔家大院。 或许,他已经查出了一些线索,又或许,他在等着我主动开口。 我问小金:“你进来的时候,有没有看到一个男人,身穿黑衣,像死神一般?” 小金看了我一眼,答道:“没有。” 看来,大魔头的的确确是不在乔家大院,那他,究竟是去了何处呢? “师姑,您在客栈也好,去其他地方也罢,我自然不能干涉。但是,请您以后先告诉我一声,昨日在六扇门等您,迟迟没有等到,心中甚是担心。” 小金此言,着实比刨根问底更加有效。 他这一说,我十足生出几分尴尬来。 昨日,大脑十分混乱,甚至就连今日,若不是看到小金,我压根已然忘记了他的存在。 据小金所讲,枯木老人并未被人带走,昨日,他之所以匆匆离去,皆因六扇门来了一位贵客。 六扇门来的那位贵客,不是别人,而是五皇子朱佑樘。 朱佑樘不是空手而来,而是带着皇帝老儿的圣旨来的。 那份圣旨的内容,让小金带着枯木老人回六扇门接旨领命。 至于具体内容,小金并未细细讲明,我也并未追问。 倘若事关朝廷的机密,即便我问,以小金的身份,也断然不会告诉于我。 我问他:“枯木老人你们打算如何处置?” 见着小金并不作答,我继续问道:“你该不会告诉我,你们会放了枯木老人吧?” 许是我的语调不大正常,让小金以为我是在忌惮枯木老人,“枯木老人暂时还不能做任何处置,我能告诉师姑的,只有这么多。不过师姑请放心,枯木老人被关押在一个极为隐秘的地方,再也不会危及到您的性命。” 我所顾忌和担心的,并非是枯木老人,而是枯木老人的弟子江瑶。 小金无疑是想给我吃定心丸,可惜治标不治本。 “六扇门正在缉拿江瑶,已经有了她的行踪,相信这两日就能抓到她。” 小金这一句补充,着实有种画蛇添足、原形毕露的感觉。 显而易见,小金很清楚我的举动,最起码,他极为清楚昨日大街之上的事情,也极为清楚后来操控飞针的,是江瑶。 “江瑶是谁?”我明知故问。 “江瑶是枯木老人的弟子,昨日,后来追着你的飞针,是由她所操控的。” 小金似乎并未对我产生怀疑,偶后,还将有关江瑶的详细资料对我一一道来。 江瑶并非山东人氏,而是祖籍湖南,十二岁的那年,拜在枯木老人门下。 枯木老人门下,虽有弟子数百,但若论悟性最高、天赋最高的,绝迹非江瑶莫属。 江瑶十八岁的时候,就成为枯木老人所有弟子当中最出众的那个。 然而,枯木老人最爱的弟子,并非江瑶,而是无情。 据闻,江瑶本领极高,但同时也极为心高气傲。 江瑶对于枯木老人偏爱无情一事,甚是不满,更在多种公开场合表达过自己的不满。 许是江瑶的做法激怒了枯木老人,又许是江瑶见自个被冷落,后来一日,自行离开了扶桑岛。 江瑶离开扶桑岛之后,一直在全国四处游历,直到前不久才来到京城。 枯木老人找到紫嫣的时候,我还以为她是想让紫嫣继承她的位子,如今看来,枯木老人只怕一早就找到了江瑶,让江瑶当她的接班人。 既然如此,枯木老人为何又要找上紫嫣呢?找上紫嫣也就罢了,又为何要杀了梅二爷呢? 原本以为,枯木老人杀梅二爷,是源于她以为梅二爷是紫嫣的软肋、是紫嫣的绊脚石。 如今看来,这个推论显然是不成立的。 不是这个缘由?那又是什么呢? 吴发财的死,莫名其妙,迷雾重重。 梅二爷和紫嫣的死,也同样莫名其妙、迷雾重重。 这三人的死,就连皇帝老儿也被惊动,可见其中的厉害干系有多么地严重。 枯木老人没有被处置,而是被关押起来,看来,此事极大可能还有其他幕后黑手。 吴发财的死,推波助澜的,是假的公子刑天和阿尔苏。 梅二爷和紫嫣的死,推波助澜的,又是何人呢? 自打来到京城之后,未曾有过片刻的宁静时间。 有种很不好的感觉,自己似乎走到哪,哪里就有人死于非命。 据闻,像狄公和包公这样的神断,也是走到哪,人死到哪。 然而,神断可是小金,并不是我。 政治漩涡,是我向来最厌恶的东西,但此刻,毫无疑问已经被卷了进去,还是被深深卷了进去。 小金应该知晓很多内幕,但他不会告诉于我。 小金临走的时候,问我:“师姑,您确定自己要在乔家大院待吗?” 我点了点头。 小金又说道:“不管您在哪,但请放心,我一定会保护好师姑您的。” 有了皇帝老儿的命令,小金即便再想保护我,那也是分身乏力、无可奈何。 依他的个性,百分百会派人跟在我的身边。 “别在我身边派人,有人会保护我的。放心,有什么事,我第一时间绝迹去六扇门找你!” 第97章 冤家路窄 小金走后不久,大魔头回来了。 大魔头回来的时候,身边还带着一个男人。 那个男人,年约三十有五,身材中等,气质儒雅,有几分江南才子的感觉。 不用大魔头介绍,我一眼就认出此人正是大名鼎鼎的乔玠。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乔玠的腰间,佩戴着一枚价值连城的玉佩。 那枚玉佩,是用和氏玉所做,实乃世间罕有。 乔玠的长相和气质,跟普通的市井商人全然挂不上钩,属于儒商的那种。 从面相来看,此人的确有几分大善人的意味。 无商不奸这句话虽则有些绝对,但能将生意做到如此规模之人,断然也不会是什么善类。 须知,凶神恶煞的人其实并不可怕,这世间,最可怕的,便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 经过大魔头介绍之后,我和乔玠简单地寒暄了几句。 你道大魔头是如何介绍我的,大魔头对乔玠说道:“这位姑娘是……’ 说到此处,他突然看向我,问道:“哦,对了,你叫什么?” 细细想来,这倒也怨不得他。 大魔头不晓得我的名字,我也同样不晓得他的名字。 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而已,叫什么,又有什么所谓呢? 是啊,名字只不过是一个代号,老妖精也好,荣华也好,公子刑天也好,又有什么所谓呢? 可是,当真就没有一丝所谓吗? 乔玠和大魔头去了后院,我则在假山附近随意溜达。 原本想偷听看看,看那两人在暗中商量什么阴谋诡计。转念一想,依我的武功,估计又会被抓个先行,于是只得作罢。 乔家大院的假山,是几座假山群连成一片,样子和皇宫御花园中的假山群有几分相像。 许是因为假山的缘故,蓦然想起那日见到朱佑樘的情景。 京城这地方,可谓是邪了门了。 就在我想起朱佑樘的那刻,朱佑樘鲜活地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其实,我第一眼所看到的,并非是朱佑樘的人,而是他身上那一件分外扎眼的紫色锦袍。 窃以为,紫色是个极为挑人的颜色,寻常之人,绝迹驾驭不了。不止驾驭不了,反而还会被颜色盖去自己的风华。 又以为,男人穿紫色的衣裳,难免有种妖艳的风味。 然而,紫色穿在朱佑樘的身上,别有一番风味。 毫不夸张的说,朱佑樘把紫色,穿地活灵活现,穿出了绝代风华。 更不夸张的说,这世间的男子,不会再有人比朱佑樘更加适合紫色。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朱佑樘来乔家大院做什么? 管他做什么,但凡只要遇上他,我准倒霉,趁着他还没有看到我,三十六计,跑为上计。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从地上起身,使劲揉了揉屁股,强忍住心中的怒火,平静地开口:“殿下,倘若有事情的话,您能动嘴,而不是动手吗?” 点天灯的朱佑樘着实白瞎了这一张倾国倾城的脸,此人的举动,极为简单粗暴。 自打他遇上我开始,从来使用的都是暴力,这次也不例外。 方才,我驾着轻功在空中飞了几步,结果被那点天灯的顺手抄起一块石子给砸个正着。 千万别小看那一块石子,正是被那一砸,我直接从空中跌落下来。 此处,除了我之外,唯有点天灯的朱佑樘一人,用脚趾头想,也晓得他是罪魁祸首。 点天灯的朱佑樘三两步来到我的身旁,上下打量了几眼,质问道:“见到我,为何要躲?” 我能说你是个大瘟神,是个扫把星么?我能说只要遇上你,我就倒霉,还是倒血霉么? 原本以为,只要离开皇宫,那便再也不会见到这点天灯的,殊不料,这才短短几日的功夫,再次见到了他。 朱佑樘无视我的提问,我也选择无视他的提问,“殿下,劳烦您见到我之后,能不能采取一些柔和的手段呢?” “你所指的柔和手段,指代的是哪种呢?”朱佑樘一脸无辜和茫然。 强忍住一口血喷死他的冲动,鉴于朱佑樘有神经病的前科,我一个心智正常之人,怎能同他计较呢? “殿下,这世间的许多事,不一定就需要武力和暴力。和平的手段,往往能解决很多事情。” 朱佑樘眉毛微微上挑,“你觉得对你,使用和平的手段,会有用吗?” 这话的意思,摆明了是在侮辱我的人格,是在嘲讽我属于欠揍的那种类型。 话说回来,朱佑樘又是上哪了解的我? 我所认识的这一众男人,表现出来的,似乎一个比一个还要了解我。 活人活到如此晶莹剔透的份上,连我自己都醉了。 “请问殿下,那您叫住我,是有什么事吗?” “无事,只是看着那人是不是你。”朱佑樘答地,极为淡然。 我不生气,我一点也不生气,“倘若殿下看差了呢?” “看差就看差。”朱佑樘再次淡然答道。 好吧,是我自取其辱,是我没话找话。 依他皇子的身份,别说是用石子砸个人,就是杀个人,那也没有谁能奈他何。 平复心情,答道:“既然没事的话,那我就先走一步了。” 转身走了几步,回过头来,朝着身后的人说道:“殿下,您若觉得无聊的话,大可以找您的太监和丫鬟去玩。” 非是我和朱佑樘主动搭话,而是这点天灯的,方才,我走了几步之后,又被一颗石子给击中。 “有什么话你不能直接说吗?如此幼齿的把戏,不觉得有失你堂堂皇子的风范吗?” 依我素来火爆的脾气,能忍到此时,原因并非朱佑樘皇子的身份,而是因为他神经病的身份。 倘若你跟神经病计较了,那就表明你也已经是神经病了,抑或,你离神经病已然不远了。 秉承着这个原则,我是一而再再而三地给朱佑樘忍让。 然而,此刻,我再也顾不上怎么原则,彻底发了飙。 此刻,我目露凶光,就像一只嗷嗷待战的野兽一般。 遇上朱佑樘,我准倒霉,还是血霉。 方才他那石子,正好不偏不倚打中了我的右手,使得我那光滑白皙的青葱手指霎时有了血光之灾。 我虽时常磕磕碰碰不断,但若有人敢光明正大地暗算我,我可绝迹不会轻饶他。 点天灯的朱佑樘已经暗算我数次,我若再一味忍让,岂非连狗熊都不如? 许是我的目光太过凶神恶煞,又许是朱佑樘被我的言语给击中,隔了片刻,才答道:“我有事情要问你。” 我的暴脾气立马点燃,咬牙切齿道:“有事情你直接开口便可,作何要暗算我呢?” “你就当是对你的一种亲切问候吧!”朱佑樘答道,表情仍是极为淡然。 “亲切问候?见过亲切问候的,可还真没见过像殿下这般亲切问候的。话说皇亲国戚当中,莫不是极为风靡这种独特的问候方式呢?” 我语带讽刺,朱佑樘不聋,也不傻,自然明白我话中的意思。 “你就当这是本殿下对你的一种亲切问候吧!” 以前的时候还真没有发现,这朱佑樘竟然是个傲娇的主。 朱佑樘的性格,比较复杂,着实不好形容,但非要形容的话,窃以为,他的性格和荣华有几分相像。 若不是如此,昔日,我也不会干出扒他衣服验明正身那般荒唐的事情来。 “既是如此,那民女就多谢殿下厚爱了。” 懒得与这点天灯的在这扯皮,“有什么话,烦请殿下快些问,民女一会还有要事去办。” 这一催促,朱佑樘很快进入正题,“你和乔玠什么关系?为何会在这乔家大院吗?” 我反问道:“难道你不是知晓我在乔家大院,才来的吗?” 观察着朱佑樘脸上的神情,我继续说道:“如此简单的事情,你随便找个人一查自会知晓,何须问我?” 朱佑樘不以为然,答道:“如此简单的事情,问你本人便可,为何还要多此一举?” 好吧,我甘拜下风,“我和乔玠,并不相识,只是和乔玠的一位朋友相识。” “乔玠的朋友?”朱佑樘眉头又是微微一挑,“先是汝定侯,再是乔玠,看不出来,你的本事还挺大的呐!” “多谢夸奖。不过,我是本事挺大的,我所认识的,远远不止汝定侯和乔玠,我还认识五皇子您,还认识贵妃娘娘,还认识圣上万岁爷呢。” 睚眦必报和以血还血,这可是我拿手的本事。 朱佑樘来乔家大院,自然不是为了找我,而是为了找乔玠。 乔玠虽是商人,但在大明的朝堂之上,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如今的朝堂之内,基本可以划分为两派,一派是万贞儿派,另一派则是五皇子派。 乔玠并不在这两派当中,他属于中间派。 正是因此,五皇子和万贞儿都想把他拉为已用。 据闻,万贞儿可是在乔玠身上下了血本,但乔玠并不为所动。 朱佑樘此番来乔家大院,多半也是向乔玠礼贤下士来的。 朱佑樘看到我在此地,兴许联想到,我所谓的那个朋友,正是公孙狗贼。 果不其然,朱佑樘开口问道:”汝定侯也在此地吗?” “在不在,您进去一看,不就全都知晓了吗?” 第98章 毒发 “你最好祈祷,自己和乔玠当真没有任何关系。” 朱佑樘朝我阴晴不定地看了几眼,朝着后院走去。 朱佑樘的神情不对,语气也不对。 乔玠做了什么事,而且是事关到朱佑樘利益的大事。或者说,乔玠做出了损害朱佑樘的大事。若不然,他方才的表情也不会变地如此可怕。 朝堂政治之事,我向来都不关心。 发觉荣华可能就是皇子之时,误以为朱佑樘就是荣华之时,我曾经被迫对政治多出了几分关心。 验明朱佑樘并非荣华之后,我对政治,再次恢复了以往的疲软。 朱佑樘找乔玠算账也好,拉拢收买也罢,都与我毫无干系。 和我有干系的是大魔头的安危,只有保证大魔头的安危,才能确保我自己平安无事。 乔玠若是倒了霉,极有可能会连累到大魔头,连累到大魔头,那便相当于连累我。 不成,得跟着去看看。 令人诧异的是,朱佑樘是只身一人前来的。 依他皇子的身份,别说是数十护卫跟随,最起码,至少也得有几位护卫跟随。 万贞儿可是时时刻刻处处都想置他于死地,不止万贞儿,把他当眼中钉、肉中刺的,还有那些王爷们。 皇帝老儿若是无子,那这皇位自然只能旁落到那些王爷,或者王爷的儿子身上。 细细回想,见到朱佑樘的第一面,是我来到京城的第一日,当时是在望江楼,他是一个人。 见到朱佑樘的第二面,也是我来到京城的第一日,当时是在大街之上,他也是一个人。 见到朱佑樘的第三面,是在御花园之内的假山旁,当时,他还是一个人。 见到朱佑樘的每一次,不管是在何种地点,他都是一人。 一个皇子,身边没有一个保护的侍卫,这未免太过匪夷所思,太过奇怪。 朱佑樘胆敢如此放肆,如此嚣张,究竟是太过自信呢?还是全然不把自己的性命当一回事呢? 朱佑樘能活到今时今日,无疑揭示了几个极为重要的问题。 第一,朱佑樘的命忒大,此人,命格当中,绝迹有各路神灵的保佑。换而言之,他是货真价实的真龙天子命盘。 第二,朱佑樘的武功极高,起码也在小神以上的行列。 第三,朱佑樘极度缺乏安全感,极度对人缺乏信任。 脑子思索着,跟在了朱佑樘的身后。 上次是翻墙进去的,从大门经过的时候,也尚未细细留意。 此番,才发觉乔玠的这处院落原来是有名字的:伊洛小院。 伊洛小院?伊洛?怎么听,怎么觉得伊洛像个人名。 伊洛不是像个人名,伊洛就是个人名。 京城有个名妓,名字就叫伊洛。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前一刻,我还发现朱佑樘在门槛之外,下一刻,他全然消失地无影无踪。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有话,能放开我再说吗?” 方才,为了避免被朱佑樘发现,我特意和他保持了相当大的一段距离。 保持距离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还保持了万分的警觉。 边跟着,边随时留意着周围的一举一动,尤其是朱佑樘的一举一动。 一路走来,他始终未曾回头,也始终未曾有异样的反应。 瞅着他迈进了门槛,就在我眨眼看清院落牌匾的时候,他突然消失不见。 所谓兵不厌诈,朱佑樘充分明白这个道理,他绕到我的后面,直接将我拎了起来。 不用转身,单凭我脚下紫色的衣角,我就晓得是点天灯的朱佑樘。 荣华昔日拎我也就罢了,他朱佑樘凭什么拎我? 朱佑樘并未作答,也并未松手。 “倘若殿下喜爱我这一身衣裳,我脱下送您便是,何至于攥地如此用力呢?” 穿新鞋的人,最怕被人踩脚,然而,往往越怕什么,越来什么。 穿新衣裳的人,其实也是同样道理。 昨日的衣裳,因为这伊洛小院门前的紫竹,因为我翻墙的时候,给刮花了一角。 今日,我特意换了一件新的衣裳。 这一换,朱佑樘那狗爪子立马扑了上来留下纪念。 点天灯的朱佑樘,我着实是气地牙痒痒,看我怎么捉弄他。 信手去解身上的衣裳,果然,身上的狗爪子立马取开。 “穿好你的衣裳,说,为何要跟着我?” 我虽尚未转身,也未看到朱佑樘的神情,但从他的语气当中,听出了一丝不自在的意味。 看来,朱佑樘还是有几分廉耻之心的。 这话的另一层含义,就是,在下不才我脸皮极厚,更没有什么廉耻之心。 “大路朝前开,您能来伊洛小院,凭什么我就不能来?”转身看向他。 “你若正大光明的来,为何要偷偷摸摸跟在我的身后?” 对于我的狡辩,朱佑樘明显并不信服。 “你又没有转身,凭什么就说我偷偷摸摸了?”我继续狡辩。 “你若没有一直跟着,又怎知我没有转身呢?”朱佑樘反问道。 “你在我前面走着,我又不是个瞎子,自然能看到你的举动。”我全然不置可否。 朱佑樘嘴角微微咧出一个弧度,冷笑,“既然如此,那就一块进去吧!” “嗯!” 答完之后,幡然醒悟过来,恨不得一口血直接喷死自己。 方才,朱佑樘虽是在冷笑,可却冷笑出了倾国倾城的意味。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竟然被这一笑给夺去了魂魄,生生愣了半晌。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在这一瞬间,我几乎差点把朱佑樘看成荣华。 朱佑樘和荣华,虽则长相俱都容颜盖世,但并无一丝相像之处啊。 朱佑樘的眼睛,属于典型的凤目,而荣华的眼睛,荣华的眼睛是,是,是…… 荣华的眼睛,突然记不起来,突然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眼前陡然明亮起来,又陡然黯淡了下去。 朱佑樘的面容,在我眼前逐渐模糊,模糊…… 身子毫无预料一般倒了下去,重重跌落在了地上。 天空,飘起雪花来,一片一片滴落在我的身上,滴落在我的脸上。 离开老妖精的那日,下山的那日,突然记起,那也是一个雪天。 那日,我回头的时候,见着荣华仍在眺望。 荣华当时的眼神,悲伤而绝望。 那时的自己,并不晓得他就是荣华,只晓得他是老妖精。 看到老妖精出现这种神情,蓦然有种极为心痛的感觉袭遍全身,眼泪也顺着脸颊流淌了下来。 老妖精瞧见之后,三两步走了过来,然后长驱一伸,将我揽在怀里。 眼泪顺着脸颊,流地越发汹涌。 老妖精伸出手来,轻轻拭去我眼角的泪珠,然后俯身吻了下来。 “既然如此痛苦,那就忘了我,彻底忘了我!” 记忆一直是停留在此处的,也曾以为这就是最终。 然而,在这一刻,我清楚地记了起来,那副画面,其实是有下文的。 当时,我问他:“我若忘不了呢?” 老妖精答道:“若是忘不了,那我再也不会离开你半步。” 不对,我当时问的是:“为何要让我忘了你?为何会认为我是觉得痛苦呢?” 老妖精并未作答,而是说道:“忘了我,对你,或许是最好的选择。” 那日,天下着雪,下着大雪。 离去的时候,雪花迷失了我的眼,迷失了脚下的路,迷失了我心中最深的牵挂。 好想转身再看老妖精一眼,但又害怕看到他的眼神,看到他的容颜。 荣华,我的老妖精,他究竟为何要对我说出如此的话语呢? 爱上他,曾经的我,当真觉得痛苦过吗? 冰凉的雪花,冰凉的地面,远远比不上冰凉的内心。 公子刑天就是荣华的可能性,原本只有十之八九,如今,绝迹是百分百,实打实。 在这个世间,除了他之外,爱上任何人,我都不会觉得痛苦。独独他,独独他是个例外。 公子刑天是这世间知道我所有过往的唯一之人,他见证了我最狼狈不堪的一幕,也见证了我完全的蜕变过程。 对于我而言,他是一位天神,但同时,也是一个魔鬼。 总有一些事情,是不合常理,又令人完全无法预料到的,然而,排除了一些绝对不可能,剩下的,即便几率再小,那也成了可能。 身子猛然被人抱了起来,想挣扎,想反抗,无奈身上没有一丝力气。 “朱佑樘你这混账王八蛋,你快把我放下来。”挣扎无果,只得破口大骂。 点天灯的朱佑樘,竟然将我拦腰抱起,还用那种让人胆战心惊的眼神看着我。 红殇和星光灿烂中和之后的毒,在我体内发作了。 这种毒,导致我的眼睛出了问题,更是有了中情毒之后的反应。 这表明了什么,表明我昔日的确是离开过秦家庄,也的确遇见了那位披着猪皮的人,遇上了公子刑天。而公子刑天,实打实就是荣华。 既是荣华,既是公子刑天,他身上的皮又是从何而来?又是何人所为? 这世间,岂能有人能伤得了他呢?究竟是我记错了?还是他当时只不过是为了吓着我玩的? 想明白了一些事情,但又愈发糊涂了。 这两日,明显感觉脑仁不够使用。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点天灯的朱佑樘竟然敢趁人之危吃我豆腐。 “再说一遍,放我下来,若不然,甭管你是什么皇子还是皇帝,我一律不会对你客气。” 提出警告之后再行下手,那便不是小人之举,而是君子之为。 “若想活命,省点骂人的力气,气急攻心,你越生气,离死只会更快。” 点天灯的没有说错,就在他说完这句话后,我是眼前一黑,失去了所有的知觉。 迷迷糊糊当中,似乎听见有人在我耳边问道:“你到底是谁?” 是啊,我到底是谁?是谁? 曾经的我,是土库族的公主,是仙女一般的肖克拉,十年前的我,是昆仑山之巅的冷血杀手。 再后来,我是老妖精的寻儿,是老妖精心头的瑰宝,如今的我,又是谁,是谁呢? 好想开口回答,好想看看那人是谁,可惜的是,始终无法睁开眼睛。 数个时辰之后。 将四周环视了一圈,可以肯定的是,这里并非是乔家大院。 这间屋子的布局,和乔家大院屋子的布局极为不同。 准确来说,这间屋子,和我所见过的任何屋子,都极为不同。 普通的屋子,即便格局再变化,床和桌椅这样的东西,可以算是最基本的。 然而,这间屋子,并没有床,也没有桌椅。 对的,没错,没有床,所以我并非是在床上醒来的。 不是床,那是什么? 答案是:朱佑樘的怀中。 当我醒来的第一眼,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朱佑樘那一张花容月貌的脸,其次才是这间屋子。 点天灯的朱佑樘,见着我醒来,脸不红心不跳,完全没有要推开我的意思。 心里咒骂着,可浑身上下没有一丝力气,使劲推了半晌,朱佑樘是丝毫未动。 红殇虽是情毒,可不是迷药,更不是那种下作的春药,星光灿烂就更是和迷药沾不上边。 然而,这两种毒中和之后,怎会产生迷药的效果?而且,毒发的时间怎会如此之久? 我中星光灿烂和红殇,已有约莫十日的功夫。 十日都不曾毒发,见到朱佑樘之后,准确来说,是见到朱佑樘那个冷笑之后,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荣华,毒开始发作了。 想起了曾经和老妖精分别的场景,毒是发作地一发而不可收拾。 这劳什子的红殇,劳什子的情毒。 上辈子准是到处欠下情债,这辈子才让我一而再再而三地受到情毒的痛苦和折磨。 朱佑樘不放开我,我又推不动他,须知,我的牙齿可是藏毒的,指甲里也有毒,我若想对付他,有的是各种酷刑。 然而,此刻不是计较的时候,而是想办法解毒的时候。 中了红殇和星光灿烂之后,我迟迟没有解毒,不是不想,而是不敢。 在融合之后的新毒没有发作之前,贸贸然解毒,只会让自己顺利迈进棺材里头。 此刻,我虽没有十成的把握,但七八成还是有的。 第99章 不是公子刑天 伸手去掏身上的瓷瓶,无奈,连掏东西的力气都没有。 瓷瓶在怀中,我若请求点天灯的朱佑樘帮忙,那他岂非吃我豆腐吃大发了? 我若死鸭子嘴硬不肯开口,那就再也没有机会去证实公子刑天究竟是不是我的荣华。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此情此景,究竟让我该如何去抉择呢? “话说,殿下,您能放开我吗?还有,这是什么地方?” 点天灯的朱佑樘,如同上次一般,既未放开我,也未作答。 没有床,没有桌椅,整间屋子,就像一个空壳一般空荡,但又并非是空壳,而是有实实在在的物体。 屋子的最中间,放着一个八卦炉之类的东西,颇为像炼丹的道士所用的熔炉。 熔炉旁边,放着一盆红色的虞美人。 除此之外,房中别无一物。 无意之间,瞥见房梁的上头,悬着一根细长的丝线,我是大吃一惊。 那不是普通的丝线,而是天蚕丝,还是极品的天蚕丝。 眼神一变,再次问道:“这究竟是什么地方?” 再细细看去,熔炉的旁边,那盆花,哪是什么虞美人,那分明就是优昙花。 眼神大变,语气陡然颤抖起来,“你究竟是何人?” 公子刑天睡觉的地方,时常不是在床上,而是在半空当中,而是在半空当中那根天蚕丝上。 公子刑天的无常宫中,虽然放着一张千年寒玉床,但那张床,基本是用来看的。 天蚕丝或许纯属巧合,但优昙花绝迹不会。 优昙花是佛家圣花,生源于佛教圣地印度。可即便是印度,也那是极为罕见的珍品。 据我所知,大明乃至鞑靼,甚至包括朝鲜和东瀛一带,拥有优昙花的,唯有公子刑天一人。 五代十国时期,印度高僧莲花生大士在西藏讲经说法时,曾经将几盆优昙花珍品赠送给了当时的西藏喇嘛纳迦法王。 数百年来,这几盆优昙花一直珍藏在西藏的布达拉宫密室里面。 元朝末年,陈友谅、张士诚、朱元璋等各方起义之后,西藏一带也发生了内乱。 在这场内乱当中,西藏的佛教开始发生分裂,逐渐演化为诸多派系。 在这些派系当中,人数众多、规模较大的,有四个派系。 这四个派系,分别有了自己的法王。 四位法王都想将优昙花占有本派所有,西藏当时的土司,为了防止同室操戈,派一位佛陀秘密将这几盆花送到了昆仑山一处隐秘之地。 许是昆仑山仙境一般的美景震撼到了这位佛陀,又许是他怕回去之后会遭到杀身之祸,这位佛陀,并未回去领命,而是在昆仑山一处山间定居了下来。 佛陀不止人定居了下来,后来还娶了昆仑山脚下一户人家的姑娘,和她生儿育女。 三十多年以前,这位佛陀的后人,入室成为昆仑山的弟子。他来的时候,为了表决自己的诚心和忠心,一并将这几盆极品优昙花带到了昆仑山之巅,将他献给了公子刑天。 在外界的传闻中,公子刑天不老不死,是位像神一般的至高存在。 昆仑山之巅的建立,已有四十多年,按照时间来推算,公子刑天的年龄少说也应该超过六十。 然而,世人眼里的公子刑天,永远只有二十多岁。 甚至就连昆仑山之巅的那些弟子,皆都以为他们的主上修炼了不老不死的神功。 或许,在这世间,唯有我一人知晓,如今的公子刑天,并非是当初的那个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其实并不是一个人名,而是一个代号。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重点,此刻的重点是,这里,并非是昆仑山之巅的无常宫。 不是无常宫,那究竟是何处?朱佑樘为何又要把我带到这个地方来? “是你,是你吗?”声音颤抖无比,就连身子也跟着颤抖起来。 天魔神功,是可以改变修炼者的容貌的。 换而言之,修炼天魔神功的人,想变化成何人的模样,那就能变化成何人的模样,起码在短时间内如此。 难怪这次见到朱佑樘以后,总感觉有种说不出的感觉,尤其是方才醒来的那一霎那,恍然间,差点又把他给看成荣华。 难怪他会将我从地上抱起,此刻又抱着我不放。 朱佑樘并未有明显的反应,或许,只是因为我没有挑明,没有说清而已。 “你是公子刑天,是他吗?”我明确地问道。 若是以前,见到公子刑天,或许我也会浑身颤抖,但那是害怕,是恐慌。 然而,此时此刻,心中最多的情愫,是激动,是紧张和局促。 在我面前的,若是公子刑天,那也就是荣华,就是我的老妖精。 紧紧抓住他的双手,眼泪在顷刻间落了下来。 “公子刑天?你在说什么?”朱佑樘看向我,眼里有过一闪而过的茫然,随即成了探究之色,“你认识公子刑天?” 怎么会是这个回答,怎么会是这幅表情呢? “你当真不是公子刑天吗?”不死心,我又问了一次,抓住朱佑樘的手,仍是没有松开。 “看你这番激动的模样,你与公子刑天究竟是何关系?他是你的情郎?那荣华呢,荣华又是谁呢?你的心上人,究竟是谁?” 朱佑樘打破沙锅问到底,一连问了数个问题, 心渐渐沉了下去,耳旁又听到朱佑樘的声音传来:“是我长地太大众化了,还是你患了脸盲之症呢?” 心再次沉了下去,怎么可能不是公子刑天,怎么可能不是他呢? 若不是他,那这天蚕丝和优昙花又该做出何种解释呢? 下一刻,我的眼神又是大变。 悬梁之上的天蚕丝,仍然健在,可熔炉旁边的,并非是优昙花,也并非是虞美人,而是一株橘黄色的君子兰。 星光灿烂的毒发作之后,人的视力,的确是会受到影响,也的确是会出现失误。 我或许会看差,可朱佑樘不会,急忙问道:“远处那盆花,是什么花?” 原本以为,我方才一直没有回答朱佑樘的提问,他许是也会同样礼尚往来,殊不料,他很快就给出了答案,“是君子兰,莫非,你不止有脸盲,连植物都分辨不清吗?” 不去回答,没有心思去搭理他。 公子刑天在这世间最厌恶的花,便是君子兰。 当初,我禁不住好奇,曾经问过他缘由。 后来才知晓,原来公子刑天在这世间,最厌恶的,便是所谓的君子。 因为厌恶君子,因为他也厌恶起了君子兰。 “是你带我来到这个地方的吗?这是你的府邸?还是你的偏院?”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道。 “偏院!” 当朱佑樘这道声音落下之后,我凄然地闭上了眼睛。 昆仑山之巅,种着数以不计的奇花异草,可独独没有君子兰。 天蚕丝,只是巧合,只是巧合的啊!君子兰才是重点,才是重点。 我的脑仁当今应该扔出去喂狗去了,朱佑樘怎么可能会是公子刑天,怎么可能会是我的荣华呢? 失望,无止境的失望袭遍全身。 “你究竟认识多少男人!” 朱佑樘不像是在提问,反而像是在感叹。 许是见我一直没有答复,又许是我方才的无厘头弄地他极度郁闷,朱佑樘又说了一句,“下次遇上,千万莫要再把我认成他人。须知,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 将心比心,倘若把我换成他,估计我此刻比他更加抓狂。 朱佑樘的长相,无疑属于极品行列。 一个极品的绝世美男,被人接连二次错认成他人,不得不说,这绝迹是一种莫大的侮辱。 朱佑樘能如此心平气和地和我说话,那充分说明,他拥有着一副如大海一般广阔的胸怀。 电光火石之间,猛然又想起什么,问道:“和我说话的时候,您为何使用的是平语呢?” 仔细回想,我遇上朱佑樘的前两次,并不知晓他的皇子身份,或许他当时也不想让别人知晓他的皇子身份。 然而,在皇宫的那次,包括这次,他对我讲话的时候,从来用的都是我字。 他在公孙狗贼面前,可是自称本殿下的啊! 之前,误以为他就是荣华,没有细想,然而,他并非是荣华,又否认自己是公子刑天,那缘何会有如此反常的举动呢? 公子刑天是昆仑山和鞑靼的公子,是昆仑山之巅的主上,但他在我面前,从来也是那个“我”。 见公子刑天的第一面,他当时的称呼,就是我字。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称呼他为主上,但他,从未不让我有这个称呼。 我称呼他的时候,是叫什么呢?突然之间,全然没了任何印象。 朱佑樘的神色,似乎又有一闪而过的茫然。 “你敢用皇上的性命发毒誓,说你不是公子刑天吗?” 本来已经死心,就因为朱佑樘那个我字,又重新点燃了希望。 “本殿下,不是什么公子刑天。”朱佑樘的脸上,有了一丝愠色,“看来你的毒已经毒坏了眼睛!” 朱佑樘不是公子刑天,这般铁铮铮的事实,我为何要三番四次去怀疑呢? 第100章 不占白不占的便宜 见着朱佑樘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盯着我,才惊觉到自己一直拉着他的手。 松开手,无力地闭上眼睛。 耳边忽然传来朱佑樘的声音,“为何要哭?我不是公子刑天,你很失望?” 懒得回答,也无力去回答。 再次传来朱佑樘的声音,“知不知道眼泪很不适合你!” 真想一口血喷死他,可惜连吐血的力气都没有半分。 不对,我身子明明就动弹不得,可方才抓住朱佑樘的那份力气,究竟是从何处而来? 人在情急之下,都会激发体内的潜力。 白瞎耽误了半晌功夫,我若再不解毒,那当真就命丧黄泉了。 使出全身力气,再次朝怀中掏去。 眼瞅就要摸到瓷瓶,手被另一只手给抓开。 点天灯的朱佑樘,我非要了他的狗命。 他不止抓开我的手,自己反而伸手朝我怀里摸去。 男女授受不亲,就那抓手的动作,换在寻常情形之下,都够他负责的。 点天灯的朱佑樘,他摸的可是女子身上的禁区啊。 “非常情形,非常手段,你若想活命,就摒弃那些迂腐的陈旧观念。” 能把趁人之危和吃人豆腐说的如此清新脱俗,我是如痴如醉。 以我目前的身体状况,即便能成功取出瓷瓶,若想配置解药,那也实属困难。 暂且先留这登徒子一条狗命,等利用完了他,非得跺了他那一双狗爪子。 “全部都掏出来,还有腰间的,也都掏出来。还有这,这……”指挥道。 我身上的瓷瓶,上上下下、前前后后所有加起来,有上百。 朱佑樘由衷地感叹道:“果然是个毒手!” “少说废话,赶紧把瓷瓶在地上摊开。”继续指挥道。 朱佑樘不仅将瓷瓶摊开,还极有有序地摊开。 “第一行第二个瓷瓶,取出一粒,第五个瓷瓶,也取出一粒,第二行第一个瓷瓶,取出两粒,第六个瓷瓶,取出一粒……,” 待朱佑樘全部取出之后,我再次指挥道:“把这些药丸放在一起,捣碎,然后往里面加两片栀子花瓣,再加半两细辛,再加一瓣龙舌兰。” 朱佑樘朝我看了一眼,起身离去。 点天灯的朱佑樘,你离去就离去,你隔空又把我点住是几个意思? 以我目前的体质,别说是逃,就是爬,也爬不出这道门外。 话说回来,朱佑樘究竟把我带进这间奇葩的房间,意欲何为呢? 熔炉可以用来炼丹,还可以用来做什么呢?藏人?藏美女? 约莫一刻钟之后,朱佑樘回来了。 从他手里拿过药丸,赶紧服下。 老实说,所配置的解药,并不能完全解去我身上的毒,只能起到缓解作用。 若想真正根除,那还需要其他几味稀世药草。 身上渐渐有了几分力气,四肢也渐渐开始自如。“为何要带我来到这里?伊洛小院就在旁边。” 朱佑樘答道:“乔玠能解你身上的毒?” “解不了。” “你那朋友是解毒高手?”朱佑樘继续问道。 “不是。”我如实答道。 “既然如此,那为何要带你去伊洛小院?”朱佑樘反问道。 “听你这话的意思,好像我身上的毒你能解一般。” “你所配的解药,治标不治本,若想根除,还得下大功夫。” 朱佑樘并未回答我的话语,而是说了这么一句。 蓦然想到什么,赶忙再朝熔炉看去, 注意力一直在熔炉旁边的花上,忽略了一个极为重要的细节。 炼丹的地方,一般都有硫磺,而硫磺的气味,极重。 熔炉的右上侧,赫然放着两块硫磺。 然而,从醒来到此刻,从未闻到硫磺的气味。 这说明什么,说明是有东西掩盖住了硫磺的气味。 君子兰并没有这样的功效,那就是别的东西。 这房中,除了熔炉和天蚕丝之外,并无其他物体。 再抬头朝天蚕丝看去,这一看,才明白了缘由。 点天灯的朱佑樘,他还当真救了我。 起先的时候,只发现这是极品天蚕丝,但并未看出,这种天蚕丝是经过特质加工的。 这种天蚕丝,是用一种凝神香料浸泡过。 凝神香料常见,但这种香料并不常见。 这是产自西方大不列颠的一种香料,叫魔域香,在大明实属罕见。 魔域香有个特性,那就是凝神静气效果一流。 毒发之后,我的意识开始混乱,人也陷入昏迷之中。 醒来之后,虽然浑身一直无力,可精神状况,明显比预想中的要好许多。 如今想来,应该都是这魔域香起了大的作用。 魔域香,延缓了我中毒之后的症状,也延缓了毒性的复发。 或者可以说,若不是这魔域香,兴许我已经在睡梦中死去。 虽则红殇是一门厉害的情毒,但中毒之后的症状,最关键的,还是看中毒者自身。 换而言之,用情越深之人,情毒发作的时候,毒性愈烈。 无可厚非的是,朱佑樘极为清楚我所中的毒,也清楚解毒的关键。 若不然,他也不会跋山涉水把我带到他的偏院。 话说,他的所谓偏院,究竟在何地方? 心里胡乱想着,再次听到了朱佑樘的声音,“你的毒,是如何中的?” 如何中的,这关他屁事呢? “阴差阳错,就那么中了。”我无所谓地答道。 “你得罪了秦七小姐?” 朱佑樘这一问,更加表明了他知晓我所中的,有星光灿烂的毒。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猛然记起,他和秦七小姐是有婚约在身的。 既然如此,他为何要救我呢? “救了我,您难道不怕您那未过门的妻子责怪您吗?” 此言一出,朱佑樘脸色微微一变。 见此,我又接着说道:“我和您那未过门的妻子,可是有多重梁子。” “那是父皇定的亲事,与我无关!”朱佑樘凛声答道。 毫无疑问,朱佑樘对秦七小姐,并非有男女之间的爱慕之情,不止如此,他似乎对这么亲事极为不满。 “好吧,殿下,那是您的私事,务须向我做出任何解释。然而,您能解开我身上的穴道吗?” 服下解药以后,手脚是可以灵活,然而,身子生生动弹不得半分。 点天灯朱佑樘好像知道我会要了他的狗命,从他进门开始,就一直用着戒备的眼神看着我,更是直到此刻,还未解开我的穴道。 以为如此一来,我就对他无可奈何了吗,我早就说过,我的衣袖里、牙齿里、指甲里、头发里,甚至就连耳朵里都是藏着剧毒的。 想着对付他,有的是千方百计的办法。 “收起你的这些算计,害了我,只会让你自己死地更快一些!” 这个点天灯的,他究竟是如何知晓我在想些什么呢? “收起什么算计?你在说些什么?”我明知故问,装傻充愣。 “依你的性格,绝迹把我归为行为孟浪的臭流氓一类,你若不出手,那才是奇迹。” 难得朱佑樘竟有这等自知之明,然而,试问,你究竟是如何了解我的。 不得不再次说,活人活到我这般晶莹剔透的份上,绝迹是一种悲剧。 “既知你行为有失体统,为何一直不肯放开我?” 朱佑樘默不作答,抬头朝屋顶看去。 “殿下,您何以会做出如此心虚的举动?您方才对我解释,莫不是,你对我动了心了?” 敢用看灰鸡来逃避问题,我看他这下子如何回答。 “你想多了!”朱佑樘答道,目光仍然停留在屋顶处。 “是吗?那您为何抱着我一直不肯松手呢?”我反问道。 “你虽不是倾国倾城,但好歹还有几分姿色,有便宜在,不占白不占。” 好吧,是我再次自取其辱,再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然而,话说您如此好色,您那老爹皇帝老儿知晓吗? 朱佑樘诚然不是好色之人,依他的姿容,什么样的绝世美女还不是信手拈来,何至于饥渴到对我下手的程度来? 不敢笃定他对我动了心或是有觊觎之心,但他的举动,明显有异常。 “那您,是不打算解开我身上的穴道了是吗?” “暂时不打算解开。” 难得你能如此实诚,须知,实诚往往是要付出一定的代价的。 “既然殿下您是个喜欢占便宜的人,那就请您继续占便宜吧!我正好懒得走路,您抱着我出门吧!” 面对我如此热情又诚恳的邀请,朱佑樘明显有了一怔。 “话说能被殿下您这般的极品美男抱着,也是我的福分。此等艳福,我若离开京城之后,怕是再也无福享用啦!” 许是我的言语太过轻佻,又许是朱佑樘从未见过像我这般不知廉耻的女子,半晌他都没有说话。 “殿下,您既不肯抱着我,那背着也成。”我继续诱导。 从朱佑樘的举动开看,他明显不是轻浮之人,怪就怪在他口是心非之上。 爱慕就爱慕,别有用心就别有用心,非得心口扯谎,说什么自己喜欢占便宜。 点天灯的朱佑樘,我原是低估他了,就在我思索的同时,他一个箭步冲到我的面前,将我抱了起来。 “这可是你自己主动请求的,以后休要拿此事作为暗算我的借口。” 我非得把自己的脑仁抠下扔出去喂狗,我这是被毒给毒坏脑子了么? 第111章 薰衣草的花语是什么? “何首乌不在这间屋子,你随我来!”朱佑樘转身出门。 难怪我挖地三尺也未找到,原来是被他给藏到了一处隐秘的地方。 朱佑樘带我来的地方,着实令人雷到外焦里嫩。 这处地方,不是别处,正是那间有炼丹炉的屋子。 在此之前,我第一个怀疑的地方就是这间屋子,进去之后,将角角落落找了数遍,甚至跃到房梁之上,将那根天蚕丝都扒拉了好几遍,别说是何首乌,就连一片须都没找到。 我倒要瞧瞧,看他究竟能把何首乌给藏到天上去? 朱佑樘不是把何首乌藏到天上,而是藏在地下的。 当他将那口炼丹炉搬开之后,打开一个盖板,地下出现了一条密道。 苍茫大地啊,我在那口炼丹炉旁边足足转了两刻钟的时辰,生生没有发现那底下原来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 然则,那口炼丹炉,少说也在数百斤之上,不得不说,朱佑樘还是有一副好臂力的。 师承少林寺,又懂得毒术,他的幼年,到底都经历了些什么呢? 想这些有的用没得用的做甚,朱佑樘跟我有个毛关系? 密道是一条台阶通往下面,往里看去,黑黝黝地不见底。 朱佑樘往下面走去,我跟在他的身后。 没走几步,右手位置出现一个壁龛,朱佑樘从壁龛里面取出了一个灯台,点燃之后,继续朝下走去。 灯台点亮之后,下面还有十几级台阶隐约可见。 下到底部,眼前出现一个案台,上面摆放着数盏烛台。 朱佑樘将烛台点亮,我朝四周打量了几眼。 走手边是一道石门,朱佑樘随身掏出一把钥匙,将石门打开。 进去之后,里面是一间密室。 密室里头,布局极为简单,左手边放着一个书架,右手边放着一张方桌。 此间密室,是朱佑樘用来结党营私的?还是干其他为人所不齿的勾当? 朱佑樘走到书架之旁,从一处方格中抽出一个盒子,缓步走到我面前,将盒子打了开来。 何首乌我见过,百年何首乌我也见过,但还真没见过千年何首乌。 窃以为,千年何首乌起码得有三尺之长,可盒子里头的,连一尺都不到。 “你确定这是千年何首乌,不是你随便找了一个何首乌拿来糊弄我?” 怨不得我产生怀疑,实乃眼前的千年何首乌,和传说当中的相差太大。 要知道,百年何首乌都有两尺之长,更可况是千年何首乌呢。 “你是炼毒之人,应该对药材极为精通。是不是,你拿过去一闻便会知晓。” 难能可贵的是,朱佑樘不止没有因为我的怀疑而火冒三丈,反倒颇为耐心地解释了一句。 我半信半疑地接在手里,捧在鼻尖,嗅了几嗅,还当真是千年何首乌无疑。干巴巴地笑了一句,“抱歉,我方才失言了。您大人不计小人过,千万别与我见识。”说着,随身掏出一把匕首来。 “不用分了,你都拿走吧!”朱佑樘淡然答道。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朱佑樘在我眼里,此刻不再是点天灯的朱佑樘,而成了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有了这颗千年何首乌,不止可以恢复大魔头的身子,留下来的,还能以备不时之需。 等等,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朱佑樘何以会突然如此好心呢? “殿下,还是给您留点吧,我只要一小块。” 我虽的确是想把这整颗何首乌据为己有,然而,贪得无厌可是人类的大忌。 有多少人,正是因为贪得无厌而死于非命。 为了保险起见,还是给自己,同时也给别人留有余地为好。 “说了全给你就全给你,怎么,你嫌多了?”朱佑樘问道,脸上有了探究之色。 “那倒不是,只是,这等金贵的东西,您全部给我,着实令我受宠若惊呐!”我奉承道。 “这点东西你就受宠若惊,难怪你身边会有那么多的男人。”朱佑樘的语气里,似乎有着几分不耻。 “受宠若惊和身边有那么多的男人有何关系呢,这分明驴头不对马嘴嘛!你这到底什么逻辑啊?”我反驳道。 朱佑樘看向我,眼神莫名,“如此的小恩小惠就能令你觉得受宠若惊,可见你是一个多么容易满足之人。别的男人对你好,你根本不会拒绝。” 此刻,我彻底收回方才朱佑樘是大慈大悲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这句话,这个点天灯的,我一口血直接喷死他! 什么叫别的男人对我好,我根本不会拒绝?这话是在讽刺我滥情呢?还是在暗中嘲讽我没有见过男人呢? 我虽见过的男人是不多,但敢拍着胸脯保证,这些男人,个个都顶寻常那些凡俗苏子数百数千个。 迄今为止,除了荣华之外,我和任何男人都保持着一定的距离,滥情从何而说呢? 再则,若说千年何首乌这样的东西叫小恩小惠,那只能说明点天灯的朱佑樘是有钱任性。 心中虽然翻江倒海,恨不得将这点天灯的抽筋剥皮,但面上,还是竭力使得自己保持平静。 不能生气,不能动怒,活人不能太认真,认真你就输了。 “有人对我好,我为何要拒绝?有便宜不占,不占白不占,那不也是你的原则和为人处世的方式么?”将这点天灯的一军。 或许,正是由于我那日没有推开他的缘故,才使得他对我留下一个轻浮和随便的印象。 “你那荣什么华若是看到你与别的男人不清不楚,你觉得他该做何种感想呢?”朱佑樘嘴里冷哼道。 不清不楚?我究竟和谁不清不楚了?这个点天灯的朱佑樘,给他几分颜色,他还去开染坊了。 “作何感想?关你屁事呢?一个连自己未来媳妇都管不了的人,有什么资格去管别人?你今日也该看到了,你那未过门的媳妇,她的身边,可是跟着别的男人。” 不提荣华还好,一提荣华,顿时点燃了我的火辣脾气。 七小姐,对不住了,此时此刻,也唯有拿你出来说事,要怪就怪你不该和这点天灯的扯上关系。 敢拿我的心头肉说事,非得让你尝尝孽果。 朱佑樘眼神当中,有过一闪而过的变幻,但很快恢复正常,“那又如何?” 我真想一口血喷死我自己,七小姐对朱佑樘蛮不在乎,朱佑樘对七小姐也如斯。 然而,即便再不在乎,那也是他名义上的未婚妻。 此事,与爱无关,而是事关男人的尊严。 原本要继续打击他的话语,因为他这一句,竟有些无言以对。 “好吧,你任性,你牛掰,我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懒得再同这点天灯的在此扯皮,若不是看在他如此爽快把千年何首乌给我的份上,我早对他下了毒手。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你是在夸奖我吗?”朱佑樘答道。 “你觉得是夸奖,那便是夸奖。” 朱佑樘不傻,不止不傻,还极为聪明,他自然知道我话中讥讽的意味多过夸奖,可他脸不红心不跳,还向我进行证实。 脸皮厚到这般程度,我当真是膜拜不已。 黑暗的密室当中,在烛火之下,朱佑樘的脸,微微泛着橘黄色的光芒。 方才一直没有留意,此刻才发觉他身上所穿的衣袍之上,绣满了薰衣草的花样。 那日,在乔家大院见到他的时候,他的衣袍上,也是绣了薰衣草。 喜欢薰衣草的人,并不多,因为这种花的花束比较小,不过味道极香。 “你喜欢薰衣草?”原本欲离去,禁不住好奇心的驱使,问道。 “并非!”朱佑樘答道。 “并非?”我有了几分讶然,“那你的衣裳上,为何总是有薰衣草的图案呢?” “你知道薰衣草的花语是什么吗?”朱佑樘并未回答我的花语,而是问了一个这么奇怪的问题。 “薰衣草的花语?薰衣草有花语吗?”我问道,陷入了沉思当中。 薰衣草这种花,产自西方大不列颠国和法兰西国一带,在大明是没有的。 昔年,有位远洋的商人从大不列颠国带回来过一些薰衣草的种子,但可惜的是,那些种子虽然发了芽,但最后并没有成活下来一颗。 大明认识薰衣草的人,可谓是少之又少。 对于炼毒之人,不止要认识我们大明王朝的花花草草,更是要认识其他国家的花草,如此一来,才能游刃有余。 在西方诸国,每一种花,都有它们独特的花语。 在大明,每一种花,虽然没有花语,但很多花都有它们的象征。 “薰衣草的花语,究竟是什么呢?”我从深思中恢复过来,看向了朱佑樘。 “天色不早了,你该回去了,若不然,你的那些朋友该担心了。”朱佑樘仍是没有回答我的提问。 原本自己要洒脱离去的,可因为那劳什子的薰衣草,害得被人下了逐客令。 沦落到被人哆嫌,被人赶出门的地步,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上去的时候,朱佑樘仍是走在我的前方。 话说以前的时候没有留意过,这点天灯的,身材当真不赖。 回去的路上,思索了一路,薰衣草的花语,究竟是什么呢? 第112章 毛贼 回到乔家大院之后,并未见到大魔头,也未见到二师兄,看来都已然歇息了。 也是,都已经三更四更天了,不歇息,难道在院中等鬼驾临不成? 躺在床上,有些辗转反侧、彻夜难眠。 话说,薰衣草的花语究竟是什么呢? 思索了许久,思索了许久许久,直到天亮之时,才渐渐有了困意。 上眼皮和下眼皮刚亲密地拥抱在一起,猛然有一股异常的气味扑鼻而来。 给你姑奶奶使这种扔出去喂狗狗都嫌弃的下等迷药,你姑奶奶倒要看看,究竟是哪个孙子干的好事? 隔了半晌,门不见推开,窗户也不见打开。 这孙子,下了迷药之后,人被黑白无常给勾魂勾走了么? 原本想睁开眼睛查看,转念一想,还是继续守株待兔、瓮中捉鳖。 又隔了半晌,窗外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随后,传来窗户被打开的声音。 即便这孙子已经够蹑手蹑脚,但从脚步声来判断,绝迹是个男人。 原本想着,这孙子进来之后,十有八九会把我装进麻包之类的东西里面,带往别处。 殊不料,这孙子对我完全视而不见,而是在屋中胡乱翻起来。 看这情形,多半是遇上小毛贼了。 此毛贼,身着夜行衣,身材中等,从背影来看,年纪在三十上下。 乔玠财资雄厚,毛贼盯上他,也是无可厚非之事。 我的屋中,那几件唐三彩的花瓶价值不菲,许是会成为这毛贼的下手目标。 出奇的是,这毛贼绕过了书架,而是来到书架之后的方桌之前。 这孙子,该不会是冲着我那颗千年何首乌而来的吧? 我从朱佑樘的那里拿来千年何首乌一事,除了朱佑樘本人和我之外,应该是没有第二人知晓实情的。 难道说,朱佑樘将何首乌给了我之后,又心生反悔,派人想要偷了回去? 然则,即便是偷,不在月黑风高的夜晚下手,而是在天已经蒙蒙亮的时候下手,究竟是朱佑樘的智商令人捉急呢?还是他派来的人智商令人捉急呢? 朱佑樘的智商,自然不须劳烦别人着急,他身边的人,想来也应该不劳烦令人替他着急。 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这毛贼并非是朱佑樘的人。 醉翁之意不在酒,这毛贼显然不是来盗窃财物的,他的目的,应该是来寻找什么东西的。 果然,毛贼将抽屉拉了出来,又将抽屉里头的东西悉数全都倒在方桌之上,一件一件地拨拉起来。 片刻之后,毛贼的嘴里,突然发出一道声音:“格老子的,这货究竟把东西藏在了哪?老二的情报一点也不可靠,还说在这间屋子。有个毛,有个屁!” 这个声音,听起来有几分耳熟,不是唐坤那孙子是谁? 不对,不是唐坤,这毛贼的声音,比唐坤的声音听起来要成熟一二分。 格老子是四川一带百姓的口头禅,这毛贼无疑是四川人,声音又和唐坤颇像,看来,这毛贼是唐门之人,而且多半还是唐坤的哥哥。即便不是亲哥哥,那也会是堂兄。 唐门之人,我还以为只出了唐坤这一个败类,殊不料,这毛贼比唐坤更加是个败类。 唐门那么多的迷药,不使个高端的,非得使这一文钱一大包的滥迷药,这是小觑屋中的人呢?还是这货学艺不精呢?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唐门之人,为何要来乔玠的府邸呢?又在寻找什么东西呢? 毛贼在抽屉没有找到他要找的东西,又在房中的角角落落开始翻查起来。 约莫一刻钟功夫之后,毛贼依然一无所获,许是想到什么,他朝着床走来。 赶紧闭上眼睛,假装熟睡。 毛贼站在床边,并未立即翻床寻找,而是站了片刻,嘴里小声说道:“是有那么几分姿色,难怪能把主子给迷了住。” 主子?谁?脑海中蓦然想起什么,他嘴里所谓的那个主子,指代的不会是公孙狗贼吧? 唐坤可是替公孙狗贼效命的,按照这个来推算,唐坤的这个哥哥,多半也是在为公孙狗贼效命。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不论这孙子的主子是谁,他显然认识我,也定然知晓我的身份。 既是如此,给我下这种滥迷药,这是狗眼看人低呢?还是狗眼看人低呢? 继续装睡,看看这货究竟想作甚? 这货翻了翻我的枕头,随即大呼一声:“这是什么东西,何首乌吗?她把何首乌放在枕头底下做什么?真是愚蠢,来个毛贼,还不不费吹灰之力给她偷走?” 我真想睁开双眼,给他喷一口血,然后啐道:“你不就是毛贼一个么?” 按捺住内心的波澜,保持平静,看看这货还能做些什么。 “这是十年的何首乌,拿着也没用,还是给她留下吧!” 这货又将何首乌放回了床头,手紧紧攥住了我所盖着的被角,既不松开,也没有下一步的行动。仿佛想要掀被子,但似乎又有一些什么顾虑, 男女授受不亲,这货,看来还是懂得一些礼数的。 “那东西若是藏在她的怀里怎么办?可是,他未必会把那么重要的东西给她。” 我虽看不到这货的表情,但从语气当中可以听出,他似乎不是一般的纠结。 这货话中的那个他,指代的,是谁呢?乔玠?大魔头?朱佑樘?公子刑天? “罢了罢了,还是掀开看看吧,可我若掀开,主子会不会剜去我这一双眼睛呢?可我若不掀开,那东西恰好在被窝怎么办呢?” 见到纠结的,还当真鲜少见过这般纠结的。 西方的占卜学当中,有个黄道十二宫的概念。说黄道十二宫可能知晓的人极少,但说十二星座,或许大明有百姓听闻过。 黄道十二经其实随着佛经,早在大唐时期就从西方引进了过来。 十二星座里头,有个天蝎座,这个星座是十二星座当中最纠结的星座。 但凡面临两个以上的选择之时,这个星座的人,总是会陷入到无止休、死循环一般的纠结当中。 唐坤的这位哥哥,实打实是这天蝎座的人。 如此磨叽之人,着实跟我雷厉风行的火爆脾气截然相反,既然他自己选择不了,那我替他选择。 睁开双眼,看向这货,“找什么呢?要不要我帮你?” 这货,蒙着面巾,看不清面容,但依稀可以看出,这货的眼睛和唐坤有几分相像。 此刻,我可以肯定的是,这货绝不是唐坤的堂兄,而是唐坤的亲兄长。 唐坤的腰间,别着一块玉佩,那块玉佩之上,有个坤字,而这货的腰间,也别着一块同样的玉佩,但上面刻得字,却是乾字。 乾坤乾坤,乾在前,坤在后,毫无疑问,这货是唐坤的兄长唐乾。 唐乾的毒术,在他的弟弟唐坤之下,即便如此,那也至少是个用毒中手。 既是用毒中手,为何要对那种滥迷药? 我这突然一出声,唐乾似乎被吓地不轻,连连后退了数步,“你不是昏迷了吗?” “昏迷?你还敢再用点好的迷药吗?就你这破东西,别说是药人,药只蚂蚁都难。”说着坐起身子,赶紧将外袍给披上。 唐乾看到我起身之后,立即把身子转了过去回避。 毒术是不精湛,但这货还是极为知礼数的。 “这药是差了一点,但用来对付一般人足矣。” 这句解释,着实令我哭笑不得,“你难道不知道我是谁吗?你弟弟乾坤就没有告诉你我的身份?” 唐乾脸色一变,问道:“你怎么知道唐坤是我的弟弟?” “我眼瞎啊?你玉佩上那么大个的乾字,我能看不见吗?”我反驳道。 看唐乾的神情,好像真的不知道我是谁,那他是在何处见过我呢? 唐乾低头朝玉佩看去,嘴里哦了一句。 “你那主子,是汝定侯公孙玉吗?回去告诉他,想要什么东西的话,让他自个来找我要。偷偷摸摸也就罢了,还派了你这个逗比前来。” 唐门有了唐乾唐坤这两兄弟,看来是离穷途末路不远啦。 “你骂谁是逗比呢?”唐乾眼神又是一变,明显是小宇宙要爆发的节奏。 “谁是逗比谁心里清楚,我劝你千万别轻举妄动,否则只会自讨苦吃。若是想找我算账,回去问过你们主子之后,再来也不迟。” 许是因为我提及到他的主子,唐乾的神情渐渐恢复了平静,“你到底是什么人?” “什么人?回去问问你那好弟弟就知晓了。”我答道。 “好弟弟?你没说错,他可当真是我的好弟弟。”唐乾愤愤道,“适才多有冒犯,还望姑娘多多海涵。” 话说,你的态度能不能别突然来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变呢? “方才的话,我一定代为转达给主人。”唐乾说完之后,朝我微微躬了躬身,从窗户跳了出去。 就在我以为他已经远去的时候,他的头,从窗户外探了进来:“姑娘可是千寻?” 我淡淡一笑,答道:“对,没错,是我。” 唐乾随即做出一副了然状,“能遇上姑娘,是唐某的荣幸,后会有期。”说着将头伸了出去,驾着轻功离去。 第113章 和公子刑天和冰窖有关 大魔头的房间,就在我的隔壁,二师兄的房间,也在我的隔壁。 准确来说,我的房间,恰好在他二人屋子的中间。 这个安排,不知是乔玠有意为之呢?还是有意为之呢? 唐乾的轻功,明显不如他的弟弟唐坤。 如此大的动静,就连我这种菜鸟级别的武学低手都能察觉,更不用说二师兄和大魔头了。 然而,直到此刻为止,还不见他二人的任何动静。 他们,究竟是对我太过自信呢?还是一早就知晓来的是唐乾,所以心不惊、肉不跳呢? 姑且不论其他,被唐乾这一闹,睡意全无,只得起身。 许是一夜未睡,眼睛有些发疼,拿来镜子一看,红肿地像个水蜜桃一般。 乔家大院的西北角,有一处酒窖,酒窖旁边还有座冰窖。 冰窖里自然是应该贮存着一些冰块的,打算去那找几块敷敷眼睛。 这一路走来,愣是一个奴仆也没瞧见,别说是奴仆,连只鸟都没瞧见。 乔家大院里头,树木林立,岂会连一只鸟也没看到呢? 早起的鸟儿有虫吃,看来这院中的鸟都是懒鸟,饿死它们也活该! 冰窖的门掩着,一推就开。 乔玠的财力有多么雄厚,当我进入冰窖的瞬间,又做出了重新的估量。 冰窖的规模,起码在一亩地之上,东西两面,俱都是用冰块垒起来的冰墙,高一丈,长约四五十丈。冰墙的厚度,在二十寸左右。 南面是门所在的方向,北面胡乱堆放着一些散置的冰块 还好冰窖里头有冰锥,顺手凿了几块。 突然萌生一种想要把这冰窖占为己有的念头,有了这座冰窖,以后再也不用惧怕炎热的夏季了。 有一年,老妖精从山下运回一车冰来,原本是要炼毒用的,结果几乎被我给全部糟蹋。 不对,昆仑山气候严寒,我和荣华所住的地方,还是在半山腰。那里即便是在夏季,也很凉爽,何来的炎热一说呢? 既是如此,那我当初为何要做冰镇酸梅汤呢?又为何总是到了夏季,就会感觉炎热无比呢? 到底是哪里不对劲呢?是我的记忆又出现了差池?还是有一些事情,我始终没有记起呢? 心顿时沉了下去,情绪也跌落到了谷底。 许是又想起荣华的缘故,意识渐渐有些模糊起来。 好不容易回转的身子,绝迹不能让它恶化,趁着还有力气,赶紧拿起一块冰朝额头冰去。 这一冰,瞬间清醒了许多。 昆仑山之巅有两座冰窖,一座冰窖在听雪阁后方,另一座冰窖,在无常宫内。 听雪阁后方的冰窖,与乔家大院这座冰窖的规模大约雷同,而无常宫之内的冰窖,约莫有乔家大院这座冰窖的一半。 公子刑天的无常宫,规模之大,别说是大明紫禁城内的太和殿,就连大唐时期的含元殿和宣政殿,只怕都望尘莫及。 若不然,为何要说公子刑天不是皇帝,但却比皇帝更甚呢。 阿尔苏羡慕嫉妒恨他,这或许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缘由。 我曾问过公子刑天:“为何要在无常宫之内建一座冰窖呢?” 他当时答道:“这是练功用的。” “练功?练什么功?”我问。 公子刑天并未回答我的提问,而是说道:“优昙婆罗花开了,你去看看。” 优昙婆罗花可是三千年才开一次花,我还从未见过优昙婆罗花开会是何样,禁不住好奇,快速走到了放优昙婆罗花的那间屋子。 那是我平生头一次看见优昙花开花,也是唯一一次。 花形浑圆,犹如满月,远远望去,雪白的花朵像是卷了千堆雪一般。 不华丽,不媚俗,甚至显得有些低调,那是我对优昙花最深刻的印象。 “很美!”我由衷地赞叹道。 “是很美!”公子刑天答道。 抬头的瞬间,发觉公子刑天的视线,并非是在优昙花上,而是在我的身上。 那一阵子,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时常在背地里议论,说我和他们的主上有私情,说我是公子刑天的宠姬,更有甚者,将我描绘成诸如苏妲己那般的千年狐狸精角色。 在昆仑山之巅,在其他弟子面前,我一直都是蒙着面纱的,防止有人认出我就是肖克拉来。 许是因此,有男弟子非议道:“她若不是主上的宠姬,主上何以把她金屋藏娇呢?连容貌都不让我们看,是怕我们觊觎她的美貌吗? 肖克拉是有一定的美貌,可那是天仙一般不食人间烟火的气质,与之所形容的狐媚截然相反。 在这世间,不是谁都喜欢天仙的,有些人他就偏偏喜欢接地气的。 言归正传,昆仑山的弟子议论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我自个也察觉到公子刑天待我与待其他弟子大不相同。 思考了许久,思考了许久许久,我开口问道:“你喜欢我?” 问出来之后,突然有些后悔了,但后悔实属已晚。 “不喜欢!”公子刑天答道,将视线转移到了优昙花上。 这样的问题,我曾经也问过荣华,荣华当时回答地也是这个答案。 后来我才明白荣华说这句话的真正含义,可惜的是,如同当时未明白荣华的话语一般,我也尚未明白公子刑天的意思,以为他所说的,正是他心中的真实想法。 有了几分尴尬,赶忙替自己分辨:“额,我只是同你开个玩笑,想看看你的反应。” 说完之后,更加觉得尴尬。 “只是玩笑而已,何须解释呢?”公子刑天答道,眼睛仍是盯在优昙花上。 是啊,解释就等于掩饰,我的脑子是被驴给踢了吗,为何要多此一举呢?他又没有追问,我何须屁颠屁颠给自己挖一个坑,又屁颠屁颠跳进去呢? 如今想来,相同的问题,相同的答案,岂不更加证明公子刑天就是荣华吗? 意识这一清醒,又想起两件和冰窖有关的事情。 那一年,将天魔神功的秘笈抢到手后,在回昆仑山的途中,我遇上了秦广王,而且被他给拍了一掌,差点一命呜呼、直赴黄泉。 值此关键之际,公子刑天突然从天而降,救了我一命。 他虽救了我,自己也受了重伤。 回到无常宫之后,他第一时间去了冰窖,而且在冰窖待了数个时辰。 等他出来的时候,脸色明显好转了很多。 还有一次,就在他和秦广王比试的那次。 那次,等我赶到的时候,战斗已经结束。 公子刑天蹲在地上,等他起身之后,我才发觉他的脚下全是血迹。 不止脚下,他的衣袖间,更是有鲜血源源不断地流出。 我想伸手扶住他,可被他给甩开,“我无碍的,能走。” 他在前走着,我跟在他的身后。 血液顺着他的衣袖流淌在雪地里,殷红一片,惨不忍睹。 在我的印象当中,他从来没有受到这般重的伤,更是从未流过一滴血。 公子刑天的轻功,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最高超的那个,更在白晓生的轻功排名当中独占第一的位置。 你若看到他使轻功,绝迹会以为是天神下凡。 然而,在那刻,他是用走的,是走着的。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他连使轻功的力气都没有。 他的步子,逐渐开始不稳,就连身子,也有了几分跄踉。 再也顾不上什么命令和拒绝,我快步上前扶住了他。 他转头看向我,问道:“堂堂的公子刑天也会有今日,你是否觉得可笑呢?” 可笑吗?并非是。 在那一刻,我的内心突然产生一种极为莫名的感觉。 没有人从生下来就注定是杀人狂魔和战神,到底经历了什么样的岁月,才使得他变成如今的公子刑天呢? 没有人从生下来就注定坚强,注定高高在上,坚强和光辉的背后,往往有许多人所看不到的心酸和落寞。 公子刑天的背后,又隐藏着什么为人所不知的落寞呢? 等我从思绪中回过神时,公子刑天已然陷入昏迷当中。 后来,我驾着轻功,将他背回了无常宫。 我自然没有那种本事将他一口气给背回,而是在路上歇了数趟。 等回到无常宫之后,他醒了过来,让我把他搬进冰窖当中。 他在冰窖中用功打坐,我则坐在他的身旁陪伴。 他足足打坐了两天三夜,我也足足陪伴了他两天三夜,期间,除了去厨房端饭的功夫,可谓是寸步不离。 或许是看到了他柔弱的那一面,自打那日之后,公子刑天在我心中,逐渐由神开始变得接地气起来。 然而,也是自打那日之后,公子刑天对我,似乎疏离了很多。 隐隐约约记起,我在陪伴他的那两天三夜里头,有一日夜晚禁不住困意,睡了过去。 待醒来的时候,发觉他的红皮裘披在我的身上。 当时,公子刑天用一种极为莫名的眼神看着我。 如今细细想来,他之所以和我疏离,也许并非是厌恶和讨厌,事实或许恰恰相反。 记起的东西越多,似乎大量的佐证证明公子刑天就是荣华无疑。 无心来一趟冰窖,殊不料竟有意料之外的发现。 心情这一欣喜,眼睛也不疼了,方才的阴霾也瞬间消失不见,整个人都好了。 第114章 最不可能的,就是事实 前脚刚走出冰窖,就看见了一位老熟人。 那位老熟人,不是别人,俨然正是枯木老人的弟子江瑶。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才消停了一夜,江瑶江姑娘又找上门来了。 乔家大院的看管疏松到如斯程度,随便一个阿猫阿狗都能进来,看来,这个地方是待不下去了,还是转移窝藏地点为妙。 江瑶离后墙的位置不远,看样子是刚翻墙而来。 “别紧张,我不是来杀你的,是来向你道歉的。”江瑶边朝我走来,边说道。 “道歉?你确定自己不是在使苦肉计吗?”对此,我深表怀疑。 这是唱的哪一出?黄梅戏呢?还是京剧呢? “放心,不是苦肉计,我是真心前来向你道歉的。以后,你我的旧账一笔勾销,不止如此。对于之前的冒失,还请你原谅。”江瑶说着,朝我深深地鞠了一躬。 “你是脑子被驴给踢了还是被鬼给缠身了?这突然的转变,意欲何为呢?”我问,继续表示怀疑。 江瑶面色一变,但很快恢复平静,“话我是传到了,歉也到过了,告诉你那男人一声,让他再也不要找我麻烦,也再也不要找我手下弟子的麻烦。” “男人?什么男人?”我问。 “呵,看来你是一点也不知情啊。”江瑶嘴里冷笑一声。 “你说的那个人,究竟是谁?”我追问道。 “是谁?你身边那么多男人,自个去想吧,反正我的话是带到了。”江珧说完之后,转身离去。 她口中的那个男人,会是谁呢?公孙狗贼?小金?大魔头?二师兄?花蝴蝶? 二师兄正在屋外煎药,两幅药,一副是给我,另一幅不用问也知道是给大魔头。 见此,我赶紧从屋中将千年何首乌取出来。 二师兄讶然道:“这好像是千年的何首乌,你从何处得来的?” “五皇子那里。”我如实答道。 “你偷来的?”二师兄问道。 我嘻嘻一笑,道,“我早就不做那种偷鸡摸狗的勾当了,这是五皇子自愿给我的。” “自愿?据我所知,这千年何首乌五皇子那里可是只有一棵,你这还是整棵,他怎会如此大方,将整棵都给你呢?”二师兄的脸上,有了探究之色。 我能说自己是同朱佑樘做了交易吗,我若说了,二师兄准会追问,问我那个交易是什么。 我若说那个交易还没有确定,二师兄肯定以为朱佑樘对我不怀好意。 为了避免节外生枝起见,还是扯个谎为好,“我对五皇子,有救命之恩,你想,救命恩人开口乞求,他怎会不答应呢?” “你可别骗我,真的只是如此吗?”二师兄明显有些不置可否。 “不是如此,你觉得还会是怎样呢?放心,你还怕我会吃亏吗?” 二师兄许是联想到以前,料定我绝不是个吃亏的主,这才表情有了松然,“这话倒是,别人可占不走你的便宜。” 占不走?一般二般的人是占不走,可三般的人就可以,譬如说那点天灯的朱佑樘。 随身掏出小刀,从千年何首乌上刮下一块,拿在手里,将其余的给二师兄扔去,“这块留着我自己用,剩下的都给大魔头补身子。” 二师兄答道:“这么多,你是想补死他吗?”眼里的神色,极为莫名,“难得见你如此大方,看来他在你的心目中,地位很重要?” “能不重要吗?他可是我的免费保镖。”想起江瑶之事,我迅速转移话题:“二师兄,你去找过江瑶啦?” “江瑶,你是说昨日暗算你的那个江瑶吗,没有,你何出此言呢?”二师兄问道。 依我对二师兄的了解,凭他此时的神情来看,他是当真全然不知实情。 “昨日回来之后,大魔头出去过没有,乔玠出去过没有?”我继续问。 “应该没有,他受伤很重,从回来之后,一直就在房中用功疗伤,我和乔兄都在他的房中,直到午夜才各自回房睡觉去了。” 这就解释了我昨夜为何没有被他们给抓包,他们压根就没有时间顾得上我。 不是二师兄,不是大魔头,不是乔玠,那还能是谁呢? 剩下的人当中,属公孙狗贼的嫌疑最大,也就只有他有这个势力和实力 仔细想想,昨日他撒丫子就跑,不会是帮我处理善后的工作去了吧? 这狗贼,算是我误会他了,算是我狗眼看人低了。 “你问这做什么?”二师兄问,似乎想起什么,脸色大变,问道:“怎么,江瑶方才来找过你了?” “没有,我随便问问。”赶紧继续转移话题道:“早晨有人来光顾我的房间了,这事你知晓吗?” “知晓,那是汝定侯的人。”二师兄答道。 “那为何不出来看看呢,你不怕我会出什么事么?”我问。 “那人的道行和你的道行相比起来,连你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何须担心呢?” 你看,二师兄和大魔头果然是对我充满了自信。 “知道他要找什么东西吗?” “这点,恐怕你就得去问汝定侯了。”二师兄答道。 “你说对了,我这就去找他。”不待二师兄作答,我已然飞身跑了出去。 我找公孙狗贼,可不止那一件事情。 翻墙翻习惯了,看到正门之后,完全没有任何反应,仍是越墙而过。 公孙狗贼并不在屋中,而是在他府邸的一处亭子里头坐着。 刚从空中落下,就瞧见公孙狗贼正怡然自得地坐着品茶。 远远看见我后,公孙狗贼冲我招了招手,开口说道:“你来了!” 事实上,我并未听清他的话语,而是从他的嘴型中看出来的。 此座亭子,建在池塘边上,周遭风景秀丽。 公孙狗贼,倒挺会享福的,他不止在品茶,亭内的桌子上,还放着几盘新鲜的水果,而且俱都是反季节的水果。 我身子一跃,坐在了桌上,顺手拿了一个水蜜桃,咬了一口,“侯爷大人,您派人来我房中是要寻什么宝贝呢?” “我若说那是一个误会,你会相信吗?”公孙狗贼放下手中的杯子,看向我。 “你是说,唐乾来我房中是个误会呢?还是说唐乾来乔家大院是个误会呢?”说完继续朝手中的桃子咬了一口。 唐乾显然是要找什么东西,不过,那东西十有八九并不在我的屋中。 唐坤那孙子,背地里不知给他哥哥唐乾说了什么,才让他来到我的屋中。 无可厚非的是,唐坤素日里绝迹和这位哥哥不对盘,若不然也不会故意整他。 唐坤八成是看到我往日睚眦必报的本性,以为唐乾冒犯我,我就会对付他,就会把他毒个鼻青脸肿。 可惜的是,正好赶上我有心事,无暇顾忌其他。 公孙狗贼显然被我给问住,半晌都没有回答,就在我以为他不会回答的时候,他终于开了尊口,“唐乾是去找东西,至于是什么,我现今不能告诉你,等以后吧!以后机会合适了,再告诉你不迟。” 又是这句话,这些男人们,是觉得我好糊弄好打发呢,还是个个在我面前保持神秘呢? “悉听尊便吧,话说回来,只要你汝定侯不是想要我的小命就好。” “你就放一百二十个心,我就是要我老爹的命也不会要你的。还有,别再叫我汝定侯。你叫我公孙狗贼,也比叫汝定侯要好。”公孙狗贼答道,继续抿了一口杯中的茶,神态极为自若。 等等,他是如何知晓我叫他公孙狗贼的,在他的面前,我可是从未有过这个不敬的称呼。 别说是在公孙狗贼本尊面前,就是在其他人的面前,我也是没有过这个称呼的,那公孙狗贼究竟是从何处知晓自己这个美名的呢?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他竟然不生气,还一副屁颠屁颠的模样。这人,难不成有受虐倾向吗? 吃完桃子之后,我又顺手拿了一串葡萄放在嘴里,“这个季节能吃上水蜜桃和葡萄,还真是沾了你那姑母贵妃娘娘的光。” 公孙狗贼微微一笑,道,“喜欢吃的话,回去的时候你就拣样带些,后厨还有。” “那感情好啊!”我转为认真,由衷地说道,“谢谢你!” “谢?谢什么?你这突然的表情什么意思,你可别吓我,不就一些水果吗,至于吗?”公孙狗贼似乎是真的被吓倒了。 “我都知道了,江瑶已经主动找我道歉了,你还有什么可隐瞒的?”我撇了撇嘴。 “你说江瑶找你道歉了?”公孙狗贼讶然道,“我是去找过江瑶,不过江瑶当时并不在,我还想着今日再找她一次,看来是有人在我之前捷足先登了。” “当真不是你吗?”我再次确认道。 “倘若真是我,早向你邀功了,何需等到你主动开口?我可巴不得做出一件让你铭记于心的事情,好让你忘了之前我扔下你不管的事。” 不是公孙狗贼,怎么会不是呢?怎么会?不是他,又是谁呢? “估计是五皇子!”公孙狗贼酸溜溜地说道,“昨日我去追江瑶的时候,好像看到他了。” 朱佑樘?千思万想,可是把他第一个排除在外,殊不料,最不可能的,往往偏偏就是事实。 第115章 这才是公子刑天 慷慨解囊、扶危济困给了千年何首乌不说,不露锋芒还帮我扫清了江瑶这个大障碍,面对如此义薄云天的壮举,我不止没有萌生出抱大腿的念头,反而愈发有种尽快疏离他的想法。 昨日他突然离去,结合公孙狗贼的言语,想来他在那个时候就找江瑶摊了牌,让她不要再找我的麻烦。 可以肯定的是,江瑶当时并未答应他的要求,于是他对江瑶,对江瑶的门人和弟子采取了一定的措施和手段,使江瑶不得不屈服。 不得不承认,有权势的人,他就可以如此任性,如此嚣张。 我虽是有那么几分姿色,然而,如今的样貌,诚然并非绝世美女那种。 再则,青菜萝卜,人各有爱,有人喜欢赵飞燕那种萝莉类型,有人喜欢杨玉环那种丰腴少妇类型,有人喜欢褒姒这种高冷范,有人则喜欢妹喜那种女王范。 就连以上这般的绝世美女,都有不受待见和不收欢迎的人群,何况是我。 诚然,这天下的男人不会都对我有爱慕之心,我所遇上的男人们,也不会都对我有爱慕之心。 大明有戏曲,西方有戏剧,在西方的戏剧当中,出现过一个叫玛丽苏的女子。 这个女子,无论走到哪里,那叫一个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她所遇上的男人,无论是平民,是骑士,是贵族,抑或是王子,统统都爱上了她,并且个个爱她爱地死心塌地、无可救药,可以为了她生,可以为了她死。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位叫玛丽苏的姑娘,样貌平凡,家世平凡,性格平凡,可谓是样样平凡,平凡到扔在人群当中,你绝迹发现不了。 但就是这么一位平凡的姑娘,却俘获了一众高富帅的心。 这种现象,后来被大不列颠和法兰西的那些小说家称之为玛丽苏现象。拥有这种情结的戏剧和个人,也被称之为玛丽苏情结。 大明虽然没有玛丽苏这般的概念,但有一些戏曲,也曾出现过类似的设定和类似的故事。 然而,戏曲只是戏曲,戏剧也终究只能是戏剧。 玛丽苏在现实生活中,是绝迹不会发生的事情,你若觉得那会发生,那不叫单纯,而叫天真。 单纯有心思纯净、看待问题不全面的意思,而天真里头,则包含幼稚的意味。 简而言之,即便是倾国倾城的绝世大美人,也不能确保她所认识的任何男人都爱慕于她,更何况是我呢? 朱佑樘的相貌可以算是极品,气质也属极品,家世更是极品,这样的男人,即便我曾经有过片刻的怀疑,那也很快将自己给否决。 我若敢有自信说朱佑樘对我有了爱慕之心,那就不是单纯,不是天真,而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而是在做我的春秋大梦。 正是如此,即便朱佑樘对我有了那么一丝半丁的异常,我也丝毫没有放在心上去。 然而,此刻,我着实无法再淡定了。 每逢遇上朱佑樘的时候,总是没有什么好事发生,不止没有好事,而且每次都是天大的坏事, 从来没有一次例外。 我原本已经是囧神和霉神的附和体,因为朱佑樘这个大瘟神,使得我霉运连绵不断、层出不穷。 再则,朱佑樘的身份毕竟是皇子,伴君如伴虎,朱佑樘此刻虽然还不是皇帝,那也起码是个虎崽子。 以我对他的观察来看,他这只虎崽子,比他老爹要凶猛厉害百倍千倍。 非我不信守承诺,实乃与虎谋皮,自己也不会落下什么好结果。 去往公孙狗贼的汝定侯府时,我是心情愉悦、屁颠屁颠,可回来的时候,垂头丧气、黯然伤神。 公子刑天也不晓得究竟来京城没有,苏苏和那么多人都想要对付他,我该不该去昆仑山之巅给他报个信呢? 既想见到他,但又害怕见到他,心中着实矛盾。 漫无目的在接上胡乱走着,等察觉到的时候,才发觉自己所走的方向,并非是前往乔家大院,而是走到了城西,而是不自觉地朝着昆仑山的方向走去。 不由得苦笑一声,转身,想要回头走。 这时,耳旁忽听一阵声音传来,飘渺而美妙,就像仙乐一般。 那阵声音,我以为自己已经忘却,可在听到的瞬间才晓得,有的东西,不是你说忘记,不是你想忘记,那就能忘记的。 那是属于昆仑山之巅才会有的声音,那是公子刑天出行的号角。 遥远的天边,就像划破天际一般,有一座轿子徐徐往下降落。 轿子的颜色,并非是如同上次那个假货一般,而是红色,而是像鲜血一般的火红色。轿面是用江南一带上好的丝绸所做,轿帘是用昆仑山一带的玛瑙和南海的珍珠串成。 几里之外的地方,我何以一眼就认出那是昆仑山的玛瑙和南海的珍珠,只因那顶轿子,我铭心刻骨,犹如烙印一般,早已深深刻在脑海当中。 抬轿子的,有十二位少年,前方六人,后方六人。距离太远,看不清那些少年的长相,但从身量来判断,年纪都在二十上下。 轿子落在离我一里之外的地方,当我瞥清轿子最前方的两位少年时,是惊地外焦里嫩、瞠目结舌、晴天霹雳。 那两位少年,不是别人,俨然正是小童和如风两兄弟。 而轿子前方的另外四位美少年,其中有三位,岂不正是我昔日在公孙狗贼的向阳居所救过的那三位美少年? 轿子前方剩下的那一位少年,和轿子后方的六位美少年,个个堪称人间绝色。 算上小童和如风在内,这十二位美少年有三个最大的共性:第一个是年纪相仿;第二个是俱都容颜俊美,且这种俊美,都有几分雌雄莫辩的意味;第三个,这十二人的腰间,都别有一枚上面刻有优昙花图案的玉佩。 这才是公子刑天,这才是真正的公子刑天会有的标配。 天空当中,徐徐落下的郁金香,一瓣一瓣飘落在我的脸上,飘落在我的身上,美丽而梦幻。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小童和如风是公子刑天的人,是公子刑天的人。 他们俩跟在我身边的目的,我大概约莫明白了几分。 离开昆仑山之巅的时候,给公子刑天抬轿的十二位美少年,和如今的这十二位,没有一人相同。虽是不同,但质量毫无一丝下降。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荣华倘若和公子刑天就是一人,小童和如风没有理由认不出他来?再则,荣华也不会当日说出那般的话语来? 转念一想,公子刑天是会天魔神功的,他若变化出一张完全不同的脸,别说是小童他们,就连我,恐怕都很难认出来。 小童看到我后,脸上有了一丝讶然,如风亦是。 这就表明他们事先并不知晓我就在此地,只是偶然停留并且偶然和我遇上而已。 轿帘挡着,看不到轿子里头,也看不到轿中的人。 里头坐着的,即便不是公子刑天,那也是昆仑山之巅四大使者当中之一。 鱼龙舞和毒圣在全国各地游山玩水,里头的,首先不会是鱼龙舞。 心提到了嗓子眼,想开口询问,可嘴巴张了半晌,一句话也没有发出来。 最终,还是小童先开了口,“姐姐,你怎会在此地呢?” 我能说自己是下意识地来到这个地方吗,“出来散散心,走着走着就到这了。” 轿子里头的人,仍是纹丝未动。这来的,究竟是谁呢? 若是公子刑天,即便先前不知道外头的人是谁,我说话之后,凭着声音,他绝迹知道那人是我。 若是东风夜,他也应该熟悉我的声音,即便是火阑珊,我和她,也是有过一面之缘的。难道说,来的是那个我唯一没有见过的香满路吗?” 我该主动开口还是等着轿中的人开口,我若主动开口,又该说些什么呢? 与其说是紧张,倒不如说是矛盾,前所未有的矛盾。 来的若真是公子刑天,我该如何是好呢? 轿中的人犹抱琵琶半遮面,迟迟不肯开口,小童和如风似乎也没有要禀告的意味,这算是几个意思呢? 正当我犹豫不决之际,轿帘缓缓揭开,随后,我看清了轿中的人。 绝世的姿容,妖孽一般的容颜,白色的锦袍,红色的皮裘。 是公子刑天,当真是他,当真是他! 红色的皮裘,就像一团火一般朝我袭来。 意识变地朦胧起来,眼前也突然模糊起来,身子毫无预兆一般跪在了地上。 隐隐约约当中,似乎感觉有人来到我的身旁。 仰起头,用尽所有力气抓住他的衣角,说道:“你身上的猪皮呢,猪皮去哪了?” 原本,我是想问“你是荣华吗?”,可话到嘴边,不知为何,竟然变成了这句。 公子刑天俯身看向我,眼里的神情,极为复杂,“猪皮去哪了?猪皮还能在哪,岂不正在我的身上吗?” 再定眼一看,公子刑天身上披着的,哪是皮裘,分明是猪皮才对。 究竟是情毒发作了,还是星光灿烂的毒发作了,抑或是,这两种融合之后的新毒发作了? 抓住他衣角的手,猛然被甩了开来。 第116章 能杀得了他的,还没出生 过了许久,过了许久许久,意识彻底清醒过来,再看周遭,没有软轿,没有公子刑天,没有十二位美少年。 偌大的空地上,除了我,别无一人,别无一物。 什么都没有?这一切,难道是梦境,抑或是幻象吗? “姐姐,姐姐!” 这是小童的声音,小童?顺着声音再一看,小童正徐徐从天而降,他的身边,还有他的哥哥如风。 既然有小童和如风,那就说明方才的一切并非是幻象,而是真实,而是铁铮铮的事实。 从地上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问道:“别人呢?轿子中的人呢?” “姐姐是问主上吗?主上有急事离去了。”小童和如风此刻已经落了地,来到我的身前。 主上?我确定自己没有听错,小童所说的,的确是主上二字。 “轿子当中的,是你们的主上吗?”我追问道,手心紧张地直冒汗。 “是,姐姐!”小童点了点头。 “你们的主上,是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我一边问,一边狠狠掐自己的手背。 “嗯!”小童又点了点头,眼神出现了一丝变化,“姐姐,我和哥哥都是昆仑山之巅的人,你如今已经知晓了,会不会再也不理我们两兄弟了?” 难怪我昔日对小童施摄魂术的时候,他能不被控制。摄魂术可是昆仑山之巅的绝学,小童一直跟在公子刑天左右,会这门武功,实属正常。 公子刑天是个做事从来不问缘由之人,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也向来都是乖乖领命,从来没有一个人质疑过他的命令和决定。 从小童和如风的反应来看,他们应该并不知道我也曾是昆仑山之巅的一员,更不知晓我与公子刑天的渊源。 此时,我敢百分百的肯定,小童和如风当时之所以会跟在我的身边,并非是有什么阴谋诡计,而是在保护我,而是受了公子刑天的命令保护我。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我当真遇上了公子刑天,还和他有了交谈。 “你们何以没有跟着主子一起走呢?”我问小童。 “我们看见姐姐之后,特地向主子告了假。”小童答道。 好一个告了假?估计又是公子刑天把他二人派在我的身边进行保护之类。 既然遇上了我,无论他是否就是我的荣华,断然不会如此淡然离去。 若是荣华,即便他假装再无情,也不会这么快的离去,也有迹可循。 若不是荣华,我背叛了他,依照他的个性,就算对我有爱慕之心,也不会如此轻易离去。 这表明了三种可能:第一种,公子刑天当真是有急事在身,能让他如此匆忙的,绝迹会是惊天动地的大事。 第二种,他看到我后,存心躲避。至于缘由,绝迹和他当初莫名其妙离开我有关。 第三种,他既有急事,又存心躲避。 阿尔苏那一帮人明里暗里还不晓得用什么样的手段来对付他,假公子刑天出现之后,他自然不会坐视不管。 据闻秦广王也来了京城,他和秦广王,可是不共戴天的死对头。 多方夹击,他有急事,这也在情理当中。 因而,第三种的可能性最大,他刻意在躲我,但同时,又出了什么大事。 追根溯源起来,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恩怨,全是由我而起。 公子刑天将我带回昆仑山之巅以后,曾经问我:“土库族的那些百姓那般对待你,难道你就没有什么想法吗?” 我想了想,想了又想,答道:“不,有想法,我想让他们死,想让他们全部都死掉。” 一想到自己当时所受到的屈辱,一想到那些平日里爱戴自己的百姓是如何冷眼旁观、如何为虎作伥,我的心头,只有恨,只有恨。 那时,我原本只是一句气话,只是一句抱怨之词,殊不料,公子刑天竟然当了真。 他派了昆仑山之巅数百名弟子,一夜血洗了土库族,若不是我后来及时赶到,只怕全族都惨遭他的毒手。 土库族属于秦广王管辖的范围,虽然并未受到他多少庇护,但从地盘来说,毫无疑问是秦广王所有。 公子刑天在秦广王的地盘之上大开杀戒,还一夜杀了数千人,这是摆明了不把秦广王放在眼里。 打狗都要看主人,更何况打的还是主人本身呢。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梁子,自此而结下。 此后,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和秦广王的手下,小纠纷小摩擦不断,但也仅仅是小纠纷和小摩擦而已。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还是因为我的缘故。 那次,我抢回《天魔神功》的秘笈之后,往昆仑山之巅赶回的途中,结果遇上了秦广王。 秦广王当时也在找寻这本秘笈,自然是要从我手里抢过去。 和我一起去的弟子,都死在他的手下,而我,也身中一掌,命悬一线。 千钧一发之际,公子刑天突然从天而降, 由于受伤太重的缘故,我的意识,当时已经接近半昏迷。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打斗过程,我记地极为模糊,只能依稀记得两道身影一直在纠缠在一起,打地如火如荼,不可开交。 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的武功,几乎旗鼓相当,很难辨识出谁的武功在谁的之上。 后来,两败俱伤,两人纷纷都受了极重的内伤。 秦广王没有拿到《天魔神功的》秘笈,败兴而归,不止如此,他还中了公子刑天的暗器。 公子刑天也中了秦广王一掌,养了数日才恢复。 至此,秦广王和公子刑天算是有了正面直接的冲突和仇恨。 往后,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死在秦广王以及他属下的,不计其数,同样,秦广王的属下,死在昆仑山之巅弟子手上的,也不计其数。 子不杀伯仁,伯仁却因子而死。 公子刑天无论是否就是荣华,无可厚非的是,没有我,他就不会得罪秦广王,起码不会得罪地这般彻底。 阿尔苏那群人,我是担心,但更担心的还是秦广王。 秦广王是十殿阎罗其中之一,掌管凡人生死,换句话说,他要人生,人就生。他让人死,人就死。 秦广王能落下秦广王这个美誉和称呼,绝迹不是浪得虚名。 昔日,我曾领教过他的手段,对他还是了解几分的。 公子刑天若是和他遇上,那绝迹又会是两败俱伤。 放在平时,两败俱伤也就罢了,可阿尔苏偏偏这个时候带了一大帮孙子们跟着插科打诨。 不行,我不能如此放任着不管。 公子刑天即便是神一般的存在,可也抵挡不了众多小人的夹击。 一想到有那么多的孙子企图伤害或者已经伤害到我的荣华,伤害到我的老妖精,我就恨不得将他们个个千刀万剐,先清蒸再红烧。 等等,不对,在我模糊的印象当中,曾经看到公子刑天是身披猪皮的。那副情形,宛若我当日在山洞遇上他的时候一般。 还是那句话,他可是神一般的存在,怎么会有人把猪皮弄到他的身上去呢? 心中仍是有着几分疑惑,仍是存在着漏洞和解释不通的地方。 我中了星光灿烂的毒,小童和如风并没有。 我的眼睛或许出了问题,但小童和如风并没有。 “你们主上,今日身上穿的是什么颜色的衣裳?”向小童进行求证。 “主上里面穿的是白色的锦袍、外面披的是红色的皮裘,他一直都是这幅装束。”小童答道。 没错,公子刑天一年四季都是这幅打扮,白色的锦袍他有上百件,红色的皮裘他也有上百件,颜色全然一致,不过花纹略有不同而已。 “你们主上,近日离开过昆仑山之巅吗?” 原本只是随便一问,并不指望会得到小童的答复,殊不料,小童思量了片刻,答道:“主上的行踪,我们原本是不该向昆仑山之巅以外的弟子透露,可既然是姐姐你问,那我就告诉姐姐。主上一直在昆仑山之巅,这半年以来都没有离开过。姐姐,主上的行踪,还望不要对你之外的任何人透露。” “这是自然。”我答道,心里又犯起了思量。 既然公子刑天一直在昆仑山之巅,那我往日在山洞见到的那个披着猪皮的人是谁,在乔家庄遇到皇巨龙时,遇上的那个公子刑天又是谁呢? 难道说,那并非是最近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情,而是以前么?还是说,那并非是真实,真的只是一场梦,只是幻境么?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公子刑天究竟去了何处? “你们主上此刻在哪里?”我继续问小童。 “姐姐,你就别难为我了,这个我真不能说的。”小童一脸无奈,还朝一旁的如风看了几眼。 “你们主上有危险,有人要害他,而且还不是一个两个。你们俩快带我过去,兴许我还能帮上什么忙。”我如实道来。 “您就放心吧,想杀主上的人多了,可能杀得了他的,还没出生呢。”一直沉默不语的如风,此时开了口。 “是啊,姐姐,主上自有人保护,你不必替他担心。”小童跟着附和道。 “那好,我问你,你们主上离去多久时辰了?这个,总该可以告诉我吧?” 许是见着我脸上的颜色不大愉悦,小童立即答道:“主上离去还不到一刻钟的功夫。” 不到一刻钟的功夫,依我的轻功,应该还能追得上。 第117章 公子刑天只是一个象征 “您的好意,如风代替主上向您告谢了,您若打算去追主上的话,如风劝您还是三思而后行,我看主上方才的神情,似乎并不见到您。” 昆仑山的天极低极低,低到似乎伸手就能碰触地到,然而,事实上,无论你再怎么努力,终究还是碰不到它的眉眼。 师父曾经对我说过,情爱是毒药,一旦沾染上,迟早得死无葬身之地。 那一年,我才八岁。 八岁的孩子,自然不大懂他话中的意思,也自然会像同龄的孩童一般好奇,“师父,这是为什么呢?” “为什么,你的父母,难道还不是最鲜活的例子吗?”师父的神情,忧伤而沉静,“永远也不要忘了你的父亲是如何死的,永远也不要忘了你的母亲是如何背叛你的父亲。” 我的父亲,鞑靼火丹部落的一位将军,我的母亲,并非鞑靼人,而是中原人,是大明长安一带人氏。 父亲体型高大、身材魁梧,属于典型的鞑靼贵族长相,至于母亲,母亲该如何来形容呢? 中原地区,用来形容女子,有个词语是叫倾国倾城的,母亲大抵属于这个范畴。 并非因为她是我的母亲,实乃她的的确确是我所见过最美的女子。 母亲的美,和鞑靼一带女子的美不同,鞑靼的女子,个性豪爽直率,生猛活泼,而母亲,母亲的个性极为温婉。 我最害怕的事情,便是看到母亲的眼泪。 母亲落泪的时候,仿佛天际间的颜色都由湛蓝变成了昏暗。 这句话,不是我所说的,而是父亲对我说的。 我害怕母亲的眼泪,父亲更是如此。 然而,大多时候,母亲总是在落泪,背着父亲偷偷落泪。 有一日,我将这个事情告诉父亲。 父亲怔了半晌,问我:“儿子,你会不会也觉得阿爸很自私呢?儿子,你知道吗?为了你阿妈,阿爸什么都愿意做。” 后来,我才知道,父亲不是愿意做,而是已经做了。 父亲去长安执行公干的时候,无意当中遇上母亲,对她一见倾心。 鞑靼的男子,不比中原,看上哪个女子之后,他们会立即表明心意,从来不带情诗之类委婉的东西。 父亲当时不止立即表明心意,还直接将母亲带回了鞑靼。 准确来说,父亲不是将母亲带回,而是抢回,而是将她从家门口拦腰抱起,直接放在马上,带回了自己的部落。 在大明,这种行为叫强抢民女,可在我们鞑靼,这是极为稀松平常的事情。 再后来,我才知晓,母亲原本是有心上人的,那个心上人,还是长安城有名的才子。 那位才子,从长安找到鞑靼,带着母亲,企图私奔,被父亲发觉之后,给一刀砍死。 事情并非到此结束,那位才子虽手无缚鸡之力,但他的父亲,是大明一位高官权贵,他的伯父,则是大明一位大将。 那位权贵,唯有这一根独苗,他的哥哥,也对自己的侄子素来极为疼爱,知晓自己的爱子死于鞑靼人的手里,连夜带了数千精兵,偷袭了我们的部落。 那一场战争,血流成河,从老人,到小孩,概不例外。 部落里头活下来的人,寥寥无几,而我,恰好是那无几当中的之一。 父亲临死之前,用自己庞大的身躯挡住了我幼小的身躯,他在我的身上和脸上都抹满了血。 而母亲,母亲是自杀身亡的,但她并非是死在父亲的身边,若是死在她心上人死去的那个地方。 母亲临死之前,凄楚地看着我,“儿啊,你可知道,娘一直都很恨你爹,可是,每逢看到你之后,娘就会对他的恨意少上几分。你是上天赐予娘最好的礼物,是娘在这世上第二个最爱的人。” 母亲说的是第二个,而不是第一个,而不是最。 那时,我虽不大明白男女之事,但清楚地知道,在娘心目中的第一人,一直都是她那心上人,一直都是死在父亲刀下的那名才子。 我从部落里逃了出来,一个人漫无目的地沿着昆仑山脚下走着,不知要去往何处。 八岁的我,并没有什么时间概念,也不晓得自己走了有多久,只晓得自己后来眼前发黑,倒在了地上。 待醒来之后,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位身穿白色锦袍、外披红皮裘的男子。 那位男子,二十有余,三十不到,容貌极为俊美,长相与气质,和鞑靼的男子大为不同。 部落里头的那些百姓,总是说我长地太过清秀,没有爷们所应该具有的男子汉气魄。 我的相貌,随母亲,容颜和母亲有两三分的相像。 母亲总是将我搂在怀里,叹息道:“女子长地美了,往往并非是好事,自古红颜多薄命。男子长地美了,也并非是好事。儿啊,你小小年纪,就出落地比女子还要绝代风华,长大之后,怕是要害得不少女儿家为你相思。娘只希望你,这辈子莫要再赴娘的后尘。此地民风彪悍,即便你是男儿,日后也未必能逃脱这些人的虎口。” 母亲一边念叨,一边默默流泪。 由于母亲,我厌恶女子的眼泪,厌恶到了极点。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眼前的这位男子,令我不由自主地想起了已经离世的母亲。 男子看向我,眼神格外冰冷,“本座看过了,你的根骨极佳,是块练武的好材料。本座愿意收你为徒,你愿意拜本座为师吗?” 我极为冷静地看向他,问道:“我若拜你为师,能有什么好处?” 他突然大笑两声,答道:“本座果真没有看错人,你若拜我为师,以后你就是这昆仑山之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至高存在。” 昆仑山之巅?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他是公子刑天,是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这个名字,我曾听父亲提起过,说他的势力范围,实则比我们鞑靼国王的势力范围还要广大。 我们这一部落,就在他的管辖范围,而且似乎还曾经受到过他的庇护。 外界传说公子刑天雌雄莫辩,看来所言非虚。 外界又传说公子刑天的武功出神莫化,已经达到了神一般的境界。 若是能拜他为师,学得了一身本领,我便可以替父亲和母亲报仇。 师父居住在昆仑山之巅的无常宫内,我也跟着他一起住在无常宫内。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其实并不知道我的存在,直到我十四岁的那年。 那年,我的身高一跃和师父相般,师父让我混在昆仑山的弟子当中。 昆仑山的弟子,执行任务的时候,一律都戴着面纱和面具,但在平时,鲜少有人会戴。 许是因为我戴面具的缘故,又许是我频繁地进出无常宫之内,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渐渐开始传,说他们的主上有断袖之癖,说我是他们主上的男宠。 这一传闻出去之后,昆仑山之巅的女弟子们哭倒了一大片,而昆仑山的男弟子们,竟然有人在窃窃自喜。 窃窃自喜也就罢了,有一名弟子,还偷偷跑到无常宫内,企图对师父以身相许。 那名弟子,后来被逐出了昆仑山之巅。 在这之后,公子刑天喜爱男色的传闻并未有所减少,反而愈演愈烈,更有甚至,说我独占了他们的主上。 这个世间,有一些人,取向是和普通的人不同,他们喜爱的,并非是异性,而是同性。 这点,我也曾听闻过,但一直以为只是听闻而已,那一刻才明白那是事实,是自己亲眼见证过的事实。 师父许是看出了我的困扰,对我说道:“他人的言语,务须去理会,你若连这点定力都没有,那如何修炼成绝世神功呢?” 我问师父:“那您当真喜爱的是男子吗?” 师父朝我看了一眼,“你该练功去了。” 至此以后,这个话题,我再也没有提及过。 十八岁的那年,师父将我叫到无常宫,说道:“你如今的武功,已经不在本座之下,杀了本座,你便可以坐上本座的这个位置。” 我对师父说道,“不杀您,我照样可以坐上您的位置。” 师父答道:“只有亲手杀了我,才能证明你够无情够决绝,那样的话,你才有资格坐上那个位置。” “这是什么证明方法?”我问。 师父答道:“这是昆仑山之巅的方法,是历任刑天的方法。” 那时,我才知晓,公子刑天,其实并非是一个人名,而是一个身份的象征,而是昆仑山之巅最高主宰的象征。 那一年,我并未杀死掉师父,也并未成为新的公子刑天。 成为公子刑天的时候,是在我二十周岁生辰的那日。 看着师父缓缓倒下去的身影,内心突然涌上一种莫名的悲哀之情,可眼泪,流不出一滴来。 父亲和母亲死去的时候,我也同样流不出一滴泪来。 原来,人真正到伤心的时候,是根本无法流出眼泪来的。 这个道理,并非是我发现出来的,而是她告诉我的。 父亲和母亲这样的字眼,也并非是母亲告诉我的,而是她告诉我的。 她以前的名字,叫肖克拉,后来的名字,叫千寻。 千寻的意思是,是…… 第118章 汪直 那日,原本是打算追出去的,不止是打算,追着的步伐都迈了出去,殊不料,因为如风的一句话语,步子生生收了回来。 如风说道:“我看主上的神情,似乎并不想见到您,起码此刻并不想见到您。” 如风没有说错,公子刑天的确不想见到我,也刻意在躲避我。 正因如此,我才愈发要去找他,好问问他,究竟在回避着什么。 这时,如风又说了一句,“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若是不想见到你的时候,你越纠缠,他只会越反感你。” 如风这话也没有说错,女人说不想再见到你,那多半是口是心非,是等着你给她主动认错,而男人不同,男人说不想再见到你,一般情况下,那的的确确真真切切是不想再见到你。 “姐姐,主上真的有棘手的事需要处理,你若有事找主上,还是等他处理完毕。” 小童点到为止,似乎还有很多话要说,但又有诸多顾虑。 见此,我思索了片刻,“好吧,那就等你们主上办完事再说。” 非我妥协,非我淡定,实乃郑重考虑之后,觉得还是再等几日为好。 公子刑天的性格,我太了解,他不喜欢任何人插手他的事务。 荣华的性格,我也是太了解,他亦不喜欢任何人插手他的事务。 我若多管闲事,管的好了,兴许能帮上他的忙,管的不好了,反倒会成为他的累赘。 在尚未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之前,还是先静观其变,计划好应对措施再帮他不迟。 小童和如风要跟着我,被我给支走了。 原因何在?第一,公子刑天的身边,目前需要人的保护。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 第二,我目前住在乔家大院,那里还有二师兄和大魔头在,不方便。 小童临走之前,眼里有几分依依不舍的目光,如风倒算淡定,还在一直安慰小童道:“很快就见到了,你又不是不了解她的性格。” 这话说的,好像人人都对我了如指掌似的。 还是那句话,活人活到我这般晶莹剔透的份上,不得不说是一种杯具。 待我回到乔家大院的时候,瞥见二师兄正站在大门口四处张望,瞧见我后,他似乎松了一口气来,“你去找汝定侯,找了这么久的时辰,乔兄都派人去汝定侯府找你去了。” “我这么大的人了,你们还怕我走丢了不成?至于这般劳师动众吗?”我没好气道。 “也不看看你得罪的都是些什么人,哪敢掉以轻心呢?真是皇帝不急太监急,我们个个替你担惊受怕的,可你倒好,没心没肺到了极点。”二师兄说着,朝我上下打量了好几遍,似乎确定毫发无伤之后,接着说道:“乔兄的人没有和你遇上,这说明你一早就离开了汝定侯府,而且还去了别处,说吧,去了哪里?” “二师兄,你这是在审问犯人吗?”我白了他一眼,“出去转转不行吗?整日被江瑶给追地躲在乔家大院里不敢出来,都快闷出痱子来了,从汝定侯府出来,就沿街散了散心,不知不觉,时间就过去了。” “早上你问的时候,我还不明所以,你走了之后,我听乔兄说,他派人去找江瑶,不料江瑶说以后再也不会找你的麻烦了,还让他再也不要打扰她。我才知道,已经有人先乔兄找过她了,而且还不止一人。难怪你能如此怡然自得,有这么多男人替你垫后。”二师兄的语气,一副酸溜溜的模样。 “是啊,有你们这群男人替我垫后,我以后便可以光明正大的横着走了。”我面上嘻嘻一笑,心中却犯起了嘀咕。 这么多的男人帮我,并非让我受宠若惊,不止如此,反倒给我增加了沉重的负担。 须知,这个世间,最难偿还的,便是人情,尤其是情债。 一个男人,可以娶数个女人,而一个女子,只能嫁一个男子。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这是我们的老祖宗和祖先定下来的规矩,男人三妻四妾正常,可女人就得终生侍奉一夫。 在这个理论之下,即便我是个滥情的花心之人,这一辈子,也只能嫁一位夫君。 然而,我是个滥情之人么?是么?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赶紧拉了回来,“知道你们都关心我,劳烦你们费心了,我在望江楼设宴款待你们,这下总可以了吧?已经快到正午,你去告诉大魔头和你那乔兄,顺带把去汝定侯府找我的那些兄弟也一起叫上。” 没了江瑶,顿时少了一个大对头,整个人都好了。 我去望江楼定位子,二师兄则负责通知。 恰逢正午时分,望江楼的顾客,人山人海,一楼早已客满,二楼的雅间,也都被人全给预订。 如此一来,我自然没有订到位子。 小二许是察觉到了我眼里的失望之情,安慰道:“客官,您来的太晚了,望江楼的生意一向很好,别说是您这个时候来,就连晚上的雅间,也早已订完。” “就不能让别人给我让出一间来吗,我可以付你双倍的价钱。”说着,我朝小二塞了一锭碎银。 小二看到银子之后,顿时心花怒放,高高兴兴地将银子接在了手里,但很快又垂头丧气起来,“客官,银子您还是拿回吧,不是小的不愿意帮您,而是来这望江楼吃饭的,不是达官,也是显贵,小的个个得罪不起啊。您也知道,这京城非其他之地,这一竹竿打下来,那可都是二品以上的官员呐!” 小二虽然说的有些夸张,不过从某种程度来讲,这倒也是事实。 “官员你得罪不起,那姑奶奶你就得罪得起了?”我挑眉问道。 小二一脸苦瓜状,“客官,您就别难为小的了,雅间真的不行,您看看楼下,等待会有客官吃完饭了,我帮您收拾干净,您看可以吗?” “我若在楼下吃饭了,还和你废什么话?” 我自己倒是无所谓,关键这是请别人,依乔玠的财力,他怎么会在雅间以外的地方吃饭呢? 再则,一楼太过喧闹,影响交谈。 “客官,您就行行好放过小的吧!”小二接连乞求道。 我即便是想不放过他,那也只得放过他。 一大群锦衣卫从门外冲了进来,急匆匆地上了楼梯,直奔二楼而去。 小二瞧见之后,似乎吓地不轻,朝后院跑去,看样子是想禀告掌柜一声。 锦衣卫在这个时候突然冒出来,也不晓得是出了什么事情? 一楼吃饭的人,霎时演变为围观群众,但也有一些仓皇逃跑的。 锦衣卫与东西厂一般,在民间的口碑极烂,普通的百姓,见了他们,都会远远避之。 这次,他们又不知抽的什么疯,也不晓得哪个正经人家会遭到他们的毒手和祸害。 锦衣卫上去之后,迟迟没有下来。 原来想上楼看看,转念一想,还是老老实实地待在了一楼。 朝廷那些疯狗,最好还是少惹,你若把他们惹急了,他们非得扑过来把你活活给咬死。 我虽一向霉运连连,但还不想死在这些疯狗的手里。 大约有两刻钟的功夫之后,一位男子,从楼上缓缓走下,那一群锦衣卫,则跟在他的身后。 那位男子,年约四十多岁,体型清瘦,身材中等,容貌也属中等行列,不过,那一双眼睛,格外精明,一看就是头脑灵活之人。 他虽没有言语,也并非是那种严厉的长相,可浑身上下,有种不可触犯的威严。 “这人不是西厂总管汪直吗,他前几年不是被皇上给贬去南京了吗,怎么会在京城呢?” “这世间不乏相似之人,或许只是长相相像而已。” …… 汪直?西厂曾经的提督汪直? 我还一直以为他在京城,听身边看客的议论之后,才晓得他在四年之前就被皇帝老儿给发配到了南京。 一个被发配到南京的人,为何无缘无故会出现在京城呢? 汪直自然不是无缘无故出现,而是有某种不为人知的目的。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锦衣卫的人,为何要带走他呢?是皇帝老儿在找他?还是万贵妃在找他?抑或是别人在找他呢? 从锦衣卫的架势来看,似乎不像是缉拿,而是相请,但比起相来,似乎又少了一分该有的礼貌。 这就意味着,这群锦衣卫是受了某人的命令,将汪直带过去问话。 汪直从我身旁经过时,抬头朝我打量了一眼,微微一笑,道:“姑娘可真是好面相!” “你还会算卦呐?”我随口问道。 “算卦谈不上,只是见的人多了,是驴子是马,一看便知。” 殊不料,汪直竟是个风趣之人,和我想象中那种古板的形象,倒是大为不同。 “废话少说,快走!看不出来,你一介阉人,竟然也有和美女搭讪的爱好。” 说这话的,是汪直身后的一名锦衣卫,从他的穿着打扮来看,应该是这群锦衣卫的首领。 他虽在夸我,可落在我的耳里,极其不是滋味。 “那就多谢夸奖了。”我也朝汪直微微一笑。 这时,恰好看见乔玠、大魔头和二师兄一起进来,冲他们招了招手,喊道:“在这呢!” 第119章 把我也带走 店小二显然认识乔玠,看到乔玠之后,撒丫子飞奔了过去,那副模样,就像看到了玉皇大帝一般。 这才发觉,不知何时,小二已经回来,但是并未看到掌柜的身影。 我来京城的第一日,就是在这望江楼吃酒的,当时见过掌柜一面,有些印象,倒是这店小二,印象很模糊。 汪直和那群锦衣卫也看到了他们三位,锦衣卫当中的那个首领,似乎也是认识乔玠的,还冲着乔玠点了点头。 汪直的目光,并不在乔玠身上,而是在大魔头身上。他看大魔头的眼神,格外莫测。 大魔头看汪直的眼神,也有几分莫测。 两人就那般对视了短暂片刻,然后大魔头走了进来,汪直走了出去。 “您怎么来了,快快里边请!”小二摆出了一副哈巴狗一般的姿态,点头哈腰,夹道欢迎。 乔玠微微一笑,问道:“你们掌柜的呢,在吗?” “掌柜的不在,刚出去了,小的这就出去给您找去。”小二答道,奴颜媚骨。 “不必了,我只是来吃顿饭而已。”乔玠答道。 “您楼上请!”小二说着,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这个举动,无疑点燃了我的火爆脾气,“不是说楼上没有雅间了吗?” 我可是浪费了半天唾沫,乔玠是连问都没问的啊,这是狗眼看人低吗?还是嫌贫爱富呢? “你是觉得他有钱,我没钱是吗?告诉你,你姑奶奶虽然比不上他富有,但也不差钱。”;两手叉腰,十足一副泼妇架势。 非我火冒三丈,实乃这小二太欺人,口口声说没有雅间,乔玠一来,立马就有空位了。 “千姑娘,莫要误会,我在望江楼之内,有一间专门的包间,即便我不来,他们也不会把那间屋子给他人使用的。”乔玠解释道,许是看我的表情仍是不悦,偏头看向一旁的二师兄,“扁兄,快帮我劝劝千姑娘。” “姑娘,小的当真不知您是大当家的朋友啊,若是知道,就算是死上一万次,那也不敢冒犯您的啊!”小二是个见风使舵的好手,不待二师兄开口,已经小跑到我的身边,可怜兮兮地看着我,一脸乞求状。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若没有听错,小二方才说的是大当家这个词语,那就表明这望江楼的幕后老板是乔玠。 倘若真是乔玠,这就解释通了小二为何会这般谄媚地对待他,又解释通了望江楼为何专门给乔玠留着一座包间。 “行了,别介,像我这种山野小民,可担当不起。”我摆了摆手。 “师妹,你就饶了这小二吧,他也是无辜之人。”二师兄替小二分辨道,“反正我们是来吃饭的,有位子不就行了吗?” “有位子,那楼下还有位子呢,若不然,我们就在楼下吃吧,反正饭菜也都一样。”我明显在说反话。 今日,因为唐乾,尤其是知晓他是公孙狗贼的人后,我的心情,有了巨大的起伏,可江瑶来过之后,从此少了一个强劲的敌人,心情顿时明媚了不少。结果阴差阳错遇上公子刑天,他对我远远避之,再加上如风的话语,我的心情可谓是低落到了极致。 原本想着,来望江楼大吃一顿,化郁闷为食欲,心情或许会有好转,殊不料,心情不止没有好转,因为这店小二,心情愈差。 其实,也不怪店小二,怪我自己,也怪他不该撞在刀口上。 心情若是差了,就算没有店小二这一茬,看什么也不会顺眼。 其实,和店小二扯皮了半天之后,心情已经比之前好出不少。 “既然都来了,肚子也都饿了,那就借用乔兄的包间凑活一下吧!你看如何呢?” 说这话的,并非是二师兄,而是一直沉默寡言的大魔头。 “师妹,看在我们大家都饿了的份上,你就退一步吧。”二师兄再次劝道。 “好吧,人是铁,饭是钢,没必要和肚子过意不去。走,上楼!” 怎么看,怎么觉得自己目前有种傲娇和矫情的意味。 这一顿饭,最终还是没有吃成。 前脚才迈到第一层台阶之上,就被一阵嘈嘈杂杂的吵闹声给惊扰到,不得不转身回头看。 这一看,发觉又是方才那群锦衣卫。 这次,锦衣卫并非是冲往二楼,而是来到我们的身边。 其中那位首领,径直来到大魔头身边,问道:“你认识汪直?” “认识。”大魔头淡淡答了一句。 “认识,那就带走!”领头的一声令下之后,其余的锦衣卫纷纷冲了过来,将大魔头团团围住。 大魔头嘴角浮掠出一丝冷笑,但并未有所举动。 见此,我开口大喊道:“等等,汪直我也认识。” “哦?”领头的杂碎顺着声音看向我。 “方才,你们不是当着我的面把他给带走了吗?而且,你们也应该看到,他和我,有过交谈的。” “哪里来的丫头,跟着瞎捣什么蛋?去,一边去!”领头的杂碎说着,用胳膊把我夯到了几尺之外。 活了二十几年,还从未有人敢对我用夯这个动作。 这个杂碎,原本还想着对他好言好语,有些人,你还真没有办法对他和颜悦色,你若给他两分颜色,他绝迹能开染坊。 “他认识汪直,你就要把他带走,我也认识汪直,你为何不将我一起带走呢?”一边朝那杂碎靠近,一边不动声色的弹了弹手指。 “不止我,这家店里的所有客人,恐怕都认识汪直,既然你们是要抓和汪直认识的人,那就请将我们一起带走吧。据闻锦衣卫的伙食不错,正好有个地方可以免费吃喝。”我充分发挥自己女流氓女无赖的本质。 领头的杂碎,眼珠子惊地差点掉了下来,“好端端的姑娘,难道患了精神错乱之症吗?不用管她,将人带走。” “等等,你这是无视我的话语是吗?我说了自己也认识汪直,说了让你把我也带走,你是听不懂人话呢?还是压根就不是人呢?”我极为平静地说道,极为平静地看着那领头的杂碎。 “你丫骂谁呢?爷原本看你长相不差,给你几分面子,不料,你竟是个不识好歹的货。你想去见识我们锦衣卫的风范是吗,那爷就带你去见识见识,保准你此生难忘。”领头的杂碎,说着一般抓住了我的胳膊,将我塞给了他身前的一名锦衣卫,“她就交给你了,看好,千万别让她路上给跑了。” “放心,我还端怕你会把我给丢下呢。”我如实答道。 令人诧异的是,乔玠明明就和领头的杂碎相识,可从始至终,他尚未替大魔头说过一句求情的话语,一直在一旁冷静自若的围观。 二师兄亦是,也在一旁冷静自若的围观。 就连大魔头自个,面上都没有一丝担忧的神色,神情极为淡然。 大魔头和汪直,或许的确认识,但他们之间,诚然不是好友或者其他亲密的关系。 不止如此,据我的观察,大魔头和汪直,十有八九是有仇的。 即是如此,这群锦衣卫要将大魔头带走的目的是什么呢? 带走汪直,这已经足够人遐想万千,如今又要带走大魔头,锦衣卫究竟想作甚呢?或者说,这群锦衣卫的幕后主使想作甚呢? 汪直的死活,不在我的关心范围,我所关心的,是大魔头的安危。 和朝廷这些走狗扯上关系,这可绝迹不是什么好的兆头。 杂碎首领带着我和大魔头出去的时候,二师兄和乔玠还当真没有阻拦。 没有阻拦的动作也就罢了,你们好歹口头上意思意思也行,可这两位,连表面功夫都懒得去做,眼睁睁看着我们被带走。 也罢,反正我从来也没指望过任何人,就连大魔头这个靠山,我也只有放了五六分的心思在上面。 投入越多,回报未必会越多,有的时候,投入十成,回报或许为零。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这群杂碎并不是将刀架在大魔头的脖子上将他带走,而是让他完全轻装上阵,身上连个枷锁都未带,犹如汪直走的时候一般。 依大魔头的武功,别说是这二十几个人,就是二百多个,两千多个,那也只怕是小菜一碟。 他若要走,那无人能阻拦。 显而易见的是,他不愿意走,而是心甘情愿被带走。 更显而易见的是,我也愿意走,也是心甘情愿被带走。 锦衣卫在耍些什么把戏,大魔头或许想看看,我更想看看。 走了一段距离之后,大魔头渐渐靠近了我,小声问道:“为何要跟来,你可知道锦衣卫都是些什么人?” “什么人?还能比公子刑天和秦广王更可怕吗?我连他们两个都不怕,更何况是这些杂碎呢。”我顺嘴答道,想了想,又说道:“我知道你不喜欢别人参与你的事情,放心,我即便想参与,也没有那个本事,我只是真的想去锦衣卫见识见识。“ 大魔头朝我看了几眼,答道:“知不知道,你有的时候,真的很奇怪。若用寻常女子的思维去理解你,发现真心很难。” “也许我是故意而为之呢,知道欲擒故纵这个成语吗?”我嘻嘻笑道。 第120章 幕后之人是他 对待不是一般人的大魔头,自然只能用不是一般人的方法。 舔着脸说,我的性格可能确实是有那么几分奇葩和无厘头,然而,在大魔头面前,我承认自己是花了一定心思的。 自打开始怀疑大魔头的身份,自打预料到他的真实身份,平心而论,为了使得自己能安然无恙地活下去,我不得不费尽心机、花费各种心思在他身上。 手段,不代表就是不好的东西。 谎言里头,还有个白色谎言。手段里头,也有一种是为了自保,只是为了自保,并不会伤害到他人。 锦衣卫镇抚司衙门我虽好奇,但还不至于好奇到搭上自己小命的地步。 我之所以要跟着去,其实大魔头是最重要的方面。我并非是跟着去帮他,而是想看看那幕后主使是何人。 诚如我自己所言,我不止帮不上他的忙,或许,反倒还会成为他的累赘。 大魔头是拥有以一敌千的本事,可身边若是有我这颗垫脚石,那估计威力会大大降低。 然而,事情也并非这般绝对,我虽别的本领没有,但逃跑和下毒这两样本领可是实属一流。 说到下毒,我对杂碎首领所下的毒,估计约莫应该快发作了。 果然,杂碎朝前走了几步之后,扑通一声倒在了地上。 这一阵声响,惊扰到了其他的锦衣卫,杂碎首领身前的两名锦衣卫,立即蹲着查看。 许是见他们的头还有呼吸,那两人明显松了一口气,其中一人对着其他锦衣卫说道:“放心,千户长大人只是睡了过去而已,他一连几日都没有合眼,怕是终于熬不住了。” 此名锦衣卫能得出这般的结论,我可谓是如痴如醉。 事实上,也并不怪他,我给这千户长所下的毒,若不仔细查看,还当真和熟睡有几分相似。 外行不懂,但稍微懂点毒性的,就会知晓那并非是睡觉,而是中了毒。 那名说话的锦衣卫,背着他们的千户长大人朝另一个方向走去,看样子,应该是去千户长大人的家中或者他自己的家中。 剩下的锦衣卫,则继续看押着我和大魔头前进。 锦衣卫带我们来的地方,并不是抚司衙门,而是一处宅院。从规模来看,是有权势或者有钱人的府邸,难道是锦衣卫指挥使的府邸么? 前脚才迈了进去,就看见了一个熟人。准确来说,也不算是熟人,而是一个认识的人。 那个人,正是汪直。 前院有一张石桌,石桌的周边,放着四张石凳。 一张石凳之上,坐上一位男子,而汪直正站在他的身旁。 从我这个角度看过去,汪直将那男子正好堵地死死,别说是相貌,就连衣裳都看地不大真切。 令人诧异的是,这群锦衣卫将大魔头和我带进院子之后,连禀告都尚未禀告,就纷纷退出了院内。 “这是让我们自己走过去的意思吗?”我朝大魔头看了一眼,“好吧,反正都来到这里了,就不差这两步了。” 事实上,距离不止两步,二十步都不止,二百步倒差不多。 走了一百多步之后,离那两人已经越来越近。 “汪大人,请坐吧,别一直矗在这里。即便你站着不嫌累,可挡着本殿下的视线了。” 这道声音,极为清晰地在我耳边响起。 朱佑樘?怎么会是他呢?我怀疑过锦衣卫指挥使,怀疑过万贞儿,甚至就连皇帝老儿和公孙狗贼都怀疑过,可就是没有料到那幕后之人会是朱佑樘。 据我所知,如今的锦衣卫指挥使万通可是万贞儿的堂弟,那这锦衣卫自然是听命与万贞儿的。 既是如此,那眼前的一切又该如何解释呢? “殿下,是老臣疏忽了。”汪直说着,坐在了离自己最近的石凳之上。 汪直对朱佑樘的态度,似乎极为恭敬,就像属下对待自己的主子一般。 据我所知,汪直可也是万贞儿的私臣,而且他的身份,早已成了平民,那这老臣一词从何而来呢? 林子大了,什么鸟人都有。锦衣卫指挥使虽则是万贞儿的亲信,但这并不能代表所有的锦衣卫就是万贞儿的走狗。 万贞儿已经年逾古稀,皇帝老儿也总归有驾崩的那一日,有些眼睛雪亮的远见之人,倒向朱佑樘那一边,倒也是明智的举动。 换句话说,朱佑樘有锦衣卫当中,拥有几个亲信,也在情理当中。 然而,汪直不同,汪直可不是小瘪三的货色,而是大角色。 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汪直就算已经成为平民,他也应该有一定的势力范围和人脉。 他虽是被朱佑樘的亲信给带过来,可从他对朱佑樘的态度来看,说他自愿一点不足为过。 汪直这一坐下,朱佑樘自然是看到了我和大魔头。 “你怎么来了?”朱佑樘这话,自然是在问我。 “锦衣卫那个千户长问我朋友,问他认识不认识汪直,他说认识,他们便要将他给带走。我寻思着自己也认识汪直,于是便跟来了。”我如实答道。 注意到,大魔头和朱佑樘的目光,有过片刻的对视,或者说对峙更为恰当一些。 这两人,从上次相见的时候,就有一种火药味极浓的感觉。 “你认识汪直?”朱佑樘挑眉问道,显然好了好奇。 “认识啊,方才还和他说过一句话呢,你若不信,汪直本人可以证明的。”我如实答道。 朱佑樘看向我,虽未作答,但那副神情,明显在说,“这是我们男人之间的事情,你一个女人,跟着瞎参活个什么劲呢?” 我摊了摊手,做无奈状,“事实上,我只是想看看锦衣卫镇抚司衙门,想着能有多么与众不同,可惜心愿落空了。他们若是早讲明想见汪直和我那朋友的人是你,那我何须多此一举跟着前来呢?” 汪直抬眼一直看着我,此时突然插语道:“姑娘,我看你还是回避为好。” “不用你说,我也正有这个打算。你们这些男人之间的事情,我可懒得去关心。”说完之后,我朝向一旁的大魔头,“我去后院溜达溜达,你们详谈,详谈。” 事实上,朱佑樘并未邀请我去后院参观,但同时也并未阻止我去参观。 本着沉默就是认可的意思,我打算自觉一些。 一溜烟来到后院之后,突然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此座院落,和朱佑樘的那座偏宅,构造极像,甚至有一瞬间,我差点以为自己此刻就身处在那座偏宅。 严格来说,这两座院子除了地理位置不同之外,建筑风格和布局,着实让人傻傻分不清楚。 此座院落,可能也是朱佑樘的府邸,而且也同样是偏宅。 皇帝老儿给朱佑樘所建的正宅在何处,想来应该在京郊的位置,而不是这般喧闹的场所。 在后院转了半晌,没有发觉到什么有意思的事情,约莫估计着时辰差不多,我就一边走,一边溜达到了前院。 朱佑樘和大魔头并不在前院,倒是汪直,还坐在那张石凳上,似乎在品茶。 “姑娘,来,过来坐!”汪直并未抬头,而是在抿他杯中的茶。 有人叫我,我自然不能无理,三两步就走了过去,在汪直对面的石凳上坐下。 “老夫果真没有看错人,姑娘果真非比寻常。”汪直抬头,目露一丝慈祥。 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汪直和我素昧平生,今日已经是第二次说出赞美的话语。 对于这样的行为,但凡还有一丝正常的理性,就该保持高度的警惕。 “多谢夸奖,不知您找我是有何事呢?”我打算开门见山,直步主题。 “姑娘,莫要紧张,放松些!你转了这么久了,也该累了渴了,来,喝杯茶。”汪直说着,拿起一个新的杯子,倒好茶,顺手给我递了过来。 若是被不知情的人给瞧见,还以为这会是汪直的院子。 将茶接在手里,“您老倒挺不认生的哈!” “非也,老夫认生,相当认生。只不过,殿下吩咐过,让老夫务必一定要将姑娘给留住。老夫活了大半辈子,着实不知该怎么留住一位姑娘,这才用了这等愚笨的法子。”汪直笑道,极尽慈祥。 朱佑樘为何让汪直把我留下来,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汪直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地这般喜欢听朱佑樘的话了? “五皇子人呢?”我问汪直。 “和你那朋友一起出去了。”汪直答道,语气极为平静。 “出去了?去哪了?有什么话不能在这说吗?”我接连问了好几句。 “姑娘,切莫紧张,放心,你那朋友不会有事的。”汪直说着,朝我看了一眼,接着说道:“你是在担心五皇子呢?还是在担心你那朋友呢?” 我能说自己两个人都在担心吗,朱佑樘和大魔头若是交战起来,还真难预计谁会取胜。 若是单从武功的角度来论,大魔头获胜的可能性应该更高一些,可鉴于五皇子的身份,大魔头行动起来,肯定处处受限。 因而,综合来说,这两人孰胜孰负,相当难以定论。 第121章 爱情有先来后到吗? 其实,大魔头和朱佑樘两人动手的机率极小,这两人俱都头脑冷静,并非是冲动之人。 再则,即便是要交手,那也得有师出有名的借口和理由。 “姑娘,老夫虽自小就进宫,也对男女之事并无经验,不过,还是想劝姑娘一句,这男女之事,最忌讳的便是拖泥带水和优柔寡断。你那朋友和五皇子,都是人中之龙,若想选择,也的确是件难事。不过,姑娘还是尽快下决心为好,这种事,拖得时间越久,只会越加复杂。” 汪直说这话的时候,看我的眼神,就像一位慈父一般,不止如此,他的语气也像一位循循善诱的亲近长辈一般。 然而,他的话语,着实不受我的待见。 这明显是在光明正大地指代我一脚踏两船,同时也在讽刺我是那种磨磨唧唧的伪娘性格。 “汪大人,您是哪只眼睛看见他们两位对我大献殷勤了?还是哪只眼睛看见我对他们俩有过非分之想呢?您今日才和我第一次相见,不觉得说这话未免有些太过失礼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其实想说:“你是瞎了自己的狗眼么?” 朱佑樘也好,大魔头也罢,我和这两位,可是一直都保持着特定的距离。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无论是朱佑樘还是大魔头,这两位都属于大神级别的男人,而我,只是一个最普通为过的凡人。 凡人对于神,只有敬仰和瞻望的份,而敬仰和瞻仰地久了,脖子会疼。 这是其一,其二是,凡人的性命掌管在神灵手里,换句话说,神若是想让凡人死,那无疑于捏死一只蚂蚁一般。 我与朱佑樘和大魔头之间,正是这种关系,我若想杀他们,绝迹比登天还难,可他们若想取我的小命,易如反掌。 在这种差距之下,我自然时刻对他们保持着十足的戒备。 我早说过,自己不喜欢掌控范围以外的事情和人,朱佑樘和大魔头不止在我掌控范围以外,恐怕在全天下人的掌控范围以外。 基于此种缘由,我和那两位,若是没有特定的原因或者目的,绝迹不会轻易扯上关系。 汪直对于我的抗议和不满,不止没有表达出歉意,反而还更加火上泼油,“姑娘,逃避是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的,老夫说什么,你心里很清楚的。快刀斩乱麻,对你,对大家都好。” “汪大人,这世上,是有不少人都患有妄想症,但即便再妄想,也不能建立在损害别人的利益和中伤他人的基础上。看在您是长辈的份上,我就当您今日什么都没说过。”我冷脸答道。 别人给二两颜色开染坊稀松平常,可汪直是个在皇帝老儿跟前当值了几十年的人,他若没有察言观色的能力,他若不懂得说话的分寸,那估计这世间就没人懂得了。 既是如此,我早已满脸黑线,汪直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呢? “姑娘,放轻松点,老夫只是给你一个建议而已,你完全可以不用去理会。事实上,老夫只是为了防止你走,在拖延时间而已。”汪直说地极为平静,完全看不出来是在扯谎还是真实。 “拖延时间?你是怕我会走吗?”我嘴里冷笑一声,“放心,我的朋友还没有回来,你就是赶我走,我也不会走。” 大魔头不回来,我自然不会安心离去。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汪直为何突然之间这么听朱佑樘的话呢? “既是如此,那恕老夫方才失言了。”汪直说着起身,朝我微微鞠了一个躬。 “不必,我们又不是主仆关系,不用行这等大礼。” 杯中的茶,早已凉透,我信手将茶倒在地上,又从汪直那边拿过茶壶,重新沏了一杯。 抿了一口,由衷地赞叹道:“这茶不错。” “是不错,这种茶叶,大明一年就产两斤,一斤进贡给皇宫,另一斤则在茶树的主人身上。皇上能把这等金贵的茶叶都赐给五皇子,姑娘你说,皇上对殿下是不是很宠爱呢?” “这不废话吗?他就五皇子这么一个儿子,不宠爱他宠爱谁去?”我顺嘴反驳道,“还有,你问我作甚,我与此事有个哪门子的干系呢?” 汪直不止问我,他看我那眼神,就仿佛我俨然也是当事者一般。 不知为何,感觉浑身上下有几分不自在,于是起身在石凳前踱了几步。 “姑娘,老夫只是随便一问,你不用如此认真。”汪直说着,露出一个老奸巨猾的笑容来。 对的,的确是老奸巨猾,像只狐狸一般的感觉。 是啊,认真我就输了。然而,我似乎已然认了真。 明明就清清白白干干净净,但整地好像有什么私情似的。 为了掩饰住内心的尴尬,我立即又坐在凳子上,替自己分辨道:“坐地久了,腿麻了,起来活动活动。” 朱佑樘和大魔头去作甚了,为何迟迟不肯回来。 其实,我对汪直,原本虽然谈不上有什么好感,但起码没有什么恶感,但因为他多嘴多舌之后,我对他由路转黑。 怨不得我对他路转黑,汪直好死不活,此时又说了一句:“姑娘不用如此刻意解释,自然一些就好。”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是个瞎子都能听出,汪直的意思是我此地无银三百两,是我在掩饰自己的窘态。 话说你不开口说话没人把你当哑巴,既然你如此健谈,状师的位子绝迹非你莫属。 我所遇上的男人,个个都是毒舌,这也就罢了,汪直是个阉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并非属于男人。 如今,就连这样的半男半女,也将毒舌发挥地淋漓尽致。 言多必有失,说的越多,错的越多,我还是安安静静坐着喝自己的茶得了。 这一安静,汪直也安静了,两人都在细细品茶,品的结果就是,那满满的一壶茶,被我们给喝地一干二净。 这么好的茶,被我和汪直给喝了,也不晓得朱佑樘回来之后,会做出何种反应呢? 正思索之际,汪直突然开口问了一句:“姑娘,老夫能问你几件事情吗?” “你当然有问的权利,但我同样有不回答的权利。”我抬头看向他。 汪直嘴角咧出一个弧度来,“姑娘果真与众不同,难怪……” 汪直说到此处,戛然而止,迅速转移了话题,“姑娘和五皇子认识多久了?” “多久?不足半月。”对于此种问题,与利益无关,可以回答。 “那姑娘与你那朋友认识多久了?”汪直又问。 “一年多了,不到两年,怎么,有何不妥吗?”我转而问汪直。 “那姑娘觉得,爱情这种东西,和时间有关系吗?有所谓的先来后到吗?” 汪直此言一出,我是差点聋了双耳。他一介阉人,突然扯到爱情这个千古不变的话题上来,着实牛头不对马嘴。 “汪大人,您究竟在好奇些什么呢?您问这个问题,不觉得有些奇怪吗?”我反问道。 “姑娘是觉得像老夫这样的阉人,连爱情这个字眼都不配提起吗?”汪直的语气,并未有动怒的痕迹,显得极为平静。 别人叫他阉人,这在情理当中,可自己亲口叫自己阉人的,不得不说,汪直的气量和勇气非同常人。 我该如何回答,只能干巴巴答道:“您误会了,我不是这个意思,只是觉得像你这把年纪能问出这样的问题,觉得有些奇怪罢了。” “对,姑娘没有没错,老夫的确半截身子已经迈进土里,不像你们这些年轻人。” 一直以为自己够自知之明,够自黑,殊不料,和汪直比起来,自我感觉还是差了几分的。 许是汪直接连不断的自黑,无形当中和我拉近了距离,让我开始认真对待他的提问。 爱情和时间有干系吗?这个问题,还当真把我给问住了。 若说有关系吧,有时候好像没有,可若说没有关系吧,有时候它还真有。 爱情当中,究竟是否有先来后到,最近几日,闲暇空隙的时候,我也曾经思考过这个问题。 以我自己为例,若是自己遇上朱佑樘或者大魔头的时日更早一些,会不会爱上的是他们二人的其中之一呢? 当然,这只是假设而已,事实上,我所遇上的第一个男人,应该是公子刑天,但公子刑天,可能就是荣华。 所以,在我这里,爱情可能是跟时间有关系的。 再则,不管荣华是否就是公子刑天,我爱上他,都不是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而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相处。 从这方面来讲,在我这里,爱情和时间也是有关系的。 想了许久,答道:“应该是有关系的吧,但这事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身上的情况应该也是不同的吧。反正从我的角度来说,似乎是有关系的。” “即是有关系的,那随着时间的流逝,姑娘会否忘记掉以前的恋人,重新爱上另一位男人呢?” 我朝汪直看了几眼,答道:“不会,永远也不会,我这辈子,只会爱一个男人。” 这句话,也不晓得是说给汪直听,还是说给那个让汪直问我的人听,抑或是,也许是说给我自个听。 第122章 汤里有猫腻 最近,思维总是会出现混乱的迹象,有时候在胡思乱想什么,连我自己都不大明白。 来的虽不是锦衣卫办公的地点,但却无形当中被人给当犯人一般审问。 汪直自然不会无缘无故问我,他一介阉人,自然不会对我有兴趣。或许,他是在替别人询问,或许,是他自发性想问,至于目的,阿谀奉承或溜须拍马一类嫌疑最大。 甭管汪直是何种目的,我的答案和态度,他应该已经明了。 果然,汪直不再开口,而是起身离去,“老夫去沏一壶茶来,姑娘请自便。” 自便?这意思是我也可以走了是么? 张口闭口说朱佑樘让我留下来,如今又让我自便,难道说,汪直只是为了和我探讨爱情那个深奥的话题么? 大魔头还没回来,我自是不能离开,起身在院子中四处溜达,没走几步,就看见朱佑樘和大魔头正从外面往里走。 之前没有留意,此刻才发觉朱佑樘身上的衣裳,并非是紫色,而是青色那个系列。 衣裳的右下角,绣着几朵薰衣草的图案,从针脚和绣工来看,应该和紫色的衣裳属于同一家制衣坊所做。 稀奇的是,朱佑樘竟然也会穿别的颜色的衣裳,我还以为,他是对紫色情有独钟,从而绝迹不会移情别恋。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在前走着,大魔头则在他的身后。 这两人,脸上俱是没有什么表情,着实难以判断出他们去了何处,又商谈了何事。 所幸的是,两人的脸上和身上,都没有伤痕,起码肉眼看不到伤痕,这就表明他们十有八九并未交手,而只是言谈。 我径直走向朱佑樘,问道:“听汪大人所说,殿下似乎有事找我。” 朱佑樘眼眸里,有过瞬间的迷惘,但旋即消失不见,“哦。” 看这情形,朱佑樘并未让汪直留下我,而是汪直胡乱瞎编的借口。 “既然殿下没有什么要事,那我与这位朋友就先行告辞了。” 朱佑樘和大魔头的谈话已经完毕,看样子也没有要把大魔头关押起来的意思,既然他并未找我,那还是速速离去为妙。 “许久不见了,一起吃个饭吧!”朱佑樘开口说了一句。 许久不见?明明昨日就见过,还许久从何而来呢? 听到如此答案,我可谓是如痴如醉。 忽如一夜春风来,千树万树梨花开! 从清晨出来,一直到此刻,足足有四个时辰,是滴米未进,早已饿地前胸贴后背。 朱佑樘在这个时候提出这等人性化的邀请,无疑相当于春风化雨一般,让人无从找到拒绝的借口。 “既然殿下诚意相邀,那我等自然盛情难却。走,吃饭去!” 往前走了几步,方才反应上来,转身,干巴巴说道:“殿下,您请,您先请!” “无妨,你在前头走着吧,正厅你应该知晓是哪间。”朱佑樘淡然答道,从神情来判断,似乎并未生气动怒。 着实诧异,朱佑樘是从何处知晓我已经将他的府邸转了一圈呢?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我间接做了大魔头的主,我是肚子饿了,是想留下吃饭,可大魔头未必就如此。 “你的意思呢?”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即便我早已越俎代庖,但还是得征询一下大魔头的意见。 “你若饿了,那就走吧!”大魔头答道。 大魔头不像是违心所说,于是我便欣然转身朝前走去。 先前我溜达的时候,早已对整座府邸耳熟能详,不费吹灰之力就到了正厅。 正厅之内,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张大的圆桌,圆桌之旁,放着八张椅子。 前脚刚踏入房内,就有一位年约四十上下的女子端着一个大盘走了进来。 大盘之内,放着六盘菜,我大概瞄了一眼,还都是我喜欢吃的菜品。 少时,整个桌子之上,摆满了菜,大小加起来,约莫有三十几道。 从朱佑樘提起吃饭为止,到一大桌子的菜上齐,前后所用时间,约莫只有一刻钟的功夫。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厨房或许早已备好饭菜,又或许是那些厨子有神一般的速度。 朱佑樘坐的自然是上座,我和大魔头则坐到朱佑樘的对面。 汪直那老阉人,说是去沏茶,直到此刻还没回来,也不晓得是上天沏茶去了,还是入地沏茶去了?“ “我饿了,先动筷子了哈!”不带朱佑樘允许,我已经夹起一块牛肉放在嘴里,啧啧赞叹道:“不错,全然没有膻味。” 从第一道菜摆到桌子上,到最后一道菜,期间,足足有一刻钟的功夫,朱佑樘一直不发话,也一直不动筷子。 我早已饿地发狂,可那两位,一个比一个淡定,一个比一个正襟危坐。 懒地再和他们比风度,即便是比,我也望尘莫及。 与谁过意不去,都没必要和自己的肚子过意不去。、 夹完牛肉之后,我又信手撒下一块鸡腿,拿在手里猛啃,从始至终,一直低着头,完全无视那两人的目光。 大跌眼球也好,瞠目结舌也罢,这两人在片刻的震惊之后,也开始动起筷子来。 满口胡塞了半晌,肚皮渐渐起来,不得不说,这厨娘做的饭菜着实不错,起码挺符合我的胃口。 快吃完时,厨娘又端了一碗汤来,我仔细瞅了半晌,愣是没有看出那是用什么东西做的。 “这汤是用莲叶上的露珠所做,你可以尝尝,味道不错。”朱佑樘状若无意说了一句,将汤往我跟前拨了几拨。 卖相倒真心是不错,朱佑樘这一说,我才发觉确乎是有那份几分晶莹剔透的感觉。 拿起勺子,舀了一匙,朝嘴里放去,突然之间,瞥清匙里的东西之后,我是眼神大变,惊地从椅子上直接跳起,“快,放下筷子,都别吃了,快离开这间屋子,快离开。” 说完不待他们两人作答,直接一把拉起大魔头朝屋外跑去。 大魔头虽有些不明所以,但并未多问。 待跑到屋外,突然记起什么,回头看时,发觉朱佑樘也已经到了屋外。 朱佑樘的目光,一直盯在我的衣袖位置,方才惊觉到自己还拉着大魔头的手。 对的,没错,方才情急之下,我原本想拉大魔头的胳膊,可阴差阳错之下,拉了他的手。 许是朱佑樘的目光让人有些毛骨悚然,迅速放开了大魔头的手,赶紧说正事:“为了安全期间,还是去大门之外更稳妥,等半个时辰之后再回来。” 大魔头并未开口提问,朱佑樘亦是如此,两人都跟在我的身后速度走到了门外。 从朱佑樘这座府邸的大门之外,到正厅的路程,足足有半里,这个距离,算来应该足够安全了。 见着大魔头和朱佑樘一直在盯着我瞧,解释道:“那汤里有东西,殿下,只怕你那厨娘的身份不简单呐!” “东西,是毒吗?”说这话的,并非朱佑樘,而是大魔头,这倒出乎我的意料之外。 “非也,那并非是毒,而是霹雳弹一类的东西,但又并非霹雳弹那般简单。”我如实道来。 霹雳弹是一种炸药,体积规模较大,若是放在汤里,一眼便可被发觉。 汤里的,自然不是霹雳弹,而是一种叫候知的昆虫。 这种昆虫,极小极小,许多到成年之后,还不足蚂蚁大小。 鲜少有人会知晓,候知其实有个特大的功效,那就是能像炸弹一般爆炸。 鱼类当中,有种鱼,也是具有爆炸的功效,然而,必须是在那种鱼活着的时候才起作用。 候知不同,候知活着的时候,爆炸威力,反而不及死去之后。 候知这种昆虫,我原本就知晓一些,看过《具原书》后,对它们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候知并非无缘无故就会爆炸,而是需要一定的媒介。这点,不用说,也应该能容易推断得出,倘使候知能随时随地爆炸,那恐怕候知这种动物早已经灭绝了。 候知爆炸所需要的媒介,《具原书》中并未有所记载,我也无从知晓,但当看到勺子里的候知之时,我就察觉到了危险和死亡的气息。 汤里若是出现一只蚂蚁,那在情理当中,可却出现候知,这显然有种阴谋的味道。 候知是一种十分罕见的虫类,生长在气候温暖湿润的两广和江西一带。据我所知,中原地区应该是没有的。 中原没有,但却出现在了我的面前,那就说明,是有人特意从两广一带引进了这种昆虫。 显而易见,有人要害我们当中的其中一位,或是几位。 据我推断,那个人要害的,应该并非是我和大魔头,而是朱佑樘。那个所谓的厨娘,十有八九是万贞儿的人。 我曾去过朱佑樘的偏宅,还是两次,别说是人影,连个鸟影都未见到,见着那厨娘端菜进来的时候,我是惊地外焦里嫩。 寥寥数语对大魔头和朱佑樘讲解之后,那两人的神情,俱都变地格外凝重,就像乌云密布一般。 这时,只听耳边传来“砰”一阵巨响,从声音的大小来判断,除了候知之外,似乎还用了其他催化的东西。 上次下毒未遂,此番炸弹又未遂,万贞儿若是知晓是我坏了她的好事,不知是否会 抽了我的筋、扒了我的皮,喝了我的血呢? 第123章 大魔头身中剧毒 先是声音传入耳里,随即便看见屋顶冒出袅袅青烟。哦,抱歉,是袅袅黑烟。 似乎只有真正的炸药才能产生这般的功效,关于爆炸的知识,我不大懂,但深知的是,万贞儿这次无疑是下了血本了。 看来,我待会要好好去抱抱公孙狗贼的大腿,省得万贞儿派人追杀我的时候,连个有机会给我收尸的人都没有。 大魔头和朱佑樘显然也被震惊,两人的脸上,愈发阴云密布。 我不懂的东西,他们两人应该懂,单从他们的脸色就能看出。 期间,这两人还对视了一眼,眼神颇其古怪。 一直以为朱佑樘的府邸没有他人,此刻,当数十名黑衣人齐刷刷地跪在朱佑樘跟前时,我才晓得,原来这世间有一种侍卫是叫暗卫的。 当初还觉得诧异,即便朱佑樘自信满满,那皇帝老儿也应该不会如此放任自己的儿子独身一人,如今才晓得,皇帝老儿当真是爱极了这个儿子。 但或许,并非是皇帝老儿自发性地去爱朱佑樘,而是被逼无奈,毕竟,在这世间,他也唯有朱佑樘这一枚骨血。 那荣华呢,荣华和皇帝老儿又是什么关系呢?从年纪来判断,荣华应该不会是皇帝老儿的儿子,那他的身上,为何会有一块龙形的玉佩呢?难道说,荣华并非是大明王朝的皇子,而是大明周边其他国家的皇子么?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从爆炸起到如今,已有半盏茶以上的时间,可这群暗卫,直到此刻才出现。 姗姗来迟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玩忽职守或许更加恰当。 据我所知,就连普通的近身侍卫,那都得时时刻跟在主子的身边,更何况是暗卫呢? 出奇的是,朱佑樘的脸上似乎并未有愠色,而是极为淡然地抬了抬手,“都起身吧,仔细查探,待会再回禀。” “慢着!”我立即出言阻止,“等上半个时辰再进去,如果着急的话,至少也得两刻钟的功夫。候知和普通的爆炸物不同,它们还会有二次爆炸或是三次爆炸的。” 关于此点,我无从亲眼得见,都是从《具原书》上看到的。 不能笃定《具原书》上的记载的东西全部都是真实,但依我的生活阅历来看,起码那上面的大多记载,我都有过亲身经历和见识,都是铁铮铮的事实。 以防万一起见,还是先静观其变为妙。 “二次爆炸?三次爆炸?”朱佑樘眼神一变,“先退下吧,半个时辰之后再进去。” 这群暗卫并非是从府邸冲出来的,而是从天而降,这意味着,在爆炸之前,他们就已经逃了出去。 撇下自己的主子逃走,这可是死罪,撇下皇子逃走,不止是死罪,还是灭门的死罪。 从目前这个情形来看,他们十有八九是经过了朱佑樘的授意。 朱佑樘这一声令下之后,那数十名暗卫瞬间消失不见。 这群暗卫的武功如何,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他们的轻功都是极好的。 的江湖排名谱中,像这种暗卫,即便武功再绝世,那也是排不在其内的,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这种不常在江湖上走动,甚至连姓名都是代号的人群,即便是,估计也很难将其统计在册。 半个时辰,说长不算长,可若说短,也不短。在这期间,我总不能和大魔头和朱佑樘三人一直干巴巴地站在大门之外吧! 朱佑樘的这座府邸,虽不在繁华的闹市当中,可门前,间或还是会有路人经过。 傻了吧唧一直呆呆站在门外任人瞻仰,这可绝迹不是我的风范。 其实,有朱佑樘和大魔头两人在,路人的视线,岂会放在我的身上? 然而,即便他们不是主动看我,但顺带瞄一眼,还是会有的。 好吧,我承认,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正是因为路人的目光都被朱佑樘和大魔头给吸引了去,导致我内心严重不平衡。 女人看他们两个也就罢了,好不容易来个男的,还死死盯着朱佑樘不放。 我承认朱佑樘的确是长了一张花容月貌的脸,也的确有几分不男不女,可他的这种不男不女,和公子刑天的雌雄莫辩相比起来,那绝迹是小巫见大巫。 鲜花还需绿叶配,朱佑樘和大魔头自然是鲜花,而我,无形当中成了别人的绿叶。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如今这幅模样,虽说算不上绝世美女,可起码也是个美女。 怪就怪在,我所遇上的男人都太过出众,以至于自己从凤凰瞬间变成了野鸡。 “殿下,等调查结果出来之后,务必派人告知我一声,我们就不再叨扰了,告辞!” 甭管大魔头是否乐意被人给观赏,反正我是毅然决然打算离去。 “告……” 大魔头嘴里的辞字还尚未说出口,我是嗷地大叫一声,扑到了他的面前。 方才,一直没有留意,此刻突然发觉,大魔头的眼角之下,赫然出现一道黑线,隐隐约约、若有若无。这种状况,和我昔日中两心绵时全然一致。 不由分说,赶紧捏起他的手腕,没错,大魔头的确是中了两心绵的毒。 心中暗叫不好,迅速又查探自己的脉搏,没有中毒的痕迹,或者说,并未中两心绵。 又快步走到朱佑樘的身边,信手捏住他的手腕,嘴里说道:“殿下,得罪了!” 朱佑樘的手,有过条件反应性的微微反抗,但随即安分了下来。 朱佑樘的脉象,极为平稳,亦是没有中毒的痕迹。 我没有中毒,朱佑樘也没有中毒,中毒的,唯有大魔头一人。 方才吃饭的时候,大魔头所吃过的食物,我和朱佑樘也全都吃过,这就表明不是食物问题。 依大魔头的身手和警觉,别人若想靠近他,那简直比登天还难。因而,若是有人光明正大对他下毒,那无疑死路一条。 即是如此,那他身上的两心绵从何而来呢? “你给他下的毒?”我问朱佑樘,语气生出几分变化来。 “什么毒?”朱佑樘挑眉问道。 “两心绵!”我重重回道。 “两心绵?你想多了,我可没有那种本事。” 朱佑樘所说的,是他没有那个本事,而不是两心绵是什么东西,这就表明,他至少是听闻过两心绵这种毒药。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不是你,那是谁?” 大魔头昨日还好端端的,别说是昨日,我和他一起来的路上,都没有发觉到他有任何中毒的迹象。 两心绵这种毒药,普通之人,毫不夸张的说,中毒的那刻起当场毙命,大魔头内力深厚,应该能撑一段时日,但即便如此,在这个时间点,除了我和朱佑樘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人和他有机会接触。 不对,还有汪直和那位厨娘。 说到汪直,也不晓得他是去了十八层地狱的哪一层,方才爆炸的时候,并未见到他的身影,那就表明他已经离去。 汪直和大魔头虽然并未有直接的身体接触,可下毒,不一定非得借助于身体接触才可以。 像我,许多毒拿在手里,压根不用接触,有的是法子成功施行。 汪直和大魔头之间,正好有某种不为人知的关系,说他要害大魔头,我绝迹一百二十个相信。 汪直的嫌疑,极大。 至于那位厨娘,原本以为她是万贞儿派来的人,如今看来,她的幕后东家,极有可能是大魔头的仇人。 他们要杀死的,或许并非是朱佑樘,而是大魔头。 江湖当中,精通易容术的,不在少数,易容成一位下人的模样,一般很难引起人的注意。 这时,朱佑樘的答复在我耳边响起,“是谁?那你恐怕就得问你那位朋友自个了。” 我和朱佑樘的交谈,自然是落到了大魔头的耳里。 说大魔头是大神,他还当真坐稳了这个美名,从他听闻到自己中毒到此刻,连只眼睛都没眨过,更没开口提问过一句。 “你中毒了,中毒了!”见此,我不得不重重提醒道。 大魔头并未回答我的话语,而是朝着朱佑樘看了一眼,“毒不是他下的,不用再问了。” “你怎如此笃定不是他呢?”我讶然道,要知道,我也只是猜而已。 “下毒的,另有其人,今日上午,我和他交过手了。”大魔头答道。 今日上午?那大致就是我见到公子刑天的时候。 话说,你上午就已经知晓自己中了毒,为何还如此淡定呢?不止如此,还屁颠屁颠跟着二师兄他们一起去望江楼吃酒。 这等沉着,这等魄力,我就是打回娘胎修炼十万八千遍,怕是也望尘莫及。 “放心,你师兄帮我看过了,说暂时还死不了。”大魔头许是见着我的脸黑了下去,又补充了一句。 “死不了?你能不能别把死字说地如此轻描淡写,两心绵我可有过切身体会,深知它的毒性,若是没有解药,别说是二师兄,就是二师兄他老爹来了,也回天乏术。你告诉我,给你下毒的是哪个孙子?” 怨不得我气愤,好不容易从朱佑樘手里拿到千年何首乌,原本想着给大魔头好好补补身子,他这一中毒,我是彻底没了后路,前途一片黯淡。 第124章 大魔的真实身份 大魔头的坦率,实出我的意料之外。 原本,我只是信口一问,并不指望他会有任何答复。 他不答复,我连后路都想好了,我就说自己在同他开玩笑,想逗逗他乐呵乐呵。 他这一实诚,我反倒有些无言以对。 “吓着了?”大魔头说着,嘴角忽然咧开一个弧度。 方才没有被吓着,但此刻被吓地差点魂飞魄散。 在记忆当中,大魔头是不会笑的,我甚至一度以为他的三魂七魄当中缺少一魄,而那魄,无疑是喜魄。 此番看到他的笑容,我是惊地三魂七魄全然分离。 隐约当中,听到大魔头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我也想同你开个玩笑试试看。” “开个玩笑?”我也学着他咧嘴一笑,“呵呵!呵呵!” 还想着事情怎会如此地顺利,殊不料,竟然给我整这一茬。 不就是个身份嘛,承认就承认,有什么好反复的? 亏我一直夸他性格干脆利落,干脆个屁! “那你就当开玩笑吧,我问你,你姓什么,这个问题,你总该可以告诉我吧?” 事实上,经历过方才的事情之后,大魔头在我心里落下了阴影,导致我对他不得不另眼相看。 换句话说,我压根就不指望从他嘴里获知到任何有用的消息了。 他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他就是秦广王,这个事实,是谁也无法改变的。 “姓蒋!” 你看吧,非得让我破罐子破摔,我若不黑着脸,若不让他知晓咱也是有脾气有性格的人,他就彻底不把我当一回事了。 人性本贱,大魔头的举动,无疑正印证了这一真理。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十殿阎罗里的秦广王,好像就是姓蒋。 或许,正是因为大魔头姓蒋,而且他杀人向来不带眨眼,因而才落下秦广王这个美名。 这世间,知晓十殿阎罗和秦广王的人不少,但知晓秦广王姓蒋的,怕是极少。 大魔头许是想到了这茬,这才放心地吐露他的姓氏,殊不料,正是这一姓氏,成了他就是秦广王的有力佐证。 也罢,既然他此刻不肯承认自己的真实身份,那就说明,他或许是有什么苦衷,又或许是对我还有那么一丢丢小小的戒备心理。 人活一世,经常连自己都不相信,更何况是他人呢? 大魔头对我是有戒备心,我又何尝对他不是呢? 在这世间,我唯一没有戒备心,便是我的老妖精,我曾无条件地去信任他,也对他的言语和举动深信不疑。 除了他之外,这个世上的任何人,包括我自己,我都时常会提出质疑。 言归正传,还是先论大魔头,在尚未笃定他的真实身份之前,我就对他处处警戒,处处堤防,自从他露出是秦广王的苗头之后,自从我知晓自己和他早就有所瓜葛之后,那就不是堤防,不是警戒,而是心中警钟长鸣,不曾停歇一刻。 说实话,和他在一起的这几日,我是夜夜噩梦,夜夜惊醒。 然而,由于形式所迫,由于他那身绝世超群的武功,我又不得不去抱他的大腿。 再则,大魔头的性格的确对我的口味,和他在一起,总是能省去不少的口舌和唾沫。 十年前,离开公子刑天的时候,曾经以为,自己从此可以彻底和昆仑山之巅脱离关系,和那些过往脱离关系,从今往后,开始新的人生。 殊不料,十年之后,那些旧事,那些旧人,和我的联系,反而比十年之前还要更加密切。 无心插柳也好,冥冥之中注定也罢,诚如荣华昔日所言那般,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着实是我们无法预料,更无法去掌控的。 我在之前就说过,我与秦广王之间,还当真是一场孽缘,那并非是空穴来风,而是有理有据。 当初,因为我,他和公子刑天结下不共戴天的仇恨。 大大小小加起来,他和公子刑天交战的次数,怕是有数十次,哪一次的结果,不是两败俱伤? 他曾伤了公子刑天数次,可公子刑天,也同样伤了他数次。 毫不夸张的说,我害了公子刑天,也害了他。 他的身上,我曾经见过的那块奇特伤疤,我曾经不明所以的那块伤疤,正是拈花一笑留下的成果。 那块伤疤,是他身上最小的一块伤疤,但绝迹是令他最铭心刻骨的一块纪念。 从这种角度来说,我完全可以称之为他的克星和霉神。 然而,也因为他,因为他那一掌,导致我在床上足足躺了两个多月。 至此,只要一听到秦广王这个名字,我就犹如惊弓之鸟一般,坐立不宁。 公子刑天曾经问过我:“你当真如此怕秦广王?” 我如实答道:“怕,确实怕。” 公子刑天见证过我最软弱最无力的一面,在他面前,我早已没有伪装的必要。 自从那日之后,公子刑天和秦广王的纷争不断,打斗不断。 以前并未细想,如今想来,公子刑天当时多半是想要了秦广王的命,好让我从此以后能彻底安心下来。 这么多年,有些东西,我以前一直不大明白,可如今却幡然醒悟。只因我遇上公子刑天的那时候,和他相处的时候,年纪太幼么? 第一次见公子刑天,我还不到十六周岁,准确来说,应该是十五周岁零七个多月。 十五六岁的姑娘,单纯无知,完全对这个世界是陌生的。 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情爱又是什么东西,其实她全然懵懂。 换句话说,公子刑天究竟是从何时对我动了心思,我是百思不得其解,全然没有任何头绪。 意识一时有些走偏,还是再论我和大魔头。 离开昆仑山之巅以后,我与秦广王,足足有八年多的时光未见,殊不料,等到再逢时,早已物是人非,而我和他之间的缘分,不止没有终结,反倒才是一个开始,一个全新的开始。 阴差阳错之下,救了大魔头一命,后来又陆续救了他几次,还和他一起结伴而行去找毒王,一直到如今,我和大魔头之间的关系,毫无疑问印证了一句真理:事实无绝对。 以后会发生什么,无人知晓,但知晓的是,大魔头若是知晓我就是昔日抢了《天魔神功》的那个小贱人,还不知晓会做出何种反应。 所幸的是,我如今的容颜,和当初那一张脸,几乎没有任何相像的地方。不止是容貌,就连性格,也是千渊之别,相信他绝迹不会将这两个人联系到一起。 再则,大魔头倘若已经对我开始怀疑的话,他也绝迹不会像此刻这般对我好颜色。 那就表明,大魔头的身份早已曝光,而我则一直处于安全当中。 敌在明,我在暗,显然对自己有利。 大魔头对我,还有利用价值,这个时候,不宜和他拼个鱼死网破,也不宜贸贸然揭露他的真实身份,既然他还想继续隐瞒,那我何不妨锦上添花、火上泼油,识时务为俊杰呢? “那我以后就叫你老蒋了,老蒋,走,回乔家大院,帮你解毒去!” 大魔头许是并未料到我会有这个反应,一怔,没有作答。 “看你的年纪,起码要虚长我几岁,怎么,不叫你老蒋,难不成叫你小蒋么?”我问,揣着明白装糊涂。 “那叫老蒋吧!”大魔头答道,转身,朝前走去。 看着他的背影,我是不由得想一口血喷死自己。 即便他当初戴着面具,可单凭背影,我早该笃定他就是秦广王。 昔日,我对秦广王,有了老鼠对猫的心理之后,还特地对他做出过一番详细的调查和了解,以备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当时他打我那一掌的情景,直至此刻还历历在目、耳熟能详、铭记于心。 当初,我的伤势痊愈之后,被他拍中的部位,一直隐隐作痛,疼了半年之后,才慢慢好转了起来。 阵痛发作的时候,是疼地我死去活来,活来死去,在床上不断打滚翻腾。 昔日,曾一直寻思着,若是秦广王有朝一日落在我的手上,非得让他也尝尝躺在床上两个多月和痛不欲生的滋味。 如今,他就在我的眼前,就在我伸手就能碰触到的地方,可我却迟疑了,却踌躇了。 “老蒋!”快步跟上他的步伐,“此刻,你可觉得身体有什么异样么?两心绵可不是……” 信手搭上大魔头的肩头,殊不料,直接被甩出几丈之外,以至于,让我连话都尚未说完。 这一甩,力道之大,差点断了我的右胳膊,愤愤道:“不喜欢我碰你的身体,你好歹支会一声呐!我可没有你那等武功绝世的本事,你为何不再用点力,那样的话,再也不会有人敢随随便便碰您的玉体了?” 大魔头显然听出了我语中的嘲讽和不平,脸上有了几分不自在,“抱歉,习惯而已,以后再也不会了,你继续!”说着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 “继续?我可不敢,胳膊断了,就再也没有第二只了。” 其实,大魔头已经够手下留情了,依他的内力,若不是及时收手,只怕我的右胳膊当真没了。 在我的手碰上他肩头的那一刹那,其实他已经知晓是我,但身体的本能已经抢先一步做出了反应。 第125章 和老蒋的孽缘 第126章 低到尘埃里 胳膊发麻发疼,上了些虎皮膏之后,才好转了几分。 狠狠瞪了大魔头一眼,驾着轻功回了乔家大院,完全无视闹市当中百姓们像看天外飞仙一般的眼神,更是将大魔头全然抛在身后。 非我使小性子,实乃大魔头深深伤害了我。 他所伤害的,并非是我的心灵,而是我的身体,而是我的胳膊和肩肘。 虎皮膏是什么东西?虎皮膏可是跌打损伤、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通常情形之下。上了虎皮膏之后,不到半盏茶的功夫,伤势便能大大好转。 然而,大魔头可是秦广王,可是那个掌管凡人生死的秦广王,我没死,能活下来,已经实属奇迹,即便有虎皮膏在手,估计这只胳膊几日之内是使不上重力了。 不抹虎皮膏还好,抹了之后,右胳膊就像虫蚁在嗜咬一般,搔痒无比,奇痛难耐,让我情不自禁联想到他当初把我拍了一掌之后痛不欲生的那半年时光。 一想到那段折磨人的岁月,再看到大魔头这张脸,我是连一眨眼的功夫都不愿意和他再待在一起。 沿途当中,从未回头看一眼,更是卯足了劲,可谓是用尽了身上所有力气,使劲了十分的轻功,速度之快,令我自个都觉得咂舌。 一盏茶的功夫之后,大魔头也回来了。 当时,我正在二师兄的房中询问大魔头的病情,瞧见他进门,立即闭口装作哑巴,眼神也转向了窗外。 余光瞥见大魔头径直走到我的身前,俯下身来,缓然说道:“搭吧,你想搭多久就搭多久,以后任由你搭,是我错了,以后再也不会了。” 如此的道歉方式,我是该觉得清新脱俗呢?还是该觉得令人发指呢? 看着大魔头如此卑躬屈膝的模样,再联想到他秦广王的身份,着实有种严重的穿越感和违和感。 一个男人,能在一个女人面前将姿态低到如斯程度来,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两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这个女子,在这个男人心目中的地位极为重要。 第二种可能,这个男人在这个女人面前演戏,并且,这个男人演戏的精湛,已经达到出神莫化的程度。 据我对秦广王长达十几年的了解,他可绝迹不是一个会演戏的人,换而言之,他没有必要去巴结任何人,去奉承任何人,去看任何人的眼色行事。 秦广王与公子刑天一般,从来只有别人在他们俩面前装孙子装乌龟王八蛋的份,而他们,不是人,是神,还是大神。 这就意味着,第一种的可能性极大,或者说,我在大魔头心目中的地位,或许已然超出了自己的想象。 这不单单只是救命之恩,明显有其他的情愫。 十年前,当时的我,估计到死都不会想到自己的大仇人秦广王会对我产生男女之情,会对我动心。 十年前,当时的我,容颜倾城,举世无双,可并没有得到秦广王的任何垂爱,反倒还挨了他一掌,差点命丧黄泉。 十年后的我,姿容虽美丽,可并非倾国倾城,然而,死神一般的秦广王,却在我的面前低到尘埃里。 爱上老妖精之后,我明白的是,再高傲再自信的人,在爱的面前,会甘愿放下所有的自尊,会变得患得患失,失去自己。 自从发觉秦广王和公子刑天俱都对我有了爱慕之情以后,我明白的是,再冷血再无情的人,在爱的面前,他也终究是一个凡夫俗子。 然而,神他终究还是神,他们的身上,仍是流淌着神的血液,因而,他们表达爱的方式,自然和普通的凡夫俗子不同。 大魔头在我面前,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默默陪伴和救我。 公子刑天在我面前,也是从未说过半个喜欢的字眼,他所做的最多的,是杀人,是杀掉那些曾经伤害过我的人。 或许,他们压根不知晓爱的方式该是如何,但他们,却在用自己的方式去表达。 不止他们,兴许我自己也是不知晓爱的方式和真谛,若不如此,荣华为何会莫名其妙离开我呢? 这个世间,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任何事情,都是有原因的。 种什么样的因,便会结什么样的果。 我不信佛,但极为喜欢佛家的有些思想。 从这个角度来说,荣华之所以会抛弃我,之所以会一年多都不肯出现,之所以出现之后对我避而不见,绝迹不是空穴来风,而是有某种特定的缘由。 引用到大魔头的身上,大魔头对我,自然不会是无缘无故就动了心,肯定是有某种契机和场合。 一见倾心的感情不是没有,但大魔头绝迹不是会一见倾心的人。 不止大魔头,我所遇上的这些男子,个个都非等闲之辈,个个理智冷静。 理智的人,一般是很难一见倾心的,更何况,无论是公子刑天、朱佑樘、公孙狗贼,还是大魔头,他们的理智程度,已经堪比神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所产生的感情,不会像一见倾心那般肤浅,而是上升到了一个灵魂内在的层次。 换而言之,大魔头看中的,诚然不是我的皮囊,而是我身上的某种特质和某一些特质。 我的身上,究竟有什么东西值得他们垂爱,我是十足好了奇。 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已然超出了我们这些凡夫俗子的预料的掌控。 十年多以前,我和大魔头之间,是水火不容的仇敌关系;如今的我们,关系已然发生了重大的转折和变化,是敌是友,着实难以肯定;而十年之后,我和他之间,又会是何种关系呢? 我与秦广王,不得不说是一场孽缘。 这个结论,我早就得出过,此刻更加有了深一层的体会。 然而,许久许久之后,才发觉,我与秦广王之间的孽缘,远远不止如此。 或者可以说,我与秦广王之间,是真正的孽缘,孽到让我无从接受,更是无法去原谅的程度。 可是回头源头来说,这个事情又该去怪谁呢? 再论此时,人家大魔头既然有这般低的姿态,我自然不好再端着架子,于是伸手搭在他的肩头,言笑晏晏地看着他:“老蒋,这可是你说的,以后你这肩膀随时给我候着,下次若敢再避开我的毒爪,我可就当真给你下毒手了哦!” 二师兄看着我和大魔头,不言语,眼神的神情,颇为古怪。 此刻,我和大魔头之间的距离近在尺尺,这一近,忽然发觉,他的嘴角,似乎又涌现出了一个轻微的弧度,虽则不大明显,但显然他是在笑着。 笑到如此模棱两可的程度,我也是如痴如醉。 不光大魔头,公子刑天亦是如此,朱佑樘好像也是如斯。 遇上这三个男人,我才方觉,千金难买一笑这句话并非是夸张和讹传。 遇上这三个男人,我才方觉,像褒姒那般的美人一笑能倾城,然而,像他们这般的美男一笑也能倾城。 遇上这三个男人,我才方觉,我上辈子绝迹是祸害了世间,祸害了万民。 言归正传,同时,也是这一近,使得我注意到大魔头眼角之下的那道黑线,渐渐清晰,渐渐明朗起来。 他大爷的,我心里暗骂一声,手顺势滑到大魔头的胳膊之上,拉起他,急忙走到二师兄身旁,“快!快帮他看看!” 令人诧异的是,这次,大魔头并未有任何反抗的动作,而是任由我在他身体上摆布。 言出必行,说到做到,大魔头此点,着实对我的口味。 看来,有的时候,使使小性子,发发小脾气,还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经此一事,大魔头对我那仅存的一丢丢戒备,怕是彻底销声匿迹。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不用二师兄查看,我心里已然十分清楚,若是再拿不到解药,大魔头怕是活不过几日了。 当初,我之所以能强行熬过半月的功夫,皆因我体质的缘故。 说实话,事到如今,我也没弄明白自己的身体是怎么一回事。 远的不说,就说红殇和星光灿烂的毒,单就这两样,即便是用毒高手中了,只怕也活不过多少时辰,可我直到此刻还生龙活虎好端端的活着。 我与秦广王之间,毫无疑问,是一场孽缘。 我与毒之间,毫无疑问,更是一场孽缘。 有着一副独特的体质,我可以任性,可以放肆,可大魔头不同,他虽武功盖世,也有几分任性的资本,但也仅仅只是有几分而已。 果然,二师兄的面色越来越凝重,“药早已熬好,就在你屋外,你去喝,我和师妹有话要讲,待会再去找你。” 二师兄对大魔头的态度,颇为古怪,不像是主子和属下之间,也不像是知己旧友。 他们两位的关系,着实令人寻味。 大魔头发扬了他以往的干脆利落风范,一句话也未问,直接离去。 其实,不用二师兄赶大魔头走,我也正有此意。 方才,我前脚才到二师兄的屋子,刚刚开口问他,还不待二师兄作答,大魔头就出现在了我们眼前。 第127章 又见端倪 大魔头的突然出现,导致我问话的中止,此刻,才算得以闲暇功夫正式询问,“二师兄,你看老蒋还能活多久?” “老蒋?”二师兄眼里有了几分疑惑,语气也是充满疑惑。 “就是大魔头。”解释之余,细细留意观察二师兄的反应和神情。 二师兄的脸上,渐渐呈现出了然的表情,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二师兄或许是知晓大魔头的真实身份,但他绝迹不知晓大魔头的姓氏。 事实上,我并非口无遮拦,也并非掉以轻心,而是在二师兄面前故意有此言语,包括大魔头方才还在的时候,我也是故意叫他老蒋的,目的就是想看看二师兄的反应。 三位师兄的身上,都是带有天大的谜团,这点,我从拜在师父门下便知晓,但从未追究和探究过。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在长达八年的岁月里一直认为,不论他们是何种身份,身上又有何种秘密,全然跟我有个屁关系。 然而,近两年以来,他们三位和我的关系,有了翻天覆地的实质性变化。 我和荣华,自不在话下。 二师兄和花蝴蝶,也逐渐在我生命中的历程中开始留下印记来。 自打二师兄和大魔头扯上关系之后,由不得我对他小心提防。 大魔头虽则目前对我还是一片热忱,但并不能保证他在知晓我就是公子刑天身旁那个他昔日嘴里的宠姬和狗尾巴之时,还否会像现今这般待我。 二师兄未必对我有十分的了解,但四五分还是有的,单凭这四五分,足以要了我的性命。 如今的我,早已今非昔比,换而言之,如今的我,若单论武功,给十年前的自己连提鞋都不配。 一直纳闷的是,以前的那些武功,究竟都跑去了何处?怎会莫名奇妙地突然消逝不见呢? 再则,只能约莫记得自己以前武功高超,但具体修炼的什么武功,任凭想破头来,可它就是死活都记不起来。 再再则,自打察觉到公子刑天就是荣华之后,我的三观受到了严重的冲击和动摇。 荣华和公子刑天的身份相吻合,相坐实之后,花蝴蝶就是突然跑出来说他其实才是货真价实的五皇子,他才是那个和七小姐有婚姻的人,我想自己都会相信。 非我戒备之心强,实乃身边所发生的一切,怨不得我多留几个心眼。 再论此时,二师兄的面色,由了然渐渐变为沉重,“若是普通之人,只怕活不过今日,他内力深厚,兴许能撑上三日。” “当初你给我解药之时,可还有留下的?” 犹记得,二师兄当初给我的是一个瓷瓶,我从中倒出一粒,剩下的都还给了他。当时并未细瞅,但约莫记得里面至少还是有十几粒的。 “剩下的,我原封不动都交予了大师兄。你不想想,我若有解药,早拿出来了,何苦等到此时?”二师兄答道,许是认为我在怀疑他,有了几分愠色。 “你想差了,我就是随口一问。我想着,你若拿到解药在手,起码会留一粒给你老爹,好让他研究研究成分。”我如实解释道。 像两心绵这种早已灭绝的奇毒,那足以引起任何毒手医手的好奇和探究之心。 即便不是给他老爹,二师兄也是精通药理之人,留下一粒,也能供他自己研制解药。 “我爹?你当时不是多留了一粒吗?见你留,我就没留。我正想问你呢,不料,你竟倒打一耙来。”二师兄有了几许讶然,看向我的目光,格外古怪。 “你确定我当时多留了一粒?”我若说不惊呆,那绝迹是假话。 “确定,我亲眼所见,你服了一粒,又拿了一粒出来,放在桌上还研究了半晌,后来,把它放在你随身携带一个小瓷瓶里,说日后再行研究。”二师兄答道。 依我的性格,实打实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来,然而,如此重要的事,我为何没有一丝印象呢? 说二师兄在诓我吧,看他的神情似乎并不像,那就说明确有其事。 心思哞地变得深沉起来,真不晓得自己是该觉得喜悦,还是该觉得悲伤。 此刻,哪是悲伤秋月的时候,正事要紧,赶紧将身上的瓷瓶悉数掏了出来,挨个摆在桌子上,嘴里不忘吩咐道:“二师兄,你也帮忙找找看。” 片刻之后,我的头彻底耷拉了下去。 “师妹,你该不会之前已经使用过了吧?”二师兄问我。 我能说自己是当真不知情么,正常情形下,应该没有人能从我的身上拿走任何东西。 然而,荣华送予我那把削铁如泥的小匕首,的的确确是不翼而飞。 或者说,那并非是不翼而飞,也并非是被人给拿走,端就怕是因为我自己的缘故导致匕首不见。 两心绵的解药,也不翼而飞。 在我的记忆当中,别说是使用药,就连留下一粒药这样的事情,都不曾发生过。 想起自己和公子刑天的关系、想起自己的过往以后,我曾以为自己再也没有任何残存的记忆,可二师兄的话语,让我有种如履薄冰的颤栗感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的记忆,当真是被公子刑天给抹掉的么?倘若真被他给抹掉,又岂能恢复过来呢? 心情顿时跌落到了谷底,失去武功也就罢了,就连记忆也是断断续续,这两者之间,是独立分开来的,还是有什么为人所不知的紧密联系呢? 二师兄许是见我的脸色不大愉悦,安慰道:“罢了,寻不见就寻不见了,谁都有丢东西的时候,犯不着如此垂头丧气,解药的事情,再想办法就是。” “想办法?还能想什么办法?当初的解药,都不晓得从何处而来,若是师父的东西,兴许老蒋还有救,可若是别人的东西,老蒋必死无疑。”心情一激动,语调也顺带扬了上去。 研制出两心绵的那位魔女,曾一直居住在苗疆一带,因而,两心绵以及它的解药,十有八九不是在师父身上,而是在荣华身上,在公子刑天身上。 我若明着去找公子刑天要解药,他绝迹知晓我是在替他的死对头在要解药,他也绝迹不会给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若知晓我和大魔头有了牵扯,会不会心里产生其他想法,从而认为我是一个水性杨花、处处留情的女人。 鉴于他是我的老妖精这个缘故,鉴于我和他的关系还处于莫名其妙的阶段,断然不敢如此贸贸然去犯这个险。 虽则我们所受的教育和社会的准则是男人可以三妻四妾,但女人只能嫁一夫,然而,并未有明文的律法禁止一个未出嫁的女子就不能和几个男人展开恋情。 我虽对老妖精死心塌地,但也不能证明就是一个死脑筋和在一棵树上吊死一辈子的人,不过在和老妖精关系还存续期间,绝迹是不会做出任何有损自己,也有损我们感情的事情。 再则,值此我和老妖精关系有间隙之际,再也不敢徒生任何枝节。 亲自说是不能亲自,但也不能任由大魔头如此就死去,我若暗着去偷,一般和二般情况下,肯定是从他的手里偷不出来解药的。 若让小童帮我去偷,也不晓得这个法子管用不。 小童显然并不知晓我和他们主上的关系,但他对我,似乎还是有几分诚挚的。 这个口,该如何开呢?若是知晓两心绵的解药被公子刑天给藏到什么地方,或许成功的希望更高了一筹。 如此金贵的解药,必然在他身上随身携带着。 倘若因此,那只怕就连小童也爱莫能助了。 公子刑天从来不让任何人亲近他的身体,我昔日第一次不小心碰到他的时候,他当初的反应,说实话,比大魔头今日的反应好不到哪里去。 大魔头把我震出几丈之外,而公子刑天当时,生生把我震出了十数丈之外,所幸他后来接住了我,并且帮我输了一些真气,这才使得我所受到的内伤减轻了不少。 许是由于我的反应太过激烈,二师兄似乎被吓了一大跳,“你很关心他?” “废话,当然关心。”我答道。 “放心,车到山前必有路,解药的事情,你就不用担心了。”二师兄再次安慰道。 “不用担心?你就笃定自己能找到解药或是能研制出解药?”我反问道,“多一个人,多一份力量,你就少在那逞能了,解药的事情,我们大家一起想办法。” 二师兄脸上有了几许无奈,但还是很快点了点头,随即又问道:“当初你对着解药研究了那么久一段时间,当真没有一丝印象么?” 我能说自己的确当真没有一丝印象么,不过,记忆或许会丧失,但常识性的东西,一般很难忘记,即便是忘记了,也会在很短时间之内记起。 回房之后,仔细回想回想,兴许能找到什么蛛丝马迹也指不定。 短短一日之内,实则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俨然就像过了一年,过了好几年一般。 大魔头的事情,可得细细思量,我自己的事情,更是得细细思量。 第128章 主上的女人 二师兄去找大魔头了,我则回房翻看《具原书》。 具原书里的确有关于两心绵的记载,但只有寥寥数语,并无解毒方法。 就连具原书都靠不住,那看来唯有靠我自己了。 昨夜一夜未眠,上眼皮和下眼皮早已打在了一起,可又操心解药的事情,于是便从床上爬了起来,将所有的瓷瓶再次堆到桌子上来,企图再细细查找一遍。 两心绵的解药,并非在我身上,这点,已经得到再一次的证实。 靠在床头,想了足足一个时辰,愣是没有想到两心绵解药的任何成分。 无力地叹息了一句,闭上眼睛,假寐。 许是今日发生的事情实乃太多,让我有种身心俱疲的感觉,结果,假寐成了真寐。 一觉醒来,已是日上三竿,看着外面的炎炎烈日,我是撒丫子跑到外面,正好看到二师兄在屋外煎药,不由分说,直接质问道,“你为何不叫醒我呢?你瞅瞅,这都什么时辰了?” 二师兄眼里有几许茫然,“敲门叫过你一次,半晌你都没有应允,我见你睡地熟,就没有再打扰。怎么,你有要事需要出门呐?” “这倒不是,我是要早早起来,好给老蒋弄解药的事。你看吧,白白耽误了一个时辰。”我说着连连咂舌,连连摇头。 二师兄盯着我,手下给药炉扇火,嘴上不忘答复道:“这些年,还从未见你如此关心过一个人。我若中了毒,你只要有此刻的一分关心,我便知足了。” 二师兄的语气,并非轻描淡写,而是十足认真,眼神也颇为认真。 气氛一时有些尴尬,见此,我只得巴巴地说道:“多的不敢保证,一分肯定会有的。” 不得不承认,二师兄一语戳中了我的要害,我对大魔头,的确有些反常。 但这份反常,并非因为我对他产生了异样的情愫,而是除了荣华之外,大魔头是我在这世上最关心的人。 我若救了大魔头,那又无疑相当于是给公子刑天和我自己留下了一个超大的祸害。 可是若不救大魔头,若是不救他,心里又觉得有那么一丢丢的过意不去。 心思矛盾之际,耳旁听到二师兄的声音传来:“对了,乔兄让你醒了之后,去他书房一趟。” “乔玠找我,还是老蒋找我?”我核实道。 “我也不知晓,你去了自会得知。”二师兄答着,揭开药罐,拿起筷子搅了几搅,仿佛方才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般。 既然他自己愿意转移话题,愿意泰然处之,那我又何乐而不为呢? 乔玠书房的门大开着,里头只有乔玠一人,并无大魔头的身影。 这点,倒出乎我的意料。原本以为,是大魔头要找我,看来,乔玠是有私密话要同我讲。 “千姑娘,来,请坐!”乔玠抬手,做出一个邀请的姿势,人站在书桌之旁,看似在练习书法。 在房中随意瞄了几眼,找了张凳子,坐下,我打算洗耳恭听,“有话请开门见山吧。” “千姑娘果真性情坦率,那乔某就有话直说了。” 乔玠此举,摆明了是先礼后兵的前奏。 我注视着他的双眼,道:“请!” “千姑娘已经有心上人了?”乔玠问。 “对,有了。”我如实答道。 “那乔某能否冒昧的问一句,你那心上人是何人?”乔玠又问。 “能否不能否,你都问了,还谈什么冒昧不冒昧?”我出语反驳道。 乔玠脸上有了几分难堪,“乔某冒失了,还望姑娘海涵。” “有话请直说,不用费劲心机拐弯抹角,拐来拐去,你不嫌累得慌么?” 看吧,人和人之间的差距究竟有多大,由此可见一斑。 亏地乔玠和老蒋在一起相处了这般久的岁月,把老蒋身上的优点一个也没学到。 “你闲着没事干,我可忙着,有话请尽快讲完,烦劳步入主题先。”见着乔玠的脸色愈发难堪,我补充道。 “也罢,既然姑娘如此快人快语,那乔某也就不怕得罪了。姑娘既已有了心上人,那还请和他人保持距离为好,毕竟,女人的声名比什么都要紧。”乔玠似乎鼓足了勇气,终于将心中所想道明。 “你说的那个他人,所指的是老蒋呢?还是我那二师兄?抑或是你自己呢?”我明知故问。 “老蒋?”乔玠听闻这两个字眼之后,眼神大变,“他竟连姓氏都告知你了?” “那又如何?姓名原本就是让人叫的,他又不是皇帝,叫了,难道还能有大逆不道的杀头之罪么?”我反问道。 沉思了短暂瞬间,又接着说道:“倘若是老蒋的话,烦请不必担心,等帮他解决了解药的事情,不用你说,我自会和他分开。要知道,我虽不是一个日理万机之人,但也闲不到哪里去。 当初来你这乔玠大院,并非我的意思,此刻待在你这乔玠大院,也是形势所迫。” 坚决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从而让乔玠明白,你即便跪地抱着你姑奶奶的大腿,你姑奶奶也没有要留的意思。 活了二十多年,还从未受过如此的屈辱。乔玠虽未言明,但摆明暗示我是个狐狸精一类的货色,死缠着他的主子秦广王不放,让我自己识相一些,乖乖自行离去。若不如此,那他可就要采取强硬措施。 话说回来,这种事,即便要出头,那也该是老蒋的爹娘才对,他乔玠算哪根葱呢? 一个奴才,此举,明显有越俎代庖的嫌疑,但同时,也表明乔玠这条狗对老蒋极为忠心。 别说是乔玠,就连我这个当事者,每逢想到那个被天下人称之为最无情的秦广王竟然也有情,竟然也对女子可以动心,就有种晴天霹雳、外焦里嫩的感觉。 然而,忠心归忠心,胆敢明着表现出对我的哆嫌来,还是真心实意的哆嫌,无疑点燃了我的火爆脾气。 罢了,看在老蒋的面子上,暂且放他一码,等离去的那日,看我给他什么好果子吃。 乔玠这不知死活的奴才,我存心今日放过他,可他自个非得往阴曹地府里迈。 “乔某认为,姑娘还是尽早离去为好。” “你乔某那般认为,可我千某却不敢苟同,腿长在我千某人的身上,我想什么时候走,便什么时候走,难不成,您要派人把我千某人背走吗?” 乔玠自然是不会让人把我背走,而是十有八九派人把我打晕,然后装在麻袋里,再绑上大石头,最后沉入河里。 不要脸到我这般程度,乔玠明显没有预料到,或者说,乔玠显然是狗眼看人低了,误以为这天下的所有姑娘们全都是一个德行,全都喜欢忍辱负重,全都受于世俗的约束。 结果,现实给了他一头喝棒,让他懂得,不要脸的人常有,不要脸的姑娘更是常有。 乔玠震撼了有足足半晌,才渐渐回过神来,面犯难色,“千姑娘,你可别让乔某人为难,乔某人并非真心厌恶于你,只是……,这其中的利害干系,即便告知姑娘,怕是你一时三刻也不会明白的。” “你说的又不是番邦语言,我也不是傻子,怎会不明白呢?”我反问道。 “事情并非像姑娘所想的那般简单,这个时候离去,你好,我好,大家都好。反之,大家都不好。”乔玠的眼里,似乎当真有几丝烦恼。 “听你的意思,是觉得我拖累你们了,尤其是拖累老蒋了是么?还有,你又不是我,你怎知我把此事想的很简单呢?” 乔玠的意思,显而易见,低于了我的智商,也高估了我惹麻烦的本领。 “既是如此,那乔某人也就不再隐瞒了,昨日清晨,姑娘离去之后,有人找上门来。”乔玠犹豫了半晌,似乎下定了很大的决心,娓娓道来。 听到此处,我打断了他的话语,“你是指昆仑山之巅的人找上老蒋的事吗?这件事,我昨日已经知晓了。” 乔玠并未有讶然,而是接着说道:“姑娘只知道昆仑山之巅的人来过,那可曾知道他们是因何而来的?” 公子刑天找上秦广王,这不足为奇,有什么值得问的? 但嘴上,我不能如此作答,而是答道:“据闻昆仑山之巅做事从来不问缘由,即便是问缘由,我上哪知晓去?” “昆仑山之巅做事,的确素来不在常理,然而,这次,他们却是有缘由的。至于那缘由,姑娘此时应该猜到是什么了吧?”乔玠朝我上下打量了几眼,眼神有了几分探究。 “你说的那个缘由,该不会是我吧?”我问,佯装流露出几分讶然来。 “正是姑娘,此事,他们两位断然是不会告诉姑娘的,那唯有由乔某人出面了。昆仑山之巅势力太广,乔某人怕是惹不起,因而只得让姑娘离去。” “昆仑山之巅的人说什么了?”我问,继续佯装好奇,见着乔玠不作答,说道:“是让老蒋离开我么?” “姑娘果真冰雪聪明!”乔玠此言,怎么听,怎么都不觉得是夸奖。 正欲追问一句,又听乔玠说道:“昨日来的,是昆仑山之巅的使者香满路,他警告说,说千姑娘是他们主上的女人,让我们务须要远离于你。” 主上的女人?遇上我,避而远之,此刻,这又是唱的哪一出啊? 第129章 香满路 恬不知耻到我这般骇人听闻的程度,香满路眼里果真有了几许无奈,“还请您不要难为属下,属下也是为了您好!” “属下?你是你们主上的属下,并非我千某人的属下。还有,您这样的字眼,我可担当不起。另外,我千某人已经做出了打算,你们主上今日不见我,我就等到明日,他若明日不见我,我就等到后日,他若今年不见我,我就等到明年。” 坚决表明了自己的立场,使得香满路认识到,我并非是心血来潮,而是决定打持续战。 “您……”香满路对于我的举动,明显无言。 “要么派人把我打出去,要么找张椅子让我候着。”充分将无赖本质发挥到底。 “姐姐,你就别难为使者了,他也是领命而已。你若真想见主上,我进去帮你通传。”小童不待我答复,跑身离去。 这时,如风在一旁插语道:“您何必如此执着呢?主上倘若说了今日不见外人,那就必然有事。如风不清楚您和主上的关系,但无可厚非的是,您和主上相识。既是相识,您就应该了解主上的性子。” 正是因为我了解他的性子,所以这次无论如何不能离去。宁可让他厌烦,宁可让他哆嫌,我也要死皮赖脸地留下问个清楚。 什么尊严,什么高傲,什么底线,这些能当钱花,还是能当饭吃? “你和我既相识,也跟在我身边一段时日,那就更应该了解我的个性。”说到此处,我戛然而止。 如风许是想到了我昔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各种举动,隔了半晌才答道:“那您候着吧!” 小童是自己一人出来的,脸上还带着一丝怏怏然,“姐姐,使者没有骗你,主上当真不在里头。” 我莞尔一笑,道:“没关系的,我可以等他回来,小童,去帮姐姐搬把椅子出来。” “后面有客房,您去客房歇着吧,黄昏之前,主上怕是回不来。”香满路答道,又偏身看向小童和如风,“你们俩好生伺候着。” “不用伺候,我正好想去后院转转。” 小童和如风许是见我言辞凿凿,没有跟来。 桃花坞的后院,有一处喷泉,从建造年代来看,不出五年之内。 喷泉见的不多,但也不算少,不足为奇。 稀奇的是,喷泉的周遭,种满了一圈的郁金香。 郁金香原本并没有什么稀奇之处,但这并非普通的郁金香,而是郁金香中的稀世珍品夜皇后。 夜皇后十分罕见,我第一次见,也是唯一一次见,是在公子刑天的无常宫内。 然而,那次见的时候,只有五盆。 郁金香这种花,我没什么好感,但也没有什么恶感,当时似乎随口说了一句:“若是能开上一大片,想来定然是番奇景。” 如今看来,说者无意,听者有心。 以前所说的话实乃太多,到底还有什么东西是我说过、压根就没当一回事,但他却放在了心尖上,并且付诸行动的呢? 昔日,不是没有怀疑过,不是没有想过,只不过,瞬间就将自己给否定,只因,那时候,对爱情可谓是全然懵懂,根本就不晓得什么东西才叫爱。 何况,我对公子刑天的感情,颇为复杂。 或许,正是那份复杂,导致我无从相信,更无法去相信。 此时的气候还是有些严寒,可这桃花坞内,十分暖和,尤其是这喷泉周遭。 正是因此,原本还未到花季的夜皇后,竟全然绽放。 少女时代的我,天性浪漫,喜欢这世间的一切东西,总觉得,就连那些花花草草,也都是有感情的。 自打接触毒术之后,对花草的感情愈发强烈,但此时的感情,和彼时的感情,天渊之别。 如今,花草在我眼里,更多的是他们的毒性和药性,而不是欣赏价值。 从药理来讲,夜皇后并未有大的用途,因而,只能用作观赏。 弯身下去,原本想摘一朵拿在手里,耳畔蓦然想起老妖精昔日的话语。 “喜欢一朵花,你会把它摘下来,而爱一朵花,你会精心呵护它。” 作罢,转身,回头,突然之间,眼神大变。 “是你!”惊呼一声,指尖已然做出了最下意识的反应。 出现在我面前的,并非是公子刑天,也并非是昆仑山之巅的任何人,而是枯木老人。 桃花坞周遭戒备森严,枯木老人为何会在此地,实属奇事。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枯木老人明明在六扇门,明明被小金看管着,又是如何逃出来的呢? 公子刑天和枯木老人是相识的,或者说,是有交情的,这点,我怎么就给忘记了呢? 既是如此,枯木老人要杀我的事情,也不晓得他是否知晓?昨日所谓的要事缠身,难道说,是和枯木老人有关么?枯木老人是他派人救出来的,还是他亲自救出来的? 这些,都不是此刻的关键,此刻的关键是,因为我的本能,弹指醉的毒在瞬间就进入了枯木老人的体内。 枯木老人待看清是我之后,眼神也是大变,但来不及反抗,身子就倒了下去。 身子虽倒了下去,可她的意识显然还是极为清醒的,“怎么会是你,你为何会在此地?” 看来,公子刑天并未将我和他的关系告知给枯木老人。 “准你能来桃花坞,我就不能来么?”我反问道,留意观察枯木老人的身体反应。 从她目前的情形来看,起码还能撑个半盏茶的功夫。 枯木老人许是见我神情镇静,又许是见这半晌的功夫,并未有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出来缉拿,带几许疑惑地问道:“你和公子是何关系?” “你和他又是何关系?”我不作答,反问道。 依枯木老人的身份,若说她听命与公子刑天,好像有点说不过去,但又从她的称呼来判断,她对公子刑天,显然不止尊敬那般简单。 这其中的具体关系和转折,我是十足好了奇。 枯木老人很快转移了话题,“你给我所下的,是什么毒?”许是见我没有作答,她又说道:“放心,既然你和公子有关系,那我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找你的任何麻烦。我是不知你是公子的人,若不然,也不会犯下这等失误。” 无情可是她的亲生女儿,而且她爱无情可是出了名的,公子刑天在她心目中,难道比无情还要更加重要么? “不必看在他的面上,我是杀了无情,有情也因我而死,你想报仇在情理当中,没有必要为了他人委屈自己。”我循循善诱,企图能套出枯木老人的话来。 “你这人倒稀奇,见过寻死的,可真没见过像你这般寻死的。你……”枯木老人说到此处,身子扑通倒了下去。 原本,枯木老人于我而言,是死对头,是仇敌,可如今这幅局面,又令我着实哭笑不得。 因为公子刑天,我自然不能杀了她,不能杀了,那只能留下她的性命。 一个女人,身材还属纤细那种,殊不料,搬起来一点也不轻,不止不轻,简直重地跟头牛似的。 也不晓得小童和如风去了哪里,不让他们跟着,还当真就没有跟着。 用得着人的时候,身边是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粗活累活,全都是我一人的。 天苍苍,野茫茫,我上辈子,究竟是造了孽呢? 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终于把她搬进一间客房当中。 掏出解药给枯木老人服下,坐到房中干等。 小童和如风不在也就罢了,我来到后院,足足有半个时辰的功夫,一个弟子的身影都没看到,他们,究竟是对我太放心呢?还是认定我不会在这桃花坞干出什么杀人放火的勾当来? 后院的客房,约有二十数间,每间屋子,都不算大,布局也很简单,但收拾地皆很干净。 就像此座屋子一般,除了床和桌椅之外,别无任何累赘的东西。 简洁大方,符合我的口味。 约莫一刻钟的时辰之后,枯木老人醒了,“是你救的我?” “这不废话吗?这除了我,还有别人么?再说了,毒是我下的,你觉得别人能解得了么?” 枯木老人许是见我的态度不大愉悦,解释道:“我只是略微有些好奇罢了,没想到,你竟然会救我。” 枯木老人应该是听闻过我睚眦必报的美名,认定我是个冷血无情的主,这才有了此刻这幅讶然。 “你都不杀我了,我为何要杀你呢?杀了你,我身上又不会多块肉来。反正你也没有伤到我一根寒毛,而且我已经给过你教训。” 死在我手下的人,虽不少,但我本意,并不喜欢杀人。不止我,相信没有人喜欢杀人。 有的时候,杀人,只是逼不得已,只是被迫。 一笑泯恩仇,倒也不失为一件好事。 原本,枯木老人虽则已经落到小金手上,可我始终还是放心不下。 如今,彻底可以高枕无忧了。 “行了,你歇息吧,两日之内,最好别太动用真气。”临出门前,我朝枯木老人嘱咐了一句。 原本的弹指醉,其实只有迷昏的功效,那日闲地没事,将它改良了一番,效力更上了一层楼。 第130章 又少了一位仇敌 阴差阳错也好,歪打正着也罢,谁能想到,我不光和秦广王的关系发生了莫大的改变,和枯木老人的关系也发生了莫大的改变。 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和公子刑天的关系才属莫测。 戏文里才会出现的事情,在我身上活活上演,不止如此,有些桥段,甚至比戏文里还要愈发精彩。 如此发展下去,改天若是那个雪魅姬也忽然出现在我面前,并且和我称兄道弟,我想自己也不会觉得新鲜和稀奇了。 闲来无事,又在后院溜达了几圈,这期间,还当真是一名守卫和弟子都未瞧见。 公子刑天究竟是知晓我会前来,因而把那些弟子都遣走呢?还是昆仑山之巅此次来的,原本就只有门口那四位弟子呢? 许是转悠地有些久了,又许是这两日都没有睡好,一股困意,油然而生。 就近找了间屋子,刚刚躺在床上,就听到外面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 好生奇怪,听着并非像是脚步声或是人蹑手蹑脚的声音,更像是某种动物发出的声响。 打开门一看,我是差点被眼前的景象给萌翻。 与其说这是一头猪,还不如说这是一头迷你猪或是宠物猪。 据闻,暹罗曾经给大明进贡过一种迷你猪,名叫七里香。 七里香通体白色偏粉,头部、背部、尾部皆是黑色,身体遍布刚毛,也有比较柔软的细毛,尾巴有短毛,夹发明显,幼体有条纹;体型圆胖成水桶状,脖子短,口鼻部突出,鼻尖好似被切断了一样,末端有一块圆盘状的软骨;眼睛小,耳朵长,十分可爱。 七里香不同于一般的猪类,不止没有体臭,浑身上下反而有股淡淡的香气。 正是因此,才得名七里香,民间的百姓,有些也将其称之为十里香。 寻常的七里香,一般长度在九寸到十三村之间,而体重,唯有七八斤重般大小,最大的,也不会超过二十斤。 此刻,我眼前的这只七里香,长度在十寸,体重约莫在十二斤左右。 此刻,这只七里香正在吭哧吭哧地啃着房门之外的竹子。 此刻,我是情不自禁笑出了声。 明明是只猪,非得啃竹子玩,你以为自己是熊猫呐?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七里香可是暹罗进贡给皇室的东西,这桃花坞怎会有呢? 七里香抬眼朝我瞥来,眼里的神情,颇为淡然,随即又低下头,继续啃起竹子来。 不知为何,突然想起乌里雪来。 昆仑山的百姓们叫错了,那并不叫雪里乌,而叫乌里雪。 当初,我以为自己是叫错,原来,就算失去记忆,有的东西,潜意识里也是有印象的。 我何以如此笃定那怪物叫乌里雪呢?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乌里雪这个名字其实是我给它所起。 五岁的时候,和热尔汗去昆仑山玩,结果一不小心迷失在山脚下的一处树林里头。 就在那里,我遇上了乌里雪。 当时,乌里雪没有如今这般丑陋,也没有如今这般凶猛彪悍。 当时,乌里雪只是一只小兽。 当时,乌里雪正在刨雪玩,瞧见我后,也是像七里香这般,极为淡然地看了我一眼,随即又低下了头,继续刨雪。 后来,我和乌里雪成了朋友,还给它起了名字。 去昆仑山之巅以后,曾经四处找寻过雪里乌,可一直没有下落。 公子刑天也替我四处找寻过,仍是一直没有下落。 再论此时,缓步走到七里香身边,蹲身下去,想将他从地上抱起。 许是由于它给我的感觉和乌里雪颇像的缘故,突然萌发出一种将其占为己有的念头。 殊不料,这小东西竟然嗷嗷大叫一声,撒丫子就跑。 看那情形,多半是误以为我会对它痛下杀手。 一只宠物猪,难不成还担心有人会宰了它,吃它的肉么? 自作多情的人见的不少,可自作多情的猪,实乃平生头一遭遇上。 跟我比逃命的功夫,跟我比试轻功,你这小东西连提鞋都不配。 逃吧,尽情地逃吧,看你能逃多远,即便是逃到天涯海角,也休想逃出你主子的手掌心。 一个身子便跃到了七里香的身旁,然后得意地看着它,得意地笑。 下一刻,笑容忽然僵在了脸上。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僵住的,不止是脸上的笑容,还有我的身体。 到底是哪个孙子想的这种阴招,竟然把麻药弄到七里香的身上,看来,这人对我的性情极为了解,深知我的戒备心极强,对任何人都有堤防心里,因而把招数使到动物身上,还是如此萌的小猪身上。 再骂也无济于事,真想一口血彻底喷死自己,亏我还是一介毒手,还自打前年下山之后,处处中毒,每走一步,都和毒有拖不了的干系。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七里香许是见我浑身动弹不得,吭哧吭哧叫了两声,屁颠屁颠跑到我的脚下,围着我的靴子,开始慢悠悠地啃起来。 啃了几下,它又抬头看向我,以一副胜利者的姿态和胜利者的眼神看着我,令人萌发出一种强烈毒死它的冲动。 然而,对于真正的幕后主使之人,这小东西只是一个替罪羔羊,我得留着它作为活证。 出奇的是,等了半晌,并未等到那幕后之人的出现。 把毒下在七里香身上,为的,岂非正是对付我么,那为何一直迟迟不肯出现呢? 难道说,他们要对付的,并非是我,而是公子刑天或是昆仑山之巅的其他人么? 想来也是,这种麻药,是用醉颜和曼陀罗一起研制而成,对付一般的人,足矣,可要对付我,那诚然还差那么一截。 瞬间麻木,瞬间动弹不得,是会有的事情,但于我而言,身体很快就能恢复正常。 若是目标是我,断然不会不经调查,如此贸贸然就下手。 也罢,无论躲在幕后那孙子是何人,非得把他给揪出来。 身体可以动弹自如了,见着七里香仍在啃我脚上的靴子,蹲身将它抱了起来。 这一抱,才发觉此只七里香的脖子之上,带着一个香包。 从绣工来看,绣品上等,从布料来看,也是用江南上好的丝绸所制。 麻药正是被装在这只香包里头,但香包被一种特殊的物浸泡过,因而,醉颜和曼陀罗的气味闻不到一丝半点。 七里香在我的手掌之上不停翻腾,企图下去,见状,我将它搂地更紧。 无意瞥见香包上的图案,我是眼神一变,一把将香包从七里香脖子上扯下。 这香包上的图案,不是别的东西,而是薰衣草。 香包的颜色,不是别的颜色,而是紫色。 能有资格拥有这七里香的,同时又都吻合这些特征的,我所认识的人,反正就只有一个。 那人,赫然正是朱佑樘。 朱佑樘这究竟是想作甚呢?不对,朱佑樘哪来的醉颜呢? 若推断没错,昔日,我曾遇上的那位牡丹仙子,十有八九是秦广王的人,也就是老蒋的人,她嘴里的那个恶魔,也正是老蒋。 若说是老蒋要害公子刑天,理由极为充分,可还是全然吻合不上? 想来想去,还是朱佑樘的嫌疑最大。 朱佑樘若想对付我,有的是时机,何需多此一举在这桃花坞下手呢? 那他的目标,多半不是我,而是公子刑天。 但这其中的缘由是什么,怎么想也想不明白。 若说是为了我吧,似乎也有解释不通的地方,朱佑樘可不是这般沉不住气和肤浅的人。 再则,他就算要下手,也不会蠢到留下属于自己的鲜明特征。 难道说,是有人要给他栽赃陷害么? 许是我看香包看地太过专注,七里香嗷嗷叫了几声,从我手里挣脱开来。 这一挣脱,猪蹄子划过了我的手心,赫然留下一道鲜红的印记。 若是被一头凶兽给伤了也就罢了,可伤我的,是一头猪,还是一头迷你猪。 活人活到我这般任人宰割,任物宰割的地步,简直比杯具还杯具。 七里香跑了数步之后,回过头来,淡然地看了我一眼,又低下头去,啃起地来,仿佛全然不知自己方才都做了些什么。 赶紧掏出九花玉露膏往伤口上抹,这一抹,才发觉香包仍在手心握着,顺道揣在怀里,开始上药。 七里香许是见我没了动静,又跑到我的身边,开始啃我的靴子。 忙着上药,无暇估计其他,原本想几脚把它踹开,可又觉得它十足可爱,于是便收回毒脚。 少时之后,手上的伤口不止不见好,反而流血越发汹涌。 原本只是一些爪印而已,而此刻,就像被被刀子割了一般。 这时,始作俑者抬眼看向我,嘴里发出一阵吭哧吭哧的声响。 头有些隐隐作痛,眼前也有些发黑.。 去他娘个脚后跟,到底是那个孙子干的好事。 我还想着,单凭迷药,即便对付的不是我,也要不了公子刑天的性命。 原来这孙子一早打的就不是麻药,麻药只是一个引子而已,他要对付我,只怕不是公子刑天,当真是我。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131章 七里香 第132章 横生枝节 身子猛然倒了下去,就在那一瞬间,眼前出现了一张模糊的脸。 “荣华,荣……”彻底失去了所有的意识。 待睁开眼睛的时候,第一眼看到的,并非是荣华,也并非是公子刑天,而是朱佑樘。 我所躺着的地方,也并非是桃花坞,而是朱佑樘的府邸,而是我第一次去过的那座府邸,而是我那次毒发之际所躺过的那张床。 “能解释一下吗?”我坐起身,淡淡看向朱佑樘。 香满路的武功高低我不知晓,也未曾领教过,但知晓的是,他若是和朱佑樘单打独斗,怕是朱佑樘也不好对付。 既是如此,他究竟是如何把我从桃花坞里带出来的?难道说,香满路和小童如风他们当真对我不闻不问,任由我一人在后院么? 朱佑樘仍是一身鲜亮的紫衣,紫衣之上,仍是绣着几朵薰衣草的图案。 他就那般站直身子看向我,“你中毒了!” “废话!”我答道,“那毒,岂非不正是出自您手?” 醉颜和曼陀罗是优质的麻药,但若说药倒我,那绝迹还差点。 我所中的,并非是麻药,而是七里香身上的香味。 香味也能中毒么?没错,香味确实能中毒。 七里香本身所带着的,是一种极为独特的香味,这种香味,本身是没有毒性的。 然而,下毒之人聪明之处,在于把它和醉颜混合在一起。 这还不是关键,关键是,即便是混合之后,在普通情形之下,我也是不会着道的。 最核心的环节出在七里香身上,出在它的蹄子之上。 被那一抓,手上有了血迹,有了伤口,恰好成了毒发作的引子。 “你想多了,我可没那闲工夫去害你。” 一般人在这个时候,若要解释,若要分辨,首先要说的,不应该是自己没有害人之心才对么,可朱佑樘却说的是自己没有害人的时间。 “不是你?”从怀里掏出香包,直接朝他扔了过去。 朱佑樘接在手里,仔细瞧了几眼,答道:“没错,这的确是我的东西,不过前几日丢失了。” “好吧,你说丢失就丢失了吧,那七里香呢?你可别告诉我,七里香也不是你的。”我问,竭力保持淡定。 “暹罗总共给大明进贡了三只七里香,三只原本都在万贞儿手上,但前几日,她给你那好朋友汝定侯赐了一只,此事,你当真不知?”朱佑樘看我的眼神,有了几分古怪。 我能说自己是当真不知么,这几日,实乃发生了太多的事情,哪还有心思去关注这等小事。 依公孙狗贼的精明,断然不会做出如此愚蠢的事情,再则,公孙狗贼的七里香,朱佑樘的香包,幕后那孙子,究竟是想做什么呢? 设计陷害,起码使个高明的手段来,这是摆明狗眼看人低,觉得我好欺负,好糊弄是么? 蓦然想到什么,那孙子,不会是想借此挑拨朱佑樘和公孙狗贼之间的关系,让他们俩兵刃相见吧?抑或是知晓我和公子刑天的关系,想用一石二鸟之计,想利用公子刑天的手,把他们俩都除去呢? 不在汝定侯府对我下手,也不在乔家大院对我下手,而是偏偏在我来到桃花坞的时候下手,这孙子,摆明对公子刑天有所针对。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朱佑樘为何会去桃花坞呢? 朱佑樘仿佛看出了我的心事,说道:“我派了两个人在你身边。” 朱佑樘说地极为轻描淡写,所包含的意思是,昨日我和老蒋离去之后,他兴许不放心我的安危,因而派了两名暗卫贴身保护我。 依我的身手,走了一路,都没有察觉到有人跟踪,那充分说明跟着我的,不是普通之人,而是那些暗卫。 “你的意思是,那些暗卫发觉我晕倒,然后将我抱回了你的府上?”我重重咬在抱字上。 意识虽模糊,但隐约能感觉出来,自己当时被人给抱在怀里。 “抱你回来的,不是他们,是我。”朱佑樘答道,神情极为淡然。 点天灯的朱佑樘,我真想要了他的狗命,每次都趁人之危,每次都吃我豆腐。 手指缠绕,可转念一想,手又伸了回去,看在他救我这么多次的份上,暂且不跟他计较。 “你是派了人在我身边跟着,还是自个在我身边也跟着?你是跟踪狂么?”我出语讥讽道。 “你想多了,我只是恰好来这附近,听了他们的回禀,就赶了过来。”朱佑樘又是淡然答了一句。 恰好?好一个恰好?前后仅仅一瞬间的事情,他朱佑樘难道有腾云驾雾的能力么?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以您五皇子的身份,想必定然早就知晓住在桃花坞里头的是何人,既是如此,您为何要多管闲事将我带回呢?您是觉得我可怜到没人管的程度呢?还是觉得他们会扔下我不管?” 眼瞅马上就能见到荣华,朱佑樘这点天灯的非得横插一杠。 话说回来,小童和如风呢?即便当时不知我晕倒的事情,断然不会到此刻还没有察觉。 我还在的时候,昆仑山之巅的规矩极为森严,别说是带走一个大活人,估计就连带头一根头发都绝非易事。 桃花坞可是公子刑天下榻的地方,管理竟疏忽到如斯程度。朱佑樘的两名暗卫没有被发觉,朱佑樘这个大活人进来把我抱走也没有被发觉。 下次若是见到小童他们,我得替公子刑天好好教训教训他们,依照昆仑山之巅的规矩,就凭这份掉以轻心,足以自刎谢罪。 原本想着,今个守在公子刑天门前,就是抱着他的大腿,也要见到他。殊不料,计划总是赶不上变化。 朱佑樘狗拿耗子多管闲事,非得把我弄进他的宅子来,如此一来,见不到公子刑天是小,只怕会让他产生更大的误会,误以为我当真水性杨花,和诸多男人有剪不断、理还乱的多角感情。 香满路说公子刑天黄昏之后才能回来,此时已过黄昏,相信他应该已经回来。 必须立刻去找他说清楚,省得令他产生什么误会来。 下床,穿鞋,耳边听到朱佑樘的阻止声,“就你目前这幅身体,还想去何处?” “目前这幅身体?到底是怎么了?”我问,穿好鞋,起身。 眼前一黑,差点一头栽倒在地,直觉胳膊被人给扶住。 坐着的时候,感觉意识十分清醒,身体状态也还蛮好,可一起身,才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 朱佑樘没有说错,依我目前这幅身子,连这座院子都走不出去,别说是走出去,只怕连爬都爬不出去。 怏怏然脱了鞋,又怏怏然躺在了床上,心里可谓是恨得牙痒痒。 然而,即便再恨,还是得先养好身体为紧。 “你把我怎么弄回来的,我不想追究,又是为何把我弄回来的,我也不想去追究,但请帮忙替我查查,看要害我的那个孙子是谁,记住,一定要把他带到我的面前。不要死的,要活的。” 没有了尊敬,也没了谦恭,有的,只是平语。 不想与朱佑樘客套,也没有力气去客套和巴结。 朱佑樘朝我看了一眼,道:“已经派人去查了,很快就会有下落。”神情平静,语气平静,毫无一丝动怒的迹象。 皇子不愧为皇子,这等气魄,常人实乃难与相提并论。 “不是汝定侯,不用查他。”为了避免朱佑樘多走弯路,我提醒了一句。 公孙狗贼就算城府再深,但有一点,他不会害我,不会让我陷入生命危险当中。 或许,他并不十足信任我,也曾利用过我,兴许以后还会继续利用我,但他做不出这种害我性命之事。 他早就知晓我和他的大仇人老蒋有交情和瓜葛,他若真想对付老蒋,可以把注意打到我的身上来。 不论成败与否,兴许他曾经产生过这个念头,但结果是中止,这便足够了。 出奇的是,朱佑樘竟然没有追究问我何以如何笃定,反而说道:“我知晓不是他,他没有这般愚蠢。” 公孙狗贼若是听闻到朱佑樘的话语,不知是该觉得荣幸呢?还是该觉得忧虑呢? 敌人之间能到这般了如指掌的程度,既是幸事,又是悲哀。 思索了半晌,着实想不出来是哪个孙子要害我。 枯木老人和江珧已经改变了自己的立场,那我昔日还曾经得罪过谁? 胡乱思索着,余光瞥见朱佑樘走了出去,少时,他又走了进来,手里还端着一碗药。 顺手接过,直接喝下,抬眼时,发觉朱佑樘看我的眼神颇为讶异。 “你就对我如此放心,不怕药里有毒?”朱佑樘问。 我咧嘴一笑,道,“我身上的这些毒,难道还不足以致命么,你又不是傻子,何须多此一举呢?再则,我好歹也是个毒手,有没有毒,难道我察觉不出来么?” 说完之后,突然有些无地自容,我还岂有脸再称自己是一介毒手呢? 若是让毒术界那些毒手们知晓堂堂新一任的毒王沦落到今日的地步,想来早已笑掉大牙。 “算了,你出去吧,累了,我想歇息了。”不顾朱佑樘作答,直接下了逐客令。 心情突然极度烦躁,更是极度郁闷,被朱佑樘这一搅合,待见到公子刑天之后,我又该如何解释呢? 第133章 赐婚? 许是心情极度郁闷的缘故,又许是身体的缘故,再许是我服的药里头有安神的成分,朱佑樘走后不久,很快便睡了过去。 这一觉,似乎睡了许久许久,但又似乎只是一瞬间,只是片刻。 毫无预兆般地清醒过来,事实上,并非是毫无预兆,而是直觉察觉周遭有不对劲的地方。 当哼哧吭哧的声音传来之时,我便知晓缘由出在了何处。 害我也就罢了,还胆敢跑到我的床上和我同床共枕,这份魄力,令我深深膜拜。 话说,你当真只是一头七里香,不是一头猪妖么? 掏出火折子,点亮,差点被眼前的景象给萌翻。 七里香斜趴着身子,恬然地睡着,仿佛这里并非人居住的榻上,而是它的猪窝。 门紧锁,窗户又关着,也不晓得这东西是如何进来的? 再朝四周看去,发觉窗户一角开了一道小缝,看来这小东西是缝里钻进来的。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七里香怎会在朱佑樘的府上呢? 不对,这并非是朱佑樘的府邸,也并非是我睡去之前所躺着的那张床,而是全然一个陌生的地方。 这座屋子的格局和摆设,与朱佑樘的府邸迥然不同。 准确来说,这里的布局,较为豪华和张扬一些,而且看着像是女子的闺房。少女气息并不浓重,但明显有女子梳妆打扮的梳妆台和梳妆用品。 睡去之前,明明是在朱佑樘的府邸,这究竟是个什么鬼地方? 推门出去,瞬间明白自己身在何处,也瞬间明白是谁把我弄到这个鬼地方。 这里不是别处,正是我们大明王朝的紫禁城内。 把我带过来的,除了万贞儿,绝迹不会再有他人。 能从朱佑樘的府邸把我带过来,万贞儿倒真真是好本事。 问题来了,既然万贞儿有本事能把我从朱佑樘眼皮之下带走,那她也应该有本事除去朱佑樘这个心患,既是如此,那她为何一直留着朱佑樘的性命呢? 下一刻,待我看清远处之人时,着实吃了几大惊。 站在我身前的,并非是万贞儿,而是万贞儿的夫君、朱佑樘的爹皇帝老儿。 “姑娘不必吃惊,朕没有什么恶意,只是请姑娘来宫中一述。”皇帝老儿仿佛看出了我的疑虑,解释道。 “请?有这般请人的么?以您的身份,只要传召一声,何须用这种手段呢?” 若是万贞儿,我还知晓她是要做什么,可若是皇帝老儿,我还当真拿捏不住他的心思。 皇帝老儿听出了我话中的讥讽,微微一笑,“若是能传召的事情,朕又何须用此种非常手段呢?朕理解姑娘此刻的心情,但事出有因,还望姑娘海涵。” 一个堂堂的皇帝,对我用海涵这样的字眼,我又岂能不海涵呢? “陛下折煞了,民女担当不起。”我赶忙做出一副谦恭状。 “务须多礼!”皇帝老儿抬了抬手,言语之际,已经离我尺尺之隔。 从这情形来看,皇帝老儿显然并非是想要我的小命,而是有话要同我讲。 难道说,把我迷晕的,并非是别人,而正是皇帝老儿么? 按捺住心中的波澜,极为恭敬地开口,“陛下,有话请开门见山直言。” 皇帝老儿冲我指了指远处的石凳,“坐下详谈吧!” 等了半晌,见皇帝老儿并未有前行的打算,才恍然大悟意识到什么,自己在前头走去。 像他这种身份,恐怕绝迹不会将后背亮给陌生之人,算来是我疏忽大意了。 待皇帝老儿在石凳坐下之后,我也跟着坐了下来。 “姑娘猜地不差,那只七里香,正是朕派人放进去的。”皇帝老儿看着我,目光慈祥。 此时约莫介于五更天到六更天之间,幸好月光皎洁,可以将皇帝老儿的神情看地一清二楚。平心而论,朱佑樘和他老爹的相貌几乎没有一丝相像之处,皇帝老儿的相貌实乃太过平常,想来,这其中的缘故,绝迹是出自朱佑樘的母亲纪氏身上。 纪氏是个美人,而且还是个大美人,这是不争的事实。 然而,皇帝老儿如此坦诚,着实出乎我的意料。 “朕原本想着将姑娘从桃花坞带走,殊不料,侍卫还未动手,被樘儿给抢先一步。”皇帝老儿又补充了一句。 这就解释了方才不通之处,也解释了朱佑樘那边草包的缘由,那些暗卫即便知晓皇帝派人要带走我,想来也不敢多加阻挠。 何况,据我怀疑,朱佑樘派来的人,只怕来无影去无踪,尚未被那些暗卫给发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昆仑山之巅看来是亟需整顿,朱佑樘的人他们没有察觉,就连皇帝老儿派来的人兴许他们也尚未察觉。 如此事情,当真丢尽了昆仑山之巅的脸,也不晓得公子刑天回来之后知晓此事,会做出何种反应来。 此刻不是追究那些的时候,而是追究,“您既然是要请我,为何要对我下毒呢?” 自打皇帝老儿勇敢承认自己的罪行之后,我是懒地再陛下长陛下短,皇帝万岁之类的去叫。 想见我,趁我不备打晕足矣,何须如此费尽心机,并且还浪费掉一些毒药呢? 这岂是在请我,这分明是在戏弄我,是在耍我? 心情顿时不好,连带着语气也有几分不悦。 “依姑娘的轻功,只怕朕那几位侍卫不是对手。”皇帝老儿答道。 “不是对手,那就下毒是么?您是想把我给毒死呢?还是想看看我的体质如何呢?您的侍卫只要表明身份,民女胆敢不来么?” 皇帝老儿明显是在狡辩,是个傻子都能听得出来。 如此用心良苦的计划,摆明了不止是请我这般简单。 若是没有被朱佑樘及时发现,兴许我早已见了阎王。 朱佑樘也不晓得趁我昏迷之际给我吃了些什么东西,直到此刻,嘴里还有一种怪味。 虽不知那是什么,但知晓的是,这东西绝迹对解毒有用。 身体虽则还是有些虚弱,但毒已经被解去七七八八。 说来想起一件怪事来,我对毒属于过敏体质,即便没有中毒的反应,也会出现过敏反应。 然而,最近一段时日以来,似乎未曾出现过大象腿、麒麟臂之类的任何反应。 也罢,此刻也不是追究这些的时候。 “不管姑娘相信不相信,朕绝迹没有要害姑娘之心。”皇帝老儿替自己分辨道。 “当真没有么?五皇子不在这里,汝定侯也不在这里,您想要我的命,尽管拿去,何须装模作样呢?” 并非我胆大包天,也并非我一心寻死,实乃蓦然之间,约莫明白皇帝老儿的打算和意图了。 与朱佑樘和公孙狗贼同时有瓜葛,这便是我最大的罪过。 朱佑樘与公孙狗贼之间,原来就是水火不相容的敏感关系,因为女人,即便我这个女人的作用其实并没有多大,但站在皇帝老儿的角度上来说,多一事诚然不如少一事。 除去我,也在情理当中,然则,依他的身份,为何要用这多此一举的招数呢? 怎么想,怎么觉得奇怪。 在我身上,实乃发生过太多匪夷所思的事情,此刻这件,都稀松平常了。 “你以为朕要杀你?就因为汝定侯和五皇子同时都请求朕把你赐婚给他们?” 皇帝老儿此言一出,我是大跌眼球,雷得外焦里嫩,急急问道:“赐婚?什么时候的事情?”“看来你这个当事者果真是一点也不知情呐!”皇帝老儿看我的眼神,有了几分探究,“前两日,汝定侯进宫,提说让朕帮忙赐婚,还请求贵妃收你为义女,给你一个郡主的身份。” 皇帝老儿说到此处,一顿,接着又说道:“朕当时没有答应,郡主毕竟不是说封就能封的事情。不曾想,后半天的时候,樘儿进了宫,请求朕也帮他赐婚。” 眼瞅我刚刚和公子刑天相见,公孙狗贼和朱佑樘非得跑出来跟着捣乱。 赐婚?赐哪门子婚呢?他们想娶,我就得嫁么? 没错,身为皇子,身为侯爷,他们就是可以如此任性。 皇帝若赐婚,那放在普通之人的身上,她还当真就得非嫁不可。 能同时被五皇子和汝定侯给看上,我是该觉得受宠若惊、烧高香拜佛祖呢?还是该担忧我以后的小日子该如何去过呢? “您不是帮五皇子赐过婚了么?”我问。 “若不是因此,朕何须找姑娘前来呢?若只是赐婚,朕虽左右为难,可心里基本还有定数,樘儿是要退了和秦家的那么婚事。” 从皇帝老儿看我的眼神,约莫明白了他的用意,但故作不知,“那您的意思呢?您是需要民女做些什么呢?” “秦家的婚事,自是不能退的,你若不介意,可以为樘儿的侧妃,日后他荣登大典,你至少也能位列妃位。” 这话的意思,是他要把我指给他的儿子朱佑樘。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皇帝老儿在我面前,说出了荣登大殿这样的词语,那就表明,朱佑樘已经被他立为太子,相信这几日就会下达诏书。 “五皇子和汝定侯兴许是有什么误会,民女已经有心上人了。”我坦然答道。 第134章 看您不顺眼 有没有心上人,其实对于赐婚而言,并无大的差别,棒打鸳鸯的例子,自古以来,从来就未曾停歇过。 趁着皇帝老儿还在愣神之际,我赶紧又补充了一句,“民女已非黄花之身,配不上五皇子。” 相信如此一说,皇帝老儿再也不会把主意打到我的头上来,朱佑樘也能迎难而退。 皇帝老儿显然没有料到我会如此诚恳,也显然没有料到会有女子敢坦诚这种见不得光彩的事情,一时之间,神情分外震惊。 对于女子而言,名节无疑是最重要的东西,但凡未出阁的女子,若是在出嫁之前便做出这种有伤风化的媾合之事,那就不止是逾矩,而是要被浸猪笼的大事。 隔了半晌,皇帝老儿才从震惊当中恢复过来,盯着我,打量了数眼,偶后缓声说道:“是朕唐突了,方才的话,不要放在心上。” “陛下方才有说什么吗?”我微微一笑,道:“五皇子应该还在等着民女,那民女就先告退了。” “夜太深了,在此歇息一晚,明日朕派人送你出宫。”皇帝老儿说着起身。 “还是不用了吧,皇宫这样的地方,像我这等草民,可是住不习惯的。”我推脱道。 “天一亮朕就送你出宫,好生休息吧!”皇帝老儿态度坚决,转身离去。 对此,我能再反驳么,能再不识好歹不? 原本以为,皇帝老儿是让我主动离开他的儿子,和朱佑樘,和公孙狗贼再也不要有任何牵扯,殊不料,他竟然是谈赐婚的事情,并且,在深知我已经为残花败柳之身以后,也对离去一事只字不提。 皇帝老儿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今夜,怕是一个不眠之夜。 果真,皇帝老儿刚走,万贞儿便来了。 万贞儿是一人前来的,身边并未带宫女和太监,这点,倒出乎我的意料。 万贞儿来的时候,我正坐在院中赏月,瞧见她之后,立即从石凳上起身。 “不必了,坐着吧!” 万贞儿能用如此客气的态度,这又出乎我的意料。 坐着就坐着吧,正好懒地起身,不过从这情形来判断,万贞儿显然一时半刻不打算走。 万贞儿在我对面坐下,开门见山道:“皇上不请你来,本宫也正有此意。” “娘娘,有话直言无妨。”我表明了自己的态度。 “赐婚的事情你应该已经知晓了,对此,你持什么态度?”万贞儿的神情,似探究,似好奇,又似审问。 我淡淡一笑,语气竭力保持云淡风轻,“您希望我持什么态度呢?” 万贞儿许是并未料到我会有如此无礼如此傲慢的举动,嘴里冷哼一声,“别以为自己仗着五皇子和玉儿给你撑腰,你就可以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这般肤浅的女子,也不晓得玉儿为何会看上你?” 那日,在皇宫之时,万贞儿对我还是极为客气的。 很明显,那时的她,只是在作秀而已,只是在公孙狗贼的面前竭力展现出自己友善和美好的一面。 此刻,没有外人在此,顿时原形毕露。 别人敬我一尺,我自然得送还别人几丈,“娘娘您深夜拜访,不就是对民女有所指示么?” 万贞儿冷眼瞥向我,“既然你心里很清楚,那本宫就打开天窗说亮话,本宫不希望你日后和汝定侯再有任何牵扯。” 公孙狗贼昔日就给我惹来一大堆的麻烦, “那就烦请娘娘今后多看着点汝定侯,让他千万不要前来找我,他若执迷不悟,您就派人打断他的腿。”’ 说不上来缘由,对万贞儿,总是有种莫名的厌恶之情。 这种厌恶,发自内心,源于肺腑,如影随形。 原本还想着采用温柔的方式对待她,可惜的是,万贞儿是个机会摆在面前,也绝迹不会珍惜的主。 “大胆!”万贞儿脸色大变,横眉怒对,“本宫看,你是嫌自己小命太长了是吗?” 伴随着这一声大胆,周遭顿时飞出数道人影,齐刷刷地落到万贞儿身旁。 一直还觉得诧异,她何以敢一人前来,原来是有备无患。 不过,就凭这几个人,也想对付我,这是狗眼看人低呢?还是太高估她自己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万贞儿的身边,果然有高手存在,难道这些黑衣人就是传说中的那个什么十三鹰吧? 不对,十三鹰十三鹰,摆明是有十三位,可眼前的,仅仅只有八位。 “行了,下去吧,务须大惊小怪!”万贞儿冲身后摆了摆手,语气当中带着几丝不耐烦的意味。 她岂是在不耐烦,摆明是在给我下马威,是在给我几分颜色瞧瞧。 若是放在常人身上,绝迹会退缩,可她料想不到的是,我是个不怕死不要命的主。 事实上,我并非不怕死,也并非不要命,而是万贞儿用错了方式。 敢在我面前使这种小伎俩和手段,那无疑于关公门前耍大刀一般。 有什么话,不能直接干脆利落的说出来,非得这般拐弯抹角,也不怕肠子打结? 想杀就痛痛快快拿起刀咔嚓一声,示什么威呢? 万贞儿许是见我面不改色,又是冷笑一声,“看来,不知死活实乃你的好本事!” “我不止不知死活,还不知深浅,这点自知之明,自个还是有的。”我自嘲道,又说道:“您放心,我与汝定侯之间,绝对不会发生你所想的那种关系。我即日就会离开京城,届时,您尽可以高枕无忧。” 万贞儿许是见我有所退让,神情有了松动,“其实也不至于,本宫虽不喜欢你,可玉儿喜欢,不过,你只能给他做妾室。” 前一刻还让我离开公孙狗贼,此刻又说出妾室这样的话语,万贞儿突然之间转变如此巨大,着实令人无法接受。 话说,她是得了性格分裂之症呢?还是脑子被驴突然给踢了?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凭什么我就不能当正妻,只能当妾呢?我是比别人少胳膊少腿了还是多胳膊多腿了?我的脸上,写着妾这个字么? 朱佑樘和公孙狗贼身份是显赫,是高贵,可又跟我有个哪门子干系呢? 我配不上他们俩,他们俩难道就能配得上我么? 最讨厌的,便是所谓的配得上和配不上,你觉得别人配不上你,别人兴许还觉得你配不上他呢。 被皇帝老儿和万贞儿这一轻视和无视,心情瞬间不大愉悦。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万贞儿究竟想作甚? 分明就厌恶我,可又转眼之间就变了一张嘴脸,核心是,公孙狗贼此刻并不在,那她转变的缘由是什么呢? “您放心,我与汝定侯,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任何瓜葛。” 甭管她安的黄心还是黑心,先表明自己的立场要紧。 经此一事,必须与公孙狗贼断绝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省得给自己再惹来什么麻烦事。 “你能如此识趣,那最好不过。”万贞儿道,眼里的神情,又有了一丝松动。 感情她是在试探我,试探我对公孙狗贼有没有觊觎之心。 “五皇子各方面都不错,本宫可以让皇上把你赐给他。” 万贞儿此言一出,我是不由得冷笑一声,“汝定侯和五皇子民女都高攀不起,此事,民女已经对皇上禀明,娘娘若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尽管去问皇上。” 同样的问题,懒地再做回答。 “知晓本宫为何不喜欢你么?就是因为你这份目中无人,别仗着自己年轻,以为有轻狂的资本。轻狂,可是要付出代价的。”万贞儿显然对我的态度极为不满,但仍是保持着一副不温不火的风范。 “娘娘若是没有别的事情的话,那民女先告退了。”说完不待万贞儿作答,起身。 说我轻狂,那就让你彻底见识见识,什么才叫轻狂和任性。 贵妃又如何,胆敢对你姑奶奶说出威胁的话来,有种你就派人来教训你姑奶奶,来要了你姑奶奶的小命,嘴上功夫算什么好汉? “你……”万贞儿气急败坏地指向我,目露凶光。 缓步走到她的身边,将她的手从半空当中拉下,“娘娘,还请千万保重凤体,须知,您已经不是二八年华的姑娘,而是年逾古稀的老太婆了。” 万贞儿脸色大变的同时,那八名黑衣人再次出现。 “杀了她,给本宫杀了她!”万贞儿怒吼道。 “就凭他们,也想取我性命?娘娘,您可千万别把我给逼急了,逼急了,我兴许当真缠着汝定侯一直不放。”抓住万贞儿的软肋,适时打击道。 “就凭他们?你可知晓他们都是何人?也罢,既然你一心寻死,那本宫就成全你。动手!” 万贞儿的眼神,已有凶狠转变为一副看好戏的模样。 下一刻,万贞儿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你,你,本宫上次中的毒,是你所下?” “这不废话么?”作答的同时,朝地上的黑衣人踢了几脚,确定他们已经深度昏迷。 “你和五皇子究竟是何关系,你是他派在玉儿身边的细作么?”万贞儿质问道。 “您想多了,民女只是看您不顺眼而已。”我如实答道。 第135章 彻底撇清关系 没见万贞儿之前,就对她没甚好感,见了之后,恶感越发徒增。 原本念在她那尊贵的身份上,我是不能惹,也不敢去惹,怪就怪在自己这幅火爆脾气上,同时也怪她言语太咄咄逼人。 万贞儿有一点没有说错,那就是我太轻狂。 年少的时候,生性单纯,压根不晓得轻狂为何物。 鉴于阿爸的缘故,土库族的百姓都把我当公主一般对待。 那时,虽然并未有轻狂之心,但落在外人眼里,兴许有了轻狂之实。 去昆仑山之巅以后,有公子刑天那个大靠山,可谓是要风得风,要雨有雨。 经历过巨大变迁之后,才晓得,有的东西,可以在一朝一夕之间彻底被颠覆,被改变。 那时,其实也并不知晓轻狂的含义,但却仗着昆仑山之巅,无疑做了许多轻狂的事情。 而此刻,是既知晓轻狂的含义,仍然去做轻狂的事情。 或许,只是因为从一开始,一直都有人在替我善后,一直都有人在替我撑腰,这才导致了如今的这幅性情。 这些年,不论惹出多大的麻烦,闯多大的祸出来,最后解决问题的,大多都并非是我本人,而是他人。 即便没有这份刻意,但潜意识里许是已经根深蒂固,因而不管遇上任何人任何事情,做事从来不计后果。 我总是在感叹自己究竟是什么命,细细想来,命运给予我磨难和波折的同时,也给予了我诸多的贵人。 虽则,这些贵人对我的企图都并未那般单纯,给我带来的,有福亦有祸,然而,总归来说,我还是享有了他们更多的福祉。 继八位黑衣人倒下之后,万贞儿也倒了下去。 突然之间,后悔了,肠子都悔青了,还是乌青乌青。 任性和轻狂到我这般程度,连我自己都是如痴如醉。 惹谁不好,非得惹万贞儿那毒妇,我若留下她这个活口,日后她定然会千方百计要了我的小命。万箭穿心是小,就怕把我身上的肉一块一块割下来喂狗。 一不做,二不休,事已至此,为了保全自己的性命,唯有将万贞儿送去与十殿阎罗会晤。 行,就这么着。 我给万贞儿所下的,原本只是迷药而已,看来得加点分量才行。 少了万贞儿这个大祸害,不止于我个人而言,于后宫,于朝堂,于社稷而言,都是一件莫大的好事。 做出这等造福社会、造福万民的事情来,也不晓得百姓们是否会给我做块牌匾表彰我的丰功伟绩呢? “看在我的面子上,你就放过我姑母吧!”公孙狗贼这道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时,生生把我吓了几大跳。 抬起头来,我没好气道:“你是鬼么,走路都不带出声的么?” 方才,正专心致志地想着用什么毒药来送别万贞儿,全然没有察觉到周遭还有他人的存在。 公孙狗贼出声阻止的时候,我刚选好毒药准备下手,他可谓是及时而准确。 行刑之际,刀架在脖子上,马上面临砍头,这时,突然传来一声:“刀下留人!” 这样的事例,永远只能在戏曲和舞台上看到,而在现实生活中,只是一个传说。 在这世间,没有那么多的巧合和偶然,许多的巧合,往往是人为。 公孙狗贼自然不是此刻才到的,从他的语气和神情当中,可以判断出,他显然已经来到片刻的功夫。 来了,但并不出声,而是躲在一旁观看, 这说明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是万贞儿叫公孙狗贼前来,前来听听我会说些什么。 第二种可能,是公孙狗贼收到我在皇宫的消息,怕皇帝老儿或者万贞儿会对我不利,心里担忧,放心不下,因而赶来。 第三种可能,前两种缘由兼而有之。 至于究竟是何种,暂且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即便心有不甘,但还是收回了手。 公孙狗贼看到我这幅举动,吁了一口气,道:“你知晓吗?方才,你要是出了手,只怕此刻尸骨无存。” 下一刻,我便明白了公孙狗贼话中的意思。 公孙狗贼说错了,我并非会尸骨无存,而是会被射成刺猬。 当数百名大内侍卫拿着弓箭齐刷刷出现在我面前之时,我是真真切切有了庆幸的心理。 狗眼看人低的,并非是万贞儿,而是我。 这可是皇宫,可是皇宫呐,岂能容我在这随随便便放肆呢? 幸好公孙狗贼及时赶到,幸好公孙狗贼及时制止,若不然,与十殿阎罗会晤的,恐怕不是万贞儿,而是我了。 “怎么,看这架势,你那姑母是一早就知晓我会对她下手,因而派人埋伏着对吗?” 公孙狗贼显然听出了我话中的讥讽,对着那群大内侍卫说道:“都退下吧,这里有本侯看着,不用出什么差池。” 一声令下之后,那群大内侍卫果然悄声退下,连半句质疑都未有。 大内侍卫,可是只听皇帝老儿的命令,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这群大内侍卫是皇帝老儿派来保护万贞儿的。 保护万贞儿的侍卫,听的却是公孙狗贼的命令,万贞儿对公孙狗贼宠爱到何种程度,显然已经超乎了世人的意料。 怎么想,怎么觉得公孙狗贼是万贞儿私生子的可能性更大一些,但即便是私生子,万贞儿也断然没有权限将大内侍卫交由公孙狗贼来管理。 此事更加表明,皇帝老儿对万贞儿已经宠爱到无法无天、天高地厚的地步来。 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究竟有怎般的感情,才能达到如此深重的爱。 若论年纪,万贞儿长皇帝老儿将近二十岁,若论相貌,万贞儿的容貌勉勉强强只能算是中等,若论性情,万贞儿无疑属于蛇蝎心肠。 这样的女人,究竟是如何抓住一个男人的心,还是一位皇帝的心,不得不令人深思和好奇。 这个世间,固然不存在完美的人,但几近完美的人,虽则数量不多,还是多少有一些的。 几近完美的女子,绝世倾城之姿的女子,只怕是个男子都会喜爱。 然而,既非绝代佳人,性情也不令人苟同,这般的女子,若是能让一个男人对她死心塌地,那才叫真本事。 万贞儿有真本事,还是大本事。 再次庆幸自己没有把万贞儿给药死,她若死了,谁解答我心中的疑惑呢? 公孙狗贼没有答复我的话语,而是盯着我,半晌之后说道:“可以给解药了吗?” 这才想到万贞儿和那群黑衣人还在地上躺着,信手掏出解药给他扔了过去。 我之所以如此淡定,缘由为,全然将万贞儿和黑衣人给抛诸脑后,而万贞儿十有八九是公孙狗贼的亲娘,他能如此淡定,着实令人膜拜不已。 公孙狗贼将万贞儿搂在怀里,给她服下解药之后,万贞儿很快便苏醒过来。 “你……”万贞儿目露凶光,用着吃人一般的眼神看向我。 “别说话,我先扶您回去。”公孙狗贼及时制止住万贞儿的话语,说着紧紧握住了她的手。 出奇的是,万贞儿脸上的神情,当真平静下来,只是意味不明地瞥了我一眼,随即在公孙狗贼的搀扶之下起身。 “等等,我有话要讲。”思虑再三,决定还是在万贞儿和公孙狗贼离去之前把话说清楚为好。 “等我回来再说。”公孙狗贼极为平静地开口,扶着万贞儿欲离去。 “不必了,就只有简单的几句话,首先,对于方才的唐突之处,还望贵妃娘娘不要放在心上去,当然,您要是放在心上去,那民女也没有法子阻止。其次,从本意而讲,无论是汝定侯,还是五皇子,我都不想和你们当中的任何一个有所牵扯。可惜,现实总是残酷的。最后,我们俩的关系,到底为止,以后,即便不小心遇上我,也请汝定侯当做陌路对待。” 见着公孙狗贼变了脸色,我又继续说道:“承蒙汝定侯一直以来的照顾和厚爱,民女定当铭记于心。” “你当真要如此么?就因为今日把你找到皇宫来的事?就因为赐婚的事?”公孙狗贼问道,语气有了几分不悦。 “你和我相处的时日虽然不算长,可总归还是有一些日子,我的脾气秉性,你应该有所了解,我的心情如何,相信你也能有所体谅。有的东西,是不能戳破的,一旦戳破,再也没有挽回余地。今日之事,并非是你们唐突,而是我自个任性和轻狂。轻狂是要付出代价的,我愿意承担代价。但请以后再也不要打扰我的生活,尤其是为了这种无谓的事情。”一口气将心中所想悉数道了出来。 若是没有赐婚一事,没有万贞儿前来找我一事,和公孙狗贼,兴许还能愉快的相处。 然而,只怕以后,因为万贞儿的缘故,我和公孙狗贼会成为敌人。 万贞儿自然不会再放过我,但她今日会任由我走,然后找准时机对我下手。 在公孙狗贼面前,她所充当的,从来都是慈母圣母白莲花一般的角色。 趁此机会,必须和公孙狗贼撇清关系,若不然,只怕能过了万贞儿那关,也过不了别人那一关。 第136章 和他也要保持距离 这里的别人,首当其冲的是朱佑樘和老蒋,其次才是公子刑天。 老蒋和朱佑樘,原本就与公孙狗贼有过节,因为女人的缘故,只怕和公孙狗贼结下的梁子是永远也无法解开了。 老蒋暂且另当别论,朱佑樘和公孙狗贼这两位,即便对我,只是好感、并未有深层次的喜爱,但因为对方的缘故,兴许也会产生竞争的念头。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你看上的东西,即便我不喜欢,我也要得到。 这是世间很多人都会有或者都曾有过的心里,在仇敌情敌之间最为突出和凹显。 老蒋虽则冷血残酷与无情,但鉴于他的性格一向干脆利落,一向雷厉风行,因而他与人较真的可能性极小,或者说是这种几率全然为零。 同时和这么多的男人扯上关系,这是只有戏文和戏剧里才会出现的玛丽苏情节,我该感叹自己命忒好呢?还是该感叹自己命背呢? 这众多男人当中,首先应该撇清关系的,其实应该是朱佑樘。 朱佑樘可是日后成为皇帝的男人,和他的距离进一步,自己就多一分危险。 别说成为皇帝之后,就算此时,他若执意让他老爹赐婚,若执意娶我,那除了抗旨这条死路之外,我是别无他法。 然而,自打万贞儿找我之后,自打发觉到公孙狗贼可以掌管这么多大内侍卫之后,我对公孙狗贼的定位,可谓是重新翻盘。 改朝换代是极为稀松平常之事,对于男人而言,没有比皇权更为重要的东西。 皇帝老儿兴许会把皇位传给自己的儿子,但公孙狗贼和万贞儿未必会让皇帝老儿的心愿得以实现。 依目前的形式来看,公孙狗贼当皇帝的可能性似乎更高一些。 趁着他还没有当上皇帝,趁着他还尚未对我泥足深陷,快刀斩乱麻才是上策。 心里翻江倒海胡乱想着,瞥见万贞儿听闻我的答复之后,嘴里冷哼了一声。。 公孙狗贼盯着我,半晌之后才质问道:“无谓的事情?我在你心里,难道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地位么?”语气相当不悦。 “你在我心目中,自然是有一丝一毫的地位,朋友的地位。然而,到如今,朋友都无法继续再当下去,并非只是赐婚那般简单,而是不想再被不相干的人给打搅。” 相信此言一出,公孙狗贼应该能明白我所谓的不相干的人是谁,以及我话中所包含的深刻意义。 “你是觉得有人干涉你了,是说皇上和贵妃娘娘干涉你了,所以才要和我一刀两断吗?” 我是让他心知肚明,不是让他挑明。有些话,一旦挑明,对谁都不好,公孙狗贼不是傻子,可却干出了傻子都不会干出的事情。 “地上的那些人,你是不打算救活了是么?”我转移话题。 明明给了他一个瓷瓶的解药,可他只救了他的姑母大人一个。 这事,我原本不想提及的,可遗憾的是,公孙狗贼有些话非得挑明了说。 “不是还有你吗?”公孙狗贼答道,“你转移话题也没用,逃避也没用,既然你如此开诚布公,既然你打算和我把话说清楚,那就一次性都说明吧。” 怎么感觉公孙狗贼有几分破罐子破摔的意味,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你觉得,贵妃娘娘的玉体能支撑到几时呢?” 即便万贞儿是位十几岁的小姑娘,即便她身上的毒已解,可迷药的毒劲还是残留着几分的。 据我所知,公孙狗贼虽对毒不大精通,但多少还是懂几分的。单凭这几分了解,想来他断然知晓万贞儿的身体状况。 他的身子能吃得消,这几位黑衣人的身子能吃得消,可万贞儿的身子十足吃不消。 “我送娘娘回宫,你在此地等着我,务必等着我回来!”公孙狗贼被我的话语所触动,叮咛道,临走之前,深深看了我一眼。 原本想一走了之的,许是公孙狗贼那个眼神太过令人印象深刻,最后竟奇迹般地留了下来。 等待着实是一件痛苦和折磨人的事情,在等待的过程中,我顺道将那八位黑衣人救醒了过来。 这群黑衣人训练极为有素,即便睁眼之后看到是我,也并未有明显的慌张和失措,而是纷纷离去。 此等素质,确实值得标榜和学习。 等了约莫一刻钟的功夫之后,公孙狗贼回来了。 “还以为你已经离去了。”公孙狗贼小声嘀咕了一句。 “你不是说让我等你么?”我懒洋洋开口答道。 公孙狗贼的脸上,有了欣喜之色,“看来我在你心中,多少还是有那么一丝地位的。” “行了,说正事吧,此刻就你我二人,有什么话,直说无妨。”我迅速转移话题。 养的狗时日长了,都会有感情,更何况是人呢? 我对公孙狗贼,虽未有男女之情,但多少还是有几分朋友之谊的。 这份朋友之谊,自然不能表现出来,省得他心中再抱有什么希望和幻想。 “我与五皇子,你选择哪位?”公孙狗贼许是见我干脆果断,开口问道。 一个头,霎时几个大,同样的问题,今夜,着实懒地再作答。看来,公孙狗贼非地逼着我撂狠话不可。 “我与你那姑母对话的时候,你不是就在一旁听着么?你与五皇子,我哪个都不会选。还需要我再说地明白一些么?那好,我有心上人了,而且非他不嫁,你若是企图动用你那姑父或者姑母的权力,那你应该知晓,依我的性子,会做出何种事情来。” “你那心上人,是你大师兄吗?”公孙狗贼眼神有过瞬间的变化,但随即恢复正常。 “你不是都做过调查了,不是都很清楚了么,还需要我再确认么?”我反问道。 公孙狗贼对我的事情,显然知晓的不少,但他一直佯装不知,也从来不曾问我。 荣华的真实身份,他未必知晓,但绝迹知晓我和荣华之间的情人关系。 果然,公孙狗贼的脸色再次一变,“是做过调查,也有过几分了解,不过传闻总是有以讹传讹的嫌疑,想听你亲口说出来。” 传闻有以讹传讹的嫌疑,亲口说出来的,也并非一定是真话。 我看向公孙狗贼,神情极为认真,语气也极为认真,“我有心上人了,那人是我大师兄,这辈子我非他不嫁,下辈子,下下辈子,所有辈子,都非他不嫁。” 如此坚定的立场,相信定然能打消公孙狗贼的念头。 “是我来晚了吗?”公孙狗贼看着我,眼神当中,带着一丝丝的希翼。 先来后到的问题,汪直曾经和我深刻探讨过,对此,我只能如实答道:“对的,晚了!” “或许在你眼里,是有先来后到的,可在我这里没有。所谓的先来后到,我从不相信,我只相信自己,只相信命运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公孙狗贼说这话的时候,有种傲睨一切的霸主感觉。 他想做什么,他会做什么,他要做什么,在这一刻,我宁愿自己什么都不明白,可惜的是,不该看清的东西,却看地一清二楚。 公孙狗贼看来是豁出去了,彻底豁出去了。 “凡是自己喜爱的东西,人人都会产生拥有和得到的念头,强扭的瓜是不甜,但世人总是喜欢强扭。你汝定侯自然也可以发挥这种风范,然而,我不是任人摆布的玩偶,鱼死网破,玉石俱焚这般的事情,别人干不出来,但请相信我,我绝迹可以干出来。” 话说到何种程度才算绝决,其实何种程度都不算绝决。 如此冷情的话语,并非出自我的本意,而是必须而为之的行为。 公孙狗贼若没有豁出去,有些话若没有明言,那兴许还能对他有留情的余地。 然而,是个傻子都能听出,他这是要明抢的意思。 公孙狗贼是个有城府的男人,这般的男人,放在心里第一位的,会是权力,会是金钱,但绝不会是女人。 于公孙狗贼而言,无疑权力会是第一位,至于我,能占据什么样的地位,说实话,我从未做出过期待和幻想。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从今往后,看来,我和公孙狗贼当真得一刀两断了。 “你以为我不知晓你会干出何种事情来,你对我下手又不是一次两次了。不过也请相信我,我公孙玉再不济,也不会干出你所想的那种事来。赐婚一事,就当没有发生过。不过,你与我保持距离可以,但请记住你自己所说过的话,和五皇子同时也要保持距离。即便输给任何人,我也不想输于他。” 公孙狗贼当真是豁出去了,连这般直白的话语,他都说了出来。 好吧,直白是直白,但起码直爽干脆,符合我的口味。 “不用你说,我自然会。你和五皇子,我保准有多远离多远。”我做出承诺道。 “心的距离,不是实际的距离。”公孙狗贼补充说道。 我摇了摇头,纠正道:“不,心的距离和实际的距离一起,告辞!”说完,不待公孙狗贼作答,驾着轻功离去。 解决掉公孙狗贼这个大麻烦,接下来的,便是朱佑樘了。 第137章 谁会救你? 待出宫之后,天已到破晓时分。 该先去找朱佑樘呢,还是先去找公子刑天呢,抑或是,先回乔玠大院呢? 一时之间,心思格外矛盾。 原本想着先去找朱佑樘,后来转念一想,又产生了一丝回乔家大院的念头。 罢了,还是找朱佑樘为好,想来他此刻定然在火急火燎地找我,抑或者,他知晓是他老爹派人把我带走,在皇宫之外等着我。 再则,等见了朱佑樘,正好可以把话说清,顺道和他也撇清干系。 撇清他大爷,前脚才出了皇宫,后脚就从空中跌落了下来。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之所以会跌落下来,并非是毒发,而是被人给暗算。 暗算我的,并非是一个人,而是一群人,而是一群弓箭手。 暗算的位置,是后背,暗算的武器,是弓箭。 若是放在平常,别说是数十个弓箭手,数百位,只怕依我的轻功,都能躲闪得了。 可此刻,我的后背所中的,不是一箭,而是三箭。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皇帝老儿给我下的毒,直到此刻还残留着几分后劲。 再者,昨日胡乱折腾了一夜,一丝一毫都尚未休息好,精神状态十分之差,驶起轻功来,连平日的五成都比不上。 若不因此,怎么会遭到这群孙子的暗算呢? 身子重重从空中跌落下来,屁股差点摔开花来。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后背疼地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暗算我的,不是别人,正是之前那群大内侍卫,正是那群听从公孙狗贼命令的大内侍卫。 公孙狗贼,我临走之际,他可是连眼睛都未眨一下,更是尚未说出任何挽留的话语。 想要我的命,当时直接要便是,为何等到我走之后才开始心生反悔呢? 原本以为,公孙狗贼也像老蒋一般变地干脆直接起来,殊不料,这狗贼骨子里的城府竟然用到了我的身上来。 恨地牙痒痒,使劲挣扎着从地上起身,可惜的是,挣扎了半晌,仍是无果。 公孙狗贼,不愧那狗贼的称号,这等暗招都能使出来。 自己得不到的东西,也不让别人得到,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摧毁是吗? 我原是把这狗贼想地太单纯了,以为他即便城府再深,对我起码还有几分真心实意。 真心实意他娘个脚后跟,亏我一向自认看人极准,脑仁直接扔出去喂狗得了。 这厢皇帝老儿给我下的毒还没恢复过来,那厢公孙狗贼又对我连发三箭,幸好躲避及时,若不然,只怕已经被射成刺猬。 少时,迈着小碎步朝我走来的,并非是公孙狗贼,也并非是万贞儿,而是皇帝老儿。 皇帝老儿?怎么会是他呢?蓦然想到什么,心中冷笑几声。 毒药没把我给毒死,然后又派弓箭手前来,千方百计花费心思,为的,就是要我的命么? “想杀我,何须如此费尽心机呢?您下一道圣旨,岂不更直接?”我出语讽刺道,企图再次起身,无奈仍是挣扎无果。 “朕若说不是朕下的命令呢?”皇帝老儿已经来到我的身旁,和我之间的距离,只有一尺左右。 皇帝老儿的身边,还紧跟着一位男子,并非是太监,身上似乎背着药匣子,应该是名御医。 “不是您,那是汝定侯是么?”我再次讽刺道。 方才有一瞬间,我差点当真以为是公孙狗贼对我下了毒手。 看到皇帝老儿的那一刹那,方才想到,依公孙狗贼的城府,他若真想要了我的命,断然不会采用如此光明正大又众目睽睽的举动。 换而言之,公孙狗贼是一个做事不留痕迹之人,他不会蠢到如此无可救药的程度来。 “也不是汝定侯。” 皇帝老儿的答复,实出我的意料。 我冷笑一声,“那是贵妃娘娘么?” 殊不料,皇帝老儿答道:“也不是她。” “好吧,那您告诉我,除了你们三位之外,还有谁有权力能指挥得了这些大内侍卫呢?” 把我当傻子还是当三岁的孩童,扯谎也得有点理论基础,推脱责任也不该是这种推脱方法,替人狡辩也不该是如此苍白无力的语言。 “还请姑娘暂且不要说话,让御医看看你的伤势如何。”皇帝老儿说着,冲一旁的男人点了点头。 转移话题也好,真心关心也罢,这都不是重点,重点是,皇帝老儿来的可谓是及时而又准确,时机和火候把握地一丝不差。 皇帝老儿喊停的时候,周遭那群大内侍卫已然一触即发,准备新一轮的进攻,若是再迟一时片刻,只怕我此刻早已赴了黄泉。 这个世间,巧合的事情是有,但许多的巧合,其实并非是天意,而是人为使然。 就像此刻这般,明显不是巧合,不是偶然,而是刻意,而是人为。 我严词拒绝道,“打一个巴掌,再给一颗甜枣,这是您们皇室的风范么?您的好意,心领了,但不需要。” 原本最后一丝该有的礼仪,荡然无存。 皇帝又如何,敢三番四次把我当傻子一般对待,又三番四次对我下毒手,我若再唯唯诺诺,那睚眦必报这个美名就该拱手相让于别人。 “让御医给你看看。”皇帝老儿的语气当中,有了几丝威严,不似之前的商量,而是命令,也有一丝动怒的痕迹。 我再次严词拒绝道:“说不用就不用,您那御医,还是留给贵妃娘娘用吧,她的身体,可是亟需调养的。” 果然,皇帝老儿的脸色有了变化,要的正是这个效果。 胆敢威胁和命令我,胆敢把我当猴耍,天王老子的话你姑奶奶都不听,你算个什么东西。 对,没错,我是任性,是轻狂,是有人给我撑腰,是有人帮我收拾烂摊子。 肆无忌惮是我的性格,吃亏是肆无忌惮会带来的后果,即便如此,火爆脾气上身的时候,仍是无法控制。 不就是中了三箭么,昔日,我在昆仑山之巅的时候,曾经有一次,身中六箭,其中一箭,还在心脏的位置,最后,还不是活了过来。 “若想杀我,就请光明正大处理,背地里使阴招,这样的行为,岂非有损您的英明呢?我此刻就在这里站着,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若是过了这刻,您若是再对我动手,休怪我到时手下无情。”没空和皇帝老儿在此磨叽,直接摊牌。 “你觉得,依你目前这幅身子,能安然地离去吗?”皇帝老儿问道,看向我的眼神,分外奇怪。 世人都说皇帝老儿软弱,都说他对万贞儿惟命是从,可在这一瞬间,突然有种感觉,或许,皇帝老儿并非像外界传闻中那般弱势,或许,他一直只是在伪装而已。 方才的情形,别说是放在皇帝身上,就算放在普通之人身上,都是会发飙的动怒的,可皇帝老儿的眼里,虽有愠色,但情绪控制地极好。皇帝老儿的城府,只怕也不浅。 皇帝老儿要干什么,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他是绝迹不打算让我离去,起码今日不会让我离去。 原本一触即发的大内侍卫,听到皇帝老儿的言语之后,已然做好了射击的准备。 “那您觉得,依我目前这幅身子,是无法离开是么?”我反问道。 “都退下吧!”皇帝老儿并未答复我的话语,而是冲身后摆了摆手。 瞬间,数十名大内侍卫纷纷告退。 “过去给她看看。”皇帝老儿又冲身后的御医吩咐了一句。 “慢着!”我阻止道:“方才给您杀我的机会,可您没有珍惜。您知道吗?在这世间,很多机会往往只有一次,过了这个村,就没这个店了。” 皇帝老儿看着我,眼神极为莫名,“樘儿和汝定侯请求赐婚的时候,朕当时还纳闷,究竟是什么样的女子才会同时入得了他们俩的眼。知道吗?作为一介平民,单凭你的言语举动,足够诛灭九族。” “诛灭九族是么?那看来您是不清楚,我那九族,早在十数年前便已经被人给灭绝。您若想再诛灭,那就等下辈子吧!”我回敬道,“大逆不道是么?以下犯上是么?有什么所谓呢?既然您一心想让我死,多一条罪名,岂非昭明您没有乱杀无辜,岂非昭明您师出有名?” “不怕死是好,但做这种无谓的牺牲,你觉得有必要吗?”皇帝老儿仍是保持风度,仍是没有动怒。 “什么叫无谓的牺牲?您觉得,我就如此站在您的面前,您当真敢杀了我么?杀了我,您觉得自己能承担起这个后果么?” 皇帝老儿不想杀我,或者说,他不敢杀我,他只是要教训我,只是要给我点颜色看看。 他若真想杀我,何须和我在此废话,又何须浪费自己的宝贵时间呢? 皇帝老儿闻言之后,嘴角微微抽动,“你说对了,朕是不敢杀你,也不能杀你。但并不表明,你就可以如此嚣张。此刻,你只身一人在此,你觉得,谁会在这个时候来救你呢?” “誰会救我?那您睁大眼睛好好瞧瞧,看谁会救我。”说着,我展颜一笑,又道:“老蒋,出来吧!还有,五皇子,也出来吧!” 第138章 苦肉计?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语毕,老蒋从一旁飞身落下,继老蒋之后,朱佑樘亦是飞身落下。 皇宫之外,偌大的空地之上,半棵树的影子都遍寻不到,也不晓得他们方才是藏身在何处。 我若听觉还属正常,推算还在逻辑之内,香满路应该也在附近。 香满路的身边,还有一位高手,但似乎并非是公子刑天。 从气息来判断,那位高手的武功应该和香满路大致在一个等级,但比起公子刑天来,可谓是十万八千里的差距。 公孙狗贼不是飞身落下,而是迈着大步跑过来的。 除了这些人之外,出乎意料还来了一位。那位,不是别人,正是阿尔苏。 阿尔苏自然不是只身一人前来的,而是带着他的鞑靼勇士来的。 别人的出现,全然在我的意料和估算当中,唯独苏苏,超出了我的预计范围。兴许是种巧合,但兴许这种巧合又是人为。 暂且不论苏苏是否刻意,浅谈任性之事。 任性和轻狂可绝迹不是随随便便的,而是有某种特定的基础。 若是没有一丝一毫基础,那就不叫任性,而叫傻冒和莽夫。 看吧,非我任性,非我轻狂,非我嚣张,而是这些男人们太给面子,太配合。 然则,真想叫这群男人们一声爷爷,他们何以就这般自信,身中三箭的我,就能硬撑着活到此刻呢? 难道说,非得等皇帝老儿一声令下,大内侍卫再次向我放箭之际,他们掐准时机,跳出来大喊一声“箭下留人!”么?还是掐准时机,跳出来英雄救美,然后好让我感恩戴德,以身相许么? 遇上这群精于算计、城府一个比一个更深的男人,我这到底是享福的命呢?还是受苦受累的命呢? 事实无情地证明,遇上他们,我只有受苦受累和倒霉的份。 这群男人,十有八九一早就在皇宫附近候着。 候着,看见大内侍卫用箭射我,既不出面阻拦,也不对我言语提醒,而是任由我身中三箭, 任由我后背疼地死去活来,任由我和皇帝老儿在这扯皮,难道,这就是他们个个对我好的方式么? 最好让我今时今日疼死在这里,若让我疼个半死再活过来,非得和这群男人个个断绝关系不可。 有了他们,应付皇帝老儿的事情,自然不会落到我的头上来。 然而,雪上加霜和火上泼油的事情,我倒是乐意去干。 “老蒋,快救救我!”目光对准的,是老蒋,说着,我还状似无意地朝朱佑樘瞥了一眼,神情极为凄楚,随即,头一歪,身子倒了下去。 装晕,看你们能演出什么好戏来。 其实,并非是装晕,而是已经半晕,再加上那么一丢丢的药,从脉象和表面来看,全然跟真晕一般无二。 身中三箭的确不算什么,可我忘了,自己的武功,早已今非昔比。 换句话说,昔日曾身中六箭,之所以能活下来,那全然是由于拥有一身绝世武功,可如今呢,如今的武功,连个阿猫阿狗都对付不过。 方才,和皇帝老儿说话之际,其实一直在假装镇静,假装若无其事,甚至在假装清醒。 身受重伤之人,最忌讳的便是言语交谈,太耗费体力。 别看我嘴上说地那叫一个流利,其实有些话语压根就尚未经过大脑。大脑在做什么,大脑一直在控制着,竭力让自己保持清醒。 若不是身子支撑不住,我何以会沦落到依靠这群男人的地步呢? 似乎感觉被人从地上抱起,搂在了怀里。 点天灯的朱佑樘,待我醒来之后,非得剁了他那一双狗爪子,我叫的人可是老蒋,他屁颠屁颠跑过来凑什么热闹? 我何以笃定此人是朱佑樘呢,实乃朱佑樘的身上,有种浅浅的薰衣草香味,似乎是经过特殊的处理所致,掩盖了薰衣草原本的奇香。 我看他那一眼,可不是让他扑过来抱我,而是让他找他老子算账去,而是离间他们父子之间的关系。 误解我的意思也就罢了,智商令人捉急也就罢了,紧紧把我搂在怀里是几个意思? 点天灯的朱佑樘,随时随地占我便宜,随时随地趁人之危,尤其是在我身受重伤或者毒发之际,可谓是见缝插针、无孔不入。 若论钻空子的本领,他若敢论第二,那绝迹无人敢称第一。 好想睁开眼睛把这点天灯的狗爪子给废了,可惜的是,眼睛睁不开半分。 毫无反抗之力,只得任由他搂,任由他抱,任由他紧紧握住我的芊芊玉手。 我这算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么,还砸地生疼生疼。 脑仁直接扔出去喂狗得了,又不是不晓得自己是囧神和霉神的附和体,自作聪明到这般程度,连我自个都是如痴如醉。 很快,耳边便传来噼噼啪啪的打斗声。 通常打斗或者交战之前,都会有一番对话,诸如,你问候他娘,他问候你爹,抑或者,你问候他娘,他问候你大爷之类。 然而,此刻,跳过对话这一步骤,直接步入正题,这完全不按常理出牌嘛! 没有对话,着实难以辨别清楚,究竟是谁和谁在交手,或者说,是谁或谁们在和皇帝老儿的人交手。 朱佑樘在我身边,交战的人当中,自然不会有他,但并不意味着就没有他的手下。 打斗声极为混乱,参战的人数,大致有数百位。 从声音来判断,不是分为两对交战,而是分为多对。 这就意味着,那群男人们,起了内讧,两两之间,有人在交恶。但具体是哪两位,着实难以判断得出。 话说,你们倒是出口声,倒是念叨几句,倒是抽空聊个天什么的,这是摆明了要急死我的节奏呐。 再话说,你们是知晓我假晕,知晓我在看好戏,存心作弄和报复我是么? 原本的打算和企图,全然泡汤。 心里是气地牙痒痒,可无奈的是,药劲还尚需一些时辰才能褪却。 打斗仍在继续,交谈依然没有,如此不按常理出牌,让我不得不再次唏嘘不已。 忽然之间,耳边传来一阵笛声,宛转悠扬,悦耳动听,宛若百灵鸟鸣叫一般。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还觉得诧异,以为他们当真没有做过交谈,原来,并非是他们不按常理出牌,而是我的耳朵出了毛病。 这种笛子,是用某种特质的材料所制,专门用来训练猎犬一类的动物所用。 人的听力,有个接收范围之内,超过这个范围以外的声音,人的耳朵一般不会听到。 动物的听力,比人的听力范围要广,譬如猫狗,听力在人类的数倍之上。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打从一入门,每个人都会受到听力方面的训练。 换句话说,普通人听不到的声音,昆仑山之巅的弟子或许能听到。 然而,万事万物总是相矛盾的,有利的同时,也会带来弊端。 正是因此,若用某种东西去干扰听力的话,或许普通之人不会受到影响,但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就会受到影响。 再说地直白一些,方才,有人用笛子干扰了我的听力,导致我暂时成了聋子。 确切来说,并非是全聋子,而是半聋子,打斗声基本都能听到,但说话声听不到一丝半毫。 这种笛声,曾经最为熟悉不过,公子刑天训练弟子的时候,我当时充当的可是教练一类的角色。 这种笛子,是昆仑山之巅特制,世间再无其他。 这说明什么,说明干扰我听力的,不是他人,正是香满路或者香满路身旁的那位高手。 他们究竟在说些什么,何以不肯让我知晓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昨日公子刑天回桃花坞之后,知晓我曾经来找过他,知晓我突然消失不见之后,当时是何种反应呢。 香满路和那名高手,十有八九是他派来营救我的,既是如此,他本人为何不肯前来呢? 也罢,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考究我何时才能清醒过来。 为了真实起见,我所下的药性分量,大概能维持三刻钟到半个时辰的功夫。 而此时,距离打斗发生,已有两刻钟的时辰。 在这两刻钟期间,朱佑樘始终把我抱在怀里,连姿势都不曾调整一下。 不管他觉得胳膊累不累,反正我是觉得累。 香满路和那位高手也不晓得在做甚,见着自己主上的女人被其他男人给轻薄,也不晓得扑过来教训这点天灯的朱佑樘一顿。 看来,香满路和那位高手是被朱佑樘的手下给缠住了,若不然,不会直到此刻都无动于衷。 话说朱佑樘究竟是在作甚呢,趁机混乱,不把我抱走,就这么蹲身抱着我,他当真不觉得累么? 难不成,他这是刻意的行为,是故意给某人看的么?是故意显示出自己和我已经有了肌肤之亲,然后公然表示我已然是他的女人,已然和他有了牵扯不清的关系,然后让其他的男人们对我死心么?” 点天灯的朱佑樘,许是估计示威和明示的时辰差不多,将我抱了起来,朝前走去。 我这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还砸地红肿。 第139章 失算 朱佑樘的步伐,越迈越大,仿佛后面被疯狗追着一般急促,走了数步之后,开始腾空飞行起来。 原本以为,朱佑樘当真会一直抱着我不放,事实上,他终究也只是个凡人,终究也会觉得疲惫,也会觉得累。 朱佑樘降落的地方,在何处,我不知晓,但知晓的是,听闻到了马叫声,也闻到了马的味道。 待片刻之后,终于晓得,朱佑樘是把我抱到了马车之上。 虽则闭着眼睛,但能感知到的是,马车极大,一点也不输于公孙狗贼那辆金丝楠木的马车。 我何以如此笃定,原因何在?原因在于,朱佑樘将我抱上马车之后,很快便放了下来。 身体接触到的,是柔软的毯子。头脚都能伸开,足以说明马车有多宽敞。 须知,我可是七尺之身,比大多数的男子都要高出不少。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将我轻轻放下,又给我身上盖好了被子,随即默默坐在了一旁。 或许,在这期间,他也曾对我说过什么,可惜的是,由于听力受到干扰,别的声音都能听到,唯独听不到人说话的声音。 许是被褥太过柔软,又许是迷药当中带有凝神静气的功效,躺在上面不久之后,原本的假晕变成了恬然入睡,甚至是酣然入睡。 待醒来之际,已经是在朱佑樘的府邸,已经是在那间有几分熟悉的屋子。 明黄色的纱曼,明黄色的被褥,晃地眼睛直发晕。 不知为何,不喜欢红色一类的色调,尤其是火红色,也不喜欢明黄色,尤其是眼前这种黄灿灿的颜色。 话说回来,不是只有皇帝老儿才有资格使用明黄色的东西么,那朱佑樘屋子当中的,算哪门子回事呢? 姑且不论这些,点天灯的朱佑樘究竟去了何处?他是否已然算准了我的性子,知晓我醒来之后要剁了他那一双狗爪子,于是找了个地方躲藏起来? 从时辰来判断,此时应该介于二更天和三更天之间,看来我这一觉睡去了不少时间。 朱佑樘抱我走的时候,皇宫之外的打斗还没停歇,也不晓得后来都发生了些什么。 皇帝老儿虽是皇帝,但老蒋可是西北西南一带地区的土皇帝,香满路和那位高手是昆仑山之巅的人,苏苏又是鞑靼的皇帝,朱佑樘是他的儿子,至于公孙狗贼,是他心尖尖女人的私生子。这些人,皇帝老儿即便再想杀,那也是不敢杀,更不能真正得罪和交恶。 若不是如此,我又岂敢在他面前如此放肆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昆仑山之巅的人为何到此刻都没有出现,或者,昆仑山之巅的人其实来过,但被朱佑樘的那些暗卫给打走? 依我对昆仑山之巅的了解,朱佑樘的暗卫即便是个个拥有绝世神功,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也能把我给带走。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当中,精通各项本领的人皆有,千里眼,顺风耳,上天入地,这些并非是传说,而是确有其事。 光是会地遁之术的弟子,就有不下数十名,其中有几位,出入皇宫如无人之地,更不用说是其他府邸。 此外,还有百名弟子精通东瀛的忍术。 之前,打斗之际,我就发觉了几名弟子,他们隐身在皇宫的墙壁之上,寻常之人,根本无法察觉到。别说是寻常之人,就连武功高手,对忍术不熟知的,也断然察觉不到。 走出屋子,朝着周遭打量了半晌,别说是人影,连个鸟影都没瞧见。 即便不把我带走,那也不该如此放心地让我和别的男人待在一起才对。 公子刑天的心里,抑或说,荣华的心里,在想些什么,我是愈来愈看不清了。 原本想着,第一时间去桃花坞找他,可如今,忽然萌生了几分赌气的念头。 当初一声不吭抛弃我,连份书信都未留,即便是要分手,即便强行找借口,那也是需要一个借口的。 哪怕他告诉我,他已经不再爱我,已经不把我放在心尖尖上,那也总比冷战要强。 今日,那么多的男人同时出现,还因为我在皇宫之外打斗,即便他事先不知情,即便香满路没有到场,此时此刻,他应该早就知晓此事。 既是如此,为何迟迟按兵不动呢? 明明就对我情根深种,为何又要采取如此冷淡的态度呢?就因为他是公子刑天的身份么?就因为我已经知晓他是公子刑天么? 曾经,他对我说过:“刑天是上古时代的战神,而公子刑天,其实只是一个代号,只是一个身份的象征。” 我问他:“那你的名字叫什么呢?” 公子刑天当时沉默了半晌,许久之后才做出了答复。 突然之间,有些记不起来,他究竟是告诉过我他的名字,还是转移了话题。 也罢,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我实打实生了闷气。 香满路在老蒋面前,可是说的主上的女人这五个字眼,那就表明,无论我和他分开的缘由是为何,可以笃定的是,他对我,仍有情,仍有爱意。 自己的女人被别的男人给抱走,还抱走这么久的时辰,放在任何男人身上,断然都不会如此沉着冷静。 风度再好也得有个限度,云淡风轻也得有个底线,不管别人如何,反正我的男人若是被其他女人染指半个指头,我绝迹会嗷叫一声扑过去拼命。 对我置之不理,这是放任我和别的男人产生奸情么? 心情,顿时郁闷至极,原本迈出去的步子,也缓缓收了回来。 话说朱佑樘钻到何处的地缝去了,也不见他探出头来呼吸。 由于万贞儿和皇帝老儿的缘故,原本想着与公孙狗贼和朱佑樘一刀两断,从此再也不复往来。 殊不料,造化弄人,不止没有一刀两断,反而与点天灯的朱佑樘关系愈发纠结。 今日,当着众多人的面,他就那般光明正大又理直气壮地将我抱走,兴许,他在抱走的同时还说出了一些煽风点火,败坏我清白、败坏我名声的话语。 从此之后,除非他心甘情愿,若不然,只怕我很难和他再撇清关系。 昔日,总是以为公孙狗贼是我所认识的人当中城府心机最深的那个,如今看来,我原是冤枉他了,点天灯的朱佑樘才是城府最深的那个。 朱佑樘是个腹黑,是个超级无敌大腹黑。 兴许他从一早就知晓我被他的老子给带走,也一早就去了皇宫,并且听闻到了我要和他断绝关系的话语,但处变不惊,雷打不动,表面上云淡风轻地听着,脑子里则动了其他歪主意。 公孙狗贼虽则利用过我,也一直在提防着我,但他起码不敢轻易碰触我的玉体,更不敢染指于我。即便他心里产生过染指的念头,但并未付诸实际行动。 点天灯的朱佑樘可不一样,迄今为止,他抱过我的次数,不下三回。 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狱无门你偏闯,当我正恨得牙痒痒之际,朱佑樘迈着小碎步,缓缓朝我走来。 月光明媚而皎洁,微风和煦地吹着,朱佑樘那一身鲜亮的紫衣,差点亮瞎了我的眼。 不得不承认,我所见过的男子当中,若论相貌和气质,除了公子刑天以外,绝迹当属朱佑樘莫属。 若不是已经有了老妖精,在这一瞬间,只怕我当真会把持不住,扑过去干出一些饿虎扑食之类的事情来。 收回心智,待朱佑樘距离我约有十数丈的时候,手中的毒药,顷刻间弹出。 并非什么厉害的毒药,也并非要人命的毒药,只是会令朱佑樘的两只胳膊在数日之内动弹不得而已。 即便想要朱佑樘狗命的心再迫切,依目前的形势而言,暂且只得隐忍。 令人大跌眼球的是,朱佑樘中了我的冷毒粉之后,似乎并未有任何反应,继续迈着步子朝我走来。 难道说,方才慌忙之际,掏出来的,并非是冷毒粉,而是其他毒药么? 点天灯的朱佑樘,他不止百毒不侵,还在瞬间抓住了我的手,“这次给我下的,又是什么毒?” 话说你是天兵天将下凡么,你是二郎神有第三只眼睛么,我的手并未伸出,只是在衣袖之间操作,他究竟如何知晓我居心叵测并且付诸行动的呢? “别妄图在我身上使用这种小聪明,搬起石头砸自己脚,这样的事情,你还想再做几次?”朱佑樘手上的力道,加大了几分。 此言一出,我是恨不得一口血喷死自己。 这表明什么,表明朱佑樘分明知晓我之前在装晕,也分明知晓我是使用了离间计,但他并未揭穿我,而是不动声色,而是给我来个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究竟是我的演技太低呢?还是朱佑樘有一双火眼金睛呢?抑或是,这点天灯的当真会读心术一类的神功呢? 活人活到我这般晶莹剔透的程度,岂还有脸再活下去?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直到此刻为止,身体毫无任何中毒的反应。 我这唯一能拿得出手的东西,便是毒术,如今就连毒术都无济于事,看来,离穷途末路当真不远了。 第140章 亲吻还怎么和我撇清关系 吸气,呼气,待心情平复之后,我开口说道:“殿下,有话请放开我的胳膊先!” 点天灯的朱佑樘,最擅长的动作,便是抓住我的玉臂。 前前后后加起来,我被他那狗爪子擒住的次数,约莫已有十次。 以为如此我就没法下毒了是么,以为如此我就乖乖坐以待毙了是么,以为如此我就任人宰割了是么,须知,小绵羊可绝迹不是你姑奶奶的风范。 手被牢牢握着,腾不出丁点,身子不好扭动,身上藏的毒不方便取出,耳里和头发里的毒亦不好施展,左思右想,还是嘴里的毒最好下手。 咬了咬嘴唇,又努了努嘴,想将牙齿里的毒给挤出去。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点天灯的朱佑樘,原本还想放他一码,原本念在他帮我的份上,想对他发发慈悲之心,输不料,有些货,你给他几分颜色,他不止开了染坊,还开了好几家。 方才,努嘴之际,朱佑樘突然俯下身子,毫无预兆一般吻上了我的嘴唇。 天雷滚滚、外焦里嫩,罄竹难书,我是像副呆头鹅一般,隔了好大半晌才反应上来。 混混沌沌之中,似乎听到朱佑樘在我耳边小声说道:“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样的事,你若乐此不疲,那我甘愿配合。” 配合你娘个脚后跟,待意识觉醒之后,我是眼神大变,双眼怒睁。 活人活到我这般晶莹剔透的程度,若是再活下去,岂不被人贻笑大方? 话说,朱佑樘究竟是如何知晓我要对他下毒嘴呢? 这不是重点是,重点是,好端端,莫名其妙亲我做甚?作甚呢? 不止亲我,还亲了足足片刻,虽则并非是舌吻,只是嘴唇的简单碰触,但维持的时间,约莫有数次眨眼的功夫。 此刻,月色虽然太美,可我显然并不温柔,若说是月亮惹的祸,那诚然并不吻合。 事实证明,并非是月亮惹的祸,而是我自己惹的祸,而是我自己三番四次挑战一位皇子的尊严和耐心所导致的恶劣后果。 点天灯的朱佑樘,无比淡定地看着我,无比淡定地继续说道:“怎么,还想再砸自己一次是么?” 手还尚未伸出,又被他给死死扣住。 若不是判定出公子刑天就是荣华,我几乎有种恍惚,恍惚到以为这点天灯的是我的老妖精,是我的荣华。 即便我再晶莹剔透,素来,除了老妖精之外,别人也只能算是了解我,但还不至于了如指掌到如斯程度。 朱佑樘和我见面的次数,大抵只有十次,何以对我的秉性如此熟知呢? 然而,朱佑樘并非是荣华,这点,多项例子可以佐证。既是如此,那眼前这铁铮铮的事实又该如何去解释呢?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话说你方才可是亲了我的,亲了我的啊,此时,能如此云淡风轻,不管别人如何,反正我自个是深深被折服,深深被膜拜。 强吻这样的桥段,在戏文里经常会出现,通常见于霸道公子,霸道王爷,霸道皇帝之间,而女主,多为白甜美或者白萌美一类。 朱佑樘无疑符合霸道王爷这一分类,至于我,则全然跟白甜美亦或是白萌美沾不上一点边。 朱佑樘为何会选择我下嘴,诚然是改写了戏文里固有的桥段。 朱佑樘为何会选择我赐婚,诚然更是改写了大明王朝皇室联姻的先例,顺道改写了才子佳人、男才女貌这般的标配。 朱佑樘为何会看上我,为何会萌生出娶我这般荒唐的念头,所改写的,只恐是这大明王朝所有男子的审美趋向。 依照老祖宗的规矩,不止在我们大明王朝,在以往的任何朝代,都流行三从四德一类的大家闺秀和温婉动人的小家碧玉。 说地直白一些,善良、隐忍、唯唯诺诺,有苦水往肚子里死咽,这是对女子主流的审美标准和衡量标准。 千百年来,无数女子正是按照这一标准过活。 正是因此,才使得全天下的女子都以为,只要遵循老祖宗的这种教条和标准,那她们就能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 事实上,正是女人这种自发性的配合,导致男人们妻妾成群,导致男人们全然不把女人当一回事来看。 在我的认知当中,人首先应该学会自爱,一个人,倘若自己都不爱自己,那岂能指望别人去爱你? 自爱最基础的准则,便是尊严和不受到外界的侵犯。 人活在这个世上,就连皇帝,都会有受气,都会有郁闷的时候,因而,绝对的尊严和不受委屈自然是不成立的。 绝对的不成立,相对的却成立。 我们所能做到的,是竭尽全力保护自己的尊严不受到外来的侵犯,保护自己不受到外界的欺负,避免自己受到不必要的委屈。 正是秉承着这种自尊自爱的原则,使得我保持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回敬的美德。 然而,在我眼里是美德,在绝大多数人眼里,这叫睚眦必报,叫蛇蝎心肠,叫毒妇。 换而言之,我的确是有那么几分姿色,但性情显然不符合主流标准,更不是贤妻良母的人选。 公子刑天之所以会看上我,或许最初是被肖克拉那一张倾国倾城又明净的绝世容颜给打动;大魔头看上我,或许是因为我在他半只脚迈进阴曹地府的时候把他及时拉了出来;公孙狗贼看上我,或许是因为我昔日不知死活,干出美救英雄的事情来。那朱佑樘呢?朱佑樘的动机又是何种呢? 喜欢一个人,爱一个人,虽然并非需要理由,但总得需要某种契机和引子。 左思右想,仍是想不到朱佑樘的引子在何时何地,我虽在皇宫的时候帮朱佑樘解过毒,但如今想来,当时全然是狗拉耗子、多管闲事,只怕没有我,朱佑樘也不会有任何风险。即是如此,救命之恩显然不成立。 朱佑樘究竟看上了我哪点,不管别人如何,反正我自个是觉得匪夷所思、难以置信。 早先的时候,的确发觉了他的异常之处,也曾往男女之情上面想过,但随即很快便给自行否认。 还是那句话,玛丽苏是戏文和戏剧里面才会出现的东西,在现实生活当中是绝迹不会发生的。 我若当真觉得朱佑樘对自己有觊觎之心,那实属异想天开和天真无邪。 说实话,直到皇帝老儿找我,说朱佑樘请求赐婚的时候,那一刻,我的心中,仍是对朱佑樘的动机产生着严重的怀疑,以为他是在跟公孙狗贼相互计较,从而殃及池鱼。 然而,待朱佑樘附身吻我的那一霎那,我十分清楚地听到了他的心跳声,如洪钟一般响亮的心跳声。 不止如此,当时,他伸手抓在我的肩膀上,似乎想将我拥入他的怀里,但后来却又停止了进一步的举动。 这说明什么,说明他的心里十分紧张、十分局促,但表面上,还是装出一副事不关已的轻松模样。 朱佑樘对我动了心,动了情,这点,即便我再想去否认,也断然不能再自欺欺人,再睁着眼睛说瞎话。 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我装晕之际,明显是轻薄的大好时机,可朱佑樘并未有,起码在我睡去之前并未有。 这个点天灯的,该不会趁着我熟睡之际对我上下其手,占尽我的便宜吧? 云雨之事断然是没有,但别的事情,还当真难以保证。 心里正胡思乱想着,朱佑樘许是察觉到了我眼神的变化,在一旁淡淡说道:“你想多了,这是头一回。” 点天灯的,究竟是如何看破我的心思?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直接咆哮道:“为何要偷亲我?” “偷?我分明是光明正大的好不?”朱佑樘回复道,神情极尽自若。 不得不承认,朱佑樘成功抓住了我言语当中的漏洞,适时给我重重一击,让我无力反驳。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这种语气,这种说话的风格,和我几乎如出一辙。 差点被带到沟里去,幸亏及时反应上来,“休要转移重点,说,为何要亲我?” 朱佑樘不作答,而是猛然将我搂在怀里,注视着我的双眼,不紧不慢地说道,“还需要我再做进一步的表明么?” 苍天大地,我的脑仁估计扔出去喂狗狗都会嫌弃,我为何要找朱佑樘去理论,理论有用的话,要律法做甚? 再则,他可是皇子,别说是轻薄,他当真对哪位民女做出猪狗不如的事情来,谁又能奈他何呢? 点天灯的朱佑樘,只要遇上他,保准没有好事发生,保准倒霉。 他哪是什么天之骄子,他分明是大霉神,大瘟神才对。 下毒不成,手脚又难以动弹,我该如何去做,才能逃脱这点天灯的魔爪,并且给他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呢? 这时,点天灯的朱佑樘又在我耳边说了一句:“这回,我看你还怎么和我撇清关系?” 朱佑樘的嘴角,微微上扬,脸上带着淡淡地笑意,宛若阴谋得逞之后的狐狸一般。 顺着他的目光看去,我是恨不得立即咬舌自尽。 第141章 报仇 站在不远处的,不是别人,俨然正是我处心积虑想见到的那个人,俨然正是公子刑天。 使劲睁眼瞅了数次,确定自己没有眼花,也确定这不是梦境而是真实。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什么时候来不好,为何偏偏要赶到这个时候前来?这是掐准了时间呢?还是掐准了时间呢? 所谓无巧不成书,所谓戏文里才会出现的桥段,真实又鲜活地上演在了我的身上。 点天灯的朱佑樘,这回,我是非得要了他的狗命不成。 先解释清楚,回头再收拾朱佑樘。 “我……” 我字刚开口,就瞧见公子刑天在瞬间消逝不见,速度之快,着实令人反应不及。 恍然间,几近以为方才只是一场幻觉而已,待回头看到朱佑樘脸上的表情,看着那抹狐狸一般的笑容,方才明白公子刑天是当真来过。 从点天灯的朱佑樘神情来判断,他显然认识公子刑天,也显然知晓我和公子刑天的关系。 朱佑樘是如何认识公子刑天的,我不知晓,但知晓的是,他对公子刑天,有十足的嫉妒和敌意。 这显然是在示威,赤果果的示威,明目张胆的示威。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方才,我的注意力全在点天灯的朱佑樘身上,浑然不觉公子刑天何时出现。 倘若他一早就在此,并且看到了朱佑樘吻我的那一幕,那该如何是好呢? 不对,朱佑樘兴许一早就知晓他已经来到,因而才会使用这般极端的表示所有权的方式。 这次,我真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原本就和他之间有了间隙,有了误会。 先是老蒋,再是朱佑樘,这两个男人,俱都和他相识,而且俱都有梁子。 你说,这世间的事情,怎会如此巧合呢? 我若说方才只是一个误会,他会相信么?会么? 朱佑樘对我下猪嘴之后,我想施毒还击,期间,因此和他纠缠了半晌,后来,又被他给抱在怀里。 这是当时的真实情况,但落在不知情的人眼里,兴许认为这是一对情侣在打情骂俏而已。 点天灯的朱佑樘,之前骂他是点天灯的,带有几分夸张的意味,此时此刻,点天灯的这三个字都不足以形容我愤慨的心情。 之前说要了他的狗命,其实也带有几分夸张的意味,此时此刻,要了他的狗命都不足以泄恨。 之前说要彻底和他断绝关系,那倒是十足真实的想法,此时此刻,断绝关系都是便宜了他。答应他的婚事,然后当着众目睽睽之下,给他戴一顶超级无敌绿帽子,让他在天下人的面前丢尽脸面,这才算是以血还血、以牙还牙的最佳选择。 “不去追么?” 朱佑樘这道声音响起之时,我收回了思绪,吸气,呼气,随后极为平静地看向他:“您倒是放开我呐!您不放手,我拿什么去追?” 直到此刻为止,点天灯的仍然把我紧紧箍在怀里,仿佛怕我随时会逃跑一般。 “方才当着他的面,也就罢了,你还想演戏演到何时?”我讥讽道。 朱佑樘凤眼微眯,不紧不慢地说道:“演戏?你觉得我有必要在任何人面前演戏么?” 事实胜于雄辩,即便他的确没有演戏的必要,可事实上,他在公子刑天的面前确乎有演戏的痕迹。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的眼神有异常,大异常。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极度危险的信号。 这个点天灯的,不会又对我起了什么坏心思吧? 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说话,怎么觉着越来越和我相像。这点天灯的,是在模仿我么? 所幸的是,他用那种异常的眼神看了我数眼,随即收回,问道:“还不去追么?” 又是这句话,火爆脾气瞬间被点燃,“你能放开我么?” “放开了!”朱佑樘淡然答了一句。 真想一口血喷死我自己,点天灯的,的确放开了我,可我竟然浑然不觉,全然没有察觉到自己已经是自由之身。 好生尴尬,赶忙替自己掩饰道:“追,岂能不去追?须知,你困住的只是我的人,我的心,早已跟着他飞到九霄云外去。” 朱佑樘淡然的眼眸里,有了一丝极为复杂的神采,仿佛想说什么,但又欲言而止。 不是他让我去追的么,此刻这是闹哪样呢? 从未见过朱佑樘有这般神色,若我看的不差,分明有几分忧伤在里头,沉寂而忧郁。 看到他这幅模样,不知为何,想起了荣华以前看我的情景,心痛地就像被刀子扎一般。 方才,公子刑天离去的时候,我并未看到他的眼神,但想来,此刻他的心里,只怕比走在无间炼狱还要痛苦。 收回心智,再朝朱佑樘看去,直到此刻为止,我给他所下的毒,仍是没有发作。究竟是没有发作呢?还是他一直在竭力掩饰而已? 我就不信他当真没有一丝中毒的痕迹,蓦然想到一个让他掉以轻心的法子。 “殿下,既然您对我的事情了如指掌,那就应该知晓,我和众多男人都有牵扯不断的关系。男人当中,有花心之徒,女人当中,同样也有。说要和您撇清关系,那其实只是权宜之计,只是掩他人耳目而已。像您这等绝世之姿,又是皇子的身份,我是巴不得和您有瓜葛有牵扯,有扯不清的关系。” 说到此处一顿,我接着又说道:“一直发愁怎样和您有更进一步的发展,这回可好,再也不需要任何欲擒故纵了,省去我不少的功夫。至于赐婚的事情,我是求之不得,您可是未来的一国之君,嫁给您,若是能得到您的宠爱,起码能混个妃子当当,运气好了,指不定还会成为皇后。到时候,荣华富贵,还不是任由我享。” 世间的女子,攀龙附凤的极多,嫁入皇室,这是无数女子一生最大的梦想。 事实上,并不见得就是贪图荣华富贵,也并不见得就是爱财。 说到穿,还是男尊女卑的结果,是女子长期以来附属于男子的结果。 女人的地位若是独立,若是不依靠于男人,那嫁人的时候,首当其冲要考虑的,就不是家世和财力,而是其他方面。 曾经有位女子,说过这么一句话,她说:“我就是豪门,就是权贵。” 可惜的是,这样的女子,实属罕见,大多的女子,仍然都在为了拼命迎合男人而努力。 迎合的结果便是,自己的棱角全然被磨灭,言行举止,性情气质,几乎与别的女子宛若一个模子刻出来的一般。 在朱佑樘的面前,我竭力将自己展现出一副贪财爱钱、贪恋荣华富贵的模样,要多接地气,便有多接地气。 像朱佑樘这般的身份,即便明知大多女子一心要嫁给他的缘由是因为他们那赫然的权势,但只要那女子还懂得一丝分寸,还知晓一点礼数,想来他也不会再过介意。 正是如此,过分才是我的企图。 朱佑樘显然并未料到我会说出如此直白又愚蠢的话语来,盯着我,上下打量了半晌,眼眸里的神色,就像在看天外来客一般,随后,缓缓说道:“所以呢?你的意思是什么?” 点天灯的朱佑樘,这是真不知呢,还是在佯装不知? “我的意思是,我这个人呢,既贪钱,又花心,您可以娶我,但至少要保证我在妃位以上。您后宫三千佳丽,我不贪心,不指望自己能有三千美男,十数名,数十名便足矣。我不会干涉您去找别的女人,你也不能干涉我去找别的男人。” 这下,我看他还怎么作答。 “就区区如此要求?”朱佑樘问道,语气里,带着一丝不易察觉到的讶然。 “区区如此要求?您听清我方才之语了么,我说,你继承大统之后,我的地位,至少要在妃位。其次,即便我与其他男人有云雨之事,你也不能干涉,你不止不能干涉我,不能处罚我,也不能动那些男人一根毫毛。”我重复道,将话讲地愈发分明。 朱佑樘仍是带着一丝讶然,“当真没有其他要求了?” 我若说自己没有惊呆,没有外焦里嫩,那绝迹是假话。 妃位兴许不是什么难以办到的事情,然而,哪个男人愿意和别的男人共同分享一个女人? 朱佑樘原是如此大度,如此超然,如此新潮,算我狗眼看人低了。 “黄金白银,绫罗绸缎,你要多少,给你多少。妃位怕是容不下你,还是后位更妥一些。你要男人,也可以,但有一人必须除外。”朱佑樘掷地有声道。 “何人?”我问。 “方才那人。”朱佑樘答道。 看吧,朱佑樘果真知晓我与公子刑天的关系. 约莫估算着时辰应该到了,果然瞥见朱佑樘的脸色有了变化。 “谁都可以除外,唯独他不成。”我嘻嘻一笑,盯着朱佑樘又打量了两眼,“我还当真以为你百毒不侵,原来终究也只是个凡人。” 朱佑樘的嘴角,有一丝血迹缓缓溢出,“你若不得手,岂能吃得下饭,睡得着觉呢?” 朱佑樘的语气,好生古怪,眼神,更是好生古怪,顾不上探究,我冲他挥了挥手:“好生保重吧,殿下!” 憋在心里的怨气和恨意,终于得以舒展。 第142章 一问三不知 方才,说话之际,舌头底下藏着的冰魄散,顺着空气一点一点往外扩散。 所讲的内容,全是信口扯谎,拖延时间才是关键。 为了给朱佑樘下毒,连带着我自己也中了冰魄散的毒。 出了府,赶紧找了一处无人的地方给自个先解毒,至于朱佑樘,能否活下去,以及会硬撑到何时,那全然是他老子该操心的问题,与我无关。 解毒之际,脑海中又浮现出朱佑樘最后那句言语,“你若不得手,岂能吃得下饭,睡得着觉呢?” 不得不说,朱佑樘竟然对我知根知底到这般几近透明的程度。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他的话中不难判断得出,他明显再次知晓我的企图,知晓我的用意,知晓我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知晓我想要了他的狗命,甚至知晓我正在用何种方式给他下毒。 既是如此,为何当时并不揭穿我,反而一直在纵容我呢?就因为担心我若没有报仇,就会吃不下饭,睡不着觉么? 朱佑樘此人,明明不该是被感情所牵绊和拘束的人,为何呈现出来的,全然是一副情圣的模样呢? 也罢,此刻不是追究这些的时候,而是我该找公子刑天如何解释呢? 一路走来,心中十分忐忑,原本并不算遥远的路,生生感觉走了十年八年一般。 方才,他离去的时候,我虽没有来得及看见他的神情,而是看见浮光掠影的一个背影,但不知为何,觉得他的背影隐隐透出几分落寞和忧伤。 昔年,我在昆仑山之巅的时候,时常走在他的前方,很少留意到他的背影。 那些年,他在我身后看着我的时候,究竟是怎样的一副表情,怎样的一副心境呢? 桃花坞外,值守的,仍是上次那四名弟子。 之前没有留意,此番细细查看,发觉其中一名弟子,似曾相识,想来,我还在的时候,应该见过他,不过年代久了,死活记不起来名字叫做什么。 在附近徘徊了许久,徘徊了许久许久,心里想着各种说辞,但最后,俱都被自个一一给否决。 在他面前,我从来都是无所遁形,撒谎,只会令事态愈发严重,只会令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愈发疏远。 吸气,呼气,数个回合之后,鼓起勇气,越墙而过。 顺着印象,摸索到了公子刑天的屋门外。 在摸索的沿途中,发现了隐身在树上和地面上的几位弟子。 犹记得,上次似乎并未见过他们。究竟是我来的时候并未留心观察呢?还是这些弟子当时跟着他一起外出呢? 出奇的是,这几位隐身的弟子,分明就瞧见了我,但雷打不动,丝毫没有阻扰或者审问的征兆与痕迹。 如此一来也好,省得兵刃相见,省得浪费我的毒药。 停留在他的门外,又开始踌躇万分。 许是时日太久没有见面的缘故,方才在看到他的那一瞬间,恍若隔世一般,仿佛已然有十数年未曾谋面。 并非是陌生感,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与感觉,微妙又奇特。 正踌躇之际,门突然从里面被推开,心一时间提到了嗓子眼。 出来的,并非是公子刑天,而是香满路。 瞬间紧张,瞬间失望,又似乎,瞬间松了一口气。 “还以为您今日不会来了。” 香满路的语气,虽是带着恭敬的意味,但怎么听怎么觉得古怪,说不上来是喜悦还是愤怒,明显不大正常。 点天灯的朱佑樘抱走我的时候,他当时应该眼睁睁看着,但可惜的是,被朱佑樘或者皇帝老儿的人给缠着,无力脱身。 此刻,这是在替自己的主子鸣不平么,这是在责怪我水性杨花、喜欢勾三搭四么? “你们主上呢?在里头么?”不去理会香满路那异样的眼神,直接步入正题。 香满路盯着我,咬了咬嘴唇,答道:“主上歇息了,我看您还是明日再来吧。这种时候,还是让主上一个人待着会比较好一些。” 正常人,或许让他待上一夜,让他冷静下来的确会好一些,然而,我对公子刑天太过了解。 依他的性格,说杀人,瞬间就能杀人,从来不带一眨眼的延误。 在此点之上,他和老蒋倒是有十足的共通之处。 换句话说,他若动了杀心,无论是朱佑樘,还是我,只怕都会难逃一死。 即便不是杀心,他的立场,素来坚定无比,一旦确定,绝迹不会改变。 我所怕的,并非是死,而是他从今往后对我再也不理不睬。 事实上,他自然不会杀我,兴许也不会杀朱佑樘,起码此刻不会。 正是因为对他的性情太为了解,因而,我必须立即马上对他解释清楚,若不然,后果只怕不堪设想。 “你若真心为你主上着想,就不要再有阻拦的意思,你们主上兴许此刻是不想见到我,是在生我的气,但我若不进去解释清楚,只怕他就不是生气,而是伤心痛苦了。” 能让香满路单独在他屋子出入,那足以说明他对香满路极为信任。 或许正是因此,香满路似乎对我和他之间的事情甚为了解。 既是了解,那就该知晓,我们分开的那些时日,他们的主上是如何过活的。 ”您听我一句劝告,此时进去当真不合适。”香满路劝阻道,脸上有了几分无奈之情。 好的奴才,是懂得时时刻替自己的主子着想,甚至为自己的主子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看来,香满路还尚有努力的余地。 “不合适?你们主上的屋中,是金屋藏娇么?男人还是女人?难不成,此刻正在进行那干柴烈火之事?” 嘴里问着,身子快速闪到门前,一把推开了门。 定眼一看,公子刑天并不在屋内。 不止如此,别说是人影,里头连个鸟影都没有。 不由得冷笑道:“不是说你们主上歇息了么?人呢?” 香满路又咬了咬嘴唇,半晌才答道:“您是聪明人,自然应该明白,主上一早就料定您会来,已经先行一步离去了。” 一手搭在门上,看着他,问道:“离去了?去了何处?天涯还是海角?” 香满路听出了我话中的讥讽,答道:“您对主上的了解,只怕比我们更甚,您应该清楚,从来只有主上知晓我们行踪的份,而我们,永远不会知晓主上的行踪。” 别说是行踪,公子刑天的真实面目,活在这个世间的,估计除了我之外,再也没有任何人知晓。 公子刑天的存在,本身就是一个天大的谜团。 香满路没有说错,公子刑天若是有意躲避,只怕没有人会知晓他身在何处。 昔年曾经有一次,也不晓得何故,有一日,公子刑天突然消失不见,并且接连好几日都没有下落。 昆仑山之巅的事务,那几日还是我帮他全权处理着。 第三日,着实等地心焦心急,便四处去寻找,后来,在半山腰的一处山洞里头找到了他。 若不是我和他之前曾经去过那处山洞,兴许压根就不会找到他。 总言而之,还会那句话,他若诚心回避,那估计是天王老子来了也无济于事。 为难香满路也解决不了实质的问题,“你们主上回来之后,可曾说过什么其他话语?” “并未,主上只是交代了一声,说是要出门,倘若您前来的话,就请您离去。” 我接过话茬,问道:“让我离去?那你为何要我留下?如此忤逆你们主上的命令,就不怕受到责罚么?” “天色已晚,您毕竟是位女子,孤身一人,又行夜路,自是不安全。再则,主上虽然嘴上说让您离去,可我估摸着,等他气消了,等他想通了,兴许又会立即想要见到您。”香满路说地言辞凿凿,宛若事实一般。 “借你吉言吧!” 香满路所言,何尝不是我心中所愿? 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却总是很骨感。 造化有多弄人,我已经领教过数次,不敢再抱任何希望。 想起正茬,我急忙问道:“今日,在皇宫之外,究竟发生了何事?” “此事,您还是问主上吧!”香满路答着,伸手在头上摸了几摸,“夜深了,您还是先歇息吧!” 又想起一件事来,追问道:“昨日我被带走之后,你们是何时知晓的?” “夜深了,我先告退了,有什么疑问,您到时一并问主上吧!”香满路打马虎眼道,说着,还打了一个哈欠。 直接白了他一眼,不耻道:“你以为我想问你?我倒是想问你们主上,可不晓得猴年马月才会见到他。话说回来,你对我,为何要用尊称呢?” “对您,自然是要用尊称的。”香满路答着,转身离去,走了几步,回过头来,“若不然,今夜您就住在主上的屋中吧!这里所有的屋子,主上这间最好。” “废话,这还用你说!”我继续不耻道。 对于香满路,我诚然无计可施,他要一问三不知,我又能奈他何? 他是公子刑天的人,我自然不会动他,更不会惹他,因而只得放他走。 惊奇的是,方才有一瞬间,我几乎以为自己是和香满路熟识的,许久许久之前就已经熟识。 第143章 长泰公主情敌? 躺在床上,翻来覆去,夙夜难寐。 一只羊,两只羊,三只羊……小绵羊,小黑羊,烤全羊。 他大爷的,原本就睡不着,这一数羊,肚子饿地咕咕直叫,便从床上下来。 桌上,放着几盘糕点,正好可以下肚。 吃完,闲地无聊,打开房门,站在院中,观赏月色。 瞥见隔壁屋中的灯亮着,便蹑手蹑脚地走到门前,想要一探究竟。 这时,门又从里头缓缓打开,走出来的,不是别人,又是香满路。 “你阴魂不散呐?”我没好气道,再次空欢喜一场。 香满路无奈道:“我的屋子,原本就在主上的隔壁,您不是在院中转悠了好几趟吗,难道竟没有发觉到吗?” 昨日,在等待公子刑天之际,我的确是在后院转了数趟,也曾围着诸间客房打转,但并未进去挨个查看。 冲他摆了摆手,道:“行了,没事了,你进去歇息吧!” 香满路答道:“那您也歇息吧!” “我在外头转转,你去睡吧,不用管我。”懒地再搭理他。 皎洁的月色,好不容易恢复的兴致,被香满路全然给打扰。 方才,那一瞬间,我以为是公子刑天在隔壁,以为他口是心非,以为他终抵还是放心不下我,以为他在暗暗保护着我,殊不料,原是自个自作多情、一厢情愿。 香满路许是察觉到我的语气不大愉悦,二话不说,直接进门。 在院中转了一圈,见着那几位隐身的弟子仍在原地,不由得觉得有几分唏嘘。 竹林的附近,突然传来一阵悉悉索索的声响,正要探究,耳旁又传来一阵哼哧哼哧的声音。 七里香?定眼一看,没错,的确是七里香。 皇帝老儿,不会又派七里香来害我吧?不对,他还不至于愚蠢到同样的方法再使用第二次。 既是如此,那七里香算怎么回事呢? 不敢靠近,保持距离,待观察了一番,确定没有危险之后,再行靠近。 原本想将它从地上抱起,但鉴于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缘由,又生出了几分畏缩的心理。 话说,这群隐身的弟子到底是做什么吃的,何以三番四次允许外来的东西进入呢? 想我在昆仑山之巅的时候,别说是人,连只蚂蚁只怕都不会轻易被放进来。 “小七,小七!”耳边忽然传来一道婉转动听的声音,随即,一位少女的倩影跃入眼帘。 那位少女,不是从院中冒出来的,而是翻墙而入,而是从墙上跳下来的。 那位少女,年约十六七岁,身材中等,身姿轻盈,脸庞秀丽,一双美丽的大眼睛,十足活泼可爱,身着一件鹅黄色的衣裙,从布料来看,应该是川锦一类。 我在打量少女的同时,少女也在睁开那一双美丽灵动的眼睛打量我,“你是这桃花坞的主人?” “不是!”我如实答道。 “那就好!”少女松了一口气,随即走到七里香的身边,将它从地上抱起,“小七,小七,你为何喜欢这般乱跑呢?” 小七?这个名字,使得我蓦然想起秦七小姐,花蝴蝶似乎就是叫她小七的。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它是你的?”我问,眼眸之中,生出几分变化来。 少女抬眼看向我,“是我的。” “万贞儿是你什么人?”我厉声问道。 少女撇了撇嘴,“你说那毒妇啊,我可和她没有关系,没有任何关系。” 这少女的身份,我大致猜出了几分,可始终不大肯定,“你是长泰公主?” 少女又撇了撇嘴,不耻道:“什么公主?连个老女人都不如,我还哪是什么公主呢?” 皇帝老儿的儿子虽则都被万贞儿给相继害死,但她对皇帝老儿的女儿们还算是手下留情的。 迄今为止,幸存下来四位公主,分别是仁和公主、永康公主、德清公主与长泰公主。 在这四位公主当中,皇帝老儿最宠爱的,便是这位长泰公主。 原因何在?原因并非是由于长泰公主是老幺的缘故,而是由于她那独特的性格缘故。 皇室中的公主,大多都是按部就班、墨守成规的性格,加上万贞儿嚣张跋扈的个性,那些公主,在她面前,只有唯唯诺诺和低眉顺眼的份。 可这位长泰公主却属奇葩,她的生母,并非像其他公主的生母一般身份显赫,相反,她的母亲,只是一位县令的女儿,并且在生下她不久之后,被万贞儿给害死。 换而言之,长泰公主可以说是皇帝老儿四位公主当中,后台背景最弱的那位。可这位公主从小便有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即便是在万贞儿的面前,她的锋芒和性子也尚未收敛半分。 令人诧异的是,虽是如此,可万贞儿并未把她给害死,反而让皇帝老儿早早给她修建了一座府邸,让她住在宫外。 这其中的缘由,着实令人好奇。 坊间的百姓们揣测,长泰公主的手里,可能是掌握了万贞儿的什么把柄,这才导致万贞儿对她区别对待。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七里香虽有千只万只,可如同人一般,每一只七里香都有自己独特的长相和个性。 长泰公主手里抱着的这只七里香,赫然正是那日身上携带剧毒的那只七里香,也是使得我马失前蹄、遭暗算的那只七里香。 原本以为这东西是万贞儿的,或是皇帝老儿的,殊不料,竟然是她长泰公主的。 事情,仿佛出现了戏剧性的巨大转折。 长泰公主为何要害我,这其中的缘由,暂且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那应该不是出于她的本意,而是受人唆使使然。 我和她,素昧平生,更不用说是结仇。躲在她幕后之人,究竟是万贞儿,是皇帝老儿,还是别人呢? 此刻,不是考究这些的时候,而是手下意识做出了反应,毒药也顺着手指扩散到了空中。 无论她是受何人指使,抱着何种目的,胆敢把主意打到我的头上来,我要能在她身上不留下任何痕迹就放她走,岂不愧对自己睚眦必报的美名? “你,你敢给本公主下毒?你……”长泰公主神色一变,说到此处,身子倒了下去。手中的七里香,也顺势摔在了地上,发出哼哧哼哧的叫声。 托了半晌,才将她拖入到房中,顺带也将七里香抱了进来。 期间,香满路出来过一次,瞧清眼前的场景之后,砸了砸舌,啧啧赞叹道:“直道您招惹了那么多的男人,谁成想,您连女子都不放过。”说完之后,又啧啧赞叹了几声,转身,进门,关门,动作一气呵成。 那小眼神,也不晓得是幽怨呢?还是在膜拜呢? 长泰公主在床上安然恬静地睡着,七里香则在床下抱着桌角啃。 七里香还是那只七里香,脖子上也仍是带着那块绣有薰衣草的香包,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香包里面所装着的,只是一些最为普通不过的薰衣草而已。 万分细心、万分认真检查,直到多次确定没有异常之后,才彻底放下心来。 半晌之后,长泰公主睁开了眼,神情极为讶然,“这是什么地方,你究竟是何人?” 还想在我面前继续装蒜,我倒佩服她演戏的本领,堪称名角。 冷笑一声“何人?那你该问问你那父皇,也该去问问你那王兄,更该去问问你那心上人汝定侯,抑或是问问你自个。” 长泰公主别的事我不大知晓,但恰好那日从公孙狗贼府上出来,从市集经过之时,听那些七大姑八大姨们议论过,说是长泰公主对汝定侯爱慕已久,皇帝老儿早已打算把长泰公主许配给汝定侯,可万贞儿却一直从中阻挠。 万贞儿和长泰公主之间,还当真是一段离奇的关系。 但有一点值得肯定,那就是,长泰公主为何答应对我下毒,绝迹和公孙狗贼有关。 怨不得我和公孙狗贼保持距离,细细想来,因为这狗贼,曾经数次给我带来麻烦,我若真和他有染,有私情,也就认了。可怜就可怜在,我和他,可是一清二白、楚河汉界的关系呐! 也罢,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长泰公主闻言之后,嫣然一笑,道:”你在说些什么呢,本公主听不懂。” 我也回敬一笑,“听不懂是吗?那我换个公主能听得懂的话题,此刻,您是否觉得,后背有种钻心的痛、浑身上下就像虫蚁在嗜咬一般呢?” 死鸭子嘴硬是么,我倒要看看,她是否比我还要死鸭子嘴硬。 我给长泰公主下的,可不是弹指醉,也不是任何迷药,而是七虫噬骨粉。 这种毒,中毒之人,刚开始毒发的症状,是先晕倒,先熟睡,待醒来之后,超过半盏茶的功夫,先是后背,再则开始蔓延到浑身上下,犹如被千万只虫蚁嗜咬一般痛苦。 长泰公主再受宠,那也是她自个的事情,她若不冒犯我,那我自然不会主动去招惹她。 可怪就怪在,她不该被情字冲昏了头脑,干出害我性命之事。 一次没害死,她今日还想再来第二次。 七里香的身上,是尚未携带任何毒药,但她的身上,毒药可是带了几大包,并且俱都是极品毒药。 第144章 你算个什么东西 长泰公主,对我,可谓是花了大心思。 别人在我身上,投入十足的精力和花了十分的心思,我自然也得给予同样的回报。 七虫噬骨粉,再加上那一丢丢的醉颜,相信长泰公主此刻一定会觉得无比爽快。 果然,长泰公主的脸色,霎时乌青,全然不顾形象,伸手朝后背挠去,挠了几下,又伸手朝其他位置挠去。 拉过一张凳子,坐下,翘起二郎腿,打算慢慢欣赏长泰公主的风姿。 长泰公主挠了数下之后,原本铁青的脸庞,有了怒色,“你给本公主下的什么毒?” “我字好端端的,为何要用本公主这样的字眼呢?我还以为,你当真能装到猴年马月呢。”我语出讥讽,神情全然不屑。 这么快就沉不住气,这么快就气急败坏,此种心机和城府,以后还怎么愉快地和公孙狗贼相处呢? 原本以为这位长泰公主有多么刁蛮,多么难对付,如今看来,也终究只是一个普通的女子。 既是如此,万贞儿为何要对她心存几分忌惮呢? “你……”长泰公主你之刚出口,随即便捂住了心口,嘴里发出一声哀嚎。 一边鉴赏长泰公主的反应,一边嘻嘻笑道:“怎么样,滋味好受吧?要不要再给你加点佐料呢?” 想她昨日给我下的毒,若是放在普通人的身上,兴许一早就已然死翘翘。 我虽没死,可也没少折腾,也没少痛苦难受。 更重要的是,因为她的毒,使得我成了半个废人,使得我极为轻易就成了皇帝老儿的瓮中之鳖,从而使得那点天灯的朱佑樘吃了我的豆腐、占了我的便宜,再而使,公子刑天如今躲在别处不肯见我。 这一连串的事件,归根到底,说穿了,全是这位长泰公主的功劳。 以我往日的性子,若是有人把我害到这般田地,我定然早要了她的小命。 然而,长泰公主的命,我必须留着。 并非不敢对她下手,也并非是忌惮什么,而是留着她,好看看,究竟是谁在她背后唆使她。 原本以为,或许此事是长泰公主一人所为,毕竟被爱冲昏头脑的女子,是什么事情都会做出来的。 公孙狗贼虽则不是我的菜,但却是不少女子心仪的对象。 长泰公主为了他,害我性命,也在情理当中。 再则,这位公主的口碑一向还是比较生猛的,干出毒辣之事,也在情理当中。 然而,从此刻种种迹象来看,此女或许有几分跋扈和做作的嫌疑,但心机城府明显处于下等行列。 以这样的智商和情商,断然不会进行如此细致的谋划,因而,她的背后,定然还有幕后主使。 若我估计没错,那人,十有八九会是万贞儿。 绕了一圈,似乎又回到原点,回到最初的推断。 长泰公主一边在问候我祖宗八代,一边疼地在床上胡乱打滚。 识时务者为俊杰,长泰公主到此刻还没有得到教训,还敢招惹我,为了保持耳根清净,只得给她多加了一位佐料,使得她在短时间之内,再也无法开口。 看着长泰公主狰狞的脸庞和手舞足蹈的模样,又加上说不出话来的抓狂,我朝她摊了摊手,极为淡然地说道:“既然公主对这个地方格外厚爱,那今夜就留在这里歇息吧,民女告退!” 等她受上一日的痛苦,给她的教训也得当,到时候再把她给送回公主府。 约莫估计,此时至少已到四更天,被长泰公主这一打搅,打发掉不少时间,再也不用在数羊当中折磨。 打开房门,瞅见香满路正站在门外,贼眉鼠眼地盯着里头看,见着我,尴尬地笑了几笑,“您的事情,解决完了?” “废话,若没解决,我出来作甚?收起你那探究的小眼神,我可没有磨镜方面的独特爱好。”瞪了他一眼,从屋内走出来,顺手关上门。 转身,看向他:“少在这里八卦了,回屋睡去吧!” “那您呢?”香满路问道。 “我自然是去其他屋子睡,若不然,难道睡到院外么?行了,少磨叽了,回房去吧!”懒地再同香满路扯皮。 找了一番,终于找到一间心满意足的屋子,不由分说,进去睡下。 许是报了仇,心情这一好,连带着烦恼也顿时少了几分,精神头也开始犯困,不久,便睡了过去。 接连几日都没有休息好,这一觉,睡地着实不轻,待醒来之后,已是第二日晌午过后的事了。 蓦然想起长泰公主这茬,赶紧去她所在的那间屋子查看,见着她仍安然地躺在床上,这才松了一口气。 这时,长泰公主猛然睁开眼,睁着那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注视着我,朱唇轻启,婉转动听:“放心,你不出现,我岂能离去呢?” 眼神顿时大变,“你不是长泰公主,你是何人?” 长泰公主从床上坐起,嫣然一笑,“你说什么呢,我不是长泰公主,那还能是谁呢?” 长泰公主的脸上,没有易容的痕迹,但这并不表示她就是长泰公主。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我并未见过长泰公主的真实容貌,倘若有人假冒,或是找个模样足以以假乱真的假货来冒充,一时之间,估计我也很难判断出来。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脸色来看,这位长泰公主虽有中毒的痕迹,但极为浅显。 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两种可能,第一种,这位姑娘是精通毒术的,并且替自己解了毒。 第二种,有人给她解过毒。 无论是这两种当中的哪种,都足以说明这位长泰公主的确不简单。 是我小觑她了,是我被自己的眼睛所看到的假象给欺骗了,或者说,这位长泰公主,的确适合演戏,而且还是名角的身份。 给我下毒不够,还把我当猴一般戏耍,这位长泰公主,究竟打地什么如意算盘,我倒要睁大眼睛好好瞧瞧。 收回心思,我极为平静地答复道:“既然是在等我,那想必有话要对我讲,抑或是,是再一次想要我的小命么?” 长泰公主从床上跳下身,三两步走到我的身前,“你想多了,我若想要你的命,何至于等到此刻呢?” 长泰公主显然是在鄙视我,显然是在表明,自己捏死我就像捏死一只蚂蚁一般。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长泰公主此刻的神情与语气,几乎与她那同父异母的兄长朱佑樘如出一辙,不止如此,就连用语都几乎如出一辙。 在这一瞬间,恍然间,差点以为站在自己眼前的,是点天灯的朱佑樘。 朱佑樘是懂得毒性的,眼前的这位长泰公主亦是,这两人之间,是否还有其他不为人知的隐秘呢? “不想要我的命,那是来提出警告么?让我远离你那心上人汝定侯?还是让我离开你那王兄五皇子?抑或者,是两者都让我远离呢?”我一笑,看向长泰公主。 这时,耳边又想起一道哼哧哼哧的声响,低头一看,原是长泰公主的小七正在啃我的靴子。 这小家伙,似乎对我这双靴子情有独钟,情不自禁地笑出了声。 长泰公主许是见着自己的宠物对他人比对自己还要亲切,嘴里冷笑了一声:“你先离我的小七远一些!” “你长着眼睛没看见么,是你的小七自个跑过来的,我是招手勾搭它了?还是给它下药了?”我不置可否。 长泰公主不傻,自然知晓我话中有话,也自然知晓我真正的意思所指。 见着她的神情有了变化,我又继续说道:“若是为了汝定侯和五皇子的话,那实在没有这个必要,该说的话,我在你父皇面前,已经说的很清楚,在汝定侯面前,也说地很清楚,在你那王兄面前,更是说地很清楚。同样的话语,你若还想听,那我乐意再说一遍。” 乐意吗?并不乐意?事实上,早已不厌其烦。 公孙狗贼和朱佑樘,他们两位,这几日可着实把我害地不浅。身体的伤痛也就罢了,最重要的是,给我惹来这么多的闲杂人等,让他们来烦我,譬如眼前这位长泰公主。 “今日就罢了,给你时间,明日离开京城,去一个谁也找不到你的地方。”长泰公主厉声说道,俨然在发号施令一般。 等了半晌,终于等到她步入正题。 抬眼看向她,极为淡然地说道,“离开?你凭什么命令我,就因为你公主的身份?腿长在我自己身上,你老子让我离开,我都未必会离开,你算个什么东西!” 心情不爽,极为不爽,皇帝老儿和万贞儿也就罢了,如今阿猫阿狗都骑到我的头上来撒野。 “公主殿下,麻烦您下次找麻烦的时候,拜托在这之前也查清自己所要找的对象是谁。用不用我提醒你这是什么地方,这里可是桃花坞,知晓桃花坞所住的是何人么?还用我再说下去么?敢威胁我,敢让我滚蛋,我若心情一个愉悦,可是当真会跑去勾搭你那心上人和王兄的。”思索了短暂片刻,我又补充了一句。 “本公主好言相劝,不料你敬酒不吃吃罚酒,你以为本公主会蠢到只身一人前来吗?”长泰公主露出一个阴森的笑容来,“来人,将她给本公主拿下!” 第145章 香满路的真实身份(一) “拿下?”我嘴里冷哼道,“那就看看你这些狗腿子是否有这等的本事。” 话语刚完,唰唰冲进几道人影。 冲进屋内的,并非是所谓的大内侍卫或者黑衣人之类,而是小童与如风,身后,还跟着几位昆仑山之巅的弟子。 “姐姐,你没事吧?”小童一进门,就急切问道。 苍茫大地呐,可算是及时赶到了一次,此次,若是再没有任何救援出现,不管公子刑天如何,反正我自个会将这群整天吃干饭的弟子给收拾干净,包括小童和如风。 我在昆仑山之巅的时候,规矩极为森严,玩忽职守那无疑是以死谢罪。 这些年,公子刑天的心思,莫非都放在了我的身上,以致于对教务严重疏于管理了么? 何种缘由不重要,重要的是,如此的昆仑山之巅,和我印象当中的,早已今非昔比,早已不能相提并论。 眼见着昆仑山之巅在走这种下坡路的趋势,我若再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继续放纵,那以后岂有脸说自己曾经是昆仑山之巅的人呢? 长泰公主瞧见进来的并非是自己的狗腿子之后,花容失色,脸上的神情,颇为戏剧。 淡淡朝长泰公主瞥了一眼,我又看向小童,吩咐道:“把这位公主送到汝定侯府去,顺带将她的人也一并送过去。记住,一定要告诉汝定侯,就说是我送过去的。” 荣华以前总是喜欢说,这个世间,总是有太多的事情超出了我们的预料,更不在我的掌控范围之内。 下定决心,发出重誓要和公孙狗贼与朱佑樘断绝关系,结果,越是要撇清关系,关系反而越加密切,尤其是和点天灯的朱佑樘。 佛家当中,有句经典的名言,叫冥冥当中,一切自有注定。 我不信天,不信地,不信命,只信自己,只信事在人为。 长泰公主的事情,是天意也好,人为也罢,那不重要,重要的是,使得我愈发明白了一个道理:你不去咬狗,但总会有狗主动扑上来咬你。 花蝴蝶以前总说我睚眦必报,想我,自打离开昆仑山之巅以后,何曾主动去招惹过任何人?从来都是阿猫阿狗先骑在我头上撒野,然后我才予以还击。 有人的体质,是招黑的体质,而我,似乎是招小人、招畜生、招霉运、招囧途的体质。 冲长泰公主招了招手,嫣然一笑,走出门外。 将她交给公孙狗贼,这回,她这辈子都别想嫁给自己的心上人了。 我何以笃定?只因,我对公孙狗贼,还是了解那么几分的。 小童和如风的武功,虽则比不上香满路,但对付长泰公主,绰绰有余。 方才,有一瞬间,我对长泰公主的身份产生了重重的怀疑,但此刻,敢十成肯定,她是货真价实的长泰公主无疑。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长泰公主的身上,有一种独特的香味,那种香味,我在朱佑樘的府邸曾经闻到过。 朱佑樘素来独立独行,皇室当中,似乎也唯有和他那位妹妹长泰公主交好。 因而,若说能有人自由出入朱佑樘的府邸,那除了长泰公主之外,再也想不到他人。 一个是自己的心上人,另一个是自己喜爱的王兄,这两位对长泰公主来说无疑是最重要的男人,被同一个女人给抢了去。我若是长泰公主,也会看那个女人不顺眼,也会萌生要了她狗命的念头。 昔日,在昆仑山之巅,我将云莱子错认成老妖精,若不是荣华死死抱住我,我当时差点把鱼龙舞给毒死。 女人若妒忌起来,若发起狠来,那只恐连玉皇大帝和佛祖都会觉着害怕。 长泰公主的所做所为,我能理解,但不会原谅。 爱的确没有什么对错,但以爱的名义去伤害他人,尤其是害人性命,那绝迹是一件不能饶恕的事情。 前脚刚出桃花坞,后脚就看见香满路正从外面往里走,差点和我来个满撞怀。 “去见你们主上了?”我问,双手环抱,看向他。 香满路身子往后退了两步,答道:“非也,清晨空气好,去外头溜达了一圈。” 我顺嘴回道:“这偌大的桃花坞,难道还不够您香满路使者溜达?” 香满路的神情,霎时极为错愕,“您千万莫要用这种语气与属下讲话,属下担当不起。” “属下?谁的属下?你是你们主上的属下,与我有何干系呢?”我驳斥道。 “是我失言了!”香满路急急辩解道,“还望您多多海涵。” “你们主上呢?在何处?还不打算告诉我是么?”懒得同他争辩,进入正题。 再等下去的耐心,我可没有。其实,并非是没有,而是不愿意再等。 等待,着实是一件痛苦又折磨人的事情。 “主上应该今日就能回来,请您在屋内耐心等待。” 这个香满路,又想忽悠我,我若再信了他的鬼话,就是个傻子。 “行了,我自个出去找,告辞!” 靠人不如靠己,待我找到公子刑天,待我和他相认,届时,再让他好好整治整治香满路这小子。 步子还没迈出,忽听耳边传来一阵哼哧哼哧的声响,偏头一看,七里香不知何时又来到了我的身边,低头卖力地啃我脚上的靴子。 自己的主子被人逮起来不管,看来,长泰公主的这只小七,当真对我的靴子情有独钟。 低头将小七抱起,直接扔到香满路的怀里,“让小童把这只七里香也给汝定侯一并送去。” 此时,小童和如风恰好带着长泰公主往出走,准确来说,是押着长泰公主往出走。 长泰公主从我身边经过之时,极为小声地说了一句:“别以为你当真就有大本事,还不是靠这些男人,没了这群男人,你连个屁都不是。” “你长泰公主岂非也是靠男人?你若真有好本事,那带侍卫前来作甚?”我还嘴道。 是婊子,你就别想立什么牌坊,依靠别人就依靠,又不是什么值得羞耻的事情。以五十步而笑百步,有何意义? “其实靠男人也是一种本事,有些人,想要靠,那也得有那个资本。”香满路开口,说着,将他怀中的七里香顺势朝长泰公主扔了过去,“自己的东西,自己保管好。” 昆仑山之巅虽则不属于大明管辖,可长泰公主毕竟是位公主。 我任性,我可以对她无礼,香满路何以也对她如此无礼呢? “你……” 出奇的是,长泰公主说完这个你字之后,戛然而止,脸上的神情,虽有不甘,可也只是不甘而已。 想反,香满路却是一脸淡然之色。 “看谁才笑到最后!”长泰公主转而盯着我,恨恨说道。 我摊了摊手,道:“那就拭目以待吧!” 原本欲出去寻找公子刑天,殊不料,因为香满路和长泰公主之间的异常,打算先将事情核实完毕,再去寻找不迟。 一手抓住香满路的胳膊,转身,朝桃花坞内走去,嘴里不忘再次叮咛道:“小童,记住我的话。” 小童在我身后答道:“放心,这点小事,无需姐姐的交代,小童一定会办地妥妥的。” 香满路似乎并未料到我会有这般动作,有几分慌张,“您快放开我,若是被主上知晓了,我就没法活了。” “已经晚了,你们主上怕是很快就知晓了。”边答,便继续朝前走。 “使者大人,您自求多福吧!”说这话的,并非是小童,而是素来沉默寡言的如风。他的语气,带有几分落井下石的意味。 仔细想想,那日,如风看香满路的眼神似乎不大正常,明显有着某种敌意。 此刻不是探究这些的时候,而是先追究香满路的异常。 片刻之后,松开手,看向香满路,眼神陡然生出几分犀利来,“说,长泰公主是不是你放进来的?” “您在说什么?”香满路问,脸上满是讶然。 昆仑山之巅的弟子,俱都经过特殊的训练,其中的一项训练,便是表情管理,是处变不惊的能力,或者可以说,是脸不红、心不跳的能力。 由于长期的训练,一般的弟子,常年都几乎保持着极为单一的表情。 换句话说,从他们的表情当中,很难窥破出他们真正的喜怒哀乐。 再说地直接明白一些,那就是,香满路此刻的反应和表情,极有可能都是在佯装,都是在做戏。 “好吧,那我换个问题,你和长泰公主,究竟是何关系?你是她的细作?”我冷声问道。 “您在说什么?”香满路的脸上,仍是十分讶然。 见此,我嘴里冷笑道:“既然你不是她的细作,那你难不成是她的主子?”语气陡然一变,“香满路使者,您可真是好本事呐,堂堂一位公主,竟然受您的差遣。您说,你们主上若是知晓了,是否会觉得自愧不如呢?” 好个香满路,究竟是何身份?在长泰公主害我一事当中,充当着一个怎般的角色呢? “您到底在说什么呢?我可全然听不懂。”香满路的脸上,将讶然拿捏地极好,“您怎会产生如此的误会呢?” 第146章 香满路的真实身份(二)情敌? 一个误会?可谓是解释地极其轻描淡写。 香满路并非凡夫俗子,倘若真是凡夫俗子,又岂能出任昆仑山之巅四大使者之职? 若非他是公子刑天的人,依我素日那火爆脾气,早就使出了杀手锏。 香满路和长泰公主之间,显然是有某种为外人所不知的隐秘关系,至于这种关系是何种,目前很难推测出来。 为了防止自己妄自揣测,为了防止自己冤枉好人,为了防止自己宁妄勿纵,还是暂且收敛性子为妥。 竭力压制自己要下毒手的冲动,竭力使得自己保持平静,“误会是么?兴许可能当真是一个误会,你香满路使者第一次来大明的都城,岂会认识长泰公主呢?” 香满路闻言之后,神情分外震惊,“您怎知我从未来过燕京城呢?” 猛然意识到什么,我与香满路素昧谋面,自然不晓得他是否来过燕京,那何以做出如此武断的推论呢? 思索了片刻,答道:“昆仑山之巅和大明,一向鲜少有瓜葛,若说西北和中原一带,还有可能,燕京所处的位置,正好是片盲区。” 公子刑天在这世上,最厌恶的国家,便是大明。最厌恶的地方,有两个,第一个是大明的长安城,第二个便是大明的都城燕京。 我曾问他,为何厌恶长安,世人都喜欢长安的繁华,喜欢长安的文化,喜欢长安的底蕴。 那时,我虽尚未去过长安,但对长安这个地方,一直慕名已久。 公子刑天沉默了半晌,最后答道:“长安是我母亲的故乡。” “既是你母亲的故乡,不是应该喜爱才对吗?”心中甚是觉得疑惑,几乎以为自己听差。 公子刑天又是沉默了半晌,答道:“那是她想了一辈子,念了一辈子的地方,那里,有她的亲人,更有她的心上人。” 从话中明显听出了不对劲之处,抬眼看时,发觉他眼眸里的神情,带着一丝淡淡的忧伤。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眼里出现异常的神情,浅浅的,淡淡的,若有若无的忧伤。 在那一瞬间,心头,忽然涌上了一种格外古怪的情愫,说不清,道不明。 说不清、道不明是当时的感受,如今细细推敲,或许,在那时,我就已经对他有了爱慕之心,只不过,自己尚未发觉而已。 至于燕京城,他为何会厌恶,我也曾问过他,但他并未作答。 言归正传,无论是因为何种缘故,无可厚非的是,不止他自己不会踏进这两片土地,他身边的亲信亦是不会踏入。 香满路作为四大使者之一,自然属于他的亲信,自然知晓他的忌讳。 再则,从香满路的长相来看,应该是鞑靼一带的子民。 既是如此,他来过燕京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正是因此,他何以会和长泰公主扯上关系,才令我疑惑不已。 心里猜测之际,注意到香满路脸上的神情似是一松:“哦!那您可说错了,我以前来过京城几趟。” 这个回答,着实出乎我的意料,顿时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香满路的智商,可谓是令人无比堪忧,“那你的意思,是想表明自己与长泰公主有瓜葛呢,还是有瓜葛呢?” “只是来燕京执行任务罢了。”香满路回道,“您比我应该更加了解主上的性格,那就自然应该了解昆仑山之巅的规矩,但凡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别说是和外人,一旦拜在昆仑山之巅门下,就意味着和外界断绝了一切关系,将自己全然交给了主上。” 香满路没有说错,昆仑山之巅的弟子,都会有一个全新的名字,一个全新的身份,一个彻底和过往和家人全然脱离的新身份。 所有弟子的身心,不再属于他们,而是属于昆仑山之巅的主子公子刑天。 从某种程度讲,严格来算,我其实并不算是昆仑山之巅的弟子,因为我与公子刑天之间,从未有生死契这样的东西。 我虽听命与他,但一直属于自由之身,我不想接受的任务,从来都会断然拒绝。 那时,昆仑山之巅也有四大使者,但并非是如今的这四位。 我虽没有明确的职务,但就连四大使者,都不敢轻易动我一根毫毛。 正是因此,那些弟子才传出,说我是公子刑天的宠姬一类的话语。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香满路的神情,极为诚恳,极为严肃,极为认真。 他的意思,很鲜明,他与长泰公主之间,绝迹是清清白白、泾渭分明的关系。 “你是觉得,我不是你们主上,所以就拿你毫无一丝办法了么?还是觉得,你的武功远远在我之上,所以我只能束手就擒?”我将双手取开,右手抚摸着右鬓的碎发,眼睛留意着香满路的神情和反应。 “我若当真和您所说的那位长泰公主是一伙,您觉得您还能安然地站在此地吗?”香满路兴许是见怀柔不成,改为了主动辩驳的路线。 “此刻也不晚啊。”我摊了摊手,“动手吧,我正好想看看,你的武功,与火阑珊和鱼龙舞两位相较起来,哪个更胜一筹。” 香满路眼里有了几分无奈,“你若是不肯信任我,那待主上回来,您自可问主上看看。我与长泰公主,当真是第一次碰面。” “行吧,就当我多疑了,那就等你们主上回来,到时候来个当面对质。”拍了拍手,我表示赞同香满路这个提议。 香满路看着我,缓声开口,“您知晓吗,虽则防人之心不可无,但您有个极为显著的特征,那就是疑心太重。凡事抱着一颗怀疑的心,并非是件坏事,可若怀疑太重,那就难免会对身边所有的人失去信任。” 香满路说到此处,我眼神微微一变,打断了他的后续话语:“接下来,你是否想说,正是由于我这多疑的性子,才使得你们的主上离开,才使得你们主上对我避而不见?” “您误会了,您与主上之间的事情,作为属下的我,不清楚,也不敢去清楚。”香满路矢口否决,“您只需记住,无论我们做什么,都不会干出背叛主上的事情来,也不会干出伤害主上的事情来。您是聪明人,务须我再多讲,依您和主上的关系,我们不止不敢伤害您半分,早已把您当与主上一般对待。” 香满路的眼神,太过诚恳,诚恳到,在这一瞬间,我差点信以为真,差点以为他所说的,全然就是实情。 “哦?”我眉头微微一挑,问道:“那你说说看,我和你们主上,究竟是何关系?” 想敷衍我,想转移话题,休想,没门。 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是如何界定我与他们主上的关系。 “您与主上的关系,岂非您们更为清楚一些?这点,做属下的我们,自是不敢断言。”香满路神情谦恭。 “好一个不敢断言?既是如此,那日,你去乔家大院之时,嘴里所说的,难道都是狗屁么?”我讥讽道。 “您是主上的女人,那只是最浅显的理解。”香满路不慌不张,解释道。 最浅显的理解?这倒是个新奇的说法。 “我知晓您心中在想什么,也知晓您心中在揣测什么,无论我是何种身份,无论我做出何种事情,那都绝迹不会背叛主上,绝迹不会背叛昆仑山之巅。”香满路信誓旦旦,满口承诺道,“打从主上救下我这条性命开始,我的命,早已属于主上。主上的喜好,便是我的喜好,主上的忧愁,便是我的忧愁。” 香满路的眼神当中,除了尊崇以外,还有一丝别样的情愫,那种情愫里头,隐隐包含着一丝爱意,极为隐忍的爱意,掩藏地深不可测的爱意。 香满路对公子刑天有爱慕之情,这点,即便雷地我外焦里嫩,可也不得不去承认。 昆仑山之巅的男弟子当中,的确有对公子刑天存在爱慕之情的,而且还不止一位。 然而,香满路怎么看,怎么也不像是有断袖之癖, 公子刑天的取向,以前的时候,我不大肯定,但此时敢拍胸脯保证,他绝迹没有龙阳之好,绝迹取向正常,绝迹喜爱的是女子。 并且,他也不是所谓的双性恋,他对男子,全然没有喜爱之情。 香满路对他有爱慕之情,这点,既不在情理,但又在情理当中。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防着女人不够,日后还得防着那些男人,尤其是香满路。 他的眼神,虽在隐忍,可我能感觉得到,他对自己的主上,用情颇深。 蓦然想通什么,或许,这才是他和长泰公主勾结一气,或者说,是他纵容长泰公主,并且协助长泰公主,想要害我性命的最重要原因吧? 无论香满路是何身份,值得笃定的是,他的身份之上,都蒙上了新的一层定义,那便是:我的情敌。 虽则已经知晓他的用意,但并不打算揭穿他,而是放任看看,看他还能做出怎般伤害我的事情来。 香满路最好祈祷玉皇大帝保佑,让他害我的时候,再也不要露出任何马脚来,否则的话,我绝迹不会放过他。 第147章 惨遭双重暗算 原本一心想要问出个眉目,一心想要探个究竟,可在最后那一瞬间,突然放弃了那个念头。 “你说你们主上今日就会回来是吗?他若回来,告诉他一声,让他等着我。当然,你完全可以不用传达,也可以曲解传达。” 不待香满路作答,我又补充说道:“我出去一趟,一个时辰左右应该足矣。届时,若是再见不到你们主上,到时候,到时候,”说完,语峰一转,嘻嘻一笑,“到时候,你猜猜会怎么着。” 香满路神情微微一变,“知晓您的意思了。” 自打前日离去之后,一直没有回乔家大院,老蒋虽则昨日在皇宫之外见过我,但并未有机会搭话。即便是要离去,也该告一声别才对。 乔玠若是知晓我这般快就要远离他的主子,就要乖乖离去,兴许心里会乐开花来。 出乎意料的是,乔玠并不在乔家大院,老蒋也不在乔家大院,甚至就连二师兄亦都不在。 偌大的院子,除了那两位守门人之外,再无他人。 猛然想起,昨日,似乎并未见过二师兄和花蝴蝶的身影。 花蝴蝶和秦七小姐在一起,或许美人在怀,将我全然抛诸在了脑后。 这在情理当中,秦七小姐那般的女子,心思单纯明净,相处时间长了,想不喜欢都难。 然而,二师兄呢?二师兄昨日去了何处呢?是我当时并未留意?还是他压根就没有前来呢? 闲着无聊,掏出《具原书》翻阅,正看地起劲,耳旁忽听一道极其细微的声响。 抬头一看,六根飞针赫然朝我驶来。 再定眼一看,来的,正是江瑶江姑娘。 这个出尔反尔的卑鄙小人,那日还当着我的面,信誓旦旦地承诺,说她再也不会找我任何麻烦。 套用某位霸道公子的名言,承诺有用的话,要律法作甚? 原是我自己太傻太天真了,竟然轻信了她的话语,当真以为自己从此以后可以高枕无忧。 江瑶为何会反悔,这其中的缘由,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从目前的情形来判断,她显然是铁定心想要了我这条命。 虽则我的小命一直悬在裤腰带上,可也不是谁想要就能拿走的。 飞针的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快,快到我竭力使上十分的轻功,也唯有与之匹敌。 如此下去,力气很快会消失殆尽、精疲力竭而亡。 江瑶不会让我立即死去,而是要慢慢折磨我,耗尽我的身体,消磨我的意志。 没有老蒋,只怕我独身一人撑不了多久时辰。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可谓是连一日消停的功夫都没有,早知会遇上江瑶,我还不如乖乖待在桃花坞。 幸运到我这般程度,连我自己都如痴如醉、感恩戴德。 飞针追着我,而江瑶则斜靠在墙角,嘴角,带着一抹看好戏的笑容。 看好戏就看好戏,也不晓得找个舒服的位置,靠着墙,也不嫌冷。即便不嫌冷,那也不怕脏么? 也罢,此刻我都自顾不暇,岂有那等闲情逸致去管他人? 老蒋啊老蒋,你是算准了我会前来,算准了江瑶会前来,因而才离去的么? 算来,此事实属蹊跷,我才到乔家大院才约莫一刻钟不到的功夫,江瑶就找了过来。 上次,江瑶找上门的时候,也是在乔家大院。江瑶究竟是和我有仇呢?还是和这乔家大院有仇呢?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江瑶竟然连朱佑樘都不再忌惮,究竟是胆大包天呢?还是她的身后,有个比朱佑樘还要有权势有背景的大靠山呢? 放眼整个大明王朝,除了公孙狗贼之外,怕是再也不会有别人能与朱佑樘真正相抗衡。 江瑶的幕后推手,难道是公孙狗贼,抑或是他那姑母万贞儿? 也罢,此刻不是探究这些的时候,而是探究如何保命的时候。 “我劝你尽早断了那个念头,你那位朋友,此刻可不在京城之内。”江瑶一边欣赏我大汗淋漓的狼狈模样,一边雪上加霜道。 江瑶此言一出,我的心情顿时跌落到了谷底。 老蒋不在京城,不在京城?那谁来救我,谁又能救得了我? “你以为我就只有那一位朋友么?”冲着江瑶一笑,驾着轻功,朝着桃花坞的方向驶去。 不理我是吗,不想回来是吗,这回,我可是身处险境,可是命悬一线,我倒要看看,他是否还会对我像之前那般无情,像之前那般不理不睬。 江瑶这一横生枝节,兴许并非是祸,而是福。 像亡命之徒一般,我在前逃命着,江瑶在身后追着,宛若猫抓老鼠。 飞了几步,身子猛然从空中跌落下来,直接栽倒在地。 蓦然记起,昨日,在皇宫之外,我曾身中三箭。 从朱佑樘府邸醒过来之后,竟全然将受伤一事给忘却。 其实,并非是主动忘却,而是,当时,身上毫无任何疼痛,伤口也被包扎地极好,好到肉眼全然看不到一丝痕迹,好到我甚至以为自己当真只是睡了一觉。 昨夜,更是将受伤一事给抛诸脑后,直至方才。 待此刻,感觉后背隐约传来一股刺痛,这才记了起来。 活人活到我这般糊里糊涂的程度,还没有被人给害死,那实属奇迹,实属我上辈子功德圆满。 话说回来,朱佑樘昨日到底在我身上用了什么灵丹妙药,我是着实好奇不已。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身子这一跌落,那六枚飞针,瞬间打入我的体内。 没有戏曲和小说当中的英雄救美桥段,也没有奇迹发生,公子刑天没有突然从天而降,老蒋亦是。 所谓的主角光环,在我身上,至始至终没有出现过一次。 由此看来,我这一生,注定是打酱油,注定是炮灰的命,注定是个杯具。 昔日,我曾不信这个邪,并且为了走上人生的巅峰而努力,可惜,现实给了一个血淋淋的教训。 很多事情,不是空有一腔热情,不是光有美好的想象就能实现的。 女汉子和御姐,和女王,并非是天生所俱有,很大程度上,都是后天渐渐培养出来的。 像我,即便再想依靠哪个男人,即便再想做个傻白甜,可惜现实却不曾给予这般的机会。 步步危机,步步陷阱,关键时刻,往往还没有救命稻草可去抓,在这样的环境下一直生存,岂能不成为女汉子?岂能不成为御姐和女王呢? 靠天,靠地,不如靠自己,关键是,不靠自己,还能靠谁呢? 既然已是杯具,就该认命,就该懂得自救,若不然,那唯有被黑白无常两位勾魂使者带走的份。 暴雨梨花针我曾身中过一次,更是亲眼见识过数次,因而十分清楚这劳什子的滋味。 许是由于体质的缘故,身体此刻并无太大的异常和反应,然而,相信不出半盏茶的功夫,我就会疼地死去活来、活来死去。 江瑶迈着小碎步,不紧不慢地朝我走来,脸上还带着一副阴谋得逞之后的笑容。 “为何不见你身边那几位天兵天将呢?”江瑶的语气,嘲讽而不屑。 原本想出语反驳,转念一想,又收回了毒嘴,顺道也收回了毒手。 “出尔反尔这事,可大可小,关键看所碰到的对象。”我极为友好地提醒道。 我之所以提醒的意图,只是让江瑶意识到,自己所得罪的,其实并非是我,而是我背后的男人,而是我背后的那一群男人们。 江瑶闻言,嫣然一笑,道:“你说,我若用化尸粉化了你,谁会知晓是我害了你呢?” 化尸粉?昔日,有情也曾想用化尸粉化了我,事实证明,那岂是化尸粉,分明就是面粉。 “来,化吧,悉听尊便。”说罢,我躺在地上,摆好姿势。 江瑶许是并未料到有人会有此等视死如归的大无畏精神,又许是被我这种配合给惊呆,神情有了片刻的松然。 机不再来,此刻正是出手的好时机。 看着江瑶倒下去的身影,我嘻嘻一笑,神情好不得意,“想给你姑奶奶用毒,也不打听你姑奶奶是做什么的?” 江瑶的嘴角,微微抽搐,想要开口说些什么,可惜的是,尚未来得及开口,身子就倒了下去。 挣扎着从地上起身,又挣扎着走到江瑶的身边。 江瑶是个实诚的好姑娘,她并未撒谎,她的身上,的确有化尸粉,货真价实的化尸粉,而且,制作精良,堪称化尸粉中的极品。 有了这东西傍身,那日后,想要横着走便横着走,想要竖着走便竖着走。 竖着走他大爷,就在下一刻,我顿时有种想要打回娘胎重新修炼万儿八千次的冲动。 活人活到我这般愚蠢的地步,不管别人如何,反而我自个是觉得无药可救,无计可施。 方才,就在将化尸粉放入怀里的那一瞬间,猛然察觉到了异常之处,可惜,已经为时已晚。 江瑶并未真晕,而是假装,而是在伺机而动,而是想亲手要了我的小命。 简而言之概括起来,江瑶猛然睁开了眼,随即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掏出一把匕首,然后刺向了我。 在失去意识的瞬间,突然看清,江瑶手中的匕首,岂非正是荣华昔日送我之物? 第148章 又是朱佑樘 那把匕首,削铁如泥,是用外邦一种叫金刚石的材质所制做。 金刚石这种材料,十分罕见,起码当下十分罕见。 据我所知,荣华送予我的那把匕首,整个大明,唯有一把。 再则,那把匕首之上,挂着一枚红色的情人结。 那枚情人结,并非购买而来,而是出自我手,样子,实乃不敢恭维。 若不是如此,我又岂能笃定那是自己所物呢? 江瑶何时从我身上偷走那把匕首,我不知晓,但知晓的是,由于她这一刀,我很快就会奔赴黄泉。 江瑶并非没有中毒,而是在强忍着一口气,而是在千方百计保持清醒,就在我身子倒下去的瞬间,她脸上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来,也倒了下去。 临死前,也要拼命拉上我垫背,看来,江瑶对我,可谓是爱地深沉。 死不可怕,可怕的是,就这般不明不白,稀里糊涂地死去,心中的疑惑实乃太多太多。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我还没有正式见到荣华,还没有和荣华解除误会。 在此般情形下,即便是死,也会死不瞑目, 然而,生死有命,不是我想活,便能活的。 意识愈见模糊,但稀奇的是,身体并未有任何疼痛感。 毫无痛苦的死去,这算是上天突然发了善心,对我这个杯具的怜悯么? 迷糊当中,似乎感觉有人在我身旁蹲下。 点天灯的朱佑樘,为何是他,为何又是他呢? 务需抬头,单凭那鲜亮的衣角,我便知晓是他。 紫色的锦袍,紫色的薰衣草图案,除了他,不会再有任何人。 竭尽全力,嘴巴张了半晌,然而,最后连半个字都未发出。 朱佑樘在我耳边似乎小声嘀咕了一句,声音实乃忒小,难以听清,随即将我抱起。 这个点天灯的,想踢他一脚做为反抗,可惜的是,头一歪,直接厥了过去。 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瞬间,似乎瞥见朱佑樘伸手抚上了我的脸庞。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朱佑樘的眼神,忧伤而沉寂。 在那一瞬间,恍然间,以为自己眼前所出现的人,是我的老妖精,是荣华。 请注意,是恍然间,但很快便知晓是自己的错觉,很快便失去了知觉。 待再次睁开眼睛,又是那座熟悉的屋子,又是那明晃晃的床幔和被褥。 朱佑樘正坐在床边,一动一动地看着我,眼里的神情,颇为古怪。 虽则古怪,但并非是沉寂而忧伤,而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原本想问一句,是你救的我,可转念一想,那岂非是在说废话,于是便闭口。 想坐起身子,可心口的位置,疼痛万分。 江瑶手中的匕首刺过来的时候,即便为时已晚,可身体的本领,还是做出了那么一丢丢的躲闪。 正是得幸于这一躲闪,原本那一刀该中在心脏的位置,结果偏了半寸。 即便如此,朱佑樘当时若没有及时出现,那我铁定得死在那里。 “安心地躺着,身子没有彻底恢复之前,再也休想离开这里寸步。”朱佑樘不是商量,而是命令的口吻。 我倒是想离开,可身子连动弹都不能动弹,拿甚离开? 想到这茬,问道,“江瑶呢?” “死了!”朱佑樘淡然答道,说着起身。 我疑惑道:“我给她下的,并非是致命的毒,何以就死了呢?” 老实说,我的确是想要了江瑶的狗命,更是恨不得将她挫骨扬灰,然而,在尚未弄清她的幕后主使是何人之前,与长泰公主一般,江瑶的命都得留着。 蓦然想到什么,急忙问:“是你杀了江瑶?” “嗯!”朱佑樘应了一句。 我顿时勃然大怒,直接咆哮道:“你怎么能杀她呢,你杀了她,我还怎么亲手报仇?还怎么从她嘴里知晓是哪个孙子要害我?” 这一用力叫喊,牵动了伤口,霎时疼地嗷嗷大叫一声。 “先养好伤,等伤好之后,我告诉你那人是谁。”朱佑樘答着,状似漫不经心看了我一眼, “安静地躺着,莫要再言语,莫要再动怒,若不然,你的伤,恐怕十年八年都痊愈不了。” 朱佑樘虽则不受我的待见,然而,他倒算是说出了一句金玉良言。 此时此刻,我还是乖乖躺着,乖乖养伤为妙。 思索了短暂片刻,又问了一句:“江瑶的尸身呢?” “一把火烧了。”朱佑樘答道。 烧了?烧了?他还处理地真干净利索。好吧,吸气,呼气,吸气,呼气。 待心情平复下来,“劳烦五皇子,派人给乔玠传个信,就说我在五皇子这里,一切安好,让他安心,也放心。” 如此一说,乔玠定然明白我的意思,也知晓该如何向老蒋传达。 “已经派过人了。” 朱佑樘此言一出,我是朝他看了半晌,“殿下做事,还真是滴水不露,那就多谢您了!” 江瑶找上我,此事,显然有蹊跷。 朱佑樘从天而降一般救了我,此事,更是实属蹊跷。 这个世间,并非有那么多的巧合,许多的巧合,往往是人为,是刻意。 朱佑樘不是神,自然不会从天而降,若我所料没差,他应该一直在跟着我。 兴许,自打我出了他的府邸之后,他就一直在跟着我。再兴许,在这之前他就在跟着我,只不过,我从未留意过而已。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许是因为流血太多的缘故,身体格外虚弱,只说了寥寥数句,头就犯晕,直想睡觉。 “我先歇息了,您请离去吧!” 朱佑樘虽则救了我,我也很想表达感激之情,然而,却不知从何说起,更是对他,愈发不受待见。 我虽自问不是一个脆弱之人,但在昨日,在皇宫之外,在方才,在这两次失去意识之前,心里有种深深的渴望,渴望着荣华会突然出现,然后将我带走。 尤其是在方才,幻想着,自己炮灰一般的命运会有所逆转,会拥有着戏曲当中女主角的命运,可是,出现在眼前的,并非是红色的皮裘,而是紫色的衣角,而是点天灯的朱佑樘。 既然注定我命不该绝,可是,救我的,为何是朱佑樘而不是荣华不是我的老妖精呢? 在那一刻,当我心中喊出荣华那个字眼时,才晓得,即便他抛弃了我,即便他三番四次躲避我,更是不肯见我,但在生命的最后瞬间,我所记起来的第一个人,仍然是他。 换而言之,即便我心中再怨恨他,终究,还是爱多过于怨。 点天灯的朱佑樘,毁灭了我心中所有的幻想,更为让我充分体会到,自己真真切切只是个配角,只是个炮灰。 所谓主角的顺风顺水,所谓只有主角虐别人,所谓的主角光环,在我身上,始终未曾出现一丝半点。 朱佑樘许是察觉到了我的心情不大愉悦,很识相地离去,并且是安安静静地离去。 原本打算再想一会心事,无奈精神状态太差,很快便睡了过去。 似乎做了一个梦,一个极为奇怪的梦。 一望无垠的昆仑山脚下,我匍匐在雪地里,一步一步往前爬着。 眼前,忽然出现一位男子,一位绝美的男子,白色的锦袍,火红色的皮裘,宛若天神下凡一般。 男子缓步来到我的身前,将我从地上抱了起来。 好美,好美好美,美到让人几乎忘记了呼吸。“你是谁?你叫什么名字?”不自觉地开口问道。 男子朱唇轻启,嘴巴微微张动。 叫什么?明明这般大的声音,可为何听不到半个字呢? 心中一个着急,手紧紧抓住了他的衣领,“方才你说什么,能否再说一遍?” 一个激灵,猛然醒了过来,才惊觉那只是梦而已。 公子刑天,曾经告诉过我他的真名,可惜的是,想破头,死活都记不起来。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全身大汗淋漓,仿佛做了噩梦一般。 显而易见的是,这虽并非什么美梦,但也似乎不该是噩梦才对。既是如此,那此刻这身冷汗作何解释呢? 挣扎着想下床去,无奈身子仍是动弹不得。 身上的伤口,被处理地极好,一看就是名医所为,医术,绝迹比二师兄他老爹扁源差不了几分。 这点,自在情理当中,朱佑樘可是未来的皇帝,他的身边,名医只怕不是一位两位。 那日,皇帝老儿在我面前,直言朱佑樘的身份,这两日,怕是很快就会昭告天下立他为太子一事。 忽然记起昨日皇宫门外之事,也不晓得朱佑樘在当时那场争斗当中,究竟充当了怎样的一个角色。 无论是怎样的一个角色,我和朱佑樘,怕是很难再撇清任何关系了。 荣华总是说,这个世间,总是有太多的事情超出了我们的预计,更不在我们的掌控之内。 我不知晓他曾有过何种经历,才能领悟到这般的真理,但知晓的是,在自己人生的道路上,一次又一次印证了他的话语。 铁了心,发了重誓要与朱佑樘撇清关系,殊不料,越撇,关系愈发密切,越撇,距离愈近。 若说我与老蒋之间是场孽缘,那我与朱佑樘之间,着实是个神话故事。 第149章 太子殿下 神话是什么?神话是传说,是在现实当中,绝迹不会发生的事情。 犹如我和朱佑樘一般,原本不该相识的两个人,却在阴差阳错之下,命运有了交错,有了互融。 原本毫无瓜葛的两个人,却在命运的捉弄之下,瓜葛愈来愈大。 原本应该断绝往来的两个人,却在人为的作用下,使得断绝成为枉然。 我与朱佑樘之间的这个神话,三分天意,七分人为。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从此之后,我将欠了他的恩情,真正意义上欠了他的恩情,并且是一命的大恩情。 朱佑樘第一次救我的时候,当时是红殇和星光灿烂的毒发作,在那之前,即便他并不需要我,即便我属于多此一举、多管闲事,但勉强也算对他有过救命之恩,而他救我,也算是多此一举、多管闲事,因而可以相互抵消、互不相欠。 在这之后,我问他要千年何首乌之时,他极为爽快地给了我整颗。这充其量只能说明他慷慨解囊,说明我算是欠了他的人情而已。 江瑶要杀我,他去阻拦,算是我欠了他的恩情,但可惜的是,并未阻拦成功,江瑶最终还是寻找机会对我下了毒手。 既不成功,那恩情一事,自然也不算全然成立。 皇宫之外那次,他把我抱回了府,并且替我医治了箭伤,然而,我为何会受伤,皆因于他老爹皇帝老儿。 再则,祸根的起源,皇帝老儿对我痛下杀手的最关键原因,是始于他朱佑樘的缘故。 因而,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救我,既是情理,更是义务。 那次,虽有救命之实,但严格来论,却并无救命恩情存在。 然而,这次,他是实打实救了我的命,是实打实将我从阴曹地府给拉回了阳间。 算计着时间出现也好,当真巧合也罢,朱佑樘的的确确真真切切救了我的命,这是无法辩驳的事实。 我虽一向冷漠,也素来很少去关心他人的事务,然而,救命之恩,毕竟不同于其他,多多少少还是有那么一丢丢放在心上。 从今往后,我在朱佑樘面前,再也不会有十分任性十分嚣张的气魄,充其量,最多只能有七分任性七分嚣张。 朱佑樘抱我回去的时候,应该刚过巳时,而此刻,申时已经过了大半。 算来,我至少睡了两个时辰,可身体仍是动弹不得。 动弹不得,只能继续躺在床上当废人,顺道东张西望,外加胡思乱想。 在我醒来之后不久,发生了一件大事,一件早已成定局的大事:皇帝老儿昭告天下,册立五皇子朱佑樘为太子。 躺在深闺大院,躺在穿上,我何以知晓这个消息?只因,黄昏过后,一连一个时辰,外头,鞭炮声不绝于耳。 不止是鞭炮声,还有各种奏乐声,各种呼喊声。 如此声势浩大,岂像是册立太子,皇帝荣登大典,怕是也不过如此。 做为平民百姓,做为绝大多数百姓,其实谁做皇帝,对他们而言,并无太大的影响。毕竟,像唐太宗李世民那般的明君,只是个例。九成以上的皇帝,都是荒淫无耻、不过问朝政的昏君。 因而,无论谁当皇帝,老百姓照样都是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照样都没有什么好日子过。 大明王朝自建国以来,到如今,已有一百二十年。 在这一百二十年期间,总共诞生了八位皇帝,分别是太祖朱元璋,惠帝朱允炆,成祖朱棣,仁宗朱高炽,宣宗朱瞻基,英宗朱祁镇,景帝朱祁钰,以及当今皇帝朱见深。 太祖朱元璋做为开国皇帝,如同每位开国皇帝一般,自然有他清明的一面。 惠帝朱允炆实则是位好皇帝,也颁布了一些利民的政令,可惜的是,因为削藩一事,惹怒了他的叔父朱棣,最终被朱棣以”清君侧“和“奉天靖难”为名夺取了江山。 成祖朱棣,做为臣子,自然是做出了以下犯上、大逆不道之事,然而,做为皇帝,还算是一位不错的皇帝,起码对于百姓而言,曾做出了那么一些利国利民的实事。 成祖之后的四位皇帝,不做评论,因为实乃找不到合适的词语来评价这四位。 简而言之概括起来,这四位皇帝,庸庸碌碌,没有任何作为。而生活在这时期的百姓们,自然没有什么好日子可言。 当前的皇帝朱见深,朱佑樘的老子,着实值得一提,在他统治的这些年间,若说老百姓以前是生活在水深火热当中,那如今可谓是生活在十八层地狱当中。 由于东西两厂和锦衣卫,老百姓的生活原本就苦不堪言,再加上万贞儿干涉朝政,宠幸奸佞,使得百姓的生活雪上加霜,火上泼油。 坊间的百姓,早已把万贞儿刻画成妲己一般的千年狐狸精角色。 对此,有必要替苏妲己翻案和正名,商纣王帝辛,并非如同外界流传那般宠爱妲己,苏妲己,其实只是白白背负了一个狐狸精的骂名。 苏妲己的恶名,全依赖于周王朝的演绎和夸张,全仰仗于周王朝为了自己谋反名正言顺的结果。 历史上的亡国事件中,大多都会出现一位女子充当红颜祸水的角色,事实上,一个弱女子,岂能翻云覆雨呢? 女子,貌美的女子,尤其是后宫当中貌美的女子,似乎注定会成为政治的牺牲品,成为亡国的替罪羔羊。 然而,万贞儿背上这个骂名,绝迹名副其实,绝迹堪当大任。 若论姿色,论年纪,论品行,苏妲己哪样都在万贞儿之上,可事实却是,平凡如万贞儿,能让皇帝老儿对她死心塌地、肝脑涂地。而美艳如苏妲己,也只是帝辛后宫当中一个受宠一时的女子,一个随手可以丢弃的女子。 从这种程度上来讲,万贞儿把妹喜、褒姒、苏妲己、西施、貂蝉、赵飞燕、王昭君、杨玉环这般的绝世大美人秒到连渣渣都不剩。 若说我最膜拜的女子,第一个当属则天女皇,第二个绝迹非万贞儿莫属。 然而,万贞儿与武则天的最大区别在于,武则天有大智慧,有大胸襟,有大抱负,而万贞儿的聪明才智,全部用在了如何害死皇帝老儿的子女,如何害皇帝老儿的嫔妃身上。 因为万贞儿,皇帝老儿差点断了传宗接代的香火;因为万贞儿,朝堂的重臣,全部都是贪赃枉法、搜刮民脂民膏的贪官;因为万贞儿,两厂和锦衣卫,早就了数以不计的冤案。 正是因此,坊间的百姓们,提起所谓高高在上的皇帝来,提起大明王朝来,那都是唏嘘不已、连连摇头、极不待见。 似乎扯地有些远,但事实上并不远,以上的推论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此刻外边的鞭炮声和锣鼓声,绝迹不是老百姓们自发性的行为,而是皇帝老儿下令的结果。 朱佑樘回宫才不过一年的时间,在朝堂之上,根基还较为浅薄,处处受到万贞儿一派的打压,即便有什么大抱负,那也在短时间之内很难伸展开拳脚,因而,老百姓自然是领略不到这位皇子的风采。 此点,从侧面佐证了百姓行为的被迫性。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的府邸,倒显得颇为安静,院墙之上,也尚未挂上红色的丝绸。 朱佑樘在做什么,我不知晓,但知晓的是,皇帝老儿此举之后,朱佑樘的府邸,怕是门庭若市。还有,万贞儿再想对朱佑樘下手,只怕比登天还难。 历朝历代,即便太子的品行再恶劣,再无能,总是会出现一些所谓的保皇党和保太子党,他们虽则冥顽不灵,但也忠心可嘉。 换而言之,朱佑樘在朝堂的根基,更上了几层楼来。他的身份,也有显赫,变成显赫无比。 以我的判断和估计,要不了多久,朱佑樘的势力,只怕会跃居在万贞儿之上。 汪直可是万贞儿的狗腿子,而且为人精明万分,从他那日对朱佑樘的态度来看,就足以窥探出先机。 朱佑樘端药进来的时候,我正望着门口发呆,余光瞥见那一身鲜亮的紫衣,迅速收回了目光。 朱佑樘的身后,还跟着一位少女,一位十四五岁的少女,皮肤白皙,面容干净,装束做侍女打扮。 不是说朱佑樘的府邸没有女人吗,那此刻这少女又该作何解释呢?难道说,是因为朱佑樘被封为太子,皇帝老儿给他特意赐了几位宫女么?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缓步朝我走来,嘴里说道:“以后就由小昭来伺候你!” 这话,怎么听,怎么觉得奇怪,我立即反驳道:“我有胳膊有腿,不劳烦人伺候。” “不劳烦?那你起身,喝药!”朱佑樘看向我,眼眸极为平静, 点天灯的朱佑樘,可着实戳中了我的痛处,一时之间,竟无言以对。 我怎忘了,自己所遇上的男人,个个都是毒舌. 我是有胳膊有腿,可此刻,跟个瘫痪之人全然毫无两样。思索了短暂片刻,答道:“如此,那就多谢太子殿下厚爱!” 第150章 异常 许是这声太子殿下,导致朱佑樘看我的眼神格外古怪,然而,仅仅也只是古怪而已。转身,他将手中的药碗交给了小昭。随即,再转身,三两步走到床前,缓缓将我扶起,动作极为轻柔。 不是说让小昭伺候我么,他这亲历亲为是几个意思呐?“你……” 你字刚出,就被朱佑樘横生打断话语,“小昭,把药端过来。” 小昭领命道:“遵命,太子殿下!” 抬头朝朱佑樘仰视了几眼,原本想拒绝,原本想推脱,转念一想,此刻不是逞强与逞口舌之快的时候,于是便乖乖束手就擒,乖乖就范。 石破天惊的是,朱佑樘在喂药之前,竟然还对着汤匙轻轻吹了几口。 此举,差点亮瞎我的狗眼,更是雷地我外焦里嫩,差点忘记了呼吸。 更令人诧异的是,朱佑樘吹药和喂药的动作,极为娴熟,仿佛已然操作了无数遍一般。 从我躺着的位置,从我仰视所能目及的角度,正好可以清晰地看到朱佑樘的侧脸。 不得不承认,朱佑樘这一张脸,可谓是鬼斧神工一般的巨作。 若是没有见识过公子刑天的绝世姿容,此刻,我绝迹会被迷地神魂颠倒、七荤八素。 朱佑樘的相貌,可谓极品中的极品,家世,更是极品之最,这般的存在,只恐把这世间的男子都秒到连渣渣都不剩。 上天对他垂爱和眷顾到如斯程度,兴许就连老天爷自个都生出几分羡慕嫉妒来,因而才让他流落在皇宫之外,受尽各种磨难和困苦。 许是察觉到我灼灼的目光,朱佑樘低下头来,对上我的视线,神情极尽淡然,“脸上有花么?” “没有!”我一边作答,一边迅速转移视线。 顿时好尴尬,老脸更是羞红一片,突然之间,瞥见窗外掠过一道人影,速度之快,有如凌波微步之势,急忙大喊:“何人在外面鬼鬼祟祟?” “是自己人!”朱佑樘答了一句。 等等?什么叫是自己人?是他的自己人?还是我的自己人?抑或者,是我和他共同的自己人? 待收回视线,再看时,朱佑樘手中的药碗,已被小昭拿走,而小昭,正端着碗往屋外走。 这能说明什么,只能说明,小昭是有武功的,起码轻功不俗。 方才,并非专心致志,目光的确被瞬间转移,注意力更是被转移,然而,耳力还是保存有的。一丝半毫都尚未察觉到小昭接近,更是浑然不觉她何时离开。 朱佑樘派了一名武功高手在我身边,这算是保护我呢?还算是监管我呢?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少时,朱佑樘又轻柔地将我放下,替我盖好被子,还附加说了一句:“好好歇息,我过会再来看你。” 我顺嘴拒绝道:“过会?此刻二更天已经过去大半,过会至少也在三更天,您一个大男人,半夜三更跑到一位女子的闺房,您觉得这合适么?” 以目前这幅残体,即便朱佑樘对我做出什么猪狗不如的事情来,我也毫无反抗之力,只能任他宰割。 “女子的闺房?这里,是我的府邸。”朱佑樘纠正道,神情极为自若。 好吧,我的脑仁,早已扔出去喂狗,岂还再有半点智商可言? 耳旁又听到朱佑樘补充了一句,“你想多了,好生歇息吧!”说罢,转身离去。 什么叫我想多了,听着十分令人不爽,究竟是我做人太过晶莹剔透、像一张白纸一般?还是他当真有望眼欲穿、火眼金睛一般的通天本事呢? 也罢,既然他表明是我想多了,那最好不过。 许是服药的缘故,又许是受伤的缘故,很快便觉得昏昏沉沉,睡了过去。 迷迷糊糊当中,似乎感觉有人来到身边,睁开一看,无奈道:“直道您太子殿下是信口一说,不料您是一言九鼎。” 虽不知此时是几更天,但约莫估计,自己起码睡了有一个多时辰,那便是四更天上下。 朱佑樘站在床边,盯着我,半晌之后才开口说了一句:“身体怎么样?有好转没?” “自然是有好转,精神头好了一些。”我如实答道,猛然想到什么,问道:“你给我吃的什么药?” “治病的药。”朱佑樘答道。 真想一口血喷死他,不想回答就不要回答,这算哪门子答案? 翻了个白眼,不耻道:“行了,看也看过了,您可以安心地离去了。” 原本还以为他有重要的事要问我,或是要告诉我,殊不料,只是问身体的事情。 朱佑樘不答复,而是问道:“能起身吗?” 正要挣扎试试,朱佑樘又说了一句:“我只是问问而已,没让你起来。” 好吧,我一口血喷死我自己,认真就输了,这道理,我岂能不明白呢? 半晌之后,见着朱佑樘仍是站在床边,忍不住问道:“您站着不嫌累得慌么?” “嫌!”朱佑樘答着,神情自若地撩起衣角,坐到了床上。 这个动作,一气呵成,着实令我傻了眼。 是我表达的意思会令人会误解呢?还是他在刻意曲解? 吸气,呼气,“太子殿下,如此深夜,您就不觉得此举有些不妥之处么?” 朱佑樘偏头看向我,“怎么,有何不妥么?” 有何不妥?有何不妥?朱佑樘又不傻,自然知晓我在说些什么,因而显然是在明知故问,是在装蒜。 脸皮厚到他这般程度,不管别人如何,反正我是望尘莫及。 “没何不妥,您继续坐着吧,继续!”无力吐槽,也懒地和他再去争辩。 看这架势,即便我赶他走,他也不会走,索性做个顺水人情,索性任由他肆意妄为。 如此一来,兴许他觉得索然无味,自个会乖乖离去。 闭上眼睛,睡觉,然而,有人在身旁看着,岂能安然入睡? 约莫一刻钟之后,睁开眼,见着朱佑樘果然还在盯着我这一张花容月色瞧,连姿势都未换,于是问道“看累了么?” “不累!”朱佑樘脸不红、心不跳,答道,眼睛始终未曾眨巴一下。 我无语道:“好吧,那您继续看吧!”说着,又闭上眼。 又隔了一刻钟的功夫,再次睁开眼,再次瞧见朱佑樘那副姿态,“您让我好生歇息,您在此地,你觉得我能好生歇息么?” 朱佑樘淡然答了一句:“哦!” 哦是个什么意思,还有,这就完了。看这意思,朱佑樘今夜是不打算走了。 睡是睡不着了,猛然记起一件事来。 昨日,我从朱佑樘府邸离开的时候,可是把他药倒在地。 此次见到他,竟然把这事全然抛诸在脑后,一丝一毫也未记起,直到此刻,才想了起来。 从他的气色来看,似乎并未有中毒的痕迹,那就说明,他的身边,果真有用毒高手,而且及时帮他解毒。 想我给他所下的,虽不是极品毒辣之药,可也是毒药当中的极品。能解毒解到如此不留痕迹,看来,山外有山、人外有人,这世间,还有许多隐藏的用毒高手。 朱佑樘身边的这位毒手,是谁,我不知晓,但知晓的是,此人的毒术,绝迹不在我之下,甚至,他的毒术可能还要略胜我几筹。 幸亏当时保留了一手,幸亏心中有所忌惮,若不然,只怕没有把朱佑樘给毒死,我自己反而赴了黄泉。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朱佑樘对此事只字不提,仿佛就像从未发生过一般。 有人给他下毒,他的胸襟气度能好到如斯程度,只能说明他是做贼心虚,只能说明他自知理亏,只能说明他极为清楚我给他下毒的用意。 既是如此,他此刻这般死皮赖脸算哪门子回事? 你瞧,我盯着他看了半晌,可他就是没有一丝要离开的念头,神情可谓是颇为坦然。 罢了,看在他救我一命的份上,我忍,忍忍忍。 睡不着觉,就和朱佑樘面面相觑了半晌,期间,朱佑樘始终未曾眨眼,不服输的精神顿时激发了我,让我也硬撑着愣是没眨眼,待瞧见他的眼睛有了一丝松动,这才跟着松动下来。 许是眼睛长久处于聚精会神的状态,这一松动,上眼皮和下眼皮紧密地贴在一起,死活也不肯分离。 不曾想,歪打正着,这个方法,倒是一个治疗失眠的绝佳方法, 似乎听见朱佑樘在我耳边小声说了一句,“累了就睡吧!” 好想开口作答,但又怕作答之后精神头又上来,整夜都无法入睡,于是便作罢。 困意十足,但意识却一直都处于清醒当中,能感觉得出来,朱佑樘仍是坐在床边,仍是盯着我一个劲瞧。 蓦然之间,似乎感觉他伸手抚上了我的脸庞,动作极为轻柔。 这个点天灯的,究竟想做甚呢?指教微微缠绕,一触即发。 正在此时,耳畔又传来朱佑樘的声音:“你若一直就这般睡着,那该有多好!” 朱佑樘的语气当中,有种淡淡的落寞和哀伤,更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 他何以会有如此悲伤的语气,让人心里格外不舒服,仿佛就像亏欠了他什么似的。 第151章 美好的夜晚 许是因此,一股怜香惜玉的感觉油然而生,原本想睁眼骂他一句登徒子,骂他一句流氓,可不知为何,有些于心不忍,于是作罢。 再则,当真有了几分困意,就在朱佑樘的狗爪子抚上我脸庞之后不久,便睡了过去,彻底睡了过去。 这一觉,是睡地格外好,好到一夜无梦。 自打荣华离我而去之后,几乎每夜都会做梦,并且,十有八九都会梦到荣华,都会梦到我的老妖精。 在梦中,荣华总是看着我,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淡淡的,就像梨花白一般。 这是一个美梦,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成了一个噩梦,一个我日日期待、日日渴望、日日希翼,然而这一年的期间当中,却也只能是幻想而已。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待看清身旁还躺着一个人时,我是眼神大变,一脚朝那人身上踹去,企图将他踹到地上去。 然而,企图注定只能是企图,身边的人可谓是纹丝不动,稳若泰山一般。而我,因为这一猛然用力,牵动了胸口的伤势,疼地眼泪差点落下。 眼泪虽则没有落下,可却疼地是嗷嗷大叫。 偷鸡不成蚀把米,赔了夫人又折兵,说的是何种情形,说的正是我此刻这般的情形。 始作俑者见此,神情极为淡然,“倘若想质问我为何会在你的床上,那就请细细回想昨夜究竟发生了何事。” 这话是何意思?难道说,是我稀里糊涂当中,把他拉上床的么? 依我目前的体质,我即便有这个贼心,有这个贼胆,那也没有这个能力。 再则,前思后想了一遍,所有的意识,始终停留在朱佑樘抚上我脸庞的那一刻。 清晰地记得,自己是在那之后不久便睡着的,而且一觉睡到方才醒来。 又不是宿醉,我若中途有所苏醒,一定会记得发生过何事。但显然不记得,那就说明朱佑樘是在扯谎,是在诓我。 没错,此刻躺在我身边的,除了堂堂的太子殿下,除了点天灯的朱佑樘之外,岂能再有他人呢? 我直接出语讥讽道:“若想冤枉我,劳烦太子殿下您也编个像样的借口出来。用这种幼齿的理由,您就不怕被人笑掉大牙么?” 朱佑樘看向我,神情一动不动,偶后说道:“昨夜,你踢了被子,我帮你盖的时候,你拉住了我的手,并且将我带倒在床上。” 听闻此处,我嘴角不自觉发出一阵冷笑,“请讲,那接下来呢,又发生了何事呢?” 若说我抓住他的手,还有那么一丢丢的可能性,可若说我带倒他,这简直是天方夜谭。 他一个大活人,还是一个武功高强的大活人,又不是纸做的样子货,何以一被拉,就能带倒在床上呢? 显而易见,这是朱佑樘刻意的行为,是他心里有了某种企图的使然,是他编造的某种故事。并不打算直接揭穿他,而是要看看,看他嘴里还能扯出什么弥天大谎来。 殊不料,朱佑樘竟然轻描淡写道:“接下来,我便睡在了这张床上。” 吸气,呼气,按捺住内心抓狂的冲动,“劳烦您能解释地更为详细一些么?” “夜深了,我困了,再者,我是个正常男人。”朱佑樘做出解释。 话说,你省下唾沫是要淹死人么?你多说几个字天会塌下来么? 许是察觉到了我脸上的不屑和不悦,朱佑樘又补充道:“夜深了,我的屋子,离你这间,太远,路上许是不安全;我困了,没有多余的精神用来走路,因而想就近歇息;我是个正常男人,有个女子主动投怀送抱,还是位美女,自然不能负了人家的美意。” 朱佑樘的话语,漏洞百出、逻辑荒唐到让我无力吐槽的地步。 首先,我所住的屋子隔壁,左右都有房间,他全然可以住在那两间中的其中一间。 其次,我睡去之前,他的精神头不止好,简直可谓是精力旺盛。 再次,他的确是个男人,但至于是否是个正常的男人,只恐唯有他自个最清楚不过。 这不是关键,关键是,他虽不是柳下惠,也未必能做到柳下惠那般坐怀不乱,然而,据我所知,据坊间流传,他可是从未和任何女子有过私情,或者说,他从未染指过任何女子半个指头,起码他在京城的这近一年没有染指过任何女子半个指头。 须知,这个世间,压根就没有不透风的墙。 别说是皇子,别说是太子殿下,就连皇帝老儿,倘若当真做出什么为人所不齿的事情来,很快都会传遍市井。 朱佑樘断然不会收买京城所有的百姓,他之所以能落下不好女色这般的口碑,绝迹是因为他名副其实、以身作则。 这一年以来,据不完全统计,光是官员用来巴结和奉承,给他送来的美女,就不下数百名,而且个个都是从大明各地挑选来的绝色美人。 光是京城当中,给朱佑樘打主意的女子,怕是至少也在数千人之上。 据闻,有位大官的女儿为了成功勾搭到这位皇子,曾经使出了杀手锏和绝招。 那绝招是什么,那绝招便是,将自己洗干净,然后剥光,再然后躺在她老爹替朱佑樘安排的下榻处。 说地直白一些,此女是一丝不挂地出现在朱佑樘的床上。 此事,曾经轰动一时,我在空雾谷时,也曾听闻过。 那般的事情,其实朱佑樘并非第一次遇到,那何以会产生如此轰动的后果呢? 原因皆在于,朱佑樘当时说了这么一句话,朱佑樘说道:“明日让父皇好好嘉奖嘉奖尚书大人,顺带给他赏赐几匹丝绸,没曾想,尚书大人竟然清廉到如斯程度,着实令人敬佩万分。然而,即便再清廉,也不能让自己的女儿节俭到这般可怜的地步。。” 那位女子,正是刑部尚书冯志同的女儿,名唤冯语嫣。 冯语嫣何许人也?京城第二美女是也! 对于冯语嫣这个第二的名次,其实存在着诸多争议。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若论相貌,若论脸蛋,冯语嫣的确比那位京城第一美女要稍逊那么一丢丢,然而,冯语嫣却长了一副就连仙神都嫉妒都眼红的魔鬼身材。 据闻,凡是见过冯语嫣的男子,没有不留口水,没有不垂涎三分的。 更是有数以不计的男子直言,只要能一亲冯语嫣的方泽,那就是让他们做出杀父杀母的事情来,他们也趋之若鹜、甘之如饴。 众所周知,男人皆食色动物,通常情形下,男人首先是本能,其次才是感情。 说地直白通俗一些,即便没有爱,没有爱慕,甚至没有任何好感,只要是位美女,尤其是位天生尤物,那一万名男子当中,起码会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会不带任何考虑,听从自己的本领,与那女子干出苟且之事。 依冯语嫣的姿色和举世无双的魔鬼身材,足以令大明所有男子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下。 然而,我们的太子殿下朱佑樘,实乃给冯语嫣光辉的业绩之上留下一个污点,一个今生也无法抹去的污点。 扯上冯语嫣的事迹是想说明什么,是想说明,朱佑樘连冯语嫣那般的绝世美人都不为所动,都能惨然拒绝,我又算个什么东西,即便对他投怀送抱,他岂能看我一眼? 显而易见,朱佑樘的话语,信服度实乃为零。 换而言之,朱佑樘纯属瞎扯,纯属胡掰。 敛神静气,按耐住心中一口血想喷死他的强烈冲动,平静地开口,“然后呢,我和你之间,有了周公之礼?发生了逾矩的事情?” 朱佑樘自始至终个对着我的视线,神态颇为自若:“你想多了,这倒没有。” 朱佑樘虽未言明,但显然是在表明,他是个正人君子,是柳下惠转世,而我,思想肮脏,言语放浪。 思索了短暂片刻,我微微叹了一口气,“哎,那十足可惜了,原本还以为,自己能和堂堂的太子殿下共同度过一个美妙的夜晚呢。” 想要抹黑我,想要贬低我,不用你,我自己来。 果然,朱佑樘看向我的眼神,生出几分变化来,“既是如此,那你该安心了。” 这回,轮到我的眼神生出变化来,“您的意思是,我们之间,当真发生过什么?” “如你所愿,共同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朱佑樘答道,许是注意到了我凶狠的眼神,又说道:“你的胳膊,压着堂堂的太子殿下一个晚上,难道,这还不算是度过一个美好的夜晚么?” “嘻嘻!”我顿时笑出了声,“是么?那的确是个美好的夜晚。” 原以为朱佑樘会继续抹黑,继续胡扯八扯,殊不料,他竟然给出了这么一个答案。 朱佑樘,着实令人猜不透、摸不着。 “再者,你嘴角的哈喇子,给堂堂的太子殿下留了一前襟,难道,这不算是度过了一个美好的夜晚么?” 朱佑樘此言一出,我急忙朝他身上的衣裳看起,见着前襟处,果然有一片污渍。 点天灯的朱佑樘,我就说了,他何以突然转变性子呢,感情是在这等着我。